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纹莲花楼君心无尘》 第1页 ================= 书名:吉祥纹莲花楼君心无尘 作者:此山飞白 文案: 看完《吉祥纹莲花楼》以后,就想如果李莲花在他坠海之时,有人陪在他身边,那他以后的故事会不会有一些改变呢? 本文主打的就是爱情,写江湖神医李莲花与我们的穿书女主之间的故事,有温馨有小虐。我会按照原文情节来写的,与原文不会有太大出入,但文笔不好,语言粗糙。 写文只为圆我一个梦,有关李莲花的梦。狗血会有的,不可避免的,哈哈。 内容标籤: 搜索关键字:主角:李莲花、章雁雪(雁儿、来兮)、方多病 ┃ 配角:《吉祥纹莲花楼》众人 ┃ 其它:《吉祥纹莲花楼》、穿书、治癒 ================== 【 ☆、第 1 章 “李莲花淡淡的说道:‘你是有钱人。’ 全文完”“啊!这么快就完了?李莲花到底疯没疯啊!这样惊才艷绝之人最后竟是这般结局吗天!”手捧着《吉祥纹莲花楼》躺在柔软大床上的章珂雁毫无形象的大叫。她之前就已听说个这本书的大名,直到今天才开始看。 故事是挺吸引人的,第一神医李莲花在机缘巧合之下遇到一些非比寻常的案情,在一件件案子破了之后,他的身份也逐渐明朗,竟是十年前于东海之滨与笛飞声决战之后生死未卜的李相夷。这本书有情节有感情,就是缺少爱情,这也是她迟迟没有下定决心看的原因。 但今天她突然心血来cháo就翻起这本书看了,谁知越看越入迷,竟然忘记自己之前不看它的理由了。她随着书中人物情节起起伏伏,为他们紧张为他们不安也为他们欣喜,这确实是本很好很好的书,之前没有看真是太亏了。所以,章珂雁就这样看啊看,忘记了午饭和晚饭,终于在晚上12点的时候看完了它。 看完最后一句话,她慢慢的合上书,心里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感到无比难受。最后的结局让她失望万分。虽然那是个好结局,李莲花没死,也被他的朋友找到了,可是,她心中不知为什么突然涌出一股苍凉来。其实,李莲花是可怜的,年少青春风光无限,但是东海一战之后却武功大失,容颜也不符往昔的俊美,以前的朋友他不能去相认,如今的朋友却又不懂他内心的渴求,有谁能够拯救这个让人心疼的男子呢? 她为李莲花心痛,心中涌现出无限柔意,某一瞬间她甚至想到如果她能到书里,那么她一定不会让李莲花孤独一人承受那最艰难的日子。一定会陪在他身边,与他共渡难关。 章珂雁心中勐然一惊,暗忖自己怎会对一个书中之人生出如此多的感情,莫说她进了书里,单单李莲花就不会让她陪在他身边,他那样绝傲之人怎会容许一个平凡至极的姑娘在他身边呢?痴心妄想!况且他还有个红颜知己红粉佳人乔婉宛,那人可是他心中的明月光呢,让他移情别恋简直是痴心妄想!想到这里,她的心突然变得酸涩无比,真真是奇怪。 如果这被她的好友兼死党张婧雯听到的话,她定会语重心长欣慰无比的对章珂雁说“天啊!你终于有喜欢的人啦?竟然吃醋了?那人是谁,快快告诉我!”但是张婧雯并不在她身边,而她也不明白自己心中突然涌出的这些感情,只是翻了个身,四脚朝天的望天花板。而《吉祥纹莲花楼》一书,正握于她手中。 待她逐渐昏睡之时,她并没有发现自己手中的奇象:那本书竟然逐渐散发出耀眼光泽,不一会儿就将章珂雁整个人包裹住,然后那团光泽慢慢上升,升到半空中之时突然“咻”的一声消失不见。良久,屋中只余那些没有生命的物体,屋中之主却不在了,窗外凉风阵阵,吹起了窗边淡蓝色的窗帘。 东海之滨 李相夷和笛飞声正在激战,由于李相夷被云彼丘陷害喝下碧茶之毒使得自己内力大部分丧失,无法与笛飞声相匹敌。李相夷用尽全力使出“明月沉西海”一招将笛飞声的两艘大船击落,并重创于他,然而自己也中了笛飞声的杀招,几近死亡,并且遗失了爱剑“无师”,眼睁睁地看着它坠落东海,慢慢消失不见。 笛飞声早在他的船被击落时就不见了,只剩下李相夷一人。他此时已经筋疲力尽,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即将坠入东海,在他接触到海面的那一瞬间,一股强烈的求生意志让他激发了自己身上最后一点力气,他紧紧抓住眼前的浮木,不让自己沉入海底。 他多希望现在能有一个人救救他啊,帮他脱离目前的困境;他多想杀掉笛飞声、云彼丘、角丽谯等人!还有,为什么四顾门的人迟迟不来?他们去哪儿了?为什么不帮助他?全身的剧痛让他不能再继续想下去,只能渐渐沉睡。 在他即将闭上双眼时,感觉有人靠近自己。他费尽力气睁眼,看到一个面目清秀的女孩儿正划着名船游向他。 “···求你,救我。”费尽力气说完这句话,他就立刻陷入深深的睡眠。 “是个人唉,我还以为是什么东西呢。他好像伤得很重,嗯,必须救他。”女孩嘴里嘟嘟囔囔地说。 不用说,这个女孩就是章珂雁了,她一个月前突然莫名其妙的来到这个世界,一开始非常不习惯,哭着闹着想要回家。但是幸好村里的人十分淳朴,不管她说的话多么奇怪,穿着如何另类,还是收留了她,让她暂居在村里的一间空房里。 活了19年她章珂雁竟然也跟上了穿越的cháo流?好吧,她不想穿越,只想回家。“都是那该死的《吉祥纹莲花楼》惹的祸,如果那天我不看它的话,是不是也不会发生这些奇怪的事了?”她生气道。 其实章珂雁是个适应能力很强的女孩儿,就是在这样陌生的环境下她还是坚强的活了下来,她的性格是属于很独立的那种,有自己的主见,并不容易被他人的思想左右。在这里生活了快一个月了,这里是一个叫做东厝村的地方,离东海好像很近。她第一次听说“东厝村”的时候,恍惚了一下,觉得自己好像在哪里听说过,但是实在是想不起来了,只能作罢。 在东厝村的生活非常安逸,她简直就要忘记之前大学的苦逼生活了,好像那已经是前世的记忆了。她每天的生活就是浇菜,找野菜,撑着一条废弃的船去东海捕鱼,做饭,睡觉。这样的生活真的是她以前梦寐以求的,所以她十分珍惜现在的生活,害怕一觉醒来发现这只是一场梦。 平静的生活总是要有些小小的波澜,一切的改变要从八月二十三日那天说起。 今天是八月二十三日,又是美好的一天。章珂雁在心里暗暗地说。她起床洗漱以后,按照常规看看自己种的菜长势如何,然后将昨天摘的剩下的野菜洗洗切切,生火做饭。不得不说,这里做饭只能用木柴烧,每次做饭她总是灰头土脸热泪盈眶,实在是太呛人了。 吃完早饭以后,太阳已经高高升起了。她收拾好碗筷,整理了破旧的捕鱼网,准备出海。 第2页 “雁儿,今天又出海那?”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奶奶在路边问她。 “是啊,李奶奶,我只是在近海看看,不出深海,好找点鱼之类的食物来。您这是要去哪儿?”她笑眯眯地看着对面的老奶奶。这个奶奶人很好,她刚来的时候,多亏了她的关照。 “我去湖边找找野菜,我那孙儿又饿了。”李奶奶无奈而又宠溺地说道。 “您孙儿是个聪明的好孩子,我今天回来也要去找野菜,等我回来就把野菜给您拿一点儿。”她又道。 “这哪行啊,你自己都吃不够了呢,自己留着吧好孩子。”李奶奶急忙拒绝。这孩子自己孤零零地来到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已经够不容易了。 “哎,那我先过去了,您也忙。”她已打定主意要将野菜送与奶奶,又不好明说,只能岔开话题,准备出发。 “那好,你就先忙去吧,注意安全那。”李奶奶好心说道。 “嗯,再见,奶奶。”她挥挥手。 李奶奶暗笑,“真是个可爱的好孩子,可是,哎,可怜吶。”摇摇头,李奶奶继续往湖边走去。 一路上有许多人和章珂雁打招唿,他们都是村里的人。村里男女老幼对这个突然到来的陌生姑娘给予了足够的关心,也让她感动不已。淳朴的村民们,都是好人。 不一会儿她就来到东海边了,不得不说这里的景色真是太美了。白色的沙滩、蓝白相间的天空,蓝蓝的大海,清凉的海风,这里真是人间天堂啊!每天来这里打渔是她最快乐的时光,忘却一切烦恼,就只是看这美景,打着小鱼儿。 等到上了她那条年久失修的船以后,她放下网子和一个木桶,拿起桨慢慢滑动。这条船是村里报废的,经过隔壁王大哥的修理之后勉强可以再次使用。幸好她并不重,每天收穫的东西也不多,这条船足够她使用很长时间了。 也许今天她的起床方式不对,不然的话为什么捕了这么长时间捕不到一条鱼呢?她不甘心继续向海中央划去。 突然,她看到不远处有许多漂浮的木板,数量很多,她本能的想绕道,但是眼角忽然瞄到有一块木板上好像漂浮着一片白色。是什么呢?好奇心使得她靠近那片白色。 快要到那块浮木的时候,她终于看清了那是什么东西,原来是个人:他身上穿的白衣服看起来很名贵的样子,但是却染上了许多红色,应该是重伤吧,他的长相併不能清楚看到,只能看到一个侧脸,却是俊美不凡。在她靠近他的时候,他睁了一下眼,却又迅速闭上。她凑巧看到了那一眼,他眼中的强烈的恨以及深沉的哀伤让她的心勐地一颤。 “应该是伤得很重,要不要救他呢?唉,算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还是把他拉走吧。”于是她在十分靠近这个人的时候拉起他的胳膊,费力把他拽到船上。幸好这个人不是非常重,把他拉到船上的时候船只是微微晃了一下,并没有受到什么创伤损坏。 然后章珂雁划着名船,带着一个昏迷不醒的人,向东厝村靠近。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次写同人文,主要是很喜欢李莲花,不忍他一直那么孤独下去,总是希望有个人能在他最失意的时候陪在他身边。 ☆、第 2 章 也许是上天也想救这个重伤昏迷的人,在章珂雁将他拖到村口时,正好有个大夫经过。他看到那个重伤的人大吃一惊,连忙找人把他抬到大夫的家中,而章珂雁由于也比较牵挂这个人所以跟着过去了。那个大夫急于救治这个人,她就在一旁打下手。 眼看着天就要黑了,大夫的救治逐渐趋于尾声。 “梁大夫,他怎么样了?”章珂雁有点不安地问道。 “他伤得很重,老夫我无法根治,只能包扎他的皮外伤,其他的地方我也无能为力。不过幸好他体内有一股真气正自动帮他疗伤,所以他目前仍是安全的。只是他内力几近全失,醒来以后也只能是个废人了。”梁大夫缓缓说道,为这个人感到惋惜。 章珂雁听完以后大吃一惊,没想到这个人伤的这样重。但是幸好他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她心中一缓,连忙向大夫说道:“谢谢梁大夫!” “嗯,救人也是我的本分而已,你是在哪里遇到他的?”大夫问。 “我今天捕鱼在海上遇到的。”她老实答道。 “嗯,这个人重伤不宜行走,可是我家里也没有多余的地方,我先叫人把他抬到你家,你多照顾照顾他。”大夫犹豫了一会儿说。 “嗯,好,我家里地方倒是还够住一个人,那就谢谢大夫了。”她心中转了一个弯,说道。这个大夫也是不想招惹是非吧,这个人伤的那么重,几近死亡,应该是惹了什么不得了的仇家。谁发现的他就让谁带走,这也是这个大夫的意思吧。她心中明白,也没有什么怨言。 村里的人真的是很好,他们小心翼翼的将人抬到她家,说了一些体己话就走了。没有什么复杂的心思,不排斥这个被她救来的人。 “你还真是命大,运气好,遇到了这样好的村民。快点给我醒过来,不能辜负我们的努力啊。”她嘴中喃喃道。 由于家中只有一床,床上现在住的是重伤患者,而她为了照顾他,只能坐在床边,以观察他的身体状况。大夫说这一夜是最重要的时间,不能让他出什么状况,否则就前功尽弃了。 所以她尽职尽责,仔细照看这个人。谁知半夜他突然发起烧,慌得她赶紧找来冷水和毛巾,给他敷上,又弄了些酒来给他擦了擦身子。幸好他身体底子好,折腾了一会儿烧也就没了。 她这才放下心来,眼见天就要亮了,她干脆趴在床边会周公去了。“这人长得还真是好看!”她闭眼之前忽的想到。 一时间屋内静悄悄的,依稀能听见两道唿吸声,一微弱一顺畅,竟是无比的和谐。 李相夷醒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整洁干净的茅屋,一些装饰暗示这是个女人的房间,他低低头看到自己正躺在一张床上,印有莲花的被子正覆盖在他身上。一扭头他发现床边正趴着一个人,只见一颗黑黑的头。 他费力转了转身,刚好看到这个人的侧脸,清秀的面庞,啊,是他昏迷前看到的那个女孩儿,是她救了他么?他凝神看了女孩一会儿,然后察觉自己身体里的某些变化。果然是失去了内力吗?“扬州慢”可以保他不死,但是如今又让他如何活下去报仇呢? 这个女孩救了他,他一定是要报答的,但是现在自己什么都没有,如何报答?想他堂堂“相夷太剑”现如今只能被一个村姑救下,他如何能甘心! 正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章珂雁醒了,她在睡梦中突然感到有什么动静,于是费尽心力睁开眼,结果,就看到床上那个人醒了,正在皱眉看着她,真真的是丰神俊朗啊。她抑制不住的脸红了。 结果她一开口就暴露了:“帅哥,你醒了。”花痴无比。 第3页 李相夷的眉头皱的更深了,这个村姑竟然直视于他,还脸红流口水,不会是觊觎他的美貌吧。啊呸,什么美貌,是俊美! 不过他还是保持良好的态度,耐心开口道:“姑娘,这里是什么地方?是你救了在下吗?” 那一声“姑娘”将她叫醒,不再看他的脸,她稳下心神说道:“这里是东厝村,我在海里看到你就把你带了回来,是村里的大夫将你救醒,我只是在一旁照看。”她暗恼自己竟被美色迷惑,唾弃了一下。 “哦,谢谢姑娘的救命之恩,我是李相夷,敢问姑娘芳名?”他继续问。 “我叫章珂雁,你叫我雁儿就行,大雁的雁。”她顺口道,勐地听清了他的名字,她又失声说道:“李,李相夷?你是李相夷!啊!”她大惊失色。 “是的,有什么问题吗?你认识我?”这小小的村里竟也有人认识他吗? “啊,真是他,怎么办怎么办?难道她这是穿进了书里?李相夷,东厝村,怪不得她觉得“东厝村”这名字很熟悉,怪不得她手里的那本书也不翼而飞,原来她这是穿到书里了啊。可是,哎!李相夷哎,《吉祥纹莲花楼》的男主哎,难道她的心声被上天知道了,所以让她来拯救这个可怜的少年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她一定会尽全力的。” 她的心思百转千回,而李相夷看她脸的变化看的津津有味,她的脸就像变魔术一样,从大惊失色到大彻大悟到惊喜万分再到一脸坚定,他免费看了一场变脸,心情突的变好了,这女孩儿还真是可爱。 章珂雁定了定心神可是藏不住她眼中的欣喜和激动,她道:“啊,我知道你啊,相夷太剑的名声我是听过的,几年前我出过村子听过你的名声和事迹,非常崇拜你呢!”她有些神经质的说道。口气中充满着对李相夷的敬仰。 这种话他听得多了,所以听完后也只是挑了挑眉,没有过多的表情。“其实也没什么,我也是年轻冲动,这些旧事也不用记住。”他淡淡的说道,完全没有以前的傲气。 “你饿不饿?我给你做些饭吧。”她见气氛有些冷,就转移话题,正好她从昨晚到现在也没有吃什么东西。 “那就多谢雁儿姑娘了。”李相夷想要起身答谢,无奈伤的太重,只好作罢。现在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尽快恢復身体,以免叨扰人家姑娘太久。 可是,他不知道的是,自从章珂雁知道他是李相夷也就是李莲花时,就已打定主意要一直跟在他身边。从此以后,李相夷的人生中硬是挤进了一个叫做章珂雁的女人,并且陪伴他的一生。 那边,章珂雁在紧罗打鼓地做饭,以免饿着李莲花。“看样子,剧情应该是李相夷和笛飞声大战之后,《吉祥纹莲花楼》故事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幸好幸好,这样她就可以从一开始就陪在他身边了,不让他在那么孤单了。”她欣喜地想着。 “可是,感觉他现在给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不容易接近吶。”她又苦恼了。 “不过没关系,我雁儿多的是耐心,一定能够打动他的。嗯,从今以后,我的人生目标就是待在李莲花的身边!”她瞬间又元气满满了。哈哈,一个可爱的充满活力的女孩儿。 李相夷正在用“扬州慢”调理身体,突然感到背后一片寒意,怎么了?是受凉了吗?他晃神想到。 “来来,吃饭了。吶,先洗漱一下,再吃饭哟。‘饭前便后要洗手,身体会一直棒棒哒’。”雁儿微笑地看着李相夷。 “好,谢谢雁儿姑娘了。”他微微笑了一下。他对那句莫名其妙的话倒是没怎么关注,‘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李相夷现如今也要讨好别人了吗?心中顿时涌出无限的苍凉。 待他洗漱好以后,雁儿殷勤地奉上饭菜,菜还是昨天剩下的生野菜,饭就是简单的煳涂,不过虽然简单,味道和卖相还是可以的。 李相夷尝试的吃了两口,眼睛倏地一亮,便急不可耐地吃了起来,他确实饿得很了,感觉已经有好几天没吃饭了,而且她做的饭非常与众不同,很和他的口味,所以他就毫不顾忌的大吃了起来。 很快一碗饭就没了,然后雁儿又给他乘完了剩下的饭。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她感到很开心,多多吃饭身体才能尽快好起来。她压根就没有考虑到李相夷受的伤有多重。 雁儿做饭的手艺是从她妈妈那里学来的,是纯正的现代做饭手法,和这个世界做饭的方法比太一样,放的调料也不同,所以味道也就异于李相夷吃惯的饭菜了。这个世界不太习惯用味精和醋,他们虽然有这两种调料,但却不怎么用,做出来的饭里只有咸味儿。她刚来的时候非常不习惯这样的吃食,所以后来自己单住的时候就开始自己做饭,简单的三种调味却让饭菜顿时变得鲜美起来。 雁儿在这里住也需要银票,所以她每日出海打来的鱼就到集市上卖去,也正好能顾得住她的生活。不过现在家里多了一个人,以后的生活可能会变得艰难一些,或许,她应该少吃点了?从头到尾,她就没有想过李相夷走,在她的心里,他现在已经是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吃完饭后,李相夷看着自己弄出杯盘狼藉的样子也有些脸红,“对不起,雁儿姑娘,我把这里弄得有些乱了。你做的饭真好吃,谢谢。”这次,他真心实意的感谢。 “没关系啦,你再这样客气我就生气了,没关系的,我喜欢做家务活做劳动。你喜欢我做的饭就好,以后我会一直做下去的。”她最后笑眯眯地说,眼睛高兴的都要挤出一条fèng了。 “那就多谢多多仰仗雁儿姑娘了。”眼看雁儿睁大眼睛,他临时改口,果然雁儿瞬间心平气和了。像只被捋顺毛的猫儿一样,他突然想到。 “你现在有伤在身,哪里都不能去,就给我在床上好好躺着,我一会儿要出海打点儿鱼,回来给你补一补。在家等着我哟。”雁儿一边走向门口,一边说着。 听到“家”这个词时,他愣了,胸膛中突然涌出一股莫名的情绪,温暖的让他想哭。他李相夷出道江湖也有三四年了,做出的事迹也名动天下,他见过许许多多的人,他们或者对他敬仰,对他仇恨,对他嫉妒,对他骄傲,然而却没有一个人能够让他有家的感觉。即使他喜欢乔婉宛,认定她是他的妻子,但她给他的感觉却只有包容顺从,温婉美丽,虽让他觉得舒适,但却总感觉少了点东西。 这个雁儿的一句话却让他觉得温馨,家一样的感觉,踏实安心。难道是因为重伤的缘故? 他不明所以,现在唯一确定的是他会在这里呆上一段时间了,而且是和突如其来的雁儿姑娘生活。 他不敢想像和这个村姑在一起生活是怎样的光景。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那样一个惊才绝艷之人,心高气傲,被一个小小村姑救下当然会有点不舒服啦。小小的伏笔,以后会详细写的。 第4页 ☆、第 3 章 就这样,李相夷和章珂雁开始了“同居”生活。 日子过得如流水一般,安静而又惬意。转眼间,李相夷已经在雁儿家里休养了半个月了,他从刚开始的在床上躺着,到后来可以拄着拐杖在院子中行走,到现在可以独立行走甚至帮助雁儿干活了。 因为伤得实在是太重了,他恢復以后面庞有些改变,不像以前那么俊美,面庞苍白,身体瘦弱,给人一种很安定、充满书生气的感觉。 天知道雁儿多喜欢他现在这个样子,每次和他说话都要愣上好半天,还被他无语的嫌弃。真没面子! 刚开始在床上的那几天他很消沉,各种负面情绪围绕着他,仇恨、无奈、屈辱等等,只有在雁儿在场的时候他才会勉强打起精神来。 就像中了慢性毒一样,他开始习惯这样平淡的生活,甚至有一直这样生活下去的愿望。不过,他不甘心,不甘心就待在这样的小村落里,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报仇。 雁儿并不知道他如今的想法,她只知道现在是他的恢復期,他需要时间来适应着一切。他也知道他和她之间总是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他还没有真正的接纳她。 “李莲花,你什么时候才能接受我对你的关心呢?把我真正当你的朋友?”坐在破旧的船上,在湛蓝的天空下,无边无际的东海之上,她喃喃。 但是,他们没有时间继续磨合下去,因为他们马上就要面临无家可归的局面了。 东厝村的村民们很好,他们对章珂雁李相夷这样的外来人表现出了大度,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容纳他们,比如说村东头的姜大海一家。 姜大海一家和章珂雁他们不和已经有段时间了,起因是姜大海的儿子姜鹤喜欢上了雁儿,并且要向她提亲,那时候李相夷还没有被雁儿救下来。 看到村里的媒人马婆婆前来说亲,雁儿也感到很无奈,听着马婆婆将姜鹤说的天花乱坠天上地下绝无仅有,她很烦恼。 且不说她今年才19岁,虽然在这里19岁已经很大了,她还没有结婚的打算,就说姜鹤这个人不仅花心长得还一副肥头大耳的样子,经常调戏村里有点姿色的女孩儿,她实在是讨厌这样的人。 也是因为这样,姜鹤现在都25了,还讨不到媳妇。姜家急了,所以就把主意打到了刚来到东厝村的雁儿身上。 马婆婆眼见说媒要不成,她立即换了一种口气,苦口婆心道:“雁儿,你不要不听我的劝告,这姜鹤人虽然有点瑕疵,但是你不看看他家在这个村里的地位,他们家是村里的富贵之家,眼看着再过半年就要换村长了,姜鹤他爹定会当上村长。你嫁给村长的儿子以后,在村里还不是头儿吗?多好!” 雁儿听了半晌就要睡着,见马婆婆停了下来,赶紧狗腿的说:“马婆婆您说这么久了也渴了吧,您喝点水。” 马婆婆见她也是比较识相的,就接下水杯,大口喝起水来,说了这么久,她当然渴了。 “那你现在是个什么想法?到底是应不应?”缓了口气,马婆婆继续问道,这姜家可是给她不少的钱来说这门亲,她一定不能搞砸了。 “啊,哦,这亲事嘛,抱歉,我还是不能答应。”雁儿坚决道。 “你,哼!敬酒不吃吃罚酒,就算你今天不答应,那姜家一定会把你娶进门的,等你进门时日子可就不好过了。”她威胁道。 雁儿心中一紧,难道这姜家要强抢不成?不行,我要准备好应对方法。“多谢马婆婆提醒,可是,我还是不能嫁!”雁儿干脆不看对方,起身弯腰抬胳膊,说道“马婆婆请。” “砰”的一声,只见马婆婆勐地将茶杯摔到桌子上,看也不看一眼拂袖走了。 雁儿后来并不知道马婆婆跟姜家说了些什么,她只是找到了村长,然后请村长出面解决了这件事。从那以后,姜家的人看到雁儿都不给好脸色,尤其是姜鹤,他甚至威胁她,“如果你不搬走,总有一天我会找你算帐!” 后来,在雁儿救下李相夷的十天后,姜家办了喜事,姜鹤娶了同村的张屠户家的女儿张艷。 这张艷可是不好惹的人,在村里有“母老虎”之称,长的是虎背熊腰,满脸横肉,一脸兇相。由于长相欠佳,她今年也有20了,和雁儿一样都是老姑娘了。张家也是急于嫁女儿,这姜张两家一合计,就结亲了。 雁儿听了这个消息后哈哈大笑,和李相夷说道,这姜鹤以后可是要学乖了。李相夷也感到很有趣,便问她这姜家向她逼亲的往事,雁儿笑着回忆。 就在雁儿说到自己是个“老姑娘”时,他突然打断她,问道:“你多大了?看起来只有16、17岁左右,为什么说自己是老姑娘呢?” “啊,哦,我确实是老姑娘了,因为今年我已经19岁了。姑娘我天生丽质皮肤好,而且我有一颗少女心,所以看起来当然年轻啦”雁儿吐吐舌头自负又顽皮道。 “想不到你竟然比我还大两岁,真是想不到啊。”他连连吃惊道。 “哼,你是嫌我老吗?”雁儿眯起眼。 “啊,不敢不敢,你还真是神奇。”他赶紧说道,就怕说晚了,雁儿一不高兴就不给他做饭吃了。 他们俩如今相处的也是蛮好的,彼此亲近了不少,所以两人之间经常插科打诨,而雁儿威胁李相夷的方法就是“你还想不想吃我做的饭了?嗯?”这句话就是个紧箍咒,让他不敢反抗。 但是,就在他们同居的三个月后,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姜大海成了东厝村最新一届的村长。雁儿来到这里的时间并不了解姜大海,所以对这村长的选举不能评价。 不过听村里的人说这姜大海为人比较正直,能够做些为民的事儿 只是他有个缺点就是护短,尤其是极度溺爱他的唯一的孩子姜鹤。在她拒绝姜鹤的提亲之后,被姜鹤记恨了以后,这姜大海也就将雁儿记在心里,从没给过她好脸色。 就在姜家成为村长之家以后,他们在村里的地位也就水涨船高,威信更超从前。 姜鹤在他爹成为村长之后一扫前耻,在村子里扬眉吐气,行为更加乖张,惹得村里的人对他十分讨厌。姜鹤正在兴头之上,就开始将以前的事儿搬到桌面上讲,正是所谓的公报私仇。雁儿之前拒绝姜鹤求亲,这事儿被他牢牢记在心里。现如今他爹成了村长,他也可以报了当日被她羞辱的仇了。他想了一条妙计,急忙找到他爹,商量怎样实行。两人一拍即合准备第二日就到雁儿家找他们算帐。 为什么他们连李相夷都记恨上呢?是因为李相夷将村里的一大堆的老少父女迷了个遍,让多少少女失去了心,单单就这一个理由让姜鹤记恨不已,更是嫉妒。再说他是被雁儿救回来的,两人住在一起难免会惹人非议,有人甚至说雁儿拒绝姜鹤是为了李相夷。听了这样的流言蜚语,他姜鹤怎能不恼,不记恨李相夷呢? 夜里,雁儿忙完了事儿以后就上了床。由于她家只有一间房子,所以两人只好住在一起。刚开始李相夷还考虑到雁儿的名声不愿和他一间屋里住,可是两人相处有段时日,彼此也已熟悉,“所谓大丈夫不拘小节”,他们现在是朋友,也就不用计较这些虚礼了,而且他们之间清清白白,真计较的话反而对不起他们是朋友的情谊。 第5页 在李相夷醒来的第二天她就请村民帮她做了个床,放在屋的最里边,又将李相夷的那张床放在窗边,并且在两张床的中间临时搭了个帘子,将屋子分成了两部分,也算是避嫌。 熄灭灯火之后,雁儿躺在床上思绪纷飞,想着自己穿越之后发生的事情一时间竟是难以入睡。 她想到李相夷之后更是乱了思绪,情不自禁地开了口:“李相夷,你,你现在开心吗?”声音并不大。 但是李相夷确实是听到了,清清楚楚,他呆了一下,并不知道怎么回答。“我也不知道,不过,应该是开心的吧。”他想了一会儿开口道。 “那和你之前的生活比呢?你开心吗?”雁儿不折不挠地问,大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架势。 “虽然没有以前的快意恩仇,潇洒浪荡,但是这样平淡的生活好像更让我平静,我不知道能坚持这样的生活多久。”他有些迷茫,话里肯定了他对现在生活的态度但又透漏出他的担心。 “我很开心当时救了你,然后住在一起,我非常珍惜和你住在一起的日子,它们是我在这里最美的时光。”说着说着雁儿的脸就红了,她说的这么大胆,他会怎么想她呢? 良久,屋内都不再有声音,正当雁儿心情低落时,声音再度传来,“我明白,但我不知道自己现在是否还有心力去想这些,我也不明白自己是否释怀了过去。你是个好人,我很感激你。但是你也应该听说过我有个红颜知己,在我心里她已经是我的妻子了,我不能负了她。” “关于你的一切我自然是知道的,其实我想说的是成为你的朋友真是我的幸运,其它的我并没有想。”她低声说道。 李相夷没想到她竟会这样回答,心想自己是不是会错了意,正尴尬着。 “时间不早了,睡吧。”雁儿又说道,她缓缓闭上眼睛。李相夷听了之后不再说话。 这一夜,两人都难以入睡,他们都睁着眼,看着黑黑的屋子。雁儿感觉这一夜两人之间的距离好像又变回了刚开始的时候,这个认知让她有点无奈伤感。可是她转念一想,当初看完书以后她不就是想要陪在李莲花身边吗?并不是要他爱上她啊,陪着他,让他能够在这段时间里不孤独,这就不就是她的心愿吗?这样的话还管他喜欢谁做什么,只把他当做朋友就好啦,还是最好的那种朋友。 想到这里,雁儿一身轻松,她就是这样心宽体胖的人,很会为自己开导。不过她心里还是有点闷闷的,是因为什么?或许是他暗示他不喜欢她,也或许是他承认自己放不下乔婉宛。总之,就是关于他的就对了。雁儿强迫自己放下这些心思,慢慢坠入梦乡。 那边,李相夷却是仍然睡不着,他不明白自己对雁儿到底是什么心思,直觉自己刚才说的话有点过分了,可是之前的自己从来不会顾及别人的心思啊,现在这样的自己还是李相夷吗?应该不是了吧?或许仍然是?于是,他在纠结自己是不是李相夷的问题中耗了大半夜。 ☆、第 4 章 第二日一大早两人就起来了,两人见了面都有些尴尬,幸好雁儿昨晚做了心理准备,她先开了口,化解了尴尬,“早上好啊,相夷。”露出自己招牌表情,笑眯眯的样子,表示自己的心情很好。 “嗯,你也早上好,雁儿。”他心里有些诧异,以为她今天会不高兴,谁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不再叫她“雁儿姑娘”,反而叫起了“雁儿”,这种更亲密的叫法却让他十分适应。真是怪事怪事,他或许应该及早和她告别,离开这个村子了。 就在他想着关于离开的事情时,院子外面响起了一阵喧譁。二人都大感不解,心有灵犀似地向院子走去。 来到院外,雁儿才发现许多村民都停在了她家门口,不住张望。看到二人出来了,他们都安静下来,目光看向姜大海父子。 雁儿看到这么多人停在自己的家门口,觉得应该出了什么事,于是开口就向姜大海问道:“村长,敢问这一大早来我家所谓何事?”她不问别人只问村长。 “雁儿姑娘啊,你在我们东厝村也已经有大半年了吧,这院子也是原来的村长看你可怜才让你住的。不过,我现在看你过得还挺好,和一个不相熟的男人住在一起日子过得也是挺快活。为了维护村子的名誉,我希望你们能搬出东厝村。”姜大海慢慢道出自己来的目的,竟是要赶这两个可怜的人走。 一时间村民们议论纷纷,有人说“村长,他们两个人一个是无家可归的姑娘,一个是身患重病的书生,多可怜啊,还是让他们住下吧。” 也有人说“村长,我看着两人来路不明,还是赶紧让他们走的好。以免连累村民们啊。” 还有人说“这两人天天在一起,好像还住在一间屋里,是不是已经住在一张床上了?这等伤风败俗之人实在不应该住在村里。”··· 雁儿听着这些村民们的议论脸一阵红一阵白,像是气得不轻,就在她要发火时,旁边那人先开了口,声音温温润润的,“我和雁儿姑娘是清白的,多亏了她的照顾我才能康復,如果是我的出现造成了村民们的困境,那么我就离开,这样能让雁儿姑娘留下吗?”他看向姜大海,询问。 众人听了他的言语之后又是一阵议论,什么“李公子真是个好人吶”或者“他们之间定是发生了什么,不然他为什么要急急离开?”或者是“还是让他们住下吧,俩孩子怪可怜的”等等话语。 雁儿此时已经平復下了心情,当她听到李相夷说要离开时,她就明白,他想要离开应该是很久之前就有的念头吧。不过,她不会离开他的,或许直到13年以后再离开,那时他应该很快乐了吧。 “村长,这是已经决定好的事了吗?如果真的是给村里带来不便的话,我们很快就会离开。如果是私人恩怨的话,就请私下来说,不要以这种方式来说。”她早已看到人群中幸灾乐祸的姜鹤了,今天这事儿一定和他脱不了关系。小肚鸡肠的丑男!雁儿在心中腹诽。 “哎,我说你这丫头,说话怎么这样难听,还有没有点礼数啦?”姜大海对于雁儿的反应很是恼火,本以为他们会求饶,谁知却都是“死鸭子嘴硬”。 “我这个丫头确实是不懂礼数,您现在就给个准话吧。”雁儿干脆道。 “我今天就把话撂在这儿了,你们今天非走不可!不然的话我就要赶你们了。”姜大海见事情无法善了,竟是撂下狠话走了。他一走,剩下的村民们也就陆陆续续离开了,不少村民过来安慰他们,说会帮他们向村长求情。雁儿十分感动,连忙说谢谢。 最后只剩下姜鹤一人,他咧开嘴,慢慢走向雁儿,说道:“章珂雁,你也有今天!李相夷你要怪就怪这个不知好歹的女人吧!章珂雁,你要是真想留下来呢就求求本少爷,我高兴了呢兴许也会放了你们。”姜鹤猥琐说道。 第6页 “不了,谢谢姜大少的好意,我们不需要向一条狗求情。”李相夷冷冷道。 “雁儿,我们走。”他拉着雁儿就向院中走去,根本不管姜鹤是否还在那里,真的像是把他当做狗来对待了一般。 “你···好!竟这样羞辱与我,我要你好看!”说完,他气沖沖地走了。 雁儿被他拉着,脑子里回想着刚才那一幕,“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还没见过你生气的样子呢,你不都是一副‘好好先生’的模样吗?今天怎么怒了?”雁儿坏笑道。 “你还有心思开玩笑?他都那样说你,你不生气吗?”李相夷反过头来质问她。根本不理会“好好先生”,反正每次说新的词语,她最后都会忙不迭告诉他含义,根本不用开口问。 “我那不是根本没把它放在眼里嘛,就像你说的,就当是犬吠喽。”雁儿笑眯眯说道。 “你,你还真是,哈哈哈···”他终于忍不住笑了。 回到屋里,雁儿面对着他说,“你在这里收拾东西,把屋里的一切必备的东西收拾好,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就不要动了。我出去找辆板车。” 李相夷困惑道:“怎么了?这是要干什么?” 雁儿双眼明媚,笑道:“我们要搬家啦,笨蛋!” 他听到之后大惊失色,赶紧拦她,“其实,其实你不用搬走的,我一个人离开就好了,我去求情,你还是可以留在村里的。你不用为我做这么多··”我以后怎样报答你?他艰难地说完。 雁儿回头正视他,无比严肃地说道:“刚才我就听到你说这样的话了,你以后不要再说了好吗?我就当你是放了个屁,再说我就要生气了。李相夷,我告诉你,我章珂雁现在把你当朋友,最好最好的朋友,为朋友做的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我还跟你说,从今往后,我就一直跟着你了,你也别想把我甩掉!我就跟定你了,你能把我怎样?”说到最后,她俨然变成了个无赖。 他又好笑又感动的看着雁儿,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心里涨的满满的很温暖,“你一个姑娘家的,说话别那么粗鲁,当心以后嫁不出去。” “嫁不出去就嫁不出去,我比你大,你以后还不会养我老吗?我就是赖定你了!”雁儿无所谓地说。 “赖着就赖着吧,咱们以后就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了。”要赖就赖一辈子吧,雁儿。他在心里嘆息。好像现在的自己越来越离不开她了,但是,他不排斥。 “这才对嘛。好了,咱们各自行动吧!”她兴致勃勃的就要动起来。 “咱们搬哪里去啊?没有房子啊?”他疑惑道。 “不用担心,我已经准备好啦,你就放心吧。”她开心地说。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李相夷终于收拾好了屋内的东西,必不可少的锅碗瓢盆、床单被褥、衣服等等,加起来不是太多。就在他往外面运的时候,雁儿也拉来了板车。板车够大,装下所有东西后还有空间让人坐。 “你坐在后面,我拉车。”雁儿说。她借车的时候也向村民借了头牛,这样就可以牵着牛拉车,而不用自己拉了。 “这句话应该是我对你说的,你上去休息吧,我来就好。我的身体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你放心。”他温柔地说,他知道她担心他的身体状况。 “那好吧,就一直往东拉,拉到海边就行。”她也不扭捏,直接说好地点就上了车。 “好嘞,那你坐好,我就出发了。”他淡淡笑着说。 雁儿躺在车上,看着天上的白云,心情出奇的好。她知道他总有一天会离开东厝村的,现在离开的虽然不远但总是离开了,不是吗?而且他总算没有扔下她独自走,这也是她成功的第一步吧。以后会越来越好的,她笑眯眯想着。 一路上村民们见他们离开都纷纷向他们告别,挽留者有之,伤心者有之,幸灾乐祸者也有之。反正以后还会见面,所以离别的哀伤并不浓。他们两人边走边和村民们告别,他们都是好人,两人心里都这样想。 他拉车拉的很稳当,她躺得很舒服,就这么一路向东走,大约到了中午,他们终于到了海边。 他记得很清楚,当时自己就是掉在了这片海,然后被雁儿救了。现在回想起当时的情况,心里竟没有半点波澜,唯一剩下的记忆就是雁儿划船靠近他的情景,还有雁儿那张清秀的脸。 他一不小心熘了神,雁儿就从车上下来了,她走到他身边,用手指着岸边的一个小黑点,说道,“它就是我们今后的家了,开心吗?” 他凝神望去,只见海岸边有一座二层楼的房子,用木板做成,木板上刻满了莲花和流纹,像是云的形状,充满了神秘和美感。 这不就是,不就是,他当初击落的笛飞声的那两艘船的木板吗?! 他满脸惊骇地看着她,眼睛里充满了不可置信,她是如何想到的?当初他也想过,只是苦于没有人力财力,可是她,就悄无声息完成了? 雁儿看到他的反应,感到很满意,她笑道:“这个小楼早在一个月前就准备好了,里面的东西还算齐全,我每天来这里打渔都会打扫一下,所以还是很干净的。” “你找谁帮你做好的?”他仍旧是呆呆的。 “这不简单吗?我拿着我的破网将这些木板全都网下来,然后又出了点钱叫村民帮我盖好啊。”完全不提她做这些事费的心思力气汗水。 “你为什么总是能带给我意料之外的东西呢?总是那般猝不及防。”他定了定神,有些颤抖地说。 “因为我是先知嘛,先知总是比较厉害的啦,就是会预先知道以后发生的事情。” 既然看过《吉祥纹莲花楼》,她就知道这个楼定是不能缺少的,所以在确定了他的身份之后,她就开始着手建这个房子,皇天不负有心人,最后终于搞好了。她还以为再过段时间才能用到呢,谁知人算不如天算,这么快就用到了,幸好她有提前准备。 “从今天开始,我们就迎向新的生活啦!这个楼就给它起名叫做‘吉祥纹莲花楼’,你呢,就别用以前的名字了,就叫‘李莲花’,我么就还是‘雁儿’,我们俩的关系就是姐弟,你觉得怎样?”她郑重说道。 “好!现在的我以后的我就是李莲花!···谢谢你。”他心中的感动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只能说出这微不足道的“谢谢”。 “没事儿啦,谁叫我们是朋友,以后还是姐弟呢。那,以后你就是‘吉祥纹莲花楼’的李楼主了,我就是你李楼主的管家啦。就这样愉快地决定啦。”她开心的就要跳起来。 她拉着他跑向“吉祥纹莲花楼”,欢唿着跳跃着,迎向新生活。 不得不说,雁儿为了这个楼花掉了她身上所有的积蓄,里面的东西几乎一应俱全,除了差点生活用品,桌子板凳床都有,而且都是用废船材料做的。两层小楼,一层是大厅,里面有两间房,二楼就都是房间了,有四间房,这样算下来就有七间房了。而且每间房都有床和小桌椅,墙上还挂了一些贝壳之类的小饰品,端的是温馨小屋。 第7页 只是里面缺少笔墨纸砚和书籍,没有完全像书里描写的那样。 但是这样就已经很好了,李相夷,哦不,是李莲花,非常满足了。 “我跟你说,我现在是完完全全的穷光蛋一个,什么都没有了,你以后要好好帮我,咱们攒钱生活。以后我老了你要养我。不然的话,哼哼,你就自己做饭去吧。”雁儿直截了当威胁。 “哈哈,好,以后所有都包在我身上吧,你就清闲着吧,只要管好饭就行。”他笑眯眯说道,神情和雁儿竟是有些说不出的像。 “那咱现在就开始行动吧,搬东西!”她下命令。 “好。”他贊同。 于是他们花了将近一个时辰的时间来布置这个楼,做完这一切以后,雁儿叫李莲花把板车和牛归还村民,板车上还放了一大堆的野菜。这是当初雁儿对李奶奶做的承诺,只是时间久了她差点忘记了,不过还好,这次她没有忘记,把家里的大半野菜送给了她。反正家里还有点粮食,她吃少一点,两人多干些活,日子应该是能过得去的。 然后,他们开始了在“吉祥纹莲花楼”的新生活了。 ☆、第 5 章 其实说实话,一开始就是章珂雁缠着李相夷,两个人的关系一直是雁儿在其中起着主导位置,而李相夷对此并没有表态,也没有说出自己的想法。 雁儿是个明白人,她也知道自己这样做确实有点不适合,可是,她就是情不自禁,不管是穿越前对书中的李相夷的心疼,还是现在这个在她面前的活生生的人儿让她无比怜惜,她就是那么想要对李相夷展现自己的感情,就是不想他再伤心,就是想要他明白还有她在他的身边。 刚搬到吉祥纹莲花楼的时候,两人其实有些不习惯。以前在村里的时候离村民近,有个什么事也很快可以找人帮忙,每逢集市的时候还可以去换些生活用品。现在搬到这里,离村子远了,交通不便,也没有可以聊天的村民,说些家长里短,只有他们两个,真的是有些孤单。 不过,住了近一个月以后,两人就逐渐习惯了。白天的时候李莲花就在楼外晒太阳养伤(这是雁儿强制要求的,李莲花也很无奈。),或者看着雁儿在楼的周围种些菜蔬。由于这里靠近东海,所以土壤不是很肥沃,只能雁儿种些生命力比较顽强耐盐硷的蔬菜。 雁儿平时就开垦土地,十天半个月出海一次,有时会带上李莲花,目的是为了让他放松心情。 可是,脑子不定时抽风的雁儿忘了,李莲花是从东海险些丧命的,也是在这里告别过去的,故地重游,难免会引起当事人的情绪波动。 等到雁儿注意到的时候,李莲花只是淡笑说道:“没事儿了,你不用道歉,我已经放开了。” 是吗?雁儿在心里问,如果真的忘记的话,为什么还是会经常发呆? 他不说,她就不问。 “男女授受不亲”这句话还是很重要的。 雁儿刚救起李莲花时,因为他身负重伤,所以两人住在一起没有人会说闲话。李莲花好了以后,两人本来准备分开房间住,谁知道中间出现姜大海家的这件事儿,使得他们不得不搬离原来住的地方。 现在,住在吉祥纹莲花楼里,正好是双层,所以两人一商量,就决定分开住。李莲花住在一楼最西面的房间,雁儿则是住在二楼最东面的屋子,两人就算在一层楼上距离都会有些远,就更不用说不在一层楼上了。 这是李莲花事先想好的,目的也是显而易见,他和章珂雁是清清白白的,不存在一些有的没的。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虽然在外人眼里他们住在一起于理不合,可是他们自己清楚,他们根本没有那些污秽的关系。 住的虽然有些远,但还是在一起的,每天还可以见到许多面。这对想要照顾李莲花的章珂雁来说,正好合适不过,既不会让对方尴尬,也不会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后来,雁儿一想,决定还是扮演李莲花的丫头僕人比较好,她可没有那么厚脸皮来冒充李莲花的姐姐,以后世人会唾弃她的好不好。 李莲花自是不同意,可是奈何雁儿心意坚定,难以改变她的决定。所以在后来的日子里,有人问起雁儿和他是什么关系时,他就说她是受自己父亲所託来照顾自己的人,两人是朋友。 这样的解释未免差强人意,更多的人猜测两人可能只是主僕关系。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在公众场合说过一句话,每次都是李莲花吩咐她去做什么事而已,她真的就像个小丫鬟一样,不过就是比一般丫鬟更机灵,更会揣测主人心意罢了。 说实话,即使雁儿真的来到李莲花的世界,真的和他面对面相处了那么久,她还是一点也看不透他。 他有时候会表现的很单纯,就像一个涉世未深的瘦弱贵公子;有时则会看透许多东西,精明的像个工于算计的朝廷大臣。他就像是蒙上了一层雾,永远也不能让别人看透他在想什么。 没心没肺的章珂雁到就是喜欢这样的李莲花,以至于后来慢慢成立了一个小帮派名为“护花党”,而她无耻地认为自己是帮主。帮派的日程活动就是交流心得,观察李莲花的心得。这样令人无语的帮派之后竟然能够保存下来,并且把李莲花的事迹传了一代又一代。 “无心插柳柳成荫”,这还真的是无意之中做了一件大大的好事。不过,在以后的李莲花故事的版本里,消失了雁儿这个人,只留下了李莲花。 后来的野史里有记载李莲花的一生一直有一个名叫雁儿的丫鬟陪在他身边,两人形影不离,李莲花死的时候,嘴里一直念叨她的名字。但是,野史就是野史,一般人不会去相信。事实究竟是怎样,也只有当事人才知道吧。 时间很怪,你注意到它的时候只会觉得很慢,而你忽视它,就会觉得飞快。它像是有一双翅膀,在不经意的时候就从你的指间飞走了,抓也抓不到。 章珂雁和李莲花相处的第一年很平淡,主要的事情是李莲花养病。休养了一年,他的气色好了不少,不过还是有些瘦弱,脸色苍白。即使雁儿每天都监督他多吃饭多运动,他还是这个样子。两人心里都明白,当时李莲花是差点死掉的,身中剧毒又被重伤,能活下来就不容易了,想要恢復之前的样子,简直是异想天开。 幸运的是他的底子好,再加上修养的环境清静,还有章珂雁细緻的照顾,他现在已经可以独自出海,做些不重的家务。 他身上半点功力都不剩了,只留下心法“扬州慢”。如果有强敌寻他挑战,那他是没有半点抵抗的能力。 江湖上,人人都以为李相夷已死,甚至他的红颜知己乔婉宛也一度这样认为。经过一场大战的江湖慢慢变得平静,四顾门在李相夷死的时候已经解散,“佛、彼、白、石”代替了原来的四顾门。这一切李莲花听在耳中,不过他却没有半点情绪外露。 如果章珂雁不是事先读过《吉祥纹莲花楼》并且穿越到书里,打死她她也绝对不会认出眼前的李莲花就是李相夷,即使两人长得很像。 第8页 这个人简直淡定的不像人了好吗?自己辛苦创办的团队解散了,他连伤感失望都没表现出来,只是在外人面前适当的表现出震惊而已,就像他真的只是个普通人。本来要成为自己妻子的乔婉宛那么伤心,他竟然纹丝不动,淡定如斯。如果是别人的话,大概一恢復就立刻找到恋人,甚至不恢復,反正一定是要找就对了。可是他!李莲花!竟然无!动!于!衷!章珂雁表示很醉,对李莲花的敬意如滔滔江水。 “大哥,你最起码应该表现出惋惜对吧?那好歹是你未过门的老婆吧?”章珂雁诚挚地提出建议。 “首先,你比我大,叫我大哥不太适合吧;其次,我身体还很虚弱,我现在跑到大家面前,不死也就剩半条命好吗?最后,婉宛相不相信我死了是她的事,即使我很愿意她不相信。”李莲花凉凉地道。 “···”章珂雁无语。这人这么强大,她表示没话可说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是过渡的,下一章就开始涉及原文,会出现施文绝和方多病。 之前写的很小白了,我也有点受不了,我努力尝试写的正常些。 我觉得李莲花有他自己的骄傲,所以即使他知道女主喜欢他,他也不会因为她的关心照顾就喜欢她。只有真正了解他,懂他的女人才会打动他。 咱的女主虽然看起来挺小白,但是她会成长的。 以后还有很长的时间,李莲花会发现女主并不那么单纯,他会一步步喜欢上女主的。 我会按照藤萍大大的原文来写,所以不熟悉原文的读者也可以通过这个文来了解原文。不过原文当然是更好看啦,我的文算是小白文。 ☆、流年 第二年,东厝村发生了一起杀人案,兇手穷兇恶极杀了两个村民。那两个人死状极惨,不但被人剖心挖肺,身上的肉还被一片片的割了下来。被发现的两个人只剩下白中带红的尸骨,那白是骨,红是肉。看到的人无不感到噁心恐怖。 章珂雁刚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十分难过震惊,之后她又马上想到自己和李莲花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假如穷凶极恶的杀人兇手闯入吉祥楼,他们就只能干瞪眼了。 想到这一层的章珂雁惊怕非常,一连几天都不敢出门,将大门紧闭,生怕兇手突然出现在这里。 看到章珂雁严阵以待的模样,李莲花有些好笑。他看着她胆战心惊了这么几天,最后终于下定决心阻止她继续下去。 “雁儿,你放心好了,兇手不会再出现在这里了。”他淡淡说道。 “咦?为什么?你怎么知道?”她有点不相信。 “因为他已经报完自己要报的仇了,当然不会再去害其他人。”他理所当然道。 “嗯?你怎么会知道?”她还是不相信,满脸狐疑看着他。 “因为那天晚上我看到了他。”他淡淡的飘来这样一句话。 “哦,···啊?!你见到他了?”她突然反应过来,一脸难以置信的样子。 “对呀,不然的话我怎么会说他不会再杀人呢。”一边说着,他一边向着楼外走去。一连闷了好几天了,出来正好透透气。 “你怎么知道?到底身怎么一回事?快给我说说。”章珂雁急不可耐,紧跟在李莲花身后,看架势他不讲她就不会离开的样子。 “好吧,事情是这样的···”李莲花娓娓道来。 原来那个杀人兇手并不是真的丧心病狂想杀普通村民,他是来报当年杀妻之仇的。被杀的那两个人原本是他的兄弟,他们三人结拜为兄弟的时候,他已经有了妻子。那两人来到他家做客,看到美丽的□□竟一时起了邪念,趁着他出去打猎的时间把他的妻子掳走了。 后来当他找到他的妻子时,她已经因为不堪屈辱而死。 他看到妻子的惨状,愤怒得简直想要将那两人剖心挖肺,凌迟百遍。之后他一直隐姓埋名,到处寻找那两人的踪迹,最后终于发现他们藏在东厝村。于是就出了这一场杀人案。 “那两个人真是死有余辜!我以前还以为他们人不错,谁知道他们竟然如此丧心病狂!”听完事情原委之后,章珂雁义愤填膺,简直忍不住想要将那死去的两人拉出来再暴打一顿。 “哎?那你是怎么知道的?”章珂雁突然意识到。 “啊,哦,你想知道?其实很简单,我认识他。”李莲花还是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 “什么?哼!我才不信。”章珂雁翻翻白眼,不敢苟同。 “···我说了你不相信,那我也没办法。”李莲花声音带了点无奈道。 “···”章珂雁表示无话可说。 其实李莲花说的是真的,他真的是和那人相识,不过那是在他还是李相夷的时候。他没跟章珂雁说他们见面之后的事,有些秘密还是不要告诉她的好。 他始终记得那人临走前的话:“不管你是李相夷还是李莲花,总有一天你还是会出现在江湖上的。” 是啊,一日江湖,终身江湖。不过,当他重回之时,又有谁能认出他来? 章珂雁相信李莲花,所以后来他们又恢復了之前的生活。 她从来没有怀疑过李莲花说的话,他说他认识那个兇手,她相信,他说兇手不会再杀人,她也相信。 为什么,当然是因为她读过原着啦!虽然这件事在书上没有提及,不过以李莲花的性格来说,他一定不会说假话,人家根本不在意好吗? 那她之前为什么表现出不相信的样子?咳咳,因为那时候她脑子还没反应过来···没想到这里是书的世界,没有想到自己身边的人就是男主···果然日子过得□□逸就是不好,都忘记自己是穿过来的。 只有方多病那个傻瓜才会不相信李莲花说的话。诶?话说,这都快两年了,方多病那个傻子怎么还不出现? 京城方府,方多病“阿嚏!”一声。“怪了,没着凉风啊,怎么会打喷嚏?”他揉揉略微发红的鼻子,“嗯,肯定是有人想我了,哈哈,老子就是那么受欢迎!” (作者:···一阵无语。) 第三年,吉祥楼周围长满了蔬菜,其中有章珂雁种的,也有李莲花在身体稍微好时种的。李莲花静静地看着那些蔬菜,一动不动,他像是在想什么,眼睛里溢满欣喜。 站在他身后的章珂雁看着他有些佝偻的身体,看着他安静驻足的样子,忽然觉得鼻头髮酸,“开心不?咱种的菜终于要成熟了!” “嗯···开心。”他声音里竟然有些哽咽。 “没事儿的,以后会更好。”她说。 “我想也是,或许我该转运了吧。人不可能一直这么消沉下去,不是吗?” 她看到他转过身来,微笑地看着她,说出这样一句话。 她不敢动一下,怕坏了此时的画面,她不敢回话,怕坏了他的好心情。 第9页 她就看着他笑,转过头继续看地上冒出头的菜,它们甚至带着些泥巴,显得有些笨拙。 永远这样该多好。 第四年,李莲花和章珂雁搬走了,留下了孤独的东海。 他们像是去游山玩水一般走走停停,最后终于停在了名为宣州的一个城镇。他们的落脚点是在离宣州不远的郊外,因为他们之前一直住在村落里,见到的人不多,现在突然来到这样热闹的城镇有些不熟悉,住在郊外比较安静。 至于安全问题,先不考虑。太平盛世,有谁会对一栋破楼,两个普通人动手? 其实主要还是照顾章珂雁,这姑娘看起来很大胆,其实她还挺怕见生人。更深一点的原因是为了躲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虽然江湖大众都认为李相夷已死,但还是有人不相信的,比如角丽谯。 章珂雁必须记得这个美艷恶毒的女人,李莲花最后差点死掉跟她有莫大的联繫。要是他们住进城里,被她的那些暗哨发现,那角丽谯定会伺机而动,将他们的一举一动掌握在手中。 这样的话,真是糟糕透了,虽然李莲花并不在意。 晚间,楼外的天空群星闪耀。章珂雁打扫好吉祥楼内的卫生,坐在桌旁的凳子上。她抬着头,右手托脸,眼睛望着窗外的天空。 一楼只留有一根蜡烛,在微弱的烛影和星光之下,她的脸显得朦胧神秘。 她忽然想到什么,扭过头看向李莲花的房间。灯还在亮,他没睡,窗子上映出他的身影,好像在看书。第二年的时候,房间里多出来了些书籍,是李莲花低价买来的,这样瞬间使吉祥楼的氛围提升了不止一个等级。章珂雁很喜欢这样的感觉,就像是家一样。 他们现在算是朋友,李莲花不知道章珂雁的来歷,而且他似乎并不想了解,所以她有时候会有莫名的失落感。这人再怎么马虎也应该对自己的朋友好好了解一下啊,她在看书的时候就感觉李莲花对自己的朋友了解的很清楚,可是到了她自己,反而让她看不清了。 这么长时间了,她应该算是他的朋友吧。或许,因为他不在意?没有把她当朋友? 章珂雁被自己的想法惊出冷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她之前所做的一切算什么? 她甩甩头,告诫自己不要想太多,然后紧了紧衣服,确定门窗已经关好之后,就慢慢走向二楼。 一楼最西边的房间里,李莲花看着章珂雁缓缓走向自己的房间,直到二楼最东侧的屋子亮了,他才收回目光,转而看向刚才没有看完的书。他自己都没在意,看到章珂雁安全回到屋里时,他的嘴角微微上翘。 第二天是个好天气,晴空万里,空气清新。 章珂雁刚下楼就看到李莲花已经坐在桌前,桌子上摆了点早饭,两碗稀饭加上一点之前腌好的野菜还有三个馒头,足够两人饱餐一顿了。 看到李莲花这么贴心准备好早饭,章珂雁笑得合不拢嘴,心里甜甜的,连昨晚不安的小情绪也瞬间消失。 “谢谢你准备早饭啦,莲花。”章珂雁感激道。 “没事,之前都是你在忙碌这些事,我也想帮你一下。”李莲花温和地说。 “嗯,就这一次,你以后还是要好好休息,明天起还是我来做吧。”她赶紧表态,就害怕李莲花会一直这样下去,那她会内疚很久好吗? 李莲华微微笑了一下,并没有答话。 章珂雁没有在意,转身去了门旁的角落里准备洗漱。 “我今天想进城内看看,打探一下消息你要和我一起去吗?”她刚刚浸湿脸颊,就听到李莲花的话。 她想了想,说道:“我跟你一起去吧。”她害怕路上会有什么突发事件,两个人在一起总是可以互相照应的。 “好。”李莲花没有异议。 “你怎么不吃饭?”章珂雁刚洗漱完就发现李莲花还在桌边干坐着,眼神飘忽,不知道在想什么。 “啊,哦,等你一起吃饭啊。你之前不也是这样做的吗?”李莲湖回过点神,慢慢道。 “我是我,咱们情况不一样啊!你还虚弱着,不及时吃饭对身体不好。我五大三粗健健康康的,推迟一会吃没问题。你能等我吗?跟你说,饿了就吃,不要等我,下次再这样我就要生气了···”章珂雁逮到一点就开始长篇大论。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下次不会了。你再说下去饭就凉了。”李莲花无奈,示了弱。他真的是对章珂雁这样随便就可以长篇大论的女孩儿感到无措,即使对方是为他好。他也感到好笑,这姑娘真的不在意自己的言行,竟然说自己“五大三粗”,真是古怪古怪,稀奇稀奇。 “哼,好吧。这次就先放过你。吃饭!”章珂雁一声令下。 大约过了小半个时辰,他们吃好了饭。章珂雁略微收拾一下餐具,关上吉祥楼,就走到外面正在等着她的李莲花的身旁,说道:“好了,我们走吧。” 李莲花看了看她的装扮,两个小发团立在她头的两侧,没有戴任何首饰,身上穿的是最普通的粗布麻衣,一副十足十的村姑丫鬟模样。 “你要不要换换衣服?”他迟疑了一下说。 “不了,这样就好,挺方便的。就是出个门,没什么。再说,下次出门我还想换上你的衣服试试呢。”她不在意地说道。 “···好吧。”李莲花对这个姑娘的认识又上升了一层,连自己的外貌都不在意的女人,她还是女人吗?尽管她真的是女人,长得还挺耐看。之前的李相夷都没有接触过章珂雁一样的女人,更别说现在的李莲花了。 不过,他还挺喜欢章珂雁的,不矫揉造作,坚强勇敢,淳朴善良,甚至和乔婉宛相比都不逊色。 假如章珂雁知道他现在的想法,她一定会嘚瑟傻笑一整天! 此时,宣州城内一家上等酒店里。方多病打开扇子,玉树临风的坐在二楼窗边,看着楼下来往的行人,“好无聊啊!怎么还没有让老子开心的事情能够发生呢?再这样下去,我就离开这里。宣州真是好无趣!”他唉声嘆气道。 他来这里都几天了,城里有趣的地方几乎逛了个遍,就是没发现让他感兴趣的事。这次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逃出家,他可不想就这样回去被老头子骂。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打算这一章就开始按原文走,但是,写了以后才发现,还要等两章。 抱歉了。 ☆、卖玉 李莲花和章珂雁走了大约半个时辰才到城门口,他们在路上走走停停,就像是在游玩一般。章珂雁发现郊外的树林里有许多可食用的野菜和能够种植的菜种,她欢喜非常,决定下午经过的时候一定要多弄些回去。 看到城里熙熙攘攘的人群,随处可见的瓦肆勾栏,章珂雁踌躇了,“莲花,咱们先去哪里啊?”周围声音嘈杂,叫卖东西的、招揽客人的还有讨价还价的,好不热闹! “先去当铺看一下吧。”李莲花笑笑说,对周围的事物没有多关心。 第10页 “为什么去当铺?你有什么要当的吗?”她疑惑地问。他身上没有什么东西吧?她怎么不记得? 不对!她脑中一闪,然后眼里涌上些莫测的神彩,她心里惊疑不定。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他坠海之时确实是留下了一些东西,比如说四顾门的门主令牌和“少师”“吻颈”剑! 难道他真的要当令牌?想到这里,她的心情变得有些沉重,如果他真的要去当令牌的话,说明小说里的情节还是会一样进行下去,不管她有没有穿进来。 那她穿进来的意义是什么? 章珂雁脸上深色的变化被李莲花看得一清二楚,他心里疑惑,难道她知道自己要去做什么?不过,他面上仍保持不动,说道:“有些旧物想当了,正好补贴家用,咱们不是已经没钱了吗?” 确实是他说的那样,这几年来,他们都靠着章珂雁出海捕鱼换些必需品,根本没有赚到钱。现在他们出来了,没有点盘缠真的不行。 “嗯,好。”她心思百转,最后还是平静下来,不管剧情是不是继续下去,只要她能跟在他身边就好了,就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吧。 何况,她记得书中提到他去当令牌的时候他还没有离开东海,现在他们离开东海了他才当令牌。这也算是改变了点剧情吧,她安慰自己。 不过,她能一直跟在他身边吗? 两人一路无话,慢慢走到一间名为“紫气东来”的店铺前。这间店铺挺小,就像吉祥楼一般大小,而且处在城内比较偏僻的角落,周围好像都是些古董店,还有居民楼。如果不是跟着李莲花,她转一天估计都转不到这里。 店铺很安静,像是好久没有客人来了。店内有点拥挤,里面有个伙计正站在柜檯后面,百无聊赖地翻着他面前的本子,像是帐簿。 章珂雁两人停在外边,她疑惑地看着李莲花:“为什么选这里?” “有些东西不方便在大店铺里当。”他随口道。 “那你是怎么发现这里的?”她不明白,他也是刚到这里,为什么很熟悉的样子? “刚才路过茶馆的时候有人在说这个当铺,你没听见?”他疑惑地看着她。 “听到了,可是那人只说了‘那个当铺是不是不想开下去了?竟然不开在坊肆之内,偏偏开在城西角。’就这么一句我怎么能猜到?”天!这人太厉害了吧,智商至少在200以上。 “我也是想碰碰运气,没想到就找到了。”他的语气里有些无奈。 章珂雁:“···” 这人太自恋了!不过,人家有资本。她气愤以后又不得不感嘆一下李莲花的聪明才智。 两人在外面说了一会儿话就走到店内。确实挺小,两人只能并排站在柜檯前。 “掌柜,我想当个东西。”李莲花即刻开口,没有一点废话。 “哦?!有客人!好嘞!客官想当什么?”很久没见到有人当东西的伙计有些激动,殷勤地问。 “想当块儿玉,你看能当多少?”李莲花一边说,一边从衣内掏出一块东西,待他把那东西放在柜子上时,其他人才看到那东西的样子:那块玉,通体翠绿,形如麒麟,刻的惟妙惟肖。就算是章珂雁这样对古董一窍不通的人都觉得这块玉价值不菲,更何况那懂得一些常识的伙计呢? 那伙计听说对方只想当个玉,兴趣顿时大减。一块小小的玉能有多大价值?他们店里就有不下白块! 不过当他看到那块儿玉的样子后,便只剩下目瞪口呆。这,这,这玉,不是一般之物啊!再看向李莲花时,他眼中只剩下敬意。 “客官稍等,您这块玉不是凡物,我要拿去让掌柜看一下,您介意吗?”他小心翼翼说道,就害怕让贵客不快。 “好,尽快。”李莲花慢慢说道。 那伙计“告罪”一声,就立即闪身转入店铺内部,那速度叫一个快! 章珂雁迟疑了一下,“你真的要当那令牌吗?它看起来挺贵重的。家里没有钱还是能过得去。” 这令牌可是价值连城吶! “没事,反正是身外之物。我只是活当在这里,将来有钱了还是会赎回的。”他不甚在意。 “好吧···”就算以后你不想赎回来我也会赎回它,她在心里补充。 过了不久,只见从里面出来两个人,都是急急忙忙的样子。其中一个是刚才的伙计,另一个是有些胖的中年男子,看样子应该就是掌柜了。 “请问贵客,这玉你是从哪里得到的?”那掌柜一到两人旁边,就急不可耐地问。 “家传之物。只是因为我兄妹二人目前生活过于拮据,才出此下策,准备将此宝物当下。”李莲花看了看章珂雁,不紧不慢地说。告知他们他二人是兄妹关系。 “原来如此,你们二人必定经受不少磨难啊。”掌柜眼中闪过一丝瞭然,略带同情地感嘆道。 “您看这玉能当多少?”李莲花直奔正题。 “嗯,这玉倒是好玉,只是我这店是小本经营,一时也拿不出多少银两。您看···”掌柜面楼难色,迟疑道。 “最多能给多少?”李莲花又问。 “最多五十两。最近几天店里没有客人,银两周转不过来,只能出这么多。”掌柜一面看着李莲花二人,一面小心说道。 章珂雁在一旁听着,心里急得不行,这玉至少价值百金,怎能五十两银当掉?她急忙看向李莲花,甚至伸手拽了他一下,希望他拒绝。 李莲花只是微微沉吟,顿了一会儿说道:“好,那把钱拿出来吧。” 从头到尾他都没有考虑她的意见,章珂雁郁闷了。他把自己当成空气吗?为什么不管她的意见? 其实她也知道一旦他下定决心做什么事,谁也阻挡不了他。就像有一次他坚持要去东海捕鱼,即使她再对他横眉冷对,他也无动于衷,淡然的拒绝。 谁能成为影响他的人呢?乔婉宛?亦或是其他人?她甚至异想天开想自己成为那个人,明知道那是不可能。 她没想到的是,最后她是成为了那个人,可却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就在她神游天外的时候,李莲花他们完成了交易。 “雁儿,来,接着。”李莲花打断她脑子里的想法。 她“啊”了一声,顺从地伸出手,然后就感觉到有重重的东西落在手上。 原来,李莲花接过掌柜递过来的灰色钱袋,便顺手放到了她的手上。 “咦?为什么给我?”回过神来,她感觉手上顿时重若千金,她不敢接用珍贵的“四顾门”门主令牌换来的区区银两。 他似乎看出了她的迟疑,“没关系,既然当了,你就拿着吧。我拿的话说不定一会儿就给弄丢了。” “···那好吧,我一定会谨慎保管的。”她信誓旦旦地保证。 第11页 然后她突然想起要查看一下这钱够不够,于是急忙打开钱袋,慢慢地数了起来。偶尔数错了,她皱皱皱眉,就立刻重新数起来。 看到她郑重其事地数钱的样子,他微微勾起唇角,似乎在笑。 等章珂雁数完以后,两人就准备走。走之前她对立在店外的掌柜不厌其烦地强调:“这玉你们可要看好了,我们以后可是要赎回来的,你们不能把它卖了!小心到时候人头不保!”说到最后,她竟然恐吓起来了。 “小姐您放心,这等贵重物品我们定会好好珍藏,等待您赎回。”掌柜没有因为她的话感到恼怒,反而好脾气地保证。换句话说,人家根本不在意这个丫头片子,他看得出来,李莲花才是这块玉的所有者,而他们到底是不是兄妹,还有待商榷。 “好了,走吧。”李莲花看着他们的对话,笑笑摇头。 “那贵客慢走。”掌柜和伙计二人说道。 “再见了。”李莲花回道。章珂雁则一手拿着钱袋,一手向他们挥挥,表示再见。 看着两人逐渐远走,伙计问道:“师傅,这两人到底是什么来歷?竟能有如此宝贵之物?” “大千世界,身怀异宝的能人志士多了去了,宝物也不计其数。你看得少所以才大惊小怪了。不过那玉倒真是···”掌柜边说脸上边露出沧桑之色,最后不忘谈起那块玉。 他记得自己几年前像是听说过这身似麒麟的玉,好像是块令牌,具体是什么令牌他倒忘记了。 “看样子他们二人并不像是简单之人。”伙计又道。 “那个女子倒是简单,不过就是那个男子···我看不透。把宝玉收好就是,那二人一定会来赎。” “好,师傅。那我们回去吧。” “嗯。” 说完话的两人不再看着街道,转身回到店铺里。 不过那掌柜倒是说差了,章珂雁是不是能被看透,可不一定。几年以后,当他们再度相见,他们可是大吃一惊。 这掌柜二人之后的事先按下不表,只看那远去的二人。 “莲花,你当掉那块玉真的是太可惜了!”走在平坦的街道上,章珂雁到底忍不住开口了。 “有什么可惜的?它放在身上发挥不了半点作用,还不如换来五十两银。”李莲花开口,漫不经心地说出一句让人忍不住撞墙的话。 这么贵重的玉仅用五十两当掉,傻子都不会干的好吗?! 章珂雁听了以后给他一记白眼:“这两者怎么能比?” 李莲花突然正色道:“它确实比不上五十两银。对我来说,没有用的东西还不如换成其他有用的。” 她听了以后暗暗心惊,“那人呢?人没用了怎么办?” “离开,让他走,或者我走。”他慢慢吐出无情的话来,眼睛似有似无地瞟了一眼她。 “我是有用的吗?”她突然问出这样一句话, 说完以后,气氛瞬间冷了下来,两人身体都有些僵硬。 良久 “···我不能回答,这话和你并无关系。”他说出模稜两可的话。 “如果我没用了,请你让我留在你身边,即使只是一个烧火做饭的丫鬟。”她坚持道,表现出一贯锲而不捨的态度。 “···雁儿···”他长嘆,声音里显出无奈和疲惫。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她,这个女孩有时候真的是太执着了,某些时候他竟会有点不耐烦的感觉。 过了一会儿 “不管你是不是要离开我,我总能找到你,跟着你。即使必须躲着。”最后,她仍旧固执道。 李莲花脸上微微一动,最后什么都没说。 他们会有告别的那一天吗?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会出现施文绝,李莲花要救人啦。 女主角是其中的纽带哟 ☆、挖人?! 由于刚才的对话,两人之间的气氛变得有些微妙。幸好之后他们很快来到闹市区,喧譁的人群沖淡了他们之间的尴尬。 章珂雁饶有兴致地看着路两旁摆起的小摊位,这是她第一次逛那么大的集市,以前在东厝村的时候虽然也逛过集市,但规模和这宣城的差了不止一丁半点。 李莲花看到她感兴趣的样子,随意开口道:“有喜欢的就买吧,现在有钱了。” 章珂雁听完以后,翻了个大白眼给他,“拜託,喜欢看不一定要买好吗?有什么钱啊,就那一点还敢乱花?败家子儿!”说完以后,她毫不留情地骂了他一句。 他听完以后,挑了挑眉。虽然不知道“拜託”是什么意思,但他还是能听懂她的意思,尤其是那个“败家子儿”,他有些啼笑皆非,好心倒是给她当成了驴肝肺。想当初他还是李相夷的时候,那是多么的潇洒恣肆,完全不用顾虑金钱问题。婉宛喜欢什么东西,他必定是尽全力得到,来博美人一笑。但是现在,这儿有个姑娘到是头一次说他败家,乔婉宛都没说过! “看看就可以?你真不想买?”他再次问,语气里不无戏嚯。 “当然可以!想当初我看了多少中华美食,海外美食,虽然只能在照片上看到它们,但我总能想像到它们的美味。这些摊子买的小玩意儿我都没见过,当然喜欢啦。但我又不需要它,买回来也只是占空间,没有用处,还不如买点儿盐回去调味呢!”她逮着机会就开始长篇大论,仿佛想要弥补之前说话太少的遗憾。 说完以后,她才意识到刚才说的话竟然和他之前说的有些相似,她不由愣了愣。 李莲花听到她的长篇大论,尤其是后面的话,登时按耐不住笑了。 章珂雁没好气地反了一记白眼。 “···好吧,那你继续看。”他忍着笑说道。 乍一听到“照片”、“中华”这些词,他有些好奇。她经常会说些莫名其妙的话,让他有时候会以为她本来不属于这里。如果她不属于这里,那她属于哪里?她是从哪里来的? 一些他从前完全没考虑过的问题突然涌入脑海,他下意识皱了皱眉,一甩头把这些问题抛在脑后,强迫眼睛看向周围。 这不妙,羁绊太深,以后伤人伤己。他暗暗下定决心,还是与她保持距离的好。 这么久了,他多少也看出她对自己的心思,一个正值青春的女孩儿不求回报的跟在一个没有任何能力的人身边,是为了什么?不是报答恩情就是倾心爱慕。可是他不能回应,他没有时间去考虑这种事,关键是他对她只有感激,没有爱意。 可怜的章珂雁,几年的努力终于要见成效,男主却要远离她?大大的不好! 本来她想藉此机会好好教育一下李莲花的金钱观,谁知他却不买帐。她惆怅了一下,然后继续向前走,以便看到更多有趣的东西,也为了排遣内心的郁闷。 第12页 不知不觉就要到晌午了,而他们也似乎已经忙完要忙的事。章珂雁逛了几乎大半个宣城,仍是没有买东西,李莲花也只是静静地跟在她身边,不时向四周看去。 逛了这么久,两人也都大感飢饿,这里离吉祥楼有些距离,他们不想回去后再做饭。两人商量以后,决定干脆就随便找个食馆吃一顿,正好庆祝一下他们终于离开东海。(而且这是章珂雁自穿越以来第一次在外面吃饭,想想就兴奋!) 饭馆里面三教九流,各种消息传得也快,正好方便他们了解一下现在的江湖情形,以便早早看清形势,免得不小心就丢掉性命。 两人走走看看,终于找到一家名为“醇和斋”的食肆,这是个有三层楼的饭庄,规模不大,但人来人往还挺热闹。 二人驻足在店外,正准备往里面去。眼尖的招待人的小二看到两人,连忙迈着小碎步从店门口来到两人旁边。 “二位客官,是要来打尖儿的吗?快快请进!”带着一脸灿烂微笑的小二热情说道。 看到他年纪不是很大但皱纹很多的脸,章珂雁有些坏心地想“笑起来像ju花”,想着想着,她竟忍不住笑出声来,只是声音不大,并没有惊动小二。 李莲花听到她的轻笑,有些莫名其妙地问:“你笑什么?” “啊?哦,没笑什么,只是突然想笑了。”她含含混混地回道。不是□□的人不知道“ju花”的威力呀!她感嘆着。 他再度看她一眼,微微皱眉,并没有开口。就在这个小插曲进行当中,他们已经进入了店内。 这个食肆就像章珂雁以前在古装剧中常看到的那样,一切摆设都好像是木制的,桌子凳子、柜檯楼梯,而且年代已久,都变得有些黑,但给人很古朴稳重的样子。她就像看到美食一样,贪婪地逡巡着。 店的四周角落里摆了些瓷盆,里面种了些类似招财树的植物。她为什么看得出来?不过是因为以前父母在家里也种过这些植物,“招财树”嘛,谁不喜欢?当时她还吐槽过这过于直白的名字,现在看到熟悉的植物以后,她竟有些他乡遇故知的感觉,不禁有些伤感。不知道父母都怎样了,她离开他们这么长时间他们得多伤心啊! 想到这里,她突然没了看下去的兴致,径直跟着小二往空余的位置走去。 等他们落座以后,小二开口道:“客官,你们想吃些什么?我们店里的菜可是全城有名的,什么芙蓉梅叶、白玉青莲、黄蓉紫薯,应有尽有。更有本店的招牌菜‘美人过桥’···” “我们就要两碗阳春面,再加一碟咸菜,谢谢。”李莲花不等小二数完美味的菜品,就打断他。 章珂雁本来正听得津津有味,被他这么一打断,顿时觉得有些遗憾,听不完这些好玩的名字了,真是! 不过这些有趣的菜名,也就是一些家常菜吧,那个“黄蓉紫薯”应该就是紫菜鸡蛋汤,说的这么文雅,这起名字的人挺有创意。 但这菜改了名字一定会抬高价钱,这掌柜可真会赚! 那小二也有些错愕,一般来到这里的客人,只要一听他报的菜名一定会点上许多菜,最起码得点上一两道他说的菜。可是,他今天遇到一个极品,不等他报完菜名,直接说自己要吃什么,这么直白,他不错愕不行啊。 看到二人都没有点菜的意图,小二有些尴尬地摸摸鼻子,说道:“那就点这些?”语气中带了点不自觉的鄙夷。 “嗯。”李莲花惜字如金。 章珂雁在一旁也点点头,没钱还是少花点吧,等回去找些好菜再品尝吧。 小二也不再犹豫,立刻扬声道:“两碗阳春面,一碟咸菜!”说完就转身走到店外,准备再拉拢些有钱的客人。 “好嘞!”一个声音应和道,应该是侍者之类的伙计吧。 店内的人听到这话以后,只是下意识的看了看李莲花二人,客栈里三教九流,有钱没钱的,他们都见怪不怪了,于是静默了几秒,大家又各谈各的话题了。 两人等饭的当儿,就随意听着店里人谈的话。 谈的话题无非都是哪个门派和哪个门派起了争端,哪里又发生了什么纠纷,要不就是哪里发生了奇闻异事,或者是皇宫的一些秘闻野史。 李莲花随意坐在凳子上,漫不经心地听,章珂雁正襟危坐,倒是听得津津有味。 忽然不知是谁说了一句:“乔婉宛和肖紫衿前几天在宣城现身,说起来,这两人倒是一对璧人啊!”于是众人纷纷议论起来。 “对啊,男才女貌。就是可惜了死去的李相夷,白白便宜了肖紫衿。”群众甲说道。 “话可不能这么说,肖大侠武功高强,容貌俊美,配乔婉宛可是绰绰有余,肖大侠当年可是‘四顾门’副门主呢!”群众乙不服气地道。 这人妥妥的是肖紫衿的铁桿粉丝,章珂雁断定。 “说起‘四顾门’也真是可惜了。当年李相夷和笛飞声那一场大战可真是惊天动地!遗憾的是这两位人物都已经死了,哎。”群众丙感嘆道。 “对啊对啊,李莲花那样的少年英雄!真是恨不生在当时啊。”又一人感嘆。 “这才过了几年?你敢说你没出生吗?”章珂雁忍不住低声吐槽。 李莲花听了以后,忍不住微笑道:“他只是在感嘆而已,又没得罪你。” “我觉得有趣,他说的也太不着边吧。”她解释道。 “不是当事人就不知道真实的情景啊。”他感嘆。暗示自己就是“当事人”。章珂雁不置可否,对于这种话题她没有发言权。 说着,他们的面就到了,于是两人停下交谈,专心吃起饭。 “食不言寝不语”,两人都很重视这句话。 至于李莲花听到这些话以后会不会有什么想法,章珂雁也有些猜测,虽然她很想问,但是,这是在外面,问话也应该分场合。况且这种话她已经问过很多了,再问就有些让人烦了,而且她感觉到李莲花有些反感自己这么多话,李莲花从来不会喜欢长舌妇。 在男神身边就是得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啊! 两人吃饭的时候,周围的群众们又开始说起新的话题,一个穿着简陋粗衣,露出结实的古铜肌肉的山林莽汉样子的人开口道:“你们听说了没,几天前素有武林文状元美称的‘皓首穷经’施文绝和马原马大侠在宣州附近决斗。” 他的话一开口,顿时引起各方人的议论:“施文绝?他可是一个文弱书生啊!怎么和素有‘大力之士’的马原相比呀!”一个穿着青白色长衫的年轻男子惊道。 “是啊!马大侠一定能胜!”群众丁意气满满地道。 “那不一定!施文绝施大侠也不是好惹的,他满腹经纶,学富五车,很有可能得到一两本绝世武功秘籍!他可是会武的人!”另一人不服气道。 第13页 “这话也没错,但是他再有绝世武功也抵不过马大侠那吓人的力量,马大侠给他几拳,他肯定会立刻倒地不起!” 马原这人从小被送到少林学武艺,身强体壮,还学会了“金钟罩铁布衫”,施文绝抵不过他也是情有可原。 “可不是!这施文绝在决斗以后就消失不见了,据马大侠说,他打败了施文绝,也亲眼看到他被人埋到地里。但到底埋在哪里我也不得而知啊!”之前那个莽汉接着他的话继续道,说着自己得到的最新消息,颇有骄傲之气。 “怪不得最近这宣城里江湖人突然多起来了。”一众人恍然大悟道。 “莲花,你看这施文绝到底是死没死?”章珂雁放下手中的碗筷低声问道,毫不客气地直说“死”,一点也没有对施文绝的尊重。 “···啊?我怎么会知道?”他轻描淡写地回了一句,明显是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然后继续低头吃面,并且时不时地夹点咸菜拌面。 “我倒是觉得他没死。”她继续道,希望对方能给她一点反应。 “哦?你怎么知道?”他果然问了,可是口气里并没有好奇的意思。 “那施文绝是何等人物?身怀奇功,一定会有保命之法。”更何况你会救他呢。后半句她不敢说出来,只怕被当成妖怪。 “嗯,你这么说确实有道理。”他淡淡说道,并没有对她的推理感到惊讶或者是惊嘆。 “你说他会在哪里呢?莲花。”她又问。 “我怎会知道?”他吃完最后一口面,慢条斯理地擦擦嘴,满足的舒了口气。 看到他已经吃完饭,她顾不得接着说话,也赶紧扒完剩下的面,生怕让他久等。她是那种宁愿等别人而不愿意让别人等的人。 过了半晌,章珂雁终于吃完饭,而那边的话题仍在继续,不过已经与刚才的离了十万八千里。李莲花却是兴趣盎然地听着,并且时不时沉吟几声。 在听到“施文绝”这个名字的时候,章珂雁已经预感到他们不久之后就会遇到施文绝以及方多病,或许今天就会遇到。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剧情就要开始慢慢展开了。所以她也要静下心来,回忆之前书中的内容。幸好她的记忆力比一般人强了些,大概剧情还是记得住的,即使有一些记不住,到时候总会有一些提示让她想起来。 要问她为什么执意要回忆剧情,那是因为她有个单纯的想法,总想能够帮助李莲花避开那些伤害他的人和事,总希望到最后李莲花还是那个聪明无敌又心思单纯的人,不想他再经歷那些痛苦的过程。 不过,她能如愿吗? 看到她吃完饭以后,他扭头询问:“吃饱了吗?” “嗯,我都要撑了!”她的饭量小,有点饭就能把她餵饱。 “那我们走吧。”他不啰嗦,干脆道。 “嗯,不再坐会儿吗?”她有些迟疑。 “要了解的已经了解过了,其他也没什么了,我们走吧。”他听懂了她话中的意思,接着道。 “好吧,我们走吧。”她点点头,收拾好随身携带的东西,就起身准备走了。经过等在店门的小二身边时,那小二还挺有礼貌地说了句“客观慢走”,她听了只回头对他微笑了一下,然后毫不留恋的走了。 第一次在客栈吃饭,感觉还不错。她在心里想到。 并没有事情的两人出了“醇和斋”以后准备出城回吉祥楼,宣城说大也不大,他们逛了一会儿只觉得没意思,于是两人就准备回去。正好章珂雁还可以摘些之前看到的菜蔬,补充一下楼里的食物。 两人一边看着路边的卖各种事物的摊子,一边向着城门走去,甚是悠闲。 大概过了半个时辰,两人终于出了城,正走在城外人迹罕至的地方。章珂雁说这人少的地方植物长得茂盛,可以发现很多好东西,而且人少的话,她摘菜的时候也会少点尴尬。 看着路上茂盛的植物,章珂雁突然有感而发,“莲花,你看这周边的景物是不是应了那句‘兰叶春葳蕤,桂华秋皎洁’?” “这诗倒是应景,换成‘夏’的话倒是更符合现在的季节了。”李莲花笑道,竟不知道这丫头会吟诗,一时听到竟感觉很新鲜,倒是重新认识了她一样。 “哈哈!换成‘夏’就破坏了这诗的气氛了。”她把“夏”字带入诗中,一时感到十分有趣,竟旁若无人的大笑起来。这一笑倒是破坏了这里的幽静气氛,偏添了些人气。 看到她大笑的样子,李莲花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她的笑声有很大的感染力。 “要是张九龄老先生知道我们改了他的诗,他会不会气的活过来?”笑了一会儿,章珂雁上气不接下气地道。 “该是不会,不然我们怎么还完好的站在这里?”李莲花随口笑道。 章珂雁看着他笑的样子突然很想知道李相夷的笑是什么模样,那定是神采飞扬,天地都黯然失色吧。想到这里,她有些感伤,于是赶紧把头转向茂盛的植物之处,就怕他看到她的样子多想。 这一看到是看出了些名堂,“竟然有玉米?”不远处几株高高的植物身上挂了些黄灿灿的东西,在阳光下竟是要发起光来。 李莲花定睛一看,确是玉米,于是两人忙走上前。再次确认之后章珂雁小心翼翼地摘下几颗成熟的玉米,并没有想全部摘走。 她开心道:“这下好了,我们可以吃上玉米了。今晚我就煮些玉米,让你尝尝。” “好。”李莲花也笑道。 “我们再往那边走走吧,或许有更多的好东西呢。”想到这里,章珂雁急不可耐地先行往前去。李莲花只得跟在后面,亦步亦趋。 这里果真是好地方,他们发现了许多食物,不仅得到了些高粱大米之类的主粮,还有一些新嫩的野生菜。 这下章珂雁高兴得简直要跳起来了,她只遗憾自己出门时为什么不带个大点的篮子,现在只有个小布袋,能装的东西有限。 她走一会儿停一会儿,恨不得摘下所有她见到的东西,第一次完全把身后的李莲花忘记了。 这让后面的李莲花感到一些趣意,这么些菜蔬就让她这么高兴吗?她也太容易满足了吧。 正当她低下身子要看清面前的一株墨翠色的植物是否能吃时,她感觉到脚下的土壤有些凹凸不平,踩在上面感觉到软软的,肉肉的,不像是一般土壤的触感。 她一时好奇心大发,挪了挪脚,把手上的布袋放在一边,就开始在刚才的位置上挖起来,顾不得手上粘了许多脏泥。 她一定要挖挖,看里面倒有什么好东西! 李莲花看到她不顾一切地挖土时,觉得有些奇怪,就跟着要低下身体,看她要做什么。 挖着挖着,土里逐渐露出一节细瘦的黑棍子。这黑棍倒是奇怪,还挺软。捏了一下那黑棍之后,章珂雁感嘆道。 第14页 她正要放弃挖时,突然看到那黑棍露出来的一头竟是一个黑黑的手掌?!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应该不是黑棍吧?黑棍怎么会有手掌? 难道是手臂?! 思及此,她再也不好奇了,立刻“啊!”了一声,然后由于蹲在地上过久,体力不支歪倒在了一边。 李莲花听到以后,立刻靠近了一些。看到眼前的场景以后,他肃了肃脸,对着已经呆傻的她道:“雁儿,你站在一边,这恐怕是个人,我要把他挖出来。”说完就像刚才的她一样挖起来了。 还在震惊害怕当中的章珂雁根本没有听清他在说什么,只是愣愣的看着他挖土。不久之后,这黑棍的主人就露出了头,还是一样黑,不过这黑中又透出一些苍白,就像是块烧焦了的大木疙瘩。 他这是在做什么?挖人吗?! 努力镇定下来的章珂雁看到被挖出的黑头以后,又愣了。 这人不会是施文绝吧?! 她记得书里好像有说到施文绝是被李莲花从土中挖出才得救的,现在不会就是这个情节吧? 原来施文绝是这样被发现的?章珂雁一时间被脑中巨大的信息量绕晕了,她只能在一旁机械 地看着李莲花慢腾腾地挖人。 自从她来到这里以后,世界好像变的玄幻起来了···她对自己的世界观开始产生怀疑。 原来施文绝是这样被李莲花救的?那看来她的作用还是蛮大的。 “即使未来是龙潭虎穴,我也要为你闯一闯。” ☆、琐碎 “公子,您在这宣城都呆了快一个月了,要不要···回京呢?”一间客栈的上等房间内,一个小厮谨慎地问,神色颇有些惶恐。 “急什么?!我还没玩够呢!急得话你先走!”一身华服的方多病气唿唿道。 想到自己来到这里都一个月了,每天也不过是在客栈喝喝茶,听听评书,丝毫没有趣味。可是他又不想回京,在那老头子跟前更没趣!天啊!快发生点事吧!拯救一下我寂寞的心吶!想到这里,方多病一脸菜色。 宣城郊外,吉祥楼内 仿佛是从混沌窒息中解脱出来,感觉到外界新鲜的空气,前一秒还绝望如斯,眨眼便如同升入仙界,多么畅快!施文绝就在这种美妙的感觉中悠悠转醒,眼皮艰难地拉开一条fèng隙,朦胧间仿佛看到一扇古朴的门,身旁似有人影闪动。 “莲花,他怎么还不醒啊?这都好几天了。”一个柔和的女声乍响,惊到了刚刚清醒的施文绝。 “再看看,他身体已经恢復得差不多了,应该很快就会醒。”又一个舒朗的声音接着,语气沉着。 “这人看起来挺神秘,还被埋在土里,不会有什么危险吧?”女声疑惑道。 “人都救了,就不要担心这个问题,还是等他醒了以后再说。”舒朗声接道,停顿了一会儿又道:“快到午饭时间了,你去做饭吧,他醒了也好用饭。” “嗯,好,那我先下去了。”然后施文绝就感觉到脚步踏在木板上的清脆的远去声。 周围突然沉寂下来,正在他犹豫是不是要睁眼的时候,一旁的声音再次响起:“别装了,醒了就睁开眼睛吧。” 施文绝大惊,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容易就被发现,思忖了一会儿才睁开眼,入目便是一个面容有些苍白的男子,“你是谁?怎么知道我醒了?” ··· 离开的那人就是之前挖菜挖到人的章珂雁,她边下楼边想为什么施文绝还没醒,不是已经被男主救了吗?来到厨房,看着整齐的布置,她甩开脑子里的疑惑,准备做一顿丰富的午餐。 还好那天带来的菜够多,现在还剩下一些野生蘑菇,再加上他们昨天刚猎来的一只野鸡,正好煲一锅美味的小鸡炖蘑菇。 在她熟练的技巧下,午饭很快就做好。 李莲花慢慢走下楼,看到在厨房忙碌的身影,眼中多了些柔色,嘴角不自觉地扬起了一点。 她刚把大厅的桌子收拾好,摆上汤菜,就看到李莲花缓缓走下楼。 “咦?正想上去叫你呢,你就下来了,吃饭吧。”她弯弯眼睛笑道。 “嗯,我闻到你做的美味便感到腹中飢饿,果然只有美食才能把人引出来。”李莲花笑道,还吸了吸鼻子,表示自己真的很想吃。 “哈,那当然,本姑娘的手艺可是一绝!你快去洗手,我马上把米饭端来。”她急忙赶向厨房,不忘告诫他注意卫生。 “嗯,不必了,你都忙了这么久了,先休息一下,我来。”他挡住就要冲向厨房的她,迳自走去。 “真是体贴的好男人啊!”她看着他的背影,眼冒粉泡泡地花痴道。 不久,李莲花从厨房出来,手里捧着两碗饭,“咱们先吃吧”说着便把饭放了下来。 “差点忘了那个人,他怎么样了?醒了吗?”章珂雁拍拍头以唾弃自己的烂记性,问道。 “他还在休息当中,刚刚醒了一会儿,现在还在修养。”他淡漠道。 “那要不要上去给他送点吃的?他应该很饿了。”说完她放下碗筷,准备起身上楼,给施文绝送饭。 李莲花听了以后,不自觉地皱起眉头,说:“没关系,我们先吃,一会儿再给他送,你先不要上去。” 章珂雁停下动作,想了想觉得他说得对,点点头接着吃饭。 施文绝果然醒了,章珂雁给他送来重新热过一遍的鸡汤,可能是因为鸡汤的原因,施文绝很快便恢復了。真是犹如小强一般的顽强生命力啊! 有着包公面孔的施文绝,章珂雁觉得再看下去她可能消化不良,于是扭过头对着清秀的李莲花洗洗眼睛。 施文绝很感激他们救了他,表示如果他们有什么困难的他一定会鼎力相助。于是,本来对他没有什么好感的章珂雁同学,瞬间认识到他真是个好同志啊,要不然李莲花怎么会让他照看吉祥楼呢?这就是对他的信任啊。 施文绝刚看到章珂雁的时候,只觉得她是个勤俭持家的女孩儿,甚至还一度以为她是李莲花的僕人,专门照顾他的生活起居。只是后来看到她不定时抽风加上间接性的神经错乱,便对她改观不少。 于是,施文绝便在吉祥楼里静养了几天,也逐渐适应了李莲花二人的相处模式。只能说这章珂雁确实是个贤妻良母型的女人,使李莲花完全做到了“君子远庖厨”。他有时会羡慕起李莲花来,有这样一个女人陪在身边,生活多么惬意啊。不过看李莲花的样子,对此却没有一丝得意,只是理所当然。 对他二人的关系感到无比好奇,施文绝便在一个天清气慡的午后问起此事。 “章姑娘,多谢你们这些天对我的悉心照料,只是有一事我心存疑惑,思量许久。恕我冒昧问一句,你和李莲花是什么关系?”施文绝顶着黑炭脸认真道。 章珂雁听后,只觉得这施文绝不愧是武林的文状元“皓首穷经”,问起话来也是如此咬文嚼字。 第15页 施文绝便在不知不觉中再度获得章珂雁的好感,尽管这好感来得莫名其妙。 “我和他啊···我是他的老妈子,负责照顾他的生活起居···你相信吗?”她两眼弯弯,最后故意问。 施文绝本来相信了她的说辞,谁知她最后又反过来问他,让他迷惑了,“···如果没有最后一句话,我是相信的,不过···现在我不信了。”说着还皱了皱眉。 “哈哈,你这人真好玩儿。”她咧嘴,露出牙龈,不顾形象地笑。 “章姑娘,你倒是说清楚呀,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他实在是好奇,不搞明白他感觉自己好不起来。 “你怎么老叫我‘章姑娘’?听着不舒服,还是叫我‘小雁’吧。”她差开话。 “···好吧,小雁姑娘。”他无奈跟着她的意愿道。 “这才对嘛。”某人对“小雁姑娘”很满意。 “可是,小雁姑娘,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他再次重复,势必要弄清楚他们的关系。 “问题?啊,我们的关系?”看着他急迫的眼睛,她又笑,顿了顿,感觉对方头上快要冒汗时才轻飘飘道:“我是他的救命恩人。” “嘎?”对方露出一副问号脸。空中似乎滑下无数粗壮的黑线。 看着这典型的脸,她又笑了,哈哈,还真怀念前世的黑人问号表情包呢。 “是啊,和你一样。”她看了看他,便起身出门。 “什么啊?这是什么答案?和我一样?难道她是我们两个人的救命恩人?嗤”施文绝对自己的想法哂笑一声,表示并不相信。这个一眼就能看透的女子,异想天开,果然只是一个烧火丫头。 “怎么能因为这个小丫头就花费了我这么多时间?不好不好,还是看书要紧。”他拿起放在床头的经书便看起来,“今年我一定要考上进士!” 章珂雁下了楼,想起刚才和施文绝的对话,“看来以后问这个问题的人会很多啊。”她长嘆一声,便出楼。至于这个问题嘛,连施文绝都认为她是丫鬟,这不正好? 出了楼,她往南面的林中走去。 正当她蹲下来摘刚刚成熟的青菜时,一道阴影she在她面前,她抬头,看着逆光中到来的人, “你来了”语气再无半点轻松戏嚯。 “追了你们许久,这才找到,多亏了你们那天进城呢。”背着光的人说道,竟是一副绵蜜温甜的腻人嗓音。 ··· 傍晚时分章珂雁才回到吉祥楼,手提篮,篮中满满的都是野菜。 李莲花坐在桌前,看到她从远处回来的身影,眸中闪过一丝色彩。 “不好意思,我下午去林中转了转,不知不觉就晚了,你该饿了吧,我现在就做饭。”她一入门便急急忙忙道,慌手慌脚地便要进厨房。 “不用了,我已经做好了。”他随意说道。 “那我去把饭给端来,我们一起吃。”她低下头,手脚不知该往哪里放,情绪有些低落。 “好,你去吧,我把施文绝叫下来,一起吃。”他看着她,一字一句道。 “嗯”她边答应着边进入厨房,放下摘得的野菜,准备好碗筷,掀开锅盖 “···原来是米饭啊”她笑道,一滴水不知为何落下,浸入晶莹的米粒中,很快便消失不见。 等她出来时,桌边已经坐下两位,正是李莲花和施文绝。 章珂雁赶紧狗腿地跑过去,歉然道:“让你们久等了,抱歉。” 桌子上一片静谧,气氛有些尴尬。 “我明日要去城里走上一趟,买些经书来,好准备今年的秋试。”正吃着饭,施文绝突然冒出话,似是受不了这么安静的气氛。 “也好,明日我跟你一同去。”李莲花顺着他的话道。 “好吧,那明日我就在楼中清扫清扫,吉祥楼有好久都没有打扫了呢,等你们回来啊。”章珂雁道,摆出她的招牌笑容。 李莲花闻言看她,动动嘴唇想要说些什么,终是没有说出。 “哎?雁儿姑娘,你平时不是一直跟着李兄吗?怎么明日不一同前去?”施文绝有些奇怪道。 “额,这个嘛···这不是有你在嘛。”章珂雁急中生智道,“你们可是好基友呀,一定会好好照顾莲花的,对吗?”好基友,一生走! “···”施文绝表示听不懂。 “就知道你们不懂‘好基友’是什么意思,‘好基友’啊就是好朋友,啊哈哈哈···”在章珂雁魔性的笑声中,李施二人额前滑出道道黑线,他们觉得“好基友”并不是她解释的那样··· 天真的我以为陪伴会变成爱,其实那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方傻子vs丑丫头 第二天,三人便如昨晚所言一般各自出动了,李施二人进城办事,章珂雁留在楼中打扫。出发前章珂雁对李莲花殷殷道:“你身体虚弱,不要去那些污浊嘈杂之处,注意好自己的安全。” 看到李莲花点头以后,她又对施文绝道:“我不知道如何称唿你,就唤‘施少爷’吧。请你帮我照顾照顾他。” 施文绝第一次听到章珂雁用如此口气说话,惊得他睁大了眼。“你,你,你叫我什么?施少爷?对吗?我的耳朵没有聋吧?”他一脸惊慌地向李莲花求证。 “噗嗤”章珂雁笑道:“看你,我就说了这么一句就把你吓到了?胆子还真小,啧啧。”口气中不无嫌弃,然后又补充:“如果以后你能照顾好他的话我会一直这样称唿你的。” “哦”施文绝呆呆回道。 李莲花听到后半句皱了皱眉,不知道这丫头是无心还是有意。 “好了好了,你们快去吧。办完事后要赶紧回来,不要在外逗留。如今世道十分险恶哪。”她忧心忡忡地告诫。 “嗯,我们走了。”李莲花朝她点点头便转身离去,施文绝随着他一起走了,走时还在呆愣当中无法自拔。 直到看不见他们,章珂雁才回身进入楼中。她卷捲袖子,拿起扫帚,开始大扫除。 清扫是个力气活,要像仪器扫描一样,一个地方都不能落下。她上紧发条大干一场,到了中午才刚刚把一楼扫完。李莲花的寝居她没有做过多打扫,仅仅是清扫一下地面和桌椅,因为他好像不喜欢别人动他的东西。 午饭她只糙糙吃了一些,便又接着打扫二楼。拿着抹布擦着刻有神秘花纹的褐色门板,抚摸着祥云和莲花的纹理,她竟有些痴了。如今已在这里呆了四年,可是好像仍活在梦中,每天起床发现自己还在这里就觉得无比幸福,祈祷着这样的生活可以继续下去,最害怕的是她所经歷的一切是幻梦一场。 第16页 “应该不会吧···嘶!好痛!”为了证明没有做梦,她狠狠掐了一下自己的手背。传来的强烈疼痛说明这一切都是真的,于是她又心安理得的打扫了。 无事可做的时候觉得每一秒都过得无比漫长,而动起来便又忘记了时间,等到察觉时才发现时间已经往前走了很久。等到章珂雁拖完最后一块地方,慢慢地直起腰活动时,才发现已经到了黄昏时分,金黄色的阳光顺着窗户斜照进来,映着还有水印的地面,像是宝石一样灿烂了她的眼。 “啊!终于做完了,累死老娘了。”她毫无形象地伸着懒腰。 “嗯?这是黄昏了吗?天哪!”她赶紧跑到窗前,趴在窗框上,想确认具体的时间,“哎,没有手錶时钟就是不方便,连时间都确定不了。” “额,不过,马上都要到晚上了,这两人怎么还不回来?不会是遇上什么麻烦了吧?”打扫的太投入,把两个外出人员都给忘记了。 “不管了,他是男主,不会有危险的。还是先做饭吧,我好饿啊!”捂着咕咕叫的肚子,她赶紧放好扫把,奔向厨房。“晚上做什么好呢?炒个土豆丝板辣椒,芹菜烩肉,萝蔔炖白菜,再加上大米汤。嗯,三菜一汤正好。” 不一会儿,吉祥楼就冒出裊裊白烟,不时还有美味的菜香飘出。 宣州城内,李施二人确实遇上麻烦了,而且还是个喋喋不休的大麻烦。 “施文绝!施文绝!是你吧,我没看错吧?你不是被埋了吗?怎么还好好的活着?!”方多病在大街上指着施文绝毫无形象地大叫,引来路人们的好奇目光。 “方大公子,你不看看这里是什么场合就问,是不是缺根筋啊?”施文绝扶额无奈道,脸都被他丢尽了。“托您的大福,我还活着。” “你!看来是皮痒痒了,竟敢这样说我!”方多病气唿唿又道。 “谁皮痒?是你吧,怎么,又偷跑出来了?”施文绝毫不客气回道。 “什么叫‘偷跑’?我这是正大光明的出来玩!”方多病正色道。 “二位再这样聊下去就被发现了,不如找个地方坐下来聊。”李莲花在一旁悠悠道。 “你谁呀?我们说话干你何事?去去,到一边去,别妨碍我们说话。”方多病怒瞪眼前插话的苍白男子,语气不善道。 “谁要跟你聊,莲花,咱们走。”说着就要拉李莲花,不过却被对方及时闪躲过去。 “哎哎,你们要去哪儿?你还没跟我说是怎么被救的呢?不然我不放你走。”方多病横到施文绝面前,阻止他往前走。 “你大爷的!多时不见变成了个猴精,上蹿下跳,叽叽喳喳。”施文绝故意调侃。 “你大爷的!多时不见愈发黑了,是不是埋在地下被熏得更黑了?”方多病反击。 “滚!你再敢说我黑试试!”施文绝拉下脸来。 “黑黑黑,你真的好黑呀,哈!”方多病仰起头,不怕死地继续道。 “你找死!” “乒桌球乓”的声音响起,两人当街就打起来了,一时间街道陷入混乱,两边的小商贩未能倖免,布匹,饰品以及蔬菜鸡蛋之类的东西都齐齐捲入“战场”,弄得个一地鸡毛,乱七八糟。 “那边有人多,有响声。走去看看,说不定能看到少爷呢。”不远处几个侍卫打扮的男子说道,他们正是跟在方多病身边的侍卫,因为找不到少爷发愁。 “啊!是少爷!少爷!我们找你好久了!”侍卫们走近,发现在打斗的二人中有一个正是他们苦苦寻找的方少爷,为此欣喜道。 “糟了!被发现了!”正在打斗的方多病骤然停下来,拉着施文绝要跑,而施文绝则一把拉着不远处的李莲花就飞奔起来,完全不顾方多病。 “你丫的!想甩开我?没门!”说着便朝两人离开的方向追去。 等到场面安静下来的时候,众人发现始作俑者早已逃之夭夭,于是本来看戏的商贩们都嚎啕起来:“这没良心的人啊!我的损失怎么办?” “少爷呢?”刚到混乱现场的侍卫们面面相觑,“莫不是又逃了?” “他们好像往那个方向跑了,我们追去吧。”一个小眼侍卫道。 “好,走!额,你们这是···”正要往前追的侍卫们被迫停了下来。 “你们少爷打坏了我们的东西,你们不能走,赔我们钱!”周围的商贩们欺身上前,找到了赔钱的主,怎么能让他们逃? 那一边,正在奔跑的三人。 “咳咳,施兄,能不能松下我的手?我这样好难受。”李莲花嘆气,施文绝拖着他跑,都快要把他的手腕给拽掉了,手腕估计都要青了。 “啊,哦。抱歉吶李兄,我一时心急,不曾想到···”施文绝慢慢停下来,然后放开了李莲花的手。 “没事,施兄的功夫看起来不错。”李莲花想起刚才的打斗说道。 “额,这个嘛,呵呵,多谢夸赞。”施文绝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赶快走吧,这天马上就黑了,雁儿该要等急了。”确实,天边红霞满布,夜幕即将到来。 “好,不要让小雁姑娘等急了。”施文绝同意。这次回来晚了,不知道章珂雁又要怎样数落他们。 二人正走着,施文绝突然想起来要跟他解释一下刚才那人,于是便开口道:“刚才那人是我的一个旧友,名为方多病,是个十足的话唠,多有冒犯之处请见谅。” 闻言,李莲花似恍然大悟一般道:“啊,原来他叫方多病,确实是个话唠。” “什么话唠?老子有这么多话吗?”方多病突然现身插话,吓了二人一跳。 “还是被你追到了,怎么,不愿回家去?”施文绝看着突然冒出的方多病无奈道。 “哼哼,老子的轻功可不是瞎吹,放眼天下除了李相夷没人是我的对手。”方多病得意道。 “不要跟着我们,跟屁虫!”施文绝一脸嫌弃。 “你说谁吶!这路谁不可以走?我偏要走这里,怎么碍到你了?”方多病眯眼撇嘴道。 “李兄,周围是不是太吵了?我们快些走吧,马上就到了。”施文绝不再理叽叽喳喳的方某,对着李莲花说道。 李莲花微微一笑不回答。一时间三人无话,安静地从林中穿过,由于天黑的缘故,四周变得有些阴森可怕。 “你们要去哪儿啊?怎么过了这么久还不到?”受不了寂静的方多病开口打破静谧。 不见有人回答,他又问道“喂,跟你们说话吶,为什么不回答?还有你,你叫什么?为何与施黑子相识?” 听到他问起李莲花,李莲花便慢吞吞的开口:“在下李莲花,一布衣平民,山野村夫。十几天前偶然救下施兄便与他相识了。” 第17页 “哎?你救了他?怎么救的?赶快说说!”方多病快速问道。 “啊,这个事嘛,说来话长···”李莲花娓娓道来,一时间林中只能听到他慢条斯理的声音,竟是意外的温柔。 “哦,原来如此,是你把他挖出来的?可是,他怎么能活到被你挖出来呢?”方多病觉得太诡异了,完全不合情理,可是施文绝没有反驳,那他说的应该是真的。 “啊,那是因为他施展了闭气大法。”李莲花揭开谜底,这是施文绝告诉他的。 “原来如此。”方多病挠挠头“可是,你说话怎么这么拖沓?能不能干脆一点?”他最受不了说话慢的人,之前听他说原委的时候要急死他了,头髮都揪掉好几根。 “见笑了,我说话就是这样。”李莲花人畜无害地笑了笑。 “···”方多病无语的看着他,由于天色晚,看不到他吃瘪的表情。 不远处,一座二层小楼出现在三人面前,一楼有些亮光,如同黑夜里的启明星一般,让人看到了希望。 “看来小雁姑娘等很久了。”施文绝看着远处的微光道,“这次又要被她骂了。” “小雁姑娘是谁?”方多病问。 “无事,忍耐忍耐就好。”李莲花嘆道,想到一会儿被章珂雁训,脑门有些疼。 “这是你家?怎么在这么偏僻的地方?还是个小破楼。”走到离吉祥楼还有几步远的时候,方多病终于看清了它的样子,失望道。这可比他家差远了,不过,上面的花纹倒是挺神秘。 楼内,章珂雁的脸已经黑成一片了,额上突突跳的筋预示着她的恼怒。距离她做好晚饭已经快有一个时辰了,可是他们还不见回来。 “这两人死哪里去了?!就是爬也应该爬回来了。”她口中喃喃,眼中冒火。 听到外面似有人声,于是她走到门口,便听到一个清脆的充满嫌弃的男声,“这么偏僻的地方,还是个小破楼。” 一时间章珂雁感觉自己要被气炸了,怎么,这是她辛辛苦苦找人建起来的小楼,虽然比不得大户人家的豪华气派,也算是个温馨的居所吧。被这人一说,她感觉自己的努力一文不值,像被人侮辱了一般。 她怒气沖沖地走出门,不管三七二十一便大声骂道:“你他妈说什么吶?!满口喷粪是不是?一嘴的恶臭!嫌偏僻就不要来啊,谁请你来了?我这小楼怎么了?你他妈嫌弃就不要来啊!” 一时间门外的三人被震慑到了,呆呆的停在楼外,看着门口突然出现的身穿青色布衣的大眼年轻女人毫无形象地骂,仿若神祇一般,深深地印在了他们心里。而且这女子的话粗鄙不堪,震盪着这三人脆弱的小心脏,他们木楞愣的看着女子,说不出一句话。 天哪,太剽悍了了吧!三人脑中不断迴荡着这几个字。 回过神来,方多病才意识到这个剽悍的女子骂的正是他,怒从心起,他便回击道:“你还是女人吗?说话如此粗鄙不堪!看样子只是个丑鄙的村姑,怎敢如此说我?” 闻言,章珂雁只是淡淡瞟了方多病一眼,原来是个白袍饿鬼。在看到李莲花施文绝后,她的心算是落了下来,“你们出去逛也不看看时辰,怎么,不捨得回来了?干脆住在那里算了。”不忘一阵数落。 “啊!对不起,雁儿姑娘,我们···”施文绝在遭到白眼以后自动消音。 “咳咳,啊,我们在路上遇到了点事情这才晚了,让你担心了。雁儿,我饿了···”面对这样危急的场景,李莲花不得不使出他的杀手锏,弱弱的回道。 施文绝方多病听后抖了抖身子,娘的,肉麻死了。 “哼!饿了也不亏,谁让你们这么晚回来的,早上出门时就跟你们说了,办完事早点回来,可是你们···”她软化下来,不过说着说着,便收不住了。 三人呆呆的看着她开合的嘴唇,已经完全听不到她说什么了。宛如轰炸机般的话语传来,对他们简直是酷刑。天哪,还让人进去不! “···你说说你们,不听话让我等了许久,你知道···”又要继续炮轰。 “咳咳咳,雁儿,我有点冷···”李莲花咳嗽几声,虚弱道。 啊!说了这么久,他们都还在外面,“啊!快进来快进来,要不是你们这么晚回,我怎么能发这么大的火?···”她赶紧让出门,李施二人见状赶紧进去,用尽自己平生最快的速度入楼,仿若鬼影一般。 刚刚回神的方多病也要进去,只是被一人拦住了,“不是说这是个破楼吗,那就不要进来啊。”章珂雁伸手阻止,凉凉地道。 “你,本大爷进去是给你面子,让我进去。”方多病仰头,不忘摆架子。 “本姑娘就不要你的面子,这楼你不能进。” “你,你,还没有人该这样对我说话,你知道我是谁吗?”充满威胁的语气。 “你谁啊?”不屑的口气。 “你给我听好了,本少爷就是江湖上有名的‘多愁公子’方多病,怎么,害怕了吧?”方多病得意,期待着对方毕恭毕敬请他进去。 楼内二人听后摇摇头,这招她是不会吃的。 “哦?是吗?不好意思,我是村姑,并不知道这‘多愁公子’是谁。”奶奶的,这方多病终于出现了! “你,你···”他被噎得说不出话。 “还多愁公子呢,浑身上下没有几两肉,估计走个路都要喘上一喘吧。”她嘟嘟囔囔道。 “你这无知的丑八怪,怎敢如此污衊我?看我不教训教训你!”方多病气急,就要动武收拾她。 楼内施文绝听后就要出门阻止,不过却被李莲花挡住,他说:“不用担心,这丫头不会被打的。”说着,便往厨房走去,也不看施文绝。 看来今晚要多一双碗筷了。 “呦呦哟,你这是要对我一个弱女子下手了?不怕传出去被天下人耻笑?”她慢条斯理毫无惧意。 这话如同紧箍咒一般,使方多病停下动作。如果他真的对她动武的话,日后传入江湖,一定会被耻笑,那他还有何颜面立足于江湖?打这丑八怪一顿固然能使他消气,但对自己的名声却百害而无一利。 他只得讪讪回道:“你这丑八怪,这次先饶了你,以后再敢对我无礼,看我怎么收拾你。” “哈,本姑娘怕你不成?”章珂雁不屑地回道。 “你,你···”方多病被气得说不出话来。 他平生还从未见过这样的女人,不仅言语粗鄙,还胆大妄为,根本不给他面子。果真应了孔老夫子的“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的至理名言。他有预感,以后会经常在这丫头面前吃瘪。 第18页 章珂雁看着方多病一脸的无奈笑了,没想到他竟是如此好玩儿的人。开玩笑总要有个度,总不能一直让他待在门外,于是她便开口:“进来吧,方傻子。”说着,便进了楼内。 方多病本以为她不会让他进去,谁知她竟说出与之相反的话,但称唿未免让人心生怒气,他随之进入楼内,顺口道:“丑丫头,你怎敢这样称唿我?大胆!” “我这人就是胆子大,我还决定以后都这样叫你,你能把我怎么样?”她摇头随意回道,然后看向正准备落座的施文绝:“还有你,我早上说了你要是能把莲花照顾好,我就一直唤你‘施少爷’,但你显然没有照顾好,所以以后我就只能叫你‘施黑子’了。” “雁儿姑娘,李兄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你怎能如此唤我,揭人伤疤不是君子所为。”施文绝一脸郁闷,脸黑是他的错吗? “哈哈,原来你也有今天啊!”方多病不留情面地嘲笑他,却收到了章珂雁飞来的白眼。 “怎么没有伤到?你看看,莲花今天竟然咳嗽起来了,他之前都没有咳嗽的,定是陪你在外许久染上了凉气。”她心痛地说道。 还不是为了要你闭嘴才想出这样的法子,三个男人齐齐黑线。 “啊!你看看,他的右手手腕怎么都青了?你到底对他做了什么?”李莲花抬手端饭,右手处的淤青被她看了个正着,她赶紧跑到他面前,小心执起他的手,瞪眼质问施文绝。 他能对他做什么?这话听起来怎么这么别扭?李施二人对视一眼,顿感恶寒。 “雁儿,施兄并没对我做什么,这是我不小心磕到的,不要责怪他。”收到施文绝求救的眼神后,李莲花施施然解释道。然后又说:“你已等候许久了吧,赶快坐下来吃饭,这次是我们不对,下次一定会注意。” 不知道为什么,只要李莲花一开口,章珂雁必然会听他的话。这不,李莲花一解释,她就说:“好了好了,这次就放过你们,可是以后你们要注意啊,吃饭吧。” 方多病和施文绝大敢意外,这事就这么平息了?只要李莲花的一句话?不过二人并没有对此产生疑问,不然的话,这饭也别想吃得安生了。 章珂雁的手艺还算差强人意,虽比不得大酒店的招牌菜,但自有一番风味。 方多病夹起一块儿肉小心翼翼地放入口中,从舌尖传来咸甜的肉味表明这菜还是可以入口的,于是他这才放心大嚼。 章珂雁看了他一眼,鼻子哼了哼,切,又不会把你毒死,怕什么?真是个傻子。 等到四人都吃完了饭,章珂雁例行公事要收拾碗筷,不过李莲花和施文绝先行收拾完毕,只等她抱入厨房清洗。她走前轻飘飘的说:“二楼西侧还有一间房,某傻子就住在那里吧,不过,只此一晚。”说完也不顾众人眼色,迳自入了厨房。 “她这是···让我住下了?”方多病不敢置信。 “对啊”李莲花笑道,证实了方多病的疑惑。 “但是,爷不是傻子!”他再一次纠正。 不是傻子是什么?现在更像了。李施二人心道。 章珂雁好心情的在厨房里刷碗,“终于,两大主角见面了,接下来要步入正题了吧,嘿嘿,好期待。”两大主角正是李莲花和方多病,天知道她得知那个饿鬼是方多病的时候有多激动。 娘的,第一次见面就掐,以后肯定会见一次吵一次了。呵呵,可是他看起来也不怎么样嘛,挺好欺负的。第一回:方多病vs章珂雁章珂雁胜! 如果有一天我消失了,你会伤心吗? ☆、挖出贺兰铁 结果方多病也成了吉祥楼的一个常住客,章珂雁并没有说要赶他走的话。 吉祥楼看起来虽小,但里面的房间倒是有六间,除却现在四人住的还剩下两间,一个是厨房,还有一个便是装杂物的储物间。 方大公子对吉祥楼还是颇为满意的,这里虽不如丞相府豪华舒适,但环境清幽,干净安逸。更重要的是还有施文绝可以叙旧,李莲花可以谈天,当然还有章丑八怪可以斗嘴,这和之前的生活比还是好了不少的。何况这里离宣州城近,还可以进城打听江湖消息。 “你们今天都要给我出去,找不回粮食和菜就不要回来!家里都快给你们吃光了。”吃完早饭的章珂雁看着三个无业男青年怒道,这三个人在家里不是聊天斗嘴就是切磋武艺,一点正事也不干,本来存的一点粮都要没了。外面种的菜还没有长成,米面之类的主食已经告罄,她怎么能不急? “啊,那好,我们一会儿就出去看看。”李莲花听后接道。 “这次你们要早点回来啊,不然的话,我就···”她拖着声音,威胁道。 “不会不会,我们一定会尽早回来。”三人忙不迭保证。天哪,这种事一次就够了,再来的话,他们还活不活! “这才对嘛。莲花,呶,给你十两银子,顺便进城买些米面回来。”她把十两碎银放到李莲花手中,又对施、方道:“你们俩给我背回来,不能让莲花受累。”说罢,便转身去了厨房。 施、方二人听后大感不公,但在人屋檐下,怎能不低头?看着李莲花有些得意的面孔,再看向章珂雁远去的身影,两人只能在心里骂道:娘的,这丫头太偏心了! “本少爷从小到大还没受过此等委屈,背米面?哼!想都不要想!”方多病不甘心道。 “那你就回去吧,要继续住在莲花楼?想都不要想!”章珂雁的声音从厨房炸起,惊了楼内的三人。 “哼!章丑八怪的耳朵怎么这么灵?”他不甘地低声道。 “别说了,还是走吧,今天就让你尝尝背米面的滋味。”施文绝连忙阻止他继续抱怨。 “你背米,你背面,我嘛,就拿菜吧。”李莲花分配任务,却遭到两人的白眼。 “莲花,别忘了拿几个袋子,好用来装菜。”章珂雁的声音又从厨房传来,和他还真是神同步。 “好啊,那我们就先走了。”李莲花回道。 “嗯,能多带点就多带点,天黑之前回来。还有,在外面吃的别太贵了,节省点银两。拜拜。” “‘拜拜’是什么?难道是要给我们磕头?啊哈哈,丑丫头终于认清现实了。”方多病异想天开道。 “你才认清现实吧,那是‘再见’的意思,没文化真可怕!”施文绝拍拍方多病的后脑,情不自禁的说起了章珂雁的口头禅。 “你才没文化!”方多病回道。 “走吧二位,再耽误一会儿就晚回来一会儿,你们想被吵,我还不想呢。”李莲花凉凉的开口,说罢便迳自而去。 “额”想到那日的情境,斗嘴的两人一齐打了个哆嗦,便追上前去。 “你怎么能先走呢?我们也不想被吵啊,还有你····”吵闹的声音逐渐远去,吉祥楼很快便恢復安静。 第19页 “有他们在,还真是热闹呢。莲花也很喜欢吧。”章珂雁走出厨房,看着远去的三人感嘆道。 这三人在《吉祥纹莲花楼》里就是好朋友,现在他们终于能聚在一起,多好。 她还记得方多病最后找到失忆的李莲花时所说的“像现在这样,不记得是是非非,不再有聪明才智,喜欢钓鱼就钓鱼,喜欢种菜就种菜,喜欢养鸡就养鸡,有时晒晒太阳,和隔壁的阿公阿婆说几句话。有何不好?有何不好?” “有何不好?”章珂雁问问自己,眼眶不知为何热了。 “像现在一样,有何不好?” 李莲花一行人註定是要晚归了,怪只怪方多病这个爱凑热闹的傢伙。他们本来打算直接进城买些米面,再去林中挖些野菜。谁知一到城中方多病便如同离了金箍的孙悟空一样,要多自由有多自由。 按照他的话来说,“老子在吉祥楼里都憋了那么许久,好容易来一次城中,当然要好好逛逛。章丑八怪给我气受,我还不得发泄发泄啊。”李施二人只当做没听见,任凭他自己一人瞎嚷嚷。 宣州城中人多消息也多,自从那日听闻施文绝和马原决斗以后重伤被埋,李莲花便没有听到他感兴趣的消息了。三人花了五两银子买了十斤米和八斤面,方多病扛着面,施文绝扛着米,李莲花拿着银子。他们就这样在城中晃来晃去,惹了不少人注视。 及至日中,三人觉得腹中飢饿,便相约到一客栈里吃些东西。吃的是粗茶淡饭,这让方大公子好一阵不满,只说这是他第一次吃如此粗鄙的饭。 “你第一次到吉祥楼时不也是这样说的吗?”施文绝挑衅。 方多病闻言撇嘴:“哼!原以为章丑八怪的手艺就已不堪,谁知这客栈竟还不如她。真是辛苦了我娇嫩的胃了。” “恶···”施文绝表示被噁心到了。 方多病横眉:“你是不是又皮痒了?” 正当二人要起冲突时,一长着络腮鬍的大汉突然嚷道:“嗨!你们听说了没,‘铁箫大侠’贺兰铁死啦!” 一语惊到众人,众人纷纷惊唿“不可能!”或者“真是天妒英才!” 李莲花三人也静下来,一面吃饭,一面专心听众人说辞。大汉对自己引起的轰动表示很满意,捋捋心爱的鬍子,做得意状。 “哼!怎么可能?贺大侠曾在少林习得一身武艺身怀少林绝学,还有他那个铁箫,一般人是伤不到他的。你肯定瞎说!”一位书生模样的年轻男子听闻便跳起来反驳。 “怎么不可能?!这件事已经尽人皆知了!有人曾亲眼见到贺大侠跳下绝情崖!”络腮鬍大汉红脸粗脖子回道。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男子听后失魂落魄地跌倒在凳子上。 众人听后纷纷嘆息遗憾,“啧啧,看来贺大侠确实已凶多吉少了”、“贺大侠真是可惜了”,这些话层出不穷。 施文绝扭头看看满脸兴奋的方多病,又看看毫不在意的李莲花,开口问:“莲花兄,你怎么看这件事?” “啊,我没什么看法,这人死就死吧。”李莲花淡漠回道。 方多病听他说完,怒道:“哎,我说你这人是怎么说话呢,存心咒人死吗?我看你才是个死莲花!” “啊,也是。我本就是个该死之人。”李莲花接着说。 闻言,施文绝惊讶地看了他一眼,脸上神色变换,而方多病没有多想,只认为这死莲花故意找茬,被气得只能连声说“你,你”,并无它话。 眼见气氛闹僵,施文绝灵机一动,开口问方多病:“诶,方兄,你刚才怎么一脸兴奋?是不是对这件事有什么想法?说来听听。” “哼!想法没有,倒是有些想打人!”方多病放狠话。李莲花只当没听见,慢条斯理地嚼手中的半块馒头。 “哈哈,方兄真爱开玩笑,不要打迷煳了,你就说来听听。”施文绝放软语气,推推方多病。 “还是你会说话,不像某人啊,”说着他瞪了一眼李莲花,但后者仍是纹丝不动,于是他又小声道“这绝情崖离宣州不远,咱们可以去探探虚实,不好吗?”说着,他又开始兴奋起来。 听到他的单纯想法以后。李莲花笑着摇了摇头,施文绝则是收回刚才的讨好表情, ☆、迈入原轨 方多病在吉祥楼又死皮赖脸地多过了一个多月,后来因为侍卫们找来便只能回去。离家已经有几个月了,需要回去向老头交代交代。他走时还是那样嘻哈不正经,口里叫着“死莲花”“丑八怪”,说还要回来。 “又不是灰太狼,说它的口头禅做什么?”章珂雁低喃。 看着方多病和侍卫离去的身影,章珂雁对李莲花道:“全走了呢,莲花,你会伤心吗?” 李莲花看着她,她微微泛红的眼眶,“为什么要伤心?又不是见不到了,以后还有再见的机会。”他缓缓说道,温柔地音调抚慰了她。 她揉揉眼眶,笑道:“现在你可出名了,江湖第一神医,谁都想找你救人呢。”他也跟着笑了起来。 确实,自从施文绝贺兰铁还活着的消息传播以后,李莲花也跟着出名了。江湖上传言是李莲花让他们起死回生,他医术高超,可以活死人肉白骨。流言越传越神乎,最后就把李莲花描述成天上地下绝无仅有的神医,连带着那个吉祥纹莲花楼也被看成是李莲花的象徵。 而她,自始至终不被知晓。 “我们也走吧,在这里呆的时间太久了。” “啊?去哪里?” “随处走,随心走,喜欢哪里就在哪里住,不好吗?” 逆光中的他总是那么好看,前额的碎发被微风扬起。 “好啊,那就走吧。” 只要和你在一起,哪里都好。 离开宣州,他们就真如同游山玩水一般,四处行走。每到一处都会产生不大不小的影响,吉祥楼啊,传说中江湖神医李莲花的楼。 他们或者住在荒无人烟的郊外,或者住在繁华的街角,总之像是神出鬼没一般。 从黎州到舞阳,从奉天到顺城,他们走过了大大小小的城镇乡村,见到许许多多的风土人情。 一男,一女,一楼,相伴度过几千个日夜。 不知不觉间,六年时间已过。李莲花除了身体稍微好点以外,其它倒没什么变化,还是一副翩翩佳公子的文雅模样。 章珂雁有些郁闷:“莲花,你这六年是不是跳着过来的?” 李莲花不解:“怎么说?” 她长嘆口气:“你看看你,和六年前有什么变化?还是那么年轻!而我倒好,脸上都已经长皱纹了!天哪,再这样下去我都没脸和你待在一起了!”说到最后,已经惊恐万分。 闻言他哑然失笑,“什么没变化,现在不会有人把我当做十七八岁的少年了。当然你也不老啊。”不仅不老,感觉还像十六七岁的少女一样,阳光活力。 第20页 “啊!是吗?我不老吗?可是前几天我照镜子发现自己好像老了不少。”她有些不敢置信。 “那可能是因为镜子上面有灰。”他揣测。 “嗯嗯,说起来好久都没打扫吉祥楼了,这里满是灰尘,都快让人住不下了。”她点头贊同,然后又不甘心的道:“哼!方傻子来的话一定会嘲笑我,说我懒惰!” “不如趁现在有时间打扫一下?”他提议。 “嗯,好,那就行动吧。”她微笑回应。 这六年间施文绝和方多病多次来吉祥楼,每次到来都会住上几天。有时候李莲花外出办事不在吉祥楼时,他也会找他们两人来照看一下。方多病每次都会抱怨说他堂堂贵公子还要给死莲花开门,结果就是被章珂雁追着打。 施文绝没有考上进士,但他还在努力,有时候章珂雁会怀疑他到底有没有用心,不然的话这么多年也应该考上了;方多病还是那副骄傲的模样,天天炫耀自己的家世和武功,章珂雁懒得和他吵闹,却经常被惹,他们每次吵架都要把吉祥楼弄个鸡飞狗跳乱七八糟。和贺兰铁倒是不经常碰面,他在江湖处于半归隐状态,听说已经成亲,和娇妻过上了神仙眷侣的日子。章珂雁表示羡慕,这样的日子是她求之不得的。 而她和李莲花的关系还是那样,没有进展。说他们是朋友吧,可是好像比朋友要亲近,说是恋人吧,他们又没有互通心意,没有正式确立那样的关系。有时候他的冷漠会让她不安,怕被抛弃,但她又不敢追得太紧,让他厌烦。所以她只能安慰自己,这样的生活就好,只要能陪在他身边。 方多病和施文绝对他们的关系一开始定义为主僕,觉得她只是个伺候人的丫头。可是经过这么多年,她还是陪在他身边,一般的丫头早就嫁人了。他们早就看出她喜欢李莲花,但是李莲花的态度却让他们捉摸不透。总之,这两人真是奇怪又奇怪,关系真是神秘又神秘。但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是朋友,其他的复杂事就随他吧。凭心而言,章珂雁是个好姑娘,施方二人都希望自己身边能有这样一个体己的女人,李莲花如果能娶了她真是他的福气。 章珂雁明白,来到《吉祥纹莲花楼》的世界,所有要发生的事都会发生,不会因为她的到来而改变。但她就是异想天开,会天真的认为只要自己陪在李莲花身边,就能改变他的命运,只要一直跟着他,他就会喜欢上自己。 直到来到屏山镇,她才明白,原来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屏山镇是个普通的小镇,和之前的宣州凤阳相比还要小一些。来到这儿的第一天她就知道该来的还会来。 屏山镇是故事开始的地方。 “碧窗有鬼杀人”案件会发生,程云鹤也会来。 自从她救了李莲花以后,隔三差五会梦到《吉祥纹莲花楼》中的故事,一遍又一遍。来到屏山镇的那夜她又做了相关的梦,但与往常不一样,那故事像是被拍成了影视剧,有人物画面和旁白,不再像以前一样只是听到有人在读故事。 那里的故事是从屏山镇开始的,讲了一个“碧窗有鬼杀人”的离奇案件。形形□□的人粉墨登场,有李莲花,有方多病,有施文绝,就是没有她。 惊疑不定地从梦中醒来,她发现外面仍是黑夜,长舒一口气后,她凝神看着漆黑的房间,低声道:“看来所有的事都要开始了啊”,然后又觉得有些搞笑,“可是尼玛为什么之前都是有声阅读,现在却变成了电视连续剧?!” ··· 屏山镇的规模小,虽不繁华,却安逸舒适。搬到这里几天以来他们没有出去过,只是在楼里打扫。吉祥楼里实在是有些脏了,不打扫的话实在是有些说不过去,所以李莲花也跟着帮忙。而促使他们打扫的是方多病,这个整天没事找事的傲娇公子。 “咳咳,丑八怪,你们楼多长时间没打扫了?看看,这灰都要有桌子厚了!啧啧,看你这么懒惰,以后谁敢娶你呀。”方多病一来就瞎嚷嚷。 “嫌灰多就出去呀,我又没请你。没事儿,我嫁不出去不是还有你嘛,嫁给你不就行了?”说着给他抛了个媚眼。 方多病勐地打了个激灵,“你你说什么呢,谁会娶你这个丑八怪!痴心妄想!”脸却不由自主地红了起来。 “你呀。别挡路!姑娘我现在就打!扫!卫!生!”说着挥舞起扫帚来,呛了他一鼻子灰。 “哼!野蛮的丑八怪!” 李莲花在一旁听他们说话,头微微摇,这两个活宝只要在一起就别想安生。 他不否认刚才听到她说要嫁给方多病时心里不快,也不否认自己对她有感情,但是他从没想过要娶她,或者说是不敢想。她是个好姑娘,不应该嫁给他这样没有未来的人。 章珂雁拿着抹布准备上楼,她回身对李莲花说:“莲花,你帮我把一楼扫一下,各个地方都要扫哦,我上楼打扫。” “好。”李莲花回道。 “某个闲杂人等要不出去,要不就跟我一起去擦桌椅板凳。”她又故意对着空气说。 “哼!本公子是你能使唤的吗?我偏不和你一起擦,我就要扫地。”方多病满脸不情愿地反驳道,就是不跟着她的安排走,气死她。 在吉祥楼里不干活就不要住,这是章丑八怪立的规矩。他虽不屑但还是要遵守,不然就会被她碎碎念以及河东狮吼,这是他最害怕的酷刑之一。 接着,三人就各司其职打扫起来。 正当章珂雁清扫到自己的房间时,便听到外面有声音响起,窸窸窣窣的,像是有人在楼前聚集。 她走近窗前往下看,便看到有十几人站在楼外,领头的是个穿黑色劲服的中年男子,身量挺拔,孔武有力,长着络腮鬍,微胖。 他们似乎是在等人,气氛有些紧张。 “吱”的一声,门开了。 方多病听到有人进楼便施展轻功飞到二楼,正好看到房间里背对着他的章珂雁。他本要嘲弄她几句,但看到她转身以后却惊讶地开不了口,像是被施了定身法一样。 那时的章珂雁他永远都不会忘记,直到暮年回想往事时,那张肝肠寸断的脸仍清晰的浮在眼前。 “她早已知晓所有的事和所有人的命运了,就从那时开始。” 她满面泪痕,通红的双目里透露出哀恸的神色。 无法阻挡的命运,我是一只飞蛾。 ☆、有女晚至 来人正是程云鹤,所託之事便是最近疯传的崑崙山玉城城主女儿玉秋霜离奇死亡一事。章珂雁听着楼下的谈话声,心里浮想联翩,以至于忘记还有其他人在。该来的总会来,与其一直心惊胆战地躲避,倒不如坦然面对。她相信李莲花,即使身处绝境,他也能转危为安,更何况这小小案件呢。 只是···他的身体··· 调整好心情以后她便要继续打扫,谁知一抬头便看到方多病,他正呆愣地看她,眼中露出莫名的神色。 第21页 她有些不好意思,清清嗓子问:“咳,方傻子,你看什么呢?” 他勐地回神,没由来地说:“你哭什么?” 啊?她哭了?摸摸脸,确实有水渍,“额,刚才在窗边被风沙迷到眼睛了。” “哦?不像哟。”他怀疑。 “什么像不像!你在我屋里做什么?无缘无故来人家女孩子的房间,你这个伪君子!人面兽心!”她故意转开话题骂他。 “哼!怎么说话呢?好心没好报,你这个没良心的丑八怪!”他气道,“还有,你是什么女孩子,现在都成黄脸婆了!” “谁是黄脸婆?!你给我说清楚!”她真的怒了,年龄是她的大忌,不能容忍被他说成黄脸婆。眼看她伸手就要欺身打去。 “哎哎,楼下有人呢,你想被发现?”他急忙出声阻止。 闻言她果然停下动作,只能狠狠瞪他一眼,咬牙切齿道:“你丫的,这次先放过你,以后不能再说我是···否则有你好看!”说完拿抹布继续擦柜子。 他故意说:“说什么?黄脸婆?哈哈,黄脸婆!黄脸婆!这下终于让我抓到你的把柄了!哈哈···”他就是要气她,看她平日那么猖狂,他早就想报復了。 章珂雁只能忍气吞声,当做没听见。看到他得意地大笑,她使劲擦手下的桌子,幻想那是方多病的脸,心里的火气这才消了一点。 楼下谈话还在继续,无非就是程云鹤请求李莲花帮他解决这个棘手的案件,为了打动李莲花,程云鹤甚至翻起当年旧事,也就是他让施文绝贺兰铁起死回生的往事。而李莲花则没有什么表示,只是静静地听对方说话,中间莫名其妙地“啊”几声,让人猜不透他的心思。 说完事情原委和请求以后,李莲花没有动作,程云鹤只能先行离去,场面弄得有些尴尬。“和梦中的情景果然一样呢。”章珂雁静静地说。 待得楼内重回清静以后,方多病和章珂雁先后走了下来,方多病打开扇子嘲弄:“看来还有人记得你当年做的糗事嘛,时隔六年你的名气还这么大。” 李莲花闻言只是静静地笑。 方多病想到施文绝二人被救的原委有些气恼:“如果有人知道那两个人是如何起死回生,你肯定要被江湖耻笑!” “对啊,但是他们没你聪明。”李莲花罕见地夸他。 方多病听了以后更加趾高气扬了:“那当然,也不看看本公子···丑八怪!你做什么!”本来高傲的声音陡然高出几个分贝。因为章珂雁故意在他身后扫地,把灰尘都弄到他的衣服上了,原本光洁如鲜的华服被层灰给掩盖住原本的光彩。 方多病惊声尖叫:“这是朝廷进贡的天山雪蚕制成的衣服!全天下只有十件!你怎么敢弄脏?!” 章珂雁吐吐舌头,“这么名贵还拿出来穿,你是还不是有病啊?不对,既然是雪蚕衣就不怕灰尘,你的衣服···该不会是假的吧?”她狐疑。 “怎,怎么可能!这当然是真的!” “那它就不怕脏喽,你还计较什么?” “你,你真是···气煞我也!跟你说话能让我折去一半的寿!” “那就不说呗。谁让你没事找事要和我说话,把你气死了也不赖我哦。” “···”他抖着手,气的已经说不出话来。 她掠过方多病,走下楼,看到李莲花仍在细心打扫,“莲花,累不累?” 李莲花抬起头,露出那张温雅的脸,“还好,楼上打扫过了?” “嗯,差不多完了。本来就只是有些灰尘而已,擦擦就好。我来帮你吧。”她笑。每看他一眼,她都觉得好幸福,对他的喜欢更加浓烈,如同上瘾。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一楼终于打扫干净了,两个人一起总比一个人快,况且方多病只会在一旁看。 “马上到中午了,我去做饭。”章珂雁擦擦手,对李莲花说。 “好,那你去吧。”李莲花回道。 “快快,我都要饿昏了。”方多病捂着肚子夸张道。 “···”她无语地看了一眼方多病,这人是猪吗?每天只是吃吃睡睡,吃的那么多还不胖,真是让人嫉妒。 等她做完饭出来的时候,大厅二人似乎已经达成某种共识。李莲花等她把饭菜都端到桌子上后,看着她缓缓开口:“雁儿,我要去玉城一趟。” 她低垂着头,看不出什么表情,“嗯,好。需要我跟着吗?” “不用,玉城戒备森严,一般人不让进去。我这次去是为查案,你跟去会有危险。” “哦,这样啊,好吧,我就待在吉祥楼。不过你得把施文绝叫来,我一个人在这里害怕。” “嗤!丑八怪也会害怕?你骂人的时候不是很威风吗?” “你找打!”她眼疾手快地掐了方多病一下。 “嘶!果然是丑八怪,力气还这么大,活脱脱的母老虎!···啊!别别!我不说了还不行吗?你别一直掐啊!肉都要被你掐下来了!”果然,只有暴力才能制止这个傻子。 李莲花全程紧皱双眉,最后忍不住开口:“我已经给他写过信了,他会来的。” 章珂雁听后果然把注意力转向了他,“嗯嗯,那就好了。我们吃饭吧。”她赶紧盛饭,不再理会方多病。 李莲花拿起碗筷,嘴角微翘,这个结果他很满意。 章珂雁明白她不能一直跟在他身边,以后也是一样,所以她还不如待在吉祥楼,让他放心。程云鹤所託之事不能不管,李莲花此去只是有惊无险,她去只会碍事。 看着他沉稳地缓慢地收拾包袱,她觉得自己总是置身在外,好像再努力也融入不到他的世界。这种感觉很早就有,她也只能装傻安慰自己,她对他来说是重要的。 “咳咳,人都走了,还看。”方某人看不下去了,出声阻止,“你这是什么眼神?别用那么肉麻的眼神好吗?看得我都要起鸡皮疙瘩了。”说着,他抖了抖身体。 她转过头面无表情地看他:“你管得着吗?我喜欢他,当然要多看他几眼了。” 方多病挑挑眉:“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你还真喜欢他啊。” “那又怎样?”她进楼,不再看他。 “哎哎,我话还没说完你怎么走了?那个,我也走了,施黑子估计后天才到,你一个人在楼里不要害怕哟。”说到最后,他故意低沉语气。 “慢走,不送。”她头也不回。 “哼!死鸭子嘴硬,看你天黑以后怕不怕。”他气道,转身出了楼。还要给施黑子送信,他又不是信差!死莲花真会使唤人。 其实施文绝明日就会到,他只是故意吓一吓她。 第22页 吉祥楼一片寂静。 “为什么不等到施文绝来再走呢?不知道我一个人在这里会害怕吗?也不叫我跟着去···”章珂雁趴在一楼的桌子上喃喃道。此时天快黑了,晚霞渐渐消失。吉祥楼半掩着门,像是在等待谁。 “扣扣”楼外有人在敲门!是他回来了吗?她就知道他不会让她一人待在这里的。 她急忙沖向楼前,边开门边说:“莲花,我就知道你会···啊?姑娘你是谁?” 外面站着个陌生的年轻女子,她不认识。 “我叫花弄影,一个人在外行走,天色已晚,无处安身,我看你楼门没关,所以过来看看。请问我可以在这里借宿吗?就一宿。”她干脆地说明来意。 “额,那你先进来吧。”章珂雁想了想说,她实在想不出来自己和李莲花有什么仇人,对方看起来不是坏人,赶走她她也于心不忍。如果真是歹人她也无法,倒不如随遇而安。 “···多谢姑娘。”她有些惊讶,似是不敢相信对方就这么容易让她借宿。 “啊,你好漂亮啊!···你是大夫吧。”来到屋内她才发现这个花弄影还真是个美人,皮肤白皙,身段窈窕,长着柳眉大眼,挺鼻小唇,还有尖尖的下巴,看起来楚楚动人。不过她身后背了个药框,里面露出点绿色的植物,应该是药糙。 闻言,花弄影的双颊渐红,她有些害羞,“嗯,我是‘叶岚谷’谷主叶秋枫的弟子,在外歷练。几天前路遇歹人将我的盘缠偷去,我走投无路,这几天只能风餐露宿。”说着,眼圈慢慢红了。 “啊!你一个娇小女孩儿在外得多辛苦!那个歹人真可恶!”章珂雁深感同情,“快坐下,你还没吃饭吧?我给你热点饭。”拉着花弄影让她坐下。 “谢谢···不用这么麻烦,我不饿···” “没事没事,不麻烦不麻烦。”她边走边摇手。 章珂雁把中午剩下的一些饭菜热了一下,她晚上就准备这么吃,只是由于心里有事,所以没有来得及热。既然花弄影来了,那就一起吃。虽然不太体面,但总能充飢。 她端上饭菜,歉然道:“抱歉薛姑娘,时间太晚了,只能做些粗茶淡饭。” 花弄影站起来帮忙,说:“姑娘说哪里话,你能收留我我感谢还来不及,怎么会嫌弃呢?” “那就好,一起吃饭吧。还有我叫章珂雁,你可以称唿我‘雁儿’。” “原来是雁儿姑娘。” 她对章珂雁说自己已经二十五岁,是个老姑娘了。章珂雁不以为然,“那你要叫我姐姐。” “为什么?咱们俩应该一样大吧。” “怎么会!我比你大四岁哟,马上我就要奔三了。哎” “天哪,不可能吧!” “怎么不可能?我看起来是说谎的人吗?你是女孩儿我才跟你说我的年龄的,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对方无话可说。 随即,两个女人便吃饭了,她们边吃边聊起天。章珂雁感慨地说:“如果今天没遇到你,我也准备露宿街头了。” “咦?为什么?”花弄影疑惑。 “今天下午这楼的主人出去了,只剩下我一人。我太害怕了,不敢一个人睡,所以···”说到最后,她害羞地挠挠头。 花弄影笑着回道:“哈哈,雁儿你真可爱。这么说来你是这里的丫鬟?我看不像哦。” “嗯,算不上是丫鬟,应该是朋友吧,我也不太清楚我们是什么关系。不过没关系,你住在这里没事,他不会责怪我的。”章珂雁一脸纠结。 “没关系,我只住一晚。”花弄影认真回道。 “先不说这个,吃饭吃饭。”章珂雁夹块儿揉放到花弄影碗里,催促她吃饭。 花弄影看着埋头吃饭的章珂雁温柔一笑,惊艷了这座小楼。 真是个善良单纯的女孩儿,她在心里想,算他没说错。 饭后,章珂雁把花弄影安排到自己的房中住,她则住在原来施文绝住的那间,住在一层,夜里如果有事,也可以互相帮助。 章珂雁躺在床上,回想起白天的一切,心渐渐凉了下来,“他根本没有把我放在心里。”为何要她一人留在这楼中?想着想着,心里陡然生出一股无名气,恼恨李莲花,恨他太过无情。有那么一瞬,她甚至想离开,等待的时间太过漫长,收到的回音几若没有,她还有勇气再等下去吗? 有啊,她嘆气,只要看着他想起他,她就会生出无边勇气。为了他,她愿等。 从见到他第一面的时候她就明白,她是一只飞蛾,李莲花就是那个不停燃烧的蜡烛,什么时候蜡烛灭了,她也就跟着亡了。 压抑太久,她需要发泄,但只能在被窝里流泪。 花弄影站在门外,借着月光看到床上的女人蜷缩成一团,时不时地抽噎。 她嘆气,选择了这条路,她註定要心伤许久。 没有回音的等待,我选择的道路。 ☆、我都知道啊 第二天,章珂雁破天荒的起晚了。她睁开酸涩的眼睛,想起昨夜的事情,觉得有些好笑,“夜晚果然是最矫情的。”看到外面高高升起的太阳,她勐地惊觉还有客人在。于是赶紧跳下床,风一般的跑下楼。 花弄影从厨房走出来便看到这样的一个人:穿着皱巴巴的里衣,头髮杂乱蓬松,手脚摇晃的,俨然是刚睡醒的章珂雁,她笑道:“雁儿起了?不要着急,没关系的。”声音温柔的仿佛能掐出水来。 这样的她怎能不让人怜惜呢?真实年龄明明已经很大了,看起来却还像个孩子,单纯的像白纸一样,执着的让人忍不住怦然心动。“他要是再不动心,我就要动心了。”花弄影心想。 玉城里的某个刚起的人突然打了个喷嚏,毫无预兆。“啊,是感冒了吗?” 章珂雁的脸爆红,她赶紧鞠躬道歉:“真是太不好意思了,我昨晚睡迟了。让你见笑了。” 花弄影笑着说:“我都说没事了。我也是刚起,只不过比你早了一点。快快洗漱,一会儿吃饭咯。” 章珂雁看着她,觉得她就像大姐姐一样,明明是她比较大啊。“好,我就来。” 早饭是稀饭配着一碟咸菜,她突然觉得无比幸福。有人一起吃饭的感觉真好,这也是她一直缠着李莲花的原因之一。一个人孤单,两个人温馨。 “花弄影,你真是太厉害太贴心了,如果你能一直在这里就好了。”章珂雁感嘆。 “这有什么,你应该比我差不到哪里。”花弄影回道。 章珂雁挠挠头,“啊,差不多吧。不过这是我第一次和漂亮的女孩儿吃饭,感觉很好哦。”说着还向她眨眨眼。 第23页 花弄影有些害羞:“你别打趣了,我哪有漂亮。” “怎么不漂亮?天哪,你如果不漂亮,天下就没有漂亮的人了!我用我的人格担保。”章珂雁信誓旦旦。 “好了,不说这个。我要走了,不能再打扰你了。”她的手里正拿着昨晚的药筐。 “啊?怎么这么快就走?再留一天吧。” “我已经在外半年多了,需要回‘叶岚谷’交代一些事。你不用担心,一会儿应该就有人来了。” “啊,你怎么···知道?” 花弄影突然起身拥抱章珂雁,她全身紧绷不知所措,感觉花弄影凑到耳边说:“我把你当做朋友哦。还有,我们会再见面的。”说完,顺势在她脸颊上亲了一口。 味道很好,她眯眯眼。 “那我走了。”说着她就出了吉祥楼。 章珂雁突然回神,她跑到楼外,大声说:“你也是我的朋友!以后有机会我会去找你的!你也可以来找我。再见!” 花弄影回头对她微笑,然后便消失在街角处。 “果然是个神秘的女人呢,书里好像没有她。”章珂雁看着远处喃喃道。 花弄影应该是原书中没有提到的人,她的出现会带来什么转机吗?她的手不经意抚到刚才被亲的地方,“果然是个有趣的女人。”她笑,笑容里多了些妩媚。 等到她吃完午饭,在楼里闲的要发霉的时候,楼外才传来一阵马蹄声,看来施文绝到了。她走到楼外,果然看到施文绝骑着马立在楼外。 看她出来,他赶紧下马,说:“雁儿姑娘,为了及早过来,我可是快马加鞭只睡了两个时辰。” 她仰脸笑道:“那多谢施少爷了,您旅途辛苦了。来,我拴马,你先进楼。”她殷切地接过施文绝手中的麻绳。 施文绝点头微笑,他盼着她说一声“施少爷”已经很久了,往常都是一直叫他“施黑子”。 她将马系在吉祥楼旁的一颗柳树下,然后也跟着进楼。施文绝为了赶路已经筋疲力尽,他一进楼就直奔原来自己住过的房间,倒头就睡。 “看来真是累得不轻。方傻子骗我说明天才到,哼!个大骗子。”她看看二楼西侧的房间,然后决定出去走走。在楼里闷了许久,李莲花都出去了,她当然也要去透透气。 屏山镇不够热闹,街上也是冷冷清清的。她慢悠悠地逛完主街道后,觉得没趣,便回到吉祥楼中。 逋一进入吉祥楼她便看到施文绝已经坐在大厅的椅子上,看她回来,他笑着说:“我还以为你突然消失了。” “没有,我只是出去逛了逛。”她无精打采地道。 “怎么无精打采的?”他疑惑道,这丫头平日里都是上蹿下跳的,今天怎么安静了? “哎,这日子好无聊啊,真烦吶。”她趴到桌子上说。 “哈,原来如此。无聊就找点事做呗,这不简单?”他理所当然的回答。 “果然是书呆子,跟标准答案似的。”她对他的回答嗤之以鼻。 “不找事做,难道就整日趴在桌子上?那可不是你的风格吧。”他故意说。 半晌 “那,我们来找点事做吧!”她突然支起身子说,把施文绝吓了一跳。 “额,找什么事做?···”他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不告诉你。”她不怀好意地看他,露出让人胆战心惊的笑。 “啊!救命啊!雁儿姑娘,雁儿姑娘!你饶了我吧,我再也要求你叫我‘施少爷’了!你放过我吧!···啊!” “不要,这多好玩啊!嘿嘿。” 施文绝的脸上一片惨白,像是被粉笔刷过一样,章珂雁手里拿着五颜六色的颜料正准备往他脸上涂。 “啊···” 吉祥楼内传来阵阵尖叫声和阴森的笑,把周围的居民吓得紧闭门窗,“妈呀,这楼里是不是有鬼?太吓人了。”一个中年女人扶着心口胆战心惊。 笑闹了大约有半个时辰,章珂雁才发善心放过施文绝。后者赶紧清洗自己的脸,然后头也不回地跑上二楼,像是后面有鬼追他一样。这女人太可怕了!他又重新认识了她。 他仔细地照镜子,发现自己的脸不再像之前那么黑,反而是染上了其它颜色,弄得个调色盘一样。他挫败地扔掉镜子,倒在床上。 晚饭的时候施文绝才下来,小心翼翼地,生怕章珂雁再出什么坏点子。章珂雁看到他的表情和动作以后,捧着肚子笑道:“施黑子,别这么胆小啊。你看,你的脸现在不只有黑色一种颜色了哟,还有其他颜色呢,多好看!噗!你。你该感谢我啊。”不能再看他了,再看他就要笑破肚皮了。 “雁儿姑娘···”他一脸郁卒。 之后的几天章珂雁没在做什么过分的事,只是看看书,练练字,或者打扫卫生,或者出去小转几圈。而施文绝则还在看他的经书,准备下一次考试。他的脸逐渐恢復原样,这让他放心不少。 “这样的生活才最好嘛。”施文绝靠窗晒太阳,懒洋洋地说。 屏山镇虽小,但消息传得很快。李莲花离开吉祥楼的第八天,街上传遍了他的事迹。说他将玉秋霜起死回生,找出了杀人兇手宗政明珠,以及揭露了玉红烛和宗政明珠、玉穆蓝和云娇的私情。这消息宛如炸弹一般,震惊了江湖人士,成了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 “看来他还是有些脑子的。”施文绝听到街上的消息后淡笑道。 “那当然,莲花可是绝顶聪明的。”章珂雁满脸骄傲,与荣有焉。 施文绝看着她,突然沉声说:“你应该知道他的病,难道准备一直这样下去?” 章珂雁有些惊讶,然后便恍然大悟,“对啊,我都知道啊。” “那你···” 远处风景依旧,只是似乎有人正在走近。 “看到没,他回来了。”她抬手指向远处还有些模煳的人影,“只要看着他我就心满意足,他这样,怎能不让人心疼?我一直在等他,等他自己说。”语罢,她便头也不回地进了楼。 施文绝回头看她,眼中神色莫名。渐渐的,有脚步走近,“你还没死呢。”舒懒的语气从背后响起。 他回过头,看他,说:“你还没疯,我怎么会死?”··· 待在厨房的章珂雁听着相似的话,笑了。果然是电视剧呢。 “手少阴心经、手厥阴心包经、足阳明胃经曾受重创,此三经对大脑影响甚多,三经受损会导致智力下降,出现幻觉,最终疯癫,并且无药可治···”这是原书里对李莲花的病的描述,她想着这话,手慢慢紧握。 李莲花回来了,还带了一只名叫女规的鸟,小巧玲珑,就是唱歌太吓人了。如果她没有提前知道的话,也会像施文绝一样吓得尖叫起来。女规最后被送给了方多病,施文绝怕它,又不能留在吉祥楼,所以最后还是便宜了方傻子。她闭着眼都能想像出方多病收到女规的高兴模样,肯定要傻呵呵地大笑。 第24页 经过这件小事,她觉得李莲花并不是表面上那么人畜无害,反而有点鬼畜腹黑的感觉,喜欢搞恶作剧。“还是有些像李相夷啊”她感嘆道。 她看着女规在桌子上蹦蹦跳跳的样子,觉得很神奇,“原来它的结局是这样的,还真是为它感到可怜。” 施文绝在楼里又住了几天便走了,走前还被章珂雁吓了一番,“下次来咱们再找些有趣的事玩儿啊。”章珂雁趁他上马时说道。 “啊!”施文绝一时没防备,差点从马上摔下来,他有些恼恨地看着李章二人,“你们,你们,我再也不来了!真是害人精。” “慢走,不送。”李莲花说。 “哈哈,一路顺风哟。”章珂雁挥手送别。 施文绝面无表情地跃马狂奔,很快便消失在他们的视野中。 “玉城好玩吗?那个玉红烛和云娇美吗?”章珂雁收回视线,开口问道。书上说她们可是美人呢,应该是和花弄影一样美吧,这个问题她想问好久了。 “啊,这个···你怎么现在才问?不会晚了吗?”李莲花疑惑。 “不会呀,你这个当事人在,哪里会晚?现在问才是最好的时机。”她给他一个大大的笑。 他看着这个灿烂的笑,说:“嗯,确实是。玉城啊,很大,花糙很多,房子很多,人很多。至于云娇两个人嘛···” “嗯嗯,你快说呀···” “这个嘛,她们长得···” 交谈声逐渐远去,微风轻拂,柔软了这个小镇。 是啊,我都知道,一切。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男主受的伤,我直接引用的是《吉祥纹莲花楼》原文,在这里要特别註明一下。谢谢藤萍大大的原作 ☆、有个女人叫翠花 李莲花回来之后,日子倒是无甚波澜的又过了几天。他们每日不是看书聊天,便是出外闲逛,和之前差不多。但是章珂雁明白,有的事已悄然改变。 李莲花某日不经意的问她:“我去玉城那日,晚上你是怎么过的?” 她顺口道:“当然是和往常一样,吃完饭睡觉咯。”然后她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又补充道:“多亏有个漂亮的妹妹路过借宿,她陪了我一夜,要不然我还不知道怎么度过呢。” 他瞭然道:“是吗?你很喜欢她?” “嗯,她长得又好看人又好,我当然喜欢了。” “那就好。” 半夜,章珂雁再次从梦中惊醒,急促的喘气声在房中响起,她蓦地低头抱膝,身体止不住的颤抖。 “看来,又要开始了。”她慢慢说出莫名的话。 是的,晚上她又做梦了,剧情有了发展,是从一个皇帝陵墓开始,它被叫作“一品坟”。这个故事里有很多人,他们或多或少都有目的,将李莲花扯进去,让他为他们解开谜团,还为他们解决困境。 “‘婆娑步’吗?”她喃喃自语。 果然,第二日午后,方多病急沖冲来到吉祥楼,二话不说拉着正在看书的李莲花就要冲出门外,却被章珂雁眼疾手快地拦下。 “我有急事,要借他几日。”方多病一脸怒容的看她,挣扎片刻请求。 “有急事也不能就这么把人给拽过去啊。”她用力挣开他抓着李莲花的手。 “丑八怪,这次事情紧急,要是被你给耽误了,小心你的脑袋。”他恐吓出声。 李莲花在一旁开口:“什么事要劳烦你方大公子前来求我?” “前几日有人在‘一品坟’熙陵发现两具尸体。这件事本由‘佛彼白石’负责,彼丘又将该事託付于我···” “所以你要我和你一起去?” “嗯。” “那走吧。雁儿,一起去吧。” “哎?”方多病诧异他竟然这么慡快。 本来以为自己又要留在吉祥楼内的章珂雁勐地抬头,惊讶地看向李莲花,“我,我也跟着去?”目光里有些不敢置信。 “对呀。难道你不想去?”他微笑着说。 “去,当然去!等我一下,我马上回来。”她用力点头,生怕他临时变卦。 “我说,咱们两个人去就行了,为什么还要带上她这个没有武功的惹事精呢?”方多病不甘心地说。 “她一个人在这里我不放心。”他凝神道。 “还不一样?上次她不也是一个人在这楼里吗?”方多病嘟囔。 李莲花笑而不答。 还算方多病有良心,他雇了辆马车。从屏山镇到皇陵附近的朴锄镇,他们足足花了两天两夜的时间,如果没有马车,她估计要累死在途中了。 “这是晓月客栈?”章珂雁满脸诧异。李莲花则语义不明地“啊”了一声。 方多病有些尴尬:“咳咳,附近只有这一家客栈,况且熙陵就在后面,离的也近,只能住在这里了。” 晓月客栈和一般的客栈并无多大差别,这是在模样上。可是它的选址有些令人不解,为何要与ji院为邻?难道是相互照顾生意? 章珂雁看看晓月客栈,又瞅瞅一旁的怡红院,有些踌躇。 “哎呀,客官们是住店啊还是打尖儿?”一个响脆的女声传来,接着主人露面,是一个年轻女人,无甚特色。她甚至没有一个能让人记住的点儿在,章珂雁看她许久才终于发现这女人的嘴角微翘,不是故意,而是天生使然。是个爱笑的女人啊,她在心里想。 三人最终住在了这个客栈,客栈老闆就是刚才那个女人,名叫孙翠花,是个寡妇,有个刚满一岁的儿子。 章珂雁在听闻“孙翠花”这个名字的时候,忍不住咳了几声,众人纷纷对她侧目。 她不否认“孙翠花”这个名字太有魔性,既能让人想起《西游记》里的高翠兰,又能让人回忆起“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这样的歌曲。 “她父母怎么想起给她取这样的名字?简直不要更俗气了好吗?”她腹诽道。 “翠”字很好看,也很好听,就是和“花”呀,“兰”呀结合起来就变了味道,让人忍不住想笑。起名字也是个大学问那,她最后总结。 孙翠花是个热情开朗的女人,做事十分慡快。她的儿子和她一样,普普通通,和什么“粉雕玉琢”“精緻可爱”没有一点联繫。 客栈的生意不是很好,没有多少人住在这里,所以她一看到方多病三人才会如此热情。方多病坐在桌边向李莲花道:“最多再过一个时辰,‘佛彼白石’就会派人来。我之前已给他们说过地址了。” “嗯,好。”李莲花淡淡回道。 章珂雁显然没有把注意力放在他们的对话上,她只是一脸好奇地环顾四周,甚至走出客栈,看看四周。 第25页 孙翠花从里屋走来,擦擦满是水渍的手,歉道:“几位客官久等了,我本来想弄些菜来招待你们,谁知家里没了酱油。我这就去集市上买,劳烦你们再等一会儿。”然后似是想起什么,面有难色。 李莲花温柔地说:“老闆娘太客气了,我们现在还不饿。你是不是有什么难事?” 她感激地看向他,说:“我出去的话,儿子不好一路带着,但是又不能把他丢在客栈···” 李莲花瞭然,“老闆娘要是相信我们的话,我们来帮你照看你儿子,你意下如何?” 她赶紧点头,“那就多谢你们了,我快去快回,不会耽误你们的。只是我的儿子哭哭闹闹,要给你们添麻烦了。” “无事无事。”李莲花笑着说。 孙翠花从楼上抱下来她儿子,小心翼翼地放入李莲花怀中。小孩儿本在熟睡当中,像是感应到陌生的怀抱,于是睁开小眼,看到李莲花以后,便“哇哇”大哭起来。 孙翠花看着儿子的眼泪,有些心疼,但她狠狠牙说:“那我先去了,我儿子就拜託你们了。”说罢就大步走出客栈。 那小孩儿一直哭个不停,李莲花只能摇晃着哄他,这小孩儿好像喜欢他这么做,登时就不哭了,但是只要他一停下,他就会再度大哭。 章珂雁外出有一段时间了,李莲花皱着眉看向外面,不知道这丫头跑去哪里了,许久还不回来。 等她回到客栈时,看到的便是李莲花怀抱孩子,还有方多病一脸不耐的场景。看着他对孩子细语温柔的样子,她好像嫉妒起这个小孩儿了。 “这是谁的孩子?是翠花的?”她开口问。 “嗯,是···”,“是他的儿子!”李莲花正要开口,却被方多病突然打断。 “不,是翠花的孩子。她出去买酱油了,我帮忙找看一下。”他解释。 她看他熟练的做法,有些狐疑:“你好像对照顾孩子很有一套?” “啊?没有没有,只是看到有些女人也是这么抱小孩子,我跟着重复罢了。” “还真是学什么都会,做什么都对···” 接下来的近一个时辰里李莲花一直抱着翠花的孩子,方多病被孩子断断续续的哭声弄得额上青筋直跳,章珂雁则优哉游哉地看着客栈大门。它现在还是紧闭的,不过一会儿就会被人开启。 那厢,方多病已经忍到极点,他倏地开口对李莲花吼道:“死莲花!我堂堂方大公子在这里已经坐了快一个时辰,就看着你抱着他,他是不是你儿子?”声音惊吓到了刚刚安定下来的小孩儿,他又咧开嘴大哭。 “啊!烦死了!我请你来这里不是照顾孩子,是来查案的!”方多病抓头低吼。 “啊,抱歉,可是翠花出去买酱油了···” “她出去的时间有点儿长了。”章珂雁插话。 “肯定是自己先去哪里吃饭了,或者遇到老相好了···丑八怪,你这是什么眼神?”方多病正猜测着,却发现章丑八怪看他的眼神不对。 “鄙视你的眼神!智商这么低,难怪是傻子。”她嫌弃道。 方多病听完怒从心生,加上刚才的不耐,他双眼喷火,“丑八怪!谁是傻子?你这个什么都不会的麻烦精!还有你!死莲花,孩子你抱够了没!抱够了就跟我去熙陵!”他虽不知“智商”是什么,但从她嘴里出来的话,肯定不是好东西。 “这,翠花还没回···” “吱呀”一声,大门开了又关,“抱歉,我···”一个年轻儒雅的男声从门口传来。 三人看去,原是一个身材挺拔的英挺男子,他又道:“在下葛潘,‘佛彼白石’弟子,是来请二位···三位协助查案。”彬彬有礼的,让人顿生好感。 方多病立即露出温文尔雅的笑,斯文地道:“在下方多病,这位是李莲花,‘莲花楼’楼主。她是···李莲花的随从,不参与查案。” 明明前一秒还是金毛狮吼,现在却变成了谦谦公子,方傻子变脸真快,没想到他还有这个绝活。 “哦,在下拜见方公子,李公子,还有···姑娘。”葛潘礼貌问好。 “我姓章。”章珂雁笑着对他说。 “章姑娘。”葛潘回道。 “那现在二位可以和我一起出发了吗?”他又小心问道。 “额,现在还不行···”方多病不情愿道。 “翠花买酱油还没回来,这是他儿子···没想到她买个酱油花了这么长时间···”李莲花抱歉回答。 方多病怒视他,却被章珂雁瞪了一眼。 她开口说:“既然我不去,那我来照顾这个孩子吧。莲花,你就和他们一起去吧。” 李莲花思考一会儿点点头,便把孩子交给了她。没想到她也会照顾孩子,那孩子一到她怀里便安静下来。李莲花方多病意外地看她。 老娘我可是练过的,当初我们家的磊哥可是我亲手带大的。她在心里回道,磊哥是她的亲弟弟,比她小了整整一轮。 “没想到丑八怪也会带孩子···” “真是个没礼貌的傢伙,还是葛潘葛公子好,说话斯斯文文的。某人想学也学不来啊···”她故意说道。 闻言李莲花瞅了她一眼,意义不明。葛潘则不好意思的尴尬着,脸微微泛红。而方多病则气唿唿地看她,嘴唇抖了几下还是没骂出口。 李莲花看着她认真告诫:“那我们先走了,你要照顾好他。” “好,放心吧···你也要好好的。”说到最后一句,她几乎是含在嘴里,李莲花似是听到了,他温柔地笑笑,点头答应。 最是那般低柔浅笑,惊艷了她,让她再难忘记。 我想用一己之力来保护你,是否异想天开? ☆、婆娑步 等到三人走了大约半个时辰以后,章珂雁抱着翠花的孩子出了晓月客栈,进了隔壁怡红院。 怡红院的鸨儿牡丹趴在桌子上,百无聊赖地看着大街。眨眼间一个怀抱孩子的年轻女人进入视线,牡丹直起身子,这女子她没见过。 来人正是章珂雁,她礼貌地说明来意:“牡丹姐好,我是晓月客栈的客人,老闆娘孙翠花外出有事,她的儿子放在您这里几天可好?” “翠花去哪了?平常她都是寸步不离她的儿子。”牡丹狐疑道,这女子不会是坏人吧? “不瞒您说,翠花刚才外出买酱油去了,多时不见回来,我正要寻她去。你不要怀疑,我来只是想把她的儿子託付给您,您和翠花是好友,她的儿子您该不会不相信吧。”她将怀里的已经熟睡的男孩儿抱到牡丹身边,好让她看个清楚。 第26页 确实是翠花的孩子大壮,牡丹就势抱过孩子,忧心道:“翠花不会有事吧?她孩子就放在我这里,我会好好照顾。” 章珂雁听后终于放下心来,“那就多谢牡丹姐了。您不用担心,我这就去找翠花。” “那你也多加小心,谢谢姑娘了。”牡丹放缓声音回道,“需要找人陪你去吗?你一个女孩子不安全。” “不用不用,人多了就找不到了。我不会有事的,那我就先走了。”她抬手点点大壮的小脸,微笑着对牡丹说。 牡丹点点头,目送她离去,眼里满是担忧。翠花平日里也没有什么仇人冤家,看来这次祸事不小,也不知那姑娘能否把翠花找回。她回神看看正在熟睡的大壮,“希望你娘能平安回来。” 章珂雁出了怡红院以后便返回晓月客栈,她关闭大门,找到后院的柴房,挑了一根短粗木棍,从后门走出,她要去找孙翠花。 之前孙翠花去买酱油的时候,她就跟在后面,走到半路的时候,突然出现了个瘦高的男子将她打昏,带到了附近一个荒僻的院落。章珂雁记住院落的位置后才疾步回到客栈,只要知道人在哪里就好了,其他的容后再说。翠花作为人质不用担心,暂时没有生命危险。回到客栈的时候李莲花还在抱孩子,她把时间卡的刚好,不会引起他们怀疑。 一路走来,章珂雁胆战心惊,她既要观察周围状况,又要收好棍子,以免被人发现。在离那个院落越来越近的时候,她停下脚步,扶在墙外探听院内的动静。院子里很安静,只是时不时有“呜呜”声发出,像是被堵住的嘴发出的声音。 “看来她是被人绑住了。”章珂雁心道。 她探头,小心地从大门门fèng看去,只见一个侍卫模样的男子立在一间糙屋前,看来只有一人看管。她拿定主意,准备引出这个男人,再把他打昏。 她在门外突然高声喊道:“天哪!有人吗?救命啊!” 院内的男子听到外面的声音大惊,以为有人发现这里的情况,于是他小心翼翼地向门口走来。 听见脚步越来越近,章珂雁握紧手中的棍子,不敢发出一点声音,连唿吸都慢了下来。渐渐的,脚步停了下来,“吱呀”一声,门开了,一颗脑袋伸了出来。 就在此时!章珂雁举着棍子勐地朝那颗脑袋砸去,“砰”的一声,那脑袋慢慢调转方向,不可置信地看着手拿棍子的章珂雁。“你···”话没说完便倒下了。 “唿!好险。”她拍拍胸脯说。 看到男子昏过去后,她踱步走到他面前,发现他果然昏迷,于是便又打了他几下。 打人不好,但总比被人打好,多打他几次,那他一时三刻就难以醒来,章珂雁理所当然地想。 处理好这个人以后,她飞速地跑向茅屋里,待她打开门以后,果然看到了被绑住的孙翠花,她的嘴被布给堵上了。 孙翠花一见来人,立刻挣扎起来,喊叫声更大了。 “翠花,你别急,我来救你。”她放下手中的棍子,安慰道。 “呜呜”翠花满脸感激地看她。 待得布被拔掉以后,翠花出声说:“大壮呢?我的孩子呢?”焦急的落下泪来。 “他被放在安全的地方了,你不用着急。把你救出以后咱们就去找他。”她徐徐说道。 闻言,翠花果然安静下来,然后她啜泣道:“多谢章姑娘,如果没有你,我恐怕活不长了···”声音里满是恐惧。 “不会···即使没有我你还是会平安的···”只是,会遇到一个丧心病狂的疯子。 “那咱们走吧,再等一会儿那人就该醒了。”解开翠花身上的绳子以后,她扶着她说。 “嗯嗯。” 章珂雁拿起棍子,搀扶着翠花,出了茅屋,临近大门时,前面突然跑出个男人,正是刚才被她打昏的人! “不用等了,我已经醒了。”那人阴沉着脸回道。 “啊?!”章珂雁惊恐地看向他,“你不是,你不是,不是被打昏了吗?” 看来小说里说的都是骗人的,说什么“一棍子打下去人就昏死过去了”,这完全不符合面前的人啊,天哪,这人的头怎么这么硬?跟孙悟空的头似的。 “就你那点力气怎么会?笑话!”他不屑回道,“哼!你这臭婆娘竟然打了我那么多下,等一会儿把你们都关起来,看谁来救你!” “你,你,你想干嘛?”她捂住胸口害怕道。 “想哪去了?你这么丑,我还不屑看你呢!我看你还不如旁边这位。”男子一脸嫌弃地说,这女人还没他老婆好看,她担心什么,一个异想天开的女人。 “···”章珂雁一脸吃了翔的模样,说不出的憋屈。孙翠花在一旁忍不住地轻笑,天哪,这人太搞笑了。 接着,章珂雁两人便被毫不留情地关到了原来的茅屋,而他也跟着进屋,以防二人再逃出去。 眼看又要被堵住嘴,章珂雁急忙阻止,“哎哎,我说这位兄弟。有话好好说嘛,我们人在这里又逃不出去,这嘴不用堵吧。这布脏兮兮的,放到嘴里真没什么好滋味···” “被绑了还这么多话,小心我割下你的嘴!”男子一脸不耐。 “我,我就这一个要求,你还不成全吗?嗯~”说着,她故意扭下腰,娇声道。 “恶···”男人俯身呕吐,“你是想把我噁心死吗?不堵就补堵!别叫出声就行。千万别再摆出这副模样了。” 章珂雁哭笑不得,这种情况是该哭还是笑?她长得还可以吧,至少没到丑的程度,怎么他连看都不想看,还真吐了出来。难道她不知不觉间变丑了?还是时间太久,她老了不好看了? 孙翠花看着正在纠结的章珂雁,轻笑着说:“章姑娘,你别担心。他那是瞎说,你漂亮着吶,你是我看过的最漂亮的姑娘。” “是吗?”她满怀希冀地看向她,却又听到旁边男子的哼声。她嘆口气,漂不漂亮没关系,先过了这一关再说。只要莲花觉得她好看,那其他人就无所谓了。可是莲花也没说过啊,于是本来恢復些信心的某人再次垂头丧气。 他们就在这间简陋的茅屋度过了一宿,期间章珂雁还和那个名叫“李扬”的人斗嘴斗出些情谊。 “哎,我说你为什么要把这个无辜的人绑架?”章珂雁没事和李扬聊起天来。 “有人出钱要我看着她。”李扬言简意赅。 “那应该把我给放了吧,我对那个人来说应该没用。” “不行,谁让你要来救她?一定和她有关系,等僱主来了我把你们一块儿交给他,让他定夺。” 话音刚落,外面就传来声音,“李扬,我让你看管的人呢?”是个男人。 第27页 随即屋内便出现一个瘦弱的男子,却有着一双精明的眼。“这女人是谁?”他指着章珂雁问道,满是戒备。 “不知道,不过她想救她,所以我就把她给留下来了。” “我把她带走了,至于这个多余的人,留在这里没用,一会儿你找个地方把她杀了。”来人果断下令,直接拎起地上的孙翠花就走。 “章姑娘···”翠花直叫,挣扎着不愿走。不过却已远去。 章珂雁可怜巴巴地看着李扬,难道今日我便要死了吗? “别这么看我,你快走吧,我数到三,如果你还在这里,我就杀了你。”李扬背手而立,沉声道,他显然不想杀她。 “谢,谢谢你,李扬。”她站起身,路过他身边时轻轻说。 直到脚步声远去,李扬才睁开眼睛,他凝神看着屋外的某处,说:“我还了你的人情,这下我们两不相欠。” 不一会儿,院子里出现一个人,她轻笑:“是,多谢李大侠。”她抬起头,赫然是花弄影! 那边,跑出来的章珂雁心神刚定,看着街上人来人往,突然生出一股陌生感。“接下来该去哪里?陵墓那边去了只会惹麻烦,还不如在晓月客栈等着,或者去怡红院。可是···莲花啊···”她咬咬牙,最后还是奔向陵墓附近。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她才到熙陵,可是这里只有白雪,没有人,地上杂乱的足迹表明这里经过一番打斗。 不是这里···啊!是在朴锄镇的附近!勐地想起梦中情景的章珂雁急忙返回,希望能够赶上他们。 那厢,方多病眼睁睁地看着古风辞进入林中寻找李莲花,他却无能为力,脸色惨白。 “啊?!谁!”葛潘在林中尖叫一声,接着古风辞也受到攻击。李莲花急促喘气,脸已经白成一张纸。使出“婆娑步”已经让他精力大损,他看看不能动的古风辞两人,然后准备去找方多病。 “谁?!”感受到陌生人的气息,他转头看去,却登时立在原地,不能移动半分。 “···雁儿···” 离他几丈远外,章珂雁站在雪地上,一动不动地注视他。此时,刚好有滴水滴到雪中。 “我什么都没看见···”她边说边往后退,退有几步之后便转头跑了,也不管他。 不一会儿,林中只剩下三人。 跑远的章珂雁捂住嘴无声哭泣,眼泪像是关不上的水龙头一直流。刚才她好想上去紧紧抱住李莲花,可是她不能。为什么老天就要让他受这么多苦? 章珂雁抹抹脸上的泪,恨声道:“还不是作者狠心?让莲花受这么多苦,这本不是他该承受的,为什么一直有人要逼他?!” 过了一会儿 “我最近的眼泪是不是有些多?”她吸吸鼻子,突然发现自己最近确实有些感性。 她快步走入朴锄镇,直到看到孙翠花才放下心来。她身边跟着个高瘦的男子,面目阴柔。“是杨秋岳吧。”她猜测,梦里面好像是这个名字。 “啊,章姑娘,你没事吧,我还以为···”孙翠花红着眼眶,她本想拉着相公去找章珂雁,幸好她没事。 “嗯嗯,我没事。你是她丈夫吧。”章珂雁走近说。 “我听翠花说了,多谢姑娘救我妻子。” “没事,我这不没救成吗?还是方多病救的···” “你怎么知道?!···”她又没在现场,怎么会知道?杨秋岳满眼疑问。 “我,我刚才看到他们了,问的。”她手心冒汗,干巴巴地说。 “哦。正好,他们来了。”他抬头远望,正巧看到远处李莲花一行人。 “我,我先进客栈了,有点事···”章珂雁现在还不知道怎么面对李莲花,正想躲。 “诶?丑八怪,你怎么要进去?”方多病在远处喊道,制止了她的全部动作。 章珂雁无奈地闭闭眼,转身回道:“我进去好给你找些创伤药,你不是受伤了吗?”说着,她摆出善解人意的模样。她控制着不去看李莲花的方向,只是紧紧盯着地上某处。 “奶奶的,这次差点失了手,多亏有高人相助,不然,不仅我的英明保不住,死莲花也真的要成死莲花了。”方多病气唿唿道。 “啊?莲花,你受伤了没?”听完,她心内一紧,顾不得心里的别扭,赶紧跑到李莲花旁边。 “咳咳,还好,如他所言,不然我果真会死。”他目不转睛地看她,似要确认什么。 “啊,那就好。”她在他的注视下笨拙的回道,然后便退到一旁,努力装成透明。 众人只以为这姑娘是护主心切,担心主人的安危,所以才有这样的举动,所以并没有把注意力放到她的身上。 小小的插曲过后,众人的目光再次集中到了熙陵以及武当黄七身上。 霍平川对李莲花很好奇,他押着古风辞和葛潘立在一边。 熙陵死人的原委众人已大概知晓,可是杨秋岳要寻找的黄七黄师叔却没有动静,正在愁时,怡红院的张小如出现了,事情出现转机。 看到大家纷纷离去,准备去找多时不归的方多病时,章珂雁拦住孙翠花,在她耳边轻声说:“小心筷子。” 孙翠花一脸茫然,不懂她是什么意思,只能依言点头。 李莲花看到这一幕后眉头紧锁,这丫头的秘密越来越多了,让人看不透。 她没有跟着去,而是按照李莲花的意思去照看翠花的孩子。 大壮被安排在牡丹的闺房内,她到的时候他还在安睡。 “这孩子一天到晚怎么只知道睡觉?”她笑着说,又轻声道:“要为你妈妈保佑啊。” “孩子还小,当然要睡了。翠花回来了吗?”牡丹跟着她进房,怜爱地看看大壮,又不忘问翠花的情况。 “翠花啊,还好,一会儿就来了。”她出神道。 翠花怔怔的立在怡红楼面前,看着小如远去。忽然听到后面有人叫她,她才迴转身体。 她正要回答,却被一股力量勐地推到在地,霎时痛感袭来。翠花不明所以,却感到身上压了个软软的东西,像是人。 不明所以地被人推到,翠花很生气,正要发作时,只听到前方两声惊唿。 “姑娘!”杨秋岳和霍平川齐齐失声,看着翠花的方向,脸色发白。 孙翠花似有感应慢慢回头,却发现章姑娘已然倒在她身后,肩胛骨处冒出根筷子,血蜿蜒而下。她失声尖叫:“章姑娘!” “臭娘们坏我好事,死了活该!”黄七随即出现在怡红院门口,看着重伤在地的章珂雁,阴森道。 染上红的雪,美得惊心动魄。 ☆、客居方府 第28页 章雁雪看完大壮急忙下楼,她没忘记孙翠花一会儿要逢大难。她不能置身事外,孙翠花是个无辜的人,而且她还有个出世未久的儿子,她必须救她。 一到院内,她果然看到一个身穿白衣的中年男人坐在厅上喝酒,目光直视某处。顺着那个方向看去,翠花果然在和一个女人谈话,远处杨秋岳两人也将来到。 她装作无事的模样走出院外,正当这时,有东西破空而出,唿啸着向翠花飞去,她心里大惊,赶紧跑向前扑倒翠花。 一瞬间剧痛从右肩传来,看到一根带血的木筷,她笑了,“还好赶上。”说罢便昏死过去,脑中最后残留的是孙翠花微翘的嘴角。 是个爱笑的女人啊,就这么死了太可惜。 ··· 章雁雪醒来是一天后的事了,她醒的时候旁边坐着李莲花,他正拿着书,安静地看。她静静地看他,看他的脸颊,看他的眼睛,看他的嘴唇。然后她转移视线环顾四周,发现这里很不一样,她发起呆来。 李莲花感觉有动静便放下书,然后看到是章雁雪张开眼瞅着屋顶,不知在想什么的场景。 “你醒了,还有哪里不舒服吗?”他柔和地问。 “嗯···没有,哪里都很舒服。”她蹭蹭柔软的被褥,觉得很安心,又突然想起什么问:“这是哪里啊?好像不是莲花楼,也不是晓月客栈。” “这是方多病的家。” “啊,还在京城,怪不得这么豪华。” 这屋里摆着名贵的花瓶以及名家的字画,还有昂贵的建筑材料,一看就是有钱人住的地方。 “那当然,只有本公子的家才这么舒适,和莲花楼相比可是高了不止几个档次。”话落,方多病出现在屋内,他拿着一把扇子,开开合合,作出风流公子的架势。 “明明是大冬天,你还拿把扇子,真是个傻子。”章雁雪看清他后慵懒地说。 “本公子这是风流才子,潇洒多情,你这无知村姑怎会明白?”他不屑地回道。 李莲花看着她说:“啊,有件事要告诉你。翠花和杨秋岳让我替他们向你问好,他们很感激你救了翠花。离开的时候翠花还哭了···” 她听后笑笑,很舒心的样子,“翠花安全就好。”也不枉她受次伤。 “我看你就是傻!明明一点武功都不会还硬要上去救人,还好本公子家的金疮药好用,不然你现在还能这么悠闲地说话吗?”方多病一边数落她,一边不忘夸赞自己家的药。 “谢谢方大公子啦。不过我相信不论谁在场,都会这样做的。”她真诚地感谢。方多病满意地点点头。 “你来除了看我,还有什么事吗?”她问。这人应该不是特意看她的。 果然 “我来是找他的,谁知你这么快就醒了。死莲花,跟我出去一下,我的小姨身体有些不舒服,她指名道姓要你去医治。”方多病有些尴尬地说。 “啊··那我下去看看,你再休息休息。”李莲花答应下来,然后叮嘱她。 “好啊,你们去吧。”她眯着眼睛轻声道。被窝好暖和呀,她什么也不想管了,就想好好待在这里享受享受。 李莲花看到她享受的模样觉得有些好笑,他突然发现这丫头的睫毛很长,弯弯的,闭眼的时候它跟着一颤一颤,煞是好看。 方多病则是认为丑八怪喜欢他家的被子,心里生出莫名的优越感。 章雁雪在方氏的客房里足足呆了两天才下楼,这期间她一直躺在床上,美名其曰是在养病。其实她不是睡觉,就是发呆,和之前的紧张完全是天壤之别。直到她闲得快发霉,李莲花才发了善心准许她下楼。 谁知她一下楼便看到他为何晓凤治病的场景,方多病在一旁煎药。那何晓凤靠在李莲花身上,像是没有骨头似的,她好笑的摇摇头。李莲花的怀抱可是不好钻的,之后她肯定要吃苦头。 何晓凤不愧是武林第三美人,年纪虽说不小,但还是风姿绰约,小脸嫩的简直能掐出水来。章雁雪见到她的第一面就被她那楚楚动人的大眼迷住了,眼也不转的盯着人家看,只弄的对方脸上红霞满布。 “哇,姐姐你好漂亮啊!”章雁雪见到她后真诚地贊道。 “噗!”方多病正扇火,听到她的话后不小心被烟呛了一下,连带着勐咳几声。这丑八怪搞错没,她小姨都多大了,她竟然称唿她为“姐姐”?!还真是会见风使舵,瞧这态度,跟当初他们初次见面时差远了。 何晓凤责怪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微微放开李莲花,抬头笑眯眯地对章雁雪说:“小姑娘你是谁呀?怎么这么可爱?” 她竟然可爱?章雁雪有些不好意思:“我是李莲花的随从丫鬟,照顾他的生活起居。”她睁眼瞎编,不顾李莲花和方多病二人的诧异。 “丫鬟?不太像啊。”何晓凤不相信。 李莲花咳嗽一声,说:“别听她胡说,她是我父亲故交的女儿,由于父母双亡和我相依为命,我们是兄妹。” 她听后默默翻了个大白眼,这才是瞎说好吗?还兄妹呢,她还比他大两岁。 “啊,原来是兄妹。”何晓凤点点头,表示相信。 方多病之前就听过这样的说辞,所以没有注意,他甚至不知道章雁雪的年龄,以为她只是二十出头。他认识她六年了,没觉得她有多大变化,像妖怪。 听说章雁雪是李莲花的妹妹,还和他一起住,何晓凤静不下来了,拉着她到自己的闺房里絮絮叨叨了好一会儿,连看病都忘记了,把李莲花和方多病晾在楼下。 “我说,这药还让她喝吗?”方多病一脸莫名其妙。 李莲花慢吞吞地说:“那就留到明天吧。” “明天?!这药都馊了吧!” 章雁雪和何晓凤像是多年故交一般,真是相逢恨晚,她们从最新的一款胭脂说起,聊到最后聊到了李莲花,然后更是大谈特谈。要不是有人请她们下去用饭,她们还不停止。 “这样吧,姐,等我回去以后,我给你写信,把他的衣食住行种种详细地写给你。”章雁雪灵机一动,说道。 “好啊!如果这样最好。我给你一只信鸽,这样咱们就可以互通消息了。哇,好激动!”何晓凤兴奋地说,差点要蹦起来。 章雁雪又说:“要给咱们两人起个名号,这样听起来才威风。不如就叫‘护花二人组’,你觉得怎样?” 何晓凤听后双眼放光:“‘护花二人组’?不错,就叫护花二人组。我是大花,你是二花。” 二花?听起来怎么这么别扭?章雁雪有些抗拒,“好,那咱先下去吧,要不他们该等急了。”她接着说。 两人意犹未尽地暂停谈话,相携下楼。早在楼下等着的李莲花二人过了许久才看到两个女人相亲相爱下楼的场景,把他们弄得一头雾水。 第29页 这两个女人在搞什么,神经兮兮的。 “来,雁儿,尝尝我们方家的招牌菜,红烧狮子头。”餐桌上,何晓凤夹起一块儿饱满鲜嫩的狮子头,放到章雁雪碗中。然后又夹起一块儿放到李莲花碗中,“啊,莲花也是,多吃一点。” “那我呢?小姨?”方多病一脸渴望地看向她。 “呶,这是你的。”她随手夹起一块又小又硬的丸子,扔入他碗里。 “你还是我亲小姨吗?这么偏心。”他恨恨地夹起丸子放到嘴里,含混不清地说。 方多病一脸无奈地看着面前两个含泪惜别的女人,他终于忍不住抱怨:“你们还要站多久啊?又不是生离死别,睡个觉都要这么难吗?···” 话音未落,很自然地收到两记白眼。 章雁雪大发慈悲顺着方多病的话说:“姐,你先去睡吧,天太晚了。” 何晓凤泪眼婆娑:“那好吧,你也要早点睡。”说罢,三步一回头地上楼去了。 “你们什么时候这么亲近了?如果不是你们都是女人,我还以为你们是夫妻呢。”方多病在一旁抱怨,他实在受不了这两个女人了,在一起搞得他都有些不正常了。 “我们那是真爱,就像你和莲花、方多病一样。”她高兴地说,终于遇到和她兴趣相同的女人了,她怎能不高兴? ··· 李莲花在一边安静地看着,等她走近后便一起回房。他们住在隔壁,而方多病则在其他地方。 “你很喜欢她?”李莲花开口。 “嗯,我们有一个共同的兴趣。”章雁雪回答。 “什么兴趣?”他接着问。 她忽然停下脚步,认真地指着他说:“你。” “?”他不解,看看她的手指。 她大笑,“莲花,你真会装傻,明明什么都知道却装作一副懵懂无知的样子”,她勐然凑近他说:“你啊,是世上最会演戏的人啦,哈哈。可是,只说实话,却从不被人相信,是吗?” 他看着她靠近的脸庞,眯起眼:“你是不是醉了?可是你没喝酒。” “我当然没醉,只是突然想说了而已。”她走到自己的那间客房,站定,“那我先睡了,拜拜。” “还有,何晓凤喜欢你哟,虽然你没以前好看。”她靠近他的耳朵,小声告诉他。 感觉到耳边的热气,他眼眸的颜色逐渐加深,有种想要扭头的冲动。他看着紧闭的房门,嘆了口气,然后回到自己房中。 作者有话要说:  从这一章开始女主角换名字为“章雁雪”,之前的名字太难听了…… ☆、三年为期 又过了一日,李莲花二人准备回屏山镇,理由是李莲花想吉祥楼了。章雁雪和何晓凤在方府门口又上演了一次生死别离的大戏,不知情的人都要看哭了,而知晓原委的人则在心里翻着白眼,恨不得上去打断两人,其中以方多病为最。 回去的时候有马车送,章雁雪觉得很幸福。她手里拿个绣着大红牡丹的鲜艷包裹,里面放的是何晓凤的鸽子“多多”,据说这个鸽子很懂人情。 回到吉祥楼的时候正是黄昏时分,街道上行人匆匆。 快走到吉祥楼的时候,李莲花突然开口:“我从来没问过你的来歷,以前认为不重要,现在你可以告诉我吗?” 章雁雪听后滞了几秒:“现在是觉得重要吗?” “嗯,从一开始我就觉得你很奇怪,看起来似乎有些迷煳,可是好像又知道些什么。”他皱着眉头说。 “我是从那里来的。”她仰头指天,然后又看向他,“你不要怀疑,我只是个普通女子。” “我知道”你确实普通,但又不普通。 “而且”她定定地看他,“我是为你而来。” 闻言他浑身一震,不可置信地看她,觉得她说的有些荒谬,完全不能想像。为他而来?为什么? “我只想让你过得开心。”她往前走几步,然后回头看他:“我说的是实话,你可以相信。” “为我而来?让我开心?你会怎么做?”他张张嘴,最后说出这样的话。 “做让你开心的事。”她理所当然道。 “你知道我怎么会开心吗?” “我不知道以前我以为自己知道,但是现在我不确定。” 看到她被黄七害得鲜血直流时,他的心脏差点僵住。如果不是方多病在一旁提醒,他估计马上就要冲上去抱住她。 事后,方多病诧异地问他:“这是我第一次见你如此激动,你是不是喜欢上这丫头了?” 他坐在床边,看着脸色苍白的昏睡的章雁雪,有些心不在焉:“是吧。”他有些后悔带她去朴锄镇,甚至后悔当初答应与她同行。如果他们不曾相遇,她现在至少是安全的,不用受伤。 他看向她,慢慢说:“我知道只要你离开。” 一时间,周围安静下来,相隔几步远的两人静静互望。 “是吗?要我离开?”章雁雪艰难地开口。 “对。”李莲花点头坚定说。 “好啊,给我一点时间,我会离开。”她深吸口气说。 “多长时间?”他问。 “三年。”她闭眼回答。 “不行,太长了。”他拒绝。 “只能是三年。”她坚定道,“你姐姐我现在要人没人,要钱没钱,你要我去哪儿?当然,我就是赖定你了,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到底怕什么?我又不会吃了你,而且” “而且什么?”他问。 “而且我也喜欢热闹!娘的,就你可以凑热闹,我不行吗?我知道你喜欢一些稀奇古怪的事,当然我也喜欢呀。”说到一半,她突然转变口气,还爆粗口,把李莲花看得目瞪口呆。 她快步走近他接着说:“就三年,三年后我保证不缠着你,怎么样?之前十年你都等了,何况这三年呢?”说到最后,她俨然成了个无赖。 李莲花对这个结果有些措手不及,以为她会哭,谁知道她竟会这样要求。三年,她是故意的吗?他不一定能活过三年,她真的知道很多东西。 他哭笑不得地说:“那好吧,三年为期。只是这期间我希望你不要涉险,这是我不希望看到的。” “嗯嗯!我当然不能开自己小命的玩笑。你这是答应我啦,哈哈,真好!又可以跟你一起凑热闹咯。”她欢唿,蹦跳着进了吉祥楼。 三年以后,他成了土中鬼,她应该还是这样,笑靥如花。其实他在留恋,贪恋两人在一起的日子,不想分离。 三年,她可以救他,在一切结束之前。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雪儿终于暴露了~可是莲花这个冷性子…… ☆、美嫁衣 第30页 两人回到吉祥楼呆了两三天以后,准备搬家,官方理由是害怕方多病找来,以及这个地方风水不好,实际上是他闲不住,不能一直在一个地方待太久。然后李莲花拜託屏山镇的几个好心村民帮忙找牛来拉吉祥楼。 他们在途中闲聊起来,李莲花拉着一头牛,章雁雪赶着另一头牛。 “我们这次去哪?”章雁雪喘着气说。 “离这里几十里有个薛玉镇,怎么样?”他回道。 “好啊,这个名字好听,薛玉,像玉一般澄澈透明。”她点点头微笑。 薛玉镇?怎么这么熟悉?难道是下一个故事发生的地方?男主到的每一个地方不都会发生故事吗?真蠢!她在心里鄙视自己。 不过,是什么事情呢? “对了,那只鸽子呢?你带回来的。”他想起那个叫“多多”的鸟,好奇道。 “它回方府了,送信。”她回答。 “送什么信?” “你猜。” “那它还能找到你吗?” “不知道,看呗。找不到它还会回去的。到时候让方多病带来就好,我相信他会找到我们的,不然你也会让他找到。” “”这样真的好吗?太随意了,一点也不用心,何晓凤估计会气得再病上几天。 送给何晓凤的信里,全部是关于李莲花的,从他早晨做的第一件开始,直到晚上睡觉前,事无巨细。她相信何晓凤一定会看得头昏脑涨,因为她的字写的不好,尤其是繁体字,跟狗爬似的,她能很快看懂才怪。 薛玉镇是个景色优美的地方,他们到的时候正是风景正胜,绿柳、鲜荷、桂花,等等竞相装饰这个城镇。而说到莲花,其中以“採莲庄”最为有名,庄内有镇上最好看的荷花,文人墨客竞相前来观赏。 来到薛玉镇的第二天,章雁雪起了个大早。已经习惯了梦中的电视剧,她起来后第一件事便是抱怨:“这个王黑狗真他妈气人,竟敢这样对莲花,简直气煞我也!”不消说,故事有了进一步发展,“石榴裙杀人”一案挺有趣,只是那个郭坤有些吓人,王黑狗有些讨厌,而郭祸有些傻气。 “莲花穿女装,还吟诗,好想看啊。”她眼冒星星地说,好想看他穿上嫁衣的模样,一定美丽动人。 “採莲庄”的莲花好看但却没人敢去,原因是庄主郭大福为他儿子新娶的媳妇蒲苏苏死在了莲花池里,加上她,莲花池一共死过三个女人。流言遍布,都说庄里面有不干净的东西。这下好了,文人墨客不敢再到“採莲庄”赏玩,郭大福看着清冷的庄园很是无奈。 由于搬家途中颠簸,吉祥楼掉了一块儿木板。对于吹毛求疵的李莲花来说这是头等大事,所以他找来相似的木板以后,准备钉上去。可是问题又来了,木板上干净得连一条裂fèng也没有,他需要在上面刻些莲花图案。 这天,吃完早饭的李莲花说:“听说採莲庄的莲花最美,我想去看看,找找莲花模板。” 章雁雪波澜不惊地回答:“那很好啊,我要一起吗?” “听说那庄主喜欢会吟诗的文人,你” “我也会呀,吟诗嘛,随便都能说上几句。” “那就一起去吧。” 採莲庄内 浑身湿漉漉的李莲花歉然地看着郭大福,郭大福转身看到一个陌生女子,“你是谁?怎么会在庄内?” “她是舎妹,和我一同来观赏莲花的。”李莲花在她开口前先说。 “你妹妹?不像,倒像是你的丫鬟。按照庄里的规矩,你会作诗吗?”郭大福毫不客气地开口。 章雁雪赶紧点头哈腰,“会会,我看这庄内莲花开得争奇斗艳,偶得一诗,我献丑了。”说罢,她抬手一拱,朗声道:“毕竟採莲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好诗啊!好诗!在下有眼无珠,竟不识得才女,惭愧惭愧。二位请进请进。”郭大福毕恭毕敬地请他们,全然不见之前的傲慢。 李莲花则抿嘴微笑,这丫头记的诗还不少,至少可以煳弄一下这个傻瓜。 章雁雪在心里翻翻白眼,她这首诗还是借了杨万里杨大师的,自己只是略微改动,完全是瞎猫碰上死耗子,李莲花那才是真本事。 两人之后被安排到相邻的客房,等到她欣赏完庄内的景色以后回房间的时候,看到莲花池中的一粒小舟上,李莲花正和一个满脸皱纹的婆婆说话。他嘴角含笑,端的是一副温润的翩翩佳公子模样,看得她意动神摇,只想狠狠抱住他。 “他又在闲聊了,但每次闲聊都能发现一些事情,是上天对他眷顾,还是他太幸运?”她郁闷道,“不过,这两者不都一样吗?”她笑着摇头。 视线转向李莲花住的那间客房的外面,外面连通着莲花池,只有一个窄窄的小道,只容许一人通过。 “晚上应该有些恐怖,我还是早早睡觉吧。”她打个哆嗦。 待得二人被邀请赴宴,她才碰到他,“想见你可真不容易。”她一见面就说。 他笑着说:“闲来无事到处走走,你不也是一样的吗?”一下午都不见人,应该也是到处逛逛了。 “哎?你有没有发现这庄内的门槛好像比一般的都高一些?我都快迈不开了。”费力跨过一道门,她皱眉说。 “确实,有意思。但是这也说明一个问题。” “?” “你的腿不够长。” “去你的,就你腿长。” 面色不虞的章雁雪和神清气慡的李莲花一起出现在郭大福面前,郭大福派人收过二人写好的诗作以后才笑眯眯地请他们坐下。席间主客尽欢,话题跳跃,章雁雪只象徵性的插几句嘴,只要还是其他两人在说。 不一会儿两人就谈到郭家家传的宝贝,那件绝美的嫁衣。在李莲花的吹捧和遗憾下,郭大福叫人送来那件嫁衣,让两人一饱眼福。 李莲花还真会演,她在心里腹诽,只能说这郭大福有些傻。 不得不说这嫁衣还真是美得惊人,连章雁雪这种绝对不想穿嫁衣的人都想去试试,这嫁衣穿在身上,一定会让人变得闪闪发亮。 “那是一套宝蓝的嫁衣,通体以织锦法···裙摆底下又有银链为坠,上有铃铛。” 这是原文对这件嫁衣的详细描述,章雁雪看着这件嫁衣,脑中不自觉地浮现出梦中所描述的话语。 “真的好美”她发呆。 越美的东西越危险,这嫁衣第二天便披在一个死掉的丫鬟身上,她身材修长,穿着嫁衣也很动人,只是脖子骨折,一脸浮肿,太惊悚了。蒲苏苏也是穿着这件嫁衣死的,章雁雪庆幸自己没有穿上它。 此时郭大福的儿子郭祸已到家,对着庄内频发怪事他也无济于事,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看起来不怎么可靠的李莲花身上。 第31页 发生命案以后,薛玉镇的县官王黑狗很快派人来了,这王黑狗果然黑,和施文绝有的一拼,而且脸颊消瘦,双眼突出,感觉不像个县官,倒像是贼眉鼠眼的偷儿。 他一来就断定是李莲花下的手,直接要把他捉拿归案。这下可把章雁雪给惹毛了,她气沖沖道:“你是怎么断案的?就这么莫名其妙把他的罪名给定下了?都没详细查查,只想快点结束是吗?还‘王青天’呢,我看你就是个糙包!” 她的话一出,像是炸弹一般,引得众人齐齐看向她,眼中神色变幻。 李莲花在一旁急忙阻止:“雁儿!不得无礼。” 王黑狗一听马上气得吹鬍子瞪眼:“大胆!你怎敢出口污衊本官?来呀,把她也给我押起来!” 他那本来已经够黑的脸,现在愈发黑了,真箇是黑的俊俏。章雁雪在一旁幸灾乐祸的想。 “是!”一旁的捕快就要上去捉拿她。 李莲花见状赶紧阻止:“大人,我这妹妹一直患有头疯,刚才是旧病復发,她无意冒犯您慢!给我三天时间,就三天,我一定能抓住兇手,不然的话您再抓我怎样?”眼看捕快的手就要碰到她,他急忙开口,语不择言,话出口后他才惊觉自己刚才承诺了什么。 闻言,章雁雪怒瞪他,他怎么能说她有头疯? 郭大福却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她,觉得有些奇怪,这女子会吟诗,平常举动还好,怎么能说患了头疯?难道是刚才看到她哥哥被抓,一时气急,才引得旧病復发? 不好,这样的人不能再留在这里了,免得以后再变疯。郭大福在心里计较以后,下定决心。 郭祸看看她,再看看李莲花,头有些晕,这两人有些怪,但具体怪在哪里他又不知道,只是凭本能判断。 王黑狗则仔细看看她,瞭然道:“嗯,确实有些像,那我就不捉拿她了。”他又转向李莲花,“本官就给你三天时间,如果你抓不到兇手,那你就是这案的元兇!”说罢,他得意洋洋的摸摸稀疏的鬍子,对自己的决定颇为得意。 “你”章雁雪还想说什么,却被李莲花瞪了一眼,只好忍气吞声。 还好王黑狗已经远去,没听到她的声音,不然的话他肯定饶不了她。 看着面前的莲花楼,章雁雪嘆嘆气。都怪自己当时太心急,惹恼了王黑狗不说,还被李莲花编的一连串谎话弄得人尽皆知,就连丫鬟也不敢靠近她,说是害怕她又发疯。 郭大福以恐她再生事端为由,将她“请”出庄。她无法,只得用哀怨的目光看李莲花,却被后者直接无视。 一路垂头丧气,她终于到了莲花楼。可是,门怎么开了?里面好像有声音?!该不会是偷儿吧? 她紧紧手中的包袱,小心翼翼地靠近莲花楼。在她还差一步迈入楼中的时候,一个声音突然响起:“阿弥陀佛,女施主,贫僧有礼了。”声音温柔低沉,不让人害怕。 接着一个身穿灰色僧服的光头和尚出现了,大约五十岁的年纪,身材微微发福,中等个子,脸上挂着温柔的笑。 有点像弥勒佛,她想。 “大师是···” 自以为是的人最可悲,我是其中一个。 作者有话要说:  再次重申,文中关于那件神秘嫁衣的描述全部来自于藤萍大大的《吉祥纹莲花楼》,感兴趣的朋友们可以看原着哦,大大的作品很棒! ☆、普惠?惠普! 来人是普惠大师,为他寺中的方丈无了大师求医,这医自然就是李莲花。他还细心的安上了莲花楼缺的一块儿木板,并且刻上了莲花纹,和其它的木板别无二致,浑然一体。 普惠?还惠普呢?某品牌的电脑,用着别提多慡了!想到这里,她突然有些怀念现代的一些事物,还有人。 目光不经意转向大师雕刻好的木板,她走到桌前,拿起它,细细端看。 “哇!大师,您刻的好精细啊。惟妙惟肖,巧夺天工,真如神来之笔呀”她双眼发光,紧紧拿着大师的杰作,爱不释手。 “多谢女施主夸奖贫僧贫僧学过,所以比较熟练”普惠大师听到她的夸赞,心里莫名的有些开心,其实这些话他听多了。 过了一会儿 她突然想起来人的目的,于是她赶紧开口:“大师,您是来找莲花的吗?他还在採莲庄,有些事要处理,如果您不急的话,等上三天他就回来了。” 惠普皱皱眉,后说:“无事,我可以等他。” “原听江湖人说吉祥纹莲花楼楼主李莲花只身一人行走江湖,六年前施展绝世医术救活施文绝与贺兰铁却不知他身边竟还有位红颜知己”他转开话题突道。 听后她犹犹豫豫地开口:“啊,这个嘛其实我是这楼的丫鬟,几年前来到这里 ,本来他,李楼主不想留我,是我强求的”言辞有些牵强。 “无事,有些事只需自己明白,信与不信全在己心。”大师笑道,和煦如风。 闻言,她抬起头,有些惊讶于他的话,不知他是有心还是无意。 想了想她弯起眼,说:“嗯,多谢大师,在下记住了。” 然后,然后,他就堂而皇之地住在莲花楼了! 她有些难以启齿,“大,大师,您住在这里没关系吗?会不会不方便啊。”说着,她用力指指自己。 “无事,凡事清者自清,贫僧只需一铺之地,不会给女施主带来麻烦的。”大师悠然道。 “额”您喜欢就好,她无奈地在心里补充道,这还是出家人吗?孤男寡女啊,应该是僧人大忌吧。 果然是大师,已经看淡这些有的没的了,她只得这样说服自己 普惠逋一看到雁儿时吃惊不小,从师父那里他不知晓她的存在,而这女子又仿佛对吉祥楼以及李莲花很熟悉。 看到她忙碌的模样,他只是摇头,能把李莲花请到就好,其他人不用考虑。 “或许我也不相信自己吧。”雁儿躺在床上想,回想起白日和普惠大师的谈话。是的,她希望自己能够改变李莲花,能够让他脱离痛苦,让他幸福开心,可是,她没有做到,至少现在是这样的。 忽如其来的不自信让她茫然,她不由自主地问自己:“那我来这里到底是为了什么?我存在的意义是什么?”一束微弱清光摄在被上,屋内空荡荡,无人也无物回答她。在他身边呆久了,她总会发出这样的疑惑,说到底,她是对自己不相信,自卑罢了。 普惠师傅真是个随遇而安的智者,对人的态度温柔和煦,再加上他的年龄和她父亲差不多,让她恍惚觉得这几日像是仍在现世一样,还是一名普通的大学生,每周回家睡懒觉被爸妈嫌弃的章雁雪。所以两人相处的几日倒是无甚烦恼,反而舒适自在。 “大师,这饭合您的口味吗?” 第二天两人吃完饭后,章雁雪小心开口。顾及到师傅是出家人,她把锅洗了好几遍,换上新勺,做出来的都是素菜,就怕犯了师傅的戒。 第32页 普惠师傅闻言,抬起头来说:“多谢女施主费心,饭菜很好。”说着他双手合十,表示感谢。 “那就好,谢谢捧场!”她高兴地说,然后想起什么似的郑重补充道:“大师您再稍等一两日,李楼主很快就回来,不会耽误您的事。” “无事无事,贫僧等着便是。”普惠大师笑道。 真像爸爸呢她在心里想。 或许是日有所思,晚间睡觉时她竟然回到了自己的家,看到了爸爸、妈妈、还有小弟。不过他们好像不开心。 爸爸刚从外面回来,一身疲惫,而妈妈和小弟则焦急地看着他,“有消息吗?”妈妈看到他以后急忙问,焦急的眼中隐含期待。 闻言,爸爸嘆口气,摇头,接着脱下外套,随手扔在沙发上,越过妈妈,走向厨房。 “什么?还没消息吗?”妈妈不敢置信的看着他。过了一会儿,终于确信了,然后倒在沙发上,双手掩面,失声痛哭。她低头的瞬间,几根银白的发明显的露在空气中。 章雁雪看到眼前的情景,就想上去抱住妈妈,只是刚要抱住却被挡了回去,像是有块玻璃立在面前,她只能眼睁睁看着妈妈哭。 “妈妈,我在这里啊,雪儿就在你面前啊!”她边捶打阻碍物,边泪流满面地道。等到力气用尽,身子下滑,她跌坐在地。 “明明什么坏人都没有,也没有仇家,怎么会平白无故的消失呢?”爸爸从厨房里出来,正听到妈妈的质问。 “警察找遍了所有地方,还是没有进展,雪儿雪儿她可能”爸爸终于开口,艰难道。 “不可能!他们根本没有用心找!怎么会全部找遍呢?全国那么大,我一定要找到雪儿对,我一定要找到她”说着,妈妈摇晃着身体要站起来。 “美兰!你醒醒吧!去哪里找?根本找不到的!”爸爸出手阻止。 “不!你骗我!你和他们一样是想放弃吗?我恨你!”妈妈开始歇斯底里地大喊,被爸爸抱在怀中,她手脚并用地挥舞起来,很快场面便混乱起来。 “姐姐,你到底在哪里啊快回来吧,我真的好想你”弟弟蜷缩在沙发上,扬起苍白的小脸喃喃祈祷。 看到小弟的泪眼,章雁雪哽咽不能语,只能断续道:“我在这里啊!就在你们身边!妈妈,爸爸,小弟!”除了哭,除了看,她什么也不能做,看着妈妈疲累地昏睡过去,爸爸愁容满面又满含歉意地看着她,还有小弟,让人心疼的小弟,孤零零地睡在沙发上。 “啊!”心脏像是被什么抓住了,透不过气。 “梆梆梆”破空而来的木鱼声显得悠远而宁静,安抚了挣扎的章雁雪。 接着又传来一阵佛偈,有人在低声吟诵:“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这声音如同一双温柔的大手,抚摸着痛苦的她。 所谓穿越,抛弃的是原本的生活家庭,造成的是难以想像的痛处。 ☆、倦 两天后,李莲花慢悠悠回到吉祥楼,手中拿着一张莲花式样图,那莲花摇曳、多情、亭亭玉立,正是採莲庄的芙蕖模样。毫不意外的,他和普惠大师见面了,并且答应了对方的请求——救他的师兄,无了大师。 雁雪面不改色的收拾小楼,把一些零碎易损的物件收好,然后出楼,正碰上找来牛的李莲花。她不动声色地接过一条麻绳,回身把它繫到小楼的底盘,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很熟练。 李莲花皱眉,轻声问:“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雁雪抬头,也不看他,眼睛盯着远处,神情飘忽:“还好,只是有些疲倦。”说完,便转身离开。 闻言,李莲花眉头皱得更紧,但却不知她因何如此。按照她的性子,只能等她想说时才知道原因。所以他也不追问,只是紧了紧手中的麻绳。 清源山是个小山,傍着水,这里交通虽然闭塞,有些穷酸模样,但却不妨碍它闻名天下。这里有武林名寺——普度寺,再加上一个四顾门的“佛彼白石”,想不出名都难,更有前段时间佛彼白石刚解决了“一品坟”案,这里自然是更加让人瞩目。 吉祥楼就在普度寺旁,和它做起了邻居。摇摇欲坠又风尘僕僕的木楼伫在古朴优雅的寺庙边,倒显得有些莫名其妙,不过看清这木楼的模样后,没有人再有这样的疑惑。因为它是吉祥楼啊!那个第一神医李莲花的“老巢”,谁敢轻视? 已经来这里三天了,第一天打扫,第二天打扫,第三天打扫,就在雁雪快受不了这没完没了的清洁工作时,他们的邻居普度寺突然着火了,并且还有一颗合抱的大树同时倒下。看着普度寺里最高的那座建筑,正往外冒着浓黑的烟,寺里的僧人一时间都跑到附近救火,雁雪轻笑一声:“果然又开始了。”她此时正在二楼自己的房间里打扫,突然听到外面的嘈杂声,便来到窗前看去,果然不出所料,那“经声佛火”情节正在上演。 她不用下楼就知道李莲花定是要出去凑热闹的,于是仍在楼内打扫。 她现在似乎麻木了,知道情节会一直进行下去。她现在只等最后的那个结果,三年后的一切结束,然后所有的就都可以放下。 就像她知道刚才有个鬼祟的身影在楼外张望,那个瘦弱的书生,叛徒云彼丘,他来的目的无非是想看看李莲花的模样,好消除内心的不安情绪。 “人啊,都是这样。明明心里知道,却又一味自我催眠,自我否认。”雁雪摇头嘆气。 就在她大发感慨的时候,一个身影不合时宜地飘进屋里,雁雪看清眼前的人后,脸色一变:“你怎么来了?!” 来人用那柔软魅惑的声音回答道:“这不是想你嘛,人家就来了,你还不正眼看看人家,真令人寒心那。”说着,对方轻轻摇头。 雁雪听后,不耐烦的看向对方,只见逆光中的人仿若天神,他被橘黄色的光晕围绕,仔细看去,只见一张洁白无瑕的脸闯入眼中,而后是尖尖的下巴,如水的眉,还有那双藏着万种风情的眼,仿佛装下了天下间所有璀璨的光华,媚得像是妖精。 “真是祸害!”雁雪不甘地嘟囔,不能否认,面前的这人比她美得多。 “哈哈”对方听后掩袖轻笑,心情很好的样子。 “你到底来做什么?”雁雪无奈开口问道。 “当然是来看你了,小没良心的。”抱怨的口气微微上扬,像是挠人的钩,听起来又苏又痒。 “咦,别光说废话!老娘还有事干。” “啧啧,这么粗鲁,怪不得这么老了还嫁不出去,我要是李相夷的话一辈子都不会娶你的!”恶毒却又让人慾罢不能的魔音继续着。 “关你什么事?管的宽!” “这次来也没什么事,主要是看看你们的进度,感觉你们之间发展的速度很慢啊,小雁儿要抓紧了哟,时间不多了啊。” 第33页 “滚!不用你提醒!” “还真粗鲁,你看你看,又生气了,好好,我马上走。”说着,只见一道黑影飞过,房间里就剩下雁雪一人。 “还好走得快,要不老娘骂死你!”她恨恨地朝窗户方向踢了两脚。 一时间屋内安静下来,“唉”靠在窗前的雁雪长嘆一声,她看着外面的夕阳,橙样的光晕映在她的脸上,朦胧而神秘。 就在雁雪做好晚饭的时候,李莲花回来了,他仍是淡淡的模样,无惊无喜。看来是有些线索,一副胸有成竹的常态。这样想着,雁雪紧绷的心松了一下,但随即想起这里是什么地方,心又沉了一沉。 “外面情况还好吧?有没有人受伤?”她开口问道。 他转头看她,慢吞吞说:“还好,只是可惜了那颗百年老树” “明天还要去吗?”她又问。 “嗯,想去一个地方,那里应该有一些有趣的东西。”他回道。 “你能不能哦,没什么。”说到一半,注意到他望着她,她停下来不再说。 “勿扰,他们不会相信我就是他。”他似是知道她在想什么,开口道,声音不觉柔缓下来。 “那就好吃饭吧。”低着头的她嘴角勉强勾出一个弧度,然后抬头扬起灿烂的笑,朝他递去一只碗。 他们不相信,那你相信吗? 第二天,他果然是去查看普度寺的离奇案件,而她百无聊赖正准备上楼补觉时,巧有一人突然造访,来人却是几日不见的普惠大师。 雁雪有些奇怪,不过她还是赶紧招待他,并小心问:“大师,李莲花他出去了,您是要找他吗?那您要等一会儿了。” 普惠大师摇摇头:“不,我是来找你的,确切地说是我师兄无了找你。” 雁雪听后微微张大瞳孔,似是想不到无了大师竟会找她。 “有什么事吗?”她斟酌再三问道。 “我也不知,师兄只说想认识一下你——李楼主身边的神秘女子”普惠大师捏捏手中的佛珠,道出师兄的原话。 “啊,那好吧,请大师引路。”雁雪下意识挠挠头,思索半晌回道。 普惠师傅双手合十,然后便转身出楼,雁雪跟在后面,关上门,然后就进了他们的邻居——普度寺的大门。 普度寺不愧是名寺,占地三四亩,所有建筑均是古檀木盖造,因为年深日久,原本的颜色不再,深褐非常。寺内种了许多柳树,现正值春夏之交,柳条冒出新芽,吐故纳新,正是一派郁青之气,生机十足。此时樱花开的正茂,寺内倒是落了不少樱瓣,远见地面如同铺了一层粉红霞衣,美丽动人。 雁雪进来时寺中僧人稀稀疏疏,大概因为昨日变故,方丈让他们修整修整吧。寺的正中立着一座塔,只因为昨日火灾殃及,现在变得焦黑不堪,但依稀可见当日的雄浑威武之像,着实可惜了,雁雪在心里嘆道。 雁雪跟着普惠大师到了寺内东南角的一间禅房,禅房简单,仅有一张床榻,一张桌子,上面摆着檀炉,正焚着檀香,四面墙壁上挂着稀疏的字画,该是出自名家手,其中一幅画着芙蕖出泥图,到让她看了许久。由于檀香的缘故,房内一派宁静缥缈。 “师兄,章施主来了。”普惠大师对着盘坐在榻上的无了大师合手微弓道。 无了大师闻声睁目,道:“嗯,出去吧。”声音竟无比温如和煦。 普惠师傅恭敬地行礼告退,然后屋内就剩下一僧一女。 “既然来了就坐下来吧。”无了大师先开了口,他转身看看雁雪,只见这女子唇红齿白,肤如凝脂,倒是一副好样貌。 雁雪也不扭捏,道了声“告罪”便顺势坐下,不见拘束。无了暗暗点头,这女子自有一番气度,在陌生环境中也镇定如斯,到是个有勇气的。 “大师此番找我所为何事?”雁雪直入主题。 “并无事,不过贫僧早年和李楼主相识,当时并不知他身边有你这一红粉知己,这番重逢,听闻你不仅是他的救命恩人,还为他做了许多。贫僧心中疑惑,便想见见李楼主旁的红颜知己。今日相见,女施主的气度到让贫僧刮目相待。”无了大师缓缓开口,他说的很慢,跟李莲花一个风格。 雁雪听着皱起眉头,这帽子戴的太高了,不知为何? “大师谬赞了,鄙人只是村野粗妇,如何担得起您所说的?”雁雪向着无了师傅真诚地说。 无了笑而不答,仅是摇摇头。 半日无语 无了突道:“你可知李楼主身患重疾?”神情颇肃。 雁雪心内一沉,面上并不作色:“知。” “知为何还不放手?” 雁雪无奈地勾勾唇角:“放不放手有什么区别?” 无了并不回答,反说:“何必只挂一人?不如离开,外面有更多的风景你还未看。” “确实如此,我心也知。不过只想等一等罢了,等到不能再等为止。”苍凉的语气,像是入定的老僧一般。 “阿弥陀佛,你和他之间不知是幸还是不幸。”无了喟然长嘆。 “冷暖自知。大师,容鄙人先退下了。”雁雪又坐片刻后道,她起身行至门房,道:“是他请您邀我一谈吧,我早知如此,哈哈。”然后便直步前行,再不回头。 无了在她走后片刻才睁开眼,对着房角一处道:“这女子表面虽是呆人,但通透至此,乃一妙人耳。莲花,你可要珍惜啊。”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本来相处的不很好吗?为什么现在谈个心都要找人传话?雁雪满腹怒气,但之后便化作无奈与疲倦。 究竟是你倦了,还是我? ☆、错、错、错 “经声佛火”一事很快便真像大白,兇手竟是寺内的普神师傅,外加一个吃人肉的厨子,让人唏嘘不已。 李莲花和雁雪仍是相安无事,即使都知道对方的心思,但却默不作声,似是谁先开口谁就输了。 扁州,吉祥楼。 楼下叽叽喳喳,因为方大公子又来了,他一来自是要嘲弄李莲花几番,再和雁雪吵上几架。 方多病说本月十五肖紫矜和乔婉宛完婚,肖紫矜是谁?他可是武林有名的大侠,当年四顾门的副门主!乔婉宛是谁?当年四顾门门主李相夷的未婚妻,红颜知己!听说,肖大侠为了乔婉宛等了十年,多么痴情的好男儿,还听说 而方多病此行的目的便是邀请李莲花一同去,去肖乔的婚礼。 “即使你不说我也会去肖大侠的婚礼。”李莲花平淡开口。 “这到奇怪了,以前我找你你都是避之不及,怎么这次赶着要去?”方多病微微吃惊,然后转念一想,坏笑道:“你是不是喜欢人家乔婉宛乔姑娘?可是啊,人都要嫁了,再说就你这模样” 李莲花笑笑:“是啊,我喜欢过她,她、她也”后面的话几乎是含在嘴里,模煳不清,不过看他的嘴型,雁雪大概知道他想说什么。 第34页 她当然也喜欢过他,很喜欢,十年之久,难以忘怀。 雁雪白了脸,嘴唇挪动几下,似是想说什么,最后只默不作声。 气氛一时沉默起来,方多病嗅出空气中不同于以往的气息,他又转头看看章雁雪,有些奇怪她今日的态度。 “喂,丑丫头,你今天怎么这么安静?是不是来那个啥了?诶?不对啊,你应该不来的吧,就你这汉子,都能忽略性别了。”方多病又毒又损,不但触及女孩子的隐私,还脸不红心不跳。 李莲花神色变换,似是恼怒,恼怒他口无遮拦。 雁雪翻翻白眼,神色不变:“你就消停会儿吧,我是不是女人自己知道,不劳您老操心。” 方多病挠头,诧异这丑丫头的表现,若是平常时候她一定跳起来打他了,可是今天这一个两个都这么反常,到底发生什么了? 他不死心,仍不断点火:“看你这模样还是女人吗?哪能跟人家乔婉宛比,乔姑娘可是温婉柔情,比你这母夜叉好得不知多少倍!”边说还边嫌弃地审视章雁雪,满眼的否定。 雁雪听后顿了许久,道:“我确实比不上她。”语气冰冷,说时她已转身离开原地,两人看不到她的表情。 李莲花终究没有追上去。 “你过分了。”李莲花面无表情地对方多病说。 方多病在雁雪开口就已意识到自己说的过分了,但是抹不开面子道歉,他梗着脖子心虚:“我怎么知道她这么经不起玩笑?以前不都好好的嘛?”说到最后,声音里竟有一丝委屈。 还不是为了能让你们开心嘛,我方大公子再也不管你们这些没心没肺的人了! 还有两天就是肖乔的婚礼,李莲花一行三人到小青峰的时间刚好,客栈爆满,仿佛所有的江湖人士同时到来。这次老闆们赚得笑逐颜开。 章雁雪从到小青峰的那一刻就沉默不言,气氛很僵。方多病不敢贸然开口,怕又说错什么。三人站在已订好的其中的一间房内,互不做声。 李莲花望向窗外,从那里可以隐约窥见小青峰山顶的风景。 雁雪注意到他的动作后顺着他的视线望去,只看到半座被青雾笼罩,看不清全貌的小山。她就在上面,十年了啊,你们终究可以见上一面了。雁雪闭眼想着,强迫自己忽略那难以忍受的酸楚。她忆起出发前的两人对话: “莲花,我没求过你什么,只是这次你不去行吗?” “雁儿,我不能不去,你知道的。” “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因为你从来没有对我说过!” “你要知道什么?你不都知道了吗?别跟我说你什么都不知道的话!我不喜欢这样的你。” “喜欢?哈哈,这是我听过的最荒唐的话!” 稍晚的时候,雁雪下楼碰到了从外进来的方多病,她本想直接走过去,奈何方多病拦住了她的去路。“喂,丑八怪,你和死莲花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吗?”方多病谨慎开口问。 乍一听到“死”字,雁雪右眼皮勐跳一阵,她皱眉道:“别说什么‘死’之类的字,我现在最怕这个。我和他现在问题有点复杂,不知道该怎么说,等以后再告诉你吧。” 方多病虽然平时嘻嘻哈哈不正经,但心里通透,一听这话他便意识到他们之间可能真出了什么问题,并且一时难以解决。他收起玩世不恭的脸,静静打量雁雪。 说实在话,他认识章雁雪这么多年,早已摸清她的性子,无非是一个面凶内热的女子,可贵的是心地善良,做事有分寸。见过那么多佳人,即使不愿相信,他也必须承认雁雪长得足够美,她的美是一种温暖的、甜柔的美。只是由于平时疏于打扮,便如同被灰尘遮住的明珠,失去了光彩。 “你真该打扮打扮了。”最后,方多病诚恳看她,建议道。说完,他直接上楼,也不看一脸莫名其妙的雁雪。 雁雪摸摸自己有些粗糙的脸,看看穿的不辨颜色的粗布衣裳,“我这个样子有问题吗?”说完摇摇头走出客栈。 雁雪跟着莲花去了肖乔的婚礼,看到挺拔英俊的肖紫矜,也看到了温婉美丽的乔婉宛。作为李莲花的义妹,她收穫了不少探寻的眼神。 当肖紫矜看到李莲花后露出张皇失措的脸时,雁雪在心里冷笑。怎么,正主回来,你就急了?难道是对自己的妻子没信心?还是以为莲花要来夺人? 事态按着原作的顺序进行着,莲花和乔婉宛终于见面了。远远地看着他们,雁雪心里涌出的竟不是嫉妒,反而是心酸和不忍。 “如果当初现在也是一对神仙眷侣了吧”她太息道。 肖紫矜站在山峰的侧边,看着相逢的两人,紧紧攥住拳头,脸上尽是狠辣决绝之色。 雁雪所在的位置恰好在肖紫矜的右边,一转身便可看到,所以她没有错过他的神色。因为肖紫矜正处于盛怒之中,没有察觉到其他人的存在,而这让雁雪钻了个空子。 她摇头,便回到了婚礼现场,正与百无聊赖的何晓凤碰面。何晓凤十分激动地拦住她:“大花,你怎么也在这儿?” 雁雪笑嘻嘻答道:“当然是跟着莲花一起来喽。” “诶?刚才怎么没见到你?”何晓凤问。 “刚才出恭去了。”雁雪一本正经地说,正让路过的方多病听到,于是,拿着红烧鸡的方大公子手一哆嗦鸡掉了 “啊!丑八怪!丑八怪!你是故意的吧!我的鸡啊!我要杀了你!”方多病心痛地看着蒙上一丝灰尘的鸡肉,流连片刻,然后咬牙切齿怒瞪章雁雪,其目光已然把她五马分尸了。 “咦?你也在这儿?刚才提到你呢。”何晓凤不知两人的暗流,跟方多病打着招唿。 “说!你是不是故意的?你这个丧心病狂的女人!”方多病直接忽视何晓凤,继续发泄怒火。 “我怎么知道你正好路过?天知道,我这次真的不是故意。”雁雪举起手朝天发誓,表示自己的无辜。 “哼!你不是故意的才怪!一定是你垂涎我手中的鸡肉兄,所以才说出此等可恶的话,能说出这种话,难怪你嫁不出去,我看吶啊!小姨,你揪我干嘛!很疼的!”说到一半的方多病怪叫起来,原是何晓凤出手在他腰间扭了一把,力道不小。 何晓凤瞪着他:“从你出现就开始数落雁雪,她有招惹你吗?不就是一个鸡腿嘛,再拿一个就是了,有必要这么恶毒吗?我看最恶毒的就是你了。还有,你眼里是不是没我这个小姨?不然怎么连招唿都不打?看你这么嚣张,我还是报告姐夫好了” “可别!亲亲小姨,千万别跟我爹说”方多病急忙开口,接着垂头道:“好了,我再拿一个就是了。”说完不忘幽怨地控诉章雁雪。 “怎么跟小孩子一样。”两人不约而同地笑说,发觉说的一样,两人笑眯眯地对视。 正当婚礼即将开始时,身为新郎的肖紫矜惊慌失措地出现在大厅内,看到李莲花后便直冲倒他面前,“救她。” 第35页 李莲花注视他半晌:“先走吧。”语气尽是疲惫。 “莲花,你不能,你的身体”喜房内,雁雪拉住莲花的衣袖,阻止道。 肖紫矜大怒:“什么东西!敢耽误治疗宛儿!”说着便出手噼向她。 千钧之刻,李莲花开口:“我救她,你们都出去。”话落,肖紫矜的掌停在雁雪头顶,只差分毫。 “好。”说罢,他爱怜地抚过乔婉宛的发,便出了门,也不看二人。 “你也出去。”莲花不看雁雪,径直走到乔婉宛床前,凝视苍白的人儿,神色莫名。 “莲花”雁雪面白如霜,不敢置信地看他,“你可知这样下去你的身体该怎么办?你可知我为了你能好起来费了多大功夫?你可知这么多年来” “章雁雪,我以后是死是活和你没有任何关系,我没有求你照顾我,那只是你的一厢情愿。”李莲花缓缓转身,终于直视雁雪,薄薄的嘴唇吐出刀子似的话。 闻言,雁雪如遭雷击,身体摇晃地险些支撑不住,泪水悄然泛滥,“那,那你这么多年来可否知道我的心意?” 李莲花面无表情道:“你早就说过不是吗?此时再问有何意义?我永远不会喜欢你,更不会爱你。” “那便是我自作多情了?” “可以这样理解。出去,这里不需要你。” 雁雪不知是怎么走出喜房的,她失魂落魄地走啊走,没有看到焦急的何晓凤和方多病,就这么一直走,走到没有人烟的地方。 “我这是自作多情第一人吧哈哈,还真是不自量力。” 撕裂般的痛楚,发自内心的绝望。 “小美人,看来你不行哦,李莲花根本不喜欢你。吶,打赌失败了,你不能再干涉我了哦。”妖冶到极致的人突然出现。 “还不都是你搞的鬼?你犯规了,角丽谯。”章雁雪背着来人,冷冷道。 妖冶女露出迷人的微笑,美得惊心动魄,却正是江湖上臭名昭着的妖女角丽谯。 “啊,被你猜到了呢,那,你就替他一次吧,谁让你不行?看我心肠多好。”说罢,她眼中划过一抹狠色,接着便伸手拍向雁雪。 “对啊,他不喜欢我,都是我一厢情愿终于可以回家了,妈妈、爸爸,我回来了。”雁雪喃喃道,双眼逐渐失神,身体却不受控制地落下。 角丽谯用了十成的功力,不到一刻,雁雪便了无生机。 她很早便发现了李莲花的踪迹,只怪这婆娘狡猾至极,拿李莲花的命来打赌,还说一定会让李莲花爱上她。为了这么个废物耽误如此之长的时间,角丽谯很生气,索性下了毒手。废物一个,死了也不会有人察觉,更不担心秘密泄露,就是可惜耽误时日。 该死的丑女人! 角丽谯不屑地撇嘴,也不看地上的人,挥袖而去。 许久 “雁儿”有人低嘆,声音里满是痛惜。 错、错、错! 有些人註定不能强求,只是无缘无分罢了。 ☆、临晚境,伤流景 “你为什么骗我?”我气愤地看着眼前的人儿,哆嗦着手。 对面是个美貌无双的女人,肤如凝脂,鹅蛋俏脸,细窕身材。但她正嘟着嘴撒娇:“怕你被吓到嘛,就像现在这样,好啦好啦,好来兮,别生我的气。”说到最后,语气渐渐弱下来,小心翼翼的。 “我没生气昭翎,如果没有你,我早就魂归黄土了”我道,“我只是对你是公主这件事有些吃惊。” 她是那个救我的人,花弄影,也是当今皇帝的妹妹——昭翎公主。 如果失忆就好了,我还记得那天的夕阳,那天的小青峰,那天的婚礼,还有那天的李莲花。 现在的我是半年后的,新生的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已不是章雁雪。 “昭翎,给我换个名字吧。” “好,不如叫来兮?” “从今而后我就是来兮,前尘尽忘。”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 “来兮,你的结业修行怎么样了?是不是快要回谷了?”昭翎突然想起来正事。 听到之后我垮下脸,做苦瓜状:“没有啊,一提到这个事儿我就头疼。叶师傅他老人家为什么要让我做结业修行啊?我根本什么都没学嘛。” 昭翎听后同情地拍拍我的肩膀,略带沧桑的语气说道:“想当初我也是这样走过来的,来兮,我看好你哟。” 我耸耸肩表示无奈。真不知道叶秋岚前辈是一时脑热,还是蓄谋已久,明明我已经过了学医的年龄,他还一味强求。所以我不得不从最基本的认识药材起步,后来还要认识人体穴位以及诊脉等等,想想这些,我脑子都要炸了。以至于我在被救之后将大把时间都花在了基本工上,少了胡思乱想的时间,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偶尔怀念恍惚。 “别说我了,你不也要有麻烦了吗?还是个不小的‘麻烦’”我朝她挤挤眼,幸灾乐祸地说。 昭翎确实遇上麻烦了,准确来说不是麻烦而是大喜事——皇帝赐婚!将她下嫁于丞相之子方多病,对,就是那个话痨的、自恋的方大公子。 我听说这个消息的时候,内心是狂笑的,这俩活宝凑在一起,指不定会发生什么事儿呢,好期待啊! 许是我的开心表情惹到了她,昭翎直接挥袖走人,并且重重的“哼”了一声。 我急忙忍住笑,小跑跟上她:“昭翎,别急嘛,我又不是故意的”接到她飘来的白眼之后,我自动消音,“我觉得吧,方多病这人挺好的你别急,我之前跟他接触过,这人虽然看起来不靠谱,但武功好,人也有趣。你们可以慢慢相处嘛,他这人吃软怕硬,你们在一起他肯定会乖乖的啦。” “那当然,本姑娘是谁?吃软怕硬?你是说我凶吗?”本来消气了的昭翎,听到“吃软怕硬”一词,又冷了脸。 亲娘哟,这姑娘怎么这么会抓重点?!呸呸,怪我用词不当。 我连忙补救:“不是不是,我的意思是说你这么美丽可爱,肯定能把他迷得神魂颠倒,再加上公主的尊贵身份,他一定不敢惹你生气。” “嗯,这才对嘛方多病,咱们走着瞧。”昭翎微眯眼,慢慢道。 看着她的表情,我打了个哆嗦。这姑娘好是好,就是性子有点强势,精明得像王熙凤。性格有些别扭,或者说矛盾,总是嘴上一套,行动上一套,还不准许别人议论她,议论的话也只能是好的方面。总之,听风就是雨,心情跟天气似的,说变就变。 跟个傲娇似的,不对,明明就是傲娇女王嘛。真不知道初见之时,她是怎么忍住自己的脾气,装得跟个淑女一样。 看来,日后方多病要想驯服昭翎,啧啧,难于上青天啊。 这次能和昭翎见面多亏“结业修行”,尽管我不想承认。之前一直在谷里养伤,和外界断了联繫,近半年才得出门,还是为了修行。 第36页 虽然我嘴上说烦,但看了那么多人情世故之后,心情反而发生了变化。之前我总觉得自己很贴心,为别人考虑,但后来才发现,是我错了,因为别人并不需要我这么做,我这样做只会让人难堪。我总以为自己是最惨的,但在谷里见了那么多前来求医的伤患以后,发现自己还蛮幸运,至少没有肢体上的缺陷,也没有得不治之症。虽然重伤过一次,但因为救助及时,也没落下病根。 所以,现在的我充满感激,感谢自己能继续生活在这片土地之下,感谢遇到的贵人——昭翎。后来我才知道,她一直在暗中帮助,上次朴锄镇被劫持,是看在她的份上,李杨才轻易放了我。没有她,我早已魂归黄泉。 修行的最后一站我选择来看看昭翎,上次见面还是六个月之前,被救醒的那一天。 只记得醒来时浑身疼痛,她关切地帮我支起身子,也是那时,我下决心重新开始。 谷内温暖如春,还有桂花的香味,渗入皮肤。这是我梦寐以求的生活,竟这么轻易实现,也不知该笑该嘆。 晚间吃饭的时候,昭翎问我:“结业之后你准备去哪儿?” “还不清楚,到处转转吧。”我模稜两可地说。 “叶岚谷”收弟子没有规矩,但弟子修行结束之时就是离谷之时。所以当初昭翎结业之后,选择回家,也就是皇宫,因为她实在无地可去。 离谷以后弟子们便不再被束缚,想做什么便做什么,也不用为了壮大“叶岚谷”的声势而标榜自己是谷里的人。所以很多情况下,江湖上知道“叶岚谷”的人很少,弟子虽多,但四处飘零,互不认识。而且真正离谷之后从医的不多,既然做什么都可以,那就挑自己喜欢的来做咯,医术嘛,就当做另外的新技能,遇到紧急情况还能出手相助什么的。 我在这里没固定的住所,就打算离谷之后在江湖上走走,就当旅游,找到自己喜欢的地方了安定下来,过上田园小日子,多美啊。 “不如你来皇宫吧,我身边缺一个宫女。”在我神游之际,昭翎突然出声,建议道。 我摇摇头:“昭翎,你帮了我许多忙,再这样对我好我会赖上你的。这次我想自己去经歷,不想永远长不大。” “好吧,你可想清楚了,虽然是名义上的宫女,其实是有人伺候你的哟。还可以穿漂亮的衣服,还有高级化妆品、护肤品呢。”昭翎状似遗憾地说。 我微笑道:“没关系,我自己配,正好最近又发明了一些新的护肤方子。” 昭翎赶紧转变语气,有些狗腿道:“那敢情好啊,我就知道宫里的东西不如你做的。到时候做好了一定要给我一份吶。” “化妆品”、“护肤品”之类的词是我给她说的,被救醒之后,师父曾狠狠地嘲笑我,“来兮,你说你一个挺水灵的姑娘,怎么不会收拾自己呢?啧啧,看你现在蓬头垢面的样子,是个男人都不会瞧你一眼。再看看弄影,人家把自己打扮的多好!那小脸嫩的,都能当你孩子了,你要赶紧学会保养皮肤啊。咱叶岚谷不收丑八怪。”师父是个爱美的人,他不允许身边有丑人的存在。 被狠狠打击一番之后,我决心改变自己,除了一般的保养护肤,还注意养生,改变穿衣风格。认识了各种糙药以后,我自己配了些保养的方子,效果不错,美其名曰“来氏护肤品”。还把它分享给了昭翎和师父,毕竟大家都是爱美之人。 我不自夸,自从对脸上心以来,皮肤有了很大变化,那叫一个白皙红润有光泽。脸上的痘痘都消了,毛孔也变细腻许多。有时换回女装还会让人移不开眼,谷内人私底下将我和昭翎称作“叶岚双华”。知道这个典故以后,我窃喜许久。 总算明白当时方多病为什么劝我“好好收拾一下自己”的含义了,谁会喜欢一个整日不修边幅的女人?这话虽残酷,但也是现实。看着美丽的自己,心情也会好很多啊,谁说美丽是为了别人?我便是为了自己。 昭翎也天天盼我带来新的护肤品,之前的效果很好,她求之不得再有新的配方。 “好啊,等配出来我给你寄过去。”我承诺说。 最后是主宾尽欢,她也不再挽留我,我决定第二天就走。 皇宫是个养尊处优的好地方,走的时候我还有些不舍,不过以后肯定有机会再来嘛,想到此,心情便好了许多。和昭翎说了一些体己话之后,我便轻装向叶岚谷出发。 今日京城有些不一样,街道上多出许多官兵,戒备森严,往日热闹的气氛明显削弱。我背着糙药框,慢悠悠走着,心情颇为伤感。 走着走着,前面突然横现一只手,当时我就被吓出一些冷汗,也没仔细听那人说什么,只记得有什么丞相府。 “你说什么?丞相府怎么走吗?直走过第二个路口右拐,第四家就是了。”我拍拍胸口惯性地回答,也不看来人。 “啊,多谢兄台指路,敢问兄台高姓?”清润的声音迟疑道。 这人挺有礼貌,不过谢就谢,问姓名就有些怪了。我笑着抬头说:“谢就不必了,你” 看清来人之后,我勐地往后退三步,像是遇到了鬼。 淡定、淡定,他不认识你,你不认识他。这样安慰自己以后,我目不斜视地往前走,只是刚走几步,手臂便被拉住了。 那人说:“雁儿。” 最怕毫无预兆的重逢,物是人已非。 ☆、纵使相逢应不识 官道上 我无奈地开口:“仁兄,大哥,我真不是你口中的那个雁儿姑娘,我叫来兮,来兮,都给您说几回了,您怎么不信呢?” 我被那人紧紧地抓住,在大街上拉扯。 “别闹啊,雁儿,我们一起去丞相府吧。”那人枉顾我的祈求,迳自往前去,还拖上我这个无辜的人。 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啊,我深吸一口气,大喊:“来人啊!有小偷啊!拐带人···” 喊到一半就被堵住嘴了,然后便被拉到旁边的小巷子里,我紧贴着墙,那人紧贴着我。 不多久,一个魁梧的捕快出现:“喊什么喊什么!···咦?怎么没人?刚才明明有人在这儿啊。” “唔··唔··”我费力出声,但奈何那人手掌够大,堵得我气都喘不过来了。 看到没人以后,捕快挠挠头:“这年头怪事一大堆,明明听到有人喊叫。哼!肯定是哪个混蛋孩子捣乱,真是晦气!” 别走啊!我在心里哀嚎。 过了一会儿,等终于安静下来,那人才松了手。新鲜的空气争相窜入我的鼻孔,这感觉,幸福极了! 还没等我吸几口空气,那人就开口道:“走吧,不许再出声,否则我还这么做。”语气十分欠扁。 我双手合十,非常以及诚心地说:“喂,拜託,我可是好心给你指路,你怎么能恩将仇报呢?说了多少回,我真不是你认识的人,但我可以帮你找找。大哥,仁兄,我求你了。” 第37页 “啊,怎么这么吵?看来有人又想被堵嘴了?”凉凉的话传来,我立刻住口,只能乖乖的跟在他一旁,向丞相府走去。 路上,两人都不说话,气氛有些压抑。这场景有些熟悉,像在宣州的时候,为了找个当铺,把整座城都要走遍了。我没失忆,当然知道眼前人是谁,只是两人都变了,再强硬也回不到从前。 我低低开口:“我是来兮,不是那个什么雁儿,真的。” 闻言,他慢慢开口:“你真的不是?” 一看有戏,我立刻抖擞精神:“是啊,仁兄,我真不是那谁。我从小在离州长大,这次是出门远游歷练才到的京城,我真的是第一次见您···”哀哀地说到最后,也不知他领会与否。 离州是叶岚谷所在的州县,这不算扯谎,最多半个谎。 他放开我的手,我立刻转身准备熘走,“谁让你走了?”他的一句话让我定在原地。 我慢动作转身:“不是您放开手了吗?”这明显是要让我走的节奏啊。 “我手酸,放下手休息会儿,不是让你走的意思。”他凉凉地道。 “···” “还有,你刚才说的话,我一个字都不相信,走吧。” “···” “你这什么眼神?好吧,看你的表现,如果你真的不是她,我会放你走。” “真的?”希望的声音。 “嗯,不过不是现在。” “唉···我是倒了什么霉啊。”一定是今天出门没看黄历。 “还有,我叫李莲花,以后你可以叫我莲花。” “···好的,仁兄···不,莲花兄。”收到一记飞眼后,我立刻改变称唿。 丞相府离官道不远,再加上他家门红彤彤的骚包,很容易就找到了。本以为门口只有小厮,谁知方多病竟在大门外守着,还不时往街上殷殷期盼。 一看到我们两个,准确地说是我旁边的仁兄。他两眼放出堪比xshe线的金光,并同时嚎起:“死莲花!你怎么现在才到!他奶奶的,本公子已经等了几天了终于把你盼来了。什么都别说了,赶紧跟我去皇宫,现在宫里一团糟。” 说着,就来到李莲花面前,急切地想要拉他走。 我强忍住阻止他的冲动,努力在一旁做观众。 李莲花慢条斯理地开口:“啊,先别急,把我们安顿好再说,我还没吃饭呢。” 他的话十分以及非常的气人,听了以后有种想往他头上浇水的冲动。 方多病倒是不在意,只是有些疑惑:“‘我们’?你还带了谁来?是那个小胖子吗?···啊?!丑八怪!是你吗?!是你吗?!你没死!哈哈!太好了!这下小姨可再也不会唠叨我了!”只见方多病一个健步直逼我身,我正要往后撤,却冷不丁地被抱了个满怀。本想挣扎,犹豫了一下却没动,这是他第一次抱我,很温暖。 不知是不是错觉,一旁若有似无地传来一丝寒气。 但怀抱再温暖也要克制,我艰难出声:“这位兄弟,你认错人了吧,我们是第一次见面。男女授受不亲,请你放手。”虽然我穿的是男装,但明眼人一看就是女子,所以顺便把这事儿挑开。 方多病听后放开双手,却端起我的脸仔细观看:“哪能啊,我看人一向很准,你不就是比她皮肤好一点,长得比她漂亮一点,除此之外别无差异,我肯定你就是丑八怪!”他斩钉截铁。 这方多病还真任性,随意挑起女孩子的脸,如果对象不是我的话,几巴掌都招唿上来了。 我哭笑不得,别开脸说:“您跟这位李公子一样,都把我认错了,可能我真和那位雁儿姑娘长相相似。”我用手指指李莲花,只见他在一边看着我们,眼中神色莫名。 方多病瞅瞅我,再看看李莲花,他挠头:“真不是?”接到我肯定的答案以后,他继续道:“那你为什么来这里?” 额,还不是因为李莲花。我无奈地翻白眼。 “你不是问我有没有妻子吗?”李莲花开口道,不过听他这话里的意思···我惊恐地看向他,千万不要啊!他似是感受到了我的目光,嘴角微微勾起,颇为得意,接着就吐出让我心惊胆战的话。 “我有啊,不就在这儿吗?呶,就是她,我媳妇来兮。”李莲花脉脉含情地望向我···我打了个哆嗦。 “!!” “!!!” 我和方多病同时被他的话惊到,天哪!这人是怎么了?画风变得如此之快,我都要招架不住了。如果他换个姓名,我绝对不会认为这是同一个人。 “李兄···不,莲花兄,我们认识好像还不超过···”一个时辰,怎么会变成他的妻子?接到他的眼神以后,我吞掉后面的话。 他慢吞吞道:“别站在这儿啊,想知道的话···进去再说。” 于是我如蒙大赦,而方多病则急不可耐的先行一步,进入府中。 “想不想走就看你的表现了。”走到我旁边,他状似随意地扔下莫名其妙的话。 什么叫“看我的表现”?我在外面琢磨了一会儿才进去。看我表现?是不想让我拆你的台吧,我腹诽。 何晓凤不在府内,元是四处游玩,还没回来。我有些遗憾,她是个有趣的女人,还很善良。 果然,进去之后李莲花就开始编,说什么我们一见钟情啊,再见倾心啊,总之就是一通瞎掰,把方多病唬得一愣一愣。 我不想再听下去,就跟着侍女来到临时安排的房间。很巧,是上次受伤住的那间,所有的都没变,字画还在,盆栽也有,看着窗边倾泻而下的阳光,我恍惚不已。 “姑娘?”侍女有些疑惑。 “啊,没事了,多谢你带我过来。”我回过神,对小姑娘歉道。 侍女微笑说:“那奴婢就先下去了。” “好。”目送姑娘下去之后,我便进屋关门,直接往床上扑,累死了,和人沟通怎么如此累呢?我总算明白当初李莲花为什么不喜欢我了,话太多,累。 半夜肚子疼,我很不情愿地下楼,解决完私人问题之后,正想往楼上走,却依稀听到后院有人说话,音量不大。 本着好奇的心思,我挪近一看,了不得,李莲花什么时候和方多病在一起了?瞧两人相依的背影,真是···不忍直视。 不过,接下来的话却让我停住了脚。 “李莲花我告诉你,不管她是不是丑八怪,你都别再靠近。你已经把丑八怪折腾死了,还想把这姑娘折腾死?人家一好好的姑娘,你就放过吧。”方多病咬牙切齿地低吼。 “我知道再说什么你都不会相信,但我不能答应你。”说着,李莲花起身便要离开。 第38页 见状,我急忙藏到一边的竹林里,屏息凝神。 李莲花经过时,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在我隐藏的位置前面停立许久。我差点以为他发现了我,不过他到底是回去了。直到这两人都回到各自的房间,我才慢腾腾地上楼。 回到床上,思绪翻飞,不过都是陈年往事。虽然我嘴上说着要重新开始,忘掉往事,但我所经歷过的那些,如何能忘? “睡一觉就走吧。”我嘆嘆气,下定决心,压抑心中翻滚的痛意。 他真的变了好多,瘦巴巴的,没了往日的清俊、洒脱,像一个大病初癒的患者。 作者有话要说:  李莲花的突变是有原因的,一个跟了自己那么久的傻乎乎的姑娘突然消失了又突然出现了,对他的冲击力一定不小。 当然,雁雪不想和李莲花相认也是人之常情,谁让李莲花出口伤人,还伤的那么严重?一直以来雁雪都是把李莲花当做自己在这个世界里生存的理由,现在这个理由没了,她自然非常伤心,自然也不想相认。 ☆、有所思 因为李莲花要和方多病去调查“极乐塔”一案,所以我知道要熘走的机会有很多。果然,第二天他就被方多病生拉硬扯带去了皇宫。 待他二人走了之后,我迅速回到房间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谁知刚出房门,就被两个孔武有劲的家丁拦了去路,“姑娘,李公子走的时候特意吩咐我们照看您,不要让您离开房间。李公子说了,接下来的时间里,您只能待在房间里,会有人照顾您的生活起居,等李公子办完事以后,您便可离开这间屋子。” 我瞪大眼睛:“为什么?!这是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我才不要!” 家丁有些为难地说:“李公子是少爷的朋友,我们不能不听他的命令,再说,少爷也许可了。” 我一挑眉:“那我就不是你家少爷的朋友了?” 家丁为难地挠头:“这,姑娘真是为难属下了。” “好了好了,我就在这住着,等他们回来。”我朝他们摆摆手,接着便关门进屋。 白天不能走晚上总可以吧,我想。 谁知,他们竟然是轮流值班,把门守得牢固,只有送饭的丫头才能进入。 那,这就别怪我不客气了。我嘿嘿jian笑起来。 晚饭是个眉清目秀、身形窈窕的姑娘送来的,仔细观察了她的样貌身材之后,我暗暗下决心,这位姑娘,对不起了。 我清清嗓子开口:“姑娘,你叫什么?” 这女子低眉温顺答道:“女婢名唤茜萝,请问您有何吩咐?” 我摩挲下巴,围绕着她,缓缓道:“原来是茜萝啊,好名字诶!别动!你肩膀上有个蟑螂!我帮你打掉它。”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迷药包,我欺身至茜萝身旁。 茜萝的脸立刻刷白,吓得花容失色:“在在在哪?呃” 我急忙扶住被迷药迷倒的茜萝,顺便把她放到床上,接着就换衣服。 还没等我给茜萝换好衣服,外面的守卫开始提醒:“这都多久了,姑娘,您还没吃完吗?” 我边收拾边回道:“没呢,再等一会儿。” “好,那您快点。”侍卫略有些无奈地说。 匆忙穿好茜萝的衣服,我看看躺在床上的她,心里默默道歉,之后便提着篮子出了门。还好夜色正浓,外面灯火阑珊,看不清人的模样。 “今天怎么这么晚?下次注意。”刚走到门外,一个瘦高侍卫沉声警告。 我弯低身子,狠命地点了几下头,由于动作幅度太大,差点将我晃昏。 叶岚谷 叶秋岚正躺在庭院内的长藤软椅上,手持芭蕉,“吱吱”地摇。忽的,一片阴影投下,他睁开眼,笑了:“小徒儿终于回来了?” “师父真有闲心,竟然在这里乘凉?看来还没有被病患缠疯啊。”我看着悠闲的师父,故意挖苦道。 师父哈哈笑道:“怎么会呢?徒儿你都没有被糙药、穴位逼疯,我怎么会因为这么一点小事就疯了呢?” 我磨磨牙,只能嘆气作罢,师父不仅医术好,还是一名资深的气死人不偿命的毒舌。 接着他又道:“接下来你就留在谷内,好好学医术,就你现在的水平啧啧,我都不好意思说你是我徒弟。”师父无视我杀气腾腾的眼睛,继续道:“再说谷内也安全,江湖最近不太平,看来要再起风波了啊” 我心内一惊,师父他怎么会知道?难道说世上真有未卜先知的能人吗?看看不正经的师父,我很狐疑。大概又是瞎掰,我撇撇嘴,转身向自己的院子走去。 过了“纸生极乐塔”这篇,他的时间就不多了。不消说,昨晚又做那该死的梦了,李莲花马上就要被角丽谯抓。到底要不要提醒他呢?提醒的话我的身份肯定要暴露,不提醒的话他又会受到许多无妄之伤,但是真的要提醒的话剧本就进行不下去了,要忠于原作那,可是 啊!烦吶!我勐地挠头,直到髮饰全乱,才渐渐平静下来。管他呢,先睡再说,他是男主,一定会活到最后的,但我就不是了,一个小小的npc,如果再像上次那样的话,她随便动动手指就能把我弄死,我还是挺珍惜这条小命的。 我还是不要花样作死了,莲花你这次自求多福吧。 刚从皇宫出来的李莲花狠狠地打了个喷嚏,是有人在想他吗?他琢磨着。 最后一次见到李莲花是在昭翎与方多病的婚礼。 穿着大红喜袍的方多病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本来是翩翩佳公子的模样,奈何他实在太瘦,撑不起那身锦衣,倒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我是昭翎的嘉宾,早在一月前就收到了她的请帖。这次本可以和师父同行,谁知他不愿出席这种场面,只让我带了一对鸳鸯戏水春景白瓷碗当做贺礼。我觉得礼物太小不够看,谁知昭翎拿到以后静默许久,最后竟掉下眼泪。后来才知道,那是师父特别宝贝的东西,都不让外人碰的,听说是预备留给准师娘的。可是,准师娘呢?原来师父心底也藏有一个人。 婚礼上自是看到了李莲花,他还是那般清雅脱尘,不流于俗,虽然一本正经地和别人说话,却总让人觉得三心二意,没有诚心,丝毫没有往日的风采,不过还是赚了一大票迷妹。还能怎么说,主角光环魅力大呗,我坏心的想着。 “嫁给方多病以后要收敛脾气啊。”喜娘出门以后,我对着安坐在红床上的昭翎道。 喜帕内传出一道不高兴的声音:“这叫什么话,本公主是那种坏脾气的人吗?来兮你太不可爱了。” 闭着眼就能猜到她现在的模样,一定是翻了好多白眼,我抚嘴偷偷地笑。 昭翎的婚礼人很多,排场也很大,当然了,公主的婚礼怎会平凡?都说女人结婚的那天最美,见了昭翎那令人窒息的美貌以后,我相信了。“巧笑倩兮,美目盼兮”都是为她而造,她的一颦一笑皆是风情,我相信方多病定会被迷住。 第39页 那我呢?我还有这样的机会吗?空度二十余载,一事无成,都说穿越女爱□□业双丰收,怎么一到我就全变样了呢?为昭翎高兴的心微微下沉。 就在我神游之际,昭翎突的开口道:“来兮,不,雁雪,我想和你说件事。”她掀开喜帕,一脸严肃地看着我。 我心里一惊,面上不动声色,勾唇笑道:“有什么事呢?让我猜猜是不是好事?” “我和李莲花认识,在你把他从东海捞上来以后。” “什么?!” 幽暗昏惑的烛火映在我难以置信的脸上。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拖得太久,失去了刚开始的热情,接下来就快马加鞭进入尾声,后续情节不再跟着原作。保证一定会完结,不留坑。虽然不是个好坑……(;′⌒`) ☆、愿被春风吹作雪(结局) 昭翎认识李莲花?! 回到叶岚谷后我整日处在混沌之中,师父一连几次探望都无济于事。我脑子里迴响的只有昭翎的话,她说是师父救的莲花,我只是把他捞起来而已。她说那十年里他们一直在联繫,所以我和莲花相处的种种他们都知晓。她说那次在屏山镇初遇也是莲花故意安排。她说莲花知道我被角丽谯重伤 呵,那我到底是做什么的?扮丑吗?整日在他们眼皮底下做些让人啼笑皆非还自鸣得意的蠢事莲花,你到底是怎么看我的? 原本以为自己来到书里开了金手指,谁知到最后是自作多情,自找没趣,虽然认识了莲花,也缠着他十余年,但最后到底求来了什么?似这般莫名其妙的结局? 坠下深渊也不过如此了。 可是,可是,心就算是被苦酒再三浸泡,反却透出丝丝甜香味,忘不掉也不忍忘,不忍扔掉在一起的朝朝夕夕。 “这算不算无药可救?呵。”我苦笑。 从来没这样喜欢过一个人,喜欢到愿陪他十余年,喜欢到愿为他掏心掏肺,喜欢到不顾一切,喜欢到即使被伤,再见时仍然义无反顾。 对,就是喜欢他,就是这般喜欢,愿意为他付出所有,不求回报。 我不是圣母,只是喜欢他罢了。 没想到几欲发狂的我最后竟得出这样的结论,还真是傻,傻到自己都忍不住笑。我可能上辈子做了什么对不起李莲花的事,这辈子才要如此去还。 终于正视对李莲花的感情,终于不再逃避,积郁在心的大石忽然烟消云散,随之而来的是无比的宁静,轻松。 是了,喜欢他是我一个人的事,与人无关,不论之前如何犯傻,那也是喜欢他的证明。来过,陪伴过,就已足够。 不过,还有一件事。 “他坐在船上,那阴冷的雾气自江上涌起,渐渐地瀰漫满船,似沁凉又冰冷” “唿!唿!”半夜,我勐地惊起,抚着心口拼命喘息,像是濒死的鱼。“莲花!莲花!”我痛极,冰凉的泪划过脸,落到暖衾上,悄然无声。 第二天一大早,我直接闯入师傅的房间,不顾他正在洗漱,只说:“我要救他。” 师父慢条斯理地擦脸,把脸布随意扔到盆里,也不看我:“救谁?” 我盯着他:“李莲花。” 闻言,他笑:“呵,你怎么知道我能救他?别忘了,他不是生病,他是必死无疑。”说到最后,他已收起笑,面无表情地看我。 我不动:“弟子当然知道师傅的神通,我还知道你研究出了一种‘易血’之术” 还不等我说完,师父脸色已变:“谁告诉你的!” 我无所谓的耸肩:“您猜。” 他咬牙切齿:“混帐徒弟!”他猜出来了,知道是身边打下手的弟子们透漏出的消息。 “‘易血’术刚研究出来,还没验证,不知有何作用。” “我给您找人验证还不好吗?不需要您出力,就算出事了也轮不到您头上。” “这是好吗?!你纯粹是疯了!‘易血’需要有人提供全身精血,是以命易命的绝路!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想用自己的血来救他吗?我告诉你,我不同意!” “呵,原来师傅已经知道了,那就更好办了。我把莲花带来,其他就拜託您了。” “就算你带来了我也不救!” “您不救就睁眼看我俩一起死吧。” “你!逆徒!” “对啊,我就是个狼心狗肺的逆徒。”快走到门槛的我低声道,假装没看到师父泛红的双眼。 半月后,抚江楼 靠着路人的指引,到抚江楼已是半月后的事。抚江楼是座二层八角楼,像电视剧中的那样,朱瓦飞甍,支撑着楼体的四颗大柱子表面雕龙绘凤,气派非常。从远处看着抚江楼,我想起了范仲淹的那句“衔远山,吞长江,浩浩汤汤,横无际涯”,用它来形容眼前之境倒是贴切。 抚江楼四周被水环绕,向东直通东海。望着那片茫然无际的大海,心上无由沾染几分萧瑟,或许我很快就要在此沉睡。 运气极好,到达抚江楼时只看到李莲花和一群峨眉派女弟子们从远处奔来。毫不意外,楼上坐着乔婉宛和肖紫矜。李、乔、肖三人一定会见面,此刻我只能躲着他们。 所以鄙人干脆雇了条船,在背着众人的那一面停顿。 我雇的是一个小哥的船,他长着浓眉大眼,有着古铜色皮肤,身材偏胖。从外表就能推测出此人忠厚可靠,和我一样都是个普通人。 为了便于行走,这次我仍扮作书生,身着淡青儒衫,腰间繫着块儿通体翠绿的玉佩,上面雕着个貔貅,张牙舞爪的像是要撕碎什么。 “还没请教小哥贵姓,请问您是?”我略微生硬地挑起话题。 小哥撑着竹蒿子,头不回地朗声答:“俺姓沈,名富贵。” 带着浓郁方言气息的话语颇为有趣,根据他的衣着行动,这位沈富贵确是淳朴的农家子无疑。 我微微一笑:“在下来兮。” “来兮?这个名字倒是文绉绉的,跟你很是相配,文绉绉的读书人嘛。”沈富贵点头朗声道。 接着,他又问道:“小兄弟是要去哪里?抚江楼美是美,但周围风景太少,还不如抚江下游气势磅礴。” 我摸摸腰间玉佩,分神回道:“我在这里是为了等人,或者说看戏。” 沈富贵狐疑地看我一眼,口中喃喃:“看戏?没听说抚江楼请戏班子啊?来兄弟说话让俺听不懂。” 回过神来,我笑道:“看看别人的故事罢了。” 沈富贵摇摇头,表示不理解,然后抛下疑惑专心撑船去了。 抚江连通东海,今日湖面颇不宁静,似有翻涌趋势。烟波瀰漫的湖上少有船只,依稀只辨出两叶扁舟。 看到目标出现后,我问道:“沈小哥,您能看清前面那只船吗?” 沈富贵抬头远望,停顿片刻后道:“可以。” 第40页 “那麻烦您追上那只船。”我答。 “好嘞!诶?来小兄弟,你为啥要我追前面的船?”沈富贵疑惑地说。 “因为我要救人啊、、、”看着越来越清晰的船以及船上的人,我微笑道。 此时,小船逐渐接近连接东海之处,湖面水势慢慢变大,四周传来哗哗的水声,似乎要将这两只船与外界隔开。由于水势浩大,沈富贵并没有听清我的回答,他声音微扬:“什么?我没听清!你再说一遍!” 我笑笑,并不作答。 莲花,我来救你了。 东海浩渺,在那层层烟雾之后,不知埋葬了多少秘密。 此情怎念? 据《武林秘史》载:丁酉七月初十,本李相夷与笛飞声绝战之日,当日正午,未见相夷,众以相夷逝。肖紫衿欲代其战,然,笛飞声一笑而去,徒留众人立于东海之滨。后十余载,或有人见相夷与一女亲密非常,常游于东海,待欲觅其踪,而不知其所处,时人谓之怪哉。 作者有话要说:  好了,终于结局了……接下来可能有番外,看心情吧。 虽然从头烂到尾,但总算一次尝试,不是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