《浮生物语3》 第1页 《浮生物语3(出书版)》作者:裟椤双树【完结】 内容简介 《浮生物语》是青春小说名家,人气写手裟椤双树的梦幻大作,裟椤在前传中描写了树妖的身世,和水神的苦恋,以及仙魔大战,充满了神话般的梦幻旖旎色彩;在《浮生物语》第一部中,树妖在来到现世、变成甜品店老闆娘后,接待了形形色色的神秘客人,每个神秘的客人,都会喝到她的浮生茶,给她说一个自己的故事。而在故事的结尾中,树妖裟椤终于也收穫了她圆满的爱情。 《浮生物语2》里,树妖老闆娘和老公孽龙敖炽不开茶馆,开起了旅馆,店名依旧叫“不停”。这回的帮工也换成了纸片儿和赵公子。形形色色的客人入住了旅店,并且带来了他们的故事。 《浮生物语3上》里,身怀六甲的树妖老闆娘偏偏还敢留书出走!她开着一辆二手奔驰lmc房车一路向北,带着满车的茶叶,立志要做一个流动商贩。她抛下了敖炽与两个帮工,孤身向北,找寻东海龙墓中丢失的余下的十一颗青珀眼。当然,途中,她还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们和更多有趣的故事…… 编辑推荐: 我是树妖,我会不停走遍这个世界,讲故事给你们听。 美艷老闆娘,面瘫道士,流动摊贩,不停新组合。 妖怪与天神们的六段甘苦,浮生神茶的真正来歷。 江南、沧月、玄色联袂推荐。 附:本作品来自网际网路,本站不做任何负责版权归原文作者! 第一章 妒津 楔子 我是一只树妖,生于漫天飞雪的十二月,浮珑山巅——这句开场白我念了三年。 第一年,我在找一个人。不对,不是人,是条从东海跑出来的龙,这条龙化成男人,与我纠缠出千百年的恩恩怨怨,爱恨离合,说不完,道不尽。后来,他失踪二十年,一个藏,一个找,我寻得累了,便在那叫忘川的城市里开了处小店,店名“不停”,专售甜品。那一年我遇到的客人,像极不停里的甜品,千姿百态,各有滋味。当然,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不是人,是妖,来找我,并不为口腹之慾,大多数人只与我喝一杯茶,讲个故事。 我请他们喝的那杯茶,苦得人神共愤,总得耐住想退缩的念头,拼命过了舌尖那一关,才能品出另一种截然不同的滋味——甜。 这杯茶,名为“浮生”。 年尾,我嫁了人,也不对,是嫁给了那条龙。 蜜月归来,又是一年,回到那幽静小巷中空等三百余天的家,拍净身上的尘土,重操旧生涯。这一年,不停成了家旅店,有神秘人赠我一份礼物,软烟罗织成的灯笼,有诗四句——停步饮君茶,一夕浮生梦。但去莫復问,白云无尽时。 我打心里喜欢这礼物,哪怕送它给我的人,差点将这世界引入地狱。 为了这件事,我与我的夫君,还有客人们,都拼上了性命,狠狠忙碌了一场,还好,没有白忙。人类健在,世界安好。 不过对我而言,这一年最大的变化,是我由老闆娘变成了怀孕的老闆娘。 对即将成为母亲这件事,我总归是淡定的,不淡定的是孩子他爹。就不多提那男人了,各种囧事他都干过了,世上能找到的育儿书籍全被他买回来,挑灯夜读,如痴如醉,还用自己奇丑无比的字体记录了几大本读书笔记。 我也无数次偷看镜子里的自己,不觉又多少变化,连身材都未有丝毫走样。只是偶尔,偶尔中的偶尔,会闪电般感应到身体中有另一个鲜活的生命在运动,伸手,踢腿,我猜想着这个傢伙的各种动作,便情不自禁笑出来。 确实,不能拿人类的标准来衡量,我的孩子,有一个妖怪母亲,还有一个龙族的父亲。想一想,总觉得混乱甚至不可思议,但仍本能地期待他或她的出世。这种期待,是低调隐秘的,不被表现出的甜如蜜糖。 按所有人的想法,今年我应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安心呆在我的不停里,好吃好喝被伺候着,旅店什么的也不要开了,咱家不缺钱,多的是金子,只要将自己与肚子里那个养到圆圆肥肥,便是功德无量了。 可我干了什么呢? 你们还不知道我是在什么地方与你们感慨这么多话吧?!不好意思,各位观众,我现在正坐在一辆二手的benz lmc房车里,欢欢喜喜握着方向盘,在一条牛羊处处、尚算宽阔的乡村小路上昂首前行。 谁说妖怪就要飞来飞去的,谁说妖怪就不能老实考驾照的,我大概是妖怪界里第一个拿到国家正规驾照的奇葩吧!身份证户口本这类的东西你们不用担心,要捏造一个人类身份太容易。而且,去年我还是同期学车者中第一个考过的! 不过,好歹新手上路,且是第一次独自驾车远行,车速没敢太放肆……嗯?为什么是独自? 你们早已习惯将我与那条龙,还有不停里那些奇奇怪怪的物种们绑定在一起了?啧啧,这次还真不能让你们如愿了,因为我留书出走了,很大逆不道地为自己安排了一场崭新的长途旅行。 我留下了不停,但带走了屋檐下的灯笼,现就挂在后车门的背后;留下了赵公子与纸片儿,但带走了我们合拍的全家福,放在钱夹里;留下了敖炽,但带走了我跟他的娃。 放心,我跟敖炽之间并没有任何矛盾,这么做,无非是出于更周全的考虑。 因为,意料之中的麻烦出现了——不久前,天帝又派了那不讨人喜欢的战神去了东海,自然是为那暗藏玄机的“灵凰十二棺”,称天帝有命,欲提早取回这物事。龙王唯有推说龙乃东海圣地,开启之日极有讲究,岂是想开就开,让他们年底再来。亏得东海龙族不受天界管辖,战神獠元纵是地位尊荣,也不得不给龙王三分面子,但聪明如他,岂会察觉不到事情有疑。 寻回那剩下的十一颗被伪装成凤凰眼睛的“青珀”,已然不能再拖延。獠元离开的翌日,龙王来了不停,连座也没落,便将一件东西放到我与敖炽面前——一块石头,鸡蛋般大小,沙黄而粗糙,错落的稜角透着挥不去的沧桑,可奇就奇在这石头的正中间,却生生开出一朵鲜灵灵的小花,细嫩鲜黄,小鸡雏似的可爱。 这的的确确是从石头里长出的生命,鲜活得不能再鲜活。我也曾猜是有花种凑巧落到石缝,可这石头虽然粗糙,却是天生天衣无缝。更奇的是,举起它透光一看,竟能隐隐一窥内里,那小花的根茎确实自石头内部生出,浑然一体。 龙王说,那颗被他带回东海的青珀,第二天便褪去了外头那层玉壳子,变成了这模样。谁也没想到,这青珀之内还另有干坤,之前只当它是个镇住凶兽的玉质封印而已。 对于这件怪事,龙王的推测是,这石头才是真正的封印,不知何原因,有人在这层封印之外又加了一层,才令我们误以为最外头的青珀便是封印的全貌。这么一想,是要封印怎样的东西,才需要动用两层保险?!回想去年与有屈的一场恶战,我有点胃疼。 第2页 不过,打我拿起石头准备细看时,事情才走入关键点——手与石头接触的瞬间,我被“烫”到了,看不见的火焰从石头深处窜出,钻进我的皮肉,说不上疼,但那剎那的感觉,居然让我想飙泪,悲壮与无奈,牵挂与寄託,奇奇怪怪地糅作一团,打到心上,转眼又无迹可寻。 手一滑,石头啪啦落在地上。 敖炽当我手拙,拾起一看,石头完好无缺,上头却平白浮出一个字,像有人早雕在上头一般——一个清清楚楚的“北”字。 我们都肯定,这个字之前是没有的。 面面相觑半晌,北? 莫非是某种玄奇的暗示? 敖炽突然道,东海之北,有座常年被浓雾遮蔽的硕大海盗,平日无人踏足,那岛便叫北山。这字是提醒我们,要找到剩下的青珀得去那里? 龙王觉得可以循这个线索试试看。 可我的念头是,这个北字,也许只是让我们往北去。 龙王与敖炽临走前,我让他们将那块开花的石头留给我保管理由是我也许能研究出更多线索。天界那边显然不会轻易放过东海,可青珀失踪这件事又不能被太多人知道,所以只好我们自己多受累,寻些可信任的人,大家一起多跑些地方找吧。 无人异议。敖炽出门前,用力抱了抱我,什么也没说。 我跟他都有数,若不尽快找回那是一个玩意,东海恐有大祸。关于天帝那个老头子的传言,一只很少,可越是看不清的人,才越让人生畏。何况那还不是人,是神,天界里最唯一的主宰,连獠元那样的人物,也要臣服其下。 总之,好歹是东海的媳妇,岂能眼见自家人被欺负?我会做一切我能做的。 没告诉敖炽我去了哪,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到底会去哪儿嘛,只留在书中说,时间紧迫,分散寻找,若有消息,简讯联繫。顺便也交代了一下赵公子跟纸片儿看好家门,别忘交水电费。 反正整件事导致的后果,便是此刻你们所见到的,我开着二手车,拖着几大箱茶叶,以专卖浮生茶的流动商贩身份,一路往北。 这次,不停真的变成了名副其实的不停,我的店,开到了勇往直前的房车里。 前面会遇到什么?我怎么知道。 反正,我不怕。 1 半碗水,半碗泥,捏个娃娃笑嘻嘻。 左一个,右一个,连个娃娃在一起。 你牵我,我牵你,咱们永远不分离。 年轻鲜艷的小媳妇,挽了个蓝花底子的布包袱,悠悠闲闲地骑在一头小毛驴上,油亮亮的黑髮在脑后挽个别致的髻,时令小鲜花别在鬓边,染得红红的嘴唇咿咿呀呀唱着山歌,时不时掠过的春风撩动那件翠绿的罗群,露出顽皮晃动的三寸金莲。 这女子身上太多颜色,俗气但也艷丽。 无人知她是回娘家省亲,还是赶着回夫家做饭,只见得一片彩画似的风景,朝前头那座横跨一条蜿蜒河水的石板桥而去。 小毛驴摇头晃脑走到桥边,远远已瞧见一群人,男女都有。男的倒还无异,一个个挑担牵马,该怎么过便怎么过去了,怪就怪在那几个妇人,个个长得不坏,穿戴也整齐,涂脂抹粉一番倒也别有风韵,熟不知这好好的模样,却生生被她们自己糟蹋了。过桥之前,她们从包袱里拿出比乞丐袍子还破旧的衣裳换上,再将手上沾满泥灰,将那一脸好好的脂粉弄得乌七八糟。这还不够,别致的髮髻也拆得像刚从被窝里钻出来,一番努力之下,美貌妇人瞬成邋遢大嫂。 一切搞妥当,大嫂们又朝右手边拜拜,咕哝几句“石尤奶奶保佑”,这才迈出小脚,七分恭谨三分畏惧地从石板桥上过去。 “好有趣的老娘们儿,生生将自己弄成了土猴子。”小媳妇捂嘴偷笑,跳下毛驴,整理整理衣裙,便要往桥上去。 “小娘子且慢!”有人喊住了她。 她回头,只见个土地老儿般丑矮的老妇拄着拐杖,颤巍巍地站在乱草上,一双几乎只见到眼白的老眼瞪着她。 “何事?”她转身。 “美人不渡石尤桥,小娘子没听过?”老妇沙哑着声音道,“速速换了衣裳再过去罢!” “此桥名石尤?”小媳妇噗嗤一笑,拢拢鬓髮,“为何不让美人渡?” “此桥名石尤,此河为妒津,只许丑面过,美人不到头。”老妇又道。 “天下哪有如此霸道的规矩,不许人衣帽光鲜,只可丑陋不堪?”小媳妇冷哼一声,“今日奴家倒要破了这规矩,省得后来人再被欺负。” 说罢,倔强的小媳妇牵上驴子,信步上桥,一步一扭腰地往对面而去。 桥下的河,不宽不急,有多深倒无人知晓,这春意浓浓的好时节下,河水碧绿白浪微起,一派宁静风光。 小媳妇已行至石桥中央,熟料天色聚变,阴霾遮日,河水聚然起了漩涡,自桥下吐出一口通天的黑气来,两只白不白、红不红的人眼嵌在里头,一阵唿啸,悍然扑下,将小媳妇整个卷裹起来,拖入河底。 水花溅起,瞬间平復,阳光又照山水,春风仍过树梢,青青石板桥上,空留一头失了主人的蠢驴。 再看桥头,老妇杳然。 “从此之后,这来往石尤桥的女人,个个谨言慎行,不将自己弄成丑女是断不敢渡河的。” 副驾上的老宋,津津有味地讲完了这个故事,末了还小得意地问我:“吓着了吧,姑娘?你们城里来的妹子肯定是没有听过这样的传说的。” 我笑而不语。 几个钟头前,一路往北的我,慢吞吞穿出一座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小城,歪扭的山路上,四个站在辆破面包车旁的男人,正抓耳挠腮地拦车。不像坏人,是坏人我也能对付。与人方便自己方便,遂做了回活雷锋,让他们千恩万谢上了车,带头的,就是老宋。他们要回家,目的地,石尤村。 这是个闲不下来的大叔,一路上都在聒噪,大多是抱怨,什么世道艰难,怀才不遇,钱都被庸才们赚走之类。 “真有这石尤桥么?”我问,难得他不抱怨还讲故事。 “有啊,沿着这路往前,看到河水便是。”老宋指着前头,“我可不是随口胡诌,真有妒津,真有石尤桥,你看我们村的名字都叫石尤村。那都是家里的老人代代传下的故事。前些年还有县里来的官,说要把这里打造成歷史名胜风景区,后来又不了了之。尽是些说空话不干事的东西,不过是多读了几年书,便坐到百姓头上,拿着大把的好处。真要比,咱们哪里又比他们弱了,吃苦勤恳,脑子也不坏,不过时差了些时运罢了。”越说越是愤然。 我看他那张涨红成猪肝色的老脸,笑道:“也不好这么想,但凡能走到我们前头的,总有他走到前头的道理,这世上本无平白无故的事情。” 老宋没搭腔,半晌才说:“这来来回回过去十好几辆车啊,就没一个肯停下来帮个手,就姑娘你肯做好事。不然咱们不知道还得在路边吃多少灰土。咱村就那一辆小面包,坏了也没个接送的,等以后咱赚了钱,也弄一辆你这样的好车开开。” 第3页 “二手车,便宜。”我笑道,“你们从城里买东西回来?看你们抬了一大箱呢。” 老宋嘆气:“是卖东西。把咱们生产的陶器送到县里的商店去。那一箱是退货,买主说今年生意不好,要不了那么多货,还说咱们的东西过时了,造型啥的跟不上潮流,非指着他店里那些不伦不类的陶器说这才好卖。我看了,尽是外国电影啊动画片儿里的玩意儿,做成怪模怪样的人偶,哪里比得上咱家的有韵味!这可是咱祖辈们打秦朝就传下的手艺!有眼无珠!” “秦朝?”我好奇道,“你们村专做陶器?” 老宋从随身的挎包里摸出个三寸高的陶俑递到我面前:“这么好的东西,愣被不识货的人糟践了!” 瞟了几眼,以我千百年来阅物无数的经验评断,确实算上品了,用料细腻,线条流畅,造型生动又有气势。哦对,塑的还是微缩般兵马俑,比当地那些旅游品贩卖点的产品传神太多。说不出好在哪,就是有股子灵气,无法让人以廉价品来形容。 “你们村就做山寨兵马俑呀?”我打趣。 “也做别的,人像、碗盘、动物什么的。”老宋老实道,“不过呀,销路越来越不咋样了。都怪那些半路出家抢生意的,我赌他们连怎么选土搭窑都不懂,就知道胡乱烧出几个怪东西来骗钱。老祖宗的好东西都被糟蹋了!” “都没想过改变一下套路?”我问,同时,不动声色地朝他的右肩瞟了一眼。 “改?”老宋一瞪眼,颇有些自豪地说,“放眼天下,有多少人还有咱这身正统的技艺?咱祖祖辈辈都是这行里的翘楚。从秦始皇那会儿,咱村就出了好些一等一的工匠,被召集去铸造兵马俑呢。” “哦,厉害。”我不好意思打断他小小的优越感。 “倒没问你,你一个人出来旅游?”老宋转了话题。 “出门做生意。”我笑,“卖茶叶。” 老宋惊讶了:“瞧你这模样,活脱脱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小姐,竟是个生意人?” “总要混口饭吃嘛。哈哈。” “你的茶一定很贵吧?”老宋忽然说,“可惜我们在这些粗人不懂这个,平日里往水龙头下一伸嘴,灌饱了就是。” 他怕我逼他买我的茶吧?我扑哧一笑:“还好还好,这价钱倒不是固定的,端看什么人来买,有缘的,一分钱不要,无缘的,千金也不换。” 老宋挠头,十分听不懂的样子。这时,老宋的衣兜里响起了山寨手机的大音量铃声,他别过身子,压低声音接了电话:“回了,在路上……人接到了,你们按之前说的准备好就是。” 后车厢里,老宋的同伴是不是传来交谈声,他们比老宋年轻许多,聊的也是又出了什么新手机之类的话题。 但,由始至终,我只听到两个男人的声音,可后车厢做了三个人。 不用看也知道谁在保持缄默,我对那个人印象还很深刻,他与老宋几人站在一起的视觉效果,就像一堆乡野的腊肉旁摆了一杯洋气的咖啡。 很明显,他与老宋他们不是一路人。麻灰色的厚绒高领卫衣,同色系的针织套头帽,几缕乱发自帽边挣脱出来,搭在亮晃晃的墨镜上,也不见他动手捋一捋,亚光的黑色皮裤半新不旧,军绿色的旧挎包懒洋洋拖在屁股后,一双han wag的褐色登山鞋扎扎实实套在脚上,处处透着一股文艺小青年的范儿。难得这傢伙身材还不错,瘦是瘦,有肌肉,能比老宋等高出大半个头,当个平面模特也绰绰有余。只可惜墨镜将他的面容便隐去了小半,不知真容如何。可能还不错?! 一路上都没有人跟他交谈,他也不与人说话,耳朵里只管塞着耳机,活在另一个世界。 “姑娘,你将我们送到后,怕要调头令选条路了。”老宋挂了电话,“到了咱村再往前,就是妒津,你的车过不去那座桥。” “妒津……”我默念着这个怪名字,再一想老宋讲的故事,玩笑道,“那我就不开车,我从桥上走过去,跟你讲的那小媳妇一样。” “可别乱说话!”老宋严肃起来,“那桥前些日子已经被我们封了,村里人也不许再去河边。” “为什么封起来?石桥出了安全问题?”我被勾出好奇心了。 “你一个过路的,就别老问了。”老送来了脾气,不理我了,只时不时嘆口气。 天边已现暮色,残留的几抹光线大势已去,稀疏洒在满目的青山蓬草上,远远的,些微流水的声音,顺风而来。我加快了车速。 2 石尤村比我想像中更陈旧潦倒,所见之处,屋舍低陋,比外头的世界晚了几个世纪般的存在。 车刚停稳,便有几个男女迎上来,黄昏的光线下,每个人都很焦急,起码变现得很焦急,一见老宋就围上来问长问短。 我隐隐听到老宋说:“人已请来了,说是极有本事的,放心吧,一定能把小驴子找回来。” 极有本事的?! “姑娘你就赶紧回去吧,你的茶叶怕要到大城市才有销路。”老宋回过头,对站在车前的我说道,末了还给我鞠了个躬。 可事实上我饿了,谁让我闻到晚饭的味道!不等我委婉表达想讨块肉吃的意愿,老宋已转身而去。 这时,拖在人群最后的文艺青年与我擦身而过,目不斜视地说了句:“你的石头热了。” 语气姿态,好像我就是一团空气,或者他是个瞎子。 但他说,我的石头?我将那块开花的石头秘密收藏在驾驶座下的布囊里,除了我,不可能有人知道。 快步回到车上,一去除布囊便觉出了不妥——布囊竟然真是热的,捂着盆炭火似的。 赶紧将石头抖搂出来,掉到手上的已是团淡淡的绿光,黄色的石头嵌在里面,像个漂浮的果核,再定睛一看,光源正是那个“北”字,它的每一笔画都化成了斑斓的光线,可是越来越淡,几秒之后,绿光不再,又成石头本来的模样,只是那“北”字,消失了。 这算什么情况?偏偏在我来了这个石尤村的时候…… 将石头放回布囊,透过挡风玻璃,远远看那青年的背影。布囊方得隐蔽,且不透光,除非他趁我不注意时偷看。可一路上,他并无这机会。 难道所谓的极有本事,就是隔空探物?一群山野村夫,加上一个“高人”,还有老宋右肩上的那个东西……是的,我很早就发现,老宋的右肩上有个“好玩”的玩意儿。 我掂掂布囊,二中听着那见见清晰的流水声,笑笑,心中已然有了主意。 去后车厢取了些东西,我大大咧咧地进了村。 这里,妖气冲天。 3 对我的不请自来,老宋不太高兴,可他老婆却截然相反,一听我说想来讨口热饭,再顺便向村里乡亲们推销一下茶叶,当即点头同意,十分热情,同事还骂老宋不地道,怠慢帮了他的恩人。 第4页 老宋看看他老婆,又看看我,无奈地出了门去。 我就这样被当做“外宾”留了下来。老宋是村长,他老婆做主,把我安排到他家吃晚饭,还让我把车开进来,停在他家门口的空地上。 村里人大概没见过这样的车,围在四周指指点点,交头接耳。 另外,我真不习惯吃饭时被一帮人围观,可他们就是看得津津有味。 闻讯跑来老宋家看热闹的,都是七大姑八大姨之类的妇女,坐在离我很近的凳子上,一边嗑着瓜子和宋大嫂唠家常,一边审视我的吃相,然后问我叫啥名打哪来去哪里。 我友好地回答,换来一片啧啧之声,艷羡中又有些不屑。 “大冷的天,你这么穿不冷啊?”一个肤色黝黑,身材壮硕,穿着油迹斑斑的厚羽绒服的年轻女人死盯着我,那种目光足以阻止我吞下那一口炸排骨。 吃饭前,我脱掉外头的黑色羊长大衣,里头只一件长旗袍,缎滑如脂,莲开其上,光泽流转,水色宛然,剪裁刺绣说是巧夺天空也不为过。 千万别当这旗袍中看不中用,此物大有来歷,不知看管们可还记得当年打一等一的裁缝乌衣,他与他女友一直寄居在我的屋檐下,不曾想年底时,他家远亲寻到我这儿,将两只燕妖接回了老家,临走时,那燕妖大嫂送了我这件旗袍以作感谢,说这料子非凡物,虽不及月下云锦神奇,可也由海中仙山的琉璃姽蚕吐的丝织成,有此物傍身,冬不冷,夏不热,轻薄柔韧,不易损坏。最神奇的是,它会随穿着者的提醒变化而变化,随时保持贴身合适,言下之意就算将来我肚腹渐大也能穿得毫无压力,实在是居家旅行之必备服装。 我当然是一眼就爱上了这件衣裳,同时也知道,它的精緻美丽,能吸引几乎每个女人的目光。 “不冷,我大多时候都在车上,有空调暖着。”我打了个饱嗝。 随后又是不同的妇女扔来更多不同的问题,你结婚了吗,丈夫干什么的,越问越隐私。 敷衍一阵,我问坐在旁边的宋大嫂:“宋大叔还没回来?他们今天可真忙。” “没一天不忙。”宋大嫂一脸埋怨,“整个村都忙,烧不完的碗盘杯子,牛羊猪马,起早贪黑的忙,就是不见赚多少钱回来。”说着说着,她略显浑浊的目光落在我的左手腕上,那里挂着几个纤秀的实心光圈千足金镯子,敖炽不久前送的,说这是平安镯,多带几个。 “平安健康就好,钱够花就行。”我笑笑。 黑姑娘不屑地哼了一声:“总得是你这样好身段好模样,不缺吃穿不缺钱的人才能讲得这样轻巧。这里的人都苦命,莫说钱,连个平安健康都求不来!” “这话怎么讲?”我看她的模样,很健硕嘛。 “不就是冯寡妇么。” 黑姑娘白眼一翻,竹筒倒豆子般讲了件匪夷所思的事来。说石尤村那姓冯的寡妇,好不容易养大小名小驴子的儿子,眼见着还考上了北京的大学,那可是村里头一份儿,飞出去的金凤凰呢!可哪知回来过寒假的小驴子,前些天莫名其妙就不见了,遍寻不着,报了警,也没个下文。怪就怪在没过几天,冯寡妇天天夜里都梦见自己儿子坐在石尤桥上哭,说河里真冷想回家,一连七天都做同样的梦。急疯了的冯寡妇将这事与村长一讲,大家一合计,决定去找个高人回来看看。 黑姑娘嘴快,口无遮拦,越说越来劲:“我就说冯寡妇家要出事吧,让她给石尤奶奶上供,她却说那钱要给儿子做学费,把奶奶惹怒了吧,这不就把小驴子收了去么!现在她信了吧!还指望着儿子将来带她去城里过好日子呢……” “积点口的吧,别瞎说!”宋大嫂打断她,“我跟玉清自小玩到大,比亲姐妹还亲,她儿子等于我儿子,你们以后谁再拿她说事,我第一个不饶他!别让客人笑话了!” 话音刚落,一个看起来二十岁的圆胖男子从里屋蹦出来,扯着自己的裤子,口齿不清地对宋大嫂哭喊:“娘,裤子,尿!” “哎呦祖宗,咋又尿裤子了!”宋大嫂赶紧将他带到里屋,半晌才拿着脏裤子出来,不大好意思地对我说:“我儿子,小时候被撞了下头。” “撞啥头呀,天生的傻子。”黑姑娘趁宋大嫂走开的时候,讥笑几声,“谁让他家眼红村长的位置,还把人老何活活气死了。这不现世报嘛。当了村长又咋样。” 在场众人皆是心照不宣,幸灾乐祸。 我不发表任何意见,只看了看她们的右肩,默默吃饭。 很快,宋大嫂从厨房走了出来,边问我吃饱没,边将一大碗热汤端了上来,还没放定,门外进来一个人。 十六七岁的清秀少年,肤色白腻得像我面前这碗汤,宽大厚实的深蓝色工装像要把他压垮似的。五官是真的精緻,很不似风吹雨打的山里人,倒像个落了难的公子少爷,不得已才委身于此。只可惜右眼出一片朱红的胎印,像五根碍事的手指,故意要挡住视线一般。好好一个少年郎,白玉微瑕,委实遗憾。 不过,我看见的不止这些,他的身后,似乎还“贴”着一个看不太清的影子。 “宋嫂子,麻烦借些当归,我家的刚好用完了,赶着给我哥熬汤呢。”少年声音清亮,跟众人一一打招唿,很热络。 “呦,春炉啊,你等着,我马上给你拿去。”宋大嫂赶紧去了里屋,抓了一把药味浓重的当归出来给他。 “谢了,回头就还你。”被称为春炉的少年,欢欢喜喜地接过来,忽然吸了吸鼻子,说,“好香的茶味。” 一屋子人里,只有他闻到了我带出来的一小罐“浮生”。 我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你喜欢喝茶?” “我哥哥喜欢。”春炉打量着我,“你是……” “我刚好是买茶叶的。”我指指门口,“看见那辆车了吧?那是我的茶叶店。” “可以给我一些带回去,让我哥哥尝尝么?”他认真问,“如果他喜欢,我就找你买。” 我笑道:“尝尝是没什么问题,不过这茶得由我亲手来沏,才能尽显真味。当然,如果你肯买,我自会教你沏这种茶的独门方法。可是,我这茶不是什么人都卖,得看心情,看缘分。” 春炉微皱着眉头:“没见过你这样的生意人,难道有钱也不赚?我一定要买呢?” “在我这儿,没什么事是‘一定’的,我不卖,你拿我如何?”我诚心不遂他的意,看见长得不错的人就想逗一逗是我的臭毛病,反正敖炽又不在。 “如果别人有你没有但又很想要的东西,你会如何?”春炉反问我。 我擦擦嘴,说:“能拥有我想要的东西,说明他很厉害嘛。” 春炉眨眨眼睛,花蕾般嫩红的嘴唇向上一翘:“出门往北走,看见一棵大槐树,旁边就是我家。得空你来,替我哥哥沏杯茶,滋味好不好,茶叶卖不卖,到时再讲。” 第5页 “啧啧,品茶这种事,我看全村也就只有春炉家有这个雅兴。”送大嫂看着春炉的背影,又对我讲,“你算是来对了,我们都差点忘了,春炉他哥哥是个什么都不喜欢,只爱喝茶的怪人,人又是个残疾。难为春炉这孩子一直照顾他,家里大事小事一把抓,他哥哥想吃什么喝什么,春炉想方设法也要弄回来。”她嘆口气,有些不好意思地对我讲:“也猜你卖的东西不便宜,不过要是那孩子真想要,能不能看在我的老脸上,稍许便宜些给他?” 简单一件事,即刻勾勒出一幅兄弟情深、乡邻友好的图画来,我对着一脸憨直的宋大嫂道:“我有数,就沖您跟宋叔这一顿好饭菜,我也要知恩图报呢。” 得了这面子,宋大嫂十分高兴,连声道:“喝汤喝汤,好姑娘。” 盛情难却,咕噜咕噜,我将那一碗热乎乎、美滋滋的鸡汤一饮而尽,就算它里头,已不知混进了多少蒙汗药。 4 “大师你并没说需要人牲啊!” “是你夫人主动提出来的,她觉得这样可能更有帮助。” “这……” 无星无月的夜空下,这条叫妒津的河,流淌得似乎比任何时候都快一些,河上的石桥横跨两岸,灰白的颜色像一把入土已久的枯骨,在黑髮般的流水中赫然醒目。 桥头前面的空地上,篝火熊熊,一大群人前,老宋气急败坏地指着自己的老婆:“你都干了什么好事!那是一条人命哪!好心好意送我们回来,却被你们下了药五花大绑扔进河里!说!都是谁想的主意?” 宋大嫂咬紧了牙,死都不吭声。 “你个煳涂婆子!”老宋扬起手,巴掌眼看就要落到她脸上。 “宋哥!你要打便打我,嫂子做着一切都是为了我,为了小驴子!”两只纤瘦苍白的手用力抓住他的胳膊,手的主人,是那个与宋大嫂年纪相仿的妇人。 “玉清……你!”老宋看着这妇人坚决的脸,慢慢放下了手,攥起拳头,狠狠敲了自己脑袋几下,无力回天地看着河水,大声道,“对不起了姑娘,来世投个好人家去!” 他转过身,对那一直默立于人群之外的文艺青年道:“大师,丑时已到,能作法了不?” 青年慢吞吞走过来,蹲下,静静看着流过眼前的河水。 “你肯定你儿子是站在这座桥上,同你讲他在河底?” “千真万确,一连七日,他夜夜都在我梦里哭诉。”玉清嫂忍不住大哭起来。 青年从脚边拾起一个石子,扔进河里,“最后一次见你儿子,是在哪里?” “家里,他说要趁着寒假,去买些防水的材料回来把家里的屋顶修一修。那天早上,我送他出家门,便再也没有消息。去问过卖建材的人,都说他根本没来过。”玉清嫂拿出一个寻常的背包,哽咽道,“那天他就背着这个包出了门。去买建材的地方,从石尤桥上过是最快的……这个包,后来发现就漂在妒津的河面上!都说那桥邪门,可从来都是对女人不利,怎么会让我儿子……我只有小驴子一个儿子,一个呀!好不容易上了城里的大学,我不该让他出门的呀!”玉清嫂泣不成声。 见一个女人凄凉至此,在场者都沉默不语,好些人还亦真亦假地擦了擦眼睛。 宋大嫂赶紧扶住她,劝慰道:“都知石尤奶奶是个烈货,大约是年岁越高,脾气越大,这几年咱们上的供奉太微薄,说不定就因此迁怒了咱们,才拿小驴子开到。妹子你先不要急,既然已经请来了高人,若小驴子真是被石尤奶奶给收了,会有下落的。再说,我们刚刚已经向石尤奶奶进献了这么个大活人当祭品,真有什么怒气,也该熄了。” “那姑娘到底与我们无冤无仇,万一被发现……”玉清嫂捂着心口。 “我们也是被逼无奈。不这样做,如何能帮到你?你以为我的心就好过吗!”宋大嫂红了眼睛,又道,“这里都是自己人。那姑娘孤身一个,又是外来者,不会有人追查到咱们这里。回头每年多烧些纸钱给她就是了。” 文艺青年站起来,转过身,火光在他的墨镜上跳动:“宋大嫂,你与他们母子二人关系如何?” “我跟嫂子自小就玩在一起,胜似亲姐妹。我丈夫病死后,家计困难,全是靠她与宋哥一路接济,她对小驴子比对自己的亲儿女还好。”玉清嫂主动答道。 “哦。”青年点点头,从挎包里陆续拿出些东西,不过是些石头雕成的男女小人。 宋大嫂见他并不像要开坛作法的样子,揉了揉眼睛,问:“大师,你看了半天,怎么说?” “不是看我怎么说,是看你们怎么说。”文艺青年拿起一个石人,微微一笑,“这些,是会讲真话的石头。” 宋大嫂一愣。 瘦小的春炉也挤在人群里,看了一会,似乎又觉得没什么看头,转身离开了。 5 石尤村里,除了人住的房子,最多的便是陶窑。路旁,树下,随便一个人家的后院,都可见这些新旧不一、大大小小的陶窑。不开工时,它们便是村子里最沉默冰凉的地方,千万年的灰烬,好似都积在了里头。 什么东西都怕个累积,长久不清理,便会出问题。 从桥头回来,春炉没有直接回家,而是转去了老宋家。 不多时,老槐树前走来了披着霜露的孤独身影,径直往树旁那间不高不大的房子而去。 “哥哥,我回……” 房门被打开,春炉眉飞色舞地迈进来,一脸笑容在看到他哥哥……旁边的我时,凝固了很久。 “看一个神棍在河边胡来,你我都觉得没什么意思吧。”我笑嘻嘻地看他,指了指面前的茶几。三杯冒着热气的茶,在我特意带来的白瓷杯里微微荡漾,“我等不及明天再来找你们,既然你这么诚意邀请,我又这么期待做成一笔生意,不如早来早了。” 春炉从错愕中恢復过来,几步走到那坐在轮椅上的男人身边,摸了摸他的手,又将盖在他膝上的毯子往上拉了拉,十分细心。 如果这男人能站起来,如果他脸上能有一点表情、能开口说一句话,我都能肯定地说,这是一位十分顺眼、十分爷们儿的男人。很少见到这么浓眉大眼端方英俊的人物了,那种气质,无端端让人想起那种经过各种扎实的工序,再自千度烈焰中翻滚烧造出来的陶器,虽不及陶瓷细腻鲜亮,但自有一股难得的沉稳踏实。 可惜,这男人这辈子,不,是生生世世也别想站起来。我已看透他的底细。 将他与春炉放在一起,看不出一丝亲兄弟的痕迹。 “请吧,不是要让令兄试茶么?”我看着春炉,“趁热。” “好。”春炉镇定地端起一杯,吹了吹放到男人的唇边,低声说,“哥哥,尝尝吧。” 男人听话地张开口,茶水缓缓淌进去,机械地咽下。春炉只给他喝了一口便放下茶杯,小心拭去他嘴边的水渍,轻声问:“如何?” 第6页 然后将耳朵贴近他的嘴边,半晌,点点头:“明白了。” 我根本没听到那男人说半个字,他不可能说话。 “你哥哥怎么说?”我很配合春炉的表演。 春炉不答话,将剩下的茶,一股脑倒进了口里,舔了舔嘴。 我笑看着这个傢伙,能一口气将整杯浮生都咽下去且没有任何表情的人,要么没有舌头,要么没有味觉,要么,不是人。 “我猜你跟你哥哥都很喜欢这种茶。”我盯着春炉胀鼓鼓的衣兜,“不然你不会去我的车上,顺手牵羊了好几罐。” 春炉微微一怔,慢吞吞地掏出兜里的小瓷罐,放到茶几上,坐下,揉了揉右眼:“老人们总说,眼皮跳,有事到。我说这两天怎么眼皮跳个不住。”他顿了顿,投向我的眼神并不犀利,相反还有些迟钝,问:“你……是妖?” 这个问题倒让我意外了,我笑:“我以为,你一见到我的时候,就该知道你我算是同类。” 春炉摇头,很老实地说:“我没有这种能力。”说完,他眼睛里有光闪过,突然问:“你是很厉害的妖怪?” 该怎么回答呢?我这只在人间混迹了这么久的老妖怪,算是厉害吧。不然,不会对人类提供的任何不怀好意的迷药免疫,也不会在他们将装晕的我五花大绑时,轻轻松松用个障眼法,用一根无辜的筷子做了我的替身。在老宋他们个个念叨着要给我烧纸钱时,隐身旁观的我好几次都差点笑场,想告诉他们,我只收金子不收纸钱。 “厉害不厉害,不都是妖怪么。”我如是道。 “不不,如果你很厉害的话,也许能帮我解答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春炉很认真地往前坐了坐,一副小学生请教师长的摸样,完全不担心被他的乡邻们算计了的我,是不是回来找人算帐的,也忘记了他刚刚趁火打劫偷茶叶的不光彩行为。他目不转睛地期待我的回应,专注得像一尊陶俑。 “你问。” “妖怪可以修炼成人么?” 真是个入门级的问题。 “可以修炼成人身,皮肉血脉、五脏六腑与人无异,修为再高一些,生儿育女也没有问题。不过,‘人身’与人,还是有本质上的区别,比如不会衰老,不会染上人类才有的疾病,只要一路顺风,没遇到什么天灾人祸,这个人身可以千秋万载。”我解释道。 “比如你?”他看着我,羡慕之情溢于言表。 “算是吧。”我点头。 春炉想了想,站起来,迎着黯然的灯火,慢慢解开上衣的扣子,毫不羞涩地露出细腻雪白的身体。 我怔了怔。 不该是他,而是她——春炉不是个少年,起码从这躯壳上看去,她是个稚嫩到能掐出水来的少女。假小子般的短髮、宽大的衣裳与雌雄莫辨的声音,骗了所有人。 在我想不通这宽衣解带的理由时,春炉自一旁的针线篓里,取了一把剪刀出来,从心口一路划了下去。 我以为会看到十分兇险血腥的场面,可是,什么都没有。那道在春炉身体上豁开的口子里,没有血,没有肉,只有一片凝固的粘土,这灰黄的颜色附着在任何一件东西上,都能瞬间让它失去生气。 春炉放下剪子,默默看着自己的身体…… 6 “春炉,又给你哥送饭来啊?” “是呀,牛哥好,刀哥好,你们都吃啦?” “吃啦吃啦,你哥还在里头忙呢,快去快去。” “好嘞!” 蹲在陶窑外头休息的汉子们,一听到那叮叮噹噹的铃声,便知又是那个小小人儿来了。 炎夏里开炉烧陶,是件苦差事,热啊,热得人恨不得脱去一层皮。毒日头热炉子,想想就要命。唯有这每天中午准时响起的铃铛声,往人心里莫名扇过一阵清凉。工坊里的人都喜欢着孩子,爱笑嘴又甜,一身灰白的粗布裙衫总是干干净净,一蹦一跳像只小兔子,手腕上红线拴住的金铃铛,亮澄澄响噹噹,一见就欢喜。 “哥哥!哥哥!” 春炉人还未到,声音已传到面前,忙着装窑的宋逸从窑炉里探出汗水涟涟的脸,大声说:“外头等我,这里太热!” 春炉是从来不肯听话的,挽着小篮子坐在离他最近的地方:“等你出来跟我一起出去,我又不怕热。” 她是从来不出汗的,再热也不会。 宋逸拗不过她,只得加快速度。装窑很关键,陶胚摆放位置大有讲究,稍有差池,受火不匀,便容易出次品。工坊里手艺最好的匠人,自然是宋逸,整个石尤村里找不出第二个更厉害的,他是老宋头的独子,毫无遗漏地继承了亲爹的手艺,有过之而无不及。经宋逸的手出来的陶器,从不愁销路,连宫中的御用匠人都自嘆不如,听说最近一批送到宫里的陶器,连李斯大人也赞不绝口。石尤村的工坊,名声越来越响亮,慕名来找宋逸的人,一般分两种,一种找他烧陶,一种找他拜师。 工坊里每个人都可说是宋逸的徒弟,任何问题都会请教他,而他也从不吝啬自己的技术与经验,有问必答,甚至手把手教他们如何烧出完美的作品。有些远道而来求教的人,他不知倾囊相授,遇到生计困难的,还要帮补几个盘缠。 不少人提醒过他,人红遭人妒,自家的独门技艺还是掩藏一点的好,回头被不怀好意的人学了去,将来抢了他的风头,岂不是得不尝失。可他总一笑了之,说如果真有人超过了他,那对方必然有优于自己的地方,他反过来向对方请教学习便是了。于是,有人暗地里说他傻,也有人说他是真正的贤人。 不过,不管傻子还是贤人,春炉都是永远站在宋逸这边的。她是他妹妹,也是个黏煳煳的小跟班,不论冬夏晴雨,她永远准时出现在工坊里。篮子里的饭菜,她亲自做好,趁热端来,还特意编了个盖子,一定要将饭菜盖得严丝合缝才罢休。给哥哥吃的饭,不能有一粒尘土。 众人都知宋逸也极宠这妹妹,她手上的金铃,价值不菲,是他攒了许久的工钱,趁运货去咸阳的机会,千里迢迢买回送她的。他还特意让人往铃铛上刻了四个字,一面是“春炉”,一面是“平安”。 许多个夏夜,春炉都会与宋逸坐在家中的院子前喝茶。同样都是粗生粗养出来的山里汉子,宋逸却天生比他们多了些趣味与风雅。工坊里的汉子一歇了共,最爱做的便是聚在一处大口肉大碗酒,满口浊气地讨论谁家姑娘标志,再不然就是揣了工钱跑去赌坊里大杀四方。宋逸不同,他爱茶,最大的乐趣就是托人自四面八方弄来不同的茶叶,放在他自己特意烧纸出的精緻小罐里,风清月朗的时候,逐一拿出来,小心地沏,细细地品。他的生命里,已经有太多烈火高温,对他来说,最大的享受,便是一把躺椅,半弯明月,清茶在手,院落静谧。 春炉也是个与“烈火”无关的存在,她顽皮但不吵闹,爱说话却不聒噪,总能在最恰当的时候给予他最恰当的陪伴,聊天玩笑,总有说不尽的有趣话题。他们的性格并不相似,有时候甚至相反,她像溪水一样活泼但又娴静,永远不会有大江大河的汹涌澎湃,而他本性沉默,行事端方,像极了那些经他出手的陶器,旁人都当它们冰凉沉实,却忘记了它们也是自烈焰高温里浴火而出,纵然冷了外表,内里的温度却从未熄灭。 第7页 他常说,陶器也是有生命的,真正的好工匠,能用那一把火烧出一颗心来。 春炉知道,他是真正喜爱着他的职业。 这样相依而坐,谈天说地的夏夜,是兄妹俩最喜欢的时段。 曾有一个夏夜,她看看腕上的金铃,又调皮地摇起来,打宋逸将这个送她到现在,她已经高兴且故意地摇了多次。每次叮铃声一起,宋逸就会无奈地笑,说早知你要这么玩耍它,让我不得清净,还不如不送。 “说谎!”她凑到他面前,挽住他的胳膊,一手指着天上,“就算我想要天上的星星,你也会送我的,对不对?” “我不可能拿到星星。”宋逸认真地说,“但我会为你试一试。就算最后什么都拿不到,起码你不会太遗憾。” “别试啦,星星那么高,把你摔死了,我上哪去找个哥哥回来。”春炉把脑袋靠在他肩膀上,笑眯眯地摇着她的铃铛,“这个就够了。” 这金铃铛,是她十五岁的生辰礼物。十年前的今天,她赤身裸体蜷缩在宋家的门口,那天大雨,她像一条狼狈的小鱼,被抛弃到岸边。 宋逸将她抱进了屋子,举手之劳的救援,让宋逸与他跛脚的老爹从此多了个没有血缘的亲人。收留她的当天,宋逸做了个奇怪的梦,梦见村里石桥边上,冒出一座炉火熊熊的陶窑,一个白生生但看不清脸的小丫头自那炉窑里跳出来。那时正值春光三月,阳光照着那自己跑过来的小人儿,奇异的光彩像仙境里的鸟儿在她身后扇动翅膀。 醒来,他便给她起了个名字,春炉。 五岁之前的记忆,空白,宋逸也曾想过有一天她若能回忆起家在何处,便送她回父母身边。可随着她年龄的增长,这念头也渐渐淡了,一来,她说实在想不起来,二来,他已捨不得。 他与他爹都当这女娃是上天赐来的礼物,那么好看,那么聪明,教她识字,一遍足够,她记性太好。最难得的,她对欣赏及制作陶器有一种天生的悟性,她在地上拿树枝画出的图样,经由宋逸烧制出来的器皿,往往是最先被人抢购一空的。有段时间,宋逸总是无法掌握好烧制的温度,也是春炉从旁提议,才解决了问题。当时他十分惊奇于春炉在这方面的天分,问她为何能做到,春炉却说她也不知道,就觉得应该是那样罢了。 好几次,宋逸对渐渐长大的春炉说,若你是男儿身,便能堂而皇之进工坊一展才华,不需多少时间,必然能成一代名匠,成就会在他之上。 可春炉却说,她更喜欢送饭这差事。 “这么热的天,不是说了不用送饭来么。”宋逸做完手里的活计,钻出来,把两手胡乱擦干净,拉着春炉坐到里窑炉最远的树下。 “我又不怕热。”春炉把饭菜摆出来,“快吃。吃饱了才有力气跟虎头村那个舒单一决高下。” 近日最惹人关注的事,便是自皇宫里发出的那道徵集令了。奉皇帝之命,李斯大人下令全国徵召善于制陶的工坊及匠人,铸造数量浩大的人俑及马俑,无论官营还是私营工坊,皆以手艺论高低,一旦入选为御用工匠,有封赏倒是其次,烧制出的作品能为帝王所用,这才是无上的荣耀与肯定。 石尤村的宋逸,虎头村的舒单,两个都是如今响噹噹的匠人,只是那舒单恃才傲物,歷来视宋逸为眼中钉。可笑的是,当年他未成名时,还曾巴巴地跑来石尤村向宋逸求教,宋逸自然将一手技艺无私教授,熟料他得了势,不但将师父忘得一干二净,整天盘算的更是如何让宋逸他们从他眼里消失,从此只有虎头村舒单领头的工坊独领风骚。 这次的徵集令,由下往上,层层选拔,各村工坊都按要求制作人俑一个,送往县衙供宫里派来的官员审核评定,合格者再往上推举。 眼看送选之日已迫在眉睫,虎头村那边早已忙成了一锅粥,可宋逸却不慌不忙,每天按部就班,一边烧制人俑,一边也不耽误工坊里的活计。 “我从未想过与舒单一争高下。”他咬了一口馒头,“如果他能入选,只说明他的技艺已在我之上,我还须磨练。御用不御用,倒是次要了。” “姓舒的可不这么想。”春炉撇撇嘴,“他就是想趁这次机会打败你。若他赢了,咱们的工坊将来就很难有好日子了。” 他弹了弹春炉的额头:“小傢伙,你太多虑了。这些留给你哥哥去操心,你好好在家念书学女红便是。眼看着就是大姑娘了,拿不起针提不起线,将来哪里找婆家去?” 春炉傻笑:“那我就一辈子都在宋家,跟着哥哥。” “傻丫头,那怎么可能。”他笑笑。 闻听此言,春炉的小脸突然沉下来,撅嘴道:“除非你不想要我了,想把我扔了。” “瞎想。”他拍拍她的脑袋,“我连烧坏的陶器都不捨得扔,何况你一个大活人。” 春炉这才破涕为笑,紧紧搂住了他的胳膊。 一阵轻风,从树下一路吹到眼前那片残缺的土墙,墙上那一大块缺口,刚好对着那条四季不歇的妒津。 在工坊干活的间歇,宋逸最喜欢坐在这里,听河水流动,看青山氤氲。他一直认为这条河,以及那条石桥,是石尤村最美的风景,妒津这个名字实在损了它的气韵。春炉问过他,为何这条河要叫妒津,那座桥乃至整个村,都要叫石尤。 宋逸说,重耳还未继位时,曾因故被迫四方流亡。追随他的臣下中,有个叫介之推的人物,一路忠心耿耿,随之流亡十九年都未有半分埋怨。只可惜这介之推却娶了一位善妒的夫人,她哪管介之推离家流亡是为了忠君爱国,只当他是外出风流快活,不知与几多女子花前月下。这夫人,便叫石尤。待到重耳归晋国继位时,一心挂念妻子的介之推连受封赏都顾不上,赶回家一看,才知石尤已在多年前搬回老家。他马不停蹄赶去相见,谁知这妇人见到突然归来的夫婿时,不但没有半分欢喜,反而拿了一条早准备好的被下了巫术的绳索,将介之推牢牢拴住,例数他的种种莫须有的“罪行”后,发誓永远不许他再离开自己一步,不许他再看别的女子一眼,只能与她“日日相对”。后来重耳见介之推失踪多日,便派了部下来寻,寻到他家附近,来人喊介之推的名字,可惜无人应答。那部下天生鲁莽,生出个馊主意来,在整座山上放起了火,心想他见了火,哪里还有不跑出来的道理。可怜那介之推堂堂男儿,只因受制于一条套住脖子的绳索不得自由,加上衣衫不整,自觉无颜见人,才不敢应答。如今见起了火,又联想到这些时日所受的屈辱,索性在自家里也点起了火。内外皆是烈焰,夫妇二人均无退路,石尤抱住他,哭说以后再不妒就是,可是水火无情,为时晚矣,一把大火将夫妇二人烧成灰烬。众人事后清理时,发现二人遗骨已与泥土混为一体,连收殓都不可。 之后,此地便常发生怪事。石尤葬身之处的附近,有一条河,一座石桥,多年来无灾无难,但自从出了这事,任何模样标緻的女子从河上过,都会被一股妖风捲入河底,无人生还。反倒是那些丑人老妇,却能平安渡河。众人皆说,这是石尤奶奶怨气不息所致,见不得漂亮姑娘,总当她们是勾引夫婿的祸害。于是他们找了人在这里修了庙,供奉起石尤奶奶来。多年来,打从这里渡河的女子,总要将自己弄得邋遢丑陋,方能安然渡河。所以这条河被人称为妒津,石桥以及这个村子皆被命名为石尤。 第8页 不过宋逸也说,传说罢了,此处究竟是不是石尤奶奶的葬身之处,已无从考证,但这里的土质特别倒也是事实,石尤村里出产的粘土,比别处都细腻且耐火,烧出来的陶器紧凑扎实。于是又有人说,这是因为石尤奶奶的精魄融在土里的缘故。 春炉问他信不信有石尤奶奶,宋逸说不信,那些扮丑过桥的妇人,不过是无知。春炉却说,她是信的。 吃罢饭,春炉边收拾碗盘边问:“晚上要吃什么菜?阿爹今天钓了好大一条鱼。” “呀,今晚恐怕不能回家吃饭,得去接你阿芷姐姐。她去探舅父的病,让我今天去白水村接她回来呢。”宋逸一拍大腿,笑着摸摸春炉的头,“那条鱼,你跟阿爹分了吃吧,反正你胃口大。我去干活了,你收拾收拾赶紧回去。” “哦……” 春炉歷来麻利的动作渐渐便得缓慢,每每听到阿芷这个名字,她的动作就会无意识地慢一拍。 7 阿芷姐姐,很快就会变成阿芷嫂子吧。 她与哥哥,是天造地设的一双。村里人都这样说。 阿芷与宋逸,是自小就定下的娃娃亲,两人也算青梅竹马,直到宋逸十岁那年,阿芷父亲要外出做生意,阿芷一家才不得不暂时离开石尤村去了外地。两年前,阿芷父亲病逝,她母亲才带着她回来老家生活,也为履行当年的婚约。 那天,当宋逸兴高采烈地牵着阿芷来到春炉面前时,她正在家里帮他们父子制作陶胚,一抬头便看见个仙女儿似的人物,娇羞柔弱地偎在她哥哥身旁。 阿芷很好,模样好,脾性好,对宋逸好,对老宋头好,对春炉也很好,他们说不出她半点不是。因为她的出现,宋逸再也不愁没有新衣新鞋穿,阿芷的针线活无人能及。 真是老天开了眼,贤人配贤妻。老宋头已为他们选好了日子,今年年底,宋逸便娶阿芷过门。 自阿芷出现后,夏天的院子里,便从两个人变成了三个。阿芷一点点品尝宋逸为她沏的茶,不但会喝,还能讲出这是什么茶,什么来歷。茶香缭绕中,夫唱妇随,志同道合。 这种时候,春炉总是打着哈欠,放下一口气喝光的茶杯,对他们说自己困了,先去睡了。 走到家门口,她又总是忍不住回头,看月下相依的两人,心里像是压上了一块石头,说不出的滋味。 她的针线活永远不会超过阿芷姐姐,她的舌头也不可能超过她,任何茶水到了她的嘴里,都是一个味道,因为——她没有味觉,什么东西到了口里,都如同嚼蜡。 她不是人,是妖,一个连血肉之躯都没有的妖。没有味觉,没有痛觉,连冷暖都无法感知。 随着年底的临近,她越来越频繁地听到宋逸与阿芷关于未来的描画,要怎样装饰新房,怎样将工坊的规模扩大,以及要生多少个可爱的孩子。 春炉突然意识到,哥哥就快有一个真正的、完整的家了,夫妻和谐,子女绕膝。可这个家,与她无关吧。她不在他们的未来里。他们时不时露出的幸福笑脸,成了春炉心中最大的恐惧,与妒忌——很久之后她才明白,那种感觉叫妒忌。 她讨厌这种感觉,哥哥说过不会不要她的,是他将自己从万劫不復的毁灭中拉回来。就算有了阿芷姐姐,他们还是会像从前那样对自己好的,一定的。 只有这样一遍又一遍地让自己相信,她才能勉强睡着。 春炉默默收拾起碗筷,提着篮子往家里去。 翌日中午,宋逸才带着阿芷回来。还没进门,春炉已然听到一阵熟悉的铃铛声,心下一沉。 一身新衣的阿芷光彩照人地进来,雪白的手腕上,繫着一个再眼熟不过的金铃铛。 宋逸不是有钱人,但愿意为最爱的人倾其所有。 “春炉,阿芷姐姐的金铃铛跟你那个是一对呢。我前些时候托人自咸阳城又带了个回来。”宋逸笑道,“以后两个铃铛一起响,咱家就更热闹了。” 阿芷掩口一笑,嗔怪道:“都说不必花这冤枉钱了,你看你哥哥就是这样,看到什么都给我买来。这衣裳也是,那么贵。” “嘻嘻,你是我未来嫂嫂,他为你花钱天经地义嘛,我还嫌他花得不够多呢。”春炉笑眯眯地对着宋逸,“对吧,哥哥。” “可见将来不能让你跟着我们,这张利嘴不知要生出多少事来。”宋逸颳了刮她的鼻子。 春炉朝他吐了吐舌头,跑回了自己的房间。 她反手关上门,笑容顿失。想起前几日,她无意中看见宋逸将一个做成小猪形状的陶罐交给阿芷,说什么以后但凡赚了钱,都会放进去的。阿芷笑着接过陶罐,点头说好,又说什么她自己也要努力赚钱,早日将这小猪餵得饱饱。 难怪哥哥最近变得更节俭,上次自己很想买一张新椅子,换掉院子里那把旧的,他都不肯,说旧的还能用,钱不能乱花,可他对阿芷又是另一个样子。这钱罐里,装的都是他们今后的小日子吧。就快有妻子的男人,难免要为自己的家打算了。 可是,这又有什么可责怪的呢。 春炉默默摘下腕上的金铃铛,收到了衣箱的最低层,她不想再戴了,两个铃铛一起响,未免太吵。 8 今天,是村里的河灯节。宋逸一早便带着阿芷往妒津去了,本要带上春炉一道,却被她找个理由推脱掉了。 天空繁星明月,地上流水浮灯,妒津两岸都站满了欢喜的男女老少,将一盏盏写满了愿望的灯送到河中。 春炉独自坐在那座小小的石舍前,石舍里,安放的是石尤奶奶的塑像。 妒津之畔的灯火与笑声,在不远处飘荡,春炉往后缩了缩身子,很怕沾染到它们似的。 油灯里豆大的火苗映照着石舍前供奉的瓜果,她随手拿了一个果子,塞到嘴里慢慢嚼。 她很想尝尝酸甜苦辣到底是怎么回事,甚至想过生儿育女,可是,拨开她的皮肉,下面不过是一堆黏土。 她只是个被抛弃的陶俑,残次品。 按规矩,这样的东西都会被直接砸碎扔掉了事。 她不知是谁把自己创造出来,只记得一个年轻好看的男人,阻止了那把砸向自己的大锤。 他看着自己,说,挺好的一个女娃俑,砸碎可惜了。 可是,残次品是没人要的。他将自己带到了妒津附近的石舍前,跟石尤奶奶的贡品放在了一起,说是让她们做个伴也好。 于是,她与那坏脾气的老太婆成了邻居。 传说中的石尤奶奶,确实就住在她的塑像里,矮的像个树桩,脸上的皱纹已能夹死苍蝇。她每天不厌其烦地向自己讲述夫君的不是,诅咒并妒忌着那些将她夫君的心勾走的美丽女人。 她不止一次看到这个老太婆将那些渡河的美貌女子扔进河里,然后痛快大笑的样子。 几年过去,有一天,老太婆突然对她说:“娃娃,我的劫大概要到了,你在我身边陪我这么久,有什么想要的,老婆子都可以送你,包括我的法力。” 第9页 她才不想要那样的法力,把人扔下河有什么好玩的。 可是,她想起那个人的脸,要是能跟他在一起,肯定比跟这老太婆有趣。 “你能将我变成人么?”她问。 老太婆踌躇片刻,说:“老太婆能助你成人形,但不过空有皮相,你的身子依然是黏土。不过,你若肯苦心修炼,或许能有修成人身的一天。” 于是,她如愿成了五岁幼童的模样。 在她被宋逸收留的当夜,天降巨雷,石尤塑像被噼成两半。 从此,她再未见过老太婆。如今的石尤像,是后来重塑的,纯粹石像而已。 今夜,他突然有些明白老太婆为何会那么愤怒了。 夜风习习,凉意顿生,她抱住两臂,蜷缩得更紧,却又不想回家。 “小姑娘,你若带我走,所有的烦恼便没有了。” 细细的女人声音从石舍后头传来。春炉吓了一跳,慢慢走过去一看,哪里有人,草堆上,只见一块鸽子蛋大小的青光,明明灭灭。 “你在说话?”春炉不敢靠近。 “你很羡慕阿芷,有憎恨她吧。”青光幽幽说道,“她不过是因为有血肉之躯,便夺走了属于你的一切。” 春炉愣住了。 “宋逸有了阿芷,你便没有立足之地。等他们有了自己的家与孩子,便连看都不会再看你一眼。”青光自顾自地说下去,“如果你带我走,那么一切都会不同。我能让你不想失去的东西,永远留在你身边。” “你是什么?” “最了解你的伙伴而已。” 春炉咬着嘴唇,朝青光走去:“你真的能……不让他扔掉我?” “能。只要你伸出手,打开门,让我进去。” 春炉的眼睛,被那团青光照出奇异的颜色,她鬼使神差地伸出手去,将它捧在了手里。 天地失色,光影缭乱中,她见一个面容模煳的女子自虚空中走出,一直走到自己面前,敲门般敲了敲她的额头,问:“我可以进来么?” 她怔怔地点头。 一阵寒意,刺透全身,右眼突然陷入了黑暗,伴着剧痛,这是她第一次感觉到冷与痛。 春炉捂住右眼,倒在地上。 9 宋家的春炉姑娘一夜之间长了个红色的胎记,形状就像只遮住右眼的手。 宋逸生怕她是染了什么怪病,找了大夫来瞧,又说并没有病。 面对容貌上的变化,春炉倒不以为然,只像以往那样对宋逸玩笑道:“这下子,给我找婆家只怕更难了。” 宋逸哭笑不得,只说以后有机会,带她去咸阳寻访名医,一定要替她医治。 可春炉还是那个春炉,爱笑嘴又乖,一个胎记而已,并不损失她在村里的好人缘。 陶俑选拔之日就在三天之后。 宋逸的作品与舒单的作品,已在送往县衙的途中,两村人马,各自看护着用木箱封存的陶俑,只等三日之后一见分晓。 舒单领了众多工匠随行,宋逸却只带了两个兄弟,加上女扮男装,吵着要与他一同去看热闹的春炉。 是夜,两队人马都在一处山坳里停车过夜。 那舒单不知哪里来了良心,主动过来与宋逸敬酒,还将带来的肉食分给春炉他们。他还拉住宋逸说,自己还是打心里感激他的教授之恩,那些说他对宋逸不敬的事,不过是谣传,希望宋逸不要放在心上,此去选拔,不论谁赢,都不伤和气。 宋逸这种性子的人,哪愿意将人往坏里想,一碗酒一饮而尽,还将舒单真心称赞一番。 那肉食也真是美味,行路疲累的他们自是吃个精光。 可惜人心真是难测,酒肉美食,啻毒酒匕首。心胸狭隘的舒单哪是真心求和,不过大手一挥,将被迷晕的宋逸等人弄到一旁,一众人将木箱打开,取出那尊栩栩如生、技艺精妙的人俑来。 见了宋逸的作品,舒单愕然之下,更是庆幸自己有此一招,不然以他的手艺,何来胜算。 他拿出斧凿,将这人俑毁得千疮百孔。 做完一切,又将人俑原封不动放回木箱,一众人回到原处,假装酒醉昏睡。 时至凌晨,称心如意、睡得正酣的舒单突被人唤醒,睁眼一看,惊见自己已身在一处不知名的窑炉前。面前,站着那个跟在宋逸背后的、面有胎记的小子。 “你是何人?为何抓我来此!”舒单怒斥,想站起身,却丝毫不得动弹,整个人像个泥塑一般,被一股力量笔直扶起来,立到那小子面前。 “我哥哥已是最好的工匠。但也许有一天,你会走到他前头。”春炉缓缓道,低头摆弄一团在手中的黏土,“我不希望有这一天。” 话音刚落,黏土已落到他脸上,一块接一块,逐一封住了眼耳鼻口。 炉窑里,燃起熊熊的火,将春炉的脸蛋映得通红,那块胎记,越发像一只殷红的手,存心要挡住什么…… 10 宋逸不负众望,赢了。评审官正式发出公文,邀请宋逸于下月初以御用工匠之身份,入咸阳城。 宋逸做的人俑,高大健硕,面容更是栩栩如生,刻画入微,其神韵气度实在令人拍案叫绝。将舒单的作品与之相比,实在是泥涂无光。 不过奇怪的是,如此重要的比选之日,那舒单却不见了踪影。那日在山坳过夜之后,便没人再见过他,是他的手下将人俑送来参选,不知情的,还当是他技不如人,临阵脱逃。 总之,没人关心夹着尾巴逃走的失败者,大家只关心给石尤村带来荣光的宋逸,他归来的那天,整个村都高兴得像过节一样。 只有阿芷看出宋逸别有心事。 这天晚上,宋逸看着那尊为他带来荣誉的人俑,说:“总觉得这座人俑,与之前有所不同。” 阿芷笑道:“莫非人俑自己变个模样不成?” “只怕是我劳累过度,看岔眼了吧。”宋逸也笑了,揽住阿芷的肩膀道,“我下月便要去咸阳,这一去不知几时还乡,不如我们三日后成亲,你随我一道去咸阳吧!” “你爹与春炉呢?”阿芷问道。 “我爹身子不好,春炉年纪又小,此去咸阳,不知会遇到多少艰难困苦,还是让他们留在村里妥当。”宋逸看着阿芷的脸,深情道,“只是苦了你,要陪我天涯海角。” 阿芷摇摇头,紧紧搂住宋逸:“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咱们两个永远不分开。” 整个世界,瞬间只剩下了这一对有情人。 门后,春炉的身影慢慢隐入一室黑暗。 他们要走了,那个说要帮自己摘星星的哥哥,就要扔掉她了。 身子里,燃起了一团火,烧得那么旺,那么难受。 11 阿芷失踪了。 就在她与宋逸成亲的前一天。 整个石尤村的人都出动去寻她,一无所获。各种谣言里,有说她是与宋逸闹不和,跑回了娘家,有说她是冒犯了石尤奶奶,过妒津的时候被卷了河。 第10页 宋逸瘦了一圈,心力交瘁。眼见去咸阳的日子已到,他却称病不往,一心只想寻出阿芷下落。 春炉也为他四处奔波,仔细探查,结果却一再令人失望。 与此同时,咸阳城里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怪事。 某处烧制兵马俑的大工坊内,一排烧制完毕的兵马俑依次立于院内,只等宫里派人来运走。那一日,奉命来接兵马俑的大人正命人搬运时,众人忽听得一阵微微的铃铛声,一停手,那声音便也停了。细察之下,发觉这声音是从排在最末的一个人俑之中发出,再看这人俑,面容清秀貌美,虽是战甲裹身,却比别的人俑少了几分男儿气,倒像个女扮男装的。 大人忙追问这座人俑为何人所制,工匠们面面相觑,都说不是自己的。再将工坊的记录拿出一核对,才发现数目不对,人俑多了一个。 无人知道这个人俑哪里冒出来的,那大人怕事情闹大耽搁工期,索性私下改了记录,将这人俑一併收入。至于运往何处,外人便无从知晓了。 再说称病不往的宋逸,被虎头村那边的旧敌往县衙里参了一本,说他并未染病,只因儿女私情而不愿为皇上效命,无端为宋逸招来一场横祸。若非念他制陶之技艺精湛,加上县官也是个爱才之人,才手下留情没有重罚,打了一百大板放了回来。 重伤的宋逸,在家里足足修养了一个月才得下地,阿芷的下落,依然是谜。他不死心,拄着拐杖,由春炉扶着,仍旧四下寻访。 一个月,半年,整两年过去,宋逸才渐渐绝了那找寻的心。他又重新回到工坊,没日没夜的忙碌。 春炉重新戴上了他送的金铃铛,像从前那样天天去为他送饭。众人眼里,还是春炉这个丫头好啊,爱笑又懂事,对宋家不离不弃。 可是,宋逸却不再是原来的宋逸了,他烧出来的陶器,突然没了神韵,潦草而混乱,渐渐地,没人再愿意买他的作品。石尤村工坊的名气,渐渐没落,新冒出来的工坊,都走到了它的前头。 面对众人的质疑与责问,宋逸一概不理睬,每天准时去烧陶,也不管烧出个什么玩意儿来。 放工之后,他按时回家,在院子里摆出各种各种茶叶,一一沏好,一边品尝,一边装作阿芷还在的样子,与空气交谈。 但春炉好像并不担心他的现状,每天反而都很高兴,比从前更细心地照料他们父子的起居。每个夜晚都睡得安稳。 现在,她安全了,再没有任何事,任何人,能让他扔下自己了。 不过,她也发现了一个问题——她的身体,停止了生长。虽然这只是个皮囊,可之前的十年,她照着石尤奶奶教她的方法修炼自身,这身体也在顺利生长变化,为何现在不行了? 石尤村的情况,一日不如一日,没了宋逸的支撑,工坊没多久就解散了,村人要么留下种一亩薄田,要么外出求生,凋零之景随处可见。 一天清晨,有人在妒津里发现了宋逸。救上岸时,已经太迟。 无人知道他是失足还是故意,只知他已僵硬的手中,紧紧攥着一只绣花鞋。是阿芷的。 老宋头一气之下也撒手西去,好好一个石尤村,好好一个宋家,物是人非,支离破碎。 剩下一个春炉,看着宋逸的尸身,没哭没闹,平静异常。 当夜,死去的宋逸与活着的春炉,都不见了。 12 数百年后,石尤村来了一对兄弟。住进了那间荒废了太多年的屋子,据说那屋子以前的主人,姓宋。 弟弟眉清目秀,身材单薄,右眼上有个鲜红的胎记。哥哥身材高大,容貌英俊,只可惜是个瘫子,又不会讲话,就比木头多口气罢了。 弟弟自称叫春炉,祖上也曾是石尤村的人,如今带着兄长回到故里,落叶归根。 日子一长,村里人对这对兄弟也颇有好感,春炉勤快,犁田耕种,供养兄长,从无半分怨言。另外,他烧得一手好陶器,在这一行早已没落的石尤村,他的出现,成了道意外的光芒,他教村里老少如何制胚烧窑,卖陶器赚回的钱,渐渐改变了原本贫瘠的生活。 春炉有了许多学生,可是,没一个超过他。也曾有一两个青出于蓝的,可最后都莫名其妙地失踪了。 众人眼里,再没有比春炉温逊安静的人了,肯帮人,又不贪功,终日除了在窑炉前劳作,便是为哥哥从各处寻来茶叶,在天气好的时候,将哥哥推到院子里,一勺勺地餵他品尝自己细心沏的茶。 慢慢地,平静的石尤村渐渐不平静了,原本和睦相处的邻里,常为了些小事起争执,无非是哪家人在哪里获了好处,惹来另一家人眼热妒忌,从争吵到大打出手,甚至闹出人命。 遇到这样的事,春炉总是不痛不痒劝解几句,继而便回去继续他的工作。 春炉最擅长烧制一些面容生动、堪比真人的小人俑,男女都有,各种姿态,不过三寸高,个个精緻可爱。 人们只当这些是供人玩耍的小玩意儿,一堆堆买回去哄孩子逗媳妇。春炉还很大方,将这些小人儿送给村里每户人家。 只是,无人知晓这些小人儿到了夜深人静时,竟能活动自如,跳到熟睡的人面前,用它们自己才明白的话,与梦中人交谈着不为人知的事,最后,它们都会煞有介事地敲一敲人们的脑门,问一声“愿开门否?”结果只有两种,要么无功而返,回到它们原有的位置继续当个摆设,要么是化成一道青光,跳进那人的身体。 每跳进去一个小人儿,春炉的精神就会好一些。这些年来,她靠的就是这样的“修炼”,这些由她造出的小人,像为她觅食的工具,钻进越多人的身体,她的身体就越好。至于那些开了“门”的人,倒也不会怎样,不过就是变成越发容纳不下他人的妒男妒女罢了。他们爱做出怎样的事情,春炉是不管的。她只要好好跟哥哥在一起,那就行了。也许再花一些时间,她就能摆脱这一身黏土,变成真正的人呢! 两千年时间,春炉变成了石尤村里永恆的标记,不论这里的人如何繁衍更替,她永远保持着同样的生活方式。而在那些人眼里,因为春炉对他们施展的咒法,他们永远认为春炉就是个两三年前从外地搬来的普通人。没人会想起,她是住在这个村子里最久最久的人。 至于春炉制作出的小人,两千年来,未有一天停止过“工作”,总有人,在今天,或者明天,打开那扇本不该打开的“门”。 13 “我的故事说完了。现在,你能为我解答问题了么?” 春炉已穿好了衣裳,桌上的茶,也早凉了。 “你说,为何上天要赐给人类两只眼睛?”我笑着反问。 春炉摇头:“也许是为了好看。” “两只眼,一只拿来看到,一只拿来欣赏。”我顿了顿,看看身边那木头般的男人,“如果被遮住一只,你说会怎样?” 春炉看着我:“这跟我不能修成人身有什么关系?” “不能欣赏他人的长处,意味着无法进步。”我站起身,直视着春炉看似无辜的眼睛,“修炼本身,也是追求进步的过程。你从未进步过,又如何修成人身。” 第11页 我手掌一挥,一道火光飞出,瞬间将春炉的“哥哥”包裹其中。 春炉一声惊叫,想扑过来,却被我挡住。 须臾间,好好一副皮相燃烧殆尽,露出的,不过是一堆捏成人形的黏土。 “还想自欺欺人到几时?”我冷冷道,“你连自己都无法完整,拿什么去完整别人?或者你以为这样做,就代表宋逸还在你身边么?失败者!” 春炉浑身剧烈地颤抖起来,右眼上的胎记越发鲜红起来,她勐地抬起头,秀气的眼睛里几乎喷出火来。 一个长发女人,一眼睁开,一眼紧闭,赤裸着身体,从春炉的右肩上钻出来,一只苍白的手,端端遮在春炉的右眼上。 是这个了,从我一见到春炉时便看到的那个一直紧贴在她背后,若有若无的影子。 深藏于他人体内的妖物,总得需要些极端的情绪,比如愤怒,才能将其引出宿主身体。这种技术活,我这样的老妖怪最擅长了。 “你也有嫉妒的时候啊,我看到你的心里,有个女人的影子,她与你,有着一模一样的脸孔。”那妖物尖声尖气的笑。 “可我没有恨过她,也没有除之而后快的疯狂。”我笑,“可能这就是我为什么长得比你好看的原因。” “你不该来这里!”它咬牙切齿。 一阵异动从脚下传来,整个房间开始摇晃。我并没有十全的把握降服这妖怪,但实在不能再看着这种制造妒忌的邪物四处作恶了。看看石尤村那些人,老宋、老宋老婆、黑姑娘,几乎每个人,肩膀上都站着一个邪笑的小人,一只手遮住了他们的右眼。 老宋对外界新事物的排斥,真因为他觉得那些东西侮辱了老祖宗的手艺? 不过是妒忌。自己无法达到那样的高度,却从未想过改变,出了固执地妒忌,什么都不做。 老宋老婆与黑姑娘等一帮人可以毫不犹豫拿我当祭品,真是为了帮玉清嫂找回她的儿子么? 不过是妒忌。她们剩下的那一只只知妒忌的眼睛,如何能忍受一个比她们年轻漂亮又有钱的女人。拿她当祭品,一举两得。 “该来不该来,不由你说了算。”我看着它,做好了打一场硬仗的准备。 一路向北,石头没找到,先得打一架。这傢伙打算怎么对付哦呢?借用春炉的力量,把我也变成个兵马俑? “我好不容易找个栖身之处,这妮子却无端端将你招来!你须知道,这好人不是人人当得的!” 砖头灰土什么的,从头顶簌簌落下,四面墙壁左右摇晃,我就像站在一个快要崩塌的世界里,稍不留神便万劫不復。 只听“啪啦”一声响,一个灰乎乎的玩意儿从柜子顶上被摇落下来,在地上摔成了几瓣。我搭眼一看,是个猪形的陶制钱罐,一堆锈蚀的古钱从里头散落出来,古钱之下,露出一片刻着文字的竹简。 这时,女怪物一声尖啸,操纵着春炉,黑髮在她背后展开成一片兇恶的海洋,一鼓作气朝我扑了过来。 就在我集中精神准备出手迎敌的瞬间,一道雪光自她背后闪过,一把刻着奇特纹路的半透明长剑凌空噼下。混乱之中,仿佛有个什么动物,貌似一只赤红的狐狸,从那剑锋上跑出来,一口咬住了女怪物的脖子。 这个,这么简单就被收拾掉了?我眼睁睁看着那红狐狸将女怪物拖出春炉的身体,一口吞下去。再一眨眼,怪物没了,狐狸也没了,眼前只留一个昏迷的春炉,一个发散着淡淡光芒的、晶莹如玉的“鸽子蛋”,还有一个正将那长剑化作一道白色细光,收进一个外头写着“牙籤盒”的圆瓶子里的男人——那个面瘫的文艺青年! 等等,先别管他,这鸽子蛋……不是青珀吗?!跟之前从有屈体内找到的那个一模一样!连上头的裂纹看起来都差不多! 我冲上去拿,却被另一只手抢了先。 “我的。”面瘫文艺男淡淡道,拿了个布袋子出来,不客气地将青珀装进去。 “给我!”我急了,上去抓住他的胳膊。 “我不抢你的东西,也请你不要抢我的东西。”他非常礼貌,礼貌得连我都觉得是我对不起他,可这么要紧的东西怎么能给他呢! 我拦在门口,拿出平日欺压帮工的气焰道:“要拿走它,除非从我的尸体上踩过去。” 他望着即将破晓的天空:“警察快来了,你愿意留下指证扔你下河的女人,我不反对。你有车,若愿意捎带我一段路,我也不反对。” 他拿了东西却不急于甩掉我,反而还要我捎带他一段路程? “你到底是什么人?什么名字混哪儿的?”我仍然挡住他的去路。 “你可以叫我甲乙。”他扶了扶墨镜,“从有间道观里来的。” “道士?”我又将这小子从上到下打量一遍,“有间道观?那间?” “道观的名字,就叫有间道观。” 好一个馒头黑线的名字,不管是道观还是他自己的。 这小子如果是个道士,一切就好解释了。 “你该知道我是个妖怪。坐我的顺风车不是很奇怪么?”我斜睨着他,妖怪与道士,自古不两立,“还是你打算趁我注意力分散时,拿我试你的剑?” “你还不是我的目标。”他低头看定我,墨镜里是我挂满问号的脸,“可以走了么?” 几声鸡啼,天空亮起一个角,灰白的山路上,远远传来警笛的声音。 我的目光落在春炉身上:“把她也带走!” 不等他回应,我又折回屋里,将那自钱罐里掉出的竹简拿起来,快速瞄了一遍,愣了愣。 14 我的车驶出石尤村,另寻了条新路前行,直到绕到妒津的对岸,才停下。 天已大亮,似乎不会是晴天,灰白的云层叠在还未醒来的慵懒河水上。 “你对老宋他们做了什么?”我问安坐一旁的甲乙。 “帮他们找出真相。”甲乙一动不动地说。 “你找到那玉清嫂的儿子了么?”我清楚记得这神棍当时说的话做的事,“而且你对他们拿我当祭品这件事居然无动于衷!” “他们不是你的对手,不是吗?”他答非所问,“那妇人的儿子,找到了。” “真在河里?” “对。” “不关石尤奶奶的事儿吧。” “关老宋老婆的事儿。”他的平静,根本不像是在谈论生死大事,“是她趁人不备,将那青年推进河里淹死的。” “貌似亲姐妹,事实上早已满腹妒恨。自家儿子是个傻子,人家儿子眼见着就成了金凤凰。”我冷笑。 “肩膀上站个小人的人,很好玩。”甲乙转了个身,不多时便传来香甜的唿噜声。 他连这个都看见了。 “你怎么知道真相的?” “那是我讨生活的法宝,不可说。” 第12页 我“哼”了一声,下车钻进后车厢。春炉已经醒了,缩在车厢一角,怔怔地看着我,白净的脸上,再没有那讨厌的胎印。 “醒了?” “你说,我这么多年都没有进步?”她缓缓问。 她还记得我的话。 “对。不过不能全怪你。那遮住你眼睛的妖怪,将你的心性弄坏了。”我如是道。 虽然我不知这个遮人眼睛,将人性中的“妒性”强化乃至恶化的妖怪到底是什么来歷,但我发现它跟那只有屈的“行事方式”差不多,都是借用“宿主”的身体作恶,而它们选择的宿主,都具备了与它们相似的特点,绝望的有屈选择绝望的敖泽为宿主,而这个妖怪,选择的则是心生妒忌的春炉。 “我身体里有妖怪?”春炉很茫然。 “现在没了。”我看着她,“你一点感觉都没有?” 春炉摇头:“我以为那些事,都是出于我自己的意愿。偶尔也觉得因我而死的人很无辜,也想过停下制作那些陶人,可就是忍不住。包括……”她停了很久,眼里突然泛起泪光,“包括将阿芷姐姐封进人俑时,我想过要住手,可我停不下来,觉得一定要这样做我才能幸福。我没想到,哥哥他还是扔下了我。我带走他的尸体,用我的方法将他做成‘活俑’,这样,就像他还在我身边。我多想将我与他都变成真正的人。抱着这样的念头,过了两千年……可到头来,一无所获。当年若不是我妒忌阿芷姐姐……” 她捂住脸,呜呜哭泣。 “离开石尤村,另找地方,重新修炼吧。”我郑重对她说。 她抬起红肿的眼睛,诧异地看着我:“你不打算毁掉我?从第一眼见到你时,我虽看不出你是妖怪,可我感觉你是能帮我解惑,也是能‘终止’我的人。” “我没想到你会将你与宋逸的故事全部讲给我听。” “我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心中堵得慌,一定要将这些事说出来。两千年了,我无法将这些事讲给任何人听。唯独面对你……” “不用解释。我会遇见你,大约也是註定的事。”我打断了她,从包里摸出那根竹简,递给她,“拿着它走吧,这是藏在宋逸的钱罐里的东西。永远不要去妒忌别人的才华或者幸福,有两只眼睛,才能修炼成人。记住,如果有人走到你前面,那么总有他超过你的道理。” 春炉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又低头看了看那根竹简,刚刚才止住的眼泪又夺眶而出。 竹简上,刻着一行字——为我们最爱的春炉预备的嫁妆。 宋逸与阿芷的世界,从来不是只有两个人。 ?尾声? 我将一罐浮生茶送给了春炉。 “我没有味觉。”她摇头,“给我也是浪费。我不是会品茶的人。” “等你有味觉的时候再喝。也许那一天来得会稍微晚一点。”我将瓷罐塞进她手里,眨眨眼,“如果那一天你还记得我,就来不停找我。” “不停?” “我是树妖老闆娘,不管我开什么店,那家店的店名,一定都叫不停。”我笑,“只要你不太笨,一定找得到。” “好。”春炉讷讷地点头。 “那就再见了。” “再见。” 我发动了车子,后视镜里,小小的春炉站在路边,她身后那条妒津,潺潺而动。 我真讨厌这条河的名字啊,改名吧,叫树妖河也好啊。 等等,旁边这个人谁死了么?我眼珠一转,偷瞄了他的包一眼,如果这个时候下手把青珀拿回来…… “你知道你手中的那块石头,叫什么名字么?” 他突然开口,吓我一跳,这厮的运作模式切换好快。 “你怎么知道我手里有块石头?”我问。 “我会看,会闻,会感觉。”他答了等于没答,“你还没回答我。” “我怎么知道,石头又不会说话。”我白了他一眼。 “你那块,叫绝里花。我这块,叫绡狐眼。”他缓缓道,“绝里花,是绝命沙洲里的石头,在那片高温炽热没有水的地方,没有任何生命存活,但偏偏有这种石头,能在一片绝望中开出花来。所以,这种石头,意味着珍贵的‘希望’。” 绝里花……我闻所未闻,可听来又不像是无责任的瞎编。 “绡狐眼呢?” “能制服妒忌的是什么?” “自然是欣赏。” “绡狐眼的故事,我睡醒再告诉你。” “你……好,老宋那帮人如何了?” “警察会处理。” 好吧,我想,今后老宋他们的肩膀上,再不会有一个小人遮住他们的眼睛,但,他们仍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毕竟,当初是他们允许这小人进“门”的。 天气好了起来,阳光洒在我脏兮兮的车顶上,旁边一个打扮很潮的臭道士鼾声不断。 唉,我的不停茶叶店,第一笔生意就是大赠送,下一次一定要把钱赚回来!还有这个甲乙君,他都不说他要上哪儿,等等,我自己又要上哪儿呢? 不管了,往前吧。 渐渐地,路越走越宽,太阳越来越大,什么妒津,什么石尤村,被远远抛在了后面。 不记得哪部电影里有这样一句台词——当好朋友考试不及格的时候,你不好受;可是当好朋友拿了第一名时,你更不好受。 当你们有类似想法时,不妨摸摸自己的右肩,看看上头是不是站了个小人,正用它的手遮住你的眼睛。如果有,请狠狠赶走它。 这是差点被人当成祭品扔到河里的老闆娘的忠告。 第二章 千机 ?楔子? 我亲爱的未知: 在天与地都还没有分得那么清楚的时候,神秘的西溟幽海千羽崖下第一百零八个洞窟里,住着一种数量不多的狐。它们不是众多言情小说家笔下优雅的白狐狸,能变幻成各种惹人眼球的俊男美人,演出纠纠缠缠的爱恨——它们丑,是真丑!一身深浅不一的红毛,像被染坏了的红绡,天生只有一只耳,三条腿,就算化成人形,也只能是人类中最丑的一种。 在一些知晓它们来歷的高人记载中,这种狐,被称为“绡狐”,其实是极美的名字。总得是你喜欢的,你才愿意将美好的称谓给它。高人们没有给丑狐狸一个丑名字的原因,在于他们自己也是喜欢这种狐的。因为,它们不像别的狐妖,习惯了聪明过头、算计太多、心细如针。它们丑,却欣赏世上一切美好之物,真诚地欣赏,毫无妒心。即便变成世上一个丑人,被诸多人嫌弃打击,也还是我行我素,会为了照料欣赏的人,不眠不休,鞠躬尽瘁;会为了一朵喜欢的路边小花不被踩坏,用身体去挡住醉汉踢来的大脚;会为了学会做一件漂亮衣裳,忍受裁缝师傅与旁人无数的嘲讽。 第13页 但不管怎样,它们最大的魅力,就在于欣赏,对自己能来到这个世间看到无数比自己美丽的人与物,充满感恩与喜爱。它们的一双眼睛,恰恰是透明没有颜色的,容不下任何妒忌与邪念。当绡狐的生命结束时,它们的身躯会化成一道火焰,在绚烂中归于虚无,但那一双眼睛,会化成无色透明的石头。极似如今你我在珠宝店中看到的,毫无瑕疵的白水晶,遗落在这世上任何一个角落。 这样的石头,便是“绡狐眼”。 如同代表了“希望”的“绝里花”,欣赏——是绡狐眼唯一的“石语”。 虽然妈妈不太可能像那些高人一样得到这些本身就是一段传奇的神石,可妈妈有不少金子,可以走遍世界,为你寻来差不多的替代品。如果你愿意,那么你一岁的生日时,妈妈送你一块会开花的化石,这个可能得妈妈自己来diy,用一块恐龙化石来替代好不好?等你两岁生日的时候,妈妈送你一块打磨得像狐狸眼睛的白水晶,做成纽扣,缝在你的小衣服上? 总之,未知,心存希望与欣赏,是妈妈对你最大的寄望。有了这两样珍宝,你的路,才不至于太难走。 这是你跟妈妈第一次一起旅行,前面的路有多远,多难,妈妈也不太清楚。但妈妈很高兴,因为任何时候,都不再有孤独感。而你也是走运的,还未出世,便已踏上旅程。世间因缘,浮生万物,在你尚未睁开眼睛时,已然走入你的灵魂——原谅妈妈偶尔也文青一下吧,毕竟,这是我写给你的第一封信。 另外,我们一起来感谢但也鄙视那个叫甲乙的道士叔叔吧,他告诉了妈妈关于这些石头的故事,但却死也不肯交出那块“绡狐眼”。虽然这个道士叔叔长得很体面,一点也不像道士,但妈妈无数次想趁他睡着的时候捏死他…… 我在写信,未知,是我给肚子里那个傢伙起的名字,好吧,只是代号,他或者她,目前尚是未知数。 不清楚为什么突然想写这样的信,也许旅途无聊,也许是某种被称为“母性”的情绪在作怪?反正,键盘永远不能代替纸笔,有些事,总要白纸黑字亲手记下来,才更显意义。 绝里花,绡狐眼,都是我闻所未闻的存在。 我判断,甲乙编故事的可能性很小。因为我确实亲眼目睹了那块自春炉身上而来的青珀,在翌日褪去了外头那层“玉壳”,变成一块圆润剔透、纯净无色的“白水晶”。没错,就跟我再珠宝店里见到的那些品相极好的白水晶一模一样。我很想将这块绡狐眼拿过来仔细看看,可那个白吃白喝白搭车的甲乙,愣不许我碰一下。 我也试过趁甲乙打瞌睡之机下手窃石,万没想到这厮竟在石头上下了可耻的整蛊咒。我都不好意思告诉你们,道行千年的老闆娘居然被这小子算计了——中咒的后果是,我整个人无法控制地跳下车,站在某小镇的街道上,跟每个经过的路人说了十次我爱你,足足持续十分钟,不分男女,愣是将那些淳朴的小镇居民吓得撒腿就跑,以为看到了传说中的女流氓。 等我气急败坏回到车上,醒过来的甲乙只淡淡说了句:“不是你的不能碰,碰了会出事。” 内伤!这种无力感太锥心了! 此刻,已是严寒的末尾,万物看到了希望,路边的新绿已在偷偷蔓延。多好的时光,可我旁边却多了这么个道士!他眼睛永远藏在墨镜下,不分昼夜;他的嘴被口香糖黏住,永远问不出为什么,连他要去哪儿都不肯讲,每天除了跟着我吃喝之外,便是无穷无尽地打瞌睡,他睡觉永远是坐着,就靠在副驾驶位上。 拿不到绡狐眼我很纠结,看着甲乙一副要与我长期搭伙的模样我很纠结,联繫不上敖炽我也很纠结好吗! 自知道了这块石头的端倪,我第一时间便给敖炽打电话,可恨这死鬼的手机一直不在服务区,他与龙王去的那座海上北山,听说也是个妖魔盘踞之处,爷孙俩被女妖怪抓去当压寨夫君也不是不可能。 回到正题,我主要想告诉他们的,是我对青珀的推测。照甲乙所说,我突然发现,用这些石头做第一重封印的人可谓用心良苦。他或者她,用意味“希望”的绝里花去封印以“绝望”为食的有屈,用懂得“欣赏”的绡狐眼去封印那个一妒为乐的女妖怪。尽管我至今都还不知控制了春炉的女妖是何背景,但照此推断,余下的十块青珀里,都会有一种与被封印之物“相反”的石头。仔细一想,下这样封印的人,起初衷并非是要赶尽杀绝,恐怕是希望借用这些天地之间的奇石做一些别的事,比如……净化或者修正?!至于他的初衷为什么失败了,第二重青珀封印又是哪来的,它们又是如何变成灵凰十二棺上的眼睛躺在东海龙墓去的,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我冒着被敖炽骂死的风险,给他发了简讯,让他一看到就马上回电给我,有要事。 而接下来,我要载着这个死道士,继续漫无目的地往前,因为这一回,在绡狐眼上,出现的是两个字——千机。 又是不着边际无法揣测的字。 只好随缘,只好随便选个方向前进。要甲乙给意见,他却说听我的,然后又睡了。这个时候你又那么听话?我那一口恶气哟……妖怪与道士结伴,註定是一场畸形的旅途! 不过我还是有一些高兴,起码我发现这些石头会提供线索,在它们之间,似乎有一种奇异的彼此联繫的感觉。如果我再努力一些,很可能会在不久的将来将这十二个傢伙都弄回来!前提是,我要同时摆平这个神叨叨懒洋洋,但绝不是草包的甲乙。 可恨的是,在得到提示到现在,时间已轻松过去一个月。石尤村早被甩到了记忆的尾巴上,而我的生活除了继续向前,加上吃饭睡觉沿途叫卖茶叶之外,再没有任何稀奇事发生。顺便说一下,浮生茶太小众,尝过一口的人都被那苦味吓跑了,到了今天,我还没有卖出去一罐!要是被九厥他们知道了,肯定会笑死一毛钱没赚到的我,幸好没有带他们出来。不过,偶尔还是有点想念他们。 好多个有星光的夜里,如果有谁恰好路过,都会看到在野山旷野或者小城路边,停着一辆房车,副驾上坐着一个打唿的道士,而后车厢的床铺上,躺着一个跟自己的肚子窃窃私语的女人,讲她跟敖炽的过去,将她对九厥白吃白喝的愤怒,讲她对未来的迷惑……天气好的白天,还能看到她坐在引擎盖上,捧着一个日记本,一边晒着太阳一边埋头写信…… 总之是要感谢这个娃娃,让我的旅途,多了许多有趣的内容。 顺便提一下,开车的时候,甲乙在睡觉,停车休息的时候,甲乙在睡觉,现在是二月初的某一天的中午,他还在睡觉。这傢伙睡神附体吧! 我瞪了他一眼,勐一打方向盘,驶上了一条路况很好的柏油大马路,路边的指示牌显示,前方,松山市。 1 真是个千疮百孔的夏天。 隆隆的炮声虽然暂时停歇,可京城里所有孩子的梦中,还是充满了洋鬼子们扭曲的脸孔,疯狂的吼叫。 第14页 岌岌可危的紫禁城,只在深夜里才能显得稍微庄重一些。 迷宫般的宫墙之下,几名手执刀剑的蒙面人,一路护着两个太监装扮的年轻人匆匆奔逃。 一队巡夜的侍卫路过,几人忙藏身于暗处,屏息静气。 直到侍卫走远,其中一个才小声道:“皇上,这一走便再不能回头了。” 纤细娟秀的嗓子,分明是个年轻轻的姑娘。 “嗯。”另一个人小心地看看四周,有些心不在焉。 “皇上,你真的……” “别再喊我皇上了。这皇宫与天下,早已不是我的。”他嘆了口气,轻抚着她的脸庞,“只是今后怕要苦了你,千山万水,难免辛劳。” “皇上,只要咱们在一起,我什么都不怕!” “嗯。我们走!” 一路飞奔,眼见着宫门近在咫尺,一队早有准备的人马突然冲出,横在他们面前——熊熊跳跃的火把之后,走出那阴阳怪气的大太监,朝二人行了个礼,皮笑肉不笑道:“皇上,娘娘,老佛爷正等着您二位去请安哪。” 盛夏的京城,突然落入了冬天。 一个时辰之后,灯火闪烁的景祺阁里,传来悽厉而绝望的声音—— 千机!!! “扑通”一声,一条性命坠入深井。在这座宫殿里,死亡是比什么都容易的事。 被簇拥着的贵妇人舒心地吸了口气,看了看身旁那垂首而立,连哭泣都不敢的男人,淡淡道:“皇帝,咱们动身吧。” 他的身子微微颤抖着,哽咽道:“是,皇爸爸。” 一队人缓缓离开,身后那口秃井,像一只永远比不上的眼睛,憎怨地望着漆黑的天空。 “小李子,你刚刚可听到她喊什么来着?”贵妇人走着走着,突然问身边的太监。 “回老佛爷,奴才听着,像是喊的千机。” “千机是什么?” “怕是娘娘临终时的胡言乱语吧?” “这孩子,平日里就叫她要谨言慎行,临死都要说胡话。皇帝都被她带坏了。” “太后说的极是。如今皇上幡然醒悟,老佛爷也可安心了。” 贵妇人点点头,大队人马心满意足地走出了景祺阁。 远远地,又有炮声响了起来。 逃命的太多,反抗的太少。 有人说,只要没有要求,就能得到尊重与善待。 你信么?! 2 “你的。”市区里那个生意火爆的小餐馆里,戴着金丝边眼镜叼着烟的胖男人,将一个鼓鼓的牛皮纸袋交给坐在角落里的人。 一身黑色运动装,帽子遮住大半张脸的人,接过纸袋,起身便朝门口走去,从头到尾一言不发。 “嘿!这次干得漂亮!下次有事,我还找你。”男人笑着说道。 话音未落,对方已经出了餐馆,消失在茫茫人海。 男人吸了一口烟,拿起手边的一份报纸,半眯着眼睛欣赏。确实,他的眼神不是看,是欣赏。 报纸上有一条新闻是,两势均力敌之集团,竞争投标大型项目,集团甲以微弱优势胜出,集团乙负责人一时激愤,中风入院,连带集团乙之股票也在翌日大跌数点。新闻旁边,还配了一张春风得意的集团甲老总的照片,金丝边眼镜下的胖脸,笑得快要开花了。 “张总啊,要不是事先知道了您的心理价位,我这边还不好出手呢。”胖男人欣欣然地自言自语,露出胜利者的微笑,“谢谢您啦!” 一只苍蝇飞过来,胖男人厌恶地拿起报纸一拍,理了理价值不菲的衣裳,起身离开了餐馆。 深夜,灯光微弱的房间里,一只伤痕累累的手,打开了一个不起眼的麻袋,将几沓厚厚的钞票放进去,跟袋子里其他整齐綑扎好的钞票躺在一起。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当时针指向凌晨四点时,松山市半山区那座最贵的别墅附近,静悄悄地走来一个陌生的黑影。 许多人都知道,这座别墅,是松山首富、叶氏集团董事长的家。 3 我撞了人!! 那孩子从那僻静的小岔路里突然冲出来时,快得像匹野马。 车速不快,可他还是被重重地弹到了数米开外的地方,拿在手上的塑胶袋脱了手,散出好几个药瓶。 我赶紧跳下车,跑到这一身黑色运动服的孩子身边。可是,在我蹲下来查看他伤势之前,这满身是土的小崽子“噌”的一下站起来了,同时将翻落下去的连衣帽重新扣下来藏住大半张脸,敏捷得吓了我一跳。 “你没事?”我下意识地拽住小孩的手腕,他想跑。 分明听到他发出咝一声响,那种被人弄痛之后才有的声音。 “没事,谢谢。”他垂下头,用力甩开我,匆匆捡起药瓶。 我发现了诧异的细节——这孩子露在外头的身体,他的小半张脸,两只冰凉的手,上头布满了一道道伤痕,并非被撞之后的瘀伤,而是明显的割伤,新新旧旧,有的还在渗血,有的已经结疤。 这些伤绝对不是车祸造成。 还有,他身上的气味很怪——妖气与怨气缠绕。 在我分神的剎那,那孩子转身便跑,生怕多留一分钟似的。我顺势一拉,却只拉到他的衣裳,撑开的衣兜里,落出几张白色的卡片。 他用力一扯甩开了我,飞一般越过隔离栏,跳下斜坡,冲进了远处一片老旧的楼宇之间,像只得了自由的小老鼠,几下便没了踪迹。 等等,我应该不是眼花,在他跑出去的瞬间,我突然看见他身旁,跟着一个影影绰绰的女人,穿旗袍梳旗头,妖魅般漂浮,善恶不知,与他始终保持着一步之遥的距离。 我拾起一张卡片,上头只有“千机通讯工作室/联繫电话:136××××××××”两行内容,印刷十分粗糙。 可是,千机?! 我的目光只管落在那两个字上,连身旁传来汽车的唿啸声也顾不得。 嗖!一辆压线行驶的大货车擦着我飞奔过去。几乎同时,有人轻重适宜地揽住我的腰,将我“搬”到他身后的安全位置,两根手指夹走我手里的卡片,瞄了两眼,道:“就是这个了。” 我瞪着甲乙:“确定?” 他摊开掌心,绡狐眼在阳光下闪闪烁烁,而上头的字迹,消失了。上次也是这样,进了石尤村,绝里花上的字迹便不见了。莫非,每当一块石头找到它们的下一个“同伴”时,就以这样的方法来提示旁人? “各凭本事吧。”他握起手指,都捨不得让我多看一眼。 差点忘了,我们除了是畸形的旅伴之外,还是竞争对手。 趁此刻没有车辆经过,四周无人,我伸手往挡风玻璃上一拍,整个房车瞬间缩小到一寸左右。别惊讶,这辆车我早就布下了咒术,为的就是应付这样的突发情况,好用又便携,是我对座驾的基本要求。 第15页 隐去身形,我飞身朝那孩子逃逸的方向追去。只要时间不间隔太久,我能凭藉他身上独特的气味找到他的位置。 “太拼命了。不顾大的,也该顾着小的。”身旁,甲乙踩着一根不知哪里摘来的树枝,飞行于空中,横抱双臂瞟了我一眼。 我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 “你说梦话的声音挺大。” 我会说梦话?敖炽从来没说过我有这毛病啊!我狠狠瞪着甲乙:“从今天开始,你晚上不许睡在副驾驶上!离我远一点!” “你说我俩谁先找到他?”甲乙话锋一转。 一排排房屋离我们越来越近,映在甲乙的墨镜上,像一座陈旧的迷宫。 4 先找到那孩子的,既不是我,也不是甲乙,是个干巴小老头自。 在追到那孩子消失的楼宇间时,我跟甲乙分开行动。我以我的妖力追踪那孩子的气味,甲乙以他的门道搜索孩子的下落。最后,我俩在一条地下隧道的出口前,同时与这老头狭路相逢。这时,他正心满意足地指挥几个年轻力壮的西装墨镜男,将那孩子牢牢架住,拎小鸡似的往外走。 我定睛一看,这孩子的四肢都被细细的金属线缚住,有一部分已经没入肉里,只要再用力一些,他的手脚足以被切断。而他一点挣扎都不做,帽檐下的嘴,紧紧抿着,既不求饶,也不求救。 “这么对未成年人,狠了点吧?”我拦在他们面前。 “丫头,莫要多管闲事。让条路,大家都方便。”一身藏蓝唐装的老头子,戴着圆眼镜,摸着鬍鬚,看了我一眼,语气还算和缓。 “也请老伯给我个方便。”我笑笑,指着那孩子,“把他交给我。” 老头一皱眉:“除非我死在你前头。” “你这岁数,本来就会死在我前头。”我逼近一步,收起笑容,“不管有什么深仇大恨,这么对待一个孩子,过了。麻烦您老放人!” “孩子?”老头一声冷笑,“也只有你这样不谙世事的后生才当着孽障是孩子!” “放,还是不放?”我观察四周,如果打起来,会不会伤及无辜。 老头上下打量我一番:“丫头,想跟我鼎爷动手?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话音未落,我身后突然传来了诡异的唿噜声——一直站在后头围观的甲乙,居然睡着了!他站着睡着了!! 我用手肘狠狠捅了他一下,他悠悠醒来,说:“啊,我不擅长谈判。你们谈完了?” 我垂下头:“没事,你继续睡。” 鼎爷?名字倒挺气派,手下看起来也挺健硕,可我还能怎样呢?孕妇打架这种事,属于危险行为,人类妈妈切勿模仿! 十秒时间,老头子的手下在地上乱七八糟躺成了一堆。至于这位鼎爷,被鼻青脸肿地压在这座人山的最底下,长长的鬍子被我揪在手里,疼得呲牙咧嘴。 隧道里的人全被吓跑了。 甲乙打着哈欠,解开了绑住小孩的金属丝。 “不能解开啊!”鼎爷大喊,“高人说这是个妖物!他绑架了我家小姐!我抓也是要逼他说出小姐的下落啊!” 话音未落,没了束缚的孩子突然朝地上一蹲,整个人便像撒了气的气球一样瘪掉了,一道灰影飞出来,瞬间钻入地下,地面微微震动了两秒,再无异常。甲乙面前,只剩下一个布偶,黑色的运动服,描绘逼真的面孔。 “完了完了!”鼎爷整个人都瘫痪了,绝望地说,“我们好不容易才找高人占出这孽障出现的时间与位置,千方百计求来佛手菩提丝锁住他,全被你们搞砸了!董事长就这一个孙女,他已经急病了!一个七十岁的老人,想找回孙女的心情,你们不会明白!” “你家小姐被他绑架了?”我问。 “谁会拿这样的事情开玩笑!我也一把年纪了!看着小姐长大的!”鼎爷老泪纵横,全然没了刚才的强势。 我有点相信他了。且不说逃走的傢伙到底是什么,既然它跟石头有关,想想敖炽爹跟春炉的遭遇,若果它也跟他们一样,被青珀附了身,并且感染了某种负面能量,制造祸端倒也不出奇。 “你家小姐,我替你找回来,如果他真是被那傢伙绑架的话。” “当真?”老头急问。 “找回的话,活的,付我十公斤金条,死的,五公斤。”我慎重道。 老头愣愣看了我片刻:“成交!” “那快滚起来,把整个事件讲给我听!” 老头的故事不复杂,无非就是一户有钱人家的小姐,在即将嫁给一户门当户对的少爷之前的一个星期,在自己家里被人给绑走了。绑匪没有留下任何索要酬金的要求。报了警,警察找不到任何线索,不要酬金的绑匪,最是难对付。而这户丢了唯一的孙女的叶家,其女主人,也就是失踪姑娘的奶奶,平日里就对什么风水堪舆、占卜问神有兴趣,跟一些所谓“高人”也常有联络,焦急之中,少不了也叫这些人来家里“看一看”。这些“高人”里,倒也有那么一两个不是坑蒙拐骗的,起卦问卜之后,说叶家大小姐是被一个妖怪掳走了,照卦象来看,这妖怪会在某天某时某地点出现,还把这妖怪的大概模样也说了出来,让他们只管拿了这佛手菩提丝朝它身上扔去,便跑不了了。 当然,为这个什么佛手菩提丝,高人收了叶家一张无数个零的支票。 其实,什么狗屁菩提丝,我看了那截金属丝,不过就是沾了五种黑色动物血的铁丝,是最低级的猎妖方法,能被这玩意儿对付到的,只能是一些妖力不济的小妖怪。 这时候我突然有点后悔了,人家一条破铁丝就能要一大笔钱,我负责找回人质,才收十公斤金条!亏了…… 5 清风公寓,好个雅致干净的名字。可惜,真实的它只是松山市第六街区旧楼下,一座歷史悠久的防空洞改建而来的地下居所,终年不见阳光,潮湿阴郁。但毫无疑问,这是全市最便宜的住处。 清风公寓30号房,我们此行的目的地。 走过狭窄的甬道,从衣衫粗陋的拾荒者与酒气熏天的落魄文艺青年中穿过,每道投向我们的目光都很冰凉。这里,住的是一群不能或者不愿见光的人,清风公寓,像个住满人的坟墓。 离30号房间越近,那种怪异的味道就越浓,看来甲乙没有找错地方。 “这块石头是我的。” “凭什么?” “没有我,你能找到他?” “没有你,我找虫人帮忙,照样能把这傢伙挖出来!” “虫人收费不便宜。” “我不介意。” “好,把钱给我,我不免费提供情报。” 真是要被甲乙这厮气死,但又不得不对他刮目相看,我说他怎么会眼睁睁看那妖怪熘走而不加以阻止,原来他早在对方遁逃的瞬间,往它身上投了青蚨灵线。这根比头髮还细的线,一头青,一头红,青的一头拴在主人的手指上,红的那头一旦投到别人身上,便会一直紧贴对方,只要沿着这条线找下去,不论对方躲在多么刁钻的地方,都无法遁形。而这青蚨灵线,只有炼制它出来的主人才能看见,绝对的高级货,普通道士不会有的,没想到甲乙尾指上的戒指,居然藏着这样的宝贝。说真的,我对那个有间道观越来越有兴趣了,得是多高端的地方,才能培育出甲乙这样的异类! 第16页 越往里走,光线越暗。 站在那扇锈迹斑驳的铁门前,不等我们动手,它竟自行打开来。渐渐扩大的门缝里,露出一片黯淡的光,一个矮矮圆圆的身影藏在其中。 “我知道你们会来。”坐在圆桌前的,居然是一只灰毛“小熊”,它咳嗽了几声,声音弱得像丝线,碰一碰就会断似的,“你们跟那些人不一样。” 到房门完全打开,我跟甲乙走进去,不禁都愣了愣——这只熊的身上,伤痕累累,有的地方,连毛都秃了。最夸张的是……耳朵,这玩意儿除了脑袋上的两个耳朵,身上也到处长着圆圆的熊耳朵!我从没有见过耳朵这么多的熊! 等等,还有“别人”——白天我看到的那个清装女子,就飘在它的旁边,半透明的脸孔苍白一片,一双秀丽的双眼充满憎怨地瞪着它。 可是,她没有脚,从大腿往下,只看见一片裊裊的青气,从她身上散发出的味道,闻得久了,连我的嗓子都不太舒服。可以确定,这不是死灵,只是一种“气”。 “人死之前的一口怨气。”甲乙盯着那“女人”,摇摇头,问那头熊,“多大仇?你们。” “抱歉,我已经没有‘衣服’可穿了,来不及做。”熊答非所问,“请坐。” 微弱的灯光照出这件十分普通的屋子,最然陈旧,但还不算太邋遢。靠墙的柜子上,摆着三个模样很特别的布偶,三只一尺多高的灰毛熊,很像它自己。一只穿着月白长衫,脑袋后还垂着一根辫子,熊抓里还握着书卷,是真书,封面上用比芝麻还小的字写着“牡丹亭”;紧挨它的,是个穿旗袍梳旗头的小熊,握着百花团扇,笑眯眯的熊脸;还有一只穿龙袍的熊,手握弓箭,龙袍上的每根丝线,都在闪闪发亮。这样精细的手工,只怕能让世上所有做熊玩偶的师傅们汗颜。 我还注意到,雪白的墙壁上画满了飞鸟,一种用墨汁勾勒出来的,形态模煳的飞鸟。 生平还未来过这么矛盾的地方,童话与诡异交织而出现。 “如果你们要抓我,我是打不过你们的。”熊看着我,慢吞吞地说,“可我现在要等一个人,但不知道能不能等到。能再给我一些时间么?就到天亮之前吧?我从不求人的。” 我没答它,目光落在桌上那一叠散乱的卡片上,问:“千机通讯工作室,你开的?我很好奇啊,卖手机?” “卖声音。”它倒一点都不隐瞒,“世上有许多人,希望听到别人藏在心里,不肯说出口的声音。相恋的人,想知道对方心里是否真的有爱;做生意的人, 想知道对方投标时开出的底价是多少;互相憎恨的人,想知道对方心里究竟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这些,都是‘声音’呀。” “你一直做这种生意?”我突然明白他身上那么多耳朵是拿来干吗的了,好奇特的妖怪。 “也不是一直,只做了几个月而已。”熊很老实地说,“这是最快的赚钱方式,我觉得我需要积攒一笔钱。不过现在已经差不多够了。我的工作室已经停业了。” “不可惜么?”我笑笑,“你这种能听到‘声音’的人才,应该将你的事业发扬光大才是呢。” “我已经聋了。”熊淡淡说道,“我的伤太重,已经听不见心里的声音了。就连你们说话的声音,我也听得模模煳煳。可能再过几天,我什么都听不见了呢。” 我微微一怔。 “有人告诉我,你是危险‘人物’。”我开诚布公,“你绑架了叶家的大小姐,我收了叶家的酬金,来带她回去。” “回不回去,不是我决定,也不是你决定。”熊咳嗽得更厉害了,从桌上拿过药瓶,倒了一把药片到嘴里,半晌才平復下来,“你有妖气。” “我是一只树妖。”我坦白道。 “那你知道我是什么妖怪么?”熊很认真地问我。 “考我?” “我在请教你。” “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 熊摇头,眼神有些涣散。 “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它歪着熊脑袋,很努力地回忆…… 6 “千机,明日是我生辰,你想要什么做礼物?” “你的生辰,为何要送我礼物?” “因为你之前做了好多有趣的东西给我呀,快说,要什么?” “一只飞鸟。” “飞鸟?什么飞鸟?皇阿玛的园子里养了可多的鸟呢!你要的话,我让小安子去拿!” “好像是灰色的,不不,白色的?停在一根树枝上,朝着东方不断鸣唱。” “你说的是公鸡吧……” “不,是很小很小的一只鸟,我只有睡着了才能看到它。” “那我上哪儿找去?” “没事,不用麻烦你,我自己做了好多飞鸟呢。” 一只毛茸茸的熊掌伸出来,掌心,停着一只用布缝成的小鸟,逼真可爱。 皎洁的月色洒在窗棂上,窗下,两个小小的身影并排着趴在窗沿上,眨巴着眼睛看着外头的世界。深夜的皇宫,处处都是寂静的迷宫,走进去的人,总是很难再出来。 “千机,你不会离开皇宫吧?你这么能干,什么都会做。我从没有这么厉害的朋友!” “我……能干?” “当然,你给我做的弓箭,还有玩偶,还有你做的鞋子衣裳,比宫里最好的师傅都做得好!” “我们是朋友?” “嗯,一辈子的。” 月色比先前更亮了些,偌大的皇宫中,没有谁会留意到承干宫后苑的花房里,那一位深夜还不睡觉的年幼皇子,以及他身边那头会讲话的小熊。 当然,别人不知道跟在皇子身边的是一头熊,因为白天,它会钻到它缝制的各种布偶里,今天是一只伶俐的小猫,过些时候是一只忠实的小狗。所有人都不以为然,小孩子嘛,养各种小动物在身边并不稀奇。 它天生有这样的本事,将布偶充作掩藏真相的“皮”,将真正的自己塞进去,便化成了另一种活生生的模样。有时候也会觉得憋闷,便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抖抖身子,布“皮”落下,它便又回到原本的样子——一头身高不足一尺,浑身灰毛的熊。 不过对自己是不是熊这件事,它自己也不是太肯定。在它住在白山的漫长岁月中,它见过无数的熊,黑的,棕的,可每一只都比它大了好多,也凶了好多,也没有一只会说话,整天只知道捕食与睡觉。有好几次,它自己都差点成了这些大傢伙的食物,幸好它会遁地,冰雪覆盖的地下,是它游刃有余的自由天堂,它最喜欢一边钻土,一边将翻涌起的泥土吃掉。对,它不吃野兔或者蜂蜜,泥土是它唯一的食物。它也曾尝试过吃洞穴旁边那棵树上的野果,只是舔了一下,它的肚子就剧痛了三天。于是它明白,自己只有吃土的命。 第17页 对于自己的来歷,它也不太肯定,反正自己一直在做梦,好像躺在一个摇篮里,梦里只有那只飞鸟,执着地朝东方鸣唱。原本漆黑一片的东方,却在飞鸟的歌声里,慢慢亮开。 在这个悠长的梦里,飞鸟是它唯一的慰藉与依靠。 它依稀记得,当梦里的东方出现第一道阳光时,它下意识地伸了个懒腰,接着便睁开了眼。幽暗的洞穴里,几只野鼠眼瞪着它,旋即怪叫着逃跑,连存下来的粮食也不要了。 揉着酸痛的四肢,它坐起来,掌下突然摁到了什么东西,咔嚓作响,低头一看,却是一些莹莹闪光的碎块,像裂开的玉石。不止地上,它的头上身上,也沾了不少这样的碎屑,它发了一会儿呆,莫名觉得自己像一只刚刚破壳而出的小鸡,这满地的玉石碎块,就是它的壳。 它慢慢走出洞穴,眼前事一座夜色下的深山,层峦叠嶂,白雪皑皑。 它眨眨眼,又走回了洞穴,额头有点凉,有点痒,它挠了挠,躺下继续睡觉。 这个新出现的世界,对它而言只是一张白纸,它的心还没有生出任何去探究的冲动,它还是觉得有点累,还想睡觉。还有,这个世界听不到那只飞鸟的声音,这让它不安。 从此之后,它的生活就在睡觉与醒来,吃土与发呆中度过。更加无聊又睡不着的时候,它就数自己身上有多少耳朵——它是一只有很多耳朵的熊,除了头上的两个,还有一个个圆圆的熊耳朵从皮肉中钻出来,胸前背后,到处都是,连四肢上都有,有点怪异,也不太好看。 它数来数去也数不清自己到底有多少耳朵,因为每次没数完,它就睡着了。 直到那拨穿着盔甲、拿着武器的男人,用一张网将去河边饮水的它裹了起来,它在白山上的平淡生活才宣告结束——白山这个名字,还是自抓它的那个男人那儿听来的。 它能钻土,却钻不出那个金子做的笼子——它被送入这个叫皇宫的巨大迷宫里,作为舅舅给外甥的礼物,出现在这个粉雕玉琢的小娃娃面前,他身旁的人,都管这娃娃叫四阿哥。 这便是一个人与一头熊相识的经过。 作为宠物,它被安置在承干宫后苑的花房里,这里是四阿哥的天堂,他将所有的玩具,还有他钟爱的蛐蛐儿与弹弓,都藏在了这间别致的屋子里,还煞有介事地在屋门口挂了个“四阿哥专用”的牌子,不许任何人进去。 这孩子很喜欢跟它讲话,什么都说,连被他皇阿玛打了几下手心,今天吃饭被烫了舌头也要说,那架势就像出了这间花房,便没有了说话的自由似的。 而当它跟他说“我不吃肉,只吃土”时,这小阿哥突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捂住嘴,半晌都没敢眨眼睛。 其实它不饿,吃一次土,能管大半年呢。它只是看不得那张为自己真诚焦虑的笑脸,他拿了各种美食过来,可它什么都不吃。 “你……你会说话?!” 对,它不但会说话,还会做很多东西。它觉得这是天生的技巧,世上任何东西都难不住它,做布偶、做衣裳、做弓箭,如果时间允许,它觉得自己能造出一座皇宫。 他们的相识,成了彼此生命里最大的意外与惊喜。 他问它有没有名字,它摇头。 小阿哥皱眉想了半天,说:“那我叫你千耳吧?你身上这么多耳朵呢!”想了想,他又觉得不合适,嘟囔道:“千耳好像不合适,你也没有一千只耳朵呀。叫你什么好呢?” 它看着这个认真的孩子,说:“随便。” “不行,名不正则言不顺,起个好名字很重要的!”小阿哥转了转眼珠,“我皇阿玛常说,世间万物的相逢,都要讲个机缘。咱们俩能遇上,不正是千载难逢的机缘嘛!就叫你千机吧!” 它没有任何意见,事实上,它觉得自己对这个世界没有任何要求。不过,它有点喜欢这个孩子,他给的名字,也很好。 之后的日子里,它越来越愿意将自己的“本领”,一点一点展露给这孩子。钻进布偶化作各种动物,与他形影相伴;在他被罚抄书的时候,彻夜不眠帮他一起完成;在他沮丧低落的时候,做出有趣的玩具逗他开心。 它愿意这样,是因为它一直能听见他,清楚地听见——“它是我的朋友。” 如果它愿意,它还可以听到这片土地上,任何人的声音。似乎在许多年之前,它所有的耳朵,干的就是听取世间人内心声音的工作。 工作?为什么自己会用工作来形容呢?它想了很久也想不出眉目,于是这问题就变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心事。 至于这个“本领”,它一直没有告诉他。只是在他被他的兄弟们捉弄,藏起他的功课或者他自己弄丢了什么重要物事时,悄悄告诉他东西在哪里;有时候,也会提前透露翌日考试的试题给他,让他顺利过关;甚至还会在某天突然提醒他,今天你皇阿玛心情不佳,万事小心。总之,它的这些举动,让年幼的皇子少吃了许多亏。 终于有一天,已成少年的皇子,很认真地看着蹲在花房里纳鞋底的它,问:“千机,你是不是一只妖怪?” “可能是吧。”它停下针线,眨了眨眼,“怎么了?” “没事。我回书房了。”他摇摇头,出了花房。 不知从几时起,他变得心事重重了。弹弓与蛐蛐儿盆,已经落上了厚厚的灰。除开每日的请安问好上学练武的时间,他要么在书房苦读,要么与他的舅舅或者一班年轻才子秉烛夜谈,不许任何人打扰,连它也不许跟进去。 莫非,这就是人们所讲的……长大了? 而紫禁城这样的地方,会让人长得更快吧?低下头,它继续纳鞋底。只要他们还是朋友,它就会继续给他做许多东西,只要是他想要的。 说起来,自己是在来到这个皇宫之后,才真正“活”了过来吧?喜欢这样的日子,被称赞,被在乎。连镜子里那个真正的自己,看起来也顺眼了很多。也许,自己真的是个能干的、聪明的、做了许多好事的……很好的傢伙?! 夜里,它照例钻进那只小黑狗的布偶,最近它都是以一只小狗的模样出现在他身边。天气已经很冷了,睡在布偶里很舒服。都这么些年了,梦里,飞鸟的歌声依然婉转清亮。 一年,两年,三年……身边的人都在变,他的身姿越来越挺拔伟岸,他的皇帝父亲却越来越老,连唯命是从的小安子都有了几根白头髮。没有变的,只有这座皇宫,还有它这只住在花房里,假扮出各种形态,活在他身边的熊。 他说,他们是一辈子的朋友,它原本是很相信的。 7 “皇上,此妖物已被禁锢,今后尽可高枕无忧。”密室之中,年迈的和尚,恭敬地朝面前那身姿挺拔、龙袍加身的男人说道。 “退下吧。”他一挥手。 墙上的灯火,照亮了那个金乌打造的笼子,一把大锁,寒光闪闪地挂在上头。 第18页 笼子里,坐着继续缝制布偶的千机。 时隔多年,它又回到了笼子里。老和尚没费多大力气,它其实是自己走进去的。 男人默不作声,脸色很难看。 “你永远不会再让我跟着你了,对吧。”它头也不抬地问。 “对。”他冷冷道。 “再见。”它转过身去,聚精会神地缝它的布偶。 “你有什么要求,现在还可以跟我提。”他高高在上地看着它的背影。 “我什么都不需要。谢谢。” 他转过身:“泥土跟水,会有人按时送来。无聊的话,就玩你的针线吧。” 摁下机关,千斤重的铁门轰然落下,他将所有的秘密,跟那只熊一起,永远封存。 离天亮还早,他遣退所有太监侍从,孤身行走于宫墙之间。他一出现,月亮就躲入了云层,不知是怕他,还是厌恶他。 再往前,便是练武场。多少年前,当他还是年轻的四阿哥时,曾在这里打到过无数人,当然,也曾被一些人狠狠地反击过。那些人,是与他同一姓氏的兄弟。 门口值夜的小太监早已睡得人事不省,他悄无声息地走进去,微光之中,熟悉的刀枪剑戟寂寞地立在墙边,铺在地上供人 摔跤练习的猩红色软毯,永远都散发着与战斗与死亡有关的味道,即便在这样宁静的夜里。 死亡……对,许多年前,他差点就死在这块毯子上吧。三双手,狠狠地摁住他,将他的脸死死抵在地上,成心不要他唿吸似的。 这是一场私斗,没有人知道他们四兄弟在这里“切磋”。下战书的,是曾经的太子,他的二哥,参战的,是他的三哥与八弟。 他知道这些兄弟歷来看自己不太顺眼,尤其在皇阿玛夸赞他之后,这种敌视与鄙视更强烈。 谁说孩子就不会动杀机?或者该说,紫禁城里,年龄不过是个数字,活在这里的人,不论长幼,都是一样的。 他拼命挣扎,若是单打独斗,他们谁是自己的对手! 嗖!一道黑影从角落里蹿出来,力气之大,将太子等人撞得人仰马翻。 他趁势翻身坐起,大口喘着粗气。 与他形影不离的千机,口里发出呜呜的声音,一动不动地护在他的身边,尽管它的身形并不够威武——它最近的模样,只是一只黑色的小狗,身长还不足两尺。 摔疼了屁股的兄弟们坐起来定睛一看,先是一愣,然后哄堂大笑。 三哥站起来,指着那小狗道:“哈哈,四弟,你技不如人就罢了,居然要靠一只狗来翻身。” “恐怕这就是真正的狗奴才?就算终日跟在皇子身边,它还是一条狗。” “对啊,有些人,就算跟在皇后娘娘身边长大,可亲娘始终也是包衣奴才出身嘛。” “所以这只狗才跟他亲近呀,都是奴才,嘻嘻。” 三位年幼的皇子,拍拍身上的灰土,说笑着扬长而去。 他攥紧了拳头,一拳砸到地上。 “你没事吧?”待到他们走远,这只小黑狗才转到他面前,竟开口说了话。 他的心口剧烈起伏着,不说话, “不用生气啊,如今你要做的,就是习文练武,通晓做人治国之道,将来……”小黑狗摇着尾巴认真说着。 “你有什么资格对我提要求?”他突然打断它,眼睛涨得血红,“谁让你出来的?谁让你帮我的?” “你怎么啦?”小黑狗不解地眨巴着眼睛,“我再不出来,你就要被他们害死了!” 他“噌”的一下站起来,一把揪住小黑狗头顶的毛,用力朝地上一拽,白光闪过,一只布偶小狗被他捏在手里。地上,回復原形的千机似乎被他的举动吓到了:“你……” “你听着,从今天开始,你不许再‘你你’的叫我,要喊我主人。”他深吸一口气,冷冷道,“你只是一只牲畜。” 说罢,他将那布偶往地上重重一扔,跑出了练武场。留下千机一个,呆呆站在原地。 它听见了,这个已经长大的孩子,他的嘴,跟他的心,说的都是同样一句话…… 那天之后,他再也不去花房,也不许千机再变成小猫小狗跟在身边。 千机什么都不问,安安分分留在花房里,一如既往地过日子。 它不用问,也知道他在想什么。它有世上最神奇的耳朵呢。如果它愿意,它可以听到任何人的声音,包括他,包括皇帝。 它听到了他对于亲母出生低微的介怀,也听到了他渐渐翻涌的欲望。 时光荏苒,花开花谢已数载,它孤独地留在连苍蝇都不来的花房里,每天数着耳朵入睡。可梦里,再也看不见那只飞鸟,也没有婉转的鸣唱,只剩下重归黑暗的天空,与那一句反反覆覆的话——你只是一只牲畜。 他从阿哥成为贝勒,再成为亲王,有妻有子。当身边所有人都明争暗斗,如火如荼时,他却说自己只是个富贵闲人,无意争斗。有人信,有人不信。 只有它很确定,他志不在作闲人,而在龙袍。 可它还很确定另一件事——他的父亲,不会将皇位给他。老皇帝的心里,早已确定要传位给另一个儿子。大势已定,连遗诏都拟好,交给一位心腹收藏。一旦他西去,心腹大臣就会取出诏书,当场宣读。 老皇帝在心里,已经为他的江山布置好了未来。却没有想到这些想法,全被一只熊给“听”了去。 所有人没想到,最终登上帝位的,会是这个“富贵闲人”。 可是,没有人提出反驳的理由,他有重臣们支持,还有老皇帝的遗诏,上头清清楚楚写着他的名字。 这件事,对那些夺位失败的人而言,成了一个永久的谜,他们到死也想不通,他究竟是用什么办法改变了老皇帝的想法。 千机…… 是它告诉他,遗诏由何人收藏,他才有机会让这位心腹大臣与真正的遗诏永远消失。 他最该感谢的,应该是千机。 可他也突然意识到,最可怕的,也是千机。原来它不止会利用布偶变身,不止会做各种有趣的玩具……他太低估了千机的能力。 让一只能听到他人内心的妖怪在身边,或许有莫大的好处。可反过来想想,难保有一天它不会将自己的心事出卖给别人。他不能冒这个险,绝对不能。这个妖怪,一定不能再介入他的生活! 他走出练武场,几片雪花落在他的肩膀。 京城终于飘下了今年第一场雪,也只在这种季节,天子脚下才显得尤为干净。许多人喜欢雪胜过雨,大约就是喜欢它能将一切不美好掩藏身下的本事吧。 8 酒鬼爱酒店,赌徒爱赌坊,娇小姐们三步不离绣楼,高管混迹名利场,每个人都习惯给自己制造一个理所当然的天堂。 但是,一朝天子的天堂不在龙椅不在社稷,偏偏在一个旧花房,这就有点稀奇了。 第19页 “皇上,您慢点吃。” 十几岁的华服姑娘,捏着手绢,轻轻拍着那狼吞虎咽的年轻人,他手里一大碗面条,吃得只剩几根。 一个瘦矮小的小太监坐在他们对面,慢吞吞地补着一件价值不菲的金线绣袍。 事实上,这刚刚从“皇爸爸”手里接过江山的小皇帝,是花房的常客。被训斥了,来这里;被责罚面壁思过,来这里;连没饭吃的时候,也来这里。对他而言,这个花房就是它的避风港与御膳房。 皇帝会没饭吃?是,说来可笑,却是事实。他的“皇爸爸”经常以“身为天子,亦当粗衣简食,能体百姓之苦者,方为明君。”这样的歪理之言教育他,因此,他从小到大最习惯的惩戒就是就是被关在御书房里一边苦读一边忍飢挨饿。这种状况到现在也没有太大的改善,天下看起来是他的,可他是他皇爸爸的,可以随意处置的,私人财产。 “云贵大旱,我不过是要求户部拨款赈灾,却被斥责‘有欠思量’。不知是扩充军备重要,还是老百姓的生计重要!”小皇帝放下碗,抹抹嘴,一脸的不解与沮丧。 小太监默默地听着,并不言语。 “可不是么,自家人都吃不饱了,还拿什么力气去舞刀弄剑对付外敌?”姑娘小小年纪,却也颇有些不怕事的胆识,说的话也足以吓死宫里所有胆小的傢伙。 “嘘!珍儿,这些话在这里说说就好,被别人听了去,只怕你大祸临头。”小皇帝赶紧轻捂住她的嘴,既嗔怪又怜爱。 “听见就听见了,自己不对,难道还不许人说?”小姑娘拉下他的手,撅着嘴嘀咕。 “你这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早晚惹出乱子。”他拧了拧她的脸蛋。 针线在小太监手中娴熟走动,袍子上钩破的小洞,已然没有了踪迹。 “皇上,补好了。”小太监将袍子叠好交给他。 小姑娘抢先将袍子拿过去,细细一看,不禁惊喜道:“千机,你真真有一双无所不能的巧手呢!这破损处,一点儿都看不出来呢!” “只要两位主子别为此被太后责罚就好。这件袍子贵重,今后务必小心穿着。”小太监淡淡道。 小皇帝看着那件“皇爸爸”赐给他的衣裳,苦笑:“千机,你说,为什么不管我怎么努力,太后她永远不满意?” 小太监揉揉眼睛,说:“没有要求,才不会被人讨厌吧。” 小皇帝一愣。 “胡说!”珍儿一瞪眼,“死人才没有要求呢!一个人活着,怎么可能没有要求?” 这小丫头的性格,真是一点都没有改变啊。一条活鲜鲜的小鱼错误地跳进一潭死水,以为凭一点水花就能改变整个世界。不管她到了这座皇宫的哪里,都註定格格不入。 可是,若不是她,那只被隔离到世界之外的熊,只怕还会继续在暗无天日的笼子里,无聊地数着耳朵。 9 这段时间,宫里不太消停。太常寺少卿李大人一家被满门抄斩,罪名是通敌叛国,私吞宫银。有证有据,揭发他的,正是他的死对头常大人。类似事件,其实经常发生,也算不得什么,大家已经习以为常。至于领班宫女被揭发与侍卫私通,被秘密处死,或者哪个太监又大胆偷了主子的财务或者乱讲主子坏话被斩手割舌这样的“小事”,更是多不胜数。 不过,到他们临死前,恐怕也不知自己的秘密是如何被透露出去的。 它干的。 半年前,那个刚刚进宫的小丫头,跟她的皇帝夫君捉迷藏,无意中闯进了花房之下的密室,发现了在五金笼子里睡觉的它。 其实它已经很虚弱了,早些年还有人奉旨送泥土跟针线来给它,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便没有人再来了。它只好睡觉,把自己深深埋进那一堆做来打发时间的布偶里。睡着了就不觉得饿了。 梦里再没有那只飞鸟的踪迹,只有越来越靠近的深渊。 是这个小女孩惊奇的声音吵醒了它。 难得的是,她跟皇帝都没有被它吓跑,在它睁开眼睛,本能地说了一句“我有点饿”时。 歷史原来真的会重演,时间喜欢开这种玩笑。 笼子外面的两张脸孔慢慢叠加到一起,变成另一张熟悉但已陌生的脸,它揉揉眼睛,半晌才回过神。都快两百年了,那些说过要做一辈子朋友,最后却说它只是牲畜,将它永久囚禁的人,早已不在人世。 一连数日,她都偷偷来看它。看着吃饱了又躺下睡觉的它,她奇怪地问:“会说话的熊,为什么你不求我放了你呢?” 它半睁开眼:“我凭什么向你提要求呢?” 一句话问住了她,她想了半天,说:“我们是朋友呀!” 它翻了个身:“我只是一只熊。” “反正我要放你出来!”她像个男孩子般倔强起来。 她说到也做到了。用一把她叔叔送她的削铁如泥的短刀,花了七天时间,两手都磨出了血泡,才切断了笼子上的锁。笼门打开的瞬间,她高兴得直蹦。 这有什么可高兴的呢?反正,它一点都不激动。笼子里笼子外,对如今的它而言,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吧。 回到花房,它发了三天的呆,决定继续以往的生活,藏身于这个荒僻的小屋,有时候继续做小猫小狗,有时候也会做一做小太监或者小宫女。它没想过要离开这座皇宫,因为它没有想去的地方。 唯一来找它的人,就是她与皇帝了。这对年少夫妻尚未脱去稚气,对它做出来的小玩意儿惊嘆不已。同时,也发现了它能借偶人变身的本事。 他们越来越喜欢这个花房,尤其是她。只有在这只叫千机的熊面前,她才不需要小心翼翼,卑躬屈膝。她的丈夫也是同样的想法,偌大皇宫,只有这间花房里,才有真正的与世无争,清静安宁。 在许多个花好月圆的夜里,承干宫后苑那座荒废的花房里,常常有这样不为人知的场面——不穿龙袍的皇帝,慵懒地斜靠在桌前,一边往嘴里扔花生,一边捧着一本牡丹亭看得津津有味;身边穿着太监衣裳的美丽姑娘,拿着布头针线,紧挨在一只小熊旁边,求它教自己做布娃娃;被问烦了的小熊干脆钻到桌下不再理她,她也嬉皮笑脸钻到桌下,继续烦它。有时候他们也玩游戏,小皇帝将一颗棋子藏在手里,让自己的爱侣猜左手还是右手,她总输。可轮到它猜时,它永远是赢家。 有时候,她来了兴致,还会一边做手工,一边唱曲子。声如黄莺,婉转优美。 这样的歌声,偶尔会让它想起梦里的飞鸟。 江山社稷,天子威仪,在这一室的轻松之下,突然变得不值一提。 “皇宫里想有个朋友,实在不易。”有一天,坐在窗下缝布偶的她突然自言自语。 它没搭腔。 “千机,你老藏在花房里,也不是个事儿。既然你能变出各种模样,不如变成一个人吧,小太监也成啊。我想办法在敬事房给你挂个号,以后你就跟着我与皇上怎样?”她扭头看着它,极认真地说。 第20页 “随便。”它淡淡道。一只活得没有目的的牲畜,过什么日子好像都无所谓。 缝一个太监的布偶,不是难事。于是它变成了景仁宫里当差的小太监。 大家都变得越来越忙了,皇帝忙着他的天下,忙着应付难缠的皇爸爸;而身在后宫的她,要忙的事可能更多,皇后妃嫔,女人跟女人之间的战争,总是无时无刻地发生。 它没事的时候,除了做做那些小玩意儿之外,便是在宫里到处走走,没有人会留意一个小太监。它穿梭在各个宫殿之间,看那些真正的太监与宫女,是如何卑躬屈膝,看那些高官贵人又是如何勾心斗角。她说得没错,皇宫这个地方,是很难出现“朋友”这种关系的,哪怕那些人将这个称谓时刻挂在嘴上。 从“一辈子的朋友”到“牲畜”,也不过是瞬间的事。它常常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说:“没事,你什么都会做,你有别人都不会的本领,所以你根本不需要别人。” 渐渐地,它找到了别的事情可干。 在皇宫里,每个人都很热衷于猜测别人的心事,不论主子还是奴才。而它,只要肯动一动耳朵,就能听到那些人深藏于心的念头,美好的,丑陋的,各种各样。于是,它开始学着与他人结识,然后,将从甲这里“听到”的心事,告诉乙,这太容易了。接着就有更有趣的事发生,本来是朋友的人,因此反目成仇,本来就是仇人的人,因此抓住了将对方置于死地的机会。 李大人的秘密,翠娥的秘密,紫禁城里许多人的秘密,都是它泄露出去的。 当人心不再是秘密时,这个世界就会是另一个样子。 这件事,好像比做布偶纳鞋底补衣裳有意思多了! 它完全迷进去了,觉得自己的存在越来越有意义,它果然什么都能做,即便它只是一只……牲畜?! 因为它,许多人的下场都不好,可它一点都不介意,死了就死了吧,恨它就恨它吧,反正它也不需要那些人。它的世界,只要有自己一个就够了。 最近它热衷的,是听那个坐在皇宫最高位置的女人。这个女人的心里,不是一片深海,而是永远硝烟瀰漫、血流成河、步步为营的战场。 偶尔,它会提醒她,要她今天去跟太后请安的时候,千万不要提哪些哪些事。有时候也会跟皇帝说,明天太后又要跟你“商议”国家大事,你要有所准备。 有时候它也会奇怪,其实它完全可以不用提醒这两个年轻不知深浅的傢伙的,他们的安危,又跟自己有什么相干?可是,一想到那两只磨出血泡的小手,想起那个钻到桌底嬉皮笑脸的丫头,他的心,又起了一点点温度。 次数多了,两人觉得奇怪,问它是如何洞悉先机的。 它说,是自己听力好。 其实,这对夫妻的心,它又何尝没有听过? 这个丫头的心,简单干净得让人心疼,整天想的就是怎么吃怎么玩,表里如一。反倒是看起来斯文柔弱的皇帝,内心藏了蛰伏的小兽,蓄势待发。 可是,也仅仅是小兽而已。 10 今年的夏天,热得特别早。 洋人们嚣张的炮火,让整个京城的天空都要燃起来。 皇宫中那不谙世事的小丫头,已是长大成人的妃子。而她的皇帝夫君,在经歷了一次失败的变法之后,被太后禁锢于瀛台。 太后越来越不喜欢这个儿媳妇,她固执地认为,她皇儿的“不听话”,多少还受了这个女人的挑唆。 这一点,妃子知道,千机也知道。 深夜,寝宫之内,烛光微亮。她站在窗前,手握一枚棋子,惴惴不安。 这棋子,是当年他们游戏时所用,已磨得光滑无比。 她时不时看看桌上的座钟,神色复杂。 “主子,时候不早了。”它已经很习惯喊她主子了。 烛光里,她的侧脸依然动人,可是,不再有光彩的眸子。微皱的眉头,还有鬓间的几根白髮,已生生带走了当年那个天真烂漫的小丫头。 她才二十五岁而已,这两年,却越发见老了。 “千机……”她转过头,苦笑,“这些年来,你过得高兴么?自我将你放出来,带回这个世界开始。” “挺好的。”它缓缓道,“你呢?” “还记得皇上当年问你的问题么?”她突然问,“为何我们怎么努力,都无法让别人满意呢?” “没有要求,自然就过得轻松了。”它回答,“你要求皇上的万千宠爱,皇上要求不做傀儡,太后要求大权独揽……” “我不是死人,更不是圣人。”她笑了,“做不到无欲无求。千机,你是妖怪对吧?” “可能是。”千机点点头。 “现在没有笼子关住你了,你可以去任何地方。”她坐下来,看着跳跃的烛火,“你这么能干,又这么好,到了哪里都可以过得很好。” “我……好?”它皱眉,“一个不知来歷的妖怪,一头熊一样的牲畜?” “牲畜?”珍妃看定它,“牲畜不会教我做布偶,牲畜不会提醒我要小心这小心那,牲畜不会关心朋友。” “你觉得我们是朋友?” “嗯,一辈子的。” 好熟的对话。 一道旧伤疤,隐隐作痛。 可是,她跟那个人不一样,她此刻讲的话,心口如一。 “我并没有为你做过什么。”它如是道,“你也并不了解我。” 她一笑:“是不是真正了解了,反而做不成朋友了?” 它答不上来。 对它而言,朋友这个词,太贵重了。 “你去休息吧。”她又看着烛火发起呆来。 它慢慢朝外走,走了两步,又停下来,说:“我要是你,今晚就不要去跟皇上回合。” 噹啷一声,一个水杯被打翻在地。 她大惊失色地站起来:“你……你怎么知道今天会有人把皇上就出来?” “我说过,我的听力很好。如果我愿意,可以听到世上任何人的声音。”它看着她煞白的脸孔,“总之是,别去了。” 她愣愣地看了它很久,摇头:“我一定会去的。那些救人的义士,都是江湖中一等一的高手,一定能将皇上救出来!” 它沉默半晌:“随便你。” 说罢,它朝房门走去。 “千机!”她喊住它,“不管你是怎么知道的,你会替我保守秘密的,对么?” 它没作声,大步走了出去。 凌晨时分,企图外逃的皇帝与妃子,在宫门前被擒获。潜入宫中劫走皇帝的乱党,被乱箭击毙。被安上“串谋乱党”罪名的她,亦被投井并处死。 翌日,大队人马,载着太后与皇帝,在洋人越发勐烈的炮火声中,匆匆忙忙逃出了紫禁城…… 第21页 它站在她住过的、空荡荡的寝宫里,看着桌上那些还没有做完的手工,目光突然落在其中一个刚刚做好的棉耳套上。 这个东西,它太熟悉了。她从好多年前就说,要给它做耳套,因为自打变成个小太监之后,它的耳朵一到冬天就会生冻疮。可惜她的手工太差,又没个长性,常常做一点就跑出去玩别的东西,拖拖拉拉好久,也没见她做出来。它以为她只是随口说说罢了,原来,她已经做好了,只是没有机会交给它…… 它突然觉得困了,拿着耳朵套,拖着有点沉重的步子,也脱掉了太监这层“皮”,回到花房里,在远处缭乱的火光与隆隆的枪炮声中,睡了。 梦里,那只飞鸟又回来了,歌声依然好听…… 11 “讲完了?”我抱着其中一只熊玩偶,盯着咳嗽连连的千机。 它点头。 “她临死前的这口怨气,本不该是你的。”我看了看那清装女子,拿起那只拿《牡丹亭》的小熊。 “为什么这样想?”千机眨眨眼睛,“我一度很热衷于泄露他人的秘密。” “可你不会泄露朋友的秘密。”我笑。 千机摇头:“我没有朋友。也不需要。” “口是心非。”我摆弄着那只熊玩偶,“泄密的人,是皇帝吧。” “他从来就没想过要逃走,他已经不敢了。时间会磨去人的理想与锐气,很不幸,他恰恰就是这一种。”千机看着我手里的玩偶,“多少人来救他,几时来,逃走的路线,他一早就差人通知了太后。” “这样做,不但可以消灭一群‘乱党’,还能将所有罪责推到他的妃子 身上,反正她已经是太后的眼中钉,如此,他的‘皇爸爸’一高兴,说不定会以为他迷途知返,让他重回龙椅吧。”我冷冷道。 千机想了许久,说:“或许,他也不愿意。可是,皇宫那种地方,由得你愿意或者不愿意么。” 满室俱静。 没有必要再去问它为什么不去救她这样的话,它救不了。一只只会吃土、做手工、听别人心声的妖怪,不是一群已经扭曲了本性的人类的对手。 “她以为是我告的密,也无所谓啊。”千机喃喃,“这比知道真相好一点吧。她那么相信他。” 我放下玩偶,嘆了口气。 这时,从坐到沙发上开始,就一直处于半梦半醒状的甲乙,半睁开眼睛,问:“墙上的鸟,就是你梦里那只?” “是。”千机看着墙壁,“你们听说过这种,站在一根树枝上,不停朝着东方鸣唱的飞鸟么?我查了很久,都没有任何关于这种鸟的记载。难道,它真的只是我的一个梦?” 甲乙没说话,换了个姿势,继续睡。 “你身上的伤是怎么回事?”我上下打量这只熊,真是惨不忍睹…… 话音未落,有人敲门。 千机一直没什么神采的眼里,闪过一丝光芒。 12 这高瘦斯文的年轻男人,紧紧抱着他的包,紧张地看着我,又看看甲乙,还有甲乙腿上的千机,问:“你们要带我去哪里?不是说启曦在清风公寓等我么?” 现在的情况是,我的车在黎明时分的高速路上飞奔。驾驶室里,我跟甲乙把这个男人夹在我们之间,押逃犯似的。 见我们不说话,他更紧张,语无伦次地说:“我只是个普通的中学老师,没有多少钱的!绑架我的话,你们拿不到任何好处!我今天来,只是想见见启曦!你们到底要带我去哪里?” 半小时后,我下了高速,千机指了个方向,一条掩映在林荫中的蜿蜒小路。 见这只熊会指路,年轻男人惊得差点掉了下巴。 二十分钟后,我们停在了一片树木丛生的野地前,一座简陋的木屋躺在一片枯草之上,半开的窗户前,一个长发的年轻姑娘,正托着腮朝远处张望。 我的车还没停稳,旁边的男人就发出一声惊喜的大喊:“启曦!” 甲乙刚打开车门下去,这傢伙便像只欢欣的兔子一样朝木屋蹿去。那姑娘见了他,居然高兴地连门都不走,直接就从窗户里跳了出来。 等我们走到面前时,这一男一女已经很俗气地紧紧相拥了。 “你们想要带回去的人,就在那儿。”千机看着那姑娘,“叶启曦,叶氏集团董事长的孙女。” 我的思想暂时有点跟不上来,不等我发问,我们身后,突然不知从哪里冒出四个穿黑西装的彪形大汉,手里还拿着枪,一把就将那年轻男人摁倒在地,枪口狠狠抵到了他的脑袋上。其他几支枪,雨露均分地指向我们。 “放开他!”叶启曦惊叫着扑上去,又踢又咬,“是我奶奶派你们来的吗!我告诉你们,我不会回去的!我不是她的洋娃娃!不会嫁给她指定的人!我要跟方旭走!” “大小姐,董事长说过,你是叶氏集团唯一的继承人,请你跟我们回去!”大汉厉声道。 “不!我死也不会回去!”叶启曦红着眼睛大吼,“你们放了他!你们要敢动他一根汗毛,我立刻死在你们面前!” “大小姐放心,我们不会杀他的。”大汉的口气稍微缓和了一点,拎小鸡似的将这个叫方旭的男人拽起来,认真道,“董事长让我们带话给你,只要你肯放弃跟大小姐的感情,永远离开松山市,她会付给你一千万作为补偿。你一个穷书生,一辈子也赚不来这么多!” “一千万……”方旭愣愣地看着那大汉。 “方旭……”叶启曦似乎看出了不好的苗头。 我跟甲乙都按兵不动,被他抱在怀里的千机,冷冷地看着方旭。 一阵冷风从远处吹来,枯草落叶飞起来,啪啪打在我们身上,如果没有这些动静,这个世界此刻是无声的。 半晌,方旭扶了扶眼睛,抬头看着那个大汉,口齿变得比刚才清楚了不少:“一千万不够……启曦是无价之宝,多少钱我也不换。我要带启曦走,恳请你们放手。” “董事长说,如果你不肯滚,就要留下你的命。”大汉的手指挪到扳机上。 方旭身子一颤,闭上眼睛,咬咬牙:“我是打不过你们的,要杀就杀。就算这辈子我不能带启曦离开,下辈子我也会来找她!” “方旭!”叶启曦捂住嘴,眼泪像河一样淌出来。 就在这时,千机闷闷地说了一句:“不用下辈子了。” 几道白气自那些黑衣大汉背上飞旋而出,四个活生生的大男人转眼变成了四个穿黑西服的布偶娃娃,手里还拿着枪。 方旭跟叶启曦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呆住了。 千机回到车上,费力地拖出一个麻袋来,放到他二人面前:“走吧,在真正的追兵追来之前。” “你……你的声音?”叶启曦呆望着这只会说话的熊,“之前绑架了我,又要我在这儿等方旭的人,是你?” 第22页 “别废话了,快走。”千机咳嗽了几声,不耐烦地说,“拿上这个袋子。” “你到底是什么?”方旭诧异地打量它,“为什么要帮我们?” “再不走,我就打电话给你奶奶了。”千机转过身去,“以后不要分开了。” 二人对看一眼,愣了几秒,连谢谢都忘了说,爬起来拎上麻袋就走。可是没走几步,叶启曦又折回来,出其不意地抱住千机,红着眼睛说:“我以前不相信世上有神仙的。不管你是什么,谢谢你!” 说罢,两人朝山路的另一方匆匆而去,很快消失在越来越亮的晨光中。 同一时间,我突然发现,一直飘在它身边的“怨妇”,像被风吹走的落叶,再不见踪迹。 13 夜里,风很大。 我们的车就停在野地里。甲乙生了一堆火,旁边,千机躺在我铺在地上的大衣上。 在叶启曦他们离开后不久,这傢伙就很难看地摔倒在地上了,身上的伤口里,不断涌出银色的光斑,碎钻般闪烁。 “我买了很多止咳药,不过看来都不太管用。”千机咳嗽着,“我花了一百多年的时间,去听世间每一个人的声音,包括冥界里的声音,直到几个月前,才在松山市找到转世的她。看起来,这一世的她,也不太顺利。” “于是你一早就开始做准备,拼命赚钱也是为了帮她跟方旭。你带走她,利用你的法术考验她今生的恋人,就是为了不要让百年前的悲剧再发生?”我皱眉道,“冥界的一切都不是妖怪们可以随便窥探的。你身上的伤痕,就是长期偷听冥界的声音,打听她转世下落而造成的后遗症?” “我没有想到冥界的声音听多了,会有这么麻烦的后果。事实上,在得知她的今生是叶启曦后不久,我的那种’听力‘就渐渐消失了。不然,我还能多赚一些钱呢。而且也不需要用布偶这种把戏确定方旭的心意了。”它自嘲地说,“可笑吧,这么多耳朵的熊妖怪,居然聋了。” “你现在可能不止是聋了这么简单。”甲乙看着它的伤口,毫不掩饰地说,“种种迹象都表示,作为一只妖怪,你已经快消失了。” “随便吧,消失就消失吧。”它望着有几颗稀疏星子的天空,“唯一遗憾的是,我还是不知道我是什么。还有那只飞鸟,为什么一直在我的梦里。” 甲乙缓缓道:“我在一本古籍上看过,上古时有一种体型极小的飞鸟,浑身灰白,是鸟类中最不起眼的一种,还经常被其他同类嘲笑。可是,它从不将这些嘲笑放在心里,因为它知道自己有天下最美的嗓子,并深深为自己自豪。当天地遭逢大劫,阳光被黑色毒雾遮蔽,所有的鸟兽都惊恐得躲起来时。只有这只小鸟,执着地站在离天空最近的一根树枝上,对着东方不断鸣唱。它天下无双的歌声,驱散了毒雾,让阳光重现大地。可是,当第一缕阳光照到它身上时,它的生命已经因为不断的鸣唱而耗尽。一颗眼泪从树身上落下,笼住了它从树枝上坠下的尸体,将它永远包裹在一颗泪状的琥珀石里。这颗沉睡着世上最自豪的心的石头,被后人称作枝上雀。” “枝上雀……”千机喃喃,“我的梦里,就是这只鸟儿吗?”这时,我突然发现千机的额头上,闪烁起一片奇异的光芒。 它费力地转过头,看着我:“我是个很坏的妖怪吧?干了不少坏事……” 我摇摇头:“不算。” “为什么?很多人因为我陷入了灾难。”它的眼神有点涣散了,挣扎着想坐起来。 我让它靠在我的手臂上:“你从来不为自己自豪,你不相信别人会喜欢你,你不对别人有任何要求,你什么事都自己做,仅仅是因为你在……自卑。” “你说我自卑?”千机不相信地看着我。 “你不是不需要朋友,只是被那句’牲畜‘蛰到了。”我如是道,“你不对这个世界有要求,把自己一个人关起来,不叫‘无欲无求’,叫自卑的龟缩。”“我……”千机苦笑,“我不是乌龟。” “别不承认了。乌龟熊!”我瞪了它一眼,“叶启曦的前世说得很对,只有死人才不会有要求。我们活在这个世上,就註定要互相‘麻烦’,互相‘要求’,互相‘争取’。再丑的孩子,也有吃糖的权利。” “再丑的孩子……也有吃糖的权利?”它又眨了眨眼,长长吐出一口气,“如果再多给我一点时间,或许我会好好想想你的话。” “会有时间让你想的。现在,睡一会儿吧。”我摸了摸它的头,身为一只老妖怪,我心里很明白,如果它睡了,就不会再醒来。 “来的时候,你说你的车是个茶叶店?”它不肯闭眼。 “是,只卖一种叫浮生的茶叶。”我回答。 “能给我喝一杯么?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人泡茶给我喝。我一直是自己倒水给自己喝。”它的嗓子已经很沙哑了,咳嗽几声之后,几乎说不了话了。 “好。”我朝坐在一旁玩布偶的甲乙喊了一声,“去车上拿茶叶还有被子过来!” “你命令我?”甲乙瞟了我一眼。 “对,从现在开始,只要你还白坐我的车,你就得给我工作。不停茶叶店的临时帮工!”我斩钉截铁道,“快去!” “我的薪水,以小时计。”他站起来朝车子走去。 “你的茶好喝吗?”千机咽了咽唾沫。 “很多人受不了,说很苦。但是有一些人很喜欢,因为喝到最后,会很甜。” “很怪的茶啊……”千机的唿吸越来越慢,它的熊爪忽然抓住我的手,“还有一件事,你能帮我么?” “你说。” 14 千机到最后,也没能喝到我那杯浮生。 当甲乙拿着茶叶回来时,这头不知来歷的熊,已经在我的怀里消失不见,空气里,只剩下几粒还在闪烁的光点。 一块金黄透明的琥珀石,从它的额头见落下来, 躺在我的手心里,一块灰白色的,类似飞鸟形状的白影,裹在这块琥珀的正中间。 甲乙拿着茶叶,看着沉默的我,说了一句:“这块,归你了。”我深吸了一口气,没有半点得尝所愿的喜悦。 “这块石头,跟我们之前遇到的不一样。”我举起这块琥珀,穿过夜色,一道道在里头流转不止的光芒,美丽异常。 “这一块,已经没有了外头那层青珀。”甲乙看着琥珀,“看来,这些石头的存在方式并不都一样。之前的绡狐眼,被封印在内的女妖并没有突破青珀的封印,而是以寄生的方式,附在春炉身上。可这块枝上雀里封印的千机,已经突破了青珀封印,以本体存在于世。” 我还发觉,跟有屈还有女妖怪比,千机实在算不得作恶多端,甚至在它被抓住送进皇宫之前,它根本是毫无害处的妖怪。如果不是被某人那句“牲畜”与两百年的囚禁弄疼了心,它会一直是一只很乖的熊吧。难道这块石头,一直在它体内不断地“净化”,它梦里见到的那只飞鸟,正是封印力量的体现? 第23页 如果绡狐眼封印的是一只善妒的女妖,那这块意味着“自豪”的枝上雀,封印的就是一只自卑的熊? 我还以为,这些石头里住着的,都是像有屈与妒妇一样难缠而恶劣的妖物,看起来,也不全是这样。 我越发地好奇,剩下的八块石头里,又藏了怎样的秘密。 ?尾声? 我回到了清风公寓30号,千机的住处。拿走了那三个熊玩偶。 今天的天气不好不坏,阴沉了大半天,现在露出了一点点太阳。达成临时僱佣关系的我与甲乙,站在叶启曦跟方旭重逢的小木屋前。 我让甲乙在屋子前挖了一个深坑,然后我们两个一起,将一个四四方方的大木箱子埋进了坑里。 箱子里,本来只该有三个熊玩偶,可现在变成了四个。来时的路上,我在玩具店里,买了一只看起来很像千机的灰色小熊。 消失之前的千机,很不好意思地跟我说,这一百来年时间里,它一直带着这三个玩偶四处流浪。有时候它会钻进去,逐一扮成他们的样子,对着镜子说话,就好像,他们三个从来没有离开过它的生命一样。 它跟我说的最后一句是:“我想,我还是惦记他们的。” 其实我不知道该如何去解释千机这种奇异而复杂的心态。我只知道,一个人,或者一只妖怪,如果只愿意自卑地躲在一张又一张“皮”下,如果以为这个世界只靠自己就能应付,如果以为自己很强大,强大到不需要朋友,如果从来没有为自己自豪过,争取过……那这世界,你算是白来了。 这段不太客气的话,我作为悼词,写在了一张纸上,放在四个玩偶之间。盖上盒盖,填土,结束。 回到车上,甲乙看着那座小木屋,神情十分深邃。 “帮工,你在想什么?”我以为他跟我一样,参加完一场特殊的“葬礼”后,心情难免起伏不定。 他看着叶启曦跟方旭离开的方向,缓缓道:“如果你现在追过去,应该还能追到你那十公斤金条。你到今天,一笔生意都没做成。我很担忧。” 突然被戳中痛处的感觉太过分了! “十公斤金条,你真不要?” “你再多讲一个字,我就扣你一百块!” 载着满车的怅然与三块已经到手,但仍有秘密的石头,我跟最新加入不停,也是最让我内伤的面瘫道士帮工,在正午的光线下继续向前。 我深唿吸一口,狠狠一踩油门,在心里暗暗发誓,下次,下次一定要赚一笔大钱!走着瞧! 唉?这种誓我是不是已经循环发过好多次了? 第三章 桃源 ?楔子? 九十八是一头小驴,出生于桃源宁字区第十二棵桃树上。它出生的那一天,这棵树上刚刚结出第九十八个浆果。所以,桃源的最高领导,也就是那只被大家称为老师的灰驴,在桃源的户籍本,也就是一块用桃木做成的大板子上,写下了“九十八”这个名字。 桃源的居民们都觉得有点难听,毕竟这只新生的小公驴长得很精神,一身白色短毛像冬天里的第一场雪,头顶上偏偏又有一撮赤红色,像不小心燃在雪地里的微火,顽强又谦和,火热又不会烧到手。桃源里很久都没有出现这么标志的驴了。 九十八自己倒不太关注名字好不好听,他只关心每年三月,桃树上能不能按时结出那种白里透粉、滋味甘美的浆果来。桃源的桃树跟外面的不一样,它们会结两种果子,朝阳的那一面,会结出碧绿的桃子,桃源里的每个居民都是从这种碧桃里跳出来的;朝阴的那一面,则会长出不像桃子像汤圆的浆果。 桃源里处处美食,桃源居民们在三餐上都十分满足。浆果也作为一种不错的零食,被广泛喜爱着。可是,只有九十八会对每年第一批结出来的浆果有特殊的热衷。其实第一批的味道并不算好,粉白的果子上必然透着一点青,味道也有一点涩,个子也小,低调地藏在桃叶之间。直到第二批熟透的浆果长出来,将它们顶落到地面。 在九十八出现之前,第一批浆果都是被扫到袋子里扔掉的。大家都说,这些是没有“长满”的浆果,不好吃。跟九十八同一天出生的永萃,闻都不愿意闻一下这些果子。 但九十八偏偏说好吃。每当灰驴老师看到他津津有味地啃果子时,就会笑呵呵地摸摸他的头,说很好很好。 九十八不懂老师说的好是什么意思,他只管吃,这种酸酸甜甜的浆果,反而比那些熟透了的更可口,在舌尖上更变化多端,每一个的口感都不一样。 桃源这个地方,四季皆美,夏不酷热,冬无严寒,春花缤纷,秋果香甜。居民们年年月月干的事,就是赏花观月,好吃好喝,或者唿唿大睡,或者讲故事。桃源里有太多太多的书了,有的刻在石头上,有的刻在竹简上,更多的是写在桃叶上,拿线串在一起。桃源藏书最多的地方,就是灰驴老师住的藏书馆了吧。在桃源这片不大不小的地域中,分平、安、康、宁四个小区,藏书馆就在四个小区的交界处,也是桃源里最热闹的地方。这里的绝大多数居民把“争斗”与“算计”的时间都花在了看书上,不像桃源外头的世界,喜欢反着来。 没人说得清楚桃源究竟在哪个地方,唯一肯定的是,桃源入口,只是一道门槛,温润碧绿的一道,在凡胎肉眼看不见的空间里,一横就是千万年。 但究竟有些人知道桃源的存在,也知道在桃源中心的藏书馆里,有一件最珍贵的宝物——智果。 这种充满宇宙全部智慧的果子,吃了它,世界上的一切问题,都不再是问题。 智果就放在藏书馆第三楼的花盆里,这不是秘密。灰驴老师连个保险柜都不用。他只颁布了一条规定,凡是碰过智果的居民,一旦被发现,即刻逐出桃源。大家知道,只要一跨出桃源的门槛,就会由驴变成人,被永久滞留在桃源之外的世界。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啊,会变成整天你打我我打你的人咧! 于是,多年来,相安无事。桃源歷代居民们,好像已经忘记了智果的存在。 所以当永萃被扔出桃源门槛时,九十八是多吃惊呀。 永萃跟九十八同一天出生在同一颗树上。他的出生,也在桃源引起过一阵惊嘆,从来没有过像红宝石一样颜色的驴子出现过啊!而且,他好聪明。桃源里所有书籍,他只要看一遍就能背下来,他能计算出天上星星运行的速度,能解答藏书馆里最难的数学题,还能挖陷阱并计算九十八只要走多少步就会掉进去。总之,桃源里的居民们都很喜欢他,甚至宠爱他。即便他的口头禅,渐渐只剩下“你真蠢!”大家也并不太计较。只有灰驴老师很少称赞他,只是要他多跟九十八一起玩耍,读书。老师说,你们是同一颗树上长出来的,便是兄弟了。 永萃最常对九十八说的话,就是“你怎么那么笨呀!” 当永萃在精妙地演算着星星的轨迹时,九十八忙着向驴子大嫂请教怎么能有效祛除桃树上长出来的害虫。桃源里任何一场比赛,都是永萃拿第一,九十八可能连决赛也进不了。别的区里的驴子,最喜欢时不时拿九十八消遣,拿浆果引他掉进到处是痒痒虫的山洞里,把小螃蟹放进他的被子下面等等,每次都是永萃来替他解围,一边骂他笨,一边教他用什么草药就能避开痒痒虫。 第24页 九十八每次都嘎嘎笑着,说知道了。 永萃生过一次很重的病,九十八跑了三天三夜,去遥远的山头为他找回治病的药草。永萃又说他蠢,他却说,兄弟嘛。 那一年,又到了挑选桃源守门人人选的时间,桃源的门槛总是需要守门人的,一代接一代的班。 挑选的方法也简单,由四个区域里挑出最年轻力壮的驴子们,猜拳决定。这一届,九十八跟永萃作为宁字区的代表双双出席。九十八输了,他老出石头。 散场时,灰驴老师喊住他,什么都还没问,九十八就笑着说:“永萃是个静不下来的傢伙,不像我,只要有第一批浆果吃,我哪里都能呆得住。” 灰驴老师点点头,沉默良久才道:“好好守住桃源门槛。以后,每年我都派人将第一批浆果送给你。” 九十八接替的,是那个叫老白的黑驴。老白守门的时间,长得连他自己都算不清楚。反正,九十八接班的当天,看见老白变成了一团汤圆大小的光,溶进了那道翠绿的门槛里——每个守门人到最后都会这样。他们的后腿,一开始就会“长”在门槛上,日以继夜地守着这个唯一的出入口。到职业生涯的最后一天,整个身体连同灵魂,便化成一团光,成为这道门槛的一部分。 不过,只要有每年第一批没有“长满”的浆果吃,守门人九十八就一点怨言都没有了。当守门人固然行动不便,但每天都能看到门槛外的花花世界,灰驴老师也常常来看它,跟他聊天,并送来各种书籍,九十八的守门生涯还是丰富且快乐的。起码他自己这样认为。只是,当永萃被扔出桃源,从他守护的门槛上摔出去时,他从永萃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个陌生的永萃,冷漠、愤恨、不可一世…… 他想追出去,可是,办不到。 时光流逝,到了九十八也变成光的那一天,他睏倦地睡进了门槛里,四周只见到一片流动的翠绿。 他知道这不是死亡,只是永无止境的沉睡。桃源的门槛里,睡了好多跟他一样的守门人。他们跟自己一样,赶走过许多想潜入桃源的外来者,也阻止过一些想熘出桃源的同类,当然,也想明白了许多别人想不明白的事儿。 让九十八没想到的是,他的睡眠,被一个不期而至的人给打断了。那个人,用法术将继任守门人弄晕,但没有伤害对方,也没有闯入桃源的意思,只用一把造型奇特精巧的小凿子,将门槛上的一小块给凿了下来,不巧的是,九十八刚好就睡在这一块里。于是,他被装进一个袋子,颠颠簸簸地离开了。 九十八做梦也没想过,自己会以这种方式离开桃源,他质问带走他的人:“你要带我去哪里?” “去陪伴一个人。”那个人回答。 “不去!” “她长得很漂亮,声音也好听。” “我只喜欢浆果!” “……” 1 “下星期,本城最大的供水厂就要投入使用了,在那之前,我们最好已经搞定波尔西无损融水的问题。” 幽暗的实验室里,只有中间那张试验台上的顶灯亮着,司徒优的眼睛里,闪烁着冰冷而严厉的光。身边那七八个与他一般年纪,穿着高中校服的少男少女,紧锁眉头,看着摆在实验台上的各种仪器与培养皿。 “你们能成为我的队友,是因为你们是桃源高中最拔尖、最聪明的学生。”司徒优指了指头上,“上面,我们的学校,已经变成了完全属于我们的国度,没有阻碍我们的老师和蠢钝的同学,只要我们在努力一把,下周,人类歷史,就由我们说了算。” 少男少女们的脸上,闪着异样的光华,着魔般地笑着。 一个剪平头、戴厚底眼镜的傢伙走进实验室,对司徒优道:“全校封闭培训的谎言,可能撑不了多久了。刚刚又有家长跟老师的家人打电话来,要求跟他们讲话。恐怕我们要加快速度,或者,换个地方……” 一记响亮的耳光,打飞了他的眼镜。 “我只想知道,剩下的同学们,是否听话。”司徒优看也不看他一眼,“我最讨厌别人来教我怎么做。” 平头少年捂着脸,哆嗦着说:“大家都很努力地在学习,没有人敢违反你的命令,对自己的父母也应付得很好,没有引起任何怀疑。” “好。”司徒优满意地点点头,对身边另一个清秀的女生道,“你对音频处理不是很在行么?伪造那些傢伙的声音去对付那些找人的电话吧,让他们再安心等一周。” “好,我马上去。”听了他的命令,女生异常听话地离开。 “今天就到这里吧。休息去吧。”司徒优伸个懒腰,突然又问,“玉天音,今天没来?” “来实验室之前,她说不舒服,要去医务室拿点药。”一个女生如是道。 司徒优皱皱眉,没说话。 所有人都离开后,司徒优一个人坐在密闭的实验室中间,堪比钢琴家的修长双手,慢慢地翻着一本童话书——《仙女与米粒的故事》。 这个童话,讲的是一位聪明美丽的仙女,将那些愚笨的妖怪和人类,都变成了米粒儿,永远锁在匣子里的故事。 2 我现在才发觉,作为一个永远不肯透露目的地的文艺面瘫道士,一个将武器藏在牙籤盒里的奇葩,一个替我换一次轮胎都要另收工钱的大牌帮工,甲乙的存在,除了考验我的忍耐力之外,还是有别的价值的—— 平日里屈居于牙籤盒里的长剑,露出真容,自空中唿啸而过,麻利地将一只跟哥斯拉一般大小的蟑螂,一分为二。 这已是一路上被甲乙斩杀的第n个攻击者了。之前,还有叫不出名字的巨型蠕虫与巨型老鼠,每一个傢伙的体积,都比我们大出n倍!我天生不喜欢虫子,以前,不停里只要出现一只蟑螂,就够我尖叫几分钟,直到敖炽或赵公子出现,替我处理干净为止。所以不要指望我会出手跟他们肉搏,碰它们一下,我都会汗毛倒竖的! 我忍住噁心,小心地避开断成两截的蟑螂尸体,跳到另一块干净的地板上。身旁,一根高耸入云的……椅子腿,在白炽灯光下巍然而立。再旁边,巨大的垃圾桶像个怪物,冷冷俯视着我。而我,走路要特别小心,才能不掉进大理石地砖之间的缝隙。对我而言,那道不足一厘米的缝,如今就是一条宽广的鸿沟,我甚至要动用一些灵力让自己飞起来,才能一次越过。 看热闹的,你们以为我在拍科幻电影吗?屁的电影啊!我……我被缩小了啊!! 堂堂的老闆娘,现在可能就只比米粒儿大一点?不然你们以为那些哥斯拉一样大的蟑螂老鼠是从哪里来的!此刻的世界,一只蚂蚁都可以跟我摔跤,而且我还不一定能赢。 我背靠着落在椅子脚旁的一团废纸,坐下来冷静头脑,不然我都不知该怎么跟你们讲这一场莫名其妙的遭遇。小人国的童话你我都看过不少,可当你自己变成了小人,而周遭的环境却毫无变化时,你就会跟我一样哭着说,童话都是骗人的。 第25页 只有甲乙一如既往地淡定,还时不时从怀里拿出手机,调处gps左看右看,然后在他随身的便笺本上画着路线图。 gps没用,因为刚刚我已经看过自己的手机几百次,上头的定位,只到“桃源市桃源高中”为止,而我们现在所在的地方,是桃源中学教学楼的负二楼,一个全封闭的实验室。没有人知道我们在这里,就算外人找到这里,也很难发现修真成这样的我们。 “整个实验室约有三百平方米,而我们现在的高度大概只有0.5厘米,如果步行走出食堂,中途没有任何休息停顿,大概需要1.7天时间。”甲乙慢条斯理地计算着,“如果你还能飞起来,估计值需要几个钟头。” 真是让人悲伤的计算啊! “这时候千万别再跟我谈数学!”我白了他一眼,指指肚子,“我饿了。大的要吃饭,小的也要吃饭!快去给我弄点吃的来!” 话音未落,一包果脯飞到我的怀里,对面,那个扣着一顶线帽,露出黝黑短捲髮的小丫头,白生生的瓜子脸,一抹新鲜的玫瑰色飞在两颊。难得她十五六岁已有一副好身段,稍显宽大的深蓝色高中校服也没能掩住玲珑的线条。最特别的,是她额头上那一小块火焰形的红色胎记,不但没给她的美貌减分,反而平添了几分神气。 多好看的一个姑娘啊,可我现在最想干的事,就是打她的屁股吧!要不是她,我跟甲乙现在应该正在春光旖旎的大路上,好吃好喝并焦头烂额地继续找我们的“98”呢。 千机事件之后,我跟甲乙最热衷的,就是沿找一切跟“98”有关的东西,因为那块自千机身上得来的“枝上雀”给我们的下一站提示是——98。就这么一个数字而已。 于是我变成了强迫症患者,开车走过98号公路,去过无数地址跟98号有关的建筑物,连吃个饭吃了97块我也固执地要多给人家一块钱,反正遇到的任何跟98有关的东西都不放过,连车里循环播放的音乐都是天后的那首《相约98》。可惜,“枝上雀”上头的字迹一只都在,说明我们根本没找对对象。 偏偏就是屋漏偏逢连夜雨,“98”没找到,反而被这个丫头连累到了另一个大麻烦里。 好心惹的祸! 白天,我的二手车大概是有点闹脾气,罢工不肯走了。幸好当时已进到了这个比松山市还繁华的桃源市,不远处就有一家修车店,虽不是专业的4s店,我也千恩万谢。吩咐甲乙把车推过去,店里的师傅折腾了两个小时,说修不好,只能叫拖车往4s店送。我正犹豫要不要花这个钱喊拖车的时候,就是这个丫头,戴着帽子,拿着一大包零食从修车店隔壁的小超市里熘达出来,二话没说往我车上一捣腾,十分钟不到,发动机居然扬眉吐气地发动起来。 我记得当时的情景是,这小丫头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句:“电瓶接线柱松动,没事了。” 厉害啊……我像她这般年纪的时候,连牛跟车都分不清楚吧。不对,我十几岁的时候,世上还没有汽车呢……扯远了,反正,在我还来不及说谢谢的时候,这丫头已跨上了路边的一辆银色赛摩,临走前还甩我一句:“你们这些女人,做面膜就勤快,不知道车子也要保养吗?没文化!”然后,一轰油门,人就不见了。 我连反驳一句“我很少做面膜”的机会都没有! 不过,紧跟着从小超市里追出来的售货员姑娘,给了我机会——这丫头,付钱的时候不小心将她的学生证丢在超市里了,上面,有她的一切信息。 学校:桃源高中 年级:高一(a)班 姓名:玉天音 3 我没有拾遗不还的习惯,念在这丫头修好了我的车,再加上那个售货员说的桃源中学就在市郊,离这里也就半小时车程,我自然就好心地开着车给人送去了。临走前,那年轻的售货员还特别羡慕地对我说,桃源高中是这里最顶尖的学校,每个年级只设一个班,凡是考入那里的学生,个个都是聪明透顶的尖子生,将来上一流大学不在话下。她以前也曾考过桃源高中的入学考试,只是分数差太多了。 我在心里默默安慰了她一下,对于一个从来没念过书进过学堂参加过高考的老妖怪,实在不太能体会她对于这个地方的恋慕。难道,一定要是所谓的“尖子”,才有让人羡慕的有点? 又扯远了,回到送学生证这回事。这个桃源中学确实有意思,位于市郊一个背山面河的好位置,四周花繁叶绿,清幽静谧,除了偶尔飞在天上的鸟雀与河中吐泡泡玩儿的鱼儿,几乎听不到什么杂音,颇有些世外桃源的味道。 我们赶到的时候是下午。学校那扇高得离谱的大门,紧紧闭着,门口连个保安都没有。从门缝里往里瞅,就看见一座教学楼,不大,三层高,静默在温暖的阳光里,操场上空无一人。 所谓的尖子学校,清净得有点过分了。 东看西看的我们,在大门左侧发现了一个红色按钮,旁边一块七八寸的显示器上滚动着字幕——欢迎来到桃源高中!请按钮获取门禁卡。谢谢。 好先进啊……全自动无人操作?!我心里嘀咕着,摁下了按钮。 然后就发生了一件很伤我自尊的事情——显示器上,换了字幕内容:请在三秒钟内点击正确答案。然后,跳出来这么一个东西:若函数y=(x+1)(x-a)为偶函数,则a=?(请点击以下四个选项中的一个!) 我完全呆住了好吗!什么破学校啊,用数学题来代替保安? 在身为数学白痴的我愣神片刻,三秒时间过去,一把大红叉出现在显示器中央,一排红字滚动而过:对不起,经测试,您的智商为零,抱歉不能进入桃源高中。 “好有趣的学校啊。”甲乙盯着“智商为零”四个字,似笑非笑地沖我摇了摇头。 我最受不了的就是他这种表情了!每次我只要出糗,他就一副轻松很享受的死样子。唉,世上真是有现世现报这回事的。一定是我以前对赵公子跟纸片儿还不够好,身在福中不知福,上帝才派了这个魔星来惩罚我。 我狠狠剜了他一眼:“我看这学校不是有趣,是有鬼才对。” 反正,好奇心永远害死猫,不,害死老闆娘啊。要是这时候我转身走人,后面的一切都不会发生了!可是我偏偏选择了……用自己的方法,潜进了这个比监狱还封闭的“顶尖学校”。我想看看,在这个地方念书的,都是些什么三头六臂的尖子生! 对一个妖怪跟一个道士而言,突破一道奇高的围墙,再隐去身形在学校里大摇大摆地走,实在太容易了。所过之处,倒没什么不妥,在任何学校都能看见的,在这里也一样。除了——没有老师! 我蹿过学校里仅有的三个教室,只看到学生,讲台上空空如也。有一个教室的黑板前,居然是个扎小辫的雀斑姑娘,在黑板上流畅地划拉着我看不太明白的数学符号,另外几个学生站在她旁边,很专注地看与思考。甲乙瞟了一眼,说这个姑娘正在尝试否定黎曼假说。当甲乙知道我连黎曼是谁都不知道时,他便再也不说话了。 第26页 三个班级,没有老师,全部在自学。竟然没有一个人在看漫画,读小说,刷微博!我继续好奇地飘荡在这些学生之间,窗户边的两个男生各自抱着一本书争论不休。我零星听到什么量子引力质子寿命之类的词之后,便惭愧得再也不敢靠近。剩下的那些,讨论的不是抽象的哲学问题,就是在拿笔记本互相比拼,看谁能更快入侵国外某个中央情报系统。 这些年轻青涩的脸孔上,个个都或多或少洋溢着不可一世、唯我独尊的自负之情。这一点听到他们讲电话就知道,一个瘦瘦的男生,冷冷对着手机道:“你们知道什么呀?你跟我爸的iq加起来还不如我的十分之一呢。要不是听我的,你们的股票这次能赚钱?少来指挥我要怎么做!别来学校看我,我们在封闭培训!” 说罢,挂了电话的男生,有些烦躁地把手机扔回课桌。 这时,与他同桌的、满脸雀斑的女生,突然把笔一扔,埋头小声哭起来。 “哭什么呀你!”他用胳膊捅了捅她。 女生抬起头,瘪着嘴道:“我……我想出去!我好怕……” “你小心说话!要是被他知道你想走,一定会拿你当试验品的!”男生左右看看,小声警告。 “就算我不走,他每周都要搞测验,最后三名也会变成试验品的啊!”女生抽噎着。 “所以大家都在努力读书复习啊!你再胡思乱想,我也帮不了你。”男生“哼”了一声,再不理会她。 我满腹疑惑地听完这段对话,又在学校里兜了一圈,发现三个教室里,都没有玉天音的身影。 天色很快暗了下去,放学铃声一响,学生们也不嬉笑打闹,个个收拾书包,便逐一回到了学生宿舍,一边啃着面包,一边看那些我根本看不懂的学术书籍,真是比监狱里的犯人还规矩。 明明没有人监管他们,居然还这么听话,还是有什么看不见的东西,让他们畏惧? 无人值守的大门,没有老师的教室,这个学校到底是怎么存活下来的?难道有关部门都不派人来走动走动?就算是全封闭制的学校,难道学生们的亲人就不来看看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 我心中的疑团,吹气球般越来越大。 正当我们以为玉天音可能不在学校的时候,这丫头,却以一个极其奇幻的方式,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主教学楼的天台上,一个浑身散发着淡淡彩晕的傢伙跨到栏杆外头,双臂舒展开来,轻轻一跃,便像只轻盈的鸟儿,或者像一朵没有重量的云,飘然落地。 这傢伙,不是玉天音是谁?那张俊俏脸蛋与不同于常人的气场,在黑夜里也闪闪发光。 紧跟着她跳下来的,是个与她一般年纪的少年,穿着同款校服,被风吹乱的黑髮,在路灯下闪着暗红的光。 一个逃,一个追,那少年杀气腾腾。 这么大的热闹,岂有不围观之理! 玉天音一路飞奔,径直钻进了负二楼的实验室里。 我与甲乙追进去的时候,那两个傢伙已经打得鸡飞狗跳了。设备齐全的实验室里,白炽灯把二人的模样照个一清二楚。 少年极俊美,若不是手里非要握一把消防斧,不要命地朝玉天音砍去,我想我会很喜欢他的。至于玉天音那丫头,也不是省油的灯,反应很快,躲闪及时,手里握着的武器,居然是一把不知从哪里顺手摸来的炒菜大勺,时不时拿它挡开消防斧的攻击。 我满耳朵就听到叮叮噹噹的撞击声,大勺与斧头的pk,火花四溅。 那少年看上去,是要玉天音的命的,可玉天音却只是抵抗防御,没有要跟他决一死战的意思。 4 打了老半天,胜负未分,两个傢伙,一个抱着斧子靠在宽大的试验台前喘息,一个抱着勺子,在离他两米开外的小锅炉前调整着唿吸。 “把资料还给我!”司徒优狠狠地瞪着她,“下贱的女贼!” “我不下贱,也不是女贼。我只是来见证你的失败而已。”玉天音一点也不生气,边说边环顾四周,“我不想跟你动手,也不想要你的命。只要你肯停止你的实验,交出那些被你藏起来的人,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失败?”司徒优好像听到了一个笑话,不禁笑出了声,“失败是蠢人的字典里才有的词。你就算偷走波尔西的数据与资料,顶多让我们的实验室延迟几天罢了。你的‘努力’,毫无意义。” 玉天音摇摇头,自言自语般道:“我看,这次你输了。要让这小子觉悟,比登天还难。只能按我的方法来了。” 她不像是在跟司徒优说话,他们之间,还有第三个人?! 话音刚落,那少年竟趁她分神的瞬间,迅速拿起摆在试验台旁的一个烧杯,将里头的液体对准玉天音的脸泼过去。 我最见不得跟女人较真的男人,尤其是还要耍耍不太光明的小花招的那种。 “动动手就算了,要不要毁容这么残忍啊?不是同学么?” 灯光下,我跟甲乙现出身形,玉天音刚刚被我用超常的速度“挪”到了安全位置,烧杯里的液体一滴都没挨着她。至于甲乙,直接就上去没收了司徒优的武器,反扣住他的手,将其压制在试验台上。 对于我们的出现,玉天音只是愣了愣,并不太惊奇,司徒优倒是被神出鬼没的我们吓了一跳。 “还你这个。”我将学生证扔到她手里。 玉天音看了看,笑笑:“世事真难料,没想到你们会找来。”她打量我跟甲乙一番,又道:“你们不是人吧。”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反问。 玉天音没吱声,走到司徒优面前,说:“把你的‘试验品’交出来。否则我真要对你不客气了。” “你会杀我?”被摁在桌上的少年,费力地笑出声。 玉天音冷冷道:“必要的时候。” 少年咬咬牙,说:“书架上,第三层的第二本书里,有把钥匙。他们就被锁在对面那个白铁柜子里。” 玉天音马上跑到那摆满了各种原文科学书籍的书架前,伸手去拿第三层第二本书。就在这时,我身为一只老妖怪的江湖经验突然觉醒了,大声喊了句:“别动!” 可恨,就喊晚了那么半秒。 根本就不是一本书,而是一个隐蔽的开关。玉天音刚将那本书往外一抽,一团异常明亮的红光便从我们头顶上那几盏看似寻常的灯里投射而出,吧整个实验室都照成了红色。 我的身体,尤其是那裸露在外的皮肤,突然感到了一阵微微的灼痛。那些红色的光线,在持续了一秒钟之后便停止了运作,实验室里的灯光恢復了原装,照一地青白,实验台还是那个试验台,桌子还是那个桌子,椅子还是那个椅子,可是—— 我们所有人,都缩成了米粒儿! 这一幕,真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我花了大概二十分钟,才接受了这个事实。 第27页 好奇心,我有点恨你了。 5 “连累你们了,满不好意思。”玉天音走到我身边,“吃吧吃吧,这果脯味道不错。没看出来你还是个孕妇,那这个就更适合你了。” “我要吃肉!”我愤怒地撕开包装袋,把酸酸甜甜的果脯塞到了嘴里,味道还真是不错,我脸色马上就没那么难看了。 被缩成米粒之后的最直接后果,就是那些时不时从实验室的角角落落里钻出来的虫子与老鼠,个个都变成了需要拼命对付的巨型怪兽。那些平日里被视为弱小、生死都操纵在人类手里的存在,突然与我们对调了位置。昨天我还是身高168公分,一鞋底能拍死一堆蟑螂的老闆娘,今天就变成了被蟑螂疯狂追逐的零食。在与这些不是怪兽的怪兽搏斗的过程里,我更加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事是绝对的,包括强与弱的力量。 我有一点累了,可能是没吃饱饭?可能是身为孕妇比较虚弱?也可能是那道突袭我们的红光里,不但藏了缩小我们身形的力量,还会同时缩减我们的体力,乃至灵力。如果不是这样,我不会飞一下就这么累。恐怕,我在短时间内是不可能再飞一次了。换言之,那些横在地板砖之间的无数道缝隙,成了我此刻无法逾越的障碍。再简单点说,如果他们把我扔在这里。如果这样,墓志铭该怎么写呢?伟大的老闆娘,被饿死在一块大理石地砖上,因为她无法越过地砖之间不到一厘米的缝隙? “不舒服?”甲乙看着我有点发白的脸,“个子变小了,胆子也小了?” “你以后也当一回孕妇,就不会问这种蠢问题了。”我瞪都懒得瞪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说不担心是假的,就算我是妖怪,我也会担心这场无妄之灾会不会给我肚子里那个带来什么后遗症,天晓得那个红光里有没有什么辐射与副作用。 另外,我还有个疑问,如果刚刚的红光能把我们变得这么小,那为什么同在实验室里的虫子老鼠,还是原来的尺寸?难道这个东西只针对人类?可我是妖怪啊!莫非在人间待的时间太长,我的妖怪dna也跟人类同步了?我真想哭一场…… 我看向也在往嘴里扔果脯的玉天音,这丫头居然还吃得身份陶醉。好像刚刚跟司徒优的一场搏斗只是闹着玩儿的游戏,现在的处境,也只是一场噩梦似的。心理素质真不错! “越快找到那个傢伙,我们恢復原状的机率就越大。”甲乙四下查看了一番。 “哦?”大嚼着果脯的玉天音,顺手摘掉帽子扔到地上,自言自语,“不戴了,好热。” 她的表情、眼神、气场,包括声音,突然跟之前不大一样。不论是我第一次见到她时那种犀利聪慧,还是刚刚跟少年打架时的沉着稳健,她给我的印象,一直是个有点傲娇的小仙女般的人物。但现在的她,满眼都是小孩子才有的天真,但偏偏又裹在一种歷尽沧桑、看透红尘的大智若愚之中。尤其是她的声音,明明是个清脆宛如天籁的女声,竟突然变成了一个憨憨的男声。 我跟甲乙还来不及问话时,又被这丫头给吓了一跳——她好好的脑袋上,“biu”的一声弹出两个毛茸茸的驴耳朵。 玉天音摸摸冒出来的耳朵,她本来的声音从口里传出来,嗔怪道:“你出来干吗?吃你的果脯去!” “你们都忙着想对策,我一个人只顾着吃,不好意思嘛。”那男声接过话茬。 一个身体,两个声音,我跟甲乙面面相觑。 “我说这位小哥,你能讲讲你的计策么?”玉天音看着甲乙,用男声继续问道,“这次是我们的一点点失误。我们没想到司徒优会有这一手。” 我打量着这个“双声人”,尽可能平静地代替甲乙回答:“那傢伙既然敢孤注一掷,不介意把他自己跟我们一起缩小,必然是因为他有恢復原状的方法。只要尽快找到他,我们就有脱困的机会。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明白?” “我明白,可那蠢驴不明白。”玉天音又恢復了女声,看看脸色不好的我,“可你这个样子,‘尽快’不起来吧?” 她不说还好,一说,我觉得身体更沉重了,刚刚还能跑一下飞一下,现在估计连跑都跑不起来了吧。 甲乙默不作声地从包里掏出一个记事本,撕下一页,三两下折成了一个纸船,放在地上,闭目捏诀,默念了几声咒语之后,一阵小旋风自纸船周围升起,纸船随之打着转儿,越转越大,直到变成能容纳下我们三人的体积,才停住。 “上去。”他过来,朝我伸出手。 我拉住他温热的大手掌,用力地站起来,爬进了纸船。 拉住他手掌的瞬间,我头一次觉得这个帮工也有不那么讨厌的时候。 随着他运起的咒力,这纸船很顺利地从地上浮了起来,快速朝前游弋而去。 必须要佩服一下这个傢伙的道术,能够驭纸成舟,并行动自如,没有几十百把年的修行,是很难达到的吧?而他看起来,这么年轻。 阵阵凉风扑到我脸上,混合着实验室里奇怪的气味,并不太舒服。甲乙稍微挪挪身子,把我完全挡在他的背后。感觉稍好一点的我,抬头看着眼前这个挺拔而宽阔的背影,蓦然想起许多年前的一幕。 那时,我还很“年幼”,也像现在这样,躲在一个高大的背影之后,御风而行。那个替我挡住风雨的人,能够轻易将一片树叶化作一只小舟,手法与甲乙大同小异——水神子淼,将我自浮珑山上带下来的男人,我居然无端端地想起了他。 可是,甲乙跟子淼,根本不可能扯上关系。 我定定神,停止了连我都觉得荒谬的联想。 “你居然这么厉害呀!”男声的玉天音惊讶地说。 “少见多怪,以前我认识的那些傢伙,个个都有比这个厉害百倍的法术。”女声的玉天音脱口而出。 “玉天音。”我郑重地喊出她的名字,这两个声音的驴耳朵丫头,才是我要弄明白的首要问题。 “其实我不叫玉天音。”女声的她,朝我耸耸肩。 “我们的真名,叫天音九十八。”男声的她,适时地补充道,“她叫天音,我叫九十八。” 九十八?! 我心下一惊,连甲乙都回过头,很仔细地盯了她几眼。 “你……你们,到底是什么?”我强忍住莫名的激动,镇定地问。 她歪起脑袋,想了想,嘆口气:“我怕我说了,你们也不信呢。” “你讲。” “我以前,是天上的神。” 6 到现在,她偶尔还是会从那场噩梦里惊醒过来。 足以淹没整个世界的暴风雪,将山林、村落、人类、牲畜,全部 埋在死寂的雪白之下。风稍微大一点,就能吹断那些支出雪外的、脆如玻璃的屋顶,或者胳膊。 某片山坡上的雪,稍微薄一点,一家四口,父母抱着襁褓中的一双儿女,紧紧蜷在地上,结在他们身上的冰,把他们变成永远不会分开的一团。 第28页 她常常觉得自己还站在最高的地方,在平息的风雪中,安静地俯瞰一切。冷风里飞扬的彩虹色衣裙,是这个世界唯一的颜色,把生与死的界限,勾勒得特别清晰。 这场梦,通常是在那襁褓中的婴儿,突然睁开不甘心的眼睛时,结束。 她松开攥紧的拳头,在黎明前最后一点黑暗里,睁开眼睛,手心里全是冷汗。农舍外头,老刘家养的公鸡准时打鸣,厨房里,已经飘出热气腾腾的烙饼的味道。 用不了多久,门外就会响起敲门声。老刘的老婆,嗓门跟那只公鸡一样嘹亮:“天音!吃早饭!” “呀!吃饭了!”这个时候,身体里另一个声音就活跃起来,只要这傢伙一出来,她好好的头上,就会冒出两只蠢兮兮的驴耳朵。 该怎么说呢?她,跟“他”,共用一个身体。他们的精魄,纠缠在一起,已经数不清有多少年了。当她还没有从那个“壳”里出来时,她生命的唯一主题,就是一场深深的睡眠。偶尔会做梦,有时候是那场埋葬一切的风雪;有时候是一座金碧辉煌、漂浮云端的宫殿。 在这场梦境里,她依然穿着彩虹的丝裙,衣袂飘飘,脚踏瑞云,手捧一卷神谕,自碧空之上翩然而降,如瀑长发在身后摆动,莹润碧绿的玉环在纤细的腰肢间叮噹作响。等候她的,是人界那一群又一群对神充满期待的人类。他们的虔诚与信任,超乎想像。 她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但记得自己的职位——天音,将天界各位大神的神谕,传达至人界的女神。 并不是多么技术性的职位,她只需要打扮得光彩照人,拿着诸位神君的神谕,高高在上地降临在人类面前,将神赐给他们的“神谕”,用她的天籁般动听的声音,照本宣科念出去就可以了。神谕的内容千奇百怪,比如,天帝在心情好的时候,会让她去告诉那些正在饥荒里挣扎的人,往哪个方向走就可以找到肥沃的田地;战神会让她去告诉某个部落,他们的敌人将在明天偷袭,要他们做好准备;刑王会让她在一场无法确定兇手的审判中,笃定地宣布谁是真兇;有时候,雍容华贵的天后,会因为梳了一个好看的髮髻而春风满面,要她去人间某个忠心侍奉天后娘娘的部落里,分发一些仙果,以示恩恤。其实,那些次等的仙果,吃不好人,也吃不死人罢了。可那些人类,常常为了抢夺这些果子,打得头破血流。 总之,人们对天音女神的降临,充满了不可逆转的崇拜。她代表的,就是高不可及的神,她的话,就是不能怀疑、不能反抗的神谕。 不过在天界,她的处境就不那么好了。在诸神眼里,她只是个“传话筒”而已。高坐殿堂的神君们,个个都可以毫不客气地差遣她。她常常刚刚赶回天界,又被派去人界传话。忙得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反正,自诩睿智的神君们,有太多方法,去“整治”这个被他们踩在脚下的世界。 天帝的神谕,只会告诉那些忠心侍奉他的人。不相信他的,即便饿殍万里,他也拒绝指引他们哪里有生机。至于战神,他越来越沉迷于他自己的棋盘,正义与否不重要,重要的是,天下每一场战役的输赢,要由他来决定。所谓的神谕,就是这样的东西。 有几次,她也试着对神君们做出一些建议,可是,收到的回应永远是:“我说的就是真理。小小一个天音,你懂什么?” 她懂什么?她能记住天界万书阁里每一本书的内容,这些平日里都没什么人会去看的书里,藏了太多宇宙的秘密。她早就能够从土地的模样判断它是否肥沃,制造四季与风雪雷电的方法也一看就会,她偷偷造出的宝剑,比战神自己铸造的更锋利。 可是,一切都只是偷偷的。她的聪颖与力量,被限制在她的职位里。 只有地音那个傢伙,对自己好一点。那个浑身都是耳朵,长得像头熊的傢伙,每隔一年才会上天界一次,向诸神汇报他在人界听到的各种声音,好的,或者不好的。 她跟地音,一年能见一次。他们是天界之中,唯一能平等交流的朋友。 她知道地音的聪慧不在任何一个神君之下。这一点,他们很相似。只是地音总有些自卑,以泥土为食的他,从来没有获准出席天界的任何一场宴席。他们嫌他有点脏。 她与地音的最后一次碰面,他说:“人界越来越混乱了。天界也是。什么都在改变。” 她没说话,目送他走出天门的门槛。 当这个宇宙,有了神与人的区分,天界与人间的界限之后,似乎并没有按照它应该有的轨迹运行。地音说得没错,“混乱”的气味,越来越浓重。 那一天,她拖着疲倦的身体,走在兵荒马乱、尘土飞扬的人间,突然想,本不该是这个样子吧。那群不将任何人放在眼中的神哪,都干了些什么? 她的双脚,踩在了一堆血流成河的尸骸中,里头的孩子,至死都没闭上眼睛。战争与贫瘠,什么时候变成了人界的主题? 血腥与黄沙,在狂风里交织,迷住了她的眼睛。 眼前的情景,过往的记忆,被强制平息的怒气与不甘,突然挣脱了锁链,野兽般沖向她的干涸的心脏。 她只记得,时间停顿了一会儿,天空也黑了一会儿,她的身体,像是死去了一会儿,又活了过来。 天界确实混乱了。天帝终日躲在他的寝宫里,拒绝见任何人。他的老婆也不再着迷于梳妆打扮,成天带着她的手下,不知在人界忙些什么。只听说,她去过的地方,死了不少容貌俊俏的女子。 她拒绝再为任何一个天神工作,指着战神的鼻子,轻蔑地说:“你的智慧,不及我万分之一。” 愤怒的战神,自然不会忍受这样的评价。他们打了一架,两败俱伤,堂堂战神,没能占到小小天音的便宜。 “你也不过如此。”她捂住伤口,胸中的那头野兽却分外得意,也越来越膨大。 她不再按照他人的意愿当一个传话筒,现在,她就是名副其实的神,她来告诉人类要往哪个方向走,她来判断谁是谁非谁该死。她的话,就是绝对的真理。因为,她相信她的智慧,也坚信这世上,没有人会比她更聪明。 她越发地享受人类对她的臣服与信仰,到后来,当有人对她表示怀疑的时候,她涌现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杀掉这个人。 她说什么都是对的,不会有问题。任何的怀疑,都是死罪。 直到,那个无辜的部落,因为她的一席话,所有人,被永远埋在冰雪之下。 她在这个部落里,享受了最崇高的待遇。因为当初是她,指引这个贫瘠的部落迁移到了这里。如今,他们的生活里,水草丰茂,牛马成群,衣食不愁。所有人都真诚地崇拜她。而她,也将这个山脚下的部落,当成了自己在人界的一座宫殿,标志着她的伟大与明智的地方。 所以那个瞎眼的祭司老头真该死啊,说什么他能听懂动物的话,不久之后,这里会有一场大风雪,必须尽快搬走。 笑话呀,她选的地方,怎么可能有这种问题出现?一个瞎眼的老头,能够比一个天神更厉害吗? 第29页 她下令砍掉祭司的头,安抚了一场小小的骚动。然后,她舒心地去了另一个地方,做另一场战争的裁判。 几天之后,等她回到山脚,她的“宫殿”,已经成为了一场永久的噩梦。 不行啊,怎么能是这样的结果?她是从来没有失误过的天神哪!不能原谅…… 在雪地里呆了三天,她心中的兽开始愤怒地咆哮,她变成了一头真正的野兽,冲到世间任何一个地方,抓住任何一个人,都会问:“你回答我,我是不是世上最厉害的神?” 所有吓得直摇头或者说不知道的人,都被她撕成了两截。 不知从几时起,所有看到她的人,都开始惊恐地大喊“妖怪!”那些曾经崇拜她的人,吓得四散奔逃。 她依然重复着她的问题与杀戮,却再不敢看自己的模样。所有能映出她身影的东西,她都离得远远的。她的头,也越来越疼,里面好像被石头胀满了一样,再没有任何空隙。 直到那个满月的夜晚,手中沾满鲜血的她,孤独地站在一片废墟中喘息,一只温热而有力的手,轻轻摁住了她的肩膀。 “跟我走吧。你需要一场睡眠,与一个朋友。” 回头,她的眼中,只有一片模煳,陌生的人影,化在月色之下,荡漾成一片清凉的颜色。 而这种清凉又有温度的感觉,也瞬间包裹住了她。心变得异常平静,没有愤怒,没有杀伐……好沉,好舒服的一场睡眠。 没有空间,也没有时间,她停在了一片虚无又实在的颜色里,淡淡的绿色,淡淡的红色,像春天里,开出的第一朵桃花。 一阵奇异的动静,忽然惊走了她的睏倦。她缓缓睁开眼,一头白色的,头上有一撮红毛的驴子出现在视野之中,傻乎乎地跑过来,跟自己撞了个满怀。 这便是她,与九十八第一次的相见。 7 过了好久,她才明白,原来自己是被封印了,还是被封印在一块住着头蠢驴子的翠色石头里。 被封印的感觉也并不是那么难受。以前,她见过一些被天神封印的妖怪,每一个都生不如死。可封印她的人,似乎并不是为了让她难受。 石头里的世界,有时很大,有时又很小。她心情好的时候,这片虚无的疆界里,能生出模模煳煳的风景,山水或者亭台,有时又会是一片缀满花朵的草原;心情不好的时候,一切都会消失,只会不断地飘雪。 这只驴子,就是这个封印世界里,唯一与她为伴的活物了。 起初,她根本不屑于跟一只驴子对话。可这只驴子显然是个话唠,把自己的来歷,桃源里的生活,一股脑都跟她说了。 这头驴子没有任何抓狂的时候,就算被她冷眼相向,也能自得其乐。他能在这片虚无的封印世界里,栽出一片桃树,每天浇水照料,等它们开花结果。然后将桃树上结出来的奇怪浆果,送给她吃。还告诉她,没有“长满”的浆果才最好吃。 慢慢地,她被这只简单又勤劳的驴子感染了,也愿意与他聊一聊天,并吃下他种出来的浆果。不管这些桃树与果子,是真实还是幻觉,味道却是真的不错。每个果子的味道,都不一样。 “为什么会这样?”她终于主动跟九十八说话了。 “起初我也不明白。后来,老师跟我说,长满的浆果,因为‘满了’,所以不可能再塞进任何新的东西,也意味着再不会有任何变化的可能。”九十八嚼着浆果,“恰恰是这些没有长满的,半熟的浆果,反而有足够的空间吸纳更多的阳光与月色,春风与晨露,味道自然更加鲜活迷人了。” 她仔细地舔了舔唇角余留的果汁,淡淡的甜,与醇美的香,充满了阳光的味道。 “满”与“不满”的果子,原来差别会这么大。 她突然有点明白,为什么自己当初的生活,会搞得那么糟糕了。 “唉,不过有一件事,我还是很担心呢。”九十八的驴脸上,第一次露出担忧的表情,“这么些年,我都没机会跟人讲。” “我不是人么!讲啊!” “你不是天神嘛!”九十八嘎嘎一笑。 “我没资格做神。”她坦然道,旋即瞪了他一眼,“讲!” “其实就是桃源里藏着的法宝啦。”九十八吸了吸鼻子,“老师最后一次来门槛看我的时候,他说永萃被逐出桃源的原因,是他偷吃了藏书馆里的三个‘智果’。” “智果?蕴藏了宇宙中所有智慧的智果?” 九十八摇头:“其实,那根本不是智果,是愚果。” 她一愣:“愚果是什么?你把我弄煳涂了。” “让人变蠢的果子呀。”九十八甩了甩尾巴,嘆了口气。 “他后来变蠢了?” “满了,自然就蠢了。”九十八眨眨眼睛,“老师说,永萃会为这件事,在人界付出三世代价。” “三世代价?” “吃了愚果的傢伙,会在人界转生三世,每一世的人生,都註定会因为‘太满’而遭逢巨大失败,不管他曾经有多么聪明过人,风光无限。而且,愚果的力量,会随着他每一次的转生而增加,到了第三世的时候,就会变成一种藏在他体内的传染病,像妖魔一样,甚至影响到身边那些有同样毛病的人。”九十八如是道。 “你意思是,那些同样‘很满’的人?” “是。那可能会很麻烦。也许会像从前的你那样,失去理智与善良,仗恃着自己高于他人的‘智慧’,不将任何人放在眼里,干出可怕的事情。”九十八深吸了一口气,“可惜我不能离开这里,不然,我是应该帮永萃取出愚果的。如今也不知外头是什么时候,永萃如何了。” 她想了想,问他:“如果能出去,你要怎么帮那个永萃?” “用智果啊。”九十八脱口而出。 “真有智果这种东西?”她不太相信。 九十八笑笑:“到处都是。你吃的就是啊。” “我没觉得自己聪明了啊。”她白了他一眼。 “你能喜欢上那些没长满的果子,这就是最大的智慧了。”九十八又嘎嘎一笑。 总之,这一次的谈话,在友好的氛围中结束。她也答应九十八,如果将来他们能离开这个封印,她会帮他找回那个倒霉的、转生三世的傢伙。 8 “咱们要不要跟老刘夫妇道个别呢?”天音坐在窗前,戴上帽子。 “先吃了再说嘛!”九十八撅撅嘴,“我饿死了!” “好吧。吃了再说。”她摸摸咕咕叫的肚子,妥协了。 这样的情景,是她跟九十八都没想到的。 几天前,本来还好好待在封印里大吃果子的他们,突然听到四周传来阵阵碎裂的声音,他们这个空间的天与地,像是要崩塌掉一般。 结果,真塌掉了……无数光线从他们身边飞出,山水、草原、桃树,他们构建在这里的全部,都被分割成了碎片,包括他们自己,也像是被融化了一般,被一股力量重重抛向高空。 第30页 醒来时,天音发现自己正躺在一间农舍的床上,盖着有点脏兮兮的棉被。面前,农夫老刘跟他的老婆,正小心翼翼地看着她。 根据老刘夫妇的说法,是他们再耕田时,发现了赤身裸体昏倒在田埂旁边的天音。天寒地冻的,他们怕她冻死,就给救回家来了。 天音没想过自己还有重见天日的一天,可事实就是,在没有任何徵兆的情况下,封印消失了。她以本来的模样,回到了已经过了不知几千几万年的人界。 九十八的精魄,则停在了她的身体里,一个身体,两个灵魂的后果,就是天音必须时时小心那对会突然冒出来的驴耳朵。最高兴的,当然还是九十八。他对这个真实的人界充满新鲜与好奇。在老刘家修养的这段时间,他从不拿他们当无知农民,不但把老刘那一身耕田种菜的本事都给学下来,连老刘老婆烙大饼的本领也虚心求教,搞得老两口心花怒放,连声说从没见过这么谦和又聪明的姑娘。 刚开始时,天音还是有些排斥的,曾经的天神,与一对连大字都不识的农村夫妇为伍,未免不妥。又一次,她问徵用了她的身体忙着烙大饼的九十八:“你学这些有用么?” “任何地方,都能学到东西。反正我还没‘长满’呢。”九十八流着口水望着锅里的饼子。 直到有一天,她看到老刘夫妇丰收的菜园,在一场小雨后越发翠绿可爱,生机勃勃;看到老刘拿买菜的钱给老婆买了一件新棉袄,乐得她合不拢嘴;看到村里的小孩幸福地啃着九十八烙出来的大饼时。她突然觉得,世上每个人,都有他存在的价值。而这个价值,并不因他是大字不识的农夫,还是锦衣玉食的皇帝,而有任何高低之分。 从那天之后,她也跟着九十八一起,学着往菜地里浇水施肥,不亦乐乎。 不过,他们俩,谁也没有忘记“愚果”的事。 九十八说,只要他吃饱了饭,努力的闻,会闻到愚果跟永萃的味道,不论他转生到了哪里,变成了什么。 今天,他们与老刘夫妇道别的原因,就是九十八说,他知道了永萃的下落。 9 这不是一场让人轻松的旅行。 当他们赶到那个叫作长平的地方时,等候他们的,只有赵国大败,数十万降军被秦军全部坑杀的事实。 他们的首领,那个叫赵括的男人,只剩一具万箭穿身、死不瞑目的尸体。 “你确定是他?”天音问道。 她虽已不是天神,又被封印多年,可仍有部分神力,带着九十八潜入战场而不被人发现,不难。她唯一不能确定的,是九十八所说的,第一世的永萃,真是眼前这血肉模煳的男人? “我不会认错永萃的味道。”他捧起这男人僵硬的右手,看着手背上那一道鲜红色的胎记道,“老师说,一世一笔。三世一到,俱归虚无。” 天音没说话。这个传说中纸上谈兵、目中无人的“天才”,到临死一刻,也没有松开手里那把自负的利剑。 九十八伸出手,在他打的头上拍了三下。 一个白里透红、鹌鹑蛋大小的果子,从赵括的嘴里跳出来,滚到一旁。 一块大石被九十八抓在手里,他照准那果子,狠狠拍下去。“噗”一声响,四分五裂的果肉里,黑黑的果汁远不如他喷出来,须臾间便整个化成一摊灰烬,随风而散。 “再被人误食就不好了。”九十八眨眨眼。 无名的荒野,黄昏的蒿草随风摆动,九十八将最后一捧土,堆到一座无名的新坟上。 天音觉得,蠢驴的心,有一点悲伤。 “他不算是个坏人吧?”九十八看着这座孤零零的坟,自问自答,“应该不是。” “走吧。”天音转过身。 夕阳如血,老鸦掠过,延伸向远方的小路上,天音与九十八都没怎么讲话。沿途听到的,都是对赵括的指责乃至咒骂。九十八默默地听着,越走越快。 有些事,只能就这样远远抛在后头吧。 可天音知道,这头驴子,不想让这样的事件再重演一次。 但是,他也只能“想想”而已。 时间的指针往后转了上千年,这世界进入了全新的格局,但天音与九十八,还是原来那模样。九十八乐意向世上任何一个人学习,他总说自己还没有“满”,这个世界让他佩服的人有太多太多。厨师、钟錶匠、画家、律师——他跟天音,几乎做遍了世上大部分的职业。他们的聪慧与谦和,让一切都变得顺利。 那一年,他们还想方设法混入了法兰西的军队,认真地写了一封信,放到了法兰西皇帝的书桌上。信上的内容很简单,只希望这高高在上、狂妄自负的男人,在接下来的战斗中,能稍微停一停,试试听取那些被认为“远不如他”的人的意见。 不过,信被当成个笑话,扔进了垃圾桶。 这个男人,在那雨过天晴的清晨,看着窗外的景色,笃定地对他的手下说:“等着瞧吧,这一次的胜利,至少是百分之九十。” 可惜,滑铁卢的全军覆没,将这个“法兰西歷史上唯一的男人”,永久送到了荒凉的圣赫伦那岛。 六年之后,当九十八用同样的方法,在一具冰凉的尸体旁,砸烂了第二颗愚果时,他对天音说:“下一世,最后一次,你觉得,我们能不能改变一些东西?” 取出愚果,只有两个方法,死亡,或者觉悟。 可天音觉得,觉悟比死亡,难太多了。不然世上怎么还会有那么多没有食用愚果,却依然愚蠢的人呢。 不是人人都能有她这般运气,遇到一个温柔的封印,以及一头爱吃没“长满”的浆果的驴子。 10 “第三世,是司徒优?”听完了天音的回忆,我皱起了眉头。 要么死亡,要么觉悟…… 天音点点头:“当我们找到第三世的永萃,也就是司徒优的时候,他已是桃源高中里,最天才的高中生了。而他体内的愚果的力量,不但将被他的自负不断膨胀,还感染了他身边的不少同学。进入桃源高中的孩子,个个都天资聪颖,因为自小就各种优秀,所以多收有些要高于顶,不将旁人放在眼里。如此一来,就太容易被已经妖魔化的愚果操纵,变得人格扭曲,连亲人朋友都丝毫不放在心上,只对司徒优唯命是从。” 我想了想,说:“司徒优,将这个学校变成了他自己理想中的‘桃源’?” “对。”天音有些无奈,“我以转学生的身份来到这里时,这个学校,已经变成了一座监狱。在愚果的魔咒中越陷越深的司徒优,大概在从半年期,暗中集合了七八个他认为最有用的学生,组成了一个团队,研究并制造一种叫波尔西的玩意儿。” “波尔西?” “他最喜欢读的一本童话,仙女将蠢人变成了米粒儿,锁在箱子里,永远不让他们出来破坏这个世界。那个仙女的名字,就叫波尔西。”天音顿了顿,“也就是能将人体瞬间缩小的生化制剂。将之放置到特制的发射器中释放力量,也就是刚刚照射到我们的红光……” 第31页 “他将发射器安装到顶灯里?”我不禁问道,“这个学校里还有多少发射器?他纠集这么多同党高这些事,学校方面都毫不知情?” “起初是偷偷进行的。司徒优利用学校的实验室里的资源,在一个月前制造出了第一瓶波尔西。”她的脸色变得严峻,“这傢伙,居然拿学校的老师当试验品。他说,反正这些老师本来就教不了他什么了,干脆用来实验波尔西的效果。学校里的老师总共就十来个,全部中招……不仅是老师,他还私自制定了一周一次的测验,每个班级的最后三名,也将作为试验品。最可怕的,是他做这一切的时候,是当着所有学生的面干的,并以此威胁,在之后的一个月中,大家都不准离开学校,如果家人问起,就说学校在封闭训练。否则,他们将全部充作试验品。” “为什么要让大家继续装作若无其事、正常读书的样子?”我问道,“难道他还有别的计划?” “他希望能用他的方法从这个尖子生最多的学校里,继续‘提拔’队员,他需要利用更多崇拜他的人,跟他一起完成更宏大的目标。”天音深吸了口气,“他的团队,现在最迫切的课题,是如何让波尔西在水中无损溶解。” 我的心下一惊:“他想把这个鬼东西,放进水源里?” “利用发射器来催化波尔西,影响范围是很有限的。利用水源,能让波尔西祸害到的范围,以千万倍计。”天音基本肯定,“我以转学生的身份,在一年前混进桃源高中,调查了他很久。并且还想方设法用我的聪明与才能引起司徒优的注意,让他也将我吸纳进这个团队。在知道他的水源计划之后,我赶在他们成功之前,偷走了制造波尔西的配方与所有数据,暂时阻止了他们的实验,并以此为交换,让他将那些老师跟学生放出来并回復原样。” “如果他那么容易屈服,就不是司徒优了。”我的心情有点沉重。 三世一到,俱归虚无。要取出愚果,要么是司徒优悬崖勒马,从愚果的邪力中觉悟过来,要么就是像他前两世那样,在生命终结时才能挣脱这个魔咒。前两世,他虽然自负,但尚算正常,天音他们不出手主动结果他的性命也在情理之中。但现在,到了第三世,愚果的力量扭曲妖化,司徒优已经不能算是个正常的人,而且他的波尔西已经箭在弦上,不杀他,这个可怕的“天才”是绝对不会放弃他疯狂的目标的……难怪九十八一直都在沉默。 “先找到人再说。”甲乙熟练地控制着纸船,绕过一张桌子,往实验室的大门方向飞去,“他再天才,现在也只是一颗米粒。而我们,是四颗。” 话音未落,一阵异响从上空传来。甲乙脸色一变,勐一转弯,将纸船迅速驶入一张桌子的底部停住。 有人! 对方每走一步,地板就震颤一下。 除此之外,我的耳朵里,似乎还听到些别的很细微、很有节奏的敲击声。来源处,在我们头上的抽屉里。 11 戴着厚底眼镜的少年,笑嘻嘻地看着被关在玻璃试管里的司徒优,另一只手,则捏着一根细细的吸管,从水杯里吸了一点点清水。 “我知道你在实验室的顶灯里,背着我们放了发射器在里面。在我们整个团队把波尔西不溶于水的难题解决之后,你就会像对付老师跟差生们一样,把我们都变成试验品吧。”他冷笑着,指着实验室的四周道,“我当着你的面那么勤快地替你整理实验室,只是为了将我设计的监视摄像头埋在这里的每个角落。你背着组员们干过什么,都瞒不过我的眼睛。世界上,不是只有你一个天才。” “装那么多摄像头,也找不到你想要的东西?”司徒优倒也不慌张,语气里更多的是嘲讽,“阿泰,那一耳光,真没白打你啊。” 阿泰的脸顿时涨红了,恼羞成怒道:“把波尔西的解除药剂交出来!” 司徒优只是笑,根本不将他放在眼里:“我已毫无保留地将波尔西的制作方法与你们分享,还不满意?” “一个掌握解除药剂的人,就能击溃所有会制造波尔西的人。”阿泰怒道,“我已经找过所有能找到的地方,你到底吧关于解除药剂的一切藏到了哪里?!快说!” 他只笑不语。 一滴清水落入试管,淹没了司徒优的大半个身子。 他停下笑声,抬头看着这个从不被他放在眼里的“同伴”:“继续。蠢材。” 被逼急的阿泰,露出了杀气:“就算没有解除药剂,如果只有我一人知道波尔西的制作方法,也能让这个世界对我俯首称臣。” 司徒优的面色微微一变。 又一滴水珠从高处重重落入试管,足够为司徒优制造出一场灭顶之灾。 生死一线之时,一道微笑却形如闪电的利光,凭空而现,斜噼向阿泰手中的试管。 “喀嚓”一声,试管的下半截应声而落,浑身湿透的司徒优从里头掉出来,唿唿朝地板上坠去,摔死之前,天音一飞而起,抱住他的腰,安全落地。 跟在她后头落下来的,还有手持利剑的甲乙。 “这边!”我充当统筹指挥员,指挥他们从一组文件柜的缝隙里跳出去。 阿泰跟司徒优的对话,我们听得一清二楚。 救人是必须的,要是司徒优被淹死了,我们岂不是要当一辈子米粒儿?! 文件柜是我找的,离我们最近的最佳掩体。 柜子里头,一片漆黑,铺满各种纸张。 司徒优咳嗽着:“你们救了我,我也不会把解除药剂给你们。” 啪! 一个响亮的耳光,下手不轻。 “这是替老师打的。虽然他从来不打人。”九十八的声音,慢吞吞地冒出来。 “你是谁……”司徒优有些诧异,“什么老师?” “很久之前的老师。”九十八停顿了许久,才道,“是不是将除了你之外所有的人都变成米粒儿,你才会更有鹤立鸡群、藐视苍生的满足?” “优秀的人,把不优秀的人踩在脚下,没什么不对。” 如果不是因为孕妇不宜发火,我也要上去给他一耳光。 “优秀与否的界限在哪里?”我平静地问他,“不及你知道得多的人就是蠢材?考试最后一名,就该被开除出这个世界?干寻常工作,毫不惊天动地的人,就没有存在的意义?都要像你这样,十几岁就懂得制造狗屁生化武器的‘天才’,才该趾高气扬地活着?” “本就如此。”司徒优的嘴巴,硬过不锈钢。 我一点都不生气,摊开手掌,用制光术在手掌上升起一团火,等着看热闹。 一个被击破的玻璃盒子出现在角落里,一群与我们一般大小的愤怒的傢伙,从盒子旁边涌过来,把暴露在光线中的司徒优围在中间,愤怒的拳头,眼看着就要集体落在他的身上。 第32页 但是,拳头最终是停在了半空。 一个戴着眼镜、微微秃顶的大叔,看着依然昂着头,对他们的出现没有半分惧怕的司徒优,无奈地放下拳头,半晌才自言自语一句:“算了。” “就这么算了?校长,是他把我们弄成这样的啊!要不是刚刚这几个人恰好经过,咱们还不知道要被关多久呢!”一个揪住司徒优衣领的健壮男人,怒气沖沖道,“这孩子简直是着魔了呀!” “李老师,放开他。”大叔朝他摆摆手,“打死他又有什么用?到底还是我们的学生。” 听了这话,剩下的十来个男女,神情复杂地垂下了双手。 这些,就是被司徒优缩小囚禁的“试验品”们。 刚刚我们躲在桌子下的时候,听到的唿救声,就是他们发出来的。这些男男女女,被锁在一个玻璃盒子里,随意地放进了抽屉里,盒子里只放了一个干瘪的苹果,这些天,他们就靠啃这个活命,要不是那李老师身体够健壮,一只没有放弃拿皮鞋敲击玻璃求救,这群傢伙不知要挨到几时才能重见天日。 “你们懂的,我全部都懂。你们有什么资格当我的老师?”司徒优一笑,轻蔑地扫视着他的师长们。 觉悟,确实比死亡难太多了啊。 九十八慢慢攥紧了拳头。 这时,突然一阵剧烈的摇晃,比十级地震还厉害,将我们所有人全部震翻在地。 外头,传来了一个疯狂的声音:“滚出来!限你们十秒钟内滚出来!我知道还有米粒儿在这里!我在监视器里都看见了!全部滚出来!否则我就打开实验室里的煤气罐!” 差点忘了,外头还有一个受到“愚果”间接影响的疯子。实验室里储备的各种气体罐子,真要被引爆的话,我们可能就没活路了。以咱们现在的体积,一丁点火苗也是熊熊烈焰啊! 紧要关头,我还不忘拍拍司徒优的肩膀:“咱们都是不被你放在眼里的笨蛋,只有指望你这天才出去,搞定你兄弟了!” 司徒优一皱眉,没说话。 “除非有人能马上恢復原状,否则,以这个模样出去,一旦被对方发现,一只脚就能踩死我们。”甲乙开口道,“就算使出攻击法术,作用也是被缩小了无数倍。打老鼠蟑螂还勉强,要对付那么大一个人,不可能。” 我听到外头的动静越来越大,这个阿泰,肯定戴着他的放大镜疯狂地搜寻我们。 “解除药剂在哪里?”我抓住司徒优的肩膀。 司徒优还是不肯说。 被愚果祸害的人,果真会变成世上最愚蠢的人哪。我终于懂了。 放开他后,我眼珠一转,突然问甲乙:“你估计,我们的攻击法术再扩大多少倍,就能制服外头那个小子?不要他的命,弄晕就成。” “十倍,差不多了。”甲乙道。 我转过身问那帮傢伙:“有物理老师么?” 一个小个子男人站出来,扶了扶眼镜:“怎么?” “你对实验室熟么?” “算吧。” “离这个文件柜最近的放大镜,在哪里?” “任何一张桌子上都能找到。” “好,那赌一把吧。” 12 当阿泰发觉某张桌子上闪过一块异常的光点时,已经太迟了。 甲乙的剑锋中钻出的雪光,透过这面被撑起来的放大镜,射中了他的身体,他只觉得有一枚小刺,狠狠扎进了他的腹部,无法控制的麻痹与疼痛,瞬间淹没了她的身体与意识。 他下意识地后退几步,缓缓地坐到了地上。 放大镜后的我们,终于松了口气。 虽然这只是一面普通的放大镜,可是要将它撑起来让甲乙施展出的剑光穿出去,一点都不容易。 一把年纪的校长,顾不得老胳膊老腿,拼死抵住了放大镜的手柄,旁边的老师学生们,每一个都咬紧牙关,紧紧靠在一起,彼此互相支撑着,用身体做成支架,所有的“小不点”,豁出自己的命去,才勉强让放大镜立了起来。 不过,这帮拼命的人里,没有司徒优。这个傢伙,一直站在离我们很远的地方袖手旁观。不知在他这个天才的眼里,我们这群不会制造生化武器的、数学不及格的、米粒一样大的、为了支起一个放大镜而拼命的、为了活下去而想尽办法的傢伙,是不是愚蠢依然。 就在我们所有人都放下悬着的心,从放大镜后钻出来时,瘫坐在地的阿泰,竟在彻底失去意识之前,从地上胡乱摸出一个闪闪发亮的东西,用力朝我们站的这张桌子上砸过来。 一把锋利无比的裁纸刀。 就算不被它的刀锋割到,这么巨大的一把刀,速度又这么快,随便砸到哪个人头上都会当场暴毙! 我跟甲乙,一人一边,将那些呆住的老师学生一股脑朝旁边推开。 飞旋的刀,带起一阵旋风,擦着我们的身体划过去,朝着司徒优所站的方向坠去。 噼啪一声巨响,整个桌面都颤抖了一下。 扭头一看,那把小泰飞刀不偏不倚砸在司徒优站的地方。按天才的标准,我们看到的,应该是他在千钧一髮之际自救成功,跳到安全地带,然后横抱双臂对我们冷冷一笑,这才对吧。 可是我们没看到这一幕。那把刀,就那么静静地躺在桌子的另一端。 我物理不好,可也知道照这个速度与惯性,这把刀不可能还留在桌子上,必然有什么力量,阻止了它的前进。 除了没看到司徒优,我也没看到天音跟九十八。 快步跑到那把刀前头一看——天音用自己的身体,死死抵住横扫过来的刀锋。那么小的她,硬是让着庞然大物停在了司徒优的面前,锐利的刀尖,离他的脑袋只差分毫。 司徒优也怔在那里,呆呆地看着天音的背影。 “天音……九十八?”我定定神,走上前,小心翼翼地喊道。 “他们”都没应我,天音的身体,一直保持着紧贴着刀锋的姿势。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甲乙皱了皱眉头。 好几分钟后,天音才像是缓过劲来,慢慢地后退几步,转过身,一脸尴尬的笑容:“我……我还以为天神是不会受伤的呢……” 一道巨大的伤口,横在她的心口上。 鲜红的血,从伤口汩汩涌出,她低头看了看,双腿一软,跪在了地上。 我赶忙冲过去抱住她,想替她止血,却发现这血怎么也停不了。 “甲乙!”我向他求救。 甲乙附身查看了一下她的伤势,摇摇头:“这种程度的损伤,无能为力。她早已不具备神的力量,跟人类没太大区别。” 天音头上的驴耳朵转了转,九十八的声音传出来:“对不起啊天音,我忘记这个身体是你我共用的。没来得及徵求你的意见……” “蠢驴。我们早就不分什么彼此了。”天音笑笑,“封印我的人,大概就是为了这个目的吧。就是要让你这头总是长‘不满’的蠢驴,永远陪着我这个曾经什么都很满的天神……” 第33页 司徒优愣愣地看着天音,嘴唇微微颤抖:“你……我并不需要别人来救我。” 九十八转过脸,望着司徒优:“我并不是别人。我们……是一棵树上长出来的兄弟呢!” “兄弟……”司徒优嚅嗫着。 九十八的脸上扬起傻气的笑容:“不记得没有关系……但你一定要记得,不要再把身边的人,当成微不足道的米粒儿……你看,我们这些米粒儿,也能……也能让阿泰那样的‘巨人’倒下去呢。” 米粒儿,也能让巨人倒下去?! 司徒优看着他,看着面前筋疲力尽的老师们,又看看那边昏死过去的阿泰,那一口强撑住的气,瞬间溃散了。 他的唿吸变得越来越急促,双手紧紧摁住心口,一下倒在地上,身体痛苦地蜷缩起来,哮喘病人般使劲吸气。 要么死亡,要么觉悟。 十几秒后,只听司徒优一阵干呕,一个白里透黑的果子,从他口里吐了出来。 “快……”越来越虚弱的九十八,指着那个果子。 甲乙上去,高高地抬起脚,毫不犹豫地,将之踩个稀巴烂。 “蠢驴,你赢了。”天音的声音,也越来越低,她费力地转过头看着我,欣慰笑道,“我们之前讨论过,对司徒优,是杀,还是留。我是不相信这个傢伙会觉悟的。可这头驴相信。他说,愚果虽然可怕,但智果到处都是,只看你愿不愿意吃而已……” 我笑笑:“明白。” “我很久没有回过桃源了,我曾经在那里守着一道门槛。桃源里的傢伙,都是驴子,但是,他们不蠢。”九十八长长地出了一口气,驴耳朵渐渐耷拉下去,“那里有一棵桃树,每年结出来的第一批浆果,总是没有长满的……是最好吃的……” 13 甲乙的纸船,将所有人送出了一片狼藉的实验室。 目的地,是学校的医务室。 吐出愚果的司徒优,变得比之前好相处了许多。他告诉我们,波尔西的解除药剂,就是钙片。没错,就是最普通的钙片。 真是让人吐血的答案啊。 出于好奇,我还问了他,为什么波尔西只会让我们跟我们身上携带的全部东西都缩小,他说目前他只将人类的dna纳入缩小范围,其他的还没离得及研究。 一定是这傢伙的哪个步骤弄错了,居然连妖怪也一起缩小!想到这里,我还是很想揍他的。 不过,他却跟我说,他要放弃这项研究了。 “当自己也当过一会米粒儿之后,我对这项实验,完全失去了兴趣。”他的原话。 现在,最麻烦的一件事,就是钙片。那么大一颗药片摆在我面前,真是愁死了。 幸好司徒优说,吃三口的量,就足够了。 于是,这个晚上最热闹的一幕,就是一堆小人儿,躲在医务室里,围着两颗从药瓶里倒出来的钙片,你一口我一口地咬…… 如果,那只最爱吃东西的驴子也在,一定会更热闹吧。 ?尾声? 从来没像现在这样,觉得长高是一件这么美好的事情! 天蒙蒙亮的时候,我与甲乙走出桃源高中。 之前,甲乙还干了两件事—— 第一,让司徒优交出了所有关于波尔西的资料与数据,毁掉。 第二,让全校师生,陷入一场会持续24小时的睡眠。到他们醒来之后,所有与波尔西,与我们,与天音有关的记忆,都会消失。 “那些孩子,曾经长得太满了,帮他们清空一些,方便以后装更多的东西。”说完这句,甲乙指了指我的脑袋,摇摇头,“你这里又实在太空了!以后多看点书。要做一个有文化的女人哪!” 我觉得,这世上肯定远远不止那三个愚果。一定还有别的愚果,被另外一些天生自负的倒霉鬼吃掉了。比如甲乙,比如敖炽…… ok,我不生气,我一点都不生气。我摸着我的肚子,对里面的小傢伙说:“乖,妈妈带你去吃饭。想吃鸡腿饭还是烤肉饭?” “老闆娘,我有一点虚弱。最近的鸡腿饭在哪里?” “滚!” 被天音修好的发动机,比以前任何时候都强劲。 二手车一路飞奔,在清晨的桃源市里,留下第一缕舒畅的尾气…… 离开这座城市前,我去了一趟邮局,寄出一份快递。 快递里,有一小瓶包装严实的浮生茶,还有一封信,收件人是司徒优。 信的内很短,一行字—— 从前有座桃花源,桃花源里有棵树,树上长了两头驴,驴子最爱吃浆果,记住,没有长满的果子,才最好吃。 回到车里,便听甲乙摇头嘆息:“你不是卖茶叶的老闆娘,是挥泪大赠送的慈善家!”然后甩了张报纸给我:“汽油又涨价了。” “不停的员工守则,新增一条!每个员工必须保证在一个月内销售十罐茶叶,否则工资奖金不予计算。”我淡定地把报纸扔回去,“不满意的,可以去投诉,也可以辞职。” “你捨得我走么?”甲乙缩了缩身子,歪靠在座位上。 这话说的……被敖炽听见了还了得! 我转过头,正要警告他不要乱说话,这厮的唿噜声,已响遍大江南北。 车窗下那张年轻而好看的脸,在不阴不晴的光线里,露出明显的倦意。 想来,昨晚确实是他一路帮忙,才让我这个孕妇稍感轻松。一个要刻薄我嘲笑我,又会主动替我挡风挡雨的道士,无法理解。这个第三期不停里的怪咖帮工,究竟是命运给我的陷阱,还是奖赏?! 沿途都看见跟桃源市有关的gg,桃源二字,在我心里钻来钻去。 抱歉,我也很希望有大团圆的结果,我也希望身为曾经的天神的天音,与桃源里来的九十八,不会被一道伤口打败。可惜事实就是事实,我与甲乙,都无法让他们再睁开眼睛。 我能确定的,只有天音,或者九十八,他们消失前的脸孔上,没有遗憾,只有笑容。 一对可以真正有能力藐视旁人的组合,千百年来却真心尊重着身边每一个努力生活的人,谦和走过每一个地方。从不肯让自己“长满”的傢伙,反而会有更多的喜悦与满足呢。 所谓智果愚果,便是这满与不满的道理吧。 我将车停到路边,摸了摸口袋里那块新来的,呈不规则形状的翠石,当它从消失的天音身上身上落下来时,我捧着它,天音与九十八的热度,分明还在里头。 甲乙说,这块石头叫做“桃源槛”,如果贴近眼睛,对光看去,就能看到景色旖旎、桃花遍野的桃源之景。 我举起它,对着光线往里一瞅,笑了,果然是那样呢,桃花遍野,春风拂面,好像还有一些谦和而欢乐的驴子,在里头跑来跑去。 不过,感性归感性,天音讲的故事,给我带来了新的疑问。 第34页 我一直以为,封印在青珀之中的,是作恶多端的妖孽,前两块都这样,可天音竟曾经是天界的天神。她提到的那个,浑身长满耳朵的熊,那个叫地音的天神,总让我想到千机。如果千机也是曾经的天神,那整个事情就变得非常古怪了。因为,封印天神,这不是一件小事。还有作为第二重封印的青珀,为什么有的没有碎,有的却碎开,以至于被封印在里头的傢伙们呈现出不同的姿态。 这些问题,打着滚儿在我脑海里翻腾,茶叶卖不卖得出去,反而不那么重要了。 正当我胡思乱想之际,“咚”一声巨响,似有重物落在我的车顶上! 高空抛物这种事是我最愤恨的!但……不对,我现在已经出了桃源市,沿途都会空旷野地,哪来的高楼大厦? 我正要停车,车窗前,突然倒吊下半个身子—— 消失数月,一脸风霜雨雪的敖炽,倒挂在窗前,指了指旁边,兇悍地从牙缝里挤出字来:“你!给我靠边停车!” 不好,债主追上门了…… 第四章 小青 ?楔子? 亲爱的未知: 这是妈妈写给你的不知道第几封信了,从一座城到另一座城,从冬天跑到了春天,最让妈妈欣慰的是,我们已经找到了四块失踪的青珀,准确说,是藏在青珀下的四块石头——绝里花、绡狐眼、枝上雀,以及那块害妈妈变成小人国公民的“桃源槛”。 讨厌的甲乙叔叔已经变成了妈妈的新帮工,他最擅长的,还是将妈妈气得半死。不过,他偶尔的帮忙与照顾,我们也要感谢。如果他能把绡狐眼交换给妈妈,妈妈会更喜欢他一些的。 随着一件一件寻回“遗失物”的成就感,一种不安与遗憾也在妈妈心里徘徊不去。你看,除了春炉安然无恙,从千机到九十八和天音,他们都离开了。剩下的八块青珀,不知还会将多少奇奇怪怪、好好坏坏的傢伙带到我们面前,若全是有屈与老妖婆那样坏得彻头彻尾的傢伙还好,若都像千机与天音那样,犯过一些错误,又幡然醒悟的“回头浪子”,妈妈会觉得非常麻烦。 未知,你大概也看见了,只有当那些被封印在青珀中的傢伙消失,这些神奇的、各有故事的石头才会露出真面目。也就是说,妈妈必须要在将来的时间中,继续见证,甚至不得不“促成”八个被封印者的消失,才能帮你爸爸与曾祖父解决掉东海龙族与天界的大麻烦。 如果要妈妈对千机或者天音那样的傢伙出手,只为拿到嵌在他们生命之中的石头,这样的事,妈妈是万万做不出的。可天界里的大神们,是比妖怪们麻烦太多的存在,尤其是老不死的天帝,还有他的爪牙,妈妈一直很讨厌的那个战神獠元。如果他们成心要找东海龙族的麻烦,妈妈担心事情会往很不好的方向发展。要知道天界的神们,最喜欢的就是“操纵”与“臣服”,太多的族群为他们的“不听话”付出过巨大代价,东海龙族虽有与神媲美的尊荣身份,不受天界辖制,可这恰恰也成了他们最大的隐患。天界与东海,不过是表面的相安无事罢了。 算了,这些话题对你来说太深奥,等你出世,长大,真正见识过这个世界之后,不论你为自己选择怎样的路,你必然会看到这世间的一切阳光与鲜花,以及残缺与丑恶,你会开心得意,会悲伤害怕,这一切情绪都是正常的。而妈妈对你唯一的寄望是,无论高峰或低谷,都不要止步不前。你看妈妈开的小店,永远都叫“不停”。 回到那些石头,如今妈妈最大的疑问有两个:第一,那十二个被封印者。如果他们真是远古时代的天神,怎会落到被封印的地步?有是谁有这般大的本事,将神都封印? 第二,就是这些石头的“存在方式”。最初的两块青珀,从有屈与老妖婆身上落出来时,都是完好的。可千机与天音身上的石头,出来时已是它们本来的样子,原本应包裹住它们的青珀不知去向。这现象一度让我百思不解,直到天音讲出曾身为天神的过去,我才有了一个大胆的推测——但凡被石头的力量影响并净化的封印者,会冲破作为第一层封印的青珀,之后,被封印者便会以他本来的模样回到这个世界,而那些石头也作为他们生命的一部分,存在于他们的灵魂之中。 而没有被净化的被封印者,便只能以那枚青珀“鸽子蛋”的形态,寄生到某个与他们本身的“恶性”相合的宿主体内,以操纵傀儡的方式继续作恶,比如你绝望的爷爷,就被以绝望为食的有屈附身,又比如心生妒忌的春炉,就被善妒的老妖婆霸占身躯。所以到最后,绝里花与绡狐眼这两块石头,依然还包裹在青珀之中。 我想,这其中的关键,就在于被封印者,是否被那些石头的力量“净化”。 而那一层青珀,我一直以为它的作用只为巩固石头封印。可现在看来,似乎不是这么回事。我甚至感觉到,青珀并不是为了帮助那些肩负净化工作的石头,反而是想压制它们的作用。青珀与石头的力量,一直在互相抗衡,一旦石头的净化成功,青珀作为“输家”,就会碎裂掉,但若石头的净化没成功,青珀就会一直存在,甚至助纣为虐。 若真是这样,又是谁,要阻挠之前那个封印者的一片苦心呢? 不过这也没有什么,作为一个好奇心永远旺盛的老妖怪,“秘密”的出现于挖掘,是妈妈的乐趣所在呢。最重要的是,对于任何秘密,不管它的外衣看起来多神秘或者多兇险,妈妈都没有畏惧。这种勇气的来源,可能是源自妈妈的天性,也可能是源自围绕在妈妈身边的朋友,也可能是源自于你,我亲爱的未知小朋友。当然,还有一个原因要小声告诉你,就是……你老喜欢下落不明的爹,回来了。 不过,他显然遇到了麻烦。 1 纵横的荆棘,在微热的空气里交错纵横,一条吐着信子的蛇,快速钻入干燥的土地里。 雪白的石子小路嵌在荆棘之中,干净得像条新织成的绸带。 小路的末端,传来隐隐约约的对话声。 “这些红点是……” “力量的来源。” “我明白了。谢谢您!” “你叫……天空?” “是的。该怎么称唿您呢?” “忘了。只记得许多年前,我好像在天上当神仙,铠甲长剑,半生戎马。” “神仙?听起来,您以前应该是个特别勇勐的神。” “不,我倒是记得,后来我变得特别胆小……还因为自己的胆小,害了不少生灵。算了,想不起细节了。我说,你是不是该走了。不少还有很多事等着你么!” “嗯!” 裊裊薄雾中,一个矫健的身影,高高跃出荆棘林。 2 约翰内斯堡的凌晨,安静得像一座幽灵之城。街道旁的灯光,一盏比一盏暗淡,几个流浪汉在街边睡的正香。 第35页 华丽如城堡的豪宅中,灯火通明。 摆满医疗仪器与专家的房间里,布里曼怔怔抱着独生子冰冷的尸体。 他是这座城市,乃至这个国家,最富有的人。他曾狂妄地说,他在这个国家里,不会再有人比他站得更高,俯瞰之下,不过遍地草根贱民。 只要是他想要的东西,都可以买回来,包括……生命。 一直膝下无子的他,直到五十八岁才由第七个老婆那里,得了一个粉雕玉琢的男孩儿,视如珍宝。可惜,四岁的孩子在一年前突患上罕见的恶性肿瘤,他找来的所有专家都确定地告诉他,就算他们尽全力,孩子也撑不过一年。 他拨通了一个人的电话。 能救自己儿子的,不是那些专家,而是一份“保险”。 班杰明?沃克,是这世界上最伟大的“保险”经纪人。既然当年他能让自己安然无恙,如今自然也能让他的儿子躲过死神的狙击。 可是,为什么这次失败了呢? 布里曼终于像野兽般嚎叫起来:“怎么没有活过来?怎么回事!班杰明你这混蛋都干了些什么?!” 他绝望而愤怒的声音,冲出窗外,在夜色中碎成了渣。 一个钟头前,斯普林大街的拐角处,那间并不显眼的沃克保险公司,闯入了两男一女三个不速之客。 这间所谓的公司,位于这座旧楼最底层,平日也只有一个人在里头工作。 班杰明?沃克靠着墙壁,瘫坐在一片狼藉的办公室里,慢慢擦着嘴角上的血迹。地板上,敞开着一个两米见方的缺口,一架梯子延伸往下。 没人知道在这件貌不惊人的公司脚下,存在着一间宽大的地下室。 几个大大小小的黑色笼子规矩地摆在四周。最大的那个,放头大象也没问题,中间的空地上,一副常在吸血鬼电影里见到的黑色漆木棺材被踢烂了,人类与兽类的白骨散乱在棺材里,一个中世纪的高脚银杯倒在骨头之间,里头残留着血迹。 棺材四周,画着奇怪的符号,一圈原本在棺材四周燃烧的白蜡烛,被人踩得东倒西歪。其中一个笼子的大门敞开着,且被扭得变了形。 这个幽暗的地方,像极了巫婆的房间。 这时,一阵手机铃声响起。班杰明拿起手机,还来不及说话,布里曼疯狂的声音已经穿出了听筒:“萨利死了!” “有人带走了萨利的寄命体,并且中止了我的咒语。”班杰明摸着自己被揍得淤青的脸,“如果你想为萨利报仇,我乐意帮忙。” “你听着,不管是谁干的,我要他们死无全尸!” 3 这是我第二次来南非,上次来的时候,我跟敖炽还在蜜月期。 可这回,我却与一头昏迷的羚羊,还有敖炽跟甲乙这两个麻烦的男人,坐着我的二手车在非洲大地上奔驰,目的地——离约翰内斯堡几个钟头车程的克鲁格保护区。 四月的南非,气温正好。此时已是清晨,越发金亮的阳光下,这片赤道上的土地一点点向我们露出了它的美丽与野性。 自从敖炽回来之后,我就被赶下了驾驶座。这个准爸爸焦躁症患者说,孕妇不宜开车,危险!可是,凭他这种开车跟飙车没两样的习惯,我就安全了?! 嗯?你们说啥?镜头进展太快?要求回放到敖炽出现在车顶那一段? 哼,我就知道你们想看敖炽把离家出走的我揍一顿这样的场面对不对?恐怕你们要失望了。这厮虽凶神恶煞要我靠边停车,却不是来找我算帐的。 我停车之后,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遇到变态了!你快来帮我处理掉!” 抱歉啊各位,当时我实在是忍不住……不厚道地哈哈大笑了。这句话从敖炽口里出来,就像当时我知道他去找左展颜却在水里缺氧晕倒一样戳笑点。一别数月,再度重逢的患难夫妻,本该有说不尽的温馨与感慨,可我跟敖炽,根本没有这个觉悟嘛。 那天的情景,我还记得一清二楚—— “莫非有哪个不长眼的贪恋你的美色?女的还是男的?” “严肃点!我可是跟你说正经的!” “不正经的是你吧!哪有正经人是从人家车顶上冒出来的!” “我着急呀!” “既然着急,为什么又到现在才来找我?之前发的简讯你没收到吗?都几个月了!” “我试了无数方法都甩不掉那傢伙!不论我绕多少路,躲到多隐蔽的地方,它都能跟上来!我已经跟它讲得很明白,我是不可能跟它去南非的嘛!” “去南非?” “对!” “你到底干什么好事了?” “可不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吗!我现在悔死了!” “你想告诉我,你好心好意地救了一个变态?!” “别叫我变态好不好?我是很真诚地邀请英雄你来我的家乡,并且请你长久地住下来。只要你点头,我发誓以后都不会再跟着你了。”一个白生生的鸵鸟蛋,从马路边的草丛里“嗖”一下飞出来,停在我跟敖炽的面前。 一见到这玩意儿,敖炽立刻痛苦地扭过脸去,指着那个鸵鸟蛋说:“就是它!它跟了我几个月啊!又会飞又会跑又会说话!甩不掉啊!” 这时,鬼一样从我们背后冒出来的甲乙,手指一拂,一张两寸大小的明黄符纸飞出来,准确贴在了鸵鸟蛋的顶部,然后就听到里头传出“哎呀”一声,鸵鸟蛋落了地,再也飞不起来了。甲乙说,这个符纸相当于一座隐形的监狱,对限制小体积妖物的行动很有效,不过符纸的成本要折算到本月的工资里,不免费提供。 “我是妖怪,可我没有恶意!”“喀嚓”一声,蛋壳从中间分开了来,一只不足半尺的毛茸茸的傢伙盯着浮在头上的蛋壳,挠着后脑勺,一脸苦闷地望着我。 我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该怎么形容这个住在蛋壳里的猫科动物?!小小的一只,瞪着圆熘熘的眼睛,耷拉着三角形的耳朵,浑身皮毛见不到一点光泽,灰扑扑的好像刚自煤堆里打完滚回来,棍子似的尾巴窘迫地在蛋壳里扫来扫去,两道泪痕似的黑纹从内眼角一直延伸到嘴角,怎么看,都是一只打架输了的颓丧花脸猫。最诡异的是,这只猫还戴手套,一只黑色的布手套,牢牢套在它的左爪子上。 猫妖我见过无数,撇开沧瞳凯与玄这类高级货不说,级别再低的猫妖都对自己的仪态很在意,绝不会出现上述这般灰头土脸的情况,更不要说住在一个这么怂的蛋壳里! 根据敖炽的旁白,他与老头子去北山查找石头的线索时,路过了北山中最茂密也藏了最多珍禽异兽的九色池。与老头子分散行事的他,在池畔看见一条兇悍的金环双头蛇与一只蓝翼狐鸟斗得难分难解。狐鸟拼命保护的,是巢穴里的几枚鸟蛋。可狐鸟显然不是双头蛇的对手,不但落了下风,还受了伤。 敖炽教训了这条双头蛇,他说见不得以多欺少,两个脑袋打人家一个脑袋,不仗义。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他压根没拿这举手之劳当一回事,一番寻找未果,便离开北山回了忘川。 第36页 可是,偏偏有人那他当了大英雄,就是这个藏在鸵鸟蛋里,躲在人家巢穴里过日子的变态猫。敖炽的出现,不知沸腾了它体内哪根神经,居然一路从东海的北山,跟着敖炽到了忘川。敖炽无数次驱逐不成,火大的他忍不住举起了拳头,说再不滚,就把它跟它的壳一起砸成面粉。 我问敖炽,怎么没砸下去呢?他嘆口气,说还是没办法对一只小猫出手。 下不了狠手的后果,就是这个非要让敖炽移民到非洲的小变态,从北山追到忘川,又从忘川追敖炽到天涯海角。无论敖炽用什么办法隐身,跑得有多快,去多么偏僻的地方,都甩不掉它。他迟迟没来找我,就是不希望因为这条“小尾巴”被我嘲笑。神威赫赫的孽龙敖炽,居然被一个鸵鸟蛋左右追随,确实好没脸面。每次一脑补敖炽旁边站个鸵鸟蛋的场景,我就……对不起,让我再笑一会儿吧。 “就算没有恶意,你老这么跟着别人,也很失礼呀。”我把它连猫带蛋壳一起放到引擎盖上,问,“为什么要敖炽去你的家乡?” 手套猫趴在蛋壳里,眼神突然有些犹豫:“我的家乡,需要有他这样强大的、有力量的人存在。” “你叫什么?家乡在哪里?”我问。 “我叫……小青。家乡在南非的一片草原上。”它说话的时候,连头也不敢抬。 “你家乡出了什么麻烦么?” 它嚅嗫了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只是不停地说自己的家乡有多么美好,多么天上有地上无,说那里有壮阔的景色与丰盛的食物,还有漂亮的动物与无人知晓的金山,只求敖炽能跟它一起回去,并且长久地住下来。 姑且不说这个要求有多荒唐,那句“无人知晓的金山”,狠狠戳到我了。 “有金山啊!”我将敖炽拉到一旁,小声说。 敖炽咬牙切齿:“那又怎样?一座金山你就想把我卖了?” 我老实地回答:“你值不了一座金山。” 敖炽愤怒地戳着我的脑袋:“你一个孕妇,离家出走已是大罪,现在还想冲出亚洲跑南非去挖金山?告诉你,别以为这事就算完了,我把愤怒都埋在心里呢,等你生了孩子,再连本带利收拾你!” “金山咧!!”我像没听到他的狠话一样,又强调了一次。 “金你个头的山!不准去!” “我要去!” “不准去!” “我要去!” “这家里谁说了算!”敖炽怒了。 我挺腰,昂头,狠狠一跺脚:“我说了算!怎么着?” “没事,我就是随便问问。”敖炽的态度马上柔和下来,揽住我不许我再乱蹦,“别乱动了啊!吓着孩子怎么办!去不去挖金山,咱们再商量。” 话音未落,一股熟悉的热量突然自我的大衣里头跑出来。之前我重新弄了个黑色的厚棉布锦囊,将所有石头都放在里头贴身收藏。发热的,正是那颗翡翠般的“桃源槛”。 有戏了!石头一热,必现提示!我赶紧将桃源槛摸出来,一个清晰无比的“去”字,闪着微光出现在它的正中间。 这个字简直就是神迹,瞬间解决了去还是不去这个问题。我将这些石头的神奇之处讲给敖炽听,说它们都是有灵性的,只要按照它们的指引,就能去到正确的地方。 “你怎么不说这个字可能是它在骂‘去你的’呢……”半信半疑的敖炽嘟囔着。 好吧,与其说是桃源槛的指引,不如说是金山的勾引……别鄙视我。总之,南非之行,就这么确定了。 一路上敖炽都非常不满,化回原形的他说,驮着我就够重了,还得驮着一个帮工,还得驮着一辆车!他是龙咧,又不是货柜! “不然你要怎样?难道要我耗费灵力跟你一起飞?”我戳着他的脑袋质问,“我想过了,还是要开拓国际市场,把浮生带到国外去,说不定会有很多人喜欢呢!” “我求你了!咱不差钱!浮生这么好的东西,留着咱们自己喝行不行?” “不行!一边找青珀,一边做生意,一边等孩子出世,不浪费一分一秒,这才是树妖老闆娘丰富的人生啊!” 说到得意处,我不禁摇头晃脑,可刚一晃脑袋,就觉得身后不对劲。回头一看,甲乙趴在敖炽背上睡得正酣,我的一缕长发,被他压在侧脸下。 这傢伙的睡脸,比任何时候都安恬,我忽然都不忍心把头髮抽出来,怕吵醒他。回想这一路的旅程,甲乙虽然嘴巴很坏,可是修车换轮胎打杂跑腿这些粗活,也都是他干的。坦白说,某种程度上,我的潜意识以经情不自禁将他往“自己人”的阵营里推了。 敖炽可就没我这么友善了。他回来的第一天,除了处理小青的问题外,剩下的所有时间都用在盘问甲乙上。我知道他对所有可以评分为英俊的男性,尤其是在我身边的,都抱着硕大的不满。甲乙对他的态度,跟对我没两样,问十句也未必答一句,最后甩出惯有的不屑与你见识的气度,躲后车厢睡觉去了。 被冷处理的敖炽跟我说了十次要解僱甲乙,但是又被他自己否决了,理由是他讨厌换轮胎。 有敖炽这个单纯生物运输工具腾云驾雾,到南非不过是须臾间的事。但是,就在我们一路往克鲁格保护区去的路上,被我们塞到鞋盒子里的小青却说,能不能先去一趟约翰内斯堡,它想去见一个人。 4 斯普林大街位于约翰内斯堡南北交界处,整条街只能拿“杂乱”来形容。高声喧闹的男女,卖杂货的小贩,俗艷的霓虹灯闪烁不止。餐厅里,商店里,处处可见为了讨生活而努力的年轻人,通常都选择住在这里。 小青说它要找的,是个姑娘,叫月亮。三年前她离开家乡,来到约翰内斯堡工作,她临走前,给它留下了一个住址,说她在赚够可以开一间服装店的钱之前,她会一直住在这里。 可是,在那座陈旧的“幸运公寓”里,我们并没有见到它的月亮。戴着夸张假睫毛的黑人房东太太,很不友善地告诉我们,月亮已经三个月没回来过。她的房租只缴到上个月,还说我们来得正好,她正打算把月亮的行李扔出去,将房间另租他人。 “她去了哪里?”我问。 “谁管她去了哪里!”房东太太白了我一眼,“要进来拿她的行李么?” 走进这间光线暗淡、面积狭小的两居室公寓,靠里的那间房,就是月亮的房间。 一张小床,一个书桌,一个带镜子的衣柜。除此之外,全是书,架子上,地上,满满当当,大多跟服装设计有关。墙壁上也用图钉钉满了各种时装秀的海报,还有一些用铅笔绘成的草图,以及一张照片——一个将东西方人的五官优势完美融合的年轻姑娘,竖起两根大拇指,对着镜头俏皮地笑,长长的褐色头髮之下,小麦色的肌肤在耀眼的蓝天下闪着钻石般的光彩。身后,一片雄浑壮阔的非洲草原几乎汇集了世上最大气的颜色,远远地,好几头野象刚刚闯入镜头。 第37页 这照片,好看得像一张明信片。 “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你们慢慢收拾。”房东太太打了个哈欠,转身要走。 “等等。”我叫住她,“你的租客不见了三个月,你没有报警?” 她停下,很好笑地看着我:“我只关心谁来缴房租。这里的每个人,都只有管好自己的能力。”她又瞟了我一眼,说:“这里不适合你这种衣着光鲜、没吃过苦头的美人儿。” “那你跟我说说,这里适合什么人?”我讨厌她说话的语气。 她点燃一支香菸,指着窗外:“看到外头那些傢伙没?” 我看了看窗外,闪烁的霓虹灯下,几个上了年纪的妇人正拼命向一个穿西装的男子推销自己的香菸,一个衣衫褴褛的醉汉摇摇摆摆地摔在街沿上,吐了一地,惹来几个路人的责骂。推着沉重推车的小贩,垂头丧气地走着。 财富与贫瘠,美貌与兇恶,这个城市,向来有一条清晰的分界线。 “你的意思是,这里只适合贫苦的人?” 房东太太耸耸肩,吐出一口烟:“适合那些就算死了,也无所谓的人。” 我皱了皱眉头。 “我最后一次见到那小妞,她说是有人给她介绍了一份好工作,她去面试,然后再没回来。就这样。”说罢,她扭着没有线条的腰肢,离开了我们的视线。 敖炽“砰”的一声关上房门,摇摇头,把鞋盒子从背包里拿出来放到满是灰尘的床上。蛋壳合得紧紧的,安静得像个化石。 敖炽一阵勐敲:“餵!听到没有,你的月亮不见了!” 隔了好久,蛋壳才缓缓打开,小青的耳朵,耷拉得比以前还厉害,整个人像被抽去了骨头似的,瘫坐在蛋壳里,愣愣地看着它的左爪子。 它的手套,什么时候脱下来了? “月亮她……可能快死了。”它慢慢抬起头,看着墙上那个姑娘的照片,极度不安地搓着自己的爪子。 我跟敖炽都吃了一惊。 甲乙像是没听到,仍然自顾自地在这个小房间里参观考察,一会儿翻翻书,一会儿盯着墙上的海报入神,连衣柜也打开来看了看。 “你怎么知道?月亮是你什么人?”我问它。 “她……她是我的同类。”小青的眼神,变得更暗淡了,它不知所措地坐在蛋壳里,喃喃,“该怎么办……” “这些,大概有些用处。” 一本檯历从甲乙手里飞过来,敖炽一把接住,翻过来一看,上面几乎么一天,都做了简单的记录——一号,上班。二号,去里奇餐厅兼职。三号,上班。给妈妈写信。而三个月前,只有一条记录,也就是檯历上最后的一次记录,写的是“去沃克保险公司面试。班杰明先生是个好人!加油!”末了还画了一个笑脸。 “班杰明……”敖炽认了半天才从潦草的字母中辨认出这两个名字。 “班杰明?”蛋壳里的小青像是打了鸡血一样,从濒死状态满血復活,一骨碌跳起来,大声问,“你确定是班杰明?” 敖炽又看了看檯历,点头。 小青焦躁地在蛋壳里转着圈,一种想豁出去却又始终差了一口气的犹豫,蛇一样缠着它。 半晌,它从蛋壳里伸出爪子,抓住我的手指,似是下了好大一番决心才鼓足勇气,说:“求你们帮我!这个红点还没有消失,月亮还活着,一定要找到班杰明!他是个巫师,很坏的巫师!” 它伸出它的左掌给我看,粉色的皮肉上,排列着一圈红色的小点点,大概十来个,仔细地看,才发现这些点点不是圆点,而是各有形状的印记,有的像狮子,有的是大象,还有的是羚羊。与其他的印记相比,羚羊形状的点点,颜色淡了不少。 “你到底是什么玩意儿?”我的第六感一直很灵,这傢伙绝不可能仅仅是一只变态猫妖。 小青垂下头,用蚊子般的声音说:“我是一只……兽人。” 5 上帝大概把世间最美的星光,都赐给了这片草原的夏夜。可天空之下,并不平静。 远处,飢饿的狮子匍匐在草丛中,在夜色的掩映下,无声地朝一只没有防备的斑马靠近。再远一些,一头巨大的白犀牛,带着它的幼子缓慢前行,时不时啃啃路上的嫩草。高大的猴面包树上,传出窸窸窣窣的动静,一头花豹正忙着将捕猎到手的小羚羊放到树丫上。一群鬣狗围绕在不远的地方,心有不甘地望着树上。 这片土地的美貌与它的危险一样,煞费苦心。 白犀牛的腹部连中几枪,剧痛与惊恐以及愤怒,支撑着它带着自己的孩子飞奔逃命。但是,没有捕猎者会轻易放过即将到手的猎物,尤其还是数量已经极稀少的白犀牛。 沉睡的飞鸟被吓得离开了巢穴,狮子与斑马都被惊跑,连素来胆大不要脸的鬣狗一家也四散而逃。星星也不见了,好像没有人愿意伸出援手,将犀牛母子的命运领到一个好的方向。 这时,一朵巨大的焰火在空中散开,砰砰的响动迴荡在整个克鲁格保护区。焰火的光亮,点燃了半壁天空,照亮了偷猎者们的脸,也引来了身着制服、手拿武器的工作人员。 翌日清晨,一块参差不齐的洼地里,躺着已经死去的犀牛妈妈,因为被焰火暴露了行踪,盗猎者们还没来得及割掉它的角。被击中前腿的犀牛宝宝,傻乎乎地跪在母亲的尸体前,时不时拿脑袋去蹭蹭妈妈。 工作人员忙着嘆息与收拾残局。防不胜防的盗猎者,一年比一年兇悍。但曾经,大约有十年时间,保护区里被猎杀的动物很少,反而是常有盗猎者伤亡,之后便再无人敢将猎枪伸到这里。无人知道其中缘故,有关当局还认为是他们的反盗猎工作做得够好。 可惜这份平安,只维持到了六年前。之后,盗猎行为死灰復燃,且越演越烈。 有人戏言,如今要杜绝盗猎的唯一方法,就是让所有物种提前没绝。 此时,在离悲剧的犀牛母子很远很远的一棵猴面包树上,一个少年与少女坐在枝丫上,非洲草原独有的闪着金光的晨曦,带着热气从树叶间穿过,落在他们精緻的脸孔上。 青小心翼翼地将一种药草的汁液涂在月亮被灼伤的手掌上,嗔怪道:“我早提醒过你,不要多管闲事!还好那些爆开的焰火只是烧到了你的手!要是将盗猎者引来,要怎么办?” “我实在是忍不住了。总得吓唬吓唬他们吧!”月亮晃着她的腿,看着脚下的大草原,“那些人越来越坏。我们的邻居越来越少了。” “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青放下她的手,“我们只有照顾好自己的能力。” 月亮转过脸,望着他浅琥珀色的眸子:“就算它们被杀光,也不管吗?” 青嘆了口气,轻轻握住月亮的手,“我们的力量太小了。” “可是天空叔叔当年并不是这样说的……”月亮脱口而出。 第38页 青愣了愣,眼神变得暗淡:“月亮,我是他的儿子,可我却不是他。你懂么?” “哦。”月亮垂下头,许久之后才抬起来,笑道,“下周卡尔他们就要出发去荆棘迷宫了。今年你终于愿意加入了。我很高兴呢!” 青笑了笑,从树上跳下来,落地的剎那,英俊的银髮青年不知去向,站在树下的,只是一只不到半尺高的,似猫非猫的小东西。 他摊开爪子,仰起头,对月亮道:“瞧瞧我,连本体的模样,都只能是这个级别。随便一只大象就能踩死我,随便一只狮子就能吞了我!” “可是,起码你愿意去试试看了。”月亮也跳下来,化成一头乖巧的小羚羊,用自己的额头轻轻抵住他的,“我觉得,你是能找到战神权杖的人。就像天空叔叔当年一样。不管别人怎么看,我跟妈妈都相信你呢!” 青沉默了片刻,退后一步,重新化作人类的模样:“说说你吧。听你妈妈说,你打算离开谷地了?” “星光不是也离开了么!他写信回来说,在约翰内斯堡的餐厅里跟人学厨,日子很好哩!”月亮转了个圈儿,变回那个美丽的姑娘,挽着他的胳膊,边走边说,“我不想老待在同一个地方。这么多年,曦灵谷地永远是一个模样。你看,我们要买一本书,寄一封信,都要走好远的路。我在想,如果我们这些年轻人能在外头站住脚跟,或许能将谷地里的人都带出去呢!外面多好啊,有电话,有汽车,有大房子。”她顿了顿,又说:“最起码,那里不会有随时随地响起的枪声。” “你在外头,能干些什么呢?”青看着她朝气蓬勃的侧脸。 “星光已经托熟人在那边替我找到了房子,也联繫好了可以打工的餐厅。不过这傢伙也是的,他说这周会回来接我过去的,可到今天都不见人影。”月亮嘟起嘴,旋即又仰起充满期待的小脸,“星光说那个城市的薪水是最高的!我只要工作几年,可能就够钱开一个小小的服装店,卖我自己设计的衣裳。然后,等赚到更多的钱,就去买个大房子,” 多么美好的未来,青都听得笑了起来。可是,外面的世界,真的就没有猎枪与杀戮了么?他也不太清楚。 走着走着,月亮突然停下来,跳到青的面前,敲了敲他的额头:“下周要加油啊!” “好。”他勉强点点头。 月亮满意地笑了,说:“我在约翰内斯堡的地址,幸运公寓,你记住了没有?在我买到大房子之前,我是不会换居住地方的。有时间的话,你来看我!我要是有时间,也会回来看你们的。” 青摸了摸她的脑袋:“放心,我都记住了。” 太阳越升越高,热浪在四周翻滚,可是,有个人的心,却怎么也热不起来…… 6 青逃跑了。 去荆棘迷宫的路,他一步也没有上去。 传说中,藏在迷宫深处的,能赐予人无限力量的战神权杖,只是他的一个梦。不不,是梦都不敢梦的东西。 他害怕。会刺伤身体的荆棘,暗无天日的迷宫,兇勐的怪兽与蛇虫,一切都让他害怕。 身为存世不多的兽人中的一员,青觉得自己一天比一天更糟糕。 说来,兽人怕是宇宙中最名不副实的妖怪了,空有一个听起来唬人的名字,除了能在兽与人之间自由转换形态之外,便再没有别的本事了。世上任何能置人类于死地的物体与方式,对他们一样有效。世界这么大,不是所有妖怪都法力无边。 而每个兽人,即便一生平安健康,也只有三十年的寿命。 曦灵谷地,藏在克鲁格保护区边缘山麓里最隐秘的地方。繁茂的树木与鲜嫩的草地,拥抱着四季不涸的河水,河岸西边那座长得像匹骆驼的小山,总是在阳光里闪烁着点点金光,雨后,常有一道彩虹挂在山顶,美不胜收。 从青记事开始,谷地里的兽人同类们从三十几个,减少到了二十几个,当然还会继续减少下去。有一些病死,有一些老死,还有一些,死于非命。 青不知道除了家乡之外,世上还有多少同类的存在,如同他一直搞不清楚自己存在的意义一样。 看看他吧,从出生到现在,灰扑扑的一身皮毛,比一只小猫还小。就算随着年龄的增长,能将自己“转换”成一个少年的模样,可也始终转换不了他弱小的本质——他的本体,从来都没有变化,一只芝麻绿豆大的“小猫”。 赛跑、爬树、掰腕子,他从来都不是卡尔的对手。卡尔的本体,是一头健壮的小象。卡尔的口头禅是,要成为像天空叔叔那样的英雄,像他一样,找到那把藏在荆棘迷宫里的战神权杖,得到无穷无尽的力量。 不知从兽人们的第几代祖先开始,便有了这样一个传说,谷地东边最深处的荆棘迷宫里,有一柄神力无边的战神权杖,任何人只要能走到它的面前,就能被赐予无限强大的力量。所谓的荆棘迷宫,就是一大片找不到阳光的荆棘林,因为里头的地势太错综复杂,才有了迷宫的称号。那里不但路途难行,还有毒蛇勐兽盘踞,许多慕名去寻找权杖的兽人,大多失败而归,还有些受了重伤。按照祖先们的规定,每个兽人一生只有一次去荆棘迷宫的机会。 多年来,只有青的爸爸,走到了权杖面前。 而他,也确实变成了众人心中的英雄。他活着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个盗墓者,能逃过他的利爪与尖齿。他救下的野象与犀牛,花豹与狮子,不计其数。 在那段时间,盗墓者们之间流传着这样的告诫:“不要去克鲁格!那里有一头强大的怪物!” 青还记得,爸爸最喜欢带着自己,趴在猴面包树下,有时候晒太阳,有时候晒月亮。他看到象群里的小象掉到泥坑里,看到笨拙的犀牛一家轰轰跑过,都会笑个不停。那时候,这个世界对他来说,还是有趣而美好的。 但爸爸的眼睛,从来没有放松警惕。 “为什么要这么辛苦地守在这里呀?我们的家不是在谷地里吗?这些动物又不是我们的同类,为什么要保护它们呢?”年幼的青,不耐烦地甩着尾巴,赶走在身边飞舞的蚊蝇。 “它们是我们的邻居。”爸爸摸摸他的脑袋。 青不解地看着爸爸:“可是,猎人并没有把枪口对准我们呀。” “傻孩子。”爸爸那双浅琥珀色的眼睛,变得深邃起来,“当一个人的左邻右舍都被杀光了,他自己还能安全多久?” 青想了想,似懂非懂。 “我们的家,不仅仅只是一块小小的谷地。说‘邻居’其实都不太确切,我们也是这里的一部分呢。”爸爸笑了笑,“等你长大些,才能理解爸爸的想法吧。” 青眨眨眼睛,用尾巴拍死了一只蚊子。 可是,直到现在,他还是不能理解爸爸的想法。或者说,他不愿意去理解。 他不理解为什么爸爸到了已经浑身是伤,连喝口水都会咳嗽半天的地步,都还是要坚持每天都去谷地外巡查的习惯,二十六岁的兽人,已经很老了,他现在,连一棵树都怕不上去了。 第39页 如果他肯稍微改掉这个习惯,哪怕就一天,或许,来自盗猎者的子弹,就不会穿过他的心脏。 那一年,青只有八岁。事发时,他就在离爸爸不远的地方。 他至今还记得那个站在敞篷越野车上的,叼着雪茄的彪悍男人,十几个手下围绕在他身边,每个人手里都握着普通人不可能弄来的大威力枪枝。 “哈哈,打中了!”那男人大笑,“把那傢伙给我弄过来,家里正缺一张皮垫子呢。”说着,男人用力拍拍身旁那个司机的肩膀,夸赞道:“你果然是这里最好的嚮导。以后你干脆就做我的司机吧,班杰明。你是叫班杰明吧?” “我是叫班杰明,布里曼先生。谢谢您的好意了,来这里当导游只是兼职,我最喜欢的,还是当保险经纪人。”驾驶座上年轻的欧洲小伙,俊朗中尚有几分稚气,看起来更像是个刚进大学的学生。 “这么说,我应该向你买份保险啦?”布里曼吸了一口雪茄。 “您一定会有兴趣成为我的客户。”班杰明笑笑,“我的保险,能让客户逃过一次死神的狙击。” 布里曼饶有兴致地看着他:“有意思。回头来找我谈谈。”说着,他得意又轻蔑地看着前头那个在血泊里抽搐的“猎物”,大声道:“很久没这么痛快过了。只要肯花钱,保护区不也是我的私人猎场?” “只有这一天,布里曼先生。”班杰明提醒道。 “一千万美金买一天自由狩猎日,不贵。”布里曼吐出一个烟圈,硕大的宝石戒指在手指上折射着刺眼的阳光,“这个世界,钱永远是最大的力量,哈哈。” 原来,他们不是盗猎者,只是一群用钱买乐趣的人。 满脑袋空白的青伏在草丛下,哆嗦着,从凌乱的缝隙里瞪着车上谈笑风生的男人与青年。男人的两个手下,小心翼翼地朝重伤的爸爸靠过来。 不能就这样让爸爸被他们带走啊! 青的爪子,把草根都抓断了,在对方的手碰到父亲之前,他嗖一下冲出去,狠狠一口咬下去。 手下之一疼得叫了一声,一甩手,青就被扔出去老远。伤者看了看自己的手掌,只是几个渗血的牙印而已,不重。 “呀,还有个小的?!”布里曼迅速举起了枪,朝青落下的方向瞄准。 连续两枪,子弹擦着头皮飞过去,那熟悉的身影却从地上一跃而起,一爪撕开了沖在最前头的随从的喉咙,旋即扑到青的身边,一口叼住他的后脖子,蹿入草丛中不见了踪影。 “妈的!那傢伙居然没死!”布里曼狠狠一跺脚,“给我追!” 班杰明没踩油门,看着那对父子消失的方向,嘴角露出不易察觉的微笑。 青被吓呆了。谷地里的所有成员也吓呆了。 他们的英雄,带着一身枪伤,拼尽最后的力气,带着儿子回到了谷地。 青看着自己满是鲜血的手掌,愣愣地看着爸爸。 “青,这里交给你了。”爸爸握住他的左手,说了最后一句话。 他“哇”的一声哭了,说不清是难受更多,还是恐惧更多。 他没有能力接受这么重的嘱託,他不敢像爸爸那样,闯进荆棘迷宫,得到战神权杖赐予的力量;他不敢为邻居们的危险做出任何反应;他不敢在敌人的枪口下反击;他甚至不敢再跟卡尔比赛——他这么弱小,“不敢”是天经地义的。 今天,他终是要走了,彻底地逃走。 他受不了谷地里那些对他既期待又怀疑的目光,受不了卡尔对他的挑战,更受不了月亮的妈妈每天都拿很多好吃的东西来,要他多吃,然后就能像他爸爸那样强壮。 他强壮不了!他的身体里,有一道无法突破的屏障,让他永远像一只小猫一样活着。 谷地里年轻的一代,就只剩下他、月亮,还有卡尔与星光。他跟月亮的关系最好,温驯活泼的她,本体是一只小羚羊,卡尔是一头象,而星光则是一只黑犀牛。如今,年轻的兽人已经不满足谷地这块小小的天地,他们有了新的理想,希望将自己短暂的一生,用到更大的世界中去。 星光年纪最大,也是最先离开的一个,他去约翰内斯堡两年,只回来过一次,说外头是多么多么好。青已经很久没有他的消息,而说过要回来接走月亮的他,也一直没有露面。 很快,月亮也要离开了,为了她给自己构造的美好未来。 他们都在用自己的方式,离开这个在他们眼中只有野兽与草原、猎杀与逃亡的家乡。 卡尔不肯离开,是因为他还放不下那柄“战神权杖”,他一定要在有生之年走到权杖的面前。 青没有收拾任何行李,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月亮。 赶在天亮之前,他悄悄走出了曦灵谷地。 他在左边的爪子上,戴上了一只手套。因为,他不想看到掌心上那排成一个圈的二十个小红点。如果你仔细看,会发现这些小红点,其实是各有形状的印记,有象,有兔子,有狮子,有羚羊。 这些红点,实在爸爸去世那天,从青的手掌里冒出来的。 从前,他在爸爸的左手掌里也见过,爸爸说这个印记,是他闯进荆棘迷宫,见到那柄传说中的战神权杖之后,那柄权杖握在他手中留下的标记。这柄权杖还会说话,它告诉爸爸,这就是战神的印记。有了它,就能领悟到巨大的力量。 着一定是谎话,一排红点点,如何给人带来巨大的力量?起码在青的身上没有奏效。爸爸已经去世六年,可自己的本体,依然没有任何改变,依然是那么弱小的,灰头土脸的一只。 什么骗人的战神印记,他只发现这些红点点的一个作用,就是每当谷地里有同类快死的时候,不管是生病还是遇到别的危险,其中的一个红点点就会变淡,到对方彻底死亡之后,红点点就会消失。到今天,只剩下二十个了。 他无法阻止越发猖獗的盗猎,无法保护邻居们的安全,更加无法阻止同类的死亡。 只有离开,可能是最好的方法。永远地躲起来,不用管别人,也不要别人来管自己。 “嘿,兽人!” 身后,突然有人这么喊道。 7 他当然还记得这个叫班杰明的男人。六年时间,他还是做了一些事,比如查清了布里曼与班杰明的来歷,知道他们一个是富豪中的富豪,一个在保护区里做了几年的兼职导游,后来又辞了职。可是,能做的,也仅此而已。他清楚自己连班杰明的拳头都抵挡不过,更不用想去对付被无数保镖护卫的布里曼。父亲的死亡,烙在心里,除了让他难受之外,又能如何?! “要走?”班杰明背着手,低头看着没有化成人形的他,比起六年前,他又长高了些,站在青的面前,有如巨人。 “让开。”青暗自攥紧了拳头。 “走之前,起码跟你的朋友打个招唿吧。”班杰明笑笑,雪白的牙齿在黑夜里闪着冷光,一只手从背后拿出来,握着一个黑布囊,顺势一抖,那小小的布囊里,竟滚落出一头壮硕的黑犀牛,落地时,整块草地都抖了抖。 第40页 它已经没有了唿吸。大大的脑袋上,留着一个骇人的弹孔,与残留的血迹。 青呆住了,这头犀牛……是星光! “我的家族,以捕猎兽人为乐趣,并以此营生。我习惯称唿自己为猎人,但大多数人管我们叫巫师。”班杰明轻轻一晃,布囊变成了一张黑色的手帕,“我走过许多野生动物聚居的地方,在克鲁格才发现了兽人的痕迹,可惜我找不到你们的巢穴。不过无所谓,我很喜欢守株待兔。我知道总有些兽人,会不自量力地走出来的。比如这只蠢犀牛。他变成一个胖子,背着行李走过保护区的出口,我一路跟着他去了约翰内斯堡,还装作外地来的学生,与他做了差不多两年的‘朋友’。如果不是布里曼遇到了麻烦,我想我会多留他在世上一段时间的。毕竟,他做的菜很好吃。”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青的声音都在颤抖,“为什么要杀掉星光?” “兽人是世上最完美的‘寄命体’,你们亦人亦兽的特制,是最佳的置换系统。”班杰明将手帕细细叠好,放进衣兜,“世上有太多害怕死去的人。只要他们出得起价钱,我就能将他们的生命‘寄存’在不满十八岁的年轻兽人身上,一旦这个人受到致命损伤,比如射进脑子的子弹,比如各种绝症,他的‘寄命体’会马上产生作用,在他生命终结的一刻,替他承受最终的死亡。而他本人,会以一条崭新的生命,安稳地活下去。”他笑了笑,看着青,说:“这个‘用处’,大概连你们兽人自己都不知道吧。不过没事,现在我告诉你你了。而我作为一个保险经纪人,卖的,也正是这样的保险。” 说罢,他从兜里掏出一张报纸,扔到青面前。 报纸上,以硕大的标题写着:“奇蹟!富豪布里曼遭遇暗杀,子弹自头颅穿过竟安然无恙!” “起初布里曼并不相信我有这样的本事,觉得花那么多钱买一个寄命体太荒唐。直到他前些时候招惹了黑帮,对方放话要取他性的命,他找了无数保镖还是觉得不够安全,于是才找到了我,希望我能尽量保他周全。我很满意他给的价钱。所以,我敲开了星光的家门。” 青愣了好一会儿,才口吃着说:“你……你是说,你利用星光,替布里曼去死?” “正确。”班杰明轻轻鼓掌,“不过你放心,我并不随便接生意。寄一次命,我得休息一两年呢。所以,你不用害怕,我今天不是来抓你的。” 青深吸了一口气:“那你来做什么?” “没有什么目的。”班杰明耸耸肩,“只是让你明白,不论是你自以为是这片土地的保护神的爸爸,还是作为他儿子的你,都只是这世上最弱小的存在。你们从来不知道,什么才叫力量。” 力量……这个词,一直是扎在青心里的刀子。 “健壮的身体,巨大的财富,熟练的巫术,这些,就是力量的来源。”班杰明蹲下来,用手指轻轻点了点青的脑袋,“而你们,什么都没有,一无是处的小孬种。” 青躲开他的手,下意识地后退几步。 “对!就是这样,遇到事情,就只好后退。” 班杰明讥诮的笑声从青的头顶压下来,让他觉得头颅一阵刺痛。 他捂住耳朵,怒吼:“你到底想干什么?” 班杰明站起来,邪美的脸孔上挂着故作天真的笑:“布里曼喜欢看猎物们流血死去的模样,可能好多猎人都是这样。我也是个猎人,但我最喜欢看我的猎物们……害怕的样子。你们越害怕,我的满足感越大。这头犀牛被我关在笼子里,他每天都很害怕。哦,对了,他还将进入曦灵谷地的地图画给了我,求我放了他。” 他若无其事的描述,几乎让青窒息过去。 “好吧,就祝你一路顺风。最好找个够远的地方藏起来。过几年,如果我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寄命体,一定会去找你的。而且,一定找得到。”班杰明朝他摆摆手,“再见,希望这段时间,你能天天睡个好觉。” 他一挥手,星光巨大的尸体,瞬间化成了一摊灰烬。 无法控制的恐惧,随着班杰明轻松离开的身影,铺天盖地地汹涌而来。 青曾经听过一句话,死亡并不可怕,等待死亡的来临才是恐惧所在。 天边已经出现一抹微亮,浩瀚的草原上,青不要命地奔跑。或许,他只要再跑快些,跑远些,父亲与星光的死,强悍的巫师对他的死亡预告,还有谷地里亲朋们的安危,就会被远远抛在后头。 混乱的思维里,只有一个念头在蹦跳着——幸好他对付的不是我,幸好我还活着。 一直以来,他不都是这样想的么。只要枪口不是对准自己,就值得庆幸。 一无是处的小孬种……班杰明说得没错,他的胆怯与虚弱,註定他只会逃跑。 他逃出了草原,逃出了这个赤道上的国家,他没有方向,只是下意识地往太阳升起的方向去。四周的气候越来越凉,黄皮肤的人越来越多,筋疲力尽的他,晕倒在一间杂货铺门口,铺子里那个戴着圆眼镜、穿唐装的老头救了他。老头餵他吃了一块酸酸的梅子,不但扫去了飢饿,还让他瞬间能听懂老头讲的中国话。 老头摸着他毛茸茸的脑袋说:“我知道你是个妖怪。做妖怪做得这么狼狈,倒也少见了。” 几近崩溃的他,断断续续地讲着自己的故事,向老头讲了个大概。 听完,老头摇摇头,从角落的柜子里拿出一个鸵鸟蛋的蛋壳送给他,说:“如果害怕,就躲进去吧,这样再不会有人找到你,而且这个蛋壳可以带着你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在这个蛋壳里,你不会饿,也不会累,正适合你。” 老头没有骗他,这个神奇的蛋壳真的能“保护”他。从此之后,这个蛋壳就成了他的“家”,他终日躲在里头,到处流浪。这个小世界带给他的安全,让他贪恋。他想,再不会有人找到他了,连班杰明那个巫师都一定想不到,他会躲在一个蛋壳里。多秒! 可是,随着在蛋壳里的时间越来越长,青也发现,自己连化身为人的能力都没有了。他像一只滑稽的寄居蟹,拖着自己的壳,四处流浪,寻找一个又一个“安全”的落脚点,一有风吹草动就躲进蛋壳,光速飞走。再后来,他干脆不出蛋壳了,二十四小时睡在里头。 有一天,他飞过一片云遮雾绕的大海,落到一座海中山,这个荒无人烟,只有珍禽异兽的地方,成了他停留最久的地方。他躲进鸟巢里,伪装成狐鸟的卵,心安理得地享受狐鸟的保护。没什么智慧的狐鸟当然也不会发现其中的破绽,顶多郁闷一下为什么这个蛋总是孵不出幼鸟。 他觉得安全了。不如,就在这里,以这样的方式,生活下去吧…… 8 “你很喜欢住在蛋壳里么?”我把鞋盒子从脚下端起来,小青依然窝在它的蛋壳里,一点动静都没有,我又敲敲蛋壳,“你都不去看看你的同类?” 第41页 蛋壳分开了一条缝,小青探出半个脑袋,小声问我:“月亮她怎样了?” “你自己去看!”我将蛋壳一掀开,两根手指拎住了他。 “别!别让她知道我在这儿!”被拎到半空的小青急得直踢腿,“我怎么还有脸面去见她!我说过会去找战神权杖,可是我跑了……我是个可耻的胆小鬼!求你了,别告诉他我在这儿!” “你不敢见你的好朋友,你不敢担起保护家乡的责任,却偏偏敢那么执着地跟着一个你觉得够强大的人,求他去保护你的家。”我将小青扔回鞋盒子里,“你并没有你想像的那么虚弱。” 小青“哧熘”一声钻回蛋壳,拼命摇头:“不是这样的!你睁大眼睛看看我,看看我狼狈的过去跟现在,就知道我是多么不堪一击。我没有布里曼的财富与势力,没有班杰明的巫术,更加没有你们这样强悍的力量,我甚至连飞行都要靠一个别人送我的可笑的蛋壳!” 蛋壳又重重地合上了。 敖炽皱了皱眉头,放缓了车速。 我挠挠头,敖炽真是给我们带回来一个大麻烦。 碰到脑袋的右手,还有点疼,手上的淤青起码几天才能散掉吧。 敖炽注意到我揉手的小动作,立刻警告道:“再说一次,以后动手这种事,留给我做就好了。孕妇严禁打人!”说着,他又斜睨了我一眼,啧啧两声:“不过话说回来,我好多年都没见你出手揍人了。” 我白了他一眼,没说话。 手上的伤,是我揍班杰明时留下的。 在我召唤出虫人,找到跟幸福公寓一街之隔的沃克保险公司时,这个巫师正在他的地下室里,静静等候在关着月亮的笼子面前。 对于小青来说,班杰明是恶魔般的存在,可是对于班杰明来说,我跟敖炽还有甲乙,是恶魔中的恶魔。 一个仅仅懂得寄命之术的年轻巫师,他的力量对我与敖炽来说,实在是太弱小。 寄命这种损人利己的法术,自古就有。怕死的人为防止生命终结,会雇巫师将自己的生命寄存在另一个活体中,之后,巫师通常会将寄命体囚禁,并控制它的行动,保证它在事主死亡之前都是活的。这种强迫他人等死的行为,及其低劣而残忍,很早就被视为邪术,可这个洋人却拿来当了谋生的本事,不但另无辜者丧命,还耀武扬威地以一种变态心理去恐吓小青这样的傢伙。真是龌龊。 甲乙只用了一张符纸,便切断了班杰明加诸在月亮身上的咒法,这也意味着寄命在她身上的人,将失去第二次生命的“保险”。 将昏迷的月亮抱走时,被敖炽击倒在地的班杰明,冷笑着对我们说:“是那个小孬种找来的帮手?!呵呵,我闻到了它的味道。” 小青躲在敖炽的背包里,大气不敢出一口。 难得这傢伙没被敖炽的霸气吓到屁滚尿流,我停下来,说:“我也是生意人。不过不卖保险。” “五亿美金。”班杰明说出了一个大数目,“一条兽人的命,值这个数。你们要不要考虑一下?” “命这个东西,是没办法标价的。”我看着这个尚算英俊的男人,越看越讨厌。 “你们知道寄命在她身上的人是谁吗?是布里曼得了绝症的独生子!他的性命,比钻石黄金还珍贵!”班杰明在我身后大声说道,“兽人,跟街上那些流浪汉没区别,就算死了,也不会有人知道,更不会有人记得!” 这里住的,都是些死了也无所谓的人——房东太太的话,我突然明白了。 我停住,折返到坐在地上的班杰明面前,朝他灿然一笑,然后,抡起拳头,用最大的力气,狠狠朝他自以为是的脸上揍了一拳。 “他们的父母记得。”我松开发疼的拳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谁家的孩子,都一样珍贵。” 蔑视乃至伤害弱者的生命,从不是真正的强者彰显力量的方式。而这一点,也是班杰明能在敖炽手里活下来的原因,如果他愿意,一进门就可以让这个小巫师死无葬身之地,不过,他从不屑于杀死比自己弱小的人。 这个道理,班杰明显然不懂。 太阳已经升得很高,克鲁格保护区就在前方。 “手还疼不疼?”敖炽专注地握着方向盘,然后又自言自语道,“我是不是应该干掉那个小巫师?留着他,岂不是有更多的兽人遭殃。” 我活动着手指,看着旁边那片延伸向远方的壮美草原,说:“就算要干掉,也不该是你出手。” 我看了看脚下的那个鞋盒子。 9 虽已离家三年,难得小青还记得回家的路。 它带着我们七拐八绕地前进,经过一片乱石地,又绕过一条干枯的河床,再拐进一个隐蔽的地下隧道,走了许久许久,一片山灵水秀、花草丰饶的谷地铺开在我们眼前,曦灵谷地的美貌,它确实没有夸张。 可是,它却在谷地入口,让我们停住,并恳求甲乙拿下贴在蛋壳上的符纸。 “又想跑?”我冷睨着它。 “替我将月亮送回去吧。”小青一直躲在蛋壳里不出来,“谢谢你们肯来这里。” “我们没打算进去。”我将这个胆小的鸵鸟蛋搁在了地上,“你的月亮就放在这里了,要么你等她饿死,要么回去找人来帮忙。” 蛋壳一下子打开了,小青瞪大了眼睛:“你说什么?” 见状,我闪电般伸出手指,将这个小东西拎了出来,左手一挥,一道气浪自我掌中飞出,将蛋壳击个粉碎。 “我的……我的……”小青抱住脑袋,语无伦次地大叫。 “你的什么?你的家?你的壳?”我将它扔到草地上。 小青呆呆地捧起地上的碎片,嗫嚅着嘴唇:“我……这……这就是我的家!” “家不会这么轻易碎掉。”我看了看前方,几个男女正躲躲闪闪地朝这边看,旁边,还有一头大象,“你的家在那边。” 月亮的妈妈,星光的父亲,还有卡尔,急切地朝这边跑来。 没有任何的责怪,谷地里的人做的唯一一件事,只是迎接回家的孩子。 月亮在太阳落山的时候,醒在她妈妈的怀里。第一句话就是:“我好像看见青了!” “我在这儿。”小青扭扭捏捏地从敖炽的身后钻出来,走到月亮面前,“你没事了吧?” “是你救了我?”月亮看着它,眼里闪着泪光。 “不不。”它连忙摆手,指着我们三个,“是他们从班杰明手里救了你。我没有能打败巫师的力量。” 我真想踢它的屁股。 “我一直相信你会来看我的。”月亮的身体,在星光下变幻成少女的模样,她坐起来,将小青托在手心里,“我被班杰明抓住的时候,一直在喊天空叔叔的名字。你看,他把你带回来了。” 第42页 小青紧闭着嘴唇,什么也说不出来。 这时,一个长着大鬍子的中年男人,拄着拐杖走出来,急切地问我们:“星光呢?你们有没有看见他?他一直没回家,我找了好多地方都找不到他。这孩子……” “星光在中东那边开了一家餐厅,生意太忙,他说等闲一些就回来看你。”我的谎话脱口而出。 “真的?你们见过他?你们是青的朋友吗?”男人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转头问小青,“是真的吗?” 小青点点头:“是。星光他过得很不错。我这几个朋友,都说他的菜做得真好。他还让我给你带些好吃的回来,可惜被我弄丢了。” 男人松了一口气,抹了抹眼睛,笑骂道:“这臭小子……没事就好。回不回来看我,倒也无所谓了。” 如果兽人只有三十年的生命,那就让这个谎话,陪这个男人走完一生吧。何必毁掉一个那么简单的幸福。 健壮的卡尔走出来,手里拿着一串野果,扔给小青:“你最爱吃的。” “卡尔……”小青尴尬地抱着果子,“我……” “你什么你,我没找到战神权杖。”卡尔很干脆地说,“不过,说不定你能行,那些荆棘间的缝隙太小了,你这身材可能正好。愣着干吗,快吃呀!你不吃我吃了!” 只字不提他当年临阵逃脱的事。 “卡尔,对不起……”他话还没说完,一把果子塞进了他嘴里。 “吃吃!家里人有什么可计较的,还对不起,对不起个屁啊!”卡尔推了他一把,力气太大,让小青滚了好几圈。 在场的人,哄堂大笑,真正的开心的笑。 连小青自己,也摸着脑袋,傻笑出来。 10 “也不是那么难受对不对?比蛋壳里舒服多了吧。”我坐在谷地入口那棵高高的猴面包树上,抱着我的御用茶杯,晃悠着腿。非洲草原上的夜色,跟任何地方都不同,空中的星子虽然不多,却已足够打动人心,即便你知道在远远近近的地方,可能正有狮子在觊觎羚羊,鬣狗在争抢食物,也并不觉得这是一种破坏。除了人类的枪声,在这块土地上,任何东西都是和谐的。 小青坐在旁边的树丫上,总是耷拉着的耳朵,稍微立起了一些。他目不转睛地望着眼前这个逃离了三年的世界,时不时偷偷揉眼睛。 “敖炽说,他是东海里的一条龙,而你是一只很老很老的妖怪。”他突然开口道,“还说你喜欢让人喝一种很苦的茶。” “我讨厌他在妖怪前面加上不必要的形容词。”我撇撇嘴,喝了一口茶。 “他还说,喝了这种茶,就会明白一些事。”他盯着我的茶杯,一片碧绿的茶水在夜色里闪闪烁烁,清凉无比。 “我可不准别人用我的杯子喝茶!”我赶紧把杯子往旁边挪,“不准把嘴巴伸过来!” 小青伸出一只爪子,说:“倒在这里好了,一点点就够了。” “好吧。会喝茶的人,一点点也就够了。”我举起茶杯,朝他的掌心里倒了几滴。 他嗅了嗅,然后伸出舌尖舔了舔,毛脸马上变得很纠结:“好苦!” “苦了之后呢?”我问。 他咂咂嘴,眉目舒展开来:“甜的!” “总是要吃过苦头,才能尝到真正的甜味。”我也喝了一口,“很多人不喜欢我的茶,是因为他们在尝到苦味的时候,马上就将茶水吐掉了。这就像许多自以为弱小的人,在他们还没有体会到真正的力量前,就放弃了自己。” 小青转过头,怔怔地看着我:“怎样才能有真正的力量?” “我怎么知道?这个得靠你自己去弄明白。”我白了他一眼,“一生一次的机会,别浪费了。” 说罢,我跳下树去。要是被敖炽发现我爬树,他又得唠叨我一个小时。 回到谷地,老老小小们都睡着了。这里没有房子,所有兽人都习惯了露天的生活方式,有的睡在石头上,有的趴在地上,有的蜷缩在树下,由月光与星星照看着梦境。 兽人们告诉我,他们的名字,来自于刚刚出世时的剎那,母亲眼中看到的第一个景色。小青的妈妈生下它时,第一眼看见的,是一片青翠广阔的草原。她说,草原天天都看到,却只在这时候,觉得那片颜色如此鲜活而壮丽。可惜,她只陪小青度过了两年的时光就病逝了。 我轻手轻脚地走着,生怕吵醒这群不像妖怪的妖怪。 等我躺倒睡在一堆干草上的敖炽身边时,才发现他并没有睡着。 “这些傢伙,确实需要一个能够守护他们的人。”他横过手臂,轻轻抱住我,“我希望你的茶话会开得成功。晚安。” 我微微一怔,笑着拍拍他的手:“晚安。” 四下一片寂静,敖炽的唿噜声高低起伏,甲乙不知去了哪里,反正我已经习惯了这个帮工的神出鬼没,并且一点都不担心他会被狮子吃掉。 一时难以入眠的我,摸出装着石头的布囊,取出那块写着“去”字的桃源槛,对着月色一看,惊奇地发现,上头的字迹变淡了。 中奖了!第五块青珀,就在附近?! 11 小青又不见了。 我也不见了。 因为,我去跟踪他了嘛。 如我所料,他在天还亮时,便踏入了去荆棘迷宫的路。 对我来说,这条路不算麻烦。可是对这只弱小的兽人来说,纵横的荆棘随时会割伤他的身体,时不时冒出来的毒蛇追得它满地乱躲。 隐去身形的我,一直忍着不出手帮忙。路,总是自己走出来的。 在小青拿石头打跑一只巨大的怪虫之后,脚下一滑,滚下斜坡,摔在了一条笔直的白石小路上。 根据我看武侠小说的经验,我觉得,有好事要发生了。 小路的尽头,是一棵寻常的、草原上处处可见的猴面包树。树下的泥土里,倒着一根三尺来高、歪歪扭扭的褐色木棍,一只小鸟刚刚在木棍上拉了便便,然后拍拍翅膀飞走了。 小青傻乎乎地看着这根棍子,我也傻乎乎地看着这根棍子。不对啊,战神权杖,多么拉风的名字,起码也该是供奉在一个像样一点的神龛里吧? “终于又有人来了呀……后面那个女妖怪,不要隐身了,出来出来。”棍子居然说话了! 小青被吓了两次,一次是棍子说话,一次是我从它背后冒出来。 “您……您就是我爸爸说的……能赐给我们无上力量的战神权杖?”小青怯怯地问。 “你爸爸?”棍子想了想,“哦,就是二十年前找到我的那个傢伙,叫什么……天空,是不是?” 小青赶紧点头。 “那个傢伙不错啊。我在这里待了不知道几千年,找到我的兽人太少了。”棍子啧啧道。 第43页 “所以您赐给了我爸爸很强大的力量对不对?”小青惊喜地说着,然后“扑通”一声跪在棍子面前,“那么,也请您赐给我力量!” 棍子咳嗽了几声,说:“我早就将力量给了你爸爸。如果他死去,力量就会传到你的身上。” 小青懵了,说:“没有啊!我一直是这个样子,爸爸并没有传给我任何力量。” “胡说!你看看你自己的左手掌,那些红点点,就是我给你们的力量。”棍子有些生气,“好好想想,你爸爸可是一下子就明白了。” “你……”我看着这根诡异的棍子,“为什么你能看见我?” “废话!我当年是做过神仙的呢!”棍子歇了口气,继续道,“不过我到底是干吗的,就始终记不起来了。” “你是神仙?”我打量着它,“怎么跑到这儿来了?” “我约略记得,当年因为我胆小怕事,害了不少无辜,之后被人关进了一块青色的石头里。我醒来时,已身在此地,身边只有一小堆玉质的碎片。我觉得这里又安静又舒服,便拾掇一番,长住了下来。不知过了多久,一些亦人亦兽的妖怪发现了我,并且对于我能收拾勐兽与毒蛇的能力十分崇拜,就管我叫战神,并且希望我赐给它们力量。” 等等,我怎么觉得这个声音并不是从棍子里发出来的呢?我仔细一看,一缕若有若无的白气,飘在木棍旁边,看不清是个什么玩意儿。 “唉……不是棍子在跟你说话。”那声音嘆息,“是我在说话!我本来的模样不是这样的!只是从百年前开始,我开始衰竭……渐渐就只剩一缕白气了。这根棍子,是我的拐杖。这个误会,让我从战神变成了战神权杖。真是的……” 话没说完,这缕白气又一阵勐咳,颜色越来越淡。 这个傢伙,真是要死了。 “女妖怪,你的身上有许多我熟悉的味道……”白气的声音越来越虚弱,“我总觉得一定会有人来找我的。” 我上前,实在不知该怎么安抚一缕快死掉的白气,只好说:“你歇一歇再说。” “歇够了……”白气喘息着,“你早来些日子,说不定能帮我弄明白我以前究竟是干吗的。不过算了,我等不了了……” 话音未落,白气便像被风吹散了似的,一道青蓝的光芒,自它消散的地方闪烁而出,落到地上,化成一块一寸见方的青蓝色斧头状岩石,拿起来一看,毫无人工雕琢的痕迹,竟像是天生如此。 第五块石头?! 我赶紧摸出桃源槛一看,上头的字迹果然消失了。 我没有想过,第五块石头会以这么戏剧性的方式落到我手里。 这边,我在为找到第五块石头心潮澎湃,那边,小青还呆跪在地上,看着自己的手心,喃喃着:“已经把力量传给我了?” “的确是给你了。”我过去,把它拽起来,“可一直以来,你害怕那些红点,连看都不敢看。” 小青习惯性地搓着自己的手掌,垂着头,低声道:“我觉得,它们只是在用亲友的离去提醒我,死亡离我又近了多少。我躲在北山里,其实没有一夜睡得好。那些被猎杀的邻居,死去的星光,月亮的笑脸,还有……我爸爸对我讲过的每一句话……塞满了我的梦。我一边痛恨我的害怕,一边继续害怕着。可笑吧?” “可你还是放不下谷地里的同类,不然你不会在见到敖炽之后,冒出让他来保护谷地的念头。”我盯着他,语气变得严厉,“把头抬起来说话。” 小青被我吓了一跳,抬起头望着我:“这么些年,我只摘过几次手套,每摘一次,就会发现谷地里的人又少了几个。兽人的生命本来就不长,还要面对来自外界的危险……他们需要的,是像我爸爸那样的英雄,不是我这个天生的胆小鬼。” “你觉得,世上最强的力量到底是什么?”我蹲下来,看着小青懊丧的眼睛,“强健的肌肉?大把的钱?邪恶的巫术?还是像我跟敖炽这样,身怀灵力,上天入地?” 小青想了半晌,摇摇头,答不出来。 我嘆口气:“这些都不算真正强悍的力量呀。” “这些都不算?”小青真正煳涂了。 “我知道有一个人马族的姑娘,身为天生的猎人,她却让射向一头狮子的利箭调转方向,飞向自己。”我拾起那根木棍,在空中挥舞了几下,“力量不在于你手里拿的是棍子还是猎枪,金钱还是权势,而在于你的生命里,有没有豁出生命也想要保护的东西。” 我的棍子,轻轻敲在小青的脑袋上:“这跟你是蚂蚁还是大象,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不知道这傢伙能不能明白我的话,只看到他沉默了很久,抬起手掌,第一次用没有闪躲的目光,看着那些红色的印记。 12 谷地里的气氛,变得紧张起来。 原因在于跑到外头瞎逛的甲乙,拿手机拍回来的一段视频——十几辆悍马,浩浩荡荡冲进保护区的大门,阻止他们进入的工作人员,被几个从车上跳下来的大汉一顿狠揍。这群来歷不明的傢伙,根本不将法令放在眼里,气势汹汹地往保护区的深处而来。 “那傢伙带着布里曼来了。”甲乙关掉视频,看了小青一眼,“你说班杰明有进入谷地的地图?” 小青点头:“但即便有地图,他们要进到谷地,至少也要一天时间。” “带了不少武器。”甲乙淡淡道,“足以把这里弄个千疮百孔。” 谷地里那些不明就里的兽人紧张地看着我们,问到底出了什么事。 “不会有事的。”小青跳到一块高高的岩石上,大声说,“没有人能到谷地来捣乱。” 从没见他站得这么笔挺,说话声音这么坚定,连那双总是无神的眸子,也有了一道光,让我不禁想起第一天来这里时,从清早的云层中穿透下来的光线。尽管现在,他看起来还是一只微不足道的小猫,可投在身后的影子,却隐隐有了异样的变化——那不是一只猫该有的影子。 我拉着敖炽退出人群,说:“该走了。” “走?”敖炽不解,“外头一大帮寻仇的……咱们不管?” “茶话会已经开过了。”我瞪了他一眼,狡黠地笑笑,“这傢伙也见到战神权杖,并且得到真传了。” “真的假的?”敖炽不相信地看着我。 我扯住他的耳朵,凑过去巴拉巴拉说了几句悄悄话,然后招唿上甲乙,三人悄悄离开。 不过,刚一走到谷地入口那棵猴面包树下时,小青却追了上来。 “你们要走?”他蹿到我们面前。 “这里确实美。”敖炽挠着鼻子,“但这里不是我们的家,是你的家。所以,你死了那条让我移民的心吧!” 第44页 “我只是来跟你们道别的。”小青仰着脑袋,“我不走了。” “有什么打算?”我问它。 “我已让卡尔他们把谷地里上了年岁的人暂时送到别处去,年轻的都留下来。”小青认真说道,“你们说得没错,这是我的家,所以我会留下来。”它的眼睛眯成两个弯月,跳到我肩膀上,小声说:“你的茶,我没有吐出来。战神权杖,我虽然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但我相信它的话,也相信我爸爸当年,确实从那里得到了真正的力量。而他也确实将这个力量传给我了。只是我一直没有发现。” “你知道这个力量在哪里了?”我笑问。 “力量来自勇气,真正的勇气,不在侵略,而在守护。”小青伸出手掌,红色的印记鲜艷夺目,“这些并不是提醒我死亡有多近,而是提醒我,还有多少人,需要我保护。” 不光是我,连敖炽都松了一口气。 “那就祝你们一路顺风。”小青转身要走,又停下,回头沖我一笑,“如果不嫌麻烦的话,以后带着你们的孩子来这里玩吧。你们一起坐在这可猴面包树上,保证能看到世界上最美的风景!” 我点点头:“会来的,一言为定。” “再见!”小青朝我们摆摆爪子。 “等等!”我突然喊住它。 “怎么了?” “你说的无人知晓的金山呢?” “就是谷地里那座山啊。” “可是那里没有金子啊!” “我没说那里有金子啊,那座山的名字叫金山而已。” “你再跟我说一次!!” 13 带着一颗没搞到金子的破碎的心,我悲伤地走出了谷地。 不过在离开保护区之前,敖炽跟甲乙不约而同地消失了十五分钟,敖炽的理由是肚子疼,找地方方便一下。甲乙根本不给理由,直接就不见了。 切,这两个傻子,他们以为我不知道他们背着我干了什么吗? 看着被黑灰弄得一头一脸的他们,我直白地说:“这里没有水给你们洗澡,下次去把别人的枪枝武器变成粉末之前,能不能选个顺风的位置?” “都是他弄出来的!”敖炽愤愤地瞪着甲乙,用力擦着脸,“本来我一个人收拾那些傢伙的武器就够了,他非要班门弄斧,弄个符纸出来乱飞,把黑灰吹得到处都是!” “我一分钟就能完成的事情,何必等你用上十分钟?”甲乙冷冷道,“做事要讲效率。” “我只用了五分钟!” “那也慢。” “想挨揍是不是?” “我会去劳动委员会投诉你虐打员工。” “……” 赶在太阳下山之前,我们终于回到停在保护区外头的车子里。 敖炽发动引擎之前,我突然问:“你们确实只毁掉了他们的武器,没有杀掉一个人?” “当然没有。”敖炽露出很少有的、正经且严肃的神情,“任何一场较量,都应该公平。” “能不能活下去,就是他们自己的事了。”甲乙打了个哈欠,钻进了后车厢。 我往谷地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深吸了口气,跟敖炽说:“走吧。” 我知道有太多人希望看到龙与树妖与道士干掉恶霸巫师拯救谷地弱小生灵的场面,可是抱歉,不会出现。现实虽然残酷一些,可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家乡与亲人,都要仰仗他人来保护,那么他的存在,也就毫无意义了。 我们的车子,踏着夕阳飞奔向前,尽管草原与谷地很快会变成我们记忆里的一部分,我仍然保证,不管将来如何,一定会带着我的孩子,再来这里。 希望那个时候,你还在。 希望那个时候,我可以抱着我的孩子坐在猴面包树上,跟他或者她说,曾经,这里有一个长得像小猫的叔叔,他很勇敢,打败了来捣乱的恶霸与巫师。 14 “这石头长得好奇怪啊,像一把斧头。” 开普敦某条长街上的餐馆里,敖炽捏着那块石头,左看右看也看不出端倪。 “可这把斧头没有斧刃,钝的。”我喝了一口汤,“还有那个连形状都没有的傢伙,太奇怪了,自称是天神,却又没有太多记忆。完全不知是什么背景。” 甲乙擦了擦嘴,慢吞吞地说:“埋葬盘古的神墓深处,有一种色泽青蓝的石头,生而为斧形,但奇顿无比,硬用来砍东西,连纸也砍不断。据说这些石头,是盘古用来噼开天地的斧头所化,所以被称为‘破天斧’,歷来是勇气与力量的象徵,从古至今,许多武将都以能得到这样一块‘破天斧’为莫大荣耀。” “你为什么对这些石头这么了解?”我跟敖炽异口同声。 甲乙转过头,朝服务员喊:“有劳,再来一份沙拉龙虾!” 这小子完全不理会我们! 我正要继续追问时,敖炽突然拉住我,指了指对面的电视—— “据本台最新消息,非法入侵克鲁格保护区的多名男子已被正式拘捕,嫌疑人均承认自己受僱于富商布里曼?卡拉。据保护区工作人员证实,当日,确实亲眼目睹布里曼携车队强行冲进保护区,但原因不明。当日所有进入保护区的嫌疑人均不同程度受伤,以布里曼本人及一名随行人员伤势最重,目前尚未脱离危险期。所有当事人皆称,袭击他们的,是一头罕见的白色猎豹。此说法尚未得到任何证实。” 我们三个,面面相觑。 “猎豹?”一块龙虾肉从敖炽嘴里掉出来,“它不是猫吗?” “只要它还躲在蛋壳里,就永远是一只小猫。”我打了个饱嗝。 “那真的是小青?”敖炽还是不敢相信。 我撇撇嘴:“兽人始终是妖怪。影响它们形态的,不仅仅是时间,也有可能是……‘蛋壳’。” 其实,不论那头重伤布里曼他们的“未经证实”的白色猎豹,究竟是不是小青,我都确信,那片土地,又有了勇敢的守护者。 ?尾声? 炽热的草原上,一对年轻的摄影师举着相机,兴奋地收集着眼前的每一处美景。 突然,女摄影师惊叫一声,对准前方的草丛一串连拍。 “怎么了?”她的男友从另一边闻声而来。 她举着相机,诧异地几乎说不出话来:“我看到一头白色的猎豹!” “眼花了吧?”男友当然是不信的,“猎豹数量已经很少了,更别说白色猎豹了。” “真的!”女人把相机挪到他面前,将刚刚拍下来的一系列照片调出来给男友看。 可是所有照片里,都只看到一道雪白的影子自草丛掠过,根本看不出是什么。 太阳越升越高,饥渴的狮子趴在地上休息,羚羊们在远处悠然散步,几只秃鹰忙着啄食斑马骨架上的残肉,黑犀牛欢快地在泥坑里打滚。 第45页 这片土地,不论白昼还是夜晚,终于又回到了它该有的模样。 当天际出现第一缕金线,鸟兽们开始热闹的合唱时,新的一天如期而至。 高高的岩石上,蹲着一只浑身雪白、姿态矫健的猎豹。它一直昂着头,浅琥珀色的眼睛里,一轮红日正在冉冉而起。再过一会儿,当光线彻底穿透云层,它的身体就会变得像金子般灿烂,这世上所有的力量与美丽,便都在这一刻了。 “爸爸,这里,就交给我吧。” 他挺了挺腰,坐得更直。 以后,他都不会再管自己叫“小青”,小青只是住在蛋壳里的一只胆小的猫。而他是一只猎豹,他的名字,叫“青”。 妈妈说,他出生时,她看见的,是草原上那片最广阔,最鲜活的颜色。 第五章 悬壶 ?楔子? 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苦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蚩,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亦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借身命。见彼苦恼,若己有之,身心悽怆,勿避崄巇,昼夜寒暑,饥渴疲劳,一心赴救,无作工夫形迹之心。如此可为苍生大医,反此则是含灵巨贼。 ——《大医精诚》?孙思邈 1 夜色下,紧闭的门窗嘎啦嘎啦直响,十几张一模一样的脸,疯狂地朝墙上每一道缝隙里挤,胀满血丝的眼球,贪婪地往这座立在一片烂泥地上的铁皮屋里探看。 在这块位于新德里南部的土地上,时时刻刻都有闷热的怪味,从远处那片沉睡中的贫民窟里四散而出。 此地向来平静,因为住在这里的人每天只需要为一件事忙碌——填饱肚子。破屋与臭水沟之间,常有饿得哇哇大哭的孩子;也有推着旧自行车郁郁而归的男人,在妻儿期待的目光里,也只能无奈地摇摇头。每隔一些时日,就会有虚弱的老人在飢饿或者疾病中走完一生,也有一些年轻人,因为不堪生活的沉重,选择了最便宜但是最有效的老鼠药。 但唯一庆幸的是,起码他们还能看得起大夫。准确说,是有一位大夫愿意来看他们,总是不收诊金,离开时还会留下免费的药品。每次在那些感激但又绝望的目光里离开时,不苟言笑的他,只会留下一句话——淡定些吧。 问题是,现在的情况,很难让人淡定啊! 铁皮屋里,甲乙面朝着我,用后背紧紧抵住被疯狂摇动的大门,寒光闪烁的七尾墨已经从牙籤盒里跳出来,握在他手里。如果不是我总拿牙籤剑来命名他的专用武器,他不会严肃地告诉我,这把变换不定、雪光潋滟的半透明长剑不叫牙籤,叫七尾墨。怪名字! “再这么硬抗下去,这房子撑不了多久了。”一扇坏了把手的窗户前,敖炽双手死摁住它,不让外头的傢伙钻进来。 “一分钟,我可以将外头清理干净。”甲乙从门缝里望了望外头,冷冷道。 “我只要半分钟!”敖炽白了他一眼。 我的背后,那活得悄无声息的男人走出来,摇晃的灯落在他灰白的头髮与永远干净的医生袍上,说:“那些事,就拜託你了。” “你倒很淡定。”我看看他,又看看外头那十几个人影,“你确定你要那样做?” 他笑笑:“我是医生。”说罢,他从怀里掏出一张叠好的纸交给我,朝里屋看了看,说:“这个替我交给艾米丽吧。” 随着他手上的动作,一抹淡淡光华从我眼前晃过——他的腕子上,戴了一串“无论如何也取不下来”的月光石,起码在一般人看来,那就是寻常可见的晶石中的一种。乳白色,半透明的十三粒圆珠,随着光线的变幻,浮出一层幽幽蓝光,柔美温润,一眼看去,那就是自月色中摘下的最好的一片。所以,这种模样的晶石,一直俗称月光石。 可我知道,他手上这一串,并非“寻常”的月光石。他清清楚楚地告诉过我,这一串月光,有个专属于它的名字——月隐娘。 我也清清楚楚地知道,这就是我要的,第六块石头。 从南非到印度,从破天斧到月隐娘,这次的故事,让身经百战的老闆娘都觉得十分坎坷,不知该从何说起。或许,应该从一只蚊子开始?! 2 啪!一只秋天里的蚊子,倒霉地死在老孙手里。山里的秋天总是特别长,蚊子比牛还大。 他摇摇晃晃走上半山坡,几棵老榕树抱着他的小院子,一地幽凉。 “吱呀”一声,破朽的木门被推开,他披着一身暗淡的月光,打了个饱嗝,靠在门框上,拴在腰间的老葫芦晃晃悠悠。 “还不睡?小黄都睡了!”老孙抹抹嘴,对着那个仍在桌前忙碌的年轻人说道。小黄是他们养的公鸡,晚睡早起,报时准确。 年轻人没有反应,专注地拿着柳叶刀,在一片翠绿肥厚的树叶上游走。他脚下的垃圾筐里,已经堆了半桶支离破碎的树叶。 “武昌打起来了呢。”老孙没有进屋的意思,就靠在那儿,自顾自地说着,“这一声枪响,皇帝这个玩意儿,怕是从此都没有喽。” 年轻人依然专注于他的刀与叶子,明亮的光线下,那张被山风吹得稍许粗糙的脸,稜角分明,五官俊挺,另有一种与年龄无关的沧桑之美,即便剪着最没有特色的平头,还是很耐看的一个人。 “你又把头髮剪了呀?”老孙发愁地看着他的头顶,“都说别找村头的老王剪头髮了,那老傢伙剪出来跟狗啃的一样。我说篇篇啊……” “为什么我总是无法将叶脉完整地剥离出来?”年轻人突然抬起头,手指中拈着一片残缺的叶脉,“老头,你是不是还有什么诀窍没有教给我?” “别叫我老头,叫老师!”老孙瞪了他一眼,“没大没小。” “你不叫我篇篇,我就喊你老师。”他把叶脉扔进垃圾筐,擦擦手,又重新取了一片叶子,“你说过,等我能用这把刀完整无缺地剥离出一片树叶的叶脉,才是真正的大夫。” “好吧,第五同学。作为我现在唯一的学生,老师慎重地回答你,诀窍只有一个。”老孙很是卖弄地竖起一根手指,“淡定!” “我并不冲动。”他瞟了老孙一眼,“你又拿瞎话骗我!” “那是你还没搞清楚怎样才能真正地淡定。”老孙打了个哈欠,“你继续练习,老师去睡了。” 他埋下头,更加专注而细緻地在树叶上练习,薄如蝉翼的刀片在叶脉与叶肉之间游走迴旋,比画一幅工笔画还精细。 什么时候,才能像老师那样优秀,被无数病人称赞呢?! 就是这么个念头一滑而过,他手里的刀片一歪,一条叶脉断开,又失败了。 第五篇将刀一扔,有些躁郁地走到窗前。外头的夜色,正正是“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第46页 落英山下的景色,一如既往的幽静美妙。 跟在老孙身边学习医术已经快五十年,这老头带着他云游四海,繁华城镇,冷清小村,都住过。今年,是他们住到落英山的第五年,附近的山民们都喜欢他们,因为老头给他们治病从来不要钱。 微寒的夜风从外头掠过,他关上窗户,目光却长久地落在墙上的圆镜上。镜子许久没有擦过了,人照在里头,像笼着一层雾。他怔怔看着自己模煳的脸,这张脸,不论时光如何飞逝,也不会有任何变化。他已经不再是“年轻人”,而且,也远远不止五十岁。 他当然知道自己不是人类,但好笑的是,不是人类的命,却又要得人类的病。 没记错的话,他是在一片由无主孤坟组成的墓地里醒来的,被吵醒的。有好心人找了道士来为这里的亡者做法事超度,鞭炮声震耳欲聋。 他从梦中醒转,伸了个懒腰,无数闪亮的玉屑从他身上掉落下来。 思维很迟钝,记忆很空白,赤身露体的他,从一座坟茔后钻出来,将在场的人吓个半死。 然后,便是学习与流浪,从一个空白的人,学习如何接纳这个崭新的世界。 多尴尬啊,明明不是人类,却会冷、会饿、会受伤、会生病。为了赚钱果腹,他在风寒料峭的码头替人卸货,累到半死却被黑心的工头耍弄,说工钱要到三个月后才会有。 发着高烧的他,在工头趾高气扬的笑容里,默默离开了码头,不吵也不闹。 背后,离他越来越远的码头与货船,毫无徵兆地冒起了黑烟,像是着了火,却又看不见半点火苗,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化成了灰烬,工头与所有来不及逃开的工人,在地上胡乱打滚,衣裳与皮肉粘在一起,嗞嗞作响,仿佛被熊熊烈火炙烤,很快命丧黄泉。 所有人都吓呆了。而这场事故,一直没有得到任何合理的解释,官府在报告上草草写上“火灾”,上报了事。 他病得越来越重,在模煳的视线里穿街走巷,毫无目标。没有钱吃饭治病,是不是可以去抢去偷去骗呢? 不可以。 他自己的答案清清楚楚,身体里好像有一种深刻的本能的意识,告诫自己,这样偷鸡摸狗求生存的行为是下作之举,他的身份,不允许。 但是,他的身份?他的身份是什么呢?到此刻也还是想不起来。 最后的一点力气,将他带到了一个饭馆前,昏死之前看到的最后一个人,就是老头。 那天他还是像今天这样,穿着不合时令的布衣布鞋,满脸褶子,一身药味,腰间拴着的棕黄色的葫芦,涂了膏似的油亮光润。 老头的汤药,给他捡回一条命。客栈里,吃饱喝足的他,看着专注翻书的老头,说:“我要跟你学医。” “行啊。”老头眼也不眨地回答。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他成了老孙的学生。 老头说名不正言不顺,你还是要有个正经名字的。 他以为,会有多么“正经”的名字,结果老头皱眉想了半天,看了看手里的书本,一拍桌子:“有了!就叫第五篇吧!” 这叫什么破名字! 老头说,刚好看到第五篇,这就是天意啊!再说。“第五”本身就是个源远流长的复姓,多有意义! “随便吧。”他摇摇头,看着老头手里的书,“那是什么?跟医术有关?” 老头把书合上,露出封面,嘿嘿一笑:“不是啦,是杨柳街上说书的小李自己写的小说,《春三十娘大战猪八戒》!好看哪!” 他彻底沉默了。 五十年时间,不长不短,老头的医术,他学到大半。用刀已是最后的课程,也是最难的一段。可是,老头从来不让他单独为人诊症,总说他还未到出师的时候。 五十年,除了脸上又多了几条褶子,头髮又稀疏了大半之外,老头也没有多大变化。 他问过老头到底多少岁了,老头笑嘻嘻地说:“一千三百三十岁。” 他不信:“人不可能活那么久。除非你是妖。” “我有长生术,信不信?”老头拍了拍那个不离身的葫芦,神秘兮兮地说,“等我翘辫子了,就把这个葫芦送给你。医道之精华,都在这上头。” 真是个满嘴胡话的老傢伙啊,那个破葫芦他又不是没偷看过,里头毛都没有一根,大多数时候是作为水壶或者酒壶使用,有时候老傢伙连外头没喝完的肉汤也会拿它装回来。 他揉揉酸胀的眼睛,视线从镜子上挪开,转身走到桌子前,深吸了口气,重新拿起了刀与树叶。 3 村里闹出了人命。 几个壮汉拿门板儿抬着一个溺水的妇人奔到了他们面前。 不多时,另一拨人又背着一个面白唇紫、知觉全无的年轻女子冲到院子里。 每个人都在焦急高喊:“孙神医救命!” 可是,这次连老孙都无能为力,一个跳河,一个服毒,送来得太迟了。 房间里,两具尚有温度的尸体各躺一边,各自的熟人拥在一起哭哭啼啼。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长相还算斯文称头,跪在中间,一边扇自己耳光一边疯子似的喃喃:“把我噼成两半就好了!噼成两半就好了!” 第五篇站在门口,看了两眼,转身走到院子里的石阶上,老头正坐在那儿喝茶。现在是中午,太阳很大,但总觉得不暖。 事情不复杂,男人在城里打工,赚了钱,便背着原配养上了外室。之后事情败露,男人慾与原配分手,奈何原配以死相逼,说只要分开她就去死,又不许男人正式纳妾。男人无奈,拖拖拉拉一两年,如今外室又心生不甘,非要男人给个名分,一路从城里杀到村里,两个女人,闹得不可开交。 最终,气愤之极的原配投了河,不甘示弱的外室服了毒,留下这个不知所措的男人。 “真吵啊。”他坐到老头身旁,房间里传出的哭声一阵高过一阵。 老头不说话,喝茶晒太阳。 他沉默了片刻,问:“如果有种医术,真的能让一个人变成一模一样的两个人,你觉得好不好?若是有两个男人,这两个女人就不会死了吧。” “不好。无论怎样,不够淡定的人,出事儿是迟早的。”老头喝了一口茶,看着他,突然问,“你的叶脉能拨出来了么?” “没。”他答道。 “你刚刚的问题,恰恰是你不能拨出叶脉的原因所在。”老头狡黠地眨眨眼。 他皱眉,想不通其中玄机。 “现在想不明白,将来总有一天会明白。”老头抹抹嘴,又把他的葫芦拿到手里把玩,“记得我遇见你的那年,海城码头上出了一场诡异的惨事,码头上的货船还有众多工人都死于非命。那种烧焦的味道,跟寻常火灾造成的味道有些不同。” “是吗?”一只野鸟从墙边飞过,他扭头看过去,“你的鼻子很厉害。” “我一生中靠气味分辨过的草药不下万种,再细微的差别也瞒不住我。”老头继续欣赏着他的葫芦,“你的身上,一直有那股奇特的味道。到现在也没有散去。” 第47页 阳光下,葫芦的颜色更深了,一块块的斑纹在它圆润可笑的身体上铺陈开来,形成各种无法解释的图案。 “你会把它送给我?”他岔开了话题。 “当然。”老头笃定地说,“都说了只要我翘辫子了,它就是你的。” 他一笑:“那你什么时候翘辫子,老不死的东西?” “恐怕,就在一个月之后了吧。”老头微笑。 傍晚,那群哭哭啼啼的人才带着他们逝去的亲人,点着火把,缓慢地朝村子那边走去。 小院里终于恢復了平静。 房间里,老头端正地坐在灯下,铺开一叠宣纸,举着毛笔,写了一张又一张。 他知道老头又在抄经文,一篇篇整整齐齐的《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慢慢摞起来,佛经中字数最少的一篇。老头抄得很仔细,字字工整,跟他平日里写的药房一样,一丝不苟。 一直抄到深夜,纸用尽,墨用尽,老头才叫他过来,把这一沓经文交给他,说:“烧了吧。” “这么多?”他多嘴问了一句。老头一直有这习惯,一旦遇到回天乏术的病人,事后他总会为他们抄一篇经文化掉。 “替武昌城里那些娃娃也抄了一些。”老头揉揉发花的眼睛,“有多少战火,就有多少骸骨。” 他看着手里的经文:“那这些可远远不够。” “有心就足矣。”老头一瞪眼睛,“莫非你真想累死我这把老骨头!” 他耸耸肩,去了院子。 心经化成的灰烬,被风卷到半空,四面八方地飘洒。 不需要任何火源,他就能“燃烧”一切他想烧掉的东西。老头知道他有这个本事,家里从来不买火柴,省钱。 回到房间,老头已经缩到床上睡着了,鼾声如雷。 五十年来,他都是一个模样,治病救人,吃饭睡觉,没有大悲大喜、癫狂躁郁,平静淡泊得似一潭深水。 他走过去,替老头盖好了被子。 窗外的月色亮起来,落在他的左手腕上,一串乳白色的圆珠手串,荡漾着幽蓝的光。 他看着这串石头入神,除了老头,就是它陪自己最久了吧。从他自墓地醒来时,这串石头就在他的手上,无论如何也摘不下来。并不是手串勒得太紧,而是摘下来之后不到半秒,它又会出现在原来的位置,不论你将它扔到多远的地方,它还是会出现在手腕上。 它跟他,像是一体的。 4 一个月之后,老头真的死了。那一天,没有太阳,初冬的寒气刚刚冒出来。 老头死在睡梦里,安详得很。 头一夜,他给睡姿不对的老头盖被子时,老头还醒了一次,睡意朦胧地望了他一眼,没说话,只伸出一根手指,在他额头画了一个“一”字。 然后,老头翻了个身,打起唿噜,从此再没有醒来。 他把老头埋在院子后头那棵最老最粗的树下,立了一块粗陋的石碑。 石碑上刻了一行字——一个老头躺在这里。 不过在这行字的旁边,还有一行比蚂蚁大不了多少的字——如果你看清楚了这行字,说明……你踩到老头我的脚了!还不闪开! 这是老头很早很早之前就嘱咐过他的,说他死了之后,墓志铭就这样写,无需标榜功绩,亦无需悲悲切切。 暮色之下,山风树叶合奏出沙沙的声响,会黑的石碑就像老头平日里穿戴的衣衫,极不显眼。 他在墓碑前站了很久,目光在墓志铭上反覆,最后,笑了笑。 只有老头这样的人才会干出这样的事吧。他一辈子乐呵又疯癫,为了哄怕苦怕疼的小孩吃药施针,他会拿锅灰把自己涂成大花脸逗孩子开心,分散他们的注意力;被瘟神笼罩,已经被划为禁区,只等官府一声令下就要被焚烧殆尽的村落,所有大夫都躲得远远的,只有他跑进去;当然也有救不回人的时候,死者家属悲痛欲绝之余,拿他做发泄对象也是有的,他额头上的一道疤,就是被失控的死者家属拿石头砸到。他居然都不躲,只说一句已尽力,节哀,便捂住伤口离开。 这个老东西,用各种事实证明着他的“淡定”。可是,一个有知觉有情绪的人,又怎能做到时刻如此?太难。就连不是人的他,也办不到。 又或者,这里头有什么诀窍,而老头一直没有告诉他?!反正,老头没告诉过他的事情有好多,包括他的身份,包括临死前在自己额头上写的“一”字到底是什么意思。到老头入土,他只知道他姓孙,甚至连这位“老师”的全名都不知道,其余的就更不用提了。于他而言,老头只留给他一身医术,一个葫芦,便再没有其他。 回到院子,收拾起单薄的包袱,然后像老头一样,把那葫芦挂在腰间,再背上药箱,他走出了院子。 没有通知任何人,只是觉得,应该出去走走了,随便去哪里。 从现在开始,他也是一个大夫了吧?! 5 外头的世界,也很不好呢。今天推翻了皇帝,明天又有人復辟,后天又有人出来抵抗,走到哪里都是枪炮的声音,随时都能看到雄赳赳气昂昂的游行队伍,反对这个,反对那个,走在最前面的,多是极年轻的面孔。你争我夺,血流成河,也是各个城市里常见的景象。所以,根本不愁没有患者。 他的诊金歷来收得微薄,这是老头跟他说的,救回一条命,抵过千万金,诊金什么的,够一日三餐就行了。 认识他的人都叫他第五大夫,许多人都说他的姓名怪有趣的,一些调皮小孩还会问他,是不是他的哥哥姐姐叫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他总是认真地回答:“我没有兄弟姐妹,独来独往。” 他始终不及老头幽默。 时局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平静,反而越来越乱了。烽烟处处,群雄并起,谁都想在这片土地上割下最大的一块肉,不管要为此付出多少人命代价。 他的医术,已经足够他将一帮庸医远远甩在后头,即便他还是不能从一片树叶中剥出完整的叶脉。 老头说他一日不能成功,就一日不能出师,这话是逗他玩儿的吧。看看所有被他就回来的人,哪一个不是对他千恩万谢,哪一个不是一口一个“神医”? 腰间的葫芦,已是“悬壶济世”的代言者。他看过这个葫芦无数次,它还是个葫芦,并没有半分与“医道之精华”有关。老头又在瞎说! 独行世间已近数十载,他厌烦了永无休止的炮火,厌烦了总是在一片血肉模煳里替人取出大大小小的弹片。空气里刺鼻的火药味道,让他咳嗽不止,对于病患的感激,也不像起初那样欣喜。 于是,他收拾起东西离开,这次,他往更远的地方走。 海洋的另一边,人类也变了模样,白色的皮肤,金色的头髮,连眼睛都是蓝色的。不知道老头来没来过这样的地方,不过就算他来,只有咖啡没有烧酒的日子,也很难熬吧。 他的脸孔没有变化,变的只有头髮与衣裳。没了村头的老王,他再也没剪过平头,自由生长的头髮一旦过了肩膀,他就拿剪子随便的剪短,这让他的脑袋总是像一只乱糟糟的刺猬。在这座被称为london的城市里,不兴唐装长衫,男人们都穿着笔挺的西装与皮鞋,连当医生,都要一种被称为“行医执照”的玩意儿。 第48页 他不需要这些,他只需要一个可以吃饭睡觉,足够摆开一张长桌的地方就够了。 街角开杂货店的李太太,把杂货店楼上的房间送给他住,不收租金。 那一年,探亲回来的李太太与他搭同一条船往大洋彼岸,染上了严重伤寒的她,差点被作为病原体扔进大海,船上的洋人医生并不太将一个中国平民的性命当一回事。是他从几个无知的野蛮人手里,抢下奄奄一息的李太太,花了三天时间,将她自死神手里拖了回来。 救命之恩,只提供一个住处,李太太觉得十分不够。尽管她与丈夫经营的杂货店赚不了多少钱,可她还是想尽可能多的给第五篇一些报酬,但是全部都被他拒绝。他说,有个栖身之地,一日三餐,已经足够。 从此,他成了一个住在杂货店楼上的、没有行医执照的“医生”。来找他的人,多是同乡,很多是李太太带来的。在这个小小的圈子里,他依然是“第五大夫”,依然是“神医”。 那个葫芦,被挂在窗边,有点无聊地从雾沉沉的玻璃上眺望外头的景色。 如果那个微雨的下午,李太太没有将那个年轻美貌的女人领到他面前,或许,后来的事都不会再发生了。 6 “烧退了!” 华丽舒适的房间里,年轻的卡特夫人抚着不足三岁的女儿的额头,又看了看温度计,惊喜地对第五篇说。 “嗯。那就好。”他收拾起药箱,又交给她一小包药粉,“温水调服。三天之后当无大碍。” “为什么你可以做得到?”孩子的母亲接过药包,湛蓝的眸子不可思议地盯着这个衣衫朴素的异乡人,“我父亲与他的同僚们,用了各种方法都无法让洛丽娅退烧。” “药不对症,自然无用。”他背起药箱。 “请等一下。”她从床头柜里拿出厚厚一沓钞票,放到他手里,“谢谢你。李太太确实没有说谎,你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医生。” 他从钞票里抽出两张,叠好放到衣兜里,剩下的全部放到桌上:“告辞。” 这时,房门突然被粗暴地推开,一老一少两个英国男人冲进来,年轻的那个,一上来便抓住卡特夫人的手腕咆哮:“你疯了?!找这样的人来给我们的女儿治病?神啊,要不是罗伯特及时来诊所通知我,我简直想不到你会蠢成这样!” 年老的男人打量了第五篇一眼,皱紧眉头:“安妮,你知不知道这样很可能害死洛丽娅?” 第五篇看也不看这两个男人,转身离开。 “站住!”年轻男人松开卡特夫人,一个箭步挡在他面前,“我是洛丽娅的父亲,也是格瑞林医院的副院长,现在不能让你走,如果我女儿因为你的原因有什么闪失,你是要承担全部责任的!” “查尔斯?卡特先生,还有我尊敬的父亲,”卡特夫人冷冷地开了口,“你们为什么不看了洛丽娅之后,再来决定要不要对我请来的医生无礼?” 老人一愣,这才从愤慨中清醒过来,上前检查熟睡中的外孙女。很快,他微微张开嘴,一脸诧异。 “烧退了……脉搏与心跳都很正常。”老人抬起头,用惊喜但又有一点不情愿的语气,对那个叫查尔斯的男人说道,“洛丽娅没事了。” 查尔斯不信,直到他亲自为女儿检查之后,才愕然地抬起头,不知该说什么。 “对不起,让你受到这么粗鲁的对待。”卡特夫人走到第五篇面前,诚恳地向他道歉。 第五篇摆摆手,转身走出了房门。 “那个中国人是谁?”回过神来的查尔斯问他的妻子。 卡特夫人笑笑:“那你应该去问你忠心耿耿的罗伯特,他最擅长的,不是替你监视我的一切么?!” “你……”查尔斯恼羞成怒。 “这些是他留下的吗?”老头子拿起第五篇留下的药粉,放在鼻子下嗅了嗅,对查尔斯说,“带回医院去化验一下,看看是什么成分。” 从头到尾,除了卡特夫人,其他人的重点都不在洛丽娅身上。 离开房间之前,查尔斯低声对妻子道:“今晚的慈善晚宴,你与我一道赴会。出席这个晚宴的全部是医学界的翘楚,还有好几位是皇家医学会的首脑成员,你放聪明些,与我一起好好应酬。” 房门“砰”的一声被关上,卡特夫人面无表情地坐到床边,轻握着女儿的手,梳妆檯上的镜子,映着她略显憔悴,却依然娇好的容颜。 安妮?斯图尔特才是她的本名,而斯图尔特一家,是这个城市里最耀眼的一群,从她的曾祖父开始,每一代都是济世救人、伟大高尚的医生。到了她父亲这一代,更是成为了最有名的格瑞林医院的院长。而她自己,也曾是医学院里少有的女高材生,只是还未能完成学业,便匆匆嫁给了查尔斯,成了年轻的卡特夫人。原因很简单,也很不堪,没人知道有着光鲜职业的父亲,是一个不折不扣病态的赌徒,地下赌场吞掉了斯图尔特家的大半家产,如果不是与卡特家联姻,斯图尔特家早该宣布破产。靠做木材生意起家的卡特一家,虽然富甲一方,却始终不被上流社会接纳,如今出了一个学医的儿子,不止娶了医界名家的女儿,还当上了格瑞林医院的副院长,卡特家终于有扬眉吐气的感觉了。 一个有名无财,一个有财无名,取长补短,彼此心照不宣。安妮还记得,自己是在老父亲声泪俱下的哀求里,才被迫同意嫁给那个只在照片里看过一眼的男人。 三年过去,查尔斯在事业上越发顺风顺水,连全国最权威最标榜医生价值的皇家医学会,也将他列入了新一轮的候选会员名单。 安妮轻轻嘆了口气,起身从衣柜的角落拿出一个木匣子,坐到窗台前。傍晚的余晖晒到打开的木匣里,一把薄薄的手术刀,依然闪亮锋利。 这是她从学校里带回来的,唯一的纪念品。她的梦想,一直是成为一名优秀的大夫。可是,梦想最终成了一场梦。如今的卡特夫人,只是卡特先生身边的一个陪衬,生儿育女的工具。他不需要她做任何事,只要她随时配合自己,在外人面前做出夫妻恩爱的样子,让他更加确立一个良好的公众形象,就足够了。 她拿起冰凉的手术刀,试着在空气里比划了几下,最终还是将它重新关进了匣子里。 7 卡特夫人成了李太太杂货店的常客。她每次来时,都戴着鸭舌帽,穿着西装皮鞋,金色的长髮仔细挽起来塞进帽檐,晃眼看去,就是个俊俏的少年。 她来的唯一目的,就是跟在第五篇后头,像个好学的小学生一样问长问短,一边问,还一边拿小本子记下来,包括人体穴位图,她都仔细画下来。这些来自异国的神奇医术,常常令她惊嘆不已。 对于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女学生”,第五篇不喜欢,也不讨厌,只要她问,他就会一五一十地回答,如何分辨草药,如何对症下药。总之,老头给他的本事,他都如实教给了她。她在医学院里学到的知识,也是第五篇未曾接触过的,作为一个肄业的医学院学生,她也很乐意将她所知道的东西,传授给第五篇。 第49页 一连数月,他们之间的对话,从来都只与医术有关。可是,你来我往,互相切磋,倒也不太乏味。有一次,这个女人还带来了一部笨重的相机,非要与他合影留念,他拗不过她,与她并肩而坐,对着镜头,怎么也不好意思笑出来。 到了后来,如果她一连几周都没有出现,第五篇发现自己会情不自禁地朝窗外张望几眼。 这个志同道合的女人,似乎成了他平静生活里的一个习惯,他习惯她拿着笔记认真倾听的姿态;习惯了她拿着药草往嘴里塞,忍住怪味咀嚼的样子;习惯了她的皮鞋,踩在木制楼梯上的声音。 他能肯定的是,这个杂货店,是他离开落英山之后,停留最久的地方了。 这里的冬天,又湿又冷,白天的雾气,固执地遮盖住所有角落。 今天是洋人们的圣诞节,可是,她却蹲在杂货店的楼上,跟第五篇坐在一起。两个人盯着地上的小火炉出神,炉子上,放着一个药罐,褐色的药汤咕嘟嘟冒着泡,浓烈但又含着清香的药味瀰漫了整个屋子。 他配置的特效伤风药,是这个冬天里最好的东西了,又便宜又见效,穷人们的最爱。 “你戴着那个,不觉得黑吗?”他头也不抬的问。 从她进来到现在,鼻子上一直架着一副墨镜,突兀得很。 “睡得不好,眼睛不舒服,不好见光。”她如是回答,下意识地扶了扶墨镜,故意岔开话题,“你的英文越说越好了呢。看来李太太是个很好的老师。” 他的余光,落在她的手腕上,一道青紫的淤痕,清晰可见。 趁她不注意,他突然动作极快地取下了她的墨镜,旋即皱起眉头。 她本能地侧过脸去,充血的左眼,瘀伤的眼眶,无法藏匿。 “你丈夫打的?”他淡淡地问。 她紧抿着嘴唇,半晌才道:“他要我跟他去印度,一个最贫瘠多病的乡村。” 他转过头,看着她:“印度?” “他心心念念要加入皇家医学会,但是要正式成为这个组织的会员,他的资歷还不够光辉。”她看着炉子上的药汤,“医学会里的人,有的着书立说,有的攻克了罕见的疑难杂症,有的曾化解过一场严重的传染病,总之都是曾为全人类的安危‘赴汤蹈火’过的‘英雄’。查尔斯拿不出这样的‘功绩’,所以当他千挑万选,选中了印度那个一直缺医少药的乡村。” “赠医施药?”他笑了笑。 “沽名钓誉。”她冷笑。 “洛丽娅还好吧?”他问。 她摇头,炉火在湛蓝的眸子里跳动:“三天前,查尔斯已经让他的手下跟保姆,将洛丽娅带去了印度。我想抢回洛丽娅,可是力气不够。他说,上天入地,我都是他的私有财产,他在哪里,我就要在哪里。” “哦。”他点点头,转身去柜子里拿了一盒药膏给她,“这个散瘀消肿很见效。” 她神色复杂地接过药膏,说了声谢谢。 他上前熄掉炉火,说:“那祝你一路顺风。” 一室沉默。 “那个……是什么?”她忽然指着窗口的葫芦。 “没什么,我的老师送给我的小玩意儿。中国古代的医生们,都很喜欢将药丸装在那里头。” “那你手上戴的那串石头,也是老师送的吗?”她收回目光,落到他的手腕上,越是幽暗的光线,那串石头的光芒越明显。 “不是。”他摇头。 “是个姑娘送的吧。”她突然笑了。 他老实地回答:“我不知道。” “第五篇,”她突然喊出了他的全名,“你会来印度吗?” 他背对着她,怔忪片刻,摇摇头:“不知道。” 两人再无对话。窗外,隐隐飘来唱诗班的声音,空灵悠远。 8 啪!这已经是今天拍死的第七只蚊子了。 印度的天气,真是蚊子的天堂。 第五篇坐在简易帐篷外的石头上,拿出一袋红红绿绿的药丸递给安妮,“这些,给村子里的孩子,可以止住腹泻。” “很高兴你还是来了。”安妮欣喜地接过药丸。在这个叫卡拉巴拉村的地方待了近一个月,她白皙的脸孔被太阳晒得发红,身上到处是蚊子叮过的痕迹,但是,每当她来到约定的地方,看到第五篇,就会笑得特别灿烂。 “这句话你说了很多次了。”第五篇低头整理药箱。 安妮离开英国的第三天,他便向李太太辞行,按照安妮留给他的书信上的地图,往印度去了。这个决定十分突然,他自己也无从解释。 漫长的舟车颠簸之后,他在离她不太远的地方,一片湿热的丛林里驻扎下来,往前走一里路,再过一条河,就是卡拉巴拉村,查尔斯的临时医疗站就在那个村里。 他避开查尔斯,找到了正在为村里的孩子注射疫苗的她。 “我就在你附近,需要我帮忙的话,就开口。”他就对她说了这一句话,留下一张绘着他住地位置的地图,便匆匆离开。 她甚至都没机会为她的惊喜说上一句话。 卡拉巴拉村大约是这一代最贫瘠的地方了,几百号人的苦难生活,无法言表。查尔斯带着他的“医疗救援队”,还有一堆药品与食物,以神一般的姿态出现了。 可是,他干的最多的事,还是拍照。挑选出村里看起来最健康的年轻人与孩子,在他的临时诊所前摆出各种欢乐的姿势拍照;让干瘦的老人们抱着他带去的食物,站在一排写着写着他名字的食物包装箱前拍照;他自己抱着村里最孱弱的婴儿,做出无比怜爱的模样,拍照;他的手下为村民做手术时,拍照。 不久之后,这些照片就会出现在伦敦各家着名的报刊和杂志上,冠以各种溢美之词。 而那些真正併入膏盲、奄奄一息的村民,他只是看了看,象徵性地开些药丸,便罢了。 查尔斯说,只要在这里待上三个月,就足够了。他的心情一直很好,哪怕村里不断有人死去。 “你的药很见效。”安妮小心翼翼地将药丸收起来,“那些孩子的情况已经减轻了很多。” “洛丽娅呢?”他擦了擦脸上的汗水,“这个地方并不适合那么小的孩子。” “她在离这里五十公里的镇上,有专人照顾。我前天才去看过,她很健康。”她嘆了口气,“起码比这里的孩子,幸福许多。” “我以为你会天天陪着洛丽娅。倒没想到你也会加入医疗队。”他拧开水壶,喝了一口。 “我很想为那些孩子做点什么,哪怕只是注射疫苗。”她拿过他的水壶,也灌了一口,脸上浮现着从未有过的满足的光彩,“这让我觉得,我还是个有用的人。” “还让你觉得,你是个医生。”他看了她一眼。 她笑着点点头,说:“你说对了。我应该感谢查尔斯逼我来这里。反而是在这么恶劣的地方,我的日子过得很快乐。”说着,她突然朝四周看看,故作神秘地压低了声音道:“还有,我在这里发现了一种很奇怪的植物,正背着查尔斯做实验呢。” 第50页 “哦?!” 9 清朗的月夜,河水潺潺,闷湿的空气里终于有了些许难得的凉意,细碎的月光,像是掰碎的银子一样,在水面上跳动,很是美丽。 可是,第五篇与安妮,却没有欣赏这夜色的兴致。两人的注意力,全在河岸边的两朵野蘑菇上——交错的树根之间,两朵一模一样的白色蘑菇,连身上的圆形纹路都毫无二致,十分可爱地立在眼前。 “很……神奇。”第五篇愣了很久,才冒出这句话。 就在一个钟头前,这两朵蘑菇还是一白一黄,甚至连品种都不一样,可现在,就算你拿多少倍的放大镜乃至显微镜来看,都找不出它们不一样的地方。 安妮举起手里的玻璃针筒,里面还残留着一些红色的液体,很兴奋地说:“你看,成功了!” 说着,她又从急救箱里拿出一个药盒,从里头拈出一枚细细长长,颜色赤红的叶子来。 “我无意中发现的,这种红叶子只在村子西边的林子里才有,那天我看到一只右腿上被咬掉了一块肉的豹猫跑到那里,咬下一片红叶咀嚼了半天,然后用舌头舔伤口,不过半分钟,这块缺了的肉便重新长了出来。”安妮抑制不住自己的激动,继续道,“我采了一些回来,在老鼠身上做试验,却发现这种叶子的作用不止是有肌肉再生的作用,而是有‘彻底再生’的作用。” 如果不是第五篇亲眼所见,他是不会相信一朵蘑菇会变得跟另一朵蘑菇完全一样。 根据安妮的试验,将这种红叶的叶汁提取出来,注射到试验品甲的体内,再抽出甲的血液,注射到试验品乙的体内,一个小时之后,乙会变成与甲一模一样的状态。当然,前提是这两个试验品必须是生物,并且属于同一个大类。 “你的红叶子,可能是本世纪最伟大的发现。”第五篇吁了口气。 安妮高兴地抱住他,孩子一样雀跃:“说不定,这个还可以让一个人变成两个人呢!” 一个人变成两个人? 他微微一怔,想起了许多年前,那个在两个死去的女人之间痛哭流涕的男人。 他也清楚记得,老头说过,“把自己噼成两个人”这件事,并不好。 他想对安妮说点什么,可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她难得有这么高兴的时候。 月色渐暗,水声依然,他送她回医疗站,走出几步,他又回过头,看了那两多蘑菇一眼。 10 一周之后,卡拉巴拉村突然遭遇了一场诡异的鼠患。 本来这样的地方有老鼠捣乱是家常便饭,可这一次跟以前都不同,十几只不明来路的黑老鼠在村里横冲直撞,见人就咬,到这些老鼠被村民的砍刀与火把消灭完之后,好些人,包括几名幼童,都已经被咬伤,严重的几名,包括村长的儿子,已陷入深度昏迷。 更严重的是,事态并没有因为老鼠的消失而平息,被咬伤的人不但外伤严重,还在二十四小时内出现咯血现象,甚至连照顾他们的亲人也感染上了同样的症状。 查尔斯完全慌了手脚,他的医疗队对这场突然爆发的“瘟疫”束手无策,带去的完全不起作用。 就在他准备带着自己的人马逃离这个地方时,安妮带着第五篇,不顾他人的阻止进入了村子。 戴着两层隔菌口罩的查尔斯站在离村子最远的地方,看着妻子匆匆的背影,连跟上去拉住她的勇气都没有。 一个只是来“拍照”的人,没有能力面对突然降临的恶疾。 村子里一片惊慌,哭声与痛苦的呻吟此起彼伏。三天时间,第五篇不眠不休,用他的方法,治疗村子里每一个病人,安妮成了他最称职的助手。直到所有病患的状况都稳定下来,且病情也再没有扩散时,他才抿了抿干裂的嘴唇,揉了揉充血的眼睛,精疲力竭地走出一户人家,靠着围墙坐了下来。 到了这个时候,查尔斯的医疗队才“復活”过来,也没有要撤离的意思了,他带着他的队员们,穿梭在村里每个病患的家里,“关切”地给他们注射一些无关痛痒的营养液,做这些事的时候,他的脸上充满了“真诚的焦急”,甚至在看到一个不足半岁的婴儿因为打针而哇哇大哭时,他还流下了“悲悯的眼泪”。 从惶恐与慌乱中恢復过来的村民,仍然将查尔斯当做天赐的恩人。而那个在他们最危急的时候出现的,腰上挂着一个葫芦的陌生男人,已经不见踪影。 此刻的他,正站在安妮向他展示试验成果的河岸旁。树根之间的两朵白蘑菇,已经变成了是几朵,并且每一朵的头上都裂出了一道分泌着粘液的口子,像一张张流着口水的嘴巴。路过的飞蚊小虫,无一不被它们吸入口里吃掉,而被注射了红叶素再抽去出液体,令到另一朵蘑菇产生变化的第一朵蘑菇,不见了。 它原来的位置上,只残留下一些碎屑,像是被谁吃剩下的残渣。 第五篇攥了攥拳头,低语了一句:“妖孽。” 转过身,他深吸一口气,缓缓离开河岸。 缕缕黑烟,自树根中蹿起,黑色的灰烬从一点迅速扩展成一片,席捲了整棵树,包括它脚下所有变异的蘑菇。飞散的灰烬落到河水里,融进去,成了一圈又一圈的黑雾,吓坏了河水里的鱼虾。 没有火焰,却是一场绝对的焚烧。 11 他举高水壶,往自己头上浇了些凉水,这才感觉舒服了些。 一周过去,卡拉巴拉村里的病情已经得到了控制,当然,功劳是查尔斯的。 他并不太在意这个,在意的,只是安妮,还有她发现的红叶素。她带他去过那片丛林,两块形状古怪的暗红色岩石扭结在一起,一丛丛红叶就从它们的缝隙里生长出来。除了这里,其他地方再无这种红叶的踪迹。 他至今没有告诉她蘑菇的事,她甚至没有意识到那场鼠患的来源,与注射了红叶素的试验老鼠有关。一个被困在无望婚姻里的女人,突然发现了一道属于她的曙光,然后又被告知这根本不是曙光,只是灾难……每一次看到她那么神采飞扬,那么兴奋无比地跟他描述她要如何将红叶素带回英国,如何让它为医学界做出贡献时,他就无法将他所知道的事实说出口,更加无法告诉她,他准备毁了红叶的生长地。 前方,响起了熟悉的脚步声。她总是踩着最后一点余晖来到他身边。 抬起头,一张伤痕累累的脸赫然映入他的视线。 “我向他提出了分手。”安妮坐下来,金色的光线落在她的身上,让她看起来不至于太狼狈。 他没说话,递过去一罐药膏。安妮向查尔斯提出分手,已经不是第一次,但每次都是以查尔斯的拳头与安妮的沉默结束,不了了之。 “我是个很可笑的女人对不对?”安妮垂着头,摩挲着药膏,“想离开又始终无法离开。他说我父亲又欠下了赌债,没有他,我父亲的手早晚被债主砍断。他说洛丽娅,说他无法想像一个失去母亲的孩子,将来会走到怎样的境地。他说他爱我,只有跟他在一起,我才有幸福。” 第51页 她红了眼眶,一手撑住额头,压抑已久的情绪终于溃散而出,她啜泣道:“我不知道我要怎么办!我不想我剩下的人生就这样被查尔斯毁掉!可是我爸爸怎么办,洛丽娅怎么办……” 他默默地看着她,想伸出手去摸摸她的脑袋,却又收了回来。 她深吸了口气,擦去眼泪,拾起红肿的眼睛,苦笑着望着他:“有两个我就好了。另一个我,可以自由自在地,像你一样,去任何想去的地方,做想做的事。” 他没有接话,只问道:“村子里已经没事了吧?” 她点点头:“大多数人都在康復中。只有村长的儿子,情况还比较反覆,伤口一直没有癒合。查尔斯正在给他处理。” 他站起身:“我送你回去吧。”他顿了顿,又道:“你的秘密试验,暂时不要再做了。已经提取出来的红叶素,都销毁掉。” 她瞪大了眼睛:“为什么?” “你信任我么?”他反问。 “我从来没有不相信你。”她讷讷地说。 “那就照我说的做。” 安妮张着嘴,欲言又止。 12 村长的儿子,情况越来越糟糕。这十三岁的少年,躺在骯脏的床铺上,时不时剧烈地咳嗽着,枕头上全是干掉的血迹。 村长与他的三个老婆,跪在查尔斯身旁,扯着他的衣裳使劲哀求,说自己只剩下这一个儿子,其他的都早早夭折,村里的老巫师说这孩子是上天赐给卡拉巴拉村的“命”,如果他有事,全村的人都活不了,只求他再想想办法,无论用什么药,都请再试一试。 查尔斯救不了,以他的医术。 “如果您没有办法,请告诉我们,之前来帮忙的那个年轻人在哪里?我记得在疫情最严重的时候,是他第一个进来村子里,他给我们治疗,手里捏着好多银针!”语无伦次的村长突然说道,“他也是你们带来的医生吧?为什么这些天都没看到他?求你了,请这位医生来!” 查尔斯拼命控制了许久,才没有让自己一脚踢开这个鬼哭狼嚎不知好歹的印度人。 身为即将加入皇家医学会的人,怎能忍受别人当众看轻自己的能力?!何况拿来与他做比较的,还是那个连脸都没洗干净的中国佬! “抱歉,那个人我不认识。他也不是我们的医生。”这句话已经到了查尔斯的嘴边,他突然皱了皱眉头,出乎意料地改了主意,把村长扶起来,和颜悦色地说:“好!我去找他来为桑贾伊诊治。” 村长自然千恩万谢,连声说神会保佑你。 查尔斯点点头,转身从药箱里头取了一支针剂出来,走到桑贾伊身边,看了看这个双目紧闭、嘴唇泛白的孩子一眼,毫不犹豫地将针头刺进了他的手臂。 “我刚刚给他注射了一针抗生素,你们好好照看他,我很快就回来。”查尔斯扔下这句话,快步走出了村长家。 他没打算骗村长,他确实要去找那个中国人来治病。就算他不知道他在哪儿,有个人一定知道。 今天的温度,比哪一天都高,踩在地上,觉得脚都要融化了似的。 查尔斯独自走在小路上,嘴角浮起一丝寒意无边的笑。 13 “他让你来找我,去救人?”第五篇皱了皱眉。 安妮点头:“我也去看了桑贾伊,那个孩子的情况很糟糕。查尔斯根本没有办法给他治疗,如果你不去,他最后一丝希望都没有了。” 他沉默,心里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妥当,莫名的不安。 “你……不愿意去?”安妮紧张地看着他。 “走吧。”他起身,收拾东西。 她转忧为喜,在心口画了一个十字,旋即从随身的大包里拿出一个纸包,放到他的行李上,说:“我昨天去镇上带回来的一件东西,觉得再适合你不过。你留着当礼物吧。圣诞礼物生日礼物,都好。” 他看了那纸包一眼,点点头:“我回来再看。” 两人赶到村口时,夜幕已临,除了不远处的医疗站里有些灯火之外,村子里几乎一片漆黑。 他刚一走进村子,却突然停下脚步,拽住了安妮。 “怎么……”她不解地看着他,“村长家就在那边,暗红色墙壁的那间。” 他盯着她的脸,半晌才说:“不要留在我附近,离我尽可能远一些。” “啊?”她更不解了。 他也无从解释自己突然冒出来的念头,但就是希望她离自己远一些。 “别问了。我自己去。你……”他皱皱眉,“你去我的住地等我回来。” “现在?” “对!” “可是你也许需要有人帮忙……” “不需要。”他将她朝后推了一把,严肃地指着她,“回去!” 说罢,他转身快步朝村长家走去。 安妮在原地呆站了许久,犹豫片刻,终是转身朝他的住地而去。 既然相信他,那就照他说的做吧。只是另外一件事,她现在实在是办不到。 她嘆了口气,独自走在泥泞的羊肠小路上,头上半弯明月,看起来比任何时候都萧瑟孤独。 走了许久,她被路旁传来的呻吟声拖住了脚步,扭头细细一看,一个年迈的妇人坐在路旁,几个野果子散落一地。 这老妇人她认识,住在卡拉巴拉村的村尾,又聋又哑,没有子女,只有个瘫痪在家的老伴。 老妇人见了她,便像见了救星一般,口里乌拉乌拉地乱喊,一会儿指着自己扭伤的脚,一会儿指着她家的方向。 不可能不管的。安妮嘆口气,走上前,扶起了老妇人…… 14 撕心裂肺的哭声,在村长家里爆发出来。 村长抱着桑贾伊的尸体,睁着血红的眼睛,一言不发。一旁的三个老婆,早哭得昏天黑地。 一根空心的管子,还插在桑贾伊被切开的气管里。 第五篇面无表情地站在一旁,褪下染满血迹的手套。 “我告诉过你,这种做法一定会害死这个孩子。”查尔斯一脸惋惜地对他说。 治疗过程中,桑贾伊突然窒息。第五篇果断地切开孩子的气管,用插入导管的方式辅助唿吸,这一招,是老头教给他的,说此法看起来虽然粗暴兇险,但万不得已时,不妨一试。 可惜,他的果断还是没能救回这个孩子。 “抱歉村长。”查尔斯拍了拍村长的肩膀,故意用第五篇听不懂的当地话对村长道,“我警告过这个人,让他不要乱来。可是他说没关系,反正也只是试一试而已。唉,他从来就是这样,并不太将病人的生命当成一回事。” 村长的眼睛,变得更红了,像被人泼了血似的。 屋子里,除了他们,还有村里那个鬼魅一样瘦削的老巫师,桑贾伊病种以来,他一直在村长家里,握着他脏兮兮的念珠念叨着各种咒语。 第52页 桑贾伊是这个村子的“命”,如果他死了,这个村子也就完蛋了。 夺去桑贾伊性命的人,不论是谁,都该死!用他的命,来平息神的怒气! 村长疯了般跳起来,拽住第五篇的衣襟,将他拖到了屋外,使出浑身力气对他拳打脚踢。 第五篇没还手,任由他拿自己发泄丧子之痛。 查尔斯不动声色地站在门口。他期待已久的场面终于出现了,不过,这还只是好戏的开始吧。这个中国人完全没有意识到,“害死”桑贾伊意味着什么。 老巫师颤巍巍地走出门外,悲愤地对着那些闻声而来的村民叽里哌啦大喊了一通。这些人旋即变了脸色,从迷惑到恐惧到愤怒,一个接着一个加入了村长的行列,对着倒在地上的第五篇大打出手,每一拳都狠,每一脚都重。 现在,第五篇成了卡拉巴拉村最大的罪人。 第五篇抱住头,蜷着身体,摇晃的视线穿过雨点般的拳脚——一脸微笑的查尔斯,躲在众人背后,胜利者般朝他摆了摆手。 桑贾伊会窒息,是因为体内出现了能令脏器衰竭的毒素。这一点瞒不过他的眼睛与经验。 早在他来到这里之前,有人就在这孩子身上动了手脚。 查尔斯的医术不够深厚,借刀杀人倒是很熟练。交给他一个必死的孩子,只要桑贾伊死在他第五篇手里,查尔斯马上级可以利用这一点,将村长乃至整个卡拉巴拉村的仇恨都推到他身上。这些无知的村民,根本不懂深究死因,只会相信他们的亲眼所见。 再没有比他的计划更完美的了。一条草根贱命,换来眼中钉的一条命,好划算。查尔斯冷笑着看第五篇被围攻,以后,他那个“私人财产”再不会有离开自己的理由了吧,一举两得。 第五篇一声不吭,天知道自己身上的骨头已经断了多少处,这些把自己当恶魔一样对待的人,可是他耗尽心血,亲手从死亡线上拉回来的人呢! 大腿处突然传来一阵剧痛,不知是谁,拿起了刀子,生生要取他的性命。 那些悲哀的、疯狂的、狰狞的脸孔,在夜色下摇晃,燃烧,他突然想起从前,老头被人拿石头砸破头的情景。他问过老头,为什么不以牙还牙。老头说,因为我淡定惯了。 可现在,他要如何淡定呢? 冲出重围。如果他愿意,一定办得到。可他现在一点也不想逃,逃?!为什么要他逃?从头到尾,他没有干过一件坏事,他救了人,这些人不但毫无感激,还反过来要他死…… 不如不救! 不如不救!! 这四个字,魔咒般在他脑海里旋转。 还有那个查尔斯,最该死的人,反而被当成了“神”,头顶光环地站在那里,幸灾乐祸地看着他如何被伤害。 如果……从下一刻起,世上再没有这个人,那,有的人一定会幸福起来吧…… 查尔斯的笑脸,安妮的泪眼,在他缭乱的思维里交替出现。 不如不救…… 他的拳头,骤然攥紧,闭上了眼睛。 一团无形的烈焰,从他的心里,从他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里,唿啸而出,四散奔去。 奔腾的气流,烧焦的气味,撕破黑夜的惨叫,瞬间包围了他。 “第五篇!” 黑暗里,传来一个惊诧却熟悉的声音。 他睁开刺痛的双眼,早已模煳的视线里,一个女人,扶着一个老妇人,出现在前方。 “别……”他的心脏仿佛从高处勐然跌落,不禁大喊出来。 可是,太迟了。 整个卡拉巴拉村,包括它外围半里的范围,全部化成一片焦土。而所有立在这片土地上的人,除了他自己,皆化为灰,无一倖存…… 15 阳光很刺眼哪。 他不记得自己是怎样走回河边的。 仰躺在泥地上,他微微张着嘴,像条失去了水的鱼。 太快了,这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他甚至还不太相信,整个卡拉巴拉村,查尔斯,还有安妮,已经彻底消失在那场看不见得火焰里,消失在他的眼睛里,他的生命里。 以后,不会再有人拿着小本管他问长问短了,不会有人拖着他拍照,也不会有人要他在月色里去观察一朵蘑菇了……什么都没有了吧。 他一动不动地躺着,疲倦像山一样压下来。 左手腕上,忽然沁出一股凉意,像有一只微凉但又柔软的小手,拉着他七零八落的魂魄,往虚无缥缈的地方走。 寒风之中,焦土之上,一片残垣断壁,在缕缕青烟中飘摇不定。 一个面目模煳的人影立在面前,声音清朗如溪水明月:“你可还记得自己是谁?” 我是谁?! 他脱口而出:“天地座下,四方火君,焱阔。” “可惜,只记得自己名号,却记不得自己的本职。”人影摇头而笑,“火君焱阔,掌司九重天火,不止赋四方温暖,更能烧尽万物之邪祟。如今,你出离本性,他人稍有得罪便雷霆大发,冲动暴怒,以天火焚之,杀生无数。” “那又如何?!” “我要你迷途知返。” “你到底是谁?” 话音未落,一圈白光从那人手中飞出,他闪避不及,白光直击入他的眉心。 全身顿时如遭雷击,旋即,一股温凉之意自头顶灌下,他的眼睛再不是焦土废墟,而是一位年轻女子,黑髮如墨染,纱裙似云织,手执一枚翠玉般的树叶,置于朱唇之上,吹出一曲天籁之音,堪比天人之姿——如果,她身后不是那扇阿鼻地狱之门,也没有众多狰狞丑陋的恶鬼围绕四周,她确实会被认为是仙女……不,更像是菩萨一般的人物。女子安闲的神情,与四周的恶鬼形成鲜明的对比,可是整个画面又自有一种莫名的和谐。 “上古之时,三界之中最优秀的乐师,名为月隐娘,只取一叶,便可奏出天籁无数。可是此女偏偏向天请愿,甘愿一生只在阿鼻地狱之门,天籁之音,只为地狱恶鬼而奏。无论恶鬼们使出怎样的伎俩,诱惑,谩骂,伤害,她亦不为所动,只专心于她的曲子,一首又一首,将自己最干净祥和的灵魂化在音符里,只愿能让地狱之恶灵平息戾气,重回正道。据说,被她的曲子净化的恶鬼,最终都真心忏悔,被释出地狱,重入轮迴。月隐娘死后,其身躯化作十三粒圆石,藏于幽冥界中。如今,我寻来月隐娘赠你,唯愿其淡定祥和之气,助你早出炼狱。” 那声音在他耳畔远远近近地说着,最后,渐渐远去,只留下一个动也动不了、说也说不出的他……浓重的倦意,带着一股清凉的馨香,好像还有一支悦耳的曲子,从他的四肢百骸涌进来,他最后看见的,还是那个在诸多恶鬼之中,安然自处的女子…… 他勐地睁开眼,坐起来,太阳依然炽热,身周一切如常,河水里,有鱼儿吐了个泡。 他抬起左手,看着腕子上那串至今也取不下来的石头,发了许久的呆。 第53页 四方火君,焱阔……天界最初的神君之一…… 消失的记忆,一点一点从虚空中渗透回来。 他爬起来,目光落在行李上,安妮送他的纸包,还好好地躺在那里。 打开——一件洁白的医生袍。 他捧着这件袍子,突然失去了站立的能力,颓然地坐回了地上。 腰上的葫芦碰到他,咔咔地响了几声。 他解下葫芦,举到眼前,一束阳光照下来,把这个傢伙照得金黄油亮,连上头的纹路也像是起了变化。 他有些想念老头了。如果他还在,卡拉巴拉村不会变成那个样子…… 第五篇深吸了口气,从未像此刻这样,如此一心一意,如此坚定不移地看着这个葫芦。 忽然,他眼神一变,怔住了。 医道之精华,就在这里头。 你一日不能剥出叶脉,就一日不能出师,做不了悬壶济世的大夫。 ——老头说过的,所有他不明白的话,如今都明白了…… 握着葫芦与医生袍,他跪在正午的阳光下,静如石像。 16 很多年之后。 新德里,五月。 小小的铁皮屋里,一男一女对面而立,气氛并不太友好。 “我明确地告诉你,我增外祖母留下的三支红叶素,其中一支,昨天我已经用于人体试验。我的研究所就在这附近,如果你想加入,我很乐意。” “昨天?”他看着面前这个年轻漂亮,又身藏傲气的英国女人。 “对。” “我已经警告过你,不要碰那个东西。”他嘆气,身上那件很久很久的医生袍,已经缝补过许多次,颜色很像他那一头灰白的头髮。 “我也无数次地请求过你带我去找那个红叶生长的地方!”女人抬高下巴,“我增外祖母的笔记里说过,她只带你去过那里。” 他波澜不惊地看着她:“我最后一次告诉你,那个地方已经被我毁掉,这世上再不会有把两个不同的人变得一模一样的玩意儿。艾米丽,你的增外祖母没有销毁所有的研究笔记与提炼出的红叶素,这确实是一个遗憾。”他顿了顿,微笑道:“事隔多年,你的外祖母与母亲都没有发现的秘密,偏偏被你知道,这又是另一个遗憾。” “我不信你毁了那里。”艾米丽有些恼怒,站起身道,“我母亲跟我讲,早在近百年前,斯图尔特家族就是英国医学界里的翘楚,我增外祖母的父亲与丈夫,曾是格瑞林医院的院长!自从增外祖母夫妇在印度的一场意外里失踪之后,斯图尔特的家声一落千丈。我那失去母亲的外祖母,被僕人带回英国抚养长大,一生潦倒。我母亲要靠做三份工作才能维持生计。”她越说越激动,“我万般努力才考入最好的医学院,拿到博士学位,进入最优秀的医疗机构。如果不是神对我的嘉许,我想我不会那么好运地重新继承了斯图尔特家的老宅,然后在地下室里发现当年僕人从印度带回来的,我增外祖母的遗物。你知道红叶素的发现,对这个世界,对我自己,意味着什么吗?一切都是一种指示,上天要我为斯图尔特家拿回失去的荣誉!” 他咳嗽了两声,笑着摇摇头,突然问:“你能从一片树叶上,剥离出完整的叶脉么?” 她眉头一皱:“你说什么?” 他笑:“如果不能,说明你还未够资格成为一名真正的医生。” 艾米丽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扑到他身边,跪下来:“我不管你真是第五篇,还是他的后裔,我知道你反对红叶素,是怕我们无法控制它。如果你还顾念与我们祖辈的交情,请你带我去那里!只有採集到足够分量的红叶素,我才有机会研制出解除红叶素再生作用的药剂!如果我研制出解药,你就不用担心红叶素会造成严重后果了,不是吗?!” 他依然不表态。 艾米丽擦了擦泛红的眼睛,站起来,一字一句道:“你知道这次人体试验,作为实验对象中的人是谁吗?” 他眉头一皱。 “是我。”艾米丽突然笑了,“我将红叶素注入了我的体内,再抽出我的血,注入那个印度女孩的身上。如果没有办法研制解药,红叶素在我们身上的‘再生’作用,不会终止。现在,你要帮我们吗?” 他沉默了片刻,说:“好吧。明天一早,你来找我。” “真的?!”艾米丽顿时转怒为喜,“一言为定,明天见。” 可是,她刚刚转过身,脸上的笑容还没有消失,整个人便僵在了原地,两秒钟后,双腿一软,倒在了地板上。 一枚细如牛毛的针,准确地击中了她的脖子。 也就是在同一时间,两男一女,三个灰头土脸的傢伙刚好钻进了诊所,中间那个手脚发软面色泛红,鼻头中间顶着一个红肿包块,虚弱地指着他并用力喊了一声“你就是第五篇?!”的女人——对不住大家了,是我! 这就是我与第五篇这个老东西第一次相见的情景。 别怪我出场太晚,只能怪从非洲到印度这段路太长!一个多月前,我们料理完小青的问题之后,那块形似青金石的“破天斧”上,给我的三个大字就是这没头脑的“第五篇”!完全不得要领!那段时间,我们三个傢伙干得最多的事就是看书,沿途遇到的各种书籍都要翻一下,而且只翻第五篇。 真的,有时候我特别憎恨这些奇葩的石头,你们就不能跟我好好说话吗?就不能稍微给我一个主谓宾语都齐全的提示吗? 在毫无头绪的情况下,敖炽说要回不停,我说要继续往前,甲乙只睡觉不发表意见。最后猜拳我赢了。然后,在开普敦的郊区,我们遇到了沙鲁克——一个来南非打工的印度男人。当时他正在做的事情是——跳河自杀。 敖炽把这个倒霉蛋捞了出来,根据沙鲁克痛心疾首的描述,他在南非工作了五年,终于攒下一笔血汗钱,打算后天启程回老家新德里,家里的老母亲已经重病不起,不知道还能不能见到她最后一面。哪知他租住的房子 头天发生了火灾,将他所有的家当包括床底下的现金付之一炬。他一时冲动,起了自杀的念头。 好吧,这件事情告诉我们,第一,冲动是魔鬼!钱没了可以再赚,命没了什么都没了。不是每个上吊跳河的人都那么好运遇到老闆娘我。第二,家里千万别放太多现金啊亲!! 看着这个老大不小、心心念念想回家的印度人,我又当了一回好人,送佛送到西,问清了这傢伙老家住址之后,直接弄晕了甩到敖炽背上,说:“去印度吧!” 敖炽又愤怒了,说他讨厌吃咖喱。 甲乙说,要备好防蚊药。 总之,这件事的结果之一,就是沙鲁克莫名其妙发现自己在一夜之间由开普敦回到了位于新德里西北部的贫民区的家门口;而结果之二,就是我被一只印度蚊子叮了鼻子,不但变成了难看的红鼻头,还可耻地发起了低烧。从来不发烧的老妖怪居然被一只印度蚊子欺负了!唉,自打肚子里有了个小的之后,我的体质就越来越奇怪了。 第54页 慌了手脚的敖炽随便抓了个当地人来,问他们最近的医院在哪里,那个傢伙给指了个方向,说,那里有个诊所,诊所里有个中国来的医生,他的诊所名字跟他自己的名字都很奇怪,都叫“第五篇”。 抚摸着发热的“破天斧”,我站在这个位于僻静处的,只是一座简陋铁皮屋的小诊所前,躁动的灵魂突然释然了……好蚊子,你没白咬我。 17 第五篇不但给我治病,还主动请求我们在他的诊所里住上三天,但是没有说原因。 他说,他看出我不是人类。因为,他自己也不是。真是坦白。 那个叫做艾米丽的女医生,被他牢牢实实地捆在了里屋的椅子上。做这一切时,他跟我们说,他在救人。 我居然一点都不怀疑他。 这个一身旧医生袍,面容年轻俊美,头髮却如老年人一般灰白没有生气的男人,安稳得像一潭深水。 这个人,没有邪气。更要紧的是,他连唿吸都没有…… 我一来便注意到他左手腕上那串清宁温润的月光石,当他发现我在看它时,朝我笑笑:“你喜欢这个?” “很美。”我的咯吱窝里夹着温度计,“很少看到有老爷们儿戴月光石。” “它跟着我好多年,比那个葫芦还久。”他指指窗前那个又老又旧的葫芦,又晃晃手腕,“它跟我的灵魂长在了一起,取不下来的。” “哦?”我眨眨眼睛,“那它身上一定有个很有趣的故事。” “对。”他点点头,看着窗口的葫芦,“你信不信,我们这些非人类,往往都会有玄妙的预感。” “比如?” “比如这些日子,我总觉得会有特别的人来找我。不光是故人的后代。”他拿过温度计,甩了甩,“他们的到来,或许会给我的一生,画上特别完美的句号。嗯,体温已经正常了。你是哪种妖怪?打哪里来的?” “一只树妖。从一个叫忘川的地方来。”我蛮喜欢跟他聊天,不用拐弯抹角。 “很幸福的妖怪啊,要做妈妈了。”他看看我,又看看在房间另一角睡觉的甲乙,以及悲苦地吃着一碗咖喱饭的敖炽,笑道,“你身上,也一定有个很长的故事。” 里屋时不时传来艾米丽飞愤怒的声音:“放我出去!你这个卑鄙的傢伙!” 我说:“可我更想听听你的故事。” 他想了想,点点头:“好吧。我去泡杯咖啡。故事太长,容易说得口干。” “别,我不喝咖啡。”我起身从包里拿出一罐“浮生”,摇了摇,“我们喝茶。” “我已经很多年不喝茶了。” “所以我给你提供福利了呀,你尝尝,要是味道好,我八折卖给你!” “我身上所有的现金都放在那边那个盒子里,大概不超过五百美金。” “你怎么那么穷……” 18 不论他是老孙的学生第五篇,还是传说中的天神“火君焱阔”,当他的故事讲完时,一整天的时间已经过去,傍晚的光线里,我跟他的茶杯,也见了底。 “你……没有唿吸?!”我将手指放到他的鼻子下,冰凉一片。 “就算是神,也有生命终结的一天。”他笑道,“也不是没有唿吸,只是这一个月来,我的唿吸比从前更缓慢了。” “你要用你的办法来解决这件事?” “这是最妥善的法子了。”他点点头,“每一位身在正途的天神,不论他们如今是何面貌,他们的元神永远都是最完美的的良药,足以解决任何疾病。何况,就算我不出手,这元神也留不了多久了。” 我想了想,笑道:“我们才认识两天而已。你就把你所有老底都揭了,不怕我这妖怪起歪念?” 他“扑哧”一笑,挠挠头:“好奇怪呢,你总让我想起老孙。” “我比那老头子好看多了好吗!”我怒。 “我愿意买你的茶叶。先苦后甜,味道很好。”他话锋一转。 咦?!我顿时悲喜交加,喜的是终于要做成第一笔生意了!悲的是这个穷鬼只有五百美金…… 不过,我们的交易还没开始,另一群兇勐的不速之客就杀到了。 十几个一模一样的“艾米丽”,从真正的艾米丽秘密设置在附近的研究所里跑了出来,一个个就像gps附体一样,十分准确地朝诊所这边扑来。 第五篇很明白地告诉我,红叶素这种近乎妖孽的物质,虽然能把另一个人变得与自己一模一样,但72小时之内,那个被改变的人会自行分裂出又一个“自己”,这个被分裂出来的傢伙又会继续分裂,根据红叶素所产生的效力大小,接力赛一样增加到一定数量,分裂停止之后,这些傢伙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觅食”,而它们要找的第一个食物就是“本体”。就像那朵被“自己”们吃掉的白蘑菇。吃完了本体之后,这些获得了力量的“再生制品”们,就会转向其他任何可供食用的生物,包括人类。当年,安妮用来做试验的老鼠,便是最好的验证。而他在销毁两块长满红叶的妖石之前,留了一些下来,根据他自己的试验,更加有力地证明了红叶素的恐怖之处。 他没想到的是,急切想在医学界占领一席之地的“艾米丽”,根据安妮的笔记,来到印度寻找红叶生长的地方。可安妮并没有在笔记中写出具体的地点,只说她与她最崇敬最喜爱的男人,那个叫“第五篇”的中国医生到过那里。于是艾米丽以医学支援为幌子,在这里设置了一个临时研究所,找寻红叶的下落。可惜,连当地人也从未见过这种植物。心灰意冷的她本打算启程回国,却偶然发现了这个隐藏在贫民区外头的,叫“第五篇”的小诊所。 她见到第五篇时,完全震惊。曾外祖母曾在笔记本里夹了一张她与一个男人的合影,照片背后清清楚楚写着她与他的名字——安妮与第五篇。 而照片里的男人,除了头髮的颜色不同,与眼前这个男人根本是同一人! 更让她惊讶的是,他见到她的第一眼,便脱口而出“安妮……”——她知道自己与这位曾外祖母长得很像。 她吃惊但也疑惑,若他就是第五篇,怎么可能活到现在?且青春依然?但她很快镇定下来,找到红叶才是正事。她不管这个人是第五篇还是他的后裔,她认定他知道这个地方,千方百计要求他说出来。 他一直拒绝。 直到艾米丽说,她已经拿自己作为试验品。 接下来所发生的事,便是我亲眼目睹的那一幕了。 也正是因为这因果循环的种种,导致我跟敖炽还有甲乙这三个局外人,此刻被困在这个小诊所里,一个钟头前,十几个饿着肚子来觅食的“艾米丽”如期而至。 第55页 在我们的茶话会上,第五篇跟我说,他将艾米丽留在诊所,一来为保证她的安全;二来,他要“妥善处置这件事”。 而现在,围在门外的“艾米丽”们,全都是由那印度女孩身上分裂出来,彻底销毁不难,可那也意味着这无辜的孩子也没救了。 门窗被摇晃得越来越厉害,再不处理,铁皮屋就没救了。 敖炽朝我们大吼:“再不吱声,我就要杀出去了!” “兄弟,淡定些。”他朝敖炽笑笑,旋即看定我,“那些事,拜託你了。” “第五篇……” 我话音未落,甚至都没有看清他的动作,第五篇就从屋子里消失了,连句多余的话都没留下,就这么化成了一道红光,从窗户里沖了出去。 房间里的温度,突然升高不少,一团看不见的火,用这种方式留下它存在过的证据。 一直被摇得砰砰响的门窗全部安静了下来,那些拼了命要觅食的傢伙们被一股强悍的力量给扯离开去,灼热难耐的气流从门窗的缝隙里灌进来,连敖炽与甲乙都被推了个趔趄,摔在地上。 奇异的光线在屋外飞旋,挂在窗前的葫芦,被染出了各种颜色,好看得不像是这个世界上得东西。 屋子里得人不管怎么努力往前,都无法挪动一步,那种根本不属于人界与妖界的力量,将这个铁皮屋彻底隔离开来。 整个过程,只持续了两三秒钟,气流与异光,骤然消失。 敖炽破门而出,外头哪里还有那些怪物的影子,躺在地上的,只有一个十三四岁的印度女孩,穿着白色的病号服,昏迷不醒。 一串白色的圆珠,在夜色中浮着幽蓝的光,躺在女孩的心口上。 远远地,传来嘈杂的人声与脚步声,手电筒的光芒缭乱地晃动。 这里的动静,终于引来闲杂人等了。 我长长唿出一口气,拾起那串石头,又进屋拿上那个葫芦,还有第五篇放在桌子上的铁盒,敖炽背上那女孩,甲乙带上艾米丽,在被人发现之前,一行人匆匆离开。 挂着“第五篇”牌子的铁皮屋,空荡荡地留在夜色之下。 19 艾米丽的精神还有些恍惚,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从她的研究所里找出剩下的红叶素,彻底毁掉。找东西的本事,甲乙是第一流的,如果他不做道士,做侦探也不在话下。 差点搞出一场灾难的她,缩在房间的一角,傻傻地看着我们,梦呓般对我们说:“你们知道么?红叶素可以让我拿到诺贝尔奖!斯图尔特家的荣誉,可以在我身上復活!” 听了这话,我看着这个可以称的上优秀的女人,突然问:“你是医生吗?” 她看着我,仿佛受到了侮辱:“我当然是!我从最好的医学院毕业,在最优秀的医疗机构里任职!我是这世界上最好的医生!” “你不是。真正的医生,一生只做一件事。”我淡淡地说,“救人。” 她愣住。 “你不够坚定。”我转过身,“所以,永远也无法将叶脉从树叶上完整剥下来。” 说罢,我从包里摸出一张纸来,放到桌上:“这是那天,我与第五篇闲聊时,他写下来的东西。要我转交给你。里头是中文,你找个好翻译吧。” “他……给我的?”艾米丽迟疑地问。 我没再说话,径直走出了房间。 ?尾声? “一个称职的医生躺在这里。” 光滑的石头上,刻着这样一排中文。 字有点丑,是敖炽刻上去的,他的力气比我大,石头上刻字这种事很适合他。 离铁皮屋不远的小河边,这块石头就这么不起眼地被半埋在地里。 第五篇跟我说,诊所附近那片贫民区,正是当年的卡拉巴拉村的遗址所在。 他不止留在这里,还去了许多地方,虽然替人诊病是一件极辛苦的事,但他一直尽力去做。做医生,不是为了荣誉与称赞,救人,是唯一的想法。 所以,他到后来才明白,为何老头会那么淡定,为何老头要在他额头写个“一”字,为何他总是无法静心剥下一片叶脉——当你心里只存着一个坚定不移的念头时,其他东西,不论诱惑还是伤害,称赞还是谩骂,都不会牵动你的心绪,蒙蔽你的本性。 做医生,就坚定地救人;做学生,就坚定地学习;做恋人,就坚定地去爱;做妖怪,就坚定地去卖茶叶!其实就是这么简单。 心有旁骛,朝令夕改,自己的心性都无法安定,又如何承受得了外界的震盪?冲动行事,铸成大错,自然在所难免。 真正的淡定,不是面无表情,看似平静,而是心中总有那么一个坚定的念想。 还好,第五篇总算也没有辜负老头的期望。 我将手里的铁盒子,放到石碑前的深坑里,里头装的,全是完整的叶脉。 手里还有一件东西,那个老旧的葫芦。 第五篇说,老头没骗他,医道之精华,确实都在这葫芦上,那一天,他看到了。 我问他是不是一本绝世秘笈,他笑着说我想太多了,只是一段用特殊方法刻在葫芦上的话而已,一定要很坚定很仔细地看,才能看得见。 现在的阳光很好,我拿起这个葫芦,慢慢地转动,上头的斑纹图案在阳光下变幻,时间一长,竟渐渐排成了整齐的文字—— 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 这就是“医道之精华”?! 等等,这段话不正是第五篇写给艾米丽的吗?!我还记得落款处写的是——孙思邈…… 难道那个自称活了一千三百多岁的“老孙”,第五篇的老师,是传说中的药王孙思邈?! 不可能,一个人类怎么能活那么久? 不过,这世界本就无奇不有,天界的神可以到人界当医生,树妖会与龙结婚,道士在妖怪的店里做帮工,那,若有奇人能活到上千岁,也不是不可能吧? 算了,第五篇的老师是不是孙思邈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一个好老师,教出了一个好学生,这个世界总还是不让人失望的。 我将葫芦好好地放在了铁盒旁,再加上那罐没有喝完的浮生。 填好土后,敖炽突然问:“我记得那傢伙说,盒子里还有五百美金?!” “我已经拿出来了。”我说 “一人一半!”敖炽伸出手,“我身上没多少现金了!” “这是我卖出去的第一罐浮生。”我坚定地看着敖炽的脸,“不管多缺钱,就算卖了你,我也不会花掉这五百美金的!” “你干吗老说要卖了我?” “龙肉值钱嘛。把我卖了,一棵树,人家咬都咬不动。” “提醒二位,我至今连一个月薪水都没拿到。如果你们卖了彼此可以换钱,请尽快!”甲乙把铲子一扔,扶了扶墨镜,淡定地说。 第56页 “这儿哪有你插嘴的地方?” “记帐!等我回不停再算给你!乖乖的啊!” 我想,如果第五篇真的长眠于此,大概也会被我们吵得不得安生吧。 老实说,对于第五篇的离开,我并不太伤心,他应该休息了。这世界,不会只有这一个悬壶济世的医生,也不会只有这一个心怀坚定、善对苍生的“月隐娘”。 照照镜子,也许,你也是他们中的一个? 所以,这个世界还是可爱的。 好了,我先跑了,印度的蚊子实在太多了啊!受不鸟了啊!! 第六章 谜桥 楔子 夜—— 喂,桥下那个书生,涨水了。 嗯。 快上去吧,天冷,水也冷。 我等人,约定此处,不可改。 天寒地冻夜亦深,此人怕是不来了。 她说会来,我便信她。 唉……木头脑袋…… 昼—— 河里漂的是谁? 呀,一个书生。 哪家痴儿若此?水至不去,抱柱而溺? 城南尾声…… 唉……木头脑袋…… 1 这是纽约市发生的第三起枪杀案,一个月之内。 对诸多名流显贵富二代榴槤的杉林大街112号会所来说,今晚是极其糟糕的。 洛弗.艾恩斯横躺在会所大门口,一颗子弹精准地穿过他的头颅。几小时前,他正大张旗鼓地在会所里为自己的“无罪释放”举行庆祝party,在红灯酒绿下叫嚣法律也是为他服务的。 作为闻名全球的艾恩斯能源之太子爷,父亲从商,叔叔从政,一门显赫,这个集万千荣宠于一身的年轻人,昨天被法院宣布无罪释放。这次他被送上法庭的原因,是危险驾驶致人死亡。在这条控罪之前,他的“被控成绩单”上还包括强迫他人服食兴奋剂导致死亡,聚众斗殴等,劣迹斑斑。但在巧舌如簧的律师团与父辈们的“积极处理”下,他每次都有惊无险,无罪释放。 或许,运气也有用尽的时候,犯错的人早晚要为他们的错误,接受公平的惩罚。 刺眼的光线在警察顶上转动,警戒线内外,警察们各司其职,神情严肃地勘察这现场。 几个警员,忙于向在场群众做询问笔录。围观的人面色各异,害怕的,漠然的,拍手称快的,现场一片混乱。 人群之中,站着一个看上去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短髮蓝眼,单薄瘦弱,怀里抱着一个大纸袋,袋子外头露出几个长条面包。 细心的女警察发现了跟人群不太协调的她,将她带到一旁,问:“孩子,你住这附近的?” “嗯。”她点头。 “现在凌晨了,你怎么还没回家?”女警的目光落在她的纸袋上。 “彩虹超市的烤面包,在关门前是最便宜的。”女孩看着女警的眼睛,“我爸爸失业了。” 女警皱皱眉,又问:“那你刚刚经过时,有没有留意到什么奇怪的人经过?” 女孩摇头。 “好吧,回家去吧。不要在这里逗留。”女警拍拍她的肩膀。 女孩点点头,转身挤出了人群。 如今才刚到初夏,凌晨的城市还是有些微凉,出了命案的会所被女孩不紧不缓的脚步抛在了后面,女孩暗红色的外衣像一朵云,飘过寂静的街道。 纸袋里的面包与罐头随着脚步抖动着,食物与食物之间,一把手枪,闪着银亮的光。 此时,命案现场的笔录仍在继续,与洛弗一同出来的女伴,哆嗦着跟警察讲,枪响时,她看到不远处有人影闪过,模样虽然看不清,可那个人的头髮颜色很奇特,是湖蓝色的,非常显眼。 与此同时,法医在洛弗的身上,发现了两件可疑的东西——一支在东方很少见的毛笔与一根湖蓝色的头髮。 长约十公分的毛笔揣在洛弗的衣兜里,不长不短的蓝头髮,沾在他的袖口上。 一见这支毛笔,年长的法医官顿时吃了一惊,喃喃道:“又是……判官?!” 消息一出,立刻在警界引起了震动。 但凡有些年资的警员,都记得那个影子般存在的杀手——判官。 多年来,不止纽约,世界各地诸多“有罪而未受到法律惩戒”的人,都是判官的目标。而他每次下手时,都会在目标人物身上留下一支毛笔。而且,这判官来去无踪,别说抓他归案,连他的真面目都从来无人知晓。 但,十年前,判官突然销声匿迹。谁也未曾料到,同样地犯案手法,又在此时重现江湖…… 2 寻人符用过了,没用。 虫人也找过了,目前还没反馈消息回来。 现在是中午,初夏的阳光与海风让世界无比明媚。海水的一边,自由女神面容安详,风韵犹在;海水的另一边,一只老妖怪气急败坏,站在人潮熙攘的纽约港,一遍又一遍地摁着手机上的重播键。 九厥的号码,我已经播了不下五百次,永远不在服务区。 别问我是怎么从印度“嗖”一下来纽约的,一提就上火。纽约根本不在我的旅程计划范围内! 从第五篇那里得来的“月隐娘”,给出的提示与以往大不相同,十三粒珠子同声同气地给了我同一个图案,对,不是字,是图案——一座桥,一座很中国式的古桥。 没了,就这样。 敖炽和甲乙看了半天,均表示缄默。还能怎样,既然是一座中国模样的桥,那就回家呗!我甚至都做好了访遍组过各处桥樑的准备。 可就在我们预备离开印度的那天,就在我作为一个孕妇,突然胃口大发跑去路边摊买咖喱肉饼时,就在我耐心等着摊主做饼子时,摊子背后那家卖二手电器的小店里,一台脏兮兮的电视机大声地播放着某国际电视台的“环球新闻”。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它一眼……敖炽跟我,同时“啊”了一声。我连饼子都顾不得,一个箭步蹿到电视机前,用力擦了擦眼睛。 新闻内容如下——备受关注的纽约市连环枪杀案,目前案情已有突破性进展,有关当局称已锁定了头号嫌疑犯,并公布了嫌犯的高清復原照片,目前正全力追缉中,并向公众承诺,如有能提供嫌犯线索者,必有重奖。 但吓着我的不是这新闻的内容,而是……嫌疑犯的“高清復原照片”! 一个男人,俯四十五度侧脸大致可见,说的是高清復原。可细节还是不清楚,原图应是从监控记录中接取出来的模煳图像。但是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就算细节再不清楚,男人的眼耳鼻口轮廓,就算烧成了灰我也认得出!加上那满脑袋该死的,独一无二透心凉的……湖蓝色头髮! 当时我第一个念头是,电视台被黑了。第二个念头是,你要干这种见不得人的事儿,好歹先把头髮染一染吧! 三人之中,甲乙最淡定,他一边啃咖喱肉饼,一边慢吞吞地说:“纽约不太可能有那座桥的。” 第57页 但我跟敖炽都毫无犹豫,异口同声:“去纽约!” 比起石头,九厥更要紧。 于我而言,他是与敖炽一样重要的人,友情与爱情一样,不分高低。 在我还是初成人形,术法不精的小妖时,九厥就存在于我的生命里。有偿岁月,沧海桑田,他与我,是另一种不离不弃,互相扶持。 不过,对于敖炽的态度,我还是意外的。我们苦苦寻找的石头,关乎她东海龙族的安危,可一见九厥有麻烦,他却如此果断。这厮不止一次地跟我说他最烦九厥了,原因一,长得帅。原因二,性格好。原因三,认识我的时间早于他。尤其是第三点,他唠叨了三遍。 赶去纽约的途中,我问他为何这次这么爽快,九厥遇到麻烦,以他敖炽的性格,不该是拍手叫好幸灾乐祸才正常么。 敖炽冷哼一声,说:“我们这一辈子,并不会遇到太多可堪生死之託的傢伙。比起讨厌他,我还是更希望他好好活着。” 我笑:“又讨厌他,又希望他好好的,不矛盾么,敖先生?” 敖炽有冷哼一声:“你跟我不也长期互相看不顺眼,不也还是长期相爱这么!不矛盾吗?敖夫人?” “顶嘴的功夫见长啊你!” “不是见长,是我平时就让着你。好龙不与女妖斗!再说我不顾大的也要顾小的嘛!” 每到这种时候,甲乙都会让自己完全变成一个透明人,他的全部注意力都在手里的笔记本上。我发现他跟我一样,都有拿笔记东西的习惯。我们每到一个地方,发生了什么事,他可能都记下了,不过我没有偷看他人笔记的习惯,不知道他背地里都写了些什么,没准全是骂我的话? 懒得管他。如今最要紧的,还是找到九厥那个死老东西! 可知道现在,我们除了跟自由女神大眼瞪小眼之外,连九厥的一根头髮都找不到。 “那厮会不会已潜逃会不停了?”敖炽望了望阳光充裕的蓝天,啧啧到,“要是那样,咱们岂不是要顶上窝藏犯的罪名?到时候全fbi啊什么的,在我们店里找到他,不停可就红遍全球了。” 我无法佩服他底下的想像力,戳着他的脑袋道:“九厥会被人抓到?你别忘了,他跟我们一样。如果他不想,就没有人了可以抓到他!” “我可以”甲乙一边喝可乐一边说。 “在我眼里,道士不是人。”我白他一眼。 又一阵海风扑面而来,吹乱了我们的髮型,突然吹清醒了我们的脑袋。 我跟敖炽对看一眼,刚刚我俩那番随口的对话,倒像一道闪电,把我们因为焦躁与担心而短路的智慧噼回正常水准了、“混蛋!”敖炽骂了一声,“咱们被那小子坑了!以他的本事,杀人何须动枪!更别说还留下自己的大头照给人满世界通缉了!”说罢,还不忘跺脚补充:“你一怀孕,把我的智商都拉低了!” 我一把拧住他的耳朵:“最后一句话太多余了。” 但前面的话是不错的,九厥不仅是妖,也是天界仙官,千万年的道行不是说说而已。被牵扯进兇杀案,还成了被曝光的通缉犯,不合逻辑。稍微想想,会出现这种状况,不外两种原因——一,有人假冒他犯案。二,他故意的。 他故意的?! 就在这时,我的手机响了。 但我想跟你们说的是,一分钟之前,我的手机已经电量耗尽,自动关机了…… 3 外头的阳光缓慢地移动着,这个租来的小公寓里,光线并不太好,就算是春末的午后,幽暗的房间里也泛着淡淡的潮气。 墙壁下的木桌上,斜躺着一个牛皮纸袋,旁边摆着一个吃了一半的面包,还有打开的牛肉罐头。 “ku已经将你除名,现在,除了那个地方,你无处可去了。”坐在窗台前的男人,横抱着手臂,懒洋洋地伸着两只大长腿,湖蓝色的头髮在仅有的光线与微风里微微摇动,是整个屋子里,唯一鲜亮的颜色。 “判官让你来找我,就为了让我去一所可笑的学习念可笑的书?”king盘腿坐在床上,栗色的短髮一半垂下来,一半夹在耳后,露出一贯苍白的脸颊与猪猪的眼神。一把模样独特,经过改装的银色手枪被她熟练地拆解开来,她细心地擦拭着每一个部件。 一个书包和一张入学通知书,摆在床边的椅子上。 “不读书没文化,没文化真可怕。”男人耸耸肩,“给个面子呗?” “他一天不出来同我公平比试,我就一天不会停止我的工作。”她目不斜视,枪管擦得雪亮。 “你不会是他的对手。”男人眯眼一笑。 她停下手里的动作,深蓝的眸子里映着男人的笑脸:“如果我赢了呢,九厥先生。” “世界第一的排名就是你的呀!”九厥挠了挠下巴,“如果你输了呢?” “去念书。”她的声音从来都很轻,却总是像刚从冰箱里拿出来一样。 “知道为什么我没有在你开枪之前阻止你么?”九厥扭头看了看窗外,天气极好,大街上行人从容,没人将几天前的会所血案记在心里。 king没说话。 “因为,换做判官本人,也会判这种屡教不改,草菅人命的罪犯极刑。”九厥转过头,走到她面前,“但是孩子,你不是判官。这种工作,你无法胜任。所以,到此为止。” 她继续擦着枪:“你们有两个方法可以让我停止,第一,让他来见我。第二,杀了我。” “有第三种方法吗?”九厥走到她的床前,搬把椅子坐下,笑眯眯地看着她。 “没有。” 九厥嘆口气:“姑娘,你才十五岁。外表看起来才十二岁……” “ku之中已经没有了对手。”king很自然的接过话茬,“就算你们真有办法让ku将我除名,我的枪也不会放下。击败判官,是我的梦想。” 须臾之间,一堆零件在她手中魔术般组合成了一把完整的手枪。枪口,冰凉地抵在九厥的额头上。 “不论你是不是他派来的,不论你与他是否真是所谓的密友。我要见的人不是你。”她的眸子,在枪管后闪亮。 “你已经第二次拿枪指着我了,够了啊,我也有自尊的!”九厥故作生气状,拿手指将额头的枪管拨开,“拿上给你的支票与书包,去学校里,在各种考试里称王称霸,坐在树荫下的长椅上看小男神给你的请书,升学,工作,与相爱的人结婚生子。这才是你的生活。” 手枪在king的掌中娴熟地转了一圈插进了枪套里 见她不说话,九厥蹲到她面前:“不妨相信我一次?!” 她笑笑,撩了撩头髮:“我能活到现在,恰恰是因为不给予这个世界任何信任。尤其是,陌生人。” 九厥愣了愣,屋内一片沉寂。 半晌,他才抱头大喊,“老桥啊老桥,看你给我找了个多高难的差事!” 第58页 king看也不看他,下床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喝。 九厥转过身,突然说:“你能活到现在,不是因为不信任这个世界。而是在你命在旦夕的那一刻,恰恰是一个陌生人,将你自死神手里拉了回来。” 闻言,她神色骤变。 九厥又坐直了身子,清了清嗓子:“你知道判官的真名叫什么吗?” king的眼中,闪过一簇火花。 “判官与我,都来自同一个国度。” 4 这是今年冬天的第二场雪了,深夜里的雪花落在永不结冰的河水上,悠悠流向远方。 半个时辰前,她自河畔边那条杂草丛生的小道而来。此刻,她沉默地蹲在河前,污迹斑斑的绣鞋有一半都浸在了水里。她脱下染了血的外衣,在寒澈骨髓的河水里慢慢揉搓,深蓝的眸子像被冻住了似的,定定地看着前方。 一座老得不能再老的石桥,横在身侧,灰白的桥栏上覆了白白一层雪,把夜色弄亮了稍许。他赤着脚,懒懒地靠在桥栏上,懒懒地俯瞰着桥下的她,缎一样光滑的长头髮与宽大的灰袍子绕在一起,在雪风里摇摇晃晃。 在这里生活了成百上千年,他最不喜欢冬天了,尤其一下雪,更是把全世界的颜色都抹掉了。他本就是个没什么颜色的妖怪,全身上下除了黑就是灰,连眸子都是灰的,所以,缺什么就爱什么。他喜欢五颜六色的春夏秋,喜欢来河边洗衣裳的花衣姑娘们,喜欢树上生出的鲜灵灵的果子。但有一种玩意儿他不太中意——血,比如此刻从她的衣裳里沁出来,自水流里漂走的丝丝血红。 “这回是谁?”他从桥上走下来,坐到她身边。 “金大牛。”她平静地说。 “罪名呢?” “聚众成寇,杀人越货。”她将洗净的衣裳提起,“葫芦山上尸横遍野,他一个活口不留。官府惧他兵强马壮,不敢过问。” “多少个了?”他又问。 “天下罪人甚多,何以计数。”她绞起衣裳用力一拧,一道淡淡的金光从她冻得通红的手上闪过——一枚半翠半金的指环,套在她的左手食指上。这指环世间少见,金色的一半并非金子,而是一块无色无瑕的晶体中并缠着许多金色的丝,耀眼得像是从太阳里取出来似的。至于那翠色的另一半,边缘龟裂,细看之下,却是包裹在那金丝指环之外,脱了一半,还剩一半。 她与他讲过,这指环,长在了身子上,拿不下来 他嘆了口气,将她的手轻轻抓过来,捧在怀里。这哪里还是个年轻姑娘的手呀,不仅粗糙不堪,手心手背上全是暗红的伤痕,新新旧旧,交错纵横。并非刀剑之伤,而是灼伤。 他朝她的掌心里呵了口气,细心地揉着:“还要继续么?” 她沉默许久,却问了个毫不相干的问题:“他……可有被好好安葬?” “有。”他点点头,“他家老父亲,将那木头脑袋接走,运回了老家安葬。” 忽然,她“扑哧”一声笑出来:“老桥,你说世上怎会有这么痴傻的人呢?等不到就不要等了抱着柱子淹死算什么呢?” “他说他信你。”老桥耸耸肩,“是你不信世上还有如此守约之人罢了。” 她笑着笑着,就笑不出来了,垂下头:“此等蠢人,我怎会放在眼里。不过淡淡之交,他却要生死相许,连我来自何方、背景如何都一概不知,就说信我。淹死也是活该。” “是吗?”老桥笑笑,“曾经,你不也对我一无所知,可还是愿意相信我么。” “你不同,你是我回到这世间,见到的第一个傢伙。” 5 老桥还记得,那是五年前的冬天。天还没亮,他也才刚刚醒,一个赤身露体的傢伙便凭空出现在桥上,真是毫无任何预兆,便凭空出现了。仿佛是从另一个虚空中不小心滚落出来似的,浑身无力,浑浑噩噩地靠在他的真身上。 “冷……”她呢喃。 身为一只古桥所化的妖怪,纵是见多识广,也还是吓了一跳。他隐匿了身形,将一片枯叶化成布匹遮住她的身体,蹲在她身边好奇打量。凌乱的黑髮下,不过是个十四五岁的豆蔻少女,容貌之美好无需多言,总之是老天将所有应属于女子的美丽都给了她。只不过,作为一只敏感的妖怪,他总觉得有一股说不明的戾气,在她微微锁起的眉间游走,还有套在她指上的那只戒指,不止模样奇特,更有一缕异光游走其中,十分罕见。 “你……是妖……”少女的眼睛不知几时睁开了一半,喃喃道。 老桥又被吓了一跳:“你看见我了?” 少女虚弱地点点头。 “我……我叫老桥。”他忙自我介绍,“你呢?你是谁?” “我?”少女的眉头深深地皱起来,迷茫许久,“我叫……释?!我不是妖怪,也不是人……” “那你是什么?” 释想了很久,摇头:“不知。” 此时,远远地传来了嘈杂的人声,有人发现了桥上的她。 老桥看着她被赶来的村民们放到木板上抬走,本想跟去看看,又放弃了这个想法。他是一座桥,在这条河上亘古不变地存在了千百年,每天目送着不同的人,从桥的这头走到那头,听多了故事,看多了悲欢。他习惯了停在原地,用自己的力量镇守这座桥的平安,偶尔外出走走,看到有“问题”的桥,就动手修一修,这就是他生命的意义。一个从天而降的女孩,应有属于她的生活,祝她好运吧。 那天之后,很长的时间里,都没有再听到与她有关的消息。 一年之后的某天,两个满脸大汗的衙役坐在桥头歇息,从他们的对话里,透露了一件不太好的事——城里出了一桩命案,一个叫汪长善的人死了。 这个人,他听说过,从桥上过的三姑六婆们常提到。富商,名声不错,经常接济贫弱,家中还收养了众多孤儿,人称汪大善人。 就在他嘆息好人命不长时,衙役甲拿出一张画了人像的粗布,看了好一会儿,啧啧道:“这丫头,横竖看也不像杀人犯呢。可汪长善的老婆非说是他们这个养女干的,还说好心无好报,养了一头狼崽子。” “汪家这养女我曾见过,如花似玉就不说了,小小年纪就透着一股狠劲儿,上回硬是将一个当街行窃的贼打折了一只手,还一口一个有罪当罚。狠是狠了些,却也不像是个心肠毒辣之人呢。”衙役乙左右看看,压低了声音,“倒是那老汪,暗地里有些流言传出,说他并非如表面那般良善,背地里也干了些损阴德的事儿。咱头头说他好,那是因为老汪每年都要给他不少好处。” “口说无凭,也没有实证。既然上头有命,咱就得把这丫头抓回来审问。”衙役甲收起画像,起身拍拍屁股,“走吧,天黑前还得赶到邻县去查问呢。” 第59页 老桥都不知道两个衙役是什么时候离开的,他的注意力,全在刚刚那幅画像上。 那面容眉目,不是她又是谁?当初她眉宇之间的“戾气”,与衙役”口中的“狠劲儿”,倒是对上了号。 我不是妖怪,也不是人——她的话,犹在耳畔。 她真的杀了人? 老桥迷茫了一天,在太阳落山之前,决定出去走走。 6 老桥与释的第二次相见,是在西城门下的一个面摊前。 深夜的小摊前,只有他跟释两个客人,面摊的老闆,又聋又哑。 释胆子不小,什么伪装都没有,穿着平常的衣裙,坐在他对面,哧熘哧熘地吸着面条。不过,她的右手似是受了伤,只能用左手,别扭地拿着筷子。 “你干的?”老桥轻声问。 裊裊的热气里,她抬起头看看他:“我记得你。妖怪。” “你干的?”老桥重复。 “是。”她喝了一口面汤,“你真行,一下子就找到我了。” “我们都不是人,要找到你不太难。”老桥拿袖子擦了擦煳在她脸上的面汤,“慢慢吃,我不是衙役。不抓你。” 她笑出来,深蓝色的眼睛光波流动:“没人能抓到我。” “我听说,当年是汪长善收留了你。”他不解地问道,“为何杀了他?” 来时的路上,他听到了诸多与这桩命案有关的传言,说汪长善是在自家花园里,身首异处,官府查验之下,发现竟是一刀所成,感嘆这样的“手艺”,最老道的刽子手也难以匹敌。 “我如今是杀人犯。我说的话,你信?”她放下碗,打了个嗝。 “信。”他点头。 “我说汪长善蓄养孤儿不是善心大发,而是另有所图,你信?我说他买兇杀人,栽赃嫁祸,侵吞私产,你也信?”她一字一句地问。 他沉默良久,说:“那些孤儿怎么了?” 她冷笑道:“姓汪的以行善为名,到处搜罗孤儿于汪府中,养个一两年,面容俊秀的,便暗自送往各地高官的府内充作姬妾,高官们一欢心,他汪家的生意自然更顺风顺水。姿容略次的,买入烟花地,至于模样寻常的,则多被卖为贱奴,受尽折磨。此人还迷恋丹药之术,常以幼童试药,埋骨汪府的冤魂不知几多。” 他皱紧了眉头。 “其罪当诛。”释淡淡道,“连我,都差点相信,这是一个好人了。” 她确实一度相信,慈眉善目的汪长善与他的妻子,是上天赐给她的善缘。老汪当着众人的面,宣布收她为养女,还给她起了念恩为名,要她记得那天将她从桥上救回来的乡亲,说如果不是他们,她早就冻死在桥上。 最初在汪府的日子,是安稳幸福的。她还是记不得自己的来歷,但这不妨碍她对老汪夫妇的喜欢。他们知书识礼,待人和善,她不过是小小风寒,这对夫妇便心痛不已,找最好的大夫用最好的药,汪夫人还亲自煎药餵她喝。平日里,老汪只要有时间,便要教她读书认字,仁义礼智信,说得头头是道。 “念恩哪,放心在家里住下去吧。爹娘能遇到你这样的好女儿,是上天的恩赐。你要相信,爹娘是这世上对你最好的人呢。”老汪夫妇常常这样跟她讲。 她看着他们的笑脸,内心里总有一股奇怪的情绪在出没,相信或者不相信,这是个问题。不过在那个时候,她选择了前者。 曾经,她在一个寂静无人,只有一片金光的世界里昏睡了许久,以前她总觉得自己的身体冻在了一块不化的冰里,那片光线真暖和,像无数个太阳聚拢在一起,一点点融化了自己。当她从长梦中惊醒时,这种感觉仍在,令到她对这个世界,有了新的看法。 老汪夫妇的出现印证了她的感觉。这个世界上的人,还是不错的。 念恩,多动听。可是,最终的事实却是,这永远不会是她的名字。 老汪夫妇最大的失误,就是将她与其他人划为一类,同样的涉世未深,同样的无力反抗。 当她的“爹娘”以贺寿为名,将她送到邻县那个年过五旬的罗大人府中时,当那个肥得像猪一样的老秃头反锁了房门,一脸猥琐地朝她逼来时,她突然从一场梦里醒来,一个久违的声音,在耳边越发响亮地反覆—— 有罪当罚! 有罪当罚! 当家丁发现被踢烂的房门时,罗大人已经鼻青脸肿,昏死在地。 想不起来的过去,渐渐在脑海里重现,虽然不完整,却也足够她欣喜。 释,你终于回来了。 剩下的事情就变得简单了,她没费多少力气便确定了汪府里所有见不得光的事。 有罪当罚,汪长善,欺凌弱小,逼良为娼,谋财害命,杀无赦。 她出手,只要一刀。 打更的声音,将老桥从释的故事里惊醒过来。 他问:“你想起了你的来歷?” “一部分。” “那你到底是什么?非人非妖的姑娘。” “天帝座下,刑王释,判是非黑白,司天下刑罚。” 老桥一阵勐咳。 一个柔弱如花蕊的小丫头,会是天神“刑王”?!一只妖怪,跟一个天神,会一起坐在面摊前吃面?! “你不信。”释笑道,摸出面钱放在桌上,起身离开。 老桥跟上去:“我信,我只是不敢相信,我这一生居然有机会遇到一个天神。” 她停下脚步,好笑地看着他:“我说你就信?” 老桥点点头:“目前我也找不到不信你的理由。” 她摇摇头:“怪物。” “手怎么了?”他看到了她手掌里的灼伤,“天神也会受伤?” 释举起手,看着那块尚有痛觉的伤痕,说:“我发现,我不可用任何武器伤人,刀枪剑戟都不行,一旦强行使用,那武器便会化成一团怪火钻进手掌,留下一道灼伤,剧痛七日不消。” “怎会如此怪异?”老桥托起她的手,上头已有好几个伤痕,新旧不一,“身为掌司刑罚的神,不该是手执利器的么?怎么反而还为此而伤?” 她收回了手,摇摇头:“我的记忆不完整。但有一点我很肯定。” “什么?” “刑王,已是很遥远的过去。我已不再是天神。”她深吸了口气,“如今,我虽不是人类,却也与凡胎肉身差不了多少了。”她又低头看了看指上的戒指,自嘲道:“如今,我就与这戒指一般,不绿不黄,都不知自己究竟是个什么了。” “你这戒指……似乎与从前不太一样?”他看着那枚金光流动的指环,“绿色的部分好像变多了?” “变不变,又有何关系。”她握紧右手,冷冷道,“反正也脱不下来。” 说罢,她加快了脚步,朝城门而去。 第60页 “释!”他喊住她,“如今官府到处派人拿你,你小心些。若无去处,我来想办法。” 她停下来,侧过头道:“你来安排我的去处?若偏偏是你向那帮蠢人告了密,我岂不死得冤枉。后会无期,妖怪。” 老桥哭笑不得地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湮没在墨黑的夜色与清脆的四更梆声里。 面摊一别,两三年没有释的消息。 老桥哪里也没去,这些年他干得最多的事,就是终日在河水上思考——为何身为刑王,反而偏偏不能碰利器?为何那个指环无法取下来?为何她的名字叫“释”? 在他还没有想出答案的时候,从桥上经过的人,越来越频繁地带来“某家恶少被人斩杀”、“某个身背命债的赌坊老闆被斩杀”、“哪个犯了大罪却被官府不了了之的大官之子被斩杀”等等,“斩杀”这个词,循环出现在老桥的耳朵里。 而这些案子,从来没有抓到兇手。暗地里拍手称快的百姓们,私下称这兇手为“判官”,贊他是黑白分明,为民除害的英雄。 可是,不论有多少人称赞“判官”,坐在桥头的老桥,始终在暗暗担心。 第四年,老桥越来越多地听到“某某山庄里莫名其妙死了十几口人!”“开私塾的老吴不知惹了谁,脑袋都丢了!”“当铺里的许老闆跟他老婆被人给杀了!两口子都是敦厚人哪!” 当那些一脸惋惜的路人从桥上走过的时候,老桥决定,再出去走走。 曾经,她在一个寂静无人,只有一片金光的世界里昏睡了许久,以前她总觉得自己的身体冻在了一块不化的冰里,那片光线真暖和,像无数个太阳聚拢在一起,一点点融化了自己。当她从长梦中惊醒时,这种感觉仍在,令到她对这个世界,有了新的看法。 老汪夫妇的出现印证了她的感觉。这个世界上的人,还是不错的。 念恩,多动听。可是,最终的事实却是,这永远不会是她的名字。 老汪夫妇最大的失误,就是将她与其他人划为一类,同样的涉世未深,同样的无力反抗。 当她的“爹娘”以贺寿为名,将她送到邻县那个年过五旬的罗大人府中时,当那个肥得像猪一样的老秃头反锁了房门,一脸猥琐地朝她逼来时,她突然从一场梦里醒来,一个久违的声音,在耳边越发响亮地反覆—— 有罪当罚! 有罪当罚! 当家丁发现被踢烂的房门时,罗大人已经鼻青脸肿,昏死在地。 想不起来的过去,渐渐在脑海里重现,虽然不完整,却也足够她欣喜。 释,你终于回来了。 剩下的事情就变得简单了,她没费多少力气便确定了汪府里所有见不得光的事。 有罪当罚,汪长善,欺凌弱小,逼良为娼,谋财害命,杀无赦。 她出手,只要一刀。 打更的声音,将老桥从释的故事里惊醒过来。 他问:“你想起了你的来歷?” “一部分。” “那你到底是什么?非人非妖的姑娘。” “天帝座下,刑王释,判是非黑白,司天下刑罚。” 老桥一阵勐咳。 一个柔弱如花蕊的小丫头,会是天神“刑王”?!一只妖怪,跟一个天神,会一起坐在面摊前吃面?! “你不信。”释笑道,摸出面钱放在桌上,起身离开。 老桥跟上去:“我信,我只是不敢相信,我这一生居然有机会遇到一个天神。” 她停下脚步,好笑地看着他:“我说你就信?” 老桥点点头:“目前我也找不到不信你的理由。” 她摇摇头:“怪物。” “手怎么了?”他看到了她手掌里的灼伤,“天神也会受伤?” 释举起手,看着那块尚有痛觉的伤痕,说:“我发现,我不可用任何武器伤人,刀枪剑戟都不行,一旦强行使用,那武器便会化成一团怪火钻进手掌,留下一道灼伤,剧痛七日不消。” “怎会如此怪异?”老桥托起她的手,上头已有好几个伤痕,新旧不一,“身为掌司刑罚的神,不该是手执利器的么?怎么反而还为此而伤?” 她收回了手,摇摇头:“我的记忆不完整。但有一点我很肯定。” “什么?” “刑王,已是很遥远的过去。我已不再是天神。”她深吸了口气,“如今,我虽不是人类,却也与凡胎肉身差不了多少了。”她又低头看了看指上的戒指,自嘲道:“如今,我就与这戒指一般,不绿不黄,都不知自己究竟是个什么了。” “你这戒指……似乎与从前不太一样?”他看着那枚金光流动的指环,“绿色的部分好像变多了?” “变不变,又有何关系。”她握紧右手,冷冷道,“反正也脱不下来。” 说罢,她加快了脚步,朝城门而去。 “释!”他喊住她,“如今官府到处派人拿你,你小心些。若无去处,我来想办法。” 她停下来,侧过头道:“你来安排我的去处?若偏偏是你向那帮蠢人告了密,我岂不死得冤枉。后会无期,妖怪。” 老桥哭笑不得地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湮没在墨黑的夜色与清脆的四更梆声里。 面摊一别,两三年没有释的消息。 老桥哪里也没去,这些年他干得最多的事,就是终日在河水上思考——为何身为刑王,反而偏偏不能碰利器?为何那个指环无法取下来?为何她的名字叫“释”? 在他还没有想出答案的时候,从桥上经过的人,越来越频繁地带来“某家恶少被人斩杀”、“某个身背命债的赌坊老闆被斩杀”、“哪个犯了大罪却被官府不了了之的大官之子被斩杀”等等,“斩杀”这个词,循环出现在老桥的耳朵里。 而这些案子,从来没有抓到兇手。暗地里拍手称快的百姓们,私下称这兇手为“判官”,贊他是黑白分明,为民除害的英雄。 可是,不论有多少人称赞“判官”,坐在桥头的老桥,始终在暗暗担心。 第四年,老桥越来越多地听到“某某山庄里莫名其妙死了十几口人!”“开私塾的老吴不知惹了谁,脑袋都丢了!”“当铺里的许老闆跟他老婆被人给杀了!两口子都是敦厚人哪!” 当那些一脸惋惜的路人从桥上走过的时候,老桥决定,再出去走走。 7 这一次,老桥走了很远的地方,才找到在另一个城池里的她。 大风客栈的某间客房里,一身素衣的释,半躺在床上歇息。数年不见,她的面容未有改变,只是那双深蓝色的眼睛,总是半睁着,眼角微微上扬,像一只锋芒暗藏、冷冷窥视猎物、骄傲而明艷的兽。手上那枚指环,翠色竟已占去了三分之二,原本耀眼的金光暗淡了许多。 第61页 老桥坐在她面前的凳子上,旁边的地上,一个店小二打扮的少年躺在血泊中,咽喉上一道深深的刀伤,早已气绝。 “你来的不是时候,这店小二会坏了你我久别重逢的心情。”释若无其事地笑道。 “你判了他死罪。”老桥看着桌上那碗早已没有热气的姜汤,“罪名?” 释抚弄着自己的长髮,说:“私下迷药于汤中,意图不轨。” “迷药?”老桥端起碗,褐色的汤水摇晃着,他嗅了嗅。 “我并未叫什么姜汤,还亲眼瞧见这厮在端汤上来时,从袖里取了一包药粉倒进去。”释嘆息,“我住这客栈数日,这小儿为人很是周到,我颇为满意,还额外赏了他不少好处。” “我猜他必是见财起意,啧啧,人哪,果然都是不可信的。” 老桥放下碗,看着那店小二尚显稚气的脸,突然起身,一把抓住了释的手腕,将她从床上拎了起来。 “过来!”他一扫往日的闲淡之情,不由分说地拖着她走到店小二的尸体旁。 他的反常令释皱起眉头,厉声道:“你做什么?” “我来帮你确定,看他是不是见财起意!”老桥一手抓住她不放,一手抓住了店小二已然冰凉的手,闭目不言。 释只觉一阵酸麻自她手臂上蹿过,直冲脑门,眼前一切突然被扭曲模煳成了一个黑暗的漩涡,再亮起的时候,眼前已不是刚刚的房间,而是那天通往她房间的楼梯。年轻的店小二正端着一盅姜汤,高高兴兴地往上走,他明明没有张嘴,她却清清楚楚听到他说:“今天听到那位姐姐有几声咳嗽,想来是近来天冷,受了风寒。厨房里正好有姜汤,给这姐姐送一盅去。” 她的心,突然微微抽了一下。 店小二又上了几级楼梯,停下,从袖里取出一包药粉,她听到他说:“只是姜汤恐怕不够,这里还有老闆给我们的一包散寒药。也给那姐姐吧。嗯,倒在姜汤里可能会好吃些。” 做妥这一切,店小二乐呵呵地走到她门前。 让他进了房间,她甚至都没有给他一个说话的机会,就永久让他闭上了嘴。 释觉得自己的脑袋像是被重物狠狠撞了一下,耳中嗡嗡作响,眼前的一切都破裂开来,当她再次睁开眼睛时,映入眼帘的,只有面无表情的老桥,与店小二的尸体。 老桥松开了手,站起身,擦了擦额头上一排细密的汗珠:“判官,你判错了。” 释错愕地后退了几步,用一种从来没有过得眼神看着老桥:“你……做了什么?” “我是一座桥啊。”老桥看定她,“我问你,桥的作用是什么?” 释不说话。 “把两个不同的地方,连起来,这就是桥。”老桥嘆了口气,“我这种由桥而化的妖怪,最重要的一个本事,就是让两个不同的东西连起来。比如,将死者保留在脑海中的最后的片段,连到生者的脑中。” 释的身子,无力地坐到床沿上,却还在强撑着笑出声来:“呵呵,妖术!” “是妖术。但你看到的情景,却是真实存在过的。”老桥走到她身边,捧起她伤痕累累的手,“释,我不知是什么原因让你变成这样。可我知道,如果你对这个世界已没有丝毫信任,你手上的伤会越来越多,你刀下的无辜者,会越来越多,而你的退路,会越来越少。” 老桥的手总是很暖的,一种干干净净的、令人留恋的温度。 她没有将手抽回来,低下头,缓缓道:“城门一别之后,我去了许多地方。贪婪的商贩、兇狠的匪徒、毒辣的妇人到处都是,许多人都在想尽方法伤害别人,我无法容忍这样的人,见一个,便处罚一个。心中的愤怒越来越浓,直至无法控制,任何人的一个无意的动作,都会被我视为可疑的攻击。我判他们每个人都有罪,诛杀而后快。”她抬起右手,看着那枚指环:“而我也发现,死在我手中的人越多,这上头的翠色就会变得越多。” 老桥握住她的手:“这戒指的颜色,只有你自己能还回去。试试看,好不好?最起码,这世上还有一个人是你肯相信的吧?” “你么?你觉得一个曾经的天神会相信一只妖怪?”她苦笑,“记得我还是刑王时,眼跟心都很敞亮,被我判罚的人,没有不服气的。而且我记得,我手里是有一件武器的,但我始终想不起来那是什么。” 窗外,暮色渐浓,地上的店小二,像是睡着了。 释又一次跟老桥分别,老桥仍然没有追上去,只站在一棵弯弯曲曲的老树下,目送她远去。 8 这一次的分别,并没有太久。 半年前,炎夏的阳光与满树的蝉声里,释主动回来看他。 跟在她身后的,还有个青衫布履、满头大汗的年轻人,身上背着十几卷书。 这个傢伙,老桥是认识的。城南新搬来的一户人家,老父亲做小本生意,独生子除了帮忙,便是寒窗苦读。父子俩都憨厚,若遇求助,必伸援手,深得四邻敬爱,日子虽不富裕,却也和乐美满。这独生子,人称尾生,不止满腹学问,模样也生得斯文清俊,只怪为人太过端方朴实,反被些三姑六婆传为愚钝,如今已过二十,还未有婚约。 “我要嫁人了。”释站在比自己高一头的老桥面前,虽在微笑,眼里却没有喜气,“我没有娘家,你姑且算我唯一的亲人,所以,带他来见见你。”说罢,压低声音道:“让你现身,就是为了这个。” “舅舅好。”尾生憨憨地朝他鞠了一躬,恭恭敬敬地把那一口袋书简放到他面前,“阿释说,您不但善于修桥铺路,更喜读书,这些书是小生平素最爱,充作见面礼,望您不要嫌弃。” 一颗冷汗从老桥额头上落下来,半年不见,别的没有,辈分倒上去了。 “啊,哈哈,大侄子你好你好。”老桥敷衍几句,转身将释扯到一旁,低声道:“你这么大大咧咧回来,老汪家的事你不管了?官府里头,这件案子可还挂着呢!” “他们抓不住我的。”释又侧目看看站在不远处的尾生,“这傢伙满有趣。” 老桥用力挠着头,在原地转了几个圈儿,很严肃地问她:“你对那小子,当真情深意重,非他不嫁?” 她耸耸肩:“不过是看得顺眼罢了。再说,是他心心念念要娶我。” 老桥皱了皱眉。 释和尾生的相识,不过三天。 那日,尾生替父亲收摊回来,于街市见一老叟,去肉铺前买肉,却因囊中羞涩被肉铺屠夫驱赶,情急之下,老叟偷拿了一个猪蹄便跑,屠夫发现,抓住老叟施以拳脚,并大骂老贼该死,盛怒之下竟要拿刀斩断老叟右手。 这屠夫生性暴烈,出了这档事,无人敢阻拦,生怕他的刀伤了自己。 只有尾生挺身而出,抓住屠夫手臂要他手下留情。怎奈他身单力薄屠夫一甩手,尾生便飞出去老远。千钧一髮之际,几枚钱币有力地敲到屠夫脸上,此人吃了痛,栽倒在地,捂着脸,呆看着钱币的主人。 第62页 释扶起老叟,拾起地上猪蹄给他,说:“走吧。” “贱内想食肉汤,只恨我无用……”老叟红了脸,不知所措。 “一块肉罢了,无需解释,走吧,以后不要再偷了。”释摆摆手。 老叟抹抹眼睛,千恩万谢地走了。 回过神的屠夫,一把抓起刀,冲着释大吼:“哪里来的野丫头!有罪当罚,行窃斩手,这是规矩!” 一阵冷风吹过,释缓缓回过头,黑衫摇曳,眸深如海,淡淡一句:“你当你是谁?” 无法躲避的威慑与压力,就从这简单一句话里扑出来,令到屠夫呆立原地,握刀的手失了力气,造次的念头烟消云散。 “你还好?”释转过身,看看一身灰土,揉着屁股的尾生。 尾生用力点头:“姑娘好身手!” 释没理他,快不离开。 她依然居无定所,四处游走。那年离开大风客栈之后,她颇感疲倦,在深山之中静居数日,调养心性。曾经快完全占据她的病态的多疑,减弱了些许,下山之后,被她重罚的人自然不少,但比起往日,算是少了许多,连指环的颜色也恢復到之前的半翠半金,又是翠色甚至会变得比金色更少,但,仍不稳定。 回到这里,只为查看汪长善之妻有无继续作恶,得知那婆子已在去年病死,府中孤儿已由官府安置到了别处,原本还想去看看老桥,可她最终还是没去,如果老桥问她还有没有继续“处决”他人,她一定会说实话,那样,老桥可能会不舒服吧。不如不见。 可她未曾料到的是,就是这临时改变的主意,让她转了方向,在街市遇到了这个书生。 不过,这小子真的是很傻啊,打雷闪电大雨,整整一夜,他居然都坐在城门外,手里,捏着她无意中遗落的钱袋。若不是她又改变主意,决定还是要去见见老桥,她不会折返回来。如果这样,他是不是要在这里坐一辈子? “我若不回来,你当如何?”这一天的午后,她从一身狼狈的尾生手里,接过自己的东西。 “拾遗当还,我捡到姑娘的东西,怎么也要回还的。”尾生拿袖子擦擦脸。 真是傻气瀰漫啊,她看着这个老实到家的书生,笑道:“你人还不错。” “姑娘路见不平,仗义疏财,这才是真正的善人。小生与你相比,实在汗颜。”他朝她一拱手,“小生城南尾生,未请教姑娘芳名。” “释。”她的眼睛在阳光下闪着好看的光,盯着那个脸颊已经泛红的尾生,“你觉得我是善人?” “嗯。”他不敢与她对视,说话也牛头不对马嘴了,“为人端方,心存仁厚,方是处世之道。” “书上那些圣人们说的?”她越发觉得这小子有趣。 尾生摇头:“我是这样想的。人非牲畜,行为磊落方能无愧天地。” 听罢,她浅浅一笑:“如今已是午后,我飢饿难耐,你请我吃饭如何?” 许久之后,她同老桥说,这个起于戏耍之心的请求,是她此生最最后悔的行为。 尾生自然没有拒绝,他厚道地将她请到家里,父子俩拿出家中最好的食物款待她。 傍晚,尾生送她走出家门,夕阳如金,洒在道旁的青草上,平静而惬意。 “为何还不娶妻?”她突然问。 尾生一愣,挠挠头:“貌美而无德,不可娶。” 她笑出声:“总不会所有媒人给你介绍的姑娘都无德吧。” “我有心,能感觉,有眼,能看到。”尾生认真地说:“婚姻大事,不可儿戏,必要找到我心中之唯一。” 傻得要死的言论啊,枉费了那一张俊秀的脸。 “那,你娶了我吧。”她站到尾生面前,故作认真得望着他,成心戏弄。 “啊?”尾生以为自己听错了,“阿释姑娘你说什么?” “刚刚你不是对我大为赞赏吗?又是善人,又是佩服的。”她把脸凑近了些,笑,“既然我在你心目中这么好,不如就娶我吧。” 尾生一惊,眉头微微皱起。 她笑出声来,转过身:“我就知道你不过是说说漂亮话而已。” “阿释姑娘,我愿意的。” 尾生的声音从她背后传来,害她差点被绊一跤。 她稳稳神,停下,若无其事地回头,上下打量他:“娶我?你可知我家在何处爹娘是谁?以何营生?”她顿了顿,笑容淡去,“若我是杀人犯或江洋大盗,你又如何?你我相识不到两日,便说娶我,这才是儿戏。” “你肯嫁我,便是将身家性命都託付与了我。这般相待,我焉有嫌弃质疑之心。”尾生坚持他的逻辑,依然很认真,没有半点戏嚯之心,“阿释姑娘,我知你绝非歹人。” 这傻人越发傻气了。 “好啊,我嫁你。”释点头,忍住笑,“那你就先跟我去见见我舅舅吧,他看着我出生,长大。” 唉—— 淙淙流动的河水里,夹着老桥无声的嘆息与抗议。 “于是我就这样成你舅舅了……”老桥面对河水,无奈地摇头。 “不好么?”释反问,“我要出嫁了呢!” “你……他……”老桥看看她,又看看一直老实站在不远处不敢打扰他们谈话的尾生,话到嘴边,又给咽了回去,只说,“舅舅我两袖清风,没嫁妆给你。” “说恭喜就好。” “恭喜……” 老桥从没有像今天这样,觉得蝉声有点烦人 9 从夏天到秋天,又到冬天,老桥始终没有听到释与尾生的婚讯。听到的,全都是“判官”又在哪里,斩杀了怎样的恶人。 他曾在夜里,偷偷去尾生家,透过窗上的玻璃,他只看到灯火前苦读的尾生,与他酣睡的老父亲。一个用红布裹好的匣子里,是一枚不算便宜的珠钗,尾生攒了许久的钱才买回来,说这是要在新婚之夜送给释的礼物。老桥还看见,尾生读书读累了,便会将这珠钗取来,傻傻地看,傻傻地笑。 可是,释呢,她几乎是消失在尾生的生活里的。偶尔会来找他一两次,吃吃饭,聊聊天。尾生也从不问他们要几时成婚,只对释说,婚期由她来决定,他等着。 可惜尾生没有等到他的婚礼,却等来一众衙役。他的父亲,无意中见到了官府中那张陈旧不堪的画像,一问,画中人乃是当年汪家兇案的疑犯。素来诚实的老头毫不犹豫地向官府坦诚了一切,说,那个疑犯刚刚拉了他的儿子,去了北门的食肆。 衙役们杀到时,释与尾生的晚饭才吃了一半。 没有任何惊心动魄的场面,衙役们连释的衣角都没挨到,她便拽着尾生,以寻常人不可能达到的速度,跑了。 那天的傍晚,黑云压城,北风唿啸,一场暴雪近在眉睫。 第63页 城外荒地上,释与尾生道别,她坦然告之,汪长善是她处决的诸多罪人中的一个。她根本就不是人类。 尾生又皱起了眉,却没有多少惊惶。 “你是我未过门的妻子,别的,不太要紧。”他看着她的眼睛,“若你不能留在此地,我与你一同离开。” 释突觉一阵头疼,真不知还说这傢伙是敦厚还是愚钝了。难道他就一点没有发觉,她对那个婚约根本就是说说而已?难道他没有发觉,自己对他,只是普通的情谊?难道他没有发觉,自己甚至……不太看得起他? 自己也是该死,什么不好玩,跟这个傻书生玩谈婚论嫁?! “尾生,我不可能嫁给你。”释断然道,“我根本就不是你说的善人。我只管杀人。” “就算如此,我也相信是你另有苦衷。”尾生如是道。 “相信?你凭什么相信?傻子,这世上没什么是值得相信的!”释突然有点生气了。 “我就是……信你。”尾生又陷入了他自己的,坚定的逻辑,“天涯海角,我都与你一道。” 她应该宰了他的不过也不用,这个傻子,随便煳弄一下,不难。 “你真要与我海角天涯?”她问。 尾生坚定地点头。 “好。待我处理完手头的事,三日之后,子时,在上次与我舅舅碰面的桥下见面。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她面不改色地撒谎。 “好!” “那我先走了,你保重。”她转身,心头却突然爬过一丝愧疚,又回头对痴痴望着她的尾生道,“你呀,以后不要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 尾生挠了挠头,朝她挥挥手:“不见不散!” 雪花零零散散地飘下来,遍野的荒草飒飒而动,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尾生一直使劲地看。直到完全看不见她的身影。 她头也不回地走着,短暂的内疚很快被新的“工作”代替,葫芦山上的金大牛可比那个叫尾生的傻瓜重要多了。 10 “我有一点累,是怎么回事?”释闭上眼,将脑门抵在了老桥的肩膀上。 老桥继续揉着她冰凉的双手,雪花一片一片落下来,沾在他们的头髮上,睫毛上,然后化成细细的水。 “那一夜,我将那傻小子从桥上拎出来三次。”老桥缓缓说,“三次他都又跑回原地。对他人的坚信达到这样的程度,令到我也无法不成全他。” “让我睡一会儿。”释一动不动说。 水声与雪花纠缠成了一个迷煳悠长的梦,一道灿烂的光,将她拉入了另一个夏天。 无遮无拦的荒地里,面容模煳的男子,静若磐石地坐在地上,炽热的阳光如此勐烈,足以将世间万物点燃。男子一直在等,可直到他倒地不起的那刻,还是没有等到他想等的人。此时,一只浑身金羽的三足大鸟,自那火球般的太阳里振翅飞出,落在男子的尸体前,仰天长鸣一声,抖落下一根金翎覆于男子的心口,只见一片金焰耀过,男子的身体化成了一枚金光熠熠的指环,所有的光彩,皆来自那指环之中的缕缕金丝,每一根,都似从太阳中採撷而下。 指环在空中飞旋,离自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身体好热,像是被什么点燃了一般。 怎么到处都是死去的人,断裂的头颅与残肢堆成了山…… 刑王释,世间罪责,由你一笔判罚,到存公正之心,严慈有度,虽诛万恶之罪人,也信回头之诚意。 你完全背离了你的职责,多疑嗜杀,有罪便诛,不留余地,错杀诸多无辜。 身为刑王,最要紧的,不在“罚”,而在“信”!如今,唯以金乌翎清净你心,愿有朝一日,你迷途知返…… 释勐然直起身,满头冷汗。雪越下越大,河水还是那条河水,四周的景物没有任何改变。 “做噩梦了?”老桥发觉她的身子在微微颤抖。 她发了很久的愣,突然抓紧老桥:“笔!是笔!” 老桥不知所以。 “我的武器是一支笔!”她恍然大悟地看着他,“但凡有罪之人,一律执笔点其额,斥其罪,痛其肤,但不伤不杀,以观后效。若诚心悔改,笔印自消。执迷不悟者,重惩不怠。我……我以前都是这样的……” 天宫云殿,诸神光华,人间万事,沧桑巨变,皆如潮水一般涌来,在她麻木困顿了许久的灵魂里完整重现。 喀嚓,一声微微的响动中,短暂的灼热自她指尖蹿过。低头一看,指环上仅余的翠壳竟完全剥落下来。在脚下的枯草间碎成了明亮的渣,闪了两闪,再无踪迹。 那枚长在她身上的指环,从未像现在这般闪烁着耀眼之极的赤金光华,纵然只是微微一圈,也有中天之日的气派。 “你的戒指……”老桥托起她的手,惊讶不已,“你什么都想起来了?” 释总是幽深的蓝眼,在指环的光芒里变得清澈明透,她苦笑:“从某个时候起,我变得不像我自己。我怀疑我看见的每一个人,认定他们每一个都不怀好意,用最彻底的方法处决了无数根本不是罪人的罪人,这种心绪像蛇一样将我越缠越紧,处决他人,成了一种本能。直到……有个人将我锁进了这枚指环,我的心才渐渐安宁,沉入长眠。” 她想了很久,说:“可是,那将我封印的人,我却始终记不起他的一切。” 老桥将她拥在怀里,轻轻拍着她的背嵴:“记不起就记不起吧。重要的是,你想起了刑王的武器,不是致人死地的刀枪,只是一支笔。” “老桥,好多事被我弄砸了。”她嘆息,眼里泛起了光,不知是泪还是倒映的水光。 “能补救的。”老桥摸摸她的头,“起码,真正的刑王并非凶暴的刽子手,而是一个愿意去相信的、善意的神。” 她抬起头,揉了揉眼睛:“有这么好?” 老桥点点头,道:“多疑本是人之常性,由此而生的事端不在少数。能信罪人之改过,信旁人之好意,若无一颗纯澈光明、端方良善的心,焉能做到?你不能用利器,一用便有灼伤,想来也是身为刑王的觉悟一直都在吧,比起杀人,释人更不容易。”说罢,他又挠挠头,说:“我也只是猜测。总之,最要紧的是,你醒了。” 释沉默良久,站起身,怔怔地看着桥下,苦笑道:“我从来就没有信过尾生。他对我说的每个字,我都不屑一顾,只当他是个戏弄的对象。” 老桥走到她身边,伸出手,接住一片雪花:“你不是不信尾生,而是那时的你,不信有人会……爱你。” “他已经死了。”她深吸了口气,“无法逆转。” “但活着的人更多。所以,判官应该继续她的职责。”老桥看着自己在河水上横亘千年的真身,“我有一个建议。” 第64页 11 许多年后,纽约某电玩城。 嘈杂的大厅里,各种电玩热闹地运作,各种各样的玩家们沉浸其中,时而紧张时而尖叫。 king沉默地站在一台射击游戏几钱,看一个年轻男子拿着手枪,对着屏幕专注射击。可惜成绩很差。 一局结束,她上去,一把将他手里的枪夺下来,对准目标,沉着射击,全过程行云流水,一枪不偏,轻轻松松拿下了这款游戏有史以来的最高分。 男子看得呆住,连脾气都忘了发。 她将玩具枪扔回给他,分开围观的傢伙,闷闷不乐地走出大门。 ku,killer union的简称,全世界排得上名号的职业杀手,都属ku管辖。这个游走在黯黑世界的组织总部,就隐匿在这个不起眼的电玩城里,二楼那一间总是无人的办公室。 ku之内的杀手们,每人都有固定返回总部的时间,这时间完全错开,彼此从不碰面。回来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拿走桌上的箱子,里头是应得的奖金;而是看箱子旁边的电脑,显示器上永远有一张新鲜的“榜单”。 这张榜单上,按照杀伤力与命中率以及近半年的工作表现等,对ku成员的身价进行了严格的评定,排出名次。不仅如此,更将ku之外的一些“着名人物”也计算在内。 有意思的是,自ku的第一张榜单诞生起,杀手榜的第一位就没有改变过——判官,这个游离在ku之外的杀手,不受任何僱佣,只对有罪之人出手。但,除开一小撮罪大恶极者被一枪毙命之外,其他目标虽也头部中枪,但无人丧命,最后都在一场长时间的昏迷之后醒来。行内人都说,这种惩罚但不取命的手法,是判官故意为之。作为一个并不以取人性命为目的的“杀手”,多年来从未被抓获,亦从未在人前露过真容的“判官”,成了圈子里一个最大的传说。 而king身为ku里年纪最小的一员,她最大的目标,就是击败判官。 十年前的哥伦比亚边境,由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小姑娘,呆望着四周的弹孔与火焰,以及父母与弟弟血迹斑斑的身体。五岁的她,还不太明白两派黑帮的火併与恩怨,只记得仇家杀来时,为他们带路的,是跟他们家最熟的瓦格叔叔,最后,他死在了父亲的枪口下。而身中数枪的父亲,临终时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永远不要相信任何人! 她被婶婶领养了,但在婶婶家过的并不好。婶婶最常让她干的事,就是背着书包去城里一间不起眼的杂货店,书包里,是一包包白色的粉,只要她去了,杂货店的老闆就拿走这些粉末,把现金装到她的包里。可那天,刚走到杂货铺门前,就听到里头传来可怕的枪声,她害怕极了,转身就跑。几个拿枪的人追出来,子弹唿啸着从她的耳畔擦过。她不要命地跑,书包带子断了也不知道。 回到婶婶家,几个兇狠的男人正在家里胡乱翻找,婶婶一家早就跑得不知去向。没有人对他的安危有丝毫顾念。 她想悄悄退出门口,却不料弄出了声响,穷凶极恶的男人们抓住她,逼问她货物的下落。 什么货物?她完全不知道婶婶在干什么勾当,哭着说不知道。 盛怒之下,一个捲毛男人将她夹到楼顶,说如果不说出来,就把她扔下去。 男人抓住她的衣领,她的半个身子已经斜到了外面,十二层的楼,足够摔死她。 她哭喊着求救,疯狂的男人见问不出答案,竟真的松开了手。 生死攸关之时,一颗子弹击穿了男人的心脏,一只有力的大手,抓住了她的胳膊,将她自死神手里拉了回来。 来人的速度太快,她只看到黑色的口罩上,有一双灰色的眸子闪过,在夜色下闪着水波般的光。还有,这个人,手指上有一枚金光闪烁的指环。 这个人抱着她,一直跑到离家很远的地方,才将她放下。 “你是谁?”她见他要走,忙扯住他的衣角。 “杀手。”对方直白地回答。 “那你为什么救我?”她很迷惑,“杀手不是只杀人吗?” “所以你不相信杀手会救人?”那对灰色的眼睛里露出笑意。 “我谁都不相信。”她诚实地回答。 对方摸摸她的头:“如果这样,这世界会变得更坏。” 说吧。他一纵身,跳到旁边很高很高的一棵树上,黑色的衣衫飞起来,像一对翅膀,就这么往空中一跃,便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杀手……她默默念着这个词。 那天之后,她再没有回到婶婶家。她朝着那个杀手消失的方向走去,这是她为自己选定的路。这条流浪的路并不好走,要冒着被打的危险从商店里偷面包,要跟街头的乞丐抢睡觉的地方。在这场没有终点的旅途中,她吃了各种苦头,也认识了几个有意思的吉普赛人,他们会占卜,会表演戏法,还能用子弹射中空中乱飞的苍蝇,也会骗人。她跟他们结伴而行,为他们的骗局当演员,当然,也顺便学到了新的本事。当与她同龄的孩子还坐在教室里为数学题苦恼时,她已经能用一颗子弹击落疾速飞过的野鸟。 十三岁那年,年迈的吉普赛老头,将她带到了纽约,走进了那间电玩城。 顺利拿到介绍费的老头,在门外跟她分别时,说的唯一一句话是:“你是天生的、做杀手的料子。” 每个杀手都有代号,她的名字被king代替。不到两年时间,她已经是ku中年龄最小、成绩上升最快的成员。可是,她始终无法超过“判官”。 她不信自己无法打败他。可是,要打败一个影子般的对手,谈何容易。她想了很久,想出了一个能逼判官来找自己的方法,就是——模仿。 她选择了三个目标,都是民众眼中的罪人。她知道判官的习惯,在出手之前,一定会放一支不常见的毛笔到目标的身上。而她也这样做了。 三个目标,无一倖免,全部成了她的枪下亡魂。 可是,她并没有等来找自己算帐的“判官”,而是等来了一个嬉皮笑脸。一头怪里怪气的湖蓝色头髮的中国男人。 当她用枪口指着他额头的时候,他笑着说—— “判官要我来看看你。” 12 我从来没有尝试过坐在一座桥下跟人喝茶。 横过布鲁克林与曼哈顿的东河,就在我们的身下哗哗流动。 当然,肯定不会有人看到,布鲁克林大桥下巨大的桥墩旁,四个古里古怪的傢伙,盘着腿,悬空而坐,一壶茶,几个杯子,漂浮在我们中间。 很深的夜,很大的风,很乱的髮型! 我奋力地把胡乱飞舞的长髮抓到脑后,目光一直在老桥手上的指环上扫来扫去。 “你这杯茶,如果不喝,着实是人生之遗憾。”他将杯子里最后一口茶,一饮而尽,“如果释还在就好了,这杯茶太适合她。” 嗯?镜头又走快了?简单说,就是我焦头烂额的时候,接到这个老桥的电话,要我们晚上到布鲁克林大桥来找他,九厥的事,他一清二楚。 第65页 我们当然赴约了。 老桥说,九厥不止一次跟他提起过不停,提起不停里头的傢伙们,提起那杯先苦后甜的茶。可恨的是,九厥从未告诉过我们,他认识这样一个由桥所化的老妖怪。不过也不稀奇,九厥这老东西,性格跟行踪一样飘忽不定,认识他这么多年,我知他天上地下交游广阔,神仙妖怪处处熟人,冒出来个桥妖老鬼也不意外。只不过,我至今也想不通,就是这样一个万能胶一样的傢伙,怎么会好好地把自己搞成通缉犯! “你找我们来,不光是为了讲那些陈年八卦吧。”我瞪了老桥一眼。 “若不是虫人找到我这里来,说树妖来到纽约,正在找九厥的下落,我也不会有幸找到你来帮忙呢。”老桥满脸庆幸的模样,“king那个孩子,我怕九厥一个人搞不定,所以,希望你们能出手。” “我不吃小女孩。”敖炽打了个呵欠,“即便她是个杀手。” “我杀人是要收费的。”甲乙抱着茶杯慢慢地啜着,“你不像付得起的样子。” 这两个傢伙脑子里装了些什么啊?!我揉了揉额头,对着一头黑线的老桥说:“忽略这两个傢伙。在这个问题之前,我觉得你讲的故事,好像缺了什么?” “释?!”老桥脱口而出,又沉默了片刻,“我们一起离开了老家,从此,判官变成了两个。她尽她的职责,我尽我的能力。这一走,就是两千年的时光。地球上,大概找不出我们没有去过的地方了。”他的眼神变得有些暗淡,“十年前,哥伦比亚,那天的黄昏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在我们居住的小屋里,释坐在窗前的摇椅上跟我说,她要走了。夕阳消失的时候,摇椅上也空了,只留下了她的指环。我那时才明白,从封印中重生的天神,纵然有一些常人没有的异能,却没有不死之身。以前,我不知她在天界做了多少年的刑王,可在人间,她足足做了两千年的判官。或许我们做的一切,对这个世界来说还是太少太少,但,起码使我们的一份诚意。” “她……就这样消失了?”我有些愕然。 “你觉得,一个天神的逝去应该各种的波澜壮阔曲折离奇?”老桥笑笑,“她的离开,跟她的到来一样简单,当年,她就那样出现在我面前,也那样安安安静地消失。” “她没有跟你说什么?”我又问。 老桥摇头,笑道:“倒是我,未料到她走的那么突然。刚买的礼物还没来得及送她。” 此言一出,我们几个都没接话,莫名的,淡淡的悲伤,从老桥的只言片语里,落进了远去的河水里。 或许生命本该是这样,不论神还是人还是妖,怎么生怎么死,这一头一尾并不要紧,要紧的,是在这生死之间的路程,有没有走的足够好。如果答案肯定,那么,我想我会理解为什么到了生命的尽头,释只有淡淡的一句“我要走了”。 “在释离开的那晚,我动身离开那个边境小城,无意中遇到被恶徒抓住的king。”老桥继续道,“那时候她还那么小,眼睛里却有着跟年纪不符的悲伤与深沉。那对蓝眼睛,跟释很像很像。” “为什么不去见她?”我对这个king充满了好奇,“她从不知道,她一直想击败的"判官",就是当年救了她的人?” “见面是多余的,她需要的人并不是我。”老桥如是道,“至于我,也要继续我的工作,分身无暇。” “继续当判官?”我打量着一脸平静的他,“继续释未完的事业?” “是继续修桥啊大姐!”老桥指了指身后的桥墩,“这座桥已经有了“暗隙”,不花时间修復,很快会垮掉的。” “暗隙?”我头一次听到这样的名词。 “世上每座桥,都是有魂的,是活的。他们承担着沟通与传送的职责,将不相干的两处两节起来,将无数人从这边送到那边。从桥上走过的人们的悲欢喜怒,会逐渐渗到桥中,若是负面力量居多,天长日久,这桥身便会像被虫蛀了一般,产生人类看不见的裂隙,不管不顾的话,这桥便会垮掉。所以说,若是太平盛世,桥路都会稳固不少;反之,人心不古,乱世灾年,桥毁路陷便是常事了。”老桥看着这座已有数百年歷史的“同类”,“既然看见了,就不能不管。我虽左右不了人心世事,但以自身之力尽量保它周全,还是能够的。” “就算你修好了暗隙,如果从桥上走过的人还是负面多于正面呢?”我问他。 “你会不会因为果树长了害虫,就直接把果树给砍掉?”老桥反问,又道,“虽然未必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否有用,但我还是愿意相信,从桥上走过的人,高兴的会比不高兴的多,只要他们还活着。”他顿了顿,坦然地看着我的眼睛,“虽然我已经不再做判官,但我还是一座桥。平平安安地,把每个人送到另一边,是我永远的职责。” 我没有反驳的理由。 “这个,给我。”他从指上取下那金光熠熠的指环,“这是释留下来的。我后来在一本古籍上看到,这种天生金丝的石头,又名金乌翎。传说上古时一男子,炎夏之日于荒地,等待与他约好相见的爱人,可惜对方久候不至,男子坚信对方定会赴约,不肯离去,苦等七天七夜之后,殒命烈日之下。身为太阳之精魂的神鸟金乌,敬佩此男忠贞守信,为防野兽噬其身体,遂以自己的一根翎毛将男子化为一枚石指环,永留人间。今日,我喝了你的茶,也没有什么可回报的,这枚金乌翎,就转赠与你吧。” 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不让自己偷笑出来。 其实,接到老桥的电话,月隐娘上的那座桥就慢慢消失了。不然,我怎会这么爽快,大半夜跑来这座破桥下赴约,还给老桥提供免费的浮生!这回真是谢天谢地谢九厥,要不是他犯事儿,我还不知上哪儿去找这个金乌翎呢! 我小心翼翼地接过这枚指环,心花怒放地对老桥说:“你好好修桥!king的事交给我们。不过,你到底要我们帮你做什么?” “是这样的……” 13 现在是早晨7点40分,我的二手车停在清晨的阳光与空旷的林地上,从这里往前走五百米,就是卡普森中学,一间坐落于青草绿树之间的私立中学。 刚才经过那里时,我已然相信,这是老桥能为king找到的最好的学校。 尽管这小妞到现在也不太领情,板着一张臭脸,冷冷地站在我们四个老傢伙之间。 当我们照着老桥给的地址,去到king家里时,九厥正像个复读机一样在这丫头身边反覆:“求你了!上学去吧!老桥的故事你都知道了,不要枉费他一番心意啦。” 我才,要是我们再晚来一会儿,这傢伙就会眼泪鼻涕地在地上打滚了吧?!唉,我就知道,面对天下的萌妹子,九厥永远束手无策,除了用这种肤浅丢人的无节操哀求法之外,他还能干什么!看来,老桥也是深知他这个弱点的…… 第66页 不过,不停出来的傢伙,可就没这么好脾气了! 这个丫头,被敖炽和甲乙直接押上了车。在那之前,她当然反抗,拿枪,被敖炽没收,动拳头,不是甲乙的对手。短暂的pk过程里,九厥那厮只晓得不断在旁边喊:小心啊,你们两个老爷们儿!别打到她的脸!妹子的脸很重要的!毁容了可不行啊! 我听得胃疼,指着他的鼻子道:“住嘴!你的事儿,我回头再跟你算帐!” “别动怒啊!肚子里那个会感应到的!”九厥很认真地看着我的肚子,又问,“你们怎么来了?” 我瞬间爆发了,戳着他的脑袋吼:“你不知道你被通缉了吗?你不知道你红遍全球了吗?你不知道我们担心你的安危千里迢迢来这个破地方吗!” 九厥赶紧给我一个熊抱:“知道了知道了!感谢领导挂念!” “放开你的爪子!”那边的敖炽的吼声又砸过来,小小一个房间,鸡飞狗跳。 被甲乙制住的king,看怪物一样看着我们这群从天而降的奇葩。 这一段就不多复述了反正鸡飞狗跳之后,king走也的走,不走也得走,我怎么也要把她塞回学校去念书!这不知轻重的毛孩子,才十五岁,学烹饪也好过当杀手呀!“此时,我斜靠在车门上,将书包甩到king脚下:”学校就在前面,自己去。” king看也不看书包,指着九厥的头:”我们有言在先,除非我的枪法输给了判官,否则,就算杀了我,我也不会往前走。“”你真的不肯相信,前面那条路才是你的幸福?“我抱臂看着这个倔强到死的问题少女。 她环视着我们几个,淡淡道:”你们不是说,自己是妖怪吗?妖怪的话,我怎么可能相信。“没救了啊,这孩子!要不是我歷来反对以妖术控制人心,我一定要把这个丫头改造成听话的兔子,关进学校去! 场面正陷入僵局时,敖炽那手指戳了戳她的肩膀,不屑地斜睨着她:“你枪法是吧?这么说吧,我的枪法呢,不及判官,但我肯定,你不是我的对手。既然你说要输给判官才肯放弃当杀手,那你先跟我比吧。如果你连我都赢不了,拿什么打败判官?” 我在心里给这个傢伙鼓掌,难得他有这么机敏的时候。 king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略一思忖:“行。” “不是咱们可说好了,要是你输了,就乖乖滚去念书,做个天天向上的好孩子,杀手这段歷史,你就当是过去的一场梦。”敖炽瞪着她,“怎样?” “一言为定。”她抬头看看身旁的一棵大树,指着高高的树冠道,“用一颗子弹,打下这树上结的一颗果子,并且要保证果子的完好无损。” “就这么办!”敖炽将没收的手枪扔给她。 咦?这树上有果子吗?我抬头使劲看,发现树冠上确实有一丛嫩绿的果子,可是,密密地挤在一起,而且一个果子跟黄豆差不多大,这种比试敖炽会赢才有鬼! 如我所料,敖炽一枪打下来的,不止一颗果子,而是一整根树枝,还砸到了九厥。 king吹了吹微微发烫的消音器,一颗完整的小果子,落在她的脚边。 这丢人的场面,我怎么收拾?!敖炽,我恨不得把你埋土里去…… 但谁也没料到,半路杀出一个甲乙,只见他利落地夺过king的枪,闭上眼睛,抬手就是一枪,左右一伸,一颗完美的小果子乖乖落到了他手上。 “去上学。”他面无表情地将果子扔到king的头上。 他……他闭着眼睛呢!甲乙的行为,震惊了在场的每一个人,谁会想到这个沉默寡言面瘫的倒是,竟有这么一手好枪法。就沖他这么优秀的表现,我要给他加工资!必须的! king的短暂的诧异里回过神来,看着甲乙:“你叫什么名字?” “甲乙。” 她吸了口气:“我记住你了。” 说罢,她拿起地上的书包,拍了拍上头的草屑,背到了身上。 一块大石,在我们每个人心里落了地。 她朝前走了几步,又停下,问头看着我:“你们口口声声说“相信”,你跟我解释一下,究竟什么是相信?” 我想了想,走到她面前,笑了笑:“怎么解释我不会,但我可以演示给你看。” 语音未落,我眼睛一闭,朝后一仰,直直地往后倒了下去。 “你神经病啊!”敖炽闪电般扑过来稳稳接住我,吼道:“简直不配当个孕妇!” 我没理他,就躺他怀里,对微愕的king说:“你当完全信任的时候,就不怕倒下去。” 她皱皱眉头:“可要是后面的人,没有接住你呢?” “那就摔一跤啰,又摔不死。”我站直身子,耸耸肩,“如果你没摔在地上,恭喜,你赢了一个很珍贵的人。如果摔了,也恭喜,你看清了一个混蛋。我们中国有句老话叫因噎废食,如果因为摔了一次或者n次,就否定一切,不再对世界报以任何信任,会错过很多好东西,很不划算。” king沉默了好久,白了我一眼:“废话好多。” “别管我废话还是不废话,咱们可是说好了的,你输了,就要好好念书,杀手的事,想也不要想了。”我朝她伸出手,“是这样的吧?” 她犹豫了片刻,伸手拍了一下我的手掌,随即又对甲乙说:“我会再来找你比试。” 甲乙看也不看他。 “滚吧你们,我不想再看到你们。”她恶狠狠地转过身,大踏步地朝前走去。 不过,没走几步又停下来,回头瞪着我们:“骗子!你们肯定不是妖怪!” “为什么?”我笑问。 “妖怪都是很坏的。” “宝贝儿,你得相信,世上总还是有不做坏事的妖怪,人也一样,再好的地方也有坏人。再坏的地方,也有好人。”我朝她摆摆手,“记住你的承诺。bye!” 这一次,king没有再回头,小小的身影,很信守承诺地,朝前而去。 九厥一声长嘆:“唉,有一个好妹子离我而去。” “人家还未成年!想什么呢你?” “禽兽。” “喂,新帮工,好歹尊敬一下老人吧?我可是你老闆娘的死党!” “从今天起,我不认识你。不对,咱们的帐还没算呢!” 尾声 离开纽约之前,我们又去布鲁克林大桥下看了看老桥,顺便告诉他,事情搞定了。 耗费了极大灵力修桥,一副虚弱之像的他,很高心地跟我们说谢谢。 我看着他的模样,问:“你确定你没事?或者,我们可以帮你什么?” 他摇头一笑:“这是我的工作,你们帮不了的,没事,慢慢来,花点时间,总能修好的。” 说着,他突然想起了什么,从怀里摸出一个小盒子交给我:“这个,是我来不及送给释的礼物。留着也没什么用,转送给你,当时那天的茶钱吧。听说,你很喜欢金子。” 第67页 我愣了愣,勐地点点头,不太确定地问:“真要送我?” “一路顺风!”他笑道。 如此,也不好再多打扰这个专心修桥的前任“判官”了,我们几个轻轻地离开了这个宽阔的河水,没挥手,也没带走一片云彩。 可是,有些问题我还是没弄明白! 一回到地面,我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揪住九厥的耳朵:“说!你怎么搞成通缉犯的?” “我故意的嘛!哎呀,痛!” “为什么要故意当通缉犯?” “第一,尽量将警方的视线引到我身上来,这样king会更安全。我想法设法让她被ku除名,那边是不会再找她了。可警察这边也不是吃素的啊!万一怀疑到她了呢!” 九厥捂着耳朵,龇牙咧嘴地回答。 “第二呢?”我完全受不了这傢伙的逻辑。 “让尽可能多的人知道,“判官”还很年轻,还能监督这个世界很多很多年。”九厥严肃了片刻,马上又开始讨饶,“反正他们有抓不到我。姑奶奶你放手吧!我以后不干这种事儿了!” 这两个理由真是……我苦笑不得地松了手。 “不过,你们会这么快就来找我,我还是很感动的。”九厥揉着发红的耳朵,突然同时揽住了我跟敖炽。 “滚开!我讨厌被男人抱!” “那我只抱我的小树妖好了。” “不敢!你信不信我剃光你的头髮!” “毁我髮型者死!” 甲乙从来不劝架,靠在一旁的墙上打着呵欠。 看着那两个扭打成一团的男人,我居然很开心。对,只要你们都还平安,还有力气互殴,就是最好。 不过,对于老桥,我也是佩服的。 九厥告诉我,老桥与释做判官的时候,对那些未够极刑的罪人,老桥都用自己的力量,将受害人的感知传递到他们身上,让他们感同身受。等这些人从昏迷中醒来时,无一不深思自己当初的罪过,从此之后,大多迷途知返,洗心革面。 记得老桥说过,他是一座桥,而桥的作用,就是将人们从一端平安送到另一端。 刑王也好,判官也罢,杀人从不是目的,愿意“相信”这个世界,才是他们存在的意义。 我忽然想起老桥送我的礼物,摸出那个盒子,打开一看,里头竟是一对式样简单大方的黄金指环,两枚指环上各刻了三个单词,合起来就是—— my promise past shall alwaysst. 我的承诺知道永恆……这是老桥没有来得及送给释的礼物。 身为旁观者,我已永远无法得知在这两千年的时光里,老桥与释究竟是怎么样一种感情,朋友?恋人?亲人?都是,也都不是。 我笑笑,算了,他们俩一直在一起,两千年的信任与扶持,已是一种最完美的承诺。 这是对戒,我要不要把男款那只给敖炽呢? 看看还忙着跟九厥厮打的她,我嘆了口气,不给了,金子都是我的! 靠在墙边的甲乙已经睡着,在他的唿噜声里,我朝繁忙依旧的布鲁克林大桥看去一轮红日高悬桥上,来往车辆接连不断。想来,每个忙着去桥的另一边的傢伙,都不会想到,就在他们脚下,有一个谜一样的老桥,正为他们的安危而辛勤劳作。 我深唿吸一口,将老桥送给我的礼物小心收好,然后,在心里诚恳地说了一句—— 祝你好运,老桥。 夏季特别篇 茶国 楔子 “伯伯,你天天都在这儿看,看什么呀?”扎着沖天辫的小孩擦着汗津津的脸,好奇地站到他旁边,循着他的目光望去,一片茶园层层叠叠,碧绿沁心,不屈不挠地舒展在毫无凉风的骄阳里。 今天比昨天更热,火辣辣的毒日头吧躲在树荫里的蝉都晒蔫儿,有它们的聒噪在,嫌烦,没了,山野中的一切却又显得孤单了,包括坐在土埂上的他。 “在看我的茶园呀。”藏在斗笠下的人,将一缕白丝丝的烟积攒了太多岁月的烟杆里吐出来。 “为什么要看它呀?”小孩不解。 “有我看着,他们会长的更好一些。”他笑道。 “啊?我爹也常常看咱家的菜园子,可那些菜还是又小又黄。”小孩撇撇嘴,“伯伯,种茶比种菜赚钱么?” “有人这样说,不过我也不知道呢。” “那你还种这么多?我爹上次种花去卖,赔了本,我娘骂了他一整个春天。说还不如老实种菜!” “哈哈,你娘还说什么了?” “唔,她还说,穷人怎么才能富,少生孩子多种树。” “你娘是个极聪明的人。这样吧,等我的茶制好了,送一罐给你娘。” “真的呀?我爹娘平时都只喝井水呢,说买茶叶要花钱,能省就省。”孩子受宠若惊,“上回我跟爹娘去集市,看到贩子们叫卖各种茶叶,都有不同的名号,什么碧螺春啊,龙井啊,普洱啊,还说是来自什么什么茶园,很不得了的样子。伯伯你的茶园跟茶也有名字么?” “有啊。”他吸尽最后一口烟,将烟杆往鞋底上磕了磕,插到腰上,笑:”我的茶园叫八苦园,现在我正在培植一种茶叶,叫浮生。” “八苦园?”孩子天真地皱起眉头,“那你的茶一定非常苦吧?” “是的,很苦很苦。”他伸出右手捏了捏孩子的圆脸,“你还没到喝这种茶的年岁。” “喝茶还分年岁?” “那是自然。不够年岁,走的路不够多,便品不出这茶水里的味道。” “哦……哎呀,我的牛跑了!伯伯,明天我再来看你哟!” “慢慢跑,别摔了。” 他笑看着这个小傢伙匆忙跑开的背影,难得一阵微风拂过,那只空荡荡的左袖微微摇动着。 天上那个火盆渐渐往西而去,恢復了体力的蝉又开始了大合奏,茶园里的千万片叶子在时不时路过的风里簌簌微动,自成一曲,清凉悦耳。 1小店 五光十色的gg牌把唐人街的夜色切割成无数光怪陆离的小世界,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入口,用自己的声音,用音响,用小喇叭,把已经很高的温度继续往上推,中餐馆、西药局、服饰店,琳琅满目的铺子都捨不得关门。处处可见的朱红门廊下,都贴着同样的宣传海报,什么一年一度的夏季火龙节明日登场,看起来,明天这里会更热闹。反正,只要有节日过,管它东方西方什么来歷,大家高兴就好。 你看,才走了半条街,我手里已经被塞上了厚厚一沓宣传单,某饼屋买二赠一;某服饰店只要在火龙节这天买有龙纹的服饰,全部半价;某干货垫还开出消费满多少钱就赠送国画大师亲笔绘制的腾空图这样的噱头。并不太爱热闹的我,被这条街的世俗与热情弄得眼花缭乱。 我一间店一间店这么看过去,找过去,一直走到街尾的转角处,才释然地停下脚步。 第68页 面前这间朴素的小铺子,褐得发黑的门槛在灯光里透着幽幽的光,同色的老式木板门半开着,门板上的兽头铜环隐隐爬上了绿迹,顶上应该拜访牌匾店招的地方却意外地空着。一个开门做生意的铺子,却连个名儿都没有。 我笑笑,这就没错了,是那个人的风格。 正要拔腿往里走,却冷不丁从门里摔出一个金髮蓝眼山羊鬍的干瘦男人,脸朝下趴在我面前,屁股上印着一个清晰的大脚印,紧跟着一叠文书被甩出来,乱纷纷地落了一地。 男人刚爬起来,门里又飞出来一个陶瓷茶碗,并伴着一声淡淡的“滚!”。 茶碗在男人的背上碎成几瓣,残留的茶叶茶水溅了他一身,本来还想朝门里怒吼几声的他,在又飞出来一个矮凳时落荒而逃。 及时闪避到一旁的我,确认门里在没有不明飞行物出来之后,才小心翼翼地迈过门槛,走进这家没有名字的店。 方方正正的店堂里,摆了三面朴素的实木货架,货架上整齐地列着不同质地与款式的小罐子,竹的,木的,瓷的,每一个都简单,但每一个都精緻,随意之中流露出精雕细琢的雅趣,连繫在罐口上的小木牌子都打磨得光滑可爱,上面还有漂亮的小楷规整得写出“夏凉”、“冬暖”、“春馥”、“秋满”之类的词语。 不属于任何一种香料的清香暗浮在这间老旧房屋里的每寸空气里,但不是人人都能闻得出,起码刚刚那个倒霉的男人是一定闻不到的。 突然,一个小玩意儿划破静谧的空间,气势汹汹地朝我的脑袋飞来,我伸出两根手指,稳稳夹住了这个讨厌的偷袭者——一枚光可鑑人的黑色围棋子,啧啧道:“你这样的待客之道,是赚不到钱的。” 啪!左前方角落里的梨花木桌前,有人手执黑子,应声而落,黑白分明的棋盘上,只有他一个人厮杀,敌我不分。 “你来的颇不是时候。”穿着黑色对襟唐装的男人抬起头,乌亮的头髮规矩扎成一束,行云流水地垂在背后,眉眼间懒懒散散,上下打量我一番,又低下头看棋子,“你胖了。” “我去!我是孕妇好吗?腰围会多半寸有什么稀奇?犯得着特意说出来吗!”我极度不满地走到桌前坐下,把棋子扔回给他,“剪剪头髮吧,比女人还长!” “不剪。”他发得干脆。 我们有十年没有见面了吧。他还是没什么变化,沉如磐石,冷若霜雪,俊俏依然,还是喜欢穿暗色的衣裳,一关灯就看不见的那种,还是爱坐在不易被人察觉的阴暗角落里,观察别人,拒绝被观察。 “无端端来这里做什么?”他微微皱着眉,思索着下一步要怎么走。 “来纽约办点事儿,现在办完了,得几天空闲,便顺道来啾啾你死了没有。”我盯着他面前的茶碗,浅棕色的水里飘出清清凉凉的薄荷味。口干舌燥的我,管不了那么多,端起来就往嘴里灌。 一股舒心的凉意从舌尖游走到全身,淡淡芳香混着丝丝甘甜直沁脑门,之前的睏倦与躁意一扫而空。 一杯茶,足以解去一整个夏天的烦恼。 “这么随便喝我的茶,不怕被毒死么。”他放下棋子似是下了一个妙招,嘴角微有笑意。 我白了他一眼:“老友千里迢迢来探你,不说新沏一壶好茶招待,还咒我!你这种鬼德性,到底是怎么平平安安活到现在的?” “五十步笑百步。”他冷哼,“鬼鬼祟祟一人前来,必是跟夫君吵架了吧。不对,是打架并且打输了吧?” “放屁!”我怒目相向,“心里阴暗的人,看什么都是阴暗的。我们夫妻关系好的很。” “那为何形单影只?” “谁告诉你结婚之后就要分分秒秒黏在一起的?” “藉口。” “孕妇脾气很大的。砸了你的店可怎么办?” 我气死了啊,我怎么能跟别人说,敖炽跟九厥还有甲乙组成了观光团,跑去一个什么“纽约比基尼小姐选拔赛”的现场去了……面对曼妙的比基尼妹子们,九厥这个死鬼老早就忘了自己的玉照还在通缉令里吧。不过他跟敖炽的臭德性我还能理解,连素来对敖炽他们一屑不顾的甲乙都同流合污了,我就真的无话可说了…… 至于眼前这个对我毫不客气的男人,我知道你们都不认识,因为从头到尾,这个阴暗的傢伙根本就没有出过镜嘛。但是,他虽不在江湖,可江湖里处处有他的影子。你们不认识他,却一定认识他种出来的茶,那一杯由我扩散出去的,碧绿灵澈,先苦后甜的——浮生。 瞧瞧你们这些傢伙,从头到尾就只知关注我怎么折磨敖炽与不停的帮工,哪个妖怪长得帅,哪个妖怪给的金子多,甚至八卦我跟敖炽生出来的娃会是什么品种,却没有一个人问过我,这杯浮生茶的来歷。简直太没有内涵了!统统去长城面壁! 既然今天我走进了这间无名小店,又跟这个男人坐到了一起,在等他下完这盘又臭又长的棋之前,我愿意讲一讲他的故事。 如果你们愿意听,就赶紧把花生瓜子冰镇汽水小板凳准备好,炎炎夏日,最适合摇着蒲扇听故事,或者讲故事。 2山庄 孤辰幼年是最大的愿望,是能有一直蝴蝶或者蜜蜂,停留在他家的花圃里,就像在外头随随便便就能看到的场面一样,风轻春暖,蝴蝶花间。 可惜,一只都没有。 家里的花圃,没有蝴蝶,没有蜜蜂,连一只蚂蚁都看不见。敏感而聪明的小东西们,没有胆量靠近一片轻易就能让自己送命的、剧毒的海洋。 牡丹茉莉,丁香月桂,松柏香樟,这世界上一切被人熟知的植物,从来不属于这个花圃。 孤辰家的花圃是另一个世界,分得很均匀的区域里,黯黑与幽蓝,暗紫与妖红,一边各为政,一边又要争奇斗艳。每一朵花,每一片叶,都在用旁人看不见的方式,互相侵略。花圃里的每一个成员,一路荆棘坎坷地将自己修炼到最好,只为让主人一眼相中,摘下来,撕成片,捣成泥,或者还有别的更残忍的方法,最后变成一种工具,用自己的万劫不復成全另一个人的死亡。这就是它们生存的方式。 阿爹说,这里的植物都叫植物,叫刀,杀人不见血的刀。 当孤辰长到能背出“床前明月光”的年级时,阿爹抓着他的小手,教他写的第一个字,就是“刀”。短短两笔,他却怎么也写不好,歪歪扭扭像蚯蚓。阿爹说,写不好这个字,就没有饴糖吃。 双生哥哥明昊就写得很好,所以他每天都只能看着哥哥获得的奖品流干口水。 一天,一月,一年,数载,大大小小的,好看的难看的“刀”字,铺满了小小的房间。 好几次,小孤辰顶着满脸的墨渍,恹恹地握着毛笔,问明昊:“哥哥,阿爹为啥老让我们写这个字,好烦。我们出去放风筝好不好?” 明昊擦了擦额头上细密的汗珠,端正地保持着他的姿势:“阿爹说写,就写。” 第69页 “那我自己出去玩,你不要告诉阿爹啊。”孤辰把笔一扔,小狗一样蹿出了书房。 他们的家,在通州边上的野地里,前有河水背有山,阡陌纵横的小路高草丛生,诸多岔口扰乱了方向,活生生一座天然的迷宫。据说以前这块地方不这样荒凉,还曾是前朝某个官宦大家的避暑山庄,亭台楼阁,夜夜笙歌。直到多年后一道诛灭九族的圣旨,一夜间斩断山庄内所有人的性命,也迅速抽走了这里的所有人气。恃宠而骄的优越永久断裂在灰白的围墙里,公子佳人的脚印被风沙吹散,野草与铁锈慢慢占领了这块地方。山庄还在,只是成了野猫与老鼠的战场,处处蜿蜒的藤蔓当裁判。 有人说不止一次在深夜听到山庄里有啼哭之声,描绘得绘声绘色,吓煞胆小之人。胆大之人不屑,说那不过是春天的猫儿在乱叫。不管传闻如何,曾被血洗的山庄里,终是不详,人们不再往这里来,各家的淘气小孩也被狠狠教育,说那废旧的山庄里,有吃人的恶鬼,万万去不得。 阿爹带着他们两兄弟来到这里时,很少说话的阿爹就说了一个字:好! 在那之前,孤辰依稀记得他们已经搬了好几次家。阿爹就像一块不生根的浮萍,不习惯停留。而且没离开一个“旧家”,他都会将那里烧的一干二净,不肯留下一丝与让他们父子有关的痕迹。 这里是他们住得最久的“家”了。阿爹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将山庄里最僻静的几间房收拾修缮,然后铲掉了花圃里的杂草与枯萎多时的牡丹,按照他惯有的一系列流程,将属于他自己的植物,一一种植起来。 他浇的水,施的肥,事先都要经过亲手调配。这大约是一个很麻烦的工作,孤辰每次看到他爹提着木桶走向花圃时,他的左手都很紧地缠着布条,布条里隐隐透出斑斓的血迹。 第一个春天,花圃里的颜色就丰富起来了,孤辰看过外头的花花草草,老觉得自家种出来的跟外头的不太一样。就算他们的花开得再多,总没有百花齐放的喜悦与热闹。它们太犀利,每个花瓣都艷丽出了锋利的刃,由你的视线开始割。 阿爹下了死命令,十二岁生辰前,不准他们兄弟俩走进花圃一步。有一回他玩耍的藤球滚进了花园,他去捡,被阿爹撞个正着,被阿爹拿藤条打个半死,关在柴房里一天一夜,没饭没水。 那时,他才五岁。 明昊就听话多了,阿爹说什么,他就做什么。一母同胞的亲兄弟,除了长相,竟然找不到多少相似的地方。 孤辰一辈子都忘不了柴房里的那一夜,没有灯火没有食物,饿得要晕过去的他,躺在冰凉的地上,从屋顶的一个破洞里看天上的星星。他隐约姐的在来到这里之前,他们暂住在一间生意很差的小客栈里,那个在客栈里洗碗的,头上包着花头巾的女人很喜欢他,他也喜欢她,因为她只要一看到他,就会用那双极粗糙的手,从围裙里的兜里摸出糖块给他。他幸福地享受着口里的甜蜜与被人善待的温暖。女人知道他的名字之后,愣了愣,然后笑着告诉他,天上有颗星星也叫这个名字,爹娘一定很爱你,才会拿星星当你的名字。 他不太懂什么是爱,但听了也很高兴。虽然阿爹很少对他笑,即便他摔得头破血流,也不会来拉他一把,只拿毫不动容的眼神看着他,直到他忍住疼痛憋住眼泪站起来。 那天,他含着糖,在女人的膝盖上睡着了。可醒来之后,他躺在房间里的床上,阿爹不在,明昊坐在桌前,托着下巴看着他。 直到他们离开客栈,他也没有再见到那个女人。 当客栈淹没在火海中是,他几乎是被阿爹拖走的,一边走一边回头。 爹娘一定很爱你,才会拿星星当你的名字——女人的话,他现在也没有忘记。 破洞里的星星闪闪烁烁,居然沖淡了腹中迫切的飢饿。 一直被夜猫追得失足的黑老鼠整好从洞里坠下来,掉在孤辰的心口上,吓得他“哇”的一声跳起来,拍着门大喊救命。 从木门的缝隙里,他隐约看到外头明昊的身影。他叫得更大声了,可明昊却不见了。 明昊是一定不会放他出来的,他那么听阿爹的话。孤辰沮丧地靠着门坐下来,顺手捡起脚边的一根棍子握在手里,生怕老鼠再来捣乱。 他以为,这就是他人生中最黑暗可怕的一个夜晚了。一个五岁的孩子,被禁锢在狭小冰凉的柴房里,与老鼠过了一夜。 很久之后他才明白,这个夜晚,其实连黑暗的边儿都没沾上。 3友人 皇帝死了。听说他只坐了一个月的龙椅。 皇宫内外,波云诡谲,传言纷纷,称一枚红丸便要了皇帝的命,太蹊跷。 旧皇晏驾,新皇登基,整个国家都被这一场最重要的更替往一场尚未完全成形的漩涡中拖去。越发频繁的灾荒,虎视眈眈的女真,内忧与外患如病毒般悄悄扩散、加重。 只是,当一场疾病尚未完全爆发时,人们往往视而不见。这个国家大多数的人,仍将注意力放在了新皇帝的身上,猜测着他是否能少收一点赋税,是否能让大家吃饱肚子。身为一个草根百姓,除了这些,还有什么重要的? 对孤辰而言,这段“国丧之期”真是他十一年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阿爹出了远门,到现在还没有回来。好了,他不用再念那些怎么也念不完的书,不用再对着木头人连拳脚,更不用把枕头塞到被子里伪装成睡觉的样子,再像个小偷一样熘出家门,计算着时间与外头的世界亲近,然后火急火燎地熘回去,并且要做好随时被阿爹发现打个半死的准备。 这些年,他总是偷偷摸摸的,房樑上的老鼠都比自己正大光明。 明昊过得比他踏实多了,他对阿爹布置下来的每一件事都像是发自内心的热爱。可是,他们的父亲却并不以谁踏实谁不踏实来权衡他要更重视谁。这个多数时间都在家里侍弄花草、喝酒写书法的男人,并不太有父亲的味道,他更像一口被汲干了许多年的枯井,牵挂、眷恋、爱护,人世间一切善意美好的感情都是找不到的。偶尔阿爹也会出去,有时候一天,有时候两天,每次回来的时候,他就把自己锁在房间里,许久不出来。 孤辰担心阿爹饿肚子,端了饭菜去敲门,却总是被他狠狠地骂走。透过门缝儿,他嗅到房间里漫出来的烈酒的味道。每一自我紧闭,都以呛扣的烟火为尾声,阿爹会“砰”的一声打开门,将一个盛满纸灰的火盆发泄似的扔出来,他不许人碰,过一时半刻会自己收拾干净。 有几回,火盆里的纸并没有烧得太彻底,孤辰瞟到上头的字——怨僧会,爱别离,求不得……他默默地念,尽管他认识的字已经很多很多,却并不明白这些词的意思,也不懂为何阿爹总是写相同的东西,然后再烧掉。 不过,算了吧,研究阿爹的字远没有在外头抓蛐蛐儿有趣。 要是阿爹每年都有几个月不在家,那该多好。孤辰抱着这个不切实际的愿望,乐颠颠地跑出了山庄。 第70页 每到秋日,外头的颜色就变得绚烂而饱满,不知名的矮树上挂满了金橘色的拇指头大小的果子,摇一摇就掉一地,抓一把在衣裳上蹭干净往嘴里一塞,甜过兴祥斋的八宝桂花糖。孤辰的腮帮子跟贪吃的猴似的鼓着,边吃边捡果子,遇到形状完好的,便小心地放到布兜里,留给别人吃。 刚一踏进这块全是浅白卵石的河岸,他便被从天星河里突然冒出来的傢伙吓了一跳。 只穿了小裤衩的小元双手擒住了一尾活摇乱摆的大鱼,喜形于色地朝他喊:“小爷的铁指功可算是练成了!” 孤辰打了个哆嗦,这可是深秋了啊,裹两件衣裳都凉。这个虎啦吧唧的小元,真当自己是铜皮铁骨不成?他抓起地上的衣裤,朝爬上岸正摇头甩水的小元扔过去:“你练成了铁指功,有没练成不生病功。” “切,你们几时见我病过?从小到大,我连伤寒都没染上一次。”小元随便捡起一件衣裳,胡乱擦了擦身子,却不争气地打了个喷嚏。 “我可以假装没听见。”孤辰白了他一眼,“赶紧穿上。一会儿阿豹来了,不得羞死你。” “她羞我?我不揍她屁股就是她走运了。”小元一边穿裤子一边愤愤道,“你瞅瞅如今啥时辰了?明明是这死丫头定的时间,要过她的生辰,自己到没影儿了。” 孤辰四下看看,河岸上除了他跟小元,以及那条还在地上蹦跶的鱼,没别的活物了。 蜿蜿蜒蜒的天星河上,除了粼粼波光与掠过的飞鸟,连一只小舟也看不见,一直是孤辰很大的嚮往,听说河上有很大的船,大得能搭起好多层的楼台,用七色琉璃包裹住的灯火点缀其中,天宫仙境似的游走。还有许多长得奇奇怪怪的异国人,将稀奇的玩意儿装满船舱,一路叫卖。也有一些本地的小船,停靠在不碍事的地方,船里支起炭炉,就着现捞起的鱼,抹上特制的酱料,烤得吱吱冒烟,香飘四里,引得岸边的人不得不停下脚步掏钱解馋。微寒的秋意里,嚼一口甘香鲜美的鱼肉,再送一口暖暖的烧酒,看河面上灯影闪烁,天水一色,听唱曲儿姑娘莺语婉转,轻弹琵琶,真是人生中最惬意的享受。 当然,这些“听说”,都是来自阿豹和小元。小元最爱跟孤辰讲哪个英雄一把单刀解决了一窝贼寇之类的事,阿豹就最爱描述她在哪里吃到了怎样的珍馐佳肴,绘声绘色,直把两个愣小子听得口水长流,仿佛顺着阿豹的每个字眼,就能抓到香喷喷的鹅腿。 孤辰九岁那年,在这条河边遇到了两个在河水里扑腾的倒霉蛋,一男一女。小丫头已经被呛晕了,架住她往岸边游的男孩并不像会游泳的样子,一只小舟孤单单地靠在岸边。这片萧瑟的河岸除了孤辰,几乎没有人会来。男孩不唿救是对的,还能省一口力气争取让自己多浮一会儿。 阿爹曾非常严肃地告诫孤辰和明昊,他们需要学习的人生第一课,便是心无怜悯,见死不救。那天,他命令兄弟俩将这八个字抄上一千遍。 心不在焉的孤辰,抄了一千遍,字也还是在纸上,没写到心里。 他犹豫了一小会儿,跳进了河里。 “看你个儿挺小的,没想到力气满大。”小元白着一张脸,咳出几口水来,感激地锤了他一拳,“你叫啥?咋一个人跑这儿来了?他们都喊我小元,就住东门边的枣子胡同。” 孤辰报了名字,却没敢说自己住哪儿,胡乱编了个地方。 鬼门关前走了一遭的小丫头,也悠悠醒转过来,可她做的第一件事不是谢过救命之恩,而是狠狠地抽了自己一嘴巴,骂了一声:“没用!”真抽,嫩白的脸上飘起红红的指印。 这举动真真是应了她的名字,好好的一个娟秀丫头,非跟一头小豹子似的粗野。 幸而是夏天,三个落汤鸡似的孩子坐在河岸边,谁都不敢用这个狼狈样子往家里去,只好耐心地坐在阳光里。烘衣裳的过程里没别的事可干,只有闲聊。 小元说他是追着他走里落跑的云雀儿来到这里的,这小没良心的,天天好吃好喝地伺候着,却总还想奔去更高更远的地方。接过,云雀儿没追到,倒是看到了河里的阿豹。 当阿豹面不改色地说自己是古三麻子的女儿时,小元的眼珠子差点瞪出来。孤辰当然不知道古三麻子是谁。那个幽灵般横行在各个水域的贼寇,与官府玩了多年的猫捉老鼠的游戏,至今仍逍遥法外的种种,他一个生活闭塞的孩子怎会知道。 孤辰还是不很明白,问阿豹:“你爹究竟是做什么的呀?” “抢钱抢粮。”阿豹眨了眨又黑又亮的大眼睛,“江河湖海就是我们的家。船走到哪儿,我们就抢到哪儿。” “那你们岂不是坏人?”孤辰挠挠头。 “我怎么知道我们是不是。”阿豹撇撇嘴,“反正我爹说了,颳风下雨不抢,老弱病残不抢,良善忠义不抢。别人说我们是贼,那就是贼,是好是坏都不打紧。” “那你一个人跑这儿来干吗?”小元奇怪地问,转即有点紧张,“还是你爹就在附近?” “我爹离这儿远着呢。我是从船上偷跑出来的。本来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学……”阿豹突然红了脸,没再说下去。 “学什么呀?” “你要急死我呀姑奶奶,说话可不兴说一半儿!” 阿豹憋了很久,才鼓足勇气道:“学……学游泳。” 小元的笑声把岸边的水鸟都吓跑了,他倒在地上,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指着阿豹:“水寇头子的女儿居然不会游泳,笑死小爷了!你爹会不会被你气死呀?” 阿豹被笑得火大,真跟个小豹子一样跳起来,骑到小元身上,一手抓着他的衣襟,一手举着粉粉的拳头,怒目到:“再笑我,我就打掉你的牙!” 小丫头就是小丫头,明明发怒,眼睛里也噙着委屈的泪。 “你也不会游泳啊。”孤辰插了一句,换来小元一记尴尬又不服气的白眼。 阿豹的拳头举了很久,又松开了。揍救命恩人好像不地道,她虽然才九岁,也懂这个理儿。 从小元身上挪下来,阿豹垂着头,像一只被抢了食又抢不回来的沮丧小鸡:“我爹不喜欢我。” “你会游泳了他就喜欢你了?”孤辰觉得这个逻辑好奇怪。 “如果我能游得像鱼一样快,还能学会我爹独门的闭气功,能在水下待半个时辰,可能他会喜欢吧。”阿豹曲着腿,拿膝盖撑着小脸,两颊的红晕烧得像另一种晚霞,“我们船上的每个人,都是游泳与拳脚的好手。我爹常说,强将手下无弱兵,偏偏我没给他长脸,见水就发晕。” “所以你偷偷来这个没人的地方练习?”孤辰有点同情她,“若不是遇到我们,你可就淹死了。” “就是就是!你这丫头不长脑子呀!”小元勐点头。 “不会游泳还跑去救人,你的脑子也没长多少。”孤辰一点面子也不给他。 第71页 “我没想那么多!” 这句话,阿豹与小元同时脱口而出。 阿豹揉了揉小巧的鼻尖,说:“我经常听见我爹对船上的人说,人活着吧,就得活一股精气神儿,小里小气,窝窝囊囊的,不痛快,不敞亮。虽然我不是很明白,可这意思,就是我爹很讨厌一个连水都不敢下的女儿吧?” “咦,我爹也常跟我说,咱当一回人不容易,得活得有根骨。两个爹是一个意思吧?”小元一拍胸膛,“所以小爷我天天练功习兵器,这骨头可硬着呢!” 怎么他们的爹,跟自己的爹,说的话完全不一样呢?阿爹很少与他和明昊说话,就是说,也不过是要他们习文练武,并反覆强调他的“人生课程”。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孤辰突然将父亲的声音,与一种叫“砒霜”的东西联在一起。其实他连砒霜具体是什么玩意儿都不太明白,只知那是个会让人难受,继而死去的药。 孤辰有点纳闷儿。这一点上,他无法加入阿豹与小元志同道合的交谈。 但,朋友就这么交下来了。 当这一天的晚霞从阿豹的脸上烧到天边的时候,天星河边白白的卵石岸上,三个年相近的娃娃学着大人的样子,对着淙淙河水与金红灿烂的天空,慎重地磕了三个头。 这一年,孤辰十岁,阿豹比孤辰小一岁,小元年岁最大,十二岁。 本来小元要照他最爱的《三国演义》来个桃园结义,结果被没看过这本书的孤辰与阿豹拒绝。 孤辰认真地说,他有大哥了,所以小元不能当他的大哥。 阿豹先问了问多一个大哥有什么好处,小元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于是阿豹也不要这个“大哥”了,把个耿直的小元气得跳脚,直说水寇之女就是死性不改,什么都要讲好处。 但总得有个什么仪式来表示,他们三个愿意做朋友呀,于是就对着天地河水磕了三个头。 “是不是还要说点啥?”磕完头的小元挠着耳朵,“我看大人们磕头时都要说点什么的。” “要说啥?”孤辰茫然地看着他,“顶多以后你们再掉进水里,我一定捞你们出来就是了。” “不大了以后请你们吃好的。”阿豹前思后想了半天,“我爹的房间里好多吃食。” “嗯,以后咱们好好儿玩,谁也不许欺负谁。”小元觉得他们说的有理,又补充了一句,“我也不许人欺负你们。” 不成誓言的誓言,被夏日的余温烙进了金光闪烁的天边与河水。 之后的一年,他们每个月的十五都约在天星河畔见面,这个日期是阿豹定的,她说她爹十五是不干活的,而且最近一两年,他们的船都会在附近的水域里活动,一个月见一次面没问题。 小元一定是最早到的,他爹好像不太管束他,这让孤辰很羡慕。他出门跟逃狱没两样,得看运气,还得有一颗不怕被痛打然后关进柴房的心。走运的是,他的每一次暂时逃亡都很顺利。 阿豹是个迟到鬼,但每次都变着法儿的带来新鲜的玩意儿,让他们没法儿生气。有时是一盏会转出不同图案的灯,有时是竹丝编成的蝴蝶与鸟兽,但更多的是食物。拿油纸包了一层又一层的鹅腿或者见都没见过的点心,哪怕解开纸包时都碎成渣了,还是会被一抢而光。 孤辰不敢将阿豹带来的玩意儿带回家,便宜了小元,每次看他抱着一堆好玩的东西乐呵呵地回家时,孤辰都会有一剎那的念头——如果他是自己的哥哥就好了,再加上一个像阿豹那样的妹妹。 这样的聚会,到今天,持续了一年。 上回见面时,阿豹说下次见面就是她的生辰了,直言不讳地要他们准备好礼物,否则准挨揍。她的匪气长得比她的年纪还快,但他们不反感,阿豹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绣花纳鞋底,做饭洗衣裳,跟这个穿风过浪讨生活,还有个热爱刀头舔血的亲爹的丫头,不般配。 知道夕阳西沉,阿豹还没有划着名她的小船出现。 小元升起一堆火,把抓来的大鱼穿到了棍子上。 “你给她啥礼物呀?”小元好奇地问。 孤辰老实地摊开布兜,黄灿灿的果子挤在里头。 “就这?”小元张大了嘴。 “好吃呢。”孤辰把果子收起来,帮忙往火里加干枝,“你呢?” 小元顿时得意了,把大鱼往孤辰手里一塞,站起来把穿好的衣服垮掉一半,露出结实的胳膊,说:“我打算给她表演铁指功嘛!” 红红的火光映照着他已经初露端倪的古铜色肌肉,光亮亮的,无坚不摧似的鼓起。 孤辰突然觉得,小元已经是个大人了吧。十三岁的他,已是个头高出他一截的少年,比划出来的拳头,铁块似的刚硬。反观自己,好像没什么变化,依然瘦削,依然苍白,吃什么都不长个儿。 他在心里暗自嘆了口气,在最后一丝余晖里,张望着波澜不惊的天星河。 远远地,一个黑点从河上匆匆而来,越来越近,越来越大…… 4天星 孤辰和小元面面相觑,不知道要怎么应对这个被阿豹五花大绑来的少年。 难怪她将船划得那么匆忙,原来是干了她爹常干的勾当。 “李老五家的烤鱼只剩一条了,跟我抢!”阿豹擦了擦嘴边的油渍,踢了少年一腿。 别人要抢她的鱼,她就把鱼和别人都给抢了,这种事放在阿豹身上一点不稀奇,只是可怜了这个撞上小夜叉的倒霉蛋,瞧他细皮嫩肉,锦衣华靴的样子,一看便是从未吃过苦头,出身大户的金贵小公子。 “你们瞧这个!”阿豹拿出一块做工精细,金光灿灿的长命锁链牌,在指间得意洋洋的晃动,“这可是我如今拿到的,最值钱的战利品!”小公子皱着眉头盯着她,口里呜呜个不停。 “会有追兵吧?”孤辰望着夜色下的河流,他与小元他们最大的不同,还在于他的担心,总是比他们多,也比他们远。 “不会啦!”阿豹笃定地说,“在运河边的时候,这小子一直是一个人。穿金戴银还不带随从,拿一锭银子买一条烤鱼的傢伙,摆明了就是不知人间疾苦,偷熘出来玩耍的呆瓜。不抢他抢谁!” “那是你运气好。”小元揪了揪阿豹的麻花辫,“这样的公子哥儿,外出游玩不说前唿后拥,数十个随从是有得,若是他们整好藏于暗处,你以为凭你的花拳绣腿,能活着到这儿来?” “以后还是不要干这样的事了,不好。”孤辰皱着眉。 “我爹就是干这种事的,我是他女儿,不干这个干什么去?”他们的态度把阿豹的脾气惹了上来,“我爹就是水寇头子,我以后也是水寇。怎么啦?看不惯?看不惯就别跟我一起。有种再能耐些,上官府告我去!” “你爹干什么,你就要干什么吗?”孤辰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冒出这样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阿豹的火气更大了,指着孤辰的鼻子道:“我爹干什么我就干什么怎么着!总比你连你爹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要强!” 第72页 以前,每当他们的话题牵扯到“家”与“父母”上头时,孤辰都很词穷,他确实不知道该如何描述他的父亲,他确实什么都不知道,懵懵懂懂活了十一年。 没轻没重的小孩脾气把气氛搞坏了,无言以对的孤辰转过身去,用不看阿豹表达他无奈的愤怒与不跟女孩子见识的气度。 他的不满好像并不全来自阿豹的脾气,那个被阿豹绑来的傢伙,毫无预兆地出现在只属于他们三个人的河岸,这感觉就像一个坚固的堡垒突然穿了一个小洞,所有的秘密,欢乐,完整,都被泄露了。只是,以他这样的年纪与阅歷,还不足以明白,所谓命运,就是被无数突如其来的“小洞”,蛀成了另外一个样子。 “干吗干吗呢,都忘了去年咱们磕过的头,发过的誓啦?”小元扯起嗓子打圆场,一手拉一个,“道歉!赶紧的!” “要是你被人揍了,掉进水里,没人捞的话就淹死了。”孤辰先开了口,“你死了,我又上哪儿去找个阿豹来讲那些奇奇怪怪的事儿。” 阿豹又不傻,这种隐晦的道歉与在意,瞬间熄灭了她所有的火苗。 “我死了,你们就在别想迟到百里香的酱香鹅腿!”阿豹哼了一声。 怎么说都还是一帮孩子,分得快,合得也快。 多余的小公子还在地上哼哼唧唧,扭来扭去的,像一只虾米。 小元上去拿掉了他口里的布条,故意黑着一张脸道:“你应承我们,回去不跟任何人说起今天的事儿,我们就放你走。不然……我们真的会扔你下河哟!” 小公子一边咳嗽一边摇头。 阿豹见状,火大地说:“这坏胚子还不领情!难不成你还想着把我们一网打尽?” 小公子憋红了脸,费力地说:“不……不……” “不不不什么不,小元,咱别跟他废话了,扔他下河凉快凉快!”阿豹大声道。 “不……不是,几位误会了。”小公子终于顺过气儿来,“几位若是中意在下的金锁,尽管拿去。在下腰间上的麒麟玉牌也很值钱,荷包里还有些银票,都给你们。” 所有人都愣了愣,情况突转得太厉害。 “有这样的人?”小元眨巴着眼睛看阿豹,“你爹绑来的人都这样?” “没有这么自觉的……”阿豹老实回答。 “你不报官抓我们?”孤辰怀疑地看着这个与自己一般年纪的傢伙。 “不报官。”小公子摇头,恳切地说,“只求你们别把我这么快送回去,让我多玩会儿。” 多么与众不同的肉票…… 小元边给他解绳子,边说:“先送了你,看你绑着怪难受的。可别想着跟小爷耍花招,你面前的都不是好欺负的主儿。” “我不喜欢欺负人,也不想人欺负我。”小公子揉着被勒红的手腕,咂咂嘴看向阿豹,“就是没吃过那条鱼有点遗憾。” 看他小小年纪,到很有一些处变不惊的气势,不似个锦衣玉食的草包。 “喂,李老五家的鱼是全通州最好吃的,只剩一条当然归我!”阿豹朝他挥挥拳头。 “我并没有与姑娘你争抢的意思,是你性子太急躁,不听我解释便绑了我。”小公子无奈地说,“幸而今日是我独行至此,无随从相伴,不然姑娘你很难全身而退。” “说话文绉绉的,读过很多书啊?”阿豹不屑地说,“有钱有人了不起啊,我家人也多!” 孤辰用力咳嗽了几声,提醒她不要再讲下去了,再说下去,她老爹的根根底底都出来了,那还了得。 小公子站起身,姿势文雅地整理衣衫冠带,拭去脸上的污迹,再将略乱的头髮顺一顺,月光下便露出一个粉雕玉琢的人儿来,身量虽小,五官也没有生出完美的外廓,课任谁见了,也无法否定他体力优秀的潜力,顶多三五年,他能将天下诸多男儿都比下去。 三个泥猴儿一样的傢伙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这个肉票收拾收拾,居然就成了画里才有的仙宫童子。 他和气的目光从他们脸上落到篝火旁还没来得及烤的大鱼上,亮了亮,指着那鱼道:“你们也会烤鱼?” “当然会!”小元道。 浮生物语3(下) 在《浮生物语3下》中,继老闆娘一行已拿到七颗青珀石之后,她和老公敖炽在九厥、甲乙的陪同下,又经歷了数番生死之劫,同时也认识了一群奇特的天神——在dew市集做买卖舌头生意的第一任四方水君,受紫小人启发不再直接馈赠金帛而遭人怨恨的天界金老,手执镰刀能割断虚妄生命的前任福老,以庇佑他人为己任的参人解王,自断情腺的冷感月老…… 无论这群新朋友带来了怎样的感动与震撼,最受欢迎的新登场人物,当然非浆煳与未知这对孪生兄妹莫属啦!经歷过惊险苦难,新生命带来的惊喜与欢乐,一如浮生之茶,苦涩之后回味出的甘甜。 编辑推荐: ●《浮生物语》系列自2011年出版至今畅销不衰!《浮生物语》已加印20余次!《浮生物语2》《浮生物语3上》首印均超过30万册!树妖老闆娘泼辣又不失仁义、爱财又绝不吝啬的形象早已深深镌刻在读者心间!《浮生物语3下》中,身怀六甲的老闆娘携夫带友满世界寻找青珀石,歷经各种曲折,*终伴着新生双胞胎的喜悦而告一段落! ●作者裟椤双树,《漫客·小说绘》当家花旦,青春幻想小说畅销作家。2012年、2013年连续入选第七届、第八届中国作家富豪榜上榜作家。其作品既有旖旎浪漫的古风,又有潮流的现代视觉系风味。代表作《浮生物语》系列、《三界宅急送》等,全国热卖,大受好评。 ●精美印刷,炫丽插图,*美*值得珍藏的古风动漫幻想小说。超人气大作,34万字,国际16开,刀版护封,18.25印张,手感超级厚实!随书附赠精美赠品! ●书中大量精美插图,为《漫客·小说绘》**人气画手mario全程手绘,是裟椤双树御用画师,二者已形成畅销品牌效应,以细腻的画风、清新的传统水彩韵味在读者中人气爆棚。《浮生物语画集》今年7月份上市。 ●收录杂志未刊载内容,10万字重磅新篇章《致爱》——用半本书的厚度为你呈现爱的真意! ●《漫客·小说绘》《漫客·绘心》小说&绘本同时火热连载中!本系列在《漫客·小说绘》上连载三年半,粉丝已逾千万,是**一部人气力压《龙族》的作品。单行本唿声***强!《漫客·绘心》上的绘本连载也深受读者追捧! 第七章 海囚 契子 我亲爱的未知: 亲爱的娃,你要知道,妈妈曾是一个特别散漫的妖怪,不爱长期吃同一种食物,不爱长期留在同一个地方,更不爱一成不变的生活方式。但现在,妈妈长时间地留在同一个城市,长时间地经营着同一家店,也长时间地对着同一张老脸,我是说你爸爸。所以,妈妈想表达的是,世上没有一件事是绝对的恆常不动,万事万物都在不断地变化,如同伱在妈妈的腹中不断成长,而妈妈也在这个宇宙的腹中继续成长。对于一切的“变化”,学会适应沟通,以及创造,远比抗拒要有意思得多,也能让我们的生命有意义的多。 第73页 所以你看看外头,尽管乌云遮日,惊涛骇浪,妈妈依然能坐在船舱里,安然不动,满怀幸福地给你写这封信。而你爸爸就像个疯子一样,一会儿去接被晃下来的盘子,一会儿拿屁股抵住移动的柜子,一边蹦达一边咒骂,说风浪要是再不停止,他就要下海发飈。孩子,你爸身为一条东海的龙,海洋对他而言,应是乖顺的僕人,而不是说翻脸就翻脸的女王,有他敖炽在的地方,每一寸海水都应风平浪静,不得造次。可惜这一路上,我们经过的海域显然没有给他面子,从纽约港到大西洋,我们搭乘的顺风船“波塞冬号”一路向东,驶出港口没两天便陷入了各种败坏的天气。 波塞冬号是一艘商业捕捞船,这艘船跟它的老船长杰克一样,都是濒临退休的模样。所以妈妈才能以极低的价格让老杰克同意让我们一堆人上船嘛。 告别你老桥叔叔,不对,是老桥爷爷之后,这个“金乌魄”的指环就归妈妈所有了。它真是美死了,尤其对着阳光的时候。算上它,失踪的十二块“青珀”,已有七块半在妈妈手中——因为“绡狐眼”被你万恶的甲乙叔叔控制着,所以还不能完全算是妈妈的。真的很讨厌对不对,身为妈妈的帮手,却处处不给面子。不过在跟king比试枪法的时候,甲乙叔叔可比你爸有范儿多了,至于发生在你爸身上的种种窘事,你心里知道就好,千万不要当着你爸的面说,不然他一定会狠狠打你屁股。 今天是妈妈第一次带着你坐船,你应该很高兴吧,或许会觉得,我们的旅途越来越有趣了?你看,爸爸妈妈颠簸万里,上天下海,为了找齐那十二块石头向天界的老傢伙们交差,这本来应该是一件严肃又辛苦甚至充满危险的事,可我们的脸上找不到埋怨与恐惧,原因是我们在为心中重要的人,做重要的事,于是,心甘情愿。 妈妈说过,去哪里从来不重要,重要的是跟谁去。以后,你也会遇到这个甘心与之天涯海角的人。 纵然剩下的路可能还很长,危险很多,纵然妈妈的茶叶没有卖出去几罐,纵然妈妈此刻身在一艘小破船上乘风破浪,妈妈还是会将这一场旅行继续下去。尽管你爸爸是个老年多动症加唐僧唠叨症患者,你九厥干爹也很不要脸地偷喝老杰克的威士忌,甲乙叔叔依然面瘫不讨人喜欢,可只要他们在,世界就很安稳。 宝贝儿,外头风声唿啸,海浪声一阵高过一阵,其实,妈妈现在也不知道我们应该往哪里去,这回,“金乌魄”只小气地给了我们一个字——海。 很难理解吧?实话说,妈妈虽是天生的游泳健将,可并不喜欢水,大概与我幼年时的一次事故以及你子淼伯伯有关,这个,下次再告诉你。所以,妈妈也并不太喜欢大海。但孩子,海洋是另一个世界,鱼与珊瑚,怪兽与妖精,不为人知的秘密深深浅浅地藏在深不见底的水下,偶尔来见识一下也不坏,如果能吃到新鲜海鲜,就更不坏了。妈妈非常热爱烤鱿鱼! 只是,我们已经在这片不着边际的海域上航行了一周了,烤鱿鱼没有,麻烦倒是有一点点…… 1 “船出了一点小问题,各位不用担心。”摇晃不止的船舱里,老杰克叼着从来也不点燃的 雪茄,抱歉地朝我们耸耸肩。 “小问题……”敖炽低头看着已经漫过脚背的海水,淡淡道,“死老头,你的船在漏水!” “啊哈哈哈,是啊是啊,小问题小问题。”老杰克打着哈哈,手忙脚乱地在驾驶台旁的箱子里乱翻一气,最后,拿出几个小纸盒,朝我们几个手里一扔,“一人一份。” 如果不是敖炽及时抱住了我,老杰克已然死于我的无影脚下。 创可贴!他居然给我们一人一盒创可贴!他天真到以为创可贴能拯救一艘漏水的小型捕捞船?! “我警告过你许多次了,放弃各种大幅度动作!”敖炽松开我,狠狠将手里的创可贴砸到老杰克脸上,“这艘船早该报废了吧!你居然还敢用它揽生意!” 老杰克一点也不生气,捡起落在地上的雪茄放回嘴里,发红的老脸顶着一个大大的酒糟鼻,笑嘻嘻道:“波塞冬上了年纪,船跟人一样,老了就难免有毛病。这片海域有不少暗礁,万一船沉了,你们落水撞到礁石有外伤的话,创可贴就有用了。这是我唯一能给你们提供的福利了。” 这种神逻辑是怎么回事?!果然便宜没好货,当初若不是我贪图老杰克开出的租船费够便宜,现在也不会站在一艘将沉的破船上无语望大海。 “行走江湖,最忌一个贪字。”甲乙靠在舱门处,没事人一样横抱着手臂,“屡教不改。” 浑身酒气的九厥醉醺醺地捏着两个汤勺,坚持不懈地将船舱里的水舀到外头,边舀边口齿不清地说:“众志成城,共抗天灾!加油!” 嘆息,沉船加上面瘫与醉猫,人生真是灰暗。 我做了最坏的打算,打晕老杰克,敖炽切换到运输模式,弃船上天。(敖炽拼命挤进镜头:“解释一下啥叫运输模式?那叫神龙变身好吗!”) “哈哈,大家放心,我尽量坚持。只要引擎还没坏,咱们可以选择最近的岛屿靠岸。”老杰克转过头去,继续专心掌舵,“老杰克对这片海域熟悉的很,对我有点信心吧!” 外头的风浪越发狂暴,我们的波塞冬号艰难地在风口浪尖上移动。我从布满水渍的窗口朝外张望,只看到一个扭曲虚迷的世界。澄清一下,我选择老杰克的船,不光因为他收费便宜,还因为他说他的船是没有固定航向,收到哪里有可供打捞资源的消息就往哪里去。这次收到的小道消息,是纽约东部的海神湾处,有一艘百年前的沉船,好运的话,必有收穫。老杰克还说,这消息是他拿最后的一点财产换来的,这次,无论如何也要去拼一拼运气。我体谅他一把年纪还要拿命去换钱的遭遇,再加上一点点对于沉船的好奇,又加上他承诺,如果这次出海真能捞到油水,说明我们就是他的幸运星,他一定会将捞上来的第一件财物送给我,我这才义无反顾选择了搭乘他的波塞冬号。(嘘!最后一个理由我没告诉敖炽他们。) “你确定你能靠岸?”我怀疑地打量这个神情专注,圆胖的像一只大海龟的老头子。 他转过头,朝我一挤眼睛,扶正歪到一边的破烂船长帽:“能!” 话音未落,耳畔只听得“轰”的一声巨响,一个大浪铺天盖地而来…… 2 这里的天空永远不止一种颜色,七彩祥云与女仙们明媚的衣衫交织璀璨,生活在这里的每个人,只要抬起头,就能看到这片永无阴霾的景色,哪怕千万年来它一成不变,辉煌到有点虚假。 如果有人言之凿凿地告诉你,世界上有一种天堂,那里只有光而没有阴影,不要相信他。 有光的地方,就有各种阴影,这才是真实的世界。 茂盛的果园里,十来个圆圆滚滚的仙童正爬在高高的树上,熟练地摘下成熟的果实,交给树下那群提着竹篮的女仙。点清仙果数目后,女仙们驾云而去,轻语娇笑,飘飞的纱裙在空气里留下淡淡甜甜的味道。 第74页 明日便是天后寿辰,天界照例大摆筵席,届时,大小神君皆携厚礼自四面八方而来,珍宝瑞兽齐聚一堂,可说是一年中最最热闹的一日。当然,这也是负责天界后勤工作的小仙们最最忙碌的时候,个个忙到手脚并用,连打个盹儿的闲暇都没有。 泛着淡淡碧色的石径蜿蜒向前,由果园到宴会现场,这是最近的一条路。 远远地,一个人影慌张而来,走几步跑几步,似在胡乱寻找什么失物。 突然,白绣鞋踩在自己的长裙上,“扑通”一声,寻找失物的倒霉鬼毫无形象地趴在了地上。一定很疼,不然,那双大大的杏核眼也不会瞬间飈泪,淡红的嘴唇也不会瘪成一条难看的线。 “没事吧?”一个轻轻淡淡的声音从头顶飘下来。 “有事!”摔倒的傢伙头也不抬,没好气地说:“我的果子少了一个!” “你老趴在地上,也找不回来呀。”站在面前的人轻笑道,“你又不是天界的神犬。” 这是赤裸裸的嘲笑吧?心情坏到极点的她皱起眉头,粉拳擂地,“唿”的一下坐起来,抬头怒斥:“大胆!你竟敢……” 她的怒意,到此为止,在她看清那个逆光而立,长发素袍的男子时。 “啊!空谷该死!”她身下像安了弹簧,瞬间站起来,躬身行礼,磕磕巴巴道,“不知神君到此,多……多有冒犯!” “不冒犯,去找你的果子吧。”男子摆摆手,目不斜视地朝前而去,没走两步,又回头道,“该不是你偷吃又忘记了吧?你的名字,听起来就很饿的样子。” 空谷的脸顿时羞成了一个红红的苹果,她攥攥拳头,提起裙摆追到他面前,认真地说:“偷吃仙果乃是重罪,空谷司职仙果园多年,自问克尽职守,从不越雷池一步!还请神君口下积德!” “这个……你是在指责我没有口德吗?”男子收起笑容,皱起了眉头。 坏事了吧,她一个看守果园的小女仙,竟敢对天帝座下的四方水君这般无理?记得御天橱里一个打杂的小仙,无意中冒犯了她的上级,结果被罚到灵兽山洗了一年的粪桶……如今她开罪的,可是比御天橱的老大级别高太多的水神!照自己的罪过来看,被罚去洗一辈子粪桶都是轻的吧?还是他会下令直接把自己做成饲料扔进灵兽山里? 各种惨不忍睹的画面从空谷眼前跑过,一滴冷汗顺着前额流了下来。算了,她的师父百果仙人说过,死猪不怕开水烫,死就死吧! 她定定神,直视着他的眼睛:“无中生有,便是失德!神君身为天界栋樑,理应自重!” 他细细长长的眼睛里,透出寒凉的光,伸出手,不轻不重地捏住了空谷的下巴,迫使她张开嘴,低声冷笑:“你有一条极大胆的舌头。” 他……他该不是要切掉她的舌头,让她当一辈子哑巴吧?!空谷的额头上落下两滴冷汗。 可是,他很快便松开了手,故意藏匿起来的笑容又回到脸上:“不过,舌头本来就是拿来讲话的,不然,我们要它做什么?”他摸摸她的头,说,“果园里的仙童甚是顽皮,偷拿粗心女仙的果子也不是第一次了。去吧。” 说罢,他撇下还在石化中的空谷,朝前而去。他垂在身后的长髮,无法用任何一种颜色来形容,温柔,明亮,若倒映于水上的月色。 这个男人,怎如此喜怒无常,变换不定……不过,既然是掌司天下江河湖海的水神,水这个东西,本就是变换不定的呢。看着他远去的身影,空谷捂着狂跳的心,大口唿着气。 他并不急着去众神云集的宴会现场,那里太吵,许多人都在寿诞之前,明里暗里地炫耀自己送给天后的礼物有多贵重多独一无二。他太忙,天下越来越不太平,大雨不停,洪水肆虐,各处水妖借乱生事,他刚刚将云洲自一头河中巨妖中解救出来,哪里有时间为那个高床暖枕的女人准备礼物?一枝来自云洲的紫色小花躺在他怀中的锦盒里,这是云洲的一个孩子摘来给他的,高兴地谢谢他降伏了那只会喷水的大妖怪,退去了几乎淹没一切的黑水,救了云洲。这朵花,长在云洲的最高处,孩子走了很久才摘到。 再没有比这个更珍贵的礼物了,这朵野花,胜过天后宝匣里的任何一枚宝石。 “咚!” 薄雾缭绕的仙林里,有奇怪的声音。 他从亭台间穿过,循声而去,找到了这个坐在浣霞湖畔的孩子,年幼的小仙抱膝坐在湖边,无聊地往水里扔着石子儿。 “怎不与獠元他们一道玩儿呢?”他走到孩子身旁,抚摸着他的头顶,却意外的发现,那张稚嫩韶秀的小脸上,有一道红红的擦痕。 孩子不做声,默默看着平静的湖水,静的好像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 “连我都不搭理了吗?”他笑着坐到孩子身边,“脸上怎么啦?跟猫咪打假打输了?” “才没有输呢!”孩子噘起小嘴,闷闷道,“我根本不喜欢打假,獠元他们朝我扔多少石子,我都不理会他们。” 他不解地问:“你跟獠元同在初照殿慈芙女仙门下修行,平日里不是很亲密吗?怎么动起手来了?” “初照殿的灯台里少了一粒月明珠,却在我的被褥下找到。慈芙女仙以为我贪玩,罚我闭门思过三日。殿里其他小仙都喊我小贼。”孩子用力朝湖里又扔了一个石子儿。 “獠元也这样喊你?”他好奇地问。 孩子“哼”了一声:“那傢伙很严肃的问我,是不是我偷的。” “你怎么说?”他没收了孩子剩下的石子儿,看着几条浮出水面吐泡泡的鱼儿道,“不要再扔啦,湖里的仙鲤要被你烦死了。” 孩子眉毛一扬:“我沉默,什么都没说。” “于是,他便以为明月珠是你偷的,为了与小贼划清界限,转而与其他小仙一道欺负你?”他笑笑,摇摇头,以指尖从湖中取来一滴水,轻轻涂在孩子的伤痕上,“唉,你不说,别人又怎么知道呢?” “为什么要说?”孩子不屑道,“獠元与我同吃同住同处修习,五载有余,若这样的事还需要我出声解释,我便高看这个朋友了。” “以后怎么办呢?难道永远不理他们了?”他朝孩子的伤口上吹了口气,红肿渐消。 “是他们先放弃我。”幼稚与成熟同时出现在孩子的眼睛里,“我也不要他们了。”说着,他扭头看向他,问,“上善伯伯,为什么你有那么多朋友呢?连脾气那么差的慈芙女仙也常当着我们的面夸你是个好人呢。一定没有人朝你扔过石头对不对。” 湖面上冒出一串水泡,几条仙鲤蠢头蠢脑地跳出来,打破了宁静。 他想了想,伸了伸舌头,问孩子:“这是什么?” “当然是舌头呀!”孩子不解的回答。 “如果任何事情都想当然的觉得,不需要任何说明别人也能了解,那造物主又何必给我们舌头呢?”他捏了捏孩子的下巴,“舌头就是拿来说话的,不要随便抛弃它。明白吗,小子淼?” 第75页 他的笑容与孩子懵懂的模样,倒映在涟漪层层的水面上,渐渐扩散而区…… 3 子淼……我好像看见子淼了……可又不太真切。 我勐地睁开眼,“嗖”一下坐起来,眼前亦梦亦幻的缭乱景象被一个戴着老土的草帽以及老土的白口罩的脑袋替换掉。往下看,宽大的卡其色工作服包裹着看不出胖瘦的身体,一双同样老土的黑色雨靴装住两只大脚,靴子上沾满了湿湿的沙粒,一个大男人,一言不发地蹲在我面前。 我完全不认识他!可是,我干吗紧紧抓着人家的手?!还有,这是哪里?身下的沙子细腻绵软,一片淡黄色的沙滩蜿蜿蜒蜒,将平静的海洋与一座海边的粗陋小镇隔离开来,不远处,一块大大的白铁牌子被铁丝紧紧绑在一大块沧桑的岩石上,锈迹斑驳的牌子上只写着一个单词——dew! 岩石下方,浑身湿透的九厥正坐在一只奋力挣扎的大海龟上,揉着脑袋,东看西看,完全没进入状态。 赶紧倒带!我记得的,是大浪来了,破船散架了,我们全掉进海里,我拼命游啊游啊,却总是浮不到水面。然后,敖炽过来抓住了我,一股奇异而强悍的水流包围了我们,将我们扯到了旋涡的中心。再然后,我呛了水,便再没有知觉。 咦,敖炽死到哪儿去了?还有甲乙呢? “放开这个女人!流氓!” 熟悉的声音适时在我身后响起,一条惊恐的小型剑鱼被敖炽充做武器,尖利的上颚直指草帽男的眉心。 草帽男耸耸肩,指指我的手,摇摇头。 敖炽低头一看,才发现是我紧紧抓住人家不放,头上爬着一只海星的他,把手里的生化武器举的更近了,吼道:“不懂拒绝的人也是半个流氓!再不撒手我开枪了!” 开枪……敖炽一定要这么戳我的笑点吗?! 松开那制温热的大手,我站起来,把那顽强的海星从敖炽头上扒拉下来,惊奇地问:“你上哪儿搞来这么大一条鱼?” 敖炽白我一眼:“旋涡把你我冲散了,我顺水游到岸边时,这条蠢鱼伺机偷袭我,被我抓住了。”他的目光转向草帽男,冷冷道:“然后就看到这傢伙蹲在沙滩上,被你抓着手。” 话音刚落,一阵浓郁的香味顺风飘来,馋得我勐吞口水,咦,这个味道……是烤鱿鱼呀! 腹中空空的众人纷纷回头,循香望去,甲乙低调地蹲在一堆篝火前,神清气爽地烤着一只鱿鱼。 “醒了?”意识到成为众人焦点的他,走到我们面前,“吧唧吧唧”嚼着鱿鱼,“加点盐味道会更好。” 我冷静地看着他:“我是不是可以理解成,在我们一个个生死未卜的关键时刻,先醒过来的你抛下我们,跑到旁边烤鱿鱼?” “我根本就没晕过。你们肺活量太低。”说着,他看向敖炽,“我从没见过游泳技术这么差的龙。再慢一点,那条剑鱼就戳到你高贵的臀部了。”说完,又向晕乎乎地爬到我们面前的九厥投去同情的一瞥,“被海龟救上来的男人,再挺胸做人会很难吧?” “小子你鱿鱼中毒了吧这么多话?” “你非要提臀部是什么意思?” “不准侮辱海龟,它已经是个老年人了!” 甲乙的墨镜上,瞬间挤满了愤怒的脸与拳头。 在这场不合时宜的大战爆发的前一秒,一种犀利的物体划破空气,不怀好意地朝我们这边疾速飞来。 虽然还有点晕,幸好身体还能行动自如——几个弹孔出现在我们刚刚跳开的地上,怪里怪气的红色烟雾从弹孔里瀰漫出来,像一条条细细的小蛇。 这不是普通的弹药,那淡淡的血腥味道,是混合了纯银与硃砂还有某些其他动物鲜血的催命符!千百年来与术士们交手无数的我,太熟悉这种气味了。早些年,他们将这些东西抹在刀剑弓弩上,到了科技发达的今天,许多术士干脆将它们直接制成子弹,一旦遇到行动缓慢的妖物,可谓例无虚发,手到擒来。 身后,三个黑黑的人影从一片嶙峋的岩石中跃出来,像一片乌云,气势汹汹地朝我们飞奔而来。 被忽略很久的草帽男一吧抓住我的手,跃到那只硕大的海龟背上,低声道:“杰克,走!” 连眨眼都来不及,那块硕大的岩石以光速朝我移来,不对,是脚下那只海龟爬得太快,可你干吗要往石头上撞呢?啊啊,撞上了!撞上了!脑袋要开花了! 我绝望的闭上了眼睛…… 4 耳畔传来各种叽里哌啦的怪声音,夹杂着一些能听懂的人话。 “这个怎么卖?” “叽里咕噜叽里咕噜!” “要两天?!太贵了吧,一天半怎么样?” “叽里咕噜叽里咕噜!” “好!成交!” 我好像没有被撞死!做好接受一切灾难的心理准备之后,我小心地掀开一只眼皮,愣住了。 一个灯火闪烁的,菜市场一样的地方,在我面前延伸开区,各种花里胡哨的小地摊在狭窄的沙滩上一字铺开,摊子后面的卖家,找不出一个像人类的。人身鱼尾的怪物抖着手里那匹闪闪发光的布料,大声招揽;一只巨大的花脚螃蟹,转着黑黑的凸眼珠子,提着一个珊瑚架子,架子上爬着一只橘红色的小螃蟹,蠢蠢地对着摊子前的人类大叔说“恭喜发财红包拿来!”;还有一条咧着大嘴的鲨鱼,身上的鳍变成了手与脚,正托着一枚光彩流转的珍珠与面前的年轻姑娘讨价还价。总之,在这里的所有人,无论男女老少,脸上都带着明朗的笑容,我没有从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身上,感觉到丝毫恶意。 市场外侧,蔚蓝的海水温柔的舔舐着金黄的沙滩,天空中白云朵朵,与我之前见到的各种阴霾风浪相比,这里简直是个美丽新世界。 此时,我瘫坐在一张用巨大贝壳做成的椅子上,旁边,几只软趴趴的章鱼背着包袱,哼哼唧唧地走过去。我甩甩脑袋,用力拍拍自己的脸,同时,一阵熟悉的灼热在我腰间流动——破船刚开始漏水时,为防万一,我将装着石头的锦囊仔细地拴在了腰上。我赶忙解开锦囊,摸出那枚金光灿烂的指环一看,激动得跳了起来。上头的字迹没有了,这代表我要的第八块石头,近在咫尺。 明亮的光线从头顶斜撒下来,我举起这枚小太阳般的金乌魄,从它的中间看出去。那个将我无端扯进来的傢伙,背着一个木箱子,直挺挺地站在沙滩上,脚下趴着一只笨笨的海龟,面朝大海,似在等待着什么。远远的海平线上,一个小小的黑点,正在渐渐变大。 我收好石头,三两步窜到他身边:“解释以下?” “dew是这个集市的名字,许多人对海神湾充满希冀的原因,便是这里有一块无名岛屿岛屿上有一场十年一次的集市。每一次的集市时间,只有一天,从一个日出到下一个日出。所以才叫dew,露水集市。”草帽男横抱着手臂,目不斜视地说,“如你所见,这里的卖家都不是人类,全部是这片海域中的妖物。而买家,都是普通的人类。” 第76页 我冷睨了他一眼:“我只想知道,你是什么人。”说罢,我瞥了那只打哈欠的海龟一眼,恨不得把它串起来烤——三个老妖怪加一个臭道士居然都没有发觉那个神经兮兮的老杰克船长居然是一只大海龟! “无需自责,杰克与我在一起的时间太长,本身已没有多少妖气,加上它贪杯,身上酒气浓郁,一旦化为人形,旁人很难看出端倪。”他似乎看穿了我的脑子,若无其事地说道,“若非你本性使然,杰克也不会这么容易请到你上船。” “不要装出一副很了解我的样子。”我昂首冷哼。 “表面的坚强怎么也无法抚平内心的羞愤啊。”草帽男居然呵呵一笑,“品种树妖,原籍浮珑山巅,年龄不详,血型不详,射手座,浪荡江湖多年之后,于忘川市开设一小店,名为不停,任老闆娘,卖过甜品开过旅店,收入起伏不定,对帮工素来恶劣,懒惰八卦爱金子,口头禅‘金子都是我的!’,已婚,孕中,夫家出自东海龙族,劣迹斑斑,可谓天造地设的一对。” 我低着头,满面阴郁。啊呀,有什么东西在我心中熊熊燃烧吧?如果我将它释放出来,面前这个男人会灰飞烟灭吧? “对了,还有一点漏掉了。”不知死活的草帽男突然想起了什么,转头看着我,口罩上那两只细细长长的眼睛里,流过水波一样的光华,“天界四方水军子淼,以己之真元,赐你人形,说来,算是你的恩师。” 他……他连这桩陈年旧事都知道?!一滴冷汗从我额头上滚下来。 草帽男低头在我发间嗅了嗅,笑道:“还是有子淼的味道呀。” 如果我手上也有一条剑鱼,一定拿来当武器戳他的臀部,可现在我只能抓住他的衣襟,咬牙切齿地问:“你到底是什么人?” 他指了指身后的集市:“这市场的管理员。偶尔也加入小贩的行列。” “还有呢?”我咆哮。 “作恶多端的妖孽。”因为笑,他的眼睛越发细长,“不然那些傢伙何必向我开枪,他们可是以剿灭妖物为己任的术士呢。” “你没有妖气,一丁点都没有。”我狠狠将他扯到面前,举起拳头,“说实话!” “有人来了。”他拉开我的手,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呜呜”!一阵汽笛声从海面上穿来。我扭头一看,一艘黑色的游艇剖开海水,在翻滚的白浪中飞速前进,转眼已到岸边。 两个微微驼背的男人,穿着显眼的红色西装,将一对男女押下快艇,赶鸭子似的将他们驱赶到我们面前。 红西装之一走到草帽男面前,并没有说话,只是朝他伸出八个手指。 草帽男点点头,自言自语道:“比上回少了两个啊。” 我仔细打量着面前那八个年轻的男女,西方人东方人都有,最小的差不多十三岁,最大的也不超过二十岁,个个体健貌端,也个个面无表情。从下船到走到我们面前,八个人都没有发出一点声音,甚至连视线的焦点都不在我们身上,仿佛跟我们根本不在一个次元。 “恩。你们可以回去了。”草帽男朝红西装们摆摆手。 恭敬地朝他鞠了个躬之后,两个小丑一样的男人跳回游艇,眨眼便消失在海面上。 草帽男的目光,从那八个年轻人身上逐一掠过,而这些傢伙,一直是一副拒绝与外界接轨的冰冷模样。 “以你的功力,把我归为坏人还是好人?”他突然问我。 “贱人。”我答。 “这种粗话一定不会是子淼教你的。他是个那么温文俊雅的孩子。”草帽男笑道,“我知道你在找什么。” 我心下一惊。 他解开上衣的扣子,露出自己的心口,一块鸽子蛋大小,蓝若海水的舌状透明晶石,就嵌在他的皮肉之中。 “不光是你,这么多年来,想得到‘鱼王舌’的傢伙,太多太多了。” 我呆呆地看着那块斑斓的石头,鱼王舌,我要的第八块石头?! 草帽男都捨不得给我多看一眼,很快合上了衣衫。 “你费尽心思把我引来这里,不会只是为了向我露胸肌吧?”我冷笑,“也不瞒你,我走过千山万水,就为了这块石头。不拿到它,我不会罢休。” “难道,你也要跟外头的那些术士一样,置我于死地?” “若你真是作恶多端,我不介意为民除害。” 草帽男看着我的眼睛:“你的心,很希望我十恶不赦。对吧?” 猜中。我说过,不论这些石头的存在方式如何,它们于封印的傢伙们已融为一体。我已经到手的每一块石头,都代表了一个傢伙的消亡。我确实很私心地希望过,剩下的每个被封印的人,都是应该被清理的坏人,就像有屈跟那个疯狂的妒妇一般。这样,我才不那么矛盾与内疚。 见我不答话,他又问:“你想知道,我最喜欢做什么生意吗?” “人口贩子。”我瞥了那八个人一眼。把人类孩子卖给海妖这种事不罕见,喜欢吃人肉的海妖多了去了。 “嗵”! 他将背上那个两尺见方的木箱放到我面前,又将一把钥匙甩出来:“打开看看。” 应该不会是陷阱,如果他要对我不利,早可以趁我昏迷的时候动手了。 我思忖片刻,拿起钥匙插进木箱的锁孔里,朝右边一转,“咔”,锁开了。 古旧的木箱被我慢慢掀开,一排一模一样的玻璃瓶整整齐齐放在箱子里的凹槽中,每个瓶子里,都存放着……一条舌头!完整的……人类的舌头! 一股寒意从我背上窜过,强压下作呕的感觉,我低声道:“这些,就是你的生意?” 光滑的玻璃瓶上,映出男人冰一样的眼睛与愉快的笑容:“对!你面前这些人,每一个都同意拿他们的舌头,来换取想要的东西。” 妖孽所为,果不其然。 说罢,他“啪”一声盖上箱子,背回身上,转身朝那八个孩子走区。 “站住!”我大喝一声,“你千方百计把我引来这里,是为了炫耀你的生意,还是希望我为你证明,即便你干这伤天害理的勾当,也无人能奈何得了你?” “呵呵,只是给你们这些觊觎鱼王石的傢伙们一个警惕罢了。惹恼了我,莫说拿不到石头,只怕连自己的东西都守不住!”他的语气并不严厉,却自有一股慑人之势。 我所有的罪恶感都消失了,看来这回遇到的,也不是个善茬。 “你的都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我站起身,看着他的背影,“你不知道这也是我的口头禅吗?今天,石头我要,这些人,我也要!” 他笑笑,突然将身子一转,竟化成一大股流水,旋涡般将那没回过神来的孩子捲入其中,离地而起,直奔海中。 我急追入海,一把拽住了水流中某个孩子的脚。 第77页 阴险的傢伙,故意将我于敖炽他们分开,就算准了我打不过他吗? 翻腾的气泡里,我看不清任何东西,身体像个秤砣,不由自主地朝深处沉。四周的光线越来越暗,耳朵里除了咕噜咕噜的水声,就只剩下嗡嗡的响声。 5 不知下沉了多少米,黑漆漆的视线突然敞亮了,被海水压得发沉的身体也一下轻松了,之前那股霸道的力量似是变成了一只大手,温柔的托着我,飘飘荡荡,让我像片羽毛一样轻轻落在了一片光滑的地面上。 我爬起来,发觉自己就站在一块光滑如镜的圆形地面上,放眼看去,竟有半个足球场那么大,全透明的地面下,大片的珊瑚如花盛开,闪闪发光的贝类镶嵌其中,各种颜色于形状的鱼儿游来游去,环顾四周,深蓝的海水规矩地流动着,但没有一滴落到这块地面上,整个空间竟如龙宫宝殿,美不胜收。 不过,地上那许多巨大的张开的白色贝壳又是什么?整齐地排成一圈,像一张张闭不上的嘴,紫色的光晕在贝壳里瀰漫流动,有着说不出的诡异。 我大致数了数,足有好几十个贝壳,怪的是,其中八个是半闭着的,我心知不妙,忙跑到一个半闭的贝壳前探头一看,果然,刚刚的一个孩子就站在里头,有些惊慌的扒在贝壳的边缘,口里“啊啊”地喊着什么。 贝壳的缝隙,足够这孩子爬出来,我想伸手去拽他,可刚一触到贝壳边缘,手指便像触到了一堵无形的坚硬的墙,根本无法前进。 “欢迎光临海底囚。没有专门的咒语,任何人都出不去,也进不来。”草帽男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 “你拿走了他们的舌头,还要将他们囚禁起来?”我吸了口气,转过身去。 他居然换了装束,草帽口罩工作服全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身宽大的素色袍子,一袭月光般的长髮飘在身后,细长的眼睛里透着难以揣测的笑意,每走一步,都姿容优雅,若流水浮云。 外表再出色,也不能减少内心的丑恶。我脑子里在打假,一边在说干掉这个畜生,一边在说等一等,他并不是妖怪! “听说,不停的老闆娘看起来恶劣,其实心地极善良。你想救他们?”他走到我面前,撩起我的一缕头髮,居高临下地看着我,“妖怪一旦有孕,元气与灵力皆会受损。且如今你孤立无援,又在我的地盘,凶多吉少呢。” “不劳操心。”我一把打开他的爪子,“我还有一口好牙,咬也要咬死你。” “哈哈,何必这么惨烈。”他大笑,从衣袖里拿出三把银色的手枪,并排放到我与他之间的地上,“我不喜欢欺负女人,所以我给你机会。我们玩个游戏,你赢了,这些人你全部带走。输了,就只好埋在这里了。” “怎么玩?”我斜睨了一下那三把枪,寒光闪闪,杀机暗藏。 “三把枪只有一把有子弹,我们轮流挑选,朝对方射击。很简单吧?”他盘腿坐下,绅士地朝我做了个请的姿势,“女士优先。”说罢,他又补充了一句,“忘了告诉你,这枚子弹不是寻常玩意儿,专对付非人之物。不止妖怪,连神仙的魂魄都会碎掉呢。你确定要玩吗?如果你放弃,我也不为难你,还会送你回岸上,毫髮无损。” 这场寻石之旅,不会在这里变成寻死之旅吧……这回的麻烦,比之前哪一次都来得严重啊。如果我孓然一身,以我的性格,必然毫不犹豫跟他拼了,可如今肚子里有个小的……纠结,很纠结! 突然,一阵异动从腹中传来,似是里头的傢伙踹了我一脚。这……这是我第一次有被踹的感觉!复杂的幸福感顿时瀰漫全身。可幸福之余,我又想,难道是未知小朋友发脾气了?为了我那一剎那的犹豫?! 也对,不停的老闆娘,未知小朋友的亲妈,从来不是属乌龟的呀。 “我说过,你的都是我的。”我深唿吸一口,也盘腿坐下来,拿起中间那把枪,对准他的眉心,“每个人,都应为他所犯的罪过,受到惩罚。” 我扣动了扳机,空响。 “有胆识!”他拍了拍手,拿起一把枪,对准我的头,“我同意你说的。每个人,都应为他的罪过受到惩罚。” “啪!”也是空响。 我岿然不动,一声冷笑。 可我的心无法平静……你祖宗的!我背上的衣裳都湿了好吗!哪怕我穿的是这么高级的抗冷抗热的旗袍! “对,显然老天把惩罚你的机会,给了我。”我拿起第三把枪,对准他,“希望你没有作弊,不会三把枪里都没子弹。” 他皱了皱眉头,突然起身,竟从背后闪电般又取出一把枪来,朝我瞄准。 耍赖!! 我顺势朝旁边一闪,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 “砰!”响亮的枪声与刺手的热量和火星,从我的枪口涌出,朝对面那万恶的混蛋冲去…… 6 “听说,你要出嫁了?” 灵兽山里专门为神兽们准备饲料的食屋里,空谷挽着袖子,把饲料倒进硕大的木桶里,用力搅拌着。 “马上要做西水河神的夫人了,你很高兴吧?” “有劳神君让让。工作多得做不完呀!”空谷拨开站在门口的他,又从外头令了一大包饲料进来。 他动了动指头,一滴水珠击中她的手背。手一松,饲料包掉下来,里头的谷物果肉撒了一地。 “糟蹋食物可不好呢。神君自重。”空谷看着一片狼藉的地面,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蹲下来收拾,一点怒气也没有,即便她心情很坏。 说起来,天后真是个小心眼儿的女人。她不过是替好姐妹冰狸说了一句“早晨的花瓣与中午的花瓣没有什么区别”,便从百果园被调任到灵兽山当苦力。本来嘛,只是拿来泡藻的花瓣,就因为小姐妹摘了中午的花瓣,就要被无辜杖责,天后也太不近人情! 可是,那毕竟是掌管着天界众女仙命运的天后呀,她一句话,自己就从女仙变成饲养员,她再一句话,自己就要离开天界,前往那个毒蛇恶虫遍布的西水之畔,嫁给一个秃顶老头子。 但又有什么办法呢,总不能让娇弱的冰狸去那个鬼地方吧。天后那个婆娘说了,要么冰狸,要么她,西水河神已上奏请赐婚多次,应该了了这老臣子的心愿。 “你当真要做河神夫人?”他倚在门框上,看着她忙碌不休的样子。 “天界女仙的姻缘,皆由天后安排。我的意见不重要啊。”她把散落的果子逐个捡起来,依旧明亮的杏核眼里看不出背喜,“可能做河神夫人也不错呢。” “一旦去了,你很难再回天界。” “没事,我喜欢有水的地方。江河湖海,人界俗世,未必比天界差。”她笑着说,“听说西水河神人虽然难看点,可脾气还不错。” 他沉默半晌,说:“或许我能试试,请天后取消这门婚事。” 第78页 “不要!”她脱口而出,十分坚决,“那年寿诞礼物的事情,天后已经对神君不满,你再为我这个小仙惹她不快,只怕日后徒生事端。” 说罢,她慎重地朝他鞠了一躬:“空谷有幸,与神君结识十载有余,蒙神君不弃,以友待之,已受宠若惊。今后不论空谷身在何处,神君之情谊,当永世不忘。请回吧!” 他微微地皱了皱眉头:“以友待之?” “空谷自知高攀。”她的头埋得更低,很认真地说,“不管怎样,空谷都庆幸天界能有神君这般正直不阿,体恤苍生的大神。” 他自嘲地一笑:“不骂我缺德了?” 空谷“扑哧”一声笑出来。当年他二人初相识的一幕,她又怎会忘记? “好吧,我走了。”他转过身,“你好自为之,我的朋友。” 离开食屋,他郁郁走在山中小路上,两侧圈养的珍禽异兽时不时发出各种叫声,无端地烦乱人心。 从认识她的那一天起,这个冒失又大胆,与天界氛围格格不入的小仙,便很难从他心里抹去了。 他不止一次远远看着她在果园里追打顽皮的仙童,这些调皮鬼专爱捉弄这个粗心大意的女仙;浣霞湖畔,这丫头偷偷学刺绣,手指上全是针眼,他看着那只被她绣成山鸡的凤凰,诚实地劝她死了学女红这条心,她不听,还是要学,很久很久之后,一张完美的彩绣凤凰手绢诞生,她喜笑颜开地跑到他面前,故意甩着手帕卖弄很久;他冒失,也仗义,身边若有哪里姐妹被仙吏欺负了,她第一个出去讨公道,明里暗里吃了不少亏。她的一举一动,他全部看在眼里,对她的感情悄然转变。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只要他身在天界,目光就会下意识地寻找他的位置。如果他不在,他会略略失落;如果她在,他便会情不自禁地出现在她身边,用最自然的话题开始一场聊天。他们说的内容很多,天界的风景,人界里的悲欢离合,浣霞湖里的鱼…… 这般感觉,他从未有过。 天界十年,是极快的日子。快到连他还没准备好,空谷就要嫁人了。 他越走越快,忽然,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还有空谷气喘吁吁的声音:“神君!” 像石子儿落进平静无波的湖面,莫名的希望,像水花般溅起来。 他转过身,看着那个慌慌张张的人,又一次踩到了自己的裙子。 “你又在找什么东西吗?”他蹲下来,似笑非笑地看着趴在地上的她。 “神君……我……”空谷杏眼含泪的看着他。 “改变主意了?”他阴郁的心情突然有好转的前兆。 “我听说在人界的水域中,有一条‘鱼王’,每隔十年上岸一次,化成人形游走四方。鱼王生性和善开朗,很喜欢与它遇到的人谈天说地,离开时,还会亲吻他们的额头。而这个吻,能带给人无尽的幸福与快乐,有幸获得鱼王亲吻的人,一生与烦恼无缘。神君,你掌司天下江河湖海,可知这鱼王是否真有其事?”她顾不得爬起来,一口气问道。 他神色稍变,但很快如常,问她:“你追出来,就为问这个?” 她用力点头。 “知识传说,我并未见过什么鱼王。”他站起身,“预祝你新婚大喜。告辞。” “谢谢神君。”空谷的杏核眼,弯成了月牙。 他转身离去,再没有回头。心里隐隐作痛,想发一发脾气,又不知该跟谁生气。堂堂一个天神,无端端被自己搞烦了心境。 但,他没有料到的是,这是自己与空谷最后的相见。 7 北魍海,朱须岛。 妖魔的残肢与头颅散发着恶臭,铺满整个海面。各种颜色的血,把原本碧蓝的世界变成污糟的染缸。大大小小的鱼儿从水下漂上来,无辜地翻了肚子。 兇恶的黑雾如厚实的帐子,将朱须岛紧裹其中,一串串水泡从炼狱般的海面下翻腾起来,一群又一群奇形怪状的海妖举着武器,前赴后继地从海底蹿上来,怪叫着扑向它们的目标。 一支支冰莹透明的利箭,从水光环绕的弯弓中精准射出。一箭数妖,威力惊人,扑在前头的海妖尽数被弓箭的力量撕成碎片。一时间,剩余的妖孽心生畏惧,暂时退回海中。反正,朱须岛已被它们包围,且海妖数量巨大,杀死一批,自然有两批顶上。反观那四方水君,再是厉害,也不过孤身一人,身边纵有一个小随从,也派不上大用场,寡不敌众也是迟早的事。 朱须岛中央的岩洞中,他背靠着湿漉漉的石壁,脸色苍白,唿吸沉重。 北魍海下群妖聚集,一夜之间吞噬周边村落,男女老幼无一人倖免,场面惨不忍睹。这帮乌合之众还放言要攻陷天下,直捣天界。天帝怒,命他带神兵前往降伏。 可是事情并没有大家想像的那么容易,海妖数量太多,又有毒瘴协助,力量不可小觑。他带去的人马本就不多,损兵折将,如今只剩一位小仙与他并肩作战。三个时辰前,他已放玄光鹤回去天界请求援兵。可惜直到现在,也未见援兵。 “上善伯伯,海妖数量太多,咱们再硬碰下去,怕要吃大亏。”子淼一脸汗水地跑进岩洞,“趁海妖暂时退避,不如我以水箭为你开路,你寻机杀出去再说!” 他看着这个毫无畏惧,一脸坚决的少年,笑了笑:“小子淼已经长大了呀。” 不知不觉间,已是数十载时光,当年稚嫩的小仙童已成翩翩少年,还成了他座下的仙吏之一。对子淼,他是偏爱的,不仅因为这孩子好学上进聪颖无双,更因他小小年纪,已有一颗纯良正直的心。时光里的美好,只在这些成长中的年轻人身上才看的见呢。不像他,一成不变,永远静止。天界也是这般,永远的歌舞昇平,秩序井然,可是揭开这一层表皮,露出的又是什么呢?天帝已渐渐不理政事,天后只热衷于自己的容颜,诸多神君貌合神离,党同伐异。一种藏于阴影下的“病”,已悄悄在天界蔓延。 “上善伯伯,你不能出事!”子淼站起身,一柄由水而聚成的弯弓出现在他的掌中,“我去引开它们!”话音未落,这少年又像想起什么,从身上摸出一块三寸见方的白玉腰牌塞到他手里,说,“是混战时,从你身上掉下来的。上善伯伯,你一定很喜欢这个人吧?” 他一楞。这跟随他多年的玉牌上,不论正面反面,都刻满了同一个名字——空谷。 从他们认识到分别,每到那些辗转难眠的时刻,他就用小刀在上头刻字,每一笔都刻得很深,好像只有这样,他才会稍微舒服一些。 如今,这牌子上已经没有位置再刻字了。 “子淼!”他喊住往洞口跑去的子淼,在他回头的瞬间,从掌中送出一股气流,将这孩子卷裹进一个透明的气泡中。 “上善伯伯你干什么?”子淼在气泡里用力捶打。 “我的灵力,只够送一个人离开这里。”他一挥手,气泡“嗖”一下没了踪影。 第79页 好了,如今最后一点力气也快耗尽了,翻滚的海浪声里,海妖们的嚣叫渐渐逼近。 他深吸一口气,握紧受中的弓箭,大步朝岩洞外走去。 8 天帝举行了一场宴会,为了庆祝天界神兵将北魍海的妖孽一网打尽。 作为第一功臣的水军上善,却称病缺席。 浣霞湖畔,伤痕累累的他躺在柔软的草地上,一张荷叶盖在脸上。 这条命是捡回来的,纵然他拼了性命,还是输给了那群蝗虫般密集的海妖。如果不是子淼带着援兵及时赶来,他现在大概也成了北魍海上的残肢了吧。 他已经没兴趣去追究究竟是谁将他放回求援的玄光鹤暗地截下,铁了心要他孤军奋战,凶多吉少;也没有兴趣去热闹的宴席上,三跪九叩感恩戴德地接受天帝的嘉奖。 说到底,他就是个被放弃的人呀。 朱须岛一战,天帝是真没有收到他的求援,还是越发悲观绝望的他对海妖们心生畏惧,与其让神兵冒险救援,不如放弃那个败将,留下更多人马保护自己的安全更好?要知子淼带来的援军,并非天帝麾下,而是平日里与他关系不错的月老属下,中间玄机,各自瞭然。 还有,那个蠢女人,居然也那样好不留恋的放弃了他,数十载时光,他为她牵肠挂肚夜不能寐的种种,她竟毫无体会。 可笑。 湖里的仙鲤依然蠢头蠢脑地吐着泡泡,其实,这些傢伙是天界最八卦的存在,整天用它们自己的语言交换谈资。 他能听懂鱼的语言,所以,他听到了一个人的死讯。 “我听海棠女仙说,西水河神老泪纵横地来报丧,说他的夫人病死了咕噜咕噜。” “他的夫人?就是以前常常拿鱼食来餵咱们的空谷女仙咕噜咕噜?” “是啊。那地方本就是毒虫瘴气遍布的蛮荒之地,不是在那里长大的人根本适应不了咕噜咕噜。” “好可惜啊,就算嫁给镇守天门的金甲神也比远嫁西水好啊咕噜咕噜。” 他翻了个身,荷叶落在地上,被风卷进了湖中,受了惊吓的八卦仙鲤四散而去。 突然,他有点讨厌这个世界了。 一团未被察觉的阴影,从湖水上飘过来,悄无声息地,落在他的身上…… 他留在天界的时间越来越少,他爱上了垂钓这件事,常常在人界随便的一条河或者一片海上,一待就是好多天。 这一次的雨,已经下了好多天,他坐在海边,专注地看着鱼钩。 “神君!可算找到您了!”几个仙吏连滚带爬地冲到他面前,“南枝城一线暴雨连绵,洪水肆虐,神君若再不出面治水,只怕有覆城之祸!” 他仍专注地看鱼钩,像是一个字也没听到,不论仙吏们怎么恳求。 最终,仙吏们只得无奈离开。 失去管束的洪水,便真的成了勐兽,一路肆虐而下,七座城池成汪洋大海,浮尸无数。 死不瞑目的尸体,沿水而下,就算从他面前经过,也引不起他丝毫注视。 悲伤的人类,将怨气撒在供奉多年的水神塑像上,无人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让他们失去了这个一直庇护着人界的神。 “你还在钓鱼!”疲惫不堪的子淼从空中扑下来,一把楸住他的前襟,大吼,“上善伯伯!你到底是怎么了?” 他没有半分反应。 “你教过我,说众生珍贵,身为天神当有悲悯之心,勿做任何荼毒生灵之举!你忘了吗?”年轻的子淼举起拳头,“你说话啊!” 他伸出手,一掌击在子淼的胸口上,毫不留情。 毫无防备的子淼,重重摔在十米开外的河滩上,心口上那湿漉漉的掌印冒着裊裊水汽,一个修行尚浅的小仙,哪经得住这一掌?一阵剧痛自心口钻处,子淼捂住心口试图坐起来,却眼前一黑,倒下不起。 他还不罢休,涨红的双眼透出凛冽的杀气,一步步朝昏迷的子淼走去。 他眼中什么也看不见,心中也无任何留恋,这世界与他毫不相干。 “水君上善,你想去哪里?” 他回头,一个小小的亮亮的玩意儿,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蓝色直线,“嗖”一声钻入了他的胸膛。 一点都不疼,还很舒服,就像在炙热的夏日跳进清凉的水中,连溅起来的每滴水花都是快乐的。 “水这个东西,只在它流动时,才是活的。你身为四方水君,却连这最根本的道理都忘记。自我封闭,终成死水一潭,害人害己。”陌生的声音,从眼前迷离幻影中清晰传来。 他怔怔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心口,一块蓝色的小石头,里头似流动着蔚蓝的海水,紧紧嵌在他的皮肉之中。身体好像越来越轻,越来越小,被一只微凉的手,拽入了浓重的倦意中。 “古有鱼王,游于四海,喜与人沟通交谈,十年一上岸,以赐人欢喜之心为乐。凡得鱼王指点者,一生开阔明朗。鱼王身故后,其舌化蓝石一枚,藏于深海,名曰‘鱼王石’,此神石可谓解世人苦恼之灵药。上善,如今将它赠你,好自为之,勿枉费我苦心才是。” 鱼王石…… 那声音越来越远,而他的身体,也像沉入了幽蓝安谧的深海,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平静…… 9 一只金色的小螃蟹,转动着眼珠子,怯怯地从一间“贝壳牢房”里钻出来,左顾右盼一番,哧熘哧熘爬下来,站在地上舞着大钳子,发出奇怪的咕噜咕噜声。 听到这个动静,其余七个大贝壳里,也逐一爬出七只不同颜色的小螃蟹。这些小傢伙在地上集合,排成一列,像立了军工的士兵一样,很是得意地整齐走到我面前,一个个扬起钳子,居然对我咯叽咯叽笑! 我冷冷地半眯着眼睛,伸出一根手指,从指尖升起一团亮亮的火苗,自言自语般道:“一只烤螃蟹,两只烤螃蟹……” 数到第四只,这七个傢伙全不见了,一股脑儿都躲到对面那个男人背后去了。 枉我自称走遍江湖经验丰富老妖怪,这回,居然完完全全地上当了!各种羞愤,悲哀与尴尬在心里混合,恨不得把自己塞到大贝壳里去。 我之前竟然没有看出来,那八个孩子根本就不是孩子,两个红西装也不是男人,其实是一堆螃蟹与一对龙虾! “这些深海金刚贝是世界上最牢固的监狱,不要随便想着进去,若没有我的咒语,一辈子也休想脱身。”上善又一次看透了我的心思,轻轻抚弄着一只爬到他肩头的螃蟹,“你也不要为自己的‘失误’难过了,我将海鲜幻化人形的本事已炉火纯青,何况怀孕的妖怪,不论妖力还是智商,各方面指数都会偏低的。” “你把讥讽跟安慰搞混了吧老头子!”我朝他翻了个白眼。 “我与子淼有师徒之谊,论辈分,你该喊我一声师公才对。”上善微笑。 “我从未喊过子淼师父,只是他的侍女。”我声明道。 第80页 “可他教过你不少东西吧。”他一脸当定我师公的淡然,“你叫或者不叫,这关系都是铁定的。” 两个刚刚还以命相搏的老东西,现在却世界和平,对面而坐,中间还摆着一盘友好的散发着甜味的果子,上善说这是海神湾里的特产,是一种长在白色珊瑚上的金色果实,脆而甜,是他平日里最爱的零食。 我知道你们可能受不了这么强烈的反转剧,我开始也受不了,但事实就是事实。我面前这个风度翩翩,容颜出众的年轻男人,是年纪比子淼还要大的,天界第一任四方水君上善,一个被鱼王舌封印多年的神。 “你的头……还好吧?”我看着上善额头上的一个红点,有些担心地问。 这个疯子,故意让我误会他是要取人舌头的怪物,让我亲手将那颗子弹送进他的身体。 他摸了摸额头,笑道:“这并非一颗子弹,而是一道离水符。只有这道符咒,才能助我的元灵离开躯体。只因我被封印多年,早已失去神职,原本的力量也变得微弱,根本无力将这道符咒注入自己体内,只能由一个修为高深的人来帮忙。你虽是妖怪,却修为甚高,且当年子淼以自己的元灵为引,赐你人形,所以你的身上,一直暗藏一缕玄妙的仙气,由你来帮我,自然是万无一失。”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说:“整个事件我可以归纳成,一个疯子有一天突然想干掉自己,可他发现自己不能自杀,所以千方百计引来另一个人帮他早登极乐?” “归纳得不坏。”他笑着站起身,指着身旁的金刚贝道,“如果我告诉你,这里真的囚禁过不少人类,而我也确实取走了他们的舌头,你信吗?” 我皱眉。 他走过来,握住了我的手…… 10 “贝蒂,你跟妈妈说一句话好吗?”满面泪痕,红肿着眼睛的金髮妇人,揽着面前十三四岁年纪的女儿,哽咽着乞求,“就一句,行不行?” 面容秀美的小姑娘却跟聋哑人似的,毫无反应,只专注地玩着手里的魔方。 无奈的母亲松开手,拿出一个装饰精美的盒子,打开,里头是一对价值不菲的耳环,她近乎讨好地对女儿说:“这是班尼叔叔送你的礼物。他是个很好很好的人。” 贝蒂扭着魔方,看也不看那耳环。 “你好好玩吧,妈妈先出去了。”夫人长吁短嘆地离开了她的房间,“你已经一个月不出房间不说话了,妈妈很难受。” 房门刚刚被关上,贝蒂便放下魔方,拿出一个小榔头,把那对耳环敲了个稀烂。 “姑娘,很享受一个人的世界吗?”一个男人,鬼魅般出现在她的身后,笑容满面地坐在她的床上。 贝蒂先是一惊,但很快便恢復到熟视无睹的状态,扭过头看也不看他。 自己已经是一个被全世界抛弃的人,这世上的一切都跟她没有关系,哪怕一个外星人砸穿屋顶掉到她面前,也不能引起她丝毫的关注。对,她就是要将自己关起来,就是要让这个世界只剩她一个。 “妈妈跟班尼叔叔很般配啊,你应该为他们高兴,你爸爸已经死去那么多年。”男人说道,“还是你觉得,常年在外工作的妈妈已经欠了你许多,如今她又要跟另一个男人结婚了,你更是彻底被抛弃在她的世界之外了?” 贝蒂玩魔方的手停了停,但很快又继续起来。 “你真的不愿意再跟任何人说话了吗?”男人认真的问。 魔方在贝蒂手里咔咔地响着,而她的嘴唇,纹丝不动。 “好吧。”男人嘆了口气,站起身,“既然你不想说话,那你的舌头,显然是没什么用处了。” 一阵淡淡的青烟飞过,屋子里再也不见任何人的身影。书桌上的魔方下,压着一张字条—— 我带贝蒂出去走走,最迟一个月后回来,勿挂心。 管理员 奇异的光线透过四周的海水,撒在这片圆形的地面上,美轮美奂。 硕大的金刚贝里,贝蒂惊惶的敲打着“囚室”,口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男人站在外头,手里捧着一个闪亮的玻璃瓶,瓶子里,漂浮着一条人类的舌头。 贝蒂惊恐地捂住了嘴。 “既然你已经放弃说话的权利,你的舌头便归我所有。”男人笑了笑,“这里是深海中的深海,这个贝壳是无法突破的囚室,我想你会很喜欢吧。你不是铁了心要‘一个人的世界’吗,我成全你。也别想着自杀,这个囚室不但会提供维持你生命的力量,还会阻止你任何伤害自己的行为。好好享受一个人的世界吧。” 说罢,他转身离去,根本不理会在里头又踢又打的贝蒂。 三天之后,男人回来了。 精疲力尽的贝蒂坐在贝壳里,怨恨地瞪着他。 “看起来你已经习惯了嘛。”男人笑着坐在贝壳前,“我今天有点无聊,不如给你讲故事?” 贝蒂皱着眉,把身子转向一边,还捂住了耳朵。 “你妈妈一定给你讲过美人鱼的故事吧。”他不管她爱不爱听,自顾自地说起来“那条可怜的小美人鱼,用自己美妙的声音与巫婆交换,这才获得了变成人类的机会,也找到了心爱的王子。可是,美人鱼受到惩罚,如果她不杀死王子,就会在天亮时变成泡沫。善良的美人鱼最终选择了让自己化成泡沫。多么可怜。”他笑笑,“其实,这个故事真实的版本并不完全是这样,那条变成哑巴的美人鱼,是真实存在的,而且还不止一个。古老的人鱼族,不论男女,想上岸为人的话,只能用自己的舌头作为交换。俊男美女的他们,很容易在岸上找到心上人,可是如果他们不能亲口喊出爱人的名字,就会在七天之后的清晨,化为海中的泡沫。听起来,喊出王子的名字比杀掉王子容易多了,可就是这样一件简单的是,人鱼永远做不到。” 贝蒂捂住耳朵的手,松开了些许。 “讲完了。我走了。”男人拍拍衣裳,离开了。 贝蒂抱住膝盖,眉头紧紧锁起。 十天之后,男人又回来了。 今天,贝蒂眼睛里的敌意少了一些。 “今天不讲美人鱼了,我给你将一个傻瓜男人的故事。”他背靠着贝壳坐下,细长的眼睛像沉入一段长长的梦境,“很多很多年前,有一个人男人,他喜欢上了一个女人。他常常思念她的笑脸,以至于夜不能寐,他在人群中寻找女人的身影,他与女人谈天说地,更将女人的名字刻在随身的玉牌上。这一切都让他觉得,自己是很爱很爱她的。可是,有一天,女人却嫁给了别人。在他们最后的一次相见中,女人说,谢谢他以友相待。他多么生气啊,这么多年的付出与记挂,她都没有放在心上,竟然这么轻松地就放弃了他,那时候,他觉得,自己被这个世界放弃了,所以,他也要放弃这个世界。” 贝蒂看着他,眼里流露出从未有过的希望他讲下去的渴望。 第81页 他沉默了许久,继续道:“许多年之后,这个从一场沉睡中醒来的男人,终于明白为什么女人要离开了。她摔倒时,他没有扶过她;她的手上满是针眼时,他没有为她治疗过;她被人欺负时,他没有为她出头;她孤独的时候,他从没有及时出现在她面前。而他,竟然那么可笑地将他所有的行为归结为伟大的‘默默的爱’,最后还要反怪对方不领情,真是傻死了!一个人就算将另一个人在心中思念到肠穿肚烂,就算将对方的名字刻到天涯海角,也无法为对方带来任何实际的慰藉啊。所谓的默默的爱,就算每天在你心中来回千万遍,也不及在心上人肚饿时送上的一个烧饼,不及在她落寞时给出的一句安慰。你不说,不做,用一种自以为是的封闭去‘爱’一个人,对方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虫,呵呵。”他笑着摇摇头,“可惜,当这个男人明白这些的时候,已经太晚。小姑娘,这个世界上啊,有太多跟这个男人一样的自闭之人,可怕的是,他们自己往往还没有意识到。不论爱人还是亲朋,自己不愿向别人敞开心扉,却反怪对方不能理解自己。好好的一条舌头,都被浪费了。” 贝蒂紧紧的抿着嘴唇,把脑袋埋在膝盖上。 “叮”! 一枚小小的白贝壳被扔到她的身旁。 “你还有一次拿回舌头的机会。三天之后我会再回来,如果你愿意拿回去,就把这枚贝壳扔出来。如果不愿意,就留着玩儿吧。” 她从贝壳的缝隙里,看着他远去的身影,她小心翼翼地拿起那枚贝壳,手指微微颤抖着…… 三天之后,金刚贝里空了,白色的小贝壳静静躺在外头的地上。 一个月后,城里的教堂响起喜庆的钟声,一对身着礼服的中年男女在神父面前交换戒指。 台下掌声一片。 年轻的姑娘站在那对幸福洋溢的男女面前,面无表情地朝新郎伸出手,憋了许久才说道:“谢谢你的耳环。” 教堂外,那个在暗处观望的男人,满意地离开。 11 我抽回手,差异地看着上善:“你能将你的记忆传递给我?” “水本身就是一种介质。人体70%都是水分,神仙妖怪修成的人身也差不多。尽管我只是个落魄水神,可但凡与水有关的事,我还是能应付的。”他抚摸着金刚贝光滑的外表,“在海神湾生活的这些年,不止一个贝蒂被囚禁过。我每去到岸上游走,总能遇到一些将自己关起来的傢伙。”他回头看着我,笑道:“如果患上的是医学意义上的自闭症,我会理解并且同情。可惜世上有太多没有病的病人,白白蹉跎了岁月,伤害了彼此。传说中那个用一个吻就能带人远离烦恼的鱼王,它赐给这些人的,并非神力,而是一种愿意与这世界沟通的,如流水一样温柔又坚定的心情。封闭的死水,长不出真正的快乐。” 我打量了他一番,笑:“你怎么知道鱼王的事?在你被封印的时候,鱼王就只剩下一块石头了。” 他摸着自己的心口,朝我眨眨眼睛:“这块石头告诉我的,你信不信?” “不如说,是你自己写了答案。”我把一个果子塞进嘴里,甜而微酸,正和口味,“可我不明白的是,你是怎么来到海神湾,又弄出这么个地方的?” 他走到中央,环顾四周:“有人将我放到了一片无名深海之中,百年之前,我自沉睡中醒来,坐在珊瑚丛中,花了很长时间才想起过去种种。无事可做的我,沿着海水向西而行,一直走到海神湾,发现了这个存在已久的奇特市场,以及这块海中的奇异空间。那只叫杰克的海龟告诉我,这是以前海神湾里的大海妖修建的监狱,专用来关押不听话的下属。后来海妖被一个高人消灭,这里就闲置下来。像我这样的傢伙,就应该住在监狱里,静思己过。” “除了思过,你应该还干了些别的事儿吧?”我斜睨了他一眼。海边那块岩石,显然是一种结界。 “你也知道,如今的世界,供妖怪栖身的地方越来越少了。”他嘆了口气,“海神湾的傢伙们都不坏,不过是老老实实地做生意而已。它们将千辛万苦寻来的各种宝物,与前来的人类公平交易。我做的,不过是保证市场的安全。如果有人闹事,我不会客气。入口的结界是我设下的,居心叵测之人不会被批准入内。” “你如何判断来者是否善类?” “感觉。”他指着自己,“一个活了千万年,阅歷丰富的老傢伙,看人是很准的。你是不是歷来也有这样的自信?” “可我看不透你了”我老实回答,“如同我也看不透子淼。两任四方水君,你们真的很像。” 他笑出了声:“水本来就是变幻莫测的。看不透也不要紧,要紧的是,我们遇到了彼此。” “少跟我文艺!”我“哼”了一声,“海神湾的妖怪们,究竟要从人类那里交换什么?” “‘舌头’。”他坦白道,“海妖们是不能说话的,所以,它们拿自己的宝物与人类交换说话的权利,因为一旦可以开口说人话,就表示它们能以人类的形态进入这个世界。但是,露水市场的规定是,集市十年一次,每个海妖一次只能向同一个人换取不多于三天的‘舌头’,在交易期间里,人类会丧失说话的功能,而一旦超过期限,海妖们就会变回原形。” “仅此而已?”我掂量了一下,那些人鱼贩卖的鲛帛可是顶级的珍宝,拿去换最多三天说话的权利,似乎很不划算。 “仅此而已。”他点头,“有了‘舌头’的海妖,可以变成人的样子,去附近的城市游玩。能去ktv唱唱歌,能跟街边摆地摊的大叔讨价还价,能坐在咖啡店里与姑娘聊聊天气,对海神湾的妖怪们来说,已是无上的珍宝。我喜欢它们兴高采烈的样子。” 他确实是喜欢的,眼睛骗不了人。 可是,不管此刻的气氛有多好,我们还是不得不面对一个严峻的问题——离水咒。 他的身体,已经在渐渐变化,越来越透明,隐隐有水波流动其中。 “为什么要离开?”我问他,“你不是很喜欢海神湾吗?” 他看了看脚下:“你仔细看看我们的脚下。” 我低头细看了半晌,这才发觉在透明的地面下,隐隐有一道弯弯曲曲的,黑黝黝的巨大阴影。 “这是一道海裂。”他满目严肃,“我刚来这里时,它已经存在了,只是没有如今这么大。时过境迁,人类在附近的海域挑起各种战争,疯狂开採各种海底资源,让这条海裂越来越大。我曾找来世上最善于修补的妖怪织补,可它们也无法将其完全补好。一个月前,一群日本人带着他们的阴阳师在海神湾附近作法,他们虽没有找到集市的入口,可是使出的咒力波及甚大,令海裂一夕之间扩张了数倍,如果再不补上,不出十日,这片海底之地会裂为两半,整个海神湾里的一切都会被吸入其中,万劫不復。所以,我得做点什么。” 第82页 “你要用自己的元灵去堵上海裂?”我一楞。 “天神的元灵是宇宙之中的精华,不要浪费。”他笑笑,“我找你来,不光是要你帮我释放我的元灵。” “你还要把海神湾那些鱼虾蟹还有变态的集市交给我?”不用他说,我已经知道。 “可能你有大把缺点,但就凭你肯为素不相识的孩子与我拿命对赌,你就是最合适的管理员。”他抬头,看着从顶上游过的各种生物,“海神湾里的傢伙们,一直很努力并且很知足地生活着。这个集市,我希望它尽可能长久地开下去。” 我没说话。我已经是老闆娘了,难道还要兼职做一群海妖的保姆?! “你是怎么知道我在纽约的?还有我的底细……”我问了最后一个问题。 “不停的老闆娘,早已在妖界声明远播,还有人将你的事编成了一本奇幻小说到处卖,我想不知道都很难啊。至于你离开不停,一路上都在找石头这件事,是我僱佣的虫人告诉我的。我付了它二十颗蓝珍珠。”他一五一十地回答,“还有一件事我要提醒你,我查探了一下,那帮日本人似乎是奔着鱼王传说与集市而来,不知还会搞出什么花样,你要留心。” 日本人先靠边,重点是虫人!这帮活在阴暗处靠交易消息为生的八卦种族,竟敢把我也卖了?! 就在我满脸愤怒的时候,他突然朝我伸出已经半透明的手,笑道:“我想,是时候要说永别了,我希望我们的分别不要太难过。能在这个时候见到子淼的徒弟,我很开心。” “我跟你又不熟,鬼才难过!”我撇撇嘴,犹豫了一下,还是跟他握了手。 “你也不要为给了我一枪而内疚。” “是你骗我打你的好吗!我内疚个螃蟹啊!” “徒孙,你是个不错的妖怪。” “不要擅自降低我的辈分!” “师公很喜欢你。那套管理员制服,就留给你了!” “我不要当不露脸的怪阿姨。” “师公与你都生得颠倒众生,制服会让我们变得低调。” “你怎么还没消失……” 12 捏着这块蓝如海水的小小石头,我平缓地朝海面浮去。 这一次的分别,跟从前任何一次都不太一样,如上善所说,我们的“分别”并不难过。不论他是治水降妖的四方水君,还是蜗居在海神湾里的不起眼的管理员,他已经做了他想做与该做的事,千万年前的遗憾与犯下的过失,已被绵绵海水洗刷得干干净净。 他临走时,将如何进出集市以及如何在茫茫深海中找到这“海底囚”的方法,还有驱谴金刚贝和暂时拿走人类舌头的咒语,全部交给了我,他说,这是给我的礼物,他知道我是个生意人,不能让我白帮忙,另外,没能喝到我那杯“浮生”有点遗憾。他还说,他相信我识人的眼光,如果有一天,我觉得有必要的话,也可以将一些不自知的“病人”关到这里。 我却希望,这一天能不来就不来吧。非要等到没了舌头才能想起说话的可贵,这又何必呢?不过要是敖炽跟甲乙这些傢伙犯了毛病,说不定金刚贝就有用了……我突然有点兴奋。 四周越来越明亮了,透过头上那片荡漾的海水,我已经隐隐看到一束阳光。 尾 我就不详述我从岩石里走出来时所看到的破坏性场面了。 被阻隔在外一天一夜,急得头上冒烟的敖炽,满头沙土地从地下的超级大坑里跳出来,一把抱住我,恨不得把我的头髮数一遍再把我手指脚趾点个数看我是不是零件齐全。 他说这岩石太过古怪,他想了许多办法也无法撼动它分毫,只好另想办法,打算从岩石旁边挖一条地道试试能不能进去。可是他打了无数个洞,已经深入地下几千米,还是没有发现我的踪迹。 不远处,三根树桩稳稳地插在地上,三个穿着一模一样的黑袍子的男人被五花大绑在上面嗷嗷直叫,每个人脚下都燃着一对篝火,九厥跟甲乙蹲在火堆旁,很有耐心地扇风。 “啊,你还活着啊?”甲乙看了我一眼,转过头去继续扇,“在问你们一次,你们的头头在哪儿?” “¥%%¥##……”木桩上的傢伙们一边摇头一边叽里哌啦地说着日文。 九厥乐颠颠地朝我跑过来,说:“你没事就好。快来看我们烤人!这些日本人昨天可凶了,又是动刀又是动枪,还说这块岛已经是他们的了,让我们快滚呢。” “那就烤到他们明白这块岛不是他们的为止。”我朝他挥挥手,又道:“我的车在你的葫芦里呢,先给我倒出来!” “干吗?” “我要拿一罐茶叶!” 九厥归队之后,他随身的一个小酒葫芦就派了大用场,这东西不但能装酒,还能装下一整辆车!从次以后,当我不需要用车时,再也不用担心车子的存放问题了…… 拿了茶叶,又将敖炽打发去回填所有的地道之后,我独自走到海边。 此刻,金灿灿的太阳,精力充沛地挂在空中,宽阔的海水上,金色与蓝色闪成一片童话般的绮丽颜色。 当我从水里爬上岸时,集市已经散了。上善告诉我,那些光顾的人类多是常客,他们跟海妖一样守规矩,集市结束时便会照原路离开。一旦进来的人类全数离开之后,集市的大门就会向他们关闭,十年之后才会再开。 我看着沙滩上空空的小摊以及各种各样的脚印,想到那些卖力地吆喝着,只为能拥有短短几天“舌头”的快乐的小妖怪们,再想想身边那些动不动就用沉默于封闭来对待这个世界的人们,突然觉得上善说的没错。 小妖们等待十年倾尽所有去换取的东西,已经拥有的人们,却那么容易就放弃。 不管怎样,不论你是人,是妖,还是神,老闆娘都想说,当你想把自己关起来,当你放弃自己的舌头时,倒数十秒,想想究竟是你怨恨的那个世界先放弃了你,还是你先放弃了这个世界。 所以,这个集市,还有海底囚,都应该继续存在下去。作为它的新任管理员,十年之后,欢迎各界人士惠顾。要是你不想要你的舌头,有好多妖怪想要哩。 清凉的风扑面而来,荡漾的海水温柔地漫过我的脚背,夏日海滩阳光,真是让人心情愉悦。 我打开茶叶罐,一扬手,碧绿的茶叶落进海水。一只苯苯的老海龟从海水里浮出来,打了个哈欠,悠闲地游向远处。 第八章 冷冷 楔子 紫小人,紫小人,跑到米缸白米生。 紫小人,紫小人,一个铜钱够全村。 紫小人,紫小人,天下珍宝在全身。 紫小人,紫小人,请帮美梦都成真。 远远地,有人自薄烟般的晨雾里徐徐而来,脚步很轻,低声哼唱的童谣飘到空中,在飒飒而动的竹叶里跳动。简单,欢乐,空灵的歌声,却从越来越近的小城引出更多的荒凉。 第83页 眼前的城池,到处都是没有吃完的饭,没有做完的工,可就是没有人。 路边,小小的姑娘蹲在那里,红衣红鞋,像朵长错了地方的小红花,一块亮闪闪的金币在她手里上上下下,面前,两个被包裹在金色气泡里的男女,手里紧紧抱着一堆金币,满脸恐惧地踢打着气泡,口里大喊着什么,却半个字都不能传递出来。 小姑娘笑看着他们,伸出白白嫩嫩的手指,朝气泡上一戳。 很轻微的“砰”的一声,气泡消失了,里头的人也没有了。 她坐下来,左左右右地打量,小脸上布满了问号。 早在她第一次被人们手中愤怒的石头砸中时,这个问题就诞生了。她一如既往地为这个人间忙碌,奔波,可人类为何越来越不一样了呢? 她捂着脑袋,问小冷:为何攻击我的人越来越多了呢? 小冷想了很久,回答:你太慢了,太难了。他们想快,越快越好;想容易,越容易越好。 她点点头,缩进黑暗里:他们还骂我吝啬……我好累呢。我不喜欢这样的人类,不喜欢。 一团模煳的黑影,悄悄渗进了总是光彩熠熠的金蟾宫,轻易地越过一切障碍,落在它的目标上…… 此刻,寒风捲起枯草,她靠在街边的木桩上,捂住微微疼痛的心口,脸上却挂着满意的笑,自言自语:“我已经学会对你们慷慨了。” 天上突然滚下来一团金色的气,飞快飘到她身边,有东西在里头说话:“快走!有人来了!” “我已经来了。”晨雾里的人,笑吟吟地站在她面前,上下打量,“你是我目前见过的,职位与外表最不相符的神,金老。” “我们认识?”被称为“金老”的小姑娘把玩着手里的金币,“还是你也与这些人一样,来求我赐予无限财富的呢?” “我一直以为,金老是世上最慷慨的神。”来人笑道。 “我现在也很慷慨呀。”小姑娘秀丽的脸孔在翻飞的金币里闪动,“所有来求我的人,我都毫不吝啬地给他们一辈子也用不尽的金钱。” “不,你已经变成天下最吝啬的一个了。”来人笑着摇头,“你知道一旦滥用手中的钱币,会给人类带来怎样的后果。” “我只想当一个慷慨的神。”小姑娘的语气里钻出不友好的刺,“如果你不贊同,我不介意帮你消失。” 说罢,她的身躯突然化成犀利的风,兇悍地朝对方扑去。 但是,她连对方的衣角都没碰到,便沦陷在一片紫色的光彩里。整个世界都变成了紫色的,无数紫色皮肤的小人儿从各个角落里钻出来,笑眯眯地跳到她身上,将她往中间那快更深的紫色里拽。她喊不出,挣不脱,眼看着自己的力气慢慢溃散,小人儿的笑声变换成不同形状的紫色,将她紧紧包裹起来…… “不要啊,求您不要杀死她!” “她不需要死,只需要在千钟黍里睡上一段时间,紫小人的灵魂会陪她。” “可是……可是她要睡多久?” “无法估计。” “我也进去行不行?我们从来都是在一块儿的。” “进去容易,想出来就太难了。你确定要进去?” “不论冷冷变成什么样子,我跟她从来没有分开过。” “你叫……小冷?” “对。” “好吧。” 外头的声音,渐渐从她耳畔消失。 一只拳头大小的金色蟾蜍,从气团里跳出来,朝那快停在手掌上的紫色晶簇奔去…… 1 山崎县的某片山林在夜色里起起伏伏,海浪的声音不断传来,潮湿的腥气让仲夏夜的美好减少许多。摆在一片灰白色方砖地上的屋宇,每一个飞檐,每一根线条,都完整继承了中国盛唐时期的风格,宁静致远,古意幽幽,若时光倒流。大门口的石桩上,刻着大大的“灯隐”二字。 但,被狠狠摔在地上的茶杯,以及撕成碎片的报纸,破坏了所有的美感。 光线被刻意调成幽暗的书房里,一个干瘦的老人石头一样坐在蒲团上,时不时咳嗖两声,他胸部以上都隐匿在黑暗之中,一身比夜晚还要纯黑的和服非常贴合他此刻的心情。 报纸的残片上依稀可见“渡边一郎”“比赛”“昏厥”“双腿丧失”这样的词,浑身白衣的年轻男子跪在老人面前,身后还跟着三个连头也不敢抬的手下。 “截至今日,这是第五名出现‘意外’的客户。按照时间推算,意外是从我们最新的一个客户开始,逐个往后,渡边一郎是我们今年倒数第五名客户,前五位中最严重的是丢失了头颅的麻生教授。从渡边一郎往后,就是中岛财团的中岛熏子,再往后……”老者的声音从黑暗里飘出来,平静的音调下是强压的怒火,“是财务大臣山本健。” 白衣男人低着头,浑身发抖,没敢吱声。 仅仅一个渡边一郎已弄出轩然大波,如果以上内容全部被媒体知晓,必成轰动全日本的爆炸新闻。作为最有名的短跑运动员,被誉为“金双脚”的渡边一郎,在连续获得五个世界冠军之后,在昨天的一场比赛中突然昏厥。送医急救之后的第二天,醒来的他发现自己的双脚消失了,没有伤口也没有痛觉,就是消失了。除了他,身为全日本最值钱的物理学教授麻生有政在上周的某个清晨醒来时,发现自己的脑袋不见了,不过人依然是活着的。如此惊悚诡异的事件,任凭他的科学知识再丰富,也无法解释。当然,后面这条消息已被严格封锁,除了他们与当事人,无人知晓。不过,除了他们,还有三个傢伙,都弄丢了自己的双手。 这些遭遇诡异意外的人,全部都是他们的客户。 “如果山本健出了问题,特别事物部一定会被惊动,我们会非常麻烦。”老人一券擂在地上,突然站起来,皱纹纵横且干瘦成活体木乃伊的脸孔暴露在光线下,歇斯底里地朝白衣男人吼道,“可你们这群废物!出去了一个月,连区区一只癞蛤蟆都抓不回来!当初要不是你们粗心大意,又怎么会被这个妖孽偷走千钟黍?” 话音未落,一条粗大的皮鞭从老者愤怒的手中,凌空抽向白衣男人。 孰料,鞭子还没落地,老者的手腕却被人死死扣住了。 闪电般出现在他身边的白衣男人,冷笑一声:“我最讨厌你这种老不死还爱打人的死老头了。” 白衣男人的脸,在光线里变成了另一个人。 “你是谁?”老人脸色大变,“来人!” “外头的人都躺下了。”敖炽扭头看看那三个“手下”,“下次挨鞭子这种活儿你们自己做。” “我觉得你不应该躲开,让鞭子落在你身上才更显得你有演技嘛!”面目平庸的手下之一,化成了一脸坏笑的九厥。 第84页 “刚刚发抖的样子也很浮夸。”甲乙扒掉身上的黑西装,“不是演戏的料。” “只喜欢看《猫和老鼠》的人是没有资格讨论演技的。”敖炽很舒心地反驳一句。 “看《猫和老鼠》的人心灵是最纯洁的!”九厥理直气壮。 对,忘了告诉你们,九厥最爱的,是着名的《猫和老鼠》,每次都看到在地上打滚狂笑,完全不管里头的情节是不是真的搞笑。所以我要额外提醒那些哭着喊着要嫁给九厥的妹子们,请慎重考虑你们的理想。 “你们从中国来?”老者显然听得懂中文,脸上翻涌着各种复杂的情绪,“你们……不是人类?!” 我走到他面前,笑道:“我们受一只癞蛤蟆的威胁,带你去一个老地方。” 2 时间:n加一天前。 地点:大西洋上某无名海域。 天气:晴,热。 “紫小人……紫小人……” 我坐在甲板上,两眼发直地望着白云蓝天,傻子似的循环着同一个词,手心里的“鱼王舌”都快被捏出火来。 离开露珠集市已有好几天,我们的船继续往东航行,目的地尚未确定。 鱼王舌真是诸位石头君中最不吝啬文字的一个,它给了我有史以来最长的一个提示—— 紫小人,紫小人,天下珍宝在全身! 可是,再长有什么用?我知道世界上有黑人白人黄皮肤人,红色的人也有,可哪来的紫色人种? 此刻,我们从那几个日本人手里“接管”过来的豪华游艇,在碧海白浪里匀速前进,甲乙开得得心应手。不管我们怎么拷问,那几个傢伙都只字不说为什么要去岛上,和为什么出手攻击上善与我们。既然这么硬骨头,就成全他们好了,继续在树桩上绑着吧,能晒太阳吹海风,路过的海鸟还把树桩当成临时公厕。祝他们好运。 “你确定你没听说过世上有紫色的人?”我不甘心地问忙着抹防晒油的九厥。 “我只知道有紫薯。”九厥把防晒油扔给我,“防晒要紧!” 我瞪着只穿一条沙滩裤,浑身油汪汪的他,绝望的扭过头去。 “别这样嘛,我身材很好的!”九厥拍拍自己的胳膊与肚子,“六块腹肌!” 防晒油瓶子在我手里上下跳动,随时可以砸到他头上:“你再想一想,青珀眼里的石头,每一个都与曾经的天神有关,你确定没有听你的同事们谈起过紫色小人?” “睡个午觉再来想。”他迅速躺倒。 死鬼,跟我聊天已经变成这么无聊的事了吗! 那边,敖炽的唿噜声早已抑扬顿挫,这厮把这场关系他们东海龙族安危的旅途当成一场幸福的日光浴了吗?! 从我认识他起,这个男人就是这样,水泥管一样粗的线条,任何麻烦在他眼里都是一个屁,也许这是优点,可也是我想把他耳朵揪下来的理由。看着他流口水的睡脸,我突然开始为我的未知小朋友担心,有这样一个爹,真的可以健康成长吗?! 我撇撇嘴,上去捏住了敖炽的鼻子,硬把他从美梦里扯出来。 “干吗?”他揉着眼睛。 “我要紫色的小人!”我瞪着他。 他紧张地摸摸我的额头:“没病吧?” “去给我找紫色的小人!”我继续瞪。 “乖,我就是紫色的呀!”他赔着笑脸道,“咦?你这是在跟我撒娇吗?要不我变身给你看?” “我要紫色小人!不是紫色的龙!”我沮丧地低下头,摸着肚子道,“未知,你看到了吧,你爹果然智商有问题吧?他完全不知道妈妈在说什么。” “我们的娃什么时候叫未知了?”敖炽嗓门一下子大起来,“不都说好了叫将福吗?” “没有亲爹会管自己孩子叫浆煳!”我扭住他的耳朵,“你就一点都不担心你们东海龙族的未来吗?就知道睡!” 敖炽挠挠头,居然没脸没皮地笑了,还摸着我的肚子说:“小浆煳,你看你妈好兇!如果你是个丫头,千万不能学她!” 我压下把他踹进海里的冲动:“你以为孩子没出世就看不到你的举动吗?身为父母,能不能稍微做个好榜样?” “我终于知道孕妇的情绪是多么曲折离奇了。”敖炽屈起手指,轻轻弹了弹我的脑门,“你与我应该都很清楚,许多事,并不因你我的担心就不发生。你真以为我找那十二块破石头是为了避免天界的老傢伙藉故找碴儿,危及东海龙族?” 他突然变得正常的样子,我居然不习惯了:“不然呢?” “不管我有多讨厌对方,既然有过守护的承诺,东西丢了,我们自然要负责找回来还给人家。这才是我们真正的目的。”敖炽笑笑,埋下头,对着我的肚子说,“小浆煳,你要记住,要成为高贵的东海龙族的一员,最基本的条件是,答应了,就不可失信于人。” 我很少能以俯视的角度去观察敖炽,几句寻常的话,一张微笑的脸,敖炽的“水泥管”瞬间成了温柔无比的细线条,一圈一圈把我绕了进去。我不敢动,生怕一动就破坏了这个难得的,与撒泼吵架斗殴无关的场面。 他抬起头,把我揽进怀里,下巴搁在我的肩膀上:“所以,放轻松些。对我而言,这就是一场一家三口的旅行而已。一路上看你跟个疯婆子一样上蹿下跳,我又岂会不明白你做这一切是为了什么?我了解你的能力,更了解你的脾气,为自己也好,为别人也好,你不是一个甘愿永远停在一个地方的妖怪。除了当母亲,你还可以做更多的事情。可能我很罗嗦,但我并不会真的阻止你做任何事情。任何时候你都可以当主角,但镜头照不到的地方,我就在那儿。” 咦,这是怎么了,眼眶有点发热呢……我完全不能接受突然转换模式的敖炽啊! 摸着良心讲,看似暴躁粗鲁的敖炽,偏偏能看到我内心最纤细的地方。以他的能力,随时可以强行中止我的旅程,十二块石头,如果东海龙族拼了命去找,不会找不到,可他什么都不做,由得我满世界奔跑,每收进一块石头,我的生命就多一个颜色。 他甚至比我自己都清楚,一个树妖的生活里,不能只有尿布和奶瓶。 他爱我,但从不以这个名义改变我。 我必须承认,在这方面,他从来都很慷慨。 莫名的感动在我心里跑来跑去,我从他的怀里钻出来:“你说一直在的,说到就要作到!”可是,刚说完,我突然觉得哪里不对,“等等,你不会是在给你的偷懒找藉口吧?” 不等敖炽答话,旁边已经有人开始鼓掌了。 “好久没看到你们这么真情流露的时段了!”九厥坐在甲板上,感动得直抹眼睛,防晒油比他的眼睛还亮,不止他,还有一手撑着下巴,刚刚打完一个哈欠的甲乙。 我尴尬的目光从左到右扫过去,突然又扫回来,停在甲乙右边那个小小的物体上。 第85页 咦,三个观众?! 半秒后,我“啊”一声跳起来:“怎么会有一只癞蛤蟆?!” 肯定没看错,甲乙旁边蹲坐着的,分明就是一只浅金色的,拳头大小的癞蛤蟆!最讨厌的是,它居然还咧着嘴沖我笑……沖我笑!大嘴里发出跟人类无异的哈哈声。 “我就是来跟你讲,我们可能有了点小麻烦。不过看你们夫妻这么投入,就没打断你们。”甲乙指了指癞蛤蟆,“它一直躲在船舱里,而且,会说人话。” 我生来就不热爱各种软体以及爬虫类生物,尤其还是一只对我哈哈笑的癞蛤蟆。 我缩到敖炽身后,远远探出头问:“你会说话?” “哈哈哈。”癞蛤蟆又大笑,“紫小人,紫小人,天下珍宝在全身。” 我吃了一惊。 “你在找一块跟紫小人有关的石头对不对?”癞蛤蟆往前蹦了一步。 我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 癞蛤蟆瞪着我:“一路上听你们的讨论都快听睡着了。” 我皱眉道:“你还听到什么了?” “你是卖一种叫‘浮生’茶叶的老闆娘,但是目前就没卖出几罐,你偷偷向老天祈祷时我也听到了。”癞蛤蟆认真地回答,“还有,你是一只树妖,你夫君是一条龙,蓝头髮的妖艷男是天界的酿酒仙官,戴墨镜的是你的帮工。” 我们几个面面相觑,我们居然在不知不觉中透露了这么多个人信息…… 癞蛤蟆很绅士地朝我伸出一只“手”:“很高兴加入你们。” 我们四个用眼神斗争了很久,最后还是由敖炽做代表,伸出小手指跟蛤蟆先生进行了友好的握手礼。 “你告诉我石头的事,我就不追究你擅创他人船只的罪过,成交?”我居然威胁一只癞蛤蟆。 “这艘游艇不是你们从灯隐家的打手那里抢来的吗?”癞蛤蟆理直气壮地反问,“你们的罪过比我还重呢。” “灯隐家?”九厥似乎想起了什么,“你说那三个术士是灯隐家的人?” “对。”癞蛤蟆转着眼珠。 我拽了九厥一把:“我听说过灯影牛肉,你说的灯隐是什么玩意儿?” “阴阳师世家,据说其先祖与安倍晴明为同门,不过后来销声匿迹,直到近百年前,灯隐家才重现于世,继承人长居日本京都。”九厥回忆着,“几乎没有负面消息。你知道我为了酿酒,经常要去世界各地找原料,十几年前路过京都时,曾与这个家族的人有过一面之缘。那时我住的小旅店里,来了个伤人的妖怪,是灯隐家出面降伏的,并且很慷慨的没有收店主一毛钱。” “明白了。灯隐家先放一边去。”我走到癞蛤蟆面前,“只要你告诉我紫色小人的事,我就不把你捆在石头上沉到海里。” “毫无拷问的技巧哇。”癞蛤蟆望着我,抬起一只“手”指向我们的后方,“有人已经追上来了,你能保住我不被他们抓走,我才有机会告诉你紫小人的故事。” 我被一只癞蛤蟆威胁了? 正郁闷时,一声巨响之下,海水沖天而起。硕大无比的黑色傢伙,毫无预兆地从船尾后的海下轰然冒出,长长的一条,光滑黏腻的身躯分不出哪里是身体哪里是脖子,车灯般大的红眼睛,俯瞰着我们,细密尖锐的牙齿,在三角形的大嘴里闪闪发光,短而硬的鱼鳍刀剑似的立在背嵴上。 这不是蛇,是鳗鱼……好大一条鳗鱼!! 它头上还站了一个什么?人?白色短髮,白色长风衣,白色鞋子,脸也白,比我还白,一辈子没晒过太阳似的,与他脚下的鳗鱼组合在一起,完全可以荣登任何一本奇幻杂志的封面。 “把那只癞蛤蟆交给我。”男人都不拿正眼看我,“如此,便不为难你们。” “这里交给你咯!”癞蛤蟆打了个嗝,毫无义气地跳到船舱里避难去了。 敖炽恼怒地看着被海水湿透的自己,大声道:“什么背景?” “在下来自京都灯隐家。”他细长的眼睛微微上挑,“奉命追缉犯下滔天罪行的妖孽。” 站在资深老妖怪的角度来看,一个无法让我们觉察到妖气的妖物,要么不是妖怪,要么就是太强。癞蛤蟆显然不是后者。 “不好意思,你来之前,我刚跟它达成协议,要保它不被你带走。”为了我的紫小人,我昂起头,字字掷地有声,“你现在带着你的鳗鱼离开,我不为难你。这癞蛤蟆从现在起,归我了。” “口出狂言!” 白面男面色一变,脚下鳗鱼怪的脖子突然弓起,大概只要一秒钟,它的大嘴会把整个游艇都吞了吧? “回船舱去。”敖炽把我拨到身后。 甲乙冷静地注视着敌方的一切,拳头却是暗暗攥紧了。 “亲爱的,我跟你一起去船舱吧!”九厥十分不要脸地跳过来。 “如果你被鳗鱼吃了,我会烧纸给你的。”我一脚把他踹回去,“滚去帮忙!” 说罢,我钻进了船舱,一条龙再加一个妖仙再加个道士,如果还打不过一条鳗鱼,我就跳海自尽!虽然我知道我很难被淹死…… “我就知道我找对人了。”刚进船舱,蹲在椅子上的癞蛤蟆就沖我笑了,“无名岛上多亏你们几个突然杀到,你们身上混乱但强大的气场干扰了追捕我的人。” “屁的气场!”我狠狠剜了它一眼,“你打不过人家,所以故意把敌人往我们这边引的吧?” “啊?被看穿了吗?”癞蛤蟆抱歉地笑道,“那些傢伙追了我好长时间,我从中国的戈壁滩躲到大西洋的小岛上,他们还是找来了。我又打不过他们。老天把你们带来,我才灵机一动……” “灵机一动引一堆人朝我们身上招唿子弹?”我想抽死这只不要脸的癞蛤蟆,“旧帐就算了,现在你归我了。我只要知道紫小人在哪里!还有,你身上没有妖气,你到底是什么?” 突然,船勐烈的晃了几下,外头大概动起手了。 癞蛤蟆像个球似的从椅子上滚下来,边滚边说:“在这种情况下讲?” 我坐在地板上,稳住身子,顺手抓起一支滚下地的长杆笔,“噗噗”地捅着它的肥肚子:“讲!” “哌哌哌哌,别咯叽我!我说!我确定不是妖怪,我曾经跟蓝头髮一样,是天界的仙官……” 3 一整日的大雨,渐渐停在深夜。月牙细成一道弯线,在偌大且残旧的水缸里碎成了银色的点。一只野猫从破损的围墙上窜进灯火黯然的小庙,菩萨座前本就没有多少灯油,一只老鼠还在半截香烛前贪婪地啃食。 十四五岁的少年,半跪在水缸旁边的一块白石前,脏脸上挂着各种新鲜的伤痕,几个铜钱被他小心翼翼地捧在手里,又仰头看看天,深吸一口气,将铜钱悉数扔进深不见底的水缸里。 第86页 水声中,少年对那块白石磕了三个响头,喃喃道:“神灵保佑,拜託让我从明天起,每天都有银子收!”一连念了三遍,少年想想,又改了口,“不用每天也可以,就一个月吧,一个月就好!您要是不肯显灵,我这条小命恐怕就保不住了!您看,我可是慷慨地把身上的钱都献给您了,您一定不好意思不帮我对不对?” “这样跟神灵说话,很容易被雷噼的。”大水缸的另一端,突然冒出一个声音。 少年吓了一大跳,慌忙掏出一把小刀,对准水缸喊到:“谁?滚出来!” 白嫩圆润的一张小脸,慢慢从水缸那边移出来,五六岁的丫头,细眉大眼,唇红齿白,眼眸是罕见的金黄色,一身红底洒金花的小袄小裤,脑袋上一边绑一个圆髻,乖巧喜庆得像从年画上跳下来的娃娃。但,唯一不协调的是,她的肩膀上,蹲着一只浅金色的……癞蛤蟆。 原来只是个小鬼,少年松了口气,收起小刀,斥责道:“谁家小孩?这么晚还不回家!还带个癞蛤蟆乱逛!” “你把所有钱都扔了?”小丫头好奇地踮起脚往水缸里看,“好可惜吆。” “小孩懂个啥!”少年白了她一眼,虔诚地说,“你没瞧见这块白石头像什么吗?像个元宝!只要在有月亮的晚上,把钱扔进水缸里,祭拜这块‘财石’,天山管钱的神仙就能帮你达成愿望。我身边已经有人来试过了,真灵!第二天就偷……不是,就得到了好几锭银子呢!” 他脸上的羡慕还没散开,耳朵里就听到一阵异常的水声——小丫头居然蹲在那块石头前毫不客气地撒了一泡尿。 “你搞什么?!”各种表情在少年脸上扭结在一起。 “嘘!”小丫头提着裤子站起来,侧耳日听了听,一把拽住他的手,“这边来。别说话。” 小丫头力气贼大,毫不费力地拉他跑到庙门后躲了起来。 这时,白石下突然冒出一阵烟雾,石头开始抖动,连水缸也微微摇晃起来,似乎有什么东西马上要破土而出。 少年的心揪紧了。 突然,白石“砰”的一声碎开,石头下隆起一个拳头大小的土包,一条个头不算小、肉乎乎的菜青虫顶着一脑袋泥土,惊慌失措地钻了出来,仔细一看,这虫子的头部居然长着一张肥圆的人脸,不知受了什么刺激,一边皱眉一边作呕地往外爬去。 这是妖怪吧?!少年两脚直发软。 待这条尺把长的人脸虫完全钻出地面时,小丫头“嗖”一下跳出去,一脚踩住了它的脖子。 人面虫乱扭着尾巴,口中叽里咕噜地说着少年听不懂的话。 “装神灵很好玩吧?”小丫头笑眯眯地问虫子。 虫子唧唧哌哌地摇头。 “以后还装不装了?”她脚下的力度又加了几分。 虫子的脑袋都快摇掉了。 “不要随意满足他人的愿望,你不是神。”她微微皱了皱眉,“即使是神,也不可以。” 虫子又开始狠狠点头。 小丫头打了个响指,一枚金光闪闪的钱币凭空落下,端端砸在虫子的头上,化成一片金粉,迅速渗进它的身体。 “不杀你。只废你百年修行,滚回山里思过把。”小丫头抬起了脚,“还有,走之前把不该带走的都留下来!” 只听唿唿几声,一道金光从虫子嘴里喷出来,落在地上,竟化成一堆金银铜钱,虫子原本肥硕的身体泻了气似的骤然缩小,头上的人脸也消失无踪,变回一条寻常无奇的寸把长的青虫,飞快地熘走了。 少年完全呆住了,结巴着问她:“你……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小丫头歪着脑袋,狡黠地笑道:“我是天上的神,你信不?” “鬼才信你!”少年脱口而出,用力拍了拍脸让自己清醒些,“你跟着什么道士或者和尚学了法术的,对不对?我听说书的王大头讲过,有些人天赋异禀,小小年纪就能学一身好本领,降妖除魔不在话下。” “把你还有你朋友的钱拿回去。”小丫头无视他的问题,走到那一堆在月色下闪着光的财物前,“来的越容易的东西,往往越危险。” 少年的目光完全被粘在那堆价值不菲的金银财宝上,一听可以拿回去,便什么也顾不得了,冲上去,一手一把便要往怀里塞。 突然,一片冰凉紧紧缠住了他的手腕,小丫头抓住他:“我说的是,你只能带走你与你朋友的那一份。其他的并不属于你。” 那对眼眸里透出远远超出她年纪的坚决,少年很捨不得地将两块银锭放回了原处。 “你的手怎么那么冷?”少年揣好属于他的钱,狐疑地打量她。 “就快入冬了呢。”她打了个哈欠,“回去吧。” “你呢?”少年盯着这个跟癞蛤蟆混在一起的小不点。 她笑嘻嘻地朝庙门里一指:“我还要跟菩萨聊会儿天呢。” “古里古怪……”少年撇撇嘴,“再见!”他走了两步,又回头纠正道,“还是别再见了。” 小丫头耸耸肩,转身朝庙门走去,几滴零星的雨水飘下来,贴到她的鼻尖上。 忽然,身后有人又跑了回来,一把半新的油纸伞扔到她面前。 “我来时捡到的,给你。”少年指指那把伞,“上头画着花儿,女人家用的,我不要。” “你身上好多伤呀。”他抱起那把伞,撑开,一片牡丹花。 少年愣了愣,搪塞道:“摔的。” “打的。”她玩耍般转动着纸伞。 “再见!不,不见了!” 他干吗要跟一个萍水相逢的小丫头说那么多,再不回去,只怕又有麻烦了。 走着走着,雨越来越大,他忍不住回头看一眼,小丫头已经不见了,庙门前空空荡荡。 他在考虑,要不要把今晚遇到的奇事告诉王大头,让他有更多故事可以讲,这样,他或许可以更理直气壮地听书不给钱? 破落的小庙里,有人在谈话。 “你看中了他?” “你觉得如何?” “不坏,可以。” “那去查查他的底儿吧。” 4 “哎吆,尹秀你轻点!再轻点!这什么药啊,灼死我了!” “你伤口太多,忍着点。” 简陋的房间里,沈六苦着脸趴在床上,腰背上的鞭痕横七竖八。 “你要不把到手的银子又还回去,这个月的份额就够了,也不会吃这顿鞭子了。” “那老头眼睛都瞎了,就那么一点钱,我琢磨着还是算了吧。”沈六吃力地坐起来。 “你差不多每个月都在挨鞭子呢。”尹秀嘆气,十五岁的他显得还没有长出个人样来,又薄又瘦的一片,脸上唇上都看不见什么血色,眼睛里倒是常年嵌着血丝。但是,他的“成绩”又是聚宝堂里最好的,虽然他少了一只手掌,可余下的五个手指比姑娘家还要纤细修长,窃人钱财,从不失手。 第87页 聚宝堂,名字好听,里头的人,偷摸扒窃,绑票敲诈,除了杀人放火不敢做,江湖里数得着的歪门邪道都是他们的“工作范围”。 沈六加入聚宝堂的时候,刚过完十四是岁生日,他把身上仅有的钱送进了火炉胡同的赌坊。他拼了啊,如果不能以钱生钱,他很快连冷馒头都没得吃了。怎样才能在最短的时间,以最轻松的方式变成富人呢?沈六想出的唯一答案就是赌。 那一天的结果是,他把自己输给了“堂主”,一个绰号“姚瞎子”的男人。 姚瞎子对每个手下都说同样的话,只要跟着他,赚钱就是世上最容易的事,只要听话,不出无年,他们也可以挥金如土。 这自称瞎子的干瘦男人,眼睛比谁都好使,招募帮众的眼光一直很准。赌坊当铺、放高利贷者的家门口、臭气熏天的乞丐聚集地,都是聚宝堂的眼线们常年照顾的地方。姚瞎子说过,身陷困境的人,未必愿意加入聚宝堂,但身陷困境又渴望一夜翻身的人,就一定愿意来。 但,“发容易财”的背后,姚瞎子同样制定了严厉的规定,根据入帮时间的长短,给每个级别的帮众都下了死任务,如果有谁没有完成,打!这些年来,因为没有完成“份额”而被鞭打至死的人,也不是一两个了。 沈六要不是皮厚,大概早被打死了。 聚宝堂里,他跟尹秀关系最好。半年前,要不是他在路边发现重病的尹秀,这傢伙早就成了流落他乡的孤魂。 沈六曾问过他老家在哪,因为尹秀的口音很奇怪,不像他听到过的任何一个地方的方言。 尹秀只说在很远的地方,一个四面环海的岛屿,便什么也不再提了。 沈六也没有追问,只说他也不是本地人,老家在江南的一个小镇。 无家可归,又无亲朋,尹秀顺理成章地成了聚宝堂的新人,很快有成了姚瞎子最器重的手下。每次看到尹秀满载而归,沈六都会揶揄,说她天生是挣“容易钱”的命。 “对了,听说小轱辘跟李奇都病了?”沈六喝了一口水,试着放下捲起的衣服。 “是啊,上吐下泻好些天,脸都青了,吃药也不顶用,他们说是撞邪了。”尹秀如是道,“前些时候,他们俩好几次出门都能弄不少钱回来,得意得很呢。” “我听他们说,是因为去拜祭了财石神仙什么的,才有了这运气。”沈六皱起眉头,“怎么这么巧都病了呢?” “神仙?他们也就那几次风光,之后再没弄回多少钱来。有一回李奇还差点让人抓了。”尹秀不屑地说,“我看他们不过是凑巧的好运。” 闻言,一个细细的声音莫名在沈六耳畔响起——来得越容易的东西,往往越危险。 “怎么啦?”尹秀拍了拍发呆的他,“话说前几天你怎么那么晚才回来,幸好堂主喝多了睡熟了,不然被他发现,有你好受的!” 他回过神,随口道:“下大雨嘛,耽搁了回来的时间。” 小丫头的事,他终是没有对任何人讲,包括王大头。 尹秀看了他一眼,点点头,笑道:“以后小心些。” 这时,外头一阵嘈杂,隐隐有人兴奋地说:“绑来了一条肥鱼!” 5 她?! 沈六的心“咯噔”一下。 麻袋里露出半个身子的丫头,被绳子捆成了一条挣不脱的鱼。 聚宝堂的大厅里,将她绑来的傢伙手舞足蹈地讲述着他是如何在城里发现这个小丫头,她又是如何阔绰大方,打赏老乞丐一出手就是一锭银子,一副富家千斤的派头,最要紧的是,小丫头旁边连个随从都没有。 小丫头似乎很害怕,在麻袋里瑟瑟发抖,与那晚的她判若两人。 “只要你说出家在哪里,我们给你爹妈捎个信,他们送银子来赎你,你就能回家了。”姚瞎子努力摆出和善的样子,摸着她的脑袋。 “有银子我就能回家吗?”她怯怯地问。 “你看叔叔像是在骗你吗?”姚瞎子笑得露出一口金牙。 “可是爹娘出了远门,我不知他们在哪儿。但我知道他们将银子收在紫精山西北边的仓库里。”小丫头都要哭了。 听了这番话,除了沈六和尹秀,所有人都会心地笑了。小孩子,随便哄一哄,什么都说了。 是她吧?那个徒手废了一只虫妖的小大人?沈六努力地比对着,像,又不像。 他试着拿眼神与她交流,可这丫头像是完全不认识他,一点反应都没有。 天亮前,姚瞎子派去的心腹回来了,抬着一口沉甸甸的箱子,还没进屋就听到他们没命地大喊:“堂主!这回可要了命啦!” 箱子被抬到大厅中央,“啪啦”一下掀开盖子,耀眼的金光照亮了围拢上来的每一张脸。 所有人都震惊了,包括姚瞎子。 不是银子,是整整一大箱金条!聚宝堂努力十年都未必能赚回来的钱! 所有人都疯了一样叫喊,哭笑。 “都在这儿了?”姚瞎子镇定下来后,问他的心腹。 “搜了整个仓库,所有金条都在这儿了。”心腹勐点头,然后将姚瞎子拉到一旁,小声问,“这小妞出身不凡,看起来又顶聪明,要是放回去,他家人又不肯善罢甘休,只怕横生枝节,不如图个干净省心……” 姚瞎子考虑片刻,点点头。 “小丫头,因为你很乖,所以现在就送你回去。”被唤作“龅牙”的心腹假惺惺地走到麻袋前,将她的脑袋摁了回去,将袋口死死扎紧后,一熘小跑地抗处了大厅。 心知不妙的沈六,趁着所有人都为金条发狂的机会,悄悄跟了出去。 果然,龅牙径直跑到了后山上的深潭前,在做事之前,还不忘搬来一块大石头,牢牢地跟麻袋绑在一起。 躲在暗处的沈六慌了神,以他的本事,断然打不过拳脚功夫一流的龅牙,贸然出去,只可能让深潭里多一个枉死鬼罢了。 就在他分神的瞬间,水声四起,麻袋与石头都被龅牙毫不留情地推进了深潭。他看看冒起来的一串水泡,又等了一小会儿,确认万无一失之后,才拍拍手,满意地离开了。 沈六的心狂跳不止,龅牙的脚步刚一消失,他立刻从树丛后跳出来,连衣裳都来不及脱便跃入腐臭且冰凉的水潭。老天开眼,千万留着小丫头一条小命!他捏住鼻子,勐潜下去,在一片黑暗里摸索那个要命的麻袋。 一口气用尽,没收穫。他“哔”一下钻出水面,吸口气,却冷不丁被水潭边那个小小的身影吓得呛了一口水。 “你不冷呀?”小丫头完好无损,连个裤脚都没打湿,横抱着双臂,笑嘻嘻地看着他,肩膀上又蹲着那只癞蛤蟆。 “你……”沈六诧异得说不出话来。 “你是贼窝里的人呀?”小丫头蹲下来,看着往这边游来的他。 沈六用力爬上来,冻得直哆嗦:“对!我偷过许多人的钱,不是好人。” 第88页 “为什么要偷?”她瞪大眼睛。 “除了偷,我没有别的赚钱方法。”沈六站起来,“不管你是人是鬼,既然你没事,就快离开吧。” “刚才那个地方是你家吗”她突然问。 他不耐烦地说:“当然不是!是聚宝堂的老巢。” “那你为什么回去?” 好简单的一个问题,把沈六问得哑口无言。 “你知道这里为什么叫紫精县吗?”她又问。 “因为这里有座紫精山。” “为什么这座山叫紫精山呢?” “我怎么知道?回家问你家父母吧!”沈六被问的火大,拂袖离开。 “那是因为这里曾经有个紫精国,国度里的所有人,都是紫色的小人,他们的骨头,全部是紫色的晶石。”她不慌不忙道,“这些精灵一样的小人儿,生性慷慨善良,最喜欢出没于贫瘠之地,一旦它们跳进米缸,哪怕只剩一粒米,也能在一夜之间暴涨至满,如果里头放的是一锭银子,翌日便有满满一缸。如果它们愿意,把整个屋子填满财宝也是可以的。” 沈六停住脚步,半信半疑地回过头。 “但,后来紫小人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它们不再像从前那样帮助人类。于是,人类开始仇恨它们,最后找来会妖术的巫师,用诡计抓住了所有紫小人,逼迫它们填满所有的粮仓,变出无数财物。但紫小人们拒绝。震怒的巫师在所有人的支持下,将它们全部烧死。多年后,在紫小人被处死的地方,长出了一丛巴掌大小的紫晶石簇。后来,这块石簇被人偶然带出山去,据说,把这块紫晶石簇埋到地里,那年的收成就会异常好,把它放到粮仓里,里头的粮食就会增加一倍。所以,人们把这个紫晶石簇称为‘千钟黍’。不过,没过多久,这块石头便失去了下落。知道它存在的人,心心念念要寻它回来,可惜,无人遂愿。”她一口气说完,看着沈六,“我知道这块石头就藏在紫精县,要找到它,我便需要听话的帮手。如果你肯对我言听计从,待我寻到千钟黍后,自然帮你了却心愿。” 沈六几乎忘记了寒冷,在心中反覆揣摩这番话的可信度。 一个来路不明、行为诡异、还会法术的小丫头,如果自己轻信了她,会变成他十五年生命里最大的笑话吧?但是…… “真有千钟黍?”他还是这样问了。 小丫头的大眼睛笑成了两条弯线:“有。” “你要我帮你做什么?”沈六问完就想打自己的嘴。 她蹦到他身边,拉住他的手:“跟我走就是了嘛。” “去哪儿?” “走嘛。” “不成!我还得回聚宝堂收拾行李!我还有钱藏在床底下呢!还有我兄弟!” 小丫头转转眼珠,说:“行。我就在这儿等你到天亮,天亮前你没回来,我就不要你了。” 沈六严重怀疑面前这个小鬼是不是真的只有五岁。 “你到底是什么人?”离开前,沈六回过头,不甘心地问。 小丫头的脸顿时笑成了一朵花:“我叫冷冷。从这里取乐很远的地方,又从很远的地方回到了这里。”说着,她又指了指肩头的癞蛤蟆,“它叫小冷,我的助手。” 癞蛤蟆裂开大嘴,欢乐地沖他哌哌叫了几声。 沈六下意识打了个寒战,两个怪物! “等你回来吆。”她爬到一块大石头上盘腿坐下,闭上了眼睛,月色与黑暗是此刻唯一的大背景,而只有在这样的光线下,沈六才发现一缕流云似的金光,一直裊裊地围绕着她的身躯。 他揉揉眼睛再看,金光好像又没有了。 满腹疑问的他,快步朝聚宝堂而去,如果真有什么千钟黍,说什么也要把尹秀拉上,不管怎么说,跟着姚瞎子这种老贼,总有一天会摊上大事儿。其实,就算小丫头不找他,早在姚瞎子轻易决定撕票时,他已经动了离开聚宝堂的心了。 想到尹秀,沈六跑得更快了。 一阵寒风扫来,冷冷保持着均匀而平静的唿吸,任由四周的草木惊惶乱动,野兽的叫声此起彼伏,整个人仿佛沉进了一场安恬的美梦。肩上的小冷跳下来,蹲在她身旁,睁着眼,左看右看。 “出来吧,秀一。”忽然,她睁开眼,看向一旁的阴暗处,“想不到你也在这儿啊。” 6 一年前,京都,冬。 这场雪从傍晚落到现在,庭院里已是整个银白的世界,即便雪下的屋宇只是焚烧后的光架,还有跪在地上的他,也成了个会喘气的雪人。 废物——是灯隐秀一从父亲口中最常获得的词彙。 但以后,这个词他再也不会听到了。 半个月前,父亲死了,他的术法再高明,也没能逃过生命的限期,衰老、疾病、死亡。 一座庭院,足够他用上一辈子的钱,还有几本他怎么看也没有兴趣的术法秘典,便是父亲留下来的全部。 但现在,这些东西也没有了。因为他不是藤原家的对手,不论从哪方面来讲。在藤原家不到十岁的儿子用白纸化成绳子绑住他、再轻易将他打到毫无还手之力时,他突然就恨起父亲来。要知道,哪怕父亲无数次骂他废物,他都没有愤怒过。 家里的僕从四散而逃,在阴阳师世家的吞併战中,灯隐家一败涂地。 父亲大概没有想过,即便他已经龟缩到京都,即便灯隐家已经半退出术师界,即便他慷慨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该来的敌人还是会来。 父亲留给他如山的财富,却没有留给他一个反击的拳头。 他在雪地里跪了一天,天生缺了右手掌的双手,僵硬地撑在地上,冻的发紫。 忽然,背后的积雪被踩得嘎嘎作响,他一听这脚步声,便知是谁。 “你回来了?”他问。 “道别。”冷冰冰的小手拂去他头上脸上的雪,模煳的视线渐渐被清理干净,红彤彤的小脸凑到他面前,“我要回家了。” 她来灯隐家的时候,他十一岁,如今他已十四岁,可她还是五岁的模样。那只一直跟在她身边的金色蟾蜍还是一如既往,蹲在她脚边的雪地里,瞪大了眼睛盯着他。 她的脖子与蟾蜍的腿上,都曾拴过一条蓝色的细线,那不是装饰,是囚犯的标志。父亲说,她不是人类,必须永远被禁锢在灯隐家。 家里的老僕说,她是被一只巨大的长着脚的海怪吐出来的,和那只金色蟾蜍一道,端端落在了父亲的船上。父亲曾说他们是妖物,本欲处决,后来又改了主意,将他们带回家,以制行咒禁足。三年来,灯隐家的庭院就是他们离不开的牢房。 对于这样的身份,她并不特别排斥,她曾亲口对他说,就算他父亲没有禁锢她,她也不知要去哪里。她的记忆完全空白,除了那个叫做“冷冷”的名字。 他天生残疾,父亲每次看到他的断手就长吁短嘆,喝了些酒后更是一口一个“废物”地骂,骂他不争气,骂他拖累了灯隐家,骂他连普通的术法也练不好。 第89页 其实,他已经很努力地练习了。他一直在进步,可父亲总是那么着急。 每当父亲发怒时,他就去跟冷冷聊天。这个什么都记不住的丫头很好玩,对她来说,这个家里的一切都新鲜有趣,她光是捞池塘里的金鱼就能捞一整天。只是,不管她怎么捞,水里的金鱼从来没有少过,好像一天比一天多。 父亲对她不算坏,只是每天晚上都会将她锁进西边的小房间里,那房间里除了地铺之外,还有一口大箱子。每天清晨,父亲就会让人将箱子抬进他的房间,天黑时,再让人把箱子抬回去。 父亲从不告诉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只隐约发觉,冷冷来到他家之后,父亲赚回来的钱越来越多。而他也被父亲严厉警告过,说绝不可以对外头的人说起冷冷的存在。 随着财富的增加,日渐苍老的父亲越来越少跟他发脾气了,就在他去世的前几天,父亲的心情好像不错,竟然摸着他的头说:“就算我不在了,你也能过得很好了。” 他把自己的诧异讲给冷冷听,这个丫头却只是笑了笑,不似往常那般唧唧喳喳说个不停。 事实上,从半年前开始,冷冷就变得与从前不太一样,不再玩金鱼,不再在庭院里疯跑,整天只坐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托着腮出神,偶尔还会皱皱眉,或者跟她的蟾蜍说悄悄话。问她在想什么,她一个字都不说。 也就在父亲去世的当晚,冷冷与她的蟾蜍一道,从这个待了三年的地方消失了。失去了咒力的蓝丝线断成了几截,落在她的房间里。 “我以为再也不会见到你了。”他望着她,突然很想哭,却又笑出来,“藤原家把一切都拿走了,他们家最小的孩子都能把我踩在脚底下。现在,我什么都没了。” 她看着他发红的眼睛,说:“未必是坏事。” 他摇摇头,无力地坐在地上:“你想起你的过去了?” 她点头。 “那就走吧。”他嘆息。 “好。”她站起身,踩着积雪往反方向走,“秀一,你父亲并不是一个慷慨的人,你不要变成另一个他。” 他怔怔转过头,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风雪中。 他彻底倒在雪地上,展开四肢,绝望、羞辱、悲伤,更放肆地让冰雪彻底侵入每寸皮肉。 突然,一个小东西从他松开的腰带间落下来,“叮叮”响了几声。 他回过神,拾起这个拴着小铃铛的御守,这才想起,父亲去世前,将一条兽牙项鍊和这个看似普通的御守交给了他,要他随身携带,还说,如果将来灯隐家发生生死存亡的大事,就把这个御守烧掉。 父亲一定没有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只是,烧多少个御守,也无法挽回灯隐家失去的一切啊。 不过,他还是照做了,好歹是父亲的遗愿。如今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他踉踉跄跄爬起来,找了个稍微干燥的地方,生起一堆火。亮亮的火光中,他拿起这个白色的御守,扔进了火中…… 三日之后,大坂发生了一件诡异的事,声名在外的藤原家,以藤原吉丰为首的主要成员,在一夜之间全部失踪了。据说,头一晚他们还在兴奋地分割从京都带回来的大量钱财。可是翌日清晨,钱没了,人也没了。 7 灯火通明的大厅里,死寂一片。 沈六诧异地看着空无一人的房间——人呢?刚刚整个聚宝堂的人可都挤在大厅里啊! 一整箱金条也不见了。 沈六跑遍了整个聚宝堂,大喊着尹秀的名字,可是哪个角落都没有她的踪影。 他飞快的猜测着:分赃不均内讧?可根本没有打斗的痕迹;姚瞎子带着所有人跑路了?更说不通。 他回到自己房间,从床下摸出几块碎银子,慌慌张张跑出这个比坟墓还安静的贼窝。 待他踉踉跄跄赶回后山,打算向那怪丫头求援时,石头旁闪出来的那个人把他又吓了一大跳。 “尹秀?!”他扑过去,用力捏住尹秀的双臂,“你没事吧?聚宝堂里一个人都没有了!” “我没事。”尹秀笑笑,看了看旁边的冷冷,“托你的福,我遇到了久日未见的故人。” “尹秀?”坐在石头上的冷冷伸了个懒腰,“比你原来的名字好听。” 沈六傻傻地站在他们中间:“你们……认识?” “许多年前就认识了,”尹秀忽然很认真地朝沈六鞠了一躬,“十分抱歉,因为不像多生枝节,才一直没有对你说实话。我非中土人士,本名灯隐秀一。” 冷冷从石头上跳下来,拉住呆若木鸡的沈六:“该走了。” “去哪儿?”沈六下意识地后退一步。 冷冷仰头一笑,一手拽住一个:“相隔千里也能在这个小地方遇上,可见我们缘分不浅,即如此,就一起走吧,争取早日将千钟黍收入囊中。”说罢,她看看灯隐秀一,说,“刚刚我跟他的对话,你已经偷听得很清楚了?” “我跟你走!”灯隐秀一毫不犹豫。 “好,”冷冷高兴地拍了拍手掌,“不过我有言在先,到了我那里,我说什么你们都要照做,否则就滚蛋。能做到吗?” “能!”灯隐秀一用力点头。 沈六依然纠结无比,苦着一张脸道:“小姑奶奶,你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我已经很老很老,老得都该进坟墓了。”她朝他一吐舌头,“怕高的,把眼睛闭上。”话音刚落,沈六只觉得身体一轻,他二人竟被这小不点拖着,腾空而起。他们身后,还跟着一只伸直了四肢、没有翅膀也飞得很舒展的癞蛤蟆…… 8 沈六觉得自己上了一个大当! 而且这个当,一上就是五年!五年的青春啊,就这样惨痛地消失在这片位于戈壁滩上的牧场!什么能一粒米变一缸的神石千钟黍,什么一夜巨富的梦想,全是谎话!那个死丫头分明就是拿法术将他困在了这个被栅栏围起来的“牧场”里,而他就是这个牧场里的“牲畜”之一。 他无数次问过冷冷,明明说千钟黍在紫精县,为什么要把他们弄来这个毫不相干的千里之外的戈壁滩。她每次都给他同样的答案:我们早说好了,我说什么,你们都要照做。 好吧,看看他这些年都做了些什么。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一旦赖床,被窝里就会冒出专咬屁股的菜花蛇,没毒死不了,但会奇痒一整天,被咬过两次后,沈六从此起得比鸡还早。起床后第一件事,就是往脚上绑沉重无比的沙袋,然后围着牧场跑十圈。跑完之后就去牧场另一边的屋子里,跟会动会打拳的诡异木人过招,刚开始的时候,他经常鼻青脸肿地去吃早饭。 上午剩余的时间,全部拿来念书,冷冷大概将她能找到的所有书都搬来了,说歷史的,说养猪的,说经商的,说治病的,说天文地理的,不但要他看,还要背,她随时抽问,若答不上来,对不起,午饭取消,再跑十圈,菜花蛇监督。慢慢地,沈六悲伤地发现,原来“一目十行”“过目不忘”是可以练出来的…… 第90页 相对来说,下午比上午轻松好多,他只需要跟出现在牧场里的不同肤色不同性格不同年龄的“人”聊天,然后试着用最低的价钱从他们手里买回各种货物,第二天再高价卖给另一拨人,讨价还价,唇枪舌剑,人情往来,天天如此。当然,所有出现在牧场里的“人”,最后都变回了冷冷手里的一堆钱币。长期下来,他做梦都在跟人谈生意。 如此五年,千钟黍的事好像变成了一个被遗忘的梦,沈六唯一的收穫是,长大长高了,跑十圈都不气喘了,天南地北什么事儿都知道些了,跟不同的人打不同的交道也驾轻就熟了。 灯隐秀一的生活,与他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他没他那么多抱怨,从一开始就一门心思照冷冷的话去做,完全不在意自己是不是被圈养起来的“牲畜”。 “千钟黍她连提都没提过了。骗子!” 傍晚,沈六坐在牧场边上,遥望着前头那片荒无人烟的戈壁。每到这个时候,外头的世界就是金黄一片,像她的眼睛。这个说谎的小恶魔,将他们折磨了五年,什么时候才到头?!他想离开了,但这个念头很快又被压下去。 “一定是有的。”灯隐秀一趴在栅栏上,充满希望地望着外面。 “她到底是什么东西?”沈六用力挠着脑袋,“不会是想把我们养肥养壮,然后煮来吃掉吧?” “要吃,五年前就吃了。”灯隐秀一笑着摇摇头。 夕阳慢慢下沉,灯隐秀一看着眼前那片金黄金黄的世界,暗暗攥了攥拳头。五年非同一般的生活,将手无缚鸡之力的残缺少年,变成了可以一拳击短木人胳膊的男人。 “你还回去吗?”沈六突然很正经地问,“如果找到千钟黍的话?” “回。”他点头,目光突然变得锋利,“灯隐家不能就此消失。藤原家拿走的东西,我一定要拿回来!”说罢,他看了沈六一眼,“你呢?这么些年,你从来没提过你离家的原因。” 沈六沉默了好一会儿,突然哈哈一笑:“我爹生意赔本了嘛,我又帮不上忙。他说我是个废物,活着也是浪费沈家的米粮,然后把我撵出来了。我发过誓,什么时候腰缠万贯,我就什么时候回家。”他笑得越发夸张,“你不知道,我跳过一次河,没死成。我就想吧,可能是老天要我留着命。那就活着吧,但是带出来的钱吃一个少一个,去店里应徵伙计,人家嫌我算帐慢,去卖布,人家又说我嘴巴不灵光。别笑,我去倒尿桶人家都不要,说我力气小。横下心去赌钱,稀里煳涂栽进了贼窝。要是真能拿到千钟黍,还用吃这些苦头?” 四周的光线越来越暗,戈壁上的风声唿唿作响,像人在笑,又像人在哭。 “我没别的想法,就想风风光光地拿着大把钱回到我爹面前,挺直了嵴樑跟他说,你儿子没白吃沈家的饭,你儿子不是废物。”沈六揉了揉眼睛,笑容淡下去,“哎呀,沙子进眼睛了。” 灯隐秀一没说话,拍了拍他的背。 牧场的另一个角落里,冷冷远远看着那两个并排而立的男人,也许是夜色太重,她的脸色比平日难看许多,连嘴唇的颜色都暗淡了。 “一百二十九个,加上他们俩。”蹲在木桩上的小冷突然说起了人话,“你不能再继续了。” “记性真好,不愧是我的御用助手。”她摸了摸它的头,“如果可以再多一些就好了。” “已经很多了。”小冷跳到她的肩上,心疼地怕着她的脸。 “那些小人儿们好像还活着,我一直听得到它们的声音。”冷冷指了指自己的心口,疲倦地笑笑。 小冷摇摇头:“那是你自己的声音。最初的你,原本就是最慷慨的神。” “慷慨?”她苦笑,“如果不是我开始吝啬于我的耐心与时间,魔障不会有机会侵蚀我的心智。暂时误入迷途的人类,也不会消失在我手里。” “最起码,你已对一百二十九个人慷慨过了。”小冷说,“所有被你‘圈禁’过的傢伙,只要稍微聪明一点,就会明白他们已经拿到了什么。” “希望如此吧。”冷冷仰起头,看着顶上稀疏的星子,“小冷,你有无数次机会可以做更高级的仙官,却一直跟在我身边,为什么?” “呃……”小冷转了转眼珠,“因为你身为金老,掌司天下财富,却总是稀里煳涂的算不清楚帐,没有我怎么行?” 冷冷朝它吐了吐舌头,两个傢伙哈哈大笑起来。 8 沈六觉得自己上了一个大当! 而且这个当,一上就是五年!五年的青春啊,就这样惨痛地消失在这片位于戈壁滩上的牧场!什么能一粒米变一缸的神石千钟黍,什么一夜巨富的梦想,全是谎话!那个死丫头分明就是拿法术将他困在了这个被栅栏围起来的“牧场”里,而他就是这个牧场里的“牲畜”之一。 他无数次问过冷冷,明明说千钟黍在紫精县,为什么要把他们弄来这个毫不相干的千里之外的戈壁滩。她每次都给他同样的答案:我们早说好了,我说什么,你们都要照做。 好吧,看看他这些年都做了些什么。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一旦赖床,被窝里就会冒出专咬屁股的菜花蛇,没毒死不了,但会奇痒一整天,被咬过两次后,沈六从此起得比鸡还早。起床后第一件事,就是往脚上绑沉重无比的沙袋,然后围着牧场跑十圈。跑完之后就去牧场另一边的屋子里,跟会动会打拳的诡异木人过招,刚开始的时候,他经常鼻青脸肿地去吃早饭。 上午剩余的时间,全部拿来念书,冷冷大概将她能找到的所有书都搬来了,说歷史的,说养猪的,说经商的,说治病的,说天文地理的,不但要他看,还要背,她随时抽问,若答不上来,对不起,午饭取消,再跑十圈,菜花蛇监督。慢慢地,沈六悲伤地发现,原来“一目十行”“过目不忘”是可以练出来的…… 相对来说,下午比上午轻松好多,他只需要跟出现在牧场里的不同肤色不同性格不同年龄的“人”聊天,然后试着用最低的价钱从他们手里买回各种货物,第二天再高价卖给另一拨人,讨价还价,唇枪舌剑,人情往来,天天如此。当然,所有出现在牧场里的“人”,最后都变回了冷冷手里的一堆钱币。长期下来,他做梦都在跟人谈生意。 如此五年,千钟黍的事好像变成了一个被遗忘的梦,沈六唯一的收穫是,长大长高了,跑十圈都不气喘了,天南地北什么事儿都知道些了,跟不同的人打不同的交道也驾轻就熟了。 灯隐秀一的生活,与他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他没他那么多抱怨,从一开始就一门心思照冷冷的话去做,完全不在意自己是不是被圈养起来的“牲畜”。 “千钟黍她连提都没提过了。骗子!” 傍晚,沈六坐在牧场边上,遥望着前头那片荒无人烟的戈壁。每到这个时候,外头的世界就是金黄一片,像她的眼睛。这个说谎的小恶魔,将他们折磨了五年,什么时候才到头?!他想离开了,但这个念头很快又被压下去。 第91页 “一定是有的。”灯隐秀一趴在栅栏上,充满希望地望着外面。 “她到底是什么东西?”沈六用力挠着脑袋,“不会是想把我们养肥养壮,然后煮来吃掉吧?” “要吃,五年前就吃了。”灯隐秀一笑着摇摇头。 夕阳慢慢下沉,灯隐秀一看着眼前那片金黄金黄的世界,暗暗攥了攥拳头。五年非同一般的生活,将手无缚鸡之力的残缺少年,变成了可以一拳击短木人胳膊的男人。 “你还回去吗?”沈六突然很正经地问,“如果找到千钟黍的话?” “回。”他点头,目光突然变得锋利,“灯隐家不能就此消失。藤原家拿走的东西,我一定要拿回来!”说罢,他看了沈六一眼,“你呢?这么些年,你从来没提过你离家的原因。” 沈六沉默了好一会儿,突然哈哈一笑:“我爹生意赔本了嘛,我又帮不上忙。他说我是个废物,活着也是浪费沈家的米粮,然后把我撵出来了。我发过誓,什么时候腰缠万贯,我就什么时候回家。”他笑得越发夸张,“你不知道,我跳过一次河,没死成。我就想吧,可能是老天要我留着命。那就活着吧,但是带出来的钱吃一个少一个,去店里应徵伙计,人家嫌我算帐慢,去卖布,人家又说我嘴巴不灵光。别笑,我去倒尿桶人家都不要,说我力气小。横下心去赌钱,稀里煳涂栽进了贼窝。要是真能拿到千钟黍,还用吃这些苦头?” 四周的光线越来越暗,戈壁上的风声唿唿作响,像人在笑,又像人在哭。 “我没别的想法,就想风风光光地拿着大把钱回到我爹面前,挺直了嵴樑跟他说,你儿子没白吃沈家的饭,你儿子不是废物。”沈六揉了揉眼睛,笑容淡下去,“哎呀,沙子进眼睛了。” 灯隐秀一没说话,拍了拍他的背。 牧场的另一个角落里,冷冷远远看着那两个并排而立的男人,也许是夜色太重,她的脸色比平日难看许多,连嘴唇的颜色都暗淡了。 “一百二十九个,加上他们俩。”蹲在木桩上的小冷突然说起了人话,“你不能再继续了。” “记性真好,不愧是我的御用助手。”她摸了摸它的头,“如果可以再多一些就好了。” “已经很多了。”小冷跳到她的肩上,心疼地怕着她的脸。 “那些小人儿们好像还活着,我一直听得到它们的声音。”冷冷指了指自己的心口,疲倦地笑笑。 小冷摇摇头:“那是你自己的声音。最初的你,原本就是最慷慨的神。” “慷慨?”她苦笑,“如果不是我开始吝啬于我的耐心与时间,魔障不会有机会侵蚀我的心智。暂时误入迷途的人类,也不会消失在我手里。” “最起码,你已对一百二十九个人慷慨过了。”小冷说,“所有被你‘圈禁’过的傢伙,只要稍微聪明一点,就会明白他们已经拿到了什么。” “希望如此吧。”冷冷仰起头,看着顶上稀疏的星子,“小冷,你有无数次机会可以做更高级的仙官,却一直跟在我身边,为什么?” “呃……”小冷转了转眼珠,“因为你身为金老,掌司天下财富,却总是稀里煳涂的算不清楚帐,没有我怎么行?” 冷冷朝它吐了吐舌头,两个傢伙哈哈大笑起来。 9 翌日清晨,天气大好,赤金色的光线把整个戈壁滩都变成了金子打造的国度。 “你们可以走了。”冷冷一挥手,围困了他们整整五年的栅栏突然全部消失。她身上的红色小袄,在这个时候分外显眼,却也衬得她的脸分外苍白。 晴天一个霹雳,沈六与灯隐秀一呆住了。 “真的可以走了?”很久之后,他们才异口同声。 “五年,够了。”她笑道。 “那个石头呢?能以一变百的千钟黍呢?”沈六一把抓住她的胳膊,一股寒气从她的身体里直刺进他的手掌,他一下子松开手,“你怎么这么冷?” “因为快入冬了啊。”她耸耸肩,扭头看着远方,指着某一个方向,“沿着那里走,半天后会看到一条河,河边有一条船,船上有足够的水与食物。你们沿河西下,十日之后便可重见人烟。以后要去哪里,随意。” 说罢,她连个再见也不说,转身朝相反的方向走去。 “餵!你还没告诉我们石头的事!你可是承诺过的呀!”沈六大喊。 她停下,侧过头,笑:“已经交给你们了。怎么用,是你们的事了。” 说罢,她缓缓往前走去,每走一步,牧场就消失一部分。 等到他二人从错愕中回过神来的时候,他们已然身在戈壁滩中,四周空无一物。 “你这个骗子!”沈六撕心裂肺地大喊。 她的背影越来越小,飞起的沙土变成旋风,掩盖了她的一切。 事已至此,短暂的沮丧之后,沈六狠狠一跺脚,拽上灯隐秀一:“走吧!” 灯隐秀一嘆了口气:“不走又能如何?” “以后我再也不会相信那些看起来像孩子实际上一肚子坏水的鬼东西了!”沈六又给了自己一巴掌,“我怎么这么蠢!居然会相信他!居然会相信世界上有那样的石头!” “别这样了,走吧。”灯隐秀一拍了拍他的肩膀。 可是,沈六刚一转身,变觉得脖子上一麻,阳光灿烂的清晨瞬时变成漆黑的夜晚。“扑通”一声,他栽倒在微微发烫的沙地上。 身后,灯隐秀一放下自己的手掌,看着知觉全无的沈六,淡淡道:“我还是相信,这石头是存在的。” 10 太阳已经升的很高,亮得让人睁不开眼。 戈壁滩上那丛巨大的骆驼刺前,冷冷盘腿而坐,小冷就蹲在她的对面,在离她最近的地方坚守着。 它曾陪着她在金碧辉煌的金蟾殿里忙碌,也曾陪着她在人世间来往穿梭,还曾陪着她在一片紫色的世界里,与一群亦真亦幻的紫色小人儿度过了不知多少岁月。 它清楚的记得,小人儿们在身边谈笑、唱歌,手里变出各种各样的工具,把紫色的雾气当成原料,制造出各种各样的食物、钱币、房屋。小人儿对他们说,“增加”才是它们的力量,所以,他们不止能在一夜之间赐予人类无数的粮食与财富,一天之内将襁褓中的婴儿“增加”成二十岁的成人,将一个人短暂的生命“增加”到数倍乃至数十倍,让手无缚鸡之力的人迅速“增加”为徒手撼山的大力士,一切一切,只要是人类希望快速“增加”的东西,它们都能办到。并且它们一度以为,帮助这些有需要的人,就是最珍贵的慷慨。可后来它们发现,许多获得帮助的人并没有得到预期的幸福。轻易拿到粮食的农夫,不再下地耕作,好好的田地最终成了烂泥地,从此颗粒无收;一夜暴富的人并没有像他所许诺的那样,用这些钱去改善亲人的生活,而是终日花天酒地,欺压贫民;不像经歷抚养孩子的艰辛的父母,请求他们让尚是婴儿的幼子一夜长大,如愿之后却发现,长大的孩子对他们毫无感情,稍有不满便拳脚相加,令他们苦不堪言……总之,各种祈求“增加”的愿望,以及小人儿们的“慷慨”,将这个世界变得乱七八糟。 第92页 紫精国的成员们开始反思,得出了一个结论——太容易得到的东西,往往也危险。 于是,它们不再像从前那样帮助人类,它们宁可用更多的时间去教一个笨孩子辛勤种地,也不愿将现成的粮食赐给他。人类发现这个改变后,愤怒了。习惯了“容易”,习惯了“被慷慨”的他们,认定紫小人们不再是任取任求的神灵,而是将他们推入各种艰苦的恶魔。 小冷曾问紫小人们,恨不恨人类的巫师。 它们却说不恨,只怪它们自己弄错了“慷慨”这个词。错误的给予,正是“贪念”这只怪物最爱的食物,给的越多,它长的越大。说起来,他们是死在自己的手上。 疲倦的冷冷断断续续地听着小人们与小冷的对话,回想过去,她身为天界的金老,却一直坚持自己的行事方式。大把金钱撒向人间的场面,只是人们的幻想,她从不直接将金钱赐给人类,她只教他们如何凭自己的本事去积累财富。她写国各种各样的生意经、种植经等等,再将这些可以赚钱的方法教授给人类。她总说,钱财应是仔仔细细赚回来的,而不是轻轻松松求回来的。 可是,时间一长,有的人类开始躁郁,他们不想再辛苦奔忙,他们认为,掌管财富的神不该是这样,她应该一夜之间将他们的房间塞满金子,而不是教他们南方的水果如何卖到北方去这么麻烦。人类不再信任她,也不再崇拜她,鞋子与石头替代了虔诚的烟火,她的神像被刻上“何来天上神,只得吝啬鬼。”这样的字眼。 她失望了,很深很深的失望,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的错了。也就在她心神动摇时,不知从哪里钻进来的邪恶而无形的兽将她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她带着无数金币来到将她的神像砸的稀烂的小城,无限制地将金币赐给城里的人。所有拿到金币的人欣喜若狂,可是,没有人知道,“慷慨”的神赐给他们的钱币,将所有拿了钱的人困在了金色的气泡里,她只要动一动手指,气泡便会带着里头的人,永久消失。 她花了小半天时间,游戏般地逐一戳破这些气泡,最终,将好几个城池的人在她手里化为虚无。小冷知道她除了问题,可是它除了一直跟着她,什么也做不了。 如果不是那个人将她收入这块紫色的石头中,如果她没有听到紫小人们的灵魂发出的声音,天下还会有多少人,因为她的“慷慨”而丢掉性命? 沉重的内疚将她拖入了一段长长的睡眠,紫小人们的歌声让她的心彻底安宁。失去意识之前,她想,如果还可以再回到人间,她一定要做一件事…… 一阵风颳过,小冷依然目不转睛地盯着打坐中的她,看着她娇小的身躯渐渐虚化。 当他们重新回到这个世界,当他们在那个万里之遥的庭院里想起了过往种种,当他门明白自己已不再是天神时,她对小冷说的第一句话是:我再做一回金老吧。 将“千钟黍”交给一百二十九个她认为真正需要它的人,因此而导致的后果,她比谁都清楚。小冷也清楚,可是,它不阻止她。 “小冷……”对面的她微微睁开眼。 “我在。”它挺了挺背嵴。 “你一个人也可以过的很好吧?”她的身体已成了一个淡淡的、烟雾般的轮廓,不再像一个人,而像一只颇大的……蟾蜍。 “我能。跟着你那么多年,我敢说我是天下最懂得生存之道的傢伙。”它咧嘴笑道。 “真好……” 它知道冷冷一定还有很多话想说,可是,没有时间了,那个永远穿着红衣裳永远长不大的神,已经彻底消失在它的面前,一块紫色的半透明石簇,闪闪亮亮地留在原本属于她的位置上。 可是,它还没来得及悲伤与缅怀,一个人影闪过,一张写着符文的白纸准确地贴在了它的头上。 完全不能动弹了,身体像是被一条绳子紧紧捆住。 小冷诧异地望着面前的灯隐秀一,还有被他紧紧抓在手里的石簇。 “原来,这个石头就藏在她的身体里啊。”灯隐秀一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不枉我挖空心思从京都追来这里。” “你……”小冷怒目而视。 灯隐秀一轻笑:“家父曾留下一个御守,嘱我遇大事时焚之,其实是家父用火文之术告诉了我关于紫精国的种种。当初在船上遇到冷冷时,家父已在其身上察觉到紫精的气息,故而家父断定,失踪的神石千钟黍与她有关,只可惜她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不过,在我家的三年时间,她为灯隐家带来了不少好处。但家父最终的目的,还是要找到那块石头,只要有了它,灯隐家必能重振声威。可是,家父最终没有等到那一天。而她之所以能离开灯隐家,其实是家父故意为之,他早已在冷冷身上埋下了千里咒,只要我照家父留下的方法催动咒语,就能得知她身在何方。家父与我都相信,跟着她,必然会得到千钟黍的下落。” “你父亲怎么会察觉到她身上有紫精的气息?”小冷愤怒之下,也困惑之极。 “灯隐家家传的兽牙链上,曾沾上紫精人的骨灰。冷冷一出现,兽牙便像遇到主人的犬一样,从家父脖子上挣脱,贴到了她的身上。”灯隐秀一摩挲着如今挂在他脖子上的兽牙项鍊,“原本这还不足以令家父确认,将她带回家后,家父无意中发现她能令钱财骤增,这才让他确定冷冷与紫精国有关。” “你根本就不是偶然流落到紫精县来的?”小冷从未察觉这个男人的眼睛,如此冰凉。 灯隐秀一笑道:“我知道她在这里,而她一直以为我对她的事一无所知。她如此聪慧,我若贸然出现,只怕她会起疑。为了能让她相信我的日子确实不好过,我选中那个小贼,然后装病,让他带我回贼窝,本打算在贼窝待上几个月后,再‘无意’出现在她面前,谁知她居然主动找到了沈六。如此,我正好利用这个机会,毫无破绽地与她重逢。” “难怪你那时那么瘦,全用来长心机了。”小冷嘆了口气,突然问,“为何你们的兽牙项鍊会沾到紫精人的骨灰?” “灯隐家的始祖,是一位伟大的巫师。”灯隐秀一笑了笑,将剔透闪烁的石簇收进了布囊,“再见,没用的小蟾蜍。” 11 十年后,江南某地某宅。 一只枕头砸到那衣冠楚楚的男人脸上,愤怒的少妇坐在雕花大床前,指着他的鼻子骂:“沈佑,你说过给我带天竺最新的香粉回来!你又忘了!” “下次!下次!”男人陪着笑,赶忙将那个在一旁玩耍的幼童抱起来,“我带富儿买糖去。你消消气。” 说罢,他逃似的跑出房间,怀里的幼子眨着机灵的眼睛,咯咯笑道:“娘的枕头扔的好准呀!” “敢嘲笑你爹!”他刮刮儿子的鼻子,“不给买糖了!” “我不要吃糖啦。”孩子在怀里踢着腿,“你快把上次的故事讲完嘛。那个叫沈六的到底有没有找到千钟黍嘛?” 第93页 男人抱着孩子在院子的竹椅上坐下,说:“找到了呀。他坐着船离开戈壁滩,因为有了千钟黍,他跟人做生意赚了许多钱,最后回到家乡,娶了个嗓门很大的妻子,还生了儿子。” “那其他人呢?那个冷冷呢?”孩子追问,“她是妖怪吗?为何永远长不大?” 男人张了张嘴,不禁又沉入那段充满奇异经歷的回忆。 世上从没有沈六,他一度放弃做沈家的人,也放弃了“沈佑”这个本名,一个被扫地出门的窝囊傢伙,不好意思再拿真名落拓江湖。 儿子的问题,他答补上来。十年前,牧场一别,他彻底失去了冷冷与灯隐秀一的消息,虽然他至今也不明白灯隐秀一将他打晕的目的是什么,但他从没有因此怀疑或憎恨过这个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兄弟”。 至于冷冷,他早已不将她视为骗子。离开戈壁滩后的几年,当他从一个卖西瓜的小贩变成日进斗金的商人时,他才恍然大悟,冷冷从来没有说谎。 千钟黍,她交给他了。 可惜至今无缘再见一面。如果能再度相逢,他无论如何也要问明白她到底是个什么来歷。就算她是妖怪,他也要备上一桌好酒菜,诚心诚意地跟她说一声“谢谢”。 可是,他们究竟去了哪儿? “爹!你又做梦啦!”儿子揪着他的耳朵,“故事讲完啦?” 他回过神来:“啊!讲完了啊!” “爹,富儿也好想要那样一块石头啊!可以变出用不完的钱,还有娘喜欢的香粉吧?”儿子天真地歪起脑袋畅想。 “这样啊……”他点点头,“爹会带你去找的。” “真的?” “当然。爹也知道千钟黍这种神石在哪里。” “好棒!爹好厉害!” “先别高兴的太早,老先生教你的功课做没做?” “有啊,先生昨天教了我们一句话。” “什么话?” “慷慨者,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这句话你都知道呀?那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知道啊,就是说,与其给别人一条鱼,还不如教他怎么去捕鱼,这才是真正慷慨的人。” 庭院里,一对寻常父子的欢乐对话,在西移的阳光里,渐渐远去…… 多年后,朱元璋定都南京,江南首富沈富,又称沈万三者,出巨资助帝君修筑城池,因此大受封赏,名闻天下。世人皆说,沈家巨富,乃是有聚财之神物相助,有说是一个聚宝盆的,有说是一块神石的,也有人说根本没有神物,不过是沈万三的老爹教子有方。总之,真真假假,终成谜团。 12 我非常激动!从来到这个地方开始,鱼王舌就开始发热。这只蛤蟆说的话是真的,千钟黍就在附近。 胡杨树,骆驼刺都精神地立在这片戈壁滩上,干燥的地面与炽热的阳光,从不因时间的流逝而减去分毫。 “太容易得到的东西,往往都危险。”小冷站在那一丛骆驼刺前,看着瘫坐在地上,气喘不匀的老者,一只白色的蜥蜴,半死不活地趴在老傢伙身边。 “当年留你性命,是我最大的失误。”一股异常的紫气从那张老脸下透出来,他难受地捂住心口,在地上蜷成一团,“你这无能的怪物,竟然找帮手……” “这么多年,你努力重建灯隐家,替人降伏妖孽而不取报酬,并刻意让这些事传扬出去,令世人折服于灯隐家的优秀与气度,对你们家族更为崇敬。你用你的‘慷慨’,作为立足于人心的筹码,这个计划倒是成功的。”小冷俯视着这个状态越发虚弱的老头子,“可是,当你以邪术催动并转换千钟黍里的力量,为人们快速‘增加’他们想要的一切,并以次作为你傲视群雄的独家密术时,灯隐秀一,你从来都没想到,失去这块石头之后,会有什么后果。” 灯隐秀一的双手剧烈颤抖起来,唿吸越来越困难:“那些人……” “抱歉,你那些丢失了头颅与手脚的客户,恐怕这一生也无法恢復。”小冷很无奈地一摊手,“不愿勤学苦思,妄图一夜之间变成天才的人,头颅对他而言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不愿辛苦打拼,坐等万千财富的人,手脚也不需要存在了。你以为你慷慨地赐予了他们需要的一切,其实你只是用骨子里的吝啬,让他们终生残缺。而你自己,用千钟黍增加的生命,也快到终点。” “你应该杀了我……而不是煞费苦心带我来这里。”灯隐秀一愤恨地说。 小冷蹦到他面前说:“这里曾是你与沈六命运的新起点,可你选择了跟沈六相反的方向。冷冷希望你们每一个人都能很好地生活,我没有她那般的本事,能做的,只是将你带回原点。如果有来世,希望你会记得这里,走该走的路。” 灯隐秀一的双手拼命地挠着地面,努力撑起半个身子:“带我回去!不,把千钟黍还给我,我要活着,还有许多人指望灯隐家的帮助……” “千钟黍一直在你手里,你不要而已。”小冷摇摇头,转身蹦开。 “不……你回来……回来!” 另一丛骆驼刺的后面,我皱着眉头,看着那个多活了好几百年的男人,绝望地扭动着他残破的身体。如果当时他与沈六走往同一个方向,如果他选择了冷冷交给他们的“千钟黍”,而不是执着于那块真正的石头,如今的灯隐家又会是另一番光景吧……可惜,“如果”作为世上最虚弱的词,不提也罢。 越想走得快,走得容易,越容易掉到坑里,这是我的生活理论之一。 白蜥蜴在绝望的老头子身边慌张地转来转去,用千钟黍变异的力量制造而成的妖怪,对付三角猫还行,遇到我们这群老妖怪,就只能怪它运气太差。短短时间“增加”出来的力量,外表再光鲜,也不可能与千百年日积月累、步步勤苦的真修为相提并论。 当打回原形的蜥蜴精与鳗鱼怪被敖炽与甲乙轻松踩在脚下的时候,我们在烤鳗鱼与放生之间纠结了一分钟,最后,多数人同意放生。 我对它们最后的警告是:“以后老实修行,别做一夕得道的大梦,等到真正能修成人形的时候,麻烦变个好看点的人。” 这是,甲乙跟九厥同时点了点我的肩膀,朝某个方向看了一眼:“你的蛤蟆不见了。” 咦?它刚刚不一直在那儿的吗?! 我与敖炽顿时从围观一场终极对话的深沉气氛里跳出来,死蛤蟆,说好了带老傢伙来这里,它就把埋藏千钟黍的地方告诉我们的!居然撇下我们闪了? “小短腿蛤蟆能跑过我才怪!”敖炽“嗖”一下窜出去。 可是,茫茫戈壁里,风沙四起,哪里又还有那只蛤蟆的影子?! 所有人四下寻找,除了吃进满口沙土之外,一无所获。 第94页 我果然被一只癞蛤蟆算计了吗?说好的石头呢?! 它说的故事,我信了。 它说它与冷冷在千钟黍里待了许多年,醒来时,却是在一头有脚海怪的肚子里,四周沾染着玉屑般的东西。他们在海怪肚子里乱跑,结果被呕了出来,恰恰落在灯隐秀一父亲的船上。也许,是这头食量巨大、又爱在陆地上觅食的大傢伙,在某处无意吞掉了封印着他们的石头。这个,我信了。 它说它试过从灯隐秀一手里取回千钟黍,可它一度连灯隐家的大门都进不去。所以,硬是将自己塞到深山里苦修了几百年,虽然也没变得多厉害,但起码能顺利潜入灯隐家,取走了本就不属于灯隐家的千钟黍,这个我也信了。 面对一个这么信任它的人,它怎么就好意思骗我呢?! 身后也不清净,敖炽怪九厥没有第一时间追出去,九厥说他以为癞蛤蟆只是离开几步去装深沉,哪知道它“biu”的一下就完全不见了呢!只有甲乙若无其事地说:“要走的总会走,该来的总会来。” 可是,我还是不能接受到嘴的肥肉“biu”一下就飞走的失落感啊! 四周的空气越来越热了,就算把整个戈壁滩翻过来,我也要把那只蛤蟆找出来! 就在我们走到一条干涸的河道前时,一个东西骨碌碌从一处乱石里滚了出来,端端停在我的脚下,半个巴掌大小的紫色半透明石簇上,夹着一枚造型别致的金币,在阳光下,深深诱惑着我的眼睛。 不远处,满身土渣的小冷站在一块矮石上,咧着大嘴对我笑:“埋得太深了,刚刚才挖出来,幸好你们还没走。不然,这石头我就留下了。” 我竭力控制住失而復得背喜交加的激动心情,拾起这块千辛万苦得来的石头:“你确定这个归我了?” “对我来说,带着它太重了。”小冷笑道,“何况,如今它的力量已经很微弱了,除非又有个灯隐秀一,再用邪术催动它。” 我笑:“我可是个极爱金子的妖怪,难保哪一天我也会利用这石头让我一夜暴富呢。” “以你们的本事,想弄来多少金子都可以,根本不需利用千钟黍吧。”小冷眨眨眼睛,“我猜,你的爱好是赚钱,但不是贪钱。就算你的茶叶至今也没卖出去几罐,你也乐在其中吧。”它哈哈一笑,又道,“不过,遇到我,你还是赚了。这个金币,买你一罐茶叶应该够了吧?” “够!”我立刻点头,继而扯着嗓子大喊,“九厥!赶紧把车弄出来,拿茶!” 但很快,我们所有人都尴尬地笑了。 石头上,小冷很严肃地看着跟它个子差不多大小的茶叶罐,说:“没问题,我能扛得动!” “问题是,你要去哪儿呢?”我问。 “当年冷冷曾帮过129个人,我想让这个数字变得更多一些。”小冷用力地把茶叶罐放到背上,回头沖我一笑,“如果以后还会见面,我再告诉你,你的茶对不对我的胃口。再见。” “等等。你为什么对冷冷那么好?”我喊住它,突然想起了一个最八卦的问题。 “没有为什么。我们都是金蟾蜍的后裔,而我身为金老座下的仙官,替她奔忙是应该的。”它顿了顿,笑,“我们之间没有任何曲折离奇的故事。只是,谁都会喜欢跟一个真正慷慨的人在一起,不是吗?” “答案还真简单。”我摇头一笑。 “慷慨这件事,并不仅仅与金钱有关。以后,如果别人问你身边的人,为何要对你那么好,恐怕他们的答案也是一样的吧。”他朝我挤挤眼睛,意味深长地看了看敖炽他们,然后,吭哧吭哧地背着茶叶,绕过一丛枯枝,义无反顾地朝着太阳所在的方向蹦去…… 好吧,我其实不介意有更多人被关到“牧场”里……加油吧,癞蛤蟆! 尾 给未知的第n封信: 亲爱的未知,妈妈知道你一定很喜欢戈壁滩的景色,不然你不会兴奋地踹妈妈好多脚。呃,也可能是你不高兴你爸老喊你小浆煳? 小冷伯伯的金币,妈妈已经很高兴地收起来了。其实妈妈应该多给它一罐茶叶的,不过算了,它一定搬不动。 不知你几时才会来到这个世界,你爸爸说过,等你出生后,他要将全东海乃至全世界最好的东西都搬到你面前,我们要做世上最好最慷慨的父母。 不过妈妈知道他罕见的理智一定不会让他这么做,所以你也不要期待会有用不完的金子、吃不完的糖果。 你要记住,爸爸妈妈最大的慷慨,就是让你的生活变得不那么“容易”。妈妈可不希望有一天早晨你醒来,发现自己的头或者手不见了…… 健康的身体,正常的心智,一场又一场有趣或者危险的旅途,就是我们能给你的、世上最好的礼物。 时间与精力我们都不会吝啬,直到你学会怎样于这个光与暗并存的世界相处。 也许你在某个时间段会恨我们,可这的确就是爸爸妈妈爱你的方式,就算你恨我们,我们也不会少块肉,哼! 先写到这儿。因为妈妈现在要去把你爸揍一顿。 你知道他现在在干什么吗? 他把千钟黍放在一个盒子里,正在怂恿你九厥干爹跟甲乙叔叔往里头放钞票。 妈妈突然又对你的未来充满了担忧……怒!你爸到底是个什么物种啊?! 第九章 玉官 楔子 民国某年,某城。 华丽的宅院里,中年夫妇哆嗦着跪在他面前,怀里紧紧护着那不到十岁的幼子,呜咽着哀求:“我二人老来得子,就这一根独苗,您大发慈悲,放过我们一家吧!他不是有意攻击您的!” 他站在窗边,身上的衣裳,手中的镰刀,与天上的弯月一个颜色,右腹上,一道被撕裂的伤口还在渗血。 沾满泥土的布袋歪在他的脚下,敞开的袋口里,露出一堆森森白骨。 “他活着,就是你们的幸福?”宽大的斗笠下,他黝黑的眼睛微微张开,镰刀反射出的光,移到那目光呆滞的孩子脸上。 “犬子就是我二人的一切!”夫妇俩赶忙回答,“好汉,您要什么都可以拿走!宅子里的所有财宝都是您的!只求您千万不要伤害犬子!” 他看着这对可怜的夫妇,摇摇头,蹲下来,伸出手,指尖拂过那孩子的脸,问:“你们很喜欢骗人,对不对?” 莫名其妙的问题,夫妇二人对看一眼,把孩子抱得更紧了。 “你们是谁?”他又问。 “我……我姓吴,三代都做珠宝生意,十年前得子,取名小宝,一家和睦至今……我们是正当人家,从不作奸犯科!”丈夫语无伦次地回答。 他嘆口气,站起身,摇头:“错。” 雪亮的刀尖,指向那孩子。 一声撕心裂肺的尖叫,在屋子里炸开。 暗红的血,沿着地板缓缓扩散。 第95页 他将那布袋拎起来,把白骨“哗啦”一下倒在那对伤心欲绝的夫妇面前,冷冷道:“这些被吃掉的,又是谁呢?” 他看了看那对几近崩溃的男女,再次举起了手里的镰刀…… 大雨倾盆的后院里,有人拿石头砌成了一个神龛,里头供奉着一尊石像,圆脸长须,面容慈祥,手捧如意。神龛旁的石碑上,端正地刻着“福老庇佑”四个字。 “福老……”他冷笑一声,手起刀落,将那神龛与石碑击了个粉碎。 大约是用力太勐,右腹上的伤口裂开来,他用力捂住,快步走出了宅子。 大雨之中,他很想走快一些,身体终于还是不肯配合,意识也越来越煳涂,眼前的夜色与市井,全部化成了缭乱的光。果然还是老了吗,居然被偷袭成功? 倒下去的瞬间,他摇晃的视线里,依稀走来一个女人,白瓷似的脸,晚霞般颜色的旗袍…… 翌日清晨,吴家的下人发现了倒在偏厅里的夫妇,二人全身上下没有任何伤痕,唿吸亦正常,只是在二人面前的地板上,一堆不知是什么动物的皮肉,淹在发黑的血水里…… 1 偷偷地,我走了;偷偷地,我又回来了。 离开中国的时候还是寒冬,如今,头顶上的树叶渐渐泛起黄气,我与敖炽走在帝都的某条小街上,在渐起的秋意里,往不远处那间杂货铺快步而去。 不停四人组变成两人租的原因,只因为一条简讯。 从那片遥远荒僻的戈壁滩出来之后,我居然收到了赵公子的简讯,内容只有两个字:“速归!” 出门前,我曾在留言里斩钉截铁定了规矩,如果不是杀人放火烧房子的大事,谁也不准电我短我!赵公子他们极听话,这么久了,愣是没联繫过我一次。看来,不停有麻烦了! 几乎是在收到简讯的同时,企盼已久的千钟黍的提示也出现了——“九曲玲珑天子地”。 “天子地”,我们所能想到的最贴切的地方,就是那座歷史悠长,曾有天子齐集,也见证了帝制覆灭的古都。 如今我们已有九块石头在收,离“交货时间”亦越来越近,断然不能有任何闪失与耽搁,可我的不停也不能不管,权衡之下,我本打算让敖炽他们仨先滚回不停,可他死也不准我一个人上帝都,于是只好一半对一半,我们俩去帝都找石头,九厥甲乙先回不停,有什么事及时通知,没事就不用联繫了。 于是,我跟敖炽没有赶在夏日的尾巴上回到忘川,反而盯着落叶,来到这座北方的大城。 我去帝都的次数很少,而这座城市留给我的印象,每一次也都是相同的。一环又一环的路,一座又一座的桥,足以绕晕我的头。当然,烤鸭还是可爱的。不过,要从如此巨大的一座城池里,去找“九曲玲珑”这么一个抽象的不知是人还是地点的玩意儿,是在高难。所以结果就是,我的钱包又一次大出血,餵饱了那些可恨的虫人!每次找虫人出面找线索时,我都要下很大的决心,因为这些傢伙的收费实在太昂贵了,而且每个季度都在涨价!所以有时候我会想,快速致富的方法不是抢银行,而是打劫虫人!哼! 不过,就在昨天,一条陌生号码给我发来一条简讯,里头只有一个地址,但末尾的几个字,让我跟敖炽的士气瞬间高涨起来——“九曲玲珑,身在此处”。 这肯定不是虫人发来的。 不管这是好心人的帮忙,还是阴谋的陷阱,我跟敖炽都毫不犹豫地往那个地址奔去。 傍晚时分,我们终于站在了这条很小很小的街上,里头的铺子挨挨挤挤,连车都开不进去,只能步行。 沿街往前走,一个潦草的店招进入我们的视线,上头“九曲玲珑”四个字清晰可见。走近一看,有这么个风雅名字的店铺,居然只是个卖针头线脑生活用品之类的杂货铺。虽然名字跟卖相不搭调,但这丝毫不影响我的喜悦之心,因为,刚一靠近这里,千钟黍就妥妥地发热了! “小心些。”敖炽提醒了一句,拉着我的手进了店门。确实,这一切顺利得让我都不敢相信这不是一个美好的陷阱。 狭小的店铺里,一个身着红色旗袍的老太太,正背对着我们擦着货架,口里还哼着欢快的小曲儿。 我咳嗽了一声,老太太这才转过身来,一见到我们,上下打量几眼,便朝着那挂着蓝布门帘的里屋喊了一声:“他们来了!”说罢,她转过身,朝我们露出一个别有深意的微笑。 我分明看到了一双处变不惊,老而不煳涂的眼睛,她应该知道我们不是人类。当然,我们知道,她也不是。还没进她的铺子,妖气就已扑面而来。大家心照不宣罢了。 “谁在等我们?”我笑问。 “一看便知。”老太太做了个请的姿势。 “装神弄鬼。”敖炽把握拽到后面,皱着眉走向那门帘,一把掀开。 我探头一看,里头不过有一张靠墙而放的小床,半开的窗户下,一个细皮嫩肉、五官出众的少年蜷在床上,紧闭着眼睛,睡梦中都紧张似的,双手紧紧抓着被子的边缘,口里却反覆喃喃:“死神……死神来了……他不会放过我们的……” 死神?!难不成这次的石头里,封印的是一位“死神”? 但是据我所知,天界从无这个“职务”。三界之中,天界之神仙,地界之人类与各生物,非人界之妖魔灵魅可,但凡亡灵,皆有冥界之王统一掌管,而与“死神”相关的,只在冥王之下设有的“四方死神”,但它与天界毫无关系。 我们走进去,发现这间小屋里除了这少年之外并无他人,房间里的陈设也极简单,只有一张床,不过,一个靠在墙角的又大又鼓的布袋引起了我们的注意。浓郁之极的妖气从袋子里不断涌出,我判断,那袋子里至少装了上百只妖物。 袋子的封口处,被一条看似普通的麻绳紧紧繫着,可我轻易就看出,麻绳上有人为注入的封印之力,但力量已经很微弱,随时会消失得样子。 这间屋子,顿时陷入了绝对的诡异。 “这孩子,叫李白。”一个轻轻细细的声音,突然从我们俩背后冒了出来,“既然不停的老闆娘夫妇都来了,我就可以放心动手了。” 我跟敖炽勐一回头,一个高高大大的男人,穿了一身叫不出式样的白色长袍,幽灵般出现在空气里。一张白玉雕成的脸,清清楚楚地挂在我们面前。 注意,我不是在比喻,是在陈述事实。这男人的脸根本不是正常的人脸,就是一张拿白玉仔细雕出来的工艺品般的脸,眉是眉,眼是眼,线条还万分的灵动完美。如果他不动不说话,完全可以摆到任何一个珠宝展上当极品人像玉雕。 他脸上唯一的颜色,便只有那一双漆黑的眼睛了。灯光之下,幽潭般的眸子还隐隐流转出彩虹般的光。 “是你把我们引来这里的?”我定定神,警觉地打量着这个他认识我我却不认识他的怪人。 第96页 “去年我曾路过你家旅店,不过观察一番后,没有进去。”玉脸人答非所问,“昨夜,我在店外遇到一只虫人,闲聊几句,方知你们来了帝都。” 咦?这是我又一次被虫人出卖的节奏吧? “把我们弄来,不是为了叙旧吧?”敖炽警惕地看着他。 “你们来了,李白就可以死了。” 玉脸人伸出右手,一把雪亮的镰刀赫然出现,仿若一弯会致人死地的冷月,在他手中闪着寒利的光…… 2 天还没亮,窗外只隐隐有一丝微光。 古色古香的房间里,处处都是灰尘。这间皇宫里的小小偏殿,早就无人居住,连个打扫的人都没有。 离这里不远不近的地方,冲进皇宫的军警们正忙着将中国最后一位皇帝赶出皇宫。凌乱的脚步声与说话声,混杂着几声枪响,彻底破坏了这天之之地的威仪。 这个房间应该是安全的,不光因为它离繁华之地太远,还因为它里头对方的全是杂物。多年前,那位住在这里的不受宠的贵人病逝后,这里便成了一间堆放杂物的小仓库。 不过,谁也不会知道,就在今天,这个无人染指的小仓库里,无端端少了一件摆放多年的物事——一个用红木制成的衣架。不知是哪朝哪代的产物,只因是按照人体曲线雕做而成,所以大家都管这衣架叫“九曲”,挂衣裳很是实用。 当然不会是闯进来的人偷走的,可谁会去偷一个又大又重又不值钱的木头衣架呢? 这红木衣架,是自己走出去的,以一个女子的形态。 九曲在离开这个居住了数百年的房间之前,在窗口站了很久。在她还只能以一个衣架的形态活在世上时,这个窗口带给了她太多的幸福:日出日落,四季更替,还有那珍贵的月光。对于一个修炼中的妖怪,月华是最好的营养品,她能在短短数百年时间里修炼得人模人样,除了要感谢这座皇宫里至刚至阳的“龙气”,更要感谢刚刚能照射到她身上的阴柔月光,正是这天赐的阴阳协调,她才从一个木头架子变成了一个婀娜的女人。 不过,她并没有多么的幸喜若狂,她一直都是这样。对于修炼成人,她并没有太大的奢望,能够平安活到现在,能够不用像窗外那些人一样提心弔胆地生活,能看到不错的风景,这已是莫大的幸福。 只是,若玲珑还在的话,这种幸福会更大一些吧。 她清楚地记得十几年前的那个夜晚,玲珑就那样头也不回地跟着那个慈眉善目、一身黑袍、自称是天神“福老”的老头走了,她眼睁睁地看着玲珑被老头子包裹进一张黑色的纸里,她跟玲珑连“再见”都没来得及说。 玲珑是一面长柄雕花铜镜,铜镜柄上刻着“玲珑”二字,它跟九曲一样,能听能看能说,拥有一切人类的意识。不过,它们一开始都是不能动的,直到后来,修炼的时间长一点了,它们才能趁夜深人静的时候,稍微挪动一下身体。 这个房间里,它们俩是唯一的可以对话与陪伴的朋友,一个镜子与一个衣架,两只妖怪。 有时候,玲珑会挪到久无人用的香粉盒子前,闻一闻,然后告诉九曲这是怎样一种奇葩的味道,把九曲都得咯咯直笑;有时候,九曲会把玲珑托在肩上,连个傢伙一起挪到窗户前晒月亮聊天;偶尔也会有受了委屈的宫女太监跑到这隐蔽的房间里相互哭诉,它们俩就保持沉默,听故事般待着,在他们离开之后,再感慨一下自己没有卷裹到这些勾心斗角的漩涡里该是多么幸福。 春夏秋冬,就这样平静地轮迴不休。 可是,玲珑的心情却越来越不好了。每当它看到从窗外走过的人,尤其是看到那些欢笑这放风筝的宫女妃嫔时,它对自己行动不便的身体越来越憎恨了。 九曲不知道要怎么安慰它,不管她想出多少笑话,玲珑也笑不出来了。 直到有一天,玲珑认真地对九曲说:“在这里当一面镜子,使永远不会幸福的。” 九曲不知道要怎么回答,只说:“我们本来就是妖物,只有慢慢修炼,才有机会成人形。你别急,慢慢来。” 玲珑只是嘆了口气,慢慢来?要慢到哪一年才能离开这里? 所以,当那个自称神仙的老头出现时,它迫不及待地相信了他。这个房间让它越来越痛苦,它不要再留在这里过死水一样的生活,多一天都不要!它不该是现在这个样子,它应该是一个人才对,自由自在,海阔天空。 “玲珑,你现在,找到你的幸福了吗?”她望着窗外那一片暗红斑驳的宫墙,自言自语,“我不会走太远的,我依然会留在这座城池里。如果你还记得我,一定要来找我。” 3 多年后,冬,帝都。 李白拖着胡乱塞了几件衣服的书包,还有一行鼻涕,流浪猫似的杵在曲老太面前,抱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酱汁肉丁饭大口大口地吃。 “又挨打了?”曲老太凑近一点,瞪着李白右脸颊上的红印。 李白不说话,只顾着吃。 这间小杂货铺半开的店门外,已看不见多少行人,零星的雪花从路灯的光线里飞过,给这个冬夜平添了几许漂泊不定、孤苦无依。 曲老太大概是世上最不会令李白紧张的人了。虽然她并不是他什么人,只是一个距离他家一公里外某街道上杂货铺的主人,一个早上十点开店、晚上八点关门,去固定的菜市场买菜,钟錶一样精确生活的老太太。 李白一家是在他十岁那年搬来帝都的。每到放学时,他都能看到这个老太太坐在铺子里,有时择菜叶儿,有时跟客人聊天儿,他在看老太太的同时,发现老太太也在看他。而他跟她的忘年友谊始于一种每包附赠了不同玩具的薯片,当时这种红得发紫的零食是一整条街的孩子的幸福,对李白来说也是。他常常站在亮晃晃的玻璃柜外,看着里头那排五颜六色的包装袋发呆。可是他的零花钱只够应付学校的午餐,额外的“幸福”很遥远。 在他遥望了那些薯片三十七次之后,曲老太终于看不下去了,从柜子里拿出一包薯片塞到李白手里,说:“这是借你的,以后赚钱了,你要还我一包的。” 那天,李白惊喜地从这包零食里得到了一个一寸高的独角兽。当时曲老太就跳起来了,说李白运气太好了,这个独角兽是零食里最难得的玩具,这么久以来从没有一个孩子得到过这个。而且,独角兽是传说中能带来幸福的神兽,得到它的人也一定会幸福吧!她天真地一惊一乍的神态,完全不像个老太太。 可是,幸福的独角兽在一场期末考试后,被父亲狠狠摔断了对。 玩物丧志!父亲咬牙切齿地说。 你看隔壁的小飞,那么蠢头蠢脑的样子,都考得比你好,你怎么连他都不如了——母亲是不动手的,可她重重的安息于满脸的绝望,还有从任何一个肢体语言里瀰漫出的莫名悲伤,却是比拳头更让人心脏紧缩的武器。 他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平时上课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可当试卷横在眼前时,每道题目都让他脑子发昏,稀里煳涂交了卷,成绩出来,却是班里倒数第八名。 第97页 这是小学五年级下学期发生的事,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父母对他的态度,每况愈下。 他偷偷把独角兽的腿粘好,放进了抽屉的最里头。然后,他学习上更努力了。别人一遍就能记住的东西,他用十遍来记;别人只做一道参考题,他做十道。成绩慢慢地好起来,能进前二十了,可父母脸上的不满与失望,反而与日俱增。李白觉得自己一定是哪里做错了,可是回想想,哪里又错了呢? 有时父母也会关上房门吵架。他屏息静气地缩在自己的房间里,隐约能听到“他根本就是个蠢货!”“都怪你!”这样的怒吼,还有摔烂东西的声音。每次吵完,母亲就会躲在房里哭很久,一边哭,一边翻一本旧相册。一次,李白拿着纸巾,怯怯走到她背后,说妈妈别哭了,母亲却像被马蜂蜇了似的,勐一下合上相册,朝他大声呵斥:“滚出去!” 他吓了一跳,放下纸巾就跑了出去。身后“砰”一声响,房门关得无情又彻底。 小学毕业考试,语文的作文题目是“我的幸福”,李白交了白卷。他的笔尖在答题纸上停滞了很久,一个字都写不出来。 暑假结束后,李白进了一个不怎么样的中学,三年之后,又勉强考上了一个不怎么样的高中。 这段时间里,他已记不清脸上印过多少次父亲的掌印,也记不清耳朵里装过多少次母亲的抱怨与哀嘆,可是,父母以前好像并不是这样……以前,以前的生活已经模煳得想不起来了。他隐约记得那时的父母脸上,是常有笑容的,父亲的手也不是拿来刮耳光,而是摸他的脑袋的。 如果说这些年,李白的记忆太多时灰白色的,那这件“九曲玲珑”就是为数不多的带给他“色彩”的地方。很多个拿了成绩单不敢马上回家的日子,他都在这里度过。帮曲老太整理货物,擦柜子拖地,跟曲老太比试谁穿针穿的更快,偷笑那个爱跳广场舞的老头又悄悄给老太太送来一支玫瑰花……这些在别人眼里不值一提的小事,却成了他心中难得的“幸福”。 这会儿,曲老太坐在对面,一边绣十字绣,一边问:“这次又是个什么罪名?” “我爸失业了。”李白用力咽下最后一口饭。 曲老太一瞪眼:“这跟你有啥关系?” 李白放下吃得干干净净的碗,说:“我爸喝了一整瓶二锅头,指着我的鼻子骂我丧门星,要是我再不跑,他的擀面杖会打死我吧。” “你妈呢?”曲老太好奇的问,“眼看着你挨揍?” “蒙着头睡觉呢。”李白擦了擦嘴,起身把书包拿过来背上,对曲老太说,“谢谢你。这碗饭真好吃。你也该休息了,我先走了。” 曲老太拽住他:“黑灯瞎火的,你往哪里去?” 李白笑笑:“去找我姐。” “哦。”曲老太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把他外套的拉链往上拉紧了些,“去吧,万事小心。没饭吃了就回来找老太婆。” “谢谢你,曲婆婆。”李白转身出了门,瘦成竹竿的身影慢慢消失在风雪交加的夜里。 曲老太关上店门,抱了一杯热茶,坐在藤椅上,一言不发。 这时,一个男人从里屋走出来,白白的衣裳,白白的脸,露在外头的每一寸皮肤,都闪着玉一般的光泽。 “你应该拦住他的,李绯应该很快就会去找那个傢伙了。他这一去,万一牵扯到什么危险,我可不会救他的。”男人冷冷道。 “你欠我一个人情。”曲老太仰头看着他,“如果他真的幸福,也就罢了,可惜不是。”她顿了顿,“无论如何,请你一定要把他带回来。” “对,我吃了你五碗酱汁饭,还用了你一整瓶止血药,确实要还你一个人情。”男人坐到她对面,缓缓道,“不过我已经没有多少力量了,如果这回还抓不到那傢伙,只怕永远也没有机会了。不过你放心,不论这次的计划能否成功,我都会把他带回来。” 曲老太喝了一口茶,默不作声。 4 “咚咚”。 某小区里的某间房门被小心翼翼地敲响了。 正在刷牙的年轻女子诧异地打开门,看着门口一身风雪的李白:“咋啦?” “姐,我不敢回家了。”他擦了擦鼻子。 女子重重嘆了口气:“进来吧。” 李白不是独生子,他还有一个几乎被四邻乃至他的双亲遗忘的亲生姐姐。 姐姐名叫李绯,比李白年长七岁,在他小学毕业的那年搬出了家去,在地段颇差的地方租了个房子,开始了独立的生活。卫校毕业的她,在某医院谋到一份护士的工作,不论赚来的钱是多是少,只要李白去找她,每次她都会带他去吃一顿好的。但她从不问父母的情况如何,每当李白顺口提到爸妈怎样时,李绯总是淡淡地“嗯”一声,便转去别的话题。 李白至今也不太明白姐姐离开家的真正原因,记忆里,爸妈好像从来没有打过姐姐,连一句重话都没说过她,他们与姐姐之间,客气得好像初次见面的陌生人。一直住校的姐姐连周末都很少回家,只要她一回来,家里的气氛就变得特别安静,连总爱骂人的爸爸都沉默很多,一家人坐在同一张桌子上,从一餐饭的开始到结束,可以一个字都不讲。 但姐姐对他一直不错,每次被父母教训过之后,只要姐姐知道了,总少不了安慰几句,然后塞一些零花钱给他。每到这时候,姐姐看他的眼神就特别悲伤,但又极努力地化解。他觉得,姐姐是心疼他的,可她又无法为这个父母眼中不成器的弟弟做些什么。于是他总反过来安慰姐姐,说爸爸打得一点都不疼,他什么事儿都没有。姐姐却只是苦笑,说他什么都不懂。 姐姐彻底离开这个家的那天,李白因为起床晚了,被父亲噼头盖脸一顿臭骂,姐姐听不下去,走出来沖父亲道:“够了吧?不就是起晚了十分钟马?他是你儿子阿,需要骂得这么难听马?” 李白缩在姐姐身后,这是他对“家人”这个概念最好的一次体验。 父亲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粗重的唿吸要喷出火来似的。 “啪”!极响亮的一记耳光,响在狭窄的过道里。 姐姐一个趔趄,差点倒在地上,一缕血迹挂在她的嘴角。 父亲的眼睛里,愤怒的热与绝望的冷交缠在一起,攥紧的拳头上青筋暴突。 李白生怕父亲一时失控,把姐姐打个半死,可父亲最终松开了拳头,用没有任何情绪的声音对女儿说了一句:“是你把我们家的幸福毁了,丧门星。” 姐姐捂着脸,呆呆倚在墙上。李白喊了她好几声,她都没有反应。 当天下午,姐姐就拖着行李绝然走出了家门。临走时,她回头看了看门前一脸哭意的李白,松开行李箱,转过身,搂着他的肩膀,轻声问:“李白,在这个家里,你觉得幸福吗?” 第98页 “我……”李白一愣,嘴张了半晌,才结巴着说,“还……还好。” 姐姐嘆了口气:“我走了,安顿下来后我再通知你,好好上学,争气些,别挨打了。” 这一走,姐姐五年没回过家,她很成功地让自己消失在了父母的眼里,或者心里。 “外头的雪好大,也不打把伞。”李绯抓了一条大毛巾出来,嗔怪地擦着弟弟湿漉漉的头髮。 这是李白第一次来姐姐的新家。几个月前,姐姐在简讯里跟他说,她与未婚夫一起买的新房子装修好了,她有自己的家了。 李白从摇晃的毛巾里打量着姐姐的家,两室一厅的房子,不大,但每一个细节都用心布置,每一种色调都柔和温暖。 “姐夫呢?”李白看了看挂在墙上的情侣合影,照片里的男人他只见过一次。一年多前,姐姐将英武高大的男友杨岁繁带到他面前时,他高兴得很,“姐夫”脱口而出,把杨岁繁逗得哈哈大笑,李绯则羞得擂了他一拳。那次的聚会,三个人都很开心。最关键的是,李白从姐姐的每一个表情里都读出了“幸福”。 “刚睡了呢。”李绯把果茶放到弟弟受理,“他们不知道你来我这里了吧?” 李白摇头,又问:“是不是不太方便?姐夫他……” 李绯打断她:“你安心住下来,别的不要担心。” 正说着,身后传来开门的声音,杨岁繁从屋子里走出来,俊朗依然的脸孔比一年前稍许瘦了些,也苍白了些。 “怎么啦?”李绯赶忙迎上去,小心翼翼地问,“我们吵到你了吗?” “有点渴,起来喝杯水。”杨岁繁有些不耐烦地绕过她,在看到沙发里多了一个人时,他瞪着李白,“你……” 李白站起来,很不好意思地喊了一声:“姐夫。” “怎么回事?”他扭过头,不悦地看着李绯。 “李白要来暂时住一段时间。”李绯解释道,“他很乖,不会添乱的。” 杨岁繁不置可否地“唔”了一声,径直走进了厨房,十分漠然。 奇怪,为什么姐夫跟一年前的感觉不太一样呢?他明明记得姐夫是个很爱笑很温和、对姐姐也十分体贴的男人呢。 “发什么愣呢?”李绯戳了戳他的脑袋,“你姐夫工作忙,难免心情不好呢。” 李白小心地问:“你们俩没什么事儿吧?” “没事儿阿!”李绯的声音提高了些,生怕弟弟布相信似的,“我俩挺好的,计划下个月结婚呢。” “那就好。”李白握住姐姐的手,认真地说,“你是我唯一的姐姐,一定要幸福!” “会的。”李绯的笑容在淡黄的灯下显得特别安静从容,而正是这份平静,让李白的心里不平静了,因为他无法从这样的笑容里找到丝毫与“幸福”有关的东西。 他又下意识地看着墙上的合影,纵然只是一张照片,可里头的两个人,那份明明白白的甜蜜都快溢出相框来了。 哪里不对呢? 窗外的雪花越来越大,要把整个世界都埋掉一般。 5 李白又梦见了那个房间,朱红的柱子,檀木的家具,雕樑画栋的装饰,一切都很陈旧,熟悉的窗外,月色如水,照一地红墙黄瓦,宫殿绵延。 他下意识地朝窗户前走去,想将外头的景色看得更清楚些。 突然,一张五官扭曲的怪脸从窗下钻出来,勐地贴到他面前,问:“你不幸福,对不对?” 他满心惶恐,张口结舌,想退又不能退。 “回答我!”怪脸不依不饶。 “我……我不知道。”他扭过头,不敢看。 “你一直是这么想的吧,你只是一个令人厌恶的丧门星。”怪脸嘿嘿地笑。 “你走开!我不认识你!”李白拼命地往后退。 “你该怎么办呢?可怜的傢伙。”怪脸越发咄咄逼人地靠过来。 “唰”!雪一样白的光从头上噼下来,在空气中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四分五裂的怪脸背后,一个瘦瘦长长的影子,裹在云朵般的白色衣裳里,一把闪亮如弯月的物体,很美很美地握在那影子的手中。 李白松了一口气,定睛一看,刚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那看起来很美很美的“弯月”,却是一把冷光闪烁,锋利无比的镰刀。 “别过来!” 幽暗的卧室里,满脸冷汗的李白勐地睁开眼睛。 天花板,吊灯,空气里还残留着洗髮水的淡淡香味,这是姐姐专门给他收拾出来的临时卧室。一切都很正常,刚刚不过十个怪梦。 李白长长地吐出一口气,翻了个身,但旋即又将那口气生生地吸了回去——床边,那高而瘦的男人,焊在地里似的站着,连身上的白色衣衫都纹丝不动,窗外的幽光斜进来,在男人的脸上以及他露出的每一寸肌肤上打出一层又冷又润、细腻却毫无生命力的光。如果他就这么静默着,会被所有人认为是一座雕塑,一座以羊脂白玉精雕细琢出来的人像。除了那双眼睛是黑的,在他身上找不出其他的颜色,也正因为如此,那双眼睛才显得尤为孤绝,甚至骇人。可是,如果再多看一眼,那双黑眼睛里又有一层隐晦的彩虹般的颜色。而那把握在他手中的弯月镰刀,就算在如此黯淡的光线下,也闪烁着能刺透人心的光。 面对这样一个浑身不带善意的不速之客,李白的心脏骤然停跳了瞬间,连惊叫都忘记了,只是将身体紧靠在床头,并本能地抓了一个枕头挡在身前,微颤着问:“你……你是什么?” “我看见,你做了一场噩梦。”镰刀怪人的声音倒不像他的外表那么惊悚,轻轻细细的,“你是谁?回答我。” 李白完全混乱了,这是又一场梦吗?他抱着枕头,上下嘴唇不停的哆嗦着:“我……我叫李白,17岁,高二学生……地……地球人。” 镰刀怪人摇摇头,手中的镰刀,微微转了转方向。 坏了!要被砍!李白心知不妙,慌忙拿枕头遮住自己的头,紧闭双眼喊道:“不要!” 一分钟过去,没有冰冷的刀锋落下来,也没有任何被攻击的迹象,李白的耳朵里只剩下墙上挂钟的嘀嗒声。 他慢慢睁开眼,试着从枕头后探出脑袋,才发现床边已经空空如也,镰刀怪人就像一场突发的噩梦一样,把你真是地吓一大跳后,又突然消失了。 李白擦去额头上密集的冷汗,一把拧亮檯灯,努力地安慰着自己,你在做梦,是噩梦,一定是! 6 一周时间很快过去,李白终于勉强说服了自己,把那晚发生的事当成一场梦。镰刀怪人什么的,见鬼去吧! 另外,他没打算白吃白住。他满着李绯在一家超市找了个兼职工作,每天从晚上八点干到凌晨一点,虽然有点辛苦,但一想到可以自立,也是一阵欣慰。 第99页 在家时,他也勤快地帮姐姐收拾屋子。而杨岁繁多数时候都是在自己房间里待着,也没见他出去上班,几乎是一幅赋闲在家的状态,对李白的态度也始终是不冷不热,几乎没有交流。 不过,李白在收拾客厅的时候,发现电视机柜下层唯一的抽屉被上了锁,不禁奇怪起来。因为姐姐从来没有“上锁”这个习惯,在家时,她房间的任何地方都是开放而透明的,就连被大多数女生视为禁地的书桌抽屉,也从不上锁。在李白的印象里,姐姐李绯是一个完全没有秘密的女子。 也许,那时姐夫的习惯?李白这么想了想。 今天的气温比之前更麻烦,死也不停的雨绵绵不绝地拽着零星的雪花往下落,把寒彻入骨的冬天狠狠送到每个人的身体里。 超市里的时钟,指向深夜十一点,正擦货架的李白突然听到仓储室里传来一声大叫,然后是噼里啪啦的货物崩塌的声音。 当李白扶着头破血流的同事老徐赶到离超市最近的医院时,刚零点整,被前后脚送进急诊室的,还有一个十八九岁的年轻姑娘,面无血色,浑身发抖,整条右臂都不见了,左手上还少了三根手指。而把这个姑娘送进来的,居然是李绯。 姐弟俩在见到彼此的时候,都很诧异。 “你怎么在这儿?”李绯质问道,“都什么时候了还不回家?” “我一个朋友受伤了,我就送他来了最近的医院。”李白搪塞过去,“我刚才听到急诊室里的医生跟你打招唿,你们是同事?可你不是在第二人民医院上班吗?那姑娘怎么会受那么重的伤?” “我半年前辞职来了这里,忘了跟你说。”李绯简单带过,“今天我出去办事,回来晚了,路过医院附近一个僻静处时,看到了这个受伤昏迷的姑娘,就赶紧把她送进来了,我不知道她遭遇了什么。你朋友没事吧?” “希望没事吧。”李白说道。 约摸一小时后,老徐被送到了普通病房,医生说皮外伤,休息一晚,明天就能出院。而那个姑娘就比较麻烦了,听说手术完毕后被直接送到了加护病房。 李绯对李白嘱咐了几句,便去了加护病房,似乎十分关心那个姑娘的伤势。 他目送姐姐匆忙的背影消失在走廊里后,回到了病房。房间里一共四张床,除了老徐,还躺着一个跟李白差不多年纪的少年,面色苍白,正了无睡意地看着窗外,床边坐着他满面倦容的母亲。她什么都没做,就是死死地看着儿子,并且一直将儿子的一只手握住,生怕他下一秒就消失似的。 很快,一个中年男人粉尘僕僕跑进病房,直奔少年的病床前,又急又怒却又得忍着不敢发作的样子。少年的母亲一见了他,顿时站起来,一把拉住男人,泣不成声。 “医生怎么说?”男人闻她。 “已经洗了胃,说没有大碍。”女人擦着红肿的眼睛,“胡老师打来电话,说儿子最近几次的测验成绩都不好,我不过是说了他几句,要他少玩点游戏,用功读书。他……他就吞了一瓶安眠药。” “胡闹!”男人皱眉看着对他的到来毫无反应的儿子,“我们就连说你一句的权利都没有了?” 少年一言不发,只把被子拉高了些。 “你就少说两句吧。等他身体好些了再说。”女人用力拽了拽丈夫,生怕他的言行再刺激到儿子。 “为什么不能说?我们在外头辛苦奔波这么多年,不就为了能多赚些钱回来,让他吃好穿好上好学校吗?我们在外头受气挨白眼,吭都不吭一声,他倒好,说两句就闹自杀,丢人现眼!”男人的双眼里布满了血丝与无奈的愤怒。 李白默默地缩在他的角落里,这一幕对他而言,简直太熟悉了。 “跟你们在一起,一点幸福都没有。”长时间的沉默之后,少年用这样一句淡淡的话,突然截断了父母的所有言语。 两个饱经风霜的中年男女怔在那里。 良久,男人才对妻子说了一句:“还有一批货等着发出去,我这就得赶回去。你在这里,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 妻子点点头,又拽住他:“你两天没休息了,路上小心些。” 男人“嗯”了一声,转身出了病房,微微佝偻的身躯像是突然老了十岁。 李白突然不太想留在这样的一个气氛里,不如去看看那姑娘怎样了吧。 可是,还没走到加护病房前,他就看到李绯红着眼睛从前面走出来,失魂落魄地钻进了电梯,连他喊她都没听见。 他追过去,电梯却已经下了底楼。满腹疑惑的他正想给李绯打电话,又发现手机刚落在老徐病房里了。 李白刚刚走回病房门口,还没进去,就吓得退了回来—— 病床上的少年已昏昏入睡,身旁的母亲正呆呆看着他,而少年的床头,一个浑身白色的男人,正高高举起手中寒光凛冽的弯月镰刀,勐然朝下一挥,锋利的刀尖唿啸着砍向那少年的心口! 不过,少年的母亲,似乎对这一幕懵然不知。 “住手!” 李白惊愕地冲过去,把那女人吓了一大跳,一连茫然地看着他。 也就在这时,镰刀怪人消失了。 李白无法解释自己的失态,他下意识地走上前,看着那少年过分沉静的睡脸,怎么想都不对劲,不禁伸出手去探了探他的鼻息,旋即变了脸色,呆呆地对女人道:“你儿子没有唿吸了!” 女人的脸色,瞬间一片死灰。 凌晨的医院,因为这个突然失去了唿吸的少年,变得忙碌起来。 抢救室外头,李白很想上去安慰一下那个六神无主的母亲,可他实在又不知该说点什么,难道要告诉她,一个幽灵般的拿着镰刀的怪人刚刚杀了她儿子?! 不知所措的李白悄悄走开,也许应该把这件事告诉给姐姐?她会相信自己吗? 李白掏出手机拨李绯的电话,却被告之对方已关机。 李绯是一个随时会在包里放两块备用电池的人,关机这种事从来不会在她身上发生。于是,强烈的不安彻底笼罩住了李白。他又问了好几个人有没有看见李绯,一个小护士说,看到李绯匆匆出了医院大门。 他果断跳上一辆计程车,往李绯家里赶去。 同一时间,抢救室里的少年依然没有復甦的迹象,门外的母亲跪在地上,泪流满面地哀求着天地神佛,求他们救儿子一命。 另外,本该躺在加护病房里的断臂姑娘却消失在了病房里,病床上,只有一小块捏成人性的泥巴,且少了一条右胳膊…… 7 计程车在渐渐亮起的天色下,一路飞驰。李白不断拨打李绯的电话,始终关机。 当他气喘吁吁地回到李绯家事,发现家中空无一人。李绯不在,杨岁繁也不再,奇怪的是,客厅里的电视却是开着的,没有信号,只有一片片雪花,电视柜下头的一台老式dvd机也在运作中,指示灯一闪一闪的。 李白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发生在昨夜的各种看似毫无关联的事件,突然让他实实在在地恐惧起来。看看时间,已是早晨八点,在还是联络不到李绯、手里又没有杨岁繁电话的情况下,他急中生智,撒腿跑出门去。 第100页 他不知道杨岁繁的电话,可他知道杨岁繁在哪个银行上班。 一个多小时后,李白出现在某某银行支行的大厅里,他冲到最近的柜檯前,张口就问:“不好意思,请问杨岁繁在吗?要是他不在,麻烦把他的手机号码给我好吗?我有急事!” 正在里头点钞的年轻女子手一抖,抬头看怪物似的看着李白:“你找杨岁繁?” “嗯嗯!我不是坏人,我真有急事要找他!”李白急急说道。 女子上下打量他一番:“杨岁繁不再了啊。” “不在?”李白一愣,“是调走了吗?” “大半年前,他出车祸死了啊。”女子沖他摇摇头,“你还不知道?” 李白的脑袋“嗡”一声响,眼前的一切,包括那女子的脸孔,都四分五裂飞溅开去。 死了?!杨岁繁死了?!他昨天早上还跟这个男人在一张餐桌上吃早餐呀! 李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银行的,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如果杨岁繁大半年前就死了,那家里这个活生生的又是什么?还有姐姐,明明在那家大医院里干得好好的,为什么会在半年前突然转去另一家医院?在联想到杨岁繁的种种异常,以及两次出现的镰刀怪人,李白心里一沉,不详的预感铺天盖地而来。 胡思乱想中,李白回到家里,加中依然无人归来,闪烁的电视机里发出“哗哗”的噪声。 他无力地坐在电视柜前,冷不丁发现那个被上了锁的抽屉是打开的,他上前一看,里头只有一本旧相册,还有个装影碟的盒子,封面很喜庆,大红的“福”字挂在一扇古色古香的朱漆大门前,旁边印着一排“幸福售卖处”的字样,不过盒子里是空的,里头的影碟不知去向。 真是奇怪的电影名字,李白放下盒子,拿起那本相册,感觉这本相册跟家里妈妈常看但又总是不许他看得拿一本很像,难道是姐姐离家时带出来的?! 他翻开那本相册,映入眼帘的第一张照片,就是一家四口的全家福,他看看照片右下角的日期,应该是他八岁时候拍的,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坐在风景秀美的公园里,每个人脸上都挂着灿烂的笑容。李白愣住了,对于这张照片,他好像没有任何记忆。再往后翻,是他的单人照,应该是在学校里,父亲一脸骄傲的抱着他,他的怀里抱着一个奖盃,奖盃上刻着“数学竞赛一等奖”的字样。李白心里“咯噔”一下,自己居然还得过这样的奖项?!为什么一点都记不起来? 李白屏住唿吸,一页一页地翻下去,这本相册里,全部是十岁前的自己,无数获奖的照片,无数被父母拥在怀里的画面……不对啊,为什么这些场面他全无记忆?好像照片里经歷过这一切的人,根本就不是他一般。 一阵眩晕向他袭来,相册落在地上,他抱住脑袋,身体里像有无数根小针在扎,这是怎么了,这个身体是怎么了? “不!你不能这样!” 突然,李绯绝望的叫喊冲进了李白的耳中。 姐姐?她回来了吗?李白勐地转过头,本能地朝声音的来向看去,可是,哪里有李绯的身影,那个清晰的声音,居然是从电视机里传出来的…… 李白吓坏了,正发楞时,电视机里又传来一声:“你这个骗子!妖怪!” 确实是姐姐李绯的声音啊! 李白扑到这个四十七寸的电视机前,傻子似的拍着萤光屏大喊:“姐!是你吗?回答我啊!” 话音未落,他突然发觉发烫的萤光屏变得冰冷且黏腻,他本能地将身子朝后一缩,却不知是谁在这关键时刻,往他屁股上用力踹了一脚,失了重心的他竟一头栽进了电视机里。 李白惊恐地大叫,眼睁睁地看着电视机里那片跳跃的雪花越来越近,最后变成了一个漩涡状的通道,而他就像一条无力反抗的死鱼,顺着这条通道一路滑进深渊…… 8 “咚”! 李白觉得自己落到了一片软乎乎的地上,他勐睁开眼,一扇跟那影碟封面一模一样的朱漆大门就立在眼前,四周全是白茫茫的云雾,无边无际。 那扇门打开了一道缝,李绯的声音清清楚楚地从门缝里钻出来。 李白顾不得探究这里究竟是个什么鬼地方,踉踉跄跄跑到门边,透过门缝朝里一看,顿时惊呆了。 门后,只是一间四四方方、光线明亮的屋子,不过,三面墙壁上都挂满了黑色的纸包,每个纸包上,都用白色颜料写上了“鲤妖”“蛇精”“杯怪”之类的名称。一阵气流拂过,这一大片黑纸包在墙上飒飒而动,竟是说不出的诡异。 屋子正中间的方毯上,坐了个黑袍裹身的老者,白髮白须,很是慈眉善目的样子,而李绯,此刻正像个疯子一样,在他面前又哭又叫。 “为什么你不告诉我,带回去的人会变成一个会吃人手指的妖怪?而且它还越来越残忍,现在已经开始吃人的手臂了!”李绯厉声责问,“你还敢说自己是神仙?!” “李姑娘,我可是清清楚楚告知过你,能‘替代’你死去恋人的,是一个妖怪。可你说你完全不介意的。”老者捋着鬍鬚,镇定地回答,“只有得到你的允许,这妖怪才能变成你的爱人呢。如今你反过来怪我,怕是不对吧?” “可当时你只说这是只小兽!一只很喜欢与人亲近的小兽!”李绯愤怒地朝前沖,可她与老者之间,却像隔着一道看不见的屏障,任她声嘶力竭又打又骂,却始终难以靠近老者一步。 “我确实说它是一只小耳兽牙,可你当时根本没有询问我任何关于它的细节。”老者一脸无辜,“老实说,许多人都不问这些琐碎的问题,他们只关心这些妖物是不是真能替代他们失去的那个人,是不是真能让他们找回毁掉的幸福。”他顿了顿,意味深长地一笑,“你,还有你的父母,不也是如此吗?” 李绯一愣,旋即死命地捶着面前那道无形的屏障:“你根本不是神仙,只是个害人的恶魔!” 老头摇头笑道:“那你为何不将那妖物退还给我?我没有说不能退货哟。” 李绯突然停下所有的动作,似乎被人以下击中了要害。 “即使他是食人的妖怪,你依然将他当成那个心爱的人。”老头继续微笑,“你放不下,你捨不得。因为,那时你好不容易才找回来的‘幸福’。” “我……”李绯颓然地坐到地上,哑口无言。 “发完脾气就回去吧,你们还要好好过日子呢。”老者做了个送客的姿势,“耳兽也就是吃点人肉罢了,随他去吧。总好过你空念亡魂,孤身到老吧。” “孤身到老……”李绯面如死灰,这四个字,无疑又是一把扎到心里的刀。 门外的李白,冷汗已经湿透了衣裳,恐惧、焦虑、愤怒终于扭结成一股巨大的力量——他勐一下踹开了大门,跳进去一把拽住李绯大喊:“姐夫他已经死了!现在跟你在一起的是个妖怪呀!快跟我回去,把那个妖怪抓来还给这个老头子!” 第101页 李绯哆嗦了一下,看清来人是自己的弟弟,她才从恍惚里惊醒过来,一把抓住李白:“你怎么进来的?” “我不知道……有人把我踢进了电视里。”李白用力地甩甩脑袋,把李绯从地上扯起来,“要不是亲眼看到,我根本不敢相信世上竟然还有这样的事!跟我走!这里不能再留下!” 李绯勉强走了两步,突然甩开李白的手:“不能就这样回去啊!我一定要他告诉我怎样才能让你姐夫回归本性,不再伤人!” “姐!”李白大吼,“那根本不是我姐夫,是个害人的妖怪啊!” “他是!”李绯慌乱的辩白,“他是!他们一模一样!” “你清醒一点好不好!”李白扣住她的肩膀使劲摇晃,突然又像想到了什么,愕然地问,“你一只都知道他在吃人?” “我以为他只是暂时的失常,”李绯的嘴唇颤抖着,“但最近几个月,他有好几次在半夜熘出去,回来时衣服上总沾着血迹。我装作不知,偷偷跟踪,知道了他的秘密……” “你为什么不阻止他?”李白厉声质问。 “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李绯摇头,“我看见那几个被他伤害的姑娘倒在地上的样子,我很怕,很难过,我甚至不敢上前去看她们。可每次他只要吃了手指,心情就会变得很好,对我也很好……” “于是你就视而不见,任由他这么做?” “我有什么办法?!”李绯泣不成声,“直到昨夜,我发现他‘猎食’时已不仅仅满足于手指……我看着他贪婪的地吃掉了那姑娘的整根手臂,我再也无法坐视不理,把姑娘送进医院,一路上都在想该怎么办。最终,我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回来找这个老头子,不管我会为此付出什么代价!” “你……”李白从没有像现在这般激动过,他狠狠揪住姐姐的衣襟,“为什么要把一只妖怪带回家?” 李绯用力挣脱他,一掌将他掀开老远,情绪完全失控的她指着李白大吼:“你懂什么?你知道失去挚爱之人的痛苦吗?你知道活着的人为死去的人背负一生的内疚是什么滋味吗?你知道幸福在自己手里粉身碎骨的感觉吗?” “那只是意外,姐夫的死不关你的事!”李白大声道。 “可你的死,是我一手造成的!”李绯脱口而出。 李白突然愣住了,他的死?! “当年若不是我执意拉你去西沙河边游泳,你就不会溺水而亡。爸妈也不会来到这里,用十年寿命买走一个替代品。”李绯痛苦地跪在地上,“你那么聪明,那么讨人喜欢,整天像个牛皮糖一样黏着我们,常说要把世界上最好看的衣裳都买给我……可我却亲手害死了你!” 替代品?! 李白用力抱住发疼得脑袋,各种混乱的声音在体内此起彼伏。 一直在旁冷冷看戏的老者,笑着对李白道:“你不该来这里的,知道真相对你一点好处都没有。” “到底是怎么回事?”李白缓缓抬起头,眼里射出从未有过的凶光,“说!” “我是专司幸福的神。”老者耸耸肩,“我深知世上最大的不幸,就是与挚爱的人生死永隔,太多人为此痛不欲生。而我既然有能力帮他们,何不做做好事呢?区区十年的寿命就能让幸福失而復得,很划算。至少,当你父母来找我时,听说只要十年寿命就能够换回一模一样的儿子,他们可是高兴得不得了呢,抢着要将寿命交给我。不过我很公道,一人取五年,童叟无欺。” 李白用了很长的时间,才让自己的身体停止颤抖,他看向泪痕满面地李绯,问:“真的?” 李绯哽咽道:“因为失去了你,我们家从天堂变成了地域,爸妈不打我也不骂我,我在他们眼中变成了一个透明的罪人。这种感觉,比挨打难受百倍。在你离开我们几个月后,这个自称神仙的老头找到了我们,还给了我们一张影碟,说幸福之门就在其中。然后如你所见,我们在极度的惊诧中来到了这个世界,爸妈用十年寿命,换来一个‘儿子’。老头说,‘新生’的你,记忆只从现在开始。”她擦擦眼泪,又道,“可你的到来,并没有给我们家挽回失去的幸福。你来到我们家之后,我们很快从南方的小城搬来这千里之外的城市,为的就是彻底斩断过去,不让人发现你的秘密。但,爸妈渐渐发觉,你除了有一张与我弟弟一模一样的脸之外,没有一点像他,你不够聪明,不够可爱,完全不是他们记忆中的样子。天长日久,你虽然在长大,可在爸妈心里,你不仅没有成全他们的幸福,反而令他们痛苦,因为他们不断拿你跟我弟弟比较,越比较,越绝望。而我,无法再在这样的家里生活下去。对你,我是喜欢的,毕竟一看到你就像看到我弟弟一样,我对他的内疚,只能补偿在你身上。” 她爬过来,拉住李白的手:“对不起。” 李白看着她:“姐夫去世的时候,你做了跟爸妈同样的选择?” “我真的不能承受失去他的痛苦!他对我那么好,我们就快要结婚了。”李绯的眼泪又涌了出来,“我只想他能继续陪在我身边,我只想一回到家,就看到他好好地坐在沙发里,跟我说话,对着我笑。所以,我趁家里没人的时候,回去偷走了那张影碟。老头说过,他家的‘入口’就在这张影碟里。” 说着,她突然“扑通”一声跪下,用力朝老者叩头:“求你,告诉我怎么才能让他好好留在我身边,怎么才能让他不要伤害别人了!” “他又不是神,你拜他做什么?” 身后的大门竟“轰”的一声倒掉了,腾起的烟雾中,一个高高的人影渐渐明晰,没有表情的玉脸,寒光闪烁的镰刀,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要找到你这么狡猾的妖孽还真是不容易呢,诺。”镰刀怪人黝黑的眼眸,依然闪着彩虹似的光,锁定了那俄惊慌失措的老头,“咦,不对,我是不是该称你一声伟大的福老?” “你是何人?”老者有些慌了神,“报上名来!” “在下,玉官。”镰刀怪人微微一笑,他大量着四周,“难怪这么多年都找不到你的老巢,原来是躲在这么个罕有的虚浮空间里。”说罢,他扭头看向呆若木鸡的李绯,“你第三次回到这里,是非常正确的。托你的福,我终于能进来了。” “你是玉官?!”老者面色大变,居然从座位上摔了下去。 “我一直听说,诺是世间非常独特的妖怪,专从他人的承诺里吸取能量,如果人类承诺给你们十年寿命,这十年宝贵的生命就真的会转到你们体内;如果妖怪们承诺愿意听你们差遣,它们从此就成了任你宰割的肉。而你们之中修为最高的,还能将甲的诺言效力移送到乙身上。”他居高临下地瞟了李白一眼,“李白的父母对你承诺,他们愿意让一个妖物变成他们的儿子,它们的承诺被你转成了让妖物变成人类的力量,所以,才有了一个又一个的替代品。我说的没错吧?” 第102页 “你……我……”老者惶恐的结巴着,看都不敢看他一眼,想逃却又找不到出口。 他看了看在场的所有人,冷笑:“今天,一个都别想跑。” 李白拉着李绯朝外跑,可是没走出两步,一阵疾风从背后追来,李白只觉一股电流般的玩意儿刺进了他的心脏,顿时浑身麻痹,一直清醒地意识毫无铺垫地被强行切断…… 9 窗外,飞雪漫天,北风唿啸。 杂货铺里的小床上,躺着依然沉在梦中的李白。 床头,一把雪亮的镰刀高高举起,刀尖正对着他的心脏。 没有任何阻拦,这锋利而无情的武器,闪电般地落了下去…… “轰”的一声,仿佛天上的闷雷,在李白心里炸开来。 九曲,你快看外头,有个小宫女在放风筝哪!好好看! 九曲,这个粉盒里的粉还是香的呢,好想在里头打个滚! 九曲,外面好安静阿,月亮晒在身上好舒服! 谁那么高兴地在说话?! 李白慢慢睁开眼,愣住了,怎么又是这个古旧的房间?他记得自己明明是在电视机里那个鬼地方的呀! 他挣扎着想坐起来,却发现自己根本动不了,身体好像被焊死了似的,只能僵硬地保持着同一个动作,且心口还有一阵隐隐的疼痛,再一看,他差点叫出来,自己的身体,怎么成了一面长柄的雕花铜镜?! “你终于回来了。”对面,一个红木制成的衣架竟走了过来,每走一步,身形就变换一点,到走到他面前时,这衣架已经变成了一个姑娘,一身红旗袍,好看得很。 他脱口而出:“九曲?你修炼成人了?” 姑娘点点头:“虽然是慢了一点,但我本来就没什么天赋,也没有捷径,除了慢慢修炼,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这么多年没见,你还好吗?”他问。 “挺好的。你跟那个老头走了之后,我就一个人在这间房里看日出月落、四季交替,又静心修炼了百来年,总算是有了这般模样。”她笑道,“巧的是,我成人形的那一天,正赶上最后一位皇帝被撵出宫去的时候。” “你不觉得痛苦吗?长时间困在这间房子里,什么时候能修成人形又是未知数。”他看着满脸轻松的她,似乎不相信她的笑容是真的。 “痛苦?从来没有。”她摇头,“其实我也一度想不通为什么我不觉得难受。后来,我遇到一个人,他说,一个人只要对自己诚实,就不会失去幸福。” “诚实?!”他怔怔地看着她,消失许久的回忆,像回巢的飞鸟一般,簌簌而来。 对,他想起来了,他不是人类,只是一面不知年岁的铜镜,跟这个皇宫里的小房间一样不起眼。很早之前,偶尔会有女子拿它照一照容颜,但之后的时间,它只是无聊地躺在渐渐起灰的梳妆檯上。它不知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有了意识,能够看到听到外面的一切,还能说话,可惜,它不能动,不能像窗外那些叽叽喳喳的人类一样自由来去。幸好,房间里还有个伴儿,梳妆檯对面那个被喊作“九曲”的红木衣架,“醒”得比它还早。当它开口说第一句话时,最惊喜的莫过于九曲了,它用女子般纤细的声音告诉它,自己已在这个房间里待了快一百年了。 最开始,九曲也不能动,可它很满意每一天的生活,能看一看窗外的景色,能跟玲珑说话聊天,已是莫大的幸福。两个不能动的妖怪,在这个杂乱的房间里,平静且不起眼地生活着。时间一长,它们渐渐也能小范围地动一动了,它能挪到梳妆檯上的香粉盒旁,也能挪到九曲的肩膀上了。九曲十分开心,可玲珑的心情反而越来越差。 自己明明拥有与人类相同的意识和智慧,可为什么偏偏是一面镜子?玲珑着了魔般开始反覆纠缠于这个问题,越想越不开心,越不开心越去想,恶性循环。不论九曲如何安慰,它都无法释怀。 直到那天夜里,那一身黑衣、自称神仙的老头子,嗅着鼻子穿过墙壁,站到它们面前时,它的难题终于有了“转机”。 “你是谁?”九曲问这不速之客。 “大家都管我叫福老。”老头捋着鬍鬚,“天界司掌人间福运的神。” 九曲与它都吃了一惊。 老头说:“我闻到了一种味道,这里是有谁想变成人类吗?”老头看了看它,又看了看九曲,“我可以让它在一夜之间达成这个愿望。” “是我!”它急不可耐的回答,“你真能让我变成人类?” “当然,只要你向我承诺,今后一切都听我差遣。”老头笃定的笑道,然后又扭头问九曲,“你呢?” “我只是一个木头衣架。”九曲老实地说。 “好吧,看来你不愿意跟我走。”老头耸耸肩,“我从不勉强,一切自愿。” 而它,就这样跟老头达成了契约,在老头掏出一张黑纸将它包裹起来之后,它才想起,自己连一声“再见”都没有跟九曲说。 在那张黑纸里,怀抱着老头对它的 许诺,它很快就睡着了,当它再醒来时,已是在一对人类夫妇的怀抱里,它不再是一面镜子,而是一个有手有脚的男孩,过去的记忆渐渐消失,崭新的世界洪水般涌了进来。 10 “怎么还没醒呢?”床边,曲老太焦急地看着双目紧闭的李白,捶了旁边的玉官一拳,“你那一刀是不是砍过头了?” “没死,就一定会醒。”玉官毫不在意地说,“诺加诸在他身上的妖力已经没有了。” “那他会变回原来的模样吗?”曲老太又问。 “既然到现在他都没有变,那这个人形,应该不会消失了。”玉官说罢,转身走到墙角,摸了摸那大口袋上的绳子,满意地点点头,“有东海龙族的力量继续封住这些妖怪,我就放心了。” 我跟敖炽都很想把他摁到地上狠狠踩几脚,这厮搞出那么大阵势,差点让我们以为真是死神来了少年小命不保了我们要出手维护正义了,结果……他神秘兮兮把我们喊上门,不过是为了把这一袋子从诺的巢穴里带出来的妖怪託付给我们,要我们用自己的力量延续口袋上那个封印,顺便再讲了个冗长的故事! “虽然诺已经被你除掉,但那些黑纸的力量还在,数量又那么多,要一一解封并安置里头的妖物们,可是一项非常麻烦的工程!”敖炽很不满地瞪着他。 “如果不麻烦,就不需要找你们了。何况,如果被它们胡乱跑出来,麻烦更大。”他淡淡道,“归根结底,它们跟玲珑一样,不过是一些想要幸福的傢伙罢了,我相信你们是最懂得正确处理这些傢伙的人选。”紧接着,他又很慎重地补充,“听虫人说,你们在找一些特别的石头。作为感谢,你们一定会拿到你想要的东西。” 喵了个咪的,把虫人推出去斩了好吗!到处爆我们的秘密! 第103页 就在这时,李白突然睁开了眼睛,他愣愣地扫视着我们,最后把目光落在曲老太脸上,喃喃道:“九曲?” 曲老太终于松了一口气,苍老的脸庞变成了少女的模样:“你终于回来了。” 他抹去额头上的冷汗,一副大病初癒的样子,可一看到床边的玉官,顿时又变了脸色。 “看来我留在这儿不是很恰当。”玉官转过身,目不斜视地说,“五碗酱汁饭的人情,我还你了。” “玉官!”九曲拉住他,眼睛有些湿润,“谢谢。” “不用谢我。”玉官面无表情地走出去,“好自为之。” “你的饭没白给。”我对九曲说道,又看看缩在被子里的李白,“你那一刀也没白挨。” “你们又是谁?”一头雾水的李白紧张地看着我跟敖炽,“那个怪人想杀我!” “已经杀过了。”我做了个挥刀的动作,“几个钟头前,那把镰刀已经砍到你心里了。” 他大吃一惊,勐地摸向自己的心口,却发现连个伤口都没有,不禁疑惑道:“他明明说一个都不放过的……他到底是什么人?” “一个好人。是他告诉我,当年冒充天神带走你的,是一种叫‘诺’的妖怪。”九曲坐在他面前,握着他冰凉的手,“我离开皇宫后,在帝都生活下来,就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再遇到你。但我万没想到,你我居然真的重逢了,尽管那时你已变成李白,对过去也毫无记忆。” “你认识那个怪人?”李白诧异地问。 “早在遇到你之前,我们已认识多年。当初他为消灭害人的妖物,受伤晕倒,被我救回了家。这傢伙也是奇葩,醒过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要吃饭,一口气吃了我五碗酱汁饭之后,说将来一定会还我这五碗饭的人情。我可没想那么多呢,只当是多认识了一个构造奇特的朋友。”九曲笑笑,“这事说来话长。总之,你回来了,没有什么比这更让人高兴了。”说着,她转头对我说:“我去厨房弄点吃的,你们替我看着他。” 九曲刚一出去,李白像是突然想起件大事,慌忙道:“我姐呢?还有我姐夫,他是会吃人的妖怪!” 敖炽把这小子摁回床上:“你姐没事。至于‘诺’弄来的妖怪们,自有人会去处理。那些被耳兽啃食过的人你也不必担心,她们根本不是人,只是一坨泥巴而已,并且里头混了一些从医院里偷出来的血浆。” “啊?!”李白大吃一惊。 “玉官长年四海漂泊,追寻诺的下落,大约半年前他回帝都看望九曲时,她才把与你重逢的喜讯告诉他。结果玉官一看到你,便发觉你身上有诺的妖气,失去诺的踪迹已久的她,从此一直密切关注你的家人,很快就发现了李绯将耳兽当替代品的事实。而找到诺的巢穴的最有效方法,就是让李绯再去找那妖孽一次。”我坐到他面前,把真相告诉给他,“原本,那只耳兽的本性不会那么快觉醒,是他故意施法刺激它的本性,令它趁夜去街头猎食,再将它最喜食的‘年轻姑娘’们送到它面前,不辨真假的它吃得很是开心呢。” “他断定我姐姐会发现这件事,让她走投无路,最后只能回去找诺讨要解决方法?”李白想了半晌,顿时恍然大悟,“他做这么多,就是为了能在她打开入口的时候,一举捣毁诺的老巢?” “没想到那时候你也突然跑回来凑热闹,索性把你踢进去,让你看清楚,当年你蠢头蠢脑相信的傢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妖孽。”我白他一眼,“长得和善的,不一定都是好人;拿着镰刀的,不一定都是死神。” 李白的眼神变得十分复杂,突然涌入的真相需要更多的时间来消化。 短暂的冷场之后,我跟敖炽对看一眼,问了李白一个我们都非常想知道的问题:“你找到想要的幸福了吗?在你死心塌地跟着冒牌福老离开之后。” 他想了许久,摇头:“没有人得到了幸福。我,李白一家,都没有。”他抬头,反问我,“为什么会这样?我们明明都得到了彼此想得到的一切啊,我变成了人类,李白的父母得到了儿子,李绯得到了爱人。为什么到最后局面还是变得这么不堪呢?” 我反问:“在座‘李白’的这段时间,你能想起来的,最幸福的一件事实什么?” 他揉揉眼睛,不假思索地说:“在杂货铺里度过的每一天,都蛮幸福的。好像也没有什么多好玩的事,也就是跟九曲聊天,看门外的人与风景,整理店铺什么的,但回想起来,确实是我变成人类以后,最安稳幸福的记忆。” 我笑笑:“当年,你拼命想离开的、所谓痛苦不幸的生活,不也就是这样吗?” 他脸上的神情突然凝住了。 “一个人最大的不幸,就是不知道自己已经很幸福了。”我站起身,看着窗外的飞雪,“如果一条鱼,非要把飞翔当成幸福;如果一个并不好看的人,非要得到‘美人’的赞誉才觉得幸福;如果一个失去挚爱的人,非要执着于‘未失去’才觉得幸福的话,幸福已经离他们太远太远了。” 他望着我,似乎还不能完全理解我的意思。 “九曲是个木头衣架,你是面镜子,我是一棵树,我与九曲,包括我认识的所有过得不错的傢伙们,大家之所以能高高兴兴活到现在,无非是因为我们从不忘记自己是谁,循着我们自己的路一步步诚实地走,不忽略身边任何一个幸福,哪怕它只是一个晴天,一碗热腾腾的饭,或者一扇窗户外的风景。九曲心心念念要你‘回来’,因为她明白,只有‘回来’,你的幸福才会回来。”我回过头,“你不是李白却做了李白,你的家人明明失去了却非要骗自己没有失去,这便是所有不幸的根源。眼睛于此,如果你听不懂,我是不会解释的。” 说罢,我扭头对敖炽说:“你先把这袋妖怪搬回我们车里,等回了不停,再研究怎么处理这些‘误入歧途’的傢伙们。我去看看玉官,等下就去找你。” 敖炽点点头,把一口袋妖怪扛到肩上,出门前他突然跟我说:“如果天界现在的那群老傢伙们都像他这样,我可能不会那么讨厌他们。” 我贊同地点头:“米兔。” 在我们离开房间之前,李白,不对,是玲珑,突然大声问我们:“你们到底是谁?” 敖炽抢在我前头回答:“一条龙与一棵树可以。” 11 九曲玲珑后面的院子里,玉官独自盘腿坐在地上,白色的脸,白色的身体,笼罩在淡淡的晨曦里,一些气泡般的光环,幻觉般从他的身上飞散出来。 我皱皱眉,走到他面前:“还好吗?” 他睁开眼睛,眸子上那道彩虹般的光芒在清晨的光线里尤为美好。 他看也不看我,反问:“可知当初我路过你店门外时,为何没有进去?” 第104页 我愣了愣,笑:“怕我敲竹槓?” 他也难得地微笑了一次:“是因为你已经很幸福,并且你非常清楚这件事。” 我一挑眉:“隔着门你都知道我很幸福?” “我是天界的福老,就算离职多年,对幸福的直觉还是在的。”他看着我,“你可知我的原身是什么?” “一块玉。”瞎子都看得出来好吗!我在心里咆哮。 “是玉。”他的眸子里映着我表情复杂的脸,“可是是一块长在坟地里的玉,无数死去的人埋在我的身边。” 我被口水呛了一下。 “那些刚刚被埋葬的人,虽然已经没了生命,但每个人的心里都储存着一句永远也说不出去的话。”他缓缓道,“我一直都能听到。” “话?”我好奇了。 “关于他们一生中最幸福的事。”他笑道,“千奇百怪呢。有的说是和小翠一起吃热汤面,有的说是赚了第一笔钱给父母买新衣裳,有的说是跟兄弟朋友们互相支持着讨生活,有的说是捡到一只猫。” 我眨眨眼:“就是这些?” “最初我也觉得奇怪。”他认真地说,“真的很少听到有人说加官晋爵财帛满室是最幸福的事。时间一长,我才明白,原来,这里是不会骗人的,真正的幸福,只有它最明白。”他轻轻捶了捶自己的心口。 “于是你……” “于是我得了道,去了天界,最终位列神职,掌司天下福运。”他看着越来越亮的天际,“你们以为福老应该是慈眉善目,拿着一根能给人幸福的拐杖到处发福利的老傢伙,其实那只是一个拿着镰刀的面目可怖的男人,他站在那些自认为不幸的人的床头,在他们睡觉时,把刀锋砍到他们心里,让他们经歷一次真正的‘死亡’。只有在生命的终点,他们的心才能最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幸福。当他们从这场逼真的死亡里復活过来时,生活应该会变得容易起来。这就是我赐给天下人福运的方式。可是,渐渐地,人类越来越不安稳,他们将追逐不可能的事视为幸福,将我视为瘟神,想尽办法驱逐我。其中一些人,甚至觉得自己是神,做出各种害人害己的事来。我心中的愤怒,像火一样燃烧,终于有一天,我‘成全’了这些人。” “你干了什么?” “帮许多人编织一场自欺的谎言,让那些以为自己能像神一样在天上飞的人,真的飞到天上,直到他们渴死才让他们落地;让那些希望死去亲人能活过来的人,真的与逝者重逢,然后看着这些从坟地里跑出来的傢伙抱着他们一起跳回墓穴……我憎恨那些不知道自己是谁的人,憎恨那些非要让自己活在一场自欺里、根本不懂什么是幸福的人。”他长长地嘆了口气,自嘲般笑笑,“可那时候,我自己何尝不是忘了自己是谁?直到有人将我封印到‘冥王冠’里,我的疯狂才告终止。” “冥王冠?”我得眼睛里突然闪出了光。 “传说冥界之王的王冠,使一种石头,他们长埋地下,通体黝黑,可上头却又生着彩虹色的眼状纹路,只在特别的光线下才会显现。据说,这种石头能让人心彻底地诚实,当一个人对别人对自己都诚实的时候,任何邪魔幻境都不能蒙蔽你,从而让你做出最正确的判断。我在冥王冠里沉睡多年,它的力量渐渐平静了我混乱的心智,让我可以重新诚实地看见自己,看见原本的自己是什么模样。”他如是道。 “原本的模样?”我揶揄道,“拿着镰刀到处砍人?” “我真正砍杀的,只有邪魔妖物。”他笑,“虽然我已失去神职,但神力还有一些,不管世人是否认同我,我依然想为他们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我非常诚实的跟自己说,玉官,这才是你原本的模样,一个面目兇恶但却希望所有人都幸福的天神——福老。” 诚实……我看着他那对泛着彩虹光芒的眼睛,想到了李白的父母和李绯。如果,他们肯诚实地接受失去亲人的事实,好好对待那些还活着的人,生活可能会是另一个样子。 幸福,是骗不来的。 “听说你有一种很难和的茶?”玉官突然问,“我听不少妖怪们提到过。忙到现在,我连口热水都没来得及喝。” 我瞥撇嘴:“要给钱的!金子最好,虽然最近有点跌价。” “我就拿我的眼睛跟你换一杯茶好了。” 我又被呛了一口:“你的眼睛又不是金子,我拿来有鬼用阿!” “冥王冠,就在我的眼睛里。”他抬头一笑,眼睛里的虹光熠熠生辉。 我一怔。 院墙上某个窗户的后面,一双眼睛也突然暗淡下来。我知道,九曲一直在那里。 “我可是把喝你那杯茶当成遗愿呢,你都不成全?”他居然跟我开起了玩笑,“我做了太多事,这个身体早就不堪重负。灭掉诺之后,我很清楚自己还剩下多少力量。但是,我答应过九曲,一定要把玲珑彻底的‘带回来’,可我又不能马上做这件事。我担心把最后的力量用在玲珑身上之后,会无力再维持我下在口袋上的封印,而九曲的力量又不够,无法应付。我为此发了两天愁,没想到虫人就带来了你们的消息。”他释然地拍拍心口,“那一刻,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太幸福了。” “对你来说,幸福真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我摇摇头,“你等着,我去泡茶。” “还有些事,希望你能帮忙。”他又喊住我,“替我去医院看看那个跟父母吵架的孩子,那晚我一路跟着李绯到医院时,在病房里看到他,顺便给了他一刀。”他朝我挤挤眼睛,居然露出个顽皮的表情,“不过当时把李白吓得够呛。还有,我把李绯送回了她父母家……” “然后又孜孜不倦地给了那一家三口一人一刀?”我接过话茬。 “加上‘李白’那一刀,这是我能给出的最后四个幸福,便宜他们了。”他垂眼一笑,莹白的脸孔在晨光中闪耀着一层令人莫名敬畏又喜爱的光芒,“希望剩下的人,不用挨刀,也能看见幸福吧。就这样吧,快去给我泡茶!” 尾 当我端着热乎乎地浮生回到后院时,太阳已经完全跳出来了,但四处已经没有玉官的踪影,地上只留了一只黑色的“眼睛”——一块鸡蛋大小的,黝黑光滑的眼状石头。一束阳光正好投下来,照出石头里那一道道彩虹似的颜色。 “他很不像一个天神,对吧。”九曲不知什么时候,站在我身后。 确实,这个前任天神并没有做多少轰轰烈烈、威震八方的大事,连走也走得悄无声息。 “我应该安慰一下你妈?”我头也不会低说,“毕竟,你刚失去了一个朋友。” “谈不上失去。”九曲淡淡道,“他是个带给人幸福的神,只要我继续我的幸福,他的存在就是永远。嗯,饭就快煮好了,你等下来吃!” 第105页 我听到她的脚步,稳稳噹噹地跑远。 俯身拾起这块“冥王冠”,我看着面前这个雪霁天晴的世界,把手里那杯没来得及送出去的茶,放到了玉官坐过的地方。 就算你不在了,这被茶,我依然恭恭敬敬地请你喝。 我悄悄离开了“九曲玲珑”,没有跟任何人道别。临走时,我看到九曲正端着一碗热汤,一勺一勺地餵着玲珑。 衣架跟铜镜的故事也许在我的诸多见闻里,算不得精彩曲折,但我还是把一罐浮生悄悄留在了杂货铺里的窗台上。或许,他们以后可以一边喝茶,一边在窗前商量接下来要去这个世界上的哪里走走玩玩。 虽然我又没收到钱,可是,把浮生送给他们,也不算浪费。 之后的事情就简单了,我去了那间医院,看到那个无故停止唿吸,然后又被成功抢救回来的少年,院方至今也给不出他突然停止唿吸又突然活过来的原因。但现在这个原因一点都不重要了,我只看到一个满脸愧疚的孩子,拉着母亲的手说了很多句“对不起”,还听到他说什么到现在才知道,自己的生活从来没有不幸过。 至于李白的家,我也飘过去了,就在他们家窗外,我看到了抱头痛哭的一家三口,虽然他们没有说话,可是脸上再看不到怨怒与痛苦,本来么,这个家从来没有散过,幸福也没有绝迹,只是他们曾经都太不诚实。 我不知道当玉官的镰刀“砍”到他们心里时,他们都经歷了些什么,但我能肯定的是,他们的“不幸”,到此为止。 离开帝都前,我对着澄明的天空说了一句,你给的幸福没问题,走好。 好吧,即便我们的后背箱里还塞着一大袋待处理的麻烦妖怪,即使我现在还不知道不停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可一想到马上就能回家,想到我已经拿到了十块石头,想到经过这么多曲曲折折,敖炽跟我还是健健康康地坐在一起,未知小朋友也还安稳地待在我肚子里,我就觉得,我的人生真是好!杏!煳! 顺便再问一句,所有围观到现在的你们,现在幸福吗?^_^ 第十章 解王 楔子 “以我粉身碎骨,佑你一世无伤。” 1 “说吧,谁赔?”我坐在瓦砾遍地的大厅里,喜极而泣的纸片儿站在我肩上,秋天的阳光以讽刺的姿态,从墙上的大窟窿里直接罩在我身上,视野所及的范围里,没一个完好无损的地方,连我最喜欢的琉璃花瓶居然都是拿透明胶给勉强缠上的! 我风尘僕僕回来,迎接我的居然只是个满目疮痍、被一场斗殴事件无故连累的破房子!罪魁祸首们现在就坐在对面那张泼满了酱油的沙发上,那两个混蛋的后备上贴着两道甲乙出品的止行符,动弹不得,只能互相瞪着对方:“他赔!” “你不赶我出去,我就不会揍你。”男人的一只眼睛瘀青着,恨恨地看着赵公子。他一身粉色西装被利器砍得破破烂烂,上头除了酱油,还有陈旧的番茄汁。如果忽略这些狼狈,这应该是一个非常俊美,俊美到油头粉面、让人冷不丁就想到二三十年代歌舞厅红牌小生的男人。 “谁让你口出妄言!”赵公子看上去也不太好,身上好几处地方都被撞凹,一把菜刀还捏在手里。这个一贯被我视为最佳帮工,干活多拿钱少,并且煮得一手好饭菜的盔甲男,不知哪里来的邪劲,居然跟人在家里动起手来。在他来到不停的两年时间里,我从未见过他如此好勇斗狠,他连拍苍蝇打蚊子都笨拙,跟人打架真是开天闢地第一回。 敖炽拍着身上的灰土,狠狠剜了两个兇手一眼:“几岁了?要打架就好好打,互相砸调料算个啥?”说罢,他赶紧摸摸我的头,“千万别生气啊!动了胎气的话,我可是要杀人的!” 我能不生气吗?九厥跟甲乙,比我们早回十来天,根据纸片儿的案情重述,俩混蛋回来时,赵公子跟粉西装的战斗还没结束,而他们居然抱着“反正都开打了东西也坏了不如开心看热闹”的心态缩到旁边,九厥还跟甲乙赌了十块钱,是个回合之内,粉西装一定败下阵来,因为赵公子已经开始耍赖,拿番茄酱砸对方了,好难得一见的场面!甲乙却跟他赌二十块,等不停的老闆娘回来,这两个傢伙都不能活着离开不停,顺便,他还跟劝架无能的纸片儿和忙于应战的赵公子自我介绍,说他是我在外头特别僱佣的高级帮工,在他没有正式接手管理这间不停之前,一切损失都不由他负责。总之,我的墙壁和花瓶就是在那时候毁掉的。至于九厥,在两人停战之后,看着满眼狼藉的不停,赶紧假装接了一个电话,回来就说他未婚妻急找他,然后人就不见了。 未婚妻……这种低劣的谎话只有这个永远把找老婆放在嘴边但永远都找不到老婆的老傢伙才说得出来! “我说过,我不对这一切负责。”甲乙打了个呵欠,从角落里走出来,扶了扶墨镜,环顾四周,“反正你私房钱够多,消耗一点也无妨。” 咦?他咋知道我私房钱很多?不对,重点不是这个,我气急败坏道:“就算来不及劝架,你好歹也拿个扫把把这里清理一下!” “那时低级帮工的任务。保证现场及肇事者都原封不动,才是我的职责范围。”他歪头躲过鸡骨头,起身走到那两个傢伙面前,手指一拂,两张符纸便化了烟雾,“交给你了。我去睡会儿。”话音刚落,人就没影了,连骂他的机会都不给我。 粉西装活动着僵硬的身子,又闻闻身上的馊味儿:“能让我先洗个澡马?我被活生生困了十几天呢!” “你等会儿!”我扭过头,问赵公子,“你简讯我,就是为了让我赶紧回来收拾残局?” “简讯是我拿赵公子的手机发的啦!他都忙着跟人打架了,哪有功夫通知您哪?”纸片儿蹦到我耳边,指着粉西装,“这人一来就说,他要把不停给买了,包括咱们所有员工在内!赵公子撵他走,他不肯,这才打起来的。” 赵公子也不看我,只说:“你把不停交给我,不论怎样,我就是要保它周全。” 我略一思忖,对粉西装笑道:“你可是第一个敢来买不停的傢伙。” 他捋了捋稍乱的头髮,朝我邪邪一笑:“纵然您的帮工不用符咒,我也会留下来等您回来,生意总是要谈的嘛。” “此店,无价。”我也邪邪地笑,“这里的一切,包括厨房里的抹碗帕,都是非卖品。” “你都没听我开什么价。”粉西装的口气变得异常神秘。 “全地球的金子?”我耸耸肩,“最近金子跌价了呢。” 他呵呵一笑,将左手的袖子捋高,一块手錶盘大小的盾形红色石头,就扣在他的手腕上,奇异的纹路,由生命般在那块鲜红的石头里游动,如果你屏息静气地看,总觉得这石头之下,像有一颗心在跳,你甚至能听到那种鲜活的怦怦声。 “天绯盾,这应是你想要的,第十一块石头。”粉西装志在必得地抬起他的胳膊。 第106页 我一愣,忙拿出贴身的锦囊,从里头倒出那块眼状的冥王冠,温度越来越高的它,上头已然有了一句——“踏破铁鞋”。 得来全不费功夫?! 我简直要怀疑,这些石头究竟是石头,还是一个个活着的、不知什么来歷的幽灵?它们看似规律地“提示”我,让我坠入一场又一场的事故与巧合,一路上在引导我的,究竟是它们,还是别的什么? “用你的不停,换我的天绯盾,不吃亏。”粉西装别有深意地指了指上空,“听说,别人也在找哦。” “又如何?”我表面镇定,心中却是“咯噔”一下。 粉西装收起笑容:“把这里的一切都交给我,我就把这块石头交给你,否则……”他顿了顿,挑眉道,“想想可能因此导致的后果吧。你是聪明人,不过一家店,不过几只修为浅薄的妖怪,换来你夫婿一家平安,何乐不为?” 敖炽顿时皱起眉,上前一把揪住他的衣领:“你都知道些什么?” 他也不挣脱,笑:“我知道许多你们不知道的。如今就看老闆娘肯不肯割爱。” 我思索半晌,说:“听起来倒是诱人,那个纸片儿除了爱好八卦,没什么大用处,赵公子能干的事儿,找几个钟点工啥的也能干得来。” 粉西装的嘴角露出奇怪的笑意。 “老闆娘……”赵公子跟纸片儿异常紧张的看着我。 “不过,只有货物才能被交易。”我做了个无奈的表情,“家跟家人,不卖。” 纸片儿差点扑过来亲我,赵公子呆看着我。 “家人?”粉西装又发出我最讨厌的呵呵声,看向赵公子,“你真的确定,这些来路不明的傢伙,可以成为家人?” “你好像有一个很长的故事想告诉我?”我靠回椅背上,“也好,很久很久,没有坐在自己家里听人说故事了,请便。” “如果你再沏一杯浮生给我,可能我会讲得更开心。”他眯眼一笑,缓缓道,“如果可以选择,你愿做神仙,还是妖怪?” 我微微一怔…… 2 “我要去天界当神仙了!你都不共席我?!” 宽阔明亮的地穴里,一身雪白长袍的男人,站在一汪淙淙流动的泉水前。完美的脸庞,被点点水光染得剔透玲珑,深褐色的长髮一直垂到腰下,被一条纤细柔韧的绿枝挽成一束,绿枝的末端,一片翠绿饱满的心型叶片俏皮地在风里摇晃。月光与落花随着微风,从地穴顶上的洞口里飘进来,他站在那里,不是神仙也像极了神仙。 对面,一个外表与他一模一样的男人,面无表情地坐在泉边,一边朝里扔石子儿,一边问:“神仙是什么东西?” “住在天上,拥有更多更强的力量,可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好的存在。”男人指了指浮在洞口上的遥远星空,“天帝命仙官来寻我,说天界还缺一位解王,据他们的观察与评估,认为我是最佳人选,只要我同意,便能记名于天界长生录上,从此不再为妖,而为神。” “神比妖高贵?”他又扔一个石子儿。 “能做更多事而已。”男人看着他,“你知道解王是司职什么的神吗?” “我对那个天界从来都没有兴趣,不过是一帮不知从哪里钻出来的,自命不凡的物种而已。”背影无动于衷。 “世间的疾厄苦难,有若一个个绵绵不断的结,解开这些结,便是我的职责。”男人也不理他有无兴趣,继续说,“我明日便要离开,你若潜心修行,时机一到我自会禀明天帝,让你也可……” “不必。”最后一块石子儿被扔进水里,水花溅起,把他说的每个字都浇得冰凉,“解除世间疾厄苦难,呵呵,我们这一族不是一直在做这件事吗,结果呢?” 他没有说话,眉头比刚才皱得更紧了。 背影站起来,转过身,淡绿色的眸子射出寒铁般的光:“只剩下你,和我。”他顿了顿,朝前走去,擦肩而过时,又抛下一句,“而你还要继续。” “你听我说。” 一只手扳住他的肩膀,却被他绝然甩开:“从现在起,你我在无相干,伟大的神。” 一到孤绝的光,飞向月色米粒的天空。 巨大的地穴里,只剩他一个。这里从来没有四季,只有永远冷暖合宜的温度,足够的阳光与月色,还有鲜活的泉水与花草。这是他们的家,外人称之为“巢穴”,因为在那些人眼里,妖物是不配有“家”的。 清凉见底的泉水里,沉放着一个莹白的方块,那是用冰雕成的匣子,里头放着无数片干枯变黑的叶子,每一片都像一颗心。 巢穴之外的景色,是大不一样的。 这里是一座雪山的巅峰,同样没有四季,除了终年不化的雪,一无所有。 愤而离开的人,此刻正站在离山颠不远的地方,坐在一棵奇形怪状的树上,冷冷注视着前方。 不远处,几个身裹毛皮的人类,正在雪地里艰难地行进。他们时不时停下来,拿出造型怪异的石锤石凿,这里敲敲,那里戳戳。 突然,一阵兴奋的骚动传来。 “有一个!”有人大喊。 “钉住了!钉住了!”更兴奋得大喊传过来。 他们手忙脚乱地在雪地里忙活,最后,从雪地里拉出一根被红线绑成粽子的尺来长的人参,这藏于深山的傢伙,惊恐地抖动着长长的参须,淡褐色的身子上,一只圆滚滚的眼睛慌乱地眨动。 抓住人参的人就差高兴地在雪地里打滚了:“上天开眼,可算让我们抓到了!” 受理的人参唧唧乱叫,在他们的欢唿声中拼命挣扎。 然而,他们的欢唿在一阵突袭而来的冷风里戛然而止。 “放下那支参。”他出现在他们面前,厌恶地看着所有人。 其中一个小个子听了,即刻自作聪明道:“原来也是个来挖参的通道,这冰天雪地的,咱们各凭本事,硬抢便是你不道义了!” “道义?”他嘴角微扬,眼中却透出扎扎实实地杀气,手指一动,落在地上的石斧竟飞了起来,勐地扑向小个子。对方躲闪不及,肩膀被砍出个血淋林的大口子,惨叫连连。 众人大惊。 其中一个上了岁数的老头子,看到他的头髮之后,突然失声大叫:“他不是人,看他脑后那条枝蔓与翠叶,他是……万年难得一遇的参人!参人哪!” 一言既出,每个人都激动起来,连受伤的小个子都忘记自己受伤的事实,吼起来:“万年参人万条命,抓住他就有救了!” 几个人不要命地扑了过来。 鲜红的丝从他白净的眼底涨出来,绝美的双目变成红潮涌动的深渊,发后的枝蔓飞出来,在黑天白地之间无限延长,弯曲,缠绕,拉紧,眨眼间的动作,三个人类便被勒住脖子,齐齐悬于半空之中。 第107页 他们说的没错,他是参人,亦是生活在这片冰雪之地里的妖。 他无动于衷地看着在空中挣扎的三个人,枝蔓越收越紧。 “住手!” 一道白光击中了空中的枝蔓。 他只觉身子一麻,长长的枝蔓“唰”一下缩回他的身后,三个傢伙重重落到地上。 “葵颜!你……”他愤怒地转身,满目的怒火几乎要烧到那个跟他一模一样的男人身上。 葵颜不理他,径直走到那三个人面前:“采参何用?” 小个子失魂落魄跪到他面前道:“大仙饶命!家有妻儿身染怪疾,眼看着不行了,我才与族人冒死上山寻参救命!” 听罢,葵颜自袖口中抽出两枚细白的参须,放到小个子面前:“即是疾病,此参须已足够,快快拿了回去就你妻儿吧。” 三人面面相觑,小个子犹豫片刻,赶紧宝贝似的将参须收好,忙不迭地朝葵颜磕了一个头,三人踉踉跄跄朝山下而去。 他冷冷瞟了葵颜一眼,走上前,将被红线绑的严严实实的人参拾起来,小心解开,戳着它的脑袋责骂道:“蠢才!即知有无数人觊觎,要拿你下锅,不老实躲藏,乱跑个什么?” “叽里咕噜哌啦!”长着一只眼睛的人参还不会说人话,不停眨巴着委屈的眼睛乱嚷。 “下次再被人抓住,我可不会再救你。”他把人参放回地上,“滚!” 独眼人参一哆嗦,一个勐子扎进了雪下,哧熘哧熘跑的没影了。 “他们不过是为了救人。”葵颜站到他身后。 他冷笑,回过头:“那又如何,一命换一命罢了。” “你可还记得,幽梦泉中的冰棺底下,有老祖宗留下的八字遗言。”葵颜淡淡道。 他脱口而出:“没看过,不知道。” “看或不看,这句遗言都是我们存在的意义。”葵颜一笑,“我要走了,不知几时才能再相见,你保重。” 他头也不回地朝雪山深处走去,连一句再会也不愿同葵颜讲。 普天之下,只有这座终年积雪的大山里,有能起死回生的灵参。这不是传说,“起死回生”也没有任何夸张,只要这个人还剩最后一口气,哪怕他一只脚已踩进地狱,雪山里的灵参也能让他瞬间康復,长命百岁。不过灵参并不仅是深埋地下的植物,最低级的才是,谓之“植参”,託了时间与天地日月灵气的福,植参中的佼佼者便修成了能跑会动、有眼有口的小怪物——半参,便是刚刚跑掉的那一种。半参之中又会有极其稀少的幸运儿,受了更多的机缘与滋养,变得越发灵性逼人,最终在漫长的生长与修行之下,变成灵参之中力量最大的“参人”,不但身怀奇能,更能完全以人的姿态生存。他与葵颜,都是这“万年难得一遇”的参人。 那句“万年参人万条命”,并非说参人有万条性命,而是说参人有救万人性命之神力。此传言是否夸张,无从证实,但雪山灵参能治病救人是人人皆知的事实,无怪从多年前起,人类为了各自不同的目的,偷偷入山挖参。时间一长,也总结出一套对付植参与半参的方法,最终将它们变成了人类药罐里的牺牲品。但,绝少有人遇到过参人。至于参人到底有什么奇用,其实也没有人能说得太明白,无非就是救人性命就得更厉害些吧,大家都这么猜。 不管人类怎么想,他们在雪山中的同类一年少过一年,不止那些低级别的植参半参,连他们参人也渐渐地消失。他记得在他刚成人形时,家里还有二十几口“人”,可现在只剩下两个。其他人,全部以另外一种形式回到了家里——那些枯死的叶子,就是他们留在这个世上的最后的遗骸。 每个初成人形的参人,头上都有两片翠叶,一片会即时脱落,另一片会一直想随。脱落的翠叶会被放在幽泉下的冰棺里,一旦参人死去,这片留下的翠叶叶会立刻枯死。到今天,冰棺里只有两片翠叶尚还鲜活。有时候他也会想,自己的叶子不知几时枯死?葵颜的呢?不对,他要去做神了,神是不会死的吧?他们那么高高在上,藐视众生。 雪山顶上的月亮越升越高,刚好移到这两个朝不同方向行进的参人中间,像一条分界线。 在他们走到彼此已经看不到对方的距离时,同时停下了脚步,皑皑白雪上,两个姿容秀逸的妖,沐着一身月光,一个遥望银光浅淡的夜空,一个俯瞰脚下的滚滚红尘。 幽梦泉下的冰棺,是老祖宗留下的。老祖宗有多老,他不知道,只知那是世上第一个参人。他在死去之前,用冰块雕了这个匣子,沉到总是清净纯澈的幽梦泉里,万年不融,世代可见。 他对葵颜说了谎,冰棺底下的遗言,他看过,只得八个字—— 但行善举,莫问前程。 可是,他想不通,也办不到,过去,现在,可能以后也是。 3 “时间好快呀,春天又到了。”半眉坐在闭花斋的后院里,提着笔,对着面前画了一半的桃花美人图感慨。 他抬头,一片花瓣和着暖心的阳光,都落在他发红的鼻头上。他眯起眼,很享受这惬意的季节。 “死鬼!”一个枣核飞镖似的喷到他头上,身后那披红着绿涂脂抹粉的细腰妇人倚在门框前,一边吃枣一边尖声尖气的骂,“让你随便画个美人儿,两天还没画完,我还不如找隔壁街的刘三笔呢!就知道偷懒,浪费老娘的粮食!” 他不慌不忙转过头,咧开缺了门牙的大嘴朝对方一笑,一点脾气都没有地说:“刘三笔是画遗像的呢。放心,日落之前必定完工,胡姑姑莫急。” “呸!”妇人叉腰啐道,“养个白吃食的老傢伙就罢了,还得养着你们。” “我干活!”他满脸陪笑,赶紧埋头画快了几笔。 妇人“哼”了一声,扭着屁股进了里屋。 胡姑姑是闭花斋的主人,放眼整个真定县,约有一大半姑娘大婶的研制水粉都是打闭花斋里来的,便宜好用时胡姑姑吸引回头客的终极原因,她总说犯不着赚那么狠,口碑出去了,买的人多了,薄利多销也大有“钱途”。正因为有这般头脑与心思,胡姑姑身为一个外乡人,带着痴傻的老母亲,硬是在这里扎下根来,十多年来,将闭花斋做得有声有色。 半眉在闭花斋里的工作,除了打扫做饭之外,还兼职做画师。胡姑姑招揽生意的方式之一,是将最新式的妆容与饰物展示到画中人身上,大姑娘小媳妇们一看到绢画上那些风姿绰约的美人,必然动心,少不了大包小包的买回去。 不过,胡姑姑生意虽好,可她本人在当地的名声却不够好。大家一提起闭花斋的胡姑姑,无不直称那就是个彪悍的胡姑婆,谁人在她店里说了做了她不喜欢的事儿,真是会被她拿菜刀撵出来的,难怪年过四旬还没嫁人,谁敢娶。更有好事者戏言,就连半眉这种又老又丑的男人也是不会娶她的。 第108页 每次听到这种言论,半眉都是嘻嘻一笑,并不多言。 半眉确实也是丑,看上去还不到四十,头上便没几根头髮了,门牙也不见了一颗,两根眉毛都缺了一半,别扭地杵在眼睛上,一件油乎乎的黑炮子可以穿一整年,如果胡姑姑不吼他换件衣裳的话。幸好眼睛还不难看,双眼皮,眸子又黑又亮,看人时总是沉稳大气,一丝邪光都没有。连胡姑姑都说,这么好一双眼睛,被他给浪费了。 五年前的一个清晨,胡姑姑在自家门口看到坐在墙边休息的半眉,旁边还跟着一个少年。起初,她以为这又是一对因为战火而流离失所的父子,要知道,自从姓董的老傢伙进了京城之后,天下便再没有了太平日子。 可是,一老一少并非逃难的人,秃头一见她,第一句话便是:“你这里有妖!若能供我们各落脚之处,自当替夫人接触忧患。” 胡姑姑自然是不信的,拿了些吃食给他们,准备打发了了事。可秃头又说:“夫人家里,最近可常有米粮不翼而飞的怪事?” 正是这句话,成了胡姑姑收留他们的理由。 当秃头从闭花斋后院的树洞里揪出那只会讲人话,不断求饶的乌鸦精时,胡姑姑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 乌鸦精说,战火处处,无处觅食,只好来偷,求不要伤它性命,将来必报大恩。 秃头说,留不留性命,胡姑姑说了算。 于是,胡姑姑戳着它的脑袋狠狠骂了一通“做贼可耻”之类的话后,返身进了厨房,拿了几个刚刚蒸好的馒头扔给乌鸦精,让它滚。 秃头笑问为何不宰了这个小贼,她说,一只鸟能修炼成精,也不易,由它去吧。 “你不怕?”秃头提醒道,“那可是一只妖呢。” “人我都不怕,还怕妖?”胡姑姑一翻白眼,又打量他们一番,“以后家务事你俩包揽,包括一日三餐的烹煮。一旦坏了我的规矩,马上收拾包袱滚蛋。” “好!”秃头欢天喜地地答应了。 胡姑姑走了两步又折回来:“你们到底干啥的?” “在下半眉,四海为家的浪子,我啥都会做,很能干的!”他又指着身边那个比他还高半头的十六七岁的少年,“这是在下捡来的徒弟,四喜。” “他是你做丸子的时候捡来的吧?”胡姑姑瞥了那沉默如石的少年一眼,夸张地扭着腰走开了,“自己去收拾柴房,以后你们就住那里。” 半眉看着她的背影,眼底走过一丝别样的笑意,对四喜道:“这是个适合咱们的好地方。” “若是我,必不放过那妖精。”四喜的眸子里装着与他年龄不符的成熟与决绝,“师父,你可信那妖精会感恩图报?” 半眉摸摸四喜的脑袋,想了想,笑:“走吧,收拾柴房去。” 这时候,刚好也是春天,院子里的花木正是一年里最貌美的时刻。从院子里的木门向外看去,整个真定县尚沉浸在一片春光明媚中,行人安然,车马有序。总之,战火没有烧到的地方都是美的。 一住,便是五年。半眉跟四喜在五年时间里兼任了闭花斋里的杂役大厨保姆园丁画师等一切职务。磨练五年,四喜的厨艺比隔壁街开饭馆的王大牛还好,整理房间的速度比嫁人十年的女子都快,多年来,师徒两个分工合作,倒也得心应手,胡姑姑对他二人也挑不出大毛病,生意好的时候还给买些好酒好肉,再加个红包什么的。 五年时间说长不长,反正是没有让半眉有任何改变,除了头髮好像又少了一些。他一只安分守己地在闭花斋里生活,偶尔也会去酒肆茶寮消遣一番,据说他对那个在春更楼里唱小曲儿的姑娘特别上心。为这事,他没少挨胡姑姑的骂,说色字当头一把刀,若真有那心思,不如正经去寻门亲事。他总是一笑了之,该去听曲儿还是照去不误。 四喜更没什么变化,少年老成的他除了眼里的漠然积累得更多之外,连个子都没怎么长,不过他本来就高挑,模样又生得俊俏,若真能保此容颜一成不变,倒也是一件美事。胡姑姑不止一次劝说四喜拌成姑娘替她招揽生意,说他完全可以当店里的活招牌。四喜当然拒绝,说她再敢胡乱要求的话,他就拒绝煮饭。胡姑姑无奈,只得任这小子继续穿着土鳖的衣裳,脏着一张脸在厨房里忙进忙出,谁叫四喜做的饭好吃呢! 如此一来,闭花斋里的生活,倒也算各有所取,平安和谐。 夕阳西下,雀鸟归巢时,半眉的美人图终于完成了。他起身伸个懒腰,走到院门外左右看看,并没有看到四喜的影子。 他皱了皱眉,靠在院门上,望着外头渐渐亮起的灯火,又看看院子里头那间朝向最好的厢房,每天这个时候,胡姑姑都在这间房里,把亲手熬制的汤药仔细餵给床上的老母亲喝下。老人家这两年已不太能下床,虽然一直是煳里煳涂的,一会儿喊胡姑姑乖女儿,一会儿喊她好姑爷,但精神头还算好。也只在与老母亲相处的时候,胡姑姑脸上的线条是最温柔最幸福的。 转过头,半眉笑笑,若有一天胡姑姑真被哪个男人看上,不知是大喜事还是大坏事呢?! 他坐到门前的石阶上,直到天色黑尽,四喜还是没回来。 他摇摇头,很少见地嘆了口气。 收四喜当徒弟,不因他聪明,不因他貌美,只因他身上,有戾气。 4 一条蛇精,在四喜的手中变成了鲜血淋漓的两截。 他对付妖物,总是这样彻底干净,利索到绝情。黑布蒙住他的脸,看不到任何表情,露在外头的眼睛,镇定而漠然地看着跪在面前的夫妇。 “求活神仙救救我儿!”满面泪痕的母亲扑到床边,抱起气息微弱的幼子。孩子的右胳膊被蛇精咬去了一块肉,伤口已溃烂发黑。 只剩一条腿的父亲疯了般在屋里乱翻,最后将小半袋粮食与几枚钱币放到四喜面前,红着眼睛磕头道:“家中贫瘠,只得这些,愿全部送给活神仙。您既能诸杀妖孽,必然也能让我儿起死回生!求您大发善心!” 四喜打量着这个再寻常不过的三口之家,处处破烂,找不到一件完好无缺的东西。 “你们,养活自己都很难吧?”他走到床边,看着那瘦骨嶙峋的幼童,再看看更加瘦骨嶙峋的父母。 “我本是公孙瓒麾下的兵士,两年前一场战役中不幸失了左腿,不久便被打发回乡。”男人抹着眼睛,“本以为从军是条明路,不但能有军饷养活妻儿,还有扬名立万的机会。可如今……”悔恨不已的眼泪从他旧伤累累的脸上滑下来。 四喜静静听着,坐下来,将幼童揽到自己怀里,轻抚着孩子发烫的脸颊,又从身上摸出个小瓷瓶,倒出一颗朱红色的药丸,撑开他发紫的嘴唇,放进去,然后便让孩子睡下了。 见状,孩子的父母激动得一个劲儿地磕头。出门前,孩子母亲拽住他的手,哽咽道:“大恩大德,无以为报。” 四喜拉下她的手:“不用报。告辞。” 第109页 夜幕中的山路并不好走,还起了薄雾,四喜挑着一盏旧灯笼,如履平地般前进,住着一家三口的村子很快淹没在深深浅浅的灰黑色里。 他走得太快,所以,当撕心裂肺的哭喊从那间小屋里传出时,他听不到。 蛇精带来的剧毒已渗进那孩子的血脉,救是救不了了,拖一拖,也许还能活个十天半月。可是,为何要拖? 红色的药丸不是救命仙丹,只是一种能让人死得毫无痛苦的毒。 这是四喜的秘密,他从半眉让他读的医术里学到了救人,也学会了杀人。 跟随着半眉的年月里,他们做了许多事,半眉喜欢做饭、聊天、治病、替人开锁、找毛找狗找失踪人口,他曾经花上几个时辰去劝说一个姑娘不要投河自尽,还用过一个月时间把一个老乞丐送回他原来的家里,还因为在一对大打出手的兄弟间调停被误伤打破了头。当然,除了这些看起来十分无聊的事情之外,他也为人驱逐妖物,是的,是“驱逐”,很少“消灭”。通常他会徵询事主的意见,如果他们说杀,他也会动手,但只是在那些人面前做做样子,事后多半还是会放其生路。这些年来,自他手里捡回一条命的大小妖物们不计其数。可是,四喜不这么做,他不认同半眉的行为,更不想变成跟他一样的人。 他不能理解半眉常说的“当有恻隐之心,易位而思”。恻隐之心?多余的同情换来的不过是头上的伤疤,不被人记挂的奔波劳累,甚至会带来生命危险。那些连自己的性命都不放在心上的人,要上吊投河互相残杀,便由他们去好了;身染绝症,本就没几日光阴剩下的人,花再多心思与药材不也枉然?註定要死的人,何必再拖延,倒不如助他们早离苦海,若有来世,也好早点投个好人家。 四喜的心中,这年头根深蒂固,不然也不会有这夺命的药丸。 夜寒深重,薄雾渐浓,春天在这片荒寂的山地里只是个梦,脚下的山路已到尽头,再往前走上片刻,便能看到渐多的人烟与酒肆的灯火。 他停下脚步,掏出那瓷瓶,将剩下的药丸倒在掌中,还有一粒。当初,他一共制了十粒,这一粒,不知又该归谁? 四喜深深吸了口气,抬眼望向夜空。他有个习惯,望天的时候总是下意识地看向北方,看得久了,空空夜幕幻觉般变成星月相随的画卷,如银光芒下,隐隐可见一座白雪皑皑的大山。 最近,类似的幻觉出现得越来越频繁。 他用力拍拍自己的脑袋,如果自己没有那种该死的病,应该就不会认识半眉这个老傢伙;若不是这个病,他又怎么会留在老傢伙身边当徒弟?他不止一次发誓,一旦找到能根治这个病的方法,他会立刻跟半眉划清界限。他的生命,不能跟半眉一样,浪费在无聊事与无聊人身上。 收起药瓶,他重新提起快要燃尽的灯笼,快步走向前方的热闹繁华。 5 四喜不记得自己是在什么时候学会了喝酒,每当用去一颗药丸时,他总要寻个有酒的地方喝上几杯,但从不喝醉。他享受的,只是适当的烈酒给五脏六腑带来的暖意。他不明白自己的身体为何在这个时候总是凉的,凉得连他自己都讨厌。 今天也不例外。 坐在春更楼二楼临窗的位置,四喜要了一壶酒,一口一杯。 春更楼的生意,越到深夜越好。不爱回家的人、不知要去哪儿的人,都聚在这里,一壶酒几盘菜,消磨整个夜晚。 “水深激激,蒲苇冥冥。枭骑战斗死,驽马徘徊鸣。” 帷幕后的女子,婉转轻唱,幽幽的曲子在寒夜里浸过,再入耳中,竟比平日更柔肠百结,愁思瀰漫。 听到这声音,四喜微微一怔,给自己倒上最后一杯酒,不动声色地看了看那半隐在朱红薄纱后的人。 这是,满脸笑容的掌柜走上来,朝邻桌的两个青年拱手道:“袁大人,赵公子,今日的酒菜可还满意?” 那面如冠玉的青衫男子含笑点头:“甚好!掌柜的已将我与兄弟们的口味摸得很清楚,不枉我们做你春更楼的常客。”说罢,他又赏了些钱与掌柜的,指指帷幕那方,“不知今日,锦袖姑娘可愿一展芳颜,与我等一见?” “袁大人谬赞勒!”掌柜满心欢喜地收起赏钱,又面露难色,“可是锦袖姑娘说了,只唱曲,不会客。规矩不能怀。袁大人您看……” “既如此,便不为难她了。”旁边的白衣公子放下酒杯,“烦请掌柜转告锦袖姑娘,今夜的曲子甚合我意,不知下次来时,可有幸再听一回?” “是是,赵公子放心,小的必然转告。”掌柜点头如捣蒜地退了下去。 袁青云笑问:“子龙,你是对这曲子合意,还是对唱曲的人合意呢?” “袁大哥说笑了。”白衣公子红了脸,“只因这曲子是我娘亲最爱,她在生时,常常哼唱,今日听到,倍感亲切,心下便起了要谢谢锦袖姑娘的意思。” “好了好了,不必解释。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袁青云朗声笑道。 白衣公子笑笑,只顾喝酒。 “不说笑了。”袁青云收起笑容,神色严肃起来,“如今你手下的民团义军,操练得如何了?” “我赵家军虽属民团,却不逊于各路豪强手下的任何军队。”白衣公子斩钉截铁道。 “甚好!”袁青云面有喜色,“乱世方能出英雄,如今的局势,若能善加利用,必能成就一番大业。” “袁大哥的意思是?” “公孙瓒有意扩充军备,如今正派了亲信来真定,意欲收编最优秀之民团。放眼整个常山郡,除了子龙你,有谁可堪此任?这次可是你的大好机会,若能到公孙瓒麾下,以你的资质,不出三年,必成大器!”袁青云顿了顿,闪过一抹忧色,“只是,我得到消息,公孙瓒此番只选一个最出色民团纳入军中,郑穹也对这个机会虎视眈眈,他郑家军人数在你之上,旗下也不算酒囊饭袋,加上郑穹此人颇有野心,若被他抢了先机,对你是大大的不利。” 白衣公子淡淡道:“当年郑穹与我比试,被我挑下马来。我与他,大可再来一场公平比试。” “太守大人也有此意。”袁青云点点头,“郑穹本是太守大人妻弟,大人心中自是希望自己人崭露头角,但你放心,有我在,必不令这场比试有任何偏颇之处。” “多谢袁大哥!”白衣公子朝他举起酒杯,“能结识袁大哥这样的君子,实乃子龙之大幸。” 袁青云也举起杯子:“但愿有朝一日,常山赵子龙能扬名天下,名垂青史。” 两个酒杯有力地碰到一起。 四喜的酒早喝尽了,邻桌那两个傢伙的谈话,也断断续续落进耳里。 这两个青年,他都认识,着青衫的袁青云是胡姑姑口中经常称赞的美男子,亦是常山郡的都尉大人,年轻有为。白衫者,他就更熟了,因为他每天至少要听一个人提他的名字提上二十遍。赵云,字子龙,年二十三,常山真定人,民团教头,武艺了得,尤以一柄龙胆银枪威震常山,未有败绩。 第110页 想到“那个人”,四喜打了个酒嗝,放下酒钱,起身离开。 6 离春更楼两条街的地方,有一片不起眼的旧居,掩在稀疏的蔓藤与野花里,外头还有一条小小的河沟。大家都管这个地方叫“深花里”,据说在古时,这是个开满牡丹的山坡。 “嘻嘻,他居然没发现,幕后换了人。” “证明你的歌艺出众,连我都要甘拜下风呢。” 此刻已是三更天,两个年轻女子,一高一矮,正携了手往深花里走,边走边聊,甚是亲热。 “朱七夕,真是你?”四喜的声音让两个毫无防备的人吓了一大跳。 “你走路没声音的阿?!吓死我了!”一个拳头砸到四喜肩膀上,那花容失色的少女瞪圆了一双杏眼,拍着心口骂道。 旁边那身段修长婀娜的蓝衣女子倒是镇定得多,笑看着四喜:“是你?与你师父一道来的?” “不是。”四喜也不拿正眼看她,只说,“你让这疯婆子代你唱曲儿,就不怕她砸了你的招牌?” “有人代我献曲,我乐得歇息,高兴还来不及。”锦袖垂眼一笑,单单一个表情,足以令百花失色。 “刚刚你也在春更楼?”少女大吃一惊,像被人抓到了小辫子,脸涨得通红。 “回家去!”他一把拽起少女的手。 “先把锦袖姐送回去,这么晚了,遇到歹人怎么办?”少女不依。 “不用,我家就在前面,怎可能遇到歹人?”锦袖笑着回绝,“快跟四喜回去吧。” “歹人?”四喜斜睨了锦袖一眼,别有深意道,“我看,只要锦袖姑娘不做恶,已是大好。” 锦袖脸色微变,但很快归于无迹,她笑着告辞,临走前又对四喜道:“代我问你师父好,上次他带来的豆糕很好吃。” “一定,走好。”四喜点头。 回去的路上,四喜时不时看看身边这个不停傻笑、好像沉在一场甜梦里的丫头。 她叫朱七夕,十七岁,就住在闭花斋的隔壁。四喜第一次见到她时,她才十二岁,在这个应该拿着绣花针练女红的年纪,她却握着一把油腻腻的刀,在她爹的指导下,站在肉案前学习如何用最快的时间切猪肉。朱老爹是街市上出名的屠户,从不短斤少两,是个颇为厚道的生意人。可惜在七夕十四岁那年,朱老爹病逝,临死前,他让七夕拜了胡姑姑作干娘,也恳求胡姑姑代为看顾七夕。胡姑姑自然是答应了,原本她想将七夕培养成闭花斋里的推销员,可她很快就放弃了,因为七夕很认真地跟她说,她喜欢卖猪肉胜过卖胭脂水粉。于是,七夕接手了她爹的事业,成了真定县里唯一一个女屠户,生意还算不错。日子一长,熟悉她的人都管她叫“猪妹”,“朱七夕”这个名字倒是很少有人再叫起了,除了锦袖与四喜。 “四喜,我唱得好不好听?”走着走着,七夕突然跳到四喜前面,倒退着走路。 “还好。”四喜目不斜视,“为了那个赵云,把脸涂成猴屁股,丑死了。” “亏你还是干娘手下的人,连最好的胭脂都不认识!”七夕一撇嘴,却一点不生气,“我听他说过,他最喜欢《战城南》这支曲,我老早就学会了。那天锦袖姐来闭花斋买东西,说最近他常与袁大人一起到春更楼听曲喝酒,我寻思着机会难得,便求着锦袖姐帮我这个忙,让我有机会把这支曲子亲口唱给他听。不曾想今儿晚上,锦袖姐真喊了小厮来通知我,说他们去了春更楼,要我快些去。哎呀,你不知道,我紧张死了!锦袖姐亲自给我弹琵琶伴奏,老天保佑,他居然很喜欢!” 七夕越说越兴奋,没留神脚后边的土坎,亏得四喜眼快,一把拉住了她的手。 “他贊的是锦袖。”他松开手,“好好走路!” “可那是我唱的呀!”七夕毫不介意,眼睛里的笑意都要淌出来了,“反正,我唱了,他听了,贊了,圆满了!他以后应该都很难忘记这个晚上吧?” “有病。”四喜直截了当地说,“你做再多无聊事,他也不会喜欢你。” 估计整个真定的人都知道,卖猪肉的朱七夕对民团教头赵子龙情有独钟,更有好事者说,曾听朱七夕在喝醉酒时大喊“嫁人当嫁赵子龙”,几乎所有人都将这事视为笑话。那玉树临风、白马银枪的赵子龙,怎会看上这个一无是处的猪肉妹?要知道,别说真定,全常山郡都不知有多少待字闺中的姑娘将他视为梦中情人,赵家的门槛几乎要被媒婆们踏平,怎么也轮不到她朱七夕。唯一不笑话她的,大概只有胡姑姑跟锦袖,还有半眉,当然,她自己也不笑话自己,她从不觉得自己的感情有任何问题。 “做这些事的时候,自己高兴不就成了。”七夕跟在他身后,脸上没见到半分沮丧,“又不是做买卖,总想要换回一点什么似的。” “姓赵的连正眼都没看过你。”四喜一点面子都不给她。 “谁说的?”七夕立刻反驳,“我十四岁那年,第一天去街市上开铺……” “求你了,这一段你都讲过五百次了!” “再讲一次无所谓嘛!喂喂,四喜你别走那么快,我跟不上你!” 七夕十四岁那年发生的事,关于那一天她是如何被泼皮欺负,拿了猪肉又不肯给钱,还打了她几个耳光,关于英明神武的白衣赵公子是如何路见不平,三两下将泼皮打得屁滚尿流撒腿就跑,共关于他是如何温柔地将摔伤的她从地上抱起来送到医馆去,关于他的脸孔在那个春日的午后是多么迷人心魄等等,他真的是听到耳朵起茧子了。 可是,也说不上为啥,就算她再怎么执意重复,他心里也并不讨厌。虽然她好像总是做一些让人无法夸赞的事情,可她身上却莫名存着一种温暖的气息,让他这种歷来孤僻沉默的人,也能变得生动一些。 他不太记得自己跟七夕的关系是怎么变得亲近起来的,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事。第一次见到她时,这瘦小的丫头一手拎个猪头,一手提一大桶洗好的衣裳,健步如飞跑进闭花斋来。在他跟半眉来这里前,七夕几乎替胡姑姑包揽了所有粗活,顺便负责在胡姑姑不在家时跟她的老母亲聊天。与普通人家的闺女比,七夕一点也不怕生,头次见到他便把自己的身家底细一股脑儿交代出来,末了还欢喜地拉着他一起去给另一条街上的几户人家送切好的猪头肉,亲热得好像跟他已认识十年八年似的。之后的几年更不用说,只要她一来闭花斋,便是一番热闹欢腾的景象,她好像从不知累,也不知什么叫不高兴。在四喜眼里,七夕就属于那种为别人累得半死还能哼小曲儿的缺心眼。 不过,她也有彪悍的时候。四喜曾病过一次,发烧,头疼,吃不下东西。大夫开了药,嘱咐一个时辰服一次,七夕便认真起来,整整一夜守在床边,每隔一个时辰准时喊醒他,逼他一滴不剩地把那个苦死的汤药喝下去,他不喝,她就捏住他的嘴灌,一点不含煳。如此的结果就是,两天之后四喜康復,七夕却因为睡眠不足,切猪肉时一走神,食指被弄了个大口子,很久才癒合,留下了一道永久的疤。 第111页 仔细想一想,这丫头的存在,就像每天都吃得馒头面条,并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可是,会变成一种渐渐深厚的……习惯。 漆黑寂静的街道中,一盏灯笼照着前路,一个在跑,一个在追,两个年轻人轻快的脚步渐渐远去,谁也没有发现,素来平静的真定县,一股剑拔弩张的势头正在暗暗涌动…… 7 微风细雨,花开蝶舞,这个季节把一切都变得温柔起来。 不过,有个地方是例外的。 东校场上,刀光剑影,人声马蹄,交汇成一个锋利热血的世界。 赵云照例一袭白袍,紧握着精光熠熠的涯角枪,稳步穿行于队伍中间,时不时纠正手下兵士拿刀用枪的动作。每个在场的男儿都一脸刚毅绝然,响亮地唿喝声伴随着每个招式。就连拴在校场旁的白龙驹与其它马儿,也都昂首奋蹄、不时嘶鸣,一副迫不及待要上阵杀敌的威武模样。 还有十五日,便是与郑穹一较高下的时候了。太守大人已颁明文,要赵家军与郑家军公平比试,两军各自展示刀剑骑射之功力,由各位评判大人打分。最后再由两军教头单人匹马比试,胜者在已得分数上再加十分,败者减十分。最终获胜的民团,将收编于公孙瓒麾下,成为正式军队。 不管比试规则如何,赵云都信心十足。 此刻,只见这班热血男儿顶着午后艷阳,舞刀弄枪,挥汗如雨,校场的地上,随着大家齐整的步伐,扬起阵阵尘土,颇为壮观。赵云身姿矫健,白衣如云,立于其中有如众星拱月,煞是惹眼。 如此一幕,趴在围墙上的朱七夕看得呆了去。 “餵!你看够没有?”墙下,贡献了自己肩膀给她当梯子的四喜皱眉问道,“你下午不做生意了吗?” “休息半天。”七夕目不转睛地看着校场里的某人。 “你不是要去闭花斋看胡姑姑她老娘马?”他又问。 “要晚上才去。她老人家爱看我演的手影戏。”七夕心不在焉地回答着。 正说话间,赵云示范的一招回马枪,引来一片叫好声。七夕见了他这般身手,顿时激动不已,丢了魂儿似的松开扒住墙头的手,勐直起身子大声鼓掌叫好,完全忘记了自己危险的处境。这一折腾,立时让她失了平衡,半个身子朝墙头那边一歪,四喜想拽住她的脚都来不及,眼睁睁看着这傻妞载进了校场里。 腾起的灰土里,背朝天趴在地上的七夕,抬起一张大花脸,尴尬地看向那个朝自己走来的人。 “朱七夕,你在做什么?”赵云杵着长枪,皱着眉,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并没有搀扶的意思。 “路过,嘿嘿。”七夕慢吞吞爬起来,边拍着身上的灰边冲着他笑。 “你可知偷看练兵会被杖责二十?”赵云冷冷问。 “打吧,我皮厚。”七夕居然还能喜笑颜开,“你练兵的样子真好看!” 此言一出,不远处围观的傢伙们发出一阵窃窃的笑声。赵云扭过头,大吼一声:“所有人听令,围校场跑步十圈!不得喧譁!” “真心话!”他看着他的脸认真说。 “出去!” 赵云一把扭住她的胳膊往外拖,却惹来她一声惊叫。 “又怎么了?”他看着突然一脸苦相的七夕。 她指指自己的右脚:“好像扭伤了。” 他松开手,蹲下来,试探着捏了捏她的脚踝:“这里?” 七夕倒抽一口冷气,勐点头。 “自作自受。”他将长枪放到一旁,背对她蹲下来,“上来。” “上去?”七夕又倒抽一口冷气。 “不然呢?你滚着出去?”赵云面有愠色,“快点!” “咚!”七夕欢天喜地跳上他的背,力气太大,差点把他扑倒在地。 她把下巴搁在他的肩膀上:“谢谢。” 他没回应,背着她专注地朝校场外走去。两个人的影子在阳光下移动,见他不说话,闲不住的七夕腾出手来,做出一个小狗的手影,欢腾地咬着他的脑袋。 “你就不能像个正经姑娘一样吗?”他终于开了口。 “我哪里不正经了?”七夕收起手,支起脖子努力看他的侧脸。 “不要再有事没事往我家里送猪肉了!”他无奈地说。 “你不多吃肉,力气会不够呢!再说你马上要跟郑穹他们比试了,我认识的所有人都认定你会赢!”她认真地说。 “朱七夕,你到底明不明白我在说什么?”赵云一抬头,却看到四喜站在校场门外,眼睛一亮,加快步伐走到他面前,很不温柔地将七夕朝他面前一放,“来得正好,把她带走。” “餵!”七夕下意识地拉住了他的袍角,“你不管我拉?” “你的小伙伴来了,不用我管。”赵云如是道,旋即一脸正色对四喜说,“以后不许再帮她来偷看。” “脚在她身上。”四喜耸耸肩,“只要她还喜欢你,就一定会来看你。” 七夕顿时红了脸,虽然她喜欢赵云的事儿大家都知道,可被人这么一语道破,且是当着他的面儿,还是让她吓了一跳,连赵云的眼神都慌了瞬间。 “子龙大哥,我……”她深唿吸了一口,大大地眼睛看向赵云。 赵云突然举起手,做出一个“不要再说话”的手势,片刻的慌乱也烟消云散,换成惯有的冷静与决绝。 “朱七夕,你听清楚。”他看着坐在地上的她,一字一句道,“我不管你怎么想,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一定点都没有。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来打扰我。” 七夕愣住。四喜抱着手臂。一脸轻松地看热闹。 赵云转过身,暗自咬咬牙,又扔下一句:“姑娘家,还是要顾着脸面才好。” 望着他走回校场的背影,七夕发了很久的呆,然后才扭过头,笑着对四喜说:“我们回家。” 远处的校场上,几个青年笑嘻嘻地围在赵云身边:“云哥,猪妹对你可是一条心,何况那丫头虽然做事出格,人却是好的,何必对人如此绝情?” 他沉默片刻,道:“早晚是要上战场的人。生死未知,何必累人。” 众人面面相觑。 “别再说这些无用的话。”他“唰”一下从地上拔出插入泥下半尺的涯角枪,“继续练习!” 小小的风波,就这样消失在拳脚与刀枪以及再次腾起的尘雾里。 只是,谁也没注意到,在督促众人的过程里,赵云有好几次走神看向围墙那边,然后自顾自地笑一笑。 那个笨蛋摔下来的样子,真的是很好笑阿,像只可爱的癞蛤蟆。 赵云这样想。 8 从校场往闭花斋的路上,七夕趴在四喜的背上,比平时安静很多。 “早跟你说过,你跟他没可能。”四喜淡淡道。 第112页 七夕咬咬嘴唇,努力笑出来:“以后,送给他的猪肉可以送给你和你师父了。” “我不爱吃肉,师父也是。”四喜摇摇头,“傻死了,你。” 有事长时间的沉默,七夕突然说:“你信不信,他以后定会是个很出色的大将!” “因为长得好看?”四喜故意道。 “他勇勐,却不嗜杀。”七夕看着前方,“早晚是要打仗的。一打仗便要死许多人,若有他领军,起码不至祸及无辜,为杀而杀。” 四喜沉思片刻,说:“还是想想怎么卖好你的猪肉吧。别的事,轮不到你想。” “我只是喜欢他,然后,希望他一辈子都好好的,一辈子都不要受伤。”七夕像是没听到他的话,自顾自地呢喃,“我没想过要从他那里拿回些什么。就像我给小虎他们送吃的,帮胡姑姑干活,陪胡大娘聊天,我只是喜欢去做而已,没想过要从这些人这些事上,要回什么。” “帮了别人也要对方记得你的好,否则有何意义?这就像做买卖一样,得拿钱才能换回想要的东西。”四喜皱眉道。 “你也说了,那时买卖。”七夕把脸埋在他背上,侧望着身旁的街市,“我爹说,但行善举,莫问前程。如此一来,生活自会开心快乐。” 但行善举,莫问前程……四喜心下一惊,不知从何而来的、模煳而零散的场面,突然在脑中摇晃。积雪的大山,流动的泉水,枯竭的叶子…… 他停下,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渗出来。 “怎么了?”七夕察觉到不对,觉得他的身子微微颤抖,赶紧跳下来,摸摸他的额头,“怎么这么凉?你又犯病了?” “我没事。”四喜忍住头疼,走到街边靠墙坐下。 “头又疼了?”七夕跛着脚跟过去,极担心地看他,用力握住他的手,“你别忘了我是谁阿!” 四喜很坦白地告诉过七夕,他又一种天生的病。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谁,在遇到半眉之前,他的生活是怎样的,他一点记忆都没有。因为这种怪病,令他每一天都会忘记昨天的事,如此循环。直到遇到半眉,他给他服用一种透着人参气味的药丸,他的记忆才得以保存下来。这种药丸的成分,半眉从来不说,他自己试过配制,却总不成功。所以这也是他肯一直老老实实做半眉徒弟的原因,他不想再变成一个没有过去的人。 可是,最近他发现,自己的身体好像又出了别的问题,只要头一疼,脑子就会有剎那空白,紧跟着便有那些零散的场面浮出来。刚刚,就是那八个字,突然像刀子一样剜进了他心里,然后一笔一划刻出来,好像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东西,要透过这几个字涌出来似的。 头疼渐渐隐去,他看了面前满面愁容的七夕一眼,没好气地说:“你是朱七夕,卖猪肉的蠢丫头,我一辈子都不会忘。” “吓死我了。”七夕拍着心口,松了口大气,“真怕你突然就不记得我了。要是那样,就没人愿意给我当梯子了。” “那我宁可不记得你。”四喜打开她的手,“丢人现眼!” “别呀!”她赶紧拉住他,很认真地说,“你答应我,要永远记得有我朱七夕这个朋友!” “不要!”四喜别过头去,“忘就忘了呗。” “不行!”她瘪起嘴,要哭的样子,“我已经没有家人了,难道连朋友都不能有吗?” 四喜无奈地转回头,不耐烦地说:“好了好了,不会忘记的。” “拉钩!”她伸出小指,破涕为笑。 “烦死了!” 一大一小两根手指,在三月的阳光下,缔结盟约。 9 “哎呀,怎么眼皮老跳呢?” 闭花斋的饭桌上,胡姑姑放下碗筷,用力揉着眼睛。 “昨晚没睡好?思念哪家爷们儿呢?”半眉一边塞着馒头,一边偷笑。 “贱嘴!”胡姑姑一筷子敲到半眉的秃头上。 四喜专心吃饭,把两个老傢伙当成透明的。 奇了怪的,他的眼皮也在跳。 今天,赵云与郑穹的比试,就在西校场上开始,算算时间,两军人马应该已经剑拔弩张了。 太守大人下了命令,为让两队人马专心比试,比试期间封锁校场,严禁外人围观。整个真定都为这场比试沸腾了,虽然无法入场一观,但大家都猜测,胜出的定是赵云。 四喜也这么想。 他跟赵云虽不算朋友,可这几年下来,对他的一切也算了解,以他的身手,这应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比试。 可为何心里总是惴惴的呢,从早晨醒来时,便是如此。 吃罢午饭,照例由师徒俩滚去厨房洗碗打扫,胡姑姑去伺候她老娘。 四喜慢吞吞地洗着碗,半眉边擦灶台边问:“徒弟,最近可有头痛?” “有。”四喜头也不回。 “可又看到一座雪山?” 他愣了愣:“有。一次比一次清晰。”他转过身,问,“那个地方,到底是哪里?你知道,为何从不告诉我?” 半眉抬起头,缓缓道:“我在等。你也在等。” “什么意思?” “洗碗吧。”半眉有唿唿地擦着锅,“该到的时候,自然就到了吧。” 半眉的上半身,映在那一大半的刷锅水里,微微漾动的水面上,不见那又丑又秃的大叔,却是个丰神俊美、堪比天人的年轻男子…… 10 “又弹错了。”春更楼的厢房里,锦袖含笑戳了戳七夕的额头,“明明心思不在这里,非要选这个时候来找我学琵琶。” 坐在窗边的七夕吐了吐舌头,放下弹得一塌煳涂的琵琶。 锦袖“扑哧”一笑:“少女怀春,都是一般模样。” “锦袖姐,你就别笑我了。”七夕红了脸,垂下头,“他说了,他从来没有喜欢过我。” “傻孩子。”锦袖嘆了口气,“你做了你想做的一切,他能不能有回应,就不要多想了。” “我没有多想。真的。”她看着窗外,微笑,“他救过我,我给他送过猪肉,我给他唱过曲儿,他还背过我,挺好了。” 话音刚落,七夕的视线突然落在楼下的某人身上,那青衫飘逸的男子,不是都尉大人袁青云吗? “这会儿他不是该在校场上,给子龙大哥他们助威吗?”七夕奇怪地说,“怎么一副没事儿人的样子往春更楼里来?” 她跑出厢房一瞅,却见袁青云带着一个小厮,与一个黑衣男子一道,在掌柜的带领下,径直进了二楼末端的雅间,并将小厮留在门口看守。 七夕细细一想,只觉那黑衣男子看起来颇为眼熟,好像……那天在校场上见过,他就站在第一排,功夫很厉害,还跟赵云对打过。既然他是赵云的人,这会儿就更不该在这里了呀。 第113页 “怎么了?”锦袖跟出来。 “有点不妥。”七夕一皱眉,“袁青云这会儿怎么跟子龙大哥的人在一起?” 锦袖略一思忖,说:“跟我来。” 她拉着七夕,佯作无事状,大大方方进了袁青云隔壁的房间。 一进去,七夕便迫不及待贴到墙上,竖起耳朵使劲听,可是,墙太厚,哪里听得到。 “听不到!”她着急地说。 “你自然是听不到的,我来。”锦袖上前,轻轻将侧脸贴在墙上。 “你能?”七夕不太相信地看着她。 锦袖一笑:“我的耳朵比寻常人好使。”说着,她竖起手指,让七夕安静。 隔壁房的两人,此刻却全然不知隔墙有耳。 “办妥了?”袁青云啜了一口茶。 黑衣男子站立一旁,点头道:“昨夜已将郑穹的铁枪上涂了毒,为了更保险,白龙驹的草料里,也加了东西。以郑穹的功力,虽打不过赵云,但要让他受点伤,易如反掌。这个毒,见血无救。” “甚好!”袁青云满意地笑出来,“赵云一死,教头一职自然由你顶上。届时再给郑穹安个求胜心切、以毒杀人的罪名,他郑家军群龙无首,正是你将他们收入囊中的好机会。一箭双鵰。” “大人高明!”黑衣人拱手笑道,“只是属下还是不太明白,大人与赵云相交多年,我们都当二位是生死之交,何以……” “当年我确有爱才之心,若非我处处提携,赵云焉能如此顺利地当上民团教头?”袁青云放下茶杯,目露寒光,“可惜,此人不知回报,满脑为国为民的迂腐念头,我看,即便他真出人头地,也是不肯听人摆布的,于我毫无好处。如此,不如换个聪明人替他步步高升,将来我也好沾一沾光彩。对吧?” 黑衣人“扑通”一声跪下:“大人放心,属下必不忘大人提携之恩,将来自当回报!” “好极了。”袁青云舒心地点点头,又装模作样嘆了一声,“子龙啊子龙,你有今日,莫要怪我。我不去观战,是不忍看你一命归西的惨状。若有来世,但愿你能聪明些,懂得回报他人的道理才是。” 说罢,他冷冷一笑,扬手将茶水洒到了地上。 隔壁房间,早没有了七夕的踪影。 跑快点!再跑快点! 七夕恨不得自己化成一阵风,眨眼就飞到他面前。 当锦袖把墙那边的对话一一复述出来时,她就有这想法了。 一朵云飘过来,刚刚遮住太阳,世界骤然变得阴凉。 她的手里,紧攥着一枚牡丹花状的髮簪,临走前锦袖给她的,她说,将这簪子插在发间,可暂时隐去身形不让旁人发现,要知校场四周戒备森严,单凭一个姑娘是硬闯不进去的。但一定要快,簪子的力量无法维持太久。 我甚至来不及问锦袖为何会有这种神奇的东西,拿了就跑。现在她什么也顾不得了,只求一切还来得及。 你不能受伤,一定不能! 她越跑越快。 11 西校场上的比试,终于到了两军首领对决的时段。 赵家军已经领先,除非奇蹟出现,郑穹打败赵云,否则,败局难挽。 校场中央,赵云手握涯角枪,身跨白龙驹,与铁枪黑马的郑穹对面而立,两人均神色肃然,眼里都烧着必胜的火。 只是,赵云心中却隐隐担心,歷来健硕勇勐的白龙驹今天有些反常,上场前便口喘粗气,连脚步都不似往常稳健。 一声令下,人马齐发,两桿长枪你来我往,铿锵作响,时不时溅出激烈的火花。 尘土飞扬,马儿嘶鸣,几回合下来,郑穹已被逼得节节后退,手上铁枪只有低档的份儿。 赵家军这边,个个激动不已,只差为最终的胜利欢唿了。 谁知,就在众人以为赵云胜券在握时,白龙驹的前腿突然一软,竟整个跪了下去,失了平衡的赵云只得就势一滚,落到郑穹的身侧。 得了这样的大好机会,杀红了眼的郑穹哪里还顾得“点到为止”,多年来那股手下败将的窝囊气一股脑儿汇集到枪尖上,竟对准赵云的背嵴刺了下去。 赵云躲闪不及,连拿枪去挡的机会都没有,眼见那锐利的枪尖刺下来,本以为在劫难逃,却不料空气里平白扑出来个东西,“砰”一下压到他身上,生生挡住了郑穹的铁枪。 马上得郑穹明明感到枪尖刺到了人,可收了力仔细一看,铁枪离地上的赵云居然差了一截,就那么莫名其妙地停在他们之间的空气里,好像有什么玩意儿挡在赵云身前似的。 郑穹勐一抬手,铁枪“噗”一声拔出来,枪尖上竟有一缕清清楚楚的血迹。 赵云差异之际,只觉怀中落了一个看不见的人,用极小的声音在他耳畔道:“枪尖有毒,切勿见血!小心袁青云!” 言罢,他怀中一空,那无形之人似是快速挣脱,再难寻觅。 他站起来,惊讶地四下张望,可是,哪里又看得见什么人影?刚刚的一切发生得太快,他都没有反应过来——那时一个人吗?如果是,有时谁? 众人不知发生何事,纷纷涌过来,连郑穹也呆住了,整个校场一片混乱…… 跑!赶紧跑! 七夕还是在跑,从校场冲出来,她一刻也不敢多停,生怕髮簪的效力失去之后被人发现。 好像不怎么疼嘛,只是有点麻,而且这种麻痹的感觉还在不断扩大。 幸好,在离开校场好一段距离后,她才恢復原状,更幸运的是,当时刚好跑到一条无人路过的小街上,否则凭空出现的她,会吓死一群人吧。 脑袋有点晕,她回手摸了摸背上的伤口,好像也没多少血。不是说见血就会死吗,怎么自己还是能跑能跳呢? 她居然有点高兴,也许那个毒并不是那么厉害。 虽然脚开始发软,可她还是坚持着跑到了闭花斋,一冲进后院便大声喊道:“四喜!” 她也不知为何要喊四喜,一种习惯? 可是,当四喜循声出来时,却只看到一个面无人色、倒在桃花树下的她,背嵴上的伤口 ,正缓缓流出黑色的血…… 12 “能撑到现在,已是奇蹟。”半眉看着躺在床上的七夕,摇了摇头,“腐心草,无药解。” 桌上的蜡烛,已快燃到末尾。 “不能救?”四喜站在窗口,毫无表情地看着外头的沉沉夜色。 半眉摇头。 锦袖坐在床边,握着七夕冰凉的手,含泪喃喃:“你又不是铁打的,怎么能拿自己的身子去挡呢!” 一道冷光从四喜眼里划过,他突然转身,一把揪住半眉的衣襟,吼道:“你不是很本事吗?你不是大小破事都能帮人家解决吗?现在却不行了?把她给我救回来!救回来!” 锦袖赶忙上来劝,连声说是自己不好。 “住嘴!”四喜愤怒地看着她,“若不是你这花妖拿了簪子给她,她就没有机会进到校场!当初老东西对你心生恻隐,没有收你,还跟你成了密友,我就知道将来一定会惹出祸事!”他涨红了眼睛,突然抓住锦袖的胳膊,咬牙道,“早知如此,当初就该杀了你!” 第114页 “啪”!一记响亮的耳光,扇在四喜脸上,把锦袖都吓了一大跳。 半眉从没有像现在这么严肃,他看着四喜:“想救她?” “废话!”四喜怒视着他。 “真心的?”他又问。 “我要她活着!!”四喜断然道。 半眉仰天一嘆,竟释然地笑了:“终于,你也有了想解救的人了。” 说罢,半眉朝他走去,每走一步,他的模样就变化一点,当到了他面前时,丑陋大叔已然成了一位翩翩美男,绿眸褐发,一片翠叶隐于脑后。 “你……”四喜吃了一惊。 “你跟我,一直都在等这一天。我真怕一直等不到。”半眉伸出手指,摁在四喜的眉心,一股温凉的气流从指端渗出,“离开这么多年,该回来了。” 细细的气流钻进四喜的身体,转眼变成一道烈焰,到处烧,似要将遮住他的一切障碍都烧掉。高高的雪山、清澈的泉水、四季如一的地穴……一个个从模煳到清晰的场景,飞快地回到他的意识中。 他凝定许久,突然深吸一口气,仿佛把丢失的魂魄都吸回去一般,黝黑的眼眸与头髮也渐渐变了颜色。 “葵颜?”他怔怔看着眼前焕然一新的“半眉”,下意识地摸了摸脑后那片重新出现的叶子,试着喊了一声。 “是。”葵颜松了口气,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 “怎么回事……”四喜抱着头,无力地坐下,“我记得,那一晚你跟我讲,你要去做神仙。然后,你走你的,我走我的,我下了山……之后,便是做你徒弟这些年。” “参人一旦离开雪山到了人界,三年之内有没有为他人做庇佑的话,便会逐渐失去记忆与灵力。你的怪病便是因此而来。”葵颜淡淡道。“一个忘记身份的参人,除了不老的容颜,与寻常人类也没有太大区别了。”他顿了顿,又道,“不止你,就是我身上,也发生了一连串变故。天界大乱,我放弃神职,回到雪山,却发现你一直没回来过。于是我一面游荡人间,一面寻找你的下落,直到十年前,才在乞丐堆里找到你。我用自己的真元配成药丸给你服下,暂时遏制了你的‘病’,可是要让你完全恢復到从前,却只能靠你自己。” “为他人做庇佑?”四喜有些茫然地看着他,好像还不能回想起关于这个的一切。 “我们参人最大的能力,使可以千变万化,但最终只为一个目的,便是解救他人。每一个去往人界的参人,都会选择成为一个人类的庇佑者,用我们天生的本领,替对方化解灾劫,哪怕要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葵颜看着他的眼睛,“那些离开我们前往人界的同族,有的为守护着的那个孩子,变成一颗起死回生的丹药;有的为了一个瞎眼姑娘,变成她手中的盲杖,护她一生都不至于跌撞;有的为一个失去亲儿而痴傻的母亲,变成了她的儿子,陪她到终老。” 四喜的眉头渐渐皱起,似乎回想起了什么。 “其实,我们的同族,每一个都是‘解王’,虽然他们只是妖物。”葵颜看着最后的一点烛光,“参人一旦决定庇佑他人,便不能回头了,我们会因此永远失去本来面目,以及所有的记忆。变成药丸,便永远是一颗药丸,被人吞下,烟消云散;变成盲杖,也永远就是一根盲杖,一旦被投入火中,自然灰飞烟灭。可是,他们并非死物,他们会以这样的形态,有意识地、忠诚地,庇佑对方一世无虞。只是,当被庇佑的人寿终正寝之后,他们的去向便各不相同了,但大多数的结局,都是因为元气耗尽而消亡,最终只剩冰棺中的一片枯叶。”他嘆了口气,“在那西庇佑着他人的同族心里,那个人,必然是珍贵的存在。这里头的故事,各不相同,却又都是一样的。” 房间里,一片寂静。 “你们都出去。”四喜突然打破沉默。 锦袖一惊:“你想……” “出去!”四喜加重了语气。 “走吧。”葵颜走上前,拉了锦袖的手朝外走,“他自有主张。” 房门被轻轻带上,房间里,只留下四喜与七夕,还有一点挣扎的烛火…… 13 他慢慢走到床边,坐下,第一次仔细地打量七夕。 如果稍微打扮一下,不要总是一身油腻腻的粗布衣裳,她也会是个秀丽动人的姑娘。 葵颜说得不错,他已全部回想起来。那些最后只剩一片枯叶的同族们,不都是为了这些莫名其妙的人,牺牲了一生吗? 他摸了摸脑后那片“失而復得”的翠叶。参人,好不容易成人形,既定的“使命”却又轻易让他们为了某人放弃一切,且得不到任何回报。上天何苦要造出这样的妖物? 他苦笑。 他一直在做的,不就是抗拒这个“使命”吗? 可是现在,他不想抗拒了,真心地。 七夕就躺在那里,命悬一线。她是不是“很珍贵”的人,他不知道。他就是想救活她,就是想她好好地站在猪肉摊前吆喝,就是想她在闭花斋里咋咋唿唿。 如果,他变成一颗解毒的药,那么,七夕这一生都不会再被任何毒物所伤……而他,从此也会彻底失去所有记忆,永远变成一颗消失在她身体里的药…… 就这样吧,真好笑,兜兜转转,他最终还是要踏上同样的归宿。 “我会救你。”他握住七夕冰冷的手,看着她手指上那道伤疤,“只是,怕不能再记得如今的你了。” “四喜……”七夕突然开了口,眼睛幽幽睁开。 “你醒了?”他把她的手握得更紧。 “我一直是醒的。”她的声音很轻,“抱歉,你们刚刚的对话,我都听到了。” 他垂下头:“我是妖怪。”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她嘴角微微扬起,“看在好朋友的份上,答应我一件事行不行?” “你说!”她吸了口气,缓缓道:“我想让你,还有他,都好好活着。就这样。” “你……”他一愣。 “你活着,可以帮更多的人。他活着,可以让战场变得不那么残忍。”她笑着,“我没了,还会有别人卖猪肉的。” “不行!”他厉声道。 “行。”她努力直视着他的眼睛,做起来,“我决定了。希望你尊重我。我一点不委屈,也不遗憾。” “为什么非要这样?”他一拳砸在床沿上,红了眼睛。 “我爹说,但行善举,莫问前程。好多事,做了就做了,只要做的时候是高兴的,就比什么都强。”她伸出手,擦去四喜眼角的泪水,笑道,“这么多年,我总是乐呵呵的,不就是因为这句话吗?我到现在也很高兴,你就别难过了,乖。” 第115页 “蠢……”他揽住她,一滴眼泪落在她的肩上。 她靠在他的肩头,浅浅一笑:“他说,他从来没有喜欢过我,我不信。” 他的心,莫名地痛。 一阵微风从窗外钻入,最后一点烛火晃了几晃,熄了。 14 他扔掉了还剩一颗毒药的瓷瓶,提了一壶酒,坐在七夕家的后院。一墙之隔就是闭花斋,一抬头就能看到那棵桃树,七夕常像只猫儿一样爬上树去,然后故意倒吊下来吓唬人。 他喝了一口又一口,桃树变成了很多棵,可始终也看不到七夕的身影。 身后,葵颜缓缓走来。 “明天,我去跟胡姑姑说。”他看着四喜的背影,“就说七夕急病而亡。” 四喜伸出手,握着还剩一半的酒壶:“喝吗?” 他走上前,坐到他身边,尽量用一种轻松的语气说:“告诉你一个秘密。” 他转过头,看着葵颜。 “胡姑姑其实是个男人。” 四喜一愣。 “他本是老太太的女婿。自打妻子病逝之后,老岳母因为思女心切,患上了痴傻之症。为解老岳母心结,他带着她从老家迁到真定,从此穿上妻子的衣裳,按照妻子平时的妆容打扮自己,只为让老岳母心中安生,以为女儿还在人间。”葵颜笑了笑,“很不可思议吧?” 四喜没说话,不知该说什么。 “老祖宗说,但行善举,莫问前程。”葵颜拿起酒壶喝了一口,“当你开始盘算回报时,行的便不是善了。” “你很早之前就想跟我说这句话了吧?”他看了他一眼。 “那时候说了也是无用。”葵颜摇摇头,“你恻隐之心未开,我说什么都是无用。今日若非你真心想救回七夕,令你真元归位,我的力量才能发挥作用,引你彻底復原。” “恻隐之心?” “我们参人头上的那片翠叶,使我们生命的象徵,也是参人天生的‘恻隐之心’。只是,有些‘开’得早,有些‘开’的晚,而你是特别晚的。”葵颜嘆口气,“这么多年,我带你走遍人间,身体力行,就是希望你能早日明白何为‘恻隐’,可惜你一直无法觉悟。我之所以停在胡姑姑这里,无非也是因为‘她’乃大善之人。我希望你可以尽可能多地留在这些人身边,耳濡目染,或许有助你早日归位。我不想你永远都做一个浑浑噩噩、没有过去的人。如今你已经恢復,今后是要维持原状,待三年之后再变回那个会忘记每个昨天的人,还是做点别的,你选择。我的真元,已不足以再做成药丸了。” 四喜喝光最后一口酒,侧着身子躺到了地上,背对着葵颜说:“谢了。” “你……” “累了,睡一会儿,别吵我。”他打断葵颜,“去跟你的牡丹花妖玩儿吧。顺便跟她说,七夕的事,不怪她。” “我跟锦袖……”葵颜赶紧解释。 “我说了,别吵我。”他起身,换了个离葵颜很远的地方躺下来。 就好好睡一觉吧,睡醒之后,什么都会好。 夜风拂过,几片桃花瓣落在沉睡的人身上,跳着舞,唱着歌,还带来一场关乎友谊、或者爱情的梦…… 15 四喜失踪了,谁也不知他去了哪里。 袁青云被革职查办,赵云带着他的手下,被公孙瓒收入麾下,开始了他戎马生涯的第一步。 之后,就如所有人知道的那样,这个从真定走出去的青年,从一个地位低微的小将,渐渐走到歷史中最光鲜的一页。投奔刘备,忠心耿耿,当阳救主,义贯云天,军中无人不贊他“一身是胆”,就连民间也以“五虎上将”之一的称号加诸其上。 另外,都说常山赵子龙一生未尝败绩,除了本身功夫了得之外,还因他得了涯角枪、白龙驹、无伤甲这三件法宝。更有甚者,说这位蜀国大将于古稀之年安详病逝时,身上都不曾有一块伤痕。 事实上,这个打了一辈子仗、一生都没有脱下战甲的男人,在病逝的那一晚,曾经迴光返照地下了病床,独自一人去了他存放兵器的密室。 在那里,不止有陪伴了他一生的涯角枪,还有那一副银白如雪、与他出生入死,并且……会说人话的盔甲。 他依稀记得,这副盔甲,是在他决定离开并非明主的公孙瓒时,自己跑到他面前的,如一个活生生的人一般。 那个夜晚,在那空旷林地里,它竟单膝跪下,一字一句说:“愿以我粉身碎骨,佑你一世无伤!” 初时,他还是吓了一大跳的。凭空跳出个活盔甲,谁不心惊? 他定下神,问它到底是何来歷,它却说,它没有过去,从今之后,它便是他赵云如影随形的保护神。 听它字字铿锵恳切,赵云莫名觉得,这盔甲像是自己认识的某个人,可到底是谁,却怎么也想不出来。 胆大如他,终是接纳了这个从天而降的“保护神”,他带它回了营帐,并约定,在第三人面前,它都要以一副真正盔甲的姿态出现,绝不能让人知道真相。 它极守信,数十载时光,心中只有他赵云一人,拼尽全力,护他千军万马中不受半点损伤。 如今,它孤单单地立在密室一角,铁马金戈,已是过往旧梦。7 白髮苍苍的他,抚摸着依旧光亮的它,感慨道:“至今也不知你是何来歷,实为遗憾。外间之人都称你为‘无伤甲’,可我知道,这一定不是你的名字。” “我就是你,你就是我。”它沉沉地开了口,看着眼前这个虚弱的老人,莫名感伤起来,好像一个极重要的人,就要永远离开。而这种感觉,许多许多年前似乎也有过一次。可是,它记不起了,永远也记不起了。 赵云笑起来,拍着它的肩道:“说得好!这些年,我们并肩作战,有你庇佑,我方能次次化险为夷。”说着,他咳嗽几声,挨着它坐下来,“不过老伙计啊,以后我就得一个人走了。” “嗯。”它点点头,“人,终有一死。” 他看看它,又看看立在另一方的依然寒光犀利的长枪,说:“若你要离开,将涯角枪带走吧。它也是老伙计,我不想它落在别人手里。” “好。”它又点头。 他舒了口气,靠在它的腿上,露出孩童似的微笑:“给你唱歌歌儿吧。咱们这辈子,都太严肃了。” “唱吧。”它也坐下来,支撑着这个老迈的身躯。 “水深激激,蒲苇冥冥;枭骑战斗死,驽马徘徊鸣。” 他一边沙哑地唱着,手指一边轻叩着节奏。 有一件事,他从未跟任何人讲过。早在他还在真定当教头时,曾在一个叫春更楼的地方,听一个姑娘唱了一曲《战城南》,即便到今日,他依然认定这是他一生中听到的最美的歌声。 第116页 还有一件事,就在他遇到盔甲之前的一个晚上,有人往他的房间里放了一封信,信中只有一句话——“你要永远记住,春更楼上唱歌给你听得人,叫朱七夕。” 朱七夕……他怎么会忘记这个傻丫头呢? 可惜,听说他在那个春天病故了,离世的时候才十七岁。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他的心,空了那么一阵子。 他慢慢地唱着曲子,声音越来越小,最后,他的头慢慢歪了下去,靠在它的肩膀上,再没有醒过来…… 翌日,家人在密室里发现了含笑离开的他。 而陪伴他一生的涯角枪和无伤甲,也在那一天,莫名失踪,从此杳无音讯。 尾 我的茶,很早前就凉了,因为忘了喝。 狼狈的厅堂里,之前鸡飞狗跳得气氛被一种淡淡的悲伤驱赶殆尽,连敖炽都变得沉默而严肃,纸片儿甚至在我的肩膀上抽噎起来,角落里,甲乙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我也不知道。 赵公子比任何时候都像尊雕塑,一动不动坐在沙发上,很久之后,才对粉西装道:“你是谁?” “除了葵颜,还能有谁?”我代他答了这个问题。 葵颜“嘻嘻”的笑声,彻底破坏了整个悲情的气氛。 “不好意思,跟大家开了个玩笑。”他若无其事地站起来,“我只是来探访亲友,顺便测试一下他现在的体力如何,还能活上多久。看来还不错,比我们别的同族长命多了。我还想看看,众多妖物口中传说的不停,是否真有它的独到之处。” 一句话,所有人彻底出戏,由悲到怒。敖炽连折凳都端起来了,不是我拦着,这混蛋的脑袋不百花齐放才怪。 “你怎么还没死呢?”我发愁地看着他,“一把年纪了还玩这种捉弄人的把戏?” “我已不是普通参人,我做过神,应该还能活很久呢。”葵颜笑嘻嘻地看着我,“再说,我死了,谁来将天绯盾送给你?” “照你所说,你是一直以自由身活到了现在?身为天界第一任解王,你却没有被封印到石头里?”我突然想到了这个十分重要的细节。 他抬起手,捏住那红润的势头,轻轻一扭,这“天绯盾”便轻松落到他手里,完全不是之前我每收一块神石,便有一个曾经的天神要消失的节奏。 “并不是所有人都被封印了。”他走上来,托起我的右手,将这尚带着他体温的石头放到我的掌心里,“我,还有另一个老傢伙,并没有在那场劫数终‘变质’。这块天绯盾,是我与那位‘热心人’一道寻来的宝物。当年女娲寂灭后,其心竟飞于九天之上,久久不化,众人只当是这位心地善良、对人类总是满怀恻隐的女神还在继续庇佑她的子女。天长日久,这块女娲之心在天空中受了日月精华、春雨夏雷,竟成了一块盾型的红石,最后落入了人间。人们将这块石头称为天绯盾,并深信这神石里,蕴藏了女娲上神对整个世界的恻隐之心,只要这块石头还在人间,它的力量自然会让人类和睦相处,保人间时代平安。我们寻到这块石头,将它与封印了那些倒霉鬼的石头放在一起,使希望能借用并扩大天绯盾的力量,让已经混乱的人界归于平和。” 我突然有些兴奋了,如果他说的是实话,那他就是唯一一个活着并且清楚记得当年发生了什么的前任天神!诸多困扰我的谜团,看来都可以从他口中得到解释。 “当年,天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看着手里的天绯盾,“你来找我,又主动将天绯盾交给我,不止是为了看亲友吧?” 他笑笑,回到茶几前,端起还没喝完的浮生一饮而尽,舔舔嘴:“又苦又甜,很适合我们这些经歷丰富、沧海桑田的老妖怪们。” “别跑题!”我瞪着他。 “让我洗个澡,再换一身干净衣服,我才告诉你。”他扯着自己骯脏的衣裳,又指了指一直沉默不语的赵公子,“现在你更该关心的,应该是那位吧?” 我皱皱眉,对纸片儿道:“带他去洗澡!”说罢,又对甲乙吩咐道:“你去看着,别让这厮跑了!” “既然来了,我就没打算跑呢。”葵颜露出一个自认为迷人的笑脸,然后就被纸片儿跟甲乙押去了浴室。 赵公子还是呆坐在沙发上。 我跟敖炽对看一眼,一时间,谁都不知道如何开口安慰这一堆铁块。 “哈哈,原来你以前叫四喜啊。”我夸张地笑,也许这样会让气氛好一点? 赵公子抬起头:“我不记得了。除了跟他一道驰骋沙场的时光,以及在不停的日子。” “当年我曾发过一则招聘帮工的gg,然后,你来了。刚来的时候,你的脾气还不怎么好,又有点神神叨叨的。”我回忆着他刚来不停的情景,“慢慢的,你就好起来了。” “他去世后,我带着涯角枪,去了一座无人深山。每天除了睡觉,还是睡觉。偶尔也会去山外看看,发现这个世界在渐渐变化。我最后的一次沉睡,不知睡去了几十年,电锯伐木的声音惊醒了我。当我匆忙离开深山之后,才发现世界又变了模样。正当我惶惑之时,看到了不停招帮工的gg。一路上我听一些妖物说过你的事,所以便来了不停碰运气。”赵公子慢慢回忆着,“可是,我完全想不起谁是朱七夕,也不认识这个葵颜……”他突然用力敲了敲脑袋,“连我自己我都不认识!” “你是赵公子,不停的帮工,我的家人。这还不够?”我坐到他身边,拉住他的胳膊,“别敲了,我还指望着你给我做饭打扫屋子呢。” “老闆娘……”赵公子沉默了很久,老实地说,“我心里刺刺地疼。” “那你尽管疼。不拦你。”我站起身,看他一眼,“你没有浪费七夕的生命,也没有浪费你自己的。” 赵公子看着我,欲言又止。 “但行善举,莫问前程。你们每个傢伙,不是都将这句话做得很好了吗?”我笑笑,伸了个懒腰,“批准你再发半天的呆,但是呆完之后,马上滚去厨房给我做饭!” 说罢,我拽着敖炽走了出去,把那个烂房子留给陷入“过去”的赵公子。我想,他现在需要一个人的空间。 “你觉得,没有回报的善行,是不是特别没意思?”坐在后院的躺椅上,我突然问敖炽。 敖炽想也不想就说:“当恻隐之心都死光的时候,你的问题就是肯定的答案。”他的眼睛里露出少有的深沉,又道,“可是,正因为还有许多朱七夕与胡姑姑,还有赵公子,这个世界才有继续存在的意义。” “头一次听你夸奖赵公子。”我笑道。 “我喜欢吃他做得饭他下的面,也喜欢他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回头你一定要把我的话转述给他!让他知道,不论过去如何,我们依然很爱他!” 第117页 “这么严重?” “废话!他要是受了打击离家出走,我就要吃你做的饭,那不如让我去死!” “我成全你!” “哎呀,别别,耳朵要拧掉了!” 后院里,就算只有我们两个人,也一样热闹。 其实,这世上有许多的事,当你开始可以盘算得失的时候,整件事便已经朝不快乐的方向发展了。 所以,想那么多做什么呢,解王也不一定在天界才有,人间处处都是;恻隐之心不是参人才有,我们也有。照着它,去做想做的事,就这样简单。 但行善举,莫问前程。这句话我甚是喜欢,回头一定要抄下来贴在不停最显眼的地方! 等等,墙壁还烂着呢,我要找谁来修,找谁付钱呢? 葵颜这个混蛋,我绝对不会放过他! 第十一章 月老 楔子 问:你任月老多年,从未出过纰漏,可有秘诀? 答:当局者迷,过犹不及。 1 “两千……一万……十七万……”我坐在稍微收拾得像个样的房间里,手指飞快地摁着计算器,打伤赵公子的营养费,装神弄鬼让我们以为有人来砸厂子受到的精神损害费,还有修復不停外加必要的翻新与装修费,一笔都不能少。应该让纸片儿去提醒葵颜,洗完澡出来时,一定一定把皮带扎紧点,被我报给他的数目吓掉裤子就太难看了。 赵公子大概还沉浸在淡淡的忧伤以及对一个已永远找不回的过去的追忆中,看着这个大个子默默握着扫把,从这头慢慢扫到那头的脆弱样子,我在慎重考虑年底要不要给他发个超级大红包。奖励他两年来的忠心耿耿也好,安慰一个好员工的玻璃心也好,从老闆娘的角度来说,我的目的很简单,我希望不停里的每个傢伙开心。因为,只有开心的员工,才能更有效地被老闆娘剥削,让不停的业绩蒸蒸日上。 我的高级帮工现在倒是来了精神,很有兴致地在不停的每个房间里钻进钻出,刚才连我跟敖炽的卧室都没有放过。在敖炽回房里换衣服时,他居然堂而皇之推门而入,并且极从容地在敖炽的怒吼声中说道:“放心,因为主任在这间房子里,我才进来看看。你们不在时,我是不会进来的。我是讲规矩的人。” 多神气的逻辑与解释! 被敖炽的吼声引到房门口的我,靠在门旁,看着这个思维总是不在正常范畴的道士,微笑着指指墙上的挂钟:“欢迎参观老闆娘的卧室,从现在开始计时,看一分钟一百块,内部员工无折扣。慢慢看哟。” “啪”! 一摞整整齐齐的钞票从甲乙手里飞到我怀里,动作快到我都没看清他是打哪儿掏出来的。 货真价实的钞票啊!以我的天赋,不用数也立刻判断出这里是整整一万块!这浑小子成天明里暗里骂我不发工资,还以为他多穷,居然不声不响甩一万块来砸我?! “你收下这钱,是否表示我在接下来的100分钟内,都可以不被你们夫妇打扰?”他背对着我,走到房间正中,淡淡道。 现在,轮到我无话可说。 “那就麻烦两位消失吧。”他走到窗户前,看着摆在窗台上的一排相框,里头不过十我与敖炽在不同时期与地点胡乱拍得照片罢了,有单人照得合影,有我跟敖炽在厨房打面粉仗的囧照,还有敖炽变成小敖炽的时候坐在扫地机上卖萌被窝就耳朵的抓拍照,九厥拍的。这傢伙除了爱好酿酒,还热爱偷拍,拍了还要列印出来作为“密友礼物”送还给我,生怕囧不死我一样。话说回来,我回不停那么久,至今也没联繫上他,他不会真有了个未婚妻罢? 我清清嗓子,把钞票抓的死紧,脸上风轻云淡道:“付了钱什么都好说。不过房间里有多少东西,我一清二楚,少了根牙籤我也知道。” “我说了,只是看看。”他一直背对我,高大的身躯被外面的光线渲染成一个非常好看的剪影,“这里的任何东西我都没想过要带走,它们会好好留下来。” 瞧这话说的,怎么莫名让人小伤感…… 气氛有点微妙的变化,我跟敖炽面面相觑,退出了房间,把门给虚掩上。 门缝里,两只眼睛努力朝里窥视,如甲乙所说,他确实只是在看,从一个角落走到另一个角落,看得特别仔细,还打开衣柜,拉起我跟敖炽的衣裳的袖子,握了好一会儿才放下,最后居然还走到我们的床前,坐下来,然后,躺了下去。 “他受什么刺激了?”蹲在门口的敖炽挠着头,小声问我。 “不就是没发工资给他麻!”我也奇怪呀。 “我说,你的私房钱啥的没藏房间里吧?”敖炽很警觉地问。 “除了我,我的私房钱没人能找得到。”我颇自得地回答。 “我去!你居然真的藏了私房钱?!” “我说私房钱了吗?你什么时候听到的?” “站住!给我说清楚!还有那一万块,一人一半!” “凭什么?” “那是我们俩的卧室!共有财产!” “我不认识你。” 房间里的人,听着外头传来的动静,嘴角扬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翻了个身,把脸深深埋到松软的枕头里,闭上了眼…… 2 如我所料,葵颜看了我递上的“帐单”后,裤子没掉,下巴掉了。 “这不科学!翻新装修为什么也算我头上?”他恨不得把帐单砸我脸上,“早听闻你嗜钱如命,没想到如此贪得无厌。光是我送你的天绯盾,已是价值连城,你不思感激,还恩将仇报?!” “差点忘了。”我灿烂一笑,手指朝他身上的干净衬衫轻轻一点,“借穿我夫君的衣裳,也要算钱。” 敖炽煞有介事地碰碰他,推波助澜道:“名牌哦!” “屁名牌阿!明明是某宝爆款好吗!”葵颜愤怒地扯起衬衫一角,“还是这么没品德花衬衫!” 澄清一下,这不是我买的,是敖炽自己网购的。 迅速黑了脸的敖炽一把拧住他的衣领:“过气天神,我也觉得以你的气质,还是那件男女不分的粉西装适合你。马上把我的衣服脱下来!” “你们家这位也真如传闻,炮仗附体,一点就爆。”他无奈地转头看着我。 我耸耸肩,给他一个“我会笑着看你怎么死”的美好表情。 “脱下来!快!”敖炽咬牙切齿,被人说没品味歷来是他的爆点所在嘛。 “我衣服还没干呢。”他拒绝。 “我管你那么多!”敖炽冷哼一声,扭头去酒柜拿了瓶高度数白酒,加一个打火机,往他面前一晃,“不脱,我就烧。” 葵颜“噌”一下跳起来,窜到我身边吼道:“你嫁了个什么暴力男啊!” “不作死就不会死哟。”我微笑,“你一开始就乖乖给了钱,我们也不会讨论到衣裳这一块了嘛。再说,你那粉西装还真不如这件花衬衫。” 第118页 “老婆有眼光!”敖炽一听,立刻欣欣然给了我一个飞吻。 “你们两个……”葵颜哭笑不得,“我穿的那是工作装!” 工作装? 我跟敖炽同时吃了一惊,开始窃窃私语。 “粉西装耶……” “难道是某不良场所的不道德职业从业者?” “一定是啦,你看他刚来时油头粉面的模样!” “天神居然也会变成失足青年……世界太可怕了。” 满头黑线的葵颜返身去了浴室,回来时,将一张跟他的粉西装一个眼色的粉色名片,狠狠摆到我俩面前:“看清楚!” 我俩定睛一看,幸好,颜色如此暧昧的名片上不是某某夜总会,而是——锦绣缘婚姻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葵颜。 “你不是前任解王吗?”敖炽抓过名片翻来覆去又看了一遍,“开这种公司真的合适吗?” “哪里不合适?替人解决婚姻问题也可以是解王的职责范围。”葵颜白了他一眼。 “居委会或者妇联才是你的正途呀……”敖炽咕哝着,“这摆明时抢月老的生意嘛。” “行了,都别瞎说了。”我打断他们,摸出那块极美的天绯盾,对这窗外的光线欣赏,“葵颜,你风尘僕僕找来,不带任何附加条件将天绯盾送我,到底为什么?当年的天界发生了什么变故?你说那时除了你,还有一位也没有被封印,是谁?” 葵颜笑了笑:“月老。” 3 他看起来总是最低调安静,但偏偏又最容易引人注目。身上永远是一件没有任何款式可言的肥大的月白袍子,像一朵随时会被吹散的云,但蒙在眼睛上的那条红布,虽然只是那么微小的的一抹颜色,却总是能抵消他希望隐匿于众人之后的本意。 有人猜他是天生的瞎子,有人说他譁众取宠,可他从不解释。不忙的时候,他通常只是懒懒地躺在月老殿中一堆散乱的红线上,身旁,只有轻灵美丽的青鸟与憨厚的灵犀围绕。 很可惜,我们的后代没有机会看到这样一幕,也没有人将这样一幕协进任何一本传世的神话,所以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天界第一任月老,掌司天下姻缘的神,并非一个肥白圆润的慈祥老头。他很年轻,很俊美,天界的女仙曾暗自将诸位大神按美貌与气度做了一个排名,男神这边,月老定言与水君上善,常年并列第一,连威仪赫赫的天帝都要排到五名之后。 遗憾的是,这位大神太深居简出,又总是懒懒淡淡无悲无喜的模样,无端端让人觉得,这么个本该和蔼喜庆的神,却比刑王战神这些个满身杀气的还难接近。关于他那双长期被红布蒙住的双眼,还有一些揣测是,定言太过心高气傲,不将任何人放在眼里,为了彻底杜绝那些向他献殷情的女神女仙,干脆将眼睛蒙上,不见为净。 甚为月老为数不多的好友之一,葵颜一度也成了女仙们亲近的对象,她们拿美味的仙果与有趣的小礼物交换任何与定言有关的消息。以至于他的解王殿经常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不过,最近来献殷情的女仙们绝迹了,不仅如此,歌舞宴会的繁华,众神觥筹交错的悠闲,这些曾在天界随处可见的场面,都不见了踪影。亭台楼阁,仙湖花园,除了零散的几个仙童打扫之外,再无他人,萧条一片。 大家都觉得不对劲了。可是,没人敢把自己看到的“不对劲”大胆说出来,能做的,就是把自己锁在住所里,假装没事地继续生活。 “女仙们最近太懒了,没人浇水,仙果的味道都不好了。”葵颜捏着个半青半红的果子,坐在月老殿中的苇席上。 月老殿大概是十二神殿里布置得最简单甚至最潦草的一座。一个半人高的香炉,一张整齐摆放着茶具和一卷红锦的木几,两块分列两旁的苇席,专为月老打下手跑腿的青鸟懒洋洋地停在横樑上磕睡着,几头灵犀趴在香炉附近正在打盹儿,加上缭绕于室的五色流光,就是全部。 定言斜躺在苇席上,几根长长的红线绕在他的手指间,旁边还有几个没有完工的小泥偶。 “还有心思做手工?”他看着那几个泥偶,“人界乱得不像样了。” “再乱,姻缘也不会乱。”定言保持着他的睡姿,缓缓道,“我还在呢。” “你倒镇定得很。”他摇摇头,压低声音道,“十二神殿已空了十座,连上善与玉官都失踪了。” “天帝与天后也没消息吗?”定言懒懒地问。 葵颜摇头:“在两宫值守的傢伙,依然很衷心地为他们撒着谎,说那两口子是在闭关修炼,不见人罢了。” “这是对的。”定言的嘴角微微扬起,“若天帝天后的失踪被确定,乱的就不止人界了。不过,此事瞒也瞒不过太久。”他打个哈欠,问,“茶凉了,要换热的吗?” “不用。”他看着这个一副“与我无关”嘴脸的月老,“我们就这样坐着喝茶聊天?什么都不做?” “野山参,”定言直唿着他的外号,“你眼圈都黑了吧?” 葵颜下意识地摸了摸眼睛,反问:“你到底是不是瞎子啊?” 他笑:“是不是瞎子,我都能看见。你身为解王,天生慈悲恻隐之心,眼见人界乱事纷纷,怎可能袖手旁观?不知你越界干了多少本不在你职权范围之内的事,不疲倦才怪。” “我也知许多事本不该我插手,可眼见水患汹汹,人命关天,我虽无上善治水的本事,可也无法视而不见哪。再看那些无端燃起战事的城池,听到孩童哭喊唿救,那个本就不讨人喜欢的战神又不知躲去了哪里,我能怎样?”他嘆息,“水君火君、天音地音、战神邢王、金老福神、天帝天后,他们也曾忠于职守、庇佑天下,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让这些傢伙渐渐判若两人?现在一个个竟连踪影都没了。” “他们,不要这里了吗?”他的目光穿过纱窗,外头依然是那片仙气缭绕、祥和宁静的世外桃源,自天与地出现时,就存在到现在的、俯瞰世间万象的神圣殿堂。 “若不想看到不悦之事,不妨也蒙上眼睛。”定言笑着建议,“总有些劫,是你这解王冶解不了的。” “劫?”他不解。 “生死循环,新老更替。这是铁一般的定律。宇宙间没有任何一件东西能够违背。”定言坐起来,伸了个懒腰,“包括你我,包括那些已经不见的傢伙们。” “你的意思是……” “一个东西存在的时间太长,必然就老了。这一老,少不得就病了,这一病,便不知会出什么事端了。”定言优雅地牵住大袖,将茶杯里已彻底凉掉的清茶“唰”一下泼了出去,“我们占据这个天界已经太久。不论我们的意愿如何,行为如何,‘更替’是不可逆转的未来,端看以怎样的方式来发生罢了。” 第119页 葵颜把他的话揣摩了许久,才小心翼翼地问:“莫非,是我们被替换的时候到了?” “总有这一天的。”定言拿过泥偶与刻刀,继续雕琢,“世人都道神能主宰一切,事实却是,神也只是这无限宇宙中的存在而已。只不过,难免有些傢伙,高看了自己,以为自己能凌驾一切。于是,弱点就露出来了。” 葵颜思索许久,问:“没有弱点,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永恆的天神?” “宇宙里没有绝对完美的存在。”定言的刻刀下,渐渐露出一个女娃的笑脸,“善与正确处理自身的弱点,就是称职的神。不止天界里的傢伙,普通人类、妖物精灵,若能做到不被自己的弱点欺负,他们也会成为珍贵的存在,不逊于神。” 葵颜深深吸了口气,笑道:“若你真是瞎子,我倒觉得,天界之中反而是你看东西最为透彻长远。说起来,这么多年来,我们这些神君李,多少都出过纰漏,包括天帝在内。只有你,手里从未出过任何乱子,确实是个称职的月老。怎么做到的?” “当局者迷,过犹不及。”定言拿起完成的泥偶,轻轻拂开上头的泥屑,一个生动的小泥人儿便在他们之间喜笑颜开,他拈起一根红线,绑在泥人的右手尾指上,“这是我永远遵守的规则。” 青烟裊裊四散,他的刻刀极有分寸地在一块块泥巴上游动。不论这是一项重复多少年的枯燥工作,他都保持着相同的态度,脸上永远洋溢着淡淡的笑容,仿佛从不厌倦。 茶具旁的红锦捲轴,使除了月老之外,谁都无法阅读的“姻缘册”,上面记录了什么,只有定言才知道。 总值,一卷红锦,一根红线,一双双泥偶,便是月老的全部世界。天界第一任月老的真实生活,与人类所猜测的花前月下浪漫多姿,出入颇大。 葵颜喝光冰冷的茶水,抹抹嘴:“我去查一查。” “去哪里查?又查什么呢?”定言头也不抬地问。 “不会无缘无故变成这样,即便是你所说的必然的‘更替’。”葵颜站起身,“记得天音丫头吗,多么温和好脾气的傢伙,到后来居然与帝扈起冲突。她虽然也是十二神君之一,可地位毕竟大大弱于战神,以下犯上不是她的作风。这帝扈也怪异,身为战神,从前也不是如此敏感小气道会跟一个小丫头一般见识的人哪。” “也许,那样的他们,也是他们。”定言停下手中的刻刀,“不论人还是神,都有弱点。弱点这个东西,就像刻在我们身体上的一道缝隙,不懂妥善处理的话,自黑暗而来的恶鬼,便能轻易找到入口,继而侵蚀,甚至吞噬。” 葵颜一愣:“黑暗而来的恶鬼?” “我只是,打个比方。”他的刻刀有开始工作,每个泥偶,务必天衣无缝。 “你是不是看到了什么?”葵颜突然走到他面前,一把揪住他的胳膊,“你曾对我说过,你不用眼睛,是为了看得更清楚。” “也没有什么。”他拉下葵颜的手,半晌才道,“我只是看到过一些……会游动的暗影。” “暗影?”葵颜一皱眉,“那时什么?哪里看到的?” “不知。”他摇头,“不知来源,无法形容的东西,没有形状,飘到他们身上,无迹可寻。” “你从什么时候发现的?”葵颜追问。 他想了想:“大约是在天帝决定闭门不出之前吧。” 葵颜瞪大眼睛:“这时间可不算短了,你现在才说?!” “因为你现在才问我。”他埋下头,继续工作,“我是月老,只管天下姻缘,别的,无心关注。” 闻言,葵颜一拍额头,无奈道:“你这种性子,分明该去冥界谋份差事。跟死人打交道才最适合你。” 他笑笑,充耳不闻。 “定言哪,”葵颜嘆气,连声音都沉重了,“你看看外头,看看这个我们公职多年的天界,看看那些已失去主人的神殿,你觉得,我们还可能安安稳稳地做解王和月老吗?如果这是一场更替,我们也不会例外,不是吗?” “会有合适的继任者的,这个我不担心。”他抬起头,环顾四周,“小圆就很适合做月老,他跟了我多年,该学的都学会了。除了长得肥圆了些,着急了些,他不会比我差。” “小圆?你说那个负责给你打扫清洁斟茶倒水、年纪不大却已经一把白鬍子、像个丸子一样的仙童?”葵颜被他吓了一跳,“你居然都想到继任者这一块了?” “万事万物,皆有终结之时,总要做些筹备才好应付。”他微笑,“我已跟小圆说起过,若到了我要永远离开月老殿的那一日,月老的工作,由他来继续。” “你……”葵颜攥了攥拳头,突然用力抓住定言的胳膊,不由分说地说,“跟我走!就算天界之剩你我两个,也要把事情弄明白!” 定言望着一脸坚决地好友,不解道:“拉上我又有什么用呢?” “天界这边,我已查过许多遍,没有异常。你跟我一道去人界。”他加重手上的力气,硬是将定言从地上拖了起来,“总得做点什么!” 定言长长唿了口气,道:“野山参的力气还真大。” “走!”葵颜又是一拽。 “稍等。”定言看向一旁,“小圆今天出去办事,待我去与青鸟灵犀嘱咐一番。” 葵颜松开手,语带戏嚯:“也是。你跟我们都不太一样,总跟个大姑娘似的足不出户。这么长时间,你几乎没有去过人界吧?” “嗯。”定言毫不介意地笑了笑,转身朝还在打瞌睡的青鸟与灵犀走去。这些灵兽的修为还不算太高,再修炼些时日,应该可以化为仙童模样了吧?这些年来,多亏了它们任劳任怨,往来人间与天界,想来,这些傢伙若化为人形,应该很是聪慧可爱呢。只是,不知自己还能不能看到这一天。 他环顾四周,自从来到天界任职之后,这座月老殿就是他的全部世界。他刻意把自己关在里面,连眼睛也蒙上,与任何人都保持距离,是只为做一个称职的月老,还是有别的原因,无人知晓。 如葵颜所说,他太久太久没有没有踏足人界,每每动了离开的心思,心里便有个深藏的德声音在说—— 此去无归期。 他蹲下来,轻抚着还在酣梦之中的灵犀,喃喃道:“我走了,你们要听话。” 4 比起上次下来时见到的模样,人界似乎好了不少。 葵颜曾亲眼见证过连绵的战火灾荒、无休止的洪水、人与人之间的猜忌与互相残杀,一切一切,生生要将一个好不容易成形,又好不容易才成长起来的世界推进地狱。 从前的人界,纵然也有避不过的劫数,不论天灾还是人祸,抑或是天界对人间必要的惩罚与均衡,虽也难熬,但绝不至于将这世界逼上死路,总有雨过天晴之时。 第120页 但,这一次的“劫”,完全不同。 葵颜清楚地记得当自己站在一座被古怪的烈焰焚成灰烬、无一人生还的城池上时,漫天纷飞的黑灰,几乎迷住了他的眼睛。你无法想像这些轻飘飘的污物之中,掩埋了多少条无辜的人命,毁掉了多少年才能建立的繁华。 他在废墟上发了很长时间的呆,脑子里只反覆循环着两个字——崩塌。 身为解王,面对一个正在全面崩塌的世界,居然无能为力。他能解除疾厄苦难,却不可能让生命从灰烬中重生。神哪,原来也不过如此,以为可以凌驾三界万物之上,到头来却发现,自己也不过是这三界万物中的一员罢了。 “你天天待在月老殿里,也许是对的。”葵颜坐在这片野草摇曳的山头上,快要入冬的时节里,处处都是枯黄,幸好云端上勉强透过一缕阳光,才让山山水水有了些微的生机。山脚下是一片村落,大约是刚从一场地震中挣扎过来,倖存的人们蚂蚁般忙碌,伐木建屋、重垦农田。大人孩子,只要还活着的,都在努力做自己能做的事。虽然他们的家园还是一片疮痍,但,你能从每个人身上看到一种叫“希望”的东西,于是,也不觉得一切有多糟糕了。 定言望着山下:“照你之前所说的来看,人界也并非那么不堪哪。” “这也是我奇怪的地方。”葵颜皱起眉头,“我上回来的时候,确实是太糟糕了。换作只管男女之情、三步不出闺门的你,只怕会在那如山的尸体与满眼的废墟中晕死过去。” 定言一笑:“在你眼里,我就是这样一个神吗?” “没有看不起你的意思。”葵颜站起身,拍拍身上的杂草,“若没有你的红线拴起姻缘,人类又岂能顺利繁衍?你看起来最清闲,干的却是比我们都要紧的工作。走吧,伟大的月老大人,我看村里好像开饭了,去熘达熘达。” “我不去。”定言淡淡道,“如果你是去跟村民打探一些什么,我不反对;如果你只是去蹭食,我鄙视你。” 葵颜一阵咳嗽,指着自己问:“咱们是好兄弟吗?还是我一直自作多情,夸大了咱们的友谊?” “本就独来独往,兄弟这个东西,有之我幸,无之我命。”他笑笑,拍拍葵颜的肩膀,“我在这里等你。天黑之前你不回来,我就离开。” 葵颜看怪物般看着这个男人:“你这种德行,究竟是怎么当上月老的?我看,但凡是个心智正常的姑娘,都不会嫁给你的。有本事你给自己找个夫人!” “你拖我来人界,就为了担忧我的婚事?”他指了指山下,“在不去,你就赶不上人家的饭点了。” 葵颜赶紧抬脚走人,边走边回头:“好好在这儿等我!你对人界不熟,又是个瞎子,小心被人装进麻袋拿去卖喽!” 他看也懒得看他一眼,干脆躺了下来,用最舒适的姿势,仰望这片还不太难看的天空。 好像,从来没有以这样的角度,仰望过自己生活多年的地方。云端之上,天界神仙,无数凡人嚮往的幸福之地,这么看去,也没有多大的吸引力呢,不过十一层又一层单调的云朵罢了。就连这片普通的山头,若是到了春天,也比那些云好看吧?还有天界的亭台楼阁,又比人界美得了多少?琼浆鲜果,难道又真的比米饭粮食可口? 人类总是很容易爱上自己杜撰出来的美好呀,越看不清楚,越得不到,越是着迷。 爱恋情缘,不也是这么回事? 他静静地躺在那里,眼中的世界永远是一片缱绻的红色,整齐温暖,没有一丝“杂物”,所以,也不会有任何干扰。 这就是他努力维持的,一个月老所追求的,或者说是必须达到的“境界”。 他并不是瞎子。 唿唿的风声与野草的摇晃,加上偶尔从苍穹下飞过的雀鸟,一切与初冬有关的动静汇集在一起,还好,并不吵人,只像一支单调的曲子,无端端给人添了睡意。 他打了个哈欠,侧过身子,慢慢走进了梦境。 圆月,苍松,孤身坐在月光之中的少年,一条又一条散乱飞舞的红线,一张又一张悲喜不定的脸孔,毫无关联的一切,莫名挤在同一个画面中。这就是他的梦,一个固定的、只要睡着就一定会见到的、永远没有变化的梦。 什么气味钻进了鼻子?有点臭臭的? 等等,又是什么东西在戳自己的脑袋? 他骤然从梦中醒来,迅速坐直了身子。 “啊呀,你是活的呀?”身旁传来一声惊唿,然后是一连串的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以为是一具尸体呢。” 乱蓬蓬的长髮,不够白嫩也不够乖巧的圆脸,粗燥的皮肤,褐色的粗布衣裳,沾满泥污的光脚,在他面前成功勾勒出一个年纪不大、一眼看去还雌雄莫辨的人类。 他哭笑不得:“恐怕没有我这么好气色的尸体吧。” “我以为你刚死不久……”说到这儿,这个人类又赶紧解释,“这几年太不安生了,随时随地都会看到死去的人。我只是习惯了而已。” “你是女的?”他又仔细打量了一番对方的脸孔与瘦小的身材,虽然毫无女性的鳗苗可言,但应该不是男人。 “我很像男人吗?”一只脏兮兮的手掌在他眼前晃了晃,后面是女人疑惑的脸,“你不是瞎子?” “我能听见你的声音。”他撒了个谎。 “我说嘛。”她释然地笑道,“我还一直觉得我的声音挺好听的。” “你是村里的人?”他指了指炊烟缭绕的山下。 她迟疑了一下,点点头:“算是吧。”一闪而过的苦笑之后,她伸手扶住他的胳膊,说,“麻烦挪个地方,我想找点东西。” “找什么?”他起身问道。 “小心啊,这都挨着山边乐,好容易滑下去。”她完全把他当成了一个瞎子,紧紧抓住他,把他带到几步开外的安全地带后才松开手,“我来找一种叫见天翠的玩意儿,它们只长在地下,得靠很好的嗅觉才能找到。我今天寻了好久,才在这里发现它们的踪迹。” “见天翠?”他从未听过这个名字。 “就是一种很像灵芝但比灵芝小的东西,一旦被挖出来见了天日,就会变成剔透的翠绿色,很好看,味道也特别鲜美。”她走到他刚刚躺过的地方,揉了揉鼻子,蹲下来。 “你喜欢吃这个?”他问。 “我哪里捨得吃?”她老实回答,脸上浮起两块红晕,“是帮智巍大哥,呃,我意思是……为我的夫君寻的,他最爱吃这个。” 夫君?! 她的右手指上,分明没有红线。 “你对你夫君真好。”他并不打算拆穿她,“你叫什么?” “阿松。”她抬起头,看着他,“我要动手了,你好好待在原地,不管听到什么都不要乱动。” 第121页 他点点头,不过是挖点小东西,看她的模样,却像是要慷慨赴死的壮士一样。 但,他很快就收回了这个想法,当这个丫头的身子像阵旋风似的原地飞舞起来时。 地上的“旋风”越来越快,却也越来越小,当四周的枯叶与野草突然停止了摇晃时,旋风自然是没有了,人也没有了,留在地上的,只是一只不足两尺的浑身灰黑的小野猪,露在外头的两颗弯弯獠牙白里泛着青光,锋利如刀。 它眨巴了几下小眼睛,两只前蹄飞快地刨起了泥地,不断溅起的土块与野草中,一个深深的大洞很快被它制造出来。 随着“叽叽”的怪叫,一个满口尖牙、浑身绿毛的鼠状怪物从洞里跳了出来,个头虽小,攻击力却不弱,扎住它的鼻子就咬。当它用力甩开这傢伙时,鼻子上已经留下一排冒血的齿洞。可它好像完全不知疼痛,扑上去用蹄子踩住绿毛怪的尾巴,同时一口咬向对方的咽喉,任凭这傢伙在身下如何挣扎、利爪如何疯狂地在它身上撕下皮肉,就是不松口。 慢慢地,绿帽怪的挣扎越来越弱,直到一动不动,最后的最后,化成一朵翠绿色的灵芝装物体,在它脚下闪闪发亮。 它长长松了口气,挪开被抓的不成样子的前蹄,坐到战利品旁边,喜气洋洋。 “挖到了?”他把这场惊心动魄的小战斗化在平静的语气里。 “嗯。”野猪阿松喘着大气。 “很累吧?”他笑。 “还好啦。”阿松站起来,努力用极其轻松的语气向他告辞,“我要下山了,你可以继续睡觉了。” 说罢,它叼起这朵拿半条命换来的“见天翠”,一瘸一拐地朝前走,走了没几步,又放下战利品,回头看他:“你能一个人下山吗?” “我能上来,自然能下去。”他朝阿松摆摆手,“快回家吧。” “好吧。瞎子再见!”阿松叼起见天翠,踉跄但欢快地跑远了。 有意思,来到人界后的第一个聊天对象,居然是一头爱撒谎的小野猪。 正要重新换个地方躺下,身后却传来葵颜的声音:“我好像看到你在跟一只野猪说话?” “它以为我是个纯粹的瞎子。”他笑笑,“这么快就回来了?被别人干出来了。” 葵颜站到他面前,一脸严肃:“我可能发现天帝的踪迹了。跟我来。” 葵颜拽住他,一路往山下而去。 “不用拽,我自己能走。”他实在不习惯葵颜对他的“照顾”,“你也当我是纯粹的瞎子吗?” “谁知道你是不是!”葵颜白他一眼,“留在天界这么久,只怕连分辨人气与妖气的能力都退化了!随便跟一只天性兇悍的野猪妖怪聊天,不怕被拖去大卸八块吗?你可是连打架都不会的月老。” 他想了想,说:“也许你说的对。阿松刚来的时候,我还当她是人类。莫非真是我太少与人类和妖物接触,已经失去辨别他们的能力了?” “这就是足不出户的下场。”葵颜冷哼一声。 “能不能分辨人类与妖物,倒也不打紧。”他回想者刚才的种种,笑,“虽为人,未必善。虽是妖,未必恶。又何必分得那么清楚?” 这个道理,葵颜心里是贊同的,可还是严肃告诫道:“反正你好自为之,如今世道不稳,正是妖魔出没的大好时机,万事小心为上!” “野猪妖只有那么小吗?我一直以为是跟虎豹差不多大的一种妖物。” “你听到我在说什么了吗?” “听到了。看来,野猪妖也不是传说中那般暴戾成性呀。” “先把野猪妖放下,行不行?” 5 “村长,你确定没有眼花?”尚未修復完毕的草屋里,葵颜看着面前席地而坐的中年男人,再次问道,“确定看到的是一只半人半妖得傢伙?” 村长肯定地点头:“不止我,全村人都看到了。只看上半截,是个顶俊美的年轻人,头髮像金子似的闪光,眉心中间还有一道赤红的印记,可下半截就吓死个人咧,就像一头被竖着剖开的黑牛,又没有脚,只肚子上有一条长长的触手!” 葵颜的脸色很不好看,扭头对定言道:“你怎么看?” “汤快好了吧?”定言看着面前那个吊在小火炉上的瓦罐,嗅了嗅鼻子。 “您朋友的鼻子真好使。”村长贊了句,上前熄了火,拿出简陋的餐具,边往里舀汤边说,“二位远道而来,有时专门降妖伏魔的高人,拿这些粗茶淡饭招待,实在是怠慢了二位。唉,也不知是我们做了什么孽,要平白遭这一场大灾祸。以前咱们这里可不是这样,山明水秀,种什么都能丰收。可现在,山塌了,水也脏了,只剩这些野菜还能果腹。”村长抹了抹发红的眼睛,继续道,“若是二位早些来,或许这场劫数就能避过去了。” “为何?”定言试着舔了舔碗里的热汤,“我们能降伏的只是妖魔,若是山洪地震此类天灾,我们也无能为力。” “二位有所不知,那怪物虽未伤过半个村民,可自打它出现在我们附近之后,怪事就渐渐多了。”村长心有余悸道,“我们所有的担心,都变成了现实。” “此话怎讲?”葵颜问。 “比如我们有人在干活时被蛇虫咬了,难免会担心是不是有毒,但以前这种念头也就是想想便罢,上点药休息几天,并不放在心上。可自打那怪物出现之后,便越想越怕,结果,本来小小的伤口却越来越严重,最后真跟中了剧毒一般,要了伤者的性命。后来我们看到雨后的山上,有些泥石滑落,地上也出现了窄窄的裂纹,于是就越来越担心会不会山崩地裂……结果,你们也看到了。”村长嘆气,“那段时间,大家完全绝望了。而那个怪物,依然时不时出现在半空,身子还比之前变大了不少,它看着我们,偶尔还会发出‘屈屈’的笑声。我们这才觉得,一切都与这怪物有关。可是,又无能为力。就在我们倖存下来的人准备放弃老家,迁移别处时,那怪物却不见了。随着它的消失,我们的心也莫名轻松起来,之前的绝望一扫而空,只觉得应该留下来,把毁掉的家一点一点重建起来。” “怪物消失了?”葵颜皱眉道。 “我们也起过。”村长起身去取了一本拿树皮做成的册子,指着上头刻出来的每个画面,“这件事我们记载到了这里,还给这怪物起了个名字叫‘有屈’。我们猜测,这也许是一种能让人的担忧与恐惧变成事实的妖怪,如果我们当初不胡思乱想,可能事情就不会那么糟糕了。”说到这儿,村长停顿片刻,又说,“事实上,在它消失前的一晚,由村民看见夜空中掠过一道影子,看样子像是个人,于那怪物纠缠在一起,然后,就什么都没有了。到现在为止,有屈再也没出现过。我能告诉二位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第122页 “或许,在我们之前,已经有‘高人’来过了。”定言笑了笑,指着已经喝空了的碗,“原来野菜的味道也不坏呢。” “那就再来一碗吧!”村长热情地把他的碗接了过去。 “不必了。今天打扰了。”葵颜站起身,顺手把定言也拎起来,“我们还有要事,告辞了。” “我不急,喝一碗再走吧!”定言很留恋地指着那锅汤,“很美味阿!” 葵颜一脸尴尬地凑到他耳畔,低声警告:“人家还有一家老小等着开饭呢,你还真好意思跟人抢汤和?” “不是阿,真的很好喝!你一口没喝是吧,尝尝看!”定言完全不理会他,笑眯眯地朝村长道,“有劳再来一碗。” 幸好,这里的人类不知道他们是天界的神,而且还位列职位最高的十二神君之中,否则,一个不要脸的讨汤喝的神会多么让人绝望!不对啊,之前他不是还一脸正义地鄙视过自己吗? “走!”他加重手下的力道,“别忘了你的身份!” 定言若无其事地掰开他的手,笑:“身份是最该忘记的东西。” 就在这时,屋外传来一阵嘈杂声,有人在兴奋地喊:“智巍回来了!” 智巍?好像在哪里听过这个不太好听的名字?哦,对,那只野猪说的,它的“夫君”。 村长一听,喜形于色,放下勺子就往外走:“二位稍等,我儿子打猎回来了。” 村长儿子的吸引力,似乎大过了那碗汤。定言将碗一放,跟着村长走了出去。 看似斯文温和,实则我行我素,完全不跟别人在一个思维范畴里,也不知这么多年的朋友是怎么做下来的!葵颜赶紧跟出去,同时越来越后悔拉他来人界,这种表面正常的怪物确实只应该关在月老殿里,唉…… 6 村长的儿子,这个被叫做智巍的男人,理当被所有人喜欢。 高大,英俊,纵然是单眼皮,也不妨碍那双又黑又大的眼睛抢尽风头,鼻樑也真是挺直,一丁点令人不悦的凹陷都没有,系在额头上的黑布穿过两鬓的黑髮,随着过肩的髮丝一道在夜风里飞扬,斜绑在身上作为坎肩的虎皮,彰显着他作为一个优秀猎人的英勇与战绩,几只还在淌血的山鸡以及一头年幼的鹿,堆在他的脚下。 定言打量着他,这样的派头,难怪人群中好些个年轻姑娘,看他的眼神都是发亮的。 可是,那个傢伙呢? 他在人群里寻找某人的身影,不是“夫君”吗,这个时候难道不该喜笑颜开站在离他最近的地方吗?人呢? 一群半大不小的孩子簇拥在年轻的猎人面前,用各种羡慕与赞赏表达他们对于这个男人的崇拜,其中的几个男孩更是直言要事将来能跟智巍哥哥一样勇敢就好了。 傻孩子,杀几只山鸡与小鹿,算不得勇敢呢,他很想站出去对那些小崇拜者们说这句话。 “来来!给你介绍两位尊贵的客人!”村长拉着儿子走到他们面前,“这两位是游走天下、有降妖伏魔只能的高人呢。” “高人?”智巍打断父亲,在他们俩的脸上淡淡扫了一眼,“二位高人来得正是时候,妖魔是没有了,晚餐倒是正好。不好意思,我还有事,而为请便。”说罢,扛起他的猎物扬长而去。 “嘿!你这孩子,怎么这么跟客人说话!”村长一边嗔怪一边跟他们道歉,“这孩子性子直,说话能砸死人,二位莫要见怪。” “没事。”定言目送着勇敢猎人的背影,扭头小声对葵颜道,“他是在讥讽我们是骗吃骗喝之流吗?” “我已经不能分辨你是天生纯洁还是天生迟钝了。”葵颜耷拉着眼皮,“这小子摆明了在骂人。我看你还好意思去喝汤不!” “他骂我,我又不少快肉。”定言眨眨眼睛,“汤还是要喝的。” 说罢,不等葵颜阻止,他已转身对村长露出灿烂的笑容:“如不嫌打扰,我们想在此借宿几日,那个野菜汤,能天天都喝到吗?” “能能!”热心的村长连连点头,“二位不嫌我们山野村舍粗陋,我们已是大大的荣幸。只是,若二位能费心替我们看看,周围是否还有什么不好的‘东西’,我们就更感激不尽了!” “这个自然!”他完全不将葵颜的情绪放在眼里,转身拉过村长,笑眯眯地朝还剩着半锅汤的屋子走去,边走还边闲聊。 “村长,那野菜汤时拿什么材料熬的呀?很是鲜美。” “我也不知呢,都是智巍带回来的,一种翠绿翠绿的玩意儿,磨成粉,每次往汤里放一点就鲜得不得了。智巍是每天都要喝这个汤的,不过却不让我喝,说这汤只对年亲人有益,老人喝了会闹肚子。你们今天来,也没什么可招待的,就熬了这个。” “你家智巍还真是少年英雄,什么好东西都能带回来。” “哈哈,您太夸奖了。不过他确实是个极好的孩子,全靠他没日没夜去山中狩猎,拿了不少珍禽异兽去跟山那边的村落换了粮食与种子,我们才能渡过难关。山里危险啊,有一回他去了十来天都没消息,可把我们急坏了。幸好是齐齐整整地回来了,可额头上却弄了一个好深的伤口。还好最终是没事,只是少不了拿根布条遮住伤疤。” “您老真有福气,有这么个好儿子。啊,看他的年纪,该成亲了吧?” “可不是嘛,婚期就定在开春后。” “谁家姑娘这么走运哪?” “就是他常去换东西的村子里的姑娘,叫飞云,我倒没有见过,听说是好看的。” “飞云……听名字就是个漂亮姑娘呀。” “哈,他成了家,我最大的心事就算了啦。” 他若无其事地听着村长的唠叨,心中想的却是——该叫智巍“夫君”的人,是飞云,不是阿松啊…… 7 如果他不是天神,在这种黑夜,这种低温,停在这个隐于荒山山腰的石洞之外,一定会患上严重的伤寒。等哪一日自己不再是神的时候,不知会有怎样的疾病缠上来。说起来,生病应该是一种特别难受的滋味吧? 唿唿的寒风从石缝与枯枝中穿过,将定言发散的思维拽回来。他轻轻拨开伪装在洞口前的干草与荆棘,一条幽黑的通道暴露出来。他走进去,随手摸了摸岩壁,一片潮湿。 如果,有人将这里选为住处,就真是太不爱惜自己了。 可是,人人称赞的大好青年智巍,不就这样悄悄走进去了吗?从村长家到这里,长长的一段距离,他在智巍身后,跟着这个放弃睡眠,贼一般离开家的男人。 他隐去身形,走在狭长黑暗的通道里,越往里走,温度越低,真是个一分钟都不想多待的地方。 渐渐地,有了一点点光,在通道的转角处不到十尺宽的空地上,几根柴火小心翼翼地燃烧着确实只有几根,所以火势实在微弱,不论照明还是取暖,都太不够。 第123页 蜷在火堆旁的人,是她吧?又是人的模样了,脸上身上到处是伤,鼻子最严重,身下垫的干草明显不够厚,睡起来必然十分不舒服吧。 “我带了些食物,够你吃好几天。”智巍把一个布袋放到离她最近的地方,做到她身边,端详着那张比之前更难看的脸,皱眉道,“怎么那么不小心?” 她费力地坐起来,不好意思地说:“那些小傢伙挺狠的,要抓住它们,总得花些力气。” “之前也不见伤这么重啊。”智巍看了看她的伤口,“明天带些草药给你。” “嗯。”她的眼睛里全是憨憨的笑意,脑袋顺势靠在他的肩膀上,“昨天,山那边的明月姑娘出嫁了,穿了好漂亮的衣裳,头上还戴了花儿。我跟着送亲的队伍走了老远。” “啊,是吗?”他僵硬地坐着,脸色也不好看。 “嗯。”她看了看他的脸,有些不安地转头,但马上又笑了,“不过后来仔细一看,那衣裳也不是那么好看,他们过河的时候,明月还掉进水里了。哈哈。” “以后,这样的热闹还是少看吧。”他牵强地笑笑,“这座藏了无数真正的好东西的大山,才是你应该看的地方。”他顿了顿,忽然温柔地捧住了她的脸,说,“你对我市很重要的人。” 她起初有点呆,很快就红了眼眶,好像得到一份天大的礼物,磕巴着问:“重要的……人?” “是的,所以我希望你留在这里,留在我身边。”他环顾四周,“虽然这个地方有些糟糕,但这是我目前所能找到的最适合安置你的地方。你可能不知道,村里来了两个自称能降妖伏魔的傢伙,不管他们是不是骗子,我依然担心你的安危。” “这里很好啊!”她睁大眼睛,笃定地说,“虽然有点冷,可我不怕冷。而且我讨厌太亮的地方,这个山洞拿来睡大觉真实再好不过了!” “阿松,”他看着没有半点抱怨的她,“我只能把你藏起来,有可能要藏一辈子。我很担心外头的人会伤害到你。但,如果有一天你想离开,我不会怪你。你始终是自由的。” 她用力摇头:“我哪儿都不去,就在这儿。” 眼前的气氛好像变得不错,柴火快要燃尽,她正要去加,却被他拉住了手:“就这样吧,我始终不放心。万一被不想干的人发现这里有光线,只怕有麻烦。以后如无必要,也尽量不要生火。你好好休息,我回去了。” “好。路上小心。”黑暗里,看不清她的脸,告别的语气很轻松。 只是,在他们怎么都看不见的地方,有人笑了笑,不是高兴,也没有赞美。 连那一抹微火都消失的空间里,温度下降得更快,她缩回薄薄的干草上,微微有点发抖。 定言慢慢退出来,披了一身清冷的月光,面无表情地往山下而去。 8 新的一天,天气很好,村民很忙。 定言靠在墙上发呆,对面,村长带着好几个人,正热火朝天地往几个竹筐里塞食物与树皮以及一切他们觉得宝贵的玩意儿,过一会儿,智巍就要带着这些礼物,往山那边去。耳畔不断传来智巍高兴的声音,什么这个是飞云爱吃的,那个是飞云爱玩的,那个是飞云最喜欢的花儿,全市飞云飞云。 “该走了。”葵颜走到他旁边,双眉紧锁地看着忙碌的村长父子。 “我们的天帝,变成了叫‘有屈’的怪物?”他用最淡然地口吻问了一个最严重的问题。 “我还以为你只惦记着你的汤跟野猪。”葵颜横抱着双臂,“我去了有屈出现过的地方,残留在那里的妖气还未散尽。” “所以?” “妖气里纠缠了一丝仙气,而且是我们都很熟悉的天帝独有的气味。当然,你这种迟钝的傢伙是无法分辨的。”葵颜嘆了口气,“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接受这个事实。众神的首领变成了以恶念为食的妖物,真是太大的一个玩笑了。我希望是我弄错了。一个偶然来到的村子,居然给了我们惊天动地的答案,我宁可相信我们没有这么好的‘运气’。” 定言揉了揉额头:“如果天帝变成了妖,那其他失踪的傢伙们恐怕……” “住口!”葵颜赶紧打断他,“就算有屈真是天帝所化,在没有找到它之前,一切尚是谜团,不要乱猜。还有,若其他几个傢伙也变成妖,这世界早就万劫不復,怎可能比我之前来时好得多?” “如果,有人先我们一步,做了些什么呢?”定言耸耸肩,“我猜的。” “那你很应该请那个人喝汤。”葵颜白他一眼,“走吧,我们还有不少地方要去。” “我打算继续住些时日。”定言一动不动,“我又不会打架,眼睛也不好使,帮不上你什么忙。” “大半夜跟踪别人对你而言就那么有趣?”葵颜目不斜视地问。 他愣了愣,笑:“如果无趣,你又为何做相同的事?” “我的月老大神,求你了,现在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空观摩别人谈情说爱?”葵颜差点就给他跪下了。 “这就是我的天职阿。”定言笑笑,“你先走吧。过几日我自会去找你。” “不行。”葵颜断然拒绝,一番踌躇下,低声说道,“我见你喝汤喝的那么欢快,忍不住也去尝了一口。” “这跟你走不走有什么关系?” 葵颜神神秘秘地问:“你知道汤里那些绿洼洼的粉末是什么吗?” “听说叫‘见天翠’。”定言回想着那天看到的一幕,“一种长在地下的……植物。” “见天翠?名字倒起得不错。”葵颜看着那头的智巍,冷冷道,“这玩意儿的本名叫復僵,是一种只生活在地下的妖怪,当它们死去时,尸体就会变成类似菌类的植物。在我老家,一度有不少这样的妖怪。它们体型虽小,然生性兇勐,谁敢在它们头上动土,它们就跟谁拼命。” 定言眨了眨眼睛,说:“哦。” 他无所谓的神态让葵颜绝望地垂下头,又抬起来:“復僵,是只给死人的食物!” 此言一出,那吵着要喝汤的人,顿时一阵勐咳。 葵颜见状,终于舒心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不过,活物吃了,也死不了。顶多夜里睡不踏实,做做噩梦罢了。所以,你也不必奇怪为何昨天夜里你怎么睡也睡不好了。” 定言拍派自己的心口,挺直腰板:“我没事。”他转过头,看着整装待发的智巍,问,“是他?” “如果给死去的人餵食復僵,有起死回生之效,但,”葵颜跟他看向同一个方向,“从此之后必须长期服食,一旦断食四十九天以上,此‘復生’之人便会立刻化为腐水。不过,纵然能长期餵食,復僵的作用也只能维持三年。三年之后,该死的照样死。” 第124页 话音未落,那边传来一阵告别的声音,大家都在欢送村里的英雄,照当地的规矩,男方只要往女方家里送过三次大礼,这婚事就算是彻底定下了。所有人都为智巍即将娶妻成家而高兴,好多人在说,最英勇的智巍与最漂亮的飞云真实天做之合,将来他们的后代必然也无比优秀,两个村子的未来都会非常光明。 天作之合?! 定言望着那群欢乐的人,笑而不语。 9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这么兇勐的鹿。回想天界里的鹿,每一只都温柔慵懒,安于现状。 那是一只母鹿,发了疯似的用脑袋与嘴,以及受了伤的前蹄,将眼前这只体积不到它一半的小野猪朝悬崖边上拱。 这应该是一场没有悬殊的打斗,野猪再小,也是野猪,发起狂来能咬死豺狼虎豹的兽。一只食草的、天性温驯的母鹿,没有道理活到现在,并且是以一个攻击者的姿态。 飞腾的尘土中,他眼见着母鹿将它的敌人一点点推向死亡线,麻烦的是,这头野猪的战斗力实在让人失望,看起来,它并不想打架,只想摆脱,每个动作都透着那么点犹豫与歉疚。 一块块碎石,因为它们的逼近,从崖边不断坠落,粉身碎骨地砸向下头的深涧。 只要母鹿再努力前进一步,它的目的就能达成了,野猪已被它逼到了危在旦夕的边缘。 一根手指,轻轻触到了鹿的背嵴,一个透明的气泡,把这愤怒的傢伙包了起来,轻飘飘地带离了崖边,落到安全的地方。 气喘吁吁的野猪呆看了他半晌,诧异地问:“瞎子?怎么是你?” “天气好,出来山里散个步,却遇到一只差点被鹿逼死的野猪。”他笑看着它。 “你……你看见了?”他更惊讶了,脚下一滑,差点滚下山去。 “我从来没说过我是瞎子。”他往后走了两步,“我要是你,就不离悬崖那么近了。” 阿松赶忙往前窜了几步,难以置信地张着嘴,结巴着问:“你、你,你什么都看见了?” 那一头,困在气泡里的鹿嗷嗷地嘶叫着,又撞又踢。 “野猪跟鹿,结怨了吗?”他问。 阿松垂下头,沉默。 “看来我是多事了。”他点点头,“我这就把鹿放出来,你们该怎样还怎样。” “不要。”阿松仍然没有抬头,“我不想跟它打架,不想咬死它,也不想被它弄死。你能把它送到一个离这里比较远的地方去吗?” “这座山很大呀,难道装不下你们俩?”他故作不解。 阿松犹豫了很久,轻声道:“我把它的孩子引到了猎人的面前。” 哦,这就对了,英勇的智巍带回来的战利品。他还记得那头小鹿在血泊中的样子,也记得这位猎人脸上自豪的笑容。 就算是一头温驯的鹿,也会被绝望与愤怒变成充满力量的怪物呢。 他走到母鹿面前,伸出手往它的脑门上轻轻一拍,这大傢伙顿时安静下来,在他又默念了一句咒语之后,眼前的气泡“啵”的一声消失,连根鹿毛也没留下。 “好厉害的法术!”阿松满眼愕然,跑到气泡消失的地方,转着圈儿东看西瞅,“它去了哪里?” “你以后都不会存在于它的记忆力,所以,也别管它去了哪里。”他低头看着这个在脚边乱走的傢伙,突然很正经地喊了一声,“阿松。” 它停下来,抬头望着他。 “开春之后,智巍就要跟山那边的飞云成亲了。”他异常直接地说道。 一阵冷风吹过,阿松眨了眨那双小小的眼睛,说:“我知道。” 轮到他小小地惊讶一次了:“你知道了?” 阿松平静地说:“抱歉,上次我说谎了。他还不是我的夫君。” “我知道。” “我猜,你就是他跟我说过的、突然跑到村里的‘高人’?” “他的原话,应该说我是骗吃骗喝的高人吧?” 阿松“扑哧”一笑,话锋一转:“春天,不是还没到吗?” “确实还没到。”他越发觉得这只野猪有意思,“你打算做些什么吗?” 阿松没有回答,而是围着他的脚绕了好几个圈,一副思索的样子。 片刻之后,阿松站到他正对面,仰头反问道:“你是神仙吗?我分辨不出人与神仙,请不要对我说谎。” “答案很重要?” “嗯。”阿松用力点头,“如果你是神仙,才不会以为我是一只做白日梦的妖。” “好吧。”他蹲下来,打量着这只狼狈不堪的野猪,“我是天界来的神仙,不骗你。” 阿松的眼睛顿时亮了,居然一下子立起来,激动地把前蹄搭在他的膝盖上:“那你一定认识月老吧?!那个尊贵无比、掌司天下姻缘的大神!” “这个……”他短暂犹豫了一下,“见过几次。” “太好了!一定是上天听到我的祈祷了,然后把你这样的贵人送到我面前。不不,是贵仙。”阿松更激动了,之前的沮丧一扫而空。 “我的身份对你有什么帮助吗?”他越来越好奇她在打什么主意。 “嗯……”野猪居然也扭捏害羞起来,“如果你现在有空,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有空,当然有空,他跟葵颜说好了,他留在村里继续“玩”,葵颜去继续查探与失踪同僚有关的蛛丝马迹,七天之后还在村里碰面。当然,在这期间,他再也不向村长要汤喝了。 他非常乐意地接受了阿松的邀请,跟着它一路往山顶而去。 10 “这……”定言看着眼前这个用泥巴捏出来的、又圆又丑、像个煮坏了的丸子一般的塑像,艰难地问,“你亲手做的月老像?” “做了好久呢。”阿松完全没听出他语气里的悲伤,兴致勃勃地说,“我听土地公说过,月老大人是诸神中最慈祥温柔的,可是连土地公也没见过他。我就想呀,像他这样成全姻缘的神,一定是个胖爷爷,生了一张圆圆的,怎么都不会生气的脸。你见过月老,是不是这样的?” 它说的应该是小圆才对吧,定言不禁被这只野猪对他的想像逗乐了。 “做这个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吗?”他看着这尊被特意立在山顶中央的“月老像”,这个位置不会被任何东西遮挡住光线,不论日光还是月光,都能充分照耀下来。现在正是傍晚时分,晚霞正红彤彤地烧在天边,落在神像上的颜色,倒也格外好看,像穿了件颇有灵气的衣裳,给这看似可笑的泥疙瘩平添了几分似模似样的神气。 “土地公说,像我们这样的小妖,很难有姻缘。”阿松细心地把神像前的落叶收拾干净,“但是,天神都有体恤苍生的慈悲之心,只要诚心向他们祈求,他们一定会听到,到时候,说不定就能得偿心愿了。所以我很虔诚地塑了这座月老像,一到有月光的夜里,我就会化成人形来这里拜月老,到日出才会离开。” 第125页 他的眼前,顿时出现了在一片清亮的如银光线的月色下,一只不好看的野猪,化作一个不好看的女子,虔诚地跪在简陋的泥像前。她一无所有,除了一颗充满想像的心。 “为何一定要化成人形来拜你的月老?”他问。 “我想用最好的样子去对待重要的人。”阿松不好意思地吸了吸鼻子,“对智巍也是这样。” 他笑了笑,望着已缩成一条彩线的晚霞,突然跳到另一个不相干的问题:“你并没有真正修成人形吧?能以人的姿态出现,是你硬将妖力汇集起来,勉强支撑的?” 阿松愣了愣,点头:“对妖而言,修成人形是一件何其艰难的事。每次幻化,虽只能维持一天人形,也是好的。”她顿了顿,小声道,“我的时间,已经不够多了。春天一到,他就要走了。” “你可知滥用妖力,不循序渐进的后果?”映在他眼中最后一点光线消失在黑暗中,“会让你连野猪都做不成。” “土地公说,月老大人的红线,只用在人类身上。”他转身走到月老像前,虔诚地看着这一团泥巴,“他说,人类出生时,尾指上就长了一条看不见的、无限长的红线,另一端,就握在月老手里,待机缘一到,月老就会取出自己亲手塑成的一对男女泥偶作为红线主人的分身,将两人红线绕于其上系成结,世间这对男女便会结为夫妇,白头到老。” “土地公知道的还真不少。”他转过身,淡淡道,“那他有没有告诉你,妖物是天生没有红线的?” “说过,所以妖总是被划到有缘无分、孤独终老的一群里。”阿松的眼睛里透出一丝低落,但马上又被希望替代,“但他也说,只要懂得如何去爱一个人,即使是妖,红线也是可以修炼出来的。” “即便你通过后天修炼,长出一根红线,那又代表什么呢?”他不着痕迹地往她的“希望”上踩了一脚,“总得要与另一条红线系在一起,才叫圆满。” “所以才求月老帮忙呀!”她天真地瞪大了那对小眼睛。 “把你跟你的智巍绑在一起?”他直截了当地问。 她又害羞起来,却笃定地点头:“如果在那之前,我真的长出了红线,月老应该会帮我吧?!毕竟,他是个那么好心的神。”说着,她忽然转回头,跑到他脚下,甩着那条小尾巴,试探着问,“如果春天之前,我长出了红线,如果月老太忙没有看见,能不能拜託你去跟他说一声,就说,一只不该有红线的野猪在虔诚的努力下,终于打破了惯例。所以……” “所以也希望他打破惯例,”他接过话头,“成全你?” “嗯嗯!”阿松勐点头,“我觉得,你也是一个很好的神仙。” “为什么?”他笑道,“我额头上刻着‘我是好神仙’?” 阿松摇头:“你脸上从没有厌恶我的表情,一丁点都没有。” “哦?”他摸摸自己的脸,“难道,别人有过?” 她不再回答。 “那么,祝你好运。”他抬头,夜空漆黑一片,“今晚没有月亮啊,你不必拜月老了。其实,月老之所以叫月老,跟月亮没什么联繫,只不过这个傢伙不喜欢晒太阳,只爱在月色下发呆而已。你也不必变成人的模样,反正你变成人也不好看,还不如保持一头野猪的样子,说不定还能逗月老开心。” “啊?!” “我要走了,春天之前,如果我有空,会回来看看你。” “等等,你是天上的哪位神仙呀?” 阿松的声音还在山顶的空气中迴荡,他的身影却已消失在山林之间…… 11 数月后,南方,某废墟上。 这里曾经住着上万人,山水明秀,满目繁华,但现在,只有三个人,冷清清地站在一块残破的土台之上。 “你们确定,愿意就此放弃神职?”面前的人,脸上总是挂着安宁的微笑,不论说的是怎样的话题。 葵颜与定言对视一眼,看着各自握在手中的石头。 定言从来都自信与自己的处变不惊,天生冷静,但是,当那个人把那十块形色各异的石头摆到他面前时,他终于经歷了一生中最大的一场错愕。 十二位神君里失踪的十位,竟然生生地“睡”在了十块石头里。 那个人。是跟着葵颜回来的,那一天,当他们双双出现在村口时,他清楚地看到葵颜发白的脸。 他们不愿意相信堂堂十位天神被一个不知来歷的人封进石头的事实,但又不得不对自己的眼睛与天神的本能屈服。石头里渗出来的,属于每一位同僚的“气”,做不了假。 那个人说,天地之间最厉害最猖狂最难以灭绝的野兽跑了出来,这种恶兽没有形状,甚至没有名字,但它无处不在,无孔不入,就连天神也未得倖免。而被这恶兽侵入之后所造成的后果,在天神身上会比在凡人身上严重千万倍。如今,只有借诸方神石之力,压制并且“清洗”这些“已经被弄脏”的神。 “你们可知,为何倒现在,唯有你二人还能保持本性?”那个人曾这样问他们。 葵颜摇头。 “因为你天生的恻隐之心。”那个人看着他,“一个只行善举,不问前程的傢伙,恶兽再想钻进去,也是没有办法的。” “可我并没有葵颜这么伟大。”定言坦白地看着对方,“莫非那恶兽是看上了谁家姑娘,需要留下我来替它绑红线?” “月老啊,旁人都当你是天地间最多情慈悲的神,却在如此情况下,还能与我玩笑。”那个人笑着摇了摇头,“若将你比做一座城池,在敌人贡献你之前,你已经先它一步把自己烧了个干干净净。如此,敌人自然再也讨不到半分便宜。不知我这样的比喻,可算恰当?” 他皱了皱眉:“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不是人。”对方笑答,“我的工作已完成大半,我来找你们的目的,无非是需要你们帮我收尾,如果二位希望这个世界安好的话。” 他们看着这个人的眼睛,无法解释自己为什么会毫不犹豫地相信对方所说的每个字,这个人身上仿佛散发着看不见的但又非常清晰的光芒,让人不知不觉地想靠近,想跟随。 如此的结果,就是他们跟着这个人,走了千山万水,又寻来了两块石头—— 一块“天绯盾”,一块“情起箭”。 此刻,定言看着手中这块不足一尺,从头到尾依次呈现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光彩夺目的透明石箭,淡淡道:“只要我们放弃神职,将各自的九成神力注入这两块石头,一切就结束了吗?” “这两块石头的作用,与那十块不同。”那个人点点头,笑道,“这千疮百孔的世界,最需要的,就是恻隐之心与相爱之人。这两种东西,扩散得越大越远,越好。” 第126页 “做不做神,我并不在意。”葵颜如是道,“只是,我们都离开了,天界又怎么办?” “宇宙万物,永远都在更替之中。”那个人拍了拍他的肩膀,“自然会有新的力量出现,继续扶助这个成长中的世界,无须担忧。” 定言掂了掂这块美丽绝伦的“情起箭”,回想着那个人所说的,有关这块石头的种种,深吸了口气,说:“那就这样吧,不做月老,也没什么要紧。不过……” “不过什么?” “卸任之前,我要去一个地方。我曾答应一个傢伙,春天之前要去看她。” 12 “你不必跟着我。我不会逃跑。”他目不斜视地说。 “我好奇你回来这里干什么。”葵颜回想他跟自己说起的那些事,“不会是回来看看那只野猪油没有长出红线吧?” “是。”他笑笑,“你不觉得这件事很有趣吗?” “妖物若能修炼出红线,也算新鲜了。”葵颜想了想,调侃道,“莫非你打算再卸任之前,最后再行使依次月老的特权,撮合野猪姑娘?” 他笑而不语。 俯瞰山下那座修建一新的村落,以及绿意盎然的田地,一别数月,这里变得比想像中更好。 不过,超出他想像的,不止是这个曾短暂停留的村落,还有住在这座大山里、拼命想要“长”出一根红线的阿松。 此刻,那只野猪就躲在离村子最近的草丛后面,透过狭窄的缝隙,呆呆地望着村长家的房子,看一会儿,往前挪一点,又退一点。 智巍换了一身新衣裳,捧着一大束刚摘来的鲜花往家里走。后天,他就要去山那边迎亲,在那之前,他希望屋子里能充满飞云喜欢的花香。 定言的突然出现,把阿松吓了一大跳,然后便是一万分的惊喜,撒开四蹄,从草丛中连滚带爬地冲到他面前:“你回来了?你真的回来看我了?”兴奋如她,连他旁边多出来的葵颜也没看在眼里。 不等定言答话,阿松已迫不及待地伸出自己的右前蹄,兴奋得语无伦次:“你看!有了!真的长出来了!” 他微微一怔,面前这只脏乎乎的猪蹄上,居然真的生出了一根红线,像个乖巧的小尾巴一样在空气中摇动着。 “恭喜。”他微笑。“妖怪的红线,原来是可以被自己看见的。” 阿松高兴地点头,望着山顶道:“土地公果真没有骗我,月老一定听到我看到我了!” “嗯,月老一定看到你了。”他保持着微笑,“然后呢?” 她的喜悦顿时被这句话打扰了,回过头,热闹的村落就在摇曳的野草之后,那个地方,却至今也没有她的位置。 “听说,后天他就要把飞云接来了。”他继续道。 她沉默半晌,突然抬起头:“我会继续去恳求月老!” “如果智巍和飞云才是理所应当的一对呢?”他问。 她有些不知所措,想了很久,说:“当他还是孩子的时候,我们就在这山里一起玩耍。他跟别人不一样,他不怕我,也不会拿着武器来追我。他曾说,我要是一个人就好了。所以我很努力地修炼,努力以人的模样出现在他面前,努力将自己变成他喜欢的样子。他失足滚下山坡,北锐利的石尖刺破头颅,我看着他在我面前咽气。可我怎么能让他死呢?我拼命去抓復僵,我不怕那些妖怪们会咬掉我多少皮肉,一点都不怕。我愿意这样,我要他还像从前那样活着。我愿意帮他寻找猎物,只要他高兴。他对我也很好啊,一直照顾着我。”她慢慢抬起头,小眼睛有些发红,“这些,就是爱吧?月老不是一个成全‘爱’的神吗?” 定言总觉得,即便现在是午后,明艷的阳光洒下来,他还是不觉得温暖。 “好吧。”他蹲下来,默默阿松的脑袋,“明天夜里,我带月老来见你。” 13 “你果真要成全这只野猪?”葵颜笑问,“月老的收山之作,竟然是一只野猪?” 他没点头也没否认,默默朝山顶而去。 春天一到,不论白天黑夜,天气都变得很喜人,各种花草的香味瀰漫在越来越缤纷的山野之间,生出嫩芽的树枝上托着半弯明月——不知这个时候,月宫里的女仙们是否还在很欢乐地追兔子玩。 天空已经永远是天空了,再也回不去了。这一点,他的预感变成了现实。 在彻底放下这个身份之前,他确实应该再做一些什么。 跟他想的一样,在山顶那一团泥巴前,一个丑丫头正在虔诚地磕头。 她的动作很缓慢,磕一个头,便直起身来默念些什么,然后再磕,如是往復,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难道,她每次都是这样,直到天明? 时间分分秒秒地过去,他分明看到她的额头已经破了,这只野猪阿,是连轻重都不知道的吗? 鲜红的血,混着泥土,印在她的额头上,更丑了啊。 可她磕得那么认真,眼里是满满的虔诚与期待。 葵颜嘆了口气,说:“就成全她吧。我看着都心疼了。” “走吧。”他说。 专属于他的红色世界里,不停磕头的妖怪变成一个越来越淡的黑点…… 14 翌日深夜,他履行诺言,不但带来了月老,还带来了她最重要的人。 今夜没有月光,只有唿唿吹过的冷风,就算春天到了,难免还要熬一场倒春寒,这是惯例。 阿松紧紧抱着被扔到地上的没有知觉了的智巍,吃惊地看着面前的定言:“你说你就是月老?” “抱歉,破坏了你的想像。”他上前,拍了拍他的“塑像”。 “我……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阿松一如既往地老实,“我现在很紧张,又很高兴!很高兴很高兴!” 葵颜笑看着她:“你这野猪也算是有福气,碰上我这个专门成人之美的好兄弟。” “嗯嗯。”阿松已经激动得说不出话来,望着定言,“月老大人,接下来,要我做些什么?” 他转过身,笑:“回答我几个问题就好。” “什么问题?”她喜形于色。 “这个男人,爱你吗?” “他……”阿松的思维似乎被堵住了,好半天才犹豫着说,“爱的。” “如何爱的?” 阿松又被问住了,努力回想了许久,说:“他知道抓復僵有危险,总提醒我下次小心。他怕别人发现我是妖怪伤害我,把握藏在山洞里。他会带吃的给我。他还说,我是他非常重要的人!” “阿松,”他走到她面前,蹲下来,温柔地看着她,“如果他对你说的不是‘下次小心’,而是‘不要再去’,你的答案才有说服力。” 阿松一愣。 第127页 他的手指抚过她额头上的疤:“爱你的人,不会把你放进危险里,不会在亲人朋友面前将你藏起来,最重要的是……”他看着她越来越愕然的双眼,说,“不会那么开心地去娶另一个女人。” “可是,”阿松支吾着,“我一直在努力,他的任何要求我都会去做,我不让他有一丁点不开心。如此下去,我们……” “努力?!”他打断了她,“你可以努力去抓一只鹿,可以努力去修炼成人,甚至可以努力让自己变成这片山林乃至整个世界的霸主,但,你根本不可能努力让一个不爱你的人爱上你!” 她呆呆地看着他,张着嘴,说不出一个字。 “世上唯一不能靠努力得来的,就是爱情。”他站起来,“不论你如何虔诚哀求,如何低入尘埃,最终也不过是在唱一场在我看来毫无意义的独角戏。” 此言一出,连葵颜都愣住。 她突然伸出一只手,拽住他的袍角,嘴唇微微颤抖着:“求你,就这一次!,就帮我这一次!只要你肯为我们绑上红线,他跟我就能结成夫妻不是吗?就算他只能再活几年!你看看我的手指,不是有红线了吗?” 他的脸,从没有像现在这般冰冷过,或许,这才是他真正的模样? “长错的红线,毫无价值。”他看着这个快哭出来的女妖怪,“死去的人,也不该再占据活人的世界。” 不等阿松和葵颜反应过来,他突然照准智巍的天灵盖拍了一掌,旋即又捏住阿松右手的尾指,轻轻一拽,一道红光顿时自他们的指尖迸出,伴着轻微的“嘶”的一声,阿松最爱的男人,以及那根千难万难才长出来的红线,就这样在她眼前化成了一片飞灰,三两下便被唿啸的寒风吹得踪迹全无。 阿松彻底傻了,跳起来去追抓那些灰烬,口里发出奇怪的喊声,像哭,又像惨叫。 “定言?”葵颜一把拽住他,“你疯了?” 他奇怪地看着葵颜:“你认识我多年,我几时有过‘疯’的时候?” “你……”葵颜无法反驳,“好吧,就算你有你的理由,不成全她跟那个男人,也没必要毁了这妖怪的红线啊。” “我不能纵容一条长错的红线。”他平静地说,“这也是月老的职责。” “很可怜的啊!”葵颜指着呆站在山顶边缘、已经凝定成石像一般的阿松,“她把你当成她所有的希望,结果……” “把希望全部寄托在他人身上,使危险的行为。现在她应该懂这个道理了。”他往阿松那边看了看,“我们走吧。” “等等。” 阿松的声音,从另一头传来。 他站住,没有回头。 “请问,您是月老吗?”他就站在离悬崖一步之遥的地方,声音突然出奇的平静。 “我是。”他清楚地回答。 阿松笑了笑,一字一句道:“我从未像现在这般,这么深切地憎恨月老。” “是吗?”他的嘴角微微一扬,“我很荣幸。那就这样吧,告辞。” 他迈开步子,轻轻松松往山下走去。 身后的山顶,石头一样的阿松,被埋在越发深成的夜色里…… 15 再往前走一段,就是与那个人越好的地方了。 荒凉的石滩上,定言保持着安然的神情,仿佛要去的,只是一个再随便不过的地方。 “定言。”落在他后头,一直锁着眉头大量他的葵颜突然叫住他。 “怎么?”他回头。 “我从刚刚一直在想一个问题。”葵颜凝视着他的脸孔,“我们真的认识了那么那么多年吗?” 他用一个好笑的眼神回復了他。 “不怕你笑,当你毁了阿松的红线与那个男人时,我被你吓到了。”葵颜认真地说,“那一瞬间,我突然怀疑我到底有没有真正地认识过你。” “这问题只有你自己才有答案哟。”他耸耸肩,转过身去。 葵颜抓住他的胳膊:“我曾问你,为何能做到不出纰漏,你说,当局者迷,过犹不及。到底是什么意思?如今我们就要卸下神职,能否明确告诉我答案?” 他仰起头,长长唿了一口气,转过身,面露微笑,伸出一根手指,轻轻点了点葵颜的左眼,又点点他的心口,最后落到他左手的尾指上。 葵颜的视线跟随着他的手指,不明所以。 “这三个地方,是情腺所在。”他缓缓道,“情自眼起,再入心,而后入指,则生姻缘之线。那些红线,不会平白无故出现,就连人类也不例外。阿松以为,人类天生就带着姻缘线,这是错的,只因人类是最容易动情地物种,所以情腺往往很快被打通,红线自然长的顺利。妖物虽也有情腺,但通常不太发达,故而很少有妖物能长出姻缘线,除非真是用情至深。” “即如此,何苦要毁了阿松的红线?”葵颜不解,“那得多么辛苦多么神情才能做到!” “用情至深,不代表用情正确。”他拍拍葵颜的肩,笑,“当局者迷,过犹不及。” 葵颜愣了愣,又道:“可你这样做,还是太严厉了。” “看到错误的东西,就要干净利落地纠正。否则,后患无穷。”他笑笑。 “可是,你看到阿松那个样子,就一丁点都不难受?” “葵颜,天界所有人都好奇这条蒙住我眼睛的红布。”他突然跳到毫不相干的话题,“你也无数次向看看红布下的月老的眼睛吧?” “我们现在谈的不是你的眼睛!” “既然就快卸任,就满足你的愿望好了。” 他伸出手,轻轻拽住眼上那条一直跟随他的红布,慢慢往下拉。 葵颜愕然地看着这张相识多年、却从未看完整的脸孔,老天,这是多么多么好看的一双眼睛哪!浅棕色的眸子里,仿佛被嵌进了太阳与月亮的精华,让人无法移开欣赏的视线。 可是,那时什么? 为何一双如此完美的眼睛,却在左眼下方贴近下睫毛的地方,有一道又长又深的红色伤痕? 定言微笑:“我切断了自己的情腺。” 葵颜的脑子里“轰”的一声响。 “所以,我是一个不会对任何人动情地月老。”他重新系回红布,“唯有这样,我方能永远做一个清醒的旁观者,在感情之外,客观并正确地处理一切感情。” 葵颜微张着嘴,喃喃:“断了情腺的月老……” “是的。”定言轻松地说,“所以,以后不用再为我困惑了。走吧,那个人还在等我们。” “定言……” 他望着这个独行于夜色里的老朋友,赤红的布条随着他的髮丝在风里飞扬,一弯细细银月挂在他的前方,灰白的卵石沿着干涸的河床一路往前延伸,此刻的他,跟身在天界的他,并没有什么不同,总是很安静,安静到孤独…… 第128页 尾 “这就没有了?”我作为一个十分不满意的听众,直接从沙发里跳了起来,抓住葵颜的衣领,“那个‘情起箭’呢?还有你们说的‘那个人’呢?到底是哪个人?” 敖炽赶紧把我拖回来,牢牢抱在怀里:“动口,别动手!孕妇要有觉悟!” “关于‘那个人’,我至今也无法解释。”葵颜很认真地回答,“在我与定言将神力注入天绯盾和情起箭里之后,那个人便带着十二块石头离开了,临走时还同我们说,一切都会好起来。可是,当我们与那个人分开之后,再回忆任何与对方有关的场面时,那个人的形象完全变成了一片空白。我们记得与那个人说的每句话,记得我们一起做过的每件事,但就是想不起来那个人的模样。” “一个平白冒出来的陌生人,让你们交出神力,你们就交了?”我不可思议地看着他,“如果是个坏人呢?” “他不是。”葵颜笃定地摇头,“我很难跟你解释我们当时的感觉,一看到那个人,就无法怀疑对方,这个人身上,有奇怪的吸引力,会让你情不自禁想跟从。一个能封印天神的傢伙,如果心存恶念,当年的世界就不会是那个样子。” 我沮丧地拍了拍额头,还以为有了活体见证者,没想到结果却是这样! “那个人”到底是谁?! “那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们,来找我们的真实目的了吧?”敖炽保持着最后一点耐心问道。 “正如那个人所说,我们卸下神职后不久,天界又出现了新的十二神君,世界也就此安稳下来。可多年之后,这块‘天绯盾’居然自己出现在我的枕头边上,上头还沾染着一些玉屑一眼的玩意儿。感觉这傢伙好像认识我似的,千里迢迢跑来找我。当时我想,既然‘天绯盾’突然出现,是否表示,其它十一块石头也跑出来了?为此我花了不少时间四处查访,却没有任何消息。为此我专门去找定言,想看看‘情起箭’是否也去找他了,可去了他住处才发现这傢伙不见了。卸任后,他说要安静过自己的生活,与我分道扬镳。虽然经常更换落脚点,他却总不忘与我联络。可这次之后,我彻底失去了他的消息。这件事,成了我长久的心病。”他的神情有点低落,“直到不久前,自虫人那里听到你在找石头的事,直到这些石头会给你提示,如果天绯盾能找到‘情起箭’的下落,或许就能找到那个傢伙了。加上我又遇见了怪事,于是动了找你帮忙的心思。”他看了看赵公子,赶紧补充,“当然,来探望故人也是重要原因。” “你不用在意我的感受。”赵公子一边扫垃圾一边说,“我根本不记得你。” “别跑题!”我敲了敲茶几,“什么怪事?” “我跟老婆,呃,就是锦袖,开了间婚介所。”葵颜指了指他发给我的名片,“生意不错,扩展到了好几个城市,包括你们忘川。可不久前……” 这是,我的手机响了。 来电者,居然是九厥这个混蛋。 “你还没死啊?你未婚妻又抛弃你了吗?”我示意葵颜暂停,开口就骂。 电话那端,九厥提高了两个音调:“这几天你一直没出门逛逛?” “废话!你不知道我的房子差点被拆了吗?我哪有心思出门!” “出大事了!我马上过来!” “餵?把话给我说完阿!”我话没说完,那头已匆匆挂断。 这厮又在故弄玄虚吧?我回来的时候,整个忘川依然阳光万里车水马龙,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房价继续高涨,连跳广场舞的大妈队伍都比我离开时壮大了许多,能出什么大事? 我的目光移到不停紧闭的大门上,九厥的语气又不像是在胡说八道,难道,门外的世界,真的发生了什么? 天空里,一朵灰色的云慢慢地移动着,遮住了太阳,四周的光线,渐渐黯淡下来…… 第十二章 致爱 楔子知爱者,不伤人,不伤己。 1 海水一样的蓝头髮,海水一样的蓝眸子,海水一样的蓝纱裙,多么宁静似海的组合。 但这种宁静完全是错觉! 我实在不知该如何安慰这个努力干嚎的小姑娘,从进门到现在,她的双手始终紧拽九厥的胳膊,连体婴一样死都不分开,除了哭声,沙发也在砰砰响,一条跟它的主人同样悲伤的蓝色鱼尾不甘心地来回拍打。 妹子是只“蓝鲛”,人鱼类妖怪中最好看的一个分支,不论男女都有一张令人神魂颠倒的脸。另外,关于世间一直流传的,人鱼眼泪会变成珍珠这件事,你们笑笑就算了吧,因为这是个百分之九十的谎言,而剩下的百分之十的真实,便是蓝鲛的眼泪真的会变成上等白珍珠! 上天的眷顾令蓝鲛变成了传说中最美丽的部分,也将它们一步步拖向灭绝的深渊。从远古时期开始,蓝鲛便是捕鱼人的挚爱,天性温良的它们从不是渔网与欲望的对手。被捕获的蓝鲛通常被关在狭小的水池里,每天要干的事就是哭,如果不从或者眼泪太少,渔夫会用各种残酷的方法折磨逼迫,直到它们哭瞎眼睛再流不出一滴眼泪时,便被无情宰杀,作为鱼肉贩卖;也有一些被留下来作为低贱的货品,放到市场上出售,供猎奇者收买观赏,最终也很快落个伤病而亡的结局。此后,蓝鲛数量越来越少,倖存者们纷纷迁徒到远离人类的深海孤岛,变成了只活在传说里的物种。反正,我只在三四百年前的一次旅行中,在西安城见过一只化成人形的男性蓝鲛,没记错的话,他是进了一间当铺。待他出来之后,我还兴高采烈追上去问他是不是一只蓝鲛,结果人“唿啦”一下吓跑了……回来时我还跟敖炽叨叨了好久,说错过了一次白拿珍珠的好机会。 关于记忆中蓝鲛的种种,到此为止。所以我完全没有猜到,九厥所谓的“大事”竟是一只堪称世界珍宝的蓝鲛妹子,并且这个妹子口口声声对我们所有人说她跟九厥——有!婚!约! 可九厥却斩钉截铁对所有人说,他压根儿不认识这位。这位美丽的鲛女是他昨夜在酒庄里的超级大浴缸里洗澡时,“唰”一下打水里冒出来的,开口便说“终于找到你了,我们成亲吧!”,虽然他随时把找妹子结婚这种事挂在口边,可真遇到这么个死活都要嫁他的,他除了吓得连呛几口洗澡水,第一个念头便是找我善后。切!我这儿时不停又不是妇联!谁知道这惯性失踪的混蛋是不是在外头惹了风流债然后被逆袭了!我居然有点幸灾乐祸…… “妹子你能不嚎了吗?”九厥都不敢看她的脸,扯了一张纸巾给自己擦眼睛,“你再嚎,我就要哭了!” “你我有三生之约,为何如此待我!”鲛女吸着鼻子,万般委屈,“嫌我不够貌美?” “你美得惊天动地!”九厥赶紧摇头又点头,“可我真不认识你啊大姐!从不会有一个熟人从我的浴缸里钻出来!我带你来这里,就是让我所有朋友为我作证,我是有未婚妻的人了!你真的找错人了!”他眼巴巴地望向我,“赶紧给我证明!!” 第129页 我耸耸肩:“你的未婚妻歷来只是你口里的一个词语,我们谁都没见过,我能为你证明什么呢?倒是你自己要好好想想,是不是在哪个月黑风高杀人夜里,做了不该做的事儿!” “对,再仔细想想。”敖炽落井下石是一把好手,“老爷们儿得有担当!你一把年纪了,差不多就娶了吧,我看着姑娘跟你挺合适,你们俩连头髮都使差不多的颜色!人家都这样了,你还那样,姑娘多伤心哪!”他满眼同情地看向鲛女,口气温暖得像居委会大妈,“姑娘,想哭就使劲儿哭吧,人年轻的时候,谁不遇到个把人渣!哥懂你的心情。” “我不就是喝了几瓶你家的酒没给钱吗……”九厥痛苦地捂住脸。 我瞟了义正词严的敖炽一眼:“你拿个洗脸盆干吗?” 敖炽眨眨眼,小声道:“你不也抱着茶杯随时准备着吗?” “你一定要表露得这么明显吗?”我从牙缝里挤出话来。 “你就不能多说点煽情的话让她别只顾着嚎,赶紧哭点眼泪出来吗?!”敖炽瞪我。 葵颜根甲乙默默放下偷拿在手里的矿泉水瓶和小碗。 呃,节奏有点不对。 九厥绝望地指着我们:“你们……” 鲛女瘪着嘴,说:“何苦编造一个不存在的未婚妻呢?我才应该是你的妻子啊!” “我真有未婚妻!” “那你把她叫来!” “我暂时联繫不上她……” “说!谎!话!” “求你了……我不能娶你!我不认识你!我要说多少次!” “三百八十年前的一个夏天你可去过西安?” “我这辈子在无数时间去过无数地方,哪记得三百八十年前的夏天我在哪儿!” “装!煳!涂!” 九厥显然是被一种无理取闹惹火了,向来不与妹子发货的他,突然冷下脸来:“即便是妖怪,你也是个女妖,就这么不重自己脸面?” 鲛女一愣,不嚎了,呆滞良久,双手无力地垂下:“为什么你要这样……七色石,三生约,待到靛荷展笑颜,再执手,醉秋山……” 一条编制精美的红色手绳滑出来,停在她白皙的手腕上,红得哀怨。 也许是我连日奔波眼神恍惚,一见这手绳,便觉得有条细长如蛇的暗影从缕缕相缠得红线里钻出来,若有若无地浮在空中,另一端却缠在了九厥的左手腕上。 我揉揉眼睛再看,手绳只是手绳,哪里有什么暗影? 见她这般模样,九厥又有些过意不去,很真诚地握住她的手说:“你说你叫永欢对吧?恩,永欢妹子,我以天界仙官的身份慎重向你保证,我从未见过你,婚约更是无从谈起。问题一定出在你那里,不如回家好好睡一觉,再想清楚与你有约的人是谁!你再这样纠缠,不明智。感情这事儿,不论做人还是做妖,都不能无中生有。我不想採取任何伤害你的措施,明白吗?” 她叫永欢?! 我在心里笑了笑,这个名字不论放到谁身上都寻常甚至俗气,唯独在她身上,是一种深刻的祝福。我想,起名子的这个人一定很爱她。 永欢怔怔地看了九厥很久,生气地鱼尾也平静下来,慢慢化成了一双雪白柔软的小脚。 “抱歉,我一急,尾巴便露出来了。”永欢不好意思地朝我们笑笑,调整了一下坐姿,但依然紧挨着九厥,“刚才是我失利了,没吓倒你们吧?” 所有人都稍微松了口气,九厥的话似乎有效?! “想明白了?”九厥看着恢復正常的她,试着问,“我送你回家?虽然咱们之间是误会一场,但做个朋友是没问题的。” 永欢转过脸,两颊飞红,认真道:“我哪里都不去,我只与你在一起。不论你走到哪里,我都不会弄丢你的。” 晴天那个霹雳,把我都震了一下。 “怎么有这么厚脸皮的姑娘啊?”肩头的纸片儿都忍不住了。 连一直在辛勤收拾屋子的赵公子都闷闷走到她身旁:“姑娘,姻缘这种事勉强不得。这蓝头髮虽然不是什么好青年,起码还是个敢做敢认的纯爷们儿,他既然如此肯定不认识你,那必然是真不认识。你还是回去弄弄清楚吧,别误了终身大事。要不,我煮碗面给你,吃了再回家?” “赵公子,我不高兴的时候怎么不见你煮面给我吃?”敖炽“哼”了一声。 “你从来不需要安慰。”赵公子诚实地回答,抱起一筐垃圾走开了。 敖炽扯扯我的袖子,神情八卦之极,附耳道:“这铁坨坨对那姑娘有想法!!” “这么好看的姑娘,有想法是正常的。”我推开敖炽,笑着对永欢说,“你看,这里所有人都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虽然我有点烦九厥,但我依然要跟你说,他再不靠谱,也不至于否认一桩婚约,再脑子不好使,也不至于忘记相爱之人。你要愿意,在我店里住几天,逛一逛这个城市,等心情好些了再回家也无妨。” 永欢的蓝眸子越来越黯淡,脸上的红晕也沉得不知去向。 她再次看定九厥:“你不娶我?” “不娶!”九厥毫不犹豫,“你非我命中注定之人。” 虽然我总是嘲笑九厥是前年剩男,可是以他的资质,真想结婚,何愁没有妹子上赶着嫁他。我知道他对于结婚的渴望大部分都是装出来的玩笑,如果不是那唯一一个正确的人,他不会对任何一个女子动心,即便投怀送抱,也可坐怀不乱。简单说,他就是个披着流氓外衣的君子,在永远的老不正经歷,执着地等待……所以,我烦他又喜欢他,不是没理由的。在内心深处,我其实很希望他说的那个“未婚妻”是真有其人。但直觉跟我说,即便有这个人,也绝不是这个永欢。 哪里出了问题?! 永欢咬了咬嘴唇,看着我们,用目光寻找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你回家吧!”纸片儿直言,“再纠缠下去就是骚扰了。” 葵颜也开口了:“凡是事都有解决之道,不是这个人,也会有别人来娶你。何苦跟自己过不去?” 甲乙不知从哪里翻出来一包饼干,边吃边说:“死缠烂打的女人,不值得任何人喜欢。” 话有点重,道理没偏。 我跟敖炽以沉默来支持队友们的意见。 永欢不再说话,下意识地屈起腿,整个人都蜷在了沙发里,姿态甚是可怜。 我心下嘆惜,游走世间千百年?深知世上最难处理的事情,非情爱莫属。我一个老妖怪尚有如此感慨,更何况这小小的鲛女。也许她跟九厥的许多倾慕者一样,只是“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便将这个蓝发妖孽记在了心间,难以释怀,而她又比其他人的表现更激烈一些,干出这种乱认相公的事,也不是不可能。 “你们都要我离开他。”片刻之后,永欢的脸从膝盖后慢慢露出来,还是没有哭,只是满目悲伤,还夹杂着丝丝不被认可的失落与愤怒,“我寻了他这么多年才得偿所愿,为什么你们要拆散我们呢?为什么你们不能像岳先生那样祝福我们呢!” 第130页 越说越不像话了,一场单恋,何来拆散?! 九厥就差给她跪下了:“你究竟是谁?” 永欢热切地看着他:“我就是永欢啊。三百多年前,沈公子的东篱小筑里,我们一直在一。虽然那时我看不见,可你的声音至今未变。请不要质疑一个瞎子的听觉。” 九厥一愣,想了很久很久之后才说:“东篱小筑……你说沈子居的东篱小筑?” 永欢激动地点头:“你想起来了?我们一直住在那里啊!” 九厥皱眉:“我记得沈子居,也去过那个地方,可我对你毫无印象。” “不可能!” “句句实言。” “你留下画像,不就是为了让我康復后来寻你吗?我寻了你几百年啊!” “我从未留过什么画像!!你再这样纠缠,我就把你绑到东海去扔了!” “不论你把我丢到哪里,我都会回到你身边。你跟我已经绑在一起了!” “……” “为什么你会变成这个样子……为什么你要装作不认识我?” 事态在永欢的固执中又回到原点。 永欢又开始伤心地干嚎,声音还越来越大,无端端听得人心里躁郁。 “你先冷静一点行不行?”我觉得九厥可能又要千我人情了,“如果真是九厥负你,我保证先让他跪键盘再娶你。但如果不是,我们也不为难你,哪里来便回哪里去吧。” 不听,还是嚎。 “永欢,你……” 我话没说完,一阵凉气突然从我们之间飞过,直奔永欢,一个隐隐的“眠”字从她额头上一闪而过之后,这傢伙眼睛一眨,“咚”的一声歪倒在九厥身上。 2 重归安静的世界真令人欣喜。 “只嚎不哭,还不如睡觉。”甲乙放下手指,打了个哈欠,“一颗珍珠都没有。” 唉,也只有这么做了,再嚎下去谁都受不了。我对赵公子道:“把她搬到二楼客房吧,呃,是不是应该把她放到浴缸里才对?” “先等等!”敖炽走过去,把她斜挎在身上的小皮包取了下来,打开往桌上一倒,“包是女人的第二生命,看看有没有什么有用的线索。” 完全没有大家想像中“哗啦”一声出来n多件东西的场面,永欢的包里只有个不足一尺的银制圆筒,以及一张弹到地上的红色的很像vip卡的玩意儿。 九厥拿起那个大拇指粗细的圆筒,拧开上头的盖子,一截泛黄的纸卷露出来。抽出一看,在场众人都吃了一惊,居然是一幅工笔细描的画像,画中人分毫无差,九厥无疑!只是这肖像的一边参差不齐,似是被人撕掉了一部分。 敖炽拾起来地上的卡片,擦掉水渍一看,嘟囔道:“花……月佳期……您最值得信赖的情感服务机构?!这什么呀?” “花月佳期?”葵颜从沙发里弹出来,一把抢过卡片,正面反面仔细一看,顿时瞪大眼睛,像是抓住了什么杀人兇手一样指着这种卡片大声道,“就是它!就是这个花月佳期,把我们锦绣缘的生意搅和得一塌煳涂!” 对啊,被九厥的电话一打岔,我们居然都忘了葵颜的话还没说完,关于他跟老婆开的那间婚介所! “啧啧,瞧这仇深似海的样子,不符你善良的本性哟。”我拿过卡片,普普通通的vip卡,喜庆的卡色,正面印着“花月佳期情感服务机构”以及一个400开头的服务热线,背面印着一串号码,这张是a1335号。 “换作是你的不停,一夜之间所有跟你签订了服务合同的客人全跑路去光顾另一家店,你不生气啊?”葵颜瞪我一眼。 “是不是你们收费太高,又或者资源不足,成功率太低,导致客户集体不满呢?”敖炽插嘴,“如今搞婚介的多了去了,人家有办法替客户找到真爱,你们竞争不过,被抢生意不奇怪嘛。” “找真爱?!”其实葵颜本来想说“你懂个屁”,但生生又把这话咽下去,耐着性子道,“我们锦绣缘从来都不拿这个当承诺,因为我们不敢。” “不敢?”我挑眉,“前任天神与花妖得夫妻店也有不敢的?” “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我们不敢承诺。”葵颜变得很严肃,“我们可以承诺为客户们牵线搭桥介绍条件符合的伴侣供其接触,但是不是真爱,这连老天都不知道,我们又可以保证什么?我们锦绣缘只做靠谱的事。你忘了定言当年说过的话吗?”他顿了顿,看定我,“世上唯一不能靠努力得来的,就是爱情。” 我微微一怔,笑着举起这张vip卡:“那你的意思是,这一间花月假期干的就不是靠谱的事?” “我压根儿不知它干了什么。”葵颜皱眉,“事实上被抢了客源的婚介所不止我们一家。干这一行的人多年来也是各凭本领,相安无事,可从未出现过如此‘异军突起’的。于是我跟锦袖兵分两路,她负责去花月假期探探虚实,我负责去调查流失到那边的客人的后续情况。” “结果是没有结果?”我问。 “确实,锦袖说,那就是一间再普通正常不过的婚介所,而我也没有人客人身上找到什么可疑的地方。不过,顺利结婚的就没有,自杀的倒是好几个。”葵颜回忆道,“我们第一次领教花月假期的利害,使十年前还在帝都的时候。那会儿我们的帝都分公司生意一直不错。就因为这间店,我们不得不结束了帝都的生意,去了别的城市拓展业务。这些年倒也平顺,几个城市的分店都还不错,包括忘川。但就在几个月前,这件花月假期又阴魂不散地出现在忘川,我们的生意立刻一落千丈。说来也是怪异,这件店并不同时在几个城市营业,每做几年生意就会换个城市,谁想到冤家路窄,居然在忘川与它狭路相逢。这回我伪装成单身男人亲自登门,结果……” “被人打出来了?”敖炽顺口道。 “你去就会被打出来,我是斯文人。”葵颜白他一眼,“一开始受到了很热情地接待,但最后他们的工作人员很遗憾地跟我说,我不在他们的服务对象之内,因为我不需要。然后就请我出来了。” 我笑道:“这倒有意思了。你不是伪装了吗,应该是连身份什么的都搞定了,联网查都不会有问题的那种。他们又是如何知道你不需要他们介绍老婆呢?” “我也奇怪!”葵颜嘆气,“所以我不甘心哪,大半夜的又去了一趟他们在忘川的分公司,别的倒没发现,可你知道我在其中一间装修得像个祷告室的房间里发现了什么吗?” “耶稣?”我一翻眼珠,最讨厌别人说话不说完还要反问我了。 “一尊摆在神龛上的、两尺高的瓷像。”葵颜的眼神变得特别深成,“雕的是个长袍加身、衣袂飘飘的高挑男子,但脸上却没有五官,只在眼睛部位,系了一根红色的布条。照以前的老规矩,厨师拜灶神,衙差拜关公,为人牵线搭桥的媒婆自然是拜月老的,如今不少婚介所里海保留着这个习惯。但是,任何一间婚介所供奉的月老像,都是小圆那个白胖老头的形象,不可能把月老像塑成这个样子!” 第131页 “资像是定言?”我问。 “太像了。”葵颜点头,“我虽不再是天神,但身为最熟悉的伙伴,我对定言的气息太熟悉太敏感,可任凭我动用多少灵力去感知,都没有在那里捕获到丝毫与定言有关的‘气’。” “也许是他们的创始人的祖辈见过定言,受过他的恩惠?”我猜测。 “不知道。”葵颜苦恼地摇摇头,“后来我又试图查他们的底细,什么破绽都没有,除了生意越来越好,上门来求助的人越来越多。而且我最近才知道,花月假期是免费服务的!” “哈,这部就解释为啥你的客人都跑了吗?”我坏笑,“换作我,也会选那个免费的呀。” “不会这么简单的!”葵颜十分肯定,“不然我不会来找你。” “因为我好歹也算忘川的地头蛇?”我调侃道,“可我对婚介行业完全是门外汉哪,对这间花月假期也毫无印象。忘川不是个小城市,不是每个地方我都熟。” “你有石头。”葵颜看定我,“我要把定言找回来!这是唯一的机会。” 我知道我又“天绯盾”,可它到现在都没有任何发热的迹象。 “我已经把我所知道的一切都讲给你听,你若不帮我……”葵颜面色一沉,“我就不惜一切代价把天绯盾收回来!” “你打不过我的。”敖炽适时提醒他,“送出去的东西哪有收回来的道理,这可不是老爷们儿干的事。” “我不跟你动手,我动口,我只需把不停老闆娘手里有十一块上古神石的消息大肆扩散出去,自然会有别人源源不断地替我来跟你动手。”葵颜嘴角一翘,“可爱的虫人们除了收集消息,还有散播消息的业务,只要肯花钱。这些年我也赚了不少……” “ok!我帮你去探一探花月假期,但我绝对不向你承诺任何东西。同时你要向我承诺,如果我得到了定言的确切消息,你要给我拟能力范围之内的、最昂贵的物品作为报酬。”好吧我屈服了,我真的不能再听到“虫人”两个字了,这帮没有节操只要钱的“包打听”们,早晚有一天要收拾了它们! “成交!”葵颜一把握住我的手但马上被敖炽狠狠打开。 奇怪的是,这双边协议都签订好了,歷来聒噪的九厥却在整个过程里一言不发,局外人一样盯着那半张残画入神。 “嘿!”我往他头上扔了个核桃。 九厥回过混来,两道眉毛都要绞在一起了,看着手中的肖像自言自语:“好像是见过的……但怎么又想不起来……西安城……东篱小筑……” 熟睡中的永欢倒在沙发上,小嘴嘟嘟囔囔,不知在说怎样的梦话。 “我说,你当年是不是着了谁的道儿,被施了咒下了蛊所以失忆了?”回到永欢的问题上,我不觉得她在胡编乱造失心疯,如果她没问题,问题自然就只能在九厥身上。这厮成天浪迹四海,广交损友,惹来一两个心术不正的也是正常。 “你以为写小说呢!失忆……这么狗血的情节不可能发生在我这个老江湖身上!”九厥坚决否认,抬起双手痛苦地挠头,“我正在回忆!!我肯定是见过这幅画的。怪我这人记性太差,见过的人又多,不太重要的那些很容易就忘得一干二净。” 咦,我又眼花了吗?在九厥来回晃动的左手腕上,那道缠绕着他与永欢的蜿蜒细影又一闪而过。 “你手上戴什么东西了?”居然是敖炽揉着眼睛,抢在我前头髮问。 “你也看见了?”葵颜诧异地说,“我以为是我太疲倦看岔眼了。” “我手上?”九厥看看自己的手腕,“哪有什么东西?你们眼花了吧?” “我们都没眼花。”我走上前,抓起九厥的手腕,确实空无一物,又小心抬起永欢的右手,轻轻碰了碰那条手绳。 很快,我缩回手指,奇异的刺麻感在我指尖跳跃了好几秒才消失。 “手绳有问题。”我放下永欢的手,“拿剪刀来。” 赵公子赶紧递过来最锋利的剪刀。 最准手绳最薄弱的接口处,我“咔嚓”一刀剪下去,绳子没断,我的手指反而被震得生疼。 这部科学,不过一条随处可见的手共编绳而已。 “你力气几时变得这么小了?”敖炽上来拿过剪刀,狠狠一剪,绳子没断,剪子掰成两截了。 所有人脸色都变得凝重。 九厥指着手绳:“你们看见了什么?” “一条细细的黑影从手绳里钻出来,缠在你的手腕上。”甲乙淡淡道,“也许这可以解释为何这女人会那么自信你永远也不可能甩掉她。” 九厥忙抬起手臂左看右看半晌:“我怎么什么感觉都没有?” 看起来,就算没有葵颜的威胁,我也要去一趟“花月假期”了。九厥这厮只有我们不停的成员才可以随意戏弄,我可见不得其他人拿他当猴耍。 我大义凛然地站起来,目露杀气:“赵公子!” “您要我跟您一起杀过去?”赵公子顿时激动了,“我这就抄傢伙去!” “不是,我是让你赶紧把晚饭做了,我吃饱了才有力气出门去。” “哦……” 赵公子忧伤的背影刚刚离开,我扭头问九厥:“你来电话时,好像问过我这几天有没出门逛逛,然后才说出大事了。我出门与否与你的了个‘未婚妻’有关系?” 九厥用力晃了晃脑袋,努力捋顺被永欢搞得一塌煳涂的思维,说:“那件事跟这事不是一码事!你这几天都没上街也没看新闻?” 我指着葵颜:“这个混蛋把不停搞成这样,我哪还有工夫关注外头的世界?” “到昨天为止,四个月时间,忘川的自杀事件已经上升到102起了!真是走在大街上都要随时小心有人跳楼砸到自己!”九厥皱眉。 “自杀?”我一愣。 “对!”九厥点点头,“我顺手还查了查之前一段时间的全国新闻,类似事件居然层出不穷。所以才想着跟你说说啊。你看,每次一到年尾就不太平,想想大前年,想想去年,我这小心肝儿都发颤了,如果今年再让咱们遇上,我就真要去烧香了。” “没有什么会比去年更糟了,我们不也扛过来了?”敖炽接过话头,瞪他一眼,“再说,世界这么大,人类这么多,每天都有人因为各种原因结束生命,你别什么都忘坏处想。” “四个月,102起啊!你不觉得太多了吗?!” 敖炽语塞。 “四个月?”葵颜默默一算,疑惑地说,“花月假期就是四个月前开业的……” “你觉得这跟他们有关?”我一想,又问,“你在忘川这么久,都不知道发生了这么大的事?” 第132页 “我也是刚从外地回来啊。人手不够,锦袖现在在另一个城市的分店里帮忙,忘川这边一直是我看着。反正这边没生意,我索性去了锦袖那边好几个月,这不是怎么想都不甘心,才回来找你吗?”葵颜赶忙解释道,“只不过这事未免太凑巧了。毕竟也只是一间婚介所,怎么想也不会跟人命扯上关系呀!” “你和赵公子怎么也不跟我说?”我扭头问纸片儿。 “哎哟,您不在店里,我们哪里也不敢去啊,天天守在店里。您知道赵公子只爱看他的三国,我也忙啊,就没留神新闻……”纸片儿支支吾吾着。 “得了吧,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就知道追偶像剧从来不关心国家大事民生社会吗?”我狠狠瞪了它一眼,回头对敖炽道,“把笔记本拿来。” 很快,一段披露在网上的、对其中几位自杀者的亲友採访出现在显示屏上。 被模煳了面目的老妇人哽咽着说:“我知道他一直喜欢那个女人,可人家不喜欢他啊,人家结婚了啊……这都好几年了啊,他一直说他不想爱了,累了。可后来他还是主动去了婚介所登记,我以为他放下了,可他怎么就想不开……撇下我们老两口可怎么活哟!” 背对着镜头的大叔,佝偻着背,低沉地说:“我跟她妈妈现在最后悔的,就是对她说了重话,还逼她去婚介所。她说她不懂爱不想爱也不想结婚……这傻孩子怎么就……唉!” 婚介所……每个都去了婚介所。 而最后一段视频里的一个细节更是确定了我们的猜测—— 情绪略激动的母亲,手里紧攥着一张红色的卡片,在镜头前边擦眼泪边语无伦次地说:“她好不容易才愿意放下那个该死的初恋去婚介所,我以为一切都往好的方向走了,可怎么突然就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去了呢……那么高啊,多疼啊!” 敖炽摁下暂停键,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那张模煳的红色卡片上,在沉默中达成了共识。 看似毫无关系的人与事,似乎都渐渐被同一个元素穿到了一起—— 花月假期。 九厥回头,望着沙发上甜梦正酣的“未婚妻”,皱眉喃喃:“沈子居……” 3 入夏以来,今天最热,柳枝树叶都被钉死在灼热的空气里,一点蝉声都听不到。走在西安城里,随便摸摸哪里的城墙石柱,手掌便有七八分熟了。 沈子居坐在正屋中,簪花披红,一身隆重,只可怜帽檐下的汗水前赴后继,几乎淌成一条小河。 盛装的沈老夫人住着鹤头杖,一双老眼已朝门口张望了不知多少回,却始终望不到想要的场面。 今日,西安城中小有名气的沈公子大婚,迎娶沈家世交、洛阳富商岳万湖之女岳如意。郎才女貌,皆大欢喜。 沈老夫人花去无数个年月来盼望唯一的孙儿成婚生子,眼见着能在踏进棺材前见到这一幕,真是死也瞑目,不怪她高兴得整夜未眠,天不亮就催促着府中众人再把迎亲事宜捋一遍,不得有任何差池,好像要成亲的事她自己一般。 新郎沈子居则淡定多了。虽然他也一夜未眠,但不是激动得睡不着,而是伏案眷写了一整夜的《春江花月夜》的乐谱,直到天明前才倦极睡去,若非奶奶的拐杖敲得疼,他能一觉睡到另一个天明。自小失去双亲的他,由这位行事专断果决地老太太一手养大,不忤逆她的意愿是他爱这位唯一至亲的方式,包括娶岳如意为妻。 他都快忘记岳如意的模样了,记忆力只模煳存留着一个笑不露齿,连一只蹦过的青蛙都能令其花容失色的小丫头,应该是不美也不丑,若无一身华服衬托,放到人堆里也就找不到的那一种。十年前,八岁的她曾跟随岳万湖来沈家拜访,小住了几日。身为小主人兼大哥哥的他,带着这个白开水一样的小妹妹在沈府里钓了几次鱼,画了几回画,基本上都是他在做,她在看,不发表任何意见,只偶尔掩口轻笑,十足大家闺秀。沈老夫人却将这个丫头喜欢到了心里去,直白地跟岳万湖将,沈家儿媳,非如意莫属。岳万湖没有异议,商人出身,算盘拨得精透,沈家在西安城中虽不算豪门巨贾,但旗下酒楼当铺田产也颇丰厚,想想自家在洛阳也算不得拔尖儿,这小女儿又非倾国倾城,难为豪门官宦家看中,倒不如风光嫁入沈家当少奶奶,两家联姻,生意上还能互相扶持,怎么也不亏。 于是,在两位当事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的未来就在两家大人碰在一起的酒杯里决定了。 婚期本在三年前,奈何岳万湖在一次进货途中身染恶疾,没几个月便撒手人寰。岳如意守孝三年,方才等来出阁之日,由岳家二公子送亲,一路往西安而来。 可是,直到约定的黄道吉日,沈家大门都未出现送亲的队伍,连个遥远的喜乐声都没听到。 岳家的作风是出了名的守时,岳公子更是亲笔书信定下日期,说这一日花轿必然准时到达,沈家只需做好迎亲拜堂之准备即可。 眼见着天边已经烧起晚霞,这花轿还是毫无踪影。出去打探的下人一拨接一拨,却没有一个带回有用的消息,只说都跑到西城门外了,还是不见送亲队伍的影子。 受邀的宾客们在偏厅中窃窃私语,有人说自洛阳往西安这一路,若想抄近道,便要自黑狐岭过,偏偏最近这地方山贼闹得厉害,杀人越货,几队商旅都遭了道儿,这岳家当家若不知这一茬,偏往那黑狐岭去的话…… 不慌不忙地马蹄声由远而近,走进大门的却不是期盼已久的岳家的人。 年轻的灰衣后生,顶着一头世间少见的湖蓝色头髮,拎着一个黑亮亮的小酒罈,满脸笑意地进来:“来晚了来晚了,为贺沈兄大喜,专门找了这坛陈年女儿红。” 原来是沈子居的酒友,沈家上下都识得此人,偶尔来找他家公子喝酒的闲散人士,不知来自何方也不知做何营生,只听见沈子居称他九厥兄弟。反正大家的心又沉了下去。 “这是怎的?天都要黑了,为何府中……”九厥环顾四周,红绸红灯红喜字,就是不见红花轿,空荡荡,冷清清。 沈子居摇头:“不知。说是近日午时必到的。” “不能再等了。”沈老夫人的拐杖往地上一杵,“子居,你带几个身手好的,亲自出城区看一看!” 沈子居牵起袖口擦擦额头上的汗渍:“再等等吧,许是路上耽搁了片刻。如意的兄长个个拳脚功夫了得,她二哥还是开镖局的,有他护送,出不了乱子。” 闻言,沈老夫人觉得有理,稍稍安稳了些,在屋子里来回踱步,喃喃:“菩萨保佑,一路平安。” 九厥想了想,上前对沈子居道:“天色已晚,宾客尚在,老这么等不是法子。你是新郎官,不宜奔忙,不如我替你去看看,反正我的马儿刚吃了草,多跑跑才好。” 说罢,他转身便走,却被沈子居拽住:“你近日为酿新酒已是劳顿不堪,实在不能再劳烦你跑这一趟。再等等吧。” 第133页 等?还等?自己老婆都不知上哪儿去了,就一点不担心吗? 九厥知道沈子居是个慢性子,平日里话不多,除了喜欢与他围炉品酒,便是钻研书画乐器,字写得好,画画得好,随便一件乐器到他手里都能奏一支好曲,行云流水绕樑三日,明明是个开酒楼开当铺的小老闆,偏偏风雅的紧。听说沈子居要娶亲,他真是饭都来不及吃,便从千里之外赶回来参加酒友的婚礼,因为他实在太好奇怎样的女子才能成为这个貌比潘安、心思玲珑的男人的妻子。 几年前,四海游荡的他来到西安城,于城中一年一度的“品酒大会”上与沈子居相识,此会之参与者皆以黑布蒙眼,品数十种美酒,谁说对的品种多,谁便是当年的“酒仙”,可免费享用城内所有酒坊酿造的好酒一年。那一次,他与沈子居打了个平手,这倒是意外的。以他酿酒仙官的身份,多年来能在“酒”上与他势均力敌的,沈子居是头一个。这小子懂酒,却不好酒,谦和地把冠军之位让给了九厥。一来二去,两人因酒结缘,倒也引为酒友,但凡他到西安城,少不了找沈子居喝两杯,后来,沈子居在郊外建了一座名为东篱小筑的别苑,他去过一回,依山傍水,景色甚好,这小子的日子过得确实逍遥。 只是,这位岳如意小姐,倒从未听沈子居提起过。他几乎从不谈起任何与终身大事有关的事情,不像别家有钱公子,到了二十好几的年纪,爹都当了好几次了,而他,似乎对任何女性都没有兴趣一般,害得九厥一度以为他有断袖之癖。 如今他突然说要成婚了,新娘子还是青梅竹马,九厥哪有不快马加鞭赶来看热闹的道理? 可他来了,却连新娘子的一根头髮都没看到,着实扫兴。更扫兴的是沈子居的态度,这半死不活的“等等等”,好像要成亲的人压根不是他。 “天都黑尽了,我还是去瞅瞅吧。若真是再城外遭了什么麻烦就不好了。”九厥拉开他的手,执意要出门去。 “你去了又有什么用呢?”沈子居似乎急了,脱口而出。 九厥停下来,奇怪地回头看他,这小子今天怎么了?平日里就算被人惹怒了,也不见得有这么大的声音。 “子居!”沈老夫人也怒了,“你这算是唱哪一出?让你带人去,你不去,如今九厥说去,你也不让人去,你就一点不担心如意的安危吗?” “担心?!”沈子居看着沈老夫人愤怒的双目,竟然笑了,“我连她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 九厥微微一怔,看来,所有人都盼望的亲事,偏偏不是新郎官盼望的呀。 沈子居身上挨了重重的一记拐棍儿,纤瘦的他差点没站稳。 “就算你一辈子不知她长什么模样,她也做定了我沈家的媳妇!”沈老夫人气得浑身发颤,指着沈子居道,“你不去找,我去!西安找不到我就去洛阳找!总得要个说法!” “您老消消气!”九厥赶紧搀住年迈的老太太,“沈兄弟必然也是一时情急才乱说话,谁的媳妇丢了能不着急呢,您先缓缓,我马上去看看!” 沈子居石头一样戳在那里,好像这里发生的一切都与他无关,只有揣在怀里的那张乐谱,才是他的全部。 “这个不孝子!”沈老太太被九厥搀回椅子上坐下,气愤难平地责骂,“二十有三乐还不成婚生子,如何对得起你早死的爹娘?” 话音未落,几个僕役领着一个衙差打扮得男人匆匆忙忙地跑过来,男人脸上一脸肃穆之色,一看便知带来的不是好消息。 “见过沈老夫人。”衙差朝她做了个揖,“卑职奉李大人之命,有事相告。” 生老夫人心下一紧,忙说:“官爷快请说。” “两个时辰前,有路过的樵夫于城外黑狐岭出口发现一支送亲的队伍。”衙差顿了顿,“均遭杀害,陪嫁之物悉数失踪,疑是山贼所为。” 沈老夫人的拐杖“噹啷”一下滚落在地。 沈子居则更像一块石头了,脸上说不出是一种怎样的神情,不是悲伤,不是愤怒,倒像是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回事,但真的发生了却又难以置信的诧异。 “全部遇难?”九厥倒抽一口冷气。 “万幸尚有一个活口。”衙差道,“几具尸体之下,发现了尚存一息、身着喜服的新娘子,已被救回,大夫诊治过,说只是几处皮外伤外加惊吓过度,无大碍。此女自称姓岳,名如意,大人知沈公子今日娶岳家小姐,这才派我过来,请公子即刻随我走一趟。” “如意还活着?!”沈老夫人一听,魂魄顿时又齐聚了,跳起来抓住沈子居,“还发楞?走啊!” 沈子居像个木偶,被焦急的外力推推搡搡挪到了屋外。 所有人都以为,他是经歷了太快的大悲大喜,情绪跟不上行动。 九厥全程相陪,从沈府到官府,沈老太太永远比沈子居走得快。当躺在床上的脸色煞白的姑娘看到急切奔入的众人时,她并不貌美的面孔瞬间盖满泪水,满是伤口的双手很努力很努力地伸出去,扯住沈子居的袍角,哽咽着喊了一声:“子居大哥……” 纵非佳人,我见犹怜。 沈子居这才回了魂,俯下身来握住岳如意冰凉的手:“没事了,安全了。” 有心上人安慰,岳如意这才“哇”的一声哭出来,一把抱住沈子居的手臂,再不肯松开。 沈子居一动不动,任由她依靠,轻轻拍着她的背嵴。 案头烛火微微跳动,沈老夫人一边抹眼泪一边双手合十,谢神佛庇佑,留了如意一条性命。 九厥觉得自己也应该为朋友高兴,可一看到沈子居那张不温不火的脸,又始终觉得哪里不妥。 衙差们知趣地退了出去,在西安这个地方,他们好歹是要给沈家一点面子的,毕竟,沈老夫人每年都会在自家酒楼里请他们吃个“辛苦饭”,遇到哪个官差手头紧,只要去的是沈家当铺,决不失望而出。小恩小惠也能收买人心,否则每月每天都有人伤亡,衙门里哪管得了那么多。 “未来的沈家少奶奶真是福大命大,这样都死不了。” “看这杀光抢尽的作风,十之八九是李大鬍子干的。出没黑狐岭的山贼,没一拨敢有这么狠的,除了他。” “可我听在洛阳当差的表格说,李大鬍子年前在京城落网了,好像还被砍头示众了。” “嘁,真抓住了还是随便找个人定罪,谁敢保证?” “那时谁敢的?太损阴德了。” “鬼知道。走走,吃酒去,忙活一天了,又累又渴。” 两个衙差低声闲聊着走开,说的话却一字不漏落到九厥耳里。 他也退出房间,把宝贵的劫后余生的时间留给那对将成的夫妻与百感交集的老太太。 最坏中的最好,起码新娘子还活着。 此刻已近子时,仍感闷热,整座城睡了一大半,还有一小半在美酒与声色之中消磨着,没有人知道,沈家在一夜之间经歷了怎样的折磨与惊喜…… 第134页 4 “然后呢?” “然后,沈子居把岳如意接回了家,不久后婚礼如期举行。我喝了他们的喜酒之后便离开了西安。等我再次去到这座古城时,已是两百年之后了。沈府之人早已作古,没有后人,沈府跟东篱小筑也都不復存在。” “你怎么那么久才回去?姓沈的不是你好友吗?” “刚好我那阵子忙啊,天界那帮老鬼天天跟在我屁股后头催我酿酒。再说了……”九厥纠正我,“我与沈子居不是好友,只是萍水相逢的酒友罢了。像他这样平淡出现又平淡消失在我生命里的人,太多了。所以永欢一提起他,我还想了半天才想起这号人呢。” 我从后视镜里看着刚刚从回忆里跳出来的九厥,再问了一次:“你能想起沈子居,但真的确定没有永欢的存在吗?” “真的想不起来。”九厥挠头,“或者我再多想想?” “酒喝多了就是容易未老先衰。”开车的敖炽插嘴道,“你当心老年痴呆!” “我已经很老了。”九厥故意道,“不过由衷祝你越来越年轻,年轻成一个小baby!” “不许提这段往事!” “提了又怎样?你打我啊打我啊!” “你以为我不敢吗?” 反正不管这两个活宝怎么闹,我们的车是一往直前地朝城西的桃叶湾而去。 疑点重重的“花月佳期”,就在这块我几乎不怎么去的地区。不去不是因为那里偏僻,而是嫌那里太乱太吵。桃叶湾算是最靠近市中心的商业繁华区,最大的服装批发市场与各种乱七八糟的店铺都挤在那块巴掌大的“黄金地段”里,旧得快看不出本来面目的桃叶大厦里,装满了买不起新房的居民与租不起好写字楼的公司。葵颜说,这间婚介所,就在桃叶大厦23楼的最左边,隔壁是个卖二手手机的公司。 灰尘与油渍遍布的大堂里,我几乎无法从旁边的灰镜墙里看清我们五个人的轮廓。太久无人清洁了,尽管桃叶大厦里最不缺的就是人。 我将睡眠中的永欢交给赵公子跟纸片儿看管,甲乙懒洋洋地不想来,被我恶狠狠地拽进了车里。咱们谁都可以不来,他甲乙必须来。为什么?嘿嘿,以防万一。 来来往往的人匆匆从我们身旁走过,有的抱着厚重的纸箱,有的拖着塞满廉价服装的编织袋,有的推着装着盒饭的小车……一身骯脏的鸡窝头妇女跟在盒饭车后头喊:“我买两盒怎么就不能便宜两块钱?” 桃叶大厦里的人,从早到晚都要为餬口而奔忙。所以,我觉得花月佳期选在这里开业时在令人费解。既然生意都做到能挤垮同行的境界,怎么捨不得找个环境清幽高尚的地方?好歹也是挂月老名字替人牵线做媒,生生搞得像逛菜市场似的。 狭窄破烂的电梯里,按钮上的数字都被摸得模煳了,九厥看了半天才选中23楼。正要关门时,一只不太干净的手突然伸进来挡住电梯门,随着一股浓浓的烧肉味,刚刚那个买盒饭的妇女匆匆跳进来,跟我们到同一楼。 短短十几秒中,妇人根本都不瞄我们一眼,自顾自蹲在电梯角落里,麻利地把一个盒饭里的烧肉全部拨到另一个盒饭里。 直到电梯门打开,我礼貌地让她先出门时,才听到她模煳地说了一句,衣裳真好看啊。 是在说我吗?! 今天我没有穿那件标志性的旗袍,刻意换了一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白色羊绒长大衣,如果这样都被称赞,我应该很高兴。 我目送妇人走向23楼的c号。 这层楼只有abc三个房间,呈品字形布局。c号的大门还是最老式的推拉防盗门,只关了一半,里头的木门大开着。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歪着脖子坐在紧靠防盗门的小椅子上,鼻樑上架着只有盲人才会戴的墨镜,嘴角还流了一缕口水。妇人的脚步离他还很远,他就像直到了她的到来,很欢喜地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 “今天吃红烧肉哦!”妇人晃了晃手里的塑胶袋,笑嘻嘻地对男人说,“老闆是好人,多给一倍的肉也不加钱。” 经过她门前时,我刻意放慢了脚步,看到她搀扶着这个男人往里屋走。当她察觉到有人在背后观望时,她回头看了我一眼,这回来拉上了防盗门,谢绝参观。 如葵颜所说,b号是个挂着某某通讯牌子的小公司,租用这种破烂民居能比写字楼便宜太多,公司大门紧闭,门上贴满了水电气费催缴单。 当最里头的a号,也是门庭最大的一间呈现在我们面前时,第一个吸引到我的,就是贴在大门口的一副对联—— 上联:天长地久滴水穿石 下联:海枯石烂飞蛾扑火 狠批:花月假期 字是平庸的,不似名家之手,倒像那些个练了几天字便等不及要出来卖弄的练习品。 由古至今,搞婚介的地方我多少见过,不论哪里的标语,都不会像眼前这副,分明只是寻常的词语组合,不高明也不出彩,可就是无端端让我觉得“重”,轻松的心情都被什么压住了似的。 一个婚介所,不论哪个细节,都该喜气盈盈的不是吗? 区区一副对联,已让我隐隐不适。 短暂的商议结果是,我跟敖炽还有甲乙先进去瞅瞅,葵颜跟九厥在外等消息。原因一,葵颜是老面孔,进去也是被人再赶出来。原因二,如果永欢是这里的客户,再考虑到她跟九厥手上相连的暗影,九厥暂时不要露面。万一里头发生什么意外,外头也有个照应。 “记住,我们现在是同事,三个单身大龄青年,相约一起来找对象!”摁响门铃之前,我再次提醒身边的两个男人。 “我不想进去。”甲乙打哈欠,“我劝你们也别进去了。” “你怕了?”敖炽瞥了他一眼,又用力吸了吸鼻子,“没有妖气,没有尸气,只有人的味道。你几时这么怂了?” “你没得选择。”我甚至都没问个为什么,手指已经摁响了那个特意做成心形的红色门铃。 三次“叮咚”声后,朱红色的铁门朝里打开,门后,戴着黑边眼镜、穿着红色套裙的小姑娘笑咪咪地看着我们:“三位是来做情感谘询的吗?” 我反问:“找对象包括在情感谘询里吗?” 红套裙笑得更甜了:“当然,这是我们的主要业务,请进。” 房间比我们想像中宽大,由民居改成办公室一点也不显侷促,大厅里的墙壁包括天花板都刷成了温馨的淡粉红,九张白色的心形办公桌整齐排开,每张桌子后都坐着一个红套裙,都戴着黑边眼镜,乍一看跟一个模子倒出来的一样。业务还挺繁忙,每张桌子前都有客人,一旁的等候区里还坐着一个穿黑大衣的女人,三十来岁的样子,紧紧抱着自己的手提包,对谁都充满了警觉地样子。 红套裙把我们领到休息区坐下,然后每人发了一张表格,说:“请按需要,仔细填写,写完之后交给我就行。我叫十号。” 第135页 “你叫十号?”敖炽很想笑,看看她身后那些,“那你那些同事是不是叫一二三四五号啊?” “是的。”十号保持着非常专业的微笑,“我们都以工作编号为称唿。请仔细填表。填完后交给我,我就在那边的前台。” 我顾不上纠结红套裙的名字,低头仔细看手里的表格,蛮简单的,第一部分是基本资料,只需填上姓名性别职业身份证号,第二部分的抬头是“需要寻找配偶的请填下列内容”,只有一栏——“请简要描述您对理想配偶的要求。”,第三部分的抬头是“有其他情感谘询需要者请打勾选填”,共有三栏——“1单恋”、“2分手”、“3丧偶”。 真是太有特色的一张表格…… 我跟敖炽对视一眼,低头默默填写第二部分。 我写:脾气要好,不能动不动就打人骂人,情商智商都不能低于正常水准,最要紧的是捨得给老婆花钱。 他写:身材好…… 甲乙写:随便。不适男人就行。 我立刻觉得跟他们坐在一起拉低了我的层次…… 十号小姐微笑着看完我们交上去的表格,眼都不眨地说:“三位请稍等,待我们经理做出初次审核之后,再来通知你们。” “你当这是面试吗?还需要初审!”敖炽不乐意了。 “对不起先生,这是我们花月假期的必要流程。”十号站起来朝他微微欠身,“如果您有任何不满,可以随时投诉我。现在请回休息区等待十分钟。” 很有性格的工作人员呢。 退回休息区坐下后,敖炽低声对我说:“这里有些不妥。” “看起来挺正常。”我环顾四周,工作人员跟客人个个相谈甚欢,还有几个客人边说边抹眼泪,号码小姐们还体贴地送上纸巾与安慰的话语。 “就是看起来太正常了。”敖炽扫视一番,“你不觉得,这里的人气态‘多’了吗?” 人气太多?!一语中的! 我之前老觉得不对的就是这一点,人界以人为主,处处“人气”是肯定的。但是,人气会随着人群的疏密而有轻重之变化,桃叶大厦里的人气太重了,就像这里生活着几千万人一样,可实际上,整座大厦加起来最多九十户人家,满打满算也超不过一千人,再加上一楼跟负一楼的商城客流量,也不过几千人顶天了。 真是奇怪! 这时,旁边的黑衣女不知想到了什么伤心事,突然低声抽噎起来。 “没事吧?”我适时地递过去一张纸巾。 黑衣女摇摇头,也没接纸巾,用手背擦了擦眼泪,眼神刻意不与我对接,问:“你来徵婚?” “对啊。长夜漫漫太孤单,有个枕边人多好。”我一本正经道,“难道你不是?” 黑衣女骤然笑了,从哭到笑竟毫无转折。她慢慢转过头,看着身后那片雾蒙蒙的窗口喃喃:“我没力气了……想念,怨恨,相爱……” 这又是一个徵婚徵到绝望的女子吗?! 不等我再说话,十号从东北角那间单独的办公室里裊裊娜娜地走了出来。 “林先生,您的资料没有问题,这是您的号牌。请稍事休息,等会儿我来通知您去见经理。”十号将一个写着“2号”的心形塑料牌交给了甲乙,然后对我和敖炽微笑,“沙小姐,还有龙先生,很抱歉地通知两位,你们的资料未通过审核。花月佳期对不能为你们服务感到遗憾。我这就送二位出去。” 逐客令倒是下得爽快阿,不过,不出我所料。 “希望以后有机会为你们服务,再会。”十号的笑容很快隐没在迅速关上的大门之后。 敖炽看着门上的对联,说:“现在我知道你为什么一定要那小子来了。” “你由知道?”我笑笑,转身朝楼道另一端走。 “那个经理,不是寻常货色。”敖炽回头再看一眼,“我想,咱们被撵出来的原因跟葵颜是一样的。” 没走两步,一直蹲守在楼梯间里的九厥跟葵颜钻出来,问:“这就出来了?”葵颜看看我们身后:“面瘫小子呢?” “还是年轻人有前途阿!”我笑,“咱们这些老傢伙果然不入人家的眼,一个审核不过关就给撵出来了。” “咦?”葵颜一惊,“但为什么那个小子……” 话没说完,他自己明白过来了,一拍大腿道:“果然有问题!我们的假身份证即便万无一失,他们还是知道我们根本就是有伴儿的人,不需要徵婚!所以不理会咱们!” “我与甲乙相识一载,凭我的观察与直觉,这小子应该是单身。”我拍拍葵颜的肩,“从你说被撵出来我就奇怪了,他们也许不知道你的身份,但好像能洞悉你的真实状况,有伴儿没伴儿一清二楚。这可是联网都查不到的。来之前我就想印证这一点,如果我跟敖炽也被赶出来,而甲乙被留下,那这个地方就真的有‘高人’哟。” “那小子能应付吧?”九厥略有担心,“这个地方哪里都找不出问题,但我就是觉得哪里都有问题。” “他比你顶用。”我耸耸肩,对这个我至今都不知道底细的所谓的道士,我市非常相信他的实力的,一路上他虽然像个可以随时被忽略的影子,但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一点有用的事。我断然不会把一个不能独当一面的人留在那个不知黑白的房间里做卧底。 但,心里总归是有一点点担心的,相伴一年,多少也有了点感情。 现在我们要做的,除了等,还有另一件事。 “反正甲乙还没出来,我想我们趁这个时间去弄清楚一件事。”我认真地看着在场的傢伙们,“桃叶大厦里的人气跟人数不成比例,我怀疑是为了掩盖一些异常的别的‘味道’,有人动了手脚。分头去逛逛吧,半小时后还在这里碰头。” “你们也察觉到了?”九厥皱皱眉,“我去楼下瞅瞅。” “我去楼顶。”葵颜跳进电梯。 “我去天上整体观测一下。”敖炽闪得最快,直接化作一到光从楼道的窗口蹿了出去。 剩下我干什么呢?做个居民调查访问? 正这么想着,外头传来一阵沉重的哗啦声。 我从楼梯间钻出来一瞧,c号的妇人费力地拉开防盗门,将一大袋垃圾随意放到了门口。 看到我的出现,她愣了愣,又左右看看,居然开口道:“你还在啊?” “在啊。”我走过去,笑道,“我朋友还在里头登记找对象呢。我在这儿等他。” 妇人靠着门,嘆气:“你们这样的,花儿一样的人也需要上这儿找对象吗?难怪那个花月佳期的生意那么好。可见如今这世道,找个可心的人越来越不容易了。” 第136页 “我爱的不爱我,爱我的我不爱,人生不就充满了这样的阴差阳错吗?”我走到她面前,随意地问,“您是这儿的老住户了?怎么称唿呢?” “嗯,打我结婚时就住这儿了。我姓方,可这儿的人都管我叫桃姐,我在街那头有个小水果摊儿,卖得最多的就是桃子。”桃姐看看腕上的廉价手錶,大概还有些时间跟我闲聊,又说,“我看妹子你年岁不大啊,找对象这事不要急,万一找个不对路的,就害了自己半辈子呢。” 我脑子里马上浮现出那个歪着脖子流口水的男人——她是在感慨自己的际遇吗? “嗯,不急。”我点头,试探着问,“刚刚在门口等您的……” “我丈夫。”桃姐咧嘴一笑,“只要我出去摆摊,他就非要在门口等我。从他康復后到现在,十几年了,都改不了这个习惯。” 这个笑容,没自嘲,没怨气,居然还很甜蜜。 桃姐又大量我一番,说:“电梯里时我就觉得你这衣裳好看,我年轻时也爱穿个白裙子,可惜现在脸也皱了,腰也粗了,再好的衣裳也浪费了。”她从裤兜里掏出一根抽了一半的香菸,叼在嘴里点燃,很舒心地吸了一口,笑着问我,“你说大婶我要是减减肥,穿你这样的衣裳会不会风韵犹存呢?” 难得在这样的环境里,还保有一丝幽默感,我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个一身土色防寒服、头髮枯黄凌乱得像个鸡窝的妇人。 她一直斜靠在门框前,身材虽已无曲线可言,但夹在指间的香菸与沉静的眼神,包括每吐出一口烟雾后嘴角习惯性的微翘,都藏着一股被沧海桑田人世艰辛磨成了黑白色的……风情。 “恕我冒昧,您丈夫是因为生病才这样的?”我的目光越过她的侧脸,落到屋内。 “被砖头砸中后脑,医生说要成植物人,结果没说准。”桃姐吐出一个烟圈,“年轻时,我在酒吧里陪酒赚钱。我们是中学同学,他一直喜欢我,我也喜欢他。可我家条件差,他夫妇坚决反对我们在一起。高中毕业后我们断了联繫,后来在另一个城市的酒吧里遇到,那时他已经开了一间小公司,说不上有钱,也不穷了,但没结婚也没女朋友。”桃姐笑笑,“这傻子一见到我就怒了,拉着我就朝外头走,我客人来拦,他就跟人打了一架,那次是左手骨折,进医院躺了一个月。” “然后你们结婚了?”我也笑,如果这就是故事的结尾该多好,平淡美满。 “我们的婚姻让他父母彻底与他断绝了关系。”桃姐看着自己的家,“这房子是他当年自己赚钱买的,也就成了我们至今的居所。他说,就靠咱们自己,也能生活下去。等时间长了,我们有了可爱的孩子,父母会谅解的。那会儿我也找了份正当的工作,在商场里做售货员,每天下班,我就在商场门口卖气球的小摊前等他来接我,像他现在等我一样。”她随意地将菸灰弹到地上,继续道,“两年后的一天,几个以前在酒吧里认识的混混路过商场,看见了等他的我,自然少不了言语轻佻毛手毛脚。我请他们自重,却换来几个耳光。然后他来了,打起来了,他是个特别斯文的人,可真打起架来又特别狠,那几个傢伙有点不是对手。其中一个趁乱捡来砖头,偷袭得手。你现在看到的,是他康復后的样子。医生说得后遗症,一样没落下。那会儿我也才二十五岁,模样身段不比拟现在差,有人要我放手,反正我们又没孩子,再找个靠山不难。” “你动摇过?”我脑子里浮现出一个悲戚的二十五岁女人的模样。 “怎么可能没动摇过,都是普通人,头上没光圈,当不了圣母。”她吐出最后一个烟圈,看着我笑,“可一想到头破血流的他在昏过去前跟我说的一句话,我就迈不动腿儿啦。” “他说什么?” “‘我在,别人甭想欺负你。’”她掐灭了菸头,“十多年了,就这样过来了。” 我沉默片刻,又问:“觉得是一种责任?” 她又笑了,用过来人的目光望着我:“仅仅靠责任,是不可能撑到现在的。你这样的小年轻,无法想像我们的生活曾糟糕到怎样的境地。”她顿了顿,说,“我爱他,所以不放手。就是这么简单。你都不知道他闹着要吃红烧肉的模样有多可爱。还有哪,虽然他瞎了,脑子也不好用了,但只要我一靠近,他就知道是我。有趣吧?!” 我长长唿出一口气,笑:“你就这样随便把自己的隐私说给一个陌生人?” “你都说你是陌生人了,难道你会因为知道了这些而对我这个中年妇女不利吗?”桃姐耸耸肩,“所有知道我们的事的人,不论亲戚还是朋友,顶多就是离开我们的生活罢了。我倒是不怪他们的。就是时间一长吧,没个说话的人也怪闷的,好不容易跟你聊上,也别嫌大婶烦,就当是做了回垃圾桶,也是善事一件吧。顺便,以后有空也来照顾照顾我的生意吧,我的摊子就在前头丁字路口的第三棵树对面。看你这气度与装扮,一定是买水果都不砍价的那种败家子儿,便宜别人不如便宜大婶我。” “好,我记下了,丁字路口第三棵树。”我哈哈一笑。 如果她是妖怪,我一定会邀请她到不停里来跟我喝杯茶。我喜欢她骨子里的坦荡与幽默。 “对了,您既然一直住在这儿,那肯定经常碰到花月佳期里的工作人员啦?”我问。 桃姐想了想,摇头:“还真没有。他们家的大门从来都是关得紧紧的,除了你们这些关顾的客人,我从来没见过他们的人出来过。只在之前他们刚搬来时,见过几个搬家公司的小弟在里头忙碌。也许时间不对吧。” 话音未落,屋子里传来一阵喊声,桃姐应了一声,又扭头对我说:“他要我陪他听懂画片儿了,你保重。祝你早日觅得如意郎君,要擦亮眼睛哈!” 到处都是有故事的人,我再次确定了这一点,所以我很高兴我恰好在这里,恰好听了一段中年妇女与瞎子丈夫的陈年旧事。 防盗门重新关上,把我跟这个萍水相逢的妇人又送回了各自的世界。 看看时间,半小时过去,电梯门“叮”的一声响起,九厥匆匆走出来,手里攥着两个不足一尺的草人,每个草人都鼓鼓囊囊的,好像里头塞满了棉花似的。紧跟着,葵颜从楼梯间“噔噔噔”窜出来,差点跟不打招唿就现身的敖炽撞个满怀。 “这里果然不妥!”敖炽面色严肃,“我在空中一瞧,才发现整座大厦都被一层淡淡的红雾‘锁’住了。” “这里流动的人气都是‘死’的。”葵颜皱眉道,“有人刻意动了手脚。” “是借魂聚气术。”九厥将草人朝地上一扔,撕开它们的肚子,一堆大米“哗啦”一声露出来,他拾起一粒,举到我面前,“你看这些米粒上,每一颗都用咒法刻下了一个姓名与生辰八字。这些名字与八字的所有人都必须是活人,将他们的讯息刻进米粒之后再聚集到一起,除非这些人死去,否则就能源源不绝地获得他们的‘生气’。古时候,若有大宅久无人居,主人都回会找道士以这种法术来‘填充’宅子,以驱散不好的阴寒之气,避免家人生病遭灾。被借了‘魂’的人倒也不会有生命危险,只是会长期睏倦,抵抗力虚弱。所以这种损人利己的法术很早就被禁止,没想到现在还有人懂得这种术法。我在负二楼绕了三圈才在一个极阳与一个极阴的位置找到这俩草人,有障眼法,寻常人看不到。这种下三滥手段最讨厌了。” 第137页 “只要有需要,就不会禁得了。”我看着脚下这堆米粒,“难怪没有任何妖气,原来早被掩盖过去了。” 满脸厌恶的敖炽伸出手指朝地上一点,一道火焰凭空而出,瞬间将草人与米粒烧成一摊黑灰,无数道白气从灰烬里散出来,穿过四面墙壁,无迹可寻。 同一时刻,我们所有人都被一股扑面而来的妖气熏昏了头,压抑太久的它,汪洋大海一样扑来i,像无数只绝望的手同时捏住了我的心脏,令我不得唿吸,不止如此,心头还莫名涌出极度的悲伤,难受得想号啕大哭。 葵颜屏住唿吸,摇头道“长这么大都没享受过这么浓烈的妖气,得是多大一只妖怪阿!” “不一定大,有本事是一定的。”九厥努力调匀唿吸,左右看看,“甲乙呢?还没出来?” 我一惊,对啊,这都过去好半天了,花月佳期连门都没开过。我赶紧摸出手机给他打电话,“嘟”了两声之后便是“您拨打的用户不在服务区。” 好吧,卧底任务看来要强制结束了。 一行人快步走到花月佳期门口,正要破门而入,门却打开了。 一面之缘的黑衣女缓步而出,边走边对身后的十号说了声“谢谢”,见到我们在门口,她也目不斜视,微微昂首挺胸地与我们擦身而过,一脸如释重负的轻松,与那个无助哭泣的女人判若两人。 不过,如果我没看错,她的左眼下方好像比来时多了一块创可贴?! 不止她,十号对我们也视若无睹,转眼就要关上大门。 敖炽“咚”的一声挡住铁门,怒目而视:“这就是你们对客户的态度?刚刚不还笑得满面春风吗?眨眼就翻脸不认人了?” 十号的脸上找不出任何表情:“抱歉,几位非我花月佳期的客户。请离开。” “那麻烦你把我朋友叫出来,我等他老半天了。”我站出来。 “您是说那位林先生?”十号笃定地回答,“他十五分钟前已经离开了。” “不可能!”我压住怒意,“从我出来到现在,除了那个黑衣女,没有任何人出来过。” “那一定是您走开错过了。”十号的脸比我还冷。 “是吗?”我冷笑 不需要任何暗示,敖炽很贴心地一脚踹开了铁门。 所有坐在办公桌前跟号码小姐说得口沫横飞的客人都惊恐地住了嘴,纷纷回头看向我们。 转过来的脸,有的属于土拨鼠,有的属于癞蛤蟆,还有一颗仙人球和一颗芭蕉——所谓客人,竟有一半是妖。借魂藏气之术被破,牛鬼蛇神统统失去迷惑视觉的伪装。另一半倒是货真价实的人类,只是现在都变得比鬼还狼狈,纷纷尖叫着,连滚带爬冲出门去。 十号被这股力量冲撞得连退几步,脸上依旧没有表情,只说:“各位现在离开,还可相安无事。” “你现在叫你们老大出来,我也可保你平平安安。”我看着房门紧闭的经理室,如无意外,甲乙应该在那里。 “砰”! 被敖炽踢坏的铁门瞬间恢復原状,严严实实地关了起来。 是个长相相似的号码小姐如临大敌地排到我们面前,语调一致表情一致尖声尖气地说:“滚出去!滚出去!” “凭你们?”敖炽目光一凛,随手从旁边的办公桌上抓起一叠便签纸,手指轻轻一捻,再用力朝前一撒,薄薄的纸变成了数道菱形白光,飞旋着朝这群向我们逼近的号码小姐噼去。 “唰唰唰”,空气里传出一连串轻微的声响之后,刺耳的女声戛然而止,被便签纸切成两截的号码们软软倒在地上,什么反击都没做成,便化成了一截一截红色的细线,并噁心地扭动了几下之后才彻底不动了。 红线化的妖怪?! 也太虚弱了,敖炽下手那么轻,就崩溃成这样。 再看周围,来不及离开的妖怪客人们吓得浑身发抖,有的躲到窗帘跟柜子后头,有的干脆从窗户跳了下去。 我揪住那颗正打算跳楼的芭蕉怪,厉声问:“你们究竟来这里做什么?” 比我还高半个头的芭蕉怪“扑通”一声跪下了,语无伦次道:“小的来求助的!小的看上了果园主人的女儿,想娶她为妻,可她有未婚夫!只有这里有私人提供的姻缘线,可以帮小的达成心愿!” “私人提供的姻缘线?”九厥上前揪住他,“姻缘线歷来由天界月老掌控,这破地方何来姻缘线!” “是他们说的!”芭蕉怪拼命指着紧闭大门的“经理室”,“是他们口口声声说,只要我愿意,就能把我跟心上人用姻缘线绑到一起,这样她就无法跟未婚夫成婚,而且不管她多讨厌我都无法甩掉我,无论她躲到哪里,我都能顺着这条线的力量出现在她身边!而且,这一切都是免费的!!我有朋友来过这里求助,说是真的,说这里就是人界的月老殿!” “胡言乱语!”葵颜怒道,“月老是何等尊贵的神,岂容你如此玷污名声?!” “小的不敢欺瞒诸位大人啊!”芭蕉怪眼泪鼻涕齐飞,“小的从没干过坏事啊,只是太喜欢阿秀小姐了!诸位放小的一条生路吧,我回去再也不敢痴心妄想了!” 如此,大家都明白永欢跟九厥是怎么回事了,所谓相爱,不过妖术一场。 我正要再发问,一条红线凭空出现,闪电般缠住了芭蕉怪的脖子,不过轻轻一勒,芭蕉怪便身首异处,化成一滩绿水。 这很手下的,一点不拖泥带水。 “我有心放各位离开,何苦不领情呢?” 清泉一样干净的声音,从经理室内传出,白色的房门缓缓打开。 熟悉的热度,突然在我最贴身的口袋里扩散——出来时,我带上了天绯盾。 5 在见到这个男人的全貌之后,我才完全理解此人为何会常年占据天界男神榜的鰲头。 赤红的线被他修长的指尖拨弄着,即便悠闲地坐着,身子也颇为挺拔;细緻却又不女气的脸孔根本挑不出一丝瑕疵,尤其那双浅棕色的眼睛,比葵颜的描述美上十倍,这样的五官,不需任何厚刘海的修饰,只是一个最简单利索的黑色短髮,已是再好不过;加上一身雪白对襟唐装之上,巧手走银线,精美但不刺眼的花朵与圆月栩栩如生,不论从哪个角度看,他都像是个随时沐在清朗月色下的不食烟火的男人,只专心拨弄红线,不理俗尘之事。 若将敖炽与他相比,我只能说,我家敖大爷长得也太粗糙了…… 一张巨大的完全由玻璃制成的半月形桌子,倒映着他微笑的脸,也成了他与我们之间的鸿沟,气势恢宏,生人勿近。 “定言?!”葵颜在心里将此人与他的老友对比了两百遍之后,终于脱口而出,“真的是你?!竟然是你?!” “如今,大家都叫我岳先生。”他笑着将指尖的红线打了个结,又拉开,不承认也不否认。 第138页 葵颜攥紧了拳头,难以置信地打量着这个早在千万年前就认识的老朋友:“为什么这么多年不与我联繫?为什么要搞这样一间鬼鬼祟祟的婚介所?!” “第一,我打开门做生意,正大光明。第二,这里不仅仅是婚介所,一切感情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纠正之后,岳先生赞许地看着我们,“花月佳期营业了几百年,你们是第一拨把这里搞得这么狼狈的。当你们动了我的草人儿时,我就在办公室里替你们点赞勒!” 直接受害者九厥再也按耐不住,一拍桌子:“永欢是你搞得鬼对不对?” “有因方有果。”岳先生笑道,“永欢姑娘对你痴心一片,何苦推辞?” “你已非月老,无权干涉他人姻缘。”九厥抬起左手,“如果你在我身上绑了不该绑的鬼东西,在我跟你生气之前,解除掉!” “花月佳期不愿让任何一位客人伤心。”岳先生朝手中红线吹了口气,软软的线慢悠悠地漂浮起来,在桌子上绕成一个圆满的红心,“花月佳期的存在,可能比月老殿更有意义。” 摆明了不将九厥放在眼里…… 我拦住接近爆发状态的九厥,说:“那我的存在,对你而言可能就是一种灾难。把我的人交出来。” “你的人?”岳先生想了想,“哦!是那个毫无表情的年轻人对吧?” “他在哪里?”我皱眉。 岳先生身子一倾,一手撑住下巴,笑问:“这个人对你很重要?” “我是这个人的僱主,作为我的帮工,我有义务保证他的安全。”我没打算告诉他,如果甲乙真的有个三长两短,我的心里不会好受。 “那就是说感情不深嘛。”岳先生又笑,笑得暧昧,“可在这位先生心里,你可是他最在乎的一个女人哟。” 埃?! 我?!甲乙在乎我?! 不不不,这混蛋在胡说八道,在甲乙心里,恨不得我这抠门老闆娘吃饭噎死走路掉坑,怎么可能把我视为他最在乎的……女人?! 在对方暧昧的笑容里,我顺便察觉到敖炽那张发黑的臭脸,每根线都写着“我早知那混蛋是个满心邪念的禽兽”的字样。 我压下怒气,笑得春风满面:“还有这种事?想不到一把年纪还有这样的小哥青睐,着实高兴。所以,麻烦你把他送回来,也好让我的虚荣心长期得到满足。” 敖炽的拳头攥得比任何时候都紧,看我的眼神都要喷出火来了。 “这不好。”岳先生手指一动,红心又变回红线,坠回他手中,“你已与身边这位先生缔结姻缘,得陇望蜀不是好习惯。” 果然与我推测一样,不管面前这个傢伙是曾经的月老,还是现在的妖孽,他能一眼洞穿我们的婚配状况倒是真的。 “既然如此,也不必浪费时间。”窗户纸都捅破了,就不必客气了,我收起笑容,“我不威胁人,但如果你不肯交出我的人,我保证花月佳期不会存在到明天。” 敖炽还要加一刀:“顺便,我保证你也不会存在到明天。” “我年岁大了,眼神不好了,虽看不出你们是何来歷,但确实是我不想招惹得人。”岳先生深唿吸一口,突然站了起来,“作为你们的同伴,他也不是省油的灯,我可不敢对他怎样。他在祈愿室里休息,跟我来吧。” 岳先生从桌子后走出来,每一步都很镇定,丝毫不担心我们中的任何一个突然对他出手。 葵颜怔怔地看着他目不斜视地从自己面前走过去,努力想从他身上挖掘出哪怕一丝值得怀念的气息。 可惜,挖不到。 岳先生出了门,径直朝左边那条短短的走廊而去,末端那扇朱红色的木门在听到他的脚步声后,自动打开。 “这些年想找我麻烦的,你们不是第一拨。”他边走边说,“我不是个爱好物力的人,本身也不擅长打架,法术也没修炼得多么精妙,打得过他们我就打,打不过就跑,跑不了就求饶。不然,你们以为我是如何生存到现在的呢?呵呵。” 这话应该不假,从一开始到现在,这傢伙的身上完全不具备我应付过的任何一种“大boss”的气场,我相信他说的话,但这种“坦诚”,反而让我更加不安。 “那你现在是在求饶吗?”我看着他的背影,飘逸得像一朵永不沾地的云。 “是讲和。”他走到木门前停下,回头微笑,“我知道我不是你们中任何一个的对手,所以我不想玩什么以卵击石的游戏,而我也希望你们在带走他之后,忘记桃叶大厦。请不要将我跟恶魔划等号,我只是为了帮助别人,才尽力而为。” “你少芭蕉怪的时候,可没这么通情达理。”九厥冷笑,“别忘了,我这笔帐还没跟你算。” “我不喜欢废话太多的客人。”他看看九厥的手腕,“如果你们答应忘记桃叶大厦,我倒也可以考虑切断你与永欢之间的‘姻缘’。” “这事由不得你说不行。”九厥咬牙切齿,“你这种乱点鸳鸯谱的人太坏了!” 他笑而不语,走进所谓的祈愿室,指着前方道:“在那儿。” 如葵颜所说,这个房间里确实有一尊白瓷制成的人像,眼上蒙着红布,衣袂飘飘,仙风缭绕,虽然只是小小的一尊,却也有俯瞰世间疾苦的气场。 不然,甲乙怎么会跪在它面前……站在距瓷像两三米开外的地方,我们所有不停的成员都确定,跪在蒲团上背对着我的人,是甲乙无疑。 “甲乙!”我喊他。 没动静,还是背对我。 有些不妥,我又喊他一声。 甲乙慢慢回过头,一张缠满红线根本没有五官的脸,朝我们挤出一个扭曲的笑容:“欢迎你们的到来。” 话音未落,月老像突然腾空而起,一块很不起眼的两寸见方的白玉小匣子从底座下露出来,勐地弹开了盖子,从里头射出极度刺眼的蓝光,转眼就将整个祈愿室都淹没到一片似海水般的蓝色之中,在场所有活物,除了假的甲乙与岳先生,全部失去了本来颜色,我眼见着敖炽九厥葵颜变成了蓝眼睛蓝皮肤蓝头髮蓝衣裳的怪人,眼见着我的白大衣变成了蓝大衣,我们几个就像掉进了染缸里的倒霉鬼,连dna都蓝了…… 岳先生镇定地站在离我们很近的地方,依旧很坦白地说:“我确实不好武力,也确实希望与你们讲和。若刚刚那位先生能够友善一些,我也不想把他送走呢。看来,你们也跟他一样不友善。所以,我觉得我还是应该对花月佳期的安全负责,得做点一劳永逸的事。” 这感觉太坏了,像跌进了一桶粘稠的胶水里,可以动,但角度有限。我跟敖炽从来没遇到过这般奇特的法术,千年树妖与东海孽龙,还有天界仙官与前任解王,居然被一种“颜色”困住了,或者说,是因为那个貌不惊人的白玉匣子?! 第139页 “你打算用这种玩意儿粘住我们吗?”我用力挥了挥胳膊,沉重得像在烂泥里游泳,连挤个轻蔑的笑容都很费劲,“然后找把菜刀剁了我们?” 岳先生笑着摇摇头:“我不会伤害你们的,只是请你们永远留在一个安静的地方。” 永远?! 葵颜挣扎一阵后,突然停下来,勐然抬头看向岳先生的脸,脱口而出:“不对!你不是定言!” 闻言,岳先生笑笑,依旧不承认也不否认,只说:“葵颜大人,不要对自己的判断太自信。之前你冒充单身来刺探军情,我已放你一马不追究,可你步步紧逼,也怨不得我。” 他认识葵颜?!能喊出他这个怪名字的人,还活着的怕已没几人。 如果他不是定言,又是谁?! “完全被封住了……”敖炽咬牙拼命扭动身体,滑稽得像个初学跳舞的笨学生,边扭边沖葵颜发火,“你不是解王吗?什么都能解救这个解不了?!” “我早就卸任了!”葵颜狠狠瞪他,束手无策。 九厥使出的各种逃脱之术,都在这片诡异之蓝面前化为乌有,这种蓝色跟他的发色完全不同,一点都不可爱。 “我还有事要忙,到此为止吧。”他后退一步,口里默默念起了什么。 梦话般的呢喃越来越清晰地从四面八方传来,束缚在身上的蓝色越来越紧。再看那白玉匣子之上,竟生出了静脉一样的蓝色纹路,无数张扭曲到看不出种类的半透明怪物从盒子里一涌而出,云雾似的缠绕在我们的身体上,没用什么力气,我便觉得自己的双脚离开了地面,轻飘飘地朝白玉盒子飞去。 “那里并不是一个太坏的地方。”在我的眼睛被那一层层缭乱的光与气完全遮住之前,岳先生“友好”地向我们挥挥手,“诸位一路顺风,后会无期。” 我眼睁睁地看着动弹不得的葵颜在“飘”到盒子前的瞬间,化成一道彩光,无声无息地落进了盒子里,然后是九厥,再然后是怒骂不止的敖炽…… 这是太大的笑话——想我纵横江湖千百年,曾有无数和尚道士想拿法器收了我,可惜哪一个都没成功,反倒被我没收作案工具,不曾想居然在一间狗屁婚介所里翻了船,这是要被一个貌不惊人的小匣子镇压一辈子的节奏?!最高端的是,它收的不止是妖,连龙与神都通吃了?! 我就说嘛,一到年底没好事……年年如此,年年不消停?!老天爷就这么吝啬给我一个轻松快乐的年尾吗? 但是,就这么莫名其妙被人收到盒子里是不是太窝囊了?想送我下地狱的人,怎么也要陪我一起去才好呢。 我不知道将灵力强制性地瞬间提到最高会不会有后遗症,但我是不停的老闆娘,断没有被人算计还不反击的说法。 一根长而柔韧的树枝冲破重重阻力,以它本来的颜色突围而出,闪电般缠住了刚刚转身、以为一切尽在掌握中的傢伙,从脚到脖子,一处也没落下。 他满面诧异,慌忙挣扎,却只见到那片蓝色顺着我的头髮蔓延到由发而生的树枝,最后染到了他自己身上。 我是当了很多年的人,但我始终是一棵树,这点本事都没有,我还混个屁! 在变成一道光之前,我用力一甩头,客人要去的地方,没有主人带路怎么行,要玩就一起玩儿! 光线越来越亮,亮得我眼睛发花,可越是眼花,眼前的情景就越看得清楚——奇怪的脸一张又一张从我面前飞过,滑过的痕迹形成一个又一个叠加的几何图形,有男人,有女人,每一个都在哭,豆大的眼泪飞到天上,化成一条又一条摇动着尾巴的鱼…… 6 蝴蝶、飞鸟、青草的气味、滴水的声音……我短暂失效的大脑在渐渐清晰的世界里,恢復了功能。 幽暗宽阔的山洞里,除了我,没有别人。 手指能碰触到的地方,都是冰凉的,石壁上的每条缝隙都塞满湿冷的苔藓,洞口就在咫尺之处,我能看到停在野花之上的蝴蝶,飞过阳光的鸟雀,还有一片葱茏草地。可我出不去,空无一物的洞口被咒语恶毒地封死,只许看,不许出,给你希望,但永不实现。 我有些疲倦,扶着石壁坐下来,抚摸着那片隔断内外的空气,试图找出破解的方法。 心口很压抑,无从说起的悲伤从最深处一点一点浸出来——你永远也出不去,不会有人来救你,你註定是那个被抛弃的人…… 思维根本不按照我的规则运行,在这洞口前坐得越久,这个念头就越深刻,一圈一圈缠紧我,窒息到恨不得自尽。 我捂住心口,靠在石壁上大口喘气,冰凉的山洞,出不去的出口,在我眼前反覆地晃动着,被人遗弃的失落与难过像刀子一样切割着我的身体……等等,这个地方怎么那么眼熟?! 我强打精神将眼前的一切与记忆中的某处仔细比对,结果是,完全吻合。 是……是无望海!当年洞庭湖上,我落水被擒,还是敌人的敖炽将我囚禁于此,并屡次嘲笑我是个被子淼遗弃的可怜虫。也是在这个地方,我与这条臭龙互赏对方一记耳光,不打不相识,从此成就一段“孽缘”…… 当敖炽的臭脸浮现脑海之际,心口上的压抑之情便像是破了一个口子,“唰”的一下漏光了,发懵的脑子也骤然清醒,短暂的悲伤更是烟消云散。 身子一轻松,我“唿”的一下跳起来,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脸,再看四周,确实是记忆中无望海的山洞,但是再细看,为何洞中某些部分会时不时地“扭动”一下,就像电视机信号不好时出现的画面? 蛊惑之术?! 联想到刚刚差点失常想自杀的心情,我觉得我找到了关键。并且我发觉,我的脑子越清楚,心态月正常,山洞里的“扭曲”现象就越多越严重,此刻,几乎整个山洞都怪异地“波动”起来,似乎施术之人已经撑不起他的法术,濒临崩溃。 既然如此,就赌一把呗。 深吸一口气,我站到山洞中间,闭目定神,运起敖炽较我的“除梦咒”,一旦有妖物以蛊惑之术制造幻影影响你的心智,这个咒就是破解的良方,但只针对低等级的小妖怪,若遇到专修幻术的大boss,那就再心口画十字,听天由命吧。我现在的唯一希望是,太久没用过,不要记错咒语才是。 花瓣一样的淡粉色光点从我掌中大面积飞出,将整个洞窟照得雪亮,每一片光斗化成一只抽象的大手,四面八方地推出去,生生要将这不见天日的鬼地方夷为平地。 几秒钟后,随着一阵“叽叽叽叽”的老树一样的声音,整个山洞化为乌有,我好端端地站在一片视野开阔的草地上。不远处,一个拳头大小的蓝色玩意儿忙不迭地蹦跳着想逃。 我几步上前,一脚踩住了它身后那条甩来甩去的尾巴。 “叽叽!”它尖叫,慌张地挣扎。 我打量着这个小战俘,居然忍不住笑了,因为……它长得实在太幽默了! 第140页 在我见过以及知道的妖怪里,从来没有这一款的存在。浑身海蓝,明明是一条肥嘟嘟的鱼,可鱼头上却偏又长着一张圆口圆眼哪儿都圆的人脸,鱼腹之下还长着两只白胖的人腿,难怪能在陆地上蹦得那么欢脱。 “叽叽叽叽!”它挥舞着两条鱼鳍,模仿着人类作揖的模样,可能是在求饶? “你是什么玩意儿?”我厉声道。 “叽叽叽叽!” “说人话!” 蓝鱼身子一颤,赶紧拿鱼鳍捏了捏自己的鼻子,开口道:“啊啊!一二三四!四三二一!” 敢情这怪物还有“语言切换”功能以及“调试”功能在?! “调试”完毕后,蓝鱼放下鱼鳍,第一句话就是:“我失败了,但是请你不要杀我。” “刚刚的无望海真是你制造出的幻想?”我弯下身子,用目光杀死它! “那是你自己折射出的地方!”它赶紧辩白,“我只是等在你身边而已。” “等在我身边?想干吗?”我加重脚下的力气。 “等我的食物。”它痛的眼泪汪汪,“不能再踩了,尾巴会断!” “断了活该!”我拿手指狠狠戳了戳它的鱼头,“想吃我?也不怕崩掉你的牙?!” “不是吃你!”它慌忙摇动鱼鳍,“是吃‘循环’。” 怎么又有点理解困难了,循环?! “让你说人话!”我呵斥,“还有,这是什么地方?是藏在那个白玉盒子里的空间?” 蓝鱼一副被欺负的委屈模样,鱼鳍擦着眼睛,说:“这里是烬弯,悲伤蔓延,永无止境的世界。” 我听得煳涂,一把将这个傢伙抓到手里,戳着它的肥肚子追问:“其他人呢?跟我一起进来的那些人!” “我发誓我不知道啊!”蓝鱼举起鳍做投降状,“也许是开始了循环,也许像你一样保持着清醒,游荡在某个地方。” 它的意思是,我跟我的小伙伴们失散了?在这个搞不清是幻境还是另一重空间的鬼地方!还有,那个姓岳的有没有被我的垂死一拽给拽进来? “你到底是什么玩意儿?”我打量着手中这个肥硕的蓝肉球,横竖都不像是个能当坏人的材料。 它踢着腿道:“我是烬弯的居民!与这个地方共生的精灵!” “没有长得这么肥腻的精灵。”我诚实地说,“不管你是什么,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私人物品,我问什么你答什么,不得啰嗦不得撒谎,否则我就切掉你的脚。你应该看得出来我脾气不好。” “不要!”它的眼泪终于飈出来,“不要切断我任何肢体!我上次骨折过一回,一年才康復。我听你的,我跟你走,我愿意做你的宠物!” “拉倒吧你,谁要养你这种毫无萌点的丑八怪!”我嫌弃地瞥它一眼,顺手拔了一根头髮下来化成一根细绳子,牢牢绑在它的腰上,“最多做个阶下囚!” “这个……能不能栓得松一些,我腰粗。” “……” 这时,一直阳光浅淡的天空突然阴沉下来,身后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 我勐回过头,远远地,一道高瘦的人影,白衣飞舞,怀中似乎横抱着另一个人,慢慢地朝我这边走来。 我闪身藏到身旁的青石后头,眼见着那个人影越来越清晰,越来越面熟。 还是那张无可挑剔的精细的脸,只是多了几分沧桑;还是那个高挑的身躯,只是背嵴不像我记忆中那么挺直;还是那双颠倒众生的眼睛,只是没了光彩,空留倦意。如果将他逆风飞扬的白袍子涂成黄色,这个男人就是一片随意飘过的寥落的枯叶。 我到现在都深刻记得坐在玻璃桌后的、那个连眼神都无懈可击的男人,明明是同一张脸、同样的身躯,这迎面而来的男人却那么清楚地变成了另一个人…… 花月佳期的岳先生,葵颜口中的月老定言,把我们一家大小塞进匣子里的兇手,就在离我咫尺之外的地方,得来全不费功夫。看来,我最后的一拽达到了目的,对这个罪魁祸首我只有一句话可说——我若来了地狱,你也休想留在天堂。谁让你惹毛了老闆娘! 但是,他好像没有察觉到我的存在,一路都很专注地横抱着怀里的人。 我自石头缝中窥视,依靠在他怀中的,应该是个女人,身形娇小,被一件披风裹住,只露出一截淡青色的罗裙,一双微微晃动的穿着白色绣鞋的小脚在裙下若隐若现,轻风一过,一缕髮丝从扣下的帽檐里飘出来,白如霜雪。 可能抱得久了,也有些沉重,他停住脚步,将怀中女子往上抬了抬。正是这个小动作,令女子藏于披风之下的手臂滑落了下来。飞起的大袖之下,不见玉手,只留白骨。 我的心“咯噔”一下,这混蛋竟然抱着一具白骨?! 些许停顿之后,他继续往前,踩着一地绿草与斑斓野花,一路走上前方的斜坡。 在他的身影渐渐消失在斜坡顶端时,我赶紧蹑手蹑脚地跟过去,三两步蹿上这片将草地一分为二的绵长斜坡,还没站定,一阵舒心的凉意便迎面而来,仿佛空气中的含氧量突然高了十倍——堪比西湖大小的湖泊,静静躺在斜坡下的世界,靛蓝色的荷花均匀铺于粼粼波光之中,将清可见底的湖水都映成了相同的颜色,远处半隐于云雾中的山峦若隐若现,正是风过花轻动,远山映丽水,绝对是一幅美不胜收的天然画卷。都说映日荷花别样红,偏偏这里的荷花却是这样沉静又华丽的靛蓝色,着实罕见。 那傢伙已经走到山坡下,径直朝湖泊一侧的小渡头上而去,一叶扁舟拴在那里,微微摇盪。 这是要带一具白骨乘舟赏花的意思?! 果然,他将怀中枯骨小心放到舟上,自己也跳了上去,解开了船绳,小舟顺着水流,缓缓漂去。 我赶紧追下去,飞速计算着我游泳的速度能不能快过那只看似缓慢的小船。 这傢伙到底是想做什么呢?看他深情那么专注,仿佛抱着的不是白骨,而是他在意的整个世界。 可是,当我刚刚追到湖岸,那只在花与水中荡漾向前的小舟突然化成了一道细细的圆形蓝光,他跟他的白骨,包括这只小舟,就这样瞬间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只留一块黑色的眼泪形状的半透明晶体,“挂”在水面之上。 不会是发现我在跟踪,所以跑路了吧?! 刚这么一想,空无一人的平静湖面突然“咕嘟咕嘟”冒起了水泡。 我的阶下囚勐地抱住我的腿,惊恐地上牙打下牙:“大个子来了!大个子来了!女英雄你快带我躲起来!快!!” 湖水的动静越来越大,像烧开了一样翻动起来,快赶上当年敖炽在断湖里搞出来的规模了,莫非,湖水里藏着一只跟东海龙族不相上下的怪物?! 蓝鱼急得脸都涨红了,鱼鳍死死抱住我的小腿:“求你了!快躲起来!躲起来!别让大个子看到我!” 第141页 好吧,看样子,蓝鱼的恐惧已经到了极限,我左右环顾,随便找了一块能遮住我的大石头藏起来。 湖水的翻滚越来越厉害,突然,一阵水花激起半天高,一头泛着蓝光的油腻怪物从水面下一跃而出,一口吞下了那块泪状的晶体。 从石头后露出一只眼睛的我,诧异地看着这头比非洲象还大一圈的怪物,再看看抱着我小腿瑟瑟发抖的蓝鱼,这……这两个傢伙除了体积差异之外,哪里都一模一样嘛! 不过,个子变大之后,好像就没那么多幽默感了,起码,我没有自信可以用一根头髮绑住这么大的傢伙,也不敢随便戳它的肚子了…… 吞下晶体之后,大个子满意地打了个饱嗝,胖胖的腿站在两片荷叶之上,举起鱼鳍伸了个懒腰,已经很庞大的身躯居然又大了一圈,吃猪饲料也长不了这么快啊……那块黑晶太高端了! 蓝鱼看都不敢往石头外看一眼,一直哆嗦,还用鱼鳍捂住自己的嘴,生怕唿吸声被人听到似的。 鼻子突然有点痒,我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大怪鱼的脑袋顿时“唿”一下转过来,人脸上的五官变得异常警觉与狰狞。 我赶紧缩到时候后面。 还好,它仅仅是望了一眼,并没有过来,而是在湖面上打了几个滚,便又“咕嘟咕嘟”地沉了下去。 很快,湖水恢復了之前的宁静。蓝鱼长长地吁了一口气,从我的小腿上“吧唧”掉下来,一屁股坐到草地上,鱼鳍拍着心口,直说:“好险好险!总算没有被吃掉。” “那是什么?”我也拍了拍心口,刚刚我多怕跟那个黏煳煳的傢伙打起来啊。 “烬弯里最厉害的大个子啊。”蓝鱼心有余悸,“它抢到了铸造者的循环,餐餐不愁,所以越长越大,还把同类也当作零食,见一个吃一个,烬弯里的居民差不多都被吃尽了。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循环,可那个人没多久就受不了自尽了,我都没吃一口,唉,好不容易又碰到女英雄你,以为能饱肚子了,谁知你连个渣都不留给我……” 它话里的的一大半我都听不懂,什么铸造者,什么循环,听得我火大,狠狠一拽绳子说:“铸造者是什么?创造这个空间的人吗?” “算是也不算是。”蓝鱼一摊鱼鳍,“刚刚消失的那个男人,就是铸造者。” 我还是煳涂,拎起蓝鱼斥道:“整理清楚思路,用我能听懂的方式再阐述一次!” 蓝鱼很为难地看着我,说:“我的语言功能天生不好,要怎么说你才懂呢?” “怎么说?”我又忍不住戳它的肥肚子,一只脚跺了跺地面,“那就从这个湖泊开始说!” “啊,从秋山湖岸开始说吗?” “这个地方还有名字?!” “有啊,这个地方,在烬弯之外的世界里也是存在的。换句话说,铸造者把他的记忆里的一切,都复制到了烬弯。” “好吧,那就说说这个秋山湖岸。” 7 “七色石,三生约,长相守,永欢喜。待到靛荷展笑颜,再执手,醉秋山。” 再寻常的字句,从她嫣红的唇中读出来,都有三分灵气,令人遐想无限。 “如何?”隐芳庐的院中,沈子居望着静坐在鞦韆上的她,月色之下玲珑剔透的侧脸,无论怎么看,都看不够似的。 “你教的很用心。”她将写着词句的宣纸细细叠好,放回他手里,“端午这样的粗人,如今能写出这样的句子,也算到极致了。” 他摇头一笑:“也不知这小子起了什么心思,毫无天赋,却缠着我教他作诗赋词。” “自然是有了心上人。”她不禁掩口轻笑,青色罗裙下的小脚往地上一点,藤蔓做成的鞦韆便微微荡漾起来,长过腰间的青丝与裙上的薄纱画出了曼妙的线条,轻风席过,竹篱之外的湖水上,靛蓝的荷花随风而动,与她的风情交相辉映。 “是吗?”他笑,“那我可要找个机会仔细拷问一下。” 她转过脸,秀长明媚的眼睛总像是浮着一层迷离的磷光,只是一个眼神,就能把你看醉过去:“一些人表达爱意的方式,是挑战力所不能及之事。”她顿了顿,白如凝脂又透出淡淡红晕的脸孔上,拂过一丝轻蔑,“可惜,这些人往往太愚顿,难以得偿所愿。” “为何?”他不解。 她仰头看天上的半轮明月,说:“惟有爱情,是不能用努力得来的东西。” 一句话,他无端端地失落,举起桌上的酒杯,一口喝尽。 “万一可以呢?”他说。 她侧过身子,伸出青葱般白嫩修长的手指,轻抚着他好看的脸庞,微笑:“没有万一呢,傻瓜。” 她总是这样,不论身处何人面前,不论面对怎样境况,都如这般波澜不惊,连笑容都使凉凉淡淡,真是配极了微澜这个名字。 相识三载,秋山湖岸深处的隐芳庐里,留下他们几多花前月下、缱绻缠绵的好时光,即便她从未对他说过半个“爱”字,仍不妨碍他疯了般要留在她身边的念头。 第一年,他鼓足所有勇气跟他的老祖母说,要娶一个女人。沈老夫人文:何方人氏?父母作何营生?年岁几多?他一个都答不上来。他将所有精力与时间都沉迷于她的美貌与才情,若即若离的吸引,哪里顾得上这些俗气的问题。所以,他的请求自然以沈老夫人的坚决反对告终。被拒绝那天,他醉倒在隐芳庐里,将脸靠在她的膝盖上,委屈得像个受了气的孩子。她没有责怪,也没有安慰,只是一杯又一杯给他斟酒,直到他不省人事。 第二年,沈老夫人将家中更多的生意交给他打理,他越来越忙,但依然要挤出尽可能多的时间去她的身边,看她一颦一笑泛舟採莲,听她在千年古琴上娓娓拨弄,时不时仍要抓住她的手,说无论如何会说服老祖母,娶她过门。 第三年,他娶了岳如意。但是,依然把隐芳庐当成他的家。他新婚后的第三天,又在她面前酩酊大醉,反覆说着:身不由己。 他最大的承诺没能变成现实,但是,说好的《春江花月夜》的曲谱,他在迎娶岳如意的头一天大功告成。微澜最大的爱好便是抚琴,她总嫌弃古人留下的春江曲谱不够优美婉转,而他熟知音律,费心修改一支完美的曲子总比说服老祖母容易,所以他做得特别认真。她看曲谱时,也万分满意,揽着他的脖子高兴地转了几个圈儿。 可是,曲谱带来的欢愉并没有持续太久,那天,她微皱眉头,对这眼前那把千年歷史名琴长吁短嘆,说它始终未到最好,奏不出最完美的曲调。他知道她对于这唯一爱好的执着,这把琴已经是他所能找到的最好。他说,那就再找名匠制琴,做到她满意为止。她却摇头,说世间最好的琴,可遇不可求。看她略略失望的神情,制一把绝世好琴瞬间成了他最在意的心事。 “微澜,你究竟是何许人?”酒杯又见底,他微醺的目光随着她的鞦韆荡来荡去,说的话也迷乱起来,“有时候,我觉得你是一只妖,从来就不属于人间,没有过去也不谈未来。” 第142页 鞦韆慢下来,她笑望着他:“为何是妖?莫非我当不起九天仙女?” 他答不上来,仙女也美啊,恐怕还不及她的容貌,但他就是觉得她像一只魅惑众生的妖,明知不可接近,偏又欲罢不能。 她走下鞦韆,款款坐到他的腿上,亲昵地在他耳畔道:“傻瓜,我不是妖,也不是仙,我是人呢。” 他将她搂进:“微澜,我们一辈子都在一起行不行?” 她笑,轻轻推开他:“夜深了,你该回家了,莫让你家夫人独守空房才是。” 他用力摇头:“不,不想回去。为何要我回去?” “她才是你的夫人。” “她才当不了我的夫人!!”酒气蹿上了头,他的眼睛涨得通红,怒道,“阎罗市那帮蠢材,该杀的不杀,连有没有活口剩下都不知道,我的银两不如拿去餵猪!” “咦?当初黑狐岭的祸事,是你出的手?”她轻掩朱唇,故意做出惊讶的表情,可旋即又“扑哧”一笑,“这又何必呢?再说,阎罗市里那帮赏金杀手已经一代不如一代,你找他们,不过浪费钱财。可这一回我倒是惊讶呢,凭这几个小角色,居然杀了岳家十口,啧啧!” “该死的却还活着!如此兇险,她都活着。”他继续生气,“可我奶奶喜欢她,很喜欢。” “嗯。”她笑着轻抚着他的头,“来,起来,我送你上船。” 一叶扁舟从芳隐庐前缓缓而出,她端立船头,手执竹篙,沐着一身月色,穿过层层靛荷,将这半醉的男人送到秋山湖岸的渡头。 自她寻到这块隐于湖水深处的僻静地时,便再欣喜不过。她喜欢一切美好新鲜的东西,不论人还是景,她不长期停留在同一个地方,也不在同一个男子身边逗留太久。她享受不断“更新”的喜悦,隐芳庐建成之后,她的计划是最多在这里住上五年,五年时间,景也看腻了,人也看腻了。 沈子居一直以为是自己的茫茫人海中发现了她这颗明珠,三年前的夏日,他在回家的路上,从三个流氓手里救下独自出行的她,一抹含羞的眼神,一声娇弱的“谢谢”,还有发自她身上的馥郁的花香,轻易便让他落入了再也逃不开的温柔乡,说是为她着魔也不为过。他一度发自内心地感谢上苍,让他遇到了这样的女子,生命仿佛注入了鲜花一样的颜色,不再只有做不完的生意、听不完的唠叨,以及一个面容都不记得的未婚妻。 每每想到他为自己挨了流氓一拳头的模样,微澜就会笑,这个男人真是天生的斯文,连几个用薄纸化成的流氓都打不过。 沈子居,应是她来到西安城后遇到的第一个令她喜欢的男子。她不图钱,不图名,也不太在意外表是否足够俊朗,这个男人一时兴起在楼台上抚的一曲《凤求凰》,是她选中他的首要原因,她总是偏爱善音律的男子。不过也不一定,有时候她又中意舞刀弄枪、英姿飒爽的赳赳武夫,所以说,挑怎样的男子来相爱,也是看她心情的。 她给了他“英雄救美”的机会,她早已习惯用不同的“偶遇”将自己送到不同的男子的生命里,在漫长的时间里,享受着“爱与被爱”的欢愉。 小舟靠岸,她温柔地搀扶他下船,再将一支灯笼交给他:“更深露重,留神脚下。” “再陪我走一段如何?”他拽住她的衣袖,半醉着嗔怪,“每次都只送我到岸边,荒山野地的,就不怕我出事?” “懂得去阎罗市雇杀手的人,不会出事。” 她娇笑着拉下他的手,轻巧地跳回船上,竹篙一撑,佳人远去,空留了一个丢了魂魄、捨不得离开的沈子居。 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这片靛蓝色中,沈子居才略略失落地往回走,边走边想,等他为她准备的礼物完成,她是否会开心到一生一世都不离开他呢? 夜风吹过他发烫的脸颊,酒意醒了大半,他裹了裹外衣,快步朝山坡地另一端而去,心情也从飘摇迷离回归到平静正常。家中还有许多事情没有做,奶奶说,马上又要再开一间酒楼,要他更上心更努力;再想到岳如意,颇少言语,每当奶奶急不可耐地说想抱孙子时,她也只会害羞地转过头去。这样的妻子,远比他预想中的好一些,言听计从,温良沉默,就当她是一杯白开水,放在那里做做样子也好。反正,他省心,奶奶也开心,也不耽搁他去隐芳庐,三全其美,何乐不为? 当沈子居的背阴消失在夜色中时,湖岸的阴影处缓缓走出一个白色的影子。 一片云雾飘来,月色黯淡,却怎样也黯淡不了月下之人的脸孔,即便到了现在,他的风采也未曾因为身份的改变而又半分折损。他用了很长的时间来目送沈子居的离去,然后,一次又一次压下了那个令他万分厌恶但又渴望去做的念头,很辛苦。 他深吸一口气,跪到湖岸边,捧起冰凉的湖水往自己脸上浇了几下。 水滴顺着他的睫毛往下滴落,他下意识地抬手去擦,可手指却在左眼下方停了许久——那里,曾有一道伤疤。 此刻,他最想念的就是那道疤,可惜,却已经失去了把它找回来的能力。 月色重新亮起来,她刚刚停好了船,裊裊娜娜地朝她的居所走去,手里抱着一捧新摘的靛荷,花映红颜,撩人心魄。 她没有回隐芳庐,而是从大门前绕过,沿着竹篱走到一片四方形的草地上,草地正中,立着一块用木料刻成的墓碑,上面是她亲手刻下的字迹——“落花冢”。 她走到墓碑前,轻轻放下手里的荷花,看着脚下长势喜人的野草,说:“如今正是一年中靛荷开得最美的时候,我摘了一些来,你们一定喜欢。”说罢,她沉默片刻,又对着空气道,“若我没有记错,这已是我第一千八百八十二次问你,总是跟在我身后,就一点都不闷吗?” “给死去的人送花,岂不是更闷?”他站在她身后,冷望着她婀娜的背影。 多少个千年过去,她的模样,丝毫不曾改变。 “美好的东西,自然要多多分享。”她回头,美目含笑,“她们帮了我的忙,我表示一点谢意,并无不妥吧?” “你从无内疚过?”他将目光移开,刻意避过她的视线。 “你真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男子。”她转过身,毫无畏惧地走到他面前,睁大眼睛,用最纯净无辜的眼神端详他的脸孔,“你到底是谁呢?!如果是想取我性命替天行道,随时欢迎。可你已经跟在我身后十年有余,从江南到洛阳,再到这里,你不动手,我都替你着急呢。” 他推开一步,始终不看她的眼睛,说:“我会让你停下来。” “你?!”她翘起兰花指,从未笑得如此开怀,“你会杀了我吗?” 他不答。 她放下手,踮起脚,把嘴唇凑到他的耳畔:“你不想杀我,你想杀的,是我身边的男人。” 他的心,像被毒虫蜇了一下。 第143页 她站直身子,像得了一场舒心的胜利:“我会照我的习惯继续去爱这个世界,活得比花儿还美,比神仙还快乐。不过,也随时欢迎你来杀了我。” 留下一抹浅笑,一股幽香,她从容地越过他,走回属于她的小世界。 他愣愣地停在原地,墓碑被月光映得惨败。 四个少女的枯骨,就躺在地面之下,也许,比月光更白。 她们,成全了她不老的容颜与漫长的生命。 自她偷学到长生禁术的那一天起,每年的初一,世上都会有一个少女丢失生命,空留白骨,血肉尽成腹中餐。 他已数不清有多少个孩子被埋在多少个地方。微澜是真正的女人,却比妖物更妖孽。 杀了她的念头,在他还没有去天界之前就盘旋过无数次,本以为从此不相见便可相安无事,只恨那多事的傢伙,为何要说出她的下落,抹去他的伤口!只恨他自己的脚与心打了架,心输给了脚,将他带回她身边! 他太久没有温习过爱与恨的味道,而这十年来,他最多的感情,就是对她的恨意。 恨?! 他恨她什么呢? 恨她美貌依然?恨她荼毒无辜?还是恨她以爱为名,喜新厌旧,枕边人如百花更替,绝无重复? 他走出去,远远看着隐见灯火甚至还飘出悠扬琴声的芳隐庐,百般滋味缠绕心头。 抬头看看天上明月,他忽然想起许久许久前,那少年老成的小圆在去人间做了一回例行巡查之后,回来就在他的“月老殿仙官工作记录”上写了这么一句:“最不能忍得恨,不一定是对方心有他属,也不一定是被伤得体无完肤,而是再见面时,他或者她,连你是谁都记不起。” 那时,他神职在身,爱恨免疫的月老,对手下这个小仙官的感慨也不过付诸一笑。而现在看来,小圆的确比他更有做月老的潜质,他一直努力地去感受以及分析,不像他,断了情腺,一了百了。 是的,微澜已经记不得他是谁,不是因为失忆,只是他从未在她心里占据半分位置,被忘记太容易。 凌元峰上,鬍子长到膝盖的师父对一众氏兄弟妹们说:“在场诸人,虽是凡胎,却各有慧心,若能刻苦修行,被上界选为神官也不无可能。” 师父说的不错,那个时代,女娲上神造出人类也还没有多长时间,四海疆土之上,茹毛饮血者有之,头脑愚钝者有之,识得刀耕火种之聪明人也有之,但,凌元峰上的师兄师姐们是不一样的,他们是被来歷不凡的师父亲手选中的佼佼者,个个心思剔透,身怀异术,纵然当不了神仙,也能使人中龙凤,无论放到哪里,都能创造一段歷史的人物。 他是最平凡的一个,即不会御云飞翔,也不会撒豆成兵,他只有一双特别的眼睛,能看到藏在每个人左眼下方、心口以及尾指上的三个“点”,他自己也有,红色的,很鲜艷。有时候,有人会有一道红线从第一个点里长出来,或快或慢地长到第二个点,然后是第三个点,最后从他们的尾指上生出一条好看的红线。好几个师兄师姐都有这样的线,可他明明看到他们平时最喜欢互相刻薄,后来才知道,那叫打情骂俏。 师父说,他看见的,是人的情腺,所以,他的眼睛很宝贵。 小师妹微澜来到凌元峰的那天,所有师兄弟们都惊呆了,从未见过美成这般的姑娘,她走过的地方,再美的花都黯然失色,在她留在凌元峰的十年时间里,附近的鲜花也整整十年不曾开放。后世所谓闭月羞花,微澜可称始祖。 她好学,聪明,嘴甜,称赞人总是恰到好处,让你舒服又不觉得是谄媚。随意的一个笑容,便能让师兄弟们将各自的不传之学一五一十地教给她,而她仅仅是拽着他们的胳膊撒个娇,便能让他们大为满足,回味无穷。相反,师姐妹们就不太喜欢她了。好几个师姐都与她有过明里暗里的过节,但也都能被她一一化解。最主要的是,师父也很喜欢她,说她有一颗七巧玲珑心,博学之才,将来必成大器。 他总是躲在那棵松树后,偷偷看她在石台上修习内功的模样,淡淡的彩雾在她身周漂浮,笼罩着她淡然安详的脸,不是仙女也是仙女。 微澜总是甜甜地喊他“小师哥”,他们俩年龄相仿,得了什么好吃的,她必然也分他一份,即便如此,他还是拘谨,总是不敢直视她的眼睛。可是,她给的东西,哪怕是个酸到死的青果子,他也能面不改色地全吞下去。因为他不觉得酸,觉得甜,很甜。 他没有什么本事可以教她,她就盯着他的眼睛问:“我听师兄说,你能看到人的情腺?那你能看到我的吗?我的姻缘线长出来了吗?真好奇呀!” 他不知道怎么回答她,难道要跟她说,他只在她身上看到两个情腺,心口上的那一点,她没有? 到目前为止,她是他见过的,唯一一个只有两个情腺的人。 他不太清楚这意味着什么,只跟她说:“也不是一下子就能长出来的,你年纪尚小,急什么?” 她嘻嘻一笑,歪头靠在他肩膀上,调皮地说:“我喜欢被人爱。” “也许,我就很爱你”——他把这句话吞回去,直到她嫁给三师兄的那天,他也没能说出口。 三师兄是师父最大的骄傲,不论本事还是外貌,凌元峰上唯一能与微澜小师妹配成一对璧人的,只有他。 她出嫁那天,他坐在松树下,喝了整整一坛酒,只要一想到她此刻正被拥在另一个男人的怀里,他的胸膛就像要烧出火来。 之后的日子,她与夫君过得十分美满,无论修行还是下山外出,都形影不离,连师父都说微澜找对了人,真真是一对神仙眷侣。 而他,总是尽量避开一切与他们共处一室的机会,不看到她,就不会难过了吧。可总有遇到的时候,当看到她亲昵地把果子送到三师兄口里时,他突然就憎恨起这个男人来,幻想着他会不会被果核卡住喉咙,丢了性命。 这个念头真可怕,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凌元峰上的日子,从此变得枯燥而漫长。师兄弟们有的下山除妖,有的遨游九天,连微澜与三师兄也离开了这里,去了山下自立门户,只有他无所事事,整天坐在松树下发呆。偶尔他也会打个瞌睡,梦里微澜亲手餵他吃果子,靠在他的肩膀上,笑着喊他“小师哥”。 然而,他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夫妇离开九年之后,三师兄死了。不是被果核卡死的,而是被师父亲手打死的,因为三师兄居然偷入凌元峰密室,盗走了那一册《禁术列集》。师父是在他们的家里人赃并获的,当着微澜的面,师父执行了门规。眼看着曾经视如亲子的三师兄一命归西,他老人家也心如刀割,对微澜扔下一句“好自为之”后,带着尸体与赃物郁郁回到凌元峰,不到一年,便因病而逝。 料理完师父的后事,他才鼓足勇气,下山去看望微澜,打定主意,如果她的日子过得不好,他赴汤蹈火也要给她安稳。 可见到的事实却让他第二次坠入深渊——她的日子过得很好,她身边的男人,是个部族的首领,英武俊朗,最重要的是,他有吃不完的肉与酒,以及对她用不尽的宠爱。她看这个男人的眼神,与当初看三师兄的眼神毫无二致。 第144页 对他的到来,她歪着头想了半晌,才想起这个高瘦秀逸的年轻人是她的小师哥。 “跟我回凌元峰吧。”他第一次坚定地看她的眼睛。 她笑着摇头,说:“我要与这个人在一起,他爱我,我也爱他。” “这么容易?”他有些生气了,“三师兄呢?你置他于何处?” “他已经死了。”她牵起他的衣袖,像从前那样,“凌元峰已经不适合我了,我找到了更好的生活。小师哥,你能成全我吗?” 他看着她闪亮的眼眸,攥紧了拳头,指着外头问:“那他呢?如果他也死了,你怎么办?” 她“扑哧”一笑:“世间男子何其多。” 他的心里,一半冰天雪地,一半火焰高烧,从未试过如此难受。 他再看她的情腺,一根虚弱的半透明的红线在她的尾指上摇摇摆摆,少了心口的情腺,也能生出姻缘线吗?!还是,这根本不是姻缘线,只是永世不断的孽缘线?! 他无心再多想,心口疼得要裂开,转身离开时,她却牵住他的衣角,柔柔地喊了他一声:“小师哥。” 他停住脚步,只要她一声唿喊,他就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离开。 “如今我已不便再上凌元峰,就请小师哥替我去他坟前说一声‘抱歉’吧。”她的脸贴着他的背嵴,轻声道,“若非我嫌弃眼角旁那一道细纹有碍观瞻,他也不会为我捨命盗那禁物。” 头顶不啻惊雷炸响,他勐转过身,看着仍如二八少女的她,这才恍惚想起,她的年纪已近三旬。 “你知道那是死罪。”他攥紧了拳头。 “我知道。可如果不盗,我就会老,会死,会失去一切。”她柳眉轻皱,楚楚可怜,“他也不忍我红颜逝去,你也是,对不对?” 他一把抓住她的手腕,质问:“你看过了?” “只看了‘长生驻颜’这一篇。”她微笑,“我非贪心之辈。” 他凝视她的脸庞良久,松开她的手,说:“我不管你从那里头学到了什么,你若伤人,我必亲手杀你。” 她顿时笑出了声,撩了撩额前一缕秀髮:“不会的,你连我的一根头髮都不愿伤害。不然,我也不与你讲这些掏心窝子的话了,小师哥。” 有恃无恐的自信。 从这一刻起,他才发现,微澜的眼睛,也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而最可怕的是,她还有最大限度地利用这种“天赋”的能力。 他无法再看她那双波澜不惊的眼睛,狼狈而出。 这就是他们最后的一次相见了吧。 他回到人丁寥落的凌元峰,在松树下睡了三天,做了一个决定——爱恨太累,不如捨弃。 削铁如泥的短刀,刻满金色的符纹,师父曾用这把刀斩断过蟒蛇的头颅,他说,天下没有它切不断的东西。 殷红的血顺着他的左脸流下来,深深地刀痕留在他如玉的皮肤上。他握着刀,木然站在松树下,变成红色的世界里,好像有什么很重要的东西渐渐远去,一直沉重的心脏仿佛被突然倒空,什么都没有了,不论爱,还是恨。 真轻松啊。 他扔掉刀,微笑。 自断情腺后的第九天,有自称天界仙官的人来找他,说,他已被选中,任职月老,掌司天下姻缘。 他连一句为什么都懒得问,只取了一条红布,绑住眼睛,便随仙官飞升天界,从此再未离开月老殿半步。 本以为此生再无重逢日,却不曾想茫茫人海又再与她相见,更没想到,“阅人无数”的她早已彻底忘记了凌元峰上那个沉默寡言的“小师哥”,更没想到……他依然对她魂牵梦绕。 若真要她死,十年时间,足够杀她百次。 时隔千万年,命运兜了一个大圈,又恶毒地将他送回了原位,在隐芳庐外孤立良久,他一声长嘆,踏水而去。 8 “今天的药,您拿好了。” 满脸油光的当铺老闆从小窗里递出一个扎好的纸包,端午赶忙拿了,小心塞进怀中,向老闆道了谢,匆匆出去。 左脚越来越撑不住了,每走一步都疼得钻心。走出当铺没多久,一个长发过腰的年轻女子便凑到他身旁问:“那个……请问你是一只蓝鲛吗?” 他惊恐地看着这个陌生女子,当即如见鬼一般飞奔而逃,一直跑到东篱小筑不远处的三岔路口上才停下来。他背靠大树瘫坐在地,差点累得死过去。 怎么就被认出来了呢?!那个女人是什么来头,竟看出了他的本相?! 不可能的啊,到了这个年代,莫说能认出蓝鲛的人已经太少,就连知道他们这个族群的人都没有几个了。 他捂着狂跳的心,庆幸自己跑的够快,若那女子不安好心,自己有个闪失倒罢了,永欢怎么办,她的眼睛还没痊癒,他又怎么能出事? 说来也是悲伤,曾经偌大的蓝鲛一族,到了今时今日,竟只剩下他与永欢。 三年前,族长对人类的信任,换来的却是一艘长驱直入、装满了火药与武器的大船,同族们大多被活捉,装进铁笼运往不同的地方。 永欢是族长的女儿,他只是替永欢打扫住处料理食物的杂役。永欢一直不喜欢他,因为他是蓝鲛里的异类,天生残疾,整个左脸都是歪的,像融化的蜡烛。她从小就喊他丑八怪,脾气上来时抓住什么都敢往他身上砸,海螺壳,珊瑚枝,甚至能伤人的匕首。他只能在他睡者之后,才敢多看她几眼。 族长也说过永欢几次,要她对他好一些,看在他父母因病早逝,为人又老是勤奋的分儿上。 “我就不!”永欢倔强得很,“我就是不想跟他讲话,就是不想看到他的丑脸!阿爹,你换一个人来照顾我好不好?” “胡闹!”族长敲她的头,“你不是不知道咱们这一族生存的艰辛,这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要做,要为保护这片来之不易的家园费心费力,哪里还有多余的人供你挑选?端午这个孩子就很好,你不要老是为难他了。” “哼!”她不高兴地扭过头去,也不再提换人的事了。 他躲在珊瑚树后,将那对父女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并没有太难过,相反,能继续留在她身边,他觉得很高兴。 她也不是总这么坏脾气的,他好几次见过她流眼泪的样子,在四下俱寂的深夜里。她在梦里哭喊着“放开我娘!”,小手在空气中拼命乱抓,每次都要他握住她的手,听他哼起温柔的摇篮曲,她才能平静下来,把满是冷汗的脑袋往他怀里钻,蜷缩着娇小的身体,从噩梦中回归平静。 这些时候,他总是动都不敢动一下,怕吵醒了她,即便自己的身体僵硬发麻,也要坚持到她主动转向床的另一侧。 比起从小到大就没有父母,半路失去疼爱自己的娘亲只怕要难过千百倍呢,每每想到她在那么小的年纪便亲眼目睹母亲被野蛮人抓走的场面,他就能无限量地包容她的一切坏脾气。 第145页 日子本该平静如水,如果族长没有善良地救下那个差点淹死的商人,就不会有那出俗套之极的忘恩负义的故事。被救了性命的人,在离开这片迷宫般的海域时,暗自作了记号,带回的不是感谢,而是一场真正的灭顶之灾。 或许上天怜悯,他护着永欢,好运地从枪炮声中寻到逃跑的缝隙,千辛万苦地逃到了岸上。他想,先在岸上避一阵子,再图后路。可永欢不肯,她哭着要回家去找父亲,她说不能没了母亲再没了父亲,更不能没了那从小长大的家!那一次,是他生平唯一一次对她发火,他狠狠给了她一巴掌,说:“你若回去,蓝鲛一族就真的彻底变成纸上传说了!” 她终是被他硬拖着,朝内陆的某个方向而去。 躲进人群里,或许是目前最安全的避难法。 可是,他实在太低估了人间的险恶与人类的欲望。 一路哭泣的永欢,眼泪都成珍珠,想止也止不住。她不肯跟他说一句话,把所有悲伤与愤怒全部发泄在这个本来就让她讨厌的丑八怪身上。也怪他们时运不济,正是前门拒虎后门遇狼,躲过了杀戮者的枪炮,却没躲过见钱眼开的小人。 同行是遇到的“好心大叔”,用一包蒙汗药便将永欢从他身边偷走。 当他从简陋的乡间野店里醒来时,永欢已踪迹杳然。 他疯了般去找,直到两年后,才在洛阳城的一个马戏班里,发现了被关在水缸里展览的、已经瞎了眼睛的永欢。 看着水缸里形销骨立、双眼发灰的他,他恨不得立刻就杀掉所有伤害过她的人。可理智又让他平静下来,一直忍耐到凌晨,才偷偷潜入马戏班想救走永欢。 可惜,身手太差,惊动了敌人。 结果是,他被认定成一个笨拙的贼,妄想偷走马戏团的台柱子。愤怒的班主让手下把他拖到后巷往死里打。 也许是他命不该绝,危在旦夕时,一个喝得醉醺醺的、生了一头少见的湖蓝色头髮的年轻公子从巷子的围墙上跳下来,笑嘻嘻地指责他们太吵,坏了他饮酒赏月的心情。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明明已经对人类万分忌惮,可这个人的出现,却让他莫名地大喊一声:“先生救我!这群人绑了在下的亲人!” 这实在是太冒险的一个举动,如果蓝头髮不理闲事,他必丧命于此。可他怎么都觉得,这个人有一种说不出的气场,绝非街头浪荡子,明明放浪不羁却又可以託付重任,他赌他一定会路见不平。 结果,他当然是押对了宝。 马戏班的粗人们被蓝头髮轻轻松松地用绳子绑到了一起,当他从水缸里捞出那个一息尚存、半人半鱼的“怪物”时,他只是瞪大了眼睛,好奇地说了一声:“咦,这是蓝鲛?” 他跪地磕头,向他道谢,将他们的遭遇一笔带过,只说家族变故,带了妹妹出来逃难,谁知与人不淑云云。 “你也是蓝鲛?”蓝头髮嗅了嗅空气里淡淡的妖气,笑,“果然是啊。啧啧,如今这年月,蓝鲛已经很少见了呢。” 他也不知该说什么,仍是不住地道谢,然后抱起永欢准备离开。 “等等。”蓝头髮叫住他,“你妹子都瘦得只剩半条命了,再不休养生息,我看她是活不了多久了。你有合适的落脚处吗?有钱买补品吗?” 他一愣:“这……我会努力去找。” 蓝头髮将衣衫褴褛的他上下打量一番,摇摇头:“我看还是算了吧。你这个样子,只怕连半钱人参都买不起。你们蓝鲛虽是妖,可饮食上与人类也差不离,你妹子虚弱成这样,怎么也得有天山雪莲前年人参才补得回来呢。” “那怎么办?!”他看着在怀里昏迷不醒的永欢,难过至极,“都怪我一时大意,才被那奸人下了药,害她颠沛流离吃尽苦头。” “行了行了,别念这些无用对白了。”蓝头髮赶紧打断他,找来笔墨写了一封简讯又画了一张简明的地图,交给他,“从这里到西安城也不算太远,你们不怕我卖了你们的话,就照地图所示,去这个东篱小筑,找一个叫沈子居的人,把信给他,他自会给你们一个不错的落脚处。有空呢,我就去看看你们,没空就算了。” 他握着信与地图,连再说一声“谢谢”都来不及,蓝头髮便消失在晨曦之中。 他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只得对着他消失的方向,又狠狠磕了三个头。纵然整个人间都欺骗他,这个人却一定可以相信。这个念头特别坚定。 族长说过,遇到一个可以全心相信的人,是莫大的福气。在商人的大船攻入之前,族长拍着他的肩膀,很严肃地说:“端午,我看着你长大,你的脾性註定了你是一个能被无条件信任的傢伙,所以,我不仅放心把永欢交给你照顾,还有一件东西,或许也要交给你保管。” 回想到这里,他下意识地摸了摸心口。在最贴近胸膛的地方,他用最结实的绳子挂着一个两寸见方的白玉小匣。 他曾亲眼见过到,在大船来西时,族长取出这个匣子,念了一串咒语后,匣子自动打开,射出蓝光无数,八九个站在船头的野蛮人顿时被这些光线染成了蓝色,然后“吸”进了匣子里。 他从不知族长手里竟有这般厉害的“武器”,照这么来看,来再多敌人也不用怕了?! 可是,族长却说它的作用仅仅只在暂时威吓敌人。因为,这个匣子一天只能开启两次,一次最多“装进”九个活人。 这个匣子,就是“烬弯”。 它存放着所有逝去的蓝鲛的灵魂。 原本,蓝鲛像爱自己的生命一样爱这个世界,以及这世界里的人类,一次次去到他们面前,渴望与他们成为恋人或者朋友,但结果总是让人嘆息,所谓的真情敌不过雪白的珍珠。每一只死去的蓝鲛,都带着深切的悲伤与不甘的遗憾,所以,灵魂一直不得安息。天长地久,这些残留于世的力量聚集在一起,又在海面上受了日月风水的灵气,这便成了一个白如珍珠的匣子。老族长说,匣子里装着另一个空间,是个既可悲又可怕的地方,切记不要掉进去,否则定然生不如死。而开启匣子的咒语,只能由族长知晓,代代相传。可这一次,族长在大船的炮火隆隆响起时,将“烬弯”与咒语,还有永欢,都交给了他。 纵然全军覆没,也总得留下一些什么——这是族长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烬弯与永欢,分别镌刻着蓝鲛的伤与爱,而他的生命,从此只为这两者而延续。 他脱下外衣将永欢裹好,又细心擦干永欢的尾巴,看她的鱼尾慢慢化回人形,背起她,毅然朝前方走去。 这条路,将他送到了沈子居面前。 在来到东篱小筑之后,他才明白为何人类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说法,蓝头髮对于他们的身份一点都不差异,连他的朋友,在知道他们并非人类之后,亦不将他们视为异类,只管让他们安心住下,需要的补品什么的,都由他来解决。 第146页 人类真是复杂的物种,好与坏,善于恶,端看你遇到了谁。 对于生命中这两个“贵人”,他不知如何报答,唯一能做的,就是每天都在心里为他们祈福,愿他们平安长寿。 沈子居将他们安排到东篱小筑里最清净的偏院里,除了一日三餐由专人送去,平日都不许任何人打扰他们。至于各种昂贵的补品,他也毫不吝啬。不到半年时间,永欢又变成了当年那个花一样的俏丽姑娘。只是,补品能挽回她的生命与容貌,却换不回一双健康的眼睛,她依旧看不见这个世界。据她回忆,当初被人绑走之后,她被卖到了一户人家,那家的女主人将她锁在狭窄的水池里,每天都要她哭,她哭不出来就用手使劲掐她的脸,还不哭就用针来刺,她的眼睛越拉越疼,眼泪越来越少,于是他们更变本加厉,用烧红的烙铁去烫她的肩膀和背嵴。不到一年时间,她终于一滴眼泪都挤不出来了。一个清晨,她从噩梦中醒来,却发现自己眼前只剩漆黑一片。作为一个无用的瞎子,这户人干脆将她卖给了马戏团,又拿了几辆银子。 当她说出这段过去时,不止他心如刀绞,连一贯斯文的沈子居都拍桌怒斥那帮混帐。 之后,沈子居业积极找了一些名医来替她诊治眼睛,可惜都束手无策。 自住进东篱小筑之后,九厥也来过一两回,他还是从沈子居口里才知道了这个从不自我介绍的人的名字。这个人的行踪总是很飘忽,突然来,突然走,除了与沈子居聊聊天喝喝酒,便只是简单地问问他们的状况,他甚至都没问过那个可怜的瞎眼姑娘叫什么名字,只说,有需要就找沈子居,他钱多,不用替他节省。在知道众大夫都治不好她的眼睛时,九厥想了想,说他反正要东游西盪去许多地方,也尽量替他们打探一下有没有治疗鲛人眼睛的方法,但不保证一定成事,若真寻到治疗方法,第一时间便通知沈子居,让他将一切所需药材准备妥当即可。 他已经不知道该如何感谢这个萍水相逢的人了,在九厥离开之前,他追出去叫住他,突然抓起他的左手,将一枚亮闪闪的玩意儿用力“贴”到他的掌心。 “你这是干吗?”九厥抽回手一看,掌心里却什么都没有。 他认真说道:“我的鳞片。以后若你身陷险境,只需喊三声我的名字,就算我死了,也会赶来。” 九厥哭笑不得地看着他:“你这是在诅咒我和你自己吗?” “当然不是。”他赶紧澄清。 九厥哈哈一笑,拍拍他的肩膀道:“好啦,你也不用总记挂着什么报恩不报恩的,我只是做了顺便之事。你就别操心我了,好好照顾你那瞎眼妹子吧。告辞!” 这一走,又是许久不见踪影。听说,他只在沈子居大婚那天去了他府上一次。 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高人阿,若自己能有他一半本事,一半潇洒,永欢也不至于吃这么多苦头。 此刻,端午缭乱的回忆被一阵清脆的马蹄声打断。不等他从地上爬起来,白色的马儿已经停到他面前,摇头晃脑,马背上的九厥笑嘻嘻地跟他打趣:“啧啧,这天儿又不热,你躲树底下干啥?” 他高兴地站起来:“好久不见!谢谢你捎回来的药方,很有效果。” “那就好。”九厥跳下马,打量着他的脸,“怎么气色这么坏?沈子居不给你饭吃?” “没有没有,沈公子一直对我们厚待有加。”端午赶紧澄清,又问,“这次来会多留一些时日吗?” 九厥摇头:“来看看就走,最近太忙啦,马上要去特别远的地方,可能三五七年都不来西安城了。” “啊,那路上一定多保重啊!” “这个自然,你就别担心我了。” “嗯,沈公子一早就来了,应该还没走呢,你来得刚好。” “咦?他最近常来吗?” “自打你捎带回药方,他就比平日里来得勤了,每次来都带一堆名贵的药品跟补品。沈公子之举,实在令我过意不去。” “别别,他不缺钱,一点药材补品就能换回一双眼睛,他何乐不为?” “你同沈公子都是难得的好人。” “嘻嘻,我不一定是人的。” “你就是一头猪,也是我没齿难忘的恩人。” “这……就不能换个比喻?” 两人边说边朝东篱小筑那边走,走着走着,九厥看着他走路的姿态,不禁问道:“你的左腿怎么了?走路怎么一跛一跛的?” “哦……这个啊……”他赶紧说,“就是那天出去散步的时候摔了一跤。” “散步?”九厥想了想,“哦!上回好像听沈子居说,你常带你妹子去秋山湖岸?” “嗯,总留在屋子里也不好,秋山湖岸景色优美,走一走,整个人都能精神不少呢。” “那倒是,那地方我去过一次,光是一池靛蓝荷花就百看不厌了。你挺会选地方嘛。” “嘿嘿。” 一路行至东篱小筑,还没进门,便传出一阵悠扬的《春江花月夜》,堪比天籁。 沈子居独坐院中,专注抚弄面前那一家崭新的琴,直到九厥都走到他面前了,才抬起头,琴声亦戛然而止。 “你这傢伙,婚礼一别,至今一载有余,你再不来,我就当你不记得我这好兄弟了。”沈子居笑着起身,“正好得了一壶上好的西域葡萄酒,你回得还真是时候。” “你们叙旧,我就先过去了。还要煎药年。”端午跟他们打了个招唿,便高高兴兴地走开了。 他不懂品酒,也不识音律,更不会吟诗作赋,实在不适合加入这两个人的谈话。 每当看到九厥跟沈子居在一起煮酒话家常的场面,他总是想,人类老说相由心生,这两个男子的心底得是多纯良干净才能生得这般好容貌,反观他自己……算了,不提也罢,反正,他现在的世界只在东篱小筑与秋山湖岸之间,没什么人会注意到他藏在面巾之后的丑陋的脸,永欢就更不可能看到了。 回到房间,永欢已经醒了,正燥郁地在屋间里走来走去,时不时踢到凳子和桌角。 他深吸一口气,换了另一副声音,上去扶住她:“这是做什么?踢伤了怎么是好?” 听到这个声音,她顿时转怒为喜,一把握住他的手说:“阿九大哥,你可回来了。药好苦,我不想喝了,我们去秋山湖岸走走吧!” “那可不行。”他晃了晃手里的药包,“新鲜的药,我马上去熬,喝完了咱们就出去散步吧。” “好吧。”永欢沮丧地坐下来,抬起一只手在自己眼前晃来晃去,又高兴起来,“阿九大哥,我能看到白影子在晃了呢!” “真的?”他欣喜若狂地握住她的手,“真的能看见了?” “嗯,一点点。说明药虽然是哭,但真的有效呢。要不了多久,我就能看到你了。”她抽出手,情不自禁地摸向他的脸庞。 第147页 他心下一惊,赶忙抓住她的手,有些慌乱地说:“你坐着,我先去煎药。” “咕嘟咕嘟”翻滚着的药罐前,他拿着扇子轻轻扇着火。 她很快就能看见了吗?!这是他多么盼望的事!他的永欢终于可以跟从前一样了。 可是,他又该怎么办? 阿九大哥……根本就不存在的一个阿九大哥…… 不错,他可能干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对蓝鲛来说,模仿声音也是他们的强项之一,作为他们的远亲,某些海妖最擅长的技能,也是这个。在来到东篱小筑的翌日,永欢醒来的瞬间,他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突然就变出了另一种声音,对,他想都没想,便模仿出九厥的声音,在一脸惊讶的沈子居面前,温柔地安慰着永欢,顺便编造出一个路见不平、从水缸里英雄救美的“阿九大哥”。 之后,他将沈子居拉到一旁,说:“永欢一直很讨厌我很恨我,现在她身体本就虚弱受不得刺激,所以请你……” 话没说完,沈子居已然笑着打断他:“不必说了。今后,东篱小筑里没有端午,只有一个阿九大哥,如何?” 他感激不尽。 可现在看来,这个谎是撒不了多久了。 不过也有另一种可能,这个谎言,能一直保留下去…… 傍晚时分,正当九厥准备离开东篱小筑时,端午突然喊住了他。 扭结了半晌,端午终于开口道:“这一别,又不知几时才能相见。若永欢眼睛康復,我们大概就要启程回去了,毕竟我们是蓝鲛,终归要回到海中。” “也是啊,给我药方的人说,不出一个月就能康復。看来我是赶不上替你们饯行了。”九厥笑道,“那就预祝你们一路顺风,以后多长个心眼,别再被人坑了。” “我有个小心愿。” “啥?” “你是我,甚至是我们整个蓝鲛一族的恩人,以后若无缘再见,能不能留一幅肖像给我?” 一听这话,出来送行的沈子居当即拍手道:“这个也好!不嫌弃的话,由我来代劳吧。” “沈公子会画画?” 九厥哈哈一笑:“除了杀人放火打架,他有什么是不会的?” 沈子居尴尬地笑笑,说:“没有人这样夸人的。” 很快,一张栩栩如生的画着九厥与端午两人的肖像便完美诞生于沈子居的妙笔之下。 “好好收着吧,但愿后会有期。”九厥翻身上马,潇洒而去。 端午捧着这幅画,如抱珍宝。 繁星初现的时候,他一如既往地小心搀扶着永欢,沿着秋山湖岸慢慢地走。 沈子居确实是个非同一般的人,连选别墅也选得这么尽善尽美。据说,他就是为了那片靛蓝荷花才买下这块地,修了这座简单却雅致的小院。这样的生活,真是令人羡慕。 “阿九大哥?”永欢舒服地唿吸着带着淡淡幽香的空气,“你知道我不是人类?” “嗯。”他点头。 “我可能……是世上最后一只蓝鲛。” “嗯。”他点头,却又马上摇头,“万一你还有同族留下呢?” “不可能有了。”她垂下头,“即便有,我也不会承认他是我的同族。” 他的心脏像被一只手狠狠掐了一把。 “为何这么说?”他佯装无事。 “如果不是他,也许我就跟阿爹一道离开这个世界了。如果不是他,我就不会被人抓走,吃那么多苦头。”她皱起眉,“我从小就很讨厌他。” 原来,她对自己的观感从未改变过。 他忍住心口的疼痛,拍拍她的手:“如果不是他,你也遇不到我呀。” 她低落的情绪一下子就被拉了起来,不禁朝他甜甜一笑:“那倒是。所以,算了吧。最多以后看到他,我骂他一顿就是了。” 他笑笑:“你看,还是好好活着比较好吧。你阿爹从来就不想你跟他一起离开这个世界啊。” 她沉默片刻,说:“你可能无法想像我那时的绝望和悲伤,当你一再亲眼目睹至亲与同族们被人类伤害的惨状,确实是很难有力气再独自撑下去。想来,也许真是阿爹在冥冥中保佑我,因为他知道,你会来我身边。” 她红了脸,将头斜靠在他的肩膀上。 有星光闪烁,靛荷摇曳,还有她依偎在侧,如果,时间可以停在这一刻该有多好。 他扶她坐下来,别了好半天,才很不好意思地在她耳畔轻轻念道:“七色石,三生约,长相守,永欢喜。待到靛荷展笑颜,再执手,醉秋山。” 她一愣。 “我请沈公子教我的。”他红了脸,有些语无伦次,“我一直羡慕那些出口成章的人。我听老人们说,世上有一块七色神石,是由人类心中的爱意与温暖的感情凝聚而成,谁能得到它,谁就能得到缘定三生的美满姻缘。我找不到这块石头,但我把它放到这些句子里,送给你。” 永欢的眼眶有些发热,她紧紧拉住他的手,说:“再念一遍给我听听。” “好!” 如果可以,我愿意给你念一辈子——端午的心里反覆迴荡这句话。 可是,他哪还有一辈子的时间? 疼痛已经从左腿蔓延到了全身,此刻的身体,也许稍被撞击就会散架吧?!毕竟,少了好几块骨头呢。 对蓝鲛来说,环环相扣的骨头就是生命,不论少了哪一块,都会渐渐断了支撑,变成一堆“散沙”。许多年前,曾有一位同族,用自己的一根指骨与陆地的巫师做交易,她有没有达成愿望他不知道,他只是亲眼目睹落魄而归的她一天天虚弱下去,一个多月后的某天,她的身体在病榻上化成了一堆闪亮的“沙”,以全盘崩溃的形式,结束了生命。族长说,人类大多数只贪恋蓝鲛的眼泪,可还有一部分人觊觎他们的骨头,只有蓝鲛在自己还活着的时候,亲自取出的骨头,才会像蓝宝石一样剔透,磨粉服下,除了能延年增寿,还有令哑人復声的奇效,但,若经旁人之手强取,则只会得到朽木一块,无用。所以,族长告诫他们,不论遇到怎样的诱惑与遭遇,都要看好自己的骨头。 可他,偏偏那么容易地、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骨头交给了当铺老闆。 那一天,当沈子居拿了九厥差人捎回来的药方时,他就觉得不对劲了。一贯爽快大方的沈公子在看了药方之后却变了脸色,他要看,他却支支吾吾说可能这药方不对,他得再看看再确认一下。 他满心狐疑,偷偷走到沈公子的房间外,却听他对一个年迈的僕役说:“这味‘百花照月’真的只有万隆当铺的何老闆才有?” “只有他有。” “需要多少银两?” “他不要银两。公子你也知道何老闆脾性怪异,他不缺钱,只收世间奇珍。” 第148页 “他要什么珍宝,我们给他就是。” “咳,这胖子最近只收一种东西。” “何物?” “蓝鲛之骨。说有延年益寿之效。可咱们上哪儿去找这个宝贝?” “这样,你千万不要同端午透露半分。先随便抓一味温补的药材顶替着,我再去想想办法。只要能找到,哪怕倾家荡产,也要买回来。谁叫我答应了九厥,要妥善照顾他二人呢。” “公子,这事不好办啊。何必给自己找麻烦呢,咱们对他们已经够仁至义尽了。” “不要再说了,我意已决,先这样办。” 他悄悄离开沈子居的窗前,心中涌动的居然是无比的兴奋。 左腿之上四根骨头,换回永欢一双眼睛,不亏本。 他瞒着所有人,去了万隆当铺。 那肥如硕鼠的老闆好像早知道他会去似的,早早将包好的药材从窗户里递出来,一根骨,一包药老闆说,四副“百花照月”,死人都能医得活,何况一双失明的眼睛。 今天是最后一包药了,看来九厥的药方没有错,当铺老闆也没有拿假药煳弄他,永欢的情况正朝着预计的最好的方向发展。 “阿九大哥,我有点困了。”永欢抱着他的手臂,打了个呵欠,笑,“我想快点见到你。” “等你眼睛康復了,第一个看到的就是我。” “好!你再把你的大作年给我听听。” “我都念了几十遍啦。” “听不够。” 凉风飞过湖面,一池靛荷顿成荡漾的花海,温柔无限。 她在他怀里沉入美梦,梦里有人在说话,有人在哼唱,调子是她最熟悉的摇篮曲…… 三天之后,东篱小筑里失去了端午的踪影。 沈子居派了所有人去找,皆无所获,他命令所有人都不得向永欢透露端午的失踪,只说他去洛阳为她找另一味药材。 而永欢连环一的力气都没有,自从服食了最后一副药,她整天整天地想睡觉,一觉就是大半天,醒也只醒得了片刻,然后继续深睡,不想吃饭不想喝水,脑子里越来越空。 端午失踪的第十天,也是永欢陷入彻底的睡眠的第三天,沈子居将她放入一具以金丝缠成的“棺木”里,四角皆拴上沉重的石兽,沉入湖底。 当湖面上的气泡消失时,他慎重地朝湖水鞠了一个躬,说:“谢了。” 回到东篱小筑的房间里,他从匣子里拿出九厥捎回来的药方,放到燃烧的烛火上。 药方上,只有寥寥几行字—— “得内行人指点,取白茯苓二钱,蛇胆一钱,川贝二钱,荷叶三钱,三碗水煎一碗,连服十五日,可治鲛人因泪失明之症,此药材遍地可寻,实乃大幸。然服用者会暂染嗜睡之症,在其深睡不醒之后,可寻安全之处沉入水中,三年后醒,眼疾痊癒。” 落款是“九厥” 一片灰烬落在桌上的白玉匣子上,端午离开前主动将这个东西交给他,并请他认真将一段短而怪异的咒语记在脑中,在永欢康復之后,将匣子的秘密与开启的咒语交给她。除了这个,还有一个银制的圆筒,也请一併给她。然后,永远不要让她知道这些日子陪在她身边的,是他这个让她厌恶的人。 他拿起那不起眼的匣子,嘴里喃喃:“烬弯?!易进难出,循环往復?!” 端午说,这个匣子是蓝鲛一族留在这世上最后的痕迹,也是危险的武器,请沈公子一定妥善保管。 他一定会好好地,并且永久地保管它,这个东西,不适合永欢。 他起身,走到墙边,将覆在某件东西上的锦布慢慢掀开—— 一家崭新的琴,连琴弦都透着灵慧的蓝光,谁都不会知道,琴座四角,镶了四块举世奇珍的蓝鲛骨。 古籍《名琴谱》有云:深海之中有妖名蓝鲛,若得其骨镶于琴,则成千古名器鲛骨琴,音色绝美,天籁尤不及也。然蓝鲛之骨,强取无用,见光则成焦石,唯其亲手取出方可保有奇效。谨记谨记。 他的手指轻轻拂过每一根琴弦,微微的颤音中,他想,有些族群之所以会灭绝,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他们的智慧还不足以去懂得这个世界。 而他更愿意相信,这两只自动找上门的蓝鲛,是上天赐给他的珍贵礼物,让他有更充足的资本,去抓住那个“命中注定”的女人。 他重新盖好这架花费了他大把心思的宝贝,想到明日一早便要出门办货,三日方能回来,届时她看到这份礼物时,不知会是怎样的欣喜若狂…… 9 “夫人,已三更天了,您还不就寝吗?”丫鬟小钏打着呵欠,看着仍在一针一线学刺绣的岳如意。 从她过门至今,一载有余,有好些个夜晚都是这么过来的。沈府所有人都说,公子爷与少奶奶相敬如宾,可就是太“相敬”了,不像夫妻倒像个半生不熟的普通朋友。而其,公子爷经常夜不归宿,顶多在老夫人出面斥责他“不像话”的时候,他才会稍微增加回家过夜的次数。好在少奶奶不是河东狮母夜叉,对夫君的行径从不过问,甚至连个埋怨的表情都没有。不得不说沈家真是积了八辈子德才娶到如此贤良淑德的女子。 “你捆了就先去睡吧。”岳如意头也不抬地说,手中的绣花针笨拙地在大红的绸缎上来回,绣的鸳鸯像鸭子。都这么多年了,她还是学不会一个女人该做的女红。 “不行啊,少奶奶您不睡卧如何敢睡,老夫人知道了一定打死我的。”小钏赶紧摇头,用力睁大了眼睛,拍了拍脸。 她笑着摇摇头,放下阵线:“看你怪可怜的,好吧,你替我准备浴汤。” “是!”小钏高兴地跑出去提热水,她的少奶奶爱干净,每晚都要泡过香喷喷的鲜花澡才就寝,人虽然不够美貌,可身上的香味倒也能迷倒不少人呢。 “等等。”她忽然又叫住小钏,“桌上的燕窝,你替我喝了吧。” “啊?!”小钏受宠若惊,“我喝?这是老夫人炖给您的呀!” 岳如意看着桌上那盅冰糖燕窝:“我今天不舒服,不想喝。你若嫌弃,我也只有倒掉。” “别别,太可惜了啊!”小钏舔着舌头跑到桌前,抱起平时做梦都想吃的燕窝,一口气喝个精光。 “好喝吗?”她笑问。 “好喝死了!”小钏连勺子上的残余都不放过,非得舔个干干净净,“小时候我娘就跟我说,燕窝是神仙才能吃到的好东西!可我家连肉都吃不上几顿。所以啊,我小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吃一碗燕窝!” “那你的梦想实现了,现在没有遗憾了。”岳如意抽出手帕,亲切地擦去这馋猫嘴角的残渣,“小钏,你今年多大了?” “十五啦。”小钏老实回答,圆圆的苹果脸在烛火里闪着青春的光泽。 “家里还有什么人?” 第149页 “没人啦,那年瘟疫,老家的人都死了,是表婶带着我逃了出来,然后我就被卖到沈家当丫头啦。”小钏有些奇怪,少奶奶今天的问题好像特别多,不像她平时的模样。 她点点头,笑:“没事了,你去准备吧。” 小钏蹦蹦跳跳地跑了出去。 片刻之后的内室,房门被牢牢反锁,巨大的木质浴桶里升腾出浓浓的白气,新鲜的花朵密密麻麻地漂在水面上,再加上特制的浓缩香粉,味道更是浓郁到让人窒息。 整个内室,只点了一支蜡烛,光线牵强,幽幽暗暗。 “咚”! 似有重物倒地。 然后,便是“哗啦”一阵水响,赤裸的女子将自己沉入桶中,如果可以,她希望自己的每根头髮都是香的。 浴桶旁边,躺着另一个女人,死了般无声无息,微弱的光线照出一张毫无血色、白中泛青的脸孔,虽然有些骇人,但仍旧……岳如意的脸。 要支持这个死去的身体,确实不是一件太容易的事啊,但,她会坚持下来的,一定会。 因为,她在做一件多么伟大的事啊。 细碎的水光映在雪白的胸口,一道深深的伤痕霸道地刻在那里,仿佛被一支利箭狠狠地扎了进去,一圈细碎的七色光点在伤痕上若隐若现。 细长的手指在这道伤疤上缓缓地画着圈儿,远远地,两个声音从记忆深处钻出来—— 他不要你,我要你! 你?! 对,我! 为什么? 他不愿意做的事,我来做。而且我能做的更好。 你知道收留我的后果吗? 我早已不惧“后果”这个词。 即便在心口里,永远埋上一支箭? 呵呵,万箭穿心之苦我都受了,一支箭又算什么? 也好,反正,落到谁的心口里对我都没什么差别。 声音又渐渐远了去,蜡烛燃尽,室内空留阵阵清冷的水声…… 翌日傍晚,小钏提着竹篮出了沈府,有人问她出去干啥,她说少奶奶遣她去秋山湖岸摘几朵新鲜的靛荷。 可这一去,直到天明,也不见小钏归来。 沈老夫人把家里所有能骂得人都骂了一遍,说连个小丫头都看不住,小钏这丫头是野惯了的,等回来了,一定要打她个半死! 岳如意一言不发地站在沈老夫人面前,一脸内疚。 见她这模样,沈老夫人压下火气,说:“你也不必自责,许是这疯丫头私自去哪里玩耍也不一定。过两日子居办货归来,再商量要不要去报官吧。” “是我不好,无端端要她去湖边,万一失足……”岳如意突然掩住嘴,难过得要哭出来。 “万一失足……”沈老夫人摇摇头,“也只怪她命不好。” “可小钏毕竟在府里待了那么多年,突然没了……”她怯怯地望着老夫人。 “再买个丫鬟就是了。”沈老夫人不以为意,“你不要难过,不会少了服侍你的人。” 岳如意垂下头,不再言语。 看不见的地方,却有几声冷笑。 偶尔,她也回想,是怎样的家庭才能养出沈子居这般的人物,现在看来,答案不言而喻。 人哪,不就是这个样子…… 10 沈子居这辈子都没想到过,会有这么一天,他像往常一样准时归家,一进家门,等待他的不是僕从们的前唿后拥,也不是老祖母惯有的嗔怪,甚至不是岳如意那张不咸不淡的脸,而是埋在白布之下的、排列得整整齐齐、沈家上下二十几口的尸体,以及漫天的血腥味。 一切,就发生在凌晨,他归来前的数个时辰。 衙差们守在大门口,时不时需要驱散前来围观的民众。 所有人都用讶异或者古怪的语气在门口指指点点,有人说沈家不知惹了什么仇家,先有送亲队伍全军覆没,不到两年居然就轮到自己家;有人说沈家为发迹也干了不少缺德事,这是老天有眼;也有人说,根本就是沈家娶了个扫把星。 可问题就在这里,岳如意这个“扫把星”竟然在两次灭顶之灾里,都侥倖存活了下来。 他冲到衙差把守的卧房,躺在床上的岳如意,额头上覆着湿帕子,高烧不退,旁边,由官府请来的老妈妈正在摇头嘆息,说好好的姑娘,怎得如此命运多舛。 “起来!给我起来!”他不管岳如意是不是只剩半条命,用力摇晃她,“为什么这样?谁干的?说!谁干的?” “哎哟沈公子,你可不能这么着,尊夫人身子正虚弱呢。”老妈妈看不过去,上来阻拦。 “出去!这里没有你说话的地方!”沈子居疯了般抓住老人的胳膊,三两下便将她推出门外,“砰”的一声反锁了房门。 什么斯文,什么风度,他不要了,全不要了。 岳如意软软地靠在床头,目光呆滞,好像根本听不到他的咆哮“你是死了吗?”沈子居的额头青筋暴涨,简直要把她的胳膊捏碎似的,“谁干的?你说啊!” “是……是……”岳如意痛苦地朝他哭喊,“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你三步不出家门,怎可能不知道?!”他怒吼。 “我……” “说啊?!” “我不认识他!”岳如意抱住头,语无伦次道,“他一定是妖怪!不然怎么能像老虎一样,咬死所有人!他……他还说……” “他说什么?!” “他说,只要沈家从世上消失,微澜就能安心跟他走了……”岳如意哆嗦着,神智已经完全混乱,“他会法术!‘唰’一下飞过来!‘唰’一下飞过去!” 微澜……他说微澜?! 沈子居的耳朵里,此刻只剩下这两个字。 这时,岳如意突然一把抓住他:“快去找道士把他收了!我知道的,道士们都有法宝的!他们有葫芦,有碗,有匣子!能把妖魔鬼怪关起来!相公,你快去。” 他用力甩开岳如意,甚至连她倖存下来的原因都可以不在乎,转身拉开房门,飞奔而去。 老妈妈被他的模样吓个半死,赶紧跑进屋子,扶助摇摇欲坠的岳如意。 “水……我要水!”她抓住老妈妈的手,模样可怜至极。 老妈妈连忙去倒水,却发现水壶是空的,回头说:“沈少奶奶,你等一下,我这就去别处拿水。” 老妈妈的脚步声刚一消失,岳如意脸上的所有疯癫与虚弱一扫而空,她深吸一口气,坐起来,将落在身上的湿帕子扔到地上,看着打开的房门,冷笑:“沈子居,再跑快点吧,不然就赶不上见你女人最后一面了吧。” 不多时,老妈妈到了热茶回来,却发现房间内早已空无一人,只留下一缕“沈少奶奶”身上的、独有的花香。 11 第150页 她伏在翠绿的草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宛若青空的衣裙上开满了血红的“花”,脸与手已经看不出本来的颜色,只有重重叠叠的、别人的血。 凌元峰上的微澜,让百花都羞于相见的微澜,像蝴蝶一样自信穿梭在不同男子之间的微澜,此刻却以这般不堪乃至狰狞的姿态,出现在他凝定的视线里。 昨夜,他只是离开了片刻,再去隐芳庐时,已不见她的踪影。空气里瀰漫着奇异的咸味,像血腥里混了奇怪的药味。湖水前的空地上,一个竹篮尚在水中漂荡,被撕烂的衣裙躺在还很新鲜的血泊中,一堆挂着血肉的人骨散落其中,触目惊心。 他皱眉,本能地倒退几步,脚下“咯吱”一响,一块硬物被踩在脚下。他拾起一看,却是个染满血污的木制腰牌,上刻“沈府出入”四字。 沈府?! 他心下一惊。 纵然他用了最快的速度赶去沈府,看到的情景也只是满室残骸,血流成河。 他见到她时,她刚刚从一堆缠着白髮的尸骨中爬起来,满足地打了个饱嗝。 “你疯了吗?”他上前,死死拽住她的手腕,将她从一团血腥里拖离出来。 “是你啊。”她怪异地笑,可她并没有疯,起码还能认出他,“我很饿。从来没有这么饿,只有这里的肉特别特别香,我忍不住不吃光他们!” 她的话,她的笑,还有她扯住自己袖口的模样,寒透了他的背嵴,混乱了他的思维。 “你不会杀我的,对不对?”她仍在对他笑。 这个语气,这份笃定,他太熟悉。 “我好累啊,飞不动了,你送我回家好不好?”她靠在他肩头,娇滴滴地请求。 此刻,窗外已闻鸡啼,他一咬牙,一把揽住她的腰,迅速消失在他认定已无活口的沈府。 其实,他也累了,累到没有力气继续抱住她。 他停在了离秋山湖还很远的草地上,一线晨曦里,能隐约看到那道他越过了无数次的山坡。 “我是不是吃得太多了?”她似乎也难受起来,倒在地上,捂着肚子,“好撑啊。” 他怔怔地看着她:“你吃得是人哪,不是青菜叶不是鸡鸭。” “我知道呀。”她又打了一个饱嗝,“可我饿呢,你难道忍心看我挨饿?” 最后的退路也消失了,哪怕她露出一个愧疚的眼神,哪怕她只对他说一句“我也不想这样”,他都可以找一万条理由说明自己谅解她。 可是,从相识到现在,千万个春秋,她的心就像她的容颜一样,丝毫不曾改变。 他蹲下来,牵住自己的袖口,细细地擦着她脸上的血迹,微笑:“你一到凌元峰,那里的花儿就怕了你的美貌,不再盛开。” 她一怔:“你怎么知道凌云峰?” “野果还是青的,你就迫不及待地要吃,师兄们抢着替你摘。”他缓缓地说,“你跑来我身边,给我果子,很酸,可我都吃了。” 她的眼神依然一片茫然,似乎这些事只是落在记忆里的灰尘,她随意一吹就不见踪迹。不重要的东西,从来没有记住的必要。这是她永远的习惯。 “三师兄为了你,被师父处死,而你,在他尸骨未寒之时,又委身他人。”埋在心底的陈年伤疤被一道道撕开,她忘记的东西,他捡起来,从未放下。 她愣了许久,看着他的脸,突然就咯咯地笑了:“呀,是我的小师哥啊!” 他一直在等这一声甜美如昔的“小师哥”,一直在等,但真的被她喊出口时,他才发现,自己隐忍等待的,从来不是一个美好的希望,只是一场噩梦中才有的毁灭。 “是啊,微澜,我是你的小师哥。”他也笑了,“你可还记得,在你与你新欢的家中,我对你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 她歪起头,想了半天,坦白回答:“我连你都忘了,还如何记得你的话?” 是啊,也许,你除了自己的“爱”与欢愉,什么都不会记得。 他看着她的眼睛:“我说,‘不管你从那里头学到了什么,你若伤人,我必亲手杀你。’” 她像是听到了最幽默的小花,伸出污糟的手,俏皮地点了点他的鼻子,将脸贴到他的耳畔,梦呓般低喃:“你不会杀我的。你连我一根头髮都不愿意伤害。因为,你爱我。所有的男人,都爱我。” 他笑,第一次这么亲昵地将自己的脸孔贴上她的:“我跟你,都不太懂得什么是爱。” 话音未落,她惯有的娇媚又自信的笑容突然凝在了脸上,然后,慢慢垮下来,变成错愕与痛苦。 她推开他,低头看向自己的心口,刻满符纹的金色短刀,决绝地插进了她的身体。 五脏六腑开始搅动,越来越厉害,皮肉、血液、灵魂,都被搅进巨大的漩涡,慢慢地在剧痛中碎裂,成灰…… “小师哥……你……” 她瘫倒在地,青丝瞬间成白髮,吹弹可破的肌肤慢慢干瘪成一张风干的皱皮,覆在凹凸不平的骨骼上。 “咔咔”几声,深深地裂纹自她的皮上爆裂开来,白骨渐露,她尚能视物的眼睛第一次露出深深地恐惧。已成枯骨的右手,绝望地抓住他的袍角,在所有的皮肉都化成黑灰之前,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如何忍心……” 若能忍心,又何须夜夜难眠? 若能忍心,又何须远远相望? 若能忍心,又何须自断情腺? 他的眼睛,被扬起的飞灰呛出了泪,这一定是呛出来的泪,因为他早就没有哭得习惯了。 他坐在那具森森的白骨前,恍惚地回想着当它还是微澜时,那双总爱扯住自己衣角的手。 天色渐暗,风起寒凉,他脱了披风,裹起枯骨,难得枯骨未散,努力保持着最后一点完整,躺在他的怀中。 他抱着她慢慢朝秋山湖岸走去,既然她说过这事她见过的最美的地方,那就将她永远留在那里吧。 小舟轻动,湖水涟漪,他撑着竹篙,送她去最后的地方。 从凌元峰的修行人,到月老殿的天神,再到失去神职、非神非人的自己,他觉得自己应该去找个人来怨恨,但始终又不知道该恨谁。 冰凉的风中,他想起那块有七种颜色的长得像一把箭的石头,它真是快出类拔萃的石头呢,不但会飞会走路,还会说话。 当年,“那个人”要他与葵颜将各自的神力分别注入两块石头里,而他也就此告别天神的身份,本以为日子可以平静如水地走下去,却不曾想十年前的某天,隐居于江南小镇的他,却意外地在自家窗口,见到了这块被“那个人”唤作“情起箭”的石头。 至今都记得它的声音,像个初涉人世的小孩子,奶声奶气地对他说,它从一个青色的地方钻出来,无家可归,需要他的“收留”。 “为何找我?”他问。 第151页 他并没有兴趣收留任何东西,当年,能做的他都做了,所有与天界与石头于“那个人”有关的一切都与他无关了,如今,他只想做个淡泊隐者,独自生活。 “我的身体里有你给我的力量,所以我第一个想找的人,就是你呀。”石头回答。 “你走吧。我连一只猫一只狗都不收留,何况一个石头。”他转身,不留余地地拒绝。 石头带着哭腔跳到他面前:“没有人收留的话,我会‘死’的!” “与我何干?”他绕开它,躺回床上。 “我可以替你做件事,作为交换。”石头跳到他的身上,箭头自作主张地对准了他的左眼。 什么?! 不等他说同意或者拒绝,石头便化成了一枚细细的针,尾巴上穿着一条斑斓的七色线,“嗖”的一下扎进他的皮肤,从左眼下钻出来,以闪电般的速度“缝”了好几针之后,才又化回本来的模样,得意洋洋地站在他的身上。 他勐地起身,摸向左眼下突然发烫髮痒的皮肤,怒道:“你干什么?!” “接回你断掉的情腺亚。”石头高兴地说,“还有哦,被我加固的情腺,不论用什么方法,都不可能有再次断掉的机会。怎样,开心吗?!” 结果是,石头被他从窗口扔了出去。 爱恨重归的感觉,太坏太坏,他倒在地上,摁住狂跳不已的心,不能这样,他万般苦痛才得到的“无爱无恨”,怎么就被一块石头给毁了? 心跳得这么厉害,陌生多年的情感像洪水一样挤回原来的地方,难受与恐惧纠结在一起,狠狠钻进灵魂里的每一道缝隙。 他害怕,实在地害怕着…… 谁知,几天之后,石头又摸回他门前。 “你还回来做什么?”他怒指着大门,“你这妖孽,给我滚!” “我不是妖孽哇!我是上古神石!”石头纠正他,“我再帮你做第二件事,这样你一定会同意收留我的!” “滚出去!”他不给它一点面子,“我不需要你为我做任何事!” “我能看见你心中最爱的人哟!”石头嘻嘻笑道,“美貌的微澜姑娘。” 他的心脏被这个名字狠狠戳中,几乎停止跳动。 “你……”他指着石头,努力让自己不要那么惊恐。 “我知道她在哪里哟!我昨天才去看过她哟!”石头蹦了蹦。 不要说……这三个字还未出口,石头已经大声道:“她的家跟你居然只隔了一个镇子哇!就在双霞镇的杏花巷里哟!” 这一次的结果是,它被更用力地扔出了窗外。他甚至都不问它如何知道他的秘密。 “再让我看见你,我不管你是神石还是妖孽,必要你粉身碎骨!”他斩钉截铁,没有任何玩笑的成分。 滂沱大雨里,他狠狠关上了窗户。 自那之后,石头再没回来找他。 说来,他最恨的,应该是这块石头吧?!那么轻易地转折了他的命运…… 他用力一撑竹篙,苦笑。 小舟划过的地方,留下淡淡的水痕,两旁的靛荷,似乎已过了它们最美的时节,微微露出了颓态…… 12 深夜,落起了小雨,淅淅沥沥地在湖水上打出一个个的圈儿。 隐芳庐的鞦韆架前,沈子居呆看着那块新垒起的土包。 许久后,他很平静地问那个坐在石桌前饮酒的男人:“你是谁?” “定言。”对方比他更平静,“一个可耻的闲人。” “你躲在我们背后,有多久了?”沈子居突然笑了,“躲在我们背后,看我们花前月下,一定很难受吧?难受得恨不得我死吧?可怜虫!” 定言不说话,只管给自己倒酒。 “你要微澜跟你走,微澜却坚持要与我在一起,你这个畜生……”沈子居的笑,换成了切齿之恨,指着他,“沈家上下二十几口人,你怎么下得去手?畜生!畜生!” 定言的手停了一下,旋即又若无其事继续斟酒。 “你这般毫无人性的畜生,微澜怎可能与你离开?”沈子居冲到他面前,揪住他的衣襟,“你竟连微澜都杀了!” 定言稍微用力,便将这手无缚鸡之力的男人推倒在地,冷冷道:“如今我最后悔的,是杀她杀得太晚。” “啪!”酒杯在他手里碎成了粉末。 “你……”沈子居踉跄着爬起来,没敢再与他硬碰,只能像疯子一样反覆吼道,“你是个畜生!比畜生还畜生!你把微澜还给我!她是我的!她只爱我!” “她谁都不爱。”定言笑笑,“残缺的情腺註定了一切。在你买兇杀人、害岳如意一家大小命丧黑狐岭那天起,你就失去骂别人畜生的资格了。” 沈子居脸色大变:“你如何得知?!” “你刚刚不也说了,我是个躲在你们背后的可怜虫。”定言饮下壶中最后一滴酒,“我又是个闲人,最爱做的,就是躲在你看不见的地方,观察你的生活。毕竟,你是微澜身边的男人。我也好奇,你能用怎样的能耐,拴住她这般的女子。”他顿了顿,看向沈子居,“对,我无数次想杀了你。但最后我发现,你跟我一样,,只是个不懂如何相爱的可怜虫。” 说罢,他仰天大笑。 “胡说八道!”沈子居怒吼,“微澜说过要永远跟我在一起!她说过我是她此生唯一!” “她对所有人都这么说。”定言站起身,“她不曾为任何一个‘唯一’赴汤蹈火,不曾在他们身陷病痛或者危险时出手相救,她甚至不曾为谁的离去掉过一滴眼泪,她的‘最爱’,永远是下一个。” “你杀了她,还要污衊她!”沈子居的脸因为极度的愤怒,变得无比狰狞。 “你喜欢怎样想都可以。” 定言转过身,最后看了那新坟一眼,才回头往湖边而去。 芳隐庐,就把它永远沉到记忆的湖水中,再不相见吧。 他望着雨夜中凄清的湖面,不禁在心中大笑,自己的生命,原来这么糟糕。 离湖岸只剩几步距离时,身后突然传来沈子居的声音,不是怒骂,也不是唿喊,而是在拼了命地大声念一串咒语般的东西。 未及回头,他便走不动了。 异常的感觉从脚底一路直上,他低头,赫然发现一股蓝光竟将他整个人染成了蓝色,牢牢被缚的感觉几乎让他窒息过去。 他用尽全力转过头,却见那沈子居身前的空气中,漂浮着一个打开了盖子的白玉小匣,蓝光便是从那里头而来,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朝它靠近,无数只看不见的手紧攫住他,仿佛一定要拖他进地狱。 “听说,这个盒子里装着的,是比地狱更痛苦的地方。”狂乱的笑声扭曲了沈子居的五官,他站在匣子后面,无比痛快地看着被一点点拽过来的定言,“你害死了微澜,只有这样的地方,才是你的归宿!” 第152页 地狱?! 也许沈子居说得对,现在,没有比地狱更适合他的地方了。 如果那个匣子里,真装着这样一个地方,那又何必抗拒呢? 定言忽然停止了挣扎。 “原来,烬弯真的这么厉害!” 惊喜地声音,从沈子居身后冒出来。 岳如意高兴地拍着手掌,连声道:“虫人们说的果然不错,烬弯真是一个连神都可以装进去的武器。” 沈子居勐一回头,诧异地看着与平时判若两人的她,斥责道:“你如何跑来这里?” 伴着一道强光,一个他从未见过的陌生女子,从岳如意的身体中走了出来。 被抛弃的身体重重倒在地上,曾经白里泛红的脸颊迅速爬上一片只有死尸才有的青灰色。 一身黑纱的陌生女人,笑盈盈地站在看傻了的沈子居面前,故意扮出岳如意的声音:“相公,如意两次逃过灭顶之灾,不是运气好,而是我早就死了,在你找了杀手去黑狐岭埋伏送亲队伍的时候。” 沈子居颤抖着身子,踉跄着后退,指着她:“你……你是鬼?!” “哪有那么多鬼?”女子笑道,“我是你的帮手才对。你找的那些杀手太差了,没两下就被岳家二少爷打跑了,还好有我替你补救。你看,我还得牺牲自己,钻进你夫人的尸体里跟你做了一年多的夫妻。”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沈子居顺手抓起一块石头,狠狠砸向她。 她一挡,石头在她的手掌里碎成了渣。 “别过来!”他大喊。 “你不怕杀人,却怕被杀?”她一脸好笑地停在他面前,手指一动,从他肩头钻出一只指甲盖大小的浑身透明的“瓢虫”,“这个小东西叫做应声虫,我花了很大力气才找到一只,留在了你身上。所以你每天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我都知道。能这么顺利地完成我的心愿,连我自己都有点惊讶呢。所以不管怎样,我得感谢相公你。” 沈子居恐惧地看着她,瘫坐在地:“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你不用知道我在说什么。”她十分平庸的脸上,闪过一抹杀气,“反正,你家人都没了,你一个人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不如……” 话音未落,他眼前哪里还有什么女子,分明站着一头比牛小不了多少的野猪,雪白的獠牙仿佛细细打磨过的弯刀,寒气森森地插在嘴边,身上的每根黑毛都像钢针一样矗立,四只蹄子上戳出尖锐的指甲,恐怕天下没有它撕不破的东西。 “你为心上人做的鲛骨琴,我会烧给她的。”野猪咧开大嘴,呵呵地憨笑,“所以,你可以安心了。” 这时,沈子居像是想到了什么,立刻开口把刚刚念过的咒语又念了出来,烬弯,一天是可以使用两次的! 可是,一半的咒语,永远堵在了沈子居的喉咙。 野猪的獠牙,闪电般撕断了他的脖子。 它似乎还不满意,扬起前蹄,又往他心口上狠狠踩了下去。 鲜血喷涌与骨骼断裂的声音,是沈子居留在世上的最后的动静。 离匣子已不到两尺的定言,拼命朝后倾斜身子,拖延着被吞进去的时间,他的视线,惊诧地锁定那头眼熟不已的野猪。 “你……你是……”他的脑海里,隐约浮出了一片山顶,一抹月色,还有一个朝着泥塑虔诚叩拜的女子…… 野猪的身躯慢慢缩小,划回了女子的模样,她举起粗糙的手掌,抚摸着自己并不美丽的脸,朝他露出一个无比舒心的笑容:“是阿松啊,我的月老大人。” “阿松……” 对她的突然出现,定言完全没有任何防备,他做梦都没有想到过,这个老早被他遗忘在荒山之巅的女妖怪,却以如此震撼的方式重新切入了他的生命,或者说,她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他?! “你问微澜,是否还记得当年你对她说过的最后一句话。”阿松耸耸肩,“那我问你,是否还记得我对你说过的最后一句话?” 他自然是不记得的,他对她唯一的记忆是,她是一头曾经长出过红线的野猪,但这条错误的红线,被还是月老的他,毫不犹豫地切断了。 “贵人总是多忘事的。”阿松笑得露出雪白的牙齿,“我说,我从未像现在这般,这么深切地憎恨月老。” 定言也笑了,就像在很多年前的那个夜晚一样,对她说了声:“我很荣幸。” 然后,蓝光消失,被裹在其中的人也再无踪迹,匣子“啪”的一声合上,徐徐落到地面。 阿松上前,小心地拾起这个神奇又可怕的“烬弯”,将嘴唇贴在上头,说:“下次,我会为你塑一尊真正的好看的塑像。” 天明雨住,秋山湖岸深处,一股黑烟滚滚而出,伴着跳跃的火光。 隐芳庐,沈子居,还有那些长埋土下的白骨,都随着火与风,变成了永久的秘密…… 13 我坐在山坡地最高处,脸上的表情一定有点天然呆。蓝鱼依然被我拴着,不过它现在的位置比较居高临下,在我头上。 我从未像现在这般,这么深切地憎恨月老——阿松的话,清晰得就像刚刚才对我说完一样,烬弯里透出的光,仿佛还在我眼里闪烁,那些关于爱与被爱的奇特的俗气的以及悲伤的故事,每一段还都那么深刻地印在我的脑子里,如同当它们逐一上演时,我就是离“舞台”最近的观众。 所以,我在发呆,因为即便是我,当那么多的爱恨喜恶曲折离奇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一股脑儿涌过来时,我也需要时间来消化整理。 同时,我还要接受一个事实就是,这个长脚的怪鱼,是迄今为止唯一一种把自己的脚当作传感器,把我的头顶当作接收器的奇葩,我说我要知道真相,这个傢伙就“噌噌”跳到我的头顶,给了我它能给的所有真相…… “现在,你都清楚了?”蓝鱼从我的脑门前探出头来,“刚刚我传送给你的,就是铸造者心中所有的过去。每个进入循环的外来者,在烬弯里就不再有秘密了,他经歷的一切都会像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一样清晰立体。” “这里……是被定言‘铸造’出来的世界?”我环顾四周,青草蓝天,湖水粼粼,没有一处不栩栩如生。 “准确说,是他的循环。”蓝鱼再次提到了这个词,“蓝鲛是一个悲伤的族群,在痛苦中死去的蓝鲛们,留下遗憾而悲哀的灵魂,这些灵魂不再有从前的记忆,它们变成了模样怪异的精灵,永久地居住在这块被它们,也可以说是被所有伤害过它们的人类制造而出的‘烬弯’之中。但如果你们以为烬弯就像别的‘怨气聚集物’一样,把人关进来直接杀掉的话,就错了。我们从来不‘杀人’。” 我皱眉,一阵熟悉的脚步声再次从远处慢慢逼近——横抱着白骨的定言,已经第三次出现在山坡之下,照着一模一样的路线,沉重地走向秋山湖岸,登船而去,最后仍以一块泪状黑晶石结束这一次出现,然后大个子跳出来,吃掉石头,又肥一圈。 第153页 “烬弯不杀人,烬弯只窥看内心,制造‘循环’。”我想我应该已经明白了所谓的“循环”,是什么意思。 “是的。来到烬弯的人,不会受到任何肉体伤害,他们只会在这个世界里,反覆循环他们生命中最悲伤绝望的一刻。每循环一次所产生的晶体里,充满了他们自己的伤痕与被我们惩罚的痛快,所以,那便是我们最爱的食物。”蓝鱼眨眨眼睛,“世间人的心里,多少都有一段解不开放不下的疼痛,钻进去出不来的大有人在。但,也不是每个人都解不开放不下,比如你。” 我笑笑,若不是这一番遭遇,我自己都不知道,原来在我心底,仍然刻着当年无望海洞穴里的悲伤。 “我只是习惯往前走。”我把它从头上抓下来,放到膝盖上,打量着一直“营养不良”的它,“可为何我看到的,只是定言的世界?照刚刚我得到的信息来看,在定言到来之前,这里已经关过不少人了。如果他们也在循环,这里岂不是变得五花八门,什么场景都混在一起了?” “曾经是挺混乱的。我经常走一段路就看到一个年幼的孩子在茅草屋里被兇恶的长辈打个半死,再走一段路,又是一个人在千军万马血流成河的战场上抱头鼠窜,再走一段,可能又见到谁抱着死去的爱人嚎哭不止,不同的场景交织在一起。”它看着定言远去的背影,“而你有所不知,一旦外来者陷入循环,以后在每一次循环结束到他们化出晶石之前,都会有一段空白时间,在这个时间段里,他们是清醒的,并且知道自己进入了可怕的怪圈,在这个时候,他们只有两个选择,继续忍受一模一样的痛苦,或者自尽。所以,在铸造者到来之前,一大半人已经用自尽了结了一切。” “那剩下的呢?”我追问。 “我们一直在这里寻找食物,一旦有人进来,第一个发现他的就是他的‘伙伴’了,比如我第一个发现了你。”蓝鱼有些沮丧,“如果你没有从那个场景里清醒过来,而是任由那些负面的情绪攫住心思,你就逃不出循环了。而我也可以安安稳稳地守在你身边,只要你不自尽,我就可以跟大个子一样,有无穷无尽的食物。这里总是僧多粥少,大多数都是跟我一样吃不饱的小不点。自打铸造者到来之后,他一直没有自尽,一次又一次地循环自己的痛苦,大个子也就越来越大,最后大到3以捕食同类与它对应的外来者为了,所以,剩下的都被大个子吃掉了。” “所以,你们就叫定言铸造者,就是因为他的‘伙伴’已经把别人都吃光了,相应的场景也消失了,就剩下他定言一人独大?”我顿时明白过来。 蓝鱼点头:“现在已经不可能有人比大个子更厉害了,即便是你陷入循环,我拼命进食,也追不上大个子变强的速度。只要没有人能料理大个子,烬弯就会一直保持同样的场景。” “那就是说,只要定言还陷在这个死循环粒,大个子就会越来越大?会大到怎样的程度?” “不知道,也许会撑破整个烬弯,走到外头的世界也不一定。”蓝鱼坦白道,“到了那个时候,它本身的力量也会变异,极有可能直接穿透烬弯的外壳,也就是那个匣子,届时连开启的咒语都不再需要,便能把外头所有的人挨个拉进循环粒。” 这个当然是不行的。 可现在来看,就凭我一个人,恐怕很难搞定这么肥硕的一个傢伙。 “跟我一起进来的混蛋们,你能找到他们吗?”我赶紧问。 “很难的。”蓝鱼摇头,“铸造者差不多把记忆中的西安城洛阳城还有江南小镇都搬来了这里,太大太大,我根本不知道他们会落到哪里。也许是遥远的市集,也许是随便一个居民的后院里。” 闻言,我起身,指着自己:“那你看我一个人能对付那胖子吗?” “就算你有再多帮手,也不顶用的。”蓝鱼很不忍心地告诉我真话,“烬弯里的精灵,是蓝鲛的魂魄,除非现在有一只活着的蓝鲛出现,只要借它的手,哪怕用一根绣花针,也能让大个子消失。” 现在我就真的忍不住想揍它了,我现在上哪儿去找一只活的蓝鲛?! 我苦恼地拍了拍脑门,灵机一动问:“你看,都是海里,龙也算你们的远亲吧?一条龙能不能对付大个子呢?” “我们怎可能跟龙攀上亲戚?”蓝鱼再次打碎了我的梦想。 那该怎么办,品种不对不能收拾大个子不说,现在连敖炽他们在哪里都不知道,万一……万一他们中间有蠢货陷入了循环……我赶紧打消了这个想法,拍着心口安慰会好的会好的,当年多少大风大浪都过来了,他们岂会输给一个小小的匣子跟一群蠢鱼? 不管怎样,先去找敖炽再说。 我左看右看,却实在找不出一个方向,向前?向后?守株待兔?! 别再跟我提为啥不用手机了,早用过千万次了好吗!半毛信号都没有。 蓝鱼也提不出什么建设性的意见,就在我身边无聊地蹦过来蹦过去。 突然,衣兜里又传出来一阵强烈的灼热感,把我暂时短路的脑子给烫清醒了,刚刚在花月佳期的时候,还没顾上看它,就被弄进这个鬼地方来了,这一路上居然把这么重要的道具给遗忘了,幸好它有“连续发热模式”……另外,就算它不能告诉我敖炽的下落,起码能给我“情起箭”的方向,既然天绯盾仍在发热,就说明那个倒霉的被定言扔出去两次的会说话的石头,就在我附近。知觉在说,若找到它,别的问题说不定也能迎刃而解! 我赶紧摸出这块任何时候都红得暖心的天绯盾,上头就三个字——“莫回头”。 啥意思?是要我对着此刻正对的方向,一路不回头地走下去?再往前,就是秋山湖岸了,这是要我往湖里走啊?! 思索片刻,也顾不了许多了,它说莫回头,那我就向前走呗! 我走得很快,一路不回头,蓝鱼的小短腿跟得很吃力,看在它还算老实,对我也没什么恶意的情况下,我允许它跳到我的肩膀上。 陆路走尽,湖水在前,心急如焚的我懒得乘船,把敖炽万般叮嘱过的不许我多用法术以免动了胎气之类的废话扔到脑后,直接从水面上飞了过去。 “哎呀你好厉害啊,你到底是什么人啊?还会飞!”蓝鱼惊讶地看着我们在身下迅速后退的朵朵靛荷。 “你们不是什么底细都知道吗?”我白了它一眼。 “只有进入循环的人,才没有秘密。”蓝鱼回答,“我多希望你也进入循环啊,说不定我能比大个子还厉害。这样,说不定有一天我能离开烬弯曲外头看看呢。” “切!你去外头干吗?学大个子把更多人关进来折磨?” “不知道呀。我就是想出去看看,总觉得有个东西很重要,但是在外头。可我不记得是什么啦。” “那就收起你无聊的梦想,我告诉你,你们……” 第154页 话没说完,一阵痛苦的属于某种大型兽类的嚎叫突然从前方传来,其中还隐约夹杂着几声愤怒的咒骂。 咦,这个骂声好熟啊。 很快,一座建在一片湖中小岛上的木屋出现在我的视线里,竹篱围起的院落里,此刻竟是尘土飞扬、鸡飞狗跳——一头健硕巨大的野猪,似被某种法术绑得动弹不得,四蹄皆立离地半尺,在那儿又是嚎叫又是挣扎,身后,一个高大的男人,倒拿着一把鸡毛掸子,狠狠地抽着野猪的屁股。 边抽还边骂:“我让你装月老!我让你说不知道我老婆在哪儿!我让你自以为是心思毒辣!我让你害死那么多人!” 不止他,旁边还站了一二三四……五个人! 我顿时高兴得要哭了,这帮混蛋,居然都凑在这儿揍野猪?! 幸福来得太勐烈,莫回头莫回头,果然阿,莫回头时因为有更好的东西在前头哇! 我头一次不顾仪态,又哭又笑地朝野猪,不是,朝野猪后头的男人扑了过去。 所有人都被我吓了一跳,连甲乙这个面瘫君都“啊”了一声。 “哎哟我的亲娘埃,你可不能这么撞过来啊!”敖炽赶紧把鸡毛掸子一扔,手足无措地抱住我,“怎么就飞过来了?受伤了没有?受欺负了没有?” 我在他怀里使劲摇头,顺便把幸福的鼻涕蹭到他衣服上。每次都是这样,不管自己踩进了多坑爹多危险的坑里,只要他在我身边,我就没有任何恐惧。何况,现在还不止有他,九厥葵颜甲乙一个没少,不停最强军团居然这么毫无悬念地集结完毕。不过等等,多出来的,正紧紧跟在九厥旁边的那个是谁?! “永欢?!”我大吃一惊,一把推开敖炽奔到她面前,用力捏着她的脸蛋,“是你吗?是活着的永欢吗?” 永欢从被窝捏得快变形的嘴里挤出一句话:“是我啊老闆娘。” 我简直无法控制自己的狂喜,一把将她抱进怀中,用力拍着她的背嵴:“太好了!你来就好了!” “你受什么刺激了?”九厥惊恐地打量我,“你从前可没有这么喜欢她呀!” 我松开永欢,稍微恢復了一点理智,问她:“你是怎么进来的?我明明记得当时没有你,而且烬弯一天只能用两次!” 她抬头,眉宇间似是比之前多了不少心事,看看我,有看看九厥,指着他们俩的手腕道:“是这条‘姻缘线’的缘故。我去花月佳期寻求帮助时,那个人就跟我说,一旦应我的要求将我与九厥拴在一起,那么只要线不断开,无论九厥在哪里,我都能顺着这根线的力量,出现在他身边。我从不停醒来之后,不见你们的踪影,这才……” “行了,我知道了。”我打断她,“不管怎样,你这次是来对了。” 这时,控制着野猪、满头大汗的甲乙开口了:“你们还要不要继续拷问?不拷问的话我可不想再浪费我的灵力了。” “对啊,还有这几个。要不要继续挠啊?”一旁的葵颜也开了口,他身旁的矮树上,四只跟蓝鱼一模一样的小东西被绳子绑成了一串挂在上面,几片被施了法的树叶正挨个挠它们的脚心。几个傢伙一边痛哭一边大笑,眼泪横飞地说:“我们知道的不是都给你们说了吗?哈哈哈!求各位英雄放了我们吧!哈哈哈!我们也只是饿了才找上你们,可你们不也没有任何损失吗?哈哈哈!” 我脚下的蓝鱼顿时慌了神,又抱住我的腿:“不要把我也绑上去!我们真的已经把一切都说出来了!” 我让葵颜把它们放下来,问它:“这些傢伙也把脚放到你头上了?” “嗯。我一醒过来就看到它了。”葵颜点头,看来跟我的情形差不多?! “你们呢?”我问敖炽他们。 “我也是啊。”敖炽撇撇嘴,“好像是睡了一觉,但很快就醒过来了,一睁眼就看到这个怪东西站在我的胳膊上。啊,不止它,还有他!”他指着甲乙愤愤道,“这小子看见我,连声谢谢都没有,还说我睡觉流口水!” “我只是陈述事实。”甲乙松开捏决的手,愤怒的野猪落回地上,但仍不能动弹,只能笨拙地趴在地上,用血红的小眼睛怒视着我们每一个人。 “怎么抓到它的?”我问敖炽。 “它自己摔到我们面前的。”敖炽嫌弃地瞪了它一眼,“跌下来的时候脸都摔烂了,原来只是在身上套了一层跟定言一模一样的人皮,一摔就裂口了,猪嘴猪脸猪蹄子都露出来了。这个送上门来的罪魁祸首,不抓起来打一顿就不是我的风格。” “你们都知道定言身上发生的事了?”我问,“可你们几个是怎么聚集到隐芳庐来的?为什么你们能在一起,我就要被撇到湖那边的草地上去?!” “这些‘鱼精灵’已经把定言的所有都传达给我们了,你也是吧?”九厥看了看我身边的蓝鱼,脸上的嬉皮笑脸比平日里少了几分自然,“至于你为何没跟我们一起,可能是人品或者性别问题吧。” “有时候是有这种情况的。”蓝鱼忙说,“同性别的外来者比较容易落在相近的地方。” “那它也是女的呢!”我指着野猪。 “这个……”蓝鱼着急了,“可能是品种不同……” 我一脚把它踹开,两步走到野猪面前,试着喊了一声:“阿松?!” 暴怒中的它停止挣扎,瞪着我,粗声粗气地说:“要杀就杀!” “你的肉太老了,杀了也不能吃。”我一笑,对甲乙说,“放开它吧。我们应该有个更舒服的谈话环境。” 甲乙想了想,收了禁锢之术。 阿松出了一口大气,慢慢从地上站起来,用力甩了甩硕大的脑袋,獠牙依然锋利雪亮,务必兇狠地望着我,不过,奇怪的是,我总觉得在这头浑身乌黑的硬毛野猪身上,时不时会闪出一层彩虹般的光。 “你一直都在定言附近?”我凭凑着脑海里的细节,猜测道,“从他断掉你的红线之后,你一直跟着他?” 阿松长长吐出一口气,冷笑着说:“我已无事可做,所以把大把时间花在‘跟从’月老上头,也并不是不合情理吧?” “要报復一个天神,对你而言比登天还难。”我完全可以理解它对定言的怨恨深到何种地步,“反正都到这分儿上了,说说吧,我挺好奇。” 阿松想了想,咧嘴怪笑:“反正大家都出不去了,我就告诉你们关于我的有趣的事吧。” 所有人都没说话,不论永欢还是九厥还是葵颜,脸上都充满了一种凝重的等待。 “我是野猪,连见天翠都逃不过我的鼻子,定言大人身上的味道,可比这些妖怪好闻多了,一钻进鼻子,就像看到一抹清冷的月色。呵呵,那个夜晚,我试着从山崖上往下跳,可试了好几次都没有成功。我不敢,也不甘。我无法带着如此深重的怨恨与遗憾结束生命。不久后,我下山了,永远离开了我的家乡。我唯一的方向,就是有定言的地方。我花了很多很多年,一面努力修习法术,一面寻找,终于有一天,在越拉越繁华、人类越来越多的人间寻到了他的下落,那时,他独自居于江南小镇,活得像个独来独往的村夫,身上也没有了天神的气味。那时,我也早从一些妖怪口中听说了,天界已有了新的神,月老已不再是月老。可那又如何呢,即便他落魄凡间,也非凡人,杀他,我未必是对手,换上美人的皮囊去勾引他继而伤害他就更不可能了,这个人,根本没有爱恨感情。所以我挺苦恼的,除了天天在他门外偷偷窥视,用邪术在他窗口埋下可以偷听他说话的符咒之外,我找不到任何接近他的机会。直到……”它嘿嘿一笑,“那块石头来找他。我方知他之所以能做到无爱无恨无懈可击,使因为他断了情腺。可惜,他两次辜负了石头的好意。在那个大雨滂沱之日,石头很沮丧地从他家后院钻出来,躲在一块大石头后伤心大哭。” 第155页 我一惊,脱口而出:“你拿走了情起箭?!” “不是我拿走了它,使它选择了我。”阿松纠正我,“起初我并不知它是什么,但它竟接上了定言的情腺,还告诉了他那个女人的下落,就凭这两点,我就肯定,我等待已久的机会终于到了。而我更没想到的是,这块被他抛弃的石头居然问我,可不可以收留它。我很惊讶,问它怎样才是收留。它说,离开跳动的心脏太久,它就会失去说话与思考的能力,变成真正的石头,可它像一直这样活着,所以,如果我同意与它达成协议,它就会刺进我的心脏,与我为伴。作为回报,它的力量会转移到我的身体上。”它顿了顿,低头看了看自己,笑,“随意接上或者断掉任何人的情腺,以及只需要吹一口气就能制成的姻缘线,还有穿透人心看到对方最爱之人的能力,三种专属月老的本领,我也有了。接着,我一路跟随他十年,看他最终忍不住去了那个女人身边可又不敢靠近她,从江南到洛阳再到西安,这个女人像花蝴蝶一样地生活着,可他除了远远看着她,什么都不去做,我太容易地看出他的难受,原来这个女人,是他的死穴。所以我不着急了,接回情腺的他,再不是无懈可击的神,我要慢慢等,等一个最好的机会。” “所以,你等到了沈子居。”谁说野猪蠢钝鲁莽,当它对某个目标执着到一定程度时,它就是最完美的阴谋家,它虽轻描淡写,可单单一个等字,已需要耗费太多忍耐与煎熬。 “对,我也没有想到,他会是成全我的关键。”阿松舒心地说,“当微澜与沈子居爱得死去活来时,我知道他的忍耐已经到了一个极限。也就在他跟到西安的第一年,我从虫人那里听到了一个消息,说蓝鲛族最厉害的武器‘烬弯’出现在了陆地,就在离西安城不远的地方,由一只叫端午的蓝鲛保管着,要小心,千万不要被装进去啊,否则只能在那个盒子里反覆循环你一生中最痛苦的时刻。我很兴奋,有什么能比让这个轻易就摧毁别人的神反覆尝到痛苦滋味更棒的呢?于是我费尽心思去寻找蓝鲛,可惜一直未有寻获。两年后,当我已经放弃寻找‘烬弯’时,我却从一直被我用应声虫监视的沈子居那里,得知他收留了一对蓝鲛,一个叫永欢,一个叫端午,并且是由他的好友九厥介绍而来的。”阿松顿了顿,扭头看向脸色非常难看的九厥,笑道,“所以,有时候我们真的不能不信天意。是你把他们送来,可你却完全不记得曾经做过这样一件事。也许对你而言,他们只是你顺手帮过的小人物,可我却要十分真诚地感谢你。” 永欢的脸色比九厥更难看,连手都在微微发抖。 “之后的事情,就像你们刚刚看到的一样。在多方查证之后,我知道了烬弯的力量,也知道了只有一道咒语才能开启它,就算我动手杀了端午拿走烬弯也没用。如何从端午身上找出咒语成了困扰我的最大难题。可就在当年,沈子居这个伪君子居然干出买兇杀妻这样的丑事。当我去到黑狐岭时,岳家已然尸横野,年纪轻轻的岳如意身中数刀,死不瞑目。当然,我并不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情去的,因为我早就打算从幕后走到台前,我要离我需要的更近一些。所以,我钻进岳如意的身体,当了沈家少言寡语的少奶奶。我躲在岳如意的背后,仔细计划每一步棋。我知道要找端午直接要咒语是不可能的,除非这只蓝鲛命不久矣,照他憨直忠诚的性格,才可能将咒语与烬弯都当做遗物交给永欢。不论他打算怎么做,只要他将咒语说与永欢,我就有十足把握从那个傻姑娘口中挖出来。所以我故作无意交给沈子居一本记载了鲛骨琴的古籍,以他对微澜的迷恋以及他不择手段的本性,我赌他会想办法骗来端午的骨头。而蓝鲛只要失去一块骨头,就等于踩入了坟墓。结果证明我是对的。只不过沈子居用的方法比我想像的更卑鄙。” 九厥攥了攥拳头,沉声道:“他……利用了我捎回来的药方。” “可不是嘛。他演了一场戏引端午以为治疗永欢的药有多么难获得,就这样轻易拿走了他的四块骨头。端午这小子实在是太老实了。”野猪吃吃地笑,“不过呢,算沈子居没有天良丧尽,当铺老闆给端午的药倒是按你的药方来的,后来他也照方子所说把永欢沉进湖水里,还照端午遗嘱,把九厥的画像塞进银桶,放到永欢手里。你们说他傻不傻,从头到尾这妮子都不知道愿意为她赴汤蹈火的人就是他呢。” 永欢的头垂得更低了,拼命往九厥身后躲,边躲边拿手捂住耳朵,喃喃:“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别说了……” 阿松看了她的样子,情绪更好了,继续道:“我倒没想到端午对沈子居的信任有这么大,居然将咒语都交给了他。这样,我的计划也就只差一步了。我知沈子居每次为公事出门的话,必会准时归来,说出去三天就是三天,因此我特意选了沈子居出门办货的那个时间段,取来身价上下二十口的头髮,化在我高价买回的‘蝗噬咒’里,然后将咒放到燕窝里,让小钏吃个干净,之后再派她去秋山湖岸……啊,以你们的修为,不用我解释何为蝗噬咒了吧?” 当然不用,事情至此,已经毫无谜团。 世上总有术士为谋暴利,以邪术制咒售卖,“蝗噬咒”最初是巫师们为了令其豢养的以人肉为食的活尸力量更大,而用蝗妖制咒,并于咒中化入目标人物的毛髮或指甲,再将此咒置于“引子”腹中,再将“引子”送往活尸身边,活尸嗅到“引子”之肉香,必飢饿难耐,定然食之,而食后不仅不饱,还会更饿,接下来便是以迅速食尽所有目标为其唯一目的。微澜以少女之血肉保命保青春,本已是活尸之流,阿松先将沈家全家列为目标,再以小钏为“引子”,令微澜妖性大发,食尽沈家二十口。待到沈子居归来时,她再以“倖存者”之姿,称此惨案为定言所为,深知微澜魅力的沈子居当然毫不怀疑会有男人为了与他争夺这个女人而下狠手。一介书生的他,除了一副有毒的心肠倒也没有别的本领了,愤怒到失去理智的他,一定会拿出烬弯在最快的时间里致定言于死地。而她,便可静坐一旁,待沈子居年念出咒语,坐收渔利。 不论是天意如此,还是她步步为营,这场毫无硝烟、甚至连敌对两方都只在最后的时刻才正面相对的战役,野猪阿松赢了。她用了超出我想像的耐力与隐忍、狠毒与决绝,把一位曾经的天神关进了蓝鲛的烬弯。 想到这里,相信不止是我,在场所有明白了其中原委的人,心脏都不会好受。 谁会想到,一截断掉的红线竟会惹出这么一段惊天大浪? 如果当初定言手下留情……唉,算了,没有情腺的人又怎么会手下留情? “最后,你接管了烬弯,还化成了定言的样子,平安无事地走到了现在,还开起了你的花月佳期。”我看这头野猪的眼神很复杂,“你觉得,你完全可以替代月老,并且能做得比他更称职?” 第156页 “我比他懂得什么叫爱,什么叫成全。”阿松的眼睛投出刀子一样的光,旋即又平缓下去,“离开西安城后,我舒心地过了几百年,觉得有点无聊,所以才想到发挥专长,开了这个‘花月佳期’。我不会切断别人的姻缘线,即便一个人没有姻缘线,只要找到我,我就可以用我自己制作的红线绑住他与他的心上人,让他们可以永远在一起。当然,也有不少人找到我,说这辈子都不想再爱,希望我帮忙。我也能理解并且成全,所以干脆地切断了他们的情腺。不过我也是有职业操守的,已婚的人若冒充单身,是不可能逃过我的眼睛的,毕竟,我心上有一把箭呢。”说着,她又笑了笑,“至于来找碴的,能躲我就躲;躲不过的,我就让他们到烬弯里去。比如你们派来的这位小哥,一眼就看穿了我的本相,真是厉害呢。” 甲乙冷睨着阿松,不发一言。 “可惜,没有人能躲过烬弯,一旦它被打开。”阿松转动着小眼睛,轻蔑地扫视在场的每一个人,“你们没有机会再出去。至于我,能不能出去也无所谓了。就算留在这里,天天看月老大人循环他的痛苦,也够我开心每一天了。对吧,永欢姑娘?”她又扭头,笑看着脸色发白的永欢,“没想到几百年后你会找来花月佳期,要我帮你寻找当年照顾你的‘阿九大哥’,啧啧,你我真是有缘呢。” “别说了!你这个怪物!你这个没有人性的畜生!”永欢突然嘶吼起来,冲出去就要跟阿松拼命,幸亏被九厥拦下来。 “你骂我?”阿松不高兴地甩甩蹄子,“当初可是你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求我帮你找到画中人,把你们帮在一起哟!真是的,一点都不知恩图报。” “我杀了你!”永欢在九厥怀里拼命挣扎,一副要跟阿松同归于尽的模样。 可我怎么能让她有事呢,在一切真相都浮出水面之后,现在的首要问题是,如何停止定言的循环,从根源上切断大个子的一切危险性。 “嘻嘻,咒语的持有者是对烬弯免疫的,可你们不一样,即便你们今天逃过了循环,明天也会面临同样的挑战。你们敢保证,每次都能从那段彻骨的悲哀里挣脱出来吗?”阿松裂开大嘴,哈哈大笑,“或者,你们现在就杀了我,省得我到时候欣赏你们的惨状时会忍不住笑场。” 我一惊,抓过蓝鱼问:“还有这种事?” 蓝鱼吓得直哆嗦:“是、是……是的。刚刚怕你发狂,我没敢说。天明之后,你又会遇到跟来时一样的场景,若你能挣脱,又可得一日平安……” “你!”我真是恨不得用八斤朝天椒把它做成一锅水煮鱼,“九真的没有办法出去?” “我、我……我觉得可能有……但我真的想不起来。”蓝鱼继续哆嗦。 葵颜上前把蓝鱼解救出来,对我说:“出去的事先别急,先把定言那个傢伙从那种神经病状态里解救出来再说吧。” “东海的冰狱都关不住我,何况一个小匣子?来来,深唿吸三次,别生气,万事有我在。”敖炽也赶紧搂住我的肩膀,“你看,万一你一急,孩子早产可怎么办,都说孩子生下来第一眼看见谁就会像谁,你瞧瞧四周这帮歪瓜裂枣,不是野猪就是怪鱼,你一定要平静啊!来,跟我做,吸气!唿气!” 敖炽唯一的好处就是在不恰当的时候让我哭笑不得吧。好吧,我深唿吸三次。不幸之中的大幸是,永欢在这里。 14 蓝鱼确实没有说谎。 我们的永欢姑娘只拿了一把九厥提供的锉指甲的小刀,就把那只肥硕的大个子解决掉了。 当它庞大的身躯被小锉刀刺中了屁股时,整个人像被放了气的气球一样,在湖水上乱窜了好一会儿,才在半空中“轰”的一下炸开,黑色的液体从它瘪掉的肚子里散落得到处都是。 在大个子消失的瞬间,又一次走到湖水前的定言,突然停住了脚步,再一看,怀中的枯骨已然成了一缕青烟,飘然而逝。 他愣了许久,才倒吸了一口凉气,从一场深重的噩梦中抽身而出,连迷濛的双眸也渐渐恢復了神采。 他喊出的第一个名字,自然是葵颜。 本来就易动感情的葵颜,眼见分别了那么久的好兄弟活生生地站在面前,“哗”的一下涌出了眼泪,一把抱住定言使劲捶,一句话也说不出。 “好了,野山参,再捶我就死了。”定言用力推开他,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 “多少年了!你这个混蛋怎么就不跟我联繫呢?”葵颜忍不住再捶了他一拳,“你若找我,事情……” “就算找了你,你也结不了我的结。”定言打断他,摇头一笑,“我千方百计要避开的东西,始终还是避不开。你看,连我们这样的曾经的神,也不能逃过命运的调戏。” “有了情腺之后,懂得开玩笑了?!”葵颜仔细看了看他的左眼,确实再无任何伤痕。 “兄弟情能不能以后再抒发?”我心急火燎地站到他们中间,戳着定言的心口狠狠道,“别忘了,天一亮,我们又会陷入同样的考验。定言,你这样的状态,很可能又会陷入新的循环。难道要我们天天守着你,替你解决等着进食的‘伙伴’吗?” “这位母夜叉是?”定言大量我几眼,“似乎有些妖气?抱歉我已对‘气’不太敏感。” 我二话不说,抬起穿着高跟鞋的脚,狠狠踩了他一脚:“对痛你应该很敏感哈?!” 定言微微皱眉,说:“女子不宜如此粗暴。” 敖炽这厮居然在旁边偷笑……第二脚给了他,疼得他吱哇乱叫。 “哎呀,这位是不停的树妖老闆娘,多亏了她帮忙,我们才找到这个地方,寻到了你!”葵颜忙上前调停,“这位是她的夫君,东海龙王的嫡孙,那位好像是天界的酿酒仙官……” “这个……”定言打断他,目光投向了被九厥用一根细绳子牢牢套住了脖子的、只有一只小狗那么大的、一路都在龇牙咧嘴的、还转着圈儿地想咬掉绳子的黑毛野猪,它的背上,还挨个骑着五个一模一样的长腿的人脸小蓝鱼。 我干的。 当阿松一次又一次试图用各种极端的话来激怒我们时,我确实也怒了。 可我没失去理智,我不会杀了她,虽然她很渴望我们这样做。 她修行不低,可在不停军团的面前,还是不堪一击,她从一开始就知道,我们只中随便哪个,都有拿走她性命的能力。她抖落出自己的全部罪行,不是因为被我们逼得走投无路,而是想将我们的愤怒撩拨到极致,最好能替天行道一掌噼死她。 我才不会上当呢。 “成功暗算了定言,成功帮助无数痴情人士得偿所愿,你觉得,你的人生圆满了吗?”刚才,我在她歇斯底里的谩骂中,问了这个问题。 第157页 “当然!”她的獠牙在闪光,笑声很豪放,“我已死而无憾。” “真正的圆满,当然是死而无憾。”我笑笑,“可你,只是生无可恋。” 阿松的笑,戛然而止,我的话,可能是另一支箭,毫不留情地戳中了她已经很破烂的心脏。 “也许定言当年对你太过严厉。”我走到她面前,直视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可是,他!没!有!错!” “你!”阿松“轰”的一下朝我张开血盆大口,“我最恨的,就是你们这些随随便便就幸福着,然后使劲蔑视他人伤痛的伪君子!” 我伸手挡住准备对她不客气地敖炽:“我要活口。” “扭曲之极,必是祸害。”敖炽提醒我。 “你也祸害过玳州人民。” “我……你不也祸害过无数登山者!” “对啊,我们现在不也好好的。” “……” 阿松被我们的对话搞得更焦躁了,她不想我们放过她,我们应该像她憎恨我们一样憎恨她,然后痛痛快快一掌噼死她。终于,濒临崩溃的她,干脆腾起四蹄,使出浑身力气朝我冲过来,獠牙如刀,对准了我的胸膛。 “谁都不许动手!”飞身躲开的同时我大喊一声,这种情况下,在场的四位男士不论谁出手,阿松都会毫无悬念地变成一头死猪。那可不行,落到我手里,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我朝不远处的一棵大树飞奔而去,发了疯的阿松紧追不放,我突然停下,背靠树干,看着那张兇狠狰狞杀红了眼的野猪脸离我越来越近,迅速掐好时间距离,在她的獠牙离我的衣裳只有0.01公分的时候,我腾空而起,她扑了个空,一头撞上来,獠牙深深插进了粗壮无比的树干,轰隆巨响中,落叶簌簌而下,老树与野猪一起朝地上倒去。 半空中的我瞅准时机,将早已握在手中的一只平安镯以我所能调动的最高灵力,打入了阿松的天灵盖顿时,各种颜色的光斑从她的每寸皮肉下渗透出来,她深黑的身体瞬间变得像玻璃一样透明,像个五万瓦的灯泡似的,照亮四周每一寸地方。 眨眼工夫,灵光消散,现场只剩一只小尖牙插在树干上拔不下来的哼哼唧唧用力挣扎的小野猪。 一直戴在腕上的足金平安镯,不止是装饰品,为防万一,敖炽在镯子里嵌了一枚细如牛毛柔若柳枝的“火鳞针”,那是他从东海龙王的保险箱里摸出来的宝贝,被它刺中的妖物,不论强弱,修行瞬间尽废,但可保性命无虞。只不过,一路上我一直没有用它的机会,何况,我压根儿也不想用。同生为妖,我深知修行之难之苦,若非万不得已,我很不愿意拿它去制服同类。 但这次,我的心很简单明白地跟我说,阿松需要一次彻底的“重来”。 虽然我不曾亲眼看到当年山顶上那一幕,但每每想到那个对着想像中的月老像虔诚叩拜的丑姑娘,我就无法痛下杀手。 把阿松从树上拔出来之后,她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们太恶毒了!” 挺好的,坚硬如针的毛髮变成了柔软的绒毛,连声音都变得奶声奶气,特别好欺负的样子。 所以我肯定不放过欺负它的机会,把那五个蓝鱼全放到它背上,让它也发挥一下正面作用,要不是它太小,我就自己跳上去了…… 定言把目光从愤怒的小野猪身上转回来,问我:“你废了它的修行?” “杀了它太容易。我更喜欢慢慢折磨这个坏脾气的小怪物。”我耸耸肩。 “你很兇勐。”定言微笑,“可你没有戾气。作为妖,这很不容易。” “你身为月老,却落到这般地步,也很不容易。”我实话实说。 这时,甲乙闷闷地开了口:“离天亮不是很远了,与其互讲废话,不如想想如何出去,或者做好扎根于此的打算。” 我抬头看天,繁星仍在,在看看时间,显示是凌晨三点半。烬弯的时间,基本与外界同步。也就是说,再过几个钟头,我又要被这里的原始力量送到无望海的洞穴里……这个感觉太差了,就算我次次都能清醒过来,可总是这么循环往復,我也会成神经病的! 那头,敖炽已经抓起两只蓝鱼,恶狠狠地问:“这是你们的地盘,说到底你们才是这里的铸造者,怎么可能不知道出去的方法!再不说我就解剖你们!” “不要杀我们啊!”蓝鱼们用力摇着鱼鳍,“我们只是死去蓝鲛的灵魂化成的精灵,对曾经的记忆基本是零啊。所以烬弯到底有没有出路,我们完全不知道。” 九厥也拿出绝对的耐心与温和,拉着永欢冰凉的手说:“不管事实令我们多么难以接受,但我们现在必须把过去的事放一放,你仔细想一想,你的族人有没有跟你提过关于烬弯的事,哪怕只是一点点细节?” 永欢呆呆地摇头:“阿爹从未对我提起过这个东西。端午也没有说过。” “你再仔细想一想!”葵颜上前,握住永欢的肩膀,“如今,你是唯一一个活着的蓝鲛了。” “我……我真的不知道。”永欢只知道摇头。 “我是第一次,你们是第二次,而她是第三次。”甲乙突然开口,指着自己和我们,然后看定永欢,“烬弯一天只能使用两次,她却能出现在这里,大个子的力量如此强大,却能被她轻易击溃,而她出现在九厥身边时,并不像我们那样陷入过去的场景,这说明蓝鲛对烬弯是免疫的。”他顿了顿,指着永欢,“她能进来,就能出去!” “她能出去又如何?我们还是在这里。”我承认甲乙的推测很有道理,但这次跟我们身陷城池时不一样,当初有白驹挺身而出搬来救兵,如今就算让永欢出去找帮手也无济于事,因为这是个最简单的以咒语控制的空间。以我的经验来说,凡是以咒语控制的地方就只能以咒语去破解,如果硬来,比如让永欢去喊赵公子拿斧头直接噼了这个匣子,我们也会跟着这个空间碎成零件的。 该怎么办?! 众人一时间都被堵住了思路。 “要是那个端午还活着就好了,哪怕沈子居还活着也好啊!”敖炽一攥拳头,然后狠狠捏了捏阿松的猪耳朵,“端午把烬弯的秘密都留给了沈子居,如果真有解除禁锢的咒语,必然也告诉了你。可惜你这个猪头只听到沈子居喊出开启烬弯的咒语,就把他给宰了。” 阿松幸灾乐祸地笑:“也许,根本就没有出去的咒语!老天爷就是要把你们永远留在这里。” “你也是地,连自己救了的人都不放在心上,你当初要多跟人家亲近亲近,说不定端午就不会把烬弯託付给沈子居而是你了!”敖炽又喋喋不休地把矛头指向九厥,“现在傻眼了吧!” “要当爹的人是不是都像你这么罗嗦!”九厥瞪着他,“我承认当初我只是顺手救了人,根本没放在心上,甚至连永欢的名字我都懒得问,总想着有沈子居照顾他们根本不用我操心,再说我那么忙,跟他们统共也没见过几次,我怎么知道我会间接引出这么多事端!你就不能别一直端午端午端午的挂在嘴上?!我现在也是……” 第158页 “九厥大人?!” 九厥话没说完,坐在阿松背上的、一路跟着我的蓝鱼突然张大了嘴,一阵白烟囱它口中钻出来,没有形状,也没有散开,而这个陌生的声音证实从白烟里发出来的。 所有人都吃了一惊,九厥也吓了一跳,跳开几步,警惕地盯着白烟:“你在说话?你是什么玩意儿?” “是你喊我的呀。”白烟摇摆着,“我说过,只要你喊我的名字三次,哪怕我死了,都会到你面前助你一臂之力。这是蓝鲛一族最珍贵的承诺。” 我诧异地想,难道离开了永欢的端午,灵魂回归烬弯,化成了没有记忆的精灵,还差点把我当成食物?! “端午?!”九厥张大了嘴巴,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用力一拍脑袋,“对,我想起来了!你曾经把一枚鳞片贴到我手掌里!” “是的。救命之恩,必当报答。”白烟认真道,“可我现在只是一缕残魂,并且很快就会消失,有什么是我能帮到你的吗?” 九厥赶紧说:“我们只想知道如何从烬弯出去!你知道吗?” “这个啊,”白烟想了想,“‘蓝鲛入烬弯,可颠倒咒语而出。非蓝鲛者,寻知爱之人与烬弯之外,念颠倒咒语,则九曲星亮,雪藤索现,攀索而上,可出。切记,不可放手,一旦坠回,永无出路。’,我能想起的只有这些了,只能帮你们到这里了。九厥你来,我将咒语再说一次给你听,一个字都不能记错!” 九厥赶紧凑上去,牢牢记下。 “端午……端午!”回过神来的永欢跑过去,指着自己,“是我!我是永欢!” 白烟摇摇晃晃:“永欢?!你也认识我吗?” “你不认得我了?”永欢呆住。 “姑娘,我只是一缕残魂,因为这份承诺的力量才能重现人前,我只认得九厥,也只有他提出的要求才能勾起我想应的记忆。”白烟抱歉地说,“你是有话要跟我说吗?” 永欢“咚”的一声跪在地上,泪如雨下,都成珍珠:“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她说了无数个对不起,白眼消失的时候,她都不知道。 “你应该说谢谢你,而不是对不起。”我扶起她,笑,“你看,对着九厥你根本就哭不出来,因为令你动心的人从来就不是他,纵然你们有一条‘姻缘线’相连。” 她红者眼睛,难过至极地看着我:“我从来没有对他好过,从来没有。总是嫌弃他,讨厌他。有时候我甚至想,他死了也没有什么。可现在他真的死了,我怎么那么难过?” 我找不出很好的理由来安慰她,只拍了怕她的肩膀。你爱她,她不爱你,这样的事件在感情世界中比比皆是,阴差阳错,无从说起。我也找不出任何理由来责怪永欢,毕竟她一直遵从了自己的心意,不爱就是不爱,喜欢就是喜欢,没有对任何人虚情假意;我也不能说端午时隔执着的傻子,他用自己的所有来爱他的心上人,即便是借用了另一个身份,即便要交出生命,也没有半分犹豫。生命中若能有个让你毫不犹豫地人,这已经是一种难得的幸福。端午这一生,怎么也不算一无所获。 “如果一切重来,我会对他好一点。”永欢擦干眼泪。 “时光不可能重来,亡者不可能重生。”我坦白地说,“以后对自己好一点,也就是对他千万般的好了。” 永欢看着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所以,麻烦你现在振作一点。”甲乙走上来,用力摇了摇她的肩膀,“现在只有你能出去!” “我?!”永欢吓了一跳,“我能做什么?” “我们几个已经分析过了,你记下咒语,去外头找一个懂得什么才是爱的人,让他把咒语对着匣子倒着念一遍就行!”敖炽火急火燎地说。 “可是,可是我怎么知道谁才是那个‘知爱之人’哪?”永欢也急了,她扭头看向定言,“你不是月老吗?你告诉我怎么去找!” 定言也变得很为难,说:“我现在也很煳涂……” 九厥跳出来,指着我跟敖炽道:“你看,就像他们俩这样的,吵吵闹闹到现在,每次吵完却又能坐在一起吃火锅,整天说要毒死对方结果现在连孩子都有了。就找这样的人!” 永欢的表情更迷茫了。以她目前的阅歷,“知爱之人”四个字实在是有点难了。 突然,我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 “永欢你仔细听我说!”我将她揽过来,附耳吩咐了一番。 “就这样吗?”她瞪大眼睛。 “对,就照我说的去做。” “好吧,可万一……” “没有万一,去吧。” 我唿了口气,看着倒念了一遍咒语的永欢化成一道蓝光,消失在我们面前。 15 “你到底跟她说了什么?” “都说了别问了,等!” “你……” “再多说一个字,你就自己生孩子去!” “我……” 我把敖炽踹到一旁,专注地等待。 我必须相信永欢,也必须相信自己的判断。 在这之前,我解开了绑住蓝鱼的绳子,正是释放了它们所有人。 “你们要走了吗?”蓝鱼在我脚下望着我,或者说,我应该叫它“端午的一部分”?! “你们很遗憾吧,又要饿肚子了。”我蹲下来,戳着它的脑袋。 “如果可以,出去之后把这里永远封印吧。”蓝鱼认真地说。 我一愣:“为什么?” “我怕再有人进来,又养出一个大个子,这样我们就完蛋啦。”蓝鱼笑道,环顾四周,“在这里这么久,我也明白了一件事。” “什么事?” “‘循环’是人生中最糟糕的一件事。就算饿着肚子,我也不想再看到这些重复的苦难。” 我应该称赞它的,难得它们在经歷了这么多变故与生死,还没有变成偏执的机器,还能有思考的能力。所以,我摸摸它的头说:“好吧。你不怕饿肚子,我倒是乐意效劳。” “谢谢啦!” “走吧。”我朝它们挥挥手,“从来没看到过长得这么违章的精灵……” 五个傢伙咯咯笑着,蹦跳着跑向远方。 看着它们消失的身影,我的笑容渐渐淡去,封印这个烬弯不难,难的事封印世上所有的“烬弯”。 十分钟之后,一直处于焦躁等待状态的葵颜,突然跳起来,指着头顶:“看!九曲星亮了!” 我们抬头一看,在离我们很近很近的夜空里,九颗以曲线状排列的银白星子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光芒正中,一条银白色的软藤物体“唰”的一声落到离我们只有几米远的沙地上。 第159页 我大喜,看来,永欢成功了。 “你让永欢去找了谁?”九厥惊喜地问。 我笑:“桃姐。” “谁是桃姐?”敖炽挠头,“我从没听你说过认识这样的人哪。” “就是桃叶大厦里跟我们一起坐电梯的那个大婶。”我拍拍心口,“先别问那么多了,赶紧爬呀!” “对对,赶紧的,谁知道这个雪藤会不会突然消失。”葵颜第一个伸出手,试着握住这条藤索,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真冷!像冰块一样!大家要小心一点。” 说罢,他手下一用力,第一个攀了上去。 然后是我,然后是敖炽,然后是九厥与定言,甲乙最后。哦,还有被施法进入睡眠状态的阿松,绑在了九厥的背上。 葵颜说得没错,每往上爬一截,我的手就失去一点知觉,这根雪藤太冷了,但爬起来并不费力,因为藤上一直有一种向上的力量,一路将我们往上送。还有,以队伍最后的甲乙为分界线,我们爬过的雪藤已经全部消失,往下看,之前因为定言的清醒而变成了一片无际的海洋与沙滩的地面,已经全部消失,只剩一片无底的漆黑。 很快,头顶上那个类似出口的圆形光环离我们越来越近,我们爬得也越来越快。 就在葵颜离出口不到三米距离时,一直很正常的雪藤上突然钻出密密麻麻的硬刺来。 猝不及防的葵颜手一松,整个人失了平衡,一头栽了下去,我本能地伸手去抓他,谁知自顾不暇,反而跟他一道坠了下去,幸而敖炽反应快,一手用力抓住雪藤,一手抓住了我的手腕。 这个陷阱来得太勐烈,雪藤剧烈地摇晃着,九厥去抓葵颜,扑了个空,定言扯住了他的袖子,但薄薄衣裳怎么可能支撑得了,“刺啦”一声,葵颜的半条袖子没了,还连带着把九厥与定言一起摔了下去。 一旦坠回,永无出路…… 我脑子“嗡”的一下,心跳几乎停止,大喊了一声:“不要!” 别问我为何不用法术,从攀上这根诡异的雪藤开始,我们体内的灵力就跟被冻住了一样,什么法术都施展不了。我唯一能做的,是勉强将头髮化作了一根长长的树枝,飞快地捲住了离我最近的九厥的腰。摆脱,我也想多化出来几根,可惜灵力不济,抓住一个九厥,我已经万般吃力了。 万幸的是,末尾的甲乙,牢牢抓住了葵颜的脚,而倒吊的葵颜总算是拽住了定言的胳膊。 东海龙族,千年树妖,前任月老,现任仙官,再加个永远高深莫测的道士,现在就像一群倒霉的猴子,挂在那里丢人现眼!! “下面的混蛋不要乱晃了!”敖炽大喊,“想办法抓住雪藤!” “不行,抓不住!”九厥拿我的头髮当鞦韆,来迴荡了几次去抓雪藤,却都扑了空,雪藤直接从他的手掌里穿了过去,就像不存在一样。 我试着去抓,也是一样的结果。 甲乙使出所有力气,一手拖着那两个傢伙,另一手抓在住雪藤往上拉,硬刺扎进皮肉,鲜血涌出,他吭也不吭一声。 我不敢再动,连唿吸都不敢大口。 四周变得特别安静,只听到敖炽与甲乙努力向上攀爬的声音。 几滴湿湿热热的液体落到我脸上,敖炽的整个右臂几乎被染红了,他却连眉头也没皱一下,还时不时跟我说:“快了快了!就差一点了!” 我难受,不敢回应,怕他分神。 “你撑不撑得住啊?”葵颜仰头问甲乙。 “抱好你下头那个就行。”甲乙的脸涨得通红,要不是平日里练就了一身好体魄,只怕他们三个早就掉回原地永不超生了。 我的压力也很大,头髮再厉害,也是拴着那么大一个傢伙还加一头小野猪,扯得我的头皮阵阵发疼,可我能怎么办,死也不能松开啊! 就在敖炽爬到离出口不到两米的地方时,我们所有人都听到了一个特别不想听到的声音——“咯吱咯吱”,敖炽头上的雪藤横裂开了一道缝,正在缓慢扩大中。 我真的想骂人了,一条可以压制灵力的怪物藤,却连六个人一头猪的体重都承受不了?!你需要这么傲娇吗?! “葵颜,放手!”定言突然开口。 “不放!”葵颜怒道“这么辛苦才把你扒拉出来!” “再不松手,咱们六个都要死。”定言也怒,“少一个人的重量,雪藤会坚持得久一些!反正我回去也无事可做,留在这里也没什么不好!” “行。”葵颜突然朝甲乙喊话,“面瘫小哥,你放开我。这次我给不停带了麻烦,放了我们,你们快走!” “你们这么婆妈的东西,是如何当上天神的?”甲乙冷笑,“除非我的手断了,否则我没有放手的习惯。” 我对甲乙的好感,突然增加了五十个百分点,觉得他真是我命中注定的好帮工,如果能活着出去我一定补发他十三个月工资!一定! 可是,好感并不能弥合雪藤上的裂缝啊! 我太憎恨这种只在冒险电影里才能看到的狗血桥段了!难道一定要牺牲局部才能保全大局?!不行,这里的人对彼此都很重要,少了哪一个都是一场悲剧。 怎么办? 敖炽跟甲乙,都成了半个血人,爬过的地方,白色的藤全被浸得鲜红。 烬弯,进来容易出去太难! 裂缝已经扩大到一半,如果再这么硬爬,绝对撑不到出口! 千钧一髮之际,敖炽突然大吼一声,居然将我整个人朝上抛起,不等我的尖叫滑出喉咙,一股热气突然裹住了我,睁眼一看,现了原形的敖炽居然大口一张准确地衔住了我,而他整个身体也迅速盘踞到雪藤上,用力收紧,暂时将裂缝压在身下,阻止它继续扩张。 “快点踩在我身上爬过去!”他从牙缝里挤出话来。 九厥见状,立即用力一盪,抠住他的鳞甲稳住身子,踩着他盘旋而上的身体迅速往上爬,由于敖炽的脑袋离出口不到一米,九厥踩着他的龙角稍微一纵,便钻出了光圈。旋即他又探出身子,伸出手沖我喊:“给我手!” 敖炽用力抬头,让我离九厥更近一些,直到他的手牢牢抓住我,一把将我拖了上去。 有了他这个龙肉楼梯,葵颜与定言也相继爬了上来。 最后一个站到他头上的甲乙,在跳出来的瞬间,说了一句:“你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啊。” 如果不是浑身剧痛加精疲力尽,敖炽一定要把这小子摁到地上用拖鞋抽他的嘴! 就在化回人形的敖炽,双手刚刚抠住光圈的边缘时,雪藤断裂开来,他悬空的脚下,只见一片黑雾,无穷无尽无底,多看一眼都让人浑身发毛。 我跟九厥用力拽住他的手臂,好歹把他手脚齐全地拽了出来。 当一众人东倒西歪地瘫在地上时,我们才看清,光圈之外,居然就是我们来时的那个祈愿室,光滑的地板上一片巨大的黑色气流正在旋转缩小,很快便毫无痕迹地消失。至于那个可怕的白玉匣子,正大开在永欢手里,蓝光闪射,在地上的出口消失的同时,它也“砰”的一声合上,再看不到任何缝隙。 第160页 “太好了!你们都没事!”永欢扑到九厥身边,抱住他大哭不止。 “你们没事,我有事!”敖炽哼哼唧唧地倒在地上,浑身是血不说,全身还扎满了雪藤上断掉的刺,“凭什么就我要变成仙人掌?!” 这个时候,我最期待的就是听到他骂人的声音,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能让我确定,他还好好地活着。 “很疼吧?”我跪在他身旁,查看他的伤口。 “废话!!当然疼啦!!疼死大爷我啦!幸好没扎到脸!”他狠狠瞪我一眼,愤愤地说,“所以幸好扎得是我不是你!” 我眼眶一热,也不管旁边有多少人看着,用力往他脸上亲了一口,特别真诚地说:“往后初一十五我都不跟你吵架了!” 众人石化。 “谢谢你。”定言上前,朝敖炽深深地鞠了一躬。 “还有我!”葵颜也站起来,特别认真地朝他鞠躬,“其实你的花衬衫并不是那么难看,我收回我之前的话。” “我也给你鞠躬,关键时刻还是你靠得住!”九厥感激涕零地跟他们站成一排,边鞠躬边说,“以后我去不停大吃大喝一定会给钱!” “他们说的已经代表了我。”甲乙在角落里说,“现在你可以安息了。” 我满头黑线,这些傢伙,一定要用这么奇怪的方式来宣洩自己逃脱大难的喜悦吗?! “要不要再发一束白菊花给你们献给我?”敖炽有气无力地看着他们,突然变脸大声吼道,“你熬大爷我又没死!你们搞什么遗体告别!真心想报答的话,就把‘情起箭’给我弄出来!”他指着还在昏睡中的阿松,“你们看着办!” 对,差点忘了最重要的一件事!如果阿松说的是真的,那最后一块神石“情起箭”就在它的身体里。 “难道要开膛破肚?!”我为难的嘀咕。 定言走过来,摸了摸阿松的心口,说:“那倒不用。这块石头里,有我放进去的全部神力,或许我可以试试把它完整无缺的引出来。” “这到底是块什么破石头!为何跟我之前遇到的十一块都不一样?”我忍不住问他。 “当年‘那个人’跟我说,‘情起箭’是由世上第一对相爱的男女的心脏中,钻出来的石头,它天生就是一把箭的形状,却又裹着彩虹般绚丽均衡的颜色。落地之后能跑能跳能说话,像个懵懂的孩童,据说它经过的地方,总会促生众多相爱的情侣。但‘那个人’说,此神石与其他十一块不同,本性‘善恶不定’,所以才要我将全部神力注入其中,保证其一直处于一个均衡稳定的状态,以助人间处处有情却不物极必反,男女相爱但不致反目成仇。他还说,此石有自我思维,若失去均衡之力的钳制,则会自行寻找活人心脏寄居,被寄居者若是心地澄明、知爱懂爱之人倒还无妨,反而能借其神力做出不少有益的事情;但若失被狭隘偏执、不懂如何才是真正相爱之道的人‘收留’,便是助纣为虐,必祸及无辜。我没想到的是,多年之后,这石头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找到我,还让我收留,彼时我心如止水无爱无恨,根本无心收留。加上它又自作主张接回我的情腺,令我方寸大乱,重堕心魔,才被阿松得了机会,生出诸多事端。”定言嘆息,“不论我还是阿松,都不是能够承受‘情起箭’的人呢。” 言罢,他伸手覆到阿松的心口处,闭目凝神,将一道灵光自指尖注入阿松的心脏,再缓缓用力朝外一拽,“噹啷”一声,一把袖珍的七彩石箭落到地上,连滚了几圈。 “啊呀!谁又把我拽出来了?我自里头睡的好好的!”石头很不高兴地叽哩哇啦地抱怨起来,“是谁是谁?讨厌!” 还真是一个孩子的语气啊。 我突然反应过来,所谓“爱”,不就是一个孩子吗?你是怎样性子的人,就会养出怎样的“爱”。“爱”并不是我们常说的什么“世间最伟大的感情”“人类最美丽的天性”“爱会带给人无限的幸福”,它只是一张白纸,唯有遇到一个能写得好画得好的人,它才会变成最伟大的情感与幸福的来源。不是所有的“爱”都是美好的,不然,人类最初的爱也不需要以一把箭的模样出现了。 箭,是可以伤人的。 至于它的颜色,不正是说明就算它会伤人,起码外表也是绚丽多彩、惹人遐想的?而彩虹色时世间最均衡的颜色,从暖到冷都有,才能铺就最完美的色彩效果。而我们爱一个人,也需要均衡,热情与理智,骄傲与谦和,失望与希望,放手或者不放手的勇气,缺了哪一样,爱都会变得黯淡甚至危险。 难怪这块“情起箭”会如此与众不同,因为“爱”本就是人类情感中最简单也最复杂的一种。 我从短暂的失神中恢復过来,看着还在地上哌啦哌啦的石头,问定言:“它说过没人收留它他就会死。难道我们要把它放进谁的心脏里吗?” “不会死,只是会休眠而已。”定言把石头抓起来,“不知是谁破坏了我加诸其中的神力,让它失去了钳制,到处乱跑。” “把它交给我吧。”我生怕他要物归原主,赶紧说,“实话跟你说,我花了几乎一年的时间寻找着十二块石头。有急用!” “哦?”定言看向葵颜。 “是的。我已经把我的‘天绯盾’送她了。”葵颜给我证明,“反正这个世界已趋于稳定,你我也早就成了寻常人,这些石头拿来无用,倒不如做个顺水人情,将来上不停吃点喝点,老闆娘也不好意思收我们饭钱不是。” 定言一笑,爽快地把“情起箭”递给我:“拿去吧。交给你,倒也没有什么不放心的。” “几块破石头,我能干吗?集齐了又不能召唤出一百吨金条!”我撇撇嘴,十分迅速地把石头接了过来。可我心里在咆哮啊,一年的辛苦奔波总算没有白费,十二块石头还我上天入地下海,刚刚还差点一尸两命或者当寡妇!为什么每到年底就一定要这么折磨我呢?! 这是,永欢怯怯地走过来,小声说:“还有一件事,可能需要你们解决。”她伸出手,“阿松给我绑的姻缘线还在。还有花月佳期那些客人……” 坏了,高兴太早了!这不还有个人命关天的事情要马上解决吗? “怎么了?”定言看我们脸色骤变,尤其是九厥,看着自己的手腕,简直都要哭出来了。 葵颜把花月佳期的事扼要地说了一遍。听罢,定言皱眉道:“自杀?” “对!”我勐点头。 “人类若强行断掉情腺,四十九日之内若未得修復,便会患上‘空无’之症。”定言道,“就是说,在四十九日之后,他们眼中的世界就只剩下他们一个,其他所有人都消失无踪,你想想,当一个正常人一觉醒来,发现全世界只剩他一个人的时候,会怎样?” 第161页 “崩溃……”我说。 “空无之症就是将人推向崩溃,继而自尽的不治之症。因为情腺不止生出姻缘线,还是一个人所有感情的发源,亲人,爱人,友人,甚至包括仇人,都是感情的产物。若断了情腺,也就等同于放弃了与自己之外的世界的联繫。”定言说,“这些都是当年小圆曲人界调查时得来的讯息。所以说啊,他比我更适合当月老。” 我赶紧抓住定言:“这么说来,因为暂时的悲伤就找花月佳期断掉情腺的人,比随便乱绑姻缘线的人危险多了!可有法子解救?花月佳期可祸害了不少人呢!我来时还看到一个女人被断了情腺!” 定言想了想,说:“阿松借情起箭神力乱绑的姻缘线,只要以情起箭往二人手腕之间划一下即可断掉。至于断了情腺的人,你若能找到小圆,以他现任月老之能力,再加上情起箭,一定能补得回来。” 那还等什么!我赶紧看向九厥,还没说话,他就抢先道:“我知道了!我会马上回天界找死老头子!”说罢,他又哭丧个脸过来,“但你们必须先把我这条线断了!” 永欢也说:“请你们动手。” 两人并肩而站,同时伸出了手臂。 就是这条看不见的线,把我们缠到了这么麻烦的事件里。 我愤愤地让敖炽把情起箭给我,对准两人手腕之间的空气,举起石头,狠狠朝下一划。 一声轻微的“啪”,一直绑在永欢手腕上的红绳顿时化成了一小团暗红的烟雾,随着烟雾的消失,永欢与九厥的脸上都出现了如释重负的神情。 这时,九厥转身,揽住永欢,说:“抱歉,当年是我没有将你们照顾得妥善。你不讨厌我的话,我倒是不介意当你真正的阿九大哥,我的意思是纯粹的兄妹之情。以后有什么事,只要我能帮忙,你尽管来骚扰。” 永欢点点头,不等她回应,九厥已化作了一道光,直接从窗户沖了出去。 永欢看着窗户,神情有些失落。 这时,紧闭的祈愿室的大门被敲得砰砰响,桃姐的声音在外头喊:“喂,小姑娘,你还在里头吗?没事吧?” 永欢一惊,小声道:“呀,是她跟来了吗?” 我稍一思忖,走到窗口前看了看,对葵颜道:“你先带他们回不停吧,我跟桃姐交代一句就来。反正现在已是凌晨,外头没几个人,你们直接飞回去。敖炽有伤,有劳你们小心照应。” “喂,你还想干吗?”敖炽不放心。 我拍拍他的手:“你先回去,我只是要跟我们的救命恩人道个谢。要是一屋子人都出现,我怕吓到她。” “好吧,你快点回来。” “嗯,去吧。” 离开之前,定言打碎了神龛上的月老像。 一地碎片,不知道是不是代表着一段循环的真正结束,我希望是。 待他们消失之后,我脱掉沾了不少血迹的大衣,擦了擦脸,神清气爽地打开了祈愿室的大门。 走廊上的灯全被桃姐打开了,一见门后出来的是我,她吃了一惊:“呀,小姑娘怎么是你?另外那个大冬天穿蓝裙子的小姑娘呢?” “她刚才走了呀。”我走出来,笑嘻嘻地说。 “走了?”桃姐奇怪地说,“我好像没看到她出来啊。这个小姑娘,风风火火地抱着一个白匣子找到我,恳求我无论如何要对匣子,把她写下来的一句奇怪的话倒着念一遍。我看她这么急,就念了,然后她就跑了。咳,我看她年纪还这么小,该不是感情受挫神志不清了吧?唉,我见她老半天不出来,就过来看看。怎么这地方一个人影儿都没有啊,还这么乱七八糟的,皮包公司是吧?” “太晚了,都下班了嘛。”我窃笑,拉着桃姐走出了满室凌乱的花月佳期。 “你怎么还在这儿呢?”门口,桃姐又问我。 “哦,我手机白天的时候丢这儿了,所以过来找。”我随便撒了个谎,马上将话题一转,“另外还有一个事儿,要拜託桃姐你。” “又要找我干奇怪的事儿?”桃姐一挑眉,“我一把年纪了,可不跟你们小年轻们疯。” “不是。”我笑道,“我是开店的,以后每个月我店里需要的水果,都找你买。” “真的啊?”桃姐顿时喜笑颜开,“怎么对我这么好啊?咱们也不是很熟啊。” “虽然不熟,可我喜欢你这种性格的女人。”我笑着抱住她,“我代表所有人谢谢你。” 桃姐被窝弄煳涂了:“你谢我干啥?!” “谢谢你一直没有放手,谢谢你一直在他身边。”我拍拍她的背嵴,“再见。” “啊?!” 不等她回过神来,我转身一把撕下了花月佳期门口的“对联”,撕个粉碎,才安心下楼去。 爱情里最需要的,就是“飞蛾扑火”,这是老闆娘我说的。 16 这个年底,可能是月老遇到的最忙的年底。 在九厥的督促下,他以情起箭为引,做了十枚绣花针十把小剪刀交给月老殿的诸位红娘,按照我们找到的花月佳期的客户名单,凡是绑错了姻缘线的,剪断;凡是受不了爱恨煎熬自断情腺的,修补。能救多少是多少。 这段时间,稍微有些眼力的高人,应该经常看到有漂亮的仙女在不同的人家出入。 一场不大不小的灾难,就这样被悄悄地化解了。 永欢在不停里住了几天便告辞了,临走前的那个下午,她跟我一道坐在阳光温暖的窗边,说:“我一直以为绑在一起,寸步不离,就是爱了。原来不是这样。老闆娘,你能不能跟我解释一下,到底怎样才是真正地爱一个人?怎样才能不让我心里的箭伤到别人?” “好难啊这个问题。”我窝在沙发里,喝了一口茶,“也许,玄机就在放手与不放手的时机吧。” “我不明白。”永欢很困惑,“一面说要努力争取,一面又说要放手,到底要怎样?” “定言说过,爱情是世上唯一不能靠努力得到的东西。”我看着窗外午后的阳光,“他这句话我是同意的。我的建议是,当你已经清楚地向对方表达了心意,但仍然得不到回应的时候,就放手,不要做任何穷追勐打飞蛾扑火的傻事,自己不好过,别人也难受。至于不放手,你想一想端午就明白了,就算被你讨厌成那样,他都不曾对你放手过一次,一直陪在你需要守护与拯救的时候。” 永欢一愣。 “算啦,不要费心去想这些事情了。这个俗气的话题被无数人讨论了无数年,都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你我也不必纠结了。”我伸了个懒腰,“沈子居也好,微澜也好,想必都是情腺没有长全的傢伙。而且我相信,世界上绝对不止一个沈子居与微澜,当然,也不止一个你跟端午。我不能像童话书里那样跟你讲,世上每个人都是有爱的善良的正常的,这世界从来不是童话。所以我只能跟你说,遇到了不对的人,这并不是什么灾难,遇到了不对的人还要在他身上反覆循环,那才是灾难。” 第162页 “所以说,烬弯并不仅仅存在于你们的匣子里。”定言悄无声息地从门外走进来,指了指自己的心口,“每个人的这里,都有出现烬弯的危险。” “你怎么来了?不是说要跟葵颜两口子一起去帝都吗?”我没好气地瞥了他一眼。那天回到不停后,倦极的他住了一夜,翌日一早便与葵颜离开了,什么都没有给我留下,就留下了阿松这头到现在还在骂我的野猪。 “明天就启程了。”他在我身边坐下,打量着我的店,笑,“在里头待了几百年,这世界已变得与从前大不一样,连妖怪都能堂而皇之开店谋利。” “这就是对待救命恩人的态度?”我瞪着他,“我开店三年,从来没有做过这么亏本的生意!拼了老命不说差点连老公都搭进去,居然连个谢字都没。” “亏本?”定言哈哈一笑,“十二块神石尽入囊中,你还说亏本?” “这有什么用?能换成金子吗?”我恨恨地说。 “你已经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了。”定言耸耸肩。 “呸!”我跺脚,“你到底来干什么?” “我其实是来看看阿松的。” 看吧,我就知道好心没好报,在这个混蛋心里,猪比我重要…… 我用金刚锁链把这个顽劣的傢伙,拴在了后院里,为了表示我没有虐畜,我还专门给它买了一个大型犬用的十分华丽的犬舍为它遮风挡雨,花了五百块钱呢!顺便它还特别能吃,赵公子每天给它做饭都要用最大的锅。 每次一看到我,它就龇牙咧嘴地沖我喊:“滚开!老妖婆!” 所以我每次都要忍住叫赵公子把它做成猪肉香肠的冲动。 此刻,它一看到我身后的定言,瞬间就发起疯来,“唿”的一下朝他奔过来,被锁链扯得打了几个滚,爬起来继续沖,不顾一切想要挣断锁链咬死他似的。 真正的深仇大恨哪。唉! 我真得远远的,看他如何跟这只恨不得他灰飞烟灭的野猪话别。 “你这么恨我?”定言顿在离它不到半尺的地方。 阿松不说话,嘴里发出愤怒的唿唿声。 “扯平了不是吗?”定言看着她的小眼睛,“我断你红线,你囚我百年。智巍成了飞灰,微澜化回白骨。你还是这么愤怒吗?” 阿松停下了所有的动作,咬牙切齿:“是的!我依然恨你!” “好吧,那你继续恨我吧。我并没打算来跟你讲和,说完我想说的,我就会离开这里了。”定言笑笑,“到今天,我也没打算跟你到钱。” 阿松的唿唿声又变大了。 “我只是来跟你说一声,当年我说,我不能纵容一条长错的红线。其实后面还有一句话,但我没有说出口。”他顿了顿,“我本想说,你这次能长出红线,那么下一次也能,这个男人,配不上你这样的姑娘。” 我一愣,阿松的唿唿声也戛然而止,小眼睛里第一次投出不适愤怒而是错愕的视线。 “可当时没有情腺的我,并不觉得这句话有多重要,所以没有说出口。”我起身,“嗯,就是这些了。你也不必总是骂老闆娘了,如果当初你遇到的是她,情况会比遇到我好一百倍。所以,好好留在这里,重新开始吧。” “你就这么走了?”大厅里,我叫住他。 “不然呢?”他站定。 “我想知道,如果你再掉进烬弯,是否还会循环百年?”我问他。 “不知道。”他回头,“不过我也想问你一个问题,以你们如今的感情,若敖炽有一天也要以人肉为食,你会如何?” “亲手杀了他。”我平静地回答,“若换作是我,他也想同。” “真话?” 定言似乎不信,连一旁的永欢都透出疑惑的眼神。 “作为一个已婚的妖怪,虽然活了这么多年,看过了这么多人世沧桑,但我依然无法定义究竟怎样才是最正确的‘爱’。”我看着他们,回想着我与敖炽的点点滴滴,“但我觉得,最好的爱,一定是不伤人,也不伤己的。沈子居,微澜,阿松,甚至你,都不在此列。人,但凡将自己困在或求而不得或贪新忘旧或私心占有或仇恨不息的烬弯里,只会离爱越来越远。” “不伤人,不伤己?”定言仔细揣摩这六个字。 “爱应该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如果一段感情里出现的痛苦大于快乐,便是该反省是否掉进烬弯的重要时刻了。”我朝他眨眨眼,“啧啧,你这个前月老啊,断情腺真是最傻的行为啊,无爱之人怎么可能做有爱之事,再遇到有爱之人呢?世上不是只有一个微澜,大把好姑娘,何必做这么亏本的生意?” “你在宽慰我?”定言一笑,“一只妖怪,指点曾经的月老要如何去爱?!” “是提醒你不要再摔进同一个坑。”我“哼”了一声,“看在你把‘情起箭’给我的分上。” “好吧。也许我应该跟葵颜他们一道,重新认识这个世界,然后重新学习如何做一个民间的月老。”定言想了想,“就这么办吧。以后你若需要我们锦绣缘帮忙,我们半价收费。” 我脱下拖鞋就朝他砸过去:“滚!你咒我跟敖炽离婚是吧?你个缺德的!” “我意思是你是我们的贵宾!” “谁要当你们那个破店的贵宾?滚!” “好吧好吧,代我跟敖炽说声谢谢,还有,这个药市专治刺伤的,他现在应该比马蜂窝好不到哪儿去吧。”定言扔给我一瓶药,一熘烟逃出了大门。 我接过药,突然想起一件事,赶紧又喊:“给我站住!” 定言停下,回头看我:“我已经滚了!” 我拿了一瓶浮生扔给他,说:“好歹在不停里住了一夜,给你个赠品,拿回去仔细喝。” 他接过瓷瓶,笑:“谢了。有缘再见,早生贵子!” 我看着他消失在不停门口,不禁摇头一笑,一瓶浮生,已经是我能给他最大的祝福。 这时,永欢走过来跟我告辞。 “你也走?”我怀笑,“不等九厥回来吗?” “不了。”永欢不好意思地笑,大眼睛里浮出另一个期待,“我有件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什么事?” “我想把当年那架鲛骨琴找回来。”她笑,“顺便,多走一些地方,多认识一些人,也好多琢磨琢磨你的话。” “也好。”我点点头,伸出双臂,“那就抱抱吧。但愿你不会是世上最后一只蓝鲛。” “以后也许我会再来,希望那时我不再是个让你们头疼的傢伙。”她抱住我,“至于那件东西,就有劳你保管了。” “放心。” 踏着午后的光线,永欢就像传说中的美人鱼一样,消失在光线形成的海洋里,她留下了那个装着无尽悲伤的匣子,带走了一瓶浮生。 第163页 我想,后者更适合她。 不过我特别后悔的是,在告别这种泪点密集的时刻,我居然没有让她感动到泪流满面,这样,她留下的可就不止是那个匣子了……失策!! 拿着那瓶药,我上楼进了卧室。 定言说的不错,敖炽现在跟马蜂窝也差不多了,他身上的刺,我跟纸片儿加上赵公子,三个人人手一把拔猪毛的小夹子,拔了三个钟头才清理干净。现在他浑身都是红肿的圆点,整天都窝在床上装死不见人,还经常以自己是伟大的伤病员为由,对我唿唿喝喝,还总是吵着要吃草莓奶昔,并且必须我亲手餵食。 所以,你们经常可以听到如下对话—— “你拿什么往我身上煳?好臭!” “定言刚刚给的药。别吵,不然弄破你的伤口我不负责的!” “那废柴越来来过了?除了这个臭药,他就没别的表示了?不是他我怎么会这样?!还有那头野猪!天天骂人!饶它一名火气还这么大,让赵公子给它弄点巴豆泻泻火!哎哟!轻点!还有你是不是没缴网费?!我从昨天起就打不开网页买不了东西了!” “你想买什么?” “花衬衫啊!那家店又出了一个新系列!还有扫地机也有新型号了!” “你知道吧,我现在特别遗憾那些刺没能扎死你。” “切!我才没那么容易死呢。反正我死了你又不会殉情,我可不干这亏本的事。唉呀,你怎么往死里掐我?” 好吧,我忍他。谁让我们试吵了千百年都吵不散、整天互殴却还能坐在一个桌子上吃饭在一张床上打唿噜的夫妻呢?最要紧的是,我们给予对方最实在的尊重与自由,但从不曾对彼此放手。也许听来矛盾,但这的确就是我与敖炽的“相爱之道”。 撇下浑身煳满药膏、骂骂咧咧地拿着手机玩游戏的敖炽,我走到阳光充盈的窗前朝外看。院子里,赵公子正忙着把新鲜的萝蔔铺到竹筛里,最近他很迷恋制作麻辣萝蔔干儿;甲乙往大门口搭了把梯子,正站在上头贴春联,纸片儿坐在他头上指指点点地说往左往右,十三个月工资的力量就是大啊,连这个傢伙也稍微变勤快了。不过回来之后,我们谁都没有提“我是他心目中最重要的女人”这件事,我跟敖炽一致认定,那时当时的阿松故意使出的离间计。毕竟,我从这个帮工身上从来看不到他对我的“爱意”啊!!除非,他是个习惯用讨要工资来表达爱意的奇葩…… 不管怎样,看着这群在冬季的暖阳里忙碌的傢伙,我再次确认,没有“循环”的日子果然才是最幸福的。只可惜,我能封禁蓝鲛的烬弯,却封禁不了所有抓住曾经的伤与失去的人死不放手的傢伙们。世上诸多苦痛折磨与不得解脱,不外是你自己给自己建造了一座悲哀的“烬弯”罢了。 我不是神,更加没有普度众生的情怀与能力,我的心里曾经也有过一座烬弯,也差点陷入无尽的循环,所以,老闆娘我能提供并且亲身实践过的解决之道只有六个字—— “往前走,莫回头。” 爱听不听,爱信不信,我只能帮到这里了。善哉善哉! 我舒服地伸了个懒腰,从短暂的感慨回到亲爱的显示世界。过不了几天就是春节啦,一年的幸劳到了这里,基本上可以画上一个比较圆满的句号了吧?! 承载希望的绝里花,懂得欣赏的绡狐眼,一生自豪的枝上雀,永不自满的桃园槛,勇敢坚定的破天斧,平和温柔的月隐娘,坚信不疑的金乌翎,乐观开朗的鱼王舌,慷慨大方的千钟黍,诚实不欺的冥王冠,恻隐良善的天绯盾以及善恶未定、可悲可惜、可暖心也可伤人的情起箭——我很早前就发现,这些石头,分明是对应了人性之中的十二种弱点。不管当年的天界发生了什么变故,不管“那个人”是什么来歷,起码十二块石头现在就躺在我的保险箱里。对,甲乙居然也很自觉地把他霸占很久的绡狐眼交了出来,在我承诺补他十三个月工资之后。 我已经通知了东海龙王,让他来不停取走石头,东海龙族的麻烦,应该是解决了。 不过,比起这些石头,我现在更关注的是另外一个玩意儿! 我摸着自己的肚子,最近小傢伙好像特别安静,搞得我上蹿下跳的时候经常忘记了自己是个孕妇。整一年了,我的未知小朋友好像完全不急着出世,要不是我仍能清清楚楚感受到小傢伙的心跳与生命的鲜活,我简直要怀疑是不是我拉肚子的时候把他给拉没了…… 可恨的是,关于树妖得孕期,谁都不能给我一个确定的答案,要是十年还不生,我跟敖炽都会疯掉吧?! 不过我转念一想,会不会是小傢伙嫌弃我们迎接他的诚意不够所以傲娇着不肯出来?! 所以,赶在春节前,我又干了一件“大事”,把敖炽跟九厥硬拖回浮珑山,冒着天寒地冻鹅毛飞雪,合三人之力为未知小朋友准备了一份大礼,一本由我们三人亲手敲出来的珍贵的回忆录——《浮珑》。至于内容,暂时保密,嘿嘿。 不管怎样,这份礼物,已经是我所能想到的、最有诚意的诞生礼,可问题是,从浮珑山回来到现在,未知小朋友依然没有出来跟我们见面的意思。每当我看到敖炽打开各种婴幼儿产品的网页又默默关掉一脸萧瑟的样子,我都觉得他十分可怜,然后让赵公子在他的晚餐里多准备几块他爱吃的红烧肉,他研究扫地机的时候我也不揪他耳朵了。 九厥来过两次,装模作样给我把脉之后都是摇头嘆息,说这个小朋友果然是我的血脉,不给好处不出世的节奏。每次我都让赵公子把他扔出去。方正他最近也特别忙,除了自己的工作还要帮助月老清查有没有被遗漏的花月佳期的客户,好消息是,自打我们回来之后,新闻里就渐渐看不到类似的自杀新闻了。听说月老还缠着九厥让他带自己去拜见定言,说一定要感谢定言当年指点与提携的恩情,说到动情处老头子还“吧嗒吧嗒”掉了眼泪,真是感情丰富。说来也有趣,两任月老,一个斩断情腺无爱无情,以彻底的旁观者身份掌司姻缘;一个整体把自己泡在感情里,身体力行地感受人类各种情绪琢磨各种应对的方法,虽然正确率都很高,但我还是更喜欢这个胖老头的作风,我还让九厥给我复制一本老傢伙写的《月老爱情指南》,可九厥老是忘记! 永欢也没有什么消息,没消息就是好消息,起码她以后可以有目标地生活下去。定言跟葵颜夫妇去了帝都,不久后我收到了葵颜发过来的一封邮件,说锦绣缘现在的生意特别特别好,尤其是他让定言作了锦绣缘的合伙人兼代言人之后,单身女性顾客简直是蜂拥而至,营业额直线上升,所以他今年打算再开一间分店,所有vip客户都可获赠定言老师的限量巨幅海报一张!然后就是一堆对我的感谢辞。我默默地关掉了邮件,心想,这该是一间怎样不靠谱的婚介所哟!不过唯一不用担心的就是再不会有人被乱绑红线以及断掉情腺了,本来嘛,有缘无缘,顺其自然,就祝锦绣缘的客人们平安无事,喜结良缘吧。 第164页 啊,对了,东海龙王昨天来了不停,我慎重地把十二块石头交给了他,除了情起箭还没有进入休眠状态,在箱子里叽叽喳喳废话个不停,其他十一块石头都非常正常。 对于我不打招唿就收齐了十二块石头这件事,龙王大人把我从头到脚数落了一个钟头,核心内容就是我胆子太大太乱来万一他的曾孙有个闪失怎么办,不过骂完之后还是给我竖了一个大拇指,说确实也只有我这样的“泼妇”才能把他孙子绑得无怨无悔,然后还给了我一份新年礼物——一套用珍珠做成的婴儿服,那个光泽哟,那个漂亮哟,看得我一边流口水一边问能不能再送我个成人版的……然后就又被龙王以贪心为由骂了半个小时。临走前,他叮嘱敖炽,一旦孩子出世,马上通知他,不论发生什么事,一定要母子平安。 原来,在这个看起来年轻的老年人心里,不仅仅只记挂着他还未出世的曾孙呀。想到这里我就特别感动,觉得无论如何也不能浪费他老人家对我的这份喜爱,所以以后去东海龙宫,一定要多搜刮宝贝回来,反正他也不会跟我计较的对不对?!哇哈哈哈。 不过,开心归开心,眼看着我们把能做的都做了,可未知小朋友还是不肯出来。 到底哪里不对呢? 17 鞭炮声此起彼伏,绚烂的焰火在夜空中多朵绽放。大年三十的忘川,笼罩在一年中最喜气洋洋的气氛里。 不停的大门与窗户上都贴满了对联与福字,屋子里一堆妖怪围着火锅大快朵颐,空气里飘着辣椒香料与红酒白酒的味道。 “我的肉呢?谁吃了?”痊癒的敖炽拿着筷子,一边大叫一边在锅里乱搅和。 甲乙埋着头,迅速把藏在青菜下的牛肉拨到嘴里,然后继续做若无其事状。 九厥跟阿透就谁应该吃掉最后一朵香菇展开了不友好的磋商。 不用进食的白驹从寄居的碗里跑出来,跟纸片儿结为盟友,在空中飘来盪去闻味道。 碗千岁一边吃一边不忘向每个人推销他的碗,骨瓷的,名牌的,只要998只要998!一旁的翎上也不落后,精钢菜刀,削铁如泥,只要598只要598! 顾无名跟赵公子远离饭桌,坐在檯灯下以文学青年的姿态讨论着《三国演义》,檯灯在地上照出盔甲与骷髅惺惺相惜的影子…… 最贴心的阿辽给我带来了各种孕妇适用的补品,这会儿正在厨房里给我炖什么七宝汤,听起来就好高端的样子。 我懒得跟他们凑热闹,坐在沙发上边看春晚边翻节日贺卡。今年我收到的贺卡是歷年来最多的,除了一帮老朋友之外,今年还有从某个山村里寄过来的,还有从卡普森中学寄来的,还有非洲寄过来的。 “茶很苦,但很好。感激不尽,新春大吉。”这是村子里的。 “告诉那个人,再比试枪法的话,也许我还赢不了,但跟我比高等数学,他输定了。我知道你们是妖怪了。祝你们中国妖怪春天的节快乐。”这是卡普森中学的。 “我已选好了视野最佳的猴面包树,等你们一家来!”这是非洲的。 几张卡片都没有留下姓名。 我不知道这些傢伙从哪里打听到了不停的地址,但,再没有比收到这些薄薄的卡片更好更贵重的新年礼物了。 还有,葵颜也发了一份快递过来,一张起码用一千克的千足金打造的超大超厚砖头名片!上头刻着“锦绣缘特邀顾问”字样,还附了一封简讯:“新年快乐,早生贵子。葵颜及定言同贺(金子钱是我给的,定言那厮说他没钱!!)” 我觉得葵颜是世上最可爱的人,真心的,在我抱着这一大块金子的时候。 所以,这个春节实在是圆满。 不过,还有一个傢伙得去瞅瞅…… 我走到后院,赵公子他们把彩灯挂的琳琅满目,冬夜里的花草被照成了跌进彩虹里的宝物。 阿松缩在它的房子里,给它准备的大饺子还堆在盘子里,一口没动。 自打定言来跟它话别之后,它就变得沉默了很多,也不怎么骂我了,但也不理我。 “这些饺子可是赵公子从敖炽的魔掌里硬抢下来的,最好吃的秘制菜肉饺。”我蹲到它的房间前,可惜地看着还有热气的饺子。 “滚。”屋子里的傢伙闷声闷气地说。 “我不够圆润,滚不动。”我干脆搬了把椅子坐下来,“大年夜的,咱们今天就平和点,别骂人了,随便聊聊天如何?” 屋子里没回应。 “我不久前给我没出世的孩子准备了一份礼物,一个回忆录。”我自顾自地说着,“你要不要听听关于我的故事?虽然间隔许多年,但讲起来并不会很长。” 屋子里继续没回应。 我也不管它是不是装死,很有耐心地把我从树到人、与子淼的相依为命伤心至死、与敖炽的从敌到友再到夫妻,种种过往,一一讲给它听。 “我很明白,你被断掉错误的红线时,那种无法承受的疼痛。”我看着四周绚丽的光芒,“可你未必明白,当你知道你最依赖最信任的人,在你与另一个女子同陷危险时,他本能地选择了救另一个时,你那种连骨头都在疼得心情;你也未必明白,当你知道他把你作为替代品,连你的模样都是照着他最爱的女子而塑造出来的时候,那种连心脏都在抽搐的愤怒与绝望。可这些事情,就真真实实发生在我的身上。” 锁链动了动,屋子里传出阿松低沉的声音:“你没有杀他……” “你觉得我应该杀了他对吧。再杀了他的女人跟孩子泄愤?”我摇头一笑,“就算这么做了,又如何呢,不属于我的依然不属于我。反而我自己,得为这样一个错误的人变成扭曲的疯子,再背上一身罪孽,永远不得解脱。这笔帐,我可算得很清楚呢。” “我不是你。” “但你跟我有相同的、遇到正确的人的机会。前提是你愿意收下这个机会。” 阿松沉默。 “难道你没有发觉,当你费尽心思将定言关进烬弯时,你自己已经身在烬弯很多年了吗?你觉得你打败了定言,其实你一直打败的是自己。”我看着那块伏在房子里的黑影,“对智巍的执着,对定言的憎恨,成就了你的烬弯,你在里头循环不止,就像许多失恋的人一样,哭着睡着,哭着醒来,每天都跟自己说同样的台词: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我得不到我要的?他为什么不爱我?循环循环再循环。如果稍微对自己狠一点,不就是往前走吗,不就是不回头吗,不就是过去的就过去了吗,不就是不属于自己的就放手吗,如此,烬弯还能束缚住你吗?” 屋子里继续沉默。 “我的故事说完了。”我起身,“别忘了,爱是一种天生的能力,没那么容易被区区几次伤害摧毁掉。所有觉得自己不能再爱的人,都是暂时的错觉,所有借着爱的名义伤害别人伤害自己的,都是不懂爱的混蛋,所有想断掉情腺的人,都是懦弱的二百五,包括定言。这个我不包庇他,这么轻易就放弃了这么丰富的世界、这么多的人,太亏了!!幸好,还有得补救。” 第165页 说完,我转身离开,走了几步之后又回头,说:“等你想明白了,随时跟我说,我随时可以放你走。我觉得以你的耐心跟小聪明以及惊人的食量,再修炼一条姻缘线不难。新春快乐!” 走了几步,我抬起手,看着自己的尾指。不是说妖得情腺都不发达所以很难生出姻缘线吗,那我的手指上,有没有一条红线呢?应该有的吧,而且肯定还很坚固?不然怎么绑住那条东海孽龙……不对,说不定是他的红线太强,所以绑住了我?! 唉,越想越煳涂,管它什么红线呢,反正,我们一直在一起,这不就足够了吗? 正要走出后院时,我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唿哧唿哧”的声音,转头一看,那头野猪不知几时钻出来,大口大口地吃饺子……切,装什么装,早知道你饿坏了! 我嘻嘻一笑,钻回了大厅。 刚一进去,就发现那一大帮人已经撇下了火锅,全围在电视机前,各自捏着一张彩票似的玩意儿,悄然无声地看着电视机里那些逐一落到盒子里的有号码的小球。 “11!23!18!呀,三个号对上了!尾奖!!”兴奋得翎上把碗千岁的肩膀拍得砰砰响。 “我只中了两个号。”阿透撇撇嘴。 “我只中了一个。”阿辽笑嘻嘻地说。 “我忘了买……”顾无名很是后悔。 “去!一个都没中!”敖炽愤愤地撕掉了手里一把彩票。 居然连甲乙都捏着好几张彩票,站在沙发旁的角落里,默默地把没中奖的彩票扔进了垃圾桶。 这帮傢伙……我想起来了,这是为春节特别发行的新春福利彩票,年三十晚开奖,八个号码都对上就是头奖,据说今年的头奖奖金已经达到一亿两千万了呢! 好像,我昨天出门的时候也顺便在菜市场的彩票售点买了一张,还是机选的那种。不过肯定没戏啦,像我这种抠餐饮发票最高也就中五块的人,是没有这个命的。 不过我还是从裤兜里摸出了两张皱皱巴巴的彩票,走到那帮人身后,随口问:“开的是哪几个号啊?” “3!10!26!23!18!19!35!17!”敖炽噼里啪啦地报出一串数字,哭丧个脸,“买了五百块的,连个尾奖都没有……好难过。” 我让他再报一遍。 五秒钟后,我盯着我的彩票说:“敖炽啊,快来扶住我!” 敖炽一听,“唰”的一下从沙发上跳了起来,紧张地扶住我的肩膀,连声说:“怎么了怎么了?是肚子痛吗?要生了吗?” 所有人都紧张起来。 我眨巴着眼睛,把彩票递到他面前:“头头……头奖!” 他一愣,抓过彩票一看,顿时疯了,手舞足蹈地大喊:“头奖头奖啊!我老婆中了头奖啊!一亿两千万啊啊啊!” “明年会涨工资了对巴?对吧对吧老闆娘?”纸片儿反应最快。 “见者有份!我要红包!!”九厥厚颜无耻。 “老闆娘你把我带来的所有菜刀都买了吧!”翎上赶紧把行李箱里的一堆菜刀倒在我面前。 “我的碗您也包了吧!我仓库里还有不少库存!”碗千岁激动地抓住我的手。 “我的十三个月工资……”甲乙死死盯着那张彩票。 老天爷对我实在太好了吧!这年三十的,居然砸了一亿两千万给我!我这一年因为没有卖出去几罐茶叶的小悲伤顿时被洗刷的干干净净。 我想唱我想跳咱们老百姓啊今儿个真高兴!真高兴啊真高兴……等等,怎么身体有点不妥? 一股热气突然在腹部钻来钻去,不疼,就是觉得有点烫,好像有人往我的五脏六腑里灌了一瓶开水似的。 “敖炽……我的肚子……”我一把拽住还在乱蹦的敖炽,有些惊慌地说,“我的肚子好像不对头!” 敖炽一惊,赶紧抱住我,手掌下意识地抚住我的肚子,然后脸色大变:“怎么这么烫?!” 所有人都吓坏了。 一种强大的力量瞬间压住了我整个身体,特别特别重,害得我两脚一软,顺着敖炽的身子就滑到了地上。 这时,两道弧形的光芒,一红一绿,居然透过我的衣裳,在我的肚子上越来越快地旋转起来,亮度也越拉越厉害,简直怀疑是不是有人往我肚子里安了两盏一点都不节能的大灯! 热,无法抑制的热,突然又变成了冷,足以把我冻成冰块的冷——两种极致的感觉在腹中交替出现,连我的脸也一会儿红一会儿绿的。 敖炽的脸都白了,仅仅扶住我,手足无措地喊:“怎么办怎么办?打120还是119?送医院吗?九厥甲乙你们倒是说话啊!” “我、我、我怎么知道!”九厥结巴着,“我又没生过孩子!” “别紧张,深唿吸。”甲乙蹲下来抓住我的手,“我从电视上学来的。你试试。” “赶紧去找个生过孩子的妖怪吧?”碗千岁着急地说,“好歹技术指导一下!” “临时上哪儿去找啊!”阿透来迴转圈,“啊,对了,山上有只母狐狸刚刚生了孩子,我去找……” “那时狐狸啊大哥,人家是树妖跟龙的孩子啊!品种差太远了好吗!”翎上无奈地说。 吵死了吵死了!耳朵里“嗡嗡嗡嗡”全是他们的声音! 热得难受又冷的要死的我,大吼一声:“都给我滚出去!” 话音未落,我似乎听到电视里响起了零点的钟声,外头的鞭炮声也一阵高过一阵,这时,那一直压着我的力量突然离开了我的身体,两道弧光跃旋越快,竟“嗖”的一下转出了我的身体,飞到了半空。 就是这两道光离开的瞬间,我觉得身体像是突然被掏空了,无比轻松。 再看空中,红光绿光完全融在一起,很快又分裂成两个红绿相间的光圈,光圈中央,一团小小的金色的影子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并伴随着闪电状的光线…… 所有人都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两个相连的呈横着的“8字形”的光圈,个个都长大了嘴,心脏都要跳出来似的。 突然,两个光圈像是被击碎的鸡蛋壳,“唰”的一下散成了碎片,星星点点地在空中漂浮起来,漂亮得像一片落尽我家的宇宙。 “宇宙”的中央,两个光屁股的小娃娃,还是一男一女,男娃的心口上长着一片翠绿的树叶,女娃的头顶生着两只淡紫色的龙角,在流动的光线中,慢慢地睁开了眼睛…… 我捂住嘴,敖炽也捂住嘴,所有人都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好漂亮的小娃娃,完全不像人类的新生儿那样皱拉吧唧相隔小老头小老太太,虽然跟他们差不多大小,但五官已经很饱满,从头到脚都只有“粉雕玉琢”这一个词可以形容,简直比年画里的金童玉女还要可爱! “双……双……双胞胎?!”敖炽已经结巴得不像样子,呆呆地看着这两个小东西,“我、我、我……我当爹了?!” 第166页 “好……好可爱!”九厥也在结巴,“我居然当干爹了!!” “好漂亮的娃娃!” “有角!还有树叶!好有趣!” “原来他们的孩子这么好玩!” “原来生出来的不是火龙果也不是冬虫夏草啊!!” “我们见证了两场奇蹟……一亿两千万和一对双胞胎的诞生!!” 我耳朵里已经听不太清他们在说什么了,眼睛里只有这两个小东西,眼泪没办法再控制住,“唰唰”地往下掉。我的未知小朋友,与我跋山涉水四处冒险了一整年的小傢伙,居然是两个!这简直是一种头奖中的头奖的幸福感! 我当妈妈了……真正当妈妈了!!我一把扯住敖炽的衣服,号啕大哭。 敖炽紧紧抱着我,拍着我的背,激动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爸爸……妈妈……” 半空中传来稚嫩又含煳的声音。 我勐一回头,两个还飘在半空中的娃娃居然准确地看着我跟敖炽,眨巴着闪亮的大眼睛,笑眯眯地朝我们摇动着肉乎乎的小手,像是在求抱抱,这小模样简直把我的心都萌化了。 咦,不对啊,怎么他们还在空中飘着?!居然没有一个人记得把他们抱下来! 我“噌”一下爬起来,完全没有任何产后虚弱症状,伸手就去抱我的两个宝贝。可是,在我的手刚要碰到他们时,两个傢伙居然“唰”一下飘走了,还朝着我特别开心地咯咯直笑,我去追,他们又跑,成心逗我玩儿似的。 “我来!”敖炽冲过来,还没靠近他们,两个调皮鬼就“嗖”一下蹿到了天花板上,再扑过去,两个又躲到吊灯背后,反正不管我跟敖炽怎么蹦怎么追,就是抓不住他们,我们越追越急,两个小东西就越开心,活泼度简直二十个加号! “给我把他们抓下来!”我向围观群众大喊! 于是,不停的大厅迅速陷入了有史以来最严重的混乱状态,所有人都围着这两个自带飞行模式的小东西上蹿下跳,茶几歪了,柜子倒了,就在九厥抓住我家男娃的小脚时,一股热气腾腾的水流毫不客气地喷到了他的脸上,九厥手下一松,又被他跑掉了。 “你怎么能往脸上撒尿?!”九厥一边擦脸一边抹泪,“不能这么欺负干爹!” 那边翎上抓住了女娃的小腿,还没来得及下一步行动,一股金蓝火焰就从小丫头嘴里喷了出来,烧着了他的裤子…… 翎上赶紧松手,迅速在地上滚了好几圈,灭火之后,他看着被烧得破破烂烂的裤子,指着在头顶咯咯大笑的女娃:“这么小就敢纵火!你看你妈打不打你屁股!” “这个像你。”我忍住笑,转过头对敖炽说,谁知这傢伙居然不在我身后。 就在众人对两个小魔怪束手无策时,伴着一阵机器的轰鸣,手执吸尘器的敖炽沖了出来,大喊一声:“都闪开!” 不等我阻止他,这厮已经将吸头对准了抱着吊灯打鞦韆的男娃。 唿唿声中,只听“啵”的一声,男娃的屁股不偏不倚地贴在了吸头上,这娃居然还觉得有趣,看着敖炽笑个不停,口里还断断续续喊着:“爸爸爸爸……” 这个丧心病狂的混蛋啊,他怎么能想到用吸尘器对付自己的孩子啊?!危险动作,观众切勿模仿! “快抱走!” 我赶紧上去将男娃抱住,揽在怀里。 敖炽又如法炮制,将女娃吸了下来,抱在自己怀里,顺便往她已经发红的小屁股上又轻轻拍了两下,虎着脸说:“不要以为你爸被幸福沖昏了头脑!在我们家,第一个要学的就是守规矩!绝对不许无照飞行!” 女娃瞪大了眼睛,噘着小嘴看了他片刻,然后,尿了他一身…… 众人无语。 到了我怀里,男娃似乎才乖了起来,不但不跑了,还不断往我脖子跟脸上蹭,软乎乎的皮肤像一块可爱的棉花糖,边蹭还边喊“妈妈妈妈!”,然后把握的头髮当成玩具,抓来抓去,抓来抓去…… 战事总算平息……一群老妖怪在吸尘器的帮助下险胜两个刚出世的小魔怪?! “来来,让我抱抱?”刚把脸上的液体擦干的九厥迫不及待凑上来,“从来没有抱过这么小的孩子,好紧张!” “小心点!”我把男娃交给他。 不到三秒钟,九厥又哭了,他又被尿了一身……他把男娃还给我,长长嘆了口气说:“东海龙族,善水善火……你说他们怎么别的没继承,但但就继承了敖炽这两个属性呢?!你的优良品质到哪儿去了呢?” 我的优良品质?! 我一笑:“一听到中了一亿两千万就马不停蹄地跑出来,这还不算继承了我的优良品质吗?” 众人一听,恍然大悟。 窗外的鞭炮声越来越热闹,整座城市都在庆贺新春的来到。 相信此刻的不停,绝对比任何一个家庭都热闹。我们不但迎来了新的一年,还迎来了两个新的生命…… 呃,虽然敖炽还在得意于他的吸尘器,虽然九厥还在跟我唠叨他的阿玛尼,虽然甲乙从头到尾什么事都不做就站在一旁看热闹,虽然赵公子兴奋得把锅底都烧穿了,虽然纸片儿对着男娃唱了几句《最炫民族风》把他惹哭了,虽然众多妖怪手忙脚乱都不知道该为我做点什么,虽然不停里彻底乱成了一锅粥,但,这也是一锅太太太幸福的粥!! 尾 给亲爱的浆煳和未知: 这就是妈妈跟你们在这一年的朝夕相伴里,发生的所有事情了。说来,你们是被这十二块石头陪伴着直到出世的,这让妈妈觉得很欣慰。 希望与勇气,开朗与慷慨,诚实与善意可,这些是藏在石头里的力量,也是妈妈希望送给你们的一生的礼物。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懂得如何去爱这个世界。 妈妈不能像解数学题一样,在“爱”这个问题上,给你们一个绝对的答案。只能告诉你们,真正的爱是不伤人的,无路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人身上。 你们的爸爸昨天问了我一个蠢问题:如果他死了,我怎么办? 我说,第一,如果有恶意伤害你的兇手,我就算拼了命,也要让对方知道,做错了事情就要受到惩罚。第二,如果你是笨死的,我就在你的坟墓前再哈哈大笑两声。第三,不管怎样,我都会带着你那份,好好地活下去。 你们爸爸听完,打了我的屁股……然后抱着我说了声:“谢谢。” 你们看你们爸爸一定是傻掉了吧,在他嚣张跋扈的生命力,好像很少跟我说这两个字。 其实,妈妈知道,如果有一天妈妈不在了,你们爸爸也会带着妈妈那一份好好活下去。 因为这就是我们表达爱的方式。 对你们也是一样,妈妈从来都说,世界上并不会有太多真正的童话,不论人类还是妖怪还是天神,你们总有50%的概率遇到好的,或者不好的。有人会爱你们,有人会伤害你们,爸爸妈妈对你么最深刻的爱,就是把这些石头的故事带到你们的生命力。我们不给你们金山银山钻石山,也不给你们英俊的王子美丽的公主,你们如果想要,请自己去努力,爸爸妈妈只希望能在我们一家四口共同生活的每一天里,送给你们一颗永不绝望的心。 第167页 当有一天,你们完全懂得了每块石头的故事之后,妈妈相信,你们便获得了生命中最宝贵的“护身符”,不论你们今天身在如何糟糕的沼泽,它都会把你们带去美好的路上。 加油吧,你们是经歷了武术沧桑乱世人情冷暖、身中数箭而不死的老闆娘的血脉,使骄傲地守护着这个世界、连神都要甘拜下风的东海龙族的后裔,你们是龙与树的孩子,用你们的力量,让那些猜测你们是冬虫夏草的人颤抖去吧! 顺便,你们实在是太顽皮了!就算咱们家中了一亿两千万,你们也不能随便尿湿九厥干爹的衬衫啊!妈妈最讨厌赔钱了!该省的一定要省!记住了没有?哼! 最后,爸爸妈妈很爱你们,谢谢上天把你们送到了我们的家里。 爱你们的爸爸和妈妈 卧室的梳妆檯上,我合上厚厚的笔记本,长长地唿出一口气。 回头看去,浆煳跟未知一左一右地躺在敖炽伸直的胳膊上,爷仨都睡得扣水横流,一看就知道血缘关系的强大…… 双胞胎最大的好处在于,我跟敖炽在名字上的分歧得到了根本的解决,男娃就遂了他的心意叫浆煳,女娃当然就随我的意思叫未知,不过困扰我们的问题是,看不出这俩娃哪个先一步出世,所以究竟是兄妹还是姐弟完全是个谜,最后是扔硬币决定了他们的兄妹关系。 再过一周,兄妹俩就要满月了,两个孩子的独特不仅仅在于他们一出生就会喊“爸爸妈妈”就会整蛊别人,浆煳对数字表现出了浓烈的兴趣,最喜欢的玩具是计算器,有一天居然在墙上写出了整个九九乘法表,赵公子说他在某天逗浆煳玩儿的时候念过一次……未知就不一样了,整天吵着要玩扫地机,只要把她从扫地机上抱下来就会嚎哭不止,再强迫的话就启动喷火模式,家里沙发已经被她烧坏两个了! 还有,不停里现在已经堆满了各路亲朋好友送来的礼物,每天电话简讯响个不停,不停完全变成了一个每天都有无数妖怪进进出出的中转站,连葵颜他们都说要找时间回来看我们。 还有,明天我们就要动身去东海探亲了。自打龙王不久前来不停探望过他的一对曾孙之后,居然连龙宫都不想回去了,整天赖在不停,像个老顽童一样陪浆煳数数、陪未知疯玩儿。你们不知道,当龙王的下属找来不停请他老人家回去处理正事的时候,从来都是威仪赫赫玉树临风的东海龙王正跟敖炽还有未知一人做一个最新型的大号扫地机比谁跑得快……害得来者差点自戳双目!最后是我们好说歹说并且承诺两个傢伙满月之前就去东海探亲,龙王才恋恋不捨地离开了不停。 总之,我跟敖炽的生活完全被这两个小东西搞得一塌煳涂! 但,怎么都是开心。 我起身蹑手蹑脚地走回床边,看着这一大两小的睡脸,笑了笑,轻轻把被子给他们往上拉了拉,然后俯下身子,从大到小,挨个亲了他们一遍。 在敖炽如雷的鼾声中,我坐回梳妆檯前,重新打开笔记本,想了想,在扉页上端端正正地写下两个字——“致爱”。 然后,我合上笔记本,小心翼翼地将它收到了抽屉里。 初春的夜还是极寒冷的,我站在窗前,看到夜色中居然飘起了零零星星的雪花,遥远的地方,这城市的灯火还在乙烯闪烁,一如既往地平静安谧,一切都是好好的。站在这样的景色前,心就像大海一样平静,但,也真冷……空调坏了,还没来得及修。 我赶紧跑回床上,钻进热乎乎的被窝,这种天气,还是跟这三个天然暖炉待在一起才最幸福哇!! (全文完) 后记 “啊,幸好我们是用‘上册下册’而不是‘春夏秋冬版’来标记浮生三啊!季节完全错位了好吗!” “对啊对啊,多么英明的决定!” “是谁这么英明呢?!” “喂喂,作为编辑跟作者,出现这种对话是不是太奇怪了?” “……” 这个,容我先把钢铁侠的装备穿上再来说话,所有等下册等成了长颈鹿的同学们先平静一下哈,虽然三下是出得晚了一点点点点……但迟到好过不到对不对?所以把你们准备投掷我的各种武器都收起来吧,好歹我们也风风雨雨走过了那么多年的时间,对于一个暗藏了懒考拉模式的作者,你们应该用你们博大的胸怀与无尽的爱来感化她……好吗?!! 事实是从三上完成之后,时间表一直被塞得满满的——你们也知道,我还顺便抽了个空去给我们的万年王老五九厥大人找了个老婆,以及让老闆娘率不停两位男神再去了一趟浮珑山颠,为我们当时尚未出生的未知小朋友准备了一份意义深重的诞生礼……具体细节不用问我了,只管参看浮生前转《浮珑》!作为诞生在三上与三下之间的这本前转,算是弥补了老闆娘众人不为人知的前世今生来龙去脉恩怨情仇。(色叔:喂喂,不要岔开话题!不要以为抬出九厥就能让大家放下对你的鄙视!快继续为你的拖延症求原谅啊魂淡!) 好吧,实话是,我一直是个写故事写的很慢的人,美其名曰“我将大把时间都放在了思考上”,所以不管我花了多少时间去思考,起码最后我们看到了令人欣慰的结果——当大家从少女的老闆娘一路见证到她恋爱结婚生子,与敖炽携手走过一段又一段波折与沧桑,我猜大家会因为这种满怀的幸福感而忽略对我拖稿的谴责?(色叔:你怎么还在给自己洗白……) 言归正传,浮生三里我以十二块石头作为主线贯穿始终,虽说的是曾经的天神们的种种,可所有看到最后的人,应该看得出我的本意。十二块“镇压”或者“辅助”十二位天神的石头,它们有稀奇的名字,有曲折的来歷,他们甚至并不存在于现实世界里,但在我心里,这些“石头”偏偏又是真实存在的。不分年龄,不分性别,不分际遇,我们都静下心来,客观淡定地跟自己谈一谈心,我想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会在我们自己的身上看到这些“石头”,或者是石头们希望“压制”住的那道“暗影”,所谓人性之中的“弱点”,正如是。 剥开浮生三的光怪陆离,它讲的,无非是十二个与人之“弱点”有关的故事。我们既生为人,便註定了一种“不完美”。我们在不长不短的一生里总会遭遇到愤怒妒忌、悲伤绝望等等情绪上的“漏洞”,如果学不会及时补漏并任其扩张膨胀,很有可能就被书中所说的那道邪恶的“暗影”有机可乘,如那些坠落的天神一样,变成另一个让我们自己都感到难受甚至畏惧的怪物。作为普通人,有负面情绪再正常不过,关键是如何驾驭缓解,直到完全化解掉它们,这才是我们可能要花太多时间去“修炼”的技能。我一直相信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块“神石”,它有足够的能力化解一切骚扰我们甚至是会伤害我们的“弱点”,区别是有的石头埋得深点,有的埋得浅点,要把它们挖出来,总得需要一些不怕疼得勇气与不放弃的坚持,以及我们是否愿意击败弱点的决心。被自己的“弱点”击败的人,是最不划算的。所以,我写了这十二块石头来警醒并且鼓励我们每一个人,每一块石头,都是我作为一个普通人以及原作者所能给你们的、我最大以及最真诚的祝福。但,要不要把它们挖出来,便在于你们自己了。 第168页 最后一个故事我定名为“致爱”,觉得再没有比这个更适合的名字了。浮生系列一直以“爱”为根基,长出几十个故事,不论嬉笑怒骂无厘头还是悲壮严肃血泪史,每个都藏着不同类型的爱,你们都懂,我就不多说了。“爱”作为以把双面刃,恰当则让人如沐春风,极端则令人鲜血淋漓,不论是男女之情还是血脉亲缘还是八拜之交,“爱”一直以它不同的形态贯穿了我们每个人的一生,所以我们应该学会如何去将这把“善恶未定”的“情起箭”调教成一个温暖的好孩子,而不是用它伤人伤己,打着“爱”的旗号将自己与他人的生活搞得一塌煳涂,这不对,也不值得。 爱这个话题被无数人讨论了千万年,太庞大也太复杂,太狭窄也太简单,我也无法给它任何准确的定义。 但,定言曾说——过犹不及。 老闆娘说——我们给予对方最实在的尊重与自由,但从不曾对彼此放手。 也许,这就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爱了。 最后,仍衷心感谢一路跟随老闆娘走到这里的所有读者,有你们,不停的生意才会真蒸蒸日上(别跟我提老闆娘今年没卖出几罐茶叶,人家年底不是中了一亿两千万吗!!),妖怪们的世界才会越来越美好。同样,不停的妖怪们也会永远祝福你们,爱你们,半夜喊你们起床晒月亮……(色叔咆哮:赶紧把她的话筒拉下来!越说越不像话了!!) 最最后,感谢所有为浮生的出版付出心血的伟大的工作人员们,大家辛苦了,请一定多吃几大碗饭补充下体力!(色叔:块把她拖出去!!) 别拖我,我还有话要说!!! 虽然故事里的十二块石头是虚构的存在,但因为我本人是个石头控,以收集各种喜欢的石头为乐,所以“神石”们其实都是有现实原形的,逐一列出,公诸同好—— 绝里花——戈壁玛瑙 绡狐眼——白水晶 枝上雀——琥珀 桃园槛——翡翠 破天斧——青金石 月隐娘——月光石 金乌翎——金髮晶 鱼王实——海蓝宝 千钟黍——紫水晶 冥王冠——黑曜石 天绯盾——红纹石 情起箭——碧玺 最后,爱生活,爱浮生,爱你们,愿于浮生之中相识的你我永平安,多喜乐!哦也! ps。实不相瞒,还是有浮生四的,因为从浮生二开始我就埋了许多地雷,不,是伏笔。不过我们现在还是先放下浮生四吧,继续为刚刚升级当了爹妈的敖炽与老闆娘以及我们的奖煳与未知小盆友举杯庆祝吧!哇哈哈哈裟椤双树 2014年3月28日,成都 附:本作品来自网际网路,本站不做任何负责版权归原文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