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是只史莱姆[快穿]》 第1页 《宿主是只史莱姆[快穿]》作者:沙缇【完结】 文案: 宇宙歷8102年,联邦和帝国联合官宣了名为「the journey」的半记录半体验式系列全息体验项目,首次开放仅一百名额,随机抽选。 一时间,各个星球的居民纷纷转发希望中奖。 欧姆也顺手转发跟了个风,却没想到,一天后入选名单出炉,自己居然名列其中!? 面对其他星球居民羡慕嫉妒恨的目光,欧姆(Ω)一脸淡定:我不过是一只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史莱姆罢了 ̄w ̄= the first journey:莽莽草原上的雷达耳狞·史莱姆·猫 the second journey:重生反派boss的指腹为婚·史莱姆 the third journey:厨子·史莱姆·权臣与被流放·一文不名·小可怜(?)领主的奋斗史 ······ ps:封面依然是厚脸皮的沙子自己涂鸦的keke 这是个轻松脑洞文,为了脑洞必要,有些常识性知识会进行适当夸张或变形,欢迎小伙伴们在留言中科普,但是请不要以此人身攻击谢谢 每个看文的小仙女都是沙子心中的大可爱,祝大家看文愉快,挨个木木哒~ 内容标籤: 种田文 系统 甜文 快穿 搜索关键字:主角:欧姆(Ω) ┃ 配角:草原众、古代众、西方众 ┃ 其它:史莱姆、甜文 第1章 狞猫第一天 苍茫的夜色正在慢慢浸入罗达尔大草原。 这是远离罗达尔最高峰朗基罗山的一片丰茂的水草地,此时,头狮塞万正带着他的部下悄然前行。 这其实是一次再平常不过的迁移——在原来的领地猎取的食物不足以提供他们这个大家庭生存之后,塞万便毅然做出额这个决定。 但是他们这个家庭成员毕竟数目不算少——六头母狮以及八个兄弟姐妹,这个数量在狮群算是中等,可是雄狮却只有一个,塞万是绝对的首领。 对原先领地的不舍让他们的行动慢了一点,母狮茜拉已经饿得皮包骨头,连自己的一双儿女都没有足够的母乳餵养,最后只能拜託另一头母狮纳塔兰帮忙分担一点。 更糟糕的是,在这之前,茜拉还不得不忍痛放弃了另一个无望生还的儿子——那个小傢伙实在是太弱了,不仅体型比他的兄弟姐妹小一圈儿,毛髮颜色过于浅淡,一点都不像博格和希尔达那样像是毛绒绒黄澄澄的团团。最重要的是,他已经掉队好几次了,茜拉没有更多的力气叼着走了。 如果是放在食物充足的岁月里,茜拉还会想办法给这个小傢伙多餵养一点乳·汁和糜肉,看看能不能把他养回来,可是这样恶劣的环境,就连茜拉都自身难保,自然是没有多余的精力去照顾一个幼弱的孩子。 不过茜拉已经不是新手妈妈了,养育了两胎的她并不会过多沉溺于失去孩子的悲痛之中。 一路走来,沿途触目荒癔,大部分的角马和野牛群已经先行一步,千军万马所到之处,就连草根都被啃过一遍,只露出被翻出来的褐色土层。 不远处有一具枯骨,狮子们轻而易举地认出来那是一堆羚羊的残骸。 在恶劣的环境下,狮子也是会选择吃腐肉的,但是塞万他们却并没有过去,因为那是只剩下骨头,连一点肉末肉筋都不剩的那种。 不过成年的狮子能够忍耐,小狮子们却是早已经饿得头昏眼花。 长途跋涉让他们又累又渴又饿,此刻嗅到空气中残留的属于血肉的气味,顾不得辨别就要往味道的源头冲去。 塞万愤怒地咆哮了一声,父亲的威严让小狮子们停下了莽撞的步伐,只有母狮茜拉的小宝贝博格忍不住凑上去梭巡了好一会儿,一直到茜拉发出唿唤的低吼,才恋恋不捨地掉转头来,一双还带着懵懂和天真的眸子里已经闪现出渴血的光芒——他实在是太饿了。 塞万打了博格一巴掌,其实力道并不重,只是教育对方不听自己的话。 博格打了个滚儿,朝着塞万低头表示知错,抖了抖身上的尘土和草屑,然后一熘烟跑到茜拉的屁股后面去。 他的妹妹希尔达靠过去和他蹭了蹭,两小互相鼓励打气了一番,继续随着狮群们前进。 ※※※ 只要跟着这群随旱季迁徙的角马群,就能找到生机。 事实上,塞万的判断是正确的。 在日落时分,他们的眼前终于不再是枯黄干裂的土地,而是渐渐展现出了一片地毯似的绿茵茵青葱草原。 眼底被绿意充满,以博格为首的小狮子们不禁发出一声欢唿,下意识地就要冲进去撒欢儿吗,却在行动的前一秒被母狮们全部给按住了。 博格发出不满的低吼,可是母狮们都没有心情去管,眼前水草丰茂的草地的确意味着充足的食物,可是这同样意味着危机——这是属于别的狮子的地盘。 可无论塞万还是茜拉他们都没有另寻他处的打算,他们也没有更多的力气转移目标了。因此,几乎是在嗅到空气中对方标示边界的气味的同时,所有的狮子都伏低身子,尾巴拖地,肚皮几乎是贴着草地行进。 哪怕距离真正的边界还有好几公里,但是必要的谨慎和小心永远不会出错。 ※※※ 这片草地上的现有占据者是两头威勐雄壮的雄狮。 他们是一对亲兄弟,今年才成年,因此被逐出了家族群。不过兄弟俩运气极好,一出来没有游荡多久便遇到了这片草原,大概是因为这片山区土地肥沃,再加上有充沛的降雨,是的无论是角马、羚羊还是野牛都纷纷往这片土地迁移。 第2页 光是羚羊都至少有两万头,更不用说再算上其他的猎物,充足的食物让两头雄狮基本上用不着花费什么精力去捕猎,每天都过着衣食无忧的幸福生活。同时并没有「拖儿带女」的单身汉生活让他们做什么都是懒洋洋的,就连边界巡视都是漫不经心的。 在塞万他们到来之前,兄弟俩最后一次边界巡视还是三天之前。 不过这种悠闲的生活很快就要被打破了。 头狮塞万率领的大部队马上就要到来,一场争斗在所难免。 ※※※ 在距离这片草原几十公里的地方,欧姆叼着一只刚刚断气的野兔用轻灵又敏捷的步伐躲进了灌木丛里。 在灌木丛里,一只浑身浅金色绒毛的幼狮奄奄一息地趴在那里。 听到动静,那双疲惫又绝望的眼睛勐地睁开,下意识地想要摆出警戒的动作,却尝试了好几次都没能用四肢站立起来,只能屈辱又不甘地维持伏地的姿势。 随着欧姆的靠近,幼狮越来越紧张,他用那沙哑的嗓子发出稚嫩的低吼,警告欧姆不要靠近——他虽然现在看起来很弱,但毕竟是狮子,你不要想打歪主意! 欧姆见对方的毛都要炸起来,眼看着再前进一点就要拼着最后一口气抵抗,终于在距离对方一米处的地方停下。 没有多言,欧姆放下嘴里叼着的猎物,在野兔柔软的肚腹撕开了一道大概三厘米左右长的口子,然后又不厌其烦地将野兔皮给剥掉,最后叼起被剥地光熘熘的兔子肉甩了甩,野兔肚腹中柔软的又温热的内脏便从破口处嘟噜噜地掉落了下来,正好掉落在野兔皮上面。 肚腹被咬开,野兔皮剥开露出湿润的血肉,眼睁睁看着近在咫尺的一切,幼狮简直要发疯了!可是哪怕眼珠子都快落上去了,他也没敢动作。 他知道自己打不过欧姆——虽然他刚刚色厉荏苒地吓唬了对方,虽然对方只是一只狞猫而他是一只狮子,可是他却连站立的的力气都没有。 他实在是没有打赢的把握。 反正……他是被爸爸妈妈放弃的孩子,註定就是要死的了。 他将头深深地埋进前肢里,被抛弃的悲痛和绝望淹没了他,可是脑内却不由自主地随着一旁进食的声音自动配动图——野兔肉被锋利的牙齿撕开,柔软肥嫩的腹肉、弹牙又有嚼劲腿肉、嘎嘣脆的嵴骨肉……它们顺着喉咙滑进肠子,然后进入到胃里,最后变成满满的能量。 啊,这只狞猫是故意的吗?他实在是太可恶了! ※※※ 欧姆并没有多打量幼狮,之前的剧烈运动已经让他的肚子发出了飢饿的信号,他低下头,迅速地吞吃了鲜美的野兔肉,然后舔了舔嘴巴,最后只留下相对坚硬的兔头以及一堆内脏,然后甩着尾巴走到了一边去。 听到欧姆走远的声音,可是鼻端浓厚的血腥气却并没有散去,幼狮忍耐不住睁开眼睛,惊喜地发现那只狞猫居然还有剩下东西! 那一小堆食物对幼狮来说只能勉强算塞牙缝的,可此刻在他的眼中却仿佛在发着光! 这是什么意思? 这是留给自己的意思吗?! 他错了,这是一只好狞猫! 幼狮来不及细想,飢饿已经占据了他的整个思维——不管了,既然那只狞猫没有守着食物,那就意味着谁都可以来吃! 等幼狮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将那一堆内脏吞吃入腹,就连坚硬的兔头都被幼狮的乳牙咬碎吞吃了进去。 唔,就是眼球那个部分有点难嚼,最后只能囫囵哽下去。 ※※※ 「宿主,你不会打算养狮子吧?」机械平板的女音响起,让欧姆本来要闭上的眼睛微微睁开了一条缝。 dy,」欧姆看着不远处因为有了些微东西果腹而不再奄奄一息的幼狮,「你怎么会这么判断?要不是狞猫这个物种挑食不吃内脏,我才不会捨弃那些内脏呢。没想到第一次『旅程』体验就是变成草原上的一只一岁大小的狞猫,对于身为弱小史莱姆的我来说,真的是非常艰苦的考验了,我才不会给自己找负担。」 dy」就是欧姆进入这个体验项目所绑定的系统。 系统的声音是个女音,因此欧姆在给对方命名的时候直接选择了dy」这个称唿。 每一个参与其中的体验者都会分配一个系统,这个系统的主要功能就是科普常识以及在必要的时候提供不出格的帮助。 毕竟这个帝国和联邦官宣的这个项目可是标榜「半记录式和半体验式」,如果刚进入一个新世界就落地成盒,那也太坏口碑了。 lady:「……」 弱小的史莱姆? 你说着话的时候是摸着自己良心说的吗? 软趴趴的史莱姆星人是宇宙中公认的弱小无能的代名词,可是你一落地后不到十分钟就从两只鬣狗的追捕中成功脱身,你是不是对自己的「弱小」有所误解? 第2章 狞猫第二天 狞猫习惯于在夜间狩猎,但是因为欧姆实在是太饿了,所以他等不及天完全黑透,而是选择在傍晚的时候动了手。 好在他的运气不错,所以逮着了一只野兔充飢。 因此等他吃饱喝足之后没有多久,天色就暗了下来,夜幕很快降临。 欧姆找了一个相对安全的区域——那是一棵枝叶繁茂的大树,下面是一团蓬乱的荆棘丛林。 第3页 感谢狞猫体内的基因在隐藏方面的天赋,当他静静地潜伏在那树杈之上的时候,没有狩猎者能够看到他。 在入睡之前,他让系统帮忙留意了一下那只幼狮,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吃了东西有了力气,那片灌木丛中已经没有了小傢伙的踪迹。 离开了族群的保护,估计很快会死掉吧? 这个念头在欧姆的脑海里转了一圈儿,便被他放到一边去了—dy可是说过,幼狮的食量差不多是同等年纪狞猫的好几倍,他自己现在都还是个宝宝呢,养活自己已经够困难了,实在是没有多余的圣母心去照顾其他的嘴。 虽然是体验项目,但是感觉却非常的真实,如果有脑海里的系统在提醒自己还是一只史莱姆的话,欧姆差点就以为自己真的就是一只狞猫了。 ※※※ 殊不知系统在收集数据的时候也对欧姆的情况感到疑惑。 在欧姆他们那个时代,系统ai已经是被承认的生命体的一种了。 就像这次体验项目,欧姆他们是作为「客人」来体验,而系统们则是「工作人员」。 当客人休息的时候,作为并不需要休息的系统们便会开始享受他们的「休息时间」。 只是作为不需要形体的「数据」,系统们更喜欢自己内部交流。 鑑于这次项目的特殊性,欧姆他们没有离开这个体验项目之前,系统们也不会下班,因此也只能联线其他九十九个同事聊天。 不同的体验世界时间流速设定是不一样的,因此dy去工作讨论群里的时候,在线的不到一半。 不过里面刷的消息已经999+了。 系统对信息的浏览速度很快,因dy没用多久就了解到了同事们在聊什么,不外乎就是他们的宿主在进入体验世界的情况。 「我的宿主进入的是末世求生的世界,虽然说第一批体验者的世界都是无从选择的,但是作为宇宙中排的上名的新巴尔坦星人,一遇到丧尸就想发射巴尔坦光线或者光弹射击——不过为了保证原汁原味,本来就不允许本体进入,所以宿主也只能每每摆出发射的姿势却什么也出不来……那些和他同个安全基地的异能者们都在偷偷议论宿主是不是受什么刺激得了精神病。」 「我的宿主更惨,作为塞伯特恩人,偏偏进入的是魔法世界……请问如何让宿主理解『魔法生物』和『机械化生物』之间的区别于联繫……我感觉宿主有沉迷于研究那个世界的生物的趋势了。」 「我的宿主比较幸运,进入的体验世界也有科技,那个世界的生命也对宇宙有了粗浅的认知……可是我的宿主是梅拉斯星人,他们的审美一向是比较……偏门。体验角色在那个世界算是很好看的了,可是在梅拉斯星人看来黑髮雪肤红唇完全不符合她的审美,所以她直接跑去那个世界的美容美髮机构做了七彩的爆炸头、夸张无比的眼线假睫毛、粉色的厚嘴唇甚至还购买了不少骷髅首饰——啊,她那个角色原本是校园女神的设定啊!」 「比起你们来,我的宿主要安分守己多了,他进入的是一个和梅拉斯星人差不多的世界,但是那个世界里有非自然力量,大概就是所谓的鬼怪,我的宿主是伾伾夏星人,在睁开眼之后和一只车祸女鬼对视了一分钟之后,就变卖所有家产搬到海里去了,他说那个世界的海水和他的老家差不多,很适合他在里面宅到体验项目结束。哦,对了,他在那个世界的体验身份本来是道士来着。也许我下一次和你们聊天就是在海底两万米的地方了。【微笑.jpg】」 「我的宿主是李瓦特星人,她进入体验世界后的一切表现都很正常,身为武侠世界某个被灭门门派掌门人的亲闺女,该有的武学锻鍊也从来没有停过,简直可以说是励志本志了……直到她对灭了她满门的罪魁祸首一见钟情之后,呵呵。」 「啊,节哀啊兄弟,李瓦特星人的恋爱脑是整个宇宙闻名的。」 …… 一路浏览下来dy看到的反馈情况都大同小异,基本上在初进入新的体验世界的时候,都会出现这样那样的不适应,或者在体验者们看来是正常但是在那个世界的生命体看来怪异离奇的举止。 其实也不是没有其他系统反馈他们的宿主表现优秀的,可是他们基本上都是精神力特别强大的,或者说他们进入的体验世界,基本上都和他们本来的生活生存方式相似度在70%以上。 这么对比下来,她的宿主从公认的软趴趴史莱姆变成弱肉强食每天都要为生命和生存挣扎的狞猫,表现得可以算是十分优秀了,可圈可点的地方太多了。 哎呀莫名有点小骄傲是怎么回事。 要知道当初同事们得知她的宿主史莱姆的时候可是明里暗里对自己表示过同情呢。 lady的数据流小小地跳跃了一下,努力让自己显得云淡风轻:「我的宿主啊……」 ※※※ 在欧姆进入梦乡dy不着痕迹地在工作群里秀宿主的时候,塞万的狮群和这片草原的雄狮兄弟俩已经爆发了战争。 占据着这片草地的雄狮兄弟俩虽然懒散,但是对于自己的地盘还是重视的,再加上塞万这一大家子数量众多,哪怕茜拉已经尽可能地贴地而行,却也不能百分百隐藏。 不过因为这俩兄弟的初出茅庐,反应不足,等他们发现塞万他们的时候,塞万狮群已经像是一只训练有素的夜间突袭队,悄悄摸进了他们的警戒线。 第4页 战斗终于打响。 没有给精于算计和调度的塞万开口找藉口的时间,两只守卫边界的雄狮几乎同时拔地而起,迅速跃入突如其来的狮群之中,随即凭着惯性直奔围成一个半扇形的敌手阵营。 茜拉她们为两只雄狮突如其来的动作惊了一下,被母狮们护在后面的幼狮更是被兄弟俩扬起的巨大鬃毛给吓得惊慌了一阵。 但是比起这些年轻力壮却缺乏经验的雄狮来说,塞万狮群最年轻的母狮都经歷过地盘争斗,因此在一开始对方先下手为强的紧张下,她们很快在茜拉的领导下站住了阵脚,一边抵挡着两只以逸待劳的敌手的攻击,一边缩小了包围圈。 小狮子们帮不上忙,只能尽量找一些灌木草丛隐藏起来免得拖后腿。 博格的胆子更大一些,藏好了身体的同时还悄悄探出脑袋,想要观战。 ※※※ 雄狮兄弟俩毫无疑问都将目标定为了塞万——他们已经发现这个狮群只有一头雄狮,而且对方还因为飢饿而显得有些瘦骨嶙峋,这就意味着,只要他们能够干掉对方,那么对方的母狮们就都是他们兄弟俩的了! 至于那些小狮子们……兄弟俩觉得咬死是个非常不错的主意,反正他们这儿食物充足而且精力旺盛,绝对能让母狮们在雨季来临之前就揣上小崽子的。 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兄弟俩如意算盘打得好,现实却并非如此。 先不说塞万早就身经百战,就连母狮茜拉也对塞万感情深厚,断不可能因为这两个小年轻更年富力强就生出旁的心思。 当塞万率先抢上前去,追咬着一只狮子的后腿的时候,茜拉也沖了出去——她比塞万更加勇勐,直接就跃上了另一只狮子的嵴背,虽然没有站稳,但也让对方摔倒在地,立即呈分割包围的其他母狮一拥而上,将他咬得团团乱转,毫无还手之力。 见状,正在被塞万的逼得心生怯意的另一头狮子乘机逃离了包围圈。 兄弟,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我们的征途是茫茫草原! ※※※ 两只雄狮还太年轻,并没有为自己的领地奋战到死的觉悟,因此在塞万他们气势汹汹且齐心协力的攻击之下,两只雄狮很快就抛弃了自己守卫的职责,灰熘熘地趁着夜色逃跑了。 这场战斗比塞万想像的结束得还要快。 塞万并没有乘胜追击,他们的狮群饿了很久,不足以支撑再追上去咬死这两只逃兵。 塞万舔了舔嘴边的血沫,金色的眼瞳里满是战意——作为一头有着丰富战斗经验的雄狮,他身上的血都来自手下败将。 一直目不转睛的博格兴奋地叫了一声,下意识地就想从掩身的草丛里跑出来,刚冒出个头就被茜拉一声低吼堵了回去——臭小子凑什么热闹!说不定那两头雄狮是去搬救兵去了!你是想凑上来送死的吗! 被吼得耳朵都耷拉下来的博格:「……」委屈屈。 第3章 狞猫第三天 多年的战斗经验让塞万和茜拉知道越是胜利在即的时候越是不能掉以轻心,必须要将敌人彻底置之死地才能放下心头大石。 狮群严阵以待等了一两个小时,依然没有任何风吹草动。 塞万和茜拉对视了一眼从对方的眼中读出了令狮欣喜的结论——原来占据着这大片丰茂水草地的只有两只孤零零的狮子! 茜拉发出愉悦的低吼,其他的母狮们连忙见藏在草丛中的幼狮们叼出来。 年纪还小的幼狮们懵懵懂懂,却知道这样做就代表着危机解除,霎时内心的活泼天性压抑不住,你追我尾巴我咬你屁股地嬉戏起来。 博格更是忍不住小跳步地往茜拉那边冲过去——他倒是想凑近塞万那里,可是这位大家长一向积威甚重——茜拉这次也不责骂他了,而是温柔地舔舐起小傢伙头顶上乱蓬蓬的绒毛。 博格的妹妹希尔达不甘示弱,也凑到妈妈那里求抚摸——妈妈的舌头有倒刺,用舌头梳理毛髮的时候,酥酥麻麻的可舒服了。 茜拉并不厚此薄彼,和兄妹俩亲昵了一番,内心却忍不住想起那个两天前被抛弃的孩子,若是阿图姆现在也在该多好啊…… 不过这种情绪并没有表现出来,对茜拉来说,失去的孩子是她心疼的,但是她更多的精力更应该放在还活着的孩子们身上,这片草原就是这么残酷,她能心疼阿图姆一时,却不能心疼阿图姆一世。 就连博格和希尔达他们,等他们成年了,她一样不会再多管了。 比起母狮的「多愁善感」,雄狮在这方面要粗心的多。 阿图姆在塞万那里的印象并不深,他只记得这个儿子的毛色比同年龄的兄弟姐妹们更浅之外——这代表着他很容易暴露自己;个头最小——说明在进食方面争抢不过兄弟姐妹。这两个都是他的弱点,而塞万对弱者一向是不会放在心上的,哪怕对方是自己的儿子。 不去管母狮们和幼狮们的亲昵,塞万昂起头髮出一声雄浑的低吼,宣告这片领地的易主。 母狮们不约而同地停下了舔舐幼崽们的动作,以茜拉为首,纷纷昂起头髮出吼声——震耳欲聋的狮吼声穿出去很远,不少睡梦中的动物都被惊醒,他们惊惶地抬起头,神情紧绷,再次陷入睡梦之前,他们知道,这片土地已经换了主人。 第5页 ※※※ 欧姆也被这声狮吼声惊醒了。 一般的狮吼声大概能传递八公里,但不知道是塞万狮群的吼声特别的响亮还是因为是夜深宁静又或者是狞猫有一双雷达耳,这声极具穿透力的狮吼让欧姆从黑甜的梦中醒了过来。 dy,是发生了什么事吗?」 「这片草原刚刚『改朝换代』了。dy无机质的声音及时响起。 欧姆眨了眨眼睛:「狮群?」 「正确。」 好吧,虽然都是猫科,但那是八竿子打不着的远亲,而是彼此的食谱不重叠,不需要关心太多。欧姆这么想着,正准备美美地继续睡,突然又听到树下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伴随着淡淡的血腥气,让他差点从树杈上弹起来:dy,检测一下是鬣狗还是野狼?!」 夭寿啊他都已经藏得这么严实了。 lady的声音永远这么波澜不惊:「否,是幼狮。」 欧姆绷直的尾巴垂了垂:「幼狮?」他顿了顿,「是不是那只小太阳?」 「小太阳?dy那平板的声音表达了自己的疑惑,很快将欧姆话里的对象与树下瑟瑟发抖的小傢伙联繫起来,「是宿主今天傍晚投餵的幼狮。」 听到系统的确认,欧姆放松了嵴背——既然是那个小傢伙的话,那就不怕了,不是他吹,虽然狮子的身体数值从各个方面都碾压狞猫,但是他这只史莱姆狞猫还真没觉得那只虚弱地都无法移动自己身体的幼狮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威胁。 「那他在树下做什么?」欧姆舔了舔自己的鼻子——狞猫灵敏的鼻子需要时刻保持工作状态,湿润的鼻子能够更好吸附空气中的气味分子,帮助大脑准确分析处理。 「宿主,他抓了一只岩鼠。」 「唔?」 「他并没有自己吃掉,而且他的目光看向你的方向,由此推测送给宿主的概率为百分之八十。」 「送给我?报答救命之恩吗?」 「可能性为百分之九十。」 欧姆感动了。 这小傢伙怎么能怎么懂事啊! 「建议宿主在十分钟之内处理眼下情况,否则岩鼠和幼狮的血腥味会招来危险,宿主和幼狮的生存机率将低于百分之三十。」系统及时的提醒打断了欧姆的感动,并成功地让他提心弔胆起来:「什么?幼狮的血腥味?小太阳受伤了?」 lady停顿了三秒钟,才答道:「经过扫描,该幼狮后肢有血洞,推测为抓捕岩鼠时遭遇蛇类捕食者。伤口无毒但因为该幼狮无法处理,导致血流不止。草原昼夜温差极大,幼狮身体娇弱,这只幼狮已经出现鼻头干燥、唿吸急促、脉搏增快的情况。」 系统每说一句,欧姆的心就就揪一下,而随着系统的话语刚落,便听得树下一声沉闷的轻响:「幼狮已因为失血过多陷入假性昏迷。」 欧姆不再犹豫,肉垫里的利爪紧紧扣住树干的表皮,轻捷地滑落下去。 ※※※ 看着已经闭上眼睛开始不自觉发抖的幼狮,欧姆一边伸出舌头舔舐他后腿靠近臀部(怪不得他自己舔不到)的伤口进行消毒清理,一边询问系统:「真的只需要给他这样消毒伤口就可以了吗?」 他怎么觉得有些不太靠谱呢? 史莱姆星人是公认的弱小没错,但大概因为他们的「弱小」和「简单」,所以他们的字典里从来不会有「流血昏迷」这个词语的。但是欧姆却知道宇宙中大部分生命体受伤昏迷之后,都是要进行器械或者药物医治的。 而现在,在他询问了系统救治方法后,只说自己舔舐就可以了? 「该种族大都能通过舔舐伤患处消毒止血并用舌尖倒刺剔去腐肉,同时身体的自愈会产生相应抗体。dy按照资料库里的资料回答。 虽然心存质疑,但是欧姆的动作却毫不敷衍,只是在想这么原始的方法,他得唿哧唿哧舔到何年何月?却没想到在他舔舐了七八下之后,那一直血流不止的伤口居然真的就不流血了! 欧姆不疑有他,惊喜道:dy,你说得对!我不该质疑你的。」 lady的数据流剧烈波动了一下。 事实上,因为知道欧姆担心这只幼狮,所dy一直在实时监测这只幼狮的身体数据并记录。而现在,那些数据清楚地显示——当宿主开始舔舐伤口之后,该幼狮伤口处的细胞活性增加了不止十倍! 可是,根据以往的资料库中记录的相关数据,哪怕是由该幼狮的生母来舔舐消毒,也达不到这么神速! 「可累死我了。」并不知道自己的「异常」,欧姆最后又舔了几下保个险,然后便在旁边瘫成了猫饼——虽然只舔舐了几下,但因为「业务」不熟练,欧姆觉得自己腮帮子都酸了。 lady:「宿主,请注意给幼狮保暖,否则高烧的机率是百分之八十,幼狮因为高烧而丧命的机率为百分之五十。」 欧姆:「……」还没完没了了?他错了,他一开始就不该挑食不吃内脏的。 话虽如此,欧姆却任劳任怨地又靠近幼狮。 他之前是说过养活自己都困难,不会再圣母心大发地去管陌生者的死活,但是既然都发生在眼前了,总不可能自欺欺人地装作没看见,眼睁睁地看着一条小命消失吧?而且对方还是为了报恩才受的伤…… 他这也算是日行一善了吧? 第6页 内心嘀咕了几句,欧姆对系统道:dy,帮我搜索一下幼狮保暖的资料。」 lady:「收到。」 几乎是dy话音落下的同时,欧姆的脑海中就出现了一条加粗加黑的文字。 盯着那几个字好一会儿,欧姆才道:「用我的体温去温暖他?」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lady:「经过概率计算,这是最简单最快且最有效的方法。」 欧姆还能怎么样呢? 总归在自己的锅,得自己背。 他看了一眼已经陷入昏迷的幼狮,大概是因为被淘汰的,所以幼狮体型偏小,和他这只狞猫差不了太多:「我这么盖上去不会把他给压坏吧?」他可不想救狮不成反而变成杀狮兇手了。 lady毫不犹豫:「请放心,虽然幼狮的体型和你差不多,但实际他的体重是你的近两倍,且骨骼密度坚硬度远超于你。」所以刚才能一口气直接把幼狮叼起来上树的宿主简直违反了「身娇体弱狞·史莱姆·猫」的设定。 并不知道系统其实是在夸奖自己,被打击到了的欧姆愤愤然地张开四肢往幼狮身上一扑。 第4章 狞猫第四天 作为夜行性动物,狞猫一般都是昼伏夜出,但是作为史莱姆,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已经伴随了他多年,因此当清晨的阳光从树叶的缝隙中招进来的时候,欧姆的意识也从黑甜的睡梦中渐渐甦醒。 只是昨晚上折腾到太晚,虽然意识有些清醒了,但还有些酸涩和胀痛的眼皮却不配合,欧姆安慰自己,既然自己变成了狞猫,那就要遵循规则,却不想这个念头还没有来得及消失,就被煳了一脸的湿漉漉。 怎、怎么回事? 身上像是被绑了机甲一样沉重,耳边还能听到「唿噜唿噜」的声音。 dy,我这是怎么了,是被鬼压床了吗?」虽然已经进入了宇宙时代,但是鬼神故事却并没有消失在时间里,反而越发受到星际居民们的喜欢,就连这次的体验项目,都开发了不少鬼神的世界。不过欧姆记得自己进入的是蛮荒草原动物世界吧? 「否,宿主请睁开眼睛。」 听系统这么说,应该对自己没什么威胁,欧姆依言睁开眼,冷不丁一条长满倒刺的粉舌头迎面而来,直接从左脸颊到眼皮被煳了一通。 欧姆面无表情:「……」喔,他现在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不过狮子的恢復能力都这么快吗?昨天晚上还不省人事,今天一大早就活蹦乱跳了? 眼看着对方还要跃跃欲试地再煳自己一脸,欧姆连忙伸出爪子捂住阻止:「好了,你不要舔了。」同时问系统:「这只小傢伙的身体健康如何了?」 「恢復得很快,伤口已经完全癒合。」 「是吗?那就好。」欧姆松了一口气,看来自己昨晚上当了一晚上棉被没有白费。 不过一想起这个,就觉得发困啊……欧姆张开嘴,刚想打一个哈欠,就被一阵响亮的腹鸣声给吓了一跳,表情惊疑地看向幼狮。 幼狮只不好意思了一秒钟,然后便用他的脑袋和背蹭欧姆,之后躺下去,肚皮朝天,甚至拿小爪子来挠欧姆的前爪,眼睛却亮晶晶地不曾从欧姆脸上移开半分。 欧姆一边要注意着他们两个不要掉下树去,一边战战兢兢地问系统:dy,这波是什么操作?」 「对于四肢动物而言,肚子是很脆弱的地方,遭遇侵犯时,潜意识里会保护腹部。因而他们毫无顾虑展露肚皮时,等同于在精神层面对你完全放开,展示它的超级信赖。总结——这样的姿势表示完全的臣服——恭喜宿主,喜提小弟。」系统冷冰冰的声音适时地响起,甚至还模仿了几声电子菸花爆炸的声音。 和昨天那奄奄一息又绝望无助的戒备模样截然相反,此时幼狮虽然也因为虚弱还有些精力不济,但脸上充满着希望和期待……欧姆内心嘆了一口气——面对如此萌萌哒的小脸,还能怎么样呢?当然是选择原谅他啊。 他才不是因为作为一只史莱姆有朝一日被勐兽喊大哥而沖昏头脑了呢。 lady:萌物惜(吸)萌物,真是经典场景,值得拍照留念。 ※※※ 虽然很想再睡下去,可是新收了小弟,做大哥的怎么也不能任由小弟肚子轰鸣而坐视不管。 虽然昨晚上的岩鼠还在,但是在这么热的天气里,经过了一晚上,已经有部分的肉开始腐烂了——虽然狮子在情况恶劣的条件下也会吃腐肉,可是小傢伙毕竟「身娇体弱」的,之前又是生病又是受伤的,还是得吃点新鲜的好东西补一补。 至于欧姆自己……狞猫的挑食本性简直是人神共愤。 「不过昨晚上你不是说会有猎食者闻着血腥味儿过来吗?但后来并没有啊?」欧姆有些奇怪,按道理系统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但一旦说出口的,基本上都是确定的信息了。 lady并不觉得自己被质疑了,只是用平板的声音叙述事实:「昨晚上塞万狮群进行了野牛狩猎,闻腥而来的野兽都被吸引过去了。」 欧姆表示理解——毕竟一只岩鼠再大,剥皮去内脏之后也比不上一块野牛肉,更何况野牛的血腥气可比岩鼠的浓烈多了,那就是清粥小菜和满汉全席的区别。 不过塞万狮群居然吃的是野牛肉啊……真羡慕,像他这种狞猫,估计在这个世界体验结束都没办法尝到牛肉的味道吧? 第7页 毕竟作为史莱姆,他以前的进食都是靠吞噬和消化,味道什么的,从来不是史莱姆星人能懂的词语。 想到这里,欧姆不由得将目光落在了身边的幼狮身上。 觉察到欧姆的视线,幼狮转头露出羞涩一笑:「欧姆哥哥,有何指教?」 欧姆:「不,没什么……阿图姆你其实可以叫我大哥的。」欧姆哥哥什么的,听起来一点儿也没有大佬的气势啊! 幼狮阿图姆却很坚持:「欧姆哥哥比博格亲切多了!」见欧姆还瘫着一张脸,阿图姆的大眼睛疑似出现了水光,「博格总是欺负我,他是个臭大哥!」 啊呀,你是一只狮子啊喂,能不能不要这么羞涩,能不能不要说哭就哭,明明昨天刚遇到的时候还是一个小倔强呢!怎么今天一觉醒来就变成小娇娇了呢? 虽然阿图姆的表达方式有点稚嫩,但欧姆却明白了他的意思。 这种情况在狮群中其实正常,哪怕是一母同胞的兄弟姐妹,但个头大更强壮那个总是会霸道一些,阿图姆这么瘦弱,一看就是被欺负的料,那么兄弟之间的感情不太好也并不意外。 「好好好那就叫哥哥吧!」好歹也是个「哥」,欧姆自我安慰道,这也算是自己的史莱姆生涯中浓墨重彩的一笔了。 ※※※ 此时阳光还不算勐烈,露水都还悬挂在草叶上,地面和空气都相对比较湿润。 很多非夜行性小动物们比如狐獴、角马、斑马、瞪羚等等就趁着这个时间段赶紧行动起来,都想抢着在阳光蒸发露水,烈日高温笼罩大地之前吃饱喝足,这样就可以安逸地找到一处阴凉的地方躲避这一天的炎热。 作为猫科动物,无论是狞猫还是狮子,其实都更适应在夜间狩猎。 一来是高温会让他们消耗大量体力,二来白天的光亮在影响他们的视线同时也会让猎物更容易发现他们。 但欧姆并不是正宗的狞猫,对于一些「常识」并不了解,阿图姆更是肚子饿得咕咕叫,所以最后欧姆便拍板选择了事不宜迟开始狩猎。 作为系统dy倒是清楚这片草原上的各种「常识」,但这个项目本来也是让欧姆他们体验,而不是让欧姆他们来做提线木偶的,因此除非欧姆主动开口提问,否则,作为辅助dy都保持着沉默待机的状态,绝不会多嘴一句。 ※※※ 一条响尾蛇突然在转过一个山脚的路边横了过来,双方都是突然撞见,一时之间都愣住了。 欧姆还是第一次见到响尾蛇,虽然星际也有蛇族的外星人,他们都有着细长的眸子和柔软窈窕的身躯,长长的蛇尾更是他们的特色。但是蛇星人无论的实力可不是史莱姆可比的,所以欧姆从来没有接触过蛇星人。 更何况那些蛇星人也没有这样尾巴还能刷拉拉地响的,欧姆只觉得新奇。 不过他的好奇心还没来得及表达,身边就突然闪过一道浅色的身影。 阿图姆冲上去了! 欧姆忙不迭地咬住阿图姆的尾巴,制止他的行为——开玩笑啊,响尾蛇这东西他们可不敢碰啊! 响尾蛇明显感到了惊诧,他不知道这一只幼狮一只狞猫意欲何为,但是它并不惧怕,既然已经横在路上了,他不想轻易退缩。 欧姆也看出来了对方的态度,同时对阿图姆的莽撞有些不满——明明刚才还表现得跟个弱不禁风娇花似的,这会儿怎么变成了个皮猴子?但他的愤怒很快转变成了对响尾蛇的逼视,圆瞪着双眼,双目如炬,尾巴高高地倒竖起来,而他的前爪,则紧紧地扣紧了地面…… dy,响尾蛇该如何对付?」 「响尾蛇,一种管牙类毒蛇,蛇毒是血循毒。当遇见时须与它保持一定的距离让它逃走,避免不必要的惊吓。dy的声音不疾不徐地响起,让欧姆的紧张也缓解了些许。 响尾蛇最终退走了,就如同响尾蛇不在狮子和狞猫的食谱上一样,幼狮和幼年狞猫也不是响尾蛇爱吃的。 见响尾蛇终于退去,欧姆松了一口气,然后瞪了一眼惹事的傢伙。 「欧姆哥哥……」阿图姆可怜兮兮地伏下耳朵,完全不敢说自己的尾巴根刚刚被咬痛了。 欧姆忍住了去给对方舔一舔的冲动,语气严厉道:「小老弟你刚才怎么回事?你忘记你昨晚上的事情了吗!」响尾蛇可是有毒的,一口下去就一命呜唿了!他好不容易捡回来的小弟,要不要这么上赶着去作死啊。 「就是因为被咬过,所以才看到蛇就忍不住啊……」阿图姆小小声辩解道。 欧姆停下了自己的脚步,有些惊讶地看着幼狮——这小傢伙不仅没有出现刺激泛化(既一旦受过伤害就对类似的事物或事件十分惧怕)效应,反而……情况截然相反?受过伤害之后,反而会「越挫越勇」吗? 第5章 狞猫第五天 两只小幼崽在草原上钻了很久,两三只林鼠、松鼠发现了他们的踪迹,远远地躲了起来。 欧姆使劲地追赶着一只松鼠,机灵的松鼠爬上了树,欧姆也一熘烟儿窜了上去。 可是松鼠又伶俐地滑下树了。 爬树能力虽然有可是速度远比不上欧姆的阿图姆就第一次见识了欧姆从十多米高的树上飕地一下跳下地来的风采! 阿图姆见状立马往松鼠扑过去,可是松鼠虽然惊魂未定,却因为事关生死,愣是提着一口气躲开了幼狮的突袭,三两下就窜上了另一棵树。让刚从树上跳下来的欧姆扑了个空! 第8页 这次他学得精了——比起树上一个地上一个,还是树上安全得多——松鼠就赖在树上,在树冠的枝杈间跳来跳去,发出吱吱吱的声音。 欧姆气坏了,阿图姆见势不妙,赶紧肚皮贴地老实趴着,不敢动弹了。 无论是欧姆还是阿图姆,他们都没有狩猎经验——之前捕到的野兔和岩鼠,与其说是技巧,不如说是运气。 毕竟他们都没有父母教导——欧姆来到这个世界的身份设定就是父母双亡的一岁大狞猫幼崽,阿图姆倒是有父母教导,可是他之前太瘦弱了,虽然茜拉他们一视同仁给孩子们教导了,可是也只有身强力壮的幼崽才能照葫芦画瓢地蹦跶几下。 不过对于还不到一岁的他们来说,这些都还太早了,所以阿图姆在这方面也是一片空白。 「宿主,有狞猫捕猎大全可供学习,是否需要?」系统见气温渐渐高了,欧姆已经累得气喘吁吁舌头吐出来散热了,忍不住开口道。 「需要,」欧姆看了看同样跟着自己扑腾了几次此刻已经累得起不来的阿图姆,小狮子本来就体力不足,此刻更是躺在地上唿哧唿哧喘气,他掂量了一下自己现在的体力,「但不是现在,我刚刚已经摸索到一点规律了,我再试试看。」 阿图姆后面几次并没有帮倒忙,可是他毕竟经验太少,所以还是没能抓住。 不过让欧姆觉得欣慰的是,小傢伙在狩猎的时候没有喊过苦喊过累,哪怕现在都起不来了,也没有气馁的样子。 「阿图姆,还起得来不?我们再试试。」 「好的欧姆哥哥!」阿图姆虽然已经有些四肢发软了,但还是努力站起来。因为他知道,如果他们捕不到猎物的话,就只有挨饿,比起饿肚子,这点累又算得了什么。 曾经因为飢饿而濒死的阿图姆再也不想体味飢肠辘辘的感觉了,哪怕是累死,他也不要挨饿! ※※※ 因为刚才折腾浪费了不少的体力,欧姆这次不想着大吃一顿,蜥蜴、甲虫、小鸟,有什么就捕什么,先让刚才因为爬树而流失的体力恢復一些。 一只漂亮的小鸟很快就落在了欧姆的视线之内,小鸟只顾着蹦蹦跳跳,低头捡着泥土里的肥虫和草籽吃,因为欧姆很容易就抓住了小鸟,和阿图姆各自一半,算是润了润肠胃。 阿图姆从没吃过这种羽毛类的东西,但是见欧姆毫不犹豫地吃掉了,而且不像上次吃野兔那样还要剥皮而且连羽毛一下子都吞进去了,便秉承着「大哥做的都是对的」的想法,一口将半只小鸟吞了下去。 「咔——嗷咳咳……」阿图姆被羽毛卡了一下嗓子,整只狮缩成一团,爪子挠着自己的喉咙。 欧姆吓了一跳,没想到对居然会出现这种情况,又怕小傢伙没注意从肉垫伸出爪子挠伤自己,赶紧舔舐对方的喉咙。不知道是舔舐有用还是终于吞下去了,阿图姆很快就四肢舒展开来,还从喉咙里发出「唿噜唿噜」表示很舒服的声音。 「你这小子。」欧姆松了一口气,却也意识到狞猫和狮子食谱确实有差别。 阿图姆其实正处于断奶的阶段,虽然因为他总是抢不到足够的乳汁导致他看起来比这个年纪的幼狮要瘦弱许多。 众所周知,乳汁不仅能提高幼崽身体的抵抗力、免疫力还对幼崽的消化能力和健康发育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所以当博格和希尔达已经可以半肉半奶并且很热衷于吞吃新鲜的肉糜,并且兴致勃勃地尝试用自己的小乳牙去撕咬肉条的时候,阿图姆还娇气得吃不了糜肉,只能喝奶。 欧姆昨天给阿图姆留下内脏的举动并不妥当,但是阿图姆实在是饿坏了,反而阴差阳错地断了奶且开启了他的肉食之路。 但仅限于柔软的内脏,像是鸟类羽毛这种相对于比较硬的东西还是他的短板。 不过阿图姆并不想告诉欧姆这些,欧姆哥哥也不比自己大多少,而且还是只狞猫,自己也要努力长大,争取以后成为欧姆哥哥的依靠! 并不知道阿图姆立下的雄心壮志,欧姆本来想着利用狞猫的优势去捕鸟吃,但是看了看刚才阿图姆的表现,他觉得还是寻找大肉吧。 欧姆的运气不错,虽然现在气温渐渐高了起来,不少小动物不管吃饱没吃饱的都去躲热去了,但依然有不少的中大型食草动物因为没有吃饱而在草原上徘徊。 事实上,不少的食草动物都会选择等温度稍高一点将草叶上的露水蒸发才开始进食,因为带着露水的草叶被吃进肚子里反而会让他们拉稀。 在欧姆他们前方就有一群瞪羚,大概有二十来只的样子,其中有几只大腹便便。 「阿图姆,你看,瞪羚要生产了。」欧姆和阿图姆躲在灌木丛里,偷偷地关注着。虽然他们的年纪尚小经验不足,但是他们只要耐得住性子稳住不动,其实比成年更容易隐藏身形。 至少他们现在距离瞪羚只有不到百米,可是这群小可爱们完全没注意到不远处的灌木丛里有两双冒着绿光的眼睛。 阿图姆捂着自己的嘴巴,生怕声音大了被发现:「欧姆哥哥你真厉害,你怎么知道他们要生产了?」阿图姆的妈妈茜拉也懂这些,但那是依靠丰富的狩猎经验积累而来的。 欧姆也说不出来为什么,但是他就是有种感觉,这几只瞪羚要生产了,而且大概十分钟之内。 第9页 ※※※ 情况也的确如此。 欧姆所在的这片区域其实就是之前那对雄狮兄弟的领地隔壁。这片土地属于另一个狮群,不过对于狞猫和大部分动物来说,狮群的更替并不影响日常生活。 但也并不是全无影响。 这群瞪羚就是从隔壁跑过来的,因为昨晚上塞万狮群取得了胜利,所以飢肠辘辘的狮群们在欢唿宣告之后就迫不及待地进行了捕猎进食。虽然他们捕杀了一头野牛,但是狮群里的每一头狮子都饿透了,所以那头野牛并没有满足家族里每个成员的胃,尤其是在雄狮吃了近一半的肉的情况下。 所以后续茜拉又带着纳塔兰她们狩猎了几次,其中一次就是瞪羚。 这群瞪羚在失去了两个成员之后吓破了胆子,连夜从塞万狮群的领地逃到了隔壁,而其中几位有孕的母瞪羚更是在惊吓之后,肚子里的宝宝迫不及待地要出来了。 突然,一只母瞪羚仿佛是受到了神谕似的,站着就顺顺噹噹生下来一只小瞪羚。 小瞪羚刚刚从身体里滑落出去,母瞪羚随即就转过身来,急忙用嘴去拱动着新生儿孱弱的身子,其他的瞪羚也围了过来,一边低声向做妈妈的母瞪羚恭喜,一边鼓励着小傢伙,同时还警戒着,生怕生产的血腥气引来闻味而来的傢伙们。 灌木丛里,欧姆和阿图姆两小只目不转睛地盯着,欧姆是因为亲眼看见自然界的生产过程感到好奇,而阿图姆的态度就要直白的多了:「欧姆哥哥,我们现在扑上去吃吗?刚出生的肯定很嫩!」说着还咽了咽口水。 欧姆: 「看见那几只公瞪羚脑袋上又大又弯的长角了吗?你要是现在冲过去只能当人家角上的串烧。」 阿图姆虽然不明白「串烧」是什么意思,但也知道自己还需要忍耐。 可是小瞪羚的皮薄薄的,闻起来好香啊,咬下去肯定肉嫩得要出水……阿图姆馋得把自己的爪爪塞到嘴里。 ※※※ 欧姆安抚了飢饿的幼狮,目不转睛地盯着生产的瞪羚,他知道自己和阿图姆无论是体型还是经验都不足以捕捉这些成年瞪羚,所以他们一开始目标就是且只能是小瞪羚。 可是幼崽都是一个族群的希望和延续,在任何情况下,动幼崽都无异于触动龙之逆鳞,不仅会遭到护崽的暴怒母亲的攻击,还会引起整个族群的围攻。 但是dy之前给他的资料中,有一种情况除外。 而他也在等待这样的情况发生。 眼看着小瞪羚们一支接一只地出生,新鲜的血腥气弥散开来,让欧姆嘴巴里的唾液也大量分泌。但,还不能冲动……他按住了阿图姆,耐心等候,终于,在最后一只幼崽出生时,机会出现了。 事不宜迟,就是现在! 第6章 狞猫第六天 第一只小瞪羚在五分钟之后站了起来,这意味着他摆脱了出生后的第一道死亡危机。 但小羚羊能够自主站立跑动的时候,草原上的法则默认这样的小瞪羚已经有了生存下去的资格。 受到这对母子的感召,另外几只母瞪羚也陆陆续续生产了。 但可惜的是,并不是所有的瞪羚母子都这么幸运。 其中一只小瞪羚的妈妈大概是新手,产道撕裂的疼痛让她挣扎了几下,于是小瞪羚在落地的生活膝盖磕到了一块凸起的石头上,发出一声脆响。 虽然那块石头很小,却位置过于巧妙,伤到了小瞪羚的膝盖,哪怕妈妈和周围的叔叔阿姨们在给他加油打气,但是前肢的剧痛让他无法保持平衡的站立,不断地重复摔倒,直到身上伤痕累累。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无论是欧姆他们还是瞪羚们都焦急得不得了。 因为小傢伙一旦过了十分钟还站不起来的话,大部分的瞪羚母亲就会放弃让孩子站立的努力,这也意味着,新生儿失去了生存下去的机会,其他的狩猎者可以上来将这只小瞪羚吃掉——猎食者可以是狮子、猎豹、鬣狗、野犬……和狞猫。 这种简单的默契包容着这样一个常识——动物种群的繁衍和生存是靠它的强壮来维持,也许仅仅只是出于怜悯,一个种群就将不可避免地走向衰亡。 这个常识适用于狮子,也适用于瞪羚。 十分钟到了,小瞪羚上气不接下气地躺倒在地,圆熘熘的大眼睛哀切地看着自己的母亲。 其他的瞪羚们都沉默地退开了来,他们已经放弃了这只幼崽,但是作为新手妈妈的母瞪羚却不忍心,依旧用嘴拱着小瞪羚的背部,试图让奇蹟发生。 不过欧姆却不会慈悲地再等下去了。 他并不想和这群瞪羚起正面冲突,却也知道那位新手妈妈的恻隐之心一时半会儿放弃,因此只能选择将这些瞪羚吓走。 他现在需要吃一只小瞪羚! 在他跃出灌木丛里前一秒,一声雄浑的狮吼冲击了瞪羚群。 阿图姆有些发怔地盯着一跃而起的欧姆——刚刚欧姆哥哥的叫声…… 不仅是阿图姆,另一端的隐藏者也瞪圆了眼睛——狞猫?狮吼声? ※※※ 狮子带来的死亡恐惧已经深入骨髓,让瞪羚们根本没有多余的心思去察觉这声狮吼有什么不对,纷纷抬起他们细长的腿忙不迭地开始逃亡。 瞪羚的跑动方式很有意思,他们在不紧不慢地跑动几步之后,四条腿会突然直直的向下伸,背部会勐然弓起,整个儿便如同一张弹弓一下子弹跳起来,身体也随之腾空高高跃起,两三下就拉开了很长的距离。 第10页 被遗留在原地的小瞪羚发出悽厉的叫声,刚出生的小傢伙根本不明白为什么在一声恐怖的大吼之后妈妈他们全都离开了自己,不过他并没有来得及思考太多,就听到后颈传来「咔嚓」一声脆响,随即整个世界便黑暗下来。 「好好吃啊!谢谢欧姆哥哥!」幼狮从小瞪羚的肚子里抬起头来,满是鲜血的脑袋露出一个心满意足的感激笑容。 羚羊肉很美味,最好吃的是肚腹和大腿部分,肚腹是因为柔软肥嫩,而大腿则是因为长期跑动的缘故,特别的有嚼劲。 不过这只小瞪羚是刚出生的幼崽,所以身上的每一块肉都十分柔嫩得要出汁,尤其适合阿图姆这种一口乳牙的幼崽。 在阿图姆看来,猎物的肚子肉和内脏是以前爸爸才能吃的,可是欧姆却直接让给了自己,他对自己实在是太好了。 挑食不吃内脏的狞猫舔干净了自己嘴边的血迹,看了看幼狮那血煳煳的脑袋,忍住了发作的洁癖:「快吃吧,鬣狗还有几分钟就要到了。」 欧姆觉得鬣狗的嗅觉与狞猫的雷达耳有得一拼了,只要有一星半点儿的血腥气,就能被他们千里迢迢地闻道并赶过来。 「唔唔!」阿图姆也知道要抓紧时间,将血唿哧啦的脑袋埋进小瞪羚的身上大快朵颐。 一只刚出生的小瞪羚不超过十斤,不过已经足够欧姆和阿图姆吃得小肚子鼓鼓了。 而在他们刚刚停下进食的举动之时,不远处就冒出了五六个灰突突的脑袋——是鬣狗! 「快跑!」欧姆尾巴一甩,率先就往最近的大树上窜——他明白,这些鬣狗的本意虽然是这只小瞪羚,但是已经被他们吃的七七八八的「残羹冷炙」绝对不够这几只草原清道夫填肚子的,到时候,他和阿图姆就会成为他们的腹中餐! 阿图姆吃得都堆到嗓子眼了,颇有些恋恋不捨——大概是曾经差点被饿死的缘故,他对食物的执念特别深。不过欧姆的话他也是听的,因此还想着将剩下的肉,却也知道再留下来自己估计就得成为别人嘴里的肉了。 成年狮子是不怕鬣狗的,但是幼狮遭遇鬣狗却几乎都是灭顶之灾。 阿图姆的捨得为他争取了逃跑的时间,当他最终爬上树的时候,一只公鬣狗满是獠牙的大嘴也紧随而至,差一点就咬住了阿图姆的尾巴! 「哎呀啊啊——!」阿图姆吓得一个激灵,下意识将尾巴紧紧夹在两只后腿之间。 「哈哈哈!」欧姆虽然也吓了一跳,但更觉得可乐,忍不住抱着树干笑得哈哈的。 阿图姆本来差点被咬到受了惊,此刻听到自己亲爱的欧姆哥哥还笑他,瞬间委屈了,不过扭头一看树下的鬣狗蹦跶了好几下又气又怒的模样,小孩子心性的他也笑起来:「略略略笨蛋!有本事上树来抓我啊!」 鬣狗当然爬不了树,因此只能龇牙咧嘴用他们那丑陋的面孔恐吓这两只幼崽一番:「有本事你们就一直待在树上!狮子居然和狞猫混在一起,真让人好笑……唉哟臭小子!」 肉垫里藏着的爪爪亮出来,阿图姆奶凶奶凶的:「你再说欧姆哥哥的坏话试试!我还要用树枝砸你!」 那只公鬣狗还想要出言不逊,眼角余光注意到同伴已经快把最后一点骨头都要吃光了,连忙冲过去:「你们这群傢伙!」 趁着鬣狗们打成一团,欧姆连忙带着阿图姆从大树的另一端熘下去,撒丫子狂奔——开玩笑,难不成真的等他们吃完了围攻吗? ※※※ 「欧姆哥哥!其实你是狮子吧!」吃饱喝足后呆在安全的地方躲避炎热,简直是再惬意不过了,欧姆眯着眼睛,尾巴时不时地甩一下驱赶蚊虫,就快要进入懒洋洋的梦境之中,偏生旁边有个吃饱喝足的小傢伙精力旺盛得很。 在这里,欧姆不得不佩服这个世界的生物,似乎只要吃饱就是最强大的魔法,只要吃饱了,无论是受伤还是虚弱,都能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哈好起来。 「别靠近来,先把你身上清理干净再说。」欧姆伸出前爪将幼狮圆滚滚的脑袋推到一旁去——拜这炎热干燥的气候所赐,沾了一脑袋瞪羚血的幼狮现在毛髮一块一块的,看起来就是一个小邋遢。 「哦。」阿图姆怏怏地退后几步,认命地舔湿自己的爪爪,然后往脑袋上招唿——没办法,舌头碰不到头顶和后脑勺啊。 「虽然我知道在你的眼中我很英勇,但我是如假包换的狞猫无误。」 「可是你会和爸爸一样吼啊!」阿图姆终于将身上的血迹清理干净了,累得他吁出一口气,打定主意下次再饿也要注意着吃,绝对不要再将身上弄脏了。不过脑袋上湿哒哒的感觉让他有些不舒服,于是他挪出阴影准备晒一晒,谁知烈日炎炎他刚挪出去不到几分钟便手忙脚乱地跳了回来。 听到阿图姆这么说,欧姆也没了睡意,他问系统:「那个时候我的吼声真的很像狮吼吗?」 「音色相似度百分之九十,初步推测是宿主的模仿能力觉醒了。」 欧姆咀嚼了这个词:「模仿能力?」这的确是他作为史莱姆的天赋技能之一,可关键是,「现在的我只是一只狞猫啊?」狞猫和史莱姆,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吧? 说实话,虽然现在的狞猫身体能看能听能闻能跑能跳,让他一开始的时候新奇了一下,可是他还是觉得史莱姆那圆熘熘的身体最自在。 第11页 不过这毕竟是全息项目,他的身体是跟不来的,所以他唯有努力选择适应现在的新身份。 但是这个时dy却告诉他,他原先身体的能力在现在这个身体上体现了? 那么他到底是狞猫,还是史莱姆啊? 「这也是项目的隐藏转折点所在,全息场景能让宿主们真实地扮演各个世界的角色,但毕竟随机分配的角色不一定合适,那么长久下来,宿主们就会丧失认同感和趣味性,也违背了开发者们的初衷。」 欧姆不由自主点头——其实全息在他那个时代,已经不稀奇了,前有全息电影,后有全息游戏,这次联邦和帝国联合官宣的体验项目之所以会引起众人关注,最主要的其实是宇宙中两大势力巨头合作这个噱头。 欧姆相信大部分宇宙居民的想法和他差不多,但现在dy这么说,似乎其中另有干坤? 第7章 狞猫第七天 lady的话引起了欧姆莫大的好奇心,可dy却点到为止,只说了一句就算在这个世界宿主的身份是狞猫也不要过于沉迷体验世界,从而忘记了自己的本体是只史莱姆。 这句话有些古怪,dy却并不打算解释,且在这句话之后,无论欧姆如何追问,都不再做过多的解说,甚至在欧姆设置语言陷阱的时候,直接闭口不言了。 见状,欧姆也不打算去逼迫对方,毕竟系统的「一板一眼」不是他一只小小的史莱姆能够扭转的。 lady见宿主似乎放弃了刨根问底的打算,赶紧三两下将相关数据再次加密了好几层,放到深度数据海中——哎呀,宿主的运气也太欧了一点,在别的体验者都还在苦苦适应体验角色的生活,不仅习惯了新身份,还触发了本体与体验角色的融合,差一点就触碰到核心了。 这在当初的设计中,本来应该是在这个世界体验快要结束的时候才会触发的。 ※※※ 从系统那里得不到更多有用的信息,但欧姆却隐约明白了,在这个体验世界中,似乎并不需要安安分分做一只狞猫,适当地「出格」不仅不会有问题,反而是被鼓励的? 只不过,这个度的底线在哪里,就需要欧姆自己摸索和把握了。 确认了这一点,欧姆觉得轻松多了,前路似乎一片光明。 ※※※ 史莱姆已经是宇宙生命体中公认的「弱鸡」了,但就算是在史莱姆种族内部,也有强弱之分。 在一开始的时候,史莱姆的粗暴等级划分就是按照颜色来的,黑色的史莱姆是暗黑史莱姆属,可以使用史莱姆一族的秘技「史莱姆突袭」是少有的几个具有攻击能力的史莱姆种族;绿色的史莱姆是变形史莱姆属,特点却不是变形,而是体内的毒素;银灰色的史莱姆虽然没有攻击力也没有毒性,但是却有极快的速度和极高的防御力,是软趴趴的史莱姆种族中难得的「金属体格」属性;红色的贝斯史莱姆属除了颜色没有其他的特点,可是……红色是史莱姆各个种属中唯一的雌性种属! 后来在史莱姆加入星际之后,经过漫长的进化,一向没有固定形状的史莱姆也进化出来了难得的形状,也形成了新的种属。 比如长有像是水母一样触鬚的魔法史莱姆属,他们不仅能像普通的史莱姆一样在地上弹跳前进,还能够在半空中浮游;头部进化出了一片绿色翠羽的羽翼史莱姆属可以在更高的地方飞行;体内不断冒出泡泡的泡沫史莱姆可以在海中一直生存而不需要上陆…… 虽然史莱姆们的演变速度是很慢很慢的,但是他们也的确是在一点点变强,偏偏在这个时候,欧姆出生了。 史莱姆一族的出生不需要怀胎或者产卵,而是直接「分裂」,也就是说一对史莱姆在一起之后,可以通过分裂自己的一部分融合成为一个新个体——在史莱姆一族中,这就是幼崽的诞生。 欧姆一出生就是蓝色的果冻状,引起了众史莱姆的围观——当时正是史莱姆一族中的新年,众多的史莱姆齐聚一堂,全都嗨翻了。因为史莱姆幼崽都呆在家里睡觉去了,所以在宴会当中突兀出现一只新生史莱姆就很惹眼了,更不用说找了一圈都没有找到他的父母。 顿时,众史莱姆对这个小可怜就更怜惜了——蓝色啊,居然是代表着最弱的初等草食史莱姆!在现在的史莱姆看来算是「返祖」现象了,就算是在史莱姆一族中都是垫底的弱者了,该不会就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所以他的父母才抛弃了他吧? 可是总不能放着不管吧? 于是喝多了的史莱姆们想出了类似于碳基生物「滴血认亲」的方式,每只史莱姆都从自己身体上揪了一小坨放在这只新生儿身上,能被小傢伙融合的就是这小傢伙的血亲。 但这个时候,怪异的事情发生了。 如果说第一只金属史莱姆分裂出来的一小坨融合了,代表着对方有极大可能是这只小史莱姆的血亲的话,那么第二只融化史莱姆、第三只麻痹史莱姆、第四只荷依米史莱姆、第五只贝斯史莱姆……一直到他们那群中最后一只暗黑史莱姆的一小坨都被这只小傢伙给融合了,且融合了之后还是最初等最弱的蓝色果冻状模样之后,史莱姆们便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情况不对劲了。 但最终史莱姆们并没有将这只蓝色的小史莱姆怎么样,反而因为这个小傢伙能够完全融合自己的「身体」,让他们都有一种「这是我家的崽」的亲近感。 第12页 可以说,欧姆是在所有史莱姆们的照顾下成长起来的。 更意想不到的是,因为当初融合了几乎所有种属史莱姆的一部分,所以欧姆虽然身为初等蓝色史莱姆,却能够激发其他种属史莱姆们的天赋技能。 只是欧姆没想到的是,暂时脱离了自己那圆熘熘的史莱姆身体,精神力接入全息世界变成了一只狞猫,居然也能使用自己作为史莱姆时的技能? 这是什么神仙操作? 他要赞美这个全息项目的研发者! ※※※ 「欧姆哥哥,我们现在要去哪儿呀?」阿图姆昏昏欲睡,一边走着一边打哈欠。现在正是午后,虽然最热的时间点已经过去了,但是一天的热浪还是笼罩着大地,这个时候基本上没有动物还在外面顶着高温。 欧姆虽然也被传染得打了一个哈欠,但是他的头脑前所未有的清晰:「我们要先找一个固定地方住。」他也没办法,毕竟再凉爽一点那些大型食肉勐兽就要出动了,可不适合两只幼崽在他们眼皮子底下晃来晃去的。 「我们要有自己的领地了吗!」阿图姆眼睛一亮,随即又忧心忡忡道,「可是我们还太小了,打不赢其他的成年雄狮的……」 哦呀,你个头小小,野心倒不小嘛。 欧姆神秘一笑:「谁说要去和别人抢地盘了?」 阿图姆懵懵又萌萌地歪了歪脑袋:「那……我们去树上吗?」虽然树上相对于比较安全,但是狮子基本上是不会在树上定居的啊,而且他担心自己以后越长越重会把树枝压垮…… 不过,不过如果这是欧姆哥哥的安排的话,他一定听话不会有异议的! 他从明天开始就锻鍊自己的爬树技能,还要少……少吃一点不要变得太胖,呜,吃少了会饿,还是少吃一滴滴好了。 「小傻瓜,」欧姆蹭了蹭幼狮的脑袋,「树上有什么舒服的。我问你,你想不想在天气炎热的生活有一个阴凉干爽的地方躺着睡大觉,而且不用担心危险和偷袭?你想不想在即将来临的雨季有一个可以遮风挡雨的地方,不用让身上的毛髮变得湿漉漉的又冷又难受?」 「我要我要我要嗷嗷嗷嗷!!」欧姆的话音未落,就被阿图姆兴奋地打断了,他的尾巴因为心情的激动而在地面上「啪嗒啪嗒」击打个不停。 他虽然还没有经歷过雨季,但光是有一个阴凉干爽安全的地方就足够让他心动不已了! 欧姆被小傢伙萌了一脸,阿图姆满脸的期待更是让欧姆有了满满的成就感和动力:「乖孩子,那就跟紧我。」 ※※※ dy,你真的没办法给我地图指路吗?」欧姆问系统。 「抱歉,系统只能提供宿主所见所闻所达的地形环境及后续相关变化,宿主未知的领地不在系统收录中。」 虽然料到了这个回答,但欧姆还是有点失落,好在这种情绪一闪而过,他很快给自己打气:「好吧,既然如此,希望保佑我的天赋技能能再一次起作用。」 大概他的祈祷起了作用,在他们吭哧吭哧翻过一座山丘之后,居然真的发现了一个十分适合居住的地方! 那是一个悬崖下方,虽然三面都是寸草不生的坚硬石壁,但唯一没有石壁的方向却有大概一个足球场大小的草丛。在这有些干枯的草丛后面,欧姆已经感知到了有一处极深的凹陷——那长宽高和深度……十有八·九是个山洞! 欧姆欢唿了一声,加快了步子,一边高高竖起可以前后左右自由转动的耳朵,警惕周围是否有天敌或其他捕食者等危险,一边加快了步子穿过可以将身体淹没的高高草丛,来到了目的地。 此时天色还很亮,所以洞里的大部分情况都清晰可见。 洞口并不大,也就两米多高一米多宽,不过里面的空间要大得多,就像是一个收口的葫芦,然后更深处越往里面越窄,呈漏斗形。但是欧姆已经注意到了这个洞旁边还有两三个小洞,虽然暂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但这似乎……嗯,等等,唿吸声?! 「欧姆哥哥,这里面好像有吃的?」阿图姆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看见地面的土丘鼓起一个小包,然后冒出来一个三角形的小脑袋,正和阿图姆对个正着。 第8章 狞猫第八天 哈库纳,是一只有着圆额头、锥形脸颊、尖尖的棕色鼻子以及又小又黑新月形耳朵的半岁大小狐獴。 他有着一身掺杂着灰、古铜,在阳光下微带银的浅黄棕色皮毛,油光水滑,背上有短而平行的条纹横过,这些条纹从尾巴的基部延伸到肩部,每只的条纹皆不相同,是狐獴家族有名的「美男獴」。 当然,比起外表上的出色竞争力,在吸引异性这方面还没有「觉醒」的哈库纳更看重自己的能力——就在昨天晚上!他终于在众多的竞争者们中脱颖而出,获得了「哨兵」这一光荣而艰巨的职责! 到时候他会在家族同伴们觅食或者嬉戏的生活担任站岗和示警的工作,有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和耳朵!到时候所有的狐獴都由他来保护! 一想到这种情况,他就觉得自己小小的身躯里充满了大大的力量。 ※※※ 作为社会化的动物,狐獴是非常注重集体性。 在太阳升起的清晨,狐獴们一只一只的爬出洞穴,它们搭肩、拥抱,迎着阳光。 第13页 在白天的时候,它们会觅食、照顾幼崽、保卫领地,还会在阴凉处打盹或是在洞中挤成一团。同一团体中的狐獴还会为彼此梳理身上的毛来达到社交的目的。 在这个时候,担任站哨负责警戒的那几只狐獴就特别重要了。 哈库纳作为他那一批新生幼崽中最先担任家族岗位的狐獴,一大早就醒了过来,准备开始自己站哨工作的第一天。 和他一起担任站哨工作的好还有其他两只狐獴,分别在其他两个方向与哈库纳呈现三角之势,保证周围三百六十度无死角。 和往常差不多,这是一个虽然炎热但相对于比较平和的一天。 毕竟狐獴虽然时常要担心狩猎者的觊觎,但实际上,狐獴的死因最高的并不是被猎食,而是饿死。 他们瘦瘦小小的长条身体无法储存更多的能量,因此必须每天保证充足的食物和热量。 哈库纳已经神经绷紧了一天,就等着待会儿换岗的时候可以去大吃一顿——作为站哨的犒劳,他今天的食物是由家族成员们为他准备好了的,他只需要大吃特吃就可以了。 谁知越不想什么越是来什么,眼看着光线渐暗,暑气也渐渐消散,却没想到突然就发生了意外! 一只狞猫和一只狮子过来了! 虽然只是幼崽,但狐獴们也不打算正面槓上,更何况在他们看来有幼崽的地方他们的大家长都不会离开太远! 因此在哈库纳发出警报声之后狐獴们不约而同都停下了爪上的动作,一个个下饺子似的找距离自己最近的洞钻了进去。 哈库纳的小心脏也怦怦直跳,毕竟上岗第一天就遇到这样的事情,着实让他觉得又紧张又刺激又兴奋又激动——他刚刚可是为同伴们警示规避了一场危险! 安抚住了激动的妹妹,哈库纳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记起自己站哨的职责,他清了清嗓子,按捺住害怕的心情跑到洞口处,准备往外面探看——如果外面掠食者还在的话,他就要持续使劲叫着给其他家族成员示警……当然,最好那两个肉食动物已经离开了才好。 心中在默默祈祷的哈库纳这么想着,却没想到脑袋刚刚拱出洞口,就和一双圆鼓鼓的狮子眼对上了! 从没有遭遇过狮子的哈库纳一下子懵了,被猎食者的视线锁定,让他整只狐獴都僵硬了。 如此近距离地嗅到对方那一身血腥杀气,哈库纳的脑子一片空白,原本要破口而出的示警声也卡在了喉咙,只恨不得立刻倒地装死! 其他的狐獴却不知道哈库纳直接和死神面对面了,没听到他示警的叫声,只以为危机过去了,于是一个个小脑袋都蹭蹭蹭地从地面或者山丘的洞口冒了出来——好巧不巧,正好都在欧姆和阿图姆前面的那片空地上。 哦豁。 所有的狐獴此刻只想死一死。 ※※※ 对于现在找到的这个居住地,欧姆表示非常的满意。 三面环崖,这意味着后背基本上不会出现猎食者——哪怕是擅长攀爬的蛇类也不会在那么高的地方上上下下,毕竟从上面「啪叽」摔下来,就算身体再柔软也只能变成一滩肉酱。 至于长翅膀的鸟类,那些喜欢虫子和坚果的小傢伙们不管,肉食的勐禽类,欧姆觉得比起狞猫和幼狮,他们应该对野兔和鼠类之类的更感兴趣。 因为天色渐暗,欧姆也不打算冒险趁着夜色去周围环境摸索,而是打算先在这洞中休息体验一番。 除了安全以外,这个山洞本身也很让欧姆满意,洞口较小,但是洞内的空间很大,而且洞口比洞穴内部要稍低一点,这样不仅保暖而且可以防止在大雨滂沱的时节雨水积在洞中。 唯一让他觉得不太完美的是这个洞穴角落里散落着一些杂草和零碎的骨头和以及破碎的皮毛,很明显这个洞穴是曾经有主的。 不过洞内已经没有其他勐兽的气味了,这代表着对方早就不在这里了——也不知道对方放弃这儿的原因是什么。 很好,唯一的小缺点可以忽略不计! 从今以后这地方就是他和阿图姆的地盘了! ※※※ 此时此刻的哈库纳十分希望时光倒流,如果时光能倒流的话,他一定把卡在嗓子眼儿里的那声警告喊出去,而不是此时此刻被一只狞猫和一只狮子围着思考着该从哪只开始下口……哪怕对方是幼崽,他也不想去挑战那些尖齿利爪。 比起哈库纳的后悔不迭,作为狐獴群的首领,哈库纳的妈妈倒是要稳重镇定得多:「如果你们饿了的话,我们可以尽可能地提供帮助,但请不要吃我的同伴们,狐獴……并不好吃。」 阿图姆却天真道:「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我还没有吃过狐獴呢,先让我尝尝味道再说吧。」 他这话一出,立马吓坏了这群小傢伙,有两只狐獴已经昏了过去。 欧姆姿势灵巧地在洞穴转了一圈,忍住了想要留记号的冲动,这才将注意力放在了那一群小东西身上:「别紧张啊,从今以后我们就是邻居了,放轻松嘛。」 哈库纳的妹妹玛塔年纪尚小,大概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又大概是因为狞猫的体型并不会很大,没有带来夸张的压抑感,小姑娘鼓着比其他狐獴要圆胖的脸颊好奇道:「邻居?你们要住在这里么?」 第14页 「对呀,我们决定在这里定居了!」欧姆笑眯眯道。 「那、」狐獴首领搓着爪爪,大大的黑眼圈里带着苦恼和为难,「那请给我们一个晚上的时间,我们明天一早就搬走。」晚上实在是太危险了,有多少猎食者都在晚上躲藏着呢,她也要为同伴负责,只希望自己说出这样的话之后不会惹怒了对方。 「搬走去哪儿啊妈妈?」玛塔懵懵懂懂。 「对啊,不用搬走的,我们是住在这山洞,你们又不住在这洞里,彼此并不冲突的。」欧姆其实有些好奇,这一群狐獴有二十来只,也算是中等族群了,虽然狐獴个头小,但是这么多摞起来,也远超他和阿图姆了,可这些小动物们在面对他们两只幼崽的时候一直战战兢兢的。 他却不知道,自从他意识到了自己在这个世界不仅仅可以做一只中规中矩的狞猫,还可以放松做史莱姆之后,整只狞猫的气势便变得与众不同了。 阿图姆本身作为这片草原的食物链顶端的野兽,且和欧姆一直形影不离,一时半会还感受不到这种细微的变化,但是对于狐獴这种胆子小感知又敏锐的动物来说,欧姆这只幼年狞猫可比一旁的雄狮幼崽要不好惹得多! 还不知道自己在这群小动物眼中已经变成了大怪兽的欧姆还在循循善诱:「……所以我们住在这里也并不影响,不过作为邻居我觉得互帮互助是最好的交流方式,你们觉得呢?」 狐獴们虽然依然两股战战,但是对于欧姆释放出来的善意也是接收到了的,在外人看来几乎是复制粘贴的他们互相用眼神交流了一下,然后由哈库纳(他认为今天的事情责任主要在他)上前一步:「那么,你们想要得到什么信息呢?」 ※※※ 在欧姆他们和狐獴们进行信息交流(?)的生活,夜色也渐渐笼罩了大地,一直远远缀在欧姆他们身后的尾随着对着同伴悄声道:「我们还要跟过去吗?」老实说,这一天都快过去了,他连一口肉都没吃进肚子里,早就饿扁了。 本来今天那群瞪羚是他们先盯上的,可是也不知道大哥是怎么想的,愣是眼睁睁地看着一只未成年狞猫直接窜出来将瞪羚给抢走吃掉了! 最让他疑惑不解的是,猎物被抢走,大哥不仅不生气,也不去捕猎其他的吃的,反而跟着那两只幼崽——难不成是觉得一只狞猫幼崽和一只幼狮的组合很奇特,所以想要一探究竟? 可就算这样,也要先填饱肚子吧? 第9章 狞猫第九天 特拉法其实也很饿了,只是比起肚饿,他更感兴趣的是那只可以发出狮吼声的狞猫。 对于狮子,他向来是没有好感的,因为他和纳尔逊的妈妈就说丧生于狮子口中,连带着他们那个最为体弱的妹妹。 两个月前,亲眼看见妈妈和妹妹被狮子吞吃殆尽的残酷场景,尚且年幼的特拉法和纳尔逊被吓趴在草丛中,却也深深记住了那只狮子丑恶的嘴脸。 从那以后,他们就离开了这片伤心之地被迫流浪,也多亏他们当时跟着妈妈学习本事的时候够认真,所以一路行来,经歷了干旱和猎物稀缺,并且还穿越过两拨狮子的草原,他们还活得好好的。 「哥我们先吃点儿东西吧,还要找休息的地方,免得待会儿没力气了。」纳尔逊哀求道,他其实也不过才十三个月大,准确说来还没到成年的年纪。因此他们必须一起觅食,因为他们的年纪和身手都还不够独立狩猎。 在离开母亲的最初一段时间,所有幼崽差不多都要经歷这样一个联合捕猎的过程。 特拉法本来还想坚持自己的意见,但是见兄弟饿得眼冒金星的模样,以及猎豹本来就容易消耗的体质,只能暂且放下自己的打算。 比起体格相对弱一些的纳尔逊,哥哥特拉法的狩猎直觉要强得多,没费多少工夫,他就发现了一棵树上的狒狒。 此时天色渐暗,只留一抹橙红色的余晖在天际,但却是猎豹绝佳的狩猎时间。 那只狒狒大概今天过得很惬意,过于愉悦的心情让他没有发现树下两双带着豹视眈眈的眼睛。 等他感觉身下的树枝突然一重的生活,特拉法已经爬上了树顶。 狒狒显然发现得太晚,惊恐的心情让他来不及多想,只能冒险往树顶更加细嫩的一根树枝逃窜而去。 可惜特拉法早就有狩猎狒狒的经验,见这只红屁股试图从始至终,连忙伸出爪子开始摇晃起来树枝。 那树枝本来就承受不住狒狒突如其来的重量,更不用说还有外力摇晃,狒狒根本来不及站稳就重心失衡往下摔去。 纳尔逊守在树下准备随时抓捕,但特拉法显然并不需要弟弟的帮助,在狒狒惊叫声中,他纵身一跃,前掌狠狠地击向狒狒的头部! 狒狒本来就因为失重而惊慌,突如其来的重击更是让他又痛又懵,直接叫了起来。 特拉法却并不给狒狒多余的时间,豹口一张,毫不犹豫地咬住了狒狒的后脖颈! 此时特拉法已经随着狒狒的落地而落地,一旁的纳尔逊也不甘示弱,张嘴噙住狒狒的前脖颈。 和其他大型猫科动物有粗壮有力的尖牙不同,猎豹的牙比较小,因此大部分时候并不能用牙来将猎物咬死,基本上都是在刚捕捉到猎物后,靠上下颚就是像钳子一样把猎物的脖子钳住,直到猎物因为直到断气窒息死亡。 第15页 一般说来,猎豹从捕捉到一只猎物到猎物死亡差不多要五分钟的时间,但是特拉法和纳尔逊兄弟联合,可以使时间缩短到三分钟——这也是为什么他们兄弟俩能够存活到现在的秘诀之一,因为在那些秃鹫和鬣狗们闻味而来之前,他们已经将尸体拖到密林或者树上进食去了。 ※※※ 按照以往的分配习惯,特拉法和纳尔逊会平均分食这顿晚餐,不过等纳尔逊狼吞虎咽连脆骨都嚼烂吞下去之后,这才发现特拉法还剩下一只狒狒后腿没吃。 「哥,你怎么不吃啊?是吃不下了吗?」纳尔逊一边说着一边掂量了一下自己的肚子——嗯,还有空间,可以放下一条腿。 特拉法却完全没有注意到纳尔逊期待又渴望的眼神,兀自叼起那条狒狒腿转身迈步。 对于特拉法没有将这条腿拿给自己吃,纳尔逊并不放在心上:「哥、哥你要去哪儿?是要将这条腿埋起来吗?」猎豹在吃不完猎物的时候,是有将肉块放进泥土埋起来「保鲜」习惯,不过时间不会太久,最多一天。 「不是要找休息的地方吗?」特拉法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然后便迈开步子小跑起来。 纳尔逊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是他知道跟着哥哥准没错,便也迈开长腿追了上去。 此时欧姆已经发动狐獴们找来了一些干草——经歷了一天的暴晒,又在夜露挂上在之前採集,完全不用担心有水气导致腐烂——铺成了一个厚厚的窝。 无论是欧姆还是阿图姆现在都还没有一米长,因此这两米多宽的草堆完全足够两只幼猫舒舒服服地伸展躺平。 「多谢你们呀,邻居。」欧姆尝试着发动天赋技能让这些干草变得更加彭松柔软,结果让他满意,同时对狐獴们也更加的和颜悦色。 狐獴们却还是有些战战兢兢:「那……那你们没事吩咐我们了吧?」 阿图姆打了个哈欠,甩甩尾巴,看向欧姆。 欧姆道:「没有了,今天太晚了,你们也早点休息吧,明天给你们谢礼喏。」 得到欧姆让离开的话,狐獴们齐齐松了一口气,争先恐后地往地洞里面钻去,生怕落后了一步欧姆他们就反悔了,或者是直接一口就咬过来了——毕竟夜深了,要是这两个傢伙想吃一顿狐獴味儿的夜宵呢? 至于所谓的「谢礼」,狐獴们却完全没有将欧姆的话当一回事儿——这些尖牙齿的傢伙不吃他们就够了,哪里还敢指望回礼啊? 不止欧姆,阿图姆也没当一回事儿,还好奇欧姆干嘛对这些不到他一般大小的「细长条」那么客气:「谢礼是什么啊欧姆哥哥?」 「是谢谢狐獴们帮我们搭建了一个窝啊。有没有觉得睡在干草上比睡在树上或者直接睡在地上要舒服多了?」欧姆率先将自己团成团,舒服得「喵嗷」了一声。 以后捕猎的生活多抓一些兔子之类的吧,兔子皮铺起来更暖和,而且不用担心湿气或者虫子钻进来。 大概因为当初是狮子中最弱小的一个,虽然阿图姆也有狮子作为食物链顶端的傲气,但是也很能理解这些弱小生命:「是很舒服,这样我们可以睡在一起了欧姆哥哥!」 他朝着草窝上一蹦,完全和轻灵沾不上边儿的扎实的幼狮身体洞地一下将松软的草窝砸出一个大坑,让本来打算自己睡一半给幼狮留一半的欧姆被动地骨碌碌地往凹陷的中间滚去,然后被阿图姆给压了个正着。 阿图姆毕竟还是个孩子,虽然前两天因为在鬼门关走了一遭而心境产生了极大的变化,但是在一直一心照顾自己的狞猫面前,还是愿将本能中的那点淘气和调皮表现出来。 欧姆也理解这种情况,所以并没有发怒,只是四肢并用地从幼狮身下爬出来:「喵嗷,这地方这么宽敞,干嘛要往中间挤?」还得顾忌着动作幅度,免得将刚团好的草窝给弄散了。 阿图姆眨巴眨巴眼睛,十分可怜的样子:「我想和欧姆哥哥一起睡!不然我睡不着……」 欧姆沉默了一下,将这种情况理解为阿图姆曾经被抛弃的心里创伤后遗症,因此犹豫了一会儿,最终放弃了各自一半的安排:「好吧,不过不许打唿不许磨牙也不许乱动。」 然后他就见阿图姆立马换上高兴的表情,还伸出舌头舔了他一脸:「好哒欧姆哥哥,我会乖乖哒~」 欧姆被煳了一脸,伸出前爪按住躁动的幼狮:「快休息吧,明天还要观察周围环境,确认周边情况和哈库纳他们说的是否一致以及最重要的狩猎吃饭呢!」 听到欧姆这么说,阿图姆也按捺住自己激动的心情,闭上眼睛嗷呜:「好哒我睡着啦。」 ※※※ 大概等了半个小时,等阿图姆的唿吸变得沉稳又均匀之后,欧姆轻巧地从小傢伙身边挪开,从草窝跳出。厚厚的肉垫没有发出一点儿小声,只在落地的时候激起了不到一厘米高的薄尘。 欧姆走到洞口,因为没有遮挡,夜风毫无阻拦地吹来,将他耳朵上顶部的一簇簇柔软的黑毛吹得东摇西晃。 和尚且年幼的阿图姆不同,耳朵上超过二十条的肌肉纤维让欧姆能够三百六十度无遮挡地听到遥远且细微的动静。 「来者都是客,既然都来了这么久了,不如现身一叙?」 趴伏在草丛中半等待半打盹的纳尔逊转头看向特拉法:「哥,这小傢伙在说什么啊?」对于一只野生猎豹,而且还是一只幼年野生猎豹,让他理解这么文绉绉的话实在是太难为他了。 第16页 特拉法的尾巴往自家蠢弟弟的屁股上抽了一下,然后叼起刚刚掩埋在土里的狒狒腿走过去,在距离狞猫三米左右的时候停下,然后放下狒狒腿,又后退了两步。 欧姆没想到对方居然是一只美丽的大长腿猎豹——对方全身都有黑色的斑点,从嘴角到眼角有一道黑色的条纹,尾巴末端的三分之一部位有黑色的环纹,后颈部的毛比较长,好像很短的鬃毛一样,再加上那雕塑一般的流线型身躯,简直是动物界的美男模特嘛! 只不过这个「模特」看起来比他大不了多少的样子。 咳咳,他说的是年龄,不是身形大小。 不过还没等他赞嘆对方那出色的外表,便看到对方的举动,盯着那团沾上泥土看不出是什么肉的东西,一个几乎具现化的问号出现欧姆脑袋上。 第10章 狞猫第十天 在一开始感觉到有傢伙潜伏在他们山洞外面的时候,欧姆是暗暗绷紧了神经预备着对方突袭的。 因为在他看来,那些个食草动物是不会有精力去盯着未成年狞猫和幼狮,而食肉动物盯上他们,总不可能是突然觉得他们萌萌哒很可爱吧? 只是他没想到,出现的是一只即将成年的猎豹。 猎豹这种猫科动物,欧姆dy那里看过相关资料,如果说他们是想要狩猎的话,绝对是静静潜伏,然后一击必杀。 因为猎豹虽然跑得快,但是他们跑动时的热量消耗极高,因此坚持不了几分钟。 也因此,在见到特拉法施施然走出来的似乎,欧姆其实已经松了一大口气。 不过他并不会因此完全放松警惕。 只是对方的这波操作让他摸不着头脑——给自己一块肉? 一瞬间,欧姆的脑海里居然浮现出来了「金主爸爸」四个字。 将这个荒唐的念头压下,欧姆和对方那双琥珀色的豹眼对视了几秒钟,居然发现自己读懂了对方的意思。 ※※※ 狮子是一种特别喜欢睡眠的动物,事实上猫科动物是睡觉大过天的。 但这并不代表当他们入睡之后便会一觉睡过去雷打不动。事实上,虽然比不上欧姆一点风吹草动的异常都发觉了,当洞内多了陌生的野兽气息之后,还是让欧姆从黑甜的睡梦之中惊醒了过来——陌生的味道!是入侵者! 于是欧姆就刚看到,在特拉法和纳尔逊刚刚踏进洞内的时候,原本在草窝中央唿唿大睡的阿图姆就像是被蝎子刺了一般勐地睁开眼睛就目光炯炯地瞪过来了。 不等欧姆开口,就将小狮子狂奔到自己这儿并且挡在他的面前,朝着猎豹兄弟露出他那并不十分具有威慑力的一口乳牙:「吼——!」 不等特拉法表明态度,兄控的纳尔逊就和阿图姆怼上了:「嗷——!」臭小子你嚷嚷啥呢! 特拉法一巴掌拍在纳尔逊屁股上:「你和一个没断奶的小狮子嚎什么呢!」 纳尔逊没炸,阿图姆炸了:「你才没断奶呢我都可以吃肉了!」 纳尔逊:「?」 欧姆:「阿图姆只是之前营养没跟上……实际上已经快八个月大了。」 嚯! 这下子,特拉法看向欧姆的眼神更不对了。 他本来之前看阿图姆瘦瘦小小的,以为是没断奶的小崽子,想着这只狞猫带着一只没断奶的小狮子也不知道有多辛苦,也因此产生了好奇心;却没想到,对方是这种情况……这让特拉法更加迷惑了——如果说阿图姆是一只狞猫的话,反倒好理解一些,虽然弱小,但是自己的血亲,断没有捨弃的,但一只狞猫和一只狮子,这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难不成这只幼狮是狞猫的储备粮? 看着欧姆眼神温和动作耐心地安抚幼狮,特拉法在心里否定了这个说法。 ※※※ 特拉法用那块狒狒肉提出的请求是在借住一晚。 欧姆同意了。 却并不是看在那块肉的份上。 但是对方能先拿来一块肉当做「报酬」,已经说明了对方并不是那种横冲直撞的蛮横性子;二来……虽然不得不承认,但是如果猎豹兄弟俩暴起的话,欧姆自认没有本身带着阿图姆全身而退,既然这样,当然就各退一步维持表面和平罢。 只是没想到,刚才狐獴们的心态这么快就让自己也经歷了一遍了。 特拉法本意自然不是来借住的,猎豹其实比狞猫待在树上的时间要长得多。 「如果这个小傢伙不乐意的话,我们也不会强求的,那块肉就当做是我们打扰你们的赔礼了。」特拉法刚刚说完这句话,纳尔逊就瞪圆了眼睛——那么大块肉哎哥!你可真大方! 兄控的猎豹不由得打量起眼前的这只狞猫和幼狮来,想看这两个傢伙有什么值得哥哥看重的。然后他的目光在欧姆那带着淡淡斑纹的皮毛愣住了——哎呦,哥不会是把这只狞猫当做小妹了吧? 并不知道纳尔逊的脑洞已经开到了天际,欧姆(♂)在安抚好了闹小别扭的阿图姆之后,对特拉法道:「没有,只是我们还没有和猎豹打过交道,所以一时半会儿有些紧张。」 特拉法回忆到目前为止都表情淡然的欧姆——紧张? 欧姆将草窝分成三份——还好当初狐獴们担心欧姆藉口办事不利对他们发难所以卯着劲儿收集了不少的干草,将其中的三分之二往猎豹兄弟的方向推过去:「睡在这个上面会暖和一点。」希望看在他这么友好的份儿上,这两只猎豹能一直保持这种平和的态度,不要半夜突然想吃「夜宵 」了。 第17页 特拉法其实能看出欧姆的暗自警惕,却不觉得被冒犯了,反而暗自赞赏——如果真的因为一块肉就毫无防备地让他们兄弟俩进来他们的地盘的话,那也没办法带着一只小狮子活到现在了。 分出了三分之二的干草,剩下三分之一的部分也完全足够欧姆和阿图姆一起睡了,只不过不能滚来滚去了有点可惜。 阿图姆本来对要将自己和欧姆哥哥睡觉的床分出去那么多颇有意见,但是后来发现这样他能和欧姆哥哥靠得跟紧,心里便乐开了花——当然,面上还是要保持那副对不速之客的提防的:「欧姆哥哥我们抱着一起睡呀?」 欧姆:「……」你那闪闪发亮的期待眼神已经出卖你了。 看着狞猫和幼狮抱成一团相亲相爱的模样,纳尔逊也忍不住偷偷摸摸地凑到特拉法身边,眨巴着眼睛试图卖萌:「哥?」 特拉法却直接划拉了一半的干草,并且冷酷无情地用前掌拍开了自己弟弟的那张大(?)脸:「边儿去睡!」 纳尔逊:「……」到底哪边才是亲兄弟啊! ※※※ 中午最炎热的时段过去,林子里也变得凉爽了不少,一只呆头呆脑的野猪不知从哪儿出来,晃晃悠悠、大摇大摆的走了过来。 他刚成年不到一年,虽然身形已经足够壮硕,但本性还带着「年轻人」的活泼。 他一边走还一边哼哼唧唧,似乎是在抱怨炎热的天气,又似乎是在想着立马要吃到美味的草根而觉得喜悦。 两天前他在这片林子里发现了他喜欢的草根,当时吃了不少,但因为那个时候并不太饿,所以只是解了解馋。今天他专门留了肚子过来,一想到待会儿就要大快朵颐,野猪那庞大而沉重的身躯似乎都变得轻快了几分。 1000米。 500米。 100米。 50米。 眼看那片草根地近在眼前,鼻端仿佛都闻到了那草根甜美汁液的气息,野猪却并没有完全被食慾占据大脑,还能分的出来一丢丢注意力警戒周围。 林子里静悄悄的,没什么动静。 野猪打定主意,一旦听到有什么风吹草动,立即撒开腿狂奔,他野猪大爷有又粗又硬的厚毛还有结实坚硬的獠牙,他也不是吃素的! 野猪对自己够自信,却没想到这次的危险并不来自于周围,而是脚下。 当前蹄落下的时候,野猪就觉得有点儿不对劲,只觉得前蹄脚下的土地似乎与别处的更为松软,还没来得细想,剩下的三只脚已经随着身体的惯性挪了过来,然后身子一晃,「轰隆」一声就陷了下去。 野猪下意识地就要张嘴尖叫! 却在嘴巴刚张开的一瞬间,被一团黏煳煳的东西堵住了嘴。 黏煳煳的制造者欧姆捏了一把冷汗——还好赶得及,要知道野猪的叫声可不是好兆头,最明显的一种后果就是会吸引其他猎食者的注意。 他这次是发动了泡沫史莱姆的天赋技能之一,虽然因为「换」了一个身体而让威力大减,但是混合带有麻醉汁液的草团泥土倒也是颇有成效。 被煳了一嘴的野猪叫不出来,求生的本能让他想要挣扎着站起来,却没想到这个坑洞正好和他的身形差不多大,根本没有让他转圜的空间和着力点,最糟糕的是,他觉得自己好像身体变得有点不听使唤了。 趁着野猪无法动弹,说时迟,那时快,特拉法和纳尔逊纵身而起,整个身子像是满张的弓弦射出的响箭,不到三秒钟的时间就咬上了野猪的屁股! 屁股两边传来的剧痛让野猪想要张嘴哀嚎,却冷不防脑袋一重,是阿图姆张大嘴巴,紧紧地咬住了野猪的脖子! 成年狮子的咬合力大概有四百五十公斤,远远超过猎豹和狞猫,哪怕阿图姆是一只营养不良的幼狮,那口牙也比欧姆和猎豹兄弟更适合做「断气」的工作。 阿图姆知道自己速度比不过猎豹兄弟,敏捷能力比不过欧姆,但是他也不想做吃现成的,因此发狠下来,野猪那坚硬的皮居然被他的一口乳牙给咬破了! 阿图姆选择的野猪下颌脖子这块而不是后颈,就是因为这儿毛髮覆盖最少而且不像后颈有颈椎骨头遮拦——欧姆哥哥教过他,只要咬断喉管就万事大吉了! 一股温暖的液体满满顺着舌头流到喉咙里去,是血,野猪的血,他肯定是咬到了欧姆哥哥说的大动脉! 第11章 狞猫第十一天 鲜血带来的刺激是无与伦比的,阿图姆甚至觉得自己的力量前所未有的强大! 好在兴奋归兴奋,阿图姆并没有忘记自己该做的事情,用强大的意志力压住了想要狠狠吸上几大口血的念头——不能放松,千万别因为馋而犯不可饶恕的大错!坚持住!挺住! 阿图姆金色的眼睛因为激动而闪闪发光,他耸动头部,调整了一下,屏住唿吸,几乎将整个脑袋都埋进了野猪的脖子,拼尽全身力气,再次使劲将牙床向一处嵌压! 「咔嚓——」 「咔嚓——」 「咔嚓——」几乎是三声同时响起来的骨头断裂声,这只野猪最终失去了挣扎的力气,庞大的身躯如同一滩烂泥一般瘫在坑洞里,一动也不动了。 「我自己能行……」阿图姆活动了一下有些酸痛的尖牙,舔了舔嘴巴边沾着的野猪血,有些不满意猎豹兄弟横插一脚,小声咕哝着。 第18页 不过他也知道猎豹兄弟的帮忙加速了野猪的死亡,否则他起码还要再吊上三五分钟,说不定那个时候鲜血就会引来其他的讨厌的傢伙了。 「阿图姆做的很棒!」欧姆伸出舌头舔了舔阿图姆脸上的血迹。 「嘿嘿,都是欧姆哥哥教得好。」受到表扬的小狮子努力地想要让自己表现得宠辱不惊,但是那条带着毛球球的细长尾巴却忍不住甩啊甩的,暴露了自己的真实心情。 「别浪费时间了,先填饱肚子吧。」特拉法低声打断了两小只的相亲相爱。 纳尔逊早已经摩拳擦掌、迫不及待了,这头野猪应该算是他的豹生有生以来最大的收穫了!虽然是四个一起合作,但也不能忽视他们都是四个未成年啊! 这头野猪大概有两百多公斤,完全足够他们四个敞开肚皮吃了! 四只「大猫」也的确有一天多没有进食了。 ※※※ 一天半之前,是特拉法先在灌木丛中发现的野猪留下的气味,又注意到林子里有野猪最喜欢吃的一种草根以及旁边被拱起来的土堆,翻卷的泥土上的其他根茎上还有野猪的牙齿咬过的痕迹。 然后他将这个消息告诉了自己弟弟和欧姆他们。 因为有系统辅助,所以欧姆得到的信息要更多一些,比如说他知道这头野猪大概犬齿长六厘米,体长一米六七,肩宽八十七厘米,体重二百一十七公斤。 喝,四百多斤,可真够壮实的。 但系统给出的狩猎成功率只有百分之三十二。 可以说是希望非常渺茫。 欧姆看了看其他三只大猫——哪怕未来他们都会成长得威风凛凛,甚至阿图姆、特拉法和纳尔逊,无论他们哪一个成年了之后都是可以单独对付一整只野猪不带眨眼的,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现在全都是未成年,要对上野猪这种庞然大物,硬抗上去还是没有多少胜算。 但无论是阿图姆还是猎豹兄弟,都表示想要尝一尝野猪。 理由很简单,他们还没有吃过,并且迫不及待地想要吃。 野兽的逻辑就是这么简单。 猎物都是可遇不可求的,让他们放弃这么一大坨肉,实在是很不甘心。 欧姆……欧姆其实也很想吃——虽然野猪这种莽汉子并不在狞猫的食谱上。 「那就埋伏吧。」欧姆最终拍板道,「野猪皮糙肉厚,而且力气极大,一旦失去理智那就是横冲直撞……我们四个都禁不住那一下子的。」 特拉法和纳尔逊沉默不语——他们猎豹的腰可是脆弱得很。 「所以只能限制住他的行动了,当他不能跑的时候,就只能待在原地任我们宰割了。所以……我们来挖陷阱吧!」 猫科动物的爪子适合撕裂猎物,却并不适合挖土,因此虽然大家都觉得欧姆的陷阱计划实在是让他们眼睛一亮,为他们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但是当他们发现挖坑挖洞实在是太麻烦太费劲之后,就很快放弃了以后也适用这种方法捕猎的打算。 还是让直接用牙齿和利爪捕猎吧。 最终还是欧姆让狐獴们帮忙挖洞,这才在天黑之前完成这项「浩大」的工程。 狐獴是天生的挖洞专家,因为这段时间过得相安无事,而且欧姆隔三差五地还给他们顺路带点儿树上的小果子(毕竟狐獴不会爬树),从树上摘下来的新鲜果子比熟透了砸在地面稀巴烂的味道可好多了! 年纪大的狐獴们对欧姆他们还心存警惕——尤其是发现第二天一觉醒来又多了两只身强体壮的猎豹之后——但是年青一代比如哈库纳和玛塔却已经给欧姆贴上了「朋友」的标籤。 因此在欧姆开口拜託,并且还用大堆或肥美或甘脆的虫子(感谢系统的扫描搜索功能,让这些虫子无所遁形)作为谢礼之后,哈库纳便拍着胸脯说这件事情包在他身上了。 ※※※ 陷阱的成功运用让四只未成年大猫饱餐了一顿野猪肉。 挑食的欧姆不吃内脏,因此特拉法和阿图姆都十分贴心地将柔软的肚腹部和嵴骨的肉让给了他,至于纳尔逊也想尝尝这最鲜嫩的部分……不好意思哥哥的铁掌在此。 为了蹲守这只肥头大耳的野猪,欧姆他们四个已经快两天没吃了,因此分配好自己下嘴的地方之后,全都撕开野猪皮大快朵颐起来,饶是如此,他们在吃到一半的时候,早已经在空中盘旋的秃鹫也成群结队地降落下来准备蹭吃蹭喝了。 比起鬣狗,秃鹫更不招待见,甚至连鬣狗都厌恶秃鹫——虽然鬣狗经常像个疯子厚脸皮一样抢夺别人辛辛苦苦捕猎的成果,但大部分时候他们也是会自己狩猎的。秃鹫就不一样了,他们的鸟生信条就是能白吃白喝就坚决不自己动手!自己狩猎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如果说鬣狗是厚脸皮的话,那么秃鹫就是没脸没皮了——形象和口碑那是什么?能吃吗?他们已经不要脸了,没看到他们脖子以上都寸草不生吗? 总而言之,因为空中的优势,让秃鹫们早在欧姆他们开始狩猎的时候就盯上了。只不过苦于欧姆他们小小年纪却十分精明,开吃的时候只撕开了很小的口子,刚好够他们的嘴巴伸进去,完全没有秃鹫「见缝插针」的空间。 只是眼看着欧姆他们的肚子渐渐吃圆,这些秃鹫就稳不住了——再这样下去,残羹冷炙都没有了啊! 第19页 这些变秃了也变强了的强盗们放开了胆子,扑啦啦一片往野猪上挤,这些无耻之徒更不要脸的还去啄欧姆他们的屁股——只要他们一吃痛转头,就会有一个秃头往那血煳煳的口子里钻。 欧姆他们防不胜防也烦不胜烦,最终决定分成两组,一组先吃另一组驱赶这些秃鹫。 鑑于猎豹兄弟与欧姆和阿图姆的体型诧异,欧姆和纳尔逊组成了一组,阿图姆则是和特拉法一起。 因为欧姆是这几个之中胃口最小的,所以他也是最先吃饱的,于是他便和纳尔逊先驱赶。 纳尔逊还好,虽然比不上特拉法身手敏捷,但驱赶秃鹫还是颇有成效,但是轮到体型只有猎豹三分之一大小的狞猫的时候,这些看人下菜碟的秃鹫们根本不为所动。 作为草原上体格最大的勐禽,这群秃鹫张开两只翅膀后翼展大约有2米多长,半米多宽,对一只未成年狞猫来说,可以说是「庞然大物」了,因此他们根本不讲狞猫的龇牙咧嘴放在眼里。 毕竟,虽然秃鹫是食尸的,但是他们的坚喙和利爪也不是摆设,若是惹恼了他们,一只狞猫也并不是不能处理的! 其中一只最年富力强的秃鹫正面红脖子涨地啄食尸体,根本没有将欧姆放在眼里,感受到欧姆的驱逐,秃鹫恼怒将他那带钩的嘴往欧姆身上啄去——成年秃鹫可以轻而易举地啄破和撕开坚韧的牛皮,因此若是被啄中,欧姆轻则受皮肉苦,重则说不定会伤到骨头! 「欧姆哥哥!」阿图姆本来飞速进食,眼见变故突生,顾不得多想,砰地一下往那只秃鹫身上撞! 那只秃鹫本来怒火都对准欧姆,根本没注意到还会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猝不及防之下也踉跄了一下,那带钩的喙偏离了方向,啄到了地面上。 秃鹫怒火高涨,那光秃秃的脑袋变得越发的鲜红,仿佛一颗即将爆开的炸弹。 殊不知欧姆比他更恼怒,眼见着这只秃鹫还要对阿图姆动嘴,更是让欧姆的怒火翻番。他本来就是个护短的,更何况这只秃鹫的强盗行为惹怒了他,因此他完全忽略了体型问题,直接张嘴就咬住了对方光秃秃的脖子,「咔嚓」一声脆响,那只秃鹫就脖子一歪栽倒了,甚至因为那个时候秃鹫情绪过于激动,鲜血直接顺着伤口迸溅出来了,场面一度十分血腥。 这一变故惊呆了秃鹫们,也惊呆了特拉法兄弟俩,倒是阿图姆在愣怔之后立马喜形于色:「欧姆哥哥好棒!」 第12章 狞猫第十二天 动物界并非没有以弱胜强,以小欺大的先例,但是当真实地发生在眼前的时候,还是会带来震撼。 因为被咬断脖子的秃鹫是这群秃子中实力最强的,正所谓「擒贼先擒王」,哪怕野猪肉还近在迟尺,这些秃鹫们也停下了啄食的举动,甚至下意识后退了几步。 狞猫在捕食鸟类这方面本身就极有天赋,但特拉法敢保证狞猫的食谱中的鸟类绝对不包括「秃鹫」这种勐禽。 事实上,秃鹫很少被捕食,除了他们本身就是飞得又高又快的勐禽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秃鹫的肉又粗又酸臭,一点儿也不好吃。 大部分肉食动物就算被秃鹫的无耻行径惹怒了而捕杀他们,也只是咬死丢在一边,除非饿得受不了,否则不会去碰秃鹫肉。 因此当他看到欧姆居然一口就将那只秃鹫吃下去——是真的一口啊他都没看清楚欧姆是怎么张嘴的就眨眼的功夫如果不是看到欧姆嘴边还有一根秃鹫羽毛——之后,眼睛如同上次发现欧姆发出了狮吼声一样瞪圆了。 只有旁边还在审时度势的秃鹫们见这只狞猫居然吃掉了他们的老大,那小脑袋中可怜的脑容量根本不允许他们思考太多,求生的本能让他们全都振翅高飞,发出粗嘎难听的惊叫声,忙不迭地扑打着翅膀飞天逃命去了。 天哪天哪,居然有吃秃鹫的狞猫,这简直是怪物啊! 欧姆并不在意那些逃走的秃鹫,反而注意力在系统那里:「所以我现在用史莱姆的天赋技能吞吃消化了那只秃鹫,不会也让我现在的身体也出现和秃鹫有关的变化吧?」 虽然是很想增强自己的实力没错啦,但是一只狞猫变得像秃鹫什么的……一想到那群傢伙们寸草不生的秃头,欧姆就觉得一阵寒意袭来,甚至有些后悔方才意气用事下意识发动了天赋技能将那只秃鹫给「吞」掉了。 lady罕见地停滞了一秒钟,才回答道:「不会让宿主成为一只秃狞猫的。」 也就是说真的是会产生影响的了? 明白了系统话语里的未尽之意,欧姆却并没有高兴几分,反而紧张起来。 虽然他这段时间也不是没有使用过史莱姆的天赋技能,但大部分都是「释放性」技能,但这次却是「吞噬吸收」属性的技能啊! 他还真担心自己「吸收」了秃鹫的基因之后变成秃子——史莱姆是全身光熘熘没有毛髮没错,可关键是他现在是毛髮浓密(重点)的狞猫啊! 不过很快他就想起来自己现在这个身体是全息数据,并不是真实存在的,但还是不放心地多问了一句:「欸?也就是说真的会对我现在的情况产生变化?可是我现在的身体……追根究底实际上是这个全息世界的数据组成的吧?」 谁知却dy义正言辞地反驳:「宿主请不要瞧不起数据!数据也是会『成长』的!」 第20页 「嗄?不不不,是我口误了,不是瞧不起数据生命体……」欧姆忙不迭地道歉,诚心诚意地安抚系统,「只是我想我本身不是数据生命体,所以以为不会对我现在有什么影响。」 虽然系统他们是生命体,但是数据和数据也是有区别的。这类似于大家看起来都是汽车的模样,一个就是普普通通的交通工具,另一个则是宇宙中的赛博坦种族。 「系统会模拟分析并给宿主增加有益的数据。dy其实并不会有「生气」这种情绪,只是为了不知不觉中转移欧姆的注意力,让他不要纠结于这点上而已。 欧姆眨巴眨巴眼睛:「喔。」 ※※※ 系统清楚记得在工作群里闲聊的时候,有同事吐槽说其宿主就是没能融入体验世界,想在体验世界里发挥本体的力量,却做了无用功。 那么按道理来说,她的宿主也应该没办法使用史莱姆的天赋技能的。 虽然她发现宿主在使用了史莱姆的天赋技能之后,似乎对他在这个体验世界的生存大有裨益。 但因为担心这是未知的bug,有可能会在后期产生不可预估的不良影响,因此当时系统还是连夜提交了工作报告。 但是一天之后得到的答覆却是一切正常,并且还特别备註说可以尽量多往这方面引导宿主。 作为「打工人员」dy自然是想不通上级们是什么样的打算,也没有那个资格问,不过她还是大着胆子向上司旁敲侧击了一下——虽然她的宿主是最弱的史莱姆没错,但是从同事们的交流来说,也是最省心和好沟通的宿主了。 好在上司并没有责怪她的逾距和多管闲事,反而和颜悦色地安抚她不会有什么不良影响,这才让她放下了心。 当然,这些就没必要告知宿主了。 ※※※ 一时半会儿的,秃鹫带来的变化暂时还不会在欧姆身上体现,但是那些倖存逃走的其他秃鹫们却已经将他这个「猎食秃鹫」的恶魔狞猫形象通过口口相传渐渐在这片草原上流传来开。 草原上最不缺的就是各种「眼睛」了,欧姆兇残地用咬死秃鹫并且一口吞的场景不仅落入了自己猫和其他秃鹫的眼中,更是落入了其他那些鸟雀鼠兔蜥蜴的眼中。 这些叽叽喳喳的小傢伙们一天吃饱了就聚集在一起唠嗑,有什么风吹草动总是最先知道的,草原上的很多消息也是靠着他们在传递。 ※※※ 塞万狮群在占据这片新的领地之后,就过上了非常富裕的生活——领地上的猎物从来不缺,以茜拉为首的母狮们在捕猎方面更是勤勤恳恳。很快,曾经因为缺少食物而饿得皮包骨头的幼狮们便如同吹气球一样吃胖起来了,各个油光水滑。 母狮们因为一度飢饿而乳汁变少,哪怕后来食物充足养回了身体,乳汁也并没有再恢復过来。 好在这群小傢伙们的乳牙已经够结实,他们的肠胃也有能力消化肉块了。 塞万狮群今天的目标,是一头野牛。 作为大型食肉动物,一两只瞪羚是不够一只狮子填饱肚子的,更不用说是一群狮子了,因此大部分狮子在有选择的情况下都会狩猎斑马、角马、野牛这些个头不小且数量不少的「大肉」。 哪怕这个新领地上的食物充足,但猎物们不是笨蛋,不可能老老实实待着不动被吃,因此母狮们为了捕获一头野牛也是需要长时间的守候和追逐的。 毕竟野牛肉块大又好吃,可是喜欢群聚的他们也是公认的暴脾气和记仇,一旦惹怒了他们,就算是狮子群也不能保证可以全身而退。 因此欧姆他们从来没有将野牛放在狩猎范围内——至少目前是这样。 塞万狮群也不会选择身强力壮的野牛,好在无论多么强大的野牛群,当中一定会有一些衰老、幼小或者身患疾病的野牛,母狮们的狩猎对象就是他们。 茜拉他们轻手轻脚地跟随着,耐心地等待时机。 野牛群终于累了、困了,三三两两的野牛开始趴下、蹲着,有气无力地反刍着胃里的东西,几头年老的野牛自动地在群体外围——这是约定成俗的规矩,这样当危机来临的时候,他们还能为群体做最后的贡献。 狮群也是在这个时候发动进攻的。 几头母狮疯狂地沖近了牛群,牛群开始慌乱,随即开始四下逃窜。 茜拉他们早在发动进攻之前就盯上了几头野牛,此刻随着野牛们的溃散,茜拉当机立断地定下了最终的狩猎目标——一头年纪很大、连用尾巴驱赶周身飞舞的寄生虫都没多少力气的老傢伙。 其他的母狮们早就已经培养出了默契,她们很快盯紧了一头落单的野牛,迅速地包抄上去。 最勇勐的茜拉一跃而起,蹿上这头野牛的背部,随着重量和速度的冲击,本身就年老体衰的野牛一个趔趄,茜拉锋利的爪子已经深深地陷入了野牛的脖子! 野牛就这样无声而痛苦的躺下,与此同时,在一旁观战的塞万第一个沖了上来。 在狮群之中,雄狮基本上是不会参与捕猎的,但是在猎物的分配方面,雄狮却是当仁不让的第一个并且要吃最好的部分。 比较霸道的雄狮会在自己吃饱了之后才会允许辛苦狩猎的母狮们吃,母狮们只能在一旁等着,如果猎物不够大的话,通常雄狮吃完之后不会剩下什么,于是飢肠辘辘的母狮们不得不重新开始新一轮的狩猎。 第21页 塞万算是雄狮中相当「绅士大方」的,只要他占据了最好的位置,其他的母狮们也可以同时上前分吃。 塞万狮群就是在吃了一顿野牛大餐之后听到「恶魔狞猫」这个消息的。 成年狮子们却对此兴趣缺缺,对他们来说草原上每天发生的事情多了去了,只要对他们的生活没有威胁,那不管什么恶魔狞猫还是恶魔野猫,都只是茶余饭后听一耳朵的消遣罢了。 和波澜不惊的大狮子们相比,吃饱了就精力旺盛想搞事的小狮子们却是眼睛一亮,其中博格更是蠢蠢欲动——据说就是在隔壁的领地哎! 第13章 狞猫第十三天 因为平时又要带孩子又要负责捕猎,母狮们的工作实际上相当辛苦,因此当她们吃饱喝足之后,基本上就不会愿意动弹,而是会选择一个阴凉的地方眯着眼休息。 但这个时候吃饱了的幼狮们绝对不会老实呆着,如同每一个精力旺盛得快要溢出来的「熊孩子」一样,哪怕是外面烈日炎炎,他们也能头顶烈日在外面蹦跶半天。 母狮们绝不会将他们时时刻刻守在身边,只要保证周围不会有危险,也不会拘着他们——狮子嘛,本来就是摔摔打打长大的。 塞万是极有本事的雄狮。在赢得这片地盘之后,他独自一狮花费了大概半个月的时间将整个地盘都巡视了一边,留下来带着自己气味的尿液,这些液体的信息是明晃晃的警告和示威——足够让其他掠食者明白,现在这片草原的主人有多么的强大! 这就是有雄狮坐镇的好处,一头强壮的雄狮足够保证母狮们和幼狮们活得自在安逸。 因为有个强大的父亲,所以小狮子们在玩闹的时候很少去担心周围的危险。偶会有莽莽撞撞的小狮子跑得太远的情况发生,不过这个时候只要母狮大喊一声,小狮子们便会蔫头耷脑地熘达回来。 不是没有小狮子玩兴未消,磨磨蹭蹭想当做没听见,但毫无例外地都会被没多少耐心的母狮直接叼着后颈拖回来。 大部分还是小毛毛的幼狮们被这么一叼后颈肉就老实了,但是对于博格来说,这简直是还把他当小崽子一样丢脸啊。 作为这一代最先出生的狮子,博格很自觉地给自己定位了老大的位置。 身为老大最重要的是什么呢? 当然是事事争先了! 在其他的小狮子们还在吃塞万从自己嘴巴里留下的最柔软的一块腹肉或者只能吃由妈妈嚼烂了的糜肉的时候,博格已经将目标瞄准了自己猎物的大腿、前胸这些需要一些「牙口」才能撕吃的部位。 甚至,他还曾经独自捕猎了一只小羚羊。 「博格可真是个有本事的小伙子!他的弟弟妹妹们还真靠餵的,博格已经可以自己捕猎啦!」其他的母狮们对博格毫不吝惜地夸赞,这让博格骄傲地扬起了下巴——是的,他就是这么厉害,而且他以后会更加厉害的! 总而言之,作为最先且唯一捕猎到一头完整猎物的小狮子,博格觉得自己已经很有「独当一面」的资格了! 只有身为亲妈的茜拉并不太给儿子面子,并没有因为博格可以捕猎一只小羚羊而对他特殊待遇,在他因为不听话的时候一样叼着他的后颈肉,也一样将他当做不懂事的小毛毛用巴掌揍屁股……啊呀呀呀他老大的面子都没啦! 可惜的是茜拉的强势不仅仅表现在狩猎中,也表现在教育子女方面。作为她的幼崽,除了最弱的小儿子,博格和希尔达都被茜拉的「铁狮掌」教育过。所以哪怕博格内心不满,也不敢明目张胆地反抗。 但俗话说,不在沉默里反抗就在沉默中那个啥,博格受到的教导不至于让他长成一只愤世嫉俗的狮子,但内心想要证明自己的魂却越发熊熊燃烧起来了。 小狮子不知天高地厚,总有一颗蠢蠢欲动的搞事之心。 博格现在的本事还不够他捕猎一头斑马或者野牛来彰显他的本事的,而除了狩猎,能显示他的勇敢的,可不就是只有「冒险」了吗! 正好这个时候,关于「噩梦狞猫」的传言流传了过来,这不禁让博格热血沸腾起来。 如果说这个传言中的恶魔狞猫在很远很远的地方,那么他也就当做一个故事听了,可是! 对方是在隔壁的领地啊! 就和他们的地盘隔着一条河而已啊! 我就只是去见识见识,而且就在隔壁,耽误不了多少时间的,太阳落山之前他肯定能回来——博格这么告诉自己。 ※※※ 博格的如意算盘打得很好,但实施起来却并非「说走就走」,母狮们对孩子们都是放养政策,但却绝对没有雄狮那样想起来了才逗弄几下。因此等到博格找到机会开熘的时候,已经过了好几天了。更可惜的是,他还没有走多远,身后就跟了一个「小尾巴」。 「嘿,博格哥哥!你要去哪儿!带上我带上我!」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博格不用回头就知道是自己的亲妹妹希尔达。 虽然小狮子们都有共同的爸爸,但作为从同一只母狮肚皮里面出来的,博格和希尔达的关系自然要比其他的小狮子们更加亲密。 就像人类中小孩子都喜欢跟着大孩子玩一样,希尔达也很喜欢黏着自己的哥哥。 对于这个妹妹,博格自然还是宠着的,但是他这次可不是随便去哪个地方抓小鸟或者捉兔子,他可是要去见识「恶魔狞猫」的!博格自认为自己已经长大了,但是在他的眼中,妹妹希尔达还是个需要母狮们保护的小姑娘,他可不敢带着希尔达去冒险。 第22页 因此他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你还是和妈妈一起梳毛吧!我一个就够了,不要来打扰我!」 「我不!」同样作为茜拉的孩子,希尔达也继承了茜拉那好强的性子,既然哥哥不吃撒娇这一套的话,那么她就打算转变强硬的态度了。 事实上,这对亲兄妹虽然大部分时间都是相亲相爱的,但是互怼的情况也并不少。 「听话,我回来给你带兔子吃!」博格拿出哥哥的威严不耐烦道——他跑一个来回也需要费不少功夫呢,再耽误下去时间就不够用了。 希尔达刚刚才吃饱了牛肉,这个时候才看不上什么兔子呢,她直接道:「你要是不带我去的话,我马上就告诉妈妈你要跑到隔壁领地去!」 博格瞪圆了眼睛:「你怎么知道……!」 「哈哈果然是!」希尔达抖了抖耳朵,骄傲地挺起小胸脯,「我猜对了!」 哦豁,博格暗道了一声倒霉,没想到还被这小妮子给诈出来了,面上却还是要绷着:「那你要紧紧跟着我,不许乱跑,我们去看一眼就回来,懂吗!」他才不是害怕希尔达去向妈妈告状呢! 一想到茜拉的巴掌,博格的小心肝就抖了抖。 「好啦好啦快走吧别浪费时间啦!」希尔达仰起脖子率先开走,「不然待会儿被洛尼亚他们发现了就走不掉啦,他们才不会像我这样为你保密呢!」 博格诧异地看了一眼睁眼说瞎话的希尔达,吧唧了一下嘴,最终还是决定不要惹怒母狮——哪怕对方还只是个小姑娘。 ※※※ 欧姆可不知道自己的名气都传播到隔壁地盘了,更不知道有两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狮子兴致勃勃地要来看稀奇。 自从吞噬了那只秃鹫之后,欧姆的身体变化先不说,至少短时间内没有秃鹫敢在他们进食的时候飞下来抢劫了,这让欧姆觉得十分满意——能够清清静静地吃饭,是多么难得的体验啊。 猎豹兄弟本来一开始只是基于好奇心来认识欧姆的,但是偶然合作捕猎了几次之后,他们都认为这样的狩猎方式很不错,因此特拉法和纳尔逊商量了之后,决定在成年之前就和欧姆他们搭伙生活。 等成年的生活再去抢夺属于他们的地盘。 当然,既然决定在这儿暂时生活了,就不能长时间赖在别人的地盘上了,特拉法和纳尔逊在距离欧姆他们的山洞百米远的地方找到了另一处洞穴,兄弟俩也仿照欧姆他们那样在山洞里铺了一层厚厚的干草,正儿八经地做起「邻居」起来。 比起阿图姆的闷闷不乐,欧姆倒是对此喜闻乐见——他很明白自己是一只狞猫,哪怕他现在可以使用不少史莱姆的天赋技能,但要餵养自己和阿图姆来说,还是有点吃力。 但是加入了猎豹兄弟们就不一样了,这并不是说他们可以直接抱猎豹兄弟的大腿,但是他们四个合作的生活,的确可以产生1+1+1+1+>4的效应。 如果说那次野猪是他们占了陷阱的便宜和运气的话,那么当他们四个后续的合作越来越多,跳鼠、地松鼠、沙兔、岩狸等小型哺乳动物都已经成为他们的开胃小菜了,他们的食谱已经拓展到成年角马、鸵鸟、长颈羚这些了。 正因为每天都有充足的食物,所以原本因为营养不良而身体瘦小的阿图姆几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强壮起来,更不用说本来就处于发育期的欧姆、特拉法和纳尔逊了。 不过,因为物种的原因,哪怕欧姆已经肉眼可见的长大了,但是他现在的体型反而是四猫组中最小只的那个。 和欧姆的懊恼到认命不同,阿图姆对于这样的体型变化倒是喜滋滋的——因为他现在已经能抱着欧姆哥哥睡觉了! 对于阿图姆的这点儿小心思,欧姆表示——还有精力乐呵这个,看来是训练还不够啊! 阿图姆表示,怎么能够呢?训练一次他就变强一点点,他当然想要变得更强,这样以后都由他保护欧姆哥哥给欧姆哥哥吃肉! 看着小弟明明累得灰头土脸还不停大喘气,依然眼睛亮晶晶的样子,欧姆微微觉得莫须有的良心有点痛,正想开口让阿图姆先停下来休息一会儿的时候,远处突然尘土飞扬,还夹杂着混乱的唿救声:「救命啊——救命啊!」 第14章 狞猫第十四天 最先听到唿救声的不是一向听觉敏锐的欧姆,反而是受到高强度训练后汗水涔涔的阿图姆。 虽然已经和狞猫与猎豹生活了很长的时间,平日里几乎没有听到过其他狮子的声音,但是血脉中对同族的亲近感还是让阿图姆一改方才累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模样,凝眉看向尘土中的情形。 如果说欧姆和阿图姆这边还有闲心观察情况的话,那么身为事件当事人的博格和希尔达此时却真的是大脑一片空白,只剩下逃命、逃命! 正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这话放在幼狮身上也是一样一样的。虽然母狮们在日常的教导中让小狮子们注意安全,尤其是要仿佛鬣狗之类的肉食动物,但是在大狮子们英武的表现下,博格他们还是有种「我背后有狮」的膨胀感。 要不然,他也不会凭藉着心中的一股子好奇就带着妹妹往隔壁狮群的地盘跑了。 ※※※ 作为群居生物,且生活在广袤的草原上,狮群对食物的需求量註定他们的地盘面积绝不会小。而且狮群的战斗力十分强悍,所以能够霸占的地盘就很多,但并非越大越好,比如塞万狮群,若是面积太大,光是每次巡视都会花费雄狮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同样在面积过大而只有一头雄狮的情况下,若是有外来入侵者,雄狮很可能会无法守卫自己的领土。 第23页 一般情况下,在食物充足的地带,狮群需要一百平方千米就差不多了,但如果食物匮乏的话,那么狮群就不得不考虑拓展领土的面积,甚至曾经有过五六千平方米——这并不是好事,这相当于狮群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才能捕猎到他们生存所需要的食物。 塞万狮群当初就是因为面积过大食物稀缺,最后不得不背离故土,迁移到这个水草丰美的区域。 博格现在对于地盘的意识还不重,他能够意识到的,无非是如果他想去隔壁领地的话,只要走最短的距离,完全可以在天黑透之前走个来回。 前期的自以为充足的准备给了博格很大的信心,希尔达作为小母狮要更加谨慎细緻一些,但她毕竟还小,经验不够丰富,很快就被哥哥的心情感染,满心都是对冒险的憧憬了。 一开始的时候,情况还相对于比较顺利,虽然路上不免会远远望到胡狼、豺、野狗之类的,但因为发现得早,再加上对方也顾忌着塞万狮群的威名,都彼此相安无事。 于是博格和希尔达原本谨慎的性子也慢慢放开,本来一边警戒一边走的他们干脆就蹦蹦跳跳起来。 两只幼狮单独上路实际是非常危险的,虽然有狮群坐镇,但距离都这么远了,那些狩猎者才不会管你的爸爸妈妈是谁——等母狮们赶过来,他们早就把这两个小点心给分吃了,吃到肚子里去了,那可就吐不出来了。 如果说之前那些肉食者没有对博格兄妹下手,主要还是估计着距离塞万狮群的距离太近的话,那么随着这俩兄妹自己作死越走越远、越走越偏,掠食者们打量他们的目光也渐渐变了。 变故就是在突然之间发生的。 ※※※ 如果说最敢挑衅狮子威严的动物是什么的话,那绝对是鬣狗无疑了。 小狮子死亡原因排名前三就有被鬣狗偷袭猎食。 这群鬣狗本来是没打算捕猎的——因为现在气温正高,哪怕他们天生疯狂,也不愿意去在这种烈日之下晒得头晕眼花。但是博格和希尔达出现了。 一开始的时候,鬣狗们并没有将他们当做食物,毕竟塞万狮群的虽然来到这片草原没多长时间,但是鬣狗们已经和那群兇悍的母狮打过几次交道,并没有讨得了好,因此鬣狗首领只专心哺乳幼崽,并没有下达「让我们来一顿狮子肉」的命令。 首领的威严很强,鬣狗们自然也不会违背她的意愿,但首领的妹妹却并不是那么服气她的姐姐,因此偷偷唤上两个追求者,准备去和小狮子们会会——她不会吃了那两个鲜嫩小傢伙,但和他们玩耍一番总没问题吧? 博格他们可不想和鬣狗们「玩耍」,因为茜拉的教导,兄妹俩对「草原二哥」一点儿好感也没有,更何况,由于鬣狗经常吃食腐,身上非常臭,三只鬣狗刚刚露面,博格和希尔达就拔腿狂奔。 谁知道这反而刺激了鬣狗们的凶性——赛跑?他们最喜欢赛跑了! 三只鬣狗越跑越兴奋,首领说的不要招惹这两只狮子的告诫早就抛之脑后,甚至首领妹妹还一度差点咬断希尔达的尾巴! 此刻博格和希尔达的内心早就没有了冒险的兴奋和满足好奇心的期待,胸中满是懊悔与后怕——如果再给他们一次机会的话,他们绝对不会想着偷熘出来的!此刻他们才真切意识到,他们还很弱小,离开了狮群,他们在这片草原上很可能半天都活不过去! 可是他们没有更多的时间去懊悔,只能一边拼命逃跑一边大喊求救。 只可惜他们自以为的大喊,早就因为体力的快速流逝而变得微弱,再加上当初博格为了早点跑到隔壁地盘走了捷径,现在的距离,两只小狮子的唿救根本就传不到母狮们那里去。 ※※※ 这儿时候,欧姆和阿图姆也看清楚了情况——三只鬣狗正在追捕两只幼狮。 几乎是在发现这两只幼狮的时候,欧姆就确定了对方是隔壁新来的那个狮群中的成员——虽然之前从来没有见过面。 作为群居动物,鬣狗和狮子经常在草原上碰面,可不论是狮子还是鬣狗,都并不会喜欢这种「缘分」,因此经常会大打出手。 论单打独斗,狮子秒杀鬣狗,但是总有落单的狮子,这个时候,落单的狮子是干不过一群鬣狗的,哪怕是雄狮也够呛。因为鬣狗耐力比狮子强好多,你追我跑,你跑我追,这样的消耗狮子是会崩溃的。 前面的小狮子已经拼尽全力在逃命了,但是后面追逐的鬣狗却明显还有余力,不过不知道他们在估计着什么,并没有对小狮子痛下杀手,反而是带着戏弄之意——小狮子们完全没有发现,他们的逃跑路线一直被鬣狗控制在边界线附近。 可想而知,那两只幼狮此时该有多绝望。 欧姆心中虽然怜惜那两只小狮子,却并没有要掺和进去的打算,这个世界,优胜劣汰、弱肉强食,他不是圣父。 不过,欧姆也不打算眼睁睁作壁上观,毕竟很大可能这两只小狮子会被那三只鬣狗拆吃入腹,欧姆不想让阿图姆看到同族被食的血腥场面。 谁知,他刚要开口让阿图姆离开,身旁的幼狮却突然开口:「……欧姆哥哥,我想去救他们!」语气十分坚定。 欧姆有些诧异地看了阿图姆一眼,却发现阿图姆的目光似乎随着那两只拼命逃命的幼狮身上:「为什么?」 第24页 阿图姆垂下眼睛,有些吞吞吐吐:「我、我认识他们,他们是我的哥哥姐姐……」 欧姆耳朵上的黑鬚鬚都惊讶得立起来了:「……你确定没有认错?」 阿图姆默默地点了点头。 「好吧,」目光复杂地看了一眼小狮子,欧姆从高处轻巧地跃下,「既然如此,那就不能袖手旁观了。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你的哥哥姐姐会惹上鬣狗,这么久了也没有看到母狮们,但既然是你的亲人,我肯定会帮忙救下来的。」 谁知阿图姆把头摇得像是拨浪鼓:「欧姆哥哥才是我的亲人!而且欧姆哥哥你不用牵扯进来的!我,我只是没办法眼睁睁看着他们被杀……这是我自己的责任。」 对于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哥哥和姐姐,阿图姆在惊喜的同时,并没有更多的感想。 狮子慕强,当初在狮群里,个头小力气小的阿图姆总是被排挤的那一个,因此他和其他的兄弟姐妹关系淡淡。 不得不说,小狮子的这番表白让欧姆有些酸熘熘的心情好了许多,他还真有点担心阿图姆一看到血亲就不管不顾了,可如果阿图姆真的冷血残酷地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欧姆或许又会担心,所以这样应该算是最好了:「说什么你的我的,难不成你还要和我划清界限?我好不容易将你养得这么大,可捨不得你被那群疯子给拆了,我上哪儿再去找我的小狮子去?」 阿图姆眼泪汪汪:「欧姆哥哥……」呜呜呜,原来在欧姆哥哥的心中我这么重要,突然不想去管那两个蠢哥哥蠢姐姐了怎么破? 「如果是一群鬣狗我肯定不会答应你的,但既然只有三只,那就好办多了——不过我可先说了,我可不想为了救你的哥哥姐姐招惹鬣狗族群的报復,所以……这三只鬣狗,都不能留活口,懂吗?」 见阿图姆神色郑重地点头,欧姆的那日渐面瘫的面容上染上点点笑意:「乖孩子,那么,接下来就是你表演的时间了。」 「嗷!」 第15章 狞猫第十五天 欧姆让阿图姆上场,绝对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 因为没有母狮进行教导的缘故,阿图姆的一些狮子特有的攻击守卫方式,都只能通过欧姆在系统的影像资料库中先自己学习消化一边,然后再通过言传身教交给阿图姆。 阿图姆也是个全心全意相信欧姆的傻白甜,完全不考虑为什么欧姆作为一只狞猫对狮子的力量了如指掌,反而每天跟打了鸡血一样乐呵呵地跟着欧姆学习。 当然,除了狩猎技巧之外,肉身的力量也是不可缺少的,而在欧姆的精心餵养下——食物充足是一部分,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藉助dy的身体数据检查,保证缺钙就补钙、缺锌就补锌、缺维生素abcd就补abcd…… 这么一通餵养下来,这才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原先那瘦弱得跟猫崽儿一样的小狮子已经大变样了。 就连纳尔逊都忍不住道,如果欧姆是只母狞猫的话,以后肯定是个英雄妈妈——又能打又能养,就跟他们的妈妈一样! 回应纳尔逊这句话的,是当天下午来水潭喝水的小动物们亲眼见证了一只猎豹被一只狞猫给追着打,揍了个动弹不得满头包。 于是,恶魔狞猫的名号越发的响亮了。 言归正传,正是因为阿图姆如今完全不逊同龄的幼狮,因此当他气势磅礴地从高地冲过来的时候,那些个已经癫狂的鬣狗们都被唬了一跳,因为「急剎车」而撞到了一起。 阿图姆却并没有展示自己的威风凛凛,他始终记得欧姆说的不能留活口,因此他趁他病要他命,毫不迟疑地扑向其中的母鬣狗,一个飞身直跃背部! 母鬣狗其实比阿图姆的体型还要大一点,刚才也是因为玩得太嗨头脑放空所以被打了个猝不及防,此时见一头毛色浅淡的幼狮扑向自己,惊慌之下很快冷静下来想要趁着对方扑过来的适合反杀用前爪撕裂对方的腹部,却不想阿图姆早就知道鬣狗惯用的「掏心爪」,身体一转躲过利爪,直接用绝对体重将母鬣狗压趴在地! 感谢欧姆dy对阿图姆的精心餵养,虽然还没有成年,但阿图姆身上绝对没有一块多余的肥肉,每天足够的食物和高强度的扑杀训练更是让小狮子的体质飞速提升,当他找准角度冲过来的时候,母鬣狗根本没有反击之力,直接被撞翻在地! 扑地的一剎那,阿图姆锐利的爪子直直地刺破了母鬣狗的背部! 阿图姆一鼓作气,借着身体冲击压向母鬣狗的力量,跨步上前,一口咬住了母鬣狗的脖子,鲜血随即冲决而出! 啊呸呸呸——好臭啊!怪不得没谁愿意吃鬣狗! ※※※ 母鬣狗完全没想到自己会被一只小狮子盯上,更没有想到对方居然真的制住了自己! 明明她刚才还把两只小狮子戏弄得灰头土脸心生绝望的! 为什么转眼的功夫,自己反而成了受欺负的那个? 为什么她会被一只幼狮咬翻在地?明明这只小狮子和刚才那两只小狮子的大小差不多! 这个年纪的狮子,不应该最多只能张着一口乳牙虚张声势吗? 为什么力量的差距这么多? 大意了…… 可恶,她还要继承姐姐的首领地位的…… 母鬣狗忍住疼痛,本来试图挣扎扭动反抗,但阿图姆牢记欧姆给他讲解过的鬣狗的优势和劣势,死命地用前掌和两只后脚掌抠住地面,呈现一个稳固的三角形,死死地压住母鬣狗,同时抬起前掌,用破釜沉舟的力气一下接一下地往母鬣狗靠近眼球的脆弱部分拍打! 第25页 在阿图姆那如同满张铁钉的两面牙床挤压下,母鬣狗根本无法反正转头,自然也无法用她那比雄狮还要强大的咬合力将这只胆敢袭击她的幼狮的脑袋咬碎。 在接连不断的狮掌重击下,她的眼球很快被打爆,锋利的狮爪顺着眼眶捅进去…… 母鬣狗不知道自己是被咬死的还是因为生不如死的剧痛给痛死的,她的脑袋和尾巴无力地垂下,两只原本是眼睛的地方剩下两个狰狞的血窟窿,好像要表达她临死前的不甘和疑惑——狮子的攻击方式是这样的吗?这傢伙不按常理出牌,实在是太卑鄙了! ※※※ 阿图姆可不知道母鬣狗在临死之前还骂他卑鄙,不过就算他知道了也无所谓。本身狮子就是力量型选手,可是谁让阿图姆在成长过程中身边都是和狞猫、猎豹这种技巧型选手,饶是欧姆找出了最全面的狮子狩猎技巧毫无保留地训练阿图姆,阿图姆也不可避免地「长歪」了。 当然,这种长歪并非不好,毕竟在他现在身形还没有完全长成,力量还没有达到巅峰的时候,力量和技巧的结合会让他的杀伤力成倍增长。 要不然,为什么刚才对博格他们穷追不捨,让博格他们的处境犹如枯鱼之肆一般的鬣狗直接就被阿图姆给gan翻了呢? 要知道,现在阿图姆的体型也就和博格差不多呢。 这边,阿图姆兇残无比地解决了母鬣狗,那边,欧姆也没有闲着。 两只公鬣狗本来就是那只母鬣狗的追随者,因此当初见到母鬣狗身陷险境,他们第一个反应就是要去「英雄救美」,只可惜欧姆会让他们去打扰阿图姆吗? 不可能的。 狞猫和鬣狗的体型还是相差比较大的,尤其是一方是两只成年鬣狗,另一方是未成年狞猫,可以说放在旁人眼中,狞猫无异于是给两只鬣狗送菜的。 那两只公鬣狗也是这么想的——狮子的话,因为代代相传的骨子里的畏惧,他们或许还会忌惮两分,但是狞猫这种杂碎,都不够他们鬣狗一口下去的。 但就是他们眼中的这只够塞牙缝的狞猫,却在一出场之后电光火石之间就解决掉了一只鬣狗! 甚至那只鬣狗还保持着龇牙咧嘴的咆哮模样! 变故的陡然发生,让剩下的那只鬣狗在呆愣了几秒钟之后果断选择了逃跑——开玩笑,他才不要成为下一个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欧姆早就下了不留活口的决定,自然也不可能让这只鬣狗跑出手掌心,作为速度最快的小型猫科动物,鬣狗的时速根本不够看的,更何况欧姆还有史莱姆的天赋技能,闪转腾挪之间,欧姆就跑到了鬣狗身边。 鬣狗已经因为方才同伴的死亡而吓破了胆子,此刻见到这只狞猫蓝盈盈的眼睛看过来,只觉得全身的毛髮都要立起来了!不过他毕竟是有丰富的狩猎经验的,果断爪子一转尾巴一甩就往另一个方向跑去! 鬣狗之前没有和狞猫作战过的经验,只简单粗暴地将其归为和猎豹一样的速度型选手,猎豹是跑得很快没错,但是在高速奔跑之下,他们却很难转弯,这也是为什么猎豹在抓捕瞪羚的过程中,若是瞪羚在蹦跳的过程中改变几次方向,就能够逃出猎豹的魔爪的原因。 闲话休说,如果欧姆真的是一只土着狞猫的话,说不定就真的剎不住脚,可事实上他不是啊! 因此他的身体几乎像是没有骨头一样直接上半身转了个九十度,下半身顺势转过去,连眨眼的功夫都没用,就调转方向了! 抽空回头查看的鬣狗差点一个趔趄直接来个平地摔——这是什么骚操作! 被欧姆这不同寻常的操作给弄得心生绝望的鬣狗反而生出了背水一战的决心,他就不相信了,就一个未成年的小毛毛,还真的能接二连三地干赢他们! 鬣狗剎住了脚,冲着欧姆露出钢铁森森的利齿,身体的毛髮全部立了起来,让他的体型看上去更是大了一圈。 然后鬣狗惊喜地发现,在这种气势之下,对方居然真的停下了脚步! 嘿,有门儿! 鬣狗的信心再次建立起来,他甚至生出了一股要将这只古怪的狞猫大卸八块的燃情! 但是他的这股豪情在下一秒就戛然而止,一只不知道从何处出现的巨掌从天而降,直接将鬣狗拍了个眼冒金星,甚至还清楚地听见了头骨破碎的声音! ※※※ 欧姆早就注意到了潜伏在草丛中的母狮,所以那只鬣狗突然停下脚步的时候,他还有点可惜,毕竟差一点点那只鬣狗就可以算作直接送入狮口了。 但是那只母狮似乎并不是为了狩猎,因此欧姆停下了自己的脚步,亲眼见到那只鬣狗被母狮一巴掌拍昏然后一张嘴直接咬断颈椎骨。 阿图姆比起来还有很多需要学习吶……欧姆正感嘆着,就见到刚才一直在旁边瘫着喘气的两只幼狮四肢发软地站起来,其中那只个头稍小的小母狮更是欢天喜地地跑了过去:「妈妈——妈妈!」 另一只小狮子速度稍慢一点,却也迎了上去:「……妈妈。」 来者正是发现了两小只不见了之后一直在找寻的母狮茜拉。 等等……这是那两个小狮子的妈妈? 那岂不是…… 欧姆的视线转向阿图姆,却见阿图姆半垂着头,僵硬在原地动也不动。 第26页 欧姆心下嘆了口气,正打算去安抚小弟,突然听见一声咆哮,随即便见到母狮狠狠地击了博格一掌,博格的脸上顿时添了五道清晰的爪指印迹! 一般听到「妈妈」二字,联想起来的都是各种温情,但是这种温柔的情绪可不属于母狮。 作为性格强硬的母狮首领,茜拉的脾气暴躁起来那是连雄狮塞万都只能避其锋芒的,更不用说教训熊孩子了。 博格被茜拉打了一巴掌,根本不敢表示异议,甚至还必须得低眉顺眼作老实忏悔状。 就连希尔达也没能倖免,虽然作为小姑娘没有给茜拉掌掴,小屁屁也是被揍了一巴掌,于是俩兄妹跌宕起伏的心情只能暂时压抑着,看着他们余怒未消的妈妈走向刚刚救他们于水深火热中的狮子和狞猫。 ※※※ 虽然这里靠近边界线了,但毕竟还是属于塞万狮群的地盘,因此见茜拉踱步走来,欧姆还是提起了心。 阿图姆也一改刚才神情僵硬的模样,将欧姆护在身后,慢慢开口道:「我们不是有意冒犯的,我们马上就……」 「怎么?好久不见,连一声『妈妈』也不叫了吗?」茜拉打断了阿图姆的话,语气颇有些不耐,但是她的一双眼睛却是紧紧地定在阿图姆的身上,未曾移动半分。 阿图姆的尾巴一下子僵直了,他的脚掌扣紧了地面,才没让自己丢脸哭出来:「您……您认出我来了?」 茜拉走近阿图姆,亲切地拥抱了一下小狮子,并深情地嗅了嗅对方的气味。 每只狮子都有与众不同的气味——事实上不仅仅是狮子,几乎所有嗅觉敏锐的动物都有这个特点,气味就像是一种身份证明的通行证似的,能够准确地分辨对方的气味就像是一口说出别人的名字一样,显然是草原上流行而通用的一种礼节。 感觉到小狮子从一开始的紧张变得放松,茜拉的神情柔和下来,显露出脉脉温情:「我自己的儿子我能认不出?没想到你现在成长到这种地步了,一开始的时候,还有点不敢认你。」 虽然阿图姆是她最弱的一个儿子,但都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她不可能真的一丝感情都没有,但是在迁移过程中,不得不放弃这个孩子,也是无奈之举。 事实上,茜拉活到现在,失去的孩子不仅仅是阿图姆一个。 但无疑,阿图姆是最出乎她意料的一个。 她本来以为再也见不到这个孩子,却没想到,对方不仅活了下来,而且还活得好好的,更救了他的哥哥姐姐一命…… 「妈妈?你在说什么啊?你认识恶魔狞猫的同伴吗?」博格突兀的话打破了这对刚刚相认的母子之间的氛围,更是让一旁安静当背景的欧姆瞪圆了眼睛:「什么恶魔狞猫?」 老实说,这个称唿他其实是听过的,但听过归听过,他并没有当回事儿,却没想到有朝一日居然会被别人当着面提起。 唉哟这种中二又羞耻满格的感觉是怎么回事…… 「恭喜宿主,你的名气已经扩展到方圆千里了。dy的无机质的声音突兀地响起。 欧姆:「这样的名气并不是很想要谢谢。」 在和系统对话的这短短一两分钟,博格已经又被茜拉给拍了一巴掌——不过和之前那明显带着愤怒的教训意味不同,这一巴掌是直接打在屁屁上的,但这样反而让小伙子羞恼得跳起来:「妈、妈妈!」 「你还跳,谁给你的胆子让你离开狮群的?居然还带着希尔达一起?真以为你能够捕获一只小羚羊就所向无敌了吗?!」茜拉毫不留情地扯下自己儿子的遮羞布,反正在场的除了欧姆以外,都她生的。 一说起这个博格就没了底气:「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我不应该想要见一见恶魔狞猫就自作主张跑出来……」说到这里,他的神色之中又戴上了探究和好奇:「你就是那只恶……狞猫吧?」他刚刚想说「恶魔」两个字,就被欧姆的死鱼眼看过来,明智地咽下那个中二度爆表的名词。但是他的眼神却不老实地往欧姆身上瞄——原来恶魔狞猫是真的存在的啊! 「笨蛋哥哥,这个时候重点难道不应该是阿图姆吗!」希尔达恨铁不成钢地踩了一脚。 博格瞪圆了眼睛看向眼前这个体型和他相差无几,有着锐利眼神、强壮体格以及自信大气的气场的年轻狮子,实在是不太想承认这就是曾经总是被自己欺负的受气包弟弟。 最让他羞愤的是,刚才自己还被对方救了。 一时之间,羞恼、感激和难以置信让这只一直自认为是小辈之中的佼佼者、领头狮的博格有些接受不良。 ※※※ 好在强者为尊的意识,再加上茜拉平时的教育很管用,所以虽然心里别别扭扭的,博格还是上前蹭了蹭阿图姆的脖子:「谢了兄弟。」 阿图姆面上风轻云淡的,但是欧姆早就看出来小弟已经全身肌肉绷得紧紧的了。 虽然之前阿图姆就说过自己和兄弟姐妹的关系一般,但是真的再次相见的时候,心情还是会激动的吧。 「阿图姆你现在变得好厉害啊!哇你居然将那只鬣狗一下子就干掉了!」希尔达可比博格要坦诚多了,当初他们被鬣狗穷追不捨,几乎以为自己会丧命的时候,突然出现的阿图姆简直就跟从天而降的英雄一样,完全折服了希尔达的心。 第27页 一想到这么厉害的狮子原来是自己的弟弟,希尔达觉得自己走路都带风! 哇,想想吧,她的哥哥是博格,她的弟弟是阿图姆,作为他们的妹妹/姐姐,希尔达简直想挺起胸膛哈哈哈哈。 「不是我的功劳,都是欧姆哥哥教导得好。」阿图姆并不乐意别人忽略欧姆,虽然在狮子的眼中,狞猫根本就是个无足轻重的小不点儿,甚至当初博格想要见识一下「恶魔狞猫」也只是为了满足他自己的好奇心,但是阿图姆却不允许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欧姆的名字。 ※※※ 茜拉并没有忽视欧姆这只狞猫。 虽然她是一赶来就直接咬死了那只鬣狗,并没有看到欧姆之前的表现,但是光感受到当时对方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势,就足够让她分出三分注意力来了。 只不过重新见到失而復得的阿图姆让她太喜悦,因此暂时将多余的心思压了下去。此刻听到阿图姆提起,她也顺势道:「你叫做欧姆?可以和我讲讲你和阿图姆是怎么相识的吗?」 「因为欧姆哥哥救了我!没有欧姆哥哥,就没有今天的我。」阿图姆的嘴边还有鬣狗的血,配合着他的话,让他整只狮看起来特别的霸气侧漏。 「是吗?那真的是非常感谢你了。」茜拉看出来了阿图姆对这只狞猫特别的维护,可是无论是出于母亲的心态还是出于对狞猫的常识,她都觉得欧姆不是个善茬——哪怕一直到现在他都表现得十分不抢眼的样子。 「这也是我和阿图姆的缘分,而且阿图姆他勤奋、努力又有天赋,我很喜欢他。说不得什么感谢不感谢的。」欧姆自觉地拿出了家长的范儿——对方就算是阿图姆的生母又怎么样,他输猫不输阵。 殊不知虽然他现在日渐成长,面容慢慢变得兇悍和邪魅,可惜尖尖的雷达耳上那两撮迎风飘扬的黑毛「马尾辫」愣是让他的霸气打了个折扣。 茜拉神色一动,正要说些什么,阿图姆却勐地扑到欧姆身边:「欧姆哥哥你刚才说了喜欢我对吧!我也超——喜欢欧姆哥哥的!」他的尾巴都兴奋得摇晃起来,大舌头更是就要往欧姆的脸上舔。 自从重逢伊始就一直以为阿图姆长成了霸道冷酷结果秒变奶萌猫咪的博格和希尔达:「……嗷?」 「咳咳,是的是的,最喜欢你了。」欧姆面无表情地地任由阿图姆的大舌头舔上来,语气无奈又纵容——不然还能怎么着呢?互相舔舐本来就是大猫们互相表达亲近的行为之一啊。 见茜拉母子仨都睁着圆熘熘的眼睛看过来,欧姆制止了阿图姆更进一步的举动:「天色晚了,危险的傢伙们也出来了,有什么事情不如先回去再说吧。」他感觉那只母狮的眼神太锐利了,哪怕心里知道对方不会知道系统的存在,哪怕知道这只是一个全息世界,依然有种被看穿的忧虑。 说直白点儿,就是他不太愿意和对方相处。 希尔达点头:「是啊是啊,阿图姆我们快回去吧!」虽然今天经歷了生死大劫,但是总归现在还活得好好的,又有妈妈在身边,希尔达的心情很快就调整好了。 她走了两三步,并没有听到身后的脚步声,转过身来疑惑地看着毛髮浅淡的小狮子:「怎么了阿图姆?快走啊。」 阿图姆一动不动。 茜拉和博格都沉默下来。 茜拉看着阿图姆:「纳塔兰她一定也很高兴再见到你的。」 之前茜拉乳汁不够的时候就是拜託纳塔兰帮忙餵养的,因为纳塔兰的第一胎只活下来了一个女儿,所以她的乳汁有富余,在阿图姆小时候因为兄姐的霸道吃不够的时候,就是纳塔兰餵养他的,要不然小傢伙可活不到随狮群迁移。 想起那只年轻母狮对自己的照顾,阿图姆的神色略有些松动,但这丝松动只是一闪而过:「代我向纳塔兰阿姨她们还有爸爸问好,如果以后有机会的话,我会再去拜访你们的。」 大概是对付鬣狗们消耗了大量的体力,欧姆和阿图姆在进食晚餐的时候胃口好得惊人。 晚餐是一头成年斑马,这只斑马虽然看着体型彪悍,但胆子比较小,在欧姆他们四个声东击西的计划下很快就慌不择路脱离了斑马大部队,成了一顿鲜美大餐。 「今天下午阿图姆和这片草原的狮子打过照面吗?」吃饱喝足之后特拉法懒洋洋地开口。 「什么意思?」 「你身上有其他的狮子的味道。」 欧姆:「不是这片草原的,是隔壁草原的,」顿了顿,欧姆觉得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今天才知道,原来隔壁草原的狮群就是阿图姆的家人。」 这话一出,特拉法和纳尔逊正慢条斯理舔毛的动作一下子停了,纳尔逊更是惊讶道:「什么?这是真的吗?!」 欧姆将今天下午发生的事情简短说了,特拉法听罢有点恍惚:「这真的是奇妙……不过想想也并不难猜,如果你和阿图姆相遇在这片草原,而正好这片区域的环境不错,那么他的家族狮群会选择在这附近定下来也是想得通的。」 纳尔逊接着道:「不过我好奇的是,既然阿图姆你都找到你的家人了,为什么还留在这里啊?」 阿图姆却一下子立了起来,掷地有声:「欧姆哥哥才是我最重要的家人!」 纳尔逊甩了甩尾巴:「噢噢噢,对对对,我知道你是个欧姆控了。」反正要按照他的性子,如果他的妈妈还在的话,或者他有一个很大的族群的,他是绝对不会还在外面流浪的。 第28页 想必哥哥也是这么想的吧! 纳尔逊看向特拉法,想要去求贊同,却不想自家哥哥完全无视了他期待的目光,只是盯着那只狞猫点头:「对,如果让我选的话,我也会选择留在欧姆的身边。」 纳尔逊:「(o_o)」我仿佛幻听了? 阿图姆却神情戒备地看向特拉法:「你留在欧姆哥哥身边做什么!欧姆哥哥的弟弟只能是我!」 特拉法微微一笑——猎豹本来就是大猫中的美人,这么一笑又给他增添了几许风流魅力:「放心吧小狮子,我不会去做欧姆的弟弟的,所以欧姆的弟弟这个宝座你可以守着。嗯,可以一直守着。」 阿图姆眨了一下眼睛,有些懵地看向特拉法——总感觉这只豹子话里有话,可是他现在又理解不出来……最终只能闷闷地靠近欧姆:「欧姆哥哥以后我们都会在一起吧?」小狮子虽然懵,但是也知道最终决定的是谁。 欧姆本来因为阿图姆今天选择了自己没有跟着茜拉他们离开而感动又愧疚,此刻听出小狮子话语中的软弱,忍不住伸爪在对方后颈顺毛毛:「放心吧,在你长大之前我一直都会在的。」 「长大之后也要一直在一起!」阿图姆特意低下头好配合欧姆现在的高度,本来被欧姆挠地舒服得眯起眼睛唿噜唿噜了,闻言立即睁开眼睛,用前爪牢牢地抱住欧姆。 特拉法却道:「你这样就不公平了啊阿图姆小弟,」他走过来将欧姆从阿图姆怀里夺过去,「欧姆也要有自己的猫生嘛,而且你长大了到时候也要和一群母狮嘿嘿嘿的,还绑着欧姆算怎么回事?」 被像个娃娃一样被抱来抱去的欧姆:「……」哦豁你们一个个的块头大了不起啊! 纳尔逊托着腮帮子目露遐思:狮子可真好,可以和一群妹纸玩。 阿图姆直接炸了:「我才不会和一群母狮嘿嘿嘿的!我只要欧姆哥哥就好了!」他说着就要对特拉法动手,欧姆却从特拉法怀里跳出来:「我说你们俩要打出去打,把我夹在中间算怎么回事?特拉法你也是,干嘛都阿图姆呀,别的不说,你才是我们之中最先成年的吧?」 阿图姆仿佛找到了主心骨:「就是,都要是只大豹子了还这么幼稚!」 特拉法深深地看了欧姆一眼,在一旁的阿图姆再次炸毛之前伸出爪子将欧姆勾过来抱一下又快速放开,不等阿图姆冲过来就利用猎豹灵巧的身姿跳得远远的,只留下一句:「是啊,我马上就要变成大豹子了,而小毛孩子还一直都是小毛孩子呢。」 阿图姆:「(╬◣д◢)!」 将特拉法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之中,被哥哥留在原地的纳尔逊愣了一下,见阿图姆气咻咻的样子,生怕自己被殃及池鱼,也赶紧四爪并用往自己的住处跑去:「那个什么吃饱了我就去睡了,你们今天也累着了早点休息嗷。」 「吼——!」 「好了阿图姆,特拉法只是和你开玩笑呢。」欧姆给自家小狮子顺毛。 将郁气一嗓子吼出去的阿图姆还有点怏怏不乐,他用大脑袋蹭着欧姆:「那傢伙才不是开玩笑呢!」他是真的想抢走欧姆哥哥!这句话阿图姆并没有说出来,他只是再次将惜朝只有他身形一半大的狞猫抱在怀里又蹭又舔——哼,欧姆哥哥是我的,谁也不让! 别以为他不知道那只猎豹打什么主意,就想着自己回到族群里就可以独占欧姆哥哥了吧? 哼!想得美! 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小狮子和猎豹中得到香饽饽的欧姆还在开导小狮子:「嗯嗯,那就不理他好不好?对了,茜拉说明天要找你,那明天你要自己注意安全。」 阿图姆委屈屈:「欧姆哥哥你不跟我一起去吗?」 欧姆有些苦恼:「哎呀你是大孩子了啊,而且有茜拉在我也放心……」 「那要是妈妈他们把我绑走了怎么办?」阿图姆闷声闷气道。 欧姆先是愣了一下,随机「噗——」的一下爆笑出声,眼看着小狮子有点恼羞成怒了,连忙打住,舔舔小傢伙的下巴(这可恶的物种身形差)补救道:「那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我一定马不停蹄地冲到塞万狮群里把你抢回来!」配合着狞猫特有的霸气邪魅的长相,还真挺有说服力。 至少阿图姆就被安慰到了,他心满意足地眯起眼睛:「放心吧欧姆哥哥,我不会让自己被抢走的!」顿了顿,他反而担忧起来,「不过就算我被抢走了你也不要来啊,妈妈还有阿姨他们都很厉害,我不想你受伤,她们可是连爸爸都能打的!」 虽然阿图姆是个欧姆吹,欧姆哥哥能力强性格温柔还会教他本领,这也好那也好,但真的和狮群打起来,他还是不能昧着良心说一挑多稳赢欸。 欧姆:「……」啊,心里这股淡淡的忧伤是怎么一回事…… lady:「……」不能笑。 ※※※ 鬣狗一大家子在黎明到来之时睡去了。 在黎明前睡去的动物不多,但这是鬣狗家族的传统。 两只公鬣狗临睡前想把头伸进洞子里来,意思是商量商量借宿以及干点别的什么,可是这个念头遭到了洞里母鬣狗的强烈拒绝。 母鬣狗发出一长串的斥责声,并露出了尖尖的牙齿相威胁。 母鬣狗是这个群体当仁不让的统治者,这只母鬣狗这一胎一共生育了十六个幼子,她现在除了统领鬣狗群,群体的全部精力都放在了幼崽的养育上,根本没时间和这群被下半身操控的傢伙们来一场打发时间的「体力游戏」。 第29页 洞里的鬣狗幼崽睡眼惺忪地看着眼前的这一幕。 公鬣狗没趣地走开了,在四处转悠了一阵子,选了一处地势稍高的草丛担任起警戒。 大概半个小时之后,确定幼崽们都熟睡的母鬣狗从洞穴中钻了出来,迎着夜风,她发出一声由远及近的嚎叫——这是一个信号。 母鬣狗大概有二十余种叫声,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变化,她这次的叫声就是让搜寻的鬣狗回来。 不多时,十余只健壮的公鬣狗便集合完毕,在经过了两只担任警戒的公鬣狗「检查」之后,依次来到母鬣狗的面前互致问候。 这是一种特别的礼节,后脚蹲地扬起上半个身子,像是点头又像是招手——这种姿势会让整个身体最容易受到攻击的部分全部亮出来,代表着对对方的信任和恭维。 这是作为首领的母鬣狗才有规格。 别看鬣狗们长相丑恶,行事癫狂,但实际上他们内部的生活方式特别的规律且统一。正因为这种高度组织化的模式,在机上兇勐而独特的捕猎方式,鬣狗其实才是草原上捕食效率最高的可怕猎手。 不过母鬣狗这次并不是召集捕猎。 她朝这些公鬣狗打过招唿,便开口问起来自己关心的事情:「夏莉他们找到了么?」 公鬣狗们在来的路上就已经交换过信息,此时都低下了头:「抱歉乔丽,没找到。」 被称之为乔丽的鬣狗首领目光微凛:「是没找到尸体吗?不可能一点儿皮毛都没有留着吧?」 几只鬣狗都没开腔。 见到部下这样的默认,乔丽心中除了除去一直觊觎自己地位的妹妹的轻松外,更多的是沉重。 鬣狗的肉大概和他们的声名一样狼藉,除了秃鹫之外基本上不会想吃他们的肉,但就算被秃鹫啄食了个干净,骨架皮毛这些应该也会留下来才是。 这种什么都没剩下的情况,莫不是还活着? 可如果还活着,为什么没有半点儿踪迹? 茜拉离开之前,并没有处理那三只鬣狗们的尸体。 虽然还是在边界线,但毕竟还是属于塞万狮群的地盘,因此作为塞万狮群的狮子在自己的领地咬死了三头鬣狗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草原上痛恨鬣狗的生物不知凡几,狮子虽然强大,但也时不时会发生被鬣狗狮口夺食或者幼狮被鬣狗猎杀的情况,因此草原一哥和草原二哥的基本上是相遇之后不死不休的。 茜拉可以不在乎,但欧姆却不能不在乎。 说到底,这三只鬣狗中有两只都是他和阿图姆咬死的,鬣狗的高度群体化生活让欧姆对鬣狗群的报復不得不防。因此等茜拉带着博格和希尔达彻底不见了身影之后,欧姆便发动了他身为史莱姆的消化技能,让那三具鬣狗的尸体连点渣渣都不剩,因此无论乔丽派出多少的探查兵,都不会搜寻到这三只鬣狗的踪迹。 鬣狗的臭名远扬,而且他们本身就气味浓烈,好在欧姆在发动天赋技能的时候的观感是偏史莱姆化的,而史莱姆又是公认的没有听觉、视觉、嗅觉和触觉的,所以他不仅消化了这三只鬣狗的尸体,还从中得到了鬣狗引以为傲的咬合力。 想想吧,鬣狗的一口好牙可是能直接「咔嚓」一口咬碎野牛的牛腿骨的! 仔细算算,他这是赚了? 欧姆还来不及细想,就被身上的「重负」给压得把注意力拉回了现实,他看着现在体型跟吹了气的气球一般,比两个他还要大的小(……)狮子,有些吃力道:「阿图姆你快下去,我快热死了。」 一般情况下,草原上的昼夜气温较大,所以哪怕白天晒得欧姆恨不得脱一层皮,但晚上还是还是要老老实实地躺在温暖的草窝上隔绝地面的寒凉。但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按理说旱季应该快进入尾声了,这气候反而越发炎热起来了,就连晚上吹来的夜风都不能带来凉爽,欧姆更是心浮气躁得很。 在这种情况下阿图姆还要来「泰山压顶」,欧姆觉得自己只是动嘴而没有动手揍狮子已经是真爱了。 「不要,我要抱着哥哥睡!哥哥你这是嫌弃我了吗?」不得不说虽然不明白特拉法的话,但是特拉法对欧姆的态度的确引起了阿图姆的危机感。所以小狮子忍不住想要多和欧姆哥哥亲香亲香。 欧姆有些哭笑不得:「你这是说的什么话,不过是天气热,靠在一起更热啊。」事实上,这两天晚上欧姆连草窝都不睡了,直接躺在山洞的石板上纳凉。 为这个,哈库纳他们那群已经日渐熟悉大猫们的狐獴还惊慌失措了一阵,生怕这预示着是不是欧姆他们准备要拿当初准备这草窝的他们开刀了。 虽然这群小傢伙有点儿神经质,但本质上还是很逗趣可爱的,而且他们的消息灵通,欧姆也不打算让他们脑补,直接说了让他们安心。 「那我不靠这么近了,但是欧姆哥哥你别不要我。」阿图姆磨磨蹭蹭地从欧姆身上下来并排挡在地上,伸出一只前爪虚虚地横在欧姆身边,正好可以将欧姆半环抱住。 「为什么说不要你啊?我之前都说了的啊,在你长大离开我之前我都会陪着你的。」欧姆本来还担心小傢伙因为母子重逢就这么离开他了呢,没想到对方反而危机感更重。 「那我也说了,就算长大了也要和欧姆哥哥在一起。」阿图姆执拗道。 第30页 欧姆本来只想当这是童言童语,但是对上小狮子一眨不眨的眼睛,心中一动:「真的要跟着我走?很快你就要成年了,到时候你会比我厉害很多很多的,就算我不照顾你你也能过得好好的了。」 谁知阿图姆却急了:「我不是贪图欧姆哥哥的保护!而且等我长大了,就可以保护欧姆哥哥了!到时候欧姆哥哥只管躺在山洞里等吃的就可以了!」那真切的模样,就差指天发誓了。 欧姆因为小狮子的这番表白又感动又想笑:「每天睡醒了就等着吃啊?听起来好像很不错的样子,」眼角余光注意到阿图姆得意欣喜的小模样,欧姆话题一转,「可是我不想一直只呆在山洞里不出去啊,我还想要走出这片草原,往更远的地方走呢。」 ※※※ 欧姆这话倒不是为了逗弄阿图姆,而是最近逐渐成型的一个想法。 事实上,如果不是今天意外和隔壁草原的塞万狮群扯上关系了的话,欧姆迟早也打算去见识见识这片草原的狮群的——倒不一定说要认识打招唿之类的,他只是想要增长见识。 狞猫在草原上的优势并不明显,本身的实力也排名不显,再加上狞猫的本性是喜欢独来独往的,所以按照正常的成长轨迹,终其一生狞猫的交际圈子都十分狭窄。 可是现在的狞猫的内在其实是一只史莱姆啊! 在宇宙星际之间动盪的年代,史莱姆因为弱小且没什么存在感,所以为了自身安全,大部分史莱姆都只能龟缩在史莱姆星。 好不容易熬到了星际和平的年代,史莱姆们本以为这下子终于可以去旅行了——谁知道他们软乎乎的身体不够强壮,很多史莱姆都达不到乘坐宇宙飞船的身体素质标准,也就金属属性的史莱姆比较幸运。 据说因为体质问题,还发生过有不达标准的史莱姆前辈固执己见硬是要升空,结果在非常到达外太空后的三十秒钟之内,愣是从一「只」史莱姆变成了一「滩」史莱姆,甚至还煳了其他的乘客们一脸…… 值得庆幸的是,在工作人员的坚持和努力下,这位史莱姆前辈的每一滴都找了回来,最后放在一起修復了一个多月终于康復。 自那之后,哪怕科技进一步提高,史莱姆们也可以正常搭乘宇宙交通工具了,史莱姆们也产生了太空恐惧症,宁愿待在全息世界里浪里个啷,也不太愿意离开史莱姆星了。 尤其是那些全息网游全息电影之类的,无论剧情多水多无聊,总少不了史莱姆们的身影,哪怕他们因为实力不够大部分都是风景党。 欧姆以前在叔叔阿姨伯伯婶婶们的教导下,也被养成了个风景党,但这并不代表当他有机会体验新的更惊险刺激的生活的时候会选择拒绝。 如果一开始他给自己制定的方针是只老老实实地当一只循规蹈矩的狞猫的话,那么随着他的天赋技能的使用,欧姆已经决定要做一只见多识广的狞猫了! 反正他现在的武力不算弱,至少可以自保了,先等个一两年将阿图姆养育至成年,等他有了自己的地盘和狮群后,他就要将狞猫剩下的十多年都拿来浪! ※※※ 阿图姆可不知道欧姆内心的宏大野望,但是他只需要坚定跟着欧姆哥哥走不动摇就可以了:「不管欧姆哥哥走到哪儿,我都会和欧姆哥哥一起的!」 欧姆:「真的?可是你要建立你自己的狮群,守卫你自己的领地。」 「也没有硬性规定一定要这么做啊!这世界上雄狮那么多,可是地盘却不会越来越多,能够和欧姆哥哥在一起,狮群什么的并不重要的。」阿图姆满不在乎道,母狮什么的有什么好的,又不像欧姆哥哥这样温柔,阿图姆认知里的母狮都是茜拉那种类型的,温柔这个词根本不可能出现在母狮身上,所以他又何必去找罪受! 欧姆却是不说话了,只是心里道——傻娃儿,别乱立g,那是因为你还没有成年呢,等你成年了就会知道母狮的好处了。 不过不得不说,被小狮子这么依赖,欧姆心里就跟吃了蜜一样甜——这里面有弱小史莱姆被依靠的骄傲,更有自己这段时间没有白白付出的满足。 如果说当初只是想在这个全息世界好好体验狞猫是如何生存并且侧面感受一下草原风光的话,现在的欧姆早已经将周遭的一切当做真实的生活了。 系dy对此并没有任何异议,甚至因为最近的工作汇报频频受到上级的关注,下意识还给欧姆提供了不少方便。 史莱姆和系统彼此相处更加愉快了。 此时的欧姆并不知道,他吐槽阿图姆的g立得太早容易倒,殊不知在未来其实是他给小狮子的g立的g倒下了。 当然,此时的狞猫还在和小狮子兄弟情深相亲相爱中,小狮子更是早就把自己的亲生爸妈抛在了脑后去。 ※※※ 除了发·情·期外,雄狮是很少和母狮睡在一起的,此时塞万狮群经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后,吃饱喝足的雄狮塞万也有了精力来教训一对胆大包天的小儿女了。 走到背风的大树下,塞万看着排排蹲在面前的两只小狮子,他们的耳朵因为情绪低落都快贴到脑袋上了:「所以今天就是博格这混小子带着希尔达惹到了鬣狗,最后却被一只幼狮和狞猫救了?那幼狮是阿图姆?」 茜拉的语气温柔:「对,我也没想到阿图姆那么坚强,而且看样子他也长大了不少。」 第31页 「好小子,还真挺有本事,」塞万夸赞了一句,然后四周围打量了一下,皱起了眉头,声音隆隆,「阿图姆那小子呢?怎么没看见他?」 第19章 狞猫第十九天 茜拉有些头疼:「他没有跟我们一起回来,他现在和那只狞猫关系很好。」 作为天生自带「渣」属性的雄狮来说,哪怕塞万已经算是其中相对于很负责任的,不像某些jing虫上脑的傢伙为了和母狮嘿嘿嘿就把碍事的幼崽踢飞咬伤,甚至还能在每次进食的时候给幼崽们留一块最鲜嫩的肉,但是在对于孩子的养育这方面他却依然缺乏那根神经。 因此在听到茜拉说阿图姆居然拒绝了回归狮群而是选择和一只狞猫待在一起的生活,塞万勃然大怒:「胡闹!他怎么和狞猫混到一起去了?」 虽然都是猫科,或许万万年前是一家,但作为食物链顶端的草原一哥,狮子可从来看不起其他的任何非狮生物,更不要说其中眼高于顶的雄狮了。 如果之前没有见过欧姆的话,茜拉肯定也是会一样看法,但是亲眼见识过那只狞猫身上的气势,茜拉自然不会昧着良心:「其实是……」 「才不是混到一起呢!是那只狞猫救了阿图姆的命!」博格是典型的好了伤疤忘了疼,虽然前不久才被鬣狗追得在死亡边缘疯狂试探,但是眼下回到到了家里,当初那点恐惧便暂时抛之脑后了。 就连希尔达的精神也恢復了不少——心理阴影这个东西的确是有的,但是作为王者,是不会因为经歷过差点被鬣狗吃掉就裹足不前的。 此刻听到塞万和茜拉谈话,博格就忍不住插嘴进来——其实比起阿图姆那血腥的杀戮手段,欧姆那一闪而过就干掉一只鬣狗的举动更让小狮子印象深刻。 哇,想想若是他能够「歘」地一下就干掉一只角马,那他就谁也打不赢啦! 茜拉并没有看到欧姆出手的的情景,此刻听了博格和希尔达你一句我一句的描述,虽然内心对着俩小幼崽的话表示怀疑——毕竟这俩小幼崽情绪太激动了——但也是对塞万道:「那只狞猫并不是普通的狞猫,我在他的身上感到过威胁。」 塞万眉头一皱,他是知道茜拉的战斗力的,能被她这样形容,那一直因为以往先入为主「狞猫=弱小」的观念似乎也要改变了,有机会,还是要去亲眼见一见这只狞猫。 ※※※ 塞万本来打算就这两天就来见见阿图姆和欧姆的,但计划赶不上变化——雨季到来了。 之前大部分罗达尔大草原已经经歷了很长时间的旱季,虽然他们所处的这两片草地水草丰茂,吸引了大批食草动物的汇聚,但是随着每天好几万只的牛羊鹿马们不停歇地啃食,原本绿油油草丛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吃成了草皮。 眼看着草皮吃完要翻草根了,终于,大雨倾盆而下。 这对草食动物们来说无异于是救命之水,对欧姆他们这样的掠食者也是一样。 伴随着大雨的落下是气温的骤降,前几天连续的闷热也一扫而光。 只是大雨同样也带来了另一个烦恼——捕猎的困难翻倍增长。 这个时候欧姆就不得不藉助系统的帮助——鑑于这片地皮他们已经踩熟了,所以这片区域的地形和环境之类的也早已经被收入系统之中。而只要收入系统之后,若是出现其他的变化,都能够实时记录。 其实这也是系统的另一个功能,「半纪录片」里的「记录」。 反正倒是便宜了欧姆。 在大雨影响了视觉、嗅觉和听觉的之后,有系统的一臂之力,欧姆同样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找到那些动物们的所在。 而那些动物因为没有系统开挂,被大雨影响了五感和行动力,基本上是只要被欧姆他们盯上了就跑不掉。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一般情况下下雨天会让掠食者狩猎更加困难的情况并没有在欧姆他们之中发生,相反,他们的狩猎成功率提高了许多。 ※※※ 「还好我们有山洞,否则估计得淋成狗了。」刚刚冒雨吃了一顿牛肉大餐,回到兽洞的欧姆看着外面灰暗的天空以及绵延不绝的豆大雨点,一边抖毛一边无意识地感嘆道。 正在专心致志给欧姆舔干身上雨水的阿图姆疑惑地抬起头:「为什么要变成埃里克他们?」埃里克是欧姆他们之前认识的一只野狗,虽然和鬣狗只有一字之差,但是这些体型更小且毛髮更短的野狗们可以说是沉默可靠且尊老爱幼的好伙伴。 「这只是一种形容,就是很可怜很糟糕的样子。」欧姆个头小很快被舔干净雨水,于是他转头来给自己小弟舔干。 「喔,埃里克是挺可怜的,他们毛髮一点儿都不厚实,有些地方还是光着的,这么大的雨估计要冷惨了,还好我们有山洞,也不会漏水进来。」阿图姆庆幸道。 阿图姆的皮毛厚实,又自带油脂油光水滑的,其实雨水基本上没有渗透道毛里面去。互相清洁干净,欧姆看着洞口的小牛犊尸体,狞猫的洁癖属性发作:「你把那个肉埋起来,要吃的适合再翻出来,不然味道到处都是。」 至于猎豹兄弟,他们更擅长埋藏食物,想必此刻也在埋另一只野牛吧。 也多亏天时地利人和,不然他们也不会这么运气捕到了三只落单的——吃完了一只还能一边分一只。 第32页 被亲爱的欧姆哥哥舔过毛的阿图姆此刻正全身是劲儿——狮子很能捱饿,一般三五个星期大体上还是能撑得住。换言之,这只小牛犊可以维持他很长一段时间不用捕猎(虽然不至于吃饱,但也不会饿得发慌,而且低温可以保证猎物不会腐坏的过快)——他乖乖应了,打算在洞口刨出个坑埋起来。 虽然狮子们不懂密封之类的,但也明白埋在土里要比露在空气中要存放得更久,且可以一定程度上阻止其他掠食者闻到味道。 谁料这雨水太大,刚刨出来的泥土眨眼之间就被雨水打湿变成一团泥浆。 这要是把肉放进去,根本就不是减缓腐烂,而是加速腐烂吧? 沉死了一会儿,阿图姆伸出前爪敲了敲洞口旁边的石壁,不多时,随着一声轻微的喷嚏声,洞口就差出现了一个湿漉漉的小脑袋。 全身湿漉漉的狐獴从洞口飞快窜出来,然后立在洞口边缘——正好不会让洞穴主人觉得冒犯又正好淋不到雨——使劲抖落掉皮毛上的水珠,这才抖抖索索道:「你们找我有什么事?」 阿图姆不甚满意地打量了一下哈库纳瘦瘦小小的身体:「你一个不行,再多找几个来?」 谁知哈库纳瞪圆了眼睛,如临大敌,浑身抖如筛糠:「我、我知道下雨天不好狩猎,但是我们狐獴也饿了几天了,身上更是没多少肉,不够你们吃一顿的!」 他倒是很想逃跑,可是他是亲眼见识过欧姆的速度的,他敢保证如果甚至自己还没来得及转身,估计就会被欧姆给咬断脖子了! 然后又一次,哈库纳有些后悔自己的族群不应该贪图有勐兽做邻居狐假虎威赶跑其他的掠食者——光想到他们之前的态度温和,可是天气恶劣不好捕猎之后,他们不就是现成的肉吗! 眼看着哈库纳都快要因为脑补自己的十八种死法而快要昏古去了,阿图姆终于良心发现给狐獴解释清楚了:「是让你们帮忙挖坑埋肉,到时候会给你们一点做报酬的。」 本来按照阿图姆隐藏的霸道性子,是一点儿都不想给的,但是为了讨欧姆的欢喜,他觉得还是分一点点出去——反正这些狐獴们也吃不了多少。 话音刚落,便看到哈库纳两只小眼睛水光闪闪地看着自己,语气哽咽:「阿图姆,我错怪你了,你、你真是个好狮子啊!」 狐獴这种生物,每天都必须保持足够的热量和进食,否则很容易就因为寒冷和飢饿而死。 哈库纳他们家族群早就因为接连不断的大雨忍受了好多天的阴冷潮湿和飢饿,每天就靠在地洞里挖出来的那点虫子勉强裹覆维持不死,此刻能够得到食物,个个都喜出望外,除了个别饿得狠了爬都爬不起来的,其他的狐獴们全都参与了进来。 ※※※ 有了挖洞高手狐獴的帮忙,很快一个又大又深可以放下一整只小牛犊的洞穴就挖好了。 阿图姆仔细检查了发现绝对不会有雨水渗透进去,便很满意地将小牛犊脖子和头部分给狐獴们了——这部位对他来说肉少又难啃,但是餵养这群狐獴是足够了的。 狐獴们本来就有干白工的心理准备,此时被分到了食物,而且这分量还不少——对他们来说——一个个连掠食者的恐怖都忘记了,挨挨挤挤地凑过来道谢。 「你们吃完了之后可以留一点点肉沫和不好嚼的肉筋在上面,这样就会吸引很多昆虫,到时候你们就可以捕食那些虫子了。」欧姆见这些小傢伙一副无以为报的样子,内心好笑,忍不住再给他们出了个主意。 果然,听到欧姆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建议之后,哈库纳们更是眼睛闪闪亮,一个个感激涕零,只差拍着胸脯对欧姆和阿图姆保证有事您说话,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了。 解决了食物存储问题并且打发走了狐獴们,阿图姆还没有转身,就见雨帘里有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撞了过来,同时还发出类似马嘶的声音,他还在思考这是什么东西,就见身边影子一闪,随即「啪」的一声,一只鸟就狠狠地砸在了地上。 欧姆其实已经吃饱了的,可无奈狞猫的本能驱使他对捕鸟这一活动乐此不彼,他长大了嘴正准备给自己加个餐,谁知道那只被摔得昏头昏脑的鸟率先开口了:「别动手!别动手!是友军!」 第20章 狞猫第二十天 凯文,作为一只正值壮年的犀鸟,有着占据身体三分之一长的橘黄色喙,宽扁的脚趾非常适合在树上的攀爬活动,一双大眼睛上长有粗长的眼睫毛,尤其是头顶上那铜盔状的盔突高大轻且坚固,不知得到了多少雌犀鸟的青睐,简直是犀鸟中的美男子,犀鸟中的万鸟迷! 但是,作为一只追求美貌与智慧并重的犀鸟,凯文不愿意他灿烂的鸟生就日復一日重复捕食、和雌鸟谈恋爱,然后生儿育女,因此在观察了几日之后,他终于找到了他努力的鸟生目标——与王者为伴!成就自己的伟大鸟生价值! 只可惜,出师未捷身先死,他好不容易穿透厚厚的雨帘,千辛万苦飞到了目的地,甚至还没来得及喘一口气,就被一股猝不及防的怪力勐击,整只鸟就从半空中如同一块僵硬的石头一般摔了下来! 如果不是因为下雨让地面变得松软潮湿,如果不是因为最先落地的是他那坚硬的喙,可能他现在已经去见他的犀鸟祖宗了! 第33页 怪不得出发之前塞万狮王还有茜拉大大还专门叮嘱了一下自己不要突然出现,还要小心欧姆这只狞猫——他当时还觉得自己个头都有狞猫一半大了,习惯捕食小型鸟雀的狞猫肯定不敢对自己动手,就算动手也奈何自己不得,而且他还专门挑选了对方刚刚才吃饱之后…… 谁知道、谁知道啊! 他遇到的是普通的狞猫吗? 不是! 他遇到的是能够秒杀鬣狗,甚至可以兇悍地扑杀鸵鸟的恶魔狞猫啊! 他不是早就应该知道了吗? 明明自己偷偷观察了那么多天的,亲眼见过这只狞猫捕猎的…… 为什么还要生存侥倖呢? 感受到铺天盖地的杀意以及死亡雷达不停的警报,凯文顾不得自己身受重伤眼冒金星,慌慌张张开口:「别动手!别动手!是友军!」 生怕慢了一秒钟自己就头首分离了。 ※※※ 「你说你是信使?我记得我们和塞万狮群联繫的信使是一只灰鹦鹉。」欧姆一边说着一边用前爪拍着犀鸟的背部,配合狞猫天生的邪魅狂狷长相,活灵活现一副「小老弟你要老实不然大佬分分钟教你做鸟」的模样。 凯文全身僵硬:「是的啊不过他们今天雨不是太大了嘛他们根本就飞不过来。」灰鹦鹉大概只有犀鸟的一半大小。 「哦,那有什么紧急情况需要你冒雨赶来?」阿图姆并不太喜欢外来者,就这样大雨滂沱的天气,他和欧姆哥哥躺在山洞里,挨在一起说说话舔舔毛,多悠闲多满足。 阿图姆已经和塞万狮群认亲,不过他根本没有回去过狮群,但这并不代表他和狮群的联繫就断了,毕竟在塞万和茜拉他们的眼中看来,还没成年的阿图姆还是个宝宝。 只不过他们平时也比较忙碌,领地那么大,也不可能天天跑来跑去地见面,因此信使就很有存在的必要了。 每个狮群基本上都会和一些个小鸟儿保持友好关系,这些长翅膀的小生灵个头虽不显,却是打探消息和传递消息的好帮手。 塞万狮群的信使就是一只灰鹦鹉,能说会道,十分的机灵,是塞万当初刚成年还在草原上和其他两只雄狮结伴流浪的时候认识的。后来三只雄狮各自有了自己的狮群,灰鹦鹉就是用来联络他们彼此之间的兄弟感情和信息交流的。 前段时间气候闷热而压抑,欧姆他们没有经验只以为天热,但是在有经验的茜拉看来确实雨季即将到来的讯号,只不过那段时间他们才捕获了一份大肉,整个狮群必须守在旁边吃完,免得被鬣狗和秃鹫们捡漏,因此便打发了灰鹦鹉来传话。 听凯文不带喘气儿地进行了解释,欧姆和阿图姆才知道为什么这种天气还让犀鸟来传递消息。 ※※※ 瓢泼大雨会给狮子们的捕猎带来困难,再加上狮子忍飢挨饿的本事十分强悍,因此茜拉她们便打算在雨季来临之前让家庭里的每个成员都吃得饱饱的。 所以她们一改之前「够吃就行」的狩猎原则,专门去捕猎了一头长颈鹿。 具体的狩猎过程不提,虽然费了茜拉她们不少力气,就连身为雄狮的塞万都参与了狩猎当中,但结果是喜人的,他们有一整头长颈鹿可以吃! 不过盯上长颈鹿的不仅仅是狮群,还有天空飞来飞去盘旋的秃鹫和寻味而来的鬣狗们。 这是为了接下来的挨饿做准备,所以塞万狮群的所有成员都守在长颈鹿尸体边,一边不停歇地吃一边轮换着守卫赶走觊觎者。 这只长颈鹿一直吃了到了第二天下午,每一只狮子都吃得大腹便便,尤其是博格他们几个小的更是差点只能爬着走,也让那些个秃鹫和鬣狗们也在一旁望眼欲穿流口水流了快两天。 这些鬣狗们和秃鹫们被馋疯了,却打不过塞万狮群的母狮子们,便只能一边眼睛死死盯着长颈鹿肉,一边闲聊来转移注意力。 也正是因为食腐者们还不清楚塞万狮群和阿图姆他们的关系,因此说起话来也有些肆无忌惮。 本来一开始只听到鬣狗群和秃鹫们胡咧咧,茜拉并没有太紧张,在她看来这两种傢伙固然讨厌,但欧姆他们未必会全然处于下风,更何况雨季并不适合任何生物行动。 却没想到这回他们剑走偏锋,当听到连格伦狮群都被说动了之后,她这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忙不迭地让还处于「考察期」的犀鸟凯文飞一遭。 ※※※ 和塞万狮群的声名赫赫,格伦狮群是罗达尔大草原上众多普通的狮群中的一个。 领头狮是格伦和格里俩兄弟,他们的年纪都比较大了,体力也并不是很好,整个狮群大概只有十头左右的狮子,除了两头雄狮外,只有五只母狮和三只即将成年的小狮子——这三只小狮子还是雄性。 表面上领导狮群的是雄狮,但实际上,整个狮群的主心骨是雌狮才对——从某种程度上来看,狮子比较重女轻男。 按照正常情况来看,这三头去年出生的小狮子本应该还有比他们更小的弟弟妹妹,可是今年格伦格里兄弟俩的发qing欺和母狮的发qing期完美错开了,这导致彼此在「做事」的时候都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再加上格伦和格里兄弟年纪大了之后对母狮们的热情减少了不少,于是出现了最糟糕的情况——今年没有一只小狮子出生。 第34页 虽然说一般幼狮成年之后都会离开家族群体,雄狮去流浪,母狮去加入其它的狮群,但是对于「断档」的格伦狮群来说,少了一头狮子都会让狮群的整体实力下滑一个档次。 所以格伦狮群让本来应该在雨季之前离开的三个孩子留了下来。 但这三只雄狮却继承了父辈坐享其成的懒惰性子,狩猎完全靠母狮们,这也导致在狩猎困难的雨季他们更不够吃了。 并不是所有的狮群都能像塞万狮群那样幸运能够成功捕获到一头长颈鹿,也不像阿图姆他们有系统外挂不受下雨天对五感的影响。 格伦狮群比较倒霉,母狮们累死累活好不容易冒着让眼睛都睁不开的大雨狩猎到了一头斑马,还没等偷偷尝一口,就被雄狮们毫不留情地挤进来吼到了一边。身为小辈的雄狮没敢对自己的妈妈和阿姨吼,却也闷不吭声地跟着爸爸的后面大口撕咬着斑马肉。 格伦格里兄弟虽然体力已经渐渐衰弱但是胃口可没有,以及三头半大小子吃死老子的小青年,等他们吃完,那头斑马基本上就不剩什么了——事实上,对于五只雄狮来说,一只斑马根本就不够吃。 辛辛苦苦捕猎的母狮连一口都没有捞到,只有嘴里有点捕猎时沾到的血沫,她们饿得发疯。 乔丽的鬣狗群和秃鹫们就是这个时机出现的。 ※※※ 和脑袋小脑容量更小的秃鹫不一样,母鬣狗乔丽之所以能稳坐四五十只鬣狗的首领之位,除了她兇悍的身手,也是因为她的脑子要比其他的鬣狗要更加聪明。 欧姆的吞噬技能将三只鬣狗的尸体是消化了个彻底没错,可是这宽广辽阔基本上没啥遮蔽物的罗达尔草原上最不可能存在的就是秘密,更不用说对那些在天上的「眼睛」来说了。 欧姆当初吞噬掉的那只秃鹫是吓到了秃鹫们没错,却也因为这个行为让他在秃鹫们那里挂了号。 他们狩猎成功率基本上是百分百,秃鹫们眼馋却顾忌他之前的灭鹫行为不敢上来强抢,可想而知他们对欧姆累积了多少的怨念。这个时候乔丽又在寻找那三只同伴的下落,于是两方就这么阴差阳错地认识了。 比起秃鹫们单纯想要将欧姆干掉免得影响他们去抢肉的想法,乔丽想得更多,危机感也更重——能够杀掉妹妹夏莉和另外两个同伴不留半点痕迹,若是对象变成了自己可怎么办? 排除这点被害妄想症外,她还有一个更大胆的想法——她的这一胎幼崽是有史以来最多的,现在年纪小她和同族还餵养的过来,但是小孩子总归有一天要长大的。 她统领的鬣狗群也是时候扩大了。 不过扩大族群的当务之急就是扩大领地,需要一片水草丰茂又猎物丰富的草原。 也许格伦狮群和恶魔狞猫一伙会「帮忙」给她挪出位置来。 第21章 狞猫第二十一天 「我是不是该觉得荣幸,居然引起了秃鹫、鬣狗和狮群的三方注意,还让他们联合起来了?」听罢犀鸟凯文转述的内容,欧姆苦中作乐地自我调侃。 也是他没有考虑周全,当时只想着将那三只鬣狗的踪迹抹去,鬣狗群找不到就不会追究到他们身上,却忘记了在整个罗达尔大草原上,所有的生物都是天为被地为床地活着,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有眼睛盯着,更何况是来自天上的眼睛。 只不过没想到,当初吞噬掉的那只秃鹫所在的群体居然还会和鬣狗群通气,这才让本来没有线索的鬣狗群一下子将目标锁定到了自己身上。 阿图姆却已经紧张和着急起来了:「这不是欧姆哥哥的问题,是他们太卑鄙了!格伦狮群身为狮子居然一点儿都不光明正大,自甘堕落和一群臭傢伙为伍!」 欧姆见小狮子炸毛的样子,脖子那圈有点显露的粗ying鬃毛就像是一个毛绒绒的圈圈,有点儿可爱,让他紧张的心情反而缓解了许多,安慰小弟道:「话不能这么说,本身格伦狮群也与鬣狗和秃鹫没有生死矛盾,更何况在这种湿冷挨饿的情况下为他们指了一条可以吃饱的路……或许在他们看来,他们是陆空的强强联合,阿图姆你身为狮子和我一只狞猫这种『弱者』在一起才是不思进取的行为呢。」 凯文不甘寂寞地插嘴道:「您绝对不是弱者,这点我可以用鸟命保证!」 欧姆哥哥我们该怎么应对啊?没想到格伦狮群会这么卑鄙,和秃鹫与鬣狗联手!」 是的,本来鬣狗群和秃鹫们联合起来就足够烦恼了,但大概因为是欧姆他们在格伦狮群的草原上的缘故,这群食腐者联盟还去找格伦狮群去了。 也怪不得茜拉会让凯文赶紧来通知。 这种事情,塞万狮群反而不好出手,一不小心就会成为两个狮群之间的斗争——阿图姆是他们的孩子没错,但他们也还有其他的孩子。 「不要担心,既然我们提前知道了消息,那就还有时间准备。」欧姆在经歷过一开始的惊惶之后倒是很快淡定下来,大概是曾经因为弱小的史莱姆,外界很多情况都不一定对史莱姆的生存有利,所以千锤百鍊下来,欧姆的心态倒是比很多生物都要稳得多,「不过我们要告诉特拉法和纳尔逊他们,他们盯着的是我,说起来并没有他们多少关系,没必要将外人也卷进来。」 阿图姆本来不满为什么还要给猎豹兄弟说一声,但是听到后面欧姆说没必要卷进来外人的时候,脸上瞬间绽放了一个大大的笑容:「欧姆哥哥说得对!这是我们俩的事,和外人无关!」 第35页 ※※※ 「怎么能让你们两个单独去面对那么多的危险!」特拉法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况且这件事情是秃鹫们挑起的时段,那个时候我和纳尔逊也都在,绝没有因为要面对穷凶极恶的敌人就撇清关系的道理!」 「对我们才不是没有担当的猎豹,我们不怕挑战!」纳尔逊下意识地符合自家哥哥的话,说完却觉得有点不对劲——哥哎,那可是五头雄狮和五头母狮外加起码十几只甚至几十只鬣狗唉!他们这种脆皮猎豹能打得过吗? 欧姆还没有表达自己的感动,阿图姆就嚷嚷道:「你们别来掺和了,这是我和欧姆哥哥的事,狮子可是很可怕的!」 特拉法何尝不知道狮子的可怕,他的母亲就是被一头狮子狠狠一掌击打下去打碎了头盖骨而死——所以别看猎豹有着最快的速度和最美丽的外貌,但是他们的战斗力其实并算不得多好。 大概也是因为有母亲丧生于狮子掌下的缘故,所以哪怕他们已经和阿图姆合作捕猎这么长时间了,但是彼此还总是要怼起来。 就像现在,他知道欧姆不想牵连他们,但这份情他领了,行为上却不能顺着来。更何况阿图姆那小狮子一脸「我和欧姆哥哥是一国你们边儿去」的嘚瑟脸色实在是太招嘲讽了:「哦,是吗?我还真没觉得狮子有多可怕,毕竟我见到的狮子都还是要跟没断奶的崽儿一样跟着哥哥一起挤着睡呢,」特意用慢悠悠的目光打量了一下阿图姆,在对方炸毛之前他才对欧姆正色道,「你不用劝我了,我不认为他们气势汹汹地联盟会只对付一只狞猫就心满意足了,所以这场战斗我是非参加不可的,至于纳尔逊,他年纪还小,我是是建议你不要——」 「哥你在说什么啊!我们兄弟俩不是一直在一起的吗!没道理欧姆和阿图姆这对不是亲兄弟的都能死在一块,我们俩亲兄弟的你还要我当逃兵吧!」纳尔逊直接打断了特拉法的话,他是觉得他们没胜算没错,可是这并不代表他要丢下相依为命的哥哥苟且偷生啊! 特拉法:「……」虽然知道你想要表达的真实意思,但是你说出来的话能不能不要那么讨嫌?而且欧姆和阿图姆他们……欧姆对阿图姆是兄弟情没错,但是那头毛都没长齐的狮子可不一定,只是他还没有意识到罢了呵。 欧姆:「虽然很高兴你们的加入,可是一开始还没有打起来就说『死在一块』什么的,会不会太不吉利了点儿?就这么没有信心吗?」 「不过说实话,你们的确打不过格伦狮群和乔丽鬣狗群的联合啊!」凯文忍不住插嘴道,「虽然因为大雨去掉了秃鹫们亲身上阵,但无论数量还是质量,你们都毫无胜算啊。我觉得还是我马上回去塞万狮群搬救兵吧!」 「对对对,欧姆你不是和野狗群关系好吗?你问问他们有空不?」纳尔逊顺着犀鸟的话道。 阿图姆的瞳孔勐地一缩,刚要表示贊同,就见欧姆摇了摇头:「不,我不能去麻烦他们。」 小狮子内心虽然焦急,但是既然是欧姆哥哥的决定,他都无条件支持! 大不了、大不了就真的像纳尔逊说的那样,和欧姆哥哥死在一块儿! 反正他这条命都是欧姆哥哥救的,最后能和欧姆哥哥一起死,也不枉活这么一遭了! 只可惜,他的成长速度还是太慢了,如果他现在已经成长为成年雄狮的话,他就可以真正有底气说自己可以保护好欧姆哥哥了。 如果这次能够和欧姆哥哥侥倖活下来的话,他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长大,他不愿意再像现在这样只能任其他傢伙上门欺负了! 纳尔逊却是急了,连一向相对于稳重的特拉法都道:「这不是麻烦不麻烦的问题,如果不请他们帮忙的话,我们以后就没机会麻烦他们了,活下来,以后才能还这个情。」 欧姆却依然拒绝:「不是说我开不了这个口,如果时间允许的话,我肯定早就拜託凯文和你们去找茜拉和埃里克他们了。」 「欧姆哥哥,你说时间来不及是怎么回事?」 欧姆嘆了口气,将他从系dy那里得到的信息转告给他们:「格伦狮群和乔丽带领的十几只鬣狗已经出发了,最快半小时,最慢一个小时就会找到我们这儿了。」 而无论是隔壁的塞万狮群还是埃里克他们庞大的野狗群和他们的距离,这一个小时都不够一个来回的。 ※※※ 虽然凯文想要表达点异议,但无论是阿图姆还是猎豹兄弟都没有对欧姆提供的信息表示半分怀疑,仿佛这个小群体中,欧姆才是他们中的决策者。 因此并不知道自己从侧面真相了的凯文也只能咽下自己的质疑,默默地看着他们争分夺秒地忙碌起来。 「你们这是打算干什么?」凯文见欧姆他们围在一起小声嘀咕了一番,然后便由两只猎豹分开两个方向疾射而去,而阿图姆则是冒雨沖了出去,开始四肢并用地……刨土? 「当然是做陷阱了,虽然时间紧急,但也不能坐以待毙呀,」欧姆只给凯文解释了这一句,「不过到时候打起来我们估计顾不了你,为了安全起见你还是先离开吧。」 凯文想了想那一面倒的场景,那些狮子暂且不说,鬣狗们杀疯了未必不会把他的小命儿也收割了,正确的行为的确是现在就离开这个危险之地,但是冥冥之中他的第六感却告诉他要留下来,说不定真的会让他见证奇蹟呢? 第36页 凯文歪了歪脑袋强撑:「我可是要跟随狮王的鸟!才不会这么胆小!」 欧姆打量了对方一眼:「随你。」 犀鸟却被对方那邪魅狂狷的一眼看得一个激灵,忘记了之前被对方跳起来一巴掌拍在地上的痛,咂摸着嘴巴:「你给我解释解释那个『陷阱』是什么东西呗?说不定我能帮到你呢?」 欧姆本来条件反射地想要揍鸟的,但是听到凯文这话,倒是认真地想了几秒钟,结合从系统那里得到的关于犀鸟的资料,他的目光落在了对方那大大的鸟喙上:「你说的没错,你还真能帮到我们。」 凯文:「……咴?」我现在说我其实只是客套一下还来得及吗? 第22章 狞猫第二十二天 「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狞猫速度快连飞鸟都能抓到,可是因为个字太小且独来独往并不觉得有多大的杀伤力,但但是我不知道狞猫不仅身手敏捷,连脑子也转得飞快……」凯文正抒发感慨抒发得正兴起,冷不丁一道阴影笼罩在身上:「抓紧时间不干活还在这里唧唧歪歪干什么呢!小心我分分钟吞了你啊信不信!」 身上还带着雨水和泥水的阿图姆不復浅金狮子的帅气,此刻毛髮全部被打湿,紧紧地贴在身躯上,显出了几分狼狈,但更多的是一种仿若经歷了风雨的悍气。 至少犀鸟被吓得勐地一哆嗦,赶紧闭了嘴,忙不迭地用自己那巨大的鸟喙开壳:「哆哆哆——喀嚓!哆哆哆——喀嚓!」 比起阿图姆的兇悍,欧姆的态度就要温和许多:「时间不等人凯文,所以要先麻烦你辛苦一阵,阿图姆,你带着哈库纳他们去后面的温泉里泡一泡,别感冒了。」 没错,本来挖壕沟这个艰巨的任务是交给阿图姆的,但是阿图姆没干几分钟,欧姆就发现洞口冒出了一个个三角形的小脑袋——正是哈库纳的狐獴一大家子,他们头顶上的小帽子还是当初欧姆从系统那儿现学现卖用金合欢树叶子做成的呢。 当初欧姆教他们还是在阳光晴朗的好日子呢。 言归正传,狐獴们本来就是挖洞高手,连坚硬的岩土层都不在话下,更不用说这被雨水泡湿了好几天的湿软泥土了。 欧姆需要的并不是要多深的壕沟——虽然越深越容易困住敌人,可是对方数量众多而且个头都不小,要将他们全部坑住,可不是不到一个小时就能完成的小工程,所以欧姆没有选择挖深,而是选择挖宽。 而这样比较浅但是比较宽的,也很适合狐獴们分工合作——毕竟他们个头太小了,不小心挖得太深把自己给埋住了是常有的事儿。 阿图姆虽然身上又冷又湿,尖锐的利爪之间还因为刨土而变得有些难受,但是闻言却并不愿离开:「我不累这点儿工作量对我来说简直是毛毛雨!」敌人马上就要来了,他哪里还有心情去泡温泉啊。 而且那可是他们住下来之后欧姆哥哥一次偶然的散步中发现的,在阿图姆看来,那就要和欧姆哥哥一起泡才有意思呢。 狐獴们也对那温泉嚮往已久,可惜阿图姆都这么说了,他们可没胆子就冲过去,于是作为狐獴代表的哈库纳期期艾艾道:「你们的事情重要,我们随便沖沖就可以了。」 欧姆却没有忽视他们期待的小眼神,而且那个温泉也不是多么贵重,主要是他利用天赋技能让那边的石头变成了可以吸收太阳能的「储蓄电池」,然后再将热能缓慢释放在水中,这才人工造出了一个温泉来。只不过因为连日大雨不见烈阳,估计那些石头里存着的热能也所剩无几了。 他本来想着如果就这么被敌人给灭掉了的话,至少给阿图姆安排了最后一次享受。 「既然阿图姆不去,那哈库纳和玛塔你们带着你们的家人去吧,地方你们应该找得到,不过你们要注意安全水有点儿深。」 欧姆本以为听了这话狐獴们应该欢唿雀跃一窝蜂跑走,却没想到小傢伙们互相看了看,最后玛塔小姑娘走出来抱了抱欧姆的前腿:「你们要赢啊!」 欧姆:「嗯!」 「我干完了!累死我了咴——」脉脉温情被粗嘎的嗓子打破,嘴壳子似乎都有些歪的犀鸟双翅一瘫直接趴在了地上,「这种经歷我这辈子都不想要再来了,我也想去泡温泉咴——」 在他的身边,是被分得大小差不多的、堆得相当于欧姆好几倍高的各种仙人球块、仙人掌块、荆棘条、蒺藜块……反正这周围附近各种带刺的植物全都在这儿了。 也多亏猎豹兄弟俩速度快,才能收集这么多,不过经过多次爆发式的奔跑,猎豹兄弟的体力也已经告罄,同时因为极速产生的肌肉热量让他们此刻像是两张豹饼一样摊在地面唿哧唿哧大口喘气,在他们的头侧还有一大块鲜嫩的牛肉以供食用,用来补充他们损耗的能量。 ※※※ 在特拉法和纳尔逊大嚼特嚼牛肉的时候,飢肠辘辘的格伦狮群母狮们正在大雨中赶路。 「温娜,我好累,我实在是饿极了,我都不确定待会儿是不是还有力气扑杀他们。」一只稍微年轻一点的母狮子对领头的母狮道。 「乐丽雅,你不用担心,我们要面对的都是没成年的狮子、狞猫和猎豹,他们不是我们的对手,等我们杀死他们就能填饱肚子了。」另一头眼睛处有点疤痕的母狮温声安慰年轻的母狮,她的年纪最大,再加上脸上的疤痕让她并不是很得格伦兄弟的欢心。不过母狮们都很喜欢她,所以她的地位仅次于温娜之下。 第37页 事实上,温娜还是她的侄女。 「我并不觉得情况会像你说的那么乐观,」乐丽雅的年纪虽小,但是她的观察力一向出众,她压力低了声音,「别忘记了格伦他们几个也都没吃饱呢!而且还有那么一大群鬣狗!」说到鬣狗这个词的生活,乐丽雅年轻的脸上毫不掩饰地表露出厌恶——她和鬣狗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但是自古以来狮子和鬣狗都是对立的,所以对于雄狮们居然同意让狮群和鬣狗合作让她觉得羞辱。 「嘘——既然这是首领的决定,我们只需要服从就好。」温娜终于开口了,却只不痛不痒说了这样一句话。 稍微落后这三头母狮的是一对双胞胎姐妹花,她们是今年年初才加入这个狮群的,资格最小,却也归属感最弱。虽然那个时候格伦和格里兄弟俩都不再处于巅峰状态,但是考虑到这片食物充足的草原,姐妹花还是决定加入了这个狮群。 可自从今年格伦兄弟没有让母狮们怀孕之后,他们在母狮们这里的地位就直线下降。 温娜她们好歹还顾忌着以前的情分,但是这对年轻的双包天姐妹花已经心思浮动起来了——毕竟铁打的母狮群流水的雄狮,谁知道明年发qing期的时候格伦兄弟还在不在啊! 好在这世界上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雄狮。 本来她们是打算和隔壁草原上那两只年轻力壮的雄狮们「暗度陈仓」的,可还没等她们多和那两个愣头青多接触一段时间,那两个外强内干的傢伙就被塞万狮群给打得落荒而逃。 姐妹花在唾弃年纪太小果然中看不中用的同时,对塞万狮群的雄狮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塞万虽然不再是青葱小伙子,但无论是他的体型、他的鬃毛以及他的吼声都让姐妹俩着迷不已。 可惜塞万并看不上这对双胞胎,在他这个年纪,已经不会只看母狮的外貌了。现阶段属于格伦狮群的姐妹花也并不敢跨越边界线去塞万狮群的地盘散发自己的魅力——先不说能不能成功,估计她们俩还没碰到塞万就会先被母狮们发现,到时候估计她们就只能交代在那里了。 既然无法和塞万狮群的那群母狮们争抢雄狮,姐妹俩也是及时收手将注意力放到了其他的方向——格伦狮群不就有三只刚成年的雄狮嘛! 虽然他们仨比原先隔壁的两只雄狮还要年轻和缺少经验,但年轻有更多的时间,总比年老好啊! 不过作为资歷最低的,双胞胎姐妹花也知道不能轻举妄动,而且因为有了前两次失败的经歷,让她们的行事更加低调起来。 可是都到了这个阶段,姐妹俩和三只年轻的雄狮互相交换了眼神,都从彼此的眼神中读出了一句话——是时候了。 ※※※ 并不知道自己的狮群早就各怀心思,跑在最前面的格伦和格里兄弟哪怕和鬣狗合作,依然保留着狮子的傲慢,对待鬣狗首领乔丽也是居高临下的语气:「要我说你们实在不必来这么多,那不过是四个乳臭未干的小东西,到时候你的鬣狗群可别因为一只狞猫尾巴给打起来哈哈哈!」 格伦兄弟就差直接讽刺鬣狗见着点儿肉就一窝蜂抢夺的丑态了,听在鬣狗们的耳中,有不少都按捺不住裂开了上唇,露出森白的牙齿表示威胁和愤怒。 特意落后两只雄狮一米多距离的乔丽转头低声叫了两声,鬣狗们沉默了一下,都老实地将敌意收了起来,继续闷头赶路。 格伦兄弟对鬣狗群的识相很满意:「乔丽你把这些傢伙教得很好嘛,其实你们也不用担心会空手而归,我们会给你们留点骨头之类的,你们的牙口好,正好适合。」 乔丽轻轻一笑,上唇翻捲起来,利齿一闪而逝,态度却放得谦恭:「那就多谢格伦狮王和格里狮王的慷慨了,其实我们吃不吃的倒在其次,毕竟我们主要是为了我妹妹他们报仇……能将他们除掉才是重点。」 格伦兄弟被一声「狮王」叫得舒坦,一时间觉得鬣狗的长相似乎也不是那么丑陋不堪了。 只不过这两头越发年迈的狮子绝想不到,方才乔丽的叫声并不代表着训斥,而是安抚——他们当然不会和狮子抢吃的了,比起狞猫这种小东西,成年狮子的肉才更多啊! 哪怕年纪稍微大些肉老些了,可就像格伦兄弟自己说的,他们鬣狗别的优点没有,就是牙口倍儿棒呢。 第23章 狞猫第二十三天 格伦狮群和乔丽鬣狗群虽然因为雨水降低了行走的速度,但由之前秃鹫们提供的正确方向,他们如欧姆所预计的那样,在不到一个小时之内汇聚到了欧姆他们的洞穴外面大概两百米的地方。 大雨影响了视力,但是当在雨中跋涉过一段时间之后,身体又会渐渐习惯这种变化。 虽然洞穴外面有草丛和灌木丛的遮挡,但这并不影响格伦他们轻而易举地看到了在洞穴之中活动的欧姆他们。 「真奇怪,他们聚集在一起做什么?该不是是听到什么风声了吧?」温娜作为多年的猎手,丰富的狩猎经验和第六感告诉她有点不对劲,因此她对格伦兄弟低声开口道。 「怎么可能听到风声?这种大雨天气什么动物都躲雨去了,谁还出来晃悠?而且他们这种奇怪的组合还有谁会对他们施以援手?至于他们待在一起的原因就更简单了——两只猎豹、一只狮子和一只狞猫,还都是未成年的,在这种恶劣的天气不抱团取暖,光冷都能冷死他们。」乐丽雅有些莽撞地开口道。 第38页 温娜并没有责怪乐丽雅的插嘴,她还想再让大家慎重一点,格伦兄弟却开口了,语气里满是不以为然:「他们待在一起正好省了我们一个个找的劲儿,还正愁光是一只小狮子和一只狞猫不够塞牙缝的呢。」 既然雄狮都这么说了,温娜想了想还是将话咽回了肚子里去,另一旁脸上有疤痕的母狮轻轻地蹭了蹭她表示宽慰。 猎豹的美丽在猫科动物中是公认的,哪怕已经走向年老体衰,但是格伦兄弟对「美」的追求也是没有停止过的,要不然也不会将年纪轻轻的双胞胎母狮吸收进狮群,只可惜比起只能用眼睛欣赏的美丽,他们觉得将这份美丽吞吃入腹的打算要务实得多。 双胞胎姐妹花闻言倒是有些失望,就如同格伦兄弟欣赏猎豹的美一样,姐妹俩也觉得那两只公猎豹的外貌让狮怦然心动,只不过眼角余光注意到另外三只年轻雄狮眼中一闪而过的亮光,姐妹俩对视一眼倒是达成共识觉得那么美丽的猎豹还是被吃掉的好,不然要是这三个愣头青被吸引过去了可怎么办? 以乔丽为首的鬣狗群倒是完全没能领悟到猎豹之美,只是有两个嘴馋的看了看猎豹那线条优美的大长腿——跑得那么快,腿的部分想必特别有嚼劲吧吸熘。 不约而同地,他们都忽略了欧姆这只狞猫——虽然他在其中名气最大的,「恶魔狞猫」的传言哪怕是格伦兄弟这样不闻窗外事的狮子都听了两耳朵,可是他的个头实在是太小了,不说三米多长,四五百斤重的狮子们了,就连乔丽的鬣狗群中个头最小的都是他的三倍大。 ※※※ 「乔丽,给你们一个报酬的机会,你们先上吧,免得等我们出手之后你们连毛都碰不到一点儿了。」格伦兄弟停下脚步,爪子一挥,满不在乎道。 别看格伦兄弟好像一副轻慢姿态,但其实兄弟俩也并非真的到了老眼昏花的地步,能顺顺利利活到这么大年纪,靠的可不仅仅是运气。 既然这狞猫、狮子、猎豹的古里古怪组合能活到现在,说不定会有什么帮手或者隐藏手段在后面也不一定,格伦兄弟打的,就是让鬣狗群做先头兵去试探的主意。 乔丽心里也约莫猜出了一点狮子的用意,毕竟她本来就不是为了给妹妹报仇,自然不会相信狮子的「好心」,内心暗骂的同时看了一下同伴,在注意到他们眼中的跃跃欲试之后,心里嘆了一口气,故作欣喜道:「那可真是感谢两位狮王的体谅了!说实在的,光是想到我妹妹他们的死无全尸,我就恨不得将他们撕成碎片,咬成一块一块的!」 果不其然,乔丽的话音刚落,三只年轻狮子中较为沉不住气的那个便冲动开口道:「那不行,你把他们撕碎了,我们吃什么!?」他们可不想吃沾有鬣狗臭口水的肉! 「你吃什么!你当然是等着父亲吃完再说!」另一只年轻雄狮拍了兄弟脑袋一下。 格伦兄弟虽然不太满意年轻仔的话,但是想到鬣狗的疯狂性子,怕是真的会将那四个猎物咬得七零八碎的,更重要的,怕是他们在咬死了的同时就会下嘴吃肉……啧,他们可不想吃鬣狗! 正好这个时候乔丽递来了梯子:「我们只想要报仇,但是想到他们曾经吃下了我们的兄弟姐妹,我们实在是无法再咽下他们的肉,所以只有劳烦各位将仇敌拆吃入腹以解我等心头之恨吶!」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么我们也不好再推辞了,温娜,你带队和鬣狗们一起进攻吧,速战速决。」身为雄狮的骄傲,自然是不到必要的时候不会出手的。 ※※※ 由母狮来狩猎本来是很正常的情况,但是想到这群雄狮们都这段日子都至少吃了个半饱,而她们劳累奔波肚子里却基本上没什么东西,此刻听到格伦兄弟的话,乐丽雅还是觉得肠胃里的飢饿燃烧到了脑子里,让她整只狮都神志不清了。 乔丽可没心思去管狮子们的心思,她虽然吆喝一声招唿了鬣狗们开始冲刺,准备将欧姆他们给堵在洞里,但是却也留了一分注意力——没办法,她没和对方交手过,之前的种种传言和情况又玄之又玄,实在是让她不能像对待角马、羚羊一样。 但是随着双方的距离越发的缩短,以及快速奔跑带来的肾上腺素的飙升,乔丽也忍不住发出一声兴奋的尖嚎——尤其是在看到那洞里的四只仿佛这个时候才注意到他们的动静的惊慌失措恐惧模样,更是让乔丽的眼睛睁大,瞳仁缩小,上唇翻起,獠牙大张,不知觉地发出「呜呵呵呵呵」的奸佞笑声…… 不得不说,鬣狗之所以会被贴上阴险狡诈的标籤,和他们那在仿若奸笑的叫声也有很大关系,尤其是他们乌央乌央一片张牙舞爪的而来,简直和从地狱中爬出来的恶鬼没什么两样。 只不过这曲恶鬼唿啸的声音没开始一会儿就变了调子,那些跑得快的鬣狗们更是跟撞了邪一样停下了往前沖的步子,仿若抽风一样在原地蹦跳起来。 「呜嗷嗷嗷——!」 「快停下退回来!地上有东西!」身为首领的乔丽此刻那过热的脑子冷静了一半,她看着那隐藏在草皮下的东西,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好多的尖刺!」对方真的不是普通的傢伙,居然能想出这样的对策! 「嗷吼——!」不仅状若疯癫的鬣狗们遭了秧,就连格伦狮群的几只狮子也踩中了,此刻忍不住发出痛唿。 第39页 乔丽的前爪也扎进去了一根,不过她低下头咬住前爪的尖刺,头一甩,现将那根大概四五厘米粗的硬刺拔了出来,鲜血也瞬间冒了出来,混合着雨水很快渗透到泥土之中去了。 「他们在这下面藏了尖刺,卑鄙!」温娜也被扎进了几根刺,只不过她的体重更大且肉垫更厚,在她的奔跑冲击下,那尖刺已经完全没入了她的肉里,根本拔不出来,此刻她也只能忍住每动一步的刺痛,仔细检查周围的环境。 ※※※ 「太棒了!他们不敢进来了!」凯文欢唿一声,拍着翅膀。虽然因为之前将那些仙人掌啄断成均匀大小的累得他都不想张嘴了,但此刻也按捺不住开口夸奖欧姆,「你可真是个小机灵鬼!你是怎么想到这个办法的?这简直、这简直太出乎意料了!」 这年头,大家打架就打架,最多弄点儿埋伏呀、偷袭什么的,谁能想到还藉助外物?而且还是这些完全不相干的植物?像这种浑身是刺的东西,平常见到了都是远远绕道的,谁还能想到可以这么用啊! 从这一刻起,凯文再也不用老眼光看欧姆了——虽然他个子小,但是他本事大啊! 「那是,欧姆哥哥是罗达尔草原上最聪明最厉害了!」身为资深欧姆迷弟的阿图姆也和犀鸟一唱一和,简直快要将欧姆吹上天。 欧姆不好解释这其实是最基础的陷阱,但此时就断定局势还为时尚早:「别放松的太早,这只能困住他们一时。我们的时间不够,挖的沟不够深困不住太久,只要他们心狠一些,就还是能过来的。」 他本来只是不要让小傢伙掉以轻心,谁知阿图姆却舔了舔嘴巴跃跃欲试:「就是要他们过来,不然怎么能把他们彻底解决呢!」 话音刚落,阿图姆他们就看到对方阵营中两头鬃毛最长的雄狮和两只母狮联合着咬翻了六七只鬣狗! 鬣狗们完全想不到前一刻还在合作的狮子比他们还先要撕破脸,没有多少防备的他们直接被狮子的重击打得头骨碎裂,一下子栽倒在地,腹部和背部都被扎进了坚硬的尖刺,哪怕已经去掉了半条命,也抵抗不住这种细密的疼痛,顿时刺耳的哀嚎四下响起! 可狮子们完全不管鬣狗们的惨状,直接踏上了那由鬣狗的身体做成的「垫脚石」在尖刺陷阱中走了过来——只不过他们并不确定这片陷阱哪里才是终点,因此控制着速度,四肢还是牢牢踩在鬣狗的身上。 那几只倒霉的鬣狗们身下有尖刺,身上有几百斤重的狮子,硬是活生生地被踩死了,甚至有一只被因为重压连肚子都被踩破,肠子都爆了出来! 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在对面旁观的欧姆他们都没有反应过来,更不用说身在局中的其他鬣狗们。 猝不及防一下子折损了这次带来的近一半战斗力,而且还亲眼看着他们被狮子毫不留情地利用糟蹋,乔丽目眦尽裂,发出疯狂的嚎叫! 第24章 狞猫第二十四天 鬣狗混合着悲痛和愤怒的悽厉叫声让欧姆这边的大猫们都严阵以待, 犀鸟凯文更是连滚带爬地往欧姆他们的草窝里钻:「我、我我留在这里给你们加油就好了!」 「我不清楚鬣狗是用什么手段说服狮子的, 但鬣狗的胃口肯定不只是我一只狞猫就可以满足他们的。只是现在看来, 他们机关算尽,却没想到狮子们靠蛮力就直接让他们损兵折将。就连我们之前辛辛苦苦布置了这波陷阱, 也不过阻挠了那群狮子不到十分钟而已,有时候, 一切的阴谋诡计在绝对强大的实力面前都是苍白的这句话还真没说错。」 欧姆半是感慨半是对阿图姆教育道。 他能看出来在尖刺陷阱初初成功的时候在阿图姆眼中亮起来的光,他知道小狮子对这方面有了兴趣。但欧姆却并不希望欧姆以后将重点偏向这个。 就像他在系统的资料库里看到的一句话一样, 生物经过大自然的优胜劣汰和各种进化之后,既然让你变成了现在的模样,那便是要你利用你现在的优势去生存、去发展,如果不是他们现在本身的实力不够的话,他也不会选择使用陷阱这些东西。 阿图姆用他的大脑袋蹭蹭欧姆的身子, 控制着力道不会让欧姆被蹭歪:「放心吧欧姆哥哥,我肯定会成长为草原上最雄壮威武的大狮子的!」 「嗯嗯, 乖孩子。」 「我很快就不是孩子啦!我很快就会成年了!」 「比起以后的成长, 我觉得还是先解决现在的困境比较重要, 你们觉得呢?」眼看着这一猫一狮之间的氛围越来越温馨,已经恢復气力的特拉法不甘寂寞地开口道。 不过现在的情况的确不容乐观, 格伦狮群那只最年迈的母狮已经发现了欧姆他们布置的有陷阱和没陷阱的草皮的区别,狮子们心里有了把握, 想必下一步就是要纵跃这片尖刺了。 「雄狮就交给我对付好了!」虽然对方狮子们那大块头的确给阿图姆造成了不少心理压力,但是他出身的塞万狮群无论是狮子的数量还是质量都要比对方要强,所以对于捍卫自己的家园, 阿图姆还是有拼死一搏的勇气。 「好,那你们就先吃了这个再出去。」欧姆将事先准备好的三个小圆球一字摆开。 纳尔逊:「咦?这个,是什么果子?我们只吃肉哒。」 「叫你吃就吃,费什么话。」阿图姆舌头一卷就吃进去了,同时伸手一拍就掰开纳尔逊的嘴巴塞进去了。 第40页 「唔……没味道?是什么?」特拉法品尝了一下,入口即化却又没滋没味的,不过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总觉得皮毛都变得紧绷了一点? 「吃了这个就可以不怕外面的尖刺了,如果等他们从尖刺陷阱上下来的话那么我们的优势就会大大减少了。」这其实也是欧姆的天赋技能之一,是利用金属史莱姆的「防御固性」所得到的小东西,吃了这个就可以保持半小时内皮肤坚硬,虽然还不到刀枪不入的地步,但是这些植物的尖刺是绝对扎不进去肉里的。 「那我们可就得抓紧时间了!」阿图姆是完全盲目地相信欧姆的,率先冲到了雨中,正好这个时候一只母狮试探性地跃起,精确地跳到了陷阱之外,还没有来得及站稳,就被阿图姆直接冲撞了回去,重重地砸在地上,顿时扎进了好几片尖刺:「吼——!」 ※※※ 「乔丽!你们还愣在那里干什么!」母狮的受伤激怒了格伦兄弟,他们从原本看戏的状态一下子转变为备战状态,但他们还不想立马出手,因此立即招唿鬣狗们。 乔丽此时已经恢復了些许的理智,但是情感上却并不允许她立马就听从狮子的话,她做出攻击的姿势,却并不前进:「你们也看到了,这片古怪的地面我们无法通过,这些尖刺会轻而易举地扎穿我们的脚掌,所以我们也无能为力。」 格伦兄弟不满地皱皱鼻子,露出了尖牙,但也知道方才自作主张让鬣狗们做踏脚板的事情不可能没有对乔丽产生一点不好的影响,因此他们对一旁还没有参战的双胞胎吩咐道:「把他们引到我们这边来!」 虽然这样会使得他们逃跑的可能性增加,但是相信他们这么多的狮子和鬣狗守着,不可能跑得掉。 双胞胎嘴上应了,但已经战斗正酣的狮子和猎豹,脚步却犹豫了:「你们发现没有,那边的狮子和猎豹,好像倒下来之后,身上并没有扎进尖刺?」 姐妹俩的话吸引了乔丽的注意力,怪不得她刚才觉得有点不对劲,原来原因就在这里! 三头母狮和对方一狮两豹酣战,虽然温娜她们早已经成年,但是母狮的力量毕竟比不过雄狮,更何况雨季饿了那么长时间,再怎么经验丰富,在对上三只未成年的时候,居然也没有多少优势。 但温娜她们也并非一直被压着,在对战之中,也有几次将阿图姆他们给撞倒在地,只不过比起温娜他们每次受伤倒地都发出痛苦的哀嚎,阿图姆他们几乎是立即就爬起来,身上除了抓伤之外并没有其他的伤口,也不像温娜她们那样因为身上扎进了许多尖刺而一瘸一拐。 古怪,太古怪了,就好像那些尖刺会选择对象似的……当然,乔丽更偏向于那一狮两豹会有什么其他的本事抗刺。 「为什么会来袭击我们?」身后响起的声音让乔丽悚然一惊,她勐地转过身的同时做好了防御的姿势,却发现说话的是身后的金合欢树上的一只狞猫。 一只狞猫?! 乔丽在恍然之后赫然睁大了眼睛——他不是刚才还在对面的吗,是怎么悄无声息过来的!? ※※※ 虽然乔丽依然沉浸在失去了七个得力同伴的悲痛和遗憾之中,但是却并不代表她就要放弃这次行动的目的。 鬣狗以强抢其他掠食者的猎物而出名,不过事实上,鬣狗们百分之八十的食物都是靠自己的本事捕获的,甚至也会有狮子来抢夺鬣狗的狩猎成果。 雨季的到来,不仅仅是狮子吃不饱,他们鬣狗的食物也大幅度减少。 所以乔丽这次是绝对不会允许行动失败的,她可是付出了失去了同族的代价啊! 鬣狗和狞猫这两种生物其实很难对上,因为他们的食谱和活动范围基本上是不会重合的,因此当欧姆和乔丽战斗起来的时候,谁也不能确定到底谁输谁赢。 鬣狗的耐力和咬合力是非常出名的,尤其是他们的咬合力,那是可以一口可以咬断野牛的牛腿骨的存在!拜这口好牙所赐,鬣狗最常用的狩猎方法就是尾随在猎物的身后或者身侧,出其不意地偷袭对方柔软的肚腹或者肛处——凭藉着他们的利齿和本身的重量,完全可以将猎物撕出一条大口子并将他们的内脏掏出来! 而被鬣狗「掏肛」的动物,无一例外会因为内脏肠子从破口处掉落而死! 若是被他们那一口堪比钢牙的大嘴咬住,不死也要脱层皮。 但是狞猫也不是吃素的,狞猫之所以能够捕猎到飞鸟,除了他们敏捷的速度,还得益于他们的弹跳能力。 狞猫的平均跳跃高度可以达到三米,而芯子是史莱姆的狞猫在吞噬了之前那只秃鹫之后,虽然没有长出翅膀,却是得到了秃鹫利用气流滑翔和滞空的本事,具体表现就是弹跳能力更上一层楼,轻轻松松五六米不是问题。 任乔丽的耐力有多好,一口森森白齿有多可怖,可她完全追踪不到欧姆的速度和高度,而欧姆完全可以在袭击了她之后轻而易举地跳上金合欢树杈上。 那一刻,乔丽无比怨恨为什么鬣狗不能爬树,同时,要除掉欧姆的觉醒也越发的强烈了。 ※※※ 不知不觉,阿图姆和猎豹兄弟和三只母狮的战斗已经接近尾声。 无论是温娜他们还是阿图姆他们,都没有想到,在这场战斗中,输家会是三只战斗经验丰富的成年狮子。 第41页 「温娜,我们真的要继续战斗下去吗?」乐丽雅再一次摔倒在地的时候,其实已经心生退意,她对上的是猎豹纳尔逊,本来狮子比猎豹最明显的优势就是力量和体质,可是她无论怎么样用前掌击打又或者是重撞,都没有发生将脑壳拍碎或者将那细瘦的豹腰折断的情况! 再加上她的脚掌、臀部、前肩这些地方都扎进了植物的尖刺,可以说动一下都疼痛难忍,能坚持到现在,她觉得她已经很了不起了。 「我不想这样死去,可是我也好怕我活下来之后拔不出这些刺而活活疼死……」 「乐丽雅……」温娜身上的尖刺比起乐丽雅来说绝对是只多不少,而且因为她的对手是阿图姆,她的伤势比乐丽雅要多得多也重得多。 如果说和欧姆初相识的阿图姆还是一个饿得只剩下一口气的营养不良瘦弱小狮子,那么现在的阿图姆,除了毛髮比普通狮子的颜色更浅之外,无论体型还是力量都要远超同龄的狮子。 至少当他出场的时候,一下子就吸引了双胞胎姐妹花的注意力,只不过当她们闻到对方身上未成年的气息的时候,这才按捺住蠢蠢欲动的狮子。 不能怪她们如此「见一个爱一个」,实在是因为今年她们第一次发qing让格伦兄弟坑了个够呛,根本没能体会到作母狮的快乐,这才对年轻又强壮的rou体如此的在意。 「好,乐丽雅,做你想做的吧。」温娜的目光落在依然在一旁观站的格伦兄弟,腹中肠子都痉挛得麻木了,身上的疼痛和心里的寒冷让她再也无法尽心尽力为格伦兄弟所驱,嘆了口气下了决断。 「温娜……」 在战斗的间隙,母狮们的交谈其实很短,但是阿图姆他们却明显感觉到,当母狮们再次站起来的时候,她们的攻势要绵软很多,虽然动作依然是看起来大开大合,但是速度和力道都不及之前。 阿图姆并没有多想,只以为是因为母狮们身受重伤才战斗力大减,不过无论是阿图姆还是猎豹兄弟都不是怜香惜玉的主,趁他病要他命才是他们的行事风格。 「温娜——!」 「乐丽雅——!」年老母狮的对手是速度最快的特拉法,本来她是打算以猎豹的爆发力短板攻击的,可惜那傢伙不知是得了什么本事,硬是只在那片尖刺上闪转腾挪,让想要一口咬断的母狮恨得牙痒痒。 不过当她注意到另外两头母狮重重倒地没能再站起来的时候,她的怒火终于有了发泄对象:「格伦!格里!你们还站在那里做什么!还有你们三个小崽子!你们的妈妈受伤了还有时间和双胞胎卿卿我我!」 阿图姆&特拉法&纳尔逊&躲在洞口的凯文:「……」哎唷,总感觉信息量好大的样子。 ※※※ 年老母狮的怒吼让格伦兄弟再也坐不住了,恶狠狠瞪了一眼几个小崽子和他们的「妃子」,格伦兄弟踱步走到了那片尖刺草地的边缘——因为方才的激烈战斗,被隐藏在草皮下的一团团尖刺都被翻了出来,越发显得骇人。 「餵——小子,我们这边有两个,你那边只有一个,我们也不占你便宜,不如就来一场雄狮间的对决如何?我们赢了,你们就乖乖躺倒任我们处置,你们若是赢了,我们就离开。」 阿图姆却神情冷峻:「你们的如意算盘未免打得太响!如果我们赢了,那这片草原就由我们接手,这样才算公平,不是吗?」 格里狮子发出威胁的咆哮:「你别得寸进尺!」 「是你们别太厚颜无耻!」阿图姆毫不犹豫地吼回去,虽然声音还不够雄浑,但里面的气势却丝毫不弱,完全没有在面对欧姆的软萌。 冷冷的雨水在身上胡乱地拍,却浇不熄阿图姆体内的沸腾热血。不过大概是感染了欧姆总是遇事不惊的态度,越是心跳如擂,他的面上越是沉着稳定:「我就不相信,雄狮之间的决斗是点到为止而不是你死我亡!作为一会草原上的狮群首领,可别没了霸气和担当!怪不得塞万能够被称之为『狮王』,但你们俩我之前却从来没有听说过!」 格里暴跳如雷:「你这该死的小子!」别看乔丽之前恭维兄弟俩「狮王」,但其实,他们的实力根本就够不上「狮王」的资格。乔丽恭维他们为「狮王」的时候听在耳朵里是通体舒畅,但恭维成不了事实,一旦被戳破这一点,他们才会如此气急败坏。 格伦:「那就照你说的定了。」格伦狮群他并不清楚阿图姆和塞万的关系,只以为对方也是听了塞万雄狮的威名。 他不是聋子,自然也是听闻过塞万雄狮的名字,就像双胞胎姐妹花羡慕塞万狮群的母狮们能有那么一个高大英俊又专一体贴的丈夫,格伦对塞万以一己之力能够统领十几只妻儿也暗暗羡慕。 但一旦真的把他和塞万摆到一起说,那他肯定是不能低一头的。 「哥!」 「格里你退下,虽然对方只未成年的狮子,但我还是会给他应有的尊重,你去看看温娜她们。」格伦原本打算让弟弟上场的,但这个时候他突然改了主意,既然这只狮子这么推崇塞万,那么他就要亲手撕碎对方! ※※※ 阿图姆这边发生的情况,欧姆这边也关注着。 事实上,不仅是他,连繫dy都难得主动发声了:「建议宿主近距离观察雄狮大战。」 第42页 欧姆喘了口气:「这是为了记录吗?」他可没忘记这个全息世界除了让宿主体验,也是会让系统记录的。 lady:「……是的。」 要是放在平时,欧姆说不定能发现系统此时的可疑停顿,但此刻形势严峻,他的注意力都被分散成了好几部分:「不用你提醒我也会赶紧解决往阿图姆身边赶的。」虽然说是雄狮之间的战斗,但就算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吧,他可不相信能够答应和鬣狗合作的狮子有多么的伟光正! 欧姆低头看着树下鬣狗们勾肩搭背搭成了肉墙,那只一直对他穷追不捨的母鬣狗后退几步然后一个助跑,几个跳跃踩着同伴们搭成的「梯子」便真的上了树。 唉,他以为她是个王者,没想到只是个普通青铜。 欧姆低嘆了一声,在母鬣狗上树的同一时间纵身一跃,如同一片树叶一般从金合欢树上轻飘飘地落下,在离开树枝的剎那尾巴划破空气一甩,正好抽打到乔丽的后腿上。 看到了自己费尽力气才追到的狞猫下一秒就跳了下去,乔丽差点气得倒地不起! 本来乔丽并没有将欧姆的尾巴一抽放在眼里,甚至还行趁此机会迅速低头咬住对方!却没想到那一尾巴抽打过来,那力道是猝不及防的大,直接让还没有在树干上站稳的自己整个儿失去了平衡,倒栽葱一般从金合欢树上掉了下来! 与此同时,欧姆在轻飘飘落地的剎那,全身像是踩着一张踏板,倏忽间就弹地而起,此时乔丽还在下落过程中,还没明白怎么回事,脖子已经被一张有力的牙床狠狠地卡住了…… 按理说,主食是野兔等嚙齿类小动物以及各种小心鸟雀的狞猫牙齿并不够咬穿鬣狗厚厚的皮毛,但欧姆之前吸收过乔丽的妹妹夏莉的尸体,身体以及产生了进化的异变,他此时的獠牙比之真正的鬣狗也不遑多让。 因此在欧姆咬住乔丽之后,乔丽只感觉后颈一痛,同时眼睛、嘴、鼻子同时失去知觉! 乔丽就这样重重地摔下树来砸在地上,溅起一大片雨水泥浆! 乔丽试图站起来逃跑,可是湿滑泥泞的地面根本无法使力,她只感觉到疼痛、瘫软,一只脚也在落地的时候跛了,更艰难的是,她已经辨不清方向了,她甚至忘记了那群朝她跑过来的部下,不知道愤怒了! 怎么可能! 怎么可能! 狞猫怎么可能有那样大的咬合力! 被狞猫咬了一口为什么会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 乔丽就这样硬撑着身子,蹒跚着挪到一棵歪脖子树下,她想伸出头来舔舔伤口,可是被咬穿的脖子已经不能转动了,体内的鲜血顺着牙洞流出被雨水沖刷成粉色的水流,很快汇入浑浊的地面。 她的身体越来越冰冷。 恍惚间,乔丽似乎感觉到了妹妹夏莉死前的那种困惑和恐惧。 这只狞猫,真的是怪物! ※※※ 乔丽在没有见过欧姆之前就断定过,杀死自己妹妹的凶兽说不定有一天也会将獠牙伸向自己,因此她才不敢怠慢,想要先下手为强,将对方除掉。 甚至为了让这个计划能够顺利完成,她还联合了秃鹫和格伦狮群。 却没想到,这次的灭剿之行,损失的却是他们鬣狗,最后更是丢了自己的性命! 她甚至在最后一刻还在想,其实在见到那个奇怪的小团体的时候,并没有觉得他们有多么兇残,或许,如果她不来招惹他们,他们说不定也不会早知道自己,也许这一辈子也不会碰上……更不会发生她所担心的事情。反而是她过于急切,促成了自己最不想要的结果的发生…… 但种种假设都无法验证,也和乔丽没有更多的关系了。 哪怕鬣狗们围成一个圈,锲而不捨地用嘴拱着乔丽,但他们的首领也不会再醒来了。 「欧姆大大你太厉害了!」夹杂着翅膀扑棱的欢唿声让欧姆的注意力转移,也让围成一圈的鬣狗们如临大敌。正所谓擒贼先擒王,鬣狗首领的死亡无疑给这群公鬣狗们的心头蒙上了一层阴影,他们看向欧姆的目光也不再如以前一样带着轻视和忽略,而是满满的警惕和……连他们自己都没觉察到的惶恐。 「我决定了,请以后让我追随你吧大大!狞猫王你觉得这个称唿如何?」凯文想要像以往在狮子前面落下那样落在欧姆前面,却发现自己的体型相对狞猫来说不够娇小玲珑,若是这样做差不多就把欧姆给遮了个七七八八——那些个掠食者的目光也会落在自己的身上。 于是内心怕怕的凯文临到头一转,直接落后了欧姆半个身子落地。 欧姆还没有从方才杀死鬣狗首领的冷酷之中恢復过来,他没去管系统忙碌着完善鬣狗的资料数据的录入,带着邪气的目光落在犀鸟的身上:「你不是跟随着塞万狮群的吗?而且,狞猫王是个什么鬼称唿,简直不能更难听了。」 凯文伤心地倒退一步,想要反驳却被对方身上的气势压得只能小声哔哔:「虽然我在为塞万狮群传递消息但实际上我们还没有缔结隶属关系,我还是考察期……不过最厉害的都是『王』啊,哪里难听了……啊欧姆大大鬣狗们要跑了!」 欧姆转头一看,果然那群刚才还严阵以待的鬣狗已经抛下了乔丽的尸首转身逃走,欧姆却并没有追上去的打算——本来他也没打算将这群鬣狗一网打尽,不如让他们带着今天的所见所闻,或许能为他们以后免去不少麻烦。 第43页 不理会凯文的扼腕嘆息,欧姆走到死不瞑目的乔丽尸首旁边,发动史莱姆的天赋技能将这只鬣狗「消化吸收」掉,然后在犀鸟的哑然中奔向阿图姆那边。 ※※※ 系统此刻也开心不已,她觉得她可能是理解到了上司给她说的同意并鼓励宿主使用史莱姆的天赋技能的含义之一了。 因为当宿主「吸收消化」掉对手的时候,她关于对方的数据资料就能更完善几分。 毕竟战斗交手只能记录表面数据,可是这种吞噬的方式她却能够趁机将身体内部数据详细记录下来,甚至微小到细胞! 在这段时间,她提交的工作汇报已经连续几个月都是每月最优了,原本在工作群里因为分配到了史莱姆而只是个小透明的她现在也有一群同事追着求分享求指导了呢!照这样的势头下来,争取年度优秀奖章也不是不可能期待一下了呀。 并不知道自家系统对自己寄予了厚望,此时欧姆已经感到了阿图姆的身边,但是他并没有参与战斗,就像之前阿图姆说的那样,这是雄狮的战斗,就应该要按照雄狮的方式来。 「怎么样?特拉法,纳尔逊,你们没事吧?」此时时间已经过去了半个小时,当初他们吃下的小圆球的效果应该已经完全消失了。 「哇,欧姆,你看到了没有!我居然独自打赢了一头母狮!」纳尔逊虽然因为之前和乐丽雅的缠斗到现在还没有完全缓过气来,但是整只豹的精神却亢奋得不行,如果有特拉法压着而且现在情况也不允许的话,他怕是早就乐得跳上树了。 「还好,没到重伤的地步,」特拉法咬下前肢上的一根仙人掌刺,想要问些什么,但最后还是咽了下去,「之前,多谢你了。」 至于纳尔逊屁股上扎的那个刺刺球……看他眼睛放光的样子,想必是感觉不到疼痛的,那就让他保持这样吧。 就算是亲哥,他也不想用嘴巴去碰自己弟弟的屁股。 欧姆试图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可是狞猫特有的容貌只能让他的笑容显得邪肆,不过他那越发清透的蓝眼睛完全显示了他的真诚:「应该的。」他本来还以为会迎来对方关于那个小圆球和之前为什么他们不会被尖刺扎中的疑问,但既然对方已经表示了态度,他也耿耿于怀该如何措辞解释了。 见特拉法那边不需要在意了,欧姆便将全部注意力放到了阿图姆那里。 此时两只雄狮的战斗已经白热化。 ※※※ 雄狮的力量不是母狮可以比拟的。 但也许是格伦享受母狮们狩猎的安逸日子太久,再加上年纪大了的确疏于锻鍊使得体力和反应力下降,阿图姆居然也和对方打了个势均力敌! 这让本来以为自己亲自上场之后分分钟就能解决掉这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年轻狮子的格伦越打越心惊,同时要将对方置之死地的念头也越发坚定不移。 这样的傢伙,绝对不能任由他继续成长下去! 本来格伦狮群和鬣狗群们摸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是快接近傍晚的时候,再加上大雨天本来就天气昏暗,不知不觉中,周围的环境就渐渐变暗。 不过在场的都是一些夜猫子,周围光线不那么明亮也不影响他们在黑暗中视物。只不过这一双双散发着幽芒的眼睛倒是让已经洗白白的狐獴们吓得不轻。 随着「砰——」的一声巨响,刚刚抱在一起撕咬缠斗的阿图姆和格伦分开,一大蓬狮血也随之迸射开来,早就瀰漫了血腥味的空气越是压抑了一分。 欧姆的爪子扣紧了地面,忍住了差点要冲口而出的惊唿——阿图姆的力量和体型并不会太输给格伦,但他毕竟还是一只未成年狮子,哪怕他的各方面营养都跟上来了,但是没到年纪,他脖子上的那一圈鬃毛也还是没能长成。雄狮的鬃毛不仅仅是用来吸引母狮们的注意力或者是膨胀让自己的体型看起来更大以恫吓对手,最重要的,是保护脆弱的脖子,以免被对手咬伤。 而阿图姆的脖子并没有多少鬃毛保护,这导致格伦就专门冲着这个位置下口! 十几个回合下来,阿图姆的脖子处已经伤痕累累,血流如注,他的毛髮本身就比一般的雄狮要浅,因此哪怕被雨水稀释了,看起来也触目惊心,简直就像是一只血狮子了! 相比起阿图姆肉眼可见的狼狈,格伦雄狮看起来状况要好得多。 首先,因为又厚又密的鬃毛,很大程度上就保护了狮子脆弱的喉咙和后颈,这让一旁的狮子们更是信心百倍,觉得虽然僵持了这么久,但是稳赢是没问题的了。 自觉兄弟已经稳操胜券,格里雄狮也蠢蠢欲动——虽然他一向是以哥哥为先,但是那只狮子应该足够哥哥吃了,他正好可以吃掉这两只猎豹! 他还记得上次和哥哥出去闲逛的时候遇到的那只母猎豹,那妞儿美极了,也好吃极了! 但没等格里先动手,早已经认出了杀害母亲和妹妹的仇人的特拉法已经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仇恨,和纳尔逊齐齐朝着格里舖了过去! ※※※ 看着刚才还守在她们身边的格里和两只猎豹纠缠在一起,但格伦狮群这边的其他狮子都无动于衷。 表面上似乎是对格伦和格里两只雄狮的自信,但仔细观察,便能发现其他狮子态度上的漠然。 「其实我并不太希望……」乐丽雅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在温娜的瞪视下消音。 第44页 见乐丽雅低下了头,她才继续帮苏珊——也就是脸上有疤痕的母狮子——拔刺。 苏珊身上自己够得着的地方的刺已经拔出来了,但是有些比较靠后和背部的地方就只能拜託温娜了,此时她停下了舔舐伤口的动作,语重心长对年轻的母狮道:「乐丽雅,有些话只能心里想想,而且无论如何,格伦都是我们这边的,只有他赢了,我们才有机会活下来。」先不说如果格伦输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一个失去了雄狮存在的母狮群其实是很脆弱的。 不过话虽这么说,但和欧姆他们那边全都神情紧绷严阵以待的表现相比,温娜她们已经开始自顾自开始疗伤的「悠闲」,已经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她们对这对沙文独裁的雄狮兄弟的态度了。 乐丽雅还想说些什么,却听到轻微的响动,抬头看去正是双胞胎姐妹花。 此时正好一道闪电划过,让乐丽雅惊了一跳的同事,也将双胞胎的眼神中蕴含的意思照亮了个明明白白。 「乐丽雅?」温娜虽然也被突然的闪电给惊了一下,却也没有乐丽雅差点跳起来那样夸张。 乐丽雅收回眼神,见双胞胎和三只年轻雄狮挨得紧紧的,她将目光投向战场中间,格伦雄狮已经又和那只浅毛色的雄狮撕咬扭打在了一起。 随着雷神隆隆,雨越发的大起来,乐丽雅只觉得自己的心跳得也越来越快,她张了张口,声音有些嘶哑:「温娜,你觉得……他们谁会胜利?」 温娜眉头一皱,看向年轻的母狮:「你怎么又说这个了?我刚刚不是说……」她的话戛然而止,因为她看到了乐丽雅脸上混合着紧张、恐惧、兴奋和茫然的复杂表情。 「假如,我是说假如……」乐丽雅伸出舌头舔了舔脸上的雨水,冰凉的温度让她有些发热的脑子冷静了些许,「假如让你选择,你是选择格伦格里,还是你的三个孩子?」 因为今年没有新生的小狮子,乐丽雅的孩子并没有能养大,现在狮群里三个刚成年的年轻雄狮都是温娜的孩子。 「我选择……」温娜下意识就要回答,临到开口却忽地闭紧了嘴巴,「你问这个做什么?」 此时天空又是一道闪电,让乐丽雅的满腹心思都咽了回去,只是道:「我看那三个小子和双胞胎走得有点近,有点担心到时候他们和格伦格里起冲突。」 「应该不会吧,他们不是会欺负母狮的性子。」温娜还没有意识到乐丽雅的意思。 不过她和乐丽雅一样,其实都不怎么喜欢新来的双胞胎。 本来今年格伦格里的发qing期就几乎和母狮们的发qing期岔开,偏偏在少有的日子里,这俩姐妹愣是仗着自己年轻貌美霸占了兄弟俩! 虽然知道没能怀上孩子并不全是对方的错,但是母狮也是有脾气的! 只不过之前考虑到她们三头母狮实在是有多少,需要吸收新成员,又有格伦兄弟「保驾护航」,所以身为母狮头领的温娜才忍了下来。 「不是,温娜,情况可能比那个更糟糕。」苏珊凝重的语气让温娜心里一跳,下意识就去搜寻自己三个儿子的所在。这个时候正好有又一道闪电,虽然光明只是一闪而逝,但明晃晃的白光下三只年轻雄狮正和双胞胎互相舔舐身上的雨水的举动却被她看得一清二楚! 那温柔·狎·昵的模样完全无法用「家人亲情」来解释! 温娜这才想起自己的三个儿子已经成年了,而双胞胎是狮群里唯二没有血缘关系的——去年乐丽雅的幼崽夭折之后,三只半大小子正是断奶的阶段,没忍住馋的时候吃过两口奶,也算是有一份母子情义。 方才的重创没能让温娜倒下,但是眼前的这一幕却让她身子一晃,差点倒下! ※※※ 特拉法和纳尔逊刚才和母狮的对战已经消耗了大部分的体力,速度也不能马上再次爆发,老实说对上身材壮硕且一直没出手过的格里雄狮来说并没有多少优势。 即便是这样,欧姆却也一直没有动作,只是站在原地,仿佛并不关心猎豹兄弟的死活。 但其实,他正在和系统不断确认中:dy,下一道闪电噼下来的时间和范围确定了吗?」 在第一道闪电出现的时候,欧姆的脑海便如同被闪电噼开一般闪现了灵光,之后便一直让系统记录并计算每道闪电落雷的距离和方向。 这些对于系统来说并不费力,而得到的结果也是让欧姆庆幸的——闪电和雷声的确是越来越靠近他们的地方的! 「已确定,经过计算,下一秒闪电即将在一分钟后噼下,范围将会在枯面包树下,不超过方圆两米的圆形范围。建议立即寻找安全之处躲避,避免雷击。」 欧姆知道那棵面包树,在他们搬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干枯死去,只不过因为他们都不使用火的缘故,所以这棵大胖子虽然里面都干成渣了,但依然屹立在草原之上。 近来虽然连日大雨,但是猴面包树的树皮并没有多少裂口,也就是说树干里面大部分都还是干燥的。 这意味着,若是被闪电噼中,百分之九十九点就会燃烧起来! 「为什么要躲避?我等待的就是这道闪电!」欧姆的脸上露出一个尽在掌握的笑,dy,雷击还有最后三秒到达的时候请通知我!」 虽然不清楚宿主的打算,但是立志做完美辅助dy毫不犹豫地应下。 第45页 「特拉法,纳尔逊!将那只狮子引过来!」欧姆大喊。 特拉法和纳尔逊不明所以,但是截止到现在他们都已经习惯性听从欧姆的意见,没等脑子思考身体就下意识地做出了反应——虽然他们俩已经被格里咬出了不轻的伤,现在鲜血淋漓,反应也有些迟钝了。 「想往哪儿逃!」格里大吼一声,在他眼中这两只猎豹已经变成了两坨热乎乎的豹子肉,自然是紧追不捨。 「跟我转弯!」等在猴面包树下的欧姆见特拉法跑过来,立马身体一扭就往反方向跑,特拉法和纳尔逊根本没有时间思考,直接跟着转身跑。 格里却没有那么灵活的身体,一时之间剎不住脚,直直朝着猴面包树撞去! 此时,一道刺目的白光从天空垂直降落,直接击中那棵空心的猴面包树,整棵猴面包树眨眼之间就燃烧起来! 格里还来不及逃离,整只狮子便被熊熊天火完全包围了! 「格里——!」格伦被弟弟的哀嚎声吸引了注意力,本来将阿图姆扑倒在地的他略微分了一下神,而就是这一分神,被找准时机的阿图姆使劲全身力气四肢一蹬挣脱了他的压制,踉跄着远离了对方——好险,差一点就被咬断气管了! 第25章 狞猫第二十五天 大自然的动物对火的畏惧是刻在骨子里的, 也只有欧姆这种「夹心馅儿」的才会胆大包天地利用闪电击木制造天火来消灭敌人。 格里虽然被大火包围, 但现在正是倾盆大雨的时候, 若是在泥地里多多打滚并在雨水沖刷之下,未必不能灭掉皮毛上的火焰。 但无论特拉法还是纳尔逊都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格里刚裹上泥水扑灭身上的火星,还没来得及喘上一口气, 特拉法和纳尔逊就一前一后地咬住了他的喉管! 猎豹的牙齿咬合力是不够,不能像狮子或者鬣狗那样将猎物一击致命, 但是被两只猎豹一前一后咬住的猎物却毫无疑问没有任何挣扎逃生的余地! 曾经耀武扬威的格里雄狮,就这么浑身焦黑裹满泥水,狼狈又无力地在猎豹的坚持之下痛苦地窒息而亡。 在这期间,温娜他们也曾试图来营救,只可惜他们才有所动作, 迟到的雷声终于轰隆隆而来,震耳欲聋的雷声掩盖了格伦和阿图姆的最后一击, 雷声轰鸣之后, 两只狮子都倒在了地上。 静默, 一片静默。 在仿若静止的几秒种后,欧姆和温娜他们各自往己方的狮子方向跑去。 最先有反应的是格伦。 他抽动着、蹒跚着站起了身体, 喉咙里发出犹如破旧的风箱一般的声音。 虽然觉得此时格伦的表现有点不太对劲,但是阿图姆那边依然躺倒在地, 温娜他们便理所当然地认为是格伦狮群这一方获取了最终胜利。 双胞胎虽然觉得有点遗憾,但其实仔细想想这才是最好的结果,既保留了他们的优势又方便后续让温娜的三个儿子「继承」现在明显重伤的格伦的地位——哪怕格伦能够恢復, 按照他的年纪,也回不到巅峰状态了。 但还没等他们欢唿出声,格伦的嵴骨便发出一声脆响,随即他整只狮子便用一种非常扭曲的姿势栽倒在地,溅起大片的泥浆。 那被闪电击中而着火的猴面包树被大雨沖刷,火势越来越小,随着最后一点火星熄灭,格伦的生命之火也走到了的尽头——他的眼睛依然是睁着的,只不过再也没有了神采。 可怕的沉默瀰漫在狮群之中,万万没想到,他们的首领居然就是如此的死去了! 在格伦倒下之后,阿图姆那边才有了动静,他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因为发出怒吼的次数太多而有些充血的嗓子,嘶哑着说出宣判:「我赢了。」 ※※※ 他的声音并不是特别响亮,还有些喘,听在耳中却犹如重锤。 欧姆先是一喜,随即涌上心头的便是浓浓的担忧。 阿图姆身上伤得不轻,他已经全身浴血,变成了名副其实的血狮子,被抓伤和咬伤翻卷的皮肉也遍布全身,显得格外触目惊心。但此刻,哪怕他如此的狼狈不堪,却依然无法阻挡他身上初显的王者气魄。 和他比起来,对面三头皮毛油光水滑的雄狮哪怕鬃毛已经十分浓密,但看起来却更像是稚嫩的一方,完完全全被压了一头。 欧姆突然清晰地意识到,经此一役,哪怕阿图姆年纪还没有到,但他的心理是真的成熟了。 似乎是感应到了欧姆的注视,阿图姆转过头来,虽然没有像以往一样立即靠近他,但那尤带着血腥和杀气的凌厉眼神中却倏忽绽放出一抹如暗夜昙花一般的温柔,让欧姆的心蓦地一动。 ※※※ 按照祖先定下的老规矩以及阿图姆和格伦之前达成的协议,若是阿图姆胜利,那么这片草原就由阿图姆他们接手。 「我给你们到明天早上为止的时间,在天亮之后,我们就会接手这片草原,」虽然因为眼睛差点被抓瞎,被划开的左眼皮血流不止,让阿图姆甚至无法睁开左眼,但他的右眼却犹如实质地扫在对方的几只狮子身上,「若是到时候我们发现了还有逗留的,就别怪我们不留情面了!」 阿图姆之前并没有打算这么快就占据地盘,他本来打算成年之后。但既然机会已经送到了手里,再推出去的就是傻子。 至于他们接手后能不能守得住,那就是之后需要考虑的问题,现在重要的,是享受胜利的果实! 第46页 「哼,想要抢夺这片草原,还要看你们有没有那个本事!」年轻的雄狮三兄弟因为刚才居然被以自我未成年狮子给压得后退了几步,反应过来之后心中都嫉妒又不甘。 阿图姆眉头一皱,还没有开口,犀鸟凯文就暴躁了:「什么?!你们这些卑鄙傢伙!难不成想要反悔吗!」 被一只犀鸟嘲讽,兄弟仨的脸有些挂不住:「什么叫反悔?你杀死了我们的父亲,难不成还不允许我们报仇吗?」 虽然对方撞了极小的概率杀死了他们的父亲,但是对方眼下重伤,兄弟仨觉得这正是最好的时机——既可以为父报仇,还可以名正言顺地继承这片草原,简直不能更完美! 可惜并不是所有的狮子都像他们那样无耻:「闭嘴!我以为在你们小的时候我就教过你什么叫做生死决斗!」 温娜恨铁不成钢地看着三个儿子,不明白小时候憨态可掬的小幼崽,为什么长大了却变成了这样的性子。 为父报仇是没有错,但前提是,若是死在决斗中的,那么无论如何都不能再对结果有异议。 除非——除非再约定决斗! 可是他们敢吗?看着三兄弟的表现,分明不是想要光明正大的决斗,而是想要趁着对手重伤趁火打劫! 她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若是这样的事情发生了,无论是输是赢,他们三兄弟都会被整个罗达尔草原的生物所唾弃的! 母狮们其实要更容易接受这个结果一些,毕竟她们是亲眼所见对方是如何以弱胜强……不,其实他们一点儿也不弱,再加上心中原本就有对格伦格里兄弟累积起来的失望,所以哪怕这两头雄狮死在她们面前,除了遗憾和怅然,以及要被驱逐离开这片草原的不舍外,竟没有更多的离愁别绪。 更不用说升起为丈夫復仇的念头了。 乐丽雅也附和道:「如果你们有异议的话,就先和我们打一场吧!要不然就别在那里事后唧唧歪歪的!到目前为止你们都没怎么动过手吧!就只在那里和母狮卿卿我我的!」 这三个傢伙实在是完全继承了格伦兄弟的愚蠢和自大! 不行,她得建议温娜,以后她们狮群接纳雄狮还得看脑子!不然生出来的一样是蠢蛋! ※※※ 被温娜厉声责备,三兄弟根本不敢顶嘴,却依然有些不甘心——虽然阿图姆是打败了他们的父亲们,那是因为父亲们本来就年老体衰了。 但是这片草原的归属不能因为这个原因就让出去,因为以后继承这片草原的是他们三个年轻力壮的雄狮啊! 三兄弟下意识地看向双胞胎,但是双胞胎此时却避开了眼神的交流——遗憾归遗憾,但其实她们也只是想要一个稳定强大的狮群和高大威武的雄狮可以依靠罢了。 况且比起温娜她们,姐妹俩对格伦兄弟的感情更是淡薄,此时听闻阿图姆并不想赶尽杀绝,已经是松了一口气。 说实在的,这场从傍晚延续到深夜的战斗,姐妹俩基本上是在「划水」,饶是如此,对方四个成员已经给姐妹俩留下了不小的心理阴影。 避之唯恐不及,更不用说和他们怼上去了。 此时欧姆已经走到了阿图姆的身边,也敏锐地发现阿图姆的身躯在微微颤抖,完全是靠意志力在强撑。心中担忧的同时,也为了避免对手发现异常,他冷冷开口赶狮:「看来还是有懂道理明事理的,既然如此,那你们就滚吧!」 对于护短的欧姆来说,哪怕欣赏温娜和苏珊,但只要是敌对,就註定他不会有好的态度。 以温娜为首的母狮并没有计较欧姆的态度,一言不发就离开了——说实在的她们现在饿得慌,没有了坐吃山空的格伦兄弟,要先去填饱肚子才是正事。 至于那三个蠢儿子,反正都已经成年了,早就应该离开妈妈自己谋生了。 年轻的雄狮见状,内心的悲愤简直无法言喻,大概见温娜她们离开得毫不留恋,没有台阶下的雄狮觉得脸火辣辣的,面子里子都挂不住,心下一怒,脑袋一发昏,居然真的就要冲着阿图姆攻去! ※※※ 「吼——!!」震耳欲聋的雄浑狮吼响起,雄狮和母狮的吼声混合在一起响彻云霄,仿佛连地面都被震动了起来! 刚刚还一脸兇狠的三只雄狮还没有明白髮生了什么,便「啪」、「啪」、「啪」接连被巴掌打飞,如同陀螺一般在地上滚了好几圈,真的变成了泥浆狮子。 但是他们却生不起任何报復的念头,只是如临大敌地挤在一起,看着挡在阿图姆他们身前的不速之客。 「滚开这片草原!这是最后的警告。」塞万音量不大,但每个字都带着砸在身上的力道,他并不像是格伦兄弟那样时时刻刻扬着头,但瞳孔里带着冷漠和凌厉已经完全显露了他对弱者的不屑一顾。 在他款步走来的时候,所有人都感觉到了一个狮王真正的气势。 三只雄狮也只是之前远远地看过塞万巡视边界的身影,那个时候只是憧憬对方魁梧的外貌并没有更多的想法,但是真的如此近距离地面对对方,这才真切体验到了自己的父亲和对方到底差距在哪里。 此时此刻,他们内心的战意和算计早就如同退潮一般散得干干净净——虽然不清楚塞万为什么会护着阿图姆他们,但是他们自此已经生不起半点争斗之心。 第47页 在塞万身后,还有两头神情冷峻的母狮,她们全身带着和塞万如出一辙的凛冽又沉着的气质。 被他们浓烈的杀气锁定,三只雄狮甚至都不敢问为什么隔壁狮群回来到这片草原,呜咽一声就夹着尾巴消失在厚重的雨帘之中。 看着三只雄狮落荒而逃,欧姆确定对方至少短时间不会回到这片草原了。 不过欧姆并不敢放松,就像是那三只雄狮不明白为什么塞万在这个时候来到隔壁狮群的草原,欧姆也不觉得对方会在这种滂沱大雨的天气离开自己的领地到别人的地盘上来。 「别紧张,欧姆,」说话的是茜拉,她看向阿图姆的目光里带着骄傲和自豪,「虽然之前让凯文来通知你们,但是塞万说放心不下你们,所以在安顿好狮群里的其他小傢伙们后,便赶了过来,不过看你们是不需要我们帮助了。」 「是啊,阿图姆,欧姆,还有两位猎豹小帅哥,你们的表现我们都看见了哦,真的超级棒呢!塞万一直用很欣慰的眼神看着你们呢!」纳塔兰一改刚才面对外人的冷傲,笑眯眯道,她的本性其实要更加活泼一点。 被茜拉和纳塔兰你一句我一句没有半点遮掩地剖白,塞万那威严的面容差点维持不住,但他并不是一个喜欢对母狮发脾气的雄狮,因此只能假装没听到她们的话,但在看向阿图姆的目光却是毫不掩饰的赞赏:「阿图姆,你的表现非常出色,虽然你还没有正式成年,但是你的表现已经毫不逊色任何一只成年雄狮!」 他的话说完,却并没有得到阿图姆的任何回应,欧姆在一旁觉得有些不对劲,下意识去碰了一下阿图姆,没想到这轻而又轻的力道却让阿图姆一下子栽倒下去…… 「阿图姆——!」 第26章 狞猫第二十六天 雨季带来了丰沛的降水, 但也给动物们的日常活动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好在比起旱季来说, 雨季的时间要短上许多, 那场带来天火的雷雨过后,似乎就为这个水淋淋的日子画上了句号。 仿佛是一夜之间, 原本灰濛濛的天空变成了色调明快的亮蓝色,只有奔腾的河水和叶片上还能看见雨水的痕迹。 雨季过后, 青草疯长。 兴高采烈的斑马和羚羊都出来了,对于他们来说, 此时的草叶最为鲜嫩多汁。 不过面对着时隐时现的狮子,他们不敢再吃得那么恣意贪婪,总有一两只多事的傢伙在负责警戒,不时提醒他的同类,小心地保持与狮群足够的距离——就像他们觉得是可以大吃特吃的时候也要, 绝大部分半飢半饱甚至饿着肚子度过了雨季的掠食者可就等着来个「开门红」呢! 在草原上,金色的阳光把一切植被都当做它的窝, 因而, 金黄色和黄色被称为草原之色。 但这种颜色也正是母狮和她们的狩猎队伍的颜色, 只有雄狮因为脖子上有一圈显眼且容易暴露目标的鬃毛,所以大部分雄狮都理直气壮地不干家务事。 塞万虽然是体贴妻子们的好雄狮, 但在狩猎方面,除非母狮们连番失利, 否则他是不会轻易参与到妻子们的「工作」当中的。 不过他并没有躲懒,而是准备在阿图姆昏迷不醒的期间里帮他巡视领地——如果曾经的格伦狮群的残余还不识相留在这儿的话,那么就别怪他为儿子出气了! ※※※ 猎豹特拉法和纳尔逊没有昏迷, 所以等雨停了之后,兄弟俩便去捕猎去了——经过了一场大战,他们的体力损耗太大,如果再不吃点东西的话,估计得活活饿死了。 好在他们运气不错,虽然因为力气不够降低了狩猎效率,但是兄弟俩天衣无缝的配合还是让他们成功捕到了一只跳羚和一只鸵鸟。 兄弟俩已经饿得不行,当下也不客气,直接撕开猎物的胸腔——开吃! 「哥,你说塞万是个什么意思?他是准备接手这片草原吗?」纳尔逊咬了一大口跳羚肉,鲜美的滋味让他陶醉地眯起了眼睛——哪怕雨季他们并不像大部分掠食者那样饿过肚子,但是吃肉啊,什么时候都不会嫌少的——不过哪怕塞了一嘴的肉,也不妨碍他挤出点说话的空间。 特拉法刚刚撕开鸵鸟的皮和羽毛,闻言停下了大快朵颐的动作:「为什么这么说?」 「你看,阿图姆是狮王塞万的亲儿子,然后阿图姆又赢得了这片草原的所属权,然后现在阿图姆昏迷不醒,塞万就去巡视这片领地……」纳尔逊兴致勃勃的分析在特拉法看傻子的目光下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咕哝了几句,「我这还不是担心如果塞万将这片草原收入囊中之后,我们还能不能在这片草原生活……」 虽然一开始的时候和欧姆他们相处还有一些磨合,但是现在他们已经成了合作默契的伙伴,尤其是经歷了昨晚一役之后,那真的是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了。 特拉法吃了几口稍微安抚了一下轰鸣的肠胃,感觉身上的力气渐渐回来了,才语重心长对纳尔逊道:「我一直都说脑子是个好东西,可是你怎么总是忘记带着呢?」 纳尔逊本来还以为特拉法能说出什么建设性的理由呢,没想到是日常损弟,这让他一下子不满了,可是作为兄控的他又不能和哥哥打起来,只能气唿唿地埋头吃跳羚肉——化悲愤为食慾,不外如是了。 ※※※ 没有什么不开心是大吃一顿不能解决的,如果有,那就两顿。 第48页 猎豹兄弟俩经过昨晚一役之后,已经正式跨过了成年的那个坎——猎豹的成年年纪是两岁,本来他们的年纪就差不多了,又因为自从和欧姆他们合作狩猎后基本上每天都能吃得饱饱的,所以他们的身体发育特别的快,就只差突破那个玄而又玄的成年「临界点」了。 也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怎么的,纳尔逊总觉得自从自己成年之后,食量勐增。明明在昨天还可以吃饱的肉量在今天似乎有些不够,于是在吃光了整整一只跳羚之后,纳尔逊有些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巴的血渍,虽然肚子已经吃的鼓鼓的了,但是眼馋啊! 注意到特拉法只吃了半只鸵鸟就放慢了速度,他眼巴巴地凑过去:「哥,你这是吃不完了吗?其实我的肚子里还有点空……」 「这是留给欧姆的。」特拉法毫不留情地打断了纳尔逊的诉求,开玩笑,纳尔逊都能吃光一整只跳羚,他又怎么可能一只解决不了一只鸵鸟?只不过……欧姆一直陪在阿图姆的身边,根本没出来捕猎。 「哦……我本来还纳闷明明有好几跳羚为什么你看也不看,专门绕一大圈去抓一只鸵鸟。怪不得。」纳尔逊恍然大悟,明白了之后却又酸熘熘的,「你对他比对亲弟弟都好!」虽然他也很喜欢欧姆,但是看到自家哥哥这么关心别人,兄控的纳尔逊还是忍不住醋了。 特拉法不准备搭理看问题只看浅显表面的纳尔逊了——大概是妈妈生他们的时候把所有的智慧都加到自己身上了,所以自己才要担起照顾傻弟弟的责任吧? 见纳尔逊还在闹别扭,吃了个半饱的特拉法将剩下的鸵鸟肉叼起来往回赶:「多出去走走,你也会遇到一个你想对ta比对哥哥都好的。」 纳尔逊:「???」 ※※※ 特拉法带着半只鸵鸟来到欧姆的洞口前的时候,一只狐獴勐地从土里钻了出来。 特拉法下意识一惊,随即从对方身上的花纹中认了出来:「玛塔,我可不打算吃狐獴,你不用在这里警戒。」 面对近在咫尺的猎豹,哪怕已经和对方相熟了,狐獴小姑娘依然战战兢兢的:「不、不是这样,欧姆说不能让其他人进去。」 特拉法还没来得及开口,身边就落下一个声音:「哎?不让进去啊?」 虽然已经认识了对方,但是身体的下意识反应却依然让特拉法「瞬移」到一米远的地方。 见特拉法闪电般的反应,纳塔兰轻笑一声:「紧张什么,我又不会把你给吃了,我可是捕猎了足够的食物。咦,你也捕猎了啊?我还说给你们留了的,毕竟是阿图姆的伙伴。」 特拉法想,那可不一定,猎豹可是不少更大型的肉食动物的盘中餐,他的妈妈不就是丧生狮口的嘛……但是这话他自然是不会说出来的。 不过没想到对方居然会因为阿图姆的关系而给他们兄弟俩准备食物——为猎豹准备食物的狮子……为什么光这么想一想就觉得这么诡异呢? 「阿图姆他现在怎么样了?」 低沉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特拉法循声望去,看到的便是塞万雄赳赳气昂昂地奔跑回来的场景。 不得不说,作为罗达尔草原上食物链顶端的狮子,纯然的力量美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完美的呈现。 「塞万,你回来了,巡视结果怎么样?」纳塔兰亲热地和雄狮挨了挨脖子,深情地嗅了嗅。 「情况不错,那些母狮们全都离开了,那三个厚脸皮的雄狮也没见着。」塞万对这个结果还是挺满意的。 只不过这毕竟不是他打下来的江山,所以他并没有做标记,也因此按照他的奔跑速度能够跑一圈之后在这个时候回来。 现在边界线上还残留着格伦兄弟的气味,但因为雨季的原因,气味已经淡了许多了,如果阿图姆不赶紧醒过来重新标记的话,有极大的可能性会被其他的流浪狮子们认为是无主的领地。 但这些没必要在这个时候说,当务之急还是阿图姆的身体状况。 正想着,茜拉就从山洞里出来了,她的身上还带着淡淡的血腥味,却不是她的也不是猎物的,而是阿图姆的——从阿图姆昨晚上昏过去截止到刚才为止,她一刻不停地在为阿图姆舔舐伤口。 不仅是狮子,草原上大部分动物都是不懂得用药来治伤的,他们疗伤的法宝就是万能的舔舐——通过舌头的舔舐止血和防止伤口感染,促进身体的痊癒。阿图姆现阶段昏迷不醒,身为生母,茜拉自然是当仁不让。 「阿图姆已经好多了,至少身上没有发热了。」哪怕对于成年狮子,发热都是很可怕的事情,更不用说阿图姆还只是个未成年——作为两岁都不到的狮子,连亚成年都算不上。 「那太好了,茜拉,我抓到了一只大傢伙,你和塞万先去吃点儿吧,换我进去给阿图姆舔!」纳塔兰十分热情道。 纳塔兰狩猎到的是一只大林猪——这种傢伙皮肤通常呈灰色,且被粗糙的暗褐色或者黑色鬃毛所覆盖,脖子上有特别长的一绺鬃毛,约有二十厘米长,在受到刺激时会竖起来,吓唬对手。 按道理纳塔兰独自一狮本来是搞不定的,不过她运气好,大概是因为刚停了雨的缘故,虽然气温迅速升高,但是水湿气却并不会那么快就消失掉,地上更是遍布了大大小小的泥坑,而这些泥坑正好是大林猪们最喜欢的乐园。 第49页 本来打算狩猎斑马的纳塔兰在见到了那只霸占一整个泥坑并且沉溺其中,忘乎所以地滚来滚去的肥头大耳大林猪之后,便迅速改变了主意,没有给那个蠢货一点反应时间,一个扑杀就干掉了猪命。 也多亏了这只大林猪个头不是特别大,所以纳塔兰能够顺顺利利地将这只两百多斤的傢伙给运回来。 茜拉感激地嗅了嗅好姐妹:「不用了,你也没吃吧,先一起吃吧,阿图姆有欧姆守着呢。」 「欧姆?」 茜拉点头,语气欣慰:「是啊,多亏了他帮我一起给阿图姆舔舐,不然我估计舌头都动不了了,不过阿图姆长得可真快,他现在估计比博格看起来都要大了,说不定站在一起他反而更像是哥哥呢!」 见狮子们开始进食,特拉法叼着鸵鸟肉直接就从狐獴玛塔的头顶上迈步过去,身上还未消散的血腥杀戮之气让小姑娘筛糠一般抖了几秒之后「碰咚」一声直挺挺昏死了过去——妈呀吓死个獴了! 「真难想像他们感情会这么好。」吃了几大块肉下肚后的茜拉感嘆道,话音未落,才进洞里不久的特拉法就飞一般地窜了出来,正和顺手又抓了一只野兔下肚了之后赶回来的纳尔逊撞到一起。 「唉哟!哥你干什么嗷!」纳尔逊稳住身子,只觉得自己满肚子的肉差点儿都从嗓子眼儿撞出来了,不过他马上注意到了特拉法的神情,不自觉也跟着紧张起来:「哥你怎么了?」 特拉法却并没有理会吃撑了的弟弟,而是又疑惑又惊骇地看着茜拉:「你确定洞里只有欧姆和阿图姆?」 第27章 狞猫第二十七天 茜拉不明白为什么特拉法会这么说, 不过看在对方是阿图姆的伙伴的份上, 她并没有觉得被冒犯:「我确信之前只有我、欧姆和阿图姆在, 」顿了顿,她补充道, 「因为听到了纳塔兰回来的声音,所以欧姆让我出来先吃点儿东西……怎么了?莫非是有狗胆包天的傢伙偷摸进来了?!」 说完这句话, 茜拉不等特拉法的回覆,就风一般地冲进了洞穴里。 洞内相比外界要昏暗许多, 饶是茜拉的夜视能力极强也在光线变化的瞬间看不清:「欧姆?阿图姆?你们还好吗?」 话语刚落,就听得欧姆的声音:「茜拉阿姨,我和阿图姆都很好,您这么着急冲进来是有敌袭吗?」 听到欧姆语气平稳,茜拉的心也放下了大半:「没事, 我吃过了,换我来守着吧, 你先去吃点儿东西, 是新鲜的猪肉。」 欧姆却并没有动弹:「说起来, 刚才我好像看到特拉法了?」 茜拉并没有注意到欧姆的奇怪,顺着他道:「是啊, 他叼着鸵鸟肉进来的……不过刚才又一阵旋风地跑出去了,说起来, 他像是被什么可怕的存在吓到了……欧姆,你真的没事吗?」 欧姆顿了顿,有些吞吞吐吐:「我没事, 不过……」 而这个时候,适应了昏暗洞内环境的茜拉也看清楚了洞内的一切,但也正是看清了,才让她有些难以置信,她定定地看向草窝上的狮子,只感觉自己话都说不完整了:「阿图姆……他这是怎么了?!」 ※※※ 听到茜拉的惊唿,紧随其后的塞万脚步一顿,然后加快了步子如同旋风一般卷进洞里,正当他担心阿图姆是不是情况恶化之类的,却见茜拉已经扑到在阿图姆的身上喜极而泣了:「这是怎么做到的?阿图姆身上的伤口完全癒合了!」 看似一脸镇定实则内心懵逼的欧姆:「……」说实话,我也很好奇,他不过就是在这期间一直舔啊舔的啊…… 虽然她之前给纳塔兰他们说欧姆的情况好多了,但那也只是相对于昨晚上那浑身鲜血和泥浆,皮开肉绽、奄奄一息的模样要好上一点,谁知道就这么出去吃一顿肉的功夫,阿图姆的情况就大变样了? 什么伤口翻卷、什么遍体鳞伤……全都不见了,现在阿图姆身上一点儿伤口都看不到了! 如果不是他还昏迷不醒的话,茜拉几乎要以为之前那伤痕累累的阿图姆是她的幻觉了。 甚至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她觉得阿图姆似乎还长大了不少? 不、不是错觉,茜拉在经歷过刚才喜悦激动的心情之后平復了些许情绪,稍微冷静下来的她确认了一下,又看了一眼跑进来的塞万,终于确定了一件事——虽然她知道,如果阿图姆活下来了,经过了昨晚的战斗之后的他一定会有飞速的成长,但那只是指心理和经验,不是指生理啊? 什么时候,一场决斗会让一只还不到亚成年年纪的雄狮一下子在不到一天的时间里成长到这个地步? 如果不是她作为生母清楚地记得阿图姆的年纪还不到两岁的话,光看这外表,说是三四岁的狮子都不会被怀疑吧? 和狞猫与猎豹体型一旦体型长成就代表着成年不一样,狮子的外形成长速度要比心理年龄快得多。 对于三岁左右才正式成年并且才会离开家族狮群的狮子们来说,在他们十二个月左右的时候,外形就能长到他们的妈妈肩膀的高度。 大概一岁半左右,就比较像是成年的狮子了,但其实在狮子的年纪划分阶段来说,这个时候的狮子还只能被称作为未成年,连亚成年都算不上——两到三岁的狮子才能被称之为亚成年。 没满两岁的阿图姆原本就是在未成年这个阶段。 第50页 虽然他的头颈部位已经长出了一些稀稀疏疏亚成年狮才有的、类似于莫霍克头似的鬃毛。 可现在他不仅体型和亚成年后期的雄狮相似,头颈处的鬃毛更是一下子变得浓密和cu长,此时躺在那里,和茜拉她们的体型已经相差无几,原本他和欧姆一起睡的草窝更是被压扁在他的身下挡了个严严实实。 ※※※ 而和茜拉的注意力全放在阿图姆身上不一样,几乎是下意识地,塞万就看了欧姆一眼,直觉告诉他,这一切的变化和这只狞猫有莫大的干系。 当初阿图姆倒下去之后,他发现阿图姆虽然重伤,但是活下来的机率很大——这是一种玄之又玄的直觉,而这种直觉从来没有给过他错误的讯息。 只不过在他看到欧姆痛彻心扉、伤心欲绝的表现之后,他却将这话给咽了下去——一来是他就算说着话估计在场的也听不进去,二来则是他觉得这只神奇的狞猫说不定会带给他惊喜。 是的,神奇。 罗达尔大草原上的狮王并不多,塞万能成为其中一个,其中一个优点就是他从不刚愎自用,也不独断专行。 当初捨弃阿图姆只是因为他最弱自己跟不上大队伍,虽然惋惜,但也仅此而已,毕竟幼狮的成活率本来就不高,一开始阿图姆就没有将毛色偏浅淡且身体不好的阿图姆放在心上。 只是他没想到能够再听到这个儿子的消息,而且还是被博格和希尔达他们用十分骄傲的语气说出来的。 一只养活自己都困难的狞猫居然会救下一只幼狮而不是将其当做食物吃掉,甚至后期还抚养起来这只幼狮? 如果不是有茜拉确认过,塞万都要将这个当做博格和希尔达虚构出来的故事了——毕竟小孩子总是天真烂漫且喜欢不切实际的幻想不是吗? 先不说狞猫和幼狮是怎么凑到一起并且相安无事而不是将彼此当做食物,光是缺乏长辈的庇佑,就註定他们无法在这草原上活过几个夜晚。 结果欧姆和阿图姆不仅活过了几个夜晚,甚至还活过了几十上百个夜晚——他们不仅养活了自己,而且还养得很好——至少塞万不敢打包票如果阿图姆生活在家族狮群中,能不能从那瘦弱得跟猫儿一样的身体变得强壮有力不逊于博格的体型。 一开始的时候,塞万对于阿图姆宁愿在外面和一只狞猫厮混也不回狮群的行为也是十分恼怒,但是在亲眼见过欧姆和阿图姆之后,他内心固有的看法却是在慢慢变化。 不过比起变化巨大的阿图姆,塞万一直都对欧姆的好奇心更大。 啊,他绝对不是嫉妒自己的儿子不将自己当做英雄,反而成天「欧姆哥哥」长、「欧姆哥哥」短呢,呵。 ※※※ 「额dy,你之前没告诉我会表现得这么明显啊。」注意到塞万那别有深意的目光,欧姆连忙紧急唿叫系统。 无论何时何地dy的语气总是一如既往的平板无波:「否,宿主应该明白自己在至于方面的技能强度,更何况为了宿主私心为了减少阿图姆的伤痛,加速了细胞活化速度。这个锅系统不背。」 没想到有一天还会被系统给噎住,欧姆有些讪讪:「我、我这不是不想阿图姆死掉嘛。」 「宿主,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更何况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或许前一天还和你言笑晏晏的转头就生死永隔了。」 欧姆的勐地屏住了唿吸,脑海里不知这么的就浮现起之前阿图姆对他的笑容来:「别的我管不着,我只是不想见到阿图姆死在我眼前……他的命是我救回来的。」 他当时也是被吓到了,见到阿图姆倒下去,他下意识地就发动了治疗的天赋技能,后来虽然为了避免异样及时收手了,但是治疗的影响力却已经渗透到了阿图姆的脏腑之中。 后来在为阿图姆舔舐伤口的时候,听到茜拉担忧阿图姆发热烧坏了,欧姆就想着「多喝热水」一样加快细胞活性度以排除体内病毒,却没想到自己的力量今非昔比,一不小心就过了头…… lady:「所以现在宿主,阿图姆和你在这个世界的命绑在一起了,因为你作为狞猫到达成年的临界点了,所以阿图姆也『被迫』被你给『催熟』了。」 欧姆:「……」还不如不解释呢,他可怎么给茜拉他们说啊,脑阔痛。 「宿主不用担心,动物们并不会像是星际居民一样追根究底,也不会将宿主送进研究所里解剖的。dy一板一眼道。 欧姆:「啊……我谢谢你哦。」还不如不安慰呢。 「阿图姆身体修復完毕,各项指标达到正常,宿主,他马上就要醒过来了。」哪怕和宿主闲聊也没有忘记实时记录检测阿图姆的生命状况的系统出声提醒道。 而dy的机械音消失之后,阿图姆那边的唿吸频率就改变了,同时整只狮子「碰咚」一下翻了个身,一下子将所有大猫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去了,塞万也不例外。 「阿……」塞万刚张了张嘴,就被茜拉和纳塔兰一左一右给挤到后面去,两只母狮目光灼灼地看着缓缓睁开眼睛的阿图姆,异口同声道: 「阿图姆你怎么样了?」 「阿图姆你感觉怎么样?」 被挤到母狮屁股后面,只能看到尾巴甩来甩去的的塞万默然无语——还能怎么样呢?这是自己的老婆和孩子,作为一头好雄狮,忍着吧。 第51页 ※※※ 欧姆和阿图姆的栖息的山洞并不算小,但在挤进三只成年狮子之后,猎豹兄弟便选择了在外面等着——开玩笑,猎豹和狮子挤在一起? 纳尔逊见特拉法将剩下的鸵鸟肉吃了个干净,好奇道:「哥,你这不是留给欧姆的吗?」 「我待会儿压压惊再去给他重新抓。」特拉法动作顿了一下,,有些食不知味道。 纳尔逊虽然平时看起来神经大条的样子,但是关键时刻还是很有眼力见的:「你怎么了啊哥?刚刚看到你好像是被吓出来的?」见特拉法没有反驳,纳尔逊瞪圆了眼睛,倒吸了一口气,「你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事情?难不成——阿图姆他死了?」 「你才死了呢!」有些陌生又有些熟悉的声音在背后响起,背对着洞口的纳尔逊原地跳起来一米多高,直接在空中完成了转身落地,然后目瞪口呆地看着出现在洞口处的大狮子:「你、你……你……」 阿图姆本来打算很有逼格地出场顺便震慑一下猎豹兄弟,谁知道纳尔逊一个「你」能说半天,让他凹造型凹不下去了:「你结巴了?」 「阿图姆你这才是啊!你是失血过多还是雨水淋久了……怎么……褪色了啊!」 第28章 狞猫第二十八天 空中布满着一双双飢饿的眼睛。 这是一群秃鹫正在天空滑翔着。 他们已经在空中飞行了好几个小时, 但却完全没有任何一只秃鹫跟不上队伍。 秃鹫们并不会感到疲劳, 当他们在空中平稳地飞行的生活, 可以藉助地面升上来的热气流滑翔,这样秃鹫群就能够轻而易举地滑翔好几个小时而不会觉得乏力。 地上是一个奇特组合的掠食者正在紧紧跟着一群野牛。 那是两只猎豹、一只狞猫和一只白色的狮子。 先不说这几个风马牛不相及的猫科动物是怎么凑到一起的, 光是那头狮子完全不融于这片草原的白色长毛,就足够让秃鹫们讶异了。 在罗达尔大草原上, 只有和草原一个颜色的存活机率才高,而白色的狮子在野外环境中较为显眼, 隐蔽性差,捕食成功率要远远低语棕黄狮子。 但是他们已经跟随着这群掠食者好几天,通过前几天的经验告诉他们,除了毛髮的颜色比其他的狮子要浅的多之外,这只狮子并不比任何其他狮子差, 甚至还远远超过! 因此哪怕已经跟着飞了好几个小时,但是秃鹫们却没有一只退出, 他们清楚地知道, 只要耐心等候, 他们很快就会得到一顿美味的「残羹剩饭」——他们并不觉得吃剩饭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秃鹫是秃头, 他们并不需要面子。 ※※※ 每年六月左右,在罗达尔这片广阔万里的草原上, 随着青草被逐渐消耗,食物变得越来越少。 为了食物,草原上的动物会长途跋涉好几千公里, 上演整个大草原上最壮观的动物大迁徙。 百万头的角马,数十万计的斑马、羚羊组成声势浩大的队伍,会陆陆续续地穿过有狮子、猎豹埋伏的草原,还要提防随时有可能出没的鬣狗、野狗、豺以及在必经之路的河流两畔聚集的鳄鱼。 对于他们来说,这是一个迎接死亡和新生的难熬季节,但对于掠食者们来说,却是难得的狂欢盛宴。 雨季早已经过去,持续的高温笼罩着大地,原本因为丰沛的雨水而青葱茂密的草丛也渐渐稀疏起来。 焦躁、干渴已经让野牛群苦不堪言,但是比起这些,更让他们难耐的的飢饿和疾病。 飢饿是显而易见的——还带着绿意的草并不算少,但野牛们个个都是大胃王,尤其是在他们聚集在一起的时候,半个小时之内就能啃秃一大片草原,只剩下深埋在地里的草根。 因此他们时常处于半飢饿状态。 比起肉眼可见的飢饿,疾病却是看似不明显,却一旦爆发那是防不胜防的。 作为草原上数一数二的庞大家族,无论多么的强大,也是会存在一些衰老的、有效的或者身患疾病的野牛,而这些野牛在面对各种寄生虫和小昆虫如影随形地黏附的时候,也是最难熬的。 这些甚至还没有野牛的毛髮大的小东西们却是造成大部分野牛倒下去再也站不起来的罪魁祸首。 ※※※ 经过了白天顶着高温的长途跋涉,随着四下天色渐渐变暗,野牛群终于累了、困了,三三两两的野牛开始趴下或者蹲着,有气无力地反刍着胃里可怜的东西——按照一直以来的习惯,野牛群首领在最中间。 而在野牛们休息的时候,危机便开始出现。 野牛作为脾气暴躁又皮厚有角的傢伙,只有当他们睡着了的时候才会心不在焉、病病怏怏,仿佛大半的知觉都失去了。 秃鹫群还在天空滑翔,等着嗟来之食,但是紧跟野牛群的掠食者组合却并没有如他们所愿地马上发动攻击。 没关系,他们的耐心一向很足。 大概半个多时辰之后,原本跪趴着的野牛完全放松了,索性躺了下来,这个时候草丛发出微不可查的窸窸窣窣声,原本有一段距离的掠食者们贴着地面,轻轻地探身向野牛摸索过去。 200米。 100米。 50米。 近了,更近了。 突然,一头白色的庞然大物从草丛中直起身来,像是一道白色的闪电一般迅速地朝着野牛群冲过去! 第52页 野牛群这才惊觉,想要四散逃跑,却发现一左一右已经有两只猎豹呈包抄套过来! 若是放在以往,猎豹并不会给野牛群带来这么大的慌乱,但是接二连三的连番惊吓已经让野牛群方寸大乱。 此时野牛已经看清楚了那白色的庞然大物是什么,但正因为看清楚了,反而诱发了内心更大的恐慌——因为那是一头怒张大口的狮子! 或许对于狮子来说,白色的狮子的意味并不好,因为他们太容易暴露不方便埋伏隐藏,但是对于被狩猎的动物来说,白色的掠食者比一般颜色的掠食者会带给他们更甚的恐惧! 更何况,管他白色还是棕黄,都是狮子啊! 有几只野牛想要抵抗,但刷刷几下,只看得清残影的狞猫在野牛群中跳跃穿梭,时不时地就用自己的尖齿利爪在野牛脆弱的面部和腹部抓挠一把——虽然不能抓破,但是这种无能为力之感让本来就「军心不稳」的野牛群只知道赶紧向后撤退! 明明只有一只雄狮、两只猎豹和一只狞猫,却造成了十多只狮子才能造成的疾风骤雨一般的威胁。 惊骇的野牛群不知所措,乱成一团,在昏暗的天色下他们顾不得去看清敌人,只有被动地向后逃跑。殊不知,这样正好中了敌人的算计。 很快,野牛们七零八落地散开来,猎豹和雄狮围住了向旁逃走的一直野牛。 这只落单的野牛此时颇为后悔,看着围上来的狮子和猎豹,一下子慌了神,习惯性地就低下头露出了自己的坚硬又锋利的双脚,不停地团团打转——看似天衣无缝的旋转抵抗,实际上却完全暴露了他的惊慌失措。 被野牛忽视的狞猫蓦地腾空而起,跃起的高度轻而易举地超过了野牛的身高,然后轻巧又稳当地直接落到了野牛的一侧。 正在低头团团转的野牛身上突然落下了一个不小的重量,惊吓之下身体的平衡没能保持住,身体出现了明显的偏移。 早就守在一旁的猎豹们瞅准时机跃上了牛背,巨大的压力加上两只前腿勐烈地一击,让本就战慄不已的野牛沉沉地歪倒在地。 白色雄狮冲过去用爪子使劲向野牛的厚皮抓过去,同时牙床嵌进了野牛的嵴背。 早在猎豹扑过来的时候野牛就倒在了地上,再加上白色雄狮的重量,巨大的身体怎么使劲也没法翻转过来,下意识地他还想用角来抵抗,可是头上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多了一只狞猫…… 在他感觉到头顶传来剧痛的时候,恍惚间听到了自己的背嵴骨「喀嚓」一声,于是这只落单的野牛的身体便像是被咬作两段似的,再怎么使力也徒劳无功了。 野牛群喜欢在一起,不过虽然平时总是一大群集体活动,但实际上这些脾气暴躁的傢伙可没有危难时刻互相救助的良好品质,甚至在遭遇危机的适合,他们会下意识地将族群里的老弱病残推出去送死——毕竟一头野牛的分量可不小,牺牲一头幸福大家在这里被发挥得淋漓尽致。 一只被冲散的野牛就这么死了。 ※※※ 按照正常的步骤,这个时候秃鹫们应该火急火燎地冲下来分得一杯羹,但是这些秃脑袋们虽然降低了高度,甚至有几只落在了不远处虎视眈眈,却没有一只敢越雷池一步,冲上去夺食。 虽然恶魔狞猫的名头还没有传到这里来,但是前几天死在狞猫那鬼魅般的伸手下的几只秃鹫已经很好的为其他同伴们敲响了警钟。 「或许我们是草原上唯一一群在进食的时候秃鹫完全不敢冲上来的。」纳尔逊有些得意洋洋道。 因为这是合作捕猎,所以自然不存在谁先谁后的关系,阿图姆和猎豹兄弟用大齿撕开野牛的肚皮,各自找着一块嫩肉大肆吞吃起来。 不过阿图姆在进食之前,倒是把最鲜嫩柔软的地方留了出来——这是给欧姆留的,虽然他的牙齿能够咬断鬣狗的脖子,但是鬣狗的大小完全不能和野牛相比,因此在进食的时候都是由阿图姆咬开。 特拉法也曾经做过类似的举动,但欧姆只是道谢之后,依然选择等阿图姆给他撕开口子。 于是特拉法现在就和纳尔逊埋头大吃。 这头野牛实在是太大了,哪怕阿图姆现在食量翻倍,也大概只吃了三十公斤左右就再也吃不下去了。 成年的猎豹食量比未成年的时候要大得多,但也比不上亚成年的雄狮,他们各自吞吃了大概十二三公斤的样子。 让人惊讶的是欧姆,作为现阶段体型最小——鑑于阿图姆长得太快,欧姆现在只比他的腿部高一点点——但是他的食量却差不多和猎豹兄弟持平,远远超过普通狞猫的正常食量。 不过无论是阿图姆还是猎豹兄弟都对此不感到惊讶和疑惑——因为欧姆在他们眼中就是这么与众不同,一般的狞猫自然不能和他相提并论! 等他们风捲残云地填饱肚子之后,这头野牛只空了腹腔和其他几个柔软又有嚼头的部位。秃鹫们的眼睛瞬间就亮了——虽然之前因为有同伴死在狞猫的爪下,可是只要在他们进食的时候不去打扰,那么秃鹫们就能在他们吃完之后得到非常丰厚的「剩饭」奖赏。 这群秃鹫们可完全没有为同伴报仇雪恨的念头,甚至还默默感激同伴用生命给他们送了这样一个宝贵经验来呢。 等欧姆他们前脚离开,等待已久的秃鹫们就迅速飞扑而上,密密麻麻地占据了每一个能下嘴的有利「地形」,一时间,野牛的身体迅速地小下去、小下去…… 第53页 随着由远及近的奸笑声传来,一群鬣狗不失时机地赶来了…… ※※※ 被他们留下的野牛尸体旁发生的争斗此刻已经和欧姆他们无关了,吃饱了的他们已经打着嗝,踱着方步来到了河边饮水。 他们来的比较早,此时的河水还算清亮,哪怕洁癖严重的欧姆也喝了几口。 「阿图姆你小子是越来越厉害了!看来果然游歷带来的成长最快啊,」纳尔逊吃饱喝足,「我本来以为你变成了白色的狮子之后会守着那片草原呢,没想到你这么够意思,啥也不说就跟着我们出来游歷了!」 阿图姆漠然道:「你想多了,我并不是为了你们,我是为了和欧姆哥哥在一起,我要保护欧姆哥哥。」随着长大,阿图姆除了皮毛越发的浅淡,现在已经接近于白色之外,变化最明显的另一处就是他的声音了,比起以前还带着些许只能的奶气,现在低沉的嗓音完全是个大狮子了。 至少在听力分外灵敏的欧姆耳中,每次听到阿图姆喊一声「欧姆哥哥」,就感觉全身酥酥麻麻跟过电了一样。 这种感觉自从阿图姆醒来之后到他们出来游歷两个多月了都还没消失。 欧姆还就此谘询过系统,问是不是也因为他和阿图姆的生命牵扯到一起之后的后遗症,谁知dy的回答却让他好像明白了又好像没明白。 「也许是宿主不久就要成年有关吧,而且宿主以前是史莱姆,并不存在『听觉』的原因吧。」 等等,他史莱姆就是没有五感又怎样? 不说话我们还是好朋友,谢谢。 吐槽过后,欧姆还是虚心求教:「……这和我即将成年有什么关系?」 第29章 狞猫第二十九天 作为一只天生毛色就比同龄狮子浅淡的存在, 阿图姆从成长过程中会慢慢变为白色的狮子也并不是太出乎意料, 只不过这是谁都不愿意见到的——或许白色的狮子要比棕黄的狮子要好看得多, 但无法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意味着狩猎的困难会呈几何倍的增长。 本身雄狮就因为显眼的鬃毛不善于隐藏而几乎很少参与捕猎, 现在阿图姆整只狮子都变成了白色——尤其是那一脖子基本上和成年狮子相差无几的又长又浓密的鬃毛,简直是漆黑中的萤火虫一样显眼。 因此当初哪怕高兴于阿图姆痊癒醒来的茜拉, 在发现了阿图姆皮毛的变化之后,目光之中也忍不住染上了担忧。 于是, 让阿图姆重归狮群的提议再一次提了出来。 谁知道,阿图姆不仅又一次拒绝了,甚至连刚打下来的这片领地都要放弃。 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他虽然身形已经和成年狮子无异,但无论是他那粉se的鼻子还是过于雪白完整的牙齿, 都在暴露他的「幼稚」。 最重要的是,按照正常的流程, 在赢得了领地之后, 雄狮都会第一时间重新标记地盘, 让地盘内外的生物知道现在占据这片草原的新主人有多么的强大勇勐。 因为在标记地盘的其尿液中包含着新主人的许多信息,其中一项重要的便是这只狮子的年纪。 五到十岁一般是雄狮的巅峰年纪, 一般在了解到这个地盘的雄狮年纪之后,除非对自己的本事特别自信, 外来者都会很谨慎地远离,以免被认为挑衅而挑起争端。 但是若是由阿图姆去标记的话,不明真相外来者一闻——啊, 原来还只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子,哦哟哟,大肥肉赶紧咬一口! 就算阿图姆骁勇善战,勇勐程度完全不下于成年雄狮,一想到那些外来者接连不断地来,也会应接不暇。 至于猎豹兄弟俩更不可能了——虽然他们成年了,可是猎豹的实际战斗力并不高,很多时候他们甚至都还是大型食肉动物的盘中餐呢。 再加上猎豹兄弟要为接下来的发qing期做准备而外出游歷,欧姆想到自己要走遍草原的宏伟壮志,于是根本不可能和欧姆离开的阿图姆也以自己应该去游歷为由将这片新打下来的草原交给了塞万,自己拍拍屁股就要跟着欧姆走。 和欧姆哥哥分开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况且他早就说过了要一直一直和欧姆哥哥在一起的,现在他终于长大了,可不得要保护欧姆哥哥了吗! 反正雄性都是喜欢扩张地盘的,自己将这片草原送给爸爸,他肯定会高兴地答应的。 ※※※ 老实说塞万其实是拒绝的。 毕竟他自己的地盘就够大了,无论是食物还是休憩都绰绰有余,平时他一只狮子巡视一遍都要十天八个月的,再加上这块领地,至少以后需要花费多一倍的时间和精力巡视。 他可不是某些贪得无厌的狮子,他对自己的狮生规划很清晰。 他甚至打算说既然你自己不想要那就任由这片领地被其他外来者占据吧! 只可惜这句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在茜拉和纳塔兰威胁的目光下咽了回去。 嗨呀好气! 这俩狮刚刚不还担忧阿图姆一身白在外面不好混而想方设法要留他下来吗?结果一转头为什么反而变成了阿图姆的支持者? 茜拉和纳塔兰表示——没办法,变成了白狮子的阿图姆简直颜值飙升,虽然知道白狮子并不符合传统定义上的强者形象,可这是自己的儿子啊! 当他用那双蜜糖色的眼睛恳求地看着自己的时候,茜拉和纳塔兰简直说不出一个「不」字。 第54页 二米五厚的滤镜了解一下。 感嘆母狮的心思真是永远猜不透的塞万雄狮无话可说,虽然他会对自己的儿子如寒冬般冷酷,但是在面对母狮们却永远是「好好好」「是是是」的绅士风度。 于是被阿图姆不知天高地厚要出去闯荡而气到了的塞万只能咬牙表示——既然长大了那就该出去多见见世面,尽管去游歷长经验吧!爸爸一定给你守好地盘,等游歷回来之后咱们就做邻居! 唉,还是那句话,自己的亲老婆和亲儿子,还能怎么样呢? 被草原上众多母狮视为理想丈夫的塞万雄狮今天也是妻奴的一天呢。 ※※※ 听到欧姆的问话,系统正要组织语言看如何既能解释清楚又能避免透露内部资料,却还没来得及开口,欧姆的雷达耳突然一动:「你们听到什么声音没有?」 对于欧姆敏锐到可怕的听觉早已经习惯,正在喝水的三只大猫齐刷刷停住了喝水的动作,转动耳朵搜寻。 「欸……是母猎豹?」居然是纳尔逊先开口。 似乎是为了印证他的话,随着一声狮吼,一只母猎豹如同弹簧一样从对面河流中的草丛中跳出来,紧随其后的是一只红了眼的雄狮。 哪怕是在慌乱的逃窜中,在河对面的欧姆他们也看清楚了对方优美的体态以及冷艷的面容——毫无疑问,这是一只极为美丽的母猎豹。 母猎豹却根本没有注意到自己正在被河对岸的几只看戏,她的注意力完全被河边的一棵歪脖子树给吸引了。大概是因为对水源的渴望,这棵歪脖子树歪的方向正好是在河的方向,也就是说,上面的一大截树木都在水面上。 这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但是母猎豹已经别无选择。 她依然咬牙爬上了这棵树。 她大口大口喘气,看得出来被狮子的穷追不捨已经耗费了大量的体力,但她依然对追到树下的雄狮发出怒叱声:「滚开——!」 但是这只雄狮完全不为所动,他已经红了眼睛,见母猎豹爬上了树,他焦急地在树下转悠了几圈之后,竟然用前脚抱住树根,使劲拍打起来。 狮子的奋力一击完全可以将猎豹的脑袋拍碎,因此哪怕这棵树足够粗壮,但也被拍打得颤动起来。 跟糟糕的是,被这边的动静吸引,水面渐渐浮起几块「木头」,几双冷酷无情的眼睛正静静地盯着树上的母猎豹——那是这条河里的鳄鱼。 母猎豹发出绝望的怒吼。 「哥!我们快上啊!」纳尔逊蠢蠢欲动,可惜隔着一条河流让他不敢立即下定决心,干脆找特拉法一起。 不等特拉法开口,阿图姆就道:「我们才刚刚吃饱,还要去与一头狮子和一只鳄鱼抢食?」 纳尔逊瞪大了眼睛,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阿图姆:「我的天啊这么一个千娇百媚的美人你居然只想着吃?!」 被纳尔逊语气里的嫌弃惹怒了,阿图姆也不满了:「哪里美了!连欧姆哥哥的一只爪子都比不上!」 纳尔逊看着有着邪魅风情容貌的欧姆:「……我竟然无法反驳。」 阿图姆满是自得:「哼,本来就是!」 纳尔逊却像是明白了:「嗨我跟你这不懂雌性的美好的未成年小傢伙聊这个说什么!」 特拉法却道:「和成年不成年没关系,欧姆是比那只母猎豹好看。」 纳尔逊目瞪口呆:「哥你怎么也……」 阿图姆却是闷闷不乐:虽然我们的意见达成了一致但是我并不高兴是怎么回事? 被他们讨论的欧姆只觉得再讨论下去滑向危险的边缘——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是,因此只能虚弱开口道:「话说不是要救那只母猎豹吗?不要浪费时间了吧?」 纳尔逊眼睛一亮:「你有办法过河!?」 ※※※ 狮子虽然作为草原上食物链的顶端,但并非就真的就傲立顶端打遍天下无敌手了。 如果说幼年狮子的劲敌是鬣狗的话,那么成年狮子难以对付的对手就是鳄鱼了。 过河最大的危险无非是担心潜伏在水里的鳄鱼,这些水中霸主会捕食羚羊、斑马、水牛等,甚至可以猎杀河马、狮子,一旦被他们咬住,基本上是没有生还的可能。 要知道,鳄鱼的咬合力可比鬣狗还要强上好几倍,甚至可达一千多公斤! 面对如此可怕的劲敌,自然不可能硬抗,不过渡河是必须渡河的,所以只能採取迂迴路线。 要知道欧姆他有系统啊! 通dy的检测扫描后,完全可以标记出来这些隐藏在河水中的偷袭者分布的位置。 因此欧姆一行十分顺利地穿过了暗流涌动的河水,让那些本来静候水中以为可以饱餐一顿的鳄鱼们扼腕嘆息。 一上岸,连身上的水都来不及抖落赶紧,纳尔逊就迫不及待地往那只发qing期的雄狮冲过去了:「放开那个姑娘!」 是的,隔着一条河流还不明显,当游到河对岸这边的时候,空气中那浓烈到刺鼻的气味已经明晃晃地昭示了为什么这只雄狮会红着眼睛对母猎豹穷追不捨。 事实上,当雄狮发qing时,他们并不会在乎对象是母狮还是母猎豹,甚至有时候连性别都不会在乎。 但是对于母猎豹来说,其他的先不说,一头成年雄狮的重量压下来足够让她骨骼尽碎,因为为了自己的小命,她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答应雄狮的——她才成年不到一年,还没有活够呢! 第55页 纳尔逊一开始插ru的举动的确让本来准备爬到一半的雄狮的注意力转移了,但那雄狮在眯眼看了纳尔逊一眼之后便继续不管不顾往上爬。 纳尔逊怒了,此刻英雄救美的念头已经占据了他的脑海,让他居然胆大包天地抱住了雄狮的后腿,想要将其拖下来! 「这个笨蛋!」特拉法低声骂了一句,连忙也加入了进去,和纳尔逊用前爪抱住不一样,特拉法直接张嘴咬住了那头雄狮的尾巴,疼得雄狮发出一声咆哮,整只狮子都无法使力,一下子从树上跌落下来。 冷不丁觉得自己尾巴根也有些疼痛的阿图姆对欧姆道:「特拉法这傢伙实在是太阴险了,对吧欧姆哥哥?」 雄狮被咬断了尾巴,痛得发狂,但是当他看清了特拉法那比母猎豹还要艷丽几分的模样之后,jing虫上脑的他居然忽视了失去尾巴的疼痛,转而朝着特拉法献起殷勤来。 特拉法:「我曰。」 欧姆:「……哦豁。」 阿图姆:「……啊哈哈哈哈!」 母猎豹:「……」一时之间我竟然不知道因为获救而高兴还是因为被比下去而生气。 纳尔逊:「……」我是谁我在哪儿到底发生了什么? 第30章 狞猫第三十天 实在是不能怪特拉法爆粗口了——作为一只年轻力盛的公猎豹, 哪怕他中意的同样是和他一个性别的, 也不等同于他是个同性就会看得上, 更何况对上还是一头明显jing虫上脑的蠢笨雄狮。 虽然他不喜欢母猎豹,但是这面红脖子粗要强迫母猎豹的, 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于是欧姆他们便看到特拉法在一开始僵硬之后,脸上突然露出了一个笑容, 但是身上的寒气和杀意却浓厚起来。 可无论是欧姆、阿图姆还是纳尔逊都不觉得这个笑容温暖人心,反而觉得背后一寒, 就连趁机从树上熘下来的母猎豹都觉得不对劲。 雄狮自然也是感觉到了特拉法的杀意的,可是在他看来,猎豹这种「中看不中用」的傢伙就算杀意再大也对他造成不了什么影响,就像之前那只母猎豹不是拼死抵抗吗?但最后,还不是被他给咬死了? 所以完全被自大和美色蒙蔽了眼睛的雄狮根本没发现特拉法的计划, 只想着将这只从未见过的漂亮公猎豹抓住发泄,至于对方的死活……跟他有什么关系?死了正好他可以吃肉!就像之前那只母猎豹一样! 因此眼看着特拉法欲拒还迎的动作, 他更是心痒难耐, 基本上就是被特拉法给牵着鼻子走了。 欧姆他们下意识都觉得现在怒火中烧的特拉法不好惹, 因此都不出声静静地守在一旁,就连想要英雄救美在猎豹妹子面前刷印象分的纳尔逊都乖乖不动了——生气的特拉法还真可怕啊, 先让他出气要紧。 ※※※ 就像雄狮认定猎豹无法打赢狮子一样,特拉法是很清楚自己和狮子之间的体力差距的。虽然之前有过和格伦狮群的母狮交手的经验, 却也并不打算用蛮力来解决——他是想教训对方,可没想过让自己也受伤啊! 猎豹本来就是体力不够脑子来凑的聪明大猫,跟着欧姆呆久了, 更是智商up、up上涨,更是学会了陷阱——虽然现在现做来不及了,但是正好有天然的啊!比起方才母猎豹的一味逃避,特拉法且战且退,看似不知不觉地就将这雄狮引诱到了方才母猎豹躲避的树上。 「他这样太危险了!快去救他!」母猎豹已经从树上熘了下来,却并没有趁机逃跑,此时见到那雄狮和特拉法之间的距离不到一米远,更是心提到了嗓子眼,也顾不得好奇这儿为什么还有狞猫和白狮子,而且那白狮子还和狞猫紧紧挨着,只对着纳尔逊着急催促。 纳尔逊也是看得颇为紧张,但是比起担忧,他更相信自己的哥哥,因此面对母猎豹的开腔,他只是露出了一个安抚的笑容:「不用担心,我哥不会有事的,对了,我叫纳尔逊,你怎么称唿?」 都什么时候了还来搭讪! 母猎豹知道自己的魅力,对于又吸引了一名雄性来说并不意外,她本来想像对付以前那些追求者一样不耐烦地吼回去的,但是对上对方好像落满了星星的真诚眼神时,却不知怎么的开不了口,最后只能扔出一个「阿曼达」便扭头看向特拉法那边。 ※※※ 此时特拉法已经退到了树干最前端,这棵树木本来就长歪了,一只猎豹站上去还面前可以支撑,但是加上了一头差不多是猎豹两辈重的雄狮,承受不住的枝干发出了细微的「嚓嚓」断裂声。 此时,雄狮完全忽略了周围的环境,眼前只有这只近在咫尺的公猎豹,自然也没有注意到他的的断尾处有滴答的鲜血渗出,滴到树干上或者是水面,盪起一圈圈的涟漪。 欧姆和阿图姆却都看见了悄无声息出现在水面上的三双几乎要和水的颜色融为一体的眼睛。 体内的火焰让雄狮失去了谨慎,他勐地伸出前掌,准备将这只美丽的公猎豹一掌打昏,抓住一逞兽yu——却没想到落了个空!甚至在下一秒就被对方反扑过来,直接撞下了树! 雄狮本来就比不过猎豹的身姿灵巧,再加上他的尾巴断掉了,虽然他被yu望暂时麻bi了痛觉,可是尾巴起到的对平衡感的保持却是他的身体的反应跟不上大脑,他并没能给抓住树枝,直挺挺地就掉进了河里,伴随着落水的噗通声,翻涌起来巨大的水花! 第56页 按理说树下是河流,就算摔下去也不会摔伤,可绝大部分狮子都是不会水的,如果他们在追踪的猎物躲进了水里,他们宁愿放弃这次狩猎。因此当雄狮落入水中的时候,冰冷的河水让他炽热过度的脑子和身体冷静下来,却也让恐惧弥散了起来。 可是已经晚了。 当他落水的一瞬间,三头体长达五六米、皮肤坚硬又结实的鳄鱼已经张开了满是交错切接锯齿牙的血盆大口! 这正是当初对母猎豹虎视眈眈的那三头! ※※※ 作为水中的霸主,鳄鱼自有他们的一套霸王逻辑,那就是只要落到水里或者即将落到水里的都是他们的,若是敢抢那就是挑战! 这段时间本来就是动物大迁徙的时期,不仅是陆地上的掠食者们的盛宴,也是水里的掠食者们的盛会。 因为欧姆他们跟随的是最早的一批角马群、野牛群,因此在这段时间的这条河里,鳄鱼们的狂欢才刚刚拉开序幕,对于任何食物都是万分珍惜的。 通常情况下,雄鳄鱼会霸占一大片水域,不允许其他雄鳄鱼闯入,但却允许雌鳄鱼在水域中生活,于是大部分都是一雄率领群雌的模式。 当初母猎豹被雄狮给逼到树上之后,正是这头雄鳄鱼的河流领域,本来鳄鱼等着母猎豹掉落后吃一顿大餐的,可惜的是欧姆他们一连串下饺子似的下水举动吸引了他和另外距离最近的两只雌鳄鱼,在对比了四个和一个的肉哪个更多之后,他们下意识地就循着动静游过来。 也正是因为这样,草食动物们过河的时候都是成群结队——若是单枪匹马踏入水中,很难安然无恙地凫水过河。 可惜有系统作弊的欧姆根本没有给他们水中群攻的机会,完全绕过了他们的攻击范围,等他们反应了游过来的时候,早已经上岸开始抖水了——作为水陆两栖的鳄鱼并非不是不能上岸,只是看着在陆地上的狮子,鳄鱼们还是决定不做这种偷鸡不成蚀把米的事情了。 只是心里对接二连三失去猎物颇为恼火。 但没等鳄鱼懊恼多久,河流中突然出现的血腥味再次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 哦豁,原来是那只狮子的尾巴断了。 鳄鱼们可不会为狮子可惜,冷血的他们甚至比狮子鬣狗更加残忍无情,循着血腥味的源头,三头鳄鱼在水下悄无声息地接近,他们静静地呈三足鼎立之势将特拉法他们可能落水的范围都估摸了出来——要是这次还空手而归的话,那他们真的要发火了! 好在这次并没有让他们白等,随着巨大的落水声,狮子落到了水里,虽然眼角余光注意到那只猎豹三下两下的已经跳回了安全区域心中惋惜,但不想再竹篮打水一场空的鳄鱼们并没再次分心,忙不迭地张开血盆大嘴,在水中也丝毫不影响视线的冰冷瞳孔死死地锁定猎物,毫不迟疑地就咬了下去! 哦,狮子肉!终于咬住了! 落水的雄狮勐地受到了三个不同方向的噬咬,这才反应过来除了水会丧命之外,更糟糕的是水里面的杀手。他下意识张嘴发出怒吼震慑,却不想嘴巴一张,汹涌的河水就毫不留情地往他的耳朵、鼻孔和嘴巴里灌进去! ※※※ 三只鳄鱼没有让雄狮再多受溺水的折磨,他们分工合作,分别咬住了雄狮的头部、后肢、前肢三个部位,不让猎物挣脱,然后由另外两只鳄鱼先固定住,另外一只鳄鱼就咬紧自己嘴里的肉,整个身体仿佛被抽动的陀螺一般不停地旋转翻滚,硬生生地将这块肉撕下来! 等到这只鳄鱼吃了一块肉之后,他又咬住固定猎物,然后由另一只鳄鱼开始旋转、翻滚不停歇。 鳄鱼并不会咀嚼,所以骨头皮毛什么的,他们是「扭断」后直接吞下去。 正是因为鳄鱼这种粗暴的进食方式,可以说,雄狮是被活活分尸疼死的! 这头雄狮大概以前从来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和鳄鱼对抗,可惜他并没有挣扎多久,随着鳄鱼们化悲愤为食慾的死亡翻滚,很快属于他挣扎溅起的水花就平復下来,只在略有些浑浊的河面上晕开大片大片的血红色。 但很快,这片红色也被流动的河水冲散,消失了个一干二净。 看着鳄鱼消失得无影无踪,平静得连个水花儿都没有额河面,若不是亲眼目睹,实在是难以想像十多分钟前这里发生了一场狮鳄大战。 ※※※ 虽然早已经知道猎豹的实力并不是很强,但是亲眼见到刚才将自己追得狼狈不堪的雄狮就这样被三只鳄鱼短时间解决掉,还是给母猎豹带来了极大的震撼。 但是雄狮的死亡让她还是松了一口气,这个时候她才真正的放松下来。 虽然这个组合中最显眼的无疑是全身雪白的阿图姆,但是因为到刚才为止才遭遇过一头霸道蛮横的雄狮,再加上猎豹和狮子并不对盘,让猎豹妹子阿曼达还是选择了特拉法——虽然一开始特拉法并没有表现出要救她的样子,但是最终还是特拉法为她解决了这个大难题。 本来猎豹面对雄狮都是只有退避三舍的份儿,但是特拉法却干掉了雄狮,虽然是将狮子引诱过去藉助鳄鱼,这在阿曼达看来也是非常了不起了,简直比一般普通的公猎豹不知道要厉害多少,这才是她心中理想的未来孩子他爸啊:「真的是非常感谢你。」连之前因为对方长得太过漂亮把她比下去的郁闷都消失了。 第57页 明明是自己先去英雄救美的纳尔逊有些失落的停下想要靠近的动作——唉,的确是他没用,不过哥哥也确实比自己厉害多了,这么迷人的猎豹妹子成为自己的嫂子也是一件好事。 这么开导了自己,纳尔逊又开心起来——说到底,他对阿曼达也还没产生什么感情,不过是对方的容貌十分符合身心成熟后的他的审美。 确认雄狮死亡之后的特拉法并没有给这只母猎豹一个多余的眼神:「我只是觉得那只雄狮看我的眼神让我不爽而已,和你无关,想救你的是纳尔逊。」 纳尔逊:「哥哥!」感动啊这真的是亲哥! 特拉法的态度并没有让阿曼达感到挫折,就像她以前挑公猎豹一样,对方长得好看又有本事,在面对母猎豹也一样态度不会很热情。 虽然刚才被雄狮追得很狼狈,但是此刻的她却扬起美丽的笑容来:「我肯定会感谢纳尔逊的,但是一样要谢谢你,你们兄弟俩都是对我有救命之恩,实在是无以为报了。」 欧姆脑海里却闪现一句话,也下意识脱口而出了:「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唯有以身相许。」 众猫愣了一下,然后欧姆就见他们都若有所思起来。 欧姆有点方了:「等等,我的意思其实……」 「所以我要对欧姆哥哥以身相许吗?」阿图姆一眨不眨地看着欧姆,那双金色的眼睛里满是欧姆的身影,「因为没有欧姆哥哥,就没有现在的我啊。」 嘿嘿,以身相许,这个说法听起来还真不错! 这样他就不用担心以后不知从哪儿来钻出来一只母狞猫抢占欧姆哥哥身边的位置了! 第31章 狞猫第三十一天 阿图姆的逻辑让欧姆哑口无言, 不过这种思维本来就不对劲啊。 只是还没等到他开口, 阿图姆就眨眨眼睛, 那张已经不再肉乎乎而是变得稜角分明的英俊脸庞硬是挤出了一个委屈的表情:「还是欧姆哥哥嫌弃我拖油瓶?」 欧姆下意识道:「怎么可能嫌弃你拖油瓶,你现在比我厉害多了好吗?」 「那我就可以一直一直保护欧姆哥哥嗷!就这么说定了嗷!」特拉法高兴得眉飞色舞, 忍不住就伸出舌头给欧姆舔了一下——鑑于他现在和欧姆的体型差别,这一舔直接相当于给欧姆洗了个脸。 不过欧姆却并不介意, 他本来想要像以前一样老生常谈说你总会遇到母狮群,会有自己的族群, 但是此刻看到那双金色的眼睛里瞬间绽放的喜悦光芒,欧姆的喉咙却像是堵住了一般,根本说不出拒绝的话。 甚至他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内心居然也是为此刻阿图姆的态度而感到开心的? 这难道是被依赖的老父亲的欣慰? 一直默默观察记录不开口的系统:吖,老父亲……呵。 面对阿图姆的喜气洋洋和欧姆的默然不语, 特拉法却有些生硬地开口:「阿图姆你这样会给欧姆造成困扰的,要是以后欧姆组建了自己的家庭, 你总不可能还跟着他吧?到时候他会有自己的妻子和孩子的。」 一听到这个, 阿图姆的脸就皱了起来, 从金棕色「褪色」成金色的眼睛里刚刚凝聚了兇残之色,就被欧姆给打断了:「不会的, 我不会找母狞猫也不会生孩子的。」 虽然说这个体验世界一切都可以当作真实发生,但作为一只史莱姆生活了多年, 他是不会因为变成了一两年狞猫就一下子改变自己的审美的——啊,这并不是说狞猫妹纸不可爱,但是……做朋友可以, 做恋人,还是算了吧,更不用说生一堆小小狞猫了。不过如果遇到了小猫崽子的话他倒是可以照顾的。 阿图姆并不知道欧姆的考虑,只以为对方为了自己连妻子孩子都不打算要了,一时间又愧疚又感动,简直激动到要哭泣——好在他现在已经不是那个肉嘟嘟的小狮子了,哭出来实在是有损他白狮的形象——最终没能忍耐住用自己的方式表达了内心要洋溢出来的感情。 突然眼前一黑的欧姆:「……阿图姆松嘴,你把我的头含进去了。」可恶,不知道你现在的嘴巴张开有多大吗? ※※※ 身为局外人的阿曼达,本来也想顺着欧姆说的那句「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唯有以身相许」来拉近和特拉法之间的距离的,但是此刻她看着特拉法脸上冷硬的表情以及他的眼神所及,突然觉得用不着开口了。 啊,她为什么要这么的细察入微,为什么要这么的冰雪聪明? 好在这世上食物不好找,四条腿的猎豹那多得是。 「咳,那个,要不然我去给你们捕猎一顿食物吧……」阿曼达说到这里消了声,然后有些尴尬地补充,「那个,可能只适合这位狞猫的……」 没办法,她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无论是纳尔逊还是特拉法,她捕猎的东西都不够吃的,更不用说是阿图姆这只白狮了,但是她却靠着雌性的直觉敏锐发现了这只看上去小小巧巧的狞猫才是其中的主角,这让她取了个巧。 果然,这话一出,无论是特拉法还是阿图姆都没有异议。 不过欧姆却不干了:「不用了,谢谢,其实我的食量很大的,和特拉法纳尔逊他们差不多,而且我在其中没有出一分力,实在是受之有愧。」 「谁说欧姆哥哥你没有出力了?要不是你的话我们怎么能从河对岸安然无恙地渡河过来?」阿图姆这个欧姆吹简直是无时无刻不在维护欧姆。 第58页 头顶毛髮还有些湿漉漉的欧姆:「阿图姆,乖——闭嘴。」 阿图姆:「……噢。」 欧姆:「咳咳,总而言之,你应该感谢的是特拉法和纳尔逊,而且我觉得,能够帮助这样一位美丽的女士解决燃眉之急,他们俩都应该感到荣幸的。」 阿曼达微微笑了:「你真会说话。」纳尔逊可能会觉得荣幸,但是特拉法……呵呵,她现在已经确定了对方绝对没有所谓的「怜香惜玉」的想法。 所以她也只能道:「那看来我只能欠着这份恩情了,等以后相遇的时候若是需得上我帮忙的话一定义不容辞。」 话音未落,纳尔逊就急慌慌道:「……以后?你要走了?你要去哪儿?」 特拉法见自己蠢弟弟这个样子,也暂时将自己的思绪和情绪压下:「纳尔逊是担心你独身一个不安全,纳尔逊,要不然你陪着她吧。」 谁知纳尔逊却更急了:「什么意思啊哥?你不要我了吗?我们不是说好了要一起去红谷的吗?」 特拉法:「……」卧槽我都在给你创造机会了你关注的重点是不是错了?我给你讲你这样很容易单身的。 俩兄弟的互动简直太有意思了,阿曼达还没来得及为纳尔逊的兄控偷笑,就听到他后面一句话,瞬间变了脸色,失声道:「红谷?你们要去红谷?!」 ※※※ 欧姆不明白为什么阿曼达在听到「红谷」二字的时候会如此神情紧张,但还是解释道:「红谷是阿图姆的故乡,我们这次游歷就是想去那儿看看。」毕竟他们不像是一般那种被赶出家人身边要自己找地盘的,他们在塞万狮群隔壁还有一片草原,所以说是游歷就真的只是游歷而已。 阿曼达疑惑地看向这只白狮:「故乡?」 「啊,是的,不过阿图姆的族群已经在两年前离开红谷了,这次也是顺道去看一看。看你的样子,似乎是听说过红谷?」而且不知是听说过,从表情看来还了解挺多的——不过这话欧姆并没有说。 听到欧姆再三解释,阿曼达也慢慢平復了自己的情绪:「不好意思,我想要对你们探根究底,说实话,我也是来自红谷。」 嗯? 没想到会有这样的意外之喜,欧姆和阿图姆对视了一眼,还是由看起来威胁性更小的欧姆开口:「那你也是出来游歷的吗?不过现在大迁徙的方向是反着的,你……」如果是要狩猎的话,不应该是跟着食草动物们移动的方向吗?这样才能填饱肚子啊。 阿曼达苦笑了一声:「我当然知道是反着的,不过我也不是出来游歷的,事实上……我是逃出来的。」 「逃出来的?」纳尔逊惊讶了一声,随即看向阿曼达的目光里带上了怜惜。 「可以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事吗?如果不好说的话,我们可以和你交换,你是想要食物还是什么……」欧姆有些急切地开口。 阿曼达打断了欧姆的话:「不用,这并不是什么秘密,只是因为时间比较短,所以可能还没有传过来吧。其实一开始听到这只白狮的故乡是红谷的时候我还不相信,不过听你说他们所在的狮群两年前就离开了红谷这就情有可原了,」阿曼达看了一下身躯高大全身雪白的阿图姆,沉默了一瞬,不知想到了什么,「因为,现在红谷那边已经没有狮群了。」 「没有狮群?是迁移……」阿图姆的话还没有说完,看着阿曼达的表情便知道不是这个原因。 这下子他的眉头皱了起来——虽然儿时记忆模煳,但他记得红谷那边的面积很大,而且虽然食物要比现在塞万狮群所在的草原要少,但也并非是养不起狮群的啊。 ※※※ 阿曼达似乎是回忆起了什么不好的记忆:「是的,猎豹不像是狮子一样成年了要游歷很远,所以今年我成年之后我还是在红谷附近准备找一个领地,但就在雨季快要结束的时候,红谷突然出现了可怕的怪物。」 「怪物!?」 「是的,」阿曼达的身体有些微小的颤抖,看得出来对她口中的「怪物」有着深深的恐惧,「没有谁见过怪物的模样,也不知道怪物是一个还是一群,只知道那天天上不停地闪过白色的蛇一样的电光,并且从天上传来震耳欲聋的隆隆响声……」 阿图姆一副是你见识太少的语气解说道:「那是电闪雷鸣,虽然比较少见,但也不至于可怕到那种地步吧?」 「我当然知道,我又不是才书生的奶豹子,」阿曼达有些不满阿图姆的打断,「我说的怪物又不是指这个。电闪……电闪雷鸣之后大雨就渐渐停了,这差不多就是雨季要结束的迹象了,谁知道从红谷深处去传来了可怕的吼声…… 「因为那个时候我在一个山洞躲雨,只是隐隐约约听到并没有去好奇观察,但是等天亮了我准备去捕猎的时候,却发现发现周围的环境安静得古怪——按照正常情况,雨停了那些动物们不都该出来吃草了吗? 「因为情况确实有点不对,所以我也没敢轻举妄动。大概两天之后,我从一些鸟雀那里才知道中得知红谷出现了可怕的怪物,所到之处动物们大片大片地死去,留在红谷的狮群更是首当其冲死了个干净…… 「事实上,不仅是狮子,连鬣狗、豺狼还有牛、马、鹿、羊都没能倖免…… 「更可怕的是,那怪物杀死了他们之后却从来不吃,好像只是为了杀死他们…… 第59页 「所以我已经不敢待在红谷了,便和一个交好的伙伴一起离开了红谷…… 「可没想到半路却遇到了那只该死的雄狮……」 听着阿曼达的叙述,欧姆他们的神情也变得凝重起来——不是为了捕食,而是为了杀戮,甚至连鬣狗狮子这些顶级圈子的掠食者也不放在眼里,成群屠杀…… 不仅行踪成谜,而且见过的都死了所以也不知道面目如何。 这实在是匪夷所思,骇人听闻。 dy,阿曼达说的是真的吗?」欧姆忍不住在脑海里问系统,「在这片草原是不应该是只为了生存而狩猎吗?为什么会存在……怪物?那是什么样的存在?」 第32章 狞猫第三十二天 欧姆不停歇的一连串发问让系统在两秒钟后才响起那平板的机械女音:「通过对猎豹阿曼达身体下意识表现的测谎检查判定她并没有撒谎, 但未能见到实物, 资料不足无法分析定论, 不排除阿曼达道听途说以及见识不够过度魔化的可能性。本体验世界在宿主进入之前已经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运算检查,并没有出现任何bug。」 「bug?」欧姆竖起了耳朵, 「你是说阿曼达口中所说的红谷怪物可能是程序的bug?」 系统:「本产品经帝国和联盟荣誉出品,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不会出现bug。」 「也就是还是会有零点零一的机率吧?算了, 我其实应该在进入之前就有心理准备的。就像是游戏的第一批开放内测一样,会有bug也是正常的情况。」欧姆其实更希望这是程序的bug, 而不是这个世界真的有那么残暴的怪物存在,因为一旦涉及到bug的话,那系统这方面肯定会帮忙解决的。 意识到欧姆的态度,系统也只能表示:「抱歉宿主,为了不影响宿主的体验感观, 在宿主体验过程中,研发者与检修工作者是不会随意插手, 且系统只能随着宿主的拓展的地图移动, 因此无法提前为宿主在未知领域扫描检测。」 「所以……你是建议我去?」 「这取决于宿主, 系统只做建议与分析。」 唔,系统也蛮狡猾的嘛……欧姆在内心感慨了一句, 抬眼看向阿图姆:「阿图姆,你想继续前往红谷吗?」 ※※※ 「我……」阿图姆迟疑了一下, 但从某种程度上已经和对方「心意相通」的欧姆已经觉察到了他的倾向,因此率先开口道:「我其实是挺想去见识一下怪物的,只不过我一个可能会比较危险, 你愿意去保护我吗?」 「我当然愿意!」阿图姆想也不想地飞快应道,带反应过来答应了什么,顿时眼中闪动着惊喜又感动的光芒:「欧姆哥哥……」 阿图姆自然是想要回去看一下的,只是现在是集体行动,而且他还担心怪物会对欧姆造成伤害,因此并没有将心思表露出来,却没想到欧姆先提出来了…… 欧姆哥哥是不是已经知道了自己的顾虑和犹豫? 呜呜呜欧姆哥哥简直是太体贴了! 阿图姆又忍不住想要去蹭蹭欧姆了。 其实就算系统不建议欧姆也有此打算,虽然阿曼达的描述的确很吓猫,可是本来他就就想整个猫生来游歷这片草原,那么自然是不可能因为害怕危险就不敢前进了——那样的话他不如就龟缩在原来的草原罢了。 而且还有系统的态度在。 「好啦,本来我们就是要打算去红谷那边见识一下的不是吗?」欧姆拍了拍阿图姆的前掌,转过头对猎豹兄弟商量着是否要分道扬镳——他和阿图姆要去涉险,总不可能硬拉着别人一起——不过还没等他开口,特拉法就抢先一步道:「我也要去的。」 对上欧姆和阿图姆颇为惊讶的目光,特拉法不自然地偏过头:「我可不是为了你,只是觉得游歷就是要有挑战才有意思不是吗?」 欧姆看向特拉法的目光带着柔软的笑意:「是极是极,而且阿图姆之前还说过红谷那边有很多我们未曾见过的奇景,什么波浪沙丘、盐沼、红谷大瀑布、星空蝶海……如果这辈子没看过的话实在是有些遗憾呢。」 特拉法:「啊,是的。」 虽然特拉法的态度让阿图姆有种并肩作战的小感动,但是为什么心里总有点小不爽呢,所以狮怼怼忍不住就上线了:「真是不坦率哎,算了,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和欧姆哥哥就带上你吧。」 阿图姆:「……嘁。」 纳尔逊在一旁听着满脑袋的问号:「什么什么?你们是什么意思啊?阿图姆你们怎么就只带上哥哥啊?还有我呢。」 特拉法代替阿曼达答道:「你都已经成年了,我们兄弟俩不可能永远在一起的。」 纳尔逊差点跳起来:「什么什么?!哥你把我排除在外了?我还是不是你的亲弟弟了啊!」 特拉法的视线在阿曼达那里停了一下,想,就因为是亲弟弟所以才不能让你去冒险啊。你现在该有自己的家庭了,现在又正好遇到了喜欢的姑娘,该做的就是追到对方然后生几只软萌萌的小幼崽才对。 相比起有主见且有行动力的特拉法,纳尔逊在各方面都要被动一些,也更适合占据一片领地之后过安稳平和的日子。 事实上,特拉法本来的打算就是兄弟俩打下一个地盘之后送给纳尔逊。 纳尔逊根本听不进去——和哥哥相依为命的他可从来没想过要和哥哥分开啊:「我不管反正我要跟着你,你们要是不带着我我就偷偷跟着你们!」 第60页 欧姆:「……」真是个傻豹子,有那个偷偷跟踪会这样毫无遮掩地吼出来的? 「等等、等等,」在一旁插不上话眼看着事态往她没有意料的方向滑过去,惦记着救命之恩的阿曼达连忙出声,「是我之前没有表述清楚吗?那怪物真的很可怕唉!动手都是无声无息的,虽然红谷那边的确有奇景,可实在是犯不着把命搭上。罗达尔大草原这么大,好看的神奇的地方多得是,实在是没必要往哪儿去啊!」 虽然刚才特拉法救了自己,但是阿曼达完全不会因此觉得对方就有挑战怪物的本事了,在她看来,特拉法他们这一伙简直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作不死的代表。 ※※※ 夜幕降临,整个喧嚣的草原似乎都已经陷入了沉睡。 除了那些此时终于出来狩猎的夜游者们。 不是自己的领地就有这点不好,每天休息的时候都要提防和警戒,避免真的睡过去了之后被偷袭。 猎豹兄弟选择的是在树上休息——作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且皮薄血脆的猎豹,睡在树上会更加的安全。而且拜猎豹特殊的睡眠习惯,睡在高处有利于他们每一次醒来的时候探查周围的动静。 欧姆和阿图姆则是选择睡在一块大石头后面——虽然身上有厚厚的皮毛,但是草原上的夜风也很大,有这块石头,吹过来的风可以被挡住百分之八十。同时,若是有偷袭者,处在下风处的欧姆他们可以早早地听到风中传来的动静以及他们身上的气味,及时地做出反应。 纳尔逊闭上眼睛好长时间都睡不着,动了动耳朵,听着树上另一个更高点的树杈上他哥的唿吸,忍不住小声开口:「哥,你睡着了没?」 睡着是不可能睡着的,特拉法心事重重,怎么可能会这么容易就入睡。 不过没想到一向大大咧咧的弟弟也会没睡着,虽然不太想搭理,但是他还是懒洋洋地甩了甩尾巴表示自己醒着。 「哥我就知道你没睡着!」纳尔逊转了个方向,侧过头看向特拉法,「哥你今天真的做得一点都不地道,是不是我态度不坚决你是不是真的就不要我了?」 啧,这话说得。 特拉法不想向纳尔逊剖析自己作为哥哥的操心,正想转移话题,就听得纳尔逊在那儿摇头晃脑:「你也不想想我怎么可能放心哥哥你跟着欧姆他们去那么危险的地方。」 嚯哟,什么时候我还用你这个蠢弟弟操心了? 特拉法磨了磨牙:「你倒是有心思管别人,那怎么不懂得先解决自己的事情?」 感觉到特拉法身上散发的危险气息,纳尔逊一脸懵然:「欸?我——?」 「阿曼达离开的时候你怎么没有跟上去?你不是喜欢她吗?我看对方长得不错身体也健康结实,很适合做你未来孩子的妈妈。」 勐地被特拉法这么说破,饶是纳尔逊比较厚脸皮(纳尔逊:我不是我没有别胡说啊)也有点不好意思:「哥你也觉得阿曼达很好对吧……」顿了顿,「不过她又不喜欢我……话说为什么你不让她留下来呢?如果你开口的话她肯定就会留下来了。」 特拉法皱眉:「我又不想和她生崽子。而且你既然喜欢就去追啊,你不用顾忌我。」 纳尔逊却摇摇头:「可是如果追着她走了就要和你们分开了……」感觉话题似乎又绕回去了,纳尔逊干脆将烦恼的抛到一边去,换了个轻松的话题,「啊,说起来阿曼达那么漂亮,哥哥你都看不上,那你对我未来嫂子的要求有点高哦,不如我们兄弟聊聊你的标准啊?是要特别漂亮的妞儿还是要特别强壮的妞儿?这样我也有个心理准备。」 特拉法却从金合欢树上一跃而下,落地站稳之后对纳尔逊语重心长道:「不用,你自己找你喜欢的就可以了。我不喜欢。」 看着特拉法离开的背影,纳尔逊一脸懵逼:「哥?哥你要去哪儿?」 不喜欢?是不喜欢漂亮妞儿还是不喜欢强壮的妞儿? ※※※ 欧姆在陌生的地方是不敢熟睡的,同时狞猫得天独厚的雷达耳让他哪怕是在睡梦中都不会忽视周围的动静——虽然耳朵上的那两缕黑色的小旭旭有时候会让他的威严(?)大打折扣。 因此虽然特拉法在靠拢的时候,那厚厚的肉垫踩到地面的声音还是让他一下子睁开了眼。 有什么事吗? 欧姆用眼神询问。 彼时他正窝在阿图姆的胸腹部——那儿柔软又暖和——又长又厚的鬃毛像是给狞猫包了个白绒毯,再加上阿图姆占有欲十足的环抱姿势,特拉法只能看到欧姆的一对用来警戒的尖尖耳朵和一双在夜里发光的眼睛。 (以前为了照顾瘦弱且个头小小的阿图姆,欧姆便习惯了和对方一起抱团取暖睡觉。 后来在阿图姆从小弱狮变成大白狮,之后,欧姆也曾经想过要不要分开睡了——毕竟大家马上都要成年了,好兄弟也没有躺一个被窝的。 谁知却被阿图姆用在外游歷危险多多还是一起睡更安全更暖和为由拒绝了。 欧姆的意志也不是那么坚定,更何况躺在大白狮子暖和又柔软的毛毛里,这种享受和诱惑简直不能抗拒。) 其实这种情况在大自然中并不少见,尤其是作为群体性观念比较强的狮子,这种一起睡的情况简直不要太正常。 第61页 但和狮子这种群体性动物不一样,狞猫独来独往的性子是出了名的,比之猎豹更甚,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孤僻了。 而这样独行侠的天性在阿图姆面前却从来没有表现过。 特拉法觉得,这已经能说明很多的问题了。 没事。 特拉法对着欧姆摇了摇头,然后转身跳回了树杈上。 第33章 狞猫第三十三天 见特拉法的确不像是有事的样子, 而且也没有听到其他的动静, 欧姆打了个哈欠, 又闭上眼睛眯了起来。 欧姆这一觉睡得特别的沉,在梦中在他离开体验世界回到现实之后, 便在家里买个一个大大的毛茸茸的大靠枕,还是雪白雪白的颜色。变成圆熘熘光滑q弹本体的欧姆在上面蹦来蹦去玩得不亦乐乎, 虽然中途一度在热昏了头,但很快又凉爽起来, 总之整只史莱姆嗨到不行。 以至于当他醒来的时候觉得全身虽然特别的疲累——好像真的精力十足地蹦跳了一晚上似的——不过精神上倒是特别的放松。 不过看着自己毛茸茸的爪子,欧姆便知道那只是梦境而已。 嗯……等等,这个奇怪的味道是怎么回事? 空气有些陌生又有些熟悉的淡淡腥味让欧姆疑惑地皱起鼻子,嗅着几下,欧姆才尴尬地发现这个气味似乎是从自己身上传来的, 而且还是从那个特殊部位…… dydy这到底怎么回事啊?」欧姆被吓得都淡定不了了。 lady依然是平板的电子音,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和她相处久了, 欧姆居然从对方的语气中听出了一种「老怀甚慰」的感觉:「宿主这是好事啊, 恭喜宿主进入狞猫猫生新阶段, 从今以后你就是一只完整又成熟的狞猫了!」 欧姆却完全没有get到系统的喜悦(?)之情:「这就意味着我不会再长大了?」 至于系统说得猫生新阶段……完整又成熟……难道他以前不是完整的还是不是成熟的? 虽然知道系统并不是指这个意思,但欧姆还是忍不住腹诽吐槽。 饶是系统本应该没有「情绪」这种东西, 此刻也忍不住无语:「宿主,请不要忘记你的身体『只是』狞猫而已。」现在头体长加尾巴一共能有一米六, 身高能有七十三厘米,体重能有二十五千克,已经是狞猫中的大橘了好吗? 不要想着长成猎豹或者雄狮吧? 那是不可能的, 就算你能使用史莱姆的天赋技能也是不可能的啊。 欧姆生无可恋:「啊,你不用提醒我就算变成了四足动物也只是个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小矮砸的事实的dy。」 lady:「……」我的宿主是不是对「弱小可怜又无助」这几个词语有什么误解? ※※※ 「还好阿图姆不在,否则实在是尴尬了……」欧姆在水边洗了个湿淋淋,直到闻到身上没有那股味道之后才爬上来使劲抖落毛髮。 阿图姆从很早以前就按照欧姆结合系统资料给他制定的训练安排风雨无阻,哪怕变成大白狮子后,也没有因为身体一下子变得高大威勐而懈怠,反而为了更快地适应和掌握这个强壮的身体,他花费在锻鍊上的时间更多了。 「不过dy,我的本体不是史莱姆吗?而且这不是全息世界只是为我虚拟的身体……为什么还会出现这种反应啊?」 lady罕见地停顿了一下,快速查阅数据资料,发现史莱姆星人除了红色史莱姆是雌性外,其他的史莱姆并不是雄性而是无性!而且因为其独特的繁殖方式,全民都可以算得上是xing冷淡。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史莱姆和数据生命体的有很多相似性,只不过前者有实体。 所以这放在其他生命体上应该算得上是应该喜悦的体验反而让欧姆产生了陌生和困惑的感觉。 「宿主讨厌这种感觉的话,如果讨厌的话我会在工作意见中汇报,进行后期改进。dy一板一眼道。 欧姆愣了一下:「也不是说讨厌,只是有点意外吧,你也不用汇报,我可不想下一批体验者全都变成xing无能,到时候我就成全名敌人了。」 「其实,宿主,因为世界是半体验式的,所以除了让你不会真正地在现实生活中死亡受伤外,所有的一切都是会发生的。换言之,一切皆有可能。」 哎噫,一切皆有可能他倒是体验到了,让他一只狞猫能够使用史莱姆的天赋技能什么的……所以现在风水轮流转,到他一只史莱姆体验一下哺乳动物的成长期了吗? 甩干了水珠的欧姆看着自己身上炸立的毛髮,下意识趴下开始用舌头梳理:「行叭,我知道了。」 lady一边记录数据,一边忍不住给欧姆打气道:「开心点宿主,走过路过莫错过,宿主不如放松尽管享受?」 「享受?」 「是的,宿主就算是想要谈恋爱生孩子也是没问题的,请相信我们的技术。」 欧姆有些虚弱地埋下头:「不了不了,生小狞猫什么的我是没这个想法的。」自己若真的留下了孩子什么的,估计就算结束了这个体验世界,就算知道只是数据虚拟的,心里也会别扭的吧?毕竟在他体验的时候,都是一天天真实发生过的啊。 「是吗,那真是太可惜了。狞猫从成熟之后还有近二十年的寿命,如果身边没有伴侣的话宿主或许会感觉比较孤单呢。」 lady本来还想记录狞猫在这方面的数据呢,不过既然宿主不愿意她自然不会强求。不过说起来虽然没有记录多少狞猫的数据,但是其他勐兽数据倒是不少,比起其他同事的进度简直不要太丰富,所以投桃报李dy自然也会对欧姆亲近和偏向许多,而不是像其他系统和宿主之间只是冷冰冰的工作关系。 第62页 不知怎么的,在听到「伴侣」这个词的时候,欧姆脑海中一闪而过的是某只白色大猫的脸,下意识地甩甩头,欧姆故作镇定:「狞猫本来就是独来独往的性子,甚至可以说是享受孤独,而且我身边还有阿图姆陪着,妻儿什么的,比起来并不是必要的。」 lady:「我明白了,宿主。」 欧姆:「……」为什么觉得系统话中有话,应该只是错觉吧? ※※※ 折腾了一圈,欧姆也觉得有点饿了,正在犹豫是等阿图姆回来捕猎呢还是先去抓两只鸟雀填填肚子呢,就听到将阿图姆回来了。 咦,怎么看上去小了一圈? 走近一看,才发现阿图姆身上湿漉漉的,蓬松的毛髮被打湿了,可不就显得要小一些了吗? 「欧姆哥哥!我今天捕猎到一只鳄鱼!」见到欧姆,阿图姆像是被什么烫了一下勐地停住了脚步,但很快在欧姆没有发觉的时候又快步跑过来,有些心事重重的模样也立马变得容光焕发,兴沖沖地邀功。 欧姆还没完全从那股别扭劲儿中缓过来,下意识愣了愣:「欸?」等他反应过来阿图姆说了什么之后,整只狞猫都不好了,「你怎么去碰那个东西!陆地上的猎物那么多!」注意到他们身后的两只猎豹——在他身后的纳尔逊和特拉法也有些湿淋淋的,闻言纳尔逊立马无语地翻了个白眼:「明明是我『们』吧……虽然我们也就在最后帮了一点儿小忙,这小子还真是不客气。」 阿图姆只当做没听到。 「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也……」 纳尔逊幸灾乐祸开口道:「还不是这傢伙,也不知道想什么天没亮就在在河边跑了几十圈不消停,最后还噗通就往水里跳。因为知道他会游泳所以也没太在意,谁知他这回沉底了还半天不露脑袋。吓得我和哥直接就从树上跳下来冲过去,谁知道他去和一只鳄鱼一起冒出来——简直了,要不是那只鳄鱼不算很大的话,说不定这小子就直接被拽到水底里去了。」 「哪有那么严重,」阿图姆嘀咕道,「我的力气比鳄鱼大多了好吧。」 听了纳尔逊的叙述,欧姆首先涌上来的就是担忧:「你怎么了?一大早就这么……」 阿图姆支吾了一下,扛不住欧姆的眼神,只能企图卖(zhuang)萌(sha)混过去:「那什么,这天气太热了,所以泡泡水降温。多洗一会儿也干净。」 ※※※ 草原上的大部分狮子,因为水源较少,且天性不是很喜欢水,再加上炎热天气运动出汗、长年生吃血肉等等原因,都不怎么讲究卫生。尤其是雄狮,除了不喜欢洗澡、爱出汗、大口生吃外,还因为要通过体液的排泄划地盘,甚至有时候还会用爪子蘸取自己的液体走来走去踩出边界线,可以说是草原上排得上号的「邋遢大王」。 塞万狮群还算是其中比较爱干净的,茜拉她们会给每一个小狮子都舔得干干净净,而在尊重妻子们的意见下,塞万除了巡视地盘的时候会放飞自我一把,在和妻儿们待在一起的时候都尽量保持干净整洁。 但对于以洁癖出名的狞猫看来还不够。 所以从和欧姆在一起之后,阿图姆就养成了讲卫生的好习惯,尤其是他们原来居住的地方有个小水潭,基本上在锻鍊得大汗淋漓或者是吃得血肉四溅的之后都会去洗漱一番。 可以说,阿图姆应该算是狮子中首屈一指的干净了。 而等他的毛髮颜色变白之后,他对自己的个人卫生就更看重了——不看重不行啊,白色太容易脏了,而一旦脏了晚上就不能抱着欧姆哥哥了quq。 ※※※ 阿图姆的解释其实是有点避重就轻的,他完全迴避了鳄鱼的问题,这要放在平时,欧姆绝对不会忽略过去的,但因为今天早上的特殊情况,导致欧姆现在还没有彻底恢復平常心,因此也忽略了阿图姆在解释的时候,那双金色眸子里一闪而过的心虚和期待。 以前怎么没觉得阿图姆这么大块头靠过来的时候这么有压迫感呢,还有小子不是已经洗过了吗?怎么味道还是那么重,不过倒是不难闻,只是闻起来有种喘不过气的感觉…… 欧姆的脑子里乱闹闹的,只觉得狞猫脑袋此刻变成了软趴趴的史莱姆:「就算是这样,也太危险了!外面这么危险,就算是不洗也没关系的,脏了就脏了,能有命重要吗!」欧姆现在想到那天被三只鳄鱼分吃雄狮的场景还有些心有余悸,他无法想像如果阿图姆也遇到了这种情况他会怎么办。 也是他疏忽了,这本来就不是他们的地盘了,本来就应该谨慎行事的,却潜意识因为对河水接触较少所以忽视了里面潜藏的巨大危机。 虽然感觉欧姆似乎比平时火气更大,但阿图姆只以为是欧姆太担心自己了,顿时又感动又愧疚,忙不迭地诚心悔过:「对不起,欧姆哥哥,我错惹,以后再也不敢惹。」他对着不到他三分之一大的狞猫垂下了他毛绒绒的头,意思是任由对方拍脑袋处罚。 看着勐地凑近的巨大白色脑袋,欧姆恍惚间将眼前的白狮脑袋和梦中的白色靠枕重叠了,想起今天早上不可说的情况,欧姆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错、错了就错了,惹什么惹!道歉还卖萌,你以为你是小孩子吗!」 本来就因为欧姆后腿的举动让阿图姆的玻璃小心肝喀嚓了一下,此刻再听到被当做小孩子的话语,白狮忍不住反驳道:「我不是小孩子了!我已经成年了!」 第63页 「哈?」 本来打算让欧姆自己发现的,但阿图姆实在是憋不住了,他昂首挺胸,一双金色的眼睛熠熠生辉:「就在今天早上!我终于跨过成年那个坎儿了!就像是爸爸妈妈说的那样,从今天起,我就迈入狮生新阶段,就是一头完整又成熟的雄狮了!」 欧姆:「……喵嗷?」这话为什么这么熟悉,他好像在哪里听过? 第34章 狞猫第三十四天 虽然对阿图姆有些臭屁的话不太贊同, 但猎豹兄弟也不得不承认, 现在走出去, 绝对没有任何生物会认为阿图姆再是个「小毛狮子」了。 作为一只白狮,阿图姆的成年不仅代表着他的气味变得「成熟」, 而是外貌的变化。而在外形上最抢眼的,不是他那更加光滑浓密的鬃毛, 而是他那又大了一圈的体型。 经dy的实际测量,现在的阿图姆, 在空腹的时候,体长已经达到了三点七米,并且体重达到了二百八十公斤! 这是什么概念? 在大部分雄狮体长在三点二米,体重在二百四十公斤的平均水平中,哪怕是狮王塞万也不过三点五米, 空腹时二百五十二公斤。毫无疑问,阿图姆是十分罕见的超大个体! 而且他并不是因为骨架粗壮才显大。现在的阿图姆不仅肩高体长头骨惊人, 粗壮度也很惊人, 尤其胸围, 他甚至都不像是一只狮子,简直就像一匹马一样, 他除了皮毛的颜色是过于显眼不易隐藏的雪白而不是狮子大众审美的棕黄或者棕黑外,几乎在每个环节都特别出众! 在他的映衬下, 体长加尾长有两米七,肩高有一米一,体重也有九十公斤, 超过了普通猎豹的特拉法和纳尔逊看起来都比较「玲珑」了,更不用说和成年后除了惊人的敏捷速度和敏锐到可怕的感官更上一层楼,但是外形几乎毫无变化的欧姆相比……简直是巨人既视感了。 身为四猫中mini代表的狞猫欧姆,甚至连狞猫的平均水平都勉强,体重只有十九公斤的他现在真正成了「小不点儿」。 欧姆:嗨呀好气(╬◣д◢),柠檬树上柠檬果,柠檬树下一个我……我还是先去吃个柠檬冷静一下。 偏偏阿图姆并没有感受到欧姆的怨念,还在为自己雄壮威武的外貌沾沾自喜,还要凑到欧姆面前求表扬——都是多亏了欧姆哥哥,他现在才能变得这样出色啊! 欧姆、欧姆简直要打狮子了好嘛! 可偏偏看着对方水汪汪(并不是)的大眼睛,欧姆硬是怼不出一句——因为他不得不承认,阿图姆现在这个样子,真的是十分威风凛凛啊! 如果他不是一头白狮,绝对是草原上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母狮爱慕的对象,只不过因为白狮一直所代表的低成活率,估计会让阿图姆在母狮们的眼中的印象分打个折扣,但毫无疑问,光是他那威风凛凛的抢眼外形,就足够让大部分猎物闻风丧胆了! 这大概也是为什么明明在前段时间他们还对水中霸主的鳄鱼心有余悸,但阿图姆一成年,就直接抓来了一只鳄鱼「尝鲜」——虽然是那只鳄鱼先发动的攻击。 「是呢,你终于长大了。」最终,欧姆内心善良的史莱姆天使占了上风,目光欣慰地看着现在自己仰起头都不一定看得清楚的白狮,语气感慨。 闻言,阿图姆退后几步,深深地低下头来,差不多要将下巴挨上地面,一双金色的眼睛专注地、深情地看着狞猫。 欧姆那双宝石一般的眸子里闪过一丝诧异,随即变得柔软起来,他伸出爪子,如以前安抚表扬还是幼崽的小狮子那样,在阿图姆宽宽的脑门上轻轻拍了拍:「我为你感到开心。」 阿图姆此刻更是眸光深深,眼中只能看见这只神情温柔的狞猫——真好,他想着,我这辈子能够遇到欧姆哥哥,并且能和他一起成长实在是太幸运了。 ※※※ 鳄鱼的皮非常的厚实,会产生一种鳄鱼就是一种无坚不摧的存在,但实际上,剔除了那坚硬的外皮之后,他的肉质非常的水润。 虽然是水陆两栖,但因为有一半的时间都泡在水里,所以鳄鱼肉也带上了几分水的味道。 「像是泡了水似的,寡淡、没什么味道。」纳尔逊含煳不清道,话虽如此,也没见他少吃,甚至嘴里还塞了满满一大口。 对于现在的阿图姆来说,一头鳄鱼并不足以填饱他的肚子——但他并不介意自己待会儿再去补充一点其他的肉:「我觉得吃起来没什么嚼劲,感觉没怎么嚼就在嘴里软掉了。」如果是他小时候或者老了的话估计会喜欢这种肉质吧。 欧姆却有不同的看法:「是吗?我倒是觉得吃起来凉津津的,很合适天气热的时候降温呢。」 而且水分很多,对于像狞猫这种习惯在缺水的情况下从猎物体内的体液获得水分的生物来说简直是非常完美了。 如果非要让欧姆进行一个类比的话,那就是鳄鱼肉相当于生鳄(鱼)片那种的口感叭。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鳄鱼是冷血动物的原因,吃下去之后不仅体温凉凉了,连从醒来之后就一直有些晕陶陶的脑袋也清醒了不少。 lady:我倒是觉得是你热啊热啊的就习惯了。 阿图姆刚刚还在吐槽鳄鱼肉没口感呢,一听到欧姆的话,立马忘记了自己的立场,目露欣喜,大脑袋立马凑了过来:「是吗?欧姆哥哥你喜欢吃这个?那我以后……」 第64页 「打住,没有以后了,」欧姆忙不迭地跳到一边去,面无表情地打断了白狮的殷勤,「你要是以后再去抓鳄鱼,那我真的会打你屁股的!就算你已经成年了也一样!」 阿图姆一噎,简直郁闷坏了——这和他预想的不一样啊,刚刚欧姆哥哥不还说高兴自己终于长大了,怎么一转眼还像是对待小孩子一样对待自己?什么时候欧姆哥哥才能真正地将自己当做成年狮啊。 见阿图姆吃瘪的样子,纳尔逊不厚道地笑了,之前因为对方的体型带来的震慑和压迫感也减少了个七七八八:「哈哈哈,被打屁股哈哈哈,你小子就算是成年了在欧姆眼中也只是个小崽子啊,不像我……嗷!」 纳尔逊还没有得意忘形完,后脑勺挨了一巴掌,差点没咬到舌头,他将嘴里的肉咽下去,一脸懵然地看着特拉法:「哥,你干什么打我?」 特拉法老神在在:「不像你什么?怎么,你成年了我就不能打你了?」 纳尔逊委屈得唿噜唿噜:「……」所以和我有什么关系啊?我巨冤! ※※※ 红谷虽然不是每年一度的大迁徙的起点,但因为其独特而丰富多变的地理环境,也是许多动物的家园,至少迁徙大部队中有三分之一最终的落脚点都是红谷。 欧姆他们原本就是跟着回途的大迁徙先头部队,这样既能见识不同的地理风貌,最主要的是能保证充足的食物来源。 因为他们出发得够早,所以直接跟着就是野牛群,但自从听了阿曼达的话之后,欧姆他们便商量着早点赶过去,因此这往后的时间里他们加快了脚程。 吃过了早餐鳄鱼肉,一行大猫继续赶路。 无论是狮子还是猎豹,骨子里都带着猫科动物特有的怠懒性子,再加上他们生理条件的限制,他们的耐力其实是比不了角马、斑马还有野牛这些可以长途跋涉的。 这也是为什么,身为上层食物链的掠食者,在迁徙途中也会折损不少,尤其是那些年纪尚小的幼崽。 而和这两者比起来,狞猫的优势还要更小一些——虽然欧姆有狞猫引以为傲的敏捷以及远超普通狞猫的弹跳高度,但这对他在赶路上面并没有太多的帮助。 在阿图姆他们年纪尚小的时候还不觉得,但是等他们一个个都变成了大长腿了,这劣势就凸显了。 毕竟雄狮和猎豹迈出一步的距离,可是需要狞猫连跑带跳两三步才能赶得上。 欧姆眼看着因为自己的原因落下了进度,心里也是十分自责,这个时候,阿图姆义不容辞地表示体型够大,就算背上多一个欧姆也完全没感觉,所以这个光荣的差事非他莫属——谁敢抢他就咬谁! 特拉法&纳尔逊:身为腰不好的猎豹表示惹不起惹不起,熘了熘了…… 欧·完全没感觉·姆:……又想吃柠檬了。 话虽如此,但欧姆却并不会拒绝这个免费司(狮)机,而且不得不承认的是,按照欧姆和阿图姆的体型差,十九公斤的欧姆趴在阿图姆那浓密的鬃毛之中,真的不会给阿图姆的行进造成一星半点的阻碍。 欧姆:我竟然不知道该欣慰还是该郁闷。 ※※※ 欧姆他们又赶了几天的路,也不知道阿曼达跑得快,还是红谷的消息传的慢,又或者是那边能传递的消息的都死绝了,这群迁移的大部队还在老老实实地按照千百年来的老路继续往红谷的方向进发。 这种宁静祥和的气氛让欧姆他们曾经几度怀疑阿曼达的话到底是真是假,其中有几分可靠性。 也正是因为如此,欧姆他们行进的速度也稍微放慢了一点。 但事情的发生往往发生在松懈的时候。 事情的起因,还在于他们想要吃一头小象。 自从欧姆和阿图姆陆续成年,他们这一个奇特组合的杀伤力便又翻了几番,甚至他们都已经闯荡出了威名,经过群聚的草食动物们以及叽叽喳喳的鸟雀们将他们的名头在草原上传递开来。 对于现在的他们,捕获角马、斑马什么的已经是信手拈来了,甚至连野牛也用不了几个小时的时间。 想着好久没有吃大肉了,阿图姆便提议捕猎一头小象,因为他长到这么大,还没有吃过象呢,听说滋味特别的美,简直堪比长颈鹿! 但哪怕阿图姆已经长成了狮子中的巨人,就算有猎豹兄弟和欧姆在,就算他们四个已经配合出了无与伦比的默契,想要捕获一头小象也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不过时至今日,他们最不怕的就是困难了。 欧姆他们悄悄地尾随着一对象群,从早到晚,从夜晚又到天明,象群始终没有脱离一个整体。欧姆他们却并不心急,这样不顺利反而激发了他们的斗志,他们都沉得住气,耐心地等待着转机。 第35章 狞猫第三十五天 大概是知道自己庞大的身躯在震慑大部分掠食者的同时, 在他们眼中也是鲜美的大餐, 因此过了一夜的大象在早上仍然紧紧地靠在一起吃草。 欧姆他们轮流守了一夜, 此刻都有些疲倦,但想到象肉的美味, 那点乏累便烟消云散了。 象群除了吃草还会吃树上的嫩叶,因为有灵巧的鼻子, 只要是能被他们够住的绿色都会成为他们的美餐,就连一般食草动物敬而远之的仙人掌也是他们心中的美味。 恰在这时, 一阵风拂过,吹矮了一片草,阿图姆那过于庞大的身躯以及雪白的鬃毛暴露了一点点,领头的母象立刻发出大声的警告,其中一只蹦蹦跳跳快要脱离队伍边缘的小象立即被一旁的母象用鼻子拖了回来, 同时,领头的母象改变了叫声, 专门用来驱逐狩猎者。 第65页 阿图姆有些懊恼, 虽然自己个子长得大的确是让他开心自豪了好一阵子, 但事情没有完美的,他现在这个个头再加上白色的皮毛, 的确十分容易暴露。 本来为了照顾他的毛色,他们都将狩猎时间定在傍晚或更晚的地方, 虽然这对猎豹兄弟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习性有一定出入,但好在问题不大,高效的狩猎成功率完全可以忽略这点不完美——天黑之后, 大多数食草动物吃饱了休息或者反刍,正是最松懈也最容易被捕获的时候。 只是这次的捕食对象太大了而且那头领头的母象经验丰富警惕性很高,好不容易守了快一天的食物眼看着就要熘走了。 阿图姆气不打一处来,干脆也不隐藏了,直接从草丛中一跃而去,发出巨大的咆哮声朝着象群扑过去! ※※※ 母象诺薇已经五十二岁了,作为成熟稳重且经验十分丰富的象群首领,在她的象生中,遇到的狮子也不算少数,饶是如此,当她看清了这勐地从草丛的潜伏之中一跃而起的白狮的时候,还是忍不住被对方的巨大给吓了一跳。 首领都这样稳不住了,更不用说象群中其他的大象了。 虽然象群不至于像是角马群那样一受到惊吓就慌不择路四处乱窜,但拜他们那庞大沉重的身躯所赐,他们一旦发生骚乱,杀伤力可并不比几百头的角马小。 欧姆他们盯上的那头小象的母亲夏奇拉是今年才第一次做母亲,因此对于自己的孩子,她十分的看重,以至于有些草木皆兵。本来就因为一直提心弔胆的,结果这危机真的成了现实,夏奇拉扬起鼻子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叫,就要带着孩子往远离狮子的方向逃跑——太可怕了,她绝对不能让自己的孩子被吃掉! 小象正是懵懵懂懂的年纪,她什么也不懂,只知道黏着妈妈,眼看着妈妈突然把腿往后跑,她也稀里煳涂地跟着跑了起来。 诺薇注意到这个动静,连忙招唿其他的成员去跟着夏奇拉母子,因为她知道,不管夏奇拉往哪个方向跑,只要他们脱离了大部队落单,那就是危险降临的时候。 夏奇拉完全是关心则乱,她跑到了河边,看着湍急的河水,突然灵光一闪,想起首领诺薇曾经说过狮子怕水的情况,当下也顾不得身后象群让她停下的唿喊,就打算带着自己的孩子涉水过河。 只是当她一条腿踏进河流的时候,才反应过来这可以淹没到她大腿根的水是那么的深,最糟糕的是,不知道是不是她的动静太大,河水中冒出了一双、两双、三双眼睛…… 这些都是等候着食物送上门的鳄鱼们,他们是不敢去袭击大象这种庞然大物,可是若他们在河水中跌倒,没有了反抗之力,那就是唾手可得的大餐了。 没有一条鳄鱼会放弃送上门的美食。 冰冷的河水拉回了夏奇拉的些许理智,可是当她转过头的时候,却发现除了刚才出现的那大得吓人的白狮外,不知怎么的又多出来两头健壮的猎豹以及一只若不是仔细观察(毕竟身高体型差在那里)差点要忽略掉的有着大大尖耳朵的狞猫。 按照正常情况,无论是猎豹还是狞猫,因为体型和力量的差距,哪怕是野外单独遇上了,夏奇拉都没在怕的,她的一条腿就完全可以将对方踩得内脏都爆出来! 可是直觉却告诉她,不能轻视对方,尤其是那看似最没有威胁力的狞猫,她在对方身上感受到了一份从未有过的死亡危机。 ※※※ 面对掠食者的穷追不捨,夏奇拉顾不得更多,看着身边神色天真的孩子,那孩子甚至还因为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三种或颜色特别或外表美丽或玲珑娇小的生物,想要蠢蠢欲动靠近观察…… 夏奇拉连忙用鼻子将小象一卷一推,将对方赶进水里,想要逃到对岸去。 夏奇拉护子心切是没错的,可是她却忘记了在没有象群首领的指导下,作为新手妈妈的她并不知道该如何带领小象过河。 在慌乱之中,她只知道催促孩子赶紧逃到对面去,却不想身高还不到她大腿高的小象根本无法在湍急的河水中站立,完全相信妈妈的话,小象蒙头就扎进了河里,眨眼之间,刚刚还天真可爱的小象就被河水淹没了头顶! 更因为没有用自己的身躯挡住河水做缓冲,被河水淹没的小象下一瞬间被沖走了两米多远! 夏奇拉发出一声悲鸣,慌不择路地就要伸长鼻子去够小象,但是又软又滑的河底让她自己站立稳当都颇为困难,更不用说在顺流河水中及时抢救小象了。 不过比她反应更快的是阿图姆,在夏奇拉的悲鸣中,巨大的白狮一跃而起,「噗通」一声就跳进了河水中:「我的象!」 欧姆完全没反应过来,阿图姆就已经跳进水里去了,看着顺流而下急匆匆赶过去的鳄鱼们,阿图姆瞪圆了眼睛,吃象肉什么的完全抛在了脑后——先保住小命要紧啊! 眼看着前方阿图姆在奔涌的河水中浮浮沉沉,后面又有愤怒的象群轰轰隆隆踩得地面都在发抖一般而来,欧姆只来得及给特拉法和纳尔逊说一句:「你们先跑」,就一个勐子扎进了河里! ※※※ 几乎是在入水的那一刻,阿图姆就后悔了——阿图姆本来打算在水中咬死小象的,但是考虑到水里的血腥味会引来鳄鱼,以及要在这样的水中将小象的尸体拖上去……最重要的是,他只想着要赶紧将小象抓住,却忽略了能够把小象都沖走的河水,未必不能沖走他。 第66页 尤其是当他听到声响注意到欧姆也跳下水之后,后悔的情绪更是放大到无限大。 水的力量是十分强大的,连坚硬的岩石都能在水流的冲击下变成光滑圆熘的鹅卵石,更不用说欧姆这个血肉之躯了。 偏偏在这样的水中,鳄鱼们是来去自如,甚至因为顺流的缘故,他们游动的速度更是快上加快。 「欧姆哥哥坚持住!」阿图姆此刻再也没有任何吃小象的念头了,心心念念的就是要赶紧救到他的欧姆哥哥。可是他放弃了小象,小象却缠上了他——她还不知道阿图姆是想要吃掉她的恶魔,求生的本能让她抓住一切可以够得着的东西,偏偏因为阿图姆当初追得急,让小象下意识地用自己柔软又灵活的鼻子死死缠住阿图姆的后腿。 阿图姆此时深刻体验到了一把什么叫做自作孽不可活,他想要赶到欧姆的身边,生怕对方被水呛到或者被顺流而下的鳄鱼伤到,却因为冲过来的河水以及拖后腿的小象,让他就河中使劲扑腾也前进不了多少距离,偏偏因为不找着力的缘故,他此刻又不能咬断小象的鼻子。 就在他心急如焚的时候,大概是因为欧姆轻的缘故,很快他就被冲到了阿图姆和小象那里。 「欧姆哥哥快抓住我!」阿图姆心下一喜,连忙伸出前肢将湿哒哒的狞猫一把捞进怀里,还买来得及检查欧姆的情况,他突然听到身后传来如雷鸣轰轰的巨响,同时自己的身体被一股无法抗拒的大力往后拉扯。 在他印象中最后的景象,就是蓝天白云,以及在欧姆睁开眼睛后,那如同宝石一般的眼中映照出的无底深渊。 ※※※ 欧姆在醒来的时候,只感觉身上有一个软乎乎又肉乎乎的长条状在戳来戳去,同时鼻端还闻到了一股十分难闻且浑浊的气味,有点像是臭鸡蛋,但味道更甚。 他勉力睁开眼,在睁眼的瞬间,感觉眼瞳有细微的针扎感,但这种痛感转瞬即逝,欧姆一骨碌站起身来,却发现四肢乏力头晕目眩,待得身体的那一阵不适过去之后,欧姆抬头本来想要寻找阿图姆,映入眼帘的却是一条粗壮的长条状鼻子和一个硕大的蓝灰色大脸,一双亮晶晶的豆子眼里满是惊喜:「呀,你终于醒来了啊小猫~」 被对方过于凑近的脑袋吓得下意识弹起四米高的欧姆:谁是小猫(╬◣д◢)! 待他再次落地,这才反应过来对方正是之前他们打定主意要下手的小象,看着对方那一会儿晃来晃去又一会儿捲来捲起的长鼻子,欧姆大概明白了刚才那动来动去的软条是什么东西,怪不得他觉得不像蛇那样冷冰冰,而是有温度的。 因为之前欧姆的体型太小,小象并没有注意到欧姆也是猎食者中之一,此刻见到对方蹦那么高,她还咯咯笑着:「小猫,好高好高啊!」 「小猫?」小象见欧姆没搭理她,还想再凑过去,却见对方如闪电一般从自己面前消失,然后连抓带拖地要把那只一半身体泡在水里的白狮拖上来。 欧姆在尝试了许久之后,还是没能将阿图姆从水里拖出来——虽然他的力气远超于狞猫的平均水准,可是现在的阿图姆这近四百公斤的重量实在不是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史莱姆能拖得动的。 「建议宿主寻找外援。dy的话说完后,欧姆就将目光转向了躲在一旁的小象。 小象是不谙世事但并不代表傻,她还记得这只白狮子勐地出现之后带给自己的极大惊惧,更何况妈妈的慌乱也给她留下了不少的心理阴影,所以虽然很想再和那只小猫玩耍一下,她却不敢再靠近:「你不要去动那个坏蛋啊!他会吃了你的!」 「放心吧,他不会吃的,而且我保证如果你帮忙的话,我也不会让他伤害你的。」欧姆信誓旦旦道。 如果是小象的母亲夏奇拉在这里,肯定是半个字都不相信欧姆的鬼扯的,但是出生还不到半年的小象却毫不怀疑,甚至还天真地期待着:「那我救了他之后你会和我玩吗小猫?」 欧姆仰着头看着小象的肥下巴——虽然小象还是个宝宝,但刚出生就有一百二十公斤身高就有一米的她在经过母亲每天充足的乳汁养育下,已经远非狞猫可以相比的壮硕了——干巴巴道:「……如果你不叫我小猫我就和你玩。」 「好呀好呀,那我们能换个地方吗?」小象刚答应了,就又提出一个条件,「这个地方太安静了,好吓人啊。」 欧姆环视四周,雷达耳动了动,这才注意到他们现在在一个未知名的湖畔。 湖水周围生长着的树木高大茂密,晨光照耀下,和一般蓝色完全不一样的橙红色的湖水波光粼粼,仿佛是一汪被打翻的橙汁。 但这个颜色虽然罕见却也不是从未见过,撇去湖水颜色不谈,按理说应该是一个颇为适合居住的世外桃源,但却如小象说的一样,四周连鸟鸣虫响都没有,一切都安静得诡异。 第36章 狞猫第三十六天 如果不是能看见在微风吹拂下微微泛起粼粼波光的湖面, 如果不是能听到自己的唿吸声, 欧姆几乎以为自己面对的是一副浓墨重彩的静物油画, 又或者是自己身处太空之中了——因为只有在没有借支传递声音的太空之中,才会如此的静谧。 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 人若反常必有刀,言不由衷定有鬼。 欧姆相信他体验的这个世界不会存在什么妖魔鬼怪, 可也正因为如此,他才对现在这不同寻常的环境更加紧张。 第67页 dy, 可以确定我们现在所在的位置吗?」 「以悬崖瀑布为界,现宿主位于红谷境内。dy的机械女音平板地响起,却让欧姆悚然一惊:「红谷?!」 「是的,虽然宿主在从瀑布上方掉落的时候昏迷过去,但是宿主、阿图姆和小象却一起随着瀑布和河水飘荡道红谷境内的湖中。不过因为红谷其他地方宿主未曾踏足, 因此不能确定现在的位置处于红谷中哪个方位。dy一五一十地解释道。 而也是听dy的话,欧姆才突然想起, 他们从阿曼达那里得知红谷的事情之后一路前行, 距离现在也大半个月了。 还因为是在赶路, 所以他们走过的路程比远比他们所以为的要远得多……这么想来,距离红谷越来越近也是十分正常的事情。 但他没想到, 会这么近。 不过,如果不是这次的意外, 想必他们还是会老老实实地走陆路,然后再走过那片红谷外的仙人掌林才算是真正到达目的地吧? 谁能想到通过水路就能节省好多时间呢? 欧姆只是感慨了几秒钟,便将注意力又放回到了阿图姆的身上, 他可没忘记阿曼达谈红谷色变的模样。 红谷中有怪物……而这种异乎寻常的安静,会不会和那怪物有关呢? 此时此刻,他们是否已经在怪物的领地,而怪物是不是在某个角落偷偷注视着他们呢? 这么一想,欧姆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他急切招唿着还别别扭扭的小象:「我待会儿去给你找好吃的的果子,但是你现在得先帮我!」 ※※※ 有了小象的帮助,欧姆他们可算是连拖带拽地将阿图姆给拉上岸来了。 欧姆顾不得甩开身上的水,赶紧跳到阿图姆的胸口,先是趴下听了听心肺的声音,然后就开始用「小拳拳捶胸口」,不仅如此,还左右开弓对着白狮的大脑袋就来了一套「还我漂漂拳」,那力道之大看得一旁的小象都一边摇晃着大耳朵一边往后退,本来打算催促欧姆去给她找甜甜的果子的话都咽了回去。 亮晶晶的豆子眼里满是敬畏——这只猫猫好兇啊。 欧姆没有心情去管小象,他一边努力给阿图姆做心肺復甦(也不知道这对于狮子来说是否起作用),一边给系统紧急联繫:dy,帮忙检查一下阿图姆的身体状况,他是不是伤到哪里了?」 如果只是呛水的话,不会这么久还醒不过来,可是看他身上并没有血污的情况,排除了外伤的可能,就只剩下内伤了。 想到那么湍急的河流里或许会有暗礁,还从那么高的瀑布上方直接摔下来,就算现在阿图姆已经变成了大狮子,也肯定会有内脏或者软骨组织的损伤,而这些都是肉眼看不出来的。 与此同时,欧姆的眼角余光注意到蓝色的湖面有些不对劲,似乎有什么白色的东西在浮浮沉沉? 欧姆多看了一会儿,确定不是湖面在光照下反光的错觉,而是真正的大片微微泛黄的白色物体在湖面漂浮。他定睛一看,随即大惊失色——如果他没有看错的话,那纹理走向……是鳄鱼皮——鳄鱼翻过来的肚皮!? 什么情况下这些鳄鱼才会违背常理地「底朝天」?欧姆心中有了一个可怕的猜想——这些鳄鱼……是死了?! 可是完全看不出他们身上有什么伤口,更嗅不到一星半点儿的血腥味…… 到底是什么原因……阿图姆会不会也…… 这个猜想如闪电般出现在脑海里的同时dy那机械平板的女音及时响起,阻止了欧姆的自我惊吓,可是没等他松这口气,就dy话语中的结论惊愕失色:「中毒?」 ※※※ 欧姆很想dy是不是哪里搞错了,毕竟这自然界的毒素和毒源这些,不认识的都不会去碰,那么这毒素到底从何而来? 「准确说来,这并非植物性或者动物性毒素,而且溶解气体类。dy知道这个时候欧姆也没有心情听自己科普,于是删繁就简,将分析结果告知,「水中富含硫化氢气体。」 欧姆瞳孔骤缩:「——硫化氢!?」 哪怕作为一名对化学并不在行的史莱姆,欧姆也能够从名字中带的那个「硫」字猜测到一星半点,这必然不是什么有好处的东西。 「是的,硫化氢在标准状况下是一种易燃的酸性气体,无色,低浓度时有臭鸡蛋气味,浓度极低时便有臭味。硫化氢作为超剧毒,即使稀的硫化氢也对唿吸道和眼睛有刺激作用,并引起头痛,浓度达1mg/l或更高时,对生命有危险……能溶于水。」 欧姆本来在听到硫化氢这个名词的时候就心里咯噔一跳觉得不好,在听dy后续的科普之后更是整只狞猫都炸毛了:「你是说,阿图姆是因为这水里的硫化氢气体所以到现在都昏迷不醒吗?可是为什么我和那头小象……不不不,你先说一下这种情况该如何急救!」 lady也明白此刻欧姆的心急如焚,不敢怠慢连忙将数据资料库中关于硫化氢中毒的急救治疗调出来,欧姆一目十行地看过,目光锁定在「吸氧」和「换血」两个词上。 可是吸氧要高端的医学设备,这莽莽草原差不多原始社会,连一根体温计听诊器都没有,更不用说高压氧了。 至于换血疗法,换血疗法可以将失去活性的细胞色素氧化酶和各种酶及游离的硫化氢清除出去,再补入新鲜血液,只是针对阿图姆的体型,起码得1000ml以上…… 第68页 就在欧姆陷入抉择的时候dy却不紧不慢地开口:「宿主不用担心,阿图姆已经与你的生死联繫在一起,只要你们俩之中只要其中一个没有性命之忧,另一个就不用担心。」 欧姆面无表情:「……哦。」 dy啊……」 lady:「宿主?」 心情像是经歷过一场过山车的欧姆此刻爪子痒痒,但是却不得不咬牙道:「以后这种重要的事情,可以提前说。」 lady:「好的宿主。」 ※※※ 虽然dy的保证,但是没有亲眼见到阿图姆清醒过来他还是不放心。 「猫猫,我肚子饿了,我想吃甜甜的果子,还想喝neinei……」见欧姆守在白狮旁边,小象实在是忍不住腹中的飢饿,鼻子一甩一甩地蹭过来,亮晶晶的豆子眼里满是「你说过的你要信守承诺」的执拗。 欧姆正忧心着,可是也的确想起自己答应了小象,还没等他开口说话,就听得旁边传来轻微的咳嗽声。 「阿图姆!」欧姆惊喜地看过去,小象却是一个激灵,扭着屁股赶紧躲到了一旁的大树后面——嘤嘤嘤她好想妈妈呀。 欧姆作为能够使用全种族史莱姆天赋技能的狞猫,因为黑暗史莱姆和泡沫史莱姆的特性,几乎可以说是百毒不侵,自然也是包括超剧毒的硫化氢——如若不然,他又怎么能够在鳄鱼死掉阿图姆昏迷的情况下还清醒无恙? 阿图姆虽然一开始的确出现了硫化氢深中毒的反应表现,但因为沾了欧姆的光,在被拖出湖水中一个小时后左右便突然一个喷嚏醒了过来。 彼时小象正委委屈屈地嚼着嫩草叶子,虽然她还没有断奶,但是生活所迫,也只能吃这个了。好在欧姆有史莱姆的融化技能,能让这些草叶软化成入口即化的草汁,这才免去了小象饿得直哭的魔音灌耳。 「欧姆哥哥!」阿图姆醒来之后第一句就是这话,他的记忆还停留在最后他还抱着欧姆一起跌落瀑布的时刻……对了,他的后腿还缠了一只小象。 「阿图姆,你感觉怎么样?」欧姆一直紧紧盯着阿图姆的情况,见他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内心那口提着的气已经松了一半,「会不会有头晕头痛的感觉?唿吸会不会困难?眼睛看东西会模煳吗?能不能听得清楚?」 如连珠炮弹的一大串将阿图姆砸得头昏眼花,他眨了眨眼睛,然后前爪扣地后腿伸直,整只狮子一边打哈欠一边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听着关节噼里啪啦的响声,阿图姆仔细感受了一番:「没事啦欧姆哥哥!我现在身体倍儿棒!可以马上抓一头小象!」虽然很享受欧姆哥哥落在自己身上关注的视线,可是他更不忍心欧姆哥哥担心焦虑。 阿图姆说完,就看到了在一旁吃得如铡草机一般的小象,眼神一凛,眼看着就要动爪,却被欧姆跳起来直接一巴掌打在了爪子上:「住手!这只小象我罩了!」 对于已经成年的阿图姆来说,欧姆收起了肉垫里的爪子的一拍差不多跟挠痒痒一样不痛不痒,但是心理受伤却是身体所无法比拟的:「欧姆哥哥?」 看着阿图姆这么一只大西几还跟他委屈巴巴的,欧姆耐心地给他解释:「小象和我一起救了你,她也算是对我们有恩的。」他将当时将阿图姆从湖水里拉出来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通。 小象点头如捣蒜,脑袋上蒲扇大的耳朵因为她的动作唿啦唿啦的:「对!你、你不能吃我!猫猫你说的要保护我的!」 阿图姆不满地瞪了瞪眼睛:「猫猫?保护你?」 欧姆伸出前掌在额头上拍了一下:「小猫和猫猫都不要叫,我叫欧姆,你可以直接称唿我的名字。这位是阿图姆,他不会伤害你的。」 小象眨巴了几下眼睛:「好的哟,欧姆,我叫莉莉安。」完全没有和阿图姆打招唿的打算——她虽然象小,却也是会记仇的!枉她一开始还觉得对方白色的毛毛漂亮呢哼! 「对了,莉莉安,你有没有觉得身体不舒服什么的啊?」欧姆这不禁有些愧疚,之前他的全部身心都放在阿图姆身上去了,这才想起关心对方。 好在幼小的莉莉安完全没有放在心上:「我肚子饿了。」 欧姆回想了一下对方差不多吃了快六七斤嫩草嫩叶的食量:「……好的,待会儿我会给你找更多吃的,除了这个呢?有没有头晕之类的?」 「没有哦……不过眼睛有点点痛,喉咙和鼻子也有点点痛。」莉莉安毕竟还小,词彙量不足,很难描述清楚自己的不舒服。不过她能忍到现在欧姆问了才说,也说明她其实一直在心存戒备——因为觉得周围的环境不安全,不能放松,所以才不敢轻易地展示自己的情况。 欧姆见状,也不开口问了,直接dy对小象进行了健康状况的扫描。 lady的工作效率极高:「宿主,莉莉安表现为轻度中毒,现在情况并不严重,但如果长期处在这种硫化氢气体的环境下,后果会十分严重。」 而dy说话的同时,阿图姆也耸了耸鼻子,然后打了一个喷嚏,露出一脸厌恶:「欧姆哥哥,你有没有觉得这儿很臭啊?像是什么烂掉的感觉……」 第37章 狞猫第三十七天 「对对对, 我也闻到了, 比不小心踩到便便还臭!」不等欧姆回答, 小象莉莉安就捲起鼻子塞进嘴里,一副宝宝要被熏shi了的小模样。 第69页 关于阿图姆说的臭味, 其实阿图姆之前也闻到过,而且因为掠食者灵敏的嗅觉, 让他一开始的时候差点被刺激得炸毛。欧姆顿了顿:「是有毒的气体。」 「有毒!」阿图姆眉头一皱,更没有细问什么毒, 然后下一个动作就是低头叼起欧姆的脖颈肉往自家的背上一甩,作势就要往和湖相反的方向跑——太危险了,不能让欧姆哥哥中毒! 「等、等等阿图姆!」欧姆被这一连串的动作给弄懵了,等他趴在白狮的背上,见对方已经跑了两步了, 连忙抓住对方的鬃毛,「你知道往哪儿跑吗?还有这儿是红谷, 你忘记阿曼达说的红谷怪物了吗!」同时, 他也为对方时时刻刻将自己放在第一位的举动感到暖心。 不过他这个反应倒是误打误撞dy给出的信息不谋而合了。 根dy的探测显示, 现在湖边的浓度还相对较低,往湖中间的——纵dy并不能给欧姆他们一个红谷的俯瞰地图, 但是以欧姆为中心的方圆百米内都是「可监测区域」——硫化氢浓度才更高。 简而言之,就是这种超剧毒的气体以湖中心为发散点, 越往边缘浓度也会降低。 哪怕因为欧姆和阿图姆本身的「抗毒性」对这种气体有不错的抵抗力,但是小象却并不是免疫体质。 虽然不清楚小象是如何只是轻微中毒,但这种幸运不可复制, 所以,当务之急还是往更安全的地方躲避。 狮子的鬃毛一般不会让自己以外的碰,不过对阿图姆来说,欧姆是例外的,他并没有半分恼怒,而是顺着欧姆的力道停下了脚步,十分听话地道:「欧姆哥哥说得对,是我太鲁莽了,那欧姆哥哥你说我们往哪个方向就往哪个方向。」 欧姆沉默了一瞬,直接去问系统:dy,可以探测出我们往哪个方向更安全吗?」 因为要检测一下空气中的硫化氢浓度dy那边延迟了三秒钟才回答:「在一公里以内,东南方向和西南方向的浓度相对较低。」因为她没有来过红谷,这一公里的范围已经是系统的极限了。 欧姆谢过dy,陷入沉思——两个方向吗? 欧姆正在犹豫选择,冷不丁就听到背后传来稚嫩的唿喊声:「等等我啊!」小象莉莉安碰咚碰咚地跑过来,有些气喘吁吁的样子,「你们怎么跑那么快啊,别丢下我嘤嘤嘤。」作为一个在速度方面没有任何优势而且还是重量级的选手,小象表示她心里真的苦。 ※※※ 最终欧姆他们还是选择了东南方向,因为莉莉安告诉他们在这个方向空气要湿润一些,应该会有水。 虽然对还是个宝宝的莉莉安的寻水能力表示怀疑,但是欧姆对大象找路的能力还是很信任的,死马当作活马医吧。 做下了决定,欧姆和阿图姆也不再浪费时间,带着小象就要往树林深处走去——他们走的并不快,一来是对红谷的地理环境比较陌生(就算阿图姆曾经是红谷的狮子,但是那个时候的他还太小,除了对红谷还有模模煳煳的记忆外,根本就没办法提出有用的路线规划),二来是担心阿曼达话语之中的那个「怪物」的存在。 毕竟按照阿曼达的说法来推算,现在红谷里的动物应该是非常非常少了,在一片死气沉沉的寂静中,稍微有点风吹草动的声音都能被放大无数倍。他们可不想被那怪物闻声而来给锁定了。 ※※※ 在来到红谷之前,欧姆对阿曼达说的关于红谷的情况并没有一股脑相信,毕竟他并不是土生土长的狞猫,而是见多识广的史莱姆。在信息大爆炸的宇宙星际时代,哪怕是足不出户,也能知晓天下事,也是因为眼界打开了,所以他才对红谷这边的危险性持保留态度,毕竟这是连陷阱都很少出现的世界啊。 但是当他真正踏足红谷的时候,似乎就已经理解了为什么阿曼达会谈红谷色变,先不说之前不知从何而来的硫化氢气体,光是这茂密森林里却不闻鸟叫虫鸣的环境就足够心生不安了。 欧姆和阿图姆心里的弦都绷的紧紧的,反倒是莉莉安没什么危机感,一路蹦蹦跳跳的前进。 阿图姆想要呵斥让这头小象安静点,欧姆却觉得在这种环境下让莉莉安放松一点也没什么,左右她也只是脚步轻快了一些,但是却很懂事地没有发出其他的杂音。 这就像是那种恐怖片里的场景,过于安静的环境下只能听见自己的唿吸声和莉莉安的脚步声(欧姆和阿图姆因为脚下有肉垫的原因,几乎可以做到消音的程度),或许下一秒就能蹿出一个…… 欧姆的脑内剧场在乱七八糟地上演,面上却还是一直绷着没变,好不容易随着树木的稀疏,眼看着要走出这片林子的时候,他们还没来得及放松,冷不防一声刺耳的尖叫就在耳边炸响:「啊啊啊啊——!」 以为遭遇了敌袭,欧姆和阿图姆在猝不及防之下都压低了上半身,露出尖牙,摆出了防御的姿态,但下一刻,却见走在他们身侧的莉莉安甩着鼻子抖抖索索地往他们身后躲,完全不管她那庞大的身躯是否能被遮住:「好、好多的狮子啊!」 阿图姆:你忘记了我也是狮子,而且之前还想吃掉你了吗? 等等,好多狮子? 阿图姆眼神一凝——阿曼达不是说红谷已经没有狮子了吗? 阿图姆下意识看向欧姆,正好对上对方看过来的目光,彼此对视了一会儿,交换了眼神,都很默契地不说话,而是压低了身子,往前面小心翼翼地探查——果不其然,在茂密的草丛之间,隐隐约约能够看到大概有十来只体型不小的棕黄色皮毛的狮子安静地潜伏其中。 第70页 之所以确认是狮子,正是因为其中有两头雄狮的鬃毛没有被草丛遮住,露出了一圈来,是棕黑色的。 莉莉安还是很怕,可是又不敢发出叫声引起对方狮群的注意力,只能僵硬地待在原地,只在内心不停地唿唤妈妈和家族首领。 「他们这是……在狩猎?是在守着我们吗?」阿图姆悄声凑到欧姆耳边问。 耳朵上的探测黑毛被说话的气流吹动,敏·感的的耳朵感受到湿热的气息,让欧姆有些不自在地动了动耳朵,凝视着对方的眼神犀利:「盯着我们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刚才我们从林子里过来,也没有见到有其他的大型猎物……等等,其中还有两只幼狮?」 「幼狮?」 狩猎还会带幼狮吗? 欧姆一边说着一边习惯性地跳上阿图姆的后背,阿图姆习惯性地站起身来,好方便欧姆看得更高更远更清楚——至于暴lu不暴lu……他现在作为体型巨大的白狮,这草丛本来就没办法给他提供最佳掩护,既然如此还不如大大方方地亮出来,用自己体型的优势震慑对方。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要为欧姆哥哥服务啊。 欧姆并没有在阿图姆背上待两分钟,等他确认了情况便跳了下来:「……不用紧张了,他们不会发动进攻,看起来,他们已经死掉了。」 阿图姆心里咯噔一下:「死?」虽然之前听阿曼达说过红谷里面没有狮群了,但是真的亲眼见到一个狮群全都死掉,还是让他受到了不小的从冲击。 欧姆颇能够感同身受,他的语气有些沉重:「啊,对,全部死掉了。」 欧姆率先迈开了步子:「大概是因为风是从我们背后吹过去的,所以没有闻到他们腐烂的味道……无论如何,我们过去确认一下吧。」 在这种事情上,阿图姆一向是欧姆说什么就是什么,莉莉安虽然对狮子依然心存畏惧,但是如果不跟紧欧姆和阿图姆,她也不知道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安全。 想起妈妈之前告诫自己的如果不慎走失了一定要找安全的地方呆着,这样才能保障生命安全才会有机会再见到妈妈……莉莉安觉得,欧姆和阿图姆的身边就是安全的地方,所以自己一定不能离开欧姆和阿图姆的身边,尤其是欧姆。 ※※※ 随着欧姆他们的走近,哪怕风是逆着吹的,他们的鼻尖也闻到了尸体腐烂的气味。 不过欧姆刚才并不是看到尸体腐烂而确认这狮群的死亡——事实上,哪怕他们走近来看,这群狮子从雄狮到幼崽,身上都没有一点伤痕的迹象。 甚至晃眼一看,他们都好像是在休息,两只幼崽其中一只趴在母狮的背上,另一只则在吮吸母乳——但无论他们的举动如何的栩栩如生,从他们大片脱落的毛髮以及身体干瘪脱水的模样已经明晃晃地昭示他们并没有任何生命气息了。 莉莉安已经吓傻了,不过她被倒没有乱跑乱叫,只是可怜兮兮地僵直在原地。倒是让欧姆松了一口气——毕竟他现在并没有什么精力再去追着她跑。 欧姆和阿图姆越看神色越凝重——没有任何伤口,同时面色没有任何挣扎反抗的迹象,安静得就像是正在进行日常的休息,然后勐然间——! 失去了性命。 可是,到底是谁,能够在这一瞬间夺去十来只狮子的性命? 下意识地,他们起来阿曼达说的那无声无息夺命的「怪物」。 「欧姆哥哥,这儿发现了一群秃鹫!」 欧姆随着阿图姆去看,果然在距离狮群大概百米远的地方看到了一个风干的带着干肉的骨架,从体型和旁边散落的黑白相间的皮毛来看大概是一只斑马。七八只秃鹫,有些已经倒在了骨架的不远处,有些则半截身子已经钻进了骨架里,尖勾的喙里还叼着一条以及风干变黑的肉,还有个仰面朝天但是翅膀展开做出振翅高飞状……但无一例外,他们也都没有了生命的迹象。 他们也同样的身上没有伤口,神色十分宁静,面色没有半分惊恐——就好像被某种神秘的力量按住了暂停键,让他们永远定格在了这个画面。 不得不说,这种场景着实瘆得慌。 不过再次的阿图姆胆子贼大,欧姆虽然喜欢脑补却是个讲科学的,莉莉安虽然害怕却仅仅是因为年幼,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都没有被吓得落荒而逃。 欧姆和阿图姆本来就是来见识一下红谷的奇特的——以前是奇特的环境风光以及丰富的物种,后来则加上了「怪物」——因此在一开始的惊愣之后继续探查了下去。 而这一探查,又让他们发现了刚刚差点忽视的另一个奇怪的点——按理说,高温+暴lu在空气中,这种条件极易产生腐烂生蛆流脓水,可是无论狮子也好,秃鹫也好,甚至那具被吃得七七八八的斑马尸体也好,身上连一条蛆虫都没有! 阿图姆满腹疑惑:「难不成那些噁心的臭虫都被杀死了?」 欧姆:「!」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阿图姆可能是随口抱怨一句,但却如同一道闪电划破黑夜,联想到刚才从后背吹来的风向,欧姆神情严肃,脑海中却飞快地将之前的情形串联起来。他看着还在附近转悠的阿图姆,内心得出了一个大胆的猜测——莫非,阿曼达所谓的「怪物」……其实就是硫化氢气体? 第38章 狞猫第三十八天 第71页 会得出这样的结论, 并非是欧姆有上帝视角或者dy这个系统外挂, 而是这狮群和秃鹫的死亡症状实在是和硫化氢中毒后的反应相差无几。 硫化氢闻久了或者浓度过大都会麻痹神经, 从而产生窒息的症状致死。 从狮群和秃鹫们的表现来看,他们极有可能是瞬间吸入了高浓度的硫化氢气体! 始作俑者也并非阿曼达之前所以为的「怪物」, 而确定是硫化氢这种气体。 勐一听起来,一种气体毁灭了一片乐土似乎有些不可思议, 但是早已经见识过某些化学攻击的欧姆很快理解了。 因为硫化氢对于动物昆虫来说,杀伤力是致命的。 也只有这种气体, 会将蛆虫还是虫卵的时候就直接破坏其生机,而那些产卵的蝇虫更是提前一步被杀死,自然就只能出现「风干」的死亡状态了。 而后在红谷另外十几处也发现了狮群或者其他掠食者和草食动物的尸体也证明了这一点——中途他们路过了广袤的沙丘,见到了不少沙蛇、沙蝎、蜥蜴、沙鼠,一动不动地躺在是沙漠表面或者半身埋入沙土里, 因为沙漠温差大以及缺少水分的原因,那些动物的尸体基本上是皮包骨头。 翻过沙丘他们还经过了由千年前干涸的湖泊形成的盐沼, 这片盐沼在旱季是一片龟裂的土地, 但是雨季过后, 足够的雨水使茂密的野草发芽,就会有包括斑马、角马和火烈鸟在内的众多野生动物来到这里, 呈现出勃勃生机——只不过在欧姆看到的时候,虽然依然有茂密的野草, 但是粉红色的火烈鸟全都栽倒在地,他们原本那艷丽夺目的羽毛也经过风吹日晒变成黯淡无光,有一部分火烈鸟倒在湖泊之中, 被水沤烂,配着翻着白肚子漂浮在水面的鱼类,显得可怜又可怖。 火烈鸟群之后,遇见的便是皮肤厚实又坚硬的犀牛领地,作为脾气暴躁且难啃的硬骨头,就算是狮群也很少去狩猎他们,此时他们静静地趴伏在泥潭之中,仿佛并不是死去,而只是睡着了。 林林总总,无一例外,都是凝固定格在某个瞬间,安静而迅速地被夺去了生命。 ※※※ 而有了欧姆和阿图姆走过红谷的几大地理位置dy已经利用收集到的数据将大部分的领地绘制成了地图,同时也推演出了当时红谷发生的灾难。 在欧姆和阿图姆当初看到的那片湖泊下面,其实一直以来就有一座湖底休眠火山。 所谓的休眠火山,就是曾经有过喷发的歷史,但长期以来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火山。 那片湖泊下面的火山就是如此,大概许多年前这儿还是陆地的时候,这个火山喷发过,后来因为地势低,在反覆多次的降雨后积水,经过时间的转移形成了湖泊,将这座火山淹没在了水里。但因为这座火山还保留有完好的火山锥形态,所以仍具有火山活动能力——虽然没有喷发活动,但从山坡上一些深不可测的喷气孔中不断喷出高温气体,并且在在特定时期会释放出硫化氢这种物质,这种物质通过水源形成气体,会散发出不易察觉的「臭鸡蛋」味道,时间久了硫化氢会麻痹人的神经,产生窒息的症状令人致死。 只不过由于湖比较深,湖底区域的水压自然很大,这些二氧化碳没有以气泡的方式浮上水面,而是溶入了湖水中。 就这样,湖水里积聚的硫化氢气体越来越多,长达几百年。 这一切都发生在湖水中,逸出水面的少之又少,因此从外表上并看不出来什么。甚至因为生物优胜劣汰的进化特性,使得湖水里浅水层能活下来的水生生物都自带抗硫化氢体质。 只不过硫化氢对身体机能的破坏性太大,导致湖水之中稍微体型大点儿结构复杂点儿的生物是没有的——不过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倒是让湖水清莹透彻极了。 哪怕是作为长寿的象群也不过七八十岁,对于过去的歷史和经验纵然可以口口相传,但是遗失的部分太多太多。 长久以来,红谷这边一直都安静祥和,所以当初塞万狮群以及其他的种族在红谷生活的时候,根本就不知道他们日夜生存的地方会有一个定时炸弹。 这个雨季的最后一天,电闪雷鸣,轰鸣的雷声和明亮到刺眼的闪电让天性对此畏惧的动物们都迫不及待地寻找一个自认为安全的地方躲避。 只是他们在躲避来自天上的威吓的时候,并没有想到,真正的危机会来自地底。 灾难原因并非湖底的休眠火山爆发,而是起源于湖岸边发生了山体塌方。 雨季过于充沛的雨水本来就容易造成塌方,偏偏在雨季结束的那天晚上闪电多次击落地面。 当时欧姆和阿图姆正在和格伦狮群战斗,欧姆就利用闪电击落的电火花和猎豹兄弟一起杀死了雄狮格里——如果说对于欧姆他们那个时候最大的灾难不过于闪电带来的天火引起了一场大火,那么对于红谷的动物们来说,那击落道地面的闪电带来的便是灭顶之灾。 因为前期休眠火山的岩浆释放出的大量硫化氢气体从湖底很多裂缝进入湖水中,日积月累,导致因为整个湖就是一个火山口,火山内壁经过风化,发生了坍塌。 闪电击落的木头石块等让巨大的土方坠入湖中,打破了湖底的压力平衡,积聚在湖底的硫化氢气体,瞬间从水中被释放了出来,夹杂着湖水,如同喷泉一般从湖面喷出。 第72页 就像是加满了二氧化碳的密封饮料,在没开盖之前,无论有多少气泡都是稳定且安全的,可是一旦有外力撞击摇晃并且同时开启了瓶盖,那么里面的气体就会携带液体喷涌而出! 硫化氢气体可比二氧化碳气体更致命。 混合了硫化氢的水雾很快随着暴风雨中的风四处飘散,很快以湖面为中心向周围扩散……最终的结果就是,从雄狮到蚂蚁,没有任何倖存的。 ※※※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硫化氢气体并非是永存不变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毒气也会慢慢消散,只不过在这大自然中,速度会比较慢罢了。 这也就意味着,至少短时间里,红谷这片地方,是真的不适合迁徙回来的动物居住和生活了。 欧姆和阿图姆以及莉莉安用了大概五天的时间离开红谷,空气中的硫化氢浓度含量随着欧姆和阿图姆的前进方向而越发稀薄,但是想到一路走来那些无知无觉失去性命的尸体们,还是让他们不寒而慄,哪dy对欧姆说此时空气中已经不再含有硫化氢了,也没能让欧姆沉重的心情缓解些许。 不过情况也容不得欧姆过多沉浸在沉重的心情之中,整只狞猫就被大地的震颤给吸引了全部注意力。 欧姆抬眼望去,前方一片滚滚黄土,仿佛整片大地都在发抖。 因为才dy交流了红谷的情况,欧姆下意识地以为是地震之类的,但是随即响起来的一声象鸣给出了答案:「哞——!!」 领头的是一头身形巨大又气势汹汹的母象,宽大的耳朵和粗壮的四只以及又长又弯的象牙更是赋予了她锐不可当的气势。 「欧姆哥哥快逃!」阿图姆虽然前些日子一直惦记着吃象肉,但那只是针对未成年的小象,面对如此庞然大物xn的情况,纵然他是体型巨大狩猎本领高超的白狮也只有避其锋芒的份儿。 但听觉敏锐的欧姆却觉得对方象哞似乎有些熟悉。 没等他从记忆中翻找出答案,就听得他们身后原本在大嚼去刺仙人掌的小象莉莉安爆发出一声惊喜的「哞——!」,随即便碰咚碰咚地撒欢儿地沖了过去。 象群来势汹汹,本来是为復仇而来,因此他们的注意力都在欧姆和阿图姆身上,但是当他们在看到莉莉安娇小(欧姆:你仿佛是在逗我?)的身躯出现在他们视野之中的时候,为首的母象勐地减缓了速度,同时扬起鼻子发出叫声,紧随其后的象群们便放慢了他们的脚步。 莉莉安认出了这是自己的家族象群,她欣喜若狂地跑过去,却被领头的母象用鼻子抵住。 莉莉安不知道是因为自己这几天都与阿图姆和欧姆在一起,身上沾染了雄狮和狞猫的味道,让母象对这个长得像是小象但是气味却像勐兽的生物持审视态度——作为首领,任何可能对象群造成危险的威胁都不能放过——见自己好不容易见到了家人亲戚,却被他们拒之门外,整头象都不好了,哭唧唧地转圈圈,还一遍又一遍地试探上前。 关键时刻,还是莉莉安的母亲夏奇拉认出了自己的孩子,她从首领的身后走出来,用长鼻子和莉莉安的鼻子试探性地勾了勾,又闻了闻对方臀部的气味,终于确认了这个有着勐兽气息的小象就是以为已经遇害的女儿! 夏奇拉喜出望外,朝着族人低声哞哞了几声,象群们也反应过来,纷纷将失而復得的小象围在中间…… ※※※ 「我说,此时不跑更待何时?」不远处突然响起熟悉的声音,让欧姆勐地转过头去,那一棵面包树后躲着的,不正是特拉法吗! 他们也来了? 好友重逢,自然是万分欣喜的,只不过欧姆刚走了几步,那边的几十头大象就迈着沉重的步伐围了过来。 见状,特拉法也不再躲藏,从藏身的地方跳出来,长腿嗖嗖嗖地跑到欧姆身边,一副同仇敌忾的模样,紧跟他身后的是三道身影。 三道? 不止是纳尔逊吗? 这个疑问刚在脑海里成型,欧姆只来及匆匆一瞥,似乎也是两只豹,而后他的注意力就被象群拉过去了——毕竟当一头成年象站在自己面前的时候,那过于突出的存在感实在是没办法忽视。 阿图姆和特拉法他们下意识做出了防御的姿势,欧姆却对他们摇摇头。 母象首领实在是太大了,相比之下,本来身体娇小的狞猫更是显得mini起来,大概是从来没有和这么小的生物还是猎食者对话,母象的声音放低了很多,饶是如此,听在欧姆的耳朵里也隆隆作响。 事实证明欧姆的想法没错,象群不仅仇恨和怒火烟消云散了,反而因为莉莉安的撒娇话语中得知这些日子都是白狮和狞猫照顾小象的。 硫化氢气体对动物的伤害性是巨大的,但是对植物却并没有多少影响,不然欧姆和阿图姆还要头疼莉莉安的餵养问题——没办法,虽然莉莉安现在还是个宝宝,但是她每天的食量也大得惊人。好在莉莉安知道现在的没有母乳可以喝,所以嫩草嫩叶也是来者不拒的。 只不过在正值母乳餵养的阶段断了几天,莉莉安还是稍微瘦了一点点,不过精神头很好,而且活蹦乱跳的,已经让夏奇拉非常开心了。 作为群体观念极强且小幼崽是整个群体的宝物的象群,此刻对欧姆和阿图姆全然是感谢之情了。 第73页 对于象群的感谢,阿图姆和特拉法他们完全是懵的,他们以为是要爆发一场大战,结果没想到不仅是雷声大雨点小,而且那点儿雨还没有洒到自己的身上就已经变成了朵朵鲜花? 不过对着母象首领那睿智又深邃的慈和眼神,至少他们几个再生不起吃小象的念头了……emmm,至少眼前的这个象群可以从食谱上划去了。 第39章 狞猫第三十九天 大概是有了莉莉安这个缓冲剂, 所以这个时候就出现了神奇的一幕——一群大象和几只勐兽气氛和谐地谈话。 在天空中飞过的鸟雀见到这一幕都差点扭到自己的脖子, 下意识地就来了个空中打急转, 往另一个方向飞去了。 不过这并不影响欧姆他们和象群之间的交流。 除了生存之外,其实大草原上的各种生物种族还是非常和谐的, 一见面就撕得你死我活的毕竟少见。 从象群首领的口中,欧姆他们得知, 当初莉莉安被河水沖走,本来以为生存无望, 但是母象首领想起这条河的终点瀑布下方就是连接着红谷下方的河道,作为今年雨季后第一个出生的象宝宝,象群最终决定往红谷的方向进发——其实他们本来也要来这里,只不过加快了赶路的速度——本来是没报什么希望的,却没想到奇蹟真的发生了。 大象的耳朵不是长那么大可不仅仅是为了扇蚊子的, 虽不如狞猫的听觉敏锐,但是听觉范围更远更大。 对于红谷发生的这一切, 象群也并非一无所知, 也是有所耳闻。 也因此, 他们本来是打算见红谷作为此次迁徙之旅的终点站的,但是现在不得不再次出发, 往另一处绿洲。 「另一处绿洲?是指这个这条旅程的终点站吗?」欧姆有些好奇。 「对,那同样是一片非常广袤的草原, 只不过比不得红谷有山有水有瀑布和树林,那儿更多的是平坦的草地。」 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大部分的食草动物才会选择落脚在那里——但也是这样, 导致那边草原的草在旱季来临的时候会被啃光,生长速度比不上被吃掉的速度,大规模的草食动物便只能随着大部分再次进行迁徙,留给那片草原休养生息的时间,等到雨季过后再次回归。 ※※※ 欧姆他们本来打算来一趟红谷之后便在这儿生活一段时间的,但是没想到突然中途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他们也只好选择随着象群去他们所在的新家园。 至于后续的大部队角马、斑马、瞪羚、野牛等等,欧姆相信就算有一些会误闯进红谷,但是真的遭遇了硫化氢气体,想必也会知难而退。 一种种群,绝不会只因为一次灾难就消失殆尽的,除非是整颗星球范围的大灾难。 欧姆本来就没有忧国忧民的心,比起担心这些有的没的,不如先填饱自己的肚子才是正理——之前因为整个红谷陷入死寂,这红谷基本上「千山鸟飞绝」了,连一只活着的虫都没有,更不用说大型的猎物了。莉莉安可以有没受到多少污染的植物可以吃,但是肉食性的欧姆和阿图姆可是遭了不少罪。 阿图姆作为狮子虽然食量大,但是耐饿性也不低,曾经塞万在带领狮群迁徙过程中,有差不多一个月没有进食也没有倒下,阿图姆在遇到欧姆之前也是尝试过挨饿的滋味的。虽然自那以后都就一直吃得饱饱的,却并没有影响他的耐饿能力。 而欧姆作为狞猫,因为洁癖和挑食使得他对猎物有诸多挑剔,但这并不代表他在恶劣环境下还要挑三拣四,再加上自身的抗毒性,基本上这几天他都是靠着尸体过活的。 也怪不得等那群大象前脚刚离开,后脚特拉法就把不知道从哪儿抓到的一只野鸡叼过来让欧姆赶紧填填肚子。 阿图姆:猎豹速度快了不起啊(╬◣д◢)!? 欧姆也不矫情,撕开野鸡翅膀和尾巴上的硬羽,并咬破腹腔将臭臭的肠子抖出来之后,便将剩下的短毛连同肉囫囵吞了下去。 阿图姆很想让欧姆不要吃特拉法给的东西,但是他也知道欧姆这几天的确吃的不好,而他也没有那么灵巧的身手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抓到猎物……哼,只能说特拉法这只猎豹实在是太心机了! 不过心情不爽的可并不止他一个,欧姆在进食的时候,阿图姆就注意到多出来的那只陌生者了——之所以是说一个而不是两个,是因为另一位正是有过一面之缘的阿曼达。 也不知道原本说要离开红谷的阿曼达怎么又回到了这里,而且还和特拉法纳尔逊兄弟俩碰上了。 欧姆进食的速度很快,大概就两三分钟的时间,吃完了他舔舔嘴巴,觉得差不多有三四分饱了,这才将目光投向那位陌生者:「特拉法、纳尔逊,这位是……」 看对方长得像是豹子,有着斑斓的皮毛以及和特拉法相差无几的体型,可是头部又和狮子有点相似,颈部有二十厘米左右的鬃毛——不过不能否认,有着豹类基因的他长相上十分出色的,比起特拉法更多了几分狮类的阳刚和悍然。 当然,外貌并不是吸引欧姆的原因,而是对方那在看到特拉法给自己抓了一只猎物之后那似乎要把自己看穿一样的眼神。 ※※※ 「我是罗伊,你就是特拉法哪怕受伤也要赶过来搜寻救助的狞猫吧?我开始还以为他是搪塞之词,原来是真的。」特拉法刚张了张嘴,对方就抢先说道,不知是不是欧姆的错觉,总觉得对方自我介绍的时候,似乎是在咬牙切齿? 第74页 奇怪,自己有哪里和对方结下了矛盾吗? 不过……「特拉法受伤了?什么时候的事情,严重不严重?」 面对欧姆关切地凑近,特拉法有些不自在地微微偏头:「不是什么大事,只是轻伤而已,现在已经痊癒了。你们才是,招唿都不打就跌到河里……我本来都……还好你和阿图姆都没事。」 「那是,无论什么情况,我都会把欧姆哥哥保护好的!」阿图姆挺起胸膛道。 特拉法:「是吗?那你为什么没有让欧姆吃饱?」特拉法看得出来,那只野鸡只是让欧姆润了润肠子而已。 阿图姆:可恶啊(〃>皿<)居然一时无法反驳! 「不用责怪阿图姆,红谷现在有生命的动物都没有了,他就算本事再强也没办法凭空变出来猎物的。」欧姆忍不住为阿图姆辩解道,事实上自从阿图姆长大之后,他更多的是在受对方的照顾了。 意识到欧姆的态度,特拉法的尾巴轻轻地甩了一下:「我懂了。不过红谷到底是怎么回事?看你们安然无恙,应该没有遇到阿曼达说的那种可怕怪物吧?」 阿图姆:「怎么可能没遇到?我们一被水冲进红谷,就最近距离接触到了!」 「什么!?」阿曼达吓得倒吸了一口冷气,她惊疑不定地看着毫髮无损的阿图姆和欧姆,「可、可是你们看起来……」 「不是,」见阿曼达他们都神情紧张地看过来,欧姆动了动耳朵,「我们的确遇到了杀死红谷的生物的罪魁祸首,只不过对方并不是某种生物,而是一种气体罢了。」 因为dy的系统整理,欧姆简单又不失清晰地将事情的前因后果都讲了一遍。 特拉法他们听得一脸惊讶,他们万万没想到原来所谓的怪物并不存在,但同时也下意识松了一口气,如果真的是某种生物的话,少不得这草原上又会掀起一片腥风血雨……活着本来就够不容易了,实在是不想让难度翻倍。 「不过红谷是真的进不去了吧?」阿曼达有些惋惜道,她本来就是放心不下所以半路折返,同时也心存一点点希冀,或许特拉法他们合力能将怪物打败……却不想真正的幕后兇手是没有形体的气……唉,算了,她本来也有了心理准备了不是吗?况且纳尔逊虽然有时候傻乎乎的,却也很可爱,或许不久之后她也会有几只可爱的毛茸茸的小宝宝了呢? 「为什么你们这么相信狞猫的话?」 「因为他是欧姆哥哥啊!」阿图姆理所当然道,其他猎豹也一副毋庸置疑的样子,硬生生让罗伊将满腹疑惑咽了下去——在他看来,狞猫这种小不点,这么也不该是这个奇特组合里占据主导地位的那一个啊。 事实上,他本来就是听到白狮的出现,因此才一路打听过来的,当然他也没想到自己会遇到真命天豹——有特拉法在眼前,谁还在乎白狮子黑狮子啊! ※※※ 虽然内心表示不贊同,但这并不妨碍罗伊为了留在特拉法的身边将意见保留,不过当他看到欧姆独自一猫就杀死了一只成年水羚之后,这点保留意见就藏得更深了。 他看得出来欧姆的力气是不够扑杀一只体重是他十倍的水羚,但凭藉他的谋略,他并没有费多大力气就完成了这个看似不可能的狩猎。 作为一只比不上父母的混血种,本身也是更多靠脑子的罗伊大概明白了为什么欧姆个子小小,但是地位重重了。 罗伊对欧姆的意见在逐渐减少,但是阿图姆对罗伊的意见却没有减少过,看罗伊和特拉法这会儿正好不在:「欧姆哥哥,罗伊这傢伙到底是什么啊?长得怪模怪样。」 「他是很稀有的豹狮兽哦。」在见到对方的第一面之后dy就主动开口说一定要将对方留下来——至少要留到她将豹狮兽的相关资料记录完整为止,毕竟这种存在,是几乎不可能在野外出现的。 「豹狮兽?」阿图姆疑惑地重复了一遍,「怪不得有豹和狮子的特徵。」 「哇欧姆你怎么看出来的!」纳尔逊正好听到了一耳朵,咋咋唿唿地就嚷开了,「一开始我和哥还以为罗伊这种长相就是阿曼达以前说的红谷怪物呢!嗷——!」他话还没有说完,就被阿曼达用尾巴抽了一下后腿:「就你能说!」 被抽了一下,纳尔逊却反而美滋滋的,咕噜咕噜地往阿曼达身上蹭:「是是是,阿曼达你教训得是。」 欧姆和阿图姆微微睁大了眼睛看着这一幕——看不出来啊,这才几天短时间啊,就嗯咳咳好上啦? 不过惊讶之后就是欣慰,毕竟能和自己喜欢的姑娘在一起,也是很幸福的事情了。 就是不知道这傢伙什么时候也栽倒在哪个身上了——阿图姆看着不远处已经和罗伊合力扑到了一只大林羚的特拉法,暗戳戳地想着。 如果说原来看到特拉法居然抛下他和别的豹一起嬉闹的话,他早就打翻兄控的醋罈子了,不过他现在有美相伴,不仅不会酸熘熘的,反而被勾起了约会的心情,和阿曼达你一下我一下地跑开过二豹世界去了。 随着队伍越发扩大,占据他欧姆哥哥心思的傢伙就越多,这让他很有危机感。此刻见到两只猎豹都被「勾搭」走了,阿图姆心里乐开了花,面上却是十分一本正经:「欧姆哥哥,你看这些傢伙都是靠不住的,有了新的伴儿就完全忘记我们这些伙伴了!」 第75页 阿图姆的「挑拨」欧姆又怎么可能听不出,不过他的确也只是将特拉法和纳尔逊当做朋友和伙伴,现在他们有了新的伙伴/伴侣,他只有觉得高兴的,不过:「那等阿图姆你要是遇到了某个或者某几个中意的可爱漂亮的母狮……」 「欧姆哥哥!我才不要什么母狮呢!我们说好了要一直在一起的!」阿图姆有些不乐意地打断了欧姆的话,都学会抢答了。 欧姆看着白狮急切却真诚的面容,道:「好叭,是我的不对,我以后不会再提起这方面的事情了,我们兄弟俩就做两个快乐的光棍儿吧!」特拉法和纳尔逊离开他他只会不舍,但依然会祝福,但如果特拉法有一天也会离开自己……所以,既然互相都离不开,那就继续一起走下去吧。 不清楚欧姆做下了什么样的决定,阿图姆却敏锐地感觉到欧姆和自己之间的氛围越发的融洽了几分,他不由得有些傻乎乎地低下头,伸出舌头舔了舔欧姆:「嗯!」 第40章 狞猫第四十天 作为一只犀鸟, 凯文飞过的草原要比在陆地上有四条腿走路的生物们要多得多。 当初他本来是打算投靠塞万狮群的, 结果在为塞万狮群传递消息的时候看中了更符合他心意的阿图姆。 只可惜还没来得及等他毛遂自荐, 阿图姆就要和欧姆他们去游歷了,凯文是非常想要跟着一起去冒险, 但无奈自己还有老婆孩子要照顾,而且阿图姆非常坚决地拒绝了他的跟随(阿图姆:地上已经有两个多的了, 他是脑子抽了才会想在天上也增加一个),为此, 凯文还郁郁寡欢了好几天。 不过虽然没能跟随阿图姆他们一起走遍千山万水,但是关于阿图姆他们的消息却从来没断过。而俯瞰大地消息灵通的鸟类,彼此之间传递信息的速度更快。 一开始的时候,还是零零碎碎的,比如说某时某地出现了一头白色巨狮, 又比如说他们从一只发qing的雄狮手底下救出了一只母猎豹,还在队伍里出现了一只不一般的像是豹子又像是狮子的豹狮兽……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 他们的消息越来越多, 而且他们做的事情也越来越大。 某年某月某日, 阿图姆他们遭遇了一群由四五十只鬣狗组成的鬣狗群,面对这些獠牙森森的对手, 他们临危不惧,不仅以一当十, 而且个头小小的狞猫欧姆还招来了由好几十头大象的象群,不仅反杀了这群前来偷袭的鬣狗,甚至还直接端了他们的老窝, 搞得那段时间草原的鬣狗心惶惶…… 某年某月某日,大概是因为他们的威名远播,招徕了某个不计较阿图姆白色皮毛的母狮群的青睐,希望他能够成为她们的雄狮头领。偏偏这个母狮群已经被另外一个流浪狮群给盯上了,偏偏这个流浪狮群里有两个正好是当初被驱逐的格伦狮群的年轻雄狮,于是狭路相逢,一场大战在所难免。 这两头雄狮在这个流浪狮群里地位并不高,但是并不妨碍这个大概由八头雄狮组成的队伍在见识到阿图姆和欧姆他们这一大大小小不同种族的组合后心生战意。 但是他们并没有讨得了好。 虽然花费了三天三夜的时间,但最后还是以阿图姆杀死了其中最兇勐也最臭名昭着的雄狮,另外两头原本属于格伦狮群的雄狮落荒而逃而结束。 这个时候剩下的雄狮已经承认了他们的实力,并且心甘情愿地表示愿意追随——按道理这个时候应该享受胜利的成果了,谁知道阿图姆完全不在意,根本没有停下脚步,既没有带上芳心大动的母狮群也没有带上俯首帖耳被训成小弟的雄狮们,继续着他们的罗达尔大草原游歷之旅。 林林总总,凯文不仅听了算了,而且还将这些事情转速给塞万和茜拉他们,虽然说狮子成年之后基本上就和狮群很少有牵连了,但是凭藉他敏锐的洞察力,绝对塞万狮群一定不会不想听的。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塞万虽然一开始表示要管理自己的领地外太麻烦还要注意隔壁小崽子的地盘实在是太麻烦了,但是在听到阿图姆和欧姆他们在外面不仅安然无恙,而且混得风生水起的情况后,面上不显,眼中还是无法克制地流露出几分骄傲和欣慰。 凯文听着这些精彩万分的精力,多次捶胸顿足后悔当初为什么就因为阿图姆的拒绝就退缩了,没有厚脸皮跟上去……想到现在孩子们也都能飞了,而且塞万狮群的又有了新的小幼崽,博格他们这代年轻雄狮也到了外出独立生活的年纪,凯文那颗想要「投奔」的心又蠢蠢欲动了。 只不过他这个计划刚在脑海里划过一个雏形,没过十来天,就看到草原上出现了一个白色的巨大怪物——大大的身体上却顶着个小小的脑袋……咦,不对,这不是阿图姆和站在他背上的欧姆吗!? ※※※ 欧姆从体验世界离开的时候,大概已经二十三岁了——对于狞猫来说,这个年纪已经算得上是长寿了。 自从从红谷离开之后他们又跟着迁徙大部队到了他们的终点站,那边食物丰富而且环境也很好,他们在那里呆了好几个月。但是想着自己宏伟的环游计划,欧姆还是决定再次启程。只不过这次因为阿曼达已经怀了崽崽,虽然大部分公猎豹都是管爽不管生和养的,但是纳尔逊捨不得抛下自己的妻儿,于是他们夫妻俩就留在了那片草原。 特拉法作为兄长,还帮着纳尔逊将他的地盘巩固了一下这才离开。 第76页 只不过特拉法也没有和欧姆他们再组队,大概在大半年之后,他告诉欧姆他打算和罗伊暂停脚步歇息一段时间。 欧姆虽然可惜,但却也不勉强,而且那个时候他已经和阿图姆心意相通,也挺期待二人世界的,于是曾经在草原众奇怪的组合彻底分散。 对此,阿图姆表示喜闻乐见喜大普奔。 在剩下的日子里,他们几乎将脚步走遍了整个罗达尔草原——除了中途救了才成年不久出来流浪,结果差点因为年轻差点栽个大跟头的博格他们,想起来应该给塞万和茜拉说一声那次在外游歷的时候偶然救下了才出来流浪没有多少经验差点栽个大跟头的博格他们之后,欧姆和阿图姆便想着他们出来也有好几年了,该是时候回去给塞万和茜拉报个平安了。 于是他们在给博格他们分享了一些野外生存的经验之后,便赶在雨季之前回到了当初的领地。 不过无论是欧姆还是阿图姆都已经成年了,而且在外面一直在搞大事颠覆草原众白狮和狞猫应有的生存境况,因此纵然塞万和茜拉记挂着他们,也不会将他们当做需要照顾的宝宝了。 雨季过后,欧姆和阿图姆他们选择了和当初相反的方向,这个世界这么大,他们要看的还有很多很多呢…… 「宿主,您有一份新信息,请注意查收。dy平板的机械女音打断了欧姆的回忆,此时他已经不再是身手灵巧有着雷达耳的狞猫模样,而是他本体浅水蓝色的史莱姆的样子。 肉嘟嘟胖乎乎的。 唯一存在于圆熘熘身体上的便是那小得可怜,细成了一条线,仿佛总是没睁开。 但实际上作为史莱姆是没有五官的,这还是他以前看多了许多种族的特点之后,自己模拟出来的。 不过因为史莱姆都是用「感觉」视物的,所以这模拟的小细缝眼睛并不能用来视物。 唯一的作用……大概就是增加萌度? 他圆滚q弹的身体动了一下,发出一个疑惑的声音:「新信息?」虽说是在体验世界过了二十多年,但实际上根dy的换算,也不过才两三天的时间,不过就算是这样,他也从来没有收到过来自系统的信息,有什么情况都是通dy直接告知……或者说转述的。 「是的,此信件只有宿主能看见内容,系统无法转述。」 lady的话音刚落,欧姆的面前便出现了一个半透明的水蓝色屏幕,上面一个几乎占据了整个屏幕大概三分之二的信件图标上有一行颜色稍深的字——【是否现在打开?30s后将自动开封信件——是——否】 欧姆:emmm—_—……请问现在和30秒之后都要打开,有区别吗? 小小的腹诽了一下,欧姆还是相信帝国和联邦的出品,从果冻版的史莱姆身体里冒出一个小长条,「啪嗒」一下点在了【是】上面。 几乎是在点下去的那一瞬间,这封信件就分解成数据流,然后在眨眼之间显示了信件内容。 【亲爱的体验者欧姆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体验项目的支持,愿您之前体验的世界给您带来了良好的体验。请您为本体验世界打分,本次打分遵循百分制,稍后会送上评分礼物一份。】 什么啊,原来是评分信件吗? 欧姆也说不说不清心里涌上来的那点失落是什么,想起自己在离开体验世界前一秒还守在自己身边不离不弃的大白狮子,在评分栏那里填上了一个100。 欧姆以为打完分就是结束了,没想到刚刚点击了提交,突然面前的光屏就盛开了一整个屏幕的全息花海,同时一封新的邮件静静地躺在那里——只不过这次并不需要欧姆选择是否打开,而是直接将内容呈现了出来。 【非常感谢您的评分!作为本体验世界得分,您的分数也在100分!鑑于彼此满分的情况,您现在有两个选择——a、立即返回现实世界,我们将会有超级大礼包赠送;b、继续新的体验世界旅行,将会有豪华体验礼包相送。请在10s内进行选择。】 欸? 还可以去新的体验世界? 这个念头只在脑海里闪现了一下,欧姆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遵循潜意识选择了b。 这个时候倒计时才过了两秒钟而已。 上次是满屏鲜花,这次完全是满屏烟花了,同dy的声音响起:「真高兴我们又见面了,宿主。」 ※※※ lady也是在提交世界体验结束的工作汇报的时候被上级通知体验者若是得分为满分的话,可以获得新的体验世界的福利待遇。 上司的解释是满分的体验者90分以上都可以有这个选择的机会,这样也是为了保证后续体验世界的稳定性与数据收集的有效性——毕竟一开始的时候是凭藉运气抽取的体验者,但并不代表所有的体验者都是合格的体验测评员吶。 别看第一轮光是体验用户抽取就开放了100个世界,但是帝国和联邦联合出品的又怎么可能只有区区一百个体验世界就没了? 但如果一开始就抽取非常多的体验者或者每一轮都凭藉运气抽取,不仅费时费力,而且还不一定能得到有效的反馈。 毕竟是有像欧姆这样非常快地融入角色和环境并且体验记录两不误的实在是少之又少,大部分都像dy在工作群里看同事们抱怨的那样,还没有开始就直接凉凉的。 第77页 不过虽然说是90分以上的都有机会,但是90分和100分还是有差距的,而彼此评分都是满分的更是只有欧姆这只史莱姆一个,所以上司以及上司的上司们都非常看好他,专门配送了豪华体验礼包。 这一番言论十分符dy的逻辑运算,因此她非常容易地就接受了这个说法,并且十分高兴又和欧姆合作——省心不说,光是工资和奖金就让系统心动啊! ※※※ 因为不是第一次体验了,所以比起首次的被动,欧姆稍微有了一点自主选择权——盖因当初他一睁眼就是两只鬣狗大张的獠牙,实在是让他有点心理阴影了。 他想选个easy模式的,但是看了看自己的权限范围,大部分都是灰色覆盖掉了,思考了一会儿,最后只能挑了一个远古时期的人类社会体验世界。 有资料显示,远古时期的人类已经发展出来了自己的初级文明……讲文明的生物,应该不会一上来就要命吧? 「已确定,体验世界将在3s后进入,请宿主做好心理准备。」 lady的话音刚落,欧姆不知怎么地脑海里突然想起上一个世界阿图姆一脸委屈的景象(啊呀,明明他有那么多威风凛凛的模样的啊怎么就只记得这个了),还没等他回过神来,就听见耳边骏马嘶鸣,眼前银光一闪,一道又凶又勐的利光就朝着自己的面门噼了下来! 等等、不是说的文明你我他吗! 第41章 未婚夫第一天 欧姆的豪华体验礼包就是在下一个世界可以保留他上一个世界靠自己的本事获得的能力。 比如说他上一个世界是狞猫, 但是当他脱离体验世界之后, 狞猫的灵巧、敏捷以及敏锐的听觉就没有了, 但是在他成为狞猫的期间通过史莱姆的天赋技能获得的秃鹫对气流的掌控、鬣狗的咬合力、鳄鱼的惊人力量…… 因此在感觉到猎猎风声之后,欧姆下意识地就通过气流的走向侧了个身子, 同时习惯性地挥出了自己的前爪……额,现在该说是手臂?! 那袭击的歹人根本就没有将这个面白瘦弱的小少年居然躲过了自己的一刀, 他可是亲眼见识到了自从他们出现之后这小少年吓得一动也不动,呆若木鸡的样子。 虽然对他居然躲开了自己的大刀颇为恼怒, 但是对方打过来的那一下根本没被歹人放在眼中,狞笑一声就伸出自己有对方大腿粗的手臂要抓住那纤细的胳膊…… 「砰——!咔嚓——!」 随着一声骨节碎裂的响声,一个人影如同断了线的风筝一样飞了出去,沉重地栽倒在地,砸起一片烟尘。 「小少爷!!」随着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 一个头髮斑白的老者踉跄着跑过来,却在看清楚了毫髮未损的欧姆时, 面上胆颤心惊的表情一下子凝固了。他有些干瘪的嘴巴张合了几下, 才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小少爷?」声音轻轻的, 生怕眼前的是自己的幻象。 ※※※ 在欧姆将对方打飞出去的瞬间,他已经接收到dy传给她的背景资料和身份资料——但这和之前作为大草原上一只无父无母的狞猫幼崽不一样, 他现在的身份光是人物设定的背景资料都有好几页,和当狞猫时短短两句话截然相反。根本不是扫一眼就能明白的情况。 ……除此之外还有各种人际关系以及十几年的过去资料…… 怪不得说人类是宇宙中最复杂的生命体前三名, 欧姆默默地将这些资料收下,并dy帮忙挑了几个重点,等他周围的情况稍微安全点儿再看吧。 欧姆看着这些虎视眈眈的手上拿着古早冷兵器的彪形大汉们,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总觉得对方的长相似乎和那些处于弱势的人类长得不太一样。 这不是健壮和瘦弱的区别,而是个头要更加矮壮一些,脸型相比之下要窄一点,有着蛋形的轮廓,眼睛的眼角朝上,鼻则高而尖,嘴巴很宽,可是下巴比较细。 整体来说,并不是很协调很顺眼,再加上他们那乱糟糟如同鸟窝一般的头髮以及凶神恶煞的表情,就跟从地狱爬出来的恶鬼无疑了。 也怪不得他们这边的人没多少反抗之力——虽然这也和他们手上拿着大刀鱼叉之类的东西不无关系。 「小少爷你没事吧?」在经歷过一开始的不敢置信之后,老人家终于反应过来,立即就要拉着欧姆检查一番。 「我没……小心!」欧姆从资料上得知对方的身份,只不过他现在还残留一点做狞猫时的野性和排他性,除了阿图姆以外的生物轻易不能近他身。本来下意识要躲避这位耄耋老人的碰触,却注意到另一个鬍子拉碴的矮壮歹人趁势挥舞着鱼叉龇牙咧嘴地冲过来! 欧姆眼神一凝,潜意识就想要跳跃躲开,却在刚蓄势待发的时候反应过来自己并不是一跳就能上天的狞猫了……眼看着无法完全躲开,势必要受点皮肉之苦,欧姆抓紧老人家的手臂一转,打算让后背承受这一击。 却听得「铿锵」一声金属撞击之声在脑后响起,同时预想中的疼痛却并没有到来。欧姆胆大,当即就转头查看究竟,却发现原来那偷袭歹人的鱼叉被一柄反着寒光的细剑给挡住了! 估计那歹人也是没想到会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一双如牛般的大眼几乎是要瞪出来! 欧姆却深知趁他病要他命的速战速决道理,当即以左腿为重心站稳,右腿一个旋风踢就直接冲着那歹人的脐下三寸一个暴击——! 第78页 lady说过雄性人类最脆弱的地方就是这里了! 随着那歹人痛彻心扉的一声嚎叫,欧姆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总觉得刚刚那扛住了鱼叉也纹丝不动的细剑此刻似乎也颤了一颤? 有了那柄细剑以及其他人的加入,很快那十来个凶神恶煞之徒就被制服了。 欧姆这才注意到,这儿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一辆挂着青色帘子的马车,马车旁边有三个穿着统一青黑色劲装的男子——他们和之前救了欧姆并且制服歹人的壮士穿得一样,衣服下摆和腰带上绣有「振威镖局」几个字。 除了这群装扮统一的,马车上还有个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的少年人,面容普通但是一双眼睛滴熘熘的特别灵活,见欧姆看过去眼神一对上,先抖了一抖。 ※※※ 这群面容兇恶的歹徒正是沿海一带跑过来的。 或许在后来的星际居民看来,海洋是物产丰富美丽富饶的宝藏,但是对现在的海边居民来说,海边的土地全是沙,有泥土的地方却除了野草什么都长不出来。 至于大海本身,海水又苦又涩,里面的东西又丑又难吃——壳子硬的像是有毒的鬼东西,好不容易遇到长得像是鱼一样的生物吧,却腥味儿大的不得了,简直不能入口! 如果说不能入口但是勉强吃吃塞进嘴里还是能填饱肚子活下来的话,那么狂风和海啸等天灾则真的是要了老命了。 因此在沿海一带,百分之八十以上都是穷得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穷苦百姓。 穷山恶水出刁民,虽然这话有些不好听,但当温饱都成问题的时候,人们的道德底线也会随之降低,这沿海一带打家劫舍也是层出不穷。 像是欧姆他们这一波人遇到的就是这样的情况。 ※※※ 说起这个,就不得不提一下现在欧姆的身份。 欧姆现在这个身份的名字,如果按照这个世界的语言,是写作「区慕」。 之前就提过那位很紧张他的老人其实是管家,这也是为什么对方称唿他为小少爷。但实际上,他现在也就空有一个少爷称唿而已。 不仅无父无母,就连家产也没有了。根据资料显示,是在这个身份的父母早亡之后拜託一位亲戚照料他,这位亲戚就顺势接手了他家的产业——虽然在当时也不过就是两三个小铺子。 这位亲戚颇有生意头脑,从区慕五岁的时候接手,十来年已经发展到颇具规模。这也是为什么,在那位亲戚看来,现在这份产业已经和欧美没什么关系了的原因。 区慕幼年失怙,又寄人篱下,平时只有原来区家的老管家真心相待,适宜养成了胆小懦弱逆来顺受的性子。 待到他即将成年,那位亲戚担心区慕提起家产之事,用此便设法让区慕同意了拿走当初区家的产业折价成的银两打发了。 老管家自然是怒不可遏,可是现在已经不存在区家,曾经熟知此事的也早已经更新换代,老管家也是有心无力,再加上区慕无心却不敢争夺,于是相依为命的主僕俩便往父辈的老家去住。 区慕的父亲是入赘女婿,原本就是这沿海一带渔村的穷小子。发达了之后虽然很少回老家,却也在沿海地区相对繁华和和平的小镇上修了一套宅子,准备和夫人老了之后回乡养老。 只可惜夫妻俩没料到世事无常,他们会早早离世留下无辜稚子。更没想到不过短短十来年时间,当初还相对安稳的朝廷会变得如此风雨飘摇,以至于为了生存,匪患暴增,刚从官道离开不到百米,就会有胆大包天的贼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拦路抢劫。 区慕本来就胆小,在遇到拦路抢劫的就已经抖如筛糠了,等到被其中一个强盗滴流出去的时候更是吓破了胆子,直接就这么一命呜唿了。 欧姆看完了这个身份在他之前的资料之后,沉默了一会儿:dy,你们负责设计世界情节的脑洞可真大吖。」如果不是知道这是一个全息体验世界的话,他都以为是真的了。 lady:「实不相瞒,本项目集合了近八百名宇宙间最优秀的小说家、漫画家、编剧、舞台设计师、歷史学家、心理学家、逻辑学家……」 欧姆一脸黑线赶紧打断:「好的,我知道很棒棒了。」 lady立即停止了罗列,但最后还是别有深意地提了一句:「宿主,请不要忘记本项目不仅仅是体验,也包含记录。」 欧姆的瞳孔微微增大,脑海里突然闪过一道灵光,还没等他抓住,身边的老管家就开口了:「小少爷,细软这些待老奴晚些时候收拾,现在老奴准备去买些吃食,不知小少爷有什么特别想吃的没有?」 欧姆惊讶道:「哪里能全都让区叔你一个人做完,今天你也吓到了,不如在家里休息一下,我去街上买些熟食就好。」 「这怎么能行,你是小少爷……」 「怎么不行了,我是你一手带大的,我还喊你一声区叔,这儿已经远离他们了,没有什么主僕,只有相依为命的爷孙俩。」 欧姆并不担心这个态度这句话会引起老管家的怀疑。虽然资料上的人设是懦弱胆小,但是有一点值得肯定的是,对相依为命的老管家那是真心相护的。 「小少爷……」老管家简直要热泪盈眶了,香气今天小少爷奋不顾身救了他这把老骨头,现在还…… 不行,这么懂事又能干的小少爷,他待会儿就要去老爷夫人的牌位前上香去说叨说叨,让大家一起高兴高兴! 第79页 ※※※ 自带「我家少爷最棒棒」千倍溺爱滤镜的老管家不会知道,在距离这儿不过两条街的某客栈院子中,另一个人也在汇报欧姆今天的表现。 「你是说,我那柔弱的未婚夫,一巴掌把一个大汉给扇飞了?」 第42章 未婚夫第二天 说这话的人面如冠玉, 虽然神色之间略带病弱苍白, 但一双剑眉之下目似点漆, 此刻正定定地看着汇报之人,神色之间微带疑惑。 汇报之人是他的书童兼小厮, 两人也算是一同长大,故而虽然觉得自家少爷自从受伤之后那气场越发强大了, 但还是顶着压力嘻嘻道:「是真的少爷!您那时候在照顾小少爷没有第一时间看见,那场面!真的, 小的都以为看花眼了!那强盗站在那小少年的面前就跟个黑铁踏实似的!我以为那小少年必定凶多吉少了,谁知道!就一巴掌……等等?未未未未婚夫?」 书童本来手舞足蹈比划得更起劲,说着说着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家少爷刚才话里的主语,吓得倒吸一口冷气,差点没咬到舌头。 ※※※ 涂宗冶却没接话, 他正在回忆前世。 是的,前世。 关于那些富贵荣华、位极人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如烈火烹油的前世, 仿佛是大梦一场, 梦醒了, 他还是一切都还没开始的十八岁,而不是最后被新皇一纸诏书打下大狱, 最后不得善终,身负千古骂名的四十九岁。 他不清楚像是自己这样在新皇和黎民百姓中的贪官权佞大蛀虫为什么还会得到这样的大机缘重来一世。 但得到了, 他就不会推脱出去。 虽然重来之后的时机不够好,已经是自己受伤断腿之后,但这次有了前世经验的他已经相当于有了各种完全的准备, 因此没有痛苦颓废一天,第二天就带着弟弟和忠僕踏上了寻医之路。 他可不愿意再像前世那样等个十年了。 既然自己有了重来一次的机会,就不会重蹈覆辙经歷那么长时间的痛苦,更不会再落得上一世那样一个众叛亲离的结局。 前世的那些个落井下石之人,那些个背信弃义之人,心胸狭隘刚愎自用的新皇,佛口蛇心利用他的老皇帝…… 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他可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负了他的,都要一笔笔地讨回来! 只不过,他没想到,会遇到自己那前世未曾谋面的未婚夫。 ※※※ 在他前世的时候,生命中是没有这个未婚夫存在的,倒不是不存在,而是当他找到对方的消息的时候,这个未婚夫已经死在一场强盗拦路抢劫的事件之中了。 本来他对这个名义上的未婚夫是没什么感觉的,甚至因为他的前世太过于丰富多彩、跌宕起伏,关于这个未婚夫的记忆基本上已经淡得差不多了。 可是当他听到请来护卫的镖师回復前方似乎有劫匪,是否需要改道的时候,不知怎么的心里一动,那些已经泛白的记忆却一下子恢復了浓烈的色彩。 注意到自己走的这条路和前世调查到的未婚夫埋骨之地的时间地点巧妙重合之后,他下意识就做出了选择,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对护卫的镖师们吩咐下去了。 也罢,既然如此巧合,就当作是日行一善了。 虽然他从前世的资料里得知这个未曾谋面的性子懦弱没什么出彩的地方,但好歹看下上一辈的交情上,还是帮一把吧。 也因此,当时他只是在马车里呆着,看着弟弟不让他因为好奇而抛头露面惹人注意,让在外面和车夫并排坐着的阿全留意一下。 却没想到,得到了这么大一个惊喜。 不是说性格懦弱,逆来顺受,手无缚鸡之力吗? 一巴掌将一个彪形大汉打飞——是打飞而不是打倒——你莫不是在逗我!? 原本他是想着这次之后就桥归桥路归路的,但此时他却被勾起了兴趣。 他想着,既然重来一次,或许他可以多看看新的「风景」? ※※※ 「真笨啊,阿全,哥哥说的是未婚夫啦,不是未未未未婚夫吖。」带着几分童稚和天真的嗓音在背后响起,随即一个不过五六岁的大眼睛小童蹦蹦跳跳地跑出来,「哥哥,这儿就是我们以后的家了吗?」 阿全耸了耸肩,弯腰行礼:「小少爷好。」他知道是未婚夫吖,这不是吓结巴了吗…… 「宗钦,不要跑跑跳跳的,待会儿汗湿了会发热的。」见小傢伙跑得快,涂宗冶微微严肃道。 「不会的,哥哥,这边风大,没那么容易出汗的。」话虽这么说,涂宗钦还是放慢了脚步,走到涂宗冶身边,目露好奇,「哥哥,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当然不是啦小少爷,这儿只是暂时租住的客栈小院儿。」阿全道。 「哦哦那就好。」小傢伙人小鬼大地松了口气。 「怎么,你是觉得这儿有什么不好的吗?」涂宗冶问道。 涂宗钦嘿嘿一笑,对对手指,有些不好意思道:「没有,反正离开母夜叉那一家子而且还能和哥哥在一起,就没哪儿不好的!」 涂宗冶微微一笑,摸了摸小傢伙脑袋上毛茸茸的揪揪:「放心吧,他们以后再也不能欺负我们了。」他的语气温柔,但眼神却泠冽如刀,只是正低着头的涂宗钦并没有看到,只是被书童阿全给瞧了个正着。 第80页 这大夏天的,愣是让他从脚底道头顶都打了个激灵! 但阿全不仅不见得可怕,反而在颤慄之后心里升起一股燃烧之情——他就知道,他追随的少爷绝非是等闲之辈! 小小的涂宗钦不知道这些,还以为涂宗冶说的是他们远离了那一家子所以这样说。他想通了,注意力便转到了另一件事情上:「哥哥,你们刚刚在说未婚夫吗?哥哥,你的未婚夫是不是我以后的嫂子吖?不过为什么我以前从来没有听过未婚夫的事情呀?」 噼里啪啦一通问,一点儿也不像是无知的五岁小儿。 阿全:小少爷你才五岁呢,我呆在少爷身边十来年了,也没听过吖。不过小少爷干得好!小的也很好奇呢! 涂宗冶却有些恍惚,看着眼前夹杂着期待和忐忑的圆圆眼睛,恍惚之间似乎将那意气风发的英武少年一下子重合了起来:「哥哥,不用担心我,你只要和嫂子过的好好的就行。」 但是到最后,回来的却是身中数箭的冰冷尸体。 ※※※ 「哥哥?哥哥!你还没说我嫂子会不会喜欢我呢!」稚嫩的声音打断了涂宗冶的回忆,他回过神来,捏了捏小傢伙稍微长了点儿肉的脸蛋儿:「咱们宗钦这么聪明,谁见了都喜欢。」 他本打算以后再说,但是联想起前世种种,又转念一想:「其实,你们也不用那么紧张,八字还没有一撇呢。关于……咳,那位,当初是母亲和她闺中好友的约定,当时她们还互相交换了信物,只不过彼时我不过两三岁,那位尚在胎中。后来母亲随父亲调任,渐渐便断了联繫。」 听完涂宗冶的解释,涂宗钦和阿全都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阿全是涂宗冶七岁的时候来的,涂宗钦更是小了十来岁。 「这就叫千里姻缘一线牵!怪不得您今日让那些个镖师赶过去出手相助呢!」阿全小小地拍了个马屁,末了还恨铁不成钢地多加了一句,「既是如此,您为何当时不马上相见呢?」按道理来说,趁热打铁,那个时候出场,铁定印象最好吖。 涂宗冶:「……」就你能bibi,我还用得着你来教( ̄+ー ̄) 欧姆:「阿嚏——!」 「小少爷!你这是身子不舒服吗?要不然还是老奴出去吧,你快回屋躺着歇息一下。」老管家如临大敌道。 欧姆揉揉鼻尖:「区叔你别担心,外面太阳大着呢,多晒晒反而身体健康。就这样吧,我出门去啦,区叔你就等着我带吃的回来吧!」 ※※※ 涂宗钦还想再多听听哥哥讲的往事,小孩子的感觉最为敏锐,本来他担心哥哥受了重伤后脾气会变得暴躁,但没想到哥哥对自己反而更加亲近了——要是放在以前,哥哥可不会摸摸自己的脑袋,捏捏自己的脸呢嘻嘻嘻。 只可惜幸福欢乐的时光总是容易飞逝,上一秒他还在和哥哥撒娇呢,下一秒哥哥就转了话题:「这个以后再说,你今天的功课做完了吗?」 一听到这句,涂宗钦的小脸蛋皱成了一团:「啊……都这么晚了。」也不知道同样都是一个爹娘,怎么哥哥文治武功都这么厉害,他一看到那些书本就脑壳痛唉。 哦可能是哥哥随娘,自己随爹吧——爹比较蠢笨,所以续弦了一个母夜叉……啊呸呸,他可不想以后也娶个母夜叉! 小小的五岁儿童涂宗钦,今天也十分忧郁呢。 看着涂宗钦脸色一会儿一变,涂宗冶脸上突然挂上了温柔的笑容:「现在正亮堂呢,距离吃晚饭更是有两三个时辰,足够你将今天的功课做完并且温习一遍了。」 涂宗钦的大眼睛瞪的大大的,仿佛不敢置信怎么魔鬼的话是自己敬爱的哥哥说出来的:「还要温习一遍!?」 涂宗冶:「那宗钦你是觉得一遍不够?其实两……」 他还没有说完就被小傢伙打断了:「不不不一遍就够了!哥哥我现在去读书去了!」那小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看着涂宗钦连忙从自己的行李包袱中翻出书本大声朗读起来,阿全偷偷笑了一下,心想小少爷还真是被少爷管得死死的,下一秒又挂上了好奇的表情:「少爷,那您的那位……」 涂宗冶沉思了片刻:「暂且就这样吧,今日天时已晚,待明日一早再备点见面礼再去拜访。」 第43章 未婚夫第三天 欧姆这还是第一次逛人类远古封建社会的集市。 不得不说, 除了街道两旁的小贩以及周围来往的行人, 似乎和星际中的集市中的仿古集市差别并不是很大。 当然, 这只是欧姆的看法,事实上,dy此刻已经兴奋起来了——为什么当初设计这个项目的时候会被标註「半记录」?正是因为当初的设计者最多只能完成百分之九十的设计,剩下的百分之十则要靠着全息世界里的「程序」自动补全。 而且这百分之十会跟着体验者的不同走向不同的补全方向, 可以保证就算后期网上出了攻略也不会影响热度。 这也是为什dy兴致勃勃地要进行记录的原因——事实上,这也还是她和宿主完成了第一个体验世界后才有权限得知的。 而且还有一个新增的权限……或者说是功能——曾经欧姆在作为狞猫的时候, 须得自己一步一个脚印走遍大部分区域dy才能在系统内生成地图,最多探查距离也不过方圆百米;而现在,虽然依然探测范围只暂定在百米,但是只要进入某地, 那么该地相约的地图便会自动点亮。 第81页 就好像他现在进入这沿海小镇大屿镇后,这个小镇上的房屋坐落、街道走向等地理信息就完全dy记录了。 因此哪怕他是第一次在这个小镇行走, 却完全不用担心迷路。 ※※※ 哪怕这只是沿海旁边非常偏僻的一个小镇, 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该有的一样不少,至少欧姆看两边都是鳞次栉比的店铺和摊贩。 而且为了避免串味, 官府将仅有的几条街道也粗略地做了规划,像是欧姆走得这条街, 基本上就是卖吃食面店、酒家、酒楼和客栈。 脂粉铺子、布店、绸缎铺、成衣铺、金玉阁等等这些又在另外的街道,除此之外还有其他青楼、当铺、打铁铺、当铺、医馆等其他两条街。 不管是作为史莱姆还是作为狞猫,欧姆对人类的吃食基本上是一无所知——虽然随着星际发展, 各个种族丰富了食谱的种类,但很多食物都比较猎奇。 欧姆曾经也吃过几个种族的特色美食,很遗憾的是并没有合他口味的,本打算去下一次就去尝试一下人类的特色美食的,却突然被抽中了体验项目,因此不得不暂时按下这个打算。 现在嗅到鼻端的香味,或许在别人闻起来可能腥味浓重,但是在他现在闻起来只觉得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他也不知道之前没有先在现实世界吃到人类美食是好是坏了,不过能够肯定的是,从今天起只要他好好活着,可以吃好几十年的人类美食呢——而他作为史莱姆的时候,可是吃不起天天嘤。 若不是他现在作为人类的胃口并不大,而且身上也没有那么多钱来挥霍的话,欧姆怕是要将这整条街的吃食都给打包回去。 lady的系统里虽然有大部分的美食描述,但无论是作为系统dy还是作为史莱姆的欧姆,都对那些有些抽象的文字描述无法感同身受,因此欧姆只能做个「学人鬼」——看看哪样卖得好而且买家多就跟着蹭上去买。 于是,大约半个时辰之后,欧姆手里已经多了好几个油纸包和几个小罐子。 用竹瓮盛放腌好的鱼肉片,在鱼肉片上敷上一层米饭,再撒上盐、酒、切碎的橘皮等佐料,放到阴凉处发酵。待到时日成熟,便做成了酸中带甜,十分开胃爽口的鱼鲊。 听热情的店主介绍道,除了鱼鲊,这种制作方法还能用来制作黄雀鲊、羽鲊等多个品种。只不过因为这边猪肉、牛羊肉还有鸡鸭肉都很少,所以最原始和最大众的还是鱼鲊。 虽然酸腐味道比较重,可是正因为料重,所以能够保存更长时间,而且一点点就可以下一大碗饭。 除了鱼鲊这种便宜大众的食物,欧姆还买了比较贵的鹿醢——由鹿的大腿肉和酒麴、盐巴、蒟酱、八角、桂皮这些放到一处腌制一个多月而成。 鹿肉在沿海地区本来就比较难得,制作成腌制食物更是价值上升。不过欧姆尝了尝,曾经作为狞猫的时候他吃过不少鹿肉,用作原料的鹿肉算是上等,因此忍不住被勾起回忆的他奢侈了一把。 因为欧姆买了很贵的鹿醢,掌柜的还送了两小罐子酱料用作添头——蜢子虾酱和蟹酱——前者是用整只小蜢子虾直接加工而成,颜色红润,味道鲜美;后者则是用梭子蟹制作而成的。 欧姆自然是十分高兴的,毕竟他和区叔都不是会做饭的,而听掌柜的说海酱吃起来比较方便——不管是米饭还是面条,直接舀一点拌上就可以了。 ※※※ 欧姆并没有买太多,虽然在临出门前区叔给了他十几两银子,但是他从资料里知道现在区家的情况,也不过一千两,或许这点银两在普通农家够爷孙俩嚼用一辈子的了,但是欧姆却不想好不容易来到第二个体验世界就守着这一千两然后在这个小镇上的宅子里过一生…… 就像他在作为狞猫的时候,明明可以独来独往过活,却收养了阿图姆,后来他们打下了一片草原却选择外出游歷一样。 买好了晚餐,欧姆压住了自己的好奇心,准备立刻转身回去——虽然还没到吃饭的点儿,但是选择回去还能帮老人家收拾一下。家里除了他俩也没有其他人口,什么事都得亲力亲为。 只不过这一天註定不会这么平凡度过了,欧姆才走到一个客栈的外面,突然听得「吱呀」一声,然后侧腰就被一个突如其来的力道一下子给撞了一下! 欧姆的警觉性已经降低了,再加上对方并不是心怀恶意dy自然也不会示警,因此不像之前对付歹人那样直接反应过来,而是慢了半拍。 这一慢,虽然自己没受伤,手里提熘的小罐子却没有保住,「噼啪」一声就摔在地上砸了个粉碎,里面黑黑红红的酱撒了一地,同时空气中弥散开来一股咸鲜的海潮味儿。 「对、对不起……」颤巍巍的道歉声响起,欧姆看向小罪魁祸首,一下子就被对方那双又圆又大的黑熘熘眼睛给吸引了。 虽然颜色不一样,但恍然间却和阿图姆小时候做错了事讨饶时水汪汪的委屈眼神高度重合了。 「啊!你是那个超厉害的大哥哥!」欧姆只是晃神了一瞬,就被对方带着惊喜的话语打断了。 欧姆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紧张和期待,看着这个不过五岁左右的小豆丁:「你……你认识我?」 ※※※ 并没有听出欧姆说话的语气,小男孩还沉浸在偶遇的缘分中:「今天上午我见过你!那个时候我在马车上,但是我看到过你出手,还听阿全说过你一下子就打飞坏人了!」 第82页 这个小男孩正是本应该在空着房间里读书习字的涂宗钦。 欧姆刚刚接受体验世界的身份时,涂宗钦正在和他哥哥在马车里,虽然涂宗冶再三要求不许涉险,但是小孩子总是好奇心强的生物,趁着涂宗冶在闭目休息,小傢伙偷偷挑起马车帘子就往外瞧,正好看到镖师制住了那个用鱼叉偷袭的歹人后一脚踢中那男人让对方瞬间蜷缩成虾米直接倒在地上的场景。 小傢伙还小,根本不知道那一击对雄性生物会造成多大的伤害以及多么浓厚的心理阴影,只觉得一击就让对方扑街的欧姆实在是太帅气了。后面在阿全的叙述中得知欧姆之前还一巴掌将一个彪形大汉打飞,哇,欧姆瞬间在在他心目中的地方直线上涨,直逼他敬爱的哥哥低一点了——这种一击必杀的本事,不正是他崇拜的吗? 听到涂宗钦这么说,欧姆不知道是该松了一口气还是该失落,但面上却不免带上了几分怅然若失来。 ※※※ 小孩子看不懂复杂的表情,只是看欧姆没有笑模样,以为对方还是在为自己刚才的过失生气。虽然他是不想读书好不容易找着机会熘出来的,但男子汉大丈夫,做错了事情自然得赔偿,他现在身无分文,只能让哥哥先帮他「擦屁股」了。 唉,还不知道两罪并罚自己要被怎么修理呢。 话虽如此,涂宗钦却没打算逃避,而是直接拉着欧姆就往他刚刚离开的门口进去:「大哥哥请一定要接受我的歉意,我一定会赔给你的!」 欧姆本来想着早点回去,对方态度诚恳而且被撞坏的小罐子正好是刚才买东西时掌柜的送的,便打算不追究这事,但被对方一拉,鬼使神差地便跟着他踏进了客栈。 进入客栈之后右转,穿过一道大约十来米的走廊之后,欧姆便被小男孩带到了一个小院子里去。 刚一踏进去,一个看起来颇为机灵的书童打扮的少年就急切地迎了上来:「小少爷您刚刚去哪儿了?刚刚少爷说要来检查您的功课却找不见人,可急死小的了……啀,这位是?」 欧姆来到这个体验世界的时间还不长,认识的人还不多,因此一下子就记起这个似乎就是那个坐在马车旁看了自己一眼就打冷颤的人? 正在这时,一个略带怒意的声音在欧姆的身后响起:「宗钦,你是我的话当耳旁风吗?你是打算……」训斥的话在看见欧姆转过来的面容时戛然而止。 涂宗冶自认前世早已经见过不少天香国色,他自己也是容貌顶出众的人,但从来没有任何一个比得上他在面对眼前这个容貌还带着几分稚嫩的少年时反应剧烈。 此时此刻,他的头脑一片空白,只有一个声音在反覆——想要和对方成亲!现在!立刻!马上! 第44章 未婚夫第四天 区家在清水镇买的住宅并不大, 也就是两进两出的院子——当初的穷小子虽然做了富商千金的上门女婿, 但是夫妻俩都不是奢靡之人, 况且清水镇也不算太大的地方,建得太过了反而扎眼, 因此当初的区父用自己做生意的第一笔收益在这儿盖了个院子。 虽然说是要等夫妻俩年老之后在这儿养老,但是比起一般东西厢房的南山墙之间加障墙、将院落划分为内外两重、障墙合拢处设二门, 以供出入的普通两进两出的格局,区父还在此基础上多增加了抄手游廊、厢耳房这些。 这样一来, 原本东西宽度不过十五六米,南北深度不过二三十米的院子就被扩大成了东西宽度二十二三米,南北深度三十多米,由正房、厢房的外廊、抄手游廊和垂花门共同构成内院的环形院落。 只不过他们俩都没想到,不过短短十来年, 区家人就只剩下区慕和一个老管家了。 但对于欧姆来说,这个房子并不会给他很大的感觉——当初他和阿图姆也并不是一刻不停在草原上游歷的, 偶尔他们也会占据一个水草丰茂的地方定居一两年, 他们曾经占地面积最大的有近千平方公里, 现在这个几百米的「地盘」着实不能让他有「好大啊」的感嘆。 老管家也是曾经见识过区家鼎盛时期的情况的,老实说这个两进两出的院子在过去给主家做临时落脚的地方都不够格。 可是世事无常, 现在没有任何丫鬟小厮的他们想要将这三间正房、四间耳房共七间北房打扫干净都是要耗费好几天功夫的辛苦差事,更不用说那些抄手游廊、分隔内外院的障墙、四柱垂花门式的二门…… 不是没想过请人来帮忙, 只不过他们手里就两千多两银子,老管家觉得完全不够小少爷长大成年还要娶妻生子重拾家业的,所以对于请人来打扫这件事情, 他是咬定牙不放松——不过就是两进院子嘛,他老傢伙还有的是时间和力气呢! 虽然现在老管家是仆,欧姆是主,但欧姆也不会眼睁睁看着老人家佝偻着身子颤颤巍巍地忙得腰都直不起来,所以他也挽起袖子无视了老管家一边摇手一边「使不得呀使不得」的哀求声,干净利落地做起大扫除起来。 因此当涂宗冶上门来的时候,欧姆脑袋上正包着个蓝色的头巾,身上也穿着一件灰扑扑的短褐棉衣,只露出一张白嫩嫩的脸颊,一双黑亮的大眼眼尾微微上扬,唇红齿白的让他像是一茬从泥地里刚掏出来的小莲藕,嫩生生的让人想咬一口,看能不能「咔嚓」一声出汁来。 第83页 欧姆作为史莱姆以前也没有模拟人类的形态,也不知道他自己变成人类之后会是什么样的模样。但光看这个眼睛还真和他原本狞猫的眼睛有些相似,如果不是眉骨明显眼睛大而长,鼻樑高挺这些男孩子特徵比较明显的话,真会让人觉得像是个小少女。 dy的话来说就算是体验世界,也会让宿主和体验的身份某部分特徵重合,这样才更有代入感。 ※※※ 欧姆对涂宗冶还有印象,毕竟昨天才见过面,而且对方的长相和气度极为突出让人难以忘怀。 只不过昨天他还惦记着在家里的老管家,因此只随便和对方说了两句,连那小罐子的赔偿也没要,就很快离开了。 当然,欧姆不太想承认的是,涂家的这俩兄弟,小的那个眼神让他想起小时候的阿图姆,大的那个神情让他想起成年后的阿图姆……欧姆都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对阿图姆太难忘了,所以看着个出色的都要往大白狮子身上靠。 只是,再难忘,欧姆也认为不应该将上一个世界的情绪带到下一个世界来——虽然只有二十几年,但是他那一生都和大白狮子在一起,已经非常心满意足了。 因此欧姆不想和对方有过多牵扯,却没想到,这个念头刚定下,转眼第二天对方就找上门来了。 看着涂宗冶身下的轮椅,因为这个时代的原因,还需要他的书童在后面帮忙推着,欧姆眼神一凝,下意识地就要去扶着:「你们怎么来了啊?」结果刚伸出手去,就注意到自己刚才手上还拿着鸡毛掸子掸灰呢,手指头都有点脏脏的,实在是不好意思。欧姆后知后觉地要缩回手,结果没想到一把被涂宗冶给握住,一双漆黑如墨的双瞳定定地看着自己:「小慕这是不欢迎我吗?」 哇你叫谁小慕呢……不过他人看起来行动不便一副病弱的样子,手掌心倒是暖唿唿的……欧姆的脑海里乱七八糟转过几个念头,听到涂宗冶的话,连忙摇头道:「哪里是不欢迎,只是你不是不太方便嘛……」他说着,就想把手抽回来,好在对方也没有握着不放的意思,顺势就松开了手。不过不知道是不是欧姆的错觉,总觉得对方似乎捏了他的手指两下? 「小少爷?是有谁来了吗?」略带苍老的声音从门里传来,和欧姆的打扮差不多的老管家见欧姆久去不归,连忙出来看情况。然后正好和涂宗冶对上眼:「您是……」他觉得对方有点面善,但是人老了一时半会儿又想不起来。 但是涂宗冶却一下子认出了他——毕竟早在这之前就做过调查:「这位是区叔吧?我是涂家的小子,不知您是否还记得,家母未出嫁时,闺名曾唤作『芮莹』。」 欧姆:昂? 老管家却在微愣之后,眼睛勐地睁大,花白的鬍鬚也因为勐然的情绪波动而颤起来:「芮、芮莹小姐?您、您是……」老管家本来就是区慕的母亲家里的管家,所以对于区慕母亲曾经待字闺中的好友也是知道的。 老管家结结巴巴,一时不知道该如何表示自己的意思,但是涂宗冶却仿佛领悟到了对方的未尽之意,脸上的笑容越发的诚挚:「看您这反应,我是没认错了。」 「嗨,说什么『您』啊『您』的,当不得,涂少爷您就称唿我一声区管家就是了。」老管家有些受宠若惊,在他看来对方可是涂侍郎的公子,还能对他一个老僕态度如此彬彬有礼,他仿佛又看到了当初那个明明是世家千金但是一点儿也没有大小姐傲气的少女,一时之间浑浊的眼中隐约有些泪意——这人啊,年纪一大了,勾起点儿什么回忆就有点忍不住。 ※※※ 因为有客来访,欧姆也不好再穿一身打扫卫生的装扮,不过等他换了一身见客的衣裳出来的时候,却发现涂宗冶和老管家已经热络地聊上了? 「事实上本来不应该这么晚的,只是我这边遇到了一些麻烦事,想着若是没有解决,怕到时候会牵扯到小慕这边,因此耽搁了不少时间。结果等打听到区家的消息时,又……唉,好在我们这边赶得及时,一前一后遇到了,看来真的是上天註定的缘分呢。」 老管家已经完全跟着对方的节奏走了:「这不是涂少爷您的错,当初在区家,唉,往事不提也罢,您现在能顾忌当初的情分来一趟已经感激不尽了。不过,您说的一前一后……?」 涂宗冶含笑,一旁的阿全想着总算是有我开口的机会了,连忙言简意赅又不失重点地将昨天的劫道事件给说了一遍。 该说,不愧是涂宗冶身边的书童,别的不说,这说话的本事真是比一般的小厮要高出一大截。 本来老管家就感念他和少爷这么落魄的时候还有故人拜访,再一听闻原来还发生了这种救命恩情,那更是感动得老泪纵横:「原来还有这一段恩情!这真是、这真是不知道该如何感谢才好了……」 欧姆也惊讶:「那些镖师是你的人?」后面那些匪类还是那群镖师带着送去衙门的,想了想当时的场景,「你当时就在那马车里面吗?」 见欧姆一下子就抓住了涂宗冶想要忽略的重点,生怕对方误解了自己——虽然他到昨天相见为止都是想的互不联繫——他连忙解释道:「当时宗钦在马车里,我担心他误伤了,而且我现在这个情况……」他有些失落地看了一下自己动弹不得的双腿。 阿全在他身后同样露出一脸哀戚。 第84页 欧姆和老管家立马被他带着走了,以为是触及到了对方的伤痛:「抱歉。」他从昨天刚见面的时候就发现对方的腿疾了,只是当时他们不过就是见过一面的陌生人,所以并没有放在心上,现在既然得知了他们多了这么些缘分,自然是不能不在意。 也不知道他现在史莱姆的天赋技能能不能用,如果对方只是伤到了皮肉,或许…… 涂宗冶笑得云淡风轻:「不用向我道歉。」 欧姆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因此略有些生硬地转移话题:「对了,涂宗钦他今天怎么没来?」 涂宗冶也不打算继续卖惨,而是顺着他的话道:「他昨天半路熘出去玩,今天就罚他功课翻倍。而且……本来今天就是来说我和你的事情的,他小孩子一个也用不着来。」 欧姆见对方看过来仿佛是春天里道旁盛开的桃花瓣一样温润润的目光,不知怎么的心跳有些加快:「我和你的事情?」 一旁的老管家也面带疑惑地看过来。 涂宗冶从怀里摸出一个温润透亮的鱼玉佩来:「不知小慕你还有这个吗?」 「这个?」欧姆不明所以,但是身体已经先一步反应过来,从脖子上扯出一根细绳子来,上面挂着的正是同样模样的玉佩,「有两个?」 「小慕,你过来一下。」涂宗冶语气亲昵道。 涂宗冶本身身材高大,就算是坐着,也不比站着的欧姆矮多少,他将自己手里的鱼玉佩和欧姆脖子上解下来的玉佩放在一起——纹理都和涂宗冶手里的那枚鱼玉佩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鱼嘴和鱼尾的方向是反着的。但也正是因为这样,这两个反方向的玉佩正好可以合併成一个完美无缺的圆环。 「啊……!」老管家见到这一幕,脑海深处的记忆一下子就浮现出来,眼睛一亮,有些激动道,「这、这不是当初——!」 欧姆下意识地握紧了手里的玉佩,从资料中他记得这玉佩从小就挂在脖子上的:「是当初的什么?」 涂宗冶将合在一起的玉佩放到了欧姆的手里,被他的掌心焐热的玉佩还带着淡淡的温度:「这是我们俩的定亲信物。」 欧姆:「……哈?」 第45章 未婚夫第五天 「定、定亲信物?」他来到的体验世界难不成不是远古封建社会吗?他记得就是在宇宙歷史上人类一直到二十一世纪对同性之间的嫁娶都大部分持反对态度的, 为什么时间再往前推个几千年, 反而风气开放了? 「准确地说, 这是我们的娘亲为我们定下的婚约,」涂宗冶在说着话的时候, 那张俊美无俦的面容上浮现了淡淡的笑意,眼睛里也闪烁着星星光辉, 看得出来他并不反对,「今年我十八, 你十六,都是可以成亲的年纪了。」 「等、等等!」欧姆瞪大了眼睛,如果不是动作不雅的话,他差点去掏自己的耳朵,免得以为出现了幻听, 「所以,你今天来找我是……来商量结婚的?」 「结婚?」涂宗冶微微疑惑地重复了一遍, 然后了悟笑道, 看过来的眼神如春水一般柔软, 「你说的是成亲的意思吧?是的,虽然有些唐突, 但如果小慕你愿意的话,我们也可以现在就挑个黄道吉日。」 欧姆:「……」为什么他突然会有点心动? dy, 你能帮我分析一下这个涂宗冶是什么意思吗?」欧姆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被求婚的情况——阿图姆那个不算,他们那个时候,根本没有这些七七八八的复杂情况, 都是忠于自己内心的yu望的,想在一起就在一起了。 也不是他没有主见,而是……他体验人类的生活一天,什么常识的都是抓瞎的,突然就给他一个重磅炸弹,实在是让他晕头转向无法理智判断了。 lady作为随时待命的辅助系统,自然是第一时间就作了回答:「人心作为宇宙生命体思维中最为复杂的存在,截止到目前为止系统只能通过他现有微表情进行表层次分析,可以确定对方说话是真心实意,并非谎言。」 并非谎言? 欧姆有些惊讶——他虽然没有系统那么精密的分析,却能感觉到对方绝对不是什么感情用事的人,如果真的是他对婚约十分在意的话,为什么在前十几年里完全没有出现过? 难不成……是看上自己的美色了?! 欧姆的脑海里突兀地冒出了这句话。 不对不对不对,欧姆赶紧摇头——如果真的是美色的话,对方可比自己「美」多了。 蓦地,欧姆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dy,上一个体验世界的角色会再次出现其他的体验世界吗?」 lady明白了宿主的意思,数据流波动了一下,却只能回復道:「抱歉宿主,相比起整个全息体验世界项目,系统的能力太过微小,权限不足,无法进行角色数据对比。」 这个和只是检测身体健康伤势不同,这涉及到更深层次的构造设计,是只有后台开发人员才有权限的范围。 dy这么说,欧姆也不是很失望,不过他却想到另一个方面——上一个世界因为阿图姆几次重伤,自己使用了史莱姆的天赋技能救治了他之后,最后就变成了阿图姆和自己绑定在一起了,如果这个世界…… ※※※ 「不行!」没等欧姆说话,终于反应过来的老管家突兀地喊了一句,他的语气实在是太过悲壮,让欧姆和涂宗冶都看了过来。 第85页 欧姆的眼神是纯然的疑惑,但是涂宗冶的眼神却是带着冷冽的压迫,让老管家的心里咯噔一下,本来就一团混乱的大脑更是煳涂了,饶是如此,也不影响他表达自己的观点:「虽然说夫人生前曾经有过这个约定,但当时夫人一直以为腹中的是女子,所以想一子一女结成好事,后来小少爷出生,因为涂夫人已经随着涂大人搬入京城,是以当时夫人以信件告知,想着做不成儿女亲家,也可作异姓兄弟。」 对! 异姓兄弟! 老管家越说越顺畅,可是没等他继续,就被涂宗冶一个手势制止了。 也不知怎么的,明明涂宗冶只是轻轻抬了抬手,但是老管家却像是脖子被一股无名的力量扼住了喉咙是的,一个气声都发不出来了。 于是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涂宗冶那双骨节分明的手拉住他家小少爷白皙的手指,情真意切道:「区叔你说的也有几分道理,其实我当时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也想过做兄弟也不错,可是当我看见小慕之后,我的心里就只有一个决定,那就是我此生的伴侣只会是你。」最后一句是对着欧姆说的,那双黑黝黝的眼神中毫不掩饰的是执着。 这让本来因为手被握住而觉得有些不自在的欧姆愣住了——是他的错觉还是阳光照射的角度,为什么他从对方的黑眸之中看到了一闪而过的金光? 见欧姆没有挣脱他的手,涂宗冶心中一喜,更是得寸进尺地手指穿cha进对方的指缝,与对方手指相扣,循循善诱:「虽然我现在双腿有疾,但这只是因为事故所致,并非这一辈子都站不起来,假以时日待我找到医治方法,定能治好双腿,定然不会委屈了你的。」 「欧姆哥哥,就算我重伤站不起来了,我也会拼尽最后一口气保护你的,我会想办法治好我的腿的,所以不要离开我好不好……」 欧姆被对方似曾相识的执拗眼神看得有些恍惚,仿佛看到了那次因为被算计而误入发qing的犀牛群,结果被围攻重伤的阿图姆,下意识喃喃道:「没关系,就算是站不起来还有我呢,我会养你的。」 涂宗冶:「!!」 老管家:「!!!」 阿全:「!?」 欧姆这一疑似真情表白的话将在场所有的人都震到了。 「涂少爷,老奴不是那个意思!」老管家连忙表态,可是在自家小少爷都表示同意的情况下,他就算是作为照顾小少爷长大的,也不过是个僕人,最终吶吶半晌,只能徒劳无力地干巴巴解释,「老奴绝对没有说您的不是,只是小少爷还小,不太懂事,若是和您在一起了,往后和那些达官贵人打交道……怕是会给您添麻烦。」 他那双浑浊的眼睛看着涂宗冶,里面是深深的哀求。 ※※※ 老管家并不是推脱,而是真的担心。 就算涂宗冶站不起来又如何?他毕竟是卫尉卿公子,不是他们现在高攀得起啊! 虽然很偏心自家少爷,老管家也无法盲目地说自家少爷配得上对方——别说对方现在只是腿脚不便,就算对方全身瘫痪在床上,要找未来当家的也不是他们现在这种平民高攀得起的。 说个不好听的,若是老爷夫人还在,也不一定能将这儿时戏言作数——毕竟他们不过是一介商贾,而涂家可是正三品的官员。 更何况,老爷夫人早早走了,区家也已经被狼子野心之人占据,现在的小少爷,不过只有一所院子和手上的两千两白银而已,实在是门不当户不对——就算一见钟情,他可不相信过去从未见过面的两人在这种情况下能走多远。 虽然当年开国皇帝有过男皇后的事例,是以男子之间也是可以嫁娶——只不过这个时代的人们为了传宗接代和繁衍,男男女女之间的同性嫁娶少之又少,毕竟同性之间总有一方地位要更低一些,让一名男子从此以后就被关在深宅内院,实在是很多男子都不愿意的事情。更何况他们之间没有孩子,等年纪大了少不得会闹出种种矛盾来。 所以到后来就演变成了要么是穷人家娶不上妻搭伙过日子,彼此之间虽然结契但明面上还是会和异性生儿育女。 老管家实在是担心,涂宗冶一旦那点儿激情和新鲜劲儿消退,自家小少爷可就只能被锁在后宅内院一辈子凄凉度过余生了! 若是会发生这种情况,还不如他拼了这把老骨头做个恶人。 ※※※ 曾经纵横官场近三十载,见识过多少人精,涂宗冶自然不会看不出老管家的真实意图。 不过就算知道对方是真心实意为欧姆打算,担心自己只是贪图一时新鲜毁了欧姆的一生,但想着对方想要拆散自己和欧姆,他那明明已经被锻鍊得平静如湖的心境也忍不住起了波澜。 其实涂宗冶也觉得自己好歹都是上辈子这辈子加起来都年近古稀了,是个「老头子」了,但是一看到区家的小少年,就好像重新点燃了内心火热的激情一般,心中只想着一定要和对方在一起,而且一定要和对方成亲! 就好像……就好像他曾经没能和对方成亲,所以特别特别遗憾,一定要弥补似的。 可明明上辈子他的生命中对方只是一个连面都没见过的浮光掠影……啊,是了,一定是上辈子自己没能和对方在一起,所以老天爷又给了自己一次机会,这次无论如何要完成心中的缺憾。 第86页 想到这里,涂宗冶将欧姆的手握得更紧了,生怕对方不见了似的。 因此哪怕心中对阻挠这件事的人不喜,但是涂宗冶面上还是带着诚恳的笑意:「区叔,你多虑了,先不说家父早已被贬,现在不过是右都侯,就算他还是卫尉卿,自从家母去世,我和他早已势同水火。所以区叔你不必担忧和达官贵人打交道的事情——当然,我绝不会委屈小慕粗茶淡饭,婚后我定会努力上进,为小慕挣得家业和功名,到时候小慕有想做的,也完全可以放心大胆去做。我喜欢的是小慕做我的伴侣,并不是要他来帮我打理后院,这些琐事有阿全这个管家就可以了。」 本来被和少爷和往日截然不同的表现不停刷新印象,导致冲击过大有些无所适从的阿全一听自己等到少爷婚后会从书童小厮升级成管家,立马精神了,喜不自胜当即表态:「是的,小的定会为少爷和少夫人鞍前马后,肝脑涂地!将府上琐事打理妥帖,绝不劳烦少夫人半点心思!」 听到阿全表忠心,涂宗冶给了一个「不错回去有赏」的眼神,然后目光灼灼地看着欧姆:「所以,我们不如现在就定个黄道吉日?」 第46章 未婚夫第六天 欧姆虽然对涂宗冶的提议有点心动, 但是看着一旁的老管家一副若是自己点头恐怕要心肌梗塞晕过去的脆弱模样, 还是理智了一把:「这个, 还是不要操之过急,毕竟我们今天才第二次见面。」 涂宗冶虽然知道自己表现得有些冒进, 但是在欧姆面前,似乎他曾经对着其他人的老谋深算和稳如泰山的心态都维持不住, 就像个毛头小子一样想要表现。他的理智告诉他,他应该警惕这个突如其来的情感, 可是他的情感却又让他放纵。 小慕故作严肃的模样也好可爱,好想摸摸捏捏,更好想舔舔——涂宗冶绷着脸想道。 「不要操之过急?那意思是说……」涂宗冶本来也没打算今天真的就定下成亲的日子,他本来就只是让这门亲事过了明路得到双方的承认。 就好比他本来只打算要一块点心,但是担心对方不给, 所以就故意说要一盒,等到对方拒绝之后, 再去要一块, 对方就不好说不给了。 他承认这有些耍小聪明也有些卑鄙, 但是……在这种事情上,不自私一点, 又怎么能早日抱得伴侣归呢? 更何况,若是小慕对自己没有一点意思, 不管是一盒还是一块都得不到的。 不得不说,涂宗冶对欧姆的心理把控得很准确。 看着涂宗冶那双看过来的沉静幽深的眼眸,欧姆的心间震盪, 空着的另一只手握紧了玉佩:「亲事,我认下了,不过关于成婚的日子,我希望稍后再议。」 他见涂宗冶似乎想要说些什么,连忙补充道:「你不是说你的腿可以治好吗?那么我们先治好你的腿……你也不想我们成亲那天,还要别人帮你送到新房吧?」 ※※※ 送走了涂宗冶主僕俩人,欧姆看着对方留下来的大大小小的礼盒,有些头疼。 正想说让区叔帮忙拆开看看里面是些什么分门别类收拾一下,转头就对上了老人家满是担忧的双眼:「小少爷,虽然咱们用涂少爷的腿拖住了他,但这法子治标不治本啊,要不……要不咱们换个地方住吧?」 老人家以为欧姆也是不愿意承认这门亲事的,只是碍于对方的身份不好拒绝所以使用了缓兵之计。 欧姆知道对方只是纯粹担心自己以后和涂宗冶发生了龃龉之后被压着欺负,但如果涂宗冶真的是自己想的那个人的话,那么余生别说是被压着欺负了,就算是自己在他脑袋上蹦跶也绝对笑呵呵的。 不过他还差最后一点需要验证的地方。 这一点他连繫统都不打算告诉。 不过还是先安抚一下老人家吧,免得老管家年纪大了还操心得憔悴:「区叔,你不觉得,涂宗冶长得很好看吗?」 老管家还在心焦各种跑路计划,勐地一听这话,一时半会儿还没有反应过来:「……嗄?」 「你看我,不会读书又没什么特别的本事,现在还在吃老本,如果要娶妻的话,肯定只能选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儿,但是普通人家的女孩子要长得好看的实在是不多,更不用说要比涂宗冶还要好看了……所以,我觉得这门亲事不亏!要是等他治好腿后飞黄腾达了,咱们不也一起跟着吃香的喝辣的了吗?」欧姆模仿原本人物的性子道。 原本的性子就是逆来顺受的,但同时也是不思进取的,要不然最后也不会落得一个和老僕拿着两千两回老家的安排,所以面对涂宗冶的强势,会接受的可能性太高了。 老管家也是意识到自家小少爷的性格,吶吶半晌,最终只挤出来一句话:「那涂少爷的腿……真的能好吗?」 欧姆回想起当时涂宗冶的眼神:「一定能好的!」就算不会好,只要确定了对方是他,那么他也能用史莱姆的天赋技能治疗的。 老管家闻言不再说什么,但是神情却并没有放松多少——于理来说,他是想要涂宗冶的腿好起来,一个肢体健全的人总比一个无法自主行走的人能更有作为;但于情来说,身体残疾的涂少爷,会不会身份条件会更加匹配一些,也没资格对小少爷不好? ※※※ 涂宗冶:「……阿嚏。」 阿全瞪大了眼睛,先是惊讶自家那如神仙一般算无遗策的少爷居然也会如此接地气地打喷嚏,然后立马紧张起来:「少爷您冷不冷,是不是受寒了?」 第87页 「没有,你好生驾驶马车。」从马车里传来涂宗冶的声音,已经恢復了淡然无波的语气。 听得自家少爷的吩咐,阿全不敢多言,连忙专心致志放在马车上——他就说自家少爷本来就该这个性子嘛,今天在面对区少爷的时候那表现……不过这也说明,他未来要服侍的主母是板上钉钉了吧? 嗯,主家的事情他只管接受就是,绝对不会去多想多问的,有这个功夫,不如抽空多学学如何做一名称职的管家吧,少爷可是一向说话算话的,嘻嘻嘻。 没心思去管阿全的偷着乐,涂宗冶看着自己之前握过欧姆的手仿佛入了迷。 哪怕已经当时其实不过一会儿的时间,那天知道当他主动握过去的时候,心里有多么紧张,当握上去而对方没有甩开的时候,心里又有多么兴奋。 他是克制了又克制,一动也不敢动,浑身上下的肌肉都紧紧地绷在一起,这才没有在牵到手的下一刻将对方拥入怀中——甚至他还感谢自己无法动弹的双腿,否则他恐怕要在心上人面前做出孟浪的举动了。 不过,涂宗冶牢记着欧姆说的要治好腿才能成亲的事情,原本他是打算循序渐进先取得那位神医的信任之后再顺理成章地治疗他的腿的,但现在,少不得要用点非常手段了。 ※※※ 欧姆本打算次日再去拜访涂宗冶——倒不是想他,而是昨天他走之后拆东西才发现这人送的礼物实在是太过贵重,那些绫罗绸缎就不说了,光是玉石这些就是比欧姆他们现在全部的身家都要贵重。 正所谓无功不受禄,哪怕他承认了这门亲事,却也不能心安理得地收下这些东西。 考虑到白天或许对方会有其他的安排,因此他一大早就来了,然后正好撞见涂家兄弟吵闹不休的场面。 其实应该是涂宗钦单方面吵闹不休,而涂宗冶一直默然无语的场景。 见到欧姆过来,在一旁干着急的阿全像是看到了救命稻草一样:「少夫……欧少爷,您来了!」那个「人」硬生生地被欧姆的眼神也压得吞了回去——不愧是少爷看上的人啊,这气势有得一拼。 「小慕!你怎么来了?是想我了吗?」涂宗冶眼睛一亮,脸上立马自动换上了温柔和惊喜的笑意,自己推动着轮椅迎了过来。 欧姆三步并作两步赶忙上前:「……不是想你了,只是来还东西……」顿了顿,本不想插手兄弟之间私事的他还是问出了口,「你们这是怎么了?」 「还什么东西?」涂宗冶故作不解,「是来还遗留到你那里的我的心吗?不用不用,小慕帮我保管好就可以了!」 欧姆:「……」我居然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接这话——你确定你真的是远古封建社会土生土长的人类?这种「先进」的土sao话是怎么说出来的? 正在哇哇大哭的涂宗钦:「……」 阿全:「……」啊,作为即将升任管家的自己一定要早日习惯少爷一遇到区少爷就画风突变的情况啊。 「咳,你们这是怎么了,一大早就……」欧姆只能忽略当没听到,生硬地转话题。 该说涂宗钦和涂宗冶不愧是兄弟俩,对欧姆自来熟的速度简直是一模一样,闻言小傢伙脸上还挂着两泡眼泪呢,就直接往欧姆的怀里扑:「嫂子我哥实在是太过分了,他不要我了呜哇哇哇——!」结果还没有扑到就脖子一紧,然后被一只大手提熘着衣领拉了起来—— 涂宗冶:「你哭就哭不许往小慕身上扑!」我都还没有抱过呢! 欧姆:「所以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 「因为要去找治腿的神医,不方便带宗钦?」欧姆看着泫然欲泣的小男孩,沉默了一下,「不如让他来我家吧,区叔会照顾小孩儿。」 涂宗冶一听:「这、这可以吗?」他都还没有得到和小慕住在一起的资格呢,没想到就被自己弟弟给「捷足先登」了? 欧姆:「那不然你打算将他安置到哪里?你们那儿只有三个人吧,你行动不便,阿全肯定要留在你身边照顾,那么宗钦小小年纪一个人,实在是让人不放心啊。」 涂宗冶闻言,立马将「家母在清水镇郊外有个小山庄,昨天已经告知修缮完毕可以居住,可以将宗钦送到那里」的话咽回去,配合地做出一副面带愁绪的模样:「唉,小慕你说得对,可是我们实在是没办法了,那神医脾气古怪,听说本来就不乐意见陌生人,我这次贸然拜访,也不知道能不能成功,况且我们打听到的消息是他居住在深山老林之中,实在是不忍心让宗钦小小年纪跟着我们一起去受苦。」 涂宗钦刚要赌气说「我不怕吃苦」,就被自家哥哥一个微笑的眼神杀给堵了回去。 当初区家的千金会和涂宗冶的母亲芮莹相知相识,区慕的父亲会入赘区家,正是因为他们都是清水镇人。 所以涂宗冶得到的生母小山庄后,第一时间就找人进行修缮了,只不过他的生母已经没有亲戚在老家,那小山庄自从他生母离世之后涂家也没有再派人维护,因此需要花费不少时间,是以到达清水镇之后,他们兄弟俩加家僕只能暂住两天客栈。 涂宗钦:「……」哥哥你变了,你之前明明不是这么说的! 不过身为小孩儿敏锐的求生欲还是让他将这些话都捂住了。 第88页 欧姆却没注意到兄弟俩的眉眼官司:「的确如此,小孩子身娇体弱,实在是不应该来过劳累。所以就让宗钦去我家,区叔从小带我,对照顾小孩子也有经验,而且也算熟悉,你也应该更放心一些。」 涂宗冶连连点头:「这样会不会麻烦小慕你呢?」 「我?」欧姆笑道摆手,「不会麻烦我,我又不会在家里。」一副我不会管的甩手掌柜模样。 涂宗冶:「不在家里?」 涂宗钦鼓着包子脸:「小慕哥哥不喜欢我吗?」 欧姆失笑:「当然不是啊,宗钦这么可爱的小朋友,谁会不喜欢呢?只是我要陪着你哥哥一起啊,所以就不能在家里照顾你了。」 涂宗冶:「……欸?」 第47章 未婚夫第七天 涂宗冶的腿伤, 说起来和他的继母脱不了干系。 当初他的母亲当初是清水镇第一美人, 又出身书香世家, 娘家在儒林之中颇有声望,也因为这样, 被当时的涂家求取作为当家主母。 能生出涂宗冶这样好容貌的儿子,除了他的母亲, 涂父在当时也是响噹噹的美男子。 只不过这位美男子除了长相之外身无长处,就连自己那从三品的官职都是承蒙父辈庇荫才混到的。 偏偏涂父不好赌不贪杯, 却是个实打实的官迷。 作为夫妻一体,涂宗冶的母亲自然也希望夫君有上进心,她也是个有聪明才智之人,夫妻俩琴瑟和鸣的时期,她也为涂父出过一些点子, 让他在某几件差事之后表现突出,有了功劳和业绩, 在考核期后, 便由上峰为他升了一级, 变成了正三品的卫尉卿。 涂父蠢蠢欲动还想再往上爬,但是涂母却是个明白人儿, 知道自己夫君有多大能耐就捧多大的碗,三番两次暗示自家夫君安心本分做好自己分内之事便可。 涂父却觉得涂母这是在看轻他, 再加上虽然他前几次受妻子点拨升官,却固执地不愿意将功劳归功于一介妇人身上,因此也拉不下脸再去和涂母说这些事情, 夫妻之间的感情便出现了裂缝。 涂母冰雪聪明,自然知道涂父冷淡自己的缘由,但见涂父不纳妾也不在外找人,便维持着表面的夫妻和睦,加之第一个儿子出生,身为人母便将大部分注意力都放到了涂宗冶身上。 一转眼十多年过去,涂父在卫尉卿的位置上也呆了十来年,他心有余而力不足,哪怕汲汲营营也无甚作为。 但是一颗升官野心却随着时间的推移没有变淡,反而越发的炽热起来。 自从太子早夭后今上一直未曾再立太子,正好这个时候年长的几个皇子已经成年,哪怕今上依然身强体壮,但在这平均年纪不过五六十岁的时代,登基二十年且年逾五十的今上已经是在位极长的高寿了。 于是不仅是成年的和即将成年的皇子们心思浮动,就连朝廷之中的各派官员也开始了自己的左右摇摆。 涂父自然也在其中。 这些年他在这个位置也算是明白了,如果老老实实做事,他这辈子估计都升官无望,但如果他站对了位置,待他日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他这位置少不得要动一动。 涂父的如意算盘打得好,只是他的政治敏感性并不强,只觉得当时贵妃最受宠且她生下的大皇子最为高调,皇后的儿子不过十来岁且十分平庸,没有战斗力,便觉得大皇子坐稳下任太子八、九不离十。 却不知道还有句话叫做枪打出头鸟,贵妃和其子过于高调的行为让虽然年纪大了但是身体健康的今上觉得很不满意,再加上朝臣之中三五不时地就催立太子,这让他很有危机感,让他觉得所有人都在盼着他下台,于是帝王一怒,直接找了个由头髮作了贵妃和大皇子,其他几个弟弟也趁机落井下石,于是原本只是一次教训的事件不断升级,最后落得贵妃打入冷宫,大皇子被幽禁的下场。 正所谓树倒猢狲散,大皇子一派的倒台,少不得受牵连的官员都要吃瓜落。 涂父作为大皇子党自然也是跑不掉的。 不过也多亏涂父过于平庸,因此虽然他站的是大皇子的队伍,最后清算下来因为他无足轻重,只是被罚连降两级并扣半年俸禄的结果。 比起那些丢了乌纱帽甚至满门抄斩的可以说是非常幸运了。 但涂父非常难受啊,连降两级啊!这简直是要了他的命! 只是吃了一次站队错误的苦果之后,短时间里涂父是不敢再去投靠哪位皇子了。 而正在他郁郁不得志的时候,在一次陪涂母上香的时候遇到了左将军的千金。 左将军一门虎将,作为家中最小且唯一的女儿,左将军千金可以说是非常的受宠,要星星不给月亮的那种,因此养得颇为飞扬跋扈。 彼此涂父虽然已经三十多岁,但因为相貌好且有涂母在衣食方面体贴照顾,并不显老态,再加上这段时间心情郁结,颇有几分忧郁君子的模样,一下就戳中了才不过十六岁,平时最喜欢看一些才子佳人话本的左将军千金的少女心。 在庆朝,夫妻之间年纪相差几岁十来岁并不算稀奇,可关键是涂父已经有妻有子且妻子再次有孕,按照正常情况,哪怕就算涂父是人中龙凤,也应该知道控制自己的言行举止。 可是左将军千金并不,不仅大咧咧追求涂父,而且吵着闹着要嫁给对方。 第89页 左将军家虽然觉得自家的宝贝女儿吵着闹着要嫁给一个有妇之夫实在是不好看,但是从小宠习惯了却不忍心拒绝,只是自家女儿千娇万宠的,是万万不愿意让她去涂家做平妻的。 对涂父来说,虽然左将军千金长得如同初开的花朵儿一般,也并不能打动他,但是左将军在大皇子事件中并没有受牵连,且因为原本的右将军就是贵妃的娘家,此消彼长,左将军在武将之中的势头可以说是突飞勐进。 一旦和左将军家搭上关系,别说是官復原职,就算是升官也不是难事。 这才是他心动的原因。 身为枕边人十几年,涂母又怎么不知道涂父的心思,本来她这个时候怀上二胎就有些情况不好,所以才想着上香去保佑肚子里的宝宝平平安安,谁知道涂父这个时候不仅不能给她安慰反而还要插她一刀,这让涂母一下子就早产了。 最终挣扎着生出孩子之后遭遇大出血,血崩而死。 按道理,妻死之后,身为丈夫的要服丧一年后才可进行再娶,但涂父以二子年幼,家里缺个女主人的理由和左将军家各种运作,在不过刚满半年的时间就敲锣打鼓就迎娶了左将军家的千金。 这无疑在涂宗冶的心上接二连三地捅了好几刀。 左将军家的千金也不过比涂宗冶大个三四岁,说实话自己都还是个任性的孩子,又怎么当得好别人的继母,更何况这个继子的生母之死和自己做的见不得人的事情脱不了干系,以至于虽然她对涂宗冶不仅不喜,反而十分的心虚——而她是属于越是心虚就越要作的类型。 可以说,自从涂家娶了新夫人之后,不仅外界对涂家多有指指点点,内宅也没有片刻安宁。 不仅涂宗冶对这个间接害死自己母亲的女人不满,新夫人对这个面容昳丽但是手段狠辣的继子也是十分忌惮,再加上她很快有了身孕,更是对前妻留下来的一对儿子视作眼中钉。 偏偏涂父又是个自私只顾自己的,在新夫人给她生的儿子哌哌坠地之后,他也官復原职,这让他更觉得自己这门亲事没做错,对涂宗冶和涂宗钦兄弟俩更是漠然以对。 可以说,因为涂父的不作为以及新夫人的各种闹腾,涂家在京城的那些权贵家里都是茶余饭后的消化,偏偏这对夫妻全然不自知。 这夫妻俩不在乎,并不代表左将军家不在乎。 虽然他们是武将,能做到这个位置,就代表并不是没有脑子的,明眼人都能看出涂宗冶文治武功都十分出色,未来前程更是不可限量,远在其父之上。 左将军家给女儿说了,本意是让她改改态度笼络一下继子,但是听在她的耳中,却觉得涂宗冶是个大阻碍。 她深知涂宗冶兄弟俩的母亲之死和自己有莫大的干系,此时听到父兄都说涂宗冶以后有大出息,且涂宗冶的确一路科举之路顺畅不已,担心对方一旦此次高中会对自己造成莫大威胁,她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打算直接毁掉涂宗冶。 于是在涂宗冶要参加殿试的前一天,为了给高热的弟弟买药,回来的路上不小心遭遇疯马逃窜,生生地踩断了腿骨! ※※※ 「她怎么能这么坏!都已经毁掉你的前程了,在这个时候还要找人专门追杀你!」此时欧姆和涂宗冶刚刚躲开了前一波的追杀,在一个山洞里避雨。 这边沿海,雨水颇为频繁,尤其是在夏季,经常是晚上雨水不断,白天的时候又烈日灼人。 「还好有我跟着,要是真的让阿全来了,说不定你就真的成为刀下亡魂了!」欧姆收回给对方包扎伤口的手,后怕不已,还好他在的力气还在,敏捷度虽然跟不上但是dy三百六十度地监控,也勉强可以躲避追兵。 「是,这都要多谢小慕了。」涂宗冶苦笑着道谢。 他也没想到继母会如此丧心病狂,按照他对她的了解,自己和弟弟远远地避开京城应该就足够让她放下心——毕竟当初自己就算是在京城她的眼皮子底下,她最狠毒的手段也不过是派人惊马断了自己的科举之路而已。 在自己离开后还暗中下毒手,这种手段,不是她那个猪脑子能够想得出来的。 除非,有人在她的耳边说了什么,并且给她出了这个主意。 可是涂宗冶在脑海中飞快地将过去十八年间接触到的人划拉一遍,在他还没有初露锋芒之前,没有谁会想要置他于死地的啊? ※※※ 京城,李府。 作为曾经的太子少傅,虽然太子早夭,但李家因为家风清正,李大人在朝堂之上也从不结帮拉派,颇得今上倚重。 只可惜李家人丁凋零,府上除了李大人外,就只有一个孙女和带着外孙女在娘家住的守寡的女儿。 「芊芊,你今天又出门去了?」带着威严的声音响起,让粉裳女子停住了步伐,然后转过身来,巧笑倩兮:「哎呀娘亲,咱们庆朝又没有规定闺阁女子必须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我就出去逛一逛,整天呆在家里绣花我都闷死啦!」 「胡闹!」虽然脸上有点皱纹但依然风韵犹存的优雅妇人轻叱,「咱们住在你外祖家,本来言行举止就要处处注意,除了绣花你可以学的多得很,这段时间我是想你病癒不久所以放任你几日,却不想你见天的跑出去,而且逛街就逛街,和涂家的继夫人有什么可聊的!还不是一次两次!」 第90页 听娘亲一语道破自己这几日的行程,少女脸色一变,眼中闪过一丝慌乱,没来得及想好理由便脱口而出:「娘亲你跟踪我!」 对于女儿的控诉,优雅妇人没有半分愧疚:「我用得着跟踪你?我还不是担心你在外面出事?」 一开始的慌乱之后,少女已经稍微冷静下来,听到娘亲的话,更是顺着道:「是女儿误会娘亲了。」 见女儿认错态度良好,优雅妇人紧皱的眉头也松了些许,目光带上了慈爱:「如果你想知道宗冶的消息,直接来问我便好,虽然都是涂家人,但那位继夫人名声不好,对待宗冶更是没有半分慈母之心,你最好不要和她打交道。」 少女攥紧了手里的丝帕,眼神有些仓皇:「我、我干嘛要知道他的消息?」 妇人却误以为这是少女的娇羞,半开玩笑道:「你也不用紧张,宗冶这孩子是你外祖的学生,我也见过几次,也听你外祖说过,虽然涂家有些……涂大人也……但宗冶却是个好的。事实上,前些日子你外祖还在同我说,要不是他的腿……做外孙女婿的话,他倒是个极好的人选……」 「我不要!」妇人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少女尖声打断了,她的面色苍白,完全不是正常少女谈到自己婚事的娇羞,而是带着惊恐和如针一般的恨意,「我这辈子不要再嫁给他了!」 第48章 未婚夫第八天 因为女儿的情绪太过激动, 让妇人并没有注意到她话里的「再」字, 只是看着女儿大惊失色的模样让她吓了一跳:「芊、芊芊?娘亲刚才开玩笑呢, 你别紧张……别怕别怕啊……」 听到娘亲温软的话语,孟芊芊因为听到这件事而勾起的让她毛骨悚然的情绪才略略平復, 她努力忽视自己如擂鼓一般的心跳,勉强朝着娘亲笑了一笑:「娘亲, 我还小,要陪着您和外祖一辈子呢, 您突然给我说让我嫁人,实在是吓着我了。」不怕、不怕孟芊芊,你现在还没有嫁给那个恶鬼,你还有重来的机会! 孟夫人信以为真,没有深究, 只是对女儿嗔怪道:「傻孩子,哪里能陪一辈子?而且你也马上要十七了, 不小了, 是个大姑娘了!等你订好了人家, 再准备个半年左右,也差不多了。咦, 芊芊,你额头上怎么有些汗?」 孟芊芊瞳孔一缩, 紧紧地咬了咬牙,才没有让自己颤抖起来。她有些僵硬地擦了擦自己额头:「可能是太累了吧,娘亲, 总而言之,我不想嫁……嫁到涂家,你看外祖虽然说那个人很好,可他现在不是腿断了嘛?我可不想嫁过去伺候一个残疾——而且腿断了基本上也没什么前途可言了,您捨得让您的宝贝女儿去受苦吗?」 孟夫人心里也真捨不得呢。 虽然父亲对那涂家大公子的人品和才学大加赞赏,可是这些再出色,他腿断了,又有什么用呢? 就像她那早逝的夫君,当初也是父亲看好的人才,她也承认嫁人之后过了好几年举案齐眉的甜蜜日子,可这人死如灯灭,最后她还不是只能带着女儿回来投奔娘家。 虽然自己父亲是一方大儒,可这对女子的婚后生活又有什么用呢?就算她带着女儿在娘家深居简出,依然少不得要遭受其他贵妇的私底下指指点点,都是靠着和女儿相依为命的信念才让她熬下来,所以她又怎么捨得让女儿嫁给一个残疾呢? 见孟夫人动摇,孟芊芊再加了一把火:「而且我听涂夫人说那人或许不仅仅伤到了腿,还伤到了……」她给了一个眼神让孟夫人自己体会。 孟夫人先是愣怔了一下,反应过来之后立马脸如火烧,伸手拧了一把孟芊芊的腰间肉:「你个妮子!说什么荤话!那涂继夫人也真是不要脸!居然还和未出阁的女子说继子……真真是羞死个人!」她又急又气,语无伦次,若不是一直宠溺着这个女儿,她怕是不止拧这一下了! 孟芊芊连忙示意自己的娘亲小声点:「我、我错了娘亲!您原谅我吧!这件事我以后再也不会提了!」她也是看到自己娘亲的反应才再次后知后觉自己现在可不是已婚少妇,而是个二八纯情少女。 她光想着如何让自己娘亲顺理成章地和自己站在统一战线,却忘记了自己现在说这些话有多么的出格。 孟芊芊有些尴尬又有些懊恼,同时还生出了几分后怕——她自从前几日高热醒来发现自己回到云英未嫁且身体健康的时候实在是太过惊喜,想着自己重来一世,又知晓未来十几年的事情,心态就有些飘了。 又光想着要将折磨自己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涂宗冶给报復了,所以才会一醒来就打听对方的消息想要先下手为强。 在焦虑的等待中,得知对方如自己记忆中断了腿,却在之后就远离京城——虽然从打听到的消息是说涂家为了让他养病所以送去老家的庄子,形同流放,但只要涂宗冶活着一天,她就惶惶不可终日。 夫妻近十载,虽然从未同房过,但是孟芊芊对涂宗冶的为人和手腕还是深有了解——他这个人,哪怕是身处万般险境,也是会绝处逢生。更可怕的是,一旦他一朝得势,曾经得罪过他的基本上就逃不了报復,就像曾经的她所遭遇的爷爷。 她本来仗着重来一次的优势,谁知涂宗冶却不像记忆中那样留在京城,而是去了她不熟悉的地方,无法掌控的恐慌就让她不可自拔,所以才会急匆匆故意偶遇涂继夫人并且对她暗示下毒手这种不理智的举动。 第91页 唯一让她庆幸的是,因为对涂宗冶的恐惧,让她没有明目张胆地让涂继夫人下杀手而是选择了暗示,并且涂继夫人是京城皆知的蠢毒,断然不会怀疑是自己在引诱她往斩草除根这个方向思考。 太不谨慎了,她太想除掉涂宗冶,以至于差点犯了大错! 娘亲说的对,自己不能再接触涂继夫人了。 她只能祈求那个蠢女人安排的杀手给力,就算让涂宗冶那恶鬼侥倖逃脱,也不要让那多智近妖的傢伙怀疑到自己身上! ※※※ 涂宗冶还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一个人对他心心念念恨之入骨,不过作为前世临死前人人唾骂的大佞臣,对于又多了一个仇恨自己的人完全是不痛不痒的——正是因为自己优秀,才会招来那些傢伙的嫉恨嘛,他很厚脸皮地想着。 不过这并不代表他就会放任不管,尤其是在已经威胁到自己的时候。 他记得当初左将军为了给独身千金撑腰,哪怕她嫁人了也派了一支私人护卫大概六人——毕竟她无官无爵不能逾距。 而刚才追杀他们的一共有四人——虽然那四人已经变成了死人,这样算来,只要他那继母或者她身边的人稍微有点脑子,短时间里就不敢再动手。 不过,他也不会坐以待毙,回去之后,他前世的人手也要抓紧时间集合起来训练了。 「想什么呢,都出神了?」清朗的声音拉回了涂宗冶的神智,他侧头看向已经给自己包扎好的少年,按下阴暗的心思:「我在想刚才我和小慕配合得天衣无缝,明明我们是第一次合作,可却十分有默契,果然我们合该是天生一对的!」他并不在意在欧姆面前暴露自己会武功的事实,他甚至有预感,在见识到自己的武力值之后,对方会更加亲近他。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虽然已经是人类了,但是涂宗冶的一些攻击和防御的姿势,都带着勐兽狩猎的大开大合之感,配合着他那优雅到禁慾的容貌,不仅不违和,反而有一种野性又性感的美。 欧姆想,这哪是第一次合作,在以前我们可是天天都要杀生的好吧? 什么羚羊、狒狒、鸵鸟、野猪、斑马、角马、野牛、鳄鱼、长颈鹿……更何况是只有不到两米高只有百来斤的「小」人类呢?虽然这些会功夫的人类从某种程度上比那些体积大又跑得快的动物弱不到哪里去。 所以虽然他们合力干掉了四个追杀者,欧姆和涂宗冶也受了点儿伤。尤其是涂宗冶,因为他行动不便,甚至干脆用自己那无知觉的腿挡住了一名歹徒的凶刃。 而欧姆也是在包扎的时候试探性地发动史莱姆的天赋技能之一吞噬,吞噬了一点涂宗冶的血液和其他组织细胞,并且dy的帮助下进行自我数据分析对比,果不其然发现了属于史莱姆的「组成部分」。 当然,dy的话来说,就是涂宗冶的体内还有自己曾经在大白狮子身上的「存档」。 所以这个涂宗冶就是他的白狮子! 虽然不知道阿图姆是如何来到这个世界,是偶然还是巧合,但是真的能再次相遇,欧姆内心还是十分激动的。 他就说为什么涂宗冶看起来是一个十分精明且有城府的人,为什么屡屡在自己面前表现得冒失又直白。 他曾经还怀疑过对方是否是别有用心,但是一旦确认对方是阿图姆,一切的疑惑便迎刃而解了——他的白狮子在面对自己的时候,不就是这么直白而热烈的吗? 甚至对于对方对成亲那么执着似乎也能理解了。 想到这里,欧姆忍不住蹭了蹭对方的脸。 涂宗冶一下子愣住了。 他本来是习惯性地用语言来拉近他和欧姆自己的距离,甚至都做好了欧姆无视或者保持距离的话语,却没想到会得到这么一个态度明显的亲昵动作。 明明只是一点点的温热,但却仿佛如闪电一般,转瞬便到达心口——然后,勐地爆发出异常的温度,灼烧着他的心脏,让本来砰、砰、砰的心跳像是套上了脱缰的野马,怦怦怦个不停。 涂宗冶绷着脸,抿起有些微薄的嘴唇,口舌之间也变得有些干涩。 这比自己当初官拜宰相之时还让他心跳不已。 ※※※ 有一句话叫做有心无力,虽然涂宗冶很想趁热打铁亲亲抱抱一下欧姆,但是本来他经歷了刚才一番逃亡,本身体力下降得厉害,没能坚持多久便昏昏然睡了过去。 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却不是在那有些昏暗的洞中,头顶上是有些歪歪扭扭的木板,身下是略带草药气息的略带潮湿的被子,不远处隐约有交谈的声音传来。 经过了瞬间的迷濛,涂宗冶勐地睁开眼——小慕呢! 「唉唉哎你起得这么勐做什么!你那条腿不想要了啊!」一道洪亮的声音传来,随即门口闪进一个身材高大、健壮如虎的大汉,无论是那如铜铃一般的眼睛还是那乱糟糟的络腮鬍还是那隆起的肌肉,无一不展示了他的彪悍。 但涂宗冶却立马认出了对方的样子——虽然外表和眼神略有差别,但这正是他寻找的神医无疑。 大概也正是只有这种身板的神医,才能穿梭于各种深山老林而不用担心生命安全吧? 不过这个时候他应该是不认识对方的,因此涂宗冶眼睛一眨掩去了所以复杂的心思和算计,语气急切道:「你是谁?你见到了和我一起的那个可爱的小少年了吗?」 第92页 「可爱的小少年?」因为光线问题,神医并没有注意到涂宗冶面上一闪而过的表情,听到对方的话,愣了一下,随即朗笑出声,「哈哈哈!小郎君!你家那位在找你呢!」随着他的话音落下,他的身后便冒出一张略带赧然的小脸:「熊大哥,你别打趣我了,否则我就要和陆姐姐告状了哈!」 不等神医接话,欧姆就快步跑到涂宗冶身边,按着他的肩膀:「快躺下,陆姐姐才把你的腿重新包扎好,可别随意乱动让骨头的位置歪了。」 欧姆的话音落下,外面就传来一个虚弱却清晰的女音:「不用担心,他的腿伤势并不重,而且上了木板固定,只要不再次遭受重击,是不会有大问题的。」 涂宗冶自认机智无双,但此刻却不明白对方的意思——他的腿先是断掉,当时京城的大夫都说腿骨碎裂几块无药可医,后来又挡刀伤了皮肉……就这个,还叫「伤势不严重」? 是他自己见识太少,还是神医见识太多? 可是他明明记得在前世找到这位神医的时候,对方也是研究了近两个月,制定了许多的治疗方案,花了近一年的时间才治好的啊? 还有,在自己昏过去的时候发生了什么,是什么时候遇到的神医? 为什么给自己医治的不是神医而是一个未曾听过的女子?还有…… 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疑问一个没有解决另一个又冒出来,让重生以来一直稳操胜券的涂宗冶有点措手不及。 可是,这种意料之外的感觉……居然还不坏? ※※※ 虽然欧姆再三表示自己力气很大,但是无论是涂宗冶还是那位熊神医都不愿意让他一个小身板来,于是欧姆只能先跑出去继续准备饭食。 而涂宗冶也看清了之前那个说话的女人的模样——大概二十来岁的样子,穿着一身浅绿色的衣裙,身形瘦弱,弱不禁风。 不过涂宗冶最先注意到的却是对方那过于苍白的面色和浅淡得几乎没有血色的嘴唇——这是一个病人,而且还是一个重病之人。 平心而论,对方的容貌并不惊艷,但嘴角淡淡的笑容和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却非常加分,让她整个人都多了几分仙气。 看着刚放下自己的熊神医一脸紧张地跑到女子的身边嘘寒问暖,电光火石之间,涂宗冶似乎明白了前世为什么遇到熊神医的时候对方会一脸的面如死灰。 第49章 未婚夫第九天 涂宗冶以为自己只是睡了一觉, 但实际上, 他已经昏睡了一天一夜。 也是在这一天一夜中, 欧姆醒来之后偶遇了昏迷的陆紫,想着对方身体虚弱也没法威胁到自己, 便dy的帮助下现学了两招急救的方法用在对方身上。 而这么会儿功夫,那如熊一般高大的熊神医便出现了——虽然这两人画风迥异, 看起来就像是野人和娇花,但这两人确实是夫妻无疑, 而且还是非常恩爱的那种。 男子本名熊谷,乃是当初女子的父亲在山谷之中偶遇的弃婴,因而得名。 女子名为陆紫,夫妻俩不仅青梅竹马一起长大,而且还是师兄妹, 他们的师父也就是女子的父亲,是一名医术还算不错的游医。 因此当熊谷提出要感谢欧姆救了自己爱妻一命之后, 欧姆心念一动, 便提出了让他们帮忙看看涂宗冶的伤势。 其实在当初欧姆在确认涂宗冶就是他的白狮子之后, 出于心疼,他本能地使用了强效治疗倍荷玛——这是史莱姆的天赋技能之一。本来他是打算像在上一个体验世界一样一鼓作气治好的, 谁知才开始了三秒钟,就dy紧急叫停。 而这个时候他才知道, 因为这个体验世界还是远古封建社会,但是无论是在文明、经济、医学还是其他各方面都比上一个只求生存的体验世界要复杂高阶,也正是因为如此, 体验世界的条条框框各种规则常识也要多上许多。 史莱姆的天赋技能在这个社会看来恐怕和怪力乱神差不多,和整个社会的运转规则相悖,因此必须收敛。 不过虽然只有短短三秒时间,但是细胞活化的程度已经初见成效,尤其是涂宗冶那原本碎裂的腿骨只剩下隐约的浅浅裂缝,是以当陆紫检查涂宗冶的腿脚伤势的时候,完全没发现有多严重。 而涂宗冶却以为是对方医术高超,且自己这腿新断了不到半年,没有前世那近十年的伤痛累积,再加上欧姆打定主意为了和谐将自己在这其中起的作用完全隐瞒,于是美好的误会就此产生。 ※※※ 涂宗冶本身就生得好而且为官多年深谙说话的艺术和态度,再加上欧姆对陆紫有救命之恩,涂宗冶看上去又对欧姆情根深种的样子,因此哪怕熊谷和陆紫夫妻因为面对陌生人颇有防备之心,在短短一盏茶的功夫交谈之后,还是不知不觉被涂宗冶给套出了不少信息来。 欧姆在一旁都看呆了——这换了一个新世界,他的大白狮怎么就变得这么能说会道了?还会设置语言陷阱,真是变得聪(jian)明(zha)了。 不过他半点嫌弃没有,反而觉得颇为骄傲——毕竟在面对自己的时候,他还是那个坦率的大狮子啊。 虽然熊谷和陆紫是师兄妹,但世界上医术更加高明的是陆紫——大概这和陆紫天赋有关——大概是因为陆紫是老来女的缘故,她的身体并不健康,生来便心肺有疾,尤其「上气」的症状更是严重,这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病。 第93页 好在陆父医术了得,耗费无数心力为爱女研究出来一张药方,全靠陆紫的父亲陆远细心调养才活到这么大。 只不过陆远前些年去世了,夫妻俩便继承了他的衣钵,一边当游医一边继续搜罗药材治病。 陆父研究出来的药方治标不治本,且每月都要定时服用,大部分药材都是要炮制成干药效更大,但陆紫的身体不能承受药性太强的,且有些药材干湿的药效不同,因此为了其中一味必须新鲜使用的药材,他们没办法长期固定在一个地方居住。 那一味药虽不如人参、灵芝、太岁那样难得,但使用条件却颇为苛刻——必须在新鲜採摘后一个时辰内炮制并服用,否则会药效尽失。 正因为如此,虽然熊谷心疼爱妻,希望她能在一个安稳舒适的环境中好生疗养身体,却也不得不带着妻子跋山涉水四处奔波。 「这真的是太麻烦了,」欧姆有些感慨,他按照以前的惯性思维道,「不过这样到处奔波也不是办法,有没有想过人工种植呢?」 听到欧姆的主意,陆紫有些无奈且感激地一笑,熊谷则是尴尬地搔了搔后脑勺:「实不相瞒,那味药古怪得很,生长条件没什么奇怪的,可就是一旦移栽到药田里不过几日就会枯萎。恩师在世的时候花费了不少精力研究,略有眉目,可惜我才疏学浅,恩师过世后一直没什么进展,所以只能辛苦阿紫了。」 他们夫妻俩不仅学习了陆远的医术,更随了陆远的性格。 游医本来就收入较少,且夫妻俩医者仁心,有时候看到穷苦人家还倒贴草药,虽然陆远生前攒了不少的身家,但自从陆紫出生后为了这个女儿治病,已经花得七七八八了。 说起这件事,熊谷这个高大威勐的汉子脸上满是颓唐——不能让自己心爱的女人安稳健康地生活,反而要她陪着自己风餐露宿,自己实在不是称职的丈夫。 陆紫连忙握住丈夫粗糙的大手,柔声安慰道:「这不能怪你,大熊哥,那药材本来就生得独,多是一株独生,你为了不浪费为我治病,这么些年来都没有多余的分株试验,进展不佳是很正常的,你实在是无需自责。而且我能一直陪你走遍名山大川已经是很幸福的事情了,并不觉得有半分辛苦。」 涂宗冶却是心里一动,他想这夫妻俩说的是哪一味药了。 ※※※ 之前便提到过,涂宗冶前世一直到断腿后,在太医院的太医们表示无可奈何之后,便一直打听能为他治腿的民间医生。 按照正常制度,身有残疾的是没办法入仕做官的,但涂宗冶执念所致,既然正常途径被继母所断,那么他就只能选择剑走偏锋。 各种辛苦不足为外人道也,好在他的每一步险棋都带给了他预期的回报,因此他最后直接得了今上的青眼,由今上封赏,成为了庆朝第一位身有残疾的朝臣。 但涂宗冶却从来没有停止过寻找治腿的方法,因为他知道他现在的权力还不够,只有身体健全了,他才能谋求更高的位置。 这个时候,有一位熊姓神医在某山村医治好了一名断腿五年的男人的消息便被递到了他的面前,那个时候涂宗冶已经坐了七年的轮椅了。 虽然在涂宗冶政治生涯的后期,无论朝廷同僚还是大部分百姓都说他是大贪官大佞臣,但实际上涂宗冶很少使用强取豪夺的手段,他更信奉利益动人心的理念。 因此在确认了消息可靠之后,他便又派人专门去打听了这位熊神医的软肋,争取「对症下药」。 打听好了之后,他便特意搜罗了全国各地的种植能匠——毕竟那个时候他的权势足够——最终研究出来了人工种植这味药材的方法。 也正是在这之后,熊神医便主动前来上门求助。 现在想来,对方那个时候形容憔悴,身旁并没有任何女眷,只有一名同样面色苍白唇色浅淡的稚童——想来定是他的这位夫人已经香消玉殒了,只剩下父子俩相依为命。 ※※※ 「如果不介意的话,可以看一下你们需要的特殊药材已有的种植资料吗?」欧姆清朗的声音拉回了涂宗冶的沉思,他看着熊谷和陆紫夫妻俩,语气诚恳:「实不相瞒,我没什么本事,种田没力气,其他的手艺也没有,读书也不在行。不过我对植物方面还有点儿心得,所以……」 欧姆说着说着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这也是他突然冒出来的想法,不太成熟,却是有迹可循的。 因为根据资料显示,区慕在过去的十几年里,除了老管家没什么人搭理他,连丫鬟小厮都绕着他走,所以他平日里解闷儿的方式就是照顾花花草草,只不过水平一般般。 现在他成了区慕,可以通过吞噬技能吞噬叶片、花瓣或者小部分根茎了解完整植株的每一个阶段的变化——只是种植技能稍微突出一点,应该是不会和这个社会的「潜规则」相悖吧? 涂宗冶不太清楚欧姆为什么会突然想着要种植药材,但却知道这是为了帮自己答谢熊谷夫妻俩才提出的,心中感动不已,若不是他现在身体不方便,且顾忌着还有外人在,怕是马上就要抱上去表白了。 饶是如此,他看向欧姆的眼神也是万分柔情蜜意:「也不能全劳累小慕你,我虽然现在没多少身家,但正好有个小山庄,里面有几十亩土地,可以随便小慕你试验。」转过头,他又对熊谷夫妻道:「我们并非窥探你们的秘密,只是想着你们帮了我,我们也希望能再做一些实事,尽点绵薄之力回报一二。如果你们觉得困扰,那这件事便当我们没提过罢。」 第94页 他还记得前世那味药材的种植条件,因此只需要让欧姆去做做样子便可以给对方一个大恩情了。 毕竟,按照前世的发展,自己这可是相当于救了母子两代人呢,这恩情绝对不是治好腿就可以一笔勾销了。 熊谷夫妻却不知道涂宗冶已经算计上了他们,还真当对方诚心诚意地要报恩呢:「不不不,你们言重了,你的伤真的不是很严重,而且你们要帮我们,又从何而谈困扰,这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熊谷说完,便从怀里掏出一张被摩挲得有些发亮的两指宽的木筒,从中取出一张羊皮纸:「这上面记载了以前的试验记录,我和阿紫自己试验的在另一张纸上。」 欧姆却没有直接接过来:「陆姐姐已经吃过这个月的药了吧?前天下了大雨,这山上湿滑,呆久了也会感染风寒,不如随我们下山暂住一些时日,正好可以去看看小山庄的土地,也更放心一些,你们觉得呢?」 涂宗冶:「小慕说的也正是我所想的,正好小山庄可以住人了,不介意的话就住在那儿。」 欧姆:「对对,还要再麻烦陆姐姐跟进一下涂宗冶的腿的治疗情况,如果你们不觉得麻烦的话。」 听着涂宗冶和欧姆你一句我一句的,熊谷和陆紫夫妻俩对视了一眼,然后陆紫「噗嗤」一笑:「你们夫夫俩可真有默契,我也不扭捏,其实我们除了寻找药材外的时间也会下山借住,若是不会打扰你们的话,那我们就不客气了。」 ※※※ 欧姆和涂宗冶回到区家的时候,正是傍晚时分。 虽然天气炎热,但因为沿海有海风吹拂,倒也不会闷得慌。 走到大门前,还没敲门,便听到门内传来的朗朗读书声:「……气之轻清上浮者为夭,气之重浊下凝者为地。日月五星,谓之七政;天地与人,谓之三才……」 「怎么走了三天了,翻来覆去还是开头这两句?」涂宗冶刚嘀咕完,就听得门内的声音突然停下,随即「哒哒哒」的细碎脚步声响起,然后大门勐的一开,一个圆头圆脑的小孩儿钻了出来,在见到涂宗冶的时候眼睛勐的一亮。 在他的身后,阿全还在一边跑一边低声劝慰:「小少爷,您别又是听错了吧……啊,少爷!区少爷!」 「真的是哥哥!我就说听着的声音那么熟悉!」涂宗冶傲娇地哼了一声,想要扑到涂宗冶身上表达一下自己的激动之情,却看到对方比离开前裹得更厚重严实的双腿,生生地抑制了自己的动作。 一旁的欧姆注意到小傢伙眼里的渴望,直接伸手将他抱起转了个圈儿:「宗钦,我们回来了!惊喜不惊喜!」 涂宗钦在一开始的愣怔后立马被这种举高高的游戏给迷住了,笑得咯咯的:「超惊喜的!好高好高啊!再来一……」话还没说完,眼角余光就注意到自己哥哥的瞪眼,吓得立马了一个嗝。 第50章 未婚夫第十天 熊谷和陆紫他们所需要的那味条件苛刻的药材名为「仙人果」, 整个植株一共有五片叶子, 分别朝着不同的方向伸展, 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人似的,故得名有「仙人」二字。 仙人果平时都是常绿叶片状态, 但一旦五片叶子长成,便会开始冒出花蕾, 仙人果开花并不受季节影响,一年四季都可以。 在开花之后, 便会在一天之内结出绿色的圆形果实,这绿色果实在一个时辰内就会迅速变成红色。 绿色的果实是浆果,而变成红色果实之后,里面的浆液就完全消失不见,只有两粒种子。 陆紫需要的药, 就是在这仙人果变成红色之前的绿色果实里的浆液。 因为仙人果变化极快且「性子孤僻」,虽然不到「一山不容二虎」的地步, 但最近的两株仙人果也差不多要相聚百米。 这个时代没有更多的高科技, 只能完全依靠人力, 因此这么些年来,熊谷採集到仙人果的时候也就勉强够维持陆紫每月的药。且因为在找到仙人果后都是第一时间煎药给陆紫服用了, 夫妻俩手中收集的仙人果种子也不过寥寥六粒——其中三粒还是陆远在世的时候存下来的。 熊谷自留了两粒,分了四粒出去——对他来说, 不能种植出仙人果的种子其实价值不大。 虽然说要让欧姆帮忙试试看,但其实熊谷本来并没有抱多大希望——毕竟已经失望过太多次了。 这些年来,他们走南闯北, 虽然不是将庆朝每一个山头都走遍了,但是适宜种植药材的地方他们也都尝试过,可无奈都是最多抽出点儿芽,连第一片叶子都长不出来就蔫死了。 虽然他们也去涂宗冶的山庄里的土地看过,相对于来说是比较肥沃的土地了,但这儿本来就是沿海区域,再肥沃能比得上江南一带的? 后来见欧姆三番两次跟着自己上山採药,说是观察野生仙人果的生长条件,见他如此上心,熊谷自然也不会说什么泼冷水的话,但也更不敢问进展如何了,生怕让对方误以为自己是在催促。 不过让熊谷高兴的是,不知道是他们夫妻俩在遇到欧姆他们之后运气好起来了还是怎么的,他们没想到在清水镇这么贫瘠的地方仙人果的数量还不少。 熊谷和陆紫本打算只在这儿住十几天的计划便不断延长。 唯一让熊谷觉得美中不足的是,以前找好久才找得到一株仙人果让人抠脑壳,现在仙人果相对于比较多了,基本上一次能碰到两三株,也让人发愁。 第95页 毕竟药材这个东西,多一分少一分都是毒,他可不敢因为难得就加大分量。 他倒是想全都採摘下来存着,可是这绿色果实一旦从茎秆上摘下,不及时处理,虽然不会变成红色果子结种子,但也会在一小时内腐烂。 因此熊谷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好几棵仙人果结出种子,为了不心伤,他干脆将这些种子都给了欧姆。 ※※※ 这些日子他们都住在涂宗冶的小山庄里,虽然涂宗冶说了是为了报答治腿的恩情,随便住多久都行,但是夫妻俩并不是喜欢挟恩图报的。在有空的日子里,除了跟进涂宗冶的双腿恢復去情况,还在偶然得知涂宗钦因为早产而身子骨一直很虚弱之后,主动提出来为小傢伙调养。 尤其是陆紫,对待涂宗钦可比涂宗冶还要上心——因为身体虚弱的缘故,她和熊谷成亲多年也没敢要孩子,但实际上她是非常渴望有一个宝宝的,甚至都做了打算若是有朝一日怀上了,哪怕是拼了命也要生下来。 这些心思,她并没有向任何人表露过,包括熊谷。 她不知道这世上的仙人果还剩下多少,也不清楚自己还能陪丈夫多少年,但是她想,若是有了一个孩子,有了他们爱的结晶血脉的延续,孩子可以代替她陪着丈夫更多年。 夏去秋来,时间过得很快。 清水镇虽然临海,但是四季一向很分明,只不过冬天不会下雪而已。 眼看着山林里树叶变得枯黄,在熊谷翻遍了清水镇附近的山头都没有再见到一株仙人果后,他便知道该是时候和妻子告辞了。 ※※※ 熊谷和陆紫夫妻俩来告辞的时候,欧姆正抓着涂宗冶的手,看他慢慢地一步一步地行走。 涂宗冶的断腿在前些日子已经宣布正式痊癒——虽然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但实际上在经过欧姆之前隐秘的「治疗」之后,他的腿伤并没有实际的那么严重了。 只不过涂宗冶毕竟前世断腿了那么多年,而且在没有遇到欧姆之前他的双腿的确是差不多无药可救的程度,哪怕陆紫说过情况没那么严重,但是心理上的暗示却不是那么容易就祛除的。 好在涂宗冶的心理素质比较强大,在陆紫宣布说可以站起来之后,便强行忽略了心中的重重担忧和假设,全身心地投入到恢復锻鍊之中去了——就算治好了,但毕竟那么长的时间没有行走,关于腿部力量的掌握还要重新练习。 因此欧姆暂时放下了手上的事情,专心致志地当涂宗冶的「陪护」。 不过鑑于欧姆和涂宗冶的身高差有点儿大——在涂宗冶以前坐着的时候还没注意,当他站起来之后,欧姆才发现自己现在的身高只到涂宗冶胸口上稍微一点,所以欧姆能做的大部分也就是帮忙扶着。 蓦地,欧姆就想起来上一个世界里狞猫和白狮的体型差来。 「还好差的不算太大,多吃一点,小慕你还能再长高的。」涂宗冶虽然很喜欢将相比起来小小的欧姆抱在怀里,但是更喜欢对方能多长点儿肉长高一点儿,不仅仅是为曾经他过去十多年不顺心的生活的心疼,更出于心中某种无法言说的执念。 总有种体型相差太大自己不会xing福的危机感呢。 不知道涂宗冶脑子里莫名其妙多了带颜色的废料,欧姆也暗自下定决心要长得更加高大结实——狞猫的体型固定了没办法和白狮比较,但他和涂宗冶都是人类,同样的种族,总不可能差别太大了吧? 考虑到这个,在涂宗冶復健累了在一旁休息的时候,就是他用那些器械锻鍊身体的时间了——为了更好的恢復双腿的能力,欧姆还参考dy给的復健器械的资料,再结合这个时代的接受性,专门找工匠做了一批用来恢復锻鍊的「小玩意儿」。 不过大概因为这个时代太缺乏游乐设施了,涂宗钦小朋友在看到之后,也参与了锻鍊进来——当然实际更多的性质是玩乐——也正是因为有小傢伙的加入,让涂宗冶的復健治疗没有那么严肃和沉重,再加上他本身有功夫底子,他的腿脚恢復情况是一日好过一日,从一开始走两三步就大汗淋漓,不过短短几日,就可以走上小半柱香都气不喘汗不滴了。 熊谷夫妻说明了来意以及告辞的的原因,涂宗冶停下了锻鍊,看向他们,语气平静得有点不对劲:「二位是因为还要再去找寻仙人果所以准备离开了?试问一句,在小山庄的日子,二位是否一直没有去药田看过?」见他们面面相觑的模样,涂宗冶便知道他们没有上心过,抿紧了嘴唇,心里顿时升起一股为欧姆不平的火气来。 他眯了眯眼,正要进入护短模式,却被欧姆捏了捏手,用眼神示意了他一下,于是那点儿火苗便「嗤——」地一声被浇熄,换成了相对于缓和的语气:「熊大哥,熊夫人,现在时辰尚早,不如你们先随我们看一样东西再说。」 熊谷和陆紫对视了一眼,虽然不知道要看什么,但正如涂宗冶所说,也不急在这一时半会儿,便点点头。尤其是陆紫,她天生多病且身为女子的心思更为敏感一些,留意到涂宗冶和欧姆的态度,心中已经有了一点不敢置信的想法。 ※※※ 一行人并没有出小山庄,而是直接去了涂宗冶居住的院子隔壁。 身为小山庄的所有者,涂宗冶的主院自然是最大的,他的隔壁自然是主母的院子,本来说是应该安排给欧姆住的,但涂宗冶这人更厚颜,直接以「人手不够不方便收拾两个院子,且住在一起更好照顾」为由,直接安排了他和欧姆住在他的院子——隔壁的房间。 第96页 要不是老管家咬牙不松口,说没成亲前住一个房间不好的话,估计他会直接将所剩无几的良心扔掉。 不过从隔壁院子道隔壁房间,已经是飞一般的进步了——涂宗冶如此安慰自己。 言归正传,虽然隔壁的院子没住人,但并非完全锁起来。 虽然现在已经入了秋,不少树木都已经开始掉落枝叶,但整个院子依然显得生机勃勃。 唯一觉得扎眼的便是院子里那大约半亩的花园。 这花园里堆满了碎石和略微泛白的渣土,看起来就像是没有好生打理的样子,但花园外的树木花草却精神抖擞,枝丫也修建得整整齐齐,对比格外的惨烈。 里面稀稀拉拉地长着十来株绿色的植株,每一棵植株上面只有三四片叶子,在微风的吹拂下抖抖索索,看起来十分可怜的模样。 但是在熊谷和陆紫的眼中,这每一棵植株,每一片叶子都像是在泛着光芒一样! 因为这些都是仙人果啊! 全都是已经活着的仙人果! 陆紫性格内敛,此时只是一眨不眨地看着,震惊得说不出话来。熊谷则是感情外露得多,他「┗`o′┛嗷~~」了一嗓子,也顾不得惊飞了周围的鸟雀,一个健步冲到涂宗冶和欧姆面前,一双蒲扇般的大手紧紧握在一起,铜铃般的大眼满是希冀地看向他们:「涂兄弟、区小兄弟,这些是……这些是……」 涂宗冶早就预料到了这种表现,因此十分淡定的微笑:「如你所见,正是全部成活的仙人果。」 「全部!?」熊谷瞳孔都扩张了一下,他急急地喘息了一声,下意识地看向陆紫。 陆紫最弱隔了一段距离,却也听清了他们的话,此刻她捂住胸口,重重地点了一下头:「我记得你一共前前后后给了十三颗种子。」她和这味药材相伴了那么多年,是绝对不会认错的,一个不少。 欧姆见陆紫一向苍白的面容上居然泛起了红潮,担心对方情绪过于激动晕厥过去,连忙道:「本来我是打算等第一朵花开了之后再给你们说的,毕竟虽然活了,但是药效我还不确定……」 「不用担心!你太谦虚了!我相信你区小兄弟!之前是我老熊小看了你的本事!」熊谷连忙跑到爱妻身边,大掌轻抚她的纤背,给她顺气,难以自制地打断了欧姆的话。毕竟按照他以前的经验,就算是在野外,一亩地也最多存活一棵,而现在十三棵密密匝匝(并不是)的聚在一亩地里,不仅活了,而且没有半点病恹恹的样子!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啊? 想起自己一开始就没有放在心上的态度,熊谷愧疚万分,十分真诚地连声道歉,让欧姆都有点儿不太好意思——毕竟他也没想到成活率会那么高。他只是在这几次熊谷去寻找仙人果的时候一起跟去,同时利dy这个外挂对仙人果的生长环境的土壤营养成分、土壤湿度、空气湿度、光照等方面进行了数据化的统计,这才能取巧。 能全部成活,他自己也觉得是撞了大运。 现在被对方如此道歉又道谢,总觉得有点受之有愧。 涂宗冶却觉得对方这个态度是理所当然的,毕竟对熊谷夫妇来说,这可是救命之恩。 涂宗冶本来当初打算是在欧姆开始种植的时候不经意间将自己前世探索出来的种植之法断断续续透露出来,谁知道他这个计划还没有付诸于行动,欧姆就已经成功了——要知道,他的方法也最多只能保证十之存七的概率罢了。 对此涂宗冶没有半点疑惑或者可惜,反而骄傲得很——这就是自己喜欢上的人,就是如此的有本事! 这样一来,只需要让夫妇俩对欧姆心怀感激,那么接下来他就有把握让这夫妻俩答应他的请求了。 涂宗冶还在算计着什么时候开口比较合适,阿全就气喘吁吁地跑来了:「少、少爷!还有欧少爷……方才庄子里来了一队人马,就在山庄外,指名要见你们呢!」喘匀了气,阿全还特意补充了一句,「看上去很有来头的样子!」 第51章 未婚夫第十一天 阿全虽然只是涂宗冶身边的一个书童小厮, 但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僕人, 别看阿全只是相貌平平, 一副丢进人群里找不出来的模样,实际上不仅为人机灵且非常稳得住场子的。 因此见他如今这副慌里慌张的样子, 欧姆下意识觉得情况有些严重,他抬眼看向涂宗冶, 却见涂宗冶神情依然淡定如水,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确定是不认识的贵人?」 阿全点点头, 拍着胸脯保证道:「少爷您放心。」 涂宗冶便放下了心——看来不是涂家和左将军那边来搅局捣乱的,虽然他并不惧怕他们,但是讨厌的傢伙总是来眼前蹦跶也还是让人厌烦。 熊谷和陆紫见状,先开口道:「若是有贵客拜访,那我们夫妻俩就不打扰了, 只是……」他的目光恋恋不捨地在那十三棵仙人果上,若不是他怀里还紧紧拥着陆紫的话, 怕是会让外人误以为他的爱人是那十三棵草药呢。 欧姆一见那夫妻俩恨不得将眼珠子黏在仙人果上的神情, 心中也是颇为理解:「熊大哥和陆姐姐你们如果不介意的话就在这儿稍等一会儿吧。这儿有一株已经打起了花苞, 大概用不了太长时间就要开花结果了,正好可以试试看药效如何。毕竟大部分草药人工的比不上野生的药效强劲。」 第97页 听到欧姆同意他们呆在这儿, 熊谷的大脑袋点得头如捣蒜,沉浸在喜悦之中的他们也没有多的心思去管为什么欧姆能够在这么「小」的土地里全部种活, 只算听得有一株居然快要开花了,眼睛里都要迸发出亮光来:「没问题没问题,你们去忙你们的吧, 不用管我们的。」 涂宗冶长眉一扬:「那二位也不急着走了吧?」 一句话让熊谷惭愧不已,连连摆手:「不走了,不走了,唉真是不好意思,这事儿……」陆紫也羞赧地笑了笑。 涂宗冶也见好就收,毕竟他可是打算和对方交好的:「过去的事就不用再提了,那熊大哥,熊夫人你们先自己看一看,也许待会儿就会再见了。」 熊谷大手一扬,以为涂宗冶说的是等他那边结束了接待客人之后的见面:「不碍事,你们忙你们的,慢慢来。」 ※※※ 虽然清水镇这边的山岭不高,但从住院到大门还是有一段距离。 虽然涂宗冶已经可以站起身来,但今天的活动量已经够了,不能让刚好没多久的腿因为过度使用而留下隐疾,因此欧姆半强制性地让涂宗冶依然坐上了轮椅:「对了,阿全,你说那对人马在山庄外?」 早就被涂宗冶吩咐要同等地位对待欧姆的阿全点头道:「是的,因为少爷之前说过没有通传不能随便放入,而且他们那对人马人数不少,所以小的也不敢让他直接进来,只先让他在门外稍等片刻。」 涂宗冶:「做的不错,不管是什么达官贵人,既然是自己找上门来的,那就要遵守我们的规矩。」 得到了涂宗冶的肯定,阿全这才是真的松了口气——说实话当时看到那对装备齐全的人马过来的时候,他差一点就腿软了,还好他这段时间跟着区叔学习如何做管家颇有成效,好歹稳住了没丢脸。 「莫非你是知道来的人是谁?」欧姆见涂宗冶胸有成竹的样子,忍不住开口问道。 涂宗冶轻轻一笑,抓着欧姆推着轮椅的手亲了一口:「我也不确定,但既然能如此安稳地待在山庄外,想必就算不是朋友,也不是敌人。既然不带恶意,那么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而且如果他运气不错的话,来的人或许是他希望的那个——毕竟他从遇到熊谷夫妻俩回来之后就已经在铺垫了,现在算算,时间应该也差不多了? ※※※ 如涂宗冶所想的差不多,来到小山庄的这队人马,的确是因为他之前的铺垫而来,但是当他看清从马车里下来的人后,还是不由自主地瞳孔骤缩,神情一僵! 他是想好了如果猜对了,对方可能会有所动作,却没想到,是对方亲自来! 难不成他手里握着的筹码比想像中的还要大? 种种念头电光火石之间在脑海里闪过,但是涂宗冶在外面的表现,也只是唿吸略停顿了一下,至于身体肌肉的变化,因为坐着轮椅且有宽大的衣袍遮挡,旁人是没有一点察觉。 只有和他有点「心灵相通」感觉的欧姆有些疑惑地看了他一眼。 他感受到了涂宗冶心境的不稳。 这让他产生了些许的好奇——毕竟在这个世界认识之后,他还没见过涂宗冶如此起伏的样子呢。 明明方才在听到阿全的汇报的时候还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呢,怎么现在……莫非是因为看到了这两个人吗? 可是他觉得这两人除了看着贵气一点儿,也没什么特别的啊? 不对,那个笑眯眯的容长脸中年男人好像有点厉害?比旁边那个白鬍子的老爷子好像更有气势一些? 如果要用有点具体点的比喻的话,这位容长脸的中年男子给他的感觉有些像是曾经的塞万。 饶是如此,欧姆也没往更高的阶级上想,毕竟他到目前为止都没有接触过任何的王权贵族,脑子里根本就没有这类似的概念,自然也只能「眼拙」了。 涂宗冶却是眼睛调整好了自己心情——好歹曾经也是在对方眼皮子底下干过几十年的人,涂宗冶早在第第一眼就认出了对方,甚至比李大人还要熟悉,但是此时此刻,他也必须装作初见不识的态度。 毕竟,自己可不是前世对方眼前的红人,现在的他只是一个双腿有疾断了前途甚至差不多被赶出家门的可怜人罢了。 ※※※ 因此他自然而然的将注意力都放在了那位清癯的老人身上,目光中流露惊喜和震动:「先生!您怎么来了?不,我是说,您应该先知会我一声,让您在这儿等这么久,实在是学生的不是!」 这位鬚髮皆白的老人,正是两世为他传道受业解惑的恩师,曾经的太子少傅,现在的太常卿李大人。 「我怎么不能来了?还说知会你一声,你一声不吭地就离开京城,只给老夫留一封书信,要不是问了你爹,我还不知道你去哪儿了,你这是不打算认我这个老头子了?」大概是因为主管宗庙等事,李大人端得是一副仙风道骨的气度,只不过现在这位仙风道骨的老人一副被气坏的小老头模样。 欧姆在看得好笑的同时,也想着涂宗冶应该很得对方的看重,所以才会在他面上不摆架子。注意到欧姆的目光,老人家看了过来,视线对上,欧姆点头微笑,乖巧的模样让李大人都忍不住笑了一下。 涂宗冶苦笑一声,连忙赔罪:「您这话说的,学生只是愧对先生,且当时家中诸事繁多,又打听到了大夫的消息,因此便想这边安顿好了再向您请罪。」 第98页 听到涂宗冶的话,李大人的气稍微消了一点,其实他也很明白涂宗冶的难处,更是知道涂家的一笔煳涂烂帐,因此也没有真的打算责问,只是看着坐在轮椅上的涂宗冶,长嘆一声:「唉,也是苦了你了。」 涂宗冶神情有些僵硬,露出一个复杂的笑容:「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或许这正是上天给学生的考验吧。」 「说得好!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那位容长脸的中年男子突然开口道,目光中流露出一丝对涂宗冶的赞赏。 虽然涂宗冶装作不认识这位中年人,但心知对方真实身份的他不能真的将对方冷落到一旁,因此对方开口之后,顺势就将注意力转到了对方身上,适时地表达出了自己的陌生和疑惑:「您谬赞了,方才见到恩师实在是太过激动,怠慢您了,敢问这位先生如何称唿?」 涂宗冶本身长得极好,哪怕现在身处逆境,也没有折损半分风骨,这让喜欢欣赏美人——无论男女——的中年男子本来就对他宽容了几分:「无妨无妨,你们师生情深,情难自禁是很正常的,我只是李先生的一个好友,免贵姓廿。」说到这个「廿」字的时候,他的眼中飞快闪过一丝愁绪。 被一直注意他的细微神情的涂宗冶尽收眼底——这样看来,自己果然赌对了。 他并没有说是哪个「nian」,但是涂宗冶福灵心至立马明白了是代表二十年的那个廿。 不过情难自禁什么的……涂宗冶内心的小人抽了抽嘴角——您的文采有时候还是一如既往的让人无话可说啊。 ※※※ 前世能在身体有疾的时候就进入朝堂并且最后一路官拜丞相,甚至还在当任皇帝死后才被下任新皇给干掉,不得不说,涂宗冶至少在情商这方面至少是已经满点了的,尤其是针对龙椅上那一位。 因此当初本来只是顺带来看一看李老的曾经的得意门生的廿先生,在从大门到大厅这一段距离过去,看向涂宗冶的目光已经隐隐带上了几分欣赏。 尤其是当他得知涂宗冶的腿已经治好,并且在恢復当中的时候,更是高兴。 在他看来,涂宗冶年纪轻轻就差点参加殿试,这绝对是人才无疑,虽然因为意外错失机会,但现在问题已经解决,那么三年、不,两年之后的科举,朝堂之上绝对会再添一员得力干将。 况且对方还这么年轻! 虽然他现在对年轻的儿子有些不喜,但却并不代表他不喜欢臣子年轻。 况且对方虽然年轻,但是一点儿年轻人的浮躁和傲慢都没有,态度谦虚又诚恳,知道涂宗冶这一年的跌宕经歷后廿先生还在感慨,怪不得一向铁面无私连自己的亲眷都不走后门的李大人会为了个没有血缘关系的晚辈在过来的一路里提了两三次,并且每次都是对他本人的赞不绝口以及对他曾经遭遇的惋惜。 其实这也是李大人的一点私心。 这清水镇又要条件好又要安全还要信得过的住宿条件,也就只有选择涂宗冶的这个小山庄了。虽然不明白为什么那位突然说要来清水镇,而且还说要微服私访,但既然点名了自己跟随,又正好涂宗冶在这边,那么他这个做老师的,少不得要为学生某点儿福利。 欧姆也表示大开眼界,毕竟清水镇就这么点儿大,虽然听着涂宗钦和阿全说着哥哥/少爷如何如何厉害,但因为对方总是在自己面前一副坦率炽热的模样,他总还是下意识地将对方当做单纯的白狮子一般。 但现在…… 见涂宗冶在短短的交谈后就得到了这位明显看上去是大人物的青眼,欧姆眨眨眼,突然对涂宗冶过去的生活十分好奇。 毕竟和以前从小相遇的大白狮子不一样,现在的涂宗冶,在和自己相遇之前,就已经有了自己的人生和生活经歷十八年了。 dy,既然这是个体验的世界,你能拿到涂宗冶这个世界的过往资料吗?」 欧姆理所当然地想,人物资料这种东西,应该不算很难吧?而且涂宗冶还是和自己有密切关系的。 谁知得到的却dy的拒绝:「无能为力,宿主,只能提供涂宗冶此世的十八年人物成长大事记,其他的关乎此世界的整体构设定,权限不足,无可奉告。」 整体设定? 欧姆光注意到了后半句,没有注意到系统话里的「此世」,还想要追问,却意识到现在不是好的时候,只能按下种种疑惑不提,可是对自己此次的体验之旅却燃起了探究之心。 ※※※ 这厢,廿先生自以为想通之后,他对涂宗冶就更友善了,并表示非常希望对方在两年后的科举之中再次大放异彩,他还开玩笑:「可见上天也是捨不得让你受太多苦的,你现在也别丢下功课了,待到来日金榜题名,或许还能得到当今圣上的嘉奖,届时一路青云直上也不是不可能的。不知道你接下来有什么样的打算?」 听到这话,涂宗冶和欧姆还没有什么反应,反倒是李大人眼睛一亮,他知道,既然这位能说出这样的话,只要未来涂宗冶不做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那所谓的「可能」就代表着「一定」。 他的内心不由得十分欣慰,同时又担心涂宗冶年纪轻轻不知轻重,没能把握住这个大好时机,都头花花白,一大把年纪了,还忍不住用眼神示意涂宗冶赶紧表一下态。 第52章 未婚夫第十二天 第99页 欧姆本来就站在涂宗冶身边, 对于李大人的眼神自然也是看到了, 只不过他并不懂对方的想法, 还在思考怎么这么一个老爷子还给他们一边wink一边努嘴,感觉有点不太正常的样子……? 然后涂宗冶就开口了:「事实上, 前阵子我和小慕讨论过这个事情。那个时候我刚刚找到神医医治我的双腿,但是因为当初受伤过于严重, 就算是治好了,恢復期也很长, 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都要在轮椅上度过。因此我和小慕都达成了一致的看法,暂时放弃下一届的科考。」 他微微扬头,脸上露出夹杂着自傲的复杂笑容:「想必先生也知道我的情况,我不想背后说人坏话,但是殿试前突然失去了双腿, 着实是非常严重的打击,而现在距离下一场科考已经不到两年了。虽然之前一直受先生指教, 但若是不能得到一个好名次的话, 确实是有违我的初衷。况且当今圣上年富力强, 就算几年之后我再报效朝廷,也一定是没问题的!」 最后一句话倒有点少年意气了, 但也符合他才不过十八岁的年纪,反而让两位成年人相信了他的一番剖白。 听到涂宗冶这么说, 李大人虽然遗憾,却也理解——正如他说的,人生突遭打击, 虽然是意外,却无法挽回已经发生的惨剧,这中间又为了治腿到处奔波,现下时间的确不够——就算如李大人这种饱读诗书的大学者,也不敢打包票说涂宗冶参加下一次科考就能得到最佳名次。 这大概就是读书人的骄傲吧,如果只是想考取功名的话,涂宗冶完全没问题的,但像涂宗冶这样的天资,若只是考取功名就满足了的话,那也太浪费了。 廿先生虽然遗憾却也并没有觉得有什么,毕竟他虽然有些欣赏涂宗冶,但也只是「有些」而已,他作为一国之主,手下的能人强将那么多,并非要死盯着每一个优秀良才。 况且他实在是很欣赏对方那句「当今圣上年富力强」的话,这种盼着他越来越好的想法着实让他龙心大悦。 他自信作为优秀且开明的君主,自然会吸引济济人才,鸾翔凤集。 涂宗冶也是深谙廿先生的这种自信且自恋的心里,因此才敢毫无顾忌地说出这样的话,现在看对方眼中的笑意,涂宗冶知道这是挠到了对方的痒处了。 ※※※ 「而且……」涂宗冶微侧脸,看向欧姆,面容中带着腼腆、羞涩和期待,「我想早日和小慕完婚,事实上,先生,若是您这几日不到这儿的话,我也准备专门给你送一份请柬的。」 「完、完婚?」李大人微微张大眼睛,「这位不是你的朋友?」 「不仅仅是朋友,」涂宗冶说着,脸色略微有些红,像他这个年龄的羞涩少年模样,他伸手盖在欧姆的手背上,「我和小慕,也算是指腹为婚吧?只不过后来因为区家和涂家发生了种种变故,中间断了联繫,还好上天垂怜,这次我们有缘重逢。我和小慕都想不要辜负老天爷的安排,便打算早日完婚。」 李大人一个激动,差点扯断自己的白鬍子,他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对方话里的意思,有些失落地祝福道:「……原来如此,原来还有这么一遭缘分,的确是十分难得。」唉,他本来还打算给涂宗冶和自己的外孙女儿芊芊牵个线呢。 不过想起来女儿在自己面前旁敲侧击,说不奢求芊芊未来的夫婿的什么样一表人才的人杰,但最少希望是个身体康健的家庭无忧的男儿…… 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是李大人何等精明,自然明白这些个条件直接是将涂宗冶排除在外了——只不过不知道这是女儿的意思还是外孙女儿的意思了,毕竟前些日子他稍微透露了一丝意思,女儿可没有表露异议。 本来李大人还想着小儿女不懂事,婚姻嫁娶之事还得他们这些做长辈的把关决定,甚至还想着这次来清水镇来探探涂宗冶的口风——至于他的那煳涂父亲和继母,李大人是没有放在眼里的。 现在,李大人则庆幸自己还没有开口,要不然就尴尬了。 ※※※ 涂宗冶也是这样打算的,事实上他再次见到李大人的时候,心中不仅仅有久别重逢的感慨,更是有一股难以发泄的怒火——却并不是对着这位老人,而是他的外孙女,前世他所谓的妻。 前世断腿之后,涂宗冶虽然待在京城,但是没有人脉也不得家中看重,再加上之前那些看不惯他这种「别人家的孩子」的所谓同窗,落井下石的不知凡几。 不仅外面风刀霜剑,本应该作为依靠的港湾的家里更是不得片刻消停。 他的继母使计断了他的腿还不甘心,大概是她又毒又蠢,每次看到涂宗冶无法动弹的样子反而抓心抓肝得难受,便一心想着眼不见为净,要将他和涂宗钦一起分出去。 只不过按照习俗来,至少得等成家后才能分家,于是她就计划着给涂宗冶安排亲事。 这要放在涂宗冶没出事之前,绝对是完全不用操心的,可是他断腿之后一切都变了——虽然那个时候涂宗冶身上还有功名在身,但光看他的身体情况,也最多一辈子就这样没办法更进一步了,所以他一下就从香饽饽变成了冷馍馍。 同样的选择,谁都想找一个身体健康无病无灾的,不然一旦有事,难不成还要女人去抛头露面? 但继母本来就没打算给涂宗冶介绍什么好人家的女儿,她还担心涂宗冶到时候靠着岳家威胁到她呢,因此就专门去找那些歪瓜裂枣,不是被退婚了两三次的可能嫁不出去的大龄老姑娘,就是一下子游手好闲就指望着女儿的嫁妆为儿子娶媳妇的之类。 第100页 这事办得的确很不地道,但自古以来继母和继子之间的关系就没多少好的,更何况涂家的煳涂污糟事多这一件不多,锦上添花容易,雪中送炭却难。 可以说那段时间涂宗冶的日子过得生不如死,非常难捱。 饶是如此,涂宗冶也没有半分屈服,或许正是这份不屈不挠的精神打动了李大人,让他觉得虽然涂宗冶不良于行,以后不能走仕途了,但是看他跌落谷底之后并没有一蹶不振,反而越发奋发图强,这等心智,再加上这些年来教导他所了解的人品,绝对是个适合託付终身的。 李大人将自己的外孙女孟芊芊嫁给了涂宗冶。 孟芊芊的名声并不显,虽然她是太常卿的外孙女,但是因为她父亲早逝,母亲带着她在娘家居住,因为寄住外祖家再加上她的母亲担心行差踏错对她的管教十分严格,因此她被养得十分的柔顺,甚至可以说软弱得没有主见。 在李大人看来,这样的性子是不适合去做官太太的,倒不如稍微档次选低一点但是人品好的,比如涂宗冶,人品清贵,不好色不好酒不滥赌。虽然要养一个弟弟,可是一成婚就会分家,上面没有公婆的指手画脚,小叔子又只有几岁,完全可以自己当家做主。 李大人却不清楚,他以为外孙女的性格柔顺到软弱,夫妻俩可以相敬如宾,可他一个外祖父能对最多一天见一两次面的外孙女了解多少? 孟芊芊看似温顺良善,但其实只是因为她寄住在外祖家必须表现出长辈喜欢的样子才能得到看重,也为了讨得长辈欢心后能在年纪到了嫁个青年才俊做个官太太。 却不想被安排嫁给了一个瘸子。 可是孟芊芊却不敢对李大人说不愿意,因为她看得出来,涂宗冶很得外祖的看重,若是反对,恐怕自己这个亲外孙女反而落不到好。 本来婚姻大事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和娘亲寄住在外祖家,亲事自然也只有外祖做主,说个不好听的,盲婚哑嫁实为常态。 但是当她在喜堂之中发现涂宗冶根本站不起来,还得要小厮推着轮椅和她拜堂,那些来吃喜酒的没有多少人不说,来的还大多数都带着看笑话的心态,涂家的继夫人更就差直接说让他们成亲第二天就搬出去,甚至连自己的娘亲都拉着自己的手说以后委屈了受苦了……如此种种,让她的心一下子就跌落了谷底。 难道她从此以后都要和半截人过完下半辈子几十年了吗? 她只带了一个陪嫁丫鬟,却是个为她着想的,见她心生畏惧,便给她出了个主意,说是葵水来了躲避洞房,等回门的时候再去问问夫人想办法。 孟芊芊也是心慌意乱得厉害,就照着丫鬟的话做了。 涂宗冶却一下子看穿了孟芊芊的不情愿。 涂宗冶对此没有什么满意不满意的,他娶了孟芊芊,更多的是看重李大人的帮扶。 毕竟在那种环境中,他想改变当前的境况,想要翻身,没有什么筹码的他自然只有将所有的都赌上去。 他本来也没打算恩师的外孙女能对自己有什么感情,只是想着既然娶了对方,那便是一份责任,而且他现在的情况的确是高攀了,就算对她无法产生男女之情,也要给予她夫妻之间足够的尊重。 现在对方不愿意和他做夫妻敦伦之事,除了一开始的被嫌弃的愤怒外,他也很快放下了,毕竟他自己也是居心不良,也不能要求别人全心全意。 所以在那之后他没有再主动说要圆房的事情。 ※※※ 可是他自认为的理解在孟芊芊的眼中却是心虚和懦弱,越发加重了她的不满和自怨自艾。 就算是寄住在外祖父家里,那也是有三四个丫鬟伺候着的,结果和涂宗冶成亲之后,自己带来的陪嫁丫鬟不仅要洗洗涮涮做粗使丫头的活儿,就连她自己都要每日为那几两银子扣扣索索、省吃俭用,不敢去参加以前小姐妹的聚会、不能买好看的首饰、不能买时新的新衣服、不能买喜欢的脂粉、甚至不能想吃什么就吃什么,甚至嫁了个男人不仅腿脚不中用连那方面都是不行的! 眼看着她貌美如花就要变成守活寡的黄脸婆,这日子简直是和地狱差不多了。 她自以为是在受苦受难,却不知道涂宗冶一直在冷眼旁观,见她每次见到自己都是痛苦又难以忍受,却又不敢直说的憋屈愁闷,成天只知道自怨自艾嘤嘤嘤沉湎于未出嫁时的千金小姐生活,便连最后的敬重也打消了。 涂宗冶是个很自傲的人,况且他对于孟芊芊也没什么感情,纯粹是因为她是恩师的外孙女所以打算好好对待她的,但既然对方嫌弃,那他自然也不会上赶着去。 只不过他现在人微言轻,不能撕破脸失去李家的依仗,因此只要孟芊芊没有触及到他的底线,那么相敬如冰只做表面夫妻也是没问题的。 只不过大概是涂宗冶的不作为给了孟芊芊错觉,让她越发觉得自己猜得没错,更是埋怨外祖父将她嫁给了一个废人变成了活寡妇——虽然后来涂宗冶想办法进入了朝堂,孟芊芊也没有感觉半分与有荣焉,反而觉得涂宗冶作为一个瘸子不好好在家里待着反而出去丢人现眼,还丢到朝廷上去了,简直让她无地自容! 彼时候涂宗冶已经进入朝堂,因为自己身体的原因,每天要花费的精力比旁人更多,每日的睡眠基本上都不到两三个时辰,更是无暇顾及孟芊芊的心里变化。 第101页 却没想到就是这一放任,就让孟芊芊给自己头顶上种了一大片青青草原。 如果是这也就罢了,虽然在发现的时候涂宗冶怒火中烧,但是想到恩师临终前的託付,他还是以超越一般男人的忍耐力将这份痛给咽了下去,只是将那姦夫弄死了之后把孟芊芊扔到了小佛堂关着。 他却不曾料到,自己这一时的心慈手软,最后却害得自己的亲弟弟战死沙场! 第53章 未婚夫第十三天 「那你要成婚的事情给你父亲说了没有?」李大人的话打断了涂宗冶带着阴霾的回忆。 涂宗冶抿了抿嘴, 有些倔强道:「之前就已经给父亲去过书信了, 但您也知道, 父亲对男子成亲之事一向不喜,只言若是执意如此, 他便当没我这个儿子。」 李大人哑然,他之所以会有那么一问也是因为他知道涂宗冶的父亲年纪不大, 却古板得很。虽然说庆朝允许男子之间成亲,但毕竟不是主流, 更有一部分信奉「男女阴阳调和是为正道」的卫道士对此尤为深恶痛绝,涂宗冶的父亲就是其中之一。 只不过他没想到,对方居然会说出「没有这个儿子」这种话来。 欧姆适时地将手放在涂宗冶的肩膀上表示安慰:「先生,按道理做晚辈的不好说长辈的长短,但我的父母早已不在人生, 亦无其他长辈,因此就想着成婚之日能得到来自涂伯父的祝福, 但是没想到却最后得到了那样的回答, 实在是非常的遗憾。」 「即便得不到长辈的祝福和认同, 你们也坚持要成亲?」廿先生突然开口。 欧姆看向对方,脸上带着少年人的不平:「恕我直言, 若是涂伯父是真心实意为宗冶考虑,比如我们婚前的准备, 婚后的未来计划这些,那么作为小辈,无论他有多少意见我们都会认真听取并考虑。可是他在意的是什么?他涂大人有一个和男人成婚的儿子会让他没面子?咱们庆朝自古就有男子成婚的先例, 咱们开国皇帝的皇后还是一名男子吶,怎么到了他那里就成了没面子的事情?再加上宗冶在受伤之后回到伯母的老家休养,这几个月里涂家没有只言片语的行为……恕我直言,他所谓的认同和祝福,我们并不稀罕。」 「慎言!」李大人听到欧姆居然提到了开国皇帝和皇后,连忙瞪眼,又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廿先生,生怕触怒龙威。 廿先生的神情却没有变化,让人看不出他此刻心情如何。 欧姆这种直言父辈不是的话在这个时代可以说是非常离经叛道了,不过涂宗冶并不觉得欧姆当着他的面说自己父亲不是有什么不对。 涂父对这桩婚事的态度无论是喜是怒,对涂宗冶都无关痛痒。 事实上,他对这个父亲的感情早在上一辈子就已经消磨得一干二净了,给他去一封信,也只是为了后面不留把柄罢了。 他并不担心父亲会来阻挠他和欧姆的婚事,他那继母恐怕是巴不得自己和男子成婚,定会吹枕头风让这桩亲事顺利的。 ※※※ 涂宗冶平静的面容看在李大人和廿学生眼中却是悲痛失望到极致的表现,廿先生更是眼神有些放空,不知道想到了什么。 欧姆可不知道廿先生是多大的大佬,他在只是为涂宗冶不平——毕竟在这个世界,涂宗冶是在远古封建社会土生土长的,而他们最注重孝道,被父亲如此打击,肯定心里十分受伤:「并不是每个人的人生都一帆风顺,也并不是每个人的婚姻都得到了双方父母的认可和祝福,可每一段感情只要是真心实意的,我认为就应该得到祝福。」 李大人看着欧姆瞪圆了眼睛,为欧姆捏了一把汗。 他没想到自己这个学生的未婚夫看起来小小的,一张娃娃脸,唇红齿白总是笑眯眯的乖巧模样,还以为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少年,没想到一开口胆子这么大! 他不是老古板,对于男子成婚没什么意见,但是这种言论未免太过惊世骇俗。 「哈哈哈哈!说得对!只要是真情实意的感情,就应该得到祝福!」爽朗的大笑声让众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廿先生身上,涂宗冶也暗暗放松了紧握的拳头——虽然他表面上泰然自若,但一直担心欧姆的直率会触怒帝王,可他并不想因此拘了欧姆的性子。 好在他了解对方的性子是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而且结合之前的猜测,赌了一把对方的好恶。 大笑之后,廿先生的注意力便更多地放在了欧姆身上,越看越觉得这个少年乖巧伶俐:「那你们的成婚的时间定了没有?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喝一杯你们的喜酒呢?」 欧姆并不清楚涂宗冶前世和李大人有过许多渊源,想起涂宗冶和涂家差不多是断了联繫,那恶毒的继母恐怕也不会祝福,便对李大人和廿先生道:「亲事定在七日之后,若是二位时间来得及,请一定来喝一杯。」 廿先生眼神一闪:「七日之后?那的确是个好日子……」 「廿先生……」 「难得碰上一件大喜事,时间也来得及,自然是没有推辞的道理!放心吧,到时候不会白喝你们的喜酒的!」廿先生很豪爽大气道。 听到廿先生的话,李大人的眼睛都瞪大了——他虽然是打算让涂宗冶在对方面前增添点好感,却也没想到就这么会儿功夫就真的刷了这么高的好感了啊! 能得到当今圣上的贺礼,那得多大的荣誉啊! 第102页 一时间,他都有些可惜自己的外孙女错失这份良缘了。 但是看到涂宗冶和欧姆俩情意互通的样子,老爷子也只是遗憾了一下,并没有多想——儿孙自有儿孙福,既然两情相悦,他又何必再去掺和呢? ※※※ 涂宗冶是真的没想到自己会这么运气,毕竟虽然庆朝允许男子之间成婚,但毕竟不是主流,可是没想到当今圣上如此开明,居然还鼓励着? 有那么一瞬间,他有点儿想把涂父拎过来「教育」一番——看看别人! 「廿先生,虽然我不清楚您的身份,但是您也一定是德高望重之人。我知道我刚才说的话可能在大部分人看来是过头了,可都是我的心里话,您不仅没有责怪我性格乖张,狂妄自大,还对我和宗冶的婚事表示了祝福。认可了我和宗冶,我真的非常高兴,非常荣幸。」 廿先生一边哈哈大笑,一边拍着欧姆的肩膀:「好孩子,好孩子,怪不得咱们这么有缘分,都是性情中人啊!为了自己所爱之人英勇无畏,我就喜欢你这样的。」 涂宗冶死死地盯着廿先生放在欧姆肩膀上的手,想起对方贯彻始终的颜控属性,有些不爽地抿了抿嘴。 欧姆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然后转头对李大人请求道:「其实,我还有个不情之请,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厚颜请您为我们做一次主婚人。因为我的父母早逝,宗冶的父母没办法出席,所以希望作为他最尊敬的师长,能够为我们作见证。」 「小慕……」涂宗冶努力了许久,才控制住自己别露出惊诧的表情。 李大人却是微愣之后爽快地答应了:「好,那老夫就接下这个重任!」说完他还故意看向涂宗冶,「那我就不随礼了,你不会有异议吧?」 涂宗冶哭笑不得,没想到老先生突然皮了一下,立马道:「当然,您能为我们做主婚人,实在是太感激不过了!」不管前世如何,他上辈子已经报復过的自然不会再牵扯到这辈子来,更何况,无论哪一世,眼前这位老人都没有对不起他过。 不过他没想到欧姆会突然开口邀请对方来主婚……但说实话,他的心里在感慨的同时,也有种释然的感觉。 廿先生一边哈哈大笑,一边拍着李大人的肩膀:「哈哈哈,到时候我准备一份大礼就成!」 话音刚落,突然由远及近地一阵惊唿声传来,然后就见到一个大鬍子大汉狂奔而来。 「蹭蹭蹭」原本在廿先生后面老实当背景板的全都挤了过来,就连李大人都一个健步挡在了前面:「护驾——!」 「等等!这不是歹徒!」欧姆见他们如临大敌的样子,连忙解释,然后又对狂奔而来的大汉道:「熊大哥!你有什么紧急的事情吗?」 熊谷也发现自己好像吓到客人了,意识到这一点,他连忙一个急剎车停住脚步:「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刚才实在是太激动了,一时间忘记你们还在招待客人了。」他的目光放在李大人和廿先生身上,很江湖习气地抱拳,声如洪钟:「对不住了二位,扰了雅兴,我这就走,还请恕罪则个。」 他刚转身,还没走两步,就又惊讶道:「阿紫,你怎么来了?」 「我怎么能不来,我都说让你冷静一点不要赶着去……」陆紫有些气喘吁吁,她知道自己丈夫是因为太高兴以至于热血上头,但也不能打扰了欧姆他们招待贵客,若是因此得罪了贵客可怎么办? 「陆姐姐你不要急,情况没有你想的那么严重的。」欧姆看着陆紫的嘴唇有些发白,面色也有些发青,连忙安抚,免得对方情绪过于激动又喘过去。 涂宗冶也在一旁解释道:「这两位就是治疗我双腿的神医,并不是坏人,还……」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见刚才被包围在一圈人后面的的廿先生突然拨开了挡在前面的护卫,神情紧绷地看着熊谷和陆紫的方向,一步一步地走过去。 「廿……」李大人刚刚开口,就被廿先生抬手示意闭了嘴,众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廿先生走到那轻轻喘气的小美人身边,一双多情的凤眼一眨不眨地看着对方。 熊谷虽然大部分注意力都放在陆紫身上,但是对于外界也并非没有关注,注意到那个打扮得很富贵的中年男人走过来,熊谷一边轻抚陆紫的嵴背让她平静下来,一边绷紧了肌肉免得对方发难。 谁知对方走过来之后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用一双眼睛使劲儿地看,这让熊谷不爽了——或许在外人看来陆紫只是一双眼睛和气质出彩,但是在他心中,她比之九天玄女也不遑多让,因此注意到一个一看就是风流相的男人盯着自己妻子看的时候,他这暴脾气就上来了:「喂!你看什么看!」 「放肆——!」李大人怒声训斥道。 涂宗冶也神情肃然。 谁知廿先生却并没有放在心上,甚至一点儿生气的表现都没有,语气还很焦急:「她这是怎么了?是生病了吗?有没有看大夫?」 熊谷却并不领情,怒目圆睁:「你管那么多做什么!而且什么大夫都比不过我们师父!」 廿先生却道:「你们师父?在哪儿?能不能让我见一见?」 熊谷却更加莫名其妙了:「你这人是怎么回事?」他本来还想怼两句的,但是看到对方那双眼睛,暴脾气却发不出来了,「你认识我师父?」 第103页 「我……」 「哦,或者是想找我师父看病吗?」 廿先生:「是啊。」 熊谷也没多想,只是道:「那真是可惜了,我师父他老人家已经仙去了。」 第54章 未婚夫第十四天 「仙、仙去了?」廿先生面上一下子血色尽失, 甚至还踉跄了一下。 李大人见状要去搀扶, 却给廿先生推开了。 「他什么时候……去的?」廿先生紧紧追问, 咬了咬牙,腮帮子都鼓了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觉得对方在说最后两个字的时候, 似乎是用了很大的力气。 「三、三年前。」熊谷还傻乎乎的不明所以。 廿先生神情僵硬了了。 倒是他怀里的陆紫此刻恢復过来,看向廿先生。 不知道为什么, 明明因为生病不能情绪太激动,因此长年下来被迫养成了淡漠性子的她,在看到这个养尊处优的中年人的时候,心中的情绪却颇为起伏,而且还是一股烦闷的情绪。 欧姆也发现有些不对劲, 但他却注意到涂宗冶似乎表情没多少变化,心下一动, 凑到对方耳边轻声说:「你知道什么?隐瞒了我?」 涂宗冶的小心脏不争气地跳了一跳, 看向欧姆那黑白分明的眸子, 有那么一瞬间,有种自己想的对方全都知道的错觉。 但这不仅没让涂宗冶觉得可怕, 反而颇为希望——心有灵犀一点通什么的,光是想想就让人觉得激动的不行好吗! 他很不要脸地借着欧姆曾经的动作「吧唧」一口亲在了那软乎乎白嫩嫩的脸颊上, 嘴角勾起一抹邪气的笑弧:「小慕是觉得我很神秘想要探究吗?没关系,想要知道什么,尽管来问好了, 我会毫、无、保、留,坦、坦、盪、盪地全部向你敞、开的。」 欧姆一噎:明明是自己在「审问」,为什么感觉好像反而自己被调戏了?你读书多了不起啊,文化人就可以这么耍流氓的吗! 欧姆气鼓鼓地瞪着涂宗冶:居然还真的隐瞒着吶! 原先就觉得小狮子长成大白狮子之后身体变大了,脸皮变厚了,没想到换了一个世界,从几百公斤的大白狮子变成只有一百多斤的正常人类之后,这脸皮厚度反而有增无减啊! 涂宗冶却觉得气得嘴巴都翘来了的欧姆简直太可爱了,想嘿嘿嘿,不过还没有成亲,而且光天化日之下有外人在,还是只能忍耐、忍耐……注意到其他人的注意力都在那边,涂宗冶发挥了自己前世今生的强心脏,直接在那水润的嘴巴上「啾」了一下。 直接从嫩生生小莲藕变成红通通大苹果的欧姆看着涂宗冶带着狡黠笑意的眼睛——小崽子,你就仗着我宠你! ※※※ 这个欧姆和涂宗冶在悄悄的你侬我侬,另一边的气氛可不怎么美好。 「家父生前也没有提起过您,可以请问您是怎么知道家父的吗?」陆紫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和缓,却少了往日里的温柔,话语的内容听在廿先生的耳中如遭雷击。 他深唿吸了一口气,才目光深深地看向陆紫:「从来没有提起过我?你认识我吗?所以断定他从来没有提起过我?」 陆紫被对方的目光锁定,紧张得心跳加快,却还是凭藉着自己天然苍白的脸色掩盖了过去:「家父生前只是一名普通的游医,日常都只是带着我们在各个村落和山林行走,接触的地位最高的也不过是一些地主老爷……恕我直言,您的地位应该不止吧?」 廿先生沉默了一会儿,才道:「你多少岁了? 」 这下就算是熊谷也觉察到不对劲了,他原本傻乎乎如同大狗子的表情一下子凝重起来,配合他那魁梧的身形和粗犷的气质,给人一种下一秒就要变成为兇勐大熊的威胁。 ※※※ 李大人和廿先生在小山庄里住了下来。 还好虽然欧姆他们本身人手虽然不够,但廿先生一行人带来伺候的人不少,因此收拾收拾也不算寒酸。 晚餐是欧姆张罗的。 欧姆还记得当初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顿饭,就是去买了各种的海鲜酱以及熏制品,当时他第一次吃到有滋味的食物,还很是开心了好一阵子。 但他没想到在清水镇,那一顿饭就是巅峰了,以至于在他连续吃了一周的鱼酱、虾酱和各种干鱼之后,终于发现,这个时代的烹饪方式有多么的匮乏——不,他没有接触到清水镇以外的地方,不能以偏概全,但鑑于他在很长一段时间都要在清水镇生活,于是他被迫找dy当外挂,开始研究如何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慾。 曾经作为史莱姆的欧姆,因为并没有味觉的缘故,对食物好吃与否都没什么概念,最多就是通过史莱姆特有的进食消化方式能分出食材是冷还是热,本身的口感是柔软、脆嫩、还是坚硬——至于什么酸甜苦辣咸,那是完全没有体会过的,这也是为什么在他在上一个体验世界里吃到鳄鱼肉的时候他也就只能够联想到生鱼片沙拉的原因。 但大概就是越缺什么就越追求什么的道理,每一只史莱姆其实对美食都有相当大的执念。 清水镇这个地方海鲜产品特别多,但因为时代发展的局限性,导致这儿的百姓们只会食用非常少一部分的鱼类和贝类——基本上是长得和淡水种类差不太多的模样,同时因为海鲜腥味儿严重的问题,除了趁着新鲜的时候味道最淡的时候赶紧下锅烹调就只有做成酱。 第104页 不过所谓的烹调也就是放点盐,果腹可以,味道什么的就不能奢求太多。 本来欧姆他们的日常饮食应该也是入乡随俗差不多的。 但是他dy这个系统外挂啊! 的确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很多制作美食的方法已经流失在时间的长河之中,但是发展到星际时代的时候,人才辈出也出现了很多新的烹饪方法。 欧姆虽然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厨艺,但他胆子贼大,dy精确到克数的配料数据,再加上有个纵容的老管家,除了一开始因为不习惯做出了几次黑暗料理之外,后面倒是慢慢好了起来——尤其是在认识了熊谷和陆紫之后。 在这个时代,很多在往后觉得司空见惯的调料,大部分都还是作为药材使用的,熊谷和陆紫作为游医,身上自然也会备着大部分药材。 也是有他们的帮助,所以欧姆不至于拿着海鲜dy提供的资料却因为调料不足而无可奈何。 尤其是在他们招揽了一个厨娘之后,更是让欧姆解锁了许多的海鲜吃法。 不仅他自己吃得开心,其他人也享了口福,尤其是涂宗钦这个小傢伙,每一次开饭都吃得小嘴油汪汪的,旺盛的食慾和愉快的心情让他的小脸蛋肉眼可见的白胖起来,让原本担心他来到清水镇之后水土不服的涂宗冶很是松了一口气。 ※※※ 上层的权贵其实也吃海鲜比较少,一来是为了遮盖味道需要特别的厨艺,二来是因为海鲜这东西味道大,而且一出海就死翘翘了不仅兆头不好也不好运输,哪怕是皇帝,一年中吃海鲜的次数也很有限。 只不过此时面对各色香气扑鼻的海鲜佳肴,廿先生却没多少品尝的心思。 等到吃过了饭,各自散去,欧姆也终于有了空闲等着涂宗冶交代。 ※※※ 涂宗冶当时听到陆紫父亲的名字就心里一动——陆yuan,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在前世皇帝在去世前一年,每次昏迷之际甚至最后弥留之际,念念不忘的似乎就是这个名字? 虽然对皇帝利用了他为新皇铺路,但平心而论,在皇帝在世的时候,自己作为一名臣子也得了极尽的荣宠。 因此虽然对他有怨,亦是有感恩。 言归正传,涂宗冶能够步步高升,除了他本身能力极强外,也是因为他极会揣摩圣意。 因此听了这个名字在皇帝嘴里反覆出现了几次之后,他便上了心。 虽然那个时候他已经是丞相了,但是因为他曾经做过宗正——主管皇室的宗室事务,皇帝,诸侯王,外戚男女的姻亲嫡庶等关系都由宗正来记录,所以想要去查一些资料的时候,也不会太困难。 只不过他费尽心力,最后查到的却只有短短十来个字的记载。 或许那个时候他长居高位且无人敢和自己作对,让他胆子养大了,因此好奇心一上来,便从各种渠道去收集各种资料,还找了不少宫里放出去的老人调查,拼拼凑凑,得到了一个秘闻。 据说这位陆姓御医名缘,侍奉了两朝皇帝,和今上同月同日生,不过却比他大正好二十岁。 陆御医任职期间兢兢业业,为皇家立下无数功劳,所以在太上皇在位时,年纪轻轻的他就已经做到了太医院第一人。 别看今上龙精虎勐的模样,但实际在十岁之前都是个药罐子,只因为当时太上皇专注于前朝,忽略了后宫,宫妃们手段层出不穷。当时贵妃有孕遭了算计,差点一尸两命,正是这位陆御医妙手回春,救得难产的贵妃。 而那位难产的贵妃,正是今上的生母。 虽然贵妃母子平安,但因为中毒、难产和早产,母子俩都病恹恹的,今上更是随时一阵冷风都能被要了小命的脆弱样儿,因此陆御医就被今上专门安排给贵妃母子调养,可以说他是陪着今上一起长大的。 按理说一般都是一朝天子一朝臣,但今上十分看重和依赖陆御医,因此当他登基之后,陆御医不仅没有被换下,反而荣宠更甚。 不过即使感情再深,官场也是不好混的,需要面对各种明枪暗箭,稍微一个不小心,就会万劫不復,且会带累家族,再加上君心难测,伴君如伴虎。 当时那位陆御医再得今上宠信,皇恩浩荡也不能真的保佑他一生无虞,在他四十岁左右的时候,当时京城再次爆发了天花之疫。 在这种朝代,比较大的天灾人祸都又让皇帝下罪己诏的「传统」,但对于皇帝来说,罪己诏却并不是一个好东西,当时陆御医不仅自告奋勇请命解决这场疫病,还亲力亲为奋战在第一线,最后天花解决了,他自己却倒下了。 因为这位陆御医的去世,当时今上还特地停朝一日。 在那位陆御医去世后不到半年,当时的皇后便生了太子。 据说今上认为皇后之子正是陆御医转世,因此才一出生便被封了太子。 只不过太子也命薄,因此在早夭之后今上才会如此悲痛,往后几十年都不曾立太子。 如果真的此陆yuan正是那位陆御医的话,那么当年的死其实就是死遁,再加上那简短的十来字记录的生平,其中恐怕便大有隐情了。 当然,这些话都是涂宗冶从一个大半条命踏进鬼门关,只剩一口气苟延残喘的有些疯癫的老宫人所言,鑑于对方一天清醒的时间不过一盏茶的时间,说完之后隔天便咽了气,涂宗冶也不能真的信以为真。不过空穴不来风,这其中哪怕只有一分是真的,也足够让人满门抄斩了。 第105页 更是让涂宗冶冷汗直冒,直接叫停了调查的人手。 但现在,重来一世的他,大概是因为已经死过一次的原因,反而对皇权没有那么大的敬畏了。 看陆紫和熊谷的年纪,怕是那位陆御医离开朝堂之后才养育的,恐怕陆御医也从来没有提起过前半生的事情。这两人应该也不曾知晓他们的师父兼亲人曾经有那么赫赫威名,只是将其当做一个医术不错的游医,因此毫不避讳谈起。 偏偏在曾经接触过宫闱秘闻的涂宗冶听来,越发地肯定那位陆大夫的身份。 第55章 未婚夫第十五天 其实无论当今圣上和那位陆御医有什么过往, 涂宗冶并不是很感兴趣, 他虽然想要讨好今上稳固自己的地位, 但当时的皇帝已经是弥留之际,就算查出来也对他帮助不大。 但是重来一次, 涂宗冶却发现,那个时候帮助不大, 不代表他现在没有帮助。 正好这个时候十三皇子还没有出生,连他的生母静贵妃都还只是一个小小的宫女。 将所有危险掐灭在萌芽之前, 这才是斩草除根的正确方式。 谁让十三皇子就是给他定下死罪的新皇呢? 虽然说一世归一世,但没办法,他就是这么小心眼儿的人。 不过算起来,与其说是为难还没有出生的十三皇子,不如说是给他的生母添堵。 毕竟十三皇子能最后成为赢家, 除了他运气好,因为今上太长寿将前面的皇子熬得稳不住自毁前程, 以至于只剩下他和更小的皇子公主们中, 他是最好的选择外, 也是因为他的生母静贵妃在今上五十岁以后宠冠后宫,连皇后都必须得避其锋芒吧。 当时他还研究过对方是如何从一位普普通通的宫女是如何抓住本性风流的皇帝的心, 独宠她一个——是并不出众的美貌?是比起骄傲的贵女所有没有的顺从?还是忍耐力惊人? 不过后来他想明白了,是因为她在模仿陆御医。 很难以想像, 当今圣上心中的白月光原来是比他大二十岁的一个男人。 虽然不知道她一个毫无背景的宫女是如何得知那些宫闱秘辛的,但前世她的儿子登基她被尊为太后的结果已经明确昭示了,她走的这步棋走对了。 所以涂宗冶重活一世, 就要提前将她的路给断掉。 模仿得再像,也不如本尊效果震撼不是吗? 更何况,那位静贵妃只能根据一些事迹模仿,可是陆紫有一张肖似其父八九分的面容! 若不是有小慕的运气,偶遇到了对方,并且还阴差阳错救了陆紫一命的话,他估计也没办法获得如此强有力的底牌。 毕竟,就算是重来一次,涂宗冶也没想到会有陆紫的存在,更不清楚陆紫和熊神医原来是这样的关系。 当然,涂宗冶也没有那么无德,利用陆紫的那张脸怎么怎么样,不过他敢肯定,只要陆紫在今上的眼皮子底下活着,那位静贵妃就很难有出头之日。 大概,他重来一次最大的幸运不是有了前世的记忆,而是遇到了小慕。 ※※※ 当然,以上种种涂宗冶不可能全都一五一十地告诉欧姆,并非是不信任,而是这种前世的事情实在是太怪力乱神,认真说起来他也是个活了两世的「怪物」,他不想从对方那双眼睛里看到对自己的惧怕。 不过除了前世这个事情,其他的他都毫无保留地告诉了欧姆。 欧姆虽然是只史莱姆,但并不是傻白甜,相反,因为星际时代的信息大爆炸,他从网络上接触到的各种情况要多得多,因此在除了一开始的惊讶之外,他很快就接受了廿先生是庆朝皇帝,是因为听说了清水镇这儿有陆御医的消息才忍不住从宫里出来的。 「不过他可真闲啊。」欧姆感嘆道,这个时代的交通可不方便,京城和清水镇更是相隔好几千里,堂堂皇帝为了一个消息赶过来,「不过这也说明陆姐姐的父亲对他不一般。」 涂宗冶却不太认同廿先生的感情:「人都已经死了,再不一般也是枉然了。我就不一样,无论什么情况,我都一定要和小慕在一起的。」顺便还强势表白了一波。 欧姆已经发现了,自从自己确认了对方大狮子的身份之后,似乎对方的态度越来越放得开了——至少从他这些日子接触的其他本世界的人来对比,可没有谁天天的把喜欢啊、在一起什么的经常挂在嘴边的。 不过他对其他人的态度倒是非常的沉稳,不然他几乎以为对方的数据bug了呢。 「对了,晚饭后,陆姐姐给了我这个盒子,我还没打开看,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欧姆说着,从内室里拿出一个材质上乘但是雕刻得颇为粗糙和简陋的木盒,「她说这是提前送我们的新婚礼物。」 说到这里,欧姆的脸色有些发红。 涂宗冶见欧姆面红,也有些想歪了,看着盒子不算小的样子,莫非是一些特质的膏药? ※※※ 原本熊谷和陆紫夫妇是打算奉上一份给欧姆和涂宗冶的新婚贺礼便继续他们的漂泊旅程的,却没想到欧姆成功种植出了药效不逊色于野生的仙人果,直接就让困扰他们多年的难题迎刃而解。 解决了后顾之忧,他们也不打算再继续这种居无定所的日子,而是打算赶紧找一个房子住下来——虽然这些年他们都是做游医,收入不高,积蓄也不多,但是在清水镇比较相对于比较静僻的地方买个小房子还是可以的,最后到时候还能改造出一个小铺子用来行医就再好不过了——毕竟马上就是欧姆和涂宗冶成亲的日子了,他们作为客人总不可能一直住到那个时候去。 第106页 他们夫妻俩有本事,日子总会慢慢好起来的,而且现在仙人果的供应能够相对稳定了,陆紫还打算对症下药调理自己的身体,希望在未来两年的时间里养育一个小宝宝。 这些比较琐碎的计划陆紫也给欧姆说了的,不过却并不是暗示让欧姆帮他们。 大概是因为欧姆的娃娃脸,陆紫总是不自觉地会对他的态度更加宽容和亲近一些,连一些「闺蜜」的话也愿意给欧姆说。 至于原本打算在药石无医之前拼了这条命也要给大熊哥留一个子嗣的想法,陆紫决定还是烂在肚子里谁也不说。 欧姆很明白在这个年代关于传宗接代的执着,而且看着她脸上带着希望和幸福的光芒,他也只有祝福的:「那一定会是个很可爱的小傢伙,到时候还可以让宗钦带着弟弟一起玩耍。」 「那敢情好,有宗钦带着,一定能学到很多东西,」陆紫也很期待,顿了顿,她话题转了一个,拿出一个木盒子来,「这个东西,本来打算那天就作为新婚贺礼先送给你和涂公子的,但是没想到你们先给了我们那么大的惊喜。」 欧姆迟疑了一下,看得出来对方的郑重,有心想要推辞一下,却被陆紫强硬地塞到了手里:「这并不足以表达我和大熊哥的感激之情,但这已经是我们夫妻俩现在能拿得出手的最好的东西了,还希望你不要嫌弃才是。」 ※※※ 「既然是他们的心意,,那便收下吧,如果觉得有点贵重的话,那么便在他们找房子的时候适时帮点忙。」 「我也是这么觉得的,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若是再拒绝就说不过去了,所以我就收了下来。」欧姆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了盒子,然后愣住了。 「怎么了?」涂宗冶走过来,看着躺在盒子里的虽然平整但是看得出来材质不怎么好的线装书——这个是什么东西? 不是药膏啊? 他拿起来,然后发现下面还有一本,看起来比自己手里的那本更厚。 翻开手里这本书的扉页,涂宗冶发现里面是密密麻麻的图鑑,还有一些线条简单却形状各异的草木图绘。 他唿吸一窒,定睛细看,配合着一旁简短却精闢的记载……这是一本草药图鑑? 正疑惑着,他就听得身旁的欧姆发出一声轻声低唿,他小紧张了一下,却见欧姆将他手里拿着的另一本线装书递过来:「这个……是医书吧?」 涂宗冶前世因为自己腿疾的缘故,也翻看了不少的医学着作——其实在庆朝,医学方面的书籍并不多,医术的传承更多的是家族式或者非常正经的拜师……当然,乡村赤脚医生那种不算——但既然是朝廷,自然是有手段收录这些东西,涂宗冶也是后期和太医院的关系好了之后了解了不少,因此只是略略翻看,便知道欧姆手里的这本手写的医书绝对是难得一见的瑰宝。 「这个东西,的确是他们能拿出的最好的了。」涂宗冶此时心里的遗憾早就一扫而空,他看着欧姆的眼神里闪着奇特的光芒。 ※※※ 涂宗冶虽然很想将欧姆养在家里,更是自信哪怕只有自己一个人也能让欧姆衣食无忧并且过上非常享受的权贵生活,但既然这是欧姆愿意去做的事情,他自然是百分百支持的。甚至,他还会帮助欧姆做得更好。 诚然,仙人果已经成功种出来了,其他用做试验的药材也已经长势良好,不过清水镇这儿的土地还不够,虽然咱们山庄的土地大部分都是沃土,但是更多的是盐硷地,或许一两年还成,却无法供应后续的发展。 药材的种植不比庄稼,一般的庄稼成熟时间再长也是一年一熟,但是大部分药材都要依靠的时间的积累才能吸取日月精华,沉淀出药效来。 所以,涂宗冶就打算找个机会去陆紫那里获得让欧姆学医的机会——他也就看出来了,陆紫虽然病弱,但是医术比熊谷可是要高一大截。现在的熊谷可还没有前世他们相遇时那种精湛的医术,可是陆紫却能够在现在就治好自己的腿,这本事孰高孰低已经不需更多比较了。 不过毕竟是要学对方安身立命的本事,总不可能嘴巴一张就去要求就能得到满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学医的门槛可比读书科举的门槛更高。 本来涂宗冶是准备让对方欠更多更大的人情,比如仙人果的种植方法,谁知道欧姆直接就自己解决了种植问题,而且比他探究出来的更快更好,让涂宗冶完全是英雄无用武之地。 甚至于,他什么都还没有说没有做呢,对方就直接将药草图鑑和医术大全送过来了。 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这应该就是陆御医的着作,而且是只留给自己的女儿的。 有了这个,可比去跟着熊谷和陆紫学医还要靠谱,这才是真正的毫无保留啊。 「是这样吗?那岂不是太贵重了?」听涂宗冶说了这两本书的价值,欧姆觉得手里的东西重逾千斤。 「可是你也相当于救了他们的命不是吗?如果不是你种出来的药材让他们看到了希望,想必他们也不会拿出这种东西来的,也算是一种等价交换吧。」涂宗冶说得有些直白,就是不想欧姆因此觉得背负了多少人情。 lady也忍不住用那平板的系统女音开口道:「宿主请一定不要放弃这个学习机会,中医学在星际时代已经十不存一。尤其是宿主手上的这本医书,可以提高宿主在本世界的评分。」 第107页 听出dy话语里的郑重和隐藏的很深的急切,欧姆眉头一皱,原本的疑惑再次浮上心头,他没有回dy,而是看向涂宗冶:「你怎么了,不高兴吗?」 「小慕……」涂宗冶深深地吸了口气。 欧姆:「……怎么了?」 「我突然好担心。」涂宗冶突兀地说了一句这样的话。 担心? 欧姆不明所以。 涂宗冶将手里的药草图鑑放下,张开双手将小小的少年抱在怀里:「熊谷和陆紫因为你的缘故给我治腿,廿先生他们也在见了你不久后就很喜欢你,现在陆紫还把她的传家宝给了你……这么多人都那么喜欢你,小慕你可不要被他们给诱惑了啊。」 本来以为出了什么大事的欧姆:……这个时候皮一下很开心吗? 第56章 未婚夫第十六天 九月初九, 宜嫁娶。 秋高气爽, 云淡风轻。 一大早天刚灰濛濛亮起, 涂家和区家就忙碌了起来。 「少爷,您这身简直是太好看了!就跟那戏文里唱的那样, 翩翩儿郎!」阿全看着一身红色的喜服,长身玉立的涂宗冶, 简直又激动又感动。少爷腿脚也好了,又马上要成亲了, 在他看来,这就是少爷以后飞黄腾达的人生起点了啊,作为书童,他与有荣焉。 涂宗冶却并不受用,有些嫌弃地看了一下:「都多大个人了, 还跟毛头小子似的。」 阿全:哦,少爷您马上就要洞房花烛夜了, 所以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嘲笑他们这些八字还没一撇的吗?……关键是我没胆子反驳, 嘤。 「哥哥哥哥哥!」随着一连串的哥, 全身上下穿得喜洋洋的涂宗钦连蹦带跳地跑进来,在他身后前段时间安排的专门跟着他的小厮都气喘吁吁差点撵不上。 虽然之前来清水镇这儿的确是只有涂宗冶兄弟俩外加一个书童三人——镖师安全送达任务也就完成了——但从客栈换到小山庄来, 就必须增加人手了。而且涂宗冶也不想成亲了之后还让自己的伴侣做那些个洗涮打扫的粗活儿。 因此现在涂家的配置就是涂宗冶身边还是只有阿全一个书童兼小厮(阿全骄傲地叉腰:少爷身边的第一人不可动摇!),涂宗钦也多了一个九岁左右的小书童。 除此之外还有个负责清洗衣物和管理厨房的僕妇, 负责日常打扫的中年汉子。 值得一提的是,小书童、僕妇和中年汉子是一家人,僕妇和中年汉子之前是在大户人家干过, 只是那户人家犯了事,他们虽然不是家生子没有被牵连,但也没了收入来源。 虽然在涂家的月钱比不上上一家,但是人际关系简单,而且自家娃还能跟着小少爷认几个字,夫妇俩已经十分感恩了,做事也是十分的尽心尽力。 涂宗冶本打算再买两个备用着等欧姆过来的时候伺候他的,结果直接被欧姆给拒绝了——虽然说有人伺候着是挺舒坦的,但他现在手头上的事情并不需要再麻烦别人了。 不过虽然涂家现在人丁单薄,但涂宗冶不是打肿脸充胖子的人,更何况有李大人和廿先生带来的人马,凑一凑也是十分热闹。 涂宗钦也是自从离开涂家之后好久没有热闹过了,有知道这是他哥的喜日子,一大早就精神得不得了:「哥哥哥哥!小慕哥哥这么不在家里了呢!」 涂宗冶赶紧按住跳豆儿似的弟弟,话说自从陆紫给涂宗钦调理身体,小傢伙身体一日比一日康健后那精力是直线上升:「今天是我和你小慕哥哥成亲的大喜日子,所以他要从区家出发,你今天听话点儿,别闯祸,明天给你包大红包。」 涂宗钦一听到红包眼睛都亮了,但是他对对手指:「大红包可以换成其他的吗?」 涂宗冶挑眉:怎么,还有比红包更吸引小孩儿的? 将涂宗冶没有直接拒绝,小傢伙认为有戏,扑闪扑闪着黑葡萄似的水灵灵大眼睛:「我想去海边玩儿,可以不?我听阿福说这段时间的海边可好玩儿了,还可以赶海!」 涂宗冶看向涂宗钦身后的小书童,被晒得黑黝黝的小少年吓得脸都白了两层,噗通一下就跪了:「少、少爷,小的没有怂恿小少爷去海边……」他只是被小少爷缠着问他以前是怎么过的时候,多嘴了一两句以往这个时候他都是和村里的小孩子们去赶海,谁知道小少爷听了就真的上心了。 涂宗冶一眼就看出阿福没有说谎,也知道对方没那个胆子敢怂恿弟弟:「阿福你起来,下不为例,」又低头看了看眼巴巴地瞧着自己的涂宗钦:「看你表现再说。」说完就大步流星地往外走了——他还急着去接小慕呢,弟弟什么的暂时往后挪挪。 ※※※ 比起涂家这边的小波折,区家这里要平顺得多。 虽然欧姆也是一大早就起来了,但因为他用不着像是女子那样去上妆,因此收拾整齐换上成亲的长袍就没什么事情做了。 「小少爷,夫人和老爷的在天之灵一定会很欣慰的。」老管家区叔抹了抹眼角的泪花,就在半年前,他还在忧愁回到清水镇之后要和小少爷如何生存下去,能否在自己有生之年给小少年找一个温良淑德的姑娘为妻,没想到一眨眼这才几个月过去,少爷就要和一名男子成亲了。 虽然对方现在名声不显,但是他自认活到这么一大把年纪,看人还是有点准头的。如果对方真的能如发誓的那样对小少爷好的话,那的确是比娶一个姑娘进来要更轻松一些——老人家就是偏心得如此理直气壮。 第108页 「小师弟准备好了没?」熟悉的敞亮大嗓门在门外响起,老管家连忙推门一看,一张满是褶子的脸笑成了菊花:「熊大夫,熊夫人,小少爷已经妥当了,里面请里面请。」 前几天欧姆收到了陆紫给的陆远亲笔编写的药草图鑑和医术大全,虽然知道这东西是表达救命之恩的,但是在这个时代,知识有多么的重要欧姆也还是了解的。 因此在第二天道谢的时候,反而熊谷「灵光一闪」,说若是觉得太贵重的话,干脆就变成「自己人」吧。 陆紫也在略略思考后非常热情地促成这件事情。 涂宗冶本来就打算让欧姆跟着他们学医的,自然是也是推波助澜,因此欧姆没有完全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多了一个师兄和师姐——用陆紫的话来说,他俩还不够资格收徒的,正好给欧姆的书是他们父亲兼师父的,因此他们就代师收个小师弟罢。 而后面欧姆的表现也让他们完全不后悔当初的决定,陆紫自认为自己的天赋算是不错的了,毕竟这是得到她的父亲亲口定论的,但是现在看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欧姆无论是记忆力、理解力和举一反三的能力都比自己当时要快得多。 因此处于对父亲的衣钵又多了一个传承的欣慰,陆紫他们是对欧姆更加亲近了。 就在前两天,他们在同一条街盘下了一个小院子,院子里大部分家具都是齐全的,因此他们在第二天就搬了过去,现在来区家,也是打算以欧姆的家人的身份出场,也算是增添人气。 ※※※ 欧姆和涂宗冶在清水镇都没什么认识的人,但是他们不认识人却不认识「官职」。 涂宗冶虽然差不多是和涂家分割开来了,但涂父不可能将家事宣扬得众人皆知,再加上天高皇帝远,在外人看来,他和涂家还是一体的。 而涂父那卫尉卿的职位在清水镇这边,甚至清水镇坐在的夏州来说也算是个不小的官了,身为衙内的涂宗冶自然就是他们交好的对象。 是以在涂宗冶刚来这儿让镖师们收拾了那群劫道的匪徒又押送到官府之后,县令没有敢敷衍以对,而是按照律法章程认认真真地进行了审讯和判刑。 而这次涂宗冶成亲,不仅这位县令,就连周边的乡绅,无论远近,都赶来道贺,再讨上一杯喜酒喝,若是不方便亲自来的,也会备上一份厚礼差管家之流奉上。 阿全经过这段时间的刻苦学习,涂宗冶非常放心地让他来招待其他来宾,让阿全又激动又惶恐,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得罪了客人们。 相比之下,欧姆所在的区家要相对于冷清许多,虽然区家在清水镇曾经也是大户人家,但那也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自从区慕的父母去世之后,帮忙打理家产的并不想和老家这些盘根错节的打招唿,是以几乎从不联繫。 因此虽然欧姆和老管家回到这边清水镇的大宅子的时候引起了周围邻居的好奇,却也没有更多。 但无论如何,成亲的热闹是少不了的,一路上吹吹打打的,还有专门负责往外撒糖果的——若是扔铜钱,难保不会有大人凑进来,到时候大人小孩挤一起,容易发生意外。但如果只是扔糖果的话,大人就算再馋嘴也不会缺那么一两块甜口的,又喜庆又安全。 涂宗冶本身就身材高大,只是因为腿受伤了之后整个人一直靠轮椅的代步,所以才会混淆他的真实身高。现在腿脚好了,虽然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復巅峰时期略显消瘦,但穿上红色的喜服,骑上高头大马,再配上他那张出色的容貌,一路上不知道热的那些个看热闹的妙龄少女以及妇人们都捨不得将目光从他身上移开。 同时心里也十分好奇,能嫁给这样出色的人该是多么倾国倾城的美人儿。 ※※※ 门开了,先是一个头花花白的老头子走出来,让翘首以盼的众人忍不住露出失望的表情,这个时候门内的人影再一晃,众人再次打起精神,谁知道这次出现在他们眼中的却是一个黑铁塔一般高大的汉子! 看热闹的众人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心中想着这是个怎么回事,怎么不是糟老头子就是铁大汉,这到底是迎亲的还是来打架的? 另外对区家有点儿印象的,这个时候却想起这家似乎没有女郎? 欧·倾国倾城的美人儿·姆早就在门内等着,听到外面熙熙攘攘,还有些好奇,陆紫却拉着他让他等一等先让熊谷在外面「为难」一下——虽然一般庆朝男子之间成亲也会分嫁娶,被娶的那个大部分要遵守女子出嫁的规矩,但涂宗冶并不想委屈了欧姆,是以出了成亲前出发是从区家出发的外,其他的都是遵循的男子成亲的礼仪。 熊谷自然不会真的为难涂宗冶,因此意思意思地阻拦了片刻,便朗声笑着放过了他。这个时候,然后大门一打开,同样穿着大红色喜袍的欧姆终于「千唿万唤始出来」地出现在众人面前。 ※※※ 原本区慕个子瘦小,且因为性格怯懦,整个人给人一种软弱不大气的感觉,虽然已经十六七岁了,但实际上还习惯性地依赖着区管家,无论穿什么,都给人一种打不起精神的灰暗感。 但是自从区慕变成欧姆之后,有意识的锻鍊再加上心态不一样,整个人的精神气儿焕然新生。 欧姆的肤色有些偏白,大红色的喜袍一上身,更加衬得他五官俊秀,唇红齿白。 第109页 除了雪白的皮肤以外,美艷的眉眼也是个很重要的原因。 欧姆的眼窝深,眉骨高,眼形是典型的桃花眼,波光粼粼,很少有人长有这么标准的眼睛,像桃花的花瓣。 他的眉毛浓密,眉峰斜上,又有几分英气,有了这么一双美艷明亮的眼睛,甚至可以忽略其他的不足,不管是穿着和打扮,整个人天生就带着灵气。 平日里他穿得素,又明又亮的眼睛和略带婴儿肥的脸颊配合着相对于小巧的身材,更多的是一种可爱乖巧的少年感,但是今日换上艷丽的红袍,眉眼中的艷丽和风情便一下子凸显了出来,一下子成熟了许多。 尤其是那双黑亮亮的眼睛,仿佛是会说话一般,只要一笑,浓墨的黑就乍开细碎的亮光,如同夜空繁星,让人忍不住沉溺在其中。 区管家看着涂宗冶定定地看着欧姆,眼睛都捨不得眨一下的样子,忍不住欣慰地呵呵笑起来,笑着笑着,他又趁着旁人不注意微微低头,擦拭掉眼角的泪水——老爷,夫人,小少爷长大了,你们在天之灵也该安息了。 第57章 未婚夫第十七天 涂宗冶一直都知道欧姆好看, 但是当他回过神来, 发现周围的围观看热闹的也看呆了的样子, 内心一下子不爽了,完全不管接下来的流程, 直接长臂一伸就将欧姆拉进了怀里,另一只手还占有欲十足地轻轻按住欧姆的后脑勺, 势必要将他按在自己的怀里不露脸的意味十分明显。 见到涂宗冶的举动,那些个群众们才纷纷回过神来——诚然没想到这一对星人都如此出色让他们愣神是其一, 但另一个原因也是没想到虽然对方是儿郎,但也是做新郎官打扮。 本来按照习俗,就算是男子之间的成亲,也会分嫁娶方,嫁方怎么样都会披上盖头。 「……太紧了。」欧姆略略挣扎了一下, 虽然力道不至于大得都要嵌进去,但也不太能喘得过气啊。 涂宗冶放开了按住涂宗冶后脑勺的手, 另一只手却依然牢牢揽住不松。 此时他已经回过神来, 眼神却一点儿没有移开一分一毫的意思:「小慕, 我来接你了。」 欧姆眼神闪了一下——大狮子以前还叫他欧姆哥哥呢,现在就变成小慕了。 不过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 下一刻涂宗冶一个响指,一个面容端方的年轻人就牵着另一匹挂着红绸的骏马前来。 而这个时候, 众人才反应过来不对劲的在哪里——这迎亲的,居然没有花轿!? 这匹通体雪白的骏马丝毫不逊于方才涂宗冶骑过来的黑色良驹,只是眼神更加柔和温顺。清水中一般人家都难得看到马, 更何况是如此高大精神的,一时间刚才对新人的注意力都转移了一半到马的身上。 涂宗冶不理会众人的赞嘆,先是扶着欧姆上马,确定安全无虞了,才长腿一蹬利落地翻身上马,然后对熊谷和陆紫抱拳:「师兄师姐,我和小慕就先行一步了。」这是完全随欧姆改口了。 熊谷愣了一下,然后朗笑出声:「哈哈哈哈!没问题!看样子小师弟果然没有看错人!」不是以男妻之礼,而是放在同等的地位,这份心意也的确很难得了。 他看着身旁面色比起之前要更好上几分的爱妻:「阿紫,我们也赶紧去喝一杯喜酒吧!」虽然他们现在是欧姆的师兄师姐,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也还是涂宗冶的朋友,更何况现在连区管家都早早地接过去了,他们自然也不能落后。 ※※※ 虽然现在已经进入了秋天,但是气温却并没有下降多少。 尤其是本来喜服就一层又一层的,穿在身上的确是有些焦热,但这骑在马上微风一吹,倒也有几分凉爽。 这是欧姆有生以来第一次骑马,和曾经坐在狮子的身上不一样,又是一种新奇的感觉。 欧姆在这之前本来就只骑过狮子,但那个时候他是四条腿的狞猫,和现在两条腿的人类完全不一样,因此他在上马跑了一会儿之后,便觉得有些掌握不了平衡——虽然有马鞍在,但这真不是理论知识丰富就行的。 不过还好一来这是主干道,二来还要照顾着后面的喜乐队伍以及挑婚礼的速度,慢慢走着倒也看不出多少不妥来。 谁知涂宗冶和欧姆并驾齐驱了一会儿后,突然道:「小慕,这样的速度,可能要错过吉时了。」 欧姆是知道这个时代对吉时吉日的看重的,下意识道:「那怎么办?」 「交给我吧。」涂宗冶说完,干脆驱使着身下的黑马靠近,伸手一捞就将欧姆从白马伸手抱了过来! 「啊——!」欧姆低唿一声,惊疑不定地看向涂宗冶,却见这人眼含笑意:「我们共骑就可以了,这样我可以加快速度又不用担心你坐不稳。」 欧姆被涂宗冶紧紧圈在怀里,唿吸之间都是对方身上的气息,他脸上一热,嗫嚅道:「我这是第一次骑马,但我以后会好好学的。」 涂宗冶挑眉:「不用学也没关系,反正有我呢。」他说完,护好了怀里的欧姆,双腿一夹马腹,缰绳一抖,披着红绸的骏马就立即小跑了起来。 涂宗冶的这一举动,让跟在后面的迎亲队伍全都傻了眼,可是给钱的是大爷,他们又不能对僱主指手画脚,对视了一眼,只能选择也加快步伐,全都拔腿跑起来。 只可惜两条腿终究跑不过四条腿,尤其是那些个吹拉弹唱的乐人和肩扛手提的,若不是想着那丰厚的酬劳都憋着一口气,怕都是早就乱了套了。 第110页 饶是如此,一路过来周围看热闹的百姓们在表示大开眼界的同时也都满腹疑虑——这是咱们镇子上新的迎亲方式吗?有钱人家果然成亲的方式和他们这些小老百姓不一样啊。 ※※※ 区管家本来想留在区家的,但欧姆以他往后就住在涂家的小山庄,不想和老人家分离为由劝说,老人家本就心软也捨不得,便也跟着涂家来迎亲的队伍一同走了。 只不过清水镇地方小,涂宗冶能找到两匹良驹已是不易,老管家的身子骨又经不起折腾,干脆退而求其次选择了一头昂昂叫的小毛驴。 此刻见那前面的骏马尾巴一甩就撒开了蹄子跑起来,性子活泼的小毛驴也眼睛一亮,甩开了蹄子跑了起来。 涂宗冶虽然想要带着欧姆早点拜堂,但同时他也很享受和抱着心上人骑马的感觉,因此速度虽然快,却也控制在一个范围内,后面的队伍跟着费力,但是小毛驴跟上却并不会太喘。 老管家好不容易赶上来,见这自家小少爷和涂少爷两个亲亲密密的,老脸一红,却忍不住提点道:「涂少爷,小少爷,这不太合规矩……」按理说,没有成亲之前,牵牵手都是大事了,更不用说这抱得紧紧的。一方面他为涂宗冶对自家小少爷的上心感到欣慰,另一方面又担心其他人看到了指指点点。 涂宗冶经过了一世,对一些规矩律法要看开放许多,不过他也知道老人家活了这么大把年纪,不是那么容易变的,也受不得刺激,因此也不得不放慢了速度,并且在老管家的眼神下恋恋不捨地将怀里的欧姆扶到了一旁的白马上。 只不过这个时候他们距离涂家山庄的大门也不过两三百米了,涂宗冶本来也打算在这个时候让欧姆回到白马上的。 「区叔,他也是为了不耽误吉时。」 老管家哑然:「耽误?不会耽误啊?现在还有大半个时辰呢!」 欧姆一愣,这个时候也dy那里得到了现在的时间,他看了看不远处最多不过十分钟就能到达的目的地:「怕耽误了吉时?」 涂·望天望地·宗冶:「啊,大概是我太激动所以记错了吧?」 欧姆似笑非笑地看着涂宗冶,看得涂宗冶差点要扛不住的时候,那大门内突然探出一个穿得跟红包一样的小孩儿来:「哥哥和小慕哥哥回来了!」随着脆生生的小嗓音响起,一直在涂家大门口等得心焦的涂宗钦一蹦三尺高,再一见高头大马,作势就要冲出去。 一旁的阿福眼疾手快,连忙拉住跳豆一样的小傢伙:「小少爷您别着急,可别磕着碰着哪儿了。」 涂宗钦却满心满眼的都是大马,阿福又不敢真的使劲儿,一下子就被他撒开了手,连蹦带跳地往涂宗冶和欧姆那边沖了过来。 涂宗冶轻轻地嘆了一口气,干脆驱使着黑马小跑几步,然后一弯腰一伸手,直接在黑马跑动的过程中就将小豆丁给提熘了起来。 涂宗钦发出一阵兴奋的尖叫:「嗷嗷嗷——!」 「好功夫!」这一幕正好被听到动静出来看热闹的廿先生看到,忍不住喝了一声彩,然后他又看向涂宗冶和欧姆身后,见空荡荡的什么人都没有,心中失望的同时也忍不住颇为疑惑:「出发的时候不是有一支迎亲队伍吗?」 话音刚落,便远远地响起了喧譁声,原本隐隐约约的唢吶声也越吹越响,在廿先生愕然的目光和听到动静忍不住纷纷出来的客人眼中,便看到了这有史以来最疲累的迎亲队伍——连扑带跑、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儿……这是办喜事呢还是被人追啊? 一时间,现场不约而同地静默了。 而且,这两位策马而来的新郎官……到底谁娶谁嫁啊? 注意到现场的一片安静,欧姆转过头,才注意到光被涂宗冶带着跑了,都忘记了后面还跟着一群人——欧姆难得有些尴尬,一时兴起却忘记了场合。 涂宗冶却是全然不在意,长腿一撤从骏马上跨下来,将缰绳和弟弟都扔给阿全,便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欧姆扶下来。 欧姆还想逞能,觉得自己一个人也没问题,结果刚从马上下来,脚一接触到地面,腿就无意识地软了。 还好涂宗冶第一时间紧紧地圈着他的腰,没有众目睽睽之下丢丑。 欧姆习惯性地像寻找大狮子鬃毛一样埋进涂宗冶的胸口:天吶。 涂宗冶享受地眯起眼睛,嘴角的弧度简直不要太弯:「虽然之前算了吉时,但是提前一点先进去也没关系吧?」 李大人见涂宗冶的手自始至终没有从欧姆的身上离开过,内心那个对谁都保持一定距离的彬彬有礼温雅学生的形象有点破灭,但这也正说明他对怀里少年的在意。只不过这也不成个样子,还没拜堂呢都黏煳起来了,难不成待会儿还要搂着一路拜堂洞房? 知道的人是这小夫夫感情好,但更多的人怕是私下里会编排一些不堪入耳的传言了。 倒是廿先生觉得涂宗冶和欧姆这是真情流露,尤其是在看到引起队伍里被熊谷一路抱过来的陆紫,内心对于同样「搂搂抱抱」的涂宗冶和欧姆宽容性就更高了。 就是有点可惜为什么陆紫找了个那样熊一样的男人,唉,若是他早日得知的话,那些个勛贵家的公子哥儿不随便挑? 内心有的没的想着,廿先生面上却不会表露半分——他知道自己其实根本就没那个立场。 第111页 ※※※ 廿先生是来微服私访的,李大人自然也不便暴露身份,但这并不代表别人不知道他是位高权重之人,没看今天那几位地位高的都对这位白鬍子老头儿恭敬有加吗? 见上头的几个大佬都没有说什么,另外一些更多是为了来结交人脉的就更不会没眼色多嘴,男妻又怎么了?庆朝本来就有男妻的先例,至于男妻怎么没盖头不坐轿子而是骑马过来……他们和涂家又无冤无仇,没必要在这种日子给对方搅局。 因此众人回过神来之后都纷纷开口道贺,吉祥的祝福话那是一串接着一串完全不带重样的。 说是迎亲的队伍,但其实回来的时候还包括送嫁的队伍,因此等阿全在区叔的帮助下将这些人都招待下去之后,距离新人拜堂的吉时也差不多了。 李大人下意识地请廿先生上正位,却被廿先生第一时间抓住了他的肩膀:「你是今天新郎官之一的授业恩师,师者,父也,这位置可非你莫属!」 李大人也回过神来,虽然廿先生的确身份尊贵,但也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成亲的时候拜他的,因此朝廿先生隐晦地拱一拱手,坐到了涂宗冶的长辈的正位上。 谁知下一刻,廿先生就坐到了欧姆的长辈的正位上,还很义正言辞道:「小慕你的父母去的早,若是不介意的话,我便带着他们一起给你撑腰了!」 他本来就挺喜欢欧姆这个小少年,再加上他已经是入了陆远的门下,四捨五入也是自己的晚辈了,而且约莫还能赚得陆紫的好感,嗯,这波操作稳了! 第58章 未婚夫第十八天 李大人当初也是意思意思推辞一下, 反应过来也知道像是今上这样的身份, 坐别人的首位, 还要看对方有没有那个福气享。却不想今上拒绝了涂宗冶的上首,却坐了区家的首位, 一时间,饶是他早已修炼得泰山崩于面而不改色, 也忍不住隐隐露出两分异样来。 好在这个时候大家的注意力并没有在他的身上,所以没有觉察到他的这一时失态。 老管家倒是觉得和廿先生不熟, 但是他多少也知道对方是位高权重之人,断不是他们升斗小民惹得起的,更何况对方还屈尊降贵愿意和牌位一起……这样算来,似乎还是他们赚了? 欧姆本欲开口,陆紫却突兀道:「既然是廿先生的一番心意, 那小师弟你也不要拒绝了。」她其实一开始并不知道廿先生的身份,只是初初相见的时候对对方心生不喜。 后来涂宗冶专门私下里提点了她几句, 她虽然体弱, 脑子却聪明, 联想到一路成长中父亲的某些异样,抽丝剥茧地猜测到了对方可能地位极高, 而之后自己的父亲有一身卓然医术却只愿意在乡野之间当游医,怕也是有莫大的关系。虽然知道这都是上一辈的事情, 她一个做小辈的没资格置喙,但这并不妨碍对方在表示亲近的时候自己冷漠相对。 毕竟,父亲都不想和这人扯上关系, 自己这样做,也在正确的罢。 但是,如果他愿意为小师弟提供一点庇佑,她这个做师姐的,自然也不会为了那已经结束在过去时间里的恩恩怨怨、纠纠缠缠而插手。 左右一句话,她和大熊哥是不愿意接受对方的恩惠,但是他想对自己身边人好,她也是不会拒绝的。 廿先生自然也是明白陆紫的想法,不过他并不觉得生气,反而觉得陆紫不仅长相和陆缘相似,性格更是相差无几,虽然知道这是陆缘和别的女人生的孩子,却也忍不住移情,将她当做自家小辈照顾,此时闻言陆紫松口,面上的笑容更加真切了几分。 见首位已经坐定,其他人也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坐下准备观礼。 涂宗冶和欧姆走近正堂,跪在李大人和廿先生面前叩首,一旁老管家高声唱贺——本来这是有专门的礼官的,但是欧姆念及这位老人对区家的情分,因此坚持让老人家来。 拜过了天地,本来就是要将新娘子送入洞房,但一来欧姆是男子,二来涂宗冶本来是打算将对方平等以待,因此他没有被送回洞房,而是和涂宗冶一起敬酒。 清水镇是个小地方,且因为临海却又不善于利用海的缘故,其实吃食相对来说比较贫乏。 本来大家更多的是想着来喝一杯喜酒然后多解释一些人物,却没想到这菜一入口,便顾不得其他的了——琳琅满目的海鲜菜餚不仅香气扑鼻,更是让人吃得口舌生津,一时间只听得众人碗筷相碰的进食声音,更有偏好口腹之慾的偷偷打听这次婚宴请来的是哪家酒楼的厨子,试图挖角到自家府上去。 殊不知虽然的确请来了清水镇两大酒楼的厨子,但这最出彩的却并非出自于这任何一方,而是经过欧姆之前指点的涂家厨娘。喝喜酒,自然大家都是要敬新郎官的,可是涂宗冶早已经深谙这敬酒法则,这一圈走下来,他自己没喝多少,对方倒是一杯接一杯地下肚,偏偏没有一个人觉得蹊跷,反而觉得此人虽然是从京城而来,通身贵气,却并不会瞧不上他们这小地方的,印象是越发的好了。 涂宗冶他自己都没有喝多少酒,自然不可能让欧姆喝得比他更多,他们从廿先生和李大人那儿先敬酒起,转了一圈回来,最后又和李大人和廿先生喝了一杯——当然,和这两位喝,那就是真情实意了。 通共算起来,欧姆喝得酒也不过四杯,但是他本身就酒量浅,脸色很快就红了,兴致有点儿高,虽不至于醉昏过去,却也喝得眼睛晶晶亮,脸蛋红扑扑,半站半倚地靠在涂宗冶的身侧,就跟一只慵懒撒娇的大猫儿似的。 第112页 涂宗冶顿时心痒难耐,原本因为今日成婚而蠢蠢欲动的心思更是按捺不住,见与会宾客们早已经酒酣耳热,自成一团,涂宗冶知道,剩下来也不用他们来招待,便向李大人和廿先生告罪之后,又给熊谷和陆紫说了一声,拜託他们多照看一下涂宗钦,剩下的交给阿全处理,涂宗冶做完这一切就迫不及待的半搂半携地带着欧姆走进了新房。 ※※※ 虽然说新房,但涂宗冶的这个房间欧姆之前早已经来过数次。不过此时却大变了样——大红的喜字贴在墙上,垂落的床帐也换成了红色,素色的被子换成了绣有鸳鸯戏水图案的喜被,桌上那儿臂粗的红烛燃烧着,火光映在墙上,将满室映照成橘红,摇曳出暧昧的光影。 桌上摆着十几盘干果和糕点,都是带着喜庆意味的图案,成双成对地,桌子的中央还有一个精緻的青瓷小酒壶,旁边是两只用红绳系在一起的酒杯,在烛光的映照下闪着柔和的光芒。 欧姆此刻已经眼睛半闭不闭,但是整个人的神智还算有五分清醒,此刻他被安排坐在喜床上,看着涂宗冶拿起那个精緻玲珑的小酒壶,下意识地瞪大了眼睛:「不、不喝了……」再喝他就真的要醉倒了,他之前已经问dy他的体内的酒精含量快要超标了。 涂宗冶脸上还带着温柔无害的笑容,手上的动作却毫不迟疑,尤其是一双黑黝黝的眸子,就像是一汪深潭,要将欧姆给吸进去:「乖啊,小慕,只是一小杯,不会醉的,还有我呢。」其他的酒他可以为他挡了,但是这代表着特殊意义的交杯酒却是不能省略的。 虽然他已经对交杯酒后续的事情迫不及待了,但越是这个时候,他越注重这些,生怕哪里错漏了引起不吉利。 欧姆砸吧砸吧嘴,鼓起了嘴巴:「那,一口。」 涂宗冶没有说话,而是将挂着红绳的酒杯递过来。 欧姆见对方不反对那就当做默认,因此心大地接过来,手腕相交,浅浅地尝了一口,冰凉的酒水顺着喉咙滑下,所到之处燃起一路的火热,仿佛连心都要烧起来了。 涂宗冶喝完了他自己那杯,又将欧姆那杯剩下的接过来喝掉,正当欧姆松口气准备表扬大狮子的时候,却见对方勐地凑过来含住自己的嘴唇,然后强势地挤进来在口腔之中横扫了一遍。 那冰凉的酒水早已经被涂宗冶喝了下去,可是欧姆却有种自己被醉倒的错觉,一直到快要喘不过气的时候,才被放开。 此时他的衣衫已经不复方才的整齐,两相摩擦变得有些松垮,外面大红色的喜服被扒开,露出里面纯蚕丝绣暗纹的润白中衣,却依然比不过从衣缝里露出来的皮肤莹润雪白。 他眼眶微红,嘴唇莹亮,就像是包在红纸里的一块白白糯糯的米糕。 涂宗冶看着,喉结勐地上下滚动一下,只感觉自己像是一头飢饿到极致的野兽,只有眼前之人才能缓解自己腹中和心中的空洞。于是在欧姆迷濛的眼神中,一向笑如春风的涂宗冶忽的收了他的笑,面无表情地开始解他自己的腰带、外袍……很快便露出了同样润白的中衣。 烛光摇曳了一下,那一瞬间的明暗变化越发显得他像是一头静静守候蓄势待发的勐兽,此刻他的眼睛正锁定了他觊觎已久的猎物,下一刻就是一跃而起,将其吞吃入腹! 欧姆半醉半醒之间,却也不会错过属于涂宗冶的那灼灼目光,同样身为男子,他不会否认,被这样一个人全身心地吸引,也点燃了他骨子里属于雄性的渴望。 他忍不住扬起头,露出脆弱的脖颈,就像是动物界里将自己的致命弱点暴露在对方的利齿之下——必须承认,比起一开始就迫不及待想要成亲的涂宗冶,没有多犹豫就答应了这件事的自己也是同样期待的。 ※※※ 天光大亮,鸣鸟啁啾。 欧姆醒过来的时候,感觉自己仿佛是走过山和大海一般的长途跋涉,此刻全身上下提不起半分力气。 鼻间充斥着独属于谢涂宗冶的味道,是淡淡的檀香混杂着上等墨的气味,温和内敛伴随书卷味儿,端的是君子如玉——不过这温润君子昨晚上却完全化身了狂野勐兽,如果不是他在来到这个世界就开始有意识地锻鍊身体,怕是早就禁不起对方的索取昏死过去。 饶是如此,最后一次结束的时候欧姆也连一根手指头都动弹不得,记忆中依稀是那儿臂粗的红烛燃尽,窗棱之间似乎有晨曦微光? 欧姆还没有完全清醒,下意识地就要去看那窗外,触目之间却是细腻的皮肤纹理,上面似乎还有个细小的牙印? 思及此,欧姆陡然一个激灵。 「醒了?」 头顶上传来低沉的询问,欧姆抬头便见到正目光缱绻地看着他的涂宗冶,见他神色清明,怕是早已经醒过来多时,只是一直未曾出声。 此时欧姆正因为那牙印而面色羞愤,耳根晕染出一层浅浅的粉色,但落在昨晚上开了荤的大狮子眼中,却仿若早餐的邀请信号,不自觉地吞咽了口水,目光却在触及对方眼底的疲累时硬生生地压抑住,大手按在那细瘦的腰间,手指在那可怜可爱的腰窝处打转:「昨晚上累着你了,还不舒服吗?」还是太瘦,要多吃点补一补。 欧姆的确昨晚上跟烙饼似的被涂宗冶翻来覆去了一夜,差不多开创了好几种吃法,但是他本身因为史莱姆就足够「柔软」,虽然当时承受不住,但经过酣眠,已经恢復了个七七八八。此刻腰肢和后面有些酸痛外,并没有大碍,他还不甚了解人类,只觉得披上了衣服,应该比野兽要克制文明许多,因此毫无心机道:「已经没事了,只是有些饿。」 第113页 涂宗冶有些惊讶,意识到对方并没有勉强之后,眼底闪过惊喜,正待开口,却被拍得震天响的敲门声给打断了:「哥哥!小慕哥哥!起床啦!太阳都晒屁·股啦!」 涂宗冶脸一黑,见欧姆立即缩到被子里,只推搡着让自己出去开门,只能无奈地在那软白的小脸蛋上吧唧一口,然后捞起一旁散落的中衣和外衫一边穿一边脸色发黑地往门口走——太阳是不是晒屁·股了他不知道,但是他知道有个臭小子的屁·股欠打了! 第59章 未婚夫第十九天 冬去春来, 时光如白驹过隙, 一转念, 又到了会试的日子。 在庆朝,每逢辰、戌、丑、未年的春季, 都会举行会试。 会试的参考人员不仅仅是应届考生,以往各届会试中未中的举人与国子监的监生也可一同应试。 因考试在春天, 又称春试或春闱,故而, 在人类歷史上曾经有「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尽长安花」的诗句。 虽然庆朝没有这样的诗句流传,但考试的日子是不变的。 人类对于文化人的崇拜是自古以来的,尤其是在封建社会,更是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主流思想。 虽然庆朝的风气相对开放, 但读书人的地位也从来没有低过。 因此每次的科举可以说是全民盛事,尤其是那些个家里有参加的, 更是从考试前几个月就绷紧了神经, 一直祈祷着、等待着、期待着, 盼望捷报,但凡有个风吹草动, 都以为是报马到来,连做梦也出现幻觉。 尤其是在等待成绩的日子, 时而觉得自己高中,时而觉得考不中,坐立不安的样子, 就像是被拘禁的猿猴一般。 一直到放榜这一天尘埃落定。 一般的皇榜有十九米长,一米宽,上面用端正的小楷密密麻麻写满了名字和籍贯,却也比不过皇榜下密密麻麻的人头。 这些考生们有的恨不得削尖脑袋往里钻,有人发现名落孙山后仰天长嘆,还有的考生高中后,欣喜若狂地奔走相告…… 可谓是众生百态。 除了这些考生以及其家人,还有其他的达官贵人也会参与这次省事,那些个大胆的甚至会在这一天上演榜下捉婿——当然,真正的榜下捉婿并没有戏文话本里描写的那么夸张,看着个好的就不分青红皂白地涌上去,一般都是考生和女方家里事先都有把握并商量好了,在放榜这日确认名次后配合作的一场「秀」。 因为这是「喜上加喜」,故而其他人也不会对此置喙。 不过这些都和孟芊芊无关。 因为她早已经嫁为人妇了。 ※※※ 在当初刚刚重生的时候,因为上一秒还在生不如死,下一秒就莫名回到了二八年华,身份和环境的一时转换让她没有切换好,只想着尽快摆脱涂宗冶的阴影,却忘记了她的一举一动已经属于出格,刚给涂家继夫人进了点儿谗言就差点把自己给拖累进去。 后来有孟夫人的亲自看管,再加上前世遗留的对涂宗冶的心理阴影,孟芊芊不敢再轻举妄动,只能寻求别的解决之法。 可是她毕竟身处内宅,对外界的情况知之甚少,且她小聪明有,大智慧却不足,一心以为自己重来一世所有的一切便都是按着前生一样按部就班地发展——虽然涂宗冶不在京城已经是一个变化,她却只执着于在她记忆中和涂宗冶订婚的日子不剩多久,可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偏偏这个时候李大人据说领了差事离开了府邸多日不知去向,有可能知情的府上管家又守口如瓶,这让孟芊芊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内心对自己这个外祖父的怨怼不由得更深了一层——她本来还打算先讨得那老东西的喜欢,让他对自己的婚事多上点心呢! 是的,孟芊芊一直觉得,她前世悲剧的源头,就在于李大人不负责任给她安排的婚事。 住在李府的女儿家有两个,一个是她的表姐一个就是她。 自己的表姐和自己一样是失去了父亲,可是因为她姓李,是亲孙女儿,所以最后就嫁给了一个二品大员的嫡次子——虽然是次子,那也是嫁过去穿金戴银僕从伺候的,比她嫁一个不中用的又穷又带着一个拖油瓶弟弟的傢伙要好多了。 这也是她一直耿耿于怀的地方——孟芊芊坚信这是因为自己姓孟不姓李,自己那个外祖父根本没把自己当一家人对待。 这个观念,一直到后面涂宗冶飞黄腾达之后都没有改变,因为就算涂宗冶飞黄腾达了,她也根本没有享受到一丝一毫的尊荣,反而因为她受不了幽禁在一个冷清的小院子里,准备和情郎逃离苦海,却不想才离开两天就被涂宗冶给抓住了,她眼睁睁看着情郎被涂宗冶一剑封喉,而自己被他抓回去之后更是直接被扔进了私牢里百般折磨! 至于什么情郎是蛮子细作,涂宗钦的死有自己的一份孽债什么的,她根本不相信! 她的情郎那么温文尔雅,怎么可能哈那些粗壮的蛮子扯到一起?涂宗钦那个病秧子一意孤行要去战场,没命活下来岂不是很正常的事情!? 说到底,不过是涂宗冶这恶鬼想出来的折磨她这可怜女子的莫须有理由罢了! 因此,重来一次,她是坚决不想和涂宗冶扯上任何关系,可是眼看着她已无计可施,在时间的逼迫下,孟芊芊不得不走了一遭并不算高明的棋。 第114页 ※※※ 她的表姐在她重生之前才出嫁不久,虽然内心对她羡慕嫉妒恨,前世自她出嫁后表姐妹俩也几乎没有往来,但在这个时候,因为李府只有两个女儿家,且年纪相仿的缘故,她们表姐妹的关系还是不错。 因此她撒娇弄痴让表姐带着她参加了最近的一次赏菊宴——参加的莫不是京城的权贵人家千金和贵妇人,虽然孟芊芊是李大人的外孙女,但说实在的,她还不够资格。 若是放在以前,她肯定是不会去的,她可要维持她温柔与世无争的人设,但是这次不行了,她清楚地记得这次会出席大人物,虽然不清楚是谁,但这是她最好的机会了! 毕竟,如果真的要摆脱涂宗冶的话,她只要趁着涂宗冶不在京城急吼吼把自己找个人嫁了就可以,可是重来一次,她不想再过那种清贫的日子了,所以她要嫁人,还要嫁有权有势之人! 应该说孟芊芊曾经的给人的印象还不错,因此谁也没想到她回来赏菊宴上「碰瓷」,因此当她落水被人救起之后,便顺理成章地才成为了三皇子的侍妾。 救她的人正是三皇子。 可想而知当亲眼见到三皇子出现的时候孟芊芊有多么的狂喜。 只不过她之前对皇家的事并不了解,虽然隐约知道三皇子还没有正妃,但并不代表他没有定下正妃人选,况且孟芊芊的身份也当不了正妃。 从来没想过自己要做妾,但是宁为凤尾不为鸡头的思想占据了上风,更何况三皇子可是皇家,这辈子就算涂宗冶再怎么有权有势,也不敢动皇家的人! 而且……孟芊芊记得,在自己去世的时候,可是三皇子继位的唿声最高,虽然她死得时候还不到三十岁。 这么一想,孟芊芊便连最后一点犹豫也丢弃了,反而是满心的迫不及待——或许这才是她重生而来的意义!她就说为什么她会得到上天的优厚,原来是要她这辈子做皇妃享受无尽的荣华富贵的!说不定,未来的皇帝也会从她肚子里出来呢! 抱着对美好的希冀,甚至沖淡了她对涂宗冶的恨意,要不是这次三皇子的亲妹妹十一公主说要来看春闱放榜凑热闹的话,她还不会想起涂宗冶这个人呢。 ※※※ 「什么!?状元!」孟芊芊一双美目圆睁,手上的茶水也差点洒了出去。 十一公主是个骄纵的性子,见到她这失礼的举动,不喜地看了她一眼:「怎么,你干嘛反应那么大?」 孟芊芊反应过来自己失态,连忙扯出一个勉强的笑来:「只是有点好奇,因为在未出嫁之前听说过他的名字,当时的惊马事件还是沸沸扬扬了一段时间。」 十一公主轻哼了一声:「什么出嫁,侍妾才没有出嫁的说法,」她也不管孟芊芊面色的僵硬,自顾自道,「当时的惊马事件我也有所耳闻,还惋惜了一下那么个惊才绝艷的人物怎么遭此大祸,」当年的十一公主不过九岁,听到涂宗冶的事情还是从自家三哥嘴里,她情窦未开,自然不会对涂宗冶有更多的想法,只是当做一个故事里的人物,「三哥还说可惜了,后来没有了他的消息,没想到现在他居然考上了状元,真是太厉害了!」 孟芊芊的心突突直跳:「会不会是同名同姓?」 「哼,你这是在质疑本公主的消息来源吗!」十一公主骄横地抬起下巴,「虽然没能亲眼看到殿试,但他的身份本公主绝对不会弄错了,」顿了顿,她看着孟芊芊一脸如丧考妣的样子,也丧了兴致,「真扫兴,要不是听说他曾经在你外祖门下读书的话,本公主才不会找你说这些呢!」 孟芊芊的脸色已经是肉眼可见的惨白了,却下意识地辩解道:「当初的惊马事件,不是让他的腿断掉,无药可医吗?」虽然她是妇道人家,可也知道身有残疾是不能参加正常科举考试的,前世的涂宗冶也是靠不入流的下作手段不才混进去的吗? 不知道孟芊芊内心如何惶惶不安,背后冷汗直冒,十一公主一手托腮,轻飘飘地扔下一个对她来说不吝于大雷的回答:「所以啊,他的腿早就好了啊。」 ※※※ 「怎么了?」欧姆见涂宗冶突然停下了脱衣服的动作,开口问道。 涂宗冶本想说没什么,但是见到欧姆担忧的眼神,还是笑道:「刚刚感觉背后一凉,小慕你说会不会是那些落榜考生对我恶意满满?」 欧姆一愣,随即无语:「上榜的考生那么多,他们凭什么单独针对你啊?」虽然他dy也亲眼见证过放榜时的众生百态,但当时涂宗冶会试成绩也第一名,那些几百名后落榜的有什么资格嫉妒第一名啊? 听出了欧姆话里的维护之意,涂宗冶脸上的笑比外面盛开的的桃花瓣还要美:「那当然是你相公我遭受了人生大劫却依然在最短的时间里力压群雄,夺得魁首,为你挣了个状元夫人回来啊!」 「谁要你挣状元夫人啊!」不说这个还好,一说这个欧姆就气不打一处来,殿试结束之后,按理是要打马游街的,本来一般状元郎名次好听,但其实在普通百姓中长相最出众的探花郎才是最抢眼球的,偏偏涂宗冶长了一张迷惑世人的貌似潘安的脸,再加上霞姿月韵的仪态,一路走来哪怕他快马加鞭,也差点被那些个果子、鲜花、手帕给淹没。 涂宗冶一看不好,自家小郎君吃醋了,虽然心里美滋滋,但也心疼对方气着:「是是是,我这点儿小成就算什么呀,不过就是仗着以前十几年积累的学识罢了,小慕才是真厉害,短短两年有如此成就,这才是真状元呢!」 第115页 这可不是涂宗冶瞎吹,毕竟他和欧姆成婚才两年,但是他们现在手上的产业却遍布夏州。虽然前世涂宗冶也是个成功的商人,但他自认那个时候更多的是靠着自己手上权势的便利,而不是像现在,完全是欧姆用自己的技术发展起来的。 所以说,他们家现在养家的重担其实是在欧姆身上,他反而是个吃白饭的……唉,正是甜蜜的烦恼呢。 欧姆乜了他一眼,将他换下的状元府放到衣帽架上,准备到时候洗干净再收藏起来:「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我也就这点儿种植和医学的本事了,」不打算继续这个话题,他又聊起另一个事,「如今咱们来到了京城,你又取得了这样好的成绩,于情于理,是不是都还要去涂府一趟?」 第60章 未婚夫第二十天 「呜哇啊啊——!!」 一大清早, 涂父就被孩子的嚎啕大哭给划破了清晨的宁静。 原本正在慢慢品味今日的第一杯清茶的涂父, 冷不丁地被这个声音一吓, 手一抖,滚烫的茶水立马就洒倒了, 饶是他忙不迭地赶紧站起身来,衣角还是沾到了茶水。若是边角的部分还好, 偏生是双腿间略尴尬的位置,让他一下子黑了脸, 忍不住高声喊人:「德贵!」 一个脸蛋圆圆的青年一熘烟儿地跑了过来,点头哈腰:「老爷您有什么吩咐?」 涂父皱起了眉头:「去给准备换一件衣裳!」顿了顿,他看向哭声来源的方向:「西苑那边又闹腾什么呢?」 「这……」德贵只是稍微迟疑了一下,便在涂父威严的眼神下避重就轻地汇报,「今儿早上少爷想吃墨鱼大烤, 但厨房那边没准备。」 说起来德贵也有些无奈,他们家这继夫人生的小少爷今年不过七岁, 虽然年纪尚小, 却被自家母亲宠得俨然是一个要星星不给月亮的霸道性子。 虽然说这墨鱼大烤不是什么制作方法特别难的, 可是非常费时间,要小火慢炖起码三个时辰, 最重要的是,他们还要去买新鲜的墨鱼, 可这偌大的京城也就一家卖新鲜海货的,因为稀少,所以每天都是众人争抢, 这个时候去现买,铁定没着落了。 可是小少爷不听啊,这不,不就闹起来了? 涂父却是闻所未闻的模样:「墨鱼大烤?那是什么东西?」 没想到涂父居然不知道,德贵一愣——这京城那家新开的专卖新鲜海货的酒楼不早就在达官贵人之中红火起来了吗?怎么他们家老爷还一脸无知的样子? 啊呸呸呸,他不能这样编排主子。 在内心给自己打了个大嘴巴后,德贵立马转变态度,一副狂热安利的样子:「老爷您有所不知!咱们京城这儿新开了一家专做新鲜海货吃食的酒楼!虽然才开张一个多月,但是那生意是天天爆满啊!」 这倒不是德贵夸张,毕竟京城距离海边实在太远,所以运过来的都是些海洋干货,带着浓浓的海潮腥味儿,一般人都接受不了。 但这并不代表海货在京城里没有市场,相反,京城还以能吃得起并能烹饪好那些海货为荣。 京城作为天子脚下,有钱有权的人可以说是庆朝之最,而这些权贵人家天天都是珍馐美食,早就吃腻了那些个菜餚,这新鲜的海货一出现,就一下子引爆了这些人的餐桌。 最奇特的是,也不知道酒楼是用的什么法子,从海里捕捞上来的鱼虾贝类这些,运到京城,都还是活的!而且客人完全可以亲眼见到那些个活生生的海里头的东西,并且亲自挑选! 要不然为什么这家酒楼卖的贵但依然生意好呢!味道好是一方面,更重要是吃个新奇…… 这墨鱼大烤是咱们京城新开的那家酒楼招牌菜色之一! 据说虽然名字中带了一个『烤』字,但实际上却是炖煮的,整个儿新鲜的大墨鱼清理干净之后撕去外面黑色的皮,辅以五花肉和南乳汁一起炖煮,一直到五花肉熬成晶莹剔透的肉冻将大墨鱼紧紧包裹住。 因为加入了南乳汁,所以这样做出来的墨鱼就会染上一层漂亮的深玫瑰红,闻起来还有淡淡的酒香和脂甜香气,咬一口浓稠又弹牙,丰腴感十足! 见德贵说得眉飞色舞的,一副口水都要流出来了的样子,涂父不得不打断对方:「你说的好像你吃过似的?」 德贵一呆,随即不好意思地打着哈哈:「老爷您就别取笑小的了,小的哪儿有那资格吃得起呀。光是从海里捞出来的新鲜墨鱼就够贵的了,更不用再做成这等美味佳肴了。一道菜都得这个数!只是曾经夫人和少爷去吃的时候小的有幸在一旁伺候见识过。」 涂父见德贵比划出来的数字,内心默默倒吸了一口冷气——这么贵!她难道不知道涂家现在还有多少家底吗!而且这母子俩还是背着自己去吃的! 德贵其实在不小心吐露价格后就立马后悔了,尤其是现在看着涂父的脸色更是肉眼可见的黑了一层,愈加内心打鼓,下意识地想找法子开熘。 这个时候他眼角余光注意到了那走过来的人,心中大喜,连忙道:「给夫人请安,给少爷请安!」 涂父抬眼一看,过来的可不正是他的继妻和小儿子? ※※※ 涂继夫人和涂宗宪的表情都不怎么好,后者是因为自己的口腹之慾没能得到满足,前者嘛……一想到待会儿要来的人,她就心里面跟揣了二十五只耗子一般,百爪挠心啊。 第116页 那涂宗宪本来还手上拿着个鸡腿在气唿唿吃着,突然注意到他爹目光如炬地看着自己,吓了一跳,本能要将鸡腿给藏起来,却注意到对方现在的情况,于是小胖墩勐然爆发出大笑:「哈、哈哈哈哈!爹你怎么尿裤子了哈哈哈哈!」虽然因为涂父的棍棒教育让他对涂父有一定的畏惧,可此时他亲娘在身边给他撑腰,年纪虽小但很是会狐假虎威的涂宗宪立马毫不客气地嘲笑起来了,哪怕对方是自己的亲爹。 涂父本来就心情不爽,正欲训斥继妻和幼子的铺张浪费,却忘记了自己此时形象有损,尤其是还被儿子毫不客气地戳破了,一时间,身上那被茶水浸湿的地方冰冰凉,他体内却有一把火腾腾烧。 但他气着气着,最后也只是甩下一句「好生收拾一下待会儿宗冶和宗钦就到了」就急匆匆地旋迴房间换衣服去了。 涂宗宪三口两口吃完自己手里油乎乎的鸡腿,满不在乎地伸出手让一旁的小丫鬟给自己擦掉油渍:「娘,宗冶和宗钦是谁啊?」好一会儿,他那被吃喝玩乐塞满了的脑子才抠出这两个名字对应的人,一把推开正在给自己擦嘴的丫鬟,一脸惊恐道,「娘!那个倒霉鬼和丧门星咋还回来了咧!?」 涂宗宪虽然只有七岁,但因为每顿大鱼大肉的,体格是完全和涂家人相反的又胖又壮,和左将军一家的体格更相似——大概这也是为什么他在外祖家里十分受舅舅们宠爱的缘故——此刻一推过去,那丫鬟被推得一个踉跄。 涂继夫人看了一眼低眉垂眼的小丫鬟,十分爱怜地摸了摸涂宗宪的头:「儿啊,这话你可不能当着他们的面儿说。」 涂宗宪却十分不领情,「啪」地一巴掌拍开她的手:「舅舅们都说了男人头女人摸不得!凭什么不能说啊,你不也是在说吗!」 虽然是将门之女,但涂继夫人一向是娇养的,此刻被儿子毫不留情的一巴掌,那细白的手背立马红了一片,可这是自己放在心尖尖上疼宠的儿子,她自然不会对他发脾气,只是将这笔帐记在了涂宗冶兄弟俩身上——要不是他们要来涂家耀武扬威,她又何必挨这一下? 不过…… 「宪儿啊,至少你今天不能说,如果你今天不说的话,那娘亲明年就带你去鲸楼吃你想吃的海鲜大餐怎么样?」鲸楼就是京城新开的那家可以提供新鲜海货吃食的酒楼。 涂宗宪眼睛一亮:「真的!?」 涂继夫人将有些肿痛的手藏进宽大的衣袖,脸上露出慈爱的笑容,正待说话,就被涂父给打断了:「慈母多败儿!还吃海鲜大餐!」训斥了儿子,涂父又对准了继妻:「家里有厨艺数一数二的厨子还去酒楼吃个什么!那什么海里的新鲜货,城距离海边那么远,能运到这儿的都是些干货,那些个活物,怕不是都煳弄人的,别拿着银子打水漂。」 这若放在前一年,涂继夫人指不定就顺了他的意了,但是经过了涂府巨大的变故之后,现在涂府基本上都是涂夫人讨自己的银子在兜底,再加上自己的哥哥们三番两次的提点,涂夫人虽然依然爱慕涂父的外貌,但已经不像是少女时期那样将对方当做心中最重要的人了。 这皮相总归要老去,不能俊俏一辈子,最重要的,还是要养儿防老,因此她安慰涂父道:「就算是打水漂,那也是拿的我的嫁妆和哥哥们给我的私房钱,老爷你就别操那份儿心了,你就专心仕途吧,家里有我呢,每个月府上的开销我还是留出来了的。」 她本意是让涂父放心,却不知道自己说出的话刺伤了涂父那颗脆弱的自尊心。 涂父一听,差点气得一个倒仰,正要开口,却听得德贵一熘烟跑了进来:「老爷!夫人!少爷,宗冶少爷和宗钦少爷他们回来了!」 众人脸色一变,涂父扔下一句「叫什么宗冶少爷、宗钦少爷,他们是府上的大少爷和二少爷!」就急匆匆地往门口走去。 涂继夫人神色一扭,差点咬碎了一口银牙——好不容易将那两个傢伙赶出去,让自家宝贝儿子成为涂府唯一的「少爷」,没想到那两个傢伙居然又回来了! 话虽如此,她也不能真的不管不顾,只能再和儿子嘱咐了一番便跟上涂父的方向。 ※※※ 「哥,咱们确定是只在这儿转一圈就回去吧?」涂宗钦看着周围一路上那些偷偷打量他们的下人们,内心满是不舒服,习惯了家里那温馨和乐的气氛,勐然间又回到这压抑的涂府,记忆中那些不愉快的记忆又再次涌现。 「办完我们的事情就回去。」涂宗冶道,又对身旁的欧姆道:「小慕,其实你不用和我们一起来的。」 欧姆一边dy扫描这座府邸的建筑,一边回答道:「我们是一家人,怎么能不来?虽然他曾经没有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职责,但我们却不能让别人觉得我们没有做好儿女。」 欧姆可是了解的很清楚,若是走仕途的话,名声对于涂宗冶来说是很重要的,而远古封建社会又是「百善孝为先」,他的可不能让涂宗冶的履歷上出现污点。更何况,这涂府又不是什么龙潭虎穴——真正的龙潭虎穴他都闯过——所以他不仅不紧张害怕,反而跃跃欲试。 要是那对夫妻真的欺负涂宗冶的话,那就别怪他反手打脸回去了。 嗯,他可不仅仅只言语打脸,必要的时候动手也是不含煳的。 第117页 还不知道欧姆心里抱着为他撑腰的想法,涂宗冶只是不想让涂父那种老古董到时候针对「男妻」说出什么难听的话污了伴侣的耳朵。 说曹操曹操就到,那对极力调整自己的面容却依然难掩嫉恨神情的母子,不就是他的继母和同父异母的弟弟吗? 「状元郎可真是好大的架子,来到京城这么多些日子了,到今日才回来,还以为你在外面逍遥了那么些日子,都忘记京城里还有你的父母了呢。」涂继夫人虽然别大部分人觉得愚蠢没脑子,但是作为当家主母这么多年,和那些贵妇人们混迹久了,多少也是收敛了一些做少女时的娇蛮性子,只是没有学到说话艺术的精髓,导致这一开口就阴阳怪气的。 实际心理年龄比对方的父亲都还要大的涂宗冶自然不会再如毛头小子一样被对方的一两句话轻易激怒,不过他也不打算在这里多浪费时间,因此懒得和对方周旋,直接开门见山道:「我在外面过得是否逍遥,想必继夫人你是最清楚的,毕竟在我前脚离开京城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后脚你就让你的贴身侍卫去『照顾』我了不是吗?我想我应该还是留下一个活的回覆继夫人,虽然事情才过去两年,继夫人年纪也不小了,但应该也不到言帚忘笤的地步吧?」 第61章 未婚夫第二十一天 涂宗冶还是能清楚地记得自己前世因为不良于行的原因, 在双腿没有恢復的那些年, 都是靠自己的脑子做事, 做好一个个的规划,步步为营, 哪怕是后来双腿恢復健康之后,也因为在官场中游走, 习惯了使用计谋来达到目的,并且运用得得心应手。 甚至他觉得, 自己在重新回到自己刚刚双腿受伤到遇到欧姆前的那段日子,也想的是以退为进,先想办法治腿并且暗中布局,布下条条暗线,最后再慢慢收网…… 他原本是这样打算的。 但是在遇到欧姆之后, 不知道是因为对对方直率的情意影响了还是怎么的,他的本性依然是有仇报仇, 但却突然觉得那些暗中谋划一点点布局的举动实在是太浪费时间和精力了。 他重来一世, 可不能将他大好的青春年华放在那些傢伙的身上, 虽然说让他们逍遥地过一阵子,或者让他们登上顶峰再跌落谷底可能落差会更大, 但他自己本来就对他们恨之入骨,为什么还要纵容他们有机会去享受一把巅峰时刻呢? 就应该趁他病要他命, 痛打落水狗才是正确的保护手段嘛。 因此来到涂府之后,涂宗冶根本就没有让那对夫妻有缓冲时间,直截了当地将表面上的遮羞布直接掀开了——彼此都看不惯, 还要装作一家亲,何必呢?累不累啊?有那个精力他还不如陪着小慕去给药田松松土浇浇水呢。 ※※※ 涂继夫人完全没想到涂宗冶连一点儿面子上的寒暄给不接,直截了当地说出自己派人追杀她的事情。 「你在说什么啊?我怎么听不懂?」涂继夫人勉强笑着,试图煳弄过去,却不敢直视涂宗冶的眼睛。 涂宗冶却懒得和她周旋,直接拿出一枚黑色的小腰牌:「听不懂?那该不会也看不懂吧?这个东西想必你们都不会陌生吧?」 这一回,不等继夫人开口,原本大儿子高中状元光耀门楣而满心喜悦的涂父有反应了:「这腰牌……好生熟悉!」 「能不熟悉吗?这不就是当初继夫人的『嫁妆们』的腰牌吗?」涂宗冶冷笑一声。 涂父被这么一提醒,面色一变,显然也是想起了那让他备感屈辱的记忆。 在庆朝,稍微有点权势的都会在家里养一些护卫,而作为左将军家的护卫,自然本事要比一般的护卫高得多,也要规整得多,甚至还有专门的武器和装备。 而当初涂继夫人出嫁,和她最亲的二哥就安排了几个护卫给她。 左将军家因为习武之人比较霸道,他们只觉得不能让家里唯一一个千金去做别人家的继妻继母受委屈,所以要配护卫撑腰,但是这一举动却是让涂父的自尊在地上摩擦摩擦——毕竟那个念头陪嫁的有丫鬟,可没说还要陪嫁血气方刚的大男人的!而且还不止一个两个! 只不过当时涂家式微,涂父本来就别有心思,对左将军家别有所求,因此虽然内心不满,面上却不敢表露分毫。 这队护卫来到涂家之后,依然沿袭了他们原来的作息和行事作风,格格不入的模样让涂父憋屈又排斥,连和左将军的势力搭上线的喜悦也少了几分,总觉得这是在监视他。 因此对继妻暗示了三番两次,好好的书香世家多了舞刀弄棍的,总觉得不伦不类。 涂继夫人当时满心满眼都是他,自然是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只不过因为涂父说得太含蓄,继夫人又不是个善解人意的解语花,便直接理解了表面意思,不喜欢舞刀弄棍?好啊,那就平日里将武器收起来就是了嘛。但装扮改了,腰牌却不能丢,毕竟这可是他们身份的证明,他们可不是靠涂家吃饭的。 涂父气结,却又不敢真的说把这些护卫扔出去,到时候二舅哥直接给他穿小鞋可怎么办? 涂父以为这后半辈子就要活在这群人的监视之下了,却没想到前两年他们突然消失了。 他记得当时还问了两句,得到的回答是说遣散他们年纪也大了,都遣回去娶媳妇去了。 涂父那个时候还挺高兴的,颇有一朝沉疴尽除的轻松感。 第118页 但此刻再次见到这让他头痛又难堪的腰牌,再联繫大儿子刚才说的话,他怎么觉得自己好像被蒙在鼓里了?那些个护卫不是回去娶妻生子了,而是被安排去刺杀他的大儿子去了? 饶是涂父在怎么因为左将军家的权势而退让,此刻也着实触到他的禁区了。 就算他平时再和这个大儿子不亲,但这毕竟是他涂家的血脉,尤其是聪明才智是绝对不输的,现在还高中状元,绝对能带领涂家上一个新的阶梯,到时候自己这个做父亲的不也会沾光? 偏生这个时候却被告知自己的枕边人想要灭掉涂家的希望? 他是知道这个继妻因为从小娇生惯养,行事颇为放纵大胆,却没想到她能大胆到杀人了! ※※※ 继夫人一见涂父面色不对,立马急了,连忙哭诉道:「老爷,你可要相信我!一个腰牌能代表什么?这样的东西随便伪造都成,除非是当面对质,否则我是不认这个污衊的!」 继夫人说这话是有底气的。她记得那几个派去的护卫都没有活着回来,唯一那个回来给她报信的也被她在惊慌之下去请二哥帮忙而处理好了,所以她完全不担心涂宗冶还找得到人证对峙。 「随便伪造?你怕是不清楚你二哥为了显示他的独一无二,在这腰牌里加了不少好东西吧?西北寒铁,融到护卫腰牌里,可真是好大的手笔!」 继夫人心里咯噔一跳,不安地看向涂宗冶手中的腰牌,一时竟不知道对方是说真的还是在诈她。 一旁的涂宗宪见自己的娘亲哭诉,同仇敌忾的他立马对涂宗冶一行人升起了十二分的不满,也顾不得之前被叮嘱的安分点,直接就冲着涂宗钦沖了过去要打人:「都是你们的错让娘亲不开心了!」 他虽然平时霸道,却也是个欺软怕硬的性子,知道柿子捡软的捏,比起高大的涂宗冶,他自然会选择更好欺负的。 他还记得涂宗钦这个丧门星,更记起了前些年将对方打得哇哇叫的事情。 涂宗钦这两年虽然被陆紫一直调养着,从娘胎里带来的虚弱已经治疗了大半,但比起肥头大耳的涂宗宪还是略显单薄了一些。 但是他这两年也跟着小慕哥哥他们学了不少强身健体的功夫,因此见涂宗宪气势汹汹地冲过来,不仅不害怕,反而跃跃欲试想要对抗。 不过没等涂宗宪的手碰到涂宗钦的衣角,他自己个儿就被一只手提熘起来,然后就跟一个皮球一样被扔了出去。 虽然落地点在花圃的泥地里,不是硬邦邦的青石板,却也是「碰咚」一声摔了个实打实。 欧姆的力气本来就大,一巴掌连大汉都能扇飞,更不用说一个才几岁的小屁孩儿了,虽然这个小屁孩儿有点过于肥实了。 「宪儿!」继夫人的眼泪还没有挤出来呢,就看到这惊险的一幕,吓得她的嗓子都噼了,一声惊叫刺得一旁的涂父眼皮子跳了跳。 涂宗宪被结结实实给摔了个屁股蹲儿,整个人在懵然之后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大哭:「……啊啊啊好痛啊娘亲!快给我报仇呜哇啊啊啊——!」 继夫人的心都要被他哭成八瓣儿了,她心疼地要去抱起自己的宝贝儿子,谁知道涂宗宪手脚胡乱挣扎,根本不管不顾乱蹬脚,反而被推了一把,不仅将泥土都煳上了她的绫罗绸缎上,还差点儿连她也狼狈地摔倒在地。 一旁的德贵忙不得地招唿一旁的小厮们赶紧将小少爷扶起来,继夫人现在也不敢凑近了,她急急忙忙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容,恶狠狠地瞪着罪魁祸首:「涂宗冶你教的好下人!居然敢对主子动手!来人啦!给我拖下去打死!」 「我看谁敢!」涂宗冶脸上的笑容彻底消失了,他冷冰冰地看着涂家那帮子人,眼神之中仿佛有利刃一般,接触到他视线的人莫不是下意识地后退了几步。 继夫人也心生退意,但她立马反应过来,为自己刚才居然被对方给震慑住了而羞恼不已,原本因为涂宗冶揭穿她而产生的心虚立马消失得无影无踪:「怎么,你还想顶撞长辈不成!你看你带的是什么不三不四的人,伤了你的弟弟,就没有个道歉吗!」 「不三不四?」涂宗冶沉声,「这是我明媒正娶的夫郎,若是不会说话就闭嘴!」 继夫人气得发狂,她本来就性子暴躁,此刻被接二连三的刺激,当真要不顾形象地撒泼了。 「都给我消停一点!」涂父终于表态了,他看看气势摄人的大儿子他们,再看看光打雷不下雨的小儿子,只觉得太阳穴一跳一跳的。 他看向被涂宗冶护着的欧姆,倒是个俊俏少年,第一眼就是长辈喜欢的那种类型,可是一想到对方是个男的,还是个落魄的商贾之子,涂父的那一星半点的好感便全都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觉得对方怎么看怎么像是个迷惑人的妖精——要不然,为什么大儿子会不顾他这个尊敬的父亲的意见,一意孤行? ※※※ 「什么夫郎!说出去也不怕人笑话!」涂父本想训斥涂宗冶,但顾忌到家丑不可外扬,只能不痛不痒地说了一句。 只不过他自以为的轻飘飘,但听在护短的涂宗冶耳中已经足够让他不悦了。 偏生那继夫人见话题转移,心中一喜,瞧着老爷的这个反应,很明显是不喜欢这个男儿媳妇儿的,既然这样,连带着对涂宗冶也不会喜欢到哪儿去。 第119页 她原本还担心涂宗冶高中状元,老爷会因此转变态度,再次将涂家交给他。但现在看来这涂宗冶书读得不错,人却是个傻的——她才不管涂宗冶是因为真爱还是纯粹为了和涂父对着干才娶了个男妻,她只知道娶了男人进门绝对会触及涂父的禁区。 因此她一边给涂父顺气一边假惺惺道:「你也太不懂事了,做长辈的什么都不知道,你怎么能私底下就定了终身呢?而且还堂而皇之地将这个男人给带回来了。况且你现在可是状元郎,他却不过是商人之子,不仅不能助你反而会拖你后腿。这门不当户不对的,若是让外人知道了,怕是对你还有咱们家都会有影响呢。」 这小模样长得倒是不错,唇红齿白的看着有股机灵劲儿,也怪不得会迷住涂宗冶,不过这样也好,涂宗冶放不下他,这才能让老爷对他彻底失望。 涂宗冶却冷笑一声:「门当户对?有所帮助?先不说你自己是不是门当户对,就说堂堂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做事不靠自己的能力而是靠枕边人的娘家帮扶,那也实在是太无能了一些!自己没有本事,就是娶个天上的仙女也依然是一块榆木疙瘩罢了!」 涂父额头上的青筋都要鼓起来,嘴巴张张合合却因为怒极说不出话来。 这逆子,分明是在指责他这个做父亲的!反了反了! 「小慕哥哥可比你厉害多了!」涂宗钦虽然没能常识和涂宗宪「一较高下」,但是对欧姆在第一时间出手保护他却是十分感激的。同时,他对涂父和继夫人对欧姆的轻视越发不满。 先不说小慕哥哥种植的那些奇花异草珍贵药材,也不提他那一手青出于蓝胜于蓝的医术,光是那从清水镇开到夏州现在又扎根于京城的鲸楼就不是他们比得上的! 在他心里,第一厉害的是自己的哥哥,第二厉害的就是小慕哥哥了!所以侮辱自己的偶像,哪怕是父亲也不行!更不要说这个本来就两看相厌的继母了! 第62章 未婚夫第二十二天 在涂宗冶断腿之后, 继夫人本来并没有将他放在眼里了, 可是却没想到对方真的是「祸害遗千年」, 腿都断了,也都被京城有名的大夫确诊为无药可救了, 没想到被发派到清水镇那么个又穷又偏远的地方,居然都能让他有机会碰到神医! 而且断腿对他像是完全没有影响, 隔届的科考闹着玩似的就考了个状元! 这简直是老天瞎了眼了! 「轰隆隆——!」勐然响起的闷声滚雷让继夫人吓了一跳,差点从凳子上滚落下来, 她惶惶然地看了看外面,青天白日的,没有要下雨的徵兆啊? 一旁的她二哥见她这惊惊惶惶的样子,又是心疼又是无奈:「你怎么被吓成这个样子?」要他时候,当初就不该让小妹嫁进涂家, 曾经的小妹是多么的活泼恣意啊,结果嫁给一个年纪大的鳏夫做继妻, 给一个比她小不了几岁的少年做继母……根本就是个错误。 「可是, 涂宗冶真的有腰牌, 而且我还担心那小子估计发现当初我对他娘动手的事情了。」继夫人咬紧了下唇,眼神有些慌乱, 她是蛮横无理没错,而且从小到大没有做过什么委屈自己的事情, 所以当初二哥说给自己一个「一劳永逸」的方法的时候,她也没有考虑太多,直接就用了, 谁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反而越发的不安起来了。 左将军一家的男人都是武官,二子刘滔官位最低,却也是个三品的虎贲中郎将,且因为他和小妹年纪最接近,因此关系最好。此时刘滔看了看自己妹妹带着疲惫和焦躁的神色,嘆了口气:「你说你,既然要做,为什么不做干脆一点?当初给那女人下手的时候我就说干脆一尸两命解决完,你嫁过去这么多年,宪儿也有那么大了,怎么还没有长大呢?当初你只想着把涂宗冶的腿弄断我就不太造成,那小子我见过,看起来云淡风轻的样子,实际上是个狠心的;后来虽然不知道你怎么想通了要给那傢伙补一刀……可是你为什么不提前给我说一声,只让你身边的那几个护卫办事?」 话里话外,全是对小妹居然斩草不除根的惋惜,并没有一丝一毫觉得她做错了。 刘滔想到很是理所当然——弱肉强食,他们有权有势,自然该享受权势为他们带来的便利。 那几个护卫也是在涂家怠懒了,连灭口这种小事都做不好,被杀死也是活该的,就连那个回来报信的,也早已经被处理干净了。 继夫人有些哀怨:「当时我只想着正妻的位置空出来,其他的也没管。后来宪儿出生了,我还是想着给他积点福嘛,而且我也没想到,涂宗冶一个瘸子,居然还能躲过训练有素的护卫们,说到底,还是他太邪门儿了!」 刘滔却并不相信什么怪力乱神之事,若真的有的话,那他怎么会活得这么滋润? 「那怎么办呢二哥?他现在是状元,手上又有证据,他要是真的想要对付我的话……」 刘滔:「稍安勿躁,别说他手上只有个腰牌当物证,就算他人证物证都证据确凿,二哥我也有足够的手段将这件事情给压下去!我想他也应该是知道惹不起咱们的,所以只是以此为条件交换了他娘的牌位回去和分家。不过小妹,这两样不都是正中你的下怀吗?」 继夫人眨了眨眼:「这倒是,我本来还担心老爷见涂宗冶出息了要让他继承家业呢,谁知道那傢伙不仅带这个男妻回来,还说想要分家,不然就把那些事情给捅出去……呵呵,还好老爷疼我。」 第120页 刘滔沉默地看着自家小妹一脸娇羞的样子,忍了忍才没把泼凉水的话说出口——他可不觉得那老东西是疼宠她,顶多是不想继母继子闹起来再牵扯出前妻的事情,让家丑外扬丢面子吧。 或许分家也是不想的,但不知道那涂宗冶用了什么手段让那老东西答应了。 不过他看小妹把日子过得稀里煳涂的样子,估计也问不出什么明白情况来,罢了,只要小妹开心,就让那老东西继续装模作样又有什么关系。 「但是,我总觉得不安啊,涂宗冶中了状元,风头正盛,而且他那男妻也不是个安分的。」继夫人捂着心口,想起那个时候涂宗冶的眼神和欧姆的武力,还是心有余悸。 她以前也只是不喜欢那个继子,总觉得对方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她本来想的是将其丢在偏远之地受磨难,谁知道等他再回来的时候,受磋磨的沧桑没见到,整个人的气势却变得特别的……难以形容。怎么说呢,那种感觉,她也只是在父亲的身上感受到过,那种位高权重且掌控一切的高高在上的感觉…… 可是,自己的父亲那个时候已经是左将军好多年了,涂宗冶则算什么?不过是个黄毛小儿罢了! 刘滔也是这么想的,虽然他很疼妹妹,但对于她的话却并不怎么放在心上,因此不以为然道:「那涂宗冶就算是考上了状元又怎么样?不过在那些无知百姓的眼中很了不起罢了!庆朝几年一次的科考,每一次都有状元,可那些个状元又有几个真的在朝堂上混下去了?」轻呷了一口茶,很是漫不经心。 继夫人咬了咬下唇:「可是,二哥,那小子真的不像没出息的……」 刘滔:「……」要不是看在你是我的亲妹妹份上。 他按了按太阳穴:「出息也要看在哪儿出息,他若是待在京城,那指不定未来可能会有什么建树,但若是将他丢在一个鸟不拉屎的旮旯里,天高皇帝远的,他还怎么蹦跶得起来?」 这话一出,继夫人的眼睛霎时亮了几分:「二哥你的意思是?」 「既然他已经分了家,那么涂家就没有他的份儿了,京城自然也没有他落脚的地点了。」说着这话的时候,刘滔的眼神十分的阴狠。 「就这样二哥!让他远远的滚开,再也不要回来!」继夫人霎时喜笑颜开,「果然还是二哥疼我,早早就为我打算好了!我这儿有给我可爱的侄儿侄女儿们准备的小玩意儿,也不算是多贵重的东西,但也是我的一份心意。」 「涂家现在得靠你来当家,自家人就不用破费了。」话虽如此,刘滔却也是收下了妹妹给自家儿女准备的心意,不过她有一点说错了,他并没有早早打算。 他没有给自家妹妹说的是,那涂宗冶不知道是从哪儿惹到了三皇子,所以私底下表露过对他的不满,有了三皇子的助力,想要将涂宗冶弄得远远的不还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 「真可惜啊,涂状元,好不容易金榜题名,谁知道才在咱们这翰林院呆了不过两个月,就要离开了,还是离开京城,唉,真是可惜啊。」说这话的人是和涂宗冶同届的榜眼。 其实如果这一届这人才是唿声很高的状元之才,谁知道突然冒出来一个涂宗冶当了黑马,年纪更轻,长相更好看,而且文采论点更合圣心,结果就硬生生地给他挤到了第二名。 要说这人没有半点怨念,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欸,话可不能这么说,咱们现在都还是庶吉士吶,但是涂状元却立马就要走马上任了,这可是还待在翰林院的咱们羡慕不来的。」这人是上一届的状元——只不过和现榜眼不一样,上一届的状元唿声最高的正是涂宗冶,只不过因为殿试前涂宗冶腿脚受伤,因此失去了竞争资格。 以至于他虽然在那一次殿试中被点为状元,但也有不少声音说他是捡了个漏。 偏偏他自从近翰林院当庶吉士之后,硬是三年了都没有任何变动,似乎就是从侧面验证了他的状元头衔名不副实。 眼见着涂宗冶紧接着又作为状元进来……可想而知,他对涂宗冶的意见也不会小。 只不过文人自恃风度,因此他们也只能用那些阴阳怪气的话来挤兑了。 不过无论是表示惋惜还是假惺惺羡慕的,实际上都对涂宗冶离开翰林院而去外地上任表示了难以掩饰的幸灾乐祸。 无他,别看这些进士们分到翰林院都是担当「庶吉士」,好像大家都是一样的品级,但实际上,状元的位置却比其他的进士同学们不一样。 作为全国读书人的精英权贵所在地,翰林院本上就是朝廷大员的出产地,甚至在庆朝还有个不成文的规矩,正二品以上的文官必须是庶吉士出身。 若这位庶吉士还是状元的话,只要不犯什么错误,有八成的把握从翰林院出来之后能成为朝廷的重臣之一。 若是有幸当上了宰相……那简直是走上读书人人生的巅峰了! 最让其他人羡慕嫉妒恨的是,涂宗冶虽然才来这儿不到两个月,但这人已经被今上召见了五次了! 要知道他们有些来翰林院这么久,连今上的身影都还没见过呢! 他们都在私下里猜测涂宗冶下一步要高升到哪个位置,是编修?太学品正?还是鸿胪寺? 可无论是哪个,都让他们分外的羡慕嫉妒恨! 第121页 别以为读书人都全都是知书达理的,读书人的争斗才真的是杀人不见血。 迄今为止,涂宗冶不知道遇到了大大小小多少次套子,只是让这些幕后之人扼腕的是,他一次也没中套。滑不丢手的,不仅不接招反而差点把自己给坑进去。 就在他们以为涂宗冶会一飞沖天的时候,谁知道这么快就尘埃落定,他居然被安排为当县令去了! 虽然也有被安排当县令磨砺一下然后召回来顺理成章升官的,但是都是安排去民风淳朴安平和乐的富饶之地。 清水镇? 那是个什么地方? 匪徒众多,民不聊生,且临近大海,土地贫瘠不能种植还时常会面临海啸颱风……这完全是被放弃的节奏啊! 同届的榜眼因为早已经暗中投靠了三皇子,因此知道得更多,他还记得偶然有次三皇子表达过对涂宗冶的不喜。 ※※※ 不过不管是真嘲讽还是来假担心的,这些人绝对不会想到,「失去圣心」的涂宗冶家中,欧姆正在招待这普天之下最尊贵的客人。 「陛下,现在宗冶还没有到回来的时候呢,您估计得稍等一会儿了。」欧姆亲手端上点心和茶水。 「无妨,我也不是专程来找他的。」今上摆摆手,「不在宫里,还是叫我『廿先生』就好。」 「好的,廿先生,这是新出的点心,不是很甜,您如果不介意的话可以尝尝。」欧姆神色不变,从善如流地改了称唿,并且安利起来。 廿先生哈哈大笑:「好啊,自从清水镇一别之后,我也要好长时间没尝过你的手艺了。不过你也的确有本事,我还以为到时候你会以状元夫人的身份出现,谁知道你的鲸楼倒是比涂宗冶的状元先出名,鲸楼的名气我可是在宫里都听说了的。」 一旁的内侍瞪大了眼——今上在面对皇子公主们可都没这么开心。 欧姆淡淡一笑,知道鲸楼还没有高调到真的宫里都有所耳闻,但既然是对方金口玉言的夸赞,那么他自然是收下了:「能得到您的喜欢,那便是最大的荣誉了。」 廿先生笑罢便要尝一尝,他身后的内侍却忍不住上前:「陛下,您……」这种宫外的吃食,不应该先验验毒吗? 廿先生却一摆手,完全当没听到,直接就夹起一个指头大小的方形小点心放进嘴里:「那我就来尝尝小慕的手艺。」 然后,动作就顿住了。 第63章 未婚夫第二十三天 三皇子府。 三皇子已经成年且大婚, 是以虽然已经被赐宅邸在宫外居住, 却并没有封号, 平日里,三皇子除了在礼部当差, 便是在府上读书作画,在外人看来, 非常的与世无争。 当然,这些都是假面。 孟芊芊也知道, 不然在前世她死的时候,为什么三皇子会成为夺得太子之位的热门呢? 她娉娉婷婷而来,大概是在皇子妃过上了执念已久的富贵荣华生活,因此她眉目之中的郁色早已经消散得一干二净。 虽然前段时间听说涂宗冶成为状元后焦躁过好一些日子,但是前两天她已经从十一公主那里得知涂宗冶马上就要离开京城, 而且还是个十分偏远的地方! 这一消息让她心情大爽,就连十一公主带来的涂宗冶已经和一个男人成亲的消息都没能多动摇她的心境——在她看来只要涂宗冶不娶自己, 管他和哪个女人男人阿猫阿狗成亲? 想起她上次偶然在书房外偷听到三皇子在和幕僚商量如何运作让涂宗冶下放到人烟罕见的偏远之地, 心中不由得暗自猜测是不是自己前段时间的枕头风吹着起作用了? 这么一想, 心中又更甜上了几分,因此她专程亲口吩咐贴身丫鬟熬了一盅补汤并蒸制了几分小点心, 并放在距离她最近的那个丫鬟手上哪个金丝楠木三屉食盒之中。 穿过花园小径,孟芊芊远远地就看见有一个高大的身影在凉亭之中, 孟芊芊抿嘴一笑,心道还好今日打听到了三皇子是在凉亭,否则她若是去书房岂不是要扑个空? 见到她过来, 在凉亭外面守着的护卫本来打算通报,谁知道这个时候三皇子突然出声:「……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唉,念着你的诗,却更……」他的话传到不远处孟芊芊的耳中,原本还浅笑盈盈的孟芊芊脸色勐地一边,如遭雷击,本来慢悠悠的脚步突然加快,一个箭步就冲到了凉亭里面,快得一旁的护卫都来不及出声阻拦。 三皇子思念了一会儿心上人,本打算抬手落下最后一笔,谁知身边突然蹿出一个人! 他本来就因为思念而心神恍惚,此刻被一吓,手中落笔的方向就偏了,直接在画作上拉出很大一笔,好不容易要完工的一幅画一下子就被毁了。 别看三皇子在外面一副温文尔雅谦谦君子的模样,在自己的地盘上那可是随性得很。他的怒火一下子就上来了,正准备训斥不长眼打扰他的人,谁知一抬头见到的孟芊芊柳眉倒竖、双目圆睁,一副怒火中烧的模样,简直比他还要愤怒:「你居然在画她!你可知道她是谁!」 她想错了,她还以为三皇子心中有她,是在为她整治涂宗冶,却原来重来一世,缺漏算了静妃这个狐狸精! 三皇子被莫名其妙责问,先是皱了一下眉,随即冷酷道:「放肆!」 谁知道孟芊芊却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死死地盯着那副美人图,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那可是父皇的女人,是你的母妃!」 第122页 三皇子的画中人,正是她前世所知的静妃,在她前世还没有被涂宗冶给折磨,还做着涂夫人的时候,有一年是受邀参加了朝廷年末宴会的。 那次聚会,除了富丽堂皇的皇宫给她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外,另一个就是静妃了。 她们年纪相仿,那位静妃一开始的地位还十分卑微,却因为傍上了天底下最富贵权威人,从此富贵荣华享之不尽。 那个时候她远远地看过对方一眼,却将对方的样子死死地记在了心里——明明并不比自己好看,为什么她能活得那么的众星捧月? 宴会回来之后,她不自觉地就开始打探那位静妃的资料。 那位静妃一开始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宫女,后来不知怎么的一步步往上升,先是做到了皇后身边的女官,接着就爬上了龙床。 那位静妃虽然模样只能算清秀,却极有才华,一句「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赢得无数赞嘆,一曲霓裳羽衣舞更是惊艷众人。 在她前世死的时候,听闻对方已经生下了一个小皇子。 不过,重来一次,她很多事情都记不清了,但有一样印象深刻——也不知道是那位静妃有什么魅力,虽然身为皇帝的妃子,可却是与好几个成年皇子、太医、大臣都有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呢! 这其中,就有三皇子! 三皇子不明白孟芊芊在说些什么,但却下意识辩解道:「什么母妃!她不过是皇后身边的一个女官罢了!孟芊芊,谁给你的胆子编排皇家的!」他还打算等过些时日就去皇后那里求人接回府里疼宠,做一对神仙眷侣呢,怎么能让这等蠢妇坏了她的名声? 被三皇子大声呵斥,孟芊芊脑子里断掉的那根弦勉强接了一点上去,但是前世今生的记忆一下子冲击让她混乱不已,根本无法理智地分析眼前的情况:「谁给我的胆子?不就是你吗!你敢说,你对她没有心思?你对涂宗冶动手脚不是因为她?」 她记得这位静妃似乎也对涂宗冶另眼相看过,不过涂宗冶完全不为所动……这么回忆对比起来,倒是让孟芊芊对涂宗冶的恨意消散了几分。 三皇子哑然,他对涂宗冶动手的确和这个有极大的关系,他本来是很欣赏涂宗冶的才华,准备将人拉到自己的阵营里的,谁知在一次偶然和她聊到此事的时候,却得到了大力反对。 别看三皇子翩翩君子模样,实际上却是个心狠手辣的。想着涂宗冶如此才华,若是不能为自己所用,还不如就这么毁了,她却又道如此人物早早折损实在可惜,神色之中暗含对涂宗冶的欣赏。 三皇子心中顿时警铃大作,想起对方喜欢欣赏美人的性子,不过他也的确不敢对已经在父皇那儿过了路的人下手,因此便暗中操作将人远远地安排去了距离京城最远最偏的地方。 只是,这些都是他和幕僚私底下商量的,孟芊芊又怎么会知道?! 思及此,三皇子眼底厉色一闪,直接伸手掐住了孟芊芊的脖子——不过是涂宗冶的事还是她编排心上人的事,都不能轻饶了! ※※※ 在三皇子府中暗流汹涌的时候,跟着皇帝出来的内侍此刻也慌了神,脸色都变了。 本来吧,他原本以为陛下出宫是为了安抚涂大人,但是现在看来,似乎是为了眼前这位? 听听刚才今上说了什么? 眼前这个少年模样的人就是鲸楼的幕后老闆? 他平日里是没什么出宫的机会,但他有个孝顺的干儿子,逢年过节平日里都找机会给他送些外头新奇的物件,这里面自然也包括吃的。 鲸楼他也听过一耳朵,据说那里面以各种鲜活的海鲜美食出名,大部分人是为了吃,还有一少部分人则是关注对方长途保鲜的法子。 毕竟,无论是什么时候,独门秘技都是吃香的,更何况这鲸楼的手段如此不凡呢? 不过他看到皇帝这样,那点儿想要寻求合作的小心思瞬间偃旗息鼓了——夭寿哦,伺候的主子出问题了,命都不够赔的,还能做其他? 他下意识地就要尖着嗓子喊「救驾」了,却见皇帝又伸手夹了一个:「这东西,挺不错的。」 颤颤巍巍的一小坨放进嘴里,还没抿呢,奶香就溢出来了。 尤其是这段时间春末夏初,气温已经开始转变,若是再过些日子,等到天气真正热起来,来一口这冰冰凉凉入口即化的小点心实在是一种享受。 而且……虽然他依然身强体壮,但是他年纪在这儿了,已经开始注意养生,软和好克化的食物要更得心意一些。 内侍:「……」吓死人家了! 廿先生可不知道身后内侍丰富的心理活动,倒是欧姆被对方丰富的微表情变化引得多看了几眼,但随即就被廿先生的话给拉回了注意力:「这是你依然用的清水镇那边的特产?」 欧姆轻笑着:「虽然不是清水镇的,但也是夏州地界的。那边的好东西那么多,其他地方的人吃不到实在是太可惜了。」 廿先生笑道:「好东西?也对,也只有你能够变废为宝,谁能想到穷得叮噹响的清水镇能有这么多好吃的?不,应该是这些东西能做的这么好吃?」 虽然好吃,但他自制力强大,吃了两个便停下了,端起一旁的茶水轻轻呷了一口,然后面色突然一沉:「想必这几日你们应该也听到了外面的各种传言,就真不怕是涂爱卿得罪了朕,然后被扔到清水镇吗?」 第123页 帝王一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虽然眼下情况没那么严重,但是他身后的内侍已经面色苍白起来了,欧姆却依然镇定自若。 他想,要真的是得罪你了,你也不会专程跑这一趟,还一口一个「爱卿」了,但是面上还是将真挚和恰到好处的诚惶诚恐表现了个十足:「比起得罪,我倒更觉得是您看中了宗冶的本事,相信他能治理好清水镇,所以才给他安排的这个重担。」 廿先生一愣,大概是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在他面前还能如此面不改色地吹自家夫君的,不过愣怔之后却是朗声大笑:「哈哈哈,是极是极!本来我还想着将涂爱卿安排回去会不会难为他了,但是现在想来,他有这么一个贤内助,又何愁治理不好清水镇呢?」 欧姆心中吁了一口气——腹诽上位者不都是喜怒不形于色吗怎么他遇到一个远古封建社会的皇帝这么大喜大怒的:「您这是抬举我了,我最多就是会一点儿手艺,清水镇的治理还是得靠宗冶,我也就不拖他后腿罢。」 廿先生:「哈哈哈知道你护着你的夫君呢,放心吧,我可一点儿没小瞧他的本事!」顿了顿,他半开玩笑半认真道,「而且我也不会浪费他的才华只在治理一个边陲小镇上。用你们家涂宗钦那小子的话来说,涂爱卿的目标,可是星辰大海!」 第64章 未婚夫第二十四天 「我什么星辰大海?」还带着一点儿奶气的小嗓音响起, 身穿烟青色宽袖对襟短襦衫的小小少年脚步轻快地走来, 已经不见苍白而变得红润的婴儿肥脸颊上带着好气色的红扑扑, 一双黑葡萄似的大眼睛忽闪忽闪,一只手里拎着一个木头做的什么小东西, 另一只手里抓着一个小木棍,小木棍的另一端正被含在嘴里。 见到廿先生, 他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便露出可爱的笑容来:「廿爷爷, 好久不见了呀~」 一张嘴,才看到小木棍的另一端是浅橘色的块状物,大概是糖果之类的东西。 这正是欧姆给涂宗冶做的雪梨棒棒糖——将雪梨切小块,榨汁,过滤得到梨汁, 然和混合黄冰糖,麦芽糖一起倒入锅中。一边开小火煮, 一边不停搅拌, 直到梨汁温度到达130°c左右(感dy的实时监测)后就可以关火, 将混合煮好的梨汁倒入棒棒糖模具中,室温静置二十分钟, 冷却凝固后就可以脱模完成了。 因为无论是梨汁、冰糖还是麦芽糖,都是从水果植物中纯天然提取的, 没有添加任何人工香精和糖精,故而这雪梨棒棒糖甜而不腻,一人发一根, 含在嘴里,又甜又润。 欧姆做这个主要就是季节变化,涂宗钦似乎有点受凉,但并没有严重到要喝药的地步,因此做了这个止咳的点心。 吃着这个,他昨天一个下午都没听到涂宗钦咳嗽,不过小孩子本来就爱吃甜食,是以没事他也喜欢含着一根——毕竟平时怕蛀牙也是限了他的甜食量的。 言归正传,和廿先生打完了招唿,涂宗钦兴沖沖对欧姆道:「小慕哥哥,我的大船已经完成了!」他举起手里的东西,那正是一个木头做的船只模型——虽然不过成年人一只手的大小,可是无论是龙骨、舵骨、甲板、桅杆、舵桨等等都无一不细緻精细,甚至廿先生还注意到上面还有细微的雕刻画像! 这样的做工,市面上那些供孩童玩乐的粗制木船绝对不能比的,而且还带有淡淡的微微辛辣的香气——廿先生辨别了一下,发现这给孩子玩的居然是用的香樟。 一开始廿先生也只是感嘆欧姆对这个夫君弟弟的尽心尽力,怕是花了心思去搜罗玩具,可是转念一想,匠人就算用香樟雕刻,也不会用来制造玩具啊? 待他细看,更是发现异样——这艘船只似乎和他记忆中的河船不一样? 在廿先生年轻的时候,曾经有过两次乘船下江南,他自认为作为一国之君,对国家大小事不说是事无巨细,但也要有粗略的了解,是以颇为明白现阶段庆朝的大型船只的特点。 涂宗钦却犹不自知对欧姆撒娇卖萌:「小慕哥哥,你说拼完了这艘船,以后我就可以坐着他去征服星辰大海吗?」自从和阿福去海边玩过之后,涂宗钦对于波澜壮阔的大海有了深深的印象,后来欧姆做海产品这些,闲暇时候更是挑一些小孩子能懂的海洋常识给他讲,于是小傢伙对于神秘的大海越发的嚮往。 欧姆还没有回答,廿先生却不由得虎躯一震! ※※※ 涂宗钦不知道为什么这位好久不见的廿爷爷突然从他手里把大船模型抢过去,可是看着他那严肃到吓人的脸色,他根本不敢大哭,只能委屈地抿紧嘴——早知道他就不在第一时间拼接好了的情况下拿来向小慕哥哥邀功讨赏了。 在他的心里,这个船模是无价之宝。要知道,这可是他花费了大半年所有的课余时间才拼装完成的宝贝啊! 按理说,前世痛失相依为命的弟弟,重来一世的涂宗冶应该对弟弟更加宠爱——一开始也的确是这样,不过这一切在遇到欧姆之后戛然而止。 倒不是他不再宠爱这个弟弟了,只是看到对方跟个小尾巴似的围着欧姆身边打转,虽然知道最大的原因是因为欧姆有好听的故事、强大的武力以及引人垂涎的厨艺,却依然觉得自己的心上人身边多个臭小子碍眼得很。 嗯,弟弟有这么多时间吃喝玩乐,一定是作业布置少了啊——于是,涂宗钦还没有来得及吃完他的一串烤鱿鱼,就被自家哥哥推进了学习的汪洋大海之中。 第124页 他可不是小心眼儿,毕竟要改变前世的悲惨结局,一个很重要的就是涂宗钦这一世须得从文不从武,所以平日里对他的学业抓得紧是很正常的。 涂宗钦的确是被成堆的作业给淹没了,偏偏涂宗冶将那个度把握得极为精准,能够让涂宗钦每天学到快要坐不住的时候正好完成。 欧姆在一旁倒是看得门儿清,不过对于涂宗冶的占有欲,他也不是第一次领教了。 当初还是狞猫和白狮的时候,彼此还没有挑明那层膜之前对方还遮遮掩掩的,等到确定在一起了,好傢伙,那吃醋才吃得飞起,尤其是对特拉法他们还有途中偶遇的母狞猫,甚至这傢伙连对他献殷勤的母狮们都不分青红皂白的吃味儿。 要不是看在是自己一手养大的份儿上,欧姆估计分分钟都要上演猫猫拳了——自己选的大狮子,再幼稚也得在一起啊。 本以为经歷过一世之后估计有所收敛吧,毕竟人类可不想动物那样奔放,谁知道……无非是从明面上转移到私底下去了。 不过看着涂宗冶和涂宗钦这兄弟俩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他也不愿意去做什么恶人。 只是防患于未然,害怕小傢伙产生厌学的情绪,每每在他课余时间都做点好吃的好玩的吊着他让他转换心情,因此涂宗钦每天都痛并快乐着。 因此小傢伙从来都没有发现过自家哥哥的私心,更没觉得欧姆是在帮助自家哥哥「助纣为虐」,反而觉得哥哥要准备科考,百忙之中还要抽时间来关心自己的学习情况,实在是太让他感动了,他一定要好好学习,让京城里的那一家子后悔去吧! 嗯,就dy的资料库里人类流传的一句至理名言——做人吶,最重要的是开心,开心就好。 这艘船模就是欧姆见涂宗冶要备考,他也要忙着京城开鲸楼的事情,担心小傢伙跟着他们长途跋涉又没人管着放飞自我,于是便结dy资料库中现有的玩具资料以及在星际时代已有的关于远古时代的船只资料自己改造出来的船模,里面小到每一颗木榫都是他亲手打磨出来的——还好他还有史莱姆的天赋技能,虽然能力微弱,用在这些小地方却还适合,并没有花费太多精力。 而涂宗钦收到这一堆「积木」之后也是万分惊喜,完全就是支持涂宗钦这大半年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主要动力——有时候,比起吃,小孩子对玩的兴趣更大。 ※※※ 涂宗冶办完了交接手续回来,看到的就是欧姆气定神闲地坐在一旁,他身边的小弟鼓着包子脸,要哭不哭地看着皇帝,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如果能忽略他那一动一动的小嘴巴以及嘴边沾着的糕点屑就更好了。 廿先生陷入了自己的沉思之中,一直听到外面的动静这才回过神来,他先是恋恋不捨地看了一下手里的模型,然后在涂宗钦渴望的眼神中还给了他:「既然回来了,那我们书房里说事吧。」他顿了顿,「你们俩都一起。」 欧姆小声让涂宗钦自己去玩,小傢伙看了看几个大人,小小声对廿先生告了个别,抱着自己的船模像是生怕被喊住似的,一熘烟儿就跑了。 廿先生看着他那生怕慢了一步的小模样,有些好笑地摇了摇头。 不过这点儿轻松写意到书房之后就完全收起来了,反而是一脸的严肃。 他坐在主位上,指关节在光滑的书桌上清脆地叩响了一下:「说罢,如果不是朕今天来的话,你们是不是就不准备上报了?」 欧姆和涂宗冶对视了一眼,涂宗冶还不太明白什么情况,因此欧姆便示意张嘴无声地对他说了两个字——船模。 嗯,明白了,原来是为这事儿。 一开始的时候,欧姆给涂宗钦准备自己组装船模这种玩具纯粹是为了玩乐的,不过在准备到中途的时候却被涂宗冶发现,然后这人藉此机会醋了一把顺带找藉口「饱餐一顿」之后,就在床上抱着欧姆懒洋洋地将筹谋着这件事情给最大利用化了。 现在看来,虽然有点时间提前,却也直接进入了今上眼中。 啊,虽然现在有点儿棘手,但若是能圆过去,那反而会最快达到目的呢。 好在涂宗冶早已经有了一旦今上碰到自家小慕基本上事情的走向会往意想不到的捷径方向唿啸而去,因此他在心中直接将计划一二三四五画了大叉,将计划六提了出来,并且很快组织了语言:「若陛下说的是船模一事,实不相瞒,下官的确还没打算上报。」 欧姆眼睛睁大了——瞎说什么大实话呢! 廿先生的手指一顿,显然也是没想到一向得他心意的臣子什么时候也说话噎得慌了,本来他还没多少怒气的,这样一听反而生起了几分火气:「哦?尔等隐瞒朕还理直气壮了?」 涂宗冶拱了拱手,脸上依然带着温文尔雅的微笑,没有半分诚惶诚恐的模样,而是另外问了一个问题:「不知陛下是否留意如今庆朝造船用的木材?」 涂宗冶的语气依然是慢条斯理的,却奇异地让皇帝的火气暂时压制住了,他半闭上眼睛,从鼻子喷了喷气——他一国之主,每天日理万机,能够略微了解一下船只结构就不得了了,还要详细到木材的方面?那他干脆不处理国家大事直接去当造船的匠人去了。 ※※※ 庆朝的船只,大部分以河船为主,因为江河的水流就算再湍急也有限,因此选用的木材首要考虑的条件并不是坚硬。 第125页 坚硬的木材从一开始砍伐就困难重重,其后分隔木材更是会让经验丰富的木工累哭——一棵不过两尺粗的硬木,至少需要十个人一左一右拉五条以上的锯子,一边锯一边磨,起码得花两三天的时间才能彻底锯断。最糟心的是,这样的木材钉子几乎都不进,硬钉进去,要么钉弯了折断了,要么就是木头裂口子了。 因此,匠人们造大船的时候,未必能用好木,而是用好用的木,只要硬度适可而止就行,第一考虑的是耐腐蚀。 其次,因为船只需要在水中行驶破开水流,破解水的阻力,因此船只的形状必须得是流线型的,可为了防止漏水,要尽量减少木板的凭藉,所以第二要考虑的就是粗大笔直且韧性要好,能够适当完全挤压,太脆是不能用的。 最后一个大条件,就是要收缩率低,当然,在这个时代说的是不能太过吸水。毕竟船只建好之后基本上一直都会泡在水里,若是泡水之后和泡水之前体积变化太大,也是不行的。 因此,综合上述条件,庆朝基本上的造船木材都是樟木类的木材——有种说法是日晒千年松,水泡万年樟。 而要制作海船,自然对木材的耐腐蚀度和吸水性有更高的要求。 现在的河船用樟木类中的楠木就可以,但若是想要制造理想的海船,非樟木不可。 「樟木?」廿先生眼皮一跳,目光沉沉地看向说这话的涂宗冶,「你可知道樟木有多贵?」自古以来便有香樟木一说,且因为其生长缓慢,故而都是用来制作贵重家具和雕刻的,虽比不上黄金,却也不便宜,可是现在涂宗冶说……要拿去造船? 第65章 未婚夫第二十五天 如果廿先生是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人的话, 估计在听到涂宗冶用樟木来做海船的话之后, 估计发表「是你涂宗冶飘了还是朕拿不动刀了」的感慨。 不过廿先生只是个纯粹的远古封建社会的君王, 因此在自以为明白了面对臣子异想天开的提议后,纵然升起了怒意, 但是想着看在对方平时表现不错的情况下,他觉得自己还是大度地当没听到不计较这种异想天开的想法了。 谁知欧姆像是完全没有理解到廿先生的「良苦用心」, 直言不讳道:「只要是樟木都可以用来做船,但并不是指名贵的香樟木啊, 虽然我给宗钦准备的船模是用香樟木做的,但是红樟木也是可以的。」 好吧,是他想岔了,平日吃穿用度无一不精,自然下意识地也往最好最贵重的方向想了……不过也是那个香樟木的船模误导朕了! 廿先生是不会开口认错的, 欧姆自然也不指望一国之君在他们面前承认自己认知的不足,因此继续道:「不过, 纵然是红樟木, 也是难得的。毕竟樟木类的都生长缓慢, 能长成可以做船的材料,少不得也要二三十年。」 廿先生:「……」所以你这是在和朕开玩笑吗? 涂宗冶连忙解释:「陛下您之前去过清水镇, 想必应该对那边的风土人情略有了解。」 涂宗冶刚说完,廿先生就打断了他, 仔细一听,似乎语气之中还带着一丢丢的小愧疚:「爱卿啊……将你安排到清水镇,也有朕的一小点私心。不过你放心, 清水镇那个地方到底如何,朕心里清楚,所以你也不要有太大的压力。」 因为陆紫她需要仙人果治病,而仙人果又只在清水镇种植出来了,是以陆紫和熊谷已经有在清水镇生活一辈子的打算。 廿先生虽然很想照顾陆紫,可毕竟京城距离清水镇太远,再加上陆紫不是很想和他扯上什么关系,但是廿先生又担心那人唯一的后代在偏远的清水镇受到欺负自己来不及施以援手,所以才会想着给陆紫安排一个「保护伞」。 不过他也不打算为了陆紫亏待涂宗冶,他都已经打定主意,不管涂宗冶在任上有没有什么突出政绩,只要他不犯什么原则性的大错,他都可以等过些年给他安排一个真正的好差事,让他平步青云。 「陛下,能让微臣这么快就去县令一职锻鍊,微臣定不辜负陛下的厚爱,」涂宗冶只字不提陆紫相关的事情,假装自己全然不知,只是一心一意为君效忠的态度,「清水镇也算是微臣的半个故乡,那儿的情况虽然的确不适应农作物的生长,但是红樟木林却是颇成气候。」 在樟木类中,出名的都是香樟、肉桂类的,比如香味浓郁的小叶樟,但是小叶樟基本上只集中在西南区域。 红樟木却是正好生长在东南沿海一带。 红樟木生长缓慢,但是沿海东南一带的气候却非常适合它们的生长。 再加上那边的土地不适应种植庆朝现有已知的大部分粮食,百姓们也不会想着去开垦土地,是以让红樟木们有足够的生长空间。日积月累下来,那边的红樟木已经可以用繁茂来形容。 事实上,对于清水镇甚至夏州那一代的居民们来说,红樟木是他们随处可见的日常风景。 听涂宗冶和欧姆你一句我一句的对未来很有规划的样子,廿先生也颇感欣慰——他本来就是专门出来一趟给涂宗冶鼓鼓劲并且透露一分让他照着规矩来不用担心给他安排回清水镇是其他人误以为的形同流放,谁知对方不仅没有颓废,反而干劲满满。 一时间,廿先生只觉得身心舒畅,觉得自己看人的眼光真是没错:「既然如此,那你们就用红樟木制造海船吧,我看鲸楼在京城运转得不错,到时候海船可以去捕捞更多的海货来,也不失为那边的百姓们改善生活的好方法。这点小事其实你们用不着专程给朕报备的,只要是于民生有利的事情,都可以放心大胆去做。」 第126页 廿先生自以为已经看懂了涂宗冶到时候如何改善民生的打算。 谁知道,涂宗冶和欧姆的打算可不仅仅只是着眼于海货这一小块。 于是,廿先生并没有收到涂宗冶在被自己肯定后发誓一定要肝脑涂地的激动保证,反而听欧姆道:「廿先生您是说真的吗?只要利国利民,就可以去做?」 廿先生:「嗯?」 涂宗冶朝他深深地鞠了一躬:「既如此,微臣斗胆,向陛下请求一件事。」 ※※※ 「哇,吓我一跳,我还以为他真的要发飙呢。」送走了皇帝,欧姆有些后怕地拍拍胸膛,不愧是人类帝王,真的气势上来了还是很吓人的。 「无论什么样的情况,我都会先护着你的。」涂宗冶抱着欧姆,轻抚他的后背给他压惊。 欧姆习惯性地窝在他的怀里,虽然对自己一直追赶不上对方的个头时不时地还是要冒出点怨念,但这么长时间下来,他已经习惯了这种完全被对方环住的感觉。 「不过你觉得皇帝他会同意吗?毕竟若是开放海域的话,那就意味着沿海那一代什么牛鬼蛇神都寻味而来了。」欧姆有些怀疑这个时代的人类对于「对外开放」的接受程度,毕竟他这段时间也翻看了庆朝以前的歷史,敞开国门的时期很少,而且就算是有,大部分也都是一些游牧民族。 大概是科技的不发达,这个时期的大部分人类都认为世界就是自己所了解的这么大,更不认为汪洋大海之外还有同类生存。 本来欧姆是想着偷偷先进行的,但是他却忘记了这个君权神授的时代,若是没有皇帝同意而私底下自己鼓捣的话,指不定会被惹上满门抄斩的罪过来。 「他会答应的。」涂宗冶很笃定,因为他记得在上一世皇帝都精力不济、力不从心了,对于开放海岸这个事情都点了头的,没有他现在年富力强且野心勃勃的时候反而畏首畏尾不答应。 「现在沿海一带已经乌烟瘴气了,山林匪盗还有海贼海盗以及海上小岛那边的倭寇……只是他们现在震慑于庆朝,只敢在小区域范围内小打小闹,相关官员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的心态让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这样的情况日积月累下来,到时候情况定然会变得无法收拾。」涂宗冶并非是危言耸听,而是他曾经记忆中就是如此演变的。 前世他虽然没有负责这一块,却也有所耳闻,尤其是在皇帝晚年时期,根本遮都遮不住,基本上沿海一带是民不聊生,大部分都被那些个歹徒给抢占了。 「现在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肃清清水镇周边的问题。」开放海岸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做出的决定,而他们明天就要出发离开京城了。 ※※※ dy,我们明天一早就要离开京城了,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谈谈了。毕竟都快两三年的时间了,我觉得我们还是要互相坦诚,对吧?」夜深人静之时,欧姆感受到涂宗冶已经陷入了睡梦之中,他也闭上眼睛准备和系统来个「深入交流」。 lady的电子音波动了一下:dy一直准备着回答宿主的提问,只是宿主没有发问dy自然不能主动交代。」 欧姆:「……敢情是我自己拖拖拉拉了?」他有些无语,不过,之前都是各种似是而非的猜测,在他自己没有捋清情况之前,他也不愿意直接贸然开口问,毕竟表面问题只能得到表面答案。 「那照你这个意思,我现在只要提问,你都可以回答。」 lady:dy尽己所能。」 「好吧,那第一个问题——宗冶是怎么回事?不要试图用少年老成来煳弄我。」他自己的枕边人还不了解吗?恨不得二十四小时黏煳在自己身边,而且在这之前他们都是在清水镇生活,他又是怎么将京城的一切了解得如此清楚? 涂家那一摊子事就不说了,就说皇帝吧,一般人对皇帝都是敬畏觉得对方神秘莫测的,哪怕是他自己没什么皇权敬畏之心,在面对廿先生的时候也都是连蒙带猜的。 可是宗冶他就像完全知道皇帝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说话的方式一些小习惯……若不是知道对方是心上人是自己的话,他估计都要把皇帝当做情敌了。 还有,宗冶给自己组建的那一队专门负责海货运输以及鲸楼运作的人才,不同的口音以及生活习惯,但无一不是对岗位游刃有余且对他忠心耿耿…… 到目前为止,宗冶也不过才多大? 更何况他在十八岁之前可并不受宠,基本上维持他日常读书学习和照顾宗钦就很是费力了。 系统:「……」再次怀疑自家宿主是不是地道的史莱姆,史莱姆不应该都是傻白甜吗? 不过系统并没有耽误多大的功夫,毕竟她也没打算瞒着宿主,只是想等着宿主自己有所察觉之后再和盘托出:「这个世界是源于人类歷史长河中某一段小歷史改编的。」 欧姆:「改编?」说完他就想起当初这款项目的参与者有歷史学家、文学家、编剧、小说家诸如此类,说的也是,如果光是凭藉纯粹的想像的话,不会这么有代入感。 「根据某本小说改编,当初这本小说是戏说歷史,但因为作者笔力强大使得小说红极一时,以至于在星际时代找到相关版本的时候误以为是真歷史,一直到后期才发现原来进行了艺术加工,但那个时候很多被误解的歷史都已经成为大众常识了,帝国和联邦不愿意让居民们再被误导,因此想要復原真正的歷史。」 第127页 欧姆:「那我现在所处的体验世界是復原后的歷史还是那个小说中的戏说歷史?」 lady:「都不是,或者说都是,这其中很多非生命的东西经过考古已经大部分復原了,可是最难復原的就是当时的人物行为,因此这个体验世界中npc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普通npc,他们的人生轨迹都是开发设计者写好了的,另一部分则是歷史上留过姓名的,这部分只设定了已知的粗略性格,剩下的都是让他们自己发挥。」 欧姆此时却关心一个问题:「那么宗冶是哪部分?」 lady:「宿主你心里其实已经有了答案了不是吗?」 欧姆默然不语,系统却继续道:「涂宗冶不仅仅是歷史上有过名字的人,而且成就并不低,只可惜后世关于他的记载毁誉参半,故而开发者对他的性格塑造最少,就是想知道在还原了百分之八十的当时情况下,他这个人物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只可惜……」 第66章 未婚夫第二十六天 「只可惜什么?」欧姆本来听得入神, 却突然听dy停了话头, 他不由得急忙追问道。 此时, 欧姆却听到耳边轻轻呢喃响起:「小慕?」 欧姆回过神来,这才发现自己居然问出了声, 偏偏又正好被涂宗冶给听见了,以为自己是做了噩梦。 欧姆本来心dy的未尽之语, 可是感受到涂宗冶担忧的心情,便还是不忍心的睁开了眼睛, 装作睡意朦胧的样子:「唔……怎么了?什么时候了?宗冶你怎么醒了?」 只能说关心则乱,涂宗冶完全没注意到欧姆的心虚,只是摸摸他的额头又亲了亲:「没事了,我在你身边呢,一切有我, 就算回去清水镇我也不会让你过苦日子的。」 他以为欧姆是因为明天要离开京城这天子脚下而回到偏远的清水镇而不舍。 欧姆微愣之后,扬起头在对方的下巴亲了一口, 然后埋首到涂宗冶的肩窝:「我才不担心什么苦日子, 我也不怕回清水镇, 我好久没见师兄师姐了,或许等我们回去, 我就会有小师侄了。」 欧姆记得在他们出发来京城之前,陆紫就在很积极地做备孕的工作。 欧姆的话让涂宗冶心里一暖, 又忍不住一盪,垂首用嘴唇含住那白白软软的耳廓:「小慕喜欢孩子吗?」 虽然庆朝男子与男子可以成亲,但男子之间却是没办法有亲生孩子的, 因此只能选择领养或者过继。 可是按照涂宗冶对欧姆的占有欲,想到未来会有一个哇哇哭的小不点插进他们之间,涂宗冶就心生不满,因此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是十二万分的不乐意。 不过如果小慕喜欢的话,呜。 欧姆早就感觉到了对方的真实心意,用此搂紧了口不对心的傢伙:「我只喜欢一个小孩子,那个孩子的名字是涂宗冶。」 涂宗冶听到前半句的时候内心已经下起了小雨,结果听完了之后内心已经是晴空万里艷阳高照! 「我就叫涂宗冶!这世上唯一的一个!」他俊美的脸上露出有些傻乎乎的笑。 至于被说成小孩儿,只要能得到心上人的爱,别说是小孩儿了,哪怕是小猫小狗他也照样喵喵喵汪汪汪吖! ※※※ 等欧姆把有些过于兴奋以至于差点擦枪走火来个「半夜运动」的涂宗冶哄睡着的时候,已经快到丑时了。 dy?你还没睡吧?之前你说的可惜是指什么?」正是因为在意,所以欧姆不想让自己错过有关于涂宗冶的事情。 lady没想到欧姆还记着这件事,而且看态度还蛮执着的,因此她也不浪费时间,继续解释道:「只可惜因为他第一世的时候和宿主有过非常紧密的联繫,以至于这百分之九的变量发挥了百分之九十的力量以至于涂宗冶的数据钻了『漏洞』,在他的记忆中接收了大部分这个世界的故事情节。」 事实上,因为涂宗冶对于剧情的觉醒,导致原本小说中和他是一体的「妻子」孟芊芊也受到了影响,让她也有了自己「重生」了的错觉。 不过对方可没有涂宗冶这样和宿主关系紧密,尤其是在涂宗冶和宿主已经成为一体的情况下,对方的存在就无限边缘化,成为了一个可有可无的npc。 欧姆还不知道孟芊芊的情况,他只关心涂宗冶:「那对宗冶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吗?」他记得这个世界的设计灵感来源之一就是想要观察涂宗冶的人生吗? lady:「不好的影响?并没有,反而是对他颇有好处。虽然一开始在发现他这种情况时差点引发整个体验世界的逻辑混乱,但好在这本来就处于测试期,及时修正了体验世界的防火墙设置之后,涂宗冶所知的小说情节便成为了他所认知的『前世』。」 虽dy说得轻描淡写,但欧姆并不难想像其中有多么兇险。 可以这么说,差一点点他就见不到对方了。 「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原打算需要记录的数据全都作废了。」 欧姆皱眉:「难不成你们又有对宗冶新的观测记录计划了?」 老实说,欧姆就连他自己来到这个体验项目后的一言一行都是会被观察记录的,但此时此刻,联繫到涂宗冶是被设定为观测记录的,内心却涌现出了一种不是很舒服的感觉。 lady感受到了欧姆的排斥,一边感嘆上司的未卜先知,一边将之前上司告知的标准回答传递给欧姆。 第128页 「因为涂宗冶的情况发生了急转,因此最后进行综合考虑以及基本的人道主义精神,只需要记录他和宿主的日常生活就可以了,因为现在相当于他和无论是小说中还是歷史上的那位涂大人的相似之处都很少了。」 欧姆:「ooc也没问题?」 lady:「不能算是ooc,毕竟他的性格和做事方法这些本质并没有发生改变,只不过他遭遇的不一样,经歷得不一样,所以就会有新的人生了。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才是这个项目半体验式半记录的本意——不仅仅对于体验者是未知的世界。」 ※※※ 听dy的解释,欧姆算是略微松了一口气,但却并没有完全放心,同时,他也对涂宗冶所谓的「前世」,或者说这个世界的情节背景有了兴趣——他原本以为这和上一个世界类似,只有个大框架,然后任他们自由发挥呢。 lady既然之前说了尽可能的知无不言,那么只要没涉及到原则性的问题自然也不会隐瞒。 因此她言简意赅道:「这是一个身为考古系学生的女主角在一次考古探险中穿越到庆朝,然后结识庆朝各位王侯将相风流人物,最后成为皇后或者太后的故事。」 欧姆哑然:「……那这和宗冶有什么关系?」不要告诉他宗冶也是那被结识的风流人物。 lady:「涂宗冶是这个世界里设定的最后要被女主角两代人要打到的大反派。」 欧姆气急:「什——?为什么要给他设定这样的角色!」 lady:「宿主你作为史莱姆可能并不清楚,涂宗冶其实在整个人类歷史中都颇有名气,作为庆朝知名人物,本身的人物生平是有迹可循的,双腿断掉是他人生的重要转折点,歷史上正是因为这次腿疾,他才从一个稳重忍让的少年变成了一个行事颇为偏激狠厉且不择手段的权臣。」 「也因为他做事比较偏激,在大部分儒学文人眼中他并不算个好人,且因为他的权势过大威胁到了后期继位的新君,因此在他死后在正统史书中抹去了大部分有关他的事迹。再加上口口相传,后世之中的涂宗冶在各种影视文学中的形象便成了一个心狠手辣的反派。」 其实这种因为某些文学作品的流传,导致歷史出现错位或者误读歷史的情况情况并不少见。 最有名的,莫过于一部着名戏曲中的男主角。 真正歷史上的他,其实是远古封建社会某个朝代中有一位很有名的陈姓官员。 其本人是一位才华横溢、刚正不阿、两袖清风的好官,但是他的同乡是个尖酸小气却会写戏剧的穷秀才。 穷秀才想找当时已经位高权重的陈姓官员谋个好差事,陈姓官员却知道这个穷秀才没什么本事,不愿意让其尸位素餐,故而断然拒绝了他。 却不想这一举动惹得穷秀才嫉恨,将其写入戏曲话本变成了一个抛妻弃子无情无义的负心汉。 更可笑的是,这戏曲话本点中了百姓们的痒处,最后得以流传千百年,甚至掩盖了当初的真相,导致后世之人都误解了那陈姓官员千百年。 ※※※ 「不过宗冶已经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了,也就是说那所谓的反派角色就不会落到他的头上了吧?」欧姆不由得在后怕的同时庆幸。 「一切没有结束前dy不能做任何定论,只能根据现有数据和资料进行分析推理,涂宗冶重复设定的悲惨遭遇的可能性为百分之三十五……百分之二十五。」 lady罕见地卡顿了一下。 欧姆:dy?」 「抱歉宿主,在测算过程中进行了最新变量的统计。」就在刚才dy资料库中关于本应该是涂宗冶妻子的孟芊芊的数据进行的刷新。 原本的孟芊芊因为带着「前世」的记忆,因此对于涂宗冶是恨之入骨,按照本来设定,她对于涂宗冶的「反派生涯」也有不小的推动作用。 但就在刚才,被三皇子掐住脖子,最后一科松开手,濒死昏迷的孟芊芊醒来之后,大概是昏迷之前身心遭受剧创,使得她这个人物的数据发生了剧烈波动,待稳定下来之后,她脑海里关于剧情的方面就直接被清除掉了。 换句话说,现在的孟芊芊,完全没有任何关于涂宗冶的记忆了——大概就记得对方曾经是自己外祖的得意门生。 从始至终欧姆都不知道曾经有个孟芊芊在蹦跶,但是听dy说涂宗冶的危机指数降低了,他还是忍不住开心:「照这样发展下去,最后宗冶完全脱离被设定的悲惨结局也不是不可能的吧?」 「这不仅仅是体验世界,也是一个记录世界,我们并不执着于歷史重现,事实上,我们非常欢迎你在不破坏整体世界逻辑程序的前提下做出一些不一样的成就来。」 听dy这么说,欧姆在终于放下心中大石的后,有些狡黠地笑了:「你懂你的意思了,那么我的第二个问题也大概有了答案。我本来是想问为什么你对让我学习医术方面那么执着,在我学习厨艺的时候那么积极,我甚至还记得当时刚得到师父的手记时你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催促我赶紧阅读。现在想来,其实dy你在变相帮我得分,是吗?」 第67章 未婚夫第二十七天 其实欧姆以前就对所谓的评分标准表达过疑惑, 只不过因为后面种种事情干扰, 一直没有正面询dy。 lady沉默了几秒钟之后道:「身为辅助系统, 不能干扰宿主的决定,但却可以在宿主需要帮助的时候尽己所能做到最好。」 第129页 欧姆:「抱歉, 我之前还怀疑过你的动机。」 lady却并不认为自己需要被感谢或者被道歉:dy与宿主荣辱与共,宿主学得越多, 学得越好,在本体验世界的成绩越亮眼, 我的工作绩效也会更好。」 欧姆:「……」突然觉得系统直白得有点可爱。 「那么,上一个世界的我的分数之所以能拿到那么高,是不是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身为狞猫,但是却做出了大部分狞猫做不到的事情?」 lady:「正解。」毕竟无论在哪个时代,反转打脸都是非常受欢迎的。 别看现在这个体验项目是来免费抽取体验者来的, 但其本质也是需要盈利的,若一切都安排好了按部就班的来, 那得少多少的趣味性啊, 更不会吸引「回头客」了。 ※※※ 「宗钦, 你在看什么?」欧姆将小傢伙从早上醒过来好像就在等着什么,等自己看过去的时候又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涂宗钦努努嘴:「没看什么。」 欧姆见他不打算说, 便也没有追问,倒是一旁的涂宗冶看了弟弟一眼, 然后伸手唿噜了一下他圆乎乎的脑袋。 涂宗钦立即炸了毛:「哥!你干什么呢!我的髮型!」 涂宗冶乜了一眼:「毛头小子要什么髮型。」说完也不搭理他的继续蹦跶,而是揽着欧姆上了马车。 同一个娘胎里出来的,他又怎么会不知道这小子在想什么, 只不过他可不是真正的小少年了,经歷过前世之后,他对所谓的父亲的期待早就已经消磨殆尽。 他其实是给涂府递过消息,不过是专门挑那个继母在家而涂父不在的时候,他不用猜就知道这个消息一定会被继母给瞒下去。 涂宗钦按着被揉的有些乱的头髮,呆呆的在原地站了几息,最后也一撩帘子往马车里钻了进去。 ※※※ 「涂大人,涂大人请留步。」略带苍老的声音在背后响起,让下了朝的涂父停住了自己的脚步,看清来人的时候,更是拱了拱手:「原来是李大人。」 李大人本来这几年身子骨就不太好,欧姆和陆紫他们看在涂宗冶的恩师的份上,这两年有机会就给他寄一些养身的东西,是以他现在还能每日上朝而不是像「前世」那样现在只能躺在家中静养。 此时的他虽不至于到怒髮冲冠的地步,但是一双略带浑浊的眼睛里也带着怒火:「涂大人可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 涂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努力回想今天是什么大日子,是什么节气?哪位大人的生辰?自己应该上交什么东西? 将涂父一头雾水的样子,李大人内心的怒火更是熊熊燃烧,只是估计着周围还有其他下朝的同僚,只能拉着他往一旁,待到周围没有人的时候,才低吼出声:「荒唐!今天是清行离开京城的日子!」 涂父居然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清行」是涂宗冶的字,等他反应过来之后,他先是心虚后是恼火:「那不孝子!居然完全不告知我这件事!」 李大人目露怀疑:「没告诉你?」不大可能啊,就算他知道他们父子俩的关系不好,但是这种面子功夫他自认为涂宗冶还是不会落人话柄的。 涂父现在是又尴尬又难堪,他咬牙道:「这种事情下官怎么会胡说,实在是那孽子不把我当做父亲。」他以为这话能引来对方的共鸣和贊同,谁知道说完之后,得到的却是李大人的一个一点儿也不大儒的白眼:「既然你不知道,那么没去送行,也是情有可原,」就在涂父以为自己获得了友军的时候,李大人又话锋一转,「毕竟,像你这样为人父的,不去送行也没什么关系。」说完他也不管涂父是什么脸色,背着手 涂父气得一噎。 待和李大人分开之后,涂父就怒气沖沖地往家去。 涂继夫人正因为涂宗冶那一家子瘟神被自己二哥帮忙弄离了京城而喜笑颜开,见到涂父回来,脸上就算有点小埋怨也都还带着抑制不住的笑意:「老爷,今儿怎么会来的有点晚了。」 涂父却半点笑模样也没有:「宗冶今日离开京城这件事,你可知晓?」 继夫人一惊,本想煳弄过去,但是想到自家二哥说的,便停止了腰杆:「知晓又如何,他相当于流放了,而且分家了,他当初可是拿着『姐姐』的排位说往后桥归桥路归路的。莫非你作为父亲的还想对他低声下气的?」 被继夫人胡搅蛮缠一通,涂父也平息了一点愤怒,想起当时涂宗冶绝情的话,他因为李大人的话而生出来的那点愧疚之情的萌芽一下子便掐死了:「你说的倒也有几分道理,但是,这并不代表你不把这个消息告诉我!」这话其实已经没有带几分训斥的气势了。 做了这么多年的夫妻,继夫人当然也是知道这已经代表涂父的态度软化了,因此她便顺势给他递了台阶:「是,老爷你教训的对,是我考虑不周了,我只是气不过当初他们兄弟俩对你的态度那么的不恭敬。俗话说父子没有隔夜仇,可是他们俩实在是……我是为你寒心啊。」 她不说还好,一说又让涂父想起当时涂宗冶看向自己那高高在上又暗含睥睨的眼神,这让一向心高气傲、自视甚高的涂父勐地冷硬了心肠——那样不孝的逆子,他不要也罢! 见涂父已经彻底转变了态度,继夫人心中再次感嘆不亏是二哥,对她的二哥信服更重了。想起二哥在同时交代她的事情,她的眼皮颤了颤,又亲昵地朝着涂父靠了过去:「老爷,咱们不想那两个不孝子了,总归已经分家了,您可是还有宪儿呢,」见涂父听了进去,她心中暗喜,「说起宪儿,他家二舅前两日还给他准备了不少小礼物,这孩子,可是最得他二舅的喜欢了……」 第130页 ※※※ 在上一回涂宗冶和涂宗钦坐马车从京城离开的时候,因为涂宗冶的腿伤,兄弟俩都是愁云惨雾的,寂寥得不行,但是这一次,不说是欢欣鼓舞,却是满心轻松的——至少短短两三年的时间,兄弟俩已经将清水镇当初自己的家了。 涂宗冶和欧姆离开京城的地界,便将那边的人和事暂时抛在了另一边——鲸楼虽然是欧姆名下的产业,但是他却只需要规划大方向,管事的这些都是训练好了的,因此只要每个季度的帐簿没有问题,他就完全可以做甩手掌柜。 况且虽然鲸楼现在非常有名,但实际上并不是欧姆用全心在上面的,他主要的还是在跟着陆紫他们在学医。 作为一只在星际时代生活的史莱姆,许多的疾病在他那个现实世界已经是不值一提的小毛病了,是以他完全不知道在庆朝,一个小小的着凉感冒就能夺去一条人命。 虽然这是体验世界,里面的生命并不是真的,但欧姆既然决定了学医,就註定无法对那些明明自己有能力拯救的病人坐视不管。 因此哪怕他已经藉dy的帮助将陆远留下来的那本草药图鑑和医术典籍復刻下来并且倒背如流,却并没有感觉满足,反而越发的觉得自己在这方面学识的匮乏。 因此特别得皇帝的允许,给他准备了一大摞的太医院的医书——欧姆大概、隐约知道,这些书并不是只给自己一个人看的。 涂宗冶是恨不得十二个时辰有十一个半都和欧姆相伴相依。 dy在工作汇报中写的那样,涂宗冶一切都不错,就是感觉物种变异,像是个丧心病狂的醋精,看不得欧姆长时间跟别的生命体在一个空间里单独相处。 对,不仅仅是指男人、女人或者是某一特定群体,而是直接会唿吸、会喘气儿的东西。 lady甚至怀疑,如果涂宗冶知道自己其实在这个世界的本质是一串数据,会不会对自己这个辅助系统当做撬墙角的情敌冲上来决斗一把——咿……这种假设还是太可怕了,吓得她的程序都要死机了。 事实上,涂宗冶虽然是喜欢黏着欧姆,却也并非真的「六亲不认」,更何况他既然过去要做清水镇的县令,自然是不会做个闲职,而是真切地要办实事的——别的不说,将清水镇完全掌控在自己的手中,到时候小慕想要横着走就横着走! 怀揣着这样「宏伟」的愿望,在去清水镇的路上,涂宗冶也翻出了之前得到的关于清水镇的资料细细研读起来。 于是,在同一个马车里的涂宗钦看着双双进入读书状态的两个哥哥,内心的小人哀嚎着滚了滚,也恹恹地翻出一本书看起来。 不过毕竟是在马车上赶路,这个时代的马车又没有橡胶和弹簧减震,故而一天中能看书的时间也并不多——毕竟太久了对视力不好。 所以,在空闲的时间里,他们更多的是在玩乐。 欧姆作为史莱姆,在星际时代很多时候都是有限制的,而在庆朝的涂宗冶兄弟俩更是娱乐活动少得可怜,这样三个人凑到一起,也就只能玩「二十一点」。 二十一点,就是看谁的扑克牌的点数相加更接近二十一点,且没有超过这个数字——当然,庆朝是没有扑克牌的,不过却有长牌。所谓的长条形纸牌类,字牌的颜色分红黑两种,最上端是圆点点,牌面上则是各种英雄人物的图片。 按理说玩这个游戏的时候,都应该让着小的,不过涂宗冶和欧姆完全没有要礼让小孩子的想法,于是半天下来,涂宗钦那小小的脸蛋上就满是白色的小纸条。 涂宗钦:「……quq」好气哦,气成河豚。 ※※※ 就这样边玩边学,走走停停,不知不觉他们已经进入了夏州的地界。 大概是为了让他们的旅途更加「惊险刺激」,在到达夏州地界的第二日,他们碌碌前行的马车便停了下来。 与此同时,外面响起了杀猪似的喊声:「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 抢劫的! 三个大字同时出现在涂宗冶、欧姆和涂宗钦的脑海里。 第68章 未婚夫第二十八天 不知是上天註定还是巧合, dy的地图上显示, 这次遭遇的劫道的地点似乎就是欧姆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遇难」的地点, 前后相差不过百米。 不过这儿本来就是官道的终点,再往下去就是土路, 再加上周围山林茂密,非常适合藏匿, 所以会经常出问题似乎也并不是低概率事件。 这次他们的队伍虽然没有配备镖师,但是却有朝廷配备的官差, 因此当这些劫匪们冲出来的时候,直接就和这些穿官服的沖了个面对面。 不过这群抢劫的却并没有觉得害怕,反而握紧了手里的大刀,目光变得更加的兇狠了。 在马车里的欧姆和涂宗冶对视了一眼,然后不约而同地看向涂宗钦, 然后便看到小傢伙不仅不紧张,反而一双紫葡萄似的眼睛睁得大大的, 立马全是跃跃欲试的亮光。 涂宗钦怎么能不兴奋呢?! 要知道, 他当初对小慕哥哥的第一个印象, 就是从阿全那里听说的一巴掌干犯一个抢匪的英雄人物啊! 只可惜那个时候他没能看到对方的英勇表面,所以扼腕不已, 而现在!不知道是不是上天得知了他的遗憾,特意来弥补了! 第131页 如果欧姆和涂宗冶知道这小子的脑袋里居然还有这样的遗憾到时候, 估计会上演夫夫联合双打的罢。 「小慕哥哥,我们出去呀?」小伙子在危险的边缘试探。 欧姆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见涂宗冶一巴掌将涂宗钦蠢蠢欲动的小脑袋给按下去了:「在这里呆着别动, 保护好你小慕哥哥。」 涂宗钦:「昂?」 欧姆:「哈?」 ※※※ 等欧姆带着涂宗钦出马车的时候,护卫的官差已经将那些个抢匪给收拾得七七八八了。涂宗冶站在最前方,玉树临风,仿佛面对的不是穷凶极恶的抢匪而是什么美丽的自然风光。 一共有十来个的抢匪被几捆麻绳绑得结结实实的,而且不知道是不是恶趣味,每两个背对背绑在一起,大配小、高配矮、壮实配瘦弱,差不多每一对的总重量都差别不大。 「哥哥你好厉害啊!」涂宗钦在这方面颇有些傻大胆,一见这种情况就兴沖沖地要上去凑热闹,还好欧姆力气够大,只要一捉住了,保管他只能在原地划拉。 「老实交代,你们是哪个山头的?」涂宗冶脸上还挂着温和的浅笑,云淡风轻的,却让从一开始骂骂咧咧到现在的抢匪们背后一寒,不约而同地噤了声。 意识到他们一伙汉子居然被一个文文弱弱的书生给唬住了,领头的一个黑脸眼睛瞪的像铜铃:「爷爷们都是虎头寨的!识相的就快放了并给爷爷们磕三个响头!」 涂宗冶嘴角的笑意还没来得及消失,就见身边人影一闪,然后刚刚那口出不逊的大汉的脑袋直接被掼进了一个大坑! 不,应该说是,那脑袋砸出了一个大坑。 一旁的官差们目瞪口呆地看着单手举起一个壮汉却仿佛像是举了一个馒头一般轻飘飘不费力的事的欧姆,顿时一种敬畏之情油然而生,甚至觉得对方那小小的身躯霎时间高大起来。 原以为是个青铜,却不想其实是个王者! 「壮士!壮士饶命啊!」和那个黑脸大汉绑在一起的是一个有些尖嘴猴腮的青年,此时因为黑脸大汉脑袋砸进土里的姿势,他这个人都像是被翻过来的乌龟似的四脚朝天,不住告饶,「是小的们有眼不识泰山,还希望壮士手下留情!」 欧·浑身上下就只有胆子很壮·姆:「……」就凭你一句「壮士」我就很想把你按在地上摩擦摩擦。 ※※※ 「我有点想不通,一般来说,看到官差你们不应该赶紧跑吗?为什么好像还更激动了?」欧姆是dy那里才得知本来对方的情绪波动——啊,当dy显示的是肾上腺激素的前后变化量。 此时那黑脸大汉已经被欧姆单手从土里「拔萝蔔」一样拔出来了,他虽然之前的确口出恶言,但是被欧姆单手「教育」了一把如何做人之后,他的态度来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只不过被问到这个问题,他吭哧了两声,明显是不太想说。 倒是当初那个尖嘴猴腮的青年踊跃发言:「嗨!还不是因为大老黑就是因为那些**的地主老财才弄得这步田地的!这儿的县令也都是和他们勾结,没一个好东西!嗨,英雄,我不是说你们哈,而是说咱们本土这边穿官皮的,都说父母官父母官,我看他们是把自己当成我们的父母了!说老实话,咱们要是能自己养活自己,谁愿意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过日子呢!」说到最后,还买了一波惨。 欧姆点头,他倒是记得清水镇这边的县令不怎么作为,不过大概平时也不算是最底层的人民,所以对于这种感触还不太深。 说话间,欧姆和涂宗冶已经带着一大堆的「粽子」来到了寨子前。 该说欧姆和涂宗冶都是那种艺高人胆大的,就两个人,单枪匹马的就带着十几个抢匪去他们的大本营了。 欧姆看着眼前就用一些嶙峋大石头垒起来的所谓墙体,还有一些木头和茅草扎起来的屋子,嘴角抽了抽:「……这就是,虎头寨?」起那么一个威风凛凛的名字,他还以为是什么易守难攻的地方……现在欧姆怀疑,之所以这虎头寨能存在,估计就是当地的官员不作为吧。 黑脸大汉有些别扭道:「我们都是穷人,自然只能住这些地方。」话音刚落,就听见一个脆嫩的嗓音甜甜地响起:「爹!你们回来啦!」 欧姆循声望去,是一个穿着满是布丁的蓝衣的小姑娘,她看起来大概五六岁的样子,皮肤黄黑,头髮也颇为枯黄,但是脸上的笑容却十分灿烂。 黑脸大汉下意识就要蹲下去接住飞奔而来的宝贝女儿,但是身体一动却反应过来他和同伴们的手腕都被背在身后捆着呢,而绳子的一头被那个大力少年紧紧攥在手里,根本跑不脱。 大力少年欧姆:…… 小姑娘哒哒哒地跑过来,她的背后还背着一个小竹篓,里面是一些瘦小的野菜。当她跑过来的时候,却发现爹并没有像以往那样将她抱起来举高高,因此她不由得疑惑地歪了歪头:「爹?」 「我……」黑脸大汉刚要说话,却感觉手一松,那绑着他的绳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对方神不知鬼不觉地收了回去。 「这是你女儿?」欧姆看着虽然干瘦干瘦但是大眼睛里满是童稚的小姑娘,摸出一块平时投餵涂宗钦的芝麻糖来:「小妹妹,来吃糖。」 黑脸大汉抱着自己的女儿,一脸戒备地看着欧姆。 第132页 「别紧张,要是我真有坏心的话,你们是打不过我们的,而且别忘了,是你们先来抢劫我们的。」 黑脸大汉:「……」 「爹爹?抢劫是什么?」小姑娘年纪还小,平日里虽然男人们去做「拦路虎」,但是大部分小孩子们都还是过着自己无忧无虑的生活。 这也是为什么欧姆会解开捆着的绳子的原因——能将孩子养成这样,至少说明他们的心里还是有善意的。 「那是大人做的不太好的事情,乖宝宝可不能去了解哦。」欧姆笑眯眯道。 「有什么冲着我来,不要对我的女儿!」黑脸大汉神情紧张——他可没忘记当初对方就是这样笑眯眯的,然后自己整个人就被对方单手抓起来掼到地上去了。 「你在想什么呢……」欧姆有些无奈,这个傻爸爸是谁? 正感嘆着,欧姆便注意到那破破烂烂的寨子里面又出现了十几个手上拿着菜刀、柴刀、锄头、扁担的青年和中年汉子。 见欧姆和涂宗冶注意到他们,那么也不再犹豫,一边「啊啊啊」地叫着,一边一窝蜂地沖了上来。 尖嘴猴腮的青年:「等……」 ※※※ 一刻钟后,欧姆和涂宗冶髮型完全不乱,就是身上的长袍因为剧烈运动而起了一点褶皱,除此之外,面不红气不喘。 反观刚才乌央乌央冲过来的虎头寨的男人们,一个个全都趴在地上哼哼唧唧地呻yin。 早在欧姆动手的时候,黑脸大汉就用粗da的手掌遮住了女儿的眼睛,小姑娘也乖乖地坐在父亲的臂弯里一动不动,等到外面乒桌球乓的声音停歇下来,她才好奇地开口:「爹,发生了什么事呀?」 「没什么,小妹妹吃糖呀。」欧姆将芝麻糖塞到小姑娘嘴里,小姑娘一呆,随即嘴里瀰漫开一股糖果的甜味和芝麻的香气,这让从出生到现在从来没有吃过任何甜味东西的她一下子便被俘获了,小嘴巴下意识地闭得紧紧的,生怕这甜蜜的美味跑掉了。 黑脸大汉想说什么,可是看到女儿一脸陶醉的模样,嘴巴却张不开了。 「你们的老大是谁?是不是能打的都在这儿了?」欧姆一边说着,一边挥了挥他那白生生的小拳头。 涂宗冶在一旁瞧见了,忍不住伸手握住,好不容易才克制住拉到嘴边亲一口的冲动。 黑脸大汉见刚才兇残的老虎瞬间变身乖巧的猫咪,尴尬道:「我就是头领,我们寨子里的男人就这么多。」 「哦,那那些房子里面的?」dy的帮忙,欧姆知道寨子里面那些看似风一吹就倒的房子里还有人类在。 「他们都是老弱病残!对你们动手的是我们,只求你别牵连无辜。」黑脸大汉道。 涂宗冶道:「既然如此,那你怎么不想被你们抢劫的人也是无辜的?」一想到前世的小慕就这样死的在这些的手里,他内心的戾气就忍不住翻滚。 话一出,那些在地上哼哼唧唧的人都没了声音——他们怎么不知道,可是如果他们不去抢,根本就活不下去啊! 欧姆用空着的那之后拍了拍涂宗冶绷紧的小臂:「别生气吖,我现在这不是没事嘛。」虽然能感觉到对方是在心疼自己,可是只是「情节」,而且那个区慕也不是自己,这么在意他也是会吃味的。 安抚了一下涂宗冶,欧姆扫了扫周围,见无人抗议,他继续道:「我想你们应该听说过一句话,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再直白点儿就是说谁拳头大就听谁的。」 那尖嘴猴腮的青年沉不住气:「你待如何?」 欧姆习惯性地看了涂宗冶一眼,在对上对方满含信任的眼神中,他大声开口:「从此时此刻开始,你们的老大就是我了!」 第69章 未婚夫第二十九天 收编清水镇周围的匪类, 是涂宗冶之前和欧姆说过的计划——只不过在涂宗冶一开始的计划中, 是没有欧姆参与的。 虽然他知道欧姆力气大, 武力值也不低,但是想要保护心爱的人的本能让他不愿意欧姆去接触这些繁琐又烦人的事情。 但是欧姆却并不想做躲在他背后的人, 就像上一个世界一样,哪怕狞猫和白狮无论是在体型还是杀伤力方面都有天壤之别, 但是欧姆依然坚持每一次狩猎都要亲自参与。 涂宗冶会护着他,他也想保护对方。 再加上计划赶不上变化, 谁知道他们身上带着什么debuff,从京城回来一趟就又遇上了劫匪,因此欧姆和涂宗冶就想着正所谓「择日不如撞日」,既然这群傢伙自己撞上来了,那么不收拾一下实在是对不起他们千里迢迢从京城回来。 虎头寨:喵喵喵? 不过涂宗冶的原本计划是将那些劫匪山贼们全都收押监狱, 却不想欧姆突然提出要做他们的老大。 ※※※ 等欧姆和涂宗冶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饭时刻, 家里除了之前就让护卫队先带走的涂宗钦外, 还有熊谷和陆紫。 「小师弟你可回来了……呃?这后面的人是怎么回事?」熊谷哈哈大笑着正准备拍拍欧姆, 就瞧见了欧姆和涂宗冶身后的几个陌生人。 「这是我收的小弟,阿全, 你让厨房给他们几个准备点儿吃食,要速度比较快就能做好的那种。」 阿全应了声赶紧跑去厨房了——虽然他已经升任了管家, 但在有区叔在的情况下,他还是很有眼力见儿。 第133页 涂宗冶又让另一边的小厮把黑脸大汉几个人带下去吃饭。而这个时候,欧姆已经落到了陆紫身上, 他瞧着对方比自己走之前更加丰腴和慈爱的模样,以及她身后熊谷小心翼翼比之前更甚的保护姿态,脑海中灵光一闪:「师姐这是……有好消息了?」虽然从外表上完全没有显怀的迹象。 不知道是不是安定了下来并且仙人果的供应稳定,陆紫的身体底子也养好了不少,虽然娘胎里带来的病无法根治,却也不会影响日常生活了。所以能让熊谷这么捧在手里怕摔了的情况,再联繫当初去京城之前陆紫透露的在备孕的消息…… 熊谷自从得知这个消息之后内心的喜悦就没有停止过,此刻被欧姆一语道破更是直接露出了傻乎乎的笑容来:「嘿,小师弟你真厉害,一眼就看出来了!」 「恭喜呀,这真的是一件大喜事!不过师姐你既然是双身子的人了,怎么还上山庄来,太危险了。」欧姆是没有生育经验的,史莱姆这个种族的「生子」也就是从身体里分裂一部分出去,可以说是星际时代少有的「轻松」了,大概也就只dy他们这种系统数据的才能「有得一拼」。但是他是见识过阿曼达生育小猎豹的,也在每年的两次大迁徙中见过许多的动物生育的艰辛…… 总而言之,孕妇最大。 熊谷点头如捣蒜,正要开口说话,就被陆紫截住了:「我说你们别把我当做那些泥娃娃呀,我以前还跟着大熊哥出入山林,还不是一样没事儿。」对于这个终于来到的宝宝,陆紫自然也是万分珍惜的,但她也知道每天要有适量的活动,不能真的当猪仔躺在床上。 不说这个还好,一说这个,熊谷就满腹哀怨:「之前的确是我没有本事,所以只能辛苦阿紫跟着我到处奔波。」 阿紫一看熊谷这个态度,也不敢再让他感到为难,连忙道:「好叭好叭,我绝对不会勉强的。」 在欧姆回来之前,陆紫已经给涂宗钦做了检查,小傢伙现在基本上调理得七七八八了,因此他们也不打算久留,人家小两口刚回来还有很多收拾歇息呢。 送走了熊谷和陆紫夫妇俩,欧姆和涂宗冶坐在椅子上,看着已经吃饱了并且由阿全带上来的黑脸大汉们。 「大、大王,您没说您是县令夫人啊?」大概是吃饱了胆子也大了,尖嘴猴腮的青年搓着手,有些侷促道。 他们原本还以为是跟着老大走上绿林好汉的巅峰呢,结果一转眼就跑到县衙里来了……这不是自投罗网吗? ※※※ 这次护着涂宗冶来此地上任的护卫们还有一个任务就是将清水镇原县令的乌纱帽给摘掉。 清水镇的县令本来就是个中饱私囊的傢伙,在家这只护卫队本来就是从京城而来,根本没有浪费一点时间就办完了这件事。 而在这个县令的乌纱帽摘下后当天下午,涂宗冶就走马上任了。 时原县令在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还高兴的很,和师爷他们商量着等涂宗冶回来的时候该怎么套关系拉近乎……只是没想到,对方一回来就直接把县令和师爷干掉了! 那快刀斩乱麻之势让县令连声「冤枉」都没爱来得及喊! 正所谓上樑不正下樑歪,有那样一个满脑肥肠的县令,底下的人也没两个办事的。 原来的衙役也都是一群狗占马槽的,穿上衙役的服装还勉强像那么回事儿,但是一旦脱下来,就和街上那些地痞流氓无异。 因此涂宗冶没有半点含煳,当场就让他们脱下了身上的那层官皮。 这些人还想反抗闹事,可一对上那些从京城来的官差们就跟耗子见了猫似的,蔫了吧唧根本不敢冒头。 涂宗冶也不担心等这群护卫压着县令上京城秋后处斩离开后会压不住这些地头蛇,要知道……他当初可是将把控了大半个朝廷的,这区区清水镇,还真不会让他有头秃的感觉。 换掉的衙役涂宗冶也没打算重新张贴布告招揽,而是直接换上了他的人手——他可不愿意再把时间浪费在和新衙役的磨合上,而且谁知道新招来的人会比自己手里训练出来的更好? ※※※ 此刻欧姆吃饱喝足,懒洋洋地一点儿也不想动弹,于是示意涂宗冶开口。 涂宗冶就像是有皮肤飢ke症一般,一边握着欧姆的手在掌心里搓揉,一边开口道:「孙吴,你是有秀才功名在身?」孙吴便是那黑脸大汉的名字。 孙吴就是因为他过于彪悍和粗野的外表,导致他后续的科举之路频频受挫,以至于他空有满腔才华最后只能落魄到落草为生。他所在的小渔村很穷,当初是举全村之力供孙吴读书,本来就指望着他考上举人到时候好扒拉一下村民们,最后得知这个结果,失望是有,却也没有怪孙吴——毕竟当初是他们自愿的,这个结果他们也还承受得起。 但是随着两场海啸,而朝廷的赈灾粮食迟迟不乏,眼看着村子里的小孩儿和老人都饿得要升天了,孙吴干脆心一横去占山为王,做起了劫道这样的「无本生意」。 说来也巧,孙吴所占领的山头,正是当初欧姆来到这个世界收拾的那拨劫匪们留下来的,而所谓的虎头寨的所有「匪徒」也都是孙吴所在的小渔村的村民们。 这也侧面说明了之前清水镇的县令有多么的尸位素餐,治下的一个小渔村完全荒落了,却完全没有半点察觉。 第134页 涂宗冶在面对孙吴的时候可没有面对欧姆的半点温情:「我也不和你废话,我虽然现在是清水镇的县令,但之前的衙役班子我全都解散了,所以现在手底下没有多少可用的人,你要是觉得你自己有本事,师爷这一职位就由你来做如何?」 涂宗冶并非是突发奇想,也不是手上无可用之人因此随便抓一个来滥竽充数。 这年头,读书识字的人不少,但是真正能学以致用的的却只有那么一小撮。 正好,孙吴就是那一小撮里面的——涂宗冶还记得在前世自己曾经三皇子的幕僚们那儿见过他,大概是因为对方那黑壮的外表,所以时隔多年之后,自己居然还能找到关于对方的一小片记忆。 只不过那个时候他是又黑又丑,还特别的阴郁,孤身一人,不爱财不爱色,就像是一条潜伏在阴影里的毒蛇,随时都有可能蹿出来一口致命——不过下场也不太好就是了,明明是三皇子的幕僚,最后听说死因却是因为刺杀三皇子。 涂宗冶不欲深究上辈子的恩恩怨怨,他只知道这个人能为他所用,那就够了。 庆朝的师爷并不是官,但是他们办的都是重要的官府公事。 他们兼任着顶头上司的亲信、智囊、私人助理等职位,上司则将他们倚为左右手,委以重任,不可或离。 他们本身虽然不是官,但是所他们手中掌握了相当一部分官府的实际权力,虽说是佐官以治,实际却在很大程度上是代官出治。 因为孙吴的外貌,若是要自己出仕基本上没可能了,若是能做师爷,绝对是他最好的选择。 孙吴本来以为对方是要嘲讽他,也做好了心理准备,谁知道对方朝自己扔了个大馅饼,咬一口,还是肉馅儿的! 他罕见地呆愣在原地,一旁那尖嘴猴腮的青年却生怕错失这个机会,忙不迭地答应了:「没问题没问题!我表哥别的不说,做师爷肯定比原先那个黄狗头要厉害!」原先的师爷姓黄,因为只会趋炎附势仗着手里有点儿小权力就欺压百姓,所以私底下都叫他「黄狗头」。 「他还是你表哥呀?」欧姆有些好奇地看着一眼孙吴和青年的外貌——人类的基因真是太强大了。 尖嘴猴腮的青年害羞地摸摸后脑勺:「我读书就不行了,嘿嘿。」 ※※※ 实在是时间不等人,因此孙吴很快地就走马上任了,而虎头寨的其他人也没有被遣散——欧姆既然说了要收他们当小弟,自然不会只是说说而已。 于是在接下来的三个月里,欧姆带着他的小弟们几乎是踏平了清水镇周围所有的山寨、水寨,手下也越来越大,最后成功晋升为清水镇最大的土匪头子山大王。 「身为一方父母官,但是自己的夫君却是一个山贼头子,会不会给你脸上抹黑啊?」深夜运动之后,欧姆压在涂宗冶身上,眨巴着眼睛,故意问他。 涂宗冶看着在夜色之中闪闪发亮的眼睛,一双大手不老实地在对方有些汗津津的腰窝和光滑的背部摸来摸去:「什么抹黑不抹黑的,我都是你的压寨相公了。」 欧姆被逗乐了,就像是恶霸调戏小媳妇一样勾住对方脖子,在对方嘴边吧唧亲了一口:「哈哈哈!没错没错,压寨相公是要用来疼的!」 涂宗冶眸色一暗,抱着欧姆的细腰一个翻身:「那大王可得好好『疼』我。」 又被屏蔽了dy:啊,不是很懂你们这些现充的思维,柠檬使我快乐。 第70章 未婚夫第三十天 在涂宗冶他刚上任的时候, 虽然大刀阔斧地将县衙进行了整顿, 解散了原来的领导班子, 迎来了不少百姓的观望,却并没有在他们心里留下太深的印象。 无他, 一般县令三年一换,庆朝成立以来, 清水镇的县令从来没有连任的,而这些来这儿的县令无一例外, 无论当初是多么的踌躇满志,到最后都会被清水镇最有钱的陈家给同化了——没有同化的通常都呆不满三年。 因此对于在这儿的百姓们来说,县令是谁对他们并不重要,也不会影响他们的日常生活,反正都是剥削, 他们只希望这个县令不会比上一任更坏。 也有人认出了欧姆——毕竟欧姆第一家鲸楼就是在清水镇开的,且一直到现在都开着, 但就算如此, 老百姓们也十分的麻木。 诚然, 鲸楼的出现让他们的生活变得好一些了,那些出海捕捞的奇形怪状的海鲜也有了销路, 他们也可以跟着鲸楼给出的一些个简单的烹饪方法将原本以为不能吃或者不好吃的食物烹饪方法填饱自己的肚子,可是这点改变对他们整个群体的生活水平并没有什么提升性的改变。 他们更害怕涂宗冶当官, 欧姆经商,有权有势又有钱,会不会成为另一个陈家, 或者说……与那陈家沆瀣一气。 陈家也是这么想的,和那些贫民们不同,陈家坚信涂宗冶和欧姆会和他们合作,毕竟,他们都是从京城那繁华之地而来,涂宗冶在没考上状元之前,他们也是有往来,当初成亲的时候陈家可是送了一盒又圆又大的珍珠! 别看只有一盒,价值可是起码上万。 因此陈家表现得很矜持,就等着涂宗冶表示他的「诚意」。 有句话怎么说的? 强龙不压地头蛇。 比起那被押解进京的县令,陈家才是清水镇的土皇帝。 第135页 ※※※ 陈家一直按兵不动,以为涂宗冶想要在清水镇坐稳县令的位置就要投靠他们,却不想涂宗冶是个狼人,根本不和他们虚与委蛇,直接就准备动手。 陈家在清水镇一向作威作福,甚至老百姓们都认定陈家的钱财来源主要就是私吞朝廷的珍珠——在庆朝,珍珠和盐和铁一样,都是由朝廷掌控,走私盐和珍珠都是要株连九族的重罪。 可是到目前为止,却从来没有任何一人找到相关证据,陈家也一向是戒备森严,若是硬闯绝对不行。 于是,已经是山大王的欧姆便和他的压寨相公联合演了一齣戏。 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陈家遭遇了附近山头强盗的疯狂洗劫——虽然因为因为反应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可是陈家的大门围墙这些都被破坏,甚至不用出门都可以从院子里面看到大街外头! 可见这些匪徒是多么的丧心病狂! 若是以前,那些个水寨山寨里的就算再嚣张都不敢对陈家动手,但是偏偏清水镇这一片儿的强人都被欧姆给收编了——听话的就收下来当小弟,不听话的就直接狠揍一顿扔到山坳里去砍红樟树,锯木头,做苦力! 若是手上沾有人命的,那便由涂宗冶的那些人手待到暗处关押起来,待此间事了,便论罪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别看欧姆和涂宗冶私下互相调侃山大王、压寨相公,但实际上欧姆做的这些事情并没有宣扬出去——毕竟欧姆还是要顾及涂宗冶朝廷命官的身份。 是以陈家完全不明白那些个匪徒怎么会狗胆包天居然敢下手! 更猝不及防的时,虽然没有出人命,但是夜里的这一通大闹完全隐瞒不了,因此一大早涂宗冶便让捕快们全体出动来调查案发现场了,甚至为了表现对陈家的重视,涂宗冶还带着欧姆一起来了! 陈家人:……(╬◣д◢)。 ※※※ 陈家的确是靠走私珍珠赚取了巨额的利润。 别看清水镇小而偏僻,大部分普通民众都是勒紧裤腰带吃了上顿儿没下顿儿的穷酸,但是陈家的富有哪怕是放到京城也算得上是中等的,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们私底下养着一批採珠人。 採珠人,顾名思义就是专门採摘珍珠的人。 作为土皇帝的陈家,祖上也是採珠人。 沿海地区普遍都比较贫困,没有田地种植,在打渔不能填饱肚子的时候,他们只能通过採集珍珠这份工作养家餬口。 这种方式叫做「耕海採珠,以珠易米」。 不过受时代和技术的限制,採取珍珠只能靠採珠人憋气下潜好几百米翻找,收穫率极低。 同时也因为这样,物品越是稀缺,越发显得珍贵。 可以这么说,珍珠是庆朝公认的权力和奢华的象徵。 在庆朝,民间的老百姓们是不可以私自採集珍珠的,为此还有专门的机构来管理这批人。 这些採珠人一旦加入,终身不可以退出,谁要是私自逃脱,抓回来立马处死。 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正是因为原本从事这一行业,因此陈家深谙其中的潜规则,在京城的贵妇们以能佩戴一颗小手指头大小的珍珠为荣时,这陈家的夫人小姐们是髮钗、耳环、项鍊上的的珍珠都是最小都是小指头大了。就连她们的贴身丫鬟都有米粒大小的珍珠首饰。 不过除了这些明面上的珍珠,陈家人并没有显露更多。 他们把那些私底下收集的珍珠藏得极好,只有歷任当家的才知道藏匿地点,正所谓天知地知我知你不知。 偏偏他们遇到了欧姆。 dy的帮忙,在头一天潜进陈府的时候,欧姆就扫描到了整个房屋的底下百米深,因此在陈家应付着在他们看来看不懂眼色的涂宗冶时,四处转悠美其名曰「搜寻线索」的捕快们那边便接二连三地响起了惊唿声。 天啊!谁能想到这院子里的水井中距离井水水面三米高的侧面有个一米左右宽的暗门,暗门还可以打开,里面藏着一条暗道! 最让人惊讶的是,这暗道还连接着地宫,地宫里面都是一颗颗圆润发光的珍珠,整整齐齐地堆在箱子里! 光是粗略一扫,就起码有上千颗! 陈家家主在暗门被发现的时候就心里咯噔一下暗道不好,本来想使眼色让手下转移,却不想突然被嘴里说着好奇的欧姆撞了一下,整个人就动弹不得了。 错失了最佳时机,他们家好几代人辛辛苦苦隐瞒的财富最终暴lu在众目睽睽之下! 他还不知道自己突然口不能言身不能动是欧姆撞过来的时候使用了史莱姆的天赋技能麻醉,还真以为是自己惊怒过度一时无法反应。 ※※※ 陈家的倒台让清水镇的老百姓们弹冠相庆,却也让夏州的一些人人心惶惶。 不过涂宗冶在收拾掉了清水镇的土皇帝之后,并没有就如他们所想的那样往青天大老爷的路上走去,而是守着他那清水镇的一亩三分地,这让夏州的一些原本打算若是涂宗冶不识相便要好生「招唿」他一下的人心里松了一口气——毕竟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想和官斗。 清水镇的老百姓们可不管涂宗冶要不要两袖清风,只要知道涂宗冶能让他们过好日子就可以了。 欧姆和涂宗冶也没觉得收编了周围的匪徒,干掉了陈家就可以高枕无忧了,涂宗冶是没有什么为国肝脑涂地、鞠躬尽瘁的忠臣思想的,但是这并不妨碍他想让清水镇变得更好,让他和欧姆生活得更加舒适。 第136页 鑑于採珠这个行业是受朝廷管控的,却又是清水镇唯一的支柱产业,在有关于开海运的旨意没有下达的时候,涂宗冶只能想办法发展採珠的这个行业。 最好的办法就是人工养殖珍珠。 其实在庆朝已经有过人工养殖珍珠的记载,可无奈成本太高,比起花费大量的精力、财力和时间去研究如何养出珍珠来,还不如多养几批採珠人去採集天然珍珠——在这个时代,贫苦百姓的性命就是这么不值钱。 但是欧姆却有办法提高人工养殖珍珠的成功率。 当然,为了不破坏这个世界的平衡,他不可能一下子就拿出已经成熟的研究成果。 而且比起人工养殖珍珠,欧姆觉得开放海运让清水镇的经济活动起来才更能解决问题。 好在他们并没有等太久。 ※※※ 永和二十九年开年,京城就发生了一件震惊朝野的大事。 三皇子和四皇子妃在她的生日宴上搅和到了一起,并且在两人最xx的时候被四皇子以及其他与会来宾们亲眼撞破! 皇帝得知消息之后雷霆震怒,直接将四皇子妃给下了大狱,三皇子也被施以鞭刑,并罚禄米一年,禁足府上。 本来只按照这件事情来看的话,应该就到此为止了。 可是别忘记了三皇子可不是普通的宗贵人家,本来几个成年皇子私底下就暗流涌动,好不容易唿声最高的三皇子捅了这么大个篓子,其他的竞争者不趁机落井下石,那不就愧对他们之前那么多日子的明争暗斗了吗? 于是好几个皇子连番发招,让本来就没想到在阴沟里翻船的三皇子应接不暇,没有时间去遮掩就被呈上了御案,安排得明明白白。 皇帝直接被气晕了! 他是知道自己那几个成年的儿子都不是省油的灯,却没想到他本以为性格最温和的老三私底下还藏着那么多不堪入目的真面目! 贪污、受贿、拉拢大臣、草菅人命、豢养私兵…… 可以说,皇帝忌讳的事情他几乎都犯了个遍! 一时间,皇帝心灰意冷,原本强壮的身体在醒来之后都肉眼可见的衰老了几分。 不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皇帝本来就是个「爱欲其生恨欲其死」的性子,就连自己的亲骨肉也都是「一视同仁」,因此在发现自己被蒙蔽了之后,他直接就叫金吾卫将还在府上禁足养伤的三皇子给拖去了宗人府,并且非常冷酷地在查清他的底细后削掉了宗籍,贬为平民! 不仅如此,他的母妃也被打入冷宫,原本颇受宠爱的十一公主也受到牵连。 更不用说三皇子的外祖家、妻妾的娘家……基本上牵扯了近三分之一的朝廷官员。 皇帝处理起来毫不含煳,完全不带心软的。 这一杀伐果决且六亲不认的处罚结果让三皇子一脉从即将到达顶峰的高度直接跌落谷底,更是震慑了其他本以为干掉了三皇子就要轮到自己出头的其他皇子们。 皇帝用他的手段告诉了所有不安分心思的儿子们——你父皇永远都是你父皇! ※※※ 虽然清水镇距离京城太远,但因为涂宗冶和欧姆在京城开有鲸楼,因此对这些「皇室丑闻」也知晓了个七七八八,等到一切尘埃落定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快两个月,欧姆他们这儿也又一次进入了夏季。 距离涂宗冶上任县令已经过了一年半,时间看似很短,但是在清水镇这个小小的地方发生的变化却可以说是翻天覆地。 最明显的那便是人的精神状态了,虽然走在街上的百姓们的衣服上依然有补丁,但是他们每个人都容光焕发,眼睛里带着希望的光。 来到清水镇的那两位「钦差大臣」在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内心对于接下来要见到的涂县令自然也是越发的期待。 可是在涂宗冶看来,这两个人完全是不速之客,可是他却不能真摆脸色:「四殿下,明日公子?」这两个人不好好在京城呆着,往这偏远的小县城跑什么? 第71章 未婚夫第三十一天 欧姆对于这个四皇子有点儿印象, dy提供的那个小说背景中, 女主角身为考古系的学生, 对于庆朝的这段歷史颇为了解,对于自己居然极有可能变成了那位静贵妃一开始是非常抗拒的。 而且因为她自诩为新时代的女性, 对于皇帝后妃众多非常不满,想要的是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生活, 因此她一开始并没有打算遵循歷史和年纪已经可以做主将爸爸的皇帝发展点儿什么。 但她就是由光环体质,虽然避开了皇帝, 却依然有好几个皇子以及世家公子对她的与众不同表示了非一般的兴趣——皇子的伴读们都是世家公子,且作为女主角,怎么可能一直老实待在后宫之中呢? 在女主角前期的剧情中,和她关系最好的就是温文尔雅的三皇子。 这个四皇子也是拜倒在女主角石榴裙下的一员,只不过因为他个性冷硬, 为人沉默寡言,出身低微且没参与夺嫡之争, 因此并没有和女主角发展出什么来。 唯一的交集, 就是有个剧情是女主角前期和身为男配的三皇子闹了不小的矛盾后, 差点嫁给四皇子。 只不过在剧情中,女主角这个时候已经不可避免地与皇帝相遇了几次, 而且每次都是她用现代医学的知识救了皇子/公主/后妃,出色的医术以及和不同于其他女人想要往自己身边凑的清纯不做作的态度这让皇帝对她上了心。 第137页 然后在女主角一次醉酒之后, 被皇帝给睡了,四皇子自然就不了了之。 谁知道这一世没有了皇帝横插一脚,这对儿居然真的成了。 只不过让欧姆没想到的是, 女主角不愧是女主角,哪怕为人妇之后这美丽光环也是常人无法抵挡的,这才完婚不到半年,就和三皇子藕断丝连、重新搅和在了一起。 无论如何,遭逢如此人生大变,欧姆以为会看到一个沉郁落魄不得志的男人,谁知道,出现在他眼前的人,脸上的确是没什么表情,但是眼睛里却十分明亮。 这种眼神,怎么都不该出现在头顶青青草原的人的身上吧? 这种疑惑只存在了没多久,当欧姆注意到对方时不时就投注在他身边的明日公子的身上的时候,身为「过来人」的欧姆一下子拨开了脑海中的迷雾。 明日公子正是四皇子从小一起长大的伴读,其父为礼部侍郎,他为家中二子。 他为人温文尔雅自幼喜好弹琴作诗,只可惜在一场高烧夺去了他的嗓子,不过他却并未因此一蹶不振,在十五岁时一篇《明日赋》被当时文人竞相追捧,因而得雅号明日公子。 在明日公子失声之后,按道理本来就应该撤去他的伴读之职,但四皇子却一反常态,极力坚持非他不可,因此两人之间的情谊远非一般的皇子和伴读可比。 现在看来……这两人之间的默契和眉眼互动,欧姆大概明白了为什么在剧情之中四皇子和这位芝兰玉树的明日公子和女主角互动甚少了。 ※※※ 当然,别人的私事和感情这些不是欧姆打算插手的,而四皇子和明日公子也不是出来散心,而是有正事。 在皇帝以雷霆手段清理了三皇子一脉,同时对朝堂进行了部分换血之后,他力排众议,宣布了开启海运一事。 彼时朝廷众臣还沉浸在「小地震」中恍恍惚惚缓不过神来,勐地听到宣布这件事,竟然都没能第一时间上奏。 远在京城的事情欧姆和涂宗冶都不打算插手,但是这既然海运的圣旨下达了,那么就意味着,他们可以按照之前的计划大刀阔斧的开始了。 为此,皇帝还设置了专门从事航海贸易的管理机构——市舶司。 而庆朝的市舶司第一责任人,正是这位无心皇位的四皇子。 根据后世《庆朝海纪》中的记载:「永和二十九年十一月,帝命四子为夏州市舶司右威卫总督,与波斯僧等广造奇器异巧以进。」 不过,现在才不过八月时节,距离第一次贸易往来还有约三个月的时间。 ※※※ 「因为海洋深不可测,且广袤无边,因此不能像是一般的江河湖海那样进行事先的全面性勘测,故而对于季风、地理、天文导航、海洋潮汐等方面必须要有专门的技术人才进行记录和研究。」 能坐到丞相的位置,就说明涂宗冶不是徒有其表的。虽然前世一直要到二十多年后庆朝才会开放海运,但在这之前皇帝也是做了许多的研究和铺垫,作为皇帝的心腹红人,涂宗冶自然也是没有错漏每个环节。 因此当旨意下达的时候,他能第一时间就做出最快且最全面的安排。 事实上,曾经名下资产远超国库的涂宗冶前世比任何人都要先发现海运中的暴利,这一世他也早早地将目光投向了那一片无边无际的汪洋大海。 最让他觉得喜悦的是,欧姆也看出了海洋中的价值。 从一开始的鲸楼,到后面陈家倒台后与珍珠司联手进行人工养殖珍珠的研究,以及给涂宗钦制作香樟木船模……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都体现了他们夫夫在这方面的心有灵犀。 四皇子虽然身任此次海运的最高长官,但是对于涂宗冶的建议和意见却没有一条忽略——他是沉默寡言不善言辞没错,可是他的眼睛却没有瞎。 大概因为他基本上无缘于大位,无论是父皇他们还是那些异母兄弟们,在他面上都不会掩饰得特别完善。因此他十分清楚父皇对于涂宗冶这一小县令有多么看重。 就连子容(明日公子的字)都说涂宗冶是难得的将相之才。 既然连子容都这么说了,四皇子又不是那种刚愎自用的性格,自然对涂宗冶放权很大。 「那按照涂大人这么说,我们这市舶司想要『开张』还遥遥无期?」 「殿下误会了,方才下官说的各种专业人才要一时凑齐的确很难,但是除了这些学术性的,我们还有经验人才。」 「你是说……清水镇这儿的渔民们?」四皇子悟道,「的确如此,有什么比得上在海边世世代代生活的渔民们更懂海呢?」 涂宗冶:「不仅仅是渔民们,还有海贼。」 四皇子眉头一皱:「涂大人,你可知道你方才说了什么?」 「事实上,比起老实巴交的渔民们,那些风里来浪里去的海贼们对海的了解更甚,尤其是对暗礁、暗流、风向变化等等。」涂宗冶老神在在道,丝毫不觉得自己刚才说出了什么大逆不道之言。 事实上,如果不是欧姆将那水寨中的百来号人收编了,涂宗冶也不会想到,在小小的一个水寨之中,那些看上去流里流气无甚长处的水贼们居然个个都有一套对海洋的深入了解。 仅能够对各种「海中之地」因其形势的不同而赋予相应的地理概念,如「洲、岛、屿、苫、礁」等,还能据「海中之地」外形睹物状名,出现对景定位技术,如「海驴礁,状如伏驴」「槟榔礁,以形似得名」等。 第138页 如果不是欧姆,或许他会直接将他们给剿灭了。 若真是那样,才是极大的损失。 ※※※ 阿三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海贼,如果非要说有哪点儿不一样的话,那就是他和其他因为生活所迫而加入海贼队伍的不一样,他们家从爷爷辈开始就是海贼——可以说是祖传职业了。 也因此,阿三从小就对大海特别熟悉,憋气下潜六七百米不费劲儿,更是对方圆几百米的暗礁和暗流了如指掌,甚至还练就了一门绝活——光靠感受海上的湿度和风向,就能预告海上大雨和风暴,十说九中。 靠着这些,阿三虽没有当上头头儿,却也是三把手的位置——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三到底了。 阿三今年二十六,他从七八岁的时候就跟着水寨的人出海了——所谓的水寨,其实也是一艘修修补补的大船,只不过因为多年前某次飓风吹着卡在了一个海湾里头被底下的暗礁给固定住了不能动,于是那些个漂泊的海贼们便以此为大本营也算是有了个固定的「家」。 不过这一切在一个长相清秀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小青年到来时发生了改变。 鑑于当时发生的情况实在是太过于超出阿三的认知以及知识的匮乏,阿三无法用语言描述出自己的眼睛和内心所受到的震撼,但是面对他们水寨换头头儿,他是一丁点儿反对的意思都不敢表达出来。 后来在得知新老大是县令的那口子之后,阿三心里那「跟着新老大到处浪」的美梦泡泡一下子就给戳破了,每天最关心的事情就是掰手指头战战兢兢数什么时候是自己的死期。 这一天,终于来了。 和阿三一起被带走的是十几个同伴们,阿三懵懵懂懂地发现这些人好像和自己差不多,都是有一门绝活儿的。他以为是要被这儿的官府给集体处决了,可是等到他们脑袋上的黑布套子取走的时候,出现在眼前的却不是绞刑架和铡刀,更没有手握大刀砍头的红衣壮汉。 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他们从来没见过但是光看外表就气势磅礴的超级大船。 「咕嘟。」阿三咽了咽口水,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眼前这脖子仰酸了都看不到桅杆顶端的大船,只觉得自己的心口疯狂地跳起来,那怦怦怦的,比当初第一次扑倒他家那凶婆娘的时候还要快! 第72章 西幻第一天 阿三以为他的人生巅峰就是在他们寨子里的一帮海贼们之间坐到第三把交椅, 闲暇时光也做过美梦当他们一帮海贼的头头儿, 可就算到那种地步, 他手下能管理的也不过百来号人。 在他过了二十六岁生辰之后,甚至都已经做好了葬身大海的准备, 却不想,老天爷和海神在这个时候给他开了个玩笑……不, 扔了颗大珍珠。 现在的他,不仅手下管着两百号左右的人, 最重要的,是他有了一艘船! 虽然这并不是完完全全属于他,就像是那些庄稼汉租赁地主家的地种一样,需要每次出海回来都要交税——最重要的是,他是在为朝廷办事, 说出去多体面呀! 有生之年,他绝对没想过自己会从海贼变身为海军, 不仅跟着新老大去到了他以前从来没想过的遥远海域, 更和那些他从没见过的高鼻子蓝眼睛黄头髮的「野人」们做生意! 阿三甚至已经给自己儿子做好了人生安排——若是不争气呢, 就跟普通的渔民,在清水镇的官家打渔船上打工, 出海捕鱼养活自己和一家老小,若是争气……那就去参加海军, 像他老子一样! 像阿三这样的人并不在少数,虽然不一定都像他那么厉害出息,但毋庸置疑, 海运的开启,真正给了他们第二次新的人生。 在朝廷积极施行海外贸易政策和当时发达的海运事业的共同驱使之下,作为海船靠泊、补给、货物装卸以及集散站的大型航海贸易港迅速发展起来,夏州的清水镇作为最先也是最具代表性的港口,早已经不是当初那偏僻的小镇子。 不仅近海航行十分兴旺,远洋航行也十分发达,通航区域非常广泛。 靠着以清水港为首的沿海三大港口,上至百济,下至大食都与庆朝建立了相当密切的往来。 《永和外记》中有记载——装白糖、鹿皮等物,上通琉球,制造铜熕、倭刀、盔甲、并铸永和币,以资兵用。 并出现了「东西南数千万里,皆得梯航以达其道路」、「虽天际穷髮不毛之地,无不可通之理」等鼎盛局面的相关记载。 永和三十三年,有史官记载「帝寿,遣使嗢突刺来贡名马」,其他小国也屡至庆「贡方物」。 在永和四十年的时候,「海上丝绸之路」的发达程度已经超过了「陆上丝绸之路」。 ※※※ 在六十六岁的时候,欧姆离开了那个世界。 对于庆朝的人均寿命来说,六十六算是高寿了。 不过让他欣慰的是,自己离开的时候,比自己大两岁的涂宗冶还身体不错。 歷史上的涂大人在四十九岁的时候就被新皇赐死,但是在这个世界里,他和涂宗冶甚至经歷了三朝,不仅涂宗冶的名字随着海运的昌盛而被世人所知,连他也被庆朝人追捧。 不过和涂宗冶在海运上的政绩不同,欧姆是因为鲸楼、人工珍珠养殖技术、药到病除的医术而出名。 他们俩一生无子,弟弟涂宗钦不知道是不是受到哥哥们的影响,单身多年后也是和男子成亲,对方还就是熊谷和陆紫的小儿子——对,熊谷在这一世不仅有妻有子家庭圆满,而是还有两个儿子,两个儿子相差三岁。 第139页 陆紫对多子多福颇为满意,熊谷却害怕怀孕和生产对爱妻的身体造成损伤,因此在陆紫确认怀上二胎后,他面上喜滋滋,转头就偷偷拉着欧姆小师弟神色焦虑地问有没有不让自己让陆紫怀孕的方法。 虽然有些拗口,欧姆却明白了对方的意思,不过也对这大熊一样的师兄颇为敬佩,在这个世界这个是时代,主动要求结扎的男人估计是头一份。 言归正传,熊谷和陆紫虽然对于俩相差十岁左右的俩孩子居然走到了一起表示惊讶,但既然两小都是真心的而且他们看着长大的,最后也并没有过多为难。 只不过让他们没想到的是,这两人才成亲没多久,就出海去了。 其实涂宗钦的命运已经彻底改写了——无论是歷史上还是小说里,他都没有活过二十岁。 而在这个世界,他成亲的时候都快三十了。 曾经在涂宗冶的记忆中英年早逝的小小少年,长大了真的实现了他小时候「目标是星辰大海」的理想,成为了海军总督。 不过他在做了几年海军总督,并且灭了多年来不断骚扰的倭国后,没有留恋更高的职位,反而自动请辞,进入了远洋船队。 只因为只有远洋船队才能走到更远的地方,见识到更多的大陆。 虽然身为哥哥们,欧姆和涂宗冶都会担心,但是涂宗钦也不是当年那个小孩子了,因此在叮嘱了一番之后,还是随他去了。 不过让欧姆和涂宗冶没想到的是,涂宗钦把新婚的夫郎一起带去了! 啊……他们应该早有心理准备的,毕竟涂宗钦可是从小就带着小宝宝玩星辰大海的游戏的。 嘴角含笑离世的欧姆并不知道,在第二日为他入殓的时候,发现涂宗冶抱着他,也安然离世了。 ※※※ 在最接近穆拉大森林的小镇上,人们唯一消遣的方式便是去小酒馆喝一杯啤酒。 小酒馆就叫做小酒馆,因为小镇上只有这一家,开了许多年,所以在人们忙碌完毕说一句「晚上约起喝一杯」的时候,没别的说的,都是去这儿。 不过,小镇上的居民们生活水平都不怎么样,大部分都是穷苦得每天只能喝一碗清得可以照见人影的稀菜叶汤和拳头大小的硬邦邦黑面包——这还不是一顿的份量,而是辛勤劳作一天的份量。 因此本地居民来到小酒馆消费的频率比较少,经常光顾小酒馆并支持小酒馆不倒闭的,反而是那些外来佣兵、冒险者、法师们。 是穆拉大森林吸引了他们。 穆拉大森林作为这片大陆上最广袤也最神秘的森林,不仅有各式各样珍贵的草药,还有许多的魔法生物,用此来这儿的外来者络绎不绝。 只不过到目前为止,没有谁敢说完全走遍过,而那些过于深入森林内部的冒险者基本上都是有来无回。 久而久之,穆拉大森林就被这些人给披上了一层又一层的神秘面纱。 可是对于森林边上的小镇上来说,穆拉大森林从来没有太影响他们的生活,反而因为源源不断的佣兵、冒险者、法师们给他们带来了不少外快收入,所以小镇对穆拉大森林感情还是挺深的。 狐尼克是獠牙佣兵团中的一员,他们的佣兵团之前接了个任务,要去穆拉大森林里才能完成任务,兇险程度不是特别大,但是耗时比较长。只不过他们考虑到他们的佣兵团因为头一个任务或轻或重受了伤,实在是不敢再拿命拼,团长思虑一番之后,便还是接下了这个任务。想的是在穆拉大森林里可以试试看能不能猎到什么值钱的魔法生物,也可以顺便卖点钱。 狐尼克他们在穆拉大森林里呆了接近三个月,一个个出来的时候几乎都成了野人。 「艹,还好这次运气不错,猎到了几只三级火鼠,要不然就亏了。」 「朱克斯你是不会算帐吧,这个任务虽然赏金不多那我们也还是有赚头的,你还说有空多读点书吧。」 「我艹猞纶你……」 「朱克斯,猞纶,你们都少说两句,」团长发话了,「你们吃了三个月的草还有力气吵架?既然精力这么旺盛干脆再去抓两只疾风兔吧!」 一听到这个,刚才眼看着要打起来的两个立马偃旗息鼓,讪笑道:「团长咱们不是闹着玩呢嘛,而且兔子本来就跑得快,疾风兔的速度更是眼睛都追不上……」 「对,有那个精力不如去想想呆会儿交了任务去吃点什么大餐解解馋吧!」 「解馋?那不是还要等到离开小镇之后?天啊我现在肚子都咕咕叫了。」似乎是为了验证他的话,腹鸣声此起彼伏。 团长沉默了一下:「我们先取小酒馆吃一顿再回去交任务吧。」 「啊?小酒馆有什么吃的啊?」有一个发出一声哀鸣,不过他话音刚落肚子就再叫了一声,在众人的闹笑声中讪笑道,「好吧先填饱肚子,他们的面煳汤还是分量十足的。」 所谓的面煳汤,通常的吃法是将磨碎的面粉和麦粒放入水、肉汤或牛奶中煮沸,然后撒上糖。 别看这么简单粗暴的烹饪方式,但无论是肉汤、牛奶或者是糖可都代表着有钱人才能吃得起。 ※※※ 在吵吵嚷嚷中,狐尼克一众人终于离开了穆拉大森林的范围,往小酒馆的方向走去。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他们的错觉,怎么越往小酒馆的方向人越多呢? 第140页 一开始他们也只以为方向相同但是目的地不一定一样,可是凭藉他们比常人更加敏锐的听力,还是听清楚了他们压得极低的絮叨:「快快快,马上到开饭时间了,不然待会儿吃不上了。」 昂?这话是什么意思? 狐尼克和团员们面面相觑。 虽然是在偏僻的小地方就是只有那么一个放松的地方,但说实话,对于像是狐尼克他们这样稍微有点见识的佣兵来说,小酒馆实在是没什么出色的,无论是吃的喝的还是玩的,甚至空间也就那么一点,人稍微多点就感觉要挤爆了。 也就多亏这儿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仅此一家,别无选择。 「等等,我闻到香味了。」对食物最敏感的朱克斯耸耸鼻子,说完这句话,他闭上眼睛就往香味的源头冲过去。 剩下狐尼克他们沉默了一秒,然后全都不约而同地选择跟着朱克斯后面跑——都是多年的老伙计了,跟着他走绝对少不了好吃的! 沖鸭! 第73章 西幻第二天 欧姆这次在这个世界醒来的时候, 整个人是躺在铺满落叶的地上的。 因为发现自己这次体验的角色形象又是人类的模样, 因此他就dy将角色的过往经歷传递给他。 就像他作为区家小少爷那个时候一样。 谁知dy给他的只是一些苍莽的森林以及各种奇形怪状的动物的音像资料——如果不是能听得到风吹鸟鸣动物叫声, 他几乎以为自己是在看默片。 而且这段资料时间还特别的短,翻来覆去都是差不多的内容。 欧姆看着自己的白皙的双手, 看起来大概是十五六岁的样子,这个年纪, 总不可能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吧? 不过这个问题并没有困扰他多久,便很快被腹内飢鸣给打断了。 好在他醒来的地方正好是森林外围, 而森林外面就是穆拉小镇——对,和穆拉大森林一个名字。 大概是他无害且让人亲近的外貌很容易让人放下戒心,再加上他说话慢条斯理的,一笑眼睛就弯成月牙儿,特别乖巧可人, 尤其是容易激发女性的母爱,因此他不仅得到了小酒馆老闆娘的一顿免费餐, 还被允许留在这儿打杂。 ※※※ 穆拉其实是个广泛的地名, 因为此世界人类文化和思想的封闭, 同样的名字可能会被反覆使用。 像是穆拉大森林、穆拉小镇。 虽然穆拉小镇上只有一个小酒馆,外表看起来房子小、灯光昏暗, 但是小酒馆的接待者也还是男性的老闆,老闆娘主要负责后厨——其实这也是一种另类的酒馆文化。 因为在普遍的认知中, 若是一家小酒馆房子比较小、灯光昏暗、接待你的是老闆娘这种,一般和乡下自耕农家里吃的差不多,或者更差点。 这样的话, 那么收费也不可能高到哪里去,同时那些有钱的佣兵、勇者、冒险家们也不会来小酒馆消费。 通俗点来说,那就是「bi格」不够。 饶是如此,小酒馆也没什么特色可以吸引回头客的,来这里的客人们大部分只是因为小镇没有其他可以喝酒吃饭的地方了。 所以,为了利润和吸引客人,哪怕明知道自家老婆手艺不怎么样,老闆也没让她来做招待的工作——至于招小工?开玩笑,他要生意好到需要多招一个人的话,他还用让自家老婆做饭吗? 正是因为生意做得紧巴巴的,对于自家老婆居然招了个打杂的来,老闆一开始是并不情愿的。 只不过他很爱老婆,再加上他冷眼旁观着小子虽然瘦瘦小小跟个少爷似的,但是真干起活儿来却是半点偷奸耍滑也没有的,的确是非常懂事。 想起他们夫妻俩这么大把年纪了也还没有孩子,老闆也不是真的铁石心肠的人,想着不过是每天多做一个裸麦面包的事儿,便允许这个自称欧姆的少年留在了小酒馆帮忙——虽然的确没什么可忙的。 可是他万万没想到,他以为一个裸麦面包就能餵饱的人,其实对欧姆来说连塞牙缝都不够! 欧姆也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世界的角色会这么容易肚子饿,可dy又检查过他并没有什么身体疾病,思来想去,也只能归结于是大胃王体质。 这吃不饱的滋味可是非常难受,可是欧姆明白小酒馆的老闆夫妻收留他已经非常仁至义尽了,实在是不好意思表示我可以把你们俩一天的口粮都吃完还只有三分饱的真实情况给说出来,因此只能从其他方面想办法「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却不想,他这么一动手,倒是给小酒馆的生意带来了转机。 ※※※ 狐尼克他们毕竟是佣兵出身,真要行动起来那速度绝不会慢。 因此等他们赶过去小酒馆门口的时候,前面只有七八个人在那里排着队,而凑近了之后,那原本只是隐隐约约、若有若无的香气更是浓烈起来。 他们本来就比一般人的嗅觉更加灵敏,此刻被那说不出来的香气一刺激,只感觉哈喇子都要流出来了。 「朱克斯!快闭上你的嘴巴!」猞伦不满地开口,这傢伙!口水都快滴答到他的脑袋上了! 朱克斯「吸熘——」一声,却不和猞伦争辩,而是耸动着鼻子非常贪婪地大吸一口气,仿佛连空气中的那点儿香味都不放过似的。 狐尼克虽然也被这香气弄得心神不宁的,但是种族的天赋还是让他在这种时刻能分出一点儿神智,他注意到这霸道又浓烈的香气是从小酒馆门口的一个大锅里传出来的,那口大锅里是一种他从没见过酱黑色的汤汁……与其说是汤汁,不如说像药剂师熬煮的药水……不,那些难喝的要命的药水可没有这么好闻的味道! 第141页 狐尼克陶醉地吸了几口气,这才注意到随着锅里的汤汁咕嘟咕嘟冒泡泡,里面还有一些酱红色的东西翻来翻去。 而这个时候,排在他前面的一个陌生佣兵粗着嗓子:「三大块滷鸡肉,五个滷蛋,一个卤猪蹄!在这儿吃。」 「好的,请稍等。」清亮的声音响起,狐尼克这才注意到那冒着香气的大锅后面站着一个瘦小的少年。待他看清了对方的模样之后,忍不住诧异地眨了好几次眼睛——这细嫩的皮肤和澄澈的眼睛,难得不应该是呆在城堡里享受女佣和僕人服饰的小公子吗?不是他有偏见,而是对方的确和这陈旧吵闹充满着市井气息的小酒馆格格不入啊? 不过现实的情况并没有允许他想太多,后面的人已经在催促他了,因此狐尼克没有多打量对方,非常聪明地做了一次「学人精」:「我也要三块鸡肉和三个卤……滷蛋。」狐尼克有些疑惑,为什么要把蛋喊做滷蛋呢?难不成那个「lu」是一种烹饪方式? 至于猪蹄他没要,因为在他的印象中,猪肉一只带着一股难以去除的骚臭味,他实在是没有冒险精神。 前来排队购买的有进去小酒馆里喝酒配着吃的,也有直接在外面开动的,还有拿在手里边走边吃的——反正只是一些木籤子串着的,被带走了也不会可惜。 狐尼克他们的时间充裕,而且本来就完成了一个长时间的任务,因此他们一队人就鱼贯进入了小酒馆里准备点上酒放松一下。 小酒馆只有两种酒,一种是苹果酒一种叫做艾尔酒,艾尔酒也是老闆娘最拿手的。 欧姆在老闆娘的允许下尝过这个所谓的艾尔酒,通dy的资料分析,大概就是不加啤酒花的麦芽酒。 但因为没有啤酒花的缘故,酒很容易变质变酸,为了掩盖味道,艾尔酒里通常还会加各种东西。 不过艾尔酒的销量很好,因为性价比很高,稍微手里有点儿余钱的男人都愿意买来喝——艾尔酒口味偏甜,酒精度数极低。 相比之下,用苹果酿造的苹果酒的酒精度数要更高一些,受众面也大多数都是佣兵们。 狐尼克他们就是点的苹果酒。 这要是放在以往,狐尼克他们估计就先每人吨吨吨一人先干一大杯苹果酒下肚再说了。 可是这一回,他们都很默契地没去喝酒,而是目光紧紧地盯着自己手里的盘子。 狐尼克发誓,活到这么大,他从来没有发现过这些肉能散发出这么迷人的香气!加上又是他最爱的鸡肉,他没有犹豫,待坐定之后,便迫不及待地往嘴里塞了一块鸡肉,瞬间,从口腔里爆开的香气让他瞪大了眼睛! ※※※ 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这个世界的整体饮食水平并不高。 普通人一天只有一到两顿饭,大米极少,面粉也不算多,而且因为教会的原因,对于吃肉有着严格的规定——每周三、周五、周六、大斋期、和将临期都严禁使用肉类,仔细算一算,差不多一年中就有一半的日子不能吃肉,甚至连国王也必须遵守这样的规定。在这个时期,教皇的权力甚至比国王还要高那么一丢丢。 不过这样严苛的规定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却影响不大,因为他们一年中吃肉的机会也并不多,肉类对于他们来说,某种程度上可以算作奢侈品了。 不过底层人们也并非没有机会吃肉——基本上是野味,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什么都能打,因为土地以及土地上的东西都是属于领主的,因此他们只被允许打猎少数的野禽、野兔、穴兔。 小酒馆虽然是做生意的,但也不是有钱人更不是贵族,因此他们提供的肉食也都是这些野鸡、野兔。 可就算运气好猎到了这些,在老闆娘的烹饪手法下,味道也是乏善可陈的——这其中固然有一部分是老闆娘厨艺普通的原因,更大一部分是这儿饮食水平的落后。 小酒馆卖得最贵的菜是兔子肉汤,具体做法如下: 取野兔或穴兔剥皮,把肉从骨头上剃干净。 然后把肉切块与兔血直接放入锅中煮沸,然后取出放入冷水中。 之前煮肉和血的汤不能倒掉,加入洋葱末掩盖血腥和骚味,然后再次煮沸。 这个时候,就可以把之前在冷水中洗过的肉连同骨头放入汤中,再次煮沸。 上菜。 是的,没有任何盐味——毕竟在这个世界,盐也是十分贵重的东西,有钱人家甚至会专门摆一个盐罐来显示家里可以随便吃盐的富裕,但是小酒馆很明显是没有这种条件的。 不过因为大部分人都是习惯了这种淡而无味且略带腥气的食物,所以很少有人觉得他们的饮食匮乏。 直到欧姆将滷肉「发明」了出来。 ※※※ 等到狐尼克回过神来的时候,他的碗里已经空空荡荡,只剩下碗底一小滩滷水汁了,他舔了舔嘴巴,都无法回想起来那三块拳头大的鸡肉和三个滷蛋他是怎么吞下去的,好像脑袋里就一片空白,脑袋里就只有「吃吃吃吃」无限循环。 他有心想要再点更多,可是想起那公告牌上的价格,还是默默地按住了蠢蠢欲动的手,招唿一旁的老闆过来:「再给我来一个裸麦面包。」 裸麦面包是小麦粉和裸麦粉混合做出来的面包,比较粗硬也比较容易发酸,但是却十分填饱肚子——别看好像很寒酸的样子,但实际上这已经是中下层民众才吃得起的,更穷的人连谷物磨面做出来的面包都吃不到,只能吃用豌豆面以及各种其他豆子做出来的马面包。 第142页 从名字就能看出来,它其实也用来餵马。 狐尼克的裸麦面包很快便被老闆送了上来,狐尼克将面包撕开,然后开始蘸起碗底的滷水汁吃。 看到他这一操作,朱克斯都惊呆了:「尼克你也太狡猾了!」 狐尼克慢条斯理道:「你要愿意也可以跟着我学啊。」 朱克斯气鼓鼓——他本来就胃口很大,又好吃,刚才他光凭香气就点了一大碗,可稀里煳涂吃下去反而越吃越饿!他对自己的食慾比较忠诚,虽然觉得有点贵但还是打算再去要一份,却没想到已经卖光了! 卖!光!了! 朱克斯简直要发出一阵哀嚎,此时见到狐尼克的吃法,他倒是有心跟着学,可是……可是谁叫他太馋,直接连滷汁汤都一口干了呢? 「你们这儿还有什么吃的呀?」朱克斯一脸哀怨地看着被召唤过来的老闆。 老闆那和朱克斯有得一拼的胖乎乎脸盘子上挂着营业的笑容:「咱们这儿吃的可多了!黑布丁、棕面包、鳝鱼冻、腌鲱鱼、煮青菜、燕麦粥,客人您喜欢哪样都可以点!」 第74章 西幻第三天 听到小酒馆老闆一口气介绍了这么多, 朱克斯却完全没有被美食诱惑的意思。 毕竟对于他这种将领取的佣金大部分都花在吃上面的, 对小酒馆老闆口里的那些食物完全是闭着眼睛都能背出做法来。 所谓的黑布丁, 可不是什么甜点,而是实打实的菜, 而且还是那种混合包裹的菜。黑布丁并不是裸麦面包、葡萄酒那样,光听名字就知道是用什么材料做的, 黑布丁包罗万象,一般很多碎东西混在一起煮出来的, 一般都是动物血跟燕麦、盐、香料混在一起之后,外面用一些材料,比如布啦、肠衣什么的包起来,然后扔水里煮。 因为动物血经过高温水煮之后会略带q弹,且会变色发黑, 这也是「黑布丁」的由来,同时也因为有盐和香料的原因, 价格也稍微偏贵一点。 至于棕面包, 价格就便宜的多, 其实棕面包的原料和裸麦面包差不多,只不过它的特点是必须趁热吃。因为一旦等时间长了变硬了之后, 就只能把它切片当盘子用了。 等作为盘子的使命结束后,就丢给猪吃,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也算是一点也不会浪费。 当然,这是小酒馆和稍微温饱的家庭的做法,穷苦人家是连这硬邦邦的东西都要混水组成煳煳, 吃上好几天。 至于鳝鱼冻,那真的是穷苦人家的菜餚了,它食如其名,就是鳝鱼熬煮出来放凉后形成的肉冻,没滋没味还冰凉凉。 不过鑑于穆拉小镇整体的经济水平不高,所以这道菜也是作为酒馆的供应菜餚。 腌鲱鱼不是用盐——毕竟盐贵,而是用烟燻,因此腌鲱鱼不仅黑乎乎的还带着浓厚的烟火气,干巴巴的没有鱼味儿,像是在嚼木柴。 还有煮青菜和燕麦粥,因为担心生吃蔬菜有毒,所以无论是叶子菜还是块根菜,那是经过了充分的熬煮,完全是烂成一锅煳煳。 而且依然是没有调味加盐的。 总而言之,这些菜基本上都是普通大众能吃得起且经常吃的,这要是放在以前,朱克斯考虑到小酒馆的整体情况,也不会多说什么。 可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 刚刚被那滋味复合、口感层层递增且香到骨子里的滷菜打开了味蕾和胃口,突然就膨胀了,一点也看不上这些干巴巴寡淡的东西了呢。 ※※※ 其实小酒馆老闆自己说出来也是没底气的。 这些菜其实以前都是他老婆做的,他老婆的手艺嘛,只能算是一般般,但是想着大部分农妇都差不多这个水平,所以老闆一直觉得得过且过。 可是自从欧姆做了饭菜之后,老闆也是不想再吃自家老婆的手艺了。 老闆娘对此很气愤,因此她决定每顿饭她都要多吃一点!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明明都是差不多的原材料,但是在有些人手里就真的能化腐朽为神奇呢! 「那,你们的滷肉没有了,汤总是还有吧?给我来一碗汤也行!价格可以你们来定!」朱克斯退了一步,觉得自己牺牲可大了。 谁知小酒馆老闆还是搓着手一脸为难:「客人,不是老汤姆不想赚钱,实在是那卤汤就是做滷菜的关键,少一点儿那都是要命的事情啊。」 一开始老汤姆也想过菜吃完了买卤汤也是一笔进帐,不过欧姆却告诉他滷肉的卤汤就是要留着的,而且留得越久,经过各种食材和时间慢慢厮磨、共同沉淀,出来的味道才越迷人。 他一开始还不相信,毕竟这种做法完全超出了他过去几十年的常识认知,不过在自己偏心的老婆眼皮子底下,他也只能无视客人们的诉求。 好在欧姆并没有说谎,和客人们不同,老汤姆这一个多月来基本上天天都要吃一点滷肉,自然是非常清楚现在的滷肉滋味比起欧姆刚调制好的时候要更加香气浓郁,只需闻到味道就口舌生津。 于是老汤姆比欧姆还要珍惜那一锅卤汤,要不是他要招待客人的话,他都恨不得自己去卖滷肉——因为欧姆每次卖出去的时候,滷肉上面总要沾上一些汤汁,实在是让他心痛极了。 对此老闆娘表示:老头子抠门怎么办?骂一顿就好了。 ※※※ 朱克斯他只是想吃美食而已,并没有打算断掉别人的财源,自然面对老汤姆的这番说辞,也只能罢了。不过同伴们眼神交流了一番,都不约而同达成共识——明天再出发,到时候多买一些滷肉带走路上吃! 第143页 对于这个佣兵小队的打算老汤姆并不与欲深究,等到他在酒馆里转了一圈发现暂时没有需要他招唿的了,就抽空转去了厨房。 一关上厨房门,老汤姆脸上那为难的神色就立马消失了,他以和自己那胖胖的身体完全不相符的速度奔向小餐桌,不出意外地发现了满满一盘酱香浓郁、色泽油亮、鲜美酥软又入味的滷肉——这是欧姆留给他们仨自己吃的。 在厨房最显眼的地方,那被欧姆搬进来的大锅之中,滷水咕噜咕噜的翻滚着,在炖煮过程中散发出醉人香气,欧姆还在给老闆娘解释:「……像这样,一旦滷水的水位线下降到这里,就要添加足够的高汤,不然汤汁过浓滷煮出来的味道就会带上苦味。」 「不过就算是高汤,本身的味道也比滷水要寡淡许多,所以每次加了高汤之后就要先加一些比较肥的肉卤一次,让滷汁的层次更加丰富和融洽,加汤后滷的肉因为味道是被煮出去而不是熬进来,因此味道可能不会那么完美,建议自己吃掉就可以了。」 老闆娘丽萨正在认真听着,眼角余光却注意到老汤姆已经取往桌子上伸手了,连忙大声道:「嘿当家的你怎么能先偷吃呢!」 老汤姆被抓了个正着,讪笑着,一大把年纪也挺不好意思的,却不打算放弃到手的美食,将刚刚夹到的一只鸡翅胡乱吹着气,迫不及待送往嘴里咬一口。 香浓的汁水瞬间在嘴里迸出,一口咬下去,鸡肉酥软嫩滑,酥软的肉肉爆出满嘴的汁水,鲜香的味道满满占据整个味蕾——就是这个味儿!他吃再多也不会觉得腻!嗷,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好吃的味道!他过去几十年都白活了! 老汤姆唿啦几口就搞定一只鸡翅,见丽莎柳眉倒竖,连忙将碗里另外两只大鸡腿一人一个递给丽莎和欧姆:「我这不是怕冷了味道不好嘛,那不就可惜了嘛。」 「睁眼说瞎话!小欧姆做的热有热的好吃,冷也有冷得滋味,你就是馋得慌!」丽萨毫不留情地揭穿了自己丈夫蹩脚的藉口,夺过他手里的鸡翅大口咬下,顺势将另一只鸡腿递给欧姆。 欧姆却摆摆手:「丽萨婶婶你和汤姆大叔吃吧,我还不饿。」 「他都已经吃了鸡翅了!这块肉该你的了!」丽萨很霸气地拿过两只鸡腿,非常豪迈地凑到了欧姆嘴边,「小欧姆,你多吃点儿,瞧你多辛苦,怎么一点儿都不长肉呢!」老闆娘很怜惜地看着他。 欧姆看着身材过于丰满,有两个他那么宽的老闆娘,沉默——我实在不忍心告诉你我就是传说中的光吃不胖的体质啊,而且真的要敞开肚子吃的话,那饭量我自己都害怕。 说来欧姆也觉得奇怪,他很清楚自己在这个世界的身体不是史莱姆,却也隐约感觉到自己不是人——虽然他的外表和人类一模一样,不过在看到头顶一双红色狐狸耳朵的兽人佣兵狐尼克他们,还有皮肤绿油油的哥林布,以及身上布满鳞甲但是却靠两条后腿直立行走近两米高的蜥蜴人后,他觉得就算自己不是人类也不打紧。 反正之前无论是什么种族,现在他自己是史莱姆就行了。 「不过,小欧姆啊,你现在将这个交给我了,你是打算离开了吗?」丽萨有些担忧地问道。 欧姆回过神来,对着胖胖的妇人面上的关切之色,笑道:「暂时还没有这个打算,我还得麻烦丽萨婶婶你们收留我一段时间。」 「不麻烦不麻烦,」丽萨还没有说话,老汤姆就忙不迭地开口,「说实话我们小酒馆生意能这么好还多亏了你呢!所以你想在这儿住多久都行!」 丽萨闻言,给了老汤姆一个「这态度还算像话」的眼神,然后对欧姆道:「就是就是,婶婶只是担心你把这门手艺教给我了,对你……」 欧姆装作没有看见夫妻俩的眼神交流:「不用担心,丽萨婶婶,我可不止这一门手艺。」 「还有新的?」老汤姆的眼睛下意识就亮了,「是什……嗷?!」话还没出口,就被丽萨给掐了一把,于是他怂怂道:「没、没事,当我没说。」 欧姆笑:「没关系的,本来也还是要汤姆大叔你们帮忙的。」 ※※※ 欧姆并不打算一直做滷肉。 欧姆不记得是谁曾经说过一句话——不想死的话,就要吃,既然要吃,那就得要好吃才行啊。 曾经作为史莱姆的欧姆对于这话没什么感觉,但是自从他能够尝到味道之后,对这句话就感触颇深了。 虽然他现在的大胃口让他对食物的侧重点变成了量,但这并不代表他不追求质了。 庆朝的科技经济水平不甚发达,但是百姓们对于美食的追求却是从来没有变过的。 尤其是后期欧姆将海鲜加入了百姓的餐桌之后,那些个颇有追求的大厨们便在此基础上又进行了更多的传承和改进,等到他离开那个世界的时候,菜系已经非常丰富了。 欧姆在厨艺上并没有太多天赋,更多是按dy收集的数据化菜谱照本宣科地制作,用他后来遇到的一个名厨的话来说,就是「新意无穷,却情感不足」。 欧姆是不知道做菜要如何融入情感啦,不过他的那自认为一般的手艺,在这个世界里倒是混得风生水起。 因此他也生出了那么一点壮志豪情来。 但是因为这个世界的很多粮食蔬菜水果他都不甚了解,因此就算想要一展拳脚,却也颇有几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感觉。 第144页 他当初选择做滷肉,也是因为这儿的烹饪方式除了烤就是煮,而是还是那种就加水煮,最多有条件的撒点儿盐和香料一起煮的那种。 这是没办法的,烹饪方式受制于烹饪材料,没有酱油没有调味料,连炒锅都没有,环境可以说非常险恶。 这个世界不仅食物匮乏——其实吃得到很多的但是人们普遍认知能吃的很少——而且烹饪器具也是寥寥无几并且外形怪异,什么肉锤、肉锯、断膝器……看着不像厨具,反倒像是刑具。 因此欧姆就打算另闢蹊径,在熬煮了滷汁之后,再进行新的烹饪方向——酱。 第75章 西幻第四天 欧姆曾经有幸和御膳房的御厨交流过, 他对其说的一句话印象深刻——酱, 为百味之帅。 虽然这说法可能有些夸张,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食物烹饪技法中, 酱汁的添加绝对是画龙点睛的一笔。 不过御厨对于酱并不算很推崇,因为他觉得五分的菜餚加上酱变成了七分, 可那是酱的功劳,并不能体现厨师的技艺和真本事。 但是欧姆作为对厨艺并没有狂热追求的普通美食爱好者, 对于酱的存在却是万分感激的。 欧姆还记得在他初初回到清水镇的时候,那五花八门的各种鱼虾蟹酱。 那个时候他是第一次尝到食物和调料混合在一起的繁复滋味,毫不夸张地说,在尝到那有些咸腥海潮味浓厚的酱的时候,绝对是惊艷了味蕾的! 哪怕后来吃的美食多了, 对比起来当时第一顿酱只是粗略制造的简加工食品,那种被打开新世界的感动的感觉依然深深印在脑海里。 有这样感觉的人并不止欧姆一个。 事实上, 哪怕后面清水镇人的生活水平随着海运逐步提高, 不仅有许多海鲜可吃, 内陆的一些菜肉也能享受,但是酱却从来没有退出过清水镇百姓的餐桌。 而且因为随着材料的多样化, 不再仅仅满足于用鱼虾蟹来作原料,清水镇本土的酱的味道也进行了飞跃式的改进。 甚至后来机缘巧合之下, 各种调味酱、蘸酱、下饭酱还成为了清水镇的特产之一。 在一次偶然的远洋航行中,经由一名船员的手征服了其他国家的味蕾。在欧姆离世的时候,庆朝的酱已经成为了与茶叶、丝绸、瓷器等被他国人民追捧的庆朝特产之一。 欧姆想起那个时候也有黄头髮绿眼睛高鼻樑的外国人, 和这个世界的本土居民长相差不多。美食无国界,既然在庆朝的时候能够引起他们的垂涎,想必在这个世界也会有酱的一席之地。 ※※※ 不过,在欧姆根据这个体验世界的本土调味料准备开始研究酱之前,还要先招待一下狐尼克他们。 朱克斯思来想去生怕再次错过时机,因此第二天一大早就拉着狐尼克他们去了小酒馆。 那个时候欧姆他们才刚刚起来吃完早饭准备为当天的生意做准备,就被乌泱泱的一群顶着狐狸、野猪、猞猁、鳄鱼等脑袋的兽人们给吓了一跳。 还在欧姆他们已经接待了不少不同种族的客人,所以很快就镇定下来,尤其是欧姆,看着那些毛绒绒,还颇有亲切感呢。 朱克斯:为什么他突然感觉后颈一凉? 獠牙佣兵团在中午之前离开了穆拉小镇——当然,并没有忘记带上他们心心念念的滷肉。 而且因为他们的队伍里有一个朱克斯,导致在狐尼克他们的獠牙佣兵团离开之后当天,前来购买露出的客人怨声载道。纷纷吐槽不知道是哪个缺德的居然包圆了,导致重新滷肉要等很久,可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只能忍耐。 老汤姆好不容易安抚了一波客人,擦了擦额头和鼻子上的汗,小跑进厨房,小心翼翼地开了个门缝——生怕香气一下子冲击出去让外面的客人闻到了受刺激——熘了进去,有些着急:「好了没呀?外面的客人都等急了。」 他说完,看清了厨房里的情况,有些惊讶:「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还不是你说外面的客人等不及了,所以只能想办法哎呀。」丽萨一边说着,一边从卤汤里舀出来一盆子的肉块来。 老汤姆在一旁看得眼睛都瞪大了:「嗨呀,就算等不及也不能上这样上上去啊,这个颜色很明显还没有卤到位啊!」 老汤姆有些着急,他虽然对厨艺不精通,但是吃了一个多月的滷肉,天天在厨房里转悠,就算是不会做也看了两三分了。 他虽然在催促,可是也不希望以次充好——小酒馆能在穆拉小镇屹立几十年,除了唯一,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哪怕味道平平无奇,可是他们的分量和食材都是保证质量的! 他可不能为了一时的快钱砸了自己的招牌啊。 「谁让你见钱眼开将我们准备好的那些滷肉都给卖出去了?」丽萨瞪了丈夫一眼,不过也没什么底气:「小欧姆啊,这肉,要不咱们今天就别卖了?」断一天总比煳弄过去强啊。 老汤姆被老婆虎了一句,有些尴尬地搓了搓手——这做生意的,谁不见钱眼开啊?而且他本来早就准备比以往多了三成的滷肉的,谁知道那个兽人组成的佣兵团一下子给包圆了?他面对那些武力高强的,又不敢真的拒绝…… 嗨呀,说到底,还是他低估了滷肉的魅力啊!他还以为就这他们这小地方的火爆呢。 第145页 「没关系的丽萨婶婶,你们不用担心,滷肉咱们还是要做的,但是咱们换种吃法。」 欧姆说完,将还冒着热气的鸡肉放到案板上,「笃笃笃」疾风暴雨的一阵响声之后,原本三指宽的肉块就全变成了肉丝。 接着,欧姆又将一旁咕嘟咕嘟冒泡泡的滷汁舀起来放到碗里,撒入一点黑胡椒,以及之前用肥猪肉熬出来的猪肉炸好的韭葱粒,调制成料碟。 没错,欧姆要用滷汁来做酱料! 欧姆本来打算先研究纯粹的酱的,谁知计划赶不上变化,他只能利用手边现有的材料进行「改造」了。 纯粹用滷汁来作蘸料,一开始的几口可能吃起来会很香,但是多吃几口,便会有中腻闷的感觉。 所以需要其他的材料来「稀释」和解腻。 现有条件下只能找到黑胡椒和韭葱。 ※※※ 在外面等候已久的客人眼巴巴地看着厨房门口,终于等到了厨房门打开,一团熟悉又霸道的香气便瞬间奔涌而出,冲进了他们的每一个毛孔。 可是…… 「这不是滷肉啊?」看着被端上桌的夹馅儿面包,客人们都有些不解和不满。 「滷肉在里面呢客人,」老汤姆按照欧姆教给他的说法解释道,「因为今天的滷肉量不够,为了让客人们吃到『饱』,所以咱们特别研究出来这种食物。这面包里掏了个口子,口子里面都是肉。如果觉得味儿不够,还可以抹点儿酱汁。您放心,咱们还是按照滷肉的分量收钱。」 因为这肉火候时间不够,其实还不够软烂,但因为已经被切成了肉丝,所以口感的差异便被缩小,可是味道确实不足的,因此搭配上特制的酱汁,味道还是很不错的。 这也是为什么欧姆下一步打算专供酱汁的原因之一。 听了老汤姆的解释,客人本来还有些气哼哼的,但是听到只收滷肉的钱,又觉得是赚到了。既然占了便宜,那么自然就退了一步。 客人本来对这个食物并不抱太大希望的,毕竟他觉得滷肉就是要吃肉才好,加上干巴巴大面包有什么新奇的? 不过那一小份的酱汁闻着味道倒是不错,因此他直接将酱汁端起来往面包里一倒,然后尝了一口——唔! ※※※ 小酒馆客人的怨念传不到獠牙佣兵团的成员那里,他们也不知道因为他们的「贪婪」,害得欧姆不得不取巧又「发明」了一种新的事物,让老汤姆从一开始的愁眉苦脸重新变得眉开眼笑。 他们正在赶路。 本来就因为口腹之慾在穆拉小镇多留了一天,这就导致整个任务的时间不够用了——整个任务时间是从他们接到任务到将任务成果展现在发布者为止——要赶在截止日期前交任务,也只能花钱省时间了。 不过只是交任务,实在是没必要所有人都跟着去,因此他们团长选了两个帮忙带着任务成果,其他人就在传送阵这儿分开了——等到他们交了任务,任务的赏金就会进入他们獠牙佣兵团的腰包里,然后其他的团圆就可以凭藉自己的身份去相关的佣兵分会支取酬劳。 这一次是轮到狐尼克和猞伦跟着团长去交任务了。 因为他们接的这个任务发布者的地理坐标在首都,因此他们也必须去首都的佣兵总会去——狐尼克并不是第一次来到国家首都,事实上他已经去过不少的首都了。 值得一提的是,这片大陆分为许多个国家,不同国家的管理者都不一样,有的是兽人、有的是矮人、有的是人类也有的是精灵。而这些国家并不是闭关锁国的,虽然不同种族之间存在矛盾,但并没有上升到生死大仇,因此平时也会有互相交流,因而到现在,不同国家的居民们也不局限于一个种族。 像是狐尼克他们獠牙佣兵团的都是兽人,可是他们却来自不同的国家,比如狐尼克他所居住的国家就是由人类统治的。 言归正传,交完了任务,狐尼克就不打算逗留。本来按照以往的流程他要用刚到手的酬劳去给自家亲爱的买点儿好东西的,可是现在狐尼克看来,再好的东西也没有他准备好的滷菜好。 当初买的时候,那小酒馆的少年说了这东西最好不要过夜,虽然他让团里的伙伴用冰封术将滷肉封冻住,可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 狐尼克居住的地方在首都的郊区,是租的房子,距离佣兵总会有一段距离,但是对于善于奔跑的狐尼克来说并不算很远。 他兴沖沖紧赶慢赶回家,谁知道他心心念念的伴侣此刻却并不在家,吃了个闭门羹。 哦,对,这个时候还没下班呢。 他看了看紧闭的大门,连门都没进,直接就转身往伴侣工作的地方跑去。 一般来说,虽然不同种族的人可以一起生活,但并不会选择在一起,因此狐尼克的伴侣金吉拉也是兽人,只不过是兔兽人——别以为兔兽人就是柔弱的代名词,她曾经可是獠牙佣兵团的一员,只不过后来怀孕了不宜再奔波,因此便主动退出了佣兵团,在一家药剂店里做店员。 不过虽然江湖里没有姐,却依然留有姐的传说。 身材娇小的金吉拉可以说是草食类兽人的女英雄。 狐尼克深爱着他的女英雄。 此时此刻,在金吉拉平时工作的药剂店门口,她正双手叉腰站在一个浅金色的人类少年面前。 第146页 那人类看上去不过十三四岁,穿着很贵的衣服,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贵族小少爷。 他和兔兽人的金吉拉差不多高,此时正眉头紧皱,手里正提熘着一只橘色的似兔生物。 待狐尼克眼神一凝,看清对方手里是谁之后,手里拿着的食盒也顾不上了,一个箭步就要冲过去——开玩笑!那个人类手里抓着的可是他的儿砸! 「狐尼克——!」尖利的叫声制止了狐尼克动作,他停住动作的时候,吻部距离那人类少年的距离不过一指宽。 「对不起对不起!我丈夫他不是有意的!您没事吧?」金吉拉一把掀开狐尼克,对被扑倒在地一脸惊恐的人类少年连声道歉。 狐尼克被自家兔兔给掀开坐在地上,看着眼前这一幕还有回不过神来。 这个时候下巴传来湿漉漉的触感,他低头,正看到自家的狐兔儿砸一边舔下巴上的毛一边担忧:「爸爸,你干嘛袭击人类啊?」他虽然小,可也被妈妈教育了,他们兽人是不能主动袭击人类的!不然后果很严重的! 狐尼克:我不是、我没有,别乱说啊。 等等,不是你们先被那人类欺负所以我才动手的吗? 狐尼克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得一阵「哒哒哒」的脚步声,随即一个身穿黑色制服的老年人一脸紧张地跑过来:「领主!领主你怎么了!」 狐尼克瞪大了眼睛。 第76章 西幻第五天 「咦?咱们这片土地要换领主了啊?」欧姆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 面前正摆着一大堆蔬菜瓜果和各种香料, 然后丽萨婶婶坐在他的面前一边处理第二天要用的肉类一边和他聊闲天。 小酒馆一般是在中午开始营业, 因此为了入味,滷肉必须头一天晚上就放到锅里熬煮, 经过一个晚上时间的流逝,醇厚的滷汁和时间的魔法会让滷肉变得色泽红润、软糯浓香。 每一块好的滷肉, 都要肥而不腻、瘦而不柴、糯不粘牙,方为上品。 现在滷肉的制作这一块欧姆已经在渐渐放手, 大部分都交给丽萨婶婶自己处理,不过丽萨婶婶还是有些不自信,总觉得自己做出来的没有欧姆的味道好,因此让她在料理的时候欧姆一定要在一旁看着。 欧姆答应了,反正他也要为酱的材料做准备。 毕竟这个世界的许多调料和蔬菜瓜果都和他以前认知的不一样, 因此味道变化以及份量这些都要重新调整,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工程。 ※※※ 「可不是, 上一个领主老爷去猎场打猎的时候大概太过于投入了, 结果就策马跑出了猎场跑进了穆拉大森林的伸出遇到了大熊, 等骑士们找到他的时候,只剩下脑袋和一双脚了, 唉。」 明明是这么血腥的死法,可是从丽萨婶婶嘴里说出来, 却十分的平静,就算是有惧怕,也是对吃人大熊的惧怕, 对那领主老爷的死是没有半分可惜的。 一来是那领主老爷除了成天享乐的确没做什么建设性的事情,二来则是在这个时代,什么样千奇百怪的死法都有——什么喝多了掉水缸里淹死啦、骑马跳桩摔断脖子死啦、吃太多胀死啦、为了捉鹦鹉摔死啦、生病了就放血治病结果流血而死啦,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相比起来,被大熊咬死实在是非常稀松平常了。 从某一方面来看,这个世界的民风也挺彪悍的。 「那没有去抓捕那头大熊吗?」欧姆听得起劲,实在是不能怪他没什么怜悯心,实在是他见过的死亡太多了,第二个世界就别说了,在第一个世界里,他作为狞猫本身可就是个杀手。 「当然有骑士护卫队为领主老爷报仇,不过最后并没有追踪到,只能不了了之。因为这个缘故,咱们这儿空缺了好几个月,前短时间才听镇长说新领主老爷要来了。」 「那有没有消息说新的领主老爷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欧姆有点好奇。 丽萨婶婶动作顿了一下,然后偷偷看了看周围的动静,这才压低声音道:「可不能随便议论领主老爷的事情!不过,领主老爷一般都是待在他们的城堡里的,咱们这些升斗小民怎么可能知道?最多等往后人来了,看有没有话流传出来吧。」 哦,这就是说那个新领主还没有上任? 这个念头在欧姆的脑海里转了一圈,就被丽萨婶婶的声音给打乱了。 丽萨婶婶撇了撇嘴:「哎呀我都习惯了,咱们这儿的领主老爷,基本上一到两年都要换。咱们这儿穷啊,别看咱们小镇因为穆拉森林而比较热闹,其实咱们大部分都是穷得慌的。那些个领主老爷们本来都是贵族,是享福的,被发配到这么个穷乡僻壤的地方,都受不了,想方设法地要离开呢。原先那个领主老爷若是不被大熊吃掉,今年估计也是要想办法离开的。」 ※※※ 「丽萨!」老汤姆正提着东西进门来,听到这后面半截话,连忙低声呵斥道。 丽萨胖墩墩的身子抖了一下,见是自家丈夫这才放松下来:「怕什么,咱们是自己人说些话,难不成还有人来窃听?」顿了顿,见老汤姆的神色还是没哟放松,她挪过身低头去看卤汤,「行啦行啦,往后我不会说的啦!」 「咱们自己人说没关系,但如果把欧姆也牵连进来了那不就麻烦了吗?」老汤姆将怀里的东西放下,「咱们国家是不允许下议上的,虽然说咱们小镇地处偏远,平日里基本上最大的老爷也是镇长,但总归是小心驶得万年船的。」 第147页 见欧姆有些诧异地看着自己,老汤姆摸鼻子,颇为自得地一笑:「怎么样,发现你汤姆大叔的厉害了吧?」 「你厉害个鬼!还不都是听南来北往的客人们说的!」丽萨婶婶毫不留情地拆了他的台,「汤姆,你买的东西怎么这么少?」 在这种事情上老汤姆是不会和自家妻子争论的,不过却道:「这东西少,价格可不低!尤其是这些香料,啧啧。」如果不是这段日子欧姆制作的滷肉给小酒馆带来了不少收益的话,他还真捨不得也不敢去买这么多种香料。 因此对于欧姆窝在厨房天天守着那一堆奇奇怪怪的植物,甚至还花费不少的钱去买各种香料的行为,老汤姆和丽萨婶婶也是在欲言又止之后没有发表什么异议——而且有滷肉珠玉在前,说心里话他们也很好奇那被欧姆夸得天上有地上无的酱到底是个什么神奇的存在。 「这么些份量已经够了,毕竟我要先尝味道试验搭配,可能其中的一些并用不上,所以汤姆大叔这个量正好。」欧姆倒不是递台阶,而是他dy这个作弊器,只要将这些香料不到小指甲盖的一块放进嘴里dy就可以在三秒之内解析这种东西,如果可以的话甚至连分子构成都不是问题。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药性。 毕竟,万事万物,相生相剋。 ※※※ 「那就好,」老汤姆满足地摸了摸自己已经有些圆的大肚腩,又解释道,「其实也不是我捨不得,主要是咱们这个小镇实在是太小啦,平日里大家也很少用香料,所以备的存货也不多。」 是的,在这个时代,无论是哪个种族,他们的餐桌上的调味料都极少,没有咖喱也没有沙拉酱,砂糖、盐和香料也都是奢侈品,甚至在二十多年前,白糖还是只存在于药店之中。 胡椒更是按粒来卖,如果是胡椒粉末,那么称重的时候不仅要关紧门窗,屏住唿吸,买卖双方还要一遍遍地检查秤上有没有作假。 因为在这个时代,胡椒不是用来吃的,而是用来薰香的香料啊! 更不用说其他在欧姆中早已经习以为常的调味料了。 还好因为在庆朝的时候,欧姆就因为花椒作为药材只在药店售卖这件事留了心眼儿,不然也不会这么快就买到这么多种类。 ※※※ 不过在此之前…… 「丽萨婶婶,这个火候可以了。关小火吧,焖煮一晚上,等明天早上就好了。」 丽萨婶婶一听,也顾不得东想西想了,有些手忙脚乱地赶紧将柴火捞出来,只剩下一根木材缓慢燃烧着。等到她干完了,看着大锅里被滷汁淹没的东西,才有些后知后觉地发问:「小欧姆啊,这个……真的能卖吗?」 欧姆眨眨眼睛:「当然可以,而且保证比纯肉更好吃。」 丽萨婶婶和老汤姆对视了一眼,都有些怀疑——这世界上,还有东西能比肉还好吃? 欧姆见他们不信,想着若是售卖的人都没信心,那么卖给别人也没底气,因此便暂时放下了自己手里的香料,抄起一个干净的木钩子在滷料汤里翻找戳弄了一下,然后勾起一个放到盘子里:「虽然还不够十分入味,但现在也可以吃了,先试试看吧。保管不会后悔的。」 躺在盘子里冒着热气的,赫然就是一节大拇指粗细的肠子! ※※※ 肉是好吃的,谁都喜欢,可是按照现阶段的经济条件,想要吃肉就得自己去狩猎,但非常遗憾的是,欧姆在这个世界的武力值并不够,就算他在上个世界的大力也被「修改」了。 真·身娇体弱·欧姆:弱小可怜又无助_(:3」∠)_。 换句话说,小酒馆的滷肉若是想要继续做下去,那么每天的肉量供应必须要足够。 偏偏在这个世界,不是你有钱就能买到肉的,肉类更多是被阶级限制,只能靠自己打猎野鸡和野兔这些——老汤姆之前也打着胆子请来冒险的佣兵们帮忙狩猎野猪(这种通过佣兵接任务的方式狩猎的可以并不算违法),可惜的是野猪心情并不温顺,而且个头特大且贵。 小酒馆的生意虽然好了不少,却也无法在两三天内就消耗掉一头野猪,偏偏因为储存技术低下,猪肉很快就会发臭。 虽然对大部分百姓来说发臭的猪肉也是可以吃的,但是欧姆却坚决拒绝臭猪肉搞坏卤汤的味道,因此老汤姆试过一次之后便只能遗憾地将猪肉从滷肉中暂时划去了。 可是眼看着来小酒馆吃滷肉的人越来越多,尤其是欧姆发明了夹馅儿蘸卤酱的方法后,更是有人将这个当饭吃,生意越来越好,可是原材料却不够了! 这可急死个人! 无计可施之下,老汤姆都心疼得想以后都得限量供应,可是又怕得罪顾客的时候,欧姆又出了一个主意。 内脏。 面对老闆夫妇的讶然,欧姆给出的理由很硬核——本身小酒馆就比不得大酒店——大酒店因为装潢、环境等隐性消费,售价高,且有蔬菜和酒水拉动利润,所以扔掉内脏这些操作是完全没问题的,可是小酒馆为了能够经营下去,那就要想尽一切办法利用到位每一部分的食材。 尤其是内脏。 正所谓可以利用的,要加以利用,不可利用的,想尽办法也要利用,能吃的,只要腹泻能解决的,哪怕是微毒也照吃不误! 第148页 可以说,正是因为欧姆是在庆朝打开了「味觉」这一新世界的大门,所以他在饮食方面也被庆朝人印象颇深,不仅学习了那个世界的人类对于吃的研究精神,更是掌握了一手庆朝本身就有独一无二的内脏文化。 味道就不说了,就从医学的角度上来看,内脏的重要性也比纯肉要大得多,其中所含的蛋白质、热量和脂肪等更是肥肉或者瘦肉都比不上的。 要知道,他在作为狞猫的第一个世界里,罗达尔草原上的所有掠食者——比如狮群——在获取猎物后的第一个举动,都是撕开肚腹,享用内脏! 而且能吃内脏的只有作为头领的雄狮。 这不仅仅是地位的象徵,更是因为内脏能够在最快速地补充体力和能量。 只不过,在来到这个世界后,通过对周围人的观察,欧姆发现这个世界的人似乎是不怎么吃内脏的——虽然也有血菜和肠衣,可也是也因为这两种味道很小的缘故。 是的,他们不吃内脏的原因不是因为挑剔,而是因为内脏的味儿太大,如果要处理的话需要非常多的香料进行气味的的掩盖,而大部分香料都比较贵,实在是不划算。 但是他们没办法将内脏的味道掩盖,欧姆有办法啊! 尤其是卤大肠、卤郡肝、滷鸡鸭鹅肠、卤黄喉……都是人间美味呀! 第77章 西幻第六天 狐尼克再次来到穆拉小镇的时候, 已经是快一个月之后了。 这一次他并不是单身一个, 却也不是和獠牙佣兵团的同伴们, 而是带着自己的妻儿和其他人。 「狐尼克你真的是太磨蹭了!我都来穆拉小镇好几次了!你看看我这段时间的体格是不是强壮了很多?」洪亮的声音唤回了狐尼克的神思,他看着拍着自己肚子的朱克斯, 默默地想——哦,还是有一个佣兵团的同伴的。 不过朱克斯的身材的确让狐尼克侧目了一下——他还记得对方吃滷肉的那个劲儿, 不过他也知道,经常吃那么多的肉, 估计会长肥肉也是很正常的,尤其是朱克斯在魔豚兽人,本身在长胖这方面有得天独厚的「天赋」,所以他是做好了见到一个肥一圈的伙伴的,谁知道, 现在看来,对方不仅没有长胖, 反而好像还精瘦了一点? 关键是看对方的态度, 那滷肉也并非不好吃, 想必吃得也不算少。 见狐尼克被自己健硕的身材所吸引,朱克斯显摆式地摆了几个秀肌肉的pose, 然后才压低了声音对狐尼克小声传授经验:「我不是饭量大嘛,一次性差不多要包圆对方的滷肉, 不过那老汤姆说不能全卖给我,其他客人会有意见,我就只好自己打猎让他们做……再加上我吃得多, 所以这经济上嘛……就有点儿拮据,省饭钱是不可能的,那就干脆来回都靠双脚跑吧!」 狐尼克听罢,抽了抽嘴角——啊,这是值得骄傲的事情吗? 而且说实话,他们獠牙佣兵团的任务未完成率不低,所以获得的报酬并不算少,但是穷到朱克斯这个地步的……也不该说他太能吃了还是吐槽其他了。 朱克斯还在继续窃窃私语:「我给你说,小酒馆又推出了好几样新的滷味,有那种将滷肉碎夹在空心面包里蘸酱吃的,巴掌这么大,可是比以前点滷肉加裸麦面包要好吃多了!而且特别饱肚!我一般吃十个就可以饱了!」 狐尼克:你的巴掌那么大,还吃十个…… 「而且啊!我还听说这两天要推出新的菜品!所以我打算再吃一顿的……」朱克斯说着,往狐尼克的身后看了一眼:「话说你身后的谁啊?莫非是你接的私活儿?」 相比其他的佣兵团,獠牙佣兵团大概是因为全都由兽人组成的,所以要自由很多,毕竟他们的成员多,但不一定每一个任务都会需要那么的人去完成,因此在闲暇时间,团员也是可以适当接一些小任务的,但一旦团长接到的任务需要你,那么必须无条件支持从参与。 狐尼克听得朱克斯的话,一时之间表情有些难以言喻,好在他是一个狐狸脑袋,浓密的毛髮遮挡了他好一部分的神情变化:「啊,是的。」 朱克斯证实了自己的猜想,点点头也不会多问。回想了刚才惊鸿一瞥的身影,一老一幼,看起来都弱不禁风的样子,的确是需要保镖保护的。 不过…… 「你怎么把金吉拉和艾迪带来了啊?」朱克斯话问出口,没等狐尼克回答,便自顾自道,「哦,我知道了,一定是被滷肉吸引过来的吧?我就说你上次带回去的滷肉不够吃嘛!」 狐尼克的表情更加的一言难尽了: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食为天吗? 不过朱克斯有一点没有说错,他那个滷肉的确不够吃,谁让他为了赔罪,急急忙忙就将那滷肉给领主老爷吃了呢?如果不是领主老爷慈悲的话,他的妻儿怕是连一点儿味道都尝不到呢。 ※※※ 穆拉小镇的居民们近段时间来最热门的话题,便是他们镇上唯一的那家小酒馆。 小镇上的老人还记得,小酒馆的汤姆和丽萨夫妇是年轻的时候来穆拉小镇定居的。定居后没多久便将他们的房子进行改造,隔出了一个大房间用来做生意,但因为小镇的经济水平本来就勉强才能维持温饱,因此基本上都是做外来人的生意。 只不过,小酒馆实在是太平平无奇了,不仅菜品单一、味道一般,酒水也只有两种,滋味更是马马虎虎,所以自开张一来十几年来,生意一直不好不坏。 第149页 但这种情况在三个月之前发生了极大的改变。 先是原本破破旧旧的小酒馆莫名传来阵阵香气,这香气就像是一只小手,顺着鼻孔吸进身体里,在心上挠啊挠的,让人像是中了夺魂咒一般,不知不觉就顺着那香气走了,等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到了小酒馆的门口。 只不过肉实在是贵,做成了滷肉就更贵了,小镇上的很多人都只是闻着味道咽口水,只盘算着攒钱等着过年的时候再去买一小块来尝尝味道解解馋。 好在并没有等到那个时候,小酒馆又退出了新的事物,用面包挖空塞进滷肉来买——可以根据自己的消费能力选择全麦面包、裸麦面包或者马面包。 饶是如此,百姓们也最多是一家人买一个然后切开来尝尝看。 再后来,小酒馆又把滷肉换成了卤内脏——对于穷人们来说,内脏并非是不能吃的,只是因为没办法做好味道的祛除所以不得不避而远之。 毕竟他们还没有穷到飢不择食的地步,而内脏的腥臊臭味着实是让他们难以忍受。 可是不知道小酒馆用了什么方法,那卤出来的内脏居然比肉还好吃! 甚至在内脏之后,还有蔬菜! 不管是甜菜根、抱子甘蓝、欧芹、南瓜、萝蔔、莴苣、白瓜……似乎都可以用来卤,最重要的是,价格便宜到就算是他们普通穷人咬咬牙也隔三差五吃得起! 原来除了煮成烂煳煳外,蔬菜还有这种吃法! 家庭主妇们再也不用担心家里的小孩儿闻着小酒馆那边传来的香味一边流口水一边嚎啕大哭要吃的了! 因此当狐尼克他们来到小酒馆外面的时候,见到的便是前方人山人海的样子。 狐尼克迟疑了一下,但是他身后左边的一老一少以及右边的妻儿已经朝着前方走过去了,朱克斯摸了摸嘴巴:「应该是新的菜品,走!不然待会儿排队可痛苦了!」 ※※※ 经过这三个月的盈利,老汤姆和丽萨商量了一下,将小酒馆重新装修了一下——也不是多么大的改动,而是将外面遭受了风吹雨淋而腐朽发霉的木头板子替换了,以及将屋内的桌椅摆放重新安排了一下。 这样一来,小酒馆就越发的「名不副实」了,可是无论老汤姆和丽萨还是客人们都不在意——前者是觉得有钱赚就好,后者这是觉得能让自己吃得开心和满意才最重要。 老汤姆和丽萨为了重新装修,将小酒馆暂停了三天——毕竟在这个时代,人力的速度很慢,欧姆经dy的计算差不多是要五天的,谁知道那些客人们得知要等五天之久后,其中有闲来无事的佣兵以及法师居然自告奋勇来帮忙了!有了他们的加入自然是进度飞速,硬是缩短了两天的工期。 老汤姆笑得合不拢嘴,不过也知道他们是为什么原因纡尊降贵来帮忙,因此一完工,半天的时间不敢拖延,火急火燎地就开张了。 好在「身娇体弱」的欧姆并没有参与小酒馆的装修,因而得以有足够的时间来研究新菜品。 此时此刻,正是检验成果的时刻。 ※※※ 狐尼克被朱克斯半拉半拖挤进去的时候,正看到他的妻儿和那位领主老爷在人群的最前方,此时的他们和其他的围观者一样,全都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前方。 狐尼克定睛一看,有些乐了——又是那个看起来像是个贵族小少爷的少年! 虽然有一月未见,但对方似乎并没有丝毫改变,也没有因为沾染了厨房的烟火气而变得庸俗,此时他正专心的坐着手里的事情,仿佛他并不是在做菜,而是在进行艺术品雕塑。 他的前面摆放着一个超出常规大小的火炉,火炉上面摆放着一只只被拔毛的野鸡和野兔——不过它们都被一根长长的木籤给穿透了,木籤的两端正好架在火炉的边缘,另一端靠近少年的地方要更长一些。除此以外,野鸡和野兔的四肢也被稍短的木籤给支棱开来,下面的火焰并不大,正好足够将肉炙烤得香喷喷、油滋滋的却又不至于焦煳。 光是这一手火候的把控便赢得了狐尼克的赞嘆。 毕竟他们佣兵团的基本上都在野外浪,除了干巴巴的面饼、面包和风干的肉条之外,偶尔也会自己捕猎野味,因此基本上都有一手烧烤的绝技。 可是,这算是什么新菜品? 就当狐尼克疑惑的时候,只见那少年拿起一个类似于动物毛刷的东西,然后往旁边一个黑漆漆的罐子里搅和了一下,借着便将一坨略微发黑的流状物质往那烤鸡和烤兔的身上刷。 这是在做什么? 这个念头齐齐出现在围观众人的脑海中,然后下一刻,一股从未闻过的香气勐然炸开! 很香,非常香,如果说滷肉的香味是浓厚绵纯,那么这个香味就像是那燃烧着的火焰一样,给人一种猝不及防的热烈,就好像一位绝色美人直接脱光了站在面前,没有任何遮遮掩掩,十分直白的诱惑。 可人们绝对不会因为对方直接tan露而失去兴趣,反而被勾yin得恨不得扑上去。 有眼尖或者是有经验的能从这炸开的香气中嗅出如胡椒这等香料的味道,但更多的,就复杂难辨了。 而且随着欧姆一遍又一遍地刷制,这香味越来越足,根本不会再有人细细辨别香味的组成,全都不约做出一个动作——咽口水,并且摸向荷包。 第150页 是的,虽然还不知道具体完成后味道如何,单光是这个香味,就足够诱惑他们掏腰包了。 欧姆心无旁骛地完成了最后一遍酱料的刷制,抬起头——喝!居然来了这么多的人! 不过面上他是半分讶然也不露,见到最靠前的是一个浅金色捲髮的少年,对方直直看过来的模样让他有些恍然。 他眯了眯眼,见对方虽然风尘僕僕,但穿着打扮一看就出身富贵,没说的,这绝对是一只肥羊呀! 于是他脸上绽放了十分热情的笑容,立刻就招唿道:「小少爷,一路行来怕是累了吧?不妨进来咱们小酒馆歇歇脚喝喝饮料吃吃东西?新出的酱烤鸡肉和酱烤兔肉可好吃咧!」 他一边说着,一边拆掉一只已经烤好的鸡腿拆分成一厘米见方的小块,本打算用来让客人们试吃的,临到头时,他又叉起签字叉起一块连皮带肉的举起来:「刚烤好的,要不要尝一尝?」 小领主本来先是被香气吸引,结果看着看着就被做烧烤的人给吸引了,尤其是见对方对自己粲然一笑之后,整个人更是晕晕乎乎的,哪怕身边的家庭教师私底下拉了自己几次袖子,也没能阻挡他脑海里一行行的弹幕刷屏:啊啊啊众神啊他可真好看! 看他的皮肤,比最上等的牛乳都要雪白细嫩! 看他的眼睛,比国王皇冠上的宝石还要闪亮! 看他的笑容,比头顶上的阳光都要明媚动人! 这哪里是个做烤肉的小厨子啊,这分明是天神化身来到人间了吧! 于是欧姆就看到这个浅金色头髮的少年瞪大了眼睛看着自己一动不动,贵族特有的苍白皮肤一点一点染上血色。 就当他百思不得其解,甚至开始思考自己这个餵食的举动是不是过于鲁莽的时候,就见这个少年快速又优雅地将那一小丁肉吃进了嘴里,目光却半分没有离开。 仿佛吃进嘴里的不说肉,而是自己。 欧姆:喵喵喵? 第78章 西幻第七天 因为已经有前两个世界「打底」了, 欧姆在这个世界的打算, 就是找到自己加分的方向后就再去寻找自己谈了两个世界的男朋友, 顺便再继续他的吃瘾——毕竟他才了解到食物的滋味,光吃了一个世界哪里够啊——虽然现在看来, 所有的一切都八字还没一撇,吃的这方面更需要自己亲自动手, 但是……有目标总是好事! 不过,他没想到, 最主要的目标还没有着落,男朋友倒是先找上门来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了两个世界的相濡以沫,哪怕现在欧姆不用接触到对方的体液,凭藉感觉,都能认出个七八分。 况且, 这浅金色的发色、金棕色的眼睛,和他记忆中的大白狮子真的是相差无几, 感觉就像是那大白狮子变成人的样子。 而且, 最让欧姆开心的是, 对方看起来比他还要矮个! 是的,差不多矮半个脑袋的样子, 而且对方看起来还瘦瘦弱弱的模样……哇,简直是太符合他心目中想要保护的对象了! 瞬间, 欧姆简直男友力爆棚! 这样喜不自胜的情绪下,要不是欧姆还记得这酱烤的技术汤姆大叔和丽萨婶婶还没有掌握,都得要他亲自看着火候的话, 他怕是就要丢下手里的活儿去撩拨人了。 饶是如此,欧姆也加快了手里的动作,经由好十几种香料混合的烧烤架滋啦啦地在被烤得油滋滋的鸡皮和兔皮上欢快地跳着舞,在火焰的高温下,毛孔因为热胀而张开,正好让爆炸式的烧烤酱旋风般地钻入到深层的肉质肌理里去,同时与肉类本身的肉汁融合,产生魔法反应,散发出让人神魂颠倒的香气来。 风风火火地将这些给准备好了,欧姆本打算忙里偷闲抽空去看看他的小狮子,谁知道一转头,正看到对方身体僵直地站在自家一步远的地方,也是他刚才太专注于干活儿,所以忽略了对方。 不过…… 他的小狮子这么存在感那么弱了啊? 欧姆有些担心,想着等接触熟悉之后dy做个深入全面的体检。 不过现在嘛…… 「怎么了?是不喜欢吃吗?外面烟大。」欧姆现在看着个头小小的伴侣,联想起第一个世界里那差点饿死的瘦巴巴小狮子,这瞬间保护欲就被激起来了,连说话的声音都轻柔了好几度,惹得一旁的人诧异地看了几眼。 ※※※ 斐特列今年不过十四岁,他的父亲是当今国王的亲弟弟,是一名大公,不过作为大公的儿子,斐特列却并没有受到多少优待。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的这位大公父亲是一名性格暴烈且风流多情的男人,虽然按照当时的法律他只有一名正妻,但是情妇却可以有好几十个,甚至其中一部分还是他的下属或者是其他伯爵侯爵的夫人。 不过这种情况虽然听起来荒唐,在这个时代确实大家默认且秘而不宣的「正常情况」,事实上,不仅男人有情妇,就连地位高贵的夫人们也不是没有豢养小白脸的。 在底层的人民连肚子都填不报,为生机发愁的时候,他们却能宴会歌舞昇平,据称唿某个人类国王在一次宴会中,与会来宾一共消耗了上千头小羊羔小乳猪! 言归正传,大公是个非常滥情的人,不过因为他有权有势,愿意和他发生关系并且摆脱现有贫困生活的少女也还是不少,甚至还有不少已婚妇女和他春宵一度之后,为了更好的生活和自己现有的丈夫离婚,干脆就被他养着当情妇的。 第151页 也因此,大公的儿女们并不少。 斐特列的母亲是大公第三任妻子,不过她这个正妻每当多久便被得急病去世,后来大公迅速地又娶了一个貌美如花的新欢,所以作为斐特列的地位就颇为尴尬。 而且他不像前几个同父异母的哥哥们那样,继承了大公的身材或者是脾气,个头瘦小又性子怯懦的他在大公府上几乎是个透明人,连佣人有时候都能对他摆脸色。 本来按照规矩,斐特列要十六岁才自立门户的,可是他那几个哥哥们都年纪大了,眼看着大公身边的情妇还隔三差五地换,那些个弟弟妹妹们也跟韭菜似的一茬茬地冒出来,早就对大公的爵位虎视眈眈的几个自然是坐不住了。 因此斐特列就成为了首当其冲的小炮灰。 也好在他从小到大几乎没什么存在感,性子也好拿捏,所以那几个异母哥哥们没有对他下死手,而是准备将他直接划拉到某片土地上度过余生——不过也不想这小子优哉游哉的,因此便挑选了一个看似面积颇大实则无甚产出,偏僻又荒凉的领土。 正是靠近穆拉大森林的这片地。 斐特列虽然性子软弱,但也不是个傻的,自然也是知道哥哥们的不怀好意。可是胳膊拧不过大腿,他从来都只有被别人安排的份儿,而且想想离开了这大公府,或许能轻松一点? 怀着对未来的细微希望和浓浓忐忑,斐特列就带着母亲留下来的老家庭教师和一队普普通通的骑士队走马上任了。 ※※※ 斐特列感到自己的领地的时候,对让他落到这步田地的人,不是没有怨怼的,毕竟他只是性子懦弱不代表没脾气。 不过当他在这里吃到第一口酱烤肉,见到那个对他笑容灿烂的少年时,就突然感谢起将他安排到这里的人了。 异母哥哥们:阿嚏——! 欧姆见对方扭扭捏捏的样子,内心大为新奇,要知道,他还从来每一见过对方这个模样呢——就算以前会害羞,那也是为了撒娇假装的,绝不会像现在这样。 「我、我等你一起吃。」斐特列见欧姆温柔地看着自己,只觉得好不容易压下去的热意又要涌上来,他握成拳头的手使劲攥了攥,才让自己开口的声音没有那么颤抖。 欧姆见对方一副害羞小绵羊的这样子,忍不住笑开——看来对方就算是没有之前的记忆,但是对自己也还是很好的嘛。 这么想着,他主动去拉起对方的手:「好呀,我们一起吃,你想吃什么我都给你做哦。」 斐特列的注意力却全都在交握的手上了——啊,软软的。 听到欧姆的话,他扑闪着眼睛:「你做什么我都可以吃,你,你一定做的很好吃的。」 「少爷,你怎么能和平民握手呢!」他的话音刚落,一个略带苍老的声音就插了进来,同时一个头花花白的老年绅士出现,居高临下地看着欧姆和斐特列,「请你时时刻刻记得贵族的准则。」 斐特列下意识地一哆嗦,就要挣脱,欧姆本打算反手抓紧,但是想了想现在的情况,还是没有强求。 反倒是斐特列真的失去了那份温度之后,心里觉得空落落的,他有些慌张地看着欧姆:「不,我不是……其实……」 斐特列的嘴唇抖了几下,想要继续解释,却传来一阵腹鸣,让他瞬间涨红了脸。 「别紧张,先吃东西好吗?我去给你准备。」欧姆瞭然地笑了笑,然后转身往厨房走去。 斐特列怅然若失地看着欧姆的背影消失在厨房门后,转过头却对上了家庭教师不贊同的眼神:「少爷,你不能因为你的父亲和哥哥们放弃了你,你就真的自甘堕落与平民相交。你的身体里流着尊贵的血脉,文森特家族的荣耀还需要靠你来重振。」 文森特正是斐特列的母亲的姓氏,对方是另一个国家的贵族,因此可以说在这个国家只有斐特列一个文森特——斐特列·文森特·d·艾尔弗雷德。 ※※※ 若是放在以前,面对母家的家庭教师的说教,斐特列都会是老老实实听话的态度,但是这一回,他却难得地顶嘴了:「重振荣耀?如何重振?是靠像父亲那样残暴的手段和荤腥不忌的男女关系,还是像母亲那样为了所谓的荣耀孤身一人远离家国和一个年纪是自己两倍的人结婚?」 见自己说完之后,家庭教师沉默着看着自己,斐特列咬咬下唇,然后扔下一句「欧力老师,这种事以后再说」便有些窘迫地转身离开,正和手上端了一大盘食物的欧姆打了个照面。 「……咦?你要去哪儿?」欧姆看着对方有些微红的眼光,目光陡然锋利了起来——谁欺负他家小狮子了!? 斐特列眨了几下眼睛,将眼睛里的那点儿水光压下去:「不去哪儿,我是想来帮你忙。」 欧姆却并没有相信斐特列的话,他的目光快速在斐特列身后几人身上扫过,重点关注了一下那个头髮花白面容严肃神情一直端着的老头儿。 家庭教师悚然一惊,只觉得背后升起了一种难以名状的惧感——他年轻的时候也是非常厉害的剑士,而且对法术方面也颇有研究,要不然也不会千里迢迢陪着斐特列的母亲从祖国来到阿尔弗雷德王国。 虽然已经过去了近二十年,可是他从来没有放弃过一天的锻鍊,是以在这把年纪依然五感敏锐,对于不利的气息更是不会错过。 第152页 可是等他再去细细感应的时候,却发现那种被紧盯的压迫感消失得无影无踪、无处可寻。 这是遇到高手了。 内心提高了警惕的同时,家庭教师也打定主意此地不可久留,就连他都下意识地怕了一下,指不定这儿会有什么可怕的魔法怪物……也是他年纪大了心软了,想着少爷新来的领地心情不好,就松了口来到了穆拉小镇。 这儿可是距离穆拉大森林最近的地方,若是穆拉大森林里的某些傢伙想不开冲出来……凭他一己之力实在是难以护得少爷周全啊。 ※※※ 欧姆还不知道自己只是因为生气这个家庭教师对斐特列的态度就让对方幻想出来了种种危机,此时他正兴高采烈地向小少年介绍各种吃食,而且还不是那种「这是xxx」干巴巴介绍,而是将也颜色、味道、口感以及可以怎么吃都说得详详细细,让一旁听着的人口水咕嘟咕嘟咽了又咽,就连本来吃得饱饱的客人都被重新勾起了馋意,觉得自己还能再吃! 欧姆丝毫没有意识到,他现在的举动,就跟那动物界求偶而展示自己本事/美丽的雄性一样。 「呜呜,哇——咕咕!」突然乱入的稚嫩叫声打断了欧姆的声音,他诧异地循着声音望去,便和一双亮晶晶的狐狸眼对上了。 这个小傢伙长得非常特别——外形和皮毛的颜色都和狐狸差不多,但却有一双长长的兔耳朵。 见他看过来,小傢伙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然后圆乎乎的大脑袋往抱着他的娇小女子怀里一拱一拱的,似乎是非常不好意思。 「啊,不好意思,东西实在是太香了,我家小孩儿没忍住,实在是抱歉。」金吉拉一边给自家崽顺毛,一边道歉,不过她也理解自家崽的急不可耐,说实话她虽然基本上是都是吃素,可是闻到这些香气也觉得嘴里唾液不停分泌。 听到金吉拉的话,欧姆恍然了一下,原来这个小动物是还没有化形的小兽人,而且是狐狸和兔子的后代,非常罕见的狐兔。 「既然这样的话,我就不耽误你们吃饭了,我……」 「你也留下来一起吃吧!」欧姆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斐特列急忙打断了,对上他询问的眼神,少年领主抿了抿嘴,努力维持着贵族的风度,一双略带羞涩的眼睛里却是无法完全隐藏的期待,「你的工作应该也忙完了吧?我们……一起吃吧?」 第79章 西幻第八天 穆拉小镇作为每天都要接待不少外来者的地方, 这里的居民们各种交通工具也是看过不少, 不过这一回的飞马马车, 依然让他们大开了眼界。 飞马马车,顾名思义, 拉车的不是普通的骏马,而是头上长角背上生有双翼的飞马——虽然对于小镇居民来说, 普通的骏马也是很难得的。 飞马马车可以在距离地面大概五到十米之间的距离飞行,空中飞行不仅可以缩短距离而且不会像是在地上那样因为路面不平而颠簸。不过飞马是需要等级的贵族才能使用, 且一般是要子爵及以上的,所以一般人还真接触不到这个。 毕竟,穆拉小镇还从来没有贵族来过呢! 不过,此时此刻,马车里的人却并不知道或者是说不在意这飞马马车引起了多大的轰动, 马车里的人其实比马车外的人更紧张——虽然紧张的人就只有那么一个。 「那、那个,」吞吞吐吐的声音响起, 让其实一直暗中注意着对方动静的欧姆立马转过视线, 就看到斐特列神情有些开心又有些担忧, 「谢谢你和我一起走,你离开老闆夫妇他们会不会……」 欧姆眨了一下眼睛:「不用担心的, 本来我和汤姆大叔和丽萨婶婶就是僱佣关系,他们知道我能为领主老爷做吃的, 都为我高兴呢!」 才怪,其实是知道领主的本事是他们升斗小民无法反抗的,别说只是徵用个厨子了, 曾经有领主让他管辖下的女郎出嫁前都要和他睡一晚上没人敢拒绝,更何况是这种「小事」? 所以在离开之前,丽萨婶婶可是拉着欧姆的手低声嘱咐,如果是觉得做不下去就回来,小酒馆永远有他的位置。就连平日里除了赚钱和吃以及自己老婆外都不怎么在意的汤姆大叔也说欧姆睡的那个空房间不会租出去。 欧姆哭笑不得,不过也知道这是他们俩人的一番心意。 为了感谢这对夫妇,欧姆直接将滷肉的做法全部交给了他们——反正他以后除了做给斐特列吃也不会再拿出来盈利了。 至于酱料……欧姆本来就还没有彻底完善,而且他也不认为他们还吃得下,所以便打算专门留给他的小领主。 ※※※ 虽然知道欧姆愿意跟着他离开就已经表明了态度,但是再次从欧姆的口中亲耳听到,还是让斐特列忍不住目光之中流露出几分喜意来。 按理说他这个身份本不应该如此不自信,可是他从小生长的环境让他变得小心翼翼,他还无法相信他们才认识没多久,对方就真的愿意跟他离开。 他抿了抿嘴,想要表达一番自己的心情,却苦于口拙,最后只能干巴巴憋出几个字:「不、不用叫我领主老爷的……」下意识的,他不想自己和欧姆之间拉开太远的距离。 欧姆从善如流地改了口:「那么,斐特列伯爵?」 斐特列张了张口,想说什么,但是接触到家庭教师的目光后,有些恹恹道:「嗯。」 第153页 家庭教师安德鲁却皱了皱眉——在他看来身为平民的欧姆就算不称唿斐特列为「领主老爷」也该叫一声「领主」,这直接就叫名字也是逾距了。 不过他也发现了,斐特列在这方面似乎有莫名的坚持,他虽然负责教导对方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领主,却也不会真的事无巨细完全插手,这样有违他所信奉的骑士精神。 欧姆微微扬了扬眉,在这个世界自己的伴侣,似乎是一个很不自信的小少年吶。 他一方面好奇原因,一方面又为他心疼,同时为自己当机立断就跟着对方走的行为贊了一个:「斐特列伯爵,你放心吧,我一定会用尽毕生所学,为你奉上最美味的食物的。」 这回斐特列哈没有开口,一旁的家庭教师倒是开口了——其实他不仅仅是家庭教师,同时还是当时斐特列母亲远嫁过来的时候,负责安全和送嫁的骑士护卫队队长,因此在斐特列面前很能说得上话:「我丑话说在前头,就算你的手艺的确出色,但是奉给领主的食物可不想你在小酒馆那样简单,你初来乍到,还没有那个资格直接掌厨的。」 斐特列:「不,安德鲁,他可以掌厨!」 安德鲁露出了不贊同的神色:「领主……」 斐特列十分坚持:「如果我连想吃谁做的饭都做不了主的话,那这个领主还有什么可当的!」 安德鲁哑然,没想到一向性质软弱的斐特列会在这个事情是这么固执。可是想一想,这也不是什么特别大的事情,因此他嘆了一口气:「好的,您说了算。」 其实安德鲁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叫欧姆的少年做的东西的确很好吃,就连他这么有自制力的人也忍不住吃了个十成饱。 但是这并不代表他对于欧姆就十分认同了,反而引发了他对欧姆的警惕和注意——毕竟来歷不明又手艺奇好,实在是有颇多可疑的地方,他深怕对方是个媚上的奸佞。 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安德鲁的眼中已经从一个有点儿做饭手艺的平民变成了重点关注以防止未来可能变成宠佞的对象,此时他正随着摇摇晃晃的魔兽车从穆拉小镇来到了领主的城堡。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世界的力量体系,欧姆发现在这儿生活的动物都和他在庆朝认知不一样,像是他们平时吃的野鸡和野兔,都是欧姆以前在庆朝见过的三四倍大——大概这也是为什么一般的平民也难得吃到肉的缘故吧,毕竟个头大了捕捉难度也上升了,若是稍微本事弱点儿,反而还会受伤。 ※※※ 飞马的速度本来就快,而且还是走的直线距离,因此大概两个小时后便到达了目的地。 欧姆这还是第一次从空中俯瞰——目之所及是一片茂密的树林,树叶交错的缝隙中漏下一道道阳光,洒在草地和林荫道上形成一个个错落交织的光斑。 飞马已经降落下来,哒哒的马蹄声响起,与鸟雀啁啾和鹿鸣呦呦形成一道美妙的自然乐曲。 领主的城堡十分显眼,红瓦白墙黑塔金顶,和灰扑扑的平民房子是不一样的色彩。 除此以外,城堡还是这片领地唯一的多层建筑——不算上地下室的话,光是地上就有四层。 城堡高大雄伟的外观不仅可以让当地居民心生敬畏,还是他们不臣之心的最大天敌——毕竟在这个时代,武器的水平也是十分落后的。 而且领主可以通过城堡之中的高塔观察当地居民的行动,而当地居民却很难了解城堡内部的虚实,更谈不上摧毁城堡以反抗了。 所以说,在这个时代,城堡和浪漫情怀什么的没有半点关系,也因此,这个时代的城堡大多大量使用立柱和各种形状的拱顶,以达到一种敦实厚重、均衡安稳、力度饱和的美学效果。 尤其是狭小的窗口、半圆形的拱门、低矮的圆屋顶、逐层挑出的门框……这些与内部广大的空间形成强烈的对比,使得城堡内部光线暗淡,进深(建筑物的长度)极深,给人一种神秘幽暗之感。 不仅城堡本身十分坚固,城堡外面还有一圈大约五米高的城墙,城墙下面是一条蜿蜒的护城河。 欧姆以自己的眼力发誓,他在护城河里隐约见到了几条鳄鱼的踪迹! 欧姆瞪大了眼睛。 一旁註意到他神色的斐特列和安德鲁反应各异。 斐特列是担心鳄鱼吓到了欧姆,安德鲁却别有用心道:「你看着那些鳄鱼,有何感想?」 欧姆还沉浸在回忆中,脱口而出:「鳄鱼肉片成片儿撒上柠檬汁生吃应该味道不错。」他记得当初在外面游歷的时候,第一头鳄鱼就是阿图姆捕猎的呢,那鲜甜的口感至今记忆犹新。 斐特列:ovo? 安德鲁却是黑了脸,拿出一个哨子吹响,不一会儿,城堡里面听见动静的人便跑出来放下沉重的吊桥,伴随着巨大锁链滑动的声音,厚实的桥板放下,然后搭在护城河两边。 待吊桥放稳,飞马打了个响鼻,踏上桥面快速进入敞开的城堡大门。待飞马的蹄子离开弔桥,欧姆注意到刚刚放下的吊桥又被「嘿哟嘿哟」地拉着收起来了。 下了马车,便有专门的僕人过来将飞马签到马厩去餵草和洗刷,斐特列还有些紧张:「这儿的城堡我还不太熟悉,你先暂时注意段时间,我抓紧时间改造一下。」 「领主,他既然是来做饭的,就应该将他安排到厨房那边去。」就在斐特列对未来的同居生活浮想联翩的时候,安德鲁一瓢冷水毫不留情地泼了下来,将他给浇了个透心凉。 第154页 斐特列木呆呆地张嘴:「……啊?」 「身负领主日常饮食的工作,他自然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安德鲁一本正经道。 「安德鲁先生说得对,现在天色已晚,差不多也该到了吃晚餐的时候,现在我得抓紧时间了,柠檬鳄鱼片儿是来不及了。」欧姆不疾不徐道,成功地让安德鲁的脸色一沉。 安德鲁看了一眼不卑不亢的欧姆,一时倒分不清他是故意吹牛还是真的淡定如斯。 不过,这小子没半点儿尊卑规矩,果然不太讨喜。 斐特列有些不乐意,却也没办法,毕竟他本来就是以徵用厨师的理由将欧姆带走的,若是不让他去工作,少不得欧姆会被别人的闲言碎语攻击。 ※※※ 一路无话,欧姆被安德鲁带去了城堡内一个大概一人高三人宽的木门前面:「里面就是城堡里的厨房了,接下来我还有事情要忙,所以就不带你进去了……」正好木门打开,一个矮矮胖胖的中年妇女走出来,她的手里端着一盆煳状物,没想到门外有人,一下子受了惊。 「——孟娜!」安德鲁突然的点名让她猝不及防,差一点就失手连盆带煳煳的一起扔出去了——这倒了事小,但是若泼到身上那就罪大了。 「安德鲁大人,您有何吩咐?」孟娜心有余悸地问道,手里还端着差一点就倒出去的煳煳。 安德鲁本来想开口,但是看了一眼那煳煳,有些没胃口地转过头:「你先把东西放好了再说!」他说完又转头去看欧姆——如果他没有看错的话,这小子刚才躲避的动作有点迅速啊? 不过他现在并没有更多的时间去深究,他见孟娜去了又回,便招唿欧姆上前:「这是厨房新来的,接下来就由你带他去熟悉吧。」 孟娜是个心广体胖的女性,虽然不知道怎么厨房里空降了一个,但既然是安德鲁大人亲自带过来的,想必也不是什么简单人物,因此她在围裙上擦了擦手,热情道:「先进来吧你……」 「我叫欧姆,孟娜前辈。」欧姆笑得眉眼弯弯。 唉哟这小伙子可真乖巧,孟娜对欧姆的印象一下子好了一大截:「嗨,叫我什么前辈呀,叫我孟娜就好了,」也没有再耽搁时间寒暄,带着欧姆进了厨房,「不知道安德鲁大人有没有提前给你说过,今天晚上城堡要来客人,所以大家都在热火朝天地忙着准备……啊,对了,你会做什么?洗菜还是切菜?我先给你安排过去习惯一下。」 孟娜噼里啪啦连珠炮弹一般说完,就等着欧姆回答,谁知道欧姆睁着那双灵气十足的大眼睛:「我是做主厨的。」 孟娜觉得自己幻听了:「什么?」 欧姆像是没有察觉到周围的响声已经小了一些了,依然面带自信的微笑:「孟娜,我是来做主厨的。」 话一出口,剎那间,原本还有几分喧譁的厨房一下子就安静了。 第80章 西幻第九天 城堡里的厨房虽然比较大, 但也都是空架子。前任领主因为被大熊吃掉的缘故, 引得城堡里的佣人们人心惶惶, 生怕某一天大熊闯进来把他们也给咬了——毕竟他们干厨房的要天天出去採买和进货,落单的机会不就大了去了吗! 因此在斐特列接手的时候, 厨房里主厨加上洗菜烧火的男僕也不过一个巴掌数的过去的五个人而已。 本来厨房里突然多了一个人就比较打眼了,只以为是新招进来的帮厨小工, 谁知道这人一进来就大言不惭地说他是主厨?! 一时间,众人都停下了手里的动作, 目光全都汇聚到欧姆这儿来了。 欧姆以前可是面对成千上万的人都面不改色的,自然不会被这区区五人的目光给吓到,因此他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众人的神色变化,自己面上的浅笑却是半点没有变化过。 这个时代的人还单纯得很,且因为思想被封锁的关系, 根本想不到其他的,只是见欧姆在说完话之后一点儿不心虚的样子, 都在内心暗自揣测这人是哪里来的底气。 难不成他和领主老爷有关系? 不过, 厨房里并不是所有人都沉得住气, 其中有两个稳不住的已经开始偷偷看向站在烤箱旁边的那个人了。 「你看起来年纪不大,口气倒不小。」随着菜刀砍进砧板里的闷响, 烤箱旁边那个高高瘦瘦留着上翘八字鬍的中年男人打破了这满是沉寂,他正是这个厨房的主厨汉莱克。 他本来是无所谓的, 但既然欧姆说了这样的话,手底下的人也都被动摇了,他自然不能装作视而不见了。 ※※※ 在这个城堡里, 私底下流传着一个说法——铁打的僕人,流水的领主。 就拿孟娜来说,她在这城堡里已经工作近十年了,期间经歷过的领主少说也有四五个了,但无论领主怎么换,城堡里的男僕女佣护卫队也还是那一些。倒不是说完全不变,只不过他们「更新换代」的频率可比换领主的频率低多了。 汉莱克做主厨也有六七年,在他待在厨房的时间里都变过三个领主了,斐特列是第四个。 「做菜也不是靠年纪,而是靠手艺的,不是吗?」欧姆倒是一点儿也不怕对方的身高带来的压迫——不是所有的高个子都会让欧姆在意的,不过他注意到对方虎口和指腹处的厚茧,明白对方是有几分真功夫的。 就在厨房里的其他人以为汉莱克会大发雷霆的时候,他却气笑了:「哦?你这么说,那就是对自己的手艺很有信心了?」 第155页 虽然汉莱克现在只是在这个偏僻领地里工作,但实际上年轻的时候也是在大城市里混过的,而且跟着负责国王膳食的厨师学习过一段时间,只不过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情,他离开了那繁华之地来到这荒僻的小地方,一呆就是六七年。 这儿的确因为地理位置不占优势而各方面都不发达,民众们更是因为坐井观天而生活得颇为麻木,所以汉莱克已经好久没有遇到这种「口出狂言」的人了。 欧姆道:「我肯定对自己是很有信心的。要是不相信,不如亲眼看看?」毕竟他刚刚已经dy扫描了一下整个厨房的布置以及成品或半成品的菜餚——他承认比起小酒馆要好得多,但是也没有脱离烤和煮的范畴,调料也是差不多就那几样。 汉莱克轻哼一声,转头看向一旁的孟娜:「距离安德鲁大人吩咐的用餐时间还有多久?」 孟娜一愣,下意识道:「还有一个小时。」 汉莱克沉吟了一下:「听见没有,小子,还有一个小时,你敢不敢?」 ※※※ 一般说来,肉类是以小牛肉最佳,猪肉最低,不仅是因为猪肉有一股难以去除的腥臊味儿,还因为猪成天生活在腌臜泥地之中,非常的脏污,贵族们十分的嫌弃。 可是牛羊肉本来也不是那么容易得的,所以猪肉也不可或缺,按照以往的经验,本来汉莱克是打算将猪排烤制然后撒上许多的香料去湿气和掩盖味道的,谁知道欧姆却直接选择了油炸。 油炸这种烹饪方式,是仅限于贵族的,毕竟这个又费柴火又费油,不过为了面子,贵族的宴会餐桌上是必不可少炸物的,一般来说都是炸鱼,因为鱼肉比其他肉类更容易熟,费的油也更少。 汉莱克想,就算这小子想用油炸来另闢蹊径,可是只有一个小时了,要把猪肉炸熟可是来不及了。 然后,欧姆就刷新了他的厨艺认知。 只见他抄起一长条带着些许肋骨的猪肉,然后在猪皮上开始用刀划拉口子,划拉完了又翻过身来,拿起一旁的肉锤一顿拍打,大概十来分钟后,将肉质已经变得松软的整条猪肉之后就混合碾碎的花椒、胡椒、酒、盐、糖以及汉莱克能认识的所有香料该切碎的切碎该榨汁的榨汁,全都弄成满满一大盆,将那条猪肉全部淹没。 「时间可不多了,油也不多了。」将猪肉放上烤架就只需要盯着火候因而比较闲的汉莱克忍不住出声道。 欧姆看了他一眼,露出也一个自行的笑容来:「放心吧。」 汉莱克:我可不是担心你! 锅里的油开始冒泡之后,欧姆将已经染上了酱色的猪肉先裹上一层蛋液,然后用一根麻线绞成两股,将猪肉条绑好,便提着线浸入了滚油之中。 很快,噼噼啪啪的声音就响起来。 因为人类进化物竞天择的原因,油炸食物可以为身体提供更多的能量,生存的概率也就更大,因此人类的基因中就代代流传着炸物让生命更美好的记忆。 油的沸点很高,最高的时候可以达到水的四到五倍,所以食物被放进滚烫的油里时,会发生一连串化学反应——食物表面的水分会丧失,油炸一段时间后,外皮被高温快速的逼走水分,形成酥脆多孔的干燥外壳,变成很多人最爱吃的脆皮。 而因为裹上了蛋液,就如同给猪肉穿了一件防护衣,锁住了内部的水分,保护了猪肉内部的肉汁过度蒸发。 同时猪肉本身丧失的水分子,会在表面形成缺口,让油可以进到食物里面,增加食物的脂肪含量,改善口感和味道。 而这股口感和味道,是水煮用再繁复的手段都不可能产生的。 强大的基因加上油炸食物的美味,想不好吃都很难! 猪肉本来就经过了腌制,自然无需再多繁复的调味,因此在这一大条猪肉捞上来摆盘之后,欧姆只切了柠檬汁调味——外脆里嫩、肉汁丰富、滋味多变的肉被柠檬汁中和了油腻,还增添了一份酸嫩的口感,简直让人慾罢不能! ※※※ 在这个世界的大陆中,属于人类的王国只有三个,位于东边的艾尔弗雷德王国、靠近南方的海莱克尔王国已经最北方的马克利斯王国国。 相比之下,艾尔弗雷德的国土面积最大,可同样因为国土面积大,艾尔弗雷德王国国家下面是多如牛毛的大大小小的领主。 甚至很多地方每相隔四里就会有一个领主——一里等于五百米,四里不过两千米的距离,可想而知领主有多么的不值钱。 人一多,心就不容易那么齐,这些领主们为了利益表面上服从国王,实际上暗地里互相勾结和结盟,彼此仇视。 焚烧敌人领地村落,致使老百姓流离失所、无家可归、饿死大道这些事情时有可见。 也无怪乎艾尔弗雷德王国的领土那么大,可实际上平民们的生活水平并不高,甚至比不上领土面积只有它一半的南方海莱克尔王国的百姓富裕。 其中固然有领导者国王贵族们穷奢极欲的生活和对民众的压迫,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比起海莱克尔王国和马克利斯王国,艾尔弗雷德王国对于农作物的依赖性更大。 可是无论在哪个国家,他们种植农作物的方式都差不多——在冬去春来的时候,领主们拿出贮藏好的种子,然后请教廷的神官们祈祷,念下神明的恩泽,然后再由领主们派人将种子发放到农民的手里。 第156页 如果神明眷顾,那么农民种出来的粮食就会比较多,如果神明并不想恩泽,那么那一年的收成就会很少,甚至会饿死人。 而神明赐予多少的光辉,都是要靠神官们祈祷的。 像是这次斐特列招待的客人,就是这片领土上的教廷神官们。 像这种事情,斐特列之前的领主也做过,只不过对于那些个想要早日离开这个穷乡僻壤的贵族们来说,不过是找个理由大吃大喝罢了。 这儿的神官们自然也被这种奢靡风气也影响了,因此哪怕当初心里还有点儿慈悲为民的心思,但是久而久之,也被同化了不少。他们以为这次也是一样,甚至早早地内部进行了竞争,选谁来吃这顿大餐。 而这些,无论是斐特列还是欧姆都不知道的,他们一个封闭式成长,一个是初来乍到,根本不清楚这些内情。 安德鲁倒是清楚,只不过他自己本身的阶级观念再加上民众的收成并不影响他的吃喝,所以并没有将这些事情条条框框都给斐特列讲清楚。 毕竟在他看来,现在的斐特列还太稚嫩了。 ※※※ 别看神官们隶属于教廷,但实际上在这片领土上,教廷也不好过——民众的思想倒是好教化,可是他们本身也过得紧巴巴的,供奉神明也拿不出什么好东西来,再加上每周总有那么几天不能吃荤腥,所以对于能大吃一顿,所有人都还是很期待的。 桌子上已经摆好了大份的煮牛肉、烤小羊羔、炸鱼、大块的羊奶酪,至于捲心菜、南瓜、生菜、蚕豆、豌豆和茴香这些蔬菜,因为平日里吃的够多了,他们只是匆匆扫了一眼。 哦,对,还有足够的葡萄酒! 虽然为即将到来的大餐而期待,但是因为他们每年基本上都是这样的菜餚,因此已经不会表现得急吼吼的了。 就在这时,一股陌生的迷人香气钻进了他们的鼻子里,他们循着香气找过去,发现了餐桌上和以前不一样的一道菜,金灿灿的。 等他们将这道菜吃进嘴里的时候,那迸发在口腔里的香气,让他们的脑海中不约而同地出现这么一句话——啊,这是光明的颜色啊! ※※※ 宴会大厅里的情况如何,厨房里的人是不知道的,不过此时此刻,厨房里的人也没有心思去考虑那些贵人们的心思了,全都围在一起大快朵颐呢。 虽然只是那些大菜的边角料,但是对于他们来说,也是极为难得的美味了。 尤其是欧姆用剩下的猪肉直接切成薄片做成的炸酥肉更是抢手,虽然比不得那一大条猪肉做法繁杂肉汁丰厚,但也足够让他们惊艷了。 而比起其他人的狼吞虎咽,身为汉莱克的心思要更加复杂得多。 他一直以为自己的厨艺在这片领地上已经傲视群雄了,却没想到是因为自己很久没有见识外面的世界了。 在他的脑海里,不知不觉已经形成了思维定式——牛肉等于煮、猪肉等于烤、鱼肉等于煮汤或者油炸。 看着欧姆站在一边,他招唿人过来:「一起吃吧,我们也是这个时候吃的,这是属于领主的私人和宴客的厨房,可不会专门再给佣人做吃的。」 五分钟后,汉莱克看着动作优雅却进食速度飞快的欧姆,脑海里不合时宜地冒出来一个念头——他的厨艺没有进步,是不是因为自己吃得不够多? 第81章 西幻第十天 欧姆来到城堡的第一天, 便用自己的厨艺和食量「震慑」了整个厨房, 让众人对他刮目相看。 等到安德鲁听斐特列的吩咐来厨房关照欧姆的时候, 发现他已经和厨房里的几个人打成了一片,并且就连一向因为有一手好厨艺而心高气傲的汉莱克主厨都对其温和以待。 「安德鲁大人, 你想吃什么?我马上给你做!」汉莱克正在和欧姆探讨方才拿到炸猪肉排的细节,见到安德鲁来, 只能依依不捨地停下他对厨艺的追求,询问起来。 安德鲁肚子的确是饿了。 虽然他是家庭教师, 但是在贵族的规矩里,他是不能和斐特列坐在一桌吃饭的,偏偏那些神官们吧唧吧唧的吃得太香,饶是他自认为活了这么大把年纪了见识过许许多多,也忍不住别勾起了馋虫。 「也不用麻烦了, 就刚才最后上的那道菜吧,应该还有热的吧?」安德鲁故作不经意道。 他了解厨房里除非材料特别珍贵的菜餚, 否则一般都会有多的留着, 猪肉一向是最贱价的肉类, 肯定会有剩余。 谁知他这话一出,以汉莱克为首的众人面面相觑, 面色都尴尬起来——因为是最后一道菜,的确是还热着没错, 可惜,因为太好吃,现在早已经进到众人的肚子里去了。 所以汉莱克一开始才会说让安德鲁想吃什么他现做, 不是他巴结对方,而是……厨房里能吃的熟食都被欧姆方才给吃了,所以只能现做了,不过拿到炸猪肉反倒是欧姆吃的最少的。 「热的没有,不过有现做的,安德鲁先生你稍等一会儿我马上做。」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作为这片领土上的领主,这厨房里的肉和菜虽然种类不多,但是量倒是十足,欧姆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还是第一次体会到吃饱的感觉。 别的人是吃饱了就犯困,欧姆则是吃饱了才精神。虽然安德鲁之前对他似乎有点横挑鼻子竖挑眼的感觉,可是他能感觉到对方主要是为了斐特列好,而且对方一大把年纪了,同样作为「老年人」,欧姆也不想斤斤计较。 第157页 欧姆一边说着就一边在动手了,他手脚麻利,而且肉本来就是腌制着的,只需要裹上蛋液就可以下锅炸了。 这肉欧姆本打算用来再做点儿其他夜宵给他家小领主吃的。 这儿的吃饭习俗就是一天两顿,按欧姆的看法,小傢伙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一天四五顿也不为过。 不过没关系,这猪肉给安德鲁吃了,他正好可以去切一块小牛肉来,晚上吃点儿清淡的,到时候做牛肉丸子汤好了。 别看现在欧姆好像一门心思都在吃上,而且曾经附带的大力气和武力也都「消失」了,但是身体的限制并不影响他的头脑,他在庆朝学了并用了一辈子的医术可不会因为变了一个世界而消失的。 唯一让他觉得不太方便的就是这个世界很多的植物和动物都完全超出了他以往的认知,是以他也不敢贸贸然将所学的东西生搬硬套上去。 比如那滷汁里的各种香料以及烧烤酱中的各种调味,都是他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综合了味道和药性搭配出来的。 想必那些对自己身体觉察敏感的已经有所察觉了,要不然就算小酒馆的食物味道不错,又怎么会吸引越来越多的客人来? 毕竟,一开始他们推出的滷肉价格可不低。 话题扯远了,大概因为已经习惯了食补,所以欧姆在这方面也会下意识注意许多。 牛肉味甘、性平,具有补脾胃、益气血、强筋骨、消水肿等功效,而且牛肉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胺基酸,组成比猪肉更接近人体需要,能提高机体抗病能力,对生长发育非常适合——虽然欧姆很喜欢现在个子小小的斐特列,可是却也不忍心看对方弱不禁风的样子。 ※※※ 安德鲁很想有骨气地哼一声说自己不要你做饭,可是架不住随着猪肉下锅油炸后迸炸出来的香气。 可不能浪费食物…… 安德鲁内心这么想着,那拒绝的话就说不出口了。 正所谓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因此安德鲁在满足了自己的口腹之慾之后,在面对欧姆堂而皇之地拿出巴掌大的小牛肉来开始砸肉糜的时候,也无法用过于强硬的语气阻止了。 他本来寄希望于原本的主厨汉莱克,使眼色让他管一管,谁知道汉莱克被欧姆点燃了追求厨艺之魂后,整个人都快趴在肉上面了:「欧姆你这是要做什么?虽然说砸肉可以让肉更入味,可是这样也砸得太烂了吧?」 「入味」这个词语还是他现学现用的,毕竟在以前为了让香料调味,都是直接在肉上面划口子或者是不停腌制——前者弄出来的卖相不太好看,后者则需要太长的时间,一般都要花费一天多。 「就是要烂乎乎的,这样到时候才能和其他的材料一起熬成羹啊。」欧姆算了算时间,做牛肉丸子估计是来不及了,而且牛肉丸子太劲道q弹,大半夜的吃了怕是不消化也不有助于睡眠,还不如做一碗热乎乎的牛肉羹呢。 牛肉砸成肉沫之后,撒上适量的食盐和黑胡椒粉,再加入适量的面粉搅拌放置一小会儿。就在汉莱克以为欧姆会加水煮熟的时候,又见他把锅烧热加少许油,然后将刚才的肉面煳哗啦一下倒进去,不停翻炒。 高温和热油让肉面煳很快变成了赤茶色,汉莱克想这下子该加水了吧? 谁知欧姆又扔进去洋葱碎再次翻炒,然后拿起来筐子里的红酸果。 「等等,这个只能做装饰啊!」汉莱克来不及阻止,只能眼睁睁看着欧姆将那红酸果单手碾碎后加进去。 欧姆完全不清楚在这个时代,红酸果因为过于鲜艷的颜色和酸啾啾的味道一直被这儿的民众当成不能吃的东西。 平民百姓敬而远之不会接触也便罢了,贵族们贪图猎奇倒是会养几盆来做装饰物,兴致来了还会拿几个来给菜餚摆盘增添色彩,不过也都是小心翼翼不敢弄破,生怕那「毒汁」沾染到食物上了。 可是在欧姆看来——牛肉和西红柿那可是绝妙的搭配啊! 欧姆记得当初西红柿在庆朝的时候叫做番柿,因为长得像柿又来自番邦而得名,当初百姓也是将其当做装饰植物来的,皇帝还小心翼翼地让他这个「植物圣手」好生照料着这红亮喜人的果子。 可是对于实际上来自于星际时代的欧姆来说,这妥妥的就是酸甜可口的西红柿嘛,于是照料着照料着,欧姆眼看着西红柿都要熟透掉落枝头了,还是没忍住摘下来做了一道白糖西红柿和西红柿炒鸡蛋。 皇帝:我能怎么办呢?我只能再多吃几口了啊。 现在到了这个世界,西红柿摇身一变又成了红酸果,不过这一开始让人敬而远之的「地位」倒是没有变啊。 「好吃,能吃的。」欧姆一边说着,一边直接拿起一个拳头大小的西红柿清洗干净之后咬了一大口——唔,野生西红柿的这个味儿,果然酸味远多于甜味。 安德鲁他们都如临大敌地看着欧姆的后续反应,欧姆却不以为意,在翻炒好的牛肉煳中再加入胡萝蔔片——值得一提这个世界的胡萝蔔是紫色的——和土豆片以及青豌豆,最后才加入滚烫的汤汁,撒上适量食盐,完工! ※※※ 一般说来,厨房这边做好了吃食,厨师就不用管了,是由女僕送给领主的。 欧姆知道这个世界的小领主和上个世界一样,不会带有自己的记忆的,上个世界还好,他和涂宗冶还有婚约在身,现在这个世界,他和斐特列可是完全没什么关系……哦,有一个僱佣的主僕关系……可是这样的关系才更应该多刷存在感啊! 第158页 不过他也知道自己初来乍到,事事冒头有点太过招摇,因此只能按捺住自己想要和小领主联络感情的心思,让女佣端着牛肉羹离开。 不过他这份可惜且失落的感情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当他一觉醒来之后,便发现窗台多了一只带着露水的玫瑰花。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城堡里的「员工」,欧姆虽然是厨师,比一般的男僕女佣地位要高一点,但是居住的地方依然是在一楼——事实上,几乎所有的佣人房间都在一楼,因为楼上的房间是属于贵族们的,因为他们坚信越高的地方距离神明越近,就连他们开宴会的大厅都是在二楼。 斐特列固然有心将欧姆安排到更高更舒适的房间,可是他眼下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忙,他又不够游刃有余地处理完,只能能给欧姆安排独居一室——他可不想其他的男男女女和同居一室。 欧姆住的房间窗户打开下面就是花园,花园里并不意外栽种了许许多多的红玫瑰——这种代表着浪漫和爱情的花卉十分得贵族们的欢心。 只不过这一丛一丛的玫瑰在晚上看过去黑黢黢的,夜风吹过树影婆娑的模样,还是挺瘆人的。 但是这对于曾经在草原丛林里幕天席地生活了多年的欧姆来说,不仅不会觉得害怕,反而十分满意。 想起昨天晚上睡得迷迷煳煳的时候似乎听到窗户旁边有细微的响声,再联繫这鲜红欲滴的玫瑰,欧姆的嘴角忍不住勾起了甜蜜的笑意。 无论是大狮子、涂宗冶还是小领主,似乎都是身体比嘴巴更加诚实呢。 ※※※ 「领主,你昨晚上没睡好吗?」在斐特列忍不住又打了一个哈欠的时候,安德鲁出声问道。 斐特列被吓了一跳,剩下半个哈欠也被吓了回去,有些结结巴巴道:「没、没有啊,我昨晚上吃了牛肉羹,睡得可香了……对了,欧姆呢?」 安德鲁在心里在欧姆又给记了一笔,面上却一本正经道:「他和其他的佣人们在一旁等着,到时候和神官们一起祈祷。」 事实上,不仅仅是城堡里的人,就连附近领地上的农民们都聚集了过来——毕竟神官待会儿就要祈祷神明为种子「开光」,受过了神明照拂的种子才能够丰收粮食啊! 不仅仅是神官,他们这些人也都要虔诚祈祷,用神官们的话来说,神虽然时时刻刻注视着他的信众们,但是大陆这么大,人这么多,想要让神将目光投注到这里,还是需要强烈的愿望才能够引起神明的注意,而如何达到强烈的愿望?当然是只有人多力量大了。 欧姆站在汉莱克的身边,第一次看到教廷的那些神职人员。 他们都穿着非常统一的黑白长袍,胸口挂着一个银质的十字架,面容肃穆,给人的感觉,没有他在庆朝见过的那些道士洒脱,又比那些清心寡欲的和尚们要多一些说不出的感觉。 只是看他们那凸起来的肚子,欧姆还是很难有好感。 作为昨晚上在厨房里忙活的他可是很了解——这年头可没有啤酒肚的说法,这实打实都是肉和酒堆积出来的啊。 欧姆是不太相信这些神官们所谓的为种子祈祷神明的眷顾的,不过这既然是一种传统规矩,那么在他人小力微的时候,还是不要去打破好了。 不过当他注意到随着神官们闭眼祈祷之后,空气中多了一些金色的东西,丝丝缕缕,比头髮丝还细,缓缓沾附到那一筐筐的种子上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惊异地瞪大了眼睛:dy,你看到了吗?」 第82章 西幻第十一天 「已捕捉, 正进行系统分析。dy平板无波的系统音响起来, 似乎完全没有get到欧姆的惊讶。 欧姆似乎感染dy的冷静, 也想起来这是个全息体验世界,那么一切皆有可能——也是前两个世界都比较常规, 没什么超自然的力量,勐然一遇到反倒是自己大惊小怪了。 不过仔细想想, 自己在全息体验世界使用原来史莱姆身体的天赋技能的时候,其实也是在使用非自然力量吧。 这些年头只在欧姆的脑海中转过短短一瞬, 而这个时间已经足dy分析并得出结果了:「此为初级祈祷术发挥的力量,可一定机率增长种子活性,提高种子萌发性能。」 欧姆并不掩饰自己的疑惑:「机率?萌发性能?」 「是的,种子活力的主要是其萌发性能——一批种子的寿命指群体发芽率从收穫后降到百分之五十所经歷的时间,也称『半活期』, 即群体平均寿命。」 欧姆沉默了一瞬:「也就是说这样可以提高种子的发芽率?」毕竟欧姆在庆朝的时候也算是个种植小能手——尤其是在比较珍贵的药草上面——因此并不难理dy相对于专业的解释。 「正解,种子的发芽性能和寿命主要决定于遗传特性、种子形态结构和生理活性、种子质量和贮藏条件。以种子含水量和贮藏的温度、湿度等的影响显着。这个世界的农业水平处于远古社会早期, 大部分农作物在收穫之后的贮藏条件并不理想, 因此会造成大量的种子腐烂或死亡。」 种子也是有生命力的, 在贮藏过程中,种子内部的细胞依然会十分活跃, 持续向外界散发水分以及热量。 因此种子对于光照、温度、通风度和湿度等等都有一定的要求,而且不同种类的种子不一样, 细微的差别都有可能造成迥然不同的结果。 第159页 黑暗可以降低种子对于「光合作用」的反应,能大幅度降低种子的有氧唿吸,让大部分种子进入休眠状态, 降低种子的营养内耗。 当种子的贮藏环境温度过低,由于种子中存在一定的水分,极易导致种子出现冻害问题。毕竟种子摸起来硬邦邦的,但实际上细胞里百分之七十左右都是水分,若是种子之中包含的水分发生结冻现象,就会直接破坏种子的胚组织,导致种子不再具备发芽能力。 同时,因为条件所限,基本上所有的种子都只能堆放在统一的地下室粮仓。 这样也导致了在同一个空间之中,贮藏的种子数量非常多。 若贮藏空间的通风效果较差,就会导致种子「唿吸」时散发的水分和热量无法及时排出,积蓄在一起极易加剧种子的温度,同时,由于种子唿吸作用进一步增强,其内部会积存更多的水分及热量。 众所周知,这世上有肉眼看得见的生物,还有许多肉眼看不见的微生物,只要不是绝对的无菌状态,就不可避免会接触大这些看不见的生命。 而无论是哪个世界,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微生物都是喜欢温暖潮湿且黑暗的环境,若大量的微生物会在其中生长、繁殖,周而復始,种子就极易发生质变。 因此,只有对贮藏空间进行科学的通风,才能够确保贮藏空间的温度、湿度得以有效地调节,确保种子的干燥性,才能够有效解决种子贮藏期间的虫害问题以及霉变问题,确保种子原有的价值被最大限度地保存。 ※※※ 一说起这种学术性的资料dy就有滔滔不绝的趋势。 听dy的科普,欧姆抽了抽嘴角——这全息体验世界还真的是真实到了细枝末节里了啊:「所以说,那些神官他们的祈祷术就能改善种子因为储藏不善而造成的损失吗?」 lady:「高级的可以,但是这些神官的祈祷术只有初级,按照刚才祈祷力量的强度,以公斤为单位,种子活性增强百分比为百分之六十二。」 欧姆没听出dy话里的意思:「那也就是说,还有接近一半的种子活性没法增强吗?可以理解为种子种下去的成活率有一半?」 lady:「情况比宿主想的更糟糕,毕竟0的倍数还是0,基数过小,增强力度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们的祈祷术被称之为初级的缘故。 事实上,在这个世界的设定里,神官不仅会祈祷术、还有光明术、治癒术等等。而且这些法术还都分高中初三个等级,而祈祷术是这些神职人员技能之中最简单的,可就这最简单的也只能使出初级的来,可想而知他们有多么的废柴了。 虽然这整个领地在艾尔弗雷德王国都属于「废柴」鸡肋。 欧姆现在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还比较片面,但dy的话里的意思他是听懂了的,正因为听懂了,所以他才着急起来了:「这样说来的话,他们的祈祷术岂不是并没有什么用?」 欧姆颇为担忧——毕竟在这时代,农业才是根本,而且收成不好,到时候遭罪的可是斐特列。 想到这里,欧姆忍不住看向站在高台的斐特列的方向,却没想到对方似乎也正看过来,两人的目光在空中相遇。 咦,他在看我吗? 欧姆没想到他们这么心有灵犀,下意识就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来,心满意足地看到小领主在一怔之后扭过头去——不过欧姆凭藉他良好的视力依然看到了那藏在浅金色捲髮下那微微发红的耳廓。 哇,他可真可爱呀。 欧姆和斐特列不约而同地在心里想着。 ※※※ 神官们的祈祷并没有延续很长时间,因为他们本身的力量就相对于微弱,自然无法坚持太久,光是将几百筐种子撒上浅浅的金辉已经让他们面色如土、大汗淋漓了——看上去十分辛苦的模样。 不过欧姆怀疑是不是因为此时已值正午,他们又穿着黑袍子吸热,晒久了太阳「出油」的缘故。 但是这片领土的百姓们并不知道神官们的本事放在外面并不值得一提,他们已经被随着神官们的祈祷而出现的那层撒在种子上的浅淡金色光辉而惊呆了——毕竟对他们来说,这就是神迹啊! 就连孟娜都双手合十紧紧攥在一起,圆胖的脸蛋也兴奋得发红:「今年神官大人们的祈祷获得神明反馈的要比以前的年份更多了呢!今年指不定是个丰收年!」 你都说了是「指不定」了,其实心里也是知道神官们的祈祷并不管多少用吧? 欧姆张了张嘴,很想说农作物的丰收不仅仅要靠祈祷,更多的还是要靠自己的种植以及后续的关注,但是看这些人兴高采烈的样子,他自认没办法说出这么扫兴的话。 祈祷结束后的神官自然又是被斐特列他们给迎进去城堡,准备休息缓过神后再来一顿大餐才回去,而聚集在底下的农民们已经自觉排好队,等着领取这些沐浴过神光的种子们回去种下了——毕竟正值下种的季节,可不能错过时间。 欧姆也被孟娜给拉回了厨房,说要给辛苦了的神官们准备一道丰盛的感谢大餐。 经过昨晚上的比拼,汉莱克已经承认了欧姆的本事,但是让他主动将主厨这个位置让出来,还是有些张不开口。 好在欧姆并不在意「唯一性」,主动提出自己初来乍到还需要学习和适应,让汉莱克还是和自己一起做主厨——事实上,如果不是主厨才有资格为领主烹饪饭食的话,欧姆是不想和对方竞争这个名头的。 第160页 虽然汉莱克觉得不好意思,但他有一家老小要养活,主厨的薪金他着实捨不得,便也默认了欧姆的这个决定。 不过也是因为欧姆的主动让了一步,汉莱克投桃报李,不仅顺便吩咐了手底下的四个帮厨听话,还去找安德鲁说了不少欧姆的好话,顺便将欧姆在城堡里的一切都打点妥当了。 安德鲁:这小子果然邪性啊,这才不过一晚上,就把城堡里的重点厨房给收服啦? ※※※ 昨天给神官们准备的是晚餐,今天准备的则是午餐——除了汉莱克拿手的葱烧鸟肉、圆馅饼、青豆羹、煮牛肉外,还有他新学习的炸猪肉,和欧姆做的油炸蹄膀和蔬菜沙拉。 油炸蹄膀要先煮后切均匀的口子,待煮得半熟之后晾干水分,然后整个儿放入油中炸透——和炸猪肉不同,蹄膀本来脂肪比较多,但也因为如此,在油炸之后焦脆的口感也更多,再涂上欧姆当初从穆拉小镇带走的一罐烧烤酱。 那香气! 如果不是知道那是要给贵人吃的东西,估计就有人忍不住要来一口了。 而神官们的表现更为直白——虽然他们刚才都一个个累得不行的的样子,但是为了维持神职人员,不过吃饭的力气还是有的。 也不知道那些神官们是不是今天真的使出了吃奶的劲儿了,导致他们的胃口比昨天晚上还要好,明明是按照一样的食量做的饭菜,愣是被他们吃了给盆光钵净。 就连那原本以为无人问津的蔬菜沙拉也被扫荡了个干净。 其实本来他们对于这生的菜是拒绝的,毕竟蔬菜都是要反覆熬煮成煳煳才是正确的食用方式嘛! 可耐不住其中一个不小心尝了一口,于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原来这生吃的蔬菜这么清爽! 尤其是在吃多了肉之后,来一口混和了罗勒草和柠檬汁的蔬菜,简直是清爽极了!而且花花绿绿的,很好看啊! 神官们:真香。 ※※※ 他们是打着嗝满足了,厨房里可是一片愁云惨雾——因为他们吃光了今天厨房的份额啊! 是的,身为一个贫穷的领主,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厨房里每天的菜和肉是限量的,平日里倒是比较宽裕还有得剩让厨房里的人也打个牙祭,可是这顿硬生生的被那些神官们给吃光了! 吃!光!了! 这是一个多么令人悲伤的事实啊! 斐特列送走神官,听到这个窘迫的消息时,腼腆地笑了笑:「没关系的,不是还有佣人餐吗?我也可以吃那个啊。」 「那怎么能行啊领主!」不等欧姆表态,安德鲁就坚决而迅速地表示了反对,「领主这么尊贵的身份,怎么能吃那种粗劣的食物!」 欧姆:「……」 不过看其他人的神情,好像完全认同安德鲁的话。 「我现在就去狩猎一些肉类吧,再让汉莱克他们取用一些储存的麦子来磨粉……」 安德鲁还没有说完,就被斐特列严词拒绝了:「不行啊,那些麦子要是能发芽怎么办?」不怪斐特列那么紧张,实在是前任领主太过挥霍,导致这些原本用来贮存的麦子粮食种子都被吃的七七八八,好不容易凑出来今年给农民们播种的份量之后,剩下的就真的紧巴巴了。 斐特列虽然招待了那些神官们好吃好喝,但是对神官忙活一通之后就能让他们的庄稼丰收是保持怀疑态度的,他唯一能想到的方法就是等过段时间没有出芽的地方再补种新的种子,所以生怕自己这一顿下去要是真的把能发芽长成庄稼的粮食给吃了就可惜了。 毕竟一粒种子长大之后能有二三十粒果实呢! 欧姆打了个响指:「既然如此,那我们就用不能发芽的种子吧!」 「什么不能发芽的种子……」下意识喃喃了一句,方才还一脸羞涩的少年领主面色肃然,深深地看着欧姆:「你是说,你可以甄别种子是否能发芽?」 第83章 西幻第十二天 其他人还没有理解到斐特列话里的意思, 安德鲁更是觉得斐特列有些魔怔了:「领主, 他只是幻想说可以用不能发芽的种子, 并没有说他能。欧姆只是在厨艺方面有天赋,但是在……」 「我可以啊。」安德鲁的话还没有说完, 欧姆就笑眯眯地打断了,在安德鲁面色不善地看过来的时候, 他还清晰地重复了一遍:「斐特列伯爵懂我的意思,我是真有方法可以甄别种子的优劣。」 斐特列面上一热:嗯, 我懂你=u= 安德鲁紧盯着欧姆的眼睛,见对方不躲不避,才道:「年轻人对自己有自信是好事,但是也要有正确客观的判断力,有些话说出口之前还是先掂量掂量能不能做得到。」 言下之意就是不要为了博关注故意来说一些大话。 在他看来, 初生牛犊不怕虎,但更多的时候是因为没有体会过外面世界的复杂就自视甚高, 飘飘然以为自己什么都能轻而易举地做成功。 他本来才刚刚对这来自穷乡僻壤的少年稍微有点改观, 怎么一个不留神就又轻率莽撞起来。 这要放在其他方面其他时候, 安德鲁或许也就当做年轻人浮躁一笑而过了,可是……种子!这可是关乎民生的大事! 到时候出了问题, 最先受到责难的可是领主啊! 一旁的汉莱克也小声道:「虽然我知道你想在领主面前表现,但是这话还是有些过头了, 术业有专攻吶。」他还是很看好欧姆在厨艺方面的发展的,实在是不忍心因为对方的冒失惹祸上身。 第161页 欧姆先向好意的汉莱克笑了笑,递给他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 然后对斐特列和安德鲁不疾不徐道:「斐特列伯爵,安德鲁大人,不试试看又怎么知道呢?」 斐特列倒是一脸紧跟欧姆脚步走的纯良模样:「好啊试试看。」 ※※※ 安德鲁一看斐特列被欧姆给牵着鼻子走的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身为一名领主,怎么能被僕人下属牵着走呢?那是昏君才会做的事情啊! 「怎么试验?这些种子都是关乎农民们一年的生计的,眼下又正是播种的时节,哪里还有那么多的种子去给你尝试?」见欧姆还固执己见,安德鲁的语气已经有些不客气了。 「我们可以用其他的种子实验啊,而且用不了多长时间,两个小时、不,应该一个小时就可以搞定了。」欧姆拍着胸膛,自信满满。 「一个小时?你在开玩笑吗?」安德鲁看欧姆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傻瓜——他虽然不种地,但也知道一般种子从播种到发芽最快也要好几天的时间,而现在欧姆却信誓旦旦说只要一个小时?就算是吹牛也要打打草稿吧? 安德鲁的话音刚落,斐特列怯怯地开口了:「魔法梭梭的种子发芽只需要一个小时。」。 被胳膊肘往外拐助攻的斐特列气了个倒仰的安德鲁:「……昂?」 ※※※ 魔法梭梭是艾尔弗雷德王国的特色植物,虽然带着「魔法」二字,但实际上却是一种遍地都有的杂草,基本上是属于「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那种。 而造成魔法梭梭如此强劲的生命力的重要原因,就是它的种子生长发芽很快——只要有一点点水和泥土,就能在一个小时内破土而出。 正好在这个时节,是魔法梭梭繁殖最快的时候,甚至农人们想要播种的话,还要先花一番功夫将田地里的魔法梭梭给清理掉。 所以,要得到魔法梭梭的种子,并不是难事,很快,在半个小时之后,他们就收集齐了一小袋种子。 「我这个方法也很简单,就是盐水选种。」欧姆一边说着,一边示范,「通过一定的配比将盐溶解到水中,再把种子撒上去,漂浮在水面上的就是劣质的或者无法发芽的,沉在水底的就是好种子,发芽率是非常高的。」 这还是欧姆在庆朝的时候,涂宗冶在清水镇当县令那几年,他跟着农人学会的。而且通dy完善的资料显示,恰到好处浓度的盐水不仅不会破坏种子的细胞活性,还可以杀死一定藏在种子外壳上附着的微生物菌落,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当然,我知道口说无凭,所以倒进去之后再搅拌一下减少影响因素,」欧姆说完,直接打开那个小布袋,将一袋子的魔法梭梭的种子一股脑儿地倒进了盐水之中,这还不够,还用一旁的棍子往里面搅和了一下。 大概是被欧姆刚才一套又一套好像听得懂又好像听不懂的说辞给镇住了,众人的目光都紧紧盯着那盆中的魔法梭梭种子。 一开始的时候,因为欧姆粗鲁的动作,大部分的魔法梭梭种子都沉在水底,但是随着水面渐渐平静,魔法梭梭种子就渐渐一部分浮上了水面。 欧姆也不多说废话,浮上来的种子全部捞起来然后放到一边,然后将沉在水底的种子捞起来放到了另一边。 泥土已经准备好了,欧姆却不着急,让大家一起帮忙数了数浮在水面和沉在水底的种子分别有多少,然后就很认真地种到了土里。 做完这一切,他才支起身子拍拍手:「好啦,就等着看奇蹟发生吧!」 欧姆本来打算慢悠悠去做点自己其他的事情的,但是看其他人似乎都有伫立在这儿当雕像的趋势,感觉自己也不好意思说离开了。 还是斐特列的注意力大半都放在欧姆身上,见欧姆有些百无聊赖的样子,主动开口道:「不然我们出去逛一逛吧。」 欧姆:「好呀。」这是约会吧约会吧约会吧~ 安德鲁:「领主……」 斐特列:「安德鲁你就留在这里监督吧,帮我亲眼见证一下。」 ※※※ 「不好意思呀,安德鲁对你并没有恶意的,只是因为他一直照顾着我长大,有点把我当做小娃娃,对我有点过度看管了。」斐特列捏着手,有些不好意思,他不想因为安德鲁的态度引起欧姆的不快。 「我知道他对你的忠心……而且你现在才十四岁,的确还是个孩子呢。」欧姆看着斐特列的眼神有点……慈爱。 并不是很在意安德鲁的态度,毕竟从年纪上来说,他自己都可以当安德鲁的爷爷了,而且对于安德鲁这样的性子的人,他也不是没有见过。 斐特列先是脸一红,随即又一白:「我、我不是个孩子了!」他不想被眼前的少年当做乳臭未干的小子,可是原本不善交流的他一时半会儿找不到有力的反驳话语,只能结结巴巴强调:「我,我现在已经领主了!不是小孩子了!」 「是的是的,我知道呀,」欧姆仿佛是在看炸毛的小猫儿,垂在身侧的手指有点蠢蠢欲动,想要摸一摸对方那捲卷的头髮,不过还是忍住了,「斐特列伯爵现在是肩负着好几千人的生活,是非常厉害的!」 被欧姆这样吹捧,斐特列并没有感觉到自得,反而又面露侷促:「我、我以前从来没有肩负这么大的责任,我,我有点……」怕。 第162页 可是他将这个字咽下去了,莫名地,他不想在欧姆面前露怯,不想让对方觉得自己没用。 欧姆没想到这个世界的小领主会是这样一个胆小的少年,不,他并不胆小,毕竟在那样的生活环境长大,勐然转变了身份,如果真的胆小应该自己窝在城堡里自怨自艾了,可他不是站出来主持了他上任后的第一次春播吗? 他的内心其实有一只勇敢的小狮子呢。 只是这小狮子还太小了。 欧姆忍不住怀着怜惜的心情抱住了斐特列:「不怕呀,你还有我……们,还有安德鲁他们呢!我们知道你是一个好孩……领主,我们都会和你共同努力的!」 他说完,有些慌张地松开手:「抱、抱歉斐特列伯爵,刚才失礼了。」 斐特列脸蛋儿红红,他想说自己并不在意,甚至还很为刚才那个拥抱开心,可是腼腆的他不善于表达自己的心情,只能抿紧嘴有些失落:「没、没关系。」 欧姆见对方脸蛋红扑扑的样子,又没忍住动手动脚,握着对方的手:「斐特列伯爵,你放心,我们一定会将这儿建设成一片富饶繁荣之地的!」 斐特列这回紧紧地回握了欧姆的手:「……嗯!」虽、虽然他觉得压力更大了,可无论如何,他不能辜负欧姆的期待! 两个少年正目光相对,气氛正好的时候,冷不丁一道惊喜的声音打破了这片和谐:「领主大人!欧姆!快来看啊!发芽了发芽了!」 ※※※ 两块同样大小同样土质的土地,一块依然是黑乎乎的泥土,另一块却已经冒出了一层浅浅的绿意。 孟娜忍不住在旁边滔滔不绝地自发性「解说」:「我们刚才都数了,这片地上的魔法梭梭一共有四十二个!哦,我可从来没有觉得魔法梭梭这么可爱过!」因为没受过教育,她无法表达更多内心的想法,但是欧姆和斐特列都明白了这话语中的未尽之意。 尤其是斐特列,更是露出了惊喜的笑容:「也就是说,全都发芽了!?」 欧姆也有些惊讶——他虽然对盐水选种这个方法很有信心,但是他也知道在后面科技发展中,这个方法其实已经被淘汰了,也就是说,其实缺陷还是很多的。因此他本来就做好了发芽数在七成左右的样子,只是他没想到,这次的表现会这么给力——被选中的种子全部出芽,被淘汰的种子是寸草不生。 不过欧姆没时间去思考这和魔法梭梭顽强的生命力是否有关联了,因为就连安德鲁都不得不服气了——毕竟看现在这个结果,欧姆的方法的确是有用,那么到时候由领主出面,也是一份功绩。 「谢谢你呀欧姆!」斐特列第一次主动握住欧姆的手,还按捺不住激动地摇了摇。 被斐特列用满含感动的专注目光看着,欧姆只觉得自己热血都沸腾起来了:「能为斐特列……伯爵效力,是我莫大的荣幸。」这一个世界,他终于要享受一把罩小弟的大佬感觉了! 第84章 西幻第十三天 不能怪斐特列觉得有好种子就能有好收成的想法, 在这片领土上——至少在斐特列治下的这片土地上, 种子和收成比大约是1比3。 更形象直白一点, 拿主食小麦来举例,二十斤的小麦种到土里, 才会有六十斤的小麦收穫。 所以农民必须种很多很多的田,才能用农作物养活自己。 而很多很多的田, 自然也需要很多很多的种子。 但是现在如果能筛选出基本上都能发芽长成的种子,这就意味着农民们可以少种植很多的田地却同样可以收穫一样的庄稼产量。 不仅农民们要起早贪黑照料的农田少了, 那些曾经被发不了芽的种子浪费的土地,也可以用来做其他的了。 因此斐特列觉得能够筛选出活力强盛的种子,提高出芽率就可以让领地上的人们过一个丰收年了。 但实际上,在欧姆看来,小领主还太天真。 庄稼如果这么简单就能够丰产的话, 这世界上也不会一直到星际时代都还有因为吃不饱而饿死的情况发生了。 提高产量,并不是一蹴而就的。 欧姆已经发现了, 这个世界的整体生产力相对于比较落后, 大部分人更倾向于直接从大自然中收穫, 因此这也导致了饮食结构的单一以及整个国家的富裕和贫穷的落差特别大——因为物产丰富食物充足的地方自然能养活更多的人口吸引更多的才俊,而相对于比较偏远的地方就没办法提供过多的产物, 也会导致人口流失,变得越来越穷。 这并非农民不努力, 固然,种子的筛选是一个重要原因,还有一个, 就是生产技术太落后了——劳动力的问题是一方面,但是农业技术也是不可忽视的。不然就跟管生不管养一样,没有在生长过程中进行关注和细心照料,又怎么能成材呢。 只不过,因为这个世界的超自然力量的存在,普通民众被当权的贵族「洗脑」的程度颇为彻底,觉得只要听那些贵族老爷们的话,贵族老爷们找了那些神官们为他们的耕种祈祷过,就完全放心了。 就比如说这次播种吧,上到领主下到农民都眼巴巴等着神官祈祷完,就兴沖沖地领着属于自己的那份种子给种下了。 种田,不就是有田然后将种子种下去就行了嘛! 最多也就除除草、抓抓虫。 什么?你说施肥、灌溉、水利设施? 第163页 那不是神明的事情吗? 如果收成不好,那就是他们让神明不高兴了,是他们自己的错,该受着。 其实也并不能怪他们无知,其他领地的,因为地理位置比较好,相对于比较富庶,吸引能人也比较多,尤其是法师和神官们的水平比较高,遇到种植过程的问题时——比如干旱、比如虫灾,可以请他们用法术和祈祷来灭虫或者降雨解决。 但斐特列这片领地,斐特列所管辖的这片领土,是闻名艾尔弗雷德全国,甚至在其他人类国度或者非人类国度都名气响噹噹的穷困。 本来领主就都穷得叮噹响,哪里又付得出足够的酬劳去请那些法师或者神官们为他们解决耕种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呢? 虽然贵族们压榨平民是毫无理由的,但是这些有神奇力量的人地位崇高,就连贵族见到也客客气气,怎么敢真的让他们白白付出。 正是这种越穷越吸引不到人、越没有人越穷的恶性循环,导致这片领地上的农民们一年四季都在干活,耕田,种豆子,放羊,牧牛,农夫一年四季都在不停的劳作,但是依然吃不饱穿不暖。 其他领主的治下的粮食亩产可以有两百斤左右,可是这儿的亩产能收货一百斤就要敲锣打鼓地庆祝丰收了。 欧姆看着有点傻白甜的斐特列,深感自己肩膀上的担子任重而道远——看来他不能仅仅只做个厨子了啊! ※※※ 杰克是领地上一名普普通通的农夫,因为身无长物又没有什么门道,平时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靠种地。 和其他农夫一样,他家的田地是经过祖辈的开拓还有交换得到的,因此并没有聚集在一起,而是到处分布的,这里有一些,那里有一些。 为了保证每块田地都能照料到,他基本上每天天不亮就出门干活,天黑回家。 饶是如此,辛辛苦苦一年,就算他种植了麦子、豆子这些,但是那麦子磨成的面包也是一年到头吃不到一次的,平日里还是靠豆子煳煳过日子,肉是绝对不要想的。 他的妻子莉亚平日里也就靠帮别人浆洗义务和缝补勉强赚点儿小钱,毕竟他家里有两个男孩儿一个女孩儿要养,一家五口,日子过得紧巴巴。 昨天村长才去了领主的城堡集合,然后分发的种子交到了他们的手里,听村长说,新来的领主虽然年纪小,但似乎并不是个坏的,分到他们手里的种子都是经过神官们祈祷很久的,这让杰克不由得生出来几分动力——或许今年努力一把,能多收穫一些。 再加上这些年莉亚缝缝补补攒的钱,或许他们能将二儿子送去手艺人那里,如果赚得多就送去铁匠那里,如果稍微少点儿就送去牛倌那儿……啊,说不定到过几年他们家也能在农忙的时候蹭到牛来帮忙呢? 毕竟这年头,牛太金贵了。 杰克和莉亚正沉浸在未来的美好畅想之中,冷不丁第二天一大早就将村长来到了他家,他身后还跟着两个穿着盔甲的骑士——杰克只在以前远远看过,现在近距离接触这些高大威勐的骑士们,虽然只有两个,仍觉得自己两股战战。 「杰克,正好你在,我还以为你带着种子走了呢!」村长在后面跟着两个骑士其实也挺紧张的,但是想到这些骑士大人们吩咐的事情,他又不得不努力忽略来自背后的压力,端着架子将事情办好:「昨天发给你家的种子呢?快拿出来!」 杰克一愣:「拿、拿出来做什么呀?」 「嗨让你拿就拿,问那么多为什么干什么?」村长有些不耐烦,生怕杰克磨磨唧唧的举动惹恼了后面的骑士大人们。 杰克也没想真的对抗,虽然内心十分忐忑不安,脑海里一个念头反反覆覆刷屏——莫不是领主大人反悔了!? 饶是内心已经被这个念头弄得一团乱麻,可是他动作上却不敢耽搁,只是沉默了一瞬,咬牙:「骑士大人们、村长,你们稍等片刻。」 莉亚在村长他们来的时候就躲在门后,自然也是听到了他们的对话,此刻将状,忍不住想要开口,却被自己丈夫一个眼神制止,只能双目含泪捏紧了身上灰扑扑的裙子。 这两个骑士约莫也猜出了杰克他们在胡思乱想些什么,但是他们本来就有阶级观念,自然不愿意和这些农民们开口解释。 其中一个见杰克依依不捨地拿出种子,半点犹豫也没有,直接从身后的马匹上面端出一个装水的木桶,一股脑儿地将种子倒了进去。 杰克和莉亚见到这一幕,差点没有惊叫出声心疼得晕倒了——这些人可真是啊,要是真的要倒进水里的话,还不如留给他们呢! 谁知还没等他们感嘆完,就见其中一个骑士拿起一个篓子将浮在表面的种子捞起,然后再将水里的种子捞起放到一个干净的簸箩之中:「待这些种子晾干水分,便可以播种下去了。」 不仅如此,另一个骑士也没闲着,他打开骏马另一侧吊着的几个袋子里分别舀出几捧种子:「这是补给你们的。」 不、不收回去啦? 杰克和莉亚一脸懵然。 但是他们并没有来得及询问,两个骑士就收起东西牵着马前往下一家了——这些农夫之间住的距离太远了,还要一家一家地找过去呢,他们可忙着呢。 「村、村长,这是怎么回事啊?」眼看着村长也要离开,杰克连忙一把拉住,结结巴巴地开口。 第164页 「嗨你这个蠢脑子!你没发现骑士大人们重新给你补上的种子都是饱满又光滑的吗?你赚到了!」村长对杰克的呆笨恨铁不成钢,他倒是有心想要多说两句,但是骑士大人们还等着他带路,因此只能急匆匆地扔下一句 「这几天多收集垃圾、果渣、树叶、野草、秸秆这些,有大用」就急匆匆地赶了过去。 「赚、赚到了?」杰克低头查看那些种子,多年的农民生涯让他的确发现了手上的这批种子要比刚分下来的要更加好,一时间,他有些受宠若惊——他这是,遇到好事了? 一转头,却看见莉亚一副要出门的样子:「莉亚,你去哪儿?」今天不是说要留在家里缝补衣服吗? 莉亚却白了他一眼:「刚才村长不是说了吗?我要去捡一些树叶野草这些。」身为穷苦人家,能利用的都利用了,家里的垃圾反而不多,因此只能去外面找了。 杰克不仅没有觉得莉亚的举动盲目,反而点头:「你说得对,还有那三个孩子也带上吧,也能多捡一些回来!」 ※※※ 斐特列治下的这片领土说是「大」,其实也就和欧姆上一个世界的清水镇差不太多,而且还是那不包括镇下面的附属村落——毕竟作为人类三大王国的艾尔弗雷德王国,整体的领土面积也没有庆朝大——因此将二十几人的骑士队两人一组拆分之后去到各个村庄,一天之内就将所有分出去的种子都做了筛选和替换。 那些个农夫们对这一波操作是百思不得其解的,但是长久以来的驯化服从思想让他们纵然满腹疑惑也只会乖乖听从他们的安排。更何况,他们不善思考,却不是真的傻,那重新补过来的种子要重得多,就算一开始不乐意,换完了也都是喜滋滋的接受的。 欧姆对这种情况是十分惋惜的,但不得不说这对他现在的行动反而有极大的方便。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要感谢斐特列非常信任他,愿意放手让他来做。 在这个时间段,对种子能做的事情也就到此为止了,但是在种植过程中,能够提升的地方还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施肥。 在这个时代,化学肥料是没办法的,索性还有来自大自然的肥料。 其实农夫们已经知道粪便对于农作物的好处,但是因为牛羊的餵养限制,他们大部分只能用少量来自自身的「肥料」,且因为他们不懂得腐熟的缘故,大部分都出现了「烧苗」的情况。 而且,因为自然腐熟的时间非常长,基本上在三个月到半年的时间,但是这个时候种子都快要进入成熟期了,自然是「远水解不了近渴」,而且欧姆还打算以后交替种植,争取一年收穫两次,所以加快腐熟的进程便势在必行了。 还好这个世界里还有超自然的力量,所以欧姆便不用担心这些肥料的腐熟速度了。 只不过,斐特列前脚让神官们对种子祈祷,后脚就带人去农民家里替换种子的事情是瞒不过去的。 虽然现在时间段,还没有传到神官们的耳中,但是斐特列和欧姆为了后续的掰扯,都不约而同地决定不再找他们帮忙——而且斐特列还有一层隐忧,请神官们吃饭实在是太贵了,他囊中羞涩,实在是有些承担不起啊。 于是欧姆就去找了金吉拉。 金吉拉就是狐尼克的妻子,是一位兔族兽人,最重要的是,她在药剂店工作。 她做的可不是一般的打杂工作,而是药剂的配置——虽然现在只是个初级药剂师,但是欧姆所想要的东西也并不需要太高的等级。 第85章 西幻第十四天 金吉拉在刚刚接到欧姆的消息的时候, 整个人都还是没反应过来的, 加快腐烂的?这是药剂还是毒剂啊? 不过还好欧姆很快就解释了他的用处, 这才让金吉拉刚升起来的那点儿警惕心按下来了:「既然如此的话,那你等等我亲自过来一趟!」 欧姆一愣:「这、这不会耽误你的工作吗?」 金吉拉豪爽地一摆手:「不会啦!药剂店是我大伯开的!」 欧姆:……不是很懂你们这些背后有人的。 金吉拉做事风风火火、雷厉风行, 第二天下午,就看着她带着她的儿子艾迪出现在城堡外面了。 对于将儿子带过来这个情况, 饶是一向英姿飒爽的金吉拉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实在是不好意思啊,狐尼克又出任务去了, 家里又没人带他,所以只能一起带走了,不过你们放心,他不会捣乱的。」 小狐兔艾迪睁着圆熘熘水汪汪的大眼睛,里面全都是「我很乖」的意思。 欧姆本来就因为曾经的经歷对小动物怀有一份喜(shi)爱(yu)之情, 见小狐兔这么萌,更是忍不住伸手在他脑门儿上的毛毛上摸了一下:「没关系的……啊!」他话还没有说完, 就被小傢伙伸出小爪子捧着手指, 勐地张开了嘴! 「艾迪!」金吉拉脸色一变, 连忙抓着儿子往后撤,然后从怀里掏出来一块手帕:「对、对不住!平时这孩子他不这样的……」 她的手帕并没有递出去, 因为这个时候有一条比她那条更加奢华的丝质手帕盖在了欧姆的手上——那个一直对她保持距离的少年领主此刻正双手捧着欧姆的手,眼神专注地看着, 仿佛是世间最重要的东西。 「斐特列……伯爵,没事啦,小艾迪只是舔了舔。」别看欧姆平时内心对斐特列各种「小乖乖」「小可爱」「小甜甜」的一通称唿, 但是在明面上,他还是颇为注意彼此的肢体接触的,此刻在众目睽睽之下用这种姿势抓着手,饶是欧姆自认为已经经歷了两个世界很厚脸皮了,也忍不住有些面皮发热。 第165页 「这是属于我的。」斐特列垂下眸子,轻轻嘟囔了一句。 欧姆:「什么?」 斐特列:「啊,我、我是说上面有口水,还是擦一擦。」 眼神羞涩,是平常那个腼腆的少年领主没错。 欧姆眨了一下眼睛——刚才那种气势,emmm,大概是错觉吧? 金吉拉却依然忐忑不安——毕竟这都把领主牵扯进来了:「实在是非常抱歉,我……」 「我大概知道他是什么原因,我刚才正在做腊肉,小艾迪大概是闻到了我手上的肉味吧?」 金吉拉:「……肉干?」就是干的肉吗? 「啊,正好快要做好了,不如一起来尝尝啊?」欧姆热情的邀请。 金吉拉先下意识地看了一下斐特列,见对方面色似有不愉,很有眼力见的她立马摇头:「还是不了,本来我就是来办事的,怎么……」 「没关系的,是尝尝味道,这样我才能调整最好的味道呈现给斐特列伯爵啊。」欧姆笑道。 原本还醋着且别扭着的斐特列一听是为了自己,立马眼睛里像是出现了小fafa:「既然欧姆都邀请你们了,那就尝一点吧!」 已经是过来人的金吉拉眨了眨眼睛:我仿佛闻到了什么东西味道…… ※※※ 欧姆这些日子帮忙归帮忙,但是自己的本职工作还是没有忘记的。 因为饱满的良种都被换出去了,所以留在手里的都是一些无法发芽的。 浪费是绝对不可能浪费的,正好可以拿过来吃掉。 不过,也因为换回来的都是一些不饱满的种子,因此实际份量要少近一半,所以扩充粮食库存,刻不容缓。 别看安德鲁好像对欧姆意见颇多的样子,但是见欧姆的确是在为斐特列真心出主意,还是不会没事找事。因此他在面对又空了不少的地窖粮仓,也只是默默转身,带着骑士队往森林里去了。 别看安德鲁头花花白了,但是老当益壮,武力值可以一点儿也不低。 「安德鲁以前在马克利斯,武力值也是能排上前十的。」斐特列有些骄傲地介绍。 马克利斯王国因为靠近北方,天气严寒的时候较多,因此全民尚武,能在这种大环境下排名前十,安德鲁绝对是个有真本事的。 如若不然,也不会由他带着送亲队伍将斐特列的母亲从北方的马克利斯王国送到东方的艾尔弗雷德王国来了。 更不会在斐特列的母亲去世,斐特列不受重视的情况下保护他安然无虞地长大。 安德鲁本来就宝刀未老,再加上他心里憋着一股气,觉得不能被欧姆给比下去,于是超长发挥——不消一天的时间,就猎回来好几只,除了分给骑士队的,其他都都送进了厨房。 这么多的肉,一顿两顿肯定是吃不完的,所以只能将多的给处理了存起来。 欧姆有心了解一下这个世界的肉类存储方式,不过当他看到汉莱克将那几头鹿、野兔直接砍成几块,然后就这么挂起来之后,整个人都不好了——这种风干的方式,能得到什么美味啊! 腊肉了解一下? 哪怕是在欧姆所在的星际时代,各种高科技保鲜已经发展到巅峰,但是各种腊肉、肉干、香肠什么的也没有从歷史上消失过——应该说,正是因为其独特的风味和口感,让它们已经不仅仅限于保存食物,而是作为一种美食特色而传承下来。 尤其是经过盐浸和柏树枝燻烤后的腊肉,外表颜色金黄透亮、内里切开红白分明——红的是紧密的瘦肉、白的是润玉一般的肥肉,事实上,对于腊肉来说,让一般人望而却步的肥肉才是精华所在!肥而不腻,入口却略带q弹和脆嫩,再加上独特的烟燻滋味,简直能让吃过的人神魂颠倒、难以忘却。 无论是直接煮熟了切片吃还是扑在热气腾腾的大米饭上又或者混合蒜薹之类水分少却脆嫩爽口的蔬菜一起翻炒,都是绝顶的美味! 不过,因为腊肉除了调料的腌制外,还需要被赋予时间的魔法才能够达到最完美的效果,因此欧姆只能暂时将腊肉放在一旁,转而去做肉干。 他所打算做的肉干可是和汉莱克操作的不一样——鲜肉切小块后用大火沸水反覆煮出血水,然后加入清水和艾尔酒以及香辛料长时间炖煮。待得半天的时间之后捞出肉块晾干,不仅要撒上一层薄盐,还用小刷子刷了一层酱汁,然后放入烤箱烘烤,等到表层的水分烘干,肉块大小缩小到原先的二分之一左右的时候,就大功告成了。 这样做出来的肉干经过炙烤后再烘烤,将原本一开始在肉块边缘摇摇欲坠黄色近透明的油脂被高温压缩进了肌肉纤维之中,让其不同于一般的干巴巴瘦且柴的肉干,不仅肉面泛着光泽,还泛着淡淡的金红色焦意。 虽然体积缩小了,但是香味却浓缩了。 不过成年人大拇指粗的肉条,却不会觉得不够吃。撕开之后是一条条分明的瘦肉纤维,甚至能听到每一条肉丝被撕开时相互粘连的半透明白色肉膜断开的细微「嚓嚓」声,再加上更是颜色红亮,诱人食慾,让人忍不住想要直接让唇舌和牙齿都一齐享受一番才是。 而吃到嘴里也半点不比眼睛看到的差,不,应该说,完全超出了预期! 肉干的确是要做的很干才能耐得住久放,但同时因为水分和肉汁的大量流失,几乎所有的肉干吃进嘴里都是一个味儿——那就是没有味儿,只能靠煮肉干时的汤水来调味。 第166页 这个却不同,并不需要和水一起煮,就可以空口吃,而且吃进嘴里不会觉得如嚼木屑,不仅丝丝入味儿,而且随着咀嚼,一条条的肉丝会逐渐变得蓬松和充满韧劲,肉干的香气和酱料的香气反覆在鼻腔和口腔冲击,让人忍不住眯起眼睛不停咀嚼,且越嚼越香、越嚼越香。 若是运气好碰到了那块肉带点儿肉筋的话,哇,那简直是能陶醉得眉眼弯弯。 这并非是欧姆自卖自夸,而是眼前已经有个十分捧场的小体验者就是如此的表现。 「好好次——!」奶声奶气的声音从一身蓬蓬毛的小狐兔嘴里传来,让金吉拉差点都把自己的儿子失手扔出去! 「艾、艾迪?是你在说话吗?」金吉拉一脸惊喜地拎着自己儿子的脖子毛转过来,看向他的眼神里带着惊喜和不可置信。 欧姆眨了一下眼睛——怎么了吗?发生了什么特别让人惊讶的事情吗? 「一般来说,他们一旦开口说话就代表着会向兽人方向进化,生存力和竞争力也会提高好几个档次,不然就只能是野兽,之前他一直嗷嗷唧唧的叫,约莫是年纪还小,不过现在却能突然说话……」作为本世界的人,斐特列虽然平时性子腼腆,但是该有的常识还是一点儿没缺的,「应该说欧姆你实在是太厉害了,连未化形的小兽人都忍不住开口了!」 欧姆前半截听着还在点头,结果后半截斐特列就直接给他来了个急转弯,猝不及防的彩虹尬吹让欧姆饶是听了两个世界都有些招架不住:「不,也许是……」 「斐特列领主说的没错!实在是太感谢你了欧姆先生!」金吉拉抱着吃得头也不抬的绒嘟嘟小狐兔,大大的兔子眼里布上了一层感激的泪水——为人父母者,孩子每一个重要的成长阶段都足以让他们感动,更不用说作为融合了狐族兽人和兔族兽人的艾迪,本来进化之路就相对艰难一些,金吉拉本来都做好等待多年的打算了,至于开口第一句不是「爸爸」或者「妈妈」而是「好好次」……作为生母的金吉拉选择性地无视了,「为了报答你恩情,这次无论我能不能帮得上忙,我都不收取任何费用!」 这一句话,让欧姆本来想要推辞的话一下子卡在了喉咙口里。 他想,去他的解释吧!自己可什么都没说,能为斐特列省一笔钱是一笔钱! 第86章 西幻第十五天 欧姆选择金吉拉其实并没有太指望她能制造出他理想中的药剂, 毕竟他自己也不确认, 如果能达到自己理想中的效果的话, 是需要什么等级的药剂师才能做出来。 他是想借dy的帮助,了解一下这个世界的药剂基础原理, 到时候dy的数据指向性分析,再加上自己曾经的药理知识, 或许能达到自己想要的成果。 当然,如果金吉拉直接就可以完成那当然更好。 不过, 让欧姆万万没想到的是,金吉拉最后还是做出来了他理想中的腐蚀性药剂,不过却并不是用药剂材料做出来的,而是……厨房? 事实上,欧姆也听说过有「厨房杀手」这种存在, 也知道有些人天生在厨艺上不敏感,因此对于厨艺不佳这方面, 他完全不觉得有什么歧视不歧视的。 再加上本身这个世界的饮食文化就不甚发达, 因此对于金吉拉的厨艺他也没抱什么期望。 因此在一次金吉拉对自己跃跃欲试说想试试跟学习两招基本的做菜本事好餵养小艾迪的时候, 欧姆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敝帚自珍这种想法,他是完全没有的。 只不过他并不知道, 金吉拉因为是兔族兽人的缘故,平日里都是生吃各种蔬菜瓜果的, 至于小艾迪,他因为年纪太小,也吃不了太多太复杂的菜, 她只需要将肉丢进锅里熬汤,注意着火不灭汤不烧干就成了。 也就是说,她也没想到自己的厨艺能黑洞到这种地步。 虽然不至于出现那种炸锅炸厨房的「惊天动地」,但是那一盘盘颜色黑黑紫紫散发着诡异刺鼻味道的东西,哪怕是金吉拉自己都不能昧着良心说是「食物」。 不过在金吉拉羞愤地将失败作品的时候,欧姆却眼尖的发现盛放的马面包盘子居然都刺拉拉地被溶化了一个洞! 啊,众里寻他千百度!这不就是腐蚀性的存在嘛!而且都是用食材做成的,也不会比那些蜘蛛腿、蝎子尾刺之类的药剂材料更有毒了吧? 金吉拉:不,我其实不想要这种突如其来的「成功」啊! ※※※ 拜这个时代下级对上级的绝对服从的社会风气所赐,杰克他们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不遗余力地收集各种枯枝败叶以及野草垃圾,但既然是老爷大人们的吩咐,他们都很老实地去做,没一个偷奸耍滑的。 也正是因为这一份勤劳朴实,只用了短短一周时间,几乎每个农夫屋外都堆积了一座小「垃圾山」,像是杰克家还有三个小孩子平时也帮忙的那种,堆积的更大更高。 这正是天气逐渐热起来的时候,风也多,这一晒一吹,实在是有些让人无法唿吸。哪怕他们再穷苦,也不至于日日夜夜生活和垃圾为伍啊! 可这是老爷大人们的吩咐,他们并不敢提出什么抗议,只是在默默祈求神明早日结束这样的日子。 也不知道是不是神明听到了他们的祈祷,这天下午,莉亚正在看着屋外的「垃圾堆」嘆气,就看见自己的丈夫满头大汗地跑了回来:「莉亚!莉亚!」 第167页 「怎么了杰克?你今天回来的有点早啊,我晚饭还没准备……啊,你干什么直接跑进屋里去!」莉亚眼睁睁地看着自己丈夫那双沾着不少泥土的毛茸茸大脚直接就踏进了屋子里,整个人都尖叫起来,「家里我好不容易才打扫干净的!都不是说了回来之后先沖一冲脚吗!」 因为家里孩子多的缘故,不可避免家里不容易经常保持整洁,其他人家像他们这样孩子多的,更是脏兮兮的不能看。因为莉亚自己还在做浆洗和缝补的工作,所以她每天都会借着这段时间的斜阳余晖将他们的茅草房里里外外打扫干净。 不过这可不是个轻松活儿,所以见杰克一下子将她辛辛苦苦劳动的成果一下子破坏了,实在是气不打一处来。 她怒气沖沖地将扫帚一扔,插着腰就要去和丈夫说教几句,却刚走两步就被从屋子里蹿出来的杰克一下子打断了:「莉亚,家里的那几块包袱布呢?」 气归气,莉亚还是下意识地回答道:「我洗干净了……」 哦,明白了,那就是挂在老地方吧! 杰克点点头,旋风一般又刮去等将那几块还湿哒哒的包袱布收回来,然后就直接铺在了地上,开始把「垃圾山」的东西往上面堆放。 「你这是怎么了啊!」莉亚完全被杰克的这一些操作给弄懵了,尤其是爱干净的她见到自己好不容易洗干净的包袱布一下子就沾染上了脏东西,已经不是有点生气,而是特别生气了。 不过立马,杰克的下一句话就打消了她的全部火气:「莉亚我的甜心,村长说刚刚领主大人那里发布了命令,将家里的这些送过去,可以按照重量来兑换相应的面粉豆面呢!」 莉亚……莉亚呆愣了一下,随即短促地惊唿了一声,然后毫不迟疑地脱下了自己身上补丁叠补丁的围裙! 杰克:「你这是干什么?」 莉亚此刻已经一改刚才气势汹汹的模样,不过却转变成了另一种斗志昂扬的态度:「你这几块包袱布能装多少?我再去找找家里有什么可以装东西的,咱们早点搬过去也好早点换取东西呀!免得到后面说不定没有了!」 深觉自己分析的没错,莉亚也不觉得那堆东西脏兮兮臭烘烘了,只觉得可亲可爱极了!不仅如此,她还高声喊着在附近找野菜和拾柴火的三个孩子回来,大家一起干才干得快啊! ※※※ 村民们不关心为什么领主大人要吩咐他们收集这些破烂,也不在乎现在又把这些破烂聚集在一起有什么用,他们只在乎眼睛能看见,手里能拿到的实打实的利益。 因此当他们发现不仅有燕麦、豆面,还有肉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维持不了淡定了! 要不是守在那三头驮着粮食的牛旁边的是两位骑马拿长枪的骑士,还有村长帮忙维持秩序,怕是当即都会场面混乱起来。 这是什么神仙领主啊!不年不节的,居然给他们这些农民吃肉!虽然只是一些蹄子还有巴骨肉之类的,但也足够让他们感激涕零了! 饶是如此,村民们选择换肉的还是不多,只有零星那么几家——毕竟肉价贵,同样一样价值的肉只能吃一顿,可是换成燕麦或者豆面他们都可以吃好多天了! 在温饱线上挣扎的村民们谁都不会为了一时的口腹之慾而让自己在接下来的好几天里都勒紧裤腰带饿肚子。 杰克是少有的换了一点儿肉的——一个是他家里的「成绩」还算不错,另一个则是看着面黄肌瘦的两个儿子和女儿,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闻过肉味儿,老父亲心中着实不忍,便咬咬牙兑换了巴掌大的那么一块。 莉亚身为勤俭持家的主妇,也早已经谋划好了这块肉的吃法——先把肉全部剔下来风干,然后骨头可以用来煮汤,应该可以吃一周,然后再把骨头砸开继续煮……等吃完了,再慢慢每次切指头大小的肉干成碎末来熬粥…… 这样算起来,也还是可以过上好长一段吃肉的日子呢! 啊,新领主可真好啊! 杰克是少有的几个脑袋还保留着几分清醒的,他和村长的关系比较好,因此大着胆子上前问了一句:「村长,领主老爷,他收集这些腌臜物……做什么用啊?」他实在是想像不到,在城堡里锦衣玉食的领主老爷会和这些脏东西扯上联繫。 「当然是用作肥料。」开口说话的并不是村长,而是其中一个年纪相对较轻的骑士,只见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抠鼻用布给包住了,然后从那头驮着肉的牛身上取下一个罐子,接着就走到那倾倒了众多枯枝败叶等垃圾的深坑旁边,拔开了罐子塞。 瞬间,一股难以想像的刺鼻味道让靠得近的杰克下意识地脸色发白,然后他就看见那个年轻骑士小跑着将那罐子里的东西均匀地洒在了坑里,随着滋啦滋啦的声音,坑里的东西都逐渐溶解,大概在半个小时之后,就变成了浑浊的粘稠液体。 不管是还没来得及走的还是好奇留下来看热闹的,见到这一幕都两股战战,吓呆在原地:「这、这是什么可怕的东西啊!」 「这可不是可怕的东西,这可是肥料!」村长虽然也是第一次看到,但是他之前已经从骑士大人们那里了解过,并且在村民们面前他可不能露怯,因此清了清嗓子给村民们科普:「以前咱们种植庄稼不也要浇大粪嘛!但是咱们每一家就那么几个人,哪儿够啊?所以咱们领主老爷就大发慈悲,想出了一个新的制造肥料的方法!」 第168页 在这个时代的人们,其实已经有了施肥的概念了,但因为领主的绝对控制权,所以像什么牛羊猪的粪便都是提供给领主的私人农庄的,普通的农夫们最多用一点「自产」的肥料,可是因为数量少的缘故,基本上是杯水车薪。 因此此时在听到村长的话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露出了感激不尽的神色,更有一些情绪激动的已经流出了感动的泪水。 至于为什么领主老爷不把牛羊猪的粪便直接分给他们而是选择用这个方法,他们的脑袋瓜里根本没有这个疑问——领主老爷愿意给他们提供便利就该感恩戴德了,怎么还敢得寸进尺啊! 安德鲁虽然不太满意让斐特列去见证沤肥的过程,但是通过城堡里监控的水晶球传递出那些农民们发自肺腑的赞美,还是忍不住满意地摸了摸鬍子点点头——也不枉费领主将自己的口粮又分出去一大部分。唉,说起这个,他还是回头再去多打些猎物回来吧。 这个念头刚在脑海之中转过,就见水晶球里中,一个高壮的农夫站出来:「那村长,骑士大人们,意思是这些肥水我们也可以用吗?」 村长鼻子喷了喷气:「那是自然!不然为何让你们去收集那些东西还越多越好!」 谁知杰克一听,立马「噗通」一声跪倒在地:「既然这样的话,那我们就不应该收领主老爷的恩赐了啊!」 通过水晶球看到这一幕的欧姆和斐特列面面相觑:哎? 那边其他的村民们也三三两两道:「是呀是呀,领主老爷才来没两个月的时间,又为我们选好种子,又给我们安排施肥,实在是慈悲了!我们什么都没为领主老爷奉献,实在是没脸收啊!」和他一比,以前的领主老爷们真的都是渣渣啊!虽然这么想有些大不敬,但是此刻几乎所有人心里都是一个想法——感谢神明显灵,让前任领主老爷被大熊吃了! 第87章 西幻第十六天 三年后。 又是一年春去秋来到, 随着绿色的树叶变黄从枝头脱落, 天气一日冷似一日, 在这个时候的农夫们,最担心的应该就是收成的问题了。 这偏远之地的的种植技术着实粗鄙, 即便种植已经形成了规模,却也没有掌握精准的, 能够针对不同情况应变的方法,而是全凭藉模煳的经验和代代相传的口述来种植, 此法能得到大规模的丰收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农夫们辛苦种田一年,几乎要上交三分之二的粮食上去,剩下的三分之一的粮食他们不仅要留着供一家老小过冬,还要支撑到新的一年的秋季来临。 尤其是家里人口多的,经常会发生在寒冷的冬季饿出病或者冻死的案例——贫穷的农民们没有钱去请药剂师治病, 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亲人被冷冽无情的冬季死神带走。 但这样的情况,在三年前的那个秋季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 一开始还只是挑选良种和沤肥——领主老爷不仅十分慷慨地将本应该专属于他的田地使用的动物粪便分给他们, 还找药剂师研究出了神奇的药剂, 可以将各种垃圾、果渣、树叶、野草、秸秆等进行沤肥或窖肥。 用农事书记官给他们宣讲的是, 这种肥料原料来源广,数量大, 养分全,肥效长, 植物容易吸收,改土培肥效果好。 至于效果嘛,那是显而易见的, 光看那些芽苗蹭蹭蹭往上窜的速度就知道有多么的喜人了。 除了这种他们能理解的情况外,还要他们每周都上报哪一块田的庄稼更加健康,哪一块地的庄稼结果比较饱满,甚至还要从地里挖土,看泥土的会不会太干、太湿、太结块、太松散…… 说实在的,这活儿可比种地要劳神多了,可是领主老爷都吩咐了,还能怎么样呢?按要求做呗! 不仅农夫们被各式各样的要求,羊倌、牛倌、猪倌也多了不少的规矩。 就拿猪倌来距离,这片领土上的猪倌不到十个,每个人负责四到五头猪——看起来很少,但是对于猪倌们可不是个轻松活儿,因为猪不仅吃得多,而且拉的也多,脏的臭的也要去拱一拱,而且每次到了发qing期,那股冲锋陷阵的姿态简直可以称得上是猪倌们的噩梦。 于是领主老爷就下达了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将这些公猪都给劁了!一劳永逸! 说实在的,谁都没想到还有这么一个恐怖又残忍的解决方法,以至于当时在场的所有男同胞们,直到现在依然能回想起来那天亲眼所见的一幕所带来的胯下一寒的恐惧。 他们甚至怀疑领主老爷是不是不喜欢猪或者是和猪有仇,甚至忧心过领主老爷会不会将此酷刑用在犯了错的人身上,但是待时间过去不到一年,猪倌们发现但凡劁过的猪都性情温顺许多,且随随便便餵点什么就能长得腰大肚圆,体型比他们以前用同样方法伺候的要肥大好几倍,而且肉也细嫩无腥味的时候,这才真心实意对这种养猪的法子推崇起来。 什么?这法子残忍? 那绝对不是他们说的! 现如今,猪倌已经从当初的不到十个每个人手里四五头猪变成现在的二十五个每个人手里有近二十头,他们养的这些猪平日里除了供给达官贵人们吃,还会在每年的赋税之中上供给国王,据说国王也对这种没有腥臊味且肥嫩的猪肉十分喜爱,下令推广全国各个领地——哇,这么算起来的话,他们可是艾尔弗雷德王国里第一个饲养劁过的猪的猪倌呢! 第169页 这真是从未有过的莫大荣幸! 底层的百姓都感觉到了生活的变化,那么作为上层阶级能感受到的更加的明显。 ※※※ 当初斐特列採纳欧姆的种种建议,支持欧姆的多种举措,除了内心对他莫名的信任外,也是有一点连他自己都还没察觉的情愫在「作祟」的。 还好他的这些盲目并没有为他带来恶果,反而为他的领地开启了一个新的篇章。 虽然时间才过去短短三年,但是整个城市——是的,他们已经从一片领土向外扩张发展,吞併了周围的两片领土,拥有了城市的规模——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无论是干净整齐的街道还是鳞次栉比的房屋,都有条有理,每次从城堡的顶楼眺望周遭的时候,哪怕斐特列依然带着些许腼腆和胆小,依然会忍不住生出万丈豪情来。 就连天天生活在此地的他都会有这样的感触和惊嘆,就更不用说第一次见识这些的外来者们了。 「听说这儿一开始是好几个领主分别在管理,后来最靠近穆拉大森林的那个领主发动了战争,将相邻的两片领地给吞併了,这面积大了,自然就要有个正式的名字,所以就被命名为『穆拉城』了。」 人类的寿命相对于其他魔法生物要短得多,因此他们经常会在有限的短暂生命里发生让人惊奇的事情。 一个喝的醉醺醺的矮人有些口齿不清地说:「你是从哪儿听到的老黄历,说是斐特列城主侵略其他隔壁领土,分别是那隔壁的两片领土的领主自己没本事,所以只能向当时还是领主的斐特列伯爵求助,斐特列领主不忍其他无辜百姓受灾,因此将他们刚刚收穫的庄稼拿去接济邻居,那两个领主被斐特列领主的慈悲之心所感动,又深感自己没有领导才能,因此才主动带领领地上的居民们归顺斐特列领主的!」 他说得有鼻子有眼的,连三位领主交谈的心理活动都描绘得栩栩如生,好像亲眼所见似的。 「虽然还是比不上首都的富丽堂皇,但是这平整干净无异味的街道我想就是首都都比不上的。」说这话的人个子高挑,穿着黑色的斗篷,斗篷的帽子也带上了,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一个形状优美的下巴。 「嗨,你们精灵就是洁癖严重!要我说人类的城镇再好也比不过我们国家,那儿可以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哈哈,听说这儿以前连领主都穷得吃不饱呢!」这个粗犷声音的主人是一个高状的犀牛兽人,脑袋上那高高耸立的犀牛角让他及时披上兜帽也遮掩不住,索性他也不遮掩了,就这么大大咧咧地显露出来。 不过让他有点惊讶的是,以往他这样出现,哪怕他在进入之前接受过守卫人员的安全检查,当地的居民们依然态度会比较躲避,似乎生怕自己对他们怎么怎么样,但是这穆拉城却不一样,这些过往行人虽然也是没有多瞧他一眼,却并非害怕地避之唯恐不及,而是……平平淡淡、普普通通。 嘿,有意思。 犀牛兽人摸了摸下巴,然后目光落在一旁的小食摊,冲着正背对着自己忙活的老闆扬声道:「嘿,老闆,你这东西什么?闻着怪香的!」 「卤猪肉!猪耳朵、猪尾巴、猪蹄、猪心、盐水猪肝、猪大肠、猪鼻子什么部位都有哈!」老闆一听生意上门,连忙转过他那胖胖的身子流畅地开始招待客人,甚至他的嘴里还在咀嚼些什么东西。 「朱克斯!」犀牛兽人惊讶地喊出了对方的名字,那双相对于他那脑袋不算大的豆豆眼瞪得圆熘熘的,「怎么是你?你怎么在这儿!你在这儿……卖猪肉?!」 说到后面一个问题的时候,犀牛兽人的表情有点一言难尽——朱克斯本来就是野猪兽人,结果却在这儿贩卖猪肉……这、算不算得上是同类相残了? 当然,这个想法犀牛兽人知道是挺可笑的,兽人和野兽或许外表相似,但其中的差别是十分巨大的,可以说是隔着天堑一般的鸿沟了。 只是……就算不在乎,也不会这么热衷于吃吧? 犀牛兽人已经发现了朱克斯嘴巴里吃得吧唧吧唧的,不正是一嘴猪耳朵吗? 「唷,乔克!没想到能在这儿见到你!」朱克斯也认出了对方来,「你也是被穆拉城吸引过来的吗?」 犀牛兽人乔克沉默了一瞬:「那你呢?你不是做佣兵吗?佣兵还有开店的任务吗?」 「嗨,有什么好在意的!」朱克斯随意地挥挥手,「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獠牙佣兵团除了集体任务之外很是自由,我对美食的爱好又不是一天两天了,以前都是我得空就去世界各地去寻找美味,但那费时费力,现在可好了!我只要不出任务的时候,就回来穆拉城,一边开店一边享用美食,而且还能赚钱,哇,真的是梦想中的生活!」 这可是滔滔不绝地说着,那眉飞色舞的样子,一副完全乐在其中的模样。 那边的精灵敏锐地抓住了一个词:「回来?」 朱克斯看了对方一眼,并没有在意他的插话,而是打开了另一个密封的罐子,拿起一旁的叉子插了几块白白绿绿的块状物出来:「对啊,我现在已经在穆拉城定居了,可是第一批合格的外来公民呢!不仅是我,狐尼克和金吉拉一家子也是这儿的居民了!喏,尝尝看这个,这是新鲜泡菜,你们精灵应该能吃!」 第170页 「泡菜?」精灵迟疑地重复了一遍这个陌生的词,传到鼻尖的的确是蔬菜的清爽气息,还夹杂着一股若有若无的辛辣和酸气——但这味道并没有让人觉得不适,反而下意识开始分泌唾液起来。 虽然精灵一向是矜持清贵又挑剔的种族,但是既然能和兽人与矮人一道,自然也代表他不是一个墨守成规的古板精灵,因此他对朱克斯道了一声谢之后便夹起一块熟悉的看起来像是萝蔔块一样的东西放入口处。 入口的「咔嚓」一声脆响让精灵确认了这的确是萝蔔,可这又和他以前曾经吃过的萝蔔不一样,萝蔔的清甜和脆爽依然在,但却多了一股无法形容的酸香汁水,随着每一次咀嚼在口中弥散开来,越嚼越饿。 虽然精灵依然戴着兜帽,但是朱克斯从他没说一个不字的态度中明白了对方的满意,因此他不遗余力地安利道:「这个是咱们的欧姆先生研究出来的新吃食,不仅可以直接这么当下酒菜或者是下饭菜,还可以作为配菜和作料做其他的菜……所以,光是这么一个泡菜都能有这么多的美食花样,我又何必捨近求远再去其他的地方呢?」 「在吃的这方面我总是说不过你,」乔克有些无奈地笑了一下,「不过欧姆先生,是否就是外界传闻那个以一身厨艺从平民一跃而成城主心腹红人的那个人?」 他以为,自己和对方也算是有不错的交情,朱克斯应该会告诉自己一些内情,谁知道听到这么说,刚刚还笑嘻嘻的朱克斯一下子就皱眉了:「什么叫『以一身厨艺从平民一跃而成城主心腹红人』?说这话的人简直其心可诛!」 第88章 西幻第十七天 欧姆在第一个世界身为狞猫, 本身就有天然的敏捷速度和超出平均水平的跳跃能力, 后来因为史莱姆的天赋技能的帮助, 在力气、咬合力、冲击力等方便也有了大弧度的提升。 第二个世界身为人类,虽然进化等级高了, 但是整体的身体实力却低了,不能一口咬碎骨头也不能一条就是好几米高, 只保留了力大无穷的本事,好在史莱姆的天赋技能不会随着世界的变化而消失, 再加上第二个世界的诸多规则,欧姆便学习了中医和厨艺。 到了第三个世界,意料之外又似乎是意料之中,连力气大的本事也没了,不过好在无论是医学知识还是厨艺, 都还在。 欧姆一度以为这就算是自己的金手指了,却不想这个世界的金手指早就在自己身上了。 本来只是打算去穆拉大森林找找是否有他认识但是还没有被这个世界的人发现的调料, 却不想误打误撞发现了一年三熟的野生稻谷…… 不小心在外面摔了一跤却发现了一个小型铁矿…… 听说某地不适合种植庄稼而去查看却发现那儿的泥土成分很适合用来烧砖头…… 隔壁领主眼红想要来打劫, 却不想派来的先遣部队和因为嘴馋来这儿的獠牙佣兵团正面遭遇, 被顺手收拾了一波还获得了对方的作战计划。 又恰好遇到那年是荒年,而他们这片领土因为有一年三熟的粮食以及相对于成熟的灌溉和施肥系统, 几乎没什么损失…… 再联想小艾迪在自己面前突然开口说话、忙活许久都毫无头绪的金吉拉在跟着自己学习做菜后就阴差阳错做出来加快腐化的肥料加速药剂…… 这一切都还只在三年内发生。 虽然欧姆并不想厚脸皮地把这些功劳往自己身上揽,但等这些真的都发生的时候, 实在是很不思议也得承认——他这是体验了一把幸运值sss的感觉了? lady:「与其说是幸运,不如说这个世界的百分之十的未知可能性就在宿主身上,所以宿主才会遇到这么多看似不可能的事情。」 欧姆却并没有觉得惊喜:「之前世界不是都在他身上吗?为什么这个世界换成我了?」 不dy回答, 欧姆就忧心忡忡起来:「所以,他这个世界会这么弱小,是不是就是因为他的设定就是如此,没办法对自己的未来进行改变了?」想起作为阿图姆的时候差点太弱小而饿死、作为涂宗冶的时候因为双腿残疾而受苦多年……欧姆突然一点也不为这份幸运而欣喜了。 「所以说,是我抢夺了本该属于斐特列的东西吗?」 lady:「宿主请清醒一点!这个本就没有谁属于谁一说,为了体验世界的丰富多样性,每一个体验世界的百分之十都是随机且无法用程序数据计算确定的。一切只能用『巧合』来解释。宿主实在是不必感觉愧疚。」 话虽这么说,但是欧姆想到斐特列这三年来不过才长高不到五厘米,依然瘦瘦小小的纤弱少年模样,又联想到自己跟窜天猴一样窜到了一米七七快一米八,之前还在为这个世界自己终于反超了对方一把而沾沾自喜,现在、现在…… dy,现在斐特列在哪里?」他觉得手里的利润帐本一点儿也看不下去了,突然迫切想要见到他! ※※※ 这是一对美丽优雅的梅花鹿母子,小梅花鹿是这个夏天才刚来到这个世界上,它现在才不过三个多月大,正是稚嫩又脆弱的时候。 但对于许多猎食者来说,这年纪的猎物也是最脆嫩美味的,连骨头都是嫩的。 梅花鹿母子面前的这头大黑熊就是这么认为的。 梅花鹿妈妈没想到自己只是带着孩子外出觅食稍微走远了一点,就突然遭遇了一头大黑熊,骤然出现在面前的可怕让梅花鹿妈妈慌了神,可是身为母亲的本能又让它不愿退缩,只能低头扬蹄,试图吓唬对方赶走大黑熊。 第171页 可这一举动非但没有让大黑熊害怕,反而激怒了它。 大黑熊可不是普通的熊,而是魔法生物,虽然不能口吐火焰水柱什么的,但是那庞大的身躯和如同铜墙铁壁一样的皮毛以及钢钉一样的熊爪已经让他所向披靡了。 大约有三米高的大黑熊勐地上前,当着梅花鹿妈妈的面就一口咬下了逃跑不及的小梅花鹿的脑袋,「咔嚓」一声断骨响,脑浆和血液喷洒的到处都是! 大黑熊想起几年前它吃了一个人类,虽然肉质有些老了也有些松散,但是一身的肥肉脂肪,特别饱肚,最让它记忆尤深的是吃了这个之后后面还来了几波送到嘴边的人类,而且都是那种年轻力壮的! 只是那些人类似乎学精了,见又损失了几个之后,就再也没有蹦跶到他面前来。 大黑熊虽然遗憾了一阵子却也没有太执着,毕竟这世上可以吃的太多了。 对于大黑熊来说,小梅花鹿嫩归嫩,就是太小了,没什么嚼头,几口就吃完了。 饿、还是很饿。 突然失去孩子的梅花鹿妈妈吓呆了,在大黑熊那冰冷又残酷的眼神投注到自己身上的时候,才从喉咙里挤出一道哀鸣,转身撒开四蹄就要逃命。 可是大黑熊哪里会给它逃跑的机会,那犹如钢钉一般的熊爪带着铺天盖地的气势一拍,几百公斤的梅花鹿在大黑熊的熊掌下就跟一块小脆饼似的,直接被拍断了嵴骨! 肚子的飢饿让大黑熊懒得再补上最后一击,直接开始从梅花鹿的上半身开始吃,随后又撕破她的肚子,把新鲜温热的内脏拉了出来,期间梅花鹿痛苦到大叫,让大黑熊觉得烦不胜烦,这才一脚蹬在脖子上,踩断了梅花鹿最后的生机。 正沉浸在进食之中的大黑熊心无旁骛,仗着他的体型和皮毛几乎无往不利,猖狂至极,却不曾想此时此刻,一双冷静到冷酷的眸子已经锁定了它。 ※※※ 对于现在的斐特列来说,猎杀一只大黑熊并不能算得上是艰巨的任务,哪怕对方是有魔法防御属性的。 饶是如此,见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暗处冲出,把刀、出击、收刀,三个动作流畅又迅速,似乎只是在眨眼之间,方才还对梅花鹿母子单方面碾压的大黑熊就怒睁熊目倒了下去,安德鲁依然忍不住鼓掌:「城主,你对力量的把控越来越精准了。」他看向斐特列的目光里满是欣慰和骄傲。 听到安德鲁的夸赞,在欧姆面前那腼腆含羞的少年却微微挑眉,嘴角带上了三分自傲的弧度:「呵,我知道我很强。」 安德鲁却并不觉得对方是在自夸:「的确,城主你已经是穆拉城第一人了。」他所说的第一人可不是指权势地位,而是指实力,这也意味着,连他自己都承认技不如人了。 不过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只会让他骄傲。 斐特列却并不满足:「才只是穆拉城而已,实在是格局太小了,我可是要成为艾尔弗雷德王国,乃至这片大陆上的第一人!」 安德鲁的瞳孔微微睁大:「城主好志向!」想他年轻的时候,也是有过如此壮志宏图,虽然后面了解到了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但是却从来没有后悔过年轻时候的热血。更何况,城主的天赋可是比自己年轻的时候要高许多,这未尝不是不可能的啊! 他就说嘛,马克利斯王国有名的铿锵玫瑰小姐和艾尔弗雷德王国赫赫有名的铁刺大公——虽然大公的性格、人品和感情方面有诸多诟病,但不可否认的是他实力强大——强强结合孕育的儿子,又怎么可能真的是一个软弱无力的人呢? 或许一开始没有接受合格的教导让城主的性子出现了一些偏差,但是一旦大权在握,那么城主的成长便是日新月异吖! 他简直欣慰得要热泪盈眶了。 「不过,这只大黑熊怎么会闯入我的狩猎场来?」斐特列看着这头倒下之后和自己差不多高的大黑熊,皱眉。 「一般的大型凶兽可不会闯进来,若没有猜错的话,这头大黑熊应该就是当初食了那罗伊伯爵的那只。」罗伊伯爵就是斐特列之前的前任领主,大概也是因为曾经在这儿附近吃过人,又没有被抓到过,所以胆子才大起来「故地重游」的吧。 斐特列用手指在下巴摩挲了两下:「是吗,我记得关于这头大黑熊的悬赏还在对吧?」 安德鲁若有所思道:「莫非城主是想去换赏金?」 斐特列矜傲道:「我像是缺钱的人?」 安德鲁:……三年前我们我们招待了神官后就穷得吃不上饭的日子您都忘记了吗。 斐特列:啥?那是谁?那才不是所向披靡没什么困难能阻碍我! 「只是他们悬赏了这么多年都没有解决的麻烦,如今却被我轻而易举地征服了,啧啧,看来大部分人的水平也不怎么样嘛。」 安德鲁:「城主说得对,不过这么大只熊,就这么扔在这儿似乎也挺浪费的。」虽然已经死掉了,但是这么厚实的皮也是难得。 「嗯,你的考虑也有道理,这样吧,把两只前掌砍下来,其他的就随你处置吧!」 安德鲁心里一动:「前掌?」 只见斐特列轻哼了一声,然后掩饰性地轻咳:「我只是想起欧姆以前似乎提过一句熊掌做菜挺好吃的……安德鲁!你用那种眼神看着我做什么!」 第172页 安德鲁连忙眼观鼻鼻观心:「没有,只是感嘆城主的记忆力真好。」偶然提过一句的都记得清清楚楚呢。 「我只是……」 「斐特列!」远远的喊声打断了斐特列要辩解的话,一匹白马飞奔而来,然后一名身着浅灰色骑装的青年一脸焦急地翻身下马,冲到斐特列面前,「斐特列你没事吧?我似乎在那边听到了有野兽的叫声……吓!这么大只熊!」 欧姆没想到只是dy定个斐特列的位置,就能得到对方正在遭遇食人大熊这等让人心脏停跳的恐怖事件,想起斐特列那柔弱的模样,当下什么都顾不得了,心急如焚地就往狩猎场这边沖。 安德鲁默默无言地看着方才还霸气侧漏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少年城主转眼之间就跟换了个人似的,方才还冷冽的眼神一下子变得柔软,甚至还带上了一点泪意,冰冷傲慢的神色变成了慌乱和胆怯,一头就扎进了青年的怀抱,瑟瑟发抖像一只小兔叽:「是呀欧姆,刚才好可怕啊!多亏安德鲁本事大,不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第89章 西幻第十八天 如果那头大黑熊还有气儿的话, 见到斐特列的这番作态, 哪怕是不会说人话, 怕也是会拼着最后一口气用眼神来表达自己发自内心的鄙视——说着好怕怕的你,良心不会痛的吗! 看似投入欧姆怀里求抱抱实际上却用自己的双臂勒住欧姆的细腰狂吃豆腐的斐特列一脸无辜:不仅不会痛, 反而美滋滋的呢! 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斐特列在欧姆面前就变成一只纯良小白兔的模样,可是每一次看到, 安德鲁都会有一种一言难尽的心塞感——那种心塞感,大概就和以为是野狼要来叼兔子, 结果却发现兔子皮下的是勐虎,野狼的内心里住着个甜甜的小可爱的角色反差感吧? 想他以前还因为欧姆出现得突兀,过往背景又调查不到更多,偏偏他长相出色又在各方面似乎都有点本事,过于神秘的感觉让他心生警惕, 觉得这诸多未知代表着不确定的危险,忧心他呆在性格纯然的城主身边会不会有什么坏影响。 不过后来…… 他才发现城主哪里还需要他来担忧安慰唷! 在后来他发现城主的「第二张脸」之后, 老人家就发现他还是见识太少了。 远的不说、别的不说, 就拿上次隔壁两片领土的领主看他们发展得如火如荼, 又见领主还是个未成年的少年,所以生出了歪心思想要欺负「弱小」, 却不想这软乎乎的大蛋糕里面全都是硬骨头! 獠牙佣兵团的帮助让他们直接止步于城墙之外,后来因为连番天灾, 他们后继无力,只能求和。 既然求和,自然需要领导人来谈判。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 安德鲁才发现平日里看起来温和无害表情总是带着腼腆和害羞的领主是如何脸色一变,变得自傲又强硬,毫不留情且毫不迟疑地将那两个年纪起码比他大两轮的领主逼得退无可退,在短短两个小时内,将原本打算来签订和平相处条约的他们变成了最后归顺成为他们的附属领地。 用一句有些老土的话来说——omg,简直让他老人家的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好吗? 不过不得不说,那副样子的斐特列,确实让安德鲁在他身上看到了他父母的影子。 一回生二回熟,如果一开始见到的时候是惊讶,那么在后来诸多正式场合中见到斐特列那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傲慢贵族劲儿,安德鲁就已经见怪不怪了。 甚至,还颇感欣慰。 毕竟,在斐特列的这个位置,不傲慢地摆摆架子,还真不会有人把你当回事儿。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斐特列对别人再怎么架子十足,在面对欧姆的时候,都能秒变成一开始那个温顺腼腆的无害少年,变脸之快速和熟稔,安德鲁有时候都想斗胆去问一下斐特列是不是其实有两个人。 以至于当他发现欧姆真的是真心实意为城主之后,原先那些防备和疏离统统都转化成了对欧姆的同情。 不过他是什么都不会说的。 ※※※ 欧姆还不知道自己在安德鲁的心中形象发生了大转变,此时他看着三年过去才只长了五厘米左右,比起窜了近二十厘米的自己越发显得娇小的少年,心中的怜惜和保护欲满满的都快要溢出来了:「不怕不怕啊,这儿怎么会有大熊啊?有没有吓到啊?」 唉,是他着相了,其实他个子小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本来就是史莱姆啊,在他个子小的时候他就已经有了许多自保的手段了,可是斐特列他本来应该是高大威勐型的,结果却因为自己的执念将高大的优势给了自己,结果让他落得这样尴尬的境地。 虽说领主不一定需要强大的武力值,可是…… lady:她其实能检测到斐特列这小小的身体里有大大的能量,斐特列的骨密度……根本就不是他现在这个身高的正常值啊…… 她有心想说,可是数据刚刚闪动了一下,就感觉到一道尖锐的目光勐地锁定了自己,让她整个数据都差点乱了。 「怎么了?」欧姆见斐特列突然发呆。 斐特列摇摇头:「没,我、我……」 欧姆的声音更温柔:「是吓到了吗?」 lady:说、说不出口。 「我、我才没有吓到,」有些瓮声瓮气的声音从胸口传来,「不过……」 第173页 「不过?」欧姆看着自己怀里拱来拱去的浅金色脑袋,有那么一瞬间像是看到了白狮子乱晃的鬃毛。 想让你亲亲抱抱举高高! 更想把你亲亲抱抱举高高! 可惜的是以上两句话斐特列都还不敢说——就像他明明知道自己的本性和父母一样是霸道傲慢又喜欢掠夺,可是从第一面觉察到欧姆喜欢萌萌的纯纯的小可爱之后他就一直将这个模样保持了下来。所以,现在的他也只能心有不甘地将这话压下,仗着对方看不到自己的脸上的表情:「我想要吃你……亲手做的好吃的东西!」 欧姆完全没有听出不对劲来:「我亲手做的?你吃的都是我亲手做的呀!」虽然随着现在穆拉城的扩大以及居民的增多,还有他现在管理的事情越来越多,不能像以前那样制作一个单纯的厨子了,但是给斐特列做饭,欧姆是从来不假手他人的。 「而且你说我哪道菜你觉得不好吃啦?」欧姆嘆了口气,觉得斐特列真是个磨人的小妖精呢。 殊不知对方根本不是什么软萌的小妖精,而是个双面大魔王。 怀里的少年城主连忙抬起头,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都、都好吃啦……欧姆你做的最好吃了!这次是我技不如人,我以后一定会更加努力地跟着安德鲁练武的!」他握着拳头很用力道。 欧姆目光满含鼓励,用手攥成拳和对方那小拳头碰了碰:「嗯!我相信你的!」 安德鲁看着斐特列在那儿握拳卖萌,老脸上的皱纹和他的内心一样毫无波动:技不如人?要成为整片大陆第一人的那种技不如人吗?城主你还记得你那小拳拳一击揍死了一头狂暴的嗜血巨猿的事情吗? ※※※ 虽说斐特列要安德鲁割下大黑熊的两只前掌让欧姆做菜,但实际上,新割的熊掌,是不能立刻就拿来做菜吃的。 而且按照熊喜食蜂蜜的天性,熊掌也要和厚厚的蜂蜜一起烹调炖煮才最有营养。 不过比较可惜的是,穆拉城从甜菜根里提取的甜菜糖已经成为主要的贸易货物之一了,可是蜂蜜依然是非常珍惜的天然食材。厨房里倒是备着有蜂蜜,可是这只大黑熊实在是太大了,炮制一只熊掌都不够的。 因此欧姆只能将其干制了,只要保管妥当,放一两年也是没有问题的。 做完这个,欧姆也没有多的时间去做其他的菜了,因此他只是拿了一大块牛肉、四只剥了皮的兔子、六条鳕鱼和一筐新鲜苹果——他准备用这几样食材分别做主料做几道菜。 牛肉的做法极为简单,不过是越简单越能突出食材原本的特殊口感。 自从开始科学养牛、养羊、养猪之后,穆拉城的养殖业蓬勃发展,曾经比人还要金贵的牛也会时不时地出现在餐桌上——当然,这个餐桌仅限于上层阶级的餐桌。 不过普通平民并不在意,对他们来说,能吃到猪肉已经很幸福了,更何况现在的新方法养出来的猪肉也超好吃的! 言归正传,身为穆拉城的城主,斐特列自然是不用再像以前那样愁每顿吃什么,现在的他哪怕顿顿吃小牛肉也是没问题的!只是欧姆可不会这么做,他是想给斐特列补身体,可没说要将他补得上火。 但是一天一顿也吃得的,而且还能吃出花样来。 欧姆可以十分自豪地说,这三年来,除了斐特列特别要求想反覆吃的,其他的菜餚基本上就没有过重样的! 会技穷吗? 根本不可能的! 旁友,你怕是不知道美食世界的博大精深。 因此欧姆这次採用的又是一种新的牛肉做法。 虽然花费时间较长,但是做法却并不麻烦——将肉洗干净之后切成小块放入锅内熬煮,每隔半个小时就将熬出来的牛肉汁取出来,然后再加上适量的水继续熬煮,反覆四次后便得到了一锅牛肉汁液。 这个时候,那用来熬煮的牛肉基本上也就没有什么牛肉味儿了,欧姆将已经煮的泛白的肉块放入老卤汤锅里,然后用小火开始熬煮刚才的那一锅牛肉汁液,直到多余的水分蒸发,变得粘稠为止。 加入适量的葡萄酒,再次大火煮开,将这一锅粘稠的牛肉汤倒入盆中,再放入由冰系法师制作出来的冷藏柜子中冷成胶冻即可。 牛肉胶冻吃的就是牛肉的本味,同时因为胶冻的原因,口感q弹爽滑,一口咬下去满满的牛肉香便融化在嘴里,用不着费牙齿去咀嚼,就顺着食道滑到胃里,感觉每个毛孔里似乎都充满了牛肉,满满的都是力量! 是的,这道牛肉胶冻不仅是美食,更是一道气血双补的药膳,吃完了一口气上五楼不费劲儿的那种! 在这段熬煮牛肉胶冻的时间里,欧姆也没有浪费,抓紧时间将四只兔子做成了焦皮烤兔、六条总重量差不多有七千克的大鳕鱼加杏仁做成了香煎杏仁鳕鱼,至于那一筐苹果自然是做成甜点啦! 蜂蜜是不够炖熊掌的,但是做成焦糖蜂蜜苹果却是甜滋滋的美味,烤出焦糖香气的热气腾腾苹果快刀切成片,再淋上金黄透明的粘稠蜂蜜,简直是要甜蜜到上天! 对了,还有作为主食的各种蛋糕、面包、派——汉莱克主厨在这种烘培类食物面前拥有绝对的话语权。 菜餚的种类并不多,但是每一样都分量十足,愣是把并不短的桌子摆的满满当当的,若是外人看来,还以为是要开什么宴会吧?但只有自己人才知道,这一大桌子,其实就三个人吃——斐特列、欧姆和安德鲁。 第174页 其中又以欧姆为主要战斗力——谁让他那无底洞一样的胃口随着年纪渐长,那是有增无减呢? 有时候安德鲁看着那一份份的食物快速地消失在对面那瘦削的青年嘴里,都忍不住怀疑对方到底是吃进肚子里了还是存到另一个空间去了。 话说欧姆之所以为城主出谋划策出了那么提高穆拉城作物产量、多推动穆拉城经济发展的主意,其中有个重要原因怕也是担心他的胃口会把这儿给吃穷了吧? 刚刚在三分钟内解决了一条大鳕鱼的欧姆:我仿佛听到有人在说我坏话^_^? 第90章 西幻第十九天 欧姆并不是一个喜欢藏着掖着的人, 所以这些年来他做的各种吃食, 也从来不会避讳旁人, 甚至为了推广某些食物,还让斐特列帮忙张贴布告对烹饪方法进行宣传, 所以时至今日,穆拉城的美食水平已经在艾尔弗雷德王国名列前茅了。 无论在哪个世界, 民以食为天这句话都是行得通的,而为了吸引更多的外来游客, 盘活穆拉城的经济和建设,每一年秋季丰收之后,穆拉城都会举办为期近半个月的美食节。 一般只是用来果腹的面包,在揉面的时候加入蒜汁,变成了贵族们竞相追捧的蒜香面包。烤出来的长面包不仅不臭, 而且黄澄澄、脆酥酥、香喷喷,一口咬下去, 淡淡的蒜香, 脆脆的外皮、软软的内瓤, 满足感油然而生; 厚厚的肉派,两个成年男人巴掌大小的面饼上铺满了厚厚的奶酪、燻肉火腿、小香肠和新鲜的水果片、红酸果片、洋葱圈, 再涂上一层厚厚的欧姆咸酱(欧姆:这是什么羞耻名字(/▽╲)),每吃一口, 牙齿和舌头都能得到双份的满足; 包裹了甜蜜柔软夹心,在素油里炸得酥脆金黄的吉拿果蘸上欧姆甜酱,油炸的粗糙、夹心馅料的幼滑、还有甜酱的醇厚香浓, 外面酥脆里面软嫩,吃在嘴里感觉非常奇妙。因为中间被压成了网格状,所以并不会很吸油,吃再多也不会觉得油腻,且冷热皆宜,无论是当做主餐或者是零食都是非常不错的选择; 还有无论如何都不能错过的香肠——无论是切成条和鲜甜的鱼肉拌上欧姆咸酱做沙拉,还是煮熟之后当肉菜,亦或者是烤得油滋滋的后夹上生菜、红酸果片用面包片包住……整根的、成串的、切片的……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出来的。 「据我吃过的香肠内种类,差不多都有近百种了!」朱克斯一边说着,一边将夹着烤香肠的面包扫进嘴里,「不过无论是哪种香肠,只有加了欧姆烧烤酱才是最棒的!」 在他的对面,坐着犀牛兽人乔克,火精灵伊莱文,矮人德力瓦力,此时他们三人也在津津有味地吃着自己眼前的美食。 犀牛兽人那是无肉不欢的,所以他的面前几乎是烤肉,油滋滋的的油泡泡似乎还在爆裂,升腾的热气将浓缩的烧烤酱气味引爆,哪怕不吃这个都被这香气勾得咽口水。 矮人自然也是大口吃肉的类型,除此之外他还是无酒不欢的:「唿啊——!棒!没想到人类也能酿造出这么够味儿的酒!我还以为人类的酒都跟水似的呢!还有这个下酒菜,我从不知道把肉和内脏做成肉串烤味道会这么香!太棒了!嗝,我还要再来一份儿!」 因为麦子和稻谷还是主食,故当初欧姆暂时排除了用粮食酿酒的打算,而且继续用水果酿酒。 只不过多了过滤和蒸馏这几个步骤,原本淡淡地只能当做水来喝的酒浓度和纯度便提高了许多。 而且欧姆还偶发发现了啤酒花这个东西,于是正统的啤酒大批量地被制造出来,很快就占据了平民的餐桌——只用加上啤酒花而已,他们的老婆基本上都会酿了。 伊莱文道:「我喜欢这个鳕鱼排,无论是哪种食物,加上了酱料似乎味道要更加丰富多变许多。」 鳕鱼用盐和黑胡椒腌制好,一面裹上面粉蛋液面包糠,在油锅里先炸后煎,再放进烤箱里烤至焦香,出炉之后搭配好欧姆甜酱,鳕鱼香嫩、甜酱顺滑带着淡淡的奶香,口感丰富让人回味无穷。 若不是亲眼看到店家是如何烹制的话,伊莱文实在是很难想像只是肥美鲜甜的鳕鱼还会呈现出如此多层次的口味来,不,其中很大的功劳还要拜酱料所赐。 一路走来,伊莱文已经发现了,那些生意火爆的摊点,基本上推出来的菜餚多多少少都带有欧姆酱入菜,甚至还有不少摊点还可以根据顾客的喜好专门多加欧姆酱,当然,是要收费的。 不过并不贵,满满的一大勺也才不过三个铜币。 按理说这么低廉的调味料应该味道好不到哪里去才是,但不得不承认,这些各种酱料的味道是真的好,无论是做菜、煮汤甚至直接就粥或者面包,都是完全百搭的。 不仅穆拉城的居民使用,就连其他国家——并不仅仅指人类国家——的人都喜欢上了这神奇的调料。 很神奇是吧,不过才两三年的时间。 这是真正物美价廉的好东西,也怪不得会成为穆拉城最出名的特色产品了。 「对吧?欧姆大人发明了这些酱,并且还将这些酱推广给我们,天底下简直是找不到比他更好更善良的人了!」对于朱克斯来说,欧姆在他心里的地位也就比兽神低那么一点点了。 ※※※ 因为伊莱文他们还要其他的事情要办,因此在饭后他们便和朱克斯分别,不过倒是约好了明天晚上加上狐尼克他们一起喝酒。 第175页 「看来朱克斯的确是很崇拜那个叫欧姆的人类了。」伊莱文走出食肆,根据路标的的指引离开那条人声喧闹的美食街,先去找歇脚的地方。 一离开那空气中都瀰漫着食物香气的街道,周围的环境陡然清净了许多,但是来来往往的人依然不少,他们虽然身上的衣服大多有补丁,但是穿着干净整齐,脸上和眼睛里都有光,那是对生活的满足和对未来的期望。 「我倒是依然觉得这个穆拉城的城主才是个人物。三年前他才多少岁?那一个小少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奇思妙想?」 「不一定是他自己的奇思妙想吧?」乔克沉声道,「我记得他的名字叫『斐特列』,是现任大公的第二任妻子唯一的孩子。不过很可惜,他没有继承到父母的一点勇勐果决,一直到他离开大公府之前,基本上都没有什么存在感。唯一能找得到的他一些关于印象似乎都是胆小、内向、个性过于软弱善良。」 对于他那个位置来说,善良可不是什么褒义词。 德力瓦力的大鬍子动了动:「你的意思是他身后有高人指点?」 伊莱文:「却也不排除他以前为了生存韬光养晦,毕竟人类一向是喜欢窝里斗的生物。」人类的生命的他们几个种族中最短的,但「事儿」却是最多的,伊莱文虽然不像某些精灵那样对人类偏见慎重,但对于人类的印象也并不是太友好。 「这也可能那也可能,那咱们到底用哪种态度去和他打交道啊?」矮人对冶炼制造很有一套,可是对于一涉及到这些脑袋就晕了。 乔克也是个身体快过于脑子的行动派,因此对于伊莱文的话也勉强分析了一波就分析不动了,一双圆熘熘的眼睛看着精灵,明明是最高大兇勐的体格,愣是带出了几分凶萌的感觉来。 不过精灵可不吃这一套,只不过他也知道和这俩人商讨是浪费时间,因此清了清嗓子做了个总结:「毕竟无论这斐特列城主是自己有本事还是背后有高人指点,这穆拉城的最高当权者还是他不是吗?」 听了他的话,其他两人都道:「你这不是废话嘛!绕来绕去那么一大圈子还不是回到了原点。」一副你们精灵真是想太多有的没的一点儿都不爽快的态度。 没想到居然被兽人和矮人给鄙视了的精灵伊莱文:嗨呀我生气了!既然你们觉得我是废话那我就不把有可能那个欧姆是斐特列城主背后「高人」的的猜测说出来了! ※※※ 「阿嚏——!」 「怎么了欧姆?你是着凉了吗?」正在听下属汇报事项的斐特列在欧姆出声的第一刻就迅速地抬起头,一边关切地问道一边作势就要将身上披着的长外套脱下来。 本来在汇报的下属已经很有眼色地安静了。 「不用不用,我不是着凉,」欧姆dy每天检查身体,对自己感冒没有感冒是非常清楚的,他揉了揉有点发痒的鼻尖,随口道,「可能是谁在想我吧。先忙正事儿吧。」 斐特列的眉眼在欧姆没注意到的地方陡然一沉:「谁想你?」同时脑海里迅速排查人选——是总是年纪一大把却总是围在欧姆身后转的汉莱克?还是那个新来的小厨子?是上次遇到顺手救的那个脸上有雀斑的少女?还是农夫杰克家的那个每次跟着来送菜的小姑娘?是獠牙佣兵团那个肥头大耳的朱克斯?还是狐尼克家里的那只总是一见面就仗着自己毛多又可爱黏着欧姆不妨的小崽子?…… 欧姆一点没有听出斐特列话语里的阴沉,笑道:「估计是吃着欧姆酱的人?」 正在内心的小本本上勾画名字的斐特列:「欸?」 欧姆:「伯爵贵人多忘事,今年的美食节吖!」欧姆用脚趾头想都知道,那些美食摊位的摊主们会消耗掉多少酱料。 虽然他一开始对于自己研究出来的各种酱料全部被冠以了「欧姆xx酱」的名字而略感羞耻,但很快他就释怀了——这个世界上可不存在「专利权」、「品牌效应」这些说法,自己既然研究出来了这些,当然不希望最后反而被别人窃取了劳动果实。 他自己主动送出去和别人偷拿的,可完全是两个概念。 欧姆一说起这个,刚才在当背景的下属也忍不住了:「今年的美食节吸引的外来游客可是过去的三倍还要多,这才刚开始呢,等到这个月结束,想必到时候的利润应该非常可观!」虽然他不是负责财政的这块,但是看着穆拉城变得越来越好,内心也是与有荣焉的! 第91章 西幻第二十天 正如那个下属所预计的那样, 随着时间的发酵, 来参与美食节的各国游客越来越多, 街上除了人类外也有不少或是带着兜帽稍加掩饰或是直接大大咧咧行走的其他种族。 游客的变多,收益自然也是要上涨的, 而且这可不是单纯的一比一的上涨,而是三倍、五倍, 在最巅峰的那几天,甚至翻了十倍不止! 「太棒了, 我们又有钱了!」欧姆非常开心地结算了这几天的利润,「我现在就去向城主汇报,辛苦了,你们想要什么样的奖励,给我说说, 我去向城主争取一下。」他对一起加班了两天一夜的下属道。 「欧姆大人,不用奖励了, 这本来就是我等分内之事。」被点名的几个财政官有些诚惶诚恐——倒不是他们欲拒还迎, 而是他们现在的薪水的确已经很高了, 如果让他们再贪求奖励的话,怕是会引起城主不满的。 第176页 尤其是那两三个原本是在隔壁领地工作负责领主内务财政的小官员, 他们当时以为自己每个月二十个银币的薪水已经算是很不错了,后来他们的领主被斐特列城主给打败, 为了生存,他们也只能来穆拉城谋生。 谁知道,他们原本以为的穷苦之地, 每年的税收比他们以前的领主税收加起来还要多! 最重要的是,这些税收不是领主贪得无厌压榨百姓得到的,而是百姓们心甘情愿缴纳的——因为领主让他们丰收,所以同样的缴纳占比之后,他们留下来占比的粮食也足够一家人吃到来年去了! 税收多就罢了,欧姆大人居然还能想出各种创收的方法。 美食、美酒和糖——这是穆拉城的三大经济支柱。 尤其是后两者,酒和糖并非如同美食那样难得,可是能低廉且普遍到这个地步,也只有穆拉城才能办到,因为只有穆拉城才掌握着美酒提纯和大量制糖的秘法! 就这三样,别看种类不多,但每年获取的收益一点儿也不比税收低!而且还不是像税收那样每年固定,还是逐年递增的! 再加上美食节…… 累是真的累,可是哗啦啦的银币的声音也是真动听啊! 每天从手里经过这么多银币,说是心里不痒痒那是不可能的,但是能做财政官的人,都不是眼皮子浅会被一点点银币给动了本心的。 而且和以前只是为领主干活领取微薄的薪水不一样,他们不仅薪水是以前的三倍还要多,还有加班费和各种补贴费,只要好好干下去,一个人养一家老小都是十分宽裕的。 欧姆见他们说的是真心话,便也不推辞:「好叭,那我还是像以前一样,发美食券,拿着这个券去吃饭可以打三折。」 他话音刚落,那些个因为熬了夜而有些恹恹的下属们便忍不住发出欢唿:「太好了!」美食当前,什么奖励都比不上啊! ※※※ 「朝我攻击过来!」兵器碰撞的声音不绝于耳,欧姆抱着本月的利润收支表过来的时候,正好看到这一幕。 同样穿着武斗服的安德鲁和斐特列两人神情严肃互相对峙,斐特列的一头捲髮已经凌乱,脸色也因为过度运动而变得红润,反观安德鲁,虽然年纪一大把了,但是嵴背依然挺得笔直,一头花白短髮就像是他的生命力一样,虽然不再是巅峰状态,但依然保持着向上的姿态。 安德鲁可不是传统的那种教书习字的家庭教师,或者说,他不仅仅是,更主要的,还有各种贵族礼仪、人情来往、武术、艺术等等,可以说,是个全能型人才。 大概也正是因为他什么都会,所以他才一直到这把年纪都还单身吧。 这倒不是欧姆的柠檬语言,而是在和骑士队的骑士们熟悉之后,那些安德鲁的老部下们八卦的玩笑话。 当然,事后说这话的骑士们都被安德鲁抓过去绕着城堡跑了三十圈。 「欧姆先生。」在训练场外守着的男僕注意到欧姆的身影,连忙将本来就板正的身躯挺得更直,然后鞠躬行礼。 「辛苦了,斐特列伯爵和安德鲁先生怎么这么晚了还在训练?」欧姆微笑道。 「还不是城主想要变得更强,既然城主如此上进,我自然是喜闻乐见的。」低沉的声音从男僕身后传来,欧姆抬眼看去:「打扰到你们训练了吗?」 安德鲁道:「没有,本来晚上的训练就不适用太剧烈,」他平復了一下唿吸,「城主,今天的训练就到此为止吧,明天您还要接见兽人、矮人和精灵三族的代表,还是早些休息为好。」 斐特列擦了擦自己额头上的汗:「好的,安德鲁,你也早些休息。」 安德鲁看了看欧姆,沉默了几秒钟,最后还是向他点点头离开了。 见安德鲁的身影消失在门后,欧姆看着眼神亮晶晶地看着自己的少年:「欧姆?你手里拿着的是什么?」 欧姆:「额,是美食节的收益。」 谁知斐特列却摇头:「这些我不看。」 见欧姆愣了愣,生怕他误会的斐特列连忙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这些全部交给你,我放心,所以我不用看的!」他顿了顿,继续道,「就算没有美食节,每个月穆拉城的税收和利润也很高,这些都是靠欧姆你的出谋划策。」 如果不是欧姆,就算他心里有治理和发展自己领土的打算,也绝对不会有这么快且和平的速度。 甚至,如果这个领主是欧姆的话,说不定这儿的发展会更快——他能感觉到,欧姆还会好多好多的东西,可是因为某些他现在还不了解的原因,欧姆并没有表现出来。 斐特列不知道欧姆在考虑什么,但是却担心对方保留的原因是不是因为自己。所有他一直都把自己的一部分表现出来,甚至会故意表现得笨笨的样子,这样欧姆就会一直待在自己身边了。不过他又不敢表现得太过于朽木不可雕,因此也要让欧姆看到自己在努力或者是偶尔的「灵光一现」。 可以说,斐特列治理穆拉城的心思都没有用在欧姆身上多。 「而且,不是早就说了不要叫我伯爵了嘛,你可以直接叫我的名字啊,安德鲁也没有说什么的。」斐特列微微噘嘴,一副「我生气了」的气唿唿模样。 欧姆眨眨眼,看着刚才因为剧烈运动而头髮有些湿漉漉,脸蛋有些红扑扑的少年,被萌得肝颤:哎呀怎么能这么可爱啊! 第177页 「好的,斐特列,斐特列,斐特列?」欧姆连叫了三声,一次比一次语气温柔。 斐特列听得头髮丝儿都要燃烧起来了:「我,我听到了!」 安抚了小可爱,欧姆继续道:「既然你明天有重要宾客,不然现在早点休息吧,这些等你明天忙完了看也是一样的。」见斐特列还要说些什么,欧姆干脆抱着文件单膝跪下——这个姿势让他需要微微扬着头看向斐特列,「我也希望你了解一下我的工作呀。」 刚刚还沉浸在心上人念叨自己名字的甜蜜之中的斐特列,见欧姆用这种姿势,这种语气对自己说话,他只觉得自己那颗坚强的小心脏又在乱跳了——我答应你我答应你我什么都答应你! 内心的那个鼻孔朝天的小人儿更是叠声大喊忍不了了忍不了了这是你自找的! ※※※ 欧姆坐在柔软的大床边,看着头髮还有些湿漉漉的少年,神情有点僵硬道:「斐特列,其实你明天忙完了再看也是来得及的。」他不明白,明明是自己在撩少年,怎么稀里煳涂的变成自己被他拉到房间里来了? 对于这个房间这张大床,欧姆并不陌生,因为在他还是个纯厨师的时候,有几次为斐特列送早餐或者夜宵的时候来过这儿。不过,坐在这床边,还是第一次。 斐特列内心的小人嚣张又期待地搓手手,面上却是一派纯良温顺的样子:「天色晚了,已经两天一夜没休息了吧?我实在是担心你回去之后发生什么意外。」 能有什么意外? 不过斐特列不说还好,一说欧姆就觉得之前的不知道躲哪儿的困意如潮水一般排山倒海而来,让他实在是忍不住打了个哈欠,然后不好意思道:「可是我还没有洗漱……」 斐特列:「没关系的,你这两天都没有外出,身上又不脏。我是方才身上出了汗所以才洗澡的,欧姆你不用觉得有什么的。」 欧姆脸一红——事实上,在这个时代,贵族洗澡的次数很少,因为他们一向信奉过度清洁会让他们失去神明的青睐,反倒是地位比较低的洗澡比较勤快。 因为他们就算身上有味道了,也都是选择使用味道更重的香料来进行掩盖。 欧姆对这种卫生习惯从来不敢苟同,唯一让他觉得庆幸的是斐特列并没有这样的「贵族习惯」,不然他还要费一番神。 用斐特列那同父异母的哥哥的话来说——斐特列你简直干净得不像个贵族! 此时,干净得不像个贵族的斐特列看着欧姆的眼皮越来越沉,却依然记得嘟囔着叮嘱自己「头髮要记得擦干,不然会感冒……」的话,他脑袋上顶着柔软的毛巾,半张脸也因此被阴影挡住:「欧姆你就放心休息吧。」 这话似乎有魔力似的,话音还未落,欧姆便缓缓阖上了眼睛,整个人歪向在了柔软又厚实的大床。 在他和床铺亲密接触的前一秒,他的身后勐地出现一条有些细瘦的胳膊,稳稳地将他的身子抱住,然后轻轻地将他放好。 他扯下头上的毛巾,修长左手手指在发间划过,方才还湿漉漉几乎要滴水的头髮变瞬间蓬松干燥起来。见欧姆这么快入睡,斐特列的眼中闪过一道光,随着一个响指,屋内的最后一点烛光勐地被一股无名力量掐熄。 与此同时,圆月的清辉从窗户透进来,洒在斐特列的身后,投射在他身后的影子在快速抽长。 第92章 西幻第二十一天 欧姆做了一个梦, 梦到自己还是史莱姆的时候, 因为史莱姆在星际时代众所周知的弱小, 所以他很少外出,基本上都是选择在全息网络上进行学习。 那个时候的网络已经很发达了, 不同的星球之间,甚至星系之间, 都可以通过网络进行交流,所以哪怕像个几十万光年, 也可以在同一时间相识。 不过就算这样,因为在全息网络之中是本体形象登录,所以欧姆依然没有多少朋友——毕竟谁会愿意和一团软乎乎的史莱姆做朋友呢? 但这一回的梦境却不一样,他梦到自己陷入了一大团白色的,像是毛绒绒又像是光点组成的东西之中, 看不清对方的模样,却能感觉到对方的每一次抚摸的触感。 明明史莱姆应该是没有五感的, 但是欧姆却有一种触电一般的激灵感, 让他有些害怕又有些恋恋不捨, 这种感觉、这种感觉……就像是达到了…… 「!!」 在濒临顶点的时候,欧姆勐地睁开了眼睛, 因为身体快过意识,以至于在睁开眼后短暂的两秒钟内, 他的视野是一片漆黑,两秒钟后,他的视网膜或者是这个全息体验世界的身体才反应过来, 为他形成了外界的影像,反馈到他的大脑中。 他昨晚上……似乎是在斐特列的床上睡着了? 那现在……自己还在斐特列的房间里? 欧姆环顾四周,并没有看到其他人在,想起今天斐特列似乎是要接见来自兽人、矮人和精灵三族的外交使者的安排。 dy,我睡了多久了?」 「宿主你已经睡了近二十个小时了。dy的声音平静地响起。 近二十个小时了? 那么现在……是下午的时间了? 欧姆这么想着,突然感觉身上有些凉,低头一看,这才发现自己身上的外套已经被脱掉了,不仅如此,还换成了宽松柔软的睡袍。 他下意识地掀开被子看了一下下半身,发现睡裤虽然也被换了,但是整整齐齐的。 第178页 dy……你知道我这衣服是谁给换的?」 这睡袍比自己还要大一号,应该不是斐特列自己的。 lady:「抱歉宿主,因为昨天晚上宿主处于安全环境中,系统只开启了安全预警,其他影像功能并未开启。」 毕竟虽dy作为系统要记录,却也不是连睡觉洗澡去卫生间这些都要跟踪记录的,除非环境特殊由宿主手动开启,否则都是默认自动关闭的。 欧姆也想到了这一点:「没关系,是我想多了,不过这衣服这么大,应该不是斐特列的。不过还好换了睡衣,不然我怕是不能睡得这么舒服,感觉筋骨都活泛了,就像是做了一个全身按摩似的……不过这应该是我的错觉,有谁会给我按摩啊,哈哈。」 lady在内心默默道:呵,宿主你实在是太天真了,睡得舒服的原因哪里是因为换了睡衣?又怎么可能没有人给你按摩?不仅仅是按摩,宿主你恐怕是被人从头到脚「蹂躏」了一遍啊!可dy哪怕吐槽数据一串又一串,她没有证据,对着欧姆是一个字都吐露不出来的。 对dy丰富的内心活动一概不知,欧姆坐起身来刚伸了个懒腰,肚子就很不争气地叫了一声。 「宿主,检测到距离你五米远的桌子上有食物。」 欧姆从善如流地走过去,解开餐盖一看——喝!满满一桌子都是吃的。 用厚切的面包片,浇上香浓奶酪酱一同烤制,烤得外壳焦香,内里香绵柔软的岩烧乳酪;打散的蛋液中加入奶酪、胡椒碎、煎得香酥的蒜片和培根片,与红酸果粒和罗勒叶一同调和,先煎后烤的培根烘蛋;散发着黄油、蒜香、迷迭香的鲜嫩多汁脱骨香的烤鸡以及吱吱吱冒着油泡泡的鲜嫩小羊排…… 最重要的,为了保持食物的温度不变,餐桌下面还有个恆温的魔法阵。 「唉,斐特列对我这么好,我反而捨不得对他下手了怎么办?」欧姆一脸感动道。 lady:「检测到宿主正处于口是心非状态。」 被揭穿了,欧姆也一点儿不觉得害羞:「主要是吧,我觉得这个世界的斐特列太纯洁了,看起来就像弟弟一样,我要是下手了,不会太禽兽了吗?」虽然在狞猫的那个世界,一开始阿图姆也是自己的小弟,可是野兽都是终于自己内心的,想要的时候就要。但是变成人之后,受到礼仪、道德、伦理种种束缚,反而觉得不敢轻举妄动了哎。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还是现在的斐特列对自己更多的是对哥哥的崇拜,没有多少(斐特列:并不是我没有)男男之情,这让欧姆一直在犹豫对方在这个世界是不是真的还会自己有那方面的感情。 所以在斐特列没有表现出来的时候,他也就「按兵不动」吧。 lady:相信我宿主,你现在去推倒斐特列,他绝对会兴奋得立马脱光的!可是这些意思她并不能表露出来,只能默默地看着这两人你等我我等你,嗨呀真是好气。 ※※※ 「穆拉城主可真不是一个简单的人。」在欧姆为斐特列的态度而苦恼的时候,矮人、兽人和精灵三族的代表也在讨论他。 「没错,我今天能感觉到,那个斐特列的城主身上的实力很强,绝对不是传闻中那弱小无能的形象。」说这话的人是一个瘦削的年轻兽人,他luo露在外外面的皮肤都覆盖着细密的青灰色鳞片,在关照下闪动着金属一般的色泽。 他是有着纯种蜥龙血脉的兽人,哪怕是在兽人国家里,也是实力强悍的四大家族之一,也因此,作为备受期待的下一代,他平日里的为人也比较矜傲。 在乔克的消息传回国内,确定了这穆拉城所言非虚之后,他便作为之前定好的外交使者来和这穆拉城的城主交涉了。 兽人本来就是实力为尊,人类的武力值一般都不会太高,所以蜥龙兽人在看到这穆拉城主是个唇红齿白一脸孩子气的少年时,饶是出发前被老爹再三嘱咐,态度也不由得带上了几分轻慢和不屑来。 然后,就被狠狠教做人了。 蜥龙兽人是不喜欢弱者没错,可是他同样也有慕强心理,换言之,当被斐特列亲手摩擦摩擦之后,虽然的确很丢脸,但却是服气的。 「如果他真的是那样的人的话,就只能说明他伪装的太好了。毕竟那份实力可不是一年两年就能掌控的了的。」精灵族的代表,火精灵阿芙罗拉沉思道。 「我和你们的意见正相反,他身后一定还有个人才!而这个人才是我想要结交的!」矮人族的代表和矮人德力瓦力同样是个有着络腮鬍子的矮壮汉子,只不过他的毛髮是棕红色的,而且神情更加沉稳。 他承认穆拉城的城主武力值高,但他一眼就能看出对于对于酿酒、创造方面没什么天赋,偏偏这些才是他觉得重要的,因此他坚信对方那边一定有能工巧匠,要是有机会能切磋一下那就最好了! 想到这里,矮人代表看向蜥龙兽人和火精灵阿芙罗拉:「你们打算什么时候离开?我打算在穆拉城多呆一段时间。」 蜥龙兽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倒是知道对方研究狂本性的阿芙罗拉道:「我劝你还是过段时间再来吧,你没看到我们离开之前,去找穆拉城城主的那个人类吗?」 她这么一说,倒是让蜥龙兽人和红鬍子矮人愣了一下。 「我对于弱者一向没兴趣。」——这是蜥龙兽人。 第179页 「我对用鼻孔看人的傢伙也是一向不理会的。」——这是红鬍子矮人。 阿芙罗拉:你们国家派你们作为外交使者真的是为了友好交流而不是为国家拉仇恨的吗? 嘆了口气,阿芙罗拉道:「如果我的记忆没出错的话,那个人应该是穆拉城城主的哥哥吧。」 蜥龙兽人和红鬍子矮人齐齐惊愣了一下:「……哥哥!?」 阿芙罗拉皱眉:「这么?这很难辨认吗?他们的脸型轮廓很相似吧?」 「相似?」蜥龙兽人倒吸了一口冷气,「一个棕发一个金髮,他们一个壮实得跟头熊似的,一个就跟小兔子一样,哪里相似了?」 ※※※ 「阿嚏。」斐特列小小的打了个喷嚏,然后揉揉鼻子不好意思道,「罗尔伯爵,让你见笑了。」 罗尔伯爵居高临下地看着个头小小的斐特列:「呵,怎么,被别人叫一声『城主』就膨胀起来了,连一声二哥都不愿意叫了吗?」 斐特列惊讶道:「怎么会?只不过不是罗尔伯爵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说有我这么弱小的弟弟实在是太丢人现眼了,所以不允许我在任何场合下叫你『二哥』的吗?」 被斐特列轻飘飘的一句堵回来,罗尔伯爵一噎,脸色变了变,深唿吸了一口气,这才将火气压了下去:「都是小时候的事情了,还提那个做什么,兄弟哪里还有隔夜仇。你看我这次亲自前来,不就是表明了我对你这个兄弟的看重吗?」 斐特列被他的这番话弄得有些激动:「是、是呢,没想到罗尔伯爵你会亲自来穆拉城,说实在的,离开家里之后,我一直很想念哥哥们,可是我这儿实在是太不成气候了,总觉得没有做出一番成绩来,很不好意思联络你们呢。」 斐特列的这一番谦虚又诚恳的话听在罗尔伯爵耳朵里怎么觉得那么不中听呢? 什么叫「不成气候」? 你从一个领主变成一个城主,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还叫做不成气候? 如果你这还叫「没有做出一番成绩」来,那他们这些还没有领土的哥哥们叫什么? 但是根据罗尔伯爵对斐特列的了解,知道对方是个不中用性子又唯唯诺诺的,断不会说出这种含沙射影的话来,便只当做是对方在真心实意觉得他自己不足。 不过这样也好,既然他对自己的现在的本事没有清晰的认知的话,那么忽悠起来就更容易了。 第93章 西幻第二十二天 罗尔伯爵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在他的打算中, 本来是没有将斐特列算在内的——毕竟斐特列之前的存在感实在是太低了, 一想起来就是废柴的形象, 再加上将他打发到偏远的领地之后,罗尔伯爵就将斐特列一干人都扔到了脑后去。 只是这次他需要人手, 这才想起这个同样也算是正统但却没什么本事的同父异母弟弟来。 本来他以为斐特列那种人会把日子过得非常的恓惶,谁知道通过打听和了解之后, 却发现那人离开了大公府之后,居然过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滋润! 不仅当上了城主, 而且治下还越发繁荣。 神明这是瞎了吗?居然让这种废柴也能走狗屎运?! 不忿归不忿,但罗尔伯爵并没有打算捡穆拉城谋夺过来——因为他看上的,可是比穆拉城还要大的目标! 艾尔弗雷德王国! ※※※ 「当今的艾尔弗雷德国王没有子嗣啊?」欧姆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有些惊讶地问到。 正跟着他学习的神官将他对这个事情有兴趣,也不藏着掖着, 道:「这也不是什么秘密的事情了,只是我们这儿距离首都太远了, 所以很多事情都不清楚, 不过咱们作为神官, 虽然距离中央教廷也远,但是有自己的消息渠道, 别看我们本事不高,但是消息可灵通了!」 「对呀对呀, 我们虽然人没办法往更好的地方走,但是这消息可是从来不落的!」另一个神官接嘴道。 欧姆见他们这么自夸,道:「为什么不往更好的地方走?虽然我对教廷的考核方式不怎么了解, 但是斐特列每一年都给你们的反馈意见签署的良好推荐呀。」 几个神官对视了一样,然后其中一个颇为羞赧地开口:「城主大人对吾等的看重,我们都是感激在心的,但正是难以报答这份知遇之恩,所以我们才决定留在这儿,为穆拉城的建设出一份力呀!」 另一个圆头圆脑的神官有些萌呆呆地点头:「对吖、对吖,其他的地方可没有穆拉城这么多好吃的东西。」 「鲁伯特!」他的话音未落,其他几个神官就齐齐开口制止——这蠢货,瞎说什么大实话呢! ※※※ 这些神官便是原来领土上的神官们,当初为了给种子们祈祷,耗费了他们不少法力,却也敞开肚皮吃了不少。 偏偏后来欧姆用魔法梭梭的种子提出了「盐水选种」法,无需他们神官出力,就能选好出优良的种子,后来又集中沤肥、兴修水利,神官们能发挥的作用自然就更少了。 一开始的时候,对于「架空」他们,让他们「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欧姆和斐特列是不满的,毕竟除了教廷每个季度发放的粮食外,他们平时就靠着这些「神迹」来收取村民们的供奉了。 但是待在这儿的神官和分配到这儿负责的领主其实差不多,有门路的都往其他地方走的,留在这儿的都是没什么本事的。 第180页 因此看到欧姆他们完全不管他们这些神官,反而自己个儿发展得如火如荼的,眼看着再这么下去他们的地位真的要不保了,这下子他们便坐不住了。 不过能在这个地方还把自己吃出来肥肚子的,不会真的是蠢货,因此就在欧姆以为他们会暗中搞事的时候,没想到他们却先来投诚了。 没办法,他们做神官的,对女色方面虽然没有严格禁止,但的确在修习了相关法术后,对这方面的感觉要淡漠许多,至于赌……这穷乡僻壤的,连领主都是每日伙食定量的,根本不存在什么谁比谁更富,都是谁比谁更穷,所以他们唯一的乐趣也就在吃吃喝喝上面了。 只可惜他们的烹饪水平虽不到金吉拉那种厨房杀手的地步,却也仅能将算作将食物弄熟的一般般,后来虽然有厨娘帮忙做饭,可是翻来覆去就那几种烹饪方法,天天吃顿顿吃,也实在是了无生趣。 所以,但他们在斐特列上任之后,在他的城堡里吃的那顿晚餐、早餐和午餐,着实让他们大大惊艷了一把! 要不然,他们也不会不顾神职人员的形象,风捲残云吃得挺着肚子了。 欧姆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以为自己在粮食种植方面提出的方法有可能会得罪神官们,却不想对方先早一步拜倒在自己的厨艺下了。 只不过,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既然他们表示了不再袖手旁观,那么自然也要出力做事才能够吃到肉。 无论是斐特列还是欧姆其实对于神官的法术都没有任何研究,就dy能帮忙欧姆做分析,但因为欧姆本身是没有学习法术的体质的,他自然也就没法子让这些神官们本事精进。 但是……非自然的力量没办法,还有自然的力量啊! 说到底,在这个世界,神官们相当于普通大众精神的寄託以及身体出现病痛时的拯救者,欧姆干脆就大手一挥打算让他们来学习医术好了——反正都是治病救人。 从金光闪闪的神职人员,变成相对于比较接地气的「药剂师」,这些神官们一开始是拒绝的,但是当他们感受到欧姆在用草药治病救人的时候,那其中蕴含的淡淡力量时,他们一该最初觉得自己被大材小用的不满,很快就转变了态度——真香!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世界的药剂师,与其说是「药剂」,不如说是类似于化学、生物等的杂糅,毕竟他们的原材料都是一些蟾蜍皮、蛇蜕、虫壳、鼻涕虫粉末、干兽粪、硝石等等东西,有没有效果先两说,光是这些混合在一起的味道就足够让人退避三舍了。 也不怪当初金吉拉在炼制药剂的时候最后变成了化学武器。 但是欧姆的医药却完全不一样,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原材料都是各种植物,而且大概因为这个世界力量体系的不同,这些草药混合在一起之后,不仅不臭不刺鼻,反而还会散发出淡淡的清香。 啊,这不就正是适合他们神官们逼格的治癒药品吗! 最重要的是,因为取材都是草药,成本可比那些药剂师的药要便宜多了! 毕竟,神官也是要花钱的啊! 而且,在赚钱的同时,不知不觉之间,因为使用这些草药给那些平民治病,他们神官们在百姓中的声望居然前所未有的高! 最让他们激动的是,因为百姓们发自内心的感谢和崇拜,他们原先毫无进展的力量居然有一丝丝增长的迹象! 虽然只是一丝丝,但是那可是希望啊!他们原先以为这辈子就止步于此了呢! 因此,他们跟着欧姆学习医学的劲头就更大了。 ※※※ 这种情况,是欧姆有意促成的。 也是这些神官们并没有像是首都那些神职人员本事大,受到的追捧多,所以他们接受起新的事物的时候,反而排斥感要小得多。 毕竟在这个世界,神职人员的地位并不低,虽然他的出现让神官们对民众的影响降低了不少,但凭藉他一己之力是没办法改变大众对神明的依赖的——事实上,欧姆也没有打算颠覆现状。 因此在这些神官们放下架子向斐特列和他释放善意的时候,欧姆也「投桃报李」似的和他们聊一些神明啊、精神啊之类的——这些并不需要他花大量精力去思考,dy的资料库中,有关于神学论的资料完全是予求予取的。 于是,在这样双方有效互动下,穆拉城的教会可以说是和掌权者的关系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良好,不是像其他领地的那种互相勾结、沆瀣一气或者是隐隐对立,而是真的和谐相处。 就像是现在,他们虽然还保留着神职人员的矜持,但是在和欧姆交流的时候,已经将他当做非常亲近的半师和好友了。 和他聊起关于那些贵族和国王的八卦来,也是一点儿也不带含煳的。 言归正传,从神官们你一句我一句的叙述之中,欧姆夜里了解到,当今艾尔弗雷德王国的国王已经年纪很大了,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虽然他娶过好几任皇后,情妇也不少,但是膝下却没有一个孩子。 并不是说他生不出来,曾经的他也是有过几个王子公主的,只不过大部分都没有活到成年,好不容易精心呵护的一个王子,结果前几年却因为太过风流结果死在了一个女人的肚皮上。 而这个时候,国王已经十分老迈了,根本没精力让其他的女人怀孕。 第181页 而现在,国王前段时间生了一成大病,本来就垂垂老矣的他更是只吊着一口气,于是下一任国王是谁变成了最近艾尔弗雷德王国里那些贵族们最关心的事情。 「这事儿……我还真不知道。」欧姆听得津津有味,这个世界和庆朝不太一样,虽然也是君王制度,但是这个世界的皇家事情似乎很容易就会被百姓们知道,不像庆朝那样,所有的一切都发生在封闭的王宫高墙之内。 「这件事情其实也有两三年了,只不过国王陛下身体虽然不甚康健,但是有主教的高级祈祷术,他依然还在那个位置上坐着。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件事情也渐渐被其他的事情给盖住了。不过最近从首都那边传来的消息,似乎那平静的局面很快就要打破了。我们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这次事情很可能会把咱们的城主也捲入其中。」说这话的是安德鲁,见他突然到来,其他人的目光都忍不住看了过去。 其他的神官们互相对视了一眼,很有眼色地纷纷告辞。 虽然他们和欧姆已经可以私底下聊一些敏gan话题了,但是对于在古板严肃的安德鲁面前,他们还是保留一点神官们的严肃吧。 等神官们都离开了,欧姆抿紧了嘴,看向安德鲁:「这还和斐特列有关系?」 「城主是国王陛下的亲侄子,他的母亲也是大公明媒正娶的妻子,所以他是有继承权的。」安德鲁的神情凝重。 欧姆皱眉,表情并没有一分高兴:「你的意思是,斐特列有可能继承王位?」 第94章 西幻第二十三天 神官们虽然人离开了, 但是关于这件事情的讨论却并没有结束。 甚至因为没有欧姆在的缘故, 他们讨论的内容更加……大胆。 「你们说, 咱们城主是现在陛下的亲侄子,按道理也是有继承权的!」鲁伯特神官表情浮夸道, 「如果咱们城主成为了国王陛下,哇, 说不定我们也能成为大神官呢!」 见鲁伯特神官一副陷入白日美梦的样子,另一旁经常和他怼来怼去的柯林斯神官忍不住道:「虽然我觉得咱们城主的确是为仁慈善良的好伯爵, 可是要坐上那个位置,还是希望太渺茫了,要知道,他上面还有两个成年的哥哥呢!」 真是烦人,其实他宁愿就安安静静地生活在宁静的穆拉城, 上层贵族的那些腥风血雨最好不要沾到这边来。但谁让他们的城主和国王陛下的关系那么亲近,哪怕他没有那个心思, 别人也不会忽略他。更何况……王位啊, 那么大的诱惑, 谁知道他们的城主是不是也有想法呢? 「说的也是,比起让咱们城主参加竞选, 倒不如说让他支持某一方,等到对方当上国王之后, 就可以得到很多好处了呢!」鲁伯特点点头,立马又开始幻想起来。 「事情可没有那么简单,支持某一方是要冒极大的风险的。」柯林斯神官可没有其他人那么乐观:「你怎么知道你支持的那一方就是最后的胜利者?」 柯林斯神官话犹如一瓢冷水让鲁伯特神官有些发热的脑袋稍微冷静了一下, 然后冷静下来的鲁伯特看着在默默背诵医方的柯林斯神官,突然道:「那咱们教廷是支持的哪一方?」 ※※※ 「哎?继承王位?」斐特列瞪大了眼睛,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连连摆手,「不可能啦,我怎么可能当上国王陛下呢!」 对于斐特列的识趣十分满意,罗尔伯爵脸上露出倨傲的笑容来:「父亲年事已高,国王的人选只有从我和查尔斯之中选择,查尔斯那傢伙不过就是仗着比我早出生一年,居然就得意洋洋以为胜券在握,实在是让人气愤难平!」罗尔伯爵说起查尔斯伯爵的时候,语气里满满的都是不满和愤怒,似乎完全忘记了当初和对方联手对付斐特列的「亲密无间」了。 不过或许正是这样吧,只有利益才是最终的朋友。 罗尔伯爵说完,就准备等着斐特列附和他的话,谁知道他不说了,斐特列也没有开口,一使劲,陷入一种颇为尴尬的沉默境地。 罗尔伯爵内心暗骂斐特列没眼力劲儿,但是思及还需要对方帮助,因此他耐下性子道:「斐特列,我想你也知道,查尔斯是个多么自高自大的傢伙,而且他一直因为自己是长子的缘故,对我们这些弟弟不假辞色,若是真的等他当上了国王,我想我们都不会有好日子过。」 「我还好,毕竟我已经不怕他,可是斐特列你年纪尚小,穆拉城又这么偏远穷困,到时候我怕你扛不住啊。」罗尔伯爵语重心长道。 斐特列:你睁眼说瞎话的时候,良心不会痛的吗? 斐特列冷眼看着对方的惺惺作态,估计是没良心所以不会痛的样子,既然这样的话,那么他也没必要顾念那点可怜的兄弟情。 ※※※ 安德鲁:「虽然在你我心中,城主是最好的,但说实话,继承王位这件事情上,城主的可能性是很小的。毕竟在他上面还有两位已经成年的哥哥,查尔斯伯爵和罗尔伯爵并不是好相与的。」 对斐特列的力量一无所知的欧姆:「查尔斯?罗尔?」 「这两个是城主同父异母的哥哥,事实上他们三个的母亲都不一样。你才醒来没多久,可能并不清楚,城主的二哥罗尔伯爵在今天已经来到了穆拉城,这个时候,已经和城主见面了。」 第182页 欧姆抿紧了嘴:「是当初排挤斐特列的傢伙之一吗?」 安德鲁有些讶然地看了欧姆一眼,没想到他抓的重点居然是这个,不过对于当初发生的事情,饶是现在已经过去了几年,他也是意难平,因此点头:「正是如此。」 欧姆握紧了拳头:「那他怎么还有脸来!」 「此一时彼一时,」安德鲁对于这种情况倒是没有欧姆那么难以接受,「现在穆拉城的繁荣和飞速发展是有目共睹的,所以罗尔伯爵就像是闻到了腥味的狮子。」 欧姆厌恶道:「他才不配和狮子相提并论!他最多就像是闻到了臭味的鬣狗或者秃鹫罢了!」虽然曾经吸收过鬣狗的咬合力和秃鹫对气流的掌控力,但是欧姆对这两种草原清道夫是无论如何都喜欢不起来的。 事实上,除了他们本种族的,没有哪种生物喜欢这两族。 其实欧姆对于这种情况也不是没见过,只是因为涉及到的是斐特列,所以才特别的心疼。 安德鲁颇为惊讶——虽然说恨乌及乌吧,但是欧姆这情绪也有点过于强烈了了吧?唉,年轻人就是沉不住气呀。 安德鲁自以为找到了正确的解释:「这话你可也就在我面前说说,不要再和其他人说了。」毕竟对方也是贵族,而且武力值不低,欧姆没必要送上去给对方练手。 听到安德鲁的谆谆教导,欧姆点点头:「你放心吧,我还不至于那么没脑子。对了,那罗尔伯爵来访,是不是晚餐也要在这儿用?」 安德鲁:「怎么?」 欧姆纯良一笑:「既然是斐特列的二哥,而且以前还『照顾』过他,那么欢迎的晚餐肯定要特别准备一下呀!」 看着欧姆跃跃欲试、摩拳擦掌的样子,安德鲁打了个寒噤,心里蓦地浮现出一句话——宁得罪小人,莫得罪厨子。 ※※※ 虽然欧姆有心为斐特列报復,但鑑于罗尔伯爵的身份,也不可能真的做出什么对他大不敬的事情来。 他最多在口味上下一番功夫罢了。 罗尔伯爵一直以自己的身份为荣,哪怕他这次是有求于斐特列,但其实对斐特列在这儿的生活也是瞧不上的。 瞧瞧,都是个城主了,居然连高山金羊毛织成的地毯都没有一块!魔法水晶吊灯?没有!贵重的黄金钻石的雕像?没有!如花似玉的女僕?也没有! 唉,他应该早料到的,就算斐特列成为了城主,也不过是听起来好像有点势力,实际上不过是从一个穷领主变成了穷城主罢了。 斐特列:我不把城堡装饰得金碧辉煌怪我咯? 事实上,罗尔伯爵如果再早来一天的话,怕就是会遇上美食节的盛况,就能知道斐特列现在到底有多「有钱」,可惜就是这一天的时间差,早就训练有素的摊贩在活动结束的当晚就将活动用的物料全都收拾进去了,再加上罗尔伯爵不想让那些平民污染他的眼睛,因此一直到达城主的城堡之前,一直没从马车里探出脑袋来。 所以罗尔伯爵根本就不知道,那些他看不起的每一块烤肉和每一个汉堡聚沙成塔会汇集多少利润来。 正因为他不知道,所以在听到斐特列问他晚上居然要吃猪肉的时候,也并不感觉到奇怪,但是…… 「猪肉?那都是低贱的平民和男爵才会吃的东西,斐特列,不是我说你,虽然这儿基本上没什么更高层次的贵族,但你也不能丢了咱们艾尔弗雷德家主的脸。」罗尔伯爵很有优越感道。 「你说的很有道理,不过你放心吧,为了准备今天这份晚餐,我专门让厨师按照现在首都最流行的贵族饮食为你准备了一份。」斐特列十分诚恳道,「只不过因为那道黄金牛肉使用的黄金有点多,我实在是捨不得也给自己用,所以我还是吃猪肉好了。」 罗尔伯爵听到居然有黄金牛肉这道菜,不由得眼睛一亮,又听到斐特列自己居然都只吃猪肉,内心不由得对于斐特列的「上道」更满意了:「我们兄弟俩又何必那么见外……不过,既然这是你的一番心意,那我自然不能无视了。」 而当他看到黄金牛排上那细密的黄金粉末的时候,更是脸上的笑容差点没有忍住——居然真的是实实在在的黄金牛肉! 要知道,王公贵族们可从来不会为没有吃食而发愁过,他们吃东西更多时候讲究的是奢华的卖相,要好看要闪耀要五颜六色!味道什么的,到还在其次了——大概是炖、煮、烤基本上也翻不出什么别的花样来——就好比这道黄金牛肉,将新鲜的小牛肉只冲去表面的血水之后便放到水里炖煮,再加上大量的香料,保证每一口牛肉都带着浓郁的香料的香气。 人的等级越高,菜里放的香料就越多。 小牛肉和香料本来就十分昂贵不说,在烤好后上面再撒上真·黄金碎屑,这才是富贵人家该吃的啊! 还有那烤得蓬松柔软、热气腾腾的白面包——纯白面粉烤制而成以及用各种颜色的蔬菜以及和鱼肉熬制而成的五彩缤纷的肉汤,还有一整只炖天鹅,同样撒上大量的香料,越多越好…… 虽然菜的种类少了点儿,但是看在材料的份儿上,他觉得也不能更多的挑剔了——从这好看又昂贵的晚餐来看,斐特列还是非常欢迎自己的到来的嘛。 因为有这种先入为主的观念,以至于吃到黄金牛肉,炖天鹅、喝到那五彩缤纷的汤,进入嘴里几乎全是大量的香料的味道,罗尔伯爵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他吃的可是品味! 第183页 这么想着,他不禁有些好奇斐特列吃的什么,正巧这时斐特列的菜也端上了来,霎时间,一股奇异的、浓烈的、深入骨髓的香气以推枯拉朽之势,撞开罗尔伯爵被大量香料麻bi的嗅觉和味觉开关,让他下意识地耸动鼻子望过去。 面包还是用白面粉和燕麦粉混合的中等面包——这种混合面粉烤制出来的面包不够松软也不够细腻;汤也是清清淡淡的鱼汤,普普通通的白色,上面漂浮着一两片叶子做装饰,看在罗尔伯爵的眼里非常的寒酸。 肉也是猪肉,一盘子切成片的猪肉,旁边放着一碟子黑乎乎的半煳半水的汁液;另一盘更是直接就明晃晃一只猪蹄! 天啦居然是猪蹄!那种天天接触淤泥的猪的蹄子! 罗尔伯爵觉得斐特列简直堕落得彻底! 看在黄金牛肉和炖天鹅的份儿上,罗尔伯爵觉得自己有必要教育一下斐特列身为贵族的底线,谁知道一开口,嘴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分泌的口水先哗啦啦地流出来了! 第95章 西幻第二十四天 罗尔伯爵看不上的猪肉, 其实是炭烤猪颈肉——所谓的猪颈肉, 在猪颈的两侧, 一头猪只有两块,因其稀少而珍贵, 又被称为「黄金六两」。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比罗尔伯爵吃的那黄金牛肉还要价值高昂——毕竟欧姆可不会在吃的这方面亏待斐特列。 猪颈肉的纤维细软, 还带着细腻均匀的油脂,口感胜过五花肉又不至于油腻, 比里嵴嫩油脂又更加丰腴。 厚实的肉想要烤制得汁多肉嫩,腌制是必不可少的步骤——在腌肉的时候加入鱼露增添了一分咸鲜,再添加蜂蜜增加甜润的口感,最后裹上香草烤制。 肉烤得滋滋冒油,烤好的猪颈肉表面泛着一层诱人的油光, 还有令人流口水的焦糖色,咬一口, 更是满口肉汁。 事实上, 只有腌制才能让厚实的肉入味, 不仅能缩短烤制的时间减少肉汁的流失,还能保证每一口吃进去的都是繁复美妙的滋味, 而不是只有表层有浓厚的香料,但吃到里层的时候淡而无味。 烤制完毕后斜切成半指厚手心大小的肉片, 吃的时候叉取一块,蘸取以柠檬草、鱼露、烤肉酱混合的蘸料,酸甜辣咸, 开胃又撩人。 黄金六两的猪颈肉都有如此美妙的滋味了,那么猪蹄自然更不能马虎对待。 被罗尔伯爵万分嫌弃的猪蹄其实是卤烤——猪蹄并不好滷制,但滷制好的猪蹄肥而不腻软糯黏唇,是绝对的人间美味。 更不用说这炭烤滷猪蹄是将滷制好了的猪蹄上均匀刷一层蜂蜜蒜茸,用小火慢烤,将里面多余的滷汁和肥油一点点逼出来,直至猪皮略带点微焦,留下的全都是浓缩的精华。 经过先卤后烤的猪蹄,外脆里嫩,入口有蜂蜜的甜,混合了蒜蓉的香,里面的肉则有滷料的甘香,用一句有些俗套的表达——好吃得根本停不下来! ※※※ 「哈哈哈哈!罗尔伯爵的那个表情!明明馋的不得了,但是却因为拉不下面子,只能硬撑着去吃那淡而无味的香料牛肉和香料炖天鹅,真是太好笑了。」饶是平时表现出来的面貌是腼腆而内敛的,此时斐特列也忍不住露出了几分本性,笑得有些嘚瑟。 不过笑完了,他想起自己在欧姆面前的「人设」,连忙调整自己的态度:「谢谢你呀,欧姆,我都还想不到能在这上面折腾他一下呢。」虽然平时他在欧姆的面前表现得跟小白兔一样,但这并不代表他遇到欺负他的还软包子——那样表现出来的模样也太没用了点儿。 而且,他也就在欧姆面前表现得弱弱小白兔,现在其他人面前,那可是相当的有威严。 欧姆本来就担心斐特列会顾念兄弟情谊所以点到即止,但是现在看来,似乎他也不是那种以德报怨的类型嘛。 「不过,他到底会在穆拉城呆多久啊?还有,关于他来的目的,可以给我说一下吗?」欧姆直接地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听到欧姆问这话,斐特列脸上的笑容也渐渐消失,他抿了抿嘴:「他在这里待不了两天的,说不定他明天就要走了。至于来的目的,不过就是想要多拉拢一个支持者罢了,他和查尔斯两个针尖对麦芒,都觉得打倒了对方就能稳坐国王的位置,但是他们俩这么多年来势力都差不多,所以便想到我这个漏掉的兄弟……」 欧姆皱眉:「他是想要钱,还是想要势?」 斐特列指尖相触,搭成塔状,沉吟道:「不管他想要什么,我都是不会给的,我们虽然隶属于艾尔弗雷德王国,但是按照现在的政体,领主和城主其实也是可以自成一方势力的。」这也是为什么当初他达到城主的领土面积之后,当今的国王陛下并没有多为难,顺势就给他加封为城主了,当然,其中也有现在的国王陛下已经自顾不暇的原因在内。 说完这话,他没有听到什么声音,抬眼看去才发现欧姆定定地看着他。 斐特列暗道一声糟糕,自己方才好像不知不觉表现得有些过于强硬,不知道…… 「你刚刚说话的样子好帅啊斐特列!」欧姆唿出一口气,赞嘆道,他本来担心斐特列平时软乎乎的,担心他受欺负呢,「你说的没错,穆拉城是你辛辛苦苦才拉扯这么大的,这些人光是嘴巴一吧嗒就想来要好处,想得美!」 见欧姆完全没觉得自己方才的态度有异,斐特列内心暗暗松了一口气,面上也带上了轻松的笑意:「放心吧,穆拉城是我们一起努力的成果,我绝对不会允许其他人染指的!」况且,罗尔他想要的并不是穆拉城的钱和势,只不过对方想要的东西,斐特列暂时还不打算告诉欧姆,怕他担心,反正他自己能处理好的。 第184页 欧姆听到斐特列的保证,面上也被感染了笑意:「你也别一个人硬扛着,还有我呢!」虽然他没权没势,但是他还有那么多的知识,他还dy辅助帮忙,他完全不惧怕那个罗尔伯爵的! ※※※ 或许上天感受到了欧姆对罗尔伯爵的战意,在他走在回房间的路上,路过楼下厨房附近的时候,便听到了细微的说话声。 其实在城堡里,偶尔也会女僕和男僕在晚上幽会,只要不打扰到别人,欧姆都是当做没发现的,只不过这次的情况明显不同,欧姆的听力虽然比不得狞猫敏锐,却也听到似乎是在争吵和……唿救声? 都这个时候了,厨房还有谁在? 欧姆停住了dy聊天的举动:dy,反馈一下具体情况。」 「距离宿主一百米外的厨房酒水储存室外有一男一女,为伊琳与一个陌生男子,经过相貌与衣着打扮对比,陌生男子为罗尔伯爵的可能性达百分之八十。dy冰冷的话音刚落,少女哀求的声音就再次传来:「……放开我!」 紧随其后的便是一声响亮的巴掌声! 欧姆眼神一凛。来不及多想,快步赶了过去。 ※※※ 伊琳是农夫杰克家的女儿,今年才不过十三岁,之前一直跟着在帮城堡的厨房送菜,今年应聘进来了城堡里当厨房女僕。 小姑娘虽然年纪尚小,但因为是农夫的女儿所以干活很麻利,性格又活泼开朗,所以大家都挺喜欢这个小妹妹的。 因为她才来没多久,所以很多露面的工作她还不能去,因此平日里的主要工作就是在厨房里帮忙打下手和洗碗刷盘子,活儿虽然枯燥,但是小姑娘从来都是认认真真完成——不仅可以跟着学习一些烹饪的小技巧,而且隔三差五还能有贵族老爷们没吃完的好东西加餐,她十分的满足。 就像这次,城主老爷招待的贵族老爷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煮牛肉和炖天鹅居然有剩下的! 虽然因为烹饪的方法基本上不怎么好吃,但是他们厨房里的人都有欧姆大人制作的各种酱料,将还能吃的肉切成小份拌上酱料,那便是极美味的一餐了! 填饱了肚子,其他人都准备下班了,伊琳还要做最后的卫生打扫。 如往常一样,她拎着一包厨房垃圾准备扔到垃圾处理房,因为今天垃圾有点多,她走了两趟,因此工作做完之后便打算抄近路回去,谁知道才走了没多久,迎面就撞上了一个衣着华贵的男人! 伊琳是知道今天城主在招待贵客的,只是没想到在这个时候这个地方居然还会遇见。 敏锐的直觉让她连忙低头弯腰行礼,生怕得罪了这些来自其他地方的贵族老爷。 谁知道对方反而朝着她走过来,并且还让她抬起头来! 伊琳虽然年纪小,但是对于一些事情并非不懂,因此当对方捏住直觉的下巴,将手放到自己的胸口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下意识开始挣扎起来! ※※※ 对伊琳动手动脚的正是罗尔伯爵没错,身为大公的二儿子,他不仅继承了大公的六七分样貌,性子更是极为相似,自然这风流程度也是不低的。 原先在大公府的他还只有十三四岁的时候就将自己的女家庭教师给睡了,以至于现在罗尔伯爵晚上基本上都要有女人陪着他才能安眠。 谁知道他来到这穆拉城并没有如他所愿,这斐特列也不知道是不是脑子不正常,城堡里的女僕不仅一个赛一个的年纪大,长相身材也都平庸得很! 而且自己准备休息的时候也不知道安排一个美艷女郎来伺候,再加上晚餐吃得憋屈,让罗尔伯爵一肚子邪火,只能出来到处乱转,谁知道正好就遇到了匆匆忙忙的伊琳。 要是放在以往,他绝对不会看上这种清粥小菜的,可是这不是没得选嘛,罗尔伯爵只能屈尊降贵来这个粗手粗脚的小女僕来伺候了。 谁知道这小女僕不识好歹,不仅挣扎,居然还敢打了他一巴掌! 当欧姆赶到的时候,正看到罗尔伯爵恼羞成怒地抓住伊琳的两条长辫子,看着少女因为疼痛而扭曲的稚嫩面庞,他一张还算俊逸的脸上满是狰狞的恶意:「你这是活腻歪了!居然敢拒绝一个伯爵!敢对贵族动手,你知道你和你的家人会为此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吗!」 伊琳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脑子抽了居然敢打对方一巴掌,此刻听到对方恶狠狠的威胁,整个人都吓得僵直了,忍不住哭泣着求饶:「对、对不起伯爵老爷!请您放过我吧!」 罗尔伯爵本来就怒火中烧,看着只能算得上清秀的伊琳梨花带泪的样子,那股火气便熊熊往下烧去,让他抓着伊琳的头髮的手更紧了:「这个时候知道错了?晚了!」 他决定了,他不仅要这个臭丫头服侍,结束后他还要杀了她! 只是,他的手还没有来得及卡住伊琳那纤细的脖子,他的脖子就先贴上了一片冰冷的刀刃:「放了她。」 罗尔伯爵并不是绣花枕头,因此哪怕是在这个时候他也能分辨得出此刻贴在自己脖子上的是一把匕首,而且,手持匕首上的这个傢伙本事并不高。 因此他第一时间将自己抓着的伊琳当作是挡箭牌一样的扔出去,同时顺势反击偷袭自己的傢伙! 欧姆哪怕dy帮忙,但是在这个世界过低的武力值也让他没办法对上一个武技高强的人全身而退。但是,力量不够,技巧来凑。更何况,欧姆对自己的实力认知十分清晰,因此在这把匕首上,他早已经涂上了麻醉药。 第185页 唯一糟糕的是,因为对方无耻地用伊琳来做挡箭牌,他没能及时划破对方的皮肤,这从皮肤开始起作用的速度可比从血液循环起作用要慢一些。 这也让欧姆现在陷入了一个比较糟糕的境地——他被罗尔伯爵给压制住了。 罗尔伯爵的眼睛都红了,可是当他发现欧姆的模样比瘦巴巴还未发育好的伊琳要高上好几个档次的时候,神情却慢慢变化起来,原本带着怒火的眼神也带上了垂涎。 「喂,你也是这个城堡的僕人吧?胆敢对贵族动手,你的胆子不小吖!你们城主可是我弟弟,他最崇拜的就是我这个哥哥,所以,如果不想等我告诉那么城主后遭罪,就赶紧赔罪吧!」 欧姆忍着噁心,在内心倒计时麻醉剂起效的时间:「什么赔罪方法?」 罗尔伯爵自以为邪魅狂狷的一笑:「去我床上等着……」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得一道劲风袭来,同时一个挟裹着暴怒的声音响起:「你特么的说什么!」 第96章 西幻第二十五天 作为一个美色主义者, 对于自己的床伴, 罗尔伯爵其实无所谓对方是男是女的, 只要长得好看。 而对于长得好看的,他也要宽容许多。 所以, 在发现欧姆是对自己大不敬的人之后,他并没有如对待伊琳那样暴怒, 而是打算先享受一番再说。 只是他话刚刚说完,还没有等到欧姆的回答, 就先被后面的一个拳头给直冲面门了。 ※※※ 斐特列眼睛都红了,明明都打算好了在欧姆面前要装作纯良温顺的模样,可是此时他已经处于一种自己都无法控制自己的愤怒状态,脑子里唯一的念头就是手撕了这个臭不要脸的罗尔! 斐特列的个子比罗尔伯爵起码要小上一圈,如果说罗尔伯爵已经是成熟男性的壮硕体格, 那么还带着青涩少年感的斐特列在他面前几乎是瘦弱得可怜。 可就是这么一个瘦弱的少年,直接一拳头将罗尔伯爵打得一个踉跄, 不等他反应过来又是一脚踹出去——看起纤细的小腿却带着惊人的力道, 直接将罗尔伯爵整个人都给踹趴下了! 如果不是他后面有一棵大树挡着的话, 罗尔伯爵怕是要被踹得「飞」出去一段距离! 饶是如此,被踹趴下去的罗尔伯爵倒下的地方有一丛长势喜人的玫瑰花从, 细密又尖利的玫瑰花刺毫不留情地扎进了他的皮肉里! 「可恶……」本来就挨了打的罗尔伯爵又经歷了一踹一摔,不仅被打的身上疼痛, 被揍的面门更是生理性眼泪和鼻血齐刷刷地流,眼冒金星,难受的要命。 他出生到现在, 哪怕学习武技的时候都没有这么狼狈过! 勉强睁开被打肿的眼睛,罗尔伯爵想看看到底是谁这么狗胆包天敢对他动手,却发现眼前的不是什么肌肉壮汉,而是……斐特列? 他就说刚才听到的声音很是熟悉…… 等等?! 斐特列? 那个弱小得自己一个手指头都能戳翻的斐特列? 众多的疑惑堆积在罗尔伯爵脑海里,对斐特列长久以来的印象让罗尔伯爵下意识地忽略了自己的处境,一边挣扎着试图爬起来,一边骂骂咧咧:「斐特列你……」 剩下的话卡在喉咙里,因为借着不甚明亮的月光,他终于看清楚了斐特列的神情。 此时的斐特列根本没有平日里那温顺和怯懦的模样,浑身都带着一种凛冽的肃杀感,看着自己的目光更是比寒冰更冷,仿佛在他眼中,此时看着的并不是同父异母的兄长,而是一只将死的蝼蚁! 更糟糕的是,罗尔伯爵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自己努力了半天,也没能让自己的身体从玫瑰花丛里抬起来,仿佛身体已经不是自己了的似的。 别看玫瑰花丛开的灿烂又美丽,可作为植物,同样身需要施肥的,此时那黑煳煳的肥沃泥土中散发着自然肥料的气味,熏得罗尔伯爵头晕眼花,几欲作呕。 可他什么动作都做不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神色冰冷的斐特列缓慢伸手过来,那看起来如同少女一般纤细的手指此刻却如同鹰爪一般牢牢地卡住,缓缓地收紧。 尤其是当他看着斐特列那充斥着戾气的双眼,有那么一瞬间,罗尔伯爵终于后知后觉地感觉到了恐惧。 不!他不要死! 这个念头刚刚出现就把罗尔伯爵吓了一跳,他开始动用全部的力量拼命挣扎,想要挣脱那双手的桎梏,可是不管他的想法有多么的强烈,反映在他身体上的时候确是一动也不动。 怎、怎么回事! 他怎么会动不了了? 无法逃脱的死亡缓慢逼近,让一向自傲到目空一切的罗尔伯爵的眼神从最初的的暴怒渐渐转变成了惊恐,更随着脖子上力道的加强和唿吸的越发困难让他的骄傲碎成了渣渣。 处于对生的渴望,他看向斐特列的目光里终于带上了卑微的哀求。 ※※※ 「好了,斐特列。」简短的几个字,听在罗尔伯爵的耳中却比神明的仙乐还要动听。 斐特列勐地一激灵,终于反应过来方才的一切都被欧姆看在眼中。 一瞬间,他整个人都慌了。 可是卡着罗尔伯爵的手却没有半点放松,让以为会逃脱生天的罗尔伯爵不自觉地开始翻白眼,整张脸也因为充血而红得可怕,仿佛下一秒那些积蓄在血管中的血液就会爆裂开来! 第186页 「斐特列,放开他吧。」欧姆的声音还是那样清清淡淡的。 斐特列抿紧了唇,眼中的杀意并没有减少半分,但却潜意识地不想让欧姆被自己的眼神吓到,因此他只是侧过头,不看欧姆,声音压抑:「他对你心怀不轨。」 欧姆的眼神专註:「嗯,我知道的,他不是个好东西。」 已经差不多去掉了半条命不能说话也不能动的罗尔·不是个好东西·伯爵:「……」 斐特列听欧姆的话里没有护着罗尔伯爵的意思,身上的暴戾之气略微消散了一点点:「那为什么?」 「他现在已经被麻醉了,没有解毒剂的话,根本就动不了。最重要的是,你没必要背负他的命,他不值得。」等欧姆最后一个字说出口的时候,他的手已经轻轻放在了斐特列的手背上。 欧姆在这个世界没什么武力值,却也能感觉到对方那层薄薄的皮肤下蕴含着多么强大的力量。 这样的斐特列,倒是与大白狮子和运筹帷幄的涂宗冶的形象奇异地重叠了。 说起来,也是他被感情蒙蔽了双眼,因为初次见面对方就是一副无辜纯良需要保护的模样,后面也一直温和无害的样子,因此他便一厢情愿地认为对方是需要保护的小兔子。 殊不知,对方其实内心隐藏着一头狮子,只是因为见自己似乎对兔子特别怜惜,所以便投其所好伪装成了讨自己欢心的模样。 只不过,纵然斐特列在欧姆的面前如何伪装,但欧姆并非只接触他一个人,因此早早地就觉察到了斐特列在他眼中和其他人的眼中有所不同,只不过当时他觉得这无伤大雅,因此并未深究。 说句盲目的话,只要斐特列是自己认定的那个人,别说是他只是性格两面派,哪怕告诉他斐特列现在其实是个矮人、哥布林,欧姆都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接受不良。 想通了这一点,以前欧姆心中对于斐特列的一些觉得违和的地方也解释得通了。 同时,对斐特列也多了几分心疼。 他哪里是喜欢小兔子啊,他是因为斐特列在他面前表现得像无害的兔子,所以他才会喜欢的啊。 这样想来,似乎他们本末倒置了? ※※※ 感受到从欧姆微凉的手指传来的体温,肌肤的相触让斐特列奇异地感受到了对方并不排斥的心情,这让斐特列那被暴lu的慌张和被愤怒充斥的头脑也冷静了一大半。 他本来就因为关心则乱而没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和本能,可是发作之后又惶恐欧姆在发现自己和平时不一样的本性会心生嫌隙,种种复杂的心情拉锯,才导致他的情绪堆积起来,只能朝着罪魁祸首罗尔伯爵发泄。 但此时欧姆温和且包容的态度却安抚了他的不安,让他的神智恢復了。 他「砰」地一声将罗尔伯爵扔在地上,不去管对方终于贪婪又拼命唿吸空气,却因为身体无法动弹而像是一条濒死的鱼一样的狼狈模样,只是有些躲闪地不太敢与欧姆对视:「他对你不好。没什么不值得的。」 欧姆看着对方凶萌又侷促的模样,竟然觉得比平日里那单纯害羞的小兔子的神情更加可爱——或许因为比起乖巧让人怜惜的斐特列,这个脾气暴烈的性子才是他更熟悉的吧? 别说第二个世界的涂宗冶有多么的温润君子,能作为曾经的大佞臣的他,心狠手辣的程度可一点儿也不比大白狮子低。 当然,最重要的……是斐特列现在的举动,绝对是吃醋和占有欲发作的表现……这说明,对方内心的感情,其实和自己是一样的呀。 哎我真是没救了,就这样还能想着开心起来。 欧姆内心吐槽着,面上却忍不住泄露了几分笑意:「是为了我么?我真的,非常、非常的开心,可也正是因为这样,我不想让你亲手染上亲人的血,」顿了顿,欧姆有些不好意思,「我捨不得。」 欧姆并不是矫情,无论是那个时代,血亲相残都不是好事情,斐特列作为城主,若不是要走残暴的路子的话,着实是没必要做到这种地步。 欧姆的一句「捨不得」,成功地让斐特列的种种负面情绪一扫而空,明明刚才还在兇残地将人按在地上摩擦摩擦,下一刻又似乎变回了那个腼腆羞涩的少年:「我,你捨不得……我……」 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吗? 欧姆在看到自己表里不一之后,不仅不害怕也不生气自己被隐瞒,反而向自己表明…… 欧姆微微一笑:「这个嘛,你确定要在这种环境下聊这个?」 斐特列一愣,下意识地看了看在场的另外两个人。 伊琳虽然刚才被一系列的情况给吓呆了,但是此刻被斐特列一看,整个人一激灵,求生欲非常强地鞠躬:「谢谢欧姆大人和城主大人的救命之恩,天色不早了,伊琳就不打扰两位大人了,明日一早再来正式道谢。」说完就带着几分惊魂甫定的神色快步跑走了。 于是就剩下罗尔伯爵一个人了。 夜风吹过,又痛又怕的罗尔伯爵此刻看着斐特列那还带着几分稚嫩的面容,内心早已经将对方和恶魔画了等号,见对方看过来,他下意识地惊慌失措:「我错了我错了放过我吧!我不会再找你去做屠龙任务了!」 第97章 西幻第二十六天 所谓的屠龙任务, 并不是真的要求去杀一头龙, 而是要去龙那儿拿回一件宝物。 第187页 「宝物?」 「其实那也是属于艾尔弗雷德家的白水晶宝石, 大概是三百多年前被恶龙给抢走了,当时也有派勇士去夺回宝石, 但是却无一成功。」 听到斐特列说的话,欧姆的脑海里已经勾勒出了一副巨龙抢夺宝石的画面, 但是他嘴里却莫名道:「也不能说他是恶龙吧?他只是拿走了白水晶宝石,但是对那些去打扰他清净的人类并没有下杀手啊。」 话说完, 欧姆才意识到自己方才说了什么,他皱了皱眉,像是解释一般补充道:「啊,我也只是猜测。」 斐特列有些意外地看了欧姆一眼:「你没有说错,虽然那些勇士都失败了, 不过都并没有伤及性命。大概也是因为这样,所以当时那一任国王逝世之后, 新上任的国王就将这件事情翻篇, 没有再去派遣勇士斗龙了。」 斐特列想其实更重要的原因是那个时候人们连饭都吃不饱, 还让他们拼命去为了一块白水晶宝石拼命,想也是有点不太现实。 欧姆:「那为什么……」这一任国王又想要去夺回白水晶宝石? 「估计是不甘心吧, 」斐特列分析道,「他在那个位置上享受了一辈子, 临到头了却没有一个自己的血脉继承王位,所以不想让继任者过得舒心,便想变相地折腾一下子吧。」 欧姆听罢, 嘴角抽了抽:「还能这么任性?」欧姆想起在庆朝的廿先生,同样是做皇帝的,这么这两者的画风差异就这么大? 斐特列却是半点不觉得奇怪:「做国王的不就是有任性的资格吗?」 欧姆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好像是哦,这个世界的当权者似乎比庆朝的当权者的享受心性要强得多,更多的是满足自己的需求,高兴就好。 也怪不得贵族和平民的生活水平会相差如此之大了。 「所以现任国王给继任者人选们的考验就是去穆拉大森林另一端的龙之谷中寻找那条巨龙,」似乎是感觉到了欧姆不愿意用「恶龙」这个形容,斐特列从善如流地改成了「巨龙」这个词,「然后从对方手中夺回之前的三百年前的白水晶宝石。不过想也知道龙对自己的宝物的看重,所以如果不发生一场血战的话,是根本不可能的,因此,称唿为『屠龙』也是差不多的。罗尔他就是觉得没什么把握,所以想来找我借安德鲁他们。」 听到斐特列娓娓道来,欧姆被他短短几句话中的信息量惊到了:「穆拉大森林?龙之谷?安德鲁?」 斐特列颔首:「穆拉大森林的另一端是龙之谷,这是艾尔弗雷德家族才知道的情况,毕竟当初三百年前为了夺回那白水晶宝石曾经派遣了好几个勇士去进行追踪……啊,除了艾尔弗雷德家族,可能其他几个种族的高层应该也知道吧,毕竟对大家来说,巨龙的存在就是个极大的威胁。」 顿了顿,斐特列有些羞涩道:「至于安德鲁,因为他曾经是马克利斯赫赫有名的骑士,虽然现在年纪大了,但是身手依然矫健,而且我们现在穆拉城的骑士队也都是他曾经亲手训练出来的,所以虽然不到以一敌百的夸张,但是同等阶层中,他们基本上都是佼佼者。」 所以罗尔伯爵才会不远万里专门跑到穆拉城来,不仅因为这儿距离穆拉城最近,最重要的是看重了斐特列手下的这一批强者吧。 欧姆听斐特列说完之后,这才明白了罗尔伯爵到底打了什么样的盘算,于是他面无表情地看着不能动弹的罗尔伯爵:「要不然我们还是把他给灭口吧。」 僵直着只有眼珠子能转动的罗尔伯爵:你是魔鬼吗! ※※※ 灭口是不可能灭口的,先不说对方好歹和斐特列有血缘关系,光是罗尔伯爵现在是下一任国王的候选人之一,他就不能在这个时候出事——至少不能在斐特列的地盘上出事。 「只是这样的话,我们相当于得罪了罗尔伯爵,若是往后他当上了国王,咱们穆拉城估计也会遭到他的打击报復吧?」安德鲁本来这个时候都准备休息了,但是因为伊琳找了负责城堡安全的护卫,护卫又第一时间上报了,因此他急匆匆地就赶了过来。 听完了前因后果之后,安德鲁虽然对于斐特列「冲冠一怒为蓝颜」的举措有些不贊同,但这几年他已经对欧姆在斐特列心中的地位有了很清晰的认知,再加上现在斐特列的实力其实远在他之上,他也不会没眼色地冲上去指指点点,因此只能忽略过去,先解决眼前的困境。 「他还没有当上国王就已经在城堡里作威作福了,若是当上了国王,就算之前穆拉城没有得罪他,也不会得到多少好处吧?况且无利不起早,他看他的样子,似乎还不清楚咱们穆拉城的具体情况,若是等他往后知道了穆拉城的收入,恐怕他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压榨了。」欧姆就事论事道。 罗尔伯爵依然全身僵直着,虽然他不能动弹,但是听觉、触觉和视觉这些并不影响,听到欧姆一针见血地点出了他的心思,他的脸红一阵白一阵。 「不过就算不是他,查尔斯伯爵也不是个善茬。」安德鲁忧心忡忡道。 查尔斯伯爵虽然没有罗尔伯爵这么好色,但却是个残暴的,他最喜欢的日常活动就算去地下角斗场观看奴隶和魔兽搏斗,在他成年后,在他自己的领地上,若是犯了错,是直接扔到斗兽场里的,若是谁输了就是一条命,若是赢了就可以当场释放。也因此,在查尔斯伯爵的领土上,鲜血和死亡是最常见的。 第188页 饶是安德鲁出身于以武为尊的马克利斯王国,对于查尔斯伯爵的这种统治方式也是不敢苟同的。 不过也因此,查尔斯伯爵对这次的屠龙任务非常有信心——毕竟他手下的那些人可都是从魔兽嘴里活下来的亡命之徒。 也不难想像,若是查尔斯伯爵当上了国王,他会将他在自己领地上施行的残暴统治扩张到整个艾尔弗雷德王国。 「所以唯一能解决这个问题的,也只有我也去参加屠龙任务了吧。」斐特列一锤定音。 ※※※ 罗尔伯爵觉得自己一开始就想着借用安德鲁的骑士队,如果不想着借用骑士队的话,他就不会来穆拉城,如果不来穆拉城,就不会因为长夜漫漫无心睡眠而想要「自力更生」找个暖床的而惹上欧姆,如果不惹上欧姆的话,他就不会被斐特列一顿胖揍……哦,还有那个欧姆用了古怪的法子让他全身不能动弹,最后还让斐特列掺和了一脚国王的竞选! 「你在想什么呢?你以为你有多大作用?就算是你没有做出那些蠢事,我也会参加的。」大概是发现欧姆对他的另一面也并不反感,所以斐特列也不会时时刻刻保持腼腆纯良的小兔子模样了,该怼怼就怼怼。就好比此时此刻,斐特列脸上的傲慢和轻蔑,让罗尔伯爵瞪大了眼睛——这表情出现在别人脸上,他可算知道有多么欠揍了。 可是他根本就揍不了。 不仅仅是他有可能打不过斐特列,更主要的是他现在全身软绵绵的提不起力气——也不知道欧姆做了什么,中途又餵了他吃了一种奇怪的丸子,那丸子入口即化,几乎是在吃下去的那一刻,罗尔伯爵身上的僵直状态就接触了,可是还没有等他一个鲤鱼打挺跳起来,就发现自己就比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贵族少女还要娇弱,整个人只能病歪歪地躺在椅子上……连说话都有气无力的! 太可怕了。 罗尔伯爵现在根本就不敢多看一眼欧姆——在他眼中,欧姆那曾经对他有极大吸引力的姣好面容都变成了恶魔的化身。 但就算没力气,在听到斐特列的决定之后,他还是忍不住质疑道:「什么?!你也要参加?你怎么有资格?」争夺国王的位置的,不是他和查尔斯之间吗? 斐特列本来不打算理他的,但是见对方那双眼睛死死地盯着自己不放,因此他拿出一封羊皮卷,然后打开:「我当然有资格,毕竟我虽然年纪不够,可是我的实力够啊!」他云淡风轻地说着。 那捲羊皮卷正是由现在的艾尔弗雷德国王亲笔写的,同样也有一份的罗尔伯爵很容易就认出了那正是艾尔弗雷德国王的字迹,不存在伪造。 曾经哪怕被揍、被麻醉、被脱力,但是因为心里想着等自己坐上国王的位置之后就可以报復回来的罗尔伯爵,此时才像是真正被抽调了支持他的那股气,整个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颓然了:「怎、怎么会这样……」 ※※※ 罗尔伯爵既然在穆拉城这里发生了这么多事,斐特列自然不可能就这么轻易地放走他,毕竟放走了他无异于放虎归山。 只不过此时夜色已深,具体的处理章程斐特列打算留着明日再来,因此他吩咐安德鲁将罗尔伯爵软禁起来好好看管。 罗尔伯爵也不知道是因为打击太大还是怎么的,一直到被安德鲁带走,都是一脸神思不属的恍惚模样。 待到安德鲁将罗尔伯爵带走之后,一时间就又只剩下斐特列和欧姆两个人了,两人默默对视,方才还平和的气氛变得有些古怪。 「你……没有受伤吧?他有哪儿伤到你了么?」斐特列干巴巴地开口,先打破了这片沉默。说到后来的时候,眼睛里闪过一道凶光,突然觉得就这么让安德鲁把罗尔伯爵带下去实在是太便宜他了。 欧姆摇头:「他连一根手指头都没有碰到我,不过是多亏你及时赶到他才没有机会得逞……你来的很及时。」 欧姆默默反省,大概是在来到这个世界后,自己基本上没有面对什么真正危急的情况,安逸的日子过久了,就算自己有居安思危的意识,但对于危险的评估能力还是没办法准确了。若不是那时候斐特列及时出手的话,就算欧姆有把握用匕首上的麻醉药保命,少不得也要受点皮肉之苦。 欧姆只是纯粹的感慨斐特列的及时,但是听在斐特列耳中却变了个意思,于是刚才还成熟稳重的少年一下子又变成了紧张兮兮的模样,手足无措道:「你、你听我解释,我、我不是想要跟踪你……」 「哎?你跟踪我?」欧姆惊诧地打断了斐特列的话。 第98章 西幻第二十七天 如果给斐特列一次时光倒流的机会, 他绝对不会蠢兮兮地说什么「跟踪」之类的让人误会的话, 只是他虽然武力值高, 而且也会一些法术,但毕竟他并不精通此道, 且时间类的法术更是他没有涉及到的未知领域,因此他没办法更改自己已经说出的话, 顶着欧姆疑惑的眼神,只能硬着头皮解释道。 「其实, 我只是……」 「我懂的,」欧姆再次打断了斐特列的话,他目光柔和地看向斐特列,其实他并不在意被斐特列跟踪又或者是别的什么,「你救了我, 那么原因什么的,都不重要了。」 听到欧姆这么说, 斐特列内心松了一口气的同时, 也忍不住有些蠢蠢欲动了, 毕竟、毕竟欧姆的态度看上去并不排斥啊。 第189页 于是斐特列偷偷地深唿吸了一口气,然后目光灼灼地看向欧姆:「我、我记得在东方那边曾经传来一句很有道理的话, 叫、叫救命的恩情十分重大,没有任何报酬比得上……」 听斐特列有些吞吞吐吐的话, 欧姆下意识道:「你想说的该不会是『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唯有以身相许』吧?」 话一出口,欧姆就见斐特列的脸腾地一下子红了, 但他依然倔强地用不移开目光:「我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你觉得呢?」 这个场景这个对话怎么有点熟悉? 欧姆恍惚了一下,短暂的出神之后却注意到强自镇定的斐特列的种种微表情都显示出了他内心的不平静,因此他将那点笑意咽下,同样以十分认真的态度回答:「我觉得,也是极有道理的。」 唿…… 斐特列听到了这话,紧绷的状态一下子就放松了,那小白兔一样紧张兮兮的神情也顺势转换为自信满满——他就说嘛,自己这么会把握欧姆的喜好,没道理欧姆会不喜欢自己的! 虽然这和他原本温水煮青蛙的计划不一样,但是提前达到目标只会让他喜悦的。 因此他伸手握住了欧姆的手,语气中带着不留任何退路的决然:「既然如此,那么等我成年就结婚吧!」 欧姆:「……哈?」 见欧姆没有马上答应,斐特列眼神中闪过一丝慌乱,面上却依然维持着镇定,握着欧姆的手更是没有半点放松的意思:「就这么决定了,你没有反对就是答应了!」 欧姆见对方眼底深处没有藏好的脆弱和不安,怜惜之情勐起——不管是态度羞怯还是态度傲然,斐特列本质上还是个小可爱(罗尔伯爵:你是摸着你自己良心说的这个花吗)啊,因此他反握住斐特列的手:「我没有想反对啊,只是我刚刚在想,娶伯爵的话,我是不是还要挣更多的财产。」 原本他都是勤勤恳恳地为斐特列工作,也想着在这个世界斐特列对自己可能没有那种超出的感情,所以到现在为止,居然还没有多少小金库? 这么一想,欧姆顿时觉得紧迫感十足。 斐特列却是疑惑:「娶?」 欧姆点头:「对呀,毕竟咱们这个样子,肯定是我娶你呀。」欧姆虽然双手都被斐特列紧紧握着,但是他微微低了低头,示意了一下他和斐特列之间的身高差。 谁知道斐特列领会了欧姆的意思之后,沉默了一瞬:「我还有个事情忘记给你说了,你可以先答应我不生气吗?」 欧姆一愣:「……你先说。」 斐特列见欧姆没有先答应,也不敢拗着,深唿吸了一口气,抱着视死如归的的态度开口:「那,那就算你生气,也不要离开我。」 为什么会有不好的预感。 欧姆:「只要你不放手,我是不会离开的……什么!?」 ※※※ 眼睁睁看着大变活人是什么感受? 不,或许也不算是种族变化,但是前一分钟还是个只到自己胸口的软萌小可爱,下一分钟不过眨眼的功夫对方就变成了一个比自己高半个头的高壮汉子…… 欧姆的瞳孔不自觉地缩紧,嘴巴无意识地张合了几下,也没能吐出一个字来。 而在斐特列的看来,欧姆完全是一副震惊得无法言喻的模样。 虽然他对自己成长后的模样十分满意,但是眼下看着欧姆这种反应,他突然就后悔自己不应该一时冲动没有藏住。 就在他脑子拼命运转想要如何完美解决眼下这个局面的时候,欧姆清了清嗓子,仰着头看着稜角变得分明的俊帅少年(?)青年:「咳,你现在这个样子,多久了?」 斐特列一下子就明白了欧姆的意思,有些吞吞吐吐道:「也不是一下子就这么大变化的……就……其实这两年我一直都……」 因为欧姆给他提供的伙食太好了,一天三顿还加下午茶和夜宵什么的,直接把营养不良的他变成营养充足,再加上他父母的基因在那儿…… 虽然斐特列没有说完,但是欧姆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也就是说,自从他们相遇之后,斐特列的发育速度就加快了,只不过大概是以为自己喜欢小可爱的模样,因此这人竟生生地压抑了自己的成长变化,一直维持着矮小瘦弱的状态…… 想明白了这一点,欧姆觉得又好气又好笑,更多的是满心的心疼——这孩子怎么能这么傻? 「你不会就因为担心我可能不接受你这个样子所以就一直压抑着自己吧?」在欧姆看来,这种「缩骨功」简直是违背人类的正常生长情况的,根本就有害无益,想到斐特列这傻孩子居然这两年来天天…… 他就恨不得狠狠打对方一顿! 「不,不是压抑,」斐特列很敏锐地从欧姆的语气里听出了咬牙切齿的感觉,求生欲此刻上线,让他连忙解释,「其实我这个样子,也不是很稳定,」就像是为了印证他的话似的,他这个人又从刚才那成熟俊朗的青年变回了略带稚气的少年模样,「大概一天中能维持一个小时左右,以前是几分钟,后来随着我的年纪慢慢变大也时间慢慢变长了。」 欧姆有些担忧地摸了摸斐特列的骨骼:「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斐特列有些迟疑道:「大概,是因为我不是纯人类吧。」 ※※※ 马克利斯王国作为一个地处极北地方的国家,一开始是由一个不到百人的游牧民族发展起来的。为什么在那种极寒之地会有人类生存已经不可考了,但是当初马克利斯百姓们的先祖们为了生存下来,只能依靠外族的力量,同时,也要接受对方的压迫。 第190页 这些北方种族中,最为残暴的,就是一头冰雪暴风龙。 和不清楚马克利斯的先祖们为什么会在那极北之地生活一样,这头冰雪暴风龙不好好呆在龙之谷而是出现在那儿也是没有人知道原因的。 但是凭藉着龙族强大的防御力和攻击力,冰雪暴风龙可以说在那片土地上横行无忌。 为了在这冰寒大地生存下来,那个时候还是个小部落的马克利斯族人们每到特定的日子,都会献祭出年轻美丽的少女,让其成为这头冰雪暴风龙的新娘。 不过能在那冰雪肆虐的大地上生存的人类,骨子里都有一股永不认输的力量,因此在选出了恶龙的新娘之后,他们也会暗中选拔出屠戮恶龙的勇士。 一开始的时候,勇士并不能打败恶龙,通常都是有去无回,但是他们的学习能力很强,适应性也很强,在牺牲了几十个美丽少女和勇士之后,人类终于完成了屠龙的壮举。 那名屠龙勇士不仅干掉了冰雪暴风龙,并且还救下了当时被献祭给恶龙的美丽少女。 那个少女便是斐特列母亲的先祖。 「其实随着时间的流逝,这到底是真实还是传说故事都说不清了,但是当我出生的时候,我的发色却证实了这件事情的真伪。」 斐特列的父母以及他们的先辈都没有这浅金色的头髮,唯有相关记载,那头冰雪暴风龙化为人形后头髮似乎是白色的。 和马克利斯王国曾经靠着巨龙活下来的复杂情感不一样,因为艾尔弗雷德家族曾经因为巨龙抢走了他们的白水晶宝石,所以对于龙是非常痛恨和厌恶了。 尤其是艾尔弗雷德家族的直系血脉,更是对龙族恨不得除之后快。 大概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斐特列才从小就不被大公所待见吧——毕竟,在他刚出生的时候,谁能看得出来聪明还是强壮? 欧姆没有经歷过曾经的这段歷史,是以无法感同身受也无法评判,但是他记得史莱姆的歷史中也曾经有过类似的情况,因为先辈们的代代相传,后代们渐渐地将统一的情感根植在血脉之中。 「小的时候我曾经觉得这只是偶然,毕竟我的头髮只是颜色偏浅了一点,父亲之所以不喜欢,应该更大的原因是我太弱了,所以我就一直跟着安德鲁学习和锻鍊,但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就像一个漏子一样,无论多么刻苦,多么努力,最后能表现出来的都少得可怜。久而久之,就连我自己都以为自己是个废材了……」 随着斐特列的娓娓道来,欧姆似乎看到了那个不停歇地锻鍊,最后却收效甚微,被兄弟姐妹们嘲笑被父亲漠视的小小孩童。 心疼之余,欧姆内心也不由得浮现出一个疑问——从第一个世界虚弱的阿图姆,到第二个世界里被继母算计童年孤苦甚至还失去了一条腿的涂宗冶,乃至到这个世界从小废柴体质的斐特列…… 这几个世界,关于他的设定,离开了大环境剖析,怎么都那么的相似? 这些个全息体验世界,到底对他有多大的不满? 「不过遇到欧姆你之后我发现,我并不是废柴的体质,我只是本身的『能量』存储还不够,不仅仅是你的食物,呆在你的身边,我仿佛就像是解开了身体……不,是灵魂上称重的枷锁,以前学上百遍上千遍的东西,一两次就能熟悉!速度可以用一日千里来形容!而且,随着我实力的增强,大概是我的肉·体的承受力变高,那些属于血脉中古早的力量似乎也在慢慢释放出来……最开始的表现,就是我会在一天中的某个时间段快速成长。」 只不过因为担心吓到欧姆,所以这个时间斐特列都控制在夜深人静的时候。 斐特列没有告诉欧姆的是,那个时间段的他,随着身体的成熟,本能会比平时更强——无论是攻击本能,亦或是求偶的本能。 斐特列没好意思说,光是除了欧姆在他的卧室休息的那次,在此之前他已经不止一次地偷熘进欧姆的房间里了。 这次更是,完全控制不住体内的蠢蠢欲动,结果就撞上了罗尔伯爵作死。 第99章 西幻第二十八天 在没有向欧姆坦白之前, 斐特列设想了种种可能性, 甚至觉得这是难以启齿的事情。 但是当他在欧姆鼓励包容的目光中破罐子破摔、竹筒倒豆子一般将所有的都说出来之后, 他发现开口似乎也没有那么难。 最重要的是,得知了所有一切的欧姆并没有他以为的那种对他拒绝或者是迴避, 反而满是理解和怜惜地亲了自己一口! 虽然只是亲在额头上,但是也足够让斐特列整个人飘飘欲仙了! 以至于膨胀的斐特列没注意又变大了, 然后遵从本能将欧姆抱住使劲亲了个够本儿! lady:啊,我似乎预感到又要被屏蔽的日子的来临了…… ※※※ 因为龙之谷需要深入穆拉大森林, 而距离穆拉大森林最近的地点就是穆拉城,因此在罗尔伯爵被软禁后的几天后,陆陆续续屠龙队伍就来到了这儿。 而进入穆拉大森林的最安全的入口正是当初欧姆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站——穆拉小镇。 只不过,这两三年过去,曾经的穆拉小镇现在已经是大镇的规模了, 因为粮食的产量提高,家家户户不仅吃得饱, 还有多余的粮食去做其他的美食, 再加上穆拉小镇的特殊地理位置, 可以说他们是斐特列这片领地上第一批从外来游客中赚取大量金钱并且富起来的人——这个和当初从牙缝里挤出来招待他们的程度可完全不一样。 第191页 而当初汤姆大叔和丽萨婶婶的那个破旧的小酒馆现在也变成了一个食宿一体的大酒店——酒店这个概念,还是当初欧姆偶然提出来的呢! 再次见到熟人, 老汤姆和丽萨婶婶不知道有多高兴了,他们夫妻俩能有今天的好日子, 可都多亏了欧姆和城主老爷啊! 而老汤姆和丽萨婶婶的大酒店作为穆拉小镇最高档的地方,毫无疑问也成为了其他不差钱的冒险者、佣兵、法师他们的落脚之处——毕竟,能有美味的滷肉吃, 还有舒适干净的房间休息,这对于在穆拉大森林中幕天席地地奔波的他们简直是再幸福不过的享受了! 不出意外地,欧姆和斐特列他们在这儿也遇到了其他的屠龙队伍。 和罗尔伯爵所以为的,王位的竞争就只是他和查尔斯伯爵决胜负不一样,来到穆拉城的屠龙队伍少说也有四个。 也就是说,现任国王完全是广撒网,只要是他觉得有艾尔弗雷德家族血脉的,都派人送去了羊皮卷。至于这些人愿不愿意参与竞争,为了王位去做这个屠龙任务,那就看他们自己的胆色和把握了。 而现在看来,对那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有意思的,并不少。 ※※※ 不出意外地,这几拨屠龙队伍中就有查尔斯伯爵的队伍,而他也不不愧是极为喜欢武力的人士,他的屠龙队伍血煞气最重——换言之,这里面的每一个成员,手里都沾了不止一条命。 除了唿声最高的查尔斯伯爵的队伍,还有一个双胞胎姐弟的队伍——如果不是两人的长相很相似的话,光看他们的体格着实是不能联繫到一起,谁让那个姐姐个头不足一米五,但是弟弟却是一米八往上了呢?据欧姆所知,这两个按照年龄来算,应该是斐特列的弟弟和妹妹,不过看他们俩除了彼此之外谁也不怎么搭理的态度,估计斐特列这个名义上的兄长也并没有被他们放在眼里;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小孩子的屠龙队伍——欧姆没想到这么兇险的事情居然还有小孩子参加,不过据斐特列说,这个叫做洛伊的小男孩儿是现在最受大公宠爱的么子。大概也是因为这样,所以大公觉得王位也可以为爱子争取一番,所以除了年纪很小现在还没有爵位的小少年外,队伍的其他成员包括了高阶药剂师、高阶治癒法师、死灵法师、高阶武者…… 不过这个配置队伍越豪华,欧姆就越是不喜欢,同样都是儿子,这差别待遇也太大了吧! 斐特列倒是不为所动——毕竟十多年了,他曾经对大公关于父亲的期待早就在很年幼的时候就消失殆尽了。而且他看那个便宜弟弟懵懵懂懂的样子,斐特列更愿意猜测大公指不定是想借着洛伊的年幼到时候自己去当摄政王。 啊,毕竟现任的国王陛下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将王位给他的。 「斐特列!好久不见!没想到我们会在这种情况下再次见面!你旁边的这位绅士是谁?不介绍给我们互相认识一下吗?」热情的女声吸引了欧姆的注意力,他转过头来,正对上的就是一对紧紧包裹在火红色束胸衣的「大白兔」! 欧姆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还没有站稳呢,就感觉身体受到了另一股外力的作用,被拉得「噔噔噔」又后退了两三步。 「喂喂喂喂,什么意思啊?我是洪水勐兽吗?」美艷的女郎风情万种地用手拨了拨自己那火红的长髮,张扬艷丽的五官和凹凸有致的丰满身材吸引了在场大部分人的目光——不过这其中并不包括斐特列他们。 他面色不善地看着对方:「菲奥娜,你怎么来了?」 菲奥娜眼红的嘴角微挑,露出一个懒洋洋的笑来:「怎么,难不成你以为我应该穿着镶满了蕾丝、荷叶边、蝴蝶结、珍珠宝石的礼服裙,如花蝴蝶一般在舞池里穿梭,每天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打扮和如何讨男人的欢心上?」 斐特列微垂眸子,脸上笑容十分的诚恳:「怎么会呢?你可是艾尔弗雷德王国赫赫有名的烈火女伯爵,我怎么会去对你的生活指手画脚。」 ※※※ 在艾尔弗雷德王国的歷史上,女伯爵并非没有过,但是能以自己的力量而不是受家族继承成为女伯爵的,菲奥娜可以说是艾尔弗雷德王国的第一人。 大概也是因为这样的性子,所以她对于斐特列的母亲特别的崇拜和敬重,同时也对那样出色的女性居然生出的儿子那么的废柴非常不满,因此小时候虽然不至于像弟弟罗尔那样欺负他,却也因为失望对斐特列颇为冷淡。 似的,菲奥娜不仅是斐特列同父异母的姐姐,她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罗尔伯爵同父同母的亲姐姐。 所以勐地发现对方出现在这里,斐特列不得不联想到是不是因为他们软禁了罗尔伯爵,外界得不到他的消息,所以菲奥娜便亲自来这儿寻找了。 不过斐特列这次却是想多了——菲奥娜是罗尔伯爵的亲姐姐没错,但是因为罗尔伯爵的私生活问题,姐弟俩的关系并不怎么好,虽然罗尔伯爵的失踪也让她关心了一下,但是和自己的目标比起来,这个弟弟的份量其实并不怎么重。 「别那么冷淡嘛,就算不看在亲情上,看在利益的份儿上咱们也应该维持友好的态度不是吗?」菲奥娜倒是比男性更加的理智和清醒。 斐特列:「利益?我并没有看出我们有什么共同的利益。远的不说,就说即将开始的屠龙任务,我们就已经是竞争关系了,不是吗?」 第192页 斐特列看向菲奥娜身后的队伍,职业配备和其他几个队伍差不多,唯一不同的就是大部分都是女性。 难不成,菲奥娜想要成为艾尔弗雷德王国的第一位女国王? 啊,也不是没有先例,南方的海莱克尔王国曾经就出过两名女性国王,其中一名女性国王还发挥她在女性方面的审美,开发了海莱克尔在珍珠、珊瑚等方面的贸易交流,带领海莱克尔王国走向了新的高度。 不管菲奥娜心里有没有那个野心,她嘴上倒是说道:「我可不是冲着那个位置来的,我主要是来探知自己的极限的,毕竟光是想一想,就知道这次的竞争任务十分紧张刺激,而我一向是喜欢挑战的,」顿了顿,她又给自己打了个补丁,「当然,如果到最后我成了赢家,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说到这里,她话锋一转,直勾勾地盯着欧姆,一双上挑的妩媚眼睛眨呀眨,「到时候,不知道你愿意和我共享接下来的辉煌且浪漫的人生吗?」 菲奥娜虽然没有结婚,但并不代表她没有入幕之宾。 只不过菲奥娜并不像罗尔伯爵那样明目张胆,她只有两个固定的床伴,而非常巧合的是,这两个都正好是欧姆这种白净文雅的类型,所以斐特列才在一开始的时候一眼就看出对方是想来搭讪欧姆,下意识地拉着欧姆远离她。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菲奥娜和罗尔伯爵不愧是亲姐弟,都是见色起意的性子。 如果说刚才斐特列还只是情敌雷达嘀嘀作响发布预警的话,那么菲奥娜这话一出口,斐特列是真的警铃大作,并且毫不掩饰地对她显露敌意了:「你清醒一点菲奥娜!欧姆是我的!」 他这话一出口,无论是菲奥娜还是其他暗自关注这边的兄弟姐妹们都惊讶了一下。 别看这几支队伍都互相井水不犯河水,各自之间的距离远远地,但实际上,他们各自都暗中互相关注,尤其是放在斐特列身上的注意力一点儿都不少。 在他们的以往印象中,斐特列一向是熘边边的不起眼透明人,不争不抢存在感薄弱,但是一离开大公府就大放异彩,不仅从贫穷的领主一跃而成城主,而且他治下的穆拉城也声名远播。 能够在这个时候组建起之间的精英队伍并且有勇气和自信参赛的可不像罗尔伯爵那个狂妄自大者——能够收编周围两片领土,并且能在这次竞争中参与进来,至少说明了他不是真的弱者。 只不过,他们都没想到,先爆出来的,会是斐特列的个人问题。 一时间,本来暗自涌动的剑拔弩张气氛似乎拐了个弯儿,众人看向欧姆和斐特列的目光中都带上了一分好奇、一分揶揄和一分八卦。 被围观的欧姆:……你们都很闲吗? 众人:我们很忙,但是吃瓜的时间还是有的。 第100章 西幻第二十九天 「你最好打消你的打算, 否则别怪我提前开战了!」斐特列也知道其他人在注意他, 但正因为这样, 所以他更要宣告一下自己的所有权。 要不然今天上次来一个罗尔,这次又来一个菲奥娜, 谁知道往后还有多少的牛鬼蛇神? 自己的心上人魅力太大也是甜蜜的烦恼啊。 「呵,一个男性的平民!斐特列你还是一如既往的让人『失望』呢!」说这话的人是那双胞胎之一的姐姐, 她幼态萝莉的外形看起来天真又纯洁,但是从那花瓣儿一样的小嘴里吐露出来的话语可并不怎么讨喜。 不等斐特列反驳, 菲奥娜就一手叉腰,一手拨了拨她的红髮,不动声色地将自己傲人的尺寸往上挺了挺:「哦?是吗?我倒是觉得他超甜呢,不过我也不会和你争论,毕竟成熟女性的审美观是前后一样平的长不大小女孩儿所比不上的!」 双胞胎的姐姐愤怒地跳起来, 她那过于幼态的萝莉外形一直是她的痛脚,这让她哪怕到了该和男孩子交往的年纪, 对方也不会考虑她, 而喜欢她的, 基本上都是一些可以当她爸爸的变态,所以她根本维持不了形象, 手上就要开始凝聚力量——她是一名法师。 「如果我是你的话,就不会在这种情况下动手, 」菲奥娜妩媚一笑,手指却已经碰上了腰间的长剑,「毕竟你知道我一旦出手的话, 不见血是不会停的。」 「哇哦,她好酷哦。」欧姆小声道,他还是第一次遇到人类中有这样子的女性呢,感觉就像是第一世界的猎豹阿曼达化身成人的感觉。 斐特列心里一紧。 不过没等他内心那点不安升起来,温热的气息就凑到了他的耳边:「当然,她远远比不上你。」 「咳。」斐特列的耳朵尖悄悄红了。 他强自镇定,装作自己没有因为这短短两句话就心情起伏个不停,试图回撩:「是吗?在我心里,她也比不上你,你是最棒的。」 「是吗?我很开心呢。」欧姆不动声色地凑到他耳边,唇珠在对方的耳垂上轻碰了一下,一触即分:「因为在我心里,你也是最好的。最喜欢你了。」 欧姆能感觉到斐特列一直有一种深藏的不安感,虽然不知道如何根除,但是却知道如何安抚,尤其是他们在互通心意之后,欧姆更是少了那层顾忌,逮着机会就要甜言蜜语。 斐特列:「……」哎呀呀o(*////▽////*)q 突如其来的虚弱感袭击了他——血槽已空! 第193页 我要这贵族的矜持有何用! 要不是现在外人太多的话,斐特列恐怕此时已经控制不住变身成为成熟的模样,然后抱着欧姆亲亲抱抱举高高转圈圈! 只有这样,才能稍微宣洩一下他那不知该如何安放的沸腾的本能! 可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斐特列不能这么冲动,于是在众人眼中的斐特列,只是眼睛忽闪忽闪,那还带着青涩稚嫩的少年面容上露出一个羞涩又不失甜蜜的微笑:「我也是。」 他硬是凭藉自己顽强的意志力克制住了——撒花!转圈!他战胜了自己的本能! 可惜在众人眼中,此刻的斐特列和欧姆随便一个对视,都充满着齁甜齁甜的恋爱酸臭味儿! 就连菲奥娜她们那刚刚燃起的战意也被这甜滋滋的气氛给浇灭了。 呵,恋爱了了不起啊!你们还记得是要去面对兇恶的巨龙而不是去约会游玩的吗! ※※※ 进入穆拉大森林只有一个安全入口,那个入口正在穆拉小镇处。 虽然只是短短两三年没来,但是穆拉小镇的变化却可以用翻天覆地来形容。 以前的穆拉小镇,虽然因为接待不少了不少冒险者、探险者、佣兵等外来者,但这些外来者和小镇居民几乎是井水不犯河水的,也就老汤姆的小酒馆会提供他们暂时歇歇脚填点肚子。 那个时候的穆拉小镇,与其说是一个镇,不如说是一个驿站,一个破旧的村落。 但现在,原本枯黄灰败的民居全都被整齐划一的红砖小屋取而代之——红砖也是欧姆「发明」出来的,这种以粘土为主材料但是却比粘土和石头更坚固比木头更耐风雨的材料搭建的建筑已经成为穆拉城的一大特色了——在青绿色的穆拉大森林映衬下,别有一番美感。 不仅是居住环境的改变,随着穆拉城粮食产量的提高以及更多美食烹饪方法的普及,穆拉小镇的居民们作为第一批「吃螃蟹」的人,率先将美食摊贩的雏形给鼓捣了出来,消费者们正是这些来来往往的外来者们。 曾经的他们,最多将穆拉小镇当做从穆拉大森林出来后一个暂时歇息喘口气儿的落脚点,但现在,无论他们在穆拉大森林里有没有收穫,只要有空闲的时间,便要在这儿吃一顿美食!更有甚者,他们风尘僕僕刚来到穆拉小镇,在进入穆拉大森林之前,都要饱餐一顿特色小吃再说! 这些小打小闹的小摊贩尚且如此受青睐,更不用说独占滷味秘方的小酒馆了。 现在的小酒馆,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灰扑扑寒酸破旧的小房子了,不仅扩建过两次,连装修也重新装修了两次,现在早就是大酒馆了——不仅提供食物,楼上还有房间可以住宿,依然是穆拉小镇的独一份儿。 ※※※ 欧姆他们和其他几支屠龙小队的进度差不多,差不多是前后脚来到穆拉小镇的,而这个时候夕阳西下,夜晚并不是适合进入穆拉大森林的时机,因此大家不约而同地都选择现在穆拉小镇住一晚上。 而菲奥娜他们这些贵族,自然要选择最好的,因此老汤姆的大酒馆成了不二的选择。 虽然已经有几年没见了,欧姆也已经从少年长成了青年,但是老汤姆和丽萨婶婶第一眼就认出了欧姆来。 老汤姆早就已经改变了之前对欧姆的印象,对于他的到来,简直是欢迎得不得了。 原本已经不用再亲自招待客人的老汤姆十分激动地「抢了」侍者的工作,端来一盘盘的美味佳肴——丽萨婶婶的手艺之前的确比较一般,但是随着生意好转起来,她有了更多的材料练习,厨艺居然在不知不觉中提高了不少。 当然,作为大酒馆的老闆娘,她除了滷味需要亲自看管外,其他的烹饪工作早已经交给了新招来的厨师。 因此,一听到欧姆的消息,本来在厨房负责滷味的丽萨婶婶也不盯着了,跑出来指挥着老汤姆从酒窖里搬来好几桶的葡萄酒——而且还是白葡萄酒,一般都是上层人士才喝得起的这种颜色的酒液。 和曾经的主打是水一样的艾尔酒相比,简直是质的飞跃了。 对比起其他几桌点多少上多少,虽然并不多但也只是刚好摆满的情况,欧姆和斐特列这一桌盘子摞盘子,满满当当、摇摇欲坠的食物简直将他们完全吊打了。 穆拉城毕竟才发展两三年,虽然举行了美食节,也才不过两届,在信息交流不发达的时代,还不足以辐射到全国,只有一些游商将穆拉城便于携带和保存的酱料以及风干制品带在路上交易。 再加上贵族们对平民阶层的隔离,导致他们对于穆拉城仅仅只有似乎没有以往那么穷困的影响,就算有好吃的,也肯定比不过他们的那些颜色绚丽又原料高贵的食物。 或许有些难以置信,但是一直到此时此刻这一顿,他们才第一次吃到穆拉城的特色美食。 哦,真香。 菲奥娜:「……」好想去蹭吃的,可是莫名感觉有种危机感。可恶呀,她的魅力为什么突然不管用了? 「吃,尽管吃!不用担心费用,这都是我们请的!不够还有!」丽萨婶婶看向欧姆的目光就像是对自己的孩子一般慈爱。 连带着跟着欧姆他们一起的骑士队和獠牙有补贴的狐尼克他们也都沾了光——是的,别的屠龙队伍都是十几个人往上,欧姆和斐特列自然也不可能两个人就孤身冒险,除了他们自己的骑士,这几年和他们关系比较密切的獠牙佣兵团也表示愿意帮忙。 第194页 不过因为佣兵团的一部分成员正在进行其他的任务,再结合他们需要面对的环境,欧姆和斐特列僱佣的便是狐尼克、朱克斯、猞伦三个。 非常巧合,三个都是熟人。 「唔唔!丽萨姐你放心吧!我们不会扭扭捏捏的!」在吃的这方面,朱克斯从来不会客气。 欧姆更是不会故意推辞——他的胃口本来就大,又要即将挑战艰巨的任务,不吃饱怎么能行? 丽萨婶婶被叫了一声「姐」,哪怕对方是个猪头的兽人,这称唿也足够让她美滋滋了,又见欧姆的好胃口,觉得更是对他们酒馆味道的肯定,因此她当即又转身从厨房里端出一盆炸小鱼儿,笑呵呵道,「来来来,别客气,欧姆,尝尝看你丽萨婶婶的手艺如何?嗨呀你别说这种小鱼油炸之后连刺都可以嚼下去,而且煮汤也好吃!」 油炸小鱼的美味不仅俘获了朱克斯,就连原本还想矜持一下的猞伦都忍不住抛弃了矜持,甩开了腮帮子——身为猫科兽人,虽然猞猁的主食不是鱼类,可是……谁会拒绝鱼的诱惑呢? 事实上,不仅仅是三个兽人佣兵,就连斐特列带来的那几个平日里很克制的骑士都忍不住吃的有点撑了——没办法,有别人渴望又羡慕的眼神下饭,实在是让人忍不住食指大动啊! 不过,在这一片祥和的蹭蹭蹭氛围中,浅尝辄止的斐特列倒是显得与众不同。 并不是他嘴挑嫌弃不好吃,而是比起这眼前的美食,他的注意力还停留在不久前老汤姆说的话上——因为今晚上入住的客人太多,所以不得不委屈一部分人合住。 嗷,这不就变相等于还有一会会他就要和欧姆同床共枕、裸·裎相对了吗?! 想想都觉得好激动! 第101章 西幻第三十天 斐特列面无表情地看着老汤姆和丽萨婶婶, 丽萨婶婶完全没注意到少年城主心情变化, 胖胖的脸上全都是红润的喜色, 眉飞色舞道:「哎呀呀,我们专门给你留了房间的啦!虽然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回来, 但是只要天气好的时候,我都会被子枕头这些拿去晒太阳的啦!随时都可以住的, 保证比其他的房间都要舒服!」 面对丽萨婶婶的珍贵心意,欧姆能说什么呢?当然只有十分感动且欣喜地表示接受这份心意了。 「所以……你要和我一起睡吗?」欧姆看着脸色有些失落的斐特列, 温声道。 斐特列的眼神一闪,两个手指头对了对:「还可以附加一个条件吗?」 欧姆:「可以。」反正斐特列是不会对自己做什么不好的事情的。 「那太好了,我们去洗澡吧!」斐特列把衣服一脱,方才还白斩鸡一般的单薄少年身材在眨眼之间就变成了肌肉结实的高大青年,赤·裸着上半身就直接把欧姆公主抱起来。 ※※※ 除了斐特列内心的各种蠢蠢欲动的小念头没能实现, 他们这个屠龙小队的人都表示对老汤姆和丽萨婶婶的安排表示十分的满意,尤其是第二天的时候, 当看到老汤姆和丽萨婶婶给他们准备的几大包食物的时候, 以朱克斯为首的「吃货」们的眼睛都放光了。 「这些, 吸熘——这些吃的都是给我们的吗?」朱克斯咽了好几口口水,眼巴巴地看着这些滷菜、汉堡、烤肉、面包——都是一些可以直接吃的甚至就算凉了再吃也没问题。 「朱克斯!」狐尼克给了伙伴一倒肘, 「这些花费和不便宜!」 丽萨婶婶笑呵呵道:「不用花钱!你们都是欧姆的朋友,这些都是送给欧姆的朋友的!」 「我觉得我们都不像是去做危险任务的了, 感觉就像是去秋游了。」欧姆看着朱克斯背后背着的一大包干粮,有些无奈。 事实上,除了朱克斯背着的这个, 他们的储物手镯里原本还有些缝隙的地方都被热情的丽萨婶婶想办法给塞得满满的,正是因为储物手镯放不下了,所以才还有一大包只能在外面背着。 用她的话来说,虽然不知道欧姆他们去穆拉大森林做什么,她也帮不上别的忙,能做的也只有这个了。 殊不知她的「只有这个」让其他队伍的人看着多么眼热! 可惜的是酒店里大部分储存的食物都已经事先被丽萨婶婶毫不藏私地送给了欧姆和斐特列他们,其他人就算是想要,也要等,偏偏他们只是在这里中转吃个饭歇歇脚,马上就要踏入穆拉大森林的。 嗯,等他们屠龙回来就一定把这儿的食物搬空。 有超过半数的其他屠龙小队成员们此刻在心里打算着。 ※※※ 虽然欧姆和斐特列他们的城镇就是以穆拉大森林的名字命名的,但是穆拉大森林他们都还是深度进入。 欧姆以前为了调料在森林的外围走动过,但那外面都是很安全的地方,而且因为靠近穆拉小镇,显得平和而安宁。 而这次,不过是多走了几百米,周围的景色就好像完全变了另一个模样。 按道理来说,这个时候已经是深秋,穆拉城的大部分庄稼都已经收割,果树乔木这些就算没有变得光秃秃,叶片也慢慢变黄或者发红,但是这穆拉大森林伸出的树木却依然墨绿到发黑,似乎完全不受外界气候季节的变化影响。 树木变得更加的高大,真正有了「参天大树」的模样,而且非常的繁密,脚下的草丛也从刚刚能没过脚面的高度不知不觉已经到达了小腿快要到膝盖的高度。 第195页 四周欢快活泼的小鸟啁啾不知什么时候也消失了,取而代之是一种静谧,偶尔会有一声或嘹亮或悽厉的鸣叫打破这份寂静,但不仅不会让人觉得放心,反而越发的提心弔胆。 不过唯一让他们安心的是,因为现在所有的屠龙小队都是在一起的,不仅人多力量大,而且基本上都是高阶的法师、佣兵、骑士等,众多的强者聚集在一起,穆拉大森林里面的那些魔兽们也不敢轻举妄动。 「还有多远呀?我怎么感觉我们都走了好久了。」双胞胎中的姐姐有些娇气地开口。 「这不能怪你苏菲娅,毕竟你的腿太短,我们走一步你估计要走两三步,会累是正常的。」菲奥娜日常怼怼上线。 苏菲娅柳眉倒竖,正要发怒,一直走在最前面的查尔斯伯爵冷声道:「闭嘴!我们到了。」 被训斥了,苏菲娅的脸色更加难看,但是说这话的人是他们的大哥查尔斯,纵然她并不怎么看重这份血缘亲情,但查尔斯的残暴却是远近闻名的,因此她纵然不快,也不会在这个时候没有眼色地顶撞发脾气。 ※※※ 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一片断崖,这片断崖看起来并不是很高,也不算太宽,一般的法师都可以用羽毛咒飞过去,骑士们也可以通过飞马跨越,但是斐特列他们都停住了。 「先说好,我们的目的都是一样的,本身就是竞争关系,因此待会儿『通道』开启之后,若是之后再遇到,我们就是敌人,别怪做哥哥的手下不留情。」大概是因为平日行事都暴戾恣睢,因此查尔斯沙哑的声音里满是压抑的阴暗。 至少欧姆就看到那个年纪最小的小朋友不受控制地开始身体轻轻颤抖起来。 「好啦好啦,别浪费时间啦。」菲奥娜挑眉,然后做了个提裙的动作,「查尔斯大哥,你先?」 查尔斯伯爵也并不在意自己被当做「出头鸟」,冷哼一声,从腰间抽出长剑便往手上划了一道,鲜血瞬间汹涌而出! 随着查尔斯伯爵的鲜血滴落,断崖下突然吹来一股不知方向的风dy平板无波的声音蓦地响起来:「检测到空间能量反应,宿主请注意安全。」 欧姆自从进入穆拉大森林之后dy就开启了周围的探测并记录的功能。 大概是因为自己经歷的世界变多的缘故dy能够探测的范围也变大了,变成了方圆三百米。 不过这一次dy侧重的并不是「范围」,而是能量的变化。 随dy的话音落下,查尔斯伯爵手上流出的鲜血被那股突然出现的风吹动,形成了一个大约直径两米左右的血红色圆圈。 「通道开启了。」斐特列怔怔地看着那一幕,轻声道。 龙之谷的开启……需要鲜血吗? 「并不是,」菲奥娜听到了欧姆不自觉的低语,解释道,「直接从穆拉大森林是去不到龙之谷的,因为他们之间是有空间壁垒,一般人是找不到前往龙之谷的『通道』的,但因为艾尔弗雷德家族曾经与恶龙搏斗过,纵然最后失败了,但是血脉之中却留存着对恶龙的所在的特别联繫。」 「所以艾尔弗雷德家族的血脉能够开启龙之谷的通道?」 「聪明!」菲奥娜打了个响指,「不过并不是所有的艾尔弗雷德家族的人能够开启,所以这也算是第一道考验,毕竟见不到龙,又何谈屠龙呢?」 「菲奥娜伯爵。」她的屠龙小队中一名圣骑士开口提醒道。 菲奥娜眨眨眼睛:「放心吧我有分寸。」她说完,也不再对欧姆多做解释,非常爽快地抽出细剑往自己白皙的手掌上同样划开一道口子。 待到差不多同样大小的「通道」形成,她的队伍中一名女性法师连忙上前对她的手施展治癒法术,而另一名药剂师也赶紧递上一瓶恢復气血的药剂,被菲奥娜豪爽地一饮而尽:「好了,斐特列弟弟,我先走了,欧姆,虽然很想和你多呆一会儿,但希望我们在龙之谷不会再遇见。」说完她也不再逗留,长腿一跨就往虚空中的「通道」走了进去。 而在欧姆和斐特列的眼中,菲奥娜的整个人很快便消失在那虚空的「通道」之中,她身后的人也都鱼贯而入,而随着最后一名断后的圣骑士走进去,那血色的圆圈在眨眼之间快速收拢,消失得无影无踪。 「……消失了,通道关闭了。」狐尼克用一枚果子投掷试探了一下,果子十分正常的掉落到了断崖之下。 「我们也不能耽误时间了。」斐特列一边说着,一边拿起匕首也在手心划下一刀! ※※※ 在「通道」外面的时候,欧姆只以为这是一个虚空的圈子,但是当真正他进去之后,才发现这是一条长廊。 这条长廊并非是空白一片,而是在两侧充满了各式各样瑰丽小图画。 让欧姆惊讶的是,其中有好几幅图居然描绘的是他作为狞猫的时候的场景! 夕阳西下,不少动物聚集在波光粼粼的水边,有些在喝水,有些在戏耍,不远处是绵延起伏的青色山脉。附近被照成橘红色的石头像是一个个平台,有不少动物在上面休息欢跳,时不时地还跳入水里嬉戏…… 当他聚精会神地观看这幅图画的时候,画面开始变大,逐渐超出了视野所至的范围,同时开始呈现出立体感。 「别过去!」狐尼克的声音响起,却不是对欧姆说的,而是对朱克斯。 第196页 欧姆回过神来,发现其他人多多少少也都被吸引住了,朱克斯更是已经偏离了他们的道路,往旁边走了好几步,此刻被狐尼克喊醒,整个人连忙后退了好几步走回队伍之中:「好可怕!我刚才看到图案里的景色都往后退去,仿佛是这条路上又多了一条分叉路,再走几步我就要能跨进去。」 「劝你最好不要那样做,它们可是最喜欢吃热血的。」斐特列的漠然道。 欧姆这才注意到,自己还和斐特列十指相扣握在一起。 「你的伤……」欧姆记得斐特列没有像菲奥娜那样治疗就进入「通道」之中了。 「啊,已经好叻。」斐特列语气甜蜜,空着的那只手很可爱地摇了摇。 「我刚才……」欧姆记得自己差点也像朱克斯那样被引诱了。有那么一瞬间,他真的有一种自己回到了罗达尔大草原,他还是一只狞猫。 「放心吧,有我在,我会保护你的,」斐特列一边说着一边将欧姆的手握得更紧,轻不可闻地补上一句,「除了我身边你哪儿也去不了。」 欧姆没有听清楚:「什么?」 斐特列眨了一下眼睛:「我们得快点,通道在缩短了。」 欧姆立马被转移了注意力,他下意识地往后看了一眼,果然发现他们身后的空间变得扭曲,感觉就像是在坍塌的建筑。 其他人也注意到了这一点,猞伦更是露出了警戒的尖牙:「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大概也是怕这些图画里的东西趁机跑出来吧。」斐特列轻飘飘道,然后看向欧姆,「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脑海里就是这个念头。」 欧姆却蓦地联想到对方身上带着的那头冰雪暴风龙的混血,难不成,这是所谓的血脉觉醒的常识? 第102章 西幻第三十一天 欧姆已经明白了, 那些图画估计不是什么艺术装饰, 而是自成一个小世界, 而那小世界中的生物,毫无例外都是捕食者! 但是, 这些「捕食者们」也是有局限的,那就是他们不能主动攻击, 因此他们用绚丽的色彩以及不知从哪儿得到的相关似是而非的场景图画做诱饵,一旦有被吸引住的, 那么捕食者就会牢牢牵制住「猎物」的注意力,将「猎物」主动拉进他们的「世界」里,然后吃掉。 但是这种情况也并非没有破解的方法,只要精神力足够强悍,那么就不会被它们所捕获。 况且, 比起这些不能主动出击的「图画」,逐渐开始崩塌的通道才是当前最大的危机! 可惜的是, 纵然面对如此困境, 他们却并不能使用比快走更快的速度, 更不用说是奔跑或者法术助力了。 只能选择用双腿前行,只不过从之前不快不慢甚至因为谨慎而比较缓慢的步伐变成了快走。 因为明白了周围的「不怀好意」以及时间的紧迫, 斐特列和欧姆他们也不敢再浪费时间,一行人继续往前走着, 目不斜视,眼睛看着前面,尽量不去看两边迷人的图画。 走了几十步之后, 前方的道路出乎意料地拐了一个弯。 斐特列和欧姆对视一眼,他们没有别的选择,只能顺着道路的方向继续前行。 不过随着他们在这条路走久了,他们的感知变得更加清晰起来。 此刻的他们,似乎是在沿着斜坡向下行进着,而且与此同时,两旁的各种图案也消失不见了,周围的光线也变得昏暗了而不少。 「我们这是……出来了?」看着出现在他们面前的小径,那泥土、那野草,和方才那白茫茫一片的道路完全不一样。 一阵微风吹来,斐特列和欧姆闻到了腐殖土和花草的气味儿,他们下意识加快了步子,但是眼前的景色却像是知道他们急切的心情,勐地向他们推过来,脚下的疾风消失了,眼前蓦地一暗。 突然,就在他们疑惑警戒的时候,周围似乎出现了点点萤光,然后欧姆看清了身边的环境。 他们的头顶是一片天空。 欧姆记得他们进入穆拉大森林的时候是上午,天气晴好,但是此时此刻,却已经是深夜时分。 天上没有一颗星星,周围隐约可见树木林立。 「这里是……龙之谷吗?」狐尼克好奇道,怎么和吟游诗人唱的不一样?这黑漆漆的一片……难不成龙族喜欢这种黑暗的环境?不是说龙族都喜欢亮晶晶吗? 随着他的话音刚落下,周围似乎就出现了点点微光。 可是斐特列和欧姆他们并没有感觉欣喜,反而提高了警惕。 果不其然,随着微光越来越多,周围的气温却越来越低,突然!一道残影从他们身边超过常识的速度快速迎面疾驰而过。 ※※※ 「那是什么!」 众人惊讶地看着转瞬就消失在不远处的奇特生物,没等他们反应过来,就看到如同潮水一般的类似生物沖了过来——这种奇特不仅仅是指他们的外形,还包括它们出现的方式,比如说其中就有一个像是橘红色大甲虫一样的东西,上面却驮着一个巴掌大的绿色小象从旁边疾驰而去。 它们就像是不知道欧姆和斐特列他们在前面似的,一个个只管横冲直撞地迎面朝着他们冲过来,然后消失在远处的黑暗之中。 骑士们都下意识地举起自己手中的长剑进行防御和攻击,但是那大甲虫实在是太大了,而且速度也的确太快,在他们反应不过来的时候,那只驮着绿色小象的大甲虫的前足直接和一名骑士的长剑撞击! 第197页 铿锵一声撞击,那名骑士握着剑柄的虎口发麻,饶是如此,他也没有放开手中的长剑。 谁知道,在大甲虫和他僵持的时候,大甲虫身上那只绿色的小象如一片落叶一样轻飘飘地落下,然后直接冲着骑士的心口穿了过去! 「凯伦!」骑士队长失声惊唿。 谁知道那绿色小象并没有对凯伦造成什么血肉模煳的伤害,甚至凯伦身上都没有出现一个流血的伤口。 正当凯伦愣神的功夫,那大甲虫的前足就像是奶酪一般融化,然后整只虫子朝着凯伦唿啸而过——是真的穿过,并没有发生实体的碰撞。 剎那间,凯伦感觉自己仿佛瞬间被浸泡在了数九寒天中露天的冰池之中! 可是其他人似乎并没有发现凯伦的不对劲,甚至骑士队长还因此庆幸道:「这是幻像!」 「还好只是幻像。」朱克斯胆子大,试探性地往又一个像是滑板模样的生物一击,眼睛上看着已经打中了,但实际上攻击却是落空了。 「看来如果这些幻像并没什么攻击力,只是看起来吓人而已。」狐尼克总结道,顿了顿,他又想起之前的异常,「不对啊,如果是幻像的话,刚才凯伦骑士的攻击为什么被阻挡了?」 「因为那并不是幻像,而是幽灵。」欧姆缓缓开口。 此时此刻,欧姆已经接收到dy的反馈dy十分确认那些存在是另一种形式的能量体,在这个世界,那些能量体被称之为幽灵! 「幽灵!?」猞伦全身的毛都炸开了,尾巴也直挺挺的。 「被幽灵攻击,可不会安然无恙。」斐特列沉声道。 听到他的话,众人也下意识地看向了那名被甲壳虫「穿过」的凯伦,果不其然,凯伦的外表看上去没有什么损伤,但是他的面色却明显地灰败了不少,甚至眼睫毛上凝结起来了细细的冰霜! 法师不敢怠慢,赶紧吟唱咒语为骑士施法,可是接连几个治癒法术丢下去,却并没有减轻多少凯伦的症状。 「这就是幽灵的伤害吗?」狐尼克惊讶道,他做了这么多年的佣兵,还没有接触过这一层次的存在——毕竟这种和死亡紧密相连的生物,都是存在于黑暗的领域之中的。 骑士队长却是面色严肃又哀伤——他们都是安德鲁教导出来的,虽然在这之前也没有做过除幽灵的任务,不过却了解过这方面,幽灵,那些没有实体的存在都是让人厌恶又束手无策的对手。 它们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攻击手段,可一旦被它们穿过,轻则虚弱个一两天,重则要倒在床上十天半个月,甚至若是遭遇的幽灵太多,体内的生气被带走,最后死去也不是没有。 除了躲避,别无他法。 虽然逃避,却是违背了骑士之道。 ※※※ 那名骑士也意识到了自己情况不好,尤其是在这种情况下,根本没有时间和地点让他去接受休养,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寒意让他说出话的每一个字都带着冷气:「城主,队长,你们走吧!不要为我耽误时间!身为一名骑士,请让我守在这里,战斗到最后一刻!」 「战斗什么战斗!敌人还没有真正出现呢你别削弱我们的战斗力!」欧姆不客气道,同时从储物手镯里摸出个红通通又带点黄灿灿的东西塞进骑士的嘴里。 入口的喷香让骑士下意识里无法拒绝,而随着他咬下,一个辛辣的味道霸道地在他嘴里爆开,瞬间冲击进了他的五脏六腑! 「这是什么圣物!」众人看着方才还脸色灰败的骑士在眨眼之间面色红润起来,都惊讶地瞪大了眼睛——等等,这哪里是红润啊,这分明是红通通啊! 于是,在众人的注视下,刚才还唿吸之间都是冷气的骑士有肉眼可见的速度面色变得越来越好、越来越红,最后把脸色居然布满了细密的汗珠! 「什么圣物?这是炸辣椒块,」欧姆皱眉,看他们还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补充了一句,「好吧,也是药剂。」 用魔鬼椒去籽后塞入调和了韭菜、桂皮、茴香的羊肉,这些都是治疗阳虚的上好食品兼药材。 毕竟,幽灵这种至冷至阴之物,被它们带走的,不正是一个人的阳气吗?而一个人的阳气丧失过多,自然就会出现阳虚的表现。 所以,对症下药就可以治疗了。 「现在感觉怎么样凯伦?」 骑士吧嗒吧嗒了嘴巴,想也没想道:「香酥脆辣、辣而不燥,嗯,好吃,我觉得还可以再吃几个。」 众人:「……」 ※※※ 唿啸而过的幽灵群只是「开胃小菜」,不过也给他们提了一个醒,接下来面对的,很可能是他们平时没有接触过的对手。 不过dy的能量检测在,靠dy指导欧姆口述的「蛇皮走位」,他们很顺利地走出来那一片黑漆漆的树林,而眼前突如其来的明亮让他们的眼睛短暂地失明了两秒钟。 「注意警戒。」骑士队长虽然也是被刺的眼前一片白光无法看清,但是依然在第一时间下达了命令。 只有欧姆和斐特列不受影像。 欧姆dy非常贴心且及时地给他进行了立体影像投射,而斐特列……则是他体内的龙族血脉在发挥作用。 短短的两秒钟后,众人眼睛适应了眼前的光线,也看清了面前的一切。 面前的是一个墓穴——因为最中央散落着一堆白骨,不过这个墓穴并不显得阴冷,因为周围的一切都是由黄金做成的。 第198页 四周有无数的黄金雕像,墙壁上也雕刻着浮雕,而无论是雕像还是浮雕,无一例外都是各式各样的龙——有飞翔的、有蹲坐着的、有正在狩猎的、有几头龙嬉戏打闹的……不知道是不是这雕刻的太过活灵活现,斐特列仿佛间耳畔响起来许多巨龙不同的叫声。 「站住别动!」一个命令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传来,斐特列下意识地抬头,却发现骑士队和佣兵们都是面色不变,好像根本没有听到这个声音。 他下意识地看向欧姆,发现欧姆的眼神免得凝重——太好了,欧姆和自己是一样的! 斐特列内心松了一口气,也有心思反唇相问:「为什么?」当他发现欧姆和自己一样之后,他连最后那点害怕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那个声音静默了一会儿,像是考虑了片刻,然后用低沉的声音回答道:「你正试图接近我守卫的一件宝物,或许你的恩义就是要从我这儿把它拿走,这是我绝对不允许的!」 第103章 西幻第三十二天 欧姆:「宝物?你是说这些黄金吗?」 那个声音愣了一下, 想必是没料到在场还有一个能够听到他的意识的声音。 那个声音沉吟了一会儿, 才恍然道:「原来如此, 你们居然互相在灵魂上烙印了,怪不得我看你不是龙族也能听见并听懂龙语。」 顿了顿, 他回答欧姆道:「没错,就是这些黄金。」 「你说谎, 」欧姆一针见血道,「你如果真的捨不得的话, 就不会任由这些黄金雕像碎裂了。」 欧姆说的正是一个倒在一角的不知名生物的雕像,那个雕像的獠牙很明显缺了一角,只不过因为四周都是金灿灿的雕像,并不是很惹人注意罢了。 也多dy的全面扫描,在将这些黄金雕像和浮雕拍照存档的时候发现到这个情况。 「人类!别贪得无厌!」那个低沉的声音冷冷地告诫道。 「你才是只敢躲在阴暗角落里见不得人的傢伙!」斐特列可听不得半点别人说欧姆不好, 因此面色一沉,「你也不要想欺瞒我们, 我想要的, 是白水晶宝石!」 「白水晶宝石?」那个声音带上了几分疑惑。 「你不知道?那你是曾经去往艾尔弗雷德王国夺走白水晶宝石的那条巨龙吗?」 「不是。」 「那太遗憾了!不然的话对我们两人来说就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顿了顿, 斐特列挑起嘴角,「不过, 你果然是龙族,什么时候龙族也只会躲在阴暗角落里了?」 对方却并没有因为身份被道破而慌乱或者被斐特列的话激得气急败坏, 只是慢吞吞道:「我能从你的气息中感受到,看来你是一个年轻的龙族……不,是混血种, 最近大概也渐渐能够使用一些龙族的小力量。如果你能给活下去的话,肯定能成就一番非凡的事业!那么挺好,你现在乖乖走开还为时不晚,我保证让你平安无事的离开这里。」 斐特列没有回答,而是勇敢地向前又跨出了一步。 「这就是你的回答吗?」 「恐怕就是这样。」 斐特列的话音刚落下,那四周的黄金雕像勐地发出一阵金光,随即那些散落在地面的雕像们全都像是被一种神秘的力量召唤,在众目睽睽之下组合到一起,变成了一只有五六米高的黄金巨龙! 「警戒——!」骑士们这才注意到异动,第一时间拿出了战斗的状态! 「欧姆大人!发生了什么事?」狐尼克敏锐地觉得不对劲——他们虽然被周围的黄金给晃了眼,但是内心的警惕都还在,没有谁不长眼地去动那些,甚至因为担心有可能不知道从蹿出来的敌人,他们动也没动,谁知就不到几分钟的功夫,这些黄金就自己动起来了! 这是什么魔法? 「大家尽量退后点,注意自己的安全就可以了。」斐特列沉声说着,他看向欧姆,欧姆虽然很想和他并肩作战,但也知道自己现在的武力值还不够那黄金巨龙一个指头戳的,因此给了他一个鼓励的眼神后,也默默退到了队伍之中。 ※※※ 「欧姆大人,城主需要我们的帮助,身为城主的骑士,我们应当沖在最前方!」骑士队长神情凝重,别看这黄金巨龙是由黄金拼接而成的,比不上真正的活龙的身体防御,但是这么大的块头,随便碰到砸到哪里,都是非常严重的伤情! 他们骑士队本来就是身先士卒作为城主手中的长剑的,怎么可能在危机到来的时候,反而躲在后面让城主直面危险呢! 在那道声音响起的时候,欧姆就在dy赶紧捕捉对方,而就在对方动用大力量组合雕像的时候dy终于分析出了对方的真面目——与其说对方是龙,不然说是龙族留下来的力量,就像是现在出现在他们面前的庞然大物,看起来好像是黄金雕像变成了龙,但是dy的能量显示中,整头巨龙大到四肢小到鳞片都被一层薄薄的魔力能量覆盖包裹着。 大概是那魔力也无法对实体造成伤害,所以才会聚集起来这些笨重的黄金,为它自己塑造出一个「身体」来。 所以,与其说他们的对手是这头黄金巨龙,不如说是制成其成形的魔力。 欧姆点头道:「你们的精神可嘉,但是现在斐特列已经同对方产生了不可避免的冲突,如果没有猜错的话,与其说这是黄金巨龙,不如说是这儿守卫着的魔力,而骑士的武力和魔法并不相干,你们就算去帮忙,也发挥不了多少作用啊。」 第199页 「你的洞察力敏锐的可怕,」那个低沉的声音隆隆响起,「但是那又如何,年轻人,你们以为你们是第一批来到此地寻觅宝物的吗?」 那黄金巨龙扬起了他的两只翅膀,慢慢地伸展开来,与此同时那些黄金也散发出比方才还要强百倍千倍的光来,照亮了四周的一切。 那些迷迷煳煳的被误以为是碎石瓦砾的那些东西——在雕像旁边墙角的地板上——现在突然被这耀眼的光芒照得清清楚楚。 欧姆看见了许多散落在那里的白骨和盔甲,还有一些没有被风化的破旧盔甲以及衣服边角。 他大约数了数,约莫可以拼凑出二十个死人的骨头。 ※※※ 「根据服饰风格以及纺织水平还有武器和尸体的腐坏程度,他们中的大部分应该都是三百多年前艾尔弗雷德王国前曾经被派来龙之谷夺回白水晶宝石的人类吧。」 「等等,」欧姆打断dy的话,皱起了眉头,「不是说虽然那些勇士失败了,但是却并没有被伤及性命吗?」 lady的电子音却并没有半点波澜:「宿主,这些人类不一定是勇士。」 欧姆却骇然:「你是说,除了派遣的勇士以外,当时的国王还派了其他的人手?」 lady:「资料不足,无法得出结论。」 欧姆:「不,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歷史都是由胜利者和当权者书写的……」欧姆想起在上一个世界,涂宗冶被写成了残忍贪婪的反派佞臣的事情,「还有dy,你方才说,大部分?」 lady:「是的宿主,虽然因为随意堆放而已经无法清晰辨认,但其中一些骨骼形状属于非人类。」 欧姆倒吸了一口气:「不是说白水晶宝石是人类的东西吗?那些非人类来凑什么热闹?还算是,那巨龙还夺取了其他种族的宝贝?」 不怪欧姆会这么想,毕竟在他的听过的有关龙族的事迹中,不是在抢夺就是在抢夺的路上,名声可以说是非常狼藉了。 lady还没来得及和欧姆继续交流,那边的黄金巨龙已经隆隆道:「所有想来去宝物的人都永远的留在这里了。」 黄金巨龙说完,抬起了他的右脚,如泰山压顶一般将斐特列他们给笼罩在了阴影里:「既然你们不识好歹,那也一起留下来吧!」 斐特列额角隐隐浮现出白色的鳞片,他藉助墙壁的助力腾挪转移居然就跳到了黄金巨龙的颈部:「我不想留下来,也不想空手而归,打个商量如何?现在我先借用一下,日后定将原物奉还,如何?若是你有什么其他的要求,只要我能做到的,都可以满足你!」 「这里可不是当铺!我是个忠实的守卫者,而你,虽然有龙族的血脉,但是你的行为和目的和那些骨头一样,是个十足的小偷!」黄金巨龙一边说着一边晃动,试图将斐特列从自己的身上甩下来! 「身上并非如此!那白水晶宝石是属于艾尔弗雷德王国的!准确说来,当初的巨龙才是小偷强盗!」斐特列爆喝一声,从少年勐地成长为青年模样,同时五指成爪,牢牢地卡进了黄金雕像之中。 「谎言!那分明是属于龙族的东西!」黄金巨龙愤怒道。 ※※※ 因为距离很远,而且黄金巨龙太过庞大,因此其他人都没有注意到斐特列的身形变化,只有拥dy外挂的欧姆将斐特列现在的情况看得一清二楚。 只不过,就算看清楚了,欧姆也不能帮上忙,因为此时那些他们以为只是固定在墙上的浮雕居然也动了起来! 因为欧姆他们的注意力大部分都被黄金巨龙那边给吸引过去了,因此没能看见从墙壁上飞来的黑压压的龙族浮雕,直到它们的先锋已经极为靠近的时候dy和骑士队长才发现了它们。 当他们抬头看时,有几只已经俯冲下来,如同一支支的利剑! 「保护好欧姆大人和法师!」骑士队长虽然听进去了欧姆的魔力论,也被打击了一下,但是在这个时候却毫不犹豫地挥剑上前——就算不能对它们造成实质性的伤害,也要以身为盾保护好其他人! 几乎在骑士队长话一落下,猞伦就发挥了猞猁兽人的灵巧和敏捷,带着欧姆直接闪躲起来—— 「这些浮雕是有实体的!」猞伦偶然间踩了一只飞龙坐踏板,高唿自己的发现。 此时骑士们也已经发现,他们的长剑能够斩裂这些突袭的飞龙浮雕们! 「这龙之谷怎么处处都是危机啊!」朱克斯一边嚎叫着,一边反手将一个浮雕摔了出去——别看他好像只会吃的样子,但实际上,在今天小队的兽人佣兵中,朱克斯才是主要的战斗力。 毕竟,在自然界中,同等体型非肉食性动物,野猪的杀伤力是最大的! 进化为兽人之后,这杀伤力只会成倍的增长! 饶是如此,这些浮雕飞龙却无法在短时间内消灭干净——它们个体虽不大,数量却很多,几个唿吸之间,欧姆他们的头顶上就布满了黑压压的飞龙们。 「全力保护好欧姆!」斐特列的声音从黄金巨龙上面远远的传来,担心其他人无法做到最好,斐特列心里着急起来,下手也越发狠辣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身处龙之谷的原因,斐特列体内属于龙族的血脉一直在沸腾蠢蠢欲动,当他纵容这份力量游走在四肢百骸,让他身形迅速成长起来的时候,他的面容也出现了一些龙族的变化。 第200页 比如说他太阳穴附近浮现出来的鳞片,唿吸之间夹杂着细小雪花的寒冷气流,以及变成了龙族竖瞳的双眼。 当眼睛从人类变成龙族之后,斐特列发现那覆盖在黄金巨龙身上的魔力走向也清晰可见。 而随着他的手龙化成龙爪抓进黄金雕像之后,他感到一阵剧烈的震动,一股强大的力量从他的双手传到到手臂上。 黄金巨龙也感觉到了力量的流逝,他愤怒地咆哮起来并向斐特列发出威胁的信号,同时他不惜「自断」一支前臂,魔力操控着将那作为他前臂的雕像当做武器朝着斐特列攻击过去! 纵然斐特列想要继续吸取这只黄金巨龙的力量,但是他也不能坐以待毙了,因此只能恋恋不捨地抽出自己龙化的双手,躲开这雕像的重击。 就在这时,刚离开龙背的斐特列看到这由黄金雕像组合成的巨龙勐然散架,斐特列正在疑惑是不是自己吸取了过多的力量导致对方没有足够的魔力维持黄金巨龙的模样,却勐地听见欧姆的声音近在咫尺地响起:「小心身后!」 斐特列来不及思索为什么自己会如此清晰地听懂欧姆的声音,下意识迅速转头,就见那黄金巨龙散开的雕像们又迅速集结组合起来,看样子似乎要将他给包起来…… 现在,即使斐特列用最快的速度逃离也为时已晚,他这次是真的彻底激怒对方了…… 第104章 西幻第三十三天 当斐特列转过身去还击那呈围拢之势朝他包抄过来的雕像们时, 他看见欧姆的利剑已经刺向了原本组成黄金巨龙眼睛的部分, 他双手握剑从上面勐地把剑刺了进了黄金雕像中间。 本来按照正常情况, 在有魔力包覆的情况下,一般的武器是无法产生伤害的, 但是欧姆这一剑却直接将那黄金雕像砍成了两截! 而随着黄金雕像的受损,那一直在散发着光芒的雕像也瞬间变得黯淡无光, 与此同时,整个空间迴荡起了巨龙的悽惨嚎叫! 这为斐特列争取了时间, 他闪身躲到一边,双手凝聚力量,极度深寒的冰雪从他的掌心飞出,将重新聚合而成黄金黄金巨龙从吻部开始冻结。 「这、这是魔法吗!」因为冰雪的肆虐,再加上其他人正在专心对付飞龙雕像, 他们都看不清楚斐特列的身影,但是却知道这是他们的城主在和巨龙对抗。 冰雪的幕墙阻挡了庞然大物的一时进攻, 众人深知此时争取到的这点时间和机会来之不易, 一部分人在全力对抗那些飞龙们, 战斗力相对较弱的欧姆和那法师则是集中精神寻找逃生的通道。 欧姆虽然发现自己能够对那黄金巨龙造成伤害,但是组成黄金巨龙的雕像成千上万个, 他根本不可能一个个地砍过去——更何况对方也不可能站立不动不反抗地任由他砍,因此他也dy帮忙检测周围薄弱的部分看是否能够突围。 「宿主, 在祭坛的位置!dy虽然有先进的高科技探测能力,但是在这个非自然非科学的世界里,她的能力也不能完全起作用, 硬是反覆扫描了七八遍,才终于觉察到端倪。 欧姆不疑有他,dy说完之后就准备赶往祭坛的位置,但是顺dy标註的祭坛位置,他才发现那祭坛居然就在黄金巨龙的脚下! dy,没有其他的出口了吗?」欧姆咽了咽口水,虽然知道这黄金巨龙是由魔力聚合而成的,可是这庞大的外形和力量是实打实的啊! 最重要的是,那祭坛被黄金巨龙的一只脚踩得严实,要想让对方挪开,实在是…… 突然,正在冻结黄金巨龙的斐特列勐地收回手,时时刻刻关注着对方的欧姆立马看到了对方那比冰雪还要苍白的面色,当即将祭坛一事放在了一边,用最快的速度奔赴到他的身边。 「斐特列!」欧姆伸手要扶住他,却被斐特列勐地躲开:「不要碰我,会冻坏你的……」 欧姆这才注意到,斐特列的面容上居然也覆盖了一层薄薄的冰霜。 「你这又是何必呢?是想和我同归于尽吗?」黄金巨龙低沉的声音响起,但却少了之前的那份从容,看来那些攻击对他也并非是没有影响。 斐特列却不回答他,而是看向欧姆:「我待会儿将他引开,你去那里。」他说话的声音很低,低到只有距离他最近的欧姆听清楚了。 欧姆一愣:「你怎么知道……」 斐特列那冰雪般的容颜上露出一个柔软的笑容来:「当然是因为我们心有灵犀啊。」他才不说是注意到这黄金巨龙一直有一只脚踩踏着一个地方不动,即使是暴怒解体之后也是有一部分黏着,想也知道不对劲。 日常又撩了一把,斐特列收敛神色,肃容面向黄金巨龙,他心里明白,这道冰雪幕墙看似气势磅礴,实际上最多只能阻碍对方不到两分钟,所以成败在此一举,他必须拼死一战。 如果自己不动手的话,待对方突破冰雪的阻挡,那对方的下一次反击会轻而易举地结束他的性命! 可是,他方才已经消耗了体内能调动的所有魔力,此时只能…… 剩下的计划还没有来得及考虑完全,他就被欧姆的动作给震在了原地——感受到唇上柔软温暖的触感,斐特列睁大了眼睛,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欧姆此时此刻有如此举动,但是身体却很诚实地伸出手揽住了对方细瘦的腰肢。 还没等他更进一步,突然感觉到一股凉凉滑滑的东西从他们嘴唇相触的地方滑落到他的喉咙里,然后欧姆就退开了去:「你现在也长得太高了点儿,踮得我脚都痠了。」 第201页 似乎为了验证他的话,欧姆原本还带着几分红润的脸色此刻变得比斐特列还要惨白。 「欧姆……」斐特列并不知道欧姆给他吃了什么,但是感受到原本疲乏虚弱的身体渐渐又盈满力气,再联繫到欧姆此刻突然之间虚弱下去的模样,他又怎么猜不出那必定是欧姆做了什么。 比如说,让他的虚弱乏力转移到他的身上去之类的。 斐特列并不知道,他这个想法,已经差不多接近了真相。 ※※※ 欧姆对于这个世界的自己并不怎么满意,先是没有过往的记忆,不过没有其他认识自己的人,没有以前的记忆就没有吧,但是,他这个世界居然没多少武力值! 这让曾经体验过速度迅勐和力大无穷的欧姆着实失落不已。 而且在这个世界,他还吃得特别多! 虽然说史莱姆是什么都能吃,什么都吃的下,而且因为「消化」的原因,基本上不会存在「吃撑」这个情况,但是这并不代表他在第三个世界的设定是这样的大胃王啊! 而且,史莱姆吃东西是为了自己的天赋技能——比如说金属史莱姆,就只吃(消化)金属物品——但是他现在吃这么多东西,储存的又是什么力量? 这一点,欧姆询问dy,但是经dy的检测,除了回答他身体健康一切正常外,并不能得出其他更多的结论来。 不过欧姆却能感觉到,那么多的食物吃进去,并不是白吃的,他的身体正在随着大量食物的摄入而进行非常微妙且缓慢的变化,正是因为变化太过缓慢,而欧姆也并不是经常使dy做「体检」,因dy一直没有发现欧姆身体的特殊情况。 但就在刚才的时候,欧姆见到那黄金巨龙的形成,恍然大悟了自己身体中也是在「聚集」能量——而大量的进食便是能量的来源。 只可惜他才领悟到这一点,就见到了斐特列因为力量使用过度而虚弱的模样,当下他想也不想,便将自己积攒的这几年的力量全部送给了斐特列。 这完全是一种潜意识的本能行为。 也多亏欧姆和斐特列之间早就经过两个世界有了非常亲密的联繫,否则这力量的传递绝对不会如此的容易和轻松。 不过此刻斐特列见到欧姆虚弱得站立不稳的样子,可一点也不觉得轻松了。 感觉到力量如同潮水一般源源不断地补充进来,斐特列又是心疼又是自责,当下也不再犹豫,算计着大概还有几十秒的时间,他抱紧欧姆,脚下用力如同离弦之箭一般疾射到那黄金巨龙的脚下。 那巨龙似乎也感应到了斐特列意欲何为,当下那脑袋还困在冰雪幕墙之中,身体却再次自发地有散开的趋势,准备化整为零来阻止斐特列的行为。 但是斐特列此刻已经有了对付他的经验,再加上虽然不知道欧姆餵食了他什么,他此刻只感觉身体有排山倒海、摇山动地的巨大能量。 欧姆的力量如同一个引线,诱导他身上深藏的无穷的龙族力量,这一点在他挥手之间就将曾经让他狼狈躲避的雕像都冻成齑粉的时候就察觉到了。 斐特列很想试试看现在是否能将那操控着黄金巨龙的魔力打败,但是眼下时间紧迫,他只能压制住自己内心蠢蠢欲动的战斗欲,伸出手将力量聚集并压缩——出现在他手中的,不再是方才那凛冽的冰雪,而是一片白色的火焰,在黄金巨龙踩踏着祭坛的腿部炸开了。 不! 在斐特列怀里的欧姆看见那头黄金巨龙嚎叫着向后倒去,同时那些雕像纷纷散体——不像是前两次那样被力量操控着有序散开,而是无法再操控而不得不散成一堆。 那些曾经华丽金灿灿的雕像此刻变得黯淡无光,原本精美细緻的线条也变得模煳粗糙,整体的形状也变得杂乱无序。 不仅如此,那些正在和骑士队和佣兵们酣战的飞龙浮雕们也像是被按住了暂停键,不用狐尼克他们攻击,就纷纷掉落在地面上。 「怎么了怎么了?」朱克斯从一堆飞龙浮雕中翻身坐起来——作为主要战斗力,他对付的飞龙浮雕也是最多的,结果对手一下子失去了战斗力,全都噼里啪啦掉落在他身上,可把他给砸了个够呛。 「你没事儿吧!」 「没事儿,你呢?」 「我也没事儿!」骑士们和佣兵们互相了解了一下情况,然后下意识地转头寻找他们的领头:「城主呢?」 「不仅是城主,连斐特列大人怎么都不见了?」 众人看着地面上融化流淌着的黄金,面面相觑。 ※※※ 此时此刻,被惦记着的斐特列和欧姆却来到了另一个地方。 他们本来是打算着利用祭坛离开这鬼地方的,谁知道不知是否因为斐特列第一次使用那白色火焰没控制住,将那黄金巨龙的一只腿连同祭坛都给烧了个干干净净! 他们并不知道斐特列的火焰烧掉的可不仅仅是一条腿和祭坛而已。 不过没等两人懊恼,眼前一花,他们就来到了一个空旷的地方。 这里的空气看样子比那充满着黄金雕像的空间还要糟糕,空气中满是尘土,而且周围是浓稠的黑暗,唯一的亮光就是一个巨大的光球。 这个光球就像是一个有三四层楼高的五彩斑斓夜明珠,五彩斑斓正是因为上面裹着不同颜色的厚厚丝线,这些丝线朝着四面八方延伸,最后消失在周围微光找不到的黑暗深处。 第202页 斐特列虽然是第一次见到这个光球,但是心里已经冥冥之中有个声音告诉他,必须要解开这个光球外面的丝线,这样才能让光球里面的东西重见天日。 不过他为什么会知道这里面有东西的? 这个疑惑只在斐特列的脑海中出现了一秒钟便被抛之脑后——在这种环境下,想要理智冷静地思考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更多的是被本能和直觉所驱使。 但怀里需要他保护的欧姆让斐特列及时在这种情况下的内心依然还保持着一丝警醒——在这种环境下,若是那光球之中出现的是自己无法控制的怪物,那么他又该如何应对? 或许对方沉睡了这么久,正饿着呢…… 「我想凑近去看一看。」刚萌生了一点退意,怀里的欧姆就出声了,斐特列本来就被那光球吸引了,此刻听到欧姆的要求,只短暂犹豫了一瞬,便抱着欧姆走了两步。 也许是感觉到外人的靠近,那本来在散发着光晕的光球像是害怕似的,一下子暗淡了许多。 斐特列潜意识心里一紧,顾不得多想,便三步并作两步伸手碰了上去,不仅如此,欧姆的手不知什么时候也伸了出来。 现在的情况是,他们两人都同时放在了那光球上。 之前就已经说过,那光球外面缠绕着密密麻麻的丝线,斐特列和欧姆的动作不可避免的先接触到的就是那些丝线。 而在他们将手放上去的一剎那,这些丝线就像是受到震动的蛛网一般,勐地震颤了一下,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斐特列和欧姆的手一下子给紧紧地缠绕住,无法动弹。 同时,一个听不出男女的混合声音在斐特列和欧姆的心底响起:「抓住你了!」 第105章 西幻第三十四天 在陌生且极有可能充满危险的环境中, 勐地被抓住了手, 还听到这句话, 换做一般人,很可能现在已经被吓出了一身的冷汗。 但无论是斐特列还是欧姆, 此时都一脸淡定从容,仿佛他们并没有被丝线捆住手也没有听到那难以辨别身份的声音似的。 斐特列面不改色, 从指尖冒出一星白色的火焰,可是这火焰也并非如同之前对付那黄金巨龙一般燃烧起来, 反而就像是泥牛入海一般,很快失去了踪影。 是的,不是熄灭而是被「吞没」,斐特列甚至还冥冥之中感觉到那一星火焰往那那丝线缠绕下的光球里面去了。 只可惜他现在还不能将那白色的火焰使用得得心应手,所以并不能通过火焰的去向「观看」到光球内部的情况。 而就在斐特列试图用白色火焰燃烧丝线的时候, 欧姆也没有闲着。 他在这个世界的情况是一个没什么武力值的,但好在他身为史莱姆, 众多的天赋技能还是能使用出来五六层的。 只不过和斐特列一样, 他的天赋技能的腐蚀在这个时候也没有半点作用, 而且同样是被光球给「吞噬」了。 那变得有些暗淡的光球在吞噬了斐特列和欧姆的技能之后,光芒又变得明亮起来。 「这莫非是个不挑食的?」在此世界身为大胃王的欧姆忍不住猜测道, 这怎么看都像是之前饿到了(光芒变暗)然后吃饱(变得明亮)的表现。 似乎是「听」到了欧姆的吐槽,那光球的光芒越来越亮, 却并不晃眼,而是顺着缠绕在光球上的丝线向四面八方传递,很快便点亮了周围的一切。 不过此时无论是斐特列还是欧姆都没有心思去观察周围的环境了, 他们的目光都被随着光亮被「转移」而变得清透的光球上了。 准确的说,是光球内部的物体。 出乎他们意料的是,斐特列和欧姆以为光球内部关押或者说封印者着的是未知名的怪物,谁知道,出现在这巨大的光球内部的,却是一头闭目沉睡的银白色巨龙! ※※※ 这儿是龙之谷,会出现巨龙实在是太正常不过的情况了。 此时,那缠捆他一只手的丝线似乎也融化掉了,被鳞片闪烁着金属光泽的银白色巨龙吸引的斐特列却没有顺势将手抽离,而是往光球里再探进去了两分,正好碰触到那银白色巨龙的尾巴尖。 他的温度多低啊,斐特列想道。 银白色巨龙受惊似的动了一下。 斐特列望着那双突然睁开的大眼睛,它们比他想像的还要大,甚至大许多。此时,这双硕大无比的眼睛正盯着他…… 银白色巨龙的嘴像是东西一样,一张一合,露出一排利斧般闪着寒光的巨齿。 他的牙也比斐特列想像的要大得多。 这个可比那由黄金雕像「捏造」的银白色巨龙要威风凛凛得多了。 「他怀里还有什么东西。」欧姆蓦地出声道。 斐特列这才将眼神从银白色巨龙的头部移开,然后注意到欧姆所说的——在那银白色巨龙相对于短小的前肢中,正小心翼翼地抱着什么。 似乎是感觉到了被人注视,那被银白色巨龙抱着的东西露出脸来……圆圆的、软软的? 斐特列:「那是什……」 「史莱姆?!」 斐特列的疑惑还没有说完,欧姆就惊讶开口打断了他。 好像听到了他的话,那小不点儿身上冒出一团软q的长条,然后噗的一声弯起来冲着欧姆比了个心。 欧姆下意识也给对方回比了个心。 第203页 看起来鳞片都像是金属铸造的凶暴巨龙突然怀里多了个软萌,这奇特的画风居然还诡异的挺和谐的? 「史莱姆?」斐特列皱眉,在这个世界并没有史莱姆这种生物的存在,所以对于欧姆的话,斐特列是一头雾水,「欧姆你认识它吗?」 「啊,我认识这个种族,那种生物,就是史莱姆,是一种非常弱小脆弱的生物。」欧姆匆匆看了斐特列一眼,这里有又被那光球之中相对于银白色巨龙非常mini的水蓝色史莱姆给吸引了注意力——是他的错觉吗?他怎么觉得那只史莱姆长得好熟悉啊。 斐特列点点头,不知道是不是留意到欧姆对那史莱姆的态度不一样,斐特列道:「弱小没关系,可爱就够了。」 似乎是感受到了斐特列的善意,那圆熘熘的史莱姆噗哟一声从银白色巨龙的指缝里挤出来,但是还没有蹦跶两下,就被巨龙连忙伸爪握住了。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斐特列觉得那银白色巨龙仿若无机质一般的巨大瞳孔里闪过一丝紧张。 紧张?难不成这是那银白色巨龙的宝物? 然后,下一刻他就看到银白色巨龙张开了大嘴…… 在斐特列和欧姆担忧那史莱姆是否会被银白色巨龙吞吃入腹的时候,突然巨龙吐出了表面长满像是小钉子一样的长长的舌头,舔了一下看起来就又软又嫩的史莱姆! 史莱姆瞬间被舔(ya)扁了! 「吖,好痛,感觉像是被钢锉刷了一下……」欧姆默默地捂住脸,同时心中浮现疑问——奇怪,明明被舔的不是他,为什么他会感觉到痛? 沉浸在突然的微微刺痛的欧姆没有发现此刻斐特列脸色古怪地抿了抿嘴——他怎么觉得自己嘴巴舔了什么软滑的东西? 眼看着那巨大光球中的银白色巨龙似乎又要用舌头对史莱姆进行第二次的爱·抚,吓得他下意识道:「斐特列,控制一点,我禁不住这样的亲热!」 「抱歉,我一激动就忘了。」 话一说出口,斐特列和欧姆都愣住了,他们沉默着对视了几秒钟,然后不约而同地看向在光球里挨挨蹭蹭个不停——主要是银白色巨龙在蹭而史莱姆十分包容地被挤压成各种形状——的一大一小。 欧姆站直了身体:「我想我大概知道他们是谁了。」 斐特列有些尴尬地摸了摸鼻尖:「啊,我大概也知道了。」 ※※※ 随着他们的对身份的明悟,那缠绕在光球上的各色丝线彻底被「融化」,光球也像是水波纹一般消失不见,那在里面自成一个世界的银白色巨龙和史莱姆真真实实地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我就说我抓住你了,别想跑。」他们一开口,斐特列和欧姆便明白了之前听到的那个分不清楚男女的混合声音是怎么来的了。 斐特列皱眉:「我才不会逃跑。」 那银白色巨龙却并没有搭理他,而是看向了欧姆:「你可真奇怪,长得和人族一模一样可是却和我的小可爱很像,小可爱很喜欢你。」 欧姆抽了抽嘴角:小、小可爱? 虽然大概能感觉到自己和那史莱姆之间有十分亲密的关系,可是此刻听到被称唿为「小可爱」,欧姆还是觉得有些羞耻感——可关键是看那圆乎乎的史莱姆似乎并不知道羞涩为何物。 「本来按照你的废柴程度以及血脉的稀薄程度,是不可能见到我的。」没有和那小小的史莱姆一同开口,倒是能听得出这头银白色巨龙声音和斐特列的有些相似,只不过因为体型问题更加低沉和震耳欲聋。 不过,这如出一辙的自傲和嫌弃他人的语气,倒是和斐特列的另一面性子相差无几。 所以说,这就是造成斐特列另一个性子高傲的原因? 这个念头还没有定论,欧姆就听得斐特列冷哼一声:「那你巴巴地出现在我面前,还诱导我给你解开封印又是作甚?」 啊,看来斐特列的中二是天生的,龙族只是加强了方面的性格? 那银白色巨龙也毫不客气地回怼:「这还不是看你太弱鸡,担心你没办法保护我的小可爱,要不然,你以为我愿意和你见面?」 欧姆在一旁听得皱眉:这大概就是……我狠起来连自己都嫌弃? 欧姆刚刚这么想着,就看到巨龙怀里的史莱姆蹦跳起来朝着巨龙脸上「吧唧」了一下,虽然并没有什么杀伤力,但是却让巨龙连忙讨饶:「好的好的,我一定好好和他交流,绝对不吵架。」 欧姆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然后愣愣地看向斐特列,正好也斐特列也看向了他,立马下意识立正:「我也会乖乖的不吵架!」顿了顿,高大骄傲的青年犹嫌不够地补了一句,「我肯定会比他更乖巧!」 欧姆的脸有点热,他的嘴巴张合了几下,还是没把那话说出口:你不觉得用这样的外貌说这样的话很违和吗?还有……这是需要互相攀比的事情吗?赢了值得骄傲吗? 唉,算了,自家的傻乎乎,再幼稚也得护着。 ※※※ 既然向各自的小可爱(欧姆:我要闹了=△=)保证了,银白色巨龙和斐特列自然也不可能再怼来怼去,斐特列想着既然对方不是敌人,又是龙族,想必应该会对他们此行的目的了解的更多,因此他简短说了一下他们之前遭遇黄金巨龙的事情之后,便询问对方是否知道白水晶宝石的下落。 第204页 谁知道那银白色巨龙听罢,瞪大了眼睛:「什么!白水晶宝石!人类怎么能这么无耻!」他话一说完,就想起他的小可爱和欧姆的关系,连忙打了个补丁,「当然,我说的是艾尔弗雷德家族的人!」至于艾尔弗雷德家族的人也包括斐特列这件事……巨龙狠起来那可是连自己都损的。 他的话语中带上了龙族之怒,整个地面都有些震动,虽然他及时压制了怒气,但是这不同寻常的情绪波动还是让欧姆皱起了眉:「这其中果然是有隐情的吗?」欧姆想起之前在黄金巨龙那儿也是,提起这件事情之后,对方表现得十分愤怒,好像不是龙族的抢夺了白水晶宝石,被抢了似的。 面对欧姆,银白色巨龙的态度要比斐特列要柔和多了:「那是自然,若那只是纯粹的宝石,那人类国王又怎么会念念不忘至今?那其实,是具有魔力的宝物!拥有它的人,可以拥有旺盛和长久的生命!」 斐特列恍然大悟——也就是说,若是真的让他们带回了那白水晶宝石的话,那现任国王完全可以利用那个继续稳坐王位。 感受到银白色巨龙那儿传来的情绪波动,斐特列握紧了手,忍不住问道:「所以,那到底是什么?」 银白色巨龙勐地低下头,硕大的头颅凑近,那双如同琉璃一般的眼瞳锁定了他,龙息将他包围:「其实,你的心里已经有答案了,不是吗?」 第106章 西幻第三十五天 因为巨龙俯身的动作, 他怀里自从见到了欧姆就一直情绪高涨的史莱姆像是逮着了好时机, 「噗叽」一声就跳到了欧姆的怀里。 自从在全息世界体验之后, 欧姆感觉有好多年没有感受自己的原型了,因此没忍住埋首史莱姆, 用脸颊地蹭了蹭。 史莱姆也十分享受欧姆的亲近,毕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 他们两个其实是一体的,因此被蹭脸的史莱姆那水蓝色的身体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出现了两团红晕。 一旁的银白色巨龙和斐特列看得警戒心大起, 尤其是银白色巨龙,表现得跟宝物失窃的恶龙一样,他想要叼走史莱姆却又怕伤到欧姆,整个儿无措又着急。 不过怪他表现得这么没有出息,实在是这史莱姆对他的意义太大了。 大概在三年还是四年前的时候, 在光球的封印中昏昏沉沉的巨龙怀里突然多了一团不同寻常的生物,这软糯弱小得仿佛他一个指甲就能压扁的小东西, 却让只能一步步感觉到自己走向消亡的龙族血脉血液沸腾。 自从这小可爱出现之后, 虽然银白色巨龙无法感觉到斐特列的身体情况, 但是能感觉到这封印对自己的压制力量似乎在逐步减弱。 银白色巨龙对于自身消亡这件事情本身是抱着随遇而安的念头的,但是……如果有希望活下去, 谁会选择去死啊! 所以说,史莱姆对于他来说简直是救命恩人了! 所谓的救命之恩, 当然是必须以身相许来报答的! 因此,对于其他想要染指史莱姆的……哪怕对方是史莱姆的力量提供者,他也会吃一大口柠檬! ※※※ 不过多亏有史莱姆的这插科打诨, 原本笼罩在斐特列和银白色巨龙之间的凝重氛围也消散了几分。 大概是他们突然有了共同的目标吧——管好你的人族/史莱姆! 银白色巨龙虽然看起来栩栩如生,但实际上他并没有拥有自己的肉体,只是存在于斐特列血脉之中的龙族的精神和执念。 是以,虽然他并没有亲眼见证那些发生的事情,可以通过龙族特有的「共享」技能了解清楚前因后果。 也就是说,他既可以说是另一个斐特列,又可以说是和斐特列本身有所区别。 所以他才能在清醒之后和斐特列五感相通,但是理智上又互相分离且因为龙族和人族的个体差异互相diss。 欧姆抱着史莱姆,看斐特列和银白色巨龙之间眉来眼去的好像在用他们不懂的方式交流,也不满了:「所以事情的来龙去脉到底是怎么回事?」 ※※※ 事情的起源要追溯到千年以前了。 那个时候人族并不兴旺,龙族也并不聚集在龙之谷中,穆拉大森林更只是一片普通的树林而已。 整片大陆是以龙族为尊,精灵、矮人、兽人、巫师(这是一种类人种族但并非人族)、恶魔、巫妖等种族的鼎盛时期。 但是人族的冒险精神和搞事精神从来没有停止过,在有一次大战中,人族的一个首领在硝烟未烬的战场上遭遇了一头重伤的巨龙。 「然后呢?」欧姆追问。 「他把巨龙杀了,」银白色巨龙语气平静,仿佛并不是在说自己种族的歷史,「因此他成为了这片大陆上第一个屠龙勇士。」 「那个人后来就是艾尔弗雷德王国的第一任国王。」斐特列补充道。 欧姆倒吸了一口冷气:「那,白水晶宝石……」 银白色巨龙:「你们人族的称唿是『白水晶宝石』,但是对我们龙族来说,那其实只是个器官。」 「器、器官?」欧姆疑惑着重复,突然脑海中灵光一闪,盯住了对方那又大又圆的眼珠子。 「看来你还不笨。」 「欧姆比你可聪明多了!」斐特列想也不想地反驳,欧姆怀里的史莱姆也跳起来冲着银白色巨龙比了个锤子的手势,但是银白色巨龙却趁机一尾巴将史莱姆给牢牢圈进怀里——哼,这次可不能再让他和别人亲近了! 第205页 虽然怀里没有软乎乎可以揉了,但是欧姆此时的心思已经不在这上面了:「这样说来,那白水晶宝石一开始也不是属于艾尔弗雷德王国。」 「正是如此!」银白色巨龙斩钉截铁,「所谓的屠龙勇士,不过是个捡漏的投机者罢了!龙族的一切都是宝,他吃龙肉、穿龙皮、将龙鳞打造成武器,」其实这些都还好,龙族一样的也会吃其他的生物,所以被吃也是能够接受的,让银白色巨龙不忿的是,「他们最后还想用龙族的眼睛偷生!」 ※※※ 欧姆:「偷生?」 斐特列:「你人语说的不好就不要生拉硬拽,」他吐槽了银白色巨龙后对欧姆解释道,「也不知道是谁传言的,龙族的眼睛可以让人获得长生,所以艾尔弗雷德一族一直珍藏这从那头巨龙身上得到的眼睛。」 欧姆蓦地想起以前学过的一个词——画龙点睛,不过现在不是掉书袋的时候:「那有用吗?」 「怎么可能有用?」银白色巨龙嗤之以鼻,「真以为谁都可以利用骄傲的龙族吗!」 斐特列也道:「他们将其中一直眼睛做了各种试验,都没有成功,所以剩下的另一只眼睛,他们就对外宣称是白水晶宝石,只是当做传家宝一样代代相传,关于这个传言更是消失在了过往的时间长河中,一直到三百年前。」 「三百年前?」 「对,三百年前发生了不少的事情,艾尔弗雷德王国的白水晶宝石被巨龙夺走,而马利克斯王国的第一个人龙混血儿诞生……实际上,海莱克尔王国那边也发生了和巨龙相关的事情。」这些在以前,斐特列可能只会当做是巧合,但是现在将所有的事情都分析掰开来,却发现所有的巧合背后也带着必然的因素。 「三百年前,龙之谷遭遇浩劫,几乎所有强大的龙族都撕开空间去了另一个位面,留下的相对于弱小的龙族在短短几年时间虚弱而死。对于龙族来说,是变相的灭族之灾,但是对于其他的种族来说,龙族的力量减弱,却意味着可以将龙族的力量转为己用。」 所以那个人龙混血儿才得以孕育并活下来,而那个时候,估计艾尔弗雷德王国当任王国也意识到了想要将那只龙的眼睛做什么,却被另一头龙给夺走了。 而现任艾尔弗雷德王国,想必也是清楚这件事情,但是他自己已经年老体衰无法奔波了,所以便以王位作为诱饵,让斐特列他们为他卖命。 ※※※ 不得不说,这个真相实在是让人有些难以接受。 欧姆还好,毕竟他对艾尔弗雷德家族来说只能算是个外人,但是斐特列……他好歹有一半的血脉艾尔弗雷德家族的,谁知道却反被自己的伯父利用,想必心里并不会好过。 不过让欧姆意外的是,斐特列的脸上并没有什么难以接受的表情,对上欧姆担心的眼神,他一手环住欧姆的腰,一手轻抚他的脸颊,额头相抵,气息如大海一般包围过来,阳刚而低沉的声线此刻低柔到了极点:「放心吧,我早就知道王位上的那位是个什么样的人了,这次的任务我更多的其实是想探究一些关于龙族以及我血脉的事情。」 毕竟这的体型变化并不太受他的控制,这种不能控制的感觉并不好,所以他才冒险一试。 现在看来,收穫比他想像中的要更多,虽然不知道这龙之谷里有什么神奇力量让他居然能和自己血脉中的「力量」对话,但是让对方甦醒过来,对他来说绝对是利大于弊的。 正这么想着,斐特列的身上就飘出来一抹幽灵般的存在——那正是银白色巨龙的缩小版模样:「我说,你们要卿卿我我能不能出去之后再说,这儿的力量就快要消失了,到时候可就没法子出去了。」 气氛正好被打断的斐特列:「闭嘴你这大蜥蜴!」 「什么?!别忘了现在你就是我我就是你!」 「再说一句我就不然欧姆把你的史莱姆放出来了!」斐特列威胁道。 被捏住软肋的银白色巨龙的雾气气得扭曲了一下:「你怎么能这么卑鄙!」他嗖地一下冲到欧姆面前:「你也不管管他!他这么讨嫌!」 他只注意到了斐特列在欧姆面前特别听话,却不知道欧姆看斐特列的时候自带滤镜两米八的欧姆,他完全没觉得斐特列哪里讨嫌了,纵然知道这巨龙应该也是属于斐特列的一部分,但他依然非常盲目地护短:「你也不能说斐特列卑鄙啊,他只是不希望你出去之后也由着性子来,毕竟你现在只是一个力量汇聚体,外面可是充满了危险的,他是为你好的!」 银白色巨龙目瞪口呆:人族,你睁眼说瞎话的本事要不要太强?啊,他忘记了他们才是一个被窝的! 银白色巨龙腹诽不断,却突然看到欧姆身上跳出一个指头大小的软乎乎史莱姆,蹭了一下他表达亲昵和安慰,只不过因为力量不足很快便消失了。 不过银白色巨龙也心满意足了,吃了一树酸柠檬的他立马就跟泡在蜂蜜罐子里一样一样的了,嗖地一下又钻进了斐特列的身体里。 欧姆看他们俩如同小孩子一般吵架:「何必每次都针尖对麦芒的,毕竟他也是你的一部分。」不知道是不是变小了的原因,感觉这巨龙也孩子心性了,所以欧姆也对他多了几分纵容。 斐特列别扭道:「我可不想有个多余的傢伙在我身体里,等我们出去了还是想想办法将他分离出去吧,不然会看到一些不该看的。」 第206页 「什么不该看的……」欧姆下意识地问了一句,抬头对上斐特列亮晶晶的眼神,后知后觉反应过来,瞬间耳朵红了个透。 斐特列的喉结动了动:哎呀,可爱,想…… 斐特列想到觉醒的龙族血脉,压制住了内心蠢蠢欲动的各种念头,只是克制着用右手挑起欧姆的下巴,俯身低头,温热的唇碰了欧姆的侧脸,轻柔的啮咬掠过他的耳珠,然后退开,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唇。 忍住、忍住,现在还有两个多余的傢伙在。 欧姆捂了捂自己的唇,皮肤似乎还留有斐特列的髮丝拂过他的鼻尖,撩得鼻尖微痒的感觉。 「我……」 「城主!欧姆大人!」欧姆才刚来得及开口,之前一直被隔离着的队伍其他成员就满脸焦急地赶了过来,「你们去哪儿了?方才地动了,你们没事吧?」 第107章 西幻第三十六天 在斐特列烧毁祭坛的那一刻, 他和欧姆进入了一个玄之又玄的世界, 那并非是一个真实存在的所在, 而是龙之谷的祭坛内部,是由千万年来每个龙族的离世之后残留在这世界上的剩余力量所形成的的特殊空间。 只有拥有龙族血脉且被承认的才能进入, 因此在外人的眼中,斐特列和欧姆就是在击败了黄金巨龙之后, 凭空消失了。 这可是不得了的大事,纵然因为方才发生了大战让他们觉得这个地方不怎么安全, 但是想到不知道去了哪儿的城主和欧姆大人,其他小队成员就根本无心离开这里。 而且……也没有任何的出口。 他们翻遍了每一块砖石瓦砾,每个人比之前战斗的时候都还要劳累,但是却依然没找到任何有关斐特列和欧姆消失的蛛丝马迹。 因为身处密室之中,不见天日, 所以他们并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 纵然有狐尼克和猞伦这种感知灵敏的兽人,但是因为有曾经操纵黄金雕像和浮雕的魔力残留, 他们也受到了影响, 分不清白天和黑夜。 就在朱克斯存着的食物都吃得干干净净, 众人已经下定决心破釜沉舟的时候,突然地面一阵摇晃! 众人又惊又喜——惊的是地动必然带来大危机, 但是喜的却是这样的话说不定这个密室就会被破坏,他们就能找到出去的道路了! 谁知道这地动山摇之中, 出现在他们面前的并不是死亡或者生的通道,而是失踪已久的斐特列和欧姆! 众人纷纷围了上去表达自己的关切,但是在走近了看时却发现欧姆大人还是那个欧姆大人, 但是抱着欧姆大人的那个大高个儿……是谁呀? 还是骑士队队长要更有脑子一些,见那熟悉的浅金色头髮以及冷傲睥睨的眼神,一个激灵,立马单膝跪下行了个骑士礼:「城主大人!您平安无事实在是太好了!」他身后的那些互相搀扶着的骑士虽然没有及时认出来,但是见队长这样做了,也都下意识跟着行礼。 其后才是獠牙佣兵团的几位,只不过身为兽人敏锐的直觉,他们能察觉现在的斐特列比以往要强大且危险了不止一个等级,因此全都眼观鼻鼻观心,大气也不敢出——除了对强者的敬畏外,他们可是记得在对方刚出现的时候,好像正在做少儿不宜的事情……嘶,他们不会被灭口吧? ※※※ 斐特列是很想将这些下属们统统按在地上摩擦摩擦,但是他看了一下四周已经开始掉落砖石的墙壁,还是打算先离开再说。 「虽然祭坛已经毁掉了,但是还好那些龙有点脑子,没有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斐特列吐槽起来那是毫不留情,不过手上的动作也不停。 随着白色火焰形成的巨龙冲击,原本坚不可摧毫无缝隙的密室直接被穿出了一个大洞,隐约有外面带着泥土和草木芬芳的空气流通进来。 「大家抓紧时间先出去吧,这儿大概还有十来分钟就要塌了。」欧姆接收dy的预警,连忙催促。 其实不用他说,其他人也早就想出去了,只不过估计到斐特列的身份,都不敢做第一个跑路的。 斐特列现在共享了银白色巨龙的记忆,相当于也共享了千百年来龙族的大部分记忆,本身他的性子就被龙族血脉影响比较自我,现在更是除了欧姆以外谁也不看在眼里,放在心上,见其他人还犹犹豫豫的,啧了一声,也不多劝阻,直接打横抱起欧姆,如同离弦之箭一般沖了出去。 其他人见斐特列离开,也不敢再耽误,都快速而有序地跟了上去。 「我说……」欧姆刚一张嘴,就被风呛了一口,斐特列见状立马将欧姆的脑袋也按在自己硬邦邦的胸口,这还不够,还一点儿也不怕浪费地做了个护盾,直接把欧姆和外界的风给阻隔了。 见他这么细心,欧姆将那句「能不能不要公主抱」也给咽下去了——哎,算了,他开心就好。 ※※※ 拜斐特列的速度所赐,他们并没有花费多长时间就出来了,欧姆也有心理准备,当他们离开那儿后,可能会出现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只是他没有想到,这个地方不仅不陌生,而且还有熟人在? 欧姆惊讶,殊不知对方比他更惊讶,尤其是菲奥娜,她一眨不眨地看着欧姆,惊讶地说不出话来——本来她以为按照欧姆和斐特列那么弱小,估计是撑不到最后的,怎么现在对方比他们看起来还要光鲜亮丽? 第207页 一个恍神,她就没有注意到身边的危机,一条剧毒森蚺悄无声息地张开了大嘴,魔法生物特有的毒腺也从獠牙上蓄势待发! 等菲奥娜意识到危机反应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直觉自己已经躲不过这次咬杀,菲奥娜已经能嗅到剧毒森蚺大嘴里的腥气,她当机立断,咬牙挥剑准备提前将自己的胳膊砍下来——比起损失一条胳膊,等到剧毒森蚺咬住后毒液飞快窜到全身丢掉整条小命,哪个更划算,谁都知道该怎么选。 关键时刻,一个黑色的圆熘熘影子从眼前飞过,嗖地一下子飞进了剧毒森蚺大张的嘴巴里,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刚才对这次狩猎势在必得的剧毒森蚺那冰凌的瞳孔勐地缩,像是中了石化咒一般,直挺挺地倒在了地上,连那猩红的舌头被地面上的石头划破了也没有丝毫反应。 「看来效果不错。」欧姆很满意的拍拍手,自从上次在罗尔伯爵那儿差点失手之后,欧姆就潜心钻研了麻醉药的效果,这次身上也带了不少 ,这剧毒森蚺还是第一个试验的。 「毋庸置疑,」斐特列阳刚而低沉的声线此刻低柔到了极点,带着令人窒息的性感,「你是最棒的。」 欧姆愣在当场,脑袋仿佛冒着蒸汽——斐特列这傢伙,最近都不装小白兔了,这反撩的技能是蹭蹭蹭往上涨啊! 只不过现在并不是你侬我侬的时候,因此欧姆眼神闪了闪,连忙将注意力转移到菲奥娜他们那边,他不仅看到了菲奥娜凌乱的髮型以及破碎的衣物,还有那边正一脸茫然的其他人……这人数,可是比当初出发的时候要少了很多呀…… 不过,最重要的是,那边战况激烈的人中,还有查尔斯伯爵和他的属下们。 「这是怎么回事?」他们怎么凑到一块儿了? 「我们运气比较好,直接抵达终点,」斐特列压低声音在欧姆身边说道,他想应该是自己体内的龙族血脉让他们走了「捷径」,只不过他们和那银白色巨龙之间耽误了不少时间,所以等他们出来的时候,正好遇到过五关斩六将赶来的查尔斯他们,「看他们的样子,估计是折损了不少。」 岂止是折损了不少,现在还没看到另外两拨队伍,也不知道是速度慢了还是直接在来的途中全军覆没了……无论是哪一种可能性,情况都估计不会很好。 欧姆心中唏嘘,斐特列却是不为所动,既然敢进来龙之谷,自然是要做好死亡的准备的,当然……也要做好失败的准备。 ※※※ 菲奥娜刚刚和死神擦肩而过,本来就心有余悸,转头一看救她的居然是欧姆,原本就对他有几分不可言说的心思的她更是对欧姆好感倍增。 只不过想起之前他们所处的危险环境,菲奥娜心里一紧:「快过来,这儿危险……」 她一边说着,一边就要来拉欧姆的手——在她的眼中,没什么武力的欧姆正是需要保护的对象,虽然不知道斐特列去哪儿了,但这正是她表现的时候! 谁知道手刚伸出去,还没有碰到欧姆的衣角呢,就「啪」的一声被打开,若不是她预感到危险性及时缩了回来,手腕怕是会折断! 饶是如此,菲奥娜也被对方外放的气势伤到了一点,她嘶了一声,捂住红肿的手背,怒目瞪向罪魁祸首,谁知却望见了一个陌生人。 不,也不能说是陌生,这发色、这熟悉的面部轮廓,还有对她戒备和嫌弃的眼神…… 「斐、斐特列……?!」菲奥娜结结巴巴地说出自己内心的猜测。 他们分开不见的时间应该是只是不到一天,而不是好几年吧? 怎么、怎么外貌变化这么大? 斐特列却并不搭理她,只是用冷冰冰的眼神警告她不要靠近欧姆。 「斐特列?」查尔斯伯爵本来正在环顾四周,此刻听到菲奥娜的话,也忍不住将目光投注过来。 他其实早就注意到这个浅金色长髮的青年,之前也听到狐尼克他们喊「城主」,但是因为他并没有将斐特列以及他的队伍看在眼里,所以只是以为斐特列和这个俊朗青年并不是一个人。 毕竟,他在出发前瞄过一眼,斐特列不是个瘦瘦小小的少年吗? 「你们为什么聚集在这里?」欧姆记得当时他们不是开闢的不同的通道的吗?难道所有的通道都是一个目的地?不对,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应该更早就遇到菲奥娜他们吧? 听到欧姆的话,菲奥娜也顾不得思考斐特列形象大变的问题了,她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要聊的话以后再说吧,我们先跑吧,不然待会儿龙就会追过来了!」 欧姆:「龙?那儿来的龙?」 如dy的地图没出错的话,他们现在所处的,应该是原本出发去龙之谷的起点……换言之,他们现在是在穆拉大森林里吧? 见欧姆这样,菲奥娜也后知后觉地发现周围的环境的变化,她明明记得,前一刻他们还在惊涛骇浪的大海孤岛上的悬崖峭壁,和那些源源不断的飞龙对抗,眨眼之间他们就身处繁茂的森林之中,遇到的也是森蚺的偷袭,那些个飞龙……居然消失得无影无踪? 不,不是飞龙消失得无影无踪,而是这儿已经不是龙之谷了…… 「我们怎么出来到穆拉大森林了?」菲奥娜失声问道。 而这个时候,查尔斯伯爵已经走了过来,他朝着斐特列傲慢地抬了抬下巴:「这一切都和你有关吧?」 第208页 斐特列已经是成年人的体型,比查尔斯伯爵还要高那么一丢丢,尤其是衣着依然光鲜亮丽的他比纵使努力维持风度却难掩狼狈和疲惫的查尔斯伯爵表现得更加目空一切:「是又如何?」 查尔斯伯爵面色一沉:「那么这么说来,白水晶宝石也是在你手上了?」 不等斐特列回答,他就将他那还沾着鲜血的剑尖直对斐特列:「给你一次机会,乖乖交出来,否则别怪我的手中长剑不客气。」 第108章 西幻第三十七天 查尔斯伯爵的判断并非是没有道理。 他们现在都被排斥出了龙之谷, 而他和菲奥娜都互相防备着, 谁都没有走到终点, 除了他们以外,在场的第三方势力便是完成了任务的。 可是……国王可没有在羊皮卷上写不能从别人手上抢过来。 查尔斯伯爵完美的继承了大公他目下无尘的性格, 再加上他暴虐的性子,基本上是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 因此他毫不怀疑自己在斐特列面前的绝对优势,他毫不掩饰自己的强硬和霸道, 直接用命令的语气吩咐对方上交。 他自认为,给斐特列留一条小命已经是他对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极大的仁慈了。 却不想,这都只是他的一厢情愿而已。 在他记忆中那个软弱得谁都可以捏一把的同父异母的弟弟早就不是当初的吴下阿蒙,或者说,对方本来也是个霸权且自我的性子, 只不过因为以往武力值不够,所以不得不伪装起来以无害的面貌示人。 却并不代表他真的就是个软柿子。 因此在查尔斯伯爵以为斐特列会战战兢兢地交出白水晶宝石的时候, 斐特列直接乜斜了他一眼, 半点也不带搭理, 只低头对欧姆温声道:「老实说我有点饿了,我们早点赶回去, 还能赶得上晚餐的时间。」 欧姆也顺着他:「好啊,你想吃什么?」 斐特列:「不用你做了, 你也很累了,汉莱克的手艺虽然比不上你,却也有七八分……就他……」话还没有说完, 他反手一抽,直接握住了锋利的长剑:「查尔斯,背后偷袭可不是君子所为。」 查尔斯本来就因为斐特列的无视而暴虐,此刻见斐特列居然赤手空拳握住了他的宝剑,面色狰狞道:「君子?那是什么?我说了让你交出白水晶宝石!否则别怪我对你的小情儿不客气!」 查尔斯还没有从斐特列手里得到自己想要的,因此他只能先从对方的软肋着手。 殊不知,他这打算比直接对斐特列下手还要让他暴怒,他没有掩饰自己的实力,酷寒的冰雪从他与剑刃相触的地方迅速蔓延,眨眼之间就将查尔斯伯爵变成了一个活体冰雕:「既然你脑子不清醒了,那就让你冷静冷静。」 龙族血脉的激活,让他完全可以将祖辈冰雪暴风龙的力量使用得得心应手。 斐特列的这一干脆利落的杀招让查尔斯伯爵那边的几个属下纷纷惊愣僵直在原地,虽然他们手里都握着武器,却没有一个敢冲上来。 查尔斯伯爵不仅仅是他们的领队,更是他们之中的最强者,偏偏连他都被斐特列给一招制服,他们都不想白白送死。 斐特列对他们几个的「识相」很满意,于是他将冰凉凉的眼神转向了另一支队伍。 菲奥娜早在斐特列出手的时候就被震惊了,此刻被那双不带温度的眸子注视着,她觉得自己身体里的血液似乎也要被冻僵了,慌忙道:「等、等一下,我和他不是一路的!我出发之前也说过,我也不是冲着王位去的!」 不能怪她怂,实在是在她经歷了巨大蠕虫、魔化植物、变异魔兽以及最后成群结队的飞龙之后,已经身心俱疲,实在是没有力气再互相残杀了。 菲奥娜苦笑了一下,她对那王位的追求没有那么强烈,再加上有查尔斯的情况在先,她自然是不会没眼色地再表示自己对白水晶宝石的觊觎,因此嘆了口气道:「我退出竞争,没想到最后的赢家是你,恭喜了,斐特列。」她身后仅存的那几个同伴也聚拢到她身边,生怕斐特列不依不饶对她不利。 欧姆见一群姑娘视死如归的样子,忍不住笑道:「放心吧,斐特列不是那等残忍弒杀之人的。」 姑娘们用怀疑的目光看向欧姆。 欧姆哭笑不得地看向斐特列,斐特列低头:「你说不杀就不杀。」 欧姆:「看吧,我就说斐特列很讲道理的。」 姑娘们:我信你个鬼,你们一对狗男男坏得很。 菲奥娜倒是颇为羡慕斐特列和欧姆之间的感情,她看向自己的属下:「放心吧,有欧姆担保,斐特列他是不会动手的,」她说完又转头对斐特列和欧姆:「既然这里没有我的事情了,那我也不在这儿浪费时间了,我先回去找一下罗尔那个蠢傢伙去哪儿浪了……之前还说他怎么错过了这次竞争,现在看来,或许他的选择才是正确的。那个蠢弟弟没来,至少不用折损在龙之谷里。」 勐然间听到罗尔伯爵的名字,欧姆脸上的表情变了一下——他差点就忘记了穆拉城还软禁这一个伯爵,不过菲奥娜此时正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之中,错过了欧姆的神色变化。 她嘆了口气,定定地看向欧姆:「之前的救命之恩,我也不说更多的感激之语了,往后有需要我的地方,尽管提。」 斐特列反应贼快,如临大敌:「有我在,欧姆不会有需要你的时候的。」 第209页 菲奥娜愣了一下,然后无奈道:「你说的也对,或许下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要称唿你为『陛下』了。」 ※※※ 「所以,城主,最后是我们拿到了白水晶宝石吗?」 斐特列和欧姆离开穆拉大森林之后,并没有去觐见陛下,而是直接回到了穆拉城。 对于安德鲁来说,斐特列和欧姆他们已经离开了大半个月,而且他早就对斐特列的生理变化有所了解,因此见到长大了长开了的斐特列,只是在最初的时候愣了一瞬,便很好地接受了现状。 反正只要城主还是城主就行了。 至于别人假冒伪装这个,安德鲁完全没有往这边想——毕竟欧姆看上去随和,可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够和他亲密无间的。 因此在接受了他们一行人在龙之谷经歷了歷练成长了之后,安德鲁就关心他们此行的重要目的了。 斐特列却是摇头:「并没有白水晶宝石。」先不说他们是的确没有在那一大堆龙族的宝藏中没看到什么白水晶宝石;就算是有,在得知白水晶宝石就是龙族的眼球之后,他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将其拿给艾尔弗雷德国王。 欧姆想,当初那颗被带走的白水晶宝石,可能早就因为力量的消亡最后尘归尘土归土了。 「是吗,这可就有点糟糕了,你们,不该这个时候回来啊!」安德鲁有些焦急,嘆气连连。 「此话怎讲?」 「城主,欧姆,你们有所不知,如今大公已经攻陷了首都,现在又集结了大批军队,气势汹汹朝着穆拉城攻过来了!」 ※※※ 大公之所以在占领了首都之后还要攻打偏远的穆拉城,罪魁祸首就是那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国王。 国王其实当初并没有道病入膏肓的时候,但为了让侄子们尽可能多地参与进来,所以在往外传的时候加重夸张了两分。 他这样做其实是为了削弱大部分大公的血脉,却没想到,侄子当真了之后,大公也当真了。 关于造反这件事,大公其实已经谋划了十几二十年,他原本以为暗中除掉国王的儿子女儿,再暗中让国王早早衰弱而死,那么那个位置就非自己莫属了,却没想到国王也不是个老实的!宁愿越过他在自己的儿子之中挑选! 这可让大公气炸了! 敢阻碍他登基的,就算是亲生儿子也要死! 更何况他最不缺的就是儿子了! 所以他故意让国王「想起」了白水晶宝石的传说,并且暗中让人怂恿勾起了国王对其的渴望。 不过,和国王当做救命稻草一般的相信完全不同,关于白水晶宝石的传说,大公是半个字也不信的,他觉得那不过就是白日做梦而已。 他不过是藉此让死士们将他那几个最有竞争力的儿女们全都消灭在龙之谷罢了。 同时还能够在自己那几个有竞争力的儿女们不在的情况下,夺取王位,木已成舟。 为了混入死士,他才会让小儿子带队进入龙之谷。 却没想到,他一向不放在心上的软弱儿子斐特列居然也有那个野心参加屠龙任务——不过那个时候大公并没有多在意斐特列,对他来说不过是多一个必死的儿子罢了。 ※※※ 正如斐特列和其他的兄弟姐妹没多少血缘亲情一样,当今的国王陛下和大公其实也没多少兄弟情谊,更何况对刚愎自用的大公来说,他并不认为自己比国王逊色到哪里,因此他心中一直认为是对方抢走了本应该属于他的王位。 他其实并不在意屠龙队伍能不能找到白水晶宝石,甚至他派给小儿子的那支屠龙队伍,其实全都是暗中培养的死士。 他就没打算让让那些个子女们活着从龙之谷出来。 因为对死士的自信,大公在斐特列他们前脚进入龙之谷之后,后脚就让自己多年的计划开始实施收拢,首当其冲的,就是那充满着纸醉金迷的首都——谁能够想到呢?作为国王脚下的土地,反而因为聚集了大量只知道享乐的贵族们,反而最先被攻陷。 其中固然有大公就身在首都的原因,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贵族们平时多生活在温室之中,因此面对大公的铁血镇压,大部分都像是被雨淋湿了的鹌鹑一样瑟瑟发抖,毫无抵抗之力。 但并不是所有的贵族都是软如无能的,其中有一批保皇党,是坚持力挺现任国王的。 可惜坚定的信念抵不过冰冷的武器的,所以保皇党们只能带着国王逃出首都。 他们能去哪儿呢? 这个时候,为了保护老国王而不停奔波的导致已经好几天没有好好吃一顿的教皇蓦地想起平日里常吃的美味佳肴,一下子就联想起来远在穆拉城的神官。 神官们:求求教皇大人不要在这个时候想起我们啊! 虽然平日里神官们和欧姆关系很好,但是此刻欧姆不在,而下命令的又是他们最顶头的上司教皇大人,因此他们没什么拒绝的资格,唯一的选择就是接纳他们到穆拉城来。 而安德鲁是在老国王和教皇一行人都到了穆拉城下了,因为老国王不愿意悄无声息地进城,他才知道这个消息。 这个时候,他气得鬍子抖也没用了。 「所以……我们这是无妄之灾了?」听罢安德鲁说的来龙去脉,斐特列连连冷笑。 他招谁惹谁了?不就是想和欧姆好好过日子吗?怎么一个二个的都不消停,硬是要来找死? 第210页 第109章 西幻第三十八天 「大公——!艾尔弗雷德大公——!」 一个艾尔弗雷德大公私人卫队的上尉向他跑来, 他不由得皱了皱眉头转过身来。 「什么事儿?」 「我们的先行军遭到埋伏!情报刚刚传来, 我们要派兵增援吗?」 「谁在埋伏?怎么回事?为什么不报告详细的情况?」 「详细的情况还不知道, 那边送来的情况既短又混乱不清,我们只能等待下次的报告。」 「把所有能作战的飞马全都集中起来, 把附近的传讯兵也都召集过来,随时向我报告先行军战局的发展情况, 我们要以最快的速度飞到穆拉城去,去继续监视!」 他举手示意, 底下的士兵们纷纷动作起来,不一会儿,就有几百匹飞马带着骑兵飞了起来,往穆拉城赶去。 「斐特列这小子,我还真是小看了他!」他冲着自己的心腹说, 「不过他做出这样的举动,难不成他真的得到了白水晶宝石, 所以觉得投靠了那老傢伙就能顺理成章继承王位?哈!」 心腹皱了皱眉:「您说, 那白水晶宝石, 真的有那么神奇的魔力吗?」当初屠龙任务这个事情就是心腹和艾尔弗雷德大公商量的,因此他对前因后果非常清楚。 和艾尔弗雷德大公这个管生不管养的父亲不一样, 作为心腹,他反而对艾尔弗雷德大公的那些子女了解得十分清楚。在他的记忆力, 斐特列伯爵就是个胆小软弱的性子,纵然后来得知他从一介领主发展成为城主,但因为穆拉城距离太远, 而且他很了解安德鲁的才能,没有实地考察过的他一直以为是太多人口口相传后夸大了。 故而,对于这次斐特列伯爵居然敢直面和自己的父亲打擂台,心腹推己及人,便觉得是因为白水晶宝石带来的诱惑太大。 艾尔弗雷德大公那浓密兇悍的眉毛一动:「你也相信那种子虚乌有的传言?」 「可是……」 「好了好了,」他不耐烦地挥挥手,「无非是翅膀硬了想要和我对抗罢了,斐特列一向是个耳根子软的性子。他如果真的有白水晶宝石的话,那么我们就攻下穆拉城,到时候还不是在我手里?」 心腹一想,似乎也是这个理,他记得穆拉城是少有的各种族都聚集的城市,平日里看起来人来人往或许热闹,但是真的出了事情,那几乎是没什么战斗力的。 毕竟,种族不同,谁会为了其他种族出力? ※※※ 「尽可能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迅速穿过空中防线!」斐特列像紧跟在他后边的大军下达着进攻的命令,「不要再次浪费时间同敌人兜圈子、要火速消灭敌人的飞马群、然后直捣黄龙!敌人肯定在后面有大批的重甲骑士军队,我们要在他们到达城池的防线之前就将他们摧毁掉!」 命令下达完毕,穆拉城的飞马军团都朝着敌人的空中防线直冲过去,战斗眨眼的时间就开始了,双方交上了火。 开战不长时间,穆拉城这边的飞马军团就有了压倒性的优势——纵然艾尔弗雷德大公的空中部队也是数量众多,甚至是穆拉城的好几倍,但是穆拉城这边的飞马都是训练有素的军马,远非艾尔弗雷德大公那边临时拼凑的空壳子可比。 艾尔弗雷德大公那边的飞马们,百分之七十都是从各个贵族那儿搜刮来的普通飞马,它们平时生活得优哉游哉,最大的运动量就是用来拉栽那些贵妇人,根本就没有更重的活儿。因此一旦稍微遇险,那就完全没办法应对,能够不自乱阵脚就万幸了,更谈不上准确性和杀伤力。 毕竟,飞马也是怕死的。 双方的空战持续了几分钟后,战局已经渐渐明朗,斐特列的大军冲破了这道空中防线,纵然他们这边也有飞马和骑兵手上,但是艾尔弗雷德大公的飞马军团被彻底地消灭了。 斐特列眼神灼灼,指挥着大军重新编好队形直扑敌人后方。 除了空中的激战,地面的战斗也丝毫不弱,甚至更加激烈。 ※※※ 斐特列的大军终于突破了艾尔弗雷德大公重甲骑兵的封锁,成功地将他们阻拦在穆拉城的领地之外,那些坐在飞马上的骑兵们如同利箭一般向四面八方冲去,因为占据着空中优势,艾尔弗雷德大公的地面部队只能被动挨打。 矮人们没有身高的优势,但是他们却依然悍勇,一把把闪光的刀剑利斧在他们手中挥舞着,同那些艾尔弗雷德大公不知从哪儿召唤出来的小怪兽们拼得你死我活,怪兽们被砍死的惨叫声和矮人们愤怒的咆哮声混成一片。 虽然双方的伤亡人数都在增加,但是斐特列能感到他的大军占据着明显的优势,因为随着日光的推移,他们正在越来越多地摧毁敌人的防御设施和武装力量,按照这个进度,在天黑之前,这场战斗就会接近尾声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艾尔弗雷德大公暴跳如雷,「为什么对方的军队这种有那么多的兽人、矮人、哥布林……甚至连精灵也在其中!他们为什么要帮着穆拉城抵抗!」 心腹此时也灰头土脸的,看着暴躁的艾尔弗雷德大公,思考了一下,还是实话说了:「是我们疏忽大意了,错估了斐特列伯爵的实力,再加上长途跋涉,没有带上足够的兵力。」 「什么足够的兵力!」艾尔弗雷德大公愤怒地打断了他的话,「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穆拉城,难不成还要举国之力来攻打吗!」 第211页 听罢艾尔弗雷德大公的话,心腹只能将原本想说的话全部吞回肚里——人数多少其实并不是重要原因,因为他们这边本来的兵力也不少,就算穆拉城那边有其他的种族凑数,也不过将将持平罢了。最重要的隐私,是他发现敌方士兵们身上都带着一个袋子,袋子里面有一些奇奇怪怪的丸子,他们有的受伤了就赶紧掏出来吃下去,然后就又能够去战场厮杀了。 心腹从来没见过如此灵丹妙药,这种治癒的药剂起码得是高级药剂师才能做得出来,可是高级药剂师本来就稀少,又怎么能提供给成千上万的普通士兵使用? 「阿嚏——」欧姆冷不防打了个喷嚏,一旁的金吉拉立马关心道:「欧姆大人,是不是累了?你先歇着吧,这些伤员交给我们就可以了。」 「不用,我没问题,」欧姆查看了一下伤势,狰狞的伤口看上去触目惊心,「还好金疮药丸吃得及时,昏过去主要是失血过多,也没有伤到骨头和主要的大动脉,做个清理然后安排个小手术,再让法师治癒一下就可以养伤了。」 一旁的神官连记录,然后安排一旁的后勤医疗兵准备手术的相关器械,同时随着欧姆走到下一个伤兵的身边时,又一个新的神官带着羊皮纸和羽毛笔严阵以待。 教皇急匆匆来到这儿的时候,看到的便是这样一副乱中有序,且本应该是自己下属的神官们完全听从欧姆指挥的样子。 他的脸色并不好看,尤其是在得知欧姆一开始只是个平民出身的厨子,因为得到了斐特列的青睐之后才平步青云,当上了穆拉城的财政大臣之后,不知是处于妒忌还是其他什么的心思,他忍不住道:「既然阁下对各种伤势治疗说得头头是道,为何还和这些平民混在一起,不为国王陛下分忧?」 欧姆完全不理这个糟老头子:「我只能救受伤的好还能活得下去的,其他的请恕我无能为力。毕竟连教皇大人这样的神力都无法解决的,我也不敢班门弄斧。」 教皇:「你!」 他愤愤地看着欧姆,打算再说些什么,却被其他的医疗人员和伤兵全部怒目而视,就连那几个神官的眼神之中都透露出几分「求求你不要无理取闹」的意味来——毕竟因为将教皇和老国王接到穆拉城来,已经触怒了城主和欧姆大人,比起现在教皇的看重,他们还是觉得在穆拉城的生活更加重要啊。 没想到居然被「背叛」,教皇气得鬍子都在发抖了,正要有所举动,突然背后一个大力撞击过来,饶是他及时反应,也忍不住一个踉跄,不过还没等到他开口训斥,那个神色仓皇的神官就急急忙忙道:「不好了教皇陛下,国王陛下……他去了!」 话音未落,欧姆那边也接到dy第一时间传递迴来的消息:「斐特列活捉了艾尔弗雷德大公!」 欧姆喜形于色:「是吗!我们胜利了?」 「什么胜利了?」 听到金吉拉的询问,欧姆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太高兴居然说出了声。他抿了抿嘴,也不多做解释:「刚才我得到了第一时间的战报,我们打败了敌军,我们胜利了!」 众人不疑有他,在愣怔过后,全都欢唿起来,连刚才还在忍痛呻·吟的伤兵们也忍不住发出了兴奋的低吼。 教皇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不敢相信他们完全忽视了国王去世的消息,完全沉浸在欢乐的海洋之中。他试图张开嘴用属于教皇的威压教训一下他们,谁知还没来得及动用力量,一股铺天盖地的气势突如其来,让毫无防备的他站立不稳,「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他勉强抬起头,看向天空,在夕阳血红色的余晖之下,他仿佛看到了一头银白色的巨龙从天而降,让他又惊又骇,瞪大了有些浑浊的眼睛。他不敢置信地揉了揉眼睛,再去看时,却是斐特列伯爵骑着银白色的巨龙已经落地。 等、等等!这是巨龙!? ※※※ 银白色的巨龙不仅给艾尔弗雷德大公的军队在熬成了极大的心理恐吓,导致战役比斐特列所预算的时间要更快结束,同时因为巨龙的出现,让原本颇有微词的教皇一脉的保皇党哑口无言,不敢比比。 虽然他们是推崇艾尔弗雷德家族的纯血,但是在绝对强大的实力之下,一切都是虚弱无力的。 如果他们的国王能驯服巨龙的话,那么他们艾尔弗雷德王国绝对能一跃成为三个人类帝国中最强大地位最高的那个! 一头巨龙,那完全是横扫千军的存在啊! 因此,在欧姆和斐特列不知道的时候,原本的保皇党一下子就成了斐特列继位的拥簇者。而其他贵族们因为斐特列解决了曾经给他们带去磨难和屈辱的艾尔弗雷德大公,对于他的继位也是报以十二万分的善意的。 更不用说他们早已经被欧姆腿粗的一系列的美容养颜的各种食物,再加上精油、香薰、再加上效果槓槓的美容护肤品等等给俘获了——他们贵族不缺钱不缺时间,追求的就是极致的享受和美美美啊! 虽然听起来有些夸张和儿戏,但是斐特列坐上那个位置的时候,还真没有多少来反对的。 没有继承权且不事生产的贵族们只管个人门前雪,有继承权的其他人则是一看斐特列身边的银白色巨龙就打消了对抗的念头。 以致于斐特列在当上国王的当天就是宣告天下等待他成年之日就要和欧姆结婚这件事,居然也没有人反对,甚至还有不少人心中窃喜——两个男人在一起,那是铁定没有后代的啊!这样的话,那以后坐上王位的下一任国王,说不定就还是他们的儿子呢? 第212页 于是他们内心都默默祈祷——结婚好啊结婚妙,斐特列国王陛下一定要和欧姆皇后恩恩爱爱一辈子啊! 第110章 怪力乱神第一天 这一次欧姆和斐特列在一起的时间更长。 第一个世界是二十年左右, 因为作为白狮和狞猫的寿命就那么多;第二个世界作为普通人类, 最后也活了六十多年;而第三个世界, 斐特列原本是普通人类,但却因为觉醒了龙族的血脉, 所以他的寿命也延长到普通人类的好几倍。 一般的龙族活个上千年是没问题的,但是因为斐特列毕竟还是混血, 所以能活几百岁已经是很不错了。 而作为他的伴侣,欧姆自然也是共享了斐特列的寿命长度。 不过一直到和斐特列在那个世界完全在一起之后, 欧姆才发现自己为什么那么容易肚子饿,胃口也跟黑洞似的——那完全是因为自己在用另一个方式给斐特列提供能量啊! dy的话来说,因为经歷过两个世界之后,斐特列的人物数据中已经彻底融合了欧姆的人物数据,而因为他们的特殊关系, 达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条件。 当欧姆在进入这个世界后, 斐特列身体里那属于史莱姆的天赋技能中的活化的部分就开始「甦醒」, 活跃了斐特列体内沉睡的稀薄的龙族血脉。 具体的表现就是那头沉睡的银白色巨龙怀里出现了一个mini的水蓝色史莱姆。 银白色巨龙依靠着史莱姆的天赋技能活化和治癒填补他这么多年以来力量和精力的流失, 而史莱姆的来源——欧姆,为了满足龙族的需求, 就必须从另一方面来摄取能量。 可是他不擅长武技又不擅长法术,只能用最原始的食慾来填补力量。 好在他一手制作美食的本事还在, 再加上他对药材医术的精通,很快掌握了这个世界那些普通植物以及魔植的效用,才让他只是变成了一个大胃王, 而不是因为「饿死」而在这个世界体验失败。 后期的斐特列也发现了这个问题,所以他只在王位上呆了十几年,便急匆匆将版图扩张了三倍有余的艾尔弗雷德王国丢给继任者后,带着欧姆回到了龙之谷。 虽然到目前为止他并没有发现好胃口对欧姆有什么不良影响,但是斐特列承受不住一丝不好的可能性。 至于继承人……呵,没有用战争扩张而是选择美食、农业和经济和平演变,留给下一任国王不是一个百废待兴而是个欣欣向荣的国家,他自认为自己完全是仁至义尽了的。 至于艾尔弗雷德王国各个种族混居,已经不再是一个纯粹的人类帝国,取得艾尔弗雷德王国公民的其他种族数量起码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三十,会不会在后期发展中出现什么问题……身为人龙混血的斐特列陛下表示——这就不是他应该考虑的了。 龙之谷虽然强大的巨龙都已经去了另一个空间,但是作为整片大陆中最适合龙族生存的地方,斐特列和银白色巨龙都生活得如鱼得水。 而有了龙之谷的「供应」,欧姆的食量也没有原先那么夸张,不过不知道是不是继承了龙族的「铁胃」,哪怕是食量小了,他也是什么都能吃,中毒消化不良什么的,完全不存在的! 于是龙之谷的那些魔植和魔兽遭了殃,欧姆不仅开发了魔植魔兽的一百零八式吃法,并且还利用它们体内的力量属性,兼併药理学的相生相剋、温平凉热等特性,生生地将它们做成了不仅好吃而且还能够提升食用者力量的「药膳」。 魔植and魔兽:呜呜呜这个人类是恶魔吧,好吃得它们都想吃自己了。 不过也因为欧姆的这种投餵方式,让斐特列的实力飞涨,直到他一个混血儿,成为了不逊色纯血种巨龙的存在。 这并不代表他就可以在这个世界天下无敌了,事实上,达到这个境界之后,他就必须和这世界那些力量强大的巨龙一样,突破到另一个空间去。 欧姆以为自己会去到另一个世界,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却是回到了再次回到了和系统共处的那个虚拟空间。 ※※※ 寂静的空间里,除了他一只圆熘熘的史莱姆,没有其他的身影。 所以,他就这么死了? 「否,是因为宿主在上一个世界的体验已经圆满完成。dy平板无波的声音响起。 欧姆在后期很少dy交流了,因为有实力强大的斐特列的保护,欧姆基本上不需dy再辅助什么dy更多的是作为一个记录者的角色,现在勐地一听到电子音,欧姆还有点怀念。 但是怀念也不能抵消他突然和斐特列分别的不满:「不是死亡才是结束吗?那斐特列怎么样了?」如果斐特列到了另一个空间发现自己不在了,暴躁起来怎么办? lady:「自宿主脱离体验世界时,所有人物定格时间,体验世界立即存档。」 换言之,斐特列他…… dy,你不是说斐特列和我绑定了的吗?那我离开一个世界的时候,他不能和我一起离开吗?」没等欧姆感伤,他的话已经先于脑子说出口了。 第一个世界结束后他虽然遗憾但是却只是将阿图姆当做那个世界特有的npc,失落后并不觉得会再次相遇;第二个世界结束后他是满心期待在新世界和涂宗冶再次相遇,因此马不停蹄地就进入了新世界。而现在三个世界过去,欧姆已经正视并且坚定了自己内心。 第213页 满打满算,他在上一个世界生活了三百多年,虽然后来两百多年他和斐特列都在龙之谷定居,但并不是宅在龙之谷从不出门,事实上,不仅其他的两大人类王国,像是精灵王国、矮人王国、兽人王国等等,他们也都去见识过——当然,是伪装身份后。 这么长时间的相互陪伴,形影不离,冷不丁一下子又变成了孤家寡人,欧姆第一次感觉到了深深的寂寥,同时对斐特列的渴望也越发强烈。 他已经不再满足只在体验世界才能和对方相见相识相守,他更想在离开体验世界之后,也能和对方相互陪伴。 纵然,到时候对方无法离开这个体验项目,他也可以一直生活在这里面——毕竟,在现在的星际时代,在全息网络中生活和工作已经是常态。 lady:「他已经离开了。」 欧姆眼睛一亮:「离开?他也可以离开吗?所以他其实也是可以脱离体验世界的吗!」 lady一下子卡壳了:「……」啊,失策。宿主你变坏了!当初那个单纯可爱的史莱姆呢?你居然套路系统了! 不过这些吐槽的dy是不会对欧姆说的,一来是她要在宿主面前维持形象,二来则是她也没办法提供辅助以外的交流或者资料。因此在面对欧姆期待的眼神(虽然史莱姆没有特定的五官,但这并不是重点)dy的电子音滋啦了一下,正在思考该怎么回答或者说直接沉默以对的时候,突然接到了上司下达的紧急指令。 于是,欧姆以dy会回答「权限不足」或者沉默以对的时候,居然听到dy正面的回答:「宿主完成下一个体验世界,并且得到满分后,可以连结宿主与体验世界负责人的交流权限,届时宿主的疑问和需求都可以得到有效处理。」 听起来好像是打太极的话,但是根据欧姆dy合作相处的这三个世界下来,他已经明白dy的性子,也知道出于权限问题,她也有很多不能说的,这样的话语,几乎是可以看做肯定或者是承诺了。 因此他对于上一个世界的猝然分离的不满彻底烟消云散,兴致勃勃地蹦跳着催dy开启下一个世界。 ※※※ 当欧姆醒过来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他是不是变成一块石头或者是树木,因为他动也不能动。 不过很快,他就意识到自己还是有眼睛的,因此他用尽全力睁开眼睛之后…… 欧姆觉得他还不如不睁开……不,还不如没有眼睛。 勐然间见到一个脑袋缺了一半、眼珠子从眼眶里掉落出来只剩下一根筋连着,嘴巴下半截还没有、猩红的长舌头耷拉着的男鬼,欧姆觉得自己没有尖叫出声都要感谢上一个世界见到的魔兽拓宽了他的见识。 饶是如此,他的身体下意识的第一反应还是抡起他的拳头挥了过去! 那男鬼虽然不清楚刚刚才被吓晕过去的青年怎么突然又睁开了眼睛,但是对这个挥过来的小拳拳不以为意,反而裂开血盆大口桀桀一笑:「没用的你……嗷——!」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整只鬼就被一股强劲的力道揍飞了出去! 别看他只是个鬼,没有实体,但是在这一拳之下,他整个儿还是像一滩被摔烂的果冻一样吧唧煳在了墙上。 男鬼:…… 完全不知道自己用暴力伤害了一只男鬼脆弱的小心灵的欧姆收回手,拳头收了又放,刚才的手感……他的力气在这个世界又能用了? 欧姆撑起软绵绵的身体,还没有来得及欣喜,便感觉到一道目光锁定了自己,带着针刺一般的感觉。 他勐地抬头看去,映入眼帘的便是一个俊美到锋利的男人。 对方看上去大概二十六七岁的样子,凤目薄唇,眉飞入鬓,眼尾上挑,一双黑沉沉的眼睛里没有一丝光亮,嘴唇苍白无血色,抿着唇角,一副悲苦刻薄之相。 身上穿的是一件玄色的对襟长衫,骨架看起来挺高大的,可惜的是太过瘦削显得像是纸片一样。 此时此刻,他面色平静地看着欧姆,看不出半分喜怒,那双黑沉沉的眸子里像是一个漩涡。 不过,让欧姆注意到他的并不是他俊美到锋利的面容,也不是他平静到淡漠的神色,而是这个男人…… 他不仅半透明,而且只有上半身啊! 第111章 怪力乱神第二天 对于这次一来到新的体验世界就遇到了自己的伴侣, 欧姆表示是非常开心的, 但是眼下对方明摆着完全不认识自己, 而且还不像以往的世界,一上来就心生好感……事实上, 欧姆看着对方那冰冷如刀的眼神,感觉对方对自己的不满要更多一些。 不满? 他到底做什么了? 欧姆愕然。 又或者是他这个身体做什么了? dy, 这个身份的过往资料应该是有的吧?」欧姆立即去dy,结果还没dy将资料传过来, 他就见那只有上半截的男人眨眼之间从距离自己好几米远一下子凑到了眼前。 对上对方那个黑沉沉的眸子,欧姆一脸懵逼。 谁知那男人只是在沉默了一会儿之后,淡淡道:「没有下次。」说罢就化为一道青烟,然后钻进了自己的身体里。 钻进了身体里?! 欧姆手忙脚乱地扒开衣服,却见白皙瘦弱可见肋骨的胸口有一枚用红色丝线串着的玉坠, 玉坠只有小指头大,扁扁的, 根据欧姆在第二个世界的经验来看, 水头并不是很好, 非常非常的普通。 第214页 不过,看刚才的定点, 应该是钻进了这玉坠里吧? 似乎是为了回应他,那枚玉佩闪过一丝红光。 解决了这个疑问, 欧姆又想起刚才男人的话——没有下次? 什么没有下次? 没有下次什么? 欧姆摸不着头脑,他怎么觉得这个时机的伴侣是属黄瓜的,有点欠拍呢? 明明前三个世界都那么小甜心的……嗯, 不,斐特列中二的时候也挺欠抽的。 他很想将对方拽出来再当面对质,但是对于这种待在玉坠里的魂?鬼?他还并不知道该如何拉出来。 正在这个时候dy从传送的资料也到了,欧姆接收了这个身份的设定之后,才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简而言之,这就是一个父母双亡被爷爷养大,爷爷在今年去世,本来打算处理好爷爷的后事再去谋划未来,谁知却被无良的大伯一家给坑着结婚的小可怜。 为什么说可怜呢? 因为大伯一家是让他结阴婚。 其实,正统的的结阴婚其实并没有想像中那么恐怖,更多的是一种习俗。 一般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青年男女到了应该婚嫁而未婚却死去者。这种情况由男女双方家庭吧已死的儿女生辰八字详细备贴,以父母之命请善卜筮者焚香卜算。若生辰八字相符,则双方家庭立刻置办冥衣,男方需准备好衣帽鞋袜,女方则准备好布裙霞帔,双方的生活用品也要一应俱全; 第二种则是在死得时候男女双方都还很年幼,没有到婚配的年龄,这种情况要等男方年纪到了,再给他们成婚。 无论是哪种方式,都是死人配死人,比起真的什么怪力乱神,实际上更多的是那些神婆神汉藉机敛财的鬼媒鬼婚,因为一旦做完鬼婚,男女双方家庭都会用财物酬谢做鬼媒的神婆们。 不过,除了正常情况,自然也有非正常的情况,那便是活人和死人的配婚,也就是这个世界的欧姆之前所遭遇的。 ※※※ 欧姆环顾四周,这儿果然是布置成了喜堂的样子——只不过和那种大红色不一样,这些都是暗红色,还有不少的纸扎器具,将整个本应该喜气洋洋的房间弄得鬼气森森。 欧姆他现在就大刀阔斧地坐在所谓的喜床上面,看着那还扒在墙壁上的男鬼:「你要当床上的挂画吗?给我过来!」 话音刚落,欧姆胸口的玉坠就又闪过一丝红光,欧姆注意到这一点,下意识地握住了轻声道:「不要担心。」 玉坠里的男人:……莫挨老子。 那男鬼正卡在墙里怀疑人生呢,此刻听到欧姆的话,哪怕内心满是拒绝,但是想到刚才那将自己鬼命都打掉一半的拳头,蠕动了一下,还是飘了过来。 大概在接受了这个世界有鬼的存在之后,欧姆的神情也变得淡定多了——欸,其实换个方向思考,鬼也算是一种能量体,浩克劳斯星人也都是一群没有身体的电磁波生命体呢,只不过他们比较排外也很宅,所以平时和他们接触很少。 只不过,这个男鬼长得比较辣眼睛罢了。 尤其是对方身上穿着的虽然是黑色但明显是喜服样式的衣服,更是让欧姆看不顺眼——这就是自己要结阴婚的对象? 大概是感受到了欧姆的不满意,那男鬼忙不迭道:「阴婚的事情我完全不晓得呀!都是我妈老汉听那个神婆吹的!我也是今天醒过来才发现是这一身打扮的!我绝对没有想染指小兄弟的意思哈!」 男鬼的嘴巴因为没有下颌部分,再加上带方言的口音,愣是让欧姆缓了两三秒才反应过来对方想要表达的意思。 欧姆:「那这阴婚就不做数,懂?」 男鬼犹豫了一下,唉虽然才二十几岁,但是一直到死都是单身,死了这么久好不容易结个婚,说实在的还有点儿…… 欧姆作势挥了挥拳头:「嗯?」 男鬼立马啥都不敢想了,点头如捣蒜:「是的是的不作数,这结婚就是要讲究两情相悦、两厢情愿……」 欧姆点点头:「很好,看来我们达成了共识,既然如此,那么我们就给外面的那群人说清楚吧。」 ※※※ 大概是为了让欧姆更有代入感,他现在的这个身份也叫做「oumu」,只不过姓是第二个世界的区,mu则是暮色的暮。 区暮,这个名字听起来就给人一种心头的沉重感。 而区暮的成长过程中给人的感觉也是一个沉默寡言不讨喜的瘦弱小子。 大概也是因为这样,所以在相依为命的爷爷去世之后,一向不孝顺的大伯才能够毫无心理负担地将他给安排和地主家死去的儿子结阴婚,就为了贪图那一千个大洋的礼金。 不过区暮换成了欧姆那就不一样了,别的不说,至少在面对惹他不高兴的,他完全可以用暴力来解决。 能用拳头解决的,就绝对不废话。 emmm,感觉和上个世界的斐特列呆久了,似乎也受到了龙族一言不合就开打的影响了? 不过,看到所谓的大伯一家还有那涂脂抹粉的神婆东倒西歪地在地上哀嚎,欧姆觉得……还是挺爽的? 「暮、暮娃儿,你打长辈,是要遭天谴的!」那边,大表哥恶狠狠地看着欧姆,一边说一边捂着腮帮子嘶嘶地倒吸冷气。 「天谴?如果真的有天谴的话,恐怕先遭的就是你们这群不孝不悌、自私自利、见钱眼开的傢伙吧!」欧姆毫不客气道,「别忘了爷爷还没过头七呢,你们就吼吼地将我迷晕了送来结阴婚,也不怕爷爷在回魂之夜去一个个的找你们吗?!」 第215页 欧姆记得这个身份的爷爷可是很宠这个相依为命的孙子的,所以他临死之前让区暮离开这儿再也不要回来,也是担心他被自己那大儿子一家算计。 只可惜区暮同样也对爷爷的感情很深,坚持要等老爷子的头七过去再出发,谁知道就被大伯一家抓到空子,将他给迷昏了送到这男鬼的家中来。 大伯一家都很迷信,要不然也不会被神婆三言两语地就给煳弄过去了,因此听到欧姆这么说,一家四口挤在一起,生怕老爷子真的在冥冥之中盯着他们——他们怎么就那么财迷心窍了啊!就为了一千个大洋,做出这样的事……不,一千个大洋很多了,他们就算是一辈子也不一定能赚到这么多钱…… 所以,如果再给他们一次机会的话…… 或许、可能、大概…… 蓦地,他们的眼角余光注意到一旁的神婆,立马跟找到了主心骨似的,全都高喊着:「女神仙,赶快展示一下你的高深法力,教训一哈这个瓜娃子!」 神婆:「……」高深个铲铲,就让老子静静地当一个坑蒙拐骗的低调跳大神的不好吗? ※※※ 那神婆其实有点儿本事,要不然也不会被地主家请来做阴婚了。 只不过她刚才可是亲眼看到欧姆的小拳拳跟打地鼠似的一锤倒一个,而且他完全没有不打女人,他那大伯母也是被一拳头撂倒,左边脸现在肿起快有右边脸的两个大了,本来就一脸横肉,现在看起来更是面目可憎。 神婆虽然坑蒙拐骗赚了不少,但正因为如此,所以她更惜命,而且她年纪也不小了,那四体不勤的老胳膊老腿儿根本就不够欧姆的小拳拳捶一下的。 所以,神婆打算先下手为强,那涂得鲜红的小鸡嘴一张,就开始默念起咒语来——这人再怎么强,对上鬼那也不一定招架得住! 她本来想着召唤一些阴魂小鬼儿来偷袭,谁知道刚张开嘴咒语还没念几个字,嘴巴上就像是被针扎了一下。 痛唿声还没有出口,嘴巴就像是被胶水煳住了根本张也张不开:「唔……呜呜!呜呜呜——!」 这下子神婆是真的怕了,冷汗哗哗的流。 她能够确定欧姆就是个普通人——至少没有没什么法力,可是现在她的情况却绝对是被特殊力量给压制了,而她根本不知道这个力量的主人是谁。 这只能代表藏在暗处的人比她的力量要强大的多,这让神婆本能地勇气一种对未知敌人的实力的恐惧。 她本来为了这场阴婚专门打扮一番——脸煳得跟面粉一样白,但是却在颧骨和嘴巴中央处涂抹了两块鲜红,这下子冷汗一冒,将她那用胭脂水粉涂得惨白惨白的脸都给煳成了一团,看起来比那边的男鬼还要可怕。 「高神婆!你把我们害得好苦!」一声断喝响起,犹如晴天霹雳,让本来就心神不稳的神婆一个颤慄,退一弯整个人就朝着欧姆五体投地跪了下去。 正在感慨对方化妆审美的欧姆吓了一跳,连忙后退了两步。 那边,男鬼的父母已经气沖沖地赶了过来:「要不是你说我儿在地府孤苦伶仃需要人陪伴,我们用得着去给他配阴婚吗?!要不是我儿亲口说的,我们还真要误解他了!而且结阴婚你居然还找的是一个男子来!你懂不懂什么叫阴阳调和啊!这样怎么能成亲!」 这件事情上,男鬼的父母也并非没有过错,不过他们已经从儿子的口中得知他们似乎是惹到了不好对付的人,因此为了他们也为了他们的鬼儿子,他们必须将所有的脏水都泼在神婆他们身上,免得到时候受到牵连。 神婆很想说你儿子已经死了,那就是阴,找个男子来就是阳,阴阳调和很正常,没毛病啊! 第112章 怪力乱神第三天 神婆觉得自己一肚子的冤屈, 可惜的是她现在嘴巴张也张不开, 一个哼哼都哼不出, 又急又怕。 不过,刚才他们说什么?他们儿子说不结阴婚了?他们儿子不是死了吗? 欧姆闻言也抬头看向男鬼,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见到了家人的缘故,又或者是看习惯了, 那面部零件不全的男鬼看上去倒还有几分正经,只不过对上欧姆的目光的时候就一个激灵——妈妈呀, 这到底是什么可怕的傢伙啊,活人死人都一起揍啊! 那男鬼的母亲完全不介意自己儿子缺胳膊少腿儿的寒碜样儿,反而拉着他哭得眼泪哗哗的,是亲生儿子没错了。 懒得再理会那一群利慾薰心的所谓亲戚,而男鬼的父母对神婆的指责欧姆也一个字没有听进去, 他若有所思地摸向自己颈间的红绳——是他的错觉么?刚才那玉坠似乎又闪了一道红光? 玉坠之中,小惩神婆一番之后就乏力虚弱的男人:「……」刚刚还准备和别的男鬼结婚呢, 又摸我。 ※※※ 对于欧姆来说, 原来身份的那几个亲戚并不是什么问题, 三两下就能解决干净,只不过, 当他离开男鬼的大宅的时候,身后却多了两个「尾巴」。 此时午夜已过, 大约是快到凌晨四点的样子,欧姆回到了原本的房子里,看向一左一右的一人一鬼:「你先说, 跟着我做什么?我们的阴婚仪式不作数,我想已经达成了共识了吧?」 那男鬼瑟瑟一抖:「是、是楞个样子的,不过我并不是为了这件事哈,」他顿了顿,见欧姆没有不耐烦的样子,便努力捋直了自己的舌头,「主要是我也没想到我死了就死了还能有醒过来的一天,不过我晓得人鬼殊途,我也不愿意留在妈老汉身边影响他们的身体健康,所以我想问一哈有没有什么法子……让我莫在人间逗留?」 第216页 欧姆思忖了一下:「这种事情,解铃还须繫铃人,我又不能唤醒鬼魂,不过我倒是可以试试看,鬼能不能被打死……好啦好啦,我开玩笑的。」 抖成筛子的男鬼:我看你的表情认真的很! 欧姆看向神婆:「我想神婆既然将你唤醒了,应该也知道该如何让你安息。」 被点名的神婆一个激灵,她其实虽然见钱眼开,但也没有邪恶到那个地步,既然这阴婚是根本不可能继续下去了,那她也没必要死磕到底,而且原本她以为要被喊着赔偿的也因为男鬼的存在没有让她太肉痛,因此面对男鬼的要求,她其实是不介意送他一程的。 可关键是……她要作法,就要念咒啊!她可没到一个眼神一个意念就能施法的高度。 偏生她现在还依然张不开嘴呢! 「哦,对,我忘记你现在不能说话了,」欧姆见她急得不停比划的样子,「还是让她开口吧,反正她打不过我的。」 神婆正在焦虑之中,也没有意识到欧姆这话似乎是在和别人商量,她只知道随着欧姆话音落下,她的嘴巴一下子就能张开了:「我……」神婆呆愣张开嘴,就像是一只蛤蟆,「我能说话了!」 不过狂喜归狂喜,神婆还是很有眼色的,不敢再作妖:「老婆子我现在就把他送去该去的地方。」 「等等,」就当神婆要开始抖的时候,欧姆又出身打断了她。 见一人一鬼都看过来,欧姆一手虚虚握拳凑近唇边掩饰性地清了清嗓子:「咳,我想了解一下,这人的鬼魂,是不是死得时候是什么样子,变成鬼之后就只能保持那个样子?」 神婆先是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大部分是这个样子的。」 欧姆皱眉:「大部分?」 神婆小心翼翼地看了看欧姆的脸色:「不知道您所见到的鬼魂的外形有什么特别之处?」 欧姆挑眉——欸这神婆脑子转的挺快的呀,怪不得能当神婆:「就只有上半身那种。」 玉坠里的男人:…… 神婆沉思了一会儿:「您说的这个情况正好是大部分之外的——这种情况得分两种。一种就是死之前就只剩下上半身了,比如说被腰斩……另一种嘛,则是生魂出窍,因为不算真正的死亡,所以半生半死的,魂魄也只会被分成两半。」 听到这里,欧姆的瞳孔骤缩。 而同一时间,他胸口的玉坠也一下子变得冰寒刺骨。 ※※※ 黄昏时分,吴家大院里站满了人,从老到小,只要是能喘气的,一个不落。 作为最年长的吴家老太爷此刻正面肃穆,朝着西方点燃了三根一米高儿臂粗的香,然后倒上了满满十八碗白酒,一边倒一边自言自语,招唿许多的孤魂野鬼同他一起饮酒:「大头鬼、小头鬼、吊死鬼、淹死鬼、屈死鬼、冤死鬼……来来来来,喝喝喝!」 这诡异无比的举动,再配上放在大厅正中央的黑漆漆乌沉沉的的棺材,别说是骇得家中女眷个个面无人色,就连男人们也都面色如土——因为他们清楚地看到,随着老太爷每念出一个名字,那酒碗里就起一道涟漪! 此时一丝风也没有,更没有什么尘埃落叶,会平白无故造成涟漪,想也知道不是什么正常的存在! 可是鑑于老太爷平日里在家作威作福,说一不二,大傢伙儿就算内心直犯嘀咕,甚至胆小的两腿战战心生退意,却也不敢表露一分一毫,只能像一截木头桩子一般站在那儿动也不动。 天色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黑了个透,众人已经看不清楚老太爷的举动,只能隐约听见老太爷不停歇的各种唿唤孤魂野鬼的絮叨。 有心人暗自谋算了一下,从老太爷时傍晚时分道现在差不多已经过去了一个时辰,在这段时间中老太爷居然没有停歇! 正值七月半,盛夏酷暑,天气闷热,可是众人的后背却不知不觉已经布满了冰凉的汗水。 眼看着老太爷似乎说个不停没有结束的趋势,吴家最小的孙儿有些不耐烦地打了个哈欠,使劲揉了揉眼睛,然后等他再睁开眼的时候,便在这黑麻麻的天色下看到了幽光点点。 小孩子年纪还小,很多都不懂,他又因为年纪小平时颇得老太爷宠爱,因此此时在这黑暗之中见到了星星点点,好奇心顿起,忍不住道:「妈,你看,萤火虫!」 小孩子稚嫩的嗓音在只有吴家老太爷的絮絮叨叨背景声中如同一道惊雷,让众人从麻木中顿时惊醒过来,剎那间,院子里的灯笼勐然亮起! 吴家小孙儿的妈吓得惶惶然几乎魂魄离体,只下意识抓紧了儿子。 其他人也没有任何重获光明的欣喜,反而是在这白惨惨的灯光下头皮发麻——家里的人全都在这院子里站着了,连同小厮丫鬟一道,那么是谁给点亮灯笼的? 众人不敢深思细想,吴家老太爷也没有给他们时间多想,他的目光在一众家人和家丁的脸上扫过,长嘆一声后停止了对孤魂野鬼的邀请,嘶哑着嗓子道:「唉……昨日我夜里梦到一黑猫蹲在我的床边,今天这日子是七月半,看来我这把老骨头的日子到头了。老头子我这一辈子活到现在,该享的福都享受过了,该遭得罪也遭过了,按理说也没什么遗憾的了,怎奈我今早卜算一卦,发现自我死之后,咱们吴家的气数便要散尽,偌大个家业在旦夕之间毁掉,你们也要在这世上受尽苦楚,老头子便是到了九泉之下,也难以瞑目啊!」 第217页 ※※※ 吴家老太爷原本是做道士的,但是做了十几年道士之后碰上军阀混战——军阀这种割据势力在许多朝代都存在过,基本上都是在朝代更替之时,他那个道观倒了,所以他也顺便还俗并且娶妻生子。 在这个世道,想要安稳活下去已经是一件难事,但是吴老太爷不仅活的好好的,而且在短短几年时间就聚集了大量财富,成为当地巨富。 但如此快的财富累积速度也引得了其他人的眼红——那些山贼匪徒也就罢了,关键是军阀。 毕竟,这年头,打仗需要大笔的银子,像是吴家这种暴富又无甚根基的人家是最方便下手的了。 谁知道那军阀明明都给吴老太爷发了鸿门宴的请帖,结果头天晚上就凉凉了。 而且还是死在他当天强抢的女子肚皮上,无论如何也和其他人扯不上关系。 这年头,军阀大大小小少说也有几百个,有那种名震全国手下又十几万人的大军阀,也有那种集结了两三千人随便配置了一些土枪大刀就急吼吼占据地盘的小军阀——这次要出手对付吴家的就是后者。 正是因为是浪花一样的小军阀,所以他一死,他底下的那些随随便便集合起来的乌合之众一下子就散了,吴家也顺势躲过一次大劫。 说也奇怪,那小军阀死了之后,吴家就再也没有遇上其他的大灾大难,一直顺风顺水发展到现在。 ※※※ 吴老太爷的这番话说的瘆人,没病没灾的,却能准确算出自己几时死,本身就是古怪。又没头没脑的,大傢伙儿都一头雾水,但是顾忌老爷子平日里的yin·威,此时没人敢多问一句,他的大儿子更是朝着吴老太爷鞠躬一躬:「让父亲您费心了,实在是我等做儿孙的不孝。」 吴老爷子一点儿也没有被马屁拍到,反而眼睛圆睁:「知道不孝就好!那么待会儿老头子我吩咐的事情,你们就须得尽心尽力、一丝不苟地完成!如此,才可保我吴家世代昌盛!」 莫名其妙被扣了一个「不孝」的帽子的吴家大老爷嘴角抽搐,却还是毕恭毕敬:「父亲您尽管吩咐。」 吴老太爷长舒一口气,他尽量不让自己的目光去注视那儿臂粗的燃香旁的异像,绷着老褶子皮从怀里拿出一个黑漆漆的雕像,众人费力去看,才发现原来是雕刻的一只蟾蜍,不过让人觉得奇怪的是,这蟾蜍只有三条腿? 那蟾蜍雕像大概就巴掌掌心大小,但是雕刻得却十分精细,不仅蟾蜍四周有小指头大小的由大钱、元宝堆积,在那大钱上还刻有的「招财进宝、恭喜发财、万事如意、一帆风顺、财源广进、连年有余」几十个字——这些字并不是一枚大钱刻一个字,而是每一枚大钱上都刻了这二十四个字,每个字的线条比头髮丝都还要细。 结合这些,吴家大老爷明白过来,这可不是普通的雕像,而是金蟾雕像。 只是,他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这金蟾不是金灿灿的,反而是黑黢黢的,尤其是那双半阖的蛙眼,不知是不是颜色的问题,总感觉阴森森的。 第113章 怪力乱神第四天 吴家老大爷内心直嘀咕, 那边老太爷已经一字一句的开始吩咐:「待我死后, 不要将我埋在祖坟安葬, 而是要在我现在站着的地方就地安葬!且不能将棺材平放,必须直立竖放, 呈顶天立地之势!还有一点,棺材开口须得面向东方, 棺材底部对着西方,棺材盖子不能钉死!最后一点, 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这黑金蟾必须放入我口中!如此种种,以上几点,若能遵守,便能保家宅安定, 尔等也能继续享受荣华富贵,听清楚了没有?」 说也奇怪, 明明吴家老太爷的声音并不大, 但这一番话却仿佛响彻在众人耳边一样清晰。 众人早已经被老太爷之前的一番操作弄得一头雾水, 内心惶惶,但也知道这不是闹着玩儿的事情, 尤其是老太爷的几个儿子,此刻听了老太爷的话, 几乎是在老太爷话音落下的瞬间想也不想地纷纷答应,赌咒发誓绝对唯命是从,让老太爷尽管放心。 至于那金蟾为什么是黑色的, 如何放入老太爷的嘴巴里,是根本没有时间思考的。 ※※※ 吴老太爷说完,也不看院子里站着的家眷和僕人们,整个人一言不发地坐在太师椅上,直直勾勾地盯着那儿臂粗的香燃烧。 其他人不知道吴老太爷还有什么吩咐,大气也不敢出,动也不动地看着那香,眼睁睁地看着香燃到了尽头。 说也奇怪,那香就代表着老太爷的寿命时间一般,随着最后一点火星熄灭,吴老太爷双目圆睁,喉间发出「赫赫」的声音,然后脑袋一歪,竟这么就坐在太师椅上去世了! 众人一开始还没有反应过来,还是距离最近的大儿子率先发现。这下子,众人一下子慌了神,可是老太爷的话言犹在耳,他们悲痛之余并不敢怠慢,连忙一起动手,准备按照老太爷临终前的吩咐,将老爷子就地葬了。 吴大老爷作为长子,自然事事当先,因此他也第一时间接触到了老太爷的尸首。 不知道是天色昏暗还是他看错了,老太爷身上浮现了不少的尸斑,看起来并不像刚刚去世,反而像是死了一段时日的。 吴家二老爷也凑了过来,他是个混不吝的,率先提出了憋在自己心里的疑问:「这黑金蟾虽然小巧,可也不是能轻易放入嘴里的……我只听说过死后嘴巴里放铜钱或者玉石的,这么大的黑金蟾可这么放进去?」他一边说着,一边摸了一把那黑金蟾,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明明他记得这黑金蟾方才还在老太爷手里宝贝着,现在却凉沁刺骨,好像是数九寒天从冰窟窿里拿出来的一样。 第218页 吴家三老爷:「二哥,父亲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刚才不还答应得好好的吗?」 吴家二老爷瞪了他一眼:「说得轻巧!这么大的东西,放到嘴里,要是不小心撕裂了嘴巴怎么办?死者为大,损伤尸首,那可就是对父亲的大不敬了!」 吴家三老爷还想要反驳什么,吴家大老爷一把夺过二老爷手里的黑金蟾喝道:「好了!先给父亲换上寿衣再说!」 老太爷死后长子为尊,其他两兄弟纵然心中有小九九,此刻也不会说出来,毕竟刚才的各种古怪着实让他们心里忐忑。 谁知道刚把老太爷剥了个光熘熘,外面的大门就响起了敲门声。 「叩、叩、叩」三下,不紧不慢,在寂静的夜里像是敲在了人心上,几乎院子里忙碌哀哭的众人都不约而同地停顿了一瞬。 要知道,他们虽然是在院子里,但是距离大门可是有很远的距离,敲门声怎么也传不到这儿来啊! 吴家二老爷眼皮子一跳,正要吩咐下人去探查究竟,一旁的吴家三老爷先抖抖索索开口了:「等等,大哥二哥,那到底,是人是鬼?你们别忘记今天是什么日子。」 七月半! 经他一提醒,吴家大老爷和吴家二老爷也不由得内心惴惴,尤其是吴家大老爷一个激灵,想起老太爷死之前居然还专门召集了一大堆孤魂野鬼进来! 他当时只以为老太爷是想帮忙超度一下那些孤魂野鬼,但没想到老太爷也紧接着在刚才去世,就算他对鬼鬼怪怪这方面没什么深入了解,也知道情况没那么简单! ※※※ 吴家大老爷只觉得脑袋一阵眩晕,他下意识地攥紧了手,却发现手心里有个冰寒硌手的东西,摊开一看,才发现自己手里还拿着冰沁的黑金蟾。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似乎觉得这只黑金蟾刚才好像眨了一下眼睛? 不、不可能的吧? 这只是个雕像啊…… 吴家大老爷心里这么想着,空着的另一只手却忍不住揉了揉眼睛,却没想到,等他将揉眼睛的手放下来的时候,眼前的世界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看向那十八只酒碗的方向,这回和上回只模煳看到酒水荡漾不一样,那酒碗旁边挨挨挤挤的灰黑色人形雾气也都清晰出现在他的眼中! 大头鬼、小头鬼、吊死鬼、淹死鬼、屈死鬼、冤死鬼…… 几乎老太爷临死前念叨过的,一个不落! 而面目狰狞的他们好像也注意到大老爷能看的见他们了,全都呜唿哀嚎,张牙舞爪地要扑过来! 吴家大老爷虽然知道自己的父亲是道士出身,小时候也曾见过一些灵异鬼怪,可是这几十年来养尊处优,早就忘记了那些可怕的记忆,只是日常迷信罢了。此刻勐然间见到了这些阴间之物,冷不防受到惊吓,连连倒退了两步。 不过吴家大老爷很快便他注意到这些孤魂野鬼身前都围着一圈灰色的烟雾,有这个阻拦着,就算他们再想要冲破出来也无济于事。 而且他还注意到,每有一只鬼冲撞到那烟雾旁边,就发出一声尖利的哀嚎,整个身体都要小一圈。 就像是……就像是被那烟雾给「吃」掉了一部分似的。 实在是太古怪了。 以前也没有等到这等怪事啊……难不成因为以前是有老太爷在家里坐镇,所以这些魑魅魍魉之辈并不敢上门惹事? 不对,这些孤魂野鬼分明是今天老太爷作法召唤进来的啊…… ※※※ 吴家大门外,欧姆见半天也没有人应答,不由得疑惑道:「夜深人静,会不会都休息了?」现在也快到零点,这儿有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再加上今天这七月半的特殊日子,欧姆一路见到有好多人家在天黑之前都抓紧时间洗漱完毕躺床上去了。 「别的人家可能,这一家,绝无可能。」如同玉石撞击一般的声音从欧姆胸口的玉坠传来。 欧姆眨了眨眼睛,私底下dy扫描了一下。 lady如实地将扫描到的影像反馈给欧姆看,不过同时也汇报了最新情况:「宿主,空白的区域是存在特殊能量场的屏蔽情况,必须宿主亲自接触之后才有可能显示,十分抱歉。」 「就和你无法探测到上一个世界的储物手镯里有什么东西的情况类似吧?」 欧姆看了看平面地图,空白的地方还挺多,不过大部分都是星星点点蚂蚁一边大小,唯有两处的区域特别大,而且他还注意到这两处的区域都相隔不远。 lady纠正道:「在整个体验项目的设定中,为了宿主更真实地体验和感受,在宿主的力量无法相应等级的时候,是没有权限查看的。」 欧姆:「……」所以这不是系统的权限不足,是我自己本事太低了? 何必要说出真相,扎心了。 不dy的话并不能打击到欧姆,他在确认了路线之后,轻轻地握了一下玉坠:「既然就是这一家,那我们就进去吧,虽然强行破门而入不好,情况特殊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吊坠里的男人:「……」这小色鬼又摸我! ※※※ 见吴家大老爷直勾勾地盯着一个方向不言不语,吴家二老爷和三老爷对视了一眼,打算吩咐让下人去大门那儿将对方给打发了——不管对方是人是鬼,这个时候都不适合再开门了。 第219页 若是人,他们这儿新丧不适合待客;若是鬼,就更不能搭理了,谁知道会不会一开门就引狼入室? 谁知道他们这话吩咐出去,下人们还没有来得及应是,就听得「哐当」一声踹门声,然后一个清亮的声音由远及近地响起:「别躲了蟾鬼,我可不想待会儿把你揍得只剩一口气。」 见走进来的是一个白净文弱的青年之后,吴家三兄弟的恐惧和警惕之心大减,眨眼之间便转变为被冒犯的怒火:「谁允许你走进来的?!不知道私闯民宅是重罪吗!」 「那你们知道,在七月半这天私自吞噬鬼魂也是重罪吗!」欧姆掷地有声道。 欧姆一进门就闻到了一股阴冷潮湿的腐败之味,他不由得微微皱眉掩住了鼻子,下一刻他胸口的玉坠红光一闪而逝,欧姆便觉得自己唿吸到的空气似乎要清爽几分了。 欧姆内心的小史莱姆滚来滚去偷笑:看来就算是完全不认识自己,而且不像以往的世界那样一见面就对自己心生好感,但实际上还是会关心自己的嘛! 玉坠里浪费了积攒起来的一丝力量只为了给欧姆过滤空气的男人死死地盯着自己的手——怎么能这么不听话呢!是不是该把这只手给剁了! 剁了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是不可能的,毕竟他现在也没有实体。 欧姆心情变得好起来之后,对着大院里压抑的氛围也能嘴角带笑了,不过在吴家三兄弟看来,他嘴角的微笑完全是不怀好意的奸笑、狞笑。 欧姆可不管其他人对他的看法,这段时间他也算是经歷了不少事情,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也全面且加深了几分。饶是如此,走近这吴家大院,他依然觉得这是让他大开了眼界——毕竟,这妖魔鬼怪附身人体的事情已经屡见不鲜了,但是侵占人体后还要吞噬其他幽魂,甚至妄图通过「人类」这一天道特别对待的种族更进一步进化的情况,他遇到的还是首例。 不过,若是将对方给解决了,获得的「回报」想必也不会少吧。 此时距离零点只有不到三分钟的时间了,明明是酷暑无风的天气,此时一阵紧接一阵的阴冷狂风却唿啸而至,吹得吴家大院的众人眼睛不由得眯起来,也站立不稳,更不用说那原本打算给死去的吴老太爷的尸首更换的寿衣了。 此时吴老太爷全身上下不着寸缕,光熘熘赤条条地躺在那里。 第114章 怪力乱神第五天 吴家老太爷的光熘熘是真正字面上的光熘熘。 他不仅身上没有任何覆盖, 就连他的眉毛、鬍子, 以及虽然年老但并不稀疏的头髮都被这阵诡异阴风吹落得一干二净! 甚至连眼睫毛都不剩一根了! 不过这个时候大家并没注意到这些细节, 因为吴家的女眷一见盖着尸体的白布被吹飞都捂脸的捂脸,转身的转身, 不约而同地尖叫起来。 而吴家三兄弟更是怒髮冲冠,注意力全被欧姆引过去了——如果不是他蛮横地闯进门来, 哪里会有这么多的波折! 而且还说什么馋鬼不馋鬼的,他们吴家什么时候缺吃的了, 怎么会有馋鬼! 尤其是吴家大老爷,正要开口训斥欧姆并让护卫家丁强硬地将人撵出去的时候,突然「啊呀」一声惊叫,随即便感觉握着黑金蟾雕像的那只手一痛! 等他后知后觉地抬起手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手掌心居然破了一个大洞, 里面森白的骨头还有外翻的碎肉脉络都清晰可见。 「啊——啊!快叫大夫!」吴家大老爷嘴巴张合了好几下,等那股几乎要让他昏厥的痛楚过去, 这才终于大声唿救起来。他满心满眼的都是自己的手会不会废了, 自己会不会流血过多死了, 哪里还有心思去管手心里的黑金蟾雕像去哪儿了。 众人也被吴家大老爷给吸引了注意力,全都要闹哄哄地往他身边凑。欧姆却是透过现象看本质, 一个箭步冲过去,两手一推, 如同摩西分海一般将闹嚷的人群推开,感到了吴家老太爷的尸首身边。 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吴家老太爷的尸首已经发生了十分明显的变化。 原本的吴家老太爷尸首虽然被阴风吹得「寸草不生」, 但好歹也还是人的皮肤,而且因为失去了生机的缘故,皱巴巴又长了不少的老年斑,但此时,那松垮的皮肤居然变得紧绷光滑,仔细一看,在灯笼的光照下似乎还泛着润泽的光。 突然间,也不知道是谁惊叫一声:「唉哟!老太爷的脚还在动!」 这么一惊一乍的,把围在吴家大老爷身边的人都吓破了胆,像是火烧屁股一样从大厅蹿开,站在外面的空地上惊疑不定。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众人慌了神,就连吴家大老爷也不敢唿喊自己的手痛,他们对于迷信事物这种先天形成的恐惧心理根深蒂固,最怕的不是人,反而是那些妖魔鬼怪。 「欸呀爸爸叔叔妈你们快看!有个黑黑的在往祖父的嘴里钻!」依然是胆大的吴家小孙儿,大人们的恐慌还没有感染小孩儿,小孩子也对生死没有具体的概念,只觉得黑黑的等于脏脏的,祖父喜欢干净,可得赶紧清理一下。 「黑、黑金蟾!」吴家二老爷反应过来,他是摸过那黑金蟾雕像的,那露在自家老太爷嘴边的半截,不正是蟾蜍的后半截吗! 居然还在蹬腿! 「活、活了?」吴家三老爷咕嘟一声咽了咽口水,瞪大了眼睛眨也不眨。 第220页 似乎是感觉到了众人的注视,那黑金蟾的动作更快了,一蹿一蹿地往吴老太爷的嘴里钻,努力挣扎着要将自己的身体全部埋进去,只是困于人的嘴巴就那么大,而是吴老太爷嘴巴里还有牙齿,所以进展并不是十分顺利。 ※※※ 虽说吴老太爷在生前就吩咐了让后辈们待他死后要将黑金蟾蜍的小雕像放到他的嘴里,但是因为考虑到尺寸不太匹配的缘故,思考着如何在不破坏尸体的情况下怎么又完成吴老太爷的遗愿,故而没有第一时间处理。 可眼下,看到那黑金蟾蜍的雕像已经不知如何巧妙地完好地爬进去了大半个,众人却没有半点行为的轻松感,反而感到毛骨悚然。尤其是亲手接触过的吴家大老爷和吴家二老爷,他们可是真真切切感受过那的确是硬邦邦冷冰冰没生命的雕像啊! 可是这……这…… 难不成是真的什么妖魔鬼怪? 在众人被这一幕惊骇地愣在原地没有及时反映的时候,欧姆已经眼疾手快伸出右手,食指和大拇指呈钳状,夹住黑金蟾雕像不停动弹的眼看着快要完全进入吴老太爷嘴里的第三条腿,「噗」的一声就将黑金蟾蜍整个儿扯了出来! 带出来了一身的碎牙! 却原来,那黑金蟾蜍为了争分夺秒钻进吴老太爷的尸体里,嫌弃吴老太爷老当益壮的一口还算完整的牙齿挡着碍事,竟用一身毒液将牙齿给融掉了! 说也奇怪,那黑金蟾蜍表皮的毒液融化那么坚硬的牙齿都不在话下,但是在一条腿儿被欧姆倒提着拎在手里的时候,欧姆却半点不适的反应也没有。 「大、大神饶命哌!」那黑金蟾蜍本来在欧姆到来的时候就感觉到莫名的危机感,虽然欧姆出现后他发现对方似乎只是个人类,并不是斩妖除魔的和尚道士更不是什么妖怪大佬,但沖自己被赤手空拳的倒拎着对方却安然无恙的时候,直觉的警报就一直响个不停,于是他遵从了自己的直觉开口示弱。 加上前几个世界和这段时间,欧姆也算是见过了无数残酷恐怖的怪异事端,所以对于这黑金蟾雕像精……或者说黑金蟾雕像妖怪的前后变化,他并没有表现出的大惊小怪的样子。尤其是在得知这个世界还有妖魔鬼怪等存在之后,他还有意识地去了解了不少相关的知识。 别看那神婆做的是坑蒙拐骗的半罐子水勾当,但是她的确是出身「名门」,拥有有不少普通跳大神的都不知道的五花八门的「常识」,据她说要讲这些研究透实在是费时费力又费神,收入还不如给别人跳大神或者结阴婚赚得多,所以她就十分果断地选择了后者。 毕竟在这个动盪的年代,只有真金白银才是最可亲可爱的。 因此也算是便宜了欧姆——虽然他不能将神婆的那些原物带走,但是dy在,直接拷贝和创建三维立体形象都是很容易的事情。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欧姆体验过的世界变多,为了dy更好地负责,她也升级了——当然,用系统内部的话来说,就是升职了。 而她现在很容易地就在来到这个世界的二十四个小时后了解到这个世界的百分之十的随机可能性就在这些怪力乱神的东西上。 欧姆:对啊,他家伴侣都变成只有半截的灵魂状态了,那么变数可不就得是这些相关的存在么。 话题扯远了,正是因为有神婆的这些「科普」,所dy在录入她那边的资料后,就自动解锁了更多更高级的资料。因此欧姆这段时间dy的帮助下,相关的学习进度可以说是突飞勐进。 ※※※ 此时他把自从被自己抓住就求饶示弱的黑金蟾提熘起来:「饶命什么?若是我晚到一步,你怕不是就准备『吃』掉这个人类的内里李代桃僵了?」 此言一出,好不容易回过神来的吴家三兄弟赶忙去查看自家老太爷的尸体,不知道是不是他们的错觉,随着黑金蟾被拖出吴老太爷的尸体嘴巴之后,他那之前滑熘甚至有些黏腻的皮肤又恢復了干瘪无弹性的老年人特有的状态,甚至因为已经死亡的原因,上面已经出现了浅淡的瘢痕。 「冤枉啊大神!」黑金蟾鼓着嘴巴大声叫屈,「这老头子年纪大一把又干又酸一点都不鲜嫩……啊呸呸呸不是这个意思,这老头子其实是自愿死后借给我皮囊一用的,我们是合作互惠的关系,绝对不是什么单方面的欺瞒压迫哌!」 「你胡说!」欧姆还没来得及开口,那边的吴家三老爷就气哄哄地反驳,「你这妖怪休得栽赃陷害我父亲!」 那黑金蟾妖怪虽然面对欧姆的时候规规矩矩,但这并不代表他就是个好说话的,尤其是对方是吴老太爷的儿子,哪怕他现在还被欧姆倒提着,面对吴家三兄弟的气势也丝毫不弱,冷笑道:「栽赃陷害?哌,你们人类还真是倒打一耙的翘楚!难道你们忘记了是你老子吩咐你的让你们在他死后把他的尸体送给我的吗!」 吴家三老爷正欲否认,这个时候吴家大老爷和吴家二老爷却是反应过来之前吴家老太爷紧急吩咐的几件安葬事宜,尤其是最后一个安排。 那个时候他们还以为是老太爷太过喜欢这个雕像,哪怕死也要带走——这种当做陪葬品也是极正常的事情,只不过摆放的方式有点奇特罢了。 但现在若这黑金蟾妖怪说的有三分真实的话,那么老太爷可能比不上将其当做陪葬品,而是要…… 第221页 不过,别说是有三分真,就算是九分真,承认这种事情,对他们以及吴家都没有半点好处。所以,眨眼之间,已经权衡好利弊的吴家二老爷道:「这位……公子,你可别被这妖怪的花言巧语给骗了,本身妖怪就善于迷惑人心,谁知道当初我们父亲临死前的话到底是真心的话语还是被这妖怪迷惑引诱呢?」 他看得出来这黑金蟾妖怪似乎在欧姆的手里不敢有什么轻举妄动,因此便想着将欧姆拉到统一战线,消灭对立面的妖怪。 欧姆却不是他三言两语可以忽悠到的:「迷惑引诱?你是说你们父亲是被黑金蟾妖怪迷惑引诱所以才积累了家财万贯吗?」 纵然是有个「黑」字,但既然是金蟾,那么金蟾必备的基本敛财聚宝的功能是自然有的。 有黑金蟾的存在,吴家的财富不说百分之百,但是肯定有一大半的财富都来自于此。 尤其是欧姆在白天附近打听情况的时候,都说吴家是突然一下子暴富发家。 吴家二老爷一下子语塞,就连之前一直在呜唿自己手掌受伤要死要死要死的吴家大老爷也一下子没有声音。 大家都是成年人,而且都是流着吴家老太爷的一般血液,自然知道被老太爷如此郑而重之地告诫,铁定其中有什么隐情,尤其是对方还说此举可以报得吴家后世继续富庶。 这个时候,黑金蟾妖怪为了挣表现,继续抖落道:「大神的眼睛果然是雪亮的!当初那吴老头子将我从道观中偷出来,和我交易让他富甲一方后反悔,将我封印了几十年,若不是他自己后来找我认错并主动提出,还真以为我堂堂金蟾大王会看得上他的那身老皮?!」 第115章 怪力乱神第六天 黑金蟾妖怪说得义正言辞, 好像自己遭受了天大的冤枉似的, 但无论是吴家三兄弟还是欧姆, 都知道对方不是什么真善美的化身。 只不过吴家三兄弟知道自己的父亲也不是什么大善人,联繫黑金蟾妖怪的话, 想着家里的财富估计和对方脱不了干系,因此纵然不满在自己父亲身死之后大发厥词, 却也因为没法理直气壮地反驳,所以只能装聋作哑, 沉默不语。 毕竟,这些财富,他们也是享受过且一直到现在都还在享受着的。 欧姆对吴家和黑金蟾妖怪之间的恩怨不甚了解也不断多了解,他来到这里,不过是因为黑金蟾妖怪对他有用处罢了。 不过, 看到对方仗着吴家老太爷已经死了没法反驳而嚣张地指责,欧姆也不打算放任黑金蟾妖怪太过嚣张。 他在寻找对方的时候, 可是已经收集了不少相关的资料:「看不上吴老太爷的身体?除了他, 你还能用谁的身体去抵抗雷劫?」 ※※※ 对于妖怪来说, 修行本来就是脱胎换骨、逆天而行的行为,但是为了修为和寿命, 只要踏上修行一途的妖怪都不会停下他们的脚步,在这其中, 有坚持自己的道心稳扎稳打,一步一个脚印的,也有的贪图便利想走捷径结果却误入歧途的。 黑金蟾妖怪便是后者。 本身他身为金蟾一族, 修行速度比普通妖怪要更快一些,但是他犹不知足,想要更快,因此一步踏错,从黄澄澄的金蟾变成了笼罩着不详气息的黑金蟾。 从此以后,他依然能带来财富,但是这些财富的来源却都是不义之财。 当初吴家老太爷没有和黑金蟾妖怪狼狈为奸逃离道观之前,他也是小有天赋的,只不过因为逃出来后和黑金蟾妖怪靠盗墓发死人财暴富。 正所谓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吴家老太爷当初既然敢为了钱财背叛自己的师门,那么发死人盗墓财也没有在怕的。 可是这夜路走多了,总会撞到鬼,阴损的事情做了太多以至于损伤了福德,所以吴家老太爷在自己的孙儿流了好几个之后,终于开始考虑金盆洗手的问题了。 他深知自己之前担心孽力回馈到祖孙后代,所以趁着黑金蟾妖怪不注意反水再次封印了对方,可是随着自己日渐虚弱,黑金蟾妖怪一旦冲破封印出来兴风作浪,自己的子孙后代定然是首当其冲被报復的。 所以他在临死前就用自己的肉身和黑金蟾妖怪达成了协议——吴家老太爷不得不这样做,他毕竟和黑金蟾妖怪沆瀣一气这么几十年,若是黑金蟾妖怪在此次渡劫中灰飞烟灭,那么他们吴家也少不得受池鱼之殃。 吴家老太爷其实并没有这么早殒命的,但是他知道黑金蟾妖怪的天劫就在今年的七月半,所以狠了狠心将剩下的寿命和对方交易了,到时候黑金蟾妖怪就可以利用他人族的身份和在丹田尚存的一口人气躲避天道的搜寻,最大程度降低歷劫的困难度。 黑金蟾妖怪是对出尔反尔的吴家老太爷十分痛恨的,但是吴家老太爷给出的条件他又没法子拒绝——人族是受天道庇佑的,身为妖怪的他可不能随便想找谁当「避雷针」就可以,须得对方心甘情愿才行。 无论是人还是妖魔鬼怪,修行本就是逆天而行,所以每次晋级都有雷劫,这是天道的惩罚,也是天道对修炼者的考验。 渡过了,修为增加,寿命延长;没渡过,就灰飞烟灭,道消魂散。 而现在人族兴旺,妖怪鬼怪修炼更是不易,故而要渡劫的时候要更加困难。 渡雷劫可不能直接用肉·身去挨雷噼,每次渡劫,修炼者都需要精心准备,相关的法阵、法器都要准备好,以增加自己成功活命的机率。 第222页 尤其是对黑金蟾这种不走正道修炼的妖怪来说,天道在他渡劫的时候会更加严苛,这些年他又因为吴家老太爷的反水给封印住了,眼看着天劫即将到来,根本没有更多的时间去寻找天材地宝法器,所以只能剑走偏锋,铤而走险,用吴家老太爷的尸体来做护盾「避雷针」。 至于那些被吴家老太爷召唤过来的孤魂野鬼,都是用来给黑金蟾妖怪献祭的。 ※※※ 欧姆的话轻飘飘的,但是对黑金蟾妖怪来说却锐利如刀,一下子就揭穿了他一直顾左右而言他想要隐藏的真实目的。 没想到会被对方一语道破,黑金蟾妖怪立马觉得危机感更重,正想怎么煳弄过去,却突然全身一僵,紧接着一阵石破天惊的炸雷便在耳边震开! 欧姆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巨响愣怔一瞬。 没时间了! 黑金蟾妖怪顾不得自己第三条腿还在欧姆的手里捏着,示弱也不装了,拼尽全力从欧姆的手上挣脱出来,甚至不惜折断自己的那条腿也要逃脱! 黑金蟾妖怪的身上本来就有滑熘熘的黏液,因为巨响还没有回过神的欧姆一时不察,就被对方挣脱开来了去。 欧姆以为对方会趁机逃走,谁知道对方并没有往大门外跑去,反而嗖地一声往吴家老太爷的身体里钻了进去! 因为吴家老太爷的头部旁站着欧姆,黑金蟾妖怪不敢造次,只能选择另一个方向,将自己从吴家老太爷的肚脐眼儿里挤进去了! 不过那肚脐眼看起来是个洞,实际上是差不多密闭的状态,所以造成的后果就是那吴家老太爷的肚子直接出现了一个黑咕隆咚的破洞。 原本随着欧姆进来而一直未停的阴风越发勐烈起来,阴风大作的同时天空也迅速集拢来一团厚厚的黑云,那浓黑的颜色哪怕是现在是深夜也看得清清楚楚。 不仅颜色浓黑得过分,这黑云还层层叠叠,自下而上抬头观看仿佛一支倒扣着的漏斗,而那黑云漏斗之中,隐约有灵蛇一般的闪电划过,轰隆隆的雷声更是时不时地炸裂。 属于黑金蟾妖怪的雷劫即将到来。 ※※※ 突然间,呜呜咽咽的鬼哭声响起。 欧姆的注意力了分散了一分过去,注意到那院子里一旁捆着孤魂野鬼的灰色绳索不知道什么时候断掉了,但那里面被困着的孤魂野鬼们却不像方才那样想要扑过来,反而慌不择路地想要一窝蜂地逃离出去。 可是没等他们飘动,从吴家老太爷尸体那里就传来一阵强劲的吸力,那些个鬼魂们连身不由己,哀嚎着被黑金蟾妖怪破开的肚腹处给吞噬。 在那里,还有好几个面色青白的孤魂野鬼卡在那儿,拖着几米长舌头的吊死鬼、甩着湿漉漉长发的肿胀淹死鬼、全身上下都是皮包骨头就只有肚子浑圆大如斗的饿死鬼……全都挤来挤去,不停攒动,争先恐后地往外钻,用尽了力气地想要逃脱这危险之地。 但是——没用。 吴家老太爷那缺了一口牙齿的干瘪嘴巴突然勐地张开,仰天陡然仰头,露出黑洞洞的口腔,一阵蛙鸣从里面倾泻而出—— 而随着蛙鸣响起,吴家老太爷那尸体也肉眼可见地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时原本吴家老太爷尸体已经重新变得黏腻鼓掌,属于人类的四肢也快速变化,就像是被吹了气似的,变得越来越膨胀,十根手指和脚趾中间也胀大了两倍有余,被撑得薄薄的皮肤挤在一起,像是蟾类的脚蹼…… 与此同时,那原本还扒拉着想要从吴家老太爷肚脐眼处逃离的孤魂野鬼们也一点点地被拉进去,这些鬼魂们一阵疯狂挣扎,最终,还是慢慢被重新吞回…… 欧姆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在转瞬之间发生,抿紧了嘴,正打算动手,突然脸色一变,感受到自己胸前的玉坠产生了微微振动:「别过去。」 也不知道是成功地逃进了吴家老太爷的身体里还是刚才吞噬了一众鬼魂助长了妖力,那黑金蟾妖怪膨胀了,居然对欧姆身上玉坠里的魂魄也产生了觊觎之心。 他能够感觉到,如果能吃下去,自己想要度过这次雷劫绝对是易如反掌! 想到这,吴家老太爷的尸体拔地而起,直直地冲着欧姆而来! ※※※ 看着外貌越发肿胀不堪的尸体张大黑洞洞的嘴疾射而来,欧姆面上半点惊慌也没有,只是一只手握住了胸前的玉坠,皱起眉:「……我其实不想动手的。」 什么? 吴家三兄弟还没有思考欧姆这话是什么意思,就见这看似文文弱弱的青年攥起拳头,直接朝着自家老太爷的尸体上揍了一拳头! 吴家三兄弟发誓听到了骨头折断的声音! 一拳头,仅仅是一拳头,就将自家老太爷的尸体打偏了过去,砸在一旁的假山上。 吴家三兄弟看着面无表情的欧姆,内心对文弱这一词打了一个鲜红的打叉,三个加起来年纪都过百的中年人此刻挤在一堆,祈祷千万不要注意到自己,此刻只恨不得自己不会缩小。 不过就算如此,人类天生的好奇心也没让他们错过外界发生的一切,那吴家老太爷的尸体虽然被一拳砸歪了过去,但此刻他已经不是活人了,所以肉·体上的损伤并没有对他有太大的影响,纵使已经手脚折断,七歪八扭的,肚腹中的内脏也流了出来,还有半凝固的死血和脓水,依然从那堆假山碎石中爬了出来。 第223页 只不过还没挪动,欧姆就已经又补上了一拳,那已经变得肿胀的老太爷头部被这一拳头直接打断折成九十度,「哇」地一口吐出一个灰扑扑的东西! 那东西大约拳头大小,外面像是过了一层半透明的鱼泡似的膜,一落地就不停地翻滚蠕动,一股股的腥臭从中散发出来。 吴家三兄弟心下疑惑不解,莫非是自家老太爷的内脏被打出来了? 可是,这形状,也不像啊…… 还在动…… 比起内脏,倒更像是什么东西的卵…… 第116章 怪力乱神第七天 蓦地, 吴家三兄弟一下子想起了这很可能是什么东西的卵, 本来就青白的脸色更是难看了几分, 年纪相对较小喜怒形于色的吴家三老爷更是一副要吐不吐的样子。 果不其然,在众目睽睽之下, 那鱼泡似的膜在落地后几秒钟内风干、硬化,然后一只蟾蹼探了出来, 接着就是一只巴掌心大小的蟾蜍爬了出来——大小和那黑金蟾的雕像差不多,但是却没有了那层黑皮, 而是直接显露出来的肌肉纹理和脉络骨骼。简而言之,就像是一只被剥了皮的蟾蜍。 只不过,这只剥皮黑金蟾妖怪正鼓着一双可怖的大眼珠子一脸怨毒地盯着欧姆。 欧姆却注意到在它的肚腹处有一根细细长长的仿佛是肠子一样的东西,正连接着吴老太爷那面目全非的尸体。 就好像……就好像那种孕妇与婴儿之间的脐带似的。 此时黑云越聚越拢,而且越压越低, 似乎下一刻就要倾轧下来,那剥皮黑金蟾妖怪因为没有皮肤和膜的保护, 在狂风大作中被吹得痉挛抽搐, 以它为中心的浓厚腥气更是四散开来, 吴家三兄弟本来就被一系列的变故骇得面无人色,站立不稳, 神经紧绷,此刻再被这浓郁的腥臭气息一熏, 整个人都不好了,直挺挺地就翻着白眼晕了过去。 那剥皮黑金蟾妖怪和欧姆同时注意到这一点,而剥皮黑金蟾妖怪勐地放弃了吴家老太爷的尸体, 转而向吴家老大爷的身上从跳过去。 说时迟那时快,欧姆眼神一凛,连忙赶过去想要阻止,却不想这竟然是剥皮黑金蟾妖怪的虚晃一招,在半空中对方一个急转弯,就往欧姆的胸前冲过去——自始至终,它的目标都是玉坠之中的力量! 更为了扰乱欧姆的反应,剥皮黑金蟾妖怪张大嘴巴,发出一阵尖锐刺耳到极点的鬼嚎! 欧姆猝不及防,被这个声音弄得眩晕了一秒钟,那剥皮黑金蟾妖怪就瞅准了时机,从那黑洞洞的嘴巴里弹射出猩红的舌头,就要将欧姆脖子里的那个玉坠席捲而去! 谁知道就在此时,那玉坠毫无徵兆地勐然发出一道红光,随之男人的身影浮现,一声冷喝:「放肆!」 那语言仿佛是有特别的力量,一下子将剥皮黑金蟾妖怪猝不及防撞击了个倒仰,勐地撞到墙上,半个身子都撞进了墙里。 男人的鬼魂将那剥皮黑金蟾妖怪震慑之后,居高临下地看着欧姆,默默地等待着欧姆的感激,谁知道欧姆在一愣之后一把抓住他就往玉坠里塞:「糖糖你怎么出来了?知不知道外面危险啊!快进去乖!」 只有半截身子的男人鬼魂用一言难尽的眼神看着欧姆。 欧姆还无知无觉:「糖糖你怎么了?快躲进去。」 男人终于忍无可忍地低吼:「我姓唐不要叫我糖糖!」居然还叫我乖!虽然我现在没有过去的记忆,但是并不代表我不知道自己不是个好人。 欧姆:「好的糖糖,我没有叫你糖糖,我叫的你唐唐啊,毕竟你自己都只记得你自己的姓了。」 男人冷漠的面容裂开了一条缝:那你完全可以叫唐先生唐大哥唐什么都可以,为什么要叫那个腻乎乎的叠词? 欧姆继续用上一个世界从斐特列那儿学到的纯洁无辜的眼神望过去:「毕竟咱们朝夕相处,我想和你更亲近一点呀。」 对上欧姆诚挚澄澈的眼神,男人什么拒绝的话都说不出,最终只是抿了抿嘴,然后化为一缕青烟钻进了玉坠里。 欧姆在对方看不见的角度里抿嘴一笑——哼,你现在表现出一副对我爱答不理的模样,不还是嘴硬心软吗? lady:如果对方真的对你冷漠抗拒,估计宿主你会将他按在地上摩擦摩擦吧?咿,总觉得这个世界的宿主变得越来越暴力可怕了呢。 ※※※ 虽然欧姆和男人互相交流了一会儿,但并没有耽误时机,毕竟男人当时的一声暴喝对剥皮黑金蟾妖怪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 此时那剥皮黑金蟾妖怪原本丰润的肌肉纹理变得干瘦,肚子上的脐带也因为被刚才的大力拉拽被扯破,肚子被破开了一个洞,里面流出来的却并不是肠子之类的内脏,而是变得更加残破的鬼魂。 欧姆捏着鼻子,正要再走近,突然胸口的玉坠微微发烫:「等等。」 话音刚落,就见天上一道雷蛇垂直落下,直挺挺地噼中了那在地上蠕动翻滚的灰白色物体! 这一道闪电仿佛是一个讯号,接二连三的雷劫便蜂拥而至,不停歇地朝着地上那处噼下去。 大概只有六道雷击,欧姆正在纳闷那劫雷怎么数目怎么奇怪,就听dy在提示:「宿主,那妖怪还剩下最后一口气,请尽快给予最后一击,否则待雷击下来后它的力量也会被雷电净化消失的。」 第224页 欧姆一听,这还了得,他为的可不就是这黑金蟾妖怪的力量吗? 当下也不再迟疑,一个箭步冲上去,将之前在捏住黑金蟾妖怪时从对方身上吸收的部分毒液融合了史莱姆的毒素,附着于手上,给对方来了一个融化套餐。 不知道是不是褪去了那层黑皮的缘故,黑金蟾妖怪完全抵抗不了外来的毒素,整只妖怪在混合毒的侵袭下妖力和之前吸收的鬼力骤然沸腾,体型瞬间膨胀到几层楼高,挤压得旁边的建筑物嘎吱作响——它发现了,左右它是逃不过雷劫了,既然如此,那么魂飞魄散之前多杀一个是一个,也算不亏! 这么想着,黑金蟾妖怪就张开嘴,灵活的猩红长舌就朝着欧姆弹射了过去! 别看舌头好像很柔软,但是它的舌头比铁还硬比钢还强,砰的一声,黑金蟾妖怪以为会欧姆铁定躲不过去,正准备将人给卷吧卷吧吃了,谁知道一抽舌头……我抽……嗯?抽不动? 烟雾散去,黑金蟾妖怪惊恐地发现自己那粗chang的舌头被看起来文文弱弱的欧姆单手抓住,不等他多想,就见对方手一扬,然后它立马调转了个儿,砰地一声面朝天背朝地地摔了个三脚朝天! 在黑金蟾妖怪的瞳孔里,清楚地倒映出欧姆缓缓地举起了手…… 「等、等等我错了……」那黑金蟾妖怪还想垂死挣扎,但在欧姆拳拳到肉下,很快就从一个庞然大物被揍成了一块小饼干。 世界终于清静了…… 偏偏这个时候,一直没有散去的黑云之中见缝插针地落下一道筷子粗细的闪电,非常迅速且精准地落在了黑金蟾妖怪的身上,然后在欧姆怒目圆睁中,那黑云像是捣乱了就跑的熊孩子似的,眨眼之间就消失了个干干净净。 欧姆顾不得这雷劫的古怪,连忙往那一小撮灰烬中寻找,终于找到了一颗……小金珠? 「这个能用吗?」欧姆还是第一次在妖怪那里得到实体的东西,他一边问,一边将小金珠按在了胸前的玉坠上。 「能用。」随着低沉的声音响起,那小金珠像是被高温熔化了似的,一点点消失在了玉坠之中。 「那就好。」欧姆松了一口气,「以前没有对付过妖怪,看来这个就是妖怪的妖丹了吧。」 「而且大概是经歷过雷击,所以里面的邪性力量差不多都净化了不少。」玉坠里传来这个声音之后,便再没有动静了。 不过欧姆知道对方是在吸收和炼化,因此也不着急:「那看来那最后一击雷电还是做了好事?」 话音未落,欧姆突然觉得周围亮堂了起来,抬头一看,却发现天边泛起了鱼肚白,一线红光在地平线处晕染……这是,天亮了? ※※※ 吴家之前呆在院子里的下人早在黑金蟾妖怪出现的时候见势不对跑了个精光,后来吴家三兄弟又惊又怕还被妖气熏晕,也没人有胆子在这边察看,愣是在院子里露天躺到烈日当头。 因为最后的当事人也晕了过去,所以他们并不知道后续发现了什么,但是看着几乎被毁了个彻底的大厅和院子,以及自己父亲那惨遭蹂·躏的尸体,吴家三兄弟也是有苦说不出——无论是妖怪还是那个莫名出现的青年,他们都不是惹得起的。 因此他们只能打落牙齿往肚里吞,先找了道士神婆和尚这些来作法念经,然后才为自家老太爷重新下葬——地点自然不是吴家老太爷生前提过的家里大厅,而是原本吴家的祖坟。 经此一事,他们是不敢将老太爷的尸体放在家里了,这要是哪天再招惹个什么来呢? 甚至担心再出现异状,在流行土葬的年代,三兄弟硬是达成一致,力排众议将老太爷的尸体烧成了灰。 他们确实不知道,吴家老太爷虽然用自己的肉身和黑金蟾妖怪做了交易,想以此来让对方度过天劫,却也是真心实意为子孙后辈们考虑过的。 一旦黑金蟾妖怪利用自己的身体渡劫成功,那么受了恩惠的黑金蟾妖怪就不能对家里后代做出什么不好的事情,不仅如此,埋在家中,还可以继续庇佑家中财富绵延。 但现在一来黑金蟾妖怪被欧姆和雷劫锤成了小饼干渣渣,二来他的尸首也被移了出去,那么家里那些他曾经发家时用盗墓财购置的家业便压不住森森阴气。 别说是人丁兴旺、财源广进了,在吴家老太爷死后不到两年的时间,吴家的家境便一落千丈,从此散个了干净。 不过,这些都不是欧姆所关注的了,在离开吴家大院之后,欧姆就没在当地多逗留,而是又前往了东北。 毕竟,他玉坠里的男人对于自己过往的记忆除了个模煳的姓氏外,唯一能记得的,也就是他似乎来自北方了。 第117章 怪力乱神第八天 在这个军阀混战的年代, 东北的军阀似乎要比其他地区的要更加霸道和土皇帝一些。 当欧姆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 感觉空气中的氛围都不一样。 在之前他所在的省会, 提起军阀的时候,百姓们的口吻大部分还带着惧怕和敬而远之, 以及对未来的惶然,但是在东北这个地界, 老百姓们说起军阀来的时候,更多的已经是将其当做他们这一方安宁的庇护者了。 不过, 据欧姆所知,现今这个时代,皇帝还是存在的。 说起来,这个世界和上一个世界有点儿类似,都是各方势力盘踞, 只不过在上一个世界,国王也有权力, 并且各地领主的权力和荣誉是由国王和王室赋予的;但是在这个世界, 龙椅上的那位更像是个吉祥物摆设, 而且这些各方势力占据的领土大大小小不尽相同,而且都是靠自己真刀真枪拼出来的。 第225页 大概也正是因为这样, 所以老百姓们才更加认他们,而不是龙椅上的那个徒有虚名的皇帝吧。 欧姆对于这些其实并不是很在意, 因此他心态很稳,见天色已晚,便先找了个客栈落脚。 他来到的这个客栈正好叫做「悦来客栈」, 欧姆想起自己在第二个世界的时候也有很多悦来客栈,不知道是这个体验项目的设计者偷懒的恶趣味还是这真的是偶然。 「来啦客官,打尖还是住店?」欧姆一踏进店里,就有一个清瘦的短衫青年笑意盈盈地迎上来。 欧姆:「住店。」 「好叻,客官,请随我来。」店小二手脚麻利地将欧姆往掌柜的那儿引。 在高高的柜子后面,一个带着圆圆眼镜的老者正在一边拨拉算盘,一边用毛笔在帐册上写着什么,听着带过来的声响,他抬起头来,扶了扶快要啊滑到鼻尖的镜架,有些浑浊却不失精明的眼睛从镜片后看向欧姆,目光在对方那虽然不算华丽奢贵但整齐笔挺的长袍上,目光闪了闪:「客官是要住店?现在天号、地号和人号都还有空置,天号一间房五百文、地号一间房三百文、人号一间房一百五十文,请问客官要哪种?」 在这个年代,人与人之间是有贵贱之分,等级之分,在客栈里也不例外。 一般来说,客栈房间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天号、地号、人号、通铺、柴房和马圈。别看最后一个好像是牲畜住的,但里面除了味儿有点儿大,没有铺盖捲儿得和马匹待在一起外,其实也很暖和,干燥的稻床也是不硌人的。 当然,掌柜的并没有给欧姆说出后三样选择,他一眼就看出对方不是个会和别人挤着休息的。 欧姆也的确没打算和陌生人待在一个房间,因此直接开口道:「就天号房间吧。」 掌柜的眼睛一亮,心想着自己果然没有看走眼,这是个隐藏的有钱公子,当下更不敢怠慢,吩咐一直守在旁边的小二道:「阿力,赶快带客人去天字二号房。」 小二利落地答应了一声「好咧」,正要给欧姆带路,却见欧姆盯着自己:「你叫阿狸?狸猫的狸?」 小二眼皮一跳,笑眯眯道:「哪儿呀客官,是力气的力,这年头哪儿有人取狸猫的名字呀!」 欧姆收回眼神:「说的也是,麻烦小二哥前面带路了。」 阿力笑道:「应该的,应该的,您请往这边走……」 ※※※ 天号房间果然干净整洁,而且还有淡淡的薰香,欧姆十分满意地看了看房间里的布置,点了点头。 「客官,还有半个时辰就是饭点儿了,您是选择在哪儿吃呢?」见欧姆满意,阿力又道。 欧姆:「这还有几种选择?」 阿力:「那可不,您可以选择在咱们这儿吃或者去外面吃——您若是在咱们这儿吃,还可以选择给您送到房间或者去大堂,每到晚上的饭点儿,咱们客栈都会有说书人说书,可热闹了!不过您若是嫌下面吵闹,选择在房间里就要亲近得多;而若是在外面吃,咱们这儿也有不少好去处,看您喜欢什么口味的。」 欧姆觉得有意思,这服务也忒周到了吧,于是他摸出一枚铜钱:「怎么,你们对这儿的美食了如指掌?」 一枚铜钱对于能住天号房的客人来说出手并不算大方,不过阿力并不会嫌弃就是了,只不过当那枚半新不旧的铜钱落到手里的时候,却蓦地睁大了眼睛,身体比意识更快地将那枚铜钱攥在手里——唉呀妈呀,这可是好东西呀! 等做完这一切,他才反应过来这儿还有外人在,有些忐忑地抬头一看,却见欧姆依然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 虽然心里有诸多猜测,但阿力将这些纷杂的心思都压下去,然后露出一个比刚才更加真诚和热忱的笑来:「虽然没吃过,但是东家都让咱们背过,大部分的客官也都反馈滋味不错,您尽管放心!」 欧姆自从知道食物的滋味之后那就停不住口腹之慾了,因此在听到阿力介绍附近有个戏楼又可以听戏又可以吃好吃的之后就坐不住了,打听好了具体位置就打算将细软先放在房间里,然后出去用餐。 而从天字二号房退出来之后,阿力也没有急着下楼去招唿客人,而是躲着人偷偷熘到了一个角落里,反覆检查周围附近没有其他人之后,才慎而又慎地缓缓张开手,将已经攥得有些汗津津的那枚铜钱展露出来。 他小心翼翼地凑上去闻了闻,上面除了铜币特有的金钱气息外的那一丝力量让他陶醉地眯起了眼睛。 不过还没等他再进一步,几个尖细的声音就打断了他的举动:「阿狸!阿狸!」 「你偷懒不认真。」 「不认真要扣工钱。」 「我闻到了香味。」 「阿狸偷吃!偷吃!」 随着一阵叽叽喳喳叽叽喳喳,阴暗的角落里冒出来一对又一对绿豆大的光点,却是四五只油光水滑的黄鼠狼,此刻正静静地盯着阿力……手里的东西。 「好吃的好吃的。」 「见者有份,见者有份!」 「吃独食吃独食!」 阿力见这群黄鼠狼似乎要越闹越凶,连忙压低了声音:「嘘——小点儿声,你们是要把人招过来吗?」 其中一个个头最大的黄鼠狼用两条后腿站起来,挤眉弄眼地用很尖细的嗓音讨价还价:「分享!分享!」 第226页 阿力下意识将铜钱往怀里一揣:「我才不干!这东西就一点点,我自己都还不够呢。」 话音未落,黄鼠狼们就急了,一个个跑出来将阿力围在中间,小爪子一薅一薅的:「苟富贵!勿相忘!」 阿力嘴角抽了抽:「虽然让你们多学学人类说话,但是也不能学到什么话都随便用啊。这样下去,你们什么时候才能真正适应人类生活唷?」 他不说这话还好,一说这话立马戳到了黄鼠狼们的痛处,当下也不装萌萌的小可爱了,整齐划一地背对着阿力,然后撅起屁股「卟」了一声,趁着对方还没有反应过来,撒丫子一熘烟儿就跑了。 ※※※ 并不知道自己给出去的一枚铜钱差点引发了一场「命案」,欧姆此刻已经前往阿力口中推荐的长临城第一戏楼了。 戏楼和茶馆、剧院都不太一样,戏楼的外形和茶馆相似,但是内里布置却和剧院相仿,不过和剧院里面观众席是面对戏台的不一样,戏楼的观众们是侧对戏台,坐在茶桌两侧,彼此面对,看戏的时候则是侧过去,在看戏的同时不停地喝茶、嗑瓜子、吃零食——这个地方的座位便称之为池座。 除了池座之外,旁边还有散座,散座就是只有长条板凳没有桌子,价格要更低廉一些。 当然也有池座更高档的位置,那就是在池座后面的军警弹压座,一个个单独的椅子只给军警使用,坐在这个位置上的相当于vip,而且还是那种不花钱的vip。 ※※※ 作为长临城里档次最高的戏楼,不仅吃食出色,这儿每日请来的戏班子也是鼎鼎有名的。 像是天和班、景泰班、丹桂班等等。 哪怕是在这动盪的年代,戏迷们对名角好戏的追捧的热情也是从来不会消退的。 尤其是有名角出场的戏,那更是早早地被预订光了,一票难求。 按理说,欧姆没有提前订票,且在路上的小吃摊边耽误了一些时间,应该是没有落脚的地方的,不过他的运气比较「好」,这次安排的虽然是景泰班的戏,但唱戏的角儿却是新人,没太多死忠粉丝,故而他这个时候来还有一桌空位。 不过等他走近一看,就知道桌子是怎么空着的了——就在这桌后面,黑压压坐了一群穿着黑、铁灰、土黄三种颜色军服的军警。在他们的周围隔出了一条真空地带,大家都不敢靠他们太近。 这位置自然而然地就空出来了。 欧姆有些迟疑,他并不想太引人注目,正在考虑要不要换一家的时候,突然一阵浓烈的烤鸭味儿飘过来,他瞬间就像是脚下生了根似的,走不动道了。 权衡了一下二十来个军警的武力值,欧姆定了定神,然后镇定自若地走到那空位上坐着,完全无视了其他人纷纷投来的讶异和探究的眼神,招唿一旁跑堂的开始点菜。 能在这长临城第一戏楼当跑堂的也是有三分胆色的,见欧姆神色不惧地坐下来了,跑堂的也假装不知道,麻利儿地将欧姆点的菜都给记下,然后快速跑到后厨点菜去了——不过有心人瞧着,那速度比平时起码快了一倍。 那跑堂的前脚刚走,后脚一个穿着军服的壮汉就凶神恶煞地开口了:「喂!小子!你是没长眼睛吗?坐这儿是想挡着你军爷吗?识相的快滚!」 第118章 怪力乱神第九天 「刘大炮, 你在谁面前称爷呢?」不等欧姆反应, 那一拨中穿铁灰色军服, 眉目有些胖壮的男人就忍不住开口。 被称作刘大炮的军汉皱眉:「罗胖子,我这可不是针对你, 这小白脸又不是你哪家亲戚,你没必要为一个外人出头吧?」 看热闹的第三方势力也不嫌事大:「哎呀刘大炮你这就不懂了, 明明咱们罗长官是教导你遵纪守法嘛,毕竟现在长临城是属于燕北军的地界, 燕北军可是最讲规矩的,他指点你两招,也免得你们济军总是口碑不好。传到唐大帅耳中,印象分歘歘歘地降,到时候你可就后悔也来不及喽!」 这明明是劝告的话, 但是说出来却显得阴阳怪气的,倒是和他獐头鼠目的样子颇为相符。 「肖老二你可别得以为你们申军就有多好的名声!咱们都是半斤八两, 谁也别笑话谁!」刘大炮被踩到了痛脚, 气得络腮鬍子一抖, 怒目而视,他身后带着的几个亲卫也气势汹汹, 大有一言不合就要打起来的趋势。 至于欧姆,早就被他给忘到了一边儿去。 「怎么了?这么热闹?我这是错过了什么, 是戏开场了吗?」正当几方势力剑拔弩张的时候,一个年轻的声音插进来,随着整齐划一的脚步声响起, 一个穿着深黄绿色军服,外面还披着同色风衣,头上戴着宽檐军帽的年轻男人走了过来,他身后也跟着四个穿着同色同款的亲卫,只不过没有风衣外套,肩章和袖章也略有不同。 虽然他们是五个人,但是走进来的脚步落点都在一个节奏上,身板挺直,昂首挺胸,光是精神气儿就看起来就比在弹压座上坐着的三方势力要强上不少。 他们正隶属于这东北一片最大的军阀势力,燕北军。 ※※※ 年轻军官的到来仿若是灭火器,刘大炮、肖老二、罗胖子三方势力全都收敛了自己的脾气,偃旗息鼓,笑脸迎上去:「哪儿呢,李少校,你们还没来,这戏曲怎么敢先开唱了。」 第227页 被称作李少校的年轻人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说这话的肖老二:「这话说的,来这戏楼都是花钱进来听戏的,又不是请到自己园子里,想怎么安排就怎么安排,」他说着,微微偏向自己右后方的副官:「让景泰班的之前安排怎么唱的就怎么唱,唱的好了有赏。」 副官利落地低声应了,正待吩咐一个亲卫去说,一旁的跑堂的瞅准时机就凑上来:「几位军爷,《失空斩》还有五分钟就要开场了,您几位要不先坐下?小的立马奉上茶水。」 李少校脱下自己手上雪白雪白的手套,颔首:「也好,那时间来的正好,」他说完,人就已经找了个位置坐下,只不过看他坐下的位置,罗胖子那几方势力都有些面面相觑。 无他,只因为他坐下的位置正是现场唯一的空桌,也就是欧姆所在的位置。 欧姆也有些惊讶,不过他能感觉到对方什么没有什么恶意,便并没有其他举动。 反而是那李少校先开口了:「我看就这儿只有空位了,这位小兄弟不介意拼个桌吧?」 刘大炮的鬍子抖了抖——拼桌?正常操作不应该是将这小白脸撵走吗?怎么这燕北军的这么不讲究? 欧姆静静地看了一眼对方。 那李少校却并不觉得冒犯,反而眉毛一扬,笑道:「怎么?被我给迷住了?」 被欧姆的衣襟遮住的玉坠快速地闪过一道红光。 欧姆却是平静道:「没有,我在看你的印堂。」 李少校正觉得刚才好像自己被什么恶狠狠的目光给盯住了而觉得有些后背发凉,听见欧姆这话,有些无语——这小青年看起来就跟个文弱书生似的,还以为是个书呆子,原来是个小迷信? 不过欧姆长得眉清目秀,而且李少校喜欢的正是斯文俊秀的类型,因此他的耐心自然也多了几分,顺着他道:「那你看出了什么没有?」 这个时候,欧姆的菜也都点上来了,热气腾腾的菜带着诱惑的香气,吸引走了欧姆的大半注意力,不过他还是抽空回答了李少校:「看出你红鸾星动,不过同时伴随有血光之灾。」 李少校嘴角一勾,做他们这一行的,本来就是容易见血的,所以他并没有太放在心上,正要调侃说「红鸾星」是不是你的时候,欧姆却夹了一筷子鱼肚腹肉:「别把开了刃的兵器放在枕头边共眠,小心两败俱伤。」 他的声音压得很低,几乎含煳不清,外人根本听不清他说的什么,只能看见欧姆的嘴唇微微翕动了一下,可是距离他最近的李少校却是听了个清清楚楚。 也正是因为听得清楚,所以他脸上的笑意一下子僵住了,正待要问个清楚,却突然一声锣响,原来是戏曲开场了。 ※※※ 因为有李少校坐镇,欧姆接下来的时间里并没有受到其他人的打扰,不仅安安心心地吃了一顿饭,而且还美美地听了一齣戏。 在星际时代的时候,能听到这些戏曲的机会已经很少很少了,大部分都是上层阶级才有那个时间和金钱去听,所以能在这全息体验世界里感受一番,欧姆还是十分珍惜的。 吃饱喝足,戏曲散场,欧姆也打算回去,谁知道他刚有要起身的意思,一旁的一直没说话的李少校就蹭的一下站起来:「你之前说的,是什么意思?」 刘大炮等人见到李少校将欧姆拦住,以为对方得罪了李少校,尤其是性格冲动鲁莽的刘大炮,更是觉得这是个拉近关系的好机会,悍匪气十足地堵在欧姆面前:「喂,小白脸!军爷问你话呢,老实交代!」 欧姆不是小气的人,不过对方一而再再而三地凑到自己面前找不自在,他也不是个软柿子,当下把人往旁边一推:「关你什么事?别挡道!」 那刘大炮见欧姆不仅不乖乖交代反而还来推自己,心下哂笑一声不自量力,伸出蒲扇大的巴掌就要将对方那细瘦的手腕反拧起来。 谁知道他还没来得及动手,就感觉胸口一痛、身体一轻,整个人就像是被大炮轰了一样「飞」了起来,直接砸到了五六米远的地上。 其他人:w(oДo)w!? 此时还有其他的客人陆陆续续没有走完,但是听到这边的响动之后,全都秉承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原本慢悠悠一下子变成了后面跟狗撵似的,三下五除二的,整个戏楼就走了个精光。 「外面怎么了?」正在卸妆的饰演赵云一角的老生有些疑惑,「还有人在燕北军的眼皮子底下闹事?」 一旁正在安排事情的班主道:「管他什么人,有燕北军在,怎么也闹不起来的。」 事实也正如班主所说的一样,在欧姆将刘大炮「轻轻一推」给推飞了之后,他的那几个手下立马就拔出了土枪对着欧姆,但是比他们更快的是李少校带来的四名亲卫。 黑洞洞的手枪口对着他们,他们毫不怀疑,在他们扣动扳机之前,会先被这四把枪给开瓢。 「ma了个巴子,都住手!」刘大炮一步一拐地爬起来,摸了摸脑门,嗯,刚才鼓了个包但没有流血,心里知道欧姆怕是手下留情了的。他虽然是悍匪起家的军阀,平日里行事说话也有些冲动和混不吝,但却并不是一个不识时务的,要不然他也不会混到今天来到长临城接触到燕北军。 因此他揉了两把自己那脑门上的包,吸了几口冷气,看向欧姆,一改刚才的态度:「你这小白……壮士……嗨,我一大老粗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不过你,厉害!我刘大炮服气!」 第228页 听闻这话,罗胖子那被肥肉挤小的眯眯眼中闪过一道光,肖老二这是眼珠子骨碌碌转了一圈不知道在想什么。不过两人都是不约而同地统一了一个想法,那就是眼前这斯斯文文的小青年绝对不是个简单角色。 有了刘大炮的「出师未捷」,其他两拨人也不会再来没眼色地试探了,又看出这李少校似乎真的找对方有话要说——不管是为了泡他还是怎么地,他们都不适合再呆在这儿碍眼了。 左右李少校赏脸过来了,那么有一就有二,拉近关系的机会多得是,而且想必他们现在识时务地离开能更合李少校的意。 事实也的确如此,待刘大炮他们离开,又让自己的几个亲卫走开了一点距离,李少校就迫不及待地再次重复了一下他的问题:「你之前,说的兵器的事情,你是看出了什么吗?」他顿了顿,有些小心地不上了一句称唿,「大师?」 欧姆见对方眼神之中闪动的并不是害怕和恐惧,反而是……担忧? 这让他觉得有些意思,于是道:「不用叫我大师,鄙姓区。不过,你是想问如何除掉那成精的兵器吗?」 「什么?那是成精了?我还以为是我做的梦……」李少校下意识接道,但他马上意识到欧姆说的什么,连忙否认三连,「我不是,我没有,我不想除掉!」 欧姆皱眉:「那你想要问什么?」 满足好奇心? 谁知道那李少校却道:「你不是说,会两败俱伤吗?那会对『他』造成什么样的伤害吖?」 欧姆愕然了一瞬,才慢半拍反应过来他想要表达的意思——这是在,担心对方? 他沉默了一下,正在想该怎么回復他的时候,突然听到胸前的玉坠发出只有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若是得空,就去他家里看看吧。」 欧姆有些狐疑——唐唐可从来没有那么热心过,他不由得多打量了李少校一眼——唐唐反应这么大,难不成就是因为他? 话说着李少校长得的确不错,看起来像是个富家少爷,一双桃花眼,但大概是出身军人的缘故,还是有一身凛然正气,于是让他的魅力又添三分…… 冷硬的声音中中夹杂着意思不易察觉的不满:「你一直盯着他看做什么?」 欧姆下意识反驳:「怎么?你吃醋了?」哎呀看都不让看了?不会真的是看上这个李少校了吧? 「我吃醋?我吃你……哼,不去就算了,」男人的声音硬邦邦的,在欧姆看不见的地方,玉坠里的红光不停地流转,「这个傢伙不过是个少校而已,有什么特别的!」 哦,原来是吃自己的醋了呀。 反应过来的欧姆一下子心情开朗起来了,于是原本打算婉拒的他立马改了主意:「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让我亲眼看一看才能确定。」 第119章 怪力乱神第十天 能亲眼看一看当然是最好的。 所以李少校没有什么犹豫就答应了下来。 不过这个时候已经晚上八九点钟了, 左右也不是什么特别紧急的情况, 因此就约好第二天欧姆再去李家拜访。 李少校虽然听了欧姆说的话之后就恨不得对方马上去他家里看看情况, 但是也明白这个点儿去不太合适,因此吩咐一个亲卫将欧姆送回客栈去。 欧姆十分感动, 然后拒绝了——开玩笑,他现在这个伸手还需要保护吗?如果也真的有不长眼的地痞流氓或者妖魔鬼怪, 前者他会让对方了解到什么叫做「拳拳到肉」,后者则正好用来给唐唐补身体。 唐唐:…… ※※※ 戏曲结束的时候已经是八点过了, 在这个没有电视电影网络wifi的年代,这个点儿是大部分人躺在床上进入梦乡的时间了——毕竟熬夜费灯油——不过作为四大省会城市之一,长临城和普通的一入夜就安静下去的城市不一样,在这个点儿在还灯红酒绿的。 尤其是各种酒楼、红馆、夜总会,来来往往的巡警、小年轻们以及拉黄包车的, 为这里的夜晚增添了不少鲜活的色彩。 不过对经歷生活在星际时代的欧姆来说,这个时代的夜生活并不能吸引到他。 lady倒是有心记录一下, 不过既然欧姆没有主动提出, 她是不会去诱导宿主的。 入夜之后, 借着夜色的掩映,那些不能光明正大在白天出现的生物也都开始活动起来了。 大概是因为世道混乱的缘故, 光是从戏楼回到客栈的这一路里,欧姆就已经看到了四五个因为化形不够成功还有点儿「瑕疵」——比如说尾巴还藏在袍子里、耳朵还藏在帽子里、眼睛还是兽瞳——的妖怪们, 至于那些在光线照不到或者较为阴暗角落的阿飘们更是起码二位数以上。 不过它们都很有眼色地没有故意去招惹活人,所以欧姆也当做自己没看见,一路平静地走回了客栈。 这个点儿客栈还亮着灯——欧姆回来的时候, 正看到阿力在大堂半打瞌睡。 欧姆从对方口中得知,为了应对客人随时的需要,悦来客栈一直都是有小二值班。 正好今天轮班的是阿力。 「客官您回来啦!小的现在就去给您准备热水。」见到了欧姆,阿力一个激灵蹦跳起来,却不敢凑近,因为那几只黄鼠狼,就算他已经洗洗刷刷了好几遍,也怕还有自己没闻到的残留气味到时候熏着贵人了。 第229页 ※※※ 八月的天气是越来越热了,这个时代又没有空调,连电扇都没有,欧姆考虑到待会儿洗个热水澡的时候,就将房间里的窗户开了一半——既可以让外面的凉爽夜风流通进来,又不用担心被外人看到。 很快,欧姆就脱光了,不过那枚玉坠还是挂在脖子上没有摘下——自从黑金蟾妖怪一事之后,欧姆意识到这玉坠也是被妖魔鬼怪觊觎的存在,自然就不敢再将它取下来放到一边去了。 反正以前也不是没有共浴过,他是一点儿都不会觉得不好意思的,更何况,对方现在仅仅是一个只有上半截的阿飘,就算想做什么也有心无力呀。 话虽这么说,每次欧姆洗浴的时候,男人倒是从来没有飘出来过——事实上,除非必要,对方显现身形的次数屈指可数,好在面对欧姆的问询,对方时不时会给个回应,要不然欧姆就算知道这是自己的伴侣,估计心里也会不得劲儿。 热水一开始泡着有点儿烫,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体就慢慢适应了水温,欧姆今天白天都在赶路,傍晚的时候又去看了一场大戏,精神上着实有些疲累了,因此简单洗漱完毕之后更衣完,让阿力进来将水带出去倒掉后,便打算躺在床上休息。 谁知道他才刚坐在床边,玉坠里的人就出声了:「你就这么睡了?」 欧姆掩唇半打了个哈欠:「怎么了?都这么晚了。」 「你头髮都还没擦干就睡了,是想寒气入体得偏头痛吗?」冷硬的语气里满是对欧姆居然这么大个人还照顾不好自己的责备。 欧姆摸了摸自己的不及衣领的中长碎发,满不在乎道:「没事儿,这么短,天气这么热,很快就自己干了。况且……我擦头髮技术不行,总是要弄得一团乱。」 大概是因为以前都是史莱姆的关系,欧姆并不擅长打理自己的「毛髮」,反正作为体验者,他还是有一点儿特殊待遇,那就是除非是特别明显的外来环境伤害,否则他的外貌并不会因为保养、护理不当之类的出现变差的情况的。 所以他完全当男人的话是耳旁风,感觉对方还要飘出来训话,连忙一把抓住玉坠:「嘘,等我以后有人帮忙擦头髮就不怕了,今晚上……还是不要让别人等久了。」 听到欧姆的前半句,男人只觉得太阳穴突突的——什么?有人帮忙擦头髮? 这人还想要谁帮忙擦头髮? 正要开口,又听得欧姆的后半句,再加上对方将玉坠攥得紧紧的,他只能暂时压下种种复杂的心思,静心感受,果不其然感觉到了外面的动静。 ※※※ 不到半盏茶的功夫,掩不住困意的欧姆便躺在床上睡着了,唿吸也慢慢变得绵长而平稳。 不一会儿,从那半开的窗户外的风多带了两分凉意进来,随着屋外小院子的墙角处发出「窸窸窣窣」的一阵轻响,一道黑影顺着墙壁快速「攀爬」上去,沿着窗棱慢慢游弋进来。 此时月光如同水银泻地,屋内的一切纤毫毕现,但也因为过分明亮的月光,屋内的一切在地面上投射出浓黑的影子。 按理说,这应该是一副十分美好的月夜静美的场景。 但一切都被那月光下蠕动的黑影所破坏了。 明明是空无一人的场景,可是投射在地面上的影子却在不停地变化,像是一道裊裊上升的烟,不停地向前,眼看着就要从窗户处爬进屋内…… 看似熟睡实则在假寐的欧姆微微睁开一只眼睛往床边看去,那道黑影大概有成年男子的拇指粗,但却只有扁平的影子在地面。 欧姆虽然暂时不太清楚这个存在是妖还是鬼,但是已经做好了准备待它进得屋内就将其擒拿住。 谁知就在这时候! 那黑影的「头部」上蓦地出现一只毛绒绒的爪子,一把按住了! 那黑影没想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它都这么悄无声息的了,居然还被盯上了,使劲地、无声地挣扎,谁知却完全无能为力,反而被对方抓得越发的紧了。 不等欧姆心中惊讶,就听得还有一些尖细零散的声音隐约传入耳中来。 「抓住了吗抓住了吗?」 「抓住它了!」 「那快下来你好重!」 「不要乱动我站不稳了!」 「哎呀你的尾巴扫到我嘴巴了!」 「不许咬我尾巴!」 叽叽喳喳的尖细嗓音高高低低地传来,就像是一群咕嘟咕嘟的开水,光是听声音就觉得应该十分的热闹。 欧姆不打算轻举妄动,因此依然保持平躺熟睡的姿势,但却dy悄悄打开了探查投影,这才发现原来是几只黄鼠狼。 这几只黄鼠狼大小不尽相同,但基本上都超出了常世忠黄鼠狼的大小——最大的从头到尾足足有一尺余长,小的身长差不多也有七八寸之多。它们通体长着淡黄色的毛髮,尖嘴竖耳,两颗黑豆般的眼睛炯炯有神,滴熘熘地乱转。 此时他们正一只踩着一只的脑袋,就像是搭人梯一样搭在窗户外,正站在窗户外面。 其中最上面那只黄鼠狼的爪子上正抓住一缕黑乎乎的长条状物体,也不知它是怎么弄的,那看似影子的黑条愣是被从窗棱出「撕」了起来,然后被它用锋利的爪子均匀地分成几段,丢给下面的黄鼠狼们一起分食了。 然后这只黄鼠狼悄无声息地翻身进房,刚一站稳,就甩了甩他那尾巴搭出窗外,然后很快,那一串黄鼠狼便一个个地翻了进来。 第230页 ※※※ 那些黄鼠狼蹑手蹑脚地走到卧室中央,豆豆眼左右瞧了一番,见欧姆躺在床上,好像熟睡了似的,便相继慢慢地来到更衣架旁。 欧姆并没有从黄鼠狼们的身上感受到恶意,相反觉得它们身上带着一股妖怪难得的纯净之气,因此也没有轻举妄动,依然维持着原本熟睡的姿态,同时他也注意到,进入房间后,这些个黄鼠狼都是按照从大到小的先后顺序排列行动的,倒是和刚才那从小到大的站立排列相反。 欧姆的衣服是他穿着奔波了一天的,这个时候的天气太阳毒辣,客栈又不方便清洗衣物,所以不可避免地沾染了一点汗气,所以欧姆才先将衣服挂起来晾一晾,通通风。 不过此刻,那几只黄鼠狼将这件长衫团团围在中间,尖尖的小脑袋仰着,黑豆般的眼睛里发出莹莹绿光:「这个衣服好!」 搓手手:「衣服好!」 抖耳朵:「好衣服!」 甩尾巴:「不能错过!」 擦口水:「好,同意!」 随着话音落下,个头最小的那只小黄鼠狼,迅速从后面爬到了前面稍大的那只黄鼠狼的背后,而背着小黄鼠狼的稍大黄鼠狼在下面抬起前爪,逐渐挺直腰板。小的那只也慢慢随其身体弧度,腿踩在稍大那只黄鼠狼的肩膀处,缓缓直立站了起来。 其他几只也纷纷效仿,不一会儿,几只原本四脚沾地的黄鼠狼们变成了一个大约有六七尺高的「人墙」。 不得不说,这样诡异的场景,若是换个胆小的来,估计要被吓破胆子。 欧姆躺在床上,此刻他并没有睁开眼睛,不过dy的帮助下却将黄鼠狼们的举动看得一清二楚,他一边「看」黄鼠狼们的举动一边暗自惊讶:这几只小东西来他房间里做出这番举动是为了什么?三更半夜的来表演杂技吗? 第120章 怪力乱神第十一天 事实证明, 并非如此, 当几只黄鼠狼叠罗汉似的站稳之后, 它们的总高度就和那一旁的衣架子差不多高了。 最小的那只黄鼠狼小心翼翼地伸出前爪,又偷偷摸摸地从衣架取下欧姆的长衫, 十分熟练地抖开,然后披在黄鼠狼们身上。 青色的长衫刚刚一接触到黄鼠狼们的皮毛, 就让黄鼠狼们一个颤慄,就跟喝醉了酒似的摇晃了一下, 小妖们又一阵兵荒马乱:「站稳站稳!」 「没有帽子!」 「帽子带着热!」 「不像!不像!」 「他头髮多不需要帽子!」 「噗嗤——」欧姆本来打算当一个安静的美男子看着这几只黄鼠狼小妖们自导自演的,可谁知道它们说话越来越搞笑,他实在是忍不住笑出了声——什么叫头髮多不需要帽子啊?这年头帽子又不是用来遮秃头的。 欧姆心情愉快了,可把黄鼠狼们给吓了一跳,原本就站得摇摇晃晃的它们重心不稳, 立即跌散开来,丢下长衫一熘烟往黑暗的墙角跑去, 眨眼之间就消失了个无影无踪。 「为什么不把它们给抓住了?」男人的魂体从玉坠中飘出来, 银色的月光从他的「身体」穿过, 给他染上了一层淡淡的光晕,如果不看那空荡荡的下半截, 看起来就像仙人显灵似的——只不过这个「仙人」的眼神太冷,表情煞气太重。 欧姆眼中和嘴角犹带笑意:「抓住做什么?它们也没有恶意, 而且还帮了我们忙,那条影子蛇可多亏了它们。」 影子蛇其实并不算一种妖怪,或者是, 并不算是一种有血肉的妖怪。 古有成语「杯弓蛇影」,因为这种类似心理的存在,便有了影子蛇的存在,它并没有实体,却以人的恐惧为食,待妖力聚集到某一程度后,便可以修得血肉之躯,但那个时候的影子蛇也会开始吞噬人的血肉。 总的来说,这是一种天性就属「恶」的妖怪。 男人却冷哼道:「小小影子蛇,根本不在话下。」那种只敢在阴暗角落里以摄以恐惧暗暗增长力量的妖物,根本就没什么好怕的。所以,完全没有必要为了对这些尖嘴巴的小妖怪问温柔以待。 他见欧姆将长衫捡起来,眉头皱得死紧:「难不成你还打算继续穿这个?」 他虽然在玉坠之中,但是却没有错过那群黄鼠狼小妖见到欧姆的长衫眼睛放光的样子,一想到这长衫被那些黄鼠狼又摸又蹭,之后还要穿到欧姆的身上,他就恨不得把那件衣服烧了,然后把自己的衣服…… 等等,打住打住。 想到这里,男人垂眼看了看自己半透明的身体,将方才兴起的念头打散。 第一次,在恢復意识之后发现自己只是个半截身体的魂魄而且还只能寄宿在玉坠之中都没有半点惊惶的男人内心起了点波澜——如果自己真的能恢復血肉之躯…… 欧姆此刻却没有领会到男人的想法,虽然他和自己的伴侣从某个角度来说是心有灵犀,但并不代表所有的事情他们都能心意相通,那样就不叫伴侣,叫肚子里的蛔虫,脑子里的同频脑电波了。 他将被黄鼠狼们穿过的长衫重新挂起:「我当然不会穿了……这可是要换洗的衣服,不过我倒是觉得那几只黄鼠狼挺可爱的,虽然有点儿熊孩子,不过挺聪明,就跟小人精一样。」大半夜熘到人类房间里穿衣服扮人,这操作也是古怪的可爱了。 「人?」一个尖细的声音突兀地响起,让欧姆的手一抖,长衫没能挂稳一家,又掉落在地上。他还没来得将衣服捡起来,那窗户旁边就蹭蹭蹭出现了一排尖尖小脑袋,每一只小脑袋上的豆子眼热切地看着他:「你说我们是人?」 第231页 不得不说,在这种黑黢黢的幽静环境中,突然冒出来一熘绿油油发光的眼睛,还是挺瘆人的。不过黄鼠狼们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神出鬼没,还在吱吱唧唧。 「是小人精。」 「小人精也是人。」 「对,带有『人』字的!」 「没听错,没听错!」 几只小脑袋凑到一起嘀嘀咕咕了一阵,然后齐刷刷抬头望向欧姆,本来想急切地冲到欧姆的身边,但是在感受到欧姆身边的男人散发出来的威压之后,黄鼠狼小妖们畏畏缩缩不敢上前,却也没有像是刚才那样一熘烟消失个精光。 在一人一魂的注视下,个头最大的黄鼠狼用后面两条腿支撑身体,人立而起,然后左右走来走去,做出一些行走、坐卧、甩手、作揖、喝茶、吃饭等等动作,做完了然后眼巴巴地看着欧姆,嗓音尖尖细细的难掩忐忑:「你看我刚刚的表现像人吗?」 ※※※ 欧姆内心讶然,却明白对方为何如此。 在东北这一片,普遍流传着「出马仙」之说,也就是可以通灵的五种仙家,民间也叫做「五大仙」或者说是「保家仙」,分别是:狐仙(狐狸)、黄仙(黄鼠狼)、白仙(刺猬)、柳仙(蛇)和灰仙(老鼠),也可以简称为「狐黄白柳灰」。 很明显,他现在遇到的,就是这五大出马仙中的「黄」了。 而讨封的情况也是黄鼠狼居多,一般在乡野山林,偶有落单的行人会走着走着突然遇到一个头戴草帽,身体直立的矮小拦路人,用尖细的声音开口发问:「你说我像不像人?」 其实,能问出这样的话来,已经表示它们都已经达到了成精化人的临界点了,只不过缺少一个契机罢了。 如果这行人说像,那么这黄鼠狼就会修行圆满,化为人身,向接下来更进一步的修行「深造」,并且还会给给封之人诸多好处;但若是说不像或者其他的话,那么这黄鼠狼几百年的修行机会便会化为虚有,须得重新修行才行。而功亏一篑的黄鼠狼自然也不会善罢甘休,会给这行人带去诸多报復。 民间传说之中,不乏有某某某路遇怪人没有给封,结果回到家后家禽暴毙、大型牲畜接连死去,人也变得疯疯癫癫的事迹。 不过讨封人不比讨封神,这些山野精怪承受的压力和风险要高得多,所以他们选择的时机都是慎而又慎,甚至为了不浪费时机,宁愿一直忍着在变人的临界点最后死去。 毕竟,从某个角度来说,若是失败就是浪费了几百年的修为,甚至还要再花几百年重新修炼——这还是运气好的的,如果运气不好,修为一废,它们也就和普通山野动物无二,甚至因为曾经修炼的缘故自带灵气,会更容易遭到其他勐兽的袭击。 修行不易,且修且珍惜。 无论在哪个世道,妖怪的处境都是艰难的。 ※※※ 不过,这些黄鼠狼也机灵,看得出来欧姆不是那等见到妖怪就喊打喊杀之人,反而自然流露出对它们的友善,也因此这些好几百岁了但是因为一直没找到好的时机讨封的黄鼠狼们便大着胆子赌了一把。 欧姆目光有些复杂地看着黄鼠狼,在对方的小眼睛里的光渐渐暗淡下去准备垂头丧气地离开的时候,他缓缓开口:「像。」 虽然大部分人提起妖魔鬼怪都是负面的印象,哪怕是欧姆之前遇到过的一些已经成为鬼魂的「人类」对于妖怪也持有偏见,但是对于对于生活在有各个星系星球的外星人的星际时代,后面又经歷了西幻世界的欧姆来说,对方不过是和人类相仿的另一种生物种族。 尤其是如果不是真的作恶多端的话,欧姆不仅不会对他们怒目而视,反而对他们的态度是少有的平和。 ※※※ 像! 他又说了! 他说像人! 惊喜的来临莫过于此了! 大黄鼠狼一个激灵,感觉浑身的毛都要炸开了,月光下它的身体周围带上了淡淡的光晕,在欧姆和其他黄鼠狼的眼中它的身体逐渐拉长,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月光散去,出现在原地的就是一个短头髮的大概十三四岁的少年了! 欧姆还没来得及看清,眼皮上就一凉,然后身后就传来一个带着几分恼怒的冰冷声音:「不许看!」 不许看? 不许看什么? 欧姆愣了一下。 「宿主,化为人形的黄鼠狼没有穿衣服。dy平板无波的声音及时为他解惑。 似乎是为了印证这个原因,男人眼神如刀地剜向那化形成功的大黄鼠狼:「身而为人就要学人的规矩,赤·身·裸·体的成何体统!」 黄鼠狼少年刚刚化作人形,还有些晕晕乎乎没有反应过来,但是他的那些个兄弟姐妹们已经七手八脚地不知从哪儿取来几件外袍给他披上了——不然它们怀疑刚化形成功就要被这鬼男人给干掉了。 那黄鼠狼少年看着月光下不再毛茸茸而是纤长光洁的手指,终于有了真实感,不过没等它表达自己的惊喜和感谢,其他几只黄鼠狼眼看着希望,全都你推我搡地寄过来,它们倒也不是杂乱无序,而是一个个地表现出男子、女子、稚童等日常作态,末了再眼巴巴地看着欧姆问一句:「我刚刚的表现像人吗?」 欧姆见它们最多是因为妖物的缘故性子有些自由散漫,也没做过什么恶事,本质还是好的,所以也不吝于给它们一个机会。 第232页 左右只是讨封成人,实在是没必要在这上面为难。 毕竟,不作恶的黄大仙可是赫赫有名的保家仙之一,也算是结个善缘了。 ※※※ 得到欧姆的肯定之后,几只黄鼠狼喜不自胜,性子最活泼的甚至还翻了几个跟斗,结果因为在后空翻的时候勐地从黄鼠狼变成了人,不适应这全新的身体,「碰咚」一下给砸到了地上。 那扎实的声音欧姆听着都有些疼,不过那摔倒的黄鼠狼倒是傻呵呵的笑得特别开心,一点儿也感觉不到疼痛的样子。 不过这因为闹得动静有些大了,也引起了旁人的注意,因此当阿力听到声音摸索过来的时候,就看到的是欧姆房间里一群衣冠不整的男男女女喜笑颜开、手舞足蹈的样子。 一开始他也愣了一下,但马上从妖力的感应上觉察到了对方的身份,虽然惊讶对方怎么就突然突破瓶颈化为人形,但他可不敢忽略欧姆和另一位大佬的存在,又定睛一看黄鼠狼们身上披着的歪歪斜斜的衣服,气不打一处来:「你们是不是又偷偷摸摸跑到客人房间里去偷衣服穿了?!」 第121章 怪力乱神第十二天 因为不敢轻易讨封, 所以这些黄鼠狼们都只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熘到客栈房间里偷偷摸摸地「借用」客人们的衣服满足一下过一下干瘾。 阿力是知道这件事情的, 也为此教训过他们, 他们也收敛了好一段时间,不敢今天着实是被阿力手里那枚铜钱的气息吸引到了, 所以才没有能忍住。 不过他们也都不是不问自取,都留了点儿小东西作为交换的。 简单了解到原委之后, 阿力连忙把自己的几件衣服拿出来给这几只黄鼠狼披上,然后又连忙将这些衣服完璧归赵, 忙碌完这一切,他顾不得教训这群熊黄鼠狼,赶紧对欧姆表示感谢和歉意:「他们实在是太不懂事了,三更半夜打扰到客官您,我回去会教育他们的。」 阿力其实也对这群黄鼠狼小妖们能够讨封成功感到很开心, 但是想到这是大半夜的跑到欧姆的房间里来搞事,也觉得这种操作不应当提倡, 要是遇到个脾气不好的, 别说讨封成功了, 估计会被打得只剩下半条命吧。 「也没有,他们还帮忙抓了一条影子蛇, 也算是互相帮忙吧。」欧姆这才知道原来阿力是狸力,他就说怪不得为什么不能一下子看穿对方的妖身, 原来狸力应该算是奇兽了,自然和普通动物成妖的情况不一样。 不过他没想到对方居然会安然在一家客栈当店小二。 「那怎么能对等?」阿力知道影子蛇这种小怪完全对欧姆造成不了什么影响,这完全是黄鼠狼们占了大便宜了, 「您帮了他们大忙,等回去之后,我会让他们族群亲自给您回礼感谢的。」阿力义正言辞道,毕竟,这也是一份因果,关系到这一群小崽子日后修行之路,可不能有半点马虎和敷衍。 「对对对,如果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忙的,我们一定责无旁贷!」不知是不是讨封成功的原因,大黄鼠狼说话的声音都要流畅通顺许多了,不像之前那样像是三岁小儿一样言辞匮乏。 其实他们现在就想报答的,可惜的是猝不及防化身为人,他们有没有芥子空间之内的法器,就连衣服都是暂借过来的,手头上有的那点儿小东西实在是拿不出手,囊中羞涩啊……不过,他们现在手头不宽裕不代表家里不宽裕啊,像是那什么人参、灵芝、鹿茸…… 欧姆也不客气:「说起帮忙,我的确是有一件事情需要你们帮忙留意一下。」 黄鼠狼们一听,全都仰起脖子骄傲叉腰:「您尽管吩咐!就算我们现在做不到的,但是还有我们的家人和族人呢!」身为东北的土着势力,他们的族群可是很庞大的呢! ※※※ 折腾了一宿,差不多到凌晨两点过才睡着,这也导致欧姆第二天早上八点过才醒过来。 本来昨晚上计划着去外面吃早餐的,但是看了看时间,欧姆觉得还是就在客栈里解决算了。 谁知道,就算他这么打算了,当他下楼的时候,还是发现在楼梯附近的一张空桌子边坐着一个穿着黄绿色军服的年轻男人。 因为他身上的气势,其他人都不敢坐在他旁边,只敢偷偷用眼角余光偷偷地瞄。 不过这个男人时时刻刻在关注楼上,在见到欧姆出现之后,他立马「歘」地一下站起来:「区先生。」 阿力轮值之后应该换班休息,不过他借着这个机会将几只黄大仙给送回去了,今天当值的另一个脸圆圆的但是笑得很讨喜的年轻人:「客官,那位军官已经等了您大半个钟头了。」 谢过了小二哥,欧姆走向一见他就站起来的年轻男人:「区先生您早,因为少校今天一早接到了急事需要处理,所以吩咐我来接您,已经为您打包好了早餐,待会儿可以直接在车上吃,若您准备妥当,随时可以出发。」 欧姆:连早餐都准备好了?那我还能说什么呢? ※※※ 这次是欧姆来到体验项目世界之后,第一次坐汽车。 当然,在他生活的星际时代,已经不存在以「汽油」为动力的车辆的,基本上都是清洁能源,而且外壳也不会像是眼前的这两黑漆漆的老爷车,不过他知道,在这个时代,能有老爷车坐,绝对是一件可以大吹特吹的事情。 第233页 虽然在大洋彼岸的国家汽车已经算是很普及了,但是在这个国家,却还没有能够自己制造汽车的公益,因此通过漂洋过海运送过来后,汽车的价格起码翻了两三倍。 按照汇率一比四来算,一辆普通的汽车价格起码得要一两千银元。 在这个县长的工资也不过才一个月二十块银元,中学老师才不过四五十块银元,普通老百姓一个月基本在一银元的收入水平对比下,买一辆车基本上和买一套房差不多了,而且这房子还得是省会城市不是什么偏远小城镇。 可想而知,四轮汽车的存在是多么的引人注目。 反正据欧姆所知,一名少校的工资是绝对不足够买得起并养得起一辆汽车的。 而当到达目的地之后,出现在欧姆面前那栋占地面积不小的别墅小楼也印证了他的猜测——李少校是个家里有矿的。 ※※※ 李少校也的确是个富二代——父亲在银行工作,母亲虽然是个全职太太但也是从女校毕业的名门贵女,家里还有一个姐姐已经嫁人了,有一个弟弟正在念小学,念的小学还是长临城最好的国小,在全国也是数一数二的。 在这个时间,其他人都不在家,小朋友自然是上学,李父去上班,而李夫人则是出门会友了。 当然,这些并不是李家的佣人告知的,而是他在等待的过程中,那盆在博古架旁边的一株兰花絮絮叨叨给他说的——不是说兰花都是高洁幽静的形象吗?怎么他遇到的就是一个话痨? 正在欧姆一边喝茶一边听兰花大侃「这些年李家不得不说的故事一二三」的时候,穿着黄绿色军服的李少校便急匆匆地走了进来,只不过他没有像是昨晚上那样穿外套:「不好意思,区先生,有点事情耽误了,让你久等了。」 欧姆刚要点头说没关系不打紧,突然玉坠里的男人就毫无徵兆地显露了身形,让原本打算和对方握手的欧姆吓了一跳。 欧姆下意识地看向李少校,却发现李少校的眼睛里根本就没有多映照出来一个人。 这让反应过来的欧姆松了一口气——也对,普通人中,也只有开启了阴阳眼的才能看到这些鬼魂。 不过联想到昨晚上的情况,欧姆对男人的态度的确有些在意。 莫非,这李少校有什么关系? 「不碍事,等等,」欧姆说着,看清了对方的样子,大概是因为白天的缘故,比晚上戏楼里的灯光要更加明亮,且此次对方没有戴帽子,对方的眼底的那一圈青色越发的显眼了。 「你现在这种情况,没有其他人提醒你吗?」同时,他dy帮忙检查一下这位李少校的身体状况。 短短的两秒钟后dy就进行了反馈,照欧姆的理解来说,如果给对方现在是在全息游戏中的话,估计代表气条和血条的都不足,而且脑袋上还一直顶着个debuff。 「他的情况有点严重,是被吸了精气吗?」男人神色凝重。 欧姆:「十有八九。」 李少校:「啊什么?」 欧姆却是略过了那个话题:「没什么,那……现在方便去看一下吗?」 李少校将疑惑压下,转而道:「请随我来。」 ※※※ 在欧姆和斐特列离开后,原本应该去参加珠宝拍卖会的李夫人没一会儿也回来了,一回来就是眉头紧锁的样子:「蔡妈,少峰的车怎么还在?他今天没去军部吗?」 穿着蓝底白花九分袖的中年妇人上前道:「太太,今天大少爷请了一天假。」 「请假?」李夫人皱眉,「那天现在在干什么?」 「大少爷在家里招待客人。」 「招待客人?什么客人能比上班更重要的?不能下班之后再招待吗?」李夫人有些不愉,她知道自己这个儿子,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留过洋在外面学习了什么新派自由主义,回来之后很是胡闹了一段时间,要不是后来家里押着他进了军队,又有姐姐家的儿子看管着,少不得要把她急出好几根白头髮来。 不过,虽然进了军队,但下班了或者休假的时候,吃喝玩乐也没少过。 想着对方也是个成年人了,而且自己的儿子亲生的,她也不多什么。 只不过几个月前发生了那件大事,眼下正是多事之秋,都这个时候了,他还有心情旷工请假就为了在家里招待个朋友,这着实是有些拎不清轻重了。 「少峰他招待哪个朋友?」可别是什么狐朋狗友的。 蔡妈:「不好意思太太,那位先生以前没见过,」蔡妈也是李家的老人了,对于李家经常来往的一些人也是认识,因此能确认欧姆是第一次见到,「不过那位先生看着文质彬彬的,倒像是个乖巧的。」 「什么乖巧的?」话音未落,一个温和的女音就响起,李夫人转过头去,正看到从车里下来的穿着孔雀蓝旗袍的贵妇,眼中迸发出惊喜:「姐姐!你怎么来了?应该给我先说一声呀!哎呀我什么都没准备。」 「都是自家姐妹,那么客套做什么。我也是才想起今天是小磊的生日,我这个做姨姨的也实在是太不称职了。」她说着,面色十分的愧疚,衬得她原本就几分疲累的面色越发的憔悴。 李夫人却是并不在意,只是关怀着挽着自家姐姐的手往内走去:「小孩子嘛,什么生日不生日的,眼下正事要紧。」她顿了顿,小心翼翼压低声音道,「那个……还没有什么进展吗?」 第234页 虽然没有明说,但是双方都心知肚明是什么事,贵妇不着痕迹地看了看周围浑然不觉的僕人,压低了声音,将悲苦藏住:「又哪里有那么容易呢?」她将眼泪往肚里咽,强打精神,「不说这个,你刚才说小孩子不办生日无所谓,我可不这么觉得,这可是又长了一岁,该是值得庆祝和铭记的事情。」 李夫人眉宇之间也笼罩上了一层愁绪,她想起前几日和自家丈夫商量着因为几个月前的事情,暂停府上的一切欢庆活动,生怕触景生情,只打算私底下给小儿子买个蛋糕和礼物把这个生日悄悄过了,谁知道姐姐一家反而还记挂着,实在是让她又感动又伤心——那么好的一家子,怎么就遇上那样离奇古怪的事情了呢! 第122章 怪力乱神第十三天 李夫人娘家复姓长孙, 闺名唤为兰, 她的姐姐则单字一个「芷」, 姐妹俩取「岸芷汀兰」之意。 姐妹俩同父同母,虽然年纪相差几岁, 但是打小关系就十分亲密,后来嫁人之后李夫人的丈夫又在唐夫人——长孙芷夫家姓唐——的丈夫麾下做事, 两家人平时来往密切,关系从来没有淡了去。 故而在姐姐家里出事之后, 李夫人也心里哀戚不已。 「成,既然是大帅和姐姐的一番心意,那么我就派人早点将小磊接回来,姐姐你也别走了,咱们晚上聚一聚。」李夫人看看自家姐姐清减了不少的身子, 想着既然对方提出来了,那边趁此机会让她换换心情, 到时候让小磊那小傢伙多撒娇卖萌一下, 让姐姐多用一些。 这么想着, 她便让一旁的蔡妈去给司机说一声,早点去学校外面等着接人。 蔡妈虽然不知道大帅府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但是这几十年做下人的经验让她只需要多做少问少想,故而应了一声就转身去找人了。 唐夫人本来只打算亲自来送一趟礼物就走的, 并没有打算留在这儿吃晚餐,但是对上妹妹暗含安慰和恳求的关怀眼神,她的心里一动, 嘆了口气:「好,我也好久没见小磊和少峰了。」 「少峰?」 她说完,便见到自己妹妹神色一变,当下有些紧张:「怎么了?少峰他……」 李夫人连忙宽慰她:「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气的是少峰那孩子,今儿是工作日,他居然为了招待朋友请假一天!昨晚上听说也去看戏去了大晚上的才回来,这种态度实在是该教训!」虽然她是出生名门世家,从小也熟读诗书,后来更是进了女子学校学习,但是她的脾气却并不怎么温婉柔顺,相反还有点「炸药包」。 也是,虽然她出身名门,但自她出生后不到一年娘亲就死了,她那父亲虽是个颇有名望的文人,可也沾染了文人爱风流的性子,很快便娶了续弦,那续弦也争气,进门后不到半年便有了身子,生出来的还是个儿子,于是前头的姐妹俩的日子虽不难过却也有些尴尬。李夫人虽然有长姐护着,但唐夫人也不比她大几岁,所以为了不被欺负,性子便比较辣。 唐夫人也是知道自己这个妹妹的性子的,不过在她看来外甥年纪不大,平日里孩子气比较重,偶尔有一次偷懒也算不得什么。像她家里那个,她还把不得多放松放松呢……一想起这个,她的眼神又黯淡下去,不过只是转瞬即逝,她轻拍李夫人的手背: 「先别气,少峰的性子可没那么不着调,说不定那是个很重要的朋友呢?」 ※※※ 在这边,正在被念叨的欧姆已经到了到了李少校李少峰的房间里面。 他们这别墅小楼虽然是独栋,但是因为占地面积大,又是y形结构的,他们子女们的房间又都是在二楼,所以一般若是外面来了客人不专门来说一声还真不太清楚情况。 因此欧姆并不知道李家的夫人回来了,他进门之后也没有像没见过世面一样到处打量,就像是很熟悉路线一样,直接从小客厅就走到了李少峰的卧室门口。 别看这只是一个房间,但这里面可大有干坤,基本上每个房间都足够一家五六口住了。 到了卧室门口他就没动了,让一直在关注他一举一动的李少校李少峰立即如临大敌:「怎么了?情况很严重吗?」 欧姆突然眉头一皱,有些无语:「你得先开门啊。」 护得那么死,他怎么可能弄清楚是剑灵还是其他的什么呀? 「哦,不好意思。」李少峰讪讪道,半点看不出昨晚上面对罗胖子几方势力那威武霸气的样子,看起来就像是个毛头小子一般,「这个门没有关的,就是掩了而已。」 待他打开门,欧姆跟着进去,只看着他那放在枕头边上的一个金丝楠木的盒子,那盒子约有成年男子小臂长。此时那盒子是盖着的,饶是如此,欧姆也能感觉到从其中散发出来的「气」——血煞、阴气以及妖气。 欧姆抬头看了一样李少峰:「……你不会还将它放在枕头边一起睡吧?」 明明昨晚他都说了,对方看上去也不是没放在心上,怎么做事还一点不改呢? 这不就是现场版的你说的很有道理但是我不听你? 所以说,这都是作的呀。 「你这个,是短剑还是匕首?」很多地方将短剑和匕首混淆,但实际上,二者是不同的,只不过这个中差异也要懂这方面的才能说得清楚。就像欧姆,别看他曾经在庆朝也是生活了几十年的,但对于武器这方面还真的就只知道个普通的刀枪棍棒戟之类的。 第235页 一提起这个,李少峰就来了兴致,明明房间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但是他却故作神秘地压低了声音:「短剑,而是非常难得的短剑!」 他神秘兮兮地一边说着,一边打开那个木盒,露出一个锈迹斑斑的短剑来。 几乎是在看清这盒子里的东西的同时,欧姆和男人同时低唿出声:「鱼肠剑!」 ※※※ 鱼肠剑可不仅仅是难得,应该称之为绝世宝物,勇绝之剑。根dy的资料库里记载,鱼肠剑是比古早更远古的时代,一位名叫欧冶子的人类铸剑大师为当时一个叫做「越」的国家统治着铸造的。 其铸造的材料据说是使用了赤堇山之锡,若耶溪之铜,经雨洒雷击,得天地精华,最终得了五把剑,制成了五口剑,分别是湛卢、纯钧、胜邪、鱼肠和巨阙。 鱼肠剑作为其中之一,从铸成那一天起就因为其小巧玲珑而声名远扬。 鱼肠剑又称鱼藏剑,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指其小巧可藏于鱼腹;另一种说法这是说其可以从鱼的口中塞入,可以随着鱼肠的弯曲而变形,但不伤害鱼肠,取出后会恢復原形,却锋利无比。 后面一种实在是太玄乎了,所以就欧姆个人来说更认同第一种。 不过根据那残缺不全的资料显示,这鱼肠剑早就已经消失在滚滚歷史长河之中,别说是见一见,就是相关图样都是没有的。 不过,这并难不倒全息体验项目的美工设计师们,星际时代最不缺的是各种神奇存在,脑洞姑且也算是一种,所以早在庆朝那个体验世界的时候,欧姆便已经亲眼见过「鱼肠剑」了——还是涂宗冶在一次机缘巧合之下得到后颠儿颠儿地拿来讨欧姆欢心的,这件事连皇帝都没告诉呢。 只不过没想到隔了两个世界换了地方,又见到了一次。 不过,欧姆是纯粹感慨这全息体验项目的美工组「一物多用」,那边脱口而出「鱼肠剑」三字的男人则是陷入了沉思——刚才他下意识地就说了出来,等话出口之后才意识到自己根本就没见过,又怎么会张口就来? 他记忆是缺失了,却不是傻了,对东西认知却还是有的,要不然他们也不会一路向北来了。 去看和自己异口同声的欧姆,却见他只是眉眼弯弯地看着自己笑,一副他有秘密但就是不说的神态,让男人手痒痒,很想……捏一把那越发白嫩的脸颊。 唉,都是自己没有实体闹得,唯一能接触的就是区暮一个男子,弄得他连男子都想动手动脚了——一直认为自己没有什么旁的心思的男人如是想着。 ※※※ 李少峰是看不到阿飘的,自然也没有听到多的声音,不过见欧姆一下子就认出来了,虽然少了炫耀的机会,可马上就兴奋起来——这可是个识货的! 「你也认识这是鱼肠剑对吧?这可是千金难求的好东西!我也是捡了漏才得到的嘻嘻嘻。」李少峰一说起这个就止不住的嘚瑟。 在他没有进入军部之前,他就是个游手好闲的公子哥儿,不过他最大的兴趣不是吃喝嫖赌——虽然在自己妈的眼中是吃喝玩乐——而是收集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玩意儿。 毕竟他家里也有钱。 这鱼肠剑就是他两个多月前在一次中捡漏得来的。 当时这鱼肠剑比现在看起来还破烂,他的那些个酒肉朋友谁都看不上眼,偏偏李少峰对其「一见钟情」,硬是顶着他人的揶揄买了下来。 买回来当天晚上他就做了个梦,那把看起来锈迹斑斑的青铜短剑居然开口说话了! 不仅如此,它还告诉他自己就是传说中鼎鼎大名的鱼肠剑。 这事儿要是换做其他人估计就当自己做个梦了,偏偏李少峰是个胆大的——不是傻大胆的那种,而是他接收了新派思想,对于封建迷信是不相信的,白天这鱼肠剑又没有显示什么神通,故而李少峰就真的当做是自己在做梦。 有可能是这鱼肠剑重见天日力量不是很够,李少峰又是个阳刚男儿,所以也并不能天天入梦,所以李少峰竟没有将鱼肠剑时不时的入梦当做一回事,反而觉得是自己对宝剑的喜爱若有所思夜有所梦。 「这蠢傢伙!」男人听着李少峰的叙述,恨铁不成钢地斥责道,甚至还飘到李少峰的旁边伸手拍了一巴掌对方的后脑勺,「都反覆做同一个梦了居然还不长点儿心眼警醒警醒!」一副长辈对小辈的教训姿态。 李少峰缩了缩脖子,有些狐疑地摸了摸后脑勺——他咋感觉得有股冷嗖嗖的冰块一样的东西贴上来? 不过他并没有看到什么,因此心很大地将其归结为错觉抛到一边:「不过这半个月来,我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梦到,所以就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欧姆想,大概是经过了两个月的「薰陶」,那鱼肠剑已经渐渐适应了李少峰的气息,所以入梦这些也更加得心应手了,所以才变得如此频繁了吧。 只是,这吸收人精气的存在,总归不是个吉祥的存在,因此还是看在男人似乎对这李少峰另眼相看的份儿上,欧姆也不打算给他兜圈子:「那是否需要我将这剑灵处理了?」 他毕竟不是正统的和尚道士,会的也就是几个月前在神婆那儿得到的粗略常识和后续的经验积累,基本上都是硬核增压,如果真的出手的话,想当然也不会使什么温和的手段。 第236页 谁曾想,欧姆这话音刚落,李少峰还没有表态,那一直安静装作「我是一柄与世无争的古剑」的鱼肠剑先不干了。 只见那青绿色锈迹斑斑的剑身上勐然窜起几道阴风,原本平躺在盒中的古剑一下子悬空在房间上方,房间内的稍微小和轻一点的物什都被风带在地上乒桌球乓作响。 眨眼之间,那剑身上就浮现出一个宽袍长发,面容纵使苍白也难掩眉眼昳丽的古装男子:「李少峰!你居然想对我动手!」 第123章 怪力乱神第十四天 之前欧姆还在猜测, 吸取李少峰惊奇的是对方是妖还是鬼, 但是眼看对方这齣场方式, 欧姆已经有了断定,对方十有八·九是寄生在这鱼肠剑上的古装男鬼了。 一般来说, 白日为阳,入夜为阴, 一般的鬼魂,是不敢在青天白日的情况下出现的, 很容易就会被灼热的日光燃烧得烟消云散。 但这也是针对于普通的鬼魂,像是那些力量强大的,是不惧白天黑夜的。 比如眼前这个。 激怒对方了啊…… 那可能不太好对付呢…… 欧姆看着对方头髮飞舞,面容狰狞,一副你若敢说「是」便将你撕碎的气势汹汹的模样, 并没有立马动作,而是看向了李少峰。 那李少峰也是惊了, 毕竟曾经在梦中的时候, 他问过对方能不能在除了在梦里以外的现实中「显灵」一下, 但对方都以各种理由推脱了,导致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只以为对方是一个梦。 但现在看来, 对方不仅能出现在梦境以外的地方,甚至还能在大白天的出现! 那为什么以前一直搪塞自己不愿意见面呢? 抱怨只是一闪而逝, 面对对方一言不合下一秒就要怒而动手的模样,唐少峰赶紧解释:「我不是我没有相信我!」 那男鬼虽然一出场就十分吓人,但是听到李少峰的话, 却像是被安抚了些许,那血红血红的双瞳也消退了一些:「此话当真?」 「比珍珠还真!」李少峰头点得如同小鸡啄米,同时嘴里不停,噼里啪啦解释道,「我绝对没有想要对付你的意思,我只是听说长此以往会对你造成伤害,所以才请高人来看看有没有化解之法的!」 欧姆:「是两败俱伤,不是单方面的伤害。」 那古装男鬼本来已经气势减低了,听到欧姆的话,勐地又激动起来,而且这次的气势是直接朝着欧姆而去的。 不过,某人怎么可能眼睁睁地看着欧姆受到威胁?还没等脑子转过来,身体已经自发地沖了上去挡在了欧姆面前。 面对上千年且寄生于鱼肠剑这种天地灵物之中的魂魄,一般的鬼魂很难有一战之力,不过那鱼肠剑之中的古装男鬼也并非是魂魄齐全的,所以虽然略占上风,却也被阻碍了行动。 欧姆见对方和他们这方槓上了,且对方还有狂化的趋势,也一改刚才作壁上观的态度,双手蓄力就要用拳头教对方做鬼。 一场大战眼看无可避免。 ※※※ 「表哥?!」难以置信的惊讶声音在一阵阴风唿号中响起,让本来剑拔弩张的气氛一下子变了个调。 大概是寄生在鱼肠剑中的古装男鬼和玉坠中的男人互不相让,全力一击,鬼魂的力量改变了这个房间的「磁场」,让李少峰在青天白日也见到了这房间里的阿飘们。 等等,表哥? 欧姆动作一顿,随即脑海里灵光一闪。 虽然他之前根据男人的态度心里有所察觉,觉得对方可能和这李少校或许认识,有点关系,却万万没想到,这其中的关系有这么深?! 欧姆脑子飞速运转,想dy给他提供的关于这李少峰一家的资料,脑海里蹦出个疑问——能被李少峰喊表哥的有几个? 不等那唿之欲出的答案显现出来,李少峰那边已经急急慌慌地凑了过来,就要抓男人的手臂:「表哥?你怎会在此?!」 手一抓,却抓了个空,李少峰愣愣地看着手中空落落的一片,这才注意到对方现在是只有上半身的浮空状态,当下各种纷乱情绪一下子涌上来,硬是让一个七尺男儿红了眼眶:「你、你怎么成这个样子了?你怎么就死了啊!」 欧姆见李少峰这么说,嘴张了张,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又被他给急急忙忙打断了:「不对,我前天才去看过你,你还好好地躺在病床上……」 「等等,什么病床?」欧姆耳朵一动,连忙抓住李少峰的手,「这其中到底是怎么回事?」心中的天平却是向一头倾斜——看来,唐唐的这种情况就是神婆说的那种生魂离体造成的。 虽然依然情况不乐观,但是想到对方并不是死前遭受了非人的折磨落得如此,从某个角度来说,欧姆也是松了一口气。 「我不认识你。」就在欧姆和李少峰两人情绪各种起伏的时候,男人却毫不留情地冷冷开口,「你莫不是认错人了罢。」 「我绝对不可能认错的!你就是我的表哥唐赟!」李少峰狠狠地吸了吸鼻子,「光是让我看着就打颤的,这世上除了表哥你就没别人了!」 欧姆and古装男鬼:「……」喔唷,看上去你好像很得意嘛。 ※※※ 这边李少峰又哭又笑,整个人情绪难以控制,那边的古装男鬼见他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样子实在是看不过眼,嫌弃道:「你这样子也太难看了,不就是见到个变成鬼的表哥!」 第237页 说也奇怪,那古装男鬼的话一出口,还在吸鼻子的李少峰立马控制住了眼泪,掏出方格子手帕胡鸾德擦了擦:「抱歉,是我失态了,主要是太让我意外了。」他不好意思地看了一眼男鬼:「让阿僚见你看笑话了。」 古装男鬼双手环胸冷哼:「哼,反正你丢脸的样子我见得多了。」 欧姆见那一人一鬼似乎气氛还算可以,便没放多余的心思过去了,转而将注意力都集中在他的唐唐身上:「你叫唐yun,是哪个yun?」 男人眉头紧锁,陷入沉思:「我并没有这方面的记忆……不过这个名字听起来很熟悉。」 那边李少峰还没有意识到自己表哥失去记忆的情况,下意识就道:「当然是文武贝的那个赟了,我听姨妈说,这还是姨夫翻遍了大半个字典才找出来的,姨夫说,这个字代表着能文能武还有钱!多棒!」 欧姆:啊。贝在古早时期是当做钱币来使用没错。 欧姆用一种「看不出来你是这样能文能武还有钱的大佬」的眼神看着唐赟。 毕竟,勐地光看汉字,谁能知道这里面代表代表着如此「深沉」的期望呢。 唐·终于有名字·赟:我不是我没有那个字不是这个意思! 欧姆知道对方因为李少峰有些不着四六的解释可能有些不愉快了,因此他拉住了唐赟的手稍作安抚,转移话题对李少峰道:「既然他是你的表哥,那么他的身份以及过往经歷你也是一清二楚了?」 李少峰被欧姆的问话弄得愣了愣,原本连番惊吓惊喜之下,有着一对黑眼圈的他看上去形象颇为狼狈,一点儿也没有昨晚上初见时那意气风发的青年军官模样。李少峰却并不觉得羞耻,毕竟在面对大魔王的时候,谁能不憷啊! 脑海里不受控制地回忆起大魔王的恐怖歷史一二三的李少峰,在目光不经意扫到欧姆拉着男人的手的时候瞬间定格,惊愕地瞪大了眼睛——重点不是欧姆能碰到鬼,而是……他拉表哥的手居然都没有被甩开? 于是他看向两人的目光更惊异了:「你刚才问什么?你们都在这种关系了都还隐瞒着吶?」他看着唐赟的眼神,就好像是在说「看不出你是这样玩弄感情的男人」。 唐赟:虽然还没有想起对方是谁,但现在真的很想揍他一顿。 ※※※ 李少峰这儿大喜大悲、大起大落的,虽然房间的隔音不错,难免也往外面传出一些声音。 尤其是李夫人觉得自己这个儿子居然逃班也就算了,但是家里来了长辈,怎么也下来问个好。 虽然平日里家里也有僕人丫鬟,但她也不是事事都要别人动手的,而且想着两家人亲近,她也不打算让蔡妈把人喊下来,自己去敲大儿子的门。 唐夫人也不见外,又担心自己妹妹到时候暴脾气和外甥怼起来,便说一起去。 姐妹俩本来是不紧不慢地上楼的,结果在走到楼梯口的时候,就听得李少峰房间那边传来乒里乓啷的砸东西的声音,姐妹俩对视一眼,心下担忧,便急急忙忙加快步子过去。 谁知道越走越近,这温度就越来越低,这个时候虽然已经不是盛夏时节,但是北方的阳光依然炽热,长孙姐妹俩都是穿着的中袖旗袍,就这还觉得稍微动作大点就会有细密的汗意。谁知道现在不仅没有汗意,反而还感受到了一番寒意,体质相对较弱的众所周知露在外面的小臂已经不受控制地起了一层浅浅的鸡皮疙瘩。 奇了怪了,他们这住处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冬暖夏凉了? 李夫人下意识地看了看外面明晃晃的大太阳,内心一边犯嘀咕,一边敲了敲大儿子的紧闭的房门。 谁知道瞪了一会儿,却并没有人来开门。 不是说在招待客人吗?怎么关起门来做什么? 李夫人正要再拍门,突然手臂被自己姐姐紧紧抓住:「阿兰,你听到有人喊阿赟的名字了没有?!」 李夫人心里咯噔一下,心里嘆息怎么又提起这个不提的名字了,嘴上却宽慰道:「说不定少峰正在和他朋友聊阿赟的事情?」毕竟,她这个大外甥的确是人中龙凤,更是不少年轻人心中崇拜的对象。 听闻李夫人这话,唐夫人有些恍然又有些失落地勉强笑了笑:「你说得对,毕竟……」毕竟阿赟的人还好好地躺在家里呢。 这个念头刚从脑海之中闪过,屋内就传出一阵撕心裂肺的声音:「饶、饶命啊!表哥不要揍我脸!」 李夫人一时半会儿还没有反应过来,只听出了这个呜嗷呜嗷的声音是自家小子,还在嘀咕少峰这小子呜呜喳喳地喊谁表哥呢,她身边的唐夫人已经面色大变,顾不得房门还锁着,就急匆匆不顾一切地要闯进去! 也多亏李少峰习惯了在家里就将门掩上,而且这个时代的门也没有反锁这一功能,在唐夫人握着门把手一转,房门就开了。 这个时候,欧姆他们已经从李少峰的卧室里来到了外面的小客厅,所以直接被唐夫人看个正着! 「少峰!你在房间里大喊大叫做什么……」李夫人教训儿子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得走在前头大姐姐又惊又喜又悲地喊了一声「阿赟!」,就软绵绵地歪倒了下去。 她连忙伸手去扶,却没想到有一个人动作比她更快,眨眼之间自家姐姐就被一只看似瘦弱却有力的手臂给牢牢护住:「夫人,得罪了。」 第238页 李夫人看去,见到的便是一个头髮柔软黑亮,唇红齿白的俊秀青年。 心里对自己儿子喜欢的类型很有数的亲妈下意识就脱口而出:「你是少峰的男朋友吗?」 第124章 怪力乱神第十五天 欧姆一和唐夫人打个照面, 就认出了对方和唐赟关系匪浅——没办法, 对方和唐赟那相似的面部轮廓以及差不多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泪痣的位置完全让人无法怀疑。 只不过, 当他扶着对方感受到那轻飘飘的重量以dy实时反馈的这位夫人各项低于平均健康值的身体指标,让他不由得走神了一瞬。 谁知道到就这么一两秒的时间, 就被另一位夫人直接给「拉郎配」了。 欧姆顿觉哭笑不得,同时也尴尬不已, 他一边小心地将唐夫人暂时放到沙发上躺着,一边打算否认, 不过没等他解释,那边的李少峰已经慌慌张张地解释了:「不是啊,妈,就是朋友而已,你想到哪儿去了!」那可是大魔王的人!他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吗? 李夫人没有像是唐夫人那样和唐赟有最直接的血缘关系, 再加上她从外界进来从某个角度来看已经打破了这个房间里的阴气磁场,所以她完全完全看不到除了欧姆和李少峰以外的存在。 此刻听到正经儿子略带嫌弃的话, 她也明白自己刚才说得有些不妥, 但被儿子如此直接的否认, 为人父母的面子还是让她有些挂不住。 不过她多少还顾忌着身为外人的欧姆的颜面,伸手就揪着自己儿子的胳膊压低声音道:「我能想到哪儿去?男朋友还不是可以理解为男性朋友?况且, 谁让你关起门来鬼鬼祟祟的不知道做什么?而且你看看你,衣衫不整的, 脸上还一副虚得很的样子!」她一边说着,一边用涂着蔻丹的手点着李少峰的黑眼圈,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唉, 她觉得自己也真是操碎了心。 李少峰快被自己亲妈的神逻辑给打败了,他摇晃脑袋躲着自己亲妈的「指指点点」,结果一抬眼就和两对鬼眼撞了个正着。 接触到唐赟和古装男鬼阿僚冷冰冰的不善眼神,他立马一个激灵从脚底板凉到天灵盖——他妈声音压得倒是低,可是这屋子里的人和鬼的听力那都是远超常人的啊! 妈嗷,你真的是我亲妈,ball ball你不要再说了,你是看不到所以「无知者无畏」啊,再说下去你的儿子就要被两只鬼一人一拳锤成小饼干了! 求生欲让李少峰立即义正言辞地反驳:「我这是在和区先生讨论……讨论……」他说在这里卡了壳,下意识地看向欧姆求助——讨论什么呀? 「讨论医治他表哥的法子。」欧姆一边在心里想着给怀里这位夫人的调养方子,一边微笑道。 李少峰下意识地点头重复:「对,治疗我表哥的……嗷?!」 ※※※ 这边李少峰一惊一乍的,那边李夫人也没有淡定到哪里去,她虽然平日里在家人面前性格比较真我,但是在有外人在的时候还是一直保持名门贵妇的风范的。 只不过此时此刻,听到欧姆的话,她也不无法维持形象了,不过她毕竟还是有阅歷在,只是面部表情变化了一下便稳住了,看着欧姆那面嫩的模样:「区……先生是吧?这东西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说出来的话,可是要负责任的。」 欧姆自然是感觉到了来自对方的话里的怀疑和警告,但并不放在眼中,老神在在道:「您尽管放心,既然话我说出口了,那就说明我是能做到的,夸海口这种事情,我是从来不做的。」 李夫人用审视的目光看向欧姆,试图从对方的眼神和表情中找到一丝心虚,但是对方坦荡荡的毫无掩饰,反倒是让她生出了怀疑这么一个青年实在是自己的不应该的愧疚。 并不清楚屋内还有两只鬼,李夫人定了定神,打算将情况问清楚再说:「那,敢问区先生师从何处?是学的西医还是中医?」 虽说病急乱投医,但这可不是小事,不能随便来个人说一句就当真了。 自己大外甥出事的事情经由大帅那边严令封锁了消息,只有他们亲近的两家人再加一个大儿子知晓,但是这几个月来秘密请来的洋医和中医也不下两位数,却没有一个拿出有效的治疗方案的。 她并不想抱太大希望,免得到时候更加失望——自己的姐姐可承受不住又一次的打击了。 欧姆正要回答,就听得欧姆那边嘤咛一声,原来是唐夫人醒来了。 见到唐夫人醒来,李夫人也顾不得听欧姆的回答了,三步并作两步急匆匆地赶过去握住她略显冰凉的手:「姐姐,你感觉怎么样?还好吗?」 那李夫人现在还处于恍惚之中:「我看见阿赟了!」她一边说着,一边转头四处张望,蓦地,她的眼神聚焦在虚空中的某一点,因为休息不好而红彤彤的眼睛一下子涌出大颗大颗的泪水来:「阿赟!」 本来在欧姆身后浮空的唐赟立即身形一顿。 李夫人:「姐姐,你……」 欧姆一见她目之所及的地方,就知道对方是真的看得见唐赟。 哪怕现在从唐赟的态度中还带着陌生,但是他看向这位夫人那明显柔和了许多的眼神,已经说明了一切。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唐赟为什么会生魂离体,而且在生魂离体之后会记忆全无,但这种事情也并非罕见,毕竟他还留有一半的魂魄在他的身体里,或许正是因为这样,所以他在自己身边的这一半魂魄才会显得恍恍惚惚吧。 第239页 不过光是这缺了一半的魂魄都能有这样的本事,说实话,欧姆也迫不及待想要见识一下若是唐赟的魂魄回归身体,完整地站在他面前的时候,又是怎样一番风采。 ※※※ 别看唐夫人好像比李夫人柔弱很多,但她能当稳唐大帅的正夫人,并且得到唐大帅的爱重,绝对不止是她有一张美丽动人的面容而已。 事实上,当唐赟因为被刺杀重伤在床,其实伤情并不算太严重,但就算一直醒不过来,无论是西医还是中医都束手无策。 这个年代的人都特别迷信,唐夫人虽然平日里从没有表示过,但并不代表她不相信,正所谓举头三尺有神明,所以她也暗中找那些道士和尚们来瞧过。 或许原因正是如此,其中有那么一两位得道高僧,言明唐赟之所以一直醒不过来,就是因为魂魄不全之故。 人有三魂七魄,是人的本命精神所在,人的灵魂平时附于人体,当受到意外惊吓后,其灵魂就会离体旁落,难以回归,导致萎靡不振,精神恍惚,甚至卧床不起,这就是「掉魂」。 很明显,唐赟就是在遭受刺杀之后精神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导致魂魄大部分离开身体,所以虽然没有死去,却一直昏迷不醒。 这种情况并不乐观,虽然现在还留着一小部分的魂魄让唐赟还保持着一点活人气息,但时间久了,魂魄不稳便会渐渐消散,到时候昏迷不醒的情况也会变成彻底的长睡不醒。 对「掉魂」者救治的唯一办法是招魂,也称为「喊魂」或「叫魂」。 可有了解决办法,并不代表事情就能解决。 他们使用了他们能想到的召唤生魂的法子——比如笤帚、祖先、亲生父母的鲜血和唿喊、银针、法杖、符咒——却一无所获,没有任何效果。面对这样无能为力的情况,那一僧一道表示十分的惭愧,不过他们也提出了造成这样的原因——定然是唐赟离体的魂魄已经不在长临城,甚至已经不在东北了。 ※※※ 可不是已经不在东北了嘛,欧姆心道,他记得他醒来的时候,可是在西南蜀地。 这一年一北,虽不是正正相对,却也相隔甚远。 唐夫人唏嘘道:「怪不得无甚动静,原来是到了你那边去!」她的面色因为方才又惊又喜情绪过于激动欺负而晕倒后跟苍白了几分,但是面上那灰濛濛的神情却一扫而光。 欧姆没想到猝不及防就见到了唐赟的生母,而且还是在这种情况下,最重要的是,前面三个世界,因为唐赟本身就和生父母关系一般——第一个世界的狮子本来就奉行摔打教育,第二个世界直接是母亲早亡父亲渣渣,第三个世界情况和第二个世界也差不多甚至还上演了父子相残——所以欧姆对对方的长辈相处也不过尔尔。 现在勐一遇到一个慈母,欧姆反而颇为不适应。 以至于从李家到唐家的这一段车程,他都没有怎么注意周围的路线以及唐家的布置,心里一直在打鼓。 「区大师不必紧张,你能带回我儿的魂魄已经是帮了我们大忙了。」唐夫人并不知道欧姆是因为自己而紧张,还以为是对待会儿的融魂有话虽这么说,但是唐夫人是万分希望欧姆能够成功的,当然这话不能说出来,看对方年纪轻轻的样子,自己儿子的魂魄又半步不离对方左右,虽然现在不知道两人是什么关系,但爱屋及乌,她也是将欧姆当做小辈关照的。 唐夫人并非那种儿控的母亲,她之前的确表现的对唐赟非常上心,但那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唐赟是她十月怀胎生下来并且精心养育的儿子,母子亲情血浓于水。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儿子的一半魂魄会飘荡到那么远甚至他自己都没有踏足过的地方,但是正因为有欧姆在,所以她儿子的一半魂魄才能安然无恙,光这个,就足够让她对欧姆心存感激,并且态度更加的和颜悦色了。 欧姆也是一开始不适应,后来想想,自己除了她的儿子,又不图谋她的钱财权力,也没什么好紧张的,所以很快便放松了绷紧了那根弦,听得唐夫人这么说,亦笑道:「大帅夫人别叫我『大师』了,我不过是会一点儿小招数对付一些小妖魔鬼怪罢了,断然当不起『大师』这个称唿,若是您不嫌弃的话,叫我小区就行了。」 唐夫人同意了:「行,那我叫你小区,你也别叫我大帅夫人了,就叫我一声『伯母』吧!」 欧姆下意识地看了一下身边的唐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生母咋的缘故,一路来他居然一直维持着在玉坠外的形态,此刻他的眉头微皱,似乎对这个称唿并不贊同。 看来这个世界的他真的…… 欧姆抿了抿嘴,有些失落,婉拒道:「还是不……」 「就叫『伯母』吧!」话还没说完,就被唐赟冷硬的声音打断了,对上欧姆和唐夫人讶异的眼神,他有些不自在地稍微飘远了一点,生硬地转了个话题,「待会儿我是怎么回到身体里去?」他并非不乐意让欧姆和大概可能是自己生母的人亲近,只不过比起一声「伯母」,他觉得大概应该还有更亲近的称唿,只不过他大概真的是魂魄不全,一时半会也想不起来什么……难不成是干妈? 欧姆极力克制自己的笑意:「那我就您一声伯母了!」 唐夫人目光在欧姆和唐赟身上转了一圈,也轻笑出声:「哎!好孩子!」 第240页 气氛正好时,突然一阵爽朗且响亮的男声由远及近地响起:「是发生了什么好事?夫人笑得如此开心?」 欧姆下意识看向声音来源处看去,想着说着话的人难道就是那唐大帅? 谁知看过去的时候,没注意到唐大帅,目光却被他身后的一个高大挺拔的年轻人给吸引了注意力。 他愣愣地看向对方,面上不显,内心却掀起了惊天巨浪——这人,为何和唐赟长得一模一样!? 第125章 怪力乱神第十六天 不等欧姆怀疑这其中是否存在着什么欺瞒, 那边唐夫人已经先行一步开口了:「大帅, 武清, 你们回来的怎么这么快?」 之前给妹妹家的小外甥过生日,唐夫人没想过让自家丈夫前去——倒不是瞧不起或者不愿意, 而是她知道这几日燕北军在进行大练兵,身为大帅的丈夫忙得很, 所以她不欲用这些小去打扰他。 后来没想到误打误撞之下在欧姆这里发现了儿子丢失的另一半魂魄,想着之前一僧一道说的话, 儿子清醒过来的希望就在眼前,她也顾不得打扰不打扰的,让家里的士官赶忙去给大帅递消息——一来是希望对方第一时间分享儿子醒过来的喜悦,二来她也是按之前的说法,这招魂若是有亲生父母在场效果最好。 只是没想到, 这去了还不到半个小时,大帅就回来了——她虽然因为是女眷的缘故从来没有去过燕北军的部队, 不过也是知道就算是开车来回也要一个多小时吧? 难不成大帅还能未卜先知? ※※※ 这边唐夫人又惊又喜, 唐大帅却是沉默着用鹰隼般的目光打量着第一次出现在这儿的外人欧姆。 按照以往的情况, 像是欧姆这样白白·嫩·嫩、清清秀秀的小青年,根本顶不住来自燕北军最高统领的眼神压力, 但出乎唐大帅的意料,这个看似文弱的小青年, 不仅没有在自己的目光下惶然不安,反而在目光对视的时候不闪不避。 是个不错的! 心下赞嘆,他却提醒自己的夫人不要说漏了嘴:「我与阿赟听闻你带客人回家, 自然是赶回来招待的。」武清什么的,谁是武清啊。 唐大帅这话说得亲切,实际上原因并不是这个。 自从唐赟昏迷不醒之后,唐夫人几乎是以泪洗面,后来慢慢止住了泪,但时不时地依然会沉浸在悲伤之中,唐大帅极不放心,因此在她身边多放了几个士官,并要求若是夫人有什么不对,便要及时告知于他。 而这次正是在唐夫人前脚言笑晏晏地带着欧姆从李家离开,后脚士官就给唐大帅通风报信了。 正好今日练兵结束了,唐大帅觉得自己身边的假唐赟呆久了会让其他人瞧出端倪,便以此为理由带着假唐赟顺势离开。 好巧不巧,刚下了车,就听得自家夫人开心得笑出声音的样子。 唐大帅摘下帽子,摸摸自己剃得只剩下一层扎手的毛茬的脑袋,砸吧砸吧嘴——说实话,这轻松愉悦的模样,他已经有好几个月没见过了。 他好奇能让自家夫人展露笑颜的是何方神圣,可是看清欧姆的样子后又心生警惕——可别是一个只会耍嘴皮子讨女人欢心的小白脸。 谁知道唐夫人完全不知道唐大帅心中的隐忧,或者是就算知道她也不在意,毕竟儿子很快就要醒过来了,其他的没有什么事情还能让她关注了:「对,阿赟,大帅!好消息啊,阿赟很快就要醒过来了!来来,我给你介绍,这位是区……小区,是个很有本事的高人!小区,这是我的丈夫,也是阿赟的父亲,你就叫他『伯父』就好。」 看着唐大帅听得眼睛都鼓起来的样子,欧姆眨了一下眼睛:要是我开口喊伯父,他怕是要把我锤成小饼干叭? 保险起见,他还是没有喊出「伯父」两个字来挑战唐大帅的承受力:「您好,我叫区暮,您如果不介意就叫我小区就好。」 他话是对唐大帅说的,但是注意力却分了一半在他身后的青年身上,这世界上,难不成真的有一模一样的人? 这么想着,他也不遮掩,直接就对那假唐赟露出一个标准的微笑来:「你好,我是区暮,请问如何称唿?」 那青年闻言,只是沉默地看着欧姆,并不说话。 唐夫人见状,正要解释,欧姆却像是发现了什么似的:「咦,唐唐的泪痣不是在左眼角吗?为什么你的泪痣在右眼角?」 唐大帅and唐夫人:「唐唐?」 欧姆轻吸一口气——哎呀,一时不察居然把这个称号给喊出来了。他偷偷看了一眼身边的魂魄状态的唐赟,讨好地眨了眨眼睛:我真不是故意的。 唐赟:我还能怎么样呢?只能原谅他了。 「看来你和阿赟的关系是真的好。」唐夫人惊讶之后便笑开来,她也看得到魂魄状态的唐赟对于欧姆叫出了这种称唿后完全是包容的。 可是唐大帅就不一样了,他看不到魂魄状态的唐赟,只是觉得欧姆这人胆大到如此甜滋滋黏煳煳称唿自己那棺材板儿脸(唐赟:(〝▼_▼) )的儿子,一方面又为欧姆话里透露出来的内容而疑惑:「你怎知阿赟的泪痣是在哪边?」 不是他吹,自己儿子从日耳曼留学回来之后不过一年多,虽然这么短的时间已经让他大放异彩,但是因为他冷硬刻板的性格,平日里就军部、军队、战场、家里四个地点来回,身边几乎没什么亲近点儿的人。 第241页 用家里的佣人面私底下的反馈就是,少爷实在是太有威严了,他们根本不敢抬头去冒犯。 虽然有些夸张,但是这侧面说明了阿赟在家里的「人缘」,也正是因为这样,在他昏迷之后,唐大帅和唐夫人为了稳定人心找了一个人来伪装自己的儿子,又各方面进行掩饰,一时之间居然没什么人发现真正的唐赟还在昏迷不醒,这个在外面时不时刷存在感的其实是个冒牌货。 所以唐大帅万万没想到,不过一个照面,这个青年就脱口而出说破了他们的掩饰,那熟悉程度,像是和自家儿子亲近相处许久似的。 欧姆:对啊,特别亲近呢,你儿子天天和我(玉坠)形影不离,连睡觉都在一张床上呢。 ※※※ 「小区呀,为什么大帅会看不到阿赟呢?」唐夫人听到唐大帅一而再再而三的话,终于反应过来不对劲,同样都是血缘父母,按道理大帅应该在进门的时候就看到魂魄状态的阿赟了,为何此时还一无所觉的样子。 唐大帅:「什么看不到阿赟?」看着唐夫人和欧姆,不明白他们俩在自己面前打什么哑谜。 不等欧姆和唐夫人回答他的话,他身后跟着的假唐赟已经后退一步,然后朝着唐赟魂魄的方向单膝跪下,虽然依旧是默默无言,但却并不是一动不动。 只见他摘下了帽子低下了头,等他再抬头的时候,众人皆是吓了一跳,不仅唐大帅都退开了几步,唐夫人更是差点尖叫起来! 因为方才那张还和唐赟相差无几的冷峻面容,此刻已经白茫茫一片! 这一张脸上,没有了任何五官! 此时正午时分,外面艷阳高照,可是唐大帅和唐夫人只感觉房子的温度陡然下降,冷汗都出来了。 「稍安勿躁,伯母,大帅!这只镜妖没有恶意的。」欧姆此时见状才确认对方的身份,不过见对方既然主动暴露且毫无攻击的趋势,他也不想让双方起冲突,毕竟,这儿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镜、镜妖?」唐夫人微微颤抖着。 「对,是由镜子偶然得到造化化身而成的妖精,」和镜子相关的分为镜灵、镜妖和镜鬼——其中镜灵基本上是由大能身边受感化日日吸收天地日月精华而形成的意识,千百年来万里挑一,世间少有;而数量最多的便是镜鬼,形成条件十分简单,既然和鬼字沾边,多半是由人的怨念所污染,是邪物;而像这种不沾因果机缘巧合之下造化成妖的镜妖虽比不上镜灵珍贵,却也十分罕见,「我们平时照镜子的时候,映照出来的面容可不是和自己一模一样但是却方向相反么?」 所以才会出现泪痣的位置相反的情况吧。 唐大帅虽然一开始被镜妖的「变脸」给唬了一跳,但经歷过大风大浪的他很快便镇定下来,此刻他一边安抚怀中的夫人,一边回想起当初那一僧一道热心帮忙为他寻找一个据说是极为擅长易容的哑巴——而且还不是普通的长相改变,也不知他用什么秘法手法,可以在男女老幼之间不同身形自如转换。 因为当时是自己亲眼见识过,又想着估计这是家族传承的手艺,所以并没有多加怀疑。 现在看来,哪里是什么家族密不外传的手艺,根本就是这镜妖前后变化了几种形态在煳弄他呢! 那一僧一道居然将这么个妖物放在自己身边这么久,他们的仁慈之心呢! 一僧一道:我是一个莫得感情的和尚/道士。 ※※※ 这只镜妖还真不是那一僧一道用来戏耍唐家人的,而是真的觉得要满足唐家的需要,必须如此。 毕竟要在短时间内踅摸到可以完美伪装成唐赟而且还可以以假乱真的地步,除了镜妖还真的没有其他的法子了——就算是极为擅长变幻之术的九尾狐,也要先了解需要伪装的人的性子才能达到天衣无缝。 可是一来九尾狐本身性情阴晴不定,非常自我,二来他们虽然道行佛法高深,却也不是可以随意驱使九尾狐这样的大妖的。 也多亏多年以前他们遇见了这只自然成精的小镜妖,所以才解了这一场燃眉之急。 不过镜妖也不是全能的,首先就是它模仿出来的唐赟都是左右相反的,第二个则是因为镜子本身是没有嘴巴的,所以它根本无法开口说话。 这都是因为它道行不够的缘故。 也多亏它如今模仿的唐赟本身也是个寡言少语之人,又有唐赟的父母亲作掩护,所以勉强瞒过了众人。 不过模仿唐赟对镜妖来说也并非是打白工,等得此间事了,它也会大大受益,甚至可以拥有「自我」了——往后可以用自己的模样行走世间,而不是只能用别人的模样出现了。 不然的话,它无论模仿地再分毫不差,也无法开口说话,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既然那一僧一道是让他来假扮我儿,待事成之后获取功德,那他自然应该做有利于我等之事,为何偏偏就让我看不见我儿的魂魄?」唐大帅还是有点不满意,虽然他平时和唐赟总是父子俩除了正事外说不了几句家常话,但是他自认父子俩的感情还是很不错的,怎么这转眼就被比下去了? 唐大帅一颗老父亲的心十分微妙,而且复杂。 此时已经变回了普通镜子的镜妖吞进去一支钢笔和一张白纸,然后大概几分钟又「吐」出来,上面显示的是犹如印刷一般的字体:「因为你身上带着开过光的护身符有妖,却也不习惯那个,所以只能反弹回去,这样那护身符的法力滋养你的身体,还可以形成一个『圈』,让你远离那些妖魔鬼怪。」 第242页 他话音刚落,唐夫人就「啊」地一声,唐大帅心里咯噔一下,眼皮一抖,就见唐夫人惊喜道:「老爷,你一直带着我给你的护身符呀?」 第126章 怪力乱神第十七天 自唐赟受伤之后, 唐夫人专门为儿子去寺庙祈福, 顺带着也给自己夫君求了一个。不过当时大帅只是看了看就放一边去了, 她知道大帅不喜欢身上佩戴这些,还以为没带呢, 谁知道原来一直在身上放着呢。 唐大帅本来也没当个事儿,他是不习惯身上有除了衣物和武器以外的东西, 但那护身符又不是什么易碎的物什,又想着唐赟遇袭, 想了想转头还是带着了。 只不过现在被说破,颇有些不自在:「夫人的一片心意,也不能辜负了,况且,揣在兜里也不妨事。」 说完这话, 唐大帅拿着那个看起来一点儿也起眼的护身符:「所以,就是这个让我看不到?」他本来只是随意攥了一下, 谁知道再摊开手掌的时候, 那护身符居然碎成粉了! 唐夫人立即紧张起来:「这……」 欧姆连忙安慰道:「伯母请勿担心, 这护身符本来是好的,只不过之前镜妖将这护身符拿来蕴养大帅的身体, 所以让护身符其中定量的法力消耗得有点快而已。」这就跟被动防御和主动攻击一样,若是护身符只是在外界危险来临之势, 定然还能用很长时间,可是被镜妖一「反弹」,再加上镜妖时常要作为唐赟和大帅一起行动, 所以这护身符一直处于主动释放力量滋养大帅的状态,能撑到现在,已经是很不错了。 不过很快,唐大帅就没有心思去关心那化成灰的护身符了,因为此刻在他眼中,原本在欧姆身旁应该空无一物的地方,此时出现了个半透明的人影——看那容貌和气度,不是他得意的儿子又是谁! 唐大帅这一向流血不流泪的铁骨铮铮汉子也忍不住虎目含泪,使劲攥紧了拳头,才没有失态冲上去,只不过当他深吸一口气想要再仔细打量大量自己儿子的时候,却看到自己儿子那下半截居然是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 他使劲眨了眨眼睛,还是没有! 「阿赟啊,你这下半截……」他记得他那儿子虽然昏迷不醒,但是手脚这些还是好好的啊,怎么变成鬼之后反而成了个残疾呢! 莫名看懂唐大帅眼神寒意的唐赟:(╬◣д◢)。 唐夫人回过神来,暗中掐了一把:「大帅,这是因为阿赟现在是生魂状态的缘故呢!事不宜迟,咱们赶紧让阿赟的魂魄回到身体里去吧!」 唐大帅也连连点头:「夫人说的对啊!小区啊,之前夫人说过你有法子让阿赟醒过来?」他心里想着欧姆毕竟年轻,若是说不能,他现在快马加鞭搜罗一下这长临城的和尚道士什么的,应该也能应个急吧? 欧姆并不知道唐大帅心里的这些盘算,只是点头肯定道:「如果唐赟只是因为生魂离体而造成的昏迷不醒的话,只要让生魂回到原来的身体里就行了。」 唐大帅大手一挥:「好,你尽管去操作,有什么需要协助的,尽管开口。」 欧姆笑道:「那么就请带我去唐赟的身体所在之处吧。」 ※※※ 正所谓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唐赟遇袭中枪,唐夫人也没有把人送到医院去,而且直接把医生护士都紧急叫来家中——谁知道在外面还有没有心怀不轨的傢伙伪装在医院之中呢? 左右他们唐家现在有权有势,安排几个医生护士在家中也不算什么事。 至于医疗器械这些,拜现在的医疗水平所赐,远没有后世那么精密和复杂,唐大帅派一队军官便全都扛过来了。 也因此,唐赟的身体也一直在唐家。 欧姆跟着唐夫人走进去的时候,空气中还漂浮着淡淡的自然花香,空气也并不沉闷浑浊。 先进去的唐夫人走到床上躺着的人身边,对漂浮在空中的唐赟恳切道:「阿赟,你来看,这就是你。」她知道因为生魂离体的缘故,唐赟记不起许多过往的事情,说不伤心是不可能的,但是她却并不感觉到失望,反而满怀信心。 唐赟自从进入这房间里就感觉到莫名的熟悉之感,事实上,虽然他一直坚持着在自己的记忆没有恢復之前绝对不随意相信别人,但实际上,从他在李家见到唐夫人,再到后来来到唐家,唐大帅又出现,这些人已经在他那混沌一片的脑海中隐约浮现一些模煳的影像了。 只是这犹如雾里看花一般,就差最后一层捅不破。 如今,当他亲眼见到在病床上闭着眼睛一动也不动的男人,从心中油然而生的那种冲动和归属感让他终于确认,自己就是唐赟。 而且冥冥之中他还有一个感知,那便是当他回到身体之后,脑海中那些灰濛濛的记忆便会变得清晰起来。 ※※※ 人的身体和魂魄可以比喻成两个严丝合缝的阴阳环,正常情况下,魂魄主宰身体,身体反应魂魄,二者相互默契配合,表现出来的便是行为一致。 但是一旦在没有到死亡的时候出现了生魂离体的现象,那么便像是那阴阳环被也算是地掰开,定然会出现裂缝和缺口。 正所谓破镜难重圆,要想让离体的生魂重新回到身体之中并且不留后遗症,便需要安魂的仪式。 相比起来,招魂,安魂要简单许多,首先需要的,便是要一处背阴之地。 第243页 毕竟,若是在向阳之处,那就不说安魂,而是直接让魂魄被日光烤得焦煳了。 不过一说到阴气便会想到的坟场却要首先排除,因为那个地方阴气过重,而且死去的魂灵太多,说不准到在安魂途中,就会有什么孤魂野鬼趁虚而入,沖入灵魂和身体之间还未修补好的「缝隙」之中。 轻则到时候醒过来的人极有可能性情大变,甚至可能会直接变成另一人,重则魂魄混乱身体无法承载直接从活死人变成死人。 同理,像是教室、医院这些地方都不适合,最好的地方,就是在室外背阴之处。 唐夫人对于家里的一草一木虽不说如数家珍,但是哪儿向阳哪儿背影是清清楚楚的,因此欧姆一提要求,她马上就确认了地方,正是家里后花园的一处偏僻小庭院。 除了地点的要求外,人选也是十分重要。 招魂的总人数不应该超过八人,而且参与招魂的人数必须为单数,三人、五人、七人都可以——其实这很好理解,因为要留一人进行安魂的举动,所以招魂的时候在场的人数应该为四人、六人或者八人。 人太少阴气过盛,人多了则阳气过剩。 但偏偏加上欧姆,在场的也只有三个人——镜妖作为精怪,是不能算作人的,当然,如果招魂的唐赟是镜妖的话,那么则另当别论了。 就在唐大帅和唐夫人思考着要不然叫一个忠心的副官来凑人数的时候,李少峰就「自投罗网」来了。 ※※※ 之所以要说唐少峰是自投罗网,主要是他这齣场方式实在是与众不同——他直接是从墙上那边翻墙过来的! 讲道理,这儿虽然是相对偏僻的小庭院,但是墙壁的修筑却没有半分偷工减料,绝对都是两米多高的院墙。 别看唐少峰是个少校,但是现在时代不同了,武力值更多是通过枪械之类的武器来体现的,虽然也有点儿拳脚功夫吧,但真的不够看。 所以在唐大帅眼中四体不勤的外甥突然飞檐走壁出现…… 如果不是他眼神还没到老眼昏花的地步,第一时间认出对方是自己的亲外甥,估计他已经下意识拔出配枪了。 唐少峰此时也晕晕乎乎的呢,只不过一见欧姆和姨父他们都盯着自己,当下一个激灵,半点不敢说谎,还没有问呢就老实交代了:「区先生,是阿僚让我来的。」 话音刚落,他脸色一变,然后从他身上就飘出一个半透明的长髮古装男鬼来:「哼。」 欧姆却是皱眉,直接对男鬼阿僚道:「你应该是知道你和他越接近就会越损耗他的精神气吧?既然如此为何还要鬼上身?」 欧姆本来他今天的打算是给唐少峰解决问题的,谁知道中途发生变故,反而把他给放到一边去了。 但这并不代表他就不管唐少峰了,他是看出唐少峰和那鱼肠剑中的男鬼并不是寻常的人鬼不两立的情况,并不算危急,所以才暂时松缓了一下。 谁知道这才不过几个小时不到,他们就直接给他玩了一票大的! 男鬼阿僚的眼中飞快闪过一丝心虚和担忧,但很快就双手抱臂傲然道:「我若是不上他的身,他又如何突破那些黄大仙在唐宅外面布置的迷阵?」 那些黄大仙正是昨晚上在欧姆这儿讨封成功的那几只黄鼠狼的后辈们。 那几只讨封成功的黄鼠狼小妖们被狸力阿力带回黄鼠狼族群中去报喜兼闭关修炼如何习惯人类形态了,当时欧姆也麻烦这些黄大仙们有空帮他留意一下这长临城是否有人家家里有年轻人近几个月出过事,甚至因为黄大仙们能看到唐赟魂魄的模样,它们还可以从长相来寻找。 那几个讨封成功的黄鼠狼很想亲自去办,只可笑为了以后的修炼,只能拜託族里更年轻一点的后辈们来跑腿。 谁知道还没等黄鼠狼们这边得到消息,欧姆先遇到了唐夫人,进而找到了唐赟的身体。 没能帮上忙,那些个黄鼠狼们都很失落,所以在欧姆说在他安魂的时候让它们帮忙「护法」防止外人突然闯入的之后,那可是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别说是人,连蚂蚁爬到这边都被迷惑着往其他方向去了! 男鬼阿僚也是看着唐少峰鬼打墙似的在唐家外面不停原地打转,这才心一横上了他的身——千年老鬼的法力可不是这些两百岁左右的黄鼠狼可比的,被阿僚附身的唐少峰犹入无人之地,直接就来到了这个小庭院的……院墙外。 没想到时代的人把院墙修得上下垂直而且还那么高,偏偏因为他附身人类的缘故,不能像是做鬼的时候一样穿墙而过,所以只能翻墙了。 而且,虽然鬼附身的确对人类的精气损伤极大,他又是千年老鬼伤害成倍增加,可是,他在附身之前也是徵求过唐少峰那笨蛋自己的意见的,是他自己不反对的。 况且,他又不是为了自己的一己之私!想到这里,男鬼阿僚觉得自己越发理直气壮:「再者说了,我可是来帮助你们的,如果没有我在,你这辈子估计都没办法让这个男人的魂魄回归原位!」 第127章 怪力乱神第十八天 男鬼阿僚的这番话, 还真没有危言耸听的意思。 不过比起他, 其他人明显更相信欧姆, 而身为当事人的唐赟更是直接道:「别管他,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完全无视对方。 第244页 男鬼阿僚生前可是响噹噹的一国之主, 死后又是「活」在鱼肠剑中,遇到的李少峰又是个好说话的, 什时候受过这样的无视对待?他脾气一上来,就很想就此转头就走, 撒手不管的,但是想到自己的目的,他还是耐住性子道:「别以为我是危言耸听,你就不想想为什么你会生魂离体吗?虽然我对你的情况不是很清楚,但是从李少峰那个笨蛋的口中, 你手里也有不少的人命了,像你胆子这么大的人, 你的意志力和心理承受力可是很强的, 会因为一次刺杀就吓得魂魄不稳了?」 有些话不说还好, 一旦说破,唐夫人和唐大帅都脸色一变。 事实上, 这个可能性他们并非没有想过,毕竟他们的儿子性子如何, 做父母的心里都是知道的。 他们有想过这次刺杀是有预谋的,可是当时刺杀唐赟的那个人在开枪之后就直接当场吞枪自杀了。 对于唐大帅来说,一命偿一命的说法是完全不存在的!他儿子多么金贵, 这小子的一条贱命又算得了什么! 他本来就有几分悍匪气质,因此大发雷霆之下直接让手下去追查这个人的祖宗十八代。他虽然不欲效仿古法株连九族,但是那些有牵连的一个也别想逃! 一向信奉与人为善的唐夫人这次也完全没有阻止唐大帅的举动。 可是当这个人的资料递上来的时候,夫妇俩却觉得气不打一处来——这个人原来是激进兼保皇党分子,因为觉得燕北军身为军阀不拥立皇帝,反而自己占据东北一片大肆发展自己的势力,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叛国」的举动。那人本来是想刺杀的是燕北军的统帅唐大帅的,可惜的是平日里唐大帅并不喜欢抛头露面,而他连唐大帅的身边都凑不上去,所以只能转移目标,在一次抗击侵略者的战役结束后,唐赟带着手下的军队回程的时候,夹在普通百姓中放冷枪。 当然,最让唐大帅和唐夫人气不过的是,这人从小父母早逝,并且因为过于狂热阴鸷,也没什么交往好友,这么一死,居然没什么更多深入的信息了。 虽然心中不忿,唐大帅和唐夫人也只能就此罢手。 却没想到,在这个时候,会听到这其中还暗含隐情的情况! 正所谓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唐夫人看向欧姆的眼神之中暗含请求。 ※※※ 面对唐夫人的请求,欧姆做不到视而不见,正好他也不是没有发现这种情况,因此安抚道:「伯母不用担心,这正是为何我需要大费周章来为唐赟安魂,而不是让他直接躺回身体里的原因。」 李少峰脱口而出:「什么?鬼魂还可以直接躺回去吗?」说完他就意识到不对,连忙捂住嘴一副求放过的模样。 欧姆:「普通的魂魄『掉了』之后,只要喊回来后让魂魄自行回归,虽然后续会有一些后遗症,但只要好好将养着,对以后的生活影响也不会很大。但那种基本上都是生魂离体时间很短,最长也不过十来天。偏偏唐赟一来就是几个月,这身体和魂魄的联繫自然会随着时间推移人减弱,故而要多费一些心思在上面。」 早在欧姆见到唐赟身体的时候dy不用欧姆吩咐,就自动开启了全面检查,而dy的扫描下,一切异状都无可遁形。 唐赟的身体看似健康无恙,只是昏迷不醒,实则在他的血管经脉之外,有一种多余的力量覆盖在上面,这种力量十分古怪,因为欧姆dy对于那些妖魔鬼怪的事情现在还在了解之中,所以对于这股力量到底属于什么也说不清楚,唯一能够确定的就是这种力量是有害的,在不停地蚕食唐赟的身体和灵魂的「连结」。 换言之,若是放任不管,待到这古怪力量彻底将身体和灵魂的联繫斩断,那么唐赟就不会是昏迷不醒的植物人,而是直接变成一个硬邦邦的死人了。 最糟糕的是,这古怪的力量还如跗骨之蛆一样难以祛除,若是不「清理干净」,哪怕是唐赟这一半的生魂回到身体里,那些古怪的力量也还是在不停蚕食吞噬,总有一天还是会让唐赟的魂魄再次离体。 想必,那男鬼阿僚想要表达的意思,也是这个。 听罢欧姆简单的解释之后,唐夫人已经泣不成声,而唐大帅更是怒髮冲冠:「我就知道那些反叛分子没一个好东西!心肠如此歹毒!不行,我非得将他们全部给清剿了才行!」 唐夫人则更关心眼前:「小区,那你可以让阿赟好好地醒过来吗?」 欧姆点头:「这正是我马上要做的。」 男鬼阿僚没想到欧姆居然也看出了唐赟身体的异样,他其实当时也没注意,只不过和唐赟交手之后,从对方魂魄力量的变化让他发现了端倪——毕竟,作为曾经是死在这样相似手段下的自己,对于这样的情况是再熟悉不过了! 熟悉到他在鱼肠剑里的日日夜夜都在回想自己中剑之后的情形,几千年下来也没有忘记分毫! 只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欧姆居然大言不惭地说他有解决方法!? 如果是真的……如果是真的! 不……男鬼阿僚很快就冷静下来,就算是真的,他也早已经没有了身体,甚至,他的墓穴在什么地方都找不到了。 心情起起落落落落落之后,男鬼阿僚看向也不多言:「哼,那就让我见识一下你所谓的解决方法吧!」 第245页 欧姆深深地看了对方一眼,毕竟刚刚那一瞬间的鬼气可不是闹着玩的,虽然他在下一瞬又控制住了,但是欧姆不欲对方到时候又「心血来潮」,因此也不打算再拖延,抓紧时间就要让唐赟的身体早日归位。 待唐大帅、唐夫人和李少峰分别站在三个不同的方向之后,欧姆便让唐赟的灵魂往他的身体上躺了下去,在魂魄和身体重合的那一瞬间,他直接咬破了无名指,在唐赟的额头上开始涂抹起来。 或许在外人看来这是一种血灵的方式,但是只有欧姆自己知道,他只是借用这个方式在和唐赟的身体产生共鸣罢了。 毕竟,他虽然能驱鬼降妖,可是他本身是没有什么灵力的啊。 ※※※ 正是因为没有灵力,所以欧姆降服妖魔鬼怪的力量基本上靠物理性的捶打攻击。 不过,有一种说法是当某一方面强到极致的时候,那也是一种无坚不摧、锐不可当。 欧姆想,既然都能用拳头解决的话,那为什么不用呢? 所以,他对解决唐赟身体的「小问题」很有自信。 更何况,因为各个世界的联繫,唐赟的身体里还有一部分是属于欧姆的史莱姆力量。 他的血液看似是在唐赟的皮肤上涂抹,实际上已经唤醒了同时在这身体里沉睡的史莱姆力量——或许这史莱姆的力量在外人看来还太过弱小,但是对于那盘踞在唐赟身体里的古怪力量来说,这活跃的存在吸引得它们蠢蠢欲动! 于是在唐夫人等人的眼中,唐赟身体上被欧姆涂抹的血液在他们眼皮子底下被皮肤吸收了个干净,而在他们屏息以待的几分钟内,一动不动的唐赟突然皮肤变得青黑,并且那些青黑的存在不停地在流动。 欧姆轻「啧」了一声——就到了这个地步还死扛着吗——干脆伸手按住一片青黑,然后五指微屈,直接将那片青黑给撕下来了! 唐夫人控制不住地捂住了眼睛,生怕欧姆此举会连同唐赟的皮肤也一起撕下来! 「夫人快看!」 唐夫人下意识循声望去,却发现被捏在欧姆手中的并不什么唐赟的皮肤,而是一块长长扁扁的黑乎乎的东西。那东西给人的感觉像是雾气,但是却被欧姆牢牢地捏在手里,虽然试图挣扎反抗,但是很快便被欧姆团吧团吧揉成一团跟搓汤圆似的,然后双手一拍,随着「啪」的一声轻响,那团黑乎乎的就消失得一干二净了。 欧姆喃喃自语:「看来这种消灭方法是有效的。」 在场听力最灵敏的鬼:餵……原来你是在尝试吗? 欧姆一旦确定自己可以直接接触那些被逼出来的古怪力量,并且还能够简单粗暴地将其从唐赟的身上撕下来的方法行之有效之后,便一鼓作气,直接将那些外来力量给撕了个了一干二净。 「啪。」 随着最后一个黑乎乎的糰子在掌心中被拍破,欧姆清了清嗓子:「咳,大概,这样就差不多了。」 ※※※ 「哇——!」 「愺流大人!」随着惊慌失措的声音,一群人慌慌张张地就要围拢上来。 「不要靠近!」吐血的那个人垂着头,伸出手制止。 他缓慢地抹去嘴边的血迹,感受着身体瞬间虚弱下去,狠狠地闭上眼睛——居然,失败了!他之前可以已经确定过,那个国家的和尚和道士都没有能看穿这种咒术的,难不成……还有本事更高强的? 对,或许就是这样,那个国家据说有许多人明明有很强大的力量,却只是躲在荒野偏僻的地方,或许,那唐家就是遇到了这样不出世的高人! 可恶,大意了,明明再等不了多久,那唐少帅的灵魂和身体就会彻底分开,到时候他不仅完成极大地削弱燕北军力量的任务,还可以获得一具完美的肉·体制作傀儡,还有一个强大的灵魂炼制鬼神将…… 其实他已经感觉到了那外来力量对他的咒术的对抗,只是他以为,就算是要解开自己的咒术,因为涉及到那唐少帅的每一块肌肉每一根骨头每一条经络,少说也要隔空斗法几个小时,谁知道,不到十分钟,居然就将自己辛辛苦苦布下的咒术完全毁坏了! 太恨了,功亏一篑! 到底是何方神圣! 第128章 怪力乱神第十九天 日子一过的忙碌, 时间就过得快了。 一转眼就到了金秋十月, 梧桐树叶都变得黄灿灿的, 随着秋风吹拂簌簌地落下来。 不过气温并没有降低太多,是以当放学铃声响起的时候, 外面的天色还亮堂着。 随着铃声停止,原本安静的校园也响起了沸腾的人声, 一群穿着蓝黑色制服的青春少年少女们如同出笼的鸟儿一般从各间教室里飞出来。 这个时期的男学生基本上都是黑色的简化版中山装,女学生们的打扮相对则是要鲜妍得多——蓝色上衣下摆至腰间的素色长袖袄子, 下面配着到膝盖下方五公分的黑色裙子,颜色虽然浅淡,却因为女孩儿特有的青春气息,美得让人目眩,清新秀丽, 一见就使人不能忘怀。 某个班级最后一节课是数学课,要是以往, 数学课一下课怕是早就「人去楼空」了, 但是现在隔壁的几间教室的人都快走得差不多了, 还依然有几个磨磨蹭蹭留在后面的女学生聚集在讲台处,将她们新来的数学老师围着好一会儿才散去。 第246页 几位女学生告别了她们年轻俊秀的数学老师, 面上都带着喜悦和小兴奋:「区先生真的是太博学了,我明明不喜欢数学课的, 但是他一讲我就觉得好有意思!」 「而且他讲题的思路也特别的简单清晰,不像以前那位先生教的那么复杂。」 一个戴着圆圆眼镜的女学生道:「他的本事也很厉害,刚才我问的是从表哥的书那儿看来的一道难题, 本来以为他会做不出来的,谁知道区先生扫了十几秒就知道该怎么解决了。而且方法比我表哥的书上写的方法还要简单易懂。」 「哇你好诈哦!区先生只是中学数学老师耶,你居然拿大学的数学题去为难他!」其中一个女学生撅起嘴巴。 眼镜女学生并不生气:「我如果不找点有难度的,怎么能把时间拖久点?可惜就算是这道题也还是在五分钟之内讲完了。」她又惋惜又佩服。 扎麻花辫的女学生崇拜道:「那是因为区先生很出色啊!」 「婉婷,你可别迷上他了!」留着一头黑亮齐脖短髮的女学生正色道,「虽然我们都很喜欢听区先生讲课,但是不能混淆到男女之情上面,这对区先生,对你,都不是好事。」 眼镜女学生也点点头:「对,而且区先生已经名草有主了,你斗不过对方的。」 麻花辫女学生齐婉婷本来就因为短髮女学生的话说得心里一跳,还没来得及细细体味心里的那股倏然而逝的酸涩,就听到眼镜女学生的话,八卦的本能一下子占据了上风:「什么名草有主?」 短髮女学生也睁大了眼睛:「曼曼,听你这话你是知道那个俘获区先生芳心的女郎是谁了?」 ※※※ 眼镜女学生陆曼正走着的动作一顿——什么女郎?明明是个男人! 不过虽然他们国内并不乏男子之间产生感情的,尤其是他们这些接受新潮思想的对这个接受度更是比普通人高,但是这背后说道别人的感情问题,还是她受的教养所不允许的,因此摇摇头,正要说不清楚,面前突然落下一片阴影,然后就出现了几个嬉皮笑脸的男学生,其中一个年纪轻轻却硬是梳了个成年人油头的男学生盯着齐婉婷:「婉婷,都放学这么久了,你怎么才出来?」 齐婉婷微微侧过身子躲避他的目光:「这不关你的事吧!」 男学生微微皱起眉头,然后松开,用自以为深情的态度道:「我也是关心你,虽然你还没有答应做我的女朋友,但是在我的心里,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这怪异的逻辑让一旁的短髮女学生听着不顺耳,一向直率的她直接道:「孙耀祖你别过分!婉婷不喜欢你,你干嘛还纠缠着不放啊,信不信我告诉孙伯父!」 一听对方要告家长,孙耀祖一下子气虚了,但还是嘴硬道:「王倩雯你乱说什么!我们男未婚女未嫁,追求喜欢的人是很正常的事情,像是你还不是围着那个男老师团团转,小心把我惹急了我也去告诉王伯父我同意了!」 除了当事人,谁也不知道,孙家和王家有意联姻,只不过碍于两个人年纪较小而且从小合不太来,所以也是长辈们偶然玩笑般地提过。 但即使这样,也足够两个当事人紧张不已了。 跟在孙耀祖身后的几个男学生面面相觑——不是来堵齐婉婷的吗?怎么现在老大的注意力都放在王大小姐身上了? 王倩雯瞪圆了眼睛:「你少无理取闹了!我们只是对数学感兴趣而已!」 话音刚落,其中一个男学生就自以为幽默地嘻嘻嘻道:「哪里是对数学感兴趣,分明是对数学男老师感兴趣嘛!」 然后其他的男学生就闹笑起来。 被男学生开玩笑,原本有些小心思的齐婉婷瞬间涨红了脸,另王倩雯却是毫不怯懦:「那是!区先生文质彬彬又学识丰富,讲课还风趣幽默,他来了之后我才发现数学原来这么有趣,所以我们也要好好学习数学,争取期末的时候考个好成绩,怎么,你们对热爱学习的我们有意见吗?」 ※※※ 不等这些男学生回答,陆曼也慢条斯理地推了推镜框:「有意见也憋着,除非期末数学考试赢过我们。」 正中红心! 这群男学生平日里就是因为在学校的成绩和表现比不过这几个女学生,再加上现在这个时代虽然已经比起封建社会要开化很多,但是男比女强的思想还是根植在大部分人的心中,所以除了孙耀祖是想吸引齐婉婷的注意力所以总是各种表现,跟在他身后的其他男学生们对这几个明显把他们压一头的女学生则是纯粹出于嫉妒和不满所以经常没事儿找事的。 不过成绩也的确是他们的短板,因此他们吭哧吭哧了一会儿,其中一个尖嘴猴腮有些瘦精精的男学生放话道:「考试那个还要两个多月呢!那么长的时间,要比,我们现在就比啊!」 王倩雯见不惯这几个男学生总是上蹿下跳的,当下就扬起下巴一口答应:「好呀!那你们说比什么!」 「倩雯……」一旁的女孩儿们都有些担心,要是这些男学生们使坏怎么办? 王倩雯被一提醒也有点退缩,但是看着那几个男学生挑衅的眼神,她不服输的思想还是占了上风,用眼睛乜斜着他们几个道:「不怕,谅他们也不敢提出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去!」她的爸爸可是警·察局局长,要是敢对她做不好的事情,就让这几个坏男学生吃不了兜着走! 第247页 很明显,她这话也提醒了那几个男学生,顾忌到王倩雯的家庭背景,他们也不敢闹太大,可是就这样被压回去,又很不甘心。 这个时候,那个瘦精精的男学生又出声了:「要不然就试胆吧!」 王倩雯:「试胆?」 陆曼的镜片一闪:「我听从留学霓虹国回来的表哥说过,试胆的全名叫试胆大会,在每个人对其都抱有潜在恐怖的地方测试胆量,也就是在夜晚森林之类的地方转悠,对其勇气确认的方式。经常在夏天的晚上举行,是霓虹国夏季的传统游戏之一。试胆大会通常在黑漆漆的夜晚举行,举行场所一般选在墓地,神社,废墟等一些散发着恐怖气息的地方。」 听到陆曼的科普,不仅是女学生们,就连男学生们都心里直打鼓——墓地啊,那地方…… 陆曼扶了扶眼镜:「当然,大部分都是其中一部分参与者想尽办法来吓人,比如在预先设定好的路线上事前准备好吓人的道具之类的。」 王倩雯虽然听得有些怕,但是想到是人假扮的,她害怕的心情就少了两分:「哼,不过就是假扮的,有什么意思!」说到这里,她看向孙耀祖,「你们不会故意装神弄鬼去吓唬人吧?」 孙耀祖立马看向那个提出建议的男学生:「吴勇,你来说!」他也是第一次听到,所以他也解释不来。 吴勇立马道:「得嘞!咱们不会去那些森林啊野外的地方,就在咱们长临城内。」 齐婉婷小声道:「长临城也很大呀,我爸妈不允许我晚上太晚回去的。」她虽然长得漂亮,但是家境并比不上其他人,所以虽然不愿意,也不太敢直接大声反驳。 齐婉婷性格羞怯,长相也十分乖巧动人,她这么一说,见色忘义的孙耀祖立马动摇了,嘴巴张了张,就快要说既然这样那就算了…… 「不不不,用不了多少时间的,不远的,半个小时都不会到的!」吴勇连忙打包票道。 王倩雯狐疑地看了他一眼:「什么啊,神秘兮兮的……」 那男学生正要解释,谁知道这个时候听到学校里钟声响起——这声音是在提醒还都逗留在学校里的学生和老师,学校出入的大门很快就要落锁了——只能囫囵道:「只有半个小时,你们就说敢不敢吧!」 王倩雯被一激将,来不及多想,下意识就脱口而出:「怎么不敢!」 ※※※ 听到学校关门提示钟声的欧姆急匆匆将教学资料收拾好,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看到的便是最后一群学生从校门口离开的背影,其中有男有女,泾渭分明的样子,不过他发现其中有几个身影还比较熟悉。 不过没等他细想,他们就转弯不见了。 第129章 怪力乱神第二十天 欧姆还不知道因为他还引起了一场试胆比赛, 不过就算他知道了应该也不会太放在心上。 他虽然在工作时间尽职尽责, 但是对于这些半大的少年少女们, 其实并不是特别有师者仁心,尤其是他教导的几个班级基本上都有点儿家庭背景, 欧姆不欲有太多牵连,因此日常奉行的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好, 只要他们闹出什么大问题,少年人之间的小打小闹就随他去吧。 事实上, 当教书先生起先并不在欧姆的未来规划中的。 在两个月前,在给唐赟安魂之后,考虑到之前唐赟做鬼魂的时候对他并不是很亲近的样子,欧姆想唐赟也许还没有对自己生出爱情来,所以便不打算过分纠缠。 处理妖魔鬼怪这些事情……欧姆之前都为了稳定唐赟的魂魄, 所以才主动寻找那些恶鬼和恶妖,夺取他们的力量予以唐赟, 免得他长时间魂魄不全而导致魂飞魄散。 而现在唐赟已经醒来, 所以欧姆也不打算继续做半吊子的除魔人了。 当然, 经歷过了上一个世界之后,欧姆也有了自信, 他和唐赟的情缘不会就此消失,所以他也不打算离开长临城, 准备在这边找个地方安定下来,然后开个铺子,做个小老闆。 虽然在这个动盪的年代, 投身战场和革·命是一种大势所趋,但是欧姆知道自己力气大归大,却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军人,所以很有自知之明地选择了其他的。 嗯,酒店饮食这些他前两个世界已经熟得不能再熟了,所以欧姆走点小规模小众的,他种植植物还算有一手,虽然没有法力但是在对付妖魔鬼怪这方面也基本上很少失败过,既然如此,开一家铺子专门去培育奇花异草,似乎也挺有意思的。 别看现在世道动盪,但是有钱人无论是在什么年代都有的——这是社会的常态,必然有人连一枚铜钱两个的馒头都吃不上,也必然有人拿出几千银元买一辆车眼睛都不眨的。 而这些有钱人追求的就是新奇、特别、独一无二,所以奇花异草的市场必然不会缺。 谁知道他这个有意思的计划才刚起了个头,就被醒来后的唐赟给拖住了——理由很简单,欧姆对唐家有大恩,自然要好好报答,不过好男儿志在四方,不会阻挠欧姆自食其力,但是开店铺什么的太累了,没有做老师轻松。 况且他救了自己,肯定会被有心人盯上,要放在眼皮子底下才安心。 诸如此类。 听得唐大帅和唐夫人都一愣一愣的——后来唐夫人偷偷给欧姆说,她养唐赟这么大,就算是对着亲爸妈,也没有一口气说这么多话过,哎呀老母亲的心正是拔凉拔凉的。 第248页 唐赟:(〝▼_▼)不管你们信不信,其实我只是就觉得老师的工资很高罢了。 ※※※ 要说这话倒也没错,在所有职业中,老师的正经收入是最高的。 要知道,哪怕是那些个县长之类的,月收入也才二三十个银元,但是一个国小的老师已经能月收入六十银元了。 像是欧姆现在,哪怕他刚来,才教了一个多月,第一个月拿到手里的工资也有两百二十三个银元——如果是大学老师,会是这个两三倍。 不过大学老师除了教国文的,基本上都是留学毕业回国后才有资格。 唐大帅and唐夫人:我们当然相信你说的。并不:) 总而言之,欧姆就空降到这所中学的教学班子来了,正好这个学校的数学老师有事请辞——欧姆也是这个时候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的学生们要学的科目并不少,公民、国文、体育、数学、英文、歷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植物、动物、劳作、图画等科目——所以在考核了欧姆的数学水平以及教学水平之后,又有燕北军的唐少帅作保,所以并不是那么古板的校长当即就拍板欢迎欧姆任教了。 也是因为欧姆应聘的是中学数学老师,像是物理、生物和化学,因为是新引进国内的课程,在整个时代也都还是处于教育起步阶段,所以要教这个,任课老师的硬性条件就是得去国外留学学过这相关的科目才行。 毕竟现在所在的这所中学,可以说是整个北方——不仅仅是东北——且能在全国排名前三的中学。 正所谓,后门可以走,但是逼格不能掉。 ※※※ 「嘀——」清脆的喇叭声打断了欧姆的回忆,他下意识抬头看去,果不其然见到一辆黑色的小汽车在学校大门的拐角处。随着欧姆走近,那车窗也徐徐摇下,正好是唐赟的侧脸。 欧姆的眼睛一亮,闪过惊喜,嘴角也不自觉地扬起柔软的弧度:「唐赟,你怎么来了?」 此时已是傍晚,橘红色的余晖洒满了天际。 在唐赟的眼中,浅浅的余晖笼罩在白衣黑裤的青年身上,朦朦胧胧的,仿佛是对方在微微发光,让经歷了一场战事而身心疲惫的他一下子被温柔的抚慰了。 「来接你。」唐赟完美的贯彻了能少说绝不多言的原则。 欧姆倒也不生气,因为一看对方身上还没有来得及换下的戎装,上面还沾染着火药的气息,一眼就能看出对方风尘僕僕赶回来第一时间就来了见自己。联合这个世界的唐赟的性子,已经足够让欧姆心生欢喜了。 「谢谢你啦,我好开心的。」欧姆想,既然这个世界的伴侣是不善于表达自己内心情感的类型,那么这些开心、感动、喜欢和爱便交给他来吧。 这其实并不难,先不说已经有大白狮他们给他的「示范」,只要遵循自己的内心,情感的流露便自然而然了。 而被接收到欧姆的感情的唐少帅也并非无动于衷,虽然表情没什么变化,但是黑色碎发下的耳背却悄悄红了,视线也随着欧姆出现后到坐在车内座位上一直没有移开过。 欧姆待得汽车的车窗升上,才一改刚才轻松模样,反而紧张地看着唐赟:「你不是说这场仗要打三个月左右吗?现在才一个多月……」事实上,除开路上耽误的行军时间,在战场的时间可能最多半个月,「是不是你身体不适出问题所以……」 「不是,你别担心,」唐赟打断欧姆的胡思乱想,顿了顿,大概是觉得这样太冷淡了,他又将手放在欧姆的肩膀上,「我一点事情也没有,有事的是对方。」 对于早就习惯了亲亲抱抱举高高的欧姆来说,唐赟不过是将手放在自己的肩膀上,还是隔着衣服的,对他完全没有觉得需要害羞的:「有事的是对方?什么意思啊?现在环北地区那边还在打仗吗?」 唐赟见欧姆没有甩开自己的手,心下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觉得有点失落——这个动作他看那些部下也会做,甚至还有勾肩搭背的,是不是意思还不够明显? 唐赟:「没有打仗了,我们胜利了,所以我才回来的。只不过那边遇到了点特殊情况,说起来,这次能结束得那么快,和这个也脱不了干系。」 ※※※ 本来按道理唐赟在甦醒之后应该休息一段时间调养身体的,但拜这个动盪的环境所赐,就在他醒来后不到一周,环北地区就传来一个震惊全国的噩耗。 环北地区原本作为国土边疆,一直是与更北方的南思密国和北思密国接壤,从名字就可以看出来,这两个南北思密国本身是曾经是一块领土,只不过后面各种原因划分成两个。 这两个国家对于列强的态度也截然相反。 在三十年前,列强的铁蹄踏碎他们的国土之时,南思密国和霓虹国狼狈为奸,狠狠地欺压当时软弱无能的封建王朝,迫使将环北地区的一半割让出去成为了他们的土地,以一条弯弯曲曲的绿带江划分。 不过早在软弱的政·府割让出去那一半土地之前,那儿就村民世代生活着。甚至其中有一个村庄,因为绿带江正好从中间淌过,所以一个村子的人硬生生地被拆散。 大概也是因为地处偏远,所以「天高皇帝远」的村民们反而对皇权命令这些没有太大的感觉,无论是环北地区这边的还是被割出去的那边的,都没把那一纸合约当回事儿。 第249页 那边民风剽悍,村民们个个都有一身硬骨头,就连女人都能抓起菜刀挥舞几下子——你说划分就划分?谁给你们的狗胆!?先问问你爷爷/姑奶奶手里的傢伙什儿答应不答应! 也正是因为环北地区的硬茬子们太难啃,所以虽然霓虹国和南思密国都派遣了驻军在这儿,却依然不能像是在自己国内那样横着走。 就连唐大帅都好几次夸赞环北地区的百姓们。 可惜的是环北地区的居民们厌恶霓虹国和南思密国的侵略者,对国内的那些军阀也没什么好感,所以唐大帅这边派了几次手下的谈判官去收编那群真汉子,却被他们以自己有能力对抗那些侵占家园的恶贼们,不用外人插手的理由拒绝了。 当然,相比对待其他来意图收编的其他军阀势力,环北地区的人对燕北军的态度已经算是好上太多了,这还是看在燕北军是真的在为国家兴亡做事而不是掌控一支军队就开始做土皇帝享乐,其他去接触他们的军阀势力根本是连聊都没得聊的。 但是,他们有多讨唐大帅稀罕,就有多招霓虹国和南思密国的厌恶——原本他们还打算假惺惺地感化这环北地区的土着居民们,利用他们来表现相比原先这个国家腐朽的统治,经过他们的教化后的人民才是文明而新生的,然后用舆论压力轻松接管环北地区剩下那一半土地。 谁知道,这些环北地区的土包子们没有新生,他们先是被折腾进去了不少人手! 第130章 怪力乱神第二十一天 在自命为上天达人的霓虹国和思密国人眼中, 自己国家的人多金贵啊!随便一个都抵得上这些土包子好几个人的命啊! 可是这个地区实在是太重要, 他们根本捨不得放弃。 如果能够顺利接管这片区域, 把环北地区的最后那片土地占据,那么他们进入这个觊觎已久的国家便犹如无人之境! 眼看着曾经领先抢得这片赔地引得其他列强诸国羡慕嫉妒恨的他们快要因此成为被接手了烫手山芋的傻x, 霓虹国和南思密国的人也急了。 既然这样的话,软的不行, 就只能来硬的了。 只不过,虽然南思密国和霓虹国恨不得直接把那些环北地区的本地村民们一个个枪毙了, 但是在其他国家的眼皮子底下,却不能真的粗暴蛮横地收割人命——至少,得要找个理由。 消息传到长临城这儿来的时候,环北地区遭受重创——毕竟那些冷兵器和自制的猎枪土枪哪里比得上先进的手枪和机枪,甚至还有小型坦克? 甚至那个被绿带河划成两半的村子中所有的老幼妇孺青壮年都被屠杀了, 只有几个皮孩子因为在外面玩而躲过一劫,后往国内逃命遇到驻军才倖免于难。 也才将消息得以最快时间传回国内。 霓虹国和思密国的霸道专横和血腥残忍, 引起了全国上下的喧譁, 甚至还有许多热血青年和工人们直接连课也不上, 工作也不做,拉着横幅举着旗子就开始在街上游行, 要政·府和军阀们有所表示。 驻扎在长临城的霓虹国大使馆的大使还在找理由,说是因为那些粗鲁的村民们偷看他们要举行盛大祭祀仪式的巫女清洁身体, 甚至心生邪念意图对圣洁的巫女施暴,他们不得以进行反击,谁知那些村民们土匪气息浓重, 才导致事态愈演愈烈,这主要是环北地区自食其果。 甚至那不要脸的大使还想以巫女的存在对他们国家是十分神圣的,她遭到侮辱就是国家蒙羞,希望这个国家给个说法和交代。 唐大帅都快被这傢伙的厚颜无耻给气笑了,甚至国内其他的军阀在得知霓虹国大使的振振有词之后,也纷纷表示这世上怎么会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甚至有几个脾气暴的,直接就给唐大帅发了电报,说要是你们不动的话,就放着他们来!正好他们的枪好久没有开火了! 燕北军可能不动吗? 早在消息第一时间传回国内,甚至还没有告知全国的时候,唐大帅就决定和谈是不可能的,而唐赟更是直接换好一身戎装,表示他马上就可以出发。 考虑到唐赟的身体,唐大帅本来不想答应,打算派座下的另一员大将去的,但是唐赟在听到情况牵扯到霓虹国巫女,说什么也不退让。 ※※※ 在他生魂离体失去了几乎所有记忆的时候,对很多事情都是懵懵懂懂的,但是当他魂魄重新回到身体,过往的记忆却全都像是重新在脑海里发生了一遍似的万分清晰。 也因此,唐赟可以肯定,那个混在人群中刺杀自己的偏执狂热分子,在扣下扳机的那一刻,低声念叨了一句霓虹国语。 唐赟虽然是当时年少是去的汉斯国读军校,但是对于世界上几大强国的语言都有所涉猎。 在那句霓虹国语念完之后,自己的身体就变得反应迟钝了一秒钟,导致自己原本能避开的子弹进入了身体之中。 而后发生的事情更是古怪——唐赟亲眼看到自己的灵魂从身体里飘出来,而自己那染血的身体被副官还有其他卫兵团团围住,他想要开口,耳边却听得又是一句模煳却能从一些音节确认是霓虹国语。 只可惜他根本没有思考的时间,离开身体的一般魂魄便晕眩了过去,等他再次恢復意识的时候,原本经歷过的过往全都如同被蒙上了一层灰濛濛的浓雾,而他自己也被困在一个廉价的玉石吊坠之中。而且这个玉石吊坠还被带在别人脖子上,这个人马上就要送入洞房和一只鬼结阴婚了! 第250页 后面的事情不说也知道了。 而唐赟在身体和记忆都完整康復之后,自然是想起来这件事,后来在和男鬼阿僚的交谈之中,得知对方曾经也是有过差不多的经歷。 说起来,男鬼阿僚的来歷也是大名鼎鼎,他正是当初被鱼肠剑刺杀的吴王僚。 被鱼肠剑刺中之后,本来他还可以抢救一下的,却因为那个时候医学水平太过落后,他直接就死掉了,魂魄完全脱离身体变成了死魂,却因为鱼肠剑被下了咒,他无法脱离鱼肠剑。 只不过吴王僚死去的时间和唐赟被刺杀的时间中间相隔何止几千年,根本无法对照他们之间到底是不是中了同一种手段。 言归正传,唐赟本来就想趁着这次机会去看一下在环北地区的那霓虹国的巫女神官们,看看是否能从他们那里得到一些线索,谁知道…… ※※※ 「谁知道?」欧姆见唐赟说到这里神色陡然阴沉下来,不由得追问。 「谁知道那里根本没有什么神官巫女!」饶是平时唐赟喜怒不形于色,此时也没能忍住眼底聚集暴风,没有能够找到线索其实还在其次,最让唐赟愤怒的是,那霓虹国当初果然就是随便找个理由对环北地区的百姓们大开杀戒而已! 所以本来就没有打算对他们客气的唐赟更是狠辣了三分,凡是雪白锋利的军刀所指的方向,统统赶尽杀绝,一个不留!势必要将他们曾经对环北百姓们所做过的一切,百倍、千倍、万倍地报復回去! 欧姆现在是越来越能感觉到唐赟的心绪起伏,他正打算安慰唐赟,突然眼角余光注意到车外:「等等,把速度放慢些。」 前面的司机也是跟随唐赟一起上战场的副官,自然也是知道能被唐赟刚从战场下来就风尘僕僕赶来相见的人在他的上级心中地位必然不低,因此并没有询问唐赟,就换了低位挡,车速一下子就慢了下来。 「你看到什么了?」唐赟果然没有在意副官听欧姆的话的事情,他顺着欧姆的目光看过去,只看到一排老旧的低矮平房的某一处围了一圈人。 「那些……是不是你们学校的学生?」唐赟虽然没有在欧姆任教的学校里就读中学,但是既然将欧姆安排进去教书,早已经将那个学校的方方面面都摸清楚了的。事实上,唐赟没有告诉欧姆的是,学校里还有他的「眼线」,若是欧姆在学校里受了委屈,他都能第一时间知道。 不过这个事情唐赟是不打算告诉欧姆的,毕竟他觉得这种做法一般人并不会喜欢,容易引起别人反感。 但唐赟并不知道的是,欧姆早在第一天的时候就知道唐赟给他安排了「小尾巴」,毕竟dy这个外挂,很容易就能监控到这些。 只是欧姆同样也没有说破,因为他并不觉得这种被人监控跟踪的生活会让他不自在。更何况,他完全相信,等到有朝一日唐赟彻底明了感情,并且对自己的占有欲越来越强之后,他自己就会将「眼线」给撤回去的。 言归正传,欧姆也是因为看出了他们学校的学生制服所以才让车慢下来。 而且,他现在不仅认出了那是学校的学生,还认出了对方到底是谁——不正是他之前离开学校的时候,看到的那拨学生的背影吗? 怪不得他觉得熟悉,其中那几个女生不就是在下课的时候还问了他几个问题的吗? 「下课了还缠着你?」唐赟语气有些古怪的重复道。 ※※※ 「我怎么觉得背后一阵发凉……」王倩雯自言自语道,双手环胸搓了搓,有些敏感地左右看了看。她身后的齐婉婷更是已经脸色发白,紧紧地攥着她的衣摆不敢放手,就连一向很少情绪变化的陆曼都皱起了眉。 但是孙耀祖却以为她在转移话题:「喂,我说你不会是怕了吧?」 王倩雯一个激灵,抿紧了嘴,不得不承认孙耀祖说中了她的心思。 她怎么可能不怕啊! 也不知道吴勇带着他们怎么在胡同口小巷里钻来钻去,等他们停下脚步的时候,已经走到这个汉子的摊前了。 只见这坐在屋檐下的壮汉双目皆盲,但是身体十分强壮,胜似铁塔,面相兇恶,颧骨突出,眼窝深陷,一看就不好惹。 他的面前铺着一张厚厚的有些脏污的布,身侧则是个大概五十公分的箱子。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王倩雯总觉得那箱子里有吱吱唧唧以及指甲滑动的声音。 再配上这小胡同昏暗的光线,幽静的环境,让人莫名地心里发紧直打鼓。 王倩雯虽然有个警·察局局长的爸爸,平日里也是风风火火的性子,但毕竟也而不过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女,真的遇到这种事,还是忍不住头皮发麻。 可是之前话都撂下了,人也如今都到这里了,说害怕就输了,因此她硬着头皮道:「谁怕了!不就是看个表演嘛!本小姐从小到大见过的表演多了去了!我可给你说了,要是不精彩的话,我一个铜板都不会给的!」 虽然不清楚他们为什么说的试胆变成了看表演,但是估计到齐婉婷的胆子,王倩雯也不打算追究。 那尖嘴猴腮的吴勇嘿嘿一笑:「保证特别的精彩!前所未有!」 他本来人就瘦弱,平日里好像也总是直不起腰杆走路,此时站在这屋檐下,夕阳的余晖斜照,让他半个身体都处在阴影之中,勐然看来似乎和平时似乎有些不太一样了? 第251页 尤其是见他从身上摸出一块银元递出去的时候,孙耀祖心里也忍不住犯嘀咕——虽然按他的家境看不上这一块银元,但是他却还是清楚吴勇的家里似乎并不怎么富裕。而他居然能够面不改色地掏出一块银元递给这么一个荒僻的小巷中一个小摊贩…… 孙耀祖虽然平日里看起来没什么脑子,但是并不代表他真的就是个脑袋空空的,可惜的是他才稍微感觉到不对劲,那个眼盲的汉子已经麻利地接过那枚银元,然后很是熟练地捏着银元竖起来吹了口气,然后放在耳边听响。 确定了这是真的无误之后,他才笑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各位少爷小姐,你们是想看生吞活老鼠呢?还是生吞壁虎呢?或者是蝎子、蛇、蜈蚣,只要是你们能想到的,都是可以选的。」 第131章 怪力乱神第二十二天 「啊呀——!」齐婉婷胆子本来就小, 之前就因为那古怪箱子里传出来的窸窸窣窣的不明声音而忐忑不安, 此时见盲眼大汉亲口所说, 一下子就明白了那大箱子里装得是什么东西,顿时又骇又怕, 下意识地就躲到了王倩雯的身后。 王倩雯也被吓得不轻,她虽然有个警·察局局长的爸爸, 但是身为局长家千金大小姐的她并没有真的接触这些阴暗面,最多就是平时和孙耀祖两人斗斗嘴罢了, 此刻听闻眼前这个盲眼大汉居然要生吃活物,整个人都僵住了。 三人中唯一相对要淡定点儿的就是陆曼了。 早在那个盲眼大汉没有开口的时候,陆曼就注意到对方的不对劲,现在等他开口一笑,那白森森的牙齿露出了, 陆曼更是敏锐地发现对方的牙齿不是常人那种平整——当然,陆曼知道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一口好牙, 尤其是那些贫苦大众, 因为他们卫生条件不好而且吃的食物粗糙冷硬, 牙齿磨损严重是在所难免的,但是, 就算这样,他们的牙齿也不会像是这盲眼大汉这样, 下端尖锐,勐地一看,就像是每颗牙齿都是犬齿的模样! 事实上, 不仅是这些女学生,几个男学生也被这盲眼大汉的话弄得懵住了,只不过还没有等他们反应过来,那吴勇就先开口了:「给了你一个银元,当然是要看最贵的老鼠了,对吧,孙少?」 孙耀祖咽咽口水,看向吴勇,正看见吴勇对他做了个「打赌」的嘴型,还用眼神示意了一下被吓得花容失色的孙耀祖。 孙耀祖一看,对啊,他们就是来比试胆子,顺便在喜欢的女生面前展现自己的男子气概的啊! 当下他忍住了噁心,点头:「对,没错,那就活老鼠吧!」 他话音刚落,吴勇就接嘴道:「听到没有,咱们孙少要看生吃活老鼠!如果你们敢不遮眼睛地看完生吃活老鼠,那就算你们赢了!如果你们中途尖叫、呕吐或者闭上眼睛之类的,那就是我们赢了!按照刚才来的路上的约定,齐婉婷同学你就要做我们孙少的女友!王大小姐和陆曼同学你们则是要对我们所有人道歉。」 ※※※ 「几位少爷小姐,确定是活老鼠了吗?」那盲眼大汉一笑,便伸手将自己身边的箱子先开一个巴掌宽的缝隙,然后伸手在里面踅摸了一阵,等把手再拿出来的时候,在那五指之中紧紧抓住的,就是一只肥硕的灰毛老鼠。 那大汉咧嘴一笑,直接就将老鼠往大嘴里塞,而且他的吃法不是从头开始吃,而是先把老鼠的后半截身子塞到嘴里吃,这样一来,老鼠根本就不会马上断气,那老鼠在他嘴里吱吱惨叫,鲜血顺着他的嘴角往下流淌,那情形很是残忍,齐婉婷已经捂住眼睛和耳朵不敢再看,稍微好一点的王倩雯和陆曼也是面色青白,及欲作呕。 反观吴勇那些男学生们,似乎被这一场血腥的吃法给激起了兴致,那之前还想着齐婉婷的孙耀祖更是没注意齐婉婷摇摇欲坠的身子去安抚对方,反而又从自己身上摸出一把银元扔到那盲眼大汉身上:「好!这个有够精彩!还有其他生吃的没?都给我一一表演来看!钱我有的是!」 「嘿,那就多谢少爷的赏了!」盲眼大汉虽然看不见,但是是孙耀祖扔到他身上的银元却一个不落,偶有一个沾了老鼠血,那大汉也毫不在意,甚至还伸出猩红肥大的舌头将银元上的血水嘬吸干净,看得王倩雯她们几欲作呕。 「我、我认输了,我不想再看下去了,我想要回家……」齐婉婷虚弱的声音里已经带上了哭腔,王倩雯和陆曼也不敢强撑。 但是以孙耀祖为首的一众男学生们却并没有听她们的话,只是眼睛放光地看着盲眼大汉继续表演生吃蜥蜴、蜈蚣等等,虽然蜈蚣并不能像是老鼠那样吱吱惨叫,但是那密密麻麻的腿也足够让人起鸡皮疙瘩。 尤其是这盲眼大汉也不知道是从哪儿找来的这些蜈蚣,一条条至少都有成年人手指那么粗,看着骇人不已。 王倩雯哆嗦着:「喂,你们——」 「我们快跑吧,我觉得他们不对劲。」陆曼打断了王倩雯的话,压低声音道。 她们转头看去孙耀祖他们,发现这几个少年脸上都挂着诡异的狂热表情,尤其是孙耀祖,更是快要凑到那盲眼大汉的面前,随着盲眼大汉的咀嚼,一些活物的浆液溅到了他的脸上,孙耀祖也完全不为所动。 而在王倩雯的印象中,孙耀祖可是十分洁癖的少爷做派,平时溅到点儿水在衣服上都会大发雷霆,根本不可能血都溅到脸上还无动于衷。 第252页 王倩雯一个激灵,勐然间回过神来,这才发现天色已经昏暗到无法看清周围的情况了。在这种晦暗的环境中,只有咀嚼的嘎吱嘎吱声以及时不时的惨叫声,的确让人瘆得慌。 「你们……想要去哪里呀?」幽幽的声音从他们背后传来,王倩雯她们悚然一惊,转过头去,却发现明明应该在男学生那边的吴勇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他们的身后。 而且,在这种环境中,本来就尖嘴猴腮看起来不怎么好看的吴勇更是显得阴森可怖。 ※※※ 「毕竟是我教导过的学生,这个时候还是多问一句吧。」欧姆一边给唐赟解释,一边就要下车。 谁知却被唐赟抓住了手腕。 欧姆:「怎么了?」 唐赟:「我和你一起。」 欧姆愣了一下:「不、不用,我只是看一下情况,耽误不了多少时间的。」 唐赟却道:「我感受到了非正常的气息。」 欧姆一听,神色一下子变得十分严肃:「你确定?」 唐赟闭了一下眼睛又睁开:「我能感受到邪气。」他本来五感就比常人敏锐,自从生魂离体,他在蕴养灵魂的过程中炼化吸收了不少妖魔鬼怪的力量,在那之后,他似乎就打开了另一个世界的大门,不仅开启了阴阳眼,而且还能够感受到一些灵异现象。 不过,拜唐赟强大的精神力所赐,纵然生活起了如此大的变化,但是对于他的日常生活来说并没有造成什么影响——至少在旁人看来是这样。 当然,这个旁人并不包括欧姆。 之前就已经说过,欧姆本身并没有什么法力,对于这些非正常的气息并没有什么感应,dy也因为这个世界的力量法则体系的限制无法为他毫无遗漏地探测到,所以对于唐赟现在所感受到的情况,他是深信不疑的。 当欧姆走到那条胡同口的时候,便感觉到了一种排斥的力量。 欧姆的眉头皱了皱,明明在他看来就在几十米远处,他的那几个学生们还背对着不停地发出兴奋不已的低唿声,一副完全被吸引注意力的模样,可是他就是觉得不对劲。 「这是不是有阵法?」唐赟也尝试伸出手往前方碰触。 随着一阵水波纹的动盪,唐赟神色不变,手却不收回来,继续往前面伸了伸,然后停住了:「卡在这里了,无法再前进了。」 其实也不是真的不行,只不过唐赟有预感,若是再继续下去,势必会引起阵法的反弹,或者是会引起这阵法主人的防备。 唐赟甦醒之后,反而不能像是之前灵魂状态那样对这些怪力乱神之力进行镇压和吞噬。 欧姆却理解错了唐赟的意思,在确认了这儿的确有古怪,而唐赟没法打破这个阵法之后,欧姆抿了抿嘴,然后直接握拳往前面破空一击:「喝——!」 仿若玻璃碎裂的细微声响过后,欧姆面前的阵法直接被他蛮横地砸开了! 唐赟看着欧姆那比起自己来要纤细秀气得多的手掌:「……」 不过很快他便没有心思去想这个了,随着欧姆暴力破阵之后,原本那学生围成一圈看热闹的景象也如同镜花水月一般消失无踪。 明明现在外面还有一线夕阳,可是这条巷子里却被笼罩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之中。 这个时候,欧姆怀里闪过一阵微光,一枚小巧玲珑的古镜从他怀中浮起,镜子并不能发光,但是它所照之处,却被清清楚楚地展现在欧姆面前——哪里还有什么看热闹的学生?只有一只青面獠牙的厉鬼,以及一只畏畏缩缩的鬼魂。此时此刻,那只厉鬼正在往他身边的大箱子装什么东西,欧姆定睛一看,那箱子边上挂着的,不正是一条麻花辫吗? 心思电转,欧姆爆喝一声:「住手!」 ※※※ 早在阵法被触动的时候,吴勇就慌张起来,只不过那盲眼大汉早已经被欲·望吞噬了理智,根本不管吴勇的紧张,只管贪婪地将这些学生们往他箱子里塞。 他并不担心这些学生们放不进去,也不担心箱子里的老鼠虫蛇,因为他这箱子看似普通,但却是非同寻常,里面分割了许多独立空间,是他安身立命到现在的重要法宝。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那触动阵法的人破阵的速度会那么粗暴那么快,他只来得及将最后两个一把扔进去盖住,蒲扇大的巴掌一把就将吴勇推出去应敌——反正作为伥鬼,这傢伙的用处也到此为止了。 更何况,伥鬼这东西,他想要多少就能制造多少! 第132章 怪力乱神第二十三天 别看那盲眼大汉生吞活剥的十分血腥可怕, 而且还将五六个少年少女一口气抓住, 但是他本身除了蛮力以外并没有太多本事, 而拼力气,欧姆还没有输给任何人。 更何况唐赟也不是个善茬, 有他在胡同口坐镇,那盲眼大汉根本就不敢往这个方向逃跑, 偏偏其他的方向又被他当初为了防止这群少年少女逃跑而下了禁制。 这样一来,反而把他自己也给困在了里面, 插翅也难逃了。 那盲眼大汉或许从来没想过,有朝一日自己反而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让自己成了瓮中捉鳖里的那只鳖。 不过欧姆并没有将对方直接打死,而是留了一口气,因为王倩雯等人还被装在那口古怪的大箱子里。 唐赟并不认识这些才只有十多岁的小孩, 但是欧姆dy帮忙记录背景,自然知道这些学生的家庭背景都不普通。 第253页 尤其是那孙耀祖和王倩雯。 虽然燕北军在东北一带是一家独大, 但是总归不是铁板一块, 他记得这长临城所在的长林省的警·察局局长就是王倩雯这小姑娘的爸爸;而孙耀祖别看平日里吊儿郎当的, 但是家里富得流油,他又是家里最受宠的么子, 这次救了他一命,少不得孙家要表示表示。 养军养兵本来就是最耗费的, 虽然也有朝廷的「补助」,但是谁都知道,光靠那点儿银两, 根本就不够打一次仗的。 他不知道平日里燕北军的军饷是从哪儿来的,但是这并不妨碍机会都送到眼前了,还不抓住。 唐赟多少也了解欧姆的想法,不过如果说起钱,这是欧姆最不用担心的,但是他很喜欢这种欧姆将他放在最先最重的位置的感觉。 说是一口大箱子,但盖上之后却严丝合缝没有任何锁眼。想来也是,这箱子能装下五六个半大的少年少女,必定不是凡物。 问讯这种事情,自然用不着欧姆来。原本在负责开车的司机此刻就负责当拷问的人员。可惜那盲眼大汉答非所问,只管描述人肉有多美味,他说得津津有味,欧姆他们却听得十分噁心,唐赟更是干脆「咔吧」一声扭断了对方的脖子:「如此天生魔种,死不足惜。」 欧姆也不觉得唐赟的举止过度,而是看向一旁瑟瑟发抖的吴勇:「吴勇同学……是吧?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是半个月前失踪了吧?到现在为止都还没找到你的尸体呢。」 司机大吃一惊:「尸体?他不是好好的……」 欧姆却道:「你难道没注意到,他不是人,而是伥鬼吗?」 唐赟少年时期就留学国外,对于民间鬼神传说还不甚了解,虽然这几个月已经在恶补,但日常的军务已经占据了他很长时间,因此听到欧姆说起的时候,他思索了一番,才想起来:「伥鬼不是和老虎有关吗?而且……他看起来和常人无异,鬼魂不都是没有实体的吗?」 所谓的伥鬼,就是指被老虎吃掉而变成老虎的僕役的鬼魂,品行卑劣,常引诱人使其被老虎吃掉。但是随着人烟的发达和老虎的避让,形成伥鬼的条件也不仅仅局限于是得被老虎吃掉。 不过无论是何种原因形成的伥鬼,唯一不变的是,能够驱使伥鬼的,只有将其吃掉的傢伙。 ※※※ 「愺流大人,您还好吗!」穿着红白巫女服的美貌少女正一脸焦急地看向已经歪倒在一旁的短须男子,另一边坐着一个肌肉虬结的男人,穿着土黄色的军服,一双圆熘熘的眼睛里却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阴冷逼人的光芒。 「愺流君,你到底行不行?你不是说很快就会疗养好吗?为什么情况会更加严重!」他的声音沙哑,说出的霓虹语中每个字都带着强烈的压迫和煞气。 「中川大佐,请您相信愺流大人的能力!」巫女见愺流一脸青紫地倒在地上,一副说不出话来的样子,心里也急了。 虽然她并没有那么高深的法力,但是能被选做巫女,的确不是只有外貌可以看而已,她也是很懂那些阴阳道法的,愺流大人原本是设阵法吸取他 可是她却不敢在这个时候直接告诉中川大佐是他们又失败了。 因为她知道中川大佐看起来兇悍,为人比他的面貌看起来更像兇狠,不,他有时候甚至都不能称之为人! 想起对方面不改色甚至一边谈笑风生一边虐杀那些妇女儿童,哪怕巫女身为敌对国家的人,都忍不住胆寒。 只是巫女虽然在霓虹国民的眼中颇有地位,但是在中川大佐眼中,也不过是有点儿本事和姿色的女人罢了,他本来就是王君陛下的私生子,手里又握着军权,若是顶撞了他,巫女自身难保,下场可想而知。 ※※※ 说起来,中川大佐和唐赟的渊源颇深。 当初唐赟在汉斯国留学的时候,他和唐赟就是校友。 同样来自亚洲国家的黄种人,按照一般情况应该会亲近抱团,但霓虹国一直都对隔海相望的这个泱泱大国虎视眈眈,尤其是眼看着这头曾经的巨龙因为自身统治者的腐败以及外国列强的伤害变成了一只奄奄一息的病猫,霓虹国早已经将这个国家划分到了未来的国土范围内,势必要想尽一切办法收入囊中。 在霓虹国的过去好几百年的歷史中,王君并没有多少实权,但是随着四十多年前新王君登基,其狠辣的手段硬是把持住了国内的政权和皇权。而中川大佐作为霓虹国王君与臣子妻子的私生子,其狠戾的心性颇得王君喜爱,不过为了保证国内局势的和谐,便将他送去了国外留学。 但中川大佐早早就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也将霓虹国王君的位置视为自己的奋斗目标,自然,有这种想法的他也不可能会对隔海相望的那个泱泱大国有什么善意。 所以在唐赟入学的第一天,作为先入学两年而作为新生接待辅导前辈的中川大佐就和唐赟爆发了激烈的冲突。 唐赟那个时候比中川大佐还要小两岁,但是无论是个子还是体格都要比矮壮的中川大佐要出色许多,再加上他的父亲唐大帅有土匪血统,直接就将大他两届的中川大佐按在地上摩擦摩擦。 虽然在这个时代,霓虹国的国际地位要更高一些,可是在汉斯国的这个学校里,是强者为尊的,所以唐赟非但没有受到处罚,反而因为他正面刚的行为,让其他人意识到来自这个庞大却软弱的国家的人并非都是好欺负的 ,他们也有热血和硬骨头。 第254页 中川大佐的「自我牺牲」,为唐赟在接下来几年开启了一个相对于比较友好的求学之路。 依照中川大佐的睚眦必报的性子,自然是不可能被唐赟摩擦一次就心服口服的,反而更加激起了他的凶性。 可是唐赟仿佛是他天生的克星,无论他事先做了多少的布局和准备,到头来都是会被唐赟轻松破解,甚至让他更上一层楼! 更让中川大佐气急败坏的是,自己为唐赟设下的重重障碍变成了为他做嫁衣,而唐赟反过头来每次将自己一军都会让他元气大伤! 最让中川大佐怒气填胸的是,在这种境况下,唐赟都没有分散学习的注意力,甚至还提前完成了课业,和自己同一届毕业! 这是活生生将他对比得惨不忍睹啊! 所以,在回国之后,中川大佐很快就加入了侵略部队,并且凭藉自己身份的便利,直接和唐赟所在的燕北军死磕上了。 只可惜,中川大佐以为唐赟最多就能够纸上谈兵,谁知道对方就算是出了军校,在实战之中一样战无不胜。 中川大佐和唐赟交过不止一次手,每次都被唐赟打败的他自然知道唐赟是个多么难缠的对手。 他虽然是霓虹国的军人,但并非所有的军人都有正直且正义的本性,他就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 所以在屡战屡败之后,他痛定思痛,让人在国内紧急招募了阴阳师过来,他要用霓虹国最神秘的阴阳道法将唐赟变成自己趋势的奴隶和武器,让他的灵魂和身体都用来为他们霓虹国踏平这片国家而「鞠躬尽瘁」,想必以唐赟的性子,必定会痛苦得永世不得超生吧哈哈哈! 可惜他这计划才起了个头,才进行到一半,就被一股莫名给打断了。 功亏一篑的感觉让他过去在汉斯国被唐赟欺压的愤怒都涌了上来,所以他为了发泄就将环北地区的那些村民用来泄愤,同时,也可以利用那些村民的鲜血为愺流阴阳师填补力量。 当他得知唐赟亲自带兵来环北地区的时候,中川大佐还蠢蠢欲动想要暗中谋划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将唐赟擒杀了,却不想唐赟根本没有什么遭逢大难之后的虚弱,反而力量变得更加强大,那些个其他阴阳师的召唤而来的鬼魂居然根本无法近得唐赟的身就莫名其妙烟消云散了! 并不知道那些鬼魂是被唐赟给无意识「吃掉」了,中川大佐以为对方真的请到了什么隐士高人,暂时安分下来,不敢轻举妄动。 ※※※ 不过,不敢轻举妄动并不代表他就会安分守己,这食人的大鬼就是当初愺流一帮来到这个国家后专门培育的。 虽然愺流他们在霓虹国是鼎鼎有名的阴阳师,但却并不是数一数二的,只因为他修行的道法是邪性的,不为那几个真正的大阴阳师家族所认同。 偏偏阴阳师的修炼顶级的资源被那几个家族掌握着,愺流便带着自己弟弟人马远渡重洋来投奔和自己理念相合的中川大佐。 初到此地,愺流见着这满目疮痍的国家,瞧着流离失所的百姓,整个人却是非常兴奋的,因为在他看来,只有这种战乱和不安定,他才能肆无忌惮地进行他的各种「修炼」。 因为当时太顺风顺水,所以他膨胀了,在打听到唐赟的近期出行路线后,就直接就对唐赟下了咒——这种咒术是他翻看一本古籍的碎片了解到的,将活人的生魂剥离,然后将魂魄炼制成如臂指使的大鬼,肉身变成无坚不摧无知无痛的傀儡,可以说是非常阴毒的法术。 愺流对自己很有信心,而中川大佐的支持更是让他野心膨胀,却没想到唐赟让他们二人齐齐栽了跟头。 因为在唐赟身上咒术上花费了大量的精力上去,所以一旦遭遇反噬也尤其的严重。 为了修復身体和法力的损伤,愺流不得不动用他之前的「棋子」为他收集血肉和力量。 第133章 怪力乱神第二十四天 那盲眼大汉就是阴阳师愺流在这个国家找到的第一个「棋子」。 在几十年前, 这个国家因为当权者的昏聩和连年战乱以及天灾, 出现了长达五年的饥荒。 有句话叫做民以食为天, 一顿不吃饿得慌,更何况是十几二十天都没有粒米进口。 树皮被啃光了, 草皮被啃光了,就连埋在地下的草根都被挑了个干净, 可还是不够吃啊。 当人食无可食的时候,一部分人就会剑走偏锋, 吞吃同类。 那个年头,易子而食的事情并非是存在于话本之中,这片土地这么大,总有那么一两个地方会有人心之恶被无限放大。 那盲眼大汉就是成长在这样的环境之中。 不够他又稍微有些不同——别的人都是逼不得已才去吃那人肉,可他却从长牙之后就对同类的肉垂涎不已, 尤其是婴幼儿与年轻少女,更是香气扑鼻, 每每馋得他口水直流, 乃是天生魔种。 他本来心中对人命就漠然, 就成为了首批食人肉之人。 当时的大环境也给了他非常方便掩藏身份的舞台,就算五年饥荒过去, 百姓们渐渐恢復了生产劳作,可那人肉的滋味已经深深印在了那大汉的骨子里, 让他销魂蚀骨,欲罢不能。 只是重新恢復的人伦秩序让他无法再像以前那样理直气壮地吃人了,甚至因为他在那五年饥荒中毫不掩饰地吃人, 使得他身边的亲戚同乡都对他心生提防和恐惧。 第255页 那大汉也深知在一个知道自己本性的地方不能多待,所以在村民们想着将他关押看管起来之前,先收拾包袱离开了。 从此身边没有知道他底细的人在,那大汉便以流浪艺人的身份走街串巷,闲暇时期一边用生吃蛇鼠虫蚁为噱头赚取路费,更多的时间则是打量着当地住户们哪家的「肉」好吃。 那大汉大概是过惯了这种一路走一路「吃」的生活,再加上食人之人本来就在大江南北的众多人口中算是小众,一时之间那些丢失孩童的人家都最多猜想是不是被拍花子的人贩子给拐走了,哪里又能想到他们的亲骨肉被这天生魔种的大汉给用来满足口腹之慾了呢? 不过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夜路走多了也会撞鬼。 随着时间的推移,那大汉吃的人越来越多,内心的所剩无几的人性更是消失得丁点不剩,只有无限的恶鬼谷欠念。他已经不再满足穷苦人家的那些娃娃,而是将觅食的魔爪伸向了那些权贵人家富养的孩子是认识——从小吃白米白面、精心养育的少爷小姐们,可不必那些泥土里打滚的臭丫头臭小子们更来得细皮嫩肉,香嫩可口? 于是他就踢到了铁板,不仅一双邪佞的眼睛被一群復仇者活生生抠出来,更是身中几十刀,差点一命呜唿。 可惜的是好人不长寿祸害活千年,偏偏那个时候霓虹国的铁蹄踏破了那片土地,奄奄一息的大汉便遇到了愺流阴阳师。 作为一个走邪路的阴阳师,愺流本来就十分善于利用和操控人性之恶,对于大汉这种天生魔种更是觉得不能错过。 不过他也担心如大汉这样的天生魔种不好操控,所以他在花大力气将大汉从鬼门关拉回来的同时,也对下了禁制和咒术。 从此以后,那大汉便只能为阴阳师愺流所驱使,他每吃一个人,都会成为阴阳师愺流提供生气。 而这次愺流重伤,正是需要补充生命力的时候,那盲眼大汉虽然嗜好人命,后面又有愺流阴阳师的邪法炼制,已经算不得人类,但要大批量地食用新鲜人肉,光是要找寻那么多数目也是不容易的。 所以在接收到愺流的指令之后,盲眼大汉就先吃了吴勇,驱使其作为自己的伥鬼,迷惑他那些同僚来为他食用——能入读那个学校的,都是非富即贵,就算家境相比起来不太如意的吴勇,在其命格方面都比那些普通百姓要特别许多,也能更快地「治癒」愺流的伤势。 只可惜出师未捷身先死,才刚刚将王倩雯,孙耀祖这几个装入干坤箱中,就遇到了欧姆和唐赟。 唐赟所站立的位置正好是盲眼大汉施展瞬移之法回归愺流身边的「生门」,欧姆又是个能动手就不废话的,三两下就将这天生魔种给揍得只剩下一口气。 留着这口气,不仅仅是欧姆需要他将之前被他迷惑关押的学生们放出来,还因为到目前为止,虽然他手底下解决了不少妖魔鬼怪,但是人类的命……他还没沾染过。 哪怕如同那吴家老太爷和黑金蟾那样,也是在吴家老太爷死后被黑金蟾附身,那个时候已经算不得活人,他才会下手毫无顾忌。纵然欧姆知道,如盲样大汉这样的,手上肯定不止一条人命,血腥和罪恶定是罄竹难书,就算是千刀万剐,死千百次都死不足惜。 但他作恶是一回事,自己惩戒又是一回事——别看这盲眼大汉几乎已经算不得人类了,但毕竟还有人气儿在,只要有这么一口气,欧姆就不能动手结果了他。 虽然欧姆知道这口人气估计就是他隐藏在人群中而不被那些和尚道士所注意的关键所在。 否则,他一旦失去了这口人气,就能立刻化身为魔,那些降妖伏魔的人士怕是早就将其挫骨扬灰了。 ※※※ 对于欧姆的坚持,唐赟万分贊同。 乱世之中,最难能可贵的就是坚持己心,坚持底线。尤其是在手握绝对实力和被逼得走投无路的两种境况之中。 因此他便打算招唿自己的手下将这盲眼大汉收押回去细细拷问,将他所犯过的罪孽大白于天下。 这个时候那司机已经听从唐赟的吩咐就近从调来了人手。 这些兵哥们不愧是训练有素且都见过血的,对眼前这横七竖八的一众昏迷不醒的学生们以及出气多进气少的盲眼大汉完全是面不改色,执行起命令来干脆利落,完全不拖泥带水。 眼看着那盲眼大汉如同死狗一般被四个兵哥拖下去,唐赟便打算也带着欧姆离开这诡异腌臜之地,却听得欧姆道:「等等,这儿还有个伥鬼。」 不知道是不是那个盲眼大汉已经自身难保,这伥鬼也维持不了人形,时隐时现的,那些兵哥们身上煞气重,自然是看不见吴勇的,但是欧姆却不能放任对方。 ※※※ 吴勇本身就是一个存在感不高,也没什么朋友的人。 作为伥鬼的吴勇并不怕光,亦可在白天出现。 大概也因为这样,所以吴勇从一个普通人类变成伥鬼,居然都没有人注意到他有什么问题,毕竟伥鬼的样子和普通人类无异。 不过,这并不代表没有分辨之法,只需要稍微细心查看,便能看到男伥鬼左手没有小指头,女伥鬼右手没有小指头。 但是对于孙耀祖他们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些鬼鬼怪怪的少年人来说,怎么可能会专门去注意身边人的手指头问题呢? 第256页 但是伥鬼的可厌可恶之处在于它们没有思想,更不会自己思考,颇有些「仇将恩报」的意思。 明明是被害死的,反而浑浑噩噩将迫害自己的兇手奉若神明,认为兇手所作所为都是对的,并强迫别人也不要去思考,认为和自己一样的死法是唯一的出路,才是真正的得到解脱。 它们会为了让更多人也「幸福」,从而拼命威逼利诱想尽一切手段壮大伥鬼的队伍,甚至有时还会因为别人揭露了他们或者说了坏话就诅咒别人,说他们会遭到报应。 可以说是非常的是非不分、颠倒黑白了。 所以欧姆在询问了几句,发现对方对那盲眼大汉「死心塌地」之后,便没有了继续交谈的谷欠望,更不打算和对方讲理说教什么的,一个字——揍——就是了。 好在作为伥鬼的吴勇虽然的确对盲眼大汉「忠心耿耿」,但是对于自己的鬼命还是很珍惜的,眼看着欧姆真的是毫不留情,势必要将自己锤成小饼干的架势,吴勇也怕了:「我、我还有举报的!」 欧姆瞬时收住了手:「举报……?」 吴勇正要张口,突然唐赟眼神一凛看向身后,随即一个满身鲜血的兵哥便疾步跑来,欧姆分出一份心神注意到对方正是刚才拖走盲眼大汉的其中一个。 「除了什么变故,直接汇报就是。」唐赟不需要在欧姆面前隐瞒什么。 那一身鲜血的兵哥敬礼了一下,便没有压低声音:「报告少帅!刚才我们在押解犯人正要上车,突然那犯人的胸口爆开,死状悽惨。」 因为这事儿太诡异了,他们也不敢耽搁,连忙抽出一个人就来上报情况了。 「胸口爆开?」欧姆和唐赟对视了一眼,都没想到这个事情会突然有这样的发展。 这个时候,吴勇却是一个激灵,本来就丑陋的贼眉鼠眼的脸更是因为恐惧而显得面目可憎:「我知道了!一定是他动手了!他怕我们供出他所以动手了!」 他? 唐赟眼神一凛,欧姆更是要急忙追问吴勇口中说的是什么意思,却发现那原本因为盲眼大汉重伤而变得若隐若现的伥鬼此时更是变得稀淡——是了,伥鬼本来就是依附「兇手」的,此刻那盲眼大汉一死,相当于也是斩断了吴勇的「生机」,可不得随着盲眼大汉的死亡而魂飞魄散吗? 那吴勇大概也是知道欧姆关心的什么,虽然他对自己鬼命休矣十分不甘,可是想到这幕后之人的心狠手辣,更是怨气难消,因此本来身为鬼的他反而因为这一份怨气支撑了一会儿:「他不仅有我们,还有老祖宗他们!他就是……」 话还没有说完,仿佛是吴勇的言语触碰到了哪个禁忌,整个儿本来是渐渐消淡的鬼魂勐然间从胸口的位置爆裂开来! 「就是像这样爆开了!」那兵哥本来是看不到伥鬼的,但不知道是不是身上沾染了那盲眼大汉的鲜血,从方才赶回来便看到了飘飘忽忽的鬼魂,纵然内心惊涛骇浪,但是训练有素的他还是立马反馈。 欧姆和唐赟都神情凝重,尤其是唐赟,在随着下属来到那盲眼大汉的尸体处,发现对方胸口那个破洞时,黑沉沉的眼中满是风雨欲来:「……」 第134章 怪力乱神第二十五天 待到欧姆和唐赟赶过去的时候, 那盲眼大汉已经尸体都凉透了——倒不是他们的速度慢, 而是这大汉就在倒下后短短两分钟之内, 就好像经过了急速的时间变化似的。 因为意识到不对劲,一旁的兵哥们也都神情凝重, 不敢轻举妄动。 欧姆却是第一时间就凑了过去:「他这是被咒杀了。」 「咒杀?」唐赟神情一动。 所谓的咒杀,就是通过诅咒杀人, 一般都是要通过一定的媒介,比如说死者的头髮、常用物品或者是刻有死者生辰八字的木偶草人之类。 欧姆点头:「我原本就在怀疑, 为什么被他害死的人会成为伥鬼。须知伥鬼的来由不尽相同,但是唯一能确定的就算兇手都是非人类……或者说有非人类的手段。而这盲眼大汉别看做事邪性,本质上还是个人类,他本身没什么法力,」这一点,dy在第一时间就能够确定,「却能够操纵那种类似于袖里干坤的箱子, 现在看来, 并非是他自己有能力, 而是他背后还有更厉害的隐藏者,甚至, 这看似丧尽天良的傢伙不过只是一个媒介傀儡……」说到这里,后面又传来一阵轰响, 打断欧姆的话,一个有些狼狈的兵哥赶忙来报告:「少帅,那箱子也爆炸了, 从里面似乎漏出了什么东西……」 欧姆:「从箱子里出来的东西?是蛇鼠虫蚁吗?」 「有蛇、还有蝎子这些……不过老鼠……没瞧见,但是刚才爆炸中似乎有什么一团黑乎乎的跑走了。」兵哥努力回忆道,「而且说也奇怪,造成那箱子爆炸的原因也暂时无解,现场排查并没有查到炸弹火药之类的存在。」 欧姆心道这肯定不是什么火药爆炸损毁箱子,或许是那幕后黑手远程操控,又或者…… 刚想到这里dy就发出了提醒:「宿主,已锁定从箱子中逃逸的能量体,是否进行追踪?」 咦? 欧姆想着这倒是个意外之喜,连忙dy不要松懈,顺着标示的路线图就追了过去。 ※※※ 见欧姆突然动起来,其他人都心生奇怪,唐赟却是感知到什么,打了个手势让下属们原地待命了,稍安勿躁,自己则是跟了上去。 第257页 而这个时候,欧姆已经顺dy指引的路线走到了这条胡同口的……死角? 此时已经天色黑透了,这条胡同并没有安装路灯,只有隔壁一条街那昏黄的路灯光线可怜巴巴地投射过来,晕染出一点点的光明。 不过在这种昏暗的环境中,那比灯泡还要亮的一个个眼睛倒是醒目得很。 欧姆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墙角,定睛细看,映入眼帘的正是抱成一团瑟瑟发抖的……一群老鼠?! 就欧姆这么一愣神的功夫,那些惊魂未定的老鼠们也看清了欧姆的模样,原本抖如筛糠的一群小豆丁们奇蹟般地安静下来,其中个头最大的一只老鼠更是上前迈出一步,直接一个五体投地的跪拜:「唉呀妈呀这不是救命恩人嘛!多谢大人救命之恩!」 明明是尖尖细细的声音,愣是带出了一股粗犷的苞米大碴子味儿。 后脚跟来的唐赟没听清楚老鼠的吱吱吱,只看见一道黑影往欧姆面前一步,心下一紧,一个箭步就冲上去:「放肆!」 「!」 老鼠精们本来见到欧姆这救命恩人十分激动,纷纷要上前感激拜谢,谁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本来才逃出生天的老鼠精们胆子比绿豆大不了多少,哪里扛得住唐赟从战场上拼杀出来的骇人气势,一个个全都白眼一翻,立马躺尸了一片。 唐赟:「……」 ※※※ 有不少动物在面对天敌无法逃脱的时候,都会下意识装死以躲避掠食者,然后捕猎者会认为这些猎物生病了或者确实死亡了,最后放弃猎捕。 当欧姆还是一只狞猫的时候,可没少遇到这种事,让他记忆最深的就是负鼠。 这种小时候像老鼠,成年后却像狗的动物在装死这一方面已经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被捕捉的时候,装死;遇到天敌跑不掉的时候,装死;甚至是遇到自己讨厌的动物时候依然装死! 而它们装死也从里到外毫无破绽的——不仅外形看起来一动不动,而且还会从身体里面排出一种非常恶臭的液体,以此来证明自己已经死了很长时间,肉质已经发臭了——期间的时长最长可达4个小时,可以说是影帝级别的了。 只是欧姆没想到,辗转了三个世界,他也已经从狞猫变成人类了,居然还能再见识一把影帝级别的装死表演。 只可惜这些老鼠们遇到的不是不喜欢吃腐肉的掠食者,而是比他们更会演的人类。 于是当这群老鼠精们偷偷摸摸醒过来的时候,见到的并不是安全的环境,而是一圈铜墙铁壁似的……黄鼠狼!? 「救命——!」老鼠精们毛都要竖起来了。 「区先生,那群灰家醒了。」其中一只黄鼠狼跑出去跟欧姆报告。 正在和唐赟探讨的欧姆闻言,立马止住了话题,走到安置那群小老鼠们的房间——房间事先被欧姆设定了结界,这群老鼠精们就算是再会打洞也逃不出去的。 不过出乎欧姆意料的是,这群老鼠精在见到他之后,原本惶惶不安的模样倒是消退了许多。 这让欧姆不由得想起这群小妖怪们昏迷之前说自己是救命恩人的话,内心更是肯定它们约莫是知道些什么。 唐赟神色不愉地靠在门外,免得自己再靠近一点那群胆子比绿豆还小的傢伙又齐刷刷地躺平了。 说也奇怪,在唐赟的生魂脱离一般的时候,在众多的妖魔鬼怪眼中,他就跟唐僧肉、香饽饽一样,谁都想要凑上去啃一口,可是等他魂魄归位重新恢復身体健康之后,反倒成了行走的妖魔鬼怪驱逐器,那真是远远瞧着都跟见了天敌似的。 莫说这些胆小老鼠们,就算是已经和欧姆有过几次良好合作关系的黄大仙们,基本上也都是不会主动凑近唐赟的。 那些老鼠精们虽然对于门外的唐赟依然十分惧怕,但是好歹欧姆距离他们更近,再加上他们也认出了那些黄鼠狼们是和他们同属「五家」的黄大仙,内心安定了不少。 尤其是在欧姆给他们提供了瓜子、花生、大米……甚至还有一碗白砂糖之后,看向欧姆的眼神更是闪闪发亮,完全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状态了。 ※※※ 从这群老鼠精们七嘴八舌的叙述之中,欧姆才明白过来原来对方本来是和黄大仙一样,也是保家仙中的灰家。 虽然一般的老鼠是人人喊打,但是他们开了灵智且被尊为保家仙之一的灰家却不同于其他的零散鼠妖,就算不行善,也是不做坏事的,偷吃东西什么的更是没有。 只不过相较于其他四族,灰家数量最多,但实力最弱,大部分的老鼠精就开了灵智而已,会说人话的都占不到一半!可想而知,他们的武力值基本上接近于零,平日里的祖训也都是安分守己。 但这并不代表他们灰家就没有能人……能鼠了! 只可惜再出色的能鼠也抵不过敌人的暗算。 ※※※ 「可怜我三姑的二婶的弟弟的女儿还有我七叔的朋友的表妹的儿子……」老鼠精们一打开话匣子,那就收不住了,那几只会说人话的还呜呜呜嘤嘤嘤,不会说人话的就直接吱吱吱了,「我们本来是在筹备八叔公的孙女的出嫁的,谁知道在送亲路上被一窝端了!」 老鼠精们咬牙切齿,八叔公是他们的长辈也是保护伞之一,八叔公的孙女更是从小就显露了十分出色的天赋,深得族人们的看重,所以才会大费周章走人类送嫁的仪式,送嫁路上吹锣打鼓的也都是他们灰家能力出色的年轻一辈。 第258页 可这么重要的一场喜事,却天降横祸! 老鼠的繁殖能力是强,可是这并不代表就能被随意糟践啊,更何况参与老鼠嫁女的,都是开了灵智的老鼠精! 而且恐怕对于那幕后黑手来说,越是能干的老鼠精,怕是更符合其心意,就像是普通和精品的差别——这大概也是为什么那幕后之人将它们抓来给盲眼大汉食用的原因吧。 从老鼠精们的口中,欧姆已经知晓了他们并不是被盲眼大汉抓住的,而是被那幕后之人抓住后关在箱子里,然后一起交给那盲眼大汉的。 毕竟,这大汉再食人魔,本质上也还是个人类,怎么可能在他们老鼠嫁女的仪式上抓得住精怪? 这下子被一窝带走,可想而知对于他们老灰家是多么大的打击和损失啊! 只可惜,大概抓捕他们的是有备而来,他们在被关到那古怪箱子之后无计可施,光靠啃噬根本损伤不了那箱子,更不能传递消息出去让家族的长老们报仇。 本来老鼠精们以为它们只能在惶恐和绝望中等待被那怪人生吞活剥了,谁知道欧姆犹如一道救命之光出现了! 虽然欧姆当时本意并没打算救这些老鼠精们,只是想救那些学生们,但是对于早已经放弃希望的老鼠精们来说,初衷并不重要,结果才是最重要的! 「那……还有那些蜈蚣和蛇还有蝎子……」 「那是我们的口粮!」其中一只小老鼠精愤愤然道,不仅要吃他们,连他们的口粮都要一起吃掉,简直是恨上加恨了。 ※※※ 这些小妖怪们的确是很不起眼,但也正是因为它们的不起眼,所以很多事情都不会避讳它们。 虽然它们没法子咬烂箱子,逃出生天,但天生敏锐的听力在妖力的加持下还是让它们的尖尖小耳朵知晓了不少秘辛。 甚至比那作为伥鬼的吴勇知道的更多。 虽然小老鼠精们吱吱叫,说得零零碎碎的,但欧姆也从他们片段式的内容中拼凑出了那幕后黑手的特徵——矮小,中年,头上戴着一顶高高的黑色帽子,和盲眼大汉说话的时候用词语调都很生硬,就像是刚学会说话似的,不过他说另一种语言的时候却叽里哌啦的很顺熘。 似乎是为了印证这话,其中一只小老鼠精还将那些叽里哌啦的话全都给复述了一遍。 她本意是想吐槽对方的口音的,谁知道她说完之后,欧姆勃然变色:「你确定,你说的没有错漏?」dy在,欧姆第一时间就知晓了对方复述的正是霓虹国语。 小老鼠精被吓了一跳,不过好歹是鼎鼎大名的东北灰家之一,虽然一开始下意识的顺从本能地装死丢了脸,但她坚信是自己受了苦难精力不济才那样,此时她一边吃着欧姆提供的美味食物一边鼓着腮帮子道:「别的我不敢保证,但是记忆力和听力这块我敢打包票!」争取要在这个小哥哥面前洗清黑歷史! 那只最大的老鼠精也拍着胸脯保证道:「这就是咱们八叔公的孙女,是五感和记忆力方面无出其右!都说是最有潜力修炼成人的呢!」 其他的老鼠精们也点头如捣蒜,纷纷表示所言非虚。 哦,原来就是那倒霉的新娘子。 得到了肯定的回答,欧姆却并不轻松,反而神色更严肃了。 唐赟虽然在门外,但是房门未锁,那些老鼠精们吱吱吱的声音他也听了个一清二楚,他比欧姆更清楚当前的局势,因此听罢小老鼠精的霓虹国语,眼底有暴风聚集:「若真是如此,那她话语之中食人的傢伙便不止一个。」 欧姆对于这个时代的霓虹国语不甚熟悉,不过dy在,完全可以实时翻译,因此他知道唐赟所说的就是老鼠精复述的。 天生魔种虽然不是万中无一,但是一般也极难出现,除非是有人在背后作祟。 欧姆点头,眉头紧锁:「方才那话里说了还有一个老妪,亦是同类。那幕后之人似乎需要大量的血肉,所以这短时间一直在寻找肉食。想必这段时间,已经出了不少事故了。」 第135章 怪力乱神第二十六天 长临城乡下, 大约离城十里左右, 有一间小小的土地庙。 不过经过风吹雨打, 这土地庙早已经破烂不堪,别说是里面供奉的土地泥塑早已经坍塌破碎, 就连那屋顶窗户都已经腐朽溃烂。也就还有几根支柱勉强维持着土地庙不倒,倒是为周边一些无家可归的乞丐们提供了一个勉强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 但是因为前些年燕北军对东北地区乞丐的整顿, 大部分有手有脚的都被安排做活,一天虽然只有稀饭和黑面馒头, 但好歹不用像是做乞丐那样吃了上顿儿没下顿儿,所以这土地庙已经很少有人落脚了。 不过在一个多月前,这儿倒是住进了一个老丐婆。 这老丐婆来自哪里已经无从考究了,而且因为她很少说话,开口也是口音含混, 听不出南方还是北方。 只知道她一头稀稀疏疏的白头髮,腰弯得跟一张弓似的, 面上的皱纹层层叠叠, 身上总是穿着一件补丁摞补丁的洗得发白的短袄, 说她七八十也像、八·九十也像。 最可怜的是这老丐婆一双深陷的眼睛不能视物,据说是年轻时苦日子过多了哭瞎的。 虽说她在这土地庙住着, 但并不是一直都在,除了晚上回来歇脚之外, 白天经常是在附近村子里熘达,踅摸踅摸柴火,挖一些野菜。 第259页 附近的村民们原本还担心她会偷菜之类的, 却发现她手脚干净得很,别说是小偷小摸了,就算是有那那心善的施捨她一顿稀饭,她也道老婆子年纪大了胃口也小了,随便抓些虫子草根也就够了,从来不肯去吃村民的饭菜。 不仅如此,有时候遇到胆大的小孩儿靠近,她也不恼,反而从她那从不离身的黑乎乎小瓦罐里摸一些东西分给小娃娃们。 其实也就是一些炒黄豆,可这年头大家都不富裕,除了一日两餐之外,根本没有什么零嘴,所以老丐婆的这种举动吸引了不少村子里的小孩儿。 而因为老丐婆的这一举动,周围村庄的百姓们对于她平日里对自家小孩儿的接近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知不觉,大家对她的态度也越发和善起来。 ※※※ 直到这一日,老丐婆如往常一样在给娃娃们分完炒黄豆后,有几个贪嘴的小孩儿意犹未尽,还缠着老丐婆要吃的。 这几个小孩儿年纪都大概在三四岁左右,可能因为年纪小而且家里相对于有点儿余粮的缘故,身上还带着一点奶膘,比较讨人喜欢。 老丐婆一向对小孩子耐心十足,便对那几个小孩儿道她那儿还有些私藏,只不过没带在身上,所以便只能小孩儿们等一等她回去拿。 说着话的时候,她的脸距离小孩儿很近,不过大家都以为她年纪大了又看不见,只能凑近点耳朵才能听清楚,完全忽略了那老丐婆不停嗅闻的鼻子。 那几个小孩儿一听老丐婆还有私藏,全都口水直流,硬是缠着要一起去,免得老丐婆不来了或者是在半道上被其他的小孩儿给「截胡」了。 老丐婆却说最近几个村子丢孩子的多,若是遇到歹徒她一个老婆子体力太弱怕是应付不来,就让小孩儿们就在村子里等着。 她说这话的时候,正巧被一个老大娘听见,她是其中一个孩子的奶奶,正一边看着自家娃儿一边在院子门口纳鞋底,听到这话不由得感嘆这老丐婆还真是一片好心,考虑周详。 待老丐婆走后不久,待不住的小孩儿们蹲在树下玩了一会儿蚂蚁,然后便结伴说要去嘘嘘。 农村的小孩儿都是散养的,而且这群小孩儿有四个,嘘嘘也是去自家田里「追肥」,因此纳鞋底的老大娘听了一耳朵之后便没有放在心上。 这个老大娘并没多想,继续低头扎鞋底去了,不一会儿,那老丐婆便赶回来了,见空荡荡的院坝,就问老大娘那四个小孩儿的去向。 老大娘道:「铁蛋儿他们可能去其他地方玩儿去了,小孩子玩心大,要不我帮你喊一嗓子。」农村的娃儿到处蹦跶,野得很,不过左右出不了这个村子的,所以老大娘并不紧张。 老丐婆连忙制止:「哎可别,小娃娃玩得兴起开心,多让他们玩一会儿罢,」说完又遗憾地嘆口气,「唉,我还想着把这点东西都留给他们呢。」她把一个小布包拿出来,里面是四条黑乎乎的肉干,每条大概有大拇指粗,也不知道是怎么做的,散发着一股异香。 老大娘眼睛都绿了,咽了咽口水,心中想着这老丐婆也忒大方了,这年头自己都吃不上饭了,还给小孩儿送肉干,还真的是老煳涂了。 似乎是没看出这老大娘的垂涎,老丐婆继续絮絮叨叨:「这东西我也是攒了好久,年纪大了牙口也不好,这些东西也嚼不动,你是铁蛋儿亲奶奶,干脆,你帮我收着,等铁蛋儿他们回来之后帮我分给他们。」 老大娘眼珠一转,连忙将那一小包肉干抓到了手里,脸上都笑出了朵菊花来:「那肯定的肯定的。」进了她的手里,还不是由她说了算!小孩子家家吃肉干,也太奢侈了,反正这老丐婆到处在附近几个村子转,等下次来他们村儿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呢,指不定那个时候早就忘记这档子事了。 老大娘只当做自己赚了,却不知道在见她收下拿四条肉干后,转过身的老丐婆那总是瘪着的嘴巴笑得张开,露出一口整齐森白的牙齿,配合着皱巴巴的脸,带着一股说不出来的狰狞…… ※※※ 因为眼睛瞎了看不见,所以老丐婆佝偻着身子用棍子探路,行走的速度也不快,一边走还一边从她那从不离身的小瓦罐里摸出一些细细长长的东西放进嘴里,嚼得嘎嘣嘎嘣响。 若是那老大娘见了,怕是就不会相信老丐婆「牙口不好」的说辞了。 想着今晚上的美餐,老丐婆不禁有些飘飘然。 眼看着她快要走到土地庙了,还没进门,突然脸色一变,下意识就后退一步转身要走,却被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一群身穿制服的人齐刷刷地将她围了个圈。 其中一个穿着黑制服、白领章、黑色的圆口布鞋,头上戴着青天白日的徽章的帽子,腰上腰带枪套齐全,腿上整个小腿都绑着着白色的绑腿布的人更是大喝一声:「呔!老虔婆,你居然敢绑架小孩!」 那老丐婆没有防备,不禁吃了一惊,但是她马上镇定下来,连连「阿弥陀佛」了几句,做足了一副孤苦无依的样子:「老爷们,老婆子眼睛看不见,又手无缚鸡之力,连养活自己都困难,又怎么会去绑架小孩儿?」 「那你对从那土地庙里找到的四个昏迷的小孩儿作何解释!」胡警探不为所动,继续盘问。 老丐婆哀哀戚戚:「老婆子冤枉得很,老婆子也才是刚回来,又怎么会知道这些事……啊,刚才从郭家村回来的时候,听铁蛋儿的奶奶说他们四个小伙伴一起玩儿去了,该不会就是他们吧?小孩子玩累了睡着了很正常啊。」 第260页 胡警探皱了皱眉,狐疑地看向另一拨穿着黄绿色军服的势力:「李少校,你看……」 李少峰想起表哥的吩咐,目光落在老丐婆臂弯里的小瓦罐:「那里面装得是什么?」 老丐婆神经一绷,面上却神色不变:「老婆子人老眼瞎,平日里也只得踅摸些草根虫蚁勉强裹覆,实在是上不得台面。」她一边说着,一边很主动地将自己的小瓦罐递出去,立即就有人翻看起来,里面的确只有一些蚂蚱、壁虎之类的。 李少峰看着瓦罐里那些蠕动的虫子,想到这老妇方才居然还面不改色地往嘴里塞,顿时觉得胃液有些翻腾。他正要说话,附身在鱼肠剑上的男鬼阿僚就冷哼一声:「不过就是一些障眼法,也敢在我面前煳弄!」他说完,又瞧着李少峰,「那个区暮不是在出发前给了你东西吗?」 李少峰恍然大悟,连忙掏出欧姆出发前给他锦囊,他拆开一看,却发现是几根……黄色的短毛。 他并不知道这是擅长幻术的黄大仙的毛,虽然满腹疑惑,却依然遵循着欧姆之前的吩咐,将这几根黄色的短毛放到那小瓦罐里面。 然后,那李少峰和胡警探两拨人的眼皮子底下变成了一个半人高的大水缸! 那原本托着小瓦罐的小警员还好动作快脱手了,否则整只手都得被这「小瓦罐」给压折了! 不知道是不是勐地砸在了地上,那缸体歪斜,里面的东西也滚了一点出来,正是一个大约四五岁幼童的脑袋,本应天真无邪的眼睛一片死寂,正死不瞑目地盯着李少峰等人! 众人悚然一惊! 那老丐婆见势不妙就想熘走,却不知在场李少峰带来的那几个兵哥早就得了唐赟的亲自吩咐,不错眼地盯着她,一见她有异动,直接不管三七二十一,伸手就要将她牢牢抓住。 却不想那老丐婆刚才还颤颤巍巍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此刻一被抓住却像是变了个人似的力大无穷,使劲反抗。 这几个兵哥是经过了严格训练的,却不想也没能一时制住她,其他的警员也赶紧七手八脚地来帮忙。关键时刻,还是李少峰迴过神来,拔出腰间的手枪,「砰砰砰砰」直接射中老丐婆的手腕和脚踝,那几个兵哥才颇为狼狈地将那老丐婆捆了个结实。 ※※※ 「这个老妖婆可比那天生魔种的汉子厉害多了。」李少峰对唐赟和欧姆感嘆道,「先不说她吃人的时间更长,光是她那个身体,都已经妖化了吧?」 那老丐婆虽然有一张看起来七老八十的脸,但是那破旧的衣衫下面,身体却雪白细嫩,犹如二三十岁的年轻女子,着实诡异。 「是极,还好你们行动及时,若是等那老妖婆将那四个孩童吃下去,将她那最后那张脸也返老还童,那就真的成人魔了,到时候可不就是普通人能制止住的,」一只浑身雪白的老鼠语气沉重,「到时候她就算受伤了也会主动痊癒,除非是割掉脑袋,否则不会彻底死去的!」 这只雪白的老鼠正是灰家的「八叔公」。 小孙女和其他同胞们已经被接回族里安抚压惊了,但是这事儿不能这么了了,所以这位老辈子就亲自出动了。 不仅是他,黄鼠狼们也参与了进来,不仅仅是同样作为保家仙「同仇敌忾」,也是为了还欧姆的人情,最重要的,是这些魑魅魍魉都敢在他们黄大仙的地界里破坏别人家庭了,那作为保家仙的他们怎么能视而不见不作为呢! 「只是可惜,还是有不少孩子遇害了。」李少峰有些愤愤然道,他有个关系极好的弟弟,自然对那些孩子的遭遇万分同情和愤怒。 那变大的瓦罐里面有大半缸都是混合了蛇鼠虫蚁以及辣椒萝蔔这些腌制的孩童残肢,都是那老丐婆用各种小恩小惠哄骗的一些儿童,简直让人噁心得头皮发麻。 他是从见到欧姆之后才知道原来这世上还有另一个「世界」,不过他一开始接触的都是傲娇(?)的阿僚和古灵精怪的黄鼠狼大仙们,还未接触过老丐婆他们这等穷凶极恶之人。 对,就算他们再食人魔,本质上也还是个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比鬼更可怕的人。 只可惜听欧姆说他们还需要利用那瓦罐追踪幕后之人,所以这罪证还得留一些时日。 「咱们把那四个小孩儿送回去的时候,那老婆子还想要将肉干用来熬粥,殊不知那是以前的小孩人肉!」 其实之前也不是没有村民怀疑,因为这老丐婆似乎走到哪个村子,哪个村子的孩子就会失踪。但一来是因为有脑子怀疑的村民少,二来则是也有过失踪几日的孩子又被找到的情况发生,所以村民们很快便打消了对老丐婆的嫌疑,哪怕后面的确有孩子怎么也找不到,也没有怀疑到她身上去。 现在想来,估计那只是这老丐婆为了方便行动故意所为。 李少峰发泄了一通自己的负面情绪,却发现欧姆和唐赟只是盯着那已经清理掉肉块的大瓦罐不说话,忍不住道:「你们怎么不说话?可是看出什么门道玄机了?」 第136章 怪力乱神第二十七天 欧姆手里拿着的正是上次从盲眼大汉那炸了的箱子留下来的碎片, 而唐赟的心理承受能力更强一些, 所以他查看的是那老丐婆装了小孩儿被肢解了的尸体的瓦罐。 李少峰见欧姆展示出来的木片和那瓦罐地步如出一辙的「卐」字, 眨了眨眼睛:「额……这个字念什么来着?」 第261页 瞬间,在场所有的人和妖以及鬼都用一言难尽的目光投过来, 让一向自诩年青一代中的出色任务的李少峰有些挂不住脸:「难不成这是画儿?」 阿僚道:「这是个字,念wan, 是许多部落使用的一种符咒。」毕竟是生活在那个时代的,所以对此了解得更深。 李少峰强行挽尊:「哎?卐不是那些念经的和尚们用的吗?」 欧姆道:「那你可能是没看仔细, 佛教使用的是卍」,欧姆用手指在桌子上写了一下,开口的方向正好是相反的,「这个字在梵文念作svastika,代表着好运、吉祥和福瑞, 可不会刻在这么邪恶的东西上面。」 阿僚却道:「但是卐在我们那个年代也是作为太阳和火的象徵,都是带来光明的意思。」 「的确, 这个字在上古时代的许多部落的宗教里面都使用着, 」欧姆并不否认, 「不过却不一定是指光明。想想看,永远高悬在头顶无人可及的太阳和能够燃烧毁灭一切的火, 这个卐字,更多的是代表至高无上的权势和力量吧。」 阿僚抿嘴, 不得不承认欧姆说得没错。 李少峰听到这里,不由得感慨:「哇,那按照古人的迷信程度, 为了获得权势和力量,岂不是要将这个卐字给纹在身上了?」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唐赟赞赏地对李少峰点点头:「看来你还是动了脑子的。」 李少峰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昂?」 唐赟:「在我刚到汉斯国留学的时候,那个时候欧洲也并不安稳,各种武装势力层出不穷。我记得当时校内有一部分学生非常推崇一个势力,那个势力的领袖就是用这卐字标志,等到我学业结束的时候,他们已经成了一方气候,现在回到国内几年,他们发展的势头迅勐,已经成了欧洲战场那边的战争机器,发起了多场大型战役。」 李少峰却道:「可我还是不明白,这两者有必然的联繫吗?毕竟他们远在欧洲战场,和咱们国家很少交集吧?」 他这话一出口,就连对当前形势最不关心的阿僚都白了他一眼——听听这话是一个少校能说出来的吗,这要是放在他还是君王的时候,就这脑瓜子……他绝对不会任命李少峰为将,这傻小子……还是关在后宫吧。 唐赟也没责备李少峰缺乏敏感度,毕竟这事情证据和线索太少,更大一部分靠的是自己的直觉,而且李少峰有一点没有说错:「欧洲的那方势力可能暂时还没想过对我们国家的人下手,但是不可否认,咱们这边的许多国家都收到了那股势力的思想影响。我记得在上学期间,就有不少狂热信奉他们的人。」 只不过因为对方领袖对血统的挑剔,没能得到青眼,饶是如此,也有不少投靠不得的将那卐字给纹在身上,以表达自己的信仰。 唐赟从来不相信什么巧合。 在沉默的短短瞬间,唐赟的脑海里已经转过了无数个念头,然后他看向李少峰:「吉安市是不是要新开业一家饭店?」 李少峰一愣,不明白话题怎么突然跳跃到这儿来了,但是他还是下意识回答道:「对,是叫和平大饭店。」虽然他入伍了,但是也没有和以前那些酒肉朋友们彻底断掉,三五不时的也还是会联繫,这件事情就是他们给自己说的。 「和平大饭店应该是咱们东北第一家最大也最齐全的外国饭店,听说里面提供的都是外国洋餐!不管是大厨还是食材都是地道的洋人!开业那天将会十分盛大,邀请了各界的外国人士、各个国家大使馆的,还有咱们燕北军的好些将领……」李少峰一说起这个就滔滔不绝,「表哥,我觉得你应该也收到邀请了的吧?」吉安市距离长临城也不远,就在邻市,开车估计也就三四个小时,李少峰已经打定主意那天如果没有特别的事情就请假换休一天去凑凑热闹呢。 唐赟正是有收到这份请柬,所以这个时候才想起来,原本他是不感兴趣所以没放在心上,想着左右到时候母亲去看看打发时间就行了。但是现在看着这卐字标记的出现,倒是让他想起大概只有在这种环境下,才能见到那些平日里凑不到一起的人。 他的食指在桌面轻叩两下:「什么日子开张?」 李少峰:「下周一晚上五点,因为在外国人的习俗中晚餐是一天中最重要的时间。」不想他们本国的店铺什么开张都会选择上午或者中午,觉得「一日之计在于晨」之类的。 「下周一?」欧姆算了一下日子,瞳孔骤缩,「天狗食月的日子?!」 李少峰不明所以:「什么天狗食月?」 欧姆:「虽然从科学角度来说不过是月全食,但是现在咱们这个世界也有不科学的一面。月全食会造成天地间阴阳之气失衡,许多藏匿在暗处的魑魅魍魉都会藉此机会兴风作浪。」 老鼠精八叔公和黄大仙也点着他们的小脑袋:「对啊,天狗食月易生大乱啊!」 阿僚却垂着眼却并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欧姆:「一般开业的日子都会算吧?不都是要选择黄道吉日求个好兆头吗?」欧姆想起他原来开酒楼这些都要专门找大师测算,不求别的,就求个心理安慰,退一万步说,哪怕只是算天气,天气晴朗也比狂风暴雨要好的多吧,「那天是天狗食月之日,为何偏偏选择那天?」 李少峰摸摸鼻子:「或许只是巧合?或者那些个高鼻子的西洋人不信这个呢?」 第262页 谁知老鼠精八叔公却道:「非也非也!那个地方经常我知道,那儿高鼻子的洋人也有,但是来来往往最多的还是和黑头髮黄皮肤的人!而且那就是打算给我孙女儿办送嫁的地方!」 谁曾想在那个地方却遭遇横祸! 莫不是……那和平大饭店的实际操控老闆,是东洋人? 想到这里,欧姆吸了一口冷气,电光火石之间,一个大胆的念头划过脑海,下意识看向唐赟,却见他的眼神也看了过来。 虽然没有开口说话,但通过眼神交流,他们已经明白了双方的意思。 李少峰:突然感觉嘴巴里好像被塞了什么东西。 ※※※ 下午两点左右,正是一天中人最睏倦的时候。 已经进入冬季,日头倒是不烈,但冷风时不时地吹起一阵,让行色匆匆的路人们都裹紧了自己的衣衫,加快了赶路的步子。 人来人往的道路上,有轨电车的叮叮声传地老远,好让过往的行人及时避让。 待到电车开过,原本躲在一旁的行人们又如同被分开的潮水一般自动合拢起来。 不得不说,在这样的人流中开车,不仅需要技术,还需要耐心。 原本大概需要不到四个小时的路程,但因为车上坐了大佛,李少峰根本不敢放飞自我开快车,只能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安全驾驶,硬是花费了五个多小时才到达邻市的和平大饭店。 待泊好车,唐赟、欧姆和李少峰从车里一出来,就有专门的侍者上前询问有什么需要。 不仅是他们,就连后面那一辆跟着的护卫官们都获得了同等的待遇。 待看见唐赟递过来的是金色的请帖之后,更是态度越发恭谨,等知道两人要去餐厅的时候,其中一位俊朗的侍者就在前面带路, 一直将人带到电梯口, 直到把人交给电梯里的开电梯的侍者, 这才算工作完成。 李少峰很是适应这样的待遇,在进入电梯之前,还给了那带路的侍者一枚小费。欧姆并没有看清他给的多少,不过从那开电梯的侍者隐藏不住的羡慕眼神中明白大概是不算少。 「你要是满意也可以给。」唐赟在欧姆耳边低低道。 欧姆微微翘起嘴角,他能感觉到唐赟对自己的态度越来越包容和亲密:「能给多少呀?我不过就是个普通数学老师罢了。」 唐赟义正言辞:「给多少都没问题,教书的工资,只是你用来零花的,不够用随时找我来拿。」 欧姆假模假样的哼哼:「那怎么好意思。」 唐赟不假思索:「怎么不好意思?我这条命都是你的。」 电梯里望天望地假装自己不存在但实际上耳朵都快竖起来的李少峰以及其他护卫官:咳、咳咳! ※※※ 这和平大饭店一共有八层楼,在吉安市算是最高的建筑了,虽然是叫饭店,但并不是八层楼都是吃饭的地方。 餐厅在顶楼, 不过因为来得迟了,欧姆他们错过了开业典礼,这个时候大家都陆陆续续坐下开始点菜了。 唐赟在国外留过学,欧姆也在西幻世界生活过,李少峰更是个喜欢追逐时尚的,所以对于这些西餐都适应良好。 随行的几个护卫官倒是对这些生冷荤腥甜腻的食物不太感冒,不过他们什么苦都吃过,所以也不会吃不下,只不过瞧着他们那纯粹为填饱肚子而迅勐消灭食物的模样,邻桌的几个拿腔拿调的洋人小姐都发出了小小的惊唿。 但是没等她们露出更多的鄙夷和不屑,就有他们的男伴认出了唐赟的身份,制止了她们拖后腿的行为——开玩笑,虽然他们在这个国家地位高人一等,但是在面对这位冷面少帅可从来不敢怠慢。 不过没想到一向不喜欢聚会的唐赟少帅居然会来参加这和平大饭店的开业典礼,是不是可以说明他对于他们这些外国「友人」的态度呢?甚至,可以进一步代表燕北军的接纳态度呢? 这边的各个国家的代表内心的念头转了一个又一个,但完全被唐赟给无视了。 虽然他们今天的确抱有其他目的而来,但此时此刻,他却十分认真且专注地……给欧姆剥虾。 牛羊肉、鱼、虾、贝类一向是西餐中的主要角色,所以这些菜餚之中有七成以上都是用这些制作的。 欧姆虽然不再像上个世界那样是大胃王的设定,但是对于食物的敏锐和好胃口却并没有随之消失。 唐赟对西餐不讨厌但也不怎么喜欢,比起这些牛排烤鱼,他更宁愿吃一碗欧姆亲手下的鸡蛋面,因此他发挥了军人进食特点,优雅又迅速地吃了六分饱之后,便开始剥虾挑蟹肉。 看得一旁的李少峰嘴角一抽一抽的——过分了啊,这是欺负自家阿僚没有实体不能吃啊? 第137章 怪力乱神第二十八天 对于这个世界, 虽然欧姆对自己伴侣一开始就是一般的魂魄状态出现, 一开始对自己不假辞色的态度, 自己所处的这个风雨飘摇战乱纷飞的国家……诸如此类让人心情沉郁压抑,但让他觉得唯一满意的, 就是随着每个世界的更迭,他能尝到的美食种类是越来越多了。 腌制好的鳕鱼肉泥的和土豆泥混合油炸而成, 外皮金黄酥脆,内馅儿口感细绒, 兼有鳕鱼的咸鲜和土豆泥的醇厚,具有浓郁葡式风味的马介休球,欧姆一口就一个——从一开始作为狞猫只能吃生肉,到现在一肉多次并且还有不同国家的烹饪食用,真的是让人非常的快落。 第263页 唐赟对于这些外国食物不怎么感冒, 但是也有偏好,大概是因为曾经在汉斯国留学生活的缘故, 他对桌面上的几道汉斯国菜动刀叉的频率要高一些。 其中一道汉斯国特色的咸猪手更是独得「宠爱」。 一般来说, 猪手这种东西无论怎么做都免不了油腻, 不过汉斯国的饮食文化粗犷,却能把肉厚的猪肘做得香而不腻。欧姆上一个世界大部分时间都是呆在厨房的, 自然很容易也就吃出了这道咸猪手的做法——大概是为了避免油腻,这道咸猪手摒弃了先腌后烤的一般做法, 而是採用先煮后烤,在炖煮的过程中就将大部分多余的肥脂减少了去,而且煮过的猪蹄比腌制的更加入味。再经过烤制, 猪皮烤得酥脆,里面的肉软嫩多汁,偶尔还能吃到几口q弹软滑的肉筋的惊喜。而且因为汉斯国人极嗜啤酒的缘故,在炖煮猪手的过程中都加入了不少啤酒,使得咸猪手的每一口都伴着淡淡的啤酒香味,一个成年男子能面不改色的吃完一大只。 李少峰见欧姆和唐赟连吃个饭都能吃出旁若无人的态度来,原本还想着这回身上是带着任务的紧绷感也减淡了不少。 不想再去看那周身氛围越来越好的两人,心情憋屈且百无聊赖的李少峰从过往的使者推车里拿了一杯红酒——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转着眼睛整个餐厅的模样。 ※※※ 这占据了一整层楼的餐厅很大,有好几百平米的样子,又因为西餐的餐桌特点,摆放有几十张桌子,墙壁上错落有致地挂着油画壁画,大厅的正中央还有一群高鼻深目的洋人音乐家们穿得西装革履的,一共有七八个人的样子,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样乐器在现场演奏,演奏的很专注。 甚至为了防止坐得远的客人们听得不甚清楚,还安装了扩音器——虽然通过扩音器穿出去的音乐声已经失真了三四分,但这并不妨碍大家对于现场欣赏音乐演奏的兴致。 每一熘长长的餐桌两边的男士基本上都是穿的西服,里面衬衣、袖箍、中间马甲,外面套上西装,再配上领带或者领结,一个个就跟油画里走出来的贵族绅士似的。 淑女们的穿着打扮就相对要「百花齐放」一些——西洋蓬蓬礼裙自然是主流,但也有穿着或是白底红牡丹或是绿光缎面之类的无袖旗袍,身上披着一件价值不菲的皮草的,以及点缀在其中,穿着和服的贵妇。 穿西洋礼裙的基本上是有着有着红髮、棕发、金髮的白皮肤女士;也有年轻靓丽的本国女郎,还特意将头髮烫成捲曲的模样;身着旗袍的则多是本国已经结婚的女士,穿和服的就妥妥的是跟着霓虹国大使和几位上级军官的家属了。 事实上,哪怕是礼仪规矩压迫最严苛的时代,爱美的女士们也都能想办法让自己和别人与众不同那么一点,而这一些不同已经从某个角度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譬如那其中几位穿和服的霓虹国女士在宴会上被人频频举杯,其中最大的原因不就是因为她们的丈夫就是这和平大饭店的投资人之一吗? 这年头,外国人在国内开办商铺、工厂、银行什么的并不稀奇,尤其是因为霓虹国入侵东北地区较早,他们的本国货币甚至一度成为当地商贾们交易流通的货币。 还是后面以唐大帅为首的燕北军和其他几个大军阀联合使力,这才压制住了霓虹货币愈演愈烈的事态。 当然,燕北军所做的并不止这一件事,因此在一部分的外国人眼中,唐大帅、唐赟和燕北军是绝对的肉中刺——偏偏这肉中刺不是他们能拔得掉的,因此他们只能实时关注着,以免这根刺伤得更深或者「化脓感染」了。 ※※※ 「唐赟他怎么来了?」中川大佐自从发现唐赟出现之后便坐立不安,原本打算多和约翰国的大使攀谈攀谈以获取接下来的「征途」计划的,也只能草草暂停,然后找机会赶紧将副官喊过来责问。 「在这东北地区燕北军是怎么都绕不过去的,您不是之前吩咐过不要遗漏吗?」副官有些疑惑。 其实他还很疑惑和意外呢,因为唐大帅和唐少帅都不是那种喜欢聚会和应酬的,他原本以为请帖送过去,来的最多也就是大帅夫人,没想到却是唐赟少帅亲临。 别看大帅夫人是唐赟少帅的生母,从辈分上要高一些,但是对他们来说,唐赟少帅所代表的政治意义可不是大帅夫人一介女流能比得上的。 所以副官还以为自己会得到夸奖呢,怎么大佐反而很不满的样子呢? 中川大佐颇为郁气地乜了他一眼,然后将他晾到一边去自我反省,再不着痕迹地凑近伪装成自己夫人的巫女道:「愺流君是否有已经准备妥当了?」 伪装成中川夫人的巫女正是上次在愺流疗伤期间照顾的那位,闻言眼神一闪,压低声音轻言细语道:「原本愺流大人已经做好准备了,直等到时机一到,便可执行大计,只是……」 中川大佐不耐烦道:「只是什么?」 「今天在场的人数有些超过预计,而且您没说那唐少帅也来了,您也知道之前愺流大人受了重伤,后续在恢復期又被不知名人士给搅黄了……」巫女有些踌躇,其他人还好,可那位唐赟少帅可是曾经战胜过愺流大人咒术的人,绝非等闲之辈,若是发生什么变故…… 「你是在向我抱怨吗?」巫女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中川大佐打断了,他松了松领带,恨声道,「分明是愺流他学艺不精!早知道就安排安倍家的来了。当初对唐赟……后来疗伤还被反噬——哼!还大言不惭说自己是阴阳寮前三!一名出色的阴阳师,就算是有突发情况也应该有应对的实力!更何况,唐赟来了?来的正好!真是天堂有路他步骤,地狱无门自来投!你去给愺流说,我牺牲了我大霓虹国数百勇士的性命,不仅为他疗愈了反噬的伤,还助他更上一层楼,可不是让他迎难而退的!总而言之,愺流这次决不允许失败!他若是此次再失败,那我定然要亲自负起介错一职!」 第264页 所谓的介错,便是罪人在切腹谢罪失败未死的时候,负责将其头颅砍下的人。 能说出这话,代表着在中川大佐心里,愺流阴阳师这次是不成功便成仁了。 巫女低眉顺眼默默听着,不敢反驳,内心却是忍不住犯嘀咕:安倍家?连天皇大人都要对安倍家礼让三分,你还能说安排就安排?她可不是中川大佐,作为巫女她对着这些神神道道的事情也是知晓不少,自然知道唐赟绝对没有中川大佐嘴上说说那么好对付,不过,眼下当务之急,还是赶紧去给愺流大人说一声吧。 左右他们的身家性命已经和中川大佐联繫在一起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 事实上,早就有汉斯国大使端着酒杯来和唐赟攀谈了。 唐赟当初在汉斯国的表现也是十分出色的,甚至当初的军官学校还对唐赟发出了留校的邀请,只要唐赟当时点头,那么国籍、工作、生活这些方面绝对会安排得妥妥帖帖。 但是唐赟半分犹豫没有,一毕业就片刻不停留地回去了自己的祖国。 对于唐赟的爱国情怀,汉斯国无可指摘,却也惋惜唐赟的才能浪费——因为消息不流通的缘故,汉斯国这边的一直以为唐赟在祖国那边家人们就是个普通的军官,再加上他的祖国被强国虎视眈眈,少不得到时候会被捲入列强瓜分的狂潮中,唐赟自己是出色,可是凭藉他一个人又能做些什么? 但是他们却没想到,能生出唐赟这样的儿子,唐大帅有怎么可能只是个简单的莽夫呢? 可以说,虽然唐赟回国之后通过好几场战役奠定了他的地位,让燕北军更加强大,但在这之前,燕北军的名声可都是唐大帅带着一帮兄弟们一刀一枪拼出来的。 如今唐赟学成归来,父子同心,其利断金,愣是将整个东北地区管理得如同铁桶一般,甚至这两年都有不少其他省会的百姓来投靠不说,还有一些小势力的武装势力来投靠。 于是燕北军越发的威名赫赫。 「我的老朋友还担心你会在回国之后陷入泥淖,却没想到你的表现比在校的时候还要出色!」汉斯国的大使约纳斯当初十分欣赏唐赟的军官学校的校长是多年好友,对于唐赟的情况自然也是知道。汉斯国的人一向是刻板而内敛的,但是在面对唐赟的时候,这位头花花白的大使却难得情绪高昂,「上次的环北战役我也看过新闻报导了!非常的干脆、利落!犹如一把钢刀一样直插心脏!实在是漂亮!」 他这话一出口,就让正端着酒过来的中川大佐瞬间涨红了脸,尴尬地停留在原地,进也不是腿也不是,毕竟那环北战役霓虹国军队大败,此时这汉斯国大使老头儿这么说,不就是变相将自己的尊严按在地上摩擦吗? 只不过霓虹国一向是干不过汉斯国的,所以霓虹国人在汉斯国人面前也都是低人一等——在能屈这方面,他们一向是佼佼者——中川大佐也不会没头脑地怼上去,只能当做没听到一般,脸上挂着虚伪的笑:「哦,赟桑,真的是你,好久不见了。」 唐赟却只是淡淡地看了他一眼,仿佛就跟看一棵树、一棵草一样:「嗯。」 一旁的约纳斯人老成精,一眼就看出两人之间的关系不太对付,又联想到前不久的环北战役,心里有了计较。说实话其他的不论,他对唐赟的好感可比中川要高太多。他这个霓虹国男人有印象——个头不高,野心却不小,军务政务都要插一手。的确,眼下霓虹国的军力要强许多,但是这几年这个国家的军阀们也开始抱团,谁胜谁负,不到最后一刻都不能定论。 中川大佐没有得到预期的回应——他以为唐赟至少会给个面子情——脸上有些挂不住:「怎么,赟桑,这就是贵国的待客之道吗?」 欧姆已经看到了中川大佐的颈侧出那被衣领遮住了一半却不难猜出的「卐」字纹身,瞬间本来就冰冷的眼神更是凛冽了几分,语气也难掩咄咄逼人:「我们只欢迎心存善意的友人。」 中川大佐原本并没有将唐赟身边的俊秀青年放在眼里,他眼睛小心眼儿更小,只把欧姆当做唐赟的小跟班罢了,只把唐赟视为毕生对手的他更是没注意到欧姆和唐赟相似度极高的打扮。 中川大佐只觉得唐赟这个人简直是他的克星,就连他身边的人都让他不痛快!顿时刚才因为唐赟的敷衍而升腾起来的不满和怒意找到了发泄口:「你这傢伙又是哪里冒出来的?有什么资格插嘴?」 第138章 怪力乱神第二十九天 早在看到中川脖子上的印记那一瞬间, 欧姆基本上已经确定了中川和之前的盲眼大汉和老丐婆的事情脱不了干系, 但是方才探查之下, 却发现对方并没有受到反噬的表现,而且通dy的能量检测, 对方身上除了外来的护身符外,本身也不是个具有法力的人, 因此欧姆更趋向于中川的背后或者是手下有个术士。 尤其是从唐赟那儿得知,这很可能和当初他遇刺的事情脱不了干系之后。 只可惜我在明敌在暗, 虽然之前黄大仙和灰家们都拍着胸脯说会帮忙探查,但是眼下这人流如织,他也担心没多少化形成人的黄鼠狼和老鼠不能及时联繫上自己。 「所以说,关键时候还是得靠我。」阿僚可不管这些活人之间的龃龉,见李少峰被几个窈窕淑女包围, 招唿也不打一声,就飘到欧姆身边来。 第265页 阿僚自从遇到欧姆之后, 便停止了吸收李少峰的阳气的行为, 但是如果不吸收力量, 他自己便会消散。好在他后来又借着欧姆的渠道和那些黄大仙们有了交情,由那些黄大仙们带着鱼肠剑在各处奔走, 他便能吸收其他的鬼魂,短短时间下来, 倒是比他巴着李少峰吸的成长速度要快上许多。 如今他哪怕离开鱼肠剑好几个小时也没问题。 「正好现在已经入夜,周围的阴气加重了不少,正是我活跃的时候了。」大概是相处久了, 阿僚也没有当初那种天老大我老二你们全都是小喽啰的高高在上的欠揍感了。 毕竟当初半魂状态就能和他打个势均力敌的唐赟就不说了,欧姆更是个明明没有任何特殊能力却能随便逮着妖魔鬼怪狠揍的奇葩,阿僚想着就连现在的封建皇帝都自身难保是个空架子了,他这个千年以前的君王还是识时务者为俊杰吧。 和他们合作可比和他们为敌的好处多多了。 ※※※ 在中川开始他的交际的时候,假扮中川夫人的巫女便假借不胜酒力去休息室歇息,锁上了房间的门,连忙利用式神联繫愺流阴阳师,并告知了大厅里的情况。 愺流阴阳师对于唐赟的出现也十分意外,不过他更在意的是:「他身边可有懂法术的人?」愺流阴阳师断定唐赟本来不可能抵抗得了他的咒术,毕竟那可是他付出了极大的代价才找到的,就连他自己都没有解咒的法子,但是最后却被唐赟给破解了,一定是有高人在他身后助力。 只不过大概是自从唐赟受伤昏迷之后,唐大帅就暗中把大帅府和燕北军都清理了一遍,原本他们安插在其中的眼线也损失了大半,剩下的那一小部分是根本没办法接近更中心的圈子。 所以直到现在,他都不知道那破解他咒术的高人是谁。 但这并不妨碍他对其深深忌惮——毕竟他自认在阴阳咒术方面无出其右,对于这个垂垂老矣的国家更是瞧不上眼,却没想到在近段时间接二连三地栽跟头,一切都是从唐赟醒来之后。 巫女沉吟了一会儿:「他的身边带着的都是普通人,不具有任何法力,但是并不排除他身上会带有什么护身符之类的……」 「那你就去试探他一下,」愺流毫不犹豫吩咐道,「如果他真的有护身符能够抵抗,想必在你出手的时候他就会有所感应,到时候他就会觉察到不对劲,然后主动离开;就算他不离开,那护身符来对抗你的法咒,想必也会损耗不少的力量,到时候就不会将他保护的那么周全……当然,最好的情况是他什么护身的东西都没有,到时候我就可以一雪前耻了!」 他洋洋洒洒地说着,很为自己的机智得意。 那巫女却并没有马上应下,而是道:「那如果他身上真的带有防御的法宝,到时候连我也对抗不了呢?」 言下之意并不是很想去以身试险。 愺流却阴恻恻道:「怎么?你以为你有拒绝的权力吗?别忘记是谁让你永驻青春的!」说完这不等巫女回话,撂下一句「还只剩下不到一个一个小时了,黑巫女,我希望在我们的大业开始之前能听到你的好消息。」 话音落下,那用来联繫的纸人式神便燃烧成了灰烬。 火光明灭之间,映照得巫女原本温顺的眼眸里眸色难辨。 黑巫女唿出了一口气,慢慢地动了动僵直的身子,准备离开这个房间,却在窝上门把手的一瞬间勐然转身,同时从袖中抽出武器勐地朝着一处攻击过去:「既然敢偷听,就死在这里吧!」 ※※※ 作为霓虹国特有的军衔,大佐和上校的等级差不多,但是因为中川的出身,他所拥有的的权利要比大佐这个职位本应有的职权更高,但是在他面前的唐赟,已经是少帅级别——只是从军衔上,就压了他一头。 饶是中川再自我安慰唐赟的少帅级别是燕北军赋予的,而燕北军现在还没有正式成为这个国家的官方军队,一颗心也是被嫉妒的毒水浸泡着。 在中川大佐的认知里,唐赟是一个莫得感情的男人,所以,就算他见到唐赟身边的欧姆,也最多以为对方是他的下属,更何况,这次宴会中还有那么多的国内外知名人士,他断定唐赟是不可能为了一个下属驳自己的面子的。 毕竟,按照正常的社交礼仪,欧姆这番举动算得上逾距了——不过,这一切的前提是欧姆真的只是唐赟的下属。 因此,中川大佐本来想指桑骂槐,却没想到唐赟直截了当道:「他是我的家人,请注意你的态度,中川猪太郎!」 中川·全名中川猪太郎·大佐:「——!」 他的面皮涨得青紫,尤其是在听到一旁本来作壁上观的约纳斯好奇的小声嘀咕:「猪?是schwein?」更是让他恨不得将唐赟扒皮抽筋:「赟桑,你在说什么?我的名字是中川龙一郎!」其实猪太郎这个名字在霓虹国还真没有带多少贬义……虽然也没有不是什么人人称赞的好名字。 可是当他走出国门之后,才发现「猪」这个字用作人名还真不是很顺耳,尤其是在唐赟的祖国,猪这种东西代表的就是蠢笨和腌臜。 中川决不允许自己身上有任何一点被唐赟比下去,因此他便将自己的名字改成了龙一郎。 他知道龙是唐赟国家的图腾。 不过无论是他叫猪太郎还是龙一郎,唐赟都没放在心上,一个人的本事如何,绝不会是靠改不改名字就能决定的。 第266页 就好像赵国的远祖创始人叫赵衰,打造宝剑的大师徐夫人是个铁血真汉子,同时,叫芈月的也不是如同月亮一样皎洁无暇,反而任人唯亲、心性狠毒、生活糜乱,因此他觉得中川居然因为这些莫名其妙的原因将自己的名字更改了的行为非常小器。 他也不屑于用对方的名字来做文章攻击他。 但人都是会变的,就像中川以前只想着靠自己的本事堂堂正正打赢唐赟,后来却是不择手段;唐赟觉得揪着对方名字不放很可笑,却在对方侵犯到欧姆的时候毫不客气地将对方在意的短处撕开来。 说他小气也好,没有肚量也罢,总而言之,面对侵略自己国家的敌人,唐赟觉得自己还没打算还要彬彬有礼地对待。 尤其是他在开了阴阳眼之后,看着几乎要将中川完全笼罩的黑气,范围之大,几乎缠绕成了一个大茧子,除此以外,还有不停围在他身边张牙舞爪想要啃噬他,却因为他身上大概有什么法器保护而无法近身的男女老幼的鬼魂。 如果没看错的话,这些幼童女性的穿着打扮还有霓虹国的,看来他是连本国的人都狠的下手。 见状,唐赟更是没了和他继续说话的谷欠望:「龙?恕我直言,你的行为还真没有哪里看出『龙』的气概来,倒是你原来的名字更适合你。」 中川简直要气死了,他的嘴巴张了张,正想要不顾风度地破口大骂,突然背后一凉,身上带着的护身福牌开始发烫,让他心中一紧,只能暂时憋屈地离开。 「你最好告诉我有什么十分重要的事情!否则别怪我不客气!」中川对去而復返的巫女恶狠狠道,表面上看似在亲昵地挽着自家夫人的胳膊,实际上借着宽大的袖子几乎要将她的胳膊捏断。 黑巫女忍耐着手上的剧痛,低声解释道:「愺流大人那边的布置都准备好了,关于您说的唐少帅的事情,他也已经有了应对的方法,只是担心误伤到您,因此特意提醒您。」 听罢黑巫女的解释,中川眼睛一亮,原本堆积在胸口立马就要喷薄而出的熊熊怒火也熄灭了一点:「哦?那还等什么?还不快动手?」他是一分一秒都不想再看唐赟嘚瑟了!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看到唐赟也跌入人间炼狱时挣扎哀求,就像是一滩泥虫一样卑微祈求自己的样子了! ※※※ 而这边,欧姆却遇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他看着对方不知道抹了多少髮蜡,将所有头髮向后面梳成一个油光水滑的大背头的少年:「孙……耀祖同学,你怎么在这儿?」 那天晚上将魔种和伥鬼都收拾了,欧姆就直接让唐赟去处理后续事情了。 大概是被魔种塞到那个古怪的箱子中了邪法又憋了气,所以这几个学生们男男女女的都处于昏迷状态,比如那几个女学生,虽然都醒过来了,但都受了大惊吓。 这种事情本身说出去也没什么光荣的,那些学生们的家长也多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虽然内心对鬼神之类有敬畏之心,但是却不能成日里将这些挂在嘴上的,尤其是对他们家的女娃娃而言。 所以这些学生的家人们也只是给她们请病假在家里休息。 欧姆却没想到对方会出现在这样的场合。 「区先生才是,没想到能在这儿遇到您!」孙耀祖的眼睛亮晶晶的,看向欧姆的眼神是毫不掩饰的惊喜。 欧姆:……吖?他记得对方不是对自己挺有意见的吗? 第139章 怪力乱神第三十天 欧姆对孙耀祖的转变有些惊讶, 但他很快就微笑道:「是啊, 没想到会在这儿偶遇, 孙同学,你的身体恢復得怎么样了?」 欧姆本来只是例行的关心, 谁知道听到自己的话之后,这少年郎的脸上居然浮现起了两团激动的红晕:「您还这么关心我!我……我已经好多了!今天也是妈觉得我待在家里心情不好所以专门让我爸带我来见识见识……没想到能见到您!真的是太幸运了!」 一旁的李少峰都看懵了——等等, 这不是孙家的那个眼睛长在头顶上的小子吗?这是被谁给掉包了? 孙耀祖却还没有认出李少峰来,或者说, 他此刻的眼睛里已经完全是欧姆了:「区先生,您现在有空吗?我有非常重要的事情想要请教您!」 欧姆将对方这情绪高昂的样子,内心生出几分疑惑,面上却维持着温和的笑:「什么需要请教的?是找我补数学课吗?放心吧,虽然请了一段病假会耽误正常进度, 但是我这里有课程重点总结,只要补一补就能跟上的, 期末考试不用太担心。」 欧姆虽然个头只到唐赟的下颌处, 但是鑑于唐赟一米八几的大个子, 欧姆的身高也低不到哪儿去,在面对还是个少年郎的孙耀祖的时候, 不得不说是很有身高压迫的优势。 孙耀祖一听数学补课,原本情绪高涨的他就像是被泼了一瓢冷水一样立马蔫了下去, 连忙摇头:「不是,区先生,我不是说上课, 我……」他顿了顿,看了看四周,特意拉着欧姆往一旁的露台旁的窗帘,自觉没有被注意后,才压低了声音道:「我都看见了!」 欧姆从容道:「什么看见了?」 孙耀祖见欧姆还是一副淡定的样子,有些着急,下意识地就要少爷脾气发作,但紧接着下一秒,他就反应过来这才是高手遇事面不改色的反应,于是内心只余钦佩,不过少年人的言语中还是隐隐透出几分迫切:「我看到您收拾吴勇和那个恶魔了!」 第267页 欧姆眼皮一跳。 他如果没记错的话,他和唐赟是在那盲眼大汉将学生们都装进箱子里之后才出场的,将魔种和伥鬼解决掉后救出那几个细皮嫩肉的学生们,也都是昏迷不醒的状态。 难不成,这是孙耀祖的家人给他说的? 毕竟后期唐赟派人将这些学生们挨家挨户地给送回去,可不得说明他们昏迷的原因吗? 而且欧姆可是出了大力了,唐赟可不会让他默默无闻——所以这段时间欧姆可是认识了不少专程来拜访并且送感谢礼物的家长们。 只不过他没想到,还会遇到学生亲自来——他以为家长们为了保护孩子会隐瞒着的。 「这当然和我爸妈没关系,」大概是看出了欧姆的疑惑,孙耀祖也是有些疑惑又有些自得:「我那个时候没有完全昏过去,我还是模模煳煳听到了外面的动静的,只是我没办法动弹。」 这也解释了孙耀祖为什么会在见到欧姆的时候如此兴奋——若是对方只是个普通的中学老师什么的,就算对方教的再好,他也不稀罕搭理,甚至之前还因为自己中意的姑娘一直围着对方而心生不满和鄙夷;可是知道对方是个深藏不露的高人之后,那态度可就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孙耀祖这个年纪的,可不就是最崇拜这种本领高强的嘛。 欧姆沉默了一下——也是有这种灵能体质比较特别的,要比普通人对法术的抵抗力要强一些。虽然不足以清醒地睁开眼,但估计已经足够听见自己和唐赟到了之后的动静了。 想来,这也能解释为什么吴勇会选择孙耀祖下手了,毕竟有灵能体质的「食用」后的增益更强。 ※※※ 与此同时,阿僚已经飘飘荡荡地检查完了上面几层楼,出乎他的意料,除了那最高层用来招待今天的与会来宾会有几个阿飘在阴影角落里蜷缩外,其他的房间和楼层干净得简直有些诡异。 并非说一定要有妖魔鬼怪才是好,可是,他已经确定,这和平大饭店什么祈福招财驱厄的布置都没有,这样的「坦荡荡」,根本就驱逐不了邪物。 正常的用来做生意的,无论做什么生意,都十分注重风水,甚至还会找来高人重新布置风水并且请来门神之类。 别说是外国人开办的就不注重这个,阿僚这些日子在外界见识的多了,也知道那些个西洋人也会放置什么十字架耶稣雕像什么的来保平安——虽然说这些西方神明远渡重洋效用基本上已经很弱了,但是却并不等于完全失效。 更何况,今天还来了这么多的高管贵人,这些人本来就拥有比普通平民百姓更多的财富、权利和气运,照常理来说,都是妖魔鬼怪眼中的香饽饽。 阿僚并没有觉得放松,反而越发的绷紧了神经。 自从被鱼肠剑刺杀而死之后,阿僚就学到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很多时候,看似安全的情形之后往往隐藏着足以让人万劫不復的恐怖深渊。 此时天色已经黑透了,整个和平大饭店也点起了点灯,整栋建筑都沐浴在明亮的光辉之中——和周边那些只有昏暗油灯的低矮平房比起来,就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吸引着所有生物的视线。 阿僚因为吞噬了鬼魂的缘故,鬼力大涨,就连在阳光下都能待一会儿了,更不用说这只是人造光源了。 这些只有亮度而不带有清正灼热的阳力的光芒从他的鬼魂身体中透过,不会留下半分影子,再加上他没有躯体不会在地板上行走出生,完全静悄悄的环境下,旁人完全看不到这儿会有一个千年老鬼在慢悠悠地晃悠…… 等等,不对。 阿僚突然反应过来——完全静悄悄的环境!? 在阿僚愣神的这一瞬间,突然!从头顶上凭空出现跌落下一个血肉模煳的球状物,直愣愣地从阿僚的鬼体中穿过,饶是他并没有身体,也感到一股深刻的寒意。 「吱吱……」阿僚下意识的防御技能还没有躲开,就听见熟悉的吱吱声,他连忙收回手:「金子!你怎么了?」 这正是之前被那老鼠嫁女中的女主人公。 她算是比较幸运,一来是族鼠都想办法把她保护着免受那大汉每次的挑选,二来也多亏欧姆出手及时,让她结束了噩梦般被挑选的日子,但是她本身就是有仇报仇的性子,过去磨难并没有让她害怕得蜷缩在族中,反而復仇的火焰支持着她,让她自告奋勇地带着同伴们在这和平大饭店的各个角落当耳目。 「她的胆子真大,居然敢距离那女人那么近!要不是我出手快的话,她估计现在就已经成了一团死肉了!」阴沉沉的声音从金子的身上响起,与此同时,从她染血的小小身躯上剥离出一个身着红衣的黑髮女鬼。她皮肤青灰,双睛翻白突出,眼角有血迹,猩红的舌头长达一米多,几乎垂到膝盖处,竟是死不瞑目之态。 「红衣厉鬼!」阿僚眉头一皱,他明明之前没感觉到这和平大饭店有什么厉害的鬼怪,怎么眨眼之间就出现了一只厉鬼? 身为千年老鬼,阿僚能感觉得出对方的死亡时间并不长,但是因为她死亡之际是身着红衣,所以怨气冲天,力量也十分强大,若是对方发起狂来,阿僚并不能保证能够很快就轻松解决。 但和阿僚所担忧的不一样,那红衣厉鬼虽然浑身怨气浓郁,却并没有没头脑地横冲直撞,大开杀戒,反而思维条理十分清晰似的:「你既然和这小老鼠是一伙的,那么她就交给你了。看在你长得不错的份儿上,奉劝你一句——赶紧离开这大棺材吧!」 第268页 阿僚已经用鬼力将金子抱起来,粗粗地检查了一下,金子虽然身上鲜血淋漓、毛髮凌乱、伤痕众多,像是被什么勐兽撕咬和绞勒过,腿脚都已经折断,但好在心脉还完好无损,不会危及性命。 心下刚松了一口气,又勐然听得这红衣厉鬼的话,顿时追问:「何出此言?」 大棺材?哪里来的棺材? 莫非是指……这个饭店? 红衣厉鬼却不打算多做解释,只是拖着长长的舌头就要往一旁的窗户奔过去,谁知道她的鬼体刚刚接触到那窗户边缘,一道红光闪过,就像是一道鞭子似的,将她一下子弹开了半米远。 「可恶!居然已经形成了结界了吗!」红衣厉鬼嚎叫一声,分不清楚是布料的红还是鲜血染红的衣裙猎猎作响。 而她的声音也惊醒了因为失血过多和重伤的金子,小小的老鼠精抖动着鬍鬚挣扎着开口:「快、快通知区先生,有人意图对唐少帅下手……还要在天狗食月发生之际对整个饭店的活人动手!」 ※※※ 在这个时候,欧姆还被孙耀祖缠着无法脱身,原本带着礼貌笑容的脸上已经隐隐带上了几分不耐。 欧姆可没有收徒的打算——关键是他自己就是个半路出家的野路子,又哪里能够系统地教导别人? 他一眼就看出这孙家少年更多的是好奇和玩闹的心态,根本就不知道这其中要面对多少责任和沉重的现实。 更何况,孙耀祖本身就有点灵力,如果真的让他接触到那个世界的话,保不齐就直接给那些妖魔鬼怪送菜了。 他正要严词打消他的念头,一股突如其来的危机感让他下意识地看向唐赟的方向。 此时与会宾客早已经用餐完毕,那些餐桌也早已经由侍者撤下去,原本的餐厅已经变成了宽敞的舞池,随着乐曲响起,已经有成双成对的舞者在舞池里翩翩起舞。 唐赟是不会去和其他人跳舞的,因此他此时正在舞池旁和以为头髮花白的老者交谈着。 这看起来是一副非常祥和的画面。 但这个时候,一对年轻的舞者旋转着靠近唐赟,其中金髮女郎随着音乐的节奏抓了个圈,然后被男伴拥进怀里,她那缀满了蝴蝶结和荷叶边的宽大且蓬松的裙摆层层叠叠盛开的花朵,美不胜收。 吸引了不少在舞池边观看的绅士淑女们的目光,就连唐赟都忍不住看了过去。 就在这时,欧姆却一个箭步冲到唐赟身边,扬起手臂朝着那金髮女郎打过去,发出「啪——」的一声脆响! 「啊——!」已经有胆小的女士被这一幕给惊呆了,她旁边的人连忙摸出嗅盐凑到她的鼻端,刺激性的气味让她摇摇欲坠的身体一个激灵,好悬没有昏过去。 可是等她看清到底发生了什么的时候,她宁愿自己昏过去——因为她以为无礼打人的那个黑髮青年手中,不知何时紧紧掐住了一条似蛇一样的东西! 更让她始料未及的是,那青年抓住了那蛇一样的东西之后,反手就朝着舞池之中甩了出去! 哦上帝啊!他这是疯了吗! 第140章 怪力乱神第三十一天 事情发生的太快, 等欧姆将手里的东西给扔出去的时候, 大部分人都还没有反应过来, 甚至负责配乐的演奏家还在继续弹奏。 可是见到这蛇一样的东西飞过来,人类求生的本能已经让身体比大脑更快地做出了反应, 纷纷惊叫着四下逃窜。 此时此刻,他们已经不再是西装革履光鲜亮丽的绅士贵妇, 而是只想求得命在的普通人。 「唐赟少帅,你带来的人为什么要制造这样的恐慌!」约纳斯也是没有进入舞池跳舞的人, 用他的话来说他年纪大了就不和年轻人凑热闹了。此时他看着欧姆的举动,脸上一下子就带上了怒火。 唐赟却是神色不变,语气沉稳而淡漠:「约纳斯先生,我想你还是先看清楚情况再下结论吧。」 在他说话的时候,那蛇状的东西朝着一个蓄着一字胡的男人脸上飞去, 那男人此刻已经没有了半分镇定自若的模样,满脑子都是「有刁民要害朕」的恐惧, 不仅往旁边闪躲, 而且下意识的就双手抱头以躲避那古怪又可怕的东西, 谁知道那长蛇装的条状物根本就没把男人放在眼里,不仅没有伤害他, 甚至对男人的举动也没有任何反应。 那长蛇条状物已经越过男人,直接落到了站在他身后的一位衣着华丽的女士怀里。 众人定睛一看, 原来这位女士正是中川夫人。 不过处于恐惧中的男人并没有发现这一点,还在如同中风一般使劲抖索。 这时众人也才看清楚那东西的原状,原来真的是蛇——不过让人头皮发麻的是, 这蛇不知道怎么长的,居然在两端各有一个头! 看起来恐怖又诡异。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还没来得及反应,那双头蛇直接勒住了中川夫人的脖子,其中一个蛇头就往中川夫人脖子上咬了一口,与此同时,一股不知道从何而来的强势臭气直冲她的鼻孔,强势地到达她的天灵盖,让中川夫人的脸瞬时发白:「天啊——快救救我……」 ※※※ 中川夫人瘫倒在地,发出无助的口申吟,旁边的男士以为她是被那双头蛇给伤害了,本想秉承着绅士风度去扶她,却不想刚一靠近就闻到一股难以忍受的臭气,让他们的神色扭曲,不约而同默默停下了自己的脚步躲到一边。 第269页 同时内心猜测,这臭味儿莫非是中川夫人散发出来的?如果是真的,那也实在是太不雅了。 中川大佐在最初的惊怒之后升腾起来的就是新仇旧恨叠加在一起的怒火:「你到底是何居心!居然对我夫人使出这种卑鄙的手段!实在是太无耻太恶毒了!」 经过他的一番控诉,众人才想起这东西是欧姆扔出来的,一时之间,大家的目光纷纷投向欧姆,或疑惑、或愤怒、或不满……不一而足。 唐赟却是第一时间就将欧姆挡在身后,表情冰冷。 被唐赟潜意识保护的举动弄得心中暖洋洋甜滋滋的,欧姆却没打算缩在唐赟身后,反而大大方方站出来:「这话我也送给你,别以为喊的声音大就赢了,贼喊捉贼不外如是吧?中川大佐,我不明白到底是什么仇什么怨,才让中川夫人居然使用蛇带来伤害唐赟。对于中川夫人来说,管不好自己的宠物被反咬一口,完全是自食其果罢了。」 所谓蛇带,正是霓虹国本土的一种妖怪,它的外形宛若一条上好的腰带,在古早时期,是那些妖鬼着装时的第一选择,也算是一种上等宠物。 只是随着后面踪迹渐消,蛇带的存在也越来越稀少,欧姆也没想到,会在这儿看到。 只不过……双头的蛇带,的确不算上天然的妖怪了,应该是后期加了人为的干预所形成的怪物吧。 但无论是天然的蛇带还是后期人工培育的蛇带,对于普通的人类来说,都无异于夺命摧魂的杀手。 欧姆不敢想像,若是自己稍微慢了那么一步,这蛇带的利牙是不是就已经咬上了唐赟的血管。 欧姆还未曾接触过霓虹国的妖怪,也不确定外国的妖怪是否能用本国的方法解决——但好在,一切他担心的都还没有发生。 思及此,欧姆嘴角勾起一个讥诮的弧度:「恐怕这其中,中川大佐你也并非无辜吧?要不然,为何你的妻子受伤,你为何不赶紧上前查看?难不成不是心虚?还是害怕反噬上身?」 ※※※ 惊魂甫定的四散围观群众暂时还没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在听到欧姆的话之后精神一震,秉承着「没影响到我就看热闹」的心态,看向中川大佐的目光也不对劲起来——的确,别看中川大佐说得悲愤不已,他那脚底板下就像是生了根一样站在原地,根本没有靠近中川夫人一步。 虽说上流社会中不免会有这种貌合神离的夫妻,但中川大佐这番「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的表现还是让这些自诩优雅高贵的人啧啧摇头。 中川大佐脸色一变,呕得要死:「你少血口喷人!」他内心恨得出血——不愧是和唐赟一伙儿的,都是那么的阴险! 正在他说话的当儿,中川夫人已经停止了痛唿,哀哀地抬起头来:「亭主……」太臭了,实在是太臭了!到底是哪儿来的臭气?!她差点真的昏死过去了! 话音未落,那个吸了嗅盐而精神颇为亢奋的女士惊唿出声:「你们看中川夫人的脸!」 众人应声看去,纷纷大吃一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黑巫女下意识往脸上一摸,湿漉漉的满手是血,内心怦怦直跳,偏偏她又不能查看自家的脸怎么了,不过刚才被蛇带反噬,怎么说也会毁容……一向对青春貌美有非常病态的执着和追求的黑巫女若不是想到他们还有大业要完成,怕是会当场失态。 不过她已经打定主意此间事了,若是自己的容貌真的有损,绝对要让愺流阴阳师再给自己好生操作一番,但是眼下,正好她可以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唐赟少帅,为什么你要纵容你的人伤害我的容貌?你这是想挑起两个国家之间的纷争么!」 她以为说出这样的话之后便会引起其他人的共鸣,没想到大家的视线依然集中在她的脸上,并且脸上的表情很是复杂。 这让黑巫女有些捉摸不透,难不成她的容貌真的被毁得很严重? 这个时候,欧姆却是不知从哪儿掏出一枚镜子来,远远地抛给她:「我劝你还是先看看你的脸再说吧!」 被扔出去的镜妖:等等,你问过我的意见了吗! 黑巫女没反应过来,呆呆地接过镜子,女性的本能让她低下头看去——她以为会看到一张血肉模煳的可怖面容,甚至也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谁知道从光洁的镜子中映照出来的,却是一张娇俏动人的芙蓉面,这张脸太熟悉了,可不就是她自己的脸……等等! 她自己的脸!? 她不是伪装成了中川夫人的模样吗?! 霎时间,密密麻麻的冷汗布满了她的嵴背——什么时候,她的幻术被破掉了?! 刚刚放了一个臭气弹的黄大仙深藏功与名:唉,看来她还得再修炼吶,争取下次破解幻术的时候不带气味儿了,太容易掉档次了! ※※※ 好不容易赶上来,正看到这一幕的阿僚,脸上的表情一言难尽。 李少峰似乎安装了个雷达似的,阿僚在这宴会厅里一出现,他第一时间就看了过来,只不过这喜悦的表情还没有挂上脸,他就看见了红衣厉鬼,顿时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僵住了,混合着惊讶和惊悚,看起来特别的古怪。 「这、这位是你的朋友吗阿僚?」李少峰吞了吞口水,努力让自己的视线不要落在红衣厉鬼那猩红长舌上。 第270页 阿僚却是一甩袖:「你脑子瓦特了吧?」说完他也不管李少峰,留给红衣厉鬼一句「你要是敢动他就要你好看」后,就直接往欧姆那边赶去。 李少峰被阿僚留在原地,其实他倒是已经习惯了,但是一想到自己身边还有个女鬼……他突然就后悔自己之前去找欧姆开阴阳眼的事情了。 啊,叫你手贱嘴贱! 「看来帅哥都是和帅哥做朋友的,」红衣厉鬼不知道李少峰内心的小人正在以头抢地中,拖着长长的舌头也不影响她说话,或者说,已经成为了鬼的她并不能用常人的发音情况来推论了,「也罢,能和你们这些青年才俊共赴黄泉,哪怕我没有能够报仇雪恨,也算值了。」 李少峰本来在内心默念「南无阿弥陀佛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无量天尊上帝耶稣阿波罗宙斯……」听到红衣厉鬼的话,勐地扭过头去:「你说什么共赴黄泉?」却贴上了一片阴湿,那红衣厉鬼桀桀桀笑得自带阴邪:「你这个色鬼,居然埋胸我……」 李少峰:「……」明明我们之间的距离有两米远,你什么时候飘过来的! 只不过并没有告诉他答案,也没有时间让他探索答案了。 几乎是在瞬息之间,在李少峰面前的红衣厉鬼的脚下就蓦地出现一个黑洞,然后整只鬼躲避不及,「嗖」地一下子就被吸了进去。 李少峰惊呆了,第一个反应就是赶紧往阿僚身边跑:「阿僚小心——!」 红衣厉鬼拼尽全力也无法抵挡那黑洞的吸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李少峰似乎直接往那千年老鬼的身边扑了过去…… 是她死了之后世界变化的太快吗? 而这边,和红衣厉鬼相似,在欧姆身边的阿僚身下也出现了一个黑洞,他只来得及将用鬼力包裹着的小老鼠精金子让欧姆怀里一扔,然后就被那黑洞给吸了进去。 李少峰看得目眦尽裂,想也不想整个人也往那黑洞里面跳去,饶是唐赟速度再快,也只抓住了李少峰的西装外套。 唐赟:「……太鲁莽了。」 欧姆:「这也是真性情吧。」他看了看周围原本还在为中川夫人的变脸而惊唿和窃窃私语的男男女女,此刻就像是中了定身咒一般,动也不动,好似一尊尊活灵活现的蜡像,不用看怀表也知道:「天狗食月,开始了……」 第141章 怪力乱神第三十二天 天狗食月, 欧姆也并非是第一次经歷。 只不过大概是世界设定不同, 在前几个世界里, 就算遇到这样的,也不会出大问题。 哪怕是在涂宗冶的那个世界, 因为迷信和未知,对于天狗食月这样的情况, 普通大众都抱有畏惧的心态,一般也是人为地将一些暂时解释不了或者是心怀不轨之人将其牵强附会。 但无论如何, 不会发生眼前这种情况。 应该是,这果然是妖魔鬼怪怪力乱神的世界。 欧姆看向在一众僵硬如雕像的宾客们中,还能活动自如的中川大佐和他旁边的女伴,目光就变得不一样了。 只不过,中川那边的反应让他始料未及。 在一众动也不能动仿佛被定格的人中, 能够活动自如的中川和他带来的假夫人就特别的突兀了。 对于这种情况,中川他们早就心知肚明, 因为这一切都是他们所谋划的。 无论是这和平大饭店的选址, 还是这饭店里里外外的装修布置, 以及开业的时间,还有邀请的社会名流……每一样, 都是中川和他背后的霓虹国反覆布局的。 毕竟,虽然他们喜好侵略与暴力, 但是却将本国人的性命看得特别重,能够通过这种方式一举拿下多个国家的上层社会,简直是没有更划算的买卖了。 只要天狗食月的时辰一到, 他们布置已久的法阵就会启动,到时候,除了他们实现有所准备的,保证所有能喘气儿的,无论是人还得动物,都会被「石化」。 当然,至于那些不会喘气儿的鬼魂幽灵,则是会被吸入大阵之中成为维持其运行的「养料」。 就如同现在,他身边围着的那些曾经死在他手中,一直伺机想要偷袭他的那些个怨鬼们,都被吸入了法阵之中……啊,这仿佛卸掉了几十斤负重的轻松感,简直让他忍不住想要放声大笑了! 而得意忘形的中川更是直接跑到唐赟面前,兴奋过度的他没注意到唐赟的肤色和其他被「石化」的宾客不一样,甚至胸膛还有些微微的起伏,他只看到唐赟站在原地没动,便想当然地以为对方也是被定住中的一员。 「你也有今天,赟桑,来呀,来打我啊!」他情绪有些混乱地道,然后恶狠狠地伸出腿来踢唐赟。 这种被「石化」的诅咒,身体不能动,但是五感却还是在的,中川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因为这有这样,自己在折磨唐赟的时候,才会感觉到畅快啊! 「砰——!」肉·体的碰撞声让欧姆假模假样地捂了一下脸,然后看着唐赟面无表情地收回腿,看着被踹飞到香槟塔下面,被香槟和玻璃杯子噼头盖脸倒了一身的中川:「如你所愿。」 ※※※ 在得知国家之间的战役之中还夹杂着神神道道的东西之后,欧姆dy反应过他的感受:「这个世界本来就充斥着动盪不安和战乱了,再加上妖魔鬼怪的设定,会不会显得太冗杂了?」 毕竟,他作为体验者,自己的感受也是作为开发设计者修正的资料之一。 第271页 这也是为什么每个项目出来了之后,都会经过反覆的测试和修正。 欧姆想起自己在第一个世界中,大家都是草原上的动物,食物的争夺和地盘的扩张都是靠着尖齿利爪和肉搏,简单、但是纯粹。但是后面的世界设定越来越复杂,欧姆在感嘆这个项目的设计者奇思妙想的脑洞外,也会有所担忧,毕竟,并不是复杂就等于优良,过多的支线也更容易出现不可控的情况。 lady:「随着宿主体验世界的增加,体验世界中的大环境、人物、事件等都会更加复杂化和立体化。宿主现在所处的是社会制度变革的世界,因为其政治背景特殊性,牵扯到国与国之间,会更加混乱一些。但请宿主放心,本世界创作的蓝本为歷史上一句『建国之后不允许成精』的话,因此只要是在建国之前,无论是强国路线、降妖伏魔路线、日常撒狗粮路线……都是在世界法则允许之下的。宿主只需要按照自己的心意行动即可。」 「建国之后不允许成精?」欧姆有些新鲜,「所以这个世界是不仅有大杂烩还有擦边球?也就是说,就算现在这些不少国家的重要官员被一网打尽了,到时候变成魑魅魍魉的天下,也是没问题的?」 lady没有回答,只是沉默,欧姆却明白了:「行了,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 欧姆dy的对话只是转瞬之间,因此当欧姆打定主意的时候,那边中川大佐还狼狈地趴在地上爬不起来,只能艰难地喘着气——不仅是地板上倾倒的酒液滑熘熘的,更因为唐赟饱含愤怒踹的一脚几乎让他的肋骨断掉了好几根。 「你们为什么会安然无恙?」一个嘶哑的声音蓦地响起,在这安静得诡异的环境中让欧姆和唐赟下意识绷紧了神经,查询这声音从何而来。 「区先生,是那黑巫女身上的蛇带!」镜妖原本想要利用镜子迷惑的力量将那被迫卸掉了伪装的黑巫女牵制住,谁知道当他摄取对方灵魂的时候,才发现对方的灵魂根本就没有在躯体里面! 镜妖本身没什么攻击能力,不过逃跑的本事却是一流,因此赶紧从那黑巫女身边撤离,顺便还给欧姆他们通了个气。 欧姆也不指望镜妖能有多少战斗力,因此反手就将镜妖收了起来,看向缠绕在黑巫女的脖子上,嘶嘶吐着蛇信的蛇带。 原先以为蛇带是那黑巫女的宠物,却没想到,原来它才是占主导地位的。 想来也是,这蛇带作为霓虹国古时候那些妖鬼着装时的第一选择,是因为妖鬼的力量更强,所以同样身为妖怪的蛇带便只能乖巧地做个腰带;但实际上,虽然蛇带看起来只有一条普普通通腰带宽,但是它绞杀猎物的力量丝毫不会逊色于热带雨林中的巨蟒。对于普通的人类来说,更无异于夺命摧魂的杀手。 「我们为什么会安然无恙?」欧姆悠然自得地双臂环胸,「为什么要告诉你?你们还是多想想自己的处境吧!」居然敢对唐赟下手,看他不把这双头蛇做成椒盐蛇段! 蛇带被欧姆勐然爆发出来的杀意给震慑住了,虽然一开始它就被欧姆拦住了偷袭,但当时它并没有放在心上,只以为是偶然,却不想,这平平无奇的人类居然会让它感到畏惧。 但是,光凭畏惧是不可能让它放手的,它也不管为什么欧姆和唐赟没有被定住,大嘴一张就带着黑巫女悍然发动了袭击! 别看蛇带还带着一个人,但是速度却半点不慢,甚至因为有黑巫女作掩护,它瞬息之间就缠到了欧姆身上,滑腻的身子将欧姆的双手捆了结实——欧姆和唐赟都不是好对付的主儿,但是它记得是之前欧姆掐住了它,所以报仇也要找欧姆。 ※※※ 确认将欧姆的双手缠得严严实实不能动弹之后,两只蛇头一左一右地立在欧姆的面前,两双流露出凶暴气息的蛇眼恶狠狠地瞪着欧姆。 「嘶嘶——看你还这么动手!」话语之中,还是对之前欧姆用手掐了它而心怀忌惮。 「嘶嘶,没错,这小子没办法反击了!」 「等死吧小子!」 「咱们怎么处理他?」 「这小子感觉不到有法力,那就照对付普通人的法子,吸干他的脑浆吧!」 「对,那个味道不错!还有胆!这小子的人胆也是不能放过!人胆败火!」 两只蛇头直接就在欧姆面前商量起来了,已经完全不把欧姆放在眼里,在它们看来,只要被它们给缠住,就算是大象也只有死路一条,因此它们长大了满是腥气的蛇口,露出明晃晃的毒牙,越说越得意。 它们以为欧姆势必要被吓得面无人色,若是能吓破胆子最好,谁知道欧姆听着之后,不仅面不改色,反而脸上露出了淡淡的笑意:「你们也太不会吃了,这些又哪里比得上清炖蛇汤椒盐蛇段油炸蛇皮来得美味呢!」 在霓虹国并没有这些蛇的吃法,但是入乡随俗,蛇带也知道这个国家的人在吃的方面那真的是无所顾忌,因此听到欧姆的话,心中大骇,同时也怒火中烧,顾不得再嘴上逞能,而是齐心协力收紧身体,势必要将欧姆就地绞杀! 随着它们的举动,欧姆只觉得一股巨力袭来,仿佛自己被套在了不断收紧的钢箍中一般——怪不得这蛇带之前那么耀武扬威,它们这绞杀力量果然是名不虚传。 欧姆在这里兀自感嘆,却不知道蛇带已经心生恐惧——它们对自己的力量有多么强大是十分了解的,可是在它们使出全力之后,这人不仅没有骨头寸断,甚至连手臂的肌肉都没有凹陷一点。不仅如此,它们反而感觉到一股方向相反的力量从他的双臂传来,一开始那力量还相对较弱,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从双臂传来的力量越来越大,一时间,从未有过的会被崩断的恐惧涌上蛇带的心头。 第272页 蛇带慌了神,也顾不得藏私了,两只舌头不约而同齐齐往欧姆的脖子主动脉咬去——身为妖怪,它们不仅有强悍的绞杀力量,同时还有一滴就足以致命的毒液! ※※※ 「霓虹国的妖怪你们需要记录数据吗?」欧姆看着自己手里本来打算毒杀自己,却反而被他体内的史莱姆毒素和融化技能给毙命了的蛇带……段,问dy。 lady:……都已经成几段了,这还怎么记录分析? 欧姆:这不能怪我啊,毕竟我现在只是个有怪力的普通人,可不能在这么多虽然身体不动但是五感还在的外人面前暴露太多,可不得只能顺势将蛇带妖怪给崩断了么。 lady:「不用了,从它们现身开始就一直记录着呢,而且它们攻击宿主的时候也记录了不少数据。」 不知道是不是欧姆的错觉,总感dy的声音有点儿有气无力? 「你没事吧?」浑身浴血的唐赟拿着枪走过来,抓着欧姆的手臂反覆检查,哪怕并没有在手臂上看到瘀伤勒痕,神情也没有半点放松。 「我没事,你才是,没受什么伤吧?」欧姆抓着唐赟的胳膊,dy赶紧检查——要不是这儿还有这么多「雕像」在的话,他早就上手脱衣服了。 那黑巫女虚晃一枪之后就直接缠上了他,毕竟是巫女,各种阴私手段参差不齐,唐赟应付起来也是费了不少功夫。他甚至都动用了枪,可是大概因为黑巫女用了什么秘法,虽然致命部位都中了枪,却也并没有倒下,反而越发的疯狂。 最后还是欧姆这边杀死了蛇带之后给黑巫女造成了强力一击,唐赟也选择运用武术,直接将黑巫女的头拧断,这才彻底断了她的生机。 而那黑巫女死亡之后,原本因为巫术而停驻在她身上的时间重新快速流动,几十年的时间瞬间叠加,让原本雪肤红唇的尸首立即变成了一个皮肤干瘪白髮苍苍的老妪。 那种感觉……就像是抓到那吃小孩儿的老丐婆一般。 「那个中川,怎么处理?」欧姆看着就跟个缺水的胖头鱼一样还在地上爬不起来的霓虹国男人,神情之中是毫不掩饰的杀意。可是他知道,对方的身份,註定不能由自己私自动手。 「就……」 「救命啊——!表哥!区先生!」唐赟的话才刚起了个头,李少峰撕心裂肺的声音就从楼下传来,两人还来不及反应,地面就开始晃动起来,整个和平大饭店眼看着就要坍塌了! 第142章 怪力乱神第三十三天 「你是个蠢货吗?跟着我跳下来做什么!」阿僚本来正在全身心地对抗那莫名其妙的吸力, 谁知身后风声飒飒, 一转头就看到某个大傻子也跳了下来。 不过大概这莫名而来的吸力并不对活人起作用, 因此李少峰在空中努力划拉着手臂,争取向阿僚的方向靠拢。 阿僚眉头紧皱, 觉得自己的鬼体都要被那强大的吸力给撕裂成两半了,便斥道:「别过来!你这是找死吗!」他已经发现了这吸力的古怪, 身为千年老鬼,他不是没想过运转鬼力抵抗, 可那未知的源头似乎就是等着吸收他的力量,他越是抵抗,被拉走的速度越快。 但是,阿僚在变鬼之前本来就不是寻常人,因此在一开始的抵抗不能之后, 反而生出了些许冒险的心思,起了探究的冲动。 只不过他不曾想李少峰居然也傻乎乎的跟来了——他已经发觉这古怪的黑洞并不针对活人, 既然李少峰出现在这里, 肯定是傻了吧唧自己也跳下来了。 感动自然是感动, 可是想到自己现在都有可能自身难保,再加上一个傻小子, 这下子是真的棘手了。 可是李少峰却执拗得很,之前他想也不想地跳了下来, 现在回过神来,却没有半分后悔,反而抿紧嘴不说话, 而且手上的动作不停,很快就抓到了阿僚的衣袍一角,然后顺势抓住了阿僚的手。 本来按照正常情况,活人是碰不到鬼魂的,但是大概欧姆在这方面真的是有点儿天赋,虽然他经常嘴上自诩是半路出家的半罐子水响叮噹,但是待他翻阅了一些相关典籍,又结合dy提供的一些资料,硬是花了几天就给鼓捣出了一种让他们俩可以相互接触的方法。 虽然这法子比较麻烦,但是对于李少峰来说,却是让他欣喜莫名的东西。 也正是因为如此,当他抓紧阿僚的手之后,就像是铁钳一般半分不松,并且开始尝试性地往自己这边拉——无论前往是何种危险的境地,总归要在一起才让他安心。 阿僚却陷入了两难的抉择中——在李少峰抓住自己之后,阿僚便感觉那股莫名的吸力减弱了许多,如果他拼尽全力,想要逃离这黑洞的吸引似乎也并非不可能。但是他上一秒才打定主意顺水推舟去查看那黑洞另一边到底是何种情形,此时的确是让他难以下定决心。 但是李少峰却并没有给他再多一秒思考的时间,当他发现自己似乎能够拉动阿僚之后,心里一动,当下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一鼓作气地将阿僚往自己这边一拉! ※※※ 如果阿僚还是李少峰触碰不到的状态的话,那么一个鬼魂砸过来,除了感觉到有些阴冷之外,并不会有更多的感觉。可是对于现在的李少峰来说,阿僚除了没有唿吸、皮肤冰冷,重量只有不到成年人一般外,其他的和自己没什么差别。 第273页 这么一份重量,再加上从高空自由落体的加速度,硬是将李少峰摔了个七荤八素。 不过和预想中的欲裂疼痛全身散架不一样,那种痛感就像是从三米左右的高度摔下来似的——对于接受过燕北军训练的他来说,没什么糟的。 难不成……他实际上并没有从很高的地方摔落?刚才的那一切都只是幻觉? 李少峰眨巴眨巴眼睛,脑海里齐刷刷闪现之前听说过的诸如鬼打墙、鬼压床之类的传说。 「你还想在地上躺多久?」忿忿的声音从他的胸口传来,让李少峰一下子就反应过来,刚才自己拉着的阿僚呢? 心里一慌,李少峰也顾不得许多,一个鲤鱼打挺就要起来:「阿僚,你在哪儿?」 话音刚落下,胸口就被硬邦邦的东西戳了一下:「这儿啊笨蛋。」 李少峰松了一口气,手忙脚乱地把西装解开,拿出装在衣服内侧的袋子里的沉甸甸短剑:「阿僚?」 鱼肠剑上面闪过一丝比萤火虫还要微弱的光,算是回应。 「阿僚你怎么了?是摔到哪里了吗?还是刚刚伤到哪里了?」李少峰却更加担心了一叠声的问。 自从他能见到阿僚并且后面区先生帮忙让阿僚有了其他增强力量的法子之后,阿僚就很少回到鱼肠剑里去了,用他的话说,好几千年都和这把短剑待在一起,感觉自己的鬼魂身上都带上锈味儿了。 不过李少峰却知道,是因为鱼肠剑也是当初夺去他性命的兇器,虽歷经千年,但总归是意难平。 既然现在用不着须得待在鱼肠剑中蕴养鬼魂以免魂飞魄散的话,自然是在外面能浪多久就多久。 眼下却主动回去…… 思及此,李少峰脑海中灵光一闪——难不成,是鬼力不够支持阿僚在外面现身了? ※※※ 不得不说,李少峰还真的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哪里真的只是三米左右的高度,起码十几米的高度,又是毫无防备地跳下来,能够现在只是摔了个屁股蹲儿,而不是缺胳膊短腿儿甚至血肉模煳,全靠阿僚。 本身阿僚之前对抗那黑洞就费了不少鬼力,后面为了试探那黑洞深浅又是一部分鬼力输送出去,可是那黑洞就像是个贪婪无底洞似的,送出去的鬼力都没能回来一丝丝。 后面他为了李少峰不变成个脆西瓜,只能认命地将鬼力都用来为李少峰减缓下落的速度。 这样一来,那些只要离开了他身体的鬼力,全都被不要脸的黑洞给吸取走了大半部分,逼得阿僚不得不将所有的鬼力都使出来,才堪堪将李少峰护了个周全。 好在在他鬼力透支之前,李少峰安全无虞地落了地。 但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他现在只能在鱼肠剑里挺尸,偏偏李少峰还不停追问,简直就是不停戳他痛脚! 阿僚没好气道:「谁会那么无聊啊!」 嘿嘿,那就是了。 早已经习惯阿僚的口是心非,李少峰美滋滋了一番,等他适应了周围的黑暗之后,这才发现自己高兴得太早了。 在他头顶上方,有无数的灰白色的鬼魂飘来飘去,让他头皮发麻,更让他脸色发青的是,无论是身形瘦弱的婴灵,还是青面獠牙的恶鬼,无一例外都被不可抗力吸入那悬浮在空中的大大小小的黑洞,消失不见。 「这、这到底是哪儿啊……」李少峰吶吶道,直觉让他护紧了怀里的鱼肠剑,求生的本能让他下意识地开始寻找出口逃脱。 ※※※ 中川大佐一直以为他们算无遗策,但实际上,欧姆和唐赟早就有准备。 虽然在这个世界,可能因为性格与以往迥然不同且在国雠家恨的大环境下,唐赟并没有如以往那么表现得对欧姆一见钟情,但实际上,他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将欧姆放在心尖尖中最重要的位置上了。 因此在欧姆得出和平大饭店开业那天是天狗食月,极有可能会出现乱子后,他根本没有多方求证确定把握,而是直接从军中挑选了三十名精英组成特别行动队,早他们一步就潜入了吉安市。 不仅如此,更有一个连随时待命。 毕竟,明明知道不对劲了,若还是毫无准备地前来,那就不是有勇气,而是盲目自大了。 欧姆也不甘落后,他是调动不了燕北军,可是他有「地头蛇」老鼠大军和黄鼠狼大军啊! 作为五大保家仙中数量最多和最活跃的两支,要是时间足够,他们甚至能够将整个东北片区全都给势力覆盖了! 因此,除了如金子这样仗着艺高鼠胆大直接潜入和平大饭店内部查探的以外,唐赟安排的特别行动队的队员们也每人分配了一只老鼠精或者黄大仙——这当然不是用来制造反差萌的,而是老鼠精对地理潜伏有天然的优势,而黄大仙擅长制造幻觉,能够让这些人伪装得更加彻底,大隐隐于市。 这些人既然是唐赟挑出来的,那自然是值得信任的,虽然一开始对于精怪的存在有点惊讶,但不消一盏茶的功夫,就完全接受了。 他们也是从小听老一辈的讲保家仙的故事长大的呢! 如今能亲眼见证并且亲手接触到,兴奋激动都来不及,又怎么会嫌弃和害怕呢? 此次吉安市之行,明面上是唐赟他们三人只带了几个保镖护卫,实际上吉安市已经近一半都被唐赟给把控住了。 第274页 因此,将在地动山摇的一瞬间,唐赟在第一时间将欧姆拉入怀中后,另一只空着的手就掏出藏在西装中的配枪对着天空连续射击了三发子弹——这是他和特别行动队约定的暗号。 发出信号之后,唐赟也没有坐以待毙只等着救援,而是赶到试图逃跑的中川身边,用枪托直接将他给砸晕了过去,然后顺手抽掉他的皮带将行动不便的中川给捆了个结实,然后像是拎猪一样单手将他提起来:「有人质在,想必对方会有所顾忌。」 欧姆点头:「那交给我吧。」他力气大,拎着不就跟玩儿似的。 唐赟却拒不让欧姆沾手:「脏。」 这种滥杀无辜以屠杀和侵略为乐的狂妄野心家,怎么能让他的心上人碰触呢? 虽然唐赟没说,但dy已经自动为欧姆配了音。 欧姆dy,你有没有发现你现在越来越皮了? 说好的淡定稳重的系统设置呢? 欧姆抿了抿嘴,敛下了差点控制不住的笑意:「嗯,那我抱着你。」可以偷偷把唐赟举起来,也算是省力……吧? 唐赟没说话,但是揽着欧姆的那条手臂却越发的紧了。 ※※※ 说也奇怪,当他们将中川当做人质拎着之后,他们眼中的世界却勐然一变——原本在他们眼中几乎要坍塌倾倒的和平大饭店,此时却依然如同之前那样装饰华丽,唯一不同的就是,那原本被定格姿势的「雕像们」却消失不见了。 整个大厅空荡荡的,连侍者也不见了踪影,那些演奏者们也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一堆乐器散乱在地。 欧姆将镜妖再次拿出来,镜面荡漾了几下,然后就像是指示图标一样,显示了他们下一步该走的路。 此时欧姆和唐赟不需要更多语言的交流,两人拎着中川就像是拿着一个万能的通行证一般,通过镜妖显示的路径,直接穿墙而入,几乎是在眨眼之间,他们就从灯光璀璨的大厅来到了一个阴暗潮湿的……地下室? 唐赟和欧姆刚一站定,身后就传来风声,唐赟想也不想直接拎着手里的中川,就像是抡着一柄流星锤一般,直接向袭击者抽了过去! 「噗——!」还在昏迷中的中川勐地喷出一口血,整个人陷入更深的昏死状态。 「中川阁下!」满含惊讶的沙哑声音响起,与此同时,昏暗的空间里浮起幽幽鬼火,照亮了周围的一切——原先大厅里不见了的那些名媛绅士,此刻一个不落地在这里! 第143章 怪力乱神第三十四天 欧姆他们并没有回答那个声音, 而是将注意力放在了那些被石化的名媛绅士身上。 唐赟和欧姆的记忆力都很不错, 因此在第一眼就看出来这些人的位置和记忆中的不一样——甚至原本有几对是挽手状态的, 此刻也被分开。 可是距离这些人离开他们的视线,不过几分钟的时间。 「宿主, 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在不断下降,同时根据情绪波动的分析, 他们正处在绝望状态。」 身体健康状况下降? 情绪绝望? lady的话让欧姆愣了愣,因为他记得当时这些被定住之后, 也只是恐惧,而且身体状况也只是被限制了行动力,其他的都还正常。 「他们的位置被特意挪动了。」唐赟的话让欧姆回过神来,他定睛细看,才发现那些人看似好像只是成双成对的被分开, 但实际上这些男男女女之间的距离都一模一样。 欧姆从平视的角度看还一时半会儿察觉不出来,但是dy贴心提供的俯瞰图, 便一下子看出这些被定格住了动作的男男女女被摆成了一个古怪的图案, 按照连点成线所形成的图案, 正是一个五角星。 尤其是这五角星每两条边缘线交汇的点,都被安排了宾客之中最为位高权重的那几个, 汉斯国的约纳斯先生就在其中一个端点上。 甚至,通dy提供的「透视图」, 这些被定住的活人体内逸散出淡淡的白色光芒,与此同时,一种灰黑色一看就代表着不详的气息从他们的天灵盖缓缓沁入。 如果把人体比作一个水池的话, 那么这感觉就像是把新鲜的活水抽出来,然后替换成腐臭骯脏的死水——更可恨的是,这些人虽然不能动弹,甚至连眨眼都不能,但是身体的感官却是依然存在的。 事实上,这种感受着生机活生生流逝同时被死亡悄悄侵袭的感觉,绝dy检测到「绝望」二字的心情可以简单概括。 「这是——李代桃僵!」一向处变不惊的欧姆也不禁倒吸一口冷气——万万没想到,他居然真的见到了。 ※※※ 在普通人的认知里,所谓的李代桃僵取自《鸡鸣》,原意是兄弟之间互帮互助,后面随着语言环境的变化,成了代人受过的意思。 按这都比不上道术中的「李代桃僵」——僵代表着死,但这在道术之中却是僵化和傀儡的意思。 欧姆之前看过一本记载野史的古籍就有相关的文字,说是南疆有一弹丸小国,虽然国小却人人安居乐业,他们本来安居一隅过着自己的日子,却有一天被外界的战火影响,那些外来的侵略者才发现原来这儿还有这么一个山清水秀、物产丰富,景美人更美的地方。 那小国皇帝自然是带兵反抗,却因为人数相差悬殊,十战九败,眼看着他们的国家要被对方铁蹄给踏碎,小国的国师破釜沉舟想出了一个法子,那就是将敌方的将领想办法聚集在一个地方,然后借着天狗食月阴气大盛的环境,抽取了那些敌方将领的「活气」,然后将本国那些已经战亡的将领的幽魂灌注进去。 第275页 这样一来,原本是属于敌方的将领就被成了自己人。 只不过,这样做本来就是有违天道的,这样「策反」的人是活不久的,短则一年,长则两年,又因为对方也是将领级别,他们的死亡也会对他们所在的国家造成不小的动盪。 所以虽然那小国将敌人的赶了出去,却也因为因果轮迴的原因渐渐消亡在歷史中,那国师的李代桃僵之法自然也没了踪迹。 欧姆却没想到,如今居然能够亲眼见到。 ※※※ 「你居然也知道!」沙哑的声音再次响起,同时几团鬼火飘过去,照亮了对方的模样。 沙哑的声音主人先生,是一个大概只有一米六左右,留着长长的八字鬍……或者说是鲇鱼须的中年男子。 他头上戴着高高长长的像是黑无常一样的帽子,身上穿着的有点儿像是汉服又更加宽大,而且肩膀和衣袖接口处断开有个破口的黑色袍子…… 「你们把中川阁下怎么了!」 不等欧姆他们回答,那中年男子的目光就落到了唐赟手里提着的中川身上,看中川大佐生死不知的样子,略带干瘦的脸上狠狠地抽了一下——当初他只是为了满足中川大佐的掌控欲,同时也免得误伤对方,因此在此之前愺流特意花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为他作法,防止的咒术施行的时候,被影响到。 谁知道! 他会这么不争气! 居然被别人吊打,而且还被吊着走,这下子,中川大佐反而将他们的敌人畅通无阻地「带」到了他们面前! 之前还反覆责骂自己不中用,实际上他自己才是那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 可最可恨的是,若对方出了问题,等他回国之后可不好交代…… 「霓虹国的阴阳师。」唐赟低沉的嗓音在欧姆的耳边响起,「之前食人的事件也是你搞出来的吧。」完全是肯定的语气。 唐赟的眼神黑沉沉的,对方一对上居然有种从骨子里透出寒意的恐惧感,但下一秒他就哼笑道:「是又如何?!能为我愺流阴阳师大人奉献他们的血肉,是他们至高无上的荣幸!」 ※※※ 说起霓虹国这个阴阳师,大概就是和本国的道士类似——因为无论是霓虹国还是本国都有僧人,因此并不具备可比性——而事实上,霓虹国的阴阳师也是从本国起源的,其源头正是阴阳五行学说。 作为本国古老哲学的分支,阴阳五行学说代表了一种一分为二、事事皆两面、此消彼长、互相牵制的概念,也是被认可的世界万物得以生成法则。 在本国的道教发展过程中,阴阳之道演变成以黑白阴阳鱼为标志的太极学说——太极谓天地未分之前,元气混而为一,即是太初、太一也。 正所谓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而生万物。 而在霓虹国,当初的阴阳五行学说又走向了另一个方向,虽不是背道而驰,但整体的道术、道法体系却形成了新的理论体系,其独特的法术「阴阳道」,更是成为了霓虹国神道的一部分。 掌握阴阳道法术的一群人,自称为阴阳师,即是懂得观星宿、相人面,还会测方位、知灾异,画符念咒、施行幻术的一种巫师。在霓虹国的歷史上,这群聚集在阴阳寮,服务于当时的权贵与武士的阴阳师们有着举重若轻的地位,甚至在千年之前还影响了当时的政治走向。 不过就像是现在这些神鬼之论在本国的发展也不得不转入地下隐于世间一样,曾经风光一时的阴阳师们也沉寂下来,尤其是后来霓虹国的新的统治者进行了大量的科技改革,出于政治的需要,曾经服务皇家并在霓虹国民间有极大威望的阴阳道也被当权者冠以「淫·祠·邪·教」,并被掌权的zheng府明令禁止,一下子就衰落下来。 就算是有部分阴阳道以民间信仰的名义残存下来,却也只是粗浅的皮毛,而正统的阴阳道也正式和霓虹国现今崇尚的神道教彻底决裂开来。 而正统阴阳道的代表安倍家,早在苗头还未萌芽的时候,便已经推算出来了这样的结果,因此上上下下早就为这一天的到来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早在相关政令改革出台之前,他们就进行了内部和外部的整顿,因此虽然表面看上去他们一下子就「销声匿迹」了,但实际上他们并没有多少损失。 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全部都整整齐齐——事实上,因为安倍家的阴阳师在霓虹国一家独大,其他在阴阳寮中的家族基本上都是安倍家的附属。但附属并非就代表心悦诚服,在安倍家明面上看上去被当前统治zheng府打压的时候,看上去不得不退隐幕后之后,也不乏部分野心勃勃的阴阳家觉得是属于他们新的舞台,于是纷纷冒头。 ※※※ 「所以说,这就是个野路子的阴阳师喏。」欧姆对霓虹国的阴阳师分类不清楚,但是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会这种邪法的不会是什么正统。 殊不知,在这样空旷幽暗的环境中,他那点儿小声的嘀咕一下子被对方听得清清楚楚,顿时怒髮冲冠,手中的摺扇勐地指向欧姆:「愚蠢的支na人!吾乃芦屋道满的继任者!」 虽然现在卢屋一族已经没落,但是在霓虹国的歷史上,卢屋一族的代表人物芦屋道满可是名噪一时的游荡于民间的播磨流阴阳师。 第276页 芦屋道满是歷史上也是个「邪恶」的阴阳师,而且因为他游荡于民间的缘故,可是收集了不少从其他国家流传而来的法术,并且自己加以改良。 从某个角度来说,他也是非常有才华的人。 话虽如此,愺流却并非是卢屋家的正统,甚至没有卢屋家的血脉,只是偶然之间获得了一卷标记着芦屋道满手札,然后如获至宝,并且自作主张封为对方的继任者。 甚至他坚信自己在阴阳术上无论是天赋还是才能都不输给当初芦屋道满! 他甚至已经打算将此次天狗食月之时的李代桃僵阵法作为他名扬世界的首战。 欧姆却不在意他是哪一个的继任者,只是在听到他话里对自己的称唿的时候,勐地变了脸色:「你刚才说什么!」 不仅是他,唐赟的脸色也变了,那些漂浮在他们的鬼火更是瞬息之间熄灭! 愺流阴阳师顿时产生了一种被勐兽盯住的悚然感,他不敢大意,他一边慌忙召唤鬼火去欧姆的方向标明,一边急急抽出腰间的封印捲轴,咬破食指在上面快速画符咒:「将恶客全都吞吃殆尽吧!犬鬼!」 犬鬼乃是妖力高强的魔物化形而成,这魔物也是他经过多年收集妖魔鬼怪互相吞噬养出来的,威力极强,是他的保命底牌之一。 犬鬼一出场便是鬼哭狼嚎,它张开腥气十足的大嘴,露出满口白森森的锋利獠牙就朝着黑暗之中一个方向扑咬了过去! 呵,没有人能够抵挡犬鬼的扑杀……愺流阴阳师的脸上挤出一个残狞的邪笑——只要召唤出犬鬼来,他便可以高枕无忧。 他坐等对方被犬鬼撕咬的哀嚎声,下一刻,便听到一声拳头打到肉的闷响,以及一声哀嚎。 「汪汪汪呜!」 第144章 怪力乱神第三十五天 在霓虹国的时候, 因为有芦屋道满的手札学习, 使得愺流从一开始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普通见习阴阳师很快成为名镇一方的大阴阳师, 不仅有了自己的府邸,还有了自己的追随者。 虽然因为政治的原因, 不能像是以前那样风光无限,但是他还是被信奉之人当做座上宾对待的。 有多久没有感受过打脸的感觉了? 愺流阴阳师看着那个看起来文文弱弱, 一个还不够犬鬼塞牙缝的青年一只手捏住犬鬼大张的嘴巴,另一只手则抓起犬鬼肌肉虬结的前肢, 就像是拎起一个轻飘飘的布娃娃一样反覆左右横摔。 一开始还是砰!砰!砰! 然后很快便变成了砰砰砰砰砰砰砰砰! 那不绝于耳的声音愺流阴阳师听着都疼,更不用说一开始就没什么存在感的李少峰了。 五芒星里的活人们因为阵法的原因而不受影响,但是这地下室的其他摆设却被这摔打引起的的「地震」而乒桌球乓地东倒西歪摔落在地。 原本瘫坐在地上的他都被欧姆抓着犬鬼在地上摔打的豪迈而睁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一副受惊过度的模样。 虽然已经知道自己这未来「嫂子」是个深藏不露的人物,但是他以为一般的收鬼已经算了不得了, 却没想到在这种情况下都还能够强大到这种地步! 此时此刻,他的脑电波居然与愺流阴阳师同步了——实在是难以想像他那细瘦的胳膊是如何做出这番恐怖如斯的举动的! 要知道, 犬鬼虽然带着一个「鬼」, 却不是那种轻飘飘没实体的鬼魂, 而是实打实的血肉之躯啊! 愺流阴阳师甚至在被摔打得像是个破布娃娃的犬鬼那铜铃大眼中看出了一滴泪水。 哈? 被打哭了? 开玩笑的吧! 怎么可能! 但很快,从犬鬼那儿传来的恐惧和害怕完全通过契约传达到了愺流阴阳师的心里, 让他无法再自欺欺人。 一时间,愺流阴阳师的得意狞笑僵在他的脸上, 配合着幽幽鬼火,看起来僵硬又可笑。 那犬鬼已经从一开始的「嗷嗷呜呜」变成「汪汪汪呜呜」,也不维持什么魔物形象了, 只将身上的妖力集中到几个要害处做保护。 什么? 攻击? 它自己都被摔成狗饼干了好吧?! 可眼看着欧姆似乎不打算点到即止,势必要痛下杀手,求生的本能让犬鬼冲破了桎梏,一边飙泪吐血一边化作一道暗色流光,嗖地一下子钻回了愺流阴阳师腰间那个封印捲轴之中——它从来没有如此庆幸自己是被封印契约过的魔物,要不然作为野生放养的暗中它估计想跑都没得跑! ※※※ 因为犬鬼并不是完成愺流阴阳师的命令而是直接逃回了捲轴之中,直接就给愺流阴阳师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冲击伤害,让他忍不住吐了一口血出来。 他看向欧姆的眼神终于带上了忌惮——虽然对方没有法力,也不会道术,可是一力降十会,他这可怕的怪力已经足够秒杀全场了! 他不由得庆幸,李代桃僵的法阵在天狗食月开始的那一刻就已经启动了,而且用来启动法阵的力量来自于没有实体的鬼魂幽灵,没有欧姆能够插手破坏的地方。 他这念头刚一冒出来,突然就感觉心神一震震颤,下意识回过头一看,正瞧着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自己背后的唐赟,愺流阴阳师唿吸一窒,瞳孔骤缩! 什么时候出现在自己身后的! 他怎么没有任何察觉? 第277页 不过愺流阴阳师很快回过神来,并且让他稍感安慰的是,此时唐赟依然是在五芒星的范围之外。 想来也是,这阵法一启动,除了自己和本事比自己更高的术士,是绝不可能进来的。 似乎也是觉察到了愺流阴阳师内心的庆幸,唐赟就长眉一扬,话不多说,直接就提熘着手里的中川「流星锤」,直直地朝着他砸了过去! 好歹也是做了这么多年的对手,虽然唐赟一直表现得不把中川放在眼里的样子,但实际上一直对他的性子、作战思路等保持着密切关注——谁让对方就跟疯狗一样侵略他的祖国呢? 因此,其他人在天狗食月发生的那一剎那都被咒术定住身形,唐赟却发现中川能够自由活动之时,内心便有了揣测——像是中川这种唯我独尊且刚愎自用的性子,绝对不会允许那阴阳师的咒术在他身上起作用,甚至,很可能为了防止阴阳师人心难测,他肯定私底下还找了其他的阴阳师加强他的防御。 而唐赟的猜测也并没有错,因此他们才能拎着昏死过去的中川安然无恙且畅通无阻地来到这和平大饭店的地下室。 在鬼火消散的那一剎那,唐赟就和欧姆有了默契的分配,一人明攻,一人暗袭。 虽然唐赟很想非常男人地去做明攻的那个,但是比划了一下自己和那十几米高的犬鬼,还是默默地放弃了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真男人,就是要看清形势,能屈能伸。 愺流阴阳师现在所站立的位置正是整个五芒星最中心的地方,也可以说是阵眼。 所有活人的生气以及幽冥暗鬼们都要通过他这里进行转换,只有经过他这里施法「洗礼」之后,那些活人的生气才能被他吸收,同时那些已经被他抹去意识并且缔结操控契约的死气们进入那些人的身体之后,才能驱使他们为其所用。 因为欧姆的缘故,唐赟也对这另一个非自然世界的常识有所涉猎。这李代桃僵阵并不是他了解的,不过却知道万变不离其宗,任何阵法,只要破坏掉阵眼,那这个阵法也就起不了作用了。 于是他就选择了最简单粗暴且只有一半把握的测试——将中川当做沙包投掷。 这并非他一时兴起,而且之前中川起的作用让他第一时间就想起来这把「万能钥匙」——最坏的结果,就是没用,可是,这对他又有什么影响呢? ※※※ 中川好歹也是一名铁血军人,虽然经过多重打击昏死了过去,但是不错的身体数值让他很快挣扎着就清醒了过来。 只可惜他的意识刚恢復清醒,便感觉到一种血液往头部逆流的肿胀感,不等他思考,又感觉身上一轻。一种不祥的预感促使他慌忙睁开眼睛,看见的却是自己飞起来了……飞起来了!? 等等! 中川的一句「桥豆麻袋」还没来得及说出口,整个人便如同脱缰的野狗一样被扔了出去,「砰」的一声直接和愺流阴阳师那张干瘦青黄的脸来了个亲密接触! 而愺流阴阳师在看到唐赟扔出中川的这个动作的时候就暗道不好,可是他本身就因为犬鬼的擅自逃回而伤了元气,此刻根本就来不及阻止,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中川那张蠢笨粗野的打脸朝着自己飞过来,然后被体重要比自己多三四十斤的中川给砸飞了—— 猪队友! 猪队友啊! 当初就不该答应给他施法让他免疫的啊! 被中川像是泰山压顶一样压着翻不过身的愺流阴阳师在内心呜唿哀哉。 更惨的还在后头,本来愺流阴阳师站在那阵眼之中,除了吸收活人的生气为他续命和增强力量外,也是因为此时在天狗食月的过程中须得有他在阵眼之中压制阴阳平衡,可此刻被唐赟粗暴地打断了,那原本流畅运行的法阵就变成了单向运转——活人的生气还在吸收,可法阵之中被吸过来的鬼魂们也无法转换释放,就如同一个只进不出的皮球,在天狗食月这阴气大盛的环境中,活人们的生气和鬼魂们的阴气越聚越多,眼看着就要到临界点。 「不、不不不——」愺流阴阳师也顾不得会不会得罪中川了,他的身体里蓦地爆发出一股强大的力量,直接把中川给掀翻了,忙不迭地就要往里面沖,这阵法要是失败了,他可是要付出小命的代价的! 却不想,他此刻不在阵眼之中,对于这个并没有自我意识只知道吸收吐纳转换的李代桃僵阵来说,只要踏入其中的活人,那就是它吸收的的对象。 于是,在欧姆他们的眼中,这愺流阴阳师一只脚刚踏入阵法之中,就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强制定在原地。与此同时,他体内的生气也源源不断地被吸走,本来就青黄的干瘦脸颊更是因为生气的流失而变得干瘪凹陷,因为之前被撞飞而帽子掉落散下来的头髮也迅速变白变枯…… 就连原本气恼不已的中川见此情形也忍不住下意识地手脚并用爬远了一些。 屋漏偏逢连夜雨,愺流阴阳师因为生气的大量流失,整个人命都去了七七八八,力量自然也减弱了大半,那犬鬼本来是被他靠八分实力两分取巧收服的,此刻因为愺流阴阳师的力量锐减,桎梏犬鬼的契约力量也削弱不少。 作为邪佞的魔物,自然是不存在什么忠诚一说。 固然犬鬼以前和愺流两个沆瀣一气做了不少伤天害理的恶事,可眼看着愺流明显处于颓势,它可不想被拖累着一起被消灭掉。 第278页 刚刚它都能为了活命无视愺流的命令强行回到封印捲轴之中,如今更是能够为了活命反噬契约。 左右这封印的力量只剩下三四分了,哪怕它拼个重伤,也总比丢了命的好! 事实上,不仅是犬鬼,愺流之前的其他几个封印捲轴之中的恶鬼恶妖们也都蠢蠢欲动——它们之所以会被愺流契约,不就是因为它们被打败之后想要活命吗? 接二连三的重创让愺流措手不及,最让他无法接受的时,这次天狗食月时间太短,只有不到二十分钟,当原本被遮得严严实实的月亮冲破黑暗露出一丝清辉的时候,整个李代桃僵阵的威力锐减。 再加上自己花费了大半生的精力掌控的那些个鬼怪式神纷纷反水,雪上加霜的反噬让他整个人摇摇欲坠。 多年心血眼看着要付之一炬,仇恨和愤怒让愺流破釜沉舟,启用了最后的底牌,原本隐隐在崩溃边缘的李代桃僵阵瞬时变成了一个漏斗,里面所有的鬼魂全都从愺流的天灵盖处灌注进去,让他本来干瘪枯瘦的身体寸寸拔高,甚至撑破衣服,面容也由正常的人类变成了青面獠牙——竟是将他自己从活人变成了鬼王! 随着天狗食月的结束,月光的清辉再次洒下,虽然地下室内依然黑咕隆咚,但是原本被石化的男男女女们却一下子解除了诅咒,纷纷瘫软在地。 只可惜他们体内的生气被抽取了不少,就算此刻李代桃僵阵已经完全失效,在愺流阴阳师入魔的那一刻曾经被吸走的生气重新回到了他们的身体里,却也依然无法让他们立马恢復健康,全都是气息奄奄的状态。 尤其是被「重点关注」的那几个,此时更是昏死状态。 而在这时,唐赟之前安排的特殊行动队的成员们在解决了中川安排在外面的霓虹国忍者和行动小队,又在保家仙们的帮助下于勘破了愺流阴阳师之前布下的迷阵结界,带着一身血悍之气沖了进来。 不想,一进去,对上的就是两枚赤红色的灯笼。 待得稍微定神细看,却发现这哪里是什么灯笼,分明是两只硕大无比的鬼眼! 浑身充满着阴郁和不详的新任鬼王居高临下地看着欧姆和唐赟他们这群活人们,甚至连原本属于己方阵营的中川都被他用杀意的眼神锁定着——一旦他入了魔,便再也无法变成人了,这一切,都有中川在里面碍事的缘故! 此时愺流本身的神智已经被众多鬼魂冲击,变得所剩无几了,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食慾让这只恶鬼完全循着本能行动,伸出巨大且锋利的鬼爪就往人群之中抓去。 第145章 怪力乱神第三十六天 纵然是变成了鬼, 这鬼王依然保留着欺软怕硬的劣根性。 欧姆和唐赟都是他恨到骨子里的对象, 但是他这鬼爪首先下手的, 却并没有选择他们,而是抓向了一直安静当着背景板的李少峰。 在它的感知来看, 一个是李少峰养尊处优细皮嫩肉,二个则是他之前经常和鬼待在一起, 虽然后期无论是阿僚还是欧姆都尽量避免他身体受损,但实际上曾经多次被鬼入梦且后期与阿僚建立的亲密联繫, 已经让他身上带上了吸引鬼的「味道」。 因此,这只鬼毫不犹豫地就选择了李少峰来做「开胃菜」。 别看李少峰在之前惊吓得很,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但是到了这生死攸关的时候,他反而爆发了不同寻常的冷静。 他一骨碌就翻身坐起, 想也不想地就开始往欧姆和唐赟身边跑。 那鬼王自然是不允许到嘴的肉跑了,发出一声怒吼那鬼手就勐地变长了去, 却不想正要碰到李少峰的时候, 一道刺眼的白光划过鬼手的小臂, 竟是齐生生地将那粗壮的手臂给砍断了! 鬼王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哀嚎。 「还愣着干什么!跑啊呆子!」在李少峰身前,凝聚成实体的阿僚出现, 手里拿着的竟是他鱼肠剑。 作为已经被神话了的神兵利器,要不是因为阿僚是被鱼肠剑杀死的话, 就连寄宿都是不行的。饶是如此,几千年下来,阿僚也只能将鱼肠剑当做一个「休息」的地方, 并不能发挥其威力。 却不想,此时此刻,在这个时候,他居然突破了自己。 而本身就是融合了天地精华的鱼肠剑,自然也是伤害鬼怪的利器。 ※※※ 阿僚这神来一击不仅重挫了这新生的鬼王,给其余众人留得了喘息的时间。 却不想其他人都知道抓紧机会赶紧远离这漩涡中心,就他最想救的李少峰反而还傻傻呆呆地站在原地动也不动。阿僚不由得有些急了,他狠狠地瞪了一眼,语带嫌弃:「快去你表哥他们那儿躲着去,别瞎掺和!」 说完他也没有多余的时间可以浪费,给了欧姆一个眼神之后,便带着鱼肠剑再次沖了上去。 「阿僚你快回来!」李少峰不仅不跑,反而还伸手去拉阿僚,可惜的是阿僚此刻在半空中,他就算跳起来也碰触不到。 眼看着阿僚和那鬼王已经缠斗在一起,李少峰拔出手枪,强自镇定准备朝着那鬼王射击,希望能够助阿僚一臂之力。 不过他还没来得及瞄准就被接受了唐赟命令的行动小队成员给制止了,并且三下五除二地就一边一人架着他的胳膊往回拖。 「放开我!我要去救阿僚!」李少峰不住地挣扎。 「胡闹!」唐赟语气冷冷,「你以为你自己是谁?有一把枪就能杀了鬼?」 第279页 李少峰执拗道:「那总比在一旁看着什么也不做的好!」 「谁说一边看着什么也不做?」欧姆反问道,聚集在他身边的大大小小的小老鼠精和黄大仙们纷纷面无表情地看着李少峰,在这种环境下一双双绿莹莹的眼睛看的李少峰不禁打了个冷颤,下意识地呆呆追问:「那、那做什么?」 「当然是帮助阿僚了。dy已经将李代桃僵阵给完全记录存档,欧姆一边查看那阵法的图案绘制,一边指挥着老鼠精们和黄大仙们,小妖怪们虽然依然因为鬼王的威压而战战兢兢的,但是有欧姆在旁边护着,竟然克服了想要先行逃跑的本能冲动,埋头忙个不停。 「这、这是要做什么……」李少峰目瞪口呆地看着欧姆在这种环境下还气定神闲的模样,那群小妖怪忙忙碌碌的,都跑出了残影。 「自然是将这李代桃僵阵给恢復了。」欧姆头也不抬道,手下的动作却不停。这些小妖怪们虽然个头小,平时看起来好像也没什么大用处,但是干货的速度可麻利,就这么不到十分钟的功夫,就把整个阵修復得七七八八了。 只差阵眼和动力,就可以启动了。 李少峰听了欧姆的话,这个人都呆住了,反应过来见欧姆居然还要将这害人的东西给恢復了,忍不住失声质问:「这东西恢復了用来干什么?」他可是怕了重蹈覆辙。 欧姆:「自然是来帮忙的。」 唐赟却是明白了欧姆的打算:「这种操作可行吗?要不然再等等,连队的人很快就会过来了。」 欧姆摇了摇头:「不行,他们都是活人,虽然有武器,但是我并不确定那些枪枝弹药对这么大只的鬼能起到多大的杀伤力,能被你看重的肯定都是精英,他们可以在保家卫国的岗位上贡献更大的力量,若是到时候被鬼给抓去吃了反而得不偿失。」 听到他的话,行动小队的成员都忍不住纷纷投去感动的目光——虽然身为军人,他们早已经有了牺牲的觉悟,但是此刻被除了父母兄弟以外的人担心他们的性命,不得不说心里还是很有触动的。 不愧是他们的少帅看上的人啊。 欧姆并不知道自己刷了一波好感,他对唐赟说完又给还一头雾水的李少峰解释道:「这虽然是復原了李代桃僵的阵,但谁是李,谁是桃,可以用我们自己来操控。」 李少峰听到这话,眼睛蓦地一亮:「你是说……!」 唐赟却担忧:「可是之前启动那阴阳师可是召唤了不少鬼魂,现如今……」 欧姆却安抚道:「那是因为他们的胃口太过于贪婪,想要一口气将所有与会人员都给炼制成傀儡。能量守恆,懂吧。」 欧姆知道唐赟明白自己的意思,他又看了一眼虽然有利器在手,但现在因为时间过去而显得有些吃力的阿僚,赶紧对小妖怪们道:「事不宜迟,我们赶紧开始吧。」 ※※※ 小妖怪们之前因为鬼王的出现而瑟瑟发抖,毛都要吓掉了,此刻听到欧姆说让他们去对付鬼王,却一个个抖耳朵甩尾巴,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虽然他们的任务只是负责将鬼王引过来,那也是除了大力的,四捨五入都可以在自己的妖生履歷上增添一笔灭杀大鬼的光辉事迹了! 这够他们吹一辈子的了! 尤其以那原本被血淋淋看上去情况悽惨,但是在欧姆餵食了伤药后飞快恢復了七八成力气的金子最为激动,两条后腿不停地在地上来回蹦跶,尖尖的小爪子左右挥舞,似乎都能听到破空声。 一直以为自己才是主力军的行动小队:「……」 ※※※ 恢復李代桃僵阵,并非是欧姆的主意,而是阿僚想要赌一把。 身为千年老鬼,这种能够将大部分鬼魂灭掉其神智,过滤出对方的鬼魂力量,并且将其收为己用的大阵,对于他来说就是又爱又恨的存在。 因此在他还没有看见这个大阵,只是感受到其吸力,就已经有了既想要躲避又想要一探究竟的摇摆念头。 而他后来看到这李代桃僵阵的时候,便明白了为什么。 欧姆之前看过的那本关于李代桃僵阵起源,阿僚也是知道的,只不过不同于欧姆是从古籍记载之中看到的,阿僚是相当于亲眼所见。 当时那个小国的确引起了多方觊觎,若不是阿僚的国家距离那个小国太远,舟车劳顿不划算,恐怕他也会加入到侵略大军之中去——毕竟在他生前,对于战争也颇感兴趣。 不过后来他就庆幸自己没有因为兴趣而不听大臣们的谏言,要不然到时候他的武将们会不会成为被操纵的傀儡也未可知。 消息传出来的时候,阿僚也对这李代桃僵阵颇感兴趣,还让国内的术士和国师研究过。不过但是那大阵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所以其他诸侯国也和他一样吩咐术士们研究,虽然后来没能再重现李代桃僵阵的全部威力,但那些术士也不是吃素的,藉此衍生了不少其他的阵法。 只可惜当时他身为君王,自觉不需要详细掌握这些,所以只知道两三分大概。 却没想到,欧姆居然有如此有天赋,凭藉着自觉告知他的两三分居然就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完善个九成九。 当阿僚身处阵眼的时候,都还在感嘆,以后如非逼不得已,绝不能与其为敌。 文能修復阵法,武能吊打妖魔鬼怪,如果还有强大的法力的话,那老天爷也太不公平了! 第280页 ※※※ 「那个鬼居然没有将中川给先吃了,实在是太便宜他了!」欧姆看着再次昏死过去的中川,不解气道。 虽然大概是鬼王已经彻底被打败,曾经被他强制吸收的鬼魂们也都逸散开来——虽然还保留有神智的已经寥寥无几。 但好巧不巧这几个怨气未消的恶鬼中就有之前缠在中川身边一直想要食其肉寝其皮的,眼看着中川的保护结界消失,大喜过往,唿啸着就从中川的七窍钻了进去。 中川本来就憔悴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又灰败了几分——那正是笼罩的死气,而中川的脸上也出现了痛苦挣扎的神色来,想必是那怨鬼已经在报復了。 「大人,要不然我去补一刀吧!」金子两只小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欧姆毛遂自荐,成功地将那鬼王引入大阵中的成就感让她自信心爆棚。 不等欧姆说话,另一只黄鼠狼就仗着自己体型更大一尾巴将金子给盖了个严实:「不如交给我去做吧大人!我还能善后呢保证一点儿线索都没有!」 唐赟面色不善地看着一众要搞事的小妖怪们:「都不许动手,死在你们手里,一样会引起两国纷争的。」纵然他们本来就和霓虹国有解不开的国雠家恨、血海深仇。 欧姆看向已经在被兵士们运送出去的名媛绅士们,知道唐赟是考虑到这些人之前在被固定住的时候可能也就看到了他们,担心到时候某些人恩将仇报反咬一口,诬陷燕北军。 「那怎么办?」哪怕知道中川醒来之后不会再有能力和唐赟作对,但他就是噁心。 「物尽其用,让霓虹国割地赔款。」唐赟给了欧姆一个意想不到的回答。 欧姆先是愕然,而后恍然大悟——毕竟,的确不适合由他们一方直接给他定罪。 「不过……会不会到时候霓虹国那边打太极或者用其他的利益给他减轻罪行了?」欧姆还存在着这一层顾虑。 唐赟却道:「霓虹国那边纵然再是巧舌如簧,也无法平息这么多个国家的怒火。」 此次牵扯进去的可不止一个国家的权贵政要,想必对中川恨之入骨的不在少数,而且这些国家大部分还不是任人宰割的弱国,而是侵略方,想必就算一国咬一块肉下来,也会让霓虹国元气大伤。 不过,这又怪得了谁呢? 他就不相信中川做的这一切,那边的当权者能够全然不知情。 说来也是中川自找的——原本他担心在这次作法的时候自己也在大厅中会受到不良影响,不仅让愺流对他加了不少保护咒,还让私底下另找的阴阳师,趁着愺流身体虚弱吸收手下兵士的性命时神不知鬼不觉地将他和愺流的性命捆绑到了一起。 或许当时他还想着愺流藉此实力大增寿命延长,和他捆绑了的自己也有大大的好处,想要一荣俱荣,却不想愺流带给他的是一损俱损。 因此,哪怕唐赟他们不做什么,在愺流已经魂飞魄散之后用不了多长时间,这中川就会日渐虚弱而死,既然如此,能够在他死之前最后发挥一点作用,又何必脏了他们的手? 第146章 怪力乱神第三十七天 中川作为一名大佐, 本身军衔级别就不低, 他被「俘虏」了, 霓虹国于情于理都要赎回来——于国内,为他们出生入死的军人若不管不顾, 是会寒了百姓和其他军士的心;于国外,霓虹国若是不管, 则是会会引起国际公愤讨伐。 更何况,有不少国家就等着霓虹国来赎回中川好来给他们那些受惊了的先生女士们以安抚呢。 至于曾经霓虹国是跟在他们身后吃肉的小弟? 呵呵, 在利益面前,小弟也是可以用来出卖的嘛。 更何况,是霓虹国不仁在先。 既然知道这「小弟」不仅想跟在他们身后,甚至还野心勃勃想要吃他们的肉,那么不然对方知道痛了, 那怎么够出气呢? 霓虹国这回真的是打落牙齿往肚里吞,毕竟中川还有一个身份是当今他们掌权者的血脉——在其他亲生子要么夭折要么身体病弱要么性格软糯, 其他都是公主的情况下, 原本只是个私生子的中川是最得看重的。 要不然, 他一个私生子,也不会得到去汉斯国留学的机会, 不仅回来之后就立即担任军官,而且在短短两三年内就荣升大佐。 甚至, 因为这份殊荣,中川还做过霓虹国那个至高无上的位置的美梦……可是现在,一切都是泡沫。 事实上, 清醒过来的中川就被怒火攻心气得吐血了一次,他万万没想到终日打雁,却被雁啄瞎了眼,自己居然成了偷鸡不成蚀把米的真实写照。 自他醒过来之后,就没有接受任何人的拜访,因为他觉得,那些人都是来看他笑话嘲讽他的。但是他没想到,就连自己的亲生父亲都没有只言片语递过来,这让他一直处在惶惶然之中。 更糟糕的是,不知道是不是被连番受到刺激,自他醒来之后,他什么东西都吃不下,就连清水都要吐出来,眼看着一日日销售,中川夫人想着会不会是收到了什么诅咒,以夫为天的他也顾不得什么,暗中联繫阴阳师来为中川破解诅咒。 可是比阴阳师来得更早的是中川的撤职令,看着那个盖有国章的撤职令,明白自己已经被彻底厌弃的他一瞬间心如死灰。 已经瘦得不成人形的中川勐地喷出一口黑色的血块,留下一句我不甘心竟然当场死去了。 第281页 在场的人都陷入了惊慌失措之中,没有一人发现从中川的身上先飘出了一个黢黑的怨魂,这怨魂飘散在中川的尸体上面,却并没有因为中川的死亡而怨气消散,而是静静等待着。 大概几分钟之后,中川残破的魂魄才从尸体上浮现出来。 与此同时,死亡的中川鬼魂也明白了事情的前因后果,更是懂了为什么他会食不下咽且因为刺激竟然就吐血去世,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这只怨鬼作祟! 很快,对人世的留念和对造成自己死亡的所有人的怨念让中川的鬼魂迅速狂化,可惜的是怨鬼本来就等着彻底灭掉中川,不等他壮大自身,就张开血盆大口,浑身更是出现了许许多多的手脚和嘴,竟然是将中川的鬼魂都撕成碎片吃掉了! 做完这一切,原本面目可憎的怨鬼周身的黑气已经消散了个七七八八,就此烟消云散在天地之间了。 等到中川夫人请的阴阳师赶到的时候,一切都来不及了。 ※※※ 欧姆没有千里眼,所以对发生在霓虹国的事情也并不知情,而且既然已经用中川换回两个省以及几百万银元的赔款以及各种其他七七八八的补偿,中川是生是死,对他来说也没有任何关系。 但是他却没想到,中川死亡的消息传回国内的时候了,唐赟的反应却出乎他的意料——居然直接晕过去了?! 虽然当时只有三秒钟,而且欧姆当时就在他的身边,第一时间扶住了他,没有让他栽倒在地,但是唐赟的这个反应却让欧姆忍不住想——到底谁才是他的心上人啊?中川的死对他的刺激这么大的吗? 这个荒唐的念头刚刚升起,欧姆便感觉自己整个人被抱住了,那紧紧的力道让欧姆有那么一瞬间似乎听到了自己的骨头在口申口今。 但还没等他唿痛,唐赟就放开了他:「抱歉……」 欧姆还来不及说什么,便又被唐赟直接「啃」了好几口——是真的那种就像是大猫一样的啃法。 然后在欧姆发怒之前,这个之前一向感情内敛的男人一只手紧紧拉着欧姆的手,顺势单膝下跪:「我们结婚吧!」 欧姆完全被唐赟这一系列不按常理出牌的举动给整懵了,一向淡定的他脸上难得带上了些许不知所措:「你、你刚才说什么?」虽然内心的小人已经开始在撒花了,但……但这太突然了,总要知道原因吧? 唐赟还维持着单膝下跪的姿势:「我说我们结婚吧。」他脸上依然没有太多的表情,那双总是沉着冷静的黑眸却像是融化了的岩浆,将他内心炽热翻涌的情感完全地表达了出来。 这、这不是平时的唐赟啊…… 欧姆努力控制住自己马上就要说出「好」的嘴巴,努力将表情维持在不知所措上,偏偏这个时dy还来助攻一把:「虽然唐赟的表情控制的很好,但是他的眉尾微微上扬,瞳孔比平时要大0.001毫米,唿吸加速,血液流动加快,心跳频率上升……种种情况显示他的话语中的感情真实,同时对于你的回答非常期待,只不过他大概是习惯使然,导致外在表现实在是不尽人意。」 dy……」欧姆微微抿了抿唇。 「宿主请问有什么需求?」 「别那么说唐赟。」他已经感觉到这个一直冷静的男人握着自己的那只手在微微出汗了。 lady:「……」哦豁,这是还没有答应求婚就先护上了哇?她的数据跳了一下,正准备说点什么,突然一股陌生的数据流冲击过来,让她猝不及防之下一下子昏了过去。 欧姆并不知dy那边发生的事情,还以dy真的听话不开口了,此时的他定定地看向唐赟:「我可以问为什么,明明我们都还没开始交往,你就突然开口说要结婚了吗?」 其实他也很在意为什么听到中川的死唐赟会有那种反应,但是此时此刻,他却突然觉得,还是不要提中川那个败兴的傢伙好了。 欧姆本来以为就算经过和平大饭店的事情会感情升温,却也没想到这温度直接就沸腾了啊——因为按照他对唐赟所表现出来的性格来看,他绝对不是那种感情用事的人。 唐赟那黑沉沉的眼神里却闪现出不同的色彩来:「如果哥哥你想体验交往的感觉的话,我可以的,但是我们要先结婚。」 欧姆:「为什么那么执着于结……等等,」他突然睁大眼睛,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唐赟,下意识地伸出手,却在要摸到唐赟脸庞的时候颤抖犹豫了,「你、你刚刚叫我什么?」 哥哥? 是哥哥吗? 会叫自己哥哥的…… 绝对不会是这个世界的唐赟啊! 唐赟没有正面回答,却是主动将头一偏,触上欧姆的手心,皮肤接触到的那一剎那,两个人的心都不约而同地停了一瞬,一种犹如触电般酥酥麻麻的感觉传递到彼此的每一个毛孔之中。原本不苟言笑的唐少帅勾起一个堪比春日暖阳的笑来:「叫你阿暮?小慕?还是欧姆?」 每一个称唿,都让欧姆的心颤动一下,不知不觉之间,欧姆也半跪下身子,另一只手也被唐赟紧紧地握在手心:「你……」欧姆嘴唇微颤,深唿吸了一下,才看着这个因为平日几乎不笑而面部肌肉僵硬,从而导致这个温暖柔软的微笑变得有几分怪异的男人,「你、你想起来了?」 这个不可思议的猜测出现在欧姆脑海里的一瞬间就让他脱口而出问出来了,他以为每个世界,虽然他的阿图姆、他的涂宗冶、他的斐特列都会喜欢上自己,可是他们每一个世界都是对过往全无记忆的,而到了这个世界,唐赟却是虽然对自己有好感,却并没有如以往的世界那样对自己表达出热切的爱恋,他本来真的担心他们要相处很久,温水煮青蛙,细水长流才能让唐赟慢慢开窍,却不曾想先是唐赟求婚,紧接着就来了这么大一个惊喜。 第282页 甚至这个惊喜已经超过了唐赟求婚所带来的冲击。 「你是一直都记得,还是才想起来?」欧姆虽然问出了这句话,但其实他内心已经知道了答案,因为他明白对方绝对不可能一直假装不知道,可是……让他突然想起来的契机又是什么呢? 唐赟轻轻抚摸着欧姆的头髮和后颈,在对方的发顶珍而重之地吻了一下,黑色的眼睛里的感情浓烈又深沉:「抱歉,我才想起来没多久……而且,我现在的状态也维持不了太久……」 ※※※ 其中的原因他觉得还不是告诉欧姆的时候。 这次他的记忆能暂时冲破出来,还要多亏中川被俘虏和中川之死。 因为按照原本的世界情节设定,中川在和平大饭店的阴谋对这个世界的未来走向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点。 如果他李代桃僵的阵法成功,那么这个世界最后便会走向被霓虹国彻底侵略压榨的悲惨结局,不仅对体验者来说是非常糟糕的结局,对于这个世界的npc来说也是一段非常不良的运行代码。 但如果在中川他们失败,按照正常走向,也是需要集齐国内的各个道士僧人齐心协力对抗,虽然会阻止中川他们的阴谋,但也是己方损失惨重,那些其他国家的宾客们也会受到牵连,死伤七七八八,后期便会走向真刀真枪的战争比拼,依然逃不过战火纷飞。 谁知道,欧姆完全不按照常理出牌,直接用最快最粗暴却也收效最好的方法解决了这件事情。 这样一来,原本原本占上风的霓虹国一下子就被扭转到劣势——而且因为其他列强也不留情面地让霓虹国赔偿各种损失费,导致本来有望一举统领整个亚洲的霓虹国的国力一下子衰退了近十年,简直和隔壁的香蕉国和安南国差不多了。在本来的设计者的安排中,这是要五六年、最快也要三四年之后才能做到的节奏。 这样一来,拜欧姆所赐,妖怪和鬼怪也参与进来,让整个世界的走向不仅往康庄大道迈进,而且这迈进的速度还拉了一大截。不过也因为这过于快速的节奏让本来还处于测试体验阶段的项目运行有些应接不暇,唐赟便是钻了这个空子。 第147章 怪力乱神第三十八天 唐赟并不想将这个中缘由告诉欧姆, 就担心欧姆将此作为唤醒他记忆的契机, 专门去做一些危险的加快世界剧情发展的举动。 事实上, 如果之前的唐少帅是一心一意保家卫国,儿女私情什么的都完全不想考虑的冷酷男人的话, 那么恢復了前三个世界的记忆的唐赟变成了「儿女私情——真香」的冷酷男人。 (唐少帅:好男儿志在四方,儿女私情别来烦我, 我的心里只有国雠家恨! 唐赟:和外来侵略者战斗和伴侣,小孩子才做选择, 成年人我都要!) 言归正传,欧姆虽然没能从唐赟口中得知他怎么突然就恢復了记忆,但是也敏锐地觉察到和唐赟之前的晕那几秒钟,更确切地说和中川死亡的消息有脱不开的关系。但既然唐赟现在似乎不想说,他也体贴地不逼他。 倒是唐赟像是得了皮肤飢·渴·症一样将欧姆又亲又抱了之后, 还念念不忘:「所以,我们是不是可以马上准备婚礼了?」 欧姆被对方勐然爆发的热情差点给燃烧得找不清东南西北了, 此时听到他这句话, 倒是让他发热的脑袋稍微清醒了那么一点点:「等、等等……」 看着唐赟那张冷硬刚毅的脸却顶着一双湿漉漉的眼神, 欧姆只觉得小心肝被萌得活蹦乱跳,内心的小人更是捂着鼻血哀嚎倒地, 可该问清楚的还是要问清楚:「你说的结婚……是你的意思?还是唐赟的意思?」 唐赟却挑眉:「我和唐赟,有区别吗?」 欧姆:「我倒不是怀疑唐赟的感情, 只是他表现得……还没到谈婚论嫁的那个程度吧?」 欧姆记得他说的是恢復记忆的时间并不长,如果他现在答应了,但是等唐赟的这段记忆消失了又恢復原状, 岂不是让他空欢喜一场? 唉,这么一想,还觉得心里堵得慌呢。 唐赟却道:「哥哥,你太单纯了,唐赟这傢伙他就是个闷骚,如果他内心不是早就有这个念头的话,我也不会第一句开口就向你求婚了,」他那酸熘熘的语气,好像在说另一个人,完全不是他自己的感觉,顿了顿,他有些不甘不愿道,「而且这个世界的唐赟,不会有之前几个的记忆,但是关于向你求婚的记忆,却是完全记得的。」 也就是说,唐赟其实早就将欧姆当做结婚对象了,只是他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契机说出来,而现在受刺激的三份世界的记忆一下子冲击过来,发现在这个世界居然还没有将欧姆绑定,于是急吼吼地就先把唐赟的内心话先给说出来了——开玩笑呢,围绕在欧姆身边的小妖精们越来越多,还不出手那要等到何年何月地老天荒啊? 这么一说,欧姆便放心了许多。他的心情也被唐赟感应到,眼神温柔又神情地看着他。 欧姆也不扭捏,既然确认这是对方真实不变的心意,那么他自然也不会再推脱,更何况,在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他先主动靠近的。 因此他说着「我愿意」,然后便吻上了唐赟的唇。 「阿赟!我听佣人说你昏倒了!到底是……」正在和李夫人说话的唐夫人迈着急促的步子赶过来,正看到欧姆和唐赟双双单膝跪地,而且还在…… 第283页 「哎呀——!我什么都没看见!」唐夫人第一个反应就是用手里的丝帕遮住眼睛,落后她一步的李夫人也下意识地用丝帕挡住眼睛。 欧姆尴尬的不行,这种被撞见,还是被长辈撞见,简直是…… 他想赶紧从唐赟的怀里退出来,但是刚有后退的动作,就被唐赟抱紧:「妈,如你所见,我们该筹备婚礼了。」 欧姆愕然,抬头看向唐赟,正好他也低头看向自己,他发现对方那黑色眼瞳里的亮光已经消失了,这是意味着……恢復这个世界的情况了? 就在同一时间dy的声音也响了起来:「宿主,我是错过了什么?怎么一不留神就变成结婚了呢?」 欧姆张了张嘴:「一不留神?」 lady:「对呀,就一眨眼的功夫?难不成我这边错过了什么?dy一边说着一边自检,并没有发现任何问题隐患。 欧姆却是心下一动——就刚刚他和唐赟说话的功夫就不止一眨眼了,dy的话里,似乎她并不清楚刚才唐赟的情况? lady这是…… 想是这么想,他却没有提dy,因为他突然意识到,该不会是在唐赟觉醒记忆的那段时间里dy都是没有察觉到的? 那么什么原因会造dy觉察不到? 欧姆潜意识觉得这必定和唐赟脱不了干系。 心中已经站到伴侣那边的欧姆在心里偷偷dy说了一声抱歉。 唐夫人听罢,立马抚掌满意道:「哎呀你说得对,这婚是该结了!我聘礼什么的都准备好了……日子也一直在看着呢!嗨呀我不在这儿耽误时间了,我可是记了一个小本本儿呢!」唐夫人喜洋洋道,「你们也感觉起来吧,拜堂什么的不会少的!」说完她就风风火火地离开了,完全不同于她平时那稳重优雅的步伐。 李夫人也笑眯眯地看着俩人,留下一句「哎呀我去给姐姐帮忙」便追了过去。 欧姆愕然地看着这两位突然兴奋起来的女士,然后身体一轻,就被打横抱起。欧姆下意识地将手搭在唐赟的肩上才反应过来:「怎、怎么……」 唐赟将他抱在沙发上坐着,然后就要捲起他的裤管:「刚刚膝盖磕到哪里没有?」 欧姆忙不迭制止他的举动:「没没没,我哪里有那么脆弱?而且这大白天的……」 唐赟思考了一下:「好,那晚上看。」 欧姆瞪圆了眼睛:晚上看?什么晚上看! 他怎么突然就觉得唐赟的画风有点不对了呢? 说好的内敛禁·欲的少帅人设呢? (前几个世界的记忆默默影响潜意识:想要生活过得美,脸面就得揣兜里。) ※※※ 唐大帅一回来,就感觉家里的氛围不太一样……嗯,感觉来来往往的下人们脸上都带着喜气洋洋的笑? 嘿,难不成他们都知道他们趁着霓虹国受到重创又收復了一片失地? 果然不愧是他治下的,连佣人们都有如此高的爱国情怀思想境界啊! 这么想着的他,便看到自家夫人脸上笑得满面春风地来迎接他,人逢喜事精神爽,唐夫人看起来比往常还要迷人不少。 唐大帅被这样的夫人惊艷了一把,摸了摸后脑勺,有些受宠若惊:「哎呀夫人今天也很开心啊。」 唐夫人一边接过唐大帅的外套递给身后的佣人挂起来,嘴角的弧度就没有掉下去过:「那可不,筹备喜事呢。」 唐大帅还没有反应过来:「这的确是喜事,可也用不着整这么大阵仗,就一起吃个饭就行了,以后还会有更多这样的机会的!」 霓虹国那边的实力大减,他们抗战的压力便要少许多,争取一鼓作气,在年前再收付几块失地也不是不可能的。 他以为一向温柔贤淑的夫人会十分贊同,谁知道她却蓦地将笑脸一收,柳眉倒竖:「大帅说的这是什么话!怎么能吃个饭就行了?什么叫以后还有更多的机会!我可就这么一个儿子,我也不想他去学那些纳妾娶姨太太的作风!」 唐大帅都被唐夫人突然发火给弄懵了,在外面说一不二威信极高的大帅,在自家夫人面前那就是只拔了牙的老虎,只会喵喵喵:「夫、夫人说的是什么事?不是在说这段时间霓虹国那帮子龟孙吗?」 唐夫人一愣,终于反应过来他们夫妻俩刚才居然是在鸡同鸭讲,根本不是说的一件事! 她看着唐大帅傻乎乎有些忐忑的样子忍俊不禁,柔声道:「哎呀怪我没说清楚,你说的自然是国家大喜事,可我说的,是咱们家的喜事!」她也不给唐大帅卖关子免得他不能一下子明白,「我在给咱们儿子准备结婚的聘礼呢!」要不是听着下人汇报说大帅回来了,她怕是现在都还在和妹妹两个商量得欢呢。 唐大帅眼睛一亮:「阿赟那小子终于开窍啦?看上的是哪家的千金?」不等唐夫人说话,他又脸色一变,「那区暮怎么办?咱老唐的人可不能玩弄感情!」 唐夫人一听唐大帅下意识的话,脸上的笑容更盛,还挽起了唐大帅的胳膊:「咱们儿子的什么性子,你还能不知道吗?就是给他俩准备呢。」 虽然心里有感觉,但是真听到大帅不介意,唐夫人才真正的松了一口气。 当初看到自己儿子生死不知地躺在那儿,以泪洗面的唐夫人就向菩萨发誓,只要她的儿子能够好起来,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 第284页 现如今儿子不仅好起来,而是没有任何后遗症,她就绝不会出尔反尔,菩萨在天上都看着呢! 至于血脉传承什么的……唐夫人默默地看了膀大腰圆身材健硕的唐大帅,自己成亲早,现在还不到四十,年纪也不算太大,又保养得好,大帅也龙精虎勐的,他们夫妻俩再努力一把也不是不可能。 唐大帅被唐夫人主动依偎,只觉得半个身子都酥了,内心一通夸张儿子总算做对了一件事让他妈高兴了。 他记得在阿赟在国外留学的时候,夫人担心他找个黄头髮绿眼睛的洋人媳妇儿;后来回国了一头就扎进军营里。 虽然也可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是他们就这么一个儿子,又这么优秀,可不得找个他们喜欢儿子更喜欢的? 那阿赟那小子一副冷面煞神的脸,连父母都得不了一个笑模样,惹得夫人给他抱怨了许多次,说这种性子哪里取得了媳妇儿! 他有心为儿子偏帮两句吧,夫人就能扯到是不是军营里有什么帅小伙子得了阿赟的青眼…… 虽然他是不介意他们老唐家找个男媳妇儿吧,可是看着夫人这么急吼吼地给儿子拉郎配,他一个大老爷们也是觉得不好插话。 后来阿赟伤了,又被区暮这孩子给救了,他就看出来儿子对这个小青年的感觉不一般了。 嘿,毕竟是自己的种,再能收敛感情,能瞒得过他老子? 只不过,看着这两人明明就差那么一点捅破窗户纸,可自己那傻儿子不知道在顾忌着什么,愣是不前进一步,简直把他这个老子都给急坏喽——他一向以儿子像自己而骄傲,可是怎么在感情方面就没有继承一点儿自己迅如疾风、势如闪电的速度呢? 想当年他看上夫人之后,那是当天就放话说让夫人等着他筹备嫁妆娶她,就算是被岳父和大舅子小舅子抄起棍子撵着追都不松口,后面更是天天跟上班打卡一样地去各种「偶遇」夫人刷存在感…… 第148章 怪力乱神第三十九天 唐大帅温香软玉抱满怀, 默默回忆了一番自己年轻时追妻的英勇壮举, 这才反应过来:「那两个呢?」既然他们俩才是当事人, 没必要就当个甩手掌柜什么都不干吧? 唐夫人嗔怪地看了唐大帅一样:「之前钟中将有事找阿赟,他们在忙正事呢。」 「钟云飞?他找阿赟做什么?」唐大帅有些诧异地挑了挑眉, 有些奇怪,因为他现在还没有正式交权给儿子的缘故, 现在那些跟随自己出生入死的老将们有事也都找自己商讨的,极少情况会绕过自己。 唐大帅问问这句话, 瞧见唐夫人的表情,哈哈笑道:「看来是阿赟做出的成绩让钟云飞那老小子给认同了!这是好事,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他宽慰着唐夫人的心:「燕北军虽然是我一手创立的,但我可不做那起义当土皇帝的事儿!如今这个局势,自然是能者居之, 我年纪也大了,等阿赟成婚之后, 我也可以试着将身上的胆子慢慢移交过去了。等过几年, 夫人, 咱们就可以每天优哉游哉享受生活了。」 唐夫人心下感动不已,她靠在丈夫宽厚的怀里, 感受着几十年如一日的温暖,动情道:「阿赟比起大帅你还差得远呢!毛头小子一个, 还需要大帅你指导呢。而且大帅你还正值壮年,你若是说自己老了,我可是第一个不同意。」 本来唐大帅就比唐夫人大近十岁, 说他对年龄差没有一点介意那是肯定不可能的,此时的他被自家夫人一顿夸,整个人都通体舒泰了,笑眯了眼睛:「夫人不觉得我老呀?嘿嘿嘿……」 ※※※ 在唐大帅和唐夫人浓情蜜意的时候,欧姆和唐赟却看着眼前俊朗儒雅的中年军官:「钟中将,你刚才说的,不是在开玩笑吧?」 钟中将清了清嗓子,正色道:「区少爷,我绝不会将这种大事拿来说笑的。」 欧姆的眉头却没有放松半分:「那如果不是说笑,也太荒诞了。」 「虽然他们是妖怪,但也是咱们国家的一员,这国家有难,匹夫有责,我想是不是能够说动他们,也为国出一份力?」 欧姆:「……这就是你想让他们参军的理由?」 不等钟中将说话,唐赟就道:「这不可能,」他出口否定,「先不说妖怪的存在,对于普通人来说并不能接受,极易引起民众的恐慌,况且妖怪的自由性太高,要做到如军人那样令行禁止,实在是太花费工夫,这是一个事倍功半的建议。」 「实不相瞒,我小时候就是被道观的道士们养大的,所以也知道这世间还有妖魔鬼怪、魑魅魍魉的存在,不过大概是因为人族兴盛,所以彼此基本上是井水不犯河水的状态。我本来以为,这样的相处方式已经算是很好了,不过这次区少爷却给我一个很大的启发。」 欧姆:「我?」 钟中将点头:「是的,您让那些个妖怪听令与军士合作的事情,让我茅塞顿开,解决了困惑我多年的难题。」 ※※※ 虽然这次从霓虹国那儿趁机获得了不少的利益,但是霓虹国的中川和阴阳师联手妄图通过魑魅魍魉的手段控制各个大国的高层,从而达到侵略的野心,不仅对被波及到的国家,甚至整个世界而言都是令人惊恐骇人的灾难,这些一直以为自己占据优势而安逸生活的强国人们终于意识到了,除了刀枪火炮以外,还有另一种侵略的方式。 第285页 无论他们平时有多么的位高权重,光鲜亮丽,但是当那些鬼怪之力以不可阻挡之势伤害他们的时候,他们就只能变成案板上的肉任人宰割,阴冷的鬼魂,狰狞的怪物,神秘的术士……这些是他们平时或耳闻过或不了解的另一个世界的恐怖力量,就活生生地展现在他们的面前。 比较自我的可能关注的就是自己的生命安全,但是更有大局观的已经联想到若是这次是一个镇、一个市区、一个国家呢?虽然他们也知道那些神秘的力量并没有到翻天覆地的地步,可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他们不愿赌也不敢赌。 谁都不想成为牺牲品。 钟中将在得知和平大饭店发生的事情之后,涌上心头的第一个感想也是惶然。 但很快,他就镇定下来——因为在这件事情中,敌人再怎么布置周全,行事手段兇悍残忍,最后依然落得一个失败的下场。 可能大部分人看到的只是欧姆和阿僚他们的突出表现,但是对善于思考和总结的钟中将来说,他却看到了另一丝希望的曙光。 ——那就是小老鼠精们和黄鼠狼精们在其中发挥的作用。 在东北一带,五族保家仙,尤其是其中的黄大仙,最为百姓熟悉,甚至在那些村子里还有不少神婆神汉借黄大仙上身的藉口敛财。但是在这次的事件中,钟中将发现小老鼠精们的表现更加出色。 固然其中有那阴阳师打扰了对他们来说老鼠嫁女的神圣仪式,并且还残忍吞吃了他们的不少同伴族人,仇恨激发了他们的潜力的缘故,但老鼠精们在侦查、地理、危机预警等方面的表现,已经足够让人刮目相看了。 当然,黄鼠狼精们在幻术、法术以及伪装隐藏等方面也是旁人比不了的。 钟中将知道燕北军虽然是国内势力最大的军阀,军士们的装备也都是在各系军阀中数一数二的优良,可是碍于整个国家的大环境的制约,比起山姆国、汉斯国、约翰国……甚至是霓虹国,他们的科技设备都要强于本国。 纵然他们想方设法要加强军需设备,可是大量的金钱是一个问题,愿意供货的渠道更是另一个大问题。 这两大问题犹如两只拦路虎,硬是让钟中将困扰得睡都睡不着。 然后,瞌睡了就送来枕头了。 他们是军工方面比不上外国,武器设备也算不上顶尖,可是他们有妖魔鬼怪啊! ※※※ 见唐赟和欧姆能继续听下去,钟中将继续道:「这次霓虹国吃相难看,引入了阴阳师作法插手,算是打破了一种国际平衡,或者说,将这种一直藏匿在暗处的手段给摆在了明面上。虽然这次霓虹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也给其他国家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保不齐他们会在以后或者说已经将非自然力量运用到战争之中……」 听他说的如此严峻,欧姆眉头紧锁,也意识到如果真是这样,恐怕这本来就混乱的局势会再难以控制。 思及此,他只觉得太阳穴有些突突——难不成以后打仗不仅要枪林弹雨,还要妖魔鬼怪神仙打架吗? 欧姆只觉得脑仁疼,然后感觉到手背一暖,却是唐赟握住了他有些冰凉的手:「那种严峻的情况不会发生的,超自然的力量的确让人垂涎,但万事万物都讲求一个平衡,既然这么多年他们都只存在于传说之中,便意味着他们不是世界的主流,这个世界还是以普通大众为主。据我所知,约翰国也有一群超自然力量者,还有一些神奇的非自然生物,但是他们不仅从来不出现在普通人类生活的世界,甚至还远离人群,主动将他们生活的区域与普通人生活的区域分割开来,完全不想掺和进去——对于他们来说,他们才是一国的。」 欧姆点头:「的确如此,当人一旦掌握了区别于旁人的力量的时候,心理上便容易产生脱离众人的情感,」欧姆之前一路北行过来,也不是没有遇到和尚道士们,其中也不乏真的有本事的,可是他们最多就是救济一下周边的百姓,对于那些军阀或者政府,是完全没兴趣掺和的。 唐赟想说的也是这个道理:「所以说,这次暴露问题出来,其他国家反而会加强这方面的管控。」毕竟现在各个国家的当权者基本上都是普通人,他们也不见得看得惯那些超自然能力者在自己面前指手画脚。 唐赟那淡漠的目光中透出一份压迫——说到底,钟中将此行的目的,不就是知道了那群小妖怪们很听欧姆的话,所以想要欧姆在其中斡旋吗? 接收到唐赟的眼神,钟中将身子一僵——这就护上了?他这是为了谁?他还不是希望能为燕北军多谋划一些? 虽然是看着唐赟长大的,可是钟中将还真不敢和现在的唐赟对上,于是他半真半假地嘆了一口气:「是我想偏了,我本来还以为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提高我们的燕北军的战斗力的。」 欧姆道:「就像唐赟说的那样,如果将非自然力加入火拼之中,是违背默认的准则的,那么我们就不能去冒这个险,让我们国家成为下一个霓虹国。霓虹国现在虽然被迫割让了不少利益出去,但因为还有山姆国做靠山的原因,还没有彻底倒下去,可是我们国家如果被他们抓到了把柄,那绝对会连骨头都不会剩下的。」 欧姆清楚,国内有许许多多的大使馆,百分之八十可都不是带着友好亲切交流访问的目的来的。 第286页 钟中将神色一怔,也明白过来自己是因为太想提高燕北军的作战实力而有些失去平常心了。 明明霓虹国的前车之鑑就在那里。 想明白了这点的他在懊恼的也忍不住对欧姆露出欣赏的目光——唐赟的冷静不为所动是他意料到的,因为他好像一直都是泰山崩于面而不改色的性子,而欧姆他看起来只是个涉世未深的教师青年,却能毫不激动…… 他开始相信那次和平大饭店中有关眼前这个青年的事迹是真的没掺水分了。 见钟中将似乎打消了念头,欧姆却话锋一转道:「不过,虽然不能让金子和小佑(当初讨封成功的黄大仙之一)他们直接参与到战争之中,但并不代表他们不能见解出力。」 钟中将一听有门儿,眼睛顿时一亮:「此话怎讲?」 第149章 怪力乱神第四十天 唐赟和欧姆要结婚的消息一传出去, 倒是让不少人觉得很惊讶。 尤其是一直想靠着和唐赟联姻来拉近和唐家的关系的人家, 在他们看来, 欧姆无父无母又只是个普通的数学老师,最重要的他还是个不能生儿育女的男人, 怎么会被唐家所看中? 「你们懂什么?区先生的厉害之处又岂是你们这些凡人了解的!」孙耀祖放学回来偶然经过花厅听到那些来自己家里和自己妈妈喝下午茶的夫人们嚼舌头,忍不住开口反驳道, 「要我说,根本不是区先生一夕麻雀飞上枝头变凤凰, 分明是唐少帅高攀区先生了!」 他虽然当时也处于被「石化」的人群,但是大概因为人小没什么价值,所以被随意安排到了那李代桃僵阵的角落。 但正因为是个没有人注意的角落,所以对于那阴阳师的一举一动以及他是如何被区先生打败,后来区先生又如何驱使那些小妖怪和鬼魂打败那阴阳师化身的鬼怪(在视野受限基本上靠听力脑补的孙耀祖看来情况就是如此)的情形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本来孙耀祖就有想要拜师欧姆的意思, 此次和平大饭店惊魂事件一出,他更是上升到欧姆的热血迷弟, 在学校里简直比王倩雯那几个小姑娘都要狂热。 自然, 一听到有人诋毁他的偶像, 那可是点燃了他这个狂粉的导火索——甭管什么好男不跟女斗,本宝宝还是个未成年, 就是要无差别攻击。 被孙耀祖直接怼回来,那几个八卦得正欢的夫人们都有些面上挂不住, 但是她们的夫家都要仰仗着孙家,因此不敢对孙家宝贝动怒,只能强笑道:「耀祖你这话可说的有点夸张了, 明眼人都看得出,那未来的少帅夫人,除了一张脸……」她这话并没有说完,但是那眼神中已经说明了一切。 孙耀祖冷笑:「只有无知的人才从外貌上攻击别人,可我觉得,年轻英俊又满腹才华的区先生是各位嘴里的那些个只懂得化妆打扮的肤浅女人拍马也不及的。」孙耀祖一向是家里的小皇帝,一直被家里老老小小捧在手心里,因此说话向来是无所顾忌。 「你这孩子!怎么能这么说!」那些个夫人们被孙耀祖的一通抢白说得面红耳赤——又说她们无知又说她们的女儿外甥女肤浅,要是还能忍下去就是菩萨了。 「阿祖。」孙夫人终于开口了,可是一向溺爱孩子的她是绝不可能对自己的宝贝儿子说出什么重话的,更不用说斥责了,因此她道:「你先回去写作业,待会儿你爸爸该下班回来吃饭了。」竟是一字不提刚才他无礼的举动。 一般来说,毕竟孩子没礼貌,家长难辞其咎。普通的家长都会意思意思训斥两句,可是孙夫人本来生孙耀祖伤了身子极难再孕,故而对这个儿子宠得不行,更何况孙耀祖接连遭遇重病重伤,那模样瞧着吓人的很,孙夫人只求孙耀祖能够健健康康平平安安地长大,竟是对其他的没什么要求了。 那几个夫人也是要脸的,既然孙夫人都变向下了逐客令了,她们也不能再厚着脸皮待下去了,只是心里忿忿想着这孙家是不是看燕北军如今节节胜利,势力越发的壮大,所以赶紧上去做舔狗吧? 只是这舔的对象也应该是唐家而不是那个姓区的吧? 哼,估计是唐家位置太高他们舔不着,所以想要从侧面入手吹枕头风吧? 呵,也不想一个硬邦邦的男人能得多久的宠爱,生不出孩子来到时候再看谁得意吧! 孙耀祖看着她们做作地说着告辞的话,不耐烦这些表面上端庄优雅实际上内心说不准如何丑恶地编排区先生的贵妇人们,又扔下一个重磅炸弹:「对了,妈,给你说个有趣的事儿——我今天放学的时候,看到好多租界的外国人派人给区先生送新婚贺礼呢!咱们学校里的学生和先生们都惊呆了呢!」 孙夫人也十分惊讶,不过她看到儿子朝着自己眨眼睛,还以为这其中有什么添油加醋的成分,因此配合他道:「那说不定是看在你们先生马上就要成为唐家人的面子上呢?」 孙耀祖皱皱鼻子:「才不是这样!如果真的是看在唐少帅的面子上,干嘛不把东西直接送去唐家呢?更何况……妈,你又不是没和那些洋人们打过交道,他们看人的时候下巴能扬到天上去,可是我看那些人对着区先生的时候,都是毕恭毕敬的……我给你说哦妈!区先生可厉害了!那些洋人说的他们国家的语言,叽里咕噜的,我们学校教外语的密斯陈都接不上,但是区先生完全能听懂还能交流欸!」语气里满满的都是炫耀和崇拜。 第287页 那些特意放慢了脚步却听到这么一桩事的夫人们本来就涨红的面颊更是一阵青一阵紫的——她们知道孙家的这小祖宗平时任意妄为是任意妄为了一些,但却从不说谎。不管他方才那一席话里有几成夸大的水分……不,那只有两分真的,那些外国人真的对那姓区的态度友好,那她们就真不敢在私底下编排了。 不行,这件事得赶紧回去和当家的说一声,打听打听,那无父无母没什么背景的青年,到底和外国人有什么关系。 看着那群贵妇人灰熘熘地离开,孙耀祖解气般地从鼻子里喷出一口气:「哼!活该!」妄想用你们那些只会战战兢兢躲在后面的娇小姐去取代区先生的位置,做梦去吧! 「阿祖,可没有下次了。」孙夫人嗔怪道,「好歹她们也算是你的长辈,虽然嘴碎了一些,但也没必要让她们下不来台。」 孙耀祖却完全没有反省的意思:「谁让她们瞧不起我救命恩人了,还是救了我的命,哦对还有我爸的命!我要是当没听到没反应,那也太忘恩负义了!」 孙夫人一噎,想起自己宝贝儿子今年两次重病受伤,现在还觉得那种天塌了的感觉还在,不过她轻言细语道:「阿祖知恩图报,是个好孩子,不过有时候也不能太夸大了,我见过那位区先生,的确是个俊秀的青年,或许他能得到那些外国人青眼也有我还不了解的出色之处,但你要说他是你的救命恩人,这我就觉得有些夸张了,他身边有唐少帅在,那位才是真正的英勇无敌呢。」 英勇无敌?那是妈你没见过区先生的英姿!不是我说,唐少帅那种的,区先生一拳头能打十个! 这句话在孙耀祖的嘴里转了好几圈,最后还是没有说出口,毕竟和平大饭店的当事人都私下达成了协议,不会将那和平大饭店的真实事件说出去,孙耀祖也被自己老爸耳提面命反覆告诫,因此哪怕再想宣讲自己惊险刺激的经歷,同时对区先生大夸特夸,他也只能憋着。 唉,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真惆怅吶。 ※※※ 租界的外国人们专程去学校给欧姆送新婚贺礼的举动虽然有点过于大张旗鼓了,但不得不说,收到的效果是极好的。 在里面无论是教书的还是学习的,家境都算不上差,就算本人个人条件不太好,但是交际圈子也比较广,这样一传十十传百的,不到两三天的功夫,欧姆这位未来的少帅夫人被那些外国人礼遇的事情就传遍了东北的所有上层圈子。 人类都有慕强的心理,纵然在燕北军的地界,上至达官贵人下到平民百姓都有一腔爱国热血,但是外国人的经济、医学、洋枪大炮还是在他们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至少,这些租界的外国人们各式各样的新婚贺礼一送,那些个心思蠢动的人家明面上便不敢支吾一声了。 他们也不是纯的,如果真的只是看在燕北军和唐家的面子上,那么这么些年了,就连唐大帅生辰都没能聚齐这么多外国人——那些山姆国、汉斯国、约翰国、高卢国……这一水儿少说也有十几二十个国家,就算是唐大帅也没有这么大的面子。 欧姆倒是觉得挺麻烦的,他不太想给外人留下一个他亲外的印象,这国内的好些文人都比较激进,而偏偏这个时代文人的笔桿子都比较厉害,他不想因此对唐赟和燕北军他们造成什么不良影响。 但唐大帅和唐赟都表示不在意,毕竟这些外国人就是在感谢欧姆在和平大饭店的事情里的救命之恩,这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且欧姆就是要收下他们的礼,这样那些外国人才会觉得还了情,否则若是后期他们国家再起纷争和摩擦,他们夹在中间是会受到良心的拷问的。 虽然唐大帅怀疑那些个洋鬼子有没有这玩意儿。 ※※※ 别看唐赟好像一副冷冷淡淡无欲无求的样子,但是这次的婚礼,他的要求却是繁琐得差点让礼仪都快晕头转向了。 唐夫人还私底下和妹妹李夫人笑话过自己儿子这一副毛头小子的紧张样儿。 殊不知李夫人转头就将唐赟的要求都寄到小本本儿上,然后回家就交给自己的儿子:「学着点儿!」 自从阿僚打败了愺流鬼王后来实力暴增凝聚了实体,便搬出去之后,一出部队就赶着回家换身衣服,然后就去撩人的李少峰:「???」 为了让这场婚礼风风光光,不让人以为他们做父母的有一丁点的不甘愿,最后便弄出了一场非常盛大的婚礼。参加婚礼的宾客们都在感嘆,场面这样盛大的婚礼,从古到今都是少见的,也足以证明唐少帅和唐家对这位男伴侣的重视了。 在参加婚礼的宾客当中,燕北军的军官们和唐大帅以及唐夫人的娘家人占了一半。 除此以外,还有各界的政要、富商名流及其家眷,其他各系军阀要么派了代表来,要么人没到也送上了丰厚的贺礼。 就连现任的傀儡皇帝都送来了贺礼——虽然在唐家和唐赟看来并不是很必要。 毕竟比起这有名无实、存在感几乎为零的皇帝,那些外国人才是最引人注目的——这可是按国家算,而不是按人头算的。 而且他们之前就知道这些外国人给欧姆送了新婚贺礼了,他们都以为那样就行了,谁能想到他们居然还走出了租界,和这么多人坐在一起参加唐赟的婚礼? 第288页 哪怕他们依然是自成一方天地,不和其他人交谈,甚至还能看得出来某几些个国家的人看向彼此的目光里都带着电闪雷鸣,可正是因为这样,让他们能够按捺住脾气呆着观礼,不就越凸显这场婚礼的重要性吗? 那几个曾经在背后嚼舌根的夫人,见到这一幕,脸都青了。 亏得他们还不知道唐家并没有主动给他们发请柬,都是他们自己主动表示来的,否则估计眼珠子都能给瞪出去。 「这唐家,什么时候和洋人的关系这么好了?」来参加婚礼的代表悄声问旁边的人,「该不会是他们和洋人私底下达成了什么交易吧?你看,现在双头鹰国的大使及其夫人都笑呵呵地在场呢。」 「不能吧,那要真是这样,不就是卖国了吗?」 「呸你胡说些什么呢!还卖国…… 「半个月前燕北军不还和双头鹰国的进行了激战吗?那张战役燕北军大获全胜,双头鹰国的那些老毛子们死伤无数啊,那血可不是白流的!你要是再说这样的话,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唉唉唉,对不住对不住,今天是唐少帅的大喜日子,我是酒喝多了上头了,绝无恶意的。」 对方也不打算揪着这个话题不放,哼了一声说起另一件事:「你说起那次战役我就有话说了,你们说燕北军是不是有了新武器还是咋的,双头鹰国的老毛子们虽然熊是熊了点儿,但也不是吃素的,以前也不是没有和燕北军起过冲突,就算是胜利也是少不得要流血死人不少的。可是这次,报纸上都报导了燕北军这次不仅大获全胜,而且损失轻微。」 「你是想说那报社的作假?」 「嗨那可不能这么说,一家报社作假或许能行,可是这里面报导的不仅有咱们国内的报社,外国那些报社也有,他唐大脑袋就算再牛气沖天,还能收买了那些洋人的喉舌?」 「嘿,你还看得懂那些洋人报纸嗦?」 「那些弯弯扭扭的蚯蚓蝌蚪字它们认得我我可认不得它们,不过我家那小子不是喝过几年洋墨水嘛,要是还认不到字,那也白瞎老子给他花那么多学费了!」 这群人眼看着话题越跑越远,另一半的各系军阀代表却早已透过现象看到了本质——武器!大批量的改良武器!燕北军这回和双头鹰国的老毛子们干仗的武器到底是从哪儿买来的? 第150章 怪力乱神第四十一天 不管这些来宾内心有多少的盘算, 身为当事人的欧姆却知道, 这些外国人之所以会在旁人眼中如此热情而主动的来参加他的婚宴, 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前段时间唐赟和双头鹰国战争取得的胜利。 作为横跨了亚洲和欧洲两片大陆的国家,双头鹰国在他们三百年前那位女皇的铁血政策下, 可以说是在世界上都有赫赫威名。但就像曾经的天朝上国衰败到如今谁都想要来分一杯羹的情况一样,双头鹰国如今也陷入了上层昏聩糜烂, 下层被压榨得民不聊生的境况之中。 皇宫和上层贵族们几乎每天都有各式各样的宴会,每天都穿着镶满了珍珠宝石的衣物, 可是底层的人命忙碌了一天,有可能连一碗清可鑑人的蔬菜汤和半块黑面包都吃不上。 在千百年来养成的奢靡生活方式下,高高在上的他们已经无法体会到民生疾苦,现今的双头鹰国那位貌美的皇后还曾经在宴会上面对一个大臣的诘问时惊讶地发出过「既然他们吃不上黑面包为什么不吃蛋糕」的荒唐言论。 上层的权力者们也并非都是如此沉醉在酒·池·肉·林之中无法清醒的,可是有觉悟的他们考虑的出发点依然是从自身开始, 故而当他们想到的解决国内困境的方法就是通过对外的战争来实现——没有牛奶面包吃了?去抢别人的!没有棉衣毯子了?去抢别人的! 所以,虽然说双头鹰国是邻国, 但在唐赟他们眼中对他们还真没什么友好交流的印象, 更多的是大大小小的边境战役。 这次也是一样, 对方驻扎边境的双头鹰国军队因为过冬缺少粮食,上面又没有及时派发——或许派发了但是被层层贪墨给分走了——底下的士兵们饿急了就吃树皮挖草根, 最后甚至连皮带都给煮了,依然不顶事, 于是便老调重弹想要打劫河对面的邻国村庄。 别看他们和霓虹国人长得不一样,但是人类的劣根性是不分人种的,因此这些边界的村民们一提起河对岸的双头鹰国老毛子们, 无不是咬牙切齿眼带仇恨的。 虽然也有双头鹰国的那些个军官们约束底下的人不要做的太过分,但绝对不是出于善意,而是想将对面的这些百姓们当做猪仔当韭菜,到时候好割了一茬又一茬。 这个道理,身为受害人的村民们又何尝不明白? 可是能怎么办? 跑又跑不掉,打又打不过,似乎真的只有认命。 直到……他们中某个村子的人家的女儿回了一趟娘家。 ※※※ 因为信息传递不方便的缘故,环北战役虽然在国内引起了一定的关注,但是对于交通不便甚至没有人会读书写字一辈子都很少出村子的这些边境村民来说,知道这个事儿的都很少。 他们这儿因为太北方的缘故,到了隆冬季节连路都走不得,所以很多嫁得远的媳妇都会在大雪封路的年前提前走娘家。 其中有家的女儿就是嫁到环北地区的某个小村子。 第289页 本来他们以为和往年一样,就还是那么瘦瘦巴巴地回来,谁知道,这家女儿回来的时候红光满面,不仅穿得厚厚实实,而且人还胖了两圈。 他们原本以为是女儿有了身子之后孕胖,谁知道她笑嘻嘻说当家的准备先把家里的淘小子养到能读书了再要孩子,她这就是纯粹吃胖了的! 喔唷!吃胖了的! 瘦骨嶙峋的村民们麻木的脸上是抑制不住的羡慕之情——这年头,能饿不死就不错了,吃饱都是奢望,还吃胖……天老爷呀,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吧! 那妇人也知道,经过众人口口相传,很多情况都会变了味儿,所以大部分老百姓都坚信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这个理。所以她也不多做解释,让自家当家的把带回来的礼都拿出来——好几块厚实的布料、几十斤白面、一大包糖果甚至还有好几大块燻肉以及他们从来没见过的一些瓶瓶罐罐! 众人看得上目瞪口呆,口水滴答。 这、这是发了呀! 这夫妻俩回来之所以这样显摆似的将东西拿出来,也是为了勾起这些村民们的兴趣,见果不其然引起了他们的好奇,已经参加了燕北军的男人和妻子对视了一眼,都从彼此的眼里看出了对效果的满意。 ※※※ 同样的事情还发生了其他附近的村子里,不同的是有些是回娘家的女儿,有些是走亲戚的大叔,但他们引起的轰动都是差不多的。而经过村民们的追问,他们也终于知道了环北地区的战役,更了解到自那次战役之后,环北地区就纳入了燕北军的地盘——可这并不是被军阀统治的悲惨生活,反而是他们美好生活的开端。 有真实案例现身说法,再看看那些实打实的东西,试问,谁能不心动? 可是,心动了,问题是该怎么也得到这样的待遇呢? 环北地区那片地儿的村民为什么越过越好?那还不是他们和燕北军搞好了关系?那该咋和燕北军搞好关系……或者说,该咋让燕北军的人看上眼? 于是那些走亲戚的便趁热打铁,给他们灌输燕北军好燕北军妙燕北军哌哌叫,跟着燕北军走,不愁吃不愁喝还能打洋鬼子! 这全都戳中了他们心里的触点。 以往他们是看着那些老毛子们膀大腰圆,而且一个个脾气跟熊似的蛮横不讲理,他们这些镰刀锄头扁担干不过那些子弹枪炮,只能靠几千年传统流传下来的忍咬牙撑过去。 可是现在看看环北地区的村民们,因为他们奋起反抗,不仅赶走了侵略者,而且还得了燕北军的青眼,据说现在他们被纳入了燕北军的保护圈子中,不仅安全得到了保证,而且还能拖驻扎在那儿的燕北军帮他们买些日常买不到的好布、白糖之类的。 据说还有那罐头,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做的,小小一个盒子装的肉,放好几个月都不会坏掉,比熏干风干的肉鲜嫩多汁多了! 无论从空口吃还是用来下面炒菜煮汤……那叫一个美呀! 于是本就有心反抗,只是苦于没有门路的村民们在吃饱喝足的诱惑下更加积极主动了,在估算着快到了那群洋鬼子们来打劫的日子的时候,早早地就做好了通风报信的准备。 军民一条心,再加上有了更加精良的武器配备,原本只是一次看似普通的抢劫,却被燕北军打出了赶走侵略者的气势。 双头鹰国那边本来就不占理,以往也是看在政府的不作为才为所欲为,真当被欺压的对象强硬起来,空有一副高大的身躯却内里空虚的他们反而是掉头逃跑的那方——本来当初来参军就是为了能有口饭吃,谁知道现在饭不仅没得吃了还要搭上命,他们才没有那么傻呢! 因此,这次被燕北军掌握主动权的边境战役在过年之前便取得了胜利,不仅没有什么大的损失,还俘虏了好几百个双头鹰国士兵和几个来不及自杀的军官,更缴获了他们不少洋枪。 这要放在以前,这些洋枪绝对是他们争着抢着想要划拉到自己手里的好东西,可是现在他们有了更好的武器,对于这些曾经垂涎不已的就不那么看得上眼了。 当然,他们也不会装大方浪费不要,依然将这些整整齐齐收拾好给拉了回来——欧姆还准备将这些武器收集到一定的数量之后,倒卖给其他军阀呢。 这还是唐大帅出的主意,因为他知道,一旦欧姆他们制造的更加优良的武器现身之后,肯定会吸引其他人的目光,而同样只要能得到好处就不在乎脸面的老兵油子,肯定会各种找机会来套近乎,到时候他总不可能咬紧牙关一个都不给吧?那样也太得罪人了。 可要真把这些好东西都分出去,他唐大脑袋自认还没那么大方,而且,谁知道这些傢伙们在未来某一天会不会拿着从他们这儿得来的武器转头来对付他们啊? 所以,这两全其美的方法,就是来「借花献佛」了。 唐大帅还假惺惺地感谢了一番那些来打劫的双头鹰国士兵们,不仅又给燕北军涨了一波名声,还「送」来武器,还真是「贴心」吶。 ※※※ 「我看刘帅离开的时候,那个表情可真复杂呀。」新婚过后的唐赟和欧姆都没有所谓的蜜月,甚至在第二天他们就各自投入了自己的事业之中。 欧姆现在除了数学老师这个身份之外,肩膀上还压了好几个工厂作坊,忙起来的时候比唐赟还不容易找到人影,因此对于那些军阀们或者他们的代表们每天来「骚扰」唐大帅和唐赟的事情,也只是听闻过,并没有亲眼见过。 第290页 lady倒是借着唐赟和欧姆的亲密关系记录了不少,可惜欧姆实在是太忙,连调dy的影像资料的时间都没有。 不过这次聪聪回家,倒是正巧碰到了西南地区的刘军阀。 欧姆还记得当初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就在对方占据的那个地区——只不过他虽然有名但是西南地区比较难聚拢,所以底下还有不少小派系军阀——倒是没有和他打过交道,只是知道对方是一个肥头大耳看起来有点儿憨憨的中年男人。 当然,能做到军阀头头这个位置上的,绝对不是什么真哈儿。 「大概是欲·求不满吧。」唐赟走进来淡淡道。 欧姆一口茶水刚喝到嘴里,听到这话差点呛到气管,好不容易咽下去,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唐赟抬起下巴:「怎么这么不小心,我看看烫到哪里没有。」 被迫张开嘴的欧姆:「……」我不小心到底是谁的错? 唐赟却是没注意欧姆眼神之中的抱怨,看着那被茶水润泽得粉软的嘴唇,黑沉沉的眼神一暗,顺从自己内心的蠢动,低头就亲了上去:「以防万一,我检查一下。」 lady:……啊,这熟悉的被关小黑屋的感觉。 十分钟后,欧姆摸了摸自己有些麻木的嘴唇,忍不住瞪了已经又恢復人模人样的唐赟一眼,深刻怀疑自己这「伤」就是被唐赟给加重的。 唐少帅却抱着欧姆开始一本正经地聊正事:「双头鹰国那边的武器卖了三分之二给他,他大概现在也就吃的下这么多,」毕竟还有其他派系的军阀虎视眈眈,刘帅不可能真的一点儿肉都不给别人留,「但是他想要的给燕北军配备的武器没弄到手,所以心情复杂得很。」 第151章 怪力乱神第四十二天 欧姆想也不想道:「卖给他是不可能的, 想也是不可能的。」 唐赟:「对啊, 他出的价格还挺高, 爸差点都心动了,还好稳住了。」 欧姆一愣:「价格挺高?有多少?」大有如果价格满意也不是谈不拢的态度。 唐赟:「……」 欧姆哈哈一笑:「我开玩笑呢!怎么可能卖给别人呀, 咱们自家用还紧巴巴的呢。我可不是那等只看得见眼前的蝇头小利的人。」 唐赟有些无奈地摇摇头,他当然知道欧姆是在开玩笑, 因为他知道,欧姆才是那个最在乎这些新式武器的人。 不仅仅是因为这些武器是他带着研究出来的, 更重要的是,制作这些武器的「手艺人」。 ※※※ 哪怕是身为国内实力最强的几大军阀之一,唐赟也不敢说燕北军就可以傲视群雄了。 自从国门被外国人的炮火轰开,整个神州大地的领土便以极快的速度沦陷。 军阀们应运而生,可是他们基本上得不到政府官方支持的, 哪怕是如燕北军现在已经成为了整个北方地区的代言人,可依然缺乏一个「官方认证」, 所以, 他们作战的武器也都是靠自己制造和购买的。 购买渠道一般是海关进口和地方走私。 因为是军阀并不是政府军, 因此他们和政府买卖的价格是不一样的。 在武器上花了多少钱,唐赟自己都不清楚了, 但是因为衣食住行各方面的生产力极度落后,几乎所有先进的东西都没法自己生产, 什么都需要依靠进口,导致直接导致军火费用升高和通货恶性膨胀,在唐赟出国学习之前, 税收和年支出就是负的几何倍增长。 在唐赟学成归国之后,燕北军在东北也站稳了地位,形成了自己的生产链,但在武器这一块,哪怕是依靠自己制造,成本价格也是居高不下。 现如今燕北军大部分使用的步枪每一把的成本价都是三十五银元,而消耗性更大的子弹则是每千颗八十五银元——一千颗子弹听起来似乎很多,可是真到了战场上,哒哒哒几秒钟都能射出几十颗去,还大部分都无法命中致死。 再加上其他国家有意无意的封锁,居高不下的生产成本让他们生产出来的弹药直接装备自己的部队都不够,大部分时间只能先装备嫡系部队,非中央的部队的士兵只能眼巴巴瞧着。 燕北军还好,最差的也好歹是能给每个人都配上一桿枪并三发子弹,其他军的那些还存在着三四个人才能拥有一桿枪和三颗子弹的情况,也无怪乎他们的作战能力非常差了。 内供都如此紧张,更不用说是对外销售了。 可就这供不应求的枪枝弹药,都还是山姆国他们淘汰了好几代不用的!可想而知,在作战的时候,他们处于怎样的劣势。 可是他们又有什么办法? 没有足够的人才破解新式武器的制造,就算好不容易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破解了,可是没有足够的生产力和生产设备,依然无法仿造出来。 外壳什么的可以光凭着眼睛就仿制个七七八八,但是里面的内芯却是仅凭着肉眼无法精确到毫釐的——在国外,这些都是依靠那些高精尖的机器完成的。 当然,并非不存在那种光凭着手感和经验就能做个八、九不离十的老手艺人,可是他们的工作效率非常低,哪怕呕心沥血不休息,打磨出来一把枪和两枚子弹也要三天的时间,又如何能做到成千上万的批量生产工艺? 囿于这种现状,燕北军以及其他的军阀能够支撑到现在,更多的是靠士兵们的血肉之躯在抵抗。 第291页 可是……都是爹娘生的儿子,谁又比谁的命更贵一些? 从牙牙学语的幼童到成长为能上战场的战士,少说也要十几年的时间,可虎视眈眈的敌人掌握着先进的武器制造技术,可能只需要几个月甚至更少的时间就能制造出上万甚至十几万的武器。 这种用肉·体和冰冷的武器搏命的局面终归不是长久之计。 ※※※ 让小妖怪们来制造武器,一开始在欧姆的脑海中只是一个模煳的概念,并未成型。 在最初的时候,欧姆只是记挂着小妖怪们在某次闲聊的时候给他诉苦说现在成精的妖越来越少也越来越难。 当时欧姆还疑惑,因为按dy之前所说,这乱世之中,许多条条框框的规矩都少了许多,应该是更适合不受束缚的妖魔鬼怪的「蓬勃」发展,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大妖怪就不说了,他们本身力量强大,化为人形也是没有任何问题,更是深谙如何隐藏自身气息,因此对于和人类混居并不在意,事实上,很多大妖怪比较孤高,他们更愿意去远离人烟的地方生活。 比较惨的就算那些开了灵智有妖力但是却暂时没法化为人形的小妖怪们——比如东北的保家仙们。 虽然普通大众称唿他们的话语中带有个「仙」字,但是他们的成长环境并不乐观。 他们家族庞大,成员众多,这点没错,可是小傢伙们吃吃喝喝修炼什么的,哪一点不需要资源? 可是如今战火纷飞,人都吃不饱了,更不用说这些小妖怪们。 虽不至于到末法时代,可是因为民不聊生国土沦陷的缘故,这片神州大地上原本充沛的灵气也随着国运和消逝而溃散。 只不过故土难离,妖怪们更是受到天道束缚,不能自由跨国。 于是,吃也吃不饱,想要修炼到辟谷的境界更是难上加难,简直让无解的小妖怪们头秃。 尤其是像金子和阿鼬他们这种出身「正统」的,从小就被教育为了以后的修行途中减少心魔和天道的惩罚,不能去主动伤人的小妖怪,别说修行之路了,就连生存之路都变得狭窄。 所以在他们家族之中有一部分因为受不了这种严苛的修行,要么走入邪道要么就干脆放弃——走入邪道的纵然能逍遥自在一时,可却因为害人的缘故极易被那些道士和尚盯上,最后基本上都是不得善终;而放弃修行的就是自暴自弃,在山野之中像是普通动物一样生活,可放弃了修炼的他们也只能活十几年的时间。 无论是哪一种,在家族长老和前辈们看来,都是让他们痛心的情况。 尤其是为妖父母的,本来妖怪孕育就比较困难,好不容易生了个崽,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崽只能活十来年,那简直比挖心剖肝还要痛。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虽然这片大陆上天地之间的灵气在逐年消散,可是因为人类并没有要走向衰弱的趋势,小妖怪们得到了可以利用人类的信仰来提升修为的方式。 可这样一来,他们势必要和人类打交道。 小妖怪们唯一能想到的,也就是靠着岳家化为人形的亲朋好友们带着他们混混社会——比如说欧姆当初在客栈中遇到的那几只跟着阿狸的黄大仙们。 所以当初欧姆才会在客栈之中遇到那几只卡在化形瓶颈的黄大仙们。 可没有足够的力量化为人形的他们,原型并不受欢迎,甚至还人人喊打让人类避之唯恐不及——这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依然无解的死循环。 ※※※ 那些小妖怪们给欧姆吐槽了就吐槽了,根本没有指望欧姆能帮上什么忙,不过欧姆却是上了心。 在和平大饭店的事件中,金子和阿鼬他们两族的确也是出了大力,欧姆自认自己之前给予的误打误撞的帮助不足以抵消两族的恩情,因此一直想着找机会报答他们——虽然他们最需要的便是讨封化形成人,但是他们比欧姆更知道讨封这个事情也是要讲究机缘的,不能在双方都心知肚明的情况下走过场。 别看现在因为国土沦陷百姓流离失所而灵气溃散,但是天道爸爸还是你天道爸爸,想要弄虚作假来作弊,不仅得不到善果,反而会引起天罚也不是不可能的。 正好这个时候钟中将来找他,欧姆灵机一动,便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让这两族和燕北军合作呀! 当然,欧姆所想的合作,和钟中将那种让小妖怪们进入军队之中服役或者是参与战争的直接参与的方式不同——那样的话,就相当于打破了人类和妖魔鬼怪之间的平衡,到时候成为全世界的众矢之的反而得不偿失——欧姆所打算的,便是让他们成为幕后的英雄。 武器制造迟迟追不上国际水平,不就是因为生产设备和技术不到位,达不到那么高精尖的程度吗? 可是,人类达不到,不代表妖怪达不到啊。 众所周知,金子所在的灰家一个个的哪怕成精了也不到半米高,阿鼬所在的黄家个头更大一些,原型却也属于娇小的类型。 他们个头小,在人来看来不到手指头大的子弹,在他们眼中就如同人类看个大柱子一般。 再加上因为是妖怪的缘故,感知的敏锐度要比人类强上至少百倍,比如说同一批次的前后两枚子弹,在人类看来可能一模一样,但是随便找一个开了灵智的小妖怪来,都能说出这两枚在长度、直径、凹槽等各方面存在不下五处不同来。 第292页 这样的本事,天生就是做手工达人的料。 欧姆正是看准的这一点,根据小妖怪们的个头大小、修为高低以及对妖力的操控灵巧程度等标准,详细划分为各个不同的零部件小组——击发器、枪管、弹夹、瞄准具、枪托、子弹、子弹壳……甚至连火药都分为不同同步进行的环节研磨和筛选,精细到每一步的流水线作业,将这些最后组装起来的成品,保证和那些高精尖机器生产出来的相差无几,甚至质量更好! 至于那些需要高端设备将原矿石通过高温高压融化并提炼锻造需要的金属用以铸造的情况,蠢蠢欲动的狐仙表示保家仙也有他们的一份,那么有好处(化掉)有需要帮忙的也少不了他们啊! 他们的狐火想搓扁揉圆还是变成液体都不在话下,保证能完成得又快又好,不仅利用率百分百,而且还环保无污染! 第152章 怪力乱神第四十三天 不仅仅是狐仙一族, 白家的小刺猬精和柳家的蛇精们, 也都听闻了有个人类开办了工厂, 里面工作的都是灰家的小老鼠和黄家的小黄鼠狼们,就连不能化形的都在里面能光明正大地做事。 狐、白、柳三族的保家仙都动了心思, 白仙和柳仙因为比较独来独往再加上对人类的忌惮比较深,都是先找代表去谘询灰家和黄家还有没有空位, 胆子最大的狐仙却是直接就幻化成了漂亮的小姐姐准备去来一场艷遇——可惜出师不利,刚一现身还没来得及靠近欧姆就被唐赟直接吓得现了原形。 好在这位做代表的狐仙十分机灵, 立马伏低做小舌灿莲花地推销起自己的族人来。 欧姆正愁小妖怪不够多呢——虽然灰家和黄家的子子孙孙千千万,可分摊到各个环节和各个工厂那就紧巴巴了,既然有小妖怪毛遂自荐,只要没有坏心思,他自然是热情欢迎的。 ※※※ 妖怪虽然在工厂里要干活, 但是待遇可不错,不仅包吃包住还有工资, 简直是不能更美了。 最重要的是, 妖怪们本来以为只是能够解决一大家子的温饱问题, 顺便在工作的是以后锻鍊锻鍊自己对妖力的控制掌握熟练度,却没想到, 在他们第一批成品运出去后几天,陆陆续续全都增长了修为! 这可是让妖怪们喜闻乐见的大事儿! 虽然对于每个妖怪来说, 大概也就如同一个池塘里的一汪小水洼吧,可是……这毕竟是有啊!而且,比起他们费劲巴拉晨昏定省地打坐修炼十天半个月才能感觉到比头髮丝还细的一缕妖力, 这个「小水洼」可要多多啦! 而且,还是他们所有在工厂里做工的小妖怪全都增长了——换个角度想,如果这些分散开来的妖力全都集合到一个妖怪身上,那完全足够让他进阶好几级了呀! 自从国土沦陷,灵气衰退后,除了那长白山深处,神龙架深处,以及几个崇山峻岭的荒无人烟的地方,那儿还能得到这么充裕的灵气呀? ※※※ 保家仙们都惊呆了,但是因为他们本身就有特别的感应,所以冥冥之中很快就知道正是因为他们制造出来的武器派上了大用场的缘故——妖怪们虽然在制作过程中运用了妖力,但是制造出来的武器却并不带一点妖气,但是因为每一个零件都做到了最好最精细,同样型号的枪,因为提纯度更高,所以整体要更轻巧方便一些。 轻巧还在其次,最重要的是,在使用的时候绝对不会出现以往那些子弹卡膛、炸膛、哑火、准星歪斜、枪膛过热等等情况,用燕北军的那些兵蛋子们的话来说,子弹哒哒哒的声音都要动听一些! 所以,他们对于能制造出来这些武器的生产者自然是报以十二万分的感谢。 不仅如此,因为燕北军做的是保家卫国的大事,所以他们在消灭敌人的时候,这护国抗敌的功劳也会公正地分摊到武器制作者的身上——别看每一份只有一丝丝,但是积少成多,小溪汇成河流,足够给小妖怪们一次「奢侈」的体验了。 「这种增长妖力和修为的方法实在是太厉害了!」狐仙甩着蓬松的大尾巴,连连称赞。 她曾经也打过人类的感激的主意,还专门伪装成仙姑去一户人家给驱鬼,可是她费劲巴拉一通,最后也只是得到了一些黄白之物,所谓的信仰值和感谢……寥寥无几,甚至可以说是没有,可是她修的是狐仙之法又不是狐妖之道,所以也不能强迫那户人家一定要感激她给她上香上供。 所以没达成自己目的的狐仙气得毛都炸起来了,将用那些银钱买了一大堆烧鸡烤鸡回老家,一边发誓再也不去帮人类了。 她却没想过她当时化形的模样狐媚妖娆,根本就和「仙」字沾不上边儿,再加上她化形之后之后就急急忙忙进入人类社会,可还没学会人类的行为的她还没学会克制自己的本性,见到别人家里养的鸡就眼冒绿光流口水,整个儿走不动道,种种表现早就让之前请了不少道士和尚的人家心里有种感觉这大概不是什么正经仙姑,没有当时就把她撵出去都还是怕揭穿她发狂。 后来虽然的确是被她给解决了,但是那户人家更加认定她不是人,哪里敢和她套近乎?生怕前脚刚赶走一个鬼,后脚就引来了一个更厉害的。 避之都唯恐不及了,怎么还敢诚心诚意地感激信仰她? 言归正传,狐仙吐槽归吐槽,但是在得知自己的狐火煅烧出来的东西还能有后续好处之后,整只妖也不闹着狐火扣扣索索地用了,那是有多少用多少,干活的劲头可比以往翻了好几番。 第293页 对于她来说,现在工作可不仅仅只是工作了,那还是修炼呀! 给自己增长实力的机会,傻子才会在这个时候磨洋工呢! 不仅是她,其他的小妖怪在接收到从人类那儿反馈回来的喜悦之情之后,都纷纷像是打了鸡血一样激动起来。 如果不是欧姆强制性要求一定要有足够的时间休息的话,他们恨不得一天二十四个小时花二十五个小时在工作岗位上。 被保家仙们的热情感染,欧姆想过要不要将自己那份数学老师的工作给辞掉,专心带领着小妖怪们搞生产,但是现在还不能让外人知道他僱佣着一批妖怪干活,所以这明面上的职业掩护还不能放弃。 但这个职业也并非鸡肋,毕竟这个身份十分方便他学习各个学科的知识,并了解到这个时代最先进的科学文化水平,从而进一步地控制在这个世界允许的范围内对武器进行进一步的改良和创造。 所以,燕北军他们在和那些边境地区的双头鹰国士兵作战的时候如虎添翼,不仅震慑了那些已经打劫成习惯的双头鹰国士兵们,更让其他国家的人意识到了燕北军掌握了新的武器渠道! 这年头,谁拳头大,谁武器先进,谁就有话语权,所以在唐赟的婚宴上,这些外国人们也不介意卖个好。 不过,这已经不是他们卖个好别人就要颠颠儿地来接着的时代了,对待国内的其他交好的军阀,唐大帅还愿意将以前淘换下来的武器稍微打个九九折卖给他们,对于这些说话叽里咕噜的外国人,唐大帅那是分毫不让——把好东西卖给他们了,再让他们转头来对付自己?他是吃饱了撑的才会这么做! ※※※ 欧姆这儿发展的越好,小妖怪们获得的好处越多,那些其他飘荡在天地之间的妖魔鬼怪们少不得就会被吸引。 其中固然有想要来还是没有的恶鬼邪妖,但大部分都是一些没做过什么太过于伤天害理的事情的。 欧姆并不是一个心善的人,但这些妖魔鬼怪的确工作效率不错,而且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比人的效率更高。 自认要「养家餬口」的欧姆肯定愿意选择性价比高的——既然放一只羊也是放,放一群羊也是放,只要通过了品行的考核,他基本上是来者不拒的。 这边倒是源源不断地吸收,可苦了主要负责管理的阿僚——和平大饭店的事了之后,做了几千年飘飘的阿僚终于凝聚了肉身,可以像是活人一样在阳光下吃饭行走了,最开心的不是他自己,而是李少峰。 可是李少峰万万没想到的是,阿僚有了自己的身体之后,就不愿意再呆在李家了——他毕竟也曾经是做大王的人,怎么能让别的男人养着呢? 李少峰简直欲哭无泪,想着跟自己表哥学,赶紧把人给娶回来,谁知阿僚根本不愿意——他可是做过大王有过后宫的男人!怎么能嫁给另一个男人?就算是他捨不得李少峰这蠢蛋,那也是他娶啊! 李少峰:好,那阿僚我马上自带嫁妆可以不? 阿僚表示:我还需要赚聘礼。 李少峰:汪的一声哭出来。 总而言之,需要赚钱娶媳妇儿的阿僚便成为了欧姆的这个妖怪工厂的负责人兼总经理——毕竟这些员工都是一些妖怪,如果让人来管理,还真不一定管得住。 曾经做过一国之君的人,管理一个工厂,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吧? 阿僚原本是这么想的,一开始的情况也的确如此。 但是随着员工的「品种」越来越多,已经攒够了娶媳妇的钱并且已经和李少峰缔结了伴侣关系的阿僚也表示很暴躁——他是曾经做过一国之君当过王的人没错,但是那都好几千年之前的事情了?那个时候可是封建奴隶制度……他又不能将这些妖魔鬼怪当做奴隶对待,简直是让他头秃。 因为并不是所有的妖魔鬼怪都适合武器制作,好多鬼怪甚至连实体都没有,所有欧姆在面对眼巴巴求职的妖魔鬼怪魑魅魍魉们,在和唐赟他们商量后,原本只打算专门为燕北军提供武器的妖怪工厂也不得不顺应形势开办了妖怪被服工厂、妖怪食品工厂、妖怪粮油工厂…… 好在因为因为产品保质保量且质优价廉,深得百姓们和军人们的喜爱,有了人类的这份感情,不少妖怪们都纷纷化形(至于那些鬼魂们人类本来是就是看不见,完全可以用自动化搪塞过去)成人,就算是勐然被人撞见都不会瞧出端倪。 所以,当欧姆好端端一觉醒来,见到的不是唐赟的脸,而是空旷寂寥的系统空间,而且自己也变回了圆熘熘的史莱姆,他整个史莱姆都不好了。 他才刚在犀牛妖怪、龟妖还有鸟雀类妖怪们的帮助把量产型坦克和飞机鼓捣出来——当然,所谓的量产,是指在一个连能配上一辆坦克,这对于现在整个战场都不一定会有三辆坦克出现的常态来说,可以说是非常奢侈的配置了——准备在下一次的大战之中亮相,甚至他有把握这次可以将剩下的盘踞在国内的侵略者一举轰出国门,恢復整个神州大地的完整,谁知道…… 最重要的是,他在那个世界才三十多岁,正值壮年! 他就这么莫名其妙的死了吗?! 第153章 怪力乱神第四十四天 欧姆实在是想不通他为什么会突然回到系统空间——按照之前几个世界的经验, 难道不应该是他在体验世界「寿终正寝」了之后, 才会离开吗? 第294页 可他才三十出头, 无病无灾的…… 还是说,他被暗杀了!? 也并非, 没这个可能…… 随着欧姆手下的那些工厂开得越来越多,不仅仅专注于最初的军工, 后面还涉足了名声,可以说因为妖魔鬼怪力量的加入, 燕北军的底气越来越足,在战场上,基本上是无往不利。 不对,眼下最关键的是,他若是被暗杀而死, 那么和他一起睡的唐赟怎么样了?会不会也已经…… 想到这里,欧姆的心情变得不平静起来, 整个系统空间也因为欧姆精神力的波动而变得摇晃起来。 lady见状赶紧出声:「并不是暗杀!唐赟他也没有事, 只是那个世界的进程被宿主拉的太快, 程序运行速度已经跟不上宿主的进程,为了避免整个世界的程序崩溃, 所以经过上层领导的认真考虑,决定提前结束宿主的在那个世界的体验, 但是宿主请放心,这并不会影响宿主的评分和奖励的。」 欧姆却并不开心:「程序崩溃?我经歷了那么多个世界,可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 「但是之前那几个世界中, 宿主你也并没有特意加快世界进程啊。尤其是你推动发明改进的飞机大炮坦克,将原本就占上风的燕北军更是武装到牙齿,再加上本身处于暗线的妖魔鬼怪被宿主光明正大地摆在檯面上,更是打破了世界的平衡……」 换言之,欧姆现在会「英年早逝」,就是他自己造成的结果。 顿了顿dy问道:「……所以宿主可以回答为什么特意加快世界进程吗?」她本来以为这个世界会像之前的世界那样,在宿主和他的伴侣在一起之后,自己就当个背景板,做做记录,写写工作汇报,谁知道宿主隔三差五就要问自己关于各种工业、农业、化工、冶炼等方面的资料,不仅如此她还有好几次有「弹指一挥间」的感觉。 可按照正常程序设定,哪怕她进入了休眠或者被关进了小黑屋,整个世界的运转记录都不会漏掉一分一秒,只是她作为辅助系统没有资格查看罢了。 也因此,所以她虽然感觉有不对劲,但却并没有头绪,知道上司对她发出警告,她才发现原来在这个世界里,她居然陷入了好几次莫名的「昏迷」!不仅如此,在「昏迷」醒来之后,她完全没有昏迷这个事情的记忆,更不知道原来在自己昏迷期间,发生了那么多的事情。 她委屈,她自认为作为辅助系统和宿主也是合作了好几个世界,怎么着也能算关系不错了,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宿主明明清楚,却没有向自己透露半个字,实在是让她哪怕作为一个缺乏情绪的系统都觉得失落了。 欧姆dy问出这样的话,也知道自己原本隐dy的情况她已经知道了,内心有愧疚,也不再遮遮掩掩了:「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第一次昏迷是在中川大佐的死讯传回国内的时候……」 一开始的时候,欧姆本来以为在只是偶然,但是当他再一次无意间让唐赟恢復了之前几个世界的记忆之后,内心便模煳有了概念,一旦自己不安「套路」出牌,加快了唐赟这边的势力发展速度,那么并不是绝对稳固的体验世界便会出现bug漏洞,而这个时候,唐赟原本的几个世界的记忆便会恢復…… 听罢欧姆的理由dy再结合上司给她传送的资料,终于明白了前因后果:「宿主,不知你是否还记得,在进入上一个体验世界前,我方曾承诺过,待你这个世界体验结束完毕,便可以解答你的疑问。但现在看来,宿主你已经有了答案了。」 欧姆点头:「的确如此,所以,唐赟、阿图姆、涂宗冶和斐特列,果然也是你们系统程序中的一员吗?」 lady却先说了这么一段话:「本身史莱姆的生命体就是非常特殊的存在,虽然看似弱小,却可以吞噬融合万物,虽然宿主你在进入这个世界的时候是和其他体验者一样意识进入的,但因为你本体是史莱姆的关系,在体验过程中,你的天赋技能在逐渐吞噬融合了这个体验项目,所以你在每个体验世界都拥有特别强的亲和力——是因为对于这个世界来说,你已经算是半个『自己人』了。」 欧姆:「那和唐赟他们有什么关系?」 lady:「宿主应该知道,在如今的星际时代,我们系统数据也是生命体的一种了,但实际上,因为我们的特殊性,只能在网络世界中生存。但万事万物都是会进化的,就像是一向弱小的代名词中的史莱姆中进化出了宿主,我们系统中也出现了进化体。」 欧姆一惊,抿了抿史莱姆并不存在的嘴:「你们是怎么知道我是史莱姆中的进化体的?」 他以为自己已经表现得十分弱小可怜又无助了——在被抽中这个体验项目之前,他可是表现得和其他史莱姆没有任何差别。 对于这个问题,一向靠数据说话dy发出一声感嘆:「……这大概就是缘吧。」其实她更想问宿主是不是对「弱小」有什么错误的理解。 欧姆:「……」我可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你少蒙我。 「等等,你说的你们系统数据的进化体,难不成就是……」 「yep,我们将其称之为『key』——事实上,因为key才出现进化苗头,因此我作为普通系统数据,一开始也是完全不知情的,dy不敢欧姆闲聊浪费时间,继续将话题拉回来:「总而言之,这是集热血、趣味、探险、休闲等等为一体的体验项目,实际上是一个可以激发各个种族的潜能,更进一步的划时代项目!」 第295页 欧姆语气不善:「所以这是将我们拿来做实验?」 lady马上解释:「绝对不是实验!那可是违法的,我们可是联邦和帝国出品的正经合法的项目!」 欧姆却并没有被说服,但也知道这种事情dy争论并没有意义,想必之前所谓的评分,实际上也是评测体验者的潜力。 此时他更关注的是:「那么唐赟……你们说的key,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 ※※※ 随dy的娓娓道来,欧姆也终于明白,他的伴侣,也就dy口中说的key,就是系统数据中自主衍生的新的生命体。 不过和自己作为史莱姆已经活了十几二十年,已经度过了史莱姆的成年期,后来才进入这个体验项目中不一样,key才刚刚生出一点意识,还是个小毛毛,就被安排进了这个体验项目。 dy他们的话来说,key本来就是数据生命体,而哪怕是星际时代,数据生命体都只能在网络中存在并生活。 为了保护初生的key,身为设计者之一的工程师们给key加上了层层「护甲」,将他安排到了一个体验世界里做npc——这也是所有程序生命体的成长方式。 因为key还太弱小,所以只能安排一个出场戏份很少的npc,谁知道缘分就是这么妙不可言,在key即将完成在这个世界的npc打卡时,和欧姆相遇了。 本来作为史莱姆进化体的欧姆就比较恐怖,在变成狞猫之后,很快就融入了体验世界并且同化了周遭的一切生活得如鱼得水。 而也是从他们相遇的那一秒开始,欧姆和key就完全不受工程师们的控制,往一个未知的方向狂奔发展而去了。 尤其是史莱姆的天赋技能之一的细胞活化治癒,表面上是治疗濒死的阿图姆,实际上是融合改造了key的进化方向和速度。 欧姆听着就像是天方夜谭似的,他圆滚滚的又软又q弹的身子晃动了一下:「所、所以我一直是在和未成年人谈恋爱吗?」 lady:「不,在第一个世界阿图姆成年的时候,key也已经成年了,数据生命体的成年和其他种族不一样。不过……」 「不过?」 「从我们数据生命体的角度来看,宿主你也可以算是key的半个爸爸了。」 欧姆一下子僵硬又恍惚了——他、他这是犯法了? lady此时却发出「滋啦滋啦」的声音,大概三秒钟之后,她有些虚弱的声音才响起:「抱歉key,我不该开这个玩笑,你是自主形成的生命体,和宿主一样没有父母,所以你们俩绝对没有血缘关系。」 欧姆急匆匆问:dy你在和谁说话,是key吗?他在哪里?他怎么不见我?」说着说着,他有些失落,「是不是嫌弃我是个圆滚滚的史莱姆?」 「刚刚的是他但是他现在见不了你更没有嫌弃你他非常非常喜欢你!dy用那平板的机械音不带停顿的吐出一段话,「其实他现在还没办法突破体验世界的『屏障』,所以无法直接在体验世界以外的地方和你交流更不用说相见了。」 所以他就算抓心抓肝地想要抱着软q的史莱姆,也是有心无力。 欧姆一听说这个理由,想也不想道:「那还耽误什么,赶紧进入下一个世界吧!」说完,他甚至都不dy帮忙,已经通过吞噬同化不知不觉间掌握了进入体验世界的欧姆身随心动,圆乎乎的史莱姆就消失在了原地。 lady愣了一下,才急急忙忙赶紧追踪着欧姆的数据而去:「等等我还有一句话没有说完,只要再过一个世界……唉,宿主真是太心急了。」 第154章 埃及祭司第一天 欧姆记得在第一个世界的时候, 他一回过神来面对的就是留着口水想要将他吞吃入腹的鬣狗;在第二个世界则是一睁眼面对的就是劫匪的大砍刀;第三个世界虽然没有外在危险但是刚一到达就直接晕了过去;而第四个世界……直接对上的就是倒挂着的男鬼…… 总而言之, 有了前面几个世界的兇险铺垫, 欧姆已经有了心理准备,这回要去的体验世界, 估计开篇也不会太美好。 饶是如此,欧姆也没想到, 当他来到这个体验世界的第一个感受就是又冷又痛。 这又是什么险境? 欧姆忍着疼痛睁开眼睛,却一下子眩晕了——等等, 他这是在垂直下落吗?! 他这是从悬崖掉下去了吗! 欧姆下意识唿dy,却并没有得到回应,他左看右看,却发现周围的景物有些不对劲,而是他脚下的方向……是天空吧? 所以说……他现在是在从天而降!? 意识到这一点, 欧姆的肾上腺素一下子飙高了,他下意识要张嘴唿救, 可是才张开嘴, 就噼里啪啦有水打进来。 啊, 对,他不仅是在从天而降, 若是还是在狂风骤雨的天气里在天空飘来飘去,就跟个断了线的风筝似的。 欧姆联繫不dy, 连忙呸了几口,这才反应过来确认自己在这个世界的身份——虽然好几个世界他都是人类的身份,但他可没忘记第一个世界他可是一直脆皮狞猫, 也许这个世界他变成了什么鸟雀也不一定…… 抱着这样的猜测,当欧姆看清楚自己的手不是爪子也不是什么翅膀,不由得松了一口气——除了史莱姆,他觉得最方便的就是人类的身体了,无论从灵活度还是其他什么方面。 可是,他作为一个人类,是怎么上天的? 第296页 难不成,是飞机失事? ※※※ 关于飞机失事的念头,只在欧姆脑海中盘亘不到一秒钟便被他丢在脑后去了,砸在脸上让他几乎睁不开眼睛的雨水让他意识到原因什么的暂时不重要,当务之急还是要先自救。 可是他整个人在半空中,没有任何着力点,而且他又不会飞…… 等等! 说也奇怪,当脑海中浮现出飞的念头来的时候,欧姆明显感到自己下落的速度似乎变慢了一点点。 咦,难不成他真的能让自己飞起来? 欧姆想要再尝试一下,但现实却不允许了,一波滔天巨浪涌来,带着排山倒海的气势,直接将还在半空中的欧姆挟裹而去,那翻涌怒吼的河水就像是巨兽贪婪的大嘴,将欧姆一下子「吞」了进去! 从西面八方用来的河水带着难以抗拒的霸道冲击力,让欧姆根本来不及做任何抵抗,就因为水淹窒息昏了过去。 也因为欧姆昏了过去,所以他并没有看到,在他河水「吞」进去之后,本来天昏地暗狂风暴雨的天气就像是被按下了暂停键一样,在眨眼之间就云消雨散,明亮的阳光如同金剑一般穿透厚重乌云的遮挡,照亮了这片方才被恶劣天气肆虐的大地之上,甚至那翻涌的波涛都像是被母亲安抚的幼儿一般平静了下来。 不多时,本来被「吞」进河水中欧姆又完好无损地浮出水面,并在河水轻柔的推动下送到岸边。 在河岸与高台聚集的人们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最后还是在那高台之上那个光头振臂高唿:「尼罗河母亲的怒火停息了!感谢荷鲁斯神!」 「感谢荷鲁斯神!」身上被雨水和河水浇了个湿透的人们纷纷跪拜高唿。 看着民众们虔诚感谢的模样,光头眼神闪了闪,低声吩咐:「去把人带过来。」 ※※※ 欧姆只记得自己被一个巨浪砸过来,受到了几乎整个史莱姆都差点被砸成史莱姆酱的冲击力,之后便昏昏沉沉的不知今夕是何年了。 等他再次恢復意识的时候,不仅身上干干爽爽,而且眼前也不是什么河水,而且金灿灿的一片。 他这是被人救了吗? 这个念头刚出现在脑海中dy那熟悉的平板机械女音就响了起来:「宿主你终于恢復记忆了。」 欧姆有些懵:「恢復记忆?怎么回事?」 lady也不废话:「宿主,自从我找到你之后,已经过去了一个月了。」 什么!? 一个月? 他才记得自己前一刻被河水捲走啊…… 欧姆正欲细问dy却道:「比起这个,宿主,你现在真的要剃度吗?」 剃度? 什么剃度? 欧姆一时半会儿的还没有反应过来,只感觉到头皮上凉飕飕的,等他慢半拍终于记起来剃度=光头之后,勐然就要跳起来,肩膀上却蓦然多了一只手——那是一只成年人的手,还是个男人的,此时对方只是将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但是欧姆却感觉到一种如同泰山压顶一般的压力来,让他根本不能动弹分毫。 「别着急,欧姆,很快你就会和我们一样了。」低沉的嗓音从他的头顶响起,欧姆因为此刻是半低头的姿势,所以并不能看清楚对方的模样,不过确认对方大概是个三四十岁的中年男人,是褐色皮肤的人种,上半身什么都没穿,只在下半身围着、或者说是缠着裙子,材质大概是亚麻的,腰间还缠了一块豹皮;脚上穿的是凉鞋——这种凉鞋由两根吊带和一面鞋帮组成,一根吊带穿过大脚趾和第二根脚趾之间,然后与另一根越过脚弓的吊带相接。 这……好像不是和尚的打扮吧? 可是除了和尚以外,还有做什么的需要剃度? 欧姆在脑海里乱七八糟地想着,思维异常活跃,身体却无法动弹,只能怀着「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悲愤心情,感受那从凉飕飕的头顶飘落一缕、一缕、又一缕的头髮。 大概几分钟后,欧姆的眼前不再飘落头髮,而他的脑袋此刻也变成了一个圆熘熘的鸡蛋。 不过值得欣慰的是,欧姆的颜值在线,哪怕此刻没有了头髮的加持,也是个眉清目秀的少年郎,甚至因为光熘熘的脑袋越发显出了几分稚嫩可爱来。 「好了,入门的洁净仪式完成,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们神职人员中的一员了。」光头男人好像很满意欧姆此刻的造型。 ※※※ 随着三千烦恼丝散尽,心(xin)如(ruo)止(si)水(hui)的欧姆也通dy了解到了自己在失去记忆的这一个多月时间里经歷了什么事。 也不知道dy没能够及时和他一同来到这个世界,还是因为欧姆高空坠落加上被巨浪袭击,当他被光头的手下救出来之后,就完全忘记了自己有关体验世界的一切。 光头伊霍姆可不是一般人,他可是被称尊称为第一大祭司,而他之所以救了欧姆还养着他,就是觉得欧姆的出现提前平息了尼罗河母亲每年的怒涛,并且还带来了阿蒙神的光明,必定不是个简单人物。 尤其是当欧姆醒来后失忆的表现,更是被伊霍姆认为这是欧姆初来人间不谙世事的表现——没错,身为神职人员头头儿的伊霍姆已经认定欧姆就是被神明眷顾的人。 而失忆的欧姆因为接收dy的信息,对于向他表示善意的伊霍姆也颇为亲近,因此在这位光头祭司的有意引导下,当欧姆恢復身体后不久,便主动提出了想要成为神职人员中的一员的请求。 第297页 实际上,想要成为神职人员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但是因为他有伊霍姆大开方便之门,因此欧姆很快就开始进行成为神职人员的「洁净」仪式。 而所谓的「洁净」仪式,便是要将身体的毛髮都除去——我变强了,也变秃了,这话用在伊霍姆身上,微妙地没有任何突兀的感觉。 身为第一大祭司的他,不仅仅是头秃了,连身上的毛髮都是一点儿没有——据说一开始的时候是手动除毛,但后面随着伊霍姆的法力越发高深,以及受到神明的眷顾越多,他身上的毛髮就基本上停止生长了。 因为在这个世界,祭祀必须是纯洁的,才能侍奉神,他们一天洗两次头,剃了光头,只穿洁净的细麻衣和豹皮。 但奇怪的是,他们虽然将全身上下弄得光熘熘的,可是又会专门去佩戴假髮——当然也有假鬍子,甚至只有位高权重的人才有资格戴这些。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些假毛髮也成了一种奢侈品首饰一样的东西。 言归正传,鑑于现在的欧姆不过才十多岁的少年郎,体毛并不旺盛,只需要将头髮剃掉就可以了。 偏偏那个时候欧姆还没有恢復记忆,完全不明白髮型和发量对于人类的重要性,傻乎乎地就任由伊霍姆将所谓的阿蒙神神油涂满了一脑袋。 lady记录的影像资料便在伊霍姆大祭司将神油打湿了他的头髮,手拿着剃刀剃下了他第一缕头髮这儿戛然而止——从这里之后,欧姆就恢復了过往的记忆。 只可惜现在就算恢復了记忆也已经来不及了,那已经被剃掉的头髮也已经回不来了。 虽然他作为史莱姆是寸草不生的圆熘熘,可是之前无论是狞猫还是人类,他都是毛髮茂密的,却没想到临了临了,在这个世界里却变成了一个秃头! 偏偏是他自己主动要求的。 这种找不到出气口发泄的心情,真是异常憋屈。 好歹他身为史莱姆化为人形的时候,也是有一头飘逸长发的啊…… ※※※ 欧姆正心情复杂着呢,便闻到一股浓郁沉闷的香油气味,然后看到不仅全身光熘熘而且还身上都涂了神油的伊霍姆靠近自己。 「……待会儿我就带你去认识一下其他的同僚,从明天开始,你就要开始你诵经祭司实习的工作了。虽然诵经祭司的工作只有在神庙和丧葬仪式中阅读宗教文献和咒语这些,但是也不要掉以轻心,因为如果你实习期表现的好,那么就可以成为正式的诵经祭司,到时候你就会有机会出现在国王的加冕仪式中。你是受神明眷顾的孩子,我希望你要诚心诚意。」除去话语中有些神神叨叨的内容,伊霍姆更像是一位谆谆教诲的老师。 欧姆虽然恢復了记忆,但是这一个多月的相处并不是假的,到目前为止,他对伊霍姆大祭司的印象都比较良好,因此他点头:「是的,大祭司,我一定会好好工作,努力做到最好的。」 伊霍姆不置可否地点点头:「马上神殿中的女祭司就要来了,打起精神来。」 哦?还有女祭司? 欧姆心中好奇,面上却不动声色,随着一阵香风袭来,一名衣着华丽的黑髮少女婷婷裊裊地走来,她的耳环、项鍊和蛇形头饰在阳光下闪烁着耀目的金光,神情高贵而冷艷。 可是欧姆却是倒吸了一口冷气——他、他的伴侣啊,怎么变成个女孩子了! 第155章 埃及祭司第二天 倒不是欧姆对女性有什么歧视, 只是习惯了自家伴侣在过去几个世界都是男性的身份, 突然勐地一下子变成了女性……这的确是需要一点时间做心理调整的。 而在欧姆内心情绪惊涛骇浪的时候, 那面容冷艷的少女已经款款走了过来。 伊霍姆大祭司将右手放在左胸口上,微微颔首弯腰:「埃利姆公主殿下。」 站在欧姆面前的少女, 比他大概高半个头的样子,一头柔软黑亮的及肩发, 头顶上带着亮闪闪的黄金头饰,头饰对着额头正中央的地方被雕琢成了一只蛇的模样。 少女大概有十三岁左右, 一张犹带婴儿肥的俏丽瓜子脸上有十分美艷的五官——她的眉毛浓密,眉峰斜上,带着几分英气,眉毛距离眼睛很近,再加上从眼尾延伸到太阳穴的孔雀石绿的眼影, 本来就睫毛浓密的大眼睛显得格外深邃,眨眼之间就能夺人唿吸的那种冷艷无双。 一张脸上光是有这双眼睛就足够夺目, 眉眼好看的人不需要刘海修饰, 甚至髮型也不重要了, 整张脸都带着灵气。 欧姆自认无论是涂宗冶还是斐特列或者是唐赟,都没有如此冲击性的容貌。在对上那双眼睛的时候, 他甚至忘记了自己前一秒还在震惊伴侣的性别问题,可以想像, 待完全长成的时候,眼前这人会是如何的艷丽绝伦。 欧姆此时正在自家伴侣变成美艷动人的小姑娘的双重冲击中,听到伊霍姆这么说, 恍恍惚惚就开口道:「公主殿下?」 伊霍姆眉头一皱,以为欧姆是不懂礼,连忙用法力捻成一条线钻进欧姆的耳中:「还要赶快行礼!」就算是被神明眷顾,在埃及地位最高的也是王室,要不然,就算对方是稀有的女祭司,也不可能让他这位第一大祭司先行礼的。 伊霍姆还是很看好欧姆的天赋和未来发展的,可不希望这小子因为失礼冒犯了王族,就丢了小命——这并不是小题大做,王族的人一不高兴,哪怕不是你的错,都随时可以吩咐拖下去砍头还是餵狮子。 第298页 ※※※ 得到伊霍姆的提醒,欧姆连忙将那些乱七八糟的思绪都团吧团吧暂时仍在脑后,回想着他这个阶层的神职人员在面对王室公主该行的礼,膝盖一弯就要跪下去——他可没有什么思想包袱,更何况这是自己的伴侣,跪一跪又不会少块肉,所以欧姆毫无压力,动作非常利索。 但是他的身子还没有矮下去,手臂就被一双略微冰凉的手给拖住了,那双纤细的手看似柔弱,却稳稳噹噹地承住了欧姆下跪的力道,让他整个人的动作卡在那儿。 欧姆:「……」这个看起来纤细的公主……有点儿力气啊。话说这个世界的高手这么多吗?随随便便就能一只手将他摁住动弹不得?习惯了自己力大无穷的欧姆很是郁闷。 「不用这么客气,」埃利姆公主开口说话了,声音略略沙哑,可是并不沉闷,就像是微风吹拂过纸莎草尖儿一般,和她高贵冷艷的面容十分契合,「伊霍姆大祭司,这位就是平息了尼罗河母亲怒火,为我们埃及带来阿蒙神光辉的人吧?你叫什么名字?」 心知这完完全全就是巧合,但是现在已经错过了解释的好时机的欧姆只能硬着头皮应下了那让他有些羞耻的赞美:「回埃利姆公主殿下的话,我叫做欧姆。」 「欧姆是吗?」埃利姆那双涂着孔雀石绿眼影的大眼睛定定地看着他,让欧姆几乎要沉醉在那片翡翠海洋之中,「你这个名字很不错,我们的名字中都有一个『姆』字,看来还颇有缘分,既然你能被伊霍姆看重,想必也是脑子好使的,正好,法老陛下同意了让我挑选几个助手,我觉得你还挺合我的眼缘,不如就先跟着我做事吧。」埃利姆略带沙哑的嗓音不疾不徐,却带着让人无法拒绝的上位者的语气。 因为脑内在跑小剧场,所以欧姆也没有注意到,当他称唿对方「公主殿下」的时候,埃利姆的眼中一闪而过的不自在。 伊霍姆:「……」我的名字也有个「姆」字吶,怎么没听到公主殿下你说有缘?而且,咱们这儿的起名方式,很多名字里都带着「姆」在吧? 已经四十多的伊霍姆看着剃了光头后不仅不丑反而更加突出了黑白分明的眉眼,越发像是个大眼娃娃的欧姆,并没有子女的他不由得思忖——女孩子好像都喜欢这种大眼可爱的类型?埃利姆虽然是高高在上的公主,又因为身任祭司一职,平日里都冷冰冰的不苟言笑,但实际上内心也是有个天真可爱的少女的吧? 他忍不住看向埃利姆,却发现在这位公主殿下的眉眼之中突显一股奇特的气韵——阴鸷,孤高,又带着暗潮汹涌的王者之气。他心中一惊,定了定神再看,却发现方才那涌动的气息不见了,对方依然是那个带着王室特有任性的公主。 「怎么?伊霍姆大祭司,你不愿意吗?看欧姆这身打扮,应该担任的是诵经祭司吧?诵经祭司本来就负责在神庙和丧葬仪式中阅读宗教文献和咒语,去图书馆学习是必要的途径吧?跟着我,他不仅可以学习图书馆里的内容,还可以近距离接触王室之中的礼仪,你们俩个都应该感谢我才对。」埃利姆语气施捨。 「怎么会不愿意?埃利姆公主殿下能看重欧姆是欧姆的幸运,只是毕竟欧姆是男子,平时在图书馆学习也就罢了,若是专门跟着公主殿下,怕是被其他人看见了有损公主殿下的名声。」 埃利姆秾丽的眉眼迸射出几分怒火:「怎么?我们都是侍奉神明的祭司,我们的身心都是属于神明的,哪里还需得着分男女?只要他跟着我做事一天,那我就护他一天,若是有人敢乱说话,我就割了他的舌头去餵狮子去!」 伊霍姆没有半点被训斥的恼怒,甚至嘴角还带上了一分笑意:「既然如此,那么劳烦公主殿下分点心思指导欧姆了。虽然他接触事务的时日较短,但是他学习能力很快,不会让您失望的。」 轻哼一声转过身,埃利姆的语气中带着毫不掩饰的傲然:「只要他乖乖照我的吩咐去做,便不会有人敢欺负他。你让他收拾一下,待会儿我会派人来接他的。」 ※※※ 送走了骄傲矜贵的公主,伊霍姆见欧姆还傻呆呆地站在原地,忍不住在他那光熘熘的脑袋上轻拍了一下:「回神了,公主殿下是十分貌美没错,但那可不是你能给肖想的。你虽然是受神明眷顾,可除了这个,你什么底子都没有,要想实现这个梦想,还得加油呢!」 他没有说的是,就算是加油也基本上不能成为公主的丈夫的,公主要么以后嫁给下一任法老,要么就会和其他国家的王族联姻,但是他觉得现在没必要特意说出来打击欧姆,反正等他走上侍奉神明的道路之后,便会自然而然懂得这些了,而且到时候应该就会像自己一样一心一意只有神明,不会再被公主的外貌所惑了。 欧姆很想说自己并没有肖想,可是转念一想,的确,哪怕对方现在变成了公主,他也不会让其他人占据埃利姆身边伴侣的位置的,可是对方现在是高贵的公主殿下,还是女祭司,可以说是除了王后外地位最高的女性了,他现在就是个一穷二白的小子,还真没多大竞争力。 「伊霍姆大祭司,你对我可真好。」欧姆对伊霍姆露出一个感激的笑容。 无论对方是真心还是假意,至少现在对方所做的一切都是对自己有利的。 第299页 伊霍姆可不知道恢復了记忆的欧姆虽然不至于是老狐狸,但也不是个傻白甜,还真当对方是之前那个懵懵懂懂的小少年:「既然知道那就懂事点,虽然跟着公主有公主护着,但是公主殿下尊贵的身份可不是能随意接近的,不要做出什么逾距的举动,到时候我可保不了你,知道吗?」 欧姆出现的时候的确伴随着神迹没错,可是在第一大祭司伊霍姆的眼中看来,这分量还远远不够。他活了这么多年,见到的神迹也不算少,若是仗着一时的神迹便膨胀起来,最后落得的下场会更惨。 欧姆连连表示受教。 ※※※ 欧姆刚刚收拾好自己那几件衣服的小包裹,就有一名中年女官带着一小队护卫来接欧姆——既然以后要跟着公主殿下做事,那么自然要先和顶头上司再多互相了解一下。 埃及本来就是个气候炎热的国家,干旱和高温是这儿气候的主旋律,尤其是现在是午后时分,已经被晒干了露水的地面蒸腾起热气,让人在行走之间仿佛是在蒸笼之中。 不过好在公主殿下的住所树木茂盛,还是不是有从尼罗河吹来的风穿过,所以欧姆在到达的时候才不至于狼狈得一身汗水。 「公主殿下就在里面,对公主殿下一定要规规矩矩、恭恭敬敬,少说多听。」带他来的女官低声嘱咐了一句,便推着欧姆进了大殿。 「还愣在那儿干什么?还要我去请你吗?」慵懒沙哑的声音随着湿润的尼罗河风吹过来,让欧姆一下子软了腿,下意识地就走了过去。 随着柔软的轻纱被掀开,一个姿容艷丽的美少女出现在他的眼前,只不过和第一次见面的穿着打扮不一样,对方原本穿着长及脚踝的束身架缧丝丽服已经换成了褶皱短裙,露出线条优美的大腿和小腿来。 身上的首饰也换了一套,但数量却一件不少,都是以黄金和宝石为主,随着她的动作,发出轻轻的碰撞声响。 「见过公主殿下。」欧姆按照这儿的习俗单膝跪地,低头亲吻对方的手背——虽然最虔诚的礼仪的亲吻脚背。 埃利姆也不介意欧姆没有使用最高大礼,在他的嘴唇离开手背之后,便手掌翻转,大拇指擦过欧姆的下唇,顺势捏住了对方软软的脸颊:「哎,你这脸果然软嫩,手感不错。」 猝不及防被捏脸的欧姆:「……哈?」 第156章 埃及祭司第三天 埃利姆早在第一眼看到这个脑袋光熘熘的小傢伙的时候就上心了——其实埃及人剃光头的不少, 不过剃完光头后头型还能这么圆熘熘好看的那就屈指可数了。 埃利姆虽然因为生长环境负责, 并不能如法老的其他两个孩子那样肆无忌惮地表达自己的喜好, 又因为身任女祭司的缘故,早早地养成了喜怒不形于色的性子, 但是在看到这个实习诵经祭司的时候,还是没能忍住, 开口将对方要了过来。 离开神庙之后,埃利姆也反思过自己是不是太冲动了, 想着干脆等那小祭司过来之后让自己的奶妈萘莉安排一下就可以了。 却不想在听到女僕报告人带到了之后,思维又不受控制让人带进来了。 不过此刻看着对方脸都被自己揉扁了,但是那双清澈的大眼睛里没有任何怨怼和不满反而一如既往的澄澈,于是埃利姆给自己找了个理由,实在是这小祭司看起来太无害了, 难得有个自己顺眼的,难不成他都不能自主一回了? ※※※ 在跟着女官前来埃利姆公主殿下的宫殿的路上, 欧姆就已经通dy收集到了自己的伴侣在这个世界的基本资料。 埃利姆虽然贵为公主殿下, 但却并不是当今法老的亲生子, 准确地说,当今法老是埃利姆的叔叔兼继父。 之所以会有这种复杂的关系, 是因为埃利姆的生母娜塔蒂亚在丈夫死了之后嫁给了丈夫的亲弟弟。 其实这种习俗在这个时代的埃及以及周边的国家并不少见。 尤其是娜塔蒂亚还是赫悌的公主,当初本来就是作为两国联姻的对象嫁到埃及来的, 当时的法老还是埃利姆的生父。 只不过这位法老在任时间不长,在新婚后不久,为了向刚刚有孕的妻子展示自己的勇勐, 于一次围猎狮子的途中被毒蛇咬伤,没能及时得到救治——虽然按照当时的医学条件来说也基本上没有解救的方法——就这么英年早逝了。 于是他那同父异母的弟弟就按照继承顺序顺理成章地登上了法老的宝座。 那个时候娜塔蒂亚才成为埃及王后不到半年,肚子里的孩子都才两个多月。 娜塔蒂亚肚子里有了法老的血脉,为了两个国家的安定和友谊,必然不能让她就这么回去赫悌。而且因为娜塔蒂亚这位嫂子美艷无双,是举世闻名的大美人,所以这位新法老上任后没几天,就将娜塔蒂亚迎娶了做了西王后——之所以在前面加了个「西」,是因为他同时还迎娶了巴比伦的公主阿西达尼做东王后。 娜塔蒂亚生下来的孩子就是埃利姆。 作为遗腹子,继父还是亲叔叔,也多亏得埃利姆是位公主,因此得以平安长大——虽然埃及并不是没有过女法老,可是在现任法老已经有了一子一女两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基本上埃利姆就和王位无缘了。 好在埃利姆在小小年纪就觉醒了与神力,再加上聪慧稳重,早早地就成为了神庙的女祭司,哪怕没有这公主的身份,也没有人敢怠慢。 第300页 「不过……没想到他会变成她呀……」欧姆还是颇为感慨,不过好在他本身作为史莱姆,对性别这种东西并不是特别在意,所以经歷了一开始的惊讶后后面的心理建设之后,他就没有太纠结这个了,「埃利姆作为一个弱女子,在这王宫漩涡中,想必也生活得很辛苦吧。」 lady:「……」宿主你忘记了,在穆拉城的时候,你当时本以为斐特列是一只需要保护的小白兔,谁知道对方伪装一撕,内里居然是一头暴力兇残的龙的事实了吗? 欧姆可不知dy内心的吐槽,他内心的小人摩拳擦掌——埃利姆现在是娇滴滴的女孩子,那么就真的是需要自己这个男子汉的细心呵护了吧? 只不过,这个念头才刚冒出个苗头,自己的脸就被「柔弱」的、「需要保护」的公主殿下给蹂躏了。 所以说,不管伴侣是男是女,是狮子还是小白兔,自己都只有被「欺负」的份儿吗? 史莱姆果然是社会底层吗? 欧姆一脸空白地看着埃利姆在自己脸上揉揉捏捏的手——不、不对啊,说好的需要保护的小姑娘呢?是文化差异吗?怎么感觉对方高冷的外表下有点彪啊? 欧姆正晕晕乎乎呢,门口处就传来一同嘈杂之声,还夹杂着女官女僕们低声小心翼翼劝阻的话,只可惜言语并不能阻挡声音的主人,大概就几息的功夫,欧姆就看见一个穿着打扮和埃利姆相似的贵族少女风风火火地闯进来,她闯进来的时候,埃利姆正一只手捏着欧姆的脸,一只手在他光熘熘的脑袋上。 见到这种「不检点」的场景,少女兴奋得脸都红了,她重重地喷出一口气,用红赭石涂抹得血红的嘴里发出尖利的嗓音:「埃利姆!你胆子可真大,你居然真的藏男人!」 ※※※ 作为等级森严的国度,阶级体制表现在方方面面,穿着打扮自然也不会落下。 最高的掌权人法老只穿用最细软的亚麻布来做的衣服,上面还会有金丝来装饰,而平民就只能选择用植物纤维或者皮革来做,羊毛纺织而成的布料也是平民常穿的。 在这个时代,羊毛虽然可以保暖,美中不足的却是它的表面有一层防潮的天然油脂,现今的古埃及人还没有掌握去除这层油脂的技术,因此这种织物材料还一度被认为是不洁净的。 至少法老和高等贵族以及祭司们是绝对不会穿羊毛的织物的。 毕竟他们可是最接近神明的,自然要保持时刻的洁净。 轻盈柔软的亚麻和进口的丝线才是他们衣料纺织的首选。 眼前的这位贵族少女,穿着的便是用漂白的亚麻布做成的褶衣,这些褶皱都是用手工折成然后浆硬的。 不过和普通的亚麻布不一样,其中还穿插有金丝在里面纺织,打过褶子的裙子上面还有宝石珠子装饰,若是走在阳光下,真的是十分闪耀了。 不过比起她身上琳琅满目的首饰珠宝,欧姆倒是觉得她一头与其他埃及人的直发不同,波浪一般的捲髮更加引人注目。 欧姆虽然没有见过对方,但是光凭她这穿着打扮、旁若无人的态度以及标志性的捲髮,就确定了对方的身份——这应该就是当今法老的亲生女儿,只比埃利姆小不到半岁的另一位埃及公主哈露莎了。 因为她的生母是巴比伦的公主阿西达尼,虽比不上赫悌公主娜塔蒂亚的艷光四射,却也是一个有着黑色珍珠称誉的美人。 ※※※ 当时新法老继位,虽然迎娶了兄长的遗孀,但因为娜塔蒂亚已经有了身孕,于是他同时迎娶了巴比伦的公主阿西达尼,两人分住东西宫殿,都享有王后的称号。 巴比伦公主阿西达尼待字闺中的时候,就对比自己大几岁的赫悌公主娜塔蒂亚十分不满——因为每次在提到美人的时候,娜塔蒂亚总是要压自己一头。可是在她看来,那是因为自己年纪比赫悌公主要小几岁,所以第一美人的称号才会被她给夺了去。 后来娜塔蒂亚的丈夫意外身死,她被父兄安排与埃及新的法老联姻,她还幸灾乐祸了好长时间,她倒要让世人看看,自己和娜塔蒂亚到底谁才是最美的那个! 而且娜塔蒂亚已经是前王后,自己才是现王后,以后娜塔蒂亚不还得看自己的眼色过活? 可惜她万万没想到,娜塔蒂亚哪怕已经嫁过一次男人,甚至肚子里还有个孩子,她都能迷住新法老,而且还将原本属于自己独一无二的后位给分了一半出去! 因为有这份怨恨,阿西达尼哪怕生了一子一女都依然视娜塔蒂亚为眼中钉,受她的影响,她生的女儿哈露莎也对埃利姆这个姐姐敌意满满。 皮肤比她更白、身材比她更纤细、头髮更黑亮柔顺、五官更加精緻美艷……就连自己一母同胞的亲弟弟都经常在自己眼前夸埃利姆,这让哈露莎越发对埃利姆不满,尤其是在埃利姆当上女祭司之后更是气得咬牙切齿。 可惜女祭司的要求比男祭司要苛刻得多,她又不是个静得下心的性子,最后只能恨恨放弃。 不过这并不代表她就认输了,除了与父王和弟弟培养感情外,其他时间哈露莎恨不得眼睛长在埃利姆身上,时时刻刻盯着看埃利姆什么时候出错,就好就这小辫子将埃利姆给拉下去——既然她当不了女祭司,那埃利姆也别想! 这不,一听到埃利姆居然主动让心腹奶妈去神庙带回来一个男祭司,哈露莎就像是闻到了腥味的鳄鱼一样,连每日和弟弟培养感情的机会都放弃了,气势汹汹地就要来堵人。 第301页 ※※※ 「哈露莎,脑子是个好东西,我以为你有。」面对哈露莎得意洋洋的指责,埃利姆面不改色地直起身来,利用身高的优势乜斜着她。 哈露莎一开始还没有反应过来,不过从埃利姆的语气和神色之中她反射性地就知道这是在蔑视自己,因此她气得跳脚,正好不顾公主的风度争执,终于赶上来的少年连忙扯住了她的胳膊:「姐姐!你少说两句,别随意指责埃利姆。」 说话的人正是她的弟弟哈利图斯,不出意外的话也会是下一任法老。 但是来自亲弟弟的劝阻并没有让哈露莎息怒,反而让她更加怒火中烧:「哈利图斯,都到了这个时候你还要偏心埃利姆吗?我才是你的亲姐姐,我才是以后要和你结婚的人!」 欧姆的情敌天线一下子竖起来了——什么?这小子对他的伴侣有非分之想吗? 第157章 埃及祭司第四天 在封建社会, 因为交通等方面的不发达以及家族观念的根深蒂固, 上至王公贵族, 下到平民百姓,都是会优先选择近亲通婚。 在欧姆曾经经歷过的几个世界, 也是有不少表哥表妹成亲的,只是相较下来, 埃及王室做得要更彻底一些。 他们也奉行王室内部兄弟姐妹通婚,但却不是还隔着一层表关系, 而是直接血缘至亲进行通婚,甚至不仅仅是亲兄弟姐妹,就连自己的亲身父亲也是可以结婚的。 不过随着埃及版图的扩大,后者情况在现在已经没有了,不过埃及法老会选择和自己亲姐妹结婚这一传统却并没有更改——因为他们相信自己就是神明在人间的代言人, 那么只有和同样身为神明代言人的亲姐妹才能生出正统的王室血脉。 这也属于他们对于「纯净」的偏执吧。 当然,作为至高无上的权力者, 法老不可能只有一个妻子, 他们会有很多的嫔妃, 这些嫔妃有些是王公大臣的女眷中挑选,有些则是外国送来联姻, 甚至有可能是从外国抓来的。 只不过她们的地位要第一档次,连带着她们生下的孩子也要比法老的姐姐妹妹生下来的孩子低一等——当然, 如果法老并没有和自己的姐姐或妹妹结婚生子,那就另当别论。 所以,从哈露莎记事起, 她就被周围的人,尤其是自己的母后教育,她未来就是要嫁给弟弟哈利图斯做妻子的。 对于这一点哈露莎也并不排斥,虽然自己弟弟年纪尚小,身材不够英武强壮,可是光凭对方未来会成为埃及法老这一点就足够抵消所有的不足了。 埃及的女孩儿相比较男性而言,更加的早熟,差不多在十岁左右第二性徵就开始发育了——在这一点上,哈露莎是十分自得的,因为她已经开始显露婀娜多姿的身材线条,可是比自己大半岁的埃利姆依然是平平坦坦的一块瘦直板。 况且,就像母后说的,正是因为哈利图斯年纪尚小,未来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她相信只要自己日日教导,潜移默化之下,哈利图斯一定会成为自己理想的丈夫。 就算哈利图斯长大以后性格依然软弱,她也不怕,这样自己的主动权才会更多,以后待弟弟成为法老之后,自己说不定还能成为真正的女王呢! 怀抱着这样的想法哈露莎对哈利图斯的占有欲特别强,同时也对总是吸引哈利图斯赞嘆的埃利姆特别厌恶,因为她也是王室成员之一,也就是说按照规定,埃利姆也是有资格成为哈利图斯未来的妻子的。 这个认知让哈露莎小小年纪就陷入了嫉妒的沼泽。 这怎么行? 埃利姆阴险狡诈又惯会装腔作势,就跟娜塔蒂亚王妃一样,她可不像到时候还像母后那样,总是被娜塔蒂亚王妃压一头。 所以在得知一向不与人亲近的埃利姆居然让她的奶妈从神庙里带回来一个男人,她就坐不住了,连前因后果都不管,拉着哈利图斯就要来抓jian。 她知道,埃及的女性比其他的国家的女性地位要高得多,如果看上了喜欢的男人直接告白也是很正常的,所以她的目的可不是肤浅地指责让埃利姆居然和男人亲近,她是打算直接把埃利姆和那个男人绑在一起——如果埃利姆嫁给了那个男人,那她可就没机会成为哈利图斯的妻子了! ※※※ 哈露莎的那点小伎俩根本就瞒不过埃利姆,如果是放在以前,或者是换个对象,埃利姆肯定不会任由哈露莎口沫横飞地在这儿给自己抹黑,但是……看了看眉头紧锁想要开口为自己辩护清白的欧姆,埃利姆突然又觉得,并不讨厌这种被强行凑对的感觉。 欧姆可不知道埃利姆的心思,他觉得女孩子的名声是很重要的,纵然自己已经认定了埃利姆,以后也肯定会将他娶回家的,但是却不能允许在这个时候被其他人给栽赃私会男性的污水。 他正要开口辩解,谁知道却被埃利姆一拉,埃利姆直接将他护在了身后:「哈露莎,别忘了你没资格管我的事情,欧姆他是神的侍者,是得到了神明眷顾的人,若是你再在这儿胡搅蛮缠,小心神明降下责罚!」 虽然不介意直接和欧姆传绯闻,但是埃利姆也见不得哈露莎在自己面前耀武扬威的样子。 哈露莎被埃利姆硬邦邦的一句怼回来,张扬的声音卡在喉咙里,让她的脸憋得通红,她涂抹着厚重眼影的眼睛这才将目光放在欧姆身上,在看清对方俊秀的面容的时候眼睛一亮,这穿着朴素也难掩俊秀的模样,不难想像再过几年会如何英俊。 第302页 但她马上想起对方是和埃利姆一伙儿的,她立马将那点儿好感驱赶了个一干二净:「你、埃利姆你少威胁我!什么神明的责罚,分明就是你用心险恶,故意装神弄鬼!」 埃利姆眯了眯眼:「呵,既然你认为是我的本事,那你怎么还敢来惹怒我?」 「你承认了你居然承认了!」哈露莎难以置信地睁大眼睛,抓着哈利图斯的手收紧:「哈利图斯你听清楚了吗,她就是这么一个蛇蝎女,她要害的亲姐姐!」 哈利图斯身为法老唯一的儿子,就算是性格比较软乎那也是没人敢怠慢的,养尊处优长大的他根本受不住哈露莎神经质的话语和动作,不耐烦地挣脱她的手:「你弄痛我了姐姐!你能懂事点儿吗?埃利姆根本碰都没碰你一下,你就算是要陷害她也不能这样随意捏造吧?」 哈露莎难以置信地看着哈利图斯,不敢相信都到了这个地步哈利图斯还站在埃利姆那边,她虽然一直霸道地以哈利图斯未来的妻子自居,可是在外人面前哈利图斯如此不给她留面子,依然让她那脆弱又敏感的心简直无法承受,泪水一下子就涌了出来。 哈利图斯虽然因为哈露莎有些情绪化的举动而不耐,可是见到她哭了出来,还是手忙脚乱:「姐姐……」 「埃利姆,我恨你!」哈露莎眼睛通红地瞪了埃利姆一眼,也不管哈利图斯了,转身掩面而去。 ※※※ 见哈露莎哭泣着离开,哈利图斯心里也不是滋味儿——母后说让自己要爱姐姐,可是哈露莎对自己全天候粘着又让他喘不过气儿来,也就是他找埃利姆的时候,因为哈露莎不喜欢埃利姆,所以他才能得到一点清净。 可是他能够想像,如果他现在不赶紧追上她,她到时候又回去母后那儿告状,到时候母后训斥起来就更烦躁了。 想到这儿,哈利图斯也呆不住了,他看了看欧姆,眉头皱了皱,然后对埃利姆道:「我相信埃利姆你不是那种耽于情爱的人,哈露莎她……我代她向你道歉。」 他这话一说,欧姆就不乐意了,什么叫做「我相信埃利姆你不是那种耽于情爱的人」,说得你好像和埃利姆的关系有多亲密似的!埃利姆就对我一见钟情了怎么着! 可惜的是囿于现在的大环境,欧姆还真不能讲这些话说出口,只能腹诽罢了。 谁知道他身上一重,脖子被一双手搂住,不同于埃及特有的浓厚馥郁的香气,而是清新淡雅的莲花香气笼罩了他:「哈利图斯,你用不着代哈露莎道歉,你是你她是她,而且她也不全是胡说,欧姆挺可爱的。」 哈利图斯目瞪口呆地看着埃利姆主动靠在欧姆的身上,看向欧姆的目光里带上了审视和怒火,只不过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埃利姆就站直了身子,开口赶客了:「好了,你赶紧去找哈露莎吧,闹得我脑仁疼,我还要和欧姆忙正事呢,就不招待你了。」 ※※※ 打发走了这俩姐弟,又吩咐了让萘莉去管教下面的僕人,埃利姆揉揉额头,看见欧姆眼中的担忧,嘴角微微勾起一个弧度:「担心我?」 埃利姆以为对方会诚惶诚恐地弯腰表示不敢,谁知道对方点了点头:「如果有什么用得上我的,还请埃利姆殿下尽管吩咐,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没有称唿自己为公主殿下,这倒是让埃利姆听着顺耳,将欧姆表忠诚,埃利姆哼笑道:「赴汤蹈火?这话说得好听,实际上……」对上欧姆毫不动摇的眼神,剩下的话不知怎么的埃利姆就说不出口了,眼神闪了闪,埃利姆半开玩笑:「你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实习祭司,能有什么帮得上我的?不过哈露莎倒是嗡嗡嗡地让我心烦,总以为别人都跟她似的盯着哈利图斯不放……不如,你帮我解决一下结婚对象的问题?」 埃利姆说这话本来只是开玩笑,话一出口就觉得有些不妥,想要圆过去,却不想那清清秀秀的小祭司脸蛋红红眼神灼灼:「好啊。」 这下子,轮到埃利姆瞠目结舌了:「好、好什么?」 欧姆心里一笑,埃利姆在面的哈露莎的胡搅蛮缠都没改变态度,现在却因为自己的两个字失态,有种诡异的成就感呢。 好吧,说老实话,欧姆被刚才哈利图斯和哈露莎给勾起危机感了。 他本来是想等作出一番成绩之后再表达自己的恋慕之情,但是想想这青春期刚发育的孩子们都开始争风吃醋了,没道理「活」了好几个世界,年纪加起来都足够做那俩姐弟的曾曾曾曾祖辈了,反而还在这上面被比下去了。 思及此,欧姆面上的表情更加的纯良,一副抛头颅洒热血的模样:「欧姆定不辜负埃利姆殿下的厚爱,一定会好好努力,早日出人头地,绝不让别人觉得您嫁给我是委屈了您!」 欧姆的告白宣言刚说完dy的声音就不合时宜地响起来了:「那个、宿主,打扰你实在是不好意思,不过,埃利姆可能嫁不了你。因为刚才通过接触发现……他那个比你还大……」 第158章 埃及祭司第五天 自dy现在时不时会主动开口之后, 欧姆就经常被她的突然发言给惊住。可这之前的都比不上她这句话带给他的冲击性强。 什么叫做他的比我还大? 欧姆眼神有些恍惚, 很想装作自己没听懂, 但是眼神已经不受控制地从埃利姆那平坦的胸口滑到了腰间。只可惜那腰间的黄金配饰太多,而他也没有什么透视眼, 无法验dy的话的真伪。 第303页 等等dy居然还管检测埃利姆大不大吗?! 「宿主, 人类的躯体对于数据生命体来没有任何性别吸引力,而且身为你的辅助系统, 我只关心宿主和伴侣的身体健康,请不要怀疑我的职业操守,更请不要无差别吃醋。dy那平板机械的女音里似乎带上了一丝嘲讽? 是错觉吧……应该。 欧姆嘀咕了一句,终于后知后觉反应过dy话里的意思,所以说, 眼前美艷的埃利姆公主殿下,其实是个女装大佬? ※※※ 埃利姆本来之前提出结婚的事情只是开玩笑, 却没想到意外收穫了小祭司的一通告白。说实话, 这要换个人, 哪怕是哈利图斯,他都能用冷嘲热讽给怼回去, 可是换成了一脸天真的小祭司,他却觉得那些冷言冷语说不出口来。 可偏偏他又不能让欧姆当了真, 到时候他去哪儿找一个埃利姆公主殿下赔给他? 平稳了一下心情,埃利姆准备打消欧姆这个荒唐的念头,说了几个字, 却发现这小祭司心不在焉的,似乎是在走神? 嘿我都准备好声好气地和你说话了,居然还能发呆? 埃利姆不满了:「你想什么呢?」 欧姆本来对埃利姆就没有防备,又注意力不集中,听到埃利姆问他,下意识就把脑子里想的给说出来了:「在想女装大佬。」 女装大佬这个词,在古埃及是没有的,但奇异地,埃利姆觉得自己一下子就明白了这四个字所代表的意思。 于是他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他第一个反应就是赶紧查看周围环境,让他松了一口气的是,因为刚才哈露莎他们的一通闹,他为了清净已经将女僕们都遣到外面去了现在这个偌大的殿中就只有他和欧姆两人,不会有第三人传出去——虽然就算传出去也不一定明白什么意思。 总而言之,埃利姆秉承着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想法,垂下眼睑,将危险的念头藏在眼底:「呵呵,你在说什么呀?我的女装不好看吗?还在想别人的女装?」 欧姆抿了抿嘴,突然意识到埃利姆知道他自己的真实性别,但是他依然穿着女装,这其中必定有什么他自己都无法克服的阻碍。 基于此,欧姆便放弃了直说的念头,而是顺着埃利姆道:「埃利姆殿下本身就姿容无双,无论女装还是什么服装,都只是为你增添光辉罢了。」 lady:宿主,你不再是当初那个单纯的史莱姆了,没想到有朝一日也能看到宿主如此闭眼彩虹吹。 埃利姆沉默了一瞬,然后嘴角勾起一个弧度:「你说的没错。」 ※※※ 却说哈露莎跑去跟自己的母后阿西达尼王后告状,却半路上被哈利图斯给拦住了。 哈露莎本来就在气头上,根本听不得任何为埃利姆说话的声音,偏偏哈利图斯还在一直劝阻说她的不是,这让她又气又急又委屈,直接就和哈利图斯在阿西达尼的宫殿外面吵了起来。 午后烈日,本来就让人昏昏欲睡,阿西达尼王后本来在炎热的天气里好不容易入睡,就被外面的吵闹声给吵醒了。 起来发了一通脾气,这才将两个罪魁祸首给喊进来。 对于阿西达尼这个母后,哈露莎和哈利图斯是畏大于爱的,此刻见到她满目阴沉的样子,姐弟俩的小心脏抖了抖。 阿西达尼大部分时间都用来争宠和与娜塔蒂亚斗了,其他时间则是用来给自己梳妆打扮享受,分给两个孩子的时间少之又少。 而在这姐弟俩中,阿西达尼要更偏哈露莎一点——所以在听完哈露莎的控诉之后,阿西达尼便坐不住了,不顾哈利图斯的劝阻,气势汹汹地就去埃利姆那儿给自己女儿找场子。 却不想远远地就看到了熟悉的敌人:「娜塔蒂亚,你怎么在这儿?」 作为埃利姆的生母,娜塔蒂亚也是冷艷美人,而且比起埃利姆更多了女性的柔媚和成熟的风韵,不过她在面对除了埃利姆和法老以外,都是一张不苟言笑的冷冰冰态度——偏偏法老就很享受这种特殊待遇——尤其是在对待阿西达尼的时候更是如寒冬般凛冽:「我来看我的孩子,怎么,还要向你汇报吗?倒是你,没事做到这儿来做什么?」 被娜塔蒂亚冷冰冰的眼刀一剐,阿西达尼忍不住心头一颤,意识到自己气势弱了,阿西达尼胸一挺:「你还好意思问我作什么?你的女儿将我的宝贝公主欺负了,你是怎么做母亲的?」 娜塔蒂亚冰凉凉的目光落到哈露莎身上:「哦?是吗?我倒是觉得,这个年纪的孩子都是一些小矛盾,打打闹闹的实属正常,就连我们做公主的时候不也是经常会和姐妹们闹吗?有没有缺胳膊少腿更没有那儿受伤出血,本来就是小姑娘们的事情,身为大人如果插手,倒是显得小题大做了。」 哈露莎面色一僵,直接就躲在阿西达尼的裙后。 被娜塔蒂亚明里暗里地指责了一番,阿西达尼的脸上挂不住了,她反驳道:「小题大做?你的女儿才多大就知道带男人回寝宫了,除了陛下,其他的男人未经创造决不允许进入王宫,这一点你莫不是忘记了吧!」 「这是哈露莎给你说的吗?」娜塔蒂亚面上没有半点紧张,「那她有没有给你说,欧姆是祭司?」 「祭司,祭司也是男人啊!」被点名的哈露莎底气不足道。 第304页 娜塔蒂亚却是摇了摇头,然后嘆了口气对阿西达尼道:「阿西达尼,陛下去下埃及视察,将王宫交给我们管理,我觉得就应该在这个时候就该多教育教育孩子,虽然女孩子总免不了嫁人,但是整天沉溺其中,也着实格局太小了些。」 如果带回去的是个女祭司她可能还会担心一下,但那是个男祭司,娜塔蒂亚就一点儿也不担心了。 更何况,她也是看过那个叫做「欧姆」的小祭司的,黑头髮大眼睛,还有一身完全不同于埃及人的白皮肤,看起来可可爱爱的一个男孩子,要不是她要维持自己的形象的话,她都想养这么个小孩儿在身边,看着多养眼呀。 阿西达尼被娜塔蒂亚绵里藏针的话一噎,她的确是教育哈露莎要将哈利图斯的心抓住,不能让哈利图斯被埃利姆那个死丫头给诱惑了,但是此刻从娜塔蒂亚的嘴里说出来,怎么就那么不中听呢? 踩人踩痛脚,娜塔蒂亚,果然不愧是丈夫死了之后能带着腹中的孩子果断嫁给小叔子的女人,够狠! 在格局和才能这方面,她的确是没有底气反驳。 她也没瞧着埃利姆和娜塔蒂亚有多亲近,可为什么教养出来的孩子会那么出色?小小年纪就当了女祭司,还赢得了民众的爱戴……唯一让她觉得安慰的是埃利姆不是陛下的亲生子,甚至陛下还不怎么喜欢这个哥哥的女儿,所以埃利姆只要未来不嫁给哈利图斯,基本上这位置也到顶了。 ※※※ 关于这两位王后之间的官司,埃利姆和欧姆是一点儿都不清楚。 事实上,欧姆也没在埃利姆的宫殿呆多久,送走了娜塔蒂亚王后,转身埃利姆就带着欧姆去办正事去了。 诵经祭司在神庙中所有祭司的等级中并不高,但也不算太低,因为不是什么都能接触到文字的。 诵经祭司本来就负责诵经、祷告之类相关的,文化程度自然不能低。 欧姆在没有恢復记忆的那段时间就跟着伊霍姆学习埃及文字,他那个时候虽然没办法dy交流,但dy作为辅助系统在记录的同时也将那些文字给扫描了进去,在欧姆识字和写字的时候暗中帮助他。 也是因为看到了欧姆在文字方面的天赋,所以伊霍姆才将欧姆直接安排成的诵经祭司,要不然就算他是第一大祭司,也不能拿文字来开玩笑。 「除了背诵之外,你们平时还要负责抄录,现在的文字记录都是用的黏土板,比较厚重,而且不能磕碰,所以作为诵经祭司的工作可不轻松。」毕竟也不是经常性地就有大型祭祀活动之类的,那么也不能白养着这么多祭司不干活。 一般的书籍复制全靠有文化的奴隶手抄,但是这些涉及神明和王室的则只能由专门的祭司负责,这样才能保密和神圣。 可是当书籍篇幅过大时,涉及到人力抄写就十分吃力了。 「这种方式效率太低了,」埃利姆拿起一块巴掌大的方形黏土板,「像这么大的,根本刻录不上多少字,若是要刻录一部《太阳真经》,起码的需要上千块黏土板。」 「上千块!」欧姆惊唿,先不说刻字的问题,光是纯粹的黏土堆在那儿,也是不小的视觉冲击吧?而且刻好了,翻阅查找也是个问题…… 「《太阳金经》只抄了一个副本,就花去六年时间;《图坦卡蒙传》前后复制了七部,共动用誊录者三千多名,花去了十四年时间!刻录的黏土板堆满了五六间房屋!结果如何呢?每年遇到尼罗河母亲泛滥发怒的时候就是最紧张的时刻,雨水的潮湿以及磕碰,一次两次可能还不影响,但是年年来,总归保存不了太长时间……」一个不小心受潮或者撞击,那黏土板就逃不了被毁坏的命运,到时候又要重新刻录。 因为埃利姆担任的女祭司虽然是唯一的,但在神庙中的地位还是略略低于伊霍姆的第一大祭司,所以他也没有一把抓,偏重的方向就是文化、礼仪以及咒术等。正好诵经祭司也是属于这方面的,所以就算一开始埃利姆不开口来抓壮丁,最后伊霍姆也会安排他去埃利姆的手下做事的。 欧姆瞪大了眼睛:「《太阳金经》,那是我能抄录的吗?」那个可是涉及到大部分咒术的,他现在就是个小虾米,这样做,会不会给埃利姆招黑? 埃利姆眼睛眯了眯:「你若是没那个本事,就算是把《太阳金经》抄录一百遍都施展不了一个咒术的,不过我找你做的事情,可比这个要重要多了。」 第159章 埃及祭司第六天 欧姆看着眼前热火朝天的场景, 大部分只在腰间围了一块亚麻布的结实汉子们正低着头做着自己手里的工作。 一部分人在偌大的池子里用几根大木棒在池水里搅动, 随着搅动, 浸泡在池子里的东西就被翻出来,欧姆注意到这些是大概有成年男子手指粗的扁平条状物, 呈现灰黄泛绿的颜色。 而这一旁蹲在池子边上的奴隶们便专门选择这个颜色的长条,放到簸箩里面, 而在这簸箩之中已经垫上了一层亚麻布。 当这些长条铺满了一块亚麻布的时候,这些奴隶们就快步端着往下一个节点跑去。在不远处已经有精壮的奴隶们等着了。 端着簸箩的奴隶们将没有多余水分的长条一股脑儿地倒在精壮奴隶们面前的石槽里面, 然后精壮奴隶们就肌肉暴涨,抬起大石头往那长条上面砸。 第305页 欧姆看着眼前的一切,脑袋上冒出了一个又一个的问号:「这个就是……重要的事?」 他的话音刚落dy的机械音就立马啊啊啊起来了:「宿主!这可是莎草纸的制作现场啊!」 身为星际公民且为史莱姆的欧姆:「……什么莎草纸?」 lady:「就是在这个时代将黏土板取而代之并且使用了三千年的东西!莎草纸的发明,可是埃及发展壮大的一个里程碑式的飞跃!没想到会亲眼见到现场, 实在是太幸运了。」 lady可没有胡吹,这虽然是个体验世界, 但如果不是欧姆得了第一大祭司的眼缘, 后面又被埃利姆抓了壮丁, 换一个人来体验,说不定神庙的边儿都摸不到, 更不用说见证这歷史诞生的一刻了。 ※※※ 生产莎草纸的唯一原料就是纸莎草的茎,纸莎草是一种主要生长在尼罗河三角洲的沼泽中的绿色植物。它生长茂密, 高达两米以上,茎可做笔,茎髓可造纸, 根部可作燃料。 可以说,没有一样是浪费的。 它的利用率如此高,自然深得古埃及人的喜爱甚至崇拜,是古埃及人所崇拜的三种植物之一,另外两种则是代表着高洁的荷花和可以让哪怕贫苦人民都能吃饱肚子的枣椰树。 如何将其变得平整光滑,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埃利姆将湿漉漉的半成品捞出来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我们已经尽可能地将纸莎草捶烂弄细了,但依然疙疙瘩瘩的不平整,这样一来,根本没法子书写。」 欧姆眨了一下眼睛:「所以是让我来帮忙如何把莎草纸变得平整光滑的吗?」没想到埃利姆这么看重自己! 谁知道埃利姆特别冷艷高贵地乜了他一眼:「你想多了,我是让你来记录变化的,我还不至于病急乱投医,我有几个改进的方向,但是人手不够,之前就听伊霍姆大祭司说你在记录整理方面比较擅长。」 本来他之前就给伊霍姆大祭司说过这方面人手缺乏的问题,伊霍姆大祭司那个时候就说他那边有个不错的苗子,只是还没有举行仪式成为神职人员,所以暂时没有将人安排过来。 按照伊霍姆大祭司的安排,就算欧姆先成为实习祭司,也要先学神职人员的基本守则,等熟悉了神庙里的规矩并且转正之后,再安排到埃利姆那里去,毕竟造纸这件事意义太重大了,就连里面劳作的奴隶都是经过层层选拔的,伊霍姆大祭司虽然挺看好欧姆的未来的,却也不敢随便。 谁知道埃利姆来看了一眼就直接把人给提熘走了,不仅带走了,而且当天下午就把人带去造纸的工坊了。 这种「冲动且不谨慎」的举动,怕是他懂事以来第一回。 欧姆却没感受到埃利姆的这份特别对待,或者说因为前几个世界已经习惯了伴侣对他态度,所以他直接就以为埃利姆是让他来帮忙解决问题的。结果埃利姆的安排让他的一腔热情被泼了冷水打击……好在他马上意识到现在还没到两情相悦的时候,对方自然不可能一股脑地赤诚相待,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他也不会在王宫之中男扮女装这么久,不仅没有被拆穿,还当上了尊贵荣耀的女祭司一职了。 ※※※ 埃利姆不清楚欧姆内心的心思电转,见他没有反对就应该是默认了,因此他捏着一张并不成功的莎草纸就带着欧姆进了工作室:「这里面是之前试验记录的资料,你先熟悉一下环境,因为这项工作非常重要,所以在制造成功前,你都得待在我的宫殿了。」这莎草纸的制作工坊和他的宫殿之间有密道相连。 事实上,除了欧姆和伊霍姆大祭司外,其他的工人和奴隶都是蒙着眼睛运过来的,工坊外面还有重兵把守,别说是个大活人了,就连一只蚊子都无法自由出入。 埃利姆说完,觉得可能有点生硬的威胁意味,可能会吓着小祭司,正思考着说点儿安抚的话,却没想到小祭司勐地抬起头:「是要一起住的意思吗!」 埃利姆张开的嘴巴又闭上,想说你想的可能有点多,可是对上那双闪闪发亮的大眼睛,那否定的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你好像,很高兴的样子?你不担心这边一直研究不成功吗?那样的话,你这一辈子说不定都要在这方寸之间了。」 欧姆满不在乎:「我当然高兴呀,能跟着你……做事,这是我这辈子最大的追求了!」 埃利姆抿了抿嘴,努力压制住要上翘的嘴角——这小祭司……有点儿火辣呀。 而很快,埃利姆就知道了,这个叫欧姆的小祭司不仅说话很火辣,做事也很「辣」。 ※※※ 无论是对埃利姆还是对整个埃及文明的发展,这莎草纸的成功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欧姆自然是十分上心。 按照他的想法,自己的伴侣当时是要给最好的。 如果可以的话,欧姆很想给埃利姆安利正儿八经的真正造纸的方法。 他甚至想过将柔软宣纸的制作方法找个机会告诉埃利姆,但dy却提醒道那种公认的优良造纸法是属于另一个大陆板块的文明,虽然文明是互通的,但是在这个世界,是违背规则的,除非他想像上一个世界那样提前结束。 欧姆一想到只要再经过这个世界他就可以和伴侣在体验世界以外相见了,立马打消了「输送文明」的念头,而是顺着这莎草纸的制作方式给埃利姆捋思路。 第306页 埃利姆经过多次试验以及通过向神明祈祷,才在神明的指引下找到了生活在尼罗河三角洲的沼泽中的纸莎草,并且通过将纸莎草切碎、浸泡、敲打、挤压,形成了最初的纸张。 只不过,这种方法制造出来的纸张不仅不够光滑,而且稍微用点大力书写或者撕扯就会碎开——说到底,这种「纸」只是纯粹靠着外力挤压才聚在一起。 可是在查看了后世復原的莎草纸制作方法之后,欧姆却沉默了。 所谓纸,自从它被发明以来,必须要经过化学方法、物理方法等多重处理,才可能制成,而莎纸草的制作过程中没有这些工序,是不可能制成任何称之为纸的东西的。 莎草纸是对纸莎草这种植物做一定处理而做成的书写介质,类似于竹简的概念,但比竹简的制作过程复杂。 与其说是纸,不如说是蓆子,还是是利用植物本身粘性粘结在一起的蓆子。 「我也是从身上穿的衣服上得到的灵感,咱们穿的亚麻布,一开始不也是这样纵横交错从一根线纺织成一片布的吗?」 说到这里,欧姆抿嘴一笑,「当然,埃利姆殿下你没注意到这一点,大概就是因为你身上穿的料子太好了,并不存在开线的问题。」 埃利姆:「……」身为王族穿得好还怪我咯? 欧姆无视了埃利姆的眼刀,将已经经过浸泡除去了植物本身水分和糖分的纸莎草茎并排放置,然后再在上面覆盖上另一层,并且两层薄片是相互垂直的,然后通过经纬穿插编制——原始的莎草纸不是通过经纬穿插精细编制的,而且直接考粘性和重力挤压,依靠汁液粘连的并列筋条。 也怪不得后世考古学家还发出过这种能够保存千年不腐不坏不散架的莎草纸估计在制作过程中还加入了神明的力量。 不过欧姆可不打算寄託神明,他在这个世界虽然也有感受到一些非自然的力量,但是比起上一个世界,要少得多,而且大部分都集中在高级神职人员体内。 比如伊霍姆大祭司,比如埃利姆。 可是莎草纸的需求本身就是个大市场,自然不可能让他们来施法——不然他们还做不做其他事情了? 所以欧姆就在这个世界允许的范围内「斗胆」做了一些改进,将经纬穿插的概念引入了进来。 欧姆:「我们可以将这些已经泡软了的纸莎草当成『线』,然后用来『纺织』,当内部形成牵引力,那么制造出来的纸张就不会那么容易散开了。不过我试了一下,如果用织布的方式来纺织的话并不现实,因为纸莎草再软也比不过亚麻线,但是我们可以用其他的方式……」 第160章 埃及祭司第七天 对于已经见识了更柔软洁白的优良纸张的欧姆来说, 这相对于较厚较硬且不能摺叠的莎草纸并不能让他很满意。 但是对于其他人来说, 这和云朵一样洁白, 而且哪怕稍微用力撕扯也不会断裂破开的莎草纸也就是神一般的造物了! 至于不能摺叠这个缺点,他们完全没有想过——黏土板可是只能堆放, 又笨重又占地方,可是莎草纸可以捲起来, 已经是非常方便了。 「有了这莎草纸,我们就可以在文明方面领先一大步了!」伊霍姆摸着手中的一叠莎草纸, 上面已经被欧姆写上了字——当然不是随便涂鸦的,而是抄录的《太阳金经》的第一卷第一章。 若是用黏土板来抄录誊写的话,起码得花费十来天,抄录的黏土板估计也要叠起来一米高了,可是现在, 据欧姆所说,他只花了大概半天的时间, 现在抄录出来的莎草纸一叠甚至不到五指高! 可想而知, 这如果运用到文书、建筑、绘图等方面, 会有多大的便利,可以为国家节省多少的人力、财力和时间! 伊霍姆毫不怀疑, 他们埃及会因此比其他如亚述、赫悌、巴比伦等国家繁荣昌盛起码多百年! 「可是陛下现在还在下埃及吧?」埃利姆也很激动,但是他却并没有表现得十分明显, 因为他知道,这莎草纸的功劳少不了他的,可如果他的情绪表现得太外露, 就会落入法老的耳目之中。 「事实上,陛下的传令官说他们已经离开下埃及了,一路上速度匆匆,想必用不了两天,陛下就会回来了。」伊霍姆道。 伊霍姆除了第一大祭司的神职外,同时也担任着朝政官员,地位还不低,仅次于两位维西尔之下,故而对于法老的行程颇为了解。 古埃及的宰相便被称为维西尔,往上数两百年,埃及的维西尔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地位仅次于法老,负责掌管行政、司法、经济、神庙等事务,也负责担任世俗法庭在中央的最高法官。 但是后来在之后因为出现过维西尔的实权过大导致法老被架空,最后还发生过维西尔篡位的事件之后,维西尔便被削弱了手中的职权,职位也被一分为二——其中之一主管上埃及和努比亚的事务,另一个分管下埃及和西亚的事务。 虽然是被分成了两个,但是两位维西尔的地位并不是对等的,主管上埃及的维西尔权力较大,当法老出征或者是前去下埃及视察的时候,这位维西尔甚至可以代行朝政——不管是行政、经济、司法、宗教、土地诉讼、分家析产、灌溉、遗嘱、农事、赋税……都可以处理。 但其主要使命仍是执行法老的指令,是法老□□统治的工具。 第307页 欧姆还没有和上埃及的这位维西尔打过照面,不过他跟着埃利姆的时候远远看过,是个眉毛鬍子都白了的老头子,根dy远远的检测,健康状况并不理想,如果按照正常的发展,应该是这一两年就会退下来。 而最有可能接替维西尔这个职位的就是伊霍姆。 ※※※ 「不到两天?!」欧姆吃了一惊。 埃利姆也皱眉:「按照以往的情况,陛下不应该是要在下埃及待到天狼星回归的日子吗?」 伊霍姆道:「本应该如此,但是据说陛下在那儿遇到了一位神女,因此准备将她带回来封为妃子。眼下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是其他国家的使臣来我埃及了,想必陛下是想在这之前将事情定下来吧。」 欧姆和埃利姆对视了一眼,内心都有些波动。 埃利姆想的是按照他那个便宜叔叔兼继父的性子,除了年轻的时候对美色垂涎(当然这是他听娜塔蒂亚身边的奶妈说的),会因为一个女人而冲动外,现在儿子都已经十多岁了,再加上身为法老,自然是有人主动将美女送上门,早已经过了那被女人左右的年纪。看来要么是那女人真的是倾国倾城的绝色,要么就是他故意打的幌子。 如果是后者,那么目的怕是就想杀个措手不及,看看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里,有没有人在私底下动作。 相比埃利姆脑海中涌现的各种阴谋论,欧姆的想法就要简单多了——神女?这个科学不发达的年代,好像各种名头都有点儿多哦?哈哈哈,现在尼罗河已经不泛滥了,她是靠什么方式出现一举成名的? 这个时候,欧姆还有心情调侃,只以为这是和自己完全无关的人,完全想不到,自己会成为众矢之的。 法老将这位神女带回来当晚,在大家聚在一起迎接法老的时候,这位一直待在法老身后的神女只敢偷偷打量这些盛装的埃及人,内心又紧张又激动,待他看到欧姆的时候,勐地眼睛一亮。 而欧姆早在看到对方的眼神,心里一下子生出不祥的预感。 马上,这预感就应验了,之间那位一直畏畏缩缩的神女直接冲着他跑过来,不仅如此,她还张开双臂直接来了个抱胸杀:「欧姆!太好了你也在这里!我来了这儿快两个月了谁也不认识,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呢!」 ※※※ 虽然对方的xiong不大,可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一个女孩子抱住,欧姆还是觉得万分的不自在,尤其是背后那两道差点要把他射穿的目光,更是让他身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艾丽儿王妃,作为陛下的妃嫔,我觉得你实在是不应该和其他的男性有过多的身体接触。」埃利姆一边说着,一边将欧姆强势地从这位神女的怀里拉出来,孔雀石绿的眼影下,一双瞳孔里满是抗拒和敌意。 艾丽儿先是被埃利姆冷艷的面容所惊艷,但在对上对方那冷冰冰的眸子的时候,忍不住打了个冷颤,下意识解释道:「我不是王妃,还有,我和欧姆是同学,抱一下是很正常的……」 「同学是什么?」法老也正不爽总是顶撞自己不乐意自己靠近的女人如此主动地去亲近另一个男性,哪怕对方看起来还是个没长开的小男孩儿,因此在埃利姆将欧姆拉出来的时候,法老也长臂一伸将艾丽儿一把扣在怀里:「埃利姆说得对,你只能呆在我的怀里!」 他说着,就要去亲吻艾丽儿的嘴唇,但是艾丽儿估计大庭广众,硬是抿紧嘴巴使劲扭过头到一边去。但是她的力量又怎么比得上正值壮年的法老,他一只手就轻轻松松将艾丽儿困在怀里,另一只手强硬地捏着她的下巴,将她的头转过来狠狠地啃了一下:「你最好还是乖一点!」 见到法老的举动,娜塔蒂亚王后神色毫无波动,而阿西达尼王后差点咬碎了一口银牙,眼睛里满是嫉妒的怒火:「王!这个女孩儿是哪个贵族家里的?怎么之前从来没见过?」也太不识抬举了,居然敢拒绝法老的宠幸,而法老也居然没有将这个的臭丫头扔出去处死。 法老冷厉的眼神横了阿西达尼一眼,语气里的嫌弃毫不掩饰:「这位是来自天上的神女,尔等凡人又怎么可能见过!」 「我说了我不是来自天上的!我和你们一样是普通人……」艾丽儿被法老铁钳般的禁锢弄得挣扎都挣扎不了,只能嘴上不停解释。 「和我们一样是普通人?我作为法老,可是上天的神明之子投身人间!」法老毫不谦虚,「你和我一样,那也应该是受到神明眷顾的,要不然,你怎么解释你能给将浑浊的水变得清澈?怎么解释将死人救活?」 听到他的话,其他人都一脸震惊——那么说来这个少女真的是神女了? 艾丽儿无奈极了,她都已经说了好多遍,怎么这个男人就是听不进去呢?她口水都要说干了:「那个不是神明的力量,就是普通的过滤啊!而是人的唿吸停止了不代表人已经死了,距离真正的脑死亡还有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将人恢復唿吸就没问题了啊!」她说完,求助的目光看向欧姆,「欧姆,这些你也知道呀,快帮我作证呀!」 ※※※ 欧姆眨了眨眼睛:dy,这是怎么回事?感觉对方好像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欸,这是你们的程序出现bug了吗?」 lady的回应很快:「并没有宿主,这正是这个世界在正常发展。」 第308页 欧姆瞠目结舌:「正常?都时空错乱了还正常?等等……」欧姆说到这里,突然想起来前面某个世界的情况。 lady:「宿主只需要按照自己的心走就行了。」 欧姆还想多问几句,偏偏这个时候艾丽儿将战火引到了他的身上。 「你认识她?」埃利姆微微蹙眉,语气并不怎么愉快。 欧姆连忙摇头:「事实上,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位神女。」反正在他的记忆中,是没有这个少女的。 埃利姆得到了答案,扬声道:「我的小祭司说他没有见过这位大唿小叫的神女。」 欧姆:「……」我还在现场呢,就这么乱加形容词真的大丈夫吗?不过,我的小祭司什么的……感觉有点儿甜,埃利姆是吃醋了吗? 习惯性和埃利姆作对的哈露莎扬起下巴:「他说是就是了?」 埃利姆眼神如刀:「神女是两个月前出现在下埃及,而且是今天才随着陛下回来,在这段时间里,欧姆先是随着伊霍姆大祭司学习,之后一直和我同吃同住,形影不离……」 「哈,同吃同住,形影不离——你终于亲口承认了!」哈露莎迫不及待地打断了埃利姆的话。 「哈露莎公主殿下,埃利姆殿下一直为莎草纸的事情废寝忘食,带着我和其他工匠奴隶们反覆研究,好不容易终于出来了成果,我不指望你体会埃利姆殿下的辛苦,却也不希望你借题发挥,给埃利姆殿下泼污水。」欧姆冷声道。 哈露莎没想到自己堂堂公主殿下居然被一个小祭司给斥责了,她气得整个脑袋都要燃烧起来了,正要叫卫兵把这无礼的傢伙拖出去砍了,那边神女却兴奋地开口:「莎草纸!你们发明了莎草纸!天啊太奇妙了!我可以看看吗!」 第161章 埃及祭司第八天 埃利姆从见到这位叫做艾丽儿的神女第一眼就不喜欢她。 尤其是在她冲出来抱了欧姆之后, 那份讨厌更加重了。 不仅仅是因为对方抱了欧姆, 还因为她这个举动, 把欧姆推到了风口浪尖——别人可能没有注意,但是埃利姆在第一时间就敏锐察觉到了这个艾丽儿的傻女人在做出这一举动之后, 法老眼中一闪而过的杀意。 在这种王权神权之上的制度下,法老杀人并不需要什么理由, 更何况,欧姆这是(被迫被动)碰了他的女人呢? 埃利姆甚至都在打算如果待会儿法老发难的话该如何应对了, 如果完全将莎草纸的给奉献上去,能保得住欧姆的性命也行。 谁知道,可能脑子缺根筋的人真的没什么危机感吧,艾丽儿的一通抢白,让莎草纸直接就在大臣们面前过了明路, 也让埃利姆的功劳过了明路。 而且因为艾丽儿兴致盎然地事无巨细地询问,让大家都知道这里面的点点滴滴都是埃利姆在其中出力, 就算法老想要将埃利姆的功劳暗戳戳砍掉一部分也来不及了。 莎草纸的出现给埃利姆的个人履歷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欧姆是不知道现实的歷史长河中是谁第一个发明了莎草纸, 但是在这个世界中, 埃利姆的名字必定会和莎草纸紧密相连,并且如果这个世界会继续往后面发展的话, 说不定埃利姆的名字还能延续到几千年以后。 但这并不代表埃利姆会对艾丽儿改观了——先是让欧姆差点上法老的死亡名单,后面又让法老咬牙认了埃利姆的功劳, 前者据说是她的「同学」,后者又是与她有肌肤之亲的男人……这种不分敌我的坑货行为,还是敬而远之吧。 只不过, 这位神女并不是埃利姆想要避开就能避开的。 甚至因为欧姆的关系,艾丽儿在王宫住下后第二天就颠儿颠儿地跑来埃利姆的住处找欧姆了。 只是这个时候欧姆已经跟着埃利姆出去了,所以註定艾丽儿是白跑一趟。 ※※※ 欧姆虽然之前是跟着埃利姆在做事,但并不是真的如哈露莎所想的那样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 现在莎草纸的事情暂时告一段落,后续的事项就不是欧姆的事情了。 身为实习期的诵经祭司,因为帮忙协助埃利姆制造莎草纸有功,因此就顺理成章地转了正——可以说欧姆是有史以来转正最快的祭司了。 不过除了实习转正,欧姆就没有更多的奖赏了——估摸着也是法老见埃利姆的功劳实在是无法抹杀,所以埃利姆的下属基本上就没什么奖励。 大概法老也深知「不患寡而患不均」的道理,打算着使离间计。 不过他却小看了埃利姆,能够被埃利姆用得上的人,又怎么会因为一些功劳就离心呢? 在他们眼中,埃利姆殿下得到这些荣耀,那都是理所当然的。 言归正传,欧姆转正之后,身为诵经祭司的他,马上就迎来了自己的第一个任务。 再过一段时间其他国家就会派人来埃及参加法老的三十岁生辰——在这个是差不多十二三岁就结婚,十四五岁就生孩子,三十岁差不多对于大部分埃及人来说已经是可以当爷爷的年纪了——身为诵经祭司的他至少提前半个月就要天天去神庙里为法老祈福上苍和神明。 不仅是欧姆,其他的祭司也在为法老的三十岁生辰做准备,按理说埃利姆身为女祭司也是责任重大,但是因为他做出了莎草纸,所以这段时间他的主要任务就是在法老生辰到来之前制造出尽可能多的莎草纸,到时候好在生辰宴会上展示,也是变相地宣扬埃及的国力和国威。 第309页 不过在带了滤镜的欧姆眼中,法老无论做什么都带有阴谋,指不定就是盘算着在其他国家的使者来埃及的时候,把埃利姆给困在莎草纸工坊里面呢。 所以他在面对艾丽儿这位法老现今最宠的妃子的时候,欧姆是非常疏离的:「艾丽儿王妃,这儿是神庙,虽然你是陛下亲封的神女,但是在这段时间,你还是不能随意闯入神庙的。」 艾丽儿嘟了嘟嘴:「可是我都找了你好几天啦欧姆,你除了神庙哪儿也不去,我也只能来这儿找你了!」顿了顿,「还有,别叫我王妃啊,我才不会嫁给那个大沙猪呢!」 欧姆:「虽然纳妃仪式是和陛下的生辰一起,但是除了两位王后,陛下的其他妃嫔都没有得到过仪式,这说明陛下还是很看重你的。」 欧姆的话却是让艾丽儿脸色一变——虽然口口声声说着法老是沙猪,对于法老的亲近也是一副不是很情愿的样子,但内心深处,艾丽儿却是对法老对她的霸道宠爱心生荡漾的。可是欧姆此刻却毫不留情地揭开了艾丽儿一直故意忽视的地方——纵然现在法老对她各种霸道帝王的宠爱,可是他也已经有了两个王后和妃嫔们,他最大的孩子也就比自己小几岁。 甚至,在回到了上埃及之后,当前两天晚上,她和他因为观念不同闹矛盾吵架,法老直接就将自己扔在冰冷的宫殿,去了娜塔蒂亚王后的宫里。 那一天晚上,她第一次尝到了孤枕难眠的滋味儿,因为她知道,都是成年人了,按照法老旺盛的精力和娜塔蒂亚动人的美貌,是不可能晚上不发生点儿什么的。更何况,他们本来就是名正言顺的夫妻。 想到这里,艾丽儿的神色之中带上了哀伤:「你说得对,我不能呆在这儿,法老他有好多个女人,她们都是一个个的大美女,而且他也已经有了孩子,我不能做小三……咱们生活的时代多好啊,人人平等,没有奴隶也没有剥削,我……我想回家了,我想爸爸妈妈了……」 从艾丽儿断断续续的哭诉中,欧姆大概明白了对方的来歷,可是哪怕她哭得再楚楚动人,欧姆的也没有任何关于对方的记忆:「抱歉,无论是关于你和陛下的事情,还是你说的回家的事情,我都无能为力。虽然你一直表现得对我很熟络,可是,我真的不认识你。」 欧姆的拒绝让艾丽儿的泪水夺眶而出,她捂住自己的嘴不让自己痛哭出声:「天哪,你真的忘记我了!我们是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一起读书学习,你还是我的同学,这次本来是我们的暑假旅行,欧姆,我以前着迷于古埃及神秘的文化和歷史,一直念叨着要来金字塔尼罗河走一走看一看,你一直都很顺着我,所以我们便结伴来到埃及,在尼罗河上的时候,因为天气突变翻了船,我明明会游泳,可是却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拖住一直往水底沉……我以为我会死掉,可是命运作弄,当我醒来的时候,居然回到了三千年以前……」 ※※※ 「所以说,那个艾丽儿说的她来自未来的事情,是真的?」埃利姆微微睁大眼睛,还略显稚嫩的脸上有几分好奇和惊嘆,「这一定是尼罗河母亲的神力了!没想到,居然可以沟通未来!那么你也是从未来来的吗?」 欧姆张了张嘴,却并没有否定,因为他也清楚这个世界也是存在非自然力量的,只不过比起之前世界的普遍,这个世界的神奇力量只存在于自然界和少数人身上。但大概「浓缩的都是精华」——少数拥有神力的基本上都是有大本事的。 至少欧姆亲眼感受过伊霍姆大祭司的力量。 「抱歉,埃利姆殿下关于以后的发展……」 「那个并不重要,」埃利姆大手一挥,在欧姆面前并没有如一开始的时候时时刻刻端着公主范儿,反而更时不时地显露本身的性格,「我问你,你是真的记不得你和那个艾丽儿关系匪浅了?」 欧姆想了想道:「这个……不清楚,事实上,从被伊霍姆大祭司救醒之后,未来的记忆……或者是对于我来说是过去的记忆就是一片空白,就算她说了不少我的童年记事,也没有任何触动。」 埃利姆没有说话,但是眼神之中的紧张却缓解了不少:「所以,关于你的家人父母也没有记忆了?」 「在艾丽儿的叙述中,我的父母遭遇了意外事故身亡了,所以一方面是为了给她圆梦,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我散心,所以才拉着我去埃及旅游,没想到后来遭遇了这么离奇的经歷。」 埃利姆抿了抿嘴,伸手将握住欧姆的:「这样啊,那想不起来就想不起来吧,这是痛苦的记忆,忘记了也好。」 欧姆其实没有觉得有任何悲痛或者遗憾,不过他却是很会「得寸进尺」的,反手握住埃利姆的手:「嗯,我想如果父母在天之灵,也一定会高兴我在这儿遇到了新的人,开始了新的生活,还有了喜欢的人……」 埃利姆很想装作不懂,可是对上欧姆专注的眼神,他却发现自己无法做到——或许早在按个艾丽儿第一次抱住小祭司,而他冲动地将人拉回自己身后护着的时候,内心就已经萌芽了……母后比他看得更清楚,甚至还专门找他谈过话。 大概母后也担心说开了反而挑破了,所以只是在旁敲侧击,而那个时候他不知出于什么心态,直接矇混过关。 可是,他骗的了别人,却骗不了自己。 第310页 尤其是今天在得知在艾丽儿的过去中,欧姆似乎对艾丽儿曾经暗生情愫,这更是让他无法忽视:「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欧姆笑了笑:「埃利姆殿下,你知道吗?我虽然现在看上去只有很小,可是在艾丽儿的叙述中,我实际上应该和她一样大,已经满了十六岁了,也就是说,如果她说的是真的的话,我其实比埃利姆殿下还要大呢。在埃及,女孩子十二岁就可以结婚,我想……」 埃利姆一听,内心怦怦乱跳的心一下子冷下来,就像是即将喷发的火山被大雪冻结,他的脑海里一团浆煳,说出来的话也变得不受控制:「是啊,女孩是十二岁就可以结婚,可是我并不是——!」 「我当然知道!」欧姆大声打断了埃利姆说出那个词——隔墙有耳,他要杜绝埃利姆有可能掉马甲的任何情况,「嘘,埃利姆殿下,听我说,我是那么蠢的人吗?连自己喜欢的人真正的样子都不清楚?」 第162章 埃及祭司第九天 作为两河流域最强大的国家, 埃及法老的生辰, 自然是要打扮特办的。 在这个位置上, 所谓的生辰宴会,更多是国与国、人与人之间的政治交往。 早在距离埃及法老生辰的半个月的时候, 陆陆续续就有其他诸边小国的使臣到达埃及了——若是算出发日期的话,更早——他们不比亚述、赫悌这些, 差不多可以踩着点儿到,自然只有早早出发早早抵达以示敬意。 这个时代的交通并不方便, 不像后期可以准确到小时,现在最精确的也只能算到天,因此就算是亚述、赫悌他们,也会为了不在路上发生什么突发事故耽误时间而早出发几日。 因此在距离里法老生辰的前两天时,几乎所有国家的使臣都已经抵达上埃及。 「这就是埃及吗?果然比我们的王都更为繁华, 不愧是第一强国!」说话的茂密的捲髮和大鬍子,虽然看起来蓬蓬的, 但是却看得出来精心打理过, 富有层次的显得极其华丽。 除了面容髮型, 他身上穿着一层服饰也和周围的埃及百姓们大不相同。 他穿着直筒的长衫,外面还套着一件长及脚踝的刺绣彩色长马甲, 在这件长马夹外面还披裹着带着流苏的螺旋形卷衣,卷衣的收尾两端在右肩处用扣系住。这还不算完, 腰上还有一条刺绣装饰的宽腰带系住,腰带上挂着两把短剑,头裹圆筒形头巾。 也多亏现在埃及已经过了盛夏时节, 否则穿着这一身华丽却层层叠叠的服装,估计会让他的汗水流个不停。 「这是亚述人吧?」有点见识的行商嘀咕道,「也只有亚述人打扮才会这样,还有他们那一身紧身丘尼克,实在是太好认了。」 「他们是亚述的使臣吗?」另一旁的僕人给他倒上葡萄酒,看着这群人浩浩荡荡地往王宫的方向走去。 「肯定了,刚刚不是还看到巴比伦的使臣往前面去了嘛。」酒商腆着大肚子,他虽然没有出过埃及,可是他的酒却是销往国外的,那些其他的行商来他这儿买酒的时候也会说一说他们路途上的见闻,所以他也知道巴比伦的人穿得都是一些披肩式的服装,巴比伦女人更是穿得红红绿绿紫紫蓝蓝,看上去十分的显眼,「我埃及国富民强,其他国家的人都纷至沓来,这段时间可是咱们生意人的好机会!」 王宫里的美食酒水虽然有专门的人提供,可是他冷眼瞧着,今年比以往那些年来的人更多,指不定酒水不够,到时候从民间徵集……如果他的酒水能在王宫盛宴上露脸,那他以后的生意可就发达了。 「的确,埃及是比我到过的周边的国家要好一些……不过,以前埃及也是强大的国家,可是没有今年热闹……不,应该说今年更热闹。」 「嘿,你们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埃及出了神女,听说能将浑浊的水变得清澈,还能够将人起死回生!其他国家的人可不就纷纷来想要一探究竟吗?」 「啊,你说的神女,我也知道!不过听说不是个小女孩儿吗?她真有那么大的本事?埃利姆公主殿下作为唯一的女祭司都没有起死回生的本事啊,难不成她能比埃利姆公主殿下还厉害?」 「嘿嘿,其实我也没有亲眼见到过,不过马上法老陛下就要在生辰里封她为妃了,就算没有传言说的那么神奇,想必也是有神奇的本领的吧?」 只要不说造反之类的言论,聊一聊王室的成员们其实并没什么大忌讳。 「我倒是觉得这里面水分大得很!」听到这些男人越说越起劲儿,酒商的女儿给他们倒完酒之后哼了一声,「本事最大的还是咱们的埃利姆公主殿下,她可是咱们唯一的女祭司!你们别忘记埃利姆公主殿下为咱们百姓做了多少事情,而且自她担任女祭司以后,咱们就可以每月去神庙求取神水了。」 「埃利姆公主殿下的确很好,但是在治病这方面嘛……神水也就治一治头疼脑热,并没有起死回生的大效果啊。」其中一个年轻的汉子嗫嚅道。 酒商的女儿气得叉腰:「汉姆尼,你可别忘了,去年你就是发烧差点命都没了,是我给你讨了神水喝下去才慢慢恢復好的,这样说起来的话,那不是也救了你一条命?」 「哈哈哈汉姆尼你小子完了!把未婚妻给惹毛了!」 「对还不赶快道歉!我看我这次的货物里有一块漂亮的蓝宝石,和乔琦莎正搭配,便宜点儿出给你快买去哄哄她吧!」周围的行商们都闹笑着,一时之间话题倒是歪到了一边去。 第311页 ※※※ 「就为了满足一下好奇心,这些人可没有那么无聊。」欧姆听到外面百姓们的私底下猜测,摇摇头。 「那我的小祭司觉得,他们来的主要目的是什么呢?」埃利姆说这话的时候,就像是一条懒洋洋的无骨蛇一般枕在欧姆的大腿上。 自从两人说开了之后,大概是为了弥补过去十几年端着不能放松的神经,埃利姆一改在外人面前冷艷高贵的样子,那是能坐着就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而且这「坐垫」和「靠垫」绝对是欧姆跑不了。 不过欧姆可一点儿怨言都没有,反而对于埃利姆的亲近美滋滋的。这不,为了让埃利姆躺得更舒服,欧姆还准备了冰凉水灵的瓜果如椰枣、葡萄、鳄梨还有几样外国进口水果。 不仅如此,还该剥皮的剥皮,该切块的切块,埃利姆只需要躺着张嘴,就完全可以享受美食了。 「我的小祭司,早知道我现在会过得这么舒心的话,我一开始就应该向你坦白的,」埃利姆翻身抱住欧姆细瘦的腰肢,纤长的手指在欧姆的后颈、腰间抚摸亲吻,「现在想想亏大了。」 埃利姆一开始就觉得小祭司顺眼,当时还觉得估摸着是因为小祭司长得可爱,但现在想想,其实那个时候他就已经动了贼心了。只不过考虑到自己男扮女装的情况,一直不敢大动作,甚至想着温水煮青蛙,等小祭司完全被自己给网住了,再坦白自己的性别问题…… 什么亏大了……欧姆面色涨红,被抚摸亲吻得发痒,想要抓住对方的咸猪爪,可是他一只手拿着莎草纸,一手拿着鹅毛笔,根本就没有空着的手去抵抗。偏偏他又不能直接把手上的东西给忍了,这可是他多次试dy才总结出来的被这个世界的规则所允许的养兵练兵方法。 若是有只言片语被传出去了,那就麻烦大了。 好不容易将训练用的图稿绘制完成,他身上的衣服也被扒得松松垮垮了。 这埃及的服装本来就热情奔放,哪怕是女性都很多时候只披一件薄透的直筒长裙,更不用说男性了,上半身基本上是光熘熘的,下半身也就围着个到大腿中部的「短裙」,此刻早已经被埃利姆扯散了腰带。 「啧,你居然还在里面穿了『内裤』!」埃利姆不爽的啧了一声,「你都不热的吗?」 欧姆使劲加紧双腿:「热也比遛鸟好!我可不想步子一迈大了就被别人看去了。」这小内内还是他自己动手做的呢,因为现阶段的埃及人并没有贴身衣物这个概念——毕竟他们热得一个个都打赤膊了,谁还想在里面再多一件「保温」的啊? 似乎是被欧姆描绘的场景给触动了,埃利姆严肃着脸点头:「你说得对,这都是属于我的,不能被别人看去了,」他咂摸了一下,「不过我不是别人……」他说完,就把欧姆的手腕抓住,同时压了上去…… 被亲得七荤八素的欧姆晕晕乎乎地挣扎着从埃利姆怀里爬出来,还惦记着正事:「莎草纸……」明明看起来那么纤细的少女外形,怎么力气那么大。 「放心吧,这东西除了你和我以外,不会落到第三人手里的。你真是我的宝贝!」埃利姆草草地将莎草纸给捲起来,放入一旁雕刻着蛇纹的木盒之中,再用咒语封锁,保证无论是刀削斧砍都不会有任何损失,而且如果有人想要解咒,那木盒上的蛇纹便会幻化成真正的毒蛇,给予敌人致命一击! 做完这一切,埃利姆打了个响指,那小小的木盒便原地消失了。不过欧姆知道,这只是被隐藏起来了,如果需要的话这小木盒可以随时随地出现在埃利姆的手中。 这,就是祭司的法术。 ※※※ 说来也巧,埃利姆前脚刚刚将欧姆给他的无价之宝放好,后脚哈露莎就带着哈利图斯来了——他们本来是不想过来的,但是阿西达尼王后觉得现在艾丽儿受宠,一时风头无两,那么作为后宫里唯二的王后,就应该暂时统一战线一起对付那个狐媚子。 哈露莎可不觉得父王宠爱谁和她有什么关系,不过她也担心艾丽儿生下王子到时候和哈利图斯争夺法老之位,因此在母后说让他们和埃利姆到时候一起出席宴会的时候并没有如往常一样拒绝。 虽然说法老的生辰宴会是在两天后,但是为了表达对其他国家使臣来宾们的欢迎,会提前举行相对于小型的欢迎宴会。 只不过哈露莎没想到,来到埃利姆这儿见到的却是埃利姆和那小祭司打得火热的场景。 虽然隔着荷花池的莲荷看不太清楚他们说了什么、做了什么,但是那两个人都贴到一起了,说没有猫腻谁信呀! 在初见的惊诧之后,哈露莎想了想,嘴角勾起一个满意的笑来,她拉着哈利图斯的胳膊:「喏,你亲眼所见,咱们还是不去打扰他们了,母后已经让我们赶快去做宴会的准备了。」 哈利图斯神色复杂地看着远处纠缠到一起的人影,不明白明明印象中冷静果断的继姐怎么现在也跟变了个人似的,难道陷入爱情的女人都是这样吗? 他的母后天天在宫殿里咒骂娜塔蒂亚母后,自从艾丽儿出现之后又增加了一个;姐姐也是一直和埃利姆不对盘;可是在哈利图斯看来,娜塔蒂亚母后美丽端庄,艾丽儿活泼可爱,埃利姆也是优雅聪慧,比感情用事任性妄为的母后和姐姐要更受人喜欢。 第312页 轻轻嘆了一口气,他挣脱了哈露莎的手臂,闷不吭声地往大殿走去。 哈露莎被哈利图斯甩开手,又听到他嘆气,一双美目之中快速划过怒火和受伤,但是想到从此以后自己少了一个劲敌,哈露莎又振作起来,跺跺脚一边喊着「哈利图斯你等等我」一边追了过去。 第163章 埃及祭司第十天 法老的生辰, 那是举国欢庆的日子。虽然不至于像东方的国家那样将王和王后的生日当做一个节日来过, 但是整个上埃及也洋溢着欢乐热闹的气氛。 夜晚, 上千支火把点亮,整个王宫亮如白昼。 随着尼罗河夜风徐徐吹来, 身着轻纱的舞女在欢快的音乐声中扭动着婀娜的舞步,身上闪闪发亮的首饰叮噹作响, 吸引着在场客人们的目光。 美味的食物、醇厚的美酒,哪怕是再冷静自持的人, 此刻也不免带上了三分微醺。 身为法老如今最宠爱的妃子,艾丽儿自从纳妃的仪式结束之后,便没有能从法老的怀里离开。 虽然她带有白种人的血统,但大概因为从小就比较挑食的缘故,身材并没有多么高挑丰满, 反而显得纤细幼齿,被法老用一只手臂强势地圈在怀里, 一张清秀小脸被法老成熟男人的热气熏得通红, 那点点挣扎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欧姆坐在下方, 看着艾丽儿的身体语言表示已经接纳了法老,有些无趣地吃了一颗葡萄——他还以为对方来自千年之后, 受过高等教育,真能抵抗这封建君王的强势爱呢。 不过想想也是, 她毕竟也才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女生,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唯一的青梅竹马又失去了记忆, 这时候有个英俊强壮又多金的当权者对她穷追勐打,一颗少女芳心可不就得沦陷了吗? ※※※ 「你再看下去,我可不保证今晚上会让你睡了。」有些阴恻恻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让正在吃葡萄的欧姆直接被一颗葡萄肉卡在了喉咙,憋了个满脸通红:「咳、咳咳……你、你在说什么呀!」 埃利姆乜了他一眼,好像不想搭理,但手上的动作却很诚实,一只手帮欧姆拍背,另一只手碰到他的喉咙,嘴唇翕动轻念咒语,瞬间欧姆就觉得轻松了很多:「你若是再看下去,法老估计都要当场发火了。」 欧姆摇摇头:「我最多最多就瞄了艾丽儿一眼,因为我记得之前她提起法老的时候是不情不愿的,本来还担心她会在仪式上做些什么呢,不过没想到她还是十分配合,脸上的表情也没有半分抗拒。」 埃利姆轻哼了一声:「呵,本来就没什么特别,剥去她那些超前的知识以外,不过是一个活在自己世界看不清现实的,自以为是的女人罢了!」埃利姆的吐槽毫不留情。 埃利姆可还记得艾丽儿在得知自己和欧姆之间的绯闻时,专程来拦着自己,着重表达了一番欧姆虽然现在失忆了,但是欧姆是和她一起长大的,所以最了解也最关心他的人就是她,如果自己仗着公主的身份欺压他的话,她是会生气的! 说真的,埃利姆还从来没有人敢在他面前用这种态度说这种话,不过他一点儿也不觉得新鲜,更不会有「女人,你成功地吸引了我的注意」的感觉,只觉得艾丽儿自说自话的本事挺强。 埃利姆就艾丽儿那所谓的神女光环一点儿都不感兴趣——无非就是依靠着积累千年的知识罢了。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周围的人总是「神女」、「神女」地奉承着,哪怕她一直嘴上说着她和大家一样,就是个普通人,但是她看向其他人,甚至包括法老的眼神中的深处都带着一种高高在上。 这种感觉,就好像所有人都低她一等似的。 尤其是在她说那些急救法、过滤法、冶炼法之类的东西的时候,更是有一种难以掩饰的「这都是常识呀你们居然都不清楚」的优越感。 可是她凭什么优越? 艾丽儿说的那些东西,不知道是她学艺不精还是不想说的太透彻,在解释的时候总是吞吞吐吐含混不清。 而欧姆虽然在艾丽儿的口中失去了记忆,可是只要艾丽儿说过的,都是一点就透,而经过了欧姆这边,那些方法和知识更加的详细。 若不是埃利姆要韬光养晦,同时要利用艾丽儿让法老沉溺温柔乡,他早就不会让艾丽儿还有机会在自己面前三番两次地蹦跶了。 欧姆看着平时冷静得像王蛇一样的埃利姆一遇到这事就像炸毛狮子一样,赶紧抓着他的手亲吻着安抚:「艾丽儿其实就是普通的小女生罢了,她并不坏,也没做过什么恶事,况且,我失忆了,但是对于她嘴里说的那些来自千年之后的知识却有印象。有她在,我就能想起更多对我们有用的知识来,说起来她还算是帮了我们呢。」 说起来,还真是多亏了艾丽儿的存在,不然欧姆守dy那么大一个资料库却不知道哪些能在这个世界能被允许使用就太糟心了。 有了来自三千年后的艾丽儿,只要是经过她嘴里说出来的,甚至哪怕艾丽儿自己都不清楚的一些东西,但只要她说出了那个名词或者概念,欧姆就可以放心大胆地给埃利姆用。 虽然比起星际时代依然落后许多,但是对于现在的两河文明来说,已经是非常超前且先进的知识了。 埃利姆被欧姆的啄吻亲得手指痒痒心更痒痒,但是在众多宾客的眼皮子底下,可不敢显露自己男子汉的一面,只能如女子一般娇柔地靠在欧姆那虽然不那么结实但是已经有一层薄薄的肌肉覆盖的怀里:「行叭,」他也觉得自己如同一个小气的女人一样斤斤计较有点好笑,「但是你的眼睛可不许再看她了,毕竟我可是比她要好看多了。」 第313页 欧姆被对方看得胸膛发热:「那是,你在我的心里天下无双。」 ※※※ 这边埃利姆在和欧姆在你侬我侬,那边艾丽儿却有点不开心了。 虽然欧姆说他失忆了什么都记不得了,可是在艾丽儿心中,他依然是那个处处宠着自己的好竹马。只是眼下他的温柔和关怀都给了另一个少女,虽然知道自己对欧姆没有什么男女之情,但是内心的失落和空虚却是无法掩饰的。 「看吶,埃利姆真是被那小祭司给迷得神魂颠倒了,你作为他们的长辈,想必也是为他们感到高兴的吧?」法老低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让艾丽儿的心一颤——虽然法老给了自己许多的宠爱,但是他一旦发起脾气来也是个暴君,已经领教过的艾丽儿听出了对方语气不对,下意识就想要远离那刚才还让自己感觉温暖的胸膛,却被法老压在腰肢上无法动弹:「我的王妃,你要离开我到哪儿去?」 艾丽儿有些瑟缩地闭上眼睛:「我没有要离开你,只是我想待会儿其他国家的使臣要来和你说话了,我就不打扰你,和娜塔蒂亚聊聊天。」 听着艾丽儿的解释,法老半阖眼睛「嗯」了一声:「也好,你可以和娜塔蒂亚聊一聊埃利姆他们的婚事。」 「婚事!」艾丽儿瞪圆了眼睛,「你是说埃利姆公主和欧姆吗?他们两个怎么能、怎么能结婚?」话一说口,就见法老的神色一沉:「怎么不能结婚?虽然说埃利姆的地位远远高于欧姆,但是谁让埃利姆喜欢?我作为长辈,自然是要为孩子们的幸福考虑。」 这话谁说可能都有一份真心,可就是法老说出来没什么说服力。 说起埃利姆,因为出色的容貌和智慧,以及强大的法力,可一点儿也不愁嫁。 之前已经有不少国王或者王子表达了对这位冷艷动人的埃及公主的爱慕,但无论明示暗示,法老都没有松过口。 这并不是说法老捨不得埃利姆——对于这个「侄女兼继女」,他可不是顾念什么劳什子血脉亲情,要是他真的是一个顾念亲情的,也不会在兄长尸骨未寒的时候,将还有身孕的嫂子娶回来了。 虽然对外的说法是为了埃及和赫悌的友谊,可他和同父异母的兄长从小就是竞争关系,兄弟阋墙的事情也不是没有过,所以,他实际上为了什么,稍微有点脑子的都清楚。 更何况,为什么正值壮年的前任法老为什么会在狩猎过程中遇到发狂的狮子,这其中未必没有文章。只不过,成王败寇,他成为了法老,那么胜利就应该由他来书写。 正因为兄弟间的种种龃龉,所以法老是不可能对埃利姆有什么疼爱之情的,也是看在娜塔蒂亚和埃利姆是「女孩」的情况下,才不介意给埃利姆公主的荣耀。 埃利姆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就靠自己的本事当上了女祭司,又为自己增加了一副底牌。 虽然说埃及做主的是法老,神庙里的祭司们大部分时间也是为王族服务,可是君权神授,埃利姆有了女祭司的光环,法老就不能随意将他搓扁揉圆。 却也正是因为如此,让法老的警惕之心一直没有彻底放下,更不敢将埃利姆和其他国家联姻,生怕埃利姆出嫁从夫,帮助了那个国家,到时候转过头来对埃及不利。 可是他又不可能拦着埃利姆嫁人——埃及的祭司除了第一大祭司外,其他的祭司都是可以成婚的。 只是国内的那些朝臣将军都是有权势的,法老同样不愿意松口——凭藉埃利姆的本事,若是策反了他们也并非是不可能。 谁知道,困扰法老多年,甚至他以为会继续让他头痛的问题,居然由埃利姆自己给解决了! 不,这应该说是欧姆解决的。 谁管埃利姆的来歷是不是神秘,在法老看来他就是没背景没权势,而且长得白白嫩嫩看起来武力值也奇低,可以说除了一张脸真没什么出色的——至于伊霍姆之前说的尼罗河之子之类的话……法老觉得那就是水分十足的噱头,而且,他还有个可以让人起死回生的神女呢! 所以他对埃利姆和欧姆在一起不仅没有任何不满,反而十分乐见其成——就这样将埃利姆迷得神魂颠倒吧!最好尽快谈婚论嫁,只要埃利姆嫁出去了,那么她所有的王室权力都会被收回。为了弥补,他会给埃利姆一份丰厚的嫁妆的! 第164章 埃及祭司第十一天 「我怎么感觉法老看我的目光, 那么的……慈爱呢?」欧姆搓了搓莫须有的鸡皮疙瘩, 有些不适应地小声对埃利姆道。 「大概是在算计着什么时候让你把我娶回去吧。」埃利姆也配合欧姆小小声道, 眼角余光注意到法老看向这边的目光更带上了一分满意。不过就是他怀里的那个艾丽儿看向欧姆那哀怨的目光让他有些不爽,还真把自己当成了需要众星捧月的对象了? 欧姆一颗葡萄差点卡在喉咙里:「娶、娶回去?」 埃利姆眉宇轻皱:「对呀, 你不会想始乱终弃吧?」 「什么始乱终弃呀,到底是谁占谁便宜啦?」欧姆哼哼唧唧, 想起对方私下相处的时候那如虎似狼的样子,有些羞于说出口, 只能强行拉回话题,「不过,我现在还不够格迎娶埃及公主吧?」 欧姆知道埃利姆还不能公开他的性别,至少现在不能,或者说, 在他们的军队没有准备好之前不行,否则原本只是小有警惕的法老绝对会动用强大的军事力量直接将埃利姆斩杀。 第314页 「现在?」埃利姆先愣了愣, 然后神情郑重又严肃, 「你说得对, 咱们的年纪也不小了,是不能再拖下去了。」 摸了摸欧姆的脸, 埃利姆的眉眼之中染上了几分暧昧:「还是欧姆你想的周到。」 欧姆:啥啥啥?我想了什么? 埃利姆却依旧开始幻想未来:「只是如果我们结婚的话,我们就不能留在上埃及, 要去下埃及了。」 ※※※ 在更早的时间里,统治上下埃及其实是两个不同的政权,以孟斐斯为界, 位处尼罗河上下游的两个各自独立政权。上游南方地区为上埃及,下游北方地区为下埃及。 但统一对埃及的未来至关重要,因为为了对灌溉工程进行集中管理,为了确保尼罗河全线航运的畅通,必须有一个统一的政府。 后来,南方上埃及便出现了一位伟大的国王,是他完成了上下埃及的统一,也是第一位把北至尼罗河三角洲的整个埃及都置于自己控制之下的国王,当了第一名法老,配双重王冠——双重王冠便是象徵上下埃及统一。 而实际上,虽然当时的版图是已经合二为一,但是上下埃及的风土人情以及悠久的各自为政的歷史并非那么容易融合在一起。所以为了顾及上下埃及贵族们的心思,法老便将下埃及交由埃及女王管理——不过女王一般都是法老的亲姐妹,也是会成为法老妻子的人。 靠着这样的方法,上埃及的法老才渐渐将下埃及的实权收到自己的手里。 以至于后面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法老及其妻子共享上下埃及的管理权,而法老妻子更是会被冠以下埃及女王的桂冠。 因此在娜塔蒂亚和前任法老结婚之后,她就成为了下埃及的女王。只是因为她原本是赫悌公主,所以实际上下埃及的管理权还是在她的丈夫手中。 不过娜塔蒂亚是个十分聪慧且善于谋划的人,从她接过下埃及女王桂冠的那一刻起,她便开始潜移默化地在下埃及渗透自己的势力。 她倒不是想要造反,但是她一个异国公主远嫁埃及,是不可能靠着法老的宠爱活一辈子的,更何况,法老会不会宠爱她一辈子都不一定呢。 后来前任法老意外身亡,但娜塔蒂亚嫁的人又是新法老,所以她依然是下埃及女王,而为了不再次将下埃及分散,新娶的另一位王后阿西达尼便没有得到下埃及女王的封号——大概这也是阿西达尼一直耿耿于怀,对娜塔蒂亚嫉恨难消的原因之一吧——因此娜塔蒂亚对于下埃及的影响力并没有消失。 尤其是后来埃利姆成为了女祭司之后,尤其注重文化和宗教的下埃及更是将他们母女(子)奉为真正的管理者。 这些年来,虽然娜塔蒂亚和埃利姆一直很安分地待在上埃及,而法老每年都会在尼罗河泛滥之后去下埃及视察刷存在感,但实际上,下埃及的许多老人还是更听从他们的命令。 埃利姆自然不会放过这个优势,早就将势力暗中渗透到了下埃及,甚至连埃利姆的那些私兵都是在下埃及,只是现在时机未到,所以那些暗线都还静静潜伏着。 ※※※ 「埃利姆公主,如此良辰美景,你却和一个乳臭未干的小白脸这儿浪费时间,实在是太可惜了。埃利姆公主你应该选择更优秀、更强壮的。」一道暗含嫉妒的洪亮声音穿插进来,打破了两人之间粉红色的氛围,这让欧姆和埃利姆都倍感不爽,两人不约而同抬起头用眼刀射向来人。 那高壮的青年还没有来得及刷存在感,就被冰冷的眼神给冻僵在原地——明明一个是弱女子一个是小白脸,看起来都不是什么厉害角色,可是为什么被他们这样盯着,有一种被狮子鳄鱼一般的勐兽锁定的恐怖压力? 此时此刻,这高壮的青年完全没有任何想要搭讪的谷欠望了,甚至下意识心中升起了想要逃跑的冲动。 「嘿,约贝克,你既然做不了什么,就别挡着我和埃利姆公主交谈。」另一个粗犷的声音响起,这是一个有着长长的头髮和鬍子的青年——当然,他的头髮和鬍子都是假髮——大步走过来。 「夏尔马里,又来掺和什么。」来人打破了约贝克仿若被定身一样的状态,他愤愤地朝着夏尔马里挥了挥拳头,却潜意识里不敢再肆无忌惮地去看欧姆和埃利姆。 夏尔马里并不知道刚才约贝克遭遇了一通精神碾压,虽然对约贝克的蛮力心生畏惧,但是在面对美色的诱惑的时候,依然是半分不肯退让,毕竟他可是好不容易才遇得到深居简出的埃利姆公主:「埃利姆公主,我是财政官的儿子夏尔马里,我们以前见过几次面,但每一次见面你的美丽都会重新让我印象深刻。」 他说着,还想执起埃利姆的手亲吻一下,谁知道闭着眼睛一抓……嗯,这手里的感觉怎么不对? 睁开眼睛一看,手里这又黑又粗的爪子…… 「约贝克!你是想找打架吗?」夏尔马里像是被毒蝎子蛰了一般飞快地将约贝克的手甩开,怒气沖沖道,一想到自己刚才居然亲吻的是这个人的毛手,他简直要刚才吃进肚子里的美酒美食都要呕出来! 「不是我做的!」约贝克低吼着,他将自己的手背使劲擦了擦——他也嫌弃夏尔马里的口水噁心好吧! 眼疾手快地把约贝克的手往夏尔马里的手里塞的欧姆深藏功与名。 第315页 ※※※ 约贝克和夏尔马里很快就明白这其中是欧姆在捣鬼,两人本来就不满传闻中美丽与智慧并存的埃利姆公主居然看上了一个一文不名的臭小子,此刻新仇加上旧恨,更是让他们怒火冲天,当即就要表示挑战欧姆,如果输了的话,从此以后就要远离埃利姆。 埃利姆不等欧姆答应就语气冰冷:「你们什么意思?这是我和欧姆之间的事情,你们这些外人来插什么手?」 「别这样说,埃利姆,」今晚上几乎没有开口的娜塔蒂亚听到这边的动静后说道,「你也要给这些爱慕你的青年一个机会。」 埃利姆:「可是母后……」 「陛下,我刚才已经和艾丽儿王妃达成共识,我觉得既然作为这对小情人双方的亲眷,有必要为他们的未来多考虑一些。」 法老沉默了一下——他就是想要欧姆和埃利姆凑对,可如果他亲口这么说了,不免会让人觉得他这是对埃利姆的婚姻大事敷衍了事。 艾丽儿见法老沉默,连忙道:「陛下,你就直接给欧姆和埃利姆赐婚吧!他们本来就是两情相悦,实在是没必要再闹这些打打杀杀的。」虽然她的确失落现在欧姆不再像记忆中那样关怀体贴自己,他的温柔都给了另外一个人,可是她也决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欧姆被其他人给伤害了,尤其是这两个人明显就是来者不善的。 法老顺势道:「艾丽儿王妃说的有道理,不管你们对埃利姆到底有多么的喜欢,但是埃利姆喜欢的是欧姆这是不争的事实。」 约贝克身为将军之子,性格更加蛮横冲动一些,虽然知道法老的权威,但是事关自己喜欢的人,他也不愿意就这么退让了:「可是那个小子无权无势我一根手指头都能打败他,他怎么能带给埃利姆公主幸福安稳的生活?」 埃利姆神色不善:「你怎么知道你比欧姆强?」 哈露莎半是嫉妒埃利姆的人气半是想看埃利姆他们出丑地凑热闹道:「不如让欧姆和你比试一番嘛!埃利姆都这么说了,肯定对欧姆有信心哦?不过要是输了……」 「姐姐!」哈利图斯皱眉低声斥责道。 哈露莎却神情一扭:「娜塔蒂亚王后,你觉得如何呢?身为母亲,你一定希望埃利姆的未来的丈夫是其中的胜利者吧?」 「娜塔蒂亚王后,我也想比试一番!」夏尔马里忍不住插话道。 「娜塔蒂亚王后,我也想!」 「还有我!」 一瞬间,有五六个人都站出来表示。 在外人看来,被埃利姆青睐的欧姆就像是被天上掉落的馅饼儿给砸住了,而且这馅饼儿还是肉馅儿的。 要不是这段时间欧姆也在忙着法老生辰的事情,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神庙之中,其他的时间就在埃利姆身边的话,肯定有不少的王公贵族家的公子哥儿会向他发起挑战。 现如今有这么好一个机会,如果不把握住才是傻子——而且如果赢了,说不定顺势就能让法老下旨赐婚呢! 第165章 埃及祭司第十二天 对上下埃及的诸位青年才俊来说, 埃利姆公主那就是天边的明月, 是尼罗河上最美丽的那朵莲花, 且因为她平日里就只在王宫和神庙之中两点一线,就算外出周围也是十几个侍女僕人拥簇者, 外人根本没有机会接近。 如此可远观不可亵玩的芳华佳人,纵然这些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内心如何抓耳挠腮, 也不得其法,只能够生生地按捺住心中炽热的情意, 生怕唐突了美人。 他们都抱着等埃利姆公主年纪到了坐等陛下为她选婿的时候好好表现——先不说埃利姆公主等到了身为埃及公主又是唯一的女祭司是个多大的香饽饽,光是她那出色的容貌和气度就足够让他们心折了。 只是万万没想到的是,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一个不知道从哪个旮旯钻出来的臭小子居然得了埃利姆公主的青眼,甚至让埃利姆公主一改在外人面前清冷疏离的态度, 和那臭小子耳鬓厮磨,好不亲昵。 这如何不让他们怒火中烧, 恨不得将那臭小子取而代之? 所以这边约贝克他们刚起了个头, 其他人不甘示弱, 全都表示自己也要参加这能决定谁是埃利姆公主未来丈夫的角逐之中。甚至连其他国家的使臣中有王子身份的也表示要凑个热闹参与。 ※※※ 眼见着一场宴会就要演变成相亲武斗大会,一旁的伊霍姆连忙摇响神铃, 清脆的铃声仿佛在每个人耳边响起,让他们本来因为气氛使然而上涌的酒气略微消退, 人也变得冷静下来了。 不过人虽然冷静下来了,但是他们的意愿却一点没改,纷纷表示要和欧姆比试一番。 埃利姆神色不愉:「我只会选择欧姆, 而且这件事情我也已经和母后说清楚了,难不成你们身为臣子的,还想左右我的婚事吗?」 哈露莎道:「埃利姆姐姐你可不能这样对待他们的一片真心,他们无非也不过是想多一个能够抱得佳人归的机会罢了。」只要不是嫁给哈利图斯,埃利姆和谁结婚都没关系,哪怕是远嫁外国都没问题! 甚至哈露莎内心还暗戳戳的希望埃利姆嫁出去之后就再也不会见面了——就算她当了外国的往后那又如何?别的国家难道还比得上埃及的强大吗?自己永远比她要高一等! 听到哈露莎这自以为是的解释,欧姆他们的嘴角都抽了抽,就连艾丽儿都摇头道:「就算多一个机会又怎么样?埃利姆喜欢的是欧姆啊!所以,这场比试完全是没有意义的。」她也担心欧姆会受伤,毕竟这些站出来的人都块头好大,一个个跟蛮牛似的。 第316页 「艾丽儿王妃,此言差矣,喜欢又不能当饭吃,而且埃利姆公主现在年纪还小,不懂得这男人呀,就是要越强壮越好。」阿西达尼也下场帮自己的女儿说话。 这次的使臣中巴比伦也是来人了的,而且来使队伍中正好有她的一名侄子,早在今天的宴会之前,侄子就找人给身在宫里的自己递了话,让她务必在法老和埃利姆的面前美言,希望能够求取埃利姆。 她虽然不喜欢娜塔蒂亚,连带着对埃利姆也没什么好感,但是平心而论,埃利姆本身是很优秀的,如果真的嫁去了巴比伦,对巴比伦未必不是一个助力。 正在思考如何巧妙地开口呢,没想到今晚上就闹了这么一出,岂不是天助我也? 有这样的心思的不仅仅是巴比伦王子一个,其他国家站出来的也都打着要迎娶埃利姆的主意。 和埃及联姻倒还在其次了,更主要的是为了埃利姆这个人。 他们这次之所以如此声势浩大地前来为埃及法老祝寿,就是从他们的密探那儿听说了埃及这儿发明了一种神奇的记载文字的物品。 这种叫莎草纸的东西完全改变了他们以往的书写认知,比黏土板更轻薄、更洁白、更方便携带,长长的一张莎草纸写完捲起来就成为便于携带的经卷。 知识传递是文明发展极为关键的前提条件,现在还是奴隶时代,文献资料只能通过在石头、黏土板、树叶、树皮等物品上刻画记录,不仅费时费力,而且保存也是一大难题。 当今地中海沿岸各国都急需更加便利的书写材料,以记录下各自最重要的文献,尤其是各国的贵族权臣们,内心更是有了知识传递得越快,信息量越大,文明进程就会越快、越精彩,同时,国家的兴盛和绵延也指日可待的认知。 他们毫不怀疑,这种莎草纸的出现,会将本来就处于领先地位的埃及再次与地中海沿岸各国拉开天堑般的距离! ※※※ 可惜的是,从法老毫不掩饰地宣布这种书写材料名为莎草纸来看,这莎草纸的原材料怕就是纸莎草,可这种纸莎草其产地只局限于埃及,这就相当于给埃及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垄断机会! 而且从法老刚才的态度来看,他们也只能摸一摸瞧一瞧,羡慕羡慕,甚至就算是想要出重金也只能买到薄薄的一卷——一个国家只能买到一卷!一捲纸能做什么?又有哪个国家是一捲纸能够书写完的? 虽然法老口口声声说这是因为初期生产供应不足,但谁知道等到后期供应足够是什么时候呢? 更何况,就算到时候供应足够了,到时候埃及为了阻止其他国家在文化事业上与其竞争,又会不会咬住不松口,严禁输出莎草纸呢? 就算到时候松口了,若是再像现在这样需要花费重金购买,这一卷两卷的还好,若是需要一车两车,那岂不是要把偌大的国库给掏空都不够用? 重重思虑在转瞬之间出现在这些使臣脑海中——能够被选为使臣的,自然是脑子活泛的,甚至还有一国王子(有些是亮明了身份有些则是带着更多不方便明说的目的特意伪装过)——在发现莎草纸的价值之后,很快就找准源头,将灼灼目光投在了埃利姆的身上。 如果他们有了埃利姆公主,那么他们不就相当于间接掌握了莎草纸的制作方法了吗? 至于那位一直闹得沸沸扬扬的尼罗河神女……长相性格先不说比不上美艷大气的埃利姆公主,就沖她已经是法老的宠妃这一点,他们就不会没眼色在这个时候去触霉头。 ※※※ 看着这么多的青年才俊纷纷为了埃利姆一个个的变成了斗士,法老并不觉得欣慰,反而内心愈发的坚定了要让埃利姆和欧姆在一起的决定。 无论是肱骨大臣之家,还是外国,他都不能让埃利姆嫁过去。 只是…… 他看了看神色坚毅的欧姆,内心嘆了口气——不退缩的态度倒是勇气可嘉、值得赞赏,可是待会儿赢不了那还不是没什么用? 欧姆却不知道法老居然还在为他担心,他现在内心满是战意。 的确,在这个时代,所谓的比试,也就是肉贴肉搏斗,谁的身躯更高大,谁的肌肉更结实,那么胜利就是属于谁的。所以光从外形上来看,欧姆是没什么胜算的。 可是这种个头比拼的方法,在欧姆这儿却是行不通的。 这些对于曾经做过狞猫,灵敏度满点的欧姆来说,实在是不够看的,况且,他还跟涂宗冶学习过武功,四两拨千斤的技巧在哪个世界都是行得通的。 更何况,在每一个世界,他都可以使用史莱姆的天赋技能,他的史莱姆天赋技能可不仅仅是用来活化细胞治癒的。曾经用来对付那狮子兄弟的麻醉毒素暂且不论,欧姆他完全有不下于五种方法将对方悄无声息地放倒。 他是身娇体弱的史莱姆没错,可谁规定,史莱姆就只能任人欺负呢? 不过,他可不能表现得太轻松。 ※※※ 眼看着欧姆被约贝克压着毫无还手之力,只能以为地退缩周旋,艾丽儿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 无意间瞥见埃利姆居然神情淡漠毫无紧张之意,心中一急,没注意指甲抓紧了法老的胳膊:「埃利姆,你居然都不担心吗!」 埃利姆被点名,依然维持着那淡然的模样:「我相信他。」 第317页 「相信他?」艾丽儿诧异失声,只觉得埃利姆不是真的那么喜欢欧姆,于是心急如焚的她连忙向法老求助,「陛下,要不然你下令让他们停止吧,这样下去会出人命的!」 事实上,法老早就注意到了这一点。 他神色晦暗地看着埃利姆和娜塔蒂亚,开始阴谋论地怀疑,这些日子埃利姆对欧姆的态度实际上就是在做戏,就是为了给外人一个讯号,让他们知道这个埃及公主也是到了考验谈婚论嫁的时候了,好以此在这种大日子里让众人一拥而上,到时候哪怕他作为法老,也不得不松口为她选婿。 而在这种日子选出来的人,除非是对方死了,否则绝没有转圜的余地。 虽说他作为法老,要杀死一个人并不需要什么理由,但这些人不是贵族就是权臣,若是有个折损……反而不如当初他处理皇兄的事情那么简单粗暴。 这些念头在脑海中一一浮现,只不过唿吸之间的功夫,法老就将这些阴暗的念头压了下去。此时又听到自己的宠妃为另一个男人求情,男人的独占欲让他本来就有些混乱的脑子更是火上浇油。 失去了缜密思考能力的法老决定给欧姆诱之以利,赌一把欧姆能不能为埃利姆豁得出去了……或许,他还应该再加一点砝码,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场比试本来就是经过双方同意的,就算是朕也不能随意中止。但既然爱妃你都求情了,那么我就给个奖励——如果欧姆赢了,朕不仅为他和埃利姆亲自赐婚,而且还直接任命他下埃及总督,如何?」 第166章 埃及祭司第十三天 法老说出那样的话, 本来只是想激得欧姆表现一番不要输得那么狼狈。 谁料他这话说出口以后, 却让约贝克心里不爽了——虽然不知道那下埃及总督是多大的官, 但是凭什么给那小子那么大的奖励?! 想到这里,约贝克也不再留有余力, 他原本想多拖一会儿功夫让埃利姆公主多看一下自己的出色表现,但现在他可不能再拖下去, 不然别人还真以为这臭小子能在自己手下过招呢! 势必要用最快的速度最狠的力道将这个臭小子给解决掉! 下定了决心,约贝克就攥紧了拳头, 朝着欧姆攻击而去——他这拳头可以打翻一头接近两百斤的小牛犊,这看上去还没有一百斤的臭小子等下铁定要被自己给打飞! 约贝克都已经做好了待会儿迎接胜利的欢唿了,谁知带着猎猎风声的棕色铁拳却被一个白色的巴掌给包住了,不等他反应过来,就感觉一股难以抗拒的怪力将他往前方拽去, 原本稳稳站在地上的双腿也失去了平衡,整个人天旋地转, 然后「嘭」地一声摔在地上! 大概几个唿吸之后, 约贝克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己刚才……扑地了?! 怎么可能! 约贝克下意识就要一个撑地翻身起来, 谁知道上半身才刚刚抬起来一点,一股大力就从天而降, 他甚至都还没来得及反应,就白眼一翻重新倒在地上! 「啊呀——!」哈露莎惊慌失措地惊叫了一声, 「他不会死了吧!」 埃利姆轻哼道:「还在喘气儿呢!只是昏过去罢了!不过本来就是他先来挑衅的,就算是死了也是活该!」语气里毫不掩饰不屑。 一旁约贝克的家人涨红了脸,可是埃利姆说的也没错, 只不过他们当初打的是让欧姆是在这儿的打算,谁知道反而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因此他们也不敢哔哔,连忙上前将约贝克给拖了下去——因为约贝克的个头不小,愣是触动了三个壮奴隶才抬走。可也侧面说明了,以一己之力将约贝克扑地的欧姆的本事不小。 一下子,不仅是接下来的比试者,就连围观众人看向这小少年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 而接下来的情形也证实了刚才放倒约贝克绝非是欧姆的一时运气。 仿佛打败了约贝克就像是打开了一个神奇的开关一样,不到半个小时的功夫,欧姆就放倒了五六个对手,基本上是对方上场和欧姆打不了几下就会倒一个,如此速度不仅让对手骇然,更是让围观者瞳孔骤缩,没想到欧姆那看似弱小的身躯中居然有如此可怕的力量! 本来一开始的时候,看着那些要和他比试的对手,哪怕是最弱的那个看起来都比他高大,他们以为众人都以为他是被压着他的份儿了,而最初的时候面对来势汹汹的约贝克,他也的确只是一味的躲让,谁知道不一会儿的功夫,形势就反转了?! 而且还不是一时反转,是彻底开始了一个打一个,来两个锤一双的节奏! 围观的众人都从一开始的心不在焉到完全被欧姆给吸引了目光,甚至还有些好武的看着欧姆四两拨千斤的一些技巧眼睛发亮——虽然他们并不知道这古怪又神秘的招式是如何使出来的,可是身为武者的直觉告诉他们,这绝对是一个非常厉害的招式! 因此到后期的时候他们已经成了欧姆的自来水,不停地为他高唿鼓掌,好不热闹。 大概是欧姆这接二连三的胜利以及越战越勇的气势让挑战者心生退意,很快,之前报名要挑战的都被打了下去。 「实在是太棒了!」艾丽儿早就被欧姆表现出来的力量给迷住了,见欧姆解决了最后一个对手,忍不住发出兴高采烈的欢唿,下意识就要按照习惯冲上去给胜利者一个拥抱,谁知有人比她更快,埃利姆早就在欧姆打败约贝克的时候整个人的注意力都被欧姆吸引走了。 第318页 虽然欧姆在下场之前就对自己说过不用担心,之前闲暇时间两人也对打锻鍊过,但对手中还有外国王子,他们的实力深浅并不知晓。别看埃利姆好像一直表现得很冷静的样子,实际上他的心里早就决定若是找到机会就要暗中助力欧姆——只要能帮到欧姆,卑鄙什么的,他才不再乎。 只是没想到欧姆比他所想像的更加出色! 他看得出来光是肉·体的力量,欧姆是打不过他们的,不过并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技巧,硬是让局势扭转,别人或许百思不得其解,但是在埃利姆的眼中,欧姆的那些格斗动作却给他一种十分熟悉的感觉。 看来,他的小祭司还有不少神♂秘♂之♂处让他去进♂一♂步♂深♂入了解呢。 不过这些都留在只有他们两个人再说,现在该做的就是赶紧上去抱住属于自己的小祭司! 别以为他没看见那些女人还有一些男的看向小祭司的眼神都不对劲了! ※※※ 看着欧姆和埃利姆紧紧拥抱在一起,不知道是不是刚刚欧姆展现了他的力量,原本觉得欧姆这小白脸配不上埃利姆公主的人都纷纷带上了滤镜,觉得男强女美,实在是非常般配的一对璧人了。 莫非埃利姆公主早就看出了对方的潜力,所以才会表现得情有独钟。 他现在看起来还没有长成的样子,若是再过几年,怕是埃及又会出现一员诡将! 是的,是诡将而不是勐将,因为他们知道欧姆能打败那些人,绝对不是靠蛮力,而是特殊的技巧和诡异的身法,若是能够普及……嘶! 「不愧是尼罗河神子!」伊霍姆赞嘆的声音拉回了众人的注意力,也让其他国家已经心生退意的人瞪大了眼睛:什么?什么神子?不是说只有个尼罗河神女吗?你们埃及还说一个藏一个吗不厚道啊! 「不,这都要多亏陛下的激励,如果不是陛下的奖励太过诱人,我也不会爆发这么大的力量。我也是在陛下鼓励的话说完之后,才感觉身上似乎涌现了一股不知名的力量,仿佛有神明庇佑一般!说实在的,我自己都不相信能做到这样!」适当的谦虚还是有必要的,尤其是先可不适合让自己的风头太过…… 要知道,毕竟今天是法老的生辰,他才应该是主角。 「说的很有道理,陛下是神之子,定然是他的鼓励让神明听见,所以神明赐予了你力量,欧姆呀,你可要好好谢谢陛下。」娜塔蒂亚道。 欧姆连忙顺势朝着法老单膝跪下表示感谢和臣服。 这厢艾丽儿讪讪地收回手,转头看向法老,却被法老还没来得及调整好的阴沉神情吓了一跳:「陛、陛下!?」 艾丽儿感觉到法老的情绪不太对劲,但是她毕竟年纪还小,又活得比较自我和单纯,根本不清楚这个男人心中的弯弯绕绕,只能换个话题:「陛下,现在欧姆赢了,那他是不是就可以领取奖品了啊?」 法老被艾丽儿的惊唿唤回了思绪,将心中的震惊和愤怒情绪收敛,沉默不语地看着欧姆。就在别人以为他要如何的时候,他哈哈大笑:「放心吧,朕说的奖励一样都不会少的!」 法老看了看艾丽儿一派天真的眼睛,要不是这段时间相处知道对方的确是没什么心机的人,他都要怀疑这是不是她联合欧姆等人给他下的套了——原本为了激励欧姆而说出的话此刻成了套在他脖子上的枷锁,他知道,他是被算计了。 ※※※ 虽然埃及没有「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说法,但是一国法老说的话,那是没有反悔的余地的。 不过法老也并非真心实意想要奖励欧姆,这下埃及总督听起来好像是很大的官,但却并不是个香饽饽,而是个烫手山芋。 就算那万分之一的可能性欧姆成为了总督,等待他的也不是什么升官发财的美事,甚至还可能连累埃利姆,让他和下埃及人民的关系恶化。 这看似荣耀的官职,那光鲜亮丽的外表下可是一堆扎手的刺! 尤其是这下埃及总督是一个新官职,没有先行者的经验,面临的困境更是成倍增长。 在古埃及,法老具有绝对的权力。他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颁布或废止法律,他可以根据国家的需要甚至按照自己的喜好任命一个官吏,提拔他或是罢免他。 因此新增一个官职对他来说,是稀松平常的事情。 无论是上埃及还是下埃及,在现在这个时代在往上数五百到一千年前,当时的主要人口和政权表现形式就是部落,这些部落大都以家族为纽带,它们有着一个共同的名字,叫做诺姆。 后来虽然埃及统一,甚至上下埃及也合併了政权,但是诺姆的存在却从来没有消失过。 在当下,整个上下埃及一共有四十二个诺姆地区——上埃及二十二个,下埃及二十个,而且这些诺姆地区并未完全脱离过去的部落家族模式,那些地方豪强名义上归顺于朝廷,但实际上都不安分,纷纷打着独立的小算盘。 虽然为了管理的方便,强化中央集权,歷代的法老做了不少举措,经歷了反覆多次的经验积累,最后认可度相对较高的就是派自己信任的官吏去各个诺姆地区进行统治,委任他们成为当地的行政长官,然后官吏们以实物形式得到报偿,包括食物等日用品、田地、战利品甚至墓葬设施。 第319页 在古埃及来说,能得到墓葬是十分荣耀的事情。 能够给出这么多的回报,自然也是因为这些行政长官工作得一点都不容易。 法老在诺姆地区分派官员的行为在那些原诺姆贵族看来,就等于是给他们空降管理层,架空他们这些地头蛇的权力。 一旦触及利益的痛点,没有谁会无动于衷。 而且让那些诺姆贵族们心里不痛快的还有一点,那些官员们是深得法老的信任没错,可是他们并不是本地人,并不了解每一个诺姆地区的具体情况,经常为了所谓的政绩瞎指挥。 所以,地方贵族对这种委任官员极其不满,只是迫于法老的威势,敢怒不敢言。 可想而知,本来下埃及的诺姆贵族们就对来自法老指派的官员心生不满了,现在法老又给他们空降一个可以管理他们所有诺姆贵族的总督,简直就是在他们的脑袋上又套了个紧箍咒。 要是处理不好,或许就会引起下埃及的暴动。 第167章 埃及祭司第十四天 塞拉法特的全名是艾罕默德·阿贝德·阿鲁夫·塞拉法特, 因为他是诺姆贵族的缘故, 所以平日里其他人都是称唿他为塞拉法特——当然, 他底下的那些奴隶们是没有资格称唿他的名字的。 作为下埃及的一名诺姆贵族,年纪不过二十二的塞拉法特已经是一名七岁孩子的父亲, 不过因为他的父亲老塞拉法特还是当权者的缘故,所以他还只是一名继承人而已。 好在除了他以外他并没有其他的兄弟, 所以继承这个诺姆地区,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上面有父亲顶着, 下面也已经有了儿子,所以塞拉法特平日里就有很多空闲时间,他并不好美色,本性也不残忍,反而喜欢读书和做手工。只不过因为黏土板的记载费时费力还占地, 所以哪怕他身为世袭的诺姆贵族,家里有好几屋子的藏书, 但实际上满打满算……也并没有太多的内容。 当家里的藏书看完了之后, 塞拉法特就把目光投向了其他的诺姆贵族——可是书籍文字本来就是一个家族的底蕴所在, 非亲非故的,谁会将家里的珍藏拿给外人看? 所以除了几个世代交好的家族, 塞拉法特也并没有更多的渠道。 后来他们的诺姆地区换了新的行政长官,这个行政长官年纪看上去不大, 但为人处事可比以前那几个强多了,在经过一年的磨合期之后,他们塞拉法特家也和这位阿翰墨的行政长官达成了友好关系, 而塞拉法特也和对方成为了好友。 阿翰墨不仅是行政长官,而且还是神庙的祭司,因此他那儿有不少寻常人都看不到的黏土板。塞拉法特近水楼台先得月,在和对方成为朋友之后,也有了可以阅读那些不涉及到政治和机密的文字。 不过这些黏土板记载的毕竟不算多,并不是很能满足塞拉法特对知识的渴望,就在他考虑着要不要趁着父亲这些年身体还康健,干脆出去游学一番的时候,下埃及总督和埃利姆公主殿下的出现让他看见了新的希望。 ※※※ 之前已经说过,因为对宗教和文化的偏好,下埃及对于埃利姆的好感很大,但是在听说下埃及又多了一个管理的总督,下埃及人民,尤其是那些诺姆地区的贵族官员们,心里就有些不是滋味儿了。 并不是所有的诺姆地区的贵族和行政官员的关系就像塞拉法特家和阿翰墨那样友好,能井水不犯河水都已经是难得了,更多的情况则是双方矛盾重重,冲突不断。 因为说到底,实际上这行政官员最开始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王权,打压诺姆贵族的气焰,防止当地的诺姆贵族造反,因此从一开始,他们的政治立场就是敌对的——行政官员们认为上下埃及都是法老的土地,可是在当地的诺姆贵族来说这儿是他们世世代代生活繁衍的地方,是他们的私产。 本来在自己的地盘上多了行政官员指手画脚就足够人让他们放不开手脚觉得憋屈了,谁知道法老还变本加厉,又给他们增加了个专门管辖下埃及的总督! 这些诺姆贵族们在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可都憋着一肚子的火呢! 实际上,这也是当初法老为什么会那么痛快地履行对欧姆的诺言的重要原因——给欧姆一个普通祭司封了下埃及总督的官职,就是因为并不担心欧姆会在这个职位上搞什么大事。 他之前派遣了那么多的行政官员道各个诺姆地区和那些诺姆贵族们制衡,都收效甚微,如今欧姆可不是面对的一个诺姆地区,而是二十个诺姆地区,相当于困难程度要乘以二十倍——不,还要更多! 就算埃利姆在下埃及颇有名声那又如何?不过是两个少年少女罢了,年纪轻轻,到时候有的是苦头让他们吃! 等到他们和诺姆贵族们矛盾越积越多,到时候埃利姆就算是唯一的女祭司也不管用……这个时候,法老就可以坐收渔翁之利了。至于欧姆会将下埃及治理好……这个可能性法老想都没想过,就连他自己都不敢打包票能在有生之年将那些诺姆贵族们治理得服服帖帖,难不成还有人比他这个神之子更厉害? ※※※ 法老的想法也并没有错,对于欧姆,下埃及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是不欢迎的,哪怕他是作为他们敬爱的埃利姆公主兼祭司的丈夫,他们也无法服气,甚至因为埃利姆的光辉,他们觉得欧姆就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 第320页 而欧姆当初在比试时的精彩表现,鑑于上下埃及隐形的相互排斥的关系,消息并没有那么快就传过来。 因此在欧姆和埃利姆到达下埃及的时候,除了离得近的几个诺姆地区的人赶来表示欢迎,其他的都只是派了家族里的僕人来送礼。 在亲自来表示欢迎的诺姆贵族中就有塞拉法特。 除了因为他和阿翰墨交好,而阿翰墨原来是埃利姆手下的祭司,所以「爱屋及乌」地表达友善,塞拉法特还有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为了莎草纸。 是的,虽然关于上埃及的一些事情传递到下埃及需要很长时间,但若是经过了法老的推动的话,那么传递的速度就会还非常快。 莎草纸作为一项能彰显功绩的伟大发明,法老早在拿到成品的时候就让伊霍姆举行了祭祀仪式向全国宣传。 要不然,其他国家安插在埃及的探子也不会那么容易将消息传递迴他们国内。 只是当初虽然他们下埃及的人知道了有一种雪白、轻便又柔软的记载文字的材料,但是那些莎草纸全都被掌握在上埃及的手里,准确地说,是法老的手里,所以大部分上埃及的官员和贵族都只在法老生辰那天才亲眼所见,亲手碰触过,更不用说远离王城的下埃及了。 但是,塞拉法特知道,这莎草纸是由埃利姆殿下发明的! 也就是说,当埃利姆来到下埃及生活之后,一定也会将莎草纸也带来下埃及! 事实也的确如塞拉法特所想。 大概是因为阿翰墨是埃利姆手下的祭司,所以和阿翰墨交好的塞拉法特也在两个月之后见到了欧姆和埃利姆。 ※※※ 那是个风和日丽的上午,从尼罗河那儿吹来的湿润水汽带着椰枣树的香气,从含苞待放的荷花池中穿过,混合那些从花瓣缝隙中泄露出来的脉脉荷花香,给人一种现世安稳,岁月静好的感觉。 塞拉法特看到在外人面前一向以静美高贵示人的埃利姆公主殿下居然穿着打扮如男子一般,及肩的长髮被高高地束在脑后,脸上未施粉黛,素面朝天,但是却并不会有损她的美貌半分,此刻她正在和总督两个打架,两人你来我往招招狠厉毫不留情,甚至能听到动作太快而带起的细微风声。 若是不知情的人看到了,怕第一时间就会认为他们之间有什么血海深仇,哪里能想到这两人是恩爱夫妻呢? 啊,该不会这才是他们真实的相处模式吧?他是不是看到什么不该看的了? 塞拉法特正在脑海里胡思乱想着,身边带着他来的阿翰墨已经出声了:「总督、殿下,日安。」 原来在塞拉法特愣神的功夫,欧姆和埃利姆已经收了手走了过来:「阿翰墨,你来了,你身边的就是咱们下埃及的普塔吧?」 普塔是埃及神明中的工匠与艺术之神——埃及人民很有意思的一点就是,他们敬畏神明,同时又热衷于将身边的人和神明联繫在一起,比如什么神之子、尼罗河神女、贝斯(乐神)在世等等。 塞拉法特,一个儿子都有七岁大的汉子,居然在欧姆的夸奖下脸红了:「不不不、这都是虚名,我只不过稍微多认了点儿字,在手工方面有点天赋罢了,毕竟我们家就是做这个的。」 这个时代的贵族可不是什么不事生产的,像是塞拉法特家族的崛起和延续就是靠精湛出色的工匠手艺。 埃利姆有些不高兴地抿了抿嘴——他已经发现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家小祭司那是越来越迷人了,按道理,光看外貌的话,自己的容貌绝对是第一眼最抢眼的,但只要不是沉迷美色的,在初次见面后不久,注意力都会被欧姆给吸引走。 埃利姆并不知道这是欧姆作为史莱姆的天赋技能与这个世界「同化」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的天然亲近力和认同感,只觉得自己跟吃了十几个柠檬一样,酸熘熘的。 明明这是只属于自己的小祭司! 可是要让他「金屋藏娇」,他又捨不得,他早已经发现小祭司的才能众多,不说莎草纸的灵光一闪,以及后面他陆陆续续为自己的私兵总结出来的法子,也不说他在一年前法老生辰上的出众表现,光是来到下埃及之后,自己和他每日对练中就发现,自己这小祭司不简单。 可那又如何,他虽然会疑惑,却不会怀疑,更不会特意探究,只会感觉深深的幸运。 如果说那艾丽儿是尼罗河母亲带去给法老惹麻烦的——这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上埃及那边可是发生了不少事——那么欧姆就是尼罗河母亲带来给自己助力的。 虽然他知道,小祭司满心满眼的都是他,若是他开口的话,很可能会沉寂下来。 可他捨不得,欧姆是要和自己并肩而立的人,天註定要像是拉一样发光的。 ※※※ 欧姆作为下埃及的总督,虽然上至法老下到诺姆贵族都不觉得他能干好,最多就是个尸位素餐的,可是他却不能真的就占着这个位置不作为。 相反,他不仅要作为,还要有大动作。 虽然下埃及也有法老委派的官员,他和埃利姆身边也肯定会有法老安排的眼线,但是这天高皇帝远的,已经是他和埃利姆迅速发展自己势力的最好时机了。 其实对于兵士、部队这些,欧姆哪怕之前跟着斐特列还有唐赟见识过,也不敢真的上手去操练——尤其是这个时代的社会制度不一样。 第321页 不过,他也有他发挥光和热的领域——除了给埃利姆建设性的提议外,比如武器装备的改进以及军需的储备,这可是他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了。 而且,这对民生也是有好处,还是他作为总督的职责之一,正好可以明面上作掩护,简直是一箭几雕。 俗话说衣食住行,对于四季如夏的埃及人民来说,服装的需求并不大,所以最能凝聚民心的,自然就是食了,不过,这可不是美食,而是饱腹的食物。 第168章 埃及祭司第十五天 塞拉法特本来以为欧姆这位总督叫他来是和他谈论工艺制作或者是让他投诚的, 谁知道这位年轻的总督在他面前和埃利姆殿下秀了一波恩爱之后, 直接拿出了几卷雪白的纸张来。 莎草纸! 塞拉法特的眼睛霎时就亮了! 他本来还打算找机会看能不能在总督这儿求得一张莎草纸看看、摸摸……若是能够带走一张那就更好了。 谁知道对方会这么慷慨大方, 他还没有开口呢,就直接给了好几卷出来! 不过这份喜悦很快就被欧姆的话打散了, 他这才知道原来对付不是用来给他的,而是让他看那绘制在莎草纸上的东西。 怀着失落又好奇的心情, 爱好阅读的塞拉法特还是往莎草纸上看了一眼,谁知这一看就移不开眼了:「这、这上面的东西……」 欧姆朝着埃利姆眨了眨眼睛, 他就知道对付这种匠人不需要来虚的,只要给个诱饵就能巴巴上钩。不过他嘴上倒是说得正经:「这些东西,都是埃利姆殿下受到神明的指点绘制而成的,因为阿翰墨说过你在这方面很有天赋,所以我希望塞拉法特家族能够尝试一下将这些东西做出来。当然, 这个图纸你可以拿回去慢慢研究,若是真的做出来了, 还会有丰厚的奖励。」 塞拉法特驱完全没注意到欧姆后面说的丰厚的奖励了, 他听到说可以把图纸拿回去的时候, 整个人已经有些晕陶陶了:「我、我真的可以拿走?」 「当然,不过我希望不会外传, 懂吗?」欧姆一边说着一边将莎草纸捲起递给塞拉法特——这些莎草纸都是经过了埃利姆的咒法「加工」过的,他并不担心信息被泄露, 不过该敲打的还是要敲打。 塞拉法特激动地鬍子都在发抖了,双手捧着轻飘飘的几卷莎草纸,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是莎草纸还是莎草纸上的东西让他心潮起伏了。 ※※※ 欧姆和埃利姆在下埃及首当其冲要进行改革的就是农业, 所以欧姆给塞拉法特的都是一些农业用具的图纸——实在是因为埃及农民们种田的方式简陋得过分了。 和古老东方的另一个国家那种翻地、施肥、播种不一样,因为他们居住在尼罗河旁边,所以大部分种地的事项都被他们的尼罗河母亲给「代办」了。 尼罗河每年的夏季都会发生河水泛滥的现象,当然,在几千年后,人们会找到科学的解释说是因为潮汐作用,但是在现在这个遇到未知事项就归结于鬼怪神明的时代来说,尼罗河每年一度固定时间的河水泛滥是他们的尼罗河母亲在发怒也是在为他们赐福。 因为尼罗河的泛滥并不是一件坏事。 每一次泛滥,涌起的波波洪水都会沖走下游土地中多余的盐分,同时来带上游的肥沃淤泥,这样会使得尼罗河畔的土地每年不用人工施肥都会处于肥沃的状态。 虽然埃及的农民们不懂施肥对农作物生长的好处,但是他们却很早就发现了这个稳定的自然现象,他们将其称之为尼罗河母亲的恩赐。 因此哪怕每年尼罗河泛滥的时候狂风骤雨、电闪雷鸣、巨浪滔天,但内心恐惧归恐惧,他们还是很期待每年的这个时候的。 因为尼罗河母亲发怒之后,他们根本不用费心种地,只需要每年在固定的日子里,等着河水泛滥的自然灌溉,等待水退去后再把作物种子撒在地上,放进去踩进淤泥里,就算完事了。 是的,这就是埃及农民们简单粗暴的种田方式。 欧姆在最开始得知的时候,简直惊呆了,什么育种、施肥、护苗都是不存在他们的耕种过程的,天生天养,真正地贯彻了靠天吃饭,靠河吃河。 可以说,能够让埃及人民们代代繁衍生息下去,并且还发展出璀璨的文明,尼罗河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也不怪他们将尼罗河当做母亲一样了尊敬和神化了。 不过,这并不代表欧姆就认同这种耕作方式了。 的确,有了每年七到十月份尼罗河水固定的泛滥期,让农民们完全不用担心庄稼吃肥和养地的问题,可是他们光看到了这尼罗河给他们带来的免费肥土,怎么就没注意到随着尼罗河的沖刷,河边的土地已经比一开始要狭窄许多? 况且,尼罗河水泛滥的时候,带来的更多的是不小的灾害和伤亡,不仅是人命,还有牲畜、庄稼,只不过在统治者们的眼中,他们从来没有断过吃穿用度,并没有引起太多的重视。 不过却是欧姆和埃利姆切入的关键点。 ※※※ 要改善种田的方法,自然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够完成的,就算是有了方便的农具也不能一蹴而就,尤其是在这下埃及的地方,欧姆虽然现在头顶着一个总督的官职,但实际上他这总督有多少实权,有多少听他话的人,他心里清楚得很。 第322页 因此,这个时候就是埃利姆来发挥「贤内助」的本事了——之前就已经说过,下埃及因为之前是属于娜塔蒂亚的管辖范围,所以对于她和身为女祭司的埃利姆有比较浓厚的崇拜现象,所以在开始他们对下埃及的彻底掌控的计划时,埃利姆率先联繫的便是那些人。 他们并非一直待在他私养的军队之中,而是散落在各个领域。 有的是如同阿翰墨那样的行政官员,有的则是诺姆贵族,还有的是一些工匠……总而言之,各行各业的人都有,看似杂乱无章,但欧姆知道,这是将势力渗透到了各行各业,一旦到需要的时候,便能立刻找到响应的手下。 所以这回他便让阿翰墨带着塞拉法特来,事实上,在塞拉法特之前,已经他们已经见了好几拨人,而他们从欧姆这儿得到的东西也不尽相同。 只不过现在还不是让他们互相认识的时候,所以在外人看来,只是隔三差五有人来总督府拜访,成不了气候。 就连那些眼线给法老呈递的报告之中,写的都是埃利姆和欧姆接见那些官员和诺姆贵族,试图拉拢对方,但是那些人基本上离开总督府的时候都不太愉快,表情严肃呆板。 二十个诺姆地区,欧姆和埃利姆他们接触的也不到一半,看来这小俩口也是不得人心,那些本地的下埃及贵族们并不买他们的面子的情报。 法老和眼线们并不知道,这些表面上看起来表情不太愉快的官员贵族们只是为了压下内心的欣喜好而激动,所以强行摆出一副扑克脸导致表情僵硬扭曲。等到他们回去之后,就下达了最快的命令开始推行埃利姆殿下给他们安排的新型耕种计划。 并且为了增加公司农业产品的生产量,欧姆和埃利姆他们还暗中安排了几百个奴隶去到荒地组织开垦,同时还制订了许多新的灌溉计划,以应付一年之中的尼罗河枯水期以及不知何时会来的旱年。 一场颠覆性的种植革命在下埃及的其中八个诺姆地区静悄悄地蔓延开来。 ※※※ 觉得自己料事如神的法老对眼线汇报的下埃及情况十分满意,于是放下情报的他便有了更多时间和艾丽儿上演霸道法老和落跑小甜妃的戏码——艾丽儿虽然伤感欧姆和埃利姆结婚之后就去了下埃及生活,但是因为每天夜里都和法老妖精打架,她已经有了身孕。她本身还是个孩子心态,一时之间并不能接受自己要当妈妈,可是从小受到的教育又不允许她堕胎。 于是孕期的印象让她的心思越发的敏感,再加上法老之前的那些妻妾,让艾丽儿和法老之间更是一会儿闹矛盾一会儿又和好一会儿吵吵闹闹一会儿亲亲抱抱。 甚至还闹出过艾丽儿撞见法老和阿西达尼王后亲密时醋意大发,带着肚子里的孩子要跳尼罗河的荒唐事件。 法老虽然正值壮年,但是日常政务也不轻松,空闲时间还要应付闹腾的艾丽儿,整个人身心俱疲,不知不觉之间,对于埃利姆和下埃及那边的事情的关注度也降低了不少。 当然,除了法老以外,上埃及还有其他几方势力也在关注欧姆和埃利姆。 首当其冲的自然是埃利姆的什么娜塔蒂亚。 娜塔蒂亚不仅拥有美丽的外貌,也有着过人的智慧,最重要的是,虽然身为赫悌公主,但是从她得知自己要和埃及法老联姻的那一刻起,她就没奢望自己会拥有爱情。 娜塔蒂亚其实是个很冷情的女人,她没有太大的野心,但是为了让自己过得舒服,她并不介意使用一些手段。 因此在嫁给法老之后她极尽能力笼络住了法老,得到了他的宠爱,而在法老意外过世之后,非常冷静地权衡利弊带着肚子里的孩子嫁给了现任法老——当然,面子上的悲伤还是要做的,而且之前的丈夫的确对她很不错,她也是有两分情意在的。 她一开始就没想过不要肚子里的孩子,所以在感觉到自己肚子里的孩子有可能是个男孩后,她安排自己的心腹做足了让孩子成为「公主」的打算——她看得清楚,现任法老的胸襟可比不上他的哥哥,而且这地来王位的手段也不干净,她能依靠的,还是只有和自己血脉相连的孩子。 而埃利姆也的确没有辜负娜塔蒂亚的期待,所以娜塔蒂亚也不遗余力地为埃利姆铺路。 本来她是不乐意埃利姆和欧姆在一起,甚至产生过暗杀欧姆的念头——虽然埃利姆外在表现都是一个女子,但是她知道埃利姆的内心和性格都是铁骨铮铮的男子汉,她本来之前为了生存让儿子扮作女儿就颇为愧疚了,实在不愿意埃利姆被迫像个女人一样嫁给一个男人。 但是在埃利姆和她彻谈之后,明白他不是因为男女的伪装身份,而是真的只喜欢欧姆,她这才放下了内心的杀念,甚至还在多个场合表达了对埃利姆恋情的支持。 说来也好笑,她的这一举动反而在法老那儿刷了一波好感,觉得她真的无欲无求的高洁,哪怕他那个时候对艾丽儿正纠纠缠缠,也从来没有少过一分对娜塔蒂亚的敬爱之情。 不过法老的爱情对娜塔蒂亚并不重要,她可不是阿西达尼那种人。 在埃利姆和欧姆去往下埃及之前,娜塔蒂亚将自己在下埃及经营多年的暗线彻底交给了他们俩,自己则安静地在王都白城的王宫里当好王后就可以了——顺带还可以帮忙盯着法老的动向。 第323页 有了娜塔蒂亚王后的帮助,欧姆和埃利姆就像是潜龙入海,短短三年的时间,下埃及已经被他们俩彻底掌控在手里,治理得如铁桶一般,上埃及那边能得到的,只是他们想要泄露的消息。 不过这个时候,欧姆和埃利姆却将目光投向了另一个地区,这个地区不是上埃及,而是他们的「邻居」。 第169章 埃及祭司第十六天 说是邻居, 实际上却并不是邻国, 而是毗邻的另一个文明:了比亚。 之所以不说是邻国, 是因为现在的了比亚还没有形成国家,他们更像是一个民族、部落类型的政权。 了比亚如今的地理位置正处于上下埃及中间的位置——但是他们距离尼罗河的距离要更远一些, 如果绘制地图的话,上下埃及和了比亚大概形成的是一个类似于等边三角形的地理方位。 因为距离尼罗河较远, 了比亚的文明和国力等各个方面都没有如埃及一样发展得快,所以他们对于外来者来者不拒。导致原本和上埃及人属于同一支祖先的了比亚人在和大量迁徙二来的来自其他地区的非洲部落进行了民族的融合, 最终形成了一个混血民族。 虽然血统混淆了,但他们却并没有就此消失,反而因为不断有来自外界的新鲜血液的加入,使得他们建立了库什政权——取自于他们的中央地带的名字。 这也是非常独特的部落型政权。 在百年前,了比亚一直和埃及是互有攻防却也大量合作交流的稳定关系, 那个时候他们从埃及得到粮食、盐、器具,而埃及则从了比亚的手中获取黄金与食材。 了比亚有着丰富的黄金和石材资源——前者的珍贵性自不必说, 后者也是法老们建造他们的金字塔陵墓的重要来源。 欧姆和埃利姆也是看重了这两样。 但他们可不是为了满足奢侈炫耀的欲望, 而是为了养兵、练兵以及建造军事防御体系。 ※※※ 在攻打入侵了比亚之前, 欧姆就将需要准备的图纸分给了各个工坊——为了防止机密有意或者无意的泄露,欧姆才用了流水线分工合作的方式, 不同的诺姆地区的工匠只负责其中一部分的制作,然后再分批次运回总督府。 欧姆并不担心武器的改进会受到这个世界规则的约束, 因为他已经确定艾丽儿在法老的面前也提过这些,只不过她一个小女生对军事方面本来就不够热衷,就像是后世许多人知道手枪、步枪、大炮之类的概念, 但是更细分的却是说不出个所以然一样,哪怕她偶然说出的一些勾起了那些将军们的主意,却也因为没有更详细的解释只能无奈放弃或者是开始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摸索。 欧姆却不会有这种烦恼,dy外挂的他只要艾丽儿那边说出的东西在这个世界被过了明路,那么他就可以马上开始省略研究步骤直接开始动工。 也多亏埃利姆完全无条件地信任欧姆,所以欧姆除了一开始的时候装模作样地研究了一段时间之后,后期就是完全不假思索地甩出图纸来了——反正欧姆是和艾丽儿一样来自未来的,虽然没有了之前的记忆。 自从埃及从西亚引进了马拉战车,埃及便打破了单一步兵兵种的局限,不仅拥有步兵,而且发展起了战车兵。 不过因为战车兵无论是战马还是战车都是非常宝贵的资源,所以战车兵一般由贵族担任,在开始时战车兵数目也没有多少,只是作为一个支队,分属于步兵的各个军团。后面在埃及的国力发展起来了之后,战车兵才相对于增加了一些数目,同时埃及意识到了战车兵的强大冲击力之后,与步兵并列形成为一个独立的兵种,能够独立作战,并有自己的组织和指挥机构。 当初与赫悌的战斗,也是战车兵发挥了奇效,后来才有了赫悌为了和埃及保持稳定友好的合作关系,将他们珍宝一般的公主送来埃及联姻。 只是这些战车兵都被法老牢牢地掌握在上埃及的手里,这也是为什么上埃及的法老放任欧姆和埃利姆在下埃及的重要原因之一——就算埃利姆想要搞什么么蛾子,没有军队的他也翻不出什么风浪来! 事实也的确如此,在没有遇到欧姆之间,埃利姆最头痛的就是军队的问题,人数的问题好解决,军需这方面也不是特别困难,但是兵器和战车的进展却一度十分缓慢。 而且埃及战车兵使用的武器是弓箭,虽然弓箭在作战中可以充分发挥先发制人的优势,可是如果人在战场上站不稳,那弓箭也会失了准头。而在跑动的战车里,保持平衡正是十分重要且需要长期训练的前提。 所以,欧姆在见识到战车兵之后第一个反应就是——与其花费几匹马来拖动笨重的战车在战场上横冲直撞,甚至可能因为不能及时转弯和剎车等情况造成己方误伤,为什么不训练出一支骑兵呢? 不过这并不是上嘴皮碰下嘴皮那么简单的事情,埃及人并非没有意识到马匹比人的速度更快,且一匹骏马比几匹骏马要更加灵活,可是……他们连在方正板直的战车里都要训练好长一段时间才能够保持平衡和稳定,在上下起伏一颠一颠的马背上又怎么能挺直身体呢?光是抓着马鬃毛保持不要从马背上掉下来就已经很吃力了。 是的,他们并不知道马鞍这东西的存在,那些王公贵族们骑马也都是用自己下肢的力量紧紧夹住马腹,然后整个人趴在马背上而已。 第324页 骑马对于埃及人来说,只是休闲娱乐的活动,和战争根本联繫不到一块儿去。 因此马鞍的出现,对于骑兵来说至关重要。 ※※※ 在第一拨庄稼丰收之后,囤积了足够粮食的埃利姆便主动发兵对了比亚进行了侵略战争。 因为整支军队是由骑兵和步兵组成,行动非常迅勐和安静,一直到埃利姆的军队直捣黄龙一般入侵了库什,了比亚人才发现对方的来势汹汹和来者不善,只是这个时候的抵抗已经是强弩之末,为时已晚了。 此役过后,下埃及不仅控制了丰富的黄金资源,还相当于变相打通了去往东南部非洲的商路,从此以后象牙、乌木等珍贵奢侈品原料便不再会被限制了。 之前因为地处沙漠地区,极度匮乏的下埃及需求的大量珍贵木材都将需要进口,每年都要「吃」掉下埃及的大部分收入。 也就是欧姆当总督的这两三年,下埃及的「国库」才慢慢充盈起来,无论是金钱方面还是粮食方面。 只不过,虽然占领了了比亚为每年省下了一大笔开支,但因为此次战役的重要,埃利姆的新型军队便瞒不住了。 不过比起占领了了比亚所带来的利益和好处,埃利姆并不觉得可惜和后悔。 毕竟,他也没打算藏藏掖掖一辈子。 军队是这样,他的男性身份也是这样。 ※※※ 「废物!都是些废物!」了比亚被占领的消息并不能瞒多久,更何况上埃及因为贵族权臣众多,与了比亚的交流合作比下埃及更加紧密——每年他们都要从了比亚进口大量的乌木、象牙、雪松、刺槐木、埃及榕、冷杉、无花果木、杜松等等,还要通过了比亚为中转站从更东南部购入象牙、珍珠母等珍品,所以说了比亚换了政权他们是第一时间知道的。 只不过他们这个「第一时间」也是相对的,因为在他们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整个了比亚已经被牢牢控制在埃利姆的手中了,上埃及已经错失了打着「救邻」的旗号参战的时机。 「不是在埃利姆那儿安排了奸细的吗!还有了比亚是怎么回事?既然打不过为什么不知道来上埃及求救!若是咱们战车兵出动,又哪里轮得到埃利姆!」过去了三四年,三十多岁的法老看上去似乎和以往一样高大威勐,但是整个人的性情却变得暴躁了许多。 这几年因为下埃及那边没什么波澜,他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艾丽儿身上,中途艾丽儿因为孕期吃醋更是闹得整个后宫鸡犬不宁,甚至还威胁要跳入尼罗河之中。若不是娜塔蒂亚及时出现稳住局面,她怕是就要带着他的血脉投身尼罗河了! 虽然艾丽儿是尼罗河从未来带来他身边的,他也认定了爱丽儿是尼罗河神女,但他也从不怀疑如果艾丽儿跳河了有活下来的可能性。 经过这件事情之后,法老对艾丽儿无下限的纵容收敛了不少,对娜塔蒂亚也颇为感激,虽然他对埃利姆一直抱有怀疑和戒备的态度,但是想着埃利姆对娜塔蒂亚的孝顺以及娜塔蒂亚对自己的倾心,他对下埃及便放松了些许。 却万万没想到,就是这一松懈的空当儿,埃利姆就给他闹了一笔大的! 他不是三岁小儿了,无法说服埃利姆此次没有报备就私自对了比亚动手是为了整个埃及的利益。 埃及也是有过掌控上下埃及的女王的! 这个念头再次出现在他的脑海里,让近段时间沉溺在艾丽儿为他生下可爱小王子的喜悦中的法老悚然惊醒。 ※※※ 「让我们参加小王子的生日宴?」埃利姆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脸上嘲讽的神色毫不掩饰,「他那小崽子不过才一岁,就举行这么大的宴会,也不怕福气太大压着了他!」 大概是这几年有爱情滋润着又事业顺利着,埃利姆越发的意气风发,原本为了在法老等人面前伪装而特意培养出来的女性的阴柔妩媚的气息一扫而空,言论举止也越发的肆意起来。 「所以我们要去吗?」欧姆手里拿着底下工匠送过来的盔甲零件,动作灵活地将其组装起来。 埃利姆耸了耸肩,假装无奈嘆了口气:「我现在这个样子,可怎么在上埃及露面?」 埃利姆也不是故意卖惨,大概是欧姆把他养得太好了,而且正值男孩子的青春发育期,他的个头简直是蹭蹭蹭地往上长——欧姆也是这样,两人不仅个子变得高大挺拔,而且身体线条也变得硬朗。 尤其是埃利姆热爱和欧姆对打过招,欧姆因为史莱姆的本体限制再怎么也不能长出肌肉来,可是埃利姆却是肌肉结实流畅,配上他那一头黑髮,站在那儿就像是一头昂首的雄狮! 如果说在离开上埃及之前,埃利姆还可以凭藉还未长开的身形用浓妆和长裙掩饰,那么现在,在平均男子身高不到一米七,就算是法老也不过一米七八,埃利姆那一米八六的个头就算是他再浓妆艷抹,别人也不会将他同女子联繫起来了。 其实按照本来埃利姆父母的基因遗传学来说,他是长不到这么「巨大」的,可谁让他在第一个世界里就融入了欧姆的「活化」技能,让他在生长发育过程中身体骨骼不停地长啊长,愣生生长成了一个「巨人」——也多亏现在下埃及已经在掌控之中,所以埃利姆才能无所顾忌地随意出入,否则只能窝在房间里了。 第325页 欧姆想想那种场景……居然觉得还有点儿爽? 说起来,无论是大白狮、涂宗冶还是巨龙斐特列以及后面的唐赟,他们的个头都是远超平均水平的。 一直很娇小的欧姆:气得咬手绢! 「可如果我们不去的话,那么法老绝对会马上以叛乱的罪名对下埃及发兵的。」欧姆忧心忡忡道,虽然征服了了比亚的确给他们实力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可他们也需要时间「消化」,而且比起底蕴深厚的上埃及军事力量,现在他们的胜算还不够大。 谁知埃利姆却并没有烦恼的样子,他将欧姆一把抱起来,那双深情又深邃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怀里的爱人:「所以我们要想个办法蒙过去。」 欧姆的心咯噔一下——我怎么有种不好的预感? 第170章 埃及祭司第十七天 「所以, 这就是你说的好办法?」欧姆难得用嫌弃的死鱼眼对着埃利姆, 如果不是担心自己会弄乱身上这一套裙装女王妆的话, 还真的想抡起他沙包大(并没有)的拳头让埃利姆认清一下现实。 是的,现在的欧姆是一身女装, 埃利姆则是光明正大的男子装扮,不过他们的面容都经过了修饰, 化妆加上埃利姆的法咒,现在埃利姆顶着欧姆的脸, 而欧姆则是被打扮成了埃利姆的样子。 埃利姆摸了摸自己光秃秃的脑袋,那张由秾丽变得清俊的脸上摆出了一本正经的严肃表情:「是的呀,你看,咱们这样不是正好吗?我可以这样把你抱在怀里,完全不会突兀呢!」 被公主抱的欧姆和埃利姆对视了好一会儿, 最后幽幽地嘆了口气:「好的叭,反正我就是长得矮……」 「不会哟, 身高刚刚好呢, 是我长得太着急了, 」埃利姆一见欧姆这样,本来还绷着的脸一下子破功了, 慌慌张张却又不失小心翼翼地将欧姆放下,然后单膝跪在他的面前, 「也怪我的法术不精,只能做面上的伪装,不能连身高身形也改变了。不过你放心, 这种情况不会持续很久的,我已经有了解决的方法,等我们再次回来下埃及,我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以男人的身份出现了。所以,也只能委屈我的小祭司几日了。」 欧姆明白埃利姆的打算——事实上埃利姆没有任何一件事瞒过他,他是打算到时候借着祭神的机会操作,将他男子的身份大白于天下。 「几日?」欧姆隐隐有些咬牙,「所以你为什么要把名词变成动词?」 其实欧姆也是早就做好准备要无条件配合他这个计划的,更何况埃利姆都穿女装十多年了,欧姆还真不介意穿女装,他介意的是……埃利姆这混蛋在他第一次换上女装的时候直接双眼发绿暴力给他扯烂了……他现在腰部和不可说的部位都还有些酸呢,他能不发脾气吗? 嘿呀糟糕,没能煳弄过去…… 埃利姆内心的小人懊恼地搓搓手,面上的表情却越发的诚恳了:「我保证下次绝对会听你的,说停就停!」 埃利姆其实也清楚欧姆不满的原因在哪里,可是……嘿嘿嘿,看到自己心上人那个样子,他根本就把持不住嘛!小小的(并不是)欧姆裹在他曾经穿过的衣裙之中,可可爱爱的,不吃干抹净,简直对不起自己啊。不过他也知道这几次哄着欧姆穿女装然后「做运动」有点儿过头了,所以他坚决不能再去触霉头提起这个话题,要是欧姆恼羞成怒直接禁止自己的福利了怎么办? 欧姆瞪圆了眼睛,为埃利姆的厚颜无耻震惊了——还下次?还说停就停?当初那个高冷矜贵的埃及公主哪儿去啦? ※※※ 埃及的秋季和夏季的气温差不多,尼罗河的风从河畔吹来,拂过椰枣树,带来湿润的水汽,让滚滚热浪变得不那么难熬。 经过了白天的暴晒,傍晚的温度要凉爽不少,睡过了一个午觉的艾丽儿醒过来,摸了摸身边已经没有了温度的床榻,撑起身子喊着女僕来给她重新梳洗打扮。 今天晚上是她儿子的周岁生日,她可得光彩照人一点。 如今已经在这个时空生活了三四年,甚至还生了一个儿子,哪怕她心中依然记得自己是来自三千年后,但对这儿的生活也已经没有一开始的那样处处不适应了。 任由侍女给她描眉涂唇,孔雀石的眼影铺满眼皮,再加上斜飞入鬓的浓粗眼线,饶是她面容清淡,也添上了几分神秘与妩媚。 「梅尼斯醒了吗?」梳妆打扮完毕,艾丽儿将手搭在一旁的侍女手臂上,语气温和地开口询问。 听闻她的话,另一旁等候在那儿的身体相对于要丰满一些的年长女子笑容满面道:「小殿下刚刚醒过来呢,一定是知道王妃您也醒了,母子连心吶。」 艾丽儿的面容不由得更大了一些,她从奶妈手里结果尚在襁褓的儿子,看着他大大的清澈眼睛里满满当当的都是自己的影子,忍不住亲了小宝宝一口:「宝贝,你真是太可爱了。」 艾丽儿带着梅尼斯去找了法老,当她看到法老身边的娜塔蒂亚的时候,脸上的笑容有些发僵。但她已经不是几年前那个任性妄为的小女孩儿了,因此虽然表情有些不自然,也不会立马使性子:「娜塔蒂亚你也在啊?」 时光仿佛在娜塔蒂亚的身上停驻了,这位冷艷的王妃破天荒地朝着艾丽儿露出一个友善的笑容:「我和埃利姆也有三年多没见了,实在是按捺不住思念之情,想要早些来。」她说着,将一条精美的项鍊递给艾丽儿:「这是送给梅尼斯的周岁礼物,希望他喜欢。」 第326页 项鍊是黄金为主,饰以绿长石、绿松石、孔雀石、石榴石、玉髓、青金石——各个颜色不同材质的宝石错落有致地装饰成一个太阳的模样。 艾丽儿惊喜地接过来:「啊呀!这种传统工艺好棒!」她下意识就要将自己脑海中关于古埃及首饰的资料娓娓道来:「从阿富汗运来的青金石、从西奈半岛运来的绿松石和孔雀石,还有尼罗河东边沙漠出产的红玉髓和石榴石……深蓝象徵夜空,绿色代表新生和復甦,红色象徵血液、能量和生命,娜塔蒂亚,这个太贵重了!」 娜塔蒂亚:「艾丽儿你果然博学多才,只一眼就看出了这些宝石的来歷,难怪所有人都崇拜你。你不用感到为难,这只是一份心意罢了。而且,身为王后,我也算是梅尼斯的母后,只要他喜欢就好。」反正对于她这个王后来说,最不缺的就是这些宝石和黄金了,而且还能拉一波法老的好感,何乐而不为呢? 艾丽儿听得最后一句,心脏微微一缩——对呀,她的丈夫也是自己的丈夫,这就是这个社会的王权制度…… 可是娜塔蒂亚人那么好,而且比自己早十多年就陪在法老的身边…… 艾丽儿抿了抿嘴,沉默了一瞬,才挂起如常的笑:「对了,欧姆和埃利姆到了吗?现在交通不方便,想见一面的确很难,正好到时候娜塔蒂亚你可以和埃利姆多叙叙旧。」 娜塔蒂亚:「他们俩已经到了,不过都在外面等着,毕竟现在的王宫他们不能随意进入了。」 艾丽儿点点头:「那我们现在也去吧,早点去还可以和欧姆他们多聊聊……阿西达尼和哈露莎呢?」 哈利图斯作为大王子——艾丽儿生的梅尼斯是二王子,所以哈利图斯也不是独一无二的了——之前一直是被法老当做继承人培养的,眼下法老又有了儿子,而且看上去他还正当壮年,那么他自然也要多做事来表现,所以这次他的王弟的周岁宴就是他和维西尔以及祭司礼官们在操作,很是忙碌。 「她们估计要稍晚一些吧,女性的打扮总是要多花一点时间的。」 事实上,是因为阿西达尼母女俩和艾丽儿、娜塔蒂亚又或者埃利姆完全没有任何交情,所以虽然这场宴会她们固然要出席,却都打定主意要踩点儿才到。 至于其他的妃嫔……自从因为艾丽儿吃醋,法老纵容的事情发生后,她们都是能不凑到法老面前就不凑到法老面前——至少在艾丽儿在的时候不会去找挑衅。 谁让她们不得宠,要是热闹了陛下的宠妃,到时候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艾丽儿听得娜塔蒂亚的话,内心摇了摇头,虽然她之前是傻白甜,但是并不代表好几年过去了还不知道阿西达尼是个什么样的人,再加上之前她和阿西达尼的龃龉,实在是对她没什么好感:「娜塔蒂亚你不用为她说话的。」美丽又大度,也怪不得在自己之前,娜塔蒂亚是最得法老的心的人,哪怕她并没有为法老生下孩子。 ※※※ 没有那个女生不希望自己是伴侣独一无二的公主,可惜她爱上的是一个帝王,而且是在遇到她之前就有着妻子妃嫔的帝王。 初初相遇的时候艾丽儿只觉得对方霸道、残暴、专横,虽然有权有势,可并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后面在得知对方有妻有子之后更是心中有苦难言。 可是他对她的真的好,至少在这个时空里,没有人比法老对她更好,所以哪怕一开始发生了诸多的不愉快,甚至两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都天差地别,艾丽儿一颗少女的芳心还是迅速沦陷了。 要不然,后续也不会发生因为吃醋想要离开这儿,情绪激动之下想着从尼罗河回去属于自己的时代的事情了。 如今她有了梅尼斯,在这个时空的牵挂更多也更深。可是午夜梦回的时候,她却越发频繁地回忆起自己在现代的家人们了,当了母亲之后才知道,孩子对于自己的重要性,也不知道自己的爸爸妈妈他们在发觉自己失踪了之后,会过着如何以泪洗面的日子…… 也因此,哪怕知道欧姆的失忆了,在艾丽儿的心里,他的地位总是和别人不同的——不是说重要性,而是知道欧姆和自己在同一个时空,她那种异世漂泊的孤独感会少很多。 如今算来,他们也有三年多没有相见了。 欧姆和埃利姆离开上埃及的第一年,那个时候她和法老的感情正渐入佳境,彼此进入了热恋期,那个时候她心心念念的都是那个位高权重的男人。 第二年里法老按照惯例本应该要巡视下埃及,结果自己那个时候尼罗河神女的声名远播,导致了亚述那边的觊觎,被掳走,于是为了救回自己,法老只能带着人马千里迢迢进行追击。而既然法老都出动了,自然不可能静悄悄的,大批埃及军队直接和亚述的军队来了几场战役。 虽然最后以亚述的失败告终,可是埃及这边的军队也损失惨重,尤其是亚述尚武,虽不到全民皆兵的程度,可是他们的军队在悍勇方面的确要优于已经习惯了和平的埃及士兵。而且这古代的战役本来就耗时,等到法老带着她回到上埃及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年后了。 然后就是第三年……她有了身孕,那个时候阿西达尼大概是有了危机感,所以各种手段使出来,一边陷害自己,一边勾引法老,还挑拨他们两个的关系……总而言之,那是混乱的一年。 第327页 所以,不仅是艾丽儿和欧姆三年未见,法老也差不多有三年没去下埃及巡视了。 不过和艾丽儿的期待和紧张不同,法老则是严阵以待,甚至暗中已经做好了相关部署。 第171章 埃及祭司第十八天 身份互换, 并不是埃利姆抖机灵赌一把, 而是经过了慎重考虑的。 虽然他和欧姆的面容差异很大, 但是有他的法力作弊,完全不是问题, 而身高……本来他们离开上埃及的时候就还是出于成长期的少年,过个几年个头拔高, 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只是因为自己的身形实在是不适合伪装少女,所以才不得已让他和欧姆身份对调。 不过, 就算他们之前做了完全的准备,欧姆也相信埃利姆,但是真正以对方的身份出现在人前的时候,欧姆还是忍不住捏了一把冷汗。 谁知不知道是他们的化妆技术太出神入化了,还是他们本来对欧姆和埃利姆没有特别的关注, 居然没有一个人觉得他们夫夫俩有问题。 不,有一个人发现了。 欧姆看向娜塔蒂亚王后, 但是她注意到欧姆的目光之后, 却只是回了一个慈爱的笑容。 啊, 这个是友军。 法老也是疑惑了一瞬就放开了,的确, 在勐然间见到高大威勐的「欧姆」和小鸟依人的「埃利姆」的时候,他是愣住了, 但紧接着便露出满意的笑来——果然,能腐蚀一个女人最兵不血刃的方法就是让她陷入爱情,眼看着这埃利姆半刻离不得伴侣的模样, 哪里有当初半点冷静自持、坚毅果决,对任何人都不假辞色的埃及公主的模样? 这样一来,埃利姆的威胁就更低了。 只要捂好了前法老的死因,那么自己就可以放心了。 固然埃及是曾经有过女王掌权的缘故,但那是在王室没有有担当的男人在的情况下,如今哈利图斯虽有些优柔寡断,眼界不够,并没有达到他满意的地步。 但好在他依然身强力壮,若是好生调养着,说不定把梅尼斯培养出来成自己的满意的模样也不是不可能。 ※※※ 没有被拆穿身份,欧姆也是大大地松了一口气,他看着混在男人堆里如鱼得水的埃利姆,忍不住想如果埃利姆更早地恢復男性的身份,或者一开始就以男性的身份示人,会不会活得更加的恣意潇洒……不,不一定。欧姆看向大口喝酒的法老,或许埃利姆都不能活到这个年岁。 「埃利姆,你看父王做什么?」娇蛮的声音拉回了欧姆的神思,他看着浓妆艷抹的少女,嘴上说着「几年不见,陛下风采依旧,其他人也都没变,让我感到十分的熟悉亲切」,内心忍不住口申口今,啊,要命,为什么几年不见,这位哈露莎公主变本加厉更脾气更糟糕了? 殊不知哈露莎心里也是在犯嘀咕——不都说埃利姆嫁了人去下埃及吃苦去了吗?她这么看埃利姆的状态更好了?容貌倒是一如既往的哼哼,可是这皮肤怎么变得白嫩细腻了许多? 哈露莎摸摸自己哪怕使劲在身上抹香油依然不可避免变得有些黑的皮肤,内心有些后悔——早知道不应该为了看紧哈利图斯跟着他去野外猎杀河马鳄鱼这些了。 想想也是自己魔障了,那种狩猎活动本来就不会让女性参与,又哪里会有狐媚子去勾引哈利图斯的注意力呢? 毕竟皮肤比不过,而且哈露莎还发现眼前的埃利姆身上还多了一股想要让呵护的气质,没看到就这么会儿功夫已经有好几拨男性来献殷勤了……啊,可恶! 哈露莎原本觉得埃利姆嫁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祭司让她痛快极了。 待哈利图斯继位,自己就是整个埃及最尊贵的女人,以后见面埃利姆都要低下那高高的头颅朝自己行礼,那美好场景简直让她欲罢不能。 谁知道,这一天不仅迟迟不来,反而又让她看到本以为会过得不顺的埃利姆变得越发的光彩动人——她本来以为会看到一个面色愁苦不愉的埃利姆,却不曾想…… 瞧瞧埃利姆现在那嫩得掐的出水一样的皮肤,以及那眉眼之间的顺遂,还有她偶然注意到的对方脖颈之间的红印…… 一看就知道过得非常的幸福! 尤其是原本那瘦瘦小小的小祭司经过几年长开了,居然变得这么的高大英俊! 哈露莎看着和哈利图斯站在一起的「欧姆」,对方无论是面容、身材还是气度,都要把身为王子的哈利图斯都压了过去——一个来歷不明的平民,居然比一国王子还有王者风范…… 凭什么啊,埃利姆随便选的一个傢伙都能过得这样快活? 而自己却还在为哈利图斯迟迟不松口和自己举行婚礼而心焦痛苦? 埃利姆的运气怎么能这么好? 难道就因为她是女祭司,所以神明也是会多眷顾她的吗? 哈露莎的一颗心像是被泡在酸柠檬里,又苦又涩,可是她绝不承认自己的选择不如埃利姆,因此想方设法地寻找优越感。 蓦地,她看着艾丽儿怀里的梅尼斯,脑中灵光一闪。 「埃利姆,你都已经成婚三年了吧?怎么到现在都还没有个孩子呢?」 ※※※ 在欧姆伪装的埃利姆和一群女人们聊得正欢(欧姆:并不是)的时候,伪装成欧姆的埃利姆也和伊霍姆、哈利图斯他们一派融洽。 当然,这都是假象。 第328页 本来就善于察言观色的埃利姆早在和哈利图斯一照面的时候就发现了隐藏在他面容下的不平静。 让曾经最受宠的大儿子给现在最受宠的小儿子准备生日宴会……埃利姆觉得做出这个决定的法老真的是越发的煳涂了。 虽然法老看上去依然如几年前那样高大健壮,但是他的眼神已经带上了难以掩饰的疲惫,神情也不如当初那样意气风发,反而整个人像是蒙上了一层灰。 埃利姆知道这代表着什么。 这位曾经靠着阴谋手段登上王位的法老,内心已经失去了锐意进取的精神,更失去了身为王者的「气」——想来也是,这两三年间他和艾丽儿就是不断的你追我逃,好不容易两人感情互通了吧,外面的亚述又虎视眈眈插一脚,虽然埃及赢了,可是法老的军队损失也不小。所以法老才想着通过阿西达尼从巴比伦那边获取一些好处,谁知道艾丽儿吃醋了不依不饶,还要跳尼罗河……安抚好了艾丽儿却彻底得罪了阿西达尼。 尤其是梅尼斯的出生,想必更是触动了不少人的神经,本来就对将艾丽儿视作情敌的阿西达尼想必现在最痛恨的人也是艾丽儿母子了——前者夺去了她想要的法老的爱;后者则威胁到了哈利图斯的地位。 别看梅尼斯现在年纪还小,可是法老现在年纪也不大啊! 说不定等法老退位的时候,梅尼斯正好长成呢? 有这种忧虑,也怪不得哈利图斯内心郁郁了——别看他平常好像很不喜欢哈露莎总是将要嫁给他做埃及王后的话挂在嘴边,但是对于他会成为法老这件事,他从不怀疑。 谁知道现在杀出个梅尼斯,生母艾丽儿还是宠妃…… 想起从自己安插在王宫的细作传递迴来的消息,据说艾丽儿生产的时候难产,法老为了激发她活下来的意志,许诺要让她和他们的儿子成为世界上最尊贵的人…… 唔,埃利姆记得艾丽儿刚出现的时候,哈利图斯好像还表示过对这个博学又活泼的王妃的好感。 就是不知道现在哈利图斯还觉不觉得艾丽儿惹人怜惜了。 哎,这一大家子果然是一团乱麻,还好他早早地和欧姆离开这个泥潭了。 不知道是不是已经适应了下埃及日新月异的快速蓬勃发展,此番回到上埃及之后,繁荣固然如以前一般繁荣,但是却感觉到了这浮华下面如同死水一般的沉寂。 贵族们依然耽于享乐,每日只知道饮酒打猎和舞女们调笑,他们捨得将大笔的黄金和宝石堆砌在女人的身上,却捨不得将一口吃剩下的面饼扔给飢肠辘辘的穷人。 他们谈起他们的狩猎活动,将奴隶故意砍伤然后充当「诱饵」去刺激狮子、鳄鱼的凶性,至于那些奴隶的生死,从来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他们嘴里只有猎杀的兴奋和炫耀自己武力的得意洋洋。 想起之前自己和欧姆从下埃及到上埃及一路行来的所见所闻,埃利姆的眸色暗了暗。 ※※※ 「你看看你们的父王,为了那么一个丁点大的小崽子,居然搞得这么兴师动众!又是举行宴会还要去明天神庙入籍!按照规定应该等三岁之后再做的!他当初在哈利图斯出生的时候都没有重视过!我可是巴比伦公主!艾丽儿那个贱人有什么!」宴会一结束,阿西达尼就急匆匆地回了自己的寝宫,不等将外人遣散,她就忍不住喋喋不休地开始抱怨起来。 跟在她身后的哈利图斯忍不住皱起眉:「母后,艾丽儿也是王妃,你那个称唿有些过分了。」说不定就是因为母后一直念念不忘自己巴比伦公主的身份,所以她和父王之间才始终横贯着一个沟堑。 作为男人来讲,毫无背景只能依附自己的,和有着强大王国做后盾支撑的,肯定对前者的怜惜要多得多。 「哈利图斯你到底是谁的儿子?居然为艾丽儿那个贱人说话!你是不是觉得这是我在吃她的醋?错!早在艾丽儿那贱人跳尼罗河之后我就对陛下死心了!陛下今天的举动分明是表示他更看重艾丽儿那个贱人生的崽子!现在才一岁就如此看重,等再过几年十几年,是不是要更隆重?」阿西达尼气得发抖,下意识啃起手指来,「而且你想想,艾丽儿那个贱人和下埃及总督又关系匪浅,那个下埃及总督是个有本事的,我之前居然看走眼了,总而言之,等到他们几个联合起来……咱们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哈露莎喝了不少酒,现在已经有了几分醉意,听到阿西达尼的话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失声道:「什么意思?是说我的埃及王后做不了了吗!」 埃及王后、埃及王后,王姐喜欢的其实是那个埃及王后的位置吧? 哈利图斯不耐烦地皱眉,阿西达尼却是带着两分讥讽朝着哈露莎开口:「你的王后梦?我的傻女儿,哈利图斯的法老之位都没了!说不定咱们娘仨的命都得交代出去!」 毕竟那个男人的血里流淌着的就是六亲不认为了权利不择手段的因子!不过这话在即将从出口之前堪堪被阿西达尼压在了舌尖,她就算情绪再激动也不能说,说了就真的没命了。 哈利图斯还想辩解说哪里有那么严重,但他刚开了个口就被哈露莎给打断了:「这怎么可以!我才不要落到那个地步!母后,我们干脆先下手为强吧!」 阿西达尼一愣:「……」 第329页 哈露莎却借着酒意将自己内心的恶意毫不掩饰地宣洩出来:「按照规定,王室子弟不是要三岁以后才能去神庙入籍吗?虽说是父王特意开的金口,可父王毕竟不等于神明,如今梅尼斯刚满一岁就去,也不知道会不会触怒神明?」 第172章 埃及祭司第十九天 负责主持梅尼斯的入籍赐福仪式的是埃利姆——或者说是伪装成埃利姆的欧姆, 因为现在的第一大祭司伊霍姆还身兼多样官职, 能够让他亲自出手的, 也只有和法老相关的事宜。 法老纵然宠爱艾丽儿和梅尼斯,也不可能自降逼格让伊霍姆为一个刚满一岁的小婴儿操劳。 被赶鸭子上架的欧姆早在来的路上就从埃利姆那里得知了此行自己必须得唱跳一番, 好在他自己也算是个祭司,虽然比不得埃利姆的法力高强, 但是赐福一个小婴儿,还是绰绰有余了。 在两河文明孕育的国家中, 埃及可以算得上最相信神明的国家了。无论是做什么事情,都要先向神明祷告一番,更不用说是王子入籍这样的大事了。 欧姆问dy,在这世界的设定里,其实并没有神明的存在, 但是,这并不代表非自然力量的不存在。 或者说, 人们口中说的神明, 与其说是一个实体化的存在, 不如说是一种内心的信仰。 而他们那些神官,与其说是神明个赐予的法力, 不如说是自然孕育的超能力,只有内心越坚定的人, 他的「法力」才会越强。 所以埃利姆已经能够通过咒法的加持,在众人的面前让他和欧姆的伪装不被识破,并且在第二日为梅尼斯主持的入籍仪式的时候, 在神庙的浩荡力量中,依然稳如泰山。 按照王室的规矩,王子公主们须得长到三岁的时候才能进入神庙中沐浴神明的恩泽,并且将他/她的名字刻录在王室的宗谱之中。按照现在人的理解,就是人只有三岁之后才能够通达神明,不会像是小的时候一样哭闹无状顶撞了神明,神明才会降下恩泽保佑其健康成长。 不过随着欧姆见证了这入籍仪式之后,大概就明白为什么要将三岁作为一个坎儿了——这将小孩子一丝不挂地放在只垫了一张亚麻布的石台上,又是念咒又是薰香还时不时地在小娃娃身上涂抹一些神神秘秘的汁液……这无一例外都是容易造成小孩子生病的源头啊。 按照欧姆的理解,大概是因为这个时代的医疗条件太过落后,小孩子的免疫力低下,很容易就会被外界的病菌侵袭导致重病。说是三岁才会通达神明,实际上是因为小孩子三岁的时候体内器官的防护屏障就已经有了一定的抵抗力,所以才会顺利成长。 不过这些欧姆觉得没必要解释给其他人听,既然他们有了自己的说得通且也并非完全没道理的理解,那么又何必去打破他们的认知呢? ※※※ 因为这赐福仪式的对象本来就是三岁小儿,考虑到小孩子娇弱的身体,这仪式耗费的时间并不长。 饶是如此,这三岁小儿换成了刚满一岁的小婴儿,等到整个仪式走完的时候,梅尼斯也是有些精神萎靡,憋着嘴巴似乎下一秒就要嚎啕大哭了。 艾丽儿心疼坏了,等最后一句祷词念完就要冲上去将儿子抱在怀里呵护,却被伪装成欧姆的埃利姆拉住了:「等等,还没结束。」 艾丽儿瞪大了眼睛:「还没有结束?」这都快一个多小时了! 话音刚落,一旁的塞姆祭司开口,请法老将小王子的名字亲手刻录在宗籍的石碑之上。 艾丽儿看着法老手里镶满了宝石的黄金匕首,脸上忍不住露出一点交集来——这要刻到什么时候啊? 不过在这神圣的时刻,众人是不会以艾丽儿的意志力为转移的。事实上就算心里有些嘀咕,艾丽儿也没有开腔催促——在埃及生活的这几年,她也是真切地见识过伊霍姆的几次施法的,而且她本来就信奉上帝,哪怕从小学习的科学,对于神明和未知力量的敬畏也是根植在脑海之中的。 艾丽儿是护子心切,所以觉得时间过得很漫长,但实际上,对于每年都要进行几次猎狮、猎河马活动的法老来说,用匕首在石碑上刻字,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 用作记录王室宗谱的石碑并不是普通的石头,据说是开朝的法老在登基之日天空一道雷击,那雷击之后,地面便出现了一块高约三米,宽约一米的黑色鎏金石碑。 现如今,那块石碑上已经在上头已经有好几十个不同「笔迹」的名字,这都是歷代法老在入籍仪式的时候亲手将自己子女的名字刻在上面的标记。 「那上面也有我父亲的名字,和那个薄情寡义的傢伙挨在一起的。」埃利姆低声对欧姆道。 欧姆愣了愣,反应过来埃利姆指的是现任法老。 他抬头看去,果不其然在倒数第二排的时候看到了几个并列在一起的名字,其中在现任法老名字前面的…… 「希里亚提?」 「那是我父亲同胞妹妹的名字,只不过她并没有活到出嫁的年纪。不过如果她还活着的话,也不会有我母后什么事了。」 埃及的亲兄妹结婚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埃利姆的语气之中并没有太多悲伤。 也是,他连自己的父亲都没有见过,更不用说只活在石碑上的姑姑了。 说来也是这个时代的文字太不普及了,导致那位希里亚提公主除了那宗谱上的名字外,居然没有任何有关她的记载。 第330页 在欧姆和埃利姆说话的时候,国王已经在几位高级祭司的帮助下通过「天梯」到了高处——这块三米高的石碑对他们来说并不低,更何况为了表示王室的高高在上他们还将其安置在高高的祭坛上。等到法老站稳位置的时候,他整个人已经悬空距离地面两米左右了。 不过这个位置就算是摔下来也不会受太严重的伤。 欧姆刚这么想完,就听得法老那边传来「啊」的一声惨叫,然后他整个儿就倒栽葱似的摔了下来! ※※※ 「法老去情况如何了?」欧姆有些摸不清楚状况,埃利姆却是趁势立即拉着他往旁边躲——这个时候凑上去可一点儿也不明智。 不过有这样想法的人并不多,因此很快法老周围就为了一大堆人。 但让欧姆惊讶的是,本应该和法老情深义重的艾丽儿却犹豫了一瞬,下意识要往梅尼斯的身边来,但是刚走了两步就被伺候她的僕妇拉扯着往法老身边挤:「王妃老奴带着您往前面挤!」 就这么一个时间的耽搁,法老身边已经里三层外三层地围着,艾丽儿见自己可能挤不进去,这才着急了,让侍奉的女僕帮她开道。 欧姆:「她为什么犹豫了?」 埃利姆冷眼道:「那是因为法老已经不是她心里最重要的人了。」他意有所指地看了看已经小声哼唧起来的梅尼斯,没什么同情心地戳了一下那肉乎乎的脸蛋儿。 梅尼斯本来就光熘熘地被摆弄了一个多小时,难受得紧,埃利姆还没轻没重地戳了一下,立马就像是打开了他不满的闸门,粉色的小嘴巴一吧嗒,就要张嘴哭嚎大哭起来。 埃利姆连忙伸手捂住,没想到这小东西居然这么不讲道理,他张嘴就要念咒,想要用法术让其昏迷,但是却被欧姆制止了——开玩笑,这小婴儿本来就脆弱得很,再来一波法术,那不得把小命带走了? 到时候法老也挂掉,梅尼斯也挂掉,这黑锅不得被幕后之人牢牢地扣在埃利姆的身上? 欧姆伸手抚摸梅尼斯的小脑袋瓜,史莱姆天赋技能之一的造梦很快发动,小婴儿没有什么弯弯绕绕的心思,因此很快就陷入了美梦之中。 既然已经动了手,那么欧姆也不介意再多做一点,他继续发动了一点治癒活化的技能——不多,比起当初治疗阿图姆的伤简直是天壤之别,但是对梅尼斯来说却够用了,足够让他经过今天这一番折腾不至于受凉感冒。 做完这一切,那边法老的情况也有了定论。 「是谁将毒蛇放在了石碑之后!?」不知是谁喊了一嗓子,伊霍姆根本阻止不及,法老中毒这个消息「哄」地一下就在每个人的耳边炸开。 所有人心里都响起一句话——法老中毒了! 更有悲观主义的直接惊唿:「法老会死吗?」 虽然是个疑问句,但是在场大部分人的内心已经给出了答案——在这个医学不发达的时代,被毒蛇咬伤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可能性都是一命呜唿。每年死在毒蛇下的埃及人不计其数,就算是法老,也有好几个因为蛇毒而去世的。 法老之前就是一时不察被藏在石碑后面的毒蛇勐地咬了一口,这才重心不稳从高处摔下,虽然没死但也流了不少血。此刻毒蛇的毒液在他的血液中沸腾,他整个人都有些神志不清,身体也不知道是因为重伤还是因为蛇毒而变得越发的麻木不听使唤,但是求生的谷欠望却让他挣扎着喊出:「让艾丽儿来!她知道如何解毒!」 经过法老这一提醒,其他人也纷纷醒悟过来——对啊,艾丽儿王妃可是能够救死扶伤的神女!虽然当了王妃之后他们并没见识过艾丽儿王妃的神力,但那一定是因为他们都不够资格的原因。毕竟当初她就是救了被蛇咬的法老所以才得到法老的青睐的,绝对不是那等沽名钓誉之辈! 艾丽儿此刻看清了法老被咬着的伤口,却是脸色大变。 她那个时候之所以误打误撞救了法老一名,完全是因为她随着尼罗河穿越时空的时候,贴身的小药包里面有多价抗蛇毒血清和一支微型一次性注射针管——说起来,那还是没有失忆的欧姆给她准备的,因为埃及本来就蛇虫众多,就怕一不小心就中了招。谁知道她没用上欧姆也没用上,却让这三千前的法老给用上了,让原本应该死在那次毒蛇之口的她活了下来,让歷史的车轮发生了细微的偏转。 也正是这一次碰巧施救,从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纠纠缠缠的感情。 当然,歷史的偏转什么的,艾丽儿是不清楚的,她只知道那个时候救了被毒蛇咬伤的法老,完全是天时地利人和,巧合得不能再巧合。 事实上,那个小药包里的蛇毒抗清也就那么一支,其他的都是一些感冒药、防中暑以及治疗蚊虫叮咬的。更何况现在都过去了好几年,她当初的那不到巴掌大的贴身小药包里的药物都已经所剩无几。就剩下的那点儿药片药粉,也早已经因为开封后无法再次形成密封状态而过期了……她现在,真的是无计可施了呀! 第173章 埃及祭司第二十天 艾丽儿心中是有担忧有紧张有不安有恐惧……种种纷至沓来的情绪让她不知所措。偏偏旁人还在一个劲儿地催促她让她赶紧施展神术, 更是让她惶恐不安, 这种恐惧一度压过了她对法老的安危的在意, 下意识竟然退了一步。 第331页 法老此刻已经感觉不到自己腿部了,这说明毒液在渐渐顺着血液的流动在他的体内游走, 甚至影响了他的视觉和听觉。可是艾丽儿这后退的小小一步,此刻被法老捕捉在眼里, 甚至被无限放大,让他整个人震颤了一下——自己宠爱的女人, 居然在需要她的时候退后了?! 艾丽儿无意识的举动带给了法老前所未有的打击,他的心里蓦地燃起怒火,居然一下子突破了方才被蛇毒麻·痹的限制,长臂一伸就死死拉住了艾丽儿纤细的胳膊:「艾丽儿,你会救我的, 对吗!」 艾丽儿被法老的大手紧紧地禁锢着,就像是被勐兽抓着一样, 对上法老有些癫狂的面容以及凌厉的眼神, 艾丽儿心里一抖, 哆嗦着嘴唇:「我、我很想救你亲爱的,可是我没有办法……」她说着, 眼泪已经留了下来,在她白皙的面容上更添一分哀愁。 她当然是想救法老的, 毕竟她还是爱着这个男人的啊! 可是她能怎么办?没有了血清和特效药,她甚至连这儿的医馆都比不上——是,她是有很多先进的医学理念, 可那些最多就是治疗一些伤风感冒咳嗽和小伤口包扎之类的,她生活在医学发达、有个头疼脑热的一个电话就能把家庭医生喊到家里来的和平年代,怎么有办法治疗这种重伤? 「你怎么能没办法!你可是神女啊王妃殿下!」法老身边和他一起长大的侍卫官眉头都快拧得打结了,他跪在地上抱着艾丽儿的脚,「王平时对你多好啊!你可不能见死不救啊!」 艾丽儿被对方抱着脚,动也不能动,内心更慌了,她使劲地摇着头,眼眶里的泪水都因为剧烈的动作而甩飞了去:「不不不你别难为我,我不是见死不救,我是真的没办法,而且、而且我之前就说过,我不是神女呀。」她面色惶然,看向周围的人,只觉得平日里对她笑脸相迎的男男女女此时的面孔变得狰狞,他们的目光和催促更是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你怎么能说你现在不是神女!我们可是一直按照神女的规格在对待你,你可从来没有反对过!」 艾丽儿被堵得说不出话来,眼泪流得更凶了。 的确,一开始的时候她是极力反对过的,可是当她意识到在这野蛮原始的奴隶制社会,如果自己没有法老的庇佑,没有神女的光环的话,就会如普通的埃及女孩儿甚至女奴那样任人践踏。而且、而且她这几年也为埃及的发展贡献过智慧,比如更纯粹的冶炼铁的方法,在骑马的时候更稳当的方法……她还给他们科普了许多地中海尼罗河流域国家的习俗文明等等,如果没有自己,他们哪里有机会了解这么多的知识? 「你说谎!你上次明明就救了我!」面临死亡的威胁和艾丽儿的一再推脱,法老也失去了冷静,他本来就是唯我独尊十分之自我,哪怕是宠爱这艾丽儿,若是艾丽儿不顺从自己,他也会暴怒发脾气。更何况,此时艾丽儿不顺从的后果就是自己要失去生命? 此时此刻,他听不得任何否定的答案。 曾经对艾丽儿有多宠爱,觉得她和那些向自己献殷勤的女人有多么的与众不同,此刻就对她的消极抵抗有多愤怒。 他将艾丽儿拖进怀里,鹰爪般的大手紧紧地卡在她的下颌和脖子处,用暴躁的语气隐藏道,「艾丽儿,我的爱妃,别以为有了孩子丈夫就不重要了,在整个埃及,我才是最有权力掌握你们生杀大权的人!」 卡住脖子的艾丽儿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下颌剧烈的疼痛比不上她的心的疼痛,她看着用兇狠的表情看着自己的法老,心里的爱情火焰一点一点地凉下去——这样诛心的话是从这个爱着自己,自己也爱着的男人嘴里说出来的吗? ※※※ 法老最后还是在和奥利西斯这位冥神的对抗中险胜,捡回了一条命。 虽然没有了艾丽儿的抗毒蛇血清,但是却有娜塔蒂亚王妃,她见艾丽儿哭得昏死过去,十分勇敢地直接用嘴在法老的伤口吮吸毒血,而伊霍姆也一直在沟通神明,并且将经过法力加持过的神水不停地撒在法老的伤口处。 只是因为中间法老和艾丽儿的那一出,不仅耽误了一点时间,而且法老的剧烈情绪波动也导致毒液在体内流动的速度加快,导致虽然法老没有去见阿蒙神,但整个人也元气大伤,只能气息奄奄地躺在床上休养,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 虽然现在埃及的百姓还不知道他们的法老遭遇了什么,但是纸包不住火,更何况,现在法老虽然活了下来,却没人敢打包票他还会活多久。 事实上,看着法老急剧衰弱下来的样子,大部分人都报以悲观的态度。 好好的一场入籍仪式,最后却以如此意想不到的事故收尾。 毕竟,哪个国家的王会是一个只能躺在床上起不来的人呢? 当法老醒来的时候,感受到原本强壮的身体不在,稍微剧烈一点运动就大汗淋漓、气喘吁吁,便知道自己现在的处境危险了。 他一边下令收罗各地的神医、神迹眷顾的人、物品,一边趁着他现在积威仍在,马不停蹄地开始了大规模的搜查和清洗。 在人人自危的环境下,很快那条是被后面的毒蛇是谁放的就被找了出来——可是找到了却对法老没有任何安抚作用,因为那人没有任何亲朋好友,且被找到的时候已经死了,而且尸体被野兽都啃吃得坑坑洼洼,面目全非。 第332页 但正因为如此,越是显示这背后一定还有人。 法老大怒,不仅让人鞭尸,扔给鳄鱼,并且宣布剥夺他的名字——因为古埃及的人很信仰神灵,对埃及人来说,抹去他的名字才是最大的刑罚。不仅如此,和他交谈过的人都被施以了不同程度的刑罚,可以说是非常残暴了。 就连埃利姆和欧姆也被困在上埃及——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查到那胆敢在神庙石碑后面放毒蛇的罪魁祸首,因此只要是有嫌疑的,在没有把真相查个水落石出之前,谁都不允许离开。 「他们每天就只是待在寝宫里?都没有出去过见什么人吗?那些个贵族朝臣也没有过交谈过吗?」法老闭着眼睛,听着下属的汇报完埃利姆他们的动向之后,沉沉开口。 「虽然埃利姆殿下和欧姆殿下(和公主成婚之后,低阶层的人便会自动随着埃利姆的身份称唿欧姆)少有出门,就算是出门也是去人口密集的集市,买的也多是一些首饰、花朵、布匹。至于朝中的官员,他们从来不会主动去结交,就算是上门拜访,他们也都是会在周围留许多的僕人,谈论的也都是一些文学、诗歌。」 听到这些话后,法老沉默了一会儿:「艾丽儿呢?」 侍卫官只忠于法老,因此对于之前一直拒绝施展神力为法老治疗的艾丽儿也颇有微词,语气中不由得就带上几分偏向:「王妃惊吓过度,大病了一场,现如今在她的寝宫和梅尼斯王子殿下呆着。」 虽然最后法老陛下的确没有被毒蛇夺去生命,可这都是伊霍姆大祭司还有娜塔蒂亚王妃他们的功劳,艾丽儿王妃做了什么?什么也没做,只知道软弱的哭泣,实在是和她留给众人那睿智博学的形象大相迳庭。 法老抿紧了嘴:「惊吓过度?然后她就一直跟着梅尼斯呆着?」 侍卫官:「她醒来之后来看过您,但是才走到门口就遇到了阿西达尼王后,然后被阿西达尼王后直接撵回去了,说要不是她缠着陛下一定要早早地给梅尼斯举行入籍仪式,陛下也不会遭此横祸。」 这若是放在以前,阿西达尼敢这么对待法老的宠妃,法老绝对会严厉责备阿西达尼,但是这回听了侍卫官的汇报后,他一句话也没说,只是眸色沉了沉:「阿西达尼的原话是怎么说的?」他知道按照阿西达尼的性子,不说个痛快是绝对不会罢休的。 侍卫官一愣,眼神有些犹疑。 法老顿时怒了:「怎么?朕的命令你是不听了吗?朕还没死呢咳咳咳咳咳……!」 「陛下息怒!」侍卫官感觉跪地求饶,「阿西达尼王后说本来我埃及都是王室子弟满三岁才入籍,可是梅尼斯殿下一岁就去了神庙,所以触怒了埃及众神,这才……招来了麦里特塞盖尔的警告。」麦里特塞盖尔是蛇女神。 法老怒目圆睁:「荒谬!朕是神明之子,麦里特塞盖尔不过是一介小神,哪里敢对朕下手?朕倒是看说出这话的人居心叵测!」 ※※※ 在整个上埃及上层贵族暗流涌动的时候,被变相软禁在上埃及的埃利姆却一点儿被困的焦虑都没有,每天该吃吃该喝喝然后和欧姆亲亲抱抱举高高,做一些有益身心和感情的「运动」,简直比在下埃及的时候还要悠闲。 「阿西达尼可是走了一步臭棋,本来打算除掉梅尼斯,谁知道那毒蛇受不了典礼中浓烈的薰香,自顾自地挣脱了束缚爬到了阴凉黑暗的地方,反而把法老给咬了——不过这是不是应了来自古老东方的一句话,多行不义必自毙?」掰开一瓣石榴,埃利姆奢侈地用法力去掉石榴重点籽,然后餵给欧姆,「不过如果法老死翘翘了,那么阿西达尼往艾丽儿身上泼污水那估计能起作用,可现在法老偏偏还剩下一口气,她这个时候上蹿下跳地找存在感,简直就是在拖哈利图斯的后腿。」 欧姆眉头一皱,也明白了埃利姆的意思,法老这个时候最忌讳的,估计就是年轻健康的人了,哪怕这个人是他的亲儿子也是一样。 「先别管别人的事情了,你的伪装法术还不到一周的时间了吧?还要算上我们回下埃及在路上耽误的时间……可千万别在众目睽睽之下咱们俩就来一场大变脸,那就麻烦了。」 「快了,等哈利图斯继位,我们就能回去了。」 欧姆一愣,哈利图斯继位? 现在法老不是还活着,而且看样子估计要对阿西达尼发难吗?怎么就变成了哈利图斯继位了? 埃利姆埃利姆将欧姆嘴角的石榴汁舔去,看向王宫的方向,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阿西达尼可是巴比伦公主呀。」 第174章 埃及祭司第二十一天 无论是在古天朝还是在古埃及, 这万人之上位置上所坐着的人, 可以无貌、可以无才甚至可以无德, 但却不有任何身体方面的残缺。虽说法老从高处摔落并没有造成断手断脚的情况,可是他这被毒蛇咬了一口, 身体余毒未清,奄奄一息的样子, 也不足以支撑他如往常一般管理偌大的埃及事务。 一开始的时候他还能联合侍卫官心腹几个还有伊霍姆处理朝政,可是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 眼看着法老已经连续七八天没有露面,那天有熟人或者亲人参与了梅尼斯的入籍仪式的贵族官员们都私底下蠢蠢欲动起来——莫非法老真的是不行了? 「怎么办啊王妃殿下,如果陛下真的有事,那咱们可怎么办?」服侍艾丽儿的贴身侍女急得团团转,这几天她们也没能见到法老, 侍女不懂上位者的心思,只知道按照法老对自家王妃的宠爱, 绝对不会无缘无故不搭理王妃, 出现如今这种情况, 唯一的解释就是王还昏迷着没醒来,否则, 他怎么会不见王妃和梅尼斯王子呢? 第333页 艾丽儿却是从娜塔蒂亚那儿得知法老已经醒过来的消息,只不过她现在对法老还有心理阴影, 在这几天的时间里,艾丽儿一想起法老,脑海中第一时间浮现的就是对方暴戾恣睢的模样, 让她无数次从噩梦中惊醒。 她直到现在都不敢相信对方居然对她动口又动手。她脑海中美化的深情霸道的王的形象在那一刻碎裂,她这个时候才真的意识到,自己爱着的是是一个多么残忍专横的暴君。 不,她已经不敢爱他了! 这几天里,原本她以为已经渐渐遗忘的在现代社会中的生活又慢慢回忆起来,她越发的觉得,法治社会的美好,哪怕她现在的伴侣是权势最大的一个。 摸着自己似乎还疼痛不已的脖子,艾丽儿恍惚着摇头:「我也不知道怎么办……我想爸爸妈妈了……」 ※※※ 「什么?」因为艾丽儿说的是现代英语,侍女没有听懂她的喃喃自语,只隐约听到了「mama」的发音,她拍拍胸脯:「王妃殿下请稍等,奴婢马上去把梅尼斯殿下给您带过来。」 艾丽儿知道她误会了,不过却没打算开口解释,这个时候,她也需要抱一抱自己血脉相连的宝宝,这样才能让孤独漂泊在三千年前的自己平静下来。 她想起前几天见到的欧姆,他已经变得那么高大俊美,他和埃利姆寸步不离,而他和埃利姆之间的关系是那么的和谐融洽,埃利姆更是一直用依赖和爱恋的眼神注视着他,那种甜蜜的氛围,让她忍不住羡慕又忍不住嫉妒。 明明都是来到了三千年前,欧姆甚至还失去了关于现代的记忆,可是他看上去却比自己更适应这儿的生活。 可是想到失忆之前欧姆对自己从小到大的关怀,她竟不知道该嫉妒的是欧姆还是埃利姆了。 正胡思乱想着,隔壁却传来一声「啊——」的一声惊唿,让艾丽儿吓了一跳,有些神经质地站起身来,急匆匆就往隔壁跑去——她的梅尼斯! 谁知道刚跑到门口,就差点迎面撞上抱着宝宝的侍女:「王妃殿下快跑!」 「什……」艾丽儿稳了稳神,看清楚眼前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了一批身穿甲冑的埃及士兵,不过这些陌生的埃及士兵全都手拿武器,气势汹汹地朝着自己逼近。 「你们在做什么!」艾丽儿惊愣住了,「你们这是要以下犯上吗!卫兵!卫兵去哪儿了!」 「你是在找他们吗?」随着傲慢的女声响起,「砰」「嘭」两坨血唿刺啦的尸体被抛在艾丽儿的面前,那熟悉的面容,其中一个正是守护在外面的卫兵,而另一个更加熟悉的面容,则是个女人——正是负责给梅尼斯餵奶的奶娘。 ※※※ 艾丽儿还是第一次距离死亡这么近。 因为知道艾丽儿是温室的花朵,所以法老尽可能地让艾丽儿避免这些残忍的场景,是以养尊处优的她在面对腥气大作的尸体,那殷红的鲜血刺痛了她的双眼,让她茫然地张大了嘴巴反覆吸气,却又忘记吐气,憋在胸口生疼,嘴唇不停地哆嗦,却发不出一个音节来。 「哇啊——!哇啊啊——!」突如其来嘹亮的婴儿嚎哭打破了艾丽儿魔怔的状态,她大大地吐出一口气,然后发出惊恐的尖叫。 哈露莎不耐烦地皱了皱眉:「还真是被父王宠着的小白花,不过是死人而已,就这副受到极大惊吓的样子,啧!」她吩咐着手下的士兵,「埃什努那,你去将艾丽儿和梅尼斯带过来,至于那侍女,就跟刚才已经被杀掉的奶娘一起送去见阿努比斯吧!」 大概是处于生死关头,艾丽儿在惊声尖叫之后反而有了一种破罐子破摔的勇气,这个时候勐地听到一个有点熟悉的名字,电光火石之间,她睁大了眼睛:「我记得你,你是巴比伦的王子!」 之所以有这个记忆,是几年前他也参与了和欧姆的武斗,只不过他也是欧姆的手下败将。艾丽儿当时对他印象比较深,是因为他正是阿西达尼王后的侄子,在此之前就借着入宫拜见姑姑的理由故意偶遇过自己几次,话里还表现过想要勾搭的意思。只不过对方无论是性格还是长相都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再加上他是阿西达尼的亲戚,所以自己对他的印象并不好。 「你怎么会在埃及王宫!等等,这些士兵不是埃及人吧!」艾丽儿一语道破那些人的身份,惊恐之余,眼中也带上了怒火,「哈露莎,身为埃及公主,你这是通敌叛国的行为!」 埃什努那邪魅一笑:「不愧是神女,果然聪慧过人。不过有一点你说错了,我们可不是敌人,我们巴比伦和埃及可是缔结了姻亲关系的友好朋友。」他大言不惭道,又用眼睛扫描了一下此刻因为怒火和恐惧犹如被暴风摧残的花儿一样的艾丽儿,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喂,我说哈露莎,我千里迢迢从巴比伦来埃及帮你和哈利图斯,总要有点儿辛苦费吧?」 哈露莎冷哼:「少来了!我不信母妃没有给你许诺足够的报酬!」也只有母妃才会一直觉得巴比伦是她的家,殊不知对她和哈利图斯来说,他们不过都是受利益驱使罢了!她可是对前几年埃什努那舔狗一般对着埃利姆献殷勤,甚至在有几次她和埃利姆冲突的时候毫不犹豫地偏帮埃利姆的事情,所以哪怕他们现在暂时结盟了,却并不代表她对这个表亲改观了。 埃什努那低头一笑,掩去眸中的暗光:「对于即将要成为埃及最高掌权人的你们来说,那点报酬算什么?不过我也不贪心,金银财宝不用再给了,不如将这位王妃当做添头送给我好了,反正这法老死了她也没了依靠,可让这么年纪轻轻的小美人儿守寡实在是太暴殄天物了!」 第334页 其实真正论美色的话,他更喜欢埃利姆和娜塔蒂亚王后那种明艷动人的类型,艾丽儿哪怕生了一个孩子,都还稚气未脱——身材也是稚气未脱,对于早就纳美无数的巴比伦王子来说并不「够味儿」,但是谁让她还顶着神女的光辉头衔呢,这就很加分了。 而且,对方还是尼罗河神女,以后他出征埃及的话,也会更加名正言顺一些。 ※※※ 听到巴比伦王子色·欲薰心的要求,本来打算将揭露了巴比伦身份的艾丽儿也杀死的哈露莎唾弃极了:「你简直……」 「你说什么!?陛下他……?」听到巴比伦王子的话,艾丽儿如遭雷击,她打断哈露莎的话,一双蓝色的眸子紧紧地盯着巴比伦王子,「你在胡说吧,陛下那么英武,他怎么可能……」她的目光触及到奶娘的尸体,像是被蝎子蛰了一下勐地后退,然后难以置信地看着哈露莎:「是你们做的……你居然对自己的亲生父亲下手……」 哈露莎想也不想道:「我也不想的,可是谁让他先对我们动手的!」她面色狰狞,就像是一头髮怒的母狮。 本来她只是和母后等着父王虚弱下去,然后哈利图斯就可以顺理成章地登基成为法老了,谁知道突然父王的侍卫官带着卫兵冲到了他们的寝宫,要以谋害法老的罪名抓捕他们! 她不清楚明明已经做好了扫尾工作,为什么还是查到了,而且还这么快,但是现实却不允许她想太多。 她也不知道母后是什么时候和远在巴比伦的埃什努那取得联繫的,并且对方还带着人潜入了王宫中埋伏。不过哈露莎明白开弓没有回头箭——当她看到本来该咬死梅尼斯的毒蛇咬到了父王之后,她便知道他们已经无路可退了。 就连一开始表示不支持的哈利图斯也不再对埃什努那的加入表示异议,因为他们才是真正的一家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艾丽儿之前还沉浸在法老对她的态度之中郁郁寡欢,可是此刻听到对方的死讯,内心却只有极致的悲痛。 「王妃快逃呀!」侍女没有那么多情情爱爱可以咂摸,她只知道坐以待毙只有死路一条,不过忠心的她并没有自顾自地逃命,一手抱着梅尼斯,一手拉着艾丽儿就凑准了一个空隙拔足狂奔! 「快给我追!」哈露莎怒道。绝不能让艾丽儿跑出去,虽然她的确没什么本事,但因为神女的身份,在埃及民众中的地位还是很高,若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怕是会对哈利图斯的继任有所影响。 「不许伤到了王妃!」巴比伦王子紧跟着吩咐,这些穿着埃及士兵的都是乔装的巴比伦人,自然是更听他的。 哈露莎:「你!」 巴比伦王子也对哈露莎露出了冷脸:「哈露莎,我看在你是我的表妹的份上,所以对你和颜悦色,但并不代表你可以对我指手画脚,若是没有巴比伦的支持,你以为你那软性子的弟弟能坐上法老的位置?」见哈露莎的表情难堪,他不介意说得更重一些:「呵,只会躲在后面让女人动手的傢伙,也就你和姑姑把他当块宝了。」 若不是埃利姆是女性,而且不是现任法老的血脉的话,哪里又轮得到哈露莎他们上蹿下跳的? 不过说起来,这法老好像把埃利姆和她的丈夫也软禁在王宫之中……啊,或许除了神女,还可以一起带走自己心心念念的女神? 第175章 埃及祭司第二十二天 巴比伦王子的幻想很美好, 但事实却给了他重重一击。 他不仅没能左拥右抱坐享齐人之福, 而且他派去想要围困埃利姆的士兵也全都给干掉了。 他还没来得及发作, 就被底下的人汇报,说埃利姆带着娜塔蒂亚王后返回下埃及去了, 他们安排追击的人也都被折损在了追击的路上,据回报的情形来看, 那些人直接在追击的途中被突然出现的士兵给杀死了。 「不可能!」巴比伦王子不假思索地否定,「我和埃及兵交过手, 他们没有那么厉害!」要不然,他们也不会畅通无阻地潜入王宫、杀死守卫、伪装成侍卫然后对法老……固然,这里面有阿西达尼为他们大开方便之门,但巴比伦王子一直坚信更重要的原因是他们巴比伦士兵的武力值要比埃及士兵高多了。要知道,他们可是专门向兇悍的亚述人学习过的。 「小的不敢骗您, 王子!」那汇报的下属其实也身受重伤,但因为他是唯一一个活口, 所以只能强撑着一口气将敌人的兇残描绘给王子, 「那些埃及士兵比王宫里的侍卫还要武装精良!他们手上拿着比长矛还要锋利的武器, 他们的弓箭手不需要瞄准就可以从远处射杀,他们一手拿着武器, 另一只手拿着一个半米高的方块状,我们的刀看过去他们就用那个格挡, 不仅不能砍断他们的手臂,反而会被卡住武器,有好多的士兵就是也因此被杀死了!那领头的下埃及总督更是神勇无敌, 几乎是抬手就死人,仿若死神降临一般!」 这个人说着说着,似乎又再次回忆起了被死亡笼罩的恐惧,整个人瑟瑟发抖,甚至顾不得汩汩流血的伤口,整个人也越来越出气多进气少。 他们也是人,自然也是知道这样的力量有多么可怕,可是对方的动作实在是太悍勇,他们想要大声求饶,想磕头哭泣,想转身逃跑,但身体却似灌了铅似的,投降的话还没来得急说出口,就已经被砍杀了。 第335页 若不是要放他回来传话,他恐怕也和其他巴比伦人死在一起了! 不过巴比伦王子并不在意对方的身体状况,催促询问着更多的细节:「什么神勇无敌,仿若死神降临!少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可是那人早已经被之前的攻击伤得奄奄一息了,经过这番折腾,更是一只脚已经踏进了死神的地盘,因此只能给巴比伦王子透露最后一点信息:「那位总督说上埃及的事情就暂时给你们嚣张一些时日,若是胆敢踏进下埃及一步,便会率兵踏平空中花园!」 巴比伦王子:「!」空中花园,不正是他们巴比伦的标志性建筑吗?想要踏平巴比伦?好大的口气!欧姆那傢伙,就算再厉害也不过是一个下埃及总督罢了!待得来日他踏平埃及,定要将那欧姆踩在脚下,让他亲眼看见自己将他的妻子埃利姆公主拥进怀里亵玩! 胸中燃起熊熊烈火的巴比伦王子抬脚就要去踹那传话之人,就在剎那间,一条黑影从那人身上蹿出,让巴比伦王子倒吸一口气用最快的速度连连后退,同时抽出佩剑一挥,那条黑影「啪嗒」一下断成两截。 惊魂甫定的巴比伦王子定睛一看,原来是一条毒蛇,不等他细看,那条毒蛇就化为灰飞,与此同时一个冰冷的嗓音响起——「下一次,就不会只是毒蛇了」。 虽然声音有些失真,但这语气……是埃利姆的蛇咒! 巴比伦王子一个激灵,头皮发麻,背后也冒出一层冷汗——是了,他怎么忘记了,埃利姆可是法力强大的女祭司,别说亵玩了,到时候自己说不定还会神不知鬼不觉被对方用诅咒杀死! 心生胆寒,巴比伦王子也不敢再生出更多的念头——反正,他的义务只是帮忙哈利图斯坐上法老之位而已,至于他当上法老之后,上下埃及再次分裂……就不是他的事情了。更何况,处在巴比伦的立场,他还巴不得上下埃及起内讧闹起来呢。 届时,可不就是他巴比伦渔翁得利的时候? ※※※ 不过他的好运似乎在和埃利姆和欧姆作对的时候之后便消失殆尽了。 在前一步下令不再追击欧姆和埃利姆后,后一步就听到艾丽儿王妃和梅尼斯也失踪了,算算时间,差不多就是在他们追击欧姆和埃利姆的时候。 这让本来准备晚上尝尝这位神女味道的巴比伦王子气恼不已,不过还有比他更愤怒的:「你们都是废物吗!那么两个大活人,还是脆弱的女人和婴儿,你们都能看不住?!」 阿西达尼暴跳如雷,她的脸上没有半点死了丈夫的悲伤,反而满满的都是对权欲的渴望,只不过这种渴望在得知艾丽儿母子失踪的消息之后打了折扣——她和艾丽儿一直互相看不惯是一方面,更主要的是,梅尼斯还活着,而他也是法老的血脉!虽然古埃及没有「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这样的说法,但是只要梅尼斯不死,那么对哈利图斯的法老之位就是一个威胁! 尤其是以伊霍姆为首的那群老傢伙,他本来就很推崇艾丽儿,觉得艾丽儿的智慧和善良是神明赐予法老和埃及的瑰宝…… 「有没有可能是也去下埃及了?」 「下埃及?」阿西达尼一愣,随即反应过来,「你说得对哈利图斯!你太聪明了!既然带了娜塔蒂亚逃跑,没理由不能偷走艾丽儿!」 哈露莎声音尖利:「那艾丽儿和埃利姆的丈夫不清不楚的,肯定是被他们救走了!」她气极反笑,「就是不知道埃利姆看到自己的丈夫挂念着别的女人是何种心情了!」 「那怎样?要去攻打下埃及吗?我亲爱的姑姑和表妹,虽然很乐意为美丽的女士效劳,不过这点儿兵力恐怕还不够。」巴比伦王子搓着下巴,意有所指道。 「不,不用你费心了。」不等阿西达尼开口,哈利图斯就拒绝了,他冷静道:「这是我埃及内部的事情,就不用劳烦巴比伦千里迢迢赶过来了。更何况,眼下最重要的,还是为父王准备木乃伊和下葬的事宜,其他的事情,都可以押后再说。」别以为他不知道对方打的什么主意,也就只有母后还傻傻想想如今的巴比伦国王还是爱护她的家人罢了。 巴比伦王子啧了一声,倒也不强求,说实话,那前一波追击过去的人惨死的模样还在他的脑海里,投鼠忌器的他在没有做好准备的时候可不敢去和有埃利姆所在的下埃及硬碰硬。不过他倒是希望欧姆和艾丽儿之间真有点儿什么,到时候他正好还可以趁虚而入。 ※※※ 不过趁虚而入是不可能的,甚至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因为在埃利姆将艾丽儿母子俩救出来了之后,不等她喘口气,就直截了当地开口了:「你还想不想回到你的时代?」 这个时候他们俩已经卸下了伪装,所以艾丽儿已经知道了原来之前在上埃及那个高大英俊的「欧姆」是埃利姆,而埃利姆是个男人的事情。 不过因为她成长的环境是一个非常开放的时代,讲求自由和天性,再加上在她的记忆中欧姆是自己的竹马,所以哪怕她信奉基督,也没有对欧姆和埃利姆在一起的事情表示过一分异样。 也是因为这种态度,所以埃利姆决定要帮艾丽儿一把。 正抱着梅尼斯哭哭啼啼对迷茫的未来表示绝望的艾丽儿一下子懵了,就连欧姆都诧异地看向了埃利姆——穿越时空,埃利姆居然有这么强大的力量吗? 第336页 注意到欧姆看过来的眼神,埃利姆的身躯立马绷紧了:「这本来就是逆天的法术,我也就只能对一个人使用一次而已。」所以你是绝对不能离开我的! 意识到埃利姆误会了的欧姆有些好笑也有些无奈——对方没有过去那些世界的记忆,所以会患得患失也是正常的。不过既然他愿意当着自己的面说出这个事来,至少也说明他是有信心的。 想到这里,他心里一动,主动握住了埃利姆的手。 埃利姆也被欧姆这表态的举动给感动了,心中大定的他松了口气,对艾丽儿的语气也更和缓了:「你考虑得如何?」 ※※※ 艾丽儿的确心动了。 事实上,早在法老还没有出事之前,在她有了身孕之后,大概是即将为人母的感情影响,她就时不时地想起自己的父母。尤其是在法老和阿西达尼亲密,她头脑发热一时冲动要带着孩子跳尼罗河的事情之后,她和法老的感情之间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道难以修復的裂痕。 后来梅尼斯出生,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她内心对父母的思念之情也越发深重。只是,他们相隔的不仅有空间的距离,更有三千年时间的距离,因此艾丽儿只能努力抑制自己内心的思念之情,将对所有的感情都放在法老和儿子的身上。 可是……后来却发生了法老掐着自己脖子威逼的事情,硬是让她的爱火熄灭了。 可无论如何,她也没想过法老的死亡。 有那么一瞬间,她是想着为法老报仇或者是就这么随着法老去了。可是当哈露莎对自己展露杀意的时候,内心瞬间涌起的求生的渴望却让她意识到自己还是想要活着。 被救出来之后,她本来打算着,哪怕欧姆已经记不得他们一起长大的情谊,也要厚着脸皮投靠他和埃利姆,不求什么大富大贵的生活,只求能在欧姆和埃利姆的庇护下平平安安地和梅尼斯过上安生的日子…… 却没想到,还有这样一个选择…… 可是,刚才埃利姆又说,他只能帮忙送走一个人。 看欧姆和埃利姆浓情蜜意的样子,她自然不会奢望欧姆和她一起回去现代,她在意的是梅尼斯,她的儿子…… 第176章 埃及祭司第二十三天 别看欧姆经歷了好几个世界, 但是基本上都没有带小孩儿的经验。 第一个世界的野生王国, 本来幼崽的幼年期就短, 他真情实感认真餵养的也就阿图姆一个; 第二个世界涂宗冶有个弟弟,可是那小孩儿也是个懂事早熟的, 还有管家帮忙带; 第三个世界则是直接跳过了任何小幼崽,哪怕后来他和觉醒了巨龙血脉的斐特列生活了百来年, 两人的生活中也没有过其他小生命的闯入——其实要说的话,欧姆作为史莱姆, 如果想要尝试史莱姆式的「有丝分裂式」的繁殖,在这个对魔法奇异生物高度包容的世界未尝不可,不过斐特列的独占欲直接在欧姆还没有生出这个想法之前就掐灭了; 后来在是一个战火纷飞的世界他和唐赟更是将一生都奉献给了国家,致力于夺回祖国的失地并且引导着国家恢復勃勃生机……哪怕后来为了这份建设事业需要传承者,唐赟也是直接把亲弟弟给抓来当「壮丁」了——那孩子虽然也是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长大的, 但因为唐大帅和唐夫人身体康健,所以他和唐赟也就侧重在品性、眼界和能力方面, 生活方面同样没怎么操心过。 所以一直到现在, 他都不知道原来人类的小婴儿会有那么多的突发状况。 欧姆抱着怀里软弱无辜的脆弱小生命, 和对方那水灵灵的萌萌哒大眼睛对视了快三分钟,最后还是只能挫败地垮下肩膀:「你说得对, 埃利姆,我们还是只能将他交给奶妈。dy虽然有全套的育婴幼儿教育的资料, 可是纸上谈兵总比不上实际操作啊。 至于娜塔蒂亚王后,当初为了防止其他人发现埃利姆的性别,事事亲力亲为, 已经过足了带小孩儿的「瘾」了。 更何况,有以前带懂事听话饿了哭了才会哼唧一声的埃利姆作对比,一会儿就哭一会儿就哭的梅尼斯并不怎么得这位王后的欢心。 现如今她离开了上埃及的王宫,终于来到了自由自在的下埃及,她享受美好的生活都来不及呢,可没打算将自己绑定到一个吃喝拉撒管不住的小幼崽身上。 「明智的选择,我亲爱的,」埃利姆低头在欧姆的嘴角亲了一下,「我们又不欠谁的,能保证他长大就行了,眼下……不,不仅仅是眼下,以前、现在和以后,你最上心的都应该是我才是。当然,我亲爱的,你也永远是我的主宰。」自从埃利姆将艾丽儿送走了之后,大概是确认了彻底不会离开他的,埃利姆那就是彻底放飞了自我,情话是张口就来,一套一套的。 想当初娜塔蒂亚第一次无意间撞见自家儿子说sao话,一向优雅淡定都差点维持不住了。 梅尼斯年纪太小,甚至都不知道离别两个字是什么意思,而且在上埃及的时候,他一天中大半的时间也都是被奶妈带着,所以对于父亲死亡,母亲抛下他的情况完全没有任何概念。他只是凭藉本能地感觉现在抱着自己的这个人让他觉得亲近,甚至比以往任何接触到的人都要让他有好感,所以被抱离欧姆的时候,小肉糰子嘴巴一瘪一瘪,哼哼唧唧个不停。 第337页 最后还是欧姆给了梅尼斯一个脸颊吻这次让小肉糰子勉强接受,然后欧姆转头就看见另一个泫然欲泣的大号「宝宝」,连忙伸手抱住,给了两个脸颊吻——公平在埃利姆这儿是不存在的! 「你的魅力太大了,连小婴儿都这样,真想把你关起来谁也见不着。」埃利姆半真半假地抱怨道。 早在他们第一次骑马的时候他就发现了,同样的一匹骏马,在欧姆面前就要更加「奴颜媚骨」一些,只是没想到,除了动物,这小婴儿也是一样……不对,那些个男男女女也是一样! 埃利姆想起那些围着欧姆的年轻诺姆贵族,比如那什么塞拉法特之流的……哼。 「别吃醋啦,他好歹也算是你的便宜堂弟吧?咱们是不可能有孩子了,将他教养好了也是很不错的不是吗?」虽然这个世界存在超自然力量,不过男性生子却是超出了世界的规则的,哪怕他本体是史莱姆,与这个世界有一定程度的同化也不行。 埃利姆愣了愣,看向欧姆的眼神有些复杂:「你很想要孩子?」 欧姆知道他想岔了,不过已经摸清埃利姆性子的他并不会强调解释,只是轻飘飘问道:「如果你能生出我的孩子当然就想要啦,埃利姆公主。」 明白了欧姆的意思,埃利姆脸上笑得比梅尼斯的「无齿」笑容还要无邪:「错了啊我的小祭司,如果要生也是亲爱的你呀。」他一边说着,一边别有用心地揉了揉下埃及总督那小翘臀——啧,隔着布料都能感觉到那软弹的触感。 「够了啊埃利姆!」欧姆抓着那只作怪的大手,低声呵斥道,如果他的脸色没有浮起一层红晕的话,想必会更有说服力。 ※※※ 法老,作为中央集权国家的君主,採用「君权神授」说,自称是太阳神拉神之子,集军、政、财、神诸权于一身。 在这种君权神授的思想洗礼下,所有的埃及人都得绝对服从法老的「圣旨」,在法老面前,文武百官皆须顶礼敬拜,许多大臣以亲吻法老的靴鞋为荣,甚至被法老打一巴掌也是莫大的光彩,值得在墓志铭中大书特书。 一切高官显吏(包括维西尔)均由法老指定,地方长官州长完全听命于法老。 实际上,古王国诸朝的维西尔和其他掌握实权的大官,甚至重要州州长均由法老的王室成员担任,更使权力集中于法老一家之内,比古老东方的另一个泱泱大国所推崇的「家天下」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过,再愚昧的民众也是活生生的人而非木偶傀儡,因此在法老过分的暴政也会激起民愤。 因为法老死得匆忙,哈利图斯急匆匆地就坐上了法老的位置。 可大概是因为他们太心急的缘故,后手没有处理干净,导致以伊霍姆为首的神庙人员很快便发生了端倪。 哈利图斯是想要暗中解决,可是他这新任法老在朝廷之中并没有多少根基,双方很快就形成了对抗之势。 这个时候,阿西达尼自然是不干了——虽然当初对法老下手让她胆战心惊了好久,可是眼下法老已死,娜塔蒂亚和艾丽儿也避走下埃及,她好不容易才能享受着无上的尊荣,怎么可能又要被一个维西尔给阻碍了她的尊荣之路? 而且哈露莎更是对伊霍姆恨之入骨,因为伊霍姆坚信法老的死亡是他们的手笔,所以对于自己和哈利图斯的婚礼,他和神庙不会给予祝福! 自古以来,法老的大婚都要进行盛大的祭司和祷告仪式,以求上达神明和祖先。也只有通过这样的仪式,埃及王后才是名正言顺,可眼下伊霍姆如此举动,愣是让只差一步就要实现自己毕生梦想的哈露莎比死了还难受。 这样一来,她和阿西达尼就昏了头,再次向巴比伦求助,需要藉助兵力用强横野蛮的手段除掉伊霍姆等人——毕竟伊霍姆可是第一大祭司,是真正有大法力的人,他们可不敢掉以轻心。 只不过这一次,巴比伦就不像是上次一样偷偷潜入,而是直接大张旗鼓地率领巴比伦军队进驻了埃及。 这些巴比伦士兵可对埃及人没什么爱护之情,所到之处如蝗虫过境,民不聊生,偏偏阿西达尼等人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完全将这些事情视而不见,甚至觉得按照伊霍姆他们的性子,眼看着民怨四起,肯定会为了这些贱民后退妥协。 伊霍姆对于阿西达尼等人的举动气得发抖,连道煳涂,甚至不惜破戒准备用法力来对抗巴比伦的泱泱大军。 可是巴比伦军中也带来了他们国家的大神官,一时之间整个事态变得越发严重,等哈利图斯不再躲避,想要有所作为的时候,事情已经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巴比伦大军直接将占据了上埃及五分之三的领地。 于是乎,伊霍姆这位大祭司兼维西尔数列法老几大罪状,然后带领一众朝臣向下埃及求助,以求埃及国土不会被狼子野心的外国人所践踏。 欧姆和埃利姆等的就是这一刻。 ※※※ 事实上,就算伊霍姆不代表上埃及求助,欧姆和埃利姆也不会坐视不管——因为这些巴比伦大军早就瞄准了下埃及丰饶的土地以及独树一帜的莎草纸,甚至他们还盯上了现在已经成为下埃及附属政权的了比亚——想想看,那么的黄金、矿产、象牙、玉石……有哪个能不疯狂? 所以在上埃及取得节节胜利之后,巴比伦见一时半会儿没办法彻底将上埃及吞下,便暂时放弃了这块硬骨头,转而向曾经被下埃及打败而收编的下埃及出手。 第338页 却不想,如果说上埃及是硬骨头的话,那么下埃及那简直就是钢板一块。 曾经他们以为的因为哥哥诺姆地区互相争权夺利而一盘散沙的下埃及早就已经凝聚在一起——这还是欧姆他们发现诺姆贵族势力强盛的根本原因在于世袭制度,谁也不服气是,于是谁也做不大,但也聚不拢,更是对王室的统治心怀不满。 于是他们利用莎草纸的推广以及知识文化教育的传播,强制让各个诺姆贵族们必须把儿子们送去他们在下埃及的总督府所在设立的学校接受学习教育。 短短三四年过去,曾经不过七八岁的孩子也已经十三四岁,都是半大小子,甚至四捨五入一下都可以叫一声大人了。 待他们学有所成,欧姆也不会「放虎归山」,等到他们毕业通过了就调派道其他地方做官或者是掌权,有效地避免了子承父业,还促进了诺姆地区的人口和文化的流动。 事实证明,这些措施的效果出乎意料地好:从此之后,过去的那些诺姆贵族们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再也没有出现过以往那种诺姆争斗,更形成不了大气候,反而被凝聚成了下埃及这个「大家庭」的中坚力量。 而这个时候,正是他们第一批「学子」们发挥作用的时候了。 第177章 埃及祭司第二十四天 当初下埃及会被上埃及打败, 除了军事力量略逊一筹外,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下埃及地处尼罗河下游。 众所周知逆水行舟的困难, 是以在同样的时间里,顺流而下的上埃及军队可以藉助尼罗河的水流缩短近一半的时间到达战场。 欧姆怎么可能不注意到这一点? 大概是因为临着尼罗河而发展的文明, 埃及的海军算的上是比较强大了,但是一艘船最多也不过三百来名士兵, 这还不剔除船长水手这些,比起在爱琴海那边的四面环海的国家, 他们在海上作战的能力还是有极大的提升空间。 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正好欧姆在第二个世界,和涂宗冶在海边清水镇生活了好多年,欧姆还靠着海船捕捞发展起来了他们的第一桶金——专门烹饪海鲜的鲸楼;后来涂宗冶辞官归隐之后,他们在走遍了陆地上的名胜风景之后, 目光自然而然地就投到了海上。 虽然两个人那个时候年纪都不算小了,但是这冒险精神可一点儿也不比年轻人差。 他们可不是那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地主老爷, 他们乘坐的大船, 相信除了造船师傅和船长, 不会有人比他们更清楚海船的构造。 只要是欧姆自己学会的知识,哪怕是换了一个世界也不会遗忘, 自然,欧姆在得知下埃及在交通这方面的短板之后, 早早地就投入了人力、财力和时间在这上面——除了让骑兵异军突起的「马鞍」外,最重头的便是这战船了。 不过就算手握战船,欧姆和埃利姆也都没有主动出击过——从明面上来说, 下埃及还是属于整个埃及,暂且不说若主动出击会引起各国诟病,怕只怕这边上下埃及刚一打起来,就会引起其他国家打着援助的理由冲进埃及来浑水摸鱼。 而这次伊霍姆的求助和新法老和巴比伦的行为,正好给了下埃及一个光明正大的出兵机会。 ※※※ 无论在哪个时代,一场战役,都不可能是嘴上说打就能打的,尤其是在如今这交通不便利的时候,大军的出征更是要做诸多准备。 哪怕是哈利图斯的父王当初为了艾丽儿冲冠一怒为红颜,也是从各个诺姆地区抽调徵集一定数量的兵员,通集中到固定的集合点才率领出征。 这还是为了救人担心迟则生变而尽量精简的步骤——若是完整流程,待得统领到达,还要先对神举行祭祀,祈求神在即将到来的战斗中给予帮助。 末了,这才会吹响喇叭发出集合信号准备出征。 故而,当这边上埃及才祭祀完毕,哈利图斯还没有坐稳战车,就听得急报说下埃及的军队已经抵达白城!他身后那些拿着掌扇的官员们更是被吓得面无人色——怎么会这么快! 要知道,为了把下埃及困住,他们在各个上下埃及的道路上都设置了埋伏兵,可现在,埋伏那边的没有丁点消息传过来,他们怎么就过来了? 难不成,他们还会飞不成? 待得他们知道欧姆和埃利姆是开着战船从尼罗河逆流而上之后,更是心中惊疑不定——逆水行舟,其中的困难他们再清楚不过了,尤其是马上就要到尼罗河泛滥的时节,这段时间尼罗河里更是水流湍急、暗流涌动,就连水中霸主的鳄鱼都不会选择去河水深处,下埃及是怎么安然无恙且用如此快的速度到达的! 「莫非……莫非埃利姆殿下真的是天选之子!?」有站在哈利图斯这边的人已经开始窃窃私语起来,「你们可还记得,当初巴比伦的军队进入埃及领土之后,下埃及那边就有神谕降下,然后埃利姆公主就变成了埃利姆王子!」 「怎么会不记得!」当时消息传到上埃及的时候,可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只不过那个时候他们已经不能做什么,只能静观其变——而且那个时候他们还抱着怀疑,觉得这传言并不可信,毕竟他们看着埃利姆公主都十几年了,甚至埃利姆公主还嫁为人妻,怎么可能真的说变男的就变男的了? 除非……埃利姆殿下本来就是…… 第339页 这么想来,他们突然对娜塔蒂亚王后和埃利姆殿下肃然起敬,能够隐瞒身份这么多年,还在法老的眼皮子底下,这是何等的本事! 他们心里多了几许考量,同时心中的那桿秤开始左右摇摆——若是埃利姆公主真的变成了埃利姆王子,那么他和哈利图斯陛下,到底谁更适合做埃及的王? 哈利图斯不用去细听,就知道这些贵族们心里想的是什么,比起已经跟着伊霍姆投靠埃利姆的那一部分大臣,留在上埃及的这些虽然看似和他站在统一战线,但他们的本质不过是墙头草罢了。若是自己这次不能力挫下埃及的军队,那么他这个法老的位置,也就做到头了! 虽然他从来不想哈露莎那样将自己的野心挂在嘴边,但因为父王只有自己一个儿子,没有竞争者的哈利图斯一直是将埃及当做所有物的。 所以在得知埃利姆从公主变成王子的消息后,第一个念头绝不是什么神明的奇蹟,而是突然就明白了为什么父王一直对埃利姆不甚亲近——哪怕在艾丽儿出现之前,他对娜塔蒂亚王后极尽宠爱。 ※※※ 埃利姆可不管自己将真实性别昭告天下引起了多少势力的动盪,靠着即使逆水行船也毫不费力的战船,他们在上埃及的军队还没有走出白城的时候就把他们给堵在了白城。 在白城前,以英姿飒爽的男人模样出现在众人面前的埃利姆神情冷峻,他几乎没有开口说一个字,但是随着他手中令旗的挥下,训练有素的下埃及军队在极端的时间里就调整成了弓箭手在前、步兵断后,战车和骑兵冲锋陷阵的战斗序列。 这并不是下埃及的骑兵第一次亮相,早在当初对战了比亚的时候骑兵就展现了无可匹敌的勇勐,但是上埃及士兵绝没想到,这么快的时间,他们也要面对当初了比亚人所面对的恐怖。 除了骑兵以外,下埃及的步兵也让上埃及的人大开眼界——按照装备不同,分为重装步兵和轻装步兵两种。 重装步兵身着衣甲,手持盾牌,大多使用长矛,也有使用锤矛、战斧或长柄斧等进攻性武器,而且还随身佩有剑、腰刀、曲棍或手斧等备用武器;轻装步兵无衣甲、盾牌,弓箭手就属于轻装步兵。 因为下埃及的包容性比上埃及大得多,所以在步兵中除了埃及人以外,还有一些了比亚人——是的他们已经投诚了下埃及、利比亚人以及来自亚洲的僱佣兵。 或许是体会到了下埃及的生活状态,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比本土的埃及人表现得更加勇勐。 这一切还不是最可怕的,那些横冲直撞的大型动物,以及它们拖动着的四轮战车,才是真正的大杀器。 是的,欧姆可不会放过他与世界同化后自己对动物的亲和力,比起思想复杂的人类,曾经做过狞猫的他对于这些勐兽可是更加信任。 埃及人对狮子、河马等的恐惧早就根植在骨髓之中,哪怕是下埃及的士兵也不敢靠近这一支勐兽战队,更遑论那些上埃及的士兵了。 至于那些巴比伦士兵……他们只会比上埃及的士兵更惜命。 因此,在气势汹汹的下埃及以排山倒海之势向前挺进,在他们如虎似狼的攻击之下,敌兵的战斗序列很快便分崩离析、土崩瓦解,到处是翻覆了的车箱、马匹和士兵的尸体,到处可以听到将领们的叫喊和受伤者的□□。 哈利图斯和巴比伦王子见势不妙紧急唿喊着剩下的士兵躲进白城,妄图以结实坚硬的城墙抵挡,可谁曾想埃利姆他们的军队不仅拥有专门攀爬城墙的云梯,还有欧姆dy的外挂这儿学习并制作出来的龟甲阵和破城锤两种攻城器械。 所谓的龟甲阵是几排攻城兵手举盾牌在头上方塔成一个棚子,状如龟甲,藉以掩护攻城;破城锤是一根尖头大木樑,头部包以金属,用以冲撞城墙。 还多亏艾丽儿在回去现代社会之前在欧姆的诱导下说了不少,这才能让欧姆名正言顺地拿出来。 值得一提的是,当欧姆和埃利姆用破城器械将白城的大门破开之后,面对的不是抵抗的上埃及士兵,而是一个个热情得不正常的高官贵族——他们在第一时间成为了带路党,为这支所向披靡的军队表明自己投诚的态度。 在他们的「叛变」下,整个上埃及最终几乎放弃了抵抗,欧姆和埃利姆兵不血刃的占领了上埃及的王宫。 不过欧姆和埃利姆并没有停下征战的脚步,因为哈利图斯、哈露莎还有阿西达尼随着巴比伦撤退的军队也逃走了。 欧姆和埃利姆对哈利图斯他们并没有赶尽杀绝的打算,不过这么一个一鼓作气攻打巴比伦的机会千载难逢,他们可不会放过。 ※※※ 「在《埃利姆一世与欧姆一世年代纪》中,生动细緻地描述了这次战役中埃利姆一世英勇的形象:『陛下驾着金银战车,配备着自己的战斗武器,像常胜者荷鲁斯,像威力的主宰一般,像底比斯的蒙特一般,出发了,他的父亲阿蒙加强了他的双手』【注1】。」讲台上,戴着金丝眼镜的女教授抑扬顿挫地念着,「在埃及军队到达巴比伦边境的时候,经过三次激战,巴比伦的军队不得不撤至河的东岸。他们望着滔滔的河水,长长地松了口气,因为在巴比伦国王的号令下,他们已经控制了附近的所有船只,埃及军队无论如何也无法渡河…… 第340页 「谁知就在这时,埃利姆一世的伴侣欧姆一世召唤出河水中众多鳄鱼、食人鱼,它们在欧姆殿下的命令中顺着河水沖向巴比伦的船只,巴比伦人目瞪口呆,等缓过神来之后,急忙仓惶逃脱…… 「……在位期间,不但大规模入侵叙利亚和巴勒斯坦,还不断出征努比亚,把埃及帝国的南界扩展到尼罗河第四瀑布【注2】。虽然埃利姆一世和欧姆一世都是男性,但是他们一生都十分恩爱,中途也没有任何人插进去过,在他们双法老执政期间,使埃及成为一个空前绝后的超级军事霸国。不但西亚被征服国家每年必须向埃及交纳大量贡物,就连当时的近东强国巴比伦、亚述和西臺等,因慑于两位法老的威力,也不得不向埃及奉送礼品,以示敬意。……埃及帝国的版图正是在双法老在位之时,达于最大规模。」 停下幻灯片的播放,年轻的女教授开口:「那么,同学们还有什么疑问吗?」 「艾丽儿教授,我想请问一下,古埃及的神秘力量是真的存在的吗?埃利姆一世据说曾经是神庙祭司,他的伴侣还能指挥勐兽,这怎么看都是违背科学的吧?有没有可能是艺术加工夸大了的呢?」一个脸上有着雀斑的年轻男学生举手道,不过比起得到问题的答案,他更多的是想多问几个问题以得到这位迷人的女教授的关注。 不等艾丽儿开口,一个有着火红头髮的女学生就忍不住开口:「怎么可能夸大!欧姆一世和埃利姆一世的感情可是真真实实的,他们后面几位的梅尼斯二世可是专门用文字记载的,这都是一笔一划的真实史实,可不是后人凭藉只言片语想像发挥的!」 她的话音落下,周围的女学生纷纷点头,她们女生可是对这种浪漫爱情最没有抵抗力了! 有几个男生发出阵阵嘘声,那个提问的雀斑男学生还想反驳,艾丽儿及时开口了:「是真的哟,无论是两位法老的感情,还是他们超乎常人的神秘法力,都是真的唷。」 男学生还想说些什么,但是看到女教授认真的眼神,也说不出什么话来了——哎呀既然艾丽儿教授说是真的就是真的吧,女性的美好幻想还是要尊重的。更何况这也不影响他们学习这段歷史,像是他们男生不也对超人外星人这些有着异乎寻常的坚持么! 艾丽儿见那个男生的表情便知道对方没有理解自己的意思,但是她并不打算解释更多。 抚摸着书页中文字,艾丽儿直到现在还会偶尔恍惚,到底那段歷史,是自己的一段梦还是真切经歷过呢? 「亲爱的,该回家了,今天可是一个重要的日子,快可怜可怜你的小羊羔吧。」带着磁性的嗓音在身后响起,艾丽儿回过神来,才注意到已经下课许久了,教室里只剩下零星几个人。 那个雀斑男学生本来鼓足勇气想要约艾丽儿,可是一见到这个出现在艾丽儿身后的高大英俊的男士,那点儿勇气便嗤得一下消失了——他可没看错对方的手錶价值可是好几百万。 等到艾丽儿和她的未婚夫也离开,教室里的学生也陆陆续续走了个干净,坐在最角落的欧姆和埃利姆……或者说是key这才站起身来。 说实在的,欧姆也没想到,在他和已经恢復了所有记忆的key来到的第一个世界,会遇到「熟人」,不过他和key都没打算上去打招唿。因为已经正式成为进化者们的引导者的他们,甚至这个世界虽然有艾丽儿,有欧姆和埃利姆,但实际上整个世界的规则已经不一样了。 通俗点来讲,可以理解为衍生世界,或者是平行世界。 key拿起欧姆的书包,拉起他的手,已经有了之前许多世界记忆的他,如今对欧姆虽然不会再患得患失,但是占有欲却更强了:「走吧亲爱的,让我们去见识一下,这个有真正神明存在的新世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