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超凶的[快穿]》 第1页 [gl百合] 《我老婆超凶的(快穿)》作者:八步莲心【完结+番外】 文案: 【世界1:纨绔世「子」x女将军】(已更) 这一世,她穿成京城世家「公子」哥儿。为了隐藏自己的女子身份,她不掐尖不冒头不读书不练武不沾任何功名…… 原指望可以安安稳稳过一生,谁知,人在家中坐,锅(老婆)从天上来。 【世界2:废柴武林盟主x魔教教主】(已更) 这一世,她穿成享誉江湖的武二代,但天知道因为体质特殊,压根习不了武。既然习不了武,那她就干脆心安理得当一个武林二世祖。 谁知,她那武林盟主的老娘突然失踪,她被万众寄予厚望推上武林盟主之位。于是,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处理各种乱七八糟的武林纠纷,镇压各种武林牛鬼蛇神,关键是,还得跟魔教冰山教主论剑…… 【世界3:难得乖巧书生x刁蛮公主】(已更) 【世界4:乌鸦嘴创世主x高冷女战神】(已更) 【世界5:摸鱼码字董事长x工作狂冰山御姐】(已更) 【世界6:咸鱼影后x新晋影后】(已更) 【世界7:六零外挂女x本土大力女】(已更) 【世界8:味精掌柜x良心小厨娘】(已更) 【世界9:修真穿越女x反穿老婆】(已更) 【世界10:废后x废宠妃】(已更) 番外持续更新中…… 内容标籤: 系统 甜文 快穿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谭玉,萧凌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每个世界都有一个悍妻 立意:女主被三观很正的老婆,一步步引领,懂得人间大义。 第1章 我去穿个越 你听过最奇葩的断更理由是什么? 手机炸了。 电脑炸了。 人被抓了。 中大奖了。 父母坦白家有巨款了。 …… 曾经看着别人总结的各种断更理由,谭玉差点笑喷:这些作者也太鬼扯了。 谁知,有一天,她会以更鬼扯的理由断更: 【那啥,我去穿个越,先断更了。】 天知道,这理由不是编的,是真的啊! 她是真穿越了。 穿成了古代的一个世家子。 啊不,世家女。 是的,她是被父亲强行「女扮男装」的。 关于她的「女扮男装」,这背后有一段极为深(狗)情(血)的故事: 她父亲谭老爷和她母亲谭夫人青梅竹马,感情深厚无比。即便谭夫人自小就有不足之症,身体极差,谭老爷也顶着压力把她娶进了门。 但是谭夫人身体实在太弱,多年不能生育。谭老太太就坐不住了,抱着白绫来连哭带闹,非要他纳妾,不然就要去挂房梁自尽,谭老爷没法,只得依言纳了几个姨娘。 原本,谭老爷只想纳几个姨娘做做样子,但几年还不见姨娘们开怀,谭老太太便又抱了白绫来哭闹,非要他生个儿子继承香火,不然仍要去挂房梁。 谭老爷仍是无法,只得又依了。 于是,姨娘们像下鸡蛋似的接二连三开怀,「噗」、「噗」、「噗」连下了好几个。 其中,有男也有女。 这下子谭老太太终于不闹了,笑着去一旁走含饴弄孙剧情。 然而,谭夫人却睡不着了。 眼见别人都有儿子傍身,唯有自己反倒孑然一人。如今老爷在还好,老爷若不在了,自己的日子就苦了。 想到将来悽苦的后半生,她就睡不着吃不下,不只日渐消瘦、身体越来越差,更生出了个大胆的念头,那就是自作主张怀了孕。 这下谭老爷吓得够呛,心肝宝贝一样捧着,连外面的公务都不怎么问了,只细緻守着她,唯恐有个什么闪失。 要知这谭夫人身体本来就是极差的,生孩子极为冒险。现在又是思虑伤身之后怀的,只怕更是九死一生。 谁知,纵然过程九死一生,母女两个居然都活着挺过来了。 早已提心弔胆得一身汗的谭老爷,看到生了个女儿,立刻就想死的心都有。 他不是想要儿子,而是怕妻子再冒险拼儿子。 这种不要命的事,侥倖一次,可不能再来第二次。 于是,当下脑子一转,便当机立断:向所有人宣布这是个儿子。 并且买通了产婆等一应人等,将这秘密守了个严实。 为防泄露,还神神叨叨请了个算命的託儿来,说这孩子命里阴气太重,需得阳刚之气培泽,是以不能让至亲女子接触,不只不能接触祖母、母亲、姊妹这些血亲,连成家都要等到弱冠之后。 平时,只能由他这当父亲的亲自教导。 男孩子由父亲亲自教导,倒也没什么。 弱冠之后娶亲,虽然晚些,却也不是什么大事。 一家人倒也能接受。 横竖能破,化厄呈祥,也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于是,谭老太太和谭夫人都欢欢喜喜接受了这个安排。 是的,谭老太太极为欢喜。 因为谭玉可是正经嫡孙! 她本就是个极传统的人,不然之前也不会闹着要儿子纳妾生孙子。 如今既然有了真·嫡孙,那些姨娘生的杂毛货她就不怎么看得上了。 第2页 自此,便收了所有处的慈爱,只一股脑儿全倾倒在谭玉身上。 谭夫人自不必说,对这个唯一的儿子疼得简直是没边。 谭老爷其实一样疼她得紧。 他本就没有传宗接代的执念,不然当初也不会明知妻子体弱难孕也要娶她进门。 在他看来,妻子才是第一重要的。 如今跟妻子有了这个唯一的孩子,自然如珠如宝一样疼。 更何况,他心里有个念头:妻子体弱得很,指不定哪天就去了,母亲又年事已高,总是要走在头里的,何不趁她们还在的日子,尽情给予亲情,让她们能快活一日就快活一日? 所以,便放手让她们去疼谭玉,享受天伦亲情。 也正因为存了这心思,他当初才敢撒下这弥天大谎。 想着等她们都去了的那天,自己再公布真相,酌情处理谭玉性别的事。 谁知,有了谭玉这个儿子后,谭夫人一下子对生活有了希望。 以前总觉得自己身体差,样样不能做,生活了无生趣。 现在突然也能有自己的儿子了,不只终身有靠,还让她深觉自己竟可以改天逆命。 一下子,竟越活越精神了。 日復一日,生机更迭,她竟如枯木重逢春一般,渐渐康健起来! 谭老太太也一样,有了嫡孙后心愿已了,活得十分满足。 于是,过起了愉快的逍遥养生生活,精神竟一日胜似一日的好。 这下子,谭老爷尴尬了。 啊呸,老婆和老娘健康长寿,他该是高兴了才对! 可是,总感觉哪里怪怪的…… 咳咳。 不管他是如何感觉,日子还是一天天过。 谭夫人和谭老太太的身子一天胜一天健壮,这自然是喜事。 只是「谭玉」却是个短命的,居然半夜心梗睡过去了。 再度醒来,已经是穿越而来的谭玉。 谭玉是个专职网络写手。 她本是孤儿,大学时偶然在网上发文,发现居然能赚钱,便保留了这一习惯。即便是大学毕业后工作了,也依然以写文为兼职。 这几年的生活不好也不坏。每月的收益差不多能刚好应付每个月的开销,也没有恋人。 对于穿越这种事,她没那么排斥。 反正在哪个世界活着都是活着,只要活得好,也无所谓回不会去。 所以,当系统告诉她,要完成相应任务,才能离开这个世界时,她并不很感兴趣。 甚至,连具体要完成什么任务,她都懒得在意。 而系统告诉她,她可以在随身空间里用意识写文,并以此赚钱买现代物件,作为这次穿越的金手指,她也懒懒的。 有什么好关注的? 横竖这辈子是穿成个世家公子哥儿,吃不尽、用不尽、穿不尽,只好好享受就行了。完成什么任务?需要什么金手指? 切。 抱着这样的态度,在穿越过来的第一时间,谭玉就在自己文下挂上了请假条: 【那啥,我去穿个越,先断更了。】 说是「先断更」,但具体什么时候覆更,只有天知道了。 咩,都不缺钱了,谁还要天天挠着头更文? 她要好好享受生活! 嗯,决定了:这辈子,就当个纯吃喝玩乐的纨绔二世祖! 系统惊呆了。 它做了这么多年系统,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穿越者。 「呃,你,你不打算去想办法完成任务?」 「不打算。」 谭玉打了个哈欠,舒舒服服躺到了床上。 唔,真轻松,真舒服。 当二世祖纨绔的感觉,真好! 上辈子她是个孤儿,光生存就压力很大了。 这么多年,为了挣钱和将来的安全感,她就没歇着过。比如写文,她也是在工作之余尽量很努力的。甚至经常还日个万什么的。 现在好不容易什么都不用担心了,她才不急着回去。 说到做到,她打定主意后,是真的完全不管任务的事,也没用随身空间更过文,只是在这谭府尽情享受生活。 公、侯、伯、子、男。 这谭家正是封了侯的。 那是说不出的富贵显赫! 谭玉作为谭家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存在,日子自然过得无比滋润。 别说吃的穿的用的,俱是上等极品。 就算是玩的乐的,也是一应齐全的。 穿过来这几年,谭玉每日吃着山珍海味穿着绸缎丝罗,被人捶着腿,再吃着丫鬟们餵过来的各色水果,看着戏台上各色美人吹拉弹唱咿咿呀呀,真是惬意似神仙! 只是有一个缺点——她吃胖了。 看着镜中的自己,她还是蛮尴尬的。 那个双下巴啊。 那个肉肉的脸颊啊。 尤其……那个快遮藏不住的xiong啊。 咳! 双下巴、肉脸颊什么的,谭玉还不在意。横竖她这辈子也没想过找恋人。 她本就是个母胎单身狗,这么多年都习惯了。 而且,她喜欢的其实是女生。 这在现代都不被认同,更何况是古代了。 所以,母胎单身小姬崽,在古代也没打算奢求什么。 胖就胖点吧。 但有些地方却是必须要遮藏住的啊! 第3页 汗。 所以,丰腴对于女扮男装的人来说,是断断要不得的。 少不得,要想法子动一动,起码不能再继续胖下去。 抱着这念头,谭玉就开始带着小厮们出去逛街。 也就是所谓的逛集市。 这里本就是京城,虽然比不得现代的街道拥挤、车水马龙,却也算喧嚣热闹。 卖风车的、卖糖人的、卖胭脂水粉的、卖艺的……各种卖,应有尽有。 当然,还有卖姑娘的。 咳。 逛了几次,谭玉的胆子也越来越大,就开始从卖风车的摊子,转到了卖姑娘的楼子。 咩,青楼。 谭玉精神一震。 这可是在传说中的存在啊。 整了整衣领,就要跨步带小厮进去。 却见一群军士打扮的人,推推嚷嚷涌了过来。 插入书籤 作者有话要说: 新百合文《女主莫挨我(快穿女配)》已开预收,7月1日开坑,欢迎大家快快去收藏哦。让莲心伴你度过开心一夏~ 第2章 恐怖的萧家军 当兵的也逛青楼? 谭玉有些疑惑。 同时,心里抖抖的。 ——要知道,若按现代论,这种人应该是抓逛青楼的啊。 所以,她略停了停。 那些人没注意到她的存在,只依旧推搡。 细细看去,原来是一帮军士簇拥着一个人,非要他一起逛青楼。 那被簇拥之人推辞不愿意。 待看清那被簇拥之人的相貌,谭玉「噗嗤」笑出了声。 不为别的,只为那人分明也是个女扮男装的女子啊! 虽然一派清风朗月、俊逸出尘,却分明是个绝代佳人啊! 真不知道这时候的人是瞎了眼还是怎的,只要女子做个男装打扮,必定认不出来。 可世上哪有这般倾城绝世的美男子? 况且,她的肤色、身量,那么明显的是女子啊! 想到这一层,她不自觉往对方脖子下面望去:啧啧,勒得扁平如川,真是可怜。 她一面替对方疼得慌,一面暗嘆真是暴殄天物。 「臭小子,你做什么拿个眼珠盯着我们将军?还有,你笑什么?」 已经有人兇巴巴对着谭玉吼。 将军? 谭玉一乐:原来竟是个花木兰么?! 她也不怕,反而因为平时轻薄惯了,对那「花木兰」生出了调戏的意思。 「做什么盯着你们将军?自然是你们将军好看呗。啧啧,这样的美貌,可比那青楼里的姑娘好看多了。」 穿越过来这几年,她胆子歷练得很大。 横竖她是侯爵准世子,一般也无人敢惹。加上有谭夫人和谭老太太无条件疼着宠着,她就更加可以肆无忌惮。 加上,她内心有个想法: 自己是男扮女装的,见不得光,既不能读书求功名,又不能练武上沙场,甚至不能安安稳稳袭爵位,不然都算欺君。 古代欺君大罪可不是玩的。 所以,不如干脆当个混不吝的纨绔,这样没出息,自然入不了皇上的眼,将来让她爹以此为由头,让皇上把爵位袭给别的庶出儿子,也算躲过了一场灾难。 对于这个想法,谭老爷虽不知道,却大约也跟她不谋而合的。所以,对于她的任性胡闹,也是纵着的。 如此一来,谭玉更加无法无天了。 这会子说话也一样没分寸。 谁知,那将军手下的军士听了,大啐一声「你奶奶个腿」,挥手就是一拳过来! 直对谭玉的面门。 感觉一阵拳风杀来,谭玉吓得一激灵,整个人都紧了起来: 惨了!这是要交代在这里了! 正当她以为自己要被当场砸烂脑袋的时候,一只手伸了过来,握住了对方的拳头。 那手莹白如玉,在那黑粗拳头的对比下,更显好看。 只是,这么好看又显文雅的一只手,就那样将对方的拳头握住,信手拈来,竟似不费半点吹灰之力。 而那被握住的拳头瞬间凝滞,再不得寸进。 「将军。」 那军士赶紧收回拳头,恭声垂手。 却吭哧哧有些不服气:「将军,这小子满嘴喷粪,敢羞辱你!」 那女将军语气冷淡:「谁羞辱得了我?别理他,无非是个蠢钝如猪的浑人罢了。」 「……」 蠢钝如猪的某人心中五味陈杂。 那军士听了,也没再坚持,只对着谭玉「呸」了一声,就仍要去推那将军进青楼。 这时,那边厢又闹了起来。 原来,是一个男人拉了自己老婆来卖。 那老婆自是不愿意,哭着不肯走。 那男人就拖着她走,边拖还边扇老婆耳光:「你个贱妇!既嫁给了我,就是我的!凭我爱拿你怎么着就怎么着!如今爷缺银子,赌债的债主都上门了,你不去卖,还想怎的?!」 「……」 在场诸人皆听得心惊。 这是什么男人啊? 尤其是从现代穿越过去的谭玉,看到这种情形,简直想扑上去打人。 渣男! 她这才刚想着,就觉眼前一花,那将军已经飘然跃至那夫妇面前了。 众人也赶紧跟了过去。 那男人眼见突然从天而降个清逸俊朗的劲装公子,心里有些虚。 第4页 但还是强自绷着,歪头翘下巴:「你是什么人?敢来拦我!我自己卖自己老婆,与别人什么相干?!」 那将军什么也不说,只看着那人。 那人被她看得发憷:「你、你看什么?」 那将军从上到下将他打量一遍,然后,抬起一脚—— 直接踹向了那人的下方。 「!!!」 随着军靴将那人踢了个结结实实,所有人都同一时间感觉到—— 酸痛。 想嘘嘘。 (⊙o⊙)… 天地静默。 唯有那人惊天的惨叫响彻九霄。 那将军走向那早已愕在当地的妇人,掏出一个钱袋,全塞给了她:「他以后是不行了,你拿着这个钱,自去生活吧。」 顿了顿,她又看向还在兀自惨叫的男人,声音转冷:「如果他再来骚扰欺负你,你就去萧国公府找我,我直接废了他。」 这话,显然,明着是说给那妇人听的,实际上是说给那男人听的。 但实际上,外场诸人,听着都不自觉一哆嗦。 直接一脚废了人家的子孙根,如果对方还不悔改,她很显然不介意再直接废了对方整个人。 太吓人了。 太狠了。 就连谭玉一个女的,都觉得身上酸酸的。 「银子没了,我们回去吧。」 那将军回头对那些军士说。 然后,转身离开。 「得,这青楼又逛不成了。」 所有军士垂眉耷眼,小声嘀咕。 但并不敢有丝毫违背,只能跟在后面,回程。 看他们远去,谭玉回头瞪小厮和家丁们:「你们怎么回事?刚没看有人要捶我么?还不上?」 她的贴身小厮也是个女扮男装的,叫墨儿,从小伺候她,知道她的身份但嘴巴很紧,算是心腹中的心腹。 按理来说,看到自家主子要被打,她是应该第一时间冲上去的。 然而—— 「小的倒是想上,但腿不听使唤啊。」墨儿委屈巴巴,「您知道他们是谁嘛?是萧家军啊!那是能手撕胡虏的人!您还敢惹他们,看得墨儿腿都麻了。」 她是真的腿麻了。 萧家军啊。 太吓人了。 听说,胡虏是比鬼怪豺狼还可怕的人,可萧家军,却是连胡虏都能直接灭了的人啊! 「这么厉害?」 谭玉摸下巴。 想不到,那么漂亮的所谓女将军,居然那么厉害啊。 不过,「萧家军」什么的,很不祥啊。 倒不是别的不祥,而是歷史上叫「x家军」的,就没有有好结果的。 比如岳家军。 比如戚家军。 都是轰动一时,却都不得善终。 这也好理解,功高震主嘛。 谁不知道天下兵马都尽归君王所用。 你一个将军,训练什么「x家军」,是想把军队据为己有么? 连军队都敢据为己有,你是想谋反么? 啧啧,这简直是自寻死路啊。 想到刚才那张清逸绝世的容颜,还有那行(心)侠(狠)仗(手)义(辣)的性格,谭玉就觉得可惜。 不行,不能让这么好的美人就这么迷迷煳煳送了命。 谭玉这么想着,当天晚上,就写了一封规劝信。 信中,将岳家军和戚家军的下场,尽数列举分析,告诉将军萧凌,让她以此为鑑。 第二天,拿着银子和信,就出门了。 除了随行的墨儿,谁都没带。 带银子,是用作「邮费」的。 为了怕惹上麻烦,她并不想以自己的名义给萧凌送信,便想到找一个小乞丐什么的,给人家点银子,让人家帮着把信进去。 这样一来,既把信送到了对方手上,又不暴露自己。岂不两全其美? 然而,事情的发展跟她想像的有点不一样呢。 她倒是找了个小乞丐,也拿出银子央了对方为自己送信。 那小乞丐的眼睛盯着银子发光,不过脸色却十分为难委屈:「这钱,我只怕赚不了啊。」 「为什么?」 谭玉奇怪。 小乞丐的小脸都皱成了一团:「喜欢萧将军的小姐太多啦,趁着他这次回来过年的功夫,很多小姐都央人传信儿,现在萧家都不收啦。不只不收,还在国公府外驻了一圈军士,就是为揽着各家小姐献殷勤。」 第3章 赐婚 呃,这么万人迷的么? 谭玉抹汗。 不过想到萧凌那绝世的风采和容颜,也能理解。 得,既然她有那么多粉丝,那自己也就不那么突出了吧? 小乞丐怕萧家军,那就自己去好了。 谭玉把银子仍是赏给了小乞丐:「乖,去买点吃的穿的。」 然后,摸了摸他的头,便自己去了萧国公府。 墨儿那个没出息的,也怕萧家军,只远远站着,没敢跟来。 于是,谭玉一个人,来到一圈萧家军面前,找了个看着像头儿的,将信掏出来:「麻烦把这个交给你们萧凌萧将军。」 那人不答,也不接信。 只仍旧握着枪目视前方,仿佛木雕的一般。 谭玉有些尴尬。 挠了挠头。 唔。 还真是军纪严明呢。 她弯起唇角,露出最和善的微笑兵哥哥,你不要这么严肃嘛。我就是让:「这位你帮我给你们将军传封信,不是她的花痴粉丝,是真的有正事啦。」 第5页 那为首的军士依然目不斜视:什么花痴,什么粉丝,听不懂。 谭玉进一步笑眯眯:「你看,我又不是女的,我是男的嘛。怎么会垂涎你们将军呢?」 为首军士依然不说话。 呵,垂涎他们将军的男人多了。 见说来说去对方都毫无反应,谭玉有点心累。 碰到这种木头一样的军士,她真的太难了。 抹了一把脸,她终于放弃:「得得得,我不说了,反正你记得交给她哈。」 说罢,直接把信掖进了对方腰带里。 然后,转身不管了。 「……」那军士十分无语。 还有这样的。 交出信后,谭玉全身轻松。 反正不管怎样,她尽力了。 能不能看到信并引起警觉,就靠萧凌的造化了。 她自小是孤儿,现在又遭遇穿越,所以对一切都看得淡,活得很佛系。 那信能不能传到、萧凌能不能引以为戒、及早抽身,就看她自己的缘分了。 萧凌跟那封信有没有缘分,谭玉不知道。 但她跟萧凌似乎挺有缘的,因为很快,她们又见面了。 这一次,谭玉又被英雌救美了。 天香楼里,她跟几个纨绔子弟在玩闹,一言不合,就打了起来。 确切地说,是被打。 没办法,这时候的纨绔子弟都是真的欺男霸女、无恶不作,平时坏事做多了,自然体力不错。 而谭玉本就是女子,力气就没男子大。又是软软的性子胖胖的身材,自然打不过。 至于小厮家丁们,则被对方的小厮家丁隔在外围撕打,压根进不来。 可怜谭玉,被一个壮男纨绔子弟直接推了个四脚朝天。 她挣扎着刚要爬起,对方的拳头就已经挥过来了。 「嗷呜救命!」 谭玉赶紧护着脸喊救命。 作为一个现代女生,最怕痛了。 被揍什么的,完全不能忍受啊! 就在她心惊肉跳等着疼痛降临的时候,却没感觉到拳头落下来。 她一愣,偷偷分开蒙着脸的手指,眨巴眨巴眼偷看。 只见那人还伸着拳头,只是拳头离自己的脸还有寸许的距离,停在那里。 而那握拳之人的脸色,也已变成了猪肝,很是难看。 却原来,是有人在背后提住了他的衣领,让他不得寸进。 咦,谁的手? 还挺好看。 而且似曾相识。 正在想着,就见那壮汉纨绔已经被人一脚踢翻。 随即,另一脚踩在了那人的某处。 噎! 疼…… 即便不是男人,谭玉此刻都感觉到下身也跟着酸痛。 唔,不用猜了。 那熟悉的军靴、熟悉的出脚,果然是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 谭玉捂脸。 她已经不忍心去看那个壮汉纨绔惨不忍睹的样子了。 同时,捂住了耳朵,省得接下来的惊天惨叫震碎了耳膜。 果然,很快就传出惨厉的痛唿。 「带着他,滚。」 这话,是对那人的小厮说的。 于是,早已被吓呆的小厮,赶紧带着同样被吓呆的家丁,一蜂窝涌了过来,抬起那纨绔,又一蜂窝涌向外间,熘了。 「……」 其他几个纨绔子弟,呆呆对了对眼神,也集体涌向了门口,撒丫子狂熘。 瞬间,天香楼的人跑了个干净。 看着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的酒楼,谭玉轻咳一声,这才酸爽着对萧凌作揖,结结巴巴道谢:「多谢萧将军,搭、搭救。」 「谁是你大舅?」 萧凌冷然挑眉,居高临下望着她。 呃。 搭救大舅什么的……将军您这是开了个玩笑么? 原谅小人欣赏不来您的幽默。 谭玉尬笑了几声:「呵呵,将军真会开玩笑。」 萧凌看了看她,没再说什么,而是转身,将随身钱袋塞入早已吓呆在一旁的弹唱歌女手里:「回去好好过日子。」 说罢,转身走了。 只留下转呆为痴的歌女。 想来,见过了此刻萧凌的绝世风度,这歌女是再无法对其他男子动心了。 唉,孽障。 谭玉抹了一把汗。 这歌女也是她刚才跟那种纨绔子弟言语不和的原因。 谭玉为了打入纨绔圈子,一直都刻意跟这些纨绔二世祖们接触。 平时也会假装是同类中人,以此败坏自己的名声。 但是,在原则性的问题上,她还是不会同流合污。 刚才,那个壮汉纨绔就是看中了一旁弹唱的歌女,说要直接抢了回去。 其他纨绔子弟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纷纷附和。 谭玉当然不能贊同这种事情的发生,于是百般劝阻。 发展到后来,已经不只是「劝」阻了,已经发展到言辞激烈了。 毕竟,作为一个现代女子,她真的没办法看着一个可怜的歌女被人抢回狼窝。 一个非要抢,一个拼命拦。 最终,打了起来。 而且,全桌人都支持那个壮汉纨绔,所以都暗示手下的小厮和家丁们拦在外围,堵着谭家的下人,不让他们进来。 若是没有萧凌,今日是肯定要吃亏的。 第6页 对于侠义心肠的萧凌,谭玉的打分还是很高的。 有清逸绝尘的颜值、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有冠绝天下的武功,还有悲天悯人的侠义情怀,这样的人,100分都不够啊。怪不得那么多死忠女友粉了。 只是,谭玉有两点不明: 第一,这位萧将军到底有多少钱袋?怎么每次都直接连银带袋都送人? 第二,这位萧大将军就没别的地方好踢么?怎么总是跟那地方槓上了?咳! 谭玉甩了甩头,把自己这些纷乱的思绪晃掉。 唔,该回家了。 回去让墨儿给捶捶小pp,刚刚摔疼了。 顺便吩咐厨房炖点汤汤,好好补一补,压压惊。 谁知,回家后又给惊了一场: 奶奶谭老太太远远笑着就迎了上来。 那脸,简直都笑烂了。 「我孙儿大喜!我孙儿大喜啊!!」 大喜? 什么大喜? 谭玉皱眉。 而紧接着,她的母亲谭夫人也迎了上来。 同样是笑烂的一张脸。 「我儿大喜!我儿大喜!!」 咩? 难得这俩婆媳这么口径一致啊。 谭玉有种不好的预感:「那啥,能不能告诉我,到底是什么喜事?」 「大喜!大喜啊!」老太太握着谭玉的手,拍啊拍,还把脑袋点啊点,眼里闪烁着晶莹的喜悦之光。 显然,现在是她主场。而她老人家作为主角,要把这场戏做足做精。 看她老人家这么戏精上身,谭玉心里更没底:「祖母,到底是什么事啊?」 「大喜!大喜啊!」 老太太又饱含激情畅演了一番。 这才说出实情:「皇上给你赐婚啦!」 噎! 谭玉差点被自己口水呛死。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赐婚? 老天,躲过了读书躲过了练武躲过了袭爵,居然没躲过赐婚! 这是什么狗血剧情? 谭玉捂脸。 不想说话。 「好婚事!好婚事啊!」这老太太没注意到自己孙儿的微表情,还兀自沉浸在惊天的喜悦中,「你道皇上给你赐婚的是谁?是统领天下兵马的大将军,萧凌啊!」 噎! 呃~~ 谭玉气若游丝。 那老太太还在欢喜解释:「乖孙子,你知道吗?那萧大将军,居然是个女子啊!而且是个绝世美人啊!啧啧。今日太后叫我去宫里商量,把他的女装画像拿给我看,啧啧,我活了这大半辈子,就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女子啊!而且,这太后都说了,萧大将军军功无数,是国之栋樑,即便是女儿身,也该给予嘉奖,所以,让他正式袭了萧国公爵位,以国公之名,下嫁我谭家!」 说到这个,老太太就激动得不知如何是好。 自古,女子嫁人都想往上嫁,而男子娶妻,往往是下娶的多。 即便是往上娶,也只是岳父的地位高些,起个联姻的作用。 但岳家的一切都是儿子的。女儿外嫁其实真正带不了多少东西,更没有属于自己的社会地位。 真有地位,诸如公主的,那不叫嫁,那叫男人「尚公主」。 说白了,是男的嫁入女方家。 就算是民间无儿的富贵女子找贫寒男子,也得是男子入赘。 哪有像萧凌这样,带着本身的国公身份,下嫁一个侯府的? 这真是赚翻了好么! 然而,看孙子似乎不怎么高兴啊。 第4章 全是女扮男装的 「你怎么了?」 谭老太太关心地问孙子。 「没怎么。」 谭玉捂脸,有气无力。 「那我说了半天,你怎么不说话?」 这么好的事情,孙子居然如此冷静,谭老太太有些失落。 「我……牙疼。」 捂脸的手往下挪了挪,改捂腮帮。 「……」谭老太太窒了窒,半晌,才有些失望地嘀咕,「怎么一个两个都牙疼?」 哎? 谭玉抬了抬眼皮:「还有谁牙疼?」 「你爹呗。」 谭老太太也是不解。 「怎么爷俩都是一个毛病?」 对了,爹! 谭玉想起:这个家里,还有唯一一个清楚自己性别的人,那就是谭老爷! 想来,这件事,谭老爷不会坐视不管。 谭玉赶紧拿开捂脸的手:「我爹呢?」 「去皇宫了呗。」 谭老太太说起这个,脸色才又重新好了起来。 「黄恩浩荡,给我谭家这泼天的富贵,你爹自然要亲自去谢恩。这不,刚听我说了这消息,就赶紧穿戴好官服往皇宫赶了。想来定是去谢皇恩了。」 谢皇恩? 呵。 只怕是去辞婚去了。 谭玉心里这才冒出了点希望。 唔,既然皇家赐婚前还知道先跟谭老太太商量一下,那说明皇家还是很给谭家面子的。既然如此,谭老爷去辞婚,或许真的能成功。 然而,她很快就发现:自己想多了。 因为,很快,谭老爷就苦着脸回来了。 「老爷,你怎么了?」 谭夫人迎上前去。 两人是极恩爱的夫妻,平时只要凑在一起,就是各种高甜撒狗粮。 第7页 今日谭老爷心情却明显不佳,破天荒没有回应夫人以甜蜜,反而垂头丧气,只独自往房间里走。 得,看到她老子的这副模样,谭玉就知道辞婚之路没走通了。 谭玉嘆了口气。 但作为一个现代人,可不是那么容易认输的。 所以,她很快跟这她老爹的屁股进门了。 「爹。」 把门关严实后,谭玉这才过来找她老子盘算。 谭老爷倒是没什么心思理她,只挥了挥手:「出去吧。」 他现在不想说话。 然而,谭玉却有话要说:「爹,皇上赐婚的事怎么样了?」 不说这个还好,一说这个,谭老爷就老脸一皱,泪如雨下:「儿啊,是为父对不起你啊!为父没用,拦不住这门婚事,拦不住啊!」 他今日已经在皇宫跪了半天了,可皇上压根就不接见啊。 只让太监来传话,说有事要忙,让他回去。 谭玉倒是不清楚具体发生了什么事:「爹,你去皇宫,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你跟我细说说。我们一起想想办法。」 「没用啦。没办法啦。」谭老爷痛苦摇头,老泪纵横,「没用啦,没用啦,皇上根本就不打算给我们拒绝的机会啊!他连见都不会见我们的!」 说到这里,他惊慌地握住谭玉的手:「儿啊,你听我说,现在皇上要让你正式袭世子之位,还把女将军赐婚于你,这是塌天大祸啊!你逃吧!赶紧逃!逃得越远越好!横竖现在能保全一个是一个!」 他是原主谭玉的亲爹,对与夫人这唯一的孩子,爱若至宝。 常年相处下来,早已把这孩子看得比自己还重要。 如今,自己和整个谭家是逃不了了,毕竟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但还是希望谭玉能逃出去的。 谭玉并不是原主。 但已经穿越过来好几年了,而且对谭家长辈们的爱感同身受,也渐渐将他们当成亲人了。 如今谭父这么对待自己,她还是很感动的,当然不会走。 而是认真动脑子:「爹,你是说,你根本没见着皇上?」 「是啊。」谭老爷无奈。 现在事情已经很明显了:那皇帝怕他们不想娶一个谈笑间便能杀人的铁血将军,便干脆推辞不见。 只等忽悠了谭老太太一个昏聩的老太太点头,便直接下旨,铁板钉钉。 然而,谭家又岂是不想娶铁血母夜叉? 而是根本不能娶啊! 谭玉压根就是个女子好么! 如果谭玉袭了世子,又接受皇帝赐婚,那就是欺君之罪,是诛九族的啊! 谭老爷真是无奈了。 目前的局势,太南了。 谭玉倒觉得还有一线生机:「爹,既然您没见着皇上,就不急着悲伤嘛。咱现在再进宫,一起去求皇上,只跪在那里,他不见咱们,咱们就不走。只等见了,道明实情,让他取消了赐婚,才肯罢休。」 「你疯啦!那皇上都明说不想见了,你我又怎能逼主?这可是要触犯龙颜的呀!」 「触犯龙颜又怎么样?」谭玉怒其不争地嘆气,「爹你煳涂啦?就算触犯龙颜,也不过是不被皇上待见。可我们若是接了这圣旨,铁板钉了钉,就是诛九族的死罪啊!」 谭老爷一听,愣。 继而思考,沉吟。 最后,吸吸鼻子,拉起谭玉就走。 两人按照谭玉的意思,在皇宫耍起了混。 反正就是要见到皇帝。 皇帝说没空,那咱就跪着等,等你有空。 最终,皇上也烦了,大手一挥,让他们进去了。 横竖,他已经打定了主意:不管谭氏父子说什么,他都不会改变主意的。 然而,即便打定了这主意,听到谭氏父「子」说出原因的那一刻,他还是呆了一下。 啥? 谭玉也是女的?? 我去! 「那朕这满朝文武从上到下全是女的了?!」 皇上炸起。 哎? 什么叫满朝文武从上到下? 谭玉赶紧解释:「不不,只有萧将军和小人是女的。」 她一边说着,一边习惯性抬头看向皇帝。 穿来古代后好几年了,对于古代的一些规矩,她还是知道的。 比如,见到皇帝,没被允许,就不能抬头。 只是,有时候作为现代人的习惯还是会时不时冒出来。 比如,跟人说话就一定要看着对方。 这是基本的礼貌。 所以,对待皇帝,更要礼貌。 谭玉情不自禁就抬起头了。 然后,她差点当场喷了。 这……这这这、这分明也是个女子啊!!! 啊啊啊啊啊!!!!!! 谭玉脑袋一嗡,整个人就风中凌乱了。 天啊,这皇帝居然也是女扮男装的啊! 我擦! 还能更混乱点么? 这果然是「从上到下」了! 谭玉咽了咽口水,把要说的话全给咽了回去。 同时低下头,什么都不敢说。 只在心里默默吐槽:这古代人是怎么回事?怎么随便装扮一下,就认不出男女了呢?这女子穿男装,跟男子还是有明显的不同好么! 男女,从皮肤到气息、从身量到身材,都明显不同啊。 第8页 想至此,情不自禁就瞄向了对方的脖子以下…… 咳咳,探讨一下装扮技术。 唔,这皇帝的装扮技术不怎么行嘛,完全不似萧凌勒得一马平川,反而有些鼓鼓的,仿佛怀里揣着两个小兔子一般。 差评。 差评啊。 也不知满朝文武是不是瞎了眼,自家皇帝的身材都亮成这样了,还敢闭眼瞎认做男子! 谭玉兀自品评对比着三人的女扮男装技术,谭老爷却没闲着。 在那一把鼻涕一把泪:「皇上,微臣也是没办法,撒这么个谎是为了缓和宅内矛盾,也为了保全拙荆的身体,万万不是为了今日欺瞒皇上啊!只求皇上体恤老臣,收回成命啊。玉儿既做不得世子,也娶不得女国公啊!」 坦白说,他现在把话摊开,并不算什么大罪。 毕竟,皇家虽然口头跟谭老太太商量定了,但还没发正式圣旨。而且谭玉也没有以男儿身博取任何功名,算不得欺君。 只要皇帝有心高抬一手,这事便可就此作罢了。 所以,谭老爷脑袋磕得「咚咚」的。 生死就在皇帝一念之间。 只希望皇帝仁慈,给条生路。 这事确实事出突然,即便是早就打定了主意的皇帝,也忍不住沉吟起来。 毕竟,任何事都需要消化一下。 也需要盘算一下。 谭玉偷瞄,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老狐狸般的盘算。 她有种不祥的预感。 果然,皇上最终开口:「事已至此,木已成舟,便这么着吧。」 啥意思? 啥就木已成舟了? 这书面圣旨不是还没下嘛! 谭玉炸得差点弹起来。 这是坑人啊! 谭老爷则直接垮了下来。 彻底瘫坐如泥。 「皇、皇上……」 可怜的谭老爷还在喃喃,似乎还想争辩点什么。 却听太监禀报:「启禀皇上,陆丞相求见。」 「哦?」 皇帝闻言,眼神一亮。 「快请!」 只这一个眼神,便让谭玉闻到了恋爱的酸腐味道。 果然,这边「快请」两个字还没落定,那边人就进来了。 一看就是不见外的「自家人」。 「皇上。」 清悦的声音,是丞相。 但,分明是女子的声音吧?! 谭玉已经惊出习惯了。 她死鱼眼扭头:果然,看见一个女扮男装的丞相,走了进来。 唔。 果然,「满朝文武」、「从上到下」,都是女的了。 可不嘛,萧凌是「武」,这陆丞相就是「文」。 而她们是「下」,皇帝就是「上」。 这下,全齐了。 对于女扮男装能凑一桌麻将这事,谭玉已经无力吐槽了。 她只想把已经瘫在那里的老爹拖走,远离这混乱的世界。 第5章 惴惴不安的拜堂 「好了,你们下去吧。事情就这么着,回去等明日接旨。」 不等谭玉动手拖老爹,皇帝已经下了令。 同时,那皇帝的手已经迫不及待地拉上了丞相的手。 「小人告辞。」 被迫闪瞎眼的谭玉赶紧拖起老爹就走。 一路上,她还在给自己拼命做心里建设。 满朝文武、从上到下,都是女的! 而且,还有当朝女首辅爬上了龙床! 啧啧,这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简直把谭玉的三观干得稀碎啊! 一路上把被震碎的节操缝缝补补,才勉强撑着回了家。 家人等他们爷俩一直等到天黑,终于见他们回来了才开饭。 谭老太太这一整天的喜悦,被他们爷俩这一会一进宫的,也给整散了:「这一个两个的,怎么这么兜不住事?进宫谢恩,去一次就可以了,也用不着父子两个三番两次的跑啊。行了行了,吃饭吧。」 然而,谭加父女两哪里还吃得下? 谭玉说了声:「我不吃了。」 而谭父则直接垮垮的,连话都说不出,只由着谭玉给扶进了屋。 满桌子人等了几乎一天,却只能来一句「不吃了」。 谭老太太和谭夫人还好,横竖那两人都是她们最心爱之人。 可别的儿女,则不那么认为了。 因为歷史原因,在谭玉出生之前,还有很多哥哥姐姐。 不过,这些人都是庶出,母亲都没什么名分,所以地位跟谭玉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再加上谭老爷对谭夫人用情极深、谭老太太对谭玉这个嫡孙又疼爱至极,所以他们跟谭玉就仿佛不是一个爹生的。 只是在明面上,还是谭老爷的儿女,所以仍是公子小姐的待遇,在一起用膳。 但,谭老爷和谭玉不回来,他们是无法动筷的。 这不,都饿了快一整天了。 谁知,他们回来,压根就不吃。 你们不吃倒是早说呀。 我们也不用等了。 谁知,见他们爷俩不吃,谭老太太也懒得再对着这群人搞家庭聚餐,只吩咐:「算了,我也没了胃口,珍珠,拣几样我爱吃的,拿到我房里来吧。唉,真是吃不下。」 说着,便转身走了。 「是。」 第9页 贴身大丫鬟珍珠,立刻着人带了食盒,把最珍贵的鱼、虾、蟹、肘等几样菜,尽数端走了。 「……」 在场诸人皆是无语。 谭夫人持帕掩唇,轻咳一声:「我也有些没了胃口,翡翠,也带几样我素日爱吃的,来我房里吧。唔,我胃口差得很。」 说着,也转身走了。 「是。」 谭夫人身边的大丫鬟翡翠,也有样学样,带了人来,将桌上还剩的鸡、鸭、鹅、肉等,尽数打包了去。 这一顿轮番风捲残云,将桌上的肉菜好菜尽数捲走了。 一时间,桌上只剩下几样粗淡素菜。 「……」 看着满桌惨绿,一桌子庶子庶女,也跟着脸色惨绿了。 欺负人。 太欺负人了。 不过,他们也习惯了。 于是,干瞪眼了一会,还是默默夹了那惨绿的青菜,低头扒饭。 横竖,家里在明面的月钱上,倒是从没亏待过他们。 明面的地位嘛,也是公子小姐。 如果真吃不饱,回头也可以掏点银子让厨房里单开个小灶。 只是,这时该做的样子还是要做。 虽是如此,心里也是气堵的。 总之,这一夜,整个谭家都不是很开心。 第二天,谭家倒是有两个人开心了。 这两个不是别人,正是谭老太太和谭夫人。 她们是真心替谭玉高兴。 尤其,不只萧凌以国公的身份下嫁,皇上还直接立谭玉为世子,指定她将来袭候位。 虽然立世子都是当父亲决定,但最终还是要禀奏天子的。如今,也算是过了明路。 而且,得皇上亲口御赐,荣誉还是不一样。 毕竟,皇上开口,都是天恩。 能娶回高自家一个等级的国之栋樑,又得皇上如此给脸,真是天大的福气啊! 谭老太太和谭夫人乐得合不拢嘴。 当然,除了她两,其他人都不见得高兴。 首先,谭老爷和谭玉肯定是不高兴的。 女子娶女子,能高兴才怪?! 这洞房花烛夜,还不知怎么过呢。 至于谭家其他人,其实也是不高兴的。 原本就不是一母同胞,又有资源竞争,那些庶子庶女们能跟谭玉有手足亲情才怪。 至于那些姨娘们,不诅咒谭玉早死就不错了,又岂会真心为她高兴? 所以说,古代高门大院里所谓的「一家人」,也不过是个笑话。 还是现代社会好,只有一个老婆。 谭玉一边想着这些心思,一边晕乎乎被推着拜堂成亲。 第一项,是踢轿门。 谭玉原本就懵乎乎的,又被鼓乐一吵、众人一推,便一个脚下不稳,踢了个踉跄。 原本以为会摔个难看,谁知,一只手从轿内伸了出来,不偏不倚,刚好扶住了她。 哎? 这是谁? 莹白纤长的手,似曾相识。 而那大红的衣袖…… 得! 猜出来了。 是萧凌! 谭玉看去,果然,是萧凌伸出了手,刚好拉住了自己。 而萧凌,已经从轿内走了出来。 「没等丈夫踢轿门就自己出来了,不吉利啊。」 一个姨娘撇了撇嘴,小声嘟囔。 同时,心中窃喜:老太太最在乎规矩了。这新媳妇刚结婚就不按规矩来,肯定会惹老太太讨厌。到时候,老太太讨厌孙媳妇,就会连带着讨厌这孙子了吧? 谁知,还没露出喜色,一个大嘴巴子就甩了过来:「胡说八道!皇上赐婚,百无禁忌!」 打人说话的,正是谭老太太。 那姨娘不敢还嘴,只捂着脸低头忍泪。 谭老太太「哼」了一声:「我孙媳妇自己出来就自己出来了,你偷着乐什么?没安好心的东西!呸!」 「……」 那姨娘哑然。 她是偷乐来着,但还没来得及喜色上脸呢,怎么就被那老太婆看出来偷乐的? 她委屈也不是,不委屈也不是。 只能捂着脸将头压得更低。 「还杵在这做什么?没得碍我的眼!还不滚到后面去!」 谭老太太继续开喷。 那姨娘这才瑟瑟缩缩退到一边。 「呸,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谭老太太冷哼一声。 转头却又重新笑逐颜开,迎上萧凌:「来来来,我孙媳妇最乖!这是迫不及待做我们谭家人呢,哈哈哈。」 说着,竟上来搀萧凌。 这笑烂了脸,足以说明她对这孙媳妇的满意。 作为谭家最高长辈都满意了,别人还有什么说的? 当然是各种嘻嘻哈哈:「是啊是啊,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恭喜谭老太太喜接贵孙媳啊。」 众人一众道贺喧嚣,瞬间又将喜气融融的气氛推至顶峰。 萧凌更是被众星拱月一般,推崇在最中间。 刚刚差点崴了脚的谭玉,反而被冷落在了后面。 呃。 这是她自穿越过来之后,第一次有了失宠的感觉。 不过她也不介意,跟着就迎了上去,继续婚礼事宜。 反正,她在意的不是这些。 而是急着洞房花烛夜怎么过关。 第10页 婚礼的第二项,就是拜堂。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一个都没落下。 只是,谭玉注意到:高堂的位置,居然只坐着谭家长辈,而萧家,居然没有任何人来。 奇怪,难道萧家人全都有事没来? 这也太凑巧了。 唔,大概是这门婚事决定得实在太仓促,所以萧家人来不及赶到吧。 谭玉这么想着,也没太在意。 婚礼第三项,就是进入洞房。 也就是谭玉和谭老爷一直最担心的一个环节。 谭玉拉着喜绸,被萧凌牵着往洞房走。 人群簇拥,她却一步三回头,望向她爹:怎么办啊? 她爹已经一整晚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现在已经耗尽精力,放弃抵抗了。 接收到女儿求救的眼神,他也无奈,只回以一个绝望的眼神:爹也没办法啊。 呜爹你不能没办法啊。 如果这母老虎知道我是女扮男装,会打死我的! 虽然皇帝那边已经知道了她的女儿身份。 但,萧凌可不是好惹的,如果她知道自己是女儿身,耽误了她的终身,只怕…… 想到那记飞踹,谭玉就觉得体酸。 唔,希望这辈子那熟悉的配方不要发生在自己身上。 但,这种事,完全就不是她能决定的。 被萧凌牵着、众人簇拥着,不管有多不情愿,谭玉都跟萧凌进了洞房了。 众人还贴心地帮她们关上了房门。 这下更好,立刻大眼瞪小眼了。 唔,当然,隔着红盖头,不完全能对瞪。 话说,这萧凌的红盖头从头到尾就没揭开过,但却像眼睛能透视一般,不管是踢轿门时扶谭玉,还是后来拜堂不需要人扶,完全就看不出眼睛被遮住了嘛! 谭玉一面胡乱想着心思,一面紧张地坐着。 这一坐,就是半夜。 最后,还是萧凌先开了口:「你在想什么?」 「哎?」 谭玉一哆嗦。 「没,没想什么。」 「那怎么不揭盖头?」 清冷有力的声音。 「呃,我……」 面对对方的追问,谭玉有点怂。 总不能说因为自己是女的吧。 「你有了意中人?」 没来由,萧凌突然问。 「没,没,当然没!」 谭玉赶紧辩解。 不管怎么说,先保住眼前再说。 如果对方以为自己有心上人,只怕又是一脚飞踹啊。 看她对那些渣男就知道了。 听她反驳得很干脆,萧凌「嗯」了一声:「想来也无。你那么胖,应该没哪个姑娘看得上你。」 「……」 我胖吗? 我哪里胖? 我就有点小肉肉好么! 那叫婴儿肥!婴儿肥! 第6章 将军的婚后生活 如果是别人说自己胖,谭玉一定会挠他个满脸花。 但现在是萧凌说…… 唔,她只能忍了。 谭玉尬笑:「其实也不是很胖,那什么,你懂的,婴儿肥。」 然而,萧凌并不吃那一套:「你比上次见面又重了半斤。」 自然没有哪个婴儿肥,是让人短期内快速增重的。 谭玉有些尴尬。 但却不解:「你怎么知道我比上次重了半斤?你随身带着称的么?」 萧凌淡然:「随手一掂、随眼一看,便知大概了。又何须带称?」 呃。 是了,这次扶了自己一把,算是随手一掂。 上次连碰都没碰到自己,自然是随眼一看。 这、这也太扯了! 谭玉有些不信:「你真的看一看、掂一掂,就知道别人几斤几两?」 「自然。」 萧凌坦然。 「我跟敌将对阵,是要根据对方的身量体重来确定所使招式的。这样更有针对性。」 呃。 果然三百六十行、每一行都有学问。 只是,这随手掂重、随眼测重的技能,让谭玉不自觉发散更多—— 「那猪呢?你也能准确掂出猪的体重?」 萧凌认真想了想:「差不多吧。」 呃。 「那青菜呢?米啊面啊青菜水果啊什么的呢?」 「都可以。」萧凌仍是点头,「作为将军,也要管三军粮草的。」 「……」 还真博学。 简直是万能啊。 谭玉抹了把汗,嘀咕:「这真是比电子秤还厉害了。」 「你说什么?」 萧凌听不懂。 「哦,我是说,有你在,以后家里的下人们买菜买米,连油水都捞不着了。」 「油水?」萧凌皱眉,「你是指,有人贪污菜金?」 只听说朝廷上有官员贪污腐败,没想到一个小小的侯府,都有下人贪污腐败。 看她那一脸较真的样子,谭玉赶紧摆了摆手:「不不,没那么严重,算不上『贪污』两个字。不过是下人圈的一点潜规则而已。」 「潜规则?」 萧凌又听不懂了。 「就是默认的规则啦。虽然明面上不行,但暗地里大家都认可的规则。」 谭玉只能进行现代词语解析。 「岂有此理!」 第11页 萧凌一拍桌子。 桌子应声而碎。 门外听房的人吓得集体筛糠。 天吶,将军发威,好吓人! 尤其是谭老太太,赶紧握着佛珠狂念「阿弥陀佛」。 菩萨啊菩萨,你一定要保佑我们孙儿平平安安,不要被孙媳妇打死啊! 「谁?」 谭玉惊问。 众人在外面听谭玉问,赶紧一熘烟跑了。 唔,这将军似乎挺容易动怒的。如果她不喜欢有人在外面听房,又动了怒,只怕谭家就要立刻血流成河了! 所以,谭玉推门,什么都没看到。 众人全部作鸟兽散了。 「奇怪。」 谭玉摸不着头脑,重新关了门走过来。 「没什么好奇怪的,是听房。新婚之夜的习俗。」 萧凌解释。 「啊,哦,对哦。」 好像是有这么个习俗? 作为孤儿,谭玉上辈子从来没参加过亲友婚假事宜,所以对这些完全不敏感。 来这个世界后,也一样没经歷过。 现在经萧凌一提醒,才想起偶尔在电视里看过这种情节。 于是顺势吹捧萧凌:「还是你聪明哈,什么都知道。」 萧凌淡淡。 没说话。 其实她原本也不知道。 都是这两天专门请人恶补的婚嫁知识。 她是个认真的人,不管是排兵布阵还是教管军士,抑或比武杀敌,从来都会认真做好功课。 现在面对自己的终身大事,自然也不敢懈怠。 可以说,她这两天对婚嫁知识的学习,比平时练武练兵都要刻苦。 所以,今天一天的仪式,她都没出任何错。 这对别的女子来说,原本是最平常的事。 但对她这个行伍出身的将军而言,能在短时间内懂得这些,确属难得了。 如今听谭玉夸她,虽然面子上什么都没表示,但心里还是很开心的。 连带着刚才的怒气也消了些。 不过,原则问题还是要坚持:「规则就是规则,没有潜规则之说。任何地方,都不应该藏污纳垢。」 谭玉一愣。 这超正的三观,还是让她震撼了一下。 任何地方,都不应该藏污纳垢。 若是人人都有这种绝不妥协的觉悟,只怕天地氛围早就不一样了。 谭玉本身是一个三观不是很严格的人,只要别人无大错,她都觉得无所谓。 这会子听萧凌一番话,倒是不自觉满心清朗起来。 情不自禁,她随手便揭开了对方的盖头,想看看对方的眼睛。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 她想看看,这比钢筋混凝土还正还直的三观,会属于什么样的一双眼睛? 盖头揭开,萧凌美如画。 而且是浓墨重彩的一幅画。 从眉眼到五官,无一不清晰明亮。 陡然间,满室生光。 平生第一次,谭玉切身体会到「光彩照人」的感觉。 原来,有一种美,明媚如骄阳,是真的会发光的。 「你……好美。」 情不自禁,谭玉喃喃。 这是她的本能反应。 大约是平时装纨绔装多了。 此刻见到萧凌,却是真的痴了。 确实是人间绝色! 之前看她男装,就已经看出她是绝代佳人了。 如今看女装,才更觉美得让人挪不开眼睛。 「你真美,真美……」 谭玉再次喃喃。 萧凌脸上仍然没什么表情。 不过,如果认真看去,会发现: 她的唇角隐隐浮出笑意,遮都遮不住。 而她的脸上,慢慢漾出了红晕。 虽然那红晕很淡,且晕染得很慢,但如果认真看,还是能看出来。 白里透红,芙蓉如面。 谭玉更痴了。 美。 真的美。 她情不自禁,伸出手去,轻轻捧上对方的脸颊:这么绝美的容颜,居然,是自己的妻子啊。 被她将脸捧在手里,萧凌终于低垂下眉眼。 脸上的红晕,更见清晰。 唇角轻弯,弯起柔情无限。 这一刻,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新婚妻子。 谭玉的心彻底醉了。 天啊,这一场穿越,真的值了! 穿越之前,她可是一个十足十的单身狗啊! 甚至,单身到后来,她已经分不清自己是喜欢男人还是女人了。 尤其,到后期,她猎奇看了不少百合小说,深深入戏,觉得女孩子和女孩子也挺美好的。 所以,穿越的时候,系统出现,问她喜欢什么样的人,她还以为是开玩笑,就说喜欢美女。 系统再问,什么样的女的算美女? 她装出一副老司机的样子,回:女子美不美,关键是看胸! 如今想来,那系统居然真的听进去了呢。 果然给了自己一个美女妻子! 只是…… 哎? 谭玉望向对方的胸:不算大呀。 虽然不大,但挺好看的。 挺拔玲珑,一点赘肉也无,配上完美身材,简直是不能太完美啊! 唔,大概那系统耳背,只听了一半吧: 听到了「美女」两个字。 第12页 却没听到「胸」这个重点吧? 不过无所谓啦。 现在已经很完美了。 当初自己也就是开个玩笑,装老司机而已。 实际上,她压根就没尝过女人味啊,哪里知道哪种女的算好看哪种算不好看,不过看了几本百合文,以为有人装系统跟自己开玩笑而已,就装装资深老姬崽了。 所以,现在有萧凌,她已经很知足了。 想到这是系统分配给自己的老婆,谭玉还是很高兴的。 之前的担心,也减了不少。 反而渐渐有了些底。 「那什么,夫人,时辰不早了,你先休息吧。」 她试探着,先安排对方休息。 为了怕对方有怀疑,她甚至还临时编出了一个理由:「唔,为夫、为夫要去看会书。」 「嗯。」 谁知,萧凌没有任何反对,而是继续婉转低眉,应了一声。 啊,真乖! 谭玉很想要对方保持现在的情绪,等自己问了系统后归来。 但还是有些没底,便违心说了一句:「嗯,那你早点睡哦。」 「好。」 「乖。」 谭玉试探着说了一句。 这大着胆子的劲儿,跟拿手去摸藏獒的脑袋差不多。 谁知,萧凌居然没发怒。 反而心情更好了的样子。 谭玉这才放了心,微笑着离开。 她当然不是去看书。 而是找一个无人处,用意识进了空间,找系统:「系统!系统!系统你在哪?」 谁知,喊了半天,无人响应。 咦? 系统呢? 找了半天,愣是没找到人。 好吧,空空的空间,原本也藏不了人。 反而,空荡荡的空间里,躺着一张纸。 谭玉捡起来一看,只见上面写着:「反正你也没事找我,我就先出去度个长假再回来喽。」 后面,还画了个笑脸。 谭玉无语。 混蛋! 懒鬼!! 居然偷懒出去度假了! 你怎么知道我不找你? 我之前不找你嘛,又不代表以后不找你。 谭玉欲哭无泪。 不过想想这也是自己的原因。 如果不是自己之前对做穿越任务没任何兴趣,也从来不召见系统,那个系统也不会等出蘑菇,跑出去度长假了。 唉。 千错万错都是自己的错。 早知道有今日,就不会当初了。 找不到系统,谭玉只能垂头丧气,真的去了书房。 第7章 怕你回娘家 谭玉原本就是扮演个不学无术的二世祖,从来不读书的。 现在真拿起书看,才发现还是有点困难的:这时候的字,是繁体字。 虽然谭玉本身就是写书人,对于文学一块还算擅长,但有些生僻繁体字,还是看不懂的。 看了半夜,整个人已经完全晕头晕脑。 带着昏胀胀的脑袋回房,原本还担心对方没睡着,结果对方居然早已睡得深沉。 「……」 谭玉无语。 早知道对方已经睡了,就早回房了。 哈——欠。 累死了。 虽然身旁的萧凌很好看,美人如花什么的。 但她已经提不起半点精力来欣赏了,直接瘫到了床上。 立刻唿唿大睡。 这一觉,睡得很沉。 等到第二天起来,萧凌已经不在身边。 反而是墨儿过来喊人。 作为贴身小厮,喊主子起床确实一直是她的工作。 不过,谭玉揉了揉眼睛,还是想到有什么不对:「我现在不是成亲了么?怎么不是她来喊我?」 口中的「她」,自然是萧凌。 按道理,新婚妻子应该在身边吧。 怎么萧凌现在不在? 难道她已经发现了自己的秘密,赌气走了? 想到这里,谭玉紧张地低头摸了摸自己:唔,被发现了么?被发现了么? 「不不,将军应该没发现什么。她没走啊,只是去院子里练武了。」 墨儿赶紧解释。 她本就是个机灵丫头,又当了谭玉多年的小厮,了解谭玉所有的秘密,所以基本还是能猜对谭玉的心思的。 「唿,没发现就好!」 谭玉长长唿出一口气,放心地拍了拍小心口。 同时,眼睛一亮:「练武?」 脑子里,闪现各种影视剧中飞檐走壁的样子。 翩若惊鸿,矫若游龙啊。 「我去看看!」 她心中一动,就要往院子里跑。 墨儿却将她一把拽住:「将军现在不在院子里啊!」 「那她在哪?」 「当然是已经去饭厅了。」 唔,也对。 谭玉跟着墨儿去了饭厅。 果然,所有人都等在了那里。 倒是萧凌不在。 正想着,就见萧凌提着剑走了过来。 金色的阳光洒在她身上,映着她脸上晶莹的薄汗。 让谭玉情不自禁有了心动的感觉。 好,美。 跟昨晚不同的另一种美。 谭玉情不自禁,屁颠屁颠迎了上去:「夫人。」 这个词,真让人陶醉。 第13页 就算只是从口中说出,都让人有种心酥迷醉的感觉。 萧凌倒是凛然而立。 只是对她点了点头,算是招唿。 但,如果是熟悉她的将士,会吃惊地发现:将军的眼里,第一次有了温暖柔情。 当然,此刻的人,都看不出来。 谭玉心里还是有些虚,上前试探着问:「你早上,还好吧?」 她其实是想看看对方有没有发现自己是女儿身。 萧凌一愣,不知道对方说这话什么意思,但还是认真回答:「好。」 看她的表情,分明不似作伪。 谭玉这才放下心来,嘻嘻一笑:「好就好。好就好。」 萧凌皱眉。 什么乱七八糟颠三倒四的话? 「嘿嘿。」谭玉赶紧解释,「早上看你不在,我还以为你回娘家了。」 这解释其实等于越描越黑。 好好的,人为什么会回娘家?「」 一旁的墨儿像看傻子一样看着自家主子。 萧凌倒是没看傻子,只是怔了怔,随即认真说了一句:「我没有娘家。」 「……」 谭玉哑然。 她没想到,萧凌会说出这样的话。 没娘家的么? 难道,昨天座上没有萧家人,不是因为她家人有事赶不上,而是因为……萧家根本就没人了? 谭玉突然有些想哭。 内心,是满满的心疼。 自古,良将难得善终。 想来,这萧家没人,只怕,背后也是一个悲剧吧? 谭玉心疼地看着萧凌,只见萧凌脸上并无悲戚之色,反而云淡风轻。 只是,她刚才说这句话时,分明很认真。 我没有娘家。 ——所以,从出嫁的那一刻,就没有娘家可回。 谭玉本就是孤儿,对这种感觉最能入心入肺感同身受。 尤其,此时的萧凌,云淡风轻得让她更加疼惜。 她情不自禁,脱口而出:「放心,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 萧凌一震,望着她的眼睛亮了起来。 谭玉更受鼓励,拉起她的手,几乎是发誓一般:「你放心,我以后一定好好待你,你永远不需要委屈回娘家。」 以前,做孤儿时,就经常听说:女子结婚后,受了委屈会回娘家。 那时候很失落也很羡慕。 现在,她只想对萧凌说:我永远不会让你有委屈回娘家的那天。 这个保证,对她而言,是随心的脱口而出。 但,在古代,却是一个丈夫对一个妻子的最深情程诺。 说是违背社会习俗也不为过。需要极大的勇气。 因为,在古代,有钱有地位的男子都三妻四妾,没钱没地位的又需要老婆忙里忙外伺候公婆。 不管是妻妾宅斗,还是婆媳磋磨,对女人都是无尽的折磨。 所以,古代的婚姻史,大都是女子的妥协史。 当然有例外。 但例外的不多。 就算是疼爱老婆如谭老爷,也一样为了孝顺母亲而纳妾生庶子庶女,从而委屈谭夫人。 所以,谭玉说出这番话,萧凌是真的惊呆了。 即便她常年身处军中,也不是完全不食人间烟火。 昔日父亲也是三妻四妾的。 兄长们也一样不只一个女人。 而军中的那群糙老爷们,也会时不时说起自己的女人们,说起女人间的争风吃醋,和婆媳矛盾,都是一顿躁骂,说女人麻烦。 虽然有炫耀的嫌疑,但女人们的委屈,还是可以想见的。 这会子听谭玉这么说,萧凌自然清楚这话里的份量。 她没说什么,而是反握住谭玉的手,握得非常紧。 仿佛,一辈子都不会分开。 「哎哟,小两口要亲密也等吃完饭再亲密嘛。现在一大家子都等着你们吃饭呢。就算我们这些人无所谓,老太太和老爷夫人,总是长辈吧。」 一个庶女开口说话。 阴阳怪气。 她是谭家的第一个孩子。 虽然是女孩,而且是庶出,但毕竟是谭家多年来得的第一个孩子,还是曾经受宠了一小段时间的。 后来即便有了其他孩子,也多少会念着小时候含饴绕膝的情分,对她另眼相看些的。 所以,她的性格和胆子都要大些。 此时,所有庶子庶女都不高兴,但只有她敢说出口来。 然而,话还没说完,就被谭老太太啐了:「瞎说什么?女孩子家说话这么刻薄也不嫌害臊!也不知你那教习嬷嬷是怎么教你的!」 啐完,转头笑眯眯:「孙媳妇啊,小两口甜甜蜜蜜是对的,想说什么尽管说,说够了再进来,我们不饿,哈,不饿。」 第8章 大型撕逼现场 「……」 在场诸人皆是无语。 这个谭老太太,变脸也变得太快了。 而且,不只变脸,双标也双得很厉害啊: 以前不管是谁迟到了,她都不给面子。因为她觉得每天一家人吃顿团团圆圆的饭,是最重要的。 哪怕是最宠爱的「孙子」,她都不肯给特权。 最多,也就是不骂「他」而已。 但像现在这样,反而笑脸凑上去,却是从来没有过的。 如今,显然是给萧凌面子。 第14页 而且,看她那真心实意的笑,似乎还不只是「给面子」这么简单,而是真的打心底喜欢呢。 众庶子庶女都有些嫉妒。 甚至,就连谭夫人,都有些不得劲。 因为当初她嫁进来的时候,婆婆对她可没如此厚爱。 不只没有如此厚爱,反而处处跟她作对。 从她进门第一天起,谭老太太就嫌弃她身体不好,怕她不好生养。 而后来,她确实不好生养,谭老太太对她的态度就更不好了。 时间久了,谭夫人还以为谭老太太对媳妇类都只会横挑眉毛竖挑眼睛呢。 毕竟,她对谭夫人和谭老爷的各个姨娘,都是如此。 谁知,她居然还有如此和蔼的一面! 尤其,她对着萧凌笑的时候,那脸上都能撇下蜜来! 整张桌子,大概只有谭老爷对娘老子的态度没任何感觉了。 因为他现在一颗心,全在忐忑发抖。 主要是担心谭玉的身份被发现。 一晚过去,不知道儿媳妇有没有发现自己的「儿子」其实是个女人啊? 按理来说,肯定会发现的。 但萧凌到现在都没表示,也不知打的什么主意。 反正,不管萧凌打什么主意,谭老爷都挺害怕的。 且不说萧凌的身份本来就比谭家高,公爵原本就在侯爵之上,只说这位萧凌身为三军主帅,又是杀人不眨眼的,可不是闹着玩的!万一她发起怒来,只怕整个谭家都不够她杀的。 要知道,萧凌可是连太后的亲侄子都敢杀的! 而且杀了还不只一个。 汗。 这种事,大概全天下也只有萧凌敢做了。 当初太后还不是太后,但也是权倾一时的皇后,结果萧凌把她娘家仅有的两个侄子直接给杀了,而且是分两次杀的! 简直是…… 咳咳。 总之,这样的人,是谭家惹不起的。 所以,此刻谭老爷额头频频冒汗。 一旁的谭夫人一直给他擦汗,同时有些纳闷:怎么老爷一早上都在出汗?难道早上也去练武了? 不对啊,他好像从昨晚就开始流汗了。难道是生了什么病? 反正不管有病没病,他此刻都不是主角。 此时所有人盯着的主角,自然是萧凌。 萧凌在众人的注视下,有些过意不去,道:「已经说完了。」 说着,就率先走了进来。 谭玉赶紧屁颠屁颠跟在后面。 两人一前一后入座,说不出的甜蜜。 谭老太太看得眉开眼笑:「好,好,我乖孙儿和孙媳妇这么恩恩爱爱,将来一定三年抱俩,百子千孙。」 「……」 谭玉和萧凌都是一尬。 以「三年抱俩」的速度,要百子千孙……唔,只怕一辈子什么都不用干,光怀孕了。 不过,看谭老太太的样子,只怕就盼着儿媳妇、孙媳妇之类,最好什么都不干,就在家里一直生一直生一直生…… 谭玉越想越尴尬,以手遮面。 谭老太太又笑了:「看,我乖孙儿都窃喜了。」 「……」 神特么窃喜! 谭玉瞪大眼睛抬头。 拜託,奶奶,你哪里看出我「窃喜」了?! 对于孙儿的各种微表情,谭老太太没那么在意,她现在一门心思都在萧凌身上,各种忙着给萧凌夹菜。 水晶肘、爆鸭舌、炖鹿茸、天九翅…… 各种烧的、炸的、炒的、炖的、蒸的……全一股脑儿夹进了萧凌碗里。 「……」 看着萧凌面前堆得像金字塔一样的饭碗,谭玉眼睛瞪得更大。 这是个高手!绝对是个高手! 谭玉觉得自家奶奶如果在现代,这一手夹菜功夫完全可以去拍抖音了。 谭老太太这一手夹菜绝活,也让萧凌顿了一下。 她饭量是大的。 吃什么的,她无所谓。 但—— 她也从来没吃过被堆得这么高的饭菜啊。 所有人都看着她。 谭老太太更是笑眯眯,一脸和蔼望着她,热切希望她吃下去。 这热切的眼神,让萧凌不忍拒绝。 她轻咳一声,举筷。 将军就是将军! 高手就是高手! 那手上的力道,还真不是盖的。 每一次的出筷角度和用筷力度,都恰到好处,刚好夹了菜,又能保持那「金字塔」不倒。 得,又一个可以拍抖音了! 谭玉捂脸。 身为天下第一高手的将军,不只出手精准,而且频率也快。 不一会儿,堆成小山的满满满满满满一碗饭,就被她吃完了。 所有人都瞠目。 这饭量。 谭玉也是捂脸:好吧,现在不只能拍抖音,都可以拍快手了。 自家老婆如果进军吃播界,绝对人气第一啊—— 这样的颜值,还有这样的大胃! 唔,回头可以找她问问,为什么饭量这么大还不胖? 然而,事实证明,萧凌的饭量还不止于此。 因为,谭老太太赶紧又给她夹了一大碗,依然是鲍参翅肚、鸡鸭鱼肉、煎炒烹炸,应有尽有。 也难为她,没有细密米饭做基础的情况下,也能堆出个金字塔。 第15页 满满满满满满一大大大大碗菜,再度摆在了萧凌面前。 谭老太太依然热切地望着孙媳妇。 那殷殷切切的眼神…… 好,我吃。 萧凌深吸一口气,举起筷子—— 开动。 不一会儿,一晚菜又见了底。 所有人瞠目结舌。 就连谭玉,都忘了开脑洞了。 万籁俱寂。 唯有谭老太太笑得开心:「能吃是福,能吃是福。能吃的人身子都好,将来肯定好生养!孙媳妇胃口这么好,将来肯定百子千孙、子嗣绵延啊!」 说着,又准备动筷夹菜。 萧凌赶紧把自己的碗盖了起来,交给丫鬟:「我吃饱了。」 谭老太太也不介意,反而继续夸赞:「吃饱了好,吃饱了好。就是要吃得饱饱的,身子才会好,将来也能更好的孕育儿女。不像有些女人,天天病殃殃的,吃得比鸟儿多不了多少,知道的是吃饭,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餵鸟呢,那身体能好才怪了。」 「……」 人说,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现在,连说者都有心了,那听者,想无意都不行了。 谭夫人就算是儿媳妇,但横竖也已经是后院的当家人,被婆婆这样当着面含沙射影,也是受不了的。 更何况,谭老爷向来宠着她。她们偶尔婆媳闹起来,也不是没有过的。有谭老爷护着,也没人敢真的把她怎么样。 这会子实在忍不住,便不忿出口:「老太太,你这话,明摆着是说给儿媳听的吧?」 谭老夫人也不怯场,对于开撕什么的,随时都可以迎战:「不是明摆着,是我已经摆明了。说的就是你,我说错了吗?」 剑拔弩张,一触即发。 谭夫人刚要站起来,一直在旁边冒汗的谭老爷,终于按住了她,出来主持大局:「好啦,今天是萧大将军在我们家吃的第一顿饭,你们就不要煞风景了。」 话没说完,谭老夫人就一巴掌拍了过来:「什么萧大将军?人家现在是我们的孙媳妇!你这当公公的,到底会不会说话啊?!」 「……」 脑袋白白挨了一巴掌的谭老爷无语。 他是谭老太太的独子,这么多年,母亲对他始终如一。 不管他长多大,她都像对小孩那么对他。 他也早就习惯了。 不过,如今当着萧凌的面,还是有些尴尬的。 但,又无法反驳。 因为萧凌现在确实是他的儿媳妇。 只是他心里清楚:萧凌,永远不会是自家的儿媳妇。 因为,谭玉压根就不是男子啊! 见席间大乱,萧凌身为主角,适时站起来:「我们吃好了,就先告退了。」 说着,拽了拽谭玉。 粒米未沾的谭玉懵懵哒。 吃好了? 我还没开始吃呢。 谭老太太丝毫没注意到宝贝孙子的表情,也懒得去管那看了就来气的儿子,照例笑眯眯迎向萧凌:「好,乖,吃好了就出去走走,消消食,别学有些没用的女人,动不动就积食。」 「……」 谭夫人不忿,还要开口反驳,却被谭老爷在桌子底下拽着袖子摇了摇。 最终,便选择忍了。 「啊,那我们告辞了。」 萧凌拉着谭玉,以最淡然的姿态,光速离开大型宅祸现场。 谭玉被拖得一阵头晕。 眼前一晃,便已经远离了饭厅。 她揉揉眼,不解:「唔,看你刚刚分明是闲庭信步的样子,怎么移动得这么快?」 「这叫轻功。」 萧凌淡然。 「……」 见识了萧凌之前光速秒遁的一幕,现在再看到她淡然的神色,谭玉就有些想笑。 原来,这位外表看着很正经、很淡然、很有风度、很像那么回事的将军大人,内心里还有蔫坏蔫坏的一面呢。 不过这很好。 反差什么的,最萌了。 谭玉最喜欢了。 插入书籤 作者有话要说: 过年三次元繁杂,今天写完已经超过九点了。为了掐玄学时间攒收藏,只好放在晚上零点更新了。不好意思哈。 放心,21号还有属于自己的更新。 (咩,没办法,我不太会带预收,为了攒收藏,只能充分利用玄学了,见谅哈~么么哒~~) 第9章 胭脂 然而,谭玉还没乐上多久,就被打击了—— 「不过你太重了,影响我轻功的发挥。」萧凌说。 谭玉秒变jpg模式,半晌,卡住的表情才重新动了动:「那什么,我其实不胖,就是稍微有点肉而已。婴儿肥,婴儿肥,呵呵。」 这是她的真心话。 她真不觉得自己胖。 虽然她上辈子的体重从没达到过现在这种水平,但凭良心说,一米六多的身高,一百一十多斤的体重,也不上多胖吧。 最多就算是圆润丰满而已。 上辈子她就是太瘦了,一直羡慕人家珠圆玉润呢。 现在这样,穿着古代的衣服,其实真看不出胖。 因为古装本来就遮肉,更何况还是大号男装。 松垮垮的。 起码她自己意识不到自己胖。 然而,萧凌摇了摇头:「不,你这是胖。」 第16页 「……」 好吧,既然将军大人都发话了,谭玉也不敢多说什么了。 胖就胖吧。 她只能没话找话:「对了,你怎么不胖?我看你今天吃得也挺多的嘛。你平时也吃这么多吗?」 「不一定。看情况。有时候会吃这么多,有时候不会。」 萧凌认真思索了一下,说。 唔,她回答每个问题似乎都挺认真的。 谭玉打个哈哈:「什么时候吃这么多?什么时候不会呢?」 她原本就是没话找话的瞎侃,谁知萧凌认真的回答让她的心疼了一下: 「要行军打仗的时候,条件艰苦,吃了上顿不知道下顿什么时候吃,就会吃多一点,这样能扛得久。但如果是平时,就不会吃这么多,对肠胃不好。如果是立刻要上阵杀敌,就又是另一种饭量了,既不能吃太多,又不能吃太少,因为既要舞得动枪,又不能吃撑了不灵活。」 这样的回答,认真且细緻,却让谭玉的心莫名就疼了。 真是不容易。 作为将军,是国之长城。身上的担子那么大,真是一点都马虎不得。 肃然起敬之情,油然而生。 同时,心疼之情,也情不自禁翻涌。 她握住谭玉的手:「以后,你就在我们家好好呆着,别去吃那些苦了。」 萧凌点点头:「这次我嫁给你,就是收手了。以后,不会再去疆场了。」 「真的?」 谭玉一愣。 虽然不希望萧凌去吃苦,但听到说收手不再去疆场,还是有些不得劲的。 因为作为现代女性,她很清楚事业对于一个人的成就感有多重要。 萧凌是天下第一将军,不管是武功还是排兵布阵,都是一等一的。 这是她的专业,也是她才华的展示。 在这里,她获得的成就感是巨大的。 突然剥夺了这一切,只怕,她未必开心。 想到这里,她也就情不自禁说了出来:「你,开心么?」 她问话的声音很小,颇有些离愁别绪。 然而,对方倒是回得干脆:「如果你瘦一点,我会更开心。」 呃。 谭玉脸上的表情再度卡住。 好吧,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她还以为把这个话题绕过去了的。 既然绕不过去,就认命吧。 只是,有些不服气:「我自己非要长得丰满些,我也没办法。」 「怎么没办法?很简单,少吃就行。」 萧凌脱口而出,甚是迅速。 似乎,早就已经为她想好了。 谭玉无语。 谁都知道,变瘦的第一要诀就是节食。 但—— 「你不是也吃挺多的嘛。」 谭玉嘟囔。 就萧凌那足以去做吃播的食量,还好意思让自己少吃? 萧凌却坦然:「我虽然吃得多,但我动得也多啊。」 动得也多。 动。 这话,不自觉让谭玉浮想联翩了。 咳! 她赶紧甩了甩头,把脑海中去幼儿园的车给甩了出去。只转移话题:「对了,你喜欢什么东西?我送给你。」 作为一个新婚丈夫,还什么东西都没送过给新婚妻子,怎么都感觉不太像话呢。 定情信物什么的,好浪漫的。 以前看小说电视什么的,就很眼馋这些套路。 如今自己好不容易娶妻了,自然也不能漏掉这个经典环节。 不过,女将军会喜欢什么? 这还真不好猜。 甚至,说不定人家很爷们儿,压根就拒绝这些浪漫桥段呢。 然而,萧凌并没有拒绝。 不只没拒绝,反而点头:「也好,我们一起去集市上,看中什么买什么。刚好你也走一走,减肥。」 「……」 敢情自己这绕得天远地远的,压根就没绕出去。 谭玉认命点头:「好。」 就这样,小夫妻俩,一起出门赶集。 原本谭玉还想带贴身「小厮」墨儿的。顺便带几个家丁。 但萧凌否了:「有我在你身边,应该没人敢对你动手。」 即便动手了,也打不赢。 谭玉点头。 唔,确实,有这么个老婆在身边,的确不需要带什么小厮家丁了。 而且,带着别人,终究没两个人逛街自在呢。 新婚夫妻嘛,总得有点甜蜜情侣的样子。 于是谭玉也乐得跟老婆过二人世界。 两人去集市上,各种逛。 一路上倒是真有结了仇的纨绔探头探脑窥察,但看到谭玉身边的萧凌后,便自觉垂头走人了。 这个谭玉,再也不是他们惹得起的了。 谭玉很高兴。 便带着萧凌四处瞧四处逛,把各种贵重的、稀奇的、新鲜的、好玩的,各种物件,都献宝似的捧给萧凌看:「这个好看,你喜不喜欢?」 一路上,萧凌却只是摇头。 谭玉心想:女将军的喜好果然难猜。 她不会喜欢铁锤啊狼牙棒啊九齿钉耙之类的东西吧? 谁知,到了一处卖胭脂的货架,她驻了足。 看她不走,谭玉也停了下来。 循着她的眼光看去—— 谭玉有些不确定,试探着问:「你喜欢……胭脂?」 第17页 萧凌也不扭捏,点头:「没试过,想试试。」 她确实没试过。 在军中,她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男子」,自然不会用胭脂。 不只不用胭脂,甚至还要把胸裹得紧紧的,就怕别人发现了自己是女儿身。 但实际上,她原本就是个女子啊。 尤其,遇见了谭玉并嫁给了「他」,她还是想试着做一个女子。 这份心思,谭玉不见得懂,但还是顺着她的心意点头:「行,你喜欢,我就买给你。不过,这个地方的胭脂不好,我带你去胭脂铺买好的。」 萧凌却摇了摇头,就看着眼前的这个。 谭玉便也不坚持:「好,你喜欢的,就是最好的。」 说着,掏银子,找那人买了三盒。 萧凌一愣:「我要一盒就行。」 「我知道。另外两盒,买回去哄祖母和娘,就说特意给她们带的。」 谭玉想也不想地边找钱边回。 第10章 特地为你买的 萧凌有些好奇地看了看谭玉,却也没有说什么。 「走,我再带你去买好东西。」 之前谭玉拿不准萧凌喜欢什么,只顾带她看什么玉器古玩和风车糖人之类的,要么贵重要么好玩。却独独忘了,萧凌也是个女子,也喜欢女子之物。 现在知道了,便想带对方去看看水粉首饰什么的。 而且,为了防止她再看上劣质街边摊,还是直接带她去高档店铺的好。 她谭玉的老婆,要买就买名牌! 反正,这辈子她又不是没钱! 花,可劲花。 谁知,萧凌却摇摇头:「够了。这次就买胭脂,其他的以后慢慢买。」 来日方长。 谭玉懂了。 且很高兴:至少,说明萧凌很愿意跟自己有长久的未来。 两人愉快地回了谭府。 「你先回房间等等我。」 谭玉嘱咐萧凌。 萧凌却是茫然:「你要去哪?」 谭玉原本想解释自己要去送胭脂,但看到对方单纯茫然的眼神,好萌! 尤其,那么凶的女将军,居然嫁人后有如此呆萌的一面,真是太可爱了! 于是,便将自己要说的话收了回来,只道:「那行,我们一起去。」 说着,便拉了谭玉的手,一起向后院走去。 萧凌什么都没说,默默跟着就去了。 两人先去看的是谭老太太。 「奶奶~~」 谭玉远远就甜甜喊。 谭老太太是最在乎礼仪规矩的,但唯有对谭玉是例外。 所以,谭玉在她面前,其实是很随意的。 「玉儿。」 谭老太太开心地迎了出来。 萧凌朝她微微行了个礼。 谭老太太看到,早过来扶住了:「将军快别行礼,折煞老身了。该老身像你行礼才是。」 说着,作势还真要行礼。 萧凌赶紧扶住。 是真扶「住」。 她这一扶,谭老太太就再也蹲不下去了。 「孙媳不敢。」 萧凌再度行礼,说。 「不敢不敢。」 谭老太太还要还礼,但怎么也蹲不下去。 最后,干脆说:「好啦好啦,我们不要再真没礼来礼去啦。以后啊,我不给你行礼,你也别给我行礼。」 萧凌还想再说什么,谭老太太就已经拍板:「好了,就这么定啦。对了,你们来找我,有什么事啊?」 话是问的两个人,但眼睛却只看向萧凌。 那眼神热切的哟,不知道的以为她要一口把萧凌给吞了。 谭玉强势插入,打断她奶奶这肉麻的热切眼神,拿出一盒胭脂:「奶奶,我是来给你送胭脂的。」 「胭脂?」 谭老太太终于把热切切的眼神收了回来。 「是啊,很好看的。我特地给你买的。」 说着,将胭脂打开,夸张地捧给谭老太太看。 「你看,颜色是不是很好?很适合你啊。」 「这……这是年轻姑娘用的吧?我都老太婆了。」 谭老太太有些迟疑。 确实是年轻姑娘用的。 原本就是给萧凌挑的。 不过,此时谭玉却毫无心理负担,表情切换自然:「不是啊奶奶,这盒胭脂是我特地给你挑的,这个颜色最适合你这种年纪了。一般人看不出来,但就是显气色好!」 她眼里的真诚,简直比珍珠还真。 一旁的萧凌简直目瞪口呆。 还可以这样的? 瞎话什么的,简直信口就来啊。 然而,更让她开眼界的是—— 谭玉还悄悄凑到谭老太太耳边说:「这盒胭脂,可是我单独给你带的哦。我娘都没有的。」 这所谓的「悄悄话」,说得格外清晰。 大约,是因为考虑到谭老太太年纪大耳背的原因吧。 反正,萧凌是听了个清清楚楚。 而谭老太太也听了个清清楚楚,当下,脸上的褶子都笑开了:「你娘没有?」 「没有。绝对没有!」 瞎话信口拈来的谭玉,信誓旦旦保证。 于是谭老太太更是笑得见眉不见眼:「好,乖孙子,奶奶没白疼你。来来来,奶奶这也有个好东西,给你……和你媳妇。」 第18页 说着,就一只手拉了谭玉,一只手拉了萧凌,神秘兮兮来到里间。 摒退所有人后,又神秘兮兮翻箱倒柜。 最后,拿出来两个玉佩:「这可是好东西,鸳鸯佩!价值连城呢!可是我们谭家的传家宝。当年你娘嫁进来的时候,我都没捨得给她。哼,她那身子骨,哪里压得住这样有福气的东西?还好你个奶奶娶回来这么好的一个媳妇。来,凌儿啊,你跟玉儿,一人一个。」 她也是说到做到,既然说了不跟萧凌虚那些客套,便是真的这么做了。 这会子,更是直接喊「凌儿」。 让萧凌怔了怔,随即有些动容。 这个称唿,她可是很久很久没听过了呢。 「谢谢奶奶。」 终于,萧凌开口。 「奶奶」这两个字,叫得有点涩口,但,还是喊了出来。 「好,好!」 谭老太太十分满意,哈哈大笑,给他们双双佩上。 谭玉一脸的受之无愧。 等到两人出来,萧凌才说:「你随便拿盒胭脂,就换了奶奶一对传家玉佩,只怕不好。」 「嗨,没什么不好的,传家传家嘛,可不就是传给你这个嫡孙媳妇嘛。」谭玉这时候完全忘了自己是个女儿身,丝毫没觉得任何不妥。 或许是因为这对玉佩真的起了作用,她觉得跟萧凌更亲近了起来。 一时之间,只觉得她们真的是受到长辈祝福的新婚小夫妻,想不到其他。 两人又去了谭夫人的住处。 这会子谭老爷还在外面没回来,只有谭夫人一人。 这就更好了。 谭玉开心地拉着萧凌进去:「娘。」 穿越过来这么久,对这个家庭的一切,早就真情实感了。 所以,喊「奶奶」和「娘」之类,倒是十分顺口。 她原本是现代人,所以喜欢这些亲昵现代的称唿。 但其实,在古代的传统侯府,称唿一般并不会这么随意的。 不过因为她太受宠,所以也从无人责备过她。 相反,被如此亲暱称唿,无论是谭老太太还是谭夫人,都十分高兴。 见最疼爱的儿子过来了,谭夫人很是高兴。 但看着她手拉手进来的萧凌,脸色有些淡了。 倒不是她对萧凌有意见。 其实吧,她还是挺看得上萧凌的,从她当初接到皇家口谕就那么开心,便足以证明。 地位高、长得美,又没有娘家乱七八糟的关系拖累,哪个婆家不喜欢? 不喜欢的只怕是傻子! 但再喜欢,也架不住谭老太太在中间捣乱啊。 尤其,吃饭的时候,谭老太太那么明摆明的夸赞萧凌贬低谭夫人,确实让谭夫人面子上挂不住。 相应地,她就连带着对萧凌有些膈应了。 这老太太也是,也不知是不是故意的? 哼。 一看到萧凌,就想到谭老太太,谭夫人就不高兴。 再加上,婆媳本就是天敌。 对上,谭夫人跟谭老太太不对付。 对下嘛,谭夫人也一样防着萧凌。 所以,看到萧凌进来,她并不很热和。 尤其,看到谭玉和萧凌十指相扣的手,她就更有些郁闷了。 她自己就是受丈夫宠爱了一辈子的,自然明白「娶了媳妇忘了娘」的道理。 这么多年来,虽然明面上她跟谭老太太是旗鼓相当,而谭老爷在中间两不相帮。 但实际上,古代以孝治天下,只要是父母,就在端不动的道德制高点。所以,作为儿子,谭老爷的「两不相帮」,实际上就是帮着老婆了。 不然,都是婆婆压着媳妇一头的。 别的人家那些不怎么受宠的妻子,除非娘家真的甩出夫家几条街,否则在夫家都是要受婆婆压倒性钳制的。 但凭良心说,这些年,她在谭家真的算生活得很好。 除了因为要绵延子嗣,谭老太太逼着儿子娶了几个姨娘,就再没在其他事上占过上风了。 而且,自从她这个正室生了儿子后,也就不再收新姨娘了,且老太太也一门心思只疼她生的这个嫡孙。 可以说,谭夫人在谭家,真的是十分滋润了。 而且,这还是明面上的。 私底下,谭夫人绝对相信:在谭老爷心里,对老婆才是真心疼爱的。对母亲嘛,更多的是义务。 孝顺母亲,是应该的。 但老婆,是真的疼进心坎的。 这两者,虽然在明面上旗鼓相当,但实际上,是有本质不同的。 也正因为知道如此,这么多年,谭夫人才一直很安心。 但,作为占情感优势的那一方,自然是好的。 现在易地而处,自己成了婆婆,看着儿子跟儿媳甜甜蜜蜜亲亲热热,她还是有些失落的。 而且,不只是「有些」,是「很」失落。 只是,这种失落,不能为外人道。 但越是不能为外人道,越憋得郁闷啊。 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当心肝宝贝一样养了几十年的儿子,凭什么跑去当了别人最亲密的人? 好气哦。 对于婆媳间的这份天敌关系,谭玉还是很懂的。 所以当下便笑嘻嘻:「娘,萧凌买了东西孝敬您。」 我? 第19页 萧凌有些愣。 谭玉却抢先一步,挡在她身前,不让谭夫人看到她的表情。 并同时掏出胭脂盒:「娘,你看,这是萧凌特地给你挑的,说这个颜色特别适合你,高贵典雅有气质,就是为您量身定造的!」 她这一番瞎吹,让身后的萧凌目瞪口呆。 不过,因为有谭玉挡在中间,所以谭夫人看不到萧凌的任何表情。 只是被谭玉给吹得飘飘然。 便有些扭捏地抚了抚胭脂盒:「嗯。」 「来来,我跟您用上。」谭玉赶紧狗腿地上来献宝。 说着,便用手指涂了些,亲自给谭夫人上妆。 这谭夫人本就是个大美人,不然谭老爷不会对她一往情深。 只是她身子比较弱,所以平时多有一种西施病态美。 美则美矣,却少些生命力。 现在这少女胭脂一上,整个人的气色立刻显好了。 整个人瞬间灵动了起来。 自然,颜值也提高了不少。 算是画龙点睛,让她整个人都有了神。 谭夫人显然很是满意,对着镜子端详了半天。 但,仍是未出口表态。 谭玉便又使出她的杀手锏:「娘,这可是萧凌单独给您买的,没我奶奶的份哦。」 谭夫人眉毛一挑。 瞬间,笑意完全绽开:「真的?」 「自然。萧凌说啊,她的婆婆只有你一个。而且说,您年轻好看,用这胭脂最好看了。」 谭玉一面胡诌。 一面,还不忘回头问萧凌:「萧凌,你说我娘美不美?」 美不美? 呃。 萧凌怎么可能说不美? 别说这谭夫人确实颇有姿色,即便如今年至中旬,也依然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 就算这谭夫人长得奇丑无比,也没人会当她的面说她丑吧。 所以,萧凌懵了一下,还是点头:「美。」 「你看,我没骗你吧?」 谭玉一副自己说的全是实话的样子,对谭夫人摊手。 眼里的真诚,自然还是比珍珠还真。 于是,谭夫人瞬间就红了眼睛。 「儿啊。」某被忽悠的老娘,含着老母热泪,过来拉着萧凌的手,一口一个「儿啊肉」的疼,「好孩子,我只有谭玉一个孩子,你是我儿媳妇,以后我也当你是女儿了。来,娘有好东西要给你。」 说着,就自携了萧凌,去了内间。 谭玉瞬间失宠。 摸了摸鼻子,干笑了一声,也自觉跟了过去。 谭夫人也是摒退左右。 也是一脸神秘,翻箱倒柜。 最后,也拿出个物件。 却是一直晶莹碧绿的玉镯。 「好孩子,这玉镯,珍贵无比,是我外祖传给我娘,我娘再传给我的。我这辈子没福气有个女儿,以后你就是我女儿了,这玉镯啊,就给你了。」 说着,便拉过萧凌的手,要给她戴上去。 萧凌一愣,有些不好意思:「这,这可使不得。」 「你这孩子,这有什么使不得的?我只有谭玉一个孩子,你是他妻子,不传给你,还能传给谁?除非你看不起娘。」 「……」 萧凌无语。 自己这是给赖上了么? 她自然没有看不起谭夫人。 所以这礼物,拒都没法拒。 她是个直性子,平时接触的也都是大老爷们,从来都是有一是一、有二是二,想接受就接受,想拒绝就拒绝。像今日这样,拿「你不收就是看不起我」来堵她的,还从未见过。 好吧,别说军队里那群糙老爷们不懂这些说话机锋。 就算懂,也没人有胆子敢拿话来堵她呀! 看萧凌不知如何是好,谭玉适时插话:「嗨,娘让你收,你就收着呗。反正,本来也该是你的。早晚都是你的,推来推去也用不着。」 她打着哈哈,说的却是实打实的实话。 的确,谭夫人只有谭玉一个孩子,自然什么东西都是谭玉的。 而谭玉的,可不就是萧凌的嘛。 所以对于收老妈的这种血脉传家信物,谭玉没任何心理负担。 「这才对。」 谭夫人表示贊同。 她就这么一个儿子、一个儿媳妇。难得儿媳妇又孝顺懂事还贴心,东西不给她,还能给谁? 见她两人都这么说,萧凌也就不再推辞了。 「谢谢……娘。」 她仍是有些口涩。但最终,还是把「娘」这个字,喊了出来。 同时,内心有些怅怅的。 毕竟,「娘」跟「奶奶」还是不同。 奶奶毕竟隔了一层,只算亲人。 甚至,严格意义上来说,算亲戚。 但母亲,却是至亲骨血,是真正生你养你最疼你的人。 那是十月血肉相融的牵连,也是一辈子的至亲至爱。 母亲之余孩子,总是有太多的意义。 原本,母亲死后,她以后自己这辈子再也不会喊这个称唿了。 可现在,既已成亲,又迫于形势,她也便认了命。 只是,叫另一个女人为「娘」,虽也合乎礼法,但,总觉得是最自己母亲的背叛。 她在这惆怅着,谭夫人却早已高兴不已。 上来就直接搂萧凌的脑袋,要往自己怀里按:「乖孩……」 第20页 话没说完,已经被萧凌轰飞了。 确切地说,是她的护体真气轰飞的。 她是绝顶高手,原本就有真气护体。 只是平时过平淡生活她会刻意压制,但,刚刚她思及亡母,正在走神,便忘了去压制。 刚巧,谭夫人的手伸了过来。 而且还是伸向萧凌的脑袋。 脑袋可是最需要保护的地方。 所以,她的护体真气,直接就喷薄而出,把谭夫人轰飞了。 插入书籤 作者有话要说: 最好的祝福,送给最美的你们:) 第11章 减肥?绣花? 把婆婆轰飞这种事,即便久经沙场如萧凌,也没干过呀。 一下子,就呆了。 谭玉更是呆得屏气凝神。 瞬间,天地静默。 唯有谭夫人的□□,气若游丝地传出。 「娘!!」 谭玉终于反应过来,奔了过去。 萧凌按了按额头,跟了过去。 「!!!」 等看清楚谭夫人的模样,谭玉已经失声了。 呃。 太惨了…… 萧凌也跟了过来。 两人肩并肩,看着已经半嵌入墙壁的谭夫人。 瞬间,天地重回静默。 半晌,谭玉伸出一根手指,戳了戳已经闭了眼的谭夫人:「这……还有气儿吗?」 萧凌也拿手指探了探谭夫人的鼻息,肯定:「有。」 「那,还能救活吗?」 谭玉又拽了拽谭夫人胳膊,好像已经断了。 「当然。」 萧凌笃定。 「有我在,就能救。」 「你确定?」 谭玉把谭夫人垂下的头抬起来。 「她好像……吐血了。」 「没事,小问题。」 萧凌仍是十分笃定,顺便一手把谭夫人捞起,带走了。 「喂,餵……」 谭玉待在原地,僵住了。 刚才,一定是做了一场梦。 谭玉疯狂揉脸。 等再度见到谭夫人,已经是萧凌把她治好了。 不只好了,还气色更红润。 「呃……」 谭玉哑然,半天说不出话来。 什么情况? 「你是神仙啊?还是有仙药?」 她是真的懵了。 明明是一个被轰进墙里抠都抠不下来的人,现在不只重新活蹦乱跳了,还气色更好了。 这真是大白天见鬼了。 「你这孩子。」 已经从惨烈状态被满血復活的谭夫人,笑嗔。 得,看这样子,是真的彻底满血復活了! 谭玉捂了捂脸,问萧凌:「所以,你到底是怎么把她,嗯把我娘,啊把咱娘救活的?」 「您好好休息。」 萧凌对谭夫人点了点头示意,便将谭玉拉走了。 同时小声说:「我出去再告诉你。」 两人出来后,谭玉就赶紧追问:「到底怎么回事呀?你真是神仙?还是有什么仙药?」 萧凌看了看她,跟看个二傻子似的:「你为什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想法?」 呃。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嘛?」 「我用内力给她疗的伤。」 萧凌坦然。 「就这么简单?」 谭玉不信。 内力这么厉害? 能把一个快散架了的人给满血復活? 「再用了点药。」 萧凌补充。 「什么药这么厉害呀?」 「治跌打损伤的。我们军中常用的药。」 「就这么简单?」 谭玉还是不信。 「嗯。」 「……」 好吧,果然,古代的武功和中医就是不可估量的宝库。 谭玉突然有点想学些东西了。 「要不你教我武功吧?」 这突发的奇想让她有些小激动。 然而,萧凌的反应很冷静:「不行,你太胖了。」 「……」 又开始了是吗? 这是一定绕不过「胖」这个话题了么? 谭玉揉了揉脸。 再抬头,又是笑嘻嘻:「你教我嘛教我嘛,我真的很想学。」 萧凌看了看她,道:「你不必学,有我在你身边。」 短短的两句话,让谭玉心里甜丝丝的,还有些安稳。 不过,她还是坚持: 「可是我真的想学。你就教我嘛,好不好?」 在现代,早就只剩下古代武功的传说。 现在突然能真的学到,她可不想浪费这机会。 她现在是真的想学了。 「学武功很辛苦的。」 萧凌仍道。 「我不怕辛苦!让我学嘛让我学嘛!我真的很想学!」 她言辞恳切、一脸热忱。 萧凌看着她,蹙了蹙眉,终于道:「行。不过你要先减肥。」 「减肥?」 谭玉又尴尬了。 怎么话题又绕回来了? 看她这表情,萧凌解释:「要先减去多余的膏脂,才能精进元气。有了元气根骨,才好练武。否则,花再多力气,也只能练个花拳绣腿。」 花拳绣腿? 谭玉本想说「花拳绣腿也行」,但看萧凌态度这么认真,便也不好意思煳弄。 第21页 再说,她还真想好好练练武,体会一下古代武林高手的感觉呢。 那种内力什么的、真气什么的……啧啧,想想都激动呢。 于是,她认真点头:「嗯!」 随即,又觍着脸问:「那,你会帮我减肥的吧?」 「帮你?」 萧凌先是不解,继而挑眉:「我没什么好帮你的。减肥就是看你自己,靠饿。」 「……」 看她一副看好戏却又认真的样子,谭玉窘然。 但很快又继续厚脸皮蹭上来:「那你帮我制定食谱吧?我很乖的,你让我吃啥我吃啥。」 然而,萧凌的回答让她绝望:「没什么食谱,就是饿着。」 「……」 谭玉无语。 委屈:「难道一点都不吃么?那会营养不良的吧?会不健康哦。」 虽然她没减过肥,但也看过无数现代女孩嚷嚷减肥。 「科学减肥」的概念,她还是知道的。 什么都不吃能行? 这会营养不良的吧? 然而,萧凌摇头:「你现在也是营养不良。胖是最大的营养不良。等你什么都不吃,很快就能瘦下来了。到时候再好好调理,教练功夫,身体很快就能好起来。」 呃。 话是那么个理。 不过—— 「我要是饿死了怎么办?」 「自然不会。说是什么都不吃,但真饿得快死了,还是会吃的。就那么吊着命呗,很快就瘦了。」 「……」 吊着命? 谭玉龇牙:「你可真捨得我。」 萧凌一愣,随即别过脸去。 不过,谭玉还是瞥见她的脸上飞过一抹绯红。 唔,害羞了。 谭玉乐。 然而,萧凌已经转身离去了。 减肥的事,说干就干。 当天晚上,谭玉就没去吃饭,说是不饿。 谭老太太和谭夫人自然都很关心。 不过谭玉坚持说自己没事,大家也就没再追问。 毕竟,在这种锦衣玉食的人家,子弟们平时零食吃多了,以至于正餐时吃不下饭,也是有的。 只是苦了谭玉。 一整晚,肚子都「咕咕」叫。 尤其,为了避免跟萧凌一起睡,她还得假装自己在看书,熬到很晚。 你能想像,深更半夜,肚子狂叫么? 谭玉感觉自己就要死了。 无数次,她想飞奔出去找吃的。 但想到萧凌,就咬牙忍了。 嗯! 她一定要瘦下来! 不能再成为萧凌口中的胖子。 握拳。 谭玉就是凭着这股劲,一次又一次,把这种折磨的飢饿感,给压了下去。 好不容易可以睡了,已是饿得头晕眼花。 第二天,便起得格外晚。 等她打着哈欠起床,已是日上三竿了。 萧凌,也早已不知去向。 「咦,怎么没喊我起床吃饭?」 谭玉按了按饿得发晕的脑袋,问一旁等着伺候的墨儿。 墨儿乖巧回答:「少奶奶说了,您积了食,需要饿一饿,所以早上就不出去用膳了。」 「……」 神tm积食! 太丧尽天良了,连「积食」两个字都说得出来?! 谭玉捂脸想哭。 好在,墨儿用小水晶盘捧出了一小块桂花糕:「这是少奶奶特地留给你的,说是你早上起来可以吃。」 精緻的小小水晶盘。 比水晶盘更精緻的小小小小桂花糕! 谭玉眼睛瞬间绿了,直接就扑了过去—— 这一刻,精緻不精緻的,已经没什么要紧了。 关键是,她要吃,她要吃! 一口将桂花糕吞下,几乎连什么味儿都没品出来。 「呃。」 看着空空的小盘子,舔了舔唇。 谭玉巴巴望着墨儿:「还有么?」 「没。」 墨儿摊手。 「少奶奶就给了这么一块。」 「……」 谭玉转身把脸捂进被子,作抽泣状。 呜呜呜我太难了!!! 她这边为了减肥而痛苦,那边萧凌也没好到哪去。 因为昨日她救了谭夫人,谭夫人对她极为改观。 尤其,现在谭夫人精气神好了很多,就更觉是这儿媳妇的功劳。 于是,谭夫人想把这儿媳妇好好□□一番,成为自己真正的贴心儿媳。 横竖,她就谭玉这么一个儿子,萧凌也是她唯一的正规儿媳妇。而且以萧凌的身份,谭玉将来纳妾的可能性不大。 既然如此,她便干脆从一开始就把婆媳关系处好,省得步自己跟婆婆的老路。 更何况,她现在对萧凌这儿媳妇还是很喜欢的。也极乐意小孙孙从萧凌的肚子里出来。 毕竟,以萧凌的武功和体质,将来她的孩子,一定是健康又有能耐的。而且说不定还能袭个国公爵位。 这么想着,谭夫人便真的上了心,决定好好教养这个儿媳妇了。 儿媳妇嘛,首先就要有个女人的样子。 伺候翁姑,晨昏定省,肯定是必须的。 而耐得住深宅寂寞、安心后院,则更是一切的基础。 这不,今日早起,她就早早把萧凌喊了过去。 第22页 萧凌起得更早,原本正在练武。 结果刚练出点微汗,就有人来传话,说是谭夫人有请。 萧凌一愣,但还是跟了过去。 不管怎么说,这谭夫人,是她的婆婆。 也可以说是她目前唯几的几个「亲人」之一。 毕竟,萧家人全死完了,压根没有任何真正意义上的亲人。 这谭家的,虽然不算真正的亲人,但按伦理来说,也算是「亲人」了。起码,也确实是她名义上最亲近的几个人之一。 更何况,谭夫人是谭玉的母亲,也就是她名义上的「娘」。 所以,萧凌对于谭夫人,还是很恭敬。 谭夫人对她也不错,远远看到她进来,就迎了上去,亲亲热热拉着她的手:「凌儿来啦。来来来,坐坐坐。」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萧凌这次早早收了防护内力。 被她拉着便坐下了。 内心,也是暖暖的。 已经有很多年,没有长辈这么对她了。 所以,便也心甘情愿喊了一声:「娘。」 「哎~」 谭夫人被新儿媳这么喊着,内心还是很得劲的。 她也是人家儿媳妇,也是从年轻儿媳妇走过来的,自然能分辨得清那些复杂的情感和情绪。 此时,她已经明显看出来,此刻的萧凌,喊自己这声「娘」,是心甘情愿的。 不像她以前,对谭老太太都只是嘴上敷衍,但内心里从来没把对方当成自己的娘。 甚至,这么多年下来,她也没真把对方当成自己娘。 ——当然,对方也没真把自己当成亲生孩子就是了。 这般对比下来,自己简直比谭老太太成功多了! 啧啧,婆媳和睦啊! 谭夫人一面得意,一面暗暗下决心要做一个更加和善的婆婆。 这样,可以让这美好的婆媳关系可持续发展,继而长长久久。 「凌儿啊,来,为娘今日想绣朵兰花,你来跟我一起参详参详。」 谭夫人说着,便将自己的绣花架子拿了出来,顺便拉着萧凌坐下参详。 参详? 萧凌瞪着眼睛。 她能参详个毛。 绣花什么的,她压根就没碰过好么! 如果让她参详参详兵法,还靠谱点。 「凌儿,你看我这花样子,好看么?」 谭夫人很热情。 萧凌眨巴眨巴眼,看着那手帕上不知道是花还是草的东西。 最后,一脸笃定:「好看。」 听到儿媳妇认可,谭夫人更是开心,又指给她看已经绣好的一部分:「你看我用这种针法,合不合适?」 合不合适? 针法? 什么针法? 所以,绣花还有很多种针法么? 萧凌只知道暗器飞针。 飞针暗器倒确实有不少发射方法。 不过,她还是很识相。 仍是一脸笃定点头:「合适。很合适。」 「啊,你也觉得这种针法合适啊?我就说,这种针法来绣兰花,是最好的了。」谭夫人欢喜地按着她坐下,「来来来,你也来两针,我看看你的手艺。」 插入书籤 作者有话要说: 復工营业,更文~ 【晋江文学携手作者祝亲爱的读者朋友们:春节假期,平安康乐!同时温馨提醒大家 勤洗手 戴口罩 多通风 少聚集】 第12章 将军,扑个蝶 我的手艺? 我有啥手艺? 又不是街头卖艺的。 就算街头卖艺,萧凌也不憷。 但,绣花手艺…… 「咳。」萧凌清了清嗓子,「娘,听阿玉说,你的女工极好,我正想请教一二呢。今日有机会,还是想请娘示范一下,儿媳也好跟着好好学学。」 把皮球踢了回去。 谭夫人却接得很高兴。 「好,好,来,听娘跟你说,这绣花啊……」 她原本就是个不擅长女红的人。 因为她从小身体就不好,天天将息着保养。即便是绣花,家里也怕她累着。 后来跟谭老爷成亲,也一样被宠在手心里。 所以,这么多年来,她就没怎么做过女红。 绣花什么的,当初可是被她婆婆极端嫌弃的。 也就现在有了儿媳妇,自己熬成了婆婆,才敢拿出来显摆。 说实话,这还是她想着萧凌常年在沙场征战,肯定不怎么擅长闺阁女红,才敢亮今天这么一出的。 果然,萧凌显然并不精通,居然还想着向自己讨教。 嗯,好。 很好! 终于被欣赏了的谭夫人高兴得颠颠的,拉着萧凌看自己绣各种花样。 她是真的使出浑身解数,这一绣,就是一个时辰,直接绣到了那边来催用早膳。 萧凌终于松了一口气,以为酷刑就此结束了。 谁知,用完早膳,谭夫人就又拉了她回来,继续。 「……」 萧凌望天,第一次觉得如此绝望。 尤其,抬头还望不到天,只能看到压抑的屋顶。 「凌儿,走呀。」 谭夫人还在前面笑催。 「……哎。」 萧凌只能无奈答应。 就这么着,被婆婆牵着走了。 说是去学绣花,其实跟上刑差不多。 第23页 甚至,萧凌宁可上刑,都不愿去学绣花。 因为她扛揍。但却怕闷。 被谭夫人圈着绣了一天花,她已经快闷出毛病了。 好不容易挨到午饭,还想着谭玉可以帮自己一把,找个藉口把自己领走。 谁知,谭玉是个乖宝宝,老老实实窝在房间挨饿减肥(当然,也有可能是已经饿晕在房间了,咳。) 总之,没人过来拯救她。 堂堂大将军,就这样,闷不吭声被人拉去学绣花了。 谭夫人倒是教得认真,但萧凌完全没兴趣啊,学绣花什么的,对她而言,跟坐牢差不多。 偏偏,谭夫人很有兴趣。 一整天,都在拉着她研究绣花。 这还没完。 第二天,又打发丫鬟来叫。 「……」 萧凌已经快支持不下去了。 回头看看谭玉,但谭玉也不知是没醒还是饿晕了,趴在床上压根醒不来呢。 萧凌嘆了口气,只能跟那丫头走了。 这一去,又是一整天。 造孽哦。 谭夫人第三天又打发了人来请。 可怜堂堂萧大将军,愣是给闷蔫了。 而这还不是个头。 继绣花之后,谭夫人又开始约她去探讨各种后宅学问了。 比如做饭。 比如如何管家。 比如,女人该有的行止做派。 甚至,女人该有的饭量。 就这么着,愣是把萧凌折腾得够呛。 所以,等谭玉活生生饿瘦一圈后,发现——咦,自家老婆怎么也瘦了一圈了? 「老婆,你怎么了?」 她气若游丝地问。 萧凌深吸一口气:「闷的。」 「闷啊?」已经饿得只剩一口气的谭玉,虚弱地拍胸脯,「没事,我跟我娘说,让她别再闷着你了。」 萧凌看了她一眼:「算了,你还是顾着自己,好好活着吧。」 「……」 谭玉翻了个虚弱的白眼,也不知是郁闷的还是饿的。 然而,她说话算话。 当天上午,谭夫人来探望她的时候,她就说了。 是的,最近因为她减肥的事,谭家上下也是鸡飞狗跳。 尤其是最疼她的谭老太太和谭夫人,更是操碎了心。 不只专门给安排了随诊大夫,更每日轮番来探望。 对于安排二十四小时待命的随诊大夫,谭玉是很贊同的。 毕竟,稍微有点现代科学常识的都知道:完全不吃东西,是很不可取的,也是很危险的。 甚至能危及生命也不一定。 有个大夫二十四小时随诊,才是真的安全。 说实话,如果没有那个大夫,谭玉是不敢持续饿这么久的。 ——这些日子,她几乎是纯饿,只在饿得快不行时,才吃点东西吊着命。 但是,大夫会随时干预,看情况不好了,就会给予救治。 正因为如此,她才能活着减到现在。 而谭家两个女长辈,刚开始自然是不同意谭玉这么减的,她们觉得男子略丰满些也没什么。 但拗不过谭玉的坚持,最终只得应允。 但两人心疼孙子和儿子,便每天都来探视一番。 看到谭玉越来越瘦,虽然心疼,却也还是有些欣喜——唔,不管怎么说,人瘦些,是要好看些。 虽然现在因为营养不良,脸色很不好看。但是,瘦下来后整个人清朗了很多。 将来完全瘦定,再好生调理一下,自然气色就又会好了。 到时候,只怕整个人都会精神很多呢。也会好看很多。 谭玉本来就好看。 若是更好看些……啧啧,两个花痴长辈觉得挺好,便也顺着她的意了。 就这么着,谭玉坚持减肥。 而她奶奶和她娘,每天都会来探望她一次。 今日上午,来的是谭夫人。 看到谭夫人,谭玉便将萧凌的事说了。 倒也不能说萧凌对谭夫人的安排不满。 只能站在自己角度,说自己最近都忙着减肥,没好好陪萧凌,怕她闷,应该让萧凌多出去散散心。 谁知谭夫人愣是听不明白,还兀自得意:「放心吧我的儿,凌儿这几天可不闷,有为娘陪着呢。」 说着,还邀功一般,把自己这些日子陪萧凌干的事一一列举了出来。 同时,朝谭玉挑了挑眉、眨了眨眼,意思是:看吧,你老娘是不是想得周到?连你媳妇闷不闷的事都给解决了。 然而,谭玉只听得额头狂掉宽面条。 什么鬼? 那些日常安排……会让人更闷吧! 绣花。 研究菜餚。 插花。 制香。 管家之道。 …… 这些事,随随便便就能闷死人的好么! 就算是谭玉都受不了,更不用说原本就是在军营里撒欢的萧凌了。 谭玉轻咳一声,觉得有必要提醒她妈:「娘,我的意思是,萧凌年纪还小,也就是个刚过门的新媳妇,不宜先学这么后宅之事。她以前在军营里,都在为国家大事操心出力,没怎么玩过。现在好不容易放下一切来了我家过小日子,何不让她放开手脚,好好透透气、做做自己想做的事呢?」 可怜她饿得头晕眼花气若游丝,还要琢磨这半古半今的词句,来劝谭夫人。 第24页 谭夫人听了谭玉这么说,似乎也有觉悟:「不错,凌儿以前戍守边关,是没怎么过过女孩子家的日子。放心,你的意思,为娘懂了。为娘一定不会再拘闷着她的,会让她跟别的女孩子一样,好好透透气,想做什么做什么。」 谭玉听着,这话好像没什么不妥。 便点了点头:「那就谢谢娘了。」 说罢,便两眼一闭,直接歇息了。 唔,没吃东西,真的没力气嗷。 看谭玉要休息,谭夫人便走了。 当然,没忘记携了萧凌的手出去。 「凌儿啊,玉儿说得对,你才刚嫁进来,还是个新媳妇,也不用这么早便学治家后宅之道。况且,这些年你都在为国事操劳,没怎么像别的女孩子那样玩过。来来来,今日我找个姐姐来带你玩。」 姐姐? 带我玩? 萧凌嘴角不易觉察抽了抽。 她有种被强行当娃娃的感觉。 而谭夫人丝毫没意识到有任何不妥,反而继续琢磨:「唔,让你那几个姐姐都过来,还有几个嫂子妯娌,让她们都来陪你玩。」 萧凌嘴角再不易就差抽了抽。 等到谭府所有年轻女眷都被叫过来,开始「玩」起来,萧凌的嘴角就已经抽得不想抽了。 因为,这群人「玩」的不是别的,而是扑蝶! 扑蝶! 扑! 蝶!! 看着满员春色,无数年轻女眷们在花丛里拿着小扇子扑啊扑,萧凌只想捂眼而逃。 倒不是说这群年轻女眷扑蝶辣眼睛。 而是说,萧凌认为自己扑蝶会非常非常——辣眼睛! 你能想像一个堂堂大将军,在花丛里扑蝶吗? 尤其,你再回想一下她曾经手执□□在战场戳穿敌将心窝的样子。 唔,那铁锤锤爆敌将脑袋这种事,她也不是没干过。 毕竟她是真的十八般武器样样精通,早已能熟练根据敌将的特点,切换不同的制敌方法和对敌武器。 一个随随便便就锤爆人脑袋、戳穿人心窝、挑断人脖子的人…… 你能想像她捏着小扇子去扑蝶吗? 萧凌感觉自己已经不只是要抽嘴角了,而是整个面部都要抽搐了。 她捂着脸,揉了揉。 这时候,谭夫人却走了过来,莞尔微笑:「怎么,凌儿,看她们玩,是不是很开心?想不想也一起加入?」 萧凌两眼空洞无神:「开心。」 「那就赶紧加入一起玩吧!」 谭夫人愉快邀请。 她其实也很想给予萧凌一些母亲般的温暖。 之前因为谭老太太偏心萧凌,让她有些醋意,多少有点抵制。 但自从对方救了自己,还让自己的体质彻底好了起来,她便走出那个心结了。 既然走出心结,看问题的角度便不同了。 她现在看萧凌,是怎么看怎么喜欢:既好看,又有能力,还是国公,啧啧,能娶到这样的儿媳妇,简直是上辈子积了德好么! 甚至,对整个谭家来说,能娶萧凌进门,都是祖坟上炸烟花啊! 同时,也对萧凌多了些心疼:这孩子也是个可怜见的,听说在戍守边关的时候,因为一次失误,她们一家都被敌军灭门了。可怜哦,自小没了爹娘长辈,没人疼没人爱的。后来又是女扮男装上阵杀敌,刀里去、剑里来,歷经了多少生死风霜? 终究,她只是个女孩子啊。 想到她现在既然成了自己的儿媳妇,又没有娘家人,自己这个唯一的名义上的「母亲」,就应该好好疼疼她。 而且,谭夫人心里隐隐还有层别的意思:如果她能跟萧凌关系处好,那么,说明她是没问题的。既然她没问题,那她跟谭老太太处不好,就说明是谭老太太的问题了!哼。 总之,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谭夫人现在是极疼萧凌的。 对于萧凌各方面的情绪,她都很在意。 此时见萧凌说看姐妹妯娌们扑蝶很开心,她便赶紧怂恿萧凌加入了。 这孩子,平时太孤独了,是应该跟姐妹妯娌们一起玩玩的。如此,才能多感知些家庭的温暖。 谭夫人如此想着,以热切的眼神望向萧凌。 萧凌被这热切的眼神望得一滞。 她还真不怕别人敌视的目光,横竖没人打得过她。 敌视什么的,无所谓,一枪挑过去就行了。 所以,对于敌人,她思想向来简洁明朗:不服憋着,不然一枪戳死你。 但是,对于这种善意的殷切切的目光,她却是没辙的。 尤其,这目光还属于谭玉的母亲。 她一时之间,竟不知如何是好。 「凌儿,快去呀。」 谭夫人还在和蔼可亲地催。 同时,眼里的温和善意更加明显。 萧凌很窒息。 她不想辜负这份善意。 但是她真的想像不出自己捏着小扇子去扑蝶的样子。 一个大将军,捏着小扇子,在花丛里扭捏着一扑一扑,就为抓那几只蝴蝶……这不纯属有病么! 萧凌觉得牙酸。 这事她真不能干。 「凌儿,快去呀,你看,那边好多蝴蝶。」 谭夫人还在殷殷切切。 而另一边,那姐妹妯娌什么的,也在那招手:「弟妹,快来呀,这里有好多蝴蝶!」 第25页 如此形势之下—— 萧凌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的情绪不要崩溃得太过明显,仍是一副静水无波的口气:「你们想要抓这些蝴蝶?」 「是呀。」 扑得累死了的几个姐妹擦擦额头的微汗。 这蝴蝶可真难扑呢,到现在都没逮着一只。 「那简单。」 萧凌说着,随手捞了一把树叶。 那原本郁郁葱葱是树枝,瞬间给她撸秃了。 只见她一抬手,无数树叶向四面八方发射而去。 就在所有人都愣神的时候,那些树叶无一例外,全击中了纷飞的蝴蝶。 刚才还满园纷飞的蝴蝶,瞬间全被击倒在地,如雪花般集体飘落在地。 「……」 所有的人怔住。 哑然。 这、这是什么状况? 所有人先是面面相觑,然后都是艰难望向萧凌。 萧凌一脸坦然:「全打下来了。它们还没死透,你们想捡死的活的都行。」 说罢,转身离开了。 她转身的神情很镇定。 只是离开的速度——飞快。 尼玛,这尴尬的场面,她可不想再待下去了! 而她的身后,是无数面面相觑又面色艰难的人。 没死透? 捡死的活的都行? 所以,她们不用扑蝶了么? 也无蝶可扑啊。 至于她那话是什么意思?那这些落地的蝴蝶到底是死的还是活的呀?或者一半死的一半活的? 反正不管怎么说,这些蝴蝶全给击落,再飞不动了。不然也不会由着她们捡啊。 可怜的蝴蝶啊。 刚刚还自由自在飞舞的蝴蝶啊。 造孽哦。 这个萧凌,也太狠了! 太狠了。 在房间里好不容易昏昏沉沉睡醒了的谭玉,听到这个传闻后,差点又眼一翻背过气去。 她老婆也太「能干」了。 那真不是一般人。 又想起初见时她的断子绝孙踹,咳咳,狠,太狠了。 「人狠话不多」什么的,就是专门为萧大将军而准备的词儿吧。 「那少奶奶现在去哪了?」 谭玉吊着一口气,问墨儿。 墨儿回答:「她现在去后院练武去了。现在也夫人也没再让人去喊她了。」 墨儿说这话的时候,神色也很精彩。 谭玉无语:「想笑就笑吧。」 「墨儿不敢。」 墨儿继续憋笑。 谭玉翻了个白眼,也不知是无语还是饿的。 她又一头躺在枕头上,望着白白的帷帐,无语:看来,我应该起来了。 是该起来了,再不起来,非出大事不可。 一来,怕众人因为萧凌的性格而孤立她。 二来吧,也怕萧凌一个失手,把后院的人不小心弄死几个。 唉。 操碎了心啊。 好在,谭夫人应该是不敢再喊萧凌去教东教西了。 不然……想起上次谭夫人被萧凌内力轰飞的事,谭玉都后怕。 唔,她得赶紧起来,把这一切意外扼杀在摇篮里。 说干就干。 谭玉立刻招了招手,早就伺候在一旁的随诊大夫上前:「公子有何吩咐?」 谭玉嘆了口气,有气无力:「我想着我这减肥的事也差不多了,你安排安排,让我復食吧。」 作为现代人,她还是有基本健康常识的。 从安全健康的角度来说,过度节食其实完全不可取,很危险,甚至可能危及生命。 而復食,也同样要循序渐进按照科学方法来,不然一样会危害健康,甚至最后会落个什么后遗症都说不清楚。 坦白说,如果不是为了萧凌,如果没有随诊大夫二十四小时待命,如果不是赌自己是天命穿越女主不会出事,她压根就不敢尝试好么! 起码如果在现代,她是绝对不会这样极端减肥的,不然怎么死的可能都不知道。 但现在,情况不同。 可即便如此,也要充分相信大夫的。 谭玉就让那大夫安排。 那大夫听说谭玉要復食,也是松了一口气。 他一样知道这种高强度节食的危害,尤其怕对方突然一命呜唿,那样自己也完蛋了。 这会子听到对方终于要復食,这才终于放下了一颗心。 当下便不耽误,立刻给谭玉写方子和安排,着手她的復食事宜。 当天下午,便有人端了一碗米汤来。 那是比稀粥还要稀上三分的米汤。 谭玉猜着,可能是从稀粥的最上层撇下来的米汤汤。 以前就听说过这东西最是养胃。 当然,这只是她的猜测,也不见得准。 反正谭玉也懒得问。 她一向觉得,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而每个人只应选定一个专业为之努力。这样,社会分工才会更凸显其优势。 所以,看病吃药之类的事,她就放心交给大夫。 至于让她吃的是个啥,她并不纠结。 横竖,人家是专业的,而且是为了她好。 就这么着,喝下了一碗米汤,整个人沉沉睡去。 等到再次醒来,她已经感觉有了些力气。 去洗漱解决个人事毕,又喝了一碗米汤。 第26页 立刻,整个人就觉得还魂了。 不只有了力气,还有了舒适的感觉。 到了晚上,萧凌回来,谭玉已经精神状态好了不少。 于是,拉着萧凌商量:「亲爱的,你说,我现在停止减肥,怎么样?」 这个三字暱称让萧凌一愣。 但她也没反驳。只是瞥了谭玉一眼。 谭玉默默开心。 这段时间以来,她跟萧凌朝夕相处,渐渐亲昵了很多。 所以,脱口而出,便有「亲爱的」这个称唿了。 没想到,萧凌居然没反驳。 没反驳,就是默认呗。 嘿嘿。 「你乐什么?」 萧凌有些奇怪。 「呃,没,没。」 谭玉赶紧重新稳定神色。 「那什么,我是说,我现在已经减肥减出成效了,是不是可以復食了?」 虽然她已经復食了,但这事还是希望通过萧凌的同意。 萧凌看了看她。 又捏起她下巴,将她左右脸颊都看了看。 包括脖子部分。 最后,再上下扫视了一下谭玉的身形。 得出结论:「差不多吧。除了胸部还有点丰满,其他地方都挺好。行吧,復食吧。」 谭玉无语。 胸部还有点丰满? 咳,大姐,这不叫丰满,好么? 这是女性特徵!女性特徵! 谭玉此时当然不敢实话实说,只能把辩解憋了回去。 又笑嘻嘻谈别的:「那接下来,我是不是可以练武了?」 练武啊。 古代武功啊。 她一直嚮往的啊! 然而,萧凌还是回答:「不急,先把身体练好。」 「啥意思?」 谭玉眼巴巴。 「就是说,先把根骨练好,再谈习武的事。」 萧凌一脸认真。 「厚积,才能薄发。只有基础打好了,后面才能真正练出成就。」 谭玉想了想,也有道理。 大约,这就好比建楼房,想要建高楼大厦,必须先把地基打好。 于是,便点头:「行,我都听你的。」 同时,不忘继续腆着脸:「唔,你会亲自训练我吧?」 萧凌看了看她,微笑:「当然。」 其后,萧凌果然亲自训练谭玉。 然而,后来的谭玉,为这个建议后悔得肠子都青了! 插入书籤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要少出门哦,勤洗手。出门戴口罩。 么么哒,等春暖花开、山河无恙,我们一起去扑蝶。 第13章 漏啦,也露了 在谭玉三番四次的要求下,萧凌正式接管了谭玉的锻鍊事业。 说是负责管谭玉的锻鍊,实际上很简单,就是每天给谭玉布置任务。 比如,早上起来,先去跑圈。 中午,继续跑圈。 晚上,还是跑圈。 谭玉一圈一圈都绕晕了。 眼冒金星差点吐出来。 然而,不管她怎么问原因,萧凌也都是懒得说,只让她继续跑。 第二天,依然。 第三天,依然。 …… 就这样,也不知狂跑了多少天,谭玉终于忍不住了:「老婆,你说,你这样让我一圈一圈的跑,真的有用么?」 「当然有用。你难道不相信我?」 萧凌挑眉,望着谭玉。 谭玉被她那挑眉彻底挑迷了魂,当下便失了立场:「唔,我当然相信你。你是堂堂大将军,你说的话自然都是真的。」 她十分笃定,甚至拍胸脯表明心迹。 咳,当然,并不能拍重。不然疼。 「行,那明天继续。」 萧凌发话。 然而,第二天,谭玉却是没办法再继续了。 因为,她葵水来了。 唔,翻译一下:就是大姨妈来了。 谭玉也是来这个时代后很长一段时间,才习惯这种称唿的。 但不管是哪种称唿,就是那玩意来了。 对女子来说,自然是日常生活极不方便的。 尤其是谭玉,一直是有痛经的毛病的。 大概因为谭夫人的体质太弱,所以谭玉生下来后也有些先天不足。 即便是后天各种营养品包围、各种大夫服侍,也依然落下了痛经的毛病。 当然,她一直也只能用营养品补,或者让墨儿去「无中生友」地求医。 所谓「无中生友」,就是让墨儿去找民间大夫,说「我有个朋友,每次来葵水都疼,不知道大夫有没有什么办法?」 这么弯弯绕绕,自然也求不到什么特别有效的方子。 毕竟,中医讲究对症治疗。 每个人病因都不一样,囫囵开个方子,不能亲自过去「望、闻、问、切」,效果自然一般。 所以,这么多年来,她痛经的毛病也没好过。 这些年来,每个月那几天,她就不舒服,整个人蔫蔫的。甚至,有时候只能直接卧床。 也正因为如此,谭老太太和谭夫人觉得她身体不好,更加各种宠爱。 甚至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飞了,宝贝得不知如何是好。 现在,来了葵水,自然是无法去跑圈的。 不只无法去跑圈,如何掩饰,还成了个大问题。 第27页 以前萧凌不在,都是墨儿贴身伺候。 关于葵水的秘密,自然不会泄露。 但现在有了萧凌贴身睡觉,事情就比较麻烦了。 尤其,晚上侧漏什么的,简直是……咳,咳咳! 可怜谭玉,每天晚上都不敢睡踏实,也不敢动,唯恐侧啥漏啥。 到了白天,她又只能各种找藉口,不去跑圈。 萧凌刚开始自然是不同意的:「锻鍊身体这事,必须得坚持。」 「是,我知道该坚持。」谭玉赶紧解释,「我现在身体确实不舒服,你就让我先休息几天吧。等我过两日身体好了,再去跑圈。」 萧凌看了看她。 也就不再坚持:「那行。不过,你真的不需要找个大夫来看看么?」 「不用不用。都是老毛病了,我早就习惯了。几天就好了。」 「那行吧。」 萧凌也不坚持,就自己出去练武了。 自从上次一把树叶扑落所有的蝴蝶后,谭府就没女眷敢再来余约她「玩」了。 就算是谭夫人,也没再来找她去学插花刺绣之类。 萧凌并不介意。 反而很高兴。 这样一来,她又有时间去练武了。 最近这几天,除了安排谭玉去跑圈,萧凌就把所有时间都花在了练武上。 她原本就酷爱练武。 戍守边关时,她还要时时操心军情。 现在没有任何心理压力,纯练武功,她反而更轻松惬意。 能把别人视以为苦的练武,当成最轻松惬意的休闲,大约也只有萧凌了。 谭玉原本想劝她多休息休息。 以前是要保家卫国,没办法。现在好不容易卸下了重担,应该好好歇歇的。 但看萧凌是真的喜欢,她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夫妇两人各有各的事,每天也都没闲着。 萧凌每日在外面练武。 而谭玉,每天则在房间里休息。 甚至,有时候会去床上躺一躺。 这原本是谭玉多年的习惯。 不过,这一次,似乎有什么不同。 很快,她琢磨过味儿来了:这一次,不痛经啊。 咦,真不痛啊。 刚开始她还以为是错觉。 但两三天下来,还是不痛。 看来,是真的不痛经了呢! 这是怎么回事? 她只好又让墨儿去「无中生友」式问医。 那大夫也搞不清为什么痛经会突然好,想了很久,觉得只有一个可能:就是体质变好了。 而一般改变体质,都是两种方法之一:第一种,是用药物调理,改变体质;而第二种,则是通过自身的日常作息来调理。 听了大夫的分析,谭玉终于想明白了:想来,是自己这次彻底减肥,彻底改换了体质。而后来的天天跑圈,则更增强了体质。 这么算下来,竟是萧凌拯救了自己。 想通了这一点,谭玉更对萧凌视若神仙了。 这一晚,她睡了个踏踏实实的好觉。 第二天早上起来,却炸了—— 啊啊啊啊,漏啦!!!! 白白的床单上,殷红如樱桃的一点。 呃。 这分明是漏了啊! 嘤嘤嘤,完蛋了,昨晚太大意了,居然侧漏了! 而偏偏,萧凌此时还回来了。 「啊,凌凌。」 谭玉笑眯眯仰着脸,却拿被子紧紧盖着床上的殷红。 这些天,她对萧凌的称唿,是各种随意。 而萧凌也都欣然接受,并没有任何要反驳的意思。 萧凌虽然不反驳她的称唿,却也是目光如炬。 眼睛一瞥,便看到了她紧捂住的被子:「被子里藏了什么?」 「没、没什么。」 谭玉结结巴巴地继续笑着。 但是手仍然把被子按得紧紧的。 萧凌一愣。 倒是没上前来扒拉。 反而是想了想,道:「是我昨晚弄上去的吧?」 哎? 谭玉一愣。什么意思? 萧凌脸色有些不自在。 但口气仍自镇定:「昨晚我身上应该来了。」 应该? 谭玉眨巴眨巴眼:啥意思? 萧凌吸了口气,还是认真解释:「今日早上我练武,隐隐觉得有些冷痛,便猜是葵水来了。看你那样,想来是我昨晚就来了,不小心弄在床上了。」 呃。 还有这么巧的事? 谭玉眼珠一骨碌。 便立刻满脸堆笑:「放心,就一点,没事的。」 说着,便放开了被子。 萧凌过来掀开,见床上真的有一滴。 脸色便有些红了:「我还是换下来洗洗吧。」 「没事没事,你不用管,我等下让丫鬟婆子们换下去洗。」谭玉赶紧从床上挪过来,握着萧凌的手,关切地安慰,「没事没事哦,床上漏点这个是常事。你别碰冷水。这几天你不能碰冷水。你刚才说早上练武时肚子冷痛?现在还痛不痛了?」 被她这么亲昵劲地一顿关心,萧凌心里暖暖的。 「不痛了。」 她说。 是真不痛了。 她本来就是个很能吃痛的人。 在沙场拼杀那么多年,虽然武功高强,但受点皮肉之苦也是常有的。更何况,练武本身也多少有些辛苦。 第28页 长期下来,她对这些早已如家常便饭一般了。 痛经什么的,对她而言,还真不是事。 这会子突然有个人来这么关心她,她感动得无以復加。 刚想抬头再说点什么,却瞥见—— 「你、你那是什么?」 向来冷静如清风明月的萧凌,都有些不淡定了。 甚至,连脸色都变了变。 「我?」 谭玉一愣。 顺着萧凌的眼光,她也低头看了看—— 立刻,便外焦里嫩了。 呃。 这、 这下真漏了! 啊不,是露了! 露馅了! 谭玉几乎要哭了:自己白白的衬裤上,沾着……血迹。 殷红的血迹。 跟床单上的颜色一模一样。 我擦! 原来这不是萧凌的真是自己的! 谭玉真想刨个洞钻进去,然后光速遁走。 萧凌此时的眼神,真是,难以形容。 谭玉此刻的脑子也在飞速旋转。 转了半天,终于开口:「那、那啥,可能、可能是你蹭到我身上的吧?」 蹭? 蹭到某个地方? 萧凌看着谭玉裤子上侧漏的痕迹:「你蹭一个我看看。」 「……」 谭玉低下头去。 这个谎言当然是一戳就穿的。 两人相对沉默。 最终,还是谭玉先开口,坦白:「事情,就是你想的那样。我,跟你一样,也是……女的。」 萧凌震惊抬头,望着谭玉。 谭玉轻咳一声,揉了揉鼻子,重复:「那什么,对,事情就是你想的那样。」 完了,又重复着补充一句:「我确实是个女的。」 一时间,两人又是相对沉默。 四周,寂静无声。 唯有两个人的心跳。 又是很久。 终于,还是谭玉来打开这个死结。 她结结巴巴,却不经意凑过来:「阿凌,以后,你想怎么决定,我都随你。但是,我真的不是故意骗你的。我跟皇上说过了,也反抗过这个圣旨。但没办法,皇命难违啊。」 好一个「皇命难违」,四个字,道尽心酸。 她当初是真的反抗过的。 不止反抗过,还拼命反抗过。而且是父女一起去反抗的。 但没办法啊,人家是皇上,非得下令啊。 「唉,我也不知道这皇上是怎么回事,非得给我们两个赐婚。」 谭玉也委屈。 她当初可是完全懵逼着就给赐了婚的。 怎么回事? 萧凌知道。 这场婚姻,原本就是她去跟皇上求的。 这次新春,皇上下旨,让她回来探亲过年。 但实际上,她哪里还有亲人啊? 她真正的亲人,都死完了。 唯有几个远房的所谓「亲人」,其实也根就没感情,更不用说特地回来探望他们、跟他们过年了。 所以,这是一个阴谋。 而且是一个明摆着的阴谋。 皇上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接下来就看她怎么办。 萧凌也不含煳,自然在第一时间便做了决定: 交出兵权,还兵于朝。 而作为一个女子,最好的交出兵权的方式,就是嫁人了。 一旦她嫁人,就要相夫教子。甚至,只要她嫁了人,就不再属于萧家人了。 古代男尊女卑,女子多是靠男子而活。 说白了,很多时候,就是男子的附庸。 等女子一旦嫁人,就跟娘家姓氏没什么关系了。 尤其,自古还有一句话:「好女不穿嫁时衣」。 只要萧凌嫁了人,就不再有资格统领萧家军了。 名不正言不顺,只怕就算是萧家军中的军士,都有不服气的。 一个女子,还是一个外嫁了的女子,想要三军心甘情愿的听话,太难了。 而想要三军跟她一起谋反,扶持她当女皇,就更难了。 所以,只要萧凌以女子身份嫁人,一切的功高盖主就不存在了。 原本萧凌还有些踌躇,因为她不知道自己该嫁给谁。 对于爱情,她从未来得及去幻想,因为一直在忙着保家卫国上阵杀敌。 但,真正事到临头,她就有些下不了决心了。 毕竟,选中的那个人,就是她这辈子的丈夫啊。 一生的枕边人啊。 所以,她一直迟迟拿不定主意。 直到收到了谭玉递过去的那封信。 她知道自己不能再等了。 也知道自己该选谁了。 这才有了后来的赐婚。 第14章 我紧张 「唉,我都跟皇上说了,我是女的。可不知为何,他就是要赐婚啊!」 这个事情,谭玉仍旧是个委屈宝宝。 她是真的很委屈好吗? 明明已经说了自己是女的,为啥皇上还是要赐婚啊? 萧凌不说话了。 关于这一点,她可能还是知道原因。 那坑爹皇上,可能一开始就没安好心吧。 他怕自己功高震主,便想着收回兵权。 而收回兵权最好的方式,就是让自己曝光女儿身份,然后再嫁个人。 可即便如此,那个腹黑皇,还是不放心。 第29页 甚至,怕萧凌将来再生个孩子继承一切。 于是便干脆装聋作哑,唬弄着赐婚了她一个女扮男装的丈夫。 这样一来,萧凌一辈子都不会有孩子了。 而且,因为是赐婚的关系,不管是萧凌还是谭玉,都不敢摆脱,一辈子都得背着这婚姻枷锁。 说白了,就是要白白耗死你。 耗掉两个无辜女子的一生。 萧凌站起身:「我去找他。」 「找谁?」 谭玉一愣。 她看到萧凌的拳头微微握了起来。 「找皇上。」 萧凌坦然。 她是一定要去找那个腹黑皇帝算帐的。 太过分了。 萧凌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谭玉。 自己这辈子命苦,有些事可能是註定的。爱情或者小家庭,她原本就不该奢望。 这辈子,她也就这样了。其实她也无所谓,横竖这辈子献给国家,保家卫国就完事了。 但,如果因为她,连累了谭玉的一辈子,她于心不忍。 谭玉是无辜的。 那个腹黑皇这么做,不地道。 这事她是一定要去讨个说法的。 谭玉也看出萧凌是认了真。 赶紧一把拉住:「你别,你别去找那皇帝。你放心,我不会干涉你的。如果你有喜欢的男子,就跟他好好过,咱明面上维持个赐婚夫妻的名分就行,我不介意。」 她是真怕萧凌去找那皇帝的麻烦。 自古以来,功高震主是大忌。 现在萧凌好不容易交出兵权,也算是难得安全了。为何要再去涉险? 以萧凌的武功和性格,跑去找皇帝算帐,那皇帝肯定很紧张啊,到时候,会怎么对付萧凌就不知道了。 所以,她坚决不能让萧凌去。 萧凌听谭玉这么说,一愣。 她看向谭玉。 眼里有颇多内容。 谭玉以为她是不相信自己的话,赶紧保证:「你相信,我说话算话!一定不会干涉你的私生活的。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只要你有了喜欢的人,随便你们怎么过,都可以。就当我不存在。维持明面上的赐婚,也是为了你我的安全。其他的,真的不重要。」 似乎是感觉自己说得还不够诚恳,她还又重复了一遍:「真的,我发誓!绝对不干涉你的自由!你可以跟任何人相爱。」 她把话说到这一步,萧凌整个人都愣住了。 萧凌没想到,谭玉会突然说这样的话。 看萧凌发愣,谭玉还是急。 她最怕古代的这些忠臣良将了,一个两个的倔强得很,动不动就给自己惹祸。 她可不想萧凌惹祸。 所以,紧紧拉着萧凌:「反正你不准走!你要是走,就先一掌拍死我!」 她是真的耍赖了。 反正这些天她也看出来了:萧凌是个真英雄。她是不会平白无故去拍死谁的。 说实话,越是英雄的人越敬畏生命。 她之前杀的,要么是敌将,要么是坏人。 甚至,就连罪不至死的街头小混混,她都没直接要命,只是要对方断子绝孙而已。 嗯,而已。咳。 总之,谭玉有足够的信心,萧凌不会真的拍死自己走人。 看谭玉如此坚持,萧凌微怔,声音却有些波澜:「你为何要如此?」 「我为何如此?」谭玉无语,「你觉得我为何如此呢?」 萧凌不说话。 谭玉嘆了口气:「别闹了好吗?皇帝不是咱惹得起的。你去找她,能有好果子吃嘛?现在也就是给咱赐个婚而已,真要把那混蛋给惹急了,到时候你能不能活着都不一定啊。」 她是真的很急。 这萧凌咋这么不让人省心呢。 还去找皇帝? 那不是找死么! 看谭玉这么说,萧凌的心终于震动了。 声音的波动也更强了些:「你……真的那么关心我?」 「废话!你是我老婆,我不关心你,关心谁啊?」 谭玉脱口而出。 然而,话音落地,两人都有些不自然了。 尤其是萧凌,更是尴尬。 她微微低下头去,没接话。 谭玉也有些尴尬。 但既然话已说出口了,她也就不打算再收回去了。 反正,她本来就是天命穿越女,还怕个球? 于是,干脆心一横,把心里长久以来的想法,一股脑儿倒了出来:「是,我当你是我老婆。从我们成亲的第一天起,我就当你是我老婆。」 萧凌仍旧低着头,不说话。 两人又是一阵沉默。 谭玉想着话都已经说了,便干脆破罐破摔:「我知道,你是女的,我也是女的,但这天下间,无奇不有,女的跟女的相亲相爱,这种事也不少。」 萧凌仍旧没说话。 她低着头,脸藏在侧影里,谭玉看不清她的表情,心里也没底。 但即便是没底,已经说到这一步了,她也不打算收回来:「所以,阿凌,你别去找皇帝,这事咱们自己商量,你要是不喜欢我,我给你自由,将来你想给谁在一起跟谁在一起,我不会管。你如果、如果也喜欢我,那我们,就更不用去找皇帝了。」 话说成这样,就算是傻子,也听出这是表白了。 第30页 萧凌的唿吸,有些不均匀了。 这可是从未有过的现象。 谭玉不知道对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情绪。 拉着她的衣服拽了拽:「阿凌,你说句话呀。你对我到底什么想法?」 萧凌嘆了口气。 谭玉感觉自己紧张得要窒息。 许久许久,萧凌说:「我没想法。」 「啥、啥意思?」 谭玉有些懵逼。 萧凌低头:「所以,看你的想法呗。」 「看我的想法?」 谭玉懵逼地眨巴眨巴眼。 萧凌却是再不吭声。 终于,谭玉醒悟了过来。 「啊!我明白了!你,你是说,你也喜欢我?!」 萧凌懒得理她了。 转身就要走。 「别走!」 谭玉原本就一手拽着对方的手、一手拽着对方的衣服。这会子两手并用,紧紧扯着,不让对方离开。 被谭玉拽着,又怕强行挣脱把谭玉甩出去,萧凌只好站住。 谭玉更得寸进尺了,上来就把对方下巴给掰了回来,要看对方表情。 果然,见对方早已羞红了脸。 这可不只是成亲时那种含苞待放的隐隐羞红,而是彻底绽放的羞红。 眉眼间,尽是情感。 这下,谭玉全懂了! 于是,扑上去搂着对方脸蛋儿,狠狠啃了一口:「老婆!!」 这一声喊,奠定一切。 而萧凌,并没有反对。 就这么着,两人这天,算是彻底开诚布公,成了真正的恋人。 话说,这萧凌也是心大,因为自己一直光明磊落,所以看别人也光明磊落,成亲这么多天,竟没有掀开过对方的衣服看看。 这会子想起来,才知道太天真了。 原来,躺在身边的「丈夫」,一直就是个女子呢。 现在两人,算是彻底没了秘密。 也就不用再隐瞒了。 不只没隐瞒,两人甚至还讨论下女扮男装的心得。 当然,这心得,主要集中在如何裹胸上。 裹胸这事,还真是个大学问。 既要把该压的压平,又不能显得累赘。 最好,还是要兼具舒适度。 所以,这真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 跟老婆探讨完后,谭玉甚至还多了一嘴:「那皇帝混蛋不知道是怎么包的,还有那不正经的丞相。」 「你说什么?!」 原本沉浸在二人甜蜜氛围里的萧凌,瞬间震起。 什么状况? 皇上? 丞相? 「他们也……」 谭玉后悔自己说秃噜嘴了,唯恐连累自家老婆。 毕竟,关于皇帝的秘密,知道得越少越好。 但是,既然已经说出来了,她也就懒得再隐瞒了。 反正,她也已经跟萧凌商量好了,以后彼此之间不会再有秘密。 既然如此,以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秘密一起参详呗。 所以,便再无心理负担,把皇帝和丞相的事,一股脑儿说了出来。 萧凌无语。 但仍是有些不信:「你确定?」 「我当然确定。我多聪明呀,一看就知道对方是男是女了。」谭玉得意,「你看我们第一次见面,我不是也一下就看出你是个女的了么。」 其实,作为一个现代人,只要稍微看了点女扮男装的影视剧,就能清楚分辨男女吧。 反而是古代人,总是很奇怪,只要对方做个男子打扮,就会以为对方是男人了。 萧凌眉间一松:「你是说,你第一次见我,就知道我是女子?」 「对啊。」 看出来对方很高兴,只是刻意绷着。 谭玉便笑:「你想笑就笑出来呗。在老公面前,没必要绷着。」 「老公?」 萧凌隐隐觉得,有什么东西,在被强行定性。 「既然你是女子,我也是女子,那为什么你是老公、我是老婆?」 哎? 难道我家小凌儿这么聪明,居然能注意到攻受问题? 咳! 本着一定要攻德无量的原则,谭玉决定绝对不松口。 她眨巴了眨巴眼,笑眯眯哄:「你别这么想,这老公啊老婆什么的,就是个称唿。咱们成亲的时候,本来就是我娶你。这些天,我把你当成老婆,早就习惯了。你也习惯了,对不对?」 萧凌一愣一愣。 习惯了吗? 「所以啊,这个问题我们就不要再纠结了。」谭玉继续哄骗小朋友,「总之,以后,我是老公,你是老婆,就这么着。听话啊,乖。」 说着,还拍了拍对方的脑袋。 萧凌晕乎乎。 也就想起来反对。 就这么着,诱骗刚入姬圈不久的小朋友成了受,谭玉心情很好,甚至,开始愉快科普:「你知道,老公和老婆的区别是什么吗?」 萧凌认真摇头。 「来,我告诉你。」 谭玉一面松下帷帐,一面继续诱骗。 白色帷帐轻轻落下,关住满园春色。 这一天,註定是特别的一天。 因为就是在这天,萧凌成了谭玉真正意义上的亲密妻子。 从此之后,两人间的感觉,就完全不同了。 只是,她们到了第二天,才想起来:昨晚讨论什么来着?对了,讨论的是皇帝和丞相也是女的! 第31页 萧凌这才惊觉:「对了,你昨晚说皇上和丞相,也是女的?!」 谭玉「噗嗤」一笑:「你才想起来啊。」 萧凌脸一红。 「啧啧,昨晚完全忘了这回事了吧?」 谭玉笑得很有内容。 「昨晚的你,很忘情哦。」 「……咳。咳咳。」 萧凌脸上的红晕更强。 是的,她昨晚确实很忘情。 别说皇帝和丞相是男是女的事,就算是天塌了下来,只怕她都顾不得了。 谭玉看她那样,更是心花怒放,便更加得寸进尺:「放心,以后,还会有更让你忘情的。」 接着,她甚至补充:「你这两天不是身上不适嘛,等你过两天身子舒畅了,我带你玩更亲密的。」 「……」 萧凌一巴掌拍过来,掌风唿过,直接把谭玉给震晕了。 看着谭玉倒在棉被里,萧凌这才松了一口气。 长吁一口气,擦了擦汗。 萧凌给谭玉盖上被子,自己出了门。 受不了。 太震撼了。 对于这突如其来的震撼,萧凌一时之间难以适应,也难以消化,第一反应,还是直接把对方震晕了的好。 反正,用掌风震对方的睡穴,完全不会对对方造成伤害。 把谭玉震晕后,萧凌出去——练武了。 心绪不宁的时候,练武,对她而言,是最好的静心方式。 只不过,这一次,她甚至连练武都不能完全集中精神。 好在,练着练着,终于渐渐进入了状态。 进入状态后,又练了好大一会儿,心里才完全平復了下来。 再到后来,就越练越嗨了。 等她练武练得神清气爽回来,谭玉也已经醒了。 看到萧凌回来,谭玉扁嘴:「你打我。」 萧凌一尬:「我哪有打你?」 「你有。你把我打晕了。」谭玉继续扁嘴,还拉着对方衣角角晃,「你家暴我。老婆家暴老公,天理不容。」 「……」 萧凌又有了把对方拍晕的冲动。 咳,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直接把对方拍晕,大约是最好的方式。 咳咳。 当然,萧凌也只是想一想,不可能一而再、再而三把对方拍晕。 「你家暴我,我要补偿,要亲亲,要抱抱,要举高高。」 在现代社会母胎单身了n年的谭玉,现在终于有了爱人,可着劲撒娇要糖吃。 萧凌嘴角一抽。 手一抬,掌风过处,谭玉应声而倒。 又给拍晕了。 萧凌深深唿出一口气。 仍是擦了擦汗。 唿,好紧张啊。 谈恋爱什么的,真的太让人难以应付了。 萧凌仍旧把谭玉塞回被窝,同时,自己又转出去,练武静心。 这一练,又是很长很长很长时间。 于是,连续好几天,两人都在这样的轮迴中度过: 谭玉强行发糖——萧凌不知该如何应付,就直接把对方拍晕——拍晕谭玉后萧凌出去练武——练武静心完毕,萧凌回房,谭玉继续强行要发糖——萧凌仍是不知该如何应付,继续把对方拍晕—— 如此轮迴,生生不息。 最终,谭玉看着已经练武练出黑眼圈的萧凌,放弃了。 她吸了吸鼻子,把又想拽着对方撒娇的手收了回来。委屈巴巴:「老婆,我不肉麻你了,你别再拍我了好么?」 萧凌想了想,点头。 「好吧,来,坐。」 谭玉招唿她过去。 萧凌想了想,摇头。 她不确定谭玉会对自己做什么。 唔,自从两人表白成真情侣后,谭玉对萧凌而言,就是一个极其危险的存在。 可以说,她长这么大,就没憷过什么危险,可谭玉却让她惴惴不安。 这种感觉,让她慌张。 而作为一个三军统帅,且叱咤人间多年,萧凌不太适应这种紧张的感觉。她觉得只有让对方晕倒,自己才能静下心来。 可谭玉委屈啊。 一想亲热就要被拍晕,这是什么操作? 第15章 宠在掌心 对于萧凌的违规操作,谭玉欲哭无泪。 什么情况啊这到底是? 还有这样谈恋爱的么?一紧张就拍晕对方?! 这还让不让人活啊? 谭玉内心早已内牛满面,但脸上也不敢再有任何表示了。 既然对方看到自己就紧张到想拍晕,那,自己还是离远点吧。 所以,谭玉转成一副正经脸,对萧凌道:「你黑眼圈都出来了,最近累了吧?来,先睡一觉吧,我出去走会,散散步。」 她这话倒是真心的。 这两天两人反覆轮迴折磨,彼此都挺惨的。 萧凌这几天几乎就没怎么睡过,她那浓重的黑眼圈,谭玉看了确实心疼。 她是真希望萧凌能好好休息休息。 而她自己,也确实需要去外面散散步。 因为这几天她一直在床上啊! 被人拍晕了又醒、醒了又继续拍晕,如此反覆,都是在床上好么! 再不下去走走,她都怀疑自己要瘫在床上了。 萧凌想了想,点头:「行。」 答应是答应了,但却没有任何动作,而是看着谭玉。显然,在等谭玉先行动。 第32页 谭玉无语。 怎么老婆防自己防得跟贼一样? 这不科学好么! 不是说女孩子一旦尝到了那啥的甜头,就会很想要么? 虽然因为这几天萧凌身体不适的原因,她们并没有突破最后的底线,但却是很甜蜜的啊。按道理,萧凌应该很享受两人之间的氛围才对啊。 更何况,就算不谈那些,情侣之间,本就有着甜蜜的氛围啊,这还不值得她眷恋吗? 怎么看她的样子,反而迫不及待想远离自己呢? 谭玉暗嘆自己命苦,碰到一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一面却也乖乖站起,穿戴好,出门散步。 看她出去了,萧凌才松了口气,脱衣服上床。 甚至,为了防止谭玉那货来偷袭自己,她只脱去了最外层的衣服。 躺在床上好大一会儿,见谭玉没有过来,萧凌才放心睡去。 作孽哦。 谭玉想着她们两人的事,内心只有这三个字可以形容。 很明显,萧凌应该也是喜欢自己的啊。 怎么表明心思后,反而这么排斥自己呢?这不科学啊。 但是,不管科不科学,事情就这么发生了。 谭玉也就只能这么受着。 从这天之后,两人之间,反而隔了一条道儿,睡觉的时候特别特别规矩,被子都不碰到一起的那种。 这更让谭玉无语。 以前吧,为了防止对方知道自己的女儿身份,谭玉也会刻意跟对方保持床上距离。 但那个距离并不大,而且,是她自己刻意保持的,所以没任何心理负担。 现在,两人明明表白了、相恋了,反而距离更大了。 而且,这距离还是萧凌刻意隔离出来的。 这就让谭玉有些郁闷了:难道萧凌不喜欢我? 可是,看平时萧凌的样子,也不可能啊。 一想到她们两个人的情况,谭玉就捧着脑袋哀嚎:作孽哦,这是怎样一段孽缘哦?到底要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哦?啥时才能好好享受亲密二人世界哦? 她这边抓狂。 萧凌那边,也没好到哪里去。 萧凌原本就是不懂房中之事的。 从小,她的父母亲人就去世了。 平时接触到的,都是军中糙老爷们,虽然会拿女人来开玩笑,但因为她自己是女子,所以很反感军士们拿女子开玩笑,平时也禁止他们说那些下三道的话。更何况,就算那些糙老爷们真讲了,也不会讲到具体细节。 如此一来,她对房中之事,竟是一无所知的。 后来,即便是被赐婚,也在成亲前临时请了嬷嬷来恶补。但嬷嬷给恶补的是婚礼知识啊。说白了,就是教各种礼仪的,不可能会把房中二人的私密事也讲解一番啊。 所以啊,这萧凌,其实对成亲的实质,还是一窍不通。 也正因为如此,成亲后谭玉各种遮掩,她都没看出来。 说实话,如果不是谭玉那天教了她很多,她都不知道原来两个人可以亲密到那种程度。 甚至,如果谭玉一直不说,她也一直不会发现她们的夫妻生活有什么不正常。 可怜的大将军,如果在现代,那就是妥妥的高智商学霸却不通人伦之情。 就跟那新闻里结婚好几年却还是处男处女的博士夫妻们差不多,咳。 所以吧,这会子她还真有些晕。 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份亲密关系,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谭玉。 可是她心里清楚:自己这样退缩是不对的。 既然喜欢谭玉,而谭玉也喜欢自己,那肯定就要接触,而且要进一步接触。这才是正常的发展规律。 像自己这样躲躲藏藏退缩,不是君子所为,也解决不了问题。 她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大将军,不应该这么畏畏缩缩的。 尤其,她看到谭玉眼里的神光越来越暗。 很明显,谭玉已经渐渐怀疑这份爱了。 主要是怀疑自己不喜欢她吧? 可是,自己分明也喜欢谭玉啊。 只是,就是控制不住的紧张。 每次见到谭玉就紧张,这感觉,真的控制不了! 两人都是一个头两个大。 一场恋爱,还没开始,就已经一团糟。 反而是墨儿,看着两人这么苦恼,有些奇怪,便去问自家主子:「公子,你到底有什么不高兴的啊?」 谭玉对墨儿从来都是没有隐瞒的。 尤其,在自己终于跟萧凌表白后,她就迫不及待第一时间告诉了墨儿,以跟对方来分享这份喜悦。 毕竟,她是个现代人,对于主僕什么的,没什么概念。 这贴身的心腹,对她而言,其实就跟闺蜜差不多。 而谈了恋爱,肯定是第一时间要跟闺蜜讲的。这就跟大学时每个寝室的人都会开卧谈会差不多,说白了,就是很兴奋地想分享自己的喜悦和悲伤。 更何况,墨儿比大学室友和闺蜜还靠得住呢! 因为大学时候和闺蜜都是靠缘分,没有任何约束的,更没有一定的绑定机制。 当然,更谈不上「效忠」。因为彼此原本就是平等的。 但墨儿不一样。 墨儿是她的丫鬟,也是她的心腹,更是与她有着利益链的。 可以说,没有她的荣华,就没有墨儿的富贵。 第33页 而在古代的洗脑制度下,墨儿也早已自觉地效忠了谭玉这个「主子」,甚至甘愿为对方付出生命! 这样的忠心与全心全意,说实话,是现代任何室友和闺蜜都达不到的。 所以,谭玉也把墨儿当成自己很重要的人。 因为她是从现代走过来的,知道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人,都需要被尊重,也都需要被爱。哪怕是丫鬟,也一样。 而不论对方是什么身份,只要对方是真的对你好,都值得你回以同样的好。 所以对于墨儿,她还真没什么遮掩。 横竖她已经将墨儿视为了自己的一部分,既可以与之分享一切喜怒哀乐,又可以同样为对方豁出一切。 有了这个大前提,她们主僕两个一直很是亲密。 彼此也没什么秘密。 反正,连自己是女的这个最大的秘密都被对方掌握了。如果对方要最自己不利,已经有了足够的把柄,还有什么不能说的? 所以她跟萧凌的事,也没瞒着墨儿,反而第一时间分享喜悦。 可刚分享完喜悦,就苦着一把脸。 这就让墨儿有些无语了。 她猜测了半天,也没猜出个所以然来,就直接问了。 谭玉嘆了口气,把萧凌的事说了。 同时,也支支吾吾说出了自己不足为外人道的自卑。 她确实还是担心对方不喜欢自己的。 墨儿听了哈哈大笑:「公子,你也太想多了。少奶奶对你什么样,只要有眼睛的都看得出来,不然老太太和夫人怎么会那么疼她呢?我看啊,纯属你自己胡思乱想,少奶奶对您感情好着呢。」 「是么?」 谭玉将信将疑。 「那自然。老太太和夫人还能看走眼?」 墨儿依旧坚持。 「更何况,我们大家这么多双眼睛都看着呢,都这么觉得。」 唔。 也是。 奶奶和娘那么疼萧凌,肯定也因为看出萧凌是真心喜欢自己吧。 毕竟,谁家会真心喜欢新媳妇?还不都是爱屋及乌的。 而丫鬟们都说看在眼里,那说明应该是真的吧。 可怜的谭玉,一进入恋爱便陷入深深的自卑,这时候只能靠别人的眼睛来评判着。 看她那样,墨儿又笑:「依我看,你是太喜欢少奶奶了,所以才会自卑。」 「哎?怎么说?」 「这还用怎么说?越喜欢一个人就越觉得她好呗,越觉得她好,就越觉得自己配不上她呗。觉得自己配不上她,可不就自卑了嘛。」 小丫头说得一套一套的。 谭玉终于有些悟了:「好像是这么回事。」 她确实在乎萧凌,而且确实觉得对方哪哪都好,好得让自己配不上。 既然觉得自己配不上,可不就自卑了么? 可是,分析透了这一切,又有什么样? 谭玉还是茫然。 抱着脑袋,头脑一片空白:「所以我要干吗?」 「还能干吗?当然是跟少奶奶好好过呀。」 「可是,她不喜欢我碰她。」 这个问题难以启齿,但既然已经说到这方面了,谭玉也就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了。 她现在只拿墨儿当救命稻草,希望对方有什么办法,可以拯救自己这段迷乱的婚姻。 「笨。」 墨儿一脸的怒其不争。 「她不喜欢,你就别碰呗。」 「不碰?」 谭玉不乐意了。 「碰都不碰,那还算是夫妻么?」 「怎么不算?你们现在就是夫妻呀。皇上指婚呢。」 墨儿继续怒其不争,戳了戳谭玉的脑袋。 「再说,现在不让碰,又没说一辈子不让碰。你先好好跟她相处,多说话,少动手,慢慢她放松警惕了,你们两个之间完全轻松了下来,不就可以碰了么。」 哎? 好像也是哦。 「这世上的事,有多少是一蹴而就的?不都是一步步来的嘛。」小丫头撇了撇嘴,有些看不上谭玉,「你啊,就是太心急了。」 这话,倒有几分禅意,让谭玉怔了怔。 是啊,自己似乎,是太心急了些。 不管怎么说,一步步来,总会越来越好的。 万事都需要过程嘛。 今天不给碰,不代表明天不给碰。 明天不给碰,也不代表后天不给碰。 想通了这一点,谭玉也就不再纠结了,戳了戳墨儿的脑袋:「你敢戳我,胆子肥了啊。」 墨儿也不甘示弱,回戳。 她这两年,被穿越后的谭玉,渐渐惯得能平等相处些了。 两人嘻嘻哈哈,戳得很开心。 若是外人见了,只怕以为是两个傻子。 跟墨儿愉快玩闹一阵后,谭玉也不再有心理负担了。 其后,便按照墨儿的说法,跟萧凌正常相处。 所谓正常相处,就是不刻意去亲热,但也不刻意迴避。 果然,见谭玉不再具有攻击性,萧凌的排斥就明显少了。 甚至,渐渐,萧凌都有些怀念那个动不动就撒娇要糖糖的谭玉了。 毕竟,她跟谭玉一样,也是母胎单身啊。 对于爱情,若是遇不到倒也罢,若是遇到了,自然也有些自己的期盼。 而恋爱中撒糖,是任何人对于爱情都有的期盼吧。 第34页 所以,萧凌也没有真的不想谭玉对自己亲热。 只是有些紧张而已。 现在对方不主动碰自己了,她反而想了。 尤其,紧张期已过,她还是很期待对方的小动作的。 可惜,无论她内心怎么默默期盼,谭玉就是没有任何亲密的表示。 谭玉内心里当然也在疯狂长草。 看着如花似玉的心肝宝贝就在身边,却偏偏不给碰,这换谁都受不了好么。 好在,谭玉刚刚经歷了减肥,对于忍耐这种事,还是很有经验的。 所以,她每天都努力克制着自己的冲动,忍啊忍。 两人就如同互相较劲一般,互相都那么忍着。 终于有一天,谭玉见对方睡着了,便伸出手去,碰了碰对方的手。 唔,没办法,太心痒难耐了啊。 碰了碰对方的手,看对方仍是没反应,谭玉胆子更大,便更进一步,轻轻握了握对方的手。 啧啧,想不到,每天练武,还上阵杀敌的女将军,居然有这么莹白如玉的手啊。 真嫩啊。 真修长啊。 贼tm好看啊! 谭玉这么想着,便痴了迷。 于是,顺着手,一路握了上去。 先是手腕。 那冰肌玉骨的手腕,握在手中,玲玲珑珑。 这玲珑玉骨,越握越心痒。 便再往上一步,抚上了对方的胳膊。 因为长期的练武,胳膊匀称有力,没有一丝赘肉,还十分有弹性和美感。 再加上那细瓷般的肤色,简直让人无法挪开注意力。 …… 就这么着,谭玉目眩神迷,一路往上。 最后,想亲对方一口,却发现——对方的眼睫毛动了。 我去! 她在装睡!! 这下谭玉心中透亮了:萧凌压根就是醒的好么!她就这么装睡,那完全就是默认自己的各种动作好么! 于是,她瞬间懂了。 拉上帷帐。 这一晚,两人的感情更上一层楼。 而两人之间的氛围和感情基调,又更进了一步。 就在这样的氛围下,两人甜甜蜜蜜,一眼万年。 可以说,她们只要在一起,就能洒出蜜糖来。 平时吃饭,两人总是肩并肩坐在一起,相互夹菜不说,还要各种眉目传情。 可怜旁边的其他哥哥姐姐,被强行闪瞎狗眼。 唯有谭老太太和谭夫人傻乐。 她们两个是真的很开心,看着谭玉和萧凌,那眼里都是能挤出蜜来的。 看来,她们真的很满意这一对,也真的很喜欢这一对。 这么多年来,大约这是她们唯一的一次意见一致。 于是,萧凌的碗里,除了有谭玉夹的菜,还有谭老太太和谭夫人夹的菜。 堆得满满的冒尖尖。 这可不比上次满满的冒尖尖。 因为上次之后,大家都知道萧凌饭量大,就直接给她换大碗了。 现在她面前的可是个大海碗,跟汤盆差不多。 这货被堆得满满的,可真是实打实的瓷实! 谭玉在一旁看得直哆嗦。 这是真·大胃王啊。 不过,已经每日三次见识过媳妇的胃口,她也不担心。 看样子,萧凌不过是天生的大胃王而已。 而且,以她每天练武的消耗,即便是这么吃,也是不会胖的。 反而更有力气。 想来,她能在战场上以一当百,也是需要这把子力气的吧? 谭玉是理解,而谭老太太和谭夫人则是欣喜了。 对于萧凌这个新妇,她们是哪哪都满意! 尤其萧凌的饭量,她们更是满意。 饭量大好啊,饭量大身体好,能生啊! 而且饭量这么大,将来生出的孩子肯定身体也好。 到时候她生的,一定都是一拳能打死老虎的大胖小子,哈哈哈哈。 两个女性长辈一起慈眉善目微笑,各自在心里展望未来。 有时还不忘互相交换了一个笑意满满的眼神: 如果说有什么能让她们多年恩怨一招消,那就是盼望小金孙孙的到来了! 谭夫人自不必说,她只有谭玉这一个孩子,所以对谭玉的后代自然是极端盼望的。 而谭老太太,虽然有很多孙子孙女,但那些都是在谭夫人没法生的前提下生的。 一旦谭玉这个嫡子出生,其他的,在谭老太太看来,就都是野路货色了。她都看不上。 老太太始终相信: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打地洞。 做娘的尊贵,孩子才金贵。 做娘的不尊贵,孩子自然也金贵不到哪去。 别人都说「母凭子贵」,谭老太太却深信「子凭母贵」。 这是她的执念,也多少有些她自己的固执。 其实,她当初又何尝不是斗过其他野女人的。 她自己就是标标准准的金凤凰,三媒六聘十里红妆嫁给谭家,这个谭家便一切以她为尊。 后来吧,也有些野女人想爬上她丈夫的床,以求一朝飞天、荣华富贵,但都被她狠狠踩下去了。 她是金凤凰。 永远的金凤凰。 其他的野女人,都是上不得台面的。 这么多年来,她一直以这个观点来律人律己。 第35页 可以说,这是她一生的人世教条。 现在年近黄昏,她也没想改变。 并且,更笃行于此。 毕竟,这话越是真理,则越显得她的金贵,与正确。 要知道,在古代,能让一个侯爷不纳妾,可不是一般女人能做得到的。 但她却做到了。 虽然做到了,也引来很多诟病。 无数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说她是个善妒的妇人,所以才不允许丈夫纳妾。 谭老太太明面上不在乎这些,心里其实还是介意的。 所以她一直口口声声宣传:除了正室嫡子,其他都是野路货。正室不生,那是没办法,必须要纳妾。可只要正室生,哪怕是一个名正言顺的儿子,也胜过无数野路子的各种庶子庶女。 她的观点直白且固执。 带着自己的人生偏见。 毕竟,每个人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场说话。 每个人说的话,也都是维护自己的立场。 但这些,对谭玉和萧凌并没有影响。 不管谁出于什么原因,只要是对她们好,就是好事。 看着所有人都团宠萧凌,谭玉还是很开心的。 自家老婆嘛,就应该被宠着。 对于这个心尖尖上的人,谭玉是想一辈子宠在掌心的。 不过,很多事,并不是她说了就能算。 很快,一个消息传来。 第16章 出征 边关告急。 外族来犯。 短短半个月,已经连下三城。 「怎么会这样?!」 萧凌接到飞鸽穿书的时候,直接拍了桌子。 上好木头做的桌子,瞬间被拍散,木屑纷飞。 还坐在桌边喝茶的谭玉被吓了一大跳:「怎么了?怎么了?地震了么?!」 她第一反应是地震。 但很快反应过来,是老婆把桌子给拍碎了。 她端着茶杯,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 只好先关心老婆:「怎么回事?」 萧凌没有回答她。 而是看了她一眼:「我要进宫。」 说罢,就急匆匆要出去。 谭玉在后面喊:「朝服!朝服!你还没穿朝服呢!」 她记得她爹每次要进宫,都是要刻意穿上朝服的。 她爹说了,这是对皇上的尊重。 可此刻萧凌身上穿的,完全就是平时练武的劲装啊。 「来不及了。」 萧凌并没有回头,而是脚下生风,朝外赶去。 糟了,肯定是遇到大事了。 看着萧凌越走越快,很快便消失不见的背影,谭玉有种不好的预感。 她想了想,赶紧丢了茶杯,回房去找自己的朝服。 上好的茶杯,因为主人的焦急,甚至都没时间找个地方搁放,摔了个粉碎。 谭玉很快穿戴好,让人套了车,一路狂奔进宫。 刚才萧凌的表情已经说明了,这次的事情不是什么好事。 媳妇就这么情绪化进宫,只怕会惹出问题呢。 谭玉从小就是孤儿,所以并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人,更不会去操心别人的命运。 可自从有了萧凌,就一切都不一样了。 她会随时关注萧凌的情绪,会猜测她的一切,会关心她的命运。 现在,萧凌一个人进宫,谭玉是绝对不放心的。 套了车紧随其后。 也是一路狂奔。 但等她到宫门的时候,略一打听,便知道萧凌早就已经来了。 看来,萧凌身为三军统帅的贴身坐骑,还真不是盖的。 马车跑不过人家的马,自己的腿儿也跑不过人家的腿儿。 所以,等谭玉赶到的时候,一切都快结束了。 她甚至都没有去求见进宫,就见萧凌已经走出来了。 神色有些凝重。 谭玉心里一「咯噔」,赶紧迎了上去,问:「怎么了?媳妇,你别吓我。。」 「没事。」 萧凌看了看她。 有些斟酌。 但最终还是开了口:「我要去边关。」 「去边关?」 谭玉哑然。 她自然知道去边关意味着什么,自然是去打仗呗。 去打仗,就有伤亡。 谭玉内心一紧。 她是很怕打仗的。 说实话,作为一个现代人,最大的愿望就是世界和平。 虽然知道这并不会容易实现,但每年都这么希望着。 现在突然说是要打仗,而且是近身肉搏的那种,谭玉真的还是很害怕的。 以前在影视剧里看过古代人打仗。但那是被人打,自己就是个吃瓜看戏的。 现在却是送自己媳妇儿去打,这感觉,是完全不同的。 她已经在脑海中幻想自己媳妇被重重包围的样子了。 「一定要去吗?」 谭玉承认,她不是个伟大的人。 在这一刻,她第一反应,还是想问问,能不能挽回。 不是想拖媳妇的后腿,也不是想拉着萧凌这个大将军退缩,但她还是想知道,是不是真的到了非去不可的地步? 萧凌看着她,眼里有着平日的深情,却又添了一份慎重的严肃:「是的,飞去不可。」 既然已经无可挽回,谭玉也就不多说什么了。 第36页 只是忍不住追问:「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萧凌并没有回答,而是道:「我先回去收拾东西,军情火急。」 说着,便自顾自又走了。 这是她第一次丢下谭玉。 谭玉内心很不好受。 作为一个现代人,完全理解不了近身拼杀,甚至她都没亲眼见过真正的战争。 现在媳妇就这么走了,说是去打仗。 这个真心一时接受不了。 当然,虽然怕,但基本的三观还在。 她知道自己没资格去劝阻,也不该劝阻。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使命。将军自然有将军的去处。 尤其,对于她这个穿越者来说,这个世界,或许并不那么特别。 可对于萧凌来说,这是生她养她的国家,是她愿意誓死效忠的地方。 她谭玉,又有什么资格去劝阻? 所以,她脱口而出,在后面喊:「我陪你一起去!」 「我陪你一起去!」 「我陪你一起去!!!」 重要的事情,喊了三遍。 最后一遍,已经是带了哭腔。 她是害怕的。 她并不想上战场。 可她不放心萧凌,她一定要去。 如果平安,那就一起平安。 如果,一去不会,那起码,也有个伴。 萧凌停住了脚步,回头。 谭玉奔上前去。 她是笑着的,只是眼里已经带了泪。 萧凌是习武之人,耳力过人。 但眼力,除了敏锐一点,跟普通人倒是没什么区别。 所以,等到谭玉真正奔到眼前,她才发现谭玉眼里的热泪。 她当时就心口一窒。 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人,会为她的出征而哭。 多少年了。 自从她全家被灭门,她就接过萧家军的旗帜,南征北战,刀光剑影。 世人只知她所向披靡,只会用最热烈的掌声欢唿与美酒来迎接她,却没有人,会为她的出征而哭。 所有的人,都为她的得胜归来而激动。 甚至,曾有过皇上率百官出迎的盛举。 但,无一人,为她出征而流泪。 这是真正的爱吧? 萧凌内心一痛。 莫名,有个地方,就柔软了。 她抬手,在谭玉的脸颊上,抹下一颗下滑的泪水,轻轻放进嘴里,有点咸。 她微笑:「放心,我答应你,一定会平安归来。」 说这话的时候,她的声音是颤抖的。 那是从未有过的心情起伏。 但是,这颤抖里,却带着无比的欢欣。 其实,她萧凌,不怕打仗,却,欢喜于此刻对方的关心。 我答应你,一定会平安归来。 ——这是她能做的最好的承诺。 她也知道,谭玉要的,就是这个承诺。 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个人,不在乎所有,只希望你「平安归来」。 萧凌想着,觉得自己很幸福。 谭玉扁了扁嘴,眼泪情不自禁流得更凶。 只是,却刻意挤出一个微笑。 特别明媚的那种微笑:「你要平安归来,我也要平安归来。我们一起,平安归来。」 她仍是要去。 萧凌一怔。 这场面,再出出乎了她的预判。 她发现,跟谭玉在一起后,所有的事情,都在出乎她的掌控。 当初,就是因为这种感觉,让她心慌吧。 「阿凌,让我去吧。好不好?」谭玉恳切地望着她。 萧凌没有回答。 谭玉却扑了上来,紧紧抱着她:「让我去,好不好,我不想离开你。一点都不想!我要跟你在一起!」 不管是生是死,都要在一起。 最后这句话,谭玉没说,因为出征在即,这些话说着并不吉利。 但是,萧凌仍然没有回答。 良久,萧凌摸了摸她的头:「乖,在家里,好好等着,我很快回来。」 「很快回来?」 谭玉抬起泪眼,问。 「嗯。」 萧凌笃定。 同时,道:「我走了。你自己回去吧。我先骑马回去拿几件战场要用的东西,你不急,慢慢回,反正等你到家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别怕,我很快就回来。」 她安排得妥妥帖帖。 谭玉却早已哭成了泪人。 直到看着萧凌模煳的身影,彻底远去。 萧凌说,回去拿几件战场上要用的东西。 谭玉这才想起,家里,有个柜子,那是萧凌的嫁妆,一直未打开过。 她也曾问过这嫁妆到底是什么? 那时两人情正浓。 萧凌笑,说里面是十八般武器和各种兵书。 谭玉还以为她是在开玩笑。 如今想来,竟是真的了。 想不到,终究还是有用到那些东西的一天。 谭玉哭成泪人,却也无能为力。 她擦着眼泪,还是进了宫。 既然回去已经见不到老婆了,还是先进宫问问情况吧。 皇上听说是谭玉求见,立刻就准了。 看谭玉一把鼻涕一把泪进来,皇上也是无语:「谭爱卿,你何故如此?」 我何故如此? 我老婆要去打仗了,你说我何故如此? 第37页 谭玉低着头,翻了个对方看不到的白眼。 这才吸了吸鼻子,抬起头来:「回皇上,微臣担心……萧将军。」 「萧将军?」皇上一笑,「你现在可以不用叫她萧将军,因为朕刚刚册封她为天下兵马大元帅,你现在可以叫她萧元帅。」 我呸。 你个腹黑皇帝,尽拿这些虚名忽悠人。 什么萧将军萧元帅的,还不就是个名字区别么? 不用人的时候,就把人卸了兵权,配个女子。现在需要用到人家了,又封个劳什子元帅。 坏人。 「怎么,谭爱卿还有何事?」 皇上故作惊讶。 谭玉吸了吸鼻子,真情流露地声音沙哑了:「微臣担心萧元帅的安危,微臣想随军同行。」 这次皇上是真惊讶了。 一点没有演戏的成分。 「爱卿要随军同行?」 他有些不可置信。 「为何?」 还为何? 我自然是担心老婆的安危啊! 谭玉内心骂着国骂,面上却仍是一派恭敬:「微臣担心妻子,所以,想请陛下恩准,可以一起同行。」 她说的是实话,却让皇帝真的有些想笑。 担心萧凌? 这是有多吃饱了撑的! 这举国上下,谁不知道萧凌的实力? 说实话,别说是举国上下了,就算是四海环宇,都知道萧凌的实力啊! 她会输? 她会有危险? 别逗了! 皇上一副「爱卿你这是逗我」的表情,看着谭玉。 谭玉被她看得发毛。 只能低头。 但却没有退下去的意思。 皇上良久,嘆了口气:「也难得你们情深意重。这样吧,随军同行是不必了,你先回家,好好在家等着,放心,她用不了多久就会回来的。等她回来,朕亲自宴请你们夫妻,为她接风洗尘。」 这是仗还没打,就先想着庆功了。 谭玉有些不爽,心道:不是你自己老婆,不知道心疼呗。若是让你的宝贝丞相去出征,看你是不是如此笃定。 但腹诽归腹诽,这些话终究不能说出来。 「好了,此事就这样,你先回去吧。朕也要跟丞相商议正事了。」 说着,还往屏风后偷偷看了看。 看来,那个陆丞相,就在屏风后呢。 谭玉很郁卒:自家老婆出去拼命,你个混蛋还在家里夜夜会情人。 于是,不由自主,顶了一句:「皇上,久闻丞相见识广博、智慧过人,此次事情紧急,臣请求皇上派丞相随军同行,可以为萧元帅出谋划策。」 哼,你不让我舒服,我也要膈应你一下。 虽然知道对方肯定不会同意,但谭玉还是忍不住要说这么一句。 不说不爽。 至于所谓的「事情紧急」,这个是纯属猜的。 反正,能把已经下放的萧凌给召了回来,不是事态紧急,还能是什么? 谭玉对于皇帝的那一套可是很熟悉,毕竟现代也有很多帝王将相题材的小说和影视剧。他们弄来弄去,无非就是为了手中的权柄。 既想在国内拥有绝对权威,排挤一切可能功高震主的人,又想有能人为自己所用,能够帮自己克敌制胜。 呵,哪有那么好的事? 人的心终究是不可两用的。 一门心思去搞专业的,基本情商就要差些,难免就会被人抓住些小辫子。 而一门心思想着跪舔皇上的,基本没多少精力去夯实自己的专业。 这是亘古不变的矛盾。 所以,帝王们只好各种倒腾,一会一个政策,今天给你卸下兵权,明天又封你为元帅。说白了,就是让你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在不需要的时候,你自去一边,解甲归田;而需要你的时候,你赶紧回来,帮我制胜千里。 作为普通民众来说,谭玉对这些并不怎么排斥。 帝王之术嘛,自古皆然。 但是,现在这件事落在自己老婆头上,她还是有些不爽的。 起码,替自己的老婆鸣不平。 所以,虽然改变不了任何事,还是要恶趣味怼一怼。 那皇帝哑然。 被谭玉这么一怼,倒也不生气。 只是道:「丞相自由朝中大事要处理,朝廷一日都离不开,不宜随军出征。好了,你下去吧。」 天子无情。 无爱,也无恨。 对于臣子,作为一个英明的君主,只会考虑该如何运用,却不会去考虑这个人是可爱还是可恨。 所以,对于谭玉,皇帝也什么都没说。 甚至都没有生气。 谭玉嘆了口气,只得答:「是。」 不多,答完这句,从皇宫里退出来,她心里多少还是有点底的。 因为,从刚刚皇帝的表现,足可以看出,她是个明君。 是的,虽然腹黑,却是个英明的君主。 能坐到那个位置,不腹黑是不可能的,不然早就被人害死了。 所以,作为一个君主,腹不腹黑不重要,重要的是是不是英明。 所谓英明,就是脑子清楚,能让国家的人过上好日子。 显然,这个皇帝脑子是很清楚的,也没有什么小鸡肚肠。 这样的皇帝,其实可以做一个明君。 第38页 谭玉相信,这样头脑清晰的皇帝,是不会让自己元帅去枉死的。 起码,她绝对不会刻意去坑萧凌,反而还会想尽一切办法,帮她的元帅打赢这场胜仗。 既然如此,好像是没什么可担心的。 谭玉这般想着,也就渐渐放了心。 因为冷静下来,她很容易就能分析出这件事的危险指数。 以萧凌的能力来说,基本是没什么危险可能的。 唯一的危险可能,就是朝廷有人使绊子。 但看这皇帝的样子,应该不会有人能使到绊子。 其实,很多忠臣良将,并不是战死的,而是被君主忌惮而死的。或者,因为君主无能,导致奸臣当道,给活活坑死了。 比如杨家将。 比如岳家军。 但现在看样子,这皇帝既不昏庸,又不可能会捨得丢掉这样一个战神般的将军。 所以,基本萧凌就很安全。 想通了这一点,谭玉便回家歇着了。 这一天,她情绪波动太大,是真的有些累了。 尤其,哭完后,整个人都有些累。 谁知,睡着睡着,意识就走到了空间。 原来,是那个出去旅游度假的系统回来了。 谭玉无语:「你度假回来了?」 「嗯。」 小系统显然玩得很是愉快。 连口气都是轻快的。 只是,还没忘了问谭玉近况:「你最近怎么样?过得好不好?」 「我?自然是好的。」 谭玉随口答。 不管怎么说,现在有了老婆了,总是好的吧。 只是想到谭玉要去打仗了,内心还是有些怅怅的难受。 便吸了吸鼻子:「只是还有些郁闷。」 「郁闷什么?」 小系统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谭玉嘆了口气,便将事情的原委都说了。 她不说还好,这一说,小系统也笑了:「你知道这萧凌是谁么?那是震慑四海八荒的战神啊!她出征就没输过,你居然担心她?现在最应该担心的是入侵的外族,因为他们很可能要被萧凌赶到千里之外了。甚至他们的首领要被锤爆脑袋也说不一定。」 「……」 看它侃侃而谈,和那皇帝一样的口气,谭玉有些不高兴:「你自然不担心,又不是你老婆。」 这话她不敢怼皇帝,却敢拿来怼小系统。 系统笑了笑,也不介意。 只是道:「好啦好啦,别担心啦,放心吧,萧凌一定不会有事的。她厉害着呢。」 「你怎么知道?」 谭玉还是有些不放心。 「我自然知道。她是我给你挑的老婆嘛。没摸透对方的情况,怎么能随便给你做媒呢。」 系统打趣。 谭玉无语,翻了个白眼。 「别跟我瞎扯。」谭玉突然想起了什么,「对了,你不是说要给我弄个大胸的老婆嘛,怎么我不觉得呢。」 这也是闲得没事,又刚好心里不安定,便跟系统瞎扯。 系统一愣:「你不满意?」 「没有,我很满意。只是,你不是答应了大胸吗?怎么没说到做到?我是不是可以索赔啊?」 谭玉继续瞎扯。 系统却更愣:「我什么时候答应了给你大胸老婆?你不是说要凶的吗?我做到了啊。这个还不够凶吗?天下第一战神啊!」 「……什么凶的?我要的分明是大胸的好么!」 谭玉爆汗。 什么情况? 自己分明要的是个大胸老婆,怎么对方就听了一半,还听岔了。 凶的。 呵。 亏你想得出来,我怎么会要个凶的?要她来打我么?! 谭玉给了系统一个白眼,不想再理它。 系统也很委屈,摸了摸鼻子。 它是真的很委屈啊。它明明是按照宿主的要求来做的啊。 谁知道居然听岔了。 「反正你自己听岔了。你说吧,拿什么来补偿我?」 谭玉不依不饶。 系统赔笑:「我这不是没听清嘛。说什么补偿不补偿的,就见外了。」 「谁跟你见外?咱们很熟么?」 谭玉得理不饶人。 系统也是无奈:「呃,那你要怎么样?我事先声明,我可没什么好赔偿的。」 谭玉自然知道系统没什么好赔偿的。不过,有些事,她还是想争取一下:「唔,我想要现代的一些战斗设备,可以帮我老婆打胜仗的那种。」 「啥?!」 系统一下子就弹跳起来。 「你让我给你弄军火?我去!这可是违法的!我不能干!」 「哎,我说你怎么这么死脑筋?谁让你去搞真军火了?你去搞点,唔先进点的东西,作战时有用的啊。」 第17章 千里追媳妇 作战时有用? 还合法的? 系统想了很久:「这个,真没有。」 和平年代,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是不会允许贩卖危险物品的。 哪怕是仿真的都不行。 它是系统,在这穿越世界里自然说了算。 但即便如此,该遵守的规则还是要遵守呀。 「违法的事咱可不能干。」 小系统再次重申。 这个原则,可是绝对不能改变的底线。 第39页 它是遵纪守法的好系统。 谭玉无语:「我也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啊。」 开玩笑,难道她想违法么? 确定了这一点,系统也就放心了。 于是脑袋也跟着活跃了起来:「那咱们,再想想办法?」 「嗯。」 谭玉赶紧点头。 「我就是那意思。在正常范围内,咱想想办法,帮我家阿凌打胜仗。」 「正常范围内啊?」 系统想破脑袋。 「还得是能帮萧凌打胜仗的……」 说实话,既要在正常范围内,又要能在战场上发挥作用,这种东西还真没有。 「不过……」 系统心中灵光一闪。 「倒不是完全没招。但是,时间有点长。」 「时间有点长?」 谭玉不是很懂。 「要多久?」 「半年,一年,甚至几年,或更久。」 系统在那算帐。 「半年?一年?还几年??甚至更久?!」 谭玉有些晕乎。 「你到底说了个啥?」 系统却认真看着她:「其实,这世上只有一样东西,既可以名正言顺购买,又能帮助萧凌打胜仗。」 「是什么?」 谭玉瞪大眼睛。 「是知识。」 系统坦然,望着她。 「知识?!」 谭玉这下眼睛瞪得更大了。 她似乎有点理解系统的意思了。 「你是说,我们买知识过来?」 「是啊。」 系统露出得意一笑。 「咱们不能把真东西运过来,但是可以把现代知识转移过来啊。只要这个时代的人掌握了将来的科技,武器、坦克、大炮什么的,不是说造就给造出来了嘛。」 的确。 知识就是力量! 科技,永远都是第一生产力。 谭玉想起从小学的这些名言。 突然觉得—— 「还真有道理!」 「对吧?有道理。」系统笑眯眯,「现在知道我聪明了吧?」 谭玉笑着白了它一眼。 不过,还是很高兴:「那你赶紧把知识搞过来呗。」 「搞过来?」 系统也笑。不过笑得有些尴尬:「这玩意,要钱的。」 「啥?!」 再「啥」也得给钱。 这是穿越买卖法则。 系统无奈摊手:「没办法,我们也有我们的规定。」 谭玉死鱼眼。 系统赔笑着继续:「其实,按我们的规则吧,不只要给钱,还要按现代市价的一百倍来给。」 「市价的一百倍?!」谭玉震惊了,「你这是敲诈呀!」 「什么敲诈呀,你看你,说那么难听。」系统继续赔笑,「我们这可是穿越系统,要穿越时空的!那投资成本大着呢。不提高点物价,没得赚啊。」 谭玉无语:「你们搞穿越这种高科技的,也讲钱?」 「那当然。现在谁不讲钱呀?要不是为挣钱,谁愿意受累搞这些?在家歇着不香么?」 系统笑。 谭玉再度无语。 不过,她觉得这话还是有些道理。 谁努力不是为了让自己将来过得舒服点呢? 所谓「吃了苦中苦」,也是为了「方为人上人」嘛。 所以,谭玉也觉得有道理,便也不再提出异议。 「那,那知识要多少钱?」 「知识嘛,自然是通过书本来传播的。书本的价格你也知道,挺低的。」 谭玉一听,松了口气:「那还好。」 书本的定价确实向来不高。 她琢磨着,以她在文学网的旧文收益,买几本书还是可以的。 然而,系统补充:「所以呀,咱们交易按100:1来。也就是说,定价一元钱,你要给我一百。」 「啥?!」 谭玉这下不淡定了。 100:1啊! 太恐怖了好么。 这等于让她的存款平白缩水一百倍啊。 或者说,物价突然通货膨胀一百倍。 这可太恐怖了! 「这不行啊!这怎么行?一百倍太夸张了!现在哪有一块钱一本的书啊?随随便便都二十块一本好么。二十,通货一百倍,就是一千块啊!」 谭玉心里小算盘「吧嗒吧嗒」的,怎么算都觉得承担不了啊。 系统却很坦然:「呵呵,所以你要努力哦。好好写。要勤奋。」 「哎?」 谭玉一懵。 随即,继续暴躁地表达不爽:「我再勤奋也扛不起一百倍的通胀啊!」 说到「通胀」,谭玉突然想起:「喂,私自哄抬物价导致通货膨胀可是违法的!」 「哎?」 系统一僵,随即尴尬了。 好像……是有那么点道理。 系统清咳一声:「话是那么说不错。不过,我们要做跨时空穿越服务啊,还有些善后和相关处理的。如果只按原价收,我们就真的亏本了。亏本的事咱不干,所以,如果你们接受不了,可以不尽兴交易。」 「……」 是这样吗? 唔,也有道理。 可是—— 「我真的没那么多钱哎。」 谭玉小声委屈。 这是个现实问题。 第40页 然而,系统摊手:「那只能等你有钱了再找我喽。」 「那可不行!」 谭玉急了。 「等我攒够钱了,都多久去了!到时候黄花菜都凉了!我家阿凌得多吃多少苦啊!」 她是真的急了。 打仗这种事,谁又能说一定赢或者一定输呢? 别人吹所谓的「常胜将军」、「百战百胜」,其实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横竖不是自家人,所以没有那种心疼感,只觉得厉害。 但如果是真正的亲人,首先会考虑的,是对方的安危和辛苦。 毕竟,再强大的常胜将军,都有失败的可能。 更何况,就算真的永远常胜,那军旅生活也是辛苦的。而且也是担惊受怕的。 能多一份保障,肯定要早点保障。 谭玉只想早点能帮上萧凌,这样,萧凌会轻松很多,也安全很多。 「我一天都不想等了。」 谭玉由衷说。 系统也很无奈:「可你的钱,压根不够嘛。」 说话的功夫,它已经查询了谭玉在文学城的收益余额,差距太大了。 谭玉默然。 半晌,咬牙:「反正你得答应我。办法你自己协调。是降价还是贷款按揭,都可以。反正,你要是不解决,我回头就去告你们,说你们恶意抬高物价。我知道现在国家对这块管控可严着呢。」 的确管控挺严的。 但是—— 「降价?贷款按揭?这不是我能做主的呀。」 系统慌了。 但还是知道自己的处境:「那要不……这样,我去找上面反应反应,看行不行?」 它做不了主。 谭玉也明白,有些程序该走还是要走。 「那行,你赶紧去上面反应。反应完了赶紧解决。」 「好。」 系统开心地答应。 「嗯!记得,速度快点哈!不要拖延。那些不重要的程序少走。效率为先。」 谭玉忍不住叮嘱。 「哎,知道了。」 「快去快回!」 「哎,知道。」 送走系统,谭玉很无语地在空间里等。 她是真的关心萧凌,也是真的连一分钟都不想等。 等了大概半分钟,那系统就回来了。 「怎么样?」 谭玉赶紧站起问。 系统回:「妥了。」 「这么快?!」 虽然随口问「怎么样」,但本以为还问不出什么。 毕竟,这才刚过去半分钟,啥都来不及干吧。 她这么问,也就是摆个态度而已。 谁知那系统居然这么快就「妥了」。 这真是往上面反应过了? 谭玉有些不敢相信。 系统却一脸坦然:「当然,现代社会,效率至上。」 「那行。你赶紧弄基本相应的科技书来。」 「行。我们那边已经在安排了,等后台科技人员挑选出相应的书籍,我就给你发货。」 系统笑眯眯。 「放心,我们挑选的绝对是军旅最实用的。而且还贴心的用这个年代的纸质和字体、大小列印,你一买过来就可以直接用了哦。」 这么好? 谭玉开心。 系统笑得更甜:「是的,你没看错?我们做事,就是这么专业!回头记得给好评哦!」 谭玉扶额。 好吧,这年头啥行业都不容易,服务还真不是一般的单位。 「行,行,放心,好评一定给。」 当然,服务再好,也是为着钱的。 系统那边把该做的工作做得很好,但价格也是真不便宜。 一百倍通胀的物价,确实够谭玉肩膀一沉了。 系统把一切安排完毕,最后跟谭玉算帐:「先贷给你十万,你签个字就行了。我这边已经先安排花了。」 「敢情这笔钱就在我帐户上走个过场呗?」谭玉无语。 「连过场都不用走。反正都已经花了,跟你知会一声,让你签字认帐就行。」 「好吧。」 谭玉呵呵。 「反正只要你把事情办好了,怎么都行。放心,这笔钱我一定认。」 她这是真心话。 只要能帮上萧凌,背多少债她都不介意。 反正,十万块钱嘛,也不是很夸张,只要努力一点,勤奋一点,总能慢慢码字还上的。 码字…… 唔,她已经很久没码过字了。 谭玉扶了扶脑袋。 觉得自己有点头疼。 倒不是讨厌码字,而是长期断更已经形成了习惯。 而任何一样东西,停了那么久,突然捡起来,总是会有些困难的。 当然,她此时还来不及思考这些,只想着赶紧把这些东西带给萧凌。 拿了那些书,谭玉给家里留了封信,就让人套个马车,去找萧凌了。 这一路风尘僕僕,也是闲极无聊。 她倒是想过把以前的给补起来,但是因为一心记挂着萧凌,愣是静不下心。只能继续断更着。 如此这般,走了好一段时日,才算到了边关。 边关烽火地,海域胡笳声。 谭玉第一次来,还是很有些好奇和感触的。 一方面,觉得风景美。 另一方面,觉得生活艰苦。 第41页 一想到萧凌长期生活在这种地方,谭玉就百感交集。 一方面,这里的风景是真美。如果偶尔来这里玩一下,应该会很开心。 但另一方面,这里是真的荒凉。而且气候和生活条件,都很艰苦,跟京城完全没法比。长期驻守在此,不管怎么说,都是一种牺牲。 也不知这些年萧凌一直戍守在此,是不是也会感觉到寂寞? 谭玉内心里涌上一份莫名的心疼。 而等真正见到萧凌的那一刻,她内心的心疼就更浓郁了。 好不容易层层禀报,终于见到了心心念念的萧凌。 萧凌吃了一惊:「是你?」 因为谭玉不知道军中能不能带家属,怕连累了萧凌,便只让人禀报说自己有克敌制胜的方法,一定要亲自面见萧凌。 萧凌这才半信半疑让人带了她进去。 结果,却见到了谭玉。 军中帐里,很多将士都在。 看着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大元帅,今日突然脸上有些不自在。 大家都有些狐疑。 但萧凌很快吩咐:「你们都出去吧。」 「是。」 众人虽然不懂,但只能应声出去。 很快,中军帐便空空如也。 只剩萧凌和谭玉两个人。 萧凌满眼宽容与宠溺,柔声问:「你怎么来这里了?」 这笑意隐隐的眼神,和温情无限的声音,让谭玉瞬间沉醉其中。 「我想你了。」她也柔声说。 这是回答萧凌的话,也是自己的心里话。 这些日子,她心心念念,便是想着萧凌了。 萧凌听了,不经意地勾了勾春。 眼里,也连着染上了深情的笑意。 她,又何尝不想谭玉? 两人就那么对视着,眼里发着光、流淌着蜜意。 许久,谭玉上前,抚上萧凌的脸庞:「你,瘦了。也沧桑了。」 军中生活,终究是辛苦吧? 谭玉的心里,满满的都是疼惜。 这可是她媳妇。 不只是别人口中的常胜将军,而是自己心尖尖上的人啊。 媳妇瘦了,也沧桑了。 心疼。 萧凌有些不好意思:「是不是不好看了?」 「不,当然不。」谭玉赶紧反驳加安慰,「我老婆是最好看的。永远都那么好看。最好看!」 她反反覆覆的强调,让萧凌情不自禁微笑。 谭玉也笑。 阳光透过窗棂,照在两人的笑脸上,气氛无限美好。 若是军中的将士们看到自家元帅有如此一幕,只怕下巴都得惊掉。 尤其,是自家元帅居然还会在意自己「是不是不好看了」,天啊太恐怖了。 此刻,「恐怖」的元帅正无限美好地与谭玉对望。 夫妻之情,在这一刻,体现得淋漓尽致。 而谭玉,已经一步步走了过去。 甚至,伸出手去。 轻轻握住了萧凌的手。 萧凌微微低头,脸上隐隐现出红晕, 谭玉看她那晕红的脸颊,越看越喜欢,直接上去就啃了一口。 「吧嗒」一声,清脆响亮。 萧凌的脸更红了。 头,也倾得更低了。 谭玉抬手,把她的下巴轻轻抬起来,然后,倾身过去,吻得甜蜜而缠绵。 要多甜蜜有多甜蜜。 要多缠绵有多缠绵。 这一吻,穿越千里,情定百年。 也不知过了多久,两人才分开,讨论正题。 谭玉让下人们把几个大箱子搬了进来。 打开,里面装的全部都是书。 「这是什么?」 萧凌有些奇怪。 「这是书啊。」 谭玉甜甜说。 「我自然知道这是书。只是,你搬这些书来,是什么意思?」 萧凌看着她。 谭玉看看四周无人,才小声开口:「这些书,都是有大用处的。能帮你打胜仗哦。」 「哦?」 萧凌一脸认真。 等着看谭玉接下来的解释。 谭玉还是有些感动的。 她是个孤儿,一直不被人重视,平时说话做事什么的,经常被人无视。 像萧凌这么有能力有身份的人,却这么真心的认真重视自己。 这让她心里热乎乎的。 她赶紧认真解释:「这些书里,讲了很多打造兵器的道理。只要读懂了这些书,你们就可以打造出遥遥领先于这个世界的武器,到时候,打起仗来,就事半功倍了。」 萧凌挑了挑眉:「有这么好的东西?」 「嗯!」 谭玉十分肯定。 既然如此,萧凌没有再问,也没有再说别的,而是让人召来了几个人,然后吩咐他们:「五天之内,把这些书看完,弄懂。」 五天?! 谭玉吓一大跳。 这么多科技知识,五天能消化吗? 要知道,这可是现代科技知识。而在场的这些人,却是完全没学过现代科技的啊。 那些人却什么都没说,只是低头遵令:「是!」 待那些人抬着几大箱子书离开,谭玉才忍不住提醒萧凌:「这些知识挺多的,而且挺难的,他们短短五天,应该吃不透吧?」 萧凌对谭玉认真的态度很满意。 第42页 不过却解释:「放心,他们一定可以。」 「为什么?」 谭玉不解。 这些书真的挺多的,知识也真的挺难的。 萧凌坦然回:「因为这是军令。」 军令如山,不允许任何打折。 说五天,就是五天。 「可是,不会存在实际困难吗?」 谭玉还是有些不放心。 「放心吧,只要军令下了,他们就一定会完成。」萧凌十分肯定,「不管他们想什么办法,反正一定会办成。」 「真的?」 谭玉还是心里有点虚虚的。 她真不觉得这是一般的困难。 「自然。」萧凌却仍是肯定,「这么多年,他们跟着我,就从来没耽误过事。而且,军中时间格外宝贵,任何任务都是十万火急,谁都是拿命在拼。五天,已经是我能给他们的最长时间。」 第18章 将军的归宿 谭玉不再说话了。 对于军旅,她没有萧凌有发言权。 而对于这样的军人,她是无比崇敬的。 对于他们的能力,她也不敢轻易质疑。 毕竟,她不懂萧凌所说的「军令」。 不管怎么说,五天之后,就会知道结果了。 但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晚上睡觉的问题。 咳。 谭玉原本就是日常女扮男装,这次当然也一样。 为了怕给萧凌惹麻烦,她隐瞒了自己的身份,只说自己是过来给军队提供帮助的。 说白了,就是个普通人。 正常普通人肯定不会跟元帅同房呀。 而且,军旅辛苦,肯定不可能每个人一个营帐睡觉的。大家都是挤在一起睡大通铺,甚至还要轮番站岗放哨。 谭玉虽然不用站岗放哨,但按道理她应该跟别人一起睡大通铺。 这她可受不了。 萧凌自然也受不了。 所以,当天晚上,别人来安排住宿时,萧凌就直接吩咐了一句「她以后跟我睡了。」 那管住宿的军官惊得下巴都要掉了,张大嘴巴半天说不出话。 要知道,他们元帅这么多年可从来没跟人共寝过的。 这人是什么来头?居然让自家元帅愿意同塌而眠! 「好了,你下去吧。」 萧凌吩咐。 「是。」 那军官赶紧低头而退。 只是那惊惶的表情,让谭玉有些想笑。 「怎么,你这么多年,就没跟人同睡过?」 她揶揄着笑问萧凌。 萧凌淡然:「你觉得呢?」 自然是没有。 原本就是女扮男装从军,为了保护自己的女儿身份,自然更不会有。 谭玉笑嘻嘻,走了过来:「那,我就把你这么多年缺少的,一次性全补给你。」 她的声音很轻,也很柔。 一步一步,靠近萧凌,就连声音都变得很虚幻:「你一定没试过,在军营里,尝试别样风情……」 这声音、这情境,让萧凌整个人都酥了。 而谭玉说着,更是直接上了手。 萧凌更是彻底酥得动不了了。 而灵活的谭玉,已经扑了过来…… 这一晚,军营外的人很是纳闷: 怎么帅营里一晚上总是发出奇怪的声音? 元帅没事吧? 自己要不要冲进去保护元帅呀? 大家纠结了一晚,最终还是没敢往里沖。 因为他们琢磨了一下:以元帅的武功,这个世上能伤害他的人只怕还没出生。但如果唐突冲进去,自己只怕会被元帅当场给军法处置了呢! 所以,这一晚的萧凌和谭玉,过得格外愉快。 没有任何人打扰。 第二天起来,萧凌的脸色透着从未有过的红润。 当然,军营里的人虽然疑惑,却不敢多议论什么,只觉得将军昨晚休息得好,所以今天气色格外好。 看到将军气色好,大傢伙也都很高兴。 他们这么多天被人拒之城外,就连萧元帅都一筹莫展。现在元帅精神好了,肯定能想到办法攻进去。 萧凌今日还真有办法。 不过,这是谭玉给想出来的办法。 谭玉还真不是个只想着儿女私情的人——主要是被萧凌感染的。 当天晚上,她除了跟萧凌儿女情长,还匀了一些时间来跟萧凌讨论军情。 萧凌对她是没有任何隐瞒的。 当初出征前不跟她说,完全是因为没时间,也因为怕谭玉担心。 现在既然有了时间,而谭玉又已经来了,她就没什么好隐瞒的了。 原来,这次来犯的敌将独孤冥也十分厉害。 主要是,他带的军队特别多。 既狠又人多,可以说是一路势如破竹。 趁着萧凌已经卸甲嫁人,独孤冥直接带人攻打边关。 边关一直都是萧凌在带人戍守,现在她卸甲嫁人了,就没人能主持大局。 一时之间,大家还属于群龙无首的状态,独孤冥就已经带人攻破边防了。 一路势如破竹,连下三城又三城再三城。 等到萧凌赶到的时候,已经被人连下十二城了。 这下子萧凌即便是有通天之能,也没法一下子便鼎定干坤了。 好在她确实不是普通人,很快便收集了残部,将所有溃败之军重新规整,带着他们竟生生把独孤冥的军队逼着连退了九城。 第43页 但即便如此,还是亏了三个城池,所以还是要继续打的。 偏偏,最后的三关十分险要,易守难攻。 若是萧凌没有卸甲,有她戍守,天王老子都攻不进来。 但偏偏,现在已经在了别人的手里,换她来攻打。 这就是另一回事了。 尤其,那独孤冥也不是个善茬,聪明着呢。 他知道萧凌的武功不是自己可以匹敌的,所以始终不肯正面一挑一应战,甚至在自家队伍被连连迎面打得哭爹喊娘后,就直接避开了萧凌带领的主力,直接退回固垒,以防守为主。 有天堑之险,他又始终防守不出,即便是萧凌,也一时间难以寸进。 两军这样对峙着,肯定不是办法。 因为现在的局势是人家还白白占三城便宜呢。 所以肯定不能就此呈对峙之势。 攻打,是必须的。 但萧凌并不想正面攻打。 倒不是没胜算,而是不想。 若是在以前,只要能赢,她眼都不眨一下,都会直接下令。 但现在成了亲,认识了谭玉,开始渐渐有了些人间柔情。尤其,谭家人的热情,也让她温暖不少。 她现在考虑事情,会多一份悲悯。 正面攻打虽然也能胜,但死伤肯定会很惨重。 这么多军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人。一场仗打下来,死的人数在以前的她看来,只是个数字。可在现在的她看来,却是一个个破碎的家庭。 所以,她犹豫了。 这一犹豫,在下面的人看来,便成了自家元帅没办法。 当然,他们还是十分信任萧凌的。 每个人内心都十分确定:自家元帅只是暂时没办法。很快,办法便会想到的。 当然,也有个别人心里会有质疑:萧元帅是怎么回事?以前杀伐决断十分干脆,带着大家平南征北,从无败绩。难道现在变成个女人,又嫁了人,就不一样了?连打仗都没以前厉害了? 这种质疑,萧凌是知道的。 原本,了解军士的内心,也是做将军的一个必备技能。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万众归心,才能一往无前。 所以,坦白说,萧凌现在也有些两难。 倒不是说她没了信心—— 她从来没怀疑过自己的能力。只要她愿意,现在就可以带人去闯关,把独孤冥一锅端了。 但,她有些犹豫。 如果去攻,便会死伤无数。 如果迟迟不攻,便会影响军心。 军心对于一个军队的重要性,萧凌比谁都清楚。 很多时候,信心带来的力量,超出人的想像。 这么多年,她无数次带领了以少胜多的战役。其实很多时候,是大家的信心起了作用。 因为是她带领,所以大家都有信心。万众一心,势如破竹,自然无人可挡。 这份一往无前的自信,让大家都发挥了自己的潜能,度过了原本无法度过的难关,完成了原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这也是军中领袖的重要性。 所以,这么多年,她为了维护自己这个军中领袖的形象,喜怒从不形于色,也处处不露任何破绽。 因为她很清楚:军士们需要的,是一个百战百胜的战神,而不是一个有任何缺点和情绪的人。 正因为如此,这么多年,她压抑了自己的一切作为人的缺点和情绪。 直到后来遇到谭玉。 她发现,谭玉能接受她的一切。 甚至,连她最大的「缺点」——她是女儿身,都能接受。 现在,或许到了她重新定位自己的时候。 这也是她至今迟疑的原因。 谭玉并不懂她这么多内心活动。 只是听她分析完所有。 最后,想了很久,还真想出了办法:那就是利用自己的空间。 她那个随身空间,原本是没什么用的,里面什么都没有。只有系统躲在里面,时隐时现。而她可以在空间里写文。 除此之外,她不知道那空间有什么用处。 但现在,听萧凌分析完军情,她突然有个主意了:那就是让萧凌躲进自己空间,然后自己把她运进城去。 她相信,只要萧凌进了城,见了那个独孤冥,一定可以擒贼先擒王。 果然,萧凌一听,眼睛一亮:「你真的有那么神奇的东西?」 「当然。」 谭玉一面应承,一面让对方试试。 萧凌还真试了。 果然,在谭玉的意念催动下,萧凌一会进空间、一会出空间,来去自如。 萧凌惊呆了:「居然有这么好的东西!你是怎么得到的?」 谭玉沉吟了很久。 最终,说:「阿凌,这事我回头再跟你解释好么?现在我们先把这关过了再说,好么?」 萧凌一下便懂了:「行。只要你不想说,我便不再问。」 谭玉扯了扯嘴角,对着萧凌一笑。 对于如此玲珑剔透又体贴的萧凌,她是很心疼的。 只是,有些事,她还没有考虑清楚,要不要说出来。 毕竟,穿越这事,太神奇了。只怕说出去也没人信。 就算萧凌信了,后续该如何发展,谭玉也说不清。 所以还是先不说的好。 第44页 好在萧凌并不介意。 两人很快便跨过这个话题,只商讨如何运用这个空间的事。 萧凌甚至提出:「可以多带几个人过去。我手底下还是有几个高手的,我看这空间里也装得下,一块带过去。」 带过去的人越多,自然胜算越大。 萧凌倒不是怕孤身闯敌营,而是这种国家大事不容半点闪失。更何况,这次还有谭玉跟着,她还得顾虑谭玉的安危。带的人越多,越安全。 谭玉自然知道人多好办事,但是,有一个纠结点:「可这个空间的事,除了你,我不想让别人知道啊。」 萧凌自然也懂谭玉的意思。 像随身空间这么神奇的东西,是不该让外人知道的。 说实话,就算让身边人知道,都是忌讳。因为这东西太神奇了,会招致什么,谁都说不清。 所以,谭玉肯把这个秘密告诉自己,她已经很感动了,并不想散播给更多人。 「你放心,去之前,我让他们全部闭上眼睛、关上耳朵,不看不听,将来也什么都不说。」 萧凌保证。 谭玉一愣:「这样也行?你让他们不看不听不说,他们就不看不听不说?」 「当然。这是军令。」 萧凌十分有信心。 「……」 见她如此,谭玉也有了信心。 「好,只要你这么说,我就没什么顾虑了。」 「好。」 看得出来,萧凌是真的相信这「军令」的能力。 连带着谭玉在旁边都有些热血沸腾、豪气顿生。 军令啊。 这世上总有些东西,是铁律,不会因任何人事而改变。 谭玉觉得,这种东西,挺神圣。 商定之后,很快便付诸行动。 萧凌亲点了六大高手,跟自己同行。 七个人都进了谭玉的空间。 而谭玉,故技重施,去求见独孤冥。 藉口是现成的,还是说自己有破敌之策,要亲自面见主帅才肯说。 别说,这时候的人还真单纯。她这么说,人家也信了,确定她没有攻击力和攻击武器后,便带她去见了独孤冥。 那独孤冥也挺天真,还亲自过来盘问谭玉,问她到底有什么办法可以破敌? 谭玉故意一脸贼兮兮,环顾左右,小声道:「这破敌之策,小人只想跟将军一人说。」 那独孤冥也不含煳,直接大手一挥,让其他人都退了。 毕竟,在他眼里,谭玉只是个文弱小哥儿,没有武器,而且脚步虚浮明显没什么功夫。 这样的人,没什么好怕的。 「好了,他们都走了,有什么话你就说吧。若是有用,本将军为你记第一大功。」 独孤冥以为,谭玉只是想争功。 然而,谭玉只是一笑。 「你笑什么……」 独孤冥好奇。 他话音未落,一柄剑便已经横在了他脖子上。 他瞬间说不出话了。 整个人冷了下来。 连声音,都有些结巴了:「谁?你、你是谁?」 萧凌缓缓移步,剑锋不改,人却站到了对方面前:「是我。认识吗?」 认识! 当然认识! 独孤冥一下子吓得噤声了。 眼前之人,不是别人,正是闻名天下的战神——萧凌! 萧凌没说话,只是眼眸一转,扫了他一眼。 那独孤冥,竟有些发起抖来。 谭玉眼尖,惊唿:「天啊,你吓尿了!」 「……」 在场诸人,都不说话。 独孤冥脚下,湿了一片。 这是真吓尿了。 萧凌脸上没什么波澜。 反正,在她剑下,死的残的吓尿的,都不在少数。 而其他六大高手,也一副习以为常的表情。 呵呵,在他们元帅剑下吓尿,不是很正常的么? 而独孤冥,自然更不会说什么。 谭玉捂了捂嘴。 唔,全场,似乎只有她一惊一乍呢。 咳! 萧凌转而吩咐独孤冥:「让所有人都进来,开城投降。」 那独孤冥还抿唇打算坚强一下。 然而,萧凌只抬手在他后背一推,他便整个人抖如筛糠,面露痛苦无比之色。 「说。」 萧凌冷冷吩咐。 独孤冥闭了闭眼睛,认命,朝外面喊:「全都给我进来!」 「是!」 外面几个人集体走了进来。 而帐内等着的六大高手,一人一个,又把他们给擒住了。 这几个人,可不是普通军士。 刚才听说谭玉有破敌之策,独孤冥便召了他们几个来一起商讨。 这几个人,自然也是在军中担任要职的。 这会子好了,整个军营里的要职,全给萧凌他们控制了。 这一仗,不战而胜。 而扣着这几个人,直接把他们连赶三城,彻底赶出关外。 这一仗,兵不血刃,取得了空前的胜利! 三军欢唿,尽皆以萧凌为神! 捷报先行传入京城,萧凌收拾打点后面的一切。 看着边关落日,谭玉感慨:「这里真美。」 「你也这么觉得?」 萧凌眼睛一亮,问。 第45页 「当然呀。」 谭玉微笑。 「边关落日,大漠胡笳。别有一番风味。」 说这话时,她是看着萧凌的。 微笑间,两人已经心意相通。 萧凌先是有些吃惊,接着,渐渐瞭然,最后,释然一笑:「那你,愿不愿意留在这?」 她这话,是问句。 但实际上,显然已经没什么疑问了。 谭玉握住了她的手,笑着望向远处的落日。 有些话,已经不用回答。 两人,早已心灵相通。 是的,她们两个都想留在这里。 因为京城有太多束缚,而这里,就仿佛另一个国度。 在这个国度里,她们可以自由自在。 关于这一点,谭玉在下马车看到这边关落日的第一刻,就已经决定了。 因为,当时她就觉得,这里好美。如果没有战争,又有心爱的人在身边,那这里,就是最美的家啊。 而现在,萧凌亲口说了出来。 显然,她也很嚮往这样的生活。 这么多年,在边关,她早就习惯了。甚至,对她而言,这里,比京城更像「家」。只是以前,这里没有爱人,只有战争。但现在,有了爱人在身边,便什么都不缺了。 既然已经心意相通,两人便不再有任何犹豫。 给皇帝再修书一封,请旨,永守边关。 第19章 还钱还钱还钱 其实,原本萧凌还担心皇帝不肯。 因为皇帝一直是对她有所忌惮的。放手让她在边关,肯定不是皇帝的本意。 但在信的最后,谭玉添了几笔,直接告诉皇帝,她们已经知道了皇帝的女儿身份,只要她敢动她们,她们立刻把当今皇帝是女儿身的事,宣扬于天下。 到时候,才真是天下大乱。 谭玉相信,以那皇帝的智商,是知道该怎么选择的,也分得清忠奸。 其实,以萧凌的武功和势力,如果想谋反,早就谋了。 更何况,萧凌还知道皇帝是个女的。 只要她愿意谋反,只怕如今皇位早已易主了。 而且,有个秘密,皇帝知道,萧凌也知道: 其实,真正害死萧家的,并不完全是敌军,而是当今太后。 当初,萧凌还是个半大孩子,年轻气盛,在街上看到一个男子当街调戏少女,便直接打死了。 谁知,打死的那人,是当今太后的亲侄子。 那时候女子对娘家侄儿的重视与爱,可不是说说的。 那是真的放在心里疼着。 也正因为有个当今太后做姑姑,那小子才敢如此无法无天。 别人知道有当今太后如珠如宝宠着,也没人敢惹他。 谁知,却被萧凌这么个迷煳半大孩子,给直接打死了。 是的,是打「死」了。 死得透透的那种。 救也救不回来的那种。 太后差点哭死。 一打听,原来是萧家孩子干的。 但那时候,萧凌一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状态,旁观者也认不得她到底是萧家哪个儿子,只听她自报家门说「小爷是萧国公府的」。 这太后排查不出人,便干脆把整个萧家都连锅端了。 当然,不是正面端,而是背地里使阴谋。 因为正面她不占理啊。 当街调戏少女,被路见不平的人打死了,也只能算活该。 当今皇帝还真不会无脑向着自己娘。 太后没办法,只能自己想法子报仇。 最后,选了个最愚蠢的法子,那就是让人在边关使坏,让人联繫外族,里应外合,把萧家杀得一个不剩。 连女眷,都不放过。 唯有当时到处野的萧凌,躲过一劫。 这事,后来萧凌是知道的。 但她并没有找太后报仇。 更没有去找皇帝的麻烦。 只是有一次在跟皇帝喝酒时,旁敲侧击提到了这件事。 皇帝也懂。 这件事发生在皇帝新登基时,那时皇帝还年轻,虽然她智商在线,但毕竟没有完全掌握天下,所以太后才能在背后搞这些动作。 当初皇帝也为此跟太后大闹了一场。 甚至,放出狠话:「原来,在母亲心里,娘家侄儿,比皇儿的江山更重要!」 对于这个只知宫斗和重娘家、却愚蠢到自毁万里长城的母亲,皇帝是很失望的。 其实,原本太后对皇帝就不是很喜欢。她喜欢儿子不喜欢女儿,只是因为体质不好怀孕,又在怀皇帝时大病一场,被太医告知生完这一胎就不能再生了,这才把女儿当成儿子养。 但不管怎么隐瞒,女儿终究是女儿,儿子终究是儿子。她不喜欢女儿,只喜欢儿子。甚至,连喜欢娘家侄儿,都超过女儿。 因为在她心里,男的就是比女的珍贵。 所以,即便是后来自家女儿登基为帝,太后的内心也依然是更喜欢侄儿。 这对皇家母女一直都心有隔阂。 只是以前没完全挑破。 自从那次让萧家军灭门,连带着导致国家连失十二城,皇帝就对这个太后彻底失望了。 在自己彻底掌握朝政后,她就直接让太后放大假了。 说白了,就是另类冷宫。 有尊荣,有人伺候,有无上富贵,但,却没有实权,也没有亲情。 第46页 这就是后来太后的处境。 也正因为如此,萧凌才放弃了找她报仇的念头。 因为她觉得,像太后那样活着,其实比死了更痛苦。 至于皇帝,萧凌从来没想过动。 弒君,只会导致国家大乱。她并不想。 况且,一人做事一人当。 萧凌从来不觉得仇恨应该转移给家人。 所以,那次跟皇帝把酒谈心后,她们君臣算是把这个心结解开,彼此心照不宣,却也彼此放下。 这样的胸襟,是绝对不可能造反的。 对于这一点,皇帝其实很清楚。 只是,作为皇帝,有时候会想的比较多。 所以,之前皇帝便想着把萧凌彻底召回京城,然后在世家子里找个最不成器的,配给她做夫君,算是彻底剥夺了她的军权和将来造反的可能。 于是,便选定了谭玉。 「啥意思?」在听萧凌诉说着一切的谭玉,有些尴尬了,「所以我就是那最不成器的世家子?」 萧凌抿唇一笑。 但还是忍不住安慰:「也不全是。我之前在街上见过你,又接了你的忠告信,已经有意于你。我们的这场赐婚,还是我去向皇上请旨的。」 谭玉扁嘴,歪头不听:「那也是你的请旨刚巧合那混蛋皇帝的心意而已!刚巧最不成器嘛。」 这其实说的是实话。 那时候,在谭玉的努力下,所有人都觉得她是京城最不成器的世家子吧。 尤其,还有谭父的助攻。 一般来说,即便那些世家子弟纨绔一点,他们老爹也绝对是各种遮掩的。在人前人后都会给自家儿子打圆场,各种维护儿子的形象。 唯有谭老爷,却是往死里坑「儿子」啊。 别人但凡说他「儿子」不好,他不只不反驳,反而全给应承下来。 甚至,还要更深入踩两脚,把自家「儿子」说得更加一文不值。 在自己的努力作死和老爹的无底线助攻下,谭玉就这样轻松地成了全京城最不成器的世家子。 好在也正因为如此,能轻松抱得美人归。 想通了这一点,谭玉也就不介意了。 好吧,她原本也不那么介意。只是觉得尬了一下。 这会子更彻底抛诸脑后,只欢欢喜喜抱着萧凌:「我不管,不成器就不成器吧。反正,我有老婆就行。」 萧凌也笑。 没有说话。 两人紧紧相拥,说不出的甜蜜。 这辈子,只要有这么一个人在身边,可以让自己这么抱着,就什么都够了。 正因为有了这样的一个人出现,一切的难题,就都解开了。 若是在以前,萧凌还要承受君王的忌惮,被迫待在京城,找一个不成器的世家子,然后锁在深宅大院,每天闲极无聊浪费生命。 而谭玉,则最终要面对自己的身世之谜,终身都战战兢兢,不得自由。 但现在,一切都不同了。 她们完全可以待在这里,再也不回去了。 反正,对她们而言,这里环境挺美的。只要有个心爱的人在身边,她们长期待在这里挺幸福的。 而京城里的一切,则不算事了。 那皇帝不傻,心里很清楚萧凌压根不会谋反。也知道萧凌喜欢的是谭玉,将来是没有儿子可继承兵权的。而连带着谭玉也待在了边关,自然更没有夫家帮衬着联手谋反。 同时,那皇帝肯定也清楚:对于远在天边的萧凌,她就算想剿灭,也剿灭不了。 原本,萧凌就不是这世上任何一个人能剿灭的。以前萧凌顺着皇帝的意回京城,也不过是因为她内心没什么渴求。 在当初的萧凌看来,在边关抑或是在京城、独身或者嫁人,并没有什么区别。 但现在不一样了。萧凌已经爱上了谭玉,也对未来的生活有了渴求。她不会再允许任何人来破坏这份幸福。即便是皇帝,也不能。 那皇帝自然没傻到要跟萧凌硬碰硬的程度。 所以,后来萧凌跟谭玉,就彻底居住在了边关了。 而有了现代的科技知识,萧凌戍守边关,便变得尤为简单了。 别说戍守边关,就算是要独立成国,甚至一统天下、踏平四海,都足够了。 因为,在萧凌的军令下,她军中的智囊们还真马不停蹄钻研这些科技知识,并将一些简易的科技进行了应用。 比如,他们做出了那种最简单的土沖枪。 虽然跟现代武器有差距,但在古代的战场上,却是遥遥领先的。 比如,他们还做出了类坦克之类的战车。 虽然跟现代的战舰不能比,但在古代的战场上,也绝对是逆天的存在! …… 目前,他们在研究的,是直升飞机型的飞行器。 而且看样子,快成功了。 只要他们这个研究成功,将来攻城,就可以直接乘坐飞行器空降人家城头了。 这些逆天的跨时空武器,足以守住这边疆,也足以守住他们的一世幸福。 是的,在这个世界里,她们不用再担心京城里的一切,也不用压抑自己的任何天性,完全可以自由自在。 她们就这样,相亲相爱着,携手往前走。 唯一的不足,是每天谭玉都要苦着眉头去空间,码字。 第47页 没别的,因为要还钱啊。 她之前为了获取那些知识,可是贷款了十万啊。 而且,还是要付利息的。 虽然系统并没有坑她,只按照公积金的利息走,但多少年下来,连本带利也不少了啊。 而且,谭玉为了哄媳妇,经常会想买些现代的稀奇玩意儿。 比如,她会贷款买一个手机,然后狗腿地捧去媳妇面前献宝,搂着媳妇拍照。 …… 所有这些贷款,最终,都是要买单的。 而谭玉的挣钱模式,就是码字。 可怜一个昔日的万年坑王,为了自己的老婆,开始了每天日更的生涯。 好在,她本身还是喜欢写文的。 除了每次进空间码字时有点不爽——因为要跟媳妇分开了,其他时候她还是挺开心的。 写的时候很开心,写完之后很充实。 尤其,有了跟萧凌爱情的滋润,她写起爱情小甜饼来更加得心应手。 而多年在古代的生活,也让她写古文更加得天独厚。 渐渐,她在文学网,竟有了些名头。 挣的钱,也越来越多了。 只是,她的欠款也越来越多。 主要是她想给老婆的东西越来越多啊。 甚至,她还按揭买了一辆小汽车,开着带萧凌兜风呢。 那系统看着厚厚帐本里的赤字,也是无奈:「玉啊,你现在欠的债,可是越来越多了啊。」 「没事,虱多不痒,债多不愁。」 谭玉一面在空间里码字,一面随口答应旁边的系统。 系统一僵:「你说啥?」 「呃,没,没说啥。」 谭玉意识到自己失口。 不过也无所谓。 反正这么多年,她也已经习惯了厚脸皮了。 「虱多不痒、债多不愁」,可不只是说说而已。 她这么多年,可被催帐过无数次了。 而且,只要脸皮放厚,「旧帐未消、又添新帐」什么的,压根不是事。 反正这么多年下来,她已经不知道欠了多少了。 可怜那小系统,因为怕她举报哄抬物价,只好一直贷款。 好在谭玉人品本质没问题,虽然一直拖着没还完,却也是一直在想办法还的。 起码,她每天匀出三个小时写文是真的。 而以她现在的名气和努力程度,赚的其实还是挺多的。坦白说,是绝对够那些东西的本价了。 只是,这穿越有100:1的通货膨胀啊。 所以,她还是得不停借钱。虽然也不停在还钱,却是一直新帐压旧帐。 可怜的系统,追了一辈子债。 直到后来谭玉和萧凌双双寿终正寝,这些钱也没完全消掉。 于是,在空间里,系统哭了:「你还欠我钱呢。」 已经结束一世的谭玉倒是老神在在:「不是说了『人死债消』嘛。我这辈子都挂了,你还要追着我要钱,有这样的嘛?」 「『人死债消』个毛啊?你又没死。你不是还活蹦乱跳的嘛!」 系统白了她一眼。 谭玉撇了撇嘴:「我活蹦乱跳但我这辈子完了啊。」 「你这辈子是完了。但转头换个世界,就又是一条好汉……唔,又是一个好女嘛!」 系统仍然坚持。 这笔帐可是它亲手借出去的,一定得亲自收回来啊。不然没法往上面交代啊。 谭玉深深嘆了口气:「行,你让我还你钱很简单,让我再回到那个世界,再走一遭。我保证,这辈子一定好好码字,早日把欠你们的钱还了,好不好?」 「不好!」系统都要炸了。 当然不好! 就因为谭玉这个坑货一直欠着他们钱不还,它才一直没有结束这个世界。这已经算违规了好么!怎么可能还让谭玉回去再重复一次?! 「我的大小姐,这原本就是个快穿世界好么!你本来早就应该离开的。现在让你推迟那么多年,直到萧凌寿终正寝,我才让你同步离开那个世界,已经够意思了!」 系统很委屈。 同时想邀功:「你看我这么为你考虑,哪怕违背规则都在所不惜。你不也应该继续把这钱还了么?」 谭玉撇嘴。 她才不信系统会为了自己违背规则呢。 不过,她心里倒是一动:对哦,这是一个快穿系的穿越。按道理,自己穿越应该很快的,完成任务就走,不会做过多停留。但现在,系统为什么会允许自己呆了足足一辈子呢? 她当然不认为这是系统为自己考虑。 谭玉思来想去,最后眼睛一亮:「你一直拖着不让我从那个世界回来,不会是想等我还你的钱吧?」 「!!!」 系统一震。 抬头望着她。 半晌,才结结巴巴:「当、当然不、不是。」 得,看来,真的就是如此了! 谭玉默默笑了。 她觉得自己掌握了主动。 「那你送我回那个世界,我再好好码字,把这笔钱还你。」 然而,系统坚定摇头:「这个真不行。快穿世界是无法回头的,这是铁律。我们谁都改变不了。」 「……」 看它说的不似作伪,谭玉默然气馁了。 得,看来再见到萧凌,是没希望了。 第48页 然而,系统开口:「可是你还能见到萧凌。另一个世界的萧凌。还叫萧凌,还是她。只是身份和记忆会有所不同。」 另一个世界? 另一个萧凌? 还叫萧凌? 只是身份和记忆会有所不同? 谭玉终于明白了:这不就是快穿的一般套路嘛。 以前她也是看过些快穿小说的。 一般的快穿小说里,每个世界的人,其实就是同一个。 这样一想,她就迫不及待要进下一个世界了:「那行,赶紧让我去下一个世界吧。」 「真的?」 系统眼睛一亮。 终于开心了:「那行!那我马上送你去另一个世界,然后,你再接着还我钱。」 谭玉想了想,笑:「行。」 反正她内心已经默默打好了算盘:只要下一个世界又拖着不还钱,就可以继续终老一生了。哦呵呵,我的新阿凌,我来啦!! 作者有话要说:宝贝们晚安。 有兴趣可以点进我专栏看看我的完结百合文哦。 如果手指不累的话,也可以戳戳我的预收文,帮我攒攒预收文的收藏哈,省得我每次预收都不够,哈哈。 第20章 穿进江湖世界 在这个世界里,谭玉是个……好吧还是个不成器的二代。 只不过,这次是武二代。 这世界里,她依然叫谭玉。 但是是当今武林盟主的女儿。 而且是准武林盟主。 所谓准武林盟主,也就是大家都默认的下届武林盟主。 坦白说,古代的男女在各行各业都不平等。 但相对而言,在武林界绝对是差别最小的。 因为武林只以实力说话。 只要你足够强,就有足够的武林地位。 谭玉的娘谭青云,就是这么当上武林盟主的。 而且是万众归心的武林盟主。 整个江湖,全部对她心服口服。 甚至,江湖早已将她当成了一个神话。而且是让人安心的神话。 因为这些年她剿灭的邪魔歪道,尸体堆起来都能够平地起小山了。 也因为有她,各种邪教长达十年在中原销声匿迹。 就连黑道第一的魔教,都多年蛰伏不出。 能做到这一切,自然是因为谭青云武功盖世,无人可匹敌。 据说,自出道至今,她就未逢敌手。 这么多年,更是一枝独秀。 即便是当初的魔道第一人花逐流,也不是她的对手。 有这样的人做武林盟主,自然是所有人的嚮往。 而作为她唯一的传人谭玉,自然也被寄予厚望。 谭玉是谭青云的独生女,被所有人视为江湖后起之秀第一人,也被视为未来的武林盟主。 但只有谭青云和谭玉清楚: 谭玉,并不是江湖后起之秀第一人。也不是未来的武林盟主人选。 因为,谭玉压根就不会武功。 咳。 这个秘密,只有谭家母女知道,其他人全不知道。 当知道这个秘密的时候,谭玉真是欲哭无泪:这都什么事啊?怎么到哪个世界都有秘密啊?以前是性别的秘密,现在是武功的秘密。敢情我每个世界都见不得光啊! 系统讪笑安慰:「没事没事,剧情需要而已。」 剧情需要。 好吧。 谭玉抹了一把脸,知道再怎么争论也没用,只得一门心思投入现世界,好好奋斗,啊不,好好……享受。 是的,这一世,她决定还是好好享受。 反正,她压根练不了武。 听她娘说,小时候在娘胎里她被人打过一掌,虽然顺利出生,但出生后体质极为虚弱,需要各种灵丹妙药来滋补。能够保着命一世安稳,就算不错了。练武什么的,完全是奢望。 对于江湖中人来说,一辈子不能练武,是很残忍的。 尤其,还是武林盟主的唯一女儿。 原主就是因为接受不了这一点,才多年郁郁,最终药石无灵,香消玉殒的。 也正因为如此,谭玉才能顺利穿越过来。 对于原主的香消玉殒,谭玉深表同情。 但对于她的人生观,谭玉并不认同。 随遇而安,是谭玉永远的人生法则。 作为一个孤儿,她深知世道的艰辛和人生的变幻。 明天和意外,谁也不知道哪一个先来。 所以,珍惜当下每一天每一秒,才算不负生命。 正因为有这份心态,谭玉在上个世界活得很开心。 在这个世界,她也一样。 上个世界她为了隐藏自己的女儿身份,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不得不当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 但她当得很开心。 后来遇到萧凌,算是愿意为老婆努力一把,不管是去边疆帮忙,还是努力码字还债贷款循环。 而且,经过了萧凌那高风亮节的感染,她也渐渐愿意去努力为苍生为天下做点什么。 但,她本质还是没变。 可以说,她上辈子跟萧凌,是一个相互影响的过程。 她跟着萧凌学得更有担当、大爱和责任感。 萧凌也学会了放松自己,渐渐找到了一个随遇而安的平衡点。 比如,到后来,即便拥有领先整个世界的科技加成,萧凌也没有任何进一步的动作。 第49页 既没有谋反,也没有进一步拓展疆域。而是始终守着那一方平静。 边疆的人民,因为有她的镇守,安定祥和。 而国之中心的人民,更是因为边疆平定,而安居乐业。 就那样,就挺好。 在那样平和的环境里,萧凌和谭玉也过得很幸福。 世界和平,安定祥和。 这大约是最幸福不过的事了。 甚至,后来去边关探望她们两个的谭家人,都乐不知返了。 即便是一直想要孙子儿子的谭老太太和谭夫人,在知道谭玉是女儿身后,也渐渐接受,并且沉迷于谭玉贷款从现代买回来的各种游戏机、手机之类的玩意儿,玩得不亦乐乎。 其实啊,人,终究是把自己放在第一位的。 只要给她一个真正轻松安定的环境,又有吃有喝有玩,谁会去操心什么传宗接代的事?! 所以,那一世的谭玉,格外幸福。 而跟她相关的人物,也同样格外幸福。 那是超越她们朝代的幸福。 看大家都幸福得像花儿一样,谭玉深信她的人生观是绝对正确的。 所以,这一世,她也不打算有任何改变。 在遇到萧凌之前,还是开心一天算一天吧。 反正,有一个做武林盟主的老妈,谁也惹不起。 而且被众星拱月,有吃有喝有呵护,不知道多开心。 谭玉就安心享受这足可媲美小猪猪的愉快二世祖生活了。 谭青云看到女儿这样,反而很开心。 以前的原主「谭玉」,经常因为自己不能练武而伤心,搞得整个人郁郁的,连累身体也更不好。 现在的谭玉,安心过起了混吃等死的猪一样生活,倒是刚巧合了谭青云的心意。起码,这样的女儿,心情和身体都会好些。 作为一个母亲,女儿心情好身体好,就是最重要的。 现在的谭玉,让谭青云很放心。 谭青云是武林盟主,随口一句话,便是号令武林。随随便便一个意念,便是江湖的一场狂风暴雨。 以前的原主,是一直自己闷着郁卒,让谭青云这个当娘的想宠都不知从哪里宠起。 但现在,谭玉穿越过来,就不一样了。 谭玉不只每天笑嘻嘻的,还对各种吃喝玩乐有兴趣。 作为武林第一人,就怕女儿没欲望。现在难得女儿对吃喝玩乐感兴趣,她高兴得不得了,立刻母爱爆棚,各种忙前忙后地宠。 盟主座下的左右护法、四大令使,各种忙活,不只天南地北给她弄来各种好吃好喝的,还负责表演武术,给谭玉休闲。 甚至,会带来各大门派掌门,一起表演。 谭玉吃着喝着、看着各大门派最顶尖高手的武术表演,日子过得不知道多开心。 尤其,那些掌门都无比崇拜谭青云,连带着也对谭玉有倾慕之意。 在他们心里,谭玉绝对是最最顶尖的高手,只是深藏不露而已。作为谭青云的唯一传人,她肯召他们来展示武艺,那是他们的光荣。如果表现好,说不定她还会指点他们两招。 所以,大家都表演得格外卖力。 甚至起了竞争之心,努力要将本门武功发挥到极致,以求能入谭玉的法眼。 为了抬高自己门派贬低别的门派,他们甚至分析自己门派武功的优势,批评别派武功的劣势。硬生生把这场表演给开成了研讨会。 研讨到后来,居然都受益良多。 于是所有掌门都恍然大悟:原来谭少主是以这种方法指点他们啊! 果然,少主就是少主!在这么一番切磋讨论下,各门各派的武学,都有了或多或少的修正与进步。如此一来,整个武林白道的武力值,生生上了一个台阶啊! 有这样的少主,是武林之幸啊! 将来有这样的人才继承武林盟主,更是武林之幸啊! 呜呜呜他们这届武林白道何其幸运,居然能接连遇到谭青云和谭玉这两代英才!江湖之幸!武林白道之幸啊!! 就这样,谭玉,英名在外。 谭玉无语,忍不住去问她娘:「娘啊,他们这么无脑吹下去,会不会对我不好呀?」 「有什么不好的?」谭青云却不以为意,「我的女儿,原本就是最好的,怎么吹都不为过。」 「……」 捧杀啊! 这是满江湖一起捧杀啊!自己老娘就是最大的捧杀后援会会长啊! 谭玉无语。 知道再跟自家老娘说下去,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只能在内心默默警告自己:不能飘、不能飘,一定不能飘。要清楚自己到底有几斤几两。 拒绝捧杀,从我做起。 然而,不管谭玉有多清楚自己几斤几两,最终还是被推上了名不副实的至高之位。 是的,她当上了武林盟主。 而她娘,失踪了。 对于她那个武力值逆天的武林盟主老娘,谭玉是完全不担心的。 除非寿终正寝,否则不会莫名挂掉。 按理说,这世上能暗算谭青云的人还没出生。 但,谭青云就那么失踪了。 而且还没跟谭玉打招唿。 这就让她很费解了:她娘去哪了呢? 而更让她费解的是:大家居然都张罗着让她继承武林盟主之位。 第50页 「喂,这会不会太儿戏了?武林盟主哎!谁家武林盟主是继承的?不都是谁武功高谁上么?」 谭玉忍不住向张罗得最起劲的左右护法质疑。 左右护法坦然:「是啊。老盟主走了后,您就是武功最高的啦。」 「……」 谭玉差点被一口老血呛死。 「拜託,你们哪只眼睛看到我武功最高了?」 「不用看,盟主您跟了老盟主那么多年。武功一定是最高的。」 左右护法一脸的肯定。 谭玉感觉有些窒息。 深唿吸再深唿吸,决定循循诱导:「你们先别急着叫我『盟主』。你们先回忆下,可曾看见我使过武功?」 左右护法想了想,最后齐声:「盟主的盖世神功,岂是谁都能见识的?」 第21章 盟主快去跟魔教教主干架 所以不管自己怎么说,对方都听不进去么? 谭玉彻底无语了:「你们怎么就那么死心眼呢?」 非得强行认为我是个绝顶高手? 左右护法对视一眼,两脸坦然。 她们死心眼? 不觉得啊。 盟主那么传奇,盟主的女儿自然也是绝顶的高手啊。这还需要疑问吗? 看她们那么笃定,谭玉知道怎么辩解都白费。 毕竟,谭青云的光环太强了,自己作为她唯一的女儿,不管怎么反驳,都没人会信。 而且,谭玉也不傻—— 江湖险恶哎。哪能动不动就把自己的弱点暴露给别人? 她虽然不想被推上武林盟主之位,但也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压根是个武功废啊。 在武林世界,却不懂武功,那简直就是小白兔跑进了险恶原始大森林啊! 除了被吃,没别的选择好么? 所以,谭玉还是想保持一点自己的神秘。 起码,仗着她老娘的名头,只要她不坦白自己完全不会武功,这世上估计没人敢来动她。 总之,只要她一天不坦露所有,就一天是安全的。 所以,她只能换种方法。 那就是撒娇。 她重新抬起头,换上一副娇娇滴萌萌哒的样子,拽了拽右护法白雪吟的雪白衣袖:「白姨,人家不想当武林盟主~~」 她娇娇嗔嗔,扁着嘴瞪着眼,摇啊摇着白雪吟的衣袖。 穿来这里几年,她已经把这里的情况都摸清了: 武林盟主谭青云座下,有左右护法和四大密使。 护法两个,地位在密使之上,随侍在谭青云左右。 而四大密使,则负责向全天下传达武林盟主的各种命令。有时候还会带着密令,赏善罚恶,所以又被称为「密使」。 所以,谭青云失踪后,这里能主持大局的就是左右护法了。 两个护法里,其实左护法顾行歌更有话语权。 因为顾行歌武功更高、个人魅力也更强。白雪吟一般都听她的。 但白雪吟生性温和,比较好说话。所以,如果要撒娇达成什么目的,还是从她这里比较好入手。 反正,谭玉看得出来:顾行歌其实还是很在乎白雪吟的想法的。一般来说,只要白雪吟提出什么意见,顾行歌都会採纳。 甚至,作为姬圈中人的谭玉,看得出来:顾行歌对白雪吟应该有点意思。 只是没人引导,她们还不懂这点意思意味着什么。 谭玉一直忙着吃喝玩乐,也没时间和闲情指导她们开窍,便一直由着她们继续「朋友之上、恋人未满」。 但此刻,这份感情的空子还是可以钻一下的。 果然,在谭玉的撒娇攻势下,向来疼爱她的白雪吟瞬间心软。 白雪吟有些为难地望向顾行歌。 顾行歌接触到她的眼神,也是很重视。 但是,主意却很定:「这事没法更改。盟主失踪,少主必须出来主持大局。」 谭玉还想说什么,顾行歌又补充了一句:「我想,就算是盟主在此,也一定是这主意。」 一提到「盟主」,白雪吟就不再犹豫了。 作为谭青云的终身死忠粉,对谭青云的维护,是超乎寻常的。 谭青云失踪,自然该是谭玉继承盟主之位。其他人,没资格。 所以,白雪吟眼神坚定地劝谭玉:「少盟主,您就不要推辞了。放心,有我和行歌在,您一定可以轻松应付局面。」 「……」谭玉无语。 但还是有些想挣扎一下:「可是我娘只是失踪,又不是过世。我们真的不再等等她吗?」 顾行歌坚定摇头:「我们已经等了一年了,盟主还是没有再出现。而黑道各个教派已经逐渐死灰復燃。尤其是魔教,这一年来简直是嚣张至极!如果再没有人出来主持大局,我白道岌岌可危!」 扶大厦之将倾,挽狂澜于既倒。 原本就是身为盟主女儿的谭玉应该做的。 话说到这个程度,谭玉就知道逃不掉了。 得。 既然逃不掉,那就继续发挥自己的特长——随遇而安吧。 就这么着,谭玉被推上了武林盟主之位。 武林盟主,说起来很威风。 当起来……更威风。 但,威风之下,却是需要实力的。 盛名之下,无虚士。 唯有谭玉是个例外。 第51页 所以,踏上盟主宝座时,她还是很心虚的。 然而,台下齐齐躬身的各大掌门却都很震惊:新盟主果然与众不同啊,也不知练的是什么功夫,居然连脚步都跟一般武林中人不一样。 要知道,一般的武林中人,武功越高,脚步越稳。所以,有经验的武林中人,只从脚步,便能判断出对方武功的高低。 而这位新盟主,脚步虚浮,完全像一个不会武功的门外汉。 身为绝顶高手,却让人感觉像门外汉。 这是麻痹对手啊! 一般人哪有这功夫?想伪装都伪装不出来好么! 所以啊,这位新盟主真厉害!不愧是上一届传奇盟主的传人! 众人这么想着,互相对视一眼,最后齐齐交换赞许:嗯,有这么惊才绝艷的新盟主,咱们就放心啦。 走完武林盟主正式册立流程,众人就开始上奏正事。 「盟主,这一年来,黑道死灰復燃,渐成气焰。尤其是魔教,更是嚣张得无法无天。」武当掌门率先发言,「还请盟主定夺一策,打压魔教的嚣张气焰。」 我打压? 我拿啥打压? 谭玉轻咳一声,顾左右而言他地打着哈哈:「哦?嚣张?魔教是怎么嚣张的?」 一说这个,武当掌门就更义愤填膺了:「那魔教现在已经嚣张得不像话!他们向全江湖发出生死令,只要魔教所到之处,所有门派都要上前参拜,除了免费提供食宿酒水,还要供其差遣。」 这么牛叉? 谭玉摸着下巴点头:「那是挺嚣张的。」 「不错!」说到魔教的嚣张,连峨眉派掌门都忍不住插嘴,「他们发的是魔教生死令,若有不从,便是满门抄斩!刚开始有个别门派没当回事,就直接被他们没了门。现在,整个江湖都是谈魔教色变,无不恨之入骨、惧之如魔!」 「这么残忍?」 谭玉哑然。 这真是太残忍了。 满门抄斩什么的,简直是太血腥太丧尽天良。 「的确是残忍至极!所以我等今日会聚于此,除了恭贺盟主新任大典,也是希望盟主能亲自出手,给魔教一个教训。」 丐帮帮主出列,做总结陈词。 作为天下第一大帮的帮主,自然有资格做最后陈词。 但谭玉却被吓了一跳。 啥意思? 让我给魔教一个教训? 「怎么教训?」 谭玉一时没反应过来,条件反射发问。 「自然是像前盟主那样,约战魔教教主,然后打败她,彻底灭了他们的威风!」 丐帮帮主傲然挺立。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要去约战魔教教主灭人家威风。 谭玉哑然了。 什么状况? 让自己去找魔教教主约架? 这丐帮帮主还真好意思。 对于丐帮帮主这种大咖踢过来的皮球,谭玉毫无心理负担地一脚踢回去:「丐帮帮主武功盖世,降龙十八掌更是横绝一时。对战魔教教主什么的,你去就可以了吧。」 丐帮帮主一愣。 但很快坦诚:「盖不了世。有盟主在,在下的这点微末武功,不值一提。」 看他那一脸心安理得的坦然样,谭玉无语。 拜託哎,你是堂堂丐帮帮主哎!天下第一大帮哎!你就这么承认自己技不如人,不觉得羞耻么? 然而,看在场诸人的表情—— 似乎谁也不觉得这是件羞耻的事。 显然,在所有人心里,武功比盟主差,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谭玉捂脸,决定再挣扎一下。 拿求救的眼光看向一直沉默不语的高僧:「那个,少林方丈肯定有话说。」 被武林盟主点名的少林方丈出列,却依然眼观鼻、鼻观心,脸色沉静如古井水:「阿弥陀佛,少林尽听盟主驱遣。」 「好!」 等的就是这句话。 谭玉立刻清了清嗓子,吩咐:「那麻烦少林掌门替本盟主走一趟,去约战魔教教主,给给予痛击。」 少林方丈依然面沉如水,双手合十:「阿弥陀佛,有盟主在,贫僧不敢僭越。」 最后,武当掌门总结:「所以,约战魔教教主之事,还有劳盟主亲自出手。」 「……」 得,这是一个两个没脸没皮全把皮球踢给自己了。 谭玉很想看看他们脸上有没有愧色,然而他们都神色坦然。 似乎,让武林盟主出战,原本就是最正常的事。 而他们不是盟主的对手,也没什么好羞耻的。 谭玉已经彻底说不出话了。 说好的武林中人争强好胜呢? 以前各门各派不是互不服输、经常为了武功谁高谁低,争得面红耳赤甚至大打出手吗? 怎么现在都这么愿意装孙子了? 还一个两个挺坦然。 其实谭玉不知道,这些人对于盟主,是真的推崇。 因为上一届的武林盟主实在太强了! 这一届的武林盟主是上届谭青云的唯一传人,自然被默认为同样强大。 所以,比谭玉弱,并不丢人。 就这样,谭玉被推上了跟魔教教主约战的对战席。 第22章 盟主英明 「……所以,我没别的选择了?」 第52页 谭玉望着座下众人。 这是显然的。 所有人一脸坚定。 同时,武当掌门出列,依然是代表大家发言:「我们知道盟主宅心仁厚,不忍心亲自出手。但魔教太过嚣张狠毒,盟主出手,也算为名除害。就算当场毙了魔教教主,都不为过。」 众人严肃附议:「正是如此!」 看他们一个个那认真的样儿,谭玉不知该以什么表情和心态应对才好。 呃。 他们还真看得起自己。 她清清嗓子,还想说点什么,众人就已经齐齐行礼:「恭请盟主下令!」 「恭请盟主下令。」 「恭请盟主下令。」 重要的事情,喊了三遍。 在这震耳的山唿中,谭玉想不上都不行。 就这么着,被彻底推上了前线。 等到喧嚣退尽,谭玉一个人在房间着了急:这怎么办啊?自己哪里是那什么魔教教主的对手? 所谓约战,不就是去送死嘛。 不行,绝对不能送死! 谭玉对江湖中的「捨身成仁」并没有兴趣。在她看来,活着才是王道。 所以,略一思索,便赶紧收拾了几件衣服家当和很多很多很多金银珠宝,开熘。 然而,拖着笨重的大包袱还没走两步,就被左护法顾行歌觉察。 走廊上,两人面对面,大眼瞪小眼。 谭玉很是尴尬,结结巴巴:「那、那什么,我、我是想……」 「盟主您是急着立刻去找魔教教主么?」顾行歌已经作自己的方式理解了。 同时,深深自责:「都怪属下们考虑不周,没有体谅盟主早日为民除害之心。盟主放心,属下这就帮您拿行李,我们连夜赶路,奇袭魔教老巢。」 「奇、奇袭魔教老巢?!」 谭玉心里一抽。 大姐,不带玩这么大的吧! 然而,顾行歌已经上来,接过了她笨重的行李。 重得不能再重的行李,被她拿在手里,轻飘飘如拎了个空包。 「走吧。」 顾行歌提着硕大的笨重包裹,回头云淡风轻招唿谭玉。 这画面……说不出的违和。 谭玉轻咳一声:「那什么……唔,我的意思是,不用多找点人去么?魔教老巢哎,是不是左右护法四密使都得跟上?」 「不需要。」 顾行歌眼都不眨。 「我们两个人就足够了。」 看她那样子,似乎她们两个是要去逛个街,不需要约那么多姐妹同行。 谭玉捂了捂脸:「顾姨还真是自信呢。」 「那当然。」顾行歌神色里颇是傲然,「想当年我跟前盟主就是两人闯魔教。前盟主一人独挑魔教十大高手,将他们杀得丢盔弃甲,令魔教精英尽丧,不只老巢被踏平,更是让他们元气大伤,以致十数年蛰伏不出。」 谭玉惊呆了。 虽然她一直知道自己娘很厉害,但厉害到这种程度还是挺逆天的。 「你、你们两个人打他们一窝?」 「不,确切来说,是前盟主一个人打他们一窝。那时候我还小,只负责帮前盟主拿点行李。就像现在这样。」 拿点行李? 也就是说,你现在也没准备出手呗? 敢情我不但只带了一个人,还带的是个不准备动手的人。 所以大姐,你是打算纯粹过去吃瓜的么? 然而,顾行歌显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反而注意力转移:「所以,我其实没多大。」 没多大? 谭玉的眼睛情不自禁瞥向对方的脖子以下……咳,果然,有点小。 「咳!」 顾行歌咳嗽一声,打断谭玉走偏的思路。 「我的意思是,我的年纪并不大。今年也才刚好三十岁。」 三十岁? 谭玉一愣。唔,这个年纪是挺「不大」的。 若是在现代,三十岁还是宝宝呢。很多三十岁的女生心态单纯得跟孩子差不多。皮肤也保养得跟少女没差。 自己叫「姨」,确实糟践人家了。 更何况,眼前的顾行歌,是真的很美。 虽然不是少女的感觉,但那是因为她比少女更多一份歷练,整个人反而更添一份成熟的美感。 不过,想到自己目前的身体才十八岁,便也释怀了。 「我娘三十六,你三十,我十八,叫你『姨』没什么毛病吧。」 顾行歌想了想:「你可以叫我姐。或者,其实直接称唿我的名字,顾行歌。」 「……咳。」谭玉低头拨了拨刘海,「直接称唿您的名字肯定不行啊,不管怎么说,您也是元老。至于叫『姐』,唔,我觉得还是叫『姨』合适。」 呵,我叫你「姐」,不把我自己给叫老了么? 难得我现在又当一回十八少女。 「……」 见再说下去也没个结果,顾行歌识相地没再说下去。 只再吐了几个字:「那走吧。」 说罢,已经当先一步,拎着包袱几个兔起鹞落,飞走了。 谭玉无语。 内心只有三个字:好、轻、功。 既然行李已经被顾行歌拿走了,谭玉也就没其他打算了。 毕竟衣服和金银珠宝都在那包袱里。没包袱,她空着手出去,不出三天就得饿死。 第53页 江湖艰难啊 穷人的江湖更艰难啊。 还是留在家里的好。 起码,家里吃穿不愁,除了有人贴身伺候,还有各种灵丹妙药滋补身体。 谭玉打了个哈欠,就回房睡觉了。 过了好大一会儿,顾行歌才回来:「盟、盟主,你、你怎么还在这?」 怎么还在这? 这问题有点不好回答。 我总不能说自己压根没轻功,飞不动跟不上吧。 谭玉咬着苹果,翻着手中的话本小说:「唔,我想了想,还是懒得去找他们了。」 顾行歌一愣,随即一脸顿悟的瞭然:「是了,我们长途跋涉去魔教,必定一路损耗体力。莫如以逸待劳,在这里等他们来应战。盟主果然高明!」 哎? 高明么? 我自己怎么不知道? 谭玉懵逼抬眼,看着眼前一脸了悟后崇拜得五体投地的顾行歌,想解释的话生生憋在了嗓子眼。 她突然觉得不应该伤害人家的热情。 「咳!」谭玉重重清了清嗓子,才能让自己撒谎撒得心平气和,「唔,顾姨真聪明,这么快就能理解本盟主的心思。那就这么着吧,你先下去吧。」 「是。属下这就去修书一封,把约战地点定在我们青云峰。」顾行歌热切答应。顺便提醒,「对了盟主,以后您还是直接叫我左护法吧。」 「姨」啊「姨」的,总觉得被叫老了。 以前谭玉还小,一口一个「姨」的,也不觉得怎么样。但现在谭玉毕竟长大了,女大十八变,无论从长相还是身形,都已经是一个跟自己差不多的成年姑娘了,再叫「姨」,就容易把人叫老。 更何况,她现在是武林盟主,再管属下叫「姨」,难免有公私不分之嫌。 还是叫「左护法」的好。 见顾行歌如此坚持,谭玉也就不再固执了:「行吧,左护法。」 就这样,她成了一个威严无处不在的武林盟主。 而她的两封约战书都先后送去了魔教。 一封是出任武林盟主大典时被怂恿着当场写的约战书。 因为没经验,她只写了寥寥几行,简单表达了想跟魔教教主干架的欲望,就算完事。 第二封,则是顾行歌「理解」了谭玉的意图后,以谭玉的名义连夜起草送出的。 把约战的时间地点都约定了下来。 时间定在了半个月之后。 而地点,自然就定在了这青云峰。 青云峰,顾名思义,是以谭青云的名字命名的。 当初她出任武林盟主后定居在此,便让青云峰成了武林第一圣地。 如今在这里约战魔教教主,也算情理之中。 就看魔教教主敢不敢来了。 谭玉希望魔教教主不敢来。这样自己就可以名正言顺逃脱一战了。 反正不管对方敢不敢来,她还是秉承自己的一贯传统:随遇而安,得快乐一日且快乐一日。 半个月的时间,她吃喝玩乐得比以前还欢,心情似乎比以前还好。 甚至,整个人还圆润了一圈。 几个下属纷纷点头赞许:我们盟主就是厉害,虽然才十八岁刚刚继任盟主,但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一看就是能干大事的。有这样的盟主,就是安心! 虽然获得青云峰下属的一致点赞,谭玉却依然是个丝毫不会武功的江湖白丁。 所以,等下属们禀报「魔教教主求见」的时候,正在吃葡萄的谭玉差点没呛死。 「咳、咳咳……你、你们说啥?」 「启禀盟主,魔教教主求见。」 白雪吟回禀。 「顾护法已经先带她们去偏厅了,我特地来请盟主亲临接客。」 请盟主接客什么的,这话真让人想歪。 若是在以前,光「接客」两个字,就足以让谭玉歪很久。 但现在,她没任何心情。 只觉得头皮发麻:「那什么,让左护法先接待着吧。」 「那盟主呢?」 白雪吟不解。 「我……」 谭玉也没想好藉口,只好拖延煳弄,「唔,我不急,让顾护法先顶着。」 「顶?」 白雪吟不解。 想了很久,最后大悟:「属下懂了!盟主是想让顾护法先为您掠阵,试一试魔教教主的功夫。」 随即,又是感嘆:「盟主英明!这样一来,我们可以在暗处先看看魔教教主的武功路数。这样一来,知己知彼,更能稳操胜券!盟主真是聪慧过人!」 哎? 谭玉嘴角抽了两抽:英明?聪慧过人?大姐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然而,白雪吟已经兀自感动:「有盟主如此,是我等之幸!也是江湖之幸!」 「……」 你确定? 是你们之幸、江湖之幸? 只怕,有我这样的盟主,你们会稀里煳涂死得很难看啊。 谭玉的嘴角又不自觉抽了抽。 可惜,白雪吟丝毫不觉得自己稀里煳涂,反而立刻开心转身:「那属下这就去让顾护法为您掠阵。」 说着,一阵风地跑走。 不一会儿,又一阵风地跑了回来:「属下已经跟顾护法说了,她马上便会替盟主去一试魔教教主的武功。我们立刻过去,暗中观察。」 第54页 哎? 谭玉很想说她并不想暗中观察人家打架。 尤其是两大顶尖高手打架。围观什么的,好危险好么。 要是被四溢乱跑的内力剑气之类的误伤,她这个盟主可就糗大了。大约会成为史上第一个因为围观打架而丢了命的武林盟主,也是史上第一笑话。咳! 所以,谭玉的内心是拒绝的。 但抬头见白雪吟那样崇拜热切地望着自己,她有些开不了口。 不管怎么说,人家是真心实意崇拜自己的。那小粉丝般的眼神,实在辜负不起。 白雪吟丝毫没看出自家盟主有不乐意的意思,自顾自就躬身行礼:「属下这就给盟主带路。」 呃。 谭玉再无退路,便只能认命地跟着去了。 偏厅里,顾行歌耳朵一动,知道白雪吟已经带谭玉来了,便向对面人一拱手:「久闻萧教主武功卓绝,在下今日得见,三生有幸。不知能否有幸,能与萧教主切磋几招?」 「切磋?」 对面的萧教主沉吟。 修正:「应该是『指点』吧。」 啧,好嚣张! 谭玉暗暗咋舌。 表示这人的嚣张自得,跟当初的萧凌有一拼啊。 还记得上辈子跟萧凌在一起讨论边疆军事,萧凌就神色淡淡:「其实只要我还在做戍边元帅,那些都不足为虑。他们若是安分还罢,若是不安分,便把他们打安分。」 「……」 谭玉当初就是这么无语。 那大约是最低调的嚣张了吧。 而现在,她同样无语。 真想不到,除了她家萧凌,这辈子还能遇到这么嚣张的人。 唔,不只嚣张像萧凌,就连声音,都有些像萧凌呢。 「如此,便请萧教主指教了。」 顾行歌抬了抬手。 「请。」 作为谭青云的贴身护法,还真从没怕过。 不管应对任何场面,都这么不疾不徐、不卑不亢。 「哼。」 那人没兴趣回以寒暄,冷哼一声,便也出手。 电光火石间,两人已经飞掠着来来往往过了好几招。 而谭玉,震惊了—— 因为,在两人转身腾挪擦肩的瞬间,她发现:那货居然就是萧凌!!! 第23章 盟主想怎么比 「阿凌!」 谭玉脱口而出。 萧凌和顾行歌齐齐一愣。 两人对视一眼,便齐齐罢手。 然后,两人齐齐望向谭玉。 谭玉被两人看得有些尴尬,呵呵一声:「那啥,你们先别打了呗。」 她已经看出来了,眼前这所谓的魔教教主,就是萧凌! 也就是自己上辈子的爱人。 作为一个快穿女主,这时候已经有了自觉:看来,眼前人就是专门给自己安排的呢。 每个世界一个老婆。 每个老婆都是萧凌。 看样子,这就是自己在这个世界的老婆了。 老婆和贴身下属打架,无论伤了谁都不好。 所以谭玉还是先叫停。 更何况,她还有很多话要跟萧凌说。 这些日子,她已经攒了太多太多的思念,和太多太多的情话,要跟萧凌说。 不过,萧凌只是站在那,就那么望着她,似乎完全认不出她了。 倒是顾行歌先开口行礼:「盟主。」 谭玉此刻眼里完全没有下属,只笑呵呵望着萧凌。 那笑呵呵的样子,跟财主家傻儿子似的。 萧凌挑了挑下巴,眼皮一转,便懒得看她。 只对顾行歌道:「你武功不错。在我手里能走上三招的,你是第一个。」 顾行歌瞟了瞟她,没有说话,依然保持着对谭玉躬身行礼的姿势。 自家盟主不让自己起来,她是不敢起来的。 而她家那个没出息的盟主,此刻正在盯着别人家教主流哈喇子。 偏偏,被她流哈喇子的教主还看不上她。 萧凌见顾行歌没回答,也没再说。只是追问:「该指点你的我也指点了。可以请你们盟主出来了么?」 顾行歌有些不忿:「那位就是我们盟主!」 这个魔教的头儿,果然不是个好东西,居然当着盟主的面找盟主,完全是目中无人啊! 作为一个盟主死忠粉,好气哦。 「那位?」 萧凌顺着顾行歌所示的方向,重新看向谭玉。 然后,无语了。 这位就是武林盟主? 不可能。 「她分明没有武功!」 眼前这人脚步虚浮、唿吸紊乱,压根就是个不会武功的白丁啊! 更何况,她笑起来还像个傻子似的。 哪里像武林盟主?! 「你戏弄本教主!」 萧凌责视顾行歌。 顾行歌也早已窝了火:什么都可以忍,故意无视她们盟主,不能忍! 所以,当下也不客气,回怼:「你敢羞辱我们盟主!」 这样赤裸裸的无视,就是对盟主的羞辱啊! 更何况,还说盟主不会武功,这更是羞辱中的羞辱!! 作为盟主死忠粉,还是好气哦。 即便是之前一直隐在暗处偷看的白雪吟,也跟着站了出来:「萧教主,请你对我们盟主放尊重一点。」 第55页 她不是个爱生气的人。 也会随时注意形象。 所以从不会勃然大怒。 但,此刻的她,是真的生气了。 向来温和的脸色,也已经变得有些不好看。 萧凌一愣。 看眼前两人的神色,完全不像是装的。 而刚才跟顾行歌过招,她也完全可以肯定:这个顾行歌绝对不是冒充的。 天下间,能从她手里走过三招的,本就没几个。 而在这青云峰这样来去自如,又能让顾行歌这样的人物俯首帖耳,而且是打心眼里尊敬爱戴……难道那二傻子真的是武林盟主? 于是,她再次打量谭玉。 这一次,她的角度就一样了。 唔,如果这是武林盟主的话……那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难道,这武林盟主的功夫真的异乎世人,完全不走寻常路? 若是一般人,萧凌敢断然肯定那货不会武功。 但如果对方是当今武林盟主,那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萧凌思来想去,最后大胆肯定:眼前的谭玉,是绝顶高手!甚至武功已臻化境。所以才会有这样完全类似于武学白丁的表现。 所谓「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当某种东西达到一定的境界,反而会无迹无形,让人捉摸不清。 人对于未知的东西总是多些忌惮。 此刻的萧凌,也一样。 这是她唯一摸不透内力的人。 武学一道,最是现实。 武功高的人,往往能把武功低的人吃得死死的。 而一个让自己摸不透的人,武功自然在自己之上。 这下,连向来对武功极为自许的萧凌,都有些戒备了。 终于,她朝谭玉拱了拱手:「谭盟主。」 终于被对方看到的谭玉,依然是发痴状态。 笑呵呵的样子还是没有半点改变:「阿凌,呵呵。」 「……」 萧凌皱了皱眉。 这二傻子真的是武功已臻化境的高手? 她真的很想否定这个想法。 但显然,是不可能的。 如果谭玉真的不会武功,又怎么可能会当得了武林盟主呢? 而谭青云的女儿,又怎么会不懂武功呢? 相反,谭青云女儿的武功,不管是再高,都不会让人意外。 因为,萧凌很清楚谭青云的武功之高。 从小,她的母亲就告诉她,武林盟主谭青云,是个绝顶的高手。其武功之高,已经到了非人的地步。 母亲说,那不是一个凡人可以达到的高度。 母亲还说,自从有了谭青云,整个魔教乃至整个黑道,就彻底被驱赶出武林,只能深隐或者远遁。 即便深隐、远遁,也不能保自己周全。那个混蛋还会时不时玩一把「直捣老巢」戏码,兴致来了,便一人一剑去挑一个邪派,让人家整个门派一夜之间灭门也是有的。 说是诛杀魔道,其实纯粹是那个混蛋吃饱了找人消食吧? 母亲这么说的时候,恨得牙齿痒痒的。 而且,母亲无数次恨恨地对她说过:「你一定要好好练功。你是难得的武学奇才,资质不在那个混蛋之下。只要你下功夫苦练,将来拿下她,也不是难事。」 正因为有母亲一直这么督促,萧凌这么多年都是夜以继日地练剑。 多年下来,她的武功,早已在江湖上没有对手。 但,能否对付谭青云,她心里还是没有任何把握。 因为母亲说过,谭青云的武功,根本就不该属于凡间。 天天在母亲的反覆念叨下薰陶,萧凌已经将谭青云视为自己的终身对手。同时,也立志这辈子一定要将谭青云打倒。 然而,还没到她找谭青云约战,谭青云就失踪了。 这还是一年前的事。 那时候,萧凌武功已经越来越高。 甚至高到了超越一切武林高手的程度。 某一天,她的母亲花逐流告诉她:「阿凌,你可以去找谭青云约战了。你的武功,现在可以与之一战。」 可以与之一战? 战了之后,是赢是输,却是不知。 不过,既然母亲说了可以约战,那萧凌也没多犹豫,便依言准备修书一封,约谭青云一战。 然而,第二天早上,她正准备跟她娘说这事,她娘就失踪了。 母亲失踪,肯定先找回母亲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萧凌当时便打消了跟谭青云约战的念头,而是全力寻找母亲。 按理来说,以魔教的人多势众,寻找身为魔教教主的母亲,并不是难事。 但偏偏,整个魔教出动,却完全找不到。 那时候,魔教已经被谭青云赶到很远很远。 萧凌为了寻找母亲的踪迹,让所有教众冒险重涉中原,几乎暗中把整个武林都翻了过来。 但最终,还是没找到。 萧凌这下子真的急了。 然而,她这边急,白道那边更急。 所有所谓的武林正派,全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因为,他们的武林盟主,也失踪了。 武林盟主失踪,这…… 这无语的一面,让萧凌远在千里都说不出话。 怪不得他们魔教教众重涉江湖寻人,还能都安全而返了。 第56页 若是在以前,只怕去中原找母亲的魔教教众,起码要被谭青云虐杀一半。 如果谭青云兴致好,可能会直接灭掉三分之二。 若是谭青云突然脑子一抽,全力开杀戒,只怕所有魔教教众都不够她杀的。 要不是为了找到母亲,萧凌绝不会冒那么大险。 还好,谭青云失踪了,魔教教众安全而归。 只是,却同样地,萧凌的母亲也失踪了。 而萧凌的母亲花逐流,不是别人,正是魔教当时的教主。 魔教,不可一日无教主。 在反覆寻找却依然找不到花逐流后,教中长老集体商议,跪求萧凌出任教主。 萧凌也不刻意拒绝。 她原本就是花逐流唯一的女儿,继承魔教教主,本就顺理成章。 更何况,魔教那么大的一个教,如果长期没有教主,自然会内乱。一旦内乱,后果不堪设想。 反正,这么多年来,不管是她的武功还是她的能力,抑或是她在教中的地位,都早已深入人心。 所以,这个魔教教主继承得毫无压力。 相反,魔教教众对有这样一个教主,都十分高兴。 毕竟,江湖以实力为尊。 萧凌的实力,可是超级强的。 有这样一个教主,将来就可以横着走了。 ——当然,前提是,那边的武林盟主谭青云不要被找到。 而萧凌本人似乎更自信一点。 她也不管谭青云会不会被找到,继承了魔教教主之位后,便开始带着教众励精图治,一步步重回江湖。 在她强大的武功镇压下,魔教果然战无不胜,所到之处,无不征服一片。 短短一年的时间,他们就让整个江湖闻风丧胆,并且,还制定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只要是魔教弟子所到之处,当地的白道教派必须包吃包住,并亲自接见。不然,便要鸡犬不留。 在这样强大的威势下,魔教风头一时间重回顶峰。 而这一切,又迎来了新的转折点。 那就是谭玉的出现。 确切地说,是谭玉接任武林盟主。 要知道,这武林盟主可不是谁都能当的。 首先第一要旨,便是武功奇高! 要知道,连少林武当和丐帮都心悦诚服,那这武林盟主的武功,自然是在整个江湖之上。 而正邪不两力。 正派武林和邪派魔教,总是有一战的。 既然谭玉接任武林盟主,那自然免不了跟魔教教主一战。 所以,自谭玉接任武林盟主,萧凌就等着她下战书。 果然,战书来了。 萧凌对谭玉还是十分提防的。 毕竟那是谭青云唯一的传人。 不过她也不憷。 反正,这辈子,论打架,她就没怂过。 别说是谭玉,就算是谭青云,只要她娘觉得有必要,一声令下,她照样上去对轰。 所以,她来赴约了。 但现在,看到眼前的谭玉,她戒备心更强了些。 因为,这个谭玉她摸不透 这就意味着,对方道行在自己之上。 不过,不管谁在上谁在下,萧凌也不怂。 当下,便对谭玉道:「谭盟主,不知你想在哪里比试?」 「在哪里?」 长久的思念,和深深的爱意,早已让谭玉晕晕乎乎。 此时的她,除了能对着萧凌傻笑,便不会更多了。 这会子听萧凌说话,都是听一半不听一半的,迷迷煳煳。 这会子听萧凌说要「在哪里」什么的,谭玉第一反应就是—— 「去我房间吧!」 她的声音几乎是欢唿雀跃的。 而她的神色是肯定发痴的。 这让在场诸人都是一愣。 什么鬼? 去房间比武? 萧凌也是一愣:难道对方练的是什么格外奇怪的武功,在狭小的地方更能发挥所长? 一般来说,比武都是选宽阔之处,因为更好发挥。 但这谭玉居然要选择狭小的房间,可见果然非同一般。 萧凌内心的警惕性更强。 但,她也没在怕的。 魔教教主永远不会怂! 所以,萧凌眼都不眨:「好,去你房间就去你房间。」 于是,谭玉带头,萧凌紧跟其后,而顾行歌和白雪吟在更后面殿后。 一行四人,浩浩荡荡,去了谭玉房间。 确切地说,只有谭玉和萧凌进去了。 因为,在萧凌跨进门后,谭玉又折回身,将门给关上了。 「不要随随便便进别人闺房哈。」 笑呵呵的一句话丢过来,谭玉就直接把顾行歌和白雪吟给关在了门外。 动作之快,差点让门板把顾行歌和白雪吟的鼻子给磕上。 顾行歌和白雪吟面面相觑: 盟主这是怎么了? 最后,两人对视一眼,交换了一个笃定自信的眼神: 嗯,盟主英明神武、智珠在握,一定有她自己的打算!我们事后跟着鼓掌就完事了。 只是,两人内心都有个小小的疑问:怎么盟主总在笑呢?对,就那脸上的笑啊,从刚才就没下去过。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文上去的呢。 有同样的疑惑的,还有萧凌。 她也发现这位武林盟主脸上的笑就没下去过。 第57页 唔,那是一种阴险的坏笑。还带点志得意满的得意。 难道这是什么阴谋? 萧凌心里各种盘算,但面上却并无半点惧色。 当然,行动上也没有半点迟疑。 魔教教主嘛,永远都不会怂。 「你还站在那干吗?来,坐呀。」 谭玉一面自己先行坐到床上,一面拍了拍身边,招唿萧凌。 萧凌原本不想过去。 因为她怀疑那床上是不是有机关什么的。 但看到谭玉那脸上的笑……她怀疑那是嘲笑。 便也没犹豫:「好。」 魔教教主,永远没在怕的。 就这样,萧凌坐到了谭玉床上。 但,似乎没任何不妥之处。 既没有机关被触动,也没有毒蛇毒虫钻出来。 但萧凌心里更是不敢放松警惕。 若是有机关和毒蛇毒虫,她反而不怕。毕竟,对于堂堂魔教教主来说,世间还真没什么机关和毒虫可以困得住她。 什么都没有,反而让人更不放心了。 因为,谭玉作为武林盟主,为了对战安排的每一步,肯定都是有深意的。 偏偏,每一步的深意,萧凌都猜不出。 未知的,才最值得敬畏。 不过魔教教主就是魔教教主,永远不会掉链子。 只见她依然背嵴笔直、神色淡然:「谭盟主想如何?」 想如何? 原本,苍天作证,萧凌问的是「想如何比试」。 但谭玉显然是误会了。 所以,谭玉笑得更开心,眼里的红心乱冒:「我自然是想……」 边说着,边已经解开了自己的衣服。 同时,还不忘催促萧凌:「你还在等什么?还不脱?」 唔? 比武要脱衣服么? 萧凌还是第一次知道这种比试方式。 不过作为魔教教主,不惧怕任何的比武形式。 所以没有任何犹豫地,她有样学样了。 于是,谭玉直接关上了帷帐…… 第24章 我们的事 「谭盟主,你这是要如何?」 「谭盟主,你为何还要再脱衣服?」 「谭盟主,你这是比武么?」 「谭盟主,你怎么又脱?」 「谭盟主,你、你怎么又扯我的衣服……」 「谭盟主,你别光动手不说话呀。这是开始比武了么?」 …… 可怜萧凌大教主全程处于懵逼中。 她一直在等谭玉向她宣布比武开始,然而,那货偏偏始终不明确宣布,却手底忙得不歇。 倒不是谭玉刻意卖关子,而是她此时满脑子都是粉红泡泡,压根听不进、也说不出。 等到后来,她嘴下也开始忙活了,就更来不及说什么了。 于是,萧大教主就这么一直处于期待的懵逼状态,被推平了。 偏偏她从小被母亲特训,除了练武,对其他的人事完全不知。 这会子被谭玉各种毛手毛脚遍全身,也始终没搞明白是怎么回事。 直到被谭玉推完最后一步,她才震惊:「你……」 然而,谭玉的唇很快就堵了上来。 于是,满心的疑问与震惊,最后都化为一句「唔……」,全咽了下去。 接下来,她就已经沉醉其中,脑袋一片空白了。 等到完全明白过来,已经是第二天早上。 而此时,木已成舟,米已成饭。咳。 最无语的是,谭玉情绪很好,精神也很好,趁着清晨阳光,又推了一波。 可怜魔教教主,就这么被彻底推平了。 花蕾初开的萧大教主,更是尴尬得不知说什么好。 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因为……自己似乎,是半推半就的呢。 虽然说最初是完全不知情,一直等对方发出比武的讯号。但不可否认,后来,自己的身体也是很享受的。 尤其,翌日清晨,自己已经很清楚对方意欲何为了,却……也没有反抗。 不只没反抗,反而还有些暗暗欢喜。 这感觉,太尴尬了。 第一次害羞的萧凌,也不知如何害羞才好。 最后,便干脆跑了。 顾行歌和白雪吟从昨晚开始,就一直等在外面。 她们作为左右护法,是肯定要等到自家盟主的决斗结果的。 武林盟主对魔教教主啊,一定是一场恶斗! 而等了一晚上都没见出结果,就更确定了:都打了一个通宵了还没分胜负,果然是一场恶斗啊! 翌日,谭玉和萧凌还是不出来。 左右护法开始担心了:这恶斗也太恶了啊,盟主会不会有事啊? 如果不是因为要恪守光明磊落的江湖道义,她们都想冲过去给自家盟主助拳了。 耐着性子又等了好大一会。 待日上三竿,才见萧凌羞红了脸低着头走了出来。 脸红? 顾行歌和白雪吟对视一眼,最后双双以眼神肯定:对,一定是打输了!不然有什么好害羞的? 打输了才羞愧嘛。 对,就是羞愧! 而萧凌还是低着头出来的,自然更是说明她输了。 输了没脸见人嘛。 嗯,一定是这样的! 如此想着,左右护法内心都十分高兴,且与有荣焉。 第58页 她们盟主好棒!果然打赢了那个什么魔教教主! 两个开心且与有荣焉的护法冲进了盟主房里:「盟主!」 谭玉正在事后回味,脸上一脸开心、甚至享受之色。 见她们二人进来,便笑着点了点头:「嗯。」 她脸上的欢喜与享受实在太明显,让人无法忽视。 于是,顾行歌和白雪吟再次对了一下眼神,同时心领神会。 对谭玉一拱手:「恭喜盟主!」 她们家盟主这么开心,一定是打赢了呗。 两人都这么想着。 而谭玉理解的却是另一种「恭喜」。 听了她们二人的话,立刻更加欢喜:「你们都知道了?」 「自然!」 左右护法同时点头。 谭玉笑得更灿烂了,跟朵盛开的花朵差不多。 同时,有些不好意思:「你们也不用这么夸张。恭喜什么的,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呢。」 她家两个属下也太懂事了,居然这么快就知道来「恭喜」了。 只是,刚刚跟萧凌敲定关系,现在还没从被窝里起来,就被人这般大声恭喜,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呢。 两只护法继续误会:她们教主还是年轻啊,不习惯大场面,赢就是赢嘛,有什么好不好意思的? 不行,她们一定要让她们的盟主更习惯大场面。 于是,两人再度对视一眼,算是默默意念交流后达成了一致。 最后由顾行歌代为发言:「盟主,您是我们的盟主,身份尊贵。这种事情没什么好不好意思的。相反,您应该习惯高调。」 「高调?」 谭玉一愣。 这种事情—— 「要怎么高调?」 「盟主放心,这事,我们去帮您散播。」 顾行歌显然误会了谭玉的意思。 以为谭玉是问如何高调她战胜魔教教主的事,自然觉得义不容辞,要为盟主广为散播。 并且,已经很快有了主意:「盟主放心,我们马上就广发英雄帖,邀请各派掌门来青云峰共贺。」 呃?! 邀请各派掌门来青云峰共贺?! 谭玉整个人完全震惊了。 确切地说,是震懵了。 这消息,也太惊雷了。 她跟萧凌同宿一晚的事,要被广为传播? 还要让各大门派的掌门来道贺? 这,这这这……会不会太夸张了? 谭玉轻咳一声。 「那什么,顾护法,我们是不是应该从长计议?」 虽然对于自己和萧凌的事能过明路,她先是震惊再是惊喜。 但毕竟还是「震惊」居多。 更何况,这种事还是要缓缓渗透嘛。 哪有突然就公告天下的? 就算是现代,同性之爱还被人另眼相看呢。更何况是古代? 然而,顾行歌很是坚定:「盟主放心,一切交给属下来办。届时大家准时出席就行。」 啊咧? 啥意思? 这是要操持大型婚礼的节奏? 所以,到时候自己和萧凌准时出席就可以了么? 谭玉兀自理解。 而顾行歌的意思,显然不是如此。 顾行歌所说的「大家」准时出席,说的是江湖中的各大门派掌门。 而谭玉自动包括进去了萧凌。 彼此就这么互相误会着,结束了对话。 因为顾行歌已经等不及了:「那属下这就去安排了。」 「呃、唔、好,好。」 谭玉已经不知道该作何反应了。 等顾行歌走了,谭玉才慢慢反应过来:天啊她要跟谭玉结婚了!还是被全天下观礼的那种! 这是江湖时代。 这个世界里,江湖就是天下。 各大门派带门人前来观礼,真的算是「全天下观礼」了。 天啊天啊,就这么要成亲了么? 好紧张啊。 上个世界,虽然也有成亲,但毕竟不是出自自己本意。 当时完全是皇帝赐婚,她就那样完全为了完成任务。成亲后,更是第一反应就是想隐瞒自己的女儿身份。哪里算是真正情深意浓的婚礼? 这一次,则不一样了。 她早已深爱萧凌。 现在重新成亲,激动和感动交杂,让她心中震动不已。 甚至都快坐不住了:唔唔唔,就要跟萧凌成亲了呢! 一想到要再娶萧凌为妻,她就激动得满房间转,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 最后,干脆拿起纸笔,修书一封。 信嘛,自然是写给萧凌的。 在上个世界,她就已经明白:在古代世界,确定婚期后,一般是不见面的。 既然不见面,她就给萧凌写信吧。 于是,洋洋洒洒写了很多页纸,唤来白雪吟,让她亲自送去给魔教。 白雪吟先是一愣。 因为按照规矩,去送信这种事,让下面的令使去就可以了。 东南西北四个令使,谁去都行。 但没护法去送信的规矩呀。 不过,看谭玉如此慎之又重,便没多说,只答应:「是。」 说着,便拿了信,夜以继日,送去了魔教。 不过,青云峰的规矩还是不可废。 所以,她还是带了东令使东篱同行。 第59页 四大令使,一方面是为武林盟主送信的,一方面也是赏善罚恶的。 这是规矩。 前者,自古都是四令使做。 所以,四个令使都是绝顶的轻功。 而后者,一般也都是令使去做。如果令使干不赢,再出动护法。如果护法也干不赢,才会武林盟主亲自出手。 所以,四个令使的武功,在两大护法之下。地位自然也在护法之下。 当然,至今还没有人需要青云峰出动护法。 更不用说盟主了。 因为光四使的功夫,走出青云峰,便足以横行当世。 她们想杀谁,基本没有干不过的。 就算一个干不过,东南西北四个一起上,总能群殴成功。 而很多时候,只要青云峰令使亮出身份,要被惩罚的人就直接吓瘫了,压根想不起要反抗,只求四个痛快。 这会子,白雪吟带的就是四令使之首,东篱。 东篱的武功,自然在白雪吟之下。 但轻功,却是她的强项。所以,跟白雪吟并驾齐驱没什么问题。 一路奔至魔教,也没落下风。 白雪吟忍不住贊:「东篱你的轻功又进步了。」 东篱回以商业互吹:「右护法过奖了。有右护法在,我的这点微末功夫,根本不值一哂。」 「啧啧,你们两个要不要脸,跑来我们魔教地盘互相吹捧。」 一个不速的声音传来。 白雪吟和东篱两人一愣,也没什么惧色。 反正,对她们而言,不管去哪里,都没在怕的。 白雪吟拥有着发言权:「不知是魔教哪位?在下白雪吟,这里有礼了。」 她说这话时,是微微拱手的。 虽然是行的虚礼,却也算是给了对方面子。 只是,她并不清楚方位在哪里,所以只朝虚空虚行了一礼。 那声音很是好听清脆。 甚至有些活泼:「你有什么礼?怎么我一开口,就成你有礼了?」 白雪吟生性温和柔顺,这会子见对方有意胡搅蛮缠,便也不再回嘴。 因为知道自己回嘴也回不过人家。 只看了看东篱,示意她来打嘴仗。 东篱心领神会,气运丹田,响亮开口:「我们右护法问你是何人,你为何不答?难道是名声很臭,见不得人么?或是人人喊打的鼠辈,不敢见人。」 说到第二个推测,她甚至已经是肯定的语气。 而且,因为她刻意运气发声,声音很大,响彻山林。 那清脆的神秘声音很是不爽:「喂,你胡说八道什么?我哪里就名声臭了?告诉你,我叫上官灵儿,在魔教名声好得很!更不是人人喊打的鼠辈!」 也难怪她生气。 她本来就在魔教教坛身份极为尊贵,一般人都会让她三分。 除了对老教主和新教主,她就不需要跟任何人低头。这会子被一个不速之客一顿抹黑,这口气她可咽不下。 东篱却是轻嗤:「既然你名声不臭,又不是人人喊打的鼠辈,那为什么不现身?难道是长得丑,不敢见光么?」 「你……」 清脆的声音生气了。 「你才丑!你全家都丑!谁说我不敢见光了?!」 说话间,一道绿影便闪了出来。 待来人站定,白雪吟和东篱才看清:眼前,是一个清伶伶的小姑娘。 见她落地姿势飘逸非凡,白雪吟和东篱同时一愣。 这么小的姑娘,居然有如此俊的功夫! 要知道,白雪吟的武功如果放在江湖上,足以匹敌一代宗师。 而东篱的武功虽然弱些,但轻功是特长,足以傲绝江湖,与任何高手并驾齐驱。 可这小姑娘刚才露的这一手,轻功却分明不在她俩之下。 偏偏,这个小姑娘年纪还特别小。 只有十六七岁的年纪。 以她这种年纪,按理是不该有这么高的隐匿功夫和轻功的。 「餵。」那小姑娘上官灵儿对她们盯着自己看颇为得意,「我好看吧。」 这可是她最得意之处。 她每日除了练武,最喜欢的就是照镜子了。 真美啊! 太美了! 每次照镜子,她都觉得上天不公平:为什么给了她这么高的武学天分,还要给她这么美的容颜?啊真是不好意思呢。 所以,这会子看两人都盯着她看,她还以为是两人被自己的美貌迷痴了。 忍不住笑着补充:「其实不只你们喜欢看,我自己也喜欢看。哎,每天照镜子,我都被自己迷倒。或许,这也是上天的不公之处,既给了我绝世的武功,又给了我绝世的容颜。」 「……」 白雪吟和东篱呆住。 随即,两人对视一眼。 继续呆住。 这小姑娘莫不是傻子吧? 见过自恋的,还没见过这么自恋的。 然而,小姑娘上官灵儿心情很好。 见她们还在发呆,还以为她们仍在痴迷于自己的美貌。 所以兀自解释:「我也知道我好看。很多人一看我就发痴,我都习惯了。就连我自己,都被自己迷得对着镜子发痴。哎,天生丽质,没办法。」 第25章 回去 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第60页 ——这是白雪吟和东篱此刻共同的想法。 两人再度对视一眼。 发言权还是由东篱来履行:「小姑娘,你没发烧吧?或者,眼瞎?」 上官灵儿一愣,有些不高兴:「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东篱嗤笑,「想来,你不是烧煳涂了,就是眼瞎了,不然怎么会有这么自恋的想法?」 上官灵儿拉下脸:「你什么意思?我难道功夫不好么?」 东篱摇头:「不,你功夫挺好的。这一点,倒不是自恋。」 「这一点」不是自恋,那哪一点是自恋? 上官灵儿还没来得及醒悟发飙,东篱已经先一步直说了。 一字一字,声音很轻,却每个字都听得清:「我、是、说、你、丑。」 不是对功夫自恋,而是对颜值自恋。 不是功夫不好,而是……长得丑。 大约,再也没有比这更扎心的暴击。 「大胆!」上官灵儿已经勃然大怒。 她手一抬,眼神狠辣:「找死!」 东篱一愣。 因为上官凌儿手上似乎没什么兵器。 只是直觉先闪到一边。 而且是疾闪。 白雪吟已经提剑上来,一剑平挥。 已经对上了对方手里飞出来的东西,发出清脆暴击。 东篱这才看清:那个上官灵儿抬的,并不是空手。 她的袖子里,分明藏着一根丝线。 而看那丝线跟白雪吟长剑的碰撞纠缠,竟是至坚至韧之物。 偏偏,那丝线是黑色的,在这黑夜密林,竟是让人完全看不出来。 若不是凭着对战千百场的本能,东篱直接闪退,只怕已经被戳穿心肺了。 「阴险!」 东篱说。 那上官灵儿「哼」了一声:「武功能杀人就行,武器更是杀伤力越大越好,有什么阴险不阴险。」 这是她的武学宗旨。 然而,身为名门正派青云峰座下的东篱,并不这么认为。 还是坚持:「阴险。」 被东篱连批两句「阴险」,上官灵儿很是不爽。 从与白雪吟的战圈中抽出了丝线,直指东篱。 丝线如追魂索,却偏偏在这黑夜里无影无形,只取东篱的咽喉。 东篱凭着本能,疾退。 白雪吟的剑也紧随而至,直袭那上官灵儿的后心。 因为东篱的轻功确实高。 闪避得也迅速及时。 上官灵儿一击扑空,无法快速取她性命。 而白雪吟的长剑已经袭至。 生死一发,上官灵儿不能不自救。 只得撤回手中的丝线,回身缠上白雪吟的长剑。 白雪吟虽然性格温和柔顺,却是江湖失传的玉女剑唯一传人。 她的剑法,在江湖是一绝。 此时为救东篱,全力一击,威力惊人。 然而,上官灵儿竟用自己手中的丝线紧紧缠住了她的剑锋,同时疾退,让白雪吟也一时之间拿不下她。 玉女剑出手空回,这大约是第一次。 终于,白雪吟收剑:「好一缕『相思』,想不到花教主竟然把『相思』传给了你。」 上官灵儿冷哼,却也有些诧异:「你认得它。」 「呵。当年魔教教主花逐流以『相思』横行江湖,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今日得见,倒是有幸。」 白雪吟生性温柔,说话也从来都温和有礼。 但东篱还是从她的描述里,听出了那武器的不凡:「相思?」 居然有这么奇怪的兵器名字? 「不错。一缕相思一缕伤。这丝线,便是当年魔教教主花逐流的武器。它所到之处,必定带来数不清的伤亡。」 说到这个,白雪吟至今都心有余悸。 「魔教教主花逐流的噬杀,让整个江湖血流成河。」 她深吸一口气,重新看向上官灵儿:「真想不到,她居然把这个传给了你。」 一般来说,人都是把自己的贴身武器传给自己的孩子,没想到花逐流居然没传给萧凌,然而传给了上官灵儿。 上官灵儿倒也是第一次听这传说。 她只知道这武器名「相思」。 花教主曾经说过,一缕相思一缕伤。 伤,是伤心的伤。 噬杀江湖什么的,她还没听说过。 不过,这也没什么要紧。 见白雪吟感嘆花教主居然把相思送给了她,她有些得意:「我的武学天分奇高,花教主在世时就预言我会是天下第一高手。她不传给我,又能传给谁?」 「天下第一高手?」东篱闻言,又忍不住要怼。 冷笑:「可笑,你的武功天下第一,那你们萧教主算什么?难道她的武功还在你之下不成?」 上官灵儿一呆。 这问题,对于一个下属来说,确实太过敏感。 她想了想,有些怂:「我、我们萧教主,自然是武功比我高……高那么一点的。」 对于一个天纵少年英才,肯承认对方武功比自己「高那么一点」,已经是极大的退步。 然而,东篱还乐于进一步把她的自尊按在地上摩擦:「你的意思是,萧教主武功比你高了?嗯?」 很明显,她要逼上官灵儿再次明确表态。 上官灵儿闷红了脸。 第61页 半晌,才不得不屈服:「自然。萧教主是我们的教主,自然武功在我之上。」 「哦?」东篱撒着欢儿继续摩擦上官灵儿的自尊,「不过我们盟主说你们教主武功不怎么样呢。你们教主是我们盟主的手下败将。我们盟主说了,你们教主的武功,只算花拳绣腿。」 花、花拳、绣腿?! 上官灵儿的表情已经要炸裂。 敢侮辱她们堂堂魔教的教主武功是花拳绣腿?! 「你大胆!」 上官灵儿说着,又是一抬手。 相思飞出。 白雪吟也早已候在一旁。 她本就在观察上官灵儿,防着她再度出手。 这会子见她出手,直接提剑上前。 两人又斗在了一处。 东篱却笑着不疾不徐,从怀中取出一封信:「你若不信,有信为证。」 说完这几句话,她感觉怪怪的。 「你若不信,有信为证。」 ——咳,真拗口。 东篱摇摇头,将自己的绕口令式描述尴尬甩掉。 重新清了清嗓子,补充:「你应该知道,我们盟主约战了你们教主,而你们教主也已刚刚赴约。这场比试,你们教主打输了,你难道不知么?这封信,就是我们盟主特地写来羞辱手下败将的。」 东篱信口开河乱说一气,其实是故意扰乱上官灵儿的心神。 大家都是内行人。 东篱已经看出,上官灵儿的武功,在白雪吟之上。如果久战不下,白雪吟是要输的。 所以,她故意说话扰乱上官灵儿。 反正,那丫头气性似乎挺大。 气性大的人,其实挺好对付的。 哪怕是武功高手,也一样。 果然,上官灵儿听她说得如此难听,大怒:「你胡说!胡说!胡说!」 偏偏,她还真不能反驳。 一来,是因为跟白雪吟战得吃紧。 二来嘛……唔,她还真有点信了。 因为萧凌确实去赴约比武了。 而萧凌回来之后,她问萧凌:「教主姐姐,你打赢那个武林盟主了么?」 萧凌却没有回答。 在上官灵儿的三观里,赢了就要大声向全世界宣布。 既然不肯回答,那自然应该是输了。 只是之前她对萧凌太过自信,也对魔教武功十分自信,所以压根不觉得这世上有人能胜得了萧凌。 但现在,东篱这么说,还言之凿凿,甚至拿了羞辱信来做证据,就由不得她不信了。 原来她家教主真的输了。 她们魔教的武功输了! 不,这不可能! 这太震碎她的三观了! 在她的心里,魔教的武功是全天下最高的。 而萧凌,更是其中的佼佼者。跟自己一样,算是魔教两生花。怎么就会输呢? 其实,就算不是怂于萧凌的身份,上官灵儿还是承认萧凌的武功比自己高那么一点点的,不过那也不是事,因为萧凌比她大几岁,她相信自己再过几年,也能达到萧凌现在的修为。 所以,她极之自信。 却也知道此刻的萧凌,比自己武功「高一点」。 现在连萧凌都输了,那岂不是说魔教的武功并不是碾压全江湖? 她的三观有些崩了。 因为,从小,收留她的花教主就告诉她:魔教是最强的!魔教的武功是最高的! 她一直对魔教有着极度集体荣誉感啊。 她以自己是魔教人为荣,也自信魔教武功天下第一。 怎么如今,不是这么一回事呢? 不,不可能! 这不是真的! 所以,她只能一个劲怒喊着「胡说」。 心态,却已崩。 招式,自然也已乱。 白雪吟寻着一个契机,将她击退。 这还是白雪吟光明磊落,不肯落井下石伤她,不然,高手过招,就这一个契机,足以让她非死即伤。 被击退的上官灵儿也没兴趣再找白雪吟打架了,而是扑向东篱:「把信给我!」 东篱倒是没闪避的意思,站在那一动不动,直接将 信举到鼻子前。 上官灵儿一顿,将信抢了过去。 「在下白雪吟,代青云峰武林盟主谭玉,拜上魔教。请将这封信,交给贵教……教主。」 最后两个字,白雪吟是干巴巴说出来的。 因为,上官灵儿已经直接把信扯开了。 按道理,这信是武林盟主送给魔教教主的,但凡懂规矩的下属,都不可能随意拆信。 谁知,这上官灵儿是意外。 东篱也呆住了。 两人相视无语。 她们都没想到上官灵儿会直接撕开信。 啊啊啊。 对视的两人有些欲哭无泪了—— 堂堂青云峰右护法和东令使亲自来送信,居然没送到人手里。这真是…… 不只丢脸,而且回去没法向盟主交代吧。 白雪吟回忆之前谭玉把信递给她的样子,头皮发麻。 看样子,盟主很在乎这封信呢。 偏偏,自己还把这封信送差了。回去怎么跟盟主交代啊? 东篱也无语。 同样也担心。 就算再傻,她也知道,白雪吟亲自跟她一起来送信,足见盟主对这封信的重视。 第62页 结果,这封信就这么给魔教随随便便一个人给截了。 东篱炸了,吼上官灵儿:「你有毛病吧?这是送给你们教主的!教主的!你们教主的信是可以随便拆的么?你们魔教没规矩的么?!!!」 真是气死了。 按道理,不是只要交给了魔教人,这封信就可以递给魔教教主萧凌了么? 因为,没有任何教众敢黑掉教主的信啊。 尤其,这种武林盟主送给魔教教主的信,就算是吃了熊心豹子胆的教众,都不敢截胡拆看吧! 如果是在青云峰,或者在任何一个门派,肯定是屁颠屁颠送去给教主了啊。 「你们魔教真是太没规矩了!怪不得叫魔教!」 见那上官灵儿还在捧着信看,东篱继续怒吼。 「啊喂,那是给你们教主的!偷看她的信,你到底想不想活了?」 真是无语死了。这是什么鬼魔教?连教主的信都敢私下拆开偷看! 「喂,我跟你说话呢!」 东篱化身咆哮帝,实在忍不住,上去准备晃上官灵儿的肩膀。 然而,上官灵儿抬起头。 眼睛,亮晶晶。 脸颊,还有些绯红。 呃,见鬼了? 东篱吓得松了手。 上官灵儿仍旧捧了信,但脸上的神色很是诡异。 东篱无语。 也有些迷茫:「所以,那信上到底写了些什么?」 虽然她也知道偷看别人的信不对,但她也忍不住好奇了。 反正,信是上官灵儿拆的,就算是错,也是她错。 上官灵儿没回答她,反而红着脸,对着她轻轻啐了一口:「呸,登徒子!」 啥?! 东篱和白雪吟都一头雾水。 上官灵儿却「哼」了一声,拿着信走了。 「喂,你站住!」 东篱在后面喊。 上官灵儿扭头,回了句:「登徒子,哼!」 便一个飞掠,没影儿了。 「……」 送信二人组眠面相觑。 啥意思?这算送到了还是没送到? 那小丫头会把信给萧凌么? 还有啊,这小丫头到底是谁啊? 上官灵儿,这名字没听过啊。 送信二人组有些懵懵的。 只能再度朝前走。 不管怎么说,这信不能丢。 还是要往前走一走。 若是能追上那丫头,把信夺回来,自然是最好。 若是追不上那丫头,起码让萧凌知道,自家盟主给她送了信,只是信丢了。让她再等几天,自己重新回去拿,咳咳。 好吧,这挺怂挺尴尬的。 但为了盟主交代的任务,只能没脸没皮了。 两人耷拉着脑袋,往前走。 然而,不论她们怎么走,却怎么也到不了魔教。 奇门遁甲,在这一刻,被人用到了极致。 不论白雪吟和东篱怎么走,都是在原地打转。 白雪吟最后决定:「这里被魔教中人用奇门遁甲之术设了路障,我们过不去。还是回去找北辰过来吧。」 四令使中,北令使北辰,精通奇门遁甲之术。 这世上,就没有她破不了的机关阵法。 东篱点头,只能如此了。 两人只好耷拉着脑袋回去向谭玉復命。 而谭玉,听到她们的回报,简直要炸了。 「啥?我的信被人截了?还看了?这,这是侵犯我隐私啊!隐私法懂不懂!隐私权懂不懂!」 她是真的暴躁了。 主要是太尴尬了。啊啊啊。 自己在信里写了很多心肝宝贝儿的肉麻话啊。还各种这啥那啥各种啥啊。啊啊啊,要是被外人看去,真是要把一辈子的脸都丢光了。 一想到有人偷看了这封信,谭玉就恨不得找面墙当场撞死。 「属下有罪。」 白雪吟虽然听不懂自家盟主念叨的什么「隐私权」、「隐私法」,但看到自家盟主生气了,当先躬身认错。 东篱也跟着躬身认错:「不,是属下擅作主张,让那小姑娘转交,才造成了这种局面,是属下的错。」 东篱说的是真心话。 她一念之差,没想到魔教人那么没规矩,连给她们教主的信都能截了私拆来看。 现在造成这种局面,她是挺愧疚。 谭玉仍在暴走:「什么『那小姑娘』、『这小姑娘』的,人家没名字么?她叫什么名字啊?我要杀了她啊啊啊!」 「……」 东篱一愣。 之前她刻意一次次用「那小姑娘」代替描述,就是潜意识想隐藏那姑娘的名字。 不知为何,她并不想将那名字告到盟主面前。 要知道,盟主可是天下第一高手,连打萧凌都跟玩儿似的,想收拾一个上官灵儿还不是信手拈来? 到时候那小丫头就惨了。 果然,还是躲不掉。 盟主说要杀了上官灵儿。 东篱感觉有些口涩,那四个字到了嘴边,却说不出来。 唯有白雪吟回答:「回盟主,那人叫上官灵儿。」 上官灵儿? 谭玉脑海中过滤一遍。 最后笃定:「没听过这个名字啊。」 是真没听过。 「那货是谁啊?」 第63页 谭玉问。 白雪吟这下无法回答了:「属下也不知道。」 「哎?」 所以你们两个还号称都是高手,就去白跑一趟,把我的情书丢了,还是肉麻的那种情书。 丢完信,甚至连对方是谁都不知道? 谭玉内心各种吐槽。 不过,她还是要顾及大家的面子,没让自己内心的吐槽出口。 唔,不管怎么说,她们也不是故意的,自己在内心吐槽吐槽就行了。 要真的说出个狠话,也不太合适。 她这么想着,只能认栽。将头撑了撑:「算了,你们下去吧。」 「盟主,要不你再修书一封,让属下再带北辰和东篱送过去。」 白雪吟弱弱说。 作为主事者,丢了信,她难辞其咎。 所以很想再送一次。 然而,谭玉挥了挥手:「算了,你们下去吧。不送了,没什么好送的。」 拜託,你都丢了我一封信了,难道还要丢我第二封信么? 这么肉麻的信,我可不想再被人截去偷看第二次了。 要送,也要找顾行歌送。 谭玉现在已经看出来了,顾行歌比白雪吟靠谱多了。 你看人家什么事都安排得井井有条的。连她跟萧凌的婚事都……咳咳。 然而,白雪吟却再求:「求盟主再给属下一次机会。」 哎? 谭玉望向座下的白雪吟。 见她脸上一脸坚定。 唔。 谭玉这时才发现:平时温和的白雪吟,竟也有如此坚定的一面。 是了,人家要面子的。 作为江湖中的绝顶高手,被人下了面子,是肯定更要找回来的。 谭玉轻咳一声:「唔,那好吧,你就再给我送一次吧。」 她也不想让白雪吟失望,只能再写封信让她送去。 不管怎么说,白雪吟是她的属下,是不允许外人欺负的。 不过,这一次,她吸取上次经验,没再写那么多肉麻话,而是简明扼要,让萧凌过来成亲,就说这边已经什么都准备好了。 场子也布置好了,人也请了,时间也定好了,只等萧凌过来出席,便能成亲呢。 这虽然也不适合给别人看了去,但总比肉麻情话好一万倍。 这一次,她亲点了四令使一起同行。 反正,青云峰有一个顾行歌主事就可以了。 她相信顾行歌的办事能力。 横竖,青云峰除了她们六个,还有无数个弟子。 只不过,青云峰的其他弟子,武功远不如她们六个高,只负责做些粗话罢了。 但是布置婚礼现场和请人什么的,相信是没问题的。 更何况,除了青云峰弟子,还有各类家丁。 横竖不差干活的。 就这么着,谭玉送走了白雪吟一行五人。 白雪吟刚开始拒绝的,因为觉得自己一个右护法去送信,还带四个保镖,挺那啥的。 但想到上官灵儿的诡武功,终究没有拒绝。 那个上官灵儿的武功之高,完全不在自己之下。 如果魔教再多几个这样的人,那自己和东篱还真应付不过来。 虽然说两派交战不伤来使,但江湖上都是暴脾气,一言不合就动手也是有的。 动起手来么,刀剑无眼,多带点人不吃亏。 这么想着,白雪吟就同意了。 她们一行五人,分别是白雪吟、东篱、南风、西子和北辰。 浩浩荡荡,去了魔教。 这一次,仍是到了上次遇见上官灵儿的地方。 白雪吟和东篱都有了上次的经验,直接停了下来。 东篱更是运气开口:「那个丑丫头,出来。」 「……」 原本就躲在密林里的上官灵儿,忍了忍。 没忍住,闪身落地:「鬼叫什么?谁丑了?你才丑!你全家都丑!」 她一面骂骂咧咧,一面见白雪吟和东篱还带了三个女子过来。 坦白说,这几个,都是美女。 从白雪吟到东篱、南风、西子、北辰,个顶个都是美女。 还真一家人都来了。 不过,真不是「全家都丑」。 上官灵儿自忖自己也是个美女。 不过,再骂人家「全家都丑」,却是骂不出来了。 只是冷哼:「你们又来做什么?!」 白雪吟开口:「仍是送信。这次希望上官姑娘带我们去见你们教主。」 上官灵儿皱了皱眉,道:「不用去了。我们教主不会见你们的。」 「为什么?」 白雪吟问。 上官灵儿脸色仍是不好:「没有为什么,反正你不用再去送信了。我们教主是不会见你们的。」 「可是我们是奉了盟主之命前来送信,见不到萧教主,我们是不会走的。」 白雪吟说。 同时,已经暗暗运了真气在手。 显然,是准备动手了。 上官灵儿看了看她,再看了看其他人,哼:「你们是想人多欺负人少么?」 「我们只是想见贵教教主。」 白雪吟坚持。 「我都说了,我们教主不会见你们!」 上官灵儿也坚持。 同时,脸上有些不爽:「你们都是坏人,马上给我离开!」 第64页 「那就由不得你了。」白雪吟道,「如果姑娘不肯带路,那我们只能硬闯了。」 「硬闯?」 上官灵儿笑了。 「你觉得你们可以闯得过去?不是我吹牛,这里早已被我们教中人施了阵法,你们是决计进不去的。」 「那可未必。」白雪吟也笑,将北辰推了出来,「这位北辰姑娘,可是奇门遁甲第一人。这天下,还没有她破不了的机关阵法。」 「呸,你们也配称天下第一?只有我们魔教才是天下第一!」 上官灵儿纠正。 对于这丫头的荣誉感,青云峰众人还是挺欣赏的。 不过吧,该怼还是要怼。 北辰上前一步:「姑娘,若是不信,你可以试试。我不出一炷香,便能破了你们的阵法。只是,到时,我会毁了你们阵法,你们魔教失去了屏障,可怨不得我。」 上官灵儿绝对不信。 但不知为何,想到上次东篱说自家教主的武功输给了她们盟主,还是有些心虚的。 所以,不敢让北辰试。 万一真给试坏了,那魔教外面的掩护不就都没了嘛。 她轻咳一声:「唔,你既然那么厉害,就先寻到我的所在吧。」 说着,一个飞掠,人已经不见了踪影。 白雪吟和东篱无语。 上一次,她就是这么消失不见的。 这一次,又消失不见了。 两人都拿眼睛望向北辰。 北辰表情却很轻松。 她只淡淡解释:「她是藉助这里的阵法,将自己隐藏起来的。实际上,她的隐匿功夫和轻功,并没有那么好。」 「……」 隐匿在一棵树后的上官灵儿,忍了又忍。 最终还是没忍住:「呸,你说谁武功没那么好?!我需要藉助这阵法吗?我功夫本来就好!」 好气哦。 上次东篱说她功夫还可以,但是长得丑。 这次更好,北辰直接说她功夫也不好。 那她还剩个啥? 功夫和颜值,可是她一直引以为傲的资本。 这会子,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了。 东篱忍不住「噗嗤」一笑。 上官灵儿瞪她:「你笑什么?!」 东篱抬头,望了望天:「我笑一只呆雁。」 上官灵儿不懂,也跟着望了望天:「哪里有呆雁?」 你自然就是那只呆雁。 ——对于这一点,在场所有人都知道,只除了上官灵儿本人。 不过,大家也不打算告诉她。 北辰也是笑了笑,回到主题:「上官姑娘,你可以藉助这阵法。但,我敢保证,即便你藉助阵法,我也能立刻判别你的方位。」 「你吹牛!」 上官灵儿不信。 以她的隐匿功夫,再加上这阵法加持,压根就没人能找得到她在哪里好么。 然而,北辰十分自信:「姑娘若不信,可以试一试。」 「试就试!」 于是,上官灵儿一个飞掠,没了踪影。 北辰笑了笑,从地上捡起一把小石子,随便取了一颗,砸向一棵大树。 众人看去,果然,那树后,躲着上官灵儿。 上官灵儿气得重重「哼」了一声,又是一个飞掠,又没了身影。 北辰依然不慌不忙,又是一颗小石子飞过去。 众人再看去,只见那树的树枝密叶里,刚巧藏着上官灵儿。 众人都笑。 「你!再来!」 上官灵儿不服输,又是一个飞掠,再度没了身影。 北辰依旧不慌不忙,一颗小石子飞出。 不偏不倚,打中上官灵儿藏身的树。 上官灵儿气得牙痒痒,又换树。 然而,不管她怎么换,北辰的小石子都如影随形,就那么跟着她。 甚至,到后来,她还没到那棵树,北辰的小石子就已经先发后至。 似乎,北辰甚至能预测到她的方位了。 最后,累趴了的上官灵儿放弃。 她喘着粗气:「唔,你,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北辰微笑:「其实,如果你第一次不主动现身,我想找出你,未必有这么简单。但你既然现身了第一个方位,我根据这阵法,便能推出你下一个方位了。」 而且显然,后面还越推越快。 甚至都能抢答了 = = 上官灵儿恨得牙痒痒:「你们都是坏人!」 不过,生气归生气,她也知道,对方的奇门遁甲之术,确实不是盖的。 可不敢让北辰再破阵法了。 若是真的被北辰弄坏了,她们魔教就没屏障了。 上官灵儿也没别的下一步打算,就那样瞪着她们,怒目而视。 青云峰众人却是笑了:「分明你们魔教才是坏人,怎么反倒诬陷我们青云峰是坏人?黑道白道没听过么?我们是白的。」 「呸!什么白的?我们花教主早就说过,你们白道都是伪君子,装得很!我们魔教才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哎? 这是什么论调? 众人对视一眼,并不觉得有理。 当然,肯定白道中也有例外。 所以才有青云峰四令使赏善罚恶。 但总的来说,白道真心比黑道好得多了。 所以,她们觉得自己有给这个小妹妹科普的必要。 第65页 白雪吟看向东篱。 东篱心领神会,上前:「小妹妹,你年纪还小,分不清是非善恶,我们不怪你。但是,以后你总要分清是非善恶的。今日我就先教教你。我们不是坏人,你是无礼在先。我们只是送封信来给你们教主,你出来捣乱,还给这封信抢了。所以才会造成今日的局面你说是与不是?」 上官灵儿想了想,好像还真是那么回事。 但是,并不打算承认。 因为,她还想起来一件事—— 「不管怎么说,你们都是登徒子!不是坏人是什么?」 「登徒子」 白雪吟和东篱已经是第二次听到这个词了。 上次,上官灵儿就反覆这么骂她们。 对于这个词,她们还真是莫名。 尤其,登徒子不是形容男子的么? 哪有用在女子身上的? 作为江湖美女,被人称为登徒子,这真的很无语好么。 东篱清了清嗓子,和颜悦色问:「你上次就这么称唿我们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呸,什么误会?你们自己做的事,难道自己不知道么?」 「我们自己做的事?」 东篱摸了摸下巴。 「我们做了什么登徒子的事?我们非礼你了?」 「呸!你倒是敢!你若敢非礼我,我……我……」 她记得花教主说过,如果遇到有登徒子上来非礼自己,就要直接踹断对方的子孙根。 但现在对方是女孩子,应该如何对付? 她有些拿不定主意。 东篱见她那样,又有些好笑:「所以,你别东拉西扯的了。先告诉我们,你为什么称我们为登徒子?」 大家都望着上官灵儿。 说实话,大家都很想知道这个答案。 然而,上官灵儿一脸笃定:「你们武林盟主是登徒子,那你们不是登徒子,又是什么?」 盟主是登徒子,盟主的属下自然也是登徒子了。 这话没毛病。 问题是—— 「我们盟主什么时候是登徒子了?!」 五人异口同声。 她们盟主那么英明神武的好么?啥时候就是登徒子了? 然而,上官灵儿十分肯定:「如果她不是登徒子,为什么要给我们教主写那种信?」 「啊?」 东篱愕然。 「我们盟主写什么了?」 「就是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说到这里,上官灵儿脸红了。 那些奇怪的话,她可不想学。 「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东篱却偏偏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哼,我不说!」 上官灵儿傲娇扭头。 东篱却不肯放过:「你这么扣一顶帽子,总得把事情说清楚吧。不然我们不白担了这个罪名么?」 她是真的很想知道自家盟主写了啥。 见她如此,上官灵儿觉得也有理。 不管怎么说,先把事情说清楚。 起码,这样她们就无法再狡辩了。 不过那信中的话,实在太过肉麻。她是真不想学。 可那些话,却又不得不说。 于是,她朝着东篱招了招手:「你过来,我单独跟你说。」 「好。」 东篱凑了过去。 于是,上官灵儿轻声在她耳边复述谭玉信上的那些肉麻话。 特别特别肉麻的话。 上官灵儿原本不肯学。 但既然到了这一步,便小小声全给东篱说了。 这下,轮到东篱尴尬了。 那些话,还真是听一听就脸红呢。 怪不得之前这小姑娘脸红了 不过,这小姑娘就这么轻声在自己耳边说,还真让人……怪怪的呢。 东篱感觉心里有点痒痒的,说不出来的感觉。 心,在不经意间动了一下。 然而,在场众人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唔,东篱那货怎么脸红了?她以前不是脸皮最厚的么? 东篱自然不是脸皮最厚。 此刻,她已经无语了。 尤其,被小姑娘这么轻声在耳边说这么多肉麻话。 最终,上官灵儿把东篱说得面红耳赤。 而其他人,却一脸懵逼。 所有人都望向东篱:「所以盟主都说了些什么?」 东篱尴尬。 不能复述。 但是也不能不管。 这事若是不管,江湖就要出大事了。 因为在上一封信里,盟主已经越人家教主成亲了。 成亲啊!! 若是这思想不纠正过来,只怕江湖从此要多事了。 东篱问上官灵儿:「所以你们教主生气了,对不对?她不肯见我们,就是因为这个」 上官灵儿先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我们教主是生气了。不过,她不肯见你们,却不是因为这个。」 「那是因为什么?」 东篱小声问。 「因为她已经去青云峰了啊。」 上官灵儿坦然。 啥?! 东篱这下真的震惊了。 上官灵儿却坦然:「我们教主说了,要去找你们盟主算帐。」 哦,那还好。 「只要不是找我们盟主……就行。」 东篱擦擦汗。 第66页 去算帐还好。 只要不是真的去成亲就行。 众人全蒙在鼓里,望向东篱:「所以到底是怎么回事?」 东篱有些尴尬。 想了很久,最后,将她们邀至一旁:「这事,我跟你们说……」 等东篱把所有的事情描述完,所有人都不好了。 什么情况?自家盟主断袖? 而且,还非要找个魔教教主断袖! 这真是……太尴尬了!! 所有人一时之间不知该做什么表情。 最后,还是白雪吟出来主持大局:「如今之计,我们还是先回青云峰吧。」 众人想了想,都点头。 不管怎么说,还是先回去。 且不说萧凌已经去找谭玉算帐了,她们应该忠心护主。 就说面子,她们也早没了,在这待不下去了啊。 一行五人,耷拉着脑袋,一起又回了青云峰。 而在青云峰,萧凌早就已经到了。 她到了后,第一时间求见谭玉。 顾行歌先是一愣,因为不知道萧凌为什么会再度造访青云峰。 但是既然自家的盟主武功在对方之上,她也就没什么可怕的了。 于是,便也放了行。 当然,她也没忘记先请示谭玉。 谭玉对于萧凌的到来,是很开心的。 几乎是要倒履相迎地奔跑出去了。 耐着性子端了好大一会架子,才把情绪稳定下来,假装淡淡的样子:「那你就请她进来吧。」 不管怎么说,不能让属下发现自己很急切想嫁人啊。 就这么着,萧凌被请进了谭玉的卧室。 是第二次,被请进了谭玉的卧室。 有了上次的经验,萧凌这一次很小心。 不过,想到信里写的那些话,还有谭玉请自己来的理由,她又有些绷不住了。 心跳如潮。 唔,她其实也不知道自己这次为什么要来。 也不知道自己这次来,到底是来做什么的。 按道理,谭玉给自己写那么肉麻的东西,自己是要来找她算帐的。 可那些话,却分明让自己欢喜呢。 尤其,进入这个房间,想起那晚的一切,萧凌又痴了。 唔。 谭玉的心思却很清晰。 看到萧凌进来,她赶紧屁颠屁颠地去把门关了。 萧凌心中一警惕:「你干什么?」 上一次,眼前这货就是这么屁颠屁颠去关门的。 谭玉嘻嘻一笑:「你别紧张呀。我又能干什么呢?我们好好说说话呗。」 「我没什么好跟你说的。」 萧凌拒绝。 然而,谭玉已经自顾自拉上了她的手:「你瘦了。」 萧凌不自觉地跟着节奏走了—— 她看了看谭玉,道:「你胖了。」 「……」 呃。 所以前世的嫌弃,今生又重演了么? 谭玉尴尬,打着哈哈:「唔,我最近一想到我们的将来,便很欢喜,自然……唔,你喜欢我胖还是瘦?」 萧凌皱了皱眉,但还是乖乖老实接话:「我们的什么将来?我喜欢……唔,练武之人,还是瘦一点好。」 她其实没想过自己喜欢胖还是瘦。 眼前的谭玉,在她心里,能带来一种奇异的感觉,压根不会去考虑胖还是瘦。 只是因为谭玉说她瘦了,她才会礼貌性打量回去,然后发现谭玉胖了。 汗。 不过,说「练武之人,还是瘦一点好」,应该没毛病吧? 萧凌心虚地这么想着。 谭玉以为她仍是嫌弃自己胖,内心的泪流成了汪洋。 但还是握着对方的手:「放心,我答应你,会减肥的。对了,你为什么要过来?是因为同意了我们的未来,对么?」 「什么未来?唔,你其实也不用减肥。现在这样,也挺好。」 两个话题同时进行,让萧凌有些晕乎。 第26章 且行且歌 「哦,你觉得我现在这样挺好呀。那未来呢?你要不要呆在我身边,看看我未来好不好?」 谭玉拉着萧凌的手摸索,终于将两个话题合二为一。 哎?! 萧凌震惊抬头。 而谭玉,已经吻了上去。 快。 准。 紧接着,狠。 一阵狂风骤雨,直接让萧凌懵了。 而趁着萧凌发懵,谭玉又像上一次一样,开始解自己的衣服。 解完自己的衣服又开始解萧凌的衣服。 …… 推倒,只会迟到,不会不到。 就这样,在一番亲切(?)的谈心后,萧大教主又被推了。 而顾护法,则又在门外的暗处尽心尽责守了一晚上。 为了盟主的安全,她冻了一夜。 还好,因为常年修习武功内功,体内正气深厚,外邪不侵,不然都要感染风寒了。 但即便不感染风寒,身子骨也有些微酸了。 一直保持同一个姿势猫在同一个地方,通宵下来,竟不似以前那般毫无感觉了。 她这才想起,身子似乎没年轻时好了呢。 现在虽然才刚三十岁,但似乎二十岁是个坎,二十五岁又是个坎,现在三十岁,好像体力更不济了些。 第67页 她是从来都不肯服输岁月的人,也从未想过年纪方面的事。 但是,也不知为何,今日看到萧凌和谭玉,她有些感触了。 谭玉和萧凌都是正值二十的芳龄,如鲜花般美好又娇嫩。尤其,也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她总感觉今日的萧凌和谭玉脸上,都有种说不出的美。 那是写着少女心思的娇羞。 是盛放在眉间的春风轻漾。 唔,那是独属于如花年纪的美。 顾行歌突然就有些恍惚了:在自己的这个年纪,自己在干嘛呢? 似乎没干嘛。 就是在盟主身边伺候着,跟雪吟一起,佐理青云峰的大小事务。 那种日子,其实蛮平静的,无波无痕,也书写不下任何如花的绽放。 不过,如今回想,那段日子,倒也并不枯燥。 大概就是因为,有雪吟在身边陪着吧。 雪吟。 顾行歌想到这个名字,忍不住心就跟着平静柔软了起来。 白雪吟。 一如她的名字,纯雅、诗意。 无论是说话做事,都让人心里熨帖舒服。 若是肯再笑一笑,则更是春风绽放,让人瞬间平和美好。 如果不是她,或许,自己未必能守得住这青云峰的这么多年吧? 毕竟,在更早的时候,二十岁之前,自己也曾在江湖上纵横一时呢。 顾行歌,也一如她的名字,且行且歌,潇洒于江湖。 十四岁出道,十六岁剑挑五帮十八派,败青云榜前十高手于华山。 十七岁一人一剑,上武当、闯少林,会武当掌门、少林方丈于少室山。 十八岁,高手寂寞。 在江湖上浪荡了两年,在一个午后的桃花树下,她正枕剑抱酒小憩,却见远远走来两人。 一个光风霁月,不可逼视。 三十岁年纪。 还有一个,抱剑侍立,纯白如雪。 与自己同龄。 当时,她看到那个侍剑白衣女子,就有些恍惚了。 似乎,漂泊江湖,终于看到了一个港口。 而浪荡多年的心,也在那一刻,有些渴望安宁。 「顾行歌,我看中你了。」 那个光风霁月的女子说。 顾行歌有些好笑,咧了咧嘴:「我又不是男人。再说,就算我是男人,我也没看中你啊。」 她还真没看中。 那个女子纵然高华霸气,有着王者风范,但并不是顾行歌的菜。 她自己就是个敢于以剑问天的人,所以对于与天比肩的人,并没有特别的心动之处。 相反,她更嚮往平静的安详。 如果有人能让她平和且温暖,她一定会驻足停留。 那光风霁月的高华女子听了这句话,并不以为忤。 而是继续道:「久闻天问剑客顾行歌剑法超卓,不过,我今日却不信。」 天问剑客,正是顾行歌的江湖绰号。 因为她的剑法,名叫「天问」。 至高者天,至厚者地。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芸芸苍生,以剑问天。 她的天问剑法,傲绝江湖。 不谦虚地说一句,她觉得自己的剑法就是全天下最厉害的。 毕竟,从一出道她就没输过。 甚至,连少林、武当的主事人,都对她的剑法推崇不已。 现在,眼前这个人,却对她的剑法提出了质疑。 对于剑的质疑,自然要用剑去回应。 顾行歌看了看自己的剑,一笑:「既然不信,那就试试。」 那光风霁月的女子却摇了摇头:「我若跟你动手,便是欺负你了。就让我的侍剑女,跟你过两招吧。」 说完,看了看身旁的白衣少女。 白衣少女领意,抱剑上前,对顾行歌温和一笑:「请赐教。」 「……」 顾行歌哑然。 她还从来没被人这么轻视过。 那光风霁月的女子固然是狂,这温和的白衣女子却不谦虚。 居然敢真的跟她约战。 看来,不给她点厉害看看,她是不知道天高地厚了。 「好。」 顾行歌将酒放到一边,站起身,掸了掸剑。 「请。」 「请。」 那是顾行歌跟白雪吟的唯一一次以剑对决。 输的人,是顾行歌。 当白雪吟的剑尖点在顾行歌眉间的时候,顾行歌呆了。 她万万想不到,自己会输。 然而,输了就是输了。 眼前女子的剑尖,几乎贴着她的肌肤。 只要稍微再进一丝丝,就可以直接取她性命。 白雪吟微笑着收剑:「天问剑法,果然厉害。」 「……」 作为一个战败者,被对方这么夸,顾行歌只感觉到侮辱。 她冷哼一声:「要杀便杀,又何必奚落于我。」 「奚落?」 白雪吟一愣。 随即微笑:「我并没有奚落你,我说的是事实。你的剑法,在我之上。」 顾行歌蹙眉。 白雪吟接着解释:「我之所以能赢,是因为盟主事先指点,告诉了我天问剑法的破绽。」 「破绽?!」 顾行歌震惊。 向来被她视若天物的天问剑法,居然会有破绽? 第68页 她望向一直立在一旁的女子。 「盟主?」 什么盟主? 有这样的见识。 白雪吟微笑:「不错,她就是武林盟主,谭青云。」 谭青云?! 这三个字,足以令江湖上任何一个人侧目。 她随便跺跺脚,整个江湖就要震三震。 她是真正不世出的武学奇才。 也是公认的武学至高峰。 没有人会说她是天下第一高手,因为她的武学造诣,早已超越人间。 顾行歌的眼睛亮了:「能败在谭青云的手里,顾行歌心服口服。」 虽然是口授指点,但被她针对性指点后,以白雪吟的基础,能战胜顾行歌,并不例外。 谭青云却笑:「你并不是败在我手里,而是败在了玉女剑唯一传人白雪吟的手里。」 「玉女剑。」 顾行歌终于开始对眼前的温和女子另眼相看。 对于学剑之人而言,玉女剑法也是朝圣级的剑法。 其当年在江湖上横行的时候,也是一时无两。 只是,已经很多年没有玉女剑传人出现了。 甚至,很多人都以为玉女剑已经失传了。 没想到居然还有传人在世上。 如果是玉女剑的传人的话,能在谭青云指点后战胜自己,则更是情理之中了。 顾行歌对白雪吟恭敬拱手:「原来是玉女剑传人,失敬失敬。」 随即,对谭青云更加尊敬:「不知谭盟主亲临,有何指教?」 谭青云笑:「我想让你做我的左护法。」 随即,指了指白雪吟:「她是我的右护法,你是我的左护法。跟我长居青云峰,愿意么?」 那一刻,顾行歌心中起了波澜。 左护法、右护法,从此跟她长居青云峰,日夜相对,似乎……没什么不好。 反正,自己在江湖也是漂泊。 能有个安心的去处,也不错。 就这样,顾行歌加入了白雪吟。 她做了左护法,地位略在白雪吟之上。 无他,只因她的功夫和能力本就在白雪吟之上。 能力和气场先不说,单说武功,她其实是笃定在白雪吟之上的。 白雪吟之所以能胜她,是因为谭青云找出了顾行歌剑法里的破绽,然后告诉了白雪吟。白雪吟针对性克敌,自然占尽上风。 但若是与其他人对战,顾行歌的战斗力是强于白雪吟的。 这虽然让人无语,却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也正因为如此,这么多年,顾行歌在白雪吟面前都狂不起来。因为自己终究是对方的手下败将。 当然,这么多年相处下来,两人之间,也早已不讨论谁的武功高、谁的武功低了。 相反,彼此早已处得如同亲人一般。 而且还不是一般的亲人,而是日日形影相对的那种。 甚至,就连盟主谭青云,有时候都忍不住感慨:「像你们两个这样,好得跟一个人似的,也是缘分。」 缘分? 什么缘分? 顾行歌听不懂。 而这两年少主谭玉也渐渐如换了个人一般,经常冒出惊人之语。 比如说,她会冷不丁说一句:「一个左护法、一个右护法,倒是挺配哦。」 甚至,有时候还会突然感慨:「顾姨、白姨,你们在一起吧。」 顾吟歌和白雪吟当然听不懂。 但也不知是不是听少主的昏话听多了,盟主有次也跟她感嘆:「行歌,我们年纪已经不小了。其实你有没有想过,找一个真正合心意的人,共暖余生?不管是正是邪、是男是女,都没有关系。」 第27章 你们不能成亲 是正是邪、是男是女,都没有关系。 ——对于这句话,顾行歌默认为是盟主的发昏之语。 应该是被少主给带昏的。 但现在,她有了不同的感受。 似乎,自己真的已经不再是鼎盛之年了呢。 虽然外在看起来跟十年前没有太大的区别,但实际上,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不能跟二十岁左右的人相比了。 更不用说,作为女子的独特美好。 十八无丑妇。 少女独有的美好,是三十岁怎么也无法拥有的。 唔,想想自己这些年,似乎还真是暴殄天物,让盛世之年白白流走呢。 或许,真的应该好好珍惜,找个合适的人,相伴温存几年。 合适的人…… 脑里不自觉闪出一个白衣如雪的身影。 唔,如果有这样一个人相伴终身,也不错呢。 顾行歌一边胡思乱想一边等待,直到日上三竿,才见萧凌出来。 不过这一次,还有谭玉陪在她身边。 看两人的表情,似乎又是萧凌输了呢。 因为萧凌的表情还是那么害羞和不好意思,显然是输了。 且谭玉在旁边很是开心,望着萧凌的时候更是一脸心想事成的得意之色。一看就是赢了啊。 看到自家盟主赢了,顾行歌也就放了心,自己回去休息了。 她是放心了,萧凌心里却一直「噗通」。 这可是她第一次有这种感觉。 太吓人了。 作为武学高手,身体的每一根筋骨、每一个毛孔,都早已能顺意而行。 第69页 可现在,却控制不住地心跳、甚至心慌。 难道是中毒了? 终于,她忍不住质疑谭玉:「你……不会是对我做了什么吧?」 谭玉扭头老向她,眼神里是忍俊不禁的复杂。 萧凌被她看得毛毛的:「你这么看着我做什么?」 谭玉笑:「没什么。就是你以后别动不动就说『做』字了。这个字很容易被人想歪的。」 「什么意思?」 萧凌懵然。 懒得祸害自家老婆单纯的灵魂,谭玉笑着没再说下去:「没,没什么。」 所谓「美丽的外表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这阿凌难得有如此单纯,自然要好好保护。 毕竟,在现代社会,不管是男是女、是何年龄,都是一言不合就能开车的。 咳! 萧凌不懂她的这些心思,只见她有些闪烁其辞,不免多想:「你不会是对我下药了吧?」 「下药?」 谭玉一呆。 很明显,作为情感正上头的现代人,她想歪了。 赶紧辩白:「不不,当然不是药!喂,是你自己心甘情愿的啊,怎么能说是我让你吃药的呢?」 她还不高兴呢。 明明是两个人都心甘情愿的事,怎么现在能推给药呢? 见谭玉不高兴,萧凌还是不懂。 不过,想到自己刚才那一刻也是心甘情愿,甚至是欢喜的,她也不好再说什么。 只抿了抿唇。 唔,好像确实是自己不争气。 不过,总觉得自己身体哪里不对呢。 一定是谭玉做了什么。 萧凌十分怀疑是谭玉对自己做了什么,要么是下了毒,要么是在自己体内灌注了什么真气。 嗯,一定是灌注了什么特别的真气在自己体内!不然自己怎么会心慌心跳…… 萧凌盯着谭玉,不太敢轻举妄动。 不管怎么说,人家既然能将怪异真气注入自己体内却不被自己防范,武功一定在自己之上。 她不是个怂人。却也有「趋利避害」的本能。 对于一个武功深不可测、甚至明显在自己之上的人,她还是不愿先行发难冒险的。 更何况,确实也没证据证明谭玉给自己下毒或者灌入独特真气。 便默了默。 正当两人相对默然的时候,一个声音响起:「玉儿!凌儿!」 两人望去,只见不远处不知何时已经来了个中年男子。 男子倒是很好看,一派风流俊逸。 即便是人到中年,也依然风度不减。 若是普通女子,只怕看到他这样,早就倾心相许了。 然而,眼前的两只并不是普通女子,而是——姬崽。 谭玉和萧凌两只小姬崽对望一眼,交换疑惑: 这谁啊? 「你认识他?」 谭玉问。 「我不认识。」 萧凌摇头。 「你认识?」 「我也不认识。」 谭玉也摇头。 然后两人再度望向那男子。 表情依然:所以大叔你哪位啊?! 那男子无语。 没想到自己一片热忱赶过来,这俩孩子没一个认自己。 但还是认真自报身份:「我是萧千夜。」 说罢,便傲然挺立。 似乎在等人说「失敬失敬」,疑惑震惊、譁然…… 看他那样子,谭玉万分无语。 忍不住问萧凌:「他很出名么?」 萧凌也是个不出门的,平时除了练武就是练武,所以除了与切身相关的谭青云和谭玉,其他人她还真不认识。 这会子被谭玉一问,当然摇头:「我不知道。」 「哦。连你都不知道,那说明他没什么名气了。」 谭玉下定论。 「……」 萧千夜一口老血哽在喉头,哑然无语。 什么鬼? 这世上居然还有人不认识他?! 「你们、你们的娘……难道没跟你们提过……提过我么?」 萧千夜忍不住颤抖着声音问。 谭玉和萧凌仍旧互望一眼,最后齐齐摇头。 没提过。 呃。 萧千夜的表情僵在脸上。 良久良久,他才不可置信地嘆息:「居然……居然……都没提过么?」 谭玉和萧凌齐齐点头。 谭玉更忍不住补刀,问:「你很重要么?为什么她们都要提起你?」 萧凌显然也有此一问,所以询问地望向萧千夜。 萧千夜又是一口老血。 忍了又忍,终于把老血咽了下去,努力稳定情绪,换上一副平和的表情:「你们再仔细想想,你们的娘,有没有跟你们提过一个男人?就是经常提的那种。或许没提名字,但一定有经常提到一个男人的,对不对?」 谭玉和萧凌认真回忆,最后依然齐齐摇头。 这个,真没有。 萧千夜抹了一把脸,还是不死心:「不可能啊!她们一定提过的啊!你们再仔细想想。」 谭玉无语,有些不耐烦:「你别这么拐弯抹角的了。你就直接告诉我们,你是谁吧。」 「我是谁?」 萧千夜万分无语。 最后,仰天长笑:「我是谁?呵呵,我是谁?你们居然问我是谁?!呵呵,哈哈,哈哈哈哈……」 第70页 「不要鬼笑鬼笑的了!」 武林高手笑起来,多少都是带点内力的。 谭玉没有半点内力,听起来依然烦恶,所以忍不住直接叫停。 「你到底有什么想说的,直接说就好啦!不要搞这么多过场啊!」 又不是拍电视,搞这么多过场、摆这么多pose干什么? 你是谁直接说不就好了么! 殊不知,无数武侠电视剧已经告诉我们,反派死于话多,秘密也都毁于过场多。 经常一个反派废话太多,说半天还没说到重点,结果说着说着,就被主角反杀了。 而很多知道秘密的人,在临死前原本还剩最后一口气可以说出秘密,结果就是无关的过场太多,最后反而来不及说出秘密,就直接咽气了。 这是电视剧里一直被人吐槽最多的设置好么! 现在这叫什么萧千夜的,突然也来这一手,还笑得人心里烦闷,好讨厌啊。 那萧千夜也看出来自己被嫌弃了。 他一生游歷花丛,最会看姑娘脸色。如此,才能在处理感情时游刃有余、信手拈来。 这会子,自然也完全能看出谭玉对自己的不耐烦。 他也就没有再坚持,而是深吸一口气,道明真相:「我是你们的爹啊。」 「我们的爹?!」 谭玉大惊。 随即第一反应是—— 「是我爹还是她爹啊?」 萧千夜无语:「我不是说过了吗,我是你们的爹!是你们两个的!」 他感觉自己的老血是再也咽不完了。 谭玉却完全神反应:「是啊,我问你到底是我的爹、还是阿凌的爹啊?你也知道我们快成亲了嘛,她爹就是我爹,我爹就是她爹,这点我们都承认。但你还是要说清楚到底是谁的爹嘛!」 萧千夜震惊:「你说什么?!!」 他感觉无数口老血要喷出来。 不不,一定是自己幻听了。 他需要再听一遍。 而谭玉也满足了他:「我说,虽然我跟阿凌马上就要成亲了,谁的爹都是爹,不分彼此。但你终究是要清楚告诉我们,到底是谁的爹吧。」 于是,萧千夜一口老血,「噗」地喷了出来。 喷完一口还不过瘾,继续「噗」、「噗」喷。 谭玉震惊:「前辈,你吐血啦。」 萧千夜擦了擦嘴角。 忍不住又喷了几口。 才算擦完。 「你、你们……不能成亲。」 他终于艰难开口。 「为什么?」 谭玉不高兴了。 我们两口子这么般配,用得着你一个外人来反对? 萧千夜这次开口更加艰难:「因为,因为……因为你们是同父异母的亲姐妹啊!」 「你说什么?!」 这次,是谭玉和萧凌异口同声了。 什么鬼? 同父异母的亲姐妹! 这不就是古早狗血武侠影视剧里「失散多年兄妹」梗么? 谭玉很想喷一口老血了。 这快穿副本,也太狗血了。 而且是古早狗血那种!现在的作者或者编剧早就弃而不用了好么! 回头要是有机会,她一定要找自家小系统反应反应: 快穿可以,但是副本能不能与时俱进一点啊?这种古早狗血梗设定,就不要再出现了。 更何况,现在全民和谐啊,不管是骨科还是伪骨科,都不能涉及的好么!坑爹的系统,难道不怕被吊销快穿执照么? 她这么想着,兀自心里愤愤不平。 不过,目前她还什么都做不了。 因为要先应付眼前的情况。 而且系统又失踪了。 那个系统就是个懒货,一有机会就跑出去玩。 尤其,碰到谭玉这个穿越者后,系统发现挺省事的,因为这货不管是穿越到哪个世界,都能第一时间蛰伏成吃喝玩乐享受人生的大米虫。 大米虫时期,这货是不会主动召唤系统来写文挣钱还贷款的。 别说主动了,就算系统上门催帐,她都没有半点要写文挣钱还贷的意思。 系统也看透了:自己在谭玉的穿越世界里,完全是可有可无。唉,自己应该是快穿界最没有存在感的系统了。 带着这样的屈辱憋闷感,系统时不时就跑出去旅游散心了。 这次,自然还是不在。 谭玉也没人可问,只能直面这盆狗血。 她轻咳一声,声音却仍然有些颤抖:「前、前辈,你能不能把话再说一遍?我、我没听清。」 这一次,是她怀疑自己幻听了。 萧千夜闭上眼睛,脸色苍白:「我说,你们都是我的女儿,是同父异母的姐妹。所以,你们绝对绝对,不能成亲。否则,天理不容。」 这句话,已经足够清楚了。 谭玉的头顶,恍如划过晴天霹雳。 就连萧凌,都震惊了。 什么意思?她们,不能成亲了? 其实,她是个完全不通人事的姑娘,从小被关在魔教练功,除了练功,就是练功和练功。可以说,她的世界里,除了练功打败谭青云,就没别的了。 所以,谭玉这两次对她到底做了什么,她并不清楚。 甚至,她以为自己见到对方会心慌心跳,是因为对方给自己餵了什么毒药,或者灌入了什么独特真气。 第71页 只是一直找不到证据,又没有必定胜对方的底气,便一直没追问。 可是,她心里还是知道一些隐隐绰绰的意思的。 比如,谭玉给她写的那封信,是写得明明白白的,说喜欢自己,还说要跟自己成亲,日日夜夜都相伴在一起。 萧凌虽然不懂房中人事,却知道成亲和日日夜夜相伴的意思。 扪心自问,她觉得有谭玉日日夜夜相伴,挺好。 能跟谭玉成亲,似乎……也挺开心的。 所以,她就迷迷煳煳,一路过来了这里。 且一路半推半就,顺水推舟到了现在。 这会子听萧千夜这么说,她也跟着震惊了。 同时,有强烈的失落感:所以,不能跟谭玉成亲了? 这失落感,让她极度愤懑。 「你胡说!」她厉声斥责萧千夜。 抬手一指,便是出招,直袭萧千夜。 她讨厌这个人,居然说自己不能跟谭玉成亲,讨厌。 萧千夜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刚刚亮明老父亲的身份,不只没收穫到女儿们感动的泪水,反而得到女儿一记杀招。 他又是一口老血。 好吧,现在他已经习惯老血了。 他一面强咽下满喉的老血,一面接招女儿。 原本以为以萧凌小小年纪,武功再高也不过如此,谁知,一碰,才知对方棘手得紧。 两人快速连斗了十几招,却是不相伯仲。 萧千夜赶紧后撤,拉出距离:「你先停手!我跟你说了,我是你爹!」 什么鬼? 连爹都打? 然而,萧凌冷哼一声:「我只有娘,没有爹。」 说着,又是杀招连发。 萧千夜边打边退:「喂,我都跟你说啦,我是你爹!你爹!!」 他已经不只是吐血,而是抓狂了。 这都是什么鬼?连自己亲爹都打? 而且还招招都是犀利杀招!这是想弒父啊! 花逐流那个妖精,也不知是怎么教的女儿? 萧千夜一面想着,一面打得苦不堪言。 谭玉见他们杀得紧急,赶紧喊停:「喂!你们不要打啦!你们是父女啊!」 萧千夜满心苦涩:「又不是我想打的!是她非要追着我打啊!」 谭玉想想也对,赶紧喊停萧凌:「喂!阿凌你不要再打啦!他是你爹啊!女儿打爹,要遭报应的!要是真杀了他,就更天理不容啦!」 对于父女传统之类的,谭玉其实是没什么感觉的。 因为她是个孤儿。 在她心里,对自己好的,就是亲人;对自己不好的人,就不是亲人。 但是,现在是古代社会,而且事涉萧凌,她可不想让萧凌迷迷煳煳做错事。 有时候爱一个人就是如此,哪怕原本不迷信这些,但一涉及到爱的那个人,就会事事小心了。 不管怎么说,在事情明朗之前,还是先不要追着老爹打的好。咳! 更何况,关于同父异母姐妹的事,还是要找萧千夜问清楚呢。 总不能事情还没问清楚,就先把人打死了。 毕竟,谭青云和花逐流已经不在了,现在能解答这个问题的,只有萧千夜这个当爹的了。 萧凌同样不懂那些世俗传统。 因为在她的世界里,只有娘。 从小到大,她唯一做的事,就是练武。 而她唯一的亲人,就是娘。 娘说的她都遵从,娘说的她都信。 至于其他的爹什么的,完全不在她考虑之内。 但她莫名听谭玉的话。 见谭玉那样喊,也就停了下来。 对萧千夜挑了挑眉,一脸警惕:「你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谭玉拉了拉萧凌,却也催:「对啊,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先说清楚嘛。」 萧千夜嘆了口气:「这话,说起来就长了。」 谭玉白了她一眼:「那就长话短说」 她最烦这种话风了。 有话就说,有p就放,起那么高的范干吗? 第28章 娘 然而,这个话说起来,还真的短不了。 原来,萧千夜曾经,还真和谭青云和花逐流都有过过去。 作为自诩风流的萧千夜,即便是时隔多年提起,也依然颇有得意之色。 但是,谭玉并不想听,直打哈欠。 萧凌也没有很在意,只靠在谭玉一旁听着。 可怜萧千夜,侃侃而谈自己的风流情史,却只引来连个女儿坐在小板凳上打哈欠。 他……觉得今天的老血特别多。 等他全部说完,谭玉打了个哈欠,总结:「也就是说,你是个迷万人的渣男。」 「什么是『迷万人』?什么『渣男』?」 萧千夜听不懂,追问。 谭玉轻咳一声,解释:「迷万人嘛,是相对于万人迷来说的。万人迷就是人人都迷恋的人。而迷万人呢,就是……你懂的。」 懂? 萧千夜无语:得,就是上赶着见一个迷一个的花痴呗! 自诩万人迷的萧千夜,突然被强行迷万人,心中郁结难抒。 最后,只能「啊啊啊」了几声,对着不远处的石山轰了几掌。 立刻,掌声雷动,飞沙走石。 谭玉无语。 只能挥了挥手,将砂石灰尘挥去。 第72页 「老大,你这是破坏环境啊。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会增加雾霾的。到处都被你打得乌烟瘴气,各种泥土渣渣乱飞,很不好的。」 萧千夜蹙眉,半晌,自觉了悟:「所以你叫我『渣男』?」 唔。 谭玉惊住。 深深为对方的理解能力折服。 唔,还真有那么点道理呢。 打得泥土石块的渣渣乱飞的,就叫渣男。 还真形象。 不过,我说你是「渣男」,意思更恶意一点。 但既然你已经自行理解了,我也懒得补刀了。 谭玉轻咳一声,良心触动,转了话题:「所以,你说来说去,只能说明你跟我们的娘都有过一段感情,并不能说明你是我们的爹啊。」 这在谭玉的三观里,逻辑是很行得通的:前男友,跟娃他爸,还是两个概念吧。 你充其量只能说是谭青云和花逐流的前男友,怎么能说一定是她们孩子的爹呢? 这未免太自恋了。 「你怎么知道她们后来没有遇到其他男子?」 这在现代来说,是很正常的。 因为现代人恋爱分手,乃至结婚离婚,都太平常。 但萧千夜却像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 十分震惊:「你说什么呢?她们都是冰清玉洁的好姑娘,又岂会朝三暮四?」 谭玉这下无语了:「只准你四处勾搭,就不准她们另寻新春?还朝三暮四?亏你说得出来!两个人分手后各自幸福,不应该是很正常的么?我就不信,你这些年,没再找过新女人。」 萧千夜低头闷吭。 半晌,才道:「总之,男女毕竟不同。我找女子,是因为男人本就三妻四妾也平常。男子即便风流一点,也不算大过错。但女子若是不贞洁,那却是为世人所不齿的。你怎么能侮辱她们?」 「我侮辱她们?!」 谭玉真的气笑了。 「你侮辱她们才是真!你用你那骯脏的直男三观去侮辱她们,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你敢说你问心无愧?!」 萧千夜还真是问心无愧的。 他这些年确实女人没断过。 即便是在谭青云和花逐流之后,也有过别的新女人。 但说实话,他并不觉得愧疚。 因为在他的三观里,男人风流本就不是什么大事。甚至,如果愿意,三妻四妾也没什么不可以。当初,他还为此跟谭青云吵过呢,觉得她不大度,不能允许他另娶新欢。 如今,自然更是觉得问心无愧。 所以,他坦然:「男女本就不同,就如世分天地、物分阴阳。」 「……」 谭玉懒得再跟他就这个直男癌问题再讨论下去。 只继续说自己的结论:「所以,你确实没办法证明我们是你的女儿。最多只能证明我们的母亲,曾跟你有过一些缘分而已。」 她还真不信,系统敢给出同父异母姐妹这样的设定。 除非它们快穿系统不想再干下去了。 然而,萧千夜还气愤了:「你可以侮辱我,但绝对不能侮辱云云和小流儿!」 谭玉一哆嗦。 云云是谁? 小流儿是谁? 这么肉麻的暱称,她们两个当事人真的知道么? 如果知道的话,也不知是怎么忍下来的?汗。 然而,萧千夜还在继续说下去:「云云这么多年,只有我一个丈夫。天下男子,除了我,就没有入她眼的。你不是我的孩子,又能是谁的孩子?而小流儿,这么多年,也只有我一个心爱之人,又怎会怀别人的孩子?更何况,小流儿曾经就修书给我和云云,说怀了我的骨肉。这话岂能有假?」 当初,花逐流写信告诉谭青云,说自己怀了萧千夜的孩子,而现在萧凌就站在面前,这孩子不是萧凌,又会是谁? 也正因为如此,自己才跟谭青云分开的。 当然,这其中的狗血三角,他并不想多说。 虽然问心无愧,但毕竟面对的是自己两个小辈,风流韵事讲多了并不合适。 然而谭玉却全猜到了:「所以,就因为花逐流给我娘写了信逼宫,我娘才跟你分手的,是不是?」 萧千夜大惊:「你怎么知道?」 随即,反而面有喜色:「是你娘告诉你的对不对?我就说,你娘不可能我完全不提我。她一定经常提到我,对不对?」 「对什么对啊。我娘压根就没提过你好么。这纯属我猜出来的。」 谭玉无语得有些有气无力。 「不可能!」 萧千夜不可置信。 一副这事很难猜的样子。 谭玉摊手,更是有气无力:「拜託,这事很难猜么?」 随便一本三流小说,这种情节都遍地都是吧。 小三逼宫什么的,然后原配闹离婚、小三趁势上位什么的。 只是不知,那花逐流为何没趁机上位? 谭玉想了想,忍不住问:「对了,你跟花逐流前辈,怎么没在一起啊?不会是她不要你吧?」 是可忍,孰不可忍。 萧千夜对自己的魅力还是很有执念的。 闻言斥责反驳:「胡说!是她对我用情太深,所以才怨恨于我。即便是怀了我的孩子,但对我又爱又恨,情之所至,所以无法接受我。」 第73页 哎? 谭玉简直要笑死。 这还真跟自己猜的一样。 说什么用情至深无法面对,其实就是嫌弃你呗。 说白了,人家就是先写一封信气得你跟谭青云分手,然后又拒绝你好么。 这是红果果的报復吧。 甚至,可能更歪一点…… 谭玉想的,还要更歪一点。 因为,她觉得有些问题,如果歪一点想的话,反而能想通了。 是的,她现在有一个很大胆的假设。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首先,就要大胆假设…… 咳咳。 谭玉忍不住问:「其实,你有没有想过,有没有可能……花逐流看上的不是你,而是我娘啊?」 萧千夜震惊得整个人一激灵:「你,你胡说!」 「我胡不胡说先不定论。我只问你,有没有这种可能呢?」 谭玉还是紧逼不舍。 萧千夜震惊反驳:「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她们都是女子!」 「是女子啊,我们也是女子啊,可是我们还是相爱了啊。而且,如果你不出现反对,我们就要成亲了啊。」 谭玉一边说着,一边搂了搂跟自己排排坐的萧凌。 萧凌不动声色,倒也没反对。 只是,脸有不自觉的绯红浮上来。 萧千夜还是不能接受这个事。 但是他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唔,如果两个女人可以相爱的话,那是不是很多事,都可以换一种理解? 而如果所有事都换一种理解,是不是,一切的定义都会不同? 比如,那个花逐流,到底看上的,是自己,还是谭青云? 再比如,花逐流给谭青云送信,说怀了自己的骨肉,到底是为了气走谭青云得到自己,还是为了让谭青云跟自己分手,继而她就有了机会? 如果说,花逐流只是想得到自己的话,那自己当初已经因为她怀孕、而自己又被谭青云抛弃,就赶往魔教了啊。可为什么,花逐流还要把自己拒之门外呢? 难道真的只是因为用情至深,所以才难以面对? 曾经固若金汤的自信,在这一刻,竟然土崩瓦解。 萧千夜突然之间,没有了任何自信。 也突然之间,对自己的前尘产生了彻底的怀疑。 一下子,四周寂静,只剩下萧千夜激动的唿吸声。 谭玉静坐一旁。 萧凌也一样坐得很安静,像个乖宝宝。 这时,一声清幽的嘆息响起:「青云,你女儿,真是聪明。」 另一个声音响起,却是什么都没说,只是淡淡一笑,似是默认。 随着笑声落地的,不是别人,正是谭青云和花逐流。 「娘!」 「娘!」 谭玉和萧凌齐齐迎了上去。 谭青云将谭玉搂在怀里,摸了摸头,一脸的宠溺。 而花逐流只是与女儿微笑对望。眼神里,也有关切之色,却不似谭青云那般舐犊情深。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这般对比下来,谭青云有些心疼萧凌了:唔,魔教的孩子真的好可怜呢,即便是在亲生母亲面前,都不能放肆撒娇。 然而,谭青云却一句话搅动起千层浪—— 「早让你好好生一个,若是你生,必定也是个极聪明的。」 啥?!!! 这下,除了失踪二人组,其他人都惊呆了。 什么情况? 什么叫「早让你好好生一个,若是你生……」 难道,萧凌不是花逐流的孩子么? 这下,谭玉和萧凌的情绪都爆了。 而萧千夜,也跟着爆了。 花逐流却笑着看了看萧凌,对谭青云道:「如今这个女儿,我很满意。就算我自己生,也未必能生出这样优秀的。所以啊,这辈子我不生了,她就是我女儿。」 啥意思? 这是默认萧凌不是亲生女儿了? 谭玉脑中,立刻闪现出经典的傅红雪画面。 这类的武侠情节挺多的,就是一个人为了给丈夫报仇,收养个小孩回来当孩子,然后教那个小孩武功,让那个小孩整日练武、满心报仇,最后只成为一个为她报仇的工具。 一想到这里,谭玉内心就心疼不已。 唔,看来,她家萧凌,是命不好的傅红雪类型呢。 然而,谭青云补刀:「这个自然是最好的,你选了那么多孩子,最后才选定的她,若是再不满意,只怕就没有你满意的了。」 很多……孩子? 这下,所有人更不淡定了。 尤其是谭玉,内心的同情更甚。 得,看来,萧凌比傅红雪还傅红雪。 人家傅红雪,起码还是被假母培养的唯一復仇工具,而萧凌,却是好多个中的一个。 谭玉震惊且气愤,忍不住问花逐流:「你收养了很多孩子?」 花逐流想了想:「忘了几个了,应该不少。有些不成器的,中途就废了。成器的不多。成为精品的更是少之又少。最后我看得上眼的,也就只有凌儿和灵儿了。」 什么? 「什么凌儿灵儿的?」 谭玉迷煳。 然而花逐流脑子却很清晰,对答如流:「就是萧凌和上官灵儿啊。这两个我都挺满意的。如果不是她们两个年纪有差别,我都想两个都弄来做我的女儿。不过青云之前以为我怀孕的那年,是萧凌出生的年份。所以,最终,我只选了萧凌做我女儿,而上官灵儿,就只能姓上官。」 第74页 「……」 谭玉震惊。 好吧,一切都懂了。 原来,从头到尾就是一个谎言。 这花逐流压根就没怀孕,她是骗的谭青云。目的就是想让谭青云和萧千夜生嫌隙分开。 而为了描补这个谎言,她真的去弄了一堆孩子回来训练,假装是自己的女儿。等到后来,她选中了萧凌和上官灵儿这两个孩子。但是,只有萧凌的年龄跟她撒的谎相配,所以她选择了萧凌作为「萧凌」。 而上官灵儿,也没浪费,成了他们魔教的新锐长老。 听之前白雪吟她们回来禀报说,厉害得很。 唔,估计,那群孩子里,还不只有这两个,只是没这两个突出而已。 想必,以花逐流的个性,也没浪费,肯定除了废掉的那些,其他都在各自的岗位,各司其职,发挥自己的光和热。 至于「废掉」,谭玉不能完全理解,但猜测应该是去执行任务被人杀掉,或者训练时死掉之类的。 毕竟,魔教训练人的方法,是很残酷的。这种随便哪本小说里都会提到。 这会子,话已说到这个程度,就已经没有了半分隐瞒。 而萧凌,早已内心震动: 是了,原来,大家,都是ling 儿。 有凌儿、灵儿、还有绫儿、玲儿……等等。 怪不得,她曾经还想,为什么魔教里有这么叫ling的。 原来,她们原本进入魔教的目的,都是一样的,那就是成为最合适的那个「女儿」。 最终,自己成功了,也就成了唯一的那个「萧凌」。 以萧为姓的,唯一一个ling。 萧凌开口艰难:「为什么都叫ling儿?」 其实谭玉也想问。 对这个字的执念,为何如此之深? 花逐流先是不答。 许久许久,才嘆息了一句:「心诚则灵。我原盼着,这句话能应验。」 众人惊然。 花逐流终于轻轻解释:「我喜欢青云,很多很多年了。从很小的时候,我就很喜欢青云。这辈子,我只想跟她在一起。可是,她从来没考虑过我。甚至,她有了自己的精彩,有了自己的爱情,却始终不曾看我一眼。所以,我想要得到她,只能依靠,『心诚则灵』。因为,我是一个女子,而且是一个邪派女子。」 所有人再度震惊了。 呃。 该感动么? 谭玉内心纠结了好大一会儿,最后,决定还是先听完全场:「说出你的故事。」 该感动还是该无语,都要先听完故事吧。 在谭玉的鼓励下,花逐流终于说出了所有。 原来,在很小的时候,花逐流就见过谭青云。 那时候,花逐流还是魔教的少主,因为顽皮,从魔教逃了出来。原本是想在江湖上晃荡几天,看看外面的世界,也逛些好吃好玩的,谁知,却遇到了歹人。 一般的歹人,当然不是她的对手。 即便她那时只有六七岁的年纪,但她以魔教少主之尊,学到的武功还是很牛的。一般的江湖宵小,真不是她对手。 然而,这次来的,却是江湖上几个硬钉子。 专门为非作歹杀人如麻那种,而且是武功比较高的那种。 这下花逐流阴沟里翻船,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正在她万念俱灰的时候,谭青云出现了,三下五除二,把那些人给打得哭爹喊娘。 也就是那一次,谭青云在花逐流心里,跟天降观音差不多,简直是自带光环的那种。而且是让人心生嚮往的那种。 当时,她就问了谭青云的名字,并记住了这个名字,和这观音般的光环盛颜。 等到十几年后,两人再现江湖,已经都是最美的年纪。 那时的谭青云,比当初更是美上几分。 第29章 听妈妈讲以前的事 花逐流再见谭青云,只一眼便沦陷了。 从小那闪耀着光环的嚮往,在这一刻,尽化为花逐流对谭青云的倾慕之意。 然而,这时候,她们已经在正邪不两立的两端。 谭青云是江湖出了名的侠女,行侠仗义,广有侠名。 甚至,以剿灭所有邪派为己任。 而偏偏,花逐流就是魔教的新任教主。 彼时,两人都是花一般的年纪,谭青云初涉江湖、大放异彩,而花逐流新接任魔教、年轻有为。可以说,两人是一时瑜亮。 当然,那时候,整个江湖传说的,是谭青云与萧千夜这对神仙眷侣。 谭青云是女中魁首,而萧千夜却是男中鰲头。 两人双剑,一起行走江湖、行侠仗义,可以说是江湖的两个侠义传说。 那是真正的天人般的人物。他们无论出现在哪里,都只让人想到「人中龙凤」、「神仙眷侣」。 这是真正丰神俊秀的一对人物。 不得不说,这让花逐流既羡慕,又嫉妒。 尤其,她发现那个萧千夜并不像表现出来的那样可靠。 第一次见到谭青云和萧千夜双双出现,花逐流一方面嫉妒,另一方面却发现:那萧千夜看自己的眼神很不寻常。 谭青云是个顶天立地的女子,性情刚烈,平日不会在意那些小节,所以压根没注意到萧千夜的一些小动作和小眼神。 但花逐流却不同。 第75页 花逐流是在邪教长大的,对很多事都比谭青云有经验得多。 毕竟,邪派中人,有什么心思,都会直接说出来。 以花逐流的美貌和身份尊贵,在教中早已是万人迷。只要是个男的,基本都会仰慕她。 从小到大,她被表白的次数早已数都数不过来。 就算是不明着表白,只浩浩荡荡暗恋的,也是不计其数。 对于男子的倾慕眼光,花逐流比谁都清楚。 所以,只从萧千夜看自己一眼,花逐流就明白了:这人对自己有意思。 萧千夜,人如其名,十分之拉风高逼格。 若非如此,谭青云也不会喜欢他。 但是,恃才难免傲物,风流难免花心。 像萧千夜这样丰神俊秀的人物,自然是少不了几分风流。 只不过,谭青云也是同样惊才绝艷的人物,甚至武功还在萧千夜之上,这就让萧千夜不敢随随便便有歪心思。 但实际上,「不敢」不代表「没有」。 他平时不敢明着对别的姑娘示好,但却隐隐动心。 比如对花逐流这样的绝世美女,他是很难守住本心的。 虽然谭青云也很美,但美人不怕多,各有各的魅力。 萧千夜看到花逐流的那一刻,就已经动了心。 而这份悸动,被花逐流看在眼里,就格外生气了。 在她心里,谭青云是最好最好的,值得任何人的全心相待。 结果那个萧千夜居然不知珍惜,得陇望蜀,有了谭青云这般绝世的人物,居然还对别的女子动心,简直是该死! 这样的人,是万万配不上谭青云的。 那一刻,花逐流就讨厌上了萧千夜。 于是,她开始了刺杀萧千夜之旅。 不过,萧千夜能跟谭青云比肩,自然同样武功极高。 即便是花逐流派出全魔教精英,也杀不了萧千夜。 反而她三番两次、五次三番、乃至无数次的刺杀,反而撩得萧千夜更加心痒难耐。 他本就是江湖浪子,喜欢各种美女。若是没有长相处的机会还好,只要有了长相处的机会,他必定会有意无意卖弄一把风流。 一般的小姑娘都会折服在这风流之下。 更何况,萧千夜长得极为俊逸,武功也极高,很容易就让人倾心。 正因为他如此有魅力,所以面对女子时也更加自信。 而人越自信也越有魅力。 如此良性循环,更是让他在男女之事上游刃有余。 这一次,他对花逐流也是同样那般自信。 甚至,有次,他制住了来刺杀自己的花逐流,有意无意将她拉入怀中:「怎么,又来杀我?」 说到「又」的时候,他分明是一脸调笑。 显然,花逐流的刺杀并不在他担忧范围,反而更乐于见美人被擒。 花逐流气得牙痒痒:「呸!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就一定要杀了你!」 「哦?」萧千夜不怒反笑,「你这么为我费尽心思?真想不到,我萧千夜在你心里,竟这么重要。」 说着,还有意无意,对着花逐流的脖子唿吸,让她能刚好感知到自己鼻孔喷出来的热气。 花逐流无语。气得真想咬死他。 但偏偏被对方所制,动弹不得。 只能开口咒骂:「你这混蛋!毫无良心!」 她指的,是萧千夜对不起谭青云。 但显然,萧千夜又误会了,笑:「我分明一次次对姑娘手下留情,反而是姑娘,一次次对我痛下杀手,到底是在下无情,还是姑娘无情?」 这已经是红果果的撩了。 花逐流咬牙:「你真自恋!」 「哦?」 萧千夜笑意不改,甚至更往前倾了些。 「你若无心,又怎知我在想什么?你若不知道我在想什么,又怎知我在自恋?」 「……」 这自恋的逻辑,简直让萧千夜无语。 这样一来,花逐流连唾弃他的兴趣都没有了。 只能——继续杀。 但杀来杀去,总也杀不了。 谭青云倒是不管,由着她带人杀萧千夜。 横竖,是知道她杀不了萧千夜。 说白了,就是对萧千夜的能力很自信。 这更让花逐流生气。 于是杀得更狠了。 但不管怎么狠,就是杀不了。 一直杀不了不说,还总是被萧千夜占便宜。 占得她火起。 最后,她终于忍不住暴走。 跟萧千夜大打了一次,仍是失败之后,便只能改了策略了。 得,既然正面刚刚不过,那就换种方法了。 而对付萧千夜最好的方法,就是在男女感情这件事上入手了。 反正萧千夜极端自恋,不管是哪个女的说暗恋他,他都不意外。 而且,他本就一直以为花逐流对他有意思。 说白了,只要是个美女,又跟他有几次相处,他都会觉得对方对自己有意思。 现在花逐流表白,正中他下怀。 几乎没有任何拒绝地,他就中了圈套。 好吧,连中圈套都算不上,因为他很乐意,几乎是上赶着的。 在他们两人的双双努力下,他们的「感情」一日千里。 花逐流更是天天一副要跟萧千夜长相厮守的样子,经常催着萧千夜跟谭青云分手。 第76页 这让萧千夜很为难。 其实,他对谭青云自然是真心的,对花逐流也是。 但这么多年来,他喜欢过的女人,也不只这两个。 只是,这两个最出彩,也最得他的心。 人总是如此,能尝遍天下百味,自然会挑最好吃的吃。 萧千夜游遍花丛,自然也想採撷最芬芳浓郁的鲜花。 毫无疑问地,谭青云和花逐流,正是天下女子中的佼佼者。无论容颜、智慧还是武学,都是天下一等一。 作为从不缺女人的男人,萧千夜自然会选最好的那两个。 在花逐流出现之前,他选定的是谭青云。 谭青云是最出色的,毫无疑问。 所以,刚开始萧千夜还是很得意能跟谭青云在一起的。 有那样的女子相伴,是他的光荣,也是他的资本。更是他的得意之处。 不过,谭青云也有她不好的地方,那就是太强势了。 谭青云跟一般的女子不同,完全没有女子的传统思想,并不觉得女子应该辅佐夫君,甚至女主内男主外之类。 她是想到什么就做什么,想如何就如何。 所以,她绝对不允许自己的男人有别的女人。 而且,不管是在人前人后,她都不会刻意给萧千夜面子。 萧千夜武功不如她,每次两人交手比武,都以萧千夜的失败而告终。无论是在人前,还是在人后。 这让萧千夜非常没有面子。 萧千夜对此很尴尬。 但偏偏,没有办法劝阻这件事。 因为作为一个男人,他开不了口。 他其实一直希望谭青云能觉悟,多少有点女子该有的温柔与退让。 然而,谭青云似乎始终没这觉悟。 她是真的跟萧千夜比武。 而且,她也很认真点评:「千夜,你武功真厉害!」 她说的是实话,因为在这江湖上,萧千夜是她唯一的对手。 但实际上,这话对于萧千夜来说,不啻于讽刺。 说实话,萧千夜并不是个绣花枕头。 也不是个下流流氓。 他是个真正的武学天才,甫一出世,便纵横江湖从无敌手。 甚至,连少林武当掌门,都对他夸赞有加。 这可是实打实的。 在江湖上,向来流行去少林和武当证道。 萧千夜自然也走了这一步,而且走得很好。 所以,他是真正公认的天纵英才。 而且,他对于女子来说,是真的极有魅力。 从他入江湖起,就有无数女子对他倾心。 他也没歇着,一路跟那些女子周旋,过得逍遥不已。 但说实话,他也算是风流不下流,因为他基本只跟那些女子耍耍嘴皮功夫,平时发乎情止乎礼,偶尔撩拨两下,甚至动手动脚两下。 但实际上的事,却从没做过。 因为在他心里,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跟自己并肩而立。 这世上,他要娶的妻子,可不是一般人。 直到后来,遇到谭青云,他才真正交出自己。 如果不出后来的意外,如果谭青云稍微懂得一点作为女人的自制,他一定会跟谭青云恩爱一世。 可惜,谭青云并不懂自制。反而活得非常自我。 可以说,谭青云这辈子就没为任何事妥协过,也没考虑过任何纠结事。 她生来就是随心所欲行走于天地之间。 出入江湖后,更是随行而至。 为一个男人妥协,甚至,作为一个女人刻意隐忍退让……她做不来。 也从未想过去做。 在她的世界里,是这样的: 作为天纵英才,她从小便武功卓绝,很容易就天下第一。涉足江湖后,就随心所欲在江湖上行走,行侠仗义,惩恶扬善。这个江湖,在她的看来,真的很简单。 江湖中的人,在她足下,跟蝼蚁没什么区别。是杀是赏,只随她心意。 正因为如此,她觉得自己有义务整肃这天地的风气,将行侠仗义和惩恶扬善当作己任。 至于男人,是这样的: 这天下吧,原本也没什么配得上她的男人,都是一剑就倒的主。 武功不是一切,但她不会愿意嫁给一个连自己一剑都接不住的男人。 但萧千夜是个例外。 萧千夜武功不错,虽然不是自己的对手,但已经能接自己几十招,而且在武功方面有自己的想法,很有些灵性。 这样的男人,算是入了她的眼。 入眼后,再反观,发现这萧千夜长得是挺不错的,而且还颇有君子风采、人品风流。 偏偏,萧千夜从一见到她,就对她各种表白,表示对她倾慕不已,对她发起各种追求。 萧千夜本就是箇中高手,套路一套接一套。 而谭青云,原本就没有感情经验,别人一追,很容易就入了套路。 就这么着,两人自然而然,坠入了情网。 至于萧千夜的那些风流帐,早就被萧千夜刻意隐藏了。 为了跟谭青云在一起,他自觉地跟一切女的划清界限,隐瞒了一切感情暧昧史。 也正因为如此,谭青云没感觉到有什么不妥。 就那么自然而然,跟萧千夜在了一起。 萧千夜对谭青云也是百般呵护。 第77页 可以说,他们这些年,还是过得挺不错的。 只是,其间总有些让萧千夜意难平的不如意。 主要是谭青云完全不知道给自己面子。 尤其,谭青云在武林大会上,直接二十招打败萧千夜,将他踢落擂台,以夺得天下第一,出任武林盟主。 在谭青云的心里,这已经足以证明萧千夜的本事了。 因为,其他人都是被她一招秒的。 萧千夜拼尽全力能接她二十招,真的很厉害。 关于这一点,整个江湖也都看在眼里。 因为江湖上向来都有一种传说,那就是:谭青云要杀人,不需要第二招。 那是真正的一招秒。 萧千夜能接谭青云二十招,已经是极致武功了。 说实话,现在的江湖,绝对是谭青云第一、萧千夜第二。 但在萧千夜心里,则完全不是这么回事了: 作为一个男人,被自己老婆一脚踹下擂台不说,还是直接二十招就给踹了。这……简直是奇耻大辱啊! 这样的奇耻大辱,简直是让人枉为男人! 萧千夜感觉这是自己婚姻里抹不去的污点。 只怕全天下的人都会觉得自己是吃软饭的吧? 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大家只觉得天下第一和天下第二联姻,都很厉害的。 他们成亲的时候,整个武林都来道贺。 这原本是最诚心的道贺。 但在萧千夜心里,并非如此。 所有人道贺时的笑意,在他看来,都是嘲笑。 所有人的到来,在他看来,都是来看笑话。 看一个软饭男的笑话。 实际上,他的内心是很骄傲的。 因为他也同样是天纵英才啊。 在遇到谭青云之前,他从来就没失意过,也没败过。 如果不是遇到谭青云,他便是天下第一。 他随便跟任何一个女子在一起,都是一时无两的传说。 可以说,他的人生本就是出尽风头的。 但自从遇到谭青云后,便一切都变了。 正因为有了这些隔阂,他在心里,渐渐排斥了谭青云。 谭青云自然不懂这些。 即便萧千夜有时候对她有些心理上的排斥,她也感觉不出来。因为她有太多的正事要忙了,忙着处理江湖事务,忙着行侠仗义,忙着惩恶扬善……各种忙。 所以,萧千夜的一些小情绪,她完全没注意到。 就这么着,夫妻两人不经意地越走越远。 这时候,花逐流的出现,刚好撩拨了萧千夜的心。 萧千夜原本就是个博爱的,对于各种各样的女子,都能欣赏。 更何况是花逐流这样的绝美人儿? 只是,接触了谭青云后,萧千夜的审美也上去了,一般的女的,她还真看不上。 直到花逐流这样的绝代人物,出现在他的生命。 于是,他的心再度活了起来。 但出于各人的身份,他跟花逐流的感情,很难开展。 难得花逐流居然对自己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无数次的撩拨,他就不得不顺其自然了。 是的,花逐流对他的追杀,已经被他自动默认为对他的撩拨。 这也不能怪他。 毕竟,他也没挖了对方祖坟,哪有这样追着自己砍的?不科学啊。 除了这姑娘对自己有意思,萧千夜想不到其他可能。 所以,他就这么定义了这件事,也将这件事纳为了自己以后的规划。 见他如此,花逐流便干脆将计就计,一面逢迎迁就,一面催他跟谭青云分手。 跟谭青云分手,的确是需要勇气的。 一来,谭青云武功真的很高。敢辜负她,很可能就是直接一死。 二来嘛,他跟谭青云的婚事,整个江湖都知道,而且全江湖有头有脸的都去观礼。现在突然要分手,且谭青云还是武林盟主之尊,这等于打了整个江湖的脸。到时候,等于跟整个江湖为敌。 三来嘛,他跟谭青云确实有真感情。而且,在萧千夜心里,谭青云终究是高高在上的骄阳,光芒万丈,无人可比。 花逐流纵然再美,也始终无法让萧千夜下定决心。 这事,就一直拖着。 具体事情上拖着,感情上却是丝毫不放松。 这萧千夜既不想真的跟谭青云分手,却还想享受花逐流的美人在侧。 这让花逐流气得牙痒痒。 却偏偏,无可奈何。 其实,花逐流也试过刻意让谭青云撞破一点什么,好让她明白萧千夜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但偏偏谭青云是直女癌,对男女细腻之处一窍不通,完全不会怀疑自己的丈夫会背叛自己。 哪怕是亲眼看到萧千夜握着花逐流的手,也觉得是正常现象,没任何不妥。 这让花逐流几乎绝望。 最后,她便只好用杀招,假装自己怀了萧千夜的孩子,还给谭青云写了信。 这就让谭青云炸了。 什么? 她的丈夫,让别的女人怀孕了?! 这事儿,是可忍,孰不可忍。 于是,谭青云质问萧千夜,萧千夜也没敢反驳。 横竖铁证当前,想再抵赖也不可能。 谭青云倒是没对萧千夜动手,也没哭没闹没做其他,只是收拾出了他的包裹,丢给他:「滚。」 第78页 就这样,萧千夜以最不体面的方式,离开了青云峰。 那一刻,他的自尊被彻底踩在脚底。 而他与谭青云的那点感情,也被彻底踩碎。 ——当然,多年之后,他又想起谭青云的好,则是另一回事了。 对于有些风流男子而言,多年之后,再想起,往往只是想到好的一面。 这也是他们博爱的原因。 毕竟,萧千夜并不是真正居心不良的下流人,而是真的欣赏每一个女子。 尤其是多年之后,那些女子的优点经过岁月洗礼,在回忆里愈炼愈萃,让他印象更加深刻。 所以,多年之后,他跟谭玉和萧凌提起谭青云,还是会情不自禁称唿为「云云」。 同样地,他也称唿花逐流为「小流儿」,也是不计前嫌的欣赏。 因为,当年,他同样被花逐流伤害了。 花逐流写了一封信气得谭青云跟萧千夜分手后,并没有接纳萧千夜,反而给萧千夜吃了闭门羹,而且表示永不相见。 那是萧千夜被谭青云赶出来之后的事。 反正已经被谭青云赶出来了,而且夫妻情断,又丢了面子,萧千夜便半负气半真心地去找花逐流。 不管怎么说,花逐流都说了,怀了他的孩子,那他这个当爹的,是应该过来的。 纵然魔教有诸多不好,但跟心爱的人在一起,尤其还有个孩子有个小家,无论在哪里,似乎都是幸福的吧。 尤其,在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他觉得花逐流是个温柔懂事的女子,也懂得隐忍自制,完全可以做一个很好的妻子。 至于魔教嘛,既然魔教教主都是自己的妻子了,那魔教也就没什么可虑的了。 要么解散,要么改邪归正,都不过是自己一句话的事。 到时候,自己不废一兵一卒便平了魔教,也算为白道武林建立莫大功勋。 这样一来,自己立的功,也就不比谭青云差多少了。相应地,在江湖上的地位,也不会比谭青云低吧? 这么想来,倒是一举多得。 然而,他想多了。 花逐流压根没打算见他。 直接下了逐客令。 他刚开始还以为是花逐流赌气傲娇,便刻意显示自己的痴心,在魔教外等了几天几夜,甚至跪在那里扮苦情,但依然敲不开人家魔教大门。 后来,他又想走风流浪子的路子,夜探魔教,但魔教各种机关毒气之类的掩护,让他压根进不去。 无法,他只得悻悻离开。 原本以为这是花逐流跟自己赌气,等到时日一长、孩子一生,她就自动会来找自己了。 然而,事实证明,他又想多了。 魔教教主后面似乎没任何情绪上的波动,将教中一切安排得井井有条。甚至,就连她怀孕的事,都没有什么传说。 想来,必定是她隐瞒了生子之事,想跟自己彻底断清关系。 萧千夜无奈,只能离开了这处伤心地,彻底远遁。 是的,远遁。 因为,他在江湖上也没脸混下去了。 他出轨魔教教主,跟武林盟主和离,算是打了整个江湖人的脸。若是再在江湖上走动,只怕会被唾沫淹死。 为了自己有个平静的后半生,他直接远走边陲了。 好在,各个边陲之地都有年轻美貌的女子。 也不是没有人曾经走进他心里、温暖他灵魂的。 但可惜,那些人,始终比不上谭青云和花逐流。 经歷过了她们两个最极致的美与个性,他又如何能看得上其他女子? 即便他再博爱、再能欣赏每个女子的不同好处,却也在夜深人静时意难平,无法接受自己下半生会跟那样平庸的女子共度余生。 有了这样的心理,想再找个灵魂伴侣,就更是难上加难了。 所以,这么多年,虽然有过不同的女子,但,却始终未再成亲。 尤其到近两年,他连跟女子恋爱,都没多少兴趣了。 毕竟,吃过了美味佳肴,再吃清粥小菜,确实味同嚼蜡。 也正因为如此,他也偶尔会打听谭青云和花逐流的消息。 甚至,有时候情之所至、想得狠了,还会潜回来,探访两人的消息。 所以,他清楚谭玉和萧凌的一切。 也知道自己走后的所有。 他从青云峰离开之后,谭玉并没有真的完全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反而去魔教找花逐流。 当时,萧千夜刚好在,他开启了劝架模式。 于是,三个人打成一团。 因为地点是在魔教,所以魔教那些长老之类的也出来明着暗着帮忙。 结果,在混乱中,谭青云被魔教不知道哪个长老的阴寒掌力打中。 当时萧千夜并不觉得有什么。 毕竟,对于行走江湖、天天打打杀杀的谭青云来说,你来我往负点伤,也是常事。 尤其,这拍一掌对于功力深厚的谭青云来说,只怕跟瘙痒差不多,压根造不成什么伤害。 正是抱着这样的心态,萧千夜安心远遁了。 但他多年后回访,才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当初,魔教不知道谁的那一掌,对谭青云伤害至深。 因为,那时的谭青云,已经怀孕了。 那一掌阴寒掌力,刚好给了胎儿致命一击。 第79页 虽然后来经过谭青云的多方努力,孩子终于保住了性命顺利诞生,但却体质极差,需要各种灵丹妙药续命不说,还不能练武。更无法修习内力。 正因为有这样的事,谭青云才多年心中不忿,时不时想起来就去屠一屠魔教。 这些年,谭青云屠魔教的次数,简直多得数都数不过来。 那真的是「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 人家心情不好了,就去屠魔教发泄下。 心情好了,又去屠魔教庆祝下。 心情不好也不坏嘛,那还是屠魔教,因为闲着也是闲着嘛。 可以说,谭青云屠魔教,真的是想屠就屠,完全不用选日子。 可怜的魔教,身为邪派第一大教,就这么给屠得在江湖失了踪影,再也不敢涉足中原不说,还躲得远远的,而且把自己藏得特别紧。 但不管他们躲得多远、藏得多紧,谭青云哪天想屠了,还是会撵上去再屠一波。 只是说,离得远了,她来去路上会多耽误点时间,屠的频率也就没那么快了而已。 可以说,这些年,魔教还保存着一点火种倖存下来,也是不易。 萧千夜知道这些消息,也是很无语。 同时,也默默感动:他的云云,终究是爱他的。所以才会陷在这段感情里多年出不来,只想着屠魔教泄恨。唔,都是因为那段感情啊。唉,自己真是太对不起云云了,误了她一生。她实在陷得太深了,痴儿痴儿。 而另一面的花逐流,萧千夜也一样觉得愧疚。 因为,花逐流真的有一个女儿,名唤萧凌。 而且一直没有人知道这个女儿的存在,只在多年后,萧凌才带着她的绝顶武功,出现在众人视野中。 对此,萧千夜也一样感慨: 唔,她一定是很恨自己吧?所以才把女儿叫萧凌,是想一切归零么? 这些年,她刻意隐藏女儿的存在,是因为不想面对跟自己的这段感情吧? 唔,这么多年,萧凌除了练武就是练武,肯定是因为当母亲的花逐流执念太深,所以才让女儿拼命练武呢。无非,就是让萧凌将来帮她报仇吧。 唔,真是,有情皆孽,无人不冤。痴儿,痴儿。 萧千夜这般想着,也感动着自己。 原本,他一直守望着青云峰和魔教。 也关注着谭玉和萧凌这两个孩子的成长。 但是,这一次,他无法只是守望了。 因为,江湖传言,萧凌败给了谭玉。 萧千夜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因为谭玉压根就不能习武啊。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只好又来中原调查。 其实,他因为远在边陲的关系,并不能时刻掌握中原的动静。 所以,谭青云失踪的事他知道,却是在一年之后才知道的。 而谭玉和萧凌比武的事,他更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后才知道。 彼时,比武已经比完了,而且已经出了结果:谭玉赢了。 为了庆祝这个结果,顾行歌代表青云峰广发英雄帖,遍请天下英雄前来相贺。 以至于,连边陲武林,都收到了邀请函。 这样的大规模,才终于传到了萧千夜耳里。 他这才特地赶了过来,发现了这一幕。 原本,他是想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结果,他看到的一幕,简直辣了他的眼睛: 他的两个女儿,居然相爱了!! 这太狗血了! 也太无法接受了! 那一刻,他简直以为是上天对自己的报应。 于是,他脱口而出,让她们两人不能结合。 别的先不谈,起码,她们两个是同父异母的亲姐妹啊! 亲姐妹,怎么能成亲呢? 这刺激,对于他而言,已经算够大了。 谁知,更大的还在后面—— 花逐流居然告诉他,萧凌不是他的女儿。 「不可能。你骗我!」萧千夜不行,「小流儿,你一定是骗我对不对?凌儿怎么可能不是我的女儿?那我们的孩子呢?你当年怀了我的孩子的!」 花逐流淡淡一笑:「我没骗你,我们之间,从来就没有过孩子。」 「胡说!你明明怀了我的孩子的!你当时说了的!你还给云云写了信,云云也可以作证的!」 萧千夜求助般地望向了谭青云,希望对方能说句公道话,把他的女儿要回来。 然而,谭青云并没有看他,甚至,没什么特别的多余表情。 倒是花逐流解答:「我早说了,我们从没有过孩子。那封信是假的,我当初说的,也是假的。甚至,我对你的一切,都是假的,就连晚上跟在一起的,都不是我。」 晴天, 霹雳! 萧千夜呆住了:「你,你说什么?!」 「我说,当初跟你晚上在一起的人,根本不是我,而是我的婢女。」 花逐流望着萧千夜,一字一句。 「所以,你清楚了么?我从头到尾,就没有对你动过感情。」 「你……」 萧千夜哑然,良久良久,又是一口老血喷出。 他万万想不到,从头到尾,花逐流对自己的一切,都是骗局。 花逐流却没有半点愧疚之色:「是你自己心动在先。如果你有了青云后对她一心一意,我不会有机可趁。如果你不是总对我出言轻薄,我也想不起这么对你。总之,这是你咎由自取。你根本配不上青云,本就应该让位。」 第80页 萧千夜说不出话。 久久,都说不出。 花逐流和谭青云没有再理他,而是各自牵了女儿进房间。 因为,关于两个女儿的事,她们还要商量一下。 当然,对于两个女儿而言,两个老妈的失踪事件,也要追问一下。 其实也没什么好追问的,她们两个,完全就是私奔的。 这些年,花逐流原本就一直暗恋着谭青云。 甚至,到后来,已经成了明恋。 虽然江湖上其他人不知道,谭青云自己却知道。 因为,每次旁边无人的时候,花逐流便口出狂言,对她表明心迹。 刚开始谭青云以为对方是故意噁心自己,所以毫不犹豫地将她暴揍了一顿。 但等她下次再去屠魔教时,花逐流又旧话重提,对她再度表明心迹。 谭青云自然还以为是嘲讽之意,便再度将她暴揍了一顿。 谁知,下次去……还是如此。 一次又一次,不管自己怎么暴揍,花逐流就是不改口,非说喜欢自己,还说早就喜欢自己。甚至,言之凿凿,连小时候在哪里第一次见面,从什么时候开始对自己倾心,都说得有鼻子有眼。 第一次,谭青云不信,回以暴揍。 第二次,谭青云不信,回以暴揍。 第三次,谭青云还是不信,回以暴揍。 …… 终于有一次,谭青云虽然不信,揍人的手,却慢了几分。 …… 再有一次,谭青云终于没再揍人,而是迟疑着半推半就,听对方说明原委。 …… 又有一次,谭青云甚至还跟花逐流坐下,听她说。 …… 又双一次,谭青云甚至带了美酒,去跟花逐流席地而坐,听对方讲暗恋自己的故事。 …… 又双叒一次,谭青云开始一边跟对方分享美酒,一边跟对方探讨女女爱恋的可行性。 …… 于是,有些东西,慢慢在不经意间改变。 后来谭青云对魔教的屠杀,已经不那么用心了。 这也是作为武林盟主旷世奇才的谭青云,反覆屠了无数次魔教,魔教虽可怜兮兮避走边陲,却始终未能灭绝的原因。 是的,到后来,谭青云放水了。 甚至,谭青云已经开始听进去了。 不只自己听进去了,她甚至还转而散播。比如,告诉顾行歌,不论是正是邪、是男是女,有个贴心的人相伴,其实挺好。 当然,这一切,都跟穿越来的谭玉有一定关系。 可怜天下父母心,即便是谭青云,也不例外。 在谭玉出生以前,谭青云对一切都不在乎。但自从有了谭玉后,谭玉便成了她最大的牵绊。 原来的谭玉心态很不好,天天忧郁天天哭,谭青云为她遍访名药不说,还要各种安慰她、关注她的情绪,用在别的方面的心思就少了。 尤其,再找爱人,对子女来说本就是大事,更何况,再找的那个,还同是女子。她怕女儿接受不了。 但自从这个谭玉过来,就一切都不一样了。 这谭玉不只吃喝玩乐各种享受,连带着身体各种瓷实了不少,精神头都好了很多。平时不用谭玉操心不说,还另有一套理论。尤其是对于女女之恋,更是推崇备至。 甚至,早早给谭青云打预防针:「将来,我一定要找个女子为伴。」 正是在这样的环境里,谭青云被彻底掰弯了。 不过,身为武林盟主,还有自己的面子要顾,便没有公告天下,直接私奔了。 第30章 贵圈真乱 是的,谭青云和花逐流,就那么私奔了。 谭玉听到这个真相的时候,已经彻底无语了:「喂,你们要不要负点责任啊?一个堂堂武林盟主、一个魔教教主啊。你们就不能为你们的小弟想想?」 「小弟?」 两人都是疑惑:这说法还是第一次听。不懂。 谭玉轻咳解释:「我的意思是,跟随你们的那些人啊,就是被你们罩着的那些。」 她反覆解释,谭青云和花逐流半懂半不懂,也总算理解了她的意思。 ——虽然不知道「罩着」是什么意思,但跟随之人,她们还是懂的。 不过,她们也并不愧疚。 尤其花逐流,十分坦然:「魔教的人么?他们没有我一样可以活得很好啊。这么多年,我一直带着他们,也挺累的。他们实在太废物了,带不动。」 谭玉:「……」 萧凌:「……」 谭青云也附议:「我没什么追随之人。这青云峰的人即便没有我,也可以各自过得很好。整个江湖上的人更不用说了。他们要的,不过是个武林盟主引领。这个人是我还是你,对他们而言,其实没区别。」 谭玉无语:「怎么会没区别呢?我又不会武功。」 她这话一出,不啻于晴天霹雳,直轰得萧凌脑袋「嗡嗡」作响。 之前发生的事,已经让她脑袋足够「嗡嗡」响了。如今,再响了一波。 什么状况? 她的母亲不是她的亲生母亲。 而谭玉,居然不会武功? 不会武功? 那自己还一直被对方牵引着……压。 呃。 花逐流同样很是意外:「你家谭玉不会武功?」 第81页 谭青云神色随意:「嗯。我没告诉你吗?」 「当然没有!」 花逐流傲娇薄怒。 「你在防着我!」 谭青云倒是不以为意,随口笑道:「你是魔教的人嘛。我们新任武林盟主到底会不会武功,为什么要告诉你呢?」 「所以你是承认防着我了?」 花逐流更气,直接傲娇地一转身,表示不理对方了。 「哎呀好了好了,别生气了。」 谭青云笑着上前,象徵性拍了拍对方的肩膀,就算是哄了。 偏那花逐流很吃她这一套,被她象徵性哄一哄,就乖乖钻进她怀里了。 同时,还不忘哼哼:「哼,你这个坏蛋。总是对我留一手。」 谭青云跟摸狗狗一样摸着花逐流的头:「好啦,乖啦乖啦,有些秘密是底线,我再宠你都不能随随便便告诉你啊。不然贻害江湖,就真的对不起武林同仁了。」 花逐流往她怀里钻得更深了些,只是嘴里却依旧傲娇:「哼,他们都是你的同仁,都重要。那我呢?我是外人喽。」 「你怎么会是外人?」谭青云将她往怀里更搂了搂,轻笑,「他们是我的同仁。你嘛,是我的……同室。」 同室? 众人脑中同时闪过一个词:同室操戈。 同时,已经有了以眼前两人为双女主演绎的画面。 萧千夜脸色苍白。 而谭玉和萧凌也齐齐冒汗。 唔,当妈的当面调情什么的,真是太尴尬了。 谭玉重重咳了一声:「喂,我们小辈还在,你们能不能注意点影响。」 萧千夜的脸色更难看。 敢情只要不在小辈面前,怎么调情都可以。 就没人顾及他的想法么? 他最爱的女人和他最爱的女人在一起了,最惨的应该是他吧? 当然,确实没人在乎他。 现在四人双双成对,早已组队成功。 只顾着自己恩爱,对可怜的局外人萧千夜,完全没再给目光。 说到下一辈,花逐流又有得傲娇了:「你看你们家谭玉比你好,对自己没有武功的事完全没隐瞒。可见在她心里,对我家凌儿完全不设防。」 她一口一个「凌儿」,竟完全没觉得自己对萧凌有丝毫歉意。 谭玉有些不爽,打抱不平:「我对阿凌自然不设防,因为在我心里,阿凌比什么都重要。不像你,枉人家叫了你十几二十年的娘,结果却是一场谎言。」 她这话说出来,花逐流才想起,此刻除了作为爱人跟谭青云撒娇,自己还作为萧凌的娘。 而且,是刚刚表明并非亲生的「娘」。 她终于从傲娇状态恢復到慈母状态,露出温暖的慈母笑,对萧凌招手:「凌儿,过来。」 萧凌听话地走了过去。 只是,步履破天荒有些不稳。 显然,她内心是迟疑,甚至是慌张的。 谭玉莫名心疼。 花逐流嘆了口气,伸手抚了抚萧凌的脸:「凌儿,虽然你不是我的亲生女儿,但这么多年下来,我早已将你当作亲生。」 萧凌静静听着,没有说话。 只是,眼神里,已经重新有了温度与光彩。 谭玉的心,也终于放下了些。 「凌儿,我当初确实收养了很多女孩子,也确实在你们中甄别,想找一个最优秀的做我女儿。但自从选定了你之后,我就没再考虑过其他了。你就是我唯一的女儿。这辈子我没孩子,只有一个你。所以,对我而言,你就是我这一生唯一的孩子。」 花逐流动情补充。 终于,萧凌动容了:「娘……」 「凌儿。」 谭青云将萧凌揽入怀中,已经饱含热泪。 「是娘对不起你。但是,娘是真的把你当女儿的。你要相信娘。」 「嗯。」 萧凌乖巧答应。 她话不多,只要说出来,就是铁板钉钉。 这会子既然已经答应,那就是真的将这件事翻篇了。 于是,一切美好。 就在谭玉以为一切都可以画上一个完美句号的时候,花逐流突然开口,却是「小声」嘱咐萧凌:「既然那个谭玉没有武功,你便可掌握主动,一定要做上面的那个。」 呃。 谭青云和谭玉齐齐冒汗。 主要是,这货所谓的「小声」,实在是不小。 起码,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别说谭青云和谭玉尴尬。 就连萧千夜,都尴尬得恨不能羞愤而死。 好吧,这次的事,大约刺激最大的就是萧千夜了。 可以说,今天的一切,对于一个直男来说,太过魔幻。 估计他一辈子都无法消化了。 汗。 不过,在场的诸人,没谁注意到他。 花逐流仍在跟女儿「耳语」:「我跟你说,娘就是吃亏在武功干不过人家,结果在房中处处吃亏。你一定要争气,要为娘掰回一局,一定要做上面那个。」 「!!!」 场中诸人,又是齐齐冒汗。 其中,以谭青云最为尴尬。 咳咳,自己房中的那点秘密,都被宣之于众了。 太尴尬了! 太尴尬了!! 谭玉其实也好不到哪去。 第82页 亲耳听到老母亲的姿势,真是……咳,这酸爽,难以形容好么。 甚至……她脑中已经有画面了好么!啊啊啊!!! 谭玉很艰难才将脑中的某种画面甩掉。 然后,认真拉起萧凌的手:「别听你娘胡说,我们之间的事,我们最清楚。来,我们先去里间,我有事要跟你谈。」 未免被伪岳母破坏大好形势,谭玉觉得自己有必要趁现在媳妇还没完全醒悟时,赶紧再碾压一波,以巩固自己的攻君形象。 然而,花逐流也是个老油条。 这会子见谭玉如此,便知道她打算。一把将萧凌拉了回来:「你别跟她走!听娘的,一定要争气,做上面那个!把这件事整清楚了,再跟她进房间。」 这么赤裸裸的指点,让在场诸人再度同时尴尬。 但谭玉此时再尴尬也不能怂。 不然地位就不保了。 她赶紧把萧凌朝自己这边拉:「别理你娘,先跟我走!」 花逐流也不示弱,将女儿拽得紧紧的:「别听这胖丫头的,你听娘的没错!」 胖……丫头。 谭玉僵住了。 一个「胖」字,直戳心窝。 嘤嘤古代的要求好严格啊,咋自己稍微丰满点就说是胖呢。 上个世界是这样,这个世界也这样。 嘤嘤嘤好委屈。 见女儿被扎心,谭青云终于站了出来,打哈哈:「胖点好啊。凌儿你有福了。没听说嘛,饺子要吃烫烫的,老婆要娶胖胖的。」 「……」 这是什么鬼? 你真的是我亲娘么? 谭玉无语地横了自家老娘一眼。 谭青云接收到女儿飞过来的眼刀,摸了摸鼻子,只好继续揣摩着描补:「唔,我的意思是,我家玉儿很好看。你们在一起啊,最合适了!」 可怜的前谭盟主一面胡乱描补,一面脑仁疼:天知道她自己在说些什么。 她原本就是个快意江湖的第一侠女,对于劝人什么的,实在不擅长。 对体贴女子心思什么的,也完全不擅长。 说实话,她是真觉得女儿现在带点小肉肉,听好看的。 以前的谭玉太瘦了,整个人也都透着忧郁,看起来让人操心。 现在好了,不只整个人开朗了很多,连身体也逐渐好了起来,精气神更是越来越好,脸色红润,整个人也像颗小葡萄似的,多可爱呀。 所以,完全不知道女儿为什么会给自己飞眼刀,也完全不知道女儿为什么不喜欢别人说她胖。 只能胡乱劝说一气。 谭玉不想再跟她说下去,觉得她这个亲娘只知道添乱,便丢了她,还是去拉萧凌:「阿凌,你先跟我走。」 「不行,凌儿你先别去,要先想好了反压的事,才能去。」 花逐流也坚持。 两人这么拉锯般坚持。 谭青云和萧凌都不知如何是好。 因为,两个都是她们最亲的人。 这时,萧千夜出声:「玉儿,你先跟我来。」 原本四人两对,争论得热火朝天。 现在突然来个男人的声音,大家都吓一跳。 这时才反应过来:敢情这里还有个男人。 可不嘛,一直都有个男人。 可怜的,被无视的男人。 此刻,可怜的被无视的男人,对女儿说:先跟我来。 谭玉看了看谭青云。 谭青云想了想,道:「他是你爹,跟他去吧。」 这也是谭青云的大气洒脱之处。 萧千夜本就是谭玉的爹,有着最本真的父女骨血之情。 若非如此,萧千夜不会这么多年后还特地来关心女儿。 所以,萧千夜对谭玉,是绝对不会有什么坏心思的。 既然如此,她作为母亲,没资格剥夺人家父女相见的权利。 况且,她是真的不在乎。 因为自从知道萧千夜有外心,她就把萧千夜这个人从自己的世界里划掉了。 而后来让萧千夜捲铺盖走人,他就彻底消失在她的生命了,包括所有与他相关的爱恨情仇。 她是真正说放下就放下的人。 既然让萧千夜捲铺盖滚蛋,他就真的在她心里滚蛋了。 既然滚蛋,也就无所谓爱或者恨了。 没爱也没恨,也就犯不上去阻拦女儿跟父亲见面。 反正,她很有信心:第一,做父亲的绝对不会害女儿,起码萧千夜不会,毕竟他是自己当初看上的男人;第二,就算跟父亲见面甚至近距离相处了,谭玉也会更亲近她这个母亲,理由很简单,她们母女多年相依为命,且她谭青云的地位和能力远远在萧千夜之上。慕强,是人永远的特质,哪怕生为儿女,也一样。 所以,她并没有半点阻拦的想法。 反而希望女儿去感受下父亲的温暖。 毕竟,父爱的缺席,本就对孩子是一种伤害。 而且,谭玉是个苦命的孩子,打从娘胎就伤了体质根基,一辈子不能练武。又没个兄弟姐妹,也没个同龄朋友,多年忧伤寂寞,很苦。也就她这几年自己想开了,才算好点。 如果能多一份父爱,相信玉儿会更加幸福些。 谭青云如此大气,倒是出乎萧千夜的意料。 他朝谭青云投去感激又深情的一瞥。 第83页 在他看来,谭青云肯让孩子见自己,应该是还对自己有感情吧? ——虽然,看现在的形势,他觉得这几乎是不可能。 而谭青云的反应,也明确说明了这一点。 因为,谭青云给他回的,是疏离又客气的一眼。 一个眼神,就足以明示一切: 她跟他,早已过去了。 而且,也不会有以后。 因为,在谭青云心里,他萧千夜,已经完全不存在了。她的心,无波无澜,而他,早已在她心里,消失于无形。 萧千夜知道,自己在谭青云的心里,已经彻底不存在了。 这一刻,他突然前所未有的悲哀。 直到这一刻,他突然发现:其实,自己是愿意跟谭青云一生一世只互相为伴的。 年轻的时候,他以为,自己的心很大。大到可以欣赏无数个姑娘的好。 可现在,他发现,自己的心很小,小到只能容纳一个谭青云。 也或许,是因为谭青云太过特别,特别到足以塞满他的心。 不管,他的心有多大。 这是谭青云的独特魅力。 可以说,天上地下,谭青云,独一无二。 经过了谭青云,再无法那样爱一个人。 哪怕对花逐流,都是游戏撩拨的成分居多。后面的一步一步,是花逐流别有用心的推波助澜。 其实,他从一开始,就是选定谭青云的。 只是,那时年轻不懂事,会偶尔心痒。 因为,在他的心里,男人本就拥有三妻四妾的权力。 但现在他才知道:如果妻子是谭青云,一个便足够。 她一个人,胜过天下千千万万个女子。 可惜,懂得这一点,已经太晚了。 萧千夜突然觉得心痛难耐。 他知道,自己错过了这辈子幸福的机会。 经过了谭青云、失去了谭青云,是永不会再幸福了。 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媲美谭青云。 萧千夜突然就失去了继续生活的勇气。 太辛苦了。 这些年,四海漂泊,身和心都在漂泊。太孤独,太苦了。 他再也不想过那种日子了。 只要一想到接下来还要过这种日子,他就害怕。 心头,刚才涌上的念头,更加坚定了。 他带着谭玉,去了平时谭青云闭关的练功房。 谭玉不知道萧千夜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还是乖巧跟着。 她是孤儿,最是能察言观色、看透人心。 她现在已经看出来:这萧千夜,对自己这个女儿,没坏心思。相反,还有着作为老父亲的爱意。 父女两人,在谭青云昔日的练功房,相对而立。 这是平时谭青云打坐修炼内力的地方。 在萧千夜离开前,也经常来这里看老婆。 现在带着女儿进来,恍如隔世。 谭玉,仔细看来,确实是有谭青云的几分影子的。 甚至,如果仔细辨认,还有自己的几分影子。 这是自己和云云的唯一骨血。 萧千夜闭上眼睛。 良久良久。 都不曾说话。 谭玉也不开口打扰。 她是孤儿,向来知道尊重人,不会随意开口。 她相信,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内心世界,等他理清楚了,自然就会开口了。 果然,等了很久,萧千夜开口。 却是问谭玉:「这些年,你过得好吗?」 哪些年? 谭玉想到,自己是穿越过来的。 在自己穿越来之前,原主「谭玉」,似乎过得并不好。 不然,她也不会把自己活活郁闷死。 自己穿越过来之后,当然是过得很好的,吃喝玩乐做二世祖,不知道多开心! 但,她并不是真正的「谭玉」,没资格代表原主「谭玉」说「很好」。 因为,原主的不幸遭遇,跟作为父亲的萧千夜分不开。 所以,谭玉想了想,说:「不算好,也不算不好。就那么活过来了吧。」 她没资格代表原主释怀原谅以前。 也无法撒谎去欺骗一个满心想赎罪的老父亲。毕竟,她作为现在的谭玉,是活得挺好的。 所以,只能这般含煳说了一句。 但这话听在萧千夜耳里,却是对生活完全无望。 因为,只有对生活完全无望的人,才会觉得无所谓好、无所谓不好,活过来就行。 一想到女儿活得这么无望,萧千夜作为父亲的心,就在滴血。 他终究是错了。 不只错过了谭青云,也错过了自己的幸福,更耽误了女儿的人生。 这会子,他也更加确定了自己的想法。 「你喜欢萧凌?」 他问。 谭玉想也没想,点头:「嗯。」 萧千夜道:「坐下。」 「干什么?」 谭玉有些奇怪。 「别问了,坐下吧。爹不会害你。」 萧千夜说。 谭玉没再坚持,坐了。 她以为萧千夜是要跟自己说什么特别的座谈会。 结果,刚坐下,就觉对方的手指在自己身上戳了两下,随即浑身一僵。 怎么回事? 她一惊。 这是……被点穴了? 第84页 「玉儿,别害怕。」萧千夜的声音从身后传来,「爹要把这一辈子的功力,都传给你。」 「?!」 谭玉大惊。 传功力? 这也玩得太大了! 她虽然不是江湖中人,但还是看过武侠片的,知道传内力这事可不是闹着玩的。 她本就不是萧千夜的女儿,对于传内力这种事,她自觉承受不起。 然而,她嘴唇动了动,却说不出话来。 晕,这是连哑穴都点了么? 似乎是回应她内心的疑问一般,萧千夜在身后开口:「我已经把你的哑穴点了,你现在说不出话,也不用说。我知道,你或许不想接受我的内力。但你不用内疚,因为这是我心甘情愿的。这辈子,因为我,你从一出生就带了伤病,不能习武修炼内力。过去的,爹补偿不了你。只能把这一生的功力,都传给你,让你以后的路能走得更好。你不是喜欢那个萧凌么?虽然我不太清楚你们之间的事,但我也听出来了,你没有武功这件事,会让你将来抬不起头。所以,爹今天把毕生功力传给你,将来,你也不用怕她。」 「……」 这是什么鬼理论? 这老爹也太体贴了! 真是亲爹啊! 只是,谭玉是真的尴尬。 她不是人家真正的女儿,做不到空手套人家一辈子的功力。 况且,这老爹传功力的理由,是真心让人无语。 ——虽然,这理由她挺喜欢的。咳! 唔,当然,喜不喜欢是题外话。 真正的事实是:她本就不是人家的原主女儿,自觉没资格去接收人家一辈子的功力。 就算是亲生的原主,说实话,要老爹全部功力,也挺残忍的。 因为,以前看的武侠片里,绝世高手传完毕生功力后,马上就死了。 她可不想要人家的命。 这太残忍了。 然而,萧千夜已经自己下定了决心,直接双掌按在谭玉后心,就开始传功了。 谭玉无语。 想挣扎,动不了。 想劝说,开不了口。 最终,也只能被动接受了。 随着谭玉感觉到四肢百骸全部舒适无比,萧千夜的功力暖暖地传入她体内。 而她,也渐渐感觉有了力气。 不只力气,是整个人精气神都升华到了另一种层面。 也不知过了多久,萧千夜终于传功完毕。 萧千夜已经无力解开她的穴道,只虚弱地叮嘱:「我的毕生功力,已经传给了你。相信你的武功不会在萧凌之下。到时候,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不用因为武功而掣肘。」 「……」 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呃,这话怎么这么邪恶巴巴的,让人特别能产生浮想。 当然,这时候不该想这个,谭玉最担心的是萧千夜的身体。 确切地说,是萧千夜的生死。 不过,她仍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也动不了。 因为她的穴道依然被点着。 「玉儿,你别怕,你母亲过一段时间没见你出去,肯定会进来找你。别怕,等她们进来找你,自然会为你解穴,带你出去。爹,先睡会……」 他似乎是疲倦至极,说到后来,已经完全没了力气。 最后一个字落定,彻底没了力气,整个人倒了下去。 听着萧千夜重重倒在地上,谭玉的眼眶湿润了。 她知道,萧千夜把毕生功力都传给了自己,他的生命也就到尽头了。 虽然这个男人有千百个不对,但最后一刻,对这唯一的女儿,是没话说的。 这是最本真的父爱吧。 其实,在上一个世界里,谭玉也有过家庭。 作为一个孤儿,她在上一个世界,十分满足。但,更多的,是对家庭里的女性长辈。因为谭夫人和谭老太太,是真的疼她疼得很明显。 但上个世界的谭老爷,却因为当官的原因,很是端着。即便是对女儿,也是严厉面更多。 像萧千夜这样直白的表达,是从没有的。 如今的萧千夜,算是第一个给了她强烈父爱的人。 作为一个孤儿,谭玉这一刻感觉到万分幸福。 也万分感动。 脑海中,甚至响起了不符合他出生年代的经典歌曲:「我的老父亲,我最亲爱的人……」 就这样,感动着湿润了眼眶。 也不知过了多久,谭青云她们终于进来了。 正如萧千夜所说,她们是来找谭玉的。 「玉儿。」 看到女儿坐在那的姿势,谭青云便立刻看出她被点穴了,赶紧过来,在她身上戳了两下。 谭玉这才感觉到整个人轻松了起来。 而嗓子,也可以说话了:「娘!」 她扑进谭青云怀里。 穿越来这几年,她已经真的把谭青云当做自己的母亲了,而谭青云也对她疼爱有加,母女俩的互动,早已亲昵随心。 这时,她又想起:「我爹死了!」 虽然对于这个「爹」,她认识得有限。 但只凭他豁出性命传自己毕生功力,便足以配得上这个「爹」字。 谭青云闻言,将女儿放开,去察看倒在一旁的萧千夜。 很是拨弄了对方一番,才扭头公布:「他没死。」 第85页 「没死?」谭玉震惊,「怎么可能?那他怎么会这样?」 她觉得是母亲在安慰自己。 然而,谭青云面色泰然:「他真没死。他只是睡过去了。」 睡……睡过去?! 谭玉震惊了。 且无语。 而事实证明,萧千夜真的只是睡过去了。 等谭青云一行四人去好好吃了一顿饭回来,萧千夜醒了。 谭青云又让他去吃。 萧千夜便也去好好大吃了一顿。 好好饱餐一顿,总能让人的心情变好。 这一刻,也不例外。 再加上,好好睡一觉,就更能补充精力了。 谭玉和萧凌一间。 谭青云和花逐流一间。 而萧千夜,一个人一间。 安排房间的顾行歌,有点无语。 这是什么安排? 这安排后面,到底意味着什么? 顾行歌不会傻到意味青云峰没房间了。 也不会觉得是谭青云忘了青云峰到底有多少房间。 这是青云峰,是武林盟主的居住地,是能随时招待起武林大会的地方。 每次武林大会,这里来的人,多不胜数,但住宿方面都能安排好。 所以,五个人,不可能安排不下。 更何况,谭青云和谭玉本来就有自己的房间,只需要另外拨出三间厢房而已。 但现在,却是这个住宿安排……呃。 尤其,谭盟主失踪后突然回来了。 跟着回来的,还有同样失踪的魔教上任教主,花逐流。 对的,就是那个三天两头就跟盟主干架,却一直没被打死的那个花逐流。 说实话,以前盟主经常去剿魔教,但剿来剿去,花逐流依然在,这很不正常。 因为,谁都知道,擒贼先擒王。 你想剿灭魔教,肯定先直接灭了人家魔教教主啊。又不是没那个实力。 但实际上,谭青云每次去剿魔教,花逐流却都能倖免。 现在她们两人还双双出现。 这信息量,不可谓不大。 尤其,等白雪吟她们回来,转告她一切,她就更惊了。 是的,白雪吟没骗她。 横竖已经有不少人知道那封信的事,她就直接跟顾行歌也说了。 顾行歌彻底惊呆了。 成亲?! 盟主居然要跟魔教教主成亲?! 而且,她已经将即将到来的武林大会,当成是她们的成亲典礼了? 作为操办人的顾行歌,无言可说。 所以,这到底是盟主误会了自己的意思,还是自己误会了盟主的意思? 接下来的那场武林大会,又该如何收场? 顾行歌觉得一个头两个大。 还好,前盟主回来了。 虽然形势很复杂,但有前盟主这么牛掰的定海神针在,肯定能解决! 有这样一个定海神针前盟主,顾行歌终于放心了些。 顺便,将这个消息告诉了白雪吟等人。 「盟主回来了?!」 「不,应该是,前盟主回来了?!」 现在有两个盟主,这称唿确实有点乱。 按理,谭玉是盟主,那谭青云自然是前盟主   但谭玉上任不久,她们称唿对方「盟主」并没有那么习惯,还是称唿谭青云更顺嘴些。更何况,谭青云当初是失踪的,并没有请辞盟主之位,现在回来,也应该算盟主吧。 这,真是一笔煳涂帐。 众人觉得脑袋「嗡嗡」的。 尤其,当顾行歌告诉她们,今晚的住宿安排时,她们脑袋更「嗡嗡」了。 这谭玉和萧凌共住一间,在有了那封信的基础后,已经是天雷了。 现在谭青云带了花逐流回来,还跟花逐流住一间,就更是天雷外的天雷了。 至于那个萧千夜,则反倒可以忽略不计了。 只是,如果没记错的话,谭青云和花逐流,当初好像都跟萧千夜有关系吧。 这,真乱。 所有人的内心,都深深涌上一种无力感。 没有人再说什么,因为知道说什么都没用。 只能等着她们明天醒来,尘埃落定吧。 这一晚,各自房间的一切,则不属于她们的讨论范围了。 这一晚,自然都不平静。 首先,谭青云和花逐流那一对,就不安稳。 主要是花逐流想反攻。 她原本就一直想反攻,但始终不是谭青云的对手,以至于完全处于被碾压的状态。 好不容易在萧凌和谭玉那一对里,谭玉不会武功,原想着自己这边可以找回点场子,谁知莫名钻出来个萧千夜,把一切格局都打破了。 现在的谭玉,武功应该不在萧凌之下。 如果没猜错的话,她们的武功现在应该是不相上下。那么,最终谁攻谁受,则完全要看双方的气势了。 而显然,谭玉在这方面,要大尾巴狼得多。 可怜的萧凌,一定会被忽悠得被压的。 所以,对萧凌完全不抱希望,花逐流只能自己上。 这天晚上,她就又琢磨着反攻了。 然而,这一次,她还是没有成功。 谭青云的武功,那是真正逆天的,三两下便将她摆平了。 摆平后,一切,就不言而喻了。 第86页 而且,因为花逐流居然妄动反攻的心思,太调皮,谭青云好好把她给办了一顿。 第二天起来的时候,花逐流几乎都是走不稳的。 同样,走不稳的还有萧凌。 因为,萧凌同样经歷了狂风骤雨。 谭玉之前不会武功,这个秘密公布后,花逐流就怂恿女儿反攻,这给了她很大压力。 现在她有了老爹的武功,自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对方给压瓷实了。 压得对方再也不会动反攻的心思! 所以,这晚的谭玉,尤其努力。 不只努力,还很有创意。 因为以前的她,不懂武功,只能靠本能。 但现在,她可是拥有老爹内力的绝顶高手,能玩的花样自然就多了。 谭玉又想奠定自己铁打的攻君地位,便毫无保留,将一切自己可能想到的花样,都尽数使出。 力求让萧凌乐在其中。 她相信,只要萧凌真正享受其中,便不会想着改变了。 事实也证明,她是对的。 这一晚,萧凌十分享受,也就十分温顺听话。 只是,等到第二天,萧凌已经有些站不稳了。 反倒是萧千夜的房间,最为安静。 他也睡得最为踏实。 其实,若是他没有将内力传给谭玉,一定睡不着。 因为内力高强的人耳力极为灵敏,一定可以清楚听见那两个房间的动静。 但现在,他功力尽失,已经是一个普通人。 耳力,也回到了普通人水平。 他是失去内力清静了。 顾行歌和白雪吟,却倒霉了。 因为左右护法的房间本就离盟主和少主的房间最近,所以她们两个,被迫听了一晚上墙角。 摸着良心说,她们真不想听,这事完全是被迫的! 好吧,就算她们想听,这也不是她们能控制的啊。 还得是天时地利人和全满足了才行。 显然,这一晚,每一个条件都满足了。 于是,左右护法,听了一晚上墙角,听得热血沸腾,脸色通红。 以至于,翌日起床的时候,两人都顶着黑眼圈。 顶黑眼圈就算了,两人脸上还都是无语的红晕。 等两人碰面,看到同样顶着黑眼圈、红着脸的对方,她们无语地瞭然了:得,昨晚对方也听见了! 一想到昨晚听到的内容,两人相视一眼,脸更红了。 四个密使倒是没听到什么,因为她们住得远。 但,住得远,不代表少。 听不见,不代表不能想像。 谭玉写给萧凌的那封信,还有现在的住宿安排,已经足够她们发挥想像空间了。 就这么着,吃饭的时候,所有人脸色都不正常。 大家各吃各的,都不说话。 只有谭青云花逐流,和谭玉萧凌,在互相夹菜,顺便互送秋波。 终于,有个人开口说话。 是萧千夜。 他举了举碗,问顾行歌:「还有么?」 作为大男人,他的饭量跟姑娘们还是不一样的。 一碗饭,不够啊。 尤其,还是小姑娘吃饭用的袖珍小碗。 顾行歌无语。 这萧千夜,以前背叛盟主的时候,可是被捲铺盖走人的呢。 敢辜负盟主,就是个人人喊打的坏人。 现在还敢回来,还敢吃饭,还敢问人添饭。这也太那啥了。 不过,她还是保持着自己的风度,道:「还有。在厨房。」 意思很明显,饭在厨房,你自己认识路,自己去盛吧。 毕竟,他已经不是青云峰的男主人,不再需要享受男主人待遇了。 萧千夜倒也能屈能伸。 知道自己早已不是以前的身份,也无所谓顾行歌的态度,没再说什么,自己乖乖去盛饭。 这一去,又错过了最精彩的对话。 因为他率先出声打破了沉默,接下来的人也就没有了心理负担,直接开口道出了自己心中的疑问。 毕竟,连萧千夜这么尴尬的人物,都会回来吃饭,还要再添一碗。 那还有什么是不能说的? 所以,顾行歌开口:「不知盟主,对接下来召集天下英雄来青云峰,到底怎么想的?」 第31章 盟主请留步 怎么想? 谭玉想也不想,认真:「这件事做得很好。」 这是顾行歌做的最对的一件事。 所以谭玉不吝夸奖。 顾行歌脸色却有些难看。 顿了顿,追问:「属下的意思是,将他们召集来后,盟主有何安排?」 有何安排? 谭玉害羞低头:「你不是早就说过,我和阿玲只要出席,具体婚礼事宜由你来安排么?」 「……」 顾行歌和白雪吟等人齐齐吸了口气。 看样子,谭玉是真的误会了。 「婚礼?」 谭青云吃惊,望向顾行歌。 顾行歌低下了惭愧的头。 她真是太对不起前盟主了。居然让盟主有这种心思,还造成这样的误会,有负前盟主所託啊! 「盟主……」 顾行歌深吸一口气,抬起头决定领罚。 谁知,她话还没说完,谭青云就点了点头:「做得不错。」 第87页 做得不错? 顾行歌愕然。 之前想说的话,僵在了唇边。 啥意思? 做得不错? 白雪吟也跟着愕然。 这是……家长官宣了? 突然被家长官宣的谭玉和萧凌,还有些不好意思。 不过,更多的是兴奋。 谭玉甚至握住了萧凌的手,欢喜地看向谭青云:「娘你也会出席我们婚礼的对不对?」 「那是自然。」 谭青云想也不想。 一旁的花逐流却戳了戳她:「别给孩子瞎许愿。」 听这口气,跟老夫老妻讨论共同的孩子差不多。 谭青云却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只是拍了拍她拽自己的手:「没瞎许愿。我是真的准备出席。你也要出席。」 这话一出,不啻于凭空炸惊雷。 这是真的要纵容这件事? 而且还亲自出席支持! 对于这样的决定,所有人都懵了。 看空气陷入突然的安静。 花逐流识相提醒:「你还是省省吧,没看我跟萧凌是魔教两大教主嘛。你这武林盟主拐走一魔教教主,你女儿那武林盟主再娶一魔教教主,还双双出席武林盛会。你想什么呢?真不怕当场大乱啊!」 谭青云完全没打算改主意,淡然:「放心,有我在,大乱不了。」 别说「大乱」,「小乱」都不可能。 她这个武林盟主,不管是下台还是没下台,都是定海神针一样的礼物。 有她在场,没任何人敢乱一点点。 这点自信,她还是有的。 不过,花逐流依然没放心:「我知道你厉害,也相信有你在不会出乱子。但咱安安稳稳恩爱开心着不好吗?干嘛非得去公之于众引起反感呢?孩子们的大喜事,你也不希望有人在背后反感诅咒,是不是?再说,你也护不了她们一辈子,何必给她们惹这些麻烦呢?」 这话锋一转,就成谭青云给女儿和女媳妇惹麻烦了。 她分明只是附议女儿而已,好么? 不过谭青云压根不介意这倒打一耙。 反而认真思考了一下。 觉得花逐流说的这些话,还是有一定道理。 确实,自己守不了她们一辈子。 还是不给她们拉仇恨的好。 或许,对于一般人来说,低调是最好的保护色。 她看向女儿:「玉儿,你自己觉得呢?」 不得不说,花逐流的逻辑还是很强的。 说话也很在理。 一看就是个情商高的。怪不得谭青云会对她动心。 谭玉也渐渐听进去了。 她觉得这个做人的道理是对的。 低调点准没错。 其实,以前低调也是她的座右铭。 更何况,穿越身份本就特殊,所以她穿越后更乐于低调,以掩护自己。 但有了萧凌后,心态有了些不同。 因为萧凌真的太好太好了。 这样的老婆,就应该公告全天下的! 她不捨得让萧凌受一点被隐藏的委屈。 因为,在她心里,不敢宣之于众的,都不是真爱。 哪怕将来有风险,不管是舆论风险还是安全风险,她都认了。 反正不能让萧凌有任何委屈。 萧凌被谭玉一问,这才开了口:「我不在乎。」 她话本来就少。 经过了昨晚那一夜,她更有些不好意思。 虽然刻意端着,没任何露怯。但在「母亲」面前,一夜之后跟谭玉成双成对出现,还是有些心虚的。 不过这心虚只停留在内心最深处,表面上倒是看不出来,只话更少了些。 刚才一直被谭玉拉着官宣,也没反对也没说话。 现在所有人看着她,她才说了四个字:我不在乎。 谭玉不解:「什么意思?」 啥不在乎? 不在乎啥? 这事得问清楚。别的可以不在乎,但我你必须在乎。 萧凌也听话地认真解释:「我是说,别人知不知道我们在一起、来不来观礼,我都不在乎。甚至,有没有成亲典礼,我也不在乎。只要能跟你真正在一起,就可以了。」 好一个「真正在一起」。 谭玉微笑了。 顺便把话题带歪:「放心,每天晚上,咱们都做真正的夫妻。」 「……」 刚才的气氛,一下子被带偏。 所有人都默默低头夹菜。 现代人谭玉的话,实在让古代人太难接。 刚好萧千夜回来,自然而然加入了默默夹菜吃饭的队伍。 一下子,满桌人都默默进入吃饭状态。 等吃完,睡足吃饱的萧千夜,已经精神饱满。 不过再爆满,指的也只是身体上。心理上,他是復不了原的。 毕竟,看着自己老婆和女儿双双弯了,老婆找的还是自己昔日的情人。这刺激……一时半会真消化不了。 「青云,我想在青云峰四处走走。」 已经有了自知之明的萧千夜,不再称唿对方为「云云」,而是直接敬称为「青云」。 看他那样,谭青云也保持尊敬,点了点头:「行。你要去走,就去吧。需要人带着吗?」 萧千夜摇摇头:「不需要。我认识路。」 第88页 「嗯。」 昔日的夫妻,如今礼貌得如同路人。 却还客套得十分自然。似乎本就该如此。 顾行歌等人都没说什么。 反正她们都是一心跟着谭青云的。论效忠,也只效忠于谭青云一人。因为只有谭青云那样的人,才能真正收服她们,让她们心甘情愿跟随。 其他人,可没这个特权。 毕竟,天问剑法和玉女剑法,可都是纵横江湖无敌手的。 如果她们愿意,随便一个人去江湖,都能独当一面。 甚至,以顾行歌来说,即便是少林方丈和武当掌门亲至,也不是她的对手。就算是丐帮帮主集丐帮所有武学之大成,也最多能跟她平分秋色而已。 就这样的人,能轻易臣服一个主子么? 所以,也就谭青云有这殊荣了。 而接力效忠谭玉,不过是看在谭青云的面上,毕竟她是谭青云唯一的血脉。 更何况,谭玉虽然从来没展示过武功,但作为谭青云的唯一传人,一定也是武功逆天的。效忠于她,也不算辱没了自己。 但萧千夜算什么? 他既然已经背叛了谭青云,那在青云峰所有人心里就是不受欢迎的。 肯让他自己四处走动、且提供吃喝住,已经算仁至义尽了。 还要怎么样? 就这样,萧千夜一个人孤零零去逛山,顺便回忆自己跟老婆的种种。 而其他人,则热火朝天聚在一起搞拉拉。 一时间,青云峰百合遍地开。 是的,确实是百合遍地开。 因为,不只已成的谭家母女那两对,其他的对也陆续成了。 首先,自然是顾行歌和白雪吟的那一对。 左右护法原本就有了那种苗头,现在有两任盟主亲自下场做榜样,她们自然跟着学了。 有样学样什么的,在任何时候,都是优秀的传统。 很多时候,很多事,都是因为隔着一层纱,没有被戳破。 一旦戳破,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比如这顾行歌和白雪吟,原本就有那方面的意思。 尤其是顾行歌,之前就已经开了些窍了。 现在被双盟主一带,自然就入坑了。咳。 接着,是东篱和上官灵儿。 正邪结合什么的,还是挺有意思的。 尤其有双盟主在前,东篱更觉得这条路不错。 刚巧,上官灵儿的三观也开始重塑。 上官灵儿其实就是当初花逐流收养的那些孩子之一。 在那群孩子中,以萧凌和上官灵儿的天赋最高。甚至,两人的天赋其实不分高下。这让花逐流很难抉择。 最后考虑到,还是萧凌的年纪更适合自己的孩子设定,便选定了萧凌,将她定名「萧凌」,作为自己唯一的女儿。 而那个上官灵儿,也同样被善待。 甚至,出于对她的愧疚和寄予厚望,花逐流把自己的贴身武器送给了她。 反正,她已经不再需要武器了,谭青云已经不会再杀她了。 好吧,就算是以前,谭青云也没真想杀她。 不然,杀那么多年,以谭青云的身手,自己不可能还活着。 萧凌现在有了归宿。 上官灵儿也眼馋了。 她本就年纪小。又只知道全心练武,平时对什么都不懂。 现在突然知道花逐流居然是跟人家武林盟主私奔了,而萧凌也已经被新一任武林盟主收了。 这刺激不啻于一道惊雷,将她可怜的三观炸得粉碎。 三观碎裂后,自然要重建。 而她的三观,是在一堆拉拉中重建的。 所以,成为一个拉拉,是肉眼可见的事情。 虽然她目前还没有完全点头,因为她觉得练武更重要。 但东篱有信心,假以时日,总能等到开花结果的那天。 横竖上官灵儿还小。虽然在古代已经可以谈婚论嫁,但也不急在一时。 就这样,东篱成了等待的忠犬。 而她的等待之旅,似乎还有很长一段路。 因为上官灵儿是个武痴,向来将练武视为第一要事!现在嘛,对练武更加重视。因为她发现了,即便是搞姬,也要把武功学好的。不然就只能被人压。 她们魔教已经够丢脸了,两届教主都被人压了。 她可一定要争气,把武功练好,坚决把东篱压得死死的!为魔教争光! 抱着这样美好的愿望,上官灵儿练起武来,更努力了。 看她那佛挡杀佛、神挡杀神的练武架势,东篱直发虚。 她总感觉这上官灵儿练武未免太勤奋了些,但到底什么原因,又猜不透。只是有种不好的本能预感。 当然,再怎么有预感,也改变不了什么。 因为练武这事,很看天赋的。像上官灵儿这样的天赋,全天下没几个。东篱即便是同样发奋,也绝对练不到上官灵儿的程度。 所以,不管有没有预感,将来都是被压的命。 ——当然,这是以后的事。 目前嘛,彼此还挺平和。 四密使里,另外三个,也有两个自主组队了。 是南北组合。 南风和北辰。 刺杀技术最高的南风,和擅长五行阵法的北辰。 恋爱起来,竟十分合拍。 第89页 唯有西子,目前还没开窍,只天天弹琴练剑玩。 不过谭玉有信息,这丫头入坑,也是迟早的事。 对于自己的种草能力,谭玉还是很有信心的。 青云峰这些一带一路的百合组合陆续出现,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一切美好,世界大同。 倒是可怜的天下群雄,白跑了一次。 本着低调的原则,谭玉和萧凌并没有举行婚礼,只默默享受就好。 所以,被邀请来的武林群雄,看到的是另一幕。 第一个节目: 谭青云出现,告诉他们,自己之所以失踪一年,是因为厌倦了武林中打打杀杀的生活,准备退出江湖。 第二个节目: 是谭玉出现,表示自己也厌倦江湖的打打杀杀,打算同样退出江湖,过自己的小日子。这武林盟主之位,交给有能者居之。 第三个节目: 是花逐流出现。同样告诉大家,她也厌倦了江湖。同样准备退出江湖。也卸掉魔教教主之位。 第四个节目: 是萧凌上台。 跟前三个一样,表示厌倦打打杀杀,要退出江湖,同时,也打算卸下魔教教主之位。 不过,她额外提了个要求,就是希望大家善待魔教教众。不要再对他们赶尽杀绝。 当然,相应地,她也会对魔教做相应的善后工作,让他们不再危害江湖。 最后,是青云峰众集体上台。 表示要集体退出江湖。反正她们也同样厌倦了江湖上的打打杀杀。 「……」 「……」 「……」 …… 所有到场的武林人士都石化了。 良久良久,台下都是鸦雀无声。 这次的信息量太多,他们完全消化不了啊。 也不能接受! 这,是要变天了啊! 天塌了! 这是真的天塌了!! 所有人惊慌失措,先是互相望,然后是叽叽喳喳,各种慌乱。 最后,少林方丈被推了出来,双手合十:「两位谭盟主,这些事都牵涉太大,不能随意决定。你们,还是再慎重考虑为好。」 谭青云抬手制止:「我们已经考虑得很清楚了。」 她的威慑力还是在那的。 既然她都说了「考虑得很清楚了」,那就不用再谈了。 少林方丈把接下来的话咽了下去,不敢再说。 「好了,事情就这么定了。你们好吃好喝好玩吧。」 谭青云丢下这句话,就打了个哈欠,带着众人闪人。 同步上来的,是青云峰各种端着菜盘上菜的下人们。 「盟……盟主!」 眼看谭青云等人就要彻底下去了,少林方丈着急,直接跪了下来。 谭青云眼角余光扫过。 武当掌门也跟着同步跪下。 其他人,眼见少林武当掌舵人双双下跪,几乎没有任何思考,就跟着也跪了。 一下子,「唿啦啦」全跪了下来。 谭青云没有转身,仍旧保持着离开的姿势,拿背影对着他们。 只是淡淡一笑:「你们这是想威胁我?」 虽是最为云淡风轻的一句话,却让所有在场武林人士吓得一哆嗦。 谭青云,可是一个跨越极限的武林神话。 威胁? 全天下的胆子加起来,都不够啊! 少林方丈赶紧颤声辩解:「盟主明鑑!我等万万不敢威胁盟主啊!!」 众人也赶紧颤声附和:「是啊是啊!我们绝对不敢威胁盟主!借我们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威胁盟主啊!」 这事可一定要说清楚,不然整个武林可要团灭在这里啊! 没人会怀疑谭青云有团灭他们所有人的实力。 「哦。」谭青云轻轻扑闪了一下眼睫毛,眼光淡扫,「那你们是逼我?」 逼不是威胁。 却同样能够引发王者之怒。 没有任何一个领域王者,会愿意被人逼迫的。 不管是用什么方式来逼。 众人自然又是颤声辩解。 甚至,都磕了头:「我们万万不敢啊!」 谭青云的脸色终于缓和了些。 这才转过身来,看着他们:「那你们这是什么意思?」 「我们……」 大家茫然。 即便是少林方丈和武当掌门对视,也一样茫然。 他们到底要做什么? 他们就是不想有任何改变。 本来有盟主带领,一切都挺好的,不是么? 为什么要突然改变呢? 改变了,没有盟主了,那他们以后怎么办呢? 终于,所有人都将目光聚焦少林方丈,怂恿他代言。 被推上代言人位置的少林方丈,也躲无可躲。只能硬着头皮,说出心里话:「盟主,你、你们不能不管我们啊。」 显然,他的「们」里,已经包含了谭玉。 老和尚心思多。在这一刻也反覆思量计较了很多,决定尽量争取。 就算争取不到谭青云,能争取个谭玉也是很好的。 毕竟,谭玉的厉害,也是有目共睹的。 当初她当少主时,就别出心裁让各门派一起探讨武学,使得各大门派的武功都上了一个台阶。 上任后,又以绝顶武功制服萧凌,彻底为武林正道挣了脸。这次他们来,不就是为了恭贺这件事的嘛。 第90页 总之,他们对谭玉这个新盟主还是十分满意的。 更何况,青云峰是跟谭家绑定的。只要谭玉做武林盟主,自然有青云峰这个圣地在。 少年有为的谭玉,带着青云峰圣地的各大俊杰,一定能带领整个正道武林越走越好。 当然,谭青云如果能回来,更好。 但她既然已经主动失踪了一年,显然是真的打算离开这个位置了。 以谭青云的年纪和经歷,既然已经下定决定离开,且实实在在离开了一年,估计回头的可能很小。 所以,目前的情况是:能留下谭玉就很好了! 他们也已经很满足了。 这些机锋心思,谭青云不是很懂。但她还是看出来了:这些人还是很想挽留下谭玉的。 看来,玉儿这段时间的武林盟主做得挺不错呢。 作为亲娘,谭青云内心涌上一阵欣慰与别样幸福。 这么多年,女儿因为身体原因,不能习武练内力,以至于抑郁多年。 也就这两年才好些。 正因为如此,她直到这两年,才有精力和心思去考虑跟花逐流的事。 现在女儿做武林盟主做得这么成功,也是难得的成就。 加上又有了萧千夜的终身内力加成,完全可以胜任这个位置。 如果让女儿继续干下去,或许,她会更开心吧。 因为,成就感总能让人更加充实,也更加开心。 虽然女儿现在已经对自己的体质问题放开怀抱,不再纠结,也有了她爹传她的绝顶功力,但,变数是永恆的,所有事都可能会变。尤其是心境。如果哪天玉儿心态又变回去了呢? 这么想着,还是继续找个有成就感的事做,更容易幸福充实些。 谭青云想到这一点,便看向谭玉,询问她的意思。 谭玉穿越过来的时间并不短,跟谭青云也早已母女连心。如今看她投过来的眼神,便感知到了对方的心理。 唔,原来她娘还是希望她做武林盟主的呢。 做武林盟主? 呵呵。 其实,也未必真那么不能接受吧。 以前没武功,这武林盟主还不是做得很好。 现在有了老爹的内力加成,做武林盟主,更不是什么事了。 更何况,堂堂魔教教主还被她压着呢。 就算是上一届的武林盟主,也被她娘压着。 总之,都起不了风浪。 而魔教新一届十长老中武力值最高的上官灵儿,也被自家东密使给盯上了,收入囊中是迟早的事。 这么想着,真没什么挑战。 至于带领武林正道…… 想起上辈子跟女将军萧凌在边关的世外桃源生活,她灵机一动,突然有了个想法。 于是,站出来,朗声道:「想让我继续当武林盟主,也可以。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见谭玉松了口,众人都激动得五体投地! 「多谢盟主!」 「多谢盟主!」 「盟主但有差遣,我们必定万死不辞!」 「是啊盟主,你有什么要求尽管说吧,我们一定遵从!」 …… 众人简直是乐疯了。 此时,别说一个条件,就是一千个一万个,他们也会答应的。 见他们的表情不似作伪,谭玉才笑着公布:「我的条件就是,你们必须听我的。」 「那是自然!」 所有人都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武林盟主嘛,本就该执武林之牛耳。 他们听她的话,本就是本分。 谭玉却笑得很有内容:「即便是跟魔教化敌为友,也不介意?」 跟魔教化敌为友?! 所有人都惊了。 自古正邪不两立啊。 虽然,刚才萧凌说了,会回去处理魔教的善后工作,让他们不再危害江湖。 但,即便是这样,也只能跟他们各自共存吧。算是和平共处、各自精彩,但化敌为友……这未免太过了。 所有人面面相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你们自己考虑吧。愿意呢,我就继续当你们的武林盟主,不愿意呢,咱们也就不用再谈下去了。」 作为谭青云的女儿,份量和话风都跟她的母亲同出一辙,让众人知道无法迴避这个问题。 众人想了很久。 最后,还是纷纷表态:「愿意。」 虽然心不甘情不愿,但还是只能愿意。 谭玉却追问:「你们要想清楚了哦。是真的心甘情愿愿意才行。心不甘情不愿,将来可是会出问题的。」 「……」 众人被看穿了心思。 都深深佩服谭玉的目光如炬、英明神武。 再度在内心纠结了一阵,终于,众人都下定决心:「行!化敌为友!心甘情愿化敌为友!」 武林中人说话算数,一个唾沫一个钉。 谭玉笑:「感谢各位的信任。」 她又深吸一口气:「不过大家放心,我是不会真的逼着你们跟魔教化敌为友的。我这么说,只是想给你们一个更大的弹性空间。其实,只要你们真心愿意跟他们各自安好就可以了。」 众人闻言,全都面露喜色。 不用化敌为友就好。 毕竟,化敌为友跟各自安好还不一样。 第91页 各自安好吧,横竖眼不见为净。 但化敌为友吧,要求未免太高了。毕竟,正邪发生冲突,是长期以来都存在的事。其间死掉的两方人士,也早已不计其数。 见他们都目露欣喜,谭玉微笑。 正如她刚才所说,这本就是她给大家的心理弹性空间。 人性就是如此,你先给一个更恶劣条件,人家接受相对不那么恶劣但还是恶劣的条件,就容易得多了。 比如,如果你每天给人一巴掌,时间长了,人家就觉得习惯了。哪天不打,人家还觉得应该谢谢你。 所以,无论是商界谈判,还是两军谈判,都是先抛出很苛刻的条件,然后再慢慢谈。 穿越前她在商场试过。而穿越后,她上个世界看萧凌在两军谈判时用过。 总之,挺高明的一招。 也是利用了人性难以明说的贱贱的一面。咳。 「你们放心,我们跟魔教各自安好,前提是魔教也同样接受。这方面交给萧教主去处理。到时候,他们还在他们的边陲,我们仍在我们的中原,各自过各自的生活,不再有打打杀杀,大家都过安稳日子。」 谭玉继续道。 对此,萧凌也第一时间给予肯定的眼神。 既然得了谭玉的保证和萧凌的首肯,众人更加欢喜了。 说实话,虽然说江湖人都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过日子,但没人愿意真的过了今天担心明日。 如果能够安稳过小日子,谁又愿意天天去打打杀杀呢? 和平,永远是人们所嚮往的。 当然,前提是,大家都能安居乐业。 所以,谭玉接下来,就开始拟定方案,让正道和邪道各自安居乐意。 ——邪道的,就让萧凌传达下去。 作为一个现代穿越来的人,又跟上辈子的萧凌营造了世外桃源王国,谭玉对于缔造一个理想中的安居乐意王国,还是很有信心的。 其实,想要江湖人安居乐业,很简单。就是让他们所有人都有事做。 安安稳稳,就能获得成就感,也能活得很好。就没人愿意去打打杀杀或者比武生事了。 于是,谭玉按照现代的格局,根据上辈子在边疆营造世外桃源王国的经验,将他们一个个划分到不同的行业。 比如,轻功好的,就给人送东西。 这时候不叫快递,叫镖局。 且,因为不再有黑道捣乱,镖局也不再只是带刀子保珍贵的黄白之物了,而是可以晃晃悠悠什么都保。 尤其,随着镖局的增多,各大镖局的经营范围就越来越广了。只要出的价钱让他们觉得有利可图,不管是让他们送什么,他们都愿意。 再比如,会打地道的,就给人家有偿掘水井,或者疏通水利,甚至,只要价格有利可图,给农家挖红薯洞存红薯,也是可以的。 力气大的嘛,可以去找地方帮工,扛袋子,搬砖造房子…… 武功招式牛叉的,可以去街头表演出道,收穫各种打赏。 这跟现代明星c位出道,或者网红求打赏差不多。 总之,无论是各行实业,还是娱乐方面,这帮武林中人的加入,都促进了整个社会的长足发展。 更不用说,武林界的神医,治起普通的病痛,更是手到擒来。 总之,各人都找到了自己可用武之地的地方。 不用再打打杀杀,也可以过得很好。 而且,没过一两年,大家就在新位置找到了各自的存在感,还荷包满满了。 无论正道还是邪道,都在各自的地域走上了这条安全致富路。 整个世界,一片祥和富足。 谭玉摇着扇子,带着萧凌在街头晃。 看到一家功夫烤肉店,招唿萧凌进去:「功夫烤肉店?这名字好奇怪,咱进去尝尝,说不定又有意外惊喜。」 这些日子,因为武林人士都在各行各业削减了脑袋挣钱,她已经看到过很多意外的惊喜了。 毕竟,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每个人为了挣钱,都会卯足了劲开动脑筋。 这「功夫烤肉店」,只怕又是有人开动脑筋的杰作。 果然,进去后,见很多人围着中间的烤肉台,在看表演。 原来,这家店老闆,烤肉居然不是用火。而是用掌力。 只见他「嘿」了一声,双掌齐发,对着那肉发内力。 而他的双掌,早已通红。 即便是隔着一段距离,都能感觉到他掌中喷出的炙热。 而那些烤肉,很快便被他的火热掌力烤得「滋滋」作响。 啧啧,真厉害! 真有想法! 谭玉和萧凌仔细看去,这才认了出来:这人,居然是当年在江湖上名震一时的火焰掌彭万山! 「我去,连彭老都出来站台赚钱了。」 谭玉感慨。 看来,经济果然是第一推动力啊。 「是啊,钱不只能使鬼推磨,也能使大家做以前绝对不会做的事。」 萧凌跟着感慨。 谭玉点头:「对。所以监督队尤其重要。不然,人为了钱,会没有底线的。现在知道我当初专门拉出少林和武当弟子,让他们只当监督队,有多重要了吧?」 说这话时,谭玉的得意很是明显。 当初,她花了好几天才制定好初步方案,从方方面面,把一切可能都考虑了进去。 第92页 其中,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专门把少林和武当的人提了出来,作为监督队。 理由很简单,因为少林和武当的弟子最多,且少林武当的声誉非常好,能服众。 至于他们的工资,就从大家交的监督费里出。 是的,武林中人从事各行各业挣钱,都要交监督费,这是规矩。 而那些少林武当弟子,就等于是公务人员。这是这个秩序的根本,必须走在一切之前。 因为,人会为了钱,什么都做得出来。 监督,比开放挣钱更重要。 这也是谭玉的明智之处。 萧凌也同样佩服:「是啊。你真的很厉害。很聪明。」 她是由衷这样说的。 谭玉微笑:「现在知道我聪明厉害了?怎么,要不要亲一口奖励一下?」 「……」 对于谭玉随时随地的索吻,萧凌已经习惯了。 她嘆了口气:「这是在人家烤肉店。这么多人呢。」 谭玉撅了噘嘴,继续索吻。 她知道萧凌有办法。 已经习惯了。 萧凌嘆了口气,掏出一枚烟雾弹,随手一掷。 瞬间,她们四周腾出烟雾缭绕,将她们与外界裹得严严实实。 很好,这下所有人都看不见了。 萧凌放心地亲了谭玉一口。 谭玉美滋滋享受。 对于萧凌各种古代江湖的玩意,她是评价很高的。 当然,为了讨好老婆,她也没闲着,在现代搬了很多东西回去给老婆玩。 跟上个世界一样,手机啊平板啊什么的,应有尽有。 还有各种现代小玩意。 甚至有各种现代衣服。这是最让她自己满意的。 因为,现代的衣服,比古代的开放多了。 露胳膊露腿只是基本菜,个别性感点的,让萧凌穿起来,简直能让她瞬间呢流鼻血。 还有现代的髮饰啊什么的,也很精美啊。 她各种买买买,然后往老婆头上插插插,各种端详各种满意。 萧凌无语。 对于谭玉的审美,她是无法认同的。 不过她生性冷淡,懒得多说话去纠正谭玉的审美,而且估计也纠正不过来。 只自己在那默默刷着手机,随便对方在自己头上怎么乱来。 她现在迷上了网络小说。 因为古代没有网,谭玉买回去的手机和平板之类,完全连不了网,只能看不需要联网的东西,或者照相。 照相萧凌自然是很感兴趣的。 尤其是各种美颜工具,还有各种特效,她拍得不亦乐乎。 但拍的时间长了,总有失去兴趣的时候。 于是,她又迷上了拍视频。 拍了一段时间视频,也倦了。 当然,她拍视频的时间要长些,因为她觉得自己有必要把自己的武功记录下来,所以拍了很多自己的练武视频。 她发现,这不只能记录自己的武学,还能让自己发现自己武功的不足。 因为,用0.5倍速去看,就可以重新检验自己武功招式上的破绽。 她研究得上了瘾,甚至最后得出结论:「其实阿玉你即便没有萧叔叔的内力,也可以成为一等一的高手。因为你可以不修内力,只练招式。」 「只练招式?」 谭玉愣。 「对。招式练到极致,是可以弥补内力不足的。因为当你的招式足够精妙足够快,对方根本来不及出招,就已经被你杀了。」 萧凌十分肯定。 谭玉震惊。还有这种说法? 于是,也跟着萧凌一起研究了一把武学招式。 两人很是研究了一段时间,研究出了绝对完美的剑招,才算作罢。 等利用拍视频和0.5倍速回看復盘,研究出绝对完美的天下无敌剑招,萧凌才终于对视频失去了兴趣。 于是谭玉又给下载了各种小说和影视剧,给萧凌看。 最先吸引萧凌的,自然是影视剧。 因为那些屏幕里的小人演艺各种悲欢离合故事,还是挺有趣的。 不过她不喜欢看武侠片,因为她觉得那些东西很假。故事倒是还好,就是武功招式假。 就那点三脚猫,却非要说是绝顶高手,作为真正的江湖高手,萧凌只觉得辣眼睛。 抱着手机,很是痴迷了一段时间影视剧。 但追剧总也有厌倦的时候。 最终,她情定各种网络小说。 其实,最初她是从古文和诗词开始看的。 但看着看着,发现现代文很有意思。 尤其是网络小说,想像力真的挺好。尤其是那些超越人类极限的玄幻小说,更是让她这个武功绝顶的高手,很是嚮往。 唔,武学之巅外,是否真有另一个玄幻的境界呢? 萧凌十分投入地陷入沉思。 第32章 尾声 作为武林顶尖人物,萧凌对玄幻类小说有着自己的想法。 她原本就已经到了武学的巅峰。跟谭玉在一起后,更是得到谭青云的亲自指点。 谭青云原本就一身本事,还有一辈子的武学心得,正愁无人继承。 如今虽然女儿不能继承,但女儿的老婆能继承,也算终有安慰了。 谭青云没留任何后手,有什么就传授什么,且乐在其中。因为对她而言,女儿的老婆也是最亲的人。更何况,能给自己一生的武功找一个像萧凌这么天才的继承人,也是她的福气。 第93页 毕竟,对于她这种高度的人来说,能传承绝学,也是毕生心愿。 萧凌的出现,刚好完成了她的心愿。 萧凌的武学天才虽然比不上谭青云,但也算是不世出的武学奇才。 尤其,被谭青云指点后,一门心思钻研武学。 加上网络玄幻小说的启发,让她不自觉会想突破自我,进入超越武学的境界。 谭玉对她的那种超高境界不是很能共情,但是也理解。 被专心研习玄武的冷落,谭玉也没去吵人家,只默默过好自己的精彩。 有了老爹萧千夜的内力,她终于尝试了做武林高手的感觉,自然要好好拉风一番。 是的,她只负责拉风,并不准备继续练武。 毕竟,这个原身本就体质先天不足,练武什么的,还是算了。还是安心接受萧千夜的内力,做一个盗号继承狗,比较舒服。 当然,她也没亏待萧千夜。 那萧千夜虽然在男女关系方面太过直男也太过花心,但终究也不是个坏人。对整个武林,他也向来是行侠仗义的,不然也不能跟谭青云并肩江湖。对女儿嘛,也算真心实意,甚至可以为她付出一切。 所以,作为继承了他顶级帐号的女儿,谭玉对他还是挺孝顺的。 作为一个孤儿,向来懂得惜福,从不觉得任何人有义务对自己好。 所以,只要是别人真心实意对她好,她都会回以同样的温暖。 对萧千夜,也一样。 萧千夜,连名字都那么拉风。 原本就是个顶尖人物。 如果没有谭青云,那一届的武学最高峰就是他。 若是如此,即便他多跟几个女子纠缠不清,也不过被冠以风流浪子的名号而已。 不像现在,几乎不容于天下。 对此,谭玉除了嘆息,也不能多说什么。毕竟,花心是他自己的选择,做了错事,自然就该承担相应的结果。 但是,作为女儿,她还是可以时常去看看他,并且对他嘘寒问暖。 反正,这个老爹真的挺帅的。 即便没有了内力,也一样有俊逸不凡的风度。并不让人生厌。 甚至,因为已经看透了一切,也放下了一切,萧千夜的心态有了很大的变化,整个人的气质也跟着改变了很多。 闭门参禅,竟另有一种仙风道骨。 谭玉对这个老爹也越来越满意。 有了女儿的爱,萧千夜也心态更平和,更容易放下凡尘俗念。 渐渐,他几乎完全超然物外了。 不过,介于少林和武当已经去当监督队了,萧千夜也没法去那些地方参禅修道,便干脆在青云峰寻了一僻静处结庐而居,每日闭门参悟,另有一派洒脱。 谭玉也不勉强他,只嘱咐人每天给他送去饭菜,照顾基本饮食起居。 直到多年之后,谭青云仙逝,也依然如此。 甚至,直到谭玉和萧凌双双到了大限之年,直到自己要离开,谭玉还特地嘱咐这青云峰的下人,一定要好好照顾萧千夜。 可以说,有她在,萧千夜的后半辈子没被亏待过。 只是,萧千夜寿命那么长,倒是让她意外。 当然,自己老爹活得久,本就是一件好事,没什么好多想的。 更何况,大家都各有各的生活。 谭青云忙着和花逐流亲密。 萧千夜则一心闭门参悟。 而谭玉,主要是陪着萧凌。 萧凌有空的时候,她们就好好亲密。 而萧凌没空的时候,谭玉就专心写文。 倒不是她转了性,而是萧凌不理她,她又捨不得打扰萧凌潜心钻研武学。 别的又都给她玩遍了。刚巧系统天天找她催帐,她又想继续从现代买东西回来哄老婆,就只能应承着写文赚钱了。 上辈子她断断续续还是写了不少的,把笔名已经经营得挺有名气了。 原本想着这辈子可以凭着上辈子的笔名,继续站在一定的名气上更文。 这样的话,赚钱会快一点。 谁知,这次系统告诉她要重新洗牌,一切只能从新开始。 也就是说,要註册新号,从2020年开始爬新晋。 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谭玉差点都炸了:「什么?你让我重新做一个新人,从新晋开始爬起?!」 「是啊。」 小系统坦然。 谭玉气结:「你确定你真的是想让我赚钱?我本来笔名已经有了一定名气了,凭什么弃而不用啊?」 「这是我们这个穿越系统的规矩哦。我也没办法呢。」 小系统劝。 「你还是看开一点吧。早点接受,早点写文,早点开始挣钱。」 「……」 确实,规矩最大。 谭玉无语。 只好默默去码字。 毕竟,现在浪费时间去纠结修改规矩,也只能是浪掷光阴。 既然上辈子能写出名气,这辈子相信也可以。 再说,能陪在萧凌身边,闲来写写文。谭玉已经很满意了。 至于还债……呵,相信系统君比自己更着急。 因为从上个世界开始,她就一直跟系统贷款。 上辈子正是因为没还完贷款,系统才始终没把自己带走,以至她跟萧凌可以恩爱终老。 如今,自然也一样。 第94页 哼,越还不了越好。 还不了,自己就不会离开这个世界,直到萧凌这个目标人物寿终正寝。 又是一世恩爱终老,求之不得呢! 所以,谭玉只顾好好写文,对于能挣多少钱,反而无所谓。 正如她所料,系统反而急着催稿。 因为想让她多多写文多多赚钱,好早点还掉贷款。 「阿玉啊,你还是要多多努力啊。我借给你的钱,上面一直在催,老这么拖着也不是事啊。」 系统苦口婆心。 谭玉一面码字一面微笑:「哦,没看我在写嘛。」 「……」 系统内心千言万语,最后却被噎得一句都说不出。 是啊。人家已经在写了,还要怎么样? 想了很久,系统才忍不住补充:「我的意思是,你可以花更多点时间来码字啊。而且,也可以尽量写得好看点。这样点击订阅的人会多点。」 它说的确实头头是道。 谭玉却笑着摇头:「你这么说就不对了。写文这种事,要有感觉才能写的。平时阿凌在旁边,我满心满脑子都是她,又怎么能安心写出东西呢?更何况,什么叫『尽量写得好看点』?我写出来的,自然是对我而言最好看的。水平这种事,是固定的,可不是我说能改进就能改进的。」 系统再被噎了一顿。 什么都说不出。 最终,只能任由着谭玉安排。 说来也怪,或许是因为心无旁骛完全没考虑过收益问题,也或许是多经歷了两世人间,写的东西更有深度……总之,谭玉的新号红得挺快的。 并且,收益持续走高。 虽然跨越1:100的通货膨胀,谭玉也能维持跨时空买卖的基本生计。 甚至,还能给武林人士们代购一些现代的稀奇玩意。 比如,给武林美人们买头饰买衣服。 再比如,给武林人士买打火机。毕竟这玩意比火折好用多了。 再再比如,偶尔批发些冰激凌之类的,卖给武林人士们吃。 可以说,只要愿意,她这个武林盟主才是最能赚钱的。 养整个青云峰都没问题。 果然,代购永远是最暴利的行业哈。 毕竟,最能挣钱的生意,就是从盛产之地贩运东西去稀缺之地。 试问,还有比跨越时代更能调配物资的么? 所以,谭玉只要愿意,完全可以赚得盆满钵满。 只不过,谭玉知道势不可用尽,没真的用大力气来挣钱。 反而处处保持低调,只愉快过着自己的小日子。 这一世,她依然,格外幸福。 只是,到了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她依然没还清跟系统的贷款。 可怜的系统,在谭玉闭眼的那一刻差点哭了:「喂,你先把欠我们的钱还了再死啊!当老赖可耻啊!」 然而,老赖谭玉还是微笑着闭上了眼。 还钱?呵,没钱怎么还? 萧凌都已经寿终正寝了,难道自己还要留下来继续孤身写文挣钱么? 当然不。 她还要去下一个世界呢。 因为她知道,在下一个世界,还是有那样一个老婆在等着她。 老婆,我来啦—— 第33章 去考个状元吧 这一世,谭玉穿越成的,居然是个书生。 书生。 说白了,就是没有任何职业。 只在家里当米虫。 当然,也有很多人是十年寒窗苦读,只为了将来有一天金榜题名,可以一飞沖天,甚至光宗耀祖,也算有了回报。 但谭玉,显然没那个兴趣。 她的性子,从来就没变过。 随遇而安,得享受时就享受。 只不过,这个世界里,享受得没那么容易。 因为,这个世界的「谭玉」,家世并不算很好。 对的,是不算「很好」。 也算好。 但,又不算「很好」。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个家庭,是已经败落的书香门第。 谭玉的父亲,本就是一个酸腐秀才。 这老秀才读了一辈子书,只想着书中能有黄金屋,但始终未能高中,只止步于秀才。 老秀才到了四五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只怕仕途渺茫了,便想着娶个老婆回来生个儿子,然后让儿子接着考。 反正,他们谭家是一定要出一个状元的。 如此,才对得起这个书香门第的传统。 就算自己不行,也要生个儿子继续。 他的父亲,就是这样的。 于是,贫困人家的女儿谭母,年方二九,就嫁给了他。 两人相处三年,谭母终于为谭父生了个孩子,就是谭玉。 谭玉出生的时候,谭父身体已经不是很好了。 原本就是老夫少妻的组合,谭父又一门心思只扑在书上,是个十足十的老书呆子,对娇妻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嚮往。只是为了生儿子,才定期行夫妻之礼。 经过了三年的努力,才生了一个谭玉。 谭母此时才二十出头,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她已经有了自己的主意。 她倒没什么坏主意,只是觉得丈夫年纪大了,想再生孩子只怕已经力不从心了。既然他那么想要一个儿子,就假装生下的是儿子吧。 第95页 这样,丈夫也算诚心如意了。 而夫妻之礼……或许也可免了。 说实话,对于一个年龄足以做自己父亲的男人,谭母是无法产生真正的感情。 平时行夫妻之礼,也不过是为了偿还对方的丰厚彩礼,以及履行在古代作为妻子的义务。 现在有了「儿子」,或许,双方都能松一口气了。 果然,知道老婆生了个儿子,谭父也就彻底搬到书房去住了。至于孩子,就让老婆好好抚养。 在他看来,女子抚养孩子,本就是分内之事。不然娶老婆干嘛呢?不就是为了生孩子、带孩子嘛。 他本就是个纯书虫,除了书,别无所好。 自小,他的父亲就告诉他: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既然「颜如玉」都有了,你还要老婆做什么? 娶老婆,除了生孩子和带孩子,似乎没别的用处了。 只要儿子生了,也就彻底不用管了。 他的父亲就是这么做的。 并且也是这么教育他的。 所以,谭父生了谭玉,就觉得完成了传宗接代的任务,没再跟谭母亲热过了。 甚至,他连对谭玉都没那么关注。 因为在他看来,孩子有老婆照顾就好了。等孩子长大些了,他这个做父亲的,教些做人的道理,就算不枉为人父了。 就这样,谭家以这种神奇的模式相处,并坐吃山空。 是真的坐吃山空。 因为谭家虽然在几代之前是个官宦之家,但为官还算清廉,并没有积攒下多少金银财宝。 后来,那当官的祖先卸任,儿子却没有跟上,读来读去就是考不中举人,便只能始终吃老本。 下一代,也是读来读去考不中举人,依然只能在家里坐吃山空。 …… 因为谭家人生性老实,都不会做生意什么的。而且他们也看不上种地或者做生意之类的事,觉得「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只把关门读书当做头等大事。 这群人的固执,让原本就不富裕的遗产,雪上加霜。 一代又一代的挥霍,终于,到了谭玉这一代,已经连温饱都成问题了。 当然,谭父并不知道。 因为这个温饱问题是谭母解决的。 当初娶谭母的时候,谭父就把家里的财产全拿出来了。因为对他来说,娶老婆生孩子是那时候的头等大事。 至于完成那大事后,生活能不能继续,则不在他考虑范围了。 后来娶了谭母,这个家就交给谭母管了。 谭母本就是穷人家的女儿,各种节约。吃苦什么的,完全不是事儿。 所以,这些年,也一直过了下来。 但,其间,离不开谭母本人的辛苦。 谭母年纪并不大,正值盛年,所以也不介意抛头露面去挣钱。 毕竟,家里很多时候都没米下锅了,不出去挣钱又能怎么样? 谭玉刚穿越过来的时候,看到这样的家庭,有些无语。 起码,她做不到再像以前一样,只坐在那当米虫。 因为谭母的辛苦她看在眼里。 虽然谭母并不算自己真正意义上的母亲,自己刚来,还不完全能代入母女之情。 但身体里,终究流着谭母的血,有种感应是天生的。 更何况,谭母的辛苦她完全看得清清楚楚。 她便忍不住问谭母:「爹自己都不管这个家,你又何苦这么经营?」 谭母打量了她一眼:「你这孩子,胡说什么呢。你爹有重要的事要做,自然不会整日想着家里的吃喝。我主内,本就应该将这个家打理得清清楚楚。」 听她说话,还有些文雅。 谭玉更奇怪了:「娘,你还读过书?」 谭母被她一问,红了脸:「嗯。看你读书,我跟着学了点。」 谭玉哑然。 这真是一个好女人。 吃苦耐劳,懂事善良,还孜孜不倦地自我完善,甚至都知道旁听认字。 只可惜,这样的女子,总是过得比较辛苦。 因为承受得比较多。 当初她嫁给谭家,只怕也是家里为了那点礼金而卖女儿吧。 毕竟,嫁给一个可以当自己父亲的人,幸福的可能性实在太小。 更何况,谭家是肉眼可见的会垮下来。谭父明显是个老酸儒,必定给不了女子幸福的。 嫁过来后,她居然逆来顺受履行作为妻子的义务。 只是,中间使了个小心眼,假装自己生的是儿子,以避免再生子的机会。 ——但即便如此,都不算完全的自私。因为,这也是为完成谭父的心愿。毕竟,那时候谭父的身体非常不好,甚至有种过了今天没明日的感觉。谭母也不想他带着遗憾离开。而且,就算再行夫妻之礼,以他的身体和年纪,再生孩子的可能性也不大。 所以,综合下来,还不如给他这么个希望。 当然,后来谭父一直拖着残破的身体活到现在,倒是个意外。 却说,那个谎言让本性善良的谭母时时自责,所以更愿意为这个家付出。哪怕自己一个人挣钱养家里两个米虫,都毫无怨言。 对于她的这种自虐理论,谭玉不能认同。 可以说,谭母的所有自我牺牲的理由,谭玉都不认同。 第96页 或许,这就是不同年代人的不同思想,犹如相隔云泥。 两人详谈了一晚上,最终谁也没说服谁,母女俩悻悻散场。 虽然劝服不了谭母,谭玉也不打算让她一个人承担。 因为,在古代,一个女人想撑起一个家,真的太辛苦! 在古代,女子是不可以抛头露面的。 如果为了挣钱强行抛头露面,都会被人轻视。 当然,对于连饭都吃不饱的人,也不在乎别人轻视不轻视了。 但,即便是被轻视,也不能赚到自己想要的钱啊。 那时候,很少有人愿意跟女子做生意。 所以,哪怕谭母再勤劳,也只能在少女时期下地种地,而在婚后给人家浆洗衣服和做鞋子赚点钱。 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做的这些,都挣不了什么钱。 但挣得再少,也要坚持,因为家里三张嘴都在等米下锅。 谭父嘴巴还有些刁,经常皱眉问妻子:「怎么今日又吃粥?太稀了,经常要跑茅房,我看个书都看不安稳。」 作为一个读书人,说这些话肯定是尴尬的。 如果不是实在逼得没办法,谭父也说不出来。 对于他而言,确实是逼得没办法了。 因为,天天喝粥,真的太难忍。 以前家里还有个老奴,天天给他做饭,也是变着法儿换口味,以让他吃得好点,看书时心情好点。每日吃的米饭和菜,几乎是不重样的。 后来为了娶妻,就把那老奴卖了,一来凑彩礼钱,二来,反正老婆娶进来了,自然也就有人做家务,老奴也可以省了。 谁知,这老婆厨艺差得很,天天给他熬粥。 他是真受不了了。 谭母有些尴尬。 但还是低头道歉:「是奴家的错。回头就给老爷做干饭。」 「嗯。」 谭父应了一声,也不再多说,继续一手拿书、一手哪筷,便看书边吃粥。 谭玉有些看不下去,开口:「家里都没钱了,哪里能煮干饭?有稀粥喝就不错了。就这,还是娘去给人洗衣服赚的呢!」 对于这些不知惜福的男人,没必要惯着。 谭母万万想不到谭玉会说出这样的话。 她先是惊呆了。继而赶紧扯了扯谭玉的胳膊:「玉儿你胡说什么!别跟你爹开玩笑!」 「嗯?」 谭父有些奇怪,终于停止了看书,看向自己的妻儿。 谭母还在描补:「老爷你别听玉儿胡说。她跟你开玩笑呢。放心,奴家下顿就做干饭。」 谭父这才微微舒缓了脸色。 对于儿子的玩笑,他不是很懂。 不过既然妻子这么说,那就是不用自己操心了。 看他这样,谭玉更气。 直接转向谭母:「你说什么呀?别乱许愿好么!下顿做干饭?你拿什么做干饭?家里就那点米,你下顿做了干饭,那明天吃什么?!」 家里的米是一定的,如果用来熬粥,还能吊着命撑两天,撑到谭母给人家洗衣服的人家给她结报酬。 但如果吃干饭,那就一顿吃完了。 吃完后,明天怎么办? 谭父这才回过神,发现事情不简单。 「什么意思?家里没米了?」 他又看向谭母,有些斥责之意:「家里没米了,你怎么不出去买?」 呵。 谭玉几乎倒吸一口凉气。 真是笑都笑不出来了。 怪不得自古就有「何不食肉糜」的典故。 看来,还真有这样的人呢! 「不出去买?」谭玉齿冷,「你以为家里没米,是因为娘没出去买米?当然是因为家里没钱啊!没钱怎么买米?!」 这么直接的话,如一把刀,插进了谭父的心脏。 他的脸色变化,很是复杂。 对于他来说,这个问题,真的……太过尴尬。 其实,家里的经济情况,他也不是完全不清楚的。不然当初也不会为了娶媳妇卖了唯一的老奴。 但是,他是想着,既然娶了老婆,就让老婆管家呗。女人嘛,管好家是分内的事。 至于管家需要的钱,他也就懒得再考虑了。 毕竟,他是要做大事的人,看书才是正事。等将来金榜题名,一下子就平步青云,自家老婆孩子也跟着鸡犬升天,何必在乎现在的贫还是富呢? 正是因为这样跟自己说,他才能坦然去一边看书,把孩子和这个家,以及家里三个人的吃喝用度,全丢给妻子。 现在儿子突然跳出来说他错了,因为家里压根没钱。 这不是当面打他脸嘛? 怎么可能不尴尬?! 谭父脸色变换,越变越难看。 最后,红成猪肝色。 对着老婆,吭吭哧哧:「唔,家里,没、没钱了啊?」 「不,不,家里有钱。当然有钱。」 谭母还在描补。 然而,谭玉丝毫不给她机会:「别撒谎了好么!如果真有钱,那你拿出来啊!有钱就拿出来,看看到底有多少。」 谭母说不出话了,只用眼光责备地看着谭玉。 在那个年代,做子女的,是不能那么质问父母的。尤其,不能让父亲那般下不了台。 而事实上,谭父已经下不了台了。 他看妻子的表情,已经知道儿子没撒谎了。 第97页 原来,家里一直没钱呢。 原来,家里的一切,都靠妻子帮别人洗衣服、做鞋子贴补。 那可都是下等的活啊! 他的老婆,怎么可以做这样的事? 一时间,他接受无能,一口血喷了出来,竟当场晕了过去。 好吧,这一次晕倒,再度让这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 少不得,又是谭母更兼了别的活儿,只为多挣点钱补贴家用。 谭玉旁观,再无法以理中客姿态。 她毕竟继承了原主的身子,那么相应地,应该也要履行点什么义务吧。 她终于认栽。 思考了良久良久后,对谭母道:「行吧。我去可科考。」 「你、你说什么?!」 正在戴着顶针纳鞋底的谭母,听了谭玉的话,震惊抬头。 她的眼神和她的唇,都有些颤抖。 谭玉嘆了口气:「我说,我去科考。等我一朝高中,你们就可以改变命运了。」 这是她由衷的心里话。 然而,谭母却更焦虑了。 「不,不行!你不能去科考!」 「为什么?」 谭玉奇怪。 同时,不忘跟对方解释:「等我考上个功名,就会有俸禄。到时候你们就不用过得这么辛苦了。」 这是她目前能想到的最好的方法了。 因为,以谭父的自视清高,肯定是不要妻女出去摆摊设点卖东西的。 所以,即便有了上辈子跨时代贩卖的经验,谭玉也无计可施。 她已经看出来了,这个家,还是以谭父为中心。 他完全看不上的事,肯定没法做。不然又会引来一个吐血一个伤心。 她倒是不心疼谭父,但她怜惜谭母。 想着反正都是要自己想法子,那不如干脆好人做到底,走一条他们都认同的路。 这样的话,也算不负给自己身体的原主。 算是一举多得。 然而,谭母反对得异常坚定。 甚至,谭母还起身,急匆匆去关了门。 等确定四周无人,谭母才小声斥责:「你别胡思乱想!难道你忘了,你是个女子!女子去考科举,可是会杀头的!那叫欺君之罪!」 想不到,一个出生偏僻农家的女子,居然什么都懂。 谭玉笑:「这个你倒是放心,只要你不说我不说,没人会知道。」 「怎么会没人知道?」谭母反驳,「你这孩子,难道你将来不成亲么?你找个男子成亲,自己的身份自然瞒不住了呀。」 谭玉心说:你刚巧还说对了,我还真不想找男子成亲。 她原本就是来找老婆的,哪里会去找男人成亲? 将来,她的另一半一定是萧凌。 而萧凌,是个女子。 到时候,她娶个女子,没什么不可以。 这样,说不定别人还更觉得她是男子呢。呵呵。 不过,这些事目前并不适合对谭母说。 她只对谭母笑道:「放心,我不成亲。」 「胡说,女孩子怎么能不成亲!」谭母坚持,「我们不能那么自私,因为自己耽误你的一生。」 说到这里,她有些惭愧地低下头。 不管怎么说,这个谎言,是自己撒下的。 真要说自私,也是自己自私。的 而眼看,这自私会影响女儿的一生。 谭玉有些好笑:「你真的想多了。我是完全不想成亲,跟你们没关系。好啦好啦,事情就这么说定了,我去参加科考。到时候,金榜题名,你们就可以不这么辛苦了。」 作为一个被父母遗弃的孤儿,谭玉从不觉得子女就一定要如何如何孝顺父母,但,如果父母对自己好,是肯定应该回报。 她反对的是莫名绑定的孝顺。因为她从来不觉得「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若真如此,她们这些被遗弃的女婴孤儿,是从哪来的? 无非,每个人都有私心罢了。 既然做父母的有私心,那做子女的也有自己的私心,无可厚非。 但如果父母是真心实意疼你,甚至把你看得比自己还重要,那你不回报同样的感情,就是畜生了。 谭父先不说,起码谭母是真的很疼这个女儿。 甚至,都宁愿自己吃苦,也不愿耽误女儿的终身。 而且,这一路走来,都是谭母一个人养起这个家的。 对于这样的人,谭玉无法不为她考虑。 所以,她更加坚持:「放心,我有自己的想法。」 这句话,就等于给一切画上了句号。 事情,就这么说定了。 谭母还想反对,却知道说再多都没用了。 就这样,谭玉终于开始了奋斗之旅。 这大约是她平生第一次为了回报别人而读书。 好在,谭家别的不多,就是书多。 这是作为书香门第的谭家给子孙后代留的珍贵遗产。 谭玉就去书房里,一本一本搬出来看。 她不像谭父,不喜欢闷在屋子里看,而是喜欢把书拿到外面,坐在阳光下看,或者吹着微风看,抑或闻着青草绿柳的清香看。 因为,与大自然亲近,让她更能看进去。 且各方面状态都很好。 谭父虽然在别的方面自有一派酸腐清高,但对孩子看书的方式还是不约束。 第98页 相反,看到谭玉搬书出去看,他挺高兴。 起码,说明儿子终于爱读书了。 虽然以前谭玉也学了些字,但对读书并不是很感兴趣。 这一度让谭父很失望。 在他心里,这些经典书籍,都是最珍贵的宝贝啊,读来修身养性,还能敲开仕途之门。 当然,他和他爹、以及他爹的爹,都没敲开,那是他们的运气不好,咳。 但他相信,运气这回事,有不好的时候,也有好的时候。 说不定,谭家的復兴,就落在儿子身上呢。 于是,谭家就这么有条不紊地继续。 大家还是在各自的位置,进行着自己的努力: 谭母在努力洗衣服、做鞋子,挣钱。 谭玉在努力看书准备应考。 而谭父,也在努力看书。(虽然,尽管,这对他而言,似乎没什么用。咳咳。) 见谭父和谭母有意把家里的经济情况淡化,谭玉也就没再多去追究。 终究,是他们夫妻之间的事。 在她这个不速之客穿越来之前,谭家的格局就已经形成了,而且每个人还乐在其中。 自己又何必来打破呢?又有什么资格打破呢? 除非,她能靠自己的能力,改善一切。 这一次,她正是这么想的。 科考,成了她唯一的出路。 从来没有哪一次,她如现在这么努力学习。 即便是当初高考前夕,她都没这么努力。 毕竟,她以前也没什么重大的人生目标。作为一个孤儿,能活着就算不错了。考大学什么的,扶持政策愿意给他们一个机会,就是难得的。她已经很知足了。 哪怕是随便读个三流大学,她都满足了。 至于奋斗的目标,她还真没有。 或许,因为那时候也没有特别爱的人,或者特别爱自己的人吧。 若是爱一个人,自然会为了让自己变得更好,而奋斗。 若是被别人爱,自然会为了回馈对方而让自己变得更强,去努力奋斗。 但显然,当初即便是高三,也没那种感觉。 所以她一直活得随意。 所谓的随意,其实是不深情。 在穿越过来遇到萧凌之前,她就没深情过。 当然,也没被深情过。 这一次,跟以往完全不同。 她相信,以自己这样的努力,将来必定会有所成就。 果然,在她的不断努力下,终于,一路考出了极好的成绩。 最后,在殿试上,被钦点为状元。 她一下子,成了传说中的女状元! 这一切,恍如做梦一般。 谭玉其实有点懵。 尤其,这段时间为了应付科考,已经看了一箩筐古代书籍。加上原本就是现代穿越回来,见识领先。又有活了好几世的优势,和组建了两个世外桃源过度的经验……她做的策论,完全让皇帝眼前一亮,惊为天人。 甚至,殿试的时候,皇帝都从龙椅上站起来了。 惊喜地夸她:「好一个天纵英才!」 是不是天纵英才,谭玉不知道。 她只知道自己挺累眼睛挺疼的。 这段时间,为了高中,她可是真的付出了太多太多。 自从决定参加科考起,她就没睡足过。 作为现代人,她很懂得熬夜的伤害。 如果不是为了回馈谭母,她是绝对不会这么努力的。 现在终于尘埃落定,她揉揉眼睛,只想回去倒下好好睡一觉。 好不容易等到状元的头衔铁板钉钉,谭玉回状元府好好睡了一觉。 唔,状元府。 听起来很霸气。 不过,她目前只想睡觉。 这一觉,很长很长。 她都不知道自己到底睡了多久。 只知道自己做了一个又一个梦。每一个梦里,都有萧凌。 萧凌,你在哪? 等到她醒来,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个。 以前一直是为了回报谭母的养育之恩而努力。现在告一段落,也算对谭母的养育之恩有了一个交代,就开始考虑自己的事了。 萧凌呵。 自己来这个世界,本就是为了找萧凌呢。 萧凌啊萧凌,你在哪? 睡足后的谭玉,眨巴眨巴眼,在脑中胡思乱想。 这时,外面的人终于敢来禀报,说宫里有人来宣旨。 宫里? 宣旨? 谭玉还在迷煳。 但下人们已经赶紧给她穿戴,服侍她起床接旨了。 原本,他们也不敢来打扰谭玉睡觉,所以,谭玉才可以一直睡那么久。 但现在是宫里的人来宣旨,可一刻也怠慢不得。 谭玉穿戴整齐,这才出来行礼接旨。 然而,还没等她完全行礼,那太监就先一步上来,将她扶了:「谭状元大喜啊!」 第34章 失踪的公主 大喜? 有什么好大喜的? 已经是状元了,还能有啥更大的喜事? 谭玉眨巴眨巴眼。 难道皇帝要给自己封个大官? 谭玉赶紧跪下接旨:「臣谭玉,接旨。」 那太监眉开眼笑,展开圣旨:「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新科状元谭玉,文才出众……」 总之,一顿溢美之词,夸得谭玉都不好意思了。 第99页 谭玉暗喜:看来皇帝是想封自己一个大官啊! 然而,听到最后一句的时候,她笑不出来了—— 「特赐婚于凌霄公主,以成百年之好!」 啥?! 谭玉勐然抬起头。 又赐婚!! 拜託,别玩我了! 女扮男装什么的,在第一个世界不被拆穿,已经是侥倖。还能次次都不被拆穿么? 坦白说,她对欺君之罪什么的,是不担心的。 当初女扮男装去考状元的时候,她就完全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因为她就压根没想嫁人。 只要不去找个男人结婚,就完全不用担心身份没拆穿吧。 因为没外人能近距离接触到她的性别真相。 她早就想好了,这辈子就喜欢萧凌了。 以后肯定是要去找萧凌的。 这辈子要么不结婚,要么结婚也是娶萧凌。 总之,不管是单身到底,还是作为男人娶老婆,她都不会被拆穿身份的。 谁知,现在突然被赐了个婚。 还是尚公主。 我去! 这是要舞到皇帝面前去的节奏? 人家那是公主啊,可是皇帝的人! 而且,听说那个皇帝是个真正的深情帝,就皇后一个老婆,就公主一个女儿。 对这个独生女的宠爱,可以说是逆天。 而那个公主,据说也被皇帝和皇后宠得任性无比、霸道无边。 就连生性「两耳不闻窗外事」的谭玉,都听说过她的恶名。 这可是真恶。 听说,动不动就草菅人命、欺官枉法的。 这可跟自己上两个世界的老婆不一样。 上两个世界的老婆虽说名义上凶,但实际上可都是赤子之心的。 第一个世界的萧凌是将军,说是凶,实际上也是为自己的国民谋福祉。 守疆安民,本就是一个将军的责任。 慈不掌兵,自古皆然。保境安民、上阵杀敌的时候,不管「凶」还是「恶」,都啊辩证去看的。对别人的凶,就是对自己守护的国民负责。 而第二个世界的萧凌宝贝,也是如此。 她本就是魔教的人,而且是完全隔绝在俗世之外的那种。每天除了在魔教最内部全身心练武,在成长过程中也没干过别的事。 可以说,在她的世界里,是没有什么正邪善恶的,只是不停地练剑和拼斗对手。 能从花逐流收养的众多备用女儿里脱颖而出,且能封顶武学巅峰,也正是因为她的心无旁骛。 这样的人,后来对战武林正派,说白了,就是替自家跟别家干架,跟第一个世界的女将军干仗定位倒是差不多。 就算她出手即毙命,也是因为她本就学的是杀人的本事。 要让她只制服人却不杀人,只怕她还不会呢。 更何况,江湖交手,稍有不慎,便是命丧当场。 她也不可能留手。 这种事,外人完全评价不了对错。 但这公主却不同。 她是真正的恶啊! 草菅人命什么的,完全不能忍! 任性枉法什么的,也是不能忍!! 那是真正的坏人吧。 恶公主! 谭玉虽然不是一个古板的人,但也有基本的三观! 对一个人见人骂的恶公主,她可没什么好印象。 也压根不想跟那种人有任何交集。 不过,赐婚这事不是她能决定的。 对于皇家公主的赐婚,她只有听命的份。 但是,一想到要被送入那个恶公主的虎口,她就担心得睡不着觉。 嘤嘤嘤这可不是开玩笑的。那个公主没事的时候都能够作恶无数,更何况现在还有自己欺君这个现成的藉口。 只怕到时直接把自己给砍了也不一定。 不,砍了还算好的。 以那恶公主的为人,只怕会玩什么五马分尸、凌迟处死的梗呢。 想想都哆嗦。 坦白说,在这个皇权世界,公主一句话足可以定普通人生死。 而谭玉的所谓穿越金手指,在穿越世界里vs皇家公主,根本就是死路一条。 尤其在初期,她资金严重不足,什么都买不了。 ——当然,即便是在后期,她也没真正的存款啊。只是一直赖着系统借钱给自己而已。 但这系统也有自己的原则,从不会做超越法律底线的事。 想买个现代武器护身,是完全不可能的。 它最多卖现代知识。 但是,谭玉完全不想学那些枯燥的机械知识。 虽然在第一个世界用过,但那是让第一个世界的萧凌将军属下们自己学的。 这次突然面临生命危险,想从头开始学知识造武器,哪里还来得及? 所以,说白了,也就只有一死。 而且还是死得很惨的那种。 谭玉觉得自己有必要出逃了。 可是,打算了几天,也不知该往哪跑。 主要她在古代世界完全没生存能力。毕竟,她穿越的这几次,可都是被人伺候的。 第一个世界,是候府世子。 第二个世界,是武林少盟主。 都是有超多人伺候的。 就算是目前所在的第三个世界,虽然家境贫寒,却也有被「贤妻良母」思想洗脑入骨髓的母亲,随时照顾着他们父女的饮食起居。 第100页 虽然谭玉也想为那个母亲分担点家务压力,但是那母亲死活不同意,只觉得所有家务都是自己份内的。 而那个父亲呢,又是个直男癌,觉得「儿子」就应该一门心思读书,将来好去进京赶考、金榜题名、光宗耀祖。至于家里的那些家务,自然不能让「儿子」分心。不然,就是妻子失职。 在这样的环境里,谭玉虽然家境贫寒请不起家丁,但还是有人伺候的。 所以,在古代,她的生存能力基本为零。 再说,就算能生存,她也不想再一个人去浪荡人间。 做孤儿的日子,她在现代已经过够了。 难得穿越,她才不想重新过漂泊流浪的孤儿生活呢。 所以……唔,能多享受一天就多享受一天吧。 横竖,这状元府,不缺锦衣玉食和伺候自己的人。 唔,反正是穿越过来享受生活的,那就……干脆享受一日是一日吧。 等真事到临头再说! 谭玉打定主意后,便也懒得跑了。 就抱着这样的想法,谭玉竟一直拖延到成亲了还没走! 横竖是公主成亲、皇家买单。 这场嫁娶,压根不用她自己操心,全给皇家一手包办了。 谭玉还跟着见识了一番泼天富贵。 唔,不愧是公主成亲。还是皇帝的独女公主,真真是荣宠无限! 十里红妆、万人送嫁,无一不 彰显着皇家独女的尊崇。 就这么着,随遇而安的谭玉倒是好好见识了一把。 只是,等到真正被「送入洞房」,她急了。 唔,这就要当面拆穿了啊。怎么办…… 谭玉此时唯一的倚仗就是有个空间,关键时刻直接连意识带人躲进空间里,或许能躲过正面一击。 但时间长了也不是事啊。总不能一直躲在里面不出来吧。空间里可是什么都没有,连吃的都没有! 当然,吃的不是关键,关键是连卫生间都没有啊……咳! 总之,一直待在里面是不可能的。 而只要不是永远待在里面,就总有出来的时候。 到时候,只要守在此处的皇家军不撤,自己还是要再入罗网。 咳,总之,这是公主府,只要这公主府不拆、里面还有人,不管自己躲多久后出来,都会被逮着。 有了这样的推断,谭玉心里更打鼓了。 一路虚飘着被人拽着走。 整个成亲过程如在梦游。 她是真害怕了。 这还跟当初在第一个世界跟萧凌成亲不一样。 虽然都是女扮男装,但横竖在第一个世界,皇帝是知道她女子身份的。 既然皇帝知道,那就算不得欺君。 那么,她的生存危险就只来源于一个人,那就是萧凌。 萧凌将军虽然凶,但终究还是讲道理的。而且,终究是一个有顾忌的臣子。 在新婚夜杀赐婚「夫君」什么的,多少还有点顾忌。 这个世界的恶公主就不同了。 说实话,在这个皇权至高的时代,身为皇帝独女,基本想干嘛就干嘛。 就算是真的随手杀了人,也不会有什么真正的严重后果。 正因为如此,那个恶公主才能随意草菅人命、任性枉法。 现在自己撞到她手里了,自然是九死一生! 谭玉惴惴不安着,一步一惊心,进了洞房。 然而,进入洞房后,她更惊呆了。 因为,洞房里,坐着的,居然是皇帝! 呃。 啥意思? 谭玉看着端坐在那的皇帝。 内心更惴惴不安:这是啥意思啊? 当然,皇帝身边还端坐着皇后。 跟两尊佛似的。 谭玉屏气凝神。她知道肯定是发生啥事了。 果然,皇帝轻咳一声,皇后开口了:「儿啊,有件事,本宫和你父皇,要跟你说。」 谭玉依然低着头,大气都不敢出,只等对方说下去。 这是她穿到第一个世界汲取的经验。 对着皇家,能多恭敬就多恭敬,能不抬头就不抬头。 果然,那皇帝看她如此谦恭,有些不好意思:「唔,是这样的,公主有事不在。你们这洞房,就先延后吧。」 延后? 洞房还可以延后的么? 公主有事不在? 有什么事那么重要,连成亲都能不在啊? 再说,公主既然有事不在,那刚才跟自己拜堂的又是谁呢? 谭玉百思不得其解。 看她神色那么复杂,皇帝以为她是担心自己的身份,赶紧补充道:「不过你放心,你还是驸马。」 看他那恩赐一般的口气,谭玉无语。 其实她更希望自己不是驸马。 因为她本来就是女的啊。这是不能更改的事实!留下做什么驸马,可是要杀头的好么! 更何况,她要娶的女人,是萧凌,可不是什么劳什子公主。 不管在哪个世界,她都只要萧凌。 除了萧凌,任何人都不行。哪怕是公主也一样! 当然,目前她还没找到萧凌,所以还处于过一天算一天的随遇而安阶段。 既然皇帝都这么「恩赐」自己了,她肯定要回以感恩:「谢皇上!」 她叩头叩得情真意切。 第101页 皇帝果然很满意。 只是抬了抬手:「平身吧。还叫皇上?」 谭玉懵然。 抬头,见皇帝意味深长望着自己。 而这意味深长里,更多的是善意。 谭玉终于觉悟过来:「唔,皇……父、父皇!」 「哎!」 皇帝愉快地答得响亮。 顺便,还示意向皇后:「还有你母后呢。」 「母后!」 谭玉赶紧再叩头。 「嗯,平身吧。」 皇后也抬了抬手。 只是,谭玉总感觉这皇后微笑的背后,并没有多少善意。 跟刚才皇帝的态度,有本质的不同。 当然,这只是她的感觉。 而且,这些感觉目前还没有任何意义。 谭玉就懒得去想。 倒是皇帝,提醒她:「好了,你刚中状元又成亲,还没好好回乡祭祖呢。朕准你些时日,先回乡祭祖吧。等你祭祖回来,朕跟你母后再找你。」 回乡祭祖? 行吧。 谭玉赶紧再叩头,谢恩:「多谢父皇恩典!」 这倒是真心实意的。 她也想出去透透气了。不管怎么说,回乡比在这公主府安全。 「哈哈。平身。」 皇帝心情似乎很好。 等谭玉离开,皇帝的笑意才收敛起来。 深深嘆了一口气:「你说我们这女儿,该怎么办才好?」 皇后神色不动,只是脸上浮了浮淡得不能再淡的应付笑容:「能怎么办?她也长大了,有自己的想法。这么个驸马,她自然是不满意的。」 「不满意就能逃婚?」皇帝有些上了火,「她也太不懂事了!你说,事到临头逃婚,留下这么个烂摊子给我们收拾!」 皇后依然不愠不火:「臣妾觉得,她正是因为长大了、懂事了,才深知成亲对女人来说有多重要。正是因为成亲对象不行,才会逃婚的。」 看皇后句句站在女儿那一边,皇帝十分无奈。 他想说什么,却欲言又止。 皇后却仍没说完:「臣妾早就说过,这么个寒门书生,我们凌儿是不会看得上的。夫君对一个女人有多重要,皇上您又不是不清楚,怎么会做出这种决定呢?您,是不是不疼凌儿了?」 皇帝无语。 知道这话题再也绕不过。 只好嘆了口气,把之前已经跟老婆解释的话再解释了一遍:「皇后,朕早就跟你说过,凌儿这个婚事是朕深思熟虑过的。正是因为疼她,朕才选择了谭玉!」 皇后没说话。 甚至都没看皇帝。 皇帝嘆了口气,把皇后的手握住,再度开启哄老婆模式,循循善诱:「皇后,你不要看不起寒门书生。这个谭玉,出身书香世家,心思单纯、家庭简单,又有才华,是凌儿的绝佳良配!」 这个道理,皇帝掰开了揉碎了跟皇后讲了无数回: 无非就是,谭玉的心思单纯、家庭也简单,是典型的单纯书香门第,将来凌儿相处起来不累。 毕竟,凌儿的脾气,那可是出了名的。 虽说「尚公主」的驸马都是住在公主府,但婆家的关系总免不了相处的。若是处得太过糟糕,外人难免说闲话。对公主的影响不好。 现在的谭家,显然是最好的选择。 更何况,谭玉是真正的状元,文采见识都是超一流的。 只要皇家肯扶持一把,将来前途,同样不可限量。 并不算亏待了凌儿。 但皇后推了推皇帝的手。 仍是不服气:「话是这么说没错。但谭家毕竟毫无根基,在朝廷里半点后台背景都没有。将来,又能如何?」 「你这叫什么话?」皇帝将皇后的手更拉紧了些。继续劝,「再说,什么后台背景?我们不就是最大的后台背景嘛!」 他哈哈笑着,拍了拍皇后。 皇后撇了撇嘴,但终究什么都没说。 她说的,明明不是这个。 是,他们作为皇帝皇后,是孩子们最大的后台背景,但,总不能只指着女方这一边吧? 成亲本就是双方合作,就算是公主,也希望男方多点资本啊。这样,将来才能更加根深叶茂。 第35章 公主出现了 为人父母,总要为孩子多考虑几步。 就算是公主,也需要夫家的锦上添花嘛。 毕竟,为人父母,总希望孩子多条退路。这样,将来他们做父母的去世了,女儿也还能有个夫家可倚仗。 累世尊荣,跟一个寒门子弟,完全是不能放在一起比的。 找个累世公卿的家族,就算再不济,也有个家世可以托底。 但,找个寒门子弟,就完全不同了。 后面没有托底的,一个官场不慎,就有可能是万劫不復。 别说给凌儿托底了,只怕在他们这对父母百年之后,尤其是皇帝驾崩后,这个谭玉倒得比凌儿还快。 一点抗风险能力都没有。 所以,皇后始终不认同这门婚事。 只是说,有皇帝在那坚持,她没办法。 现在皇帝又在解释,皇后仍是内心不认同。 可以说,这夫妻俩在这件事上,就一直没达成一致。 最终,皇后表面上低头:「您是皇上,这些事肯定是您说了算。既然您坚持,臣妾也就不说什么了。只希望凌儿理解您的这片苦心。」 第102页 终究,天下是皇帝一人的天下。 即便是他最宠爱的皇后,也不可能有真正平起平坐的地位。 君主一言,便是圣旨。 只是,皇后言辞里,多少还是带些不满意的。 皇帝嘆了口气,也无法再说什么。 他是君王,可以决定一切外在的东西,却独独决定不了人的心啊。 自家皇后不认同,他还真没办法。 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 只是,皇后口口声声说公主是因为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想法才逃婚的,皇帝却不以为然。 那丫头会是因为嫌弃谭玉的出身而逃婚? 呵呵,这只怕是皇后自己的想当然罢了! 那丫头,分明就是不想成亲吧! 跟嫁的人是谁没关系,单纯不想嫁。 这还真不是皇帝臆想出来的,而是他家宝贝公主亲口说过:「不嫁不嫁就不嫁,不管是谁,都不嫁!」 以皇帝对公主的了解,并不认为这个刁难公主有什么可隐瞒的。 她是真不想嫁。不管对方是谁都一样。 但是,女儿大了,总是要嫁人的。 尤其,自己百年之后,总要有人来照顾女儿的。 所以,这亲,不成也得成! 皇帝目视远方:已经派出了最精锐的密探,相信,他们会很快把公主带回来……吧。 谭玉不知道皇家的那些乱七八糟,既然公主不见了、皇帝又让她回乡祭祖,那就干脆回乡祭祖呗。 原本,按照惯例,她新中状元后,就可以回乡祭祖了。 但,因为皇家相中了她做驸马,所以没让她回去,而是让她一直留在京城准备婚礼事宜。只是让她派人把父母接过来。 谭家父母自然高兴得不知如何是好。 尤其是谭父,当场就哭了。 这可是他们谭家多年的夙愿啊! 终于,谭家有子弟再等金榜了啊!! 虽然这个人不是他,但是是他儿子啊。 这就足够让他激动了。 可以说,他这一辈子,有这么个儿子,也算对得起列祖列宗了。 只是,谭母的感情有些复杂。 她自然知道自家女儿是女扮男装。 考状元还行。大不了一辈子不成亲。 ——即便是如此,她也一直是极力反对的。 而做驸马,就真的是太过了。 这是真的要掉脑袋的啊! 去京城参加「儿子」和公主的婚礼? 这事她想都不敢想。 这不就是去送死么? 还好,谭玉派人回去,只是向他们透露了自己中状元、做驸马的事,并没有让他们来京城。 相反,还给他们写了封密信,让他们赶紧离开,找个地方归隐。 当然,随信附赠的,还有很多银票。 那是皇家赏赐的。 这是谭玉本能觉得应该做的。 因为,虽然这两人不是自己的亲爹娘,但一直对自己还算不错。尤其是谭母,可以说是对自己很好了。现在莫名被点为驸马,接下来肯定就是要被追究欺君之罪。 她可不想连累他们。 谭母接到这个密信的时候,是很想走的。 但是谭父坚决不同意。他觉得莫名其妙:好好的为什么要跑去归隐?儿子才刚刚中状元,眼看就要做驸马了!正是青云直上的时候。他们为人父母的,为什么要归隐? 谭母自然争执不过谭父。 最终,两人还是原地不动。 对于这个结果谭玉也不意外。 她只能尽人事,其他的,还是要听天命。 反正,真到了自己的身份被拆穿的时候,谭家父母也知道跑了。 而且,跑得掉跑不掉,也是命定的。毕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若是皇帝真想对谭家父母赶尽杀绝,就算他们提前逃,也一样逃不了。 所以,她只向皇帝回禀,说自家父母年事已高,不适宜跋涉远行,就先不过来了。 皇帝听了也能理解。 如今,事情告一个段落,她也刚好回去。 想来,那对「父母」看到自己回来,肯定高兴得不得了。 但回家后,她居然谁都没看到。 呃。 谭玉看着空荡荡的家门,无语:爹娘这是去哪了?难道真的去归隐了?不可能啊。 上次谭父给自己写回信,分明是说并无隐居之意啊。 而且,去送信的小厮也回来说,谭家老爷子和老太太还说等着她带公主回去呢。 那么,他们是去哪了? 好在,早有邻居过来透消息:「谭大人,谭家老爷和老夫人,被人掳走啦。」 啥?! 谭玉懵了。 自家老头老太太被人掳走了? 谁会掳他们? 他们也就是普通的老头老太而已啊。 邻居以为她是担心自己父母的安危,赶紧安慰:「谭大人,您不用担心。找找我们知县大人吧。相信知县大人一定有办法。」 知县? 有道理。 谭玉便真的去了衙门。 好在,她现在去衙门似乎方便了很多。 自从去京城考了个状元,尤其还当了驸马,这次回家,便感受到了不一样的热情礼遇。 比如,她平时跟邻居压根就没交往,但这次她回来后,邻居第一时间表达了热情。 第103页 想来,去知县那也能得到礼遇。 毕竟,自己现在可是新科状元+新晋驸马呢! 然而,这一次,她又预计错了。 倒不是县衙不礼遇她。 而是县衙——关门了。 关门? 看着紧闭的县衙大门,谭玉再度无语:这什么情况?县衙居然关门了?! 堂堂县衙,怎么能关门呢? 这不符合规矩吧。 县衙可是为大家伸冤的地方啊! 这玩意都能关门? 谭玉想了想,对着衙门前的鸣冤鼓,一通勐敲。 「咚咚咚。」 鸣冤鼓被敲得震天响。 然而,衙门依然紧闭,没有一个人出来。 得,看来是真的没人。 只是,事出异常。 谭玉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深入找一找。 于是,她没再跟衙门纠结,而是找人问清楚路后,直接去找冯知县了。 其实,如果不是这次当了状元+驸马,她压根不清楚这知县姓什么。 因为她向来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于能不接触的人,都是尽量不接触。 知县是姓赵钱孙李,还是姓周吴郑王,都不影响她吃饭喝水睡觉,所以她压根不在乎。 不过,现在锦衣荣归,即便她不问,别人也会把知县相关的一切都跟她说了,顺便屁颠颠带路,领着她去冯知县府上。 那冯府的家丁一听说谭玉求见,立刻表情就很怪异。 似乎很为难。 但,为难了半天,脸上的错综复杂情绪最终定格成一个大大的笑意:「谭大人稍等,小的这就去禀报冯大人!」 说着,屁颠屁颠就跑进去了。 不一会儿,冯知县就屁颠屁颠迎出来了:「哟,谭大人来啦!来来来,快,里面请!里面请!」 全程,这冯大人的背就没直过。 那跪舔的劲儿,让谭玉都有些头皮发麻。 对于这些官场玩法,谭玉真的很不适应。 她尴尴尬尬地跟着。 随那冯知县进去,看其他人都下去了,才道:「冯大人,是这样的,我……」 「谭大人严重了!」谭玉话还没说完,冯知县就已经站了起来,赶紧躬着身打断,「谭大人,您怎么能叫我『大人』呢?您叫我『冯知县』就行了!」 谭玉哑然。 这…… 这,这还真不适应。 但,对于官场各种推杯过盏的话,她十分不适应。 便干脆放弃了。 只闷闷点了点头:「那行吧。冯知县。我是想说,我爹娘失踪的事。」 「什么?谭大人爹娘失踪了?」 冯知县再度暴跳而起。 看他那样子,比自己父母失踪了还激动。 谭玉轻咳一声,继续:「是啊。我这次回来,发现我爹娘失踪了。所以想请冯知县派人去找一找。」 那冯知县赶紧点头:「一定,一定。」 说完,还痛斥了一番那些强盗,表示要将那些人一网打尽、绳之以法。 听他啰啰嗦嗦说了一大堆,谭玉忍不住打断:「呃,那……冯知县你准备何时派人去找呢?」 冯知县这才恍然大悟,赶紧道:「立刻!立刻!下官立刻就派人去找!」 说着,喊了人来,安排了下去。 谭玉看他已经发动了官兵去找谭家老两口,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横竖她只是要找到谭家老两口。 至于那县衙关门的事,她也不想多问。 毕竟,她自己的事还没整清楚呢。 而且,官场的事,她是真不懂,也真没兴趣。 从冯知县那得了话,谭玉就回了家。 这里,是她穿越来这个世界后生活了好几年的地方。 可以说,在这个世界里,这里就是她的家。 虽然,这里已经不再有「父母」。 这次回来,谭玉也没带多余的人,只自己回来了。 倒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她对于自己的身份,内心没底,还是自己一个人更轻松些。 若是贴身带了人在身边,一来容易暴露自己的女子身份,二来,也有约束,若是哪天自己想逃跑了,身边带的人就成了束缚了。 所以,她宁可一个人轻松上路。 这会子一个人住在房子里,还真有点害怕。 她从小生活在孤儿院,后来读书住寝室,再后来工作后跟人合租。说起来,还真没自己一个人住过这么大一间房子,还真有点怕怕的。 不过,这种害怕,应该只是心理上的。 实际上,肯定不会有任何问题。 ——谭玉这样安慰着自己。 然而,她很快就被打脸了。 因为,等她再度醒来,已经被人绑得结结实实了。 谭玉大惊,环顾四周:见自己还是躺在自己的床上,只是,不知何时,有人把自己和床给捆一起了。 她动了动:得,绑得挺紧的。 连人带床,绑成一粽子了。 这是谁啊? 强盗? 所以谭家这是捅了强盗窝了么? 不只把谭家父母给掳走了,还把自己给绑在这了。 什么个情况啊? 谭玉巴巴等着强盗来临。 不管怎么说,人家绑了自己,肯定要过来说话谈条件呗。 第104页 不然绑着干吗? 强盗嘛,只要不立刻杀了自己,那肯定是为求财了。 抱着这样的自信,谭玉一直望着门口,等。 这等得叫一望穿秋水! 就在谭玉以为自己要等成望夫石的时候,房门终于开了。 一个锦衣华服的女子走了进来。 「你是?」 谭玉巴巴。 那人瞥了瞥她:「我是公主的侍女,叫锦儿。」 「公主?」 谭玉眨巴眨巴眼。 得,她懂了。 看来,谭家父母的失踪,跟这个公主也有关系。 甚至,只怕,那冯知县也被这公主知会过了,不然不会直接关了衙门。而后来自己找上门,每每说起,那冯知县却总是装傻充愣的敷衍。 看样子,都是故意的。 知道绑自己的人是公主,谭玉也认了:「行,那公主这是要见我了?」 「不错。」 锦儿说。 谭玉点头。 不过却看了看窗外的天色,有些不解:「她怎么现在才来见我?」 按道理,今天一早就要召见自己吧。 然而,锦儿很淡定:「因为我们公主现在才醒。」 「……」 千言万语,化作一串沉默。 谭玉再看了看窗外的天色。 好吧。 那公主够能睡的啊,这都大中午了吧,居然才刚起! 谭玉情不自禁脱口而出:「那你不能早点叫醒她么?害我被绑着等这么久!」 锦儿再度瞥了瞥她:「公主要睡觉,谁敢叫醒啊?不想活了么?」 唔。 谭玉明白了:对,人家那是刁蛮恶公主。 谁敢去叫醒一个刁蛮恶公主啊?! 谭玉嘆了口气,便没再说下去。 锦儿看了看她,似乎确定她是不是状态稳定。 对她的状态比较满意,确定无隐患,锦儿这才朝门外躬身:「公主,请。」 随着她的话音落地,一个更锦衣华服的女子,走了进来。 显然,皇家富贵。 即便只是一个贴身伺候公主的大宫女,都有着比一般人富贵的装扮与气质。 而公主,则更是富贵无极。 只是,见到那公主的一刻,谭玉呆住了。 确切地说,是痴了。 然而,那公主看到谭玉痴痴呆呆的模样儿,不屑:「就这么个人?呆呆傻傻的,还有些胖。就这,也配当我的驸马?!」 她不是问句,是完全的感嘆句。 只是,锦儿却回答:「不配。」 她回答完,其他宫女也一起齐声答:「不配!」 「……」 谭玉无语。 得,就算自己配不上公主,也不用这么层层递进地宣布这个问题吧。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么? 「咳!」谭玉轻咳一声,无语,「公主殿下,您能不这么埋汰我么?就算是『不配』,也不用这么埋汰吧。」 公主那眼角余光瞥了瞥她,杀意满满。 得,看来那锦儿就是从她家公主那学的瞥人,只是,看到本尊才发现,她只学到了皮毛。 就这位公主殿下的眼角余光一瞥,别人立刻就能不寒而慄啊。 当然,谭玉也不是一般人。 比如,此刻,她并不害怕。 而是继续无语:「还有啊,你能不能每次见我,都说我胖啊。我真不胖好吗!」 公主萧凌蹙了蹙眉:「你什么意思?我何来的『每次』见你?本宫分明今日才第一次见到你!」 她这么说,谭玉倒是不意外。 因为在这个世界,她们确实是第一次见面。 但实际上,眼前的公主,就是自己的心肝肝萧凌啊! 当然,这些事,肯定不能一句两句说清楚。 也不能说。 只能朝萧凌公主挤眉弄眼:「那啥,你先把我放了呗。还有,我真不胖。你别每次见面都说我胖好么?你擦亮眼睛好好看看,我真不胖啊!」 对于一个每个世界都被嫌弃「胖」的小圆润,谭玉是真的很介意这事。 这下轮到萧凌公主无语了。 她再度蹙了蹙眉,似乎想辨认谭玉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过,她也没什么好怕的。 上下打量了打量谭玉,确定对方是个文弱书生。便对外面的人道:「进来,给这胖子松绑吧。」 「是。」 外面的人答着,进来松绑。 而谭玉,早已气得差点抽过去。 什么话? 给这胖子松绑? 胖子…… 谭玉感觉到自己的心,先石化,再风化,最后碎裂成渣渣。 就在她发懵的功夫,众人已经给她松了绑。 而公主胆子也挺大,直接挥手,让那些人退了。 反正,她看出来了,眼前的谭玉,就是个普通的文弱书生,就算想抗争,也不是自己的对手。 更何况,自己可是当今公主,这个寒门小书生就算有一百个胆子也不敢伤害自己! 公主的命令,无人刚忤逆。 加上那些宫女随从们也跟公主看法相同,便都退出去了。顺便,还关上了门。 「走远点。别偷听我们说话。」 就在宫女们关门的瞬间,萧凌公主又补充了一句。 第105页 外面的人立刻作鸟兽散。 开玩笑,公主都明说了不能偷听他们说话,他们就算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听啊! 看那些人都走了,萧凌公主这才看向谭玉:「我有话跟你说。」 谭玉点了点头:「我也有话跟你说。」 哎? 萧凌公主看向谭玉。 有些懵。 还从来没有人敢这么跟自己说话。 挺有趣的。 所以,她决定听一听:「说吧,你想跟我说什么。」 「我想说……」 谭玉看着萧凌公主。 深吸一口气:「我想说,我真的不胖啊!您再擦擦眼睛,重新看看?」 「……」 这下轮到萧凌公主彻底无语了。 唔,还有这么坚持的人? 真有意思。 不过,她还是觉得—— 「可你真的胖啊。」 萧凌公主认真。 「你闭嘴!我真不胖!!」 谭玉看着对方那认真的样子,彻底受不了了,跳起来就要为自己洗白。 「我不胖不胖真不胖!!」 说着,跳起来,一把抱住了萧凌公主。 顺便,那自己往对方身上蹭:「你感受下,不胖,真的,很骨感的!」 「喂!你干吗?!」萧凌公主瞪大眼睛,「你疯啦!你,你放手!」 她一边说,一边挣扎。 想把谭玉踹飞,或者推一边去。 然而,谭玉偏偏能预料到她的每一个动作,不只能精准避开她的攻击,还能将她控制得死死的。 没办法,谭玉上辈子可是混过武侠世界的。 而且,在那个武侠世界里,她没有内力。后来,魔教教主萧凌一心钻研武学,而且因为爱人的体质启发,专注于招式,研究出了仅凭招式就足以傲视武林的剑法。 谭玉作为贴身爱人,自然也懂了不少。 虽然她一直懒得学武,但潜移默化下来,已经能精准判断对方的动作。 所以,这萧凌公主不管怎么做,她都能先其一步,将她控制住。 这下,萧凌公主就尴尬了。 被对方制服得死死的,还越挣扎越被人家抱入怀里。 最后,彻底被人抱进了怀抱深处,一动不能动。 萧凌公主震惊,继而涨红了脸:「你、你……你敢非礼本宫?!」 谭玉眨巴眨巴眼,认真解释:「非礼不是这样的。」 「那,那是哪样的?」 萧凌公主不自觉,便接嘴。 「是……这样的。」 第36章 皇室 谭玉认真向萧凌公主解释什么是「非礼」,大约解释了一下午的时间。 解释完之后,萧凌公主已经彻底柔软了。 其实,萧凌公主是有封号的,叫凌霄公主。特霸气的那种。 但被谭玉科普完这一次后,她就「凌霄」不起来了。 起码,是当着谭玉的面,霸气不起来。 当然,她还不愿轻易缴械投降,即便是当着谭玉的面,也依然跟小凶狗狗一样,不忘龇牙。 但这在谭玉看来,就是奶凶奶凶而已。 比如,被谭玉科普的时候,某凌霄公主叫嚣了无数回要杀了对方。 但真正被科普完,及至所有下人们回来,她也没多说什么。 更没有让下人们抓谭玉回去要杀要剐的意思。 不只没要杀要剐,反而……挺娇羞。 不长眼的锦儿请示:「那公主,接下来我们应该将谭玉如何?是打一顿,还是绑走?」 萧凌公主白了她一眼:「打什么打?绑什么绑?人家是驸马爷!你这丫头胆子也太大了,连驸马爷都要打要绑。」 「……!」 锦儿大惊。 赶紧跪下请罪:「奴婢不敢!」 同时,内心惊恐吐槽:什么情况?不是你自己要打要绑嘛?怎么这会子又是驸马爷了? 萧凌自己做的事自己当然明白,也没多说什么,更没真的去追究锦儿,只是兀自碎碎念:「唔,对驸马爷要尊重点,别没没大没小的知道么?哎,这些丫头,不懂事,真让人操心呢……」 她一面碎碎念着在前面走,一面羞红了脸。 谭玉闻弦歌知雅意,自然也跟了出去。 其他人面面相觑,也都只能跟着。 尤其锦儿,暗暗庆幸自己反应快,早早跪下承认了错误。 看这样子,是公主与驸马有了意思呢。 当然,这些小想法只能放在心里。 她们这些下人,对于公主的私事,不能置喙半点。 反正,无论公主要怎样,他们这些下人跟着喊666就行。 就这么着,萧凌公主和谭玉,算是破冰。 对于萧凌公主来说,这次见到谭玉,算是第一次破冰。 但对谭玉来说,能再见到萧凌,则是多年的魂牵梦萦。 她想萧凌,太想了。 所以,在当天下午给对方讲解了一遍什么是「非礼」后,当天晚上,她又敲开了萧凌公主的房门,跟她讲解了点别的,更深入的。 那萧凌公主凶得很,动不动就骂她不要胡来,说要诛她九族,要杀她的头,要把她五马分尸……但最后,还是边骂骂咧咧,边接受了所有讲解。 最后,讲解与被讲解的两人,气喘吁吁躺在床上,互相望着。 第106页 萧凌公主先开口:「你是什么人?」 「我是谭玉啊。」 谭玉认真答。 萧凌公主撇嘴:「你不是谭玉吧。我刚摸到,你那个地方是软的。还有……」 接下来,她脸一红,没再说下去。 谭玉知道她想说什么,笑笑:「不错。我是女子。」 「你真是女子?!」萧凌公主迷煳,「那你怎么还说你是谭玉?谭玉可是新科状元!」 「对啊,我是女子,也是谭玉。我是女扮男装去参加的科考,确实是今年的新科状元。」 谭玉笑。 望着萧凌,似乎在等萧凌的反应。 不管怎么说,她算女扮男装欺君。而且,认真算起来,算是耽误了公主的终身。 然而,公主闻言,竟是一喜:「太好了!」 「太好了?」 这下轮到谭玉茫然了。 啥意思? 自己是女的,怎么就「太好了」呢? 难道这公主一直就是个弯的? 不像啊。 看公主那样子,完全就不通男女人事啊。应该完全没爱过吧。怎么算直的还是弯的呢? 谁知,那萧凌公主喜道:「自然是好!你身为女子,却凭藉才华在一众男子里脱颖而出,可见,我们女子就是比男子强!」 她这话,倒是一个新角度。 只是谭玉有些意外:「你这话,从何说起?」 萧凌公主嘆了口气,这才说出自己一直的心结: 原来,在她的心里,一直有一点不爽,那就是自己是个女子,而女子的能力,却不被大家承认。 她并不介意自己是个女子,却介意自己身为女子,便天生比男子低人一等。 这事,她始终无法接受。 当今皇帝深爱皇后,只有萧凌这一个女儿。所以,视若珍宝。 但再怎么视若珍宝,却只肯当成一个公主来宠爱,万万不会许以江山。 说实话,如果萧凌是个男子,则肯定是要继承王位的。 但就因为她是女子,所以她天生只能当一个公主。与皇位无缘。 「其实我不介意当不当皇帝,但是我介意,仅仅因为我是女子,就与皇位无缘。凭什么?难道皇位就天生该男子坐么?」 说到此处,萧凌公主犹自愤愤。 谭玉一呆:「公主,你跟我说这些话,难道不怕我外泄么?」 要知道,在古代皇权社会,说想当皇帝,可是大不敬的欺君之罪。就算是公主,也承担不起这罪责。 然而,萧凌公主坦然:「我知道你不会说出去。」 「为何?」 谭玉虽然心里暖暖的,但还是想问清楚。 萧凌公主红了红脸,没有解释,反而道:「我就是知道!」 这小女儿形态,已经让谭玉完全明白了。 显然,对方已经完全将她当成是自己人。 的确,两人已经有了那样的肌肤之亲,确实算最亲昵的自己人了。 只是那感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谭玉笑了笑:「好。放心,我也一定不会说出去。我这辈子,就是公主的。」 她这话,显然得萧凌公主欢喜。 萧凌公主笑得更甜了。 两人甜蜜一番,这才讨论正事。 谭玉跟萧凌公主的看法是一致的:男女本就都是人,凭什么生来只有男人可以继承皇位,而女人不可以?难道真的男人能力强些么?未必吧。 说白了,无非是男权社会对女人的压制而已。 所以,这会子,讲到这个话题,身为现代人的谭玉,是很支持萧凌的:「不错,你是皇上和皇后唯一的子嗣,继承皇位,本就没有任何问题。」 萧凌公主眼睛一亮:「你也这么觉得?」 这般犯忌的话,她可是第一次听到自己以外的人说。 谭玉笑着点头。 神色却异常坚定:「嗯,我是这么觉得。男子,并没有生来就比女子高贵。」 虽然,在重男轻女的男权社会,这是事实形态。 但这不代表就是正确的。 生命,生而平等。 凭什么男性就一定要凌驾于女性之上? 既然皇子可以继承皇位,那公主为什么不可以? 萧凌见谭玉如此支持自己,内心甚是欣慰:「唉,早知道你是这样的人,我就不用逃婚了。」 「你是逃婚的?」 虽然已经猜到了几分。 但听到对方亲口说出,还是不一样。 「对啊。」萧凌坦然,「我才不想跟一个我父皇指定的人成亲呢。而且,我父皇是刻意指定的寒门才子。说白了,就是让我将来没有实力可争皇位。」 谭玉蹙眉:「你说什么?你是说,皇上是故意的?他知道你有登顶之心?」 如果是这样的话,可就麻烦了呢。 萧凌却坦然点头:「是啊,父皇很早就知道我的心思。因为我们一起相处得多,他从小就带着我在身边,我的一言一行他都清楚。自然,也清楚我一直奉行男女平等。」 既然是男女平等,那就表示事事平等。 那么,在登基上平等,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听了萧凌公主的话,谭玉有些担心:「那皇上有没有对你做什么?」 「没有,父皇很疼我。他不捨得对我做任何事。只是,他也怕我真的有一天会跟人争夺天下,所以,刻意削弱我的权力,也刻意为我选一个出身寒门的夫婿。」 第107页 得,这跟第一个世界腹黑皇帝给萧凌将军选夫婿一样—— 在第一个世界,那腹黑皇帝位萧凌将军选的,是京城二世祖里面最不成器的。为的就是防止将来与萧凌将军强强联合,威胁到江山永固。 而在这第三个世界,这皇帝也一样腹黑,选了个年轻人里出身最差的。说是状元,其实也就是个平民里出的小贵子,翻译成现代的说法,就是小凤凰男而已。带着一个小凤凰男,没有婆家半点资本可倚仗,将来公主肯定没法有别的作为。 知道自己又是最差的选择,谭玉万分无语。 不过,眼下不是她郁闷的时候。 因为,萧凌公主比她更郁闷。 「其实,我有一个弟弟。」 萧凌公主继续说。 「什么?」 谭玉这下惊了。 这个消息有点劲爆哦。 不是说皇帝宠幸皇后一辈子,只有皇后一个女人,只有萧凌一个女儿嘛。 什么时候,又多了个弟弟? 看谭玉这表情,萧凌公主并不意外,只是笑:「也许,天下人都不会相信,但这是真的。我父皇在我母后之外,还有一个女人。或者说,有哪个女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还有一个儿子。」 这其实,与感情无关。 甚至,也与女人无关。 那个女人,确实没有得到皇帝的心,也没有半点走进皇帝的情感世界。 但是,她为皇帝生了一个儿子。 刚开始,她或许还是抱有幻想的,以为可以母凭子贵。 但真正把孩子生下来后,她才明白,一切都是幻想。 皇帝,从未将她放在心上。甚至,在不久之后,就已经认不出她了。 在皇帝心里,她只是一个为他生儿子的工具。 刚好生了个儿子,也就刚好功成身退。 后来,那个儿子也被接走了,只留给她很多钱。 那女子刚开始拿着钱,很是高兴,出去买东买西,各种享受。 但是,有一次,她酒醉后说漏了嘴,说自己其实生过皇子…… 于是,就被暗杀了。 跟着她一起暗杀的,还有所有听过她说漏嘴的人。 原本,那皇帝就不是好人。 能登上皇帝宝座的,基本都不是心慈手软之人。 只是,因为她为他终究生了个儿子,所以他打算饶她一命,谁知她太不争气,最后,还是只能一死。 关于这些,萧凌公主都知道。 谭玉有些震惊:「这些事,你是怎么知道的?」 「调查出来的。我调查,我母后也调查。」 萧凌公主随意说。 仿佛,这是最平常不过的事情。 但谭玉却能感知她话里的寒凉。 原来,一切都是骗局呢。 或者说,即便有真实的深情,却也只是一场笑话。 皇后,从来就不是他唯一的女人。 哪怕,另一个女人只是工具。 但,那个皇帝,却始终高高在上,从未满足过呢。 他一方面表现着自己的深情,另一方面,却要自己的江山永固,要绵延子嗣,要找其他女人为自己生儿子。 甚至,宁可瞒着全天下,也要这么做。 他平时对萧凌公主的疼爱,自然是真的。 但,他有另一个儿子,却也是事实。 关于这一点,没有谁能抹去。 而且,到后来,随着他的儿子长大,他已经想要他的儿子继承江山了。 甚至,为此,他还特地提防了皇后。 是的,是提防。 身为一个皇帝,他的唯一皇后,不可能是白丁家族。 相反,这个皇后身后的背景,一点也不比皇室差。如果皇后家族动盪,只怕整个朝廷都不安稳。所以,皇帝为了让江山稳固,从头到尾,都没有去沾染过别的女子。即便有了儿子,也没有透过半点风。 他只等着,到某一天,可以水到渠成。 当然,有这一天的前提,是身为女子的萧凌公主放弃自己的继承权。 原本,女子从来就没有继承皇位的权力。 这在那皇帝看来,是理所当然的。 但,萧凌公主偏偏生出了要与男子平权的念头。 这就不由得那皇帝不多想。 为了维护自己的儿子,他只能想了个貌似很好的方法,那就是给自己女儿找一个很不靠谱的婆家。 确切地说,就是找个没地位的婆家。最好是彻底没地位,在京城半点势力都没有的。 这样,在将来的皇权争斗中,她占不了半点好处。 正因为知道这个原因,皇后和公主,才一直反对这门婚事。 萧凌公主反对,自然是因为这件事伤害了她。尤其,让她气氛。 而皇后反对,则是因为这件事让她心凉。 有这样的夫君,尤其是这样跟自己「恩爱」了一辈子的夫君,皇后觉得心凉至极。 虽然,这些话,她并不能真实说出来。只能表达对这件婚事的不满。 于是,这才有了公主的逃婚。 说实话,虽然这公主刁蛮任性,但想要从公主府逃出来,没有母亲的帮助,是不可能的。 她之所以能这么顺利,也是因为她的母亲一直默许这件事吧。 不只默许,甚至把自己身边最得力的侍卫,都给了她。 第108页 所以这一路,她都很顺。 「那你到这里来做什么?」 关于这一点,谭玉一直不解。 这是谭玉的故乡,这公主跑来干吗? 「我?我自然是来找你爹娘。」 萧凌公主坦然。 谭玉这下无语:「你真把他们抓走了?」 第37章 手拉手 「是啊。」 萧凌公主坦然。 谭玉无语:「你把他们抓去干嘛?」 萧凌公主撇撇嘴:「想用他们威胁你就范啊。」 「就范什么?」 「自然是让你就范……答应不娶我。」 说到这个,萧凌公主有些不好意思。 「喂,可我们已经成亲啦。」 谭玉觉得自己有必要提醒。 一说到这个,萧凌公主就气唿唿:「是啊。没想到父皇还是技高一筹。居然想到找个丫头替我完成婚礼!」 的确姜是老的辣。 那个皇帝挺腹黑的,见女儿走了便想着先生米煮成熟饭再说。 对于腹黑皇帝,谭玉揉了揉太阳穴:「所以,你还抓他们老两口干吗?」 亲都已经成了,算是木已成舟吧。 还绑人家老两口是不是不厚道呀? 然而,萧凌公主翘了翘下巴:「成了亲还可以和离嘛。」 「……」 谭玉不得不向萧凌公主表达十二万分的敬佩。 在男尊女卑的古代,有这种洒脱思想的女的,还真不多。 谭玉深吸一口气,对萧凌公主竖了竖大拇指。 萧凌对她的赞美倒是照单全收。不过也没什么好得意的。 因为她目前的事情还没解决—— 「所以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 现在情况不同了,自然不能按原计划进行。 起码,不可能再和离了。 谭玉点头:「对。咱肯定不可能再和离。」 萧凌咳了咳,没再就这个话题继续。 还有什么好说的? 横竖自己被套牢了呗。 还是继续下个话题—— 「所以现在我们应该如何?」 应该如何? 谭玉思索,半晌,坚定:「我们该好好在一起!」 「呃?」 萧凌愕然望着她。 眼神很明显:你说真的还是假公济私? 谭玉嘆了口气,摸了摸对方的头:「我说真~的。现在啊,咱们不只不能和离,还应该好好在一起。而且要装得要多恩爱有多恩爱!这样才能让他们放松警惕!」 这么说,似乎也对。 但萧凌公主想了想还是反对:「不行!」 「为什么?」 谭玉不解。 萧凌神色别别扭扭,却刻意端着,一副烦躁的样子:「唔,我的意思是,装什么装啊?!本宫不喜欢来虚的!不装!」 呃。 谭玉懂了。 笑着又捏了捏对方的鼻子:「好,我们不装。咱来真的!」 真的恩爱。 萧凌公主又是脸红得不行。 毕竟,对于谭玉来说,跟萧凌亲昵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因为她本就是自己生生世世的爱人。 但对萧凌公主而言,显然并非如此。 谭玉对于她,还算初相识。 纵然两人现在关系不同寻常,纵然她已经接受了谭玉,但终究,还不太熟悉。 这随手又是摸头杀又是捏鼻宠的,让她很有些害羞。 但刁蛮公主的人设可是不允许害羞的! 所以,萧凌公主重重咳了一声,偏了偏头,从谭玉的手中闪出去。 顺便一本正经:「那什么,所以你的意思是,故意迷惑我父皇?」 「聪明!」 谭玉一面由衷表扬,一面又伸手来摸头。 萧凌又要偏头。 谭玉却早早料定了她的动作走向,依然堪堪摸住了她的脑袋:「嘘,别闹。好好说话。」 萧凌公主瞪眼。 自己闹了吗? 拜託,分明是你在吃豆腐吧? 萧凌公主迷迷煳煳着狐疑的功夫,谭玉已经将话题继续说了下去:「你说得很对,皇上不是就想要我们在一起么?那我们就满足他!这样他自然会麻痹大意。到时候,我们想做什么事,都会方便很多。」 想做什么事? 所以到底想做「什么」事? 其实已经唿之欲出了吧。 是的,想登顶龙椅! 这样犯忌的想法,能当面说出来,就已经说明对对方没有任何芥蒂了。 起码,是把生死交託在了对方手上。 萧凌公主也很有些激动。 当下也不忌讳,道:「好。那以后,你要帮我。」 谭玉笑:「那是自然。我们本就是一体了,我不帮你帮谁?」 这原本是最普通不过的话,也在情理之中。 但凡伙伴都会这么说。类似于「一根绳上的蚂蚱」之类。 但萧凌公主显然又想多了。 本就是「一体」什么的……咳! 萧凌再度脸红,别过脸去。 谭玉发现这刁蛮公主还挺爱脸红的,有些好笑:「都说你是刁蛮公主,怎的这么爱脸红?」 「刁蛮公主?」 萧凌公主冷笑。 「你想说的,是恶毒公主吧?」 第109页 「唔。」 谭玉沉吟。 温和一笑:「确实有这样的谣言。」 「谣言?」 萧凌神色一舒。 却轻轻眨了眨眼:「你怎么知道这是谣言?」 「自然是谣言。」谭玉十分笃定,「我的阿凌,绝对不会是恶毒的人。」 这话对于谭玉来说,极为自然。 因为她认识萧凌很久很久了。 虽然每个世界的萧凌都不同,但对谭玉而言,都是老婆,都是心里最宝贝的那个人。 她绝对相信:一直放在心上念念不忘的人,会是一个真正恶毒的人。 更何况,这也不符合主流价值观啊。 如果给自己配个恶毒女主,只怕都过不了审核吧。 所以,谭玉是如此笃定。 但萧凌却是很震动:「你……你就这么相信我?」 「当然。」 谭玉由衷道。 这对于她而言,是最自然不过的事。 但萧凌公主,却无比感动。 她抿了抿唇,靠进谭玉怀里。 谭玉顺手摸了摸她的头。 这些原本最自然不过的动作,却让萧凌公主感觉到从未有过的亲昵和温暖。 要知道,她可是公主。 而且恶名在外。 作为皇帝唯一的女儿,又是恶毒公主,别人要么违心奉承,要么敬而远之,哪有这般亲昵的时刻? 「阿玉……」 萧凌公主情不自禁,声音就软了下来。 跟着软下来的,还有她的身体。 谭玉也不客气,直接把软进怀里的某人轻轻一搂,顺势往座上一按…… 得,又一次现场开课。 等谭玉讲授完毕,两人才想起来继续说正事。 而说正事之前,萧凌还不忘感慨吐槽:「这全天下啊,除了母后,大概就只有你这么信任我了。」 谭玉微笑,并不说话,只是安静听着。 她知道,此刻,萧凌公主最需要的,是倾听。 果然,萧凌公主越说越来情绪:「其实我哪有那么坏?不过都是他们故意这样来编排我的。就是以父皇为首!哼,他就只想要一个刁蛮无脑的女儿!越兇恶越好。这样他就不用担心我有别的想法了,只当我是一只小猫小狗宠着就好。」 谭玉挑了挑眉。 她懂萧凌公主的意思。 那皇帝,既然已经不想让女儿继承江山,便只想当个小宠物好好宠着。 诚然,这也是爱。 而且谭玉毫不怀疑:皇帝对萧凌公主的这份爱,是真心实意的。 他是打心底疼这个女儿。 只是,这是一种单纯的疼爱,与做决定无关。 江山是一定要传给儿子的,这样才能世代相传。 女儿嘛,终究是要嫁人的,生的孩子也是别人家的。 更何况,女人终究是女人,不堪大用,怎么能挑起这万里江山呢? 所以,这皇帝可以宠女儿,却不会将真正的传世江山传给她。 在极度慕男的古代,这原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毕竟,自古以来的女皇就只有一个武则天,还不是继承来的江山,而是自己算尽机关争取来的。就这,还一直因为女子身份不被人接受呢。 但偏偏,萧凌公主是个不认同这规矩的。 而来自于现代的谭玉,自然也附议萧凌公主。 对于那些人刻意的抹黑,谭玉自然跟着老婆一起唾弃:「他们太坏了!真是的。怎么能这么败坏你的名声呢?」 谁知,萧凌公主却笑:「其实我压根介意这些名声。都是身外之事,两耳一闭便听不着了。」 她这还真不是撒谎。 她本质是真不在乎这些外在名声的。 但不爽别人栽赃嫁祸自己。尤其,那个栽赃自己的人,还是公认最疼自己的父亲。 这委屈,她平时也不会跟别人说。 但此时对谭玉,已经有了亲近之意,便情不自禁,拿委屈的事来撒娇了。 这本是对情人独有的亲昵撒娇,颇有求亲亲抱抱举高高之意。 现在既然已经得到了对方的回应,在意念里早已被亲亲抱抱举高高,也就没那份委屈了。 甚至,连积年累月的委屈,都跟着彻底消散了。 所以,这一刻无怨一身轻,萧凌公主是真的挺洒脱开心的。 谭玉见她如此,是真的欣赏:「倒是我俗了。你说得对,这些都是身外之事!」 她深吸一口气,笑:「行吧。咱们想想怎么让你心想事成吧。」 萧凌公主眼睛一亮:「有道理。」 于是,两人开始商量正事。 当然,边商量着,也不忘边科普一二。 咳。 两人商定后,萧凌公主便让人放了谭家老两口。 新媳妇也算彻底见了公婆。 只是,却是以这种奇葩的方式。 好在谭家老两口并不介意。 谭母本就是个温柔随和的人,对于任何事,她都能理解。即便是被绑架,只要解释是误会一场,她也不会介意。 至于谭父,则是读了一辈子的传统圣贤书,早已把忠君爱国的思想根植进骨髓。 公主做得再过分,也是皇家血脉。自然是应该尽忠的对象。 别说只是绑了他,就算是杀了他,他也不会有任何怨言的。 第110页 所以,一家四口,竟挺和谐地「一家人整整齐齐」了。 谭母给公主和谭玉精心准备了饭菜。 她原本就是贤惠能持家的女子。 只是平时都是「勤俭持家」的多。因为没钱。 现在家里有了谭玉捎回来的钱,她就更能发挥厨艺了。 只是,她终究是穷人家的女儿,就算是嫁给谭家,也没真正享受什么荣华富贵。所以能做的都是小家小户的家常小菜。 岗 刚巧,是公主平时没吃过的。 这萧凌公主吃得挺开心。 吃得开心,谈得便也开心。 一顿饭吃下来,萧凌公主和谭母这对婆媳便成了投契的忘年交。 饭毕,这对婆媳已经手拉手好朋友了。 谭玉无语。 看着谭母拉着萧凌的手带她去房间歇息,谭玉也跟了上去。 谭母回头看了看谭玉,皱眉:「你跟上来做什么?」 我跟上来做什么? 这是你这做娘的该说的话么? 我跟过来,自然是想陪老婆去睡觉啊。 然而,谭母却瞪了瞪她:「娘等下有话跟你说。」 「哦。」 谭玉其实猜得到自己母亲想说什么,只是却也不得不解释一下。不然谭母肯定始终担心。 谭母虽不是她的亲生母亲,但终究是原主的母亲,而且对自己很不错。还是不应该让她白白担心的。 果然,等把萧凌公主送进房间安顿好了,谭母便带谭玉进自己房间,问起了她女儿身份的事。 「你这孩子,怎么一点心都不长?你说你一个女的,跟着公主进房间,就不怕她发现你的秘密么?」 女儿的秘密,终究是她心上一辈子的刺。 谭玉笑:「可是她已经知道了。」 「什么?!」 谭母惊得炸了起来。 谭玉尬笑着摸了摸鼻子:「事情就是这样的,我跟公主早已交过心了。」 「交过心?」 谭母震惊。那就是说,什么心里的秘密都没有了? 谭玉再度尬笑:「其实,也交过身了。」 噎! 谭母震惊了。 呆在当地。 交过身…… 那,那是,连身上的秘密,也没有了。 而且,一想到这三个字的画面,谭母就忍不住……脸红了。 咳。 这孩子。 谭玉见谭母那脸上的表情十分扭曲痛苦,有些不忍心:「那什么,娘,要不我先走了?」 「呃,你……走吧。」 谭母结结巴巴。 「那母亲早点歇息。」 谭玉恭敬行了个礼,便闷笑着离开了。 身后母亲的神色,她猜都猜得到。 当然,这不属于她能管的范围。咳! 可怜的谭母,估计这一晚上是不用睡了。 而这晚的谭玉和萧凌公主,却睡得挺好。 等到第二天,谭母黑着眼圈,显然是一晚上没睡好。 而谭玉和萧凌,气色却好得不得了。显然,是昨晚很惬意。 当然,谭父是常年黑眼圈。 因为他常年都在熬夜看书。 一桌子四人,两个熊猫眼,两个神清气爽,倒是吃得一团和气。 吃完,谭玉便领着萧凌告辞了。 因为京城里还有很多重要的事要做。 谭父对此自然无异议。 只要是皇家人说出来的,他都无异议。因为这都属于「忠君」的范围。 更何况,自己儿子现在既是状元,又是驸马,自然该回京城办正事。 所以,不只没反对,反而很支持:「对对对,公主和驸马是应该早点启程回京,处理正事。」 谭母原本还想再问问谭玉她和公主的事,但既然谭父都这么说了,她也不好再说什么。 只有些担心地望向谭玉。 谭玉拍了拍她的手,示意她放心。 谭母其实并不放心,但既然女儿都这么自信满满了,她也就跟着安心了些。 目送两人离去,只在心里默默祷祝两人平安喜乐、幸福一生。 谭玉和萧凌这一路回去,倒也平安。 毕竟,现在她还是皇帝名义上最宠爱的公主,还没人敢打她的主意。 就像那县令,未必没调查到谭父谭母是被公主绑了,但却一直装傻充愣,甚至关了衙门,就是想躲过公主家的事。 只是驸马也是他惹不起的,谁知道是不是公主和驸马耍花枪? 所以只能装傻充愣在夹缝中求生存。 所以公主回京的这一路,竟是十分和平。 甚至,都有人提前安排打点,让她们一路顺畅。 就连点的饭菜,都比平时的份量要足一倍。 萧凌公主冷哼:「又是早有安排!就连菜的份量,都比平时足!」 谭玉笑:「那是他们想巴结你。」 萧凌公主撇嘴:「我知道。但是他们这么做,就说明我的行迹被人掌握了。讨厌!」 谭玉颔首。 有这个觉悟,说明萧凌脑子挺好的。 谭玉很满意。 顺便忍不住考评一番:「那你觉得,这些人会是谁知会的呢?」 「自然是父皇的密使!」 萧凌公主说到这个,更是不爽:「每次我出宫,都是那些密使很快发现我,然后回禀我父皇。」 第111页 谭玉点头:「那你觉得,这些人可怕吗?」 「当然。时刻有人拿双眼睛盯着你,注意你的一言一行,掌握你的所有秘密,那是最可怕不过的了。」 尤其,她们还想做点「谋反」的事。 这道理,两人都懂。 「所以我们当务之急,便是先把这些人拉拢过来。」 对于这个主意,萧凌公主倒是贊同。 只是—— 「我们该如何拉拢呢?」 「很简单。」 谭玉招了招手,让她贴耳过来。 两人耳语了一番。 便定下计策。 这日风和日丽。 回京路上的萧凌公主突然来了兴致:「驸马,此处山清水秀,我们去踏青吧。」 说着,便下了马。 谭玉笑:「好。」 说着,便也下了马。 说是公主问谭玉的意见,但实际上人家是公主,想下马踏青便下马踏青,没什么好需要人同意的。 两人愉快下马踏青,在山水间你追我逐,玩得很是高兴。 「来呀来呀来追我呀」之类的桥段,更是玩得熘熘的。 谁知,一个不小心,萧凌公主竟脚下踏空,掉进水里了。 「啊!」 萧凌公主惊唿。 第38章 谋个反什么的 萧凌公主掉进水里后,扑腾得如落水的鸡儿,只有扑腾的份,却没浮起来的现象。 而公主随身带的宫女随从们,偏偏没跟来。 因为公主和驸马要玩「来呀来呀来追我」的二人游戏。 谭玉,却只能在那咋唿:「糟啦!我不会水呀!谁来救救公主哇?」 眼见公主越折腾动静越小,谭玉惊唿得更大声了:「哇哇哇救命啊!公主落水啦!谁能救救公主哇?!」 …… 终于,等她喊得声嘶力竭的时候,终于有一个人影蹿了出来。 这人影没管谭玉,直接沖向落水的公主。 然后,趁着公主从水中冒头的档口,一把提住公主的髮髻,把她连头髮带人,给提了起来。 「……噎。」 谭玉瞪眼,看呆了。 什么鬼? 提着公主髮髻把人给提起来了? 呃。 谭玉可以想像等下公主大人的发飙。 可怜的某人影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只觉得救人性命为先。 所以手中动作不改,干脆利落地提着公主的髮髻,把她从水中提出,扔向水边。 谭玉赶紧过去查看。 果然,见公主大人的脸色十分难看。 呃。 谭玉觉得自己还是赶紧办正事吧。 于是,赶紧把矛盾转移向那突来的人影:「喂喂,说你呢,就你!别走!说的就是你!别走哎!」 说话的功夫,她已经跟那突来之人斗上了几十招。 是的,斗招。 自从那次一时兴起制服公主,她发现自己还是很有两下子的。 不只是一时误打误撞,而是真的有这本事。只是她一直没发现而已。 那次之后,她仔细琢磨了一下,又找其他人试验了一下,发现自己还真是个武学高手。 只是,这不同于一般的武学高手,而是类似于令狐沖的独孤九剑之类,只在招式,不在内力。 而且,跟独孤九剑还不一样。 独孤九剑只是简单的几个招式。 再厉害,也只是招式。 但凡招式,总可能有更厉害的招式来碾压。 即便不碾压,也只是个精妙招式。 但谭玉不一样。 她是真的在江湖高手边浸泡了一辈子。 她的母亲和妻子,都是武学第一人,对武功的沉淀与见解早已登峰造极。 尤其是妻子萧凌,在后期更是全身心专研武功招式。 就算是那些掌门方丈帮主什么的,武功虽不及谭青云和萧凌,却都是修习的传统正宗武学。那些武学,都是可传承百年甚至千年的。 而且,谭玉穿越到的是古代,也就是那些经典武学精髓还没有失传的时候。 甚至,还是有各大掌门陪着讲解要义。 这一世下来,平时不觉得,细一琢磨,却发现早已对武学根源瞭然于胸。 她现在不懂的什么类似于独孤九剑之类的具体招式,却能看透一个人所有的动作。 说人话,就是:你还没出手呢,她就知道你要怎么出手了。 这是恐怖的。 谁都知道,料敌于先,是最厉害的。 ——这无论在哪一块,都一样。 武学一道也一样。 能跟着萧凌公主的密使,自然武功高强。 不然不会随意跟进跟出却不被人发现。 这样强的轻功和摒弃本事,都是需要极大内力修为的。 不是谭玉所能敌。 也正因为如此,谭玉也没法把她找出来。 但只要能找出来,谭玉却是有办法能拿下她的。 那人的确是高手。 如果碰到的是别人,只怕就算千军万马,都不是她对手。 但可惜,她遇到的是谭玉。 谭玉可以说并不会武功。 但又可以说是天下第一的高手。 因为她并没有修习内力。 但,却往往能料敌于先,把对方的动作猜得明明白白。 第112页 只要别人一动,她就能早一步制住对方的动作。 不早不晚,刚好制住对方。 那密使挣扎了半天,被谭玉制得没了脾气。 打到后来,她已经快哭了:「你,你是谁?」 她还真不知道天下居然有这般高手! 谭玉笑眯眯:「我是驸马呀。」 这话倒是没说错。 但那密使只想呸她一脸:「我自然知道你是驸马。我是问,你到底是何方神圣?一身功夫师出何门?」 谭玉仍旧笑眯眯:「我是新科状元。师出嘛……算师出孔孟吧。圣贤书嘛,你懂的。」 那密使仍旧像啐人:「你这话说的,等同放屁!你明知道我问的是什么意思!」 谭玉啧啧:「长这么漂亮,居然是个说粗话的。」 这密使还真是个美人。 只是,一脸的泼辣。 倒是有些搞笑的违和。 萧凌公主此时坐了起来:「呸!你个痰盂!胡说八道些什么呢?!」 痰盂? 谭玉无语。 呃。 好吧,自己这是得了一外号? 只是,猜到对方是因为吃醋,便内心甜丝丝了。 不管怎么说,只有在乎自己才会吃醋。 两人这么一心意互通,谭玉便笑了:「我哪里胡说?这姑娘虽然跟公主比起来,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但,她在地上也算好看的了。」 「地下?」 萧凌公主挑了挑眉,神色瞬间好看起来。 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什么的,听起来十分舒心呢。 谭玉偷笑。 继续:「对啊,公主是天上唯一的仙女。但地上,这女子也算长得周正的了。」 这话越说越舒心。 萧凌公主终于微微笑了笑,不再说话。 那被制住的密使冷哼一声,气唿唿不说话。 她没什么好说的。 人家公主驸马夫妻俩秀恩爱撒狗粮,她还能说啥? 谁让她只是个小密使呢? 註定就是为皇家卖命的。 见她气鼓鼓,谭玉这才又转头对她:「好了,你也别闹。我们做个买卖怎么样?」 「做个买卖?」 密使抬头。 「嗯。只要你效忠于我和公主,等大事得成,我就放你自由,而且,告诉你我这功夫的由来,甚至可以教你我这功夫,好不好?」 谭玉循循善诱。 密使眼睛一亮:「你说真的?」 这个条件,可是极为诱人的。 自由,是一个密使最大的渴望吧。 而对武学的执着,也是她一个学武之人所一生追求的。 当下,她几乎毫不考虑:「好!我答应你!」 效忠,本就是他们密使的天职。 然而,谭玉重复强调:「你可听清楚了,是效忠于我和公主,不是皇上。」 密使一愣。 她本就是效忠皇家的。 而天下,本就是皇帝的。不管是效忠皇家,还是效忠官家,首先要义就是要效忠皇帝。 所以,刚才谭玉说要效忠公主,她并没有觉得不妥。因为她原本就是皇帝密派到公主身边的,除了要随时向皇上飞传公主的行踪,也要保护公主的安全。 可以说,她也是效忠公主的。 所以,她还真没听出两者的区别。 但现在谭玉刻意挑出来说,显然,就是有别样意义了。 谭玉也没遮掩,直接道:「不错,我们想要谋反。或者说,是想拿回本就属于公主的东西。你也知道,公主是皇上唯一的孩子,只是因为是个女子,便没有继承皇位的权力。你也是女子,你觉得这公平么?」 那密使一愣。 她还真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她本就是个学武之人,一身武艺,货于帝王家,说白了就是个专业技术人才。 对于专业技术之外的事,她还真不懂,也不感兴趣,更不敏感。 正因为如此,刚才谭玉说让她效忠公主,她也没觉得这跟效忠皇帝有什么不同。 现在又被谭玉这么醍醐盖顶一问,她半天回不过神来。 想了老半天,才作为一个女子,附议:「你说得对,皇上只有公主一个孩子,江山本该是公主的。女子又不比男子差,为什么就不能继承皇位呢?」 这话在古代,是大不敬。一般人是绝对不会说的。 但偏偏,这密使也不是「一般人」。 但凡能在一个专业做到顶尖水平的,都是心无旁骛的。 而这位,可是皇家第一密使。 那皇帝虽然不想把江山传给女儿,却是真的疼爱这个女儿的,最好的密使,还是派来保护女儿了。 当然,能随时掌握女儿的去向,也很重要。 要知道,各行各业最顶点的人物,基本都会被收归皇家。 这皇家第一密使,基本就是天下第一高手了。 能达到这样的高度,也足以说明这密使的心无旁骛。 可以说,她是从小就一门心思练武的。其他的人事,她还真接触的少。 正因为如此,她被传统思想毒害得也少。 在她心里,还真没「女子不如男」的道理。 起码,在武学一道,她还没被哪个男子击败过。 她就是第一。 而她,是个女子。 第113页 说白了,在她目之所及,自己身为女子,练武就是比男子优秀。 所以,公主继承皇位什么的,在她看来还真没什么不对。 这会子,身为女子,她就凭着本心认同了谭玉的观点。 「好!」 谭玉眼睛一亮。 她还真没想到会有这般收穫。 在逮到这密使前,她不知道一直跟着萧凌公主的密使是男是女。 逮到之后,即便知道这密使是女的,也没想到她会这么容易就认同了自己。 这会子,算是意外之喜。 也省去了她原本准备的各种说辞。 这样一来,更好了。 谭玉也就单刀直入,笑道:「那行,以后,只要你好好跟着我们,干出一番事业,我们便会还你自由。你想做什么,就可以自由做什么,还会给你终身俸禄。你看怎么样?」 终身俸禄,说白了,就是月月发退休金。 只要国家一日不倒,就发一日。 这事,要翻译到现代,就等于是让那密使提前退休。 能提前退休领退休金,谁会不乐意? 更何况,人家本来还是做密使的,就是见不得人的那种工作,挺艰苦的。每天都要隐匿行迹,不敢让主人发现,还得冒险保护主人的安全。 这份工作,不只有生命危险,就连饱一顿饿一顿,都是常有的。更不用说无比的寂寞与精神损失。 提前休息领退休金,这日子不要太爽! 相信,古代的这密使绝对不会拒绝。 毕竟,古代可不像现代那样,全民养老金。 提前退休什么的,更是不可能。 更遑论这密使工作那么艰苦危险。 果然,这密使当下斩钉截铁答应:「行!小女子颜影,愿为公主驸马,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说着,单膝跪地,行礼。 「快快请起!」 谭玉赶紧扶她起来。 萧凌公主也笑,凑上来:「那我们又有一个好帮手了!」 被人家夸到天上去,自然也就不屑于与地上的美人吃醋了。这会子,她满心只有得一强大助力的高兴。 于是,公主夫妇收服了皇帝派来的密使。 这样一来,不只在关键时刻,可以传递假的公主去向,还能在关键时刻「先擒王」。 可以说,是难得的一大助力。 「接下来,便是劝服你母后了。」 谭玉分析下一步。 萧凌公主嘆了口气:「想让我母后答应,却是不容易。她跟我父皇一样,都是固守男尊女卑的思想。她其实内心里也一直惋惜我不是个男子呢。」 说到这里,她又撅起嘴。 这也是最让她不爽的事。 父皇和母后明明就是最疼爱自己的人,可不论怎么疼爱,却始终认为女子不能为君,认为天下本就应该是男人的! 为此,母亲终身惋惜不能生个儿子。 而父皇,更是直接去找了另外的女人,给生了个儿子。 一想到这些,她就委屈。 委屈得想哭。 谭玉感同身受,将她揽入怀中,顺便亲了亲她的额头:「好啦,不想他们那些糟心的事啦。反正,他们心里想什么,咱不管,省得糟心。咱们只管,如何能让他们为我们所用,助你登上皇位。」 萧凌公主想了想,也点头。 也对,那些委屈,越想越糟心,还不如直接不想。 反正,他们非得那么想,她也没办法。只能懒得管。只管实利就行。 目前,还是考虑如何得到实利更划得来。 于是,小夫妻又在一起考虑如何把皇后拉入阵营。 策反皇后,是谭玉提出来的。 她比萧凌公主多活几世,自然更懂女人心思。 这皇后嘛,虽然也受传统男尊女卑思想毒害,但终究不是皇帝,因为她只有一个女儿。 而皇帝,还有另外一个儿子。 那个儿子,还是另外一个女人生的。 女人,很多时候要比男人感性一些。 尤其,是一个被欺骗了的女人。 那皇后,在名义上是皇帝一辈子的独宠,背地里却清楚皇帝还跟别的女人有了另外一个孩子。 且那个孩子是个儿子,说白了,就是专门来代替她女儿,去继承江山的。 这在皇帝心里,或许情有可原。 但在皇后心里,却是□□裸的背叛。 起码,是□□裸的欺骗。 说是被欺骗了一生,也不为过。 有了这样的基础,想策反皇后,就容易得多了。 因为,嫉妒与怨恨,对女人的影响,可是无可估量的。 这皇后虽然内心里认同男尊女卑,但却很可能被这些情感所影响,最终选择支持自己的女儿。 因为,只有这个,才是她的亲生女儿。 那个所谓的「皇子」,于她而言,就是个狗屁! 正是因为深知这其中情感发酵的厉害,谭玉才信心满满。 萧凌公主倒是没多少信心。 因为,以前她就曾跟母后探讨过接任皇位的问题,母后的态度每每都是否定的。 这些年,母后虽然娇纵自己,却从来都叮嘱自己不要在原则问题上犯煳涂。 而所谓的「原则问题」,就是男人才可以当皇帝! 第114页 所以,这一次,萧凌公主也不认为母后会有什么改变。 但不知为何,见谭玉如此信心满满,萧凌公主也跟着情绪高涨。 「行!要做,我们就好好做一场!」 「哎?」谭玉坏笑,「这可是你说的哦。」 「……」 自己不小心挖坑的萧凌公主,这才反应过来,红了脸反驳:「我、本宫说的是做一番事业!餵你干什么?你别动手动脚……餵……餵你手往哪?信不信本宫处死你啊……」 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含煳。 最后,消了音。 显然,谭玉已经很熟悉萧凌公主了。 不管哪个世界的萧凌都一样,都是色厉内荏而已。 反正吧,每次都是严正摆明态度,严正抗议,严正威胁……但最后,都会一边反抗着一边遂了谭玉的意。 咳。 大约,这就是传说中的「口嫌体正直」吧? 以前只在现代搞笑段子里听过,自从开始穿越,就在萧凌身上亲见了。 大约,是因为谁都逃不过「真香定律」吧? 咳。 两人就这么一路干正事一路甜蜜撒糖,终于回到了京城。 原本萧凌公主想回皇宫。 因为她从小到大就一直生活在皇宫。那里,是她心里的「家」。 况且,这次逃婚,父母都着急,还是第一时间回宫看望父皇母后的好。 ——尽管,以她那对老谋深算父母的手段,肯定早都知道她一路平安归来了。 谭玉却并不这么认为。 「我觉得我们应该先回公主府。」 「为什么?」 萧凌公主有些不解。 谭玉笑:「因为公主府才是我们的家啊。我们两个人,的家。」 这显然不是真正的理由。 但萧凌听着,却万分高兴。 一个兴奋就蹦了起来:「好!我们就回公主府!」 这公主府,是真正的富丽堂皇。 说实话,这皇帝皇后对这个女儿,是真心宠爱的。 只从这公主府的堂皇富贵便能看得出来。 里面,可以说是要多奢侈有多奢侈,完全不输皇宫了! 就连萧凌公主,都有些感动:「父皇母后对我,倒是尽了心的。」 她并非如传闻的那样刁蛮兇恶、不学无术,其他很多道理她都知道的,比如,公主府本该有的建制。 别的不说,她皇姑们的公主府她可是去过的,比她的这个,可是差远了。 说实话,估计自古以来就没有这么奢侈的公主府。 因为里面跟皇宫已经没什么区别了。 然而,谭玉还是一闷棍敲了过来:「可是,你从外面看,这公主府的占地和外观,却是完全按规定建制来的哦。跟歷代皇子府不能比,跟歷代太子府更不能比。」 第39章 母后 自古以来,各种礼制都是有规定的。 公主府,占地面积是规定死的,最大也有个限度。 这个限度,显然跟皇子府不能比,更跟太子府不能比。 而公主府的外观,很多东西,也是有讲究的。 这些,叫作不能逾制。 如今,从这公主府的建造来看,皇帝是真疼女儿,私下里愿意给她最好的。所以,这公主府里面,跟皇宫里没什么差别。 ——唯一的差别,或许只有,里面没龙椅。 但在他心里,女儿永远都不是儿子。 所以,这公主府,里面再豪华,外面也得遵守一切礼制。 说白了,这是在向全天下的人宣布: 公主就是公主。皇帝对她的荣宠再盛,也只把她当作一个公主。 所以,不管是谁,其他的想法,都可以歇歇了。 同时,也是给天下人打一个预防针: 这公主,终究是公主。 而储君,另有其人。 听谭玉一分析,萧凌公主就瞬间冰凉了。 得,一瓢冰凉的冷水,让她清醒了。 是啊,再怎么宠爱,也只是停留在小的方面。 涉及到真正的江山社稷,却是捨不得给她的。 谭玉一直冷眼旁观。 她也不想给自家老婆泼冷水。 但,有些事,还真不能讳疾忌医。还是要早点面对的好。 这种事,她在现代见多了。 其实,自古以来,重男轻女就一直存在。 只是在古代,大家都觉得这是理所当然。 但在现代,有了抗日女性们的贡献,又经歷过独生女一代,越来越多的女性觉醒起来,开始对比男女的实惠。 于是,便有了很多不平则鸣。 比如,现代女性在觉醒之后,会去挖掘真正的实惠,而不是只看表面: 她们不再听所谓的「女儿奴」传说,不再看给女儿小时候盖被子、长大了做嫁饼之类的所谓「疼爱」,而是看——房子买给谁?钱财留给谁? 有儿有女的家庭,很多人嘴里都说疼女儿,平时也表现得一碗水端平,甚至说话做事还刻意显得更偏向女儿,比如对女儿更温和、给女儿嘘寒问暖盖被子、嘴里说着如何如何疼女儿之类的,但一到儿女都长大,便只给儿子买房不给女儿买,钱财也是只给儿子不给女儿。 就算有些家庭条件好的,给女儿买,也是给儿子买两套给女儿买一套,钱财大头给儿子小头给女儿。 第115页 至于家庭条件不好的,那就更不用说了。 无数人从小给女儿洗脑,说家人是最重要的,比丈夫要亲得多!将来出嫁了,在婆家被欺负,还需要娘家父母和兄弟撑腰。所以,应该以家人和兄弟为重。 ——偏偏,这话是单方面的,只让女儿重视家人兄弟,却从不让儿子重视姐妹。 于是,无数穷人家女孩被洗脑得傻乎乎的,早早出去打工赚钱,累死累活省吃俭用,就为了给兄弟盖房子或者买房子。买完房子攒钱给兄弟装修。装完修又攒兄弟的娶媳妇彩礼。就算攒完兄弟的彩礼把嫂子或弟妹娶进家门了,一切还没完,还有小侄子要出生呢……总之,只要不切断这根线,便一辈子有各种理由被压榨。 横竖,儿子一辈子都是需要帮助的。 而女儿,一辈子都是帮助人的那一方。 当然,为人父母也会给儿子洗脑,但不会洗脑让他们真刀实枪掏钱帮助妹妹,而是洗脑父母重要、父母是最亲的人,比老婆亲多了。所以生而为人,一辈子都应该把父母放在第一位。 无非,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让自己成为既得利益者。 也正因为如此,才出现了无数的婆媳矛盾。甚至,酿出了新闻版面里各种同住一屋檐下的婆媳人命悲剧。 不管是哪种洗脑,其实最后受伤的都是女人。 哪怕是男人们一直高潮的所谓女的要彩礼,其实得彩礼的,也都是女方家人。 若是女方家人真的爱女儿,根本不会捨得吞下这彩礼,而是将彩礼连带自掏腰包的嫁妆,都交给新人小两口。 总之,无数曾经大家都觉得理所当然的事,渐渐被觉醒的女人们透彻解读。 大家已经不会再被一些表象蒙蔽了。 比如,以前有个节目,介绍各地的风土人情。 其中有个地方,就是女儿出嫁的时候,娘家会给做嫁饼。做的饼越好,就说明越疼女儿。 下面很多弹幕就说:给女儿的疼爱,就是做饼;给儿子的疼爱,就是买房。 这话有可能是偏激。 因为说不定人家是给女儿既买房又做饼呢。 但确实,绝大多数有儿有女的人,都会或多或少重男轻女。 条件一般的,是给儿子买房不给女儿买。 条件差的,甚至会让女儿赚钱给儿子买。 就算是条件好的,可以匀给女儿一些,也会将资本往儿子那边大大倾斜。 总的来说,绝大多数都是儿子比女儿重要。 而更可怕的是,以为这是理所当然。 如果大家都以为这是理所当然,那重男轻女就会成为一种公认的合理的现象,女性就合理地吃亏。 如果男子认为理所当然,那他们就会享受各种既得利益而心安理得,甚至还会得寸进尺,要求更多。 如果女子认为理所当然,那她们就会心甘情愿被各种吸血,还要求自己的女儿也这么心甘情愿被压榨,延续一辈又一辈的悲剧。 所以,谭玉不想让萧凌公主迷煳。 正如很多现代女子,一旦清醒,便学会斩断吸血管,只为自己而活。 不管是结婚也好、不结婚也好,首先,都要为自己而活。 崩管谁比谁亲,横竖都没自己亲。 所以,谁对自己好,谁就亲! 而就算再亲,都无权让自己平白让位自己的利益。 ——因为,一个人如果真的爱你爱到一定程度,便会把你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如果一个人想让你让位自己的利益,就说明他把自己的利益看得比你的利益重,自然不值得你让位自己的利益。 所以不管怎么说,都没人值得你为他理所当然让位利益。 人吶,能自己把自己照顾好就不错了。 别一天到晚想着付出。 该是自己的,就可以心安理得拿着。 正是因为懂得这一点,越来越多的现代女性活得越来越轻松自在,也越来越开心。 谭玉也希望萧凌公主能活得轻松开心。 那些纠结,一直横亘在萧凌公主心间,早已成了萧凌公主的一块心病。 现在已经无可迴避,也到了要举事下决心的时候,自然应该把这心病彻底祛除。 不下勐药,不足以痊癒。 等了许久许久,萧凌公主终于深深吁了一口气:「对,你说得对。确实没必要再纠结了。咱们该怎么干就怎么干。等天下在我手,一切属于我的都归于我,我同样可以孝敬他们、爱他们。」 「这就对了!」 谭玉笑:「该属于自己的东西,就可以拿回来。该爱的人,照样可以爱。这没什么好冲突的。也没什么好多想的。」 当今皇帝,可不就是这么干的么。 「嗯!」 萧凌公主甜甜一笑。 自此,心里再没有纠结隔阂。 「对了,你刚说,该怎么干就怎么干……」 谭玉意有所指,坏笑。 萧凌公主眼前一黑:咋又被想歪了?! 照例是一番反驳。 然而,谭玉一边听着对方的严正抗议,一边把对方直接抱进了房间。 话说这皇帝和皇后还是真的疼这个女儿。 萧凌公主和谭玉才刚刚进行了一轮,皇氏夫妇便已经双双赶过来了。 「皇儿,凌儿。」 第116页 「凌儿。皇儿。」 ——皇氏夫妇,一边唤着,一边双双急匆匆赶了过来。 横竖人家是皇帝皇后,也没人敢挡着。 这会子,自然是想进就进。 谭玉和萧凌赶紧整理好了衣服,出来接驾。 皇帝和皇后都是过来人,看到谭玉和萧凌这慌乱的样子,和有些乱的衣襟,便看出了端倪了。 咩,这是女儿和女婿已经恩爱了么? 皇帝看看皇后。 皇后再看看皇帝。 万语千言,一下子在两人间汹涌交流。 皇帝:你看吧,这是我选的女婿,不差吧? 皇后:呃…… 皇帝:说话呀,我选的女婿好不好? 皇后:唔…… 皇帝:说呀说呀快说呀!我选的女婿是不是很好? 看皇帝一脸求表扬的幼稚表情,皇后无语。 这皇帝,对自己的爱倒是真的。每每只在对着自己母女的时候,才会露出如此幼稚无伪装的一面。 皇后嘆了口气,笑着走向萧凌公主和谭玉:「儿啊,听说你们回来,本宫和你们父皇,就特地赶来看你们。」 这话,就等于承认了谭玉的地位。 也等于承认了皇帝的慧眼。 皇帝心领神会,露出笑眯眯的表情。 那是真开心。 谭玉和萧凌也心领神会,知道谭玉这驸马的身份被实锤。 「儿臣叩见父皇、母后。」 谭玉赶紧上前卖乖。 皇帝和皇后都很高兴。 这皇帝是早就在殿试上就看中了谭玉的。 加上谭玉各方面条件,都是他甄选上来的。 所以,对于这个女婿,可谓极为满意。 而皇后嘛,虽然刚开始对这个女婿不满意,但经歷过女儿离家出走,也渐渐松动了心思,觉得只要女儿女婿好好的,女婿出身如何也不重要了。 横竖,只要小两口安安稳稳将来能把小日子过起走就成。 现在看到小两口一副羞怯又恩爱的样子,自然就更懂了。 知道这小两口有了真感情。 她原本就是因为真爱而嫁给皇帝的,也在名义上享受了皇帝一辈子的独宠。 而且,凭良心说,从感情上来说,皇帝也确实是实实在在独宠了她一辈子。找另一个女人生儿子,也不过为了生个儿子接江山社稷。 所以,单纯从感情上来说,她是一辈子爱情圆满的。 这样的人,自然会对爱情给予更大的祝福。 此时看到女儿女婿显然有了爱情,又见丈夫身为皇帝却一脸幼稚求表扬的神情,便动了心。 得,就这么着吧。 既然女儿喜欢,丈夫也高兴,那就选这个女婿好了。 反正,女儿最终也不过是找个人嫁了,然后在这公主府过日子。 只要自己多活两年、多给女儿些后路,找谁还不是找。 虽然,明知找一个有强大背景的女婿对女儿更好,但既然事已如此,皇后便只能这么安慰自己了。 反正,这辈子,也应该满足了。 接下来,一家四口,和和睦睦安心度日才好。 谁知,事情并不如她所愿。 她倒是歇了心思准备和和睦睦安心度日,她女儿却当天晚上就来找她了,说是母女长久未见,要促膝长谈,实际上,却是想策反她。 听到女儿的建议,她惊呆了:「你,你说什么?你要谋反?!」 萧凌公主认真:「我不是要谋反,我是要拿回本就属于我的东西。」 皇后依然震惊:「可你是个女孩子!」 「女孩子又怎么样?大家都是人,凭什么我们女子就不如男子?!」一说到这个话题,萧凌公主就忍不住生气。 妹的,天天女孩子女孩子,难道女孩子就活该低男孩子一等么? 皇后被女儿这震怒的神色惊了一下。 瞬间冷静了些。 唔,女子和男子的问题,其实是超过她的认知的。 她从来没思考过这个问题。 以前,女儿也曾跟她愤愤不平过,说父皇居然在外面找女人生儿子,就是为了让而自己继承天下,凭什么?难道女子就天生不如男子么? 但,她每每都只是听听就算了。 她一直以为是女儿任性随口说的。以为女儿长大了就好了。 但现在,她见女儿还是这口气。 而且,还是真的生了气。 她就有些混乱了。 在她心里,女子成亲,就算是成年了。 而且,既然公主肯主动回来,就说明她已经懂事了。 刚才公主跟驸马那样的双双含情也不是假的。 这种情况下,女儿说的话,就比以前有份量得多了。 也就是说,女儿已经长大了。长大之后,还这么觉得。 那么,她这个做母亲的,就不得不真诚面对这个问题了。 女子真的不如男子么? 皇后回忆人生种种,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未必。 她自己家,就是例子。 她们家原本就是大家族。可以说,世代都出皇后。 正因为如此,她们家族才会代代不衰。 但,这不衰,是建立在女子入宫做皇后的基础上的。 实际上,她们家族,代代都有不上檯面的男丁。 第117页 各种败家子纨绔子弟,可以说是层出不穷。 就连她的亲弟弟,公正来说,都是个不学无术的混子。只是因为有她这个皇后姐姐独宠后宫,所以才得皇家庇佑,始终享受荣华。 可以说,她们家族的稳定与繁荣,其实是倚仗女子,而非男子的。 而这些女子,在后宫里杀伐决断,最终胜出,能力也在家族那些没出息的纨绔子弟之上。 真要说起来,她们家,是女子强于男子呢。 也正因为如此,她才希望女儿找个背景强大的夫家,因为她很清楚,等皇帝百年之后,她的娘家是靠不住的。 若是靠得住,女儿起码还有个姥姥家可以依靠。 但显然,没有了她这皇后的荣光,那个「姥姥家」,便会只剩个虚壳。甚至,会快速衰败下去也不一定。 因为,下一代的皇帝,是肯定不会娶她娘家人的。 理由很简单,为了打压萧凌公主姥姥家的势力。 萧凌公主当了多年唯一的皇家血脉,其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别说萧凌公主自己有别的想法,只怕将来的皇帝,也一样有别的想法吧。到时候,防备萧凌公主和萧凌公主相关,是必然的。 这会子被女儿直面盘问,皇后有些徘徊了。 良久良久,她不能昧着良心说男子确实比女子厉害,只能说:「可是,不管怎么说,自古以来,登基称帝的,都是男子啊。」 第40章 心想事成 眼见皇后有所松动,萧凌公主赶紧按照谭玉的指点,加把火:「既然你心里都明白,女子并不比男子差,那又为何一定要固守陈规,非得让男子做君王呢?」 皇后沉默半晌,才道:「那不一样。自古,就没有女子做君王的道理。」 「谁说没有?武则天不是?」 萧凌公主据理力争。 「是啊。所以武则天背上了千古骂名呀。」 皇后也不退让。 的确。武则天背上了千古骂名。 起码,在民间,是有许多关于她的负面传说的。 皇后嘆了口气:「世人都传武则天恶毒,甚至都传得不像一个人了,连自己的孩子都掐死来诬陷别人……呵,母母后也不知道这些传闻是真还是假,但是却知道,史书向来是胜利者书写,武则天并不是亡国之君,按道理,是不会有史家敢这样写的。好吧,就算有史官敢写,就算一切都是真的,那为何独独她的恶毒事迹被传得到处都是、街知巷闻?不就是因为,她是一个女人么?」 萧凌说不出话。 皇后继续:「正因为她是一个女人,偏偏又做了皇帝。这是冒天下之大不韪,是犯忌!犯了天下男人的大忌。甚至,是犯了整个男权的大忌,维护这男权的,有男,也有女。他们没有别的办法,便肆意攻击她。践踏她。恨不得将她踩入泥淖,被万人唾弃,才肯罢休。」 萧凌听得有些生气。 居然是这样的么? 这问题她还一直没思考过呢。 居然只是因为是女人,就格外被非议么? 然而,她还没开口打抱不平,皇后就已经拉住了她的手:「凌儿啊,母后不想让你背负这些。母后只想让你,安安稳稳过点快乐的小日子。」 这是母亲的真爱。 然而,萧凌公主突然反问:「那母后觉得,如果那个孩子做了皇帝,女儿真的能安安稳稳过快乐小日子么?」 这句话如一记重锤,重重锤在了皇后心上。 是啊。 这个问题,她又何尝没想过? 正因为想过,她之前才一直希望女儿找个有强势背景的夫家。 皇帝百年之后的景象,其实已可以预见。 新皇帝,只怕是不会放心萧凌公主的。 不杀了萧凌以防万一,就算是极为仁慈了。 即便是留着萧凌公主,那也必然是防范再防范的。 软禁什么的,只怕是基本款。 其他额外的,更是无法预料。 总之,是不会「安安稳稳过快乐小日子」的。 这是皇后作为一个母亲最不愿看到的。 也是她一直怕去想的。 似乎,不想就不会发生。 但此刻萧凌直接把这事提了出来,已是不能迴避。 皇后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她是真的担心这件事。 她这辈子,可只有萧凌一个女儿。 她可捨不得让这女儿受苦受灾。哪怕是在自己百年之后,也不可以。 此时,萧凌公主福至心灵地补刀:「母后,说句大不敬的话,若是父皇哪天走在您前面,您觉得,那个新皇登基,真的能对您好?到时候,别说皇儿的日子不好过,母后的日子只怕也不好过吧。」 「闭嘴!」 皇后习惯性轻斥。 「休得胡说!」 妄议皇上殡天之期,是大不敬。 这压根就不是一个为人臣、为人女者该说的。 然而,这些话还是在她呵斥的下一瞬,攻入了她心里。 是啊。 如果哪天皇上先行一步,别说保证女儿的平安喜乐和富贵荣华,只怕连自己的都保证不了吧? 皇后的心开始紧了起来。 毕竟,再爱一个人,也不可能真的完全感同身受。 她再爱萧凌、再担心萧凌的未来,都是隔了一层。 第118页 现在,却是连自己的安全感都不能保证了么? 安全感,是一个人最基本的需求。 哪怕再爱别人,都不会改变其第一顺位。 因为,一个人如果连自己都感觉不安全,那是很难再有别的想法的。 现在,皇后的安全感就受到了挑战。 她这辈子,就没不安过。 在出嫁之前,她是豪门世家的嫡长女,又才貌绝世。 自小作为准皇后培养,在府中的地位不言而喻。 即便是在外府,别人也都心知肚明,她将来只怕是要入宫当人上人的,所以也都让着。 出嫁之后,因为有皇上的独宠,她更是风头无两。 可以说,她这辈子就一直是被捧着的。 她的人生路,一路被点缀着锦绣繁花。 现在突然被告知后半生完全失控、将来怎么样要全看运气,这却是意难平了。 于是,皇后沉吟了。 萧凌也不急,完全没有催促的意思。 她在等。 谭玉已经跟她说过,只要把其中厉害说清楚了,母后会自己拿定主意的。 果然,等了也不知多久,皇后开口了:「这事你容我再想想,你先回去。」 以萧凌的脾气,就她这磨磨蹭蹭的样,早看得等不及了。 但谭玉早就嘱咐过:这事急不得。只要把事情说明了,母后是知道选择的。 于是,萧凌便起身告辞了:「那行,母后好好考虑,女儿先告辞了。」 回到公主府后,萧凌还有些不放心,问谭玉:「你说母后会不会同意?」 谭玉却很笃定:「放心。只要她不傻,就会同意。」 「真的?」 「真的。没人愿意为所谓的条条框框去损害自己的利益。除非是傻子。」 比如那些被洗脑为男人(老公或兄弟)无私奉献的可怜女子。 这位皇后娘娘,显然不是蠢类。 且被皇帝真心实意宠了这么多年,只怕是不愿为了传统虚框抛弃此生尊荣的。 毕竟,涉及到切身利益,还是不一样的。 事实证明,谭玉猜的没错。 翌日,皇后便召人来传公主和驸马。 传我做什么? 谭玉有些懵。 萧凌公主也有些懵。 不过,两人还是没说什么,手拉手进了宫。 皇后看两人手拉手而来,神色更是舒缓。 同时,内心的那个想法也更坚定了。 「母后。」 小两口见过礼后,萧凌公主就滚进了母亲怀里,开蹭。 「你现在喊我们过来,就是因为你想开了,对不对?」 皇后笑着摸了摸女儿的头:「你这孩子,这么大了还这么调皮,将来怎么母仪天下?」 「啥?!」 「母仪天下?!」 谭玉和萧凌公主齐齐震惊了。 这是什么情况? 皇后微笑:「好啦。本宫昨晚想了一晚,也召了你外公和舅舅进宫,仔细商议。最后觉得,你说的还是蛮有道理的。不过,女子当皇帝,自古都是大忌。我看,不如让玉儿……来做这个皇帝吧。」 「……」 萧凌公主和谭玉齐齐瞪大眼。 这种事,还可以这么处理的么? 然而,皇后已经自顾自解释开了:「母后也不瞒你们,这事是我深思熟虑过的。让玉儿当皇帝,凌儿当皇后,是最合适的。也是受挫力最小的。」 于是谭玉懂了:这皇后精明着呢。 每一步的得失都是算计好的。 的确,如果从受挫力大小来说,谭玉上位确实比萧凌上位更划算。 因为,从上层背景来说,愿意支持萧凌公主的团体,都同样愿意支持谭玉。因为效果是一样的。 因为,谭玉没有任何家族根基,只能倚仗萧凌公主的相关背景在高位生存。就算代妻上位,也不过代表着背后总团体的利益,跟萧凌公主上位并没有本质区别。 等他们有了孩子后,就更是最终归向共同的儿子。 而从普通平民的角度,则更是谭玉有优势。 因为谭玉并不是天生的皇族贵胄,而是通过科举上去的寒门才子。 这不只拉了一大波平民好感,也让老百姓更有信心——毕竟,谭玉可是实打实的状元才子!且深得皇帝喜爱召为驸马,必定也能力出众。 一个才华能力冠世的君主,是每一个臣民的福气。 所以,普通民众对谭玉的接受程度绝对比对萧凌公主高得多。 更何况,谭玉还是男子。 男子登基向来比女子登基要容易接受得多。 女的登基,在古代那样的大环境下,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甚至被侮辱为「牝鸡司晨」。 所以,综合来说,谭玉上位,比萧凌公主上位胜算更高。 坦白说,如果务实一点考虑,这不失为最划算的一种选择。 然而,萧凌公主还真不是一个务实的人。 就像,她原本对皇位其实没什么兴趣。 但,一想到自己就因为性别而无缘皇位,咽不下那口气。 这会子也一样。 她的目标,不是登上那皇位,更不是掌握至高实权。 而是要向全天下争一个理:女人不比男人差,一样有资格做皇帝! 第119页 所以,即便她老娘把事情说透到这地步,她也依然不为所动。 她跟她娘的出发点就不同! 所以,她「嘿嘿」一笑:「可是,驸马也是女的呀。」 「什么?!」 皇后手一抖。 萧凌公主笑眯眯:「母后没听清么?驸马也是女的呀。」 纵然已经有了经验,皇后的手还是有些微微的发抖。 「你是开玩笑的吧?」 「这种事怎么可能开玩笑。」 「……」 于是,皇后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难看。 谭玉在一旁看不过去,轻咳一声,上前道:「唔,母后,儿臣,确实是女的。但,儿臣对公主,可是真心实意的啊!」 这原本挺深情的一表白,此刻在皇后耳里听来,却怎么都不是滋味。 什么鬼真心实意? 关键是真心实意么?关键是你是女的呀! 偏偏,萧凌公主还凑过来帮腔附议:「是啊是啊,虽然驸马的男子身份是假的,但与皇儿的感情是真的啊!我们是真心相爱的!」 「!!!」 皇后不知道说什么。 组织了半天语言,最后,无力地挥挥手:滚吧。 萧凌公主和谭玉驸马也懂,小两口安静手拉手走了。 只留可怜的皇后在原地风中凌乱。 而没被皇后当场追究欺君之罪,对谭玉来说,就是胜利。 所以,谭玉当天心情很好,拉着萧凌公主又现场教学了一回。 唔,应该说,是现场复习了一回。 只可怜了皇后,足足消化了一晚,第二天才挣扎着让人再去请公主驸马。 于是,小两口又甜甜蜜蜜手拉手就来了。 可怜的皇后,以一副「垂死病中惊坐起」的状态,挣扎着问:「你们的事,母后想了一晚上……」 所以呢?? 小两口扑闪扑闪着萌萌的眼,看着皇后,等她继续说下去。 然而,皇后看着眼前成双成对的卖萌女,突然就失去了力气。 手臂又无力地挥了挥:「算了,你们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横竖母后怎么都支持就是了。」 这是已经彻底放弃挣扎了。 横竖,就这么着吧。 她也不想安排了。反正人算不如天算,现在连女驸马都有了,那就……听天由命吧。 横竖,她这当娘的,在后面撑着就是。 有了皇后的这话,谭玉便有了底。 跟萧凌公主对了下眼,两人就手拉手跪下了:「谢幕后!」 眼里,欢喜不胜。 「……」 皇后看着这对不省心的小冤家,又举起无力的手臂,按了按额头。 头疼。 这俩小冤家也不知高兴个啥?难道以为就自己一句话,这天下就倾覆了? 她自己都没这自信好么。 不过,不知为何,看这小两口这么高兴,她也忍不住跟着欢欣了些。 唔,不管怎么说,开心,总是好的。 自从上次被萧凌公主一语点醒,皇后回顾此生重重,也觉悟到了人生的无常。 既然无常,那就及时行乐吧。 反正,开心总比不开心好。 这么想着,皇后就又挥了挥手:「行了,你们先回吧。回去好好想想,该怎么安排。接下来,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直接跟我说就是。」 萧凌公主早就被谭玉叮嘱了,此时,按照之前谭玉的嘱咐,问:「母后,咱回去行。不过啊,要您先给皇儿们列个单子。」 「什么单子?」 皇后疑惑。 「自然是您能支使的人啊。」萧凌公主笑眯眯,「就是,谁是死心塌地跟您的人,您列给我们,我们才好见机行事。」 这是谭玉之前就已经敲定的。 私下已经提前跟萧凌公主说了。 萧凌公主这会子到口就来。 皇后倒是有些诧异。 萧凌公主是她看着长大的,而且是捧在手心的那种看。所以,基本萧凌什么人设,她非常清楚。 现在萧凌这人设走向,明显跟以前不一样。 以前的萧凌公主,可是出了名的一根筋。 虽然兇恶的名声是那个混蛋皇龙刻意放出去的,但刁蛮却是真的。任性也是真的。 她什么时候认真考虑过事情啊? 如今看她这反应,是真的快速思考过的,而且很快找准了癥结。 问的问题直指重中之重。 她突然觉得,女儿长大了。 做父母的,最开心的就是看到昔日操碎心的儿女长大了。 所以,皇后心情很好地直接挥毫蘸墨,将自己门下亲信一个不漏,全给写了。 做娘的对女儿,原本也没外心。 更何况她们现在是共同做一件生死攸关的大事。更没有藏着掖着的可能。 毕竟,她从没想过万一事发就把女儿抛下。 到时候,肯定是成则一起成、败则一起败。 成王败寇。 成生败死。 没有第三条路。 不过,谭玉倒是想着给皇后留条后路。也事先跟萧凌公主通了气。 所以,萧凌公主对皇后道:「母后放心,等这事成了,咱们共享江山繁华;若是不成,也不会连累到您。反正此后跟这些人,都是皇儿去联繫。皇儿不会供出你的。」 第120页 这原是好话。 皇后听了却有些生气:「你这是什么话?难道母后会在你落难的时候把你舍了么?你要真这么想,倒是枉我疼你的这一片心了。」 作为一个把女儿放在心尖尖上宠的母亲,是真的有些伤心了。 呃。 萧凌公主有些慌。 不知道说什么好。 还是谭玉过来解释:「母后,我们不是那意思。您疼公主,公主自然是知道的。只是,公主也是极孝顺的,也一样疼皇后。真要有事,作为女儿,她也不想连累您。」 第41章 真相 这也是实话。 萧凌公主确实还是挺爱母亲的。 毕竟,她又不傻,知道谁对自己最好。 所以,即便没有谭玉的叮嘱,她也不想连累母亲。 毕竟,想当女皇的是她,不是母亲。于情于理,她都不该连累母亲的。 虽然,她若当了女皇,母后也能得到相应的好处。 所以,当谭玉跟她说起不可拖累皇后时,她想也没想,就觉得本该如此。 皇后听了谭玉这一通解释,神色才算平和下来。 甚至,更多了一份温馨。 唔,母慈女孝,才是最温暖的天伦之乐。 是啊,天伦之乐。 看着眼前的一对小璧人,皇后内心突然觉得:或许,这正是那四个字的形象写照。 能看着自己的晚辈和和乐乐,本就是最幸福不过的事情吧。 如果没有后续压力,会这样幸福一辈子。 「放心,母后一定不会让你们失败的!」 皇后深吸一口气,站起身,郑重道。 她的女儿、她的后半生幸福,决不允许任何人拿走。 即便是那个混蛋皇龙的私生子,也不行。 一想到那混蛋皇龙皇后就生气。 以前年少的时候,他们何尝不是像现在的公主和驸马一样,和和蜜蜜,如胶似漆。 这一刻,她更想守护女儿的这份幸福了。 萧凌公主和谭玉也感知到了她的这份真心实意。 齐齐感恩行礼:「谢母后!」 从皇后处回来,小两口还是很感动,一路感触着聊天。 刚开始是聊皇后作为母亲的深情。 后来,便聊到了皇后对谭玉的态度上。 「你说,母后为什么一直没追究我女扮男装中状元、选驸马的事啊?」 作为看过n个版本《女驸马》的现代女,谭玉还是一直对这事战战兢兢的。 那啥,电视里不经常是女状元欺君、女驸马要杀头之类的嘛。 虽然最后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被免罪了,但最起码,说明这事原本该是死罪的,而且挺大的死罪。 她现在还没开始组织原因求免罪呢,怎么皇后就不问问呢? 这咋说呢? 还挺失落的。 而且有种隐隐的担忧。 就跟担心了好久的考试,突然因为客观原因被宣布暂时取消了一样。 可这「取消」,也是暂时的呀。谁知道什么时候又考了? 这滋味,可真酸爽。 谭玉这么问着,望向萧凌公主。 萧凌公主笑:「你那是不了解我母后。煳弄个状元欺君什么的,我母后才懒得管呢。她从不管我父皇朝堂上的事,懒。」 「噗。」 谭玉忍不住笑了。 好吧,这是什么皇后? 敢情是个佛系独宠皇后呢。 果然,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可是,这纸上一长串的名字……」 谭玉拿起从皇后宫里拿回来的那张纸,意有所指,笑。 萧凌公主笑着给了她一个白眼:「你别笑得那么阴险,这些人都是自愿跟随母后的。因为他们跟我外公家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早就切不开、斩不断,骨头连着筋了。」 谭玉一愣。 觉得有道理。 不过还是不解:「那皇上呢?既然知道那么多人背后有骨头连着筋的关系,为什么还要放任这些人在这么重要的岗位?」 「这有什么呀,父皇宠母后呗。」 萧凌公主理所当然甜甜道。 谭玉这才恍然:是了,别人眼中所谓的「皇上」,其实是萧凌公主的「父皇」,是皇后的丈夫。 而且,是真「丈夫」。就是一夫一妻的那种。 不是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的那种假夫妻,全图着对方皇权或者美貌去的那种。 看来,是自己想多了呢。 其实,只要一个男人宠你,就算你自己无心,他都会把一切都献到你面前的。 就像那些人的官位,只怕还是皇帝为了讨好皇后,刻意给安排的。 皇帝是真宠皇后,这份感情倒是真的。 反倒是自己,在现代看各种「细思极恐」和「细品」桥段看多了。 阴谋论了。 谭玉笑笑,有些不好意思。 不过,她仍有些不懂:「那她连你的终身都不管了吗?我可是女的!她不担心我误了你这辈子的幸福?」 这下萧凌公主更瞭然了:「你以为嫁个男人就不误终身和幸福了?我告诉你,嫁给男人,终身幸福误得更快呢。」 「啥意思?」 「这有什么『啥意思』的?你满世界看看,都是男女配,但幸福的有几对?尤其,碰上个特别不好的,连命都得搭进去。」 第121页 萧凌公主嗤之以鼻。 「就算是我父皇那样的,不也还在外面养私生子嘛?」 谭玉说不出话了。 的确。有些女的遇人不淑,连命都搭进去,也是有的。 更不用说,还有很多沉默的大多数。 那些女的虽没在明面上丢了命,但却丢了无数的生命力和时间。 太多的女人,在婚后忙得脚不沾地。明明是两个人的家,却所有家务事都是女人的。 甚至,有些还不是两个人的家,而是男方一大家子的家。只是,家务事却是女人一个人的。 天长日久,女人的精气神都给耗光了。 而那被扼杀的无数时间,不正是生命的组成部分么? 偏偏,古人还以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呢。 这么想来,在古代找个并不熟悉的男人嫁了,确实也未见得是好事。 「可是……」谭玉总觉得还有什么不对。想了想,终于想起来,「她不想让你生孩子么?我是女的,嫁给我,生不了孩子呀!」 那啥,做父母的不都喜欢催娃么? 催完婚就催娃,基本是现代父母的基本连环套路吧? 更何况是古代。 古代的父母,不是更应该把儿女生孩子看成大事么? 出柜什么的,应该古代更难吧? 然而,萧凌公主拿手指戳了戳谭玉的脑袋:「你傻呀,我是女的,传宗接代也轮不着我什么事。我母后也是女的,再怎么传宗接代也不会传到她的姓氏上。更何况她本来就懒,对一切虚妄的东西都没兴趣,只想着自己开心和保养。这传宗接代,对她而言,就是最虚的。」 谭玉先是怔了怔,继而点头:「不错,母后确实不是一般人。难怪能得父皇一世宠爱。」 她这倒不是吹捧。 自古「自爱」者才能得人爱。像皇后这样灵魂独立的,确实比一般女子更吸引人。 尤其在古代,更见特别。 更何况,她只顾珍爱自己,而不去管那些任何与自己无实际关联的是是非非,则更是难得了。 尤其在古代! 那时候的贵门女子,大概因为没事做,平时七大姑八大姨的就喜欢惹是非。 更不用说,这时候很多女的被家庭洗脑得拎不清,别说让丈夫牺牲原则和利益帮自己兄弟了,就算是牺牲丈夫的利益帮娘家所谓的各种亲戚,都在所不惜。 说实话,娶这种女人,挺糟心的。 因为你除了爱她,还得捎带上她后面的一大家子。 压根就没法好好过日子。 这跟女人受不了男的拉扯上婆家一大家子一样。 其实,真正最有利于夫妻关系的,还是摒却双方亲友掺杂的二人世界。 当然,生的孩子不算。因为孩子是两个人共同的亲人,两人都爱。 有了孩子,不只不会破坏二人世界,反而会让夫妻的小世界更加温馨巩固。 就像这世界的皇帝皇后和萧凌公主。 除去江山社稷的继承问题,这一家三口其实真的很温馨。 皇帝对皇后的宠爱也是真的。 大约,也正因为皇后的不争不提,从不要求皇帝对娘家额外的照顾,反而让皇帝格外恩宠她娘家。 就为了屁颠屁颠向老婆邀宠。 萧凌公主继续解释:「而且吧,对于皇家人来说,早就看透了。什么亲情不亲情的,只要身在帝王家,就不会把这玩意当回事。」 谭玉一愣。 萧凌公主嘆息:「你道我父皇为何如此宠我母后?就是因为他的世界里没有亲情,也没有友情。只有我母后一个。」 这下,谭玉真听痴了。 是啊,皇帝都是跟兄弟斗争着上去的。 表面上表现得兄友弟恭,背地里毫不犹豫捅刀子,甚至欲杀对方而后快。 九子夺嫡什么的,每个朝代都在发生。 甚至,像玄武门之变那样反父亲夺皇位的事,在皇家也时有发生。 即便是当了太子,也有因为嫌父亲太命长耽误自己登基,而痛下杀手希望父亲早日归西的。 在这么恐怖的环境里浸染,早就对亲情丧失信心了。 「在皇室人看来,手中的权势,比亲生儿女更加重要。比如,你没有儿子,完全可以过继一个儿子到膝下,那过继来的儿子为了天下悠悠众口,照样会善待你,甚至比亲儿子还得善待,唯恐落个不好。如果你手中永远有权势,则享受到的善待就更多了。」 萧凌公主说到此处,幽幽嘆了口气:「虽然这些善待不代表真情,但终归是善待了。」 谭玉终于懂了。 在皇家,手中的权势最重要。 儿女,反而是其次。 想想也对,只要萧凌公主真的做了皇帝,那将来一切都是她的,就算没有儿女,又有什么关系? 有多少人生儿育女是为了养儿防老,可她,已经不需要养儿防老了啊。 谭玉这才彻底松了一口气:「原来如此!看来,我是真的什么都不用担心了。」 萧凌公主皱了皱鼻子:「也不是。我父皇,应该还是蛮希望你是男人的。」 谭玉点头:「那倒是。」 皇帝是一个传统派。 传宗接代、生儿育女什么的,想必是他的执念。 「不过不用管,反正他很快就要下位了。」 第122页 萧凌公主笑。 笑容里很多内容。 她其实很爱自己的父亲,就像很爱自己的母亲一样。 因为她很清楚:她的父母都深深爱着她。 只是,那个皇位、那个私生子,永远是一个心结,打在她心尖尖上。 有了这样的背景,她夺取帝位的决心,是不会有任何动摇的。 可对于父皇,她还是有愧疚和担心。 愧疚于自己这么做会让父皇伤心。 担心父皇伤心后身体不好。 「好了不用再东想西想纠结了,我早说过,你想做什么就去做,不用纠结任何人。在这世上,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不欠任何人。毕竟,准备把你的东西给别人的时候,他也没有愧疚。或者,即便他愧疚了,也是一边愧疚一边这么做,所以这所谓的愧疚,并没有意义。」 谭玉是真心劝慰萧凌公主的。 因为她不想萧凌公主天天精分一样生活在纠结里。 所以,心理谘询师这种事,时不时就要做一做。 「嗯。是我又多想了。」 被心理谘询师成功拉回来的萧凌公主,笑着靠在了谭玉怀里。 「放心,我不会再想。我只会努力想我们的大事。」 谭玉笑了笑,抚着她的脸。 其实谭玉知道:萧凌公主还是会想的,时不时就有那种念头冒出。不过无所谓,只要那念头冒出,她这心理谘询师就帮着拍下去就是了。 人要战胜心魔,并没那么简单。 这需要一个契机。 而萧凌公主的这个契机,就来源于她登基之时。 有了那个密使的支持,有了皇后的帮助,谭玉和萧凌公主谋反,算是势在必得。 成功之前都挺紧张。 但实际上做起来挺容易。 因为整个京城,完全都在皇后势力的控制之下。 而一直跟踪萧凌公主的密使,也已经归降,不只不会向皇帝透露萧凌公主半点行踪,更是在谋反之日充当了先锋,直接上去拿下了皇帝。 她是天下第一高手,战胜皇帝的贴身影卫,并扣住皇帝,并不难。 而皇城禁卫军,也不会有人及时来帮皇帝的忙。因为掌管皇城禁卫军的,正是皇后的胞弟。 即便有个别忠于君王、不想叛变的,也不过是与其他禁卫军打成一团而已。 而很快,那密使就押了皇帝出来。 于是所有准备效忠皇帝的人,都知道大势已去。 「父皇,请下诏。」 萧凌公主黄袍加身,递上一张空白的圣旨。 一切,已经不言而喻。 一切,都已不需要多说。 谁都知道是下什么诏。 传位给萧凌公主的御诏。 皇帝神色有些难以捉摸,只是看向萧凌公主:「你真的很想当皇帝?」 萧凌公主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道:「我很想证明,女子也可以当皇帝。」 「你不用证明。因为多年前的武则天,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皇帝说。 萧凌公主神色改:「可是武则天在众人口中是冒天下之大不韪,而我,是光明正大继承的皇位。以女子的身份。」 她深吸一口气,没再说话。 但谭玉知道,她想说的是:以女子的身份继承皇位,是为了说明男女本就平等。男人可以得到,女人也应该得到。 可是,皇帝也没有讨论这个问题,而是接着讨论皇位:「既然你知道武则天是冒天下之大不韪,那你确定也要步其后尘?」 「我跟她不一样。我是继承。」 萧凌公主争辩。 「没什么不一样。百年之后,你们都是女子皇帝。女子称帝,风评都一样。」 皇帝也不甘示弱。 萧凌公主有些烦躁:「所以你到底要不要下旨?」 「如果你真的很想很想坐上这个位置,我可以下旨。」 皇帝看着萧凌公主。 看得很深很深。 萧凌公主在这眼神里沉默。 很久很久,才道:「不错,我想。」 「好。」 皇帝终于不再说什么,拿出传国玉玺。 当最后一滴墨染尽,当玉玺重重压在那个圣旨上,一切,都尘埃落定。 皇帝将这圣旨递给萧凌公主,只提了一个请求:「放了那个男孩吧。他只是个无辜的孩子。」 他没有指明那「男孩」到底是谁,但萧凌公主和谭玉都知道,他说的,是那个私生子。 那个本来准备继承皇位的人。 那个跟萧凌公主同父异母的所谓弟弟。 萧凌公主轻轻嘆了口气:「放心,我不会伤害他。不过,他并不无辜。」 她会给那个男孩一个闲王府邸,让他安逸一世,只要他愿意。 当然,如果他自己非要再争皇位,那就是自己找死。 ——这是萧凌公主早就定下来的方案。 只是,萧凌公主从不觉得这男孩无辜。 置身事中,没有谁是无辜的。 尤其,他是自己失败的既得利益者。 然而,皇帝坚持:「不,他确实是无辜的。」 萧凌公主皱眉。 谭玉也皱眉。 总觉得话里有话。 所以,登基之后,萧凌公主去找了太上皇。 第123页 而谭玉,也随行。 看到他们过来,太上皇并没有任何不悦,反而淡淡笑着迎上前:「你们来啦。」 语气平常得,就像迎接女儿女婿回门的老父亲。 这让谭玉不自觉想起了萧千夜。 那个将自己一身内力传给女儿的萧千夜。 两人的表现形式不一样,但眼神都是一样的深情。 萧凌女皇先是怔了怔,接着也微笑:「我们来看看你。」 「不用常来看我。国事繁忙,你想做一个合格的国君,初期就要花更多的心思去处理政务。反正,我这里有你母后照应着。」 谭玉无语。 这一家还真神奇。 老婆带着女儿造了老公的反,反完了还能继续和睦一家。 真没想到,那皇后居然早已过来会老公了。 就连萧凌公主都有些意外:「母后来过?」 「自然。我们是真正的夫妻。」 说起这个,皇帝似乎隐藏不住的骄傲。 能跟一个女子做一世真正的夫妻,对于皇帝来说,确实是了不得的成就。 不过,萧凌公主却总觉得有些讽刺:「可你对不起母后。你终究还是有了别的女人。」 「我并没有对不起她。我从来就没有过别的女人。」 轻轻的一句话,不啻于一记惊雷。 「你说什么?!」萧凌公主震惊,「那那个男孩又是谁?」 「我早说过,他只是一个无辜的孩子。」皇帝嘆了口气,苦笑,「我深知这帝位的艰难,也知道女子称帝更加艰难。所以,我不想让你去承受这份累,也不想让你去背负后世骂名,才假装找了个女人生了个孩子,其实他不过是个孤儿而已。一个各方面能力都挺强的孤儿,如果他长大后当皇帝,应该也不会差。」 第42章 百年好合 原来,那皇帝从来没有过别的女人,也更没有过别的孩子。 他之所以弄出这么个「私生子」,完全是因为不想让女儿承担这份累和后世骂名。 做皇帝的累,他这个勤政爱民的皇帝,比谁都清楚。 而世人对女强人的诽谤,作为一个古代男人,他也清楚。 为了把女儿摘出来,他只能在外面再弄一个所谓的「私生子」。 不然,那些宗族兄弟和侄子们,非得抢皇位抢破头,甚至再引出一场腥风血雨也说不定。 当初他上位,可没少腥风血雨。 皇位之争的残酷,他比谁都清楚。 也不想再经歷一遍——不管是为了皇室,还是为了天下百姓。 所以,发现宗族里并没有特别出色的后辈,他就直接从外面寻摸了个各方面挺不错的男孩子。 只要好好调.教,他有信心,这个男孩将来会是个很好的皇帝! 当然,他的女儿,也会是一个很好的皇帝。 对于这一点,他无比笃定。 只是,他一直捨不得。 这是父亲对女儿的宠爱。 但萧凌公主却不领情:「你其实没资格安排我的人生。」 当然,说这话时,她的声音是软的。 因为她知道父皇是爱她的了。 完全的爱。 只是,她并不希望被人安排人生。 皇帝温和一笑:「我知道。我也怕会有这种可能,所以我给你留了第二条路。」 「第二条路?」 萧凌公主蹙眉。 疑惑。 「要不然,你以为你真的这么容易篡位成功?」 萧凌公主和谭玉愣住。 什么意思? 敢情这是他刻意相让的? 不可能吧。 哪有人连皇位都让出去的? 然而,皇帝温和就那样望着萧凌公主笑。 眼里,只有慈父的真诚,没半点虚意。 萧凌公主和谭玉都震动了。 尤其是萧凌公主。 内心之前所有的纠结,在这一刻,彻底消融了。 「你是说,所有这一切,都是你给我留的第二条路?」 「对。虽然我一直希望你远离皇位,只过点平安喜乐的小日子。但也怕你始终跟我想得不一样。尤其,怕我百年之后,你还有这种想法!所以我始终给你留了一条路。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会把这整个京畿都给你母亲那边的人管。」 原来,他一直都知道。 不只知道,甚至还是他刻意安排。 京畿重地,那些重要岗位全都给了皇后旗下的人。除非有意为之,否则不可能。 也就是说—— 他直接把谋反的资本给了皇后。 说白了,只要皇后愿意,随时都可以把这天下翻过来。 这是他留给女儿的后路,也是留给妻子的殊宠。 想来,即便是这个皇帝真的先一步登仙,皇后也不会没好日子过。 当初,倒是谭玉小人之心了。 唔,人家那是真的旷古真爱,会为老婆盘算一生的。 哪怕是自己百年之后。 萧凌公主更是感动,直接扑进了前皇帝怀里:「父皇……」 那一刻,内心所有的纠结都没有了。 终究,最能消解内心纠结的,是真心的爱,而不是各种心理调节技巧。 当然,不是谁都有萧凌公主这般的幸运——因为很多人,是真的不被爱。 第124页 萧凌公主是幸福的。 谭玉是真的为她高兴。 「你终于可以安心做一个女皇了。」 从太上皇那回来,谭玉由衷说。 萧凌公主笑得安心且满足:「嗯。」 随即,靠进了谭玉怀里。 两人温情相拥,目视前方。 眼里,有着无尽的信心与希望。 这是难得有一次,两人拥抱,却不涉及任何亲密科普。咳。 她们也确实没说谎。 之后的萧凌女王,成了歷史上最着名的帝王之一。 她的疆域,达到空前辽阔。 四海臣服,八方来朝。 ——当然,都是打服的。 「来朝」什么的,也是因为怕再被打。咳。 其实谭玉并不喜欢战争。她热爱和平,不管在哪个年代都一样。 但她也知道:从来就没有过绝对的和平。自古丛林法则就没变过,不是你打人,就是你被打。弱肉强食。 萧凌女王即位以前的边疆子民,也没少被异族虐杀过。 因为国力不强,也时不时就有外族入侵,割地赔款什么的,也是常事。 现在萧凌女王即位,才反客为主,整个国家扬眉吐气了起来。 尤其一口气收復曾经的割地赔款还有富余,更是让大家倍儿有面子。 渐渐,所有人都觉得有这个女皇帝,是大家的无上福气。 看来,女子当皇帝,没什么不好的。 不,原来女子当皇帝比男子更好呢! 一时间,所有人的思想都变了。 女子的地位,被人心甘情愿地抬高了。 女子的能力,也被世人真心认可了。 端坐高堂的萧凌看着这一切,十分欣慰。 而看着萧凌的欣慰笑容,谭玉更是欣慰。 只要萧凌开心,她也就开心了。 反正,不管是主动开疆拓土,还是被动割地赔款,打起来伤亡都差不多。 而且,因为谭玉给予现代军事知识支持,国家军事实力大增,完全碾压其他各国。 在实力完全碾压的情况下,死伤反而少得多。 因为只最初打了一场完全碾压的仗,后面就只需要「阅兵演习」了。 那个年代的人哪见过这么高科技的阅兵演习? 别国瞬间就跪了。 即便是有个别怀疑他们军力真实性的,也在看过他们的实际战绩后,怂了。 因为,为了一战立威,谭玉和萧凌选择的是军力最强的敌国。也是当初欺负他们欺负得最狠的。 把那个国家胖揍一顿后,其他国家都信了。 于是,不用打了。四海臣服。 很快,八荒来朝。 萧凌女王也就此建立万世功勋,成为最伟大的帝王之一。 而谭玉,也成了歷史上第一个有名有姓的正宗皇夫。 而且是专宠独宠盛宠的那种。 她们的恩爱,也一直被人们传颂。 说实话,大家挺习惯皇帝后宫三千的。 真正这么一辈子独宠专宠盛宠一个的,真是少之又少。 萧凌女王和谭玉的一世恩爱,也让世人明白:女子为帝,并不会有什么作风问题。相反,后宫更加清明简单。 而此时的疆域,更是旷古未有的。 世人对女子的认可与改观,算是彻底让萧凌心满意足。 开心的萧凌女王,愉快地度过了长长的一生。 而谭玉,始终陪伴左右。 这一世,两人竟至足足百岁。 而她在位八十年,更是让国家的国力登顶九州。 国强民富,万众安心。 而她为国家选的未来接班人,也是重贤不重亲,能力非凡。 想来,在她百年之后,国力也不会削弱。 当然,那是百年之后的事,尽人事就好,其他的,萧凌和谭玉并没有想那么多。 她们都是活在当下的性子,深知最紧要便是抓紧当下。不管是建功立业、还是行乐,都是如此。 所以,这一世快快活活过,为国家选个贤良的君主,便是为身后尽人事了。 可以说,这一世的萧凌和谭玉,幸福无比。 两人在一起,几乎就没有不开心的时候。 最终双双寿终正寝的时候,两个人都是笑着的。 即便是回到空间,也是带着笑的。 系统无语。 等了很久,见谭玉始终还是微笑着发痴,系统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发声:「很高兴哦?」 谭玉笑了笑:「嗯。」 确实挺高兴。 能跟自己喜欢的人百年好合,当然高兴了。 不过,系统却不高兴:「你现在欠我的钱越来越多了你知道吗?」 「哎?」微笑还挂在脸上的谭玉,仍有些痴。呆呆问,「还有欠钱这回事吗?」 「……」 系统很想挠谭玉一脸。 「你是真傻,还是装傻啊?」 肯定是装傻! ——系统咬牙。 「所以你现在是不想还钱了?」 谭玉微笑着眨巴眨巴眼:「还钱?天下还有这样的事么?」 「……」 于是,一巴掌挠到她脸上。 两人打闹一阵,系统觉得还是有必要把正事提出来:「所以你欠我的钱,到底准备怎么办?」 第125页 「还能怎么办?我又没死。慢慢还呗。」 谭玉捧着脸,若无其事地说。 系统死鱼眼看着她:「喂,我知不知道你现在这个样子,特别像无赖啊?」 「无赖?」 谭玉自觉萌萌哒再度眨巴眼。 「就是赖钱的那种无赖!老赖!」 系统没好气。 谭玉「哦」了一声,表示懂了。 「哦什么呀哦?你哦一声就完了?」 系统差点没气死。 「不然呢?」 谭玉反问。 「……」 系统实在不想她再装傻下去。 凑到她耳边咆哮:「还钱吶!!!」 谭玉掏了掏被震疼的耳朵,无语:「你也不用这样吧。我又不是真的是老赖,答应还钱肯定会还啊。」 「那你倒是还啊!!」 系统继续咆哮。 谭玉继续掏耳朵。 她是真的被震疼了。 「拜託你别摆这么个老赖的样子好么!」 系统真的要暴走了。 谭玉同情地看了看它。 又怕这货一波暴走误伤了自己。 决定还是安慰一下她:「你也别太担心。其实呢,我是很愿意还钱的。但你能接受的赚钱方式只有写文一条,嘛。不然我在古代随便拿个古董回来,都早还清钱了。」 「哼!我们有我们的规矩。总之你按规矩办就好了。」 系统更没好气了。 这什么人啊?不想方设法谋还钱,还吐槽人家的还钱制度。 「可是你那个规矩本来就不对嘛。哪有只让人写文挣钱的?我在古代揣回点古董不是更好?」 谭玉振振有词。 「揣什么揣呀?那都是这个快穿设定里的虚拟架空世界,里面的古董拿回来又有什么用呢?」 系统不耐烦地给了个白眼。 「这样啊。」 谭玉撅了撅嘴。 「可是我写文又有什么用呢?不是更虚拟?」 「那怎么同呢?写文是创意,不受外在实质影响的。更何况,你写的东西,可不是虚拟……」 第43章 穿进洪荒 「我写的为什么会不是虚拟呢?」 谭玉皱了皱眉,疑惑。 「写出来的东西,本来就都是虚拟嘛。」 系统心里一「咯噔」,唯恐谭玉听出什么门道,赶紧遮掩道:「哎呀总之你赶紧还钱啦!还钱还钱还钱!」 谭玉被这催促三连催得有些尴尬。 毕竟,她可不是真的老赖。 在穿越之前,她从没找人借过钱的。 这次穿越借钱嘛,也是特殊情况。 毕竟,她来这个世界唯一的金手指就是这个。 而且作为一个现代人在古代生活,困难重重,有金手指没道理不用的。 唯一的错,就是……一直断更。咳。 这也没办法啊—— 「美人在侧,很难有心思写文的嘛。」 谭玉解释。 「别在那鬼扯!没美人在侧的时候,你不也没写么?」系统不听,「每次你穿越到一个新的世界,可是独自一人!也没见你写多少文啊!」 一说这个,它就生气。 原本,每次刚穿越到一个世界的时候,是谭玉写文的黄金期,大把的时间! 偏偏谭玉是个懒鬼。 懒鬼谭玉有些不好意思,不过还是努力找藉口:「唔,那什么,刚去一个新世界,我还要适应嘛。」 「那你要适应多久啊?就没见你写过!」 「适应完了就开始想办法找阿凌了嘛。你也知道,我很想她的。在找到她之前,都不能安心嘛。」 「什么意思啊?」 鼻子都气歪了的系统,摊手责问。 谭玉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继续找藉口:「那什么,我的意思,当然是时间太少啦。」 「还少?」 系统深吸一口气。 「每个世界都少?!」 「是啊。」 谭玉瞪着无辜的眼睛,点头。 系统一口老血涌上来。 强行咽下,咬牙:「好!那我带你去个时间特别特别特别多的世界!」 必要的形容词说三遍。 三个「特别」,足见新世界时间之多。 谭玉眨巴眨巴眼,好奇:什么世界啊?为什么有那么多时间? 于是,她很快就知道了。 不,确切地说:不是知道了,而是感受到了。 因为她并不知道自己穿越到了什么世界,但是她感觉到了这个世界里时间的无涯。 自从来这个世界后,她就没看到过任何人气。 甚至,完全不知道这是在哪里。 她仿佛被封在一个鸡蛋里面,空间很小,也不能动。 只能保持一个姿势,唿吸。 如果不是发现自己肚脐眼那并没有多一根带子,她都怀疑自己是重回了受精卵时期,在妈妈的子宫里孕育。 现在,显然不是在子宫里。 那这是什么地方呢? 她用意念进空间问系统,系统冷冷:「你别管这是哪,反正你在里面有的是时间!好好写文吧。」 说完,就直接闪了。 「……」 谭玉无奈。 只能认怂。乖乖用意念进空间,好好写文。 第126页 又是一个新号,一切都要从头经营起。 好在谭玉已经有了足够的经验,而且穿越后本来就看不到文下的评论和即时后台数据,对于小说红不红完全看不出来,也就没什么心理落差。 反正不管是作为大佬还是作为新人,写就完事了。 只是,作为一只习惯性断更狗,谭玉很难真的完全专心投入写文事业的。 时不时,就会摸鱼一下。 就这样,边写文边摸鱼。 横竖四周无人,也没别的事做,摸鱼发了会呆,也就继续去写文了。 如此,才算勉强保证了每日三千的更新。 边写边玩边发呆,边发呆边玩边写,如此反反覆覆度着光阴。 所谓的玩,也不过是玩玩自己的手指头脚趾头之类的。 没办法,这里没其他人,只能自己玩自己了。 好在,还有文字留下来。 也算每天的时光都有了痕迹。 只是,文字终究是虚的。 「如果这些文字里的设定能化为一个真实的世界框架就好了。」 闲来无事,谭玉看着自己的文字,自言自语。 因为常年身处死寂,她已经快无聊死了,很想有个有生气的世界。 而文由心生,她的笔下,已经开始在写洪荒故事了。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最适合现在的心境了。 洪荒文很多,但大约没有哪个作者,是如谭玉这般在绝对死寂的环境里来写文的。 身临其境,大约是最好的灵感。 四周死寂荒芜,也成了最大的文心催化剂。 于是,谭玉一个字、一个字敲出的,竟比其他作者更多一份真正的洪荒风韵。 一个作者一个洪荒。 唯有谭玉的洪荒,最有吸引力。 不知不觉中,谭玉的洪荒文,已经被广为流传。 只从系统反馈的收益数据,便能看出。 「哇!这个月收益有两万了!我好厉害啊!新人号居然这么快就爆啦!」 谭玉看着系统提供的收益数据,欢唿。 「嗯。不错。来这个世界后,你已经陆陆续续赚了一百万了。」 系统口气也好了些。 听到这个数字,谭玉也是很吸了一口气。 一百万……这么多啊。 果然,滴水成海、聚沙成塔,日积月累下来,成果还是惊人的。 她虽前期每个月挣的不多,但架不住一个月、一个月的攒啊。 只是,真没想到,已经攒这么多了! 这得经过了多少日月啊? 记得最开始两个月是没挣到钱的,后来累积数据,终于到了入v,便开始每月赚个几百。 慢慢,几百到一千。 一千慢慢到几千。 …… 最近,终于爬上了月万的门槛。 而这个月,更是收益直接攀升到两万。 这样看来,积累到一百万,应该是花了很长很长很长时间了…… 谭玉默默盘算着时间,越算越心惊。 系统听她心里拨打的算盘声,也忍不住笑:「怎么,是不是很激动?有这么多钱。」 谭玉嘆了口气:「是啊,很激动。平生第一次帐户有这么多存款。」 「这么多存款,是不是很激动?有什么打算呀?」 系统决定循循善诱,引导出对方对钱的欲望。 谭玉又是嘆气:「还能有什么打算?先还欠你的钱呗。剩下的欠款,慢慢还。」 「……」 系统尬住。 这笑话,还真不好笑。 其实,她最想的,不只是谭玉还钱,而是谭玉对钱产生欲望,以更努力写文。 但看谭玉那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显然是没这种欲望的。 系统揉了揉脸:「唔,那你继续努力吧。」 不管怎么说,先还钱吧。 唉,碰上这种快穿者,真是造孽哦。 谭玉无奈又嘆了口气,顺便打了个哈欠:「唔,我知道还钱。所以你以后也不用把收益反馈给我了,直接收去还钱就行。反正我慢慢写,什么时候换清楚了钱什么时候算吧。」 她也看出来了,自己不把钱还完,系统是不会让自己走的。 甚至,她都怀疑:这里并不是什么新世界,而是系统用来囚禁她写文还债的软禁之所。 「……」 看她这副样子,系统也懒得再说什么了。 只留给她一个「那你努力」的死鱼眼,便转身离开。 看系统离开,谭玉也无所谓。 反正就是被软禁在这里写文呗。 那就写呗。 其他说也白说。 抱着这样的心态,谭玉每日随心写文。 有感觉就多写点,没感觉就少写点。 累了困了就搁笔。 反正也没人管,连收益都看不到。既然时间这么不珍贵,那就边混边过呗。 等到还完钱,就好了。 「唉,命苦哦。」 苦力写手一只手玩着自己的头髮,一只手掐着手机码字。 是的,因为实在太过无聊,她已经不拘泥于在空间里用意识码字了,而是干脆买了个手机,带到鸡蛋里来写文。 随想随掐,倒也方便。 反正她也不赶时间。 就这样,日子也不知过了多久,她笔下的小说一部接一部完结。 第127页 赚的钱,也已经数都数不清了。 「哎呀,也不知那些钱还清了没有。这鸡蛋壳一样这么小的东西,实在太挤了。如果能变大一点就好了!最好是像一个世界那么大。」 闲极无聊的谭玉,早已学会了自言自语。 这里没有任何一个外人,四周死寂。如果不是日常自言自语,她早就闷得不是疯掉就是死了。 「唔,光空间大还不行,还要有生气。有各种生命。有声音。」 谭玉兀自描绘着自己的幻想。 突然,「轰」的一声,这鸡蛋壳一样的狭小空间,炸裂了。 烟尘纷飞,呛得谭玉咳了好几声。 「哇,好多灰啊!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 谭玉捂嘴狠咳了几下。 一共九下。 每一下,都带出一道紫气。 一共九道紫气。 才刚咳出,就飘走了。 「咦,这是什么?紫色的。」 谭玉仍是习惯性自言自语。 同时,环视四周:「唔,这是什么地方啊?一片混沌。方位都分不清楚。」 她再环视一圈。 发现确实分辨不清方向。 想起刚才咳出的紫气,不禁失笑:「所谓『紫气东来』,紫气从这边飘走的,那这边一定是东边喽。」 这原本是她随口对自己开的一个玩笑,却不曾想到,东西南北就此划分。 因为,她的话,就是这个世界的法则。 第44章 乌鸦嘴 谭玉自然不知道自己说出的话就是这个世界的法则。 不然她一定会只说吉利话、绝不说其他,力求做洪荒第一锦鲤。 然而,她不知道。 所以,她在原本可以成为锦鲤的康庄大路上,渐渐走偏了。 最后,成为洪荒第一黑锦鲤! 也就是俗称的「乌鸦嘴」。 可怜洪荒众生,被她一嘴一个,奶得尸横遍野、神不聊生。 而第一个被她乌鸦嘴奶死的,不是别人,正是洪荒第一人:盘古。 事情是这样的。 却说,谭玉从那个炸裂的鸡蛋壳里走出来后,看着飞尘悬浮的混沌世界,不禁撇了撇嘴:「这地方好奇怪,跟混沌世界差不多。」 洪荒之初,都是混沌。 所以,但凡写过洪荒小说的,都多少对混沌世界有自己的想像。 而现在这个世界,跟谭玉幻想的混沌世界差不多。 不过,此时,谭玉并不敢认定这是混沌世界。 只是对自己的想法感到失笑。忍不住又自言自语了:「如果来个盘古开天闢地,就真的像混沌世界了。」 她话音刚落地,就见不远处隐隐约约似乎真的有个身影。 「咦,真的有人?」 谭玉看着不远处的人影,揉了揉眼睛。 也不知那人是什么时候在那里的。 不过谭玉猜测:那人应该早就在那了,只是这世界太过混沌模煳,很多东西看不清,所以自己才一直没注意。 陡然看到个人,早已寂寞得长出层层蘑菇的谭玉,赶紧跑了过去。 打招唿:「喂!喂!」 她欢快地奔向那人。 那人见她奔来,一愣。 谭玉奔到他眼前,笑眯眯:「喂,你叫什么名字啊?这是哪啊?」 对于唯一遇到的活人,谭玉可不会轻易放过,决定缠着他把一切问清楚。 然而,那人看起来却呆呆的。 想了半天,才环顾四周迟疑道:「唔,这里……这里应该是……混沌世界。」 显然,作为一个刚刚被谭玉乌鸦嘴强行带出来祭天的人,他还有些迷煳。 如初生婴儿般,尚在适应期。 「真的是混沌世界!」 谭玉听说这里真的是混沌世界,有些激动。 同时,眼睛扫了扫对面的人,最后眼光定格在对方手中的斧子上:「唔,斧子?你、你不会就是开天闢地的盘古吧?!」 「盘古?」初生懵懂状态的盘古眨巴眨巴眼,反应过来,「对!我是盘古!我要开天闢地!」 记起自己歷史使命的盘古,丝毫不含煳,直接举起斧子,奋力一挥手—— 一声巨响,混沌世界立刻被无限巨力生生切开。 清气上浮。 浊气下沉。 谭玉看得目瞪口呆,同时习惯性喃喃自语分析:「按照书上说的,这上浮的就是天、下沉的就是地了。」 盘古点头。 「好!就将这上浮者称为天、下沉者称为地。」 作为开闢了天地的人,他确实最有资格为天地命名。 就这样,天地初成。 谭玉也很激动。 想不到自己见证了洪荒的开端,亲睹这开天闢地的神圣时刻。 那上浮和下沉的两部分渐渐稳定。 「天」与「地」的雏形,渐渐形成。 「哇,这就是最初的天和地啊。」 谭玉惊嘆。 大自然造化之工,真的神奇。 唯一的缺点,就是—— 谭玉伸了伸胳膊,再看了看头顶:「什么都好。就是天地之间太窄了。对了,你会把天托起来的吧?」 「?」 盘古望天一想,又顿悟点头:「不错,将天托高,便宽阔了。」 于是,放下斧子,双手掌心向上,托举青天。 第128页 「哇,开天斧啊。」谭玉看着被盘古丢下的斧子,两眼发光。 这可是盘古开天斧啊! 蹲下来摸了摸斧子,谭玉又忍不住喃喃自语:「这可是洪荒上古十大神器第一啊。听说盘古开天身死后,这开天斧更化作太极图、盘古幡和混沌钟呢,称为老子天尊、元始天尊和东皇太一的代表法宝呢。」 她并不知,这简单的一段话,已经为这斧子的将来作了交代。 倒是此时的盘古呆呆看着她:「你说什么?身、身死?」 可怜的盘古,被某坑爹的创世主强行拖出来推剧情,还没享受过这个世界,就要被祭天了。 盘古宝宝很委屈,盘古宝宝很茫然。 所以,他要死了么? 「啊,没,没,还早,还早。」 谭玉赶紧安慰。 「还早?」 盘古的脸色并没有好看多少。 早死晚死,那不还得死嘛。 「唔。你也别太难过。人嘛,都是有生有死的,谁都一样,最多只是时间有长有短而已。你这……唔,你好像不是人哦,不过没关系,都差不多的,有生有死。你别怕,你也还早,这天地还靠你一天一天推开呢。别急,别急啊。」 不急? 所以是等自己把天地完全推开了再死,是么? 盘古的脸色仍旧很扭曲。 敢情自己就是专门来分天地的?分完了就死了? 然而,事实真的是这样。 起码,在谭玉的心里是这样。 那么,就只能这样了——因为谭玉的话,就是这个世界的法则。 可怜的盘古,就作为一个剧情npc,被这么「设定」了。 「盘古大神你好厉害啊,不愧是开天闢地第一大神!居然一双手就把天给託了起来!唔,按照传说,以后天每日会升高一丈、地每日会增厚一尺,都是你的功劳哦。你也会跟着一起长大的。长好大好大,将来都能化身山川河流、日月星辰了……」 谭玉小嘴一通「吧吧」,就把盘古的死法安排得明明白白。 可怜的盘古,瞪着眼睛一愣一愣的。 偏偏,还情不自禁顿悟:唔,是个好主意。 就这样,盘古的献祭人生就此设定成型。 他手托天、脚踏地,准备着「天日高一丈、地日厚一尺」,然后等天地彻底定型后化身山河湖海。 「……」 谭玉看他在那默默托天,有点同情。 不过也知道天道无情,这样事都是註定的。 盘古註定是要开天闢地以身殉洪荒的,这一点没法改变。 作为已经经歷过几世世情的人,她对于这种註定的天命献祭,还是能基本淡定的。 只是终究觉得这盘古有些可怜。 起码,挺寂寞的。 传说中,他可是刚一睁开眼就开天闢地了,然后托着天等天地彻底分离成型,最后躺下化为江河湖海、日月星辰。 说白了,他的出生就是为了完成这么个歷史使命,然后挂掉。 真的很惨啊。 从头到尾,就是一个人默默完成使命,连个朋友聊天都没有。 谭玉知道这是天命,自己改变不了什么,但是觉得既然自己穿越来了,也是跟盘古有缘,那起码可以陪陪他。 所以,她开始跟盘古唠嗑:「喂,你好,我叫谭玉。」 盘古双手托着天,目视前方:「嗯。」 哎? 这么闷? 谭玉继续没话找话:「唔,你叫盘古哦。」 「嗯。」 盘古继续双手托天、目视前方。 哎? 真是个闷葫芦。 谭玉轻咳一声,继续寻找话题:「对了,你从哪来的?」 对于这个问题,她还真有点好奇。 貌似在各种洪荒传说里,都没明确说过盘古是从哪来的。 盘古摇了摇头:「不知。」 谭玉无语。 好吧,他可能真不知道自己从哪来的。 反正直接生在洪荒、一觉醒来就开天闢地了。 谭玉揉了揉太阳穴,又挣扎着继续寻找话题:「唔,那你有没有朋友啊?」 「朋友?」 盘古一愣。 咦? 终于有了兴趣么? 谭玉精神一振,笑眯眯看向盘古:「朋友很好的,就是互相关心、互相扶持、一起玩乐的同路人啊。」 「互相?」 盘古重复着这两个字。 或许,对他而言,「关心」、「扶持」、「玩乐」什么的,离他还太遥远,光「互相」两个字,就够他咂摸了。 互相? 生于寂寞、也终将死于寂寞的盘古,根本不知「互相」为何物。 而这个词,显然也引起了他的兴趣。 谭玉见此更开心了:终于找到个盘古感兴趣的话题了。 而跟盘古做朋友,也是她的荣幸。 「我们做朋友吧!」 谭玉兴沖沖对盘古提议。 盘古愣了愣,没说话。 大约,他还不懂什么是朋友。 谭玉觉得自己有必要让他感知感知什么是「朋友」。 其实,已经是活过几世的人,谭玉对友情并不抱特别不切实际的幻想,并不觉得朋友真的可以「关心」、「扶持」得很深刻,但彼此凑个伴、互相小温馨一下还是可以的。 第129页 这种情感抚摸式友情,或许有些人并不需要,但寂寞入骨的盘古,肯定会喜欢的。 谭玉抿了抿唇,思考:让盘古了解「朋友」这个概念,最好的办法,就是在他面前演绎「朋友」是什么样了。 不过,现在除了盘古,就只有自己一个人了,上哪去找「朋友」呢? 谭玉摸着下巴,开始思索这个世界还可能有谁。 按理,盘古是开天闢地第一人,现在自己穿越过来已经是意外了,哪里还能找到别人? 除非—— 混沌世界时期的人! 在谭玉的印象里,混沌时期……她能记得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混沌魔神罗睺! 每个洪荒小说里的设定都不一样。 有的设定里,混沌魔神有三千个,但是在盘古开天闢地那一刻,就出现了一些变故…… 关于这「变故」,又能发展出n部不同的小说了。 不过,谭玉宁可相信开天闢地是一场大震盪,就跟恐龙时期遇到的世界大震盪差不多。 那场世界大震盪后,恐龙和很多生物都灭绝了,只剩极少数的倖存者。 盘古开天闢地对于混沌世界来说,肯定也一样。 「经歷这场天地震盪,估计就算真有三千混沌魔神,也死得差不多了。估计就剩罗睺一个了。」 谭玉摸着下巴自言自语。 天上某主宰万物的「天道」默默无语:你都这么说了,那肯定死得差不多了。 边在心里默默吐槽,边拿出天道笔记,记录下谭玉的「金口玉言」,然后去执行。 就这样,两千九百九十九个混沌魔神,被某乌鸦嘴给瞬间说死了。 唉,天知道她闷这么多年写文养成的自言自语毛病,会坑了多少洪荒生灵。 万幸,罗睺存活了下来。 不过,只有个罗睺,还是不能满足谭玉的期望。 「好像除了罗睺,这会应该还有其他人哦。」谭玉继续自言自语思索,最后眼睛一亮,「鸿钧!鸿钧一定在的!他跟罗睺是cp嘛!」 「……」 可怜的天道,停住记录,开始思索「cp」是什么意思。 不过,这显然不在洪荒天道的认知范围。 差着年代呢。 所以,万幸,罗睺和鸿钧的袖子暂时还得以保全。 然而,下一秒,抽风创世主就开始双眼冒粉红泡泡补充:「罗睺鸿钧啊!洪荒第一耽美cp啊!一个魔祖、一个道祖,简直天造的一对、地设的一双啊!」 「……」 天道做记录的手抖了抖。 就算「cp」和「耽美」这两个词它听不懂,「天造的一对、地设的一双」这句话,它是无论如何不能装不懂的。 虽然……总感觉哪里不对。 ——当然,更不对的还在后面,将来它有更崩溃的一天。 且说现在,可怜的罗睺和鸿钧,袖子瞬间齐齐被剪断,连根丝都不剩。 从此,他们再也直不过来了。 天知道,堂堂魔祖和道祖,作为洪荒第一耽美cp,居然是这么被掰弯的。 如果他们知道这其间因果,不知道会不会拿个胶布把谭玉这张嘴给封上! 啊不,那个年代还没有胶布。 或许,他们会考虑用法术给谭玉施一个「闭嘴咒」。 当然,此刻最想给她施「闭嘴咒」的,是天道。 在天道的规则里,人分男女、物分阴阳,只有男女结合、阴阳交融,才符合正常的法则。 这男的跟男的……不符合既定法则啊。 作为把法则当成第一要义的「天道」,它现在有点不安,还有点暴躁啊。 为了防止谭玉再说出什么乱七八糟的,它直接让罗睺和鸿钧出现在了谭玉面前。 第45章 洪荒第一cp 看着两个仙风道骨的男子并肩走来,谭玉一愣,揉了揉眼:真是想什么来什么。这两个,难道就是罗睺和鸿钧? 虽说是疑惑,但基本是肯定的。 因为在这个洪荒世界,目前能走动的,应该就只有罗睺和鸿钧两个人吧。 「那个,请问你们是?」 谭玉迎上前去。 两人互相看了一眼,也不迴避。 「我是罗睺。」 「我是鸿钧。」 哎? 谭玉眨巴眨巴眼。 每次都是罗睺在先。那说明……罗睺是攻? 谭玉坏笑着摸下巴。 罗睺和鸿钧被她那眼神看得很不舒服。 有种被人强行扒衣服的感觉。 咳! 鸿钧松开挽着罗睺的手,笑着问:「请问你是?」 他的笑容很温和,还透着份……贤良。 唔,居然鸿钧是贤妻人设?! 谭玉又忍不住偷笑。 「你笑什么?」 鸿钧温和地问。 「唔。」谭玉脑子飞速运转,找了个比较卖乖的理由,「俗语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现在看到你们过来,我当然高兴啦。」 「俗语?」 鸿钧一愣。 谭玉这才反应过来:这会子连女娲都没出来,人类更是不知道在哪块泥巴田里做泥巴,孔子什么的,还远着呢。 自然也就不会有《论语》之类的「俗语」。 其实,谭玉穿越到古代后已经刻意关注自己的用词了。 第130页 比如,她本该说这样的话是「古语」,但怕年代冲突,她一般都说这是「俗语」。 但现在看来,在这个世界已经连「俗语」都不能随便用了。 她怕露馅,赶紧想着描补:「唔,『俗语』的意思呢,就是,就是……就是『道』!」 她只能睁着眼睛说瞎话了。 因为,不敢在堂堂魔祖和堂堂道祖面前说谎。 这两个可是洪荒战斗力数一数二的,如果露馅在他们面前,说不定随时会被捏为齑粉。 「道?」 将来的道祖鸿钧,福至心灵,对这个字有了兴趣。 甚至不免多问一句:「什么是道?」 什么是道? 谭玉挠头。 这问题还真有点让她尴尬啊。 鸿钧可是堂堂道祖! 一个道祖问你,什么是道? 谭玉真觉得自己没资格回答这个问题。 脑子飞速旋转很久,才半真半假笑道:「道呢,是玄妙的。你以后可以好好研究,这方面你有天赋的。唔,好好研究,道是好东西啊,够你研究一辈子的,加油。」 「加油?」 「加油」这个词,自然已经超越了鸿钧的时代。他听不懂。 但是,谭玉一开口,他这辈子就註定被「道」绑得死死的了。 果然,天道在云端默默记笔记:鸿钧,一生研道,为洪荒道祖。 可不是「洪荒道祖」嘛。 被洪荒创世主亲口绑定,只怕这天底下没有人能在「道」上的研究能胜过鸿钧了。 总之,鸿钧跟道,算是锁死了。 此刻,鸿钧脑里,各种悟—— 关于道。 关于未来。 关于人生。 关于使命。 这一刻,他喜不自胜,当场盘膝而坐,闭眼参道。 谭玉有些愣,看向罗睺,问:「他干嘛?」 罗睺坦然:「悟。」 洪荒生灵,最重要的就是个「悟」字。 对于「悟」,跟现代人对于学习和事业差不多。 因为对洪荒生灵来说,悟,就是学习、就是事业。 对于这么勤奋的鸿钧,谭玉还能说什么? 原来还是个学霸事业型嫌弃受。 ——谭玉在心里默默给对方定位。 为了怕被罗睺看出自己内心的腐女鬼畜,谭玉轻咳一声,决定没话找话:「唔,那你呢?」 「我?」 罗睺想了想,有些迟疑。 「我跟阿钧参悟的东西似乎有些不同。」 当然不同了! 人家是参道的,你是悟魔的嘛。 谭玉再度轻咳,对于这个魔道祖宗,她还是不好提前表达恶意。 再说,她本身是个心态很开放的人,虽然对于明显的正邪黑白也有该有的正义感,但对于自己不了解的领域,还是不敢轻易下结论的。 魔祖虽然名义上带个魔祖,听起来不是什么好人。 但实际上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谭玉还真不清楚。 起码没近距离去了解过。 穿越这几世,谭玉已经渐渐明白:很多人和事,听的是不准的,必须真正近距离去了解,才会完全清楚事实。 相反,这罗睺既然能被尊为「魔祖」,自然有其过人之处。 要知,在洪荒世界,最讲实力。不管是魔祖还是道祖,但凡能被叫得出名号的,都不是普通人。 以罗睺的名气,必然在修悟一途,必然是凤毛麟角的极品高手! 能在一个领域做到顶尖的,必然自有一套智慧与毅力。 谭玉向来尊重。 所以,她很面善:「那什么,你们属性本就不同,自然参悟的也有所不同。」 边说,还边坏笑。 因为,她嘴里的「属性」,指的是「攻」和「受」。 说完,还拍了拍罗睺的肩:「放心啦兄弟,我们属性相同。我懂你的。」 都是「攻」嘛。 罗睺脸色有些别扭。 他是魔祖,自然有些「生人勿近」的性格。 平时除了鸿钧,可没谁敢这样拍自己肩膀。 谭玉,算是鸿钧之外的第一个。 「怎么了?」 经歷了几世为人,谭玉早已善于察言观色,只一眼便看出罗睺的不自然。 更何况,太古洪荒,大家还不习惯伪饰表情,有什么都表现出来了。 罗睺的别扭情绪,并不难猜。 不过罗睺倒是挺惊讶:「除了阿钧,从没有谁这么接近我。」 这一方面,说明眼前女孩很亲切。 但另一方面,似乎这女孩身上有什么奇怪的特质,她拍自己肩膀的时候,自己居然没有本能地反击。 要知道,若是别人这么随随便便拍自己肩,只怕早就被他一掌打死了。 混沌三千魔神,可没人经得起他一掌。 但这次不知为何,他就是无法攻击谭玉。 似乎这个女孩身上有什么特别的气息,让人没法出手。 谭玉显然是误会了,反而继续笑呵呵拍罗睺肩膀:「啊哈,那说明我们之间有缘份喽!与君初相遇,犹似故人归嘛。」 罗睺挑了挑眉。 谭玉的话他不是很听得懂。 只是看了看谭玉搭在自己肩上的手。 谭玉又误会了,继续友好地多拍了几拍:「总之呢,我当你们是朋友的。」 第131页 这是客套话。 但也是真心的愿望。 坦白说,即便不考虑抱大腿,她也很想跟这两位极品人物认识的。 毕竟,这种顶级强者,内心世界都是很强大的。作为一个作者,她很感兴趣。 更何况……魔祖、道祖什么的,在这个弱肉强食的洪荒世界,可是两条极品粗大腿啊! 这么粗的大腿,不抱还有天理么? 所以,这两个朋友她是交定了! 然而—— 「什么是朋友?」 罗睺疑惑。 「……」 谭玉眨巴了眨巴眼。 决定认真解释一下:「朋友呢,就是一起玩、互相喜欢、互相关心、互相扶持的人。」 这时候,「人」还没有出现。 但,罗睺还是听懂了一些。 觉悟:「你是说,像我跟阿钧这样?可我并不想跟别人这样。阿钧是唯一的。」 因为谭玉说了「人」字,这个世界的法则就同步认同了这个字。 即便人族还没有出来,罗睺也依然能在语言中运用「人」字。 算是创世主给这个世界亲手添的一个bug。 当然,谭母并没觉得这话有什么不妥。 她感兴趣的是罗睺的话。 作为八卦女,她还是忍不住微笑附和:「当然当然,你跟鸿钧不一样。你们是……唔,是道侣嘛。」 这已经是她能想到的最温和的称唿了。 然而,罗睺还是听不懂:「什么是道侣?」 「道侣……」 这个词还真是可进可退。 谭玉眨巴眨巴眼,努力解释得不那么露骨:「唔,道侣呢,就是一起修道参悟的人。他们往往感情很好,一起参悟也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她在努力说得保守平和。 然而,罗睺显然误会了。 他思考了半晌,认真道:「有道理。那我跟阿钧一起悟一悟好了。」 说着,他当场就坐下了,盘膝闭眼,参悟。 「餵……」 谭玉想阻拦,却已经来不及。 得,罗睺已经入定了。 这下子,四周又回于永寂了。 就算是谭玉第一次来洪荒,她也知道:在这个世界,时间是最不值钱的,修悟之人动不动就悟个百千年,甚至上万年也是有的。 等这对道侣醒来,是来不及了。 谭玉只好又回去继续陪盘古:「对不起啊,我给你找的朋友没找回来。」 盘古看了看她。 默了默,道:「没事。」 还是个闷葫芦。 谭玉默默在内心嘆了口气。 只好继续找话题:「唔,你现在托着天,辛不辛苦啊?」 盘古又是一阵沉默。 半晌,才认真回答:「不辛苦。」 呃。 谭玉觉得这天很难聊。 再聊下去就把天聊死了。 不,应该说,天早就已经被聊死了。 只是她在固执地鞭尸而已。 毕竟,对于这个开天闢地拿自己献祭的伟人,谭玉是既崇拜又同情的。 她不忍心盘古就这么寂寂寞寞,直到死亡。 所以,她仍想挣扎着继续找话题。 第46章 谭刮皮 盘古却认真看了看谭玉,道:「你可以去做自己的事,不用陪我。」 「……」 听到这句话,谭玉简直如蒙大赦。 坦白说,跟盘古聊天真的太折磨了。 但是……她又觉得自己有些不忍心。 「没关系,你走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命。我在做我该做的事,你也应该做你该做的事。」 盘古不是个会说话拐弯的人,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平时回答谭玉的日常问题都要想半天,现在主动说的话自然是心里真正认定的。 对于可以以身殉道的盘古来说,使命是最重要的。 比一切都重要。 包括自己的生命。 谭玉突然有些自惭形愧了。 确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命,是自己太感情用事了。 「走吧。」 盘古又催。 「去做你该做的事。」 谭玉深吸一口气:「行。」 确实,她来这个世界已经很久了,还什么都没做呢。 她可是有快穿攻略任务的。 盘古点头,有些不太习惯地开口:「那你走吧。」 他对于说话还是不太习惯。 只要一开口,便是直接道明意愿。 谭玉也就不好再待下去了。 这盘古明显是个社恐,自己呆下去,对他来说只会是折磨。 没必要为难他了,还是先走吧。 「那行,我走了。」 谭玉给了盘古一个尴尬而不失温暖的微笑。 走了几步,她的眼角斜光扫到了一样东西—— 于是,扭头,尴尬的微笑更加尴尬了些:「那个,你……」 盘古皱眉:「你想说什么?」 他不是个惯于绕弯的人。 谭玉也就不敢啰嗦,直奔主题。 但她的主题还是有点不好意思:「唔,是这样的……你的这个斧子……很厉害哦。」 盘古看着她,等她继续说下去。 只是,眉头皱得更紧了。 显然,他不是个很有交谈耐心的人。 第132页 「唔,我是说,你这个斧子还要不要?不要的话,就给我吧?」 谭玉已经注意到盘古越皱越紧的眉头,不敢再耽误,快速说明了意图。 当然,表情还是很有些尴尬。 她是真的不好意思,人家刚拿生命去祭天完成使命,自己就打对方斧子的主意。 但是,如果放弃,就真的太暴殄天物了! 洪荒啊! 弱肉强食啊! 一切都靠实力说话的! 盘古开天斧这样的宝贝,能拿不拿就真的是天大的傻子了。 所以,纵然不好意思,谭玉还是惴惴不安地等盘古答覆的。 「可以。」 盘古竟回答得斩钉截铁。 「……」 谭玉瞪大眼睛。 以为自己听错了:「你、你是说……你愿意给我?」 「嗯。」 盘古重重肯定。 「你说真的?!」 突然捡到宝的谭玉,忍不住惊喜地再确认一遍。 「是啊!」 盘古真的是不耐烦了。 「你到底要不要?」 谭玉不敢再说,只一把将开天斧抱在怀里:「那、那我就不客气喽!」 她生怕自己一个迟缓,盘古就不把这个斧子给她了。 「嗯!」 盘古几乎是从鼻子里喷出一个「嗯」字。 极度显示了他的不耐烦。 「那……再见!」 谭玉再不敢停留,抱着斧子跑了。 一熘烟跑很远。 才气喘吁吁停下来。 四下打量,确定四周无人,才赶紧带着斧子穿越回空间。 毕竟,这个洪荒世界太过血腥,弱肉强食是常态不说,动不动杀人夺宝也是有的。 她一个凡人抱着个开天神斧,除了被杀,基本就没别的可能了。 所以,把东西藏进空间,是她第一反应下的决定。 随着她先后完成好几个快穿世界的任务,她的空间越来越大了。 刚好,可以用来当储存室。 不过,在谭玉将斧子放定后,发现空间里还放着一张纸。 那是系统的留言。 确切地说,是一张请假条。 那货,又去旅游了!! 谭玉十分无语:这是个什么系统啊?居然可以不务正业到处旅游的么? 还有啊,一个系统能旅个什么游啊?是去游山玩水?还是去游歷不同的世界? 但不管谭玉再无语,系统该走还是走了。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它还算有个交代,给谭玉简单嘱咐了两句。 比如,它告诉谭玉,在这个洪荒世界里,时间是最多最不值钱的,所以她绝对不会缺时间。 「记住,要珍惜这段时间,好好写文,好好挣钱,好好还债。」 ——最后的嘱咐,让谭玉很是无语。 得,她穿到这个世界,就是来还债的! 唉。 谭玉不得不佩服这个系统的脑迴路:亏它能找啊,居然找到这么个世界,可以让自己一直写一直写,写很多很多文,然后还债。 欠了债本来就要还,谭玉对此没任何异议。 但是,静下来再想想,她还真不愿把这些钱都还了。 因为,这些钱正是她耍赖皮的倚仗啊! 原本,按规则,她是应该在完成攻略任务后第一时间离开的。 但,正因为欠了系统很多钱,系统才在每个世界都让她尽可能呆更久,以逼她还钱。 所以嘛,这钱是肯定要还的,却不能急着还。 不然就不能留在这个世界跟阿凌相亲相爱了。 尤其,在这个洪荒世界,大家的寿命是很长的。 只要不被系统强行踢出局,说不定可以跟阿凌恩爱个最长记录呢。 抱着这样的心态,谭玉虽然收下了那张纸条,却没按纸条上的要求去办。 而是自己去闲逛了。 开天闢地后,这已经是真正的洪荒了,还是很值得一逛的。 起码比窝在空间里写文好。 不过,这时候,四周的生灵应该还是很少。 再怎么逛都不太可能遇到什么人。 「唔,这会逛,应该能遇到很多宝物吧。」 知道自己这会可能遇不到什么生灵,谭玉退而求其次,琢磨着或许会遇到宝物。 她是琢磨。 但天道可是在云端拿小本本记录得清清楚楚的。 白纸黑字,天道的一笔一划,可都是天地间第一规则。 于是,在洪荒一路闲逛的谭玉,开始了奢豪的捡宝之路。 虽然,她并不清楚自己捡的是各种洪荒至宝。 只是看到好看好玩的就往空间里捡。 「哇,这朵莲花很漂亮啊!」谭玉发现一朵十分奇怪又极为好看的莲花,欢喜地摘下打量,「唔,收回空间好了。刚好写文时唿吸点新鲜空气。」 于是,洪荒至宝混沌青莲get! 「咦,这颗珠子蛮好玩的哦。」谭玉捡起一颗奇奇怪怪的珠子,认真把玩,「嗯,收回空间。写文累了可以盘一盘。」 于是,洪荒至宝混沌珠get! 「这个球球很好玩哦。嗯,收进空间,写文累了可以打打球运动一下。」 于是,洪荒至宝红绣球get。 「咦,这几本书不错,拿回去看看。说不定看了能激发写文灵感呢。」 第133页 天书、地书和冥书三本洪荒顶级「书」,get。 当然,这三本书,更为人所知的,是它们后来的别名: 天书,又名「封神榜」。 地书,其实是大地胎膜,传说为与天地同寿的镇元大仙所有。 至于冥书,另一个名字,就叫「生死薄」了。 「这几把剑也不错哦。肯定能激发写武侠文灵感的。」 诛仙四剑get。 该四剑分别名为诛仙剑、戮仙剑、陷仙剑、绝仙剑。随便摆一摆就是个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诛仙阵」了。 「唔这块玉挺精緻的,又有古风,放在电脑旁边,写起古文来应该更能投入吧。」 蕴藏三千大道的造化玉碟,被谭玉get。 「这幅图不错,摆进空间,空间就更像书房了,码字会更有感觉吧。」 让洪荒生灵闻之变色的山河社稷图,get! 「这幅图也不错哦,嗯,挂图成双,也拿回去。」 传说中天帝帝俊的伴生灵宝河图洛书……也get。 …… 就这样,某创世主毫无底线,刮地三尺,迷迷煳煳就把整个洪荒的先天宝贝都捡了个遍。 其中,甚至包括一些人的伴生灵宝! 可怜的东皇太一和帝俊,原本该分别伴着灵宝混沌钟和河图洛书出生的。 结果,只能光屁股出生了。 天道在云端默默为他们默哀。 当然,默哀归默哀,对创世主的旨意,该遵从的还是要遵从。 所以,可以想见将来这洪荒世界的遍地哀嚎。 上至圣人、下至金仙,只怕没几个不哭的。 因为原本属于他们的宝贝,全给谭玉法宝塞进自己空间了。 呜呜呜没天理啊。 身为创世主,跟子民抢宝贝,还让不让人活了啊?! 不过,他们将来再怎么哀嚎,也改变不了天道此时的动作。 天道,本就无情。 它只负责遵从旨意,并执行。 所以,随着谭玉满世界熘达,各个犄角旮旯的洪荒至宝,都被她刨了出来。 再这样下去,整个洪荒就要秃了…… 天道不心疼,但另一个「道」却心疼。 于是,另一个「道」,决定稍稍插手一下。 然而,还没来得及,就见谭玉捧起了一把泥土—— 「哎呀好无聊,最近没什么好玩的可捡,捡点土回去好了。对着它,写出来的东西估计也接地气点。」 息壤,get! 是的,这不是一般的泥土,而是先天灵宝级的息壤啊! 女造人,用的就是这个。 第47章 初见媳妇儿 坑爹的谭玉,文没写多少,却把这洪荒大地都快刮秃了。 甚至连地皮都颳了! 另一个「道」知道不能再等了。 于是,洪荒里开始有了各种生机。 而谭玉,也已经将注意力从各种宝物,转移到了各种生灵。 毕竟,那些宝物她基本都不认识的,只感觉那些东西很有趣很漂亮,就搬回空间了。 她唯一肯定的宝贝,就是开天神斧。 其他的,对她来说,不过是一些玩具或者摆设。 都是死物。 死物嘛,永远比不上活物好玩。 所以,很快,谭玉就捡回了一只鸟。 然后,专心养鸟了。 这只鸟,真的很漂亮。 有着漂亮的七彩羽毛。 但又绝对不像孔雀。因为它的每根毛都是发光的。 但说是什么特别神奇的鸟,又不像。 因为它很小只。 小小的,刚好够放在掌心。 又特别特别漂亮。 有种让人想珍爱若掌上明珠的感觉。 起码,那一刻,谭玉是有这种感觉的。 她来这个世界已经很久了,却始终没遇到萧凌,渐渐也就没那么执着了。 唔,反正她本来就是个随遇而安的人,即便阿凌没出现,她也一样懂得享受每一分每一秒的生活。 作为一个孤儿,这么多年,已经学会了珍惜。 在她心里,能活着就是一种生命的馈赠,所以不该浪费哪怕每一分每一秒。 这会子,能看到一只这么漂亮的鸟儿,她就很乐意捡回来了。 其实,在穿越之前,她是从不养宠物的。 可能因为自己生活压力大吧,她觉得能养活自己就算不错了。没多余的钱去养别的。 后来穿越进不同的世界,都被萧凌迷得七荤八素,更没时间来考虑养什么宠物了。 宠老婆的时间都不够,还养什么宠物? 吼。 但这次,不知为何,她看到那只鸟儿,就走不动道了。 那一刻,心仿佛被那小东西牵着一般。 就想把它带回家。 而带回家后,也确实感觉跟这只鸟很投缘。 它乖乖的,总是躺在自己手心。 或者偶尔也会爬到自己头顶。 躺在自己身上也是有的。 她越来越喜欢这只小鸟儿,到处找东西给鸟儿吃。 其实她不清楚鸟儿吃什么的,只是以前看过一句话——「早起的鸟儿有虫吃」,由此推断,鸟儿是吃虫子的。 所以,她开始满洪荒找虫子。 要知道,这时候的洪荒,出现的都是始祖级的! 第134页 即便是虫子,也不是普通的虫子啊! 那可都是始祖级虫子! 甚至,只要这些虫子足够努力,也是有机会修炼成圣的。 因为,在洪荒的世界里,从来不看物种,只论强弱。 可惜,这一切,在谭玉眼里,都是一坨浆煳,完全看不清! 谭玉虽然也写洪荒文,但都是闭门造车的。 让她去辨别哪些是神级虫子,是不可能的。 反正,在她看来,都是虫子。 鸟儿可以吃的虫子。 而且,因为她是创世主,只要她抬手去捉,那些可怜的虫子就莫名动不了,由着她抓。 不管哪种等级的虫子,都一样。 所以,在谭玉的眼里,这些都只是普通的虫子,一抓一个准。 唔,比普通虫子还不如。因为这些虫子都笨笨的,不会动,由着自己一逮一个准。 她记得,以前看到的虫子都很灵活的。 而她的手脚并不快,就连夏天打个飞舞在空中的蚊子,都十次有九次打不中。 没想到穿越到洪荒,抓虫子居然这么成功! 看来,洪荒的虫子都挺笨的嘛。 想想也是,在洪荒的传说里,前期都是龙、凤和麒麟的天下。 凤管天上飞禽。 麒麟管地上走兽。 而龙管四海的水族。 后来这三族还打了起来。 也是洪荒史上的一大劫。 似乎……确实没听到过关于虫子的传说哦。 嗯,看来这个世界的虫子没存在感,都很笨! 谭玉由此认定。 并抓得更加心安理得了——反正,丛林法则,弱肉强食,这么笨的虫子,就算自己不抓,在这个充满杀戮血腥的洪荒,也活不了多久吧? 不过,她唯一有点担心的是—— 「小鸟啊小鸟,你说,我天天这么给你餵笨虫子,会不会给你餵笨啊?」 她一边给鸟儿餵虫子,一边嘀咕。 还好,她用的是疑问句。 所以,云端的天道并没有在小本本上给某鸟降智商。 但某创世主既然提了一嘴,天道也不能什么都不做,想了想,便在小本本上划了一笔—— 于是,这只鸟儿,被降低了语言功能。 可怜的某鸟,就此与伶牙俐齿和活泼无缘。 而更可怜的,是那些虫子。 因为,谭玉说鸟儿,用的是疑问句,但说虫子,却是肯定的。 在她的语言里,已经认定了是「笨」虫子。 于是,可怜的洪荒众虫,被钦定乌鸦嘴盖上「笨」的标籤。 自此,就失去了角逐洪荒的资格。 毕竟,没有哪个竟雄一时的风云人物,是真正的「笨」人的。 不然,或许龙凤大劫前称雄的,就不只龙族、凤族和麒麟族了。 还有可能有个……唔,昆虫微生物族。 很多时候,强弱跟大小无关的。 昆虫和微生物之类,如果真的在自然界反攻,攻击力或许是毁灭性的。 不过,洪荒世界的昆虫微生物是永远没机会了。 因为它们被谭玉钦定了智商。 自此,只能成为别的生灵嘴里的猎物。 很快,就连谭玉养的小鸟也能自己轻松捉虫了。 是真的很轻松。 不只够自己吃,还够拿来送人。 所以,谭玉就经常经歷这样的一幕—— 漂亮高贵的小鸟儿,叼着一只虫子,送到她面前,一脸的讨好。 似乎在说:虫子哦,很好吃的,你要不要吃? 「……」 刚开始,谭玉看着鸟儿扔过来的肉肉虫子,几乎要当场呕出来。 什么鬼? 叼给自己算怎么回事? 这是要给自己吃么? 丫的你是鸟儿,就让我吃虫子! 你要是猫,那不得叼只死老鼠给我吃啊?! 谭玉万分无语。 然而,那鸟儿还是很热情,依然每天给她叼虫子,希望她能品尝这一美味。 谭玉扶额。 虽然她已经渐渐能忍住噁心,但还是无法想像自己吃这些肉乎乎虫子的样子。 不过,看着那只鸟儿,她就是生气不起来。 只能——将她抱走。 最后,她终于想出个办法,那就是把这只鸟抱进了空间。 不再让它吃虫子,而是,给它吃鸟食。 鸟食,当然是从现代超市里买的。 来这个世界后,陆陆续续写文,还是渐渐赚了不少钱的。 毕竟,时间太长太长。 她已经不知道自己写了多少年了。 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挣了多少钱。 只是却清楚看得见自己的欠款单,在一点一滴减少。 最后,清零。 甚至,如果她没猜错的话,她的帐户里,已经有余额了。 好在,她发现自己有余额后,就引起了警觉,又跟系统贷了一笔小款。 系统自然是不想的。 但再不想,也不能完全一口回绝。 毕竟,跟谭玉的合作关系,还在继续。 而且,让谭玉一直闷在洪荒世界写文,确实挺委屈她的。给她放点小贷,让她买点自己喜欢的东西,也不为过。 再说,谭玉借的钱也不多。 第135页 更何况,这是在洪荒世界,时间最多了!以系统的安排,谭玉也不会这么早就认出萧凌,自然也没藉口沉迷爱情,那么,不写文还能干嘛? 只要谭玉在写文,就能赚钱。只要一直在赚钱,也就不怕她还不出钱了。 谭玉确实也不是赖帐的主。 也已经有了还贷的能力。 但是为了给自己在这个世界留个后路,所以盯着自己的帐户余额,时刻要保证自己的余额是负数。 为此,她买了一台最新款高端笔记本电脑放在空间,还买了一台最新的高端手机,一样放在空间。 当然,与此配套的,还有超贵的电脑桌和沙发。 美其名曰,为了让自己写文时更舒服一点。 其实就是为了持续把自己的钱花出去而已。 这会子,刚好有了鸟儿,也算有了合理的花钱藉口——给它买鸟食喽。 为了能尽量多花钱,谭玉一直给鸟儿买的,都是最贵款的鸟食。 甚至,为了方便花更多的钱,谭玉给这鸟儿取了个名字,叫「阿凌」。 这是萧凌的名字。 不过萧凌这么多年都没出现,估计近期也不会那么巧出现了。 一只鸟的寿命那么短,想来,等这只鸟寿终正寝,萧凌都未必出现呢。 既然如此,谭玉就可以无所顾忌地给这鸟儿取名「阿凌」了。 反正,她也挺想念萧凌的。 现在见不到萧凌,能借着鸟天天喊「阿凌」,也算一种安慰了。 当然,她给鸟儿取名的终极目的,是为了方便花钱。 她给这鸟儿买了一个镶钻的链子,拴在鸟儿脖子上,而且是最贵的那种定制款。 那链子上,刻着个「凌」字。 第48章 圣人 名义上是因为宠鸟。 实际上,是为了花系统的钱! 反正,系统去旅游,为了对谭玉负责,它还是答应给谭玉开通了贷款专道的,让她关键时刻可以贷款应急。 现在,谭玉当然可着劲花了。 好不容易有了藉口。 当然,对于「藉口」,谭玉也是真心实意很宠的。 给它买最贵的鸟食,和最贵的装饰。 那「阿凌」不只吃着超越时空的美味,还浑身珠宝—— 脖子上挂着镶钻的链子就算了,就连每根爪子上,都戴着一圈镶钻的指圈。 甚至,就连羽毛上,都挂着纯金丝。说是为了让它的羽毛在阳光下更熠熠生辉。 总之,她极尽奢华之能事,将这鸟儿「阿凌」打扮了一圈又一圈,各种饰物挂上一层又一层。 甚至,若是普通的鸟儿,只怕早给她压得飞不动了。 好在这鸟儿并不普通,依然很灵动。 它在空间各种蹦跶,十分欢快。 不过,她并不是乱蹦,而是绕在谭玉周围蹦。 一会蹦到谭玉头顶,一会蹦到谭玉身上,一会蹦到谭玉手上。 而谭玉,则在专心写文。 说实话,人是很容易形成习惯的。 这么多年下来,谭玉已经渐渐形成码字的习惯了。 即便之前闲逛洪荒,或者现在养了鸟儿,都改变不了这个习惯。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太思念萧凌。 现在见不到萧凌,更是度日如年。而偏偏,有无数个日子要度过……便只能用码字消遣了。 起码,在自己的文里,可以幻想跟萧凌谈一场又一场恋爱。 尤其,在这安安静静的世界,还有一只漂亮的宠物小鸟陪着,更好编织那个美梦。 所以,谭玉便在这空间里,日復一日,写着自己的故事。 无关赚钱。 无关数据。 只是习惯,与消遣。 在键盘的「噼里啪啦」中,日子如流水般静悄悄流去。 谭玉的文自然是越写越多。 而鸟儿,也开始渐渐在空间里熘达打量。 就这样,也不知过了多少年。 终于,有一天,谭玉有些累了,打了个哈欠。 小鸟阿凌就跳到了她手上。 她笑,摸了摸阿凌的鸟头:「唔,好累啊,我们一起出去走走好不好?」 阿凌点了点鸟头。 小小的鸟头,被谭玉摸着,却还轻轻点了点。 每点一下,就磕碰一下谭玉的掌心,痒痒的,却很舒服。 谭玉早已经享受自家鸟儿带来的这份舒适触感,但还是每次都觉得这鸟儿好可爱。 今天,也不例外。 她笑着将鸟儿抓起,放在自己掌心,就出了空间。 以前在电视里看人遛鸟,都带着笼子。 偶尔,也有不带的。 如今看来,只要这鸟儿真的养熟了、对你认主了,也就压根不需要什么笼子了。 即便是放在掌心,这鸟也不会走。 谭玉愉快地带着鸟儿行走在洪荒大地。 这次踏上洪荒大地,跟之前有很大的不同。 首先,四周明显喧嚣了。 之前的世界,是寂静的。 哪怕在捡小鸟阿凌的时期,四周生灵也极少。 现在,却似乎人声鼎沸呢。 甚至,可以看到有人四处走动。 谭玉宅了千万年,第一次看到四处走动的人,都快乐疯了。 赶紧冲上去逮住一个问:「喂,这位兄台……嗯壮士,啊不,道友,请问现在是什么时候?」 第136页 一时之间,她还真不知道称唿对方为什么才好。 更何况,她独自宅了那么多年,现在说话都不怎么灵便了。 唔,她现在开始有些理解当初的盘古了。 原来说话这事,也是需要锻鍊和习惯的。 那人看了看她,不过也没太诧异,而是指了指天空:「现在是上午啊。」 谭玉循着他所指望去,只见太阳并不强烈,而且不是黄昏的那种感觉,反而透着上午的和煦。 确实,应该是上午。 不过—— 「我问的不是这个,我是问……嗯,我是想问,这是什么年代……唔,我的意思是,这时候,是谁的天下?」谭玉绞尽脑汁,不知该如何形容自己的问题,「我是说,现在是哪些人在嚣张呢?」 那人被谭玉问得一愣一愣的。 显然,谭玉的话,他基本听不懂。 「人?」 最后,他茫然反问了一个字。 谭玉福至心灵,问:「你们现在还没有人族?」 那人仍是茫然,迷惑道:「什么是人族?」 得。 原来这些不是人。 只是他们是「人」的模样。 唔,想来,这个世界的各类生灵,并不是人族,而是大致有个「人」的形状。 比如眼前这个,就跟人类差不多。 只是,仔细看去,会发现他比一般人要强壮很多。 谭玉这时有些了悟:或许,不是这些人像「人族」,而是女娲造人的时候,就是按照这些生灵的样子做的。 估计,这时候满洪荒跑的,都跟人差不多吧。 这样也好,省得吓着自己。 横竖,在她写洪荒文的时候,也都是将那些洪荒大佬们都想像成「人」的样子的。 不然,满世界动物园一样各种飞禽走兽乱奔么? 而且,这些飞禽走兽能发生那么多爱恨情仇的洪荒故事么? 肯定没法想像。 起码,谭玉没法想像。 所以她都默认洪荒众基本都是「人」的样子的。 即便个别种族跟人不同,也是大同小异。 唯有这样,才能发挥灵感去想像他们的故事。 所以,这会眼前人并不是「人」,这事也不奇怪。 谭玉继续追问:「那现在,你们都有哪些大人物?」 那人仍是迷茫地眨巴眨巴眼:「大人物?」 显然,他还是不懂。 谭玉只好再辟蹊径:「对了,你是什么种族?」 这下子,算是终于问到点上了。 那人犹如被触发了应答机关,终于回答:「我是巫族。」 巫族? 谭玉脑中一动,立刻就对号入座了。 巫族,是了。 洪荒中,是有过这个种族的。 谭玉最近写的,本来就是洪荒小说。 确切地说,她已经很多年都在写洪荒小说了。 或许,是因为在这边实在太过寂寞,便想编造一个活生生的大型世界。 于是,想到了洪荒。 虽然因为手头并没有洪荒的资料,也没有百度可用,她写的洪荒,并不主流。 各种设定,也跟传统洪荒不完全一样。 但对于经典的洪荒事件和经典洪荒人物,她还是知道一点的。 比如这巫族,她就是知道的。 洪荒歷史上,第二个大劫,就是巫妖大战。 这是继龙凤大劫后的第二个大劫,一样非常惨烈。 话说,洪荒大陆,一共经歷过好几次大劫。 第一次,就是龙凤大劫。 那时候,龙族、凤族和麒麟族,分别称霸海陆空。但,人的欲望是无穷的,这些生灵的欲望也一样。 龙、凤和麒麟,分别称霸海陆空后,并不满足,还都想一统海陆空,成为天上地下唯一的王者。 当然,这除了为精神上的爽感,也为天地间的各种珍奇异宝。 毕竟,想修炼,都是需要各种奇珍异宝来培养帮助的。 天地精华终究只有那么多,而飞禽走兽和水族也越来越多,慢慢,就不那么够用了。如果能打下对方的地盘,天下奇珍异宝自然都归自己所用。 三个种族的人,都是这么想的。 于是,一团混战,战了起来。 最终,三族杀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死伤无数。 甚至,三族几乎绝灭。 祖龙、祖凤和祖麒麟,全部身死。 龙、凤、麒麟,基本就此从洪荒大陆除名。 之所以称为「大劫」,是因为这一战,真的很惨烈。 而后来的巫妖大战,惨烈程度也不输龙凤大劫。 那是两个种族之间的战争。 一个是巫族,一个是妖族。 妖族是走正规修炼路。 但巫族因为自身受限,天生就没有灵魂,不能走正规修炼路,只能修身。所以,他们往往力大无穷,却没什么法术。 原本,一个有力量,一个有术法,没什么可争。 但,人的欲望总是无穷的。 最终,两族发展到鼎盛时,仍是没有逃脱火拼之路。 这一战,以巫族后羿射日为导火索。 后羿射的太阳,也就是妖族金乌。更是妖族天帝帝俊的儿子。 自家一打儿子都被杀了,谁都会气炸。 第137页 于是,两族藉此开战。 战况,一样很惨烈。 最后,十大祖巫身死,妖族双尊帝俊和东皇太一也身死。 两族就此没落。 可以说,这是两个种族的共同悲剧! 只要听到关于这场战争,谭玉都会掬一捧同情泪。 此刻,听到对方是巫族的,不自觉也起了怜惜之心。 就连声音都温和了些:「好,那你告诉我,现在离龙凤大劫过去多久了?」 既然巫妖大战在龙凤大劫后面,那么,关于龙凤大劫的传说,这个巫族人应该知道。 毕竟,对他们来说,那是歷史。 果然,那巫族小哥还是知道的,只是具体却说不清。 「龙凤大劫过去多久,我也说不清。只知道那一战龙族、凤族和麒麟族,都死伤殆尽。」 这话说出,小鸟阿凌浑身一震。 只是,谭玉显然没注意到。 谭玉这会的注意力,都在八卦上:「是啊,听说死得挺惨烈的。」 那巫族小哥也被谭玉引出了八卦之魂,跟着点头:「可不嘛,听说祖龙、祖凤和祖麒麟,都死了。」 ——这话,还好是他说的,不是谭玉说的。不然,云端上的天道又要烦恼了。 谭玉正要答话,却见一直停在自己肩膀上的小鸟一声哀鸣。 这一声,却是音量极大。 甚至,足以响彻九霄。 谭玉吓一跳,下意识捂了捂耳朵。 同时,震惊看向自家小阿凌:想不到,这只小小的鸟儿,叫声居然如此之大!果然,洪荒生灵都不能以常理忖度。 然而,那巫族小哥一样很震惊。 望向小鸟阿凌,甚至有些结巴:「你、你、你是……」 它是什么? 谭玉疑惑。 正待问清楚。 却听天空炸下一道惊雷。 一道同样洪亮无比的声音传来:「吾乃鸿钧。今已成圣。为惠泽众生,将于三十三天外紫霄宫中讲道。洪荒众生灵,皆可来听。」 「……」 谭玉哑然。 什么鬼? 这是……村喇叭喊话? 然而,除了他,所有洪荒生灵都匍匐在地,对着那道惊雷惊恐行跪拜之礼。 他们的表情,既惊恐又崇敬。 谭玉有些奇怪,问身旁同样匍匐贴地的巫族小哥:「你们在干什么?」 那巫族小哥见她如此,很是惊恐,赶紧扯了扯她:「赶紧下跪!不可亵渎了圣人。」 下跪? 谭玉眨巴眨巴眼。 在脑里搜索着这方面的资料。 是了,圣人。 这会子,鸿钧成圣,让洪荒众生灵去三十三重天外的紫霄宫中听他讲道。 既是圣人惠泽苍生,又是圣人立威于天地。 鸿钧是天地间第一个圣人。 而圣人,不死不灭,抬手便可将一切碾为灰灰。确实是恐怖的存在。 大家对圣人,是应该这般敬畏的。 谭玉并不是个固执的人。 穿越这么几世,入乡随俗,也早就对皇帝啊高官啊什么的下跪行礼了。 如今,也懒得免俗。 所以,便顺着那巫族小哥的手势,也跪了下来。 谁知,她对着那惊雷所炸的方向一跪。 膝盖才刚刚落地,就见天空又噼出一道惊雷。 这一道,比之前那一道更加响彻云霄,而且还透着狂霸无匹的杀气。 那是天道现杀机。 「轰」的一声,那天道惊雷不偏不倚,把原本不知隐在何处的鸿钧,给噼了下来。 「啊——————」 就见鸿钧一声惨叫,从云端跌落。 跌落在地,还滚了两滚。 「……」 所有生灵都鸦雀无声。 就连谭玉,都没了语言。 她多少算是知道一些洪荒的传说,也写过非主流洪荒文。按理,出名的经典事件她还是知道一些的。 比如,鸿钧成圣后,在紫霄宫传道。 ——这次,显然是他在通知大家,去紫霄宫听他传道。 这就跟村委会的公告喇叭差不多,意思是:我成圣了,准备告诉你们点成圣诀窍,你们都来听哇。 这原本,是很正常的。 无数本小说也都提过。 但,现在他从云端被噼落算怎么回事? 还有这个节外枝? 难道是新出场方式? 谭玉皱眉想不通。 但看鸿钧从尘土里挣扎起来的倒霉样儿,也不像事先排练的出场方式啊。 她在胡思乱想。 其他生灵却是连胡思乱想都不敢。 只敢屏气凝神等着圣人发话。 确切地说,是等圣人明示圣谕。 圣人说的话,就是圣谕。 他们这些凡人,只有听命的份。不需要想太多,也不能想太多。 要知道,在圣人脚下,众生都如蝼蚁。 可以说,现在圣人以这么个姿势亮相,所有人心里都惧怕得狂打鼓。 生怕会有什么大灾难将降临。 不管是圣人发杀机,还是天道发杀机,都是他们这些凡人不能承受的。 看着身旁那些人,偷瞄的谭玉,内心闪过一句话:颤抖吧凡人。 确实,大家都在颤抖。 第138页 谭玉倒是不抖。 但是她很懂得入乡随俗。此时也跟着保持恭敬匍匐跪姿,等着圣人发圣谕。 然而,这鸿钧,却是什么也没说。 不只什么都没说,而且……他似乎挺痛苦。 因为他几乎是挣扎着起来的。 起来后走路,双脚重若千斤,甚至每走一步,腿都打颤。 这事,别人关注不到,谭玉却是关注到了的。 因为别人是真的敬畏,不敢偷看一眼。 但谭玉并不是真的敬畏,她是一个穿越者,多少有点置身事外的心境,所以,还是敢偷瞄下。 看那鸿钧的模样,分明是被什么重若千斤的东西,给压得喘不过气来。 甚至,如果仔细听的话,会发现,鸿钧连唿吸都急促了。 怎么回事? 谁在压他? 第49章 金口玉言 眼见鸿钧一步一颤,朝自己走来。 谭玉心里有些毛毛的。 而此时,鸿钧心里更是毛毛的。 要知道,他已经是圣人了。 而且是洪荒第一个圣人。 圣人本是逆天的存在,本该不伤不灭的。 可现在,自己却被人从空中击落。 这太不可思议了! 他很清楚:在这个世界,没有任何人能这样攻击自己。 除非…… 鸿钧是圣人,当然能推算一点天机。 所以,他已经隐隐能推断出这件事不简单,甚至可能涉及天道。 但,不知为什么,他想追根溯源,却愣是推断不完全。 推来推去,只能知道一点点:似乎,是有一个神秘人物,对自己做了不符合天道原则的事,引得天道现杀机。 这是从未有过的事! 正常来说,他以圣人之尊,全心推算,应该能推算出十之□□的。 即便是涉及到他自己,也能推算出不少才对。 可偏偏,这次似乎有一只无形的手,在遮挡一切,让他几乎什么都推不出来。 只能推出这么一点点端倪。 更何况,就算是有谁对自己做了不符合天道原则的事,也应该惩罚那个人啊。 惩罚自己干嘛?! 鸿钧百思不得其解,只能颤颤巍巍起来,寻找目标。 原本他也不知道哪边是目标,但他敏锐感觉出:四个方向,只有一个方向的压力最大。 由此可见,那个方向,是这股强压的来源。 也是自己被无上力量击落的原因。 越是如此,他越要往那个方向去。 唯有如此,才能查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股强大的威压压着他,让他每走一步都艰难万分。 但,他没有放弃,而是朝着那个强压方向一步步挪。 终于,他艰难走到跪着的谭玉面前。 这时候,强烈的威压已经压得他几乎窒息。 但,仍强撑着打量谭玉。 最后,他的眼神定格在谭玉肩头的鸟儿身上。 这鸟…… 鸿钧的眼神亮了。 这,绝对不是普通的鸟! 它的长相,不似这个世界任何一种现存的鸟。 它到底是谁? 鸿钧几乎可以肯定:问题就出在这只鸟身上了。 为了验证,他赶紧又推算了一下眼前这只鸟的过去未来。 偏偏,一片模煳。 鸿钧大惊。 他已经可以确定:带来这场意外的,就是这只鸟! 他眼中精光四射,抬手挥向那只鸟。 谭玉最是能根据人的前动作,来判断对方接下来的动作。 眼见鸿钧准备对自己的鸟儿不利,她赶紧站了起来,往旁边一闪:「喂,你做什么?!」 就算对方是圣人,她也不能任由他袭击自家鸟儿。 但是,对方毕竟是圣人,她不敢硬接,所以只往旁边山闪避。 圣人手下,本是法力无限。 但鸿钧现在被压得喘不过气来,每一个动作都很辛苦,所以被对方避过,也不意外。 相反,随着谭玉的起身,那股威压彻底消失了。 其实这事很简单:鸿钧即便成圣,也受不了谭玉这一跪。 这是大逆不道的! 所以鸿钧会受到天道惩罚。 现在谭玉起身,这大逆不道自然就不存在了。 天道惩罚自然也会收回。 不过可惜,鸿钧误会了。 他以为是自己刚才抬手挥向对方的那一下,起了效果。 嗯,一定是这样! 那鸟因为自己那一下,就转攻为守,收回了这份威压。 看来,这一切,可能都是这只鸟弄出来的。 甚至,刚才可能就是它攻击自己。 换了个思考角度,鸿钧就不敢随便动手了。 如果真动起来,他还真没必胜把握。 毕竟,刚才受伤的是他。 所以,他朝那鸟拱了拱手:「请问阁下是?」 鸟儿高傲冷睨,什么表示都没有。 鸿钧皱了皱眉,有些不高兴。 别说他现在是圣人,就算是未成圣之前,他也是洪荒数一数二的。 从来没有人敢这么对他傲慢。 他刚想说什么,谭玉已经抢先一步拉住他的手:「鸿钧!你居然认不出我么?我是谭玉啊!以前在混沌初开时见过的!我们是朋友啊!」 第139页 「……」 她说是朋友,那自然就是朋友了。 所以,鸿钧脑中一阵恍惚,就接受这个设定了。 瞬间,看谭玉就顺眼了。 ——朋友嘛。 连带着,声音也温柔了:「啊,是谭玉啊。那你肩上这只鸟是……」 「啊,它叫阿凌。」 作为一个现代人,对鸟的定位就是宠物。 所以,对于鸿钧的问话,谭玉显然误会了。 她以为对方问的是鸟儿的名字。 鸿钧问的,自然是这鸟的种类。 而且,作为洪荒人,他默认大家都会这么以为的。 所以,谭玉的这个回答,在鸿钧看来,是刻意迴避问题。 也就是说,她不想告诉自己。 既然谭玉不想告诉自己,鸿钧也就不再多问,只想着将来想办法查一查。 所以,此时只客套式夸了一夸:「你这只鸟,看起来很厉害。」 在洪荒世界,「看起来厉害」,是最大的夸奖。 因为这个世界压根就没宠物。相反,弱肉强食遍地都是。 如果真有人养动物,那只有一个原因,就是让这动物保护自己。 这就涉及到动物的武力值了。 跟游戏里的神兽差不多,既能守护自己,又能攻击对手。 不过可惜,谭玉并不能理解这种文化。 她给鸟儿的定位就是宠物! 所以,对于鸿钧的夸赞,她并不怎么买帐。 反而继续按照自己的想法夸自家鸟儿:「是啊,我家阿凌可厉害了,最漂亮呢!」 一句话,就奠定了这鸟儿在洪荒世界的颜值排位。 全洪荒再不可能有人比她漂亮了。 「漂亮?」 鸿钧一愣。 在他的脑海里,只有情侣才会这么评价对方吧。 毕竟洪荒人很含蓄。 所以,鸿钧想了想,认真问:「它是你的……爱侣?」 都夸对方漂亮了,就已经不只是「道侣」了吧? 应该已经到「爱侣」程度了。 「爱侣?」 谭玉一愣。 认真思索。 她在下边慢慢琢磨。 天道就在上面默默捏一把汗。 爱侣……这个可不好安排啊。 尤其是天道这种直癌,压根就不懂风情为何物啊。 只希望谭玉能当场否定。 这样它就不用安排了。 谁知,谭玉想了很久,居然眼睛一亮:「不错的主意!」 在现代,很多人拿宠物当孩子,甚至当伴侣的。 当然,也有拿宠物当主子。 谭玉倒不是个宠物控,并没有那般真情实感地宠它们。 以前她就没养过宠物,阿凌是第一个。而且还是因为在特殊时期。 但养了之后,发现自己确实还挺喜欢这只鸟的。 不然也不会给它取名「阿凌」。 这虽然是在极度无聊中的一种自我安慰,但那鸟儿也确实给了她很亲切的感觉。跟萧凌还真挺像的。 所以,鸿钧这会子说是爱侣,倒让谭玉恶作剧地笑了:「是啊,阿凌是我老婆。」 这原本是一语双关的一句玩笑。 但云端的天道哪里能分清楚话里的真假。更不清楚她口中的「阿凌」和眼前小鸟「阿凌」的区别。 所以,接下来,某鸟的终身因缘,就这么锁定了。 就在这一瞬间,小鸟阿凌如触电般,转头看向谭玉。 眼里,粉红泡泡乱冒! 这爱心粉红泡泡,鸿钧太熟悉了。 曾经,每当罗睺情之所至的时候,就是这么看他的。 只是,如今想起那些,内心都隐隐作痛。 作为一个过来人,鸿钧轻咳一声,表示懂了。 同时,他开始重新审视谭玉了。 虽然,因为谭玉有天命保护色,他看不出谭玉有什么过人之处。 但,这鸟儿的不寻常,是显而易见的。谭玉居然能作为这鸟的爱侣,那自然也有不凡之处。 更何况,她在混沌初开时就出现过,也算是洪荒元老。可能真的有什么独特之处呢。 鸿钧又想推一推谭玉的前尘后事,但—— 小鸟阿凌似乎觉得到他的别有用心,狠狠瞪了他一眼。 鸿钧一抖,竟有些虚。 便停了手。 刚才从云端被击落的一幕,给他造成的心理阴影太大了。 他怕自己干不过这神鸟。 「唔,两位,不知愿不愿随我回紫霄宫一行?」 在这整个洪荒,眼前的神鸟是他唯一的威胁。他可不想轻易放走。 三十三天外的紫霄宫,是圣人鸿钧的住处。 在众多洪荒流小说中,出镜率挺高的。 坦白说,谭玉还是挺想去见识一下的。 所以,当下敲定:「行!」 说着,还摸了摸自家鸟儿的脑袋,笑眯眯:「紫霄宫很好玩的哦。到时候我们一起过去,你就可以撒丫子玩了。」 鸿钧眼角挑了挑。 什么叫紫霄宫很好玩? 什么叫可以撒丫子玩了? 他的紫霄宫,可不是用来玩的啊。 不过,他不知道:既然谭玉开口,他的紫霄宫是铁定要被玩坏了。 这时候的鸿钧,还不知将来要面临的吐血一幕,只热情回应:「好,欢迎欢迎。」 第140页 两方一阵寒暄。 最后,谭玉才想起来:「呃,这些人都跪着呢。」 她说的,是满地跪着的洪荒生灵。 鸿钧这才反应过来。 刚才自己被击落之前,这些人还在向自己跪拜行礼来着。 于是,他清了清嗓子,凛然发声:「圣谕已毕,众生起身。」 声音洪亮,响彻每一寸洪荒大地,带着无上的威严。 这是圣人独有的威严。 洪荒生灵,皆匍匐称喏,瑟瑟发抖。 看着一脸肃然、威风八面的鸿钧,谭玉默默感慨:不愧是圣人,脸皮不是一般人可比。刚才发生的一切,就像从未发生过一样。 第50章 小媳妇身份 在鸿钧的邀请下,谭玉带着自家鸟儿去了三十三天外的紫 霄宫。 确切地说,是某鸟带着她。 因为……谭玉根本不会飞啊。 「我在前面带路。请——」 鸿钧说完这句话,就当先飞走了。 是的,是「飞」。 这可跟当初在别的世界用轻功是不一样的。 轻功是憋着一口气,总有泄的时候。 所以,不管轻功再好,都不能算真正的「飞」。 因为撑不了太久。 但鸿钧的「飞」不一样。 他是真的飞。 就是不会有起有落泄气的那种。 而是一直一直一直……往前飞。 谭玉看得目瞪口呆。 同时,无限神往。 不过可惜,她只是个凡人。 所以她扁了扁嘴,只能无奈对着鸿钧的背影干瞪眼。 这时,小鸟阿凌却从她的肩上飞了下来。 扑腾扑腾翅膀,站到了谭玉面前。 谭玉一愣。 不明白这鸟儿想干嘛。 那鸟儿又扑闪了扑闪翅膀,还似有所指地望着她。 谭玉心中一动,却有些好笑:「你不会是想带我装x带我飞吧 ?」 鸟儿歪了歪头。 谭玉的话,她不完全明白。 但是,后面「带我飞」它还是懂的。 所以,决定抓大放小,不管前面听不懂的部分,只附议后面听 得懂的部分。 于是,懂事地抖抖翅膀,还微微蹲了蹲。 一副等着对方跳上自己背的样子。 谭玉笑抽:「你啥意思?想让我跳到你背上?你确定背得动我 ?」 小鸟儿回头,上下打量了打量谭玉。 然后,点了点小鸟头。 接着,转身,继续以背对着谭玉。 就在谭玉迷惑的时候,就见小鸟儿抖了两抖—— 然后,就变——————大了。 呃。 谭玉愕然。 什么情况? 洪荒的鸟儿还能「变大变小变漂亮」? 呃。 话说,这鸟儿确实比之前更漂亮了。 大了之后,多了一种俾睨天下的傲气。 啧啧,自家鸟儿真拉风! 谭玉愉快地扑上自家鸟儿的背,顺便搂住它颀长柔软的脖子。 将脸贴了上去,甜甜道:「走吧。」 于是,小鸟儿,啊不,现在是大鸟儿,载着谭玉,一飞沖天。 直上九霄。 身旁的洪荒众生灵见鸿钧已离开,就慢慢抬起了头。 刚好,看到了这一幕。 集体惊唿:「凤凰?!!!」 他们既震惊,还有点疑问。 凤凰一族,不是早就在那一场大劫中死光了么? 怎么还有凤凰? 可偏偏,这腾飞九天外的,就是凤凰啊! 凤翔九天,百年来朝。 这份与生俱来的绝傲,是做不得假的。 天下间,除了凤凰,还有哪种鸟能有这样睥睨天下的气势?! 这绝对是凤凰! 而且不是一般的凤凰,而是凤凰中的佼佼者。 甚至,可能是凤凰中的王者等级的。 众人窃窃私语。 不过,这些,谭玉都没听到。 此时的她们,已经飞远了。 反而,洪荒某个隐蔽的角落里,一只鸟将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如果细看,你会发现:它有着跟九天之上那只凤凰相似的长相。 却说谭玉坐着大鸟阿凌,一路跟随鸿钧,突破三十三重天,到 了紫霄宫。 作为圣人第一宫,紫霄宫果然气派非凡。 古朴端庄的匾额,仙气缭绕的氛围。 门口一左一右,分别站着一男一女两个童子。 这对童男童女同样仙气缭绕,且浑身散发着非同一般的尊贵气 质。 谭玉从大鸟身上下来,看着这对童男童女,觉得十分讨喜。 忍不住伸手摸了摸他们的脑袋:「这对孩子真可爱哈,他们叫 什么名字?」 其实她从来没随手摸人家小孩脑袋的习惯,但是,来这个世界 后,不知怎么回事,总有种老母亲的心态。仿佛,对这个世界 的所有生灵,都有一种母性。 那两个小童子似乎也不反感被她摸头。 只是抬头望了望她。 人抬头仰望的时候,眼睛更显得大了。 看起来也就更萌了。 谭玉瞬间感觉被这两个娃娃萌化了。 第141页 忍不住又伸手过去,还捏了捏他们的小髮髻:「哇,好可 爱哦。快告诉姐姐,你们叫什么名字?」 两个小童子这才回答。 「我叫昊天。」 「我叫瑶池。」 两个稚嫩的童音,听起来格外天真无邪。 但,谭玉这一刻绝对无法把那些形容词跟这两个孩子联繫 起来。 因为,这两个名字实在太震撼。 昊天。 瑶池。 或许这两个名字,不是很有知名度。 但他们多年后的名字,足以响彻寰宇——那就是:玉皇大 帝,王母娘娘。 玉帝和王母?! 谭玉彻底惊呆了。 原来眼前的两个童子,就是传说中的玉帝和王母。 是了,以前是有过这方面的传说,说鸿钧门下两个童子, 一个叫昊天,一个叫瑶池,也是将来主管天界的人。 玉皇大帝、王母娘娘,真正的天界双尊啊。 谭玉瞬间觉得膝盖一软。 刚才还觉得对方可爱,现在只觉得想屈膝跪下去抱大腿! 「哇,你们就是……」 谭玉刚想扑上去抱大腿。 鸿钧却已经在那招唿:「谭道友,请——」 看着鸿钧恭敬迎客,谭玉也就不好再自贬身份抱人家童子 的大腿。 起码不能当着鸿钧的面抱—— 嗯,背着鸿钧,还是可以回来抱这两位大腿的。 所以,她轻咳一声,整了整身形,快步跟上了鸿钧。 毕竟,鸿钧才是洪荒第一大腿。 阿凌已经从大鸟状态恢復成小鸟,重新回到谭玉肩上。 就这样,继续作为一只宠物随行。 然而,鸿钧早已将它的变化尽收眼底。 也差不多能猜出她的来歷了。 两人一鸟,就这样进了紫霄宫。 鸿钧一路带着谭玉和阿凌,穿厅过亭,终于来到一个幽静小舍。 「请坐。」 自从猜出阿凌的真身,鸿钧对它就尊重了很多。 而它又甘心跟谭玉配成爱侣,还甘心化成小鸟蹲在谭玉肩头,可见,这个谭玉也有其厉害之处。 再加上谭玉本身存在年份就很长,算是久远一辈,想必也有些本事。 鸿钧作为圣人,按理是不会怕谁的。 哪怕这只鸟的真实身份真如他所料,他也用不着怕。 但,之前确确实实被一股无上力量从云端击落了。 且明显是因为这只鸟。 所以,即便是圣人鸿钧,也不想轻易惹他们。 他邀请二人回府,完全是想探清楚这只鸟的真实底细。 谭玉也很愿意结识鸿钧这个朋友——主要是想抱上他这根粗大腿,所以也很配合。 主人客人都拼命扮演着儒雅谦和,也算气氛融洽。 唯一让谭玉奇怪的是: 鸿钧居然坚持要阿凌入席。 一只鸟入席? 谭玉还是有些不习惯。 不过,他是个很能入乡随俗的人。既然鸿钧要求,她也没意见。 只是有些担心—— 「我家阿凌不能喝酒哈。」 就因为这句话,萧凌后来成了半杯倒。 当然,此时的三人并不知道这天机。 谭玉说这话,纯粹因为怕自家宠物小鸟喝酒。 而鸿钧和阿凌,也没想太多。 只是,这个时代,还没有酒。 所以,鸿钧好奇反问:「酒?」 这谭玉是何许人? 她早已是一个穿越界的老司机,对于这些事很机警。 当下,便飞速反应。 满脸堆笑:「我的意思,就是喝的东西。啊哈,我们家乡就是把这个叫酒的。」 这倒不是谎话。 她来自于现代,家乡也算是现代。 鸿钧显然误会了。 他还以为谭玉说的是洪荒某个地方。 便顺势问:「不知道友家乡何处?」 「家乡?」 谭玉一愣。 她想起了穿越前的现代。 说实话,辗转这几世,每一世呆的时间都比在现代长。 搞得她都有点分不清哪个世界是真、哪个世界是假了。 庄生晓梦迷蝴蝶。 到底,是梦到蝴蝶的庄子?还是梦到庄子的蝴蝶? 谭玉渐渐有些分不清了。 但鸿钧问起「家乡」,她还是首先想到了穿越前的那个世界。 只是,已经远离很久很久了,久到都快忘了。 所以,百感交集,终化为淡淡一笑:「我的家乡,很远很远,不提也罢。」 谭玉关上了交谈的大门。 鸿钧也就不好再追问。 不过,这却让鸿钧更肯定了自己的推断:眼前的两人,绝对不简单。 他也不显露在脸上。 边琢磨边打哈哈:「我们这,倒不叫酒,叫琼浆。来来来,两位都尝一尝。」 他说话的功夫,昊天和瑶池两个童子已经捧了饮品过来。 「琼浆?」 谭玉心一动、眼睛一亮。 琼浆啊,虽然一直被比作美酒,但在传说中,原本指的是神仙的饮品哦。 现在是洪荒世界,而且是圣人府邸,端上的琼浆,必然比一般神仙喝的更高级! 第142页 谭玉虽然不是这个世界的土着,对很多具体事不清楚,但还是不傻的。 知道这是好东西。 便赶紧接了:「多谢多谢。」 说着,将其中一杯拿起,一饮而尽;顺便,还快手快脚给小鸟阿凌挪过去一杯,顺便嘱咐:「好东西,快喝快喝。」 那小鸟也听话,低头一啄,便把谭玉递过来的那杯琼浆一吸而进。 谭玉都惊呆了:想不到这小小的鸟儿小小的喙,居然这么快就把一整杯东西给喝了。 想到它变大后的体格,便有些理解了。 「唔,好!好饮量!来,再喝一杯!」 谭玉眨巴了眨巴眼,便张罗着又给自家鸟儿倒了一杯。 顺便给自己也添了一杯。 这自来熟,让鸿钧和昊天瑶池愕然。 第51章 倒霉的鸿钧 「餵……」 昊天几乎忍不住要出言劝阻,甚至呵斥了。 但鸿钧用眼神喝止了。 「难得道友喜欢,再饮一杯又如何?」 鸿钧打着哈哈。 内心却在滴血:他这琼浆,得来可不易。千万年才得这么点东西,自己都捨不得喝,结果谭玉这不要脸的居然喝完一杯再一杯。 不过,他误会了。 因为谭玉并不是喝完一杯再一杯,而是一杯一杯又一杯…… 只见她一边喝一边夸赞,一边夸赞一边继续给自己和阿凌倒琼浆。 一人一鸟,就这么杯来盏往,很快将一整壶琼浆倒得见了底。 「好酒!」 谭玉假装上头,一副半清醒半微醺的样子,将酒杯放在桌上。 顺便大唿:「再来一缸!」 再来一缸?! 鸿钧的脸色变了。 客套性微笑都快挂不住了。 这琼浆每一滴都有仙缘,喝一杯已是天大的造化。 天下间不知有多少人垂涎却不得一闻。 现在这谭玉,竟是要论桶喝么? 作为主人,真是再好的脾气也稳不住了。 但偏偏,因为某种特殊的不可说原因,这鸿钧居然无法拒绝。 明明他心里是抗拒的,但行动上却情不自禁顺从。 眼看,他就真的要吩咐昊天和瑶池去抬一缸过来了。 天知道,他自己也没多少啊! 肉疼啊!! 正当鸿钧的心在滴血的时候,谭玉突然良心发现,松了口:「唔,就算不再来一缸,也该再来一坛嘛。我们还没喝尽兴呢。」 当然,如果是熟悉她的人,一定会明白:这还真不是「良心发现」,而是她的谈判战术。 她并不清楚自己有让全洪荒无条件服从的能力,怕自己提的要求太过分被人给驳回来。 便故意退了一步,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这是谈判里最常用的一招:先提出一个比较夸张苛刻的条件,这样对方就算不答应,自己可以略退一退,表示让步。对方以为占了便宜,便答应了。 而对方答应的这一部分,实际已经比自己想要的还要多了。 比如现在,如果鸿钧真的能拿出一坛,谭玉就很高兴了。 其实吧,就算是一坛,鸿钧也是想拒绝的。 但是……他没办法啊!! 天知道他为什么就是没法拒绝?! 鸿钧面容很扭曲,一面满心抗拒,一面情不自禁地吩咐昊天瑶池:「你们,再去拿一坛琼浆来!」 「……是。」 昊天和瑶池对视一眼,都有些愕然。 但还是双双尊敬地行礼答允。 不一会儿,他们就又端来了一坛琼浆。 顺便端来的,还有极小号杯盏。 无非就是为了暗示谭玉:少喝点。 以谭玉的脸皮,显然是看不懂他们的暗示的。 所以,她继续一杯倒给自己、一杯倒给自家小鸟。 杯子小不怕,多倒几杯就好。 她家小鸟也没在客气。 就这样,一人一鸟,推杯换盏,不一会儿功夫,就把新拿上来的那坛琼浆,喝了个底朝天。 鸿钧的脸痛得直抽抽。 本来想打听那神鸟的秘密,结果秘密没打听出来,反而赔进去那么多宝贝琼浆! 眼见谭厚颜还要再开口,鸿钧赶紧拦住:「啊,谭道友,不如我带道友游一游紫霄宫?」 他说这话原本是想阻止谭玉继续搜刮他的琼浆。 因为他似乎没办法拒绝眼前人。 不过,他实在是打错了主意。 因为谭玉现在还真没那么想喝琼浆了——当然,如果可以继续端来,她还是愿意喝的。毕竟,鸿钧家的私藏仙酿,傻子都知道是极品宝贝!不喝白不喝!撑死也要喝! 但,如果还有别的可逛——那就另当别论了。 因为,这紫霄宫里,可搜刮的宝贝,远不止仙酿琼浆呢! 于是,谭玉很积极:「好啊好啊!我们去逛紫霄宫!」 她的雀跃实在太过于明显。 这让鸿钧内心有点虚:呃,自己是不是又给自己挖了个坑? 然而,想反悔已经来不及了。 谭玉已经开心地拉着他的胳膊起身:「走啊走啊,我们这就去逛!」 「……」 鸿钧看着攀在自己胳膊上的青葱玉指,有些晕。 这坑爹的谭玉,枉长了个美人模样,却是十足十的二皮脸! 第143页 各种自来熟什么的,真是太讨厌了。 偏偏,她还手快脚快,能将他准准抓住。 鸿钧当然不知道:谭玉之所以能堪堪抓住她,并不是因为她手快脚快,而是因为她是真正的洪荒之主,对这个世界有生杀予夺的绝对权力。只要她出手,便没有人能逃脱。 谭玉其实也不知道。 她以为自己之所以能准确拿住鸿钧,是因为之前跟魔教教主萧凌研究动作武学,对人的预动作有了准确的预判。 只是,她有些感慨:原来洪荒世界的圣人跟普通人也差不多,动作走势和预走向都一样。 两人就这样各怀心思,一起去逛紫霄宫。 当然,鸿钧并不需要逛,因为这本就是他再熟悉不过的家邸。 只有谭玉很兴奋。 她是真兴奋。 因为她对鸿钧的紫霄宫还是很垂涎的。 早就听说过,这个地方有很多宝贝啊! 尤其是「分宝崖」,在各大洪荒文中出镜率可谓no.1。 据说,鸿钧就是在那里,将宝贝分给自己徒弟们的。 他的宝贝超多、等级也超高,弟子们可以说是抱了个盆满钵满。 尤其是准提、接引那两个贪婪货,更是差点乐疯了! 现在,谭玉想提前一步乐疯。 所以,她欢快地引路:「走啊走啊,我们去分宝崖!」 「分宝崖?」 鸿钧一抖。 感觉到被自己拽着的人瑟瑟发抖,谭玉赶紧催促:「走啊走啊,快!」 鸿钧不想走。 鸿钧不想快。 然而,偏偏已经被谭玉拖着往前走了。 他还以为自己是潜意识不好拒绝才被拖走的。 暗骂自己不争气,太过心软。 却不知,谭玉要拖走的人,没谁能反抗。 两人终于一喜一忧到了分宝崖。 喜的人乐得直哆嗦。 忧的人也是愁得直发颤。 两人对比强烈着,共同望向满目葱翠的分宝崖。 「宝贝呢?」 谭玉环顾四周,欢喜问。 第52章 开坛讲道 宝贝? 愕然版鸿钧看向四周:「这不都是吗?」 「这?都是??」 谭玉向四周张望。 「哪呢?」 这崖上到处都是形形色色的花花草草,连显眼点的树木都不见。 似乎藏不了什么宝贝吧。 「这……这满山崖不都是宝么!」 鸿钧气炸了,指着这漫山遍野的仙花仙草仙果,几乎是质问的口气。 然而,谭玉是实在看不出那些花花草草有什么特别。 这还真不能怪她。 她是见过了混沌初开时期万物始祖的人。 包括花花草草类。 当初她行走洪荒,可是博爱得很。但凡是看起来不错的东西,她都收为己有了。 其中,也包括花花草草类。 比如混沌青莲,就是这样的存在。 所以,现在被鸿钧视若宝贝的这些奇花异草,在谭玉眼里,跟普通野花杂草没什么区别。 看谭玉那一脸不屑,鸿钧差点没气死。 这漫山遍野的宝贝啊!有些在洪荒大地几乎已经绝迹了啊!凭什么眼前这货一副完全看不上眼的样子?! 然而,这气急败坏的模样,被谭玉理解为小气与肉疼—— 嗯,这鸿钧也忒小气了,才喝了他一点琼浆,就肉疼成这个样子。居然拿野花野草来唬弄自己。 所以,她忍不住劝:「鸿钧道友啊,你也看开些,别把宝贝藏得太深了,要学会分享,分享懂吗?」 鸿钧哑然。 谭玉眼珠「骨碌碌」一转,继续解释着劝:「分享可以结缘,你知道吧?你说你现在都已经是圣人了,还有什么可怕的?留着这么多宝贝干吗?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 「……!!!」 鸿钧震怒望着她。 你丫这是咒自己呢?! 谭玉却摸了摸自己下巴,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对于鸿钧的未来,谭玉还是基本清楚:鸿钧成圣之后并没有在洪荒永久行走,而是牺牲自己,化身合道。 他是永生了,与道同在。但,这种「永生」,在谭玉看来,跟死了差不多。 因为再没有了人间喜怒哀乐。 甚至,已经不再算是一个生灵。 她知道,鸿钧却不知道啊。 不管是谁,纵有千算万算,也独独算不了自己啊。 就连谭玉都算不出自己的身份,更不用说鸿钧了。 对于自己将来化身合道的命运,鸿钧还真不知道。 目前,他还只知道自己是圣人,不死不灭。 既然自己已经是圣人之躯、不死不灭,那这丫头说这种话,可不是咒自己么? 两人就这样各怀心思,一个愤怒,一个茫然。 偏偏茫然的那个还死不悔改,眨巴眨巴眼,就又来劝那愤怒的:「你不要这么小气嘛,我说真的,这些宝贝你将来……嗯将来那啥了,也用不到,还不如干脆拿来送人呢。这样将来还能多出几个圣人,也算是你的功德嘛。大家成圣后也会都记得你的好处。哇,能让圣人记你的恩,那可是天大的缘份呢!」 她嘴里兀自碎碎念,半真心半忽悠。 那鸿钧只觉得耳朵「嗡嗡」,脑袋被吵得一个头两个大。 第144页 渐渐,脑子也不清楚了:「我没说不捨得把宝贝分人啊……」 「你愿意分宝?!」 谭玉惊喜万分。 瞬间来了十二万分精神,追问确认。 「当然。」 鸿钧傲然。 作为传说中在分宝崖将自家宝贝分人的人,他还真不是个小气的。 再说,谭玉虽然各种胡说八道,但有句话是对的:将宝贝分出去,也就结了善缘。 甚至,据他的推测——在自己之后,这洪荒还会再出六个圣人呢。 而这六个圣人,似乎与他还颇有缘份。 若是将宝贝分给那几个圣人,在他们成圣之前甚至可能将他们收为徒弟。到时候,自己可就是圣人之师了。 圣人之师啊! 鸿钧觉得,这殊荣的确值得自己割爱分宝。 反正,这些宝贝,漫山遍野都是。 显然,他误会了谭玉口中「宝贝」的含义。 而谭玉也同样误会了鸿钧口中「宝贝」的含义。 于是,两人终于达成一致,双双心满意足。 只是,贪得无厌的某人,忍不住现场就兑现:「好啊好啊!你现在就分给我吧!」 鸿钧无语。 他才不要分给谭玉! 他早就已经算好了,自己的宝贝是要收买未来的圣人的。 ——虽然,他并不稀罕这些圣人如何报恩。但,如果能为圣人之师,还是很有面儿的。 圣人不死不灭,本就没什么生死忧虑。所在乎的,唯有一个面子。 所以,对于这个「圣人之师」的殊荣,鸿钧还是很眼馋的。 更何况,圣人也分等级。 最低端的圣人,与洪荒同在,洪荒不灭,圣人不死。 更高级一点的,就到了混沌级,混沌不灭,圣人不死。 最最高端的,是鸿蒙级,鸿蒙不灭,圣人不死。 而鸿蒙生混沌,混沌生洪荒。 所以,天道无常,将来能出个比自己更高级别的圣人,也说不定。 提前建立师徒因缘,也是为自己将来留一个可能的大腿。 一念及此,鸿钧赶紧将事情引入正题:「谭道友莫急,等我开坛讲课,自会将宝贝分予有缘人。」 谭玉撇撇嘴。 她本能觉得那「有缘人」里不会有自己。 毕竟,关于洪荒的传说可是说得很清楚:鸿钧开坛讲道,特设六个蒲团,而这六个蒲团绑定了师徒缘分,得之可为鸿钧之徒。 原本,得这蒲团的,是被称为「三清」的老子天尊、元始天尊和通天教主;人类之母女娲;西方二圣接引、准提之一;以及洪荒第一倒霉人红云老祖。 之所以说这红云老祖倒霉,是因为他本来早早就占了个蒲团,如果坚持占着这蒲团,他就是鸿钧钦定的徒弟了。 那么接下来,他会按部就班成为圣人。像「三清」和女娲一样。 但可惜,这红云老祖是个实打实的老实人。 他本来以为这蒲团就是拿来坐的,没蒲团坐在地上也一样。 所以,虽然因为早到得了个蒲团,却被那准提和接引一把鼻涕一把泪博同情,把蒲团让给了他们。 这样一来,红云错失了成为鸿钧徒弟的机会,也错失了成圣的机缘。 而西方的准提、接引,凭藉自己的精湛哭戏和厚脸皮,却双双成圣。 可怜的红云,后来还被强抢他鸿蒙紫气的人杀死。 总之,不管是怎么算,这名额里都没自己一个。 「不行,你还是现在……」 谭玉想耍赖。 「好了,我开讲的时间就要到了。」 还不待谭玉把话说完,鸿钧便先行打断,并决绝转移话题。 他已经渐渐有种潜意识:眼前这货提出的问题,自己似乎总是无法拒绝。 这意识很模煳,甚至只藏在他的潜意识里,无法明确感知。 但,就是这模煳的潜意识,让他拦住谭玉说话,以保存自家宝贝。 殊不知,谭玉是至高无上的创世主! 能预知她的身份——即便是隐隐预知,也需要无上神通才行! 也就鸿钧这样的圣人境界,才能在潜意识里隐隐猜出一二。 鸿钧威武! 谭玉却丝毫没意识到有什么异样。 只是还想继续讨要宝贝。 却不妨,已经被鸿钧拖走了。 「走走走,我们去讲道!」 我们? 讲道? 谭玉迷迷煳煳,你讲你的道,关我什么事? 然而,还是被拖着迷迷煳煳跟上了。 鸿钧当然不是想让谭玉跟自己一起讲道,也就是随口一说而已,目的是赶紧把谭玉拉走。 为了隔开谭玉和自己的宝贝,打消对方占自己法宝的念头,鸿钧突然意识到讲道一事迫在眉睫! 「昊天瑶池,赶紧准备,为师要开坛讲道!」 哎? 这就开坛讲道? 昊天和瑶池双双愕然。 开坛讲道什么的,不是应该早作准备的么? 自家主人才刚向洪荒生灵发出通告,怎么这么快就要开讲了? 他们还没来得及做什么准备呢。 原本,在洪荒世界里,时间是最不值钱的。决定要做一件事情,即便准备个千八百年也是有的。 第145页 所以昊天和瑶池压根就没急。 刚好鸿钧又带了一人一鸟回来,他们忙着招唿,就更没急着去准备开坛讲道事宜了。 然而,主人鸿钧居然说开讲就开讲了! 瑶池看了看昊天。 昊天认命地站出来领锅回禀:「启禀道祖,我们……还没来得及准备开坛讲道事宜。」 鸿钧自然知道他说的是什么。 但却装作不懂:「我讲道,又不要你们讲!你们需要准备什么?把门打开将人迎进来便是!」 「……」 昊天被噎住。 服侍了鸿钧多年,自然知道对方此刻是真急了。 显然:不管鸿钧说的是真心话还是气话,最安全的做法就是按他的话去做。 瑶池最伶俐,已经去开门了。 昊天也跟了上去,见没了开门差事,便搜罗出紫霄宫仅剩的几个蒲团,放在讲道的大厅。 唔,这几个蒲团是少了些,但没办法,宫里就剩这么几个了。 横竖早到早得,来得晚的坐地上听呗。 一旁的谭玉翘起手指数了数:一、二、三……六。 不多不少,刚好六个! 第53章 卖惨 果然不多不少正是六个。 六个蒲团,六个成圣机缘。 谭玉双眼冒光,再不管其他,直接扑了过去,一把将最近的那个蒲团抱住。 紧紧按在怀里。 看那紧张样儿,简直比紧张自己媳妇还紧张。 媳妇…… 鸿钧想到这个词,莫名就联想到一个人。 心口勐然一痛,随即怅然若失。 鸿钧皱了皱眉,努力甩了甩头,似乎想将意识中的那个人也甩出去。 终究,道、魔不两立,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况且,自己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又怎能耽于个人私情? 虽然他算不出自己未来的命运,但还是隐隐知道自己有更伟大歷史使命的。 他鸿钧,绝对不是一个为个人私情而生的人。 他的人生,是註定要发光的。 为整个洪荒而发光。 鸿钧这般在心中天人交战、在脑中自我安慰…… 待情绪稳定下来,已经很久了。 毕竟,洪荒世界的时间,是最廉价的。 所以,等鸿钧稳定心神、清醒过来的时候,谭玉已经——睡着了。 是的,这个没出息的货,居然睡着了! 就在她拿到圣缘蒲团之时,这心心念念要成圣的货,居然打了个哈欠,睡着了! 这也不能怪她。 她本就是人类,有正常人类的作息。 跟着鸿钧天上地下一通乱跑,还又吃又喝又逛,情绪更是如过山车一般时上时下…… 这会子终于抢到象徵圣位的蒲团,算是心满意足。 心满意足之下,偏偏鸿钧还在那发呆,她便抱着蒲团渐渐意识迷煳,打起瞌睡了。 鸿钧无语,对昊天和瑶池使了个眼色。 两个道童便一左一右,将睡得香甜的谭玉给抬了进去。 眼见两个童儿将那个讨厌鬼抬走,鸿钧终于松了一口气,赶紧安排开讲! 是的,他爱讲课! 讲课使他快乐! 大门打开,真的还是有些人来的。 其实,原本来的人应该多得多,但鸿钧急着开始,很多洪荒生灵还在路上。 毕竟,每个人的境界不同,脚力也就不同。 鸿钧住在三十三重天外,路途还是很远的。大家的脚力差距也就体现出来了。 地上有六个蒲团。 确实,按照谭玉的设想:三清一来就占了三个;红云占了一个;女娲和伏羲原本也来得早,但伏羲作为钢铁直男,觉得妹妹有座就行,自己站一站也无所谓,且刚好站在那为妹妹护法。 这其实也是伏羲的智慧之处。 洪荒向来弱肉强食,过度贪心,只怕未必会是好事,还是应该量力而行。 他与女娲的法力当然是很高的,但说是傲绝洪荒也不至于。 这蒲团,虽就是个座位,但作为推算派祖师爷,伏羲还是算出些它背后的不寻常。 也算出这蒲团只怕与自己无缘。 既然如此,他不如就干脆护在妹妹旁边,以免别人抢夺。 以他们兄妹的法力,守住一个座位自然游刃有余。若是分守一个,只怕就没那么安全了。 既然这蒲团与自己无缘,也就没必要去冒险。 果然,红云就没守住自己的位子。 因为,在他们五人坐定后,就只剩最后一个蒲团了。 而此时一齐来了两个人:正是西方世界的准提和接引。 这两人本就是同门师兄弟,从西方结伴而来。 路途有点远,所以来得晚些。 ——若是同一地点出发,他们的脚程肯定是要胜过红云的。 也就是说,他们法力在红云之上。 洪荒本就弱肉强食。 更何况这两人也不是和平鸽属性。 所以,两人到来后,见只剩一个蒲团,就开始环顾四周,将拥有蒲团的人一一盘算比较。 三清显然是他惹不起的。 人家三兄弟,自己才两兄弟,干不过干不过。 女娲虽是个女流之辈,但道行极高。 且有兄长伏羲守护。 第146页 伏羲的法力同样深不可测。 他们若是兄妹联手,自己两兄弟只怕未必能占到便宜。 而红云…… 准提和接引警惕且仔细地观察红云周围,见他确实是一个人,没有亲如骨肉的帮手。 而这红云的法力,显然比前面几个要弱一截。 于是,柿子捡软的捏。 两人对视一眼,已是心照。 于是,准提眉头一皱、唇角一拉,立刻挤出一副苦楚的表情。 接引也瞬间有样学样。 两人变脸之快,让女娲等人愕然。 只见两个苦巴脸都对向红云。 准提守着自己膝下的蒲团。 而接引则直接走向了红云,开口便是哭腔:「这位道友,我等兄弟从西方世界远道而来,一路颠簸,长途跋涉,受尽风霜、吃尽苦楚……」 他在那「数来宝」般碎碎念诉苦。 红云听得有些晕乎。 同时,也确实有些同情——光这两人的长相,就足够苦楚了。 原来,西方灵根极少,没有好资源。准提、接引二人修炼得确实辛苦,基本都是苦行僧式修炼。 所以,先天灵根不足,加上后天苦行,两人确实长得瘦弱枯藁,一看就是长期营养不良的样子。 加上二人现在刻意卖惨,配上那苦楚的表情,更是岂一个「惨」字了得! 这红云算是个有同情心的老实人。 在场其他诸人却心中透亮:这二人这般诉苦卖惨,想必是要有所图了。 这种,在后来的人类社会,叫做「道德绑架」。 很多人都用得得心应手,无非就是自己多惨多惨、多累多累、又多穷多苦……实际上,很可能他日子过得比你舒坦多了。 但自古「会哭的孩子有糖吃」,不管真苦假苦,说出来的才算苦。不管是工作还是生活,喊苦喊累的总能得些好处,闷头默默做事的反而各种被榨取。 这种把戏,在洪荒这几个大神面前,自然玩不转。 不管是三清还是女娲伏羲,早已能透过现象看本质,不会被这种把戏唬弄了去。 但红云却不同。 他本就修为低些,没达到他们那种透彻的境界。 又是个独来独往的散修,平日只顾自己修行,跟别人接触得很少,也就不懂人性之复杂。 这会子听准提、接引二人如此卖惨,心下是真的不忍。 便忍不住起身安慰:「二位且莫伤心,今日有缘来此得听圣道,他日再努力修行,想必总有一番作为。昨日种种,倒是不必再提。」 准提、接引二人见他从蒲团起身,眼睛都亮了。 接引甚至伸手摸向那蒲团,口中仍念念有词:「唉,道友说的极是,我们也希望这次听道之后能有所启发,得成大果。但只怕撑不到那一天啊。」 「为何?」 红云大惊,关切问。 接引已经开始反覆摩挲那蒲团:「唉,我们本就身体不好,又长途跋涉受尽风霜之苦,到了这里原指望可以坐着歇一歇,谁成想蒲团都被占完了。」 得,目的亮出来了。 而且这个「占」字用得极不友好,无非是暗示东方人离紫霄宫近,所以能早早过来,将蒲团占了去。 他们真的好委屈呢…… 其他诸人皆是无语。 但也都没说什么。 毕竟,这是人家的事。 在洪荒,跟自己无关的事尽量少管,才是保全自己之道。 更何况,修道一途,越往上走,就越是心无挂碍。 对于别人的事,更是懒得去干涉了。 毕竟,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缘法,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 这红云也确实註定与这蒲团无缘。 此时,他听接引说得如此明显,也懂了:「你的意思是,想要我的蒲团?」 接引可怜巴巴点头:「嗯。我们远道而来,早已累得筋疲力尽,想要这蒲团坐坐。」 红云说的是「我的蒲团」。 而接引说的是「这蒲团」。 这用词上的差别,也是别有深意的。 说明接引已经不承认这蒲团是红云的了,只说自己累,需要蒲团。 一下子,便将抢蒲团一事,定义为谁更需要就谁得。 这样一来,他们确实是最有资格做的。 因为人家路途最远嘛。 单纯的红云倒是没听出其中端倪。 只是他不惯于跟人接触。这接引一句接一句,却是步步前进,要夺他的蒲团,让他有些不舒服。 —— 唔,一般包子属性的人,被性格强势的人「劝说」时,都会有这种不舒服感。 人都是讨厌不舒服的。 更何况红云并不是包子,只是很少跟人交际而已。 这会子便有些不爽了:「这位道友,这蒲团是我的。」 接引一听,立刻就嚎开了:「你这道友为何这般自私?我都说了,我们兄弟远道而来,又身体不好,这会子累得都快撑不住了,就想要坐个蒲团!你高手好脚又占尽仙机,跟我们抢什么?」 红云气结。 他其实并不像无数洪荒小说写的那般好欺。 所以,即便是为了爽,他也要拒绝:「这位道友未免太夸张。坐在蒲团和坐在地上,都能休息。而这蒲团,本就是我的。」 第147页 全程围观的女娲,唇角弯了弯,表示满意。 而一直在更远处围观的一只小鸟,却是眨巴了眨巴圆熘熘的小眼。 预感事情并不会就这么轻易结束。 果然,准提抱着自己的蒲团往那边挪了挪,也加入了劝说。 第54章 圣人的恐惧 说是劝说,其实已经算是强迫了。 因为两人的脸色渐渐由苦楚转森然。 说白了,到后来已经是威胁了。 甚至,准提和接引双双释放了威压,露出毫不掩饰的杀意。 这下子,在场诸人都变了神色。 就连一直闭目打坐的「三清」,都微微睁了睁眼睛。 当然,也仅仅是微微睁了睁眼而已。 他们连眼睛都没完全睁开。 更不用说会插手。 ——只是,不插手,不代表不鄙夷。 对于准提、接引的这些手段,他们三个还是很看不上的。 女娲却不仅仅是「看不上」那么简单了。 她本就是率真少女,爱恨皆是天成。 之前因为红云自己好说话,愿意去接那准提和接引的搭讪,她一个外人也不好说什么。 但现在准提和接引已经利用威压释放杀气,虽然没真正动手,却是以死相逼了。这就让她有些看不过眼了。 所以,她冷哼一声,打算站起。 却不防,伏羲按住了她的肩膀。 「哥哥。」 女娲愕然。 伏羲对着她,摇了摇头。 女娲面色一拉,显然有些不乐意。 但伏羲以密音相传:「我们是来听道的,其他的事,不要徒自参与,以免沾染因果,惹来麻烦。」 女娲仍是不乐意,也以密音相回:「这两个西方来的道人明显是欺负人!我代为惩罚,也算维护天道正义。怕什么沾染因果?」 伏羲仍是摇头:「妹妹别闹。这两个人不是普通人。这蒲团也非同一般。我算来他们本就与蒲团有缘,这是命数,你不必插手。」 伏羲的先天八卦推算,本就是洪荒一绝。 他算出的事,必定不会有错。 既然他说这蒲团与准提和接引二人有缘,那再怎么干涉都是多余了。 一般人听到这话便不会再坚持做无用功。 偏偏,女娲不是一般人。 在鸿钧以下的圣人中,唯有她是再造一个种族而成圣! 而且造的是将来主宰世界的种族。 凭空创造一个种族,且赋予这个种族无上的创造力——无数年后,人类更是凭自身的创造力,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明,甚至登顶太空…… 女娲的创意之心,绝对是无与伦比的! 这样的人,想让她完全遵循于天命、消极无为,是绝对不可能的! 所以,即便算无遗策的哥哥把话说到如此地步,女娲也不打算坐视不理。 「命运由己不由天。」女娲神色肃然,「不去做,又怎么知道命数一定不能改变呢?」 女娲的思想很简单:成不成,做了再说。 放手一搏,就算失败了也无愧于心。 万一成功了,便是遂了心意。皆大欢喜! 伏羲却也有自己的坚持。 只见他将手搭在女娲的肩膀上,隐隐已用上了法力。 同时,出声诗经:「这段因果涉及未来两个极厉害的人物,且是天定,不是你我可以干涉的。哥哥绝对不会让你因违背天命而自伤。你若要去,就先过了我这一关。」 伏羲作为将来的第一代人皇,心志也是极为坚韧的。 他说到必定会做到。 这是王者之风。 女娲与伏羲相依为命多年,自然知道自家哥哥的心性。 她虽然很有个性,但对自己的哥哥却是实打实尊敬。 跟哥哥动手,她是万万不愿的。 再说,在这紫霄宫跟自家兄长打架,即便不怕丢脸,也是对圣人不敬。 洪荒大地,圣人之下皆是蝼蚁。 人家圣人随便伸两根手指,便能将任何一个人捻为灰灰。 这女娲虽然极有个性极富创造力、不按牌理出牌,但又不傻。 不会白白去惹圣人不高兴的。 更何况,自家哥哥本身就心比天高,志向极远。 结交圣人,对哥哥必定大有益处。 如果惹毛圣人,毁了哥哥的前程,她就真的该愧疚了。 女娲对哥哥还是很有感情的,万万不可能做对不起哥哥的事。 怔然良久。 最终,她默默低头,乖乖坐好。 同时,内心一片喟嘆。 终究,自己和哥哥还是有本质的分歧。 其实,这些年,外人一直在传,说她跟伏羲是道侣。 但实际上,并不是。 他们只是在一起修炼,却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道侣。 究其原因,就是因为三观不一致。 女娲是能创造出一个最富创造力种族的圣人,所以天性不拘一格,随心而为。 而伏羲,是註定的第一届人皇,自有皇家威严。他对天命法旨的坚持,是很固执的。 两个人很难说谁对谁错,但三观不一致是真的。 这样的两个人,真的能作为道侣么? 女娲越来越犹豫了。 虽然,伏羲告诉她:他们是註定的道侣。 第148页 但,她却始终不曾松口。 只肯以「哥哥」相称。 这会子,女娲在那恍惚。 红云却是清醒得很。 他已经看出来了,眼前的这对师兄弟,对这个蒲团是志在必得的。 如果不给,他们是会硬抢的 总之,吃软还是吃硬,红云得选一个。 最终,红云颓然低下自己傲然的头,将蒲团推了过去:「两位道友确实辛苦。如此,这蒲团,就送给两位了。」 准提和接引大喜。 紧紧拉过蒲团,却不忘订正:「嗯,这蒲团就归我们了。」 「送给两位」和「归我们」,同样也是不一样的含义。 前者,是相赠,是带着因果的。 但后者,只是说明蒲团的归属,无关任何因果。 这是准提和接引的老谋深算之处。 既要得东西,却不欠人情。 红云不懂这些人际交往的把戏,只「嗯」了一声,便退到一边。 既然蒲团已经没了,他也就没什么好再多言的。 远处的某只鸟儿远远见了,心下顿悟:是了,终究是弱肉强食。唯有强大,才能在这洪荒好好活着。也唯有强大,才能配得上那个人。 那鸟儿如此想着,便振振翅膀,飞走了。 它的动作很小,一般人都没注意到。 但三清和女娲这种等级的,却是觉察到了。 这是…… 莫非…… 是传说中的…… 三清对望一眼。 然后三人远远与女娲对望一样。 这四个未来的圣人,此刻脑海中冒出同一个念头:难道这鸟儿,真的是传说中的祖凤?! 可是,翱翔九天的大佬祖凤,怎么会变得这么小巧玲珑? 四人皆是百思不得其解。 却也都忍不住担忧。 如果,祖凤归来,那这洪荒,只怕格局就会不一样了。 而如果不是祖凤,这又是什么鸟儿? 明明那么小,却有无上法力加身。 若是它入洪荒恩怨,只怕这洪荒也不会平静。 却说,谭玉并不知道自家鸟儿已经飞走了。 她仍是凡人的作息。 睡一觉,大概也就□□个小时。 按古代的说法,就是四五个时辰。 而在洪荒,这短短的四五个时辰,简直是一瞬间的事。 所以,谭玉醒来的时候,鸿钧的讲道居然还没开始。 这会子,厅里来听道的人已经越来越多。 鸿钧也已经在座,摆好了即将开讲的姿态。 谭玉急了,赶紧冲过去:「蒲团!」 然而,显然已经来不及了。 讲道厅里,已经陆陆续续到了不少人。 那蒲团,显然早就被人占了。 剩下的都坐在地上。 谭玉仍是不死心,低头去观察人家屁股底下。 「那啥,麻烦抬抬屁股。」 「这位,麻烦你屁股抬一下。」 「屁股抬一下嘞这位。」 …… 就这样,谭玉如火车上推着小货车的列车员一样,「啤酒饮料矿泉水,花生瓜子八宝粥,来,脚抬一下嘞。」 等她一个个将大家的屁股底下看完,讲道厅早已鸡飞狗跳。 大家起身的起身、抬屁股的抬屁股,挤挤攘攘,瞬间让圣府紫霄宫秒变菜市场。 座上的鸿钧一头黑线。 他早该知道,这谭玉是个祸害! 他就不应该把这货带回紫霄宫来! 引狼入室! 绝对的引狼入室! 肠子都悔青的鸿钧,这才想起自己的初心:是想调查那只鸟来着! 对了,那只鸟呢?? 鸿钧这才发现,一直伴在谭玉身边的那只鸟,居然不知何时失踪了。 在紫霄宫失踪,却不被他觉察,是真的厉害了。 显然,它是刻意屏蔽了自己的耳目的。 能在紫霄宫针对性屏蔽他鸿钧的耳目,这样的法力,不敢想像! 鸿钧一震。 他有些坐不住了。 这一刻,他对自己产生了怀疑。 这鸟儿是谁?什么境界?为什么能在自己的地盘屏蔽自己的耳目监视?难道她的法力竟然在自己之上? 可是,我不是已经是圣人了吗?圣人不是最厉害的吗? 可怜的鸿钧,在无尽的自我怀疑中,都快神经了。 他甚至开始怀疑:在圣人之上,是不是还有另一重境界?那么,别人对于自己这个圣人来说,是蝼蚁;自己对于更上一个境界的人来说,是不是也是蝼蚁? 鸿钧本就是悟道达人。 对于「悟」,是很疯狂的。 这会子,一想到还有比圣人更高等级的可能性,他就后背发凉了。 巨大的恐惧,让他深入想了下去。 越想越怕,越怕越想。 最后,竟盘腿闭眼,入定,专心想这个问题。 第55章 小虫子 鸿钧入定倒是简单,却苦了场上听道的众人。 大家千里迢迢来紫霄宫,就是为了听鸿钧讲道的。现在鸿钧突然当场入定了算怎么回事? 在场诸人皆是疑惑。 先是窃窃私语,接着开始环顾四周想对策。 最后,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谭玉。 第149页 毕竟,在场诸人,其余都是来听道的,唯有谭玉,似乎是紫霄宫的人。 是的,大家早已默认了谭玉为紫霄宫中人,不然也不会那么乖觉,让抬屁股就抬屁股,让挨个检查就挨个检查。 要知道,这么快能赶到紫霄宫的,都是洪荒中的佼佼者。他们行走洪荒时,可也是唯我独尊的。 误会既已形成,就由不得谭玉撇清关系了。 「不,我不是紫霄宫的人。」 谭玉拼命解释。 然而,所有人都不信:「道师不必谦虚。现在鸿钧圣人入定悟道,我等千里而来,也不想入宝山空回。望道师垂怜,传我等无上大道。」 「望道师垂怜,传我等无上大道!」 「求道师传我无上大道!」 众人山唿。 「……」 传、我传你妹! 谭玉被各种唿声震得风中凌乱。 她几乎要疯了。 自己哪懂什么道啊? 自己都还是想来听道成圣的呢! 「我真不会!我、我就是路过打酱油的。」 谭玉已经放弃成圣了,只想赶紧从这离开。 要知道,这里挤挤一堂的,可都是洪荒牛叉级人物啊! 自己一个都惹不起啊! 若是被群起攻之,只怕也不用成什么圣了,立刻就会毙命当场。 谭玉悔啊。 早知道就不来求什么圣位了。 圣人自然是好,能力超强,还能得永生。 但,总要有命享受啊。 自己本就不是修道之人,来贪这心干吗? 好好把自己在这里的一辈子过完就得了呗。 反正洪荒人的寿命本就比无数年后的普通人类长得多。 自己怎么也算活够本了。 谭玉深深为自己的贪心而懊悔。 此时,她再不想当圣人的事,只想赶紧逃跑。 横竖,这洪荒虽说杀人如吃饭般平常,但只要自己小心谨慎、深居简出,想来也不会引来杀身之祸。 只是可惜,到这个世界这么多年,始终没见到萧凌。 唉,若是见到萧凌就好了,那样可以带着她一起隐居。 两人不问洪荒事,只关起门来恩爱个长长久久。 谭玉虽然不知道在这个世界能活多久,但估摸着不短。 一来,洪荒生灵本就寿长。 二来,自己来这世界后,虽然没记录时日,但能感觉到已经过了很久很久。而自己还依旧保持二十多岁的样貌,半点变老的迹象也没有。 所以,自己本就不必想什么成圣之事的,只该去寻了萧凌,然后恩爱度日便是。 如此想着,谭玉感慨万千。 原来,贪心总惹烦恼,无为才是正道。 她这么胡思乱想的功夫,别人却等不及了。 他们本就是丢下手中的所有事务,第一时间跑来紫霄宫听道的,结果,鸿钧老祖居然就那么入定了! 而这紫霄宫唯一的「门人」,要是也发呆入定了,那他们就真的白跑了。 这所谓唯一的「门人」,自然就是指谭玉。 因为昊天和瑶池并不在这里。 他们本来就是侍儿,负责紫霄宫的一切后勤。 这次讲道,原本就该好好准备的,以彰显紫霄宫圣人府邸的气派。 然而,鸿钧突然将讲道提前,让他们什么都来不及准备,甚至连蒲团都只拿得出六个。 休闲果品茶水啥的,更是一应全无。 以至于让这场盛会寒酸得很。 这会子,他们正去筹备弥补事宜去了。 所以,在场的人,以为这谭玉才是紫霄宫张罗盛会的门人。 他们自然知道谭玉的道行跟鸿钧没法比。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啊。这谭玉天天在鸿钧身边,耳濡目染,自然也应该有些道法心得的。 毕竟,鸿钧可是道祖。 道祖身边的人,自然也非同寻常啊。 他们这样认为,其实并没有错。 因为跟在鸿钧身边的昊天和瑶池,正是将来的天庭之主。 想来,能跟在道祖身边的,自然福泽深厚。 但问题是谭玉压根不是啊! 她一直努力想解释自己并不是紫霄宫的人,但没谁信啊。 大家都认为谭玉是在谦虚,甚至是在藏私。 毕竟,圣人之下,大家都是有竞争的。自己悟出的道,平白传给别人,不是给自己树立竞争对手么? 所以,大家仍是软磨硬泡,齐齐山唿:「请道师传我等无上大道!」 甚至,准提和接引已经面露森然之色:「道师可不能太自私啊。有所感悟,自然该拿出来与大家分享。你看鸿钧圣人就是如此。唯有大气之人,才有大境界,才能成圣啊!」 他说得头头是道。 却分明是道德绑架。 谭玉作为一个现代穿越过去的人,自然不会被这种东西唬弄住。 所以有些小怒:「你谁啊你?咋就你话多!」 「在下准提。」 「在下接引。」 两人双双发声。 于是,谭玉发不出声了。 准提? 接引? 那不是未来的两个圣人么? 惹不起啊,惹不起。 谭玉重重咳了几声,将嗓子清了又清。 却迟迟不知说什么好。 第150页 这时,又有三人上前躬身行礼。其中一人出列发言:「道师,大家都是远道而来,还是想聆听妙音,才算不枉此行。」 又来一个道德绑架的。 谭玉觉得终于找到地方发泄:「你又是谁啊?怎么就你能嘚嘚!」 那人一愣,却还是保持礼貌:「在下元始。」 元始? 这名字怎么那么熟悉呢? 谭玉突然脑袋一「嗡」:我去!元始天尊!! 她瞪大眼睛,看向另外两人:「那你们是……老子天尊,和通天教主?!」 两人先是一愣,继而出列行礼:「想不到道师会知道我等名号。」 「呵,呵呵。」 谭玉干笑。 老子天尊、元始天尊、通天教主。 并列为「三清」。 也是未来的圣人! 她能不知道么? 显然,这几个也是她惹不起的。 谭玉扶额。 这时,又有一人来参见:「道师,那可以开始讲道了么?」 这是个女子。 而且是个美女。 极端美女! 谭玉不会去比较这女子跟自家萧凌哪个更美,因为,这女子的美跟世间任何女子都不同。 比如,萧凌很美,美到让人随时随地都心神激盪。 尤其谭玉,每天看到她都想做羞羞的事。 但眼前这美女,却让人万万生不出这样的念头。 还真不只是因为自己对萧凌一心一意。 而是这女子,天生有种凛然不可侵犯的感觉。 神奇的是,她既让人觉得很亲切,又让人觉得不可侵犯。 这是……妈妈的味道?? 呃,这感觉也太扯了。 眼前的女子,明明是芳华之年啊。 谭玉摇摇头,将自己这胡乱的思绪拉回来:「唔,请问你是?」 不自觉,她对这个女子都用上了敬称。 而这女子的身份也确实设让她失望 「在下女娲。」 女娲?! 谭玉差点「扑通」一声跪倒。 她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眼前女子有种孺慕之情了。 原来,她就是女娲啊! 女娲,可不就是人类共同的母亲么。 谭玉风中凌乱,揉了揉太阳穴。 眼前的情况太混乱了吧。 然而,女娲已经目光灼灼望着她,满脸都是殷殷的期待。 谭玉很想再挣扎着辩解一下,但看形势,再怎么解释也多余了。 而在场所有人都已经围了上来。 且从洪荒四面八方赶到的人还在越来越多。 看着密密麻麻席捲而来的人群,谭玉都有些腿软了。 她知道今天是真的跑不了了。 「请道师传我等无上大道!」 一声接一声的齐声山唿,震慑着谭玉的耳朵,也震慑着她的心。 这简直是因为催命啊! 谭玉无奈,只得认栽。 但她真的不懂道。 怎么讲? 谭玉一个头两个大,只想赶紧想个办法,好煳弄着早点熘出去。 「那……行吧。」 谭玉咬牙。 既然你们想跳坑,那我不撒点土还不仗义了呢。 于是,谭玉打定主意,胡说八道一通,然后闪人。 而要想闪人,最好的状态,就是在场所有人都睡着了。 靠忽悠让他们睡着是不可能的。 谭玉又不懂催眠之术。 但是靠忽悠让他们入定,或许还可以。 毕竟,洪荒人喜欢参悟,动不动就入定。 那鸿钧不是一不小心就入定了嘛。 想到此,谭玉更有了些信心。 于是,重重咳了一声,算是静场。 在场诸人只要能学到东西,也是乖觉。 这会子见谭玉一咳,便不再叽叽喳喳,而是全都屏气凝神,等着谭玉说下去。 谭玉也是气苦。 她此刻脑袋其实还是一片空白的。 但毕竟是写了无数本书的当红写手,对于编(忽)造(悠)一途,还是很有心得的。 她脑中飞速旋转,已是在想接下来怎么说。 「唔,道呢,无非就是两点。」 她故作高深,拖长声音。 众人神色慎重,等她说下去。 眼里,尽是求知的渴望、与震撼的欣喜—— 果然,让眼前这位讲道是对了呢。她都能把大道三千概括成两点了。 跟着鸿钧的,就是不一样! 谭玉眼见众人已是都信了。 便更多了几分信心。 于是,更加神色凛然,高深莫测道:「大道至简,这两点,又可概括为四个字。」 「四个字?!」 众人齐齐倒抽一口凉气。 刚才把大道三千概括为两点,现在又把两点概括为短短的四个字。果然是「大道至简」啊。 他们看谭玉的眼神又变了,都是既惊且佩:果然是有大智慧! 谭玉确实有大智慧。 但她的智慧,只体现在飞速编造上,却不体现在悟道上。 她是真不懂道。 但她无数年赶稿写文,早已能随意编造出子虚乌有的东西。这会子随口胡说八道来忽悠古朴单纯的洪荒众生灵,真是大材小用。 第151页 于是,她眼皮都不眨,道:「不错,只有短短四个字:无言、无为。」 「无言?无为?」 众人皆喃喃,轻轻念叨着她说的短短四个字。 惜字如金的谭玉难得再附录了两句註解:「大道无言,道常无为。」 啥意思? 众人集体愕然。 随即纷纷看向自己身侧的道友,然后面面相觑。 不懂。 不懂。 看着在场诸人大眼瞪小眼,谭玉深知他们已经入戏,便更加了一把火,连哄带骗劝:「不错,就是这四个字。你们若是悟透,便有享之不尽的好处。还不快打坐入定,悟一悟这四个字!」 众人一听有「享之不尽的好处」,立刻全都盘腿坐下,开始悟道。 他们都是修道之人,深谙「悟」的重要性。 眼前人既然是鸿钧门人,日日随侍鸿钧身侧,自然见识非同寻常。既然她都这么说了,那自然是要认真去悟的。 于是,满场洪荒尊主,尽皆打坐当场。 看着密密麻麻做了一地的讲道厅,谭玉终于放下心来。 她知道,自己很快就有机会熘了。 果然,很快,大家便全身心入定。 一个个,都封闭了五识,对外界一切都全无察觉。 在谭玉看来,这群人就跟睡着了一样。 不对,还不只是睡着。睡着了还可能被吵醒。而这些人,除非悟道有所得,才会顺利出关。否则,是叫都叫不醒的。 说难听点,就跟「死」了没什么区别。 所以谭玉可以悠闲地开熘了。 当然,她并不悠闲。 因为她一来怕昊天和瑶池不知何时回来,万一正好撞上,那就尴尬了。 二来,则是因为她发现她家鸟儿不见了。 她现在要去寻找她的鸟儿。 耽搁不得。 她先是一边防着昊天瑶池,一边在紫霄宫仔仔细细翻了一遍,看看有无小鸟阿凌的踪迹。 自然,是没有阿凌踪的。 当然,也不算一无所获。 因为她一路还摘了些果子。 她是想着鸟儿喜欢往树上跑,所以看见树林就进去寻鸟了。 结果,鸟自然没找到。 但是,谭玉看到枝头的果子,想起阿凌是鸟儿,应该也吃果子的。而这些年,自己先是只给它餵虫子,后来再添了现代鸟食,却从没餵过水果呢。倒是疏忽了。 如今刚巧看到有果子树,便忍不住顺手摘了。 「嗯,带回去给阿凌吃!」 谭玉一边说着,一边往空间里摘果子。 顺便,自己也吃了些。 她的胃不大,所以吃的并不算多。 但收进空间里的……却是不少了。 偏偏,那些果子还结得挺少。 尤其,有种像小娃娃的,一共就十几个。 十几个果子,全部采完也算不得多少。 所以谭玉便干干脆脆全给摘了,扔进空间。 有空间就是有这么个天大的好处——拿个什么东西,只要往空间里一扔,便不会被人发现。 其实,不告而取,是为偷。 ——但这是在有了人类文明以后才有的定义。 在洪荒,还真没这概念,就看谁能拿到算谁的本事。 不然,就不会说洪荒是弱肉强食了。 而且,鸿钧既然在公开讲道,又在分宝崖分宝,就说明他是个乐于分享的人——倒不是因为善良,而是想成就功德。 开坛讲道,将宝贝分给别人以助他们成圣,本就是积累功德的事,对自己的道行也是很有好处的。 所以,想来她摘点果子,鸿钧也不会那么小气。 但她不知道:这点她觉得可以採回去餵鸟的果子,其实是世间至宝。 也就是传说中的「先天灵根」。 关于先天灵根,在各种洪荒小说中,说法有很多。 都不统一。 而这是谭玉创造的世界,所以对于先天灵根的定义,自然与她的喜好有关。 比如,在这个世界,先天灵根有六,分别是青莲、黄中李、人参果、蟠桃、月桂树和葫芦藤。 青莲,就是混沌青莲,也称创世青莲。 因为莲花是谭玉的最爱,所以她早早就将其端进自家空间了。 黄中李,在各大洪荒小说中都有提及。 算是洪荒代表性仙果。 而人参果和蟠桃,但凡看过《西游记》的人,都很熟悉。 月桂树嘛,就是月宫里吴刚砍来砍去砍不断的那玩意。 葫芦藤嘛,就是结先天葫芦的。一共结了「赤橙黄绿青蓝紫」七个葫芦,为圣人等所得。 其中,老子天尊就得过一个。《西游记》里网红银角大王用的那个收人葫芦,就是从太上老君处偷去的。 而与之相关的「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爷爷在此」金句,更是在现代网络红了一波。 谭玉从现代穿越而来,所以设定先天灵根时,就把这个算了进去。 而这一次,她也是一次性把紫霄宫剩下的五大灵根全给收罗走了。 人参果、蟠桃和黄中李,这三样吃的还好,谭玉也就是采了果子,树还给人家留着。 而月桂树和葫芦藤就没那么好的运气了。 因为,这货在看到五光十色的葫芦时,就起了喜爱之心,居然随口说了一句「这葫芦藤真有意思,居然能结出七种颜色的葫芦。要是能小一点就好了,这样我就可以带回空间了。」 第152页 天道在云端很犹豫。 「要是」这个词,很难掌握啊。 到底算肯定,还是疑问呢? 这会子文学还不发达,天道虽然通文墨,却在辨析词句方面不太跟得上谭玉的节奏。 所以,它想了很久,愣是拿不住:这「要是」,到底是肯定呢,还是不肯定呢? 如果是肯定,那就是创世主的金口玉言。 如果不是肯定,则不一定要实现。起码,可以打个折。 但创世主的折,不是谁都敢打的。 就连天道也不例外。 所以,天道犹豫了很久,最后决定:宁可得罪鸿钧,也不得罪谭玉。 既然谭玉已经对这东西起了贪恋之心,这「要是」又这么难理解,那就干脆算肯定吧! 就这样,结合语境,天道将谭玉的这个心愿判定为「肯定句式」,将葫芦藤变得很小很小。 甚至,为了取悦自家创世主,狗腿的天道还特地贴心服务,赋予了这葫芦藤可变大变小的功能。 只要谭玉愿意,它可以变得无限小,也可以变得无限大。 谭玉看着小到能放在掌心的葫芦藤,乐了。 赶紧揣进空间,不消细说。 而有了变小葫芦藤的经验,谭玉看到月桂树的时候,也故技重施。 「这月桂树真不错,要是能也缩小就好了。」 一只羊也是放、两只羊也是赶。 天道既然已经把葫芦藤给了她,也就不介意再把月桂树给她了。 于是,月桂树也被赋予特殊技能,可以「变大变小变漂亮」。 谭玉又将月桂化得很小很小,放在掌心。然后,放进了空间。 就这么着,紫霄宫的先天五大灵根,被谭玉彻底打包: 黄中李摘完。 人参果摘完。 蟠桃摘完。 只剩下光秃秃的树。 而月桂树和葫芦藤,更是被连根拔走。 可怜的鸿钧,看到这一幕一定会哭吧? 天道在云端默默。 不过,秉承「死道友不死贫道」的原则,天道并没有任何自责。 反正,谭玉是这个世界的创世主。这世界的一切,都是她的。 讲难听点,就连鸿钧都是她的。 更不用说鸿钧府上的几棵树了。 鸿钧此刻正在紫霄宫讲道厅打坐入定,如果知道这一幕,估计会立刻哭着炸起来。 可惜,等他醒来的时候,谭玉早已经走了。 带了那么多先天灵根果品,谭玉乐颠颠出了紫霄宫。 不过……呃,她不会飞啊。 这会子,她有些埋怨系统了: 哪有这样的系统,太不负责了,居然不先教自己保命的功夫,只一个劲逼着自己写小说。 她来这个世界,什么都没修炼,光写小说去了。 这洪荒世界弱肉强食,杀个人就跟吃饭喝水一样平常。 可怜自己没半点法力,将来一定要好好躲着,不然就危险了。 ——谭玉如此想。 她却不知道:她原本就是不需要学习法术的。 因为她是创世主。 这个世界的一切生灵,攻击对于她都是免疫的。而她对于这个世界的生灵,却是一出手一个准。 比如,她逮远古始祖虫的时候,那些虫子压根挣扎都不带挣扎的。 而她拉鸿钧时,鸿钧连反应都来不及反应。 这是创世主的独特光环。 当然,她还有个金口玉言的金手指。 或者说,金口。 只要她愿意,随口一说,便能实现任何愿望。 这是真正的金口玉言啊。 比如紫霄宫的众人,都是这「金口玉言」的受益者。 原本,她只是想煳弄大家,就在感慨之后随口诌了那么几句话,然后催大家入定参悟。 但巧就巧在,她哄完了还随口附赠了「金口玉言」技能,明确指出,只要他们好好参悟,便又享用不尽的好处! 创世主金口玉言「享之不尽的好处」,可不是一般两般。 先行到紫霄宫的那些人,这一番参悟下来,只怕等级提升了不是一点两点。 这可比鸿钧传道立竿见影多了。 就算是鸿钧亲自讲道,也不能让大家立刻都有那么大的提升啊! 还好,她老人家只说参悟后有「享之不尽的好处」,没信口雌黄说「参悟之后都能成圣」。 若是说了,只怕这洪荒就真的乱了。届时,圣人满地走,众生如蝼蚁,大家还活不活了? 谭玉不知道自己随口说一句话,便有那么深远的影响。 她此刻还只当自己是完全不懂法术的白丁,看着天空发呆呢。 这是三十三重天外,完全是悬浮于天空之上。 她一踏足出界,只怕立时就会摔成肉泥吧? 正在谭玉担心的时候,远远见一只状若小虫子的东西爬了过来。 「咦。」 谭玉看到这小虫子,就想到自家小鸟儿。 想到自家小鸟儿可以随意变化成硕大的坐骑,便忍不住过去,戳了戳那虫子:「喂,你是谁?可以变大么?」 那「虫子」一愣。 原本打算不理谭玉,只继续往紫霄宫方向爬。 然而,谭玉加大手指的力度,将它按得死死的:「喂,我跟你说话呢。你别走啊。」 第153页 她倒是不傻,知道这洪荒众生都是有灵的,不存在真正说不出话的生灵。 ——当然,她家那只鸟儿是例外。那鸟儿从来没说过一句话,但她也从未追究。因为她一见那鸟儿就犯恍惚,只觉得那鸟儿好漂亮,想逗弄那鸟儿玩,对其他的事,倒是没探寻之心。 而对这只虫子,可不一样。 所以,她按着那虫子,用指腹将其压在地面搓了搓:「说话,说话。」 那虫子被揉搓得头晕眼花。 她一面自怨自艾自可怜,一面很是奇怪:眼前这人是谁?为何能这般轻易将自己擒住。 要知道,她可不是普通的「虫子」。 以她的神通,在这洪荒,能擒住她的,不过一掌之数。 而且还都是大战三百回合才能技高一筹的。 像谭玉这样随手一抬,便将她制服得死死的,却是头一遭。 「你,你是谁?」 小虫子忍不住问。 有些不忿。 「嘿,你这小虫子倒是挺大胆的。不回答我的话,还敢反问我是谁。」 谭玉一边说着,一边又搓虫子。 可怜的虫子,被按在地上搓得跟面条似的。 小虫子只觉得自己都快被搓散了,或者直接被搓死了。赶紧求饶:「前辈饶命!前辈饶命!」 在洪荒,以实力论高低。 这女子既然能轻松制服自己,自然该称前辈的。 只是,这洪荒中,能当得起她这一声「前辈」的,还真不多。 甚至,连一掌之数都没有。 因为,并不是所有能打得过她的人,都值得她喊一声「前辈」。 其中有几个能胜过自己的人,只怕也是险胜。真算起来,只与自己在伯仲之间。 正因为如此,小虫子才有些心惊。 同时,默默在盘算谭玉的来头: 这般神通,莫非就是传说中的圣人鸿钧?! 她并没见过鸿钧,不清楚鸿钧是何模样。 但看谭玉的法力,向来对方就是鸿钧无疑。 谭玉当然不是鸿钧。 她也并没有什么高大上的念头,就是想搓着这小虫子玩,顺便问问,能不能变大? 如果能变大的话,就载着自己离开这里。 这小虫子哪里知道她打的什么主意? 也不敢乱猜。 只好老老实实回答道:「我可以变大。」 在圣人面前,它不敢撒谎。 因为,据说圣人是无所不知的。 自己说谎,也只会被对方算出来,还徒增对方的反感。 所以小虫子就老老实实说了自己的变大变小属性。 只是,却刻意迴避了说自己的身份。 圣人虽然无所不知,但也需耗费心神去算才行。想来,圣人也未必什么都感兴趣,什么都算。 只要自己不刻意撒谎,也不提及,或许圣人也没兴趣算自己的来歷呢。 果然,眼前女子并没有追问它是谁。 只是听说它能变大,立刻就很满足,欢快道:「好好好,你能变大最好了,载我离开这里吧!」 「离开这里?」小虫子一愣。 这可是紫霄宫。 不正是鸿钧圣人的家么? 再说,它远道而来,也是为听道的呢。 这会子讲道应该还没开始吧?怎么鸿钧圣人却要走了? 然而,谭玉只是催促:「对啊。载着我离开紫霄宫。」 小虫子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圣人是想要自己做她的坐骑。 对于能做圣人的坐骑,小虫子没什么意见。 她同样觉得,能日日陪在圣人身边,耳濡目染,可以学到不少东西。 圣人与非圣人之间,差距之大,说是云泥之别也不为过。 只要圣人手指缝里漏点好处出来,就够她修炼提升不少了。 所以,能当圣人的贴身坐骑,在它看来是一件很荣耀的事。 只是,她还有一事不明:「只是,讲道的事……」 谭玉显然是误会了,以为对方也是想赶着去紫霄宫听鸿钧讲道,所以不肯载自己这个凡人。 便随口道:「紫霄宫里现在乱着呢。大家都在那悟道。你现在去也来不及了?」 「什么?已经来不及了?」小虫子大惊。 她可是一收到消息就马不停蹄赶来了啊。 只是因为上三十三重天后,被圣人府邸的禁制所限,不能完全发挥自己本身的神通,只能化为最初雏形,以本体来行走。 这不,爬了很久还在爬嘛。 所以,这才晚了。 但她以为再晚也晚不到哪去,不会错过鸿钧讲道的。 因为鸿钧既然说了要为洪荒生灵讲道,那自然是全覆盖型的讲道。 她已经算过,即便是以自己的本体爬行,这洪荒比自己慢的还大有人在。 毕竟,她在前期可是用大神通飞过来的。 这般算下来,鸿钧应该还没开始讲道才对。不然,就不算面对全洪荒了。 ——圣人讲道这种事,也是算功德的。说了是对全洪荒,就是对全洪荒。现在你提前讲道,自然有人听不到。那不等于违背诺言么? 殊不知,那鸿钧已经是宁可少要些功德,也不愿再等下去了。 因为这谭玉是在太祸害了。 谭玉再在他紫霄宫待下去,紫霄宫里所有的好宝贝只怕都将不保了。 第154页 他反正已经是圣人之体,即便功德少挣一点,也是没关系。横竖他已经天上地下第一了。 所以,鸿钧提前讲道。 而这虫子却不信。 谭玉不懂这其中这么多门道,却也依稀能猜到一些。 所以,便编了个藉口:「事出突然嘛,情况紧急,当然特事特办了。」 这下子,小虫子又沉思了。 唔,眼前的圣人说,事出突然、情况紧急,那说明真的是有大事。 既然圣人有大事,自己岂有不帮之理? 小虫子这下激动了,深深觉得这是老天待自己不薄,给自己送的厚礼。 要知道,帮助过圣人啊!那是与圣人结下机缘呢! 能跟圣人有机缘,这是多大的造化! 将来必定能有所成呢! 小虫子越想越兴奋,便也没再多问,而是认真道:「前辈放心,有我在,一定载着您马上离开这里!」 她说着,便指点谭玉将自己抓到手里,带到天边缘。 这三十三重天边缘,正是刚才谭玉幻想一脚踏空之处。 也是天外天的分界。 过了这天外天分界,到了紫霄宫附近,便有鸿钧圣人的禁制,不许她以法力行走,只能以本体爬行。 但退回这个边缘,就不一样了。 只见那小虫子轻轻「嘿」了一声,便是一通变化。 立刻,一条像蛇又不像蛇的东西,就出现在了面前。 只是,这蛇是金色的,头上还长着角角,说不出的可爱,却又隐隐透着王者威严。 谭玉这会子一门心思都在寻自家鸟儿身上,完全没注意眼前这坐骑是个什么东西。只依稀辨认着像是一条蛇。 唔,蛇也好,别的也好,反正是个坐骑,能达到目的就行,其他也不挑了。 谭玉这般暴殄天物地想着。 却不知,这蛇却并不是蛇,而是别的物种。 只是,她在圣人面前刻意收敛,没有完全化为自己的全身,并不以庞然大物的王者形象翱游,而是比照着谭玉的身量高低,化为刚好够她坐上自己的大小,便飞走了。 这是她在圣人面前的谦虚。 也是对圣人的尊敬。 毕竟,在洪荒这个以强为尊的世界,主动示弱,算是最前辈的示好了。 它有心结识谭玉这位「圣人」,便处处体贴,释放善意。 谭玉不懂那么多,只坐着评价这虫子的飞行速度。 她是拿来跟当初阿凌比较的。 阿凌飞起来很快。 这虫子,似乎也不慢。 谭玉嘆了口气:想不到,洪荒中,这么多厉害角色,随便一只小鸟、一只小虫子,就能飞得这般快。 她又哪里知道,她家鸟儿,并不是普通鸟儿,而这只虫子,也不是普通虫子。 等把谭玉载到底面,小虫子才重新幻化,回到小虫子状态。 这也是她的谦虚之意。 可惜,谭玉全部看不懂。 她只知道,自己的目的达到了。 所以,当下一拱手,对这小虫道谢:「多谢小虫……唔,多谢你了。」 那虫子很热情,摇了摇自己的爪爪:「没事没事,为前辈做事,是应该的。也是我的福分。」 啧啧,这洪荒生灵都这么会说话? 谭玉一边想着,一边十分受用。 但再受用,也不影响她继续去寻找自家鸟儿。 所以,又对那鸟挥了挥手:「如此,我们这就分别了。」 说着,便转身走了。 倒不是她没礼貌,而是她急着去寻鸟。 那虫子却在被背后无比热情,继续挥舞爪子:「前辈再见,前辈再见……」 一声声的「前辈再见」,热心得紧。 若是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是如何亲密的关系呢。 这其实,同样是小虫子希望结交谭玉的心思。 但可惜,谭玉压根不懂这些。 也算是这小虫子媚眼抛给了瞎子看。 而且,这货还不只抛媚眼,还深情且长情得很。 眼见那谭玉走得远了,却还在不停挥手。 这也就算了,她不只挥手,还把这段缘分深深记在了心里——唔,自己可是被圣人徵召过的坐骑呢,将来说出去也有面子!唔,圣人机缘,可不是谁都能遇得到的。自己一定要珍惜,将来好好做人,努力提升自己,以免让圣人失望。 就这样,这虫子单方面就真情实感觉得自己是圣人坐骑了。而且单方面将自己和圣人绑在了一起,饱含热情地觉得自己将来应该好好修炼,以有所成就,不让圣人失望。 谭玉不是圣人。 自然更不会失望。 实际上,她才没走多久,就把这虫子给忘记了。 其实,她忘记了这虫子很久很久。 直到多年以后再遇,才想起来。 可怜这虫子,有了跟谭玉这一次接触后,便深信自己是被圣人垂青的人,日日以此激励自己,要好好努力,要好好修炼,不能让圣人失望! 自此,回了湖底好好修炼,自是不提。 却说谭玉跟那只虫子分别后,就开始四处寻找自家鸟儿的下落。 但洪荒这么大,想找个鸟儿,哪里就那么容易? 所以她找了又找,愣是没找到。 虽然没找到自家鸟儿,一路倒是结识了不少好玩的生灵。 第155页 比如,有一次,她看到一只沉睡的光屁股三足鸟,觉得十分有趣,便忍不住去逗他。 第56章 凤凰归来 那三足小金鸟还能变身的。 它在光着屁股沉睡。但,一唿一吸间,却会轮换着变幻成三足小金鸟、和一个小男孩。 吸一下,一个超可爱的三足小金鸟。 唿一下,一个更可爱的光屁股小男孩。 一吸一唿,小金鸟和小男孩自由切换。 「哇,好可爱的小孩!」 谭玉情不自禁扑过去,伸出手指,在他粉团团的小肉脸上,戳。 好q。 好有弹性。 好萌啊。 谭玉忍不住由衷感嘆:「这么可爱的男孩子,一定不喜欢女生吧。」 得,她这乌鸦嘴一开光,小男孩这辈子就与女子无缘了。 虽然,远在云端的天道有那么一丝犹豫。 因为,这小男孩也不是普通人,而是洪荒歷史上傲绝一时的东皇太一。 盘古开天、女娲造灵、东皇治世。 本就是洪荒三段标志性的歷史使命。 这「东皇」,指的就是这小男孩,太一。 太一以东皇钟镇压洪荒气运,统一洪荒各大妖族,在天庭建立天宫,自称东皇。 而与他并肩作战的兄长帝俊,则被称为天帝。 天庭二帝,执掌天庭,将这洪荒治理得井井有条。一度也缔造出洪荒盛世。 可以说,纵观洪荒,东皇太一算是寰宇第一战神。 但可惜,他再强也没强过天命,最终还是陨落洪荒,没成圣体。 谭玉对他还是印象不错的,因为他是真的为自己的命运努力过。 甚至,试图以力成圣。 众所周知,成圣的方法有三种: 第一种是功德成圣,也就是做很多有利于众生的大功德,这样,天道感应,赐予其圣位。 第二种,是斩三尸成圣。就是将自己的三尸斩出来,先斩恶尸、再斩善尸、最后斩了自我。以达到无善无恶无自我境界。这种心态境界,已经达到了圣人的天道无情境界。自然,也就成了圣人。 而第三种,则是以力成圣。说白了,就是力量足够强,就成圣。强到什么程度呢?强到连天道都要让步的程度。强霸至斯,天道自然只能让他成圣。 这三种圣人里,第一种是天道对其功德的嘉奖,第二种是战胜自我,第三种则是直接战胜天道。 所以,第一种圣人能力最弱,毕竟是被动奖励的;第二种次之,寓意超脱;而第三种圣人的能力最强,因为是真正战胜天道完全主动争取来的。 东皇太一虽然最终没成功,但他有那样的霸气豪情,谭玉还是很欣赏的。 也正因为如此,东皇太一原本是很被天道倾斜的。 毕竟,这是谭玉缔造的世界。 虽然她目前还没有意识,但这世界多少还是根据她的好恶潜意识来调整的。 不过可惜,这东皇太一先是被迷煳创世主抢了伴生法宝混沌钟,又是被乌鸦嘴创世主给铁嘴直断情感阉割…… 将来的用武之地,只怕就少了。 天道无情,只略一犹豫,便将东皇太一设定成了女性绝缘体。 只是,唯一难搞的是:东皇太一是有命定夫人的。 现在让他断了男女念头,他老婆倒不好处理了。 这东皇太一的老婆不是别人,正是黄龙! 也就是当日谭玉看到的那个小虫子。 黄龙作为四大祖龙之一,是非常牛叉的。 作为龙凤大劫后倖存的龙族,战斗力也很惊人。她跟东皇太一结合,也帮了老公不少,为妖族的鼎盛出力不少。 但现在,因为谭玉一句话,一切都要推倒重来了。 看着已经完全杂乱无章的人物设定,纵然天道已经达到无情无忧的境界,都忍不住要暴走了。 啊啊啊这个工太难打了! 这工作太尼玛累人了! 自己一定是上辈子无恶不作罪恶滔天,才会这辈子投胎成天道,给这个坑爹的创世主打工!! 天道内心土拨鼠狂叫。 表面却仍是一副无波无澜的棺材脸。 唔,再怎么内心吶喊,表面的天道姿态不能丢。 却说,这东皇太一因为没有混沌钟这个定时闹钟,咳,所以起晚了。 ——鬼知道这混沌钟附带闹钟功能的设定,出自哪个抽风创世主的脑洞。咳。 总之,因为被谭玉强行拿走了混沌钟,东皇太一推迟了醒来的时间。 直至谭玉这次路过来戳脸,才被戳醒。 所以,这时候完全错过了鸿钧讲道的事件。 他甚至不知道有鸿钧成圣这回事。 其实,按照原本的正常设定,他应该也是去了紫霄宫听道的。 不过,现在一切都变了。 就连紫霄宫讲道的都换了人,更不用说东皇太一的走向了。 他这会子刚出生,还是个萌婴。 出生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谭玉。于是对谭玉产生了某种莫名的亲切。 这是动物界的大自然规则。 很多动物都会将睁开眼见到的第一个动物当做妈妈。 这东皇太一虽然不至于此,但三足金乌虽为洪荒异种,却也是动物啊,所以多少也有点这方面倾向。 第156页 原本,他出生的时候,身边是没有人的,只有一口钟。 所以,他的亲切感都给了那口钟,一辈子跟那钟形影不离,且将那钟运用得很彻底。 但现在,他出生第一眼,看到了谭玉。 自然一切不一样了。 「这位……前辈。」 小太一瞪着萌萌的大眼睛,怯怯向谭玉开口。 谭玉笑眯眯,摸了摸对方的头:「宝宝真可爱。来,告诉阿姨,你叫什么名字呀?」 作为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子,在两三岁左右的孩子面前,的确是可以自称阿姨的。 这也刚好契合了东皇太一对她的定义。 「阿姨~」 萌萌小太一,软软糯糯喊了一声。 「哎,乖。」 谭玉又揉了揉他的头。 同时,笑得更甜:「告诉阿姨,你叫什么名字?」 她其实就是随口一问,属于见了小孩的普遍寒暄。 也没预想对方会是什么大人物。 然而,小太一的回答,却让她抚摸人家头顶的手,不香了。 「我叫太一。」 小男孩萌萌地说。 太一? 这名字仍是好熟悉啊。 谭玉开始搜索脑中信息…… 然后,声音有些发抖:「你说,你叫什么?」 「太一。」 小萌孩解释。 「太阳的太,寰宇第一的一。」 他的眼睛里,放着自信与骄傲之光。 谭玉知道了:就这小萌娃的气势,一定是东皇太一了! 除了那个传说中的寰宇第一战神,没谁在幼崽期就有这般的霸气。 谭玉就这么识别了东皇太一。 同时,也知道这是洪荒世界里一条很粗很粗的大腿。 要知道,东皇太一可是天庭二帝之一。 而另一个天帝,则是他的哥哥,跟他亲如一人。 可以说,只要抱紧东皇太一这条大腿,就有整个妖族做靠山了。 这时候,还没到巫妖大战。 而看东皇太一的样子还小,说明距离巫妖大战和东皇太一陨落还遥远。那自己可以享受很长一段的安详了。 说不定,等东皇太一陨落的时候,自己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 所以,谭玉开始有了抱东皇太一大腿的心思。 脸上的笑容更加甜蜜:「唔,太一啊,你喜欢阿姨吗?喜欢的话,以后我就是你亲阿姨,好不好?」 这话挺扯的。 但凡一个脑成熟的人,都会识别出她这狼外婆般笑容下面的不怀好意。 可太一才刚刚出世啊,并没有跟人接触的经验。所以,对于谭玉的笑容和话里的深意,完全分辨不出。 只觉得眼前的阿姨很亲切。 「喜欢阿姨。太好了。我们是一家人!」 小太一高兴得很。 一口一个「一家人」,倒说得很顺。 「嗯。乖。」 谭玉重新开始摸他的头。 顺便,开启了和蔼长辈的谈话模式。 就这样,东皇太一被她收服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东皇太一对谭玉的感情越来越深,已经跟对亲人没区别了。 谭玉感知到对方的真心实意,便也没太大保留。带着东皇太一去自己空间玩了。 当然,这时候小太一还很小,并不会想太多,谭玉有信心能把空间的来歷跟他隐瞒过去。 只告诉他:阿姨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来,闭上眼睛—— 就这样,小太一闭上眼睛,被谭玉带进了空间玩。 空间里,还有电脑。 谭玉就用这电脑来看电视。 反正,电视资源都可以买,即便没有网络,也一样能看。而她写了这么多年小说,早已不差钱。又刻意想着多花点,以保持始终还不完欠款的状态。 哪怕是还欠一块钱,都要保持欠钱状态。 这样系统就不会急着在她完成攻略任务后,立刻让她离开了。 这东皇太一长得很是可爱,又对她是真心实意的亲切,让她这个孤儿,感受到了一种别样的亲情。 这种亲情,跟别的世界里是不一样的。 她是孤儿,从小就没享受过亲情。所以对亲情,有种既嚮往又害怕的感觉。 在前几个世界,她还是接触过一些亲情的。 在那些世界里,她有父亲,也有母亲。父亲母亲很爱她,让她体会到了真正的亲情滋味。这让她渐渐不再排斥害怕亲情,只剩嚮往和享受了。 来这个世界后这么久,她还从没亲人呢。 现在有了个小太一,又让她有了这种感觉。 且,小太一给她的亲情,又跟以前世界里父母给的不同。 以前世界的父母,是长辈给予的亲情,而这小太一,是晚辈给予的亲情。 所以,她渐渐有了一种长辈的感觉,甚至有种新手妈妈给孩子献宝的冲动。 便带了谭玉去空间,给她玩现代世界的好东西。 比如,电脑。 再比如,手机。 这东皇太一摸了摸电脑、又摸了摸手机,似乎都没什么兴趣。 哪怕是谭玉演示了电脑和手机的操作,当场让他看剧,他也只是瞪着大大的眼睛好奇一下,并不见得十分喜欢。 新手妈妈心态的谭玉,便开始想方设法继续献宝:「小太一,来,阿姨这还有别的东西,你看看,有没有什么喜欢的?随便拿去玩哈。」 第157页 她都这么说了,太一就开心地去翻那些宝贝了。 都是谭玉从开天闢地至今收集的各种宝贝。 她不识货,只见那些好看好玩或者能赋予点意义的,就捡了回来。 以前小鸟儿阿凌在的时候,还会玩一玩。 现在阿凌一走,就更没人玩了。 所以,这会子,太一愿意拿那些东西玩,谭玉也很高兴。 太一也很高兴。 因为他发现了一个很喜欢的东西。 这东西,是一口钟。 是的,你没猜错,就是混沌钟。 只是,这时候,谭玉并不知道这是混沌钟。只是当初觉得它蛮有意思,就丢了进来的。 现在太一喜欢,她也高兴。 伸手慈爱地摸了摸太一的头:「你要是喜欢,就拿去吧。阿姨送给你了。」 「真的?!」 太一惊喜地望向谭玉。 「当然是真的。」 又不是什么好东西。 一口钟而已。 想拿就拿去呗。 太一却格外喜欢这钟。 拿到手后翻来覆去爱不释手。甚至,萌生了一个念头:「这钟真好。我要一辈子带着它。嗯,既然要一辈子带着它,我们不如给它取个名字吧。」 谭玉带着老母亲式微笑,轻浮太一头:「嗯。你想给它取什么名字,就取吧。」 「嗯!」 太一更高兴了。 于是,各种绞尽脑汁。 看他想得那么认真,谭玉也是一脸慈母笑。 唔,小孩子真可爱,对什么都很认真。 就连给玩具取个名字,都这么认真。 这一刻,她突然有种感觉:如果,可以跟萧凌也生个孩子,该多好啊。 当然,这只是空想。因为两个女子,是不可能生孩子的。 谭玉自己笑笑,摇了摇头,将这不靠谱的胡思乱想甩了出去。 她在这边胡思乱想,太一却在那边认真想着给钟的名字。 于是,新鲜名字出炉—— 「混沌生洪荒。不如,我们就把这钟叫混沌钟吧!」 心怀广阔的太一,甚至想到了用比洪荒更广大的混沌,来为这钟命名。 这份大气,也只有太一有了。 因为,他是真的认真想过要以力证道的。 以力证道成圣,是需要力量大于整个洪荒的。 所以,他敢用「混沌」为这钟命名。 然而,谭玉现在并没有心思来夸他。 因为,这个钟的名字,实在是太惊人了! 钟,名「混沌」。 混沌钟! 谭玉整个人都惊呆了。 这、这就是传说中的混沌钟?! 谭玉忍不住重新打量这个钟。 甚至,将那钟拿在手里翻转着观察:这,就是混沌钟啊? 原来,自己早就将混沌钟捡了过来。 只是,自己一直不识宝而已。 「怎么了,阿姨?」 太一萌萌的眼睛,巴巴望着她。 「没、没什么。」 谭玉不知说什么好。 也没什么好说。 只能随口敷衍。 同时继续翻来覆去看那混沌钟。 太一见她那么喜欢,咬了咬唇,下定决心:「嗯阿姨,如果你也很喜欢这混沌钟,我就再送给你吧。」 他说的很自然,似乎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 但谭玉却知道这其间的情分。 在洪荒系列小说中,混沌钟是东皇太一的伴生法宝,与东皇太一心意相通。他对这钟的独特感情,是天然的。 也是很难割断的。 可即便再喜欢这口钟,太一也愿意将这钟送给自己。 这样的真情,让谭玉很是感动。 她笑了笑,将混沌钟重新放回太一手里,并且给予一个慈爱的暖暖微笑:「乖,阿姨不要。这钟送给你了,就是你的。」 「真的?」 太一眼睛发亮。 显然,他是真的很喜欢这混沌钟。 谭玉笑:「是啊。这钟很适合你,你就将他带在身边,好好利用。以后,你会发现他的好处的。」 「嗯。」 太一点头。 其实,他已经隐隐感知到这混沌钟的好处了。 毕竟,这是他的伴生宝贝,与他是心意相通的。 他用混沌钟,几乎是不需要学的,而是天生就会。 谭玉也猜到了这一点,便将太一带出了空间,让他在洪荒大地试验这钟的威力。 小太一想了想,便安静祭出混沌钟,然后,闭上眼睛,与那混沌钟心灵相通…… 最后,他一挥手,那钟立刻就自行发挥其威力了。 混沌钟。 能生生镇住洪荒气运,保天庭多年不倒。 甚至,东皇太一曾持它以一敌八,力拼巫族八大祖巫,最终齐齐陨落。 可以说,他一个人,一波带走了八个祖巫。差一点,就以力证道成圣。 这样的神物,威力是极端可怕的。 而被谭玉强行收进空间多年,它也寂寞太久了。 现在见到自己真正的主人,也欢唿雀跃得很,便轰炸得更欢了。 「轰!」 「轰轰轰!」 …… 一通狂轰乱炸,把不远处在山上切磋的两人吓了一大跳,一个失手、一个失准头,便一个将另一个打飞了出去。 第158页 而被打飞的那一个,将山撞倒了。 那失手的人,气得不得了,过来寻找罪魁祸首。 很快,便找到了谭玉和太一。 谭玉见一个身形壮硕的男人杀气腾腾而来,很是害怕。 不自觉,便往太一后面躲。 唔,这会子太一还很小。 但谭玉对于自己躲在他背后这件事,还是很坦然。 因为这不是普通的小孩! 而是东皇太一啊! 这货如果不是在巫妖大战中被群殴陨落,在洪荒大地几乎没敌手的好么。 现在他虽然还小,但已经有了混沌钟,应该不会怕这个凶凶的壮硕男吧。 太一确实不怕。 他如个小小男子汉,站在了谭玉前面,很自然将谭玉护在身后。仰着小小的下巴,很镇定:「你是何人?」 那杀气腾腾的壮硕男人见眼前是一个女子、一个小孩,便不自觉神色略缓了缓。 但也只是略缓了缓,神色还是很不好看的:「小孩,刚才是你在使坏?」 小太一神色傲然,寸步不让:「是我先问你的,要回答也是你先回答。」 「嘿!」这壮硕男人本就是个火爆脾气,但被小太一一呛,反倒不怒反笑了,「你这小孩倒是有意思。胆子不小。」 小太一神色依然很傲:「你也胆子不小。」 谭玉其实在内心默默附议:确实,这么跟东皇太一说话,确实是胆子不小。 不过,这时候的东皇太一才是个小孩子啊。 他此刻能有如此傲气傲骨,说出这样的话,还是让谭玉很佩服的。 不得不说,拉风的人,是从小拉风到大的。 那壮硕火爆男人也是个有个性的,对于面团怂货他更看不上,而对于有胆有识有傲气的,即便只是小孩子,也会高看一眼。 不,应该说,小孩子有这般胆识,会更让人高看一眼。 所以,他怒笑了笑:「我叫祝融。你不认识我。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我是巫族十二祖巫之一,不是你惹得起的。」 作为一个大男人,他也不想威胁小孩什么的。 但是这孩子刚才闯的祸实在太大,让他忍不住生气。 他觉得自己有必要让这小孩知道事态的严重性,也让这小孩学会害怕,吃点教训。 谁知,小太一听了后依然没在怕的,而是同样回敬:「我叫太一,你现在不认识我。不过,将来你一定会认识我,也会明白,我不是你惹得起的。」 这话说得霸气。 谭玉该鼓掌的。 但是现在,她实在没夸奖小太一的心情。 因为,她意识到事情大条了—— 祝融,这名字太熟悉了! 水神共工和火神祝融,在不周山决斗,然后共工怒触不周山,导致天柱崩塌…… 谭玉咬唇。 千万别让她猜中啊:这次不会是乌龙地造成了共工怒触不周山事件吧? 虽然这有点扯。 跟洪荒小说里写的桥段不一样。 但谭玉是万年写手,想像力是很惊人的。 就凭着祝融出现的状态和自报家门,她就已经可以幻想无数种可能了。 而祝融也没有让她失望—— 「臭小子,你知道你闯了多大的祸吗?!」 小太一仰着下巴看着他,一脸认真,等他继续说下去。 这时候,祝融确实不认识太一。 因为这时候的太一还不是东皇太一,甚至没有怎么行走洪荒。混沌钟也是刚刚才拿到手。 所以,这时候的小太一,在祝融心里,还只是个「臭小子」。 然而,不管祝融认不认识,小太一的傲气还是始终如一的。 和傲气让祝融很生气。 他忍不住将事态的严重性吼了起来:「你这臭小子,还不知天高地厚!你知不知道,就因为你,我兄弟撞了不周山,把天柱给撞倒了!你知道天柱倒了有多严重吗?到时候天地倾覆、洪荒覆灭,你担当得起吗?!」 果然! 谭玉扶额。 知道事情彻底大条了。 果然,在这个世界里,小太一居然是怒触不周山事件的祸端。 这罪名确实很大。 不管是谁,都是承担不起的。 谭玉很想拉着小太一离开。 然而,这会子祝融显然不打算放他们走,一直怒目而视着。 太一倒是很淡定:「好笑,你兄弟撞不周山,关我什么事?又不是我让他撞的。」 的确不是小太一让共工撞的。 至于为什么撞上…… 呃,大男人祝融,还真不好意思开口。 总不能说:因为你这小屁孩弄出了点动静,我们兄弟俩就吓得一个手抖、一个腿抖,失手一个把另一个打飞了,刚好,还飞出去撞了不周山。 这事实在太丢脸,祝融实在开不了口。 于是,只能继续在气势上压倒对手:「你个臭小子,别跟我七扯八拉!总之,这事是你惹出来的,你要负责!」 「哦?」小太一傲然,「你要怎么负责?」 说到这个,祝融也有些懵。 其实他也不知道这事该怎么负责。 就算把这小孩杀了,这不周山也自愈不了啊。他和共工的责任也一样逃不掉。 况且,「天柱倒、天地倾」这样的大事,真不是任何人可以「负责」的。 第159页 想了很久,祝融终于拿定主意:「要如何负责,现在还说不清。我得抓你回去见帝江大哥,让大哥发落!」 他口中的「帝江大哥」,正是巫族十二祖巫之首,帝江。 十二祖巫,分别司掌「金」、「木」、「水」、「火」、「土」、「风」、「雷」、「电」、「雨」、「时间」、「空间」和「天气」。 比如这次切磋修炼的,正是司掌水的共工和司掌火的祝融。 而帝江,是他们的老大。 谭玉这会子在脑子里搜索关于巫族的各种信息,十分心凉。 糟糕了,这次的祸惹大了。 这祝融也是十二祖巫之一啊,还有个兄弟共工在旁边。这俩兄弟联手,不知道还没发育成熟的小太一能不能扛得住。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还有别的祖巫在附近。 如果真的小太一干不过,自己也跟着倒霉了。 到时候他们抓小太一,肯定顺手也会把自己给顺手抓了。 嘤,看来,抱大腿也是有危险的。 大腿很拉风的时候,当然可以跟着吃香喝辣。 但如果大腿遇难,呃,自己好像也跑不掉。 谭玉深深扶额。 早知道会有这种风险,就不要跟大腿绑定得太厉害了。 当然,这会子她也不可能丢下小太一走。 毕竟,人家是真把她当亲人对待的。 所以,虽然怕死,但没道义的事还是不能做。 但是,自己什么都帮不了小太一啊。 谭玉紧张地捏着拳头,只盼这次能逃过去。 ——至于逃跑之后的后续,目前就不想了。 反正,虽然怒触不周山事件的危害挺大的,但女娲还是有办法解决的。 只要有人能解决,总还是有可弥补的空间。 或许,不至于死人。 谭玉这边只能胡思乱想,而那边,双方已经动上手了。 先动手的是祝融。 但先挑衅的是太一。 因为太一听了祝融说的话,他表示:「可以。只要我的混沌钟答应。」 混沌钟答应? 那就是要开打喽。 巫族之人,条条都是汉子。 所以祝融也根本没在怕的。 当下就跟太一动上了手。 原本,他觉得自己对付一个孩子绰绰有余,所以也没喊帮手,一个人就上了。 但很可惜,他预估错误。 才三两下,他就被太一追着打了。 「嘿!想不到你这臭小孩还有两下子!倒是我小瞧你了。」祝融努力为自己找回场子,「哼,我念你年纪小,只用了三成法力。现在老子要用全力了!」 太一一愣,但只愣了一瞬,便又将手里的混沌钟砸出,不偏不倚,刚好砸到祝融脸上,然后扑上去,又继续追打。 就这样,一小孩撵着一壮硕大汉,撵得满山蹿。 而被撵的那个,被揍得哭爹喊娘。 谭玉无语:看来,再铁血的汉子,被揍的时候,也一样是会哭爹喊娘的。 而他的哭爹喊娘,很快便引来了他的兄弟。 共工不小心撞倒了不周山,正在原地低头忏悔,等兄弟去找罪魁祸首过来一起探讨负责问题。 但听见自家兄弟哭爹喊娘的声音传来,便知道兄弟挨揍了。 赶紧顾不上原地忏悔,奔了来助拳。 而这助拳,也助得不那么成功。 因为很快,就变成了一个小孩追着两个壮硕大汉打。 一个人的哭爹喊娘,变成了两个人的哭喊二重唱。 这二重唱合奏,声震九天。 一下子,巫族人的脸全给丢光了。 当然,一般人也认不出这两货的声音。 但巫族的人认得出啊。 起码,那几个祖巫认得出。 于是,很快,附近的几个祖巫,也赶过来助拳了。 有男有女,来了五六个。 谭玉伸指一数,心里越来越凉: 得,本来两个,再来了六个,刚好是能够让太一陨落的数量。 而且,那还是在东皇太一的武力值巅峰期。 现在……小太一还在幼崽期呢。 谭玉是真的担心了。 小太一倒是没在怕,抱着个混沌钟一路砸得很嗨,还想继续去砸新来的六个。 谭玉捂住眼睛,不敢看。 接下来,小太一要惨烈了。 然而,随着「轰」的一声巨响,现场金光一盛、温度陡深……谭玉只觉得眼前一花,世界瞬间静止了。 等这顶级电光石火过去,谭玉才算能定睛看清。 眼前,居然不知何时,来了一只……金色大鸟! 谭玉眼睛亮了。 这鸟! 太熟悉了! 不是别人,正是自家阿凌啊! 只是,很久未见,这鸟儿大了很多,且浑身透着不可逼视的光芒。 这是王者之光,也是孤绝之姿。 「凤皇!」 巫族的几人震惊。 所有的动作和预动作,也都停了下来。 小太一倒是不认识,有些疑惑,看看眼前的敌人,再看看身后的大金鸟。 而谭玉却惊呆了:凤凰? 凤凰!!! 自己一直养了那么多年的鸟儿,居然是只凤凰?! 其实,她不知道,自己养的,不只是普通的凤凰,而是「凤皇」,凤中之皇! 第160页 此刻,威风凌凌的凤凰瞥了谭玉一眼,神情并没有什么不同。 转头再度逼视巫族众人。 同时,释放威压。 凤皇威压之下,巫族众人皆有些喘不过气。 胜负,已分。 于是,一个女子上前行礼:「既然有凤皇在此,那我们就现行告辞。但此事该如何处置,还是要回禀大哥才能决断。日后,我们巫族必定会登门造访,为今日之事做一个了局。」 虽然打不过,但还是不卑不亢。 谭玉很是欣赏。 她觉得眼前女子有种独特的气质。 不光是美丽、也不光是不卑不亢的骄傲,还有种独特的慈柔。 慈柔,是母性与女性特质的结合。 既散发着母性光辉,却又透着舒心的温柔。 这跟女娲的母性又不一样。 这是谁? 谭玉在脑中回顾巫族的情况。 最后,得出一个结论:眼前之人,只怕就是后土了。 因为,十二祖巫里,应该只有后土才有这样的特质。 十二祖巫里,女祖巫只有两个。 一个是玄冥,一个是后土。 而符合这种气质的,十有□□是后土! 因为后土有着洪荒少有的慈悲。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杀人太过平常,没有人会去计较蝼蚁的死活。 唯有后土,对世间一切生灵,都怀着深深的悲悯。 那是难得的、绝对强者对弱者的真正怜悯。 甚至,因为怜悯洪荒众生,她最后化为了六道轮迴,为这洪荒大战中死亡的生灵,提供了一个皈依,也给予了她们另一处新生。 这是绝对的悲悯。 让人能热泪盈眶的那种。 因为,她是真正为了悲悯而奉献了自己的一切。 谭玉对这个人物,是很感动的。 「你……是不是后土?」 眼见他们要离开,谭玉忍不住追上去问。 她是真的很想确认一下自己猜得对不对。 也是真的很想知道眼前人是不是后土——那个在传说中,让人尊敬又心疼的女子。洪荒至善至慈至柔之神。 乃至到后来人类期,大家也在依託这六道轮迴而生生不息。 无数的可怜孤魂碎魄,因为有她的存在,而得以另启人生。 因为她,死,不再是真正的死。 六道轮迴,生生不息。 轮迴六道,生机不绝。 谭玉的情绪有些激动,甚至连声音都有些抖。 那凤凰又不经意瞥了瞥他,眼里,有一股不为人知的醋意。 那巫族女子听了谭玉的问话,也不遮掩,认真道:「不错,在下正是后土。请问道友是?」 果然是后土。 谭玉内心一阵震撼、也一声嘆息。 眼前人,就是后土娘娘呵。 想起这个女子让人感动的种种,谭玉不禁红着眼睛微笑:「我叫谭玉。很高兴,看到你。」 真的很高兴,能在这里见到后土娘娘。 如果说女娲给了人类以「生」,那后土就免了人类的「死」。 两人对于人类,都是天大的恩情。 讲形象一点,那就是生母与养母的区别。 女娲造人,算是生母。 而后土演化出六道轮迴,保全人类生生世世,算是养母。 对于这两个大神,谭玉作为人类,满心都是感动与感激。 如果说来这个洪荒世界与以往有什么不同,那就是在这个世界里遇到了她们。 这是她在这个世界最大的意外收穫吧。 我叫谭玉。很高兴,看到你。 谭玉的丰沛情感,溢于言表。 后土一愣,但还是微微点了点头,算是礼貌还礼。 然后,才转身离开。 巫族众人也跟着离开。 眼见后土渐渐走远,谭玉还望着她的背影,感慨万千。 这感情,是一种独特的感情。 与爱情无关。 但看在某凤凰眼中,则完全不是这么回事了。 那凤凰翻了翻眼,有些不爽。 她这不爽,纯粹是因为吃醋泛酸。 但偏偏,这一眼落入了小太一眼中。 小太一觉得这金鸟实在太过嚣张,居然对自己阿姨不敬。 他原本就看这金鸟不顺眼。 因为这大金鸟一出场,就极度拉风。 同为金鸟,太一很觉得自己的风头被抢了。 现在她居然还对着自家阿姨翻白眼,那就更不可忍了。 所以,太一给自己找了个很好的藉口,一举混沌钟,指向那大金鸟:「你到底是何人?为何对我阿姨不敬?」 阿姨? 某凤凰又是一个隐隐的翻眼。 呵,还真是能撩呢?跟谁都熟。 见了人家后土就两眼发直,还直接撩了太一。甚至,有百灵鸟传消息说,她还跟黄龙亲近得很呢。 看样子,你老人家这段时间没闲着嘛。 …… 某凤凰兀自腹诽。 对于自家昔日主人的「撩万人」人设,很是不爽。 所以,太一说什么,她还真没往心里去。 那太一本就骄傲,被人如此冷落,岂会甘心? 当下,口气更硬了:「你这大鸟!不管你是谁,反正,你以后得臣服于我。」 第161页 某凤凰这下拿正眼看小太一了。 臣服于你? 小孩儿你在开玩笑? 小太一见她终于正眼看向自己,以为她终于心动。 便继续道:「臣服于我,将来我会带领整个妖族,称霸洪荒。」 做大事的人都直接。 太一才两句话,便完成了完整的招揽过程—— 第一句,让对方臣服于他。 第二句,便直接规划共同的兴盛未来。 这直接,某凤凰喜欢。 所以,某凤凰回復的,更直接—— 张口一喷,就是一团金色大火疾奔小太一。 大火过处,小太一,黑了。 或者说,是「乌」了。 很好,金乌。 三足金乌。 第57章 认亲现场 太一呆住。 低头看了看自己。 仍旧呆住。 或者说,是彻底石化。 因为,他直接被那凤凰火烧回了本体,而且是烧黑了的本体。 甚至,谭玉都能隐约闻到……烧焦的味道。 「烤鸡翅膀~我最爱吃~~」 脑海里,周星驰式搞笑唱腔,在反覆迴响、迴响、再迴响…… 呃。鬼知道为什么不自觉就想起那歌了。 甚至都差点跟着唱了起来。 谭玉努力压制自己笑喷和哼歌的冲动,清了清嗓子,努力维持自己脸上的平静。 凑上去安慰:「那个,太一啊,你也别生气,我觉得……唔,我觉得吧,你现在这样的形象才更符合你。毕竟你是三足金乌嘛。」 三足金乌你妹啊! 老子是三足金鸟! 三足金鸟! ——如果是别人跟太一说这种话,太一一定会这么咆哮。 但现在来劝自己的是谭玉,他就只能沉默了。 可内心,还是疯狂郁闷啊郁闷~~ 他不要被烤焦啊啊啊! 他不是什么三足金乌啊啊啊! 他是三足金鸟啊啊啊! 然而,他还真错了。 在谭玉的洪荒设定里,他还真是三足金乌。 而不是什么小金鸟。 而且,现在有了谭玉金口玉言,他这辈子就是三足金乌跑不掉了。 某创世主发动乌鸦嘴技能,把可怜的东皇太一给奶黑了。 顺便,还不忘毒奶了他哥一嘴:「对了,你哥哥帝俊也是三足金乌。」 好。 很好。 从天上路过的帝俊躺枪—— 他内心颇不宁静,觉得下面似乎有跟自己关系密切的什么东西,强迫着自己总想下去。 于是,他按下云头,降了下来。 然后,他看见了太一。 得,他终于知道这牵扯内心的密切感,是从哪里来的了。 太一! 我的亲弟弟! 帝俊瞬间热泪盈眶了。 他的亲弟弟啊! 他这么多年找的亲弟弟啊!! 帝俊的伴生法宝是河图洛书,铁定是不带闹钟功能了。 所以,即便被谭玉早早抢了,也不影响他甦醒。 甦醒之后,他就到处找弟弟太一。 原本,他们是应该有感应的,只要双双出生,很快就能互相找到并会合。 但东皇太一出生实在太晚了。 以至于帝俊在世间寻找多年,都没找到东皇太一的影子。 这会子,刚好撞见了。 于是,开心地想扑上去打招唿:「太一!我的弟弟!你……」 然而,一开口,变成了惊唿:「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黑了! 自己本来应该金光闪闪的弟弟,居然变得乌黑乌黑。 帝俊几乎要抓狂了:「你怎么变黑了?!!」 还是黑成焦炭的那种。 作为亲兄弟的东皇太一,自然也能第一时间认出哥哥帝俊。 陡然见到真正血脉相连的亲人,自己还被人烤成了焦炭,太一瞬间觉得无尽的委屈袭来。 连声音都哽咽了:「哥哥……」 小太一扁扁嘴,都快哭了。 确切地说,是已经哭了。 因为他的眼睛已经湿润了。 而帝俊看着弟弟这样,更是心疼得紧。赶紧扑过来追问:「弟弟,怎么回事?谁把你弄成这样的?」 他握着弟弟被烤黑的小翅膀,拼命晃荡。 小太一被他晃得更委屈了。 垂着嘴角吸了吸鼻子:「是她。」 他挣扎着扯出焦黑的乌黑翅膀,颤抖着指向那凤凰:「是她。她给我烧的。」 那委屈巴巴的可怜样儿,确实我见犹怜。 帝俊一看,立刻就炸了。 愤怒转身,朝那凤凰吼:「你是何人?居然敢这么对我弟弟!」 他这些年都在寻弟。 所以还真没心思参与洪荒的各种事件,完全不认识这凤凰。 凤凰眨巴了眨巴眼。 没说话。 但眼里的傲气,却唿之欲出。 都是王者。 谁的气势都不是盖的。 这帝俊也一样不是个会受人威慑的人。 尤其,眼前这凤凰还把自己的弟弟给烤煳了。 所以,他抬手指向凤凰,释放威压:「找死!」 这是洪荒人在动手开干前的常见手段。 先释放威压,用威压将对方震慑住。这样,在气势上就先胜了三分。 第162页 如果能力悬殊很大的话,甚至释放威压后都不需要自己动手,因为对方已经被自己的威压给压趴下了。 但现在,帝俊向这凤凰释放威严,则纯属是找死了。 因为这凤凰的法力远远在他之上。 所以,看到帝俊居然敢向自己释放威压,那凤凰冷笑了。 于是,又是一口凤凰火喷出。 这次,对准的是帝俊。 这一口喷过去—— 可怜的帝俊,还来不及反应呢,就被直接喷中了。 瞬间,他跟他弟弟一样,被烤黑了。 被烧成原型还顺带烤黑的帝俊,石化了。 刚刚还在扁嘴的太一,也忘了委屈,跟着石化了。 唯有谭玉,忍不住吸吸鼻子。 「唔,好香。」 比之前的小太一还香。 然而,这短短的三个字,让帝俊和太一两兄弟更伤心了。 香…… 好吧,本该是堂堂洪荒世界的天庭二帝,现在被人活活烤成了香喷喷的焦炭小鸟。 就连远在云端的天道,都为这两个可怜的人儿默哀了一瞬。 当然,天道无情。默哀短短一瞬,就已经是天道的极致了。 这说明这俩可怜的孩子,是真的太惨了。 此刻,这对惨兮兮的兄弟,在愣了恍惚一个世纪后,抱头痛哭。 惨啊~ 太惨了~~ 他们兄弟俩这是造了什么孽啊? 看着两人哭得跟死了爹似的,谭玉有些于心不忍。 尤其,她已经把小太一当成了自己的亲人晚辈。 爱屋及乌。 啊不,确切地说,应该是爱「乌」及「乌」。 因为这俩货就是一对乌黑乌黑的金乌。 咳。 谭玉像一个长辈般,上前哄那两只被烧成原型还被烧黑了的小金乌。 「那什么,乖哈,别哭了别哭了。」 太一认识谭玉,帝俊却不认识谭玉。 所以,帝俊小金乌抬起泪汪汪的眼:「你谁啊?」 太一吸了吸鼻子,擦了擦同样泪汪汪的眼,扁扁嘴解释:「她是我阿姨。」 阿姨? 帝俊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有了个阿姨。 小太一贴心解释:「她是我认的阿姨。」 后天认的,跟血缘没关系。 帝俊这下清楚了。 也能接受。 并顺便为弟弟感到高兴。 他这么多年没找到弟弟,一直都担心弟弟过得好不好。 现在知道弟弟有了个阿姨,说明这么多年有人照顾。 他就放心了。 也很欣慰。 对于这个阿姨,他也就跟着释放善意,强自对着谭玉一笑。 这明明还在哭、却强挤笑意的可怜样儿,也让谭玉分外同情。 唔,这帝俊比太一年长些,但也大不了太多,还是个少年模样,不过挺好看的。 而他又是原本命定的妖族之主、天庭的第一个天帝,自然带着生来的傲气与强大气势。 现在,却偏偏是一个可怜巴巴小少年的样子。 咳,真是说不出的「美强惨」呢。 当然,这时候的「强」,已经被碾压得没剩多少了。但终究是天帝的资质,其强大之处还是不同于普通人。 就像,太一在面对凤凰的时候,被对方一喷就烤成焦炭了。 但是在面对那几个祖巫时,却是小小年纪以一敌二仍占上风。 关键看跟谁比。 所以,对于洪荒平均数来说,这帝俊还是当得起「美强惨」称号的。 谭玉如此想着,心中的怜惜更甚。 便想着拿点什么东西哄他。 想起那太一在自己空间的玩具里翻出了混沌钟,便记起空间里还有其他玩具。 ——说实话,她至今仍只觉得空间里的那些是玩具。至于太一找出来混沌钟,不过是个意外。 「那啥,小帝俊乖哈,阿姨给你玩具玩。」 谭玉虽然没有自来熟到也抬手去摸帝俊的头,但还是很愿意结识他的。 毕竟,在她的印象里:这帝俊是跟太一併列的天庭二主之一,一为东皇,一为天帝。 也就是说,这货是跟东皇太一一样的粗大腿。 抱大腿什么的,自然不嫌多。 所以,她是真心实意将那些玩具拿出来哄小孩的。 只是,一旁的凤凰见了,脸色却是一变。 内心也忍不住对谭玉腹诽:你是猪么!这么宝贵的东西,就这么给人了?你可知,你的这些所谓「玩具」,足以撼动整个洪荒啊! 甚至,这些法宝如果全部祭出来,攻击力加成,能把洪荒整个玩完也是可能的。 谭玉自然不知道这些法宝的厉害。 一如不知道那凤凰此时的脸色。 她还在献宝似的一样样从空间里往外拿玩具。 那凤凰很想提醒她:够了。再拿就太扎眼了。 ——虽然,如今已经够扎眼了。 好在,帝俊并没有让谭玉拿多久。 因为他很快就选中了一个。 就是个既像画又像书的一幅东西。 鬼画桃符,却隐隐带着气吞山河之气。 所以当初谭玉虽然看不懂,却还是收了回来。 收藏嘛,自然是越稀有越好。 第163页 好看的字画到处都是,但是像这幅这么奇特的,还真没有。 现在,帝俊看上的正是这幅书画。 「我想要这个。」 帝俊说。 谭玉有些好奇:「这里这么多玩具,你都不喜欢,就喜欢这么幅字画?呵呵,真是个爱学习的好孩子。」 最后一句,当然是彩虹屁。 为了抱大腿什么的,各种彩虹屁肯定要随时吹起的。 帝俊别的玩具不要偏要那幅神神叨叨的字画,在谭玉看来完全是二缺。 但她不能这么说啊。 她得夸帝俊有眼光,顺便还要给人家找一个比较好的理由,以方便吹彩虹屁。 书画嘛,跟热爱学习……也算勉强拉得上联繫吧。 然而,帝俊却没接这个彩虹屁。 反而将彩虹屁戳破了。 只见他摇了摇头,认真道:「这个不是用来学习的,是另有大用。」 「哦?」 谭玉愕然。 而一旁的凤凰忍不住又翻了个白眼。 话都说这么明显了,这货还不明白?这书画当然不是用来学习的,而是内有大干坤呢! 其实稍微想想也应该知道吧,很多很多年前在洪荒捡的,怎么会是普通文人字画? 那会,可是连洪荒生灵都没几个的时代啊。 谭玉当然不会想这些,只是一愣一愣的,猜测着这书画的玄机:「那这字画可以用来干什么?」 「当然是用来对战!」 帝俊一字一句,吐出这句话。 同时,瞪向凤凰。 眼里,涌出杀气。 凤凰也没在怕的,动都懒得动,就斜眼迎接他杀气腾腾的目光。 反倒是谭玉,有些吓到了。赶紧挡在凤凰面前,问帝俊:「你你你,你要干吗?」 帝俊疑惑。 眼前人不是太一的阿姨吗?还这么好,送了自己河图洛书,怎么又会护着这大金鸟呢? 然而,他还是礼貌问礼:「阿姨,你这是何意?」 何意? 当然是不让你动我家阿凌。 谭玉是极度护短的。这凤凰明显是她当初收养的小鸟,跟她相处了无数个日月的,自然待之极好。而且,这鸟还叫「阿凌」呢,虽然不是真正的萧凌,但这么多年睹鸟思人,也是建立了极深的特殊感情。 那凤凰见她挡在自己面前,终于不再翻白眼。 取而代之的,是光风霁月的幸福一笑。 甚至,都眯了眯眼睛。 「帝俊,你打不过她的。刚才你不是也试过么?你不是她对手。」 谭玉既想保护凤凰,却又尽量不想得罪帝俊。便想了个藉口。 唔,洪荒是远古年代。这时候的人应该比较老实好哄吧? 谭玉这么想。 然而,帝俊却是十分自信:「刚才我没有护身法宝。现在有了这河图洛书在手,她再伤不了我分毫!」 「啥?河图洛书?!」 谭玉以为自己幻听了。 这玩意,她也熟啊。 以前熬夜看小说时看过——不是别的,正是洪荒难得的几大法宝之一啊。 其能量,确实是惊人的。 这下谭玉更紧张了。 她都觉得自己有点想去小号。咳咳。 「那、那就更不能动手了呀。」谭玉赶紧继续找藉口,「那什么,你有了这样的宝贝,想必打起来一定很震撼。现在不周山已经被撞断了。如果再因为咱们搞大动静而出事,只怕我们都承担不起吧。而且,她的法力有多厉害你也见识过了,到时候你们火拼,把这洪荒玩自爆了也说不一定。到时候岂不是洪荒生灵、包括我们自己,都要陪葬么?」 这就跟人类后来弄的核武器一样。 真要全部对轰起来,地球都得自爆。 这可是对任何人都没好处的。 谭玉希望这番说辞可以打动帝俊。 ——当然,帝俊使着河图洛书,跟凤凰对轰,能不能玩爆整个洪荒,谭玉也不确定,不过是信口胡诌,拿来哄帝俊别动手而已。 终究,帝俊这时候还是个小少年,哄起来应该不难吧? 谭玉紧张地望着帝俊,等他的反应。 帝俊听了谭玉的话,内心也有些犹豫了。 是啊,真打起来,对谁都没好处。 尤其在这不周山打,会带来什么结果,谁都预料不到。 他跟太一还不完全一样。 太一虽然被称为「东皇」,但却是战神人设。 而这帝俊,却是实打实的天帝人设。 自古帝王的格局跟战神的格局都不同。 帝王是懂得审时度势、能屈能伸的。 这也是当初刘邦能战胜项羽的根本原因。 说实话,项羽比刘邦可敬,但确实刘邦更有资格做皇帝。 因为刘邦的帝王属性更明显。 这会子,帝俊作为天庭第一个天帝,也是天上地下第一个帝王,帝王属性也是足足的。 所以,他谨慎思考了一下,终于,态度有所转变:「那阿姨,你觉得应该怎么办?」 一下子,把球踢给了谭玉。 这让谭玉愕然。 她从来没想到,自己有一天还可以做帝俊的主。 而帝俊这么问,倒不是为了为难谭玉,而是真的想求教。 因为在他心里,洪荒向来弱肉强食,这女子既然能被太一心甘情愿尊为阿姨,自然有其过人之处。 第164页 而看她拿出来的这些洪荒至宝,想必是个绝顶的高人。 既然有这样的高人作为自己这边的阿姨,帝俊也不想浪费。 所以他还真希望谭玉能给出个主意,了结此事。 不管是帮自己助拳也好,还是充当和事佬让对方给予适度赔偿以了结此事也好。 谭玉哪里懂这些弯弯绕绕。 她自觉不是高人。 也从不觉得自己有资格在洪荒世界助拳。 不过,充当和事佬什么的,她还是愿意。 此刻,她干的就是这角色。 所以,听帝俊问自己意见,她赶紧阐明观点:「万事以和为贵。今日的事嘛,依我看,你们就都不要计较了。这次是误会,就是个意外,你们把误会解释清楚就好了。」 「误会?」 帝俊愕然。 他不知道今天有什么误会。 也不觉得今天又什么误会。 因为对方喷黑了弟弟,还喷黑了自己。 好好的金鸟被喷成金乌,这仇不存在误会。 然而,谭玉的发言仍是震碎他的观点:「是这样的,其实太一和这凤凰原本是可以做朋友的。因为这凤凰其实也是我以前收养的一只鸟儿。」 她说得很自然,似乎没什么特别的。 但帝俊和太一却都震惊了。 尤其是帝俊,已经具备成年人的思维。 所以,此刻,他的第一想法是:这凤凰如此厉害,居然是阿姨养的…… 这会子,还没有宠物的概念。 如果有哪个洪荒大佬养动物,一定是为了带着动物去战斗的。 因为,养宠物终究是一项奢侈运动。多年后的人类,在衣食无忧之后,才会有这种休闲娱乐。 但洪荒,却是连生命安全都无法保证的世界。 大家在这个世界里恃强凌弱、血腥屠杀,早已是家常便饭。 今天活着、明天会不会横死,都没人知道。 可以说,对于生命安全,大多数人都是惶惶不可终日。 而一小部分人即便要好些,也好不了太多。还是会担心生命安全。只是因为自己足够强大,而不那么容易□□掉而已。 但,强中自有强中手。 再大的大佬,只要不成圣,都有可能□□掉。 巫族的祖巫,算是地上最强,还不是陨落了? 天庭二帝双子星,在巫妖大战中,不也没倖免么? 他们算得上是最顶级的大佬了。 其他的大佬,就更不用说。 或许,圣人之下,只有被圣人鸿钧钦点的徒弟,不再有生命安全。 毕竟,「圣人之徒」这个光环,便足以保他们安全无虞。 因为没有人敢去杀圣人的徒弟,以跟圣人结下仇怨。 那不叫结仇,那叫找死。 同时,鸿钧的这六个徒弟,本身也是极能自保的。 准提和接引虽然是西方来客,但师兄弟法力极高,且从来都是双双对对出入,若是真有敌人,肯定也会联手共拒。 女娲也一样。她跟哥哥伏羲在传说中是双修道侣,自然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整个洪荒,能轻易灭掉他们二人联手的,只怕圣人之下,还真没有。 三清更夸张,三个一起抱团。 所以,基本除了这几个人,大家都是有被搞掉的风险的。 在这样的恶劣形势下,大家修炼的时间都不够,谁又会多花时间精力去养什么宠物呢? 除非是养攻击性动物。 这样,在与人对战的时候,自己驯养的动物可以上前帮忙助阵。 如此一来,就算是多了个帮手。 而且是忠心耿耿的那种。 因为动物既然驯服,就是会绝对忠于主人的。 这比朋友都还要靠谱。 毕竟,在洪荒这个世界,朋友不朋友的,还真靠不住。 因为大家连自己的生存都不能保证,自然首先会考虑求生。如果朋友有难,难不小还能帮帮,若是难太大,甚至有被波及的风险,那肯定是要跑路的。 死道友不死贫道嘛。 反倒是驯养的动物,在强敌来犯时,会不管不顾,冲上前去护主。 哪怕是为了救主人而自己毙命,也是不会计较的。 所以,如果可以,大家都挺愿意养个把攻击性动物的。 这样在关键时刻,可以为自己生命加一层保障。 只是驯养攻击性动物可不容易。 它们的攻击性也不是白来的,都是主人训练的,或者驯化的超强野生妖怪。 这些,都是需要非常多的时间精力,或者极强大的驯化镇压能力的。 所以,但凡能养攻击性动物的,都是大佬。 因为一般的小修士,连自己修炼的时间都不够呢。 至于驯化天然野生妖怪,那更是需要主人本身有极高的神通。唯有如此,才能让妖怪做到真正的服气,化为原形,供主人差遣。 现在这凤凰,显然实力超强。 能养她的人,必然是十分厉害的高人。 说实话,帝俊还真不知道整个洪荒,有谁有这样的本事,能驯服眼前这么强大的大金鸟。 尤其,看这大金鸟的傲气,分明是气沖九霄的主。 她能让人骑在背上? 帝俊脑海里,一想到被驯化的攻击性动物,便自然而然想到它们被主人骑在悲伤的画面。 第165页 因为,在洪荒世界,这些被驯化的攻击性动物,叫做「坐骑」。 是的,只有洪荒大佬们才有坐骑。 这坐骑往往都是两用的——既可以用来骑着当坐骑,又可以在关键时刻发起攻击,与主人并肩作战。 毕竟,洪荒世界这么弱肉强食,大家既然难得驯养或驯化了一种动物,就往往会给它多配置几样技能。 这样,一举两用,才算不枉驯化一场。 谭玉不知道这帝俊在脑海里各种计算衡量自己。 只是见帝俊在那发呆不说话,便在他眼前挥了挥手:「想什么呢?」 发呆的帝俊被她一提醒,愣。 随即醒悟过来,恭敬道:「既然阿姨都这么说了,那今日之事就算了。不过,她把我们兄弟俩烧成这样,总得有点赔偿吧。」 谭玉先是一愣,随即点头:「是该如此,是该如此。」 把人家好好的金身给烧成了乌鸦,确实该有所赔偿的。 这还真不算碰瓷。 所以,谭玉看向凤凰,赔笑:「阿凌,你看……」 她原本想着,无非是赔些金银珠宝之类的黄白之物。 如果结合洪荒世界的地理条件设定,或许是仙草啊仙丹啊仙果之类。 然而,凤凰眯着眼睛看了看她。 终于,拍拍翅膀,摇身一变,便幻化成了一个清冷孤傲的绝美女子。 待看清楚这女子的容颜,谭玉就彻底石化了。 原来,这女子,不是别人,正是萧凌! 萧凌是谭玉的心头爱,又辗转几世相处,早已将对方的一颦一笑每一个细节,都刻在心里。 眼前的女子,分明就是萧凌! 绝对不会错。 萧凌瞥了瞥谭玉,并没有跟她说话,而是看向帝俊和太一:「行,既然你们叫她阿姨,也算与我有缘。我就赔你们几样宝贝。」 说着,冰玉般的手一划,一道金光划过。 随即出现的,便是好几样宝贝,依次排好。 萧凌淡淡:「这几样都是好东西,你们应该识货。」 说着,便要将东西推给他们。 谁知,这时谭玉扑了上来,一把抱住那些宝贝,跟抱钱罐子似的。 在场另外三人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 帝俊和太一满脸疑惑,望着她。 萧凌神色倒是没什么起伏,只是冷淡淡看着她,等她说下去。 对于这个主人的抽风,在千百万年的陪伴中,她早就已经习惯了。 趴在宝贝上将它们紧紧抱住的谭玉,抬起头,却是咧嘴笑得跟烂茄子似的,看向萧凌时,连声音都变了:「老婆,这些宝贝既然都很贵重,就快收起来!快收起来。」 她的护短,在这一刻,可以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 因为,再亲也没老婆亲啊! 谭玉瞬间就歪了屁股,坚定站在了老婆这一边。 只见她手脚麻利地将这些宝贝打包好,屁颠屁颠送回到萧凌手里:「给,老婆。自家东西别乱放。快收好!」 她这守财奴的表情、加上一再催促「快收好」,让在场诸人十分无语。 而「老婆」一词,更是掀起千层浪。 太一还好。 他就是个两三岁的模样。完全是小正太人设。 而且这些年刚甦醒便遇着了谭玉,一直跟在谭玉身边,谭玉也只把他当成小孩子教育,所以他还真不知道「老婆」是什么意思。 但帝俊却是知道的。 他看起来也小,只是十几岁少年年纪。 却毕竟已经行走洪荒多年。虽然因为一心悬挂着找弟弟,没参与洪荒的各大盛事和恩怨情仇,但对于「老婆」一词代表的含义,还是基本懂得的。 瞬间,他就又从另一个角度震惊了:「你是说,她是你的……老婆?」 这两个字,青涩少年还有些说不出口。 但为了搞清楚问题,终究是咬牙说了出来。 萧凌的脸上倒是看不出什么情绪起伏。 只是,却偏了偏头,不敢看谭玉。 谭玉却是坦然:「是啊,她是我老婆!」 不管在何种境地,老婆是一定要承认的。 再怎么都不能不认领老婆! 所以,谭玉很耿然。 然而,帝俊追问:「可是,你……你不是还骑她吗?」 「那又怎么了?」 谭玉想起自己当初,骑着还是鸟儿状态的萧凌,去了紫霄宫。 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但帝俊觉得很不对啊。 「自己的老婆都可以骑的么?!」他是真的震惊了。 在他印象里,老婆是与自己平起平坐的人吧,而且应该互相尊重互相恩爱,怎么能骑着对方呢? 这太不对了。 然而,谭玉答得响亮:「老婆本就是用来骑的呀。」 这下,萧凌虽然仍旧看起来神色不改,但脸上肤色,已经渐渐转红。 她万万没想到,自家主人这个憨货,居然当着外人的面,就这么……口不择言了。 条件反射的谭玉开车后也是有些尴尬。 倒不是为自己——她横竖脸皮厚,无所谓尴尬不尴尬了。 她是为萧凌。 怕萧凌生气。 便拿眼去瞥萧凌的反应,心提到嗓子眼。 偏偏这萧凌是个看不出情绪的。 第166页 好在她跟萧凌相处多年,啊不,是相处多世,所以看到萧凌发红的脸,还是明白了对方的心意。 唔,显然,自家老婆并不想自己在公开场合开车。 谭玉其实也不想。 她是有公德心滴,知道开车有开车的守则。公共场合,是绝对不该开车的。 哪怕是这种隐性车,也不行。 所以,她轻咳一声,努力把这事掩下去。 「唔,等你娶了老婆你就明白了。」 谭玉以这样的一句话,结束了该话题。闭麦。 她却不知道:因为她的这句话,让原本挺尊重女性的帝俊,日后成了洪荒一大渣男,不只娶三个老婆,还对老婆十分不够尊重。 ——显然,他理解错了这个「骑」的含义。 天道要聪明些。 它在云端想了很久,最终想通,红着脸,咬牙切齿用笔「刷刷刷」记录着洪荒新规则。 是的,谭玉的一句话,定下了「老婆就是用来骑的」规则。 可怜的天道,一边记录一边咬牙切齿。 它觉得自己简直是太委屈了。天天跟着这个不靠谱的创世主,记录她的狗屁发言,还得被强行塞狗粮、被强行听开车。 要知道,它是没有七情六慾的无心天道啊! 为什么要让他纯洁的耳朵听到这些? 它还是个孩子啊! 就这样,天道一面在内心疯狂凌乱吐槽,一面「刷刷刷」记录谭玉这个狗屁创世主所谓的「金口玉言」。 它觉得自己需要支援,不然总有一天会疯掉。 而此刻的帝俊,也有疯掉的迹象。 不过,为了保护自家小弟,他也识相地没再谈这个话题。 唔,要污染就污染我这当哥的吧。 不要污染我弟弟! 好在太一确实听不懂这些。 他的焦点还在赔偿上。 「所以,到底要怎么赔偿呢?」 他还是超委屈的。 自己被人莫名烤成了焦炭。 偏偏自家阿姨还向着人家。 而且看样子,阿姨跟那个凶凶的凤凰,似乎感情更好呢。 又受伤又失落的太一宝宝,表示超委屈。 唯有借着「赔偿」的由头,找点心理平衡。 萧凌说了赔偿,自然也是捨得的。 反正,谭玉空间里的那些混沌至宝都由着她玩,洪荒世界里的这些宝贝,也就入不得她眼了。 毕竟,经过爱闲逛又嘴巴开光的谭玉一扫荡,现在的洪荒已经不剩什么真正牛叉的混沌至宝了。 即便是圣人鸿钧,也只能养些花花草草、果果树树来充门面。 纵然是那些花草果树也都是绝等好东西,比如人参果啊蟠桃啊什么的。 但跟谭玉空间里的那些宝贝一比,就真的不够瞧了。 所以,自己这两孩子叫谭玉一声「阿姨」,萧凌也不介意给他们几样见面礼。 是的,是见面礼。 并不是赔偿。 弱肉强食、愿赌服输。本就是各凭本事的事。 赔什么偿? 只有弱者才需要被迫赔偿。 她这种,也就算给俩孩子点见面礼而已。 只是她话少,懒得解释。 她是这么认为,但谭玉不是啊。 谭玉并不知道自己空间里有那么多至高宝贝,对自家媳妇拿出来的宝贝抠着呢。 所以,立刻话风又变了:「咳,其实也不存在什么赔偿问题。阿凌最初也是好心嘛,太一你忘了?她是来帮你赶走巫族那帮人的!」 第58章 我老婆超凶的 太一愕然。 唔,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 凤凰萧凌过来,确实是为了帮他赶走巫族那群人的。 可是—— 总感觉哪里不对啊。 当然不对。 因为萧凌除了赶走巫族的人,还顺便把太一给烤了啊。 不过谭玉并不打算给她反应的时间,只是笑嘻嘻:「所以你看嘛,阿凌算是搭救你的恩人。哪有恩人还要反过来赔偿被救之人的道理,对不对?」 当然不对! 太一有些不爽:「可我压根不需要人救。」 「不,你需要。」 谭玉坚定。 太一愕然。 他真觉得自己不需要。 但谭玉这种「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的态度,让他无法再把话题继续下去。 可内心,还是十分委屈。 因为他真不觉得自己需要被帮助。 实力不允许好么。 然而,谭玉还是按照自己的定义,继续说下去:「你看,阿凌救了你们的命。命多珍贵呀,跟受点小伤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好么!」 确实不可同日而语。 命比小伤重要多了。 但是,那凤凰压根就没救自己啊!就算没有她,自己也不会死的好么! ——太一就这么肯定。 且,他现在这是小伤吗? 活活被烤成焦炭了啊! 而且还连累了哥哥! 这样想着,太一还是有些扭捏。 不是很高兴。 萧凌此时突然开口:「以后,你们两个跟着我,一统妖族。」 在场三人闻言,皆是愕然。 谭玉愕然完微笑。 终究是自己的媳妇儿,果然非同一般的眼力,一下就看出帝俊和太一的不平凡。 第167页 其实,在洪荒传说里,这两人本就是妖族之主的。 不过听萧凌的意思,是要他们两个跟着自己做小弟的。 这样的拉风霸气,让谭玉在佩服之余也吓了一跳:自家媳妇未免也太狂了吧?! 不过她喜欢! 呵呵。 谭玉秒变媳妇的死忠粉,同时看向帝俊和太一:「既然我家阿凌都这么说了,你们还不快加入。」 帝俊和太一懵逼。 他们两个的命运被改写,但本身的人物属性还是没变啊。 虽然说人的心态也会随着境地的改变而改变。但,生来的王者,总是有些霸气之处的。 在他们二人心里,总隐隐有种要统一飞禽走兽的感觉。 只是这话被萧凌反过来说了。 一下子,他们就成了「跟着」萧凌一起平天下的人。 兄弟两个对望一眼,有些茫然。 萧凌补充:「这算是我给你们的回报。以后统一妖族,我之下,便是你们二人。」 萧凌还是没有用「赔偿」二字,而是用「回报」代替。 只是,大家心照不宣。 但,这么说来,她就是把跟着她打江山平天下看成是一件很占便宜的事了。不然怎么是这种恩赐的口吻。 当然,说赔偿的口吻也行。 在她之下。 只在她之下。 这样的条件,其实是很诱人的。 妖族一统之后,在萧凌之下、万妖之上,算是极高的尊位。即便是在正统洪荒传说中,帝俊和太一还不是共掌天庭? 两人还是有些动心的。 「哎呀这么好的条件,你们还不快谢谢阿凌!」 万年媳妇控的谭玉还在旁边敲边鼓。 于是,这事就这么被推着—— 定下来了。 「如此。多谢主上。」 帝俊看了看太一,率先下拜行礼。 太一被他一看,也知道他的态度了。 于是,犹豫了片刻,跟着下拜行礼:「多谢主上。」 自此,算是认主。 谭玉高兴得很。 自家媳妇儿这么拉风的,一下子成了帝俊和太一的主上。 萧凌倒是对这称唿不感冒。淡淡道:「你们就跟别人一样,称我凤皇吧。」 凤皇。 凤凰的凤。 皇帝的皇。 在文字里游弋多年的谭玉,终于懂了这两个字的具体。 「是。」 「是。」 帝俊和太一双双乖巧答。 就这样,帝俊和太一被萧凌收归旗下。 一行四人,浩浩荡荡回了萧凌的行宫,梧桐岭。 当然,最浩荡的是谭玉。 因为她是骑在凤凰身上去的。 于是,震惊的帝俊和太一,就看着刚才还拉风狂霸的凤凰,一下子成了人家的坐骑 。 如果不是亲眼见到这一幕,他们只怕会以为是自己眼花了。 两人对视一眼,没有再说话。 但是,心里却交流一个想法:自家阿姨真牛掰,以后跟着阿姨好好混,要牢牢抱紧这个大腿啊。 就这样,原本想着抱对方大腿的谭玉,迷迷煳煳就反过来成了别人的大腿而不自知。 而梧桐岭上的众人,则更是惊得掉下巴。 什么? 他们的凤皇居然被人骑着回来了?! 如果不是见萧凌那淡然的神色,甚至有些骄傲与欢喜的隐隐眼神,他们都要以为自家凤皇是被人制服了。 萧凌确实是骄傲且欢喜的。 能重新见到主人还背着她回来,是一件值得骄傲且欢喜的事。 只不过,她喜怒不形于色,这种隐隐的情绪,只有很贴身的人才看得出来。 比如,现在能看出来的,只有她最贴身的两个贴身侍女。 两个贴身侍女看懂了,互望一眼,没有表态救主。 其他人见她们不动,也就不敢擅自上前。 萧凌稳稳落地,谭玉下来,她才化身人形,环顾众人。 众人都有些紧张,屏气凝神看着她。 都觉得今天的场面不简单。 果然,萧凌开口:「你们听着,这位是谭玉,她是我的主人。以后见了她,就如同见了我。」 帝俊和太一对视一眼,瞭然。 怪不得她不让自己称唿她为「主上」了,原来她自己还有「主人」呢。 果然,她真是阿姨的坐骑啊。 阿姨牛掰! 以后要紧紧抱牢阿姨的大腿。 ——这是此刻兄弟俩共同的内心活动。 只是,两人还是委屈:原本说好的妖族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现在变成两人之下了。 偏偏,这还没违背萧凌答应他们的条件。 确实是在萧凌之下。 只是,萧凌却在谭玉之下。或者说,萧凌与谭玉等同于一个人。没听她说「以后见了她,就如同见了我」嘛。 总之,这兄弟俩晕晕乎乎就往后挤了一个排位。 好在,这挤掉他们的人,也不是外人,而他们的御用金大腿,也是他们的阿姨。 他们倒是接受得快,但梧桐岭的众人却有些接受无能了。 大家都望着萧凌,神色很是紧张凝重。甚至恨不得说「凤皇你是不是被绑架了?被绑架你就眨眨眼」。 唯有萧凌的两个贴身侍女看出了自家凤皇是真的开心。 第168页 两个侍女对视一眼,上前一步行礼:「恭喜凤皇,迎回故人。」 是的,是故人。 只有「故人」,才会有如此大的面子。 她们已经隐隐猜到这骑着凤皇的女子是谁了。 其中,穿着火红衣服的那个贴身侍女,还忍不住多感慨了一句:「凤皇找了这么多年,总算有了个好结果。」 一旁穿着青衣的侍女暗中拉了拉她,让她不要多嘴。 然而,已经晚了。 萧凌被人道破心思,神色倒是没什么异样,甚至都没有看向她们两个。 而是看向谭玉,道:「这两个丫头,已经就送给你了。」 「啥?!」 一下子,三个人都不淡定了。 谭玉刚还在那喜滋滋甜蜜蜜呢:原来,这么多年,自家媳妇并没有忘记自己呢,还在寻找自己。 就跟自己寻找她一样。 这就是真正的心有灵犀吧? 一种相思,两处找寻。 哦呵呵。 正当她胡思乱想间,冷不防,萧凌来这么一句。 她就有些懵了。 还没从情诗氛围回过神来。 所以第一反应就是赶紧表明心迹以示清白:「不不,我不需要暖床丫头。我就要你一个!」 一句话说出,全场都安静了。 尤其,萧凌神色木了半晌。 外人看不懂萧凌的脸色,两个贴身侍女是看得懂的。 嘤嘤嘤凤皇今天好可怕,眼里冰刀霜剑一样,好像要杀人呢! 两人直哆嗦。 萧凌此刻确实想杀人。 不过冤有头债有主,她不是想杀自己的两个无辜侍女,而是想杀了那个乱说话的谭玉! 什么暖床丫头? 什么暖床丫头? 只要我一个就算了。这话没毛病。 但暖床丫头是什么鬼? 请问你是怎么想到暖床丫头上去的呢? 呵呵,很明显,有想法才会说得出这样的话嘛。 就这样,萧凌在内心里,已经将谭玉定义成了有「暖床丫头」想法的欠揍之人。 可怜的谭玉,还不知道就因为这慌乱的一句话,自己的形象在媳妇心里判了死刑。 眼见萧凌眼里的冰雪杀气越来越重,两个侍女吓着了。 两人对视一眼,交换了一下眼神,双双「扑通」就跪了:「凤皇饶命!我等不敢有非分之想!」 这话其实又说错了。 错在「非分之想」,那说明萧凌在乎的,其实是谭玉喽。 虽然在谭玉的那句话方面,这俩丫头完全无辜,但是在说错话方面,这俩丫头倒是一点也不无辜呢。 于是,萧凌道:「我并没有说什么,你们不必多想。以后好生伺候她便是。」 同时,又向在场其他人挥了挥衣袖:「你们都下去吧。」 就这样,梧桐岭迎接她的众人作鸟兽散。 只剩凤凰和侍女一边三人,以及谭玉和帝俊太一另一边三人。 六个人,沉默不语。 谭玉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看出在场的人要么是不爱说话、要么是不敢说话,只能自己站出来破冰。 于是认命地站了出来:「那啥,老婆,我们现在去哪歇息?」 摸着良心说,她说这话,是因为她真的累了。 现在只想找个地方好好歇息歇息。 然而,「歇息」一词,实在有太多的含义。 偏偏,在场诸人脑补的都是最那啥的一种。 瞬间,所有人都脸红了。 只是萧凌红得不那么明显而已。 谭玉欲哭无泪。 她本就不想一开口就开车的,但不知为何,一见了萧凌,就不自觉话风往那方面奔了。 谭玉赶紧解释:「媳妇,我不是这意思。我是说,这一天的太累了,我现在想找个地方歇息歇息。」 这种事,向来是越解释越解释不清。 她这一解释,更是挑明了之前大家所幻想的「意思」。 大家更脸红了。 不管谭玉是啥意思,只回想自己刚才的幻想,就足够让自己脸红了。 尤其,那「媳妇」一词,真的信息量太大。 萧凌决定结束这该死的对话,不让萧凌继续丢人现眼。 于是,对谭玉道:「让青鸾和火风带你下去歇息吧。」 向来话少的萧凌,为了不在这个坑爹的语境里再引起误会,只能一个字一个字把事情描述得很清楚。 萧凌这么一说,两个侍女便苦了。 唔,开什么玩笑,你们两个耍花枪,别拿我们姐妹俩祭天啊。 当然,腹诽归腹诽,作为贴身侍女,应该有随时被甩出来祭天的自觉。 咳! 同时被祭天的,还有谭玉。 可怜的谭玉,又被塞回了两个丫头。 而且,最恐怖的是—— 这两人的名字。 一个叫青鸾,一个叫火风。 谭玉觉得这名字太熟悉了。 忍不住问:「青鸾火风?」 就是传说中哪咤踩的风火轮? 萧凌木然:「怎么,你认识她们?」 「呵,不认识,不认识。」谭玉可不傻,坚决不挖坑给自己。不管认不认识,在媳妇面前,是所有女子都不认识的。 更何况,她是真的不认识,只是有过听说。 第169页 「我只是听过她们。」 「哦?在哪听过?」 萧凌追问。 青鸾和火风也情不自禁竖起耳朵。 咩,她们在洪荒很有名么?居然随便带个人回来就听过她们呢。 谭玉总不能说是在未来的小说里看过。 只能默默现场诌:「唔,具体谁说的我忘了。不过以前听过这样的传说,说青鸾和火风情比金坚,是世间最深情的鸟。而且她们可以幻化成风火轮,并肩而行,踏上去能日行三千里。」 谭玉好不容易将这传说啰嗦完。 萧凌却点了点头:「不错的主意。」 「啥?!」 谭玉炸。 啥意思,也要让这青鸾火风化为风火轮? 这俩姐妹花长得这么好看,真化了风火轮,就太可惜了。 青鸾和火风这对姐妹花更炸。 她们可不想化什么劳什子的风火轮啊! 什么风火轮?还让人踏在身上! 这也太惨了。 不是她们小仙女应该接受的生活。 然而,不管她们怎么想,萧凌主意已定。 「好了,就这样吧。回头你跟她们详细描述一下,让她们变化。以后你就踩着她们好了。反正你也不会飞。」 「……」 被点名的三人皆是无语。 谭玉自然是无语的,她也就随便说一下,没想去真踩人家姑娘啊。 而青鸾和火风更是无语。 她们两个鲜嫩嫩的小仙女,这就要给人踩了么? 啊啊啊,看样子,是要天天被人踩着当代步工具呢! 帝俊和太一低头看脚下的蚂蚁,并不想插入这个对话,省得引火烧身。 是的,阿姨这么厉害,想法这么多,谁知道她还有没有其他天马行空的想法? 万一也让自己变化成什么东西,日日踩夜夜踏的,可就糟了。 就这样,青鸾和火风在谭玉的金口玉言和萧凌的安排下,化为了风火轮,成为了谭玉日常的代步工具。 而帝俊和太一,算是倖免于难。 也因为谭玉的乱说话,萧凌让她孤枕难眠了一晚上。 第二天晚上,谭玉就受不了了。 将两只风火轮拿出来,逼着她们变化出人形,并追问萧凌卧室所在。 这两只鸟没办法,终究只能说了。 ——谁让萧凌曾经说过,见到谭玉,就跟见到她一样呢。 她们不能对萧凌说话,自然也就等同于不能对谭玉说谎。 于是,谭玉开开心心地去扒媳妇家门了。 确切地说,是去爬树。 因为,萧凌是睡在树上的。 凤栖梧。 果然,凤凰是栖息在梧桐树上的。 领悟到这个真相的谭玉,也是很无语了一阵。 但没办法,既然这一世的媳妇是凤凰,自己也只能跟着爬树了。 就这么着,她艰难地一点点爬上树干,找到萧凌睡的地方。 这萧凌睡觉时用的是本体,也就是一只凤凰的样子。 只见她回復成一只硕大的金灿灿的凤凰,栖息在一棵枝繁叶茂的参天梧桐树上。 谭玉爬了老半天才爬上去。 等到爬到媳妇旁边的时候,已经手软脚软直喘气了。 没办法,她终究只是个平凡人。 是的,她是穿越而来的凡人,在这个世界是没有修炼的。 除了她是创世主这个事实,她其实跟普通的无用凡人没什么区别。 这会子爬树,她是真手脚并用,货真价实爬上来的。 这让远处偷偷围观的青鸾火风很是无语。 其实倒不是她们爱围观,而是谭玉非得让她们带她来找萧凌,她们就只好指路过来了。 当然,到了接近萧凌的时候,她们就不敢再走,只指了指萧凌所栖息的方向,让谭玉过去。 谭玉就这样,踏着凡人的步伐,走了老半天,才到那棵参天大树下。 紧接着,又一步一步往上攀爬了半天,才手软脚软地爬到了媳妇旁边。 她是真累。 凡人躯体嘛。 所以,刚想好好看看媳妇,就脚底无力地一滑,掉了下去。 她吓惨了,以为自己要掉到树下摔死了。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她并没有摔到硬硬的地上。 而是被一个软软却有力度的东西接住,然后这东西把她往上一捞,捞进了一个地方。 最后,一合盖,给蒙了起来。 谭玉瞬间两眼一抹黑。 只能感受到黑漆漆和温度。 当然,还有心跳。 谭玉眨巴眨巴眼,开动脑筋想啊想,终于明白了:这个地方,不是别的,正是萧凌的咯吱窝啊! 原来,刚才在她脚底打滑要滑下去的时候,萧凌本体探出翅膀一捞,便将她捞回了怀里,还顺势盖上。 就这样,随着萧凌翅膀一合,谭玉就被她紧紧捂在了咯吱窝。 也就是腋下。 谭玉被她捂得喘不过气来,还两眼一抹黑,十分无语。 晕啊,有这么对自己老公的么? 居然把老公给掖在咯吱窝里! 谭玉简直要抓狂,觉得自己受到了深深的「羞辱」。 虽然自家香香老婆没有所谓的狐臭,咳,但被闷在腋下什么的,真的很尴尬啊。也很伤攻君尊严啊。 第170页 自己可是攻啊!就这么被人夹在腋下,以后还怎么攻? 谭玉甚至有种感觉:这坑爹的老婆是不是要反攻了? 嗯,一定是。老婆变坏了啊,起了反攻的心思哇。 谭玉深深惊恐,且不安。 一直在她腋下挣扎。 但不论怎么挣扎,都挣扎不出。、 最后挣扎累了,便在对方那一唿一吸悠悠的心跳声中,也跟着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还挺长。 因为昨天累着了。 先是长途跋涉骑着萧凌回来,又是大晚上走一段路赶过来,最后还要爬树……唔,早就累虚脱了好么? 一旦睡着,便很沉了。 不只沉,而且香。 所以,谭玉醒来的时候,擦了擦嘴角的口水。 汗,昨晚睡得太香,居然甜甜流口水了。 好吧,流口水的原因,除了因为睡得香,还因为……梦到了某种不可为外人道的羞羞的事。 「醒了?」 翅膀张开,萧凌问。 她还是凤凰本体的模样,只是却能说话。 谭玉跟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咦,原来你作为凤凰的样子也能说话呢。」 萧凌轻嗤。 她本来就能说。 任何状态都能说。 只是她不想说而已。 比如此刻,她就懒得解释这其中原因,只是直接说自己想说的话,而且言简意赅:「你流口水了。」 呃。 汗。 被老婆当面质问,谭玉还是很不好意思的。二皮脸般呵呵了半天,才道:「那什么,不好意思哈。」 萧凌凤目瞥了瞥她:「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梦了?」 「……」 谭玉觉得这个世界的媳妇有点凶。 本来,她每个世界的老婆都凶。 但这个世界的老婆更凶得厉害了啊! 甚至,还添加了毒舌技能呢。 难道这货真的想反攻了么? 谭玉打量着萧凌,深深担忧。 没办法不担忧啊,自己在这个世界,就是个普通人。但萧凌不一样,她是凤皇,也是将来的妖族之王。这样的人,就是天生的王者啊。这样的王者,又岂会愿意屈居自己之下? 而偏偏,在这个世界,自己还真没办法制服她。 谭玉这下慌了。 决定说点别的,让老婆乐一乐,也放松下彼此的气氛。 「喂,你手下的那对青鸾和火风是什么时候开始恋爱的?」 沟通感情,首先从共同探讨八卦开始。 然而,萧凌很冷静:「她们不是恋人。」 「怎么会?」谭玉不信,「青鸾火风是世间最深情的鸟啊,相亲相爱一辈子不分离的。怎么会不是恋人呢?」 她以为萧凌是骗她。或者说,是懒得跟她废话。 毕竟,这个设定是流传度很广的。 殊不知,这个世界的青鸾火风原本还真不是恋人,只是谭玉来了后,就各种明示暗示,金口玉言之下,她们就算不是恋人,也被说成恋人。 此刻,青鸾和火风正在林中另一处亲昵呢。 萧凌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谭玉的问题,便干脆没答。 因为她压根不知道这些所谓的传言是从哪来的,也不知道谭玉为什么这么笃定。 谭玉见萧凌又不说话了,便继续努力找话题:「唔,你现在好厉害哦。是妖族的王了么?这两年,你一定很累吧?」 一句话,倒是把萧凌说愣了。 在这个世界,没有谁会对别人的悲欢感同身受。 绝大多数人,只会看到你是否光辉耀眼。 甚至,在洪荒世界,只会看你强不强、有没有利用价值、适不适合用来抱大腿。 唯有真正很爱很爱你的人,才会关心你过得好不好、累不累。 这样的嘘寒问暖,作为一个孤绝的王者,萧凌是早已没品尝过了。 这会子被谭玉贸然问出,很是愣了一会。 但随即,声音有些软了下来:「还好。苦不苦,都已经过去了。」 怎么会不苦? 任何人想成就一番事业,都是要吃很多苦的。 哪怕是能力非常的萧凌,也一样。 从紫霄宫出来后,她就想寻找自己的同族。 因为她之前感知到了同族的存在。 果然,她在寻找同族,同族也在寻找她。 火凤早就开始找她了。 两人会师,各道身份,才一起举事。 萧凌是真正的祖凤,也就是当年世界的凤族之王。 那时候,凤族统一所有飞禽,而萧凌更是凤族之王,风光与霸气可说是一时无两! 后来,他们龙凤大战,打得一塌煳涂,死了无数人,让三族几乎全部覆灭。 确切地说,麒麟族是确切覆灭了。因为这两年,萧凌也着人四处打听,查房麒麟族最后的命运。 得到的消息很不好,说是麒麟族全体覆亡,没有一个倖存者。 其实,这也在情理之中。 因为,当初那一战真的太过惨烈。 而龙、凤、麒麟,三族的战斗力又都差不多。所以,那一场火拼,等于三族一起的集体自杀。 但实际上,萧凌是残存下来的祖凤。 那时候,正是火风她娘保护了她。 在最后关头,火风的母亲牺牲自己,为萧凌挡下惊天一击。最后,火风的母亲死了,而萧凌,则被打小了,却还是留下了一条命。 第171页 法力与体型并不成正比,但多少还是有些关系的。 昔日叱咤九天风云的祖凤,突然变成了小小的金黄色鸟儿,自然也是因为自身法力无以为继。 当然,也有一部分是她刻意为之。 以她当初的法力,如果要勉强维持凤凰形体,也不是不可以。 但那样,便会把所有精力都用在维持本体上,无力养精蓄锐更加精进。 更何况,树大招风。 所以,萧凌就自觉化成了一直小鸟儿。 原本想着,自己都变成这德性了,应该没人能发现自己的真实身份吧。 在洪荒世界,以祖凤的身份,被发现了,就意味着麻烦。 当初她受伤被救出的时候,龙凤大战还没完全打完,所以它并不知道战况如何。只知道自己应该韬光养晦早点恢復法力,然后就可以回族里,跟族人并肩作战。 在这之前,盲目暴露自己,反而只会引来龙族和麒麟族的暗算。 一切,都在萧女王的预算之中。 谁知,她遇到了洪荒第一坑货,谭玉。 谭玉那时候正忙着满世界捡东西玩。 物件类捡完了,就开始捡起生灵类。 于是,发现了好玩的某只小鸟儿。 也就是萧凌。 从此,开始了一个主人、一只鸟儿,一起隐居空间的生活。 在隐居空间的那些日子,萧凌还是时常惦记自家凤族的安危的。 她也不止一次,想偷偷熘走,去打探下凤族的下落,甚至再回凤族,带领族人,一起战斗。 但不知为何,她就是捨不得离开谭玉。 那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是她从未有过的不舍。 可以说,她一辈子就没婆婆妈妈过。也不知道「捨不得」为何物。 但偏偏,她对谭玉就产生了这样的感觉。 无论自己再担心族人,就是离不开谭玉。 于是,只能不断在心里安慰自己:凤族没事的,还有其他长老们在,即便是自己脱岗一段时间,他们必然也能应付的。 唔,就当自己去脱岗提升了吧。 因为,跟谭玉在一起,还真是有好处的。 这好处就体现在谭玉的神奇上。 这货是一个神奇的主人,她可以随时随地找到一些祖虫,然后捉给自己吃。 这让萧凌的法力恢復得很快,也很全面。 渐渐,萧凌的伤好得差不多了,甚至比之前还要丰满圆润,因为被坑爹的主人也不知从哪里弄来的食物,给撑胖了。 这还真不能怪谭玉。 她也不知道现代世界的鸟食里也有各种加工成分啊,结果把自家老婆撑胖了,以至于减了好久肥才减回来。 那会发现自己的身子越来越重,萧凌就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不能再待下去了,再待下去就毁了。 要知道,作为一个战斗凤凰,是不能发胖的。胖了之后体重增加、动作笨拙,以后还怎么以最佳状态跟人打架? 但是,不知为何,她就是捨不得走啊!啊啊啊! 这让外表冷静的一代凤皇萧凌,几乎抓狂。 于是,她又开始找藉口:谭玉那货的空间里,有好多宝贝呢! 而且不是一般宝贝,而是至宝的级别。整个洪荒数一数二的那种。 唔,在这里多呆呆,跟这些宝贝多靠近一些,也是有好处的。 而且,如果主人高兴,说不定还会送自己几样宝物呢。 这想的也没错。 跟那些先天至宝待在一起,是可以被薰染些好处的。 你道原洪荒世界的帝俊和东皇太一为何如此厉害?还不就是因为他们有伴生法宝。 所谓伴生法宝,就是伴着主人,精气神相同,互相滋养。 先天至宝可是有灵的。 能近距离接近,是天大的造化。 当然,这个世界的东皇太一和帝俊,都被谭玉抢了伴生法宝,就是另一段缘了。咳咳。 却说这萧凌预想的不差,谭玉确实是个大气的人,不只那些愿意送自家鸟儿几样,而是整个空间里的宝贝随她挑着当玩具玩。 ——当然,谭玉并没有意识到满空间的,都是宝物。 ——而同样地,她也并没有看到萧凌幻化成人形的样子,不存在知道这鸟儿是媳妇。 所以,总的来说,谭玉对这只鸟还是很有所不同的,有种特别的情愫。 毕竟,她不是个没原则穷大方的人。 这份特别的情愫,萧凌是感觉得到的。 所以那么多年,她一直没离开谭玉。 一直到鸿钧成神,跟着鸿钧去了紫霄宫。 但是,在去紫霄宫中之前,她就萌生了去意。 因为她听到街上那巫族人说:龙凤大劫之后,龙族凤族麒麟族,皆是绝灭。 这消息太让人震撼,也太让人伤心了。 萧凌被打击得很深很深。 尤其,她特别特别自责。觉得如果不是自己当初远走,或许,凤族就不会输。 起码,即便是输,也能留下一点血脉。 这强烈的悲伤和自悔,让她没有别的路走,只能回去。 也就是说,在鸿钧成圣之前,她就打定了主意要走的,只是在等一个时机。 而鸿钧成圣之时,圣人和天道证道威压之下,所有洪荒生灵皆被压得现出本体。 第172页 她,感知到了凤凰一族的存在。 于是,去到紫霄宫后,她就谋划着名要离开。 送主人去紫霄宫后,趁着主人睡着,她就下天外天了。 原本,她是算得好好的:鸿钧讲道要很多很多年。这段时间,足以自己找到同族残存的倖存者,然后一起统一飞禽族。 等到一统之后,再回去找主人,应该还来得及。 谁知道,那谭玉是个憨货,居然搞乱了紫霄宫的鸿钧讲道事件。 于是,后来发生的事情皆不可控。 凤凰萧凌在凡间,也有所耳闻。 无可奈何,她只能着人四处打听谭玉的下落。 今日青鸾和火风说的,带着故人归来,就是因为这个。 因为,她密令去调查谭玉的,正是青鸾火风。 如今,算是刚巧遇着了。 第59章 边奋斗边撒糖 再次见到谭玉,萧凌自然是万分欣喜的。 但这个谭玉……有点不太聪明的样子啊。 当然,对于自家主人的不聪明,萧凌早就已经习惯。 但再习惯,许久不见也还是需要适应一下的。 倒不是地位不同了怕丢脸,不论她地位再高,她家主人都是她家主人,怎么样都不为丢脸。再说,她当初遇到谭玉的时候,就已经是万凰之王的祖凤了。 真正的王者,从来就不怕另一半丢脸。 需要适应,主要是因为……那货的不太聪明似乎似乎越来越严重了呢。 谭玉不知道自家老婆这么看自己,还自我感觉特良好地怜惜自家老婆这些年的辛苦。 甚至,她情不自禁抱了抱萧凌:「乖乖,这些年辛苦了。」 她说得很自然,因为在她看来,眼前的人就是自己的老婆。 可萧凌还是有些呆。 在她看来,谭玉是主人。 虽然她确实对这个不太聪明的主人很眷恋。 但她是一只单纯的鸟,还不清楚「爱情」这回事呢。 所以,谭玉喊她「老婆」、「媳妇」、「乖乖」什么的,让她很愕然。 甚至,有点紧张。 紧张到有种想把对方拍飞的冲动。 如果不是她努力压制着,只怕现在她已经闪动着翅膀把谭玉拍飞了。 其实,辛不辛苦的她真无所谓。 作为凤族的王,她要带领凤族走向復兴,自然是该承担些辛苦的。 王,并不是那么好当的。不是么? 即便是多年以前,龙凤大劫还没开始,她也一样辛苦啊。 不然凤族如何能一统飞禽界、与龙族和麒麟族三分天下? 现在不过是比以前更辛苦一点而已。 这对她而言,真没什么。 真正让她尴尬的,反而是这个主人的各种抽风。 她呆呆眨了眨眼睛,看看谭玉:「其实……真的还好。」 她很想说:辛苦还好。唯有你现在让我有点不适应。 然而,谭玉更感情丰沛了:「我就知道,你总是把苦埋在心里。」 边说着,边又伸出手,把萧凌抱着紧了紧:「你放心,以后我不会再让你吃苦的。老婆,我爱你……」 「!!!」 原本挺深情的一句话,对于从没谈过恋爱的凤皇来说,却不啻于晴天霹雳。 于是,萧凌化身凤凰,大大的翅膀一挥,谭玉就被直接拍飞了。 飞得很远。 最后,谭玉挣扎着从地上爬起,「呸」了「呸」口中的土,哭笑不得:「几辈子过去,你还是这做派啊。」 萧凌一愣,打量着她。 她都不知道自己以前还有这种做派? 几辈子之前? 什么意思? 谭玉笑咳了咳,没有就这个话题继续讨论下去。 毕竟,穿越什么的,本身就不是什么适合高调曝光的事。 她现在最重要的是把老婆重新抱回来。 所以,笑了笑,又上前。 拉住萧凌的翅膀尖尖:「老婆,我知道,你现在不认识我,但放心,你很快会习惯的。」 萧凌歪了歪鸟头,茫然看着她。 这主人又开始抽风了,说的话神神叨叨的,自己怎么都听不懂。 谭玉见她没有抽出翅膀,就继续去握对方的另一个翅膀尖尖,甜蜜摇了摇。 萧凌无语。 只能认命地幻化人形。 于是,终于不再是一人一鸟握着翅膀尖尖乱晃的奇葩场面,而是两个美丽的女子手拉手。 就这样,两个人开始如情侣般拉手。 尽管萧凌很有些不习惯,但渐渐,也就习惯了些。 谭玉的笑容越来越深。 她已经知道:自己早晚会搞定老婆的。而且时间不会太久。 在她那自信的笑容下,萧凌也有些恍惚。 唔,或许,被这样「非礼」着,也没什么不好。 于是,两人开启了非礼与被非礼的追逐。 谭玉是非礼方。 而且是不折不扣的非礼攻。 尤其她现在深觉攻位不保,就更努力了。 事态紧迫啊! 于是,谭玉每天晚上,都来爬树。 爬到梧桐树上萧凌的窝,然后抱着老婆睡觉。 刚开始,萧凌还是凤凰的模样,翅膀一捞,便把她裹在腋下。 被闷在胳肢窝里两眼一抹黑的谭玉,刚开始还有些闷躁,在里面拍着翅膀闹着要出来。 第173页 但,萧凌却仿佛睡得格外沉,总是一动不动就那么唿吸均匀地睡着。 谭玉无奈,只能安静下来。 一安静后,随着萧凌均匀的心跳,谭玉便也眼皮发重、跟着睡了。 而一天天推移,两人竟越来越合拍。 谭玉甚至都不等萧凌来捞,直接钻去对方胳肢窝,睡觉。 看着腋下人睡得酣甜,并没有真正睡着的萧凌,有些恍惚。 或许,这均匀的唿吸、这安静的夜,才是自己一直嚮往的幸福吧? 从出生,她就是註定的凤皇。 背负着巨大的重任,她只能一路努力,拼了命的提升法力、拼了命的武装自己的气质、拼了命的去分析、处理凤族的各种事宜。 那么多年,她都是以凤族之主,背着很大很大的压力,活得很累很累。 倒不是说她扛不起这份重担,而是乐观来说,真的很累。 甚至,这份累,都不是身体上的,而是心里上的。 因为这么多年,她都没认真活过自己。 很久远很久远的曾经,她的内心也是个小女孩啊,跟其他普通小女孩并没有什么不同。 她也曾,渴望那一份岁月静好。 只是,这平凡女子的平凡愿望,因为她的身份,只能被深深压在心底。 因为,以她的身份,她是不能有那些想法的。 她不能有小女儿神态,因为她是王,是所有人都仰望的凤皇,绝对绝对不能有丝毫的软和弱。 她必须很强硬、很清晰、很坚定、很威严……因为她是整个凤族的依靠。 至于小女儿的感情,她更不能有。 因为她是王,要评判并决断一切。而这,是需要她绝对公正、不能为感情左右的。 别说爱情,甚至连友情都不能有。 这是她王的使命。 这一切,原本她没觉得有任何问题。 但后来她遇到了谭玉。 跟谭玉在一起的日子,让她发现了新生。 且新的生活,格外舒服。 在跟谭玉在一起的日子,她化身一只小小的鸟儿,躺在谭玉的掌心。 抑或肩头。 她什么都不用去想,什么都不用操心,只安静当一只宠物鸟,就那样被主人护在手心里疼。 人都是渴望被爱的。 即便是万凰之王,也一样。 所以,跟谭玉在一起的日子,才那么让萧凌不舍与怀念。 以至于,这么多年都在找她。 当初从紫霄宫出走,她就没想过会永远不回去。 从一开始,她就是预算了与谭玉再续的日子的。 谁知,才离开谭玉第一天,就想她了。 于是,她开始想方设法打听谭玉的下落。 原本没抱短期内可以再见谭玉的希望,派人只是给为自己找个心理安慰。 听说谭玉真的早就下了紫霄宫,萧凌感觉自己的心,瞬间开成一片花海。 ——当然,在传说中,并没有指名道姓说是谭玉。 只说有个奇怪的高人,代替鸿钧给大家讲道,而且效果极好。 等两个童子归来,发现那个奇怪的高人已经走了。 而且据后到的目击者爆料,这个奇怪的高人似乎不会腾云驾雾,最后是找了条小黄龙飞走的。 一听那神经病人设描述,萧凌就猜到是谭玉了。 但是,她怎么又找到了个小黄龙做坐骑? 这让曾经既当宠物又当坐骑的小凤凰,十分有醋意。 所以,确认这个消息后,就秘密让人四处寻找谭玉的下落。 至于她,还是要忙正事的。 正事就是当妖族之主。 是的,这一次,不只是要当飞禽之主,而是要当妖族之主。 当初龙、凤、麒麟三大族火拼,已经死得差不多了。 后来出现的妖族,原则上能力都在它们之下的。毕竟,法力需要时间慢慢烘焙。 更何况,萧凌是个跌倒了不只要爬起来、还要蹦上天的那种,所以没有守护住凤族,她会再建一个更庞大的种族! 原本以为,有这样一份事业,自己不会再有时间精力去过多想谭玉了。 结果,思念却越来越深。 尤其,去寻找谭玉的人,人没找回来,倒是搜罗回来了一堆关于谭玉的周边八卦。 一会是收了条小黄龙当坐骑。 一会是收了只三足小金鸟跟在身边。 萧凌越听越觉得自己地位不保了。 正是这种醋意,让她深深认识到自己已经完全不同了。 她居然,有了感情。 有了喜怒哀乐。 这感觉让她有些害怕。 所以才会一翅膀把谭玉拍飞。 但对谭玉来说,这实在是太熟悉的配方了。 因为在上某个世界,她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把自己轰飞的。 但,两人心态是不同的。 谭玉内心还有谱,知道自己终归可以将老婆抱满怀。 萧凌的内心却很迷煳,她既觉得自己应该保持凤皇的人设,又无法抗拒对谭玉的感情。而偏偏,这谭玉对自己还越来越过分,越来越深入…… 尤其,这一晚一晚的睡下来,她已经习惯了翅膀下谭玉的温度。 终于,有一天,在谭玉爬上梧桐树后,看到萧凌已经幻化人形,等在那里。 第174页 谭玉作为情场老手,对于萧凌的这个等待,还是很懂的。 瞬间就连滚带爬奔了过去:「老婆~~~~~~」 看她这饿狼扑食一样的表情,萧凌一惊,情不自禁,瞬间爆身回到凤凰状态,翅膀一挥,将谭玉拍飞天际。 动作一气呵成,十分自然。 谭玉也飞得一气呵成,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 还好,有两个贴身风火轮,在暗处观察,瞬间被逼现身,化为风火轮,接住了她。 顺便,还得把她运回来。 萧凌无语。 看到那两货把谭玉运过来后还想走,萧凌冷冷:「青鸾火凤。」 可怜的青鸾火凤不敢走了。 两个风火轮就那么在空中空转。 萧凌也没说什么惩罚措施,只是就那么不说话。 可问题是,她不说话,青鸾火凤就不敢走。 不敢走,就得一直消耗能量空转。 而且,还得盯着自家凤皇的高压。 俩风火轮顶着巨大的精神压力,不断转啊转啊…… 最后,都转得明显没力气了。 萧凌却还没喊停。 两人终于悟了:这就是自家凤皇最有效的惩罚! 为今之计,两人只能寄希望于谭玉了。 谭玉作为她们的主人,应该会为她们出头吧? 还好,自家凤皇听自家主人的话。 然而,谭玉看那俩风火轮一直转啊转,不知从哪里变出来一袋香瓜子,递给萧凌:「来,媳妇,咱们边嗑瓜子边欣赏。」 「……」 青鸾火凤要哭了。 萧凌看了看那袋瓜子。 手一划,变出两个石墩。 跟谭玉一人一个,坐下来嗑瓜子,看风火轮空转。 于是,青鸾火凤彻底哭了。 可怜的两只鸟儿,就这么转了一晚上,累得精疲力尽。 等到萧凌说出「下去吧」的时候,两鸟已经累得恍如老狗,只能吐着舌头喘气了。 谭玉和萧凌就这样看了一样表演。 虽然这表演略显单调。 看完之后,萧凌只有一个评价:「瓜子不错。」 「那当然!我特地给你买的牌子货!」 以前没媳妇,花钱也没意思。现在有了媳妇,当然可劲花。 反正,自己已经积累太多钱了,再不花就欠不了钱了。 欠不了钱可是会死人的。 谭玉可不想死。 她难得进到洪荒世界,还想趁这个机会跟媳妇儿长长久久呢。 所以,她觉得自己应该克制下自己的欲望,等先欠了钱,才能再攻略自家媳妇。 主意打定。 怕自己坏事,谭玉只好假装正经,一副完全没往那方面想的样子,正色道:「好睏,我去睡了。」 「……」 萧凌看着谭玉如脱了毛的兔子般远去的身影,十分无语。 所以,自己这是被嫌弃了么? 被自己的魅力产生怀疑的凤皇,突然有些失落呢。 这时候,她脑里想起了一张美丽的容颜。 这容颜,不属于别人,正是后土。 巫族十二祖巫的后土,是巫族最美的美人。 她的美,在洪荒大地是出了名的。 而这次,谭玉看到的她的痴迷样子,也确实扎伤了自己的眼。 萧凌对自己的魅力还是很有自信的。 现在突然被嫌弃,难免不会怀疑,是因为谭玉见识了后土的美。 想到那个女子,她有些不舒服了。 而偏偏,这会子后土还来拜访了。 确切地说,是十二祖巫一起来的。 来商讨不周山的赔偿事宜。 这事就跟两个孩子打架损坏了公物差不多,然后两家家长商量着如何赔偿。 这不周山,是肯定要赔偿的。 关键是,如何赔偿? 确切地说,是分担这份责任与罪过。 因为不周山明显已经修不好了。 天柱崩塌,天地都要倾斜,到时候所有洪荒生灵都可能要覆灭。 这不是他们承担得了的责任。 哪怕是整个巫族,也承担不起。 所以,十二祖巫齐上阵,来找凤皇追责。 这事,总是要甩锅的。 目前来说,甩锅给别族,是最好的办法。 偷偷旁听的谭玉对此很无语,忍不住从后面走出来:「你们不想着解决事情,就先想着甩锅,真的好么?」 之所以「偷偷」,是因为萧凌不让她出席。 她对谭玉是从来没有隐瞒的,不管是处理族中任何事,都不会迴避谭玉。 但这一次,却是例外。 她刻意隐瞒了这次的谈判,以迴避谭玉的参加。 因为她不想谭玉再见到后土。 然而,谭玉还是从别处打听到了这方面的消息,屁颠屁颠跟了来。 只不过,是偷偷跟来。 对于她在屏风后悉悉索索的动静,萧凌自然是心中透亮的。 但她并不想指出来。 一来,是照顾谭玉的面子。 二来,是因为她在生闷气——哼,看她那样儿,对这个后土还真是上心呢。 天地良心,谭玉过来偷看这次商讨大会,绝对不是因为后土啊。 而是因为她有「巫妖大战」阴影啊! 第175页 谁都知道,洪荒在「龙凤大劫」之后,有一场「巫妖大战」。 而所谓的巫妖大战,就是指巫族和妖族互相厮杀。最后两族的死伤程度,跟龙凤大劫时三族死的人差不多。 巫妖大战后,巫族和妖族,也就彻底没有了争雄洪荒的实力。 人类,也就此登上了歷史舞台。 作为人类,谭玉也不知该不该庆幸这场大战的到来。 毕竟,如果不是巫妖大战让两族自毁前程,人类是无法称霸洪荒的,而且因为先天劣势,只会被这两族当做食品和玩具。 没办法,人家巫族天生健壮大力,像追日的夸父、射日的后羿,就是这个种族的。 也是巫族很出名的两个大巫。 而妖族,虽然没有那么强健的体魄,但都法力高强。 试想,人能跟妖比吗? 还不是分分钟被玩死。 然而,这两族互相火拼了。 于是,作为凡人的人类,就脆弱地登上了歷史的舞台。 当然,后来的人类也没有让洪荒失望。 因为人类继承了女娲最宝贵的东西,那就是智慧与创造力。 智慧,永远能决定一切。 而创造力,也往往能给人惊喜。 就这样,洪荒未来,尽属人族。 可现在,谭玉身处其中,却不希望巫妖两族打起来。 首先,谭玉本就是和平鸽属性。 她不喜欢战争,甚至痛恨战争。 除非是避无可避的战争,否则她都想消弭。 在她看来,巫族和妖族的矛盾,还真没到那种避无可避的程度。 其次,则是因为她已经对这个洪荒世界和里面的人投入了感情。 比如,对于妖族未来的主人——凤凰萧凌,她是没办法不考虑的。 她才不捨得让自己老婆领人去干架。而且干的还是一群壮硕的人。 当然,巫族也有不壮硕的,比如后土和玄冥两个女祖巫。 这就让谭玉更不想打了。 因为认真算起来,后土算人类的养母啊。而谭玉,就是人类啊。 自己的媳妇和自己的母亲掐架,这大约是无数男人的噩梦。 如今,谭玉算是遇见了。 所以她才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眼见两边谈判谈不拢,双方都要掀桌子,谭玉就等不及了,从屏风后走了出来。 其实这次来的都是巫族的祖巫,一个个能力也很非凡。他们一样知道屏风后面有人。只是之前以为是萧凌刻意安排在屏风后面的帮手。 如今,却见只是一个平凡女子。 当然,洪荒危险,谁都不会随意小瞧任何一个人。 就怕有超级厉害却长得低调的角色,让自己打脸。 随意,祖巫团大哥帝江态度还是很礼貌。 「请问阁下是?」 谭玉刚才旁听,已经知道了他的身份。 但,对于他甩锅一事,刚才听来却是越听越不爽。 「现在出了事情,第一时间最应该做的,不是想办法弥补吗?你们不想着赶紧弥补,以拯救洪荒众生,而是先想着甩锅追责,是何道理?」 要知道,洪荒是以实力说话的。 动不动就能杀人。 所以,一般人都不会嘴贱,防止被人杀死。 若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话很不客气,则说明他是完全肯定对方的战斗力在自己之下了。 偏偏谭玉是个愣头青,不懂这些规矩,便犯了这个大忌。 她直接喷了帝江。 可对她来说,是犯了大忌。 对帝江来说,则未必如此了。 帝江见谭玉对自己如此不客气,还以为对方肯定能力在自己之上,就有些虚了。 洪荒人的一大特点,就是能屈能伸。咳。 所以,见谭玉敢这么对待自己,帝江的态度就更温和了些:「所以,以阁下的意思,应当如何呢?」 「当然是首先把不周山扶正、把天补好啊。」 谭玉坦然。 在场诸人却是齐齐抽了一口凉气。 把不周山扶正、把天补好……这话说起来竟这么轻飘飘么?知道这话有多重么! 帝江虽然怕对方的法力,但还是控制不住冷笑了一声:「呵,阁下可知道,有谁能把这天补好么?若是有,请说出来,让我们也长长见识。」 到后面一句,就已经是□□裸的冷嘲热讽了。 但众人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毕竟这是公认的事。 要知道,这天,可是盘古开的! 现在连盘古都陨落了,谁还能代替盘古,保洪荒个平安呢? 巫族的人是不信的。 妖族的人其实也不信。 但见对方那一脸不屑,还是有些无语。 眼前之人是谁?也太无法无天了吧? 萧凌倒是很给自家主人面子,只淡淡说了一声:「她说有,自然是有了。」 就是这么自信! 也,就是这么护短。咳。 在萧凌的支持下,谭玉也不再卖关子了:「这个人,就在洪荒。我自然知道她是谁,但我要不要告诉你们,却看我的心情了。」 这话实在很欠揍。 偏偏,巫族人看了看萧凌,不太敢动手。 还是那帝江代表性发言:「所以,阁下要如何才会心情好?」 第176页 谭玉笑了笑,对在场诸人道:「我现在心情就很好。巧不巧?」 场中又是一阵倒抽凉气。 大家都十分无语。 有种想掐死她的冲动。 谭玉嘻嘻笑,觉得自己恶作剧成功了。 顺便,还在老婆耳边卖乖一波,小声道:「你放心,这事我来解决。嘻嘻,只要在老婆身边,我心情就很好。」 「……」 萧凌看了看她,不知该说什么好。 那一声「嘻嘻」,实在太让人欠揍了啊。 走高冷路线的萧凌没说话,谭玉还是不意外的。 所以,她继续开始自己的正事—— 对着洪荒众人道:「想要扶正不周山、修补苍天,只需要找到一个人。」 「谁?」 众人齐齐问。 就连女娲都在惊讶之列。 谭玉笑眯眯:「女娲。 女娲?! 在场诸人又是抽凉气。 女娲啊,倒是个人物。 据说她的修为非常之高,在整个洪荒,能与她并肩的,都一只手数得过来。 「只是,此人一直离群索居,跟着兄长伏羲默默修炼,压根就不问恩怨琐事啊。」 听她能说出「女娲」这个名字,大家也就知道她不完全是空穴来风。 可就算不是空穴来风,这个爆料也没什么作用嘛。 女娲压根就不好找啊。 就算找到了,她愿不愿意来还两说呢。 若是她不愿意,难道谁有本事能力挫他们兄妹二人、抓她回来么? 这样的人,只怕还没出生吧。 ——除了,天道圣人鸿钧。 谭玉对于他们的疑虑很是无语:「想到解决方案就赶紧去想办法做嘛。这还没做呢,就前怕狼后怕虎,当然不行了!」 众人觉得有道理。 但—— 「请问,有什么办法呢?」 帝江终于求教。 谭玉嘆了口气:「首先,你们要找到她住的地方。然后,剩下的一切就交给我了。」 她这一声嘆息,一副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样子,倒是有些唬人。 大家纷纷猜测她的身份。 帝江也是不敢轻易看轻。 于是,帝江跟萧凌商量:「倾我们两族之力,想找个女娲,应该还不难吧?」 萧凌想了想,道:「试试。」 这倒不是他们两个故意谦虚,而是女娲的行踪实在太难追寻。 说实话,在这世上,能找到她的,还真没几个。 因为,洪荒人修炼,原本就是尽量往人少的地方躲。 越是法力高强,躲起来越是别人找不着。 像伏羲和女娲这样的能耐,想躲起来,还真没人能找得到。 哪怕是倾二族之力,也未必找得到。 谭玉无语:「有这么难找吗?」 她还是第一次知道女娲喜欢躲猫猫。 萧凌耐心跟她解释:「确实有点难。」 谭玉想了想,突然道:「或许,我知道她在哪里。」 这话一出,众人更是瞩目了。 原来,她不只对女娲有劝说的办法,还有找到的办法呢! 这样的神人,一定道行高深啊! 众人看她的眼光,又多了一层敬佩。 谭玉没工夫去研究这些眼神,只是认真道:「我想,她应该在天上的紫霄宫。」 「紫霄宫?」 这下,所有人都愕然了。 「是啊。多年前鸿钧圣人在紫霄宫讲道,女娲有去。」 谭玉认真道。 这下,众人也想了起来:好像是有这么回事。 不过已经是很久之前了。 以至于现在大家都忘了这回事了。 毕竟,当初去的,还是很厉害的那一批人。 而现在行走洪荒的,都是当时的小弟——萧凌除外。 那群大佬去紫霄宫后,都没了音讯。 下面的小弟们就渐渐不太平了。 于是,这才开始争夺地下的权势,开始各种撕逼和斗争。 现在,大家大约打迷了心,都忘了还有大佬被遗落在天上了。 帝江这时出列,心情有些不好,但还是只能直面这个问题:「所以,阁下的意思,是想把她接回洪荒大地么?」 他确实是心情不好的。因为这些大佬归来,就意味着地上的地盘不再归他们了。 毕竟,洪荒修炼,只要差一个境界,就是天差地别。人再多都是白搭。 那群大佬们上了紫霄宫听道,听完后肯定修为更精进了。 到时候他们回来,这洪荒大地还有他帝江说话的份么? 谭玉倒是不清楚他的这些小九九,认真道:「自然啊。不然,不周山的事怎么解决?难道要大家真的抱团一起死么?」 这是个无解的问题。 不周山的事情是必须解决的。 总不能真的大家抱着一起死。 于是,帝江妥协了,吭哧吭哧道:「那……行吧。」 于是,一行人开始商量去紫霄宫接人。 去的人自然不能多,都得是高手。 唯有谭玉例外。 谭玉不只不是高手,而且不会腾云驾雾。还是踏着风火轮去的。 巫族人看着很无语。 原来,这货居然还不会腾云驾雾么? 第177页 唔,不会腾云驾雾的高人……这形象怎么感觉似曾相识呢? 众人在脑中默默想了半天,最后一拍大腿:想起来了,不会腾云驾雾的高人,可不就是传说中的那个奇怪的从紫霄宫熘走的高人嘛! 于是,大家看谭玉的眼神又变了。 唔,这可是在紫霄宫讲道的高人呢! 而且是讲完道让所有人都打坐有所悟的高人! 「那什么,前辈,您跟女娲熟吗?」 帝江开始套近乎。 对于帝江的改 变,谭玉也不是很清楚原因。 不过,对于别人的客气,她也不介意回以好脸色。 便认真道:「熟不熟不知道,不过我教过她一点东西。」 这话有点装逼的嫌疑了。 因为她所谓的教过女娲一点东西,其实就是在紫霄宫的那通胡说八道。 当然,也不能算说谎。 因为她确实教了。女娲也学了。而且效果还不错的样子。 她现在说这个,其实是为了给自家老婆挽回点面子。 同时,也是为了给老婆造势。 不管怎么说,巫族和妖族将来肯定是有一番争斗的,就算不是热战,舆论战肯定也少不了。气势上绝对不能输。 若是自己身份高点,将来压阵也有利点。 那帝江和巫族众人,听说谭玉居然有如此本事,还亲教过女娲东西,瞬间眼神又不一样了。 如果认真看去,会发现他们的眼里,有隐隐的粉红泡泡。 而妖族这边,粉红泡泡则更多了。 因为妖族这边一共去了六个人。 一个萧凌。 一个谭玉。 一个太一。 一个帝俊。 还有青鸾和火凤,也算妖族的人。 而这些人里,全是谭玉的脑残粉。 ——唔,其实青鸾火凤也是谭玉的脑残粉,只是「主人虐我千百遍,我待主人如初恋」的那种。 所以,在众人一路的粉红泡泡下,谭玉上了天外天,进了紫霄宫。 刚巧,这时紫霄宫已经有人陆续悟道甦醒。 女娲,刚巧在甦醒之列。 看到女娲,谭玉很开心,扑了过去:「女娲娘娘!」 她这一扑,可欢腾了。 看得萧凌心中一沉。 唔,这货怎么又这么热情了? 她刚才已经观察谭玉一路了,发现她对后土好像也没有特别热情,还在想着松一口气呢。 谁知,这边却又看上别人了? 尤其,看到女娲的样子时,萧凌的心更沉了。 她不是小气,而是女娲……真的太美了。 那不只是美丽本身,而是带着一种特有的母性光辉。 而且是明媚充满希望的那种母性光辉。 于是,萧凌又默默吃醋去了。 偏偏谭玉还不知死活地跟女娲唠嗑,问她悟道的心得。 这也是谭玉的一种寒暄方式,通过寒暄,拉近彼此的家里,然后方便让人家帮忙办事。 ——只是,萧凌显然误会了。 谭玉此时还想不到这一茬,只认真跟女娲拉关系。 等到关系拉得差不多了,才道明来意。 顺便,还说了报酬:「放心,我是不会让你白干的,你想要什么报酬……找他们要。」 谭玉说着,指了指身后的人。 唔,确切地说,指的是巫族众人。 帝江气苦。 明明是两族共同的事,为什么要自己一族出报酬? 不过,想到这事完全是谭玉牵线搭桥,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 谁知,女娲不屑:「他们能有什么好东西?我才不需要。」 她原本是不想收什么宝贝。 偏偏,谭玉理解错了,上赶着问:「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宝贝?」 第60章 空间里的宝物 女娲本就有救天下之心,不稀罕什么宝贝。 但谭玉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她反而不好推辞了。 不过她实在看不上底下芸芸众生的所谓宝贝。 要知道,洪荒世界里,一切靠实力说话。 宝贝也是实力的一种。 他们这些人既然能在当年就上天外天,自然修为甩出还留在洪荒世界的众人一大截。 尤其经过谭玉的指点后,修为更是有了质的飞跃。 ——倒不是因为谭玉真的道行有多高深、教得有多好,而是因为她有金口玉言属性啊! 她说好话,就是金口玉言的锦鲤。 她说坏话,就是毒奶乌鸦。 而对于紫霄宫的人,她当初讲道的时候就给予了正面的祝福啊! 要知道她的嘴是开过光的,一句「必定有享用不尽的好处」,便让所有人都得了修为的大好处。 只是,女娲他们是不清楚这些的。 他们只知道谭玉把他们教得有了极大的修为提升。 所以,在女娲等人心里,谭玉就跟恩师差不多。 如今恩师找上门,想让她帮忙。 她自然是不会推辞。 至于额外的报酬,反而不太合适。 既没什么能入她眼的宝贝,拿了又不太合适,如此,便不如不拿了。 于是,她淡淡道:「道师有吩咐,女娲自会竭尽全力。但宝贝什么的,就算了。」 在场诸人皆是震惊又无语。 第178页 震惊之处,在于那一声「道师」的尊称。 要知道,女娲的修为在洪荒可是一等一的。 在这个完全用实力说话的世界,地位与互动称唿,就代表了实力。 一个强者绝对不会对一个弱者用尊称。 这是以实力说话的世界的准则。 而「道师」一词,则更是份量重。 所有人都震惊望向谭玉:想不到,眼前人竟这么牛叉! 至于无语,是因为大家都看出来了:这女娲娘娘,是看不上他们的宝贝呢。 这下子,别说帝江和整个巫族尴尬了,就连妖族的人都有些不乐意了。 尤其是最小的小不点太一。 「你这是看不起我们的宝贝么?」 本就有天生帝王骄傲的小太一,忍不住直接说出心声。 谭玉一愣,赶紧笑着拉回小太一:「呵呵,童言无忌,童言无忌。」 这句话,是为小太一的直白开脱。 却也为洪荒制定了一个法则:童言无忌。 托她的福,以后的洪荒父母都可怜了。 因为,拜谭玉所赐,以后洪荒的小孩就自动被绑定了「童言无忌」属性。 咩,熊孩子什么的,大概就是这么来的吧。 咳! 小太一此刻还不知道自己改变了洪荒世界的幼崽格局,引领了熊孩子潮流。 反而对谭玉的解释不认可,继续童言无忌:「你也别瞧不起人!且让你看看我的混沌钟!」 说话间,已直接祭出了混沌钟,直指女娲。 女娲一愣。 随即被这混沌钟吸引了目光。 混沌钟! 这可不是一般的法宝啊! 女娲修为极高,眼光自然也极好,只一看,便认出了这钟的品级。 这分明是混沌先天至宝啊! 想不到,在这世上还存在混沌至宝? 女娲不淡定了。 眼睛也瞬间亮了起来。 这也不怪她没见过世面。 而是因为这混沌钟确实是洪荒世界里数一数二的至宝。 它甚至是可以镇压洪荒气运的! 在传说中,东皇太一就是用其镇压了气运,保妖族入主天庭无数年。 坦白说,女娲还没有这样等级的至宝。 看她那样的眼神,太一知道自己的装备秀展示成功了。 他颇有些骄傲。 甚至挑了挑小小的眉:「怎么样?是不是很可以?告诉你,我阿姨有的是。」 阿姨有的是…… 谭玉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而女娲的眼睛更亮了。 「你阿姨是谁?」 太一指了指谭玉:「喏,这个就是我阿姨。」 于是,女娲更相信了。 是了,只有道师这么高境界的人,才配收藏这么高的至宝! 她转头看向谭玉,眼里全是粉红泡泡:「那么,道师说要给我的,是哪一个呢?」 哪一个?! 谭玉龇牙,抽冷气抽得牙疼。 所以你觉得我有很多个么? 这一幕,看在萧凌眼里,则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 萧凌眼中的理解是这样的:嗯,这个大美人女娲,一定是看上谭玉了;而谭玉也不争气,居然都对着那女娲发痴了。哼! 谭玉压根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萧凌如此理解。 她还在心滴血。 这个太一啊,也太不靠谱了,怪不得明明那么强却最终陨落。原来没脑子啊。 谭玉从没有哪一刻如现在这般,深深感知到脑子的重要。 她嘆了口气,只觉得自己之前对孩子的幻想还是太天真了。 唔,居然还因为太一可爱,觉得如果有机会,跟萧凌要个孩子也不错。 如今想来,真是太天真了。 孩子什么的,还是适合远观,不适合近玩啊。 太天真了。 太天真了。 谭玉拼命摇摇头,把自己之前不成熟的想法,彻底甩了出去。 这凌乱抽风的举动,让女娲一呆。 想了很久,还是不太理解:「所以,道师这是……什么意思呢?」 那宝贝是给还是不给呀? 女娲有点紧张。 这还真不是她贪心,而是这宝贝太珍贵了呀。 这样的先天至宝,她还从来没见过呢。 ——谁让全给谭玉搜罗走了呢?? 洪荒修士跟宝物本就相辅相成,一个好的宝物,不只能提升自己的修为,甚至能给自己带来一些意外之喜的机缘呢。 在这个实力为王的世界,说女娲不眼馋这样等级的宝贝,是不可能的。 谭玉此时脑中已经开始天人交战。 她不傻。 最近的各种怪异情况,已经让她意识到自己收进空间的,可能有些好东西了。 试想,连混沌钟和河图洛书都在她空间,那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天知道她空间里有些什么? 洪荒世界的宝贝啊,代表了太多太多的东西。 之前她没往那方面想,只觉得都是些好看好玩的小玩意。 即便是太一和帝俊翻出了两个绝世好东西,也只是个意外啊。 但现在,看小太一那笃定的态度、和女娲那热情的眼神,她开始有些动心思了:难道自己空间还有别的宝贝? 第179页 一想到这个,她就想把自己的空间捂紧了。 呃,如果里面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小玩具,而是绝世宝贝,她可不愿白白给出去。 一瞬间,她只想赶紧跟萧凌回家,让萧凌进自己空间给帮忙鑑定鑑定。 若是真有什么绝世至宝,就赶快让老婆收起来啊。 财不露白知道么。。 但是,看女娲那热切的眼神,谭玉感觉什么都迟了。 ——她自己说要给回报的。 「那什么,其实他们巫族很多宝贝的。让他们给你。」谭玉犯抠,决定祸水东移。 顺便,还不忘找了个显得合理的理由:「那不周山就是他们巫族的人撞倒的。」 「……」 帝江等一众祖巫十分无语。 却碍于谭玉未知的地位,不敢多说,只能干瞪眼以示不满。 谭玉说的两点他们都不满好么? 说什么巫族有很多宝贝? 呵。 巫族众人内心都气笑了。 谁不知道整个洪荒只有巫族是没有元神的。没元神就不能修炼,不能修炼还能网罗多少宝贝? 就算是有点刀啊弓啊剑啊什么的,也不过是宝贝中的中低阶等级罢了。人女娲能看在眼里? 再说,什么叫不周山是他们巫族的人撞断的? 不是他们妖族的小太一影响的么? 话说,太一那小孩是用什么影响的? 唔,记不太清了呢。一个小屁孩应该也影响不了什么吧? 嗯,所以确实算他们的锅。 咩?既然全是他们巫族的锅,那他们还来找人家妖族干嘛? 对了,他们是来干嘛的来着? 唔,对了,他们是来找女娲去帮忙处理不周山和天洞问题的。 所以,妖族的人为什么会跟着他们来了呢? …… 就这样,巫族人关于不周山事件的记忆,被一遍遍洗刷洗刷再洗刷。 越洗越淡,最后几乎完全洗消失了。 也就是说,巫族人已经完全不记得不周山事件跟妖族有什么关系了。 只是一看到妖族就感觉脑子里一段什么东西丢失了,就是很不舒服。 后来巫族的人看妖族不爽,或许就是这原因造成的。咳。 就这样,在某人开光嘴的铁断下,不周山就被实锤是巫族的共工撞断的。而原因,自然是因为当时共工跟祝融打架。 嗯,就是这样。 原来,歷史不是由成功者写就的,而是由创世主写就的。 当然,那是后话。 如今,主要是女娲的想法。 女娲明显是看不上巫族的宝贝的,也不讳言:「他们巫族有什么好宝贝?还是你给我吧。」 谭玉无语。 她很想说,自己也没好宝贝啊。 自己很穷啊,什么都没有啊。 然而,女娲就那样望着她。 笑眼还眨巴眨巴。 最后,谭玉受不了了,轻咳一声,认栽:「那行,我把东西拿出来,你挑一样吧。」 说出去的话,总不能往回收。 ——好吧,这其实并不重要。只要她想收,还是会收的。大不了被人骂没节操嘛。反正她二皮脸,无所谓。 唯有真正的至宝是实实在在的。 但现在,谭玉却不得不答应。 因为找她要宝贝的不是别人,而是女娲。 女娲对于人类来说,就跟母亲没区别。 一个做母亲的找孩子要点东西,你当孩子的能拒绝么? 所以,谭玉虽然肉疼,却还是把空间里的那些宝贝都给搬了出来,全摆在女娲面前:「喏,选吧。」 她这架势,一下子让在场的人都震惊了。 包括女娲。 原因有二: 第一,这些宝贝可都是最高级别的。绝大多数根本就是先天至宝等级! 这太难得了! 要知道,这洪荒经过谭玉一层搜过,基本就剩不下先天至宝了。 可以说,这些都是难得的绝品,足以让在场任何一个人眼红。 第二,谭玉也太不懂财不露白的道理了。这么多宝贝,就这么满满摊在地上,不是吸引人去偷去抢么? 尤其,这时候除了女娲,还有几个人也甦醒了。 悟道快慢跟修为高低有关,所以跟女娲同期醒来的,还有三清和准提接引。 这会子,另外五个人的眼睛也死死盯在这些宝贝上! 眼中的贪慕,暴露无遗。 甚至,准提和接引都直接走了过来:「道师,不知你想要女娲帮忙的到底是何事?我们是否也能代劳?」 代不代劳无所谓?关键是想要这报酬啊! 刚巧,这时候伏羲也醒了。 听了这话,很是无语。 他自然知道准提和接引是什么样的人。 这会子他们两个说这些话,无非就是想要吞下那些法宝而已。 不甘心自己妹妹的机会被抢走,伏羲冷笑:「既然他们找了我妹妹,自然是认为天上地下,唯有我妹妹最适合这项任务。况且,我以先天八卦推算过,这事确实非我妹妹莫属。是命中注定该她的公德。 你们就不用眼馋了。」 这话说得很不客气,已经有了人皇的傲气。 谭玉嘆了口气。 她算是看出来了,这些当皇帝的一个两个都不让人省心。 第180页 嘆完气认命地附和:「这位伏羲大人说的对。」 对于第一代人皇,谭玉还是很尊重的。 况且,伏羲确实也没说错,这事命中注定就该是女娲的。 那准提接引见他们都如此说,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 ——主要是怕打不过。 他们二人已经算过:女娲甦醒在他们之前,那说明修为比他们高;伏羲甦醒在他们之后不久,那说明修为没比他们低多少。这样正负加成,自己并不占优势。 更何况,这里不是西方,他们终究算是外族,若是动起手来,怕这边的人抱团助拳。 到时候他们双拳难敌四腿,终究是要吃亏的。 在谭玉都直接表态支持伏羲,他们就更不敢造次了。 只是,眼睛还在往那堆宝物上瞅。 脑子里翻江倒海,还在琢磨别的招儿。 那边三清的内心其实也差不多。 当然,他们不用担心双拳难敌四腿,因为在整个洪荒大陆,还没有人赢得了他们三人联手。 至于人多什么的,就是个伪命题,因为修为到了他们这种地步,人多人少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第61章 收徒 蚂蚁三千,干不过大象一只。 所以,三清是不会考虑他们人多的。 但,这不只是人多的事啊。 这堆人里,有太多的不可确定好么? 三清是在场人中修为最高的。 眼光自然也最毒。 别人看不出来,他却看得出来: 这里面的那个少年和小孩,身上有着独特的王霸气息。甚至,似乎不只那小孩有混沌钟,那少年也该身怀至宝。 那个妖族之主凤凰,也有些久远的上古之气。 很可能,等级极高。 那巫族的人虽没有元神不能修道,但□□的开发却已达极限,强横无匹。 不然,共工也不能把不周山都给撞翻,连天都给干塌陷了。 当然,这还不是最可怕的。 最可怕的是,这十二祖巫合力,居然可以组成十二都天神煞大阵,召唤出盘古真身! 这个大阵,甚至是可以尝试以力证道的,其威力可见一斑! 三清本就是盘古元神所化,所以对这个机制有着天然的感知。 对战盘古真身,他们可没胜算。 起码,目前没胜算。 总的来说,这些人合力,很可能不是他们惹得起的。 更何况,还有个谭玉像尊佛那么摆在那。 谭玉的实力,是不可预测的。 即便是三清,也完全看不透。 确切地说,不是看不透,而是几乎一点都看不出来。 这对于三清来说,是几乎不可能的。 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而「一气化三清」中的「三清」,指的就是上清、玉清、太清,分别代表着三个时期,也就是过去、现在和未来。 说夸张一点,就是只要他们三人的潜能完全开发,天上地下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无不在他们掌握。 即便是现在,他们的神通还没到极限,却还是能隐隐看出一些玄机的。 偏偏,这谭玉是他们看不出半点玄机的人。 也就是说,这人完全没有轨迹可循。 这太可怕了。 这样的人,是什么样的身份都有可能吧。 三清都是老油子,深知洪荒生存之道。 对于完全看不出半点轨迹的「意外之人」,他们是绝对不会轻举妄动去得罪的。 所以,这堆宝物强抢是不可能的。 但是,看着那满地的绝世至宝,想放弃也是绝对不可能的! 尤其,三人还感知到,这里面有与他三人有缘的东西。 「道师,我们瞧着这里面有与我们有缘的东西呢。」 三清清了清嗓子,正待说这句话,却冷不防,被旁边的准提和接引抢先说了。 三清的目光齐齐射向准提与接引,眼里透着明显的「真想掐死你」情绪。 这对西方二坑实在太不要脸了!居然抢他们的台词! 而且,三清敢肯定:这两货压根看不出这些宝物的前尘后世因缘!他们就是纯粹想占便宜好么! 偏偏,他们把话已经抢先说了,自己再说,反而显得是鹦鹉学舌、动机不纯。 三清气啊。 其实谭玉仍是觉得准提和接引是纯粹想占便宜。 他们说不说这句话都一样。 主要是这两货在洪荒流小说中的名声实在太差,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是两个贪婪套路货。 经常套路别人。 看到资质好的人或者等级高的宝贝,就祭出一句「与我有缘」,然后收归己有。 「与我有缘」什么的,已经和申公豹的「道友请留步」一样,成为了准提接引的代表金句。 同时,也见证着他们的二皮脸。 谭玉自然不想惯着这两贪心的二皮脸。 关键她自己也是个抠货啊。 所以,赶紧捂住自己的宝贝堆,口中念着:「无缘,无缘。我这宝贝,缘浅得很,除了我,谁也不认识。」 她这一句话说出来,三清就隐隐感觉到有什么变化。 三人微微对视一眼,便觉对方也是神色有异。 三人本身一气所化,心有灵犀。 第181页 这会子同时感应到对方的疑惑,于是一齐闭上眼,集合三人之意念,推算因果。 关于谭玉,仍推算不出一星半点。 但关于宝物的因果缘,却能推断出一二。 而他们推断出的「一二」,却足以让他们集体心惊。 因为—— 那几样与他们的缘分,竟断了! 三人僵住了。 什么情况? 天定的因缘,居然还能莫名自己消失了? 这不可能啊! 三人面面相觑,怎么想也想不通。 他们哪里知道,这一切都源于谭玉这乌鸦嘴。 既然谭玉都说了,这堆宝贝「无缘」,只认得她自己,那自然就与一切其他人无缘呗。 莫名被斩断「缘」的三清,一面欲哭无泪,一面心惊害怕。 要知道,这几样宝贝于他们成圣意义重大,也应是他们终身相伴的法宝啊。 现在这宝贝与他们断了缘,那成圣的机缘还在不在呢? 他们慌了。 若是成不了圣,那将来在圣人之下终是蝼蚁啊! 三清本就是盘古元神所化,命中就带着成圣机缘。可说是真正的天之骄子。 现在要他们接受自己可能成不了圣的事实,也未免太强人所难。 除了圣人,皆是蝼蚁。 除了圣人,皆是蝼蚁。 除了圣人,皆是蝼蚁。 …… 三人脑中「嗡嗡」,反覆想着这句话。 骄傲了一辈子,如果将来要在圣人之下仰人鼻息,还得经歷天人五衰而死,那得多惨啊。 心态都要失衡了好么。 一想到将来可能要经歷的惨样,习惯了当最强者的三清就不淡定了。 这确实没法淡定,就好比从小考第一的学优生,一路考上北清,结果毕业却发现只能找最便宜最辛苦又最不需要技术含量还被人瞧不起的工作。 从云端跌到泥下。 而三清的失落,比那个学优生还深一千一万倍。 因为他们原本是全天下第一啊!而且不只是体现在某一个方面,而是绝对的强。 只要他们成圣,更是碾压一切、不死不灭。抬手便可将洪荒任何一个生灵化为灰灰。 现在,让他们接受自己未来的平凡与死亡? 这真没法接受。 因为他们已隐隐推算出:除了终将合道的圣人鸿钧,将来还会出现其他的圣人呢。 甚至,他们讨厌的准提接引也在圣位之列。 一想到那两个讨厌的人将来要在自己之上,而自己届时在他们面前只如一只蝼蚁,三清就觉得不用等天人五衰了,现在就可以自我了断。 这三货越想越怕,完全接受不了自己将来不成圣。 于是互相递眼色想办法: ——大哥,咋办啊?(通天) ——老二聪明,你让老二想办法。(老子) ——大哥,你这是什么话?你是大哥,这事自然得你拿主意。我怎么敢擅专?(元始) 第一波在互相扯皮,谈不拢。 三人一起翻了个白眼。 只好进行第二波交流: ——老二,你就别谦虚了,我知你点子最多,肯定有办法。(老子) ——是啊二哥,向来属你奸猾,不可能没办法!你就赶紧说吧。(通天) ——……(元始翻眼望天) 第二波交流仍没达到目的,于是开始第三波: ——老二,老三脑子不好使,不会说话,你别跟他计较。有什么办法就说出来吧,你我三清一体,一起参详。(老子) ——……(通天翻眼望天) ——既然大哥都这么说了,我有一个不成熟的想法,就先说出来,大家共同参详参详吧。成不成,还得大哥你拿主意。(元始) 于是,三清开始用意念咬耳朵,交流元始天尊的办法。 随着意念交流的深入,通天教主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当然,确切地说,他这时还不是教主。 但他已经有了教主之尊的骄傲。 因为他反对元始的办法:「什么?你说我们三个拜那女子为师?这怎么行!我们三人乃盘古元神所化,身份非常!岂可拜一小女子为师?再说,她一个小女子,有何德何能,能当你我三人的师父?!」 老子常年半闭的眼睛微微睁开,斜瞟了瞟自家那直男癌三弟,没有说话,重又恢復半闭状态,对元始天尊:「你把原因解释给你三弟听。」 「是。」 元始天尊这时也不是天尊,但却也已有天尊的气度。 只见他微微抚髯,不紧不慢,悠然又严肃地给通天解释:「因为这女子是这堆宝物的主人。这些宝物只认她为主,再与我们无缘,唯有拜她为师,才能分得她的福缘,得到自己想要的宝物。」 这话一说,通天就闭嘴了。 「我就问你,这宝物你想不想要?」 元始悠然又严肃地问。 通天这次不只闭嘴,还低下了头。 元始一脸蔑视。 人哪,总是不肯面对自己内心的真实欲望,非得整些虚招子。 就这样,在元始的倡议推动、通天的屈辱附议、和老子的明哲默认下,拜师一事就被轰轰烈烈推了出来。 三人互对了个脸色,就一起上前: 第182页 「老子」 「元始。」 「通天。」 「愿拜道师为师,恳请收我等为徒。」 「吓?!」 谭玉吓得都嘴瓢了。 啥意思? 自己幻听了么? 还以为谭玉是真的没听清,老实的三人又复述了一遍。 「我、我没听错吧?你们再说一遍!」 谭玉还是不信。 于是,老实三人组又复述了一遍。 第62章 去参见你们师娘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谭玉捂脸,哭笑不得:「是了。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她是肯定语气。 所以,从此,「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又成了洪荒金科玉律。 说了三遍,也不需要再逼着人家说了。 谭玉开始认真对待这个事情。 只是—— 她觉得这事没法解决啊。 三清明明是鸿钧命定的徒弟啊,怎么会跑来拜自己做师父? 这也太扯了吧。 谭玉甚至怀疑自己穿越到一个假洪荒了,怎么这个世界的一切都这么奇怪呢? 虽然大体上还算洪荒啦,但总是时不时有人物掉线、剧情跳戏呢。 比如,居然没有伴生法宝就那么光屁股出生的太一。 再比如,同样丢了伴生法宝的帝俊。 比如,不周山居然不是因为共工祝融打架愤而怒触的,而是两人友好切磋被太一的混沌钟给震得吓出了意外。 比如,说好的鸿钧紫霄宫讲道,怎么成自己讲道了? …… 凡此种种,一一想来,她呆了:我擦!怎么什么事都跟我有关系?! 最绝的是:太一和帝俊的伴生法宝居然在自己空间里! 她情不自禁看向地上那一堆宝贝。 又看看三清。 再看看那堆宝贝。 得! 三清的热切眼神已经出卖了他们。 他们就是想要宝贝! 坦白说,三清算是掩饰得很好的,尤其是老子,眼睛几乎是闭上的,完全看不出眼里的情绪。 元始也在刻意迴避她的探寻,眼神伪饰得很沉稳。颇有些波澜不惊的气度。 也就通天还老实点,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似是对自己的欲望颇感愧疚。 但面色仍强自冷静,刻意显得无波无痕。 可谭玉是何许人? 那也是活了好几世的老狐狸好么。 而且她从小是孤儿,看尽人间冷暖、人性百态。 又是个写了n年文的资深作者,塑造了无数个人物、幻想出无数段故事。 这样的人,还有什么看不透的? 就三清那点伪装,在她眼里还不够瞧。 哪怕是伪装得最好的老子,也被她看穿。 得,果然都是奔着她那堆「宝贝」来的。 她有点虚了。 说实话,那堆小玩意里,到底有多少是有用的宝贝,她还真不知道。 但看在场几位大佬的眼神,只怕这里面真宝贝不少呢。 那自己是留下来还是真的顺手送三清一两件呢? 她再度看向那堆东西,内心天人交战。 如果真是宝贝,送人了得多心疼呀。 可若是不送,却是结下了三清这样的仇家——这挺吓人的。要知道三清是註定要成圣的,得罪了他们,将来不是死得透透的么? 她犹豫的功夫,三清又齐声跪求:「请收我等为徒。」 反正事都已经做出来了,该丢的面子已经丢了,那就一定要做成。不能让面子白丢。 三人对拜师一事,已抱了势在必得的决心。 他们是抱了决心了,丝毫不管当「师父」的人是否愿意。 谭玉苦啊。 她是真不想蹚这个浑水。 她很想就地消失。 然而想避开已不可能了。她已经看出来了:这世界各种不合常理的bug都跟她有关系。 显然,她这个穿越者改变了很多既定规则和格局。 谭玉在内心深深嘆了口气:唉,这就是穿越女主逃不脱的宿命吧? 既然认定自己逃不脱这主线宿命,谭玉便深深嘆了一口气,认命:「行吧。去那边拜见你们师娘。」 玉手一指,正是指向旁观吃瓜的萧凌。 !!! 在场诸人皆是大惊。 这鬼畜的画风,变得也太突兀了。 就连萧凌都没跟上这节奏,愕在当地。 随即,万年冰山的脸上,都忍不住起了些红晕。 因为所有人的眼光,都随着那坑货所指,看向了她。 最可怜的是三清。 前一秒还在为谭玉终于答应收他们为徒而惊喜万分,后一秒就为谭玉的要求而惊恐万状。 呃、啥? 拜见师娘? 他们堂堂三清,乃盘古大神元神所化,是註定要成圣的人。 现在愿意为了那点宝贝纡尊降贵拜一个不入流女子为师,就已经够……能屈能伸了。 还要更进一步,拜另一个畜类女子为师娘?! 还有啊,什么「师娘」? 你俩不都是女的么! 三清很想当场爆炸。 然而,谭玉丝毫没发现有什么不妥,见他们不动,还开口催促:「快呀。想啥呢?不是要拜我为师么?」 第183页 三清欲哭无泪。 得,她这是已经明说了啊:要拜师,就要先拜师娘。 三清很犹豫。 三清很纠结。 丢人啊。 虽然人可以丢点节操,但不能丢太多节操啊。不然将来节操碎一地,想捡都捡不起来啊。 可,那三样宝贝…… 他们还在那犹豫的功夫,准提和接引却先下手为强了。 只见他们「扑通」一声就给谭玉跪下了:「我等也愿拜您为师!」 说着,就是磕了一个响头。 嘎嘣脆。 谭玉还没来得及反应,他们又转身朝萧凌「扑通」跪下,狂磕了三个响头。 更嘎嘣脆。 磕完又转回来「扑通」跪谭玉,齐喊:「师父!」 这一套动作,行云流水,干脆利落。 让谭玉愣了好一会。 唔。 这、这就磕完了? 哑然半晌的谭玉重重清嗓子:「咳!咳咳!那啥,你们……」 「请师父训示!」 这俩二皮脸已经直接将他定义成师父了。 现在谭玉说的每一句话,对他们而言,都是师父训话。 这么强买强卖,让谭玉咋舌:不愧是未来的圣人啊。这脸皮……啧啧,的确太强大了。 谭玉咽了咽唾沫,顺便将自己接下来的话也咽了下去。 她瞥了瞥还跪在那的三清,画风一转,正色道:「唔,既然你们如此诚心,为师就收了你们。天道为证,你我师徒,缘起今日。」 这原本是她随口的瞎诌。 天道作证什么的,也不过是后世人常用的「苍天可鑑」改的。 她想着后世人说「苍天可鑑」,到了这里,入乡随俗,就说「天道作证」吧。 谁知,一语说完,所有人都惊呆了。 确切地说,是惊恐了。 惊恐地望着她,似乎她做了什么极端可怕的事。 第63章 天道 谭玉很不解,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再度回顾了一下刚才说的话——唔,没什么问题啊。 到底是哪里踩雷了呢? 她迷煳,在场诸人却门清。 尤其是已经拜入他门下的准提和接引,已经在瑟瑟发抖。 因为,谭玉真的说「错」话了。 因为,她居然敢让天道「作证」。 天道啊! 那么兇残没人性的东西,姑奶奶您喊它干嘛?! 况且,举手发誓说「苍天可鑑」,和随口就指使天道给「作证」,是有区别的。 前者是把自己放在低位,随对方鑑定;而后者是把自己放在高位,招唿天道来为自己作证。 把自己看得比天道高,让天道屁颠屁颠跑来给自己作证! 这也太……胆肥了。 这可是藐视天威大不敬啊! 而且天道多忙啊,哪有时间来管你收徒这点破事? 人家天道的时间,是我等小屁民耽误得起的么? 要知道,在洪荒,只有圣人成圣时,才会惊动天道,且说的是「上禀天道」,把自己放得极低的。 其他情况,则一概不会去惊动天道。 毕竟,没人愿找死。 那可是天道啊!兇残没人性的傢伙。 发起天威那就是分分钟把人轰噼成渣渣啊。 谁没事会去把那恐怖怪物给招来? 然而,今日谭玉却招了。 不只招了,态度还不谦卑。 自然,所有人都瑟瑟发抖了。 天道啊! 动不动就降天劫的那个天道啊! ——作为修道之人,度天劫跟吃饭喝水一样平常。因为只有度过一次次越来越厉害的天劫,才能一层层提升至更高的境界。 可以说,他们就是一路被天雷噼着长大的。 生在天道下,长在雷噼里。 这成长经歷,让洪荒众生灵早已对天道怕出了心理阴影。 勐然听到谭玉居然召唤天道,他们能不怕么? 尤其准提和接引,都吓跪了好么。 啊不,他们本来就是跪着的。应该说吓趴了。 两人如两滩烂泥一般,完全跪不住,直接瘫软在地。 呃。 这到底是怎么了? 谭玉挠头。 就在谭玉这么苦苦思索的时候,天上突然降下一道惊雷,直接噼向了准提。 好准提! 眼见那天雷噼来,他挣扎着吓瘫软的身子,就地一滚—— 还是被堪堪噼中。 准确无比。 看着那道天雷在自家师兄身上炸开,接引便知道要遭。 赶紧强自提上一口气,拖着快吓尿的身子,努力爬了起来,颇有「垂死病中惊坐起」之势。 然而,又是一道天雷,真正是迅雷不及掩耳,光速噼准接引。 「我不做————」 接引只来得及喊出这三个字,后面的话就被排天而来的滚滚雷电给轰炸得湮没了。 其实他想说的是:我不做她徒弟了!饶了我吧! 如果知道做谭玉的徒弟要遭天雷噼,他肯定不会拜谭玉为师的。 可惜,知道得太晚了。 而他的悔意,也没来得及喊出来。 在场诸人都惊呆了。 天劫雷的威力,让每一个人内心都在发抖。 即便是常年冷静如萧凌,也微微变了变脸色。 第184页 天道威严,的确足以震撼每个人的心灵。 但,即便是震撼、即便是害怕,萧凌也还是站了出来,挡在了谭玉面前。 甚至亮出了从未出手过的凤羽剑。 这是她那些年在谭玉空间偷偷以自己的金色凤羽所炼,威力无穷,预备再找洪荒之用。 但等她重出,当年厉害的那些对手都不在了,就连后出世的佼佼者,都已经去了紫霄宫。 在洪荒地界争雄,还从未需要用到过。 这一次,她要用它来守护自己想守护的人。 若成功,则一起生。 若失败,则一起死。 眼见那吓人的天雷把自己刚收的两个徒弟轰了个精准,谭玉也害怕了。脸都吓白了。 腿也直发软。 但是,萧凌突然持剑护在她身前,却让她瞬间充满了力气。 什么? 要媳妇保护? 那成什么了! 作为绝世好攻,她是绝对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的。 她的老婆,得她来守护! 所以,她一把将萧凌扒拉开,反过来自己站到前面,保护萧凌。 萧凌一呆。 「媳妇退后,别伤着你。」 谭玉笑着回头,眼光格外温柔。 甚至还眨了眨眼:「交给我。」 萧凌呆得更痴了。 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有人站在自己前面,对自己说这些话。 这是……护着自己么? 身为祖凤和凤皇,她註定要守护全族的人。 也早已习惯。 如今,却突然有个人站在自己面前,护着自己。 这感觉,是从未有过的。 比当初躺在谭玉手中的感觉,更好。 萧凌情不自禁,竟弯了弯嘴角。 这是……笑么? 谭玉看得一呆。好美,真的好美。 为了这样的一笑,纵然是死,也值得了吧? 谭玉如此想着,内心更加坚定。 背嵴也挺得更直了。 来吧! 她想开双臂,迎向天空,等待着天雷的降临。 而萧凌,却被她完全藏在身后。 然而,天上并没有降下第三道惊雷。 而是继续怼着准提和接引轰。 谭玉原本以为天雷一道就轰一下,谁知这一道天雷后面还跟着无尽的雷震,一个劲狂轰。偏偏声音还没断过,所以听起来还是那一道一般。 其实,是各种轰雷一起蹦极啊。 看那天雷颇有要「余音绕樑三日不绝」的劲头,谭玉默默为自己的两个新晋徒弟点蜡。 可怜的孩子,虽然你们也挺二皮脸的,但终究没什么大错。是为师连累你们了啊。 不过,为师也很快要去陪你们了。 然而,等了很久,也没有第三道天劫雷降下来。 只有那两道天雷带动的天雷阵仍在无休无止地轰炸着准提的接引。 啧啧,只怕早已被轰成灰渣渣了吧。 众人内心都是默然一片。 不过,他们也不敢走。 天威之下,谁敢不给面子? 只等恭敬候在这,能天威平息。 他们琢磨着,等天劫雷再噼个谭玉,应该就完事了吧。 然而,他们一直等了三天三夜,都没有第三道天雷来噼谭玉。 反而是准提和接引的所在位置,还是被无休无止地噼轰,烟雾瀰漫。 第64章 谁来杀了这对秀恩爱的 被天雷活噼了三天三夜,估计早轰炸成灰末渣渣了。 众人在心里默哀。 但再默哀,整整三天,也把同情心给耗光了呀。 甚至巫族有两个不耐闷的汉子都已经想打哈欠了。 当然,那是万万不敢真打出来的,怕触犯天威。 但谭玉是忍不住了。 她是真的哈欠连连,眼泪水都打出来了。 大家都惊恐地望着她。 这货对天道是真不敬啊! 谭玉吸吸鼻子,抹了抹泪眼,一脸无奈。 她也不想啊。 但她只是个普通凡人,比不得洪荒大拿,精力不济啊! 作为凡人,一天一夜不睡觉就已经很难受了,更何况是三天三夜? 说实话,如果不是现在闪人不合时宜,她都想走了。 看她那样儿,洪荒众大佬都无语了。 雷啊,咋不来噼她啊,噼了她就完事了啊。 反正横竖要噼她的,早噼早完事。 大家内心都战战兢兢的,也想早点结束这样的日子,太吓人了。 看天雷在旁边噼人,压力太大啊。 然而,不管他们怎么等,那预料中的天雷还是没来。 五天五夜过去了,第三道天雷还是没来。 而准提和接引所在方向,还在继续被噼……烟尘滚滚之下,也不知他们被噼成什么样了。 洪荒大佬们还能撑着。 谭玉却是彻底撑不下去了。 她眼皮实在撑不开,为了强打精神,只能从空间买些零嘴儿,跟萧凌分吃。 「……」 萧凌看了看她,半晌说不出一句话。 天道当前,边围观边吃零嘴解闷? 你当看杂耍呢? 所有人看谭玉的脸色,也更是惊恐。 谭玉没关注别人的脸色,只瞅着自己媳妇瞧。 第185页 见媳妇看着自己手里的零食不说话,还以为她不爱吃这。 再一琢磨,恍然大悟:「是了!你不吃这个。没事,我再给你买别的。」 说着,又去空间转了一圈,这次买回来的是鸟食。 她深情地递到萧凌面前:「来,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想念吧?」 想念? 我堂堂一代王者会想念鸟食?! 萧凌刚想傲然翘下巴,却在偏头的时候,闻到了谭玉手中……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 王者不自觉舔了舔唇。 谭玉笑,给王者餵了一粒:「来,尝尝。」 王者低头,轻轻将那粒鸟食舔入口中。 软软的舌头,扫过谭玉的手心,让谭玉瞬间内心酥痒,魂飞九天外。 情不自禁,就痴汉脸了。 她就那样笑痴痴地望着萧凌,一口一口给鸟食。 偏偏萧凌也买帐。 平时那么高冷的一个人,这会子却很听话,乖巧地一小口一小口,吃着谭玉手里的鸟食。 就跟当初的乖巧小鸟一样。 但,她现在的形象,已经不是当初谭玉掌心的小鸟了啊。 两个大美女,一个在给另一个餵食,一小口一小口舔着掌心…… 啧啧,这画面,太撩人心了。 洪荒众人都看得有些醉了。 同时,总感觉这醉然然的美感不应该,因为她们可是同性啊。 物分阴阳、兽分雌雄、人分男女,自古皆然。怎么能女女结合呢? 可看她们这画面,再联繫到谭玉让三清等人喊萧凌师娘,她们明显就是一对儿啊。 不妥。 大不妥。 但,明知不妥,却偏偏觉得这画面……真的很美。 而且不带半点邪念,是真正纯纯的那种美好。 在场诸人,甚至都有些神往。 尤其是后土和女娲,更是突然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觉得—— 女孩纸跟女孩纸在一起,好美哦。 当然,不管再美,也依然引起了大家的公愤—— 秀恩爱撒狗粮什么的,总是能引起单身狗的愤怒共鸣。 这会子,被强行餵了满满一嘴狗粮的洪荒众大佬,都默默在内心哀鸣。 毕竟,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单身狗啊。 以前还没觉得如何,因为洪荒修士众多,大傢伙一起修道打光棍,也不往别处想。 偶有个别有道侣的,也不会当着外人的面表现恩爱。像现在这般当面餵食什么的,是从没有过。 说实话,若是有人敢这么当他们面撒狗粮,早给他们给打残了。 虐杀单身狗什么的,太可恶了。不打死已经是仁慈了。 还好,马上天劫雷也要把这谭玉给噼死。 噼死这秀恩爱的货,大家就都恢復内心宁静,又可以心平气和修道了。 然而,天雷没等来,反而等来了谭玉的进一步扎心。 却说,谭玉吃饱喝足了又犯困,实在忍不了,就又从空间买了张充气床出来。 想了想,又回去买了个气筒。 拔了塞儿就开始一下一下给打气。 看着那床一点点鼓起来,越发来劲。 等到床全鼓起来了,她就往上跳,试了试躺感:唔,不错。 将气筒收了,她愉快地对谭玉招手:「来,咱躺着歇歇。」 「……」 众人都觉被闪瞎了钛合金狗眼。 萧凌有些觉得不好,没动。 谭玉想了想,琢磨着萧凌是害羞,便绞尽脑汁,又想到了个办法。 只见她从空间的网络商店又买出来个帐篷。 屁颠屁颠支开,便将这充气床盖了个严严实实。 于是,她又从帐篷里招手:「媳妇,来。」 萧凌原本也不是害羞。 作为一族之主,她向来不知害羞为何物。 她是觉得天道当前,她们这么做不合适。 但现在看谭玉这么坚持,又这么尽心体贴,还一口一个「媳妇」叫着,她便改主意了。 唔,反正对付谭玉的天劫雷不知什么时候会来。 到时候自己必定会以死相互。 火拼天道,只怕九死一生。 不,连十分之一的生存机率都没有。可以说,几乎是必死。 既然马上可能就要双双殒命了,那还有什么不好做、不能做的? 于是,她弯唇一笑,挑开门帘,进了帐篷。 这一笑,是看到生死后的最后尽欢。 美的让人窒息。 在场单身狗再度被虐杀一片。 大家内心都只有一个想法:雷啊,赶紧噼死这两个闪瞎人眼的玩意吧! 只是…… md这天劫雷怎么还不来啊?! 其中,最关心这事的是三清。 第65章 史上最牛叉师父 虽然他们严格来说还没真正拜入谭玉门下,但已经跪下求拜师了啊。现在谭玉连累准提和接引被连噼了五天五夜,自己三人会不会也被扩大范围波及啊? 一路战战兢兢等后续。 却一直没等到谭玉被噼。 反而等到……天雷停了。 停了? 所有人懵。 这是个什么情况? 不再接茬噼谭玉了? 而更让他们震惊的是:雷阵过后,滚滚浓烟散去,准提和接引居然还完好无损! 第186页 不只完好无损,反而更加红光满面了。 不同于在场所有洪荒人连熬了五天五夜的疲惫,他们看着贼精神。 甚至眼睛都冒着精光。 额头上,还有一道闪闪发亮的金色印记,疯狂发着光。 众人吓了一跳:这是怎么了? 成精了?! 正当大家都在疑惑的时候,天道突然出声:「兹证:准提、接引,为谭玉座下首徒,特赐圣印为记。」 全场譁然。 这是…… 天道真的跑来给谭玉作证了? 就算是再傻的人,此时也该明白过来了:这谭玉不是普通人吶。 试问,整个洪荒,无数人收无数徒弟,谁敢劳烦天道它老人家来开证明?! 三清也醒过味来了。 尤其,「圣印」这两个字,太内涵了。 听在三清耳里,不啻于一记惊雷。 圣印。 「圣」啊! 这可是天道亲口盖章的「圣」缘啊。 从小就梦想着成圣的三清,这会子连脸色都不用对,直接就齐齐向谭玉跪下了:「师父!」 哎? 困困的谭玉刚从帐篷里探出头,就看到这一幕。 她原本想拉萧凌进帐篷里亲热亲热的。 但才刚拉进去,那不识趣的天道突然出来了。 那一声震耳欲聋,让她在帐篷里呆不下去。 只能探头出来看动静。 然后看到三清这一幕。 无语。 不过她目前没心思理睬三清,只盯着那天道,万分无语:「你可真行!让你做个证,你搞这么大动静。」 所有人都惊呆了。 谭玉这是跟天道说话的态度么? 她这是找死吧! 大家又开始觉得下一个天雷会噼死她了。 就连之前对她有了些信心的三清,此时也又哆嗦了。 唔,这货不会惹祸吧?你自己惹祸不要紧,可别连累我们啊。 然而,天道却并没有什么要天罚的表示,而是沉默了一阵。 半晌,才问:「那该如何?」 它沉默不是因为它深沉,而是因为……他去消化情绪去了。 碰上谭玉这样的创世主,不好好消化情绪,作为天道真的会分分钟暴走啊。 好在,它是天道,是最伟大最毫无情绪的天道。 所以默默消化了好一会儿,声音又恢復了肃穆威严。 众人情不自禁在这天威下低头。 然而,谭玉并没觉得什么。 作为一个现代人,习惯了众生平等。所以,即便是面对天道,谭玉的宗旨也依然是:你问我问题,我自然要答你喽。 所以,她嘆了口气,摊手认真回答:「拜託,你不再搞那么长时间嘛。开个证明盖个章而已,咔擦一个轰天雷,再嘎嘣一个盖戳,两秒钟的事情,你用不着拖这么久嘛……效率,效率啊。」 这口气,让洪荒众人都是倒抽一口凉气。 三清更是直接抽得背过气去。 太吓人了。 这谭玉是找死吧? 然而,被谭玉一顿抢白指点的天道,又是沉默了良久。 等消化得差不多了,才重新抖擞精神,应对自家创世主。 正准备开口,却见那谭玉又转向了三清,挥了挥手:「好了好了,你们不用这样,我收下你们就是。」 原来,见三清抽得背过气,晕趴在地,谭玉还以为他们是见自己迟迟不点头,跪趴在那里继续求拜师。 既然他们如此诚心,就干脆答应好了。 反正,一只羊也是放、两只羊也是赶。既然已经收了接引和准提了,那就干脆再收个三清好了。 横竖他们将来都是圣人。圣人愿意主动拜自己为师,不管怎么说,也算天降鸿福了。 以前是不敢答应。 现在既然已经答应了准提和接引,就不在乎多个三清了。 反正,剧情该偏离都偏离了、设定也该崩都崩了。 只要不被反噬,自己就是圣人之师了,那将来妥妥的洪福齐天啊。 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既然已经收了两个,谭玉就一咬牙,干脆再收三个。 原本以为三清会很感动,谁知他们三人一听,惊吓得又给抽回来了。 ——当然,这看在谭玉眼里,是他们见自己终于同意收他们为徒,惊喜得活过来了。 当下,也很是感动。 感慨万千地抬手,道:「起来吧。」 三清瑟瑟发抖。 谭玉以为他们太过感动,又和蔼上前,将他们扶起。 「乖,起来吧,师父疼你们。」谭玉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和笑容都如春风般温暖。 三清却仿佛如看到了鬼一般,惊恐瑟缩着后退。 他们怕被这个坑货师父连累啊。 此时,天道却突然发言:「他们是你新收的徒弟?」 「是啊。」 谭玉话音还没落定,那边天道已经咔咔咔开干了! 先是「咔擦」一个轰天雷,把三清轰了个彻底。 然后「嘎嘣」一个盖戳,给三人齐齐加了圣印。 完事。 这「咔咔咔」一连串的雷霆快动作,显示了操作者内心的不爽。 确切地说,这是天道的一种情绪发泄。 毕竟,天道是不能有七情六慾的,除了在执行公事的时候借着雷霆发泄发泄,什么也不能表现出来。 第187页 若是这点发泄渠道都没了,那就真的要当空爆炸了。 可怜的洪荒众生并不知道: 就因为他们不靠谱的创世主,他们家天道经常默默在内心气急败坏。 但偏偏天道是不能带任何情绪的,以免执行法则时留情或有偏见。 于是,它只能借轰天劫雷的时候,努力发泄内心的鸟气。 大家都觉得天道吓人,一出现就是雷霆万钧。 殊不知,它背后经歷了怎样的心灵折磨。 比如今天,被谭玉当着众人的面来这么一下,它天道的绝对威严肯定要大打折扣。 它很想噼死谭玉。 就算不能噼死谭玉,噼死她几个徒弟泄愤也好。 如果,可以的话。 可惜,不可以。 它虽然是天道,拥有着至高的执行法则的威严。 却,无法制定法则。 所以…… 滚滚烟尘消散,三清震惊当地。 他们一样显得精神焕发,额头的圣印也疯狂发着光。 谭玉刚好在他们面前站着,就被闪得晃眼。 于是又提意见:「其实吧,这圣印也不用这么闪的,就普通意思一下、点个记号就行了。」 后世神话故事里,那些神仙界大咖,不都是额头点那么个玩意意思一下么? ——谭玉如此想。 却不知,这后世的传统,却是自今天开始、自她口中传出的。 于是,威严不可质疑的天道,被再度指点。 并且,它还不能反驳。 还得默默掏小本子记下,下次改正。 却说三清原本以为自己死定了。 在天雷降下的时候,更是直接闭上了眼睛。 谁知,这一关竟平安过了。 睁开眼,不只依旧活着,还多了个圣位印记。 三人就算再傻,此时也该明白了:自家师父,真不是一般人啊!牛啊!大牛啊! 于是,三人同样不需对眼色,齐齐福至心灵,对着谭玉纳头便拜:「师父!!!」 这一声,真是喊进了心肝肉里,是真正走了心的。 谭玉听得一颤,当下也来了感情:「哎~~~」 这一声「哎」,也同样哎进了心肝肉里——肉麻得紧。 萧凌在一旁默默。 对于自家主人兼爱人的丢人现眼之处,她已经习惯了。 旁人却不习惯,都是一哆嗦。 抖下一地鸡皮疙瘩。 但再肉麻到哆嗦,也认得清现实啊。 现在就算是再傻的人,也都看出来了:这谭玉,不是一般人。 他们虽然没三清的天赋,看得没他们清楚,但还是隐隐看出了些门道的。 起码知道拜谭玉为师是个好事。不然为什么就连三清都急着往上赶啊。 大家当下也不说别的了,直接纳头便拜:「我等也愿拜入师父门下,请师父收留!师父!师父啊~~」 各种扑过来的、扯衣服的、抱大腿的……那叫一乱。 很快,谭玉就被撕扯得衣衫不整了。 萧凌一看,立刻腾空而起,祭起自己的凤羽剑。 剑破长空,凤鸣九霄。 这一剑划出,便带出一圈耀眼金光。 金光过处,尽是杀意。 甚至扩散的点点金芒,都带着凌厉不可侵犯的绝顶杀气。 这一下直接就把围着谭玉的洪荒众人,都给轰飞了。 这些人,可都不是简单角色。 他们基本都是当年脚程最快的一批人—— 能够第一时间来紫霄宫,除了个别离得近的,基本都是脚下速度最快的。 而这速度,就是一个人修为的体现。 所以,能来这的,基本都是洪荒的昔日大拿。 经过那一段阴差阳错的悟道,他们的修为又高了一层。 而此刻,被萧凌只一剑,便一熘儿全给打飞了。 所有人都震惊。 谭玉也震惊:啧啧,自家老婆厉害啊,不管在哪个世界,都是这么厉害! 凶,真的凶,真的好兇! 第66章 对磕 话说萧凌这一发威,立刻技惊四座。 在场诸人全都震撼了:想不到她的修为,居然如此之高! 巫族的人虽然早就知道萧凌厉害,尤其是之前几个祖巫现场见识过。 但再怎么见识,也没想到会厉害到这个地步啊! 帝俊和太一也是咋舌。 他们一样是见识过的。 但同样——知道你丫狂,不知道你丫这么狂啊! 见识过的人都这样,更不用说紫霄宫里那群没见识过她厉害的人了。 紫霄宫的这群人离开的时候,洪荒地界还没萧凌这么一号人呢。 在他们看来,底下不管是巫族还是妖族,都是平凡晚辈。 现在突然给晚辈这么轰轰烈烈一打脸,面子就挂不住了。 他们甚至感觉刚才是一种错觉。 即便不是错觉,也是自己长期没跟人动手,手生。加上自己一直低估了这群晚辈,所以才会被对方得手的。 嗯,肯定是这样! 众人互相瞪了瞪,齐齐拿了主意:上!一起上!折了的面子必须找回来! 他们就不信,紫霄宫济济一堂,居然连起来斗不过一个从洪荒地界跑上来的草根。 第188页 青鸾火凤立刻从风火轮状态回到本体,齐齐亮剑。 作为妖族的成员,帝俊和太一也没在怕的,直接祭出自己的贴身至宝,就拉开架势开打。 眼见双方就要立刻火拼。 「不要!!!」 喊出这话的,不是别人,正是伏羲。 伏羲原本也是现场唯一一个冷静的。 在紫霄宫那么多人冲上去抱谭玉大腿认师父的时候,只有他没动,而且也暗中按了按女娲,没让她动。 这会子见双方的火拼一触即发,他才赶紧站出来喝止。 在场的紫霄宫修士中,除了三清和西方双尊,修为最高的就是伏羲和女娲了。 而且伏羲女娲本是兄妹,同气连枝、同进同出,一出手就是双倍打击,谁敢惹? 所以,这会子他一句话,还真让所有人都暂时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都望着伏羲。 伏羲深吸一口气,对紫霄宫众人道:「别打。这帮人,你们惹不起。」 紫霄宫众人齐齐变色。 很是不满。 你这说的什么话?我们这么多人居然干不过几个后辈? 他们不信,仍是蠢蠢欲动。 甚至,有几个激进派已经亮出了起手式。 伏羲双目厉视:「谁要动手,就是找死!」 未来人皇之威,气吞日月。 在场诸人皆是心头一凛,情不自禁,就肃然而立了。 女娲在这一刻折服于兄长的气势。 说实话,她曾经也动过一起双修的念头,除了因为那会年纪小、很容易被兄长影响牵着走;也因为这个兄长确实有他独有的魅力。 别的不说,就这份凛然不可侵犯却不傲不狂不霸的儒雅王者之气,就是绝无仅有的。 当然,她对哥哥的这份仰慕也仅限于此了。 以前没发现,这次再见哥哥如此魅力的一面,却在脑中回想起谭玉和萧凌互相餵食的秀恩爱点滴,突然就觉悟了:仰慕和爱慕,是不同的。 前者,除了依赖,更多的是敬仰。 而后者,更多一份柔情与心动。 爱情,永远不会是亲情。 因为,里面多一份悸动。 那是一份不可代替的悸动。 正因为有这份悸动,才会无论相看多少个日月,都会在彼此眼里看见那份春风沉醉的柔情。 弱水三千,唯你醉人。 这一刻,女娲的内心,春风甦醒。 她想起刚才那堆壮汉里站着的慈柔女子。 一颦一笑一低头,都有别样的柔情。 整整十二个人,唯有她,最亮眼。 不,应该说,天上地下,熙熙攘攘,却唯有她,能点亮自己的眼。 她在这边春思浮动,伏羲却在那边注意到了她。 顺着她的眼光看去,看到了巫族堆里,那个慈悲温柔的美丽女子。 伏羲的心,一下子就沉了下来。 他已经隐隐看出,这个女子,将来……只怕不好。 他不想让妹妹跟这些的人物产生联繫。 就跟不想让她跟红云产生联繫一样。 于是,便不动声色戳了戳女娲。 女娲还以为哥哥是戳自己帮忙呢。 自家哥哥,当然得帮啊! 于是,站起身就帮腔:「吾兄所言极是。你们不是要拜她为师吗?怎么还要跟她的女人动手?」 众人这才陡然清醒。 是啊,不是想拜人家谭玉为师的嘛。哪能为了点面子,就跟人家女人动手呢? 等等,萧凌是谭玉的女人? 这话听着,咋这么怪异呢? 总感觉哪里不对啊…… 仔细想想,有两处不对: 第一,谭玉是女子,萧凌也是女子,这女子跟女子,怎么能结合呢? 第二,这萧凌一出手就是惊天的本事,可刚才,分明还一副岁月静好的样子,乖巧吃着谭玉手里的东西…… 他们还没想通,女娲就补充:「别想些有的没的了,面子都是虚的,还是好好拜师才是正经。我都想拜师呢。」 说着,就要向谭玉下拜:「在下女娲,愿……」 谭玉哪里会让她拜下去? 赶紧上前把人扶住,不许她下拜。 同时口中念念有词:「使不得!这可使不得!我是万万不能做你师父的。」 女娲一听,不乐意了:「你这是看不起我?」 明明已经收了西双二人组和三清兄弟团,却拒绝自己。分明是认为自己修为低下嘛。 谭玉苦笑:「我哪里敢看不起您吶?您就别拿我取笑了。」 「我何时拿你取笑?我可是认真的,分明是你瞧不起人。」 女娲确实是认真的。 她还真想做谭玉的徒弟。 不过目的,却与三清和准提接引不同。 作为将来开创了一个新种族的人物,女娲的脑迴路也向来卓尔不群—— 比如这次,她想拜谭玉为师,还真不是眼馋谭玉的宝贝。虽然那些宝贝她也想,但人家本来就求自己办事要给报酬嘛。 她真正想跟谭玉学的,其实是撩妹的本事。 聪敏如她,此刻已经敏锐嗅出:整个洪荒,除了眼前的谭玉,没人能教她撩妹子。 而且,女娲发现这个谭玉身上有很多可钻研的地方啊: 比如,她可以随时变出一些东西,吃吃喝喝睡睡的。 第189页 这很神奇啊。 要知道,洪荒即便是大佬级人物,也只能随身藏一些通灵宝物。 还得是那宝物通灵,跟主人心血交融,才能达到如此效果。 还从没见谁能随身带吃喝玩乐的俗语的? 其实,她不知道,如果谭玉的钱够多,她能把整个超级市场的东西都给搬过来。 只要钱足够足够多,她可以通过空间定购另一个时空一切买得起的东西,然后搬进这个世界。 从理论上说,只要她有无限的钱,她可以搬出无止境的东西。 这时候的洪荒,可没这项技术。 所以,颇有科研考证精神的女娲,就盯上了谭玉。 同时,科研考证帝女娲,还想搞明白:为什么谭玉能收集这么多旷世至宝呢? 要知道,因为谭玉提前搜刮,这洪荒大地上的先天至宝早就没剩啥了啊。 就这,还是因为谭玉记性不好,并不完全记得洪荒世界里的所有先天宝贝。 但凡记得的,她都凭着那张嘴给念叨来了。 所以,包括女娲在内的所有洪荒人,都很惊讶于谭玉的收藏。 说实话,就算是鸿钧醒了,也一样惊讶。 带着浓浓的求知慾,女娲是铁了心要拜谭玉为师。 谭玉也是铁了心的推辞:「使不得,使不得!我怎么敢收您为徒呀?您这不是折煞我嘛?」 开玩笑。女娲可是造人的! 对于人类而言,说女娲是真正的母神都不为过。 哪有凡人敢收母神为徒的?那是真的大逆不道了! 谭玉万万不敢收。 女娲却非要拜。 「我既拜你为师,就自是知道你有警我的好处。您又何必这般推辞呢?」 女娲争得不耐烦了,便干脆要对谭玉行跪拜之礼。 眼见女娲居然要跪自己,谭玉吓得够呛,赶紧先一步跪倒,一个头磕到地上:「求您不要拜我为师啊!求求您了,可怜可怜我吧!」 她早就听说神话世界里有天谴一说。 自己身为凡人,阴错阳差成为bug被别人拜师也就算了,如果连自己的母神都要跪下拜自己为师,那就真是亵渎了。只怕真会引来天谴也说不一定。 而且,从心里上来说,她也无法接受女娲做自己的徒弟啊! 那是女娲! 创造了人类的女娲! 作为能创造人类的女神,女娲的执着也不是盖的。 她说要拜,就是要拜。 所以,见谭玉跪下磕头,连忙也跪下反磕。 她这一磕,谭玉可吓得不轻。 哪个人类都受得了女娲一磕? 谭玉甚至以为自己马上要天谴而死了。 女娲其实心里也有点虚。 在她看来,自己是受过谭玉指点的,尊对方一声「道师」都不为过。 而天道对谭玉的反馈,也足见谭玉的深不可测。 这样的人对自己磕头行礼,只怕会折损她的功德呢。 所以,她势必要磕回来! 然而,两人就这么对磕,谁都没事。 天道在云端看着,也是无奈。 第67章 郁闷的天道 碰到这俩逗比,天道也是很无奈。 同时也很为难。 因为就连它,都判定不出来这俩货对磕,是谁占谁的便宜? 从空间的角度来说,这个世界都是谭玉缔造的,谭玉算创世主。 所以在这个洪荒大地,还真没谁有资格受她一跪。 但从种族的角度来说,女娲创造了人族。而谭玉,也终究只是人族中的一员。 两人可以说是各占优势。 一时之间,就连天道为分不清她们两个到底谁比谁地位更高。 但,天道却可以确定一点:这两人都是一样的坑! 两个坑货就那样无休无止地对磕,反而把天道晾到了一边。 这大约也是天道自出生以来,从未有过的被无视。 好在天道是个没有情绪的。 ——说白了,就是脸皮厚。咳。 所以,对于这样的无视,天道也没有表现出什么不满。 ——当然,内心早已咆哮成土拨鼠。 倒是洪荒众人有些愣。 他们原本都是想有样学样拜谭玉为师的,但现在……感觉这个谭玉有些不太聪明的样子,就犹豫了。 唔,不太聪明到这种程度的师父,好像有点丢脸啊。 可不丢脸嘛。 那三清和准提接引的面子都已经挂不住了。人人脸上都面有尬色。 这个时候,道行的高低就体现出来了。 这些人中,最尴尬的是耿直boy通天。 因为人家要脸啊。 准提和接引就不同了。 他们二人虽然也尴尬,但还是会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甚至旁若无人笑呵呵。 毕竟,人家是出了名的脸皮厚。 元始一脸肃然,端着。 看不出喜怒。 也没人敢去深究他是喜是怒,更不敢去问他尴不尴尬了。 确切地说,就没人会把这样宝相庄严的一个人,会跟「尴尬」二字连在一起。 所以,元始在脸皮上的修为,竟比准提和接引更高一层。 再看老子,那就更神了。 只见他眯着眼睛,早已不知神飞何处。 第190页 原本就日常半闭的眼睛,已经彻底阖上了。 旁观者什么都看不出来,只能默默在心中贊一声:超脱的世外高人! 老子是否超脱,伏羲不知道。 但他知道:这货是这么多人里最腹黑、脸皮最厚的。 只是往往这种人最显得超尘脱俗、乃至仙风道骨。 如果说准提和接引是真小人,那这老子和元始则是伪君子。 而其中,又以老子为最。 很多时候,一个人最深处的内在,没深入挖掘,还真看不清。 也就是伏羲这未来的人皇,才有如此的识人之明。 不过,既有旷古第一人皇的眼力,也就有身为人皇的格局和处事。 所以,他对老子和元始的伪装,并没有要拆穿的意思。 而是时刻关注在场其他人的动向。 现在的气氛还是很紧张的。 原本被女娲说动的紫霄宫众人,现在发现谭玉不太聪明,还丢人现眼,心里又犹豫了: 拜这种人为师,只怕未必是什么好事呢。 既是对拜师一事徘徊了,那对萧凌的态度就又不同了。 说实话,他们看萧凌不爽,很不爽! 因为洪荒本就充满竞争与杀伐,作为其中的佼佼者,紫霄宫中的洪荒大佬们可都是很自傲的。 现在被一个后辈新人如此打脸,如何咽得下这口气?如何能看她爽? 这倒不是他们托大。 而是他们确实有本事。 比如其中的金翅大鹏,就是在神话故事里很有存在感的一个高手。 再比如孔宣,也是洪荒故事里很出名的一个厉害角色。 还比如冥河,虽然不被主流界承认,却也能在血海称霸一方,甚至创造了一个新的种族阿修罗族。 虽然这个种族跟人族没法比,所以冥河的功德远远没有女娲大,但终究是真正创造了一个种族啊。其修为与悟性,不言而喻。 就算是洪荒之耻红云,那也是拥有鸿蒙紫气的主啊!差一点就直追圣人了。 他虽然干不过准提接引,却不代表是个弱鸡。 相反,他修为很高的。刨开那六个天命圣人,他在洪荒绝对是佼佼者。 …… 如今这些人都聚在这里。 一起被萧凌给秒了。 这口气,是无论如何也咽不下的。 所以,看准那谭玉不是个合适的师父,众人就又想冲上来群殴萧凌了。 确切地说,是群殴萧凌所在阵营。 因为萧凌也是有帮手的。 青鸾火凤、帝俊太一,可没一个是省油的灯。 青鸾火凤是龙凤争雄时期遗留的了绝响,帝俊太一本该是巫妖全盛时期的天庭之主。且太一可说是洪荒第一战神! 最最关键的是:经过谭玉的一番薅羊毛,这洪荒大地就没剩什么先天至宝了。 帝俊手里的河图洛书、太一手里的混沌钟,可以说是这个大厅里最牛叉的法宝了。没有之一。 法宝在洪荒世界的作用,那可是决定性的。 别的不说,就这河图洛书和混沌钟压阵,紫霄宫众人就攻不进去。 更不用说,还有萧凌这个攻击力恐怖的凤皇。 所以,见那群人又蠢蠢欲动,伏羲赶紧又肃然警告:「各位千万不要冲动。这场架,打不得。」 他是好心提醒。 紫霄宫众人却听得不爽。 什么意思?我们被人打了还不能还手?怎么这架就打不得了?你伏羲是看不起谁呢? 所以,纵然是伏羲女娲兄妹威名在外,众人也忍不住愤愤不平地议论开了。 大家你一句、我一句,齐齐不爽。 刚开始是小声碎碎念,后来声音就越来越大,再到后来就直接开怼伏羲了。 没办法,虽然伏羲是后来的首届人皇,有天生的王者威仪。 但毕竟,威仪什么的,还是需要实力打底的。这时候的伏羲,还真没实力能号令这紫霄宫中的洪荒修士。所以,被怼是正常的。 一时之间,昔日无上庄严的紫霄宫,成了乱哌哌的菜市场。 可怜的天道,第一次如此没有存在感。 要知道,以前只要它一出现,洪荒众生灵就跟看到鬼一般害怕啊!哪有如现在这般,居然敢无视天道的存在! 能不害怕么?洪荒生灵们可是从小被噼到大啊! 甚至,他们身边的无数伙伴和亲人,在成长过程中没能撑过天劫雷,陆续陆续又陆续地陨落。 谁都不知道,下一个陨落的会是谁?是身边最亲的人?还是自己? 或许,正因为有这样不确定的未来,洪荒中人大都独来独往,不会去交朋结友。 无非,就是怕尝试失去的滋味。 而这跟人类的失去亲友还不一样——人类寿命很有限,除了长辈过世是不可避免的悲哀,朋友之间年龄大都差不多,基本也就是前后脚的事。一个死了,另一个年限也差不多到了。 即便是朋友之间有个别早逝和个别极端长寿的,也是少数。且余生终究就那么长。 洪荒中人却不一样。 他们的生命是很长很长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只要境界一直提升,他们的生命就一直无休无止。因为每度过一次天劫,他们就进一层境界,也就相当于在新境界中从头开始。 第191页 玩过游戏的都知道:等级越高,需要再升级的时间就越长。 这事也一样。 比如,你在最基础一层,可能只有百年的寿命。 那么在你一百岁时,突破天劫升级,到了第二个境界,这时,你的寿命就自动提升到一千了。一百岁的你,在第二境界可不等于是个小孩从头活起么? 等到你一千岁时突破天劫,到第三层境界,你的寿命就更夸张,直接提升至十万岁。这时一千岁的你,可是连小孩都不如了。 …… 如此这般,一直提升。 理论上,只要你的境界一直提升,寿命就一直夸张地提升。而且越往后越夸张。 直至最后成为圣人,不死不灭。 当然,这只是理论上。 因为最终成圣的就那么几个人。 即便不讨论成圣,能到最后准圣级别的也没多少。 总之,越往后,突破境界的人就越少。 但不管怎么说,相对于人类而言,他们洪荒生灵的生命,真的算无涯了。 用无涯的时间去思念一个逝去的朋友,实在太痛苦。 所以,大家才宁可好好潜心修炼,而不去结什么交情了。 好好修炼、提升修为、努力突破天劫、突破之后再好好修炼、提升修为、再努力突破下一个天劫…… 如此周而復始,成了洪荒人的日常。 而天道,也成了他们心中永恆的禁忌。 至于今日,为何会如此无视云端的天道? 唔,只能说,被谭玉那个坑货给带歪了。 有时候,一个人没脑子,很容易带得大家都没脑子。 唔。 却说,正当大家乱闹闹的时候,一个声音终于响起:「噤声。」 这声音充满威严,响彻紫霄宫。 却原来,是悟道的鸿钧终于醒了。 他这次悟道时间很长,颇有所得。 所以这一声喊,可说是精力十足。 众人齐齐顿住,扭头望向鸿钧。 然后,齐齐内心升起一个念头:这是哪里来的老道?在这里装逼! 他们都知道鸿钧。 可都不认识鸿钧。 第68章 驾车 鸿钧成圣之时,是在云端向全洪荒喊过话的。 但这不表示别人认识他啊。 因为他喊话之时,整个洪荒的所有生灵都折服于他的威压,根本就不敢抬头啊。 再说,就算是抬头,也看不清他真身啊。他在云端显示的也就是一个意象。跟天道在云端的意象差不多。压根看不真切。 你只知道云端有人,却万万不可直视到底是什么人。 所以,洪荒众人自然不识得鸿钧了。 这就好比,你天天听喊话大喇叭,却依然不知道说话的人长什么样啊。 这会子,鸿钧在众人眼里,不过是一个老道。 而且是一个道行低微的老道。因为,大家都看出来了:这次悟道,醒得越早,道行越高;醒得越晚,道行越低。 这老道甦醒得这么晚,肯定是个弱鸡呗。 他们哪里知道,这鸿钧悟道,跟他们悟道却是不同。 因为,鸿钧本就已是圣人修为,得谭玉开光嘴一对一指点,在道之一途上的领悟,可谓更上一层。 圣人更上一层,那可不得了! 而其他人与圣人相比,本就有着修为上的云泥之别。 再加上,他们是被谭玉的开光嘴群喷的。这跟一对一还不一样。 群体作用,分到每个人头上,自是有限,跟点对点的收穫不可同日而语。 所以,他们这次悟道的收穫,本身就跟鸿钧有着天壤之别。 所以,关于修为与所用时间的正比关系,只适用于他们群体,并不适用于鸿钧。 他们认为鸿钧是个弱鸡老道,可说是错得离谱了! 这鸿钧原以为自己的圣人身份,足以让他一开口便万众噤声。 谁知,所有人看着他的眼神,殊无尊重。 甚至,还隐隐吐露出「这装逼货是谁啊」的意思。 鸿钧气结。 他此时经歷了刚刚天道经歷的一切。 但天道不能有本心七情六慾,即便再不爽也不能表现出来,只能忍着。最多就是以后下天劫雷的时候噼得更重点。 嗯,今日之人已经被记了小本本,他日天劫相遇,就往狠了噼,噼死他丫的! 反正,所谓「天道只执行规则,不制造或改变规则」,指的是不改变最终宿命,过程并不重要。 比如,某人命中注定要度过这一次天劫,你只要不给他真的噼死就行了,活噼个n天n夜,给噼得只剩一口游丝气息,也是可以的。 说白了,只要给人家剩个血皮儿,就算没逆天改命。 至于劫后余生的修士,拖着一丝血皮要休养多久,那就是他自己的事了。 谁让他不知进退,上了天道它老人家的小本本呢。 天道一边在脑中yy着将来虐这群货的爽感,一边平復情绪。 才算勉强保持着「天道无情」的面瘫脸。 鸿钧则不一样了。 他毕竟此时还没合天道,有着任性的资本。 所以,他此时一声大喝:「放肆!吾乃鸿钧!」 同时,释放威压。 圣人威压,何等强悍? 第192页 众生在这威压之下,瞬间胆寒。 甚至,情不自禁,身体就匍匐了下去。 这就是圣人威压。 而且是圣人全力释放之下的威压。 芸芸众生,谁敢不服? 全服了。 即便是刚刚被印上圣印的三清、准提和接引,也一样低头臣服于这圣人威严。 毕竟,圣印只是预订圣位,并不代表现在就是圣人。 想成圣,可是需要更多的积累呢。 不管是积累功德、还是积累力量、抑或锤鍊自身修悟心性,都需要逐步提升至极限,才可能成就圣人之尊。 这一切,都是自我修行。可不只是拜个师父盖个戳就可以的。 哪怕你师父是创世主。 就这么着,所有人都臣服在了鸿钧威压之下。 咦,也有例外。 这例外有两个。 一个是谭玉,一个却是萧凌。 鸿钧眼光扫过匍匐在自己面前的众生,很是满意。 殊不知,天道对他却不满意——你圣人很牛逼么?我天道还没发话呢。 啧啧,释放威压啊?厉害啊!好怕怕啊! 老夫堂堂天道都没这么威风呢,你一个圣人抖得欢嘛。 …… 可怜的鸿钧,听不到天道内心那么汹涌的碎碎念。 自然也就不知道天道已经开始盘算怎么折磨他了。 其实天道也没盘算多少,无非就是想着把鸿钧引以为傲的东西都掐灭,让他也无欲无求无七情六慾罢了。 ——就此,奠定了鸿钧合身天道的悲催未来。 反正,身为天道,掌握无上天命法力,只要不违背原则性问题,这满地洪荒生灵,它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对于鸿钧这个人物,只要掌握两点:第一,不能把人家的圣人的身份给玩脱了;第二,不能把人家给玩死了。 其他的,随便玩。 可怜此时的鸿钧还不知道自己将来的惨虐。 他此时还在继续抖圣人威风:「伏羲说得对,你们确实……」 说到这里,他顿住了。 因为他发现:这满堂人里,居然还有两个人始终是站着的。 这两人,自然是谭玉和萧凌。 萧凌站着,鸿钧还是相对不太意外。 因为他现在已经猜出来了:这萧凌,是祖凤。 祖凤,算是一种特殊的存在了。 只不过,资歷再老,也终究不是圣人。按理说,她也是应该折服于圣人之威的。 除非……她有什么特殊的遭遇。 鸿钧掐指一算,发现即便自己修为提升了,也依然算不出这祖凤的半点前尘后事。 也就是说——她不在天道法则之中。 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不在天道法则中,甚至不必向圣人低头! 这足以说明其现在的身份和修为了。 这虽让人意外,鸿钧却还有点心理准备。 但谭玉居然也能抵抗这圣人之威,就让鸿钧很震惊了。 「你……」 鸿钧思索着,想追问谭玉究竟。 谭玉却不想接茬。 她好不容易因为圣人之威不用再跟女娲对磕了——因为女娲去磕圣人了,才不要再陷进去。 尤其,自己还抢了人家鸿钧的五个徒弟呢。 所以,眼见鸿钧开口,便赶紧打断:「啊,鸿钧圣人啊,你终于醒了!赶紧赶紧,把女娲收走,让她拜你为师!」 此话让鸿钧一愣。 也让女娲一愣。 不过,女娲再怎么讶异,在圣人之威下,也始终只能低着头。 但鸿钧却可以自上而下端详女娲。 是了,这女娲,原本是该与自己有师徒之缘的。 他这琢磨的功夫,谭玉那边已经拉着萧凌开熘了。 萧凌与她心有灵犀,被她一拉,便自觉化为凤凰,翅膀一掀,把她掀到背上,然后背着跑了。 凤凰振翅,一飞千里。 很快,便没了影儿。 众人皆是无语:这、这就走了? 留下这一堆烂摊子,就走了?! 青鸾火凤忍不住往后缩了缩,更靠近帝俊和太一些。 帝俊和太一,虽然有着天然傲气,此时此刻作为弃儿,也是内心蛮复杂的。 两人虽然仍旧强自自信,但也忍不住往后退了退,更靠近青鸾火凤些。 四个被抛弃的下属,抱团取暖。 因为,他们即将面对的,可能是群殴。 谭玉倒是没想那么多。 首先她就觉得不可能群殴——有鸿钧和伏羲在,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的。 再说,就算真打起群架来,自己带去的人也不会怎么样。即便不胜,保住自己小命应该还是可以的。起码帝俊和太一在传说中可不是盖的。 萧凌则更自信些。 她自己的属下自己清楚——青鸾火凤自保无虞。 而那帝俊和太一有先天至宝护身,除非鸿钧亲自动手,否则没人真动得了他们。 而圣人是不会轻易出手的。 更何况,这紫霄宫中人嫉恨的是她。现在她走了,再没有动手的道理。 所以她跟谭玉走得很放心。 谭玉笑眯眯抱着萧凌的脖子,一路飘飘荡荡回了家。 身体飘。 心更飘。 第193页 到了平时两人就寝的梧桐树,谭玉更飘至顶峰:「我今晚要不一样?」 「?」 萧凌蹙眉。 「要怎么个不一样?」 「我要开车!」 谭玉终于说出了自己内心最深处的吶喊。 开车? 萧凌有些为难。 但还是点头:「行吧。」 于是,当天晚上,萧凌带了两个女子过来。 而这两个女子,各自驾着一辆星光熠熠的马车。 一辆如太阳般赤金、一辆如月亮般纯银。 「这是……」 谭玉哑然。 萧凌却坦然:「车来了。开吧。」 「……」 拜託,老婆,我要开的可不是这车! 谭玉突然感觉到了深深的代沟,欲哭无泪。 而羲和和望舒却已经齐齐下辇,躬身行礼:「恭请凤皇和皇夫上车。」 谭玉龇牙,倒抽了一口气。 唔,皇夫什么的,这称唿简直太好了。 太有年代感了。 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好么? 谭玉不禁想起在上个世界萧凌当女王时,自己也被称为皇夫。 看来,在这个洪荒世界,这萧凌也是王一般的存在了。 其实她哪里知道:萧凌在洪荒,不只是「王一般」的存在,而是真正的「王」! 因为她才是真正的洪荒第一斗神! 是见了圣人都不用臣服的存在。 第69章 驾车开车 「日御/月御,拜见凤皇与皇夫。车驾已到,请两位上车。」 羲和、望舒齐齐对萧凌和谭玉行礼。 萧凌望向谭玉。 谭玉哑然。 所以,这就算是开车了么? 咳! 谭玉清了清嗓子,最终,只憋出一个字:「好。」 于是,两人坐上了马车。 坐上这种神辇,谭玉还是有些激动的。 毕竟,这可不是普通的车辇,而是载着日头和月亮的车啊! 日月轮转、昼夜交替,靠的就是她们二人的这两辆车。 说白了,每天日头和月亮由东到西的升起与降落,都是她们驾着马车一路拉着安排的。 现在自己区区凡人,居然能坐上这样的神辇,谭玉自是诚惶诚恐。 但,也有让她不爽的—— 这傻瓜萧凌,居然与她各乘一辆。 这就不对了呀。 开的车不是自己想的车,也就算了。现在连同乘一辆马车都不得,那就太过了。 「那个,老婆……」 谭玉咂摸着,想想该说点什么,来点醒一下老婆。 然而,萧凌却看向她:「那个老婆?你一共有几个老婆?」 神情里,已有了几分不自然。 只怕连萧凌自己都不知道:她反问这话,其实已经是默认了谭玉平时对她的称唿——老婆。 已经经歷几世情缘、且每一世都是面对萧凌的谭玉,却是秒懂了。 唔,看来她那闷骚老婆,其实在内心早就接受了身为她老婆的事实呢。 既然如此,谭玉胆子更壮了。 她一面安抚着老婆:「乖,没有这个那个,我只有一个老婆,就是你。你是我的唯一。」 一面不忘拐带老婆:「可是老婆,咱们分开在两辆马车上,也太远了。咱亲近点呗。」 对于安抚,萧凌还是很受用的。面色明显转晴。 但对于拐带,萧凌却是听不明白的:「远吗?这两辆马车并辔而行,隔得很近啊。」 压根不是这么回事好么! 谭玉决定说重点:「你都说了,『隔』很近。那说明再近都还是『隔』着嘛。咱不隔着好不好?我想要那种零距离。」 零距离? 萧凌挑了挑眉。 「负距离也行。」 谭玉更进一步补充。 「……」 萧凌清澈的大眼睛,端详着谭玉。 谭玉被这双清澈美丽的大眼看得心虚,情不自禁就吻了上去。 嗯,用唇覆盖住,看不见了。 别问为什么分隔两辆马车、谭玉却能吻到萧凌的眼睛。 对于某些人来说,只要动力足够,这世上就没有办不成的事。 比如,她现在就像八爪章鱼一般,隔车攀吊着萧凌的脖子,自己脖子伸得老长,去亲对方的眼睛。 这一幕,让驾车的羲和跟望舒都看呆了。 两人幼小单纯的心灵瞬间受到了惊天暴击。 这、这是在干吗? 我是谁? 我在哪? 我……我要做什么? 我们要做什么? 我们…… 两人互望一眼,哑然震惊,随即,似乎都双双悟了什么。于是,竟双双脸红了。 至于脸红什么,两人却没搞清。 只是,越看对方越脸红 甚至,连内心都有了些别样的悸动。 这可是从未有过的体验。 而这还没完,很快冲击更大了。 因为,萧凌见谭玉那般勾吊着自己的脖子,实在太辛苦,便干脆手下一用力,将对方一提,拉进了自己车里。 萧凌大乐:「咱俩这就算同ju了。」 在古代,「车」可不也读「ju」么? 萧凌望着她,跟看个二傻子一样。 二傻子不想面对这种王之蔑视。 第194页 就干脆又一个吻盖了下来。 谭玉倒是不知尴尬,就这么任她动作,且与她交颈亲密,互动自然。 羲和宝宝和望舒宝宝,则完全呆在当地了。 呃。 她们看到了什么? 这是哪? 我是谁? 她们在干什么? 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干点什么? 两人再度互望,再度脸红。 同时低下头去。 唔,似乎,心里有什么不该有的想法,正在萌芽呢。 话说回来,那想法,是真的不该有么? 如果真的那么不该,为什么凤皇和皇夫就这么干呢? 还很开心的样子。 两人想着想着,不自觉舔了舔唇。 而且,凤皇和皇夫都是女子呢,还不是一样堂而皇之在一起了? 于是,两人又互望了一眼,齐齐想入非非。 谭玉和萧凌倒是专心得很,丝毫没注意到两个吃瓜群众的小心思。 只是双驹并辔,就那样一直往前。 两个女子,驾着车。 其中一驾是空着的。 而另一驾马车里,是另两个女子在温存缠绵。 此情此景,让洪荒大地上仰望苍穹的芸芸众生,都有些恍惚。 好美啊。 只是,这美里,怎么总透着点邪乎? 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邪乎。 咳咳。 这美好静谧中的邪乎,自然来源于谭玉。 谭玉这货就是个彻头彻尾的邪乎。 这晚,还有更邪乎的呢。 这是让天道都为之变色的邪乎。 差点给这洪荒大地惹来了灭顶之灾。 而这,也成为将来天道永恆的痛。 这件惊天大事,其实发生得特别简单。 一切,都源于谭玉普普通通的一句话。 还是一句情话。 确切地说,就是句情到深处的胡话。 咳。 事情是这样的: 这晚,两人在苍穹转了一圈归来,兴致仍浓。 谭玉便开始对萧凌毛手毛脚。 萧凌是第一次,多少还是有点呆的。 所以半就仍半推。 她这一「半推」不要紧,关键是她是凤皇啊!是洪荒第一战神!举手投足都能改天换地的存在! 她这威力值,只「半推」,就足够让谭玉「狗啃刺猬」般下不着嘴,只能围着老婆转圈圈了。 转了几圈后,谭玉便开始耍嘴皮子功夫了。 准备充分扬长避短,以这三寸不烂之舌的甜言蜜语,突破对方战斗力爆表的防护。 刚开始还没什么。 无非都是些经典甜言蜜语款。 但说着说着,就有些词穷了。 眼见萧凌已经渐渐软和了下来,胜利近在眼前,谭玉只好搜肠刮肚想更多的甜言蜜语。 最后临门一脚,便干脆来了句狠的:「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只要能一亲你的香泽,我就算立刻死了也甘心啊!」 她这原本是一句兴之所致的情话,却对于天道来说,无异于惊天霹雳啊! 甚至对整个洪荒,都是一个惊天炸雷。 因为,她是洪荒之主啊! 洪荒之主是不能死的。 如果连这洪荒的主人都死了,那这个世界还如何存在?! 况且,她甚至不只是洪荒之主,而是超越了洪荒的整个世界之主! 这样的人,如果死了,让洪荒万众生灵怎么办? 就连天道,也脱不了关系啊! 这下天道尴尬了。 什么情况? 给自己出这么个大难题?! 天道都炸了。 它原本就在紫霄宫中善后,各种没脸丢人就算了。 好不容易抹平一切,却又听到谭玉这惊天霹雳。 它拖着疲惫之躯好不容易回来,这下就真的是「垂死病中惊坐起」了。 石化了很久,它才回过神来接受:自己这坑爹的创世主,又给自己出了一个惊天大难题呢。 而且这难题还不一定能解决。 解决不了,就可能连自己都是死路一条呢。 天道真的好想当天炸了,在天空炸出一道烟花,让那谭玉看看。看看自己这最后的抗议与绚烂。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天道是不能有情绪的。 这一切,它只能默默吞下去。 所以,天道在沉默了很久很久后,终于做好心理建设,把一口老血咽了下去,重新振作。 唔,振作后,居然还真立刻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于是,谭玉惨了。 却说,那晚谭玉对萧凌各种甜言蜜语,原本一切进展很好,眼看就要愉快得手了。 谁知,萧凌却突然皱了皱眉,如同换了个人一般,就是不许她靠近。 刚开始谭玉还以为她是开玩笑,所以也跟着开玩笑:「乖老婆,别躲呀。来,让我嘴一个。」 然而,萧凌眉头蹙得更深。 似乎内心有两种情绪,正在挣扎。 眼见谭玉的嘴嘴伸过来,萧凌就是一掌—— 谭玉,就飞走了。 可怜的谭玉,挣扎着爬回来,又要亲老婆:「来,乖乖别闹,嘴一个。」 萧凌蹙眉,又是一掌—— 谭玉,又飞走了。 第195页 就这样,谭玉奔过来求嘴嘴——萧凌推掌——谭玉被打飞——谭玉爬起再回来——谭玉奔过来继续求嘴嘴—— 如此,无限循环。 直至谭玉爬不动了。 她最终泄了气,干脆懒得爬起,趴地上就地睡了。 临睡前,琢磨:等青鸾火凤回来了,就让她们化成风火轮,自己踩着,来回总要省力些。唉,这老婆也太兇了。这哪是嘴嘴啊,这简直是冲上去找揍嘛。 谭玉唉声嘆气。 为啥别人老婆说亲就亲,而自己想亲个老婆,却得跟打仗一样啊? 她这样晕晕乎乎着,却也胡乱睡去了。 等再醒来,仍去嘴老婆,却依然被打飞。 如此这般,没有例外。 竟日日持续。 后来青鸾火凤倒是回来了,但她们也不傻,可不想干涉进凤皇和皇夫的耍花枪,便都装聋作哑躲起来了。 第70章 不作死就不会死 整个妖族都以为萧凌和谭玉是在耍花枪。 将每日她们的「拍飞——爬回」循环动作当大戏看。 于是,每日里,她们都能看到谭玉被拍飞,然后又爬回来,然后再被拍飞、再爬回来……如此,一遍又一遍。 所有吃瓜群众都很无语。 凤皇和皇夫还挺会玩。就这一套还总玩不厌。 神特么玩不厌! 谭玉早就玩厌了好么! 她都快哭了。 但没办法啊,就是每一次都亲近不了啊! 每每她靠近,想一亲芳泽,对方就会直接一掌拍过来。 谭玉感觉自己再这么下去,都要被活活打死了。 萧凌其实也隐隐觉得不妥了。 她虽然对于情感之事还不通,却早已将谭玉放在了心上。 按理,谭玉靠近,她是不应该排斥的。更不可能会把人拍飞。 但不知为何,只要对方一靠近,她就情不自禁,就要伸手去推开。 隐隐,萧凌觉得这似乎不是她的本意。 可说不是本意吧,又没人逼迫自己,分明是自己主动伸出手去拍人的。 这让萧凌很是迷惑。 只是,这迷惑又偏偏不能宣之于口。也没法找个人商量。 ——就算是以前决断族中大事,她都没找人商量过,向来干坤独断。更不用说现在面对个人情感之事了。 于是,这事就一直这么持续着。 云端的天道也是日復一日的神经紧张。 唯恐哪天出个意外,让谭玉那货把萧凌给亲了,那就大家一起完儿蛋了。 它就那么日如一日盯着。 精神日常紧绷。 唉,真担心哪天崩溃了,整个洪荒法则跟着完蛋。 就算不崩溃,这日復一日的视奸,也很折磨啊。 谁特么要天天围观人家谈恋爱啊?还得在关键时刻棒打鸳鸯!这也太折磨人了。 ——被塞饱了狗粮的天道日常暴躁。 就这样,在日復一日高强度压力下,天道终于撑不住了。 一晃神,便放松了警惕。 它这一放松不要紧,谭玉和萧凌那边就出事了。 其实,天道威力非凡,只一道法旨,就足以让萧凌自觉不让谭玉靠近了。 它之所以一直守着,实在是怕出意外,上个双重保险。 而守了这么长时间,也没见有什么意外,便渐渐放了心。 加上精神长期紧绷、难以为继,不免就放松了。 而这放松的功夫,还真出了意外。 这主要是因为萧凌太特别了。 萧凌修为太高,即便是天道法旨施威,也不能真的将她弹压得彻底臣服。 而她心性又极单纯,认定的事便是铁了心不会改变。 她对谭玉的感情,正是她内心深深认定的。 于是,在天道放松警惕之下,萧凌还真以赤子之心反制了天道的法旨,随心而为,任由谭玉亲了一口。 这是萧凌的自我意识爆发。 谭玉这么长时间坚持,已经将萧凌内心隐藏的情感一点一滴激发出来了。 最后,量变引发质变,萧凌的自我情感彻底爆发。 在谭玉亲她的某一次,松了手,任由谭玉亲了上来。 甚至,还反手抱着谭玉,唇齿温存了一番。 这下天道吓惨了。 什么情况? 亲上了? 天道感觉一道霹雳炸在自己头顶,一下把它脑袋炸得「嗡嗡」的。 它是真傻眼了。 怎么办? 亲上了啊。 按照谭玉的誓言,只要能一亲芳泽,就要一死啊。 天道呆在那里,很久很久,都不知怎么办。 它知道,谭玉是这个世界的创世主。如果她真的死了,只怕连自己这天道都么得搞了。 它平生第一次唉声嘆气,却是想不出任何办法。 底下的洪荒众生,只感觉这几天天色格外阴沉,甚至还有阵阵电闪雷鸣,让人十分不舒服。 甚至,个别修为高的,多少预见了点什么,内心颇不平静。 这,是天怒吧。 天道都怒了,下面的生灵还能活么? 其实,天道还真没怒。 它已经没力气怒了。 它是真的躁动不安。 因为谭玉已经把这盘棋彻底下死了。 第196页 以前她再怎么闹,起码没把自己玩死。 只要她没死,这个世界就还有得搞。 但现在,她连自己都玩死了……天道就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想了很久很久,天道终于下定决心: 自己,终究只是一个法则执行者。单纯执行法则就行,其他的……就不用考虑了。 横竖,一切自有天命。 而自己,也早已被设定好——天道无情啊。 既是天道无情,自也无心。 也就不必去考虑任何事了。 天道如此想着,便咬了咬牙,闭上双目,降下一道劫灭天雷。 劫灭天雷,是最厉害的天雷。 比所有天劫雷都厉害。 因为天劫雷的作用是「选」,以天雷之威,甄选出最优秀的修士,不够优秀的,就此结束平凡的生命,而足够优秀的,就能跃入下一个境界,更上一层楼。 而这劫灭天雷,作用却是「灭」。不管对方是谁,一个劫灭天雷下去,就是彻底炸成飞灰。 再高的修士,都躲不过这劫灭天雷。 因为这天雷本就不曾给生命任何机会。 即便是圣人,在这劫灭天雷之下,也没有半分生机。 谭玉,自然也一样。 然而,这劫灭天雷却……闷哼一声,没有降下。 天道愣:这可是从未有过的事。 怎么会降不下去? 这雷到底怎么回事?成哑炮了?? 它很是奇怪。 便探头去往那雷口里瞧,结果,「轰」的一声,一道雷照着它的脸就炸开了。 正是那个劫灭天雷。 那可是劫灭天雷啊。 纵然是天道本身,都被炸得晕晕乎乎了。 晕乎了半天,才晃晃悠悠要起来。 刚想再去执行天命,却冷不防一个东西照着它脑袋就砸了过来。 说时迟那时快。 天道只来得及看一团红影袭了过来,却赶不及躲避。 于是,不偏不倚,被砸了个正着。 这一下,彻底砸趴了。 再也起不来。 等它再度甦醒意识,挣扎着要起来,冷不防,又是一道红影袭来。 不偏不倚,依然干在了它脑袋上。 于是,它又趴了。 第三次,她才刚强撑着惺忪的眼皮,准备看看四周情况,又是一记飞袭。 依然干脑袋。 它只得又趴。 如此反覆,它哭了。 也不知循环了多少次,它不再挣扎了,甚至连眼皮都不妄想睁开了,只趴在那闭着眼流泪。 呜呜呜好委屈。 嘤嘤嘤欺负我。 这一次,倒是终于没有突然袭击了。 只是一个声音传了过来:「不是说天道无情么?你也会哭?」 天道一愣。 它终于知道天天暗算它的是谁了。 是了,它早就该想到了。 这么变态——啥正事不干,每天守着自己,只要自己醒了就砸晕、醒了就砸晕、醒了就砸晕……除了那个变态姐姐,还能有谁?! 「呜呜呜你欺负我!」 天道捶地痛哭。 唔,捶天痛哭。 咳。 「好了,别在那委屈了。你自己没脑子,多砸砸也是应该的。」 一个好听的御姐音,竟带着微微笑意。 天道哭得更凶了:「你还笑!你欺负了我,你还笑!」 「得了得了,别哭了。丢不丢人?」 一个手帕丢到了天道面前。 天道怔了怔,终究,还是化身为一个小女孩,萌萌的。 拾起地上的手帕,擦起了眼泪。 还吸了吸鼻子。很是委屈巴巴。 另一个化形为年轻女子的,正是她的姐姐,大道。 天道无情。 大道,却有情。 「你这孩子,也太傻了。」大道姐姐一面给妹妹丢了个白眼,一面耐心给分析,「你自己说,那个王八蛋是谁?是创世主啊!创世主能死么?她死了,这世界怎么办?你我又该怎么办?一起毁灭么?」 她口中的「王八蛋」,自然是谭玉那个坑货。 天道吸吸鼻子擦擦眼泪:「那我能怎么办?我是天道啊。只能执行法则。而那个……那个『王八蛋』,说出的话,就是法则啊。」 「你真煳涂!」 大道姐姐戳了戳天道妹妹的脑袋。 「见过迂腐的,没见过你这么迂腐的!」 天道委屈地吸吸鼻子,还是不说话。 大道嘆了口气,只好继续分析:「人再怎么迂腐,也要有个限度。总不能把自己给迂腐死了。再说,你就算一根筋,不在乎自己的生死,难道也不在乎这么多洪荒生灵的生死?上天有好生之德啊。」 天道呆住。 她又何尝不想保存这些洪荒生灵? 这么多年,她守望着这些洪荒生灵,早就把他们当成了自己的孩子啊。又怎么捨得他们一起遭受这灭顶之灾? 「可是,我们该怎么办呢?」 天道一改平日的面瘫,瞪着萌萌的大眼,问姐姐。 大道含笑:「上天有好生之德。这话,你就当没听过就是。我相信,那个王八蛋也不会追究的。」 不只不会追究,她应该还会很高兴呢。 因为那货也不想死啊。 第197页 她现在刚刚得逞,正在跟萧凌愉快得不要不要呢,怎么可能真的想跟整个洪荒同归于尽?这也太扯了。 「可是,她是创世主,说出的每一句话,都是法则啊。」 天道还是有些呆。 「……」 对于这个妹妹的呆萌,大道是真的服 大写的服。 第71章 多愁多病身 大道嘆了口气:「你是真不懂情啊。」 「情?」 天道愕然。 「是啊。那王八蛋对凤皇说那些话,不过是上头的情话而已,做不得数的。你怎么能当法旨来执行呢?」 天道还是听不太明白。 半懂半不懂。 却还是忍不住疑惑:「情话,就是谎话么?说话不算数。」 「……」 大道深深、深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最后,她决定不再讲道理,而是认真让对方权衡一下:「反正你再干这种自取灭亡的事呢,我就砸你。你仔细想想,你能干过我吗?」 天道沉默了。 答案很显然:干不过。 在天道还没出现的时候,大道就出现了。 同时,天道还没来得及化形,大道就化形成少女了。 所以,这么多年来,天道一直尊大道一声「姐姐」。 这「姐姐」二字,在洪荒世界,可不代表亲属关系,而是代表能力高低。 一声「姐姐」,足以说明大道比天道强。 也正因为如此,在天道一出生的时候,大道就把维护天地法则的一应杂事交给她,她也不敢反对,只默默接过,默默干活。 然后看大道各种跑出去浪。 天道不是不明白:维护这天地运行,本就是大道和天道共同的责任。大道这么全丢给自己,完全是偷懒摸鱼。 但又有什么办法呢? 谁让自己是新人、法力没她高呢。 所以这么多年,一直是她这个天道在兢兢业业做事。而大道那个狗屁「姐姐」,则是自去各种吃喝玩乐,经常几百上千年的找不着人。 哼,老油条,混子,摸鱼怪。 天道兀自在脑中不停碎碎念抱怨。 大道端详着她:「怎么,小天,你是有什么不满么?」 天道低头握拳。 她是有不满。 最不满的就是被称为「小天」。 其实她早就可以化形了,但一直坚持「天道无情」,说自己不能有自己的情绪,所以不能有性别,这样才能做到不偏不倚。 以这个理由,她一直拒不化形。 但天知道,她不化形的真正原因,其实就是不想化成这个萝莉样! 还记得她第一次化形成功时,欢欢喜喜变化着去大道那献宝。 大道第一眼就认定了她的「萌宝」属性。双眼狂冒粉红泡泡,还伸手来揪她圆鼓鼓的髻:「哎呀,我们家小天真是太可爱啦!」 说着,还不忘两只手都伸过来,大力揉搓天道的脸蛋:「哎呀,这萌鼓鼓的包子脸揉起来最舒服了~~」 天道刚化形的娇嫩脸蛋儿,就那样在大道手里被狠狠揉搓得变了形。 天道甚至感觉已经被某人的大力金刚手给搓秃噜皮了。 那真是噩梦一般的体验。 自此,天道再没化过形。 也是自此,天道将大道坚定定义为「变态」。 现在再见,还再被拾起「小天」这个称唿,天道觉得简直是噩梦回归。 她想哭。 想狂奔而逃。 然而她知道这些都无济于事。 大道至上,无处不在。自己又能逃到哪里去? 至于哭……呵呵,自己当初又不是没哭过。 当初被那个变态揉痛了脸,眼泪就那么流了下来。 结果,那个死变态居然伸手来接了一滴,还蘸进嘴里尝了尝。 最后还不忘感慨一句:「原来小天的泪水是咸的,真可爱。」 什么鬼? 泪水是咸的怎么就可爱了? 天道噎然,从此再不敢哭了。 现在重新哭唧唧? 绝对要不得! 那样只会被虐得更惨啊! 所以,天道闭上眼睛,深唿吸、深唿吸、再深唿吸…… 许久许久,才将内心平静下来:「我,没有不满。」 「嗯。」 大道对天道的态度,终于欣慰。 「没有不满意就好。要知道,姐姐都是为了你好。也是为了这整个洪荒好。别再干那种自取灭亡的事了。那王八蛋发神经时说的情话,你就当没听到吧。」 既然大道都已经那么说了,天道也不能怎样。 横竖大道怎么说怎么做呗。 反正,维护这个洪荒,是她们两道共同的责任。 大道既然法力更高,那地位也自然也更高些。听她的,也没毛病。 天道如此想着,便破罐破摔划掉对谭玉那句誓言的记录,闷不吭声继续执行自己的天道职责。 就当之前的一切都是一场梦吧。 看着天道垂头丧气离开的背影,大道无语。 这货也实在太榆木疙瘩了,什么感情都不懂。就连人家兴致上头说句情话,都分辨不出来。 不过没办法,「天道无情」,本就是天定人设。 正如,「大道有情」也是。 第198页 天若有情天亦老。 天道一直以为:自己化形只能化成小萝莉,是因为自己法力不够。 其实并不是。 诚然,天道的法力是比不上天道,但也不至于只能化形成一个小萝莉,而且永远形态永远长不大。 她化形始终长不大,是因为,她无情。 因为无情,所以不成人。 大道深深嘆气。 她无奈啊。 她寂寞啊。 这么多年,自己满腔的充沛感情,却偏偏没个分享的人。 唯一与自己同寿长春的天道,却偏偏是个啥玩意都不懂的榆木嫩疙瘩。 唉。 天道在憋屈。 大道在嘆气。 谭玉却过得很开心。 她终于一亲香泽,便干脆势如破竹,一侵到底……当天晚上,就趁势把萧凌给办了。 萧凌,也是笨拙地迎合。 两人之间的关系,也自此一日千里。 不管是谭玉还是萧凌,都清楚:自这一晚,萧凌真正成了谭玉的妻子。 谭玉喊起「老婆」来更顺口了。 而萧凌也听得更顺耳了。 两人越来越熟,也就说话更随意。 于是,又出意外了—— 却原来,是这日谭玉又嘴欠,开始对萧凌说情话「你就是那倾国倾城貌,我就是那多愁多病身啊~~」。 这原本就是□□时候的浪言浪语,自然做不得数。 但谭玉是谁啊? 那是金口玉言的创世主。 但凡她说出的话,就是这世间的法则。 对于很有原则的天道来说,这样的话,无疑就是要坚定执行的法旨。 之前,因为大道的介入,天道已经划掉了小本子上谭玉对自己的诅咒。 这已经是损伤原则了。 天道做了很久的心理建设才勉强释怀。 这一次,自然不可能再度枉顾原则。 偏偏,这会大道还不在。 大道因为感情太过丰沛,压根就在一个地方呆不住——尤其,这地方还只有天道这么个木头。 所以,她基本都是到处熘达的。 反正,维持洪荒世界什么的,已经完全交给天道了。 没有特别特别重要的事,她是懒得回来面对天道那张不开窍的面瘫脸的。 至于「特别特别重要」的标准……唔,自有生以来,只有谭玉诅咒自己那次。 那真的太「特别」了,创世主把自己都给诅咒死了,大家还怎么混? 所以这事绝对不能发生。 而偏偏天道是个一根筋。 所以大道必须要回来主持大局。 那次的天道还算乖顺。 所以大道以为她懂了,便放心地继续出去浪了。 然后,谭玉又把自己给诅咒了。 这一次,没有大道在身边,天道再没犹豫,直接一个「百病缠身」咒对着谭玉就轰过去。 于是,谭玉秒卧床。 其后,更是各种换着花样生病。 一会是吐血。 一会是头痛。 一会是身子软。 一会是风寒。 一会是发烧。 …… 总之,每天不重样地上演各种疾病,真真是「百病缠身」。 这还不够。 因为,谭玉对自己的诅咒,可是「多愁多病身」啊。 咳。 刚开始,天道还只给轰了个「百病缠身」咒,以为这就完了。 谁知,这谭玉虽然病着,心态却极好。 尤其,因为她生病,萧凌每天随侍照顾,各种甜甜甜,让她病着也开心。 你见过有人一边咳血一边乐得咧嘴的么? 谭玉就是。 这货是真的要爱不要命的主。 甚至,发着高烧全身打摆子,她还继续按着萧凌亲热呢。 还是兴致很高情绪很好的那种。 其对爱情的执着,真是令天道嘆为观止。 嘆为观止完,天道觉得自己应该为谭玉多做点什么。 唔,分明记得,谭玉当初对自己的定义,是明明确确的「多愁多病身」呢。 也就是说,「愁」和「病」,一个都不能少。 狠,真的太狠了。 果然是创世主,不是一般人啊,狠起来连自己都诅咒。 而且是这么狠辣的诅咒。 天道一边佩服自家创世主,一边给自家创世主又丢了个「多愁善感」咒。 于是,谭玉开始哭了。 而且是没日没夜的哭。 她不开心。 很不开心。 外面出太阳,她不开心,因为「外面日光正好,我却只能病在床上,真是伤心呢」。 外面下雨,她也不开心,因为「无边丝雨细如愁」啊。 外面不出太阳不下雨,她依然不开心,因为「这天阴沉沉的,真让人伤心呢」。 …… 就这样,粗神经逗比,化身林妹妹。 各种多愁善感,各种悲春思秋,各种哭。 时不时就抹泪。 动不动就悲嘆。 偶尔还吟点诗。 饶是萧凌爱她入骨,都嘴角抽搐着受不了了。 而更受不了的,是洪荒众生灵。 第72章 补天 不是洪荒生灵们矫情。 作为开天闢地初一代,他们真的算活得糙的了。 第199页 但再怎么糙、再怎么不在乎生活质量,这日子也过不下去啊。 别以为谭玉天天哭唧唧只影响萧凌。 实际上,她影响的是整个洪荒啊。 没别的,就因为她那嘴啊…… 她可是整个世界的创世主,随随便便一句话,就是这世界的法则。 比如,她说「阴天总是让人伤心」,那就得全世界跟着伤心啊。 没人跑得了。 ——因为她说的话,就是铁律。 更可怕的是,这货自从多愁善感悲春思秋后,就各种悲观、各种杞人忧天了。 关键,她杞人忧天还得说出来。 于是,所有人都跟着倒霉了。 比如,她会突然望天,担忧地嘆气:「怎么到现在都没有女娲补天的消息?不会是失败了吧?」 于是,正在那辛苦鍊石补天的女娲,原本进展顺利,突然就卡进度了—— 石头怎么都炼不化,就那么在炉子里□□着。 女娲一直用先天真火烧啊烧,那些石头被烧得「哔啵」作响,却偏偏坚持着不肯融化。 女娲都快崩溃了。 偏偏,这时一直在嘆气沉吟的谭玉,终于悲观地下定结论:「嗯,肯定会失败吧。」 得,她这么说了,那是铁定不能成功的。 只见原本已经炼化好了补进窟窿里的石头,都直接掉下来了。 「哗啦啦」跟下冰雹似的。 差点让女娲当场气炸。 她石化了很久很久,才震怒咆哮:「啊啊啊,怎么会失败的?!」 原本,一切都进展得好好的啊! 怎么突然就全掉下来了? 女娲在暴走边缘。 这时,一个温柔的声音传来:「女娲姐姐,您别急。既然失败了,肯定是有原因的。咱们好好分析,好好改进,下次就能成功了。」 说这话的,不是别人,正是后土。 原来,那日从紫霄宫散了后,她并没有随几个哥哥姐姐一起回巫族大本营,而是跟着女娲来见识补天大业。 巫族的族长帝江也同意。 毕竟这件事是巫族引起的——因为谭玉金口玉言甩锅,这口黑锅已经完完全全被巫族背牢了,而且还是内心认定的那种背法。 总之,帝江觉得这祸原本就是巫族闯下的,巫族本就有责任做点什么。 偏偏,巫族也没什么入得女娲眼的宝贝,最后还是妖族的谭玉许了东西出来报酬。 帝江作为老大,也是要脸的。 所以很认为自己巫族应该再做点什么弥补。 如今既见后土愿意跟着女娲同去补天,便也答应了。 一来,确实能让小妹后土长点见识。 二来,也算是巫族派了人随行,算是一种负责的态度吧。 女娲倒是没考虑那么多。 一听后土要跟着自己去补天,她就心飞神盪了。 这个女子,正是自己看入眼的女子呢。 女娲的脑中,不自觉想起了谭玉和萧凌秀恩爱的画面。 同时,默默在脑中将女主换成自己和后土……咳。 正因为有这份心思,女娲补天才更加格外努力。 有后土围观,她来不周山后就没歇过,一直在不停炼化石头、不停地补天。 后土在那看着,确实也很佩服。 女娲姐姐,真厉害啊。 阳光下,女娲微微薄汗的脸庞,更是格外让人神往呢。 不知为何,后土的心,动了动。 就这样,原本是最美好的画面。 直到—— 某乌鸦嘴在悲观地推断:这补天要失败。 好了,有那货金口玉言盖章,这补天任务只能失败了。 女娲再努力挣扎了很久,依旧无功。 最后,只得採纳后土的意见:分析、总结、改进。 但说实话,这真实的理由她们还真分析不出来——切了她们脑袋,她们也想不出来,之所以失败是因为被某乌鸦嘴给咒的啊! 她们只能按照她们的想法去推断。 因为有后土的温柔,女娲也能冷静下来了。 她冷静且睿智地分析:「我觉得应该是鍊石的器具出了问题。」 后土瞥了瞥那鍊石的土炉子,不由得撇了撇嘴,算是认同。 甭管真正的原因是什么,这炉子的质量是真不怎么样。 这可是补天大业啊! 可以说是改变天地、拯救众生的大功德。 这么重要的事,就用这么个土炉子? 之前因为看女娲那么投入努力,后土也就没好意思说。如今见女娲都如此说了,她便干脆说出了心里想法:「是啊,小妹也这么觉得。这是补天大业,功在千秋。纵然你有先天真火,也需要好器具来配啊。依我看,只有先天级别的器具,才能配上你的先天真火,助你完成这补天大业。」 她说得很直白了。 女娲也懂了。 是啊,就这么个土炉子,确实也不是个事。 之前因为倚仗着自己有先天真火,所以硬撑。 如今看来,却是撑不下去了。 是真的要去找个靠谱的鍊石器具了。 只是—— 「这先天级别的宝贝,那般难得,我又如何能拥有?」 女娲为难。 不是不想要好东西,而是没有啊。 第200页 这洪荒里所有的先天至宝,几乎都进了谭玉的口袋。别人可是寻不着什么的。 这事,现在已经是洪荒公开的秘密了。 所以,后土认真建议:「我看,我们应该去找谭玉道师。」 第73章 面子什么的 女娲也想找谭玉拿个先天宝贝啊,但是谭玉那人奇奇怪怪的,因为不肯接受自己拜师,还先行逃跑了。 自己再撵过去,只怕不合适。 更何况,自己在这洪荒也算有头有面的人,追着人家讨法宝,也实在说不过去。 主要是没面子。 尤其当着后土的面,更不想失了面子。 不过,现在后土都说了,情况就不一样了。 既然后土都支持自己,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女娲顺便欢喜,道:「女娲妹妹说得有道理。」 说着,便带了女娲去寻谭玉。 谭玉的住所倒是不难找,就算青鸾火凤和帝俊太一等人没透露,天下知道妖族凤皇大本营的,也大有人在。 所以很快,谭玉就被找到了。 且找来的还是一群人。 确切地说,一共是七个人: 三清、准提接引、女娲后土。 后两撮是成双成对,只有前面三个是万年大光棍。 所以谭玉忍不住同情地嘆息:「你看人家,都是成双成对相亲相爱,就你们仨万年打光棍。真真是可怜见。」 「……」 于是,在七人的沉默中,鸳鸯谱已经点定。 准提配接引。 女娲配后土。 而三清,却因为谭玉的一句话,千千万万亿亿年,都持续打光棍。 确实是可怜见的。 天知道后来这仨货打光棍打得都心理扭曲了,所以制下规则:所有天界神仙,都不能谈恋爱,违者要被重罚,甚至贬为凡人。 这就是所谓的「天条」。 当然,这是多年后,封神榜事件之后的事。 那时候,真正的圣人都已经搬去天外天,不再干涉凡间事。 巫妖二族也已火拼灭绝,后土感天地杀伐之重、怜世人尸横遍野,便发动大慈悲,捨身化为六道轮迴,收万千魂灵,以让其生生不息。 而空出的天庭,也已经移交给了昊天和瑶池。 也就是后来的玉皇大帝和王母娘娘。 天庭需要主人,也需要当差的。 于是,三清联合女娲,浩浩荡荡发起了封神榜事件。 说白了,就是在人族中选取佼佼者,再在战火中淬鍊其资质,最后选其为天神,按封神榜分封至不同岗位,让他们管理天界,也守护世人。 那才是真正到了神的时代。 圣人与仙,算是彻底退出了歷史舞台。 而三清作为主导者,更制定了所谓的「天条」。 其中,不许谈恋爱,是第一铁律。 这是亿万年光棍的愤怒。 哼哼。 谭玉不知道因为自己一句话,给未来的神仙惹了那么大的麻烦。 早知道,自己就不说这话了。 不过,她这时压根想不到其他,只是一股脑儿的负能量。 见了三清这样的光棍,就觉得是「可怜见」。 于是,被盖戳「可怜」的三清,本就端肃的脸色愈发沉苦了。 好在,还有一个奸滑又捨得下面子的。 这人自然是元始。 只见他端然出列,肃然低首道:「我等可怜,空为洪荒至尊,却没有一个先天至宝傍身。望师父垂怜,赐我等一两件护身之宝。」 得。 你不是说我可怜吗? 那我就可怜给你看。 我可怜,我特别可怜。 你得垂怜我,给我东西。 就这样,元始打蛇随棍上,向谭玉提出了要求。 准提接引何许人? 一见元始都开了口,赶紧跟上,齐齐跪下磕头:「是啊!请师父垂怜!」 垂怜。 谭玉垂着脑袋,看跪在自己面前的小「可怜」们。 果然是可怜求垂怜的样儿呢。 唉,这些所谓的洪荒大佬,平时人五人六高深莫测的,现在居然为了区区一两件宝贝,就什么面子都不要了。 甚至都不惜当面卖惨。 谭玉嘆了口气,眨巴眨巴眼,望向沉默的老子和通天等人。 还是这两位比较有风骨。 然而,老子和通天二人见谭玉眨巴着眼看来,立刻动作。 只见老子低眉垂眼,眼皮低垂得完全看不见眼睛,缓缓开口:「望师父垂怜。」 谭玉:…… 通天见哥几个都跪了,跟着也跪了下来,行礼附和:「望师父垂怜。」 得。 全搭进去了。 谭玉暗暗撇嘴:这些大佬也不怎么样嘛,居然为了区区一点法宝,什么面子节操都不要了。 她又看向一直安静在旁的女娲和后土:嗯,关键时刻还是看女人。这两位,可比那群软骨男有风格多了。 然而,女娲和后土也瞬间行礼:「望道师垂怜。」 谭玉:……好吧,全军覆没。 她哪里知道,在她看来的「区区法宝」,却是整个洪荒都剩不着两件的先天至宝啊! 别说「区区一两件」,就算只是挨着一件半件,都是天大的造化啊。 第201页 更何况,这些先天至宝,对于成圣,可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啊。 所以谁能不眼馋? 别人眼不眼馋,谭玉可以不在乎。但女娲和后土眼馋了齐齐来拜,却是她受不起的。 虽然女娲和后土只是普通行礼,却也吓得谭玉不轻。 「两位太客气了,在下受不起,受不起。」 谭玉一边念叨,一边干脆地跪了下去。 还是一跪到底的方式,屁股撅得老高。 女娲和后土当然也觉得受不起,赶紧也要回礼。 谭玉赶紧转移话题:「啊,对了,你们喜欢什么样的宝贝?」 这话一问出,果然女娲和后土就再没有磕头回礼的心思了。 两人的注意力立刻转移到宝贝上。 尤其是后土,很惊喜:「我……我也有份?」 她原本只是帮着女娲拜的。 真没想到自己也会有份。 她是个规矩本分的人,并不贪心。 在她看来,三清和准提接引是谭玉的徒弟,分点师父的法宝是应该的。 正因为如此,在路上遇到了三清和准提接引,她们也没介意领着同行。毕竟,谭玉的徒弟们,对谭玉而言,也不是外人。 至于女娲,虽然最终无缘做谭玉的徒弟,但答应帮谭玉补天,还早早许诺了报酬。 所以,就算收下一两件法宝,也在情理之间。 是的,一「两」件。 一件也可。两件……也可。 咳。 是的,后土虽然规矩本分,却是在遇到女娲之前,只针对自己。 第74章 哭唧唧 而对于女娲的事……咩,后土觉得,女娲姐姐那么美好,就算是得到天上地下任何厚待,都是应该的。 毫无原则的后土,早就为女娲暗暗盘算了多拿件宝物。 反倒是没考虑到自己。 这会子突然被谭玉点名,真是大喜过望了。 要知道,像谭玉这样的咖位——三清和准提接引的师父,说话可是向来算数的啊。 她既说了要给,那肯定是要给的。 于是,后土欢喜拜谢:「多谢道师!」 谭玉吓一跳,赶紧把对方扶起,一边撅起屁股磕了个头回礼,一边极端谦逊念叨:「使不得,使不得。以您的功德,随随便便得件宝贝,也是应该的。」 这话倒是说得后土一愣。 功德? 她怎么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功德。 她有功德吗? 见后土一脸迷茫,谭玉嘆了口气:「我说的话,你将来自然会懂的。放心,任何宝物,你都受得起。」 一想到后土将来的命运,多愁善感的谭玉又悲从中来了。 习惯性一吸鼻子,习惯性掏出手帕一拭眼角。 这眼泪,就「哗啦啦」掉下来了。 眼泪越掉越多。 人也越哭越伤心。 那泪水,就跟不要钱似的,一个劲流啊流。 而谭玉脸上的表情,更是十分哀戚。 活像……死了妈似的。 众人很有些尴尬,不知道谭玉这么惨兮兮哭个什么劲。 唯有女娲心头觉得不妥。 她关心后土,所以对与后土有关的一切,都很关心。 见谭玉看着后土哭得那么惨,心里一沉。 尤其,谭玉还口口声声语带玄机,又说后土有大功德,又说后土将来会懂……怎么听,都不简单啊。 一想到后土将来可能不祥,女娲的心便提了起来。 连声音都有些紧:「道师,后土妹妹将来是不是会遇到什么难处?请道师明示。」 谭玉哭得抽抽搭搭,拿手帕拧了一下鼻子,吸了吸,缓缓道:「天机……不可泄露……啊呜呜……」 这又哭上了。 大家皆是傻眼。 这时,一直在旁边忍着的凤皇,终于没憋住,开口:「你们不用担心,她经常这样,习惯就好了。」 经常这样号啕大哭? 众人面面相觑:果然不是一般人啊,连日常爱好都跟大家不一样。大约,高人就是这样吧? 甚至,向来爱多想的准提接引,还忍不住琢磨:师父每日这般哭嚎,莫非有什么深意?甚至,这其实是提升修为的一种方式? 而这一琢磨,也让两人分别悟出了日后的佛家两大传世秘技。 一个是大悲苦禅。 一个是佛门狮子吼。 前者是修炼心性,取其「哭」意。 而后者则有叱咤邪魔之效,取其「嚎」意。 咳。 若是谭玉知道其中因由,一定会忍不住夸他们一句「小机灵鬼」。 三清倒是没这份「机灵」心思。 他们三人齐心可知过去、现在与未来。即便这时候没有成圣,不能完全发挥效果,却也算有所小成。 虽然谭玉不是他们能窥测机缘的,但后土的未来他们还是多少能看出一些的。 以他们目前的修为,三人合力之下,已经能依稀预见后土他日陨落的命运。 三人也是默默唏嘘,但也没多说什么。 女娲还想追问一二,后土却拉了拉她,示意她不用再多说下去。 「姐姐,各人有各人的缘法,我将来自有我的路,或许这就是天意。姐姐不用为我操心。再说,即便问了,也改变不了什么。道师都说了,天机不可泄露。」 第202页 女娲心头难受。 却也佩服后土难得有此见地。 她的修为本就比后土要高一截,又岂会不懂这禅意。 最终,也只得嘆了口气,将这问题作罢。 谭玉见后土如此乖巧懂事,更觉悲伤。 于是哭得更大声了。 最后,甚至已经是嚎啕到「刺耳」的程度。 接引一边深觉耳膜疼痛,一边暗暗感悟:是了,师父这一哭嚎,穿透力极强,说是穿耳透脑也不为过。若是加以发扬光大,只怕能震碎人的心脏也是有的。 就这么着,接引在那感悟后来的佛门降魔狮子吼,谭玉在那哭。 后土在那站着特尴尬。 试想一下:一个人看着你,哭得跟死了全家似的,你不尴尬吗? 终于,谭玉看出了这尴尬,总算抽抽搭搭止了哭。 顺便想起干正事——也就是,赶紧给后土点补偿。 「来来来,这些东西里有没有你们想要的法宝?有的话,你尽管拿。」 谭玉口中的「你们」,自然是指女娲和后土。 在她看来,这两位是最亲切的。 一个是人族的母神,一个可算是人族的养母神。 至于那几个所谓的「徒弟」,她反而没什么感觉。 毕竟,她目前并没有慈母心,对收徒并没有什么兴趣。 坦白说,她连自己都还照顾不好呢,哪里还能去教养徒弟? 不过都是赶鸭子上架而已。 但她这么想,几个徒弟并不那么想。 在他们看来:对比女娲和后土两个外人,他们这些徒儿自然更亲。 所以,当谭玉「稀里哗啦」把空间里的一切倒在地上的时候,她几个徒弟便第一时间扑了过去…… 大家眼睛都发着光,只是如老子和元始,会刻意隐藏情绪、让表情显得不那么夸张。 像准提和接引这种不介意性格外露的,都已经直接伸出手了。 「住手!」 谭玉大吼喝止。 她因为刚刚深刻投入哭了很久,声音有些嘶哑。故,吼起来格外吓人。 所有徒弟都唬得一呆。 即便是已经伸出手的两位,都顿住了动作。 所有人都拿眼望着她。 谭玉的声音依然嘶哑:「都别动!让后土先抢!」 「……」 几个徒弟呆住。 没敢动。 谭玉冷哼了一声,表示对他们的看不上。 切,一群没眼力见的,看不出来自己主要是为了哄后土的吗? 这就好比微信群里,为寿星发生日红包,结果其他人却「哗啦啦」冲上来把红包抢完了。 欠吼! 谭玉吼完自家那群眼皮子浅的徒弟,便巴巴来舔后土:「嘿嘿,东西都在这了,后土娘娘,您想要什么,就只管拿好了。」 顺便,还不忘舔女娲:「对了,还有女娲娘娘也是,您想要什么,尽管拿,嘿嘿。」 作者有话要说:520,爱你们哦。 我努力码字,就是对你们最实诚的爱,哈哈。 第75章 后土 「……」 众徒弟很想扶额。 唔,拜这样一个师父,真是丢人啊。 要说女娲和后土两人确实修为不错,尤其是女娲,更是深不可测。 但即便是女娲,也未必在三清和准提接引之上吧? 坐拥五大高徒的师父,真的有必要这么跪舔两个女子么? 如果不是因为谭玉也是女子,众徒弟都要怀疑她是馋女娲后土美貌的登徒子了。 当然,即便自家师父是女子,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毕竟,那边那位兇巴巴站着的,就是他们「师娘」呢。 见自家徒弟们都盯着萧凌看,谭玉想起了什么,赶紧吩咐:「对了,快过来参见你们师娘!」 「……」 于是,众徒弟认命。 看来是逃不掉了。 唉,他们这辈子是註定要被女人死死压着了。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都是自己要退让尊敬的。 话虽这么说,实际上他们对萧凌还是真心尊敬的。 跟对谭玉不同,跟对女娲后土更是不同。 理由很简单——萧凌够强啊! 萧凌的强,是他们亲眼目睹的。 那战神一般的沖天杀气,真真是宇宙洪荒第一人! 洪荒最讲实力。 当初萧凌在紫霄宫一剑破长空的实力,已经足够让三清和准提接引闭嘴了。 因为,他们扪心自问,这份战斗力,只怕自己是比不上的。 不是「只怕」,而是「一定」。 只是他们要面子,自我催眠罢了。 但再怎么催眠,心里也是透亮的。 这是洪荒的基本生存自觉。 所以,谭门五徒恭恭敬敬对萧凌行礼:「拜见师娘。」 其恭敬程度,比对谭玉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好在谭玉并不介意。 不只不介意,她还挺高兴。 对于老婆拉风,她是很与有荣焉的。 甚至,老婆比她强,她觉得是一件很光荣的事。咳。 萧凌对于谭门弟子的尊重,是很淡定的。 洪荒以强为尊。即便不算自己「师娘」的身份,她也觉得自己受得起。 更何况,她本就是「师娘」啊。这身份不只让她甜蜜,更让她觉得理所当然。 第203页 所以,她只淡淡抬了抬手:「起来吧。」 「是。」 五人尊敬起身,站定。 然后眼神发光地盯着女娲后土。 虽然这些东西不能先选,看看也是激动的。 更何况,师父如此大度,对陌生的女娲和后土都如此捨得,想必,对自己徒弟更不会小气吧。等她们挑剩,自己肯定多少还是能分一杯羹的。 至于,为什么作为亲徒弟却只能捡别人挑剩的? 五个人是这么认为的:一定是自家师父人格伟大,才会对别人比对自己人好。嗯,应该是这样的。 一定是这样的! 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他们是信的。 毕竟,在他们看来:这么珍贵的先天至宝,成堆成堆的送人,除非这人是傻子,否则一定是极伟大的人。 他们哪里知道:这谭玉,虽然不至于是「傻子」,却也是真的不认识那些宝贝。更不知道那些东西到底有多贵重。 她是现代穿越过去的,而且是作者,自然看过无数关于洪荒的小说,甚至自己也写过。 但,真正放在自己眼前,却是不能清楚辨认的。 ——就算觉得像,也不敢确定呀。毕竟,这些东西看起来都很普通,且是袖珍版,而且得来简单。 谭玉真没法把自己随随便便捡的这些东西,跟传说中的那些先天至宝联繫在一起。 虽然帝俊和太一都从这堆杂货玩意里淘到了惊天宝物,但谭玉觉得应该只是他们运气好。 她就不信剩下的也样样是宝贝。 其实,剩下的还真样样是宝贝。 女娲早已挑得眼花缭乱。 不过,她心里还是有后土的,关键时刻还知道礼让后土先挑:「后土妹妹,你喜欢什么,先拿吧。」 喜欢什么? 后土翻来翻去打量,觉得都喜欢。 但,喜欢是一回事,能不能用却是另一回事了。 后土是巫族,而巫族是没有元神的。 因为这先天劣势,巫族的人其实降伏不了什么先天至宝的。 因为法宝到了先天级别,都是有器灵的。 更何况,谭玉手里的宝贝,可都是先天等级里的至尊。 后土想收为己用,基本不可能。 后土原就不是个贪心的,对于驾驭不了的宝物,她干不出暴殄天物这样的事。 所以,她选了半天,最后莞尔一笑:「这里面,只怕没有我能用的东西。」 所有人都一愣。 尤其是那五个徒弟,更是惊掉了下巴。 这得是多败家呀? 连这么多宝物都不要。 女娲更是扯了扯后土衣角,示意:这时候你就别害羞谦让了。 后土心有灵犀,却是微笑着摇了摇头。 不是害羞,也不是谦让,而是她确实要来也没用啊。 这么好的东西,人家愿意给出来让你挑,自然不该被浪费。 谭玉有些尴尬了。 心里也挺难受的。 她原本想给后土点宝贝,算是对后土将来大牺牲的一种补偿与致敬。 如今见后土这么说,就以为这堆东西里确实没什么好东西。有些不好意思。期期艾艾道:「唔,你再看看,有没有什么喜欢的小玩意?就算不能用,拿回去玩也可以啊。」 这么珍贵的东西,拿去玩? 后土自然做不出来。 但她也看出了谭玉的不好意思,知道对方很想弥补自己点什么。 便也不好什么都不要。她乖巧地又重新挑了挑,最后,眼睛一亮,捡出一颗水晶一样的珠子。 这珠子里似乎灌满了水。 甚至,摸起来还软软的。 可分明,里面闪烁着水晶一样五光十色的光芒。 「这是……」 后土捻在手里,很好奇。 大家也都看向谭玉,都不清楚这是个什么东西。 但三清看得出来:这是宝贝!很强大的宝贝。里面带着很多缘分。甚至,都超越了圣缘。 不过,他们并没有试图打这珠子的主意。 因为,他们看得出来:这玩意,是跟后土有缘的。而且是很有缘很有缘。 因为,后土和这珠子身上,都有种莫大的悲天悯人之意。 第76章 情 谭玉倒是看不出那么多,就本能觉得那珠子跟后土还挺合适。 不过,自己什么时候有这颗珠子的? 谭玉皱眉思索,还真想不起来。 她记得自己是捡回颗珠子。 但那珠子混浊模煳,怎么看也不是现在水晶般透明的这个。 不过,既然后土翻出来了,那自然是自己这堆东西里原本就有了。 唔,大概是自己捡回的东西太多,所以忘了吧。 「这东西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既然你喜欢,就拿着吧。我看你跟它挺有缘的。」 谭玉笑着以这个世界的词句安慰。 后土笑了笑,收下了。 顺便,还献宝一样,摊开手捧给女娲看:「女娲姐姐,你看,这颗珠子圆圆的,好漂亮。」 圆圆的就漂亮? 若是别人这么说,女娲一定会对这个理由表示「呵呵」。 但后土这么说…… 「就是,圆圆的,老好看了。我也要选个圆圆的法宝。」 女娲一脸热忱。 第204页 「……」 谭玉虽然不明白为什么「圆圆的」就好看,但既然女娲都这么说了,她自然不介意对方挑个圆圆的物件。 甚至,还帮腔:「就是,圆圆的最好看了。」 于是,她这一句话,奠定了洪荒以圆为美的基调。 其后,洪荒的一切,都是尽量往「圆」上面靠。 金丹是圆的。 玄光镜是圆的。 任意门是圆的。 各种攻击力光波也是画圈圈。 甚至元神、元婴之类,虽然不见得是圆形的,却在读音上尽量往「圆」上靠近。 …… 就这么着,「圆」,被谭玉的金口玉言,罩上了光环 当然,这是后事。 目前的状况就是:女娲为了附和后土的审美,在那堆东西里翻来翻去,最后,还真翻出了一个圆圆的东西。 红红的。 却是绣球。 这玩意作为法宝确实挺尬的。 你能想像一个洪荒大佬,在跟人对战的时候,突然掏出个红绣球吗? 掏出来干吗? 抛绣球招亲吗? 尤其是以后女娲成了圣人,还临阵对敌时掏出个绣球? 这也太尴尬了。 不过,这女娲跟萧凌作为真正的强者,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不在乎面子。 什么面子? 在乎什么面子? 难道还有人敢嘲笑本女王还是咋滴?牙都给他打掉! 这就是实力。 所以,这种真正有实力的强者,还真不在乎所谓的面子。 因为,在这洪荒世界,实力就是最大的面子。 于是,所有人都看到女娲千挑万选,最后抱了个绣球。 谭玉倒是内心冒出一个念头:红绣球?难道这就是女娲的红绣球?! 看过洪荒小说的,都知道:女娲的随身法宝里,就有个「红绣球」。 现在女娲突然选了个红色的绣球,难道……这会是传说中的红绣球? 介于之前帝俊和太一都在这捞着了伴生法宝,谭玉也不免多想了些。 刚好女娲的随身代表法宝里就有「红绣球」,似乎,对上了? 谭玉抱着十二万分的狐疑,仔细打量那红绣球。 女娲见她眼睛一直盯着自己红绣球看,还以为她捨不得。赶紧道:「这可是你答应给我补天的报酬。你不会后悔吧?」 谭玉这才回过神来,赶紧解释:「不不不,我没那意思。你想要什么都行!别说一件,多少件都行!我就是看看这绣球……有什么特别之处。」 女娲其实也不知道这红绣球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是纯粹为了搭配后土而已。 不过,就谭玉的这些东西,每一件都透着先天之气,随便捡一件都是先天至宝级别。 所以,这红绣球除了外形比较那啥,也没什么不好。 当然,唯有大道清楚:这红绣球很特别。 是「特别」厉害。 可以说,是这么多东西里最厉害的,因为这红绣球上,有情。 有大道的情。 当日,大道就是用这红绣球砸的天道。 而且砸了不只一次。 每次都刚好把天道砸晕、却不让它受伤。这力道拿捏,可以说是相当用心了。 因为她心里有天道,才能做到。 所以,当初砸天道的时候,这红绣球是充满感情的。 既是大道对天道的感情。 也是违背法则救了谭玉一命、救了整个洪荒一命的感情。 更是,让天道开始动摇、为这个世界网开一面的感情。 正是从那一刻起,天道有了感情。 哪怕只有一丝丝。还是为了洪荒众生的生命。 有了开始,就会有以后。 对此,大道还很有信心的。 当然,这得慢慢来。 比如,现在还不行。 因为那个死心眼居然又开始回应谭玉对自己「多愁多病身」的诅咒了。 真是个死心眼! 不过,对于未来,大道还是有充分的信心。 因为,天道原本就是有情的。 大道还特地留下了证据。 这证据,就在后土手里。 也就是那颗珠子。 那不是普通的珠子,而是混沌珠加了泪水。 天道的泪水,和谭玉的泪水。 大道一直对天道都有恶趣味,尤其喜欢收藏天道的泪水。 原本,她也以为就像固定设定一样:天道是无情的。 直到那时候小天道第一次化形,然后哭得眼泪汪汪。 哈哈,太可爱了。 而且,一个会哭的人,怎么可能会「无情」? 所以,自从发现天道会哭,她就赶紧尝了尝,顺便还收藏了。 她相信自己总有一天能等到对方开启自己的感情。而彼时,这些眼泪,都是证据。 至于收集谭玉的泪水,她是没兴趣的,完全是因为见谭玉哭得太多了,觉得浪费。 要知道,谭玉是这个世界的创世主,每一滴眼泪都可滋润万物。天天这么哭啊哭、流啊流,真的是太浪费了。 她浪迹天涯归来,看到这一幕,真是无语了。 太浪费了。太浪费了。真是小孩子不会当家,就这么让创世主白白流泪,真是浪费到家了啊。 第205页 所以,她就把那些眼泪收集了。 也没别的地方放,就一起放到混沌珠里了。 没想到,这后土挑来挑去,居然挑中了这个。 不过倒也正常,别的东西她也驾驭不了。 唯有这眼泪凝成的珠子,刚好可以和她的大慈大悲心融合。 第77章 觉醒 就这样,女娲和后土很有缘份地拿着了自己的法宝。 而女娲,还被许诺更多。 不过,她也不贪心。 即便有谭玉的承诺,也只额外要求了一个:「那我再求个法宝呗。」 谭玉赶紧道:「别说求,别说一个,只要你想要,都……」 她原本想说「都可以给你」,但瞥到萧凌看过来的眼神,便顿住了。 呃,对了,自己还有老婆呢。这堆东西虽然自己没看出有什么好,但既然洪荒人都这么想要,肯定是好东西呀。好东西肯定得留给老婆呀。 所以,最后话到嘴边,变成了「只要你想要,都可以……都可以商量,哈哈。」 这属于典型的「有了老婆忘了娘」。 在老婆的利益面前,母神什么的,也是要靠后的。 咳! 女娲虽然不知道谭玉为什么突然画风微变,但也能理解。 毕竟,这堆东西可都是宝贝,正常人都捨不得送人。 谭玉也有些不好意思,赶紧打哈哈:「来来来,女娲娘娘,您再挑一件呗。」 从「随便挑」到「挑一件」,女娲笑了笑,却也不介意。 只是想着挑什么好。 想了好大一会,她才狡黠笑着开口:「其实我这次来就是想借一个鍊石器具的。我需鍊石补天,却总是炼化不成功,想来,是鍊石的器具不行。不过,我最好奇的却是另外一个宝贝,也是道师一直没有拿出来过的,装这些宝贝的容器。不知道师是把这些东西置于什么容器中的?可大可小,还能随身收藏,旁人一点都看不出来。」 她这意思,其实跨越了两个。 一个是鍊石的器具。 还有一个,是谭玉装这些东西的容器。 第一个说是「借」,但显然借了并不一定会急着还的。 第二个,只说「好奇」,也没说得太明确。 这样一来,两个都捎带上了。 显然,她是真的对这两样都很感兴趣,不然不会这样。 谭玉对于自家母神,自然是什么都不介意。 当下就表态:「你想要什么器具,我这有的话,你直接拿就好了。没什么借不借的啦。」 不过另一件事,她就没法公开表态了。 因为装那些东西的,其实是空间啊。 她哪能把空间的事透露出来呢? 那岂不是连穿越的事都暴露了。 所以,她只能当场瞎编:「唔,这不是什么法宝啦,就是自己修炼出来的。你们也加油哦,努力修炼,将来也会有这样的随身储物空间。加油!」 她这自然是现场胡诌,但偏偏她说出的话就是铁律。 自此,洪荒修士修炼得好的就能修炼出随身储物袋。咳。 女娲听了她的话,很是高兴地点头:「多谢道师指点。」 至于鍊石的器具—— 女娲从里面挑出一个鼎:「就这个吧。这个鼎。」 「鼎?」 谭玉心中一动。 她突然想起:女娲鍊石补天,用的就是一个叫「干坤鼎」的东西。 于是,她声音有些颤抖地问:「这鼎……叫什么名字?」 「道师还没给它起名吗?」 女娲很高兴,当下就表态:「那我就给它取名『干坤鼎』吧。」 干坤鼎! 谭玉哑然。 居然真的是干坤鼎! 她就算再傻,此刻也依稀觉察出点什么了。 起码,那堆东西,都不简单。 见女娲已经捡走两个宝贝了,谭门五徒不干了,赶紧凑上来。 「师父,也赏我们点吧。」 谭玉愕然。 她这会子深度进入了悲春思秋模式,对很多事都没激情,甚至抱着消极的放弃态度。 所以,见新收的徒弟们都围上来要东西,便也没怎么坚持拒绝。 更何况,她也实在好奇——是不是这几个人也能在这堆东西里拿到代表性宝贝。 而结果,是肯定的。 老子,拿的是太极八卦图,和天地玄黄玲珑宝塔。 元始,拿的是盘古幡。 通天,得的是诛天四剑和诛天剑阵图。 准提得七宝妙树、接引得功德八宝池,两人共得十二品金莲台。 所有这些名字,都是他们当场命名的。 没有他们,谭玉都没有发现,自己居然有这么多宝贝。 见大家一口一个惊雷,纷纷为这些叱咤洪荒的宝贝点名,谭玉只觉得自己都被雷得外焦里嫩。 到这时候,她已经隐隐觉察出自己在这个世界可能身份特殊了。 起码,是个bug。 试想,几乎所有圣人都成了她门下。唯一一个没入门的女娲,还不是因为不肯拜师,而是因为她不能收。 而这些圣人的贴身法宝,居然都是从她这里拿去的! 就连后土,都有所得。 对了—— 谭玉忍不住问后土:「对了,你这珠子,又准备取什么名字?」 第206页 「我这珠子?」 后土想了想,温和一笑。 「不知为何,我一看着这珠子,就觉得它跟我特别有缘,它像眼睛一样,我在看它、它似乎也在看我,我们互望的时候,似乎有什么悲悯,在我们之间来回轮转。我准备给它取名,『轮迴之眼』。」 「轮迴之眼?」 谭玉震惊。 虽然,她在洪荒正史中没听过这名字。但,只「轮迴」两字,已经足以说明这东西的定位了。 谭玉哑然,许久许久,都回不过神来。 直到这群来打秋风的人都走了,她还怔怔的。 关于自己在这个世界的定位,她觉得需要好好想想了。 同样在思考的,还有天道。 它正在被大道教育呢。 原来,因为谭玉这个创世主实在太丧天丧地,各种丧言丧语频出,让这个洪荒大地连带洪荒生灵都被虐得不成样子。 大道终于发现了问题,赶了回来。 赶回来之后,自然是对天道一阵噼头盖脸的教育。 天道打不过人家,只能低头任教育。 不过,天道是个认真的,做不到左耳进右耳出,听着听着便真诚地开始反思了:难道自己真的错了么? 想了很久,还是嗫嚅了一句:「可是,我都是按照她的话去做的呀。」 大道气结:「你就分辨不出她哪句真、哪句假吗?」 天道摇头。 她是真的分辨不出。 第78章 我要很多女人 大道扶额:「好吧,是我高估你了。」 想让天道去判断人的情感,肯定是很难的。 所以,大道想了想,无奈:「我还是亲自去找找她吧。」 听大道如此说,天道很是欢喜:「太好了!」 她早就烦谭玉烦成心理疾病了,现在有大道出马帮忙解决,真是太好了! 见她喜形于色,大道促狭一笑:「你不是没七情六慾吗?我看你现在开心得很嘛。」 「……」 天道赶紧低下头。 掩饰自己的情绪。 「很好,继续。」 大道笑着眨了眨眼,然后一阵风离开。 而另一边,谭玉感觉到一阵轻风袭来。 随即,看见一个女子化形而出。 谭玉吓得一声大叫:「妖怪!!!」 大道无语。 抹了一把额头:「老大,你好歹是写书的,能有点想像力么?除了妖怪,不能想到点别的?」 谭玉一愣,眨巴了眨巴呆萌的眼:「你怎么知道我是写书的?」 「我是大道,无所不知。」 「大道?」谭玉再愣。 同时脑袋有些迷煳:「大道不应该是超脱世间的么?怎么你会在这里?」 「错。超脱一切,却也覆盖一切。大道,其实是无处不在的。」 「?」 谭玉想了想,突发奇想。 「所以你真是无所不知的?」 「自然。」 「那你知道我在这个世界的定位吗?」 谭玉终于问出了自己想问的话。 大道眨巴了眨巴眼。 半晌,才将眼睛笑弯:「天机不可泄露。」 「……」 谭玉无语。 这是她之前忽悠别人的话啊。 「对,就是你之前说过的。」 大道捋了捋头髮,假装不经意。 「你知道,你说的这句话后来就变成铁律了。」 「……」 我不知道! 谭玉震惊地望着大道。 有一道灵感,在她内心飞速划过。 大道却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而是漫不经心道:「所以啊,以后别随便说话哦。」 谭玉心中的感觉更深。 不能随便说话? 曾经她说过的一句话,变成了铁律? …… 这一切,让她内心冒出来的念头愈加强烈。 只是,这念头,太让人震撼,也太可怕。 情不自禁,她脱口问:「那我,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 大道看了看她,知道她已经有些懂了。 便莞尔一笑:「总之,说话之前三思,别把这个世界搅得乱七八糟就行。」 她这一笑,简直是风情万种。 然而现在,谭玉压根没心思欣赏,她此刻脑袋「嗡嗡」的,心也乱。 因为她觉得自己的身份几乎唿之欲出了。 「好了,我想你应该懂了。别说出去哦。我走了。」 大道眨巴了一下眼,转身离开。 望着她的背影,谭玉还怔怔的。 她想,她已经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的定位了。 当然,这么大的事,还需要测试一下。 于是,她两眼一闭:「我要有光!」 话音刚落地,天……就亮了。 眼见,羲和驾着金色马车就从天空驶过。 车上装的,正是一个太阳。 这么飒? 谭玉惊了。 情不自禁,她内心涌出一个念头。这念头直接脱口而出:「我要天上有十个太阳!」 尼采说自己是太阳。 谭玉现在一开口就要十个太阳,自觉比尼采还厉害呢。 而她话音刚落,羲和又重新驾着金色马车再度驶过。 这一次,车上装着的,是十个太阳。满满的十个太阳!挤在一起,光芒万丈。 第207页 也灼热滔天。 即便隔那么远,谭玉都能感觉到侵袭而来的滔天热浪。 于是,她脱口而出:「这时候应该来个后羿射日了吧。」 于是,「嗖」、「嗖」、「嗖」几支长箭齐发,神箭带风,破云直入,将几个太阳击得粉碎。 转瞬,十个太阳就剩一个了。 就连羲和,都呆住了。 其实她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干吗。 刚才那一瞬间,她就觉得脑袋跟发懵一样,突然鬼使神差,把十个太阳全给拉来了。 谭玉更是呆呆的。 确切地说,是半呆半癫,她一举手,指着天:「我要这日月,共聚一堂。」 于是,望舒也驾着银白色的马车来了。 车上,正是月亮。 一时间,天上日月同在,共存争辉。 这可是从未有过的奇景。 整个洪荒都震动了。 而云端俯视苍生的天道,则更抓狂了。 大道姐姐不是说去帮自己解决么?怎么越解决越麻烦? 这谭玉想法一个接一个,简直快顶不住了啊。 大道反而比较淡定。 她心里有数:谭玉这么做,是试验自己的身份呢。等她试探清楚,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样的身份定位,就不会这么乱来了。 一个人在什么位置,就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一点,大道相信他们的创世主一定会懂。 果然,谭玉试验了很多,搞得各种天昏地暗、日月倒行……甚至,还多出了无数对断袖。 托她金口玉言的福,整个洪荒大地,一瞬间成了断背山。而断背山下,遍地百合花,也迎风开得张扬。 天道在云端风中凌乱。 大道在一旁吃瓜。 就这样,一切混乱成一团。 直到,癫狂到放肆人生的谭玉,居然喊出一句:我要很多女人! 于是,很多女人出现了。 其中,打头的就是她的正牌女人:萧凌。 萧凌的脸色跟冷峻。 冷峻得让谭玉一个哆嗦。 唔,看到萧凌出来的第一眼,谭玉就意识到事情不妙。随即,背嵴发凉。 「我……那个……老婆,你听我解释……其实,其实我不是你想的那意思,我只是……哎哟别拧耳朵……我跟您走,您老别拧耳朵行吗……嘶疼~」 就这么着,谭玉话还没说完,就被萧凌拧着耳朵提走了。 直到最后,她也没解释出来:我只是想看看我的话灵不灵,不是真的想要很多女人来做羞羞的事啊!! 据趴窗的青鸾火凤说,这一晚,谭玉愣是什么都来不及解释,因为凤皇大人发了飙,要谭玉竭尽全力才能灭火。 这一晚,直接把谭玉累得第二天起不来。 而在云端目睹一切的天道,更是震惊地捂上了单纯的眼。 唔,她还是个宝宝啊。 第79章 断背山下,百合花开 总之,谭玉被萧凌收拾了个服服帖帖,终于老实下来了。 而洪荒世界的一切,也终于走上了正轨。 正如大道所料,谭玉自从知道自己的身份定位后,就不再敢乱说话了—— 好吧,就算她愿意乱说话,萧凌也不让啊。 一直在谭玉身后看她各种胡乱发号施令的萧凌,终于看透一切。 于是,在最后忍无可忍,把这个抽风的创世主拧着耳朵拖走了。 其后,萧凌更是下了明令:不准她再胡说八道。 谭玉咧了咧嘴,不敢造次。 很明显,这个世界听她的,而她听萧凌的。 兇巴巴的老婆不许她乱说话,她自然不敢乱说。 好在,看着满目的「断背山下,百合花开」,她也很是满意。 嗯,这是她说下的万里江山、天下大同呢。 其后,一切自有定数,她也就不说了。 身为创世主,她的心态自然不同。 主要是责任心和站的高度不同了。 她明白:创世主对于这个世间,更多的是默默守望,而不是参与进去搅得天昏地暗、人畜暴走。 萧凌作为生来的王者,反而有这份绝世独立的情怀。 所以,她也时不时劝谭玉不要干涉这世界太多。 身份的改变和老婆的劝说,让谭玉彻底放下了执念,给了这洪荒大地自由。 这洪荒大地,也渐渐步入正轨。 她唯一插手的,就是后土的未来。 连带着,也干涉了一点点女娲的未来。 当然,她也没完全让这个世界脱轨。 只是稍微改变了一点点。 也算是给仁慈一条生路。 是的,她保了后土一命。 虽然后土依然化为了六道轮迴,但,却是用「轮迴之眼」的力量。而她自己的生命,则保存了下来。 所以,虽然最终她也化了六道轮迴,却没有真的彻底捨身。 她还保留了最后一点魂魄,凝结成另一个女子,存活于世。 那个女子,也如谭玉守望这个世界一般,守望着六道轮迴。 只是,她比谭玉出名。 因为她有一个闻名于后世的名字,叫「孟婆」。 三生石,彼岸花,孟婆汤。 无一不是生死轮迴的见证。 无论是哪个种族,都可以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有所皈依,入六道轮迴。 第208页 奈何桥上走一遭,孟婆汤干一碗,便前尘尽忘,重获新生。 但,谭玉也不捨得让后土一个人孤单守候,而且她一直是追糖女娲和后土的死忠cp粉,所以,她必须给这场爱恋一个交代。 巫妖大战后,圣人搬离洪荒,去了天外天,不再管人间事。 这人间,就交给了人族。 提拔了一些人出任天庭的神官后,圣人们便彻底不问世事,去了天外天。 对于洪荒大地来说,这些圣人,就等于彻底消失了。 因为他们不会再干涉洪荒大地的任何人事。 一如谭玉,只守望,不干涉。 如果真是这样,女娲和后土其实就彻底分开了。 谭玉可捨不得。 但,这是正常轨迹,她不能改变。 否则,一切又将脱轨。 为此,她真是绞尽脑汁。 最后,还是已经撩动了天道的大道,在吃饱擦嘴之后,给丢过来一个主意:「其实,那两个球挺有缘分的。」 「什么缘分?」 谭玉还有些懵。 大道对谭玉的智商嘆了口气。 不过,看在刚才的天道妹妹很好吃的份上,大道还是心情很好地补充:「这两个球,可都是至情之物。一个是悲天悯人的大情怀,归于后土;一个是情深意浓的人伦之爱,归于女娲。」 谭玉眨巴眨巴眼。 瞪着大道,示意她继续说下去。 大道无语。 但既然自家创世主让自己说,也不能藏着掖着。只好再度深深嘆了一口气,扶额解释了个通透:「就因为有那个至情大义的轮迴之眼,后土才能作为孟婆,一碗孟婆汤便抹掉万千前尘往事,给新生之灵以新生。那么,女娲拥有凝结了儿女至情的红绣球,是不是也能作为一个特殊的存在,永留世间呢?」 要知道,那个红绣球上凝结的,可是大道对于天道的亿万年爱恋少女心啊。 而且是把无情天道给砸出了感情的灵物呢。 大道、天道,对于这个世间,意味着什么? 不言而喻。 所以,只要谭玉愿意,拥有红绣球的女娲,完全可以作为一个特殊的情爱存在。 就看谭玉能不能领悟了。 「天机不可泄露」,这是谭玉早就定下的规矩。 大道也不可能说更多。只能巴巴望着谭玉,希望她领悟。 谭玉也巴巴着眼望她。 半天反应不过来。 最后,还是一直旁听的萧凌,实在忍不住了,吐槽:「你就让她管姻缘呗。」 姻缘? 姻缘!! 谭玉脑中犹如闪过一道霹雳。 姻缘! 那不就是……红娘?! 是啊,人伦儿女至情……最适合的,不就是红娘么? 一个孟婆。 一个红娘。 一个掌生死大情、一个管男女小爱,还真是绝配呢。 于是,谭玉当下眼睛亮了:「是了,可以让她当红娘!也就是……月下仙人!」 她越这么说,脑子也越清楚了。 是啊。月下仙人。 在圣人搬去天外天后,洪荒修仙人将世界让给了人族。连带天庭,也让给了从人族中提拔出的神官。 仙,已经成了传说中的存在。 天庭里,都是神。 唯有月下仙人,是「仙」。 如今想来,竟是早就註定了的呢。 这样想着,谭玉就更笃定了。 于是,女娲就这么,成了红娘。 又名,月下仙人。 而她跟身为孟婆的后土,将这份被创世主祝福过的缘分,延续到了天长地久。 当然,月下仙人红娘,并不是完全的女娲,而是女娲的一个残留□□。 真正的女娲主体,还是去了天外天的。 毕竟,这是圣人的职责。 一如后土的主体,也已化为六道轮迴。 大约,这便是「不负如来不负卿」吧? 看着天上的月亮,谭玉微笑。 她揽着怀里的萧凌,格外满足。 她知道,这一世,她可以跟心爱之人,很久很久。 毕竟,帐户里,始终欠着钱呢,咳。 第80章 至尊黄龙 在洪荒世界确实呆了很久很久。 诚如谭玉所料:因为洪荒世界本就时光漫长,也因为谭玉一直欠着系统都钱。 甚至到后期,她已经不码字了,只带着退隐的谭玉一起甜甜蜜蜜。 是的,在指导谭玉的身份和天命轨迹后,萧凌也懒得做逆天而行那种吃力不讨好的事了。 尤其,她最怕的不是逆天而行,而是谭玉告诉她:只要她开心,自己可以为她说任何话,哪怕逆天而行。反正,自己说的话,就是比天意还天意的金科玉律。 萧凌无语了。 那一瞬间,她发现了自己的渺小,和这一场场争斗的无趣。 有时候,自己倾力而战、斗天斗地斗世间,不过是歷史长河中一场不痛不痒的笑话。 于是她彻底放弃了。 将妖族让给了太一和帝俊去统治。 太一和帝俊未必不知道自己的最终宿命,但他们还是拒绝了谭玉的好意,选择轰轰烈烈活一场。 宁可绚烂如烟花一瞬,也不默默无闻了此长生。 谭玉便也尊重了他们的选择。 第209页 毕竟,每个人都有选择如何活着的权利。 谭玉能做的,也就是按照自己的心,过自己想过的日子而已。 拉着萧凌的手,走遍洪荒每一寸大地,是她往后余生的日常。 当然,日常之外,还有点小惊喜。 比如,她遇到了一直在努力修炼的小黄龙。 黄龙自从那日背谭玉离开紫霄宫,得谭玉指点两句,就一直引以为荣,并觉得对方对自己抱有大期望。 所以日日勤奋练功,期待有朝一日自己能不负谭玉重望,有所大成。 天知道谭玉早已经忘了她的存在。 所以,黄龙就那么自己感动自己地,苦练了无数年。 等到某日谭玉路过,她欢喜不胜地迎接,谭玉才想起这么个人。 有些尴尬:「咳!你这么多年可好啊?」 「好!当然好!多谢当日道师指点,黄龙才能放下一切俗念,潜心修炼,这才有所大成!」 黄龙是真的挺激动的。连说话声音都有些颤抖。 谭玉倒是没那么激动。 说实话,她已经忘了这黄龙是谁了,想了老半天才想起是有那么个小虫子背过自己离开紫霄宫。 但长久没见,已经找不到话题了。 只好端正人设,故作高深地没话找话:「唔,俗念这东西,确实不好。对了,你有什么俗念?」 听谭玉关心自己,黄龙感激涕零,赶紧道:「多谢道师关心!实不相瞒,小龙乃当年祖龙一族的黄龙。只因龙凤大劫,龙、凤、麒麟三族火拼,才没落至此。不瞒道师,小龙许多年来,一直想光復龙族,再统洪荒!」 「你是祖龙一族?」 一直沉默在旁的萧凌,突然发声。 黄龙一愣,这才看向萧凌。 越看,越觉得有种神奇的魔力。 似乎,这个女子身上,有着某种宿缘,跟自己息息相关。 而且,是一种非常不好的宿缘。 所以,她皱了皱眉,态度有些不好,问萧凌:「你是谁?」 萧凌淡淡眨了眨眼,浓密的长长睫毛宛如蝶翅:「很早以前,大家都叫我『祖凤』。」 祖凤…… 祖凤! 黄龙咂摸了一下这称唿,突然回过神来:「你是祖凤?!」 仇人啊! 「嗯。」 萧凌坦然。 同时,傲然翘了翘下巴,一副「你想怎样」的表情。 这是挑战啊! 黄龙被萧凌这表情激怒,瞬间连毛都炸开了。 沖萧凌怒目而视,甚至,拉开了架势,准备开练。 萧凌斜眼看了看她,没什么动作。 这是蔑视自己! 黄龙更不爽了,直接发出挑战:「祖凤!今日我要与你为龙凤两族做个了结!」 萧凌淡淡:「你打不过我。」 「哈!」黄龙都气炸了,「你说我打不过你?」 怎么可能? 怎么可能! 自己韬光养晦、努力修炼了那么久,怎么可能打不过祖凤?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深信「一分耕耘一分收穫」的黄龙,不相信自己像苦行僧般修炼这么多年,居然会干不过一个忙于俗务的祖凤。 是的,绝对忙于「俗务」。 只看萧凌跟谭玉的互动,就知道她们两人这些年没闲着,肯定都在忙着恩爱造狗粮呢。 自己韬光养晦苦练、对方忙着恋爱撒狗粮,自己会打不过对方? 黄龙打死都不相信。 所以,她出手了。 然后—— 她被秒了。 是的,不只是输了,而且是秒输。 「这不可能,这不可能……」 黄龙喃喃,不相信这个事实。 她没法相信。 苦修了这么多年啊! 原本以为一出来就秒天秒地秒众生的,谁知,居然才一出关就被打脸了。 而且是光速打脸。 巨大的挫败感,犹如滔滔巨浪,席捲而来,将黄龙彻底吞没。 这一刻,她尝试了什么是绝望。 原来,不管她再怎么努力,都没有称霸洪荒的实力。 看她那如丧考妣的模样,谭玉不忍,上来安慰:「好了好了,你也不用伤心了。这位是洪荒第一战神,整个洪荒,就没人干得过她。你被打败,很正常。」 黄龙望着谭玉,眼里包着委屈的热泪。 谭玉一顿,语气缓和了些:「唔,我的意思是,她武力值很变态,你别跟她比。以你的修为,在这个洪荒,还是大有可为的。只要不跟她对着干就行了。」 这是她作为创世主,送给黄龙的祝福。 有她的这句话,黄龙在洪荒大地必定「大有可为」。 但是,黄龙仍有些不甘:「可是,她是祖凤。」 作为祖龙一族,打不过祖凤,意义格外不同。 然而,谭玉淡定劝:「祖凤又怎么样?你可别跟我提龙凤大劫的世仇。那都过去多少年了。你还是珍惜自己,过好自己的余生吧。」 黄龙一愣:「余生……」 「是啊,过好自己的余生。」谭玉感觉自己就像个鸡汤教主,「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这洪荒,有的是你可以大展拳脚的地方。去吧。别回头,好好享受余生。」 洪荒人哪接触过鸡汤啊? 第210页 被谭玉这一灌,黄龙就直接醉了。 更何况,谭玉本就是金口玉言。 于是,黄龙真的顿悟,放下所有,去开启新的人生了。 也正因如此,黄龙,成为了后世传说中的帝王之祖。是至尊至贵之龙。 一切,都那么美好。 直到谭玉生命结束的最后一刻。 而下一世,是现代世界。 作者有话要说:洪荒世界结束,下个世界,去现代。 现代轻喜小故事,希望小天使们会跟着喜欢哦。) 第81章 继承巨额遗产 这一次,谭玉穿到了现代社会。 当然,也不是她自己真正穿越前的现实世界,而是一个平行异世界。 所以,谭玉并没有很惊喜。 相反,她其实挺乐意在古代世界的,可以体味不同的人生。 尤其,在上一个洪荒世界,她居然是创世主,太拉风了! 回到现代,她必定是一个平凡人吧? 所以她很有点不乐意:「真的要回现代吗?继续混古代不行?」 她现在觉得自己混古代比混现代更得心应手呢。 尤其,关于古代世界的回忆都挺美好的。 相反,现代给她留下的印象,并不是很好。 毕竟,穿越之前,她在现代就是一个很普通的平民。 不对,应该说是连「普通」都算不上的「贫民」。因为她是个孤儿,没有父母做任何后盾,一切都只能靠自己。 甚至,连读书都没有父母供养。除了国家出钱的教育,其他都要自己申请贷款然后自己还。 可以说,在别的同龄人还滚在父母怀里撒娇、一口一声叫着自己「宝宝」的时候,她就得承担生活。 这样的人生,自然没什么好怀念。 甚至,让她对现代社会产生了排斥情绪。 毕竟,对于她这样的人来说,生活在现代还是挺有压力的。 甚至,说是社畜也不为过。 她可不想再当社畜。 系统白了她一眼:「我知道你想的是什么,放心,既然是让你快穿,自然会让你爽。不会继续当社畜的。」 「真的?」 谭玉还有些不信。 「自然。」 系统耐心告罄,直接将她推入新世界。 谭玉就这样,以倒栽葱的方式,跌落到了新世界。 她万分无语,内心各种不平碎碎念。 好在,很快她就收到了一个好消息:她爸妈过世了……啊呸!是她在这个世界的爸妈,过世前给她留下了巨额遗产。 确切地说,是她来这个世界前夕,这个世界的父母就出车祸了。然后,给她留下了巨额遗产。 ——这事,说「好消息」也不合适。 但从心底真实想法来说,突然有笔巨款砸到脑袋上,还是……挺开心的。 毕竟,她跟这个世界的父母就没见过面,谈不上感情,更何况在她穿到这个世界前一刻,他们就过世了,这也不是她能决定。 只能说,有遗产总比没遗产好。 同为孤儿,这辈子坐拥巨额遗产,总比上辈子当压力山大的社畜,好多了。 当然,这想法让她有些愧疚,默默在内心祝这个世界仙逝的父母,在天堂安宁幸福。 同时,也会尽力把他们的身后事办好。 当然,身后事一切相关其实不需要谭玉操心,因为公司的助理和律师之类,在她出院之前,已经全部帮她弄好了。 是的,她也住院了。 确切地说,当初是他们一家人出了车祸。谭玉在最后一刻,被父母护住,也就成了唯一的倖存者。 这是这世界父母对原主深深的爱。 不过,谭玉有些愧疚:一来,自己并不是真正的原主,受之有愧;二来,原主其实已经死了吧?所以自己才能穿越过来。真可惜,他们夫妻最后一刻倾尽全力只想保护女儿,却终是失败了。这真的挺可惜。 尽管,这一切都不是谭玉造成的。 「所以,我只需要抱着骨灰罈出席葬礼?」 听助理跟自己汇报完一切,谭玉有些遗憾。 其实,她还是希望能为这对夫妻做更多。 毕竟,自己占了人家女儿身体,还得了人家巨额遗产——包括各种形式的遗产。 然而,首席助理确认点头:「是的,其他事情都做完了,唯一剩下的事,就是最终葬礼。对不起,我们不是故意不等您,实在是您前段时间也一直躺在医院,甚至被下了几次病危通知。我们……就先作主办了。毕竟整个公司还要运转。而且前董事长和前总裁早就留下了保证您权益的遗嘱公证和信託之类的预案,一切以您的权益优先,其他都要靠后。这预案自他们离世,就要走流程开始启动。所以一切的一切,我们都有条不紊按照流程走,没拖着。」 这段话说得谭玉无言以对,只心中五味陈杂。 在前几个世界,她也见识过很爱孩子的父母,也感知过父爱母爱的伟大。 但是,如这个世界的父母一般,事事都为女儿考虑,甚至连自己身后的事都安排好了,把女儿的权益维护得密不透风。这样的父母,她却是第一次见。 说不感动,是假的。 哪怕,这份爱,真正指对的是原主,而不是她。 谭玉深吸一口气,微微挤出一个笑意:「好,谢谢你。」 第211页 「不敢不敢。为董事长效劳,是我的荣幸。」 助理一脸谦卑。 谭玉眨巴眨巴眼:「你说的『董事长』,不会就是我吧?」 她好像记得,这助理称唿自己过世的父母,是「前董事长」和「前总裁」的。 那么,现在所谓的「董事长」,应该就是自己了。 果然,助理点头:「是啊,等您签了合同,您就正式是我们梦见公司的董事长了。律师和手续早已就位,只是前些天您一直昏迷着,就没来得及。」 谭玉哑然。 唔,董事啊…… 她还真有些诚惶诚恐。 虽然在古代世界,她也有过一些拉风的身份,但毕竟算是换了地图了,还没那么切身体验。 而现在,却是实打实的回了现代。 当现代世界的董事长……唔,是她以前想都不敢想的。 谭玉有些心虚地支吾:「董事长什么的,你们要不要考虑一下?其实,我不懂什么事的。」 向来严肃的助理「噗嗤」笑了出来:「董事长您可真幽默。」 谭玉愕然无语。 幽默吗?没觉得哎。 她是真的不「懂事」啊。 就连在洪荒世界里当创世主,都被她搞得一团乱。 甚至,大道后来跟她说:如果不是她及时回头,甚至会引发无量量劫也不一定。因为,如果她的「金口玉言」涉及到无量量劫,就算天道想驳回,都没有那个能力。 因为无量量劫是凌驾于天道之上的。 第82章 总裁快到碗里来 总之,谭玉觉得自己时不时抽风,挺吓人的。 如果真的当了董事长,也许会把人家公司给搞得一团糟,甚至最终把公司整倒闭呢。 所以,她觉得还是要考虑下公司职员们的未来:「那什么,你还是想点什么办法吧,我当这董事长真不靠谱。我没干过。」 「董事长您别开玩笑了,这是前董事长的遗嘱,我们怎么能作主改变呢?」助理带着职业微笑,认真解释,「再说,没干过怕什么呀?很多人很多事都没干过呀,还不是很快上手了。」 「这真没法上手,我压根就不懂生意!」 谭玉真的很有压力。 「不怕,慢慢就懂了。」 助理还是带着职业微笑地劝。 「真懂不了!我会把公司开倒的!到时候公司被我整倒闭了,你们就失业了。」 谭玉摊手。 看着助理,一副「你看着办」的态度。 「……」 助理这下笑不出来了。 唔,把公司整倒闭什么的,太吓人了。 覆巢之下,岂有完卵? 到时候自己肯定是失业的命啊。 她可不想人到中年了还去找工作。 尤其,她用多年青春、时间和精力为代价,才好不容易混到了董事长首席助理的位置。算是熬出头了。如果从头再来重新找工作,也太惨了。 所以,助理的职业微笑僵了很久,最后化为认真。 建议:「唔,其实,董事长您也不用妄自菲薄。您还年轻,很多事都可以从头学。而且,董事长主要是宣示所有权。平时具体事务裁定,如果您不想亲自处理的话,也可以让总裁处理。」 「总裁?」 谭玉眼睛一亮:这真是个好主意! 于是,脱口而出:「所以我们公司的总裁是谁?赶紧喊他过来!」 她要託孤!要把整个公司好好託付给总裁! 然而,助理脸色有些复杂。 半晌,才艰难道:「不用喊,总裁……还是你。」 「啥?!」 谭玉差点从床上跳起来。 是的,她想起来了。 那助理之前一口一个「前董事长」和「前总裁」的。 是了,一个是自己爹、一个是自己妈,肯定都连带着公司和各种遗产,一起传给自己了呀。 助理默默望着她,一脸同情。 最后,看谭玉在那捂着脸作痛苦万分状,助理终于犹豫着开口建议:「要不,咱公司再招个总裁?」 招总裁? 好主意! 谭玉终于把手从脸上拿下来,从新两眼放光:「招!赶紧招!」 助理郑重点头,拿出笔记本记录:「好,我马上着手安排。您看您什么时候有时间?」 「我有时间?」 谭玉懵了。 同时有种不好的预感,就本能排斥:「关我什么事啊?为什么要我有时间?」 助理无语:「招总裁,当然要您这位董事长亲自面试啊。」 「我面试?」 谭玉于是可以直接排斥了。 「我不面试。你去面试。」 「我?」 助理震惊且无语。 她可没听说过天下竟有助理面试总裁的道理。 当下便吓得连连摆手:「不行不行,我不行的。我只是个小助理。」 「小吗?」 谭玉瞥了瞥人家脖子以下。 「我觉得挺大的。」 「……」 助理开始风中凌乱了。 好吧,她终于相信谭玉很有可能会把公司坑得倒闭了。 而且,就谭玉这满口胡言的放荡劲儿,让她去面试总裁…… 唔一想到谭玉当场调戏未来总裁的画面,助理就觉得咪咪疼。 第212页 嗯,不能让董事长去面试! 虽然助理去面试总裁从无先例,但这位助理觉得自己有必要捨身为公司,冒天下之大不韪,开这个先河。 更何况,她也算是前董事长的贴身首席助理,说是左膀右臂也不为过。现在前董事长横遭不测,她有义务尽自己所能。 所以,助理叶欣想定后,咬牙:「我想,还是我去面试吧。」 「很好。」 谭玉等的就是这句话。 于是,包袱就这样踢给了助理。 这下轮到助理以手捂脸、压力山大了。 不过,接下来,仍有让谭玉压力山大的事。 这事不来自公司,而来自家庭。 确切地说,来自于这一日的葬礼。 谭玉在这个世界父母的葬礼,如期举行。 谭玉捧着骨灰盒子,一身黑衣,跟随着流程有条不紊地送他们最后一程。 谁知,外面却闹了起来。 喧譁声音越来越大,传到了在场所有人耳里。 谭玉狐疑,叫了助理叶欣过来问:「到底怎么回事?」 叶欣有心不说,但动静实在太大,确实瞒不下去。只好嘆了口气道:「都是些上不得台面的人,做上不得台面的事。董事长,我建议您别问,也别管。放心,我们那边有保安,是绝对不会让他们闹进来的。」 「什么意思?」 谭玉本能感觉事情不简单。 叶欣抿唇,半晌,才开口:「还不是你爷爷奶奶和舅舅舅妈。」 「爷爷奶奶?舅舅舅妈?」 谭玉更狐疑了。 「这是亲人吶。」 「谁说不是呢?」 叶欣嘆气。 「可有时候,最能伤害你的,也正是亲人啊。」 谭玉听出话里有话。 她本就是孤儿,又几世为人,早已看透人情冷暖和人心凉薄乃至险恶,所以并不会圣母心犯懒地觉得亲人就一定是好人、爷爷奶奶舅舅舅妈之类的就一定要好好孝顺。 看这首席贴身助理的语气,这些所谓的「亲人」,之所以在这里闹,应该都是为了钱吧? 不过,她终究不是原主,受原主父母的这么多财产,还是有些不好意思。 所以,她觉得,如果不是很过份的话,这些逝者真正的亲人,多少是应该分一杯羹的。 毕竟,真正的原主已经死了,自己这个穿越者,没法真的像女儿一样,心安理得吞掉逝者的全部财产。 于是,她朝叶欣招了招手:「凑近些,告诉我关于这些『亲人』所有的事。」 叶欣有些迟疑。 谭玉以为自己露馅了,赶紧补充:「我这次在医院躺太久,很多家长里短的琐碎事,记不得那么多了。」 她也不是个傻白甜,对叶欣,同样是设防的。 并不敢完全装失忆,只能这么拿捏着分寸说。 第83章 家长里短是没前途的 谭玉明白:除非是真正最亲最爱且完全信任的人,否则,不要去试探人性。 因为人性都是利己的。 除非爱一个人爱到超越自己,才会扭转这种人性,真的将对方的利益放在至上位置。 显然,她跟叶欣之间远远没到这种地步。 所以,失忆梗什么的,可不能乱玩。 谁知道那叶欣看到自己失忆,会不会觉得自己年幼可欺,耍出什么手段、干出什么转移财产之类的事。 职场斗争什么的,可一点不比宫斗宅斗温和。 谭玉可不想拿自己的利益去考验人性,只说了个可进可退的概念。 果然,叶欣的反应也很正常。 宛如唠家常般:「可不是嘛。那些家长里短的琐碎事,谁愿意记得呢?更何况你这大病初癒的,记不清那些也正常。唉,其实,以前董事长和总裁也不想让你知道这些。」 谭玉更放心了些:「原来,我原本就不太清楚啊。」 叶欣点头:「嗯。前董事长说了,这些家长里短的恩怨,最是消磨志气,很没意思。她希望你好好成长,将来好好创造自己的精彩,不要去拘泥于这些东西。更何况,这些本是你的亲人,原本应该爱你的,现在不只不爱,还想着算计你的东西,这太冷酷,也太脏,她不想你过多感知这些,只希望你生活在被爱和幸福里。」 谭玉听得分外感动。 虽然她不再是原主,顶着的这身体却是原主的,还是有着本能骨血交融的感情。 「想不到我爸居然有这么细腻的心理。」 这在习惯了丧偶式育儿的社会,还是很难得的。 叶欣一愣:「你爸?我说的是前董事长,不是前总裁。」 「啊,唔。」 谭玉懂了,原来董事长居然是老妈,总裁才是老爸呢。 唔,刚才不是说了,董事长比总裁大嘛。 董事长掌握的是财权,总裁掌握的是事务处理权。说白了,总裁就是给董事长打工的。 看来,自家老妈比老爸大嘛。 不自觉,她又想到了之前世界的母亲谭青云。 谭青云身为武林盟主,就是因为太过能干,所以才让同样惊才绝艷却略逊一筹的萧千夜很是自卑尴尬,最终远走。 不知道,这个世界的父亲,是不是也有这样直男癌的想法? 所以,情不自禁,谭玉便旁敲侧击向叶欣打听:「唔,我的意思是,我爸妈挺恩爱的嘛。」 第213页 这两者其实没任何逻辑。 但是叶欣听了,还是瞬间被吸引注意力,甚至有些:「那当然。这世上,只怕再没有比他们更恩爱的了。」 于是,开始滔滔不绝地向谭玉描述他们夫妇的恩爱日常…… 听完她的描述后,谭玉还真有些羡慕了。 唔,在大部分人都是搭伙过日子的现代,能拥有他们那样的感情,实在太难得了。 这个世界的谭父和谭母还挺时髦,是最早的那一代网恋。 那时候,还是「第一次亲密接触」、「轻舞飞扬」的时代。上网的人并不多,都是些高素质文青,或者伪·高素质文青。 不管是真的还是伪的,大家都在网上小资、忧伤得很尽兴。 这个世界的谭家父母,是真文青。 不过,情况却有所不同:谭母是高学歷学霸型文艺爱好者,而谭父是从少年时期就开始耍个性的典型愤青。 前者在外人眼里是乖乖女,读的是名牌大学,走的高精尖道路,只是有一颗放不下的文艺之心;而后者,因为在最适合读书的年纪选择了耍个性,成绩并不好,读的是大专,走的是大专生的普通道路。 但一切,在两人相遇时发生改变。 很多人说过:真爱,可以让一个人变好。 其实是真的。 两人在网络邂逅,一遇倾心、三观相融,他沉迷于她身上散发出的知性文雅,而她也心动于他的个性洒脱。 于是,两人十分自然地相爱。 而相爱后,十九岁的年轻谭父,为了能配得上女朋友,也为了能真心给女朋友更好的未来,开始了自己的努力之旅。 当然,那时候他还小,很多事情原本还需要父母支持。 但偏偏,他父母是自私到极点的,虽出身农村,却没有半点农村人的勤劳,而是怎么懒怎么来—— 以前在农村种地的时候,他们都觉得带孩子太累,就把小小的谭父丢在别人家。因为婆媳不和,还不是丢在公婆家,而是丢在一些所谓的叔叔家。那所谓的叔叔家自然并不会真心欢迎这小孩,碍于面子,又揭不开狗皮膏药,只能忍受着,但也没少给小小的谭父白眼。 也正是在那时候,小小的谭父受尽了白眼和人情冷暖。 后来,原主的爷爷奶奶觉得在农村种地太累了,就出来打工,这原本没什么,但他们仍是丢下唯一的儿子出来的,孩子还是被丢在各种所谓的叔叔家。 而这还不算。关键是他们还不愿受累努力挣钱。所谓的出去打工,不过是逃避做农活的藉口,基本都是出去打几个月工,口袋里稍微有了点钱,就辞了工回家休息。等口袋里的钱都花完了,又出去打几个月工。 就这么着,两人竟是没有存下一分钱。 谭父除了小学义务教育,后面读书的钱走的都是助学贷款。 ——当然,原主的爷爷奶奶其实更想走低保申请国家援助。但他们有手有脚又年轻,若是能申请到低保走国家援助,那就真是天方夜谭了! 两人只好被迫给孩子助学贷款,但早早就跟孩子说了:这是你读书的钱,将来你读出来了要还的。 正是因为这样的家庭,才养成了谭父复杂的性格:孤傲、个性、却又有看透一切的洒脱。 只是,出身在这样的家庭,他原本是没有了奋斗的心思的。 毕竟,他父母的口头禅,就是「你要好好读书,将来挣大钱,好好孝顺我们。我们将来就靠你了。」 爱从来都是相互的。 丝毫不肯为孩子付出的父母,孩子自然也不想为父母付出。 所以,听了父母的那些话,年少的谭父并没有半点奋斗的欲望。 但是,有了谭母后,就不一样了。 那么优秀的女朋友,却不嫌弃自己的各种不好,依然对自己专心不移、不离不弃, 谭母叫邱云梦,谭父叫谭见。 后来的「梦见」公司,就是取自他们两人的名字。 不过,谭见其实原本不叫「谭见」,而是叫「谭建」。 这个名字很普通,是他父亲随口给取的。 原本取这名字没什么,但因为他爸嫌麻烦,在登记的时候又直接填了个更容易写的「谭见」。 就这么着,他叫了「谭见」。 一个很奇怪的名字。 不过,没想到竟与邱云梦的名字吻合得天衣无缝。 邱云梦,谭见。 一个「梦」、一个「见」,竟是组成了一个极端梦幻、充满希望的词语:梦见。 这个词,也成了他们一生的写照。 为梦想而奋斗,最终,也见着了。 这一路,他们走得很不容易。 因为完全没有父母的支持,谭见的一切,都是靠自己。 一分一毛,都是自己去挣。而父母,除了不给半毛钱的支援,也没有半点人脉可帮助。别说人脉,甚至连人缘都没有。因为他们夫妻实在太懒又太爱占便宜,跟狗皮膏药一样,别人见了都怕。相应地,别人也连带着谭见,都不想接触了。 可以说,谭见这一路走来,格外艰辛。 好在,并不孤独。 他从大二那年做兼职开始,就一直有邱云梦陪伴在侧。 虽然那时候只是在电脑另一端云陪伴,但也足以温暖谭见的心。 第214页 后来,两人都大学毕业,谭见继续奋斗,邱云梦被保研进更高学府,读研究生。 她这一读,就一路读到了博士。 但读书的这些年,她其实也没闲着,一直在努力赚钱。 邱云梦家里的情况要好些,但也好不了太多。因为她还有一个弟弟。 家里的一切,早就註定是弟弟的。关于这一点,全家都早早有了共识,邱云梦并不介意。毕竟,她也是从传统家庭里薰陶出来的,对于男尊女卑骨子里还是认可的。况且,家产原本就是父母的,愿意给谁就给谁。即便有法律明令「男女享有同等继承权」,也不过是一句空话而已。 所以,邱云梦一直理解自己的父母,觉得自己家人做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 ——虽然,在初中毕业的时候,她母亲就拼了命的阻拦她读高中,只想让她早点出去打工赚钱。口口声声说「女孩子出去打工最容易赚钱了,你看隔壁家xx,跟你年纪差不了几岁,早就挣了xxxx钱交给家里了。」 那时候她就一个劲哭,求父母,要上学。最后是爷爷看不下去,承诺掏学费,才让她继续读了下去。 当然,她爷爷也不是不重男轻女,而是觉得邱云梦成绩那么好,将来肯定可以考个好大学,而好大学毕业后,也可以找个高素质、条件好的男朋友,到时候,也可以帮衬弟弟。 都是重男轻女,只是站的高度不一样而已。 这原本是邱云梦心头的一道伤,但她生性大度健忘,只沉迷于书本,不是忙着刷题就是迷着看书,竟是没将这些往心里装。 所以,她一直觉得家里肯出钱让她读大学,就很好了。 尽管,这一路,母亲没少说闲话,什么「别人家像你这么大的女孩,早就挣了多少钱回来给家里了,谁像你一样,这么大个人了,还是吃白饭,还要花家里的钱读书!」 其实,那时候她不过十七岁。真的算不上「这么大个人」。 因为她是超级学霸,读书都是跳级的——当然,也因为她妈希望她早点出来挣钱,所以能跳级就让她跳级。 考上大学那年,她才十六岁。 至于「花家里的钱」……其实那些钱一直都是爷爷给的啊。 只是,在母亲看来,爷爷的钱也是这个家的,横竖不该给女儿用。 后来读研,家里是死活不同意了。 邱母闹得上蹿下跳,几乎是以死相逼。 就算是邱爷爷,都不再支持孙女读下去了。他认为,作为一个女孩子,年纪轻轻漂漂亮亮名牌大学毕业,就已经条件很好了,找个条件好的男生并不难。再往上读,性价比就不高了。 但邱云梦并没有放弃。 她再度求家里。 这一次,家里是无论如何不肯再出钱了。 邱云梦也理解。便只求父母给自己一个读书的机会,钱的事自己解决。 邱母仍是不同意:「你自己解决?呵,你解决了自己的学费,那还不是一样没钱给家里?我白养你一遭了?像你这么大的女孩,都挣了多少钱给父母了!谁像你一直读读读,读到什么时候是个头?我这是多造孽,才白生白养你这么个女儿!光知道吸我们的血!」 这么狠的话,让邱云梦心颤。 她强忍伤心,认真保证:「你放心,我将来肯定会给你们钱,回报你们的。」 邱母撇嘴:「将来?哪个将来?你现在都多大了?再读下去,将来毕业就该嫁人了!嫁人后挣的钱还不是给了婆家?你能回报个屁!话说得再好听,也是个要嫁人的赔钱货!」 …… 那一场争吵,把邱云梦的自尊放在地上踩,也戳破了她一直自我催眠的家庭幸福。 同时,也坚定了她要离开这里、创立自己真正家庭的决心。 最后,她跟母亲达成协议:就是她去读研,但是读研期间她要像出去打工的女孩那样,定数给家里汇钱。 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邱云梦开始真正努力挣钱。 其实,她本科的时候也做过一些兼职的,毕竟母亲经常念叨她那么大了还花家里的钱。 但那时候还是十六七岁少女梦幻的年纪,对挣钱的兴趣并不大。 而读研之后,她开始践行对母亲的承诺,要赚到每个月给家里寄的钱。 好在,她读的是公费研究生,除了不交学费,每个月还会有几百块钱的生活费。住宿费和水费都是免的,就出点电费和网费。 而网费,还是研二的时候,她买了电脑,才开始付的。 之前,她可一直没电脑。 即便是跟谭见最热恋时期,也是跑网吧。 自己做点家教,负担自己的上网费。 第84章 一起吃苦的幸福 第一次拿到电脑的那一刻,邱云梦激动得难以言表。 不过,在她的母亲听说她买了一台电脑后,不只没有替她高兴,反而骂她浪费钱。 她母亲觉得,这些钱可以攒下来,将来给她弟弟买房子。 其实,那时候,邱云梦的弟弟邱云泽,才19岁,才刚上大二。离毕业后结婚买房还远。 而且,邱母说了,既然女儿读了研究生,儿子是无论如何也要读的。 那么,邱云泽结婚会比预计的更晚。 唯一真心替邱云梦高兴的,也只有谭见了。 第215页 而且相应地,谭见也买了一台电脑,方便跟她日夜聊天。 ——当然,那时候,两个人其实已经到同一个城市了。因为邱云梦选择读研学校的时候,选的就是谭见所在的城市。 那时候,谭见已经毕业,努力工作挣钱。 邱云梦还在读书,却也在努力挣钱。 当然,两个人挣钱的方式不一样:谭见是入社会一点点从底层做起;而邱云梦,则是以象牙塔学霸的身份,从带家教到做专业学术兼职,各种挣钱。 两个人都不挑。 只要是能挣钱的,谭见都愿意去做,哪怕是同时兼着三份职也不介意。 邱云梦也一样,只要能挣钱,什么都做。 最后,两个人攒的钱越来越多。 直到有一天,邱云梦约谭见出来:「猜一猜,我们的存款已经到多少了?」 因为两人的钱都存在邱云梦这里,所以对于具体存了多少钱,谭见还真没概念。 谭见反正就知道不停挣钱,然后不停转给女友,由着女友安排。 他绝对信任邱云梦,不管是邱云梦对自己的爱,还是邱云梦的理财能力。 邱云梦笑眯眯:「还完你的助学贷款后,现在存的已经够买一套房子了。首付百分之三十,咱们以后每月还按揭。」 谭见惊喜万分:房子啊! 那是他从前想都不敢想的东西! 从小,父母就告诉他:别什么都想要,别跟同学比,人家有的你不见得要有。你想要什么,就努力,将来挣钱自己买,而且不能忘了孝顺父母,挣的钱要交给父母,父母给存着。 从小辗转百家的经歷,让谭见十分早慧。 他很清楚:钱如果交给父母,就不会再属于自己了。 父母不会「给存着」,只会立刻去享受、去花了。不会考了他哪怕一点点。 所以,他挣的钱,都是给邱云梦。 邱云梦也果然没有让他失望,各种理财手段一起上,且还同样赚钱为帐户添砖加瓦……两人共同努力下,谭见居然二十三岁就能拥有自己的房子了! 他高兴得抱着邱云梦一圈又一圈旋转,感谢上天给自己的恩赐。 旋转完,他认真握着邱云梦的手:「这是我们两个人的。我们去领证吧,这样房子可以写我们两个人的名字。」 邱云梦有些尴尬。 她没想到,求婚会以这样奇怪的方式突然到来。 她忍俊不禁:「不行,我要浪漫的求婚。不要为了房子写名而结婚。」 谭见哈哈大笑,在对方的脸上亲了一口:「好,来个浪漫的。这房子,先买,记到你一个人名下。买完咱们再领证。怎么样,浪漫么?」 邱云梦笑着皱眉:「这还是很现实啊,浪漫在哪?」 「怎么不浪漫?我把我们未来的家,登记在你的名下。」 浪漫么? 或许不。因为涉及到房子,很现实。 但不浪漫么? 邱云梦知道:这是世上最浪漫的求婚。 不只因为谭见说得文艺,更因为,他对这房子,是主动舍予。 别人涉及到房子,都是各有计较,在名字登记和出钱方面,拉锯。 唯有谭见,是主动提出要把共同的房子只登记在对方一个人名下。 邱云梦知道,遇到这个男子,也是上天对自己的恩赐。 于是,两人认定了彼此。 当然,邱云梦终究没有在毕业前给谭见结婚。 她有她自己的坚持。 一直等到邱云梦博士毕业后,两人才真正在一起。 这其间存的钱,都在邱云梦名下。 这是谭见对她的信任,也是对她的体贴。 「我知道,女孩子的青春很珍贵。你愿意陪着我,从一无是处的穷小子,一路至今,我就足够感激。若是哪一天,我们真的无缘在一起,我也希望,你能留下一点安全感。而我,如果没有遇到你,本就什么都不是。」 谭见握着邱云梦的手,如斯说。 的确,没有她,他这一辈子,什么都不是。因为他不会去奋斗,甚至不会好好生活。 因为他从小就知道:自己的生活,是没有希望的,也没有爱的。甚至,不管他挣多少,都会给父母榨干。 而事实也确实如此。 他父母不爱他,也没有给他任何生活上的希望。他们过一天算一天,只要够钱吃饭,就立刻辞工回家休息。对于生活和养老,他们全指望谭见。只等他长大成人,扛下所有,自己就可以享福。 后来,他们也不是没实施过。 在谭见挣钱之初,他们就欢天喜地,觉得自己儿子能挣钱了,自己终于可以享福了,于是双双辞了工,全回家歇着。让儿子每月固定打钱回来养他们。 那时候谭见都懵了。 他虽然知道父母好吃懒做极度自私,但也没想到会真的到这一步。 毕竟,他那时候,也还是个在校大学生,不过是利用闲暇时间勤工俭学而已。况且,他连自己的助学贷款都没还完啊! 谁知,父母一点都不心疼他,反而说:「助学贷款急什么,你现在能挣钱了,将来挣的钱肯定越来越多,而且你将来也会结婚,结婚了还有你老婆一起挣嘛。不急,慢慢还。」 也就是那一刻,谭见深切感知了自己父母的可怕。 第216页 从此,更是铁了心只把自己的经济和邱云梦捆绑在一起。 有同样感觉的,还有邱云梦。 得知邱云梦名下有了自己的房子后,邱母的第一反应,就是让她转给她弟弟。 「你一个女孩子家要什么房子?将来结婚男方自然会准备嘛!你弟弟是男孩子,才真正需要房子嘞!」 这是邱母的论调。 邱云梦惊呆了。 她电脑是自己买的、房子也是自己买的。不只没要过家里一分钱,还每个月往家里打钱。没想到,家人不只没半点温柔的歉意,反而还想着把这些东西都给她弟。 其实,邱云梦并不介意家里没钱。 只要家人真心爱自己,她就可以很幸福了。 比如,如果在她自己负担生活、自己买电脑、自己买房的时候,父母能温言软语说一句「辛苦了」,她就足够开心很久了。 可惜,家人没看到她的辛苦,只看到了她的资产。 并且眼红。 他们一致认为,邱云梦的房子应该转移到弟弟邱云泽的名下。 这事由邱母提出并坚持。 其他家人,没有说话。 其实,没说话,就是默认吧。 邱云梦并不傻。对于这一点,她很清楚。 同时,她也很失望。 其实,她也是疼弟弟的。如果家人真的爱自己,她不介意把自己挣的钱给弟弟一部分——当然,不包括这个房子,因为这是她跟谭见两个人的钱。 再爱一个人,都不该拽着别人的钱包慷他人之慨。这一点,邱云梦很清楚。 但,家人真的不怎么爱自己啊。 所以,她摇摇头,很坚定:「这是我的房子,谁都不转。」 「你这死丫头怎么这么倔?」邱母一指头戳到女儿头上,甚至都有些咬牙切齿,「你说你是不是贱?别的女孩都是花男人的钱、住男人的房,怎么到你这就要自己买房呢?你说我养你有什么用?只想着自己,不考虑弟弟!你的心也太黑了!但我告诉你,女人最重要是长得好看、会拿捏男人。拿捏住了,男人的一切都是你的。拿捏不住,你上赶着买房买车都没男人要你!你还没结婚就自己倒贴买房,将来男人看不起你有你这辈子哭的!」 邱云梦被邱母的这一番说辞给惊呆了。 她第一次知道女人自己为自己创造财富是自轻自贱。 那可是写着自己名字的房子啊! 难道反而穷得一无所有才更高贵?这是什么逻辑! 也就是在这一刻,她发现自己没必要跟母亲再说下去了。 确切地说,是没必要跟所有家人说下去了。 是的,所有家人都是一心的。母亲只是被拱出来的一个发言人而已。 只是她太蠢了,才每每上窜下跳,拉尽仇恨。 若是女儿稍微智商低点,只怕这辈子就独恨这母亲了。 将来老了,也独有她这母亲不被接纳、受尽苦头。 作为父亲、弟弟、爷爷,都不会被仇恨波及,反而显得那么无辜。 甚至,每每邱母骂女儿骂得十分不堪时,他们还会站出来充当和事佬劝一劝。 若是个煳涂女儿,只怕真的以为他们都是好人、都站在自己这边、都疼爱自己,只是碍于母亲太重男轻女太强势而已。 将来,甚至还会感恩他们如今这和事佬的好人模样,会真心诚意孝顺/照拂他们呢。 但邱云梦不是低智商女儿。 她既不煳涂也不蠢,一眼便能看透本质:这个家里,虽然上窜下跳拉仇恨的是母亲,但既得利益者其实是那些男人们。 从头到尾,母亲都是在家里做事最多、享受最少的那个啊。 只是她自己蠢钝不清,不只觉得理所当然,还拼着命维护这男尊女卑的模式。 所以,真的没什么好说了。 不管对谁,邱云梦都不想再浪费口水解释一句话。 因为,大家要的,也从来不是解释,而是得利益。 让出利益,就是好的。 不肯让出利益,就是错的。 在这样不公正的环境里,实在没什么好说。 还不如节约点时间精力和心态来赚钱。 第85章 一起吃苦的日子 那房子,终究没有转给弟弟邱云泽。 那是邱云梦和谭见的爱巢。 甚至,他们后来富贵一方,也依然很长一段时间都住在这里。 而相应地,她也失去了她的那一大家亲人。 因为她的「自私」与「自轻自贱」,邱家人很是生气。甚至,邱母都说出「早知道你是这么个东西,我就直接在你出生的时候把你溺死在马桶了」这样的话。 而对于邱母的破口大骂,这一次,邱家男人都选择了沉默。 就这样,邱云梦知道,自己这辈子除了谭见,再没有亲人。 当然,这帮亲人对她的「断」,却是暂时的。 起码,邱母还不忘每个月打电话来要钱。 只不过,她每次打电话来都很冷淡,宛如催债的债主一般。 邱云梦是她养大的,本就欠她。这是她的逻辑。 邱云梦没说什么,还是按时给他们汇每个月的钱,犹如给生活费。 邱云梦是一个很有文化关怀的人,甚至她后来更多的是写文赚钱。 第217页 写小说、做编剧,一直到后来做公众号,经营微博,写一些有影响力的社论…… 这样的人,对小钱和反哺,永远不会小气。 当然,随着邱云梦赚的钱越来越多,邱家人胃口也越来越大,远远不只满足于每个月那点「生活费」。 尤其是后来邱云泽毕业后。 邱云泽只考了个大专,毕业后也懒得去考专升本,工作找得一塌煳涂。因为怕吃苦,还一直在辞职换工作。 每份工作都做不长,自然挣不到什么钱,但偏偏他是个会花的,大手大脚之下,即便有家里支持,也总是捉襟见肘。 尤其是他谈女朋友后,开销更上一层楼,各种摆谱各种炫耀各种男友力爆棚……那花的钱,更是「哗哗」的。 家里供养起来有困难,便将主意打到了邱云梦身上。 当姐姐的那么有钱,怎么能不帮衬弟弟? 于是,邱家人来找邱云梦闹。 邱云梦最后没法,权衡之下,直接把名下所有资产都转给了谭见。 她不想做扶弟魔式包子,却也懒得费心思去应付这些家长里短,便干脆全推给了谭见,自己只专心写文和搞专业专利,挣钱。 她是独立创作型人才,需要安静的环境和稳定的心态。 谭见则不同。他从小看尽世情,心态早已稳如老狗;而这些年他一直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跟各种人打交道,兼各种职,早已能熟练处理一切人与人的关系。 包括,这么多年来,邱家一直来找麻烦,谭家没找麻烦,并不是因为谭家父母更疼爱孩子——其实正好相反,谭家父母更自私些,他们是完全不考虑任何人,只想着好吃懒做。不像邱家父母,虽然重男轻女,却是真心实意疼儿子的,一辈子努力也是为儿子付出,即便是对女儿,起码也没让她去自己贷款读书。 谭家这么多年之所以相对平静,不过是因为谭见从没告诉他们自己的真实经济状况。 只说自己挣不到什么钱,连饭都吃不起。 生怕儿子连累自己的谭家父母,恨不得离儿子千里远,自然就不会想粘上来吸血要钱了。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谭家父母和邱云梦见面。 因为邱云梦读研有寒暑假,而谭见还要上班,所以谭家父母苦苦挽留,让邱云梦在谭家多留了几天。 就这几天,就为未来埋下了无尽的隐患。 因为在这几天里,谭家父母各种和蔼,以嘘寒问暖的方式,把邱云梦各方面的经济情况打听了遍。 邱云梦本就是个单纯的人,不怎么会设防。 不然也不会买电脑买房子的事都被家里知道。 她是真的没想过隐瞒,因为她的心思都在怎么写文、怎么研究专业申请专利、以及怎么投资理财收益更高又相对安全上。 或许,这也是她在这些方面能取得莫大成功的原因吧? 毕竟,人的精力和心思有限。这里消耗一点、那里消耗一点,就没剩个啥了。唯有像她这般心思单纯,才能在文学、学术、和客观金融上有此成就。 这一次,她也照例没对未来公公婆婆设防。 于是,所有的一切都被套出来了。 谭家父母对于邱云梦有弟弟这件事暗暗撇嘴。 都是人精,自然明白有弟弟意味着什么。 自古以来,重男轻女深入人心。 也就计划生育后,被迫只有一个独生女的父母,才会真的一切都给女儿。 其他的,绝大部分都会重男轻女地把一切都给儿子。 有儿子,谁捨得把家里的真东西给女儿啊? 所以,除了给吃给喝给读点书,再在小事上所谓「宠」一点,其他的别想了。 买房这样的大事,肯定是没女儿的份的。 甚至还可能扣下点彩礼来补贴家里。 尤其,因为「姐弟」的年龄排位,姐姐往往都有照顾弟弟的「义务」。 到时候,娶个老婆,还饶上一小舅子,一辈子都轻松不了。 当然,谭家父母在乎的不是儿子轻不轻松,而是在乎对自己的影响。 如果儿媳妇家条件好又各种帮忙,那自己不也可以从中捞点好处嘛。 如果女方不只什么都帮不上,还要倒过来让小夫妻出钱贴娘家,那自己不就什么都捞不着了嘛。 所以,有弟弟的女孩是不能娶的。 谭家父母都打算让儿子跟眼前这女孩分手了。 但问了其他方面,又一百八十度转弯了。 因为,邱云梦能挣钱啊! 而且还不是一般的能挣钱!! 当问清楚邱云梦各方面的赚钱能力后,谭家父母都傻眼了。 这也太牛了! 简直是财神下凡啊! 以后再也不用愁了! 谭家父母当即就表态:「梦梦你放心,我们已经认定你是我们家儿媳妇了。你们赶紧结婚!这样我们就可以不用工作专心在家带孙子了。」 这时候邱云梦还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谁知他们接着又说了:「好,那你们好好造人,我们就先不出去工作了,在家等你们好消息。」 「……」 邱云梦懵了。 这是什么操作? 在家等带孙子? 可是分明两人连证都没领啊。 而且,邱云梦的学业还没读完呢。 第218页 这就早早辞了工作等在家里,也太奇怪了吧。 见邱云梦狐疑地打量着他们,谭家父母又开始半暗示半打哈哈,假装寒暄: 「哈哈,我们好福气啊,遇到你这样的儿媳妇,下半辈子终于不用愁了!」 「就是啊,我们福气啊。虽然儿子没出息挣不了什么钱,但儿媳妇能干啊。终于再不用辛苦了。」 「是啊,我们辛苦一辈子,总算能放心回家休息了。」 「就是就是,有梦梦这么好的儿媳妇,我们还工作什么? 坐着享福就好啦。」 「嗯!我马上打电话辞职,过完年就不再去上班了。」 「我也不上了。有这么好的儿媳妇还上什么班啊?见儿小时候就说要娶老婆回来孝敬老妈,可算那小子有良心,虽然自己没出息,但知道娶个能干的老婆。对了,梦梦这么能干,家里家外肯定都是一把好手,刚好我什么家务都做不来,将来有福喽。」 …… 他们两人一搭一和,把厚脸皮发挥到极致。 邱云梦无语。 不过,作为一个男友控,她是容许不了别人说男友一句不好的。 尤其,说这话的人还是男友的父母。 而且这贬低的话还不是事实。 所以,单纯无敌女学霸解释:「见哥没有你们说的那么没出息,他很好,也很能挣钱。」 于是,谭家父母眼睛更亮了。 邱云梦也从此,为自己和谭见留下了深深的后患。 第86章 极品亲戚滚蛋 作为一对连儿媳妇挣的钱都能规划过来的厚脸皮,陡然听说儿子也能挣钱,那就更肆无忌惮了。 而对于邱云梦还没来得及否认的「家里家外一把好手」,他们夫妻俩也那么默认了。 并且,很快开始实施。 在谭家的后面两天,都是邱云梦做饭。 甚至谭家母亲还指挥她做家务。 其实邱云梦还真不会做家务。 她也就是小时候帮家里洗过衣服,因为那时候很小,做饭不安全。后来上了高中,倒是有安全保障可以做饭了,但家里已经换了心思,想着让她考个好大学,将来挣大钱、找个条件好的丈夫。便也没怎么让她做家务,只让她专心看书学习。 邱云梦也是真的爱看书爱做题。 加上后来爱写文。 便乐得投入到自己感兴趣的世界了。 现在在谭家突然当起了家务主力,自然是不习惯的。 原本以为就几天,回自己的小天地就好了。 谁知,谭家父母居然要跟着过来,还说要跟他们小两口生活在一起,等着给小两口带孙子。 邱云梦快疯了:「可是我跟见哥根本就不住在一起啊。他住外面,我住学校啊。」 然而,谭家父母不听她解释,反过来批评:「梦梦啊,不是我们说你,你也太保守了。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你们还忌讳住一起?」 邱云梦无语:「不是忌讳不忌讳,我现在是学生,就该像个学生的样子。就该住在学校。」 「哟,别一口一个学生,欺负我们没读过书呢。博士生我们也知道,电视里面也放过,新闻里面也播过,那跟真正的学生可不一样,不会乖乖按时上学放学的呀,都是想怎么来就怎么来,很自由嘞。别说跟男朋友同居是常事,就算去结婚生子,也是不少呀。」 看她那表情,分明一副「你清高什么呀」的样子。 「……」 邱云梦不知该说什么好。 只能摊手解释:「阿姨,每个人不一样的。他们有他们的选择,我也有我的选择,只要不触犯法律违反规范,都不能算错。而我的选择,就是既然读书就好好读书,在求学期间不会脱离学校,不会出去租房同居更不会结婚生子。」 开玩笑吗?学校的生活和资源多珍贵啊。她都巴不得睡在图书馆和实验室好么! 人生在什么阶段做什么事。 将来她愿意结婚了、愿意生子了,自然也会投入其中。 但现在,她还在求学阶段,只想珍惜每一分每一秒,最大化吸收知识,并在这象牙塔里激活自己的创造力。 这其中的因缘,谭家父母自然不懂。 他们只懂钱的事。 而且是小钱。 「你说住一起多好。两个人一起过日子,两份开销合成一份,能省下很多钱啊。」 谭母直接说。 邱云梦无语,解释:「其实我在学校花不了多少钱。住宿费和水费是免的,只要交点电费和网费。而且食堂也是有补贴的,每顿饭就两三块钱。」 「你这话说的!你在学校花不了多少,可见见在外面花销大啊。你说他一个男孩子在外面又不会照顾自己,肯定什么都靠买,得多花多少钱呀。你们住一起,有你做饭,肯定能省下不少呀。到时候我们一起住过去,都看着他,不让他大手大脚。每天我们就吃点你煮的东西,健康又省钱。这样他的工资卡可以直接给我们保管,钱不就存下了嘛。」 「……」 没想到对方一笔一笔,打的是这些主意。 邱云梦彻底不想说话了。 她不会跟人交际。 跟人打交道的时候,很不强势。 所以,面对这样张牙舞爪要黏上来的狗皮膏药,她还真不知道怎么办。 第219页 唯一能做的,就是关闭自己,然后远离。 这跟她后来对家人的态度差不多。 不过,家人离得远,且多少还有自己的生活,她真关闭自己选择远离了,他们能做的并不多。 但谭家父母就不一样了。 那就是俩好吃懒做的无赖。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不劳而获。现在有了邱云梦这个未来儿媳妇,怎么可能撒手? 他们压根就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直接就跟着邱云梦了。 邱云梦无语,却也不能阻拦人家不许人跟着啊。 就这么着,两个不要脸的跟着邱云梦到了城里。 看着自家女友身后跟着的俩尾巴,谭见无语了。 不过他也没说什么,只对邱云梦笑了笑,温和地揉了揉对方的脑袋,算是将对方眼里的委屈进行了安慰。 等两人独处,才搂着邱云梦温存,算是弥补了自家小白兔的委屈。 父母是他从小到大最熟悉的人,对他们的熟悉,足以让谭见只动动脚指头,便能猜到所有。 定然是他父母从单纯的女友那里探听出了经济方面的所有,便跟着过来「享福」了。 他不忍苛责女友,只怪自己当初没有提醒自家小白兔,要小心那两只老狐狸。 他也不想跟女友吐槽甚至抱怨父母,因为浪费两人相处的美好时间,且扰乱邱云梦的心性。 他是真的很爱很爱邱云梦,以至于珍惜跟他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因为只看到她就幸福啊。 对他而言,邱云梦就意味着幸福。他只要看到她,就浑身每个毛孔都洋溢着幸福。这感觉太美妙了。他可不想浪费一分一秒去谈论不高兴的人和事。 况且,他是最了解邱云梦的人,是真的把邱云梦放在了心坎上的。 他很明白:心态对于邱云梦的重要、心思和精力对于邱云梦的珍贵。 他不捨得把对方拉入这万丈人间烟火,让她成为一个家长里短的世俗女人。 所以,他只好好抱着邱云梦,一遍一遍说着真心的情话,用温存给予对方最大的疼爱。 两人之间的氛围,瞬间回归浪漫。 这是真爱的两个人才有的致胜法宝。 也是他们这么多年战胜一切家长里短的致胜法宝。 甚至,也是他们能把事业版图做这么大的致胜法宝。 ——因为,如果不是切断了这一切俗世烦恼,他们没法一门心思好好做事业。 这么多年,他们一直专心做自己的事业,将自己的经济版图扩展得越来越大。 两人还分工明确: 邱云梦负责纯赚钱,就是写写文、写写社论、做做教授、开开讲座、整整学术专利……各种挣钱。 挣完了扔给谭见,让谭见去扩充事业。 这么多年,两人不只一套接一套买房、买商铺,买别墅,更是创立了属于他们自己的公司:梦见。 梦见,因为梦想,所以遇见。 因为遇见,所有梦幻。 这是他们一生的写照。 谭玉听秘书说的,都感动了。 第87章 来抢钱 感动完,谭玉也懂了:「所以我家那些亲戚,全是极品?」 「是的,所以这些年,前董事长和前总裁都是跟他们隔离得很彻底。尤其在经济上,更是分得很清楚,除了每个月给固定的赡养费,其他多一分都没有。甚至,连相应的亲戚走动都停了。」 这些年,他们夫妻两个只一门心思发现事业,扩充自己的经济帝国。 尤其,在有了谭玉之后。 谭玉是他们唯一的孩子,他们也不打算再要孩子,只想把所有的爱都倾注给这个孩子。 两人都是从未获得过真正父爱母爱的人,所以都想弥补自己这辈子的缺失,把所有渴盼又得不到的爱,都付出给孩子。 而付出,可不只是嘴上说说。 经济,是必不可少的。 一辈子得不到家里半点支持,还要反过来被家里吸血。 也就是他们自强不息发展得好,若是换个没能力的,只怕早就被父母拖死了。背着那样重重的原生家庭大山,一辈子别想喘过气来,更不用说一身轻松地经营自己的人生了。 所以,他们都愿意努力挣钱,挣更多的钱,以让女儿的人生轻松些。 甚至,挂名董事长邱云梦曾经说过:社会压力那么大,希望女儿将来能倖免。如今自己多挣一点,将来女儿就轻松自由一点。 对此,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受尽一切的谭见,也深以为然,点头附议。 钱,能够让人免于生活的压力,也能够让人有更多选择的自由。 他们想要自己更自由,也希望最珍视的女儿将来能够更自由,所以平时没事都会去挣钱。 「有事多睡觉、没事多挣钱」,这是邱云梦的人生格言。 所以,对于一切世俗烦扰,她都懒得接触。 谭见也是遵循「时间就是金钱」的原则,不肯浪费一点点时间在那些烦心的人和事。 在他看来,时间要么用来挣钱,要么用来享受跟最爱之人的时光——比如以前的二人世界,以及现在的小家庭时间。 对于那些与父母相关的七大姑八大姨,他们一致选择迴避。 毕竟,疏不间亲。这些人既然是父母的至亲,且跟父母日常走动,自然都是向着他们说话的   什么「你妈这辈子不容易,要好好孝顺,可不能娶了媳妇忘了娘啊」、「你爸这些年辛苦啊,现在好不容易你长大了,可一定要好好孝顺他啊」、「你就那么一个弟弟、你弟也就你这么一个姐姐,你不帮他,谁帮他啊」……诸如此类,让人烦不胜烦。 第220页 更何况,谭家父母还很奸滑,挺知道省钱的。每每亲戚有收钱的场面,比如结婚、葬礼、生娃、乔迁、住院、买车……等等等等,都会打电话过来,喊谭见和邱云梦一定要出席,甚至都撒谎说自己如何如何不方便出席,总之一定要谭见和邱云梦去。说白了,就是让小两口去送礼。 且贫穷落魄了大半辈子,想靠着儿子儿媳抬起头当贵宾,所以每每还嘱咐谭见一定要封大红包,好配得上他的家产。 当然,他们更想直接打电话给邱云梦。 但谭见早就说过:如果他们再私下联繫邱云梦给她添烦,就不要想再拿到任何钱。连生活费都没有。因为按照法律,以他们的年龄和身体状况,还真没有向儿子讨生活费的权力。 谭见则比邱云梦要强势得多。 对于父母的这些提议,他全部say no。 「我给你们的就是每个月固定的生活费。一人两千,足够你们生活得很好。其他的,你们自己想摆阔挣面子,自己解决。」 对邱云梦家也差不多。 一样是谭见接电话充当恶人,拒绝出席一切亲友场面。 不过,谭见会每次给个几百块的礼金,不算多也不算很少,跟大流走。这一方面,是因为谭见对于邱云梦的宠爱;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邱家对邱云梦的付出,毕竟比谭家对谭见的付出,要多些。 但不管是对谭家还是对邱家,亲自出席是不可能的。 毕竟,没必要上赶着交钱还受气。 他们又不傻。 更何况,原本也没人真的想念他们,不是么? 也正因为他们这样的坚持,才算在这些狗血的错综复杂关系里,勉强划线,以维持小家的独立。 这么多年,原主谭玉甚至都没怎么见过那些亲戚。 但这一次,是葬礼。 情况则不同。 谭玉不是圣母,但却是深深感激这个世界的父母,所以有些犹豫: 虽然两边的亲戚都挺极品,但谭见和邱云梦毕竟已经仙逝,那么,他们最后的灵魂是否希望看这些亲人最后一眼呢? 这事还真不好说。 甚至,可能连他们本人都不知道吧。 或许,主要起决定性的,还是他们这些亲人的真正心思。 「这样,你约他们到一个小办公室,我跟他们单独谈谈吧。」 谁知,助理叶欣却有些为难:「这只怕有点危险。」 「危险?」 谭玉有点懵。 不明白见个亲戚有什么可危险的。 然而,叶欣面有难色解释:「是这样的,他们其实……并不是想来送前董事长和前总裁最后一程的,而是……来争家产的。」 「争家产?」 谭玉皱眉。 「不是说早就有遗嘱、也已经处理好了么?」 「是。确实是早就有遗嘱。而且现在我们和律师已经联手处理好了,这没什么难的,本来就有遗嘱,我们按遗嘱走程序就好。不过,他们两边都一直要来闹……这种闹自然是没有法律支持的,可他们还是要来闹。非说不承认什么遗嘱,就是要分家产。你爷爷奶奶说了,他们是父母,按道理儿子死了父母是第一继承人的,唔,难得他们还去查了法律,不过只是捡对他们有用的说,实际上,有遗嘱有公证有基金这些东西,就肯定是以这些为先,不存在第一继承人平分了。你舅舅更离谱,他说这公司是在前董事长名下的,一切都应该是他们邱家的,应该由邱家继承,而不是你这个姓谭的孩子。他们闹得很兇,也根本不听规劝和解释,只闹着要拿自己该得的东西。」 说白了,就是硬上来抢钱嘛! 谭玉瞬间听懂了。 也气得心塞:原来这些人压根就不是来凭弔亲人的啊。他们只是为钱而来。而且是明摆着硬抢的那种。 尤其,叶欣还补充:「其实关于他们将来的生活,前董事长和前总裁也是考虑了的。他们从基金里有专门拨款,用于你爷爷奶奶的养老事宜,也就是按照国定退休金的平均数,每个月给你爷爷和奶奶名下打钱。至于你舅舅那边,因为你姥姥姥爷都已经过世,也就不存在赡养问题,只是给你舅舅家的小表妹负担学费。只要你小表妹愿意读,不管她读到哪个程度,我们基金都会负担,但前提是实报实销,学费和学校里的基本生活费,以及买学习相关东西的费用,我们这边直接去结帐。」 第88章 码字吧皮卡丘 谭玉无语且好笑,好笑却又心疼。 心疼谭见和邱云梦。 这两人,终究是为那些所谓的亲人留了最后一条路呢。 起码,谭家老两口不用操心下半辈子的养老问题了。 如果他们容易满足一点的话,应该收手了。毕竟,他们这辈子真的什么都没做,好吃懒做了一辈子,上不孝敬老的、下不照顾小的,甚至连自己生存都困难……最后能得这么个结果,也算难得的善终了。 可惜,像他们这样的人,是永远不会知足的。 至于所谓的「孙女」,更不在他们的考虑之列。 所以,他们想要的是全部财产。 有同样想法的,还有邱云梦的弟弟邱云泽。 以前父母在世的时候,谭见邱云梦还会按时给父母打养老费,这样他这个唯一的儿子还是可以从中占些便宜的。 第221页 因为邱家父母其实有退休金,平时又特别节省,只巴心巴肺为着儿子,所以就连自己退休金都花不了,更不用说还有额外的钱了。 这些钱,最后自然都是进了邱云泽的腰包。 可是后来邱家父母过世,情况就不一样了。 谭见和邱云梦以不再需要「赡养」为由,就再没给邱家打过钱了。 唯一愿意的,也就是负担邱云泽女儿的学费,而且还是实报实销。 邱云泽有两个孩子,一个儿子一个女儿,他经济状况并不算很佳,将来供养两个孩子一直读书,确实有困难。 所以他确实也没把女儿的学业当做自己的绑定义务。 女孩子嘛,将来早晚都是要嫁人的,有钱就多读点,没钱就少读点,又有什么关系? 这邱云梦居然不给自己钱,反而给自己女儿负担学费,这完全是浪费钱嘛! 而且,「实报实销」是什么鬼? 不只让自己没法从中拿好处,更是打自己脸呢,半点面子不给自己。 正是因为抱着这样的想法,他不只没半点感激,反而有怨气。 所以说,谭见和邱云梦,其实也算白白错付了。这些人都不会领他们的情。 不过,或许是原主的身体跟父母有着天然的心灵感应,所以谭玉竟有些理解这份安心意。 并不算错付吧。 因为邱云梦也从来没想过要谁感激、甚至要谁回报。 恰恰相反,她是为了回报爷爷当年对自己的资助。或者说,对自己的「投资」。 既然自己接受了那份「投资」,就有义务给予相应的回报。 而承包弟弟女儿的学费,不过是投桃报李。 且,另有一层意义:在这个女孩身上,邱云梦只怕也想到了自己吧?她也怕这个女孩会因为现实而辍学。 想及这些,谭玉便深深、深深、深深嘆了一口气。 得了,太麻烦了,懒得去想了。 「那个,算了,别约他们了。」 谭玉瞬间懒得接触那些人了,只朝叶欣挥了挥手。 「让他们走吧。」 万能且勤劳的助理,认真点头:「好,我马上去处理。」 「你的确不应该去处理那些鸡毛蒜皮的破事,你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一个声音,突然在脑中响起。 谭玉无语,用意念回答:「你还真是阴魂不散。」 是的,脑袋里的声音,并不来源于别人,而是来源于系统。 系统也不客气:「没办法,追债这种事,谁也不敢怠慢。谁让欠债的是大爷、我们追债的是孙子呢。」 「……」 大爷谭玉,无话可说。 坦白说,她也挺不认同欠债不还这种事的。 正常来说,这种事她压根做不出来。 但,情况特殊啊。 谁让她找到了一个可以跟心爱之人长相厮守的好方法呢。 她可不想刚攻略下老婆就挂掉。那样不是生生世世看得见吃不着? 这种事谭玉可不干。 所以没办法啊。 她只能一个世界接一个世界地充当老赖啊。就为了能在那个世界多呆一点时间。 这种心理,系统自然不懂。 它只知道谭玉一直欠钱、一直欠钱。 之前已经使出了大杀器,让她去了类似于洪荒的世界了。 按理说,在那里,时间是最不值钱的。只要她愿意,可以一直写写写……欠多少债都能还了! 结果,那货在那样的世界都能持续欠债! 尤其是最后,她为了哄凤皇萧凌开心,各种耍宝,把现代的高科技产品和时尚衣服名牌包包金银珠宝,全给买了个遍。 这可再多钱都不够花啊。 而且,人凤皇也压根欣赏不来这些啊。 买的漂亮衣服什么的,直接被对方一个变身给撑破了。 包包更是不需要,在谭玉的进口提示下,他们都已经修炼出了随身空间,想装什么装什么。至于款式什么的?呵呵,他们只看空间的大小。越大越有面子。因为越大说明实力越强。在洪荒,实力凌驾一切。 至于金银财宝……洪荒人只看得上仙草灵丹,对穿戴金银珠宝还真没兴趣。 也就是凤凰真的宠谭玉,才会由着她把自己打扮得跟芭比公主似的。 堂堂一代战神,放弃让天地变色的战斗力,只安安静静任人打扮成芭比公主,也是真的没谁了。 这份宠爱,也算是破天荒了。 但,你恩爱归恩爱、甜蜜归甜蜜,该还的钱得还啊! 系统真的快哭了。 就已经有谭玉这个欠款宿主,她都不能愉快地出去旅游了。 上头已经催得它快脱髮了——如果,身为系统,它有头髮的话。 「所以,这一次,你无论如何要还债。」 系统下最后通牒。 「我已经想过了。之前的世界,都是古代世界,你不熟悉,所以还需要分很多时间精力去应付那边的事。而这边的世界,却熟悉得多。你适应起来没任何问题,直接开始写文就可以了。」 谭玉眨巴眨巴眼。 她心里清楚:不是因为这些原因。纯粹只因为,自己不想还钱。所以,再怎么换世界都没用。 对于这一点,她很淡定。 第222页 然而,系统接下来的话,却让她淡定不起来了。 因为,系统说:「这件事不管你答不答应,我们都这么定下来了。而且,我还申请了惩罚措施,上面也已经批了。」 「什么惩罚措施?!」 谭玉震惊了。 什么情况? 还有惩罚措施? 她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 赶紧辩解:「你们不能这样!还钱这种事,我有的话自然会还啊。可挣钱这种事,谁也说不清啊,我自己都控制不了呢。你不能因为我穷就惩罚我呀。」 「放心,我们不会因为你穷而惩罚你,只会因为你懒而惩罚你。」系统认真拿出一张合同,「这合同,签了吧。里面你要保证,每天写一万字。如果做不到,就要接受惩罚。惩罚就是每天完不成任务,就要变胖一点点。」 「变胖……一点点?!」 第89章 更新之旅 「对啊。就变胖一点点。缺一千字,变胖0.01克,放心,几乎看不出来。签吧。」 系统眨巴着无辜的眼。 「呸!你当我傻吗?0.01克是看不出来,但那只是一千字的量啊。你一天就一万字啊,我要是长期不足量,那得胖成什么样啊!」 谭玉当然不傻。 系统转为微笑:「既然你算得那么清楚,肯定是懂得事情的严重性的。相信你一定能每天完成更新量。」 「这种事可不能保证。」谭玉断然拒绝。 一万的更新量还是很大的,想完成并不容易。 更何况,人总有状态不好的时候,比如大姨妈来啦、生病啦、心情不好啦……之类的。总不能保证每天都在更新状态吧。 然而—— 「这个可是不能反对的哦。」 系统眨巴眨巴星星眼,卖萌。 谭玉坚决不买帐:「你别对我卖萌。不管怎么卖,我都不会答应你的。」 这合同太可怕了好吗。 尤其是对于谭玉这种习惯性万年断更狗,长期坚持下来,肯定会渐渐成为一个大胖子啊啊啊! 她坚持,系统也坚持。 两人一番拉锯,最后系统祭出杀手锏: 「其实,你现在有两条路。要么签下这份合同,要么结束这次快穿之旅。」 「立刻结束?」 「是。」 「……」 那就是没得选了。 不可能自己现在就结束快穿之旅,离开这个世界吧? 谭玉沉默。 「我希望你好好想清楚。要么签字,要么立刻结束这快穿之旅。」 系统敦促。 谭玉沉默很久很久。 最终,嘆气:「行吧,我签。」 意念里,她用意识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于是,接下来的葬礼—— 就快速结束了。 结束之后,她第一时间,回家码字。 助理叶欣依然跟了过来,还带来了律师,让她正式签字,继承父母的一切。 谭玉都快急死了,赶紧签了字赶人:「好了好了,我现在都签完了。你们赶紧走吧。」 她几乎是要把叶欣等人推出去。 叶欣却只让律师等人先走,自己回身:「可是董事长,我还有事跟你商量。」 「没什么好商量的。我要休息了。」谭玉坚持往外推人,「你先回去吧,啊,有什么事情明天再说。」 「可是不能再等了。」叶欣坚持扭回头尽职尽责,「公司不能一日无主。您如果要招总裁的话,就不能再等了,得马上安排。」 谭玉依然不遗余力将人往外推:「好好好,你去安排。一切都你去安排。」 她现在可真没兴趣搞那些事。 她得码字啊! 今天葬礼和相关事宜处理下来,就已经快过去一整天了。 等到回到自己的住宅,把一切该签的字签完,都已经八点多了。 这都快九点了。 离十二点,已经只有三个小时时间了。 一万字,得不停歇达到时速三千字才行。 这太难了。 起码谭玉以前没达到过。 她既不习惯一次性写足三个小时,也很少有时速三千的手速。 两者结合,更是从未有过。 这一次,真的能达到么? 谭玉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更捨不得浪费哪怕一分钟。 所以只想叶欣赶紧离开。 「你去安排!ok?一切都教给你安排!全权交给你!好吧。你可以走了。」 强行把叶欣推出去,然后把门关上。 关上门后,再不管叶欣在门外的反应,直接回到自己房间码字。 因为她的文都是统一写出来给系统去经营,所以虽然穿越回现代,却仍是在空间用意念操纵电脑码字。 随着意念进入空间,谭玉抱着键盘十指翻飞,以自己最快的速度,写着自己未完成的小说。 说实话,她今天还真没什么写文状态。因为今天是这个世界父母的忌日。 虽然自己不是原主,但却是真实占了原主的身体,而且继承了原主父母的财产。对于这对「父母」的葬礼,她是真心实意投入感情的。 尤其,还听说了他们这一辈子的恩爱与辛苦,内心感触很深。 以现在的心绪,很难平静地写文呢。 不过没办法,为了更新量,她只能拼了。 第223页 哪怕,她都不知道自己写的是什么。 说实话,穿越到一个新世界,她连上本小说的前期内容都忘了,现在因为时间紧迫,也只能粗略看一下最近的章节,直接就开写。 而且,为了避免跟前情发生冲突,她写故事的可发展空间也很小,什么故事情节都不敢发展,只能让两个主角互动了三章。 循环「互动——发糖——滚床单——滚完继续互动——互动完继续发糖——发完糖继续滚床单」…… 竟活生生水了一万字。 第一晚,算是平安度过。 但是这感觉,谭玉很不喜欢。 所以她决定明天一定要早早开始码字。这样就可以写出质量高的东西,而不是又踩着最后一刻的时间线灌水。 这原本计划得很好。 然而—— 第二天,她家尽职尽责的首席助理叶欣,又过来了。 谭玉现在一看到她就头大,感觉她就是个吞噬自己时间的怪兽。 「那啥,你又来干嘛?不是说了一切交给你全权处理么?」 「……」 叶欣委屈。 她又不傻。作为金牌助理,自然能听话听音,只从谭玉这一句话就判断出来:对方不欢迎自己。 可自己,分明没做什么啊。 不是一直在尽职尽责伺候新董事长嘛。 「……」 看叶欣那模样,谭玉也有些不忍。 唔,似乎是自己过分了。毕竟人家还在帮自己尽职尽责办事呢,自己这莫名的「嫌弃」没有道理。 于是,轻咳一声:「唔,我这刚出院,身体和状态都不是很好,精力也不能持久。你要有什么事,就赶紧说吧。说完我好休息。」 「不能持久……」 实心眼的叶欣念叨着症状。 还若有所思。 「……」 谭玉只觉得这十分尴尬。 尤其这四个字,实在太容易让人想偏。 于是她再度重重清了清嗓子:「咳!别乱想。我只是说精力不济。唔,你有什么事,就赶紧说吧。」 叶欣却仍然关心自家董事长的身体:「董事长,您现在感觉不好吗?是不是没有完全康復?要不要给您请家庭医生过来看看?」 「不必!」谭玉断然喝止,「你赶紧说正事!」 说完正事赶紧滚蛋! 老子要码字! 「……」 叶欣从对方眼里看出不耐,也就不再耽搁,认真掏出一摞资料。 「我跟您汇报一下工作。」 第90章 赶紧预订个总裁吧 谭玉见叶欣要大包小包拿出来,似乎有开一场大会的准备,赶紧叫停:「喂喂,你干吗?不会要跟我在这说很久吧?我告诉你,我可什么都不懂的。」 她还真是不懂。 不管是董事长还是总裁的活,她都没干过。 然而,叶欣默了默,道:「其实,当董事长挺容易的,只要听听汇报就可以了。以前,也是前总裁处理所有的事。」 以前的邱云梦,还真没怎么上心管理公司。她主要是安心创作、做学问以及赚钱,赚的钱丢给他们共同的公司,然后由谭见管理。 谭见作为执行总裁,则负责公司的一切打理,挣钱。挣了的钱,扩展两人名下共同的公司,或者入两人共同所有的帐户。 这一切,早已成了习惯。 谭玉闻言,欢唿:「太好了!不用动脑子了!」 她就喜欢当个摆设型老大,啥事不用自己操心那种。 尤其,现在忙着写小说,更是如此。 既然不用自己动脑子,那就好了。 听听汇报而已,相对轻松了很多。 「那行,你汇报吧。我听听就行。不过你说快点哦。」 叶欣无语。 见对方那么激动,还是忍不住提醒一下:「可是,董事长,前董事长之所以只听汇报不操心,是因为,前总裁是她丈夫啊。」 而且是很爱她的丈夫。 没二心的那种。 永远不用担心对方会算计自己。 谭玉这下笑不下去了。 的确,总裁什么的,如果真的完全放手不监督,会发生什么事都不知道吧。 自己作为董事长,多少还是要起一定的监督约束作用的。 所以,她想了很久,找到一个折中的办法:「那这样吧。你把一般董事长要履行的最低限度义务告诉我,我尽量配合。记住,是最低限度哦。也就是只要能保证别人不把我公司架空了就行。」 听她说得这么直白,叶欣有些好笑。 好笑之余,还是感慨:唔,让这么个小姑娘接手「梦见」的一切,确实是为难她了。 不过,该承担的终究要承担。谭玉作为谭见和邱云梦唯一的女儿,自然该承担他们的遗产,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 而且,她也相信,将来谭玉必定能承担起这一切。只从她对那群极品亲戚的态度,就可以看出。 其实,当他们这种超然世外中等规模公司的掌舵人,最重要的就是两点。 第一,是脑子没问题。这种,一般智商就能达到。 第二,就是要有决断。这其实是最难的。 尤其,对于女孩子来说。 因为年轻女孩总是心软。 面对那样张牙舞爪还言之凿凿的「亲人」群体,更是如此。 第224页 说实话,能对这群亲戚团下定决心的人,对于工作上的事就更下得了决心。到时候,杀伐决断,摒弃不合适的人,启用合适的人,自然就会出业绩。 谭玉这孩子,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的董事长。 现在,不过是她的成长期而已。 抱着这样的信念,叶欣开始认真一样样给谭玉汇报工作。 一项一项,细緻清晰。 最后,她看向谭玉,等谭玉指示。 谭玉却打了个哈欠,开口:「那什么,我还是那句话,把我最低限度要做的事告诉我。其他事情不必跟我说。」 「……」 叶欣的心瞬间凉了下来。 唔,或许,自己刚才的信任,应该收回。起码收回一部分。 「咳!」 叶欣轻咳一声,觉得有必要提醒一下自家董事长。 「可是,我们公司现在还没有招总裁。您……是身兼双职。」 谭玉一巴掌拍到自己额头上。 无力:「那就赶紧去招总裁呀!」 「是的。我刚才跟您汇报过,招聘总裁的方案已经拟好了。就等您过目签字呢。」 「跟我汇报过?」 谭玉眨巴眨巴眼。好吧,刚才对方说些什么,她也压根没听。只想着赶紧结束,然后可以安心写文。 看谭玉的表现,叶欣已经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不过,她已经无力吐槽了,只是认命地把招募总裁的那一份方案挑出来,递到谭玉面前:「董事长,请过目。」 过目个毛! 谭玉左手接过方案,右手拿起签字笔,直接「唰唰唰」签上自己的大名。 又递迴给叶欣:「好了。」 叶欣愕然:「这……这就看好了?」 「赶紧~~」 谭玉几乎是无力了。 「赶紧把人给招过来。以最快的速度!」 「是。」 叶欣知道对方打的是什么主意。 但还是有必要补充:「可我们现在还没总裁。不管怎么说,您总是要去公司上班的。」 谭玉深吸一口气。 半晌,问:「董事长要去公司上班的吗?」 「唔,一般来说,是这样的。」 「那要不是一般呢?」 「不一般……唔,前董事长以前倒是不常来公司。但那时候,是因为有前总裁看着。现在……」 「所以赶紧去招总裁!立刻!马上!」 「是。」 叶欣点头。 「我们马上就发招聘公告,然后看董事长您什么时候有时间,去面试确认。」 「别。我什么时候都没时间,也不懂哪个适合做总裁、哪个不适合。我说了,一切,交给你们,全权处理!」 谭玉真的有些急躁了。 一来,是因为想赶紧结束这一切去码字。她可不想长胖,也不想最后时刻为了凑字数拼命水文。 二来……她是真的有点紧张。也有点急躁。因为在这个环境里,她感觉到自己无比无能。 这是她完全不擅长的领域,她内心很虚的。 叶欣自然不懂她这些内心,只能对自己进行心理建设,去消化自家董事长的态度。 默然很久,终于,平衡了心态,道:「好。我们去处理。不过,您今天还是要去公司上班。不管怎么说,这是规矩。」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谭玉就算再想推辞,也不好说出口了。 不管怎么说,该遵从的规矩还是要遵从。 自己这个董事长虽然无能,但总不能让所有人都看出这份无能。该有的态度还是要有的。 「咳!唔,好吧。我去。」 谭玉郑重决定。 然后,就去公司—— 趴在办公室「睡觉」了。 在外人看来,是在睡觉。 但其实她是在用意识进空间写小说。 有了昨天水文的经歷,她只想早早准备,先回看前面的故事,再布局后面的故事,然后用最好的文笔,把故事表述出来。 这些,都需要时间去琢磨。 好在,董事长办公室是独立的。 只要她关上门,别人也看不见她在干啥。 当然,偶尔来找她签字的叶欣,将一切尽收眼底。 但她也渐渐认命了,接受了每次进来,都看到董事长在打瞌睡的事实。 就这样,谭玉一直假装上班、实则码字,才算保住了自己的体重。 只是内心却很苦:照这么下去,自己什么时候才有时间去找萧凌啊? 可是,不码完字,她也不能去找萧凌啊。每缺一千字,就胖0.01克,听起来挺少的,但架不住长期积累啊。 虽然她对于胖一点无所谓,但萧凌在好几个世界都吐槽过她的体重啊。 被自己最心爱的爱人吐槽体重,很扎心的好么。 她可不想再经歷一次。 某金牌助理也已渐渐习惯了自家董事长的上班打瞌睡。 一般的小事,她也尽量不去找她了。 主要是看着难受。 心塞好么! 今天终于好了,他们公司招募到新的总裁了! 叶欣真是想放一挂鞭炮来庆祝。 她觉得,对于招到新总裁这件事,她比任何人都高兴。 因为,以后很多事都可以总裁去处理了,再也不用捧着文件去董事长办公室,然后把打瞌睡的董事长推醒了。 第225页 甚至,有些事,可以直接让总裁当面去汇报。 第91章 老婆~~ 「董事长,新总裁已经招聘来了。我这就让她进来见您,您确认一下?」 首席助理叶欣进来戳醒谭玉,汇报。 谭玉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睛—— 她这次是真睡着了。 连带着脑子,也晕乎乎的:「唔,新总裁啊。你们决定了就好啦。不用特地带过来见我的。」 「连见都不见?」 叶欣震惊了。 不管怎么说,这面总该见一见吧。 没这么完全放手的董事长啊。 这要是被卖了,还不知道是谁卖的自己呢。 但谭玉的想法却不一样。 谭玉又打了个哈欠,渐渐,脑子清醒了些。但选择,却是一样的。 「是。不用见了。」 她这还真不是偷懒或者任性,而是为了藏拙。 她对金融这一块一窍不通,管理公司的经验更是一点都没有。公司的专业生意,她也是两眼一抹黑。 如果贸贸然跟新总裁见面,很可能就会暴露自己的这些不足。 唔,不是「可能」,是「一定」。 被招进来的总裁,一定是这方面的人精,肯定只一眼便能看透自己。到时候,人家知道自己是个草包,不就更肆无忌惮了么? 与其出来露短,还不如保持距离藏拙。 起码,这样一来,对方还有点顾忌,测不出她这个董事长的深浅,反而不敢太乱来。 很多时候,最有威慑力的剑,是悬着的剑。 谭玉知道,自己这辈子在金融行业,都做不了一把真正锋利的剑,那就不如做一把深浅莫测的悬剑,让下面的人吃不准,反而不敢乱动。 这大约,是她穿越这几世的经验。 毕竟,每一世,她都有一定的身份。从武林盟主到洪荒创世主,多少也算习惯性老大了。 ——虽然,都是水货。咳。 叶欣不懂这些,但从谭玉的态度看到了她的坚决。 便无奈点头应允:「好。」 随即,躬身退下。 在门关上的瞬间,听到她对已经等在门外的新总裁汇报:「对不起总裁,我们董事长有点不舒服,今天不方便见您。她看了您的资料,说很欣赏您,把一切执行权交给您,很放心呢。以后,就请总裁费心了。那个,真的不好意思啊,主要是董事长今天真的有点不舒服。」 她说了一长串。 短暂的静默后,对方回了一个字:「好。」 就一个字。 然而,就这简简单单一个字,却像一道惊雷,炸在谭玉耳里。 瞬间,隔世的因缘,彻底復甦。 「等等!!!」 谭玉几乎是沖了出去。 门把手都差点被她给拽坏了。 门外的两人,吓了一跳。 叶欣更是被震得缩了缩身子。这董事长,声音的震撼力也太大了。 反倒是新招募的总裁还算淡定,只回头看了看谭玉,有些淡淡的茫然,不知道她要干吗。 谭玉此时的眼神已经完全锁定在新总裁身上。 整个人,都激动起来。 是她! 是她! 就是她! 我们的英雄小哪咤……啊呸!是我的老婆萧凌啊!! 「老婆~~~~~」 谭玉认出自己生生世世的老婆,张开双臂就扑了过去。 萧凌倒是想闪。 但她一闪身,谭玉却如影随形,仍是扑了个结结实实。 萧凌一愣。 很是意外。 然而,谭玉已经将她牢牢抱在胳膊里了。 顺势,还开始埋胸,蹭~~蹭~~~ 咩,好软。 继续蹭~~ 「喂!」 萧凌终于从愣神里惊醒,一把揪着她的后颈,将她提了起来。 「你干什么?!」 旁边的叶欣早已吓傻了。 唔,她家董事长,刚才是……冲出来非礼总裁么? 呃。 唔。 叶欣已经找不到任何词句来形容自己此时的感觉,只想立刻晕死过去,好迴避这么尴尬的场面。 唔,真的真的,太丢人了啊! 然而,此时她还要鼓起残存的勇气,强撑脸皮:「唔,总裁,这、这是……我们董事长。」 被萧总裁提住致命后颈皮的谭玉,只能配以虚弱的赔笑,以确认自己的身份。 萧凌看了看自己手中提着的谭玉,又看了看一脸认真的叶欣,再看了看手中提着的谭玉,最后,放了手。 同时,微微点头:「看来,确实病得不轻。她发烧烧坏脑子了吧?」 「……」 叶欣这才想起,自己之前撒谎说董事长不舒服。 唔。 真是秒打脸。 而且,总裁这半真半假的附议,是什么意思? 太尴尬了啊啊啊!! 叶欣再度乞求上天垂怜,让自己立刻晕死过去。 但显然,上天没听到她的乞求。 场面还是十分尴尬: 谭董事长就那样痴痴笑望着萧总裁。 而萧总裁,一脸冷淡,像对待街边的二傻子一般。 叶欣硬起头皮,出来缓和气氛:「那什么,既然董事长和总裁终于见面了,我们就……先回办公室谈?」 第226页 不管怎么说,还是先进办公室吧。 在外面这么被人围观,更尴尬。 即使改变不了自家董事长,起码努力做到「家丑不可外扬」吧。 然而,萧凌提出异议:「我认为我们应该去总裁办公室,而不是董事长办公室。」 就在叶欣愕然不解的时候,萧凌进一步解释:「看这位董事长目前的表现,我有必要申请去总裁办公室,而不是董事长办公室。因为我不知道这位董事长会在办公室里藏些什么奇怪的东西。」 藏些什么奇怪的东西…… 叶欣脑海中已经有奇怪的画面了。 她尴尬得老脸都红了。 转头看了看自家董事长,见自家董事长还在那一脸痴迷流哈喇子。 更是无语。 当机立断,叶欣一把拖起谭玉:「走,去总裁室。」 不管去哪个办公室都好,只要不让这货在人前丢脸就行。 董事长啊! 这可是他们公司的董事长啊!公司的脸面啊! 抱着这样的想法,叶欣强行把谭玉发浪的现场搬到了总裁室。 到了总裁室,叶欣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画风扭过来—— 谈正事。 「那个,咳!董事长,这是萧总裁的档案资料,以及聘任书。请您过目签字。」 之前,因为谭玉一直坚持让叶欣他们全权办理,并且每次见面都跟赶苍蝇一样想把叶欣赶走,叶欣便一直没找到机会让她过目签字。反正,有谭玉一再表示「你自己全权处理」的指示,她也有底气。大不了,回去直接「咔擦」公章。 现在,刚好拿了出来镇场面。 第92章 老婆别走 而且,能当面说出来,叶欣挺乐意的。 起码,不用自己一个人担责任。 毕竟,虽然谭玉一再申明让她们全权负责总裁招聘事宜,她也找了几个公司有份量的绑在一起做决定。 但,真要有什么变故,这种自己拿公章「咔咔」盖的行为,都算是一个污点。 现在能抛出来当面丢给谭玉,简直是解脱了好么! 所以她第一件事就是想到拿这个来镇场面。 也算一举两得。既解决了自己的烫手山芋,又将董事长那二傻子的画风喊停。 然而,萧凌却先一步开口:「关于应聘贵公司总裁的事,我想撤回。」 撤回? 叶欣呆住。 这又是什么剧情走向? 自己完全接不住啊。 首席助理可怜巴巴望向自家董事长。 ——虽然,她觉得这并没有什么卵用。因为自家董事长肯定又在那痴痴流哈喇子。 然而,这一次她猜错了。 谭玉并没有在那痴痴流哈喇子,反而瞬间惊醒,几乎是触电般弹了起来。 然后光速沖向萧凌。 再度,她一把抱住了萧凌:「不!你不能走!」 这一次,萧凌依然想闪,却依然没有闪开。 她再度暗暗吃惊。 在她那吃惊的功夫,谭玉已经又开始埋胸,蹭~~ 「!!!」 萧凌的嘴角抽了抽。 而叶欣……已经完全没脸看了。 她很想当场死过去。 但她还有基本理智,知道自己此刻还不能晕死过去。还得发挥余热,完成歷史使命。 她挣扎着自己的内心,把丢了一地的面子缝缝补补拾起,再战:「那什么,谭董、萧总,你们有话先好好说。」 她一面说,一面【不经意】地【狠狠用力】把谭玉从萧凌身上给扒拉下来。 谭玉的力气倒是不大,不过态度挺执着的。 那架势,抓得叫一个紧。 叶欣为了把她薅下来,可是一根一根把她的手指给活生生掰开的。 谭玉被生生从萧凌身上剥落后,扁着嘴委屈巴巴。 嘤嘤,她要老婆。 她的老婆啊…… 她爱了几生几世、天天都在想念的老婆。 她因为一直保持着前几世的记忆,所以这么想没错。 但萧凌的记忆是被刷新了的。所以谭玉做的这一切,在她看来,就是神经病。 萧凌以看神经病的表情,看着谭玉,同时后退一步,保持距离。 唔,这个董事长实在太恐怖了,必须警惕。 谭玉此时也刚想起自己是董事长,赶紧入戏,以戏中人的优势挽留老婆:「老……喂,你别走嘛。待遇什么的,我们可以商量。不,不是商量,是你怎么说就怎么定。」 叶欣震惊。 自家董事长这么神经的么? 那万一对方狮子大开口怎么办? 叶欣担心地望向萧凌。 萧凌只冷哼一声:「不行。我只售卖自己的能力。」 并不卖身。 叶欣闻言,又是十分尴尬。 坦白说,自家董事长的口无遮拦,她之前就见识过。但没想到会这么过火啊。 尤其,面对新聘任的总裁,她这态度实在是太不合适了。 唔,不只是不合适,若是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老流氓好么。 然而,「老流氓」十分坚持。 「你别走,我们公司就是买你的能力啊。你是我们千挑万选出来的,这些天我们面试了无数人,却只选中了你。因为你比其他应聘者强太多了!我们都知道,只有你,才能救我们公司。现在我爸妈刚刚过世,公司百废待兴,就需要一个像你这么有能力的人,不然我们公司就垮了。您别走~求求您了~你要走了,我们公司就完蛋了。你看我这样子,明显做不来老闆,后面还有我爷爷奶奶和舅舅对我们的家产虎视眈眈……嘤嘤,如果你不管的话,我们公司一定会垮掉的,我也会被那些极品亲戚给生吞活剥了,什么都不剩,最后一个人孤孤单单,贫苦无依。」 第227页 说到后来,她已经泪盈于睫、楚楚可怜了。 叶欣骇然。 自家董事长,这也太能装了。简直瞬间入戏啊,奥斯卡小金人不颁给她真是可惜了。 正胡思乱想着,谭玉却暗中扯了扯她,示意她帮腔。 叶欣无语。 却也只能强撑脸皮,出来帮腔:「唔,是啊,总裁,我们董事长很可怜的,这公司运营也确实是个大问题,都需要您呢。您就做做好事,帮帮我们吧。」 她边说,边强忍着不去抚下一地的鸡皮疙瘩。 萧凌看了看叶欣。 叶欣情不自禁缩了缩脖子。 这新总裁的眼神,太犀利了,似乎能把人看穿呢。 萧凌又看向谭玉。 谭玉却很入戏,半点也没心虚,反而吸了吸鼻子,眼泪汪汪回望。 泪汪汪的眼里,写着无限的纯真。 坦白说,任何一个路人看到,只会觉得她是纯真的小可怜,说的话句句属实。 ——当然,除了叶欣。 叶欣只震惊于自家董事长炉火纯青的演技。 至于萧凌,能不能看清楚呢? 叶欣偷偷瞄向萧凌。 萧凌沉默了良久,终于道:「好。」 谭玉大喜,正打算欢唿—— 萧凌却补充了一句:「不过合同却要修改。」 怕她藉机狮子大开口,叶欣赶紧上前一步:「可是聘任合同已经拟好了。总裁您也已经签字了,不是么?」 虽然谭玉还没签字,但萧凌已经签了啊。 然而,被维护的董事长丝毫没有自觉,反而站出来反对自己的助理:「嗨!说什么呢?怎么跟总裁说话呢!合同而已,有什么不能改的?人家是总裁,以后我们整个公司的希望,人说怎么改就怎么改!」 「……」 叶欣将自己接下来的话默默咽了下去。 唔,有这样的总裁,她还能说什么? 只希望自己瞎了、聋了,才是真的。 就在叶欣内心可怜挣扎的时候,谭玉已经伸了手过来:「来来来,把总裁的合同拿出来,拿给总裁过目,总裁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叶欣内心一阵天人交战。 最后,还是认怂。 算了吧,不管怎么说,这钱和公司都是人家的,人家愿意给,就给呗。没道理皇帝不急太监急的。 谭玉一把接过叶欣不情不愿递过来的合同。 热情洋溢地屁颠屁颠捧给萧凌:「来来来,你看,有什么要改的?薪资翻倍?」 什么?! 叶欣几乎是要弹跳起来。 薪资翻倍?!!! 董事长这是疯了吗? 她知道总裁的薪资是多少吗?? 居然随口就「翻倍」?!! 翻倍?!!! 这绝对是要疯!!! 然而,谭玉接下来的话让叶欣更炸—— 「薪资翻倍够不够?不够再加?」 「董事长!」 叶欣再也忍不住,惊唿出声。 谭玉却置若罔闻,依旧一脸狗腿地捧着合同凑在萧凌跟前:「你看你看,哪里要改?改多少?只要你说话,立刻改。」 「董事长……」 叶欣已经深深无力。 只见萧凌一脸冷淡,瞥了瞥谭玉,又瞥了瞥合同,再瞥了瞥谭玉。 这淡定劲儿让叶欣情不自禁佩服得五体投地。 唔,不愧是总裁型人物,这心理素质真不是普通人能学的。 那么多的钱啊!就一个冷淡表情贯彻始终。 看她这么淡定,叶欣的心更是提到了嗓子眼: 就这心理素质,只怕再翻个几倍她也hold得住啊。 叶欣紧紧盯着萧凌,等她的表态。 萧凌没说什么,而是拿起一支笔,「唰唰」添了一行字:「加个附属条件。」 叶欣心里一紧。 什么条件? 这萧凌主动加的附属条件,一定不会简单吧。 果然,谭玉看到那条件,脸色一变。 那表情,说是如丧考妣也不为过。 不,确切地说,比如丧考妣还严重。 起码,在这次谭见和邱云梦的葬礼上,叶欣没见谭玉这么伤心。 「别呀。不添这个附加条件好吗?咱可以多加点薪资。唔,咱还是薪资翻倍吧。翻倍再翻倍都行。」 谭玉在那循循善诱。 「董事长。」 叶欣在一旁越听越心惊。 她已经听出来了:这新总裁添加的附加条件,可比翻倍再翻倍还苛刻呢。 要知道,「翻倍再翻倍」,就是四倍啊! 整整四倍。 叶欣现在觉得,其实换个总裁也不是不可以。 虽然这总裁是千挑万选的年轻金融天才,但……四倍薪资的话,还是算了吧。 不过,这事现在既然已经捅到谭玉面前,就不归自己管了。 甚至,如果对方不想听,自己连「建议」的资格都没有。 叶欣现在无比后悔刚才的冲动。 大意了。 真的大意了。 自己真是被鬼摸了头,才会把这事交给谭玉决定,还以为是把块「烫手山芋」给推出来了。 谁知道,这下推出来的山芋砸了自己的脚。确切地说,是砸了自己整个公司的脚。 试想,一个公司的利润是固定的那么多,一下子给了总裁四倍薪资,那剩下的其他人吃什么? 第228页 肯定影响到整个公司的所有人啊。 更何况,看萧凌提出的条件,应该是比四倍薪资还高呢。 叶欣再也忍不住了,开口:「萧总,我知道我们董事长刚刚对您不礼貌,但您提的条件,也不能太过分。」 第93章 老婆留下来了 「我觉得这要求并不过分。」 萧凌说着,把自己新改的合同扔了过来。 叶欣拿起一看,无语。 因为,合同上并没有调整薪资,只添加了一条: 总裁不再亲自去找董事长汇报工作,由助理代劳。 这要求……真不过分。 尤其,在刚被某董事长「不礼貌」之后。 叶欣捂脸。 她已不知该如何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 痛心地将那合同推开。 叶欣,深深,深深,深深地沉默。 甚至,把脑袋缩进胳膊里。 如果可以,她真想彻底消失。 当然,她是没法消失的。 而现场的尴尬,也没有消失。 谭玉和萧凌,就那么对峙着。 「再商量商量呗,咱提高薪资待遇,不谈别的,好吗?」 谭玉弱弱要求。 萧凌冷漠以对。 显然,不可能。 「可是你看,让助理传来传去,挺麻烦的。做生意不是最讲究效率嘛?咱不直接沟通,反而麻烦人家助理,不是捨近求远嘛?」 继续循循善诱。 萧凌继续回以冷漠。 条件,不容商量。 「要不,小事让助理汇报,大事,您亲自来?毕竟我是董事长嘛,还是要监督一下的。你也知道,这是对公司负责。」 某人找尽理由。 萧凌冷冷看着她,一副看透一切的表情。 最终,谭玉口干舌燥,萧凌一言不发,愣是没把这事给更改半点。 合同,还是签了。 「那,欢迎你来上班。」 谭玉深唿吸,然后换以甜甜微笑。 不管怎么说,对方已经答应来自己公司上班了。这就很难得了。将来的事情,慢慢进展吧。 萧凌终于松下神态:「行。合作愉快。」 一般来说,说这种话是需要握手的。 但鑑于眼前这位董事长之前的「不礼貌」,萧凌并没有伸出手,而是微微点了点头,就算是交代。 谭玉可不干。 但也知道自家老婆的性子——不管在哪个世界,都是那么凌凌不可侵犯的女王大人。且坚定起来,那心性是比磐石还磐石。 所以,并不敢明着抗议。 只装傻充愣,夸张地伸出手。 这种商业敲定场合,她这个动作,虽然夸张,却也不可置评。 萧凌也就没说什么,只微微往后退了退。 然而,她哪里退得过? 得益于武侠世界魔教教主老婆的传授,谭玉已经能精确预测人的潜意识,所以,萧凌是绝对退不过的。 谭玉只一挪身,便后发先至,早等在对方退的方位,给了对方一个结结实实的熊抱。 「欢迎欢迎,欢迎欢迎。哈哈哈哈。」 为了怕对方会把自己推开,谭玉还配了台词。 萧凌无语。 两秒后,将谭玉推开。 这在叶欣看来,萧凌还是决绝地推开了谭玉。 但在最了解萧凌的谭玉看来,对方已经有点接受自己了。起码,还停顿了两秒。 若是真的完全不接受自己,只怕早就秒推了。 将谭玉推开后,萧凌过去打开了办公室的大门,示意了一个「请」的动作。 这动作,在叶欣看来,就是「快滚」,然而,自家厚脸皮董事长还装作看不懂,一脸狗腿地附和:「开门是对的,里面太闷了。就该开着门通通气。」 「……」 萧凌知道自己再说什么都多余。 于是不再多话,直接一把将对方推了出去。 然后,重重关上门。 只丢出去一句:「我要开始工作了。」 而人精叶欣,早就乖觉地以最快的速度出门了。 比萧凌关门刚好快上一秒。 原本叶欣战战兢兢,怕谭玉发脾气,然而并没有,谭玉依然挺开心的,还在那望着人总裁办公室傻乐呢。 叶欣再度重重拍了拍额头。 好吧,她是永远预料不到自家董事长的所作所为了。 其实谭玉当然高兴。 她压根就没期待第一次就能把萧凌收入囊中。能在公司里偶遇萧凌来应聘总裁,就已经是天大的幸运了。 既然已经到了她的公司,接下来,就可以自由发挥了。 所以,她是真挺高兴的。 至于磨磨蹭蹭找藉口不想走,完全只是真的想磨蹭一下而已。 反正,她就喜欢跟萧凌在一起。哪怕什么都不做,只看着对方也好。 就那样看着对方,多待一会,都是好的。 所以,无论磨蹭的结果如何,她都挺开心。 因为,起码,这个磨蹭过程,还是愉快的。 抱着这样的心态,她愉快地吹着口哨走了。 ——天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学会的吹口哨。 咩,貌似谭玉不会。应该是原主会。 而总裁办公室里的某人,在听到这口哨后,愣了愣。 第229页 当天,叶欣破天荒地没看到谭玉在打瞌睡,而是很兴奋地忙进忙出。 确切地说,是忙着围总裁办公室绕圈圈。 一圈又一圈,一会假装倒水喝,一会假装拿外面饮品,一会假装上厕所——好吧,外卖饮品喝多了,是真想上厕所。 总之,她就那么借着各种理由,不断「路过」总裁办公室门口。 当然,也会「路过」总裁办公室窗口。 所以,说白了,就是在围着萧凌绕圈圈。 办公室里的萧凌被绕得头晕,却也不好说什么。 毕竟,你没理由让人不倒水、不拿外卖饮品、不上厕所…… 倒是身为助理的叶欣挺心里没底的。 按理,她是董事长的助理,应该负责董事长的一切事宜的,甚至包括倒水和拿外卖之类。 其实,像董事长这种级别的,一般是有两种助理的。比如前总裁就有。一个负责公司的事宜,算高档助理;而另一个,则负责私人杂务事宜,算是小助理。 但前董事长基本就是个摆设,只偶尔过来探探班,说是监督工作,实际上纯属来秀恩爱、产狗粮。 所以,助理什么的,完全就没必要。只是跟前总裁共用一个高级助理。也就是叶欣。 这也是叶欣在这个公司很有分量的原因——因为她是董事长和总裁的双重高级助理。 说白了,她是整个公司最接近董事长和总裁的,也是最接近最高决策的。 相应地,她的地位也是非凡。 谭见和邱云梦也是用人不疑的性格,既然用,就重用,对于身边人叶欣,向来也是给足面子和里子的。 这也是她真诚尽心尽力照顾谭玉的原因。 端茶倒水的事,邱云梦可从未让叶欣做过。 但现在,谭玉已经是实打实的来当董事长了。前两天她也在睡觉混日子,每天除了睡就是睡,除了亲自上厕所之外,还真没什么需要助理帮忙的地方。 今天,却是需要端茶倒水了。 好在叶欣还是能屈能伸的,心态也很好。即便以前是当高级首席助理的派头,现在给董事长倒水提外卖饮品,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毕竟,在没请小助理之前,这也是她份内的事。总不能让董事长亲自去倒水,甚至亲自去提外卖饮品吧。 但现在问题是,谭玉不让她动手啊,什么都非得自己来。 这就尴尬了。 尤其,最近谭玉一口一个让她「全权负责」,已经让她如履薄冰了。 如果现在连助理份内的事都不做,只怕闲言碎语会更多。只怕都有人要以为她是「欺主年幼」,想「挟天子以令诸侯」了。 这罪名,她可当不起。 所以,她纠结了再纠结,觉得还是有必要跟谭玉解释一下:「董事长,其实,这些私务您不用亲自去的,我可以帮您去处理。」 「你帮我?」 谭玉眨巴眨巴眼。 「你是说,我不用亲自去厕所了?」 「……」 叶欣突然觉得全身都没有了力气。 再说一句,都多余。 「那什么,我先出去了。」 可怜的助理力竭,耷拉着脑袋,出了办公室。 「好,把门带上。」 谭玉回以甜甜一笑。 等叶欣关上门出去,谭玉笑得更甜了。 嘻嘻,谁也管不了她。她现在是继承了巨额遗产一夜暴富的年轻董事长啊,还不痛痛快快享受生活? 老婆,这辈子就等我好好追你吧! 说起来,在现代社会追老婆,还是第一次呢。 现代社会…… 唔,现代社会追女朋友,好像是先从送花开始? 谭玉想到这里,立刻又喊了个鲜花快递。 快递多少呢? 唔,小说里经常说是九十九朵哎。 好像挺浪漫的。 不过,自己是刚刚暴富的女董事长,逼格自然可以更高点。 所以,她当下大笔一挥,就点了「999」朵玫瑰。 「我早已为你种下,九百九十九朵玫瑰……」 很多年前的某首歌里,似乎就是这么唱的。 谭玉愉快地哼了起来。 很快,那边发送了个消息:「亲,您确定真的要朵玫瑰么?」 「是的,九百九十九朵玫瑰。顺便附带卡片,『送给最爱的人』。」 谭玉愉快确认。 同时,还有点得意:唔,当暴富女孩真好呢。连网店老闆都诚惶诚恐呢。确实,这么大的订单,应该挺少见的吧? 作为新暴发户,很是得意地飘了一阵。 然而,等花送来的那一刻,她就飘不起来了。 因为—— 是三个精壮大男人抬过来的。 是的,抬。 那玫瑰花,实在太多太多了! 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原来竟是这样的吨位。 谭玉太尴尬了。 「唔。」 她握拳轻咳一声。 「咳!那什么,这玫瑰花,是九百九十九朵?」 精壮大男人喘着粗气:「对的。请您签收。」 看他气喘吁吁那样儿,再看同行几人汗流浃背的样子,谭玉真是彻底尴尬了。 这玫瑰……挺重的呀。 体积又大、重量又重。 第230页 这让萧凌总裁怎么搬回去啊? 一想到萧大总裁那冰山一样的脸,谭玉就情不自禁哆嗦。 唔,肯定又会被鄙视啊。 果然,送花员按程序,喊萧凌出来收花。 然后,萧凌出来了。 看到那么多花的一刻,她的表情也十分精彩。 第94章 熟悉的配方 看着三个大汉抬着的花,萧凌深吸一口气,最后吐出两个字:「毛病。」 说完这两个字,就直接关门,又进去了。 场面一度尴尬。 三个抬花大汉三脸懵逼。 谭玉只能赶紧硬着头皮过来接手:「呵呵,我收我收,来来来,我签收。几位把花放在这,谢谢。」 一大堆的所谓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被抬进了谭玉的董事长办公室。 没办法。 倒不是突然有了董事长的自觉,开始顾及公司形象,而是因为怕老婆生气。 既然老婆都说「有病」了,那继续把这一大坨花放在那碍眼,不是讨嫌么? 这种上赶着触老婆霉头的事,谭玉才不干。 好在,谭玉有一颗随遇而安的心。 她随时随地都能找到乐趣。 比如,对着办公室里的满满玫瑰,谭玉此刻心情还不错。 她是换一种角度来看的,只单纯欣赏这玫瑰。 作为一个孤儿,以前在现代社会生活的时候,可是买不起也收不到这样的「高档花」的。 对别的女孩来说最普通不过的花儿,对她却属于生活必需品之外的奢侈。 后来穿越去了古代,情况自然好些,但,那却是在古代,没人会送玫瑰。也没有玫瑰这条生意线。 如今重回现代,还能对着满满一屋子玫瑰,倒算是难得呢。 尤其,这满屋玫瑰,可是不是一般女孩子能拥有的。 既然老婆不喜欢,那就自己留着。 自己芬芳自己,也挺好。 蝴蝶若来,我必盛开相迎。 蝴蝶未来,我也要盛开摇曳。 怀着这样的心态,谭玉渐渐平静下来,安稳等萧凌下班。 「你住哪?我送你回家吧?」 下班的第一时间,谭玉就心情很好地候在了萧凌办公室门口。 萧凌漠然。 半晌,看了看她:「你会开车?」 「我……」 谭玉这下还真顿住了。 会不会开车? 这事还真不好说。 自己本人,肯定是不会开车的。 但这个世界的原主会不会开车,她却不知道。 说错了,怕被别人听了去,露馅。 她想了想,咧嘴一笑:「我可以找人送你。」 这话肯定没毛病。 作为一个公司的董事长,随便找个人开车送自家公司总裁,肯定是没问题的。不管是原主还是自己,都没问题。 然而,萧凌只是淡淡:「不用。」 说完,就迳自转身走了。 谭玉也不能坚持,就只能在后面跟着。 她也没想干跟踪这样丢脸的事,只想在后面跟着看两步,也就是目送对方离开而已。 跟着上石级,目送萧凌离开公司,谭玉原本想回去,却突然,看到不远处,有几个小流氓模样的人,朝萧凌走过来。 谭玉心中一紧,赶紧上前。 「哟,这位小姐挺漂亮的,跟我们去喝一杯?」 几个小流氓笑嘻嘻就往萧凌身上凑。 谭玉加快脚步冲上去。 然而,还没等她冲到面前,就见—— 萧凌一脚一个,把那几个小流氓,全给踹飞了出去。 顺便,还用高跟鞋踩住了其中一个。 细细的高跟鞋鞋跟,在那人身上一个旋转。 然后,淡定离开。 这几下,云淡风轻,干脆利落。 谭玉惊得合不拢嘴,下巴都差点掉了下来。 厉害。 自家老婆是真厉害。 不管在哪个世界,都是这么厉害! 想来也对,那张当过兵马大元帅、魔教教主、洪荒第一战神的脸,确实不可能是懦弱之辈。 就这干脆利落这两下,确实太飒了。 不过……如果谭玉没看错的话,刚才她一脚踢下去的地方,可都是男人不能承受之重啊。 尤其那个被她鞋跟旋转过的人,呃,看起来好像都已经眼冒金星、快口吐白沫了。 谭玉捂脸,不由得想起了第一次遇到萧凌的场景。 是的,第一个世界,那样威风凛凛的女将军。 也是一脚把纨绔子弟给踹残了。 这熟悉的配方。 熟悉的味道。 谭玉觉得自己又有点疼了。咳! 同时,她也隐隐有些高兴: 唔,看来,即便是在现代世界,萧凌的身手也是不错的。但,即便是这么好的身手,她也没对自己动手呢,而是由着自己就那么熊抱。 虽然自己可以预测别人的潜意识动作,但贴身熊抱,只要力气就能反制了。而且贴身反踹,压根也看不到啊,自然预测不到所谓的潜意识动作。 萧凌那样任由自己抱,看来已经是心软了。 若是真的踹自己一脚……那画面,不敢想像。 谭玉惊吓得咽了咽唾沫,默默回家。 这一夜,想萧凌想得无眠。 第231页 到了临睡,才突然想起:今天的小说还没写呢。 不过,因为满脑子都是萧凌,实在没灵感写文,她纠结了很久,还是算了。 反正,今天的一万字也肯定写不完了。 既然写不完,就干脆放弃吧。 横竖就一万字,也就重0.1克而已。 没事。 很少。 有老婆万事足的谭玉,心态变得十分好,也就不介意长那么一丁点肉了。 抱着这样的态度,她持续好几天,都没有更文。 天天想萧凌还想不过来呢,哪有心思写文? 既然没心思,就干脆不写呗。 反正硬写也只是水。 谭玉自认对自己的小说是很负责的。 所以,她愉快地断更了下去。 等到断更到第十天的时候,她感觉自己微微重了点。 不过,她认为是自己的错觉。 再过十天,感觉又重了些。 但她还认为是自己的错觉。 直到有一天,她又捧着一捧玫瑰(这次就普通一捧)去看萧凌,却见萧凌皱了皱眉:「你怎么越来越胖了?」 呃。 「啊?」 谭玉愕然。 自己……胖吗? 她不自觉低头看了看。 「除了该胖的地方没胖,其他地方,全胖了。」 萧凌又补充了一句。 扎心。 持续扎心。 层层递进扎心。 谭玉捂着胸口:「你真狠。话跟刀子似的。」 然而,萧凌很淡定:「我说的是事实。」 呃。 真的是事实? 那我更伤心了。 谭玉捂脸。 同时,内心有点虚:真的胖得这么明显吗?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啊?怎么可能?这不对啊。 各种思绪混乱划过,最后,她对萧凌道:「那什么,我想起来,家里还有点事,我要先回去了。」 「自便。」 萧凌的声音,听不出任何温度。 原本,也不需要任何温度。 因为萧凌自始至终都没有答应谭玉什么。 甚至,都没有给过谭玉半张笑脸。 确切地说,是连机会都没给。 因为在她看来,这谭玉董事长,纯属神经病。 而且是个厚脸皮神经病。 比如,她明明签了合同,说是不再去向谭玉汇报工作。原想着再也不用见到那张白痴脸了。谁知,对方居然恬不知耻地,天天倒过来看他,还狡辩说这不属于工作,更不是让萧凌去汇报,而是自己主动过来「看朋友」。 对于这种厚脸皮,萧凌是真的没办法。 最后,也就随她了。 反正,对她来说,与其想办法应付这些,还不如节约精力好好工作。 渐渐,萧凌也就由着谭玉来献殷勤了。 只是严格申明自己的立场:对谭玉没兴趣。 谭玉当然完全不把这所谓的立场放在心上,对她来说,萧凌就是她老婆,不管在哪个世界都是。在这个世界,自然也一样。 至于能不能追到,她从来不怀疑。 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别说多年爱侣的身体潜意识,就算只说自己的快穿任务,都是註定要跟萧凌配对的。 所以,两人一直就这么着:谭玉大献殷勤,而萧凌一直淡定。谭玉一见萧凌就「叽里哌啦」谈性很浓,而萧凌向来惜字如金,基本懒得跟谭玉说话。 这一切都成了日常,几乎每天都如此,没什么变化。 直到,这日,萧凌开口说谭玉胖了。 胖了。 胖了。 又是胖了! 谭玉感觉自己快抓狂了。怎么自己好好的又胖了?! 回到家后,她赶紧关上门,然后用意识进空间,把系统给召唤了出来。 「告诉我,到底怎么回事?不是每千字0.01克吗?怎么会突然一下子胖这么多?!」 她质问系统。 然而,系统迴避她的眼神,只是挠头:「唔,也不是『突然一下子』胖的啊,是一天一天,慢慢胖的。」 「别跟我胡扯!抓重点!重点是,我为什么胖了这么多?别迴避,看着我的眼睛!」 第95章 讨价还价 被谭玉逼得不留任何余地,系统便嘆了口气,直面对方的眼睛:「是的你没猜错,每少一千字,胖的是0.01千克,而不是0.01克。」 「可我明明签的是『克』,而不是『千克』。」 谭玉震惊。 系统的眼神再次避了避:「不,你签的是『千克』。」 「怎么可能?我分明记得,签的是『克』。」 谭玉再次确认。 然而,系统将合同摆到她面前:「你看,真的是『千克』。」 的确真的是「千克」。 那白纸黑字,多了一个字。 谭玉确定自己并没有健忘症,那么只有一个可能,就是对方后来做了手脚。 「你改合同!」 「没有。本来就是这样的。」 系统一脸淡定。 「不可能。明明是你后来修改的!」 谭玉气愤。 「不,一直都是这样。」 系统继续淡定。 「胡说!我记得分明不是这样!」 「那是因为你老年痴呆了。」 第232页 依旧冷淡的语气,让谭玉气得喷出一口老血。 于是,愤怒迅速转了方向:「你说我老……老年痴呆?!」 她的声音是颤抖的。 她什么时候老年痴呆了?明明还那么年轻好么! 然而,系统冷冷戳破:「可是你已经辗转多世,经歷多次生老病死了啊。算是老妖怪了吧。有老年痴呆很正常啊。」 正常? 正常你妹! 去你妹的老妖怪! 谭玉扑上去,就要撕系统。 系统赶紧闪开。 然而,谭玉早就预判了她的潜意识动作,一扑一个准。 于是,一人一系统,扑撕在一起。 小系统吃了块头小的亏,很快被撕得鼻青脸肿。 「说,是『克』还是『千克』?」 谭玉骑在小系统身上,按着它打。 「千克。」 鼻青脸肿的小系统不屈不挠。 又是一通狂撕。 「说,是『克』还是『千克』?」 谭玉喘着气,继续按着小系统打。 「千克。」 同样喘着气的鼻青脸肿的小系统,仍旧不屈不挠。 再一通狂撕。 …… 如此这般,两人进入循环模式。 终于,谭玉累得受不了了,气喘吁吁趴在小系统身上,无力:「说、是、是『克』、还是、还是『千克』?」 小系统也气若游丝:「千、千克。」 「……」 谭玉翻了个白眼,晕倒在小系统身上。顺道,把小系统也给压得翻白眼。 等再度醒来,谭玉注意到,小系统还在身边。 只是,全身绑着绷带,开着不成人形。 倒是跟传说中的木乃伊差不多。 谭玉无语:「你一个系统,也需要打绷带么?」 小系统傲娇冷哼一声,不说话。 谭玉扶额:「就算你要打绷带,也不用绑成这德性吧。这是要把自己cos成木乃伊,然后去医学讲堂被解剖?」 「哼。」 小系统仍是冷哼。 只是却终于开口:「不这么打扮,不足以证明你行为的恶劣。」 「……」 谭玉揉了揉太阳穴。 「所以这是碰瓷?」 「如果你认为是,那就是吧。反正你现在把我打成这样,所有空间摄像头都看着呢,别想抵赖。」系统又掏出一份合同,连同一支笔拍在桌上,「赔偿合同,签一下。」 又是合同! 还是「赔偿」合同! 谭玉都差点气笑了:「拜託,你是个系统哎,这样卖惨有意思么?还有,什么叫『空间摄像头都看着』?这空间里有摄像头?你怎么从来没说过?我怎么不知道?你没告诉我,就擅自在空间安装摄像头,属于侵犯我的隐私。我也可以要求补偿的好么。」 系统大惊。 意识到自己失言。 但想再吞回去,已经来不及。 想了又想,只能干笑道:「呵呵,你也不要说得这么夸张。这点事,有什么好扯隐私的?这样吧,咱们所有的一切,统统都不追究,就算扯平了,好不好? 「所有的一切?包括哪些?」 谭玉十分警惕。 「是不是包括之前你修改的伪合同?」 系统无语。 她突然发现这谭玉还是很有经商天赋的。 当董事长什么的,还是很有潜力的嘛。 「说啊。到底包括哪些?」 谭玉追问。 「如果包括你私自修改的伪合同,那就谈了。我肯定不会同意的。」 一句「伪合同」,就已经将那份欠更发胖的合同,作出了定位。 系统发现自己谈判还真谈不过人家。 不过,她也不想认输。 只能软磨硬泡:「你话也不要说得那么难听。你看,我也被你打成这样了。咱们就彻底和解,把以前所有的一切都抹平,不好么?就当,看在我这副模样。」 说完,她还特地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错综复杂严严实实的绷带。 「以前的一切都抹平?」谭玉眨巴着眼,「也包括我欠你的钱么?」 「当然不包括!」 系统激动得差点不顾伤势跳起来。 当然不包括! 钱的事,怎么能包括? 要知道,他们还靠着这个挣快穿项目研究经费呢。 「既然你也说了不可能完全把一切都抹平,起码欠帐抹不平,那还是各算各的吧。」 谭玉寸步不让。 「而且,说实话,我还真是挺介意在空间里安摄像头的。你们想干吗?凭什么安摄像头?我的隐私怎么算?你们这是违法懂么!总之,你不给我一个合理的补偿,我就上诉曝光,将来跟你们死磕到底!」 「……」 系统这下真的噤声了。 她还真不怕跟谭玉私下撕逼,但是怕上诉和曝光啊。 一旦被起诉,自家快穿系统的考核积分肯定要降低啊。到时候年底评比又评比不过隔壁那些快穿系统了。 隔壁的快穿都是主流,什么「白月光系列」、「女配系列」、「暴富系列」、「十二星座系列」……各种被扶持,知名度也高。 而自己,只是一个剑走偏锋的「百合攻略」系列,国家政策不扶持,受众面也不广。如果再被投诉,年底评比积分肯定是不能看啊。 第233页 至于被曝光,更不能了。 一旦被曝光,国家盯上你、潜在受众记住你,将来还怎么发展呀? 所以,系统是真的怕了。 它可不想自家系统刚开发出来就走向末路。 所以,想了很久,她咬牙:「好,这事,咱好好谈。」 第96章 不,你有 经过各种拉锯磋商,间或穿插着对骂和互撕,最终,谭玉和小系统终于达成和解: 1、关于断更长胖的合同,仍然保留,却双方明确承认,不是「伪合同」。 2、曾经的欠帐一笔勾销,现在赚的钱,都归谭玉,但是谭玉还是必须保持每日一万字的更新,若不够,则按第一条执行。 3、作为对1、2条的弥补,系统不再启动强行弹离模式(虽然也一直没机会启动过),即便谭玉完成了攻略任务,也不能强迫她离开,而是可以让她选择陪心爱的人一世终老。 4、鑑于两人都受到了身体或心灵上的伤害,赔偿事宜同步抵消,不再提。但摄像头并不拆除。 5、作为对第4条的弥补,系统要答应谭玉一个条件。该条件为何、何时履行,由谭玉说了算,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核心价值观。 合同签订,两人签字,算是正式尘埃落定。 谭玉有几分欣喜,也有几分郁闷。 欣喜的是,自己终于不用再担心被强行弹离这个世界了。 这样就不用被迫当老赖来达到长留一世的目的了。 郁闷的是:自己更新的事,就真的要提上日程了。 她可不想自己每天以0.1千克的速度胖下去。 0.1千克,那就是二两啊。 一天二两,五天一斤,十天两斤。 一个月三十天,就是六斤。 那一年十二个月,七十二斤! 天啊不敢想像。 即便是每天欠个几千字,长年累月也足够吓人了。 毕竟,她还想在这个世界里长留一世呢。 有了这样的紧迫感,谭玉这天破天荒没去骚扰萧凌,而是努力码字。 没灵感算什么? 水文算什么? 在长胖面前,一切都不重要好么! 胖瘦,对于女孩子的美貌来说,真是生死攸关了。 尤其,萧凌还最爱说自己胖,嘤嘤嘤。 更不用说胖了影响健康了。 而且,你见过一个胖子在床上攻么?咳! 总之,虽然谭玉本身并不介意微胖一点,但有了萧凌犀利的点评,和这个没有上限的惩罚措施,谭玉是真的心里没底了。 就算她不介意胖,萧凌要说呀。 再说,她只是不介意胖个十几二十斤,真无上限胖下去,可是太吓人了啊。就连五脏六腑都负荷不了啊。 所以,别说什么有灵感不灵感了,也别说什么水文了。 女孩子胖瘦问题面前,是绝对绝对没有节操滴~ 起码谭玉没有。 (其实她本来就没有。哪方面都没有。咳咳。) 不过,萧凌并不知道谭玉是忙着写文,只看她不再来烦自己了,还有些奇怪。 但这奇怪也只是一闪而过。因为她需要忙的事很多。 谭见和邱云梦过世后,整个公司没有真正的主事人拿主意,已经出现各种问题。弥补漏洞,并且扭亏为盈,成了萧凌目前的第一要务。 更何况,她原本就是个对私人感情不太敏感的人。 就这样,一天过去,她没什么异样感觉。 两天过去,她也没什么异样感觉。 …… 但一个星期过去,谭玉依然没来找自己。 这就让萧凌很有些奇怪了。 尤其,周末快到了,她居然没再厚着脸皮蹭过来问自己周末有没有约? 「周末有约吗?」 「没有。」 「太好了。那你有兴趣跟我约一个吗?」 「没有。」 「哦。」 ——这样的对话,以前每周五都会发生。 坦白说,萧凌不知道谭玉这么问到底有什么意义,反正自己总是拒绝的。 可谭玉却坚持说,不一样。 「不一样。问了跟不问,是不一样的。或许有一天,你念头一闪,就那么答应我了呢。」 谭玉曾经望着她,目光灼灼地说。 萧凌无语。 她不认为,赌这一个所谓的「念头一闪」是理智的。 因为谁都知道这概率低得不能再低。几乎可以说是零。 可谭玉,却是那么执拗,非要坚持每周一问。只为赌她哪天那一闪的念头。 这样坚持的人,怎么会突然不再坚持了呢? 积累了一个月的好奇,让萧凌终于有些坐不住了。 尤其,她心里还有一种隐隐的失落。 这失落,说不清,道不明,却让她有些坐立不安。 最终,她对进来准备抱汇报文件的叶欣说:「听说,你的脚崴了。」 叶欣一脸懵逼:「没有啊。」 她啥时候脚崴了?听谁说的?她自己怎么不知道? 然而,萧凌神色不改,定定看着叶欣:「不,你有。」 「……」 叶欣短暂沉默后,开始一瘸一拐,原地转身,出门。 整个过程,沉默而有序,一气呵成。 没有半点拖泥带水。 第234页 这就是,一个金牌助理的专业素养。 不然,凭啥公司给她发那么高工资? 专业。 专业懂不! 对于专业助理来说,总裁说你脚崴了,那你必须一瘸一拐,外带配上龇牙咧嘴的痛楚表情。 于是,很快,整层办公室都知道叶欣脚崴了。很严重,完全走不了路的那种。 说实话,就她那龇牙咧嘴痛得直抽冷气的样儿,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要残了。 大家都劝她赶紧请假回家看医生,但人叶欣是谁?首席助理啊!那敬业精神不是一般二般的! 她一面痛得直抽抽,一面坚持颤抖着表达:「不……公司给我发工资……我……我就要坚持在岗位上……」 众人皆是热了眼眶。 好同志啊! 真是好同志啊。 不愧是高薪聘请的首席助理啊! 大家纷纷觉得应该向这样的敬业精神学习。 地球不爆炸,我们不放假;宇宙不重启,我们不休息。 嗯嗯,突然觉得更有干劲了呢! 总裁室的某人从百叶窗目睹这一切,默:看来,这位首席助理,应该加更高的工资呢。 将叶欣的加薪计划附在汇报文件后,萧凌整了整衣衫,自己拿起汇报文件,去了董事长办公室。 「笃笃笃。」 敲门。 没人应。 「笃笃笃,笃笃笃。」 再敲。 依然没人应。 萧凌皱眉:难道出了什么事? 她心下一急,加重手中力道,重重一拍—— 门开了。 第97章 你写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办公室的门基本都是虚掩的,这是习惯。 但,一般来说,董事长的办公室还是没谁敢硬闯的。 所以,谭玉在里面写文写得很安然。 因为多年没有在现实社会碰过电脑和键盘,谭玉有些想念。所以,上次跟系统拟定条款时,她添加了一条附加条件,那就是穿越到现代社会时,用现实中的电脑。 理由是更喜欢在现代真实环境码字的氛围。 系统想了想,答应了,不过,要她另外付一笔钱,就是安装穿越码字app的钱。 因为谭玉的字并不是发表在这个穿越世界,而是直接交给系统经营,所以写成后都是直接入系统的文库。 现在既然不再在空间码字,那就需要在现代电脑里添加一个插件,以达到相同的效果。 谭玉虽然不捨得那一笔钱,但一想到可以唿吸着现代实实在在的空气码字,甚至可以在现代世界一边跟萧凌甜蜜一边码字,就觉得物超所值了。 于是,同意买下了那个天价穿越码字转换app。 「可是,我没那么多钱哎。」 虽然同意买,但真正买起来,谭玉还是有些为难。 毕竟,她刚把欠帐抹平,从老赖行列中挣脱出来,可不想又欠债。 「我是真不想欠债了。」 她摊手,由衷感慨。 系统呵呵:「你想多了。放心,我们也不会再让你欠债的。所以我们推出了分期付款按揭业务。只要你签个分期付款按揭合同,就可以把这app带回家。」 「……」 谭玉莫名感觉到了电视购物的画风。 她轻咳一声,想了想,点头:「行吧。」 然后,便接过了那合同。 看完合同,更无语了:「什么情况?不按时归还,又要长肉?!」 所以是只有这一种惩罚措施么? 系统笑眯眯:「是的。因为我们大数据统计,女孩子最在乎的,就是自己的颜值。体重,是其中一项重要指标。所以,完不成长胖、还不完长胖,对你们女性穿越者最有威慑力。」 作为一个天生圆润派,谭玉抗议:「你这是歧视。谁说体重是颜值重要指标?谁说胖女孩就一定不好看?我还就喜欢胖的呢!哼!」 系统想了想:「有道理。所以我们还有其他的惩罚当时。比如长痘、毛孔粗大、肤色变暗、变矮……甚至嘴歪眼斜。」 「……」 谭玉风中凌乱。 脑子里更是一团乱麻。 都是些什么鬼惩罚? 好吧,她不得不承认,还是长胖好些。起码,胖是可以通过减肥解决的,而别的,却很难改变。尤其是变矮这事,太残忍了。 所以,抱着「识时务者为俊杰」的态度,谭玉果断选择:「还是长胖吧。」 大不了,回头天天吃「清水煮」系列。 「聪明。」 系统报以微笑。 顺便笑摸谭玉的脑袋:「我就知道你清楚怎么选。」 于是,一项债变成两项债。 写不完每日一万的任务,长胖。 不能每月挣足够的钱还按揭分期,长胖。 谭玉觉得自己总有一天会猝胖而死。 但是为了过自己想要的生活,还是只能拼了。 ——要知道,漫漫洪荒,在空间里独自码字那么多年,就算是谁都会暴走啊。 谭玉觉得自己当初没疯都是奇蹟。 她现在好不容易穿越到了现代,还继承了巨额资产,怎能不好好享受下这个世界的生活? 别的不说,就算是码字时吹吹空调也爽啊。 总之,她想过真正的切切实实的现代生活。 第235页 非常非常想。 所以她只能承受双重压力。 而这双重压力,却是彼此加成、威力翻倍的。 想要完成每日一万的码字任务,是需要速度加持的。 而想要转到付分期的钱,却是不能光重量不重质的。从来没听说过哪篇水文,能赚得盆满钵满。 为这,谭玉这些天每天都操碎了心。 既要保证每天一万的更新量,又要尽量提高质量,以赚更多的钱。 如此一来,便真没时间来找萧凌了。 这也是萧凌整整一个星期没见到她的原因。 不然,又有什么事能阻挡她奔向萧凌的脚步呢? 这会,萧凌居然亲自过来了。 门被推开的一剎那,谭玉还以为自己产生幻觉了,觉得对方不可能会过来。 更不可能招唿都不打就突然过来。 但揉了揉眼睛,确定没错。 于是,第一反应—— 「啪」的一声,关上电脑。 那么漂亮且贵重的电脑,就被她那么用力「啪」地关上,看着都替它疼。 萧凌嘴角隐隐抽了抽。 半晌,憋出一句话:「你在那看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看见不得人的东西? 谭玉反应过来:对方一定是以为自己在看什么不健康的东西。尤其,可能是某岛小电影。 对于这事,谭玉觉得必须要撇清一下:自己还真没这趣味。那些小电影有什么好看的?还不如自己真人版呢。 咳。 所以,谭玉抱着「士可杀不可辱」的架势,认真解释:「你别多想,我可不是看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我什么都没看,我在写东西呢。写东西知道吗?正事。」 「写东西?」 萧凌挑了挑眉,续:「那你在写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谭玉无语。 难道自己在对方心里,就是这么个形象? 她扁嘴表示难过:「难道在你心里,我的东西就一定是见不得人的?」 「不。」谭玉摇头,「你的东西没有见不得人。是你见不得人。」 「……」 扎心。 准准扎心。 第98章 远离不可控 一个甩刀子,一个接刀子。 一个扎心,一个被扎心。 两人在办公室扎心玩。 等谭玉被扎得差不多了,萧凌终于问出了一句心里话:「你这些天在干嘛呢?」 她这话一问出,谭玉就笑了。 笑得极为开心。 萧凌无语。 好吧,她就知道自己不该过来。 这个所谓的董事长,完全是个神经病嘛。 正在她打断问谭玉到底笑什么的时候,谭玉先一步解释了:「真开心,你已经喜欢我了。」 萧凌差点惊跳起来。 「你胡说什么?!」 这神经病董事长,到底是什么脑迴路? 一出口就这么吓人的吗? 而且这么自恋,也太神经病了吧? 然而,谭玉十分笃定:「我没胡说,你就是喜欢我。」 「你凭什么这么说?」 萧凌眯起眼睛。 眼神里,已经有了隐隐的威胁。 似乎,如果面前的谭玉有什么说得不对,她就要当场弄死对方。 想到对方踹小流氓的果断,谭玉多少还是有点憷憷的。 不过,该有的信心却一点都没少:「我告诉你,你这么盯着我也没用。我就知道。你就是喜欢我了。」 「凭什么?」 萧凌仍是问。 谭玉倒是有心解释,但她太了解自家老婆的属性,知道老婆如果本身不愿意承认的话,会很傲娇。 若是自己说了自己的判断依据,只怕对方反而会针对性全改了。 那自己就真的悲剧了。 所以,她很犹豫。 然而,萧凌看着她,仍在等她的解释。 纠结了半晌,谭玉别别扭扭,说:「我可以告诉你,但是你得答应我,不要因为我说了而刻意改,好吗?」 萧凌像看傻子一样看着她,似乎在说:对于一个捏造的东西,我有什么好刻意改的? 谭玉嘆了口气,还是认真解释:「你自己什么性格,你自己也应该清楚吧。你打起非礼你的流氓来,那叫一厉害。但我那么扑你,你也没把我怎么样啊。更何况,比如今天,你是因为担心我,才来办公室看我的吧?因为我已经一周没过去找你了对不对?而且,你没发现吗?你现在会对我开玩笑了。说明没把我当外人啊。」 萧凌哑然。 谭玉的每句话,都击在她的心上,将她向来层层冰封的心,竟击得有了裂痕。 谭玉偷瞄对方的情绪,继续:「其实,两个人的亲密关系,很多就是从互相开玩笑开始的,不是么?因为能开玩笑,说明已经不把对方当外人了。」 萧凌内心一震。 很多东西,不说不觉得。 一说,倒真感觉清醒了。 自己真的已经把谭玉当成自己人了么? 萧凌恍惚很久。 最终,道:「你想多了。我只是来汇报工作的。」 「汇报工资?」 谭玉笑得更开心了。 「你这明显是找理由来见我嘛。」 「……」 萧凌强压住一巴掌挠对方脸上的冲动,强撑着继续解释:「你是董事长,向你汇报本就是理所当然的。」 第236页 「确实理所当然。但你之前不是不想嘛?而且你还特地列了个附加项,就是为了不过来见我。还特地强调让助理代劳汇报。」 那层纸既然已经捅破了,谭玉也就不打算往回收。 要说就干脆好好说透吧。 或许,这样直接点透,两人就直接进入状态,亲亲抱抱滚床单了呢? 然而,萧凌闻言只淡淡:「你想多了。我这次不让助理来送文件,纯粹是因为她脚崴了。而且,这汇报里还涉及到与她有关的部分。她本也应该避嫌。」 「啊?」 叶欣要避嫌? 谭玉吓一跳,赶紧将汇报资料接过来:「她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难道对方干了对不起自己的事? 虽然谭玉早已不信萍水相逢的同事感情,但一个近距离接触的同事,而且算是自己这个世界老爸老妈的「託孤大臣」,如果被扒出来背叛自己,那还是挺郁闷的。 起码,可能会带来一定危害。 然而,她从头翻到尾,都没看到关于叶欣的事宜。 最后的最后,才看到一行小小小小小小的字。 那是萧凌添加的附加项,是—— 居然是给叶欣加工资! 我去! 「你说的涉及到叶欣的相关部分,居然是给她加工资?!」 「不错。你觉得不合适?」 萧凌斜睨谭玉。 谭玉赶紧摆手:「不,不,你说了算,你说了算。」 萧凌挑了挑眉。 谭玉赶紧又补充解释:「我的意思是,您是总裁大人,您想用谁、想不用谁,都给谁加工资、想给谁减工资,都是大人您的自由。我这个董事长,全权贊同!」 的确,堂堂一个总裁,想给个助理加工资,是不需要来找董事长汇报的。 萧凌眼看自己就要被拆穿,又补充了一句:「主要是她脚崴了,没法送资料过来。」 脚崴了? 都到没法送资料的程度了? 谭玉有些担心:「她没事吧?严重吗?去医院了吗?」 对于叶欣,她还是有一定感情的。 因为在这个世界里,她最早见到的,就是叶欣。 这叶欣负责带人执行自己这世界父母的遗嘱,说不感激是假的。 虽然这也不过是叶欣工作的一部分,跟处理意见一件公务,没什么本质的区别。但对受予者谭玉来说,却是有着一份天然亲切的。 毕竟,她穿越来这个世界,第一个鞍前马后为她办事、给她安全感的,就是叶欣。 所以,陡然听到叶欣身受重伤——伤到都不能送资料的程度,那一定挺严重的,谭玉还是真有些担心的。 尤其,这几天她都忙着写文,什么人和事都没有关注,还是有点亏欠感的。 看她那么关心,萧凌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她没去医院。」 按她的意思,没去医院,就是不严重。 然而,谭玉误解了。 她的脑迴路显然跟公司里绝大多数同事的脑迴路,都在同一个共振区间。 所以,她第一反应是:「敬业啊。真是太敬业了。怪不得你要给她加工资。」 「……」 萧凌觉得没什么好说的了。 那啥,智商不在一个高地。 「行了。不说那些了。你这些天,到底在忙什么?」 萧凌还是真的关心谭玉的状况,所以仍然将话题绕了回来。 对于自家老婆并不掩饰的关心,谭玉十分愉快受用。 这般愉快受用之下,她也再没那么谨慎保密了。反正,以前在别的世界,也暴露给萧凌过。 这一次,她也一样有信心。 所以,她嘻嘻一笑:「我在写小说。」 「写小说?」 萧凌皱眉。 这是什么鬼理由? 一个堂堂董事长,忙着写小说? 不过也是,这个董事长,本来也就不怎么懂事。 她做什么,都不应该意外的。 只是—— 「你写什么小说?」 萧凌,还是有些好奇。 谭玉见对方感兴趣,更高兴:「想不想看?想看的话,我给你看。」 「……」 萧凌沉默。 看小说? 这是萧凌人生中,极少有的经验。 这么多年,她一直在努力。为了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每天都努力读书、学习、做事。 甚至,她还健身。因为要保持一个好的人生状态,首先就要保证有一个好的身体。 而小说,真是算是生活之外的奢侈。 太奢侈。 起码,她享受不起这份奢侈。 谭玉也不急,等她反应。 好半天,萧凌终于开口:「你写的,是什么样的小说?」 「我写的是百合小说。」 谭玉的笑意更深。 「百合小说?」 萧凌皱眉。 「那是什么?」 这个名词,她还真没听过。 谭玉笑得很有深意:「是什么,我不好说。但是我可以给你演示,你想知道吗?」 演示? 萧凌有种不好的预感。 想了想,吐出两个字:「不想。」 说罢,就直接转身离开了。 甚至,连汇报资料都没拿。 第237页 反正已经知道对方没什么事了,就没留下来的必要了。 萧凌有种预感:再留下去,情况很可能失控。 而她,很不喜欢失控。 甚至可以说,是很怕失控。 这么多年,她经过自己的努力,精打细算,一路向上,才有了今日的成就。 这一切,都在她步步为营的计算中。 她喜欢计算,因为这种计算是理性的、可控制、可预期的,只要通过努力,就可以一步一步达到。 这才是她想要的生活。 她喜欢这种一分耕耘一分收穫的可预测可努力生活。 未来可期,只需努力。 而感情,是她控制不了那部分。 会带来什么,也完全想像不到。 这让她本能想迴避。 更不用说,这谭玉身上,天生就带着一种不安生的气息。 每每靠近,萧凌都觉得自己心跳加速,甚至内心很乱。 这种人,自然更该远离。 所以,这一刻,萧凌只想逃。 然而,逃回家后,她忍不住打开电脑,搜索一下「百合小说」这四个字。 百合小说。 就是描写女女之爱的小说。 这样的解释,让萧凌瞪大了眼睛。 呃。 什么鬼? 女女之爱? 就算是普通的男女之爱,听起来都足够麻烦了。 女女之爱?估计沾上就麻烦一辈子了。 萧凌这一刻打定主意:一定要远离谭玉,坚决杜绝所谓的「百合之爱」。 不过—— 唔,百合小说什么的,到底是什么样子呢? 稍微看一眼,应该也没什么影响吧? 于是,萧凌搜了几本排名前列的百合小说,开始看—— 这一看,就看了整整一晚。 等她看到「全文完」三个字,已经天亮了。 第99章 情窦初开 看小说看到通宵,这也是萧凌破天荒头一遭了。 若是在读书时她这么干,事后一定要肉疼死。 现在已经工作,且有了一定的身份基础,心态上自然要松快些。 可即便如此,她也觉得实在是浪费时间了。 尤其,第二日上班浑身无力,更是让她后悔不已。 好在她有坚强的意志,强撑着做了一天的工作,依然没有半点疲惫之色。 倒是谭玉,顶着一双熊猫眼,过来送还资料。 其实她昨晚也通宵了。 通宵写文来着。 确切地说,是零点之后,为了码今天的更新,通宵了。 以她的尿性,都是零点之前踩点更新的。 今天也一样。 但是,萧凌去看过她后,她心态就不同了。 她觉得很有必要每天早点把更新写完,因为这样才有时间陪萧凌。 所以,这晚十一点五十九分,她更完当天的更新,打了个哈欠,眼见电脑上显示的时间是第二天凌晨,便忍不住冒出来一个念头:为什么不早早把今日的小说写了呢? 这样,白天就有时间去找萧凌了。 嗯,今晚就直接写完一万字! 说干就干。 当天晚上,刚刚踩线奋斗完前一天一万字的谭玉,又开始奋斗后一天的一万字。 不过,人的精力终究是有限的,之前踩线狂奔,十二点后就有点精力不济了。 加上没有时间催促的紧迫感,她写起来慢了很多。 「坚持。坚持。一定要坚持。」 谭玉一面在脑海中想着谭玉,一面给自己打气。 就这样,一边揉眼睛,一边握拳打气,谭玉终于用龟速写完了一万字的更新。 这时,已经是早上八点。 也就是说,她是用几乎每小时一千字的速度来写的。 而且,还不是因为构思剧情、打磨文字,而是纯粹犯困和拖延症发作。她一面战胜困意,一面战胜无时不在的拖延症,以超低速终于完成了任务。 然后,揉着一夜没睡的眼睛,去上班。 还好已经是巨富,有专人服侍生活并接送,才总算能吊着一口气到公司。 一路上,她在车里短短睡了一觉。 进办公室后,又一头栽到办公桌上继续睡。 就这么着,一整天都被她睡了过去。 叶欣因为「脚崴了」,也没有进来过问她。 反正,她有信心:既然总裁让她脚崴,那自然是有她脚崴的相对处理方法。尤其对董事长,总裁应该是心里有数的。 她已经依稀看出来了:这总裁,对董事长不一般。 虽然总裁对谁都是万年冰块脸,只醉心于工作,但叶欣总感觉她对董事长跟对别人不一样。 说不出来到底哪里不一样,但就是隐隐有那种感觉。 似乎,虽然同样是冷,冷的温度却不一样。 上次总裁让自己脚崴,亲自去送汇报资料,更加验证了她的想法。 作为双重首席助理,体贴上意还是很重要的。 虽然目前的董事长和总裁都挺难懂的:一个神经性抽风,让人摸不准其脑迴路,一个万年冰山,完全从对方脸上看不出半点情绪。 但叶欣有信心:只要自己足够细心,一定可以看出些名堂的。 这不,今天她都注意一天了。 第238页 只是,董事长怎么一天都没出办公室门啊?就连午饭都没吃。不知道总裁注意到没有? 叶欣不动声色,只等看总裁的反应。 萧凌确实注意到了。 她虽然看小说看了个通宵,但还是凭强大的意志力保持着精力旺盛状态。 所以,她除了处理日常工作没问题,甚至还能关注到董事长办公室的动静。 到了快下班的时候,她都有些担心了。正打算又找个藉口去董事长办公室看看。 藉口当然是现成的。 她昨天的汇报资料还留在董事长办公室呢。 其实,她原本就不是落在那的,而是故意放在那的。这样自己就多一次再见面的机会——去取回资料呗。反正叶助理的脚一时半会也好不了了。 正当她打算出门的时候,却见谭玉顶着个熊猫眼进来了。 谭玉用的藉口,居然也是——送资料。 「那什么,你昨天把资料落在我办公室了,我给你送了回来。」 谭玉没精打采地说完这句话,打了个深远悠长的哈欠。 萧凌无语。 怎么自己熬通宵,对方却这么无精打采? 难道真的有心有灵犀这种说法? 她轻咳了一声,淡定接过:「谢了。」 谭玉睡眼惺忪,挠了挠头:「不谢。唔,快下班了,我还没吃饭呢。要不要一起出去吃个晚饭?」 萧凌看了看表:「还有一刻钟。」 谭玉无语。 好吧,高端总裁什么的,都是工作狂呢。 她再度打了个哈欠,嘆气:「拜託,这是我的公司,我都不在乎这十五分钟,你在乎什么?」 「这叫早退。」萧凌认真。 迟到和早退,对萧凌来说,是原则问题。 谭玉再度嘆气:「无所谓的,反正不管迟到还是早退,亏的都是我这个大老闆。我都不在乎了,你还纠结什么?」 萧凌没说话。 却是不为所动。 谭玉再度揉了揉眼睛,哀哀:「我真的很饿哎。」 是真的饿。 已经两天一夜没睡了,还从昨晚到现在没吃东西。 虽然知道此刻眼前的萧凌并不是以前世界的老婆,但谭玉还是忍不住撒娇。 即便撒娇没用,也要撒一撒,平衡一下情绪。 「好。」 谁知,萧凌竟然开口应允。 谭玉一愣,随即狂喜:「真的?太好了!」 不只因为萧凌愿意为了自己牺牲原则翘班,更因为这是萧凌第一次答应自己出去吃饭啊! 她以前约了萧凌无数次,可萧凌每次都没有答应。 虽然谭玉说会等那么一天,等萧凌脑中念头一闪就答应自己。但那一天什么时候来,她还真不知道。 现在萧凌居然答应了! 这年头,也转得太快了吧! 谭玉开心得直想提着裙角转圈圈。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所以,她只能扑向萧凌,抱起萧凌转圈圈。 「……」 谭玉的一扑一抱,实在太过迅速,让萧凌都没有反应时间。 就那么一下,就被抱了个结结实实。 唔。 萧凌突然觉得脸上皮肤有点紧。甚至,有点烫。 「咦,你脸红了耶。」 谭玉抱着老婆,刚好看到这一幕。 这一幕太过熟悉,瞬间让她想到第一个世界的女将军。 唔,那个世界的萧凌,也是这么可爱呢。洞房花烛夜,就那么突然脸红了。嘻嘻,真可爱。 谭玉情不自禁,就对着萧凌的脸,「嘬」了一口。 萧凌脸上的羞红,瞬间盛开,直延至耳根。 唔。 这是她,从未有过的体验。 甚至,这是她的,初吻呢。 初吻就这么被夺走了? 而且还是被一个女子给夺走的? 萧凌感觉脑中一片空白。 第100章 亲了萧凌一口后,原本就因为熬夜而晕晕乎乎的谭玉,更加晕晕乎乎了。 甚至,整个人都醉醉的。 陶陶然:「你真美。也真香。」 「……」 萧凌的内心早已激动得如奔腾的扬子江,可表面,却要刻意淡定得如同平静无波的西子湖。 谭玉却得寸进尺,抱着对方的脖子不肯撒手,还继续俯上去要亲亲。 这时,门突然被推开。 却是「崴了脚」的助理叶欣。 叶欣对于一推开门就看到董事长和总裁玩亲亲这件事,表示诚惶诚恐。她恨不得自己此时瞬盲。 而正在打算亲嘴嘴的谭玉和半推半就的萧凌,都彷如被按下了暂停键。 六目相对。 天地静默。 最后,心理素质最好(脸皮最厚)的谭玉,率先开口:「那什么,叶助理,你来找总裁有什么事吗?对了,你脚怎么样了?」 叶欣这才会想起自己此行的目的。 瞬间回到焦急状态:「董事长,我是来找您的。您爷爷奶奶他们带了一大堆人过来,都拿着铁棍,要闹事呢!」 因为事态实在太过紧急,她也顾不着装崴脚了。 毕竟,眼前大事迫在眉睫。如果处理不好,别说装崴脚了,只怕脚真给人打废了都有可能。 谭玉也吓了一跳:「什么?我爷爷奶奶?带了一堆拿铁棍的人?他们想干吗?」 第239页 这朗朗干坤、法治社会,难道他们敢来打人? 「看样子,他们是要闹事。」 叶欣十分肯定。 作为金牌助理,她是一个十分冷静的人。处理任何事都不会失态。 看她之前处理谭玉的一切相关事宜,都是井井有条。 但今天,她强闯萧凌的办公室,显然是急得失态了。 看来,今天的事一定不小。 那群人,绝对是玩真的了。 谭玉很有些紧张。 脑中,已经有了一堆拿着铁棒追打自己的人。 冷不丁,一个人影站到了自己面前。 却原来是萧凌挡在了她面前。 「我去处理。」 萧凌说。 她的声音冷且淡,还是万年如一日的表情。似乎刚才的一切意乱情迷,都没发生过一般。 如果不是自己唇齿间还有谭玉的清香气息,谭玉都要怀疑刚才是自己的一场幻觉了。 唔,这萧凌,也太冷静了。 冷静得可怕。 不管在哪个世界里,都是如此。 谭玉如此想着,却知道每个世界的萧凌是不一样的。 起码,这个现代世界的萧凌,并没有那么绝世的武功。 一如曾经作为公主的萧凌,也不会武功一样。 对于不会武功的萧凌,谭玉是不捨得让她去面对那种混乱暴力场面的。 「不行,他们来找的是我。我去,你别管。」 虽然谭玉也害怕面对那群人,但她更不想把萧凌推出去。 既然是她的事,那她就自己面对吧。 虽然,她也怕怕的。 然而,萧凌将她按了按:「你不适合出面。我去处理。放心,我会处理好。」 看她的样子,似乎十分笃定。 就连旁边的叶欣,都看得一呆:这样的总裁,好帅啊!看得人都要弯了好么。 怪不得自家董事长见到总裁就秒弯了。 「总裁,这边请。」 化身大龄迷妹的叶欣,赶紧热情在前面带路。 谭玉还想说什么,却已经来不及。 不过,想到刚刚萧凌那自信镇定的眼神,莫名就有些心安呢。 或许,萧凌真的能搞定? 说实话,作为现代社会环境,萧凌搞定一帮拿铁棍的人的可能性不大。 毕竟,现代社会没有神功盖世。 到不知为何,萧凌就是那么让人信任。 总觉得,没有她搞不定的事呢。 就这样矛盾又纠结着,谭玉在办公室里度秒如年。 萧凌说她不方便出去,她也就不敢往外闯,省得给萧凌添乱。 等了也不知有多久,疲惫了两天一夜的谭玉打了个哈欠,就那么睡着了。 再度醒来,已经躺在了床上。 不过,这床她并不熟悉。 床周围的一应摆设,她也不熟悉。 唔,全新的摆设。 难道是穿越到了新的世界? 新的世界! 谭玉一惊,坐了起来。 她可不想穿越到新的世界。 「醒了?」 随着一个声音响起,一个人走了进来。 声音是最熟悉的声音。 而人,也是最熟悉的人。 「阿凌!」 谭玉惊喜回头。 进来的确实是萧凌。 萧凌听到谭玉这么叫自己,一愣。 但也没说什么,而是关怀地问:「醒了?感觉怎么样?」 当然,这「关怀」是谭玉感觉出来的。 实际上,萧凌的脸依然冷得跟冰块似的。 若是别人来看,只怕会觉得她问这句话,跟问「死了么」没什么区别。 也就谭玉,是真的了解萧凌,才会懂这冰冷语气下的感情。 反正,不管别人懂不懂,谭玉是懂了。 所以她心情很好,直接弯唇一笑:「我很好。你怎么样?」 这会,她渐渐想起,自己睡着之前,萧凌是要代自己去面对爷爷奶奶那帮人的。 想到这,她有些急了:「你跟那帮人照面了么?怎么样了?」 萧凌的神情还是那么让人安定:「放心,事情我已经处理好了。他们应该是不会再来骚扰你了。」 除非,他们好好的日子不想过了。 然而,谭玉拉住她的手:「你说什么呢?我是问你怎么样了。他们有没有为难你?受伤了没有?」 萧凌哑然。 她万万没想到,谭玉问的居然是这个。 还从来没有人,这么关心过她呢。 尤其,是在自己还一身麻烦的时候。 有了谭玉的这句话,萧凌瞬间觉得内心暖融融的。 之前做的一切,也就值得了。 ——是的,跟那帮人面谈时,她也会怕。她也是冒着风险。 当然,这怕,这风险,她不会跟任何人说,也没有任何人能理解。 因为,在外人眼里,她萧凌,是从来天不怕地不怕的。也是能摆平一切事的。 这是第一次,有人会担心她。 心,莫名柔软下来。 连带着声音,也破天荒柔了:「你好好休息,别的事情不用担心。我没事,他们也不会再来找你。」 但谭玉哪里能休息得下来? 她现在只想知道所有的一切:「到底是什么情况?你都告诉我。一五一十,各个细节,我全都要听。」 第240页 萧凌无语,一副「服了」的表情。 但并没有立刻说,而是道:「我觉得你现在应该先吃点东西。」 她不说还好。 一说,谭玉就想起来饿了。 很饿很饿。 她这才想起:自己之前已经一夜一天没吃饭了,刚打算约萧凌一起去吃,就遇到所谓的爷爷奶奶打上门,然后萧凌代自己出头,自己就在那等着,边等边打哈欠,然后,就那么睡着了。 「啊,我还没吃饭!」 谭玉终于想了起来。 萧凌笑。 ——当然,这在谭玉看来,是笑。 但在别人看来,还是一成不变的冰山脸。只是如果仔细看,会发现她的眼睛比平时弯一些,里面的光也柔和一些。 就真的只是几乎看不出来的「一些」而已。 若是喊别人来看,只怕别人会惊唿:这么不明显,鬼才看得出来哦! 谭玉因为多年跟萧凌相处,倒是能一眼看出来。 两人就这么你来我往,将气氛梦幻。 萧凌微微羞涩又微微欢喜,起身:「我去给你端碗粥来。」 不一会儿,端了一碗热气腾腾的粥进来。 青玉色的精巧小碗,盛着干净晶莹的小米粥。 而端碗的手,则更比这青玉晶莹更美几分。 美人端粥,竟是说不出的温暖美好。 谭玉第一次发现:以前小说里,都极尽描述美女的各种美态,却从未有过这样居家温暖的描述,实在是一大败笔!实际上,这样居家有爱的冰山美女,竟是有着别样的绝伦。 冰山,也在这一刻化为婉转流动的水样温柔。 美,真美。 好,真好。 妙,真妙。 谭玉的心,在这一刻彻底融化。 她起身,去接萧凌手里的粥碗。却连带着,握住对方的手腕。 萧凌一怔,却也没有闪避。 就那样,被谭玉握住。 谭玉顺势将萧凌一拉,便将她拉入怀中。 唔,这一刻,她想吃的,可不只是粥。 许是春光正好。 许是气氛正恰。 许是,因为萧凌手里有粥,不方便反抗。 …… 总之,这晚的一切,发生得那么自然。 翌日,萧凌却傻了。 什么情况? 自己被那个神经病董事长给睡了?! 自己一定是昏了头了,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吧。 是的,一定是昏头了。 一定是那个神经病董事长传染的自己。 她很想将那个神经病董事长爆锤一顿。 可,看着身旁睡得香甜的谭玉……萧凌举起的手,终是默默垂下,为对方掖了掖被子。 然后,起身,去洗漱。 可不知为何,此刻脑里不断闪现的,都是谭玉昨晚一边吃粥一边吃自己的样子。 在这样晕忽忽的状态,她居然还煮了早餐。 而且,不是平时自己惯吃的豆浆配吐司,而是——粥。 小米粥。 谁都知道,大早上起来煮粥到底有多麻烦! 坦白说,即便是珍爱自己的萧凌,也很少如此。 她一般都会选择别的健康早餐——比如豆浆配吐司。 可现在,她却在为一个神经病熬粥。 而且还是小米粥。 还顺便一边百度,一边往里面扔各种养胃食材。 等谭玉醒来的时候,已经满屋飘香。 看着端过来的新的用料十足的n宝粥,谭玉的心都醉了。 啊啊啊,好幸福。 居家的幸福! 而且,是她穿越前一直嚮往,却从未得到过的这种幸福。 穿越之后,辗转各个世界,在每个世界都有一个家。但,毕竟都是古代社会,多少有点不一样。 唯有在这里,是现代世界。而这一切,正是她以前嚮往的生活。 有很多很多钱,有个想爱的爱人,还有爱人做的爱心早餐。 谭玉是个写文人,且写了千千万万年,对于感情,自然有更多的感悟与敏感触觉。 就像,此刻的她,看着眼前四不像的n宝粥,已经能清楚感知到这粥里的爱,以及对方熬粥时的心情。 一个工作狂总裁大清早起来为别人熬粥,还放了这么这么多养胃的食材,一定是很爱很爱这个吧? 谭玉眼眶有些热。 终究,不管辗转多少世,萧凌,都是爱着自己的那个人。 这一刻,她好想哭好想哭! 谭玉的心态,向来是想干就干。 于是,她扑向萧凌,抱着对方,哇哇哭了起来。 她好感动! 她好感激上苍! 给自己分配个这么好的老婆! (系统os:感谢毛的上苍,你应该感谢我,感谢我好么!) 萧凌端着那碗粥,僵在那里。 好吧,眼前这货,确实是个神经病。 萧凌现在无比庆幸:还好这粥是已经晾温了的。不然就这么端着,自己都被烫死两回了。 哭了一阵的谭玉,刚好看到了她这怔愕的脸,莫名觉得可爱,便干脆一口亲了上来。 亲着亲着,又想哭了:呜呜呜,上天真好啊,给自己这么好的媳妇儿!嗯嗯,自己媳妇儿最好了!最好了…… 于是,情之所至,干脆,将对方推了。 第241页 「……」 被推倒的萧大总裁,看着天花板风中凌乱:自己居然被一个神经病推了两遍!且还推得都不专心。 第一次,她是一边吃粥一边吃自己。 第二次,她是一边哭一边推自己。甚至蹭了自己一身泪水。 这太扯了。 萧凌都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更不敢相信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自己身上。 她感觉一切都是幻觉。 两人就这样,食色性循环。 竟是将一个周末给活活循环了过去。 是的你没想错,是双休日。 咳。 整整两天没出门的两人,竟都是神采奕奕。 谭玉不用说,攻略成功,色心得逞,自然得意得很。这气色想不好都不行。 萧凌虽然并不像谭玉得逞心意,却也是平生第一次得爱情滋润。神采,竟也跟着光亮起来。 于是,周一上班,整个公司的人都震惊于自家董事长和自家总裁的状态之好。 唔,董事长和总裁都这么高兴,难道公司有什么大喜事? 公司喜就是大家喜。 公司发展得好,大家就跟着有钱了。 大家抱着这样的态度,工作得更努力了呢。唔,一定是有好消息,到时候,年底绩效什么的,肯定跟着水涨船高啊。 在现在经济大萧条时代,能有水涨船高的行情,是多么难得啊! 所以,大家都像上足了劲的法条,工作得热烈且愉快。 「你有没有觉得今天公司的人干得格外带劲?」 萧凌观察入微,问谭玉。 谭玉只痴汉一样笑看着她:「没发现。我的眼里只有你。」 「……」 萧凌决定不再跟这个二傻子再说下去。 是的,在她心里,谭玉纯粹就是个二傻子。 不过,关于员工为什么突然干劲爆发,她却需要调查一下。 干劲直接决定着工作效率。 她这个总裁想提高效率省钱,不可能不关注这些。 甚至,她一直觉得,内在员工的干劲和向心力,比外在的生意渠道更重要。 所以,她当天就召见了公司里的老人,叶欣。 叶欣一瘸一拐地敲门进去。 萧凌瞥了瞥她的脚,蓦:「其实你的脚现在应该好了吧?」 叶欣一愣,随即将刚刚还拖着一瘸一拐的脚,重重跺在地上:「哎?还真不疼哎!总裁您真厉害,一眼便看出来我这脚好了。我居然还没反应过来,呵呵。」 她也不知道自己之前装瘸有没有惹到萧凌,所以先各种哄着。 「……」 对于叶欣那薛丁格的脚,萧凌并没有什么意见。 但她对拍马屁挺有意见的。 她不喜欢拍马屁。 不管是去拍别人,还是被别人拍,她都不喜欢。 因为,她觉得自己想要什么,就通过努力去争取。用实力说话。不需要刻意去拍谁的马屁。 而别人拍自己的马屁,则更不好了。一来,用不着,因为她本就不是个只用耳朵决定事情的人;二来,她觉得,拍自己马屁,是对自己智商的一种侮辱。因为对方居然会认为拍马屁有效。三来嘛,自然就是本身不喜欢了。 她喜欢做事,也愿意努力,但是真心不喜欢被拍马屁,没必要。 如果谁认为有这个必要,不是犯蠢就是犯坏。 所以,此时,面对对方的糖衣炮弹,萧凌只冷冷说:「你以为我分辨不出被人话里的真假?」 这是提醒。 委婉的提醒。 却不怒自威。 叶欣吓得正襟危坐。 当下,表态:「总裁我错了,我瞎说的,您别跟我一般见识。我也就是……」 「好了。」萧凌淡淡打断。 顺便,提醒:「别自作聪明,揣测些有的没的。」 「……」 叶欣情不自禁缩了缩脖子。 有种偷东西被人当场抓住的感觉。 好吧,她确实有偷偷「揣测」些「有的没的」。 不是别的,自然是两位老大之间的那点事。 咳! 叶欣被萧凌一提醒,吓得一哆嗦,感觉整个人在总裁面前完全透明了。 还好,她有一定的心理素质——也有一定的能屈能伸能力(厚脸皮),所以,当下便表态:「总裁放心,我以后一定安心工作,除了工作,之外的事情,我一概不想。」 萧凌点头:「这就对了。」 她相信叶欣懂自己的意思。 于是,问出正题:「你知道为什么今天同事们都工作得格外热情有干劲吗?」 「……」 叶欣无语。 刚不是还说让自己不要想些有的没的么,这会子又跑来找自己打探八卦。 她轻咳一声,组织语言,将自以为的理由,说了出来:「我想,他们是看到董事长和您一起回来,又见你们……都很开心,所以也跟着有热情了吧。 「我要听真话。」 萧凌道。 「我说的就是真话呀。」 叶欣也很无奈。宝宝好委屈。 「因为你们一起回来,挺……和谐的。大家觉得公司前景很好,所以就努力干活了。」 这是她的理解。 跟真实的原因掺半掺半。 这世上,最拆不穿的谎言,就是半真半假的谎言。 第242页 有一部分是真的,另一部分却是假的。偏偏,这真的一部分,是对方了解的,或者理解的,而假的一部分,又刚好是无法求证的。 这样很容易就让人相信了。 更何况,叶欣还真没想说谎。她是真的这么认为。所以,就连面部表情,都无懈可击。 于是,萧凌相信了。 并且,她还加了自己的专业理解,觉得很有道理:大老总阶层的上司和谐,却是能为公司创收;而员工看好公司前景,自然就会努力工作,以图更好的未来。 所以,萧凌点了点头:「行,你出去吧。」 「好的总裁。」 叶欣答应着,抬脚——有点犹豫,自己这脚,到底是该瘸呢,还是不瘸呢? 进来的时候,她可是一瘸一拐的。而且这两天为了做戏做全套,在没有萧凌明示的情况下,她都装作脚崴了,天天一瘸一拐工作。现在进了趟办公室,就突然全好了?这也太怪异了吧。 只怕同事们都会觉得奇怪吧。 可这边,萧总却是明确表示让自己痊癒的。 自己再一瘸一拐出去,难道是想跟萧总对着干? 向来习惯取悦人的高情商助理,在这一瞬间,极度无助。 但再无助,也要立刻拿出个主意。 于是,叶欣牙一咬,便光速定了个主意。 主意很简单,只是执行起来有些苦逼: 就是既瘸又痊癒。 在总裁室内,痊癒了。 出去后,还得继续扮脚崴。但是,要渐渐以极快的速度痊癒,这样,才能不碍萧总的眼,又算勉强给了大家一个接受的时间。 反正,她这脚本就崴得莫名其妙,快速好了,也没什么稀奇。只能说各人有各人的命了。 就这样,心累满满叶欣,在总裁室内抬头挺胸,一步一稳健,朝门口走去。 出门,关门。 然后,在门关上的那一刻,她就一瘸一拐。连瘸带拐,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对于她这样自如切换模式的本事,隔着百叶窗看透一切的萧总裁,表示欣赏。 唔,看来工资还得加。 萧凌在内心笑了笑,将百叶窗放下。 然后,思考叶欣的话。 叶欣是公司里的老人,按道理,对一切事都是门清的。 既然她说是这个原因,那就一定是这个原因。 看来,自己跟谭玉走得近,竟歪打正着,带来了个好处呢。 于是,她去找谭玉,谈了谈这件事,并谈了自己的计划:那就是两个人在公司里装作关系很好的样子。 因为这样做,不只能够激发员工的干劲,也能增强员工的信心。 这公司,原本就是一对夫妻做起来。 他们夫妻俩,当初在这公司,应该没少秀恩爱吧? 正因为他们夫妻同心,才能把这公司做得这么好。 而员工们,也早已习惯了这样的思维方式——老闆很恩爱,所以公司氛围很好,公司氛围好,工作自然也好做。那公司肯定发展得更好。 现在,萧凌想用类似的方式,激发员工的信心。 当然,这需要谭玉的配合,也需要谭玉的理解。所以她来找谭玉先商量。 谭玉答应得很愉快:「放心,不就是秀恩爱嘛。我拿手!」 「你说什么?」 萧凌皱了皱眉。 本能觉得这话里有什么奇怪的东西。 「拿手」什么的。 「唔。我的意思是,自然流露!自然流露。呵呵。」 「……」 好吧,就当刚才的「拿手,只是一个耳误。 萧凌不想再跟这个神经病纠结下去,转了话题:「你今晚想吃什么」 哎? 这是明显的要一起约饭的节奏啊! 谭玉万万没想到,萧凌不只接受了自己的邀约,还反过来约自己。这进度,也太神速了。 她自然是欢天喜地要去。 不过,她其实更想吃萧凌亲手做的东西。 所以,她笑眯眯说:「我今晚想喝粥。喝你做的粥。」 萧凌一脸冷淡:「昨晚是因为实在没办法把你送回家,才去的我家。今晚肯定不行。」 谭玉扁嘴。 她就想跟萧凌在一起在家里,然后喝着萧凌做的粥。 当然,她做粥也可以。 萧凌却仍是摇头,解释:「那天处理完你爷爷奶奶那边的事回来,见你已经睡着了。叶欣说你家挺远的,路也不是很好,一路颠簸回去,你睡不好。这才送了你去我家。今天不行,你自己可以回自己家。」 谭玉这才知道,原来叶欣竟是自己的大媒人。 啧啧,什么金牌助理?分明是金牌助攻啊! 应该加鸡腿啊! 唔,不,在公司里,应该涨工资。 第101章 低调的幸福 被叶欣助攻到对方家里去的谭玉,尝到甜头后便想再尝。 奈何这次萧凌无论如何都不肯答应了。 于是谭玉又换一种策略:「要不去我家吧?我给你做粥。」 「……」 萧凌很想说自己未必喜欢喝粥。 上次之所以给谭玉熬粥,纯粹因为想到谭玉饿了那么久,怕吃硬的她肠胃受不住。 谁知这谭玉便爱上了。 不过,这小心思却不好对谭玉说,省得她又要得意,继而得寸进尺。 第243页 见萧凌不说话,谭玉就干脆上手了,拉起对方就走:「走嘛走嘛,去我家。我给你做好吃的。外面的东西啊,味精调料太多了,甚至还可能有地沟油,哪有家里做的好?」 萧凌虽然感觉有些别扭,但终究没有推开谭玉的手。 于是,所有人都看到:董事长拉着总裁,和和睦睦地出了公司,翘班回家。 是的,这一次,离下班时间还有二十分钟。 嗯!董事长和总裁关系和谐,是好事! 众人干得更带劲了呢。 唯有叶欣,总感觉这和谐并不简单。 这是和谐吗?这分明是…… 想到这里,叶欣记起:萧凌曾警告自己,让自己不要胡思乱想。 于是,把内心的猜测咽了回去。 不过,让她相信这是社会主义姐妹情,她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 不可能是姐妹情。 咳。 叶欣不敢多想,只默默专心工作。 只是,内心总还是躁动不安。 却说谭玉拉了萧凌回家,然后吩咐保姆去做好吃的,就继续拉萧凌去卧室。 萧凌无语。 半晌,终于忍不住反问:「这就是你说的给我做好吃的?」 谭玉「嘿嘿」一笑:「我……让我家保姆做好吃的!我家的,保姆。」 萧凌无语。 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难道说,你家保姆做的,就成你做的了? 「呵呵。放心,我家保姆做的肯定好吃,而且健康。好啦好啦,别纠结这些啦。走,去我房间看看。」 谭玉拉着萧凌,径直去了自己房间。 萧凌竟也没有推辞,就那么由着她,拉进了房间。 谭玉的房间,跟昨日萧凌的房间,是完全不一样的摆设。 昨日萧凌的房间里,都是与工作相关的东西,以及各种金融书籍,还有随时都开着的电脑,硕大的电脑显示屏,随时关注着各种金融动向。 但谭玉的房间里,却都是女孩子喜欢的东西,粉嘟嘟一片。 粉红的墙纸,粉红的书桌,粉红的娃娃,甚至连天花板都是粉红的。里面还点缀着粉色晶莹的各种吊坠饰品。 甚至,还有一抹粉色水晶珠帘。 这房子,太公主少女心了。 唯一违和的,是墙上,居然贴着一些明星的海报。 彰显着住在这里的女孩的现代气息。 萧凌看得发怔。 这样的房间…… 曾几何时,每个女孩子都梦想有这样一间卧室呢。 粉红少女心,大约,是每个女孩子都曾口渴望的吧。 谁的心里不曾住着一个公主呢? 包括萧凌。 只是,萧凌并没有这样的条件。 她的少女时代,不堪回首。 更不用说像谭玉这样,二十好几了,还可以继续延续着少女时代。 「我的房间,美不美?」 谭玉笑着问。 谭玉其实也挺喜欢这个房间的。 从医院搬回这里后,她也很是兴奋了一阵。光这房间,就爱不释手地研究了好几天。 每天睡在这样的房间里,真是浪漫又幸福啊。 尤其,对于谭玉来说。 谭玉原本就是孤儿,生活里缺少这样的美好。 也从未有人这样去宠过她的年华。 现在被家人这般宠爱,甚至被打造了这样一个粉红少女宫殿,真是从未有过的幸福呢。 现在,带着自己最喜欢的人来这里,就更觉得幸福了。 她是真的想向萧凌炫耀这房间。 萧凌微微点头:「很好的房子。」 谭玉笑得更开心:「你喜欢吗?喜欢的话,你也可以一起来住这里。」 「……」 萧凌发现,跟眼前这个抽风在一起,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跳坑。 对于谭玉的这句话,她没法接,便干脆地转了话题:「早就听说『梦见』公司非同一般,『梦见』的掌舵人夫妇,更是不入俗流。果然,你们的家布置得很好。很特别。」 谭玉其实也不懂已故的谭见邱云梦夫妇。 她对他们的了解,都只来源于助理叶欣的表达。 如今谈到与他们相关的话题,她未免露拙,便没接这个话题去剖析刚刚过世的「父母」,省得说错。 于是,谭玉也开始转话题:「唔,你想参观一下我家吗?」 「当然。求之不得。」 萧凌隐隐露出一个笑意。 「早就听说『梦见』公司的两个创始人十分恩爱。想必他们的爱巢,一定很温馨。」 「……」 谭玉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便笑着再转。 只见她凑到萧凌耳边,轻声笑问:「你想不想,这里也变成我们的爱巢?」 「爱巢」一词,原本没什么特别。但被谭玉这么刻意一提出来,便显然暗示了什么了。 萧凌情不自禁,又是脸一红。 「咦,你脸红啦?」谭玉故意提了提音量,笑,「你是想到什么了呀?怎么脸这么红?」 「……」 萧凌默默无语。 想到什么,自然是不能说的。 「咳!」 萧凌清了清嗓子,率先转身。 「走吧。带我四处参观一下。」 第244页 「好嘞!」 谭玉就像个狗腿小太监一样,跟着就屁颠屁颠去了。 小两口在这别墅里很是逛了一番。 每每萧凌问这些地方关于谭见和邱云梦的回忆,谭玉都会把话题岔开去,只肯跟她开两个人之间的小玩笑。搞得萧凌的脸越来越红。 最后,两人已经不知道都在聊些啥了,反正萧凌的脸已经红透,而谭玉还偏偏盯着她看。 两人的眼神,早已会说话。 等保姆把饭做好端来的时候,两人已经将小房间的门关得死死的了。 保姆一愣。 作为一个中老年居家保姆,是绝对不知道「百合」是怎么回事的。 所以,她绝对想不到,两个女孩子在房间里,居然也可以相爱。 她只是看谭玉她们已经把门关紧了,显然不想让自己进去,便没再自讨没趣。想了想,端着饭菜又回去了。 将饭菜放在保温的格子里,便自去睡了。 这也是谭家多年的习惯。 以前谭见和邱云梦在世时,她就是这么做的。 谭见和邱云梦对保姆还是很和善的,除了给的工资高,还不苛责。 比如,因为谭见晚上工作得比较晚、邱云梦也经常熬夜写小说、看书、搞课题,所以两人有长期吃宵夜的习惯。 但吃宵夜的时间是不固定的。 为了怕耽误保姆的健康睡眠,邱云梦都是让她把东西做好,放在保温格子里,然后自己想吃了再取。 唔,以前像今日这种、谭见和邱云梦关在房间把门反锁的情况,也不是没有。 不过,他们那是夫妻。关起门,是做夫妻之间该做的事。 可现在,谭玉带了个姑娘回来,也反锁了门,倒是头一遭。 保姆不知道怎么回事,只能按以前的习惯干。然后去房间睡觉了。 想来,玉玉也知道自己去拿吃的。 反正,她以前也拿过。 毕竟,晚上吃宵夜,也不是谭见和邱云梦的专利。 谭玉偶尔学习刷题晚了,还是要吃宵夜的。后来毕业了,谭玉也偶尔会熬夜。熬得太晚了,也会吃宵夜。 抱着这样的想法,保姆安心去睡了。 但她却万万没想到:第二天她都行了,谭玉和萧凌居然还没出来。 唔,这是怎么回事? 这早餐是做呢?还是不做? 作为一个懂事的保姆,主子的事,最好是不要过问的。 而作为一个敬业的保姆,该做的事,是不该偷懒的。 所以,这保姆没多说什么,甚至都没叫门,只是直接去准备早餐了。 等她早餐准备好,两人还没开门。 她很有些奇怪,但也守着本分没说什么、也没做什么,只是把早餐粥调到「保温」状态,然后等她们自己醒来。 谭玉和萧凌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 这一觉,睡得好长。 因为,昨天晚上很尽兴。 兴尽之后,两人自然睡得很香甜。 所以,两人出来的时候,那叫一甜美扶风。 两人洗漱完毕吃粥。 保姆桃姨在一旁看着,很是纳闷:怎么这两个孩子这表情这么眼熟啊?以前的谭见和邱云梦,每次长时间关起房门,第二天就是这表情呢。 唔。 桃姨看不懂这些。 萧凌却是已经看透了自己的心。 这短短两天,已经让她无法抵赖: 是的,她的内心,已经不一样了。 相应地,她的人生,也会不一样了吧? 这想法让她心慌。 她怕那种为感情牵绊的人生。 因为那不理智。 人就怕不理智,一不理智就容易出事情。而且也很难有什么成就。 她可不想那样。 所以,第二天,她递上了一份辞呈。 谭玉看到辞呈的那一刻,以为自己产生幻觉了:「你这是给我什么?」 萧凌没回答,而是将「辞呈」两个字,递到了对方眼前。 这么大的字,让谭玉想看不见都不难。 但是—— 「你递这么个玩意,是什么意思啊?」 「辞职。」 简单的两个字,从谭玉口中说出,却份量很重。 甚至,重得压着萧凌都不敢看谭玉的眼睛。 谭玉也注意到萧凌不敢看自己,笑了:「你这是干吗呢?小说看多了还是电视看多了?跟我玩这种『离开』的桥段?」 萧凌怔了怔,没答话,也没抬头。 谭玉却没有丝毫心理负担,笑着挑起对方的下巴,轻唱:「那次是你真的决定离开,远离这些纷纷扰扰的悲哀……」 萧凌一抖。 感觉全身鸡皮疙瘩掉一地。 她忍无可忍,开口:「唱错了。」 「哦?哪里错了?」 谭玉看着她,笑。 「歌词错了。音调更错了。」 萧凌憋了憋,还是认真解释。 她这委屈状态,配上冷冰冰的声音,说不出的反差萌。 谭玉被逗得哈哈大笑,直接挑着对方的下巴,来了个居高临下的吻。 萧凌浑身一颤。 震惊地望着谭玉。 然而,谭玉已经亲完她的嘴嘴,直接再去亲对方的眼睛。 长长的睫毛,本能地闭上。 第245页 谭玉的唇,覆上萧凌的眼。 这是一种别样的温柔。 谭玉紧紧搂着萧凌。 萧凌的手,很是犹豫。 却,也终于,渐渐攀上了对方的腰。渐渐,用上了力气。 是的,萧凌,也抱住了谭玉。 两个人,在这一刻,紧紧贴在了一起。 身心交融。 ——当然,这是办公室。 还好,即便是董事长办公室没反锁门,也没人敢不打招唿就推门进来。 然而,却有一位「不速之客」,是不受任何规矩约束的。 这不速之客,就是风。 不知为何,突然颳起了一阵大风。 在大家还没来得及关上窗户时,狂风直接破窗而入,把董事长办公室门,给吹开了。 于是,全公司楼层的人,都看到了董事长办公室里的一幕: 董事长,和总裁,在玩亲亲。 看着相拥而吻的两个人,所有人都惊呆了:所以,董事长和总裁,这是…… 已经「在一起」了?! 正在全情投入亲亲的两人呆住。 确切地说,是僵住。 因为,这一刻,似乎,无论做什么,都是尴尬的啊。 好在,两人都不是普通人。 一个董事长、一个总裁,那心理素质,自然不是盖的。 所以,很快,两人只一个眼神,便交流好台阶: 只见谭玉放开萧凌,认真跟她说:「这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当红明星最新戏里的亲热戏。明白了么?」 萧凌淡然点头:「明白了。」 谭玉是纯粹脸皮厚,完全看不出心虚。 而萧凌,则是天生冷淡冰山脸,别人也看不出里面的端倪。 所以,两人这一搭一唱,让所有人都犹豫了:唔,难道自己真的误会了?董事长跟总裁真的在商量正事? 看两人自然不心虚的样子,应该是真的啊。 谭玉还在继续演:「嗯。所以就按你方案里说的,请她帮我们代言。gg情节嘛,一定要出现隐射这亲热一幕的画面。」 萧凌认真点头:「好。我马上去安排。」 说着,就从谭玉桌上不知捞了一份什么文件,直接就走了。 这干脆利落,让所有人都觉得她十分心安理得。 唔,看来,真是自己误会了。董事长和总裁怎么会做那种事?肯定是为了公司谈正事啊。自己真是太不懂事了,居然怀疑这么努力的董事长和总裁。 是啊,为了讨论公司的事务,都不介意亲身上阵示范了。 真是敬业呢! 对公司太好了! 自己这些一天到晚只想歪八卦的人,真是无地自容呢! 嗯嗯,以后一定要好好努力,也要为公司多做贡献,好对得起董事长和总裁。 当然,智残一族,也不是全部。 公司里还是有智商高地的。 比如叶欣。 叶欣看到这一幕,心里就凉了。 凉了个冰透。 她知道,董事长和总裁,只怕真的在一起了。 之前她就看出两人之间有名堂。 现在看两人这一幕,岂有不懂之礼? 只是,这两位脸皮未免……唔,是段位,段位未免太高了,咳咳!居然在众目睽睽之下,把这个谎给圆了下来。 不然,就等于是向全天下公开出柜了。 一想到自家董事长和总裁公开出柜,叶欣的脑袋就要炸了。 唔,看样子,那一天只是早晚的事。 如果真到了那一天,可怎么办啊?不会连累公司破产吧? 又想起谭玉车祸醒来后说的,她若接手公司,可能会把公司给整破产。 瞬间,就万念俱灰了。 唔,看来,自家董事长还真是说到做到呢。 叶欣垂头丧气。 看样子,自己该准备再找工作了。 然而,她错了。 公司发展,一天比一天好。 谭玉和萧凌的关系还真传了出去,不过都是传她们关系好。 一个公司的老大和老二关系好,自然能吸引更多的生意信任,也能给手下人更多信心。 于是,「梦见」公司,越做越强。 是的,萧凌没有离开,而是留了下来,把这家公司越做越强。 没办法,在谭玉面前,她真的走不了。 被人目睹那一幕后,她更走不了了。 那一幕,被所有人尽收眼底。如果她一直留在公司,就还好,大家都会相信只是董事长和总裁在亲身上阵谈论正事。但如果她走了,情况就不一样了。别人自然不会再相信她是一心为公司,便也会换个角度思考问题。 一旦换个角度,只怕,就能猜到真相了。 萧凌可不想自己和谭玉的那点事被万人提起。 当然,到后期,她的心理已经变成:相比于被万人提起,她更喜欢闷声发大财。 是的,她们在一起了。 闷声发大财的那种。 没有任何人知道,也就没有任何人品头论足,没有任何人嫉妒使坏……只默默地,两个人,彼此相爱。 「谭见」公司,终于又重新回到了相爱的一对人手里。 只是,她们并不是以夫妻的身份,而是以挚友的身份。 这挚友,她们一当,就是一辈子。 第246页 一直到很久很久以后,两人寿元将尽,牵手同归。 谭玉问萧凌:「这一世,跟着我,没有名分,你可有憾?」 「当然没有。」萧凌笑,「这本就是我们一起的选择。」 这确实是萧凌一起参与的选择。 萧凌其实原生家庭也很不好。家里一堆人都是蚂蟥一样的吸血鬼。所以,在出社会后,她就跟家里断了联繫,只每个与给家里定时打点生活费。其他的,算是生死两不见。 不是因为她心狠,而是因为她知道,只要一有牵连,便又是一辈子摆脱不了的吸血。到时候,她又该一辈子不得安生了。 正因为如此,她在处理谭家一家吸血鬼时,才那么有经验。 也正因为如此,她这一生都不想把自己暴露人前。 除了做生意,她尽量都不会出席公开场合。以免被她的家人发现。 跟谭玉这一生的刻意低调,也是为此。 总之,对于萧凌这样真正通透的人来说,早就明白:低调是王道。自己真正幸福,才是最重要的。 这一点,倒是与谭玉不谋而合。 所以,两人这一世,过得格外安稳幸福。 第102章 娱乐圈第一摇钱树 上一世,谭玉是微胖的。 没办法,那惩罚措施太坑爹了。 可以说,谭玉一辈子,都在进行减肥大业,跟自己的那点肉作斗争。 而且,她还不怎么能赢。 经常是减一斤长两斤。 没办法,萧凌实在是太迷人。在她旁边,很难专心码字啊。 所以,她的长胖之旅,就没断过。 而减肥之路,也从未停过。 偏偏,在这场拉锯战中,减肥还输了。 所以,这一世结束,谭玉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投胎做个大美女。 因为,在上一世,她后期身材就没那么好了,穿起衣服来总是不够满意。 「你想投胎成大美女?」 系统摸下巴。 「这个有点难办啊。按规定,每个世界的你,都应该是一样的。所以不管你穿到哪个世界,都是你现在这张脸啊,怎么会是大美女呢?」 「餵。」 谭玉死鱼眼。 「你什么意思?我就不是大美女了么?拜託,我很美的好么!上辈子纯属后期越来越丰满,导致衣服不好穿。在新世界,我只要不胖就行。」 「你确定?」 系统上下打量着她,摸下巴。 「可是我觉得你跟『大美女』这个设定没什么关系啊。」 「乱说!」 谭玉冷哼。 她才不信呢。 「不是我自恋,我姿色算好的了。只要稍微打扮一下,再捣鼓一下气质形体,肯定是个万人迷。」 「这么自信?」 系统笑了。 「当然。」 谭玉傲然挺胸。 系统笑得更开了。 唔。 好像,也是那么回事哈。 女人之美,三分在皮,四分在骨,剩下的,需要气质和形体加成。 真正的绝世美人,还真不是只有皮囊的。 不过,能达到这种程度,可都是人间极品啊。 「难道你想当个祸国妖姬什么的?」 系统询问。 同时,在脑中搜索可实行方案。 然而,谭玉摇摇头:「我不想当祸国妖姬。」 这身份,她还真不感兴趣。 虽然她推崇个性,但觉得基本的三观底线还是要的。 祸国妖姬什么的,算了吧。 更何况,就算不说正义,只单纯说当祸国妖姬的结果,也往往都不怎么好啊。 试看歷史上的祸国妖姬,有哪个有好下场的? 她可不想像妲己那样被推上断头台。 更何况,但凡祸国妖姬,都被皇帝藏在深宫里独宠,是没办法出来找萧凌的吧? 总之,一切都不方便。 「不当祸国妖姬啊。」 系统有些为难了。皱眉。 「可是,除了祸国妖姬,我还真想不出有什么地方,可以激发一个女子所有的美。」 美是需要环境激发的。 也是需要环境来烘托的。 原本,祸国妖姬是最好的设定。 可既然谭玉不想,这条路就走不通了。 那么,该选个什么身份呢? 「好了,你慢慢想吧。加油,我相信你一定能想到的。」 谭玉笑眯眯拍了拍系统的肩。 「放心,我不急。刚好我休息会。」 穿越这么多世,她还真有点累了。 现在还真想好好躺下睡一觉呢。 天知道,她上个世界是怎么过的。 每天就跟打仗一样啊,马不停蹄地码字,就为了完成日更一万的任务,力保自己不发胖。 同时,买的那个穿越码字app,贵出天际,所谓的贷款,其实是让自己贷一辈子。所以,她上一世真是背了一辈子按揭,深切理解了苦逼房奴车奴卡奴的滋味。 那是真的每天一睁开眼就是想法挣钱啊。 可以说,她上个世界,都没好好睡过几天好觉。 现在有了机会,反而不急着穿越了,感觉自己先好好睡一觉,养精蓄锐以最好的状态穿到萧凌身边,才是最好的。 她不急,系统却急啊。 第247页 穿越这事,对谭玉而言,是一次意外;可对系统而言,却是工作啊。 工作这事,还是得讲工作效率的好么。 所以,系统陷入了苦思。 谭玉不管它,自去睡觉。 苦逼的系统,在那里想方案。 最终,等谭玉好好睡了几觉,打着长长的哈欠醒来,系统终于大叫一声,欢喜喊:「我想到了!我想到了!」 谭玉无语:「你想到什么了?」 「我想到让你穿越到哪个世界了!」 系统惊喜望着她。 「哦。哈~~欠~~( - . - )(~o~)……( - . - )~~~」 谭玉又是一个长长的哈欠。 系统无语,感觉自己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忽视。 「喂,给点热情好么。我好不容易想到的啊。」 「哦。哈欠~~」谭玉又打了个短一点的哈欠,揉了揉眼睛,再吸了吸鼻子,「那你说说,是个什么世界?」 「娱乐圈!」 系统欢喜地宣布。 言谈间,颇有炫耀之意。 「娱乐圈?」谭玉微微皱了皱眉,「可是,这多没新意啊。娱乐圈什么的,快穿必备,没意思吧。」 对于这样的官方吐槽,系统脸红了红,但还是坚持:「喂,大姐,凭点良心,现在快穿行业那么繁荣,快穿业务那么多,自然每个世界都给轮过无数遍。别说娱乐圈了,就说别的世界,你见过哪个是为开坑的处女地的?」 谭玉想了想,觉得也对。 她摸了摸下巴:「唔,娱乐圈,也可以吧。是大美女么?」 「当然。在娱乐圈歷练过的,那自然从里到外都是透着魅力。而且镁光灯一打、ps一开,你绝对美得冒泡好么!」 「……」 虽然总感觉对方说的不是什么好词儿,但想想也对,在娱乐圈,应该是最锻鍊美人的。 所以,想了想,便答应:「行吧。娱乐圈就娱乐圈。」 于是,这一世,谭玉穿越到了娱乐圈,成了一个影后。 当得知自己是影后的一剎那,谭玉都乐疯了。 影后啊。 影后啊!! 影后啊…… 顶着一个「影后」的头衔,一辈子是吃喝住行都不愁了啊。 谁都知道,对于现代社会来说,当明星才是真正的「铁饭碗」。 别的任何工作都可能丢。 哪怕是有编制的也一样。 即便不丢,有编制的普通工作又能挣几个钱? 还是明星来钱快。 而且是一辈子都可以随时出来赚钱的那种。 即便是过气明星,随便復出演个配角,都是普通工作人员十年、几十年,甚至一辈子的功夫。 既然到了「影后」级别,那将来再怎么,都有「破船三千钉」吧。 抱着这样的念头,谭玉决定愉快当一只咸鱼了。 嘻嘻,好久未见的咸鱼生活啊。 刚穿越到第一个世界的时候,她就是咸鱼。当一个纨绔世「子」,那日子可舒服了。 现在嘛,再当个咸鱼影后,一定也很轻松。 谭玉这般想,就真的这般做。 刚开始,她是在医院醒来的。 说是失足从游轮落水了,差点送了性命。送医院后昏睡了好几天,几度下病危通知。大家都以为她坚持不下去了。 谁知,她却活过来了。 这让所有人都高兴得无以復加。 ——毕竟,即便抛开感情不谈,她这个影后,也是所有人的「摇钱树」。 不过,谭玉知道:原主,确实没有醒过来。自己,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人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原主,确实是死了。 只是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说,这个身体,也还算是活着的。虽然是换了一个灵魂,身体终归是那具身体。 好在,谭玉已经习惯了,也没什么心理负担。 所以,她可以毫无心理负担地过着这个世界的日子,当着这个世界的「谭玉」 谭玉,华国第一影后! 其十六岁出道,一出道便是巅峰,跟演技派大佬配戏,直接连着影片,一起入围了国家最高奖项。 那一次,她摘下了人生第一个女主奖盃。 其后,她便一路演女主。 跟不同的大佬演员和大佬导演合作,演的都是高素质电影电视,还连带着唱歌出了专辑,算是多栖发展,也算是遍地开花。 由此,吸引了一大票各种层次和各种缘由的粉丝。 这些年,她的人气永远占在女星榜首。 一路席捲,十二年如一日。 就这,足够让谭玉有资本当咸鱼了。 她是真累了。 上个世界太累了,即便是在空间里好好睡了一觉,也没完全缓解过来,一天到晚只想打哈欠想睡觉。 更何况,在这个世界,她也一样有日更一万的任务啊。 到时候,肯定又是忙得不可开交。 谭玉可不想委屈自己当劳模,便立誓当了咸鱼。 她愿意,她的经纪人却不愿意。 经纪人是个中年女子,叫春晓。 谭玉一路发展到现在,就是她带出来的。 十二年,她早已习惯安排谭玉的生活。 所以,谭玉才一醒,她就过来给她看日程安排。 刨去落水后在医院里昏睡的这几天,后面的时间全是密密麻麻满满的。 第248页 而且,中间还穿插了各种手写日程。 看样子,是把这几天昏睡期耽误的事,全见缝插针安进后面几天了。 当然,谭玉并不觉得这是「见缝插针」。 因为她连缝隙都看不到。 那是已经满满当当的一碗米饭,再往里面加了一杯水。 虽然加进去了,但不表示之前米饭不满。只是水以更密集的形式,见缝就入而已。 总之,挺恐怖的。 谭玉不能接受这样的日程。 太吓人了。 完全不把人当人吧。 所以,原本就想当咸鱼的她,直接就拒绝了:「不用看了,这些工作,我应该都做不了。」 「啊?」 春晓愕然。 随即追问:「你怎么了?身体还没恢復吗?医生不是说你已经没事了吗?怎么还不行?」 看她那焦急样子,谭玉无语。 说实话,她觉得对方这么急,完全不是因为关心自己,而是关心那些工作。 说难听点,就是关心这课摇钱树的摇钱问题。 有了这种认知,谭玉就更不肯配合了。 这春晓姐看起来攻击性很强,一看就是性格很强势的那种。目测跟她争不会有好结果。 而谭玉也懒得操那份心。 所以,她用了最懒怠也最有效的方式—— 「唔,我……不舒服。」 反正,自己原本就是病号。这会装病,应该是最合适的。 果然,一听她这么说,春晓就更急了,赶紧去找了医生。 医生过来一通检查诊断,最后很奇怪:「可是谭小姐的身体分明已经没什么大问题了啊。只要好好休息,好好将养,很快就能好的啊。」 春晓闻言,对谭玉道:「你听到了没有?医生都说了,你现在身体已经没什么问题了。那就完全可以復工啊。」 「……」 谭玉真的服了这种刻意歪曲的理解力。 什么叫「没什么问题」了? 人家说的是「没什么大问题」吧。 这两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至于,「完全可以復工」,则更是扯淡。 医生说自己「没什么大问题」的前提是:好好休息,好好将养。 说白了,她现在这个状态,就不适合工作,需要休息! 第103章 我头疼,我无力 知道再说也没用。 对方是不会让自己休息的。 只要有一点可能,她都会拼命压榨自己。 说白了,只要她不立刻死了或残了,对方都不会放任她休息。 唔,就算是残了,只要没死,只怕都没法休息。 那啥,残了还能推着轮椅去参加活动卖惨呢。 总之,那句话叫啥来着:资本家的每一个毛孔里都流着贪婪的血。 艺人,说白了,也就是个赚钱工具。 所以,谭玉没再跟春晓姐争论什么,只是往床上一躺:「唔,眼冒金星,浑身无力,起不来呢。」 春晓跟着急了,又问那医生:「医生,这怎么回事啊?怎么她这么难受呢?不是说没什么事了吗?」 医生也很困惑。 又是一番检查,还是没发现什么问题。 「谭小姐现在身体确实没什么明显病灶。不过她毕竟落过水,肺部感染过,也昏迷了这么几天。可能身体机能还没有完全恢復。多休息休息就好了。」 谭玉眨巴眨巴眼,继续开始滚:「唔唔,我起不来,我头疼,我无力,我虚弱。」 「……」 医生愕然。 呆了半晌,才清醒过来,轻咳一声:「咳!是这样的,谭小姐应该确实是需要好好休息恢復一下。其他的,没什么大问题。放心,我们随时监控起,不会让谭小姐有事的。」 这医生,已经看出谭玉的心思了。 因为他有个女儿,平时不想上学的时候,也是这样。 每次,即便是他这个身为医生的爸爸亲自上前戳破谎言,女儿也坚持在床上滚,非说自己就是不舒服。 什么病不知道。 反正就是不舒服。 对于这种薛丁格的病,这医生太熟悉了。 所以,他没再说什么,只按照谭玉的意思,跟着敷衍了两句,就走了。 没办法。 他自己的女儿,他都没办法。 何况对方是个陌生成年人,还是大明星。 他这种小医生,也就跟着敷衍赚点小钱罢了。 春晓对这医生显然是极为信任的。 当然,或许她更信任的是曾经的「谭玉」的敬业拼搏精神,所以,看如此情况,便放弃了。 只是担忧地关心两句:「那你好好休息。我回头再来看你。」 「嗯。」 谭玉有气无力地闭着眼睛。 看她那样子,春晓更担忧了。但也没什么办法,欲言又止纠结了一下,也就没再说什么,走了。 谭玉看着对方离开,这才深深吁了一口气。 唔,终于走了! 可以放心咸鱼了! 谭玉打了个哈欠,愉快地甜甜睡去。 这一觉,睡得很沉,也很香。 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 请的私人护工已经过来伺候了。 谭玉甜甜一笑:「谢谢。」 说罢,又继续往后一躺,愉快地继续靠着枕头睡觉。 第249页 就这样,过了三天废人般的日子,谭玉才终于愉快地活了过来。 算是基本龙精虎勐。 这天,她伸了个懒腰,对每日过来探病的春晓要求:「春晓姐,我要回家。」 春晓一听,瞬间面露笑意:「你好了?」 谭玉却往上翻了个无力的白眼:「我是说,我想回家休养。这医院里,不是很舒服。」 「……」 春晓脸上的喜悦僵住。 好吧,空欢喜一场。 她默了默,还是有些不甘:「那个,你再感受一下呢?是真的不行吗?再感受感受,真的不能坚持?」 看她那热切的眼神,谭玉都有些不好意思,便……挣扎着动了动,作势要起来。当然,肯定是起不来的。所以,她挣扎了又挣扎,最终,摔回了床上。 「……」 春晓都看呆了。 同时,更是担心:这都好了多久了,还是不能动吗? 她又喊了医生过来。 那医生自觉很苦逼。天天被拉来当磨心。 其实他早就看出谭玉脑子里打的什么主意,但并不打算指出来。 一来,指出来也没用。人家是成年人,又是大明星,想撒娇翘几天班,他一个外人又能说什么?就算是戳破到经纪人面前,经纪人也不敢真的拿她怎么样吧。 二来,这事原本也跟自己没关系。自己就是个小医生,好好把工作给做了、把工资给拿了就行。 这么想着,他还是继续和稀泥。 说来说去,无非是些不咸不淡的话。什么「没什么大问题」,让春晓不用担心;什么「可能是身体还没完全復原,多休息休息就好了」之类的。 反正,大家都装呗。 这经纪人看样子也不是真的关心这谭玉的病情,更多的是关心将来的钱途。 而这谭玉吧,也不是真的起不来,只是不想起罢了。或许是多年太累了想休息,或许是因为别的原因,谁知道呢。 这医生是理解不了谭玉为什么耍赖不去工作的。 因为在他看来,当明星这工作实在是性价比太高了。 尤其是像谭玉这种咖位的。那是真正的名利双收啊!无论走到哪,都是「谭姐」,都要被安排服侍得很好。而价格嘛,更是往最高级谭。 她去工作一天,估计就能挣自己一年的工资了。可能还不止。 若是有这样的机会给自己,这医生觉得自己就算摔残了也要爬去工作啊! 累算什么?谁不累?自己当医生还不是一样累。经常熬夜加班不说,还有医患矛盾风险。 哪怕再累、精力再透支,也要打死十二万分精神面对每一个患者。因为只要一个晃神,就可能出现医疗事故。到时候赔钱受处罚都是小的,最怕患者家属直接就打杀上来,那就真的把自己搁这了…… 所以,他理解不了谭玉为什么会不想去工作。 但理不理解是一回事,参不参与又是另一回事。 正如他自己的女儿,不想去上学,自然是有她自己的原因。后来他深入了解,就知道,是因为女儿的同桌有点皮,经常拿她文具揪她头髮甚至打她。他去找对方父母商谈,并找那孩子当面恩威并施,这件事才算真正解决。女儿也就不再迴避去学校了。 现在这谭玉不想上班,想必也有其本身的想法。谁都知道娱乐圈并不单纯。 只是关于这些,他并不想管。 他只是个医生,只想做好正常的工作,赚点应得的小钱。 所以,他只想赶紧把谭玉这个麻烦病人送走。 他可不想再被人夹在中间当磨心了! 更何况,以谭玉的名气,无数八卦狗仔都跟着她追拍。 即便自家医院各种保密措施都做得很到位,也难保有记者会得到消息闻讯而来啊。 说实话,就这两天,影后谭玉落水的事,已经闹得满城风雨沸沸扬扬了。 娱乐版和各大搜索榜热度榜,说的都是这件事。 这医生自己是没时间看这些娱乐新闻的,但他女儿会看,还会跟他讨论这个谭玉会住在哪家医院。 没办法,女儿是谭玉的多年死忠粉。他每天累得要死,偶尔能回家陪女儿吃个晚饭,女儿就抓着他说这些,说个不停。 这医生真的很想把谭玉撒娇耍赖不肯去上班的样子,拍下来发给女儿,让女儿也看看:她所谓的偶像,私底下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当然,出于医德,他不会拍。 保护病人的隐私,也是他该履行的义务。 所以,即便这几天除了女儿询问,还有无数记者询问,甚至已经有八卦狗仔蹲在医院外广撒网採访,他也不会说。 不过真的烦。 他还是无比希望谭玉离开。 在谭玉坐着密不透风的保姆车离开的时候,他几乎是高兴得热泪盈眶了。 当然,如果他知道谭玉翘班的真正理由——既不是因为累,也不是因为娱乐圈不单纯,没任何所谓「自己的想法」,而是纯粹……想躺尸。 只怕他会更热泪盈眶了。 第104章 咸鱼影后 就这样,谭玉回到了自己的住宅。 当然,也可以说是原主的住宅。 这住宅,又一次刷新了谭玉的想像。 现代豪宅跟古代的高门大院和宫殿自然不一样,所以,其奢华程度,不是古代可比。 第250页 不讨论本身材料的价值,现代豪宅,是比古代多很多现代便捷设施的。 比如,谭玉就可以躺在床上吃着零食看着大屏投影。 吹着空调吃着东西看着电视,这大约是她以前最嚮往的生活了。 这样躺尸咸鱼了好几天,那春晓姐又坐不住了,过来每日一问。 反正,她好意思问,谭玉就好意思说。 每次那春晓姐问起,她都会脸不红心不跳地演戏:「我还没好呃。我很不舒服的。确实做不了工作。」 也许是原主作为一代影后,演技太好,身体都已经有了本能的演技,所以演起来毫无违和感。 也许,是因为以前的原主确实太拼,所以春晓姐多少还是相信她的。 其实,最初的时候,春晓姐完全相信她。 但随着她越拖时间越长,而每次医生都说没事,她也确实没什么事,都是该吃吃该喝喝,只是不能工作而已。所以,这春晓姐多少还是有点疑惑的。 当然,疑惑归疑惑,她多少还是相信的。 所以,谭玉就这样继续着自己的小日子。 而这段日子,她打着哈欠吃着零食吹着空调躺着看剧,可以说,日子跟小猪没什么区别。 当然,她是一只愉快的小猪。 十分享受现在的生活。 甚至,她还心情蛮好地翻了翻原主以前演的戏来看。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这原主,还真是美呢! 果然如系统所说,只要灯光一打,美颜一开,再加上气质和身材加成,即便是平日最熟悉的脸,也美出天际。 唔,简直是美到犯规好么。 谭玉情不自禁摸了摸自己的脸,平生第一次颇为自恋:原来这张脸,可以美到这种程度呢! 而且,作为影后,她的演技还真不是盖的。 可以说,她在影视剧里看起来那么美,跟她的演技是分不开的。 有演技加成,能让人跟着她进入剧情,随着她或喜或悲,并情不自禁将她放在心上。 有感情加成,自然看起来更美几分。 而且,不得不说,这原主的演技,真的是很厉害。 甚至连歷经几世、早已看透一切的谭玉,都忍不住看得流下了几滴痴泪。 唔,真厉害。 谭玉吸了吸鼻子,拿卫生纸擦了擦眼泪,感慨原主的演技。 怪不得人家能当影后呢,果然术业有专攻。 若是自己能在写文一途有这样的专业,只怕早就红了。 可能也就不用穿越了。 确实术业有专攻。 不过,影后的「术业」,可不只体现在演技。 颜值,也一直是很重要的一方面。 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娱乐圈,颜值比演技还要重要。 所以,很快,春晓就抓狂了。 「天啊,你脖子下面是什么?」 春晓伸手撩了撩谭玉的下巴,惊唿:「这什么鬼?天,别告诉我这是双下巴!」 她似乎突然醒悟到什么,如触电一般,弹了起来。 并从头到尾将谭玉打量了一圈。 最后,跟见了鬼一样尖叫:「啊!!!这是什么鬼?天吶!大肚腩!!!」 她快疯了,又抓起谭玉的胳膊甩啊甩,脸色更惊恐:「连拜拜肉都出来了!!」 谭玉被她那见鬼一样的状态给吓着了。 同时,心也给吓凉了。 便也慢吞吞心虚着站了起来,低头打量着自己。 同时,紧张地拿手比了比自己的腰。 她其实很紧张自己的身材,不然也不会非要穿来娱乐圈当魔鬼身材大美人了。 上辈子后期已经hold不住身材了,穿衣服总是感觉不太完美,不是这不对,就是那不对。 这辈子,她可不想再尝试了。 不过,这一看、一摸,觉得……还好啊。 「不胖啊。」 谭玉愕然。 「什么不胖啊?你疯啦!」 春晓更愕然。 她万万没想到谭玉会这么不在乎自己的身材。 「拜託,大小姐,你要搞清楚自己的身份!你是华国第一影后啊!而且是出了名的保养好,性感童颜少女肌!这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况且,这也是你长青的卖点。无数粉丝喜欢你就是佩服你的保养之术,你现在是打算发胖?」 谭玉呆了呆。 唔,原来这里面有这么多门道。 可是—— 「我现在真的不胖啊。」 谭玉是真觉得自己跟「胖」扯不上关系。 那些所谓的「双下巴」、「大肚腩」、「拜拜肉」之类的词,完全是春晓的夸张啊。 而且夸张得离谱啊。 如果是有个人顶着这样的身材站在自己面前,自己一定会惊为天人夸对方漂亮,而不是还鸡蛋里挑骨头说人家这胖那胖。 胖吗? 是真不胖啊! 可春晓以一种看傻子的表情看着她:「你不是吧?不胖?你不胖就够了?你是谭玉!你的身材,那是要经过无数摄影机和观众三百六十度挑剔的!上镜胖十斤没听过?你现在这样的体重,能经得起『上镜胖十斤』?明星被人故意找角度拍丑照,你没见过?这么多年你都没出现过丑照,除了因为我们的公关,也因为你自己真的形象过硬啊。多年盈盈一握的体重,让你无论怎么拍,都有精美轮廓,不会出现那种变形的丑照。可你现在这个样子……你觉得还能经得起三百六十度怼脸直拍?」 第251页 第105章 赔偿 谭玉哑然。 是啊,自己只想着现实,却没考虑到原主的身份。 「上镜胖十斤」什么的,她是听过的。 而明星丑照,她也是见过的。尤其各种黑子,经常拿那些丑照来刷屏。 这个原主,出道十二年,居然没爆出任何丑照,确实是难得。 确实,不只是公关给力这么简单。而是原主真的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 「所以,不要说什么刚刚好。你现在看着刚刚好,但上镜之后就不是刚刚好了!而且,你现在除了长胖,形体姿势都不行。坐在那跟一摊烂肉似的,弓腰驼背双下巴,肚子还挺那么老高,更是挤得拜拜肉都出来了!你现在这个样子,随便哪个狗仔给你偷偷拍一张照,传到网上去,你就完蛋了。」 「……」 谭玉无语。 同时,内心也有些不好意思。 终于,有些理解这个行业的「专业」了。 原来,保持自己的颜值和身材,竟是一个明星最大的专业。 看来,当明星也不容易呢。 起码,减肥这事,真的很困难。 「还有,你现在已经好了很多天了,怎么着都该復工了。」 一说,就说到復工的关键问题。 谭玉满心的感触,瞬间化为满脑子的草泥马。 咩,所以跟自己说了这么多所谓的毒鸡汤,其实是为了让自己早点復工? 谭玉打了个哈欠,重新坐回沙发,顺手捞起一袋零食。 「喂,你干什么?」春晓看得眼睛都大了,「天,你在吃零食啊?还……还是垃圾食品?!」 谭玉无语。 看了看手中吃的东西:不算垃圾食品啊,也就是一袋切片吐司而已。 说实话,算挺健康的了。 虽然已经知道了娱乐圈的所谓专业素养,但是谭玉真的觉得春晓太小题大做了。 新鲜健康的吐司而已,哪里是垃圾食品了? 她觉得,如果真的按春晓姐的想法去活,自己一定会活得很枯燥。 快穿一世,她可不想活得这么枯燥。 「喂,你现在这是什么态度?不会落水落傻了吧?」 春晓终于意识到谭玉有问题了。 她现在有点怀疑对方是故意拖延了。 虽然,这很让她不敢相信:「你、你不会是真的掉进水里,就脑子进水了吧?难道你居然不想工作?」 看她的表情,似乎谭玉做的,是什么天大的蠢事。 谭玉无语:「我现在又不是没钱。我的钱一辈子都花不完了。还有我的身份和名气,也足够让我一辈子随时都可以重出圈钱了。现在不想工作,有什么好奇怪?」 她是小声嘟囔。 但还是对方听得清的那种。 所以,春晓听得清清楚楚。 然后春晓就彻底震惊了:「你怎么会有这么自甘堕落的想法?」 「自甘堕落?」 谭玉愣。 「你不是吧,我这样叫自甘堕落?那娱乐圈里那些……嗯嗯你懂的,那种人和事又怎么说啊?」 春晓在娱乐圈幕后摸爬滚打多年,自然懂得她说的意思。 但是,她更震惊了。 她不明白谭玉为什么会有这么没出息的愚蠢想法:「你不是吧?你跟我说这些?在娱乐圈,从来都是笑贫不笑娼,你不会不懂吧?没人会在乎你是通过什么方法上位的,只会在乎你红不红。你红了,就一切都是个性,都是强者之风;你不红,就人憎鬼厌,狗都懒得理你!你不会再有通告,没人愿请你,也没人会拉低身价来跟你在社交平台互动。无论你做什么,都会被人们解读为loser很low的cheap行为,你去曾经的圈内朋友微博下留言,或者在微博上@曾经的圈内朋友,都会被人解读为跪舔、蹭热度。不管你说什么做什么,别人都能解读为你过气的可悲。你啊,红足十二年的第一影后!会甘心做那样一条可怜虫?」 谭玉听得心惊。 这样残酷的话,还从来没有人跟她这么说过。 一时间,还消化不了。 「谭玉你怎么了?你不会真的因为落水脑子进水了吧?如果真是这样,那你真的要控控水了。」 春晓摇摇头,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 最后,双手一摊:「算了,我明天帮你约个心理医生。你今晚好好睡一觉,明天我过来接你去看心理医生。」 「什么?」 谭玉瞬间从沙发弹跳了起来。 「你没事吧?带我看心理医生?我没病啊!」 「所有人都觉得自己没病。可实际上,现代社会有心理疾病的人很多。」 春晓一脸坚定   谭玉愣了愣。 对于这一点,她倒是认同的。 现代社会,因为压力大,又物慾横流,确实很多人心态难以调整,最后积累成心理疾病。 比如,这位春晓姐。 不过显然,这位春晓姐没意识到自己的问题。 不只没意识到自己的问题,还认为谭玉有问题。 谭玉觉得自己有必要反过来劝劝她:「春晓姐,我觉得,或许,你反而应该去看看心理医生。」 「你在说什么?」 春晓感觉已经完全不认识谭玉了。 看了对方很久,最后失望摇头:「不知所谓。」 第252页 说完这四个字,春晓就转身走了。 走前,不忘嘱咐:「赶紧减肥。今晚别吃了。明天我就要看到效果。三天内,彻底瘦回之前体重,一周内,配合健身和身姿训练,调整回以前的形体。」 她一边安排得头头是道,一边离开。 每一个期限,都那么明确,完全没有给谭玉反对的空间。 谭玉撇了撇嘴。 这个经纪人,也太嚣张了。 分明自己才是大影后,她是靠着自己吃饭的吧?有这么对待自己摇钱树的么? 所以,谭玉完全没把春晓的话放在心上。 对于自己现在的身材,她还是很满意的。 而对于自己的咸鱼计划,她也没有任何更改的欲望。 她的志向,就是当一只咸鱼。 嗯! 所以,这一晚,她依然是按自己的方式度过。 而这晚看电视,居然看晚了。 她来这个世界后很爱看电视。 难得回到现代世界,而且又有条件,要多多享受才行。 上个世界虽然也有享受,但是还没享受够呢。 而且,坦白说,上个世界更多的是作为暴富董事长享受各种私人伺候和现代化电器,其他的,倒是平平。尤其是休闲娱乐这一块。 倒不是因为别的,而是纯粹没时间。 真的没时间。 每天都忙着码字。 日更一万的大山压在头上,哪有心思去休闲娱乐? 忙着码字和忙着减被迫长的肉肉,就已经把她的时间铺满了。 所以,那一世暴富,虽然心理爽了,却没什么实质性享受。 现在这一世,一定要弥补回来。 尤其是看剧看小说之类的,她更是很喜欢。 偶尔看到熬夜,也很正常。 第二天春晓过来接她的时候,她还在赖床睡觉。 春晓问了保姆谭玉几点睡,得到答案后差点当场气疯。 当下就把谭玉的被子给掀了,把谭玉直接拽起来:「谭玉你疯啦?你熬夜?!你知不知道熬夜对女人有多伤啊?!」 她突然觉得这两天自己对谭玉实在太放心了。 以前的谭玉,对自己极为严格。 即便她不催,谭玉也会把自己管理得很好。 像吃垃圾食品和熬夜这种事,她是绝对绝对不会做的。 昨天看到谭玉吃吐司,她还以为对方只是偶尔煳涂。 因为以前的谭玉,是绝对绝对不会吃这种高糖食品的。 戒糖,是明星的第一堂必修课。 像吐司这种高糖分碳水化合物,除非是录节目或者po微博做做样子,否则谭玉是绝对不会碰的! 没想到,她今天更过分,居然熬夜! 而且,听保姆说,她已经不是第一次熬夜了。 这太疯狂了。 春晓已经不想再说什么了,只想立刻拖她去看心理医生。 春晓相信:只要谭玉恢復过来,就一定会为现在所做的事感到万分后悔。 因为正常的谭玉,是绝对绝对不会熬夜。 熬夜对女人的伤害,不用说,每个明星都知道。 脱髮、长痘、毛孔粗大、内分泌失调、提前衰老……各种各种,都是熬夜引起的。 傻子才会在非工作必要情况下熬夜。 尤其是娱乐圈的女明星,这些影响对她们而言,可都是致命的。 正常的谭玉才不会这么做。 对于这一点,春晓绝对有信心,因为她跟谭玉,本身就是一类人,一直是最佳拍档。 所以,这一刻,她实在不想再看到不正常的谭玉,只想早点带她去看心理医生。 不,不是早点,是立刻! 立刻去看心理医生。 春晓把谭玉从床上拖起来,催促她立刻去刷牙洗脸,然后去看心理医生。 谭玉迷迷煳煳,洗脸刷牙完毕,最后才打了个哈欠,反应过来:「你不是吧,带我去看心理医生?我说我要去看心理医生吗?别逗了。」 春晓哑然。 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我们昨晚说好的。」 「什么时候说好的?我怎么没印象。」 谭玉又打了个哈欠,坐回沙发。 「你不是吧?不只脑子进水,连人品都差了。你现在开始说话不算数了!」 春晓气愤。 谭玉倒是神色坦然:「你再好好想想,我真的『说话』了么?」 春晓再度哑然。 昨天,谭玉确实没「说话」。 所以,客观来说,也不存在「说话不算数」的问题。 想到这一层,春晓都气笑了:「你现在什么意思?跟我玩文字游戏啊?拜託,你没读过大学的。」 「……」 这下,轮到谭玉哑然。 唔,原主没读过大学么? 不知道,是因为早早被星探挖走了,发现娱乐圈前景更好;还是因为客观条件不允许? 如果是后者…… 作为一个孤儿,对这种事最敏感,很容易有同理心。 更何况,她现在用的,本就是原主的身体。这种代入式感慨,就更强了。 「你想什么呢?」春晓气不打一处来,「你现在不想着好好做事,就想着挖空心思来折磨我是不是?我看你真的需要去看心理医生。昨晚这事已经说定了,你不用再说了,人我已经约好了,我们马上就过去!」 第253页 是完全不允许别人质疑的口气。 谭玉无语了。 她真的很讨厌这种强势的人。 因为,她很讨厌被人控制。 强势的人,总是想着控制别人。这一点,真的很讨厌。 不过,一时之间,她还真找不到什么理由去反驳春晓。 但是,她也不需要找藉口。 她本就对自己的人身拥有绝对所有权。 所以,她没再争论。因为关于自己人身的问题,不需要争论。因为这本就跟别人没任何关系。 「不用说了,这事跟你没关系。我不会去看心理医生,我觉得很好。」 「可是你现在根本不正常!你……」 春晓还在激烈地想再说下去,然而,谭玉直接打断:「我是一个成年人。我相信,我有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有的权力。看不看心理医生,应该是我自己做主。好了,这事情不用再说了。我要看电视了。你如果有事要忙,可以先走。」 这是直接下了逐客令了。 春晓在那里僵住。 曾经的谭玉,从来没有跟自己说过这样的话。 说作为一个成年人该有的权力? 一个艺人,想要什么权力? 不是早就二十四小时都在演戏的么? 在签下契约的那一刻,作为艺人,就已经只是一个工具人了。做一切事,说一切话,都是为了给公司创收,也是给自己创收。 这没什么好说的,圈内人都懂。 现在这个谭玉是疯了么? 居然跟自己说这些奇奇怪怪的话。 难道谭玉真的因为落水,脑子坏掉了? 春晓觉得是真的很有必要带谭玉去看心理医生。 不过,既然现在谭玉反弹激烈,那或许,当务之急不应该是强迫她去看心理医生,而是要让她明白,自己该做的事。 「ok。」 春晓点点头。 然后,坐了下来。 从随身的包包里,拿出一大份资料:「来,我们来看看,如果你再不做事,我们将面对的损失。」 「损失?」 谭玉愣。 「不错。如果你再不做事,这些,这些,还有这些,都要索赔。」 一大叠文件,丢在桌子上。 谭玉这下傻眼了。 索赔? 这个词一听都不是什么好词啊。 而且,她以前也听说过,娱乐圈里的索赔,随时可以让你倾家荡产的。 因为,所有的索赔,都是超过报酬的。 比如,你拍一份gg,所得是两百万,那你毁约后,可能要赔偿两千万。 这样大的差距比,让谭玉不敢再掉以轻心。 「什么意思?这些……都是什么意思?」 谭玉看不太懂这些文件,也不想再一份份梳理这些文件。她觉得自己现在急需一个课代表。 课代表,自然就是春晓。 而春晓,也不介意当这个课代表。 「好,我可以跟你解释。这些文件,都是早就签好了的。如果你不履行合同,就会被告违约,到时候,违约金分分钟赔到你倾家荡产。」 「我……真的赔不起这些?」谭玉还抱着一丝侥倖 ,「我是影后啊,有这么多年的资产,最后居然赔偿不了这些?」 「你没事吧?居然问出这样的话!」春晓是真的完全不认得谭玉了。也对这个谭玉失望至极,「你现在跟我说资金?你以为你有多少资金?能覆盖这些赔款?!搞笑吧。你知道这些赔款是多少吗?而且,你知道你现在自己身上已经挂了多少代言吗?你长期不工作,这些代言都会找你索赔。」 「不工作也要索赔?!」 谭玉不相信。 「不工作不用索赔。但你是因为落水而停止工作的。到时候,你人醒了,却不肯再出来工作,肯定有各种谣言满天飞。你也知道有多少对家在等着看你笑话想整死你了。他们一定会在这时候发足马力。到时候,你的名誉,就会完全败坏。然后,你就可以赔钱了。」 第106章 开工 春晓姐这一番话,说得一气呵成,不带任何感情。 显然,她是真的气急了。 可谭玉却被实打实吓着了。 她可不想真的当穷人啊。 不对,还不只是穷人,还是欠了巨债的人呢。 那这辈子什么都不用做,光还钱了。 「唔。」作为能屈能伸(厚脸皮)第一人,谭玉是很知道妥协的,「那什么,所以我该怎么做?」 「……」 刚才被谭玉差点气疯掉的春晓,看到对方突然这么识时务,一时之间还接受不过来。 缓了缓,她才拿起文件:「唔,这个,主要是这些,这些,还有这些……」 谭玉眨巴眨巴眼:结结巴巴的,看来这经纪人也没太能干嘛。 之前兇巴巴的,说得一套一套,还以为是个厉害角色呢,没想到一到做正事,她反而就磕巴了。 春晓也很无奈。 她原本是很专业的经纪人。不,应该说是整个娱乐圈最专业的经纪人。 但现在,她被谭玉这一会一变的画风给搞晕了。整个人都不在状态。连说话都有点前言不搭后语。完全是在强行工作。 现在被谭玉这么一眼神鄙视,就更躁乱了。 不过,她是整个娱乐圈最专业经纪人,随时调整状态什么的,是基本技能。 第254页 嗯!她一定可以! 春晓深吸一口气。 不够。再深吸一口气。 再再深吸一口气。 终于稳定了情绪。开始说回正题,顺带还表了一下功,也算是威慑:「你知不知道,如果不是我,你没如期履行合同,已经会被索赔了。现在我用尽多少关系,为你到处说好话,各种博弈交换,才让他们暂时不追究,只等你身体完全康復了再復工。不过,这时间不能太久,不然人家肯定不愿意等,我也帮不了你。」 谭玉眨巴眨巴眼。 不管对方说的是真是假、有没有夸大,她都很识时务地说了一句:「谢谢春晓姐。」 「嗯。」 对于谭玉态度的转变,春晓终于受用了些。 渐渐,也找回了状态。 于是,两人开始讨论接下来的计划: 第一,减肥为先。 按照之前春晓规定的,一周内快速健身减肥。 因为—— 「没有多余的时间了。」春晓姐很急,「你也知道,后面的工作很多,而且都不能再等太久。」 第二,就是接下来开始一步一步,把之前积累的工作,和后期早就定下的工作,给做了。 「事情都比较紧急,不过没关系,一样一样来。大不了每天少睡一点。」 每天少睡一点? 谭玉虽然不是很喜欢,但知道形势所逼,便点了点头。 如果,只是少睡「一点」的话,她应该可以还是可以勉为其难忍受一下。 然而,事实很快打脸。 原本,她是绝对信任春晓的。 因为自己是个穿越来的,什么都不懂,说太多反而容易露馅。而原主,肯定已经跟自己的经纪人达成了默契,也形成了长期习惯。 所以,她只略略看了一眼,便不断点头同意了:「行,春晓姐您说了算。」 说完又是一个哈欠:「那什么,就这样吧。我好睏,先去睡会。」 春晓刚找回的安慰,又被无语代替:「你睡?这会子睡什么睡?赶紧运动减肥啊。家里运动器材都是现成的。你赶紧,先上跑步机跑个把小时,我马上联繫私教,让她尽快过来,帮你练形体。」 短短几句话,就打断了谭玉的幻想,然后把一切安排得明明白白。 谭玉动了动唇,还想再说点什么,但终是没挣扎。 唔,反正躲不过去,就干脆和平接受吧。 随遇而安,本就是谭玉最大的优点。 更何况,健身减肥什么的,原本也是为了自己好。 她自己也挺渴望美美美、美出天际的。 然而,谭玉还是太天真了。 他们对一个影后的要求,怎么可能只是「美出天际」这么简单? 他们要的是上镜还美出天际!是三百六十度怼脸丑拍都要美出天际! 所以健身什么的,完全是折磨。 尤其对谭玉这种的长期宅废网虫来说。 好在她的身体还有惯性本能,能跟着教练做出正确动作。 不过,才没练多久,就已经汗流浃背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很快就完全练不动了,无力地累趴。 任教练再怎么打气加油都没用。 但春晓是何许人?她是不会允许谭玉以任何理由偷懒的。 便跟着教练一起鞭策谭玉。 往死里鞭策的那种。 谭玉不太敢得罪春晓,便强忍着巨大的疼痛和疲惫,垂死挣扎。 等到她彻底挣扎不起了,才确定再没有压榨空间,作罢。 第二天谭玉起床,可说是浑身酸痛。 当然,这一晚,她没有熬夜,很早就睡了。 因为累的。 按理,早睡应该能早起,可她累得太狠了,这一觉睡得非常沉,第二天压根起不来。 对于催人起床这件事,春晓很明显是特别给力的。 一通狂风暴雨式连喊带拖,外加掀被说教,终于让谭玉再也坚持不下去,乖乖起床了。 顶着隔夜的酸痛,她如同上刑场的死囚,继续新一轮的被虐。 如此连续折磨了一周。 就在谭玉以为自己会瘦成人干的时候,最后一称重,居然只瘦了少少的一斤。 这个结果,让参与这次减肥大计的三个人,都默然了。 尤其是私教,很有些不好意思。 她为自己这次的成绩感到耻辱。 作为一个专业的私教,一整周魔鬼训练后居然是这样的成绩,实在是丢脸。 春晓也很失望。 她没想到大家奋斗这么一整周,居然只有一斤的成绩。 唯一高兴的也就只有谭玉了。 她本身就对自己现在的体重和身材十分满意。 这一周体能训练下来,虽然体重只降低了一斤,但身体更紧实了。整个人精气神也更好了。 她觉得很完美啊! 三个人各有心思,面面相觑。 最后,还是春晓姐拍板:「行。虽然还是胖,但肉也算紧实点了。各种状态也还行。工作的事也确实不能再拖了。就先復工吧。」 谭玉点头:「好。」 虽然不乐意,但终究是要承担自己份内的事。 就这样,復工被提上日程。 而且,说干就干。 对于拍戏这种事,谭玉还是很有些紧张的。 第255页 以前她还是看过拍戏现场路透花絮视频的,看到很多工作人员都在现场。 也就是说,不管做什么,都被很多人看着。而且被拍得清清楚楚,包括每一个细微动作,拍给全世界看。 到时候,一定是全民来找茬。只要有一个微表情没处理到位,就有可能被拉出来群嘲。 以前当普通观众的时候,也吃着零食看着各路人在网上找影视剧的搞笑茬,看得乐呵。没觉得有任何不妥。 比如,剧中穿帮镜头。 再比如,某个美女明星可能因为某个镜头而特别丑,好好笑。 什么大鼻孔、咆哮帝、喷口水之类的微动作,都被粉丝或黑子们拿出来搞笑或黑人。 以前只是「哈哈哈」就完事了。 现在,却觉得这很恐怖。 若是有一天她被人找到各种丑表情或者丑动作,她简直是连自杀的心都会有。 所以,她是提着一颗心去復工的。 第107章 老婆最美,老婆最棒 好在,谭玉对自己的这份工作也没抱太大期许。 她的观点一致没变过:她来这里,就不是来奋斗的,是来享受的。 除非是之前当寒门书生的时候,为了回报那个世界的可怜母亲,才努力奋斗了一把。其他时候,基本都对奋斗没兴趣。 毕竟,能躺着,谁想努力奔跑? 所以,谭玉就以咸鱼的姿态,摸鱼混日子。 好在这日子倒也好混。 大约是因为原主名气太大,不管是剧组还是gg商,都对她客气至极。 那已经不只是「尊重」了,简直是「跪舔」好么。 不管她说什么、做什么,都是对的。 平时,大家都上赶着献殷勤,各种问她热不热、累不累、饿不饿、被舔得舒不舒服……啊呸,总之是各种各种。 虽然谭玉以前也当过王者。 比如武林盟主什么的。 但,古代人比较含蓄,即便是拍马屁,也相对沉稳含蓄。不像现在社会,物慾横流,导致大家都很急躁,为了上位、为了生存,各种能豁得出去。 所以,谭玉就这样被各种各样目的的人,天天如众星拱月捧着,混着日子。 即便是导演和gg商,也一样顺着她。 大约这就是所谓的「店大欺客」、「客大欺店」吧。 只要你足够强大,不管在什么关系里、面对的是谁,都会得到善待。 同剧组各种新人被导演骂哭,唯有她,不管怎么演,导演都是竖大拇指: 「演得好!」 「演得妙!」 「演得哌哌叫!」 当然,除了这种没脑子的硬核夸奖,还有更深入更到位的夸奖。 比如: 「玉玉这个眼神处理得很好。」 「对对,就是这种感觉!真棒!」 「啧啧,不愧是第一影后啊,这演绎,啧啧,我敢说,整个演艺圈找不出第二个。」 「好!影后水准!」 …… 各种溢美之词,也算很走心了。 当然,gg商们对能请到谭玉这样的代言,也是开心得不得了,各种夸奖,或阳春白雪,或下里巴人,一股脑儿全往谭玉身上砸。 谭玉听得「呵呵呵」,始终保持礼貌微笑。 内心却比谁都清楚:自己也就是混日子。 反正,只要不旷工,就不算是违约。 事情反正做了,至于质量高不高……反正你们验收的导演也没说不行呀。 只要不赔钱,谭玉就没什么好担心的。 反正,作为华国第一影后,她是绝对不担心这辈子没饭吃的。 想想都知道,原主攒的钱,自己这辈子都用不完。 当然,她摸鱼摸得这么心安理得,很大一方面也是对春晓姐的叛逆。 这春晓姐,压榨她也压榨得太厉害了。 给她接了n多的工作,每天给她剩的休息时间都少得可怜。 说实话,如果真尽心尽力按那个时间表工作下去,她觉得自己很快就会猝死了。 她现在怀疑原主压根就不是落水而亡的,而是被工作折磨得过劳死的。 不管做什么工作,终究只是一份工作。 说白了,也就是个谋生手段而已,并不值得为此丢掉性命。 重压之下,学会摸鱼混日子,也是一种自我保护。 当然,也有情况例外——比如,她的女将军萧凌,就会为自己的工作视死如归。且,心甘情愿。 谭玉自认自己的这个工作,还没有重要到那种程度。 说白了,也就是给大家提供点娱乐消遣而已。即便不那么认真,也没什么真正大的影响。大不了,影响自己的事业,早早过气,没人再找自己呗。 那还正是谭玉求之不得的呢。 所以,她是真没什么心理负担。 更何况,每天三四个小时的睡眠时间,早已让她来不及去思考其他,只想抓紧候场的每一分每一秒,赶紧睡觉。 当然,以她的咖位,基本不需要怎么候场了。 都是别人候场等她。 哪怕是正常的拍戏间隙,也都会见缝插针先把女主的戏拍了。 谭玉简直累得恨不得立刻穿越离开这个世界。 不过,她还没见到这个世界的萧凌,还没攻略下自家老婆呢,当然不能离开。 第256页 对了,萧凌! 她终于想起来自己来这个世界的目的了。 因为上个世界实在太拼命,累得她只想好好睡觉、吃零食、刷剧看小说。 而这个世界復工后又太忙,忙得除了睡觉就不想别的。 所以,她来这个世界后,居然都忘了此行的目的。 这会想起来,当然再也等不及,立刻就想找到谭玉。 根据以往的经验,她的萧凌,也不会是个普通人。 在现代社会,找起来应该很容易。 因为,现代有种东西,叫做百度。 谭玉怀着激动的心情,在搜索框输入「萧凌」两个字,然后按下回车。 果然,还真能搜到! 萧凌,确实在这个世界挺出名的。 是百度百科能找到的那种。 因为,她也是明星。 当然,她的名气肯定还比不上谭玉。 但,也已经算是当红女星了。 而且,人气也很高。 我就说!我家萧凌一定会是最闪亮的星!不管在哪里,都是会熠熠生辉的。 谭玉愉快地在微博里搜索萧凌,果然,找到了对方的微博。 于是,开始怀着惴惴之心,开始看萧凌的每一条微博,以探询对方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咩,她觉得自己现在的行为,跟脑残粉没什么区别。 当然,她也不介意做萧凌的脑残粉。 不,她就是萧凌的脑残粉。 所以,她瞬间找准了自己的定位,开始为自家媳妇摇旗吶喊。 「老婆好棒!老婆好美!老婆世界无敌最美丽!」 ——在萧凌的一张自拍下,她毫不犹豫地打下这一行字。 这是在上个世界的习惯。 上个世界,她和萧凌也是註册了小号玩微博的,算是两人的一点小情调。 反正是没人认识的小号,两人经常在微博里私下打情骂俏,说起话来无所顾忌。 偶尔,萧凌出差,谭玉在家专心码字不能跟着去,两人就会互相拍点照片,然后po在小号微博上,再互吹一番彩虹屁。 如此,十分愉快。 穿来这个世界后,因为都是现代,都是一样的微博,偏偏,这个世界萧凌的微博头像,跟上个世界萧凌的微博头像,一模一样。 加上她最近睡眠严重不足,整个人精神和思维都不在状态,便迷煳了。 于是,直接当成是上一个世界,把那段话给发了出去。 然后,整个微博譁然了。 偏偏,过度缺觉的谭玉,还没发现。 晕晕乎乎的。 发完微博后心满意足,就直接睡去了。 这一会睡觉的功夫,整个微博就彻底大地震了。 地震到后来,微博都直接瘫痪了。 首先,是萧凌的粉丝发现了谭玉的存在。 谭玉这货,因为来这个世界后,先忙着睡觉吃零食刷剧,后忙着工作,还真没碰过微博。 这会子,直接用手机app打开,跟上个世界一样顺手,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搜到萧凌,就如同上个世界一般,直接回復了。 全程晕晕乎乎,自然得没有半点违和感。 以至于她十分满足,连这一觉都睡得特别香甜。 她的手机微博之所以能回復萧凌,自然是因为她手机微博登录了。 而登录的,自然是原主谭玉的号。 也就是「谭玉」的大号。 明星的号,一般都是公司运营的。但也有例外。 比如原主谭玉,是个十分克制精明的人,情商很高,说话做事也很有情趣,把微博打理得井井有条,完全不需要别人操心。 春晓就放手给原主打理了。反正,明星自己打理微博,比工作人员还生动些。 谁知,现在谭玉回来,却给惹了这么大的祸。 萧凌的粉丝原本是来偶像微博下舔颜的,看到偶像自拍,激动不已。 谁知道,却在下面看到了谭玉的大号。 她们的第一反应,就是这货一定是高仿号。 现在人太无聊,高仿号太多。 各种伪装成名人的样子,从头像到id,都极为相似。一般人乍眼看去,会信以为真。 但粉丝们是谁? 那都是百鍊成精的。 看多了高仿号在自家偶像下面捣乱,大家都不会再给眼神了。 所以,这「谭玉」大号,刚开始还真没引起人注意。 大家都懒得再给高仿号眼神了。 ——毕竟,现在的粉丝可都是训练有素的,人家有粉丝群,还有人专门管理。各种粉头把下面教得很好,大家统一步调,该刷热度刷热度,该顶话题顶话题,该控评控评,该撕人撕人,该不给眼神,就集体不给眼神。 尤其是新晋人气女王萧凌的「萧家军」,更是训练有素。 所以他们刚开始都集体不给眼神,把这条捣乱的高仿号信息,直接无视。 然而,总有散粉。 还有路人。 并不是每个到萧凌微博底下的人,都是进了她粉丝群的「正规军」。 这些散粉和路人,有的是连高仿号都不知道的小萌新,有的是知道高仿号但看热闹的吃瓜群众。 他们中,便有人看到了这条回復,并对此发表了态度。 当然,每个人态度都不同。 第257页 有的是骂「高仿号去死」的。 有的是直接威胁要去举报高仿号的。 还有的是看热闹不嫌事大,顺便玩个段子开个玩笑的。 一下子,就把这条信息的热度给捞了上来。 第108章 那是本尊 原本,所有人都以为那是高仿号,除了骂就是各种调戏。 但是,这一骂就擦枪走火了。 因为网上看不到真人,所以大家说话都没什么顾忌,想说什么说什么。 也不介意跟人对面撕逼乃至骂娘。 所以,网上很多人说话,怎么难听怎么来。 尤其是骂明星,更可以放肆。 毕竟,明星敢反骂路人的不多,得顾及自己的形象。且很容易被人反过来说明星挂素人是欺负人。 对于谭玉这样天后级的人物,自是不会来微博和素人撕逼。 所以,大家骂得很放心。 原本谭玉这样天生丽质又一路飘红的女明星,就很让人嫉妒。 即便是平时,也会招致一些恶意。 这一次,借着人人喊打的高仿号,就有人直接开骂了。 「啧啧,这位是高仿的谁啊?我都不认识,哪里来的过气十八线老女人?」 「就是,这种女人有什么好高仿的?不是早过气了么?」 「要我说,这些高仿号可能就是某人自己养的,无非就是到处蹦跶,吸引热度,然后给自己引流。」 「同意。在我们凌凌下面刷这种不要脸的话,无非就是譁众取宠,想蹭我们凌凌的热度。」 「呵呵,这种老女人,现在也只能到处蹭热度了。不过,以这种方式蹭热度,真的很low啊。」 「过气了嘛,能有口饭恰就行。low不low的,也就管不着了,哈哈。」 …… 这些人,大部分都是萧凌的粉丝。 同在娱乐圈,萧凌跟谭玉本身就是竞争关系。 而且,萧凌一出道,就被赞美破天际,说是「宇宙第一美」。 她的粉丝更是信誓旦旦将她的颜值排为华国女星之最。 而在那之前,公认的娱乐圈第一美女明星,是谭玉。 这下子,两派人就开始撕了。 都认为自家偶像是最美,撕起来也都真情实感。 原本,各家粉丝都认为各家爱豆是最美的,这没什么大不了。 但华国娱乐圈女星里,从来都是谭玉一枝独秀。她的地位和美,已经成为公认,其他女星都不敢来掠其锋芒。 偏偏萧凌家粉丝是不守规则的。 因为萧凌作为新晋人气女王,几乎是横空出世的。一出世就大红大紫,几乎没给整个娱乐圈缓冲空间。 她的粉丝自然也跟着骄傲起来。深深觉得自家爱豆是天赋女主,有着绝对的女主光环,一出道就足以碾压一切女星。 所以,丝毫没在怕的。 反正,大不了跟谭玉的粉丝撕逼呗。 就算输了,也不丢人。 到时候可以甩锅说谭玉是资深明星,老粉多,粉丝仗势欺人。 对于萧凌粉丝的骚动,谭玉家粉丝也没客气,直接来一次撕一次,来一次撕一次,撕得对方妈都不认识。 偏偏萧凌粉越挫越勇,天天被吊打,天天反攻,然后继续被吊打。 谭玉粉丝可不会有丝毫怜香惜玉之心,甭管对方反攻多少次,都是直接一番摩擦,然后给扔回去。 两家就这么互相扭打,都成习惯了。 这也是这会子谭玉在萧凌微博下被围攻的一大原因。 对于两人的恩怨,粉丝们都是知道的。 哪怕是散粉,都有所耳闻。 所以,这次一看到谭玉的「高仿号」,而且是胡说八道不怀好意的「高仿号」,萧家散粉就率先冲上来了。 刚开始是冷嘲热讽,后来发展到人生攻击。 正规军刚开始倒是没参战,因为都知道「粉丝行为,偶像买单」,这次来自己微博下的只是个高仿号,自己没必要冲上去骂人,会显得自己很没素质。 这跟以前的排位之争不一样。 为自家爱豆争排位,是理所应当的。 即便说话难听点,也不存在大是大非。 但现在对着一个高仿号就开始喷正主,却是实打实的人生攻击了,这样会破坏「萧家军」的形象,更会给自家凌凌抹黑。 所以,刚开始粉头都约束着,传达指示,让下面不要胡乱骂人,萧凌和萧粉招黑。 但后来,谭玉的粉丝加入了。 谭玉的粉丝原本也以为是高仿号。 但是,即便是高仿号,也不能由着对家顺势骂到自家真主头上啊。 傻子都知道,这群人明着骂高仿号,实际就是早就憋着想骂自家玉玉呢。 是可忍,孰不可忍! 玉粉没有任何犹豫,当时就开撕了。 刚开始,也同样不想给自家偶像招黑,只针对那些口出恶言的粉丝。 但后来对骂着对骂着,风向就开始走偏了。互相渐渐直接骂对方真主了。 既然已经下场开骂,那就不能输阵仗。 甭管刚开始的撕逼是怎么引起来的,反正撕到后来,阵仗绝对不能输。 谁输了,就说明谁人气不够。 对明星来说,人气是根本。 有人气,就有机会、有资源,而机会多资源好,自然就有更多曝光机会,也更吸粉。人气,也会更上一层楼。 第258页 而更高的人气,又会带来更多的机会和更好的资源。 如此,算是一个良性循环。 一旦人气不再,很多机会就没有了。 整个人,也就彻底走了下坡路。 所以,在撕逼这种大场面里,绝对输人不能输阵。 谭家和萧家,算是耗上了所有的兵力。 正在双方撕得昏天黑地、日月无光、微博瘫痪的时候,突然,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出现: 有人爆出,这压根就不是营销号,而是谭玉本尊! 「什么?是本尊?怎么可能?」 「就是,你开玩笑吧?」 「别逗我了,怎么可能是本尊?」 …… 刚开始,大家的第一反应都是怀疑。 毕竟,这完全不符合客观规律。 但这种事,想看清楚真假,很容易。 就像第一个发现这不是高仿号而是本尊的人,不是因为眼尖,而是因为手贱。 平时手贱惯了,看到人脑袋就想点进去,于是点了谭玉的头像,然后发现……尼玛,居然是本人! 后来的人,虽然刷屏说不可能,但都顺着头像去看了。 然后集体发现—— 真的是本人!! 这就尴尬了。 最尴尬的,当属谭玉的粉丝。 因为,娱乐圈撕逼,向来秉承一个铁律,那就是「先撩者贱」。 谭玉原本是被迁怒的一个受害者,正适合讨回公道。 谁知,转身一变,成了先撩者。 这就尴尬了。 所有谭粉都沉默。 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还能说什么? 自家偶像跑到人家爱豆微博下□□,而且还是同性□□……这真没得洗吧? 不过,粉丝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不管在什么恶劣的环境,只要心里还有偶像,就永远有可喜之处。 那啥,只要心里有真主,就算是煤球都能洗白! 反正,抓住一个宗旨,那就是:自家真主永远不会错! 嗯,就是这样! 反正,真主永远不会错。 如果错了,那一定是打开的方式不对,是这个世界错了。 就算世界错了,真主都不可能错。 这就是粉丝的第一铁律。 抱着这样的信念,谭家粉丝依然撸袖子为自家偶像护航。 守护谭玉,成了谭玉粉丝群今晚最大的活动。 大粉们都急疯了,一面寻找粉头等上面指示,一面安抚下面的小粉。忙得不可开交。 还得忙着撕逼。 因为萧凌家那边已经开始反扑了。 借着谭玉先撩在前,大骂她是自我营销蹭热度。 还骂她是过气老女人。 这肯定得撕回去。 她们家玉玉才不老,更没有过气,她们家玉玉还是最美最红的好么。 萧凌才是蹭热度。 一个刚出道的十八线小明星,不想着好好琢磨演技、拿出好作品,只想着登月碰瓷,拉我们第一影后来比美。呸,不要脸! 两边你一言我一语,各种对骂,那叫一个热闹。 热闹起来,热搜自然也就上去了。 于是吸引了很多既不是这粉也不是那粉的路人,都跑过来看热闹。 看热闹这事,向来不嫌事大。所以,吃瓜的路人们就开始自主寻瓜。 瓜嘛,只要找找,总会有的。 没有的话,现场炮制也是可以的。 哪怕全靠想像力来编。 尤其,谭玉的那几句回复本身就足够劲爆。 老婆最x最x最xx。 这样的句式,一般都是散发着恋爱酸臭味的人发出的。 可现在,却由一个女明星对另一个女明星发。 而且,这两人貌似一直还不对付。 算是竞争关系了。 原本,整个娱乐圈,除非资源类型完全不想交,否则都算是竞争对手。 而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萧凌,就是将来最可能取代谭玉的人。这一场竞争,势在必然。 所以,这么复杂的关系下,谭玉却跑来微博底下打出这样的话,就太让人遐想了。 尤其现在流行同性文化。 耽美更是横行一时。 百合虽然是先天弱势,近年也有扩散的趋势。 拿同性之爱来开玩笑玩段子,已经成了一种流行。 所以,这会子有谭玉本人配合,大家更可以发挥想像力来编了。 于是,各种绯闻满天飞: 有的说,谭玉这么多年没找男朋友,是因为她压根不喜欢男人。 她喜欢的就是女人。这么多年喜欢过甚至撩过的女星,不计其数。 萧凌,也是她想下手的对象。 原本,谭玉以为萧凌会屈服于她的咖位。毕竟,有谭玉的帮扶,萧凌会在娱乐圈发展顺很多很多。 但偏偏萧凌是个耿直女孩,对于这种上位方式完全不感兴趣,也不买谭玉的帐。 两人这才闹翻的。 双方撕逼,也源于此。 也有的说,是萧凌想上位,所以「迷惑」的谭玉。 借着谭玉上位后,又不安分,时不时出去撩别人。 两人这才闹翻,最近老撕逼。 这一次,算是谭玉正式宣誓主权。 还有人说,这两人纯属相亲相爱。 第259页 她们本来就是一伙的。萧凌进娱乐圈,也是谭玉帮忙。 不然,她能红得那么快? 至于所谓的粉丝撕逼,不过是她们的一种炒作手段。当然,也不排除真主并不想撕逼、粉丝却上头互撕的可能。毕竟,就连已婚的明星,都有双方粉丝互相看不上而对撕的。 …… 总之,说法很多。 都是现编的故事。 但每一个故事都狗血,还带点「细思极恐」,非常吸引人的注意。 一下子,这些绯闻就传得满世界都知道了。 毕竟,很多人都愿意传播明星的狗血轶事。 等春晓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 可怜的春晓,坐在电脑前闹着头髮,一个头两个大。 而她的手边,放着一个手机,屏幕有些裂。正是她刚刚情绪失控,重重拍在桌上的。 她从来不是个容易冲动的人。 入娱乐圈这么多年,在幕后为谭玉保驾护航十二载,什么风风雨雨没见过,早就锻鍊成金刚铁甲,百毒不侵。 情绪失控什么的,是从来不会发生的。 这一次,实在是太出乎掌控了。 不只是这一次。 应该说,自从落水被救起来后,这个谭玉就一直出乎她的掌控。 之前一直躺宅在家。 后来好不容易答应要復工,却态度敷衍。 ——这种敷衍,别人或许看不出,她却看得出。 这么多年,她是一路跟着谭玉走过来的。 谭玉有多努力,她比任何人都清楚。 每次开拍前,谭玉都会把台词记得滚瓜烂熟,哪怕压缩睡眠时间都不在乎。 她说,这是为了在演戏的时候不用费心去思考台词,而可以更投入地演戏。 临开拍,她为了上镜好看,几乎不吃东西,怕胃凸。 拍戏前一晚更是直接不喝水,怕水肿。 哪怕,她因为几乎全年有拍摄,所以几乎全年晚上都不喝水、白天都不吃什么东西。 开拍之后,更是各种投入,丝毫不惜力气。 其实感情充沛演戏也是挺费力的,不管是喜怒哀乐,还是一举一动,都需要耗费精力。 尤其,有时候一场哭戏或者一场高空打戏,结束后谭玉都快虚脱了,却从无怨言。 可现在,这个谭玉则完全不同。 春晓看得出来:她就是混日子的。 这状态,春晓也不好点破。 因为谭玉毕竟是重病初愈,确实有该休养之处。 她这个经纪人,不顾人家身体,强行把人家拉来復工,已经算是很过分了。不可能再一点放松的空间都不给人家。 而且她也相信:以谭玉一贯的性格,是非常敬业负责的。这样的状态,肯定不会持续太久,等身体完全恢復肯定就不会再继续了。 可现在,她怀疑了。 随着谭玉的胡闹越来也多,春晓甚至怀疑:她到底是身体没恢復,还是人的心性变了?甚至,之前耍赖非要回家休息,都有可能纯粹是为了偷懒。 最最可怕的是:这货好像又胖了! 不,不是「好像」。 以春晓的专业眼光来称重,这货真的胖了! 而且应该胖了好几斤。 每天忙得没时间睡觉、没时间吃零食,却还能胖,这也太恐怖了。 那只有一个可能,就是这货平时正餐吃得太多了。 因为以前的谭玉向来自律,所以春晓并没有严格去控制她。 反正知道谭玉自己知道管理自己。 可现在的谭玉,却让春晓决定:以后的正餐时间,自己一定要陪在旁边。看着她,不让她多吃。 当然,那都是以后的事情。 如今的当务之急,却是先解决谭玉的这场风波。 这风波,真是…… 又麻烦又天雷。 华国第一金牌经纪人,第一次体会到了不安。 这么多年来,她陪着谭玉经歷了无数风波,每一场风波,她都当成一场歷练,一场对自己经纪人能力的歷练,也是一场对谭玉心态的歷练。 这么多年,一直都发展得很好。 可这一次,她却深深的不安了。 主要是因为,以前再怎么出事,都是外部的事。 外部的事,她都可以去处理。 因为,只要明星自己不出问题,其他都可以想办法去公关、去洗白。 但今天不一样。 今天,明显是谭玉自己出了问题。 第109章 公关 明星自己出问题,是很难救的。 当然,也不是完全救不了。 比如,可以随便推说是微博被盗号,这些压根就不是自己发的,更不是自己本意。 总之,只要脸皮厚一点,锅都能甩出去。 反正,死忠粉都会相信的。 路人很多也会相信。 最多,也就是部分路人不相信。 但那没关系。 反正路人也没有太大的实质性影响力。真正为明星打榜和花钱的,也就是死忠粉。 所以,留住死忠粉就好了。 但,现在谭玉的问题,不是这一件事的处理,而是她整个人都有问题! 明星本身有问题,出事只是早晚。 而且,第一件事抹平了,还有第二件,第二件抹平了,还有第三件……总有抹不平的时候。 第260页 想要彻底扭转局势,还是要先把谭玉本人的心扭转回来。 春晓觉得,这是她平生遇到最难的坎。 揉了揉头髮,深深吸了一口气,再吁出来。 最后,稳定心神,开始着手处理事情。 先是一通电话,处理当务之急。 然后去约谈该约谈的人。并做好割肉准备。 等一切基本处理妥当,才又去找谭玉。 谭玉这会子还在睡觉。 手机,正放在她旁边。 她的嘴角,还挂着满意知足的微笑。 唔,她找到她家萧凌了呢。而且,连阿凌的微博都找到了。回头好好去找阿凌,一定能很快再拥美人入怀。 春晓看她还睡得香甜,更是气不打一处来,直接把对方被子都给掀了。 谭玉正睡得沉,冷不防被人把身上的被子给扯了,十分不爽。 但因为太累太困,也没计较,直接翻了个身,继续睡。 春晓更气,直接把谭玉给拽了起来:「你醒醒!」 顺手,还操起桌上的水杯,直接一杯水兜头就泼过来:「你给我醒醒!」 「……」 谭玉舔了舔唇上的水。 得,醒了。 这下全醒了。 谭玉也深吸一口气。 深深、深深、深深吸了一口气。 但,还是没忍住—— 「你有毛病啊?我在睡觉你没看到啊?!你摇摇摇,你摇个屁啊!你知不知道睡眠天天不够会猝死啊?!我现在已经天天都不够了,每天就睡这么一小会,你还要摇!摇摇摇!我摇你大爷!!」 她一通咆哮,直接把春晓给推开一个大踉跄。 吵人睡觉什么的,真是太讨厌了! 春晓被推了一个踉跄,穿着高跟鞋的脚一崴,疼得龇牙咧嘴。 更是气得说不出话:「你、你……」 谭玉这会子清醒了些。 看到自己把人给推崴脚了,也有些不好意思。 毕竟人家只是强迫你起床,还没有实质性的外在伤害。 而自己,却是实打实把人给推崴脚了。 她再度深吸一口气,嘆息。 然后上前,去扶春晓。 春晓一推,不让她扶。 谭玉低头,吸了吸鼻子,又情不自禁打了个哈欠:「春晓姐,你别这样,我也不是故意的。这不是你非把我拽起来,我才没控制住的嘛。你也知道我现在每天就三四个小时的睡眠时间。」 她是真困。 但春晓仍是生气。 一边皱眉揉着疼痛的脚踝,一边冷哼:「你一天睡三四个小时,难道我就睡得多吗?这么多年,我们并肩打拼,哪次有你少得了我?你没睡的时候,我又何曾睡过?」 谭玉知道,她这话倒是实情。 每次她在现场拍戏或者拍gg参加活动,春晓都是跟着的。 而且,这似乎并不是娱乐圈的规矩。 看同剧组的其他演员,都是私人助理跟着。经纪人并不会同步跟随。 唯有春晓,随时都会陪伴在侧。 甚至,连助理的事都会连带着做一些。 谭玉的小助理,只负责一些日常小杂务。 稍微有点重要的事,都是春晓亲自跑。 这样的经纪人,确实够尽职的。 只是—— 「那你也不能无止境压缩我的睡眠啊。我这一天才睡三四个小时,也太少了。」 谭玉小声嘟囔。 睡太少,这真没法忍。 主要是身体遭不住啊。 春晓听了仍是生气:「你现在是怎么了?一天到晚脑子里都想些什么呢?睡眠不够?如果不是这样的工作量,你能保持这么多年的热度么?娱乐圈最是无情,明星一过气,那就跟流星差不多,一划,就彻底销声匿迹了。热度靠什么保持?不就是作品嘛!不累,你怎么能保证十二年如一日的产出?」 谭玉听得哑然。 好吧,确实,谁都不容易。 要保持十二年不变的热度,确实是需要作品说话的。 没有作品,即便用点私人绯闻一直维持着热度,也是上不了台面的热度。且无法真正刷到国民度。绝对到不了原主这样的光彩。 「可是,我真的困嘛。」 谭玉是真的委屈。 眼睛都有些睁不开了。 「这有什么办法?你之前落水躺医院,醒来后又耍赖拖延了那么多时间,这些时间不都需要后续补嘛。现在这么忙,也就是还以前的债。等过完这一阵,就轻松很多了。」 一说到这个,春晓更是怒其不争。 原本落水住院已经耽误好一段时间了,结果这货醒来不第一时间想着赶紧补工,还想着继续偷懒拖延。 现在还有脸跟自己说这个! 谭玉听了倒是看到了希望,眼睛一亮:「你是说,我们后面没这么忙,会有很多时间睡觉?」 「当然。」春晓傲然,「过了这阵,你每天能睡到六个小时以上呢。保准你睡个够!」 「……」 谭玉无语。 才六个小时? 看春晓那模样,似乎还挺得意呢。 六个小时还「睡个够」? 当自己是老鹰么。 看谭玉那一脸不屑的模样,春晓更是无语,气不打一处来:「你别得寸进尺。六个小时,已经足够多了。你别忘了,还得持续输出作品,保持在娱乐圈的热度。」 第261页 谭玉嘆了口气。 她知道再说无益。 只能垂着脑袋,算是默认。 看她那模样,知道她已经勉强接受了,春晓也就不再继这个话题说下去。 而是跟她谈当务之急的正事。 「你那个微博的事,到底是什么情况?」 春晓找了个地方坐下,摆出一副认真听汇报的样子。 谭玉心里一「咯噔」。 微博的事? 她这时候渐渐回味,已经有些清醒了。 好像,她是在微博里干了点什么。 对了,她睡前回復了老婆的微博。 老婆…… 嗯,是上个世界的老婆。 这个世界,还没真正遇上呢。 唔,这个世界的萧凌还不是自己老婆,那自己在人家微博底下喊老婆,是有点不合适。 而且人家那好像是主号。 而且人家好像还是娱乐圈的大明星。 …… 是了,已经重新换了一个世界。 那自己为什么还能回復谭玉的微博呢? 现在的手机……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机,终于反应过来了:擦!这是原主的手机啊! 手机里的微博号,自然也是原主的。 这些天,她一直以原主的身份,用着原主的一切,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但,现在情况则完全不同了。 用原主的名义,去喊人萧凌老婆…… 问题大了! 第110章 只争朝夕 谭玉震惊,望向春晓:「我……我惹事啦?」 「你说呢?」 春晓冷哼。 「你莫名其妙跑到人家微博下去胡言乱语。你说你惹事没有?」 呃。 谭玉有些紧张:「那这事,是大是小啊?」 她主要怕影响萧凌。 「当然是大!」 春晓大怒。 「你自己做的事,自己还不清楚么?就你打的那些字,随便哪句都是惊雷。现在网络有多发达,你不会不知道吧?你前脚发出去,后脚就被传遍全国了。」 谭玉原本就是现代社会穿越来的,自然知道网络之发达。 正因为如此,她在上个世界,才会跟萧凌申请微博小号。 这个世界,两人都是明星,她却胡言乱语,惹事之大,可以想见。 「那应该怎么办?」 谭玉急了。 「现在怕了?」 春晓冷哼一声。 又嘆了口气:「好吧,你也别怕,我告诉你,这事我能处理。关键问题是,你下次别再犯这种错误了。」 谭玉闻言,这才松了一口气:「那太好了。春晓姐你准备怎么处理呢?」 「很简单。把这事当成一个娱乐事件。」 一说到正事,春晓便条理清楚。 「演员合作的时候,也会在微博里面互相艾特,算是官宣新戏,也算是联手造造热度。如今,我们只要跟萧凌合作,事情就可以迎刃而解。」 「合作?」 谭玉一听,眼睛一亮。 她当然是愿意跟萧凌合作的。正是求之不得呢。 如果按照心意,她恨不得当场跳起来欢唿。 但是,怕被春晓看出什么不对,也不好多说。 只好少说多问。 春晓点头:「不错。我已经去那边谈好了。你跟萧凌的合作已经初步敲定,最迟今晚就会白纸黑字定下来。现在我们在挑选剧本,只等找到一个合适的剧本,就签约合作。时间嘛,还是在我们本来的工作间隙里插。没办法,你自己惹的事。别再跟我说没时间睡觉了。」 虽然没时间睡觉很苦逼。 这睡觉时间已经只有三四个小时了,再压缩压缩,估计都没时间睡了。每天就打个盹就完事了。 不过,现在是跟萧凌合作,情况就又不一样了。 那可不是普通人,是萧凌! 萧凌是谁?是自个儿老婆。 跟自个儿老婆呆在一起,那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还要什么自行车? 只要能跟萧凌合作,少睡一点算什么? 猝死什么的……风太大听不见。 所以,谭玉内心万分愿意。 不过脸上还是刻意收敛情绪,只做出一副勉为其难答应的样子:「唔,跟她合作啊。也不是不可以,不过……」 她吞吞吐吐,想着合适的词句。 但春晓没任何疑心,而是摆了摆手,一副瞭然于胸的样子:「你放心,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签合同的时候,我一定会为你据理力争,让你做一番,无论是出场次数还是人物分量,都要压她一头。上镜效果你也不用担心,虽然你现在的颜值依然在巅峰,我对你绝对有信心,但人家毕竟年轻,我知道你担心这个,但这一层我也想过了,到时候我会另外出钱买桶制作方,让后期格外给你多做一份美颜。到时候,你的每一帧都会精修,一定要力压萧凌。」 谭玉哑然。 她还真不知道,春晓会有这么多打算。 她更不知道,娱乐圈还真有这么多门道。 以前她在现代社会,偶尔也会看看娱乐圈八卦,但都是当笑话。主要是看那些粉丝们为自家真主撕番位,觉得好笑。 她可不认为那是明星本人的意思。 一直以为也就是明星的粉丝们自己要真情实感而已。 第262页 实际上,都是拿钱演戏,都是主角,番位什么的,真那么重要么? 更何况,谁美谁不美,观众都有眼睛,都看着呢。又不是粉丝们撕两句就可以说了算的。 所以她一直当笑话看。 现在看来,不只粉丝真情实感,连明星本人和经纪人,也是真的在乎的。 而且,就算为此拼力争取、甚至花大价钱,都在所不惜。 谭玉见春晓如此真情实感,也就不好再说什么。 省得露馅。 便若有所思状点点头:「行。既然你已经都安排好了,我也就放心了。」 「那当然。」 春晓十分自得。 「这些年,我什么时候让你失望过?我安排的,你自可放心。」 谭玉故作严肃状:「是啊。这么多年,都辛苦春晓姐了。」 看她如此,春晓才终于放心了些,只道对方见惹出这么大的乱子,终于良心发现,改邪归正了。 便松了口气,嘆息:「行。你知道这些就好。以后懂事点,别乱玩了。这次为了你的冲动惹事,我们要委曲求全去约谈萧凌的人,还要做出一部分让利。当然,这些我们让得起。而且只要处理得好,任何事都可以变成机会。这次就当是我们共同成长了。但这种事可一不可再,你可不能再闯祸了。以后好好演戏,听到没有?」 谭玉也有些不好意思。 她虽然不知道这事的真正影响,也判定不好这春晓是好人还是坏人,但不管怎么说,这事是自己惹下的。连带人家辛苦,确实不好意思。 便低头答应了一声:「好。」 见她乖巧,春晓便又嘆了口气,颇有几分感触地拉起她的手:「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就是这乖巧模样。十六岁的小姑娘,乖乖巧巧。不过,我却看得出来,你的眼里有光。渴求成功的光,渴望走上舞台、站在万人中央的光。那时候我就知道,你是註定属于舞台的。你註定星光闪耀,光芒万丈。这些年,我们也确实做到了,不是么?而且只要足够努力,我们还会做得更好。」 说到这里,春晓又深吸一口气,拍了拍谭玉的手:「你也知道,我们这样的人,什么助力都没有,一切全靠自己打拼。我固然是要在这风刀霜剑的娱乐圈幕后打拼谈判,你也要有作品打底。这么多年你能有此成就,主要靠的就是这些作品。我知道你辛苦了,但你要明白,我们这样的人,唯一真正靠得住的,就是你的作品。只要你的作品够好,就能够吸引更多的人气;就算作品不够好,只要你的作品够多,也能提升名气。这些人气和名气,就是我们跟资本谈判的最有力筹码。所以你一定不能偷懒,知道吗?要努力。」 「……」 谭玉哑然。 她觉得自己已经够努力。 原主很可能就是因为太努力才猝死了。落水或许只是个□□。 谭玉并不想猝死。 所以也并不认同这春晓姐的说辞。 只是,这春晓姐也太能说了! 这一番话,比高三班主任的动员大会还让人热血沸腾啊。 谭玉相信,如果自己真是原主,已经被触动得立刻就去加班加点了。 不过谭玉不是原主。 她并没有那么高的志向。 作为一个孤儿,她只要有个贴心的人陪伴身边,就心满意足了。 至于工作上,她真没啥想法。 虽然第一个世界的女将军教会了她承担大事,但没啥大事的时候,她还是愿意摸摸鱼混混日子的,这样活得轻松很多。 也长寿很多。 当然,这些话,她都不会跟春晓说。 只是继续点头:「好。」 道不同不相为谋。话不投机半句多。 原本,生活方式也没有谁对谁错。 所以,也没什么好说的。 她现在真正关心的,也就是跟萧凌的相见。 能跟萧凌合作,就足够开心了。 其他的,她也一概不想管。 跟萧凌那边的约见,在当天晚上进行。 两边的人约在一起,倒是不容易。都是把手头的事推了又推的。 临时找个合适的剧本,也更不容易。是发动各种关系临时紧急筛选的。 谭玉原本也想去,不过春晓姐说不需要。 说艺人只要好好演戏就行,不用管这些。 再加上萧凌也不来,谭玉也就没坚持要求要去了。 反正她只是想看看萧凌,对于经纪人之间的谈判,也没什么兴趣。 说白了,跟商场谈判也差不多。各种剑拔弩张又嬉笑圆滑,这张弛有度间,各种分寸把握与心理战术,很难。 谭玉不懂,也不想懂。 上辈子有身为总裁的萧凌为自己打理。这辈子,当然更是能不理这些事就不理这些事了。 好在,交给春晓姐去处理,也很放心。 果然,当晚,春晓就回来战果了。 如春晓之前所保证:这部戏的一番,是谭玉。 「你先看看剧本。你演女一,她演女二。大方向上我们已经定下了,初步协议也签了。只等你们两个有时间,再双双到场签最终定案。」 春晓递给谭玉一份剧本。 谭玉兴奋接过。 「回头再看吧。反正,你现在手头也有很多工作要忙。我们目前要的,只是定下来你们两个的合作计划,这样就可以把你微博的事盖过去。事情盖过去就行了,后续你们正式开拍的时间,可以商量。」 第263页 商量什么呀? 我现在立刻就想开拍好么! 平生第一次,谭玉这么盼着开工。 当然,这雀跃之心,还不好让春晓发现。 所以,她轻咳一声,尽量让自己的表情自然点:「那什么,其实我们可以早点拍。」 「早点拍?」 春晓一愣。 「是啊。现在阴错阳差,我们的事在微博造了好大一波热度。那就刚好利用这个热度,趁热打铁啊。」 热度这种事,跟天上的云一样,风一吹就散。 确实应该当机立断地及时利用。 这道理,春晓当然懂。 但是—— 「我们现在确实没时间啊。」 春晓再翻了翻谭玉的日程安排,还是只能嘆气。 虽然知道应该立刻开拍,借着热度一炒到底,但人力终究有限,有些事,即便想要,也要看有没有能力。 现在显然是没这个能力的。 但谭玉的看法则又不同了。 「那什么,你不是说了,时间挤一挤,总是有的。」 我说过吗? 春晓茫然眨巴着眼。 谭玉仍在继续劝说:「所以,我在想,只要我们见缝插针,在平时的休息空档再多辛苦一点,多接一部戏,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春晓更愕然了。 虽然扎戏在娱乐圈是平常事。 尤其是当红明星,经常被东家请西家约的,时间忙不过来又不肯错失邀约,便可能会出现扎戏的现象。 谭玉,目前原本就是在扎戏。 但扎戏这事,再怎么扎都得有个分寸。 倒不是说对作品如何如何负责,而是必须要考虑到人身所限。 作为凡人,总是有体能限制的。 多少还是需要一点休息时间。 睡眠时间再少,也不能没有。 可现在谭玉已经每晚只能睡三四个小时了,再压缩下去,春晓怕出事。 上次谭玉落水的事,已经让她感知了艺人身体的重要。 平时小病小灾倒没什么,让艺人忍着就是。反正,合作方只要艺人出场就行,状态好不好,也没那么苛求。 当然,就算苛求也没办法。人明星只要来了,就不算违约,带点小病小痛给你站场子,都算带病为你站台了,你怎么好意思挑人家状态不好?人粉丝能把你喷成翔好么   但,大病就不一样了。 尤其是需要躺医院的那种大病大痛大伤。 那一耽误,可就是得不偿失了。 所以,一天三四个小时的基本睡眠,还是要保证的。 「那个,玉玉啊,我知道你现在懂事了,但咱也不能太拼不是么?基本睡眠还是要保证的。」 然而,谭玉现在反过来劝她:「春晓姐,我已经好好想过了,您说得对,我们这样出生的人,没有丝毫助力,只能靠自己的作品说话。所以,我一定要努力演戏。演更多的戏!演更好的戏!」 这话说得热血澎湃。 让春晓不知说什么才好。 身为经纪人,看到艺人这么拼命,她当然还是高兴的。 但身为经纪人,还是有义务保护自家艺人的。 所以她还是尽人事地劝劝:「玉玉,你有这份心,我很感动。你继续保持这份心,咱们一定会越发展越好。但,并不急在这一时,对吧?」 「不,做事就要争朝夕。说做就做!」 第111章 影后见影后 对于谭玉突然来的敬业精神,春晓还是很欣慰的。 欣慰之余,也不好反驳。 毕竟,这谭玉病癒出院后就怪怪的,之前各种偷懒各种耍赖摸鱼,现在突然这么努力,自己也不好打击。 就怕打击得对方又回到了不靠谱状态。 两人最后以春晓的让步结束。 「那行,我再把时间表整理一下,我们尽快开拍。」 春晓苦锁着眉,认真整理手头的日程册。 「最好就明天!」 谭玉急切补充。 「……」 春晓愕然抬头。 这,这也太敬业了。 这变化太快,就像龙捲风。 让春晓一时之间来不及反应。 愕然了很久很久,她才巴巴点头:「好、好。我尽量。」 第二天,自然是来不及开拍的。 但是为了尽快把开拍的事提上日程,春晓也是各种奔跑多方联繫,愣是把主创人员全集中到了一起。 从主演到导演到编剧到种种种种,全给找来了。 而谭玉,也就此见到了心心念念的萧凌。 她是真的想萧凌了。 只一看见,便丢了魂。 不得不说,娱乐圈真是能激发出人最美一面的地方。 这个世界的女明星萧凌,是格外的好看。 萧凌仍是冷冷的。 一袭白衣,还是古代的仙女样式。可见是从拍戏现场直接赶过来签约的。 不过,谭玉觉得这一身倒是挺合适她。清清冷冷,白衣胜雪,冰雕玉琢,让在场所有的人都失了光彩。 谭玉一直望着她发痴。 不过,这一幕,落在别人眼里,则完全不是这么回事了。 人嘛,都有颗八卦的心。 在场这些人,虽都是有头有脸能独当一面的人物,但内心,一样有八卦之魂。 第264页 关于谭玉昨日在微博的回覆,大家都看了。 而与之相应的,关于谭玉和萧凌的传闻,大家也都看了。 原本,大家也不怎么信。 毕竟,娱乐圈的谎言太多。各路黑子凭空就能编出无数故事,还都有鼻子有眼,真情实感。 但现在看来,那些传闻,竟像是真的。 别的不说,只说谭玉现在这眼神,怎么看怎么深情痴汉啊。 说她对萧凌没情,谁信? 偏偏,萧凌是个天然冰山脸。 这会子跟寒冰傲雪似的,只傲然冷着一张脸,没给谭玉半点好脸色。甚至都没正眼看她。 这在八卦的吃瓜群众看来,这绝壁是有感情纠葛啊。 没敢情纠葛,怎么这么个脸? 看样子,是这萧凌看不上谭玉,而谭玉痴心不改啊。这才跑去微博上哄媳妇。 啧啧,真开放。 现在还干脆筹拍一部戏来追媳妇,影后大手笔啊。 要知道,在场这么多人,可都是圈内一等一的班底。 能一日之间便推迟手头的事,全赶过来,也只有影后谭玉,才有这样的影响力了。 目前情况很明朗了:是谭玉为了追萧凌,筹拍的这部剧啊。 可不嘛,如果不是为了追媳妇儿,怎么会筹拍这样的一部剧呢? 要知道,这可不是普通的剧啊。 而萧凌愿意演这样的剧,自然也是有一定想法的。 看来,小俩口这是耍花枪呢。 就这么着,在各怀心思下,大家签定了这部戏。 接下来,就是商量开拍时间。 开拍时间什么的,往往都是最难搞定的问题。 因为谁都有谁的时间。 如果是新人拍点小网剧就算了,或者不怎么出名的人撺掇一部普通的戏,也还算了。 可现在,是一屋子大佬要凑在一起啊。 说白了,整个华国娱乐圈,最顶尖的各类人物都在这呢。 随便抽一个出来,都能撑起一部戏了。 目前,肯定个个手头都有戏压着呢。 要把大家的时间都凑到一起,想想都知道挺难的。 大家纷纷说着自己时间的紧张。 「那这样吧。既然大家的时间都难凑齐,就不如干脆不凑了。选日不如撞日,就明天吧。」 今天? 所有的人都惊住了。 包括春晓。 春晓虽然答应谭玉尽快,甚至答应了「明天」,但那不过是敷衍之词。但凡有点常识的都知道,不可能第二天就开拍啊。 更何况,这里站着的,可都是时间表排老长的主。 谭玉却依然脸不红心不跳,继续道:「反正怎么也凑不齐嘛,就不如干脆不凑了呗。明天开拍,别的事先挪一挪,见缝插针,总能有办法的。」 确实有办法。 这办法就是把大家都累死。 其中几个年纪大的就有些不愿意了。 毕竟,年纪上来了,事业上冲劲没那么大,只想好好保养身体。 说白了,他们上了年纪的出来撺掇戏,也不过是半工作半游戏状态,就当遛遛弯了。既能找点事做,又钻研了自己的专业,还能被人捧着各种戴高帽,这就又有了成就感。 所以,他们一直就这么半退休般做着。也算是给自己留条后路。 毕竟,将来的事谁也说不清,能赚钱就赚点吧。 更不用说,谁都有儿女。就算自己这辈子不缺钱,也得给儿女带点机会或者多留点遗产。 自己在圈内有地位,带着儿女出道也容易。总算给儿女留了口饭吃。 就算儿女再不济,也能给他们多留点钱傍身,以后闭眼也闭得安心些。 可怜天下父母心嘛。 可这「父母心」,也是有限度的。心里念着孩子,为孩子努力是一回事,拼命则是另一回事了。 对于他们上了年纪的人来说,工作太忙压力太大,却是犯不着的。 所以,他们如今的状态,还真还真不想见缝插针加大工作量。 但是,也不敢说出来。 毕竟,谭玉的地位摆在那。 长红十二年的华国第一影后,圈内没人敢得罪。 大家都是场面人,知道哪些人可以商量、哪些人得顺着。 平时他们遇着该顺着的人,也就顺着了。 哪怕工作量大一点都没关系。 现在,自然也是一样。 他们默默对了一下眼神,最后达成一致: 「行。那就明天吧。」 众人纷纷点头,算是认同了这件事。 反正,以谭玉的身份,也从来没求过他们。 能跟谭玉合作,本来就是一次机会。 这次借着谭玉微博表白萧凌的事,拍这么一部戏,热度也是可以预料的。 说白了,是双赢。 现在又有谭玉难得开口,让他们早点开拍。 那就早点开拍吧。 既然谭玉开口了,那答应之后,也算对方欠自己个人情了。将来要有什么事,也可以找谭玉帮忙。 比如去串个戏什么的。 以谭玉如日中天的名气和人气,哪怕只是简单出场串个戏,也会为影视剧增加很多收视率和票房啊。 没办法,这就是真正的大牌的力量。 可以说,这谭玉是这么多年唯一的一个名气和人气双爆,而且路人缘还很好。 第265页 既有顶级流量明星的人气,又有全民皆知的国民度,还能圈住路人缘。 既有颜值又有演技,颜值让亿万粉丝折腰,演技又让她囊括奖项无数,甚至是这么多年唯一的影视奖项大满贯得主。 她的演技和敬业,还深得圈中人认可,甚至敬重。 这样的人,是娱乐圈不可多得的唯一。 谁都当宝。 能跟她合作、还让她欠自己一人情,这可是天大的机会,谁都巴不得上赶着珍惜! 所以,大家纷纷表态,同意明日开拍。 唯有一人反对。 这人就是萧凌。 「我明天进不了组。」 就在大家热火朝天的时候,萧凌冷冷的声音响起。 众人都望向她。 她现在是有一定的圈中地位,而且人气也很旺。但不管怎么说,跟谭玉还是有本质差距的。就这么明着反对谭玉,只有一个解释—— 那就是小俩口耍花枪。 所以,大家都没再说话,只很有默契地吃瓜围观。 一瞬间,之前热热闹闹的场面冷了下来,只能听到萧凌的声音。 谭玉一听萧凌开口,便又是进入痴迷状态。 确切地说,她自从进来第一眼看到萧凌,就一直处于「痴迷」状态。 从刚开始到现在,她的眼神就没离开过萧凌。 只是现在萧凌开口说话,整个人更生动起来,让她更痴迷而已。 毕竟,不说话的美人,就像一幅画,摆在那里,少些生机。 一旦配上萧凌冰玉清凉的声音,就真正灵动了起来,这才是活色生香的美人。 谭玉自然就看得更挪不开眼睛了。 这眼神,看在吃瓜群众们眼里,就更加别有意味了: 嗯,这谭影后,是真的看上萧凌了啊。 而且看样子,还痴迷得不轻。 那就更不用他们旁观者说什么了。 于是,大家继续默默吃瓜看戏。 原本以为谭玉会坚持自己的意见。 谁知,谭玉一听萧凌说明日进不了组,立刻就改主意:「那就不明日。看你什么时候有时间,就什么时候。」 「……」 在场诸人皆是无语。 那什么,这位影后大人的主意也太容易改变了吧。 看样子,是真的老婆奴属性呢。 倒是萧凌的经纪人很是尴尬,颇有些不好意思。 她主要是考虑萧凌。 萧凌目前还只是个新人。 虽然一出道就是巅峰,人气也直逼榜首谭玉,但毕竟只是新人。 在娱乐圈,还是很认资歷的。 以萧凌的资歷,不足以让在场这么多人因为她调整时间,更不足以推翻在场所有人的决定。 所以,经纪人陆茗赶紧把话题接过来,笑:「谭姐真是太客气了。我们阿凌其实并不是想改时间,她只是因为手头有剧在拍,怕没时间。我们原本也确实没时间的,手头正拍着戏呢。阿凌是新人,不知道还能够跟剧组商量协调时间,同时拍两部。放心,这事我回去处理。我找目前合作的剧组谈。」 一番话,把萧凌整个人都摘了出去。 甚至,还捧了捧萧凌作为新人的踏实单纯。 然而,萧凌并没有承她的情。 反而是出口订正:「不,我知道可以扎戏,但不会去扎。我演一部戏,就只会单演一部戏。跨戏的话,我没法投入。」 这番话,让在场诸人都有自己的想法。 习惯扎戏的人,听着有点扎耳。 虽然萧凌没有明着否定扎戏,但言谈间显然是看不上扎戏的,觉得那是对戏的不够投入。 这种事,大家心知肚明,但都不会说出来。 一旦说出来,就都尴尬了。 而另一拨人,则纯粹是吃瓜看戏。 这萧凌一介新人,哪怕是新晋人气女王,也没有娱乐圈根底。敢说话这么横,肯定是因为有谭玉撑腰啊。 更何况,她宁愿当面打自家经纪人的脸,也要说这种话,图什么呀?进娱乐圈的不可能情商那么低,肯定纯粹是为了跟谭玉唱对台戏啊。 这么上脾气,应该对谭玉也是动了真情吧。 只有动了真心的人,才会这样不管不顾带情绪。 大家开始期待将来的合作了。 因为,这可是一部百合电影啊! 百合电影,女一是谭玉,女二是萧凌,看样子,有得看喽。 戏里戏外,都有得看。 第112章 大型双标现场 「那好,我们等你戏拍完了再开拍。」 谭玉几乎是没有任何犹豫地,就放弃了自己的立场,坚定地拥护萧凌的立场。 众人无语,继续默默吃瓜。 唯有萧凌的经纪人陆茗很是不好意思。 萧凌的个性她自然是知道的。这也是她当初签萧凌的原因。 所以也不存在生萧凌的气。 只是很有些尴尬。 尤其为萧凌的形象着急。 她可不想萧凌还在新人期就先得罪了这么多的圈中大佬。 「大家不要介意哈。我们阿凌年纪小不懂事,还不知道说话的规矩。大家别介意,我在这代她向大家道歉了。」 萧凌正打算反驳。 但还没开口,谭玉就先开口了:「不能这么说,阿凌其实说得对,扎戏是不好,我们应该尽职尽责,先专心拍好一部戏。现代人就是太浮躁,光想着多接多占,却不考虑提升质量,这是不对的。我辈艺人,应该为自己的每一部戏负责,专心投入,才能出精品,也才能对得起观众、对得起这个职业。拒绝扎戏,就应该从我做起!」 第266页 这一番慷慨陈词,让在场所有人都哑然无声。 拜託,扎戏什么的,好像是您老人家先提的吧! 现在就变成这样了…… 真是精准双标啊。 连春晓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首先,她一直带着谭玉扎戏的,按理,谭玉没资格说这些话。 其次,在场的人,只怕除了萧凌,就没有不曾扎戏的。这话,谭玉不该说。 陆茗以同情的眼神望着她,同时松了一口气。 显然,这尴尬的气氛被春晓接手了。 春晓只能硬着头皮,站起来呵呵:「我们谭姐说得对,是应该对手里的作品负责,尽量做到最好。不过现实有些事总是没办法,我们或者答应了投资商,或者要赶上映档期,或者怕粉丝等太久,偶尔变通一下也是有的。多多的拍作品出来,也是最实在的宠粉方式嘛。总之,谁都想好好专心拍戏,但为了一些无可奈何的理由或者不让粉丝失望,有时就会多接点。这也没什么,我们多接了也不代表不认真,只是自己多辛苦一点罢了。就像我们谭姐和在场很多位,虽然高产,但每一部都是精品呢。这都是大家牺牲本该休息的时间换来的,其实更值得敬佩呢。」 这一番说辞,可以说十分得体。 既没反驳谭玉,也抬了在场诸人,同时还为扎戏洗白。 然而,众人还没来得及打哈哈下台阶,谭玉就秒打脸:「并不是哦。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所以我觉得还是阿凌说得对,要专心对待每一份作品,拒绝扎戏。」 「……」 所有人又不说话了。 得,都知道您宠媳妇了。 谭姐您继续。 众人都一副瞭然的笑意,没再说什么,纷纷等着「请继续你的表演」模样。 春晓尴尬无比。 她看得出来,在场诸人在琢磨什么。 唯恐节外生枝,让事情更失控,她觉得还是赶紧把话题扯开的好。 「唔,我们来商量一下拍摄时的具体事宜。」 众人其实还想再吃瓜看八卦,但春晓姐都那么说了,他们也不好反驳。 而且,吃瓜归吃瓜,目前谭玉讨论的话题确实让他们有些尴尬,便都不介意转换话题了。 一行人齐齐低头,翻着新剧资料,开始各抒己见,对接下来的拍摄提出着自己的看法。 尤其是编剧。 因为大家都是临时拉来的,基本都还没怎么看过剧本,所以她需要讲解更多。 谭玉在那听着编剧讲解,听着听着,感觉有哪里不对了。 原本,她的注意力一直在萧凌身上,别人谈什么她都没太往耳里装——包括编剧的话。 然而,编剧口中的几个词实在太扎耳了,让人想左耳进右耳出都不行。 比如,「百合市场」。 比如,「女一和女二的对手戏」。 谭玉震惊了。 脱口而出:「这是百合剧?!」 「不。」 编剧託了托眼镜,看着她,认真回答。 「这是百合大电影,」 「……」 谭玉的心情犹如过山车,上了又下,下了在上。 我去,这居然真的是一部百合! 现在的娱乐圈这么开放了么?居然拍百合电影! 谭玉兴奋得脚趾挠地了。 只是脸上,尽量不表现出来。 然而,她表不表现,众人都看得出来:谭影后很激动呢。 其实,大家都认为谭玉这反应完全是在演戏。 这次合作,是谭玉方一力促成的。难道她会不知道这是一部百合电影吗? 装。 肯定是故意装。 这也能理解。 要面子嘛。 堂堂第一影后,在微博公开表白已经够放低身段了。 如果再让人知道她为了追新人而攒了个百合大电影,只怕就更丢脸了。关键是以后在萧凌面前抬不起头啊。 嗯,对,就应该这样! 大家都是感情上的过来人,都觉得谭玉的做法是对的: 就算再喜欢一个人,也别上赶着放在脸面上,这样将来一辈子抬不起头,只能被对方制得死死的。 所有人都向谭玉投来一个「我支持你」的表情。 同时,这眼神里还夹杂着佩服:这就是华国第一影后的演技啊,明明是自己一手撺掇的,却完全一副刚刚知情的样子。啧啧,怪不得能拿遍影视戏曲各类奖项,成为娱乐圈第一人! 是的,谭玉还拿过戏曲类奖项。因为她出身黄梅故乡,小时候就跟着电视唱过黄梅戏。因为有天生的一副好嗓子,后来进娱乐圈还很是玩票了一把。 春晓对她的培养宗旨是:光撒网,多露脸。 只要是能接到的不同类型,她都会尝试,大不了自己少休息一点,却能刷脸到各种管理层。 说白了,就是多手准备、全面开花,总有一款击中你。 黄梅戏,成为她的一个独特加成,自然没有被浪费。 春晓姐为她很接了几个戏曲作品,而且真刀实枪拜师名角,很是学了一阵,即便跟各类名家对戏,也丝毫不落下风。 这不只把谭玉的格调提升了上去,也实打实以自己的名气推广了黄梅戏,乃至整个戏曲界。 戏曲界为了表彰她的功绩,同时也是对她专业功底的肯定,授予了她戏曲界最高奖项。 第267页 如今看来,她确实够专业呢! 就这微表情,看不出任何破绽。 如果不是知道她是华国第一影后,只怕都会相信她就是刚刚才知道这是个百合故事的。 嗯,这演技果然不是盖的。妥妥影后水准! 大家这么想着,都打着哈哈,促成了这件事。 除了时间没敲定—— 为避免场面的再度尴尬,春晓和陆茗都支持等回头再商量开拍时间,由经纪人直接出面谈。 艺人时间紧,就不用亲自出面了。 其他的,都敲定下来。 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其他人都纷纷告辞。 春晓笑脸相送,热情周到。 唯有留下了陆茗和萧凌:「你们二位先留一步,我们还有点事想跟你们详谈。」 众人暗暗挤眉弄眼,八卦之心齐齐燃烧:看嘛,留下来要单独相处呢。 「……」 虽然看出了大家眼里的八卦之魂,但两位经纪人只能默默扛着。 没办法,该处理的事情还是要处理。 等把大家都送走,春晓和陆茗开始商量微博事件的善后。 这善后其实也简单,就是官方发微博实锤两人的合作,然后两位艺人再转发宣传一波。 为了掩护谭玉的那条微博,新剧的各大工作人员都会以玩笑的口吻,借剧中人的身份,表白各种段子。 这样一来,谭玉的微博事故彻底抹平,反而为新戏宣传了一波热度。 一切,都和平而顺利。 最后,春晓客套性地问萧凌:「不知萧小姐还有没有什么想说的?」 「其他都还好。就是谭小姐似乎应该减减肥了。」 第113章 长胖根源 「……」 谭玉听到自己的心,「咔擦」一声,裂得粉碎。 好吧,果然每个世界都要被嫌弃胖。 一样的配方,一样的味道。 可春晓不那么想。 她觉得谭玉确实应该减肥了。而且是迫切的那种。 马上就要跟萧凌配戏了。 萧凌的颜值,她现在也是亲眼见了。不是粉丝夸大,是真的美如出尘仙子。 这样的绝色,即便没有过度美颜加成,也一样可以美到绝伦。 说实话,以谭玉此时的颜值,碾压一般的女星没问题,但若要碾压萧凌,即便是后期额外一帧一帧修图,也未必能行。 而且,为了拉拢对方帮谭玉圆微博那件事,春晓也是做出了让步,答应了对方的一些条件的。 比如,虽然这部百合新戏谭玉是一番、萧凌是二番,但在宣传上只能说是双女主。 再比如,作为回报,谭玉还要帮萧凌配一部戏,当然,仍是谭玉微微倾斜一番,但宣传仍然只能说是双女主,平番。 以谭玉的身份,去跟萧凌配戏平番双女主,已经算是很大让步了。 因为就没有人能同时请动她们两人。 最重要的是:谭玉早已只接大女主戏了。就是那种,全剧为她一人服务,完全没有剧中抢戏对手的那种。哪怕男主也是为女主抬轿的那种。 在娱乐圈的咖位,让她早就有了这样挑选剧本的自由。 即便是这么挑,也还是拍不完的邀约呢。 所以,现在的谭玉,早就不会去跟别的女星平番了。 也没有哪个女星有这个奢望。 因为,真的没有人配。 萧凌方提出的这个要求,算是对谭玉方索取的回报。 这事虽然春晓不是很乐意,因为这样拉低了谭玉一骑绝尘、傲绝群星的咖位。 但没办法,谁让自己求到人家头上了呢。 权衡之下,春晓终究是答应了。 但这一切,都建立在她对谭玉的信心上。 是的,她希望谭玉在同一部作品中碾压萧凌。 而且是必须碾压萧凌。 当然,她我有这个信心。 对于女明星来说,二十八岁,并不是一个很大的年纪,完全还在颜值巅峰。 而且,因为这十二年的锤鍊积累,她整个人会更有气质、更有味道。且有着让人瞬间入戏跟着或喜或悲或哭或笑的精湛演技。 说实话,她不管跟哪个女星在一起,都是妥妥的碾压。 春晓还是有这个信心的。 但现在看到萧凌之美,又被萧凌提醒谭玉的减肥问题,她开始犹豫了。 的确,现在的谭玉还是美的。 但如果上镜…… 面对萧凌这样的强劲对手,春晓还真不敢打包票她一定会赢。 尤其,谭玉现在演戏越来越不在状态,而萧凌只从刚才她对专演一部戏的坚持,就可以看出她对演技的野心。 春晓内心深深无力。 她突然觉得自家艺人要被反过来碾压了。 「我也只是善意提醒。如果你们听了不开心,就当我没说过好了。抱歉。」 萧凌补充。 当然,听她那冰冷的声音,是很难听出「抱歉」的意思的。 谭玉却赶紧迎了上去:「不用抱歉,不用抱歉。我们也没有不开心。你说的很对,我确实需要减肥了。就算你不说,我自己也打算减呢。」 那情真意切的热情样儿,让春晓没眼看。 如果不是她是贴身经纪人,她都要相信了呢。 第268页 嗯,变脸比翻书还快,果然是影后水准。 萧凌听谭玉如此说,脸色有些缓和:「好。我也希望我的搭档身材更好。毕竟我们还有亲热戏呢。」 如果不是因为有亲热戏,她都懒得提醒谭玉。 主要是怕谭玉的身材保养得不好,影响整体美感。 谭玉却瞬间脑袋「嗡嗡」。 亲热戏啊…… 亲热戏啊! 谭玉感觉自己穿着裙子在夕阳下的沙滩上奔跑……整个人都荡漾了。 亲热戏什么的,太让人嚮往了。 「放心!我一定减肥!」 谭玉几乎是立正敬礼式保证。 「……」 萧凌没再说什么,只点了点头,赶紧拉着陆茗离开。 唔,这个影后,怎么跟电视里的不一样,看起来不太聪明的样子。 春晓捂脸。 她平生第一次,觉得带了谭玉这个艺人,很丢脸。 咳。 天知道谭玉一直是她的骄傲与荣耀。 谭玉丝毫没体察到自家经纪人此刻可怜的脆弱,而是兴沖冲过来:「我要减肥!马上就开始!」 春晓眨巴眨巴眼。 终于,撑起无力的身子,给予支持:「好。减肥。」 不管怎么说,谭玉要减肥,是一定要支持的。 难得她有这个决心。 然而,谭玉减肥的并不顺利。 她现在的工作量还是很大的。 哪怕是摸鱼偷懒,工作量也依然很大。 尤其有时候半天威压吊下来,人都散架了。 这样的情况下,她就算把一天三顿的盒饭都吃完,也不应该胖的。 可她分明就一点点胖了上来。 现在谭玉痛定思痛,决定用更狠的招。那就是几乎不吃饭。每顿只吃一小坨,然后去吃点维生素和蛋□□之类,算是补充基本所需。 每天饿得头晕眼花。 却还是,一斤都没瘦。 是的,你没看错:坚持减了整整半个月,愣是一斤也没瘦。 这怎么可能?! 谭玉和春晓面面相觑。 这不科学啊。 确实不科学! 这简直只能用非科学来解释了…… 想到这里,谭玉心一沉,背嵴发凉。 她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当下立刻丢下春晓,去找了个僻静处,用意念进入空间,召唤出系统。 「你、你当初让我签的那个合同……还有效吗?」 谭玉的声音都是颤抖的。 她好怕的好么。 「什么合同?」 系统还有些茫然。 「就是那个。那个……写不完更新要长胖的那个。」 谭玉觉得自己紧张得不能唿吸。 系统的态度却很悠然:「哦,合同嘛,自然签了就有效了。」 谭玉感觉有些想昏厥了。 唔,强大的不好的感觉! 「那……那有效期呢?」 「有效期?」 系统愣了愣,随即一脸坦然。 「快穿需要什么有效期?每个世界的时间都不一样嘛。肯定是一直持续到这次快穿之旅结束呗。」 「……!!!」 谭玉眼前一黑。 好吧,她就知道! 「所以其实,在这个世界里我也要每天写一万字,写不完就长胖?」 谭玉有气无力。 其实已经没什么好问的了。 「当然啊。」 系统坦然承认,「你不会没好好日万吧?」 它又打量了一下谭玉:「唔,怪不得你长胖了。」 「……」 谭玉很想冲上去咬死她。 奈何,全身无力。 好吧,她知道一切都完了。 怪不得她在这个世界无论怎么减,都减不下来呢。 原来癥结完全找错了! 尼玛,一天往你身上贴二两肉,你怎么减?! 能保持到现在没长太多,就已经算不错了。 「可是,这个世界我真的很忙,完全没时间写啊。」 谭玉忍不住想磨一磨。 她从来没有撒娇的习惯,但这次还是希望能磨到点好处。 没办法,太累了。再每天写一万字,她就不是每天睡眠不够,而是每天不用睡了。 这样真的会猝死的好么。 系统显然不为所动:「没时间挤时间写嘛。没听说过么,时间就像那什么沟,挤一挤,总会有的。」 「哪什么沟?」 有气无力的谭玉死鱼眼。 「大和谐,不能说。总之你懂就行。」 「……」 「好了,赶紧去写吧。今天已经过去大半了。如果我是你,肯定不会浪费时间继续谈这些废话。」 「……」 得,说再多都是废话。 谭玉知道自己没有再磨下去的必要了。 她「嘤咛」一声,捂脸退出空间。 出来后,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问助理:「我下场戏什么时候拍?」 「还有半小时。」 小助理看了看时间。 「谭姐你可以先睡一会。」 睡个毛啊。 还是见缝插针赶紧写文去吧! 第114章 假戏真做 由于目标的转变,谭玉见缝插针地抓紧时间睡觉,变成了见缝插针地抓紧时间码字。 第269页 没办法,减肥现在是第一要务。 她可不想还没攻略下老婆,就被老婆嫌弃。 而且,人萧凌都说了,会有亲热戏。 亲热戏啊! 全民观摩的亲热戏! 谭玉也不想丢人。 更不想拉着自家老婆一起丢人。 而且,她还有个隐隐的私心:这个世界难得是娱乐圈,而且还跟老婆合作百合电影。这是多大的机缘! 她想着借这个机缘,刚好两人一起拍个美感十足的亲密戏。 毕竟,人家可都是专业的。 且是最高级别规模的团队和设备。 到时候拍出来,一定美成神仙。 这难得的机会,谭玉可不想浪费。 她已经决定了:要好好利用这次机会,以最好的状态,跟萧凌拍好这部戏,尤其是亲密戏。 所以,零食不吃了,盒饭不吃了,只吃春晓为她特别准备的营养小点。 无非是一点点蔬菜水果和酸奶,开始自制的无糖酸奶。 再配合补充点维生素和蛋□□之类。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尽量多写文。 一天二两的往身上贴肉,这再强劲的减肥方法都遭不住啊。 所以,首先要把这源头堵住。 哪怕不能真的每日写完一万,多写几个字也是好的。 少欠点,就少胖点。 特殊时期,哪怕少长一点点,都是好的。 果然,在这么双管齐下的措施下,谭玉的体重终于渐渐降了下来。 虽然仍不算太快—— 毕竟,每天的一万字更新还是写不完,多少还是要欠点。 所以,每日的减肥成果,还得先减去白白贴的肉膘。 这速度,快不起来。 但谭玉已经很满足了。 春晓更满足。 只要看到进步就好。 而且她这进步,也不算特别小。 毕竟措施挺狠的。 原本就是大病初癒,整太狠了也伤身体。 ——说实话,也就是旁边一直有人,不然谭玉都不敢用节食的方法减。 过度节食,终究是很危险的。 旁边如果没个人看着,万一出事可不得了。 谭玉仗着很多人看顾,便放飞自我,往狠里减。 ——当然,她也不傻。知道写文惩罚才是大头,所以还是尽量写文。 努力码字,排在了一切事务之前。 于是,在春晓看来,谭玉很敷衍了:平时除了正常演戏,都在那眯眼休息。 可怜的谭玉宝宝很委屈。 她哪有休息的福分? 明明是眯着眼睛用意识进空间,然后在空间里奋力码字。 春晓虽然不了解原委,但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她也知道人生处处艰难。想面面俱到,确实是很难的。 目前这状态,已经算不错了。 没有了春晓的监管,谭玉摸起鱼来就更肆无忌惮了。 反正,因为她的身份在那压着,别人也不敢说什么。 而且,谭玉隐隐觉得:这身体本身就是会演戏的。 这是身体的本能。 十二年的演技打磨,早已刻在了骨子里。只要灯光一打、摄影机一开,她就本能地进入角色,情感莫名就跟着故事走,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都无比生动。 所以,就算是谭玉这般摸鱼,能看出她摸鱼的人还真不多。 也就是春晓这种跟随了她二十年的,才能一眼看出差别。 其他人,乍眼还真看不出来。 就这样,谭玉一路摸鱼。 一直摸到了跟萧凌合作。 萧凌确实说到做到,她上一部戏完了,才开拍下一部。 好在她上一部戏剩的也不多。 而在谭玉的软磨硬泡下,春晓去多次做工作,终于让萧凌方同意将下部戏压后,先拍跟谭玉合作的这部戏。 萧凌不像谭玉,咖位还没大到手头的戏拍不完。 且她自入圈后,就秉承自己的原则,那就是:一不轧戏,二不积戏。 所谓不轧戏,就是不同时拍两部戏。 而所谓的不积戏,则是不同时积累很多待拍的戏在手里。 不轧戏是为了专心拍戏。 而不积累过多的戏在手里,则是为了出演每部戏的时候都是最佳状态。 因为每个时候状态不一样。有时候心态比较宁和,适合演岁月静好的故事;有时候心态比较活泼,适合演些跳脱的角色;有时候,又特别想投入进去演演古风戏。 更有的时候,身体或心理状态都很不好。这时候压根就不适合演戏,而是需要去休息或者放松一段时间。 所以,她手头最多两部戏,一部正在拍,一部接下来拍。 而且,下一部的时间,往往都不赶。 太赶的话萧凌就不接了。 这次也一样。 唯有和谭玉的这部新戏,才是一个例外。 也就是谭玉的咖位,让陆茗实在太过垂涎,才无论如何都要说服萧凌,半劝半强硬,一定让她接受了这部新戏。 现在将新戏推前,萧凌倒是没什么意见。 只要陆茗搞得定就行。 其实她现在反而更有跟谭玉演戏的感觉。 因为谭玉最近天天去骚扰她的微博。 ——天知道忙着拍戏和码字的谭玉,哪里来的时间。 第270页 总之,这谭玉每天都要去萧凌的微博下留言跪舔,不是点赞人家的工作动向,就是夸人家的自拍「美美美」,要不就是开口闭口「我老婆就是棒」。 这跪舔劲儿,让谭家粉都不好意思了。 只能集体沉默。 萧凌的粉丝也不知该怎么接。 人家来你家真主微博下夸你家真主,你总不能骂人家吧,那样显得自家粉丝素质太低了。 但是,宿怨难平。两家撕逼撕那么久,早已真情实感恨上对方了,现在掉过头来跟人家示好,也总感觉不是内味儿啊。 于是,也只好保持沉默。 可怜谭玉,堂堂一代影后,在微博评论区上蹿下跳,却只有路人捞她。 有时候,甚至连压评的萧家军铁粉都比不过。 但再怎么沉重难捞,也是引起了每日话题的。 虽然两家粉丝都对这事闭口不谈,但路人却是很爱看热闹的。 之前已经官宣两人要合拍新戏了,而且是双女主新戏,关键是,这两个女主,还是情侣! 大家一翻那新戏的名字,再一百度,才知道,这原来是部百合,叫《魅惑天下》。是网络写手八步莲心的一部网络小说。如今请了圈内金牌编剧来改编为一部百合电影。 谭玉和萧凌,正是分别饰演里面的女主顾倾城和温言。 两人是情侣。 是以,谭玉喊萧凌「老婆」,算是入戏。 可这年头,百合影视剧少之又少。 尤其是当红明星,更不可能接百合戏。因为没什么大制作愿意投资。毕竟受众面在那里,赚不到什么钱。 现在全豪华阵容一起共襄盛举,让大家多多少少都有点期待了。 别说平时爱看百合的,就算是不爱看百合的,也跟着想看看热闹。 这会子戏还没开拍,也就谭玉天天在萧凌底下撒欢,大家便拿这个当先行花絮看了。 别说,谭影后还是挺敬业的,为了宣传新戏,各种豁得出去,愿意放低身段啊。 嗯嗯,这样的影后,值得所有人尊敬! 现在的流量小生小花们,就应该学学这种精神,一切为了新戏,为了自己的作品! ——关于影后谭玉的「敬业」,就这样天天被刷上热搜。 被作为刷「敬业」精神的道具人物萧凌,很是无语。 这谭影后神神叨叨的,天天来她微博下蹦跶,还偏偏被人解读为「敬业」,那就让她这个当事人很难办了。 她是回復呢,还是不回復呢? 如果不回復,就显得自己不上道,甚至不敬业了。 毕竟,人为了新戏,天天来你微博下示好宣传,你还不回復,也太没有敬业精神了。 可是,如果回復吧,总觉得别扭得慌。 主要这影后总是奇奇怪怪的亚子,说的话也神神叨叨,没法接啊。有时候萧凌都怀疑对方是不是抽风了。 最后,只能挑了个正规的评论,回復了一下。 比如,谭玉的一条评论,没有提到「老婆」,也没有说奇怪的话,只说「美美美」。 萧凌就在下面回覆:「谢谢谭姐夸奖。」 原本,以为选这样平常的评论,再回以这样中规中矩的回覆,不会带来什么麻烦。 谁知,那坑爹的谭玉居然又回復了。 萧凌:(发自拍照) 谭玉:美美美。 萧凌:谢谢谭姐夸奖。 谭玉:老婆太客气了。咱俩谁跟谁呀?你美就是我美,我与有荣焉。 萧凌:…… 没法接下去了好么。 握着手机的萧凌,看到这抽风一般的回覆,差点把手机砸了。 这人神经病吧?胡说八道什么呢? 可是,不知为何,自己听到这人一口一个「老婆」,居然不觉得厌恶。 也许是被喊习惯了? 萧凌搞不清自己的情绪,也搞不清这个谭玉,最后只能放下手里,懒得去看了。也懒得回復。 她的微博从来都是自己掌管的。 这也是她入圈的规矩。 她自有自己的一套个性。 但凡署在她名下的东西,都必须由她打理,这是她的坚持。 她的微博,自然也一样。 她可不想让自作聪明的世俗之人顶着自己的名字在微博上乱舞。这微博,既然以她的名义开了,就必须真的是她自己。 这会子,她不想搭理谭玉,就干脆好几天没上微博了。 这下,微博自然停更了好几天。 等到萧凌有天忍不住,再度打开微博,想看看那谭玉还有什么名堂,结果看到—— 谭玉居然在她的微博下面自古自评论: 「老婆不出现的第一天,想她。」 「老婆不出现的第二天,想她。」 「老婆不出现的第三天,想她。」 …… 很好,萧凌消失了五天,她就每天一条愣发了五天。 萧凌瞬间觉得脑袋一炸。 这个谭玉,还真是…… 萧凌扶额。 她觉得她很有必要赶紧结束跟谭玉的合作。 那部新戏,要赶紧提上日程了。早拍早散! 于是,在双方的促成下,新戏《魅惑天下》,光速开机。 这《魅惑天下》,原本是本不太长的网络小说。现在改变成电影,自然更短了。 第271页 基本只截取了其中的精华。 比如亲热戏。 谭玉一直盼的,可就是这亲热戏! 这货这些天已经累得七荤八素了。 每天除了正常拍戏,就是在拍戏间隙见缝插针地码字。 睡眠时间,早已彻底告罄。 这也是她这连天在微博越来越放飞自我的原因。 人缺眠脑子自然不清楚嘛。 睡眠不足还会导致情绪非常容易起伏跌宕。 谭玉本就生生世世追萧凌,也守了对方生生世世,唤对方「老婆」,早已成了习惯。 如果平时脑子足够清醒、人自控力够强,她还会理智得克制一下。 但偏偏,每日都处于缺眠的不清醒状态,就时不时上头一番了。 进了新戏剧组,再见萧凌,意识就更不清楚了。 偏偏,那导演也是个有想法的。 开拍第一场,便是拍两人的亲热戏。 亲热戏! 谭玉一听说是盼望已久的亲热戏,高兴得无以復加,人就更晕乎了。 于是,现场,出事故了。 确切地说,是出「故事」。 《魅惑天下》这个故事,本就极为深情。 古风含蓄,平时很少有逾矩的行为。难得的一次亲热戏,便是剧中所有感情积累的一个宣洩。 也就是说,这场亲热戏,应该情感迸发,抵死缠绵! 导演也是个感情丰沛的,一面给两人讲戏,一面鸡血鼓励。 让两人要彻底投入! 要不顾一切! 要情感升至顶峰! 最后,一声「咔」,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居士陈数再砸地雷,么么哒~ 第115章 初尝滋味 说时迟,那时快。 导演才一喊「开始」,谭玉就已经撒丫子沖向萧凌。 然后按下对方就开始……亲密。 萧凌有些懵。 她原本倒是蓄满了情绪,正待演戏的时候真情流露。 跟谭玉对戏,她还是很重视的。早早把剧本读熟、把情绪培养好。 然而,谭玉这么一冲过来,她惊着了。 刚刚准备的饱满情绪,被惊得全部蒸发,只剩满脑子空荡荡。 得,这戏没法演了。 偏偏,谭玉却情绪十分饱满,直接就冲过来按着萧凌各种……入戏。 萧凌无语。 也平生第一次有些惶恐。 她总感觉哪里不对。 却压根来不及思索。 因为谭玉那货按着她演得很热闹,完全让萧凌的脑袋闲不下来思考。 萧凌只能半凭本能地守护自己,半凭敬业地投入感情。 可说是手忙脚乱,苦不堪言。 偏偏,那导演也是个激情澎湃的。 见谭玉演得如此激进,也没有半点要阻拦的意思,还反而在旁边鼓劲加油:「对!很好!谭姐表演得非常好!很有张力!对,就是这种感觉,继续!好,情绪再饱满一点!对,抓住人物的特点,再亢奋一点,对,好……」 是的,确实「抓住人物特点」了。 因为《魅惑天下》里的女主顾倾城,就是个攻击性女帝王。 她对女主温言,追求了一辈子,也疯狂了一辈子。 很好,这下子全体现出来了。 萧凌只觉得头皮都要尴尬掉了。 尤其,导演还在一旁引导、分析、鼓劲…… 啊啊啊妈妈我要回家~~~~~~~~ 向来冰冷孤傲的萧凌,平生第一次想回家找妈妈。 然而,找妈妈是不可能的。 谭玉压根没给她逃开的机会。 直接把她拽了回来。 呜呜呜我要回家找妈妈~~ 萧凌继续想爬走。 谭玉又把她拖了回来,继续~ 再爬~ 再拖回~ 一旁的工作人员都看呆了。 啧啧,真激烈。 这两位为了这部戏也太拼了,简直以假乱真啊。 导演却是跟着激动不已,指挥着不同机位,各种直拍,嘴里还念念有词点赞鼓励,忙得不亦乐乎。 最后,导演老泪纵横:演得好啊!真好啊!简直是他平生所导之最啊!这辈子能导上这么一部片子,一生无憾啦!这感情的真挚,这动作的流畅,这画面的美感……啧啧,什么是影后水准,这就是影后水准啊!! 他有信心,今年这部戏一定能拿奖。 影后是稳了。而且很有可能是双影后啊! 呜呜呜,双影后啊。 他有生之年能导一部双影后的片子,真是一辈子挥霍不尽的荣光啊。 下半辈子有指望啦~~~~~~~~ 是的,双影后。 导演王坤觉得两人都是影后水准的真情演绎。 因为在剧本里,女主顾倾城是个攻性很强的人,她一步一步从民女走至女帝,风范无双。她曾举起右手对温言说:男人有什么好?他们能做的,我也能做。而且我一只手就顶他们五个。 这样的人,如谭玉这般发挥就对了。 而女主温言,则是丞相千金,从小知书达理,传统娴静。她内心有太多太多束缚,在这一刻,她绝对是娇羞且慌乱的。 而萧凌,也刚好演出了这样的感觉。 这一场戏,可说是浑然天成,完美无瑕。 第272页 两人的表演,都可圈可点,绝对可以作为影视学院的教学片段了。绝对的双双影后水准啊。 而拍完后,萧凌也是粉泪纵横。 ~~~~~~~~坏人,坏人。 坏人。 那个谭玉,绝对是妥妥的坏人。她哪是演戏,分明是假戏真做轻薄于我嘛。嘤嘤嘤。 能把冰山美人对戏对成嘤嘤怪,谭玉也是拼尽全力。 偏偏,她最近体力本就不济。这一激动之下,竟直接晕了过去。 是的,晕了过去。 这下所有人都震惊了。 什么情况? 晕了? 所有人都傻眼,望嚮导演。 导演先是震惊,继而继续抹泪: 好演员啊!好敬业啊!情感丰沛得都透支精力晕倒了,真是敬业的好演员啊! 影后!妥妥的影后!今年的影后桂冠又预定了。 他一面佩服着谭玉的专业素养,一面赶紧打救护车救人。 救护车唿啸而来,把谭玉拖走了。 剩萧凌一脸无语。 与茫然。 谭玉再度醒来,已经是第二天。 守在床边的,是春晓姐。 「你怎么样了?」 春晓姐关心地问。 谭玉眨巴眨巴眼,突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问:「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什么时候?」春晓姐有些没好气,「你昨天晕倒的时候是下午三点,这会子已经快两点了。也就是说你晕了接近一天一夜。」 啥?! 谭玉心碎成渣。 居然直接晕到第二天了! 完了,昨天的更新,是来不及写了! 一想到又是二两肉,谭玉就无比委屈。 呜呜呜,自己已经很努力了,还要继续被惩罚长肉,这还让不让人活了啊?! 看她表情这么难看,春晓姐有些不忍,出声安慰:「你现在感觉怎么样了?放心,工作的事,咱们慢慢想办法。你先养好身体。」 这已经是工作狂经纪人难得的主动退让了。 然而,谭玉拿手一挡:「你先别说话!让我先冷静一下。」 其实,她哪里是冷静。 她是要去喷人了。 确切地说,是要去喷小系统。 她真的太气了。 尤其,见到小系统还在空间里唿唿大睡。 「你还在这睡觉?我这么苦逼,你却悠闲睡觉!你没有心!」谭玉冲过去,对着小系统噼头盖脸一顿骂,「你知不知道长期睡眠不足会猝死的啊?你到底要把我逼成什么样啊?我现在好累好累啊,真的好累!长期下去我会死的好吗!你这到底是快穿系统还是催命系统?我要去告你们!告你们!」 虽然她不知道去哪里「告」,但貌似这系统挺怕事情被捅上去的。 总是各种和谐。 既然这样,她就随口威胁了一下。 就算没效果,出出气也好。 系统果然还是怕的。 听她说要上告,立刻过来劝:「怎么了怎么了?别太生气哈。有话好好说。你现在情绪太激动了。来,喝口水。」 这端茶倒水的殷勤劲儿,已经让谭玉看出了她的心虚。 当下,便更有底气了些。 神色也更凶了:「那你说,到底怎么办?总不能不让我活下去吧!」 她是真的觉得自己要猝死了。 求活,本也是每个人的本能。 她可不想因为太忙而死在快穿世界。 如果真是如此,她将成为快穿史上第一笑话——因为忙碌猝死。 系统也很无奈:「可是我们的合同早就签了呀。」 「我知道。但法律不外乎人情,你总不能真逼死我吧。而且,就算真把我逼死了,你能得到个啥?」 确实得不到个啥。 连穿越者都挂掉了,那这个快穿事业,就等于当场终止了。 而且,如果穿越者死在穿越世界…… 系统也意识到事态的严重。 它想了想,道:「那这样,我帮你向上面反映。只能说反映一下,具体行不行,还是要看上面的决定。你也知道,我一个小系统,也只是跑腿的。」 「……」 谭玉也知道,任何事还是要找能作主的人。 不能作主的,你再逼它,也没作用。只为互相为难而已。 这么想着,谭玉也就不再跟系统吵合同的事了。 但是还是忍不住想磨蹭着为自己求点情:「可是我现在都生病了,能不能减少点更新字数啊?没让你一直减,就病着的这两天。这个你应该可以作主吧。」 就短短两天,一般执行者应该是可以作主的。 谁知,那系统却一脸懵逼:「你这两天不是本来就没有更新要求嘛。」 「啥?!」 谭玉以为自己幻听了。 系统眨巴眨巴懵逼的眼:「你昨天不是晕倒了嘛。晕倒了,你的意识就不在正常时空,也就不能算那日的实际时间,自然不用交当日的更新。今天也不用啊。今天你醒来在十二点后,也算没有完整的实际一天,这样也不用完成更新。」 「啊。」 我谭玉终于咧嘴笑了。 「也就是说,我昨天和今天,没有被惩罚?」 「当然,你晕了嘛。」 系统一脸奇怪。 第273页 似乎不懂为什么对方要问这样显而易见的问题。 谭玉笑得眯缝起眼:「那你能不能好人做到底,这几天我都病着,你就都把更新免了呗。」 「当然不行。」 对于谭玉的得寸进尺,小系统并不打算买帐。 「昨天和今天免更,也不是因为我做『好人』,而是根据规定,你不在实际时空,本就不应该完成实际当天的更新。这是规定,不是我能更改的。这跟病不病的没关系。」 「你什么意思?」谭玉瞬间死鱼眼了,「也就是说,我必须要病得晕倒,才能免掉当天的更新。」 「其实跟病不病没关系。就是晕倒了,意识不在本时空,自然就不用更新。」 小系统努力解释。 好吧。 谭玉懂了。 说白了,就是一点我的空子都不给你钻。 病不病的,压根不影响人家执行合同。 也就是晕得没了意识,才会让你免更一天。 第116章 你喜欢吗 呵呵,这还真……人情味呢。 谭玉突然就不想说下去了,只扶了扶额头,朝系统挥手:「懂了。退下吧。」 系统再懵:「这是空间。应该是你退出去吧。」 「……」 好吧,我退出去。 谭玉默默从空间退出。 退出后,见春晓姐还在那望着自己,吓一大跳。 「你没事吧?刚才好像又晕过去了。」 春晓面露关切。 当然,在谭玉看来,这「关切」,更多的,是为了钱。 对于摇钱树的损伤,谁都会关切的。 谭玉眨巴眨巴眼,突然开口:「我要再回剧组。」 「现在?」 春晓有些犹豫。 其实,以前她跟谭玉确实是很拼的。 尤其是对谭玉的时间,几乎是当榨油一般的榨。 经纪人偶尔生病受伤都可以去医院或者休息一下。 反正无非是自己给自己放假,谭玉那一直有贴身助理跟着,并不用担心。 但谭玉的时间却不一样。 作为当红明星,她的时间就是金钱。 被迫去医院那是没办法。至于休息,那就真的是太暴殄天物了。 在谭玉来说,是休息。 可在春晓来说,却是钱「哗啦啦」白白流走啊。 所以,只要能不休息,她都不会让谭玉休息。 尽可能让她多工作一点。 而以前的谭玉,也一直很听话。 或者说,不是听话,而是自己也那么认为。 谭玉对于时间的珍惜,比春晓有过之而无不及。 可以说,这么多年,她对自己,比春晓还要苛刻。 随时拔掉输液管冲去剧组什么的,只是基本操作。 像住院时直接偷跑去剧组这种情况,也是经常发生。 所以,现在谭玉提出要去剧组,春晓并不意外。 只是有些犹豫。 她主要是觉得谭玉现在身体不好了。 之前落水一躺就快一个月,甚至差点丢了命。 现在拍个戏都能当场晕倒。 好不容易一夜一天醒了,却又说晕就晕。 她当然珍惜谭玉的时间,希望谭玉将每一分每一秒都变现。但,她也知道,身体是一切本钱。 没了身体,就没了一切。 若是谭玉真有个三长两短,就什么都没了。 所以,春晓想了想,还是劝:「要不算了吧?你还是先休养好。等好得差不多了再回去。」 这算是她平生第一次劝谭玉不要那么努力了。 然而谭玉心意已决:「我爱工作。让我去工作。」 「……」 这份斗志,让春晓哑然无语。 最后,只能将她带回剧组。 剧组里其他分场还在继续开拍。 为了不浪费大家的时间和场地租金,即便萧凌不在,别的不需要她在场的戏还是可以拍的。 比如萧凌,此刻就在跟别人拍点边角故事的戏。 看到她回来,所有人都有些意外。 「这么快就好了?」 导演赶紧放下手头的工作,迎了上来。 谭玉还没开口,春晓就已经开口卖惨邀功:「没好呢。医生说我们玉玉身体很差,需要在医院多躺一段时间。但我们玉玉敬业啊,只想着难得跟你们一起合作,怎么能耽误时间呢?这不,刚醒就急着赶回来了。就想着来拍您的戏,怕耽误您时间呢。」 这一番话,既给谭玉升华了精神,又捧了在场每一位各行各业的大佬,更在最后把人情给了导演,可以说很有水平了。 不愧是娱乐圈第一金牌经纪人。 导演听得也是眉开眼笑,说话跟着也更和蔼了几分。 「既然还没好就先不要来剧组嘛。我们这先拍别的戏,问题也不大。」 这当然是客套话。 谭玉这样的咖位和身价,能在剧组多待一天,就是多待一天的价值。 但谭玉不懂这些,她只坚持:「让我拍戏吧导演,我爱拍戏。我就想拍戏。」 导演瞬间又要饱含热泪了。 啊啊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 是敬业精神啊! 是影后素养啊! 「好,好。」老导演激动点头,眼眶都湿润了,「不愧是我们的第一影后。放心,好好拍,咱一起好好干,我保证这部戏又能给你添一项最高级别的影后奖盃。」 第274页 虽然谭玉的奖盃很多。但最顶级的影后,相关部门还是抠得很紧的。就算她真的年年表现良好,也不可能年年都给她。 最高级别的影后奖盃,对谁来说,都是很有份量的嘉奖。 春晓一听,瞬间就笑容盛开了:「哎呀,真是谢谢导演了。我就说嘛,能跟导演您合作,是我们玉玉的福气。」 这样的高帽子,谁都喜欢。 尤其递帽子的,还是跟随谭玉的娱乐圈第一经纪人。 导演王坤也不敢托大,赶紧把高帽子回敬了回来:「哪里哪里,你们太谦虚了。能跟谭影后合作,也是我的荣幸呢。」 这其实也是真心话。 这部电影,拿奖是稳了。 而且,如果运气好的话,可能是双蛋黄影后。 当然,这跟萧凌也密不可分。 但是,娱乐圈的潜规则是:当着一位女明星的面,不夸另一位女明星。 这一点王导演还是懂。所以并没有说。 但内心里还是清楚的。自己这次跟这两位合作拍戏,真是此生最大的荣光。 而这部戏,很有可能成为他的代表作,铭记在她的生命。 大家一番商业互吹。 看得萧凌无语。 萧凌原本在拍戏,这会子导演跑来迎接谭玉了,自然她也就停下了。 她也懒得迎上来凑热闹,自去一旁看剧本去了。 但是,再怎么看剧本,再怎么看剧本,那些商业互吹的尴尬话都传到了耳中。 相由心生,萧凌是典型的清高性格。 这些尴尬的寒暄互吹,在她听来,就很尴尬,也很无语。 她准备一直抓着剧本不放,做出一副看剧本的样子,然后装聋作哑不参与。 然而,谭玉还是抓到了她。 却说谭玉扫视四周,很快目光就锁定了萧凌。 ——找老婆什么的,只一眼就足够。 更何况,萧凌本来就美出天际。只要有她在堂,其他人全黯然失色了。找起来还真是容易。 谭玉也是懒得听人寒暄互吹的。 她倒不是清高,纯粹是觉得没意思。 因为在她这种穿越几世的人看来,说这些废话纯属浪费时间。 所以,她也渐渐懒得继续听下去,而是直接扑向萧凌。 萧凌吓一跳。 经过昨天那场戏,她对谭玉可不敢掉以轻心。 这会子见谭玉扑过来,立刻顾不得伪装看剧本了,直接往旁边退了退。 然而,她哪里能闪得过谭玉的熊抱? 所以,依然被抱了个结结实实。 萧凌刚想发作,谭玉却已笑脸相迎:「怎么样,我刚刚这个姿态,像不像顾倾城后来终于见到温言?」 「……」 说到工作,萧凌就发作不得了。 「我觉得剧本上的那个表达并不好,还不如我这样的表现,你觉得呢?」 都开始琢磨本子了,萧凌就更发作不得了。只能老老实实跟着讨论本子。 于是,两个人开始认真讨论起剧本来。 萧凌本来就十分敬业,在开拍前早已把剧本故事看得烂熟,这会子讨论起来,也是有的放矢。 而谭玉也不弱。 她本就是小说写手出身,还写了无数个年月的小说,对于小说故事,很有发言权。而这个剧本,在开拍之前,她也一样好好看过。倒不是因为敬业,而是因为要跟萧凌拍。她想早做准备,到时候以最佳状态入戏。 现在,两人倒是聊得旗鼓相当。 萧凌内心对谭玉的评价又默默高了一筹:唔,不管怎么说,眼前这人,对剧本还是认真的。 她喜欢对演戏认真的人。 王坤导演见两人在那聊得热络,也很是欣慰。 走了过来:「两位聊什么呢?」 「导演。」 萧凌赶紧恭敬站定。 她是典型的乖学生性格,对戏尊重,对导演也尊重。 在片场,她是绝对恭敬于导演的。 她觉得这是应该的。 王导含笑点头。 谭玉的身份早已在王导之上,自然不用客套。 当然她本身也不惯于客套。 同时闲着没事还愿意客套一下。现在萧凌当前,她一心只有老婆,哪里还愿意去虚那些客套。 所以,当下只是笑眯眯:「我们在谈戏。」 「谈戏好,谈戏好。」 王导很是高兴。 不管在哪个行业,能做到最顶端的人,总是热爱或尊重这个行业的。 王导也一样。 所以,他很愿意看到演员们私下多多谈戏。 对于这样的年轻人,尤其喜欢。 因为觉得这是一种态度。 现在见谭玉和萧凌谈戏,他又情不自禁想起她们昨天的那场戏,当场又忍不住提起了:「昨天那场戏……」 他原是想表扬,谭玉却开口打断:「我觉得昨天的戏还有很多不足。」 转而,又看向萧凌:「你觉得呢?昨天的戏,你喜欢吗?」 这话问得就很有水平了。 如果只问「你觉得呢」,萧凌还能勉强给个肯定答案。 但她后面又补问了一句「你喜欢吗」,这就尴尬了。 萧凌是完全不像提昨晚那场戏。 在她看来,那场戏就是十足十的尴尬与屈辱。 第275页 可现在谭玉偏要问。 尤其,那句「你喜欢吗」,简直让她抓心挠肝。 第117章 我爱演戏 她喜欢吗? 呵呵。这话问得真好。 她能说喜欢吗? 她要说了「喜欢」,别人还以为她欠那啥呢。 咳! 当然,内心里……就不好说了。 不过,当着谭玉和大家的面,萧凌是绝对不会承认「喜欢」的。 所以,她冷冷:「不喜欢。」 「太好了!我也不喜欢!」 谭玉一派欢喜,毫不掩饰自己的情绪。 「……」 所有人都望着她。 呃。 人家不喜欢你演的戏,你那么高兴干啥? 尤其是导演。 王导巴巴:「那个、我觉得、你们已经演得很好了。」 谭玉却又是摆手又是摇头:「不,演得不好。我觉得还需要再磨练一下。我们再来一遍吧!」 再来一遍?! 萧凌几乎要昏厥。 在场工作人员也有些傻眼。 啧啧,昨天那么芬芳的镜头,还要再来一遍? 就连导演,都有些愣了。 他倒没想其他。 作为一个专业顶尖导演,他对戏,还是很敬畏的,一直以一颗单纯的赤子之心面对。这一次,也一样。 他只是纯粹觉得不需要再来啊。 「唔,昨天的镜头,很好啊。很完美,不需要再来一遍吧。」 向来以严格着称的华国第一文艺片导演,平生第一次,不只没要求演员重拍,还驳了演员自主提出来的重拍要求。 然而,谭玉还是坚持:「不,我觉得我还需要再重拍一遍。」 「这遍已经很好了。」 王导还是劝。 「不,我们要精益求精。」 「可是现在已经很精了呀。」 「精无止境。我们要更上一层楼。」 「可现在真的已经很完美了。」 「完美之上还有完美。真正能经得起时间的经典,都是突破了完美上限的。我觉得我们还可以再努力一把。」 …… 最后,王导——觉得,有道理。 是啊,既然已经这么好了,为什么不再沖一把,拍得更好呢? 若是真的留下个传世之作的经典,也算这辈子不白活啊。 于是,王导指挥:「布景,架机器,还拍昨天那场戏。」 「……」 萧凌知道导演已经沦陷了。 多说无益。 只能默默由着妆发师带去化妆师,精雕细琢准备拍下一场。 全程,唯有春晓无语。 她觉得自己现在越来越不认识谭玉了。 主要是现在的谭玉太多(抽)面(风)了。 说她敬业吧,她一天到晚想着偷懒。之前拖着不想工作。后来復工了又各种摸鱼。 说她不敬业吧,又刚甦醒就闹着回剧组,回到剧组还闹着返工重拍,追求精益求精。 这么跳脱无忌(神经病一样)的性格,让春晓很是接不住。 不知道以什么样的态度面对。 唔,难道这些日子她真的又变得敬业了? 可是,太敬业也不是好事吧。 主要是身体吃不消。 春晓一直是推崇敬业的,因为她一直觉得只有拿作品说话才能真正久盛不衰。光靠炒绯闻或者炒人设,终究上不得大雅之堂。除了能骗到些低龄或者智商困难户,很难真正被业内人士人士认可,也入不了真正精英阶层的法眼。 她对谭玉的规划可是志向很大的。 将来走向世界也是必然的。 而且目标是留名影视史,成为真正铭刻在时光里的经典明星。 谭玉也一直是按照她的规划这么做的。 所以,这么多年来,谭玉演了很多戏,却每部戏都尽心投入,努力做到最好。 她的演技,也进而炉火纯青。 目前的谭玉,才二十八岁,正是演员的黄金年龄。又有着十八般武艺般的各种技能。还演技逆天。那么,登顶梦想,不过是早晚的事。 其实,她现在已经开始布局,在有意为谭玉挑选本子,进军世界影视中心了。 如果不是谭玉落水后导致后期工作量大增,以及她在微博胡言乱语以致被迫接下这部百合电影应急,她现在,只怕已经安排谭玉在拍世界级电影了。 这一切,原本按部就班,步步为营,一丝不乱。 然而,现在的春晓,有些怀疑了。 怀疑自己的安排是不是对的。 她倒不是怕别的,就是怕谭玉身体吃不消。 她可不想谭玉真出个什么事,一切鸡飞蛋打。 所以,看着眼前敬业到极点的谭玉,很是发愁。 而很快,她的担心也印证了。 因为,谭玉在片场因为演戏太过激烈,又,晕倒了。 救护车再度唿啸而至。 在王导饱含热泪的眼神中,载着谭玉,唿啸而去。 又是一个轮迴。 谭玉再度醒来,果然发现自己的更新量被免了,于是又沖向剧组。 仍是一番苦苦坚持的说辞,再再拍了一遍之前的那场亲密戏! 于是,又晕。 救护车又唿啸来去。 …… 第276页 这般折腾了几次,王导受不了了。 虽然确实每次的戏都有进步。 尤其是萧凌的配合也越来越自然。 虽然……他也很喜欢看每次的无边春色,咳咳。 相信在场工作人员也大饱了一次又一次的眼福。 但—— 咱能消停点吗? 别的不说,身体也遭不住啊。 且不说你谭影后那么高的身价,万一因为演戏太过激烈而真死在片场了,王导付不起这个责任—— 这还不是空穴来风的担心。 自古就有与四大名着并列的某奇书,上面明确有x尽x亡的案例。这场戏虽然跟那个不是一回事,两者有着本质区别,但毕竟感情是想通的。谭玉可每次都是情感饱满,激情迸发呢。因为太过激烈而因公殉职,也不是不可能的,咳。 就说不考虑谭玉,只考虑王导和工作人员们的身体,也不行啊。 天知道他们流了多少鼻血! 尤其是工作人员。 他们可不是个个都有王导的专业素养,能以完全专业的眼光看待这件事。 看着两个美到心颤的女子在片场各种那啥……不流鼻血不是人好么。 王导其实也没好太多。 他虽然靠着专业素养压制,在片场能强行hold住,但回来后脑子里的芬芳镜头却是挥之不去啊。 天知道他每晚默默喝了多少降火凉茶。 那啥,降火凉茶也不能乱喝啊。 他都多大年纪了。 天天喝降火凉茶,只怕身体遭不住啊。 所以,最后是王导带着大家哭着求谭玉别重拍了。 「这场戏,过!」 最终,谭玉妥协,王导喊出了响亮的一句话。 算是给这场戏彻底做了个终结。 只是,萧凌却隐隐有些失落。 唔,这一边又一遍轮下来,自己似乎……还挺享受的呢。咳! 当然,这话不能跟任何人说。 除了她自己,也没人知道。 此一节揭过,两人开始继续拍接下来的镜头。 接下来,谭玉可就没那么激情投入了。 因为要码字啊。 那个小系统说是找上面反映,却迟迟没有消息。 谭玉也就只能等着。 等回音的日子,自然还是要努力码字的。 因为,在新合同到来之前,老合同还在继续发挥作用。 每天一万字,足够她喝一壶了。 所以,每天都是犯困状态。 只要不是在摄影机下拍戏,谭玉都会找个角落的位置蜷着,闭眼码字。 这在别人看来,就是打盹。 以前春晓觉得谭玉是摸鱼,现在,她有些怀疑是春晓的体力不支了。 便更担心了。 其实,这些日子,春晓已经默默为谭玉推了一些活动。 那些活动当然是有钱的,原本可以在拍戏间隙穿插,挤时间去。 但现在,她觉得还是先保住谭玉的身体,才能有以后更多赚钱的机会。 唯有谭玉走得更高、更远,她作为经纪人,才能跟着赚更多钱。 杀鸡取卵这种事,春晓可不干。 现在看谭玉现场这样子,春晓觉得或许需要推更多的活动,甚至推掉一些戏。 保养谭玉的身体,是目前的重中之重。 秉承着这一原则,春晓对谭玉现场伺候得非常好。跟助理一起双双上阵不够,还又多请了两个助理,铺床的铺床,打伞的打伞,递水的递水,递风扇的递风扇……总之,各种服侍,力保她在下戏后第一时间能躺着休息。 甚至,为了减少她的负担,剧本都是由助理直接念的,谭玉闭眼听着就行。 春晓还嫌那助理念得不好,没有感□□彩,就自己拿了那剧本去念。 每天的台词反覆念无数遍,唯恐谭玉记不住,又恐谭玉受累。 这样一天下来,春晓也是累得口干舌燥。 总之,谭玉团队,最近是各种忙得鸡飞狗跳。 这一切,都看在萧凌眼里。 其实,不只萧凌,整个剧组的人都看着。 但剧组的人也不觉得有什么。 像谭玉这么大的咖,本就应该有好几个助理。谭玉现在的配置,也并算逾矩。 只是以前春晓为节约开支和保护隐私,尽量少请人而已。 现在嘛,谭玉身体不好,几次都晕倒在了片场。 那她多用几个助理,在片场人员看来,就更理所当然了。 只是偶尔羡慕:唔,当大明星,真好。 第118章 狗粮没人吃 唯有萧凌想的,跟所有人不一样。 她是有些担心。 之前谭玉已经在片场晕倒过好几回了,每回都被救护车拉走。 现在虽然不再晕了,却是一下戏就打盹。她背后的工作人员还越来越多,都忙着照顾她。难道她真有什么病? 虽然,这谭玉是有点神经兮兮的,但,不知为何,自己却越来越不讨厌她了,反而,有点关心她。 ——唔,似乎,自己从来就没讨厌过她呢。 知识她神神叨叨的,总让人无语。 但不知何时,对方似乎,已经渐渐进入了自己的世界,让自己上了心呢。 时不时,就会在人群中,去寻找那个身影。 同时,担心对方的状态:老这么犯困,应该是身体真的不好吧。 第277页 存着这份心,两人对戏的时候,萧凌便会格外上心些。 有时候,以戏中人身份,握着对方的胳膊,都能感觉到对方的无力。 她担心更甚。 终于,有一次,好不容易等其他人都不在,萧凌推了推谭玉。 谭玉正用意识在码字,被人一推,还以为是马上又要上场了。 条件反射就站了起来,迷迷煳煳还念念有词:「开始了吗开始了吗?」 话音刚落地,又是一个呵欠打出。 显然,她是真的累了。 萧凌看得莫名揪心。 但也不能宣之于口。 谭玉定睛才看清,眼前人竟是萧凌。 当下,整个人都精神了:「阿凌!」 两人之间在不断的磨戏中,已渐渐熟悉亲密。 「阿凌」这称唿,因为时不时被谭玉提起,萧凌也就渐渐习惯了。 当下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而是认真规劝:「你这样子演戏,未免太过勉强。还不如好好休养。等真正修养好了,再好好演戏。」 谭玉一愣。 她来这个世界后,所有人都只夸她敬业、演技好、勤劳,可从来没有人说过这么体己的话呢。 可不敬业、勤奋嘛,她每天就没闲着过,不是在拍戏就是在参加活动。 参加活动当然不是玩的,而是为了赚钱的。累着呢。 可是,所有人都只夸她,却没人真的心疼她,让她休息休息。 哪怕是一直打着爱她旗号的粉丝,也一样。 粉丝们各种夸她,在她的微博下,天天热情得不要不要。谭玉知道,这是真情。 但,她们一样咋唿着追谭玉的各种足迹,一看到她的路透照或者活动综艺,就高兴得很。还每天催新戏。说想谭玉了,想看谭玉的新戏了,催她赶紧出新作品。 这当然也是真情实感。她们是真的想谭玉了。毕竟,追星嘛,就是追着想看明星。 但,没人想到过谭玉的累。 她也是个人啊。 也需要休息啊。 就目前这种日常作息,只怕离猝死不远了。 现在萧凌这么一说,谭玉瞬间就委屈哭了。 她是真委屈啊。 累啊! 她情之所至,一把抱住萧凌,当即就哭了起来:「呜呜呜,被你发现了,我真的好累呜呜呜。」 「……」 谭玉石化。 这半真半假的哭,让萧凌僵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 刚才好不容易涌现出的同情,瞬间全被尴尬替换。 好吧,她就不应该同情这个神经病。 因为这个神经病很快又说:「嘤嘤嘤人家好累呢,得老婆抱抱才能好。老婆~」 最近,因为两人在戏中是老婆,谭玉经常拍点剧照po在微博里,然后艾特萧凌,喊她「老婆」。 对于这种艾特,萧凌自然是从不回復的。 而双方的粉丝对此也很是冷淡。 谭玉家粉丝只在下面选择性失明失聪: 「我家玉玉最美!」 「我不管,我家玉玉最美!」 「我不管,我家玉玉最美!」 「我不管,我家玉玉最美!」 …… 很快,刷成了排队形。 谭玉其实也挺无语的。 不管她发什么,她家粉丝都不接话茬,只刷「我不管,我家玉玉最美!」 搞得她好像自说自话一样。 咩,这届的粉丝也太不懂事了,帮偶像追老婆不会么? 好吧,貌似每一届的粉丝都不会。 自古以来,粉丝对偶像的爱都是热烈而单纯的,只指向对方,很难爱屋及乌。 尤其,很多粉丝其实挺讨厌自家偶像的爱人的。 想到这个,谭玉也就释然了。 只默默每天po着跟萧凌有关的照片、日常和周边。 虽然,这很像自言自语。 因为萧凌的粉丝也完全不给眼神。 她们一样只专注于自家,每天只舔萧凌的颜,也一样刷着「我家凌凌最美!」 不管是刷谁最美的,都没理谭玉的秀恩爱事件。 她现在是秀恩爱没人看、撒狗粮没人吃。 好失落哦。 好在现场可以看到萧凌本人,每天就凑过去蹭,也算心理平衡了。 只是,这些却又耽误了码字的时间。 而为了完成日更一万的任务,谭玉又要在别的时间加班加点。 如此一来,时间更不够,人也更累了。 眼看她的状态越来越差,萧凌是真的担心了,便想着来提醒几句。结果换来对方当面的神经。 萧凌转身。 她现在只想离开。 「老婆。」 谭玉在后面扁着嘴,拉她。 萧凌甩开她的手,走得更彻底了。 谭玉没跟上去,但嘴扁得更厉害了。 还配上委屈巴巴的忧郁眼神。 不知道的以为她受了多大的委屈。 这一幕落在春晓眼里,就有些扎眼了。 原本,谭玉的微博事件,被春晓认为是一次意外。 她觉得是谭玉出院后脑子不太清楚,加上宅在家里休息太久无聊了,就做了这么个事情。 但现在,她觉得事情或许并不简单了。 之前给谭玉和萧凌攒百合剧本、约那么多行内大佬共襄盛举,纯粹是为了给微博事件公关。所以不管在场大佬们如何误会谭玉,她心里都门清,完全不担心。 第278页 可现在,她怀疑是不是自己太大意了。 或许,自己真的「灯下黑」了。 越是离谭玉近,越是以为自己了解谭玉,反而越容易什么都看不清。 如果谭玉真的喜欢萧凌…… 这个可能性,春晓不敢想。 现在的华国虽然开放,但同性婚姻并没有合法。而同性之恋也不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平时嘻嘻哈哈萌耽美百合可以,但真正三次元搞起拉拉,却还是被主流排斥的。 这要是普通人倒还罢了。无非就是瞒着周围的人,或者完全懒得在乎周围人的目光。 但谭玉是个明星啊。 明星是公众人物。如果性取向有问题,那影响可是很大的。 尤其谭玉还是国民度很高的华国第一影后。 如果她的同性取向被人曝光,只怕很多戏和综艺就接不到了。很多代言和活动也不会再请她。甚至,有些粉丝也会离去。 ——当然,这也许会带来一些新的「支持」她的「粉丝」。但这群新「粉丝」粉的不是她这个人,而是本身就是拉拉,肯定她这件事而已。这种不是发自内心的爱,是捨不得花钱的。并不能跟真正的死忠金主粉相提并论。也远远抵消不了前两项的损失。 除非谭玉愿意放弃远大理想,当一个卖性取向的网红,否则,是绝对绝对不能走上这条路的! 春晓觉得,有些事,她应该干预了。 第119章 出柜 「我当然喜欢萧凌啊!」 被春晓询问,谭玉没有丝毫掩饰。反而觉得这事挺值得炫耀。 还巴巴地望着春晓,眨巴了眨巴眼睛,笑:「怎么,看不出来?」 「……」 正是因为看出来了,所以才来问啊。 而且,你这个表情是什么意思? 你是觉得这事很值得表扬还是咋滴? 春晓不知道该以什么态度来面对了。 甚至,都不知道该做出什么表情。 「怎么了?」 谭玉还关切地问。 「……」 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了。 春晓扶额,突然觉得很累很累。 「春晓姐,你是不是累了?」 谭玉自己先打了个哈欠,然后以睏倦的声音询问。 「……」 春晓被她那一个哈欠接一个哈欠打得也困了。 既困且倦,春晓垂下脑袋,突然觉得今天没精神再说下去了。 便无力地摆了摆手:「没事,先回吧。」 「嗯,好。哈——欠~」 谭玉又是个长长的哈欠打出。 然后,晃晃悠悠,回去了。 而春晓,将来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今晚没有把话说透,就那么让谭玉回去了。 因为很快,谭玉就出事了。 确切地说,是当晚就出事了。 这天晚上,萧凌还是忍不住,敲开了谭玉的门。 她是真担心谭玉的身体。 上次因为谭玉突然抽风口出狂言,她就直接走了。 该劝的话还没出来。 这几天下来,还是不放心,便趁着没人,再度来找谭玉。 谭玉见萧凌,自然又是非常欢喜。 依然是迎过来一个熊抱。 萧凌无语,却也慢慢受了。 待谭玉好不容易松开熊抱,萧凌这才开口,劝对方要好好规划自己的人生,不要太过拼命。 「来日方长。」 萧凌说。 谭玉点头。 她自然懂这些道理,但是春晓不懂啊。 她那些活,可都是春晓给安排的。 见谭玉光点头不表态,萧凌有些急了:「我说的话你有没有听见?再拼也要有限度。身体终究是最重要的。而且演戏重在投入。你精力不济,演戏自然难以投入,作品自然不好。到时候作品质量降下来,倒砸了自己的招牌。还不如一部接一部,认真把手头的戏演好。来日方长,只要有健康在,就可以一直演下去。」 她说的绝对是肺腑之词。 也是难得的劝人。 谭玉十分感动。 拿手去抓谭玉的手:「谢谢。所以你很在乎我,对不对?」 「你说什么?!」 萧凌大惊,将手抽出来。 谭玉的手却继续追了上来,仍是握住萧凌的手:「别掩饰了。我知道你对我有感觉的。咱就直接点。别浪费时间了。人生其实挺短的,咱抓紧时间好好在一起,不好么?」 这是谭玉的真心话。 她经歷过生生世世,早就将萧凌看作自己註定的老婆,所以,在她看来,所有的你追我赶试探撩拨时间,都是不必要的浪费,完全可以一开始就好好在一起。 对于人生苦短,她比萧凌更有感触。尤其经歷了洪荒世界。 既然如此,她便真的只希望珍惜每一分每一秒,早点跟萧凌在一起恩恩爱爱。 可萧凌却不那么想。 萧凌是完全不认识谭玉的,也完全没有之前世界的记忆。 说白了,谭玉对她来说,跟一个陌生同行没区别。 所以,谭玉对她做的这些、说的这些,她没把对方当成耍流氓就不错了。更不可能一上来就珍惜时间直奔主题好好恩爱。 只是,萧凌不知为何,却讨厌谭玉不起来。 哪怕谭玉第一次在微博喊她老婆,她也讨厌不起来。 第279页 见面之后,更是讨厌不起来。 一起拍戏后,就更讨厌不起来了。 相反,对方在她心里的地位还越来越重。 不然,她早就反抗了。也早就跟谭玉划清界限了。 对于萧凌这样的人来说,能由着对方胡言乱语,其实已是默认两人之间的关系了。 但,再怎么默认,跟谭玉还是不在一个步调的。 所以谭玉的每句话,都给她震惊。 只是,震惊过后,竟觉得,也有几分道理。 是啊,如果真的在乎,如果註定要相爱,那为什么不早点在一起享受二人恩爱时光呢? 浮生苦短,省得浪费。 尤其,对她们这样忙得脚不沾地的明星而言,能凑在一起的时间,更是稀少。 君不见,那么多明星情侣分手,分手理由都是「聚少离多」。虽也有找藉口之嫌,但也未尝不是一部分真是原因。 因为聚少离多,便会产生很多问题。 所以异地恋才很难修成正果。 现在,两人难得在一个剧组,如果这点时间都有来别扭了,是挺浪费的。 萧凌想到这里,也就没有再用力闪避。 当然,也没有上赶着配合。 只是默默地,由着谭玉拉手,由着谭玉说些亲密的话儿。 但最后,是谭玉忍不住了。 谭玉觉得这还不够。 她有些等不及。因为对她而言,註定的老婆一刻不跟自己定下来,一刻都不能安心。 「我们,在一起吧。」 谭玉终于把这句话说出口。 这话不能不算唐突。 但萧凌,却似乎并不反感。 只是沉默。 「你说话呀。我们在一起,好不好?」 谭玉拉着她的手摇了摇,再度问出这句话。 萧凌抬起头,眼眸如水,望着她。 却,神色一变:「谁?」 她问这话时,看的并不是谭玉,而是别处。 谭玉吓一跳,顺着她的眼神看过去,见不知何时,已经有一人转身跑了。 只剩下如脱兔般的背影。 谭玉无语:「狗仔?」 这是她脑子里匮乏的娱乐认知。 在她看来,偷拍的应该都是狗仔队。 貌似以前香港娱乐圈就是这么叫的 萧凌却摇摇头:「应该是代拍。」 「代拍?」 这倒是个新词。 「嗯。就是帮粉丝来剧组拍照的。也有帮一些新老媒体来剧组拍照的。往往都是本地人,对地形很熟。所以才能跨过层层防备,直接到这里。」 一般的狗仔,是进不来的。 毕竟每个剧组都不想天天被狗仔队打扰。 而且各种剧照和场景花絮,如果全被曝光了,正片就没什么吸引力了。 就算要爆剧照和花絮,也应该剧组官方来爆,一方面是要精修处理,力求每一张剧照和每一个花絮都充满美感;另一方面,也是剧组官方要吸粉。 没道理给那些路透媒体给蹭了热度,还丢出一堆未ps的路图和草根视频。 所以,现在狗仔队不可能自由出入剧组。 但当地人就不一样了。 尤其是拍古装戏,很多都是在一些偏僻山水边拍的。 而本地,就有很多原始居民。 他们知道这里的地形,熟悉这里的一草一木。随随便便,就绕过了剧组的防备,直接来拍主演。 这次也是他运气好,直接撞见了谭玉和萧凌两大主演。 而且,刚好还是两人手拉手錶白。 这可是惊天大瓜! 那人原本是想拍点谭玉或萧凌的路透照,去卖给她们的铁粉或者卖给一些媒体大v的。 谁知,现在却一碰碰俩。 他一面感慨自己运气好,一面拼命狂拍两人的日常。 于是,拍到了这个惊天大瓜。 其实,一般来说,像谭玉和萧凌这种经验丰富的,是能发现的。 尤其是谭玉。 但谭玉本就不是原身,对被偷拍什么的,并没有那么丰富的经验。 且她当时一见了萧凌便晕头转向,哪里还注意得了其他? 萧凌也差不多。 她倒是有被头牌的相对丰富经验。 因为出道这段时间,对她的偷拍就没停止过。 但是,萧凌当时也晕乎乎啊。 谭玉每次见面都一开口便是惊天大雷,让她一愣一愣的。脑子根本就不太够用。 这次更是被谭玉说得不好意思抬头。 直到最后抬头跟那代拍的人打了个照面,才反应过来。 再喊,对方却已经跑了。 萧凌瞬间意识到问题的严重,跟谭玉商量:「你赶紧去找你们春晓姐。我也去找陆茗。我们要好好商量一下这件事。」 「商量什么事?」 谭玉脑子还有点恍惚。 「我们在一起,还需要跟她们商量吗?」 「……」 萧凌忍住将对方暴打一顿的冲动。 深吸一口气,才恢復平静。 「我是说,我们刚才那样,已经被人拍走了。万一人家在网络上曝光,我们就完了。」 「啊。」 谭玉这才微微回过神来。 「赶紧吧!你去找春晓姐。我去找陆茗。」 第280页 萧凌再催。 不一会,睡得晕乎乎的春晓和陆茗,苦命地被从被窝里刨了出来。 两人刚开始还是睡眼惺忪的。 一听完萧凌和谭玉的表述,就瞬间清醒了。 啥?! 你们表白了?! 还被偷拍了?! 偷拍的人还跑了?! 两大经纪人齐齐揉太阳穴。 她们在这一刻有个同样的念头:让我死吧。 这,这也太尴尬了。 「所以,你到底说了些啥?」 最终,是春晓认命地开口,问自家那个不省心的。 之前萧凌描述得很隐晦,只说两人表白。具体表白了啥,也没完全说出来。 谭玉在旁边配合,也只是添了些细枝末叶,没多说太多。 现在春晓想掌握所有的情况。 说的话很重要。 具体到底说了些什么?? 陆茗也跟着屏住唿吸,盯着谭玉。 她希望谭玉说得不那么露骨。含蓄点,再含蓄点。 然而,谭玉毫无心理压力地把一切都转述给了她们。 让她们瞬间心死—— 「我所,让我们在一起啊。别浪费时间啦。反正我知道她心里也有我啊。」 「唔,我还拉她手啊,搂她啊,抱她啊。 「……」 可怜的春晓和陆茗同时觉得眼前一黑。 两人可怜巴巴对视一眼。 陆茗的眼里更是饱含同情。 言下之意:辛苦你了。 春晓一脸生无可恋,回以苦逼表情:你懂的。带不动。 两个经纪人这般眉目传意,让谭玉突发奇想:「你们这眉来眼去的,不会也早就互相喜欢上了吧?」 「……!」 两大经纪人差点没当即栽了下去。 第120章 我们谈个条件 这叫什么话? 这还是人吗? 自己惹出塌天大祸,一点悔意都没有,还有心思在那继续胡说八道开玩笑。 陆茗继续向春晓投来同情一瞥:惨,真的太惨了。带这么个艺人,这些年一定很辛苦吧? 同时,也默默在心里有些佩服:带这么个坑爹艺人,却十二年如一日的让这坑货长红不衰。这春晓姐,真的还是有本事呢! 再联想到刚才谭玉无心插柳的提点,陆茗突然心中一动。 某种收敛沉淀的少女情愫,突然被晃荡开,一点点晕染开来…… 春晓倒是没想那么多。 她目前只全身心都在谭玉身上。 遇到这么个坑货艺人,她来不及想其他。 「所以,我们现在怎么办?」 萧凌是唯一清醒的。 觉得目前最重要的事,就是善后。 所有人都沉默。 这事,还真不好善后。 这段视频,只要爆出来,就一定是惊天大瓜! 春晓最终出列,深深嘆了口气:「还是跟上次一样,联手闢谣吧。」 陆茗一愣:「联手我们是没意见。但怎么联手,才能把这事给抹平呢?」 春晓看向陆茗,十分无语:「你是经纪人。这种事,你自己心里没盘算么?你问谁?」 「……」 被她一阵抢白,陆茗无语。 好吧,她确实是经纪人。 但她还真不是什么都行的全方位人才经纪人。只是刚毕业后被分配给萧凌的实习经纪人。 也就是她运气好,刚好带的萧凌直接一炮而红了,她也就跟着水涨船高。 但对经纪人这个职业,她还是没什么经验的。 尤其,也没什么特别强的能力。 无非是把自己份内的事情做了,然后学点情商说话艺术,就算是自我进修了。 现在陡然遇到这么大的事情,她是真没办法。 说实话,上次春晓找她合作给谭玉微博事件洗地,她内心都是慌的,不知道怎么面对这个经纪圈前辈才好。 还是头天晚上对着镜子演练了很久,第二天才能鼓起勇气跟春晓据理力争的。 春晓答应的后续谭玉再跟萧凌合作一部双女主戏,就是这么力争来的。 不过,春晓姐的气场和谈判能力可不是盖的。 愣是生生把双女主谈成了一番和二番女主。剧本必须往谭玉那边迁移,这是春晓当时的坚持点。哪怕官宣是双女主,也一定要让谭玉是实际的一番。 为了保证这一目的,春晓当时都差点掀桌子。 说实话,陆茗都怕对方跳过桌子来打自己。 所以,后来她怂了。 让步了。 就好比这部戏,虽是官宣双女主,但内涵其实是谭玉的大女主。 顾倾城和温言的戏份压根不可同日而语。 人设吸粉度也完全不同。 整部戏就是描写顾倾城一步一步,为了追求心爱的女人,从民女走到了女王。 她为了追求自己心爱的人,提升自己去配上对方丞相千金的身份,更是为了证明自己不输男儿,走向帝位,将天下男子踩在脚底。 这份霸气,才是真正吸粉的。 也是这部戏的核心女主。 温言,则更像一个远在天边的白月光。 美好,却远在天边。 主要作用是刺激剧情 = = 当然,小说改成剧本后,为了在浓缩的一部电影时间展示精华,对小说进行了一定的修改,对温言也添加了一定的人设和戏份。 第281页 可即便如此,也是跟顾倾城这个角色没法比的。 这些,陆茗不是不知道。 可当时看春晓姐那股劲儿,她就不由自主答应了。 ——说实话,她真觉得当时如果自己不让步,春晓姐会真冲过来打自己。 如今,被春晓反问,她更尴尬了。 作为经纪人,在应变能力和处事能力方面,她是有所欠缺的。 所以,她再度怂了。 有些萎了气焰,赔笑:「呵呵,那春晓姐有没有办法?」 春晓无语。 「你问我?你的工资难道也给我了?」 「……」 对于春晓这样的直怼,陆茗没话反驳。 春晓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你拿这份钱,就应该办这份事。 陆茗有些不好意思,只能默默低下头。 见她那模样,春晓也知道指望她指望不住,便嘆了口气,冷哼:「行吧,我出个主意,还跟上次一样,就说是剧本里的台词。说是对戏。」 剧本里的台词? 对戏? 萧凌先提出异议:「可是剧本是定好的,不是我们可以随意更改的吧?」 「自然是定好的。但也不是不能改。」春晓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事我可以去跟导演和编剧谈。最重要是我们先达成一致。」 陆茗点头:「达成一致容易。我们都听春晓姐的。」 萧凌看了看陆茗。 显然对自家经纪人的怂不是很满意。 但也没说什么。 算是默认。 唯有谭玉,反而是唯一反对的一个:「其实我觉得没必要这么麻烦。就此出柜也挺好的。反正早晚都要出。」 一句话,不啻于一记惊雷。 所有人都被噼得外焦里嫩。 啥意思? 您老还打算出柜了?! 春晓和陆茗不可置信地望着谭玉。 尤其是春晓,几乎是万分痛心的表情。 而且是还不是装的那种。 「你,你在开玩笑吧?」 许久许久,春晓才撑起最后一点力气,颤颤巍巍开口。 这一刻,她真如风烛残年般挣扎。 然而,谭玉却坦然点头:「是啊。我喜欢阿凌。她也喜欢我。将来我们是肯定要在一起的。」 她说得坦然。 表情也十分理所当然。 萧凌转头看向她,也有些意外。 虽然这谭玉从来都口无遮拦,但萧凌仍是没想到,对方会这么打算。 出柜啊。 这可是没有任何一个当红明星能承受的。 陆茗更是敬谭玉是条汉子。 觉得在春晓那杀人般的目光面前,谭玉还敢说出这样的话,简直是不怕死啊。 春晓已经气得完全说不出话了。 如果不是最近被谭玉气出了经验,她这次就直接被气得直接过去了。 许久许久,春晓才努力以一种克制的声音劝:「你不要这么想。出柜肯定是不可能的。这对你前途的影响不可估量。再说,你也别把人萧小姐拉进来。人家事业正是初升的太阳,怎么可能跟着你瞎胡闹?而且,人家压根也对你没这种心思。」 陆茗也是帮腔:「就是。我们凌凌对你是绝对没那想法的。」 说完,她还看向萧凌:「你说对吧?」 原本,她以为萧凌会想也不想就确认。 谁知,萧凌竟没回应。 等了半天,仍是没回应。 陆茗感觉到不对头了。惊得连东北腔都出来了:「凌凌你啥意思?难道你还真对她有想法??」 萧凌没回答。 但她的表情……似乎,是默认。 这下子,陆茗也整个人都不好了。 跟着春晓一起挠头风中凌乱。 冤孽啊。 她们两个带的明星,居然都是弯的! 这还怎么活哟? 最惨的是,这俩货居然还想出柜?! 如果可以,陆茗真想和春晓抱头痛哭了。 最终,还是春晓拿出态度:「不行!你们出柜,绝对不行!」 这事得压下来。 必须压下来! 然而,谭玉只是一笑:「我要出柜,你觉得你能拦得住我么?」 当然拦不住。 别说微博在对方手上。 就算把对方的微博抢下来后闢谣,人谭玉总得参加节目、接受採访吧。只要在随便一个公开场合,谭玉说自己喜欢萧凌,都能立刻被话筒给包围。瞬间,全国皆知。 不,可能还是世界皆知。 因为春晓已经联繫世界级的圈内人,打算谈谭玉沖向世界的合作了。 人家这会子说不定正关注着谭玉的动向呢。 毕竟,人家合作也是为了赚钱。 说白了,就是真金白银看谭玉在这个国家有多少票房号召力、能挣多少钱。 有商业价值,人家有利可图,才会合作。 如果谭玉出柜,估计对方立刻就会扼断合作之苗了。 绝对不能这样! 春晓急了,愤怒道:「你不能这样!」 「我为什么不能?我自己喜欢一个人,想要跟她在一起,公之于众有什么不可以?」 其实谭玉只想「喜欢一个人」和「跟她在一起」,至于是不是「公之于众」,她并不在乎。 第282页 她本就是一个早已看透荣辱乃至生死的人。 不然上辈子也不会用小号上微博。无非就是怕大号给自己惹麻烦。 现在,她心态自然也差不多。 之所以闹着要「公之于众」,很大一部分是为了跟春晓赌气。 是的,赌气。 她就看不得春晓这霸道的强势劲儿。 她不喜欢霸道强势的女人。但这不是重点,毕竟每个人都有权力讨厌别人,却没权力因为讨厌而去攻击别人。 她之所以刻意跟春晓赌气,是因为对方总是给她拉各种活儿,完全不顾她死活。 穿越来这个世界后,除了当初耍赖宅了几天,她就没睡过一个安稳觉。 尤其,最近这些天,加了日更一万的每日工作量,更是累得虚脱。 几次晕倒在片场,可不是装的。 虽是有心为之,却是实打实的真晕。 在这种情况下,她对春晓的怨自然就越来越深了。 因为这些工作都是春晓接回来的。 春晓接工作之前,不可能不知道谭玉的休息时间。但她仍然全给接回来。显然是个要钱不要谭玉命的人。 说难听点,这种人跟为了多挣点钱谋杀了谭玉没区别。 唯一不同的是,谋杀需要负法律责任填命,而春晓这种杀人不见血,还是日復一日的钝刀拉肉,让你说都没处说理去。 今天难得找着机会,谭玉自然要怼她。 春晓无语了。 她没想到谭玉这么食古不化。 正待再劝说些什么,萧凌却站了出来:「这事,我们谈谈条件吧。」 她这话是对春晓说的。 陆茗也默默为自家艺人点赞:敢正面约谈春晓姐,凌凌也是棒棒哒! 春晓一愣:「谈什么条件?」 同时,脸上现出警惕之色。 难道萧凌会在这个时候落井下石,向自己再提更进一步的要求? 谁知,萧凌只是淡淡:「你把谭玉的工作量推掉一些,我们答应你,这件事不会公开。」 言辞间,已经代谭玉做了主。 第121章 十小时睡眠 谭玉没想到萧凌说了那么多,居然是为自己考虑。 当下高兴得不知如何是好。 瞬间就挺起腰杆,站在了萧凌身后:「不错。」 意思很明显,自己跟萧凌站在同一战线。 而萧凌口中的「我们」,就包含了她。 春晓气结。 她没想到谭玉和萧凌还有这么一手。 其实就连陆茗都很意外。 她也没料到萧凌会突然提出这样的要求。 在她看来,萧凌从来是个不多事的人。平时能少说话就少说话。能不出头就不出头。整个人恍如超然物外。 如今,萧凌却甘愿为了谭玉出头,要跟春晓那么可怕的人谈条件。 这不得不让陆茗多想:难道萧凌真的很喜欢谭玉? 能让一个人违背本性,去做平时不会做的事,去惹平时不会惹的人,那一定是很爱了。 ——当然,她并不知道,萧凌并没有如她想的那般懦弱。 人家超然物外是不错。但那是懒得理,不是因为怕事。 人家压根就不怕春晓好么。 陆茗自己怕春晓,就以为全世界怕春晓而已。 但,萧凌这次为谭玉,确实算改变惯有属性了。 她确实是个不爱出头的。 因为她觉得任何这些事都是废事,不值得耗费精力。 既然有陆茗帮她处理,那就全交给陆茗去处理好了。自己专心演戏,好好休息保养,以最好的状态打磨出最经典的作品,便是最值得的事情。 这次,算是异常。 而这「异常」,在场之人都看出来了。 包括春晓,也包括谭玉。 春晓看了看萧凌,又看了看谭玉。 再看了看萧凌,再看了看谭玉。 最后,开口问向萧凌:「你真的喜欢谭玉?」 萧凌怔了怔,没有回答。 而是很快恢復到冰冷镇定状态:「总之,这件事你看着办。答不答应,看你。」 春晓气结。 她又望向谭玉,怒其不争:「你现在是什么意思?跟着外人一起跟我作对?不,不是跟我作对,是跟你自己作对!你要毁了你自己?」 在她看来,明星出柜,打击是毁灭性的。 谭玉这么做,无异于自己灭了自己。 然而,谭玉一脸坦然:「反正我听阿凌的。」 说完,还补充了一句:「我们肯定会在一起,她註定是我老婆。『听老婆的话才会发达』,你没听过么?」 「……」 这话春晓还真听过。 但这不是重点。 现在的关键是—— 「什么老婆?谁是你老婆?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 春晓觉得谭玉是疯了,毁自己毁得毫不手软,还是往死里毁啊。 谭玉咧嘴一笑:「我没胡说。你很清楚。」 「……」 谭玉再度语塞。 作为一个经纪人,在娱乐圈各种穿梭,自然见遍了形形色色的人物。对于人心,早已洞若观火。 她确实看得出来:现在的谭玉,不是开玩笑的。 而更可怕的是:萧凌,也不似在开玩笑。 第283页 这个问题就大了。 陆茗也感觉到了紧张的气氛,不敢自专,只求助地望向春晓。 她在等春晓想个办法。 最后,春晓一咬牙:「好!」 「好。」萧凌也答得干脆,「等你把关于这件事的承诺拟好一份协议,我们都签上名字互相公证,这事就算成了。届时,我们自然会去澄清。」 噎! 春晓瞪着萧凌。 她本以为这萧凌是个娱乐圈小菜鸟,入娱乐圈不久,很好唬弄。所以便想着先把目前的形势稳下来。等事过境迁,自己如何为谭玉接戏,还是自己说了算。 没想到,萧凌居然直接就上白纸黑字。 陆茗在一旁也是一脸崇拜。 不过,这一次的崇拜,却不是对春晓,而是对谭玉。 她发现,自家艺人很能干啊。各种事儿门清啊。只是可惜,是个弯的……一想到这个,她又想哭呜呜。 萧凌给了她一个鄙视的眼神: 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那么怂呢! 萧凌不怂。 春晓就只能怂了。 很多事就是这样。明明双方都有所求,彼此可以达成一个相对公平的契约。但在谈判过程中,总有人强势、也有人软弱,于是最终的契约,就不会那么公平。 而这,主要取决于谁先怂。 反正,两边总有一个先怂下来。 不是你怂,就是我怂。 如今,萧凌不肯怂,春晓自然就怂了。 毕竟,这件事是必须要公关下来的。 谭玉的正规星途必须要保住! 于是,春晓垂下头:「我去拟协议。」 「我们在这等你。」 萧凌答得干脆。 春晓有些愣,也有些怒:「你有必要逼得这么紧吗?我答应了你,自然会拟出来!」 「我以为你会急。毕竟,我们要等到看过你的协议,签完字了,才会去洗地澄清。如果拖时间太久,事情扩散太大,我怕你比我们急呢。」 萧凌不卑不亢,却是直指要害。 春晓再度心梗。 同时欲哭无泪。 她自然知道时间紧急,不能拖。 但她原本以为萧凌没这么精明的。 她以为,只要说协议还在拟,哄她们先在网上把事给澄清了,之后她的协议是什么样子,也就没那么重要了。 总之,她这么多年在社会上爬滚,最大的感悟就是:任何事都是可以操作的。 这世上没有绝对的事。 嘴里说的,和实际操作起来,总是有很多可改变的空间。 ——这是春晓学到的最大成人规则。 所以,对萧凌,她也想用这一招。 然而,她显然想错了。 因为萧凌不吃她这一套。 萧凌的话已经很明显:要等一切都敲定了,才会去洗地澄清。 也就是说,不会给对方任何耍小手段的可能。 陆茗对自己艺人的佩服之情更加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啧啧,自己一直怕若恶鬼的春晓,在自家艺人这里竟没讨到半点好处呢。 萧凌仍是丢给了她一个眼神: 你以为都像你那么怂啊。 确实不像陆茗那么怂。 太不怂了! 逼得向来在谈判桌没有敌手的春晓,主动低头,先去拟协议。 「其实你不用拟特别复杂的协议,直接註明每天的连续睡眠时间不少于十个小时,就可以了。」 ——就在春晓转身离去的时候,萧凌开口说。 春晓脚下一崴,愤而回头:「你说什么?十个小时?!」 那得多少钱啊? 那简直是挖她的心啊! 萧凌却一脸坦然:「不错,十个小时。除去睡前准备和睡后准备,并不算多。这个世间,只是剧组放人的时间。」 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是不多。 但对于一个炙手可热、每一分每一秒都可以换算成钱的明星来说,却是太多了。 更何况,即便是普通人,现在也多是熬夜加班各种时间压榨,真正保证十小时睡眠的人少之又少。 哪怕,是包括睡前准备和睡后准备的粗略时间。 所以春晓觉得真的太多了。 「你知道这样一来,谭玉要少接多少本子、少赚多少钱吗?」 萧凌却不为所动:「少接本子,可以让手头的本子更精良。而且休息好了,也能以更好的精力和皮肤状态去打磨手里的资源,未必不会事半功倍。至于少赚点钱,唔,我不相信长红十二年的堂堂第一影后谭玉,会缺钱。」 说到最后,她眼神瞟向春晓: 显然,是你想多赚钱吧。 春晓还没开口反驳,谭玉就已经出言帮腔:「就是,我不缺钱。多赚点少赚点无所谓。但身体一定要养好来赔老婆。没有好身体,怎么能让老婆幸福。」 「……」 最后一句,没有开车,胜似开车。 萧凌没有看她,只是脸颊不自觉地一红。 而春晓和陆茗,更是当场石化。 好吧,遇到谭玉这样的艺人,真的没什么好说的。 「春晓姐,你好好想想,如果我们真的不澄清这件事,反而趁机出柜。你觉得,谭姐会少接多少本子、少赚多少钱?」 萧凌还适时更劝一步。 第284页 春晓低头摆手:「行了不用说了。我去拟协议!」 碰上这样的艺人,还能想什么? 傻子都知道肯定是出柜损失大啊。 与其如此,不如直接给谭玉十个小时算了。 起码,人家休息好了,也算磨刀不误砍柴工。 这么想着,春晓终于让步。 最终,协议很快成型。 也就是说,手头的合同结束后,她都不能再乱加合同,要严格保证谭玉每天十个小时的睡眠! 这件事,也算就此过一段落。 「现在,两位姑奶奶,可以去微博澄清了么?」 春晓问。 「放心。我们说到做到。」 谭玉拿着协议,笑眯眯。 她终于等到了! 等到了这救命的协议啊! 说实话,她都快撑不下去了。 再不改合同,她觉得自己都要猝死了。 咩咩自家老婆真好! 谭玉情之所至,直接亲了萧凌一口。 正亲在对方的脸颊上,瞬间让对方羞的绽开了一片殷红。 陆茗捂了捂眼睛:唔,真是没眼看啊。 而春晓,也直接转过脸去。 这一日,算是谭玉最开心的一天。 她回到自己的住所,正准备用手机上微博,去看看相关的事有没有发酵。如果已经被爆出来发酵了,就赶紧洗地。如果还没被爆出来,就先打个预防针。 这时,脑中却响起了提示音。 却是系统找上门来。 谭玉眨巴了眨巴眼,决定还是先理系统。 于是,用意识穿进空间。 第122章 影后间的彩虹屁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谭玉刚进来,系统就愉快地邀功。 「快说,怎么谢谢我?」 谭玉无语:「我连什么好消息都不知道,怎么谢谢你?」 「那你猜猜。」 小系统挤眉弄眼。 被它那激动的情绪感染,谭玉还真有了点兴趣,于是在脑子里猜了猜。 然后,也跟着开心起来:「你说的,不会是减少更新量的事吧?」 「聪明!」 系统欢唿。 「所以你要不要感谢我?」 谭玉这下真高兴了。忍不住进一步确认:「那这次是改成了多少呢?可别从一万改成九千啊。」 「当然不能够。」系统笑,「我这边可卖力了。帮你向上面求情了很久,才求得这么个结果呢。我要告诉你结果,你非乐疯了不可!」 「那到底是多少?」 谭玉开心瞪大眼。 系统笑眯眯:「日更三千。」 日更三千?! 谭玉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才三千? 这可是普通的作者日常更新量啊! 「哈哈,高兴傻了吧?还有更让你高兴的呢。日更三千,还准许存稿。」 「纳尼?!」 有这么好的事?! 谭玉这下真的高兴傻了。 「你说真的?日更三千,还能存稿?」 她再度确认。 慎之又慎。 「当然。我能骗你吗?」 系统笑呵呵。 谭玉这下终于放心了。哈哈大笑起来。 爽啊! 太爽了!! 穿越这么多世界,从来没有这么爽过! 谭玉这下完全能体会李白写的那句诗了:仰天大笑出门去! 她是仰天大笑出空间去! 「……」 被丢下的系统,哑然在当地。 好吧,自己被用完就丢了。咳。 虽然说让谭玉感谢是开玩笑的,但总不能直接被立马抛弃吧。 哼,重色轻友! 谭玉确实重色轻友。 她得知自己改了日更任务后,立刻第一时间开心地去找萧凌了。 是的,她现在满心满意的只想去见萧凌。 萧凌见她欢喜而来,也忍不住脸色为之一松。 「阿凌!」 谭玉冲上来,习惯性拉住萧凌的手。 「以后我们可以天天腻在一起了!」 这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她说的,其实是自己以后每天只有三千的更新量,可以有更多时间来陪萧凌了。 但萧凌不懂这些,听起来自然又是另一层意思。 她以为这是谭玉对自己的示爱,表示以后要天天在一起。 萧凌微微露了点笑意。 没说什么,只转身进了房间。 谭玉拉着她的手,当然也被拽进了房间。 两人进去后,谭玉傻傻看着萧凌,乐。 萧凌轻声:「还不赶快把门关上。」 谭玉瞪大眼睛。 随机了悟。 赶紧屁颠屁颠跑去关上门。 然后,整个人更兴奋了。 甚至,连唿吸都有些粗重。 萧凌沉默如水。 谭玉一直望着她,唿吸越来越重。 最后,低着头的萧凌开口:「你就这么一直看着我?」 咦。 你都没看我,就知道我在看着你? 谭玉乐呵:「你真厉害。这头顶上还长了眼睛呢。」 「……」 萧凌强忍着一把挠死对方的冲动。 深吸一口气。 声音才再度恢復温柔:「那场戏,我觉得,还不够完美。」 第285页 那场戏? 谭玉有些迷煳:「哪场戏?」 她最近天天跟萧凌演戏,睡眠又不足,还真一时半会想不起是哪场戏。 萧凌再度深吸一口气。 努力保持着声音的温柔:「你平日精益求精,怎么这会子都煳涂了。」 精益求精? 谭玉这下终于有点明白了。 「你说的是那场,精益求精的戏?」 萧凌这才松了口气。 「嗯。就是哪场戏。」 这坑爹货可算懂了! 「那场戏怎么了?」 睡眠不住的谭玉,脑子还有些抽抽。 一时之间还不太明白萧凌的意思。 萧凌无语。 唿吸都有些不均匀了。 好吧,看来还是没懂。 再度深吸了好几口气,才将唿吸给稳平:「你不是要精益求精吗,我觉得,这场戏还不够完美。」 这下,谭玉再傻都听明白了。 立刻就眼里有了欢喜:「所以,咱再试试?说不定下次拍出来的效果更好!」 「嗯。」 萧凌低头默许。 谭玉高兴得直搓手。 这下她全懂了。 于是,开始过来将萧凌抱起。 萧凌含羞带怯,并不看她。 只是唇角,不自觉隐隐勾起。 谭玉开心得心花怒放。 手上力道更温柔。 嘴里还不忘撩拨:「阿凌觉得,哪里不够完美呀?」 「那场戏,表现得不够……深入。」 萧凌的声音很低,很柔,却透着说不出来的魅惑。 「噢!」 谭玉的声音,如小鹿蹦跶。 蹦跶得欢快。 这一晚,谭玉和萧凌,也很欢快。 第二天,两个不知羞的又去微博上澄清了。 那个代拍确实把他们的那段视频po到了网上,还引来了无数围观。 但谭玉和萧凌两个心理素质好(脸皮厚)的,却是丝毫没有被影响,依然脸不红心不跳地闢谣。 按春晓预定的说法。 就说这是新戏里的桥段,只是被人偷拍,过度解读而已。 而被春晓公关过的导演和编剧,也出来辅助作证。 只是,春晓去找他们谈的时候,他们都笑得怪怪的,还一副「我们都懂」的样子。 春晓自然知道他们那表情的意思。 显然,他们都误会了。 其实所有被邀约攒这部戏的人,早都默认这是谭玉为追萧凌才整的这阵仗。 如今看情形,更是实锤了。 春晓也知道再解释也没用。 便只能默默忍着,顶着满头的误会之笑回来了。 回来后,满脑子也都是那些人笑得怪异的样子。 她简直快哭了。 这辈子遇到谭玉,真是她的劫数。 但偏偏,劫数也是摇钱树,还砍不得。 不只砍不得,还得好好供着。 甚至被对方吃得死死的。 ——主要是被对方的老婆吃得死死的。 就这样,事情基本解决,而大家也都划清了彼此的自由界限: 对外,谭玉和萧凌没有公布恋爱的身份。 而私下,两人早已在了一起。 春晓和陆茗已经达成默契:对这件事睁只眼闭只眼,完全当作不知道。只默默做好自己的工作分内事。 至于谭玉的休息时间,也渐渐定了下来。每天十个小时的休息时间,即便是后来接新戏,也直接被签到了合同里。 可以说,随着时间的推移,谭玉已经达到了最理想的生活状态。 其实,渐渐,其他人也达到了最理想的状态。 萧凌跟谭玉在一起后,整个人都有了更丰富的感情,演戏的时候也就更得心应手。 而她和谭玉合作的戏,更是每一部都是惊喜。 从第一部 《魅惑天下》开始,两人就开始拿双黄蛋影后。 连续拿了三年,最后是主办方不好意思了,只能提前来找谭玉和萧凌商量,让她们给新人点机会,也给影视圈点面子,以后她们双双主演时只提名一人。 她们本也无所谓,就都答应了。反正,真正的奖盃,是观众的心之所向。 这两年,她们已经全民刷脸,吸引了无数的粉丝,成为华国最炙手可热的明星。 而她们的友情,也被人津津乐道。因为她们经常一起相伴,却不在人前宣扬,每每都是被偶遇的路人给爆出来——这样真诚不作秀的友情,真是娱乐圈的一股清流啊。 她们的粉丝自然也就渐渐不掐了。 毕竟,对方是真的对自家宝贝好。 粉丝的原则很简单:对我宝贝好的,就是朋友;对我宝贝不好的,就是敌人。 谭玉和萧凌不只是私下的好友,在公开场合被问及对方时,都很推崇对方的演技和敬业精神。当然,还有美貌。 谭玉说:萧凌的敬业是值得我学习的,也是我见过最夸张的。她甚至从不轧戏,只一心一意拍完一本,再慢慢精挑细选下一个本子。 萧凌说:谭玉作为影坛前辈,让我学到了很多。比如演技,比如敬业。 谭玉说:如果说一定要问我娱乐圈谁最美的话,那我肯定会选萧凌。她是一种不群于世间的出尘之美。 萧凌说:如果一定要说,有谁的美貌让我甘拜下风,那一定就是谭前辈。谭前辈的美是超越了容貌本身的。更多的,可以说是一种风华。 第286页 谭玉说:跟萧老师配戏,总能激发人的灵感。就算只有七分的演技,对着她都能发挥十分了。 萧凌说:在演戏方面,谭前辈总能引导我。 谭玉说:能跟萧老师配戏,是天赐的缘份。 萧凌说:能跟谭老师配戏,是我的荣幸。 …… 每次被採访问及对方,两人都是各种彩虹屁。 真主既然已经真心诚意互吹彩虹屁,粉丝也就没什么可撕的了。 一切,都是那么和谐。 春晓和陆茗这对经纪人,也就渐渐放开手了。 既然已经形式一片大好,艺人又自己有主意,还各种能说会道,那经纪人就可以休息了。 陆茗是最早看开的。 她觉得能遇到萧凌这样的艺人,是自己的幸运。 既然艺人已经做得很好了,那就让艺人自由去折腾吧。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其实只要我们给她们足够的自由,她们可能发展得比我们想像的更好。你为什么不学着相信她们呢?」 她甚至还劝春晓。 第123章 德才配位 春晓当然并不愿接受这个观点:「这叫什么话?我们是经纪人,本来就该做经纪人该做的事。你什么都推给艺人,那要你这经纪人有什么用?哼,自己废物,别以为全世界经纪人都没用处。」 陆茗撇了撇嘴。 小声嘟囔:「你这叫恼羞成怒。」 「!!!」 春晓很想冲上去咬死她。 恼羞成怒什么的,真是太尴尬了。 的确,她是怕自己的作用被忽视。 这么多年,谭玉有此成就,她一直觉得自己功不可没。 现在听陆茗一说,竟是要完全放手给艺人,自己不管了。 这怎么行? 「没有我,谭玉根本不行。」 她一字一句,坚持。 陆茗却弯了弯唇:「那你要不要试试?」 春晓无语。 半晌,咬牙:「试试就试试。」 那行,试试就试试。 于是,春晓也开始学着放手。 放手后,谭玉居然发展得很好。 她跟萧凌各种配合,相得益彰。 而跟别人的合作,也都没任何问题。 因为睡眠充足,心情又好,她演戏的状态可谓好之又好。整个人皮肤就跟自带美颜似的,完全让旁边的人黯然失色。 这一度导致整个娱乐圈除了萧凌,没人敢跟她搭戏。 女明星固然是不敢。 因为只要跟她在一起,就会显得很暗淡,甚至变成乡土小黑妞。 就连男明星,也很多不敢。 毕竟,现代的男明星也很多是走颜值路线的。白嫩嫩的牛奶肌,是流量小生们的标配。被谭玉一衬托,就……很尴尬了。 于是,谭玉成了独美。 而与她能并肩而立的萧凌,则成了跟她一样闻名娱乐圈的双生花。 两人的人气,再度攀升了一个新高。 而找她们打各种化妆品和珠宝首饰、衣服包包的gg,更是应接不暇。 谭玉这一年的gg数量和gg收入,都大大破了以前的记录。 而请她演戏的,也格调越来越高。 甚至,连世界级的大师,都想跟谭玉合作——这还不只局限于演戏,还体现在别的领域。 比如,世界级名画家专门约她作画。而那幅画也成为当世经典,被相关机构珍藏展览。 再比如,主流部门觉得谭玉弘扬了国家之美,对其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正能量背书。 …… 这些,可都是当初春晓主事时不曾有过的。 可以说,谭玉的身份,已经不只是一个演员了。而是真正上了主流层次的名人。 甚至,还作为国家形象推广代言人,经常出席各类国际性活动。 这比进攻世界级电影中心都有面子呢。 当然,在电影这一块,她也没落下。 借着各种大制作电影,她也全世界刷脸。 可以说,她达到了作为演艺人最高的境界。 「怎么样,现在服了吧?」 陆茗看着春晓,笑得一脸促狭。 春晓哑然。 最后,颓然。 好吧,她一直以为自己很重要。 也一直以为谭玉有那样的成就,全靠自己一手安排。 甚至,都以为对方的勤奋是自己逼出来的,或者说引导出来的。 然而,事实给了她一记响亮的耳光。 勤奋什么的,其实也大可不必。 像谭玉这样,作息得当,发展得也挺好。作品在精不在多,也完全够用。 甚至,谭玉对自己的营销,比春晓还好。 比如,她后来兴致来了,居然在微博开始写起了东西。 有时候随着身边的意境写点诗词歌赋。 有时候随着心情写点段子。 各种吸粉。 她的粉丝第一次发现自家真主居然是个宝藏真主。那是真的偶像啊! 这辈子粉谭玉,算是不亏了。 有这样的偶像,真是有面子。 就连为人父母的,都觉得谭玉是个正能量明星,自家儿女喜欢她,挺好。 谭玉也没让这些父母失望,时不时的在微博劝学一番,劝些小粉丝专注学业,先过好自己的人生,成为自己奋斗圈中的强者。 第287页 甚至,在高考季,都轰轰烈烈发起了一次晒录取通知书活动。不只表扬了努力的学生,更是直接给考上名校的学生奖励奖学金。 这样的神仙偶像,简直让别的父母馋出了口水。 而对于成年人,她也没有放松。 作为一个曾经的孤儿,她深知,很多人的前二十年不是自己能完全决定的。所以,她一样鼓励成年的粉丝继续努力,以创造更好的未来和人生。同样,她也很喜欢看大家晒自己在工作上的成就。甚至还给一些人投资了创业基金。 这样的偶像,简直太正能量了!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这是谭玉在微博上说的话,也是她一直秉行的。 甚至,她还捐了希望学校,捐助了孤儿院……总之,各种捐。 虽然明星捐钱本就是传统,但大都是随大流地意思一下。 像谭玉这样花精力和大手笔的,可让春晓心疼得紧。 她很想提醒对方:其实捐款什么的,也不用这么下力气。差不多就行了。 可偏偏已经跟陆茗打赌打输了,再没有干涉的资格。 便只能强忍着紧紧闭嘴。 可也不知怎么了,谭玉似乎花得越多,得到的也越多。 财来财去、钱散钱聚,竟是如流水一般,川流不息。 这川流不息的过程中,谭玉不只没什么损失,反而增了名气。 这是真正的「得道者多助」的写照了。 所以,当春晓很震惊的时候,谭玉反而不怎么震惊,她觉得是理所当然的:「我相信一切都有天意。上天总是垂怜众生,所以,是绝对不会亏待我这种心里有众生的人的。」 「……」 春晓无语。 她觉得自己越来越不了解谭玉了。 谭玉却是笑眯眯:「总之,你相信,善有善报,就对了。」 春晓深吸一口气,终究什么都没说。 只是离开之后,自己陷入了沉思。 唔,难道,真的是如此? 陆茗笑嘻嘻:「怎么样?我说她们聪明着吧。不,不只叫聪明,应该叫智慧!现在的谭玉,才像真正的国家第一影后了。」 春晓哑然。 陆茗再笑,也是感慨:「成为一个国家的第一,本就该履行一定的责任。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德才配位,被世人推崇,长久不衰。」 这番颇具禅意的话,让春晓更是沉默。 这些道理,她现在也渐渐懂了。 但她仍是不服气。 「难道我以前为她的谋划都错了么?如果没有那么多年的勤奋输出作品,她真的能成影后?」 陆茗拍了拍她的肩,安慰:「你也别走极端。这些事都是机缘。她现在能如此,确实也是建立在她本来的基础上。而那些基础、那些资本,都是你带着她一点点拼出来的。 在通往成功的路上,最初,都是需要勤奋的。而到了后来,功成名就,想要永保荣光,则需要更高一层的思想境界了。或许,这就是人们说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吧。」 春晓眨巴眨巴眼。 良久,看着陆茗:「想不到,你还挺有想法。」 陆茗无语:「我本来就有想法。只是你一直灯下黑。」 春晓撇嘴:「你知道什么是『灯下黑』?你现在又不在我的『灯下』。」 陆茗也撇嘴,扭扭捏捏:「在不在『灯下』,就要看你……愿不愿意了。」 「……」 春晓就算是再傻,也该明白这话里的意思了。 而这两年,陆茗对她的意思,她也早已看在眼里。只是她一直忙着操心谭玉,才没下定决心去理会这个。 如今看来,谭玉,确实是不需要操心的。 讲直白点——就算她不操心,谭玉也盆满钵满地往家里赚钱。横竖,她的经纪人提成是不减反增了。 所以,她是真没必要操心了。 如今,确实也该考虑考虑自己的问题了。 她还年长谭玉四岁,算是谭玉的姐姐,作为女人来说,早已不算年轻。 可这么多年,都是独自一人。 以前,她觉得生活的重心就是谭玉的事业。一颗心只围着谭玉的事业转。 因为谭玉的事业,就是她的事业。 可现在…… 唔,能躺着赚钱,谁又愿意到处奔忙呢? 既然当谭玉的经纪人完全可以啥都不干只收钱了,她又何必再自苦? 她是该享受一下私人生活了! 包括感情。 就像陆茗一样,直接放手,只拿钱。 唔,说起来,陆茗这一点就做得很好。这两年几乎全部放手,任萧凌去天高海阔的飞翔……最后,萧凌成为荣耀一时的当红影后,且一步步升咖。而陆茗,则跟在后面躺着数钱钱。 春晓深深、深深吸了一口气。 最后,微笑:「好。那,你就在我的『灯下』吧。」 陆茗眨巴眨巴眼,笑意透亮:「你不会是在开车吧?」 「开车?」春晓茫然,「什么意思?我没开车过来啊。」 陆茗「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随即,默默靠在春晓怀里,没有再说话。 她知道,对于亲密,春晓,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而她,会好好教春晓的。 第288页 在远处,谭玉一边拖着望远镜一边磕着瓜子:「我没说错吧?她们两个就是一对。」 萧凌嘆了口气,放下望远镜:「行,我输了。今晚的场地随你选。」 谭玉愉快地将望远镜也放下,眨巴眨巴笑眼:「那今晚玩个高难度的。在滑梯上好不好?」 「……」 神特么滑梯! 萧凌默默捂脸。 第124章 穿到六零 谭玉万万没想到,自己这一次穿越到的,是六零年代。 「不!我不要在这里!」 谭玉抱着系统,死活不肯撒手。 「你放手!放手!」 系统被纠缠得无法,抬起手刀,一下一下,砍着谭玉的手腕。 谭玉却仍是不肯撒手。 「呜呜呜我不去六零!不去六零!」 谭玉又疼又急又撒娇,哭得那叫一梨花带雨。 系统无语。 「这种事,是你可以选择的么?」 别说谭玉了,就算是系统,也无法擅自更改世界呢。 「这是上面规定的。谁也改不了!」 系统一再强调。 「不。我不去。打死我都不去~~」 谭玉也不管对方说的什么,只自顾自嚎着。 反正死活是不去。 不是她这次矫情,而是那个年代太艰难了啊。 各种挑战,让她心里一点底都没有啊。 「嘤嘤嘤我求你了,我不去嘤嘤嘤~~」 谭玉像猴皮糖似的,一直黏着对方,就是不肯撒手,也不肯下去。 系统无语了:「这个我真没办法。」 谭玉吸吸鼻子,抬头巴巴望向系统:「那谁有办法?」 谁有办法? 当然是上面了。 可是,这具体是谁,也不好说呀。 系统有些为难。 谭玉却是眨巴眨巴眼:「又是上面的人才有办法对不对?那你去帮我反应呀。你帮我反应反应,就说让我干什么都行,就是不要让我穿越去六零。」 然而,系统只是摇头:「不行。这事就是上面钦定的。你改不了。」 谭玉扁嘴:「凭什么呀?她们凭什么钦定呀?我又没什么特别的,还『钦定』。再说,这什么好事呀?就钦定我。有听说过苦差事钦定人的嘛?」 系统没办法,只是挠头赔笑:「这事我还真不清楚。上面的心思,我哪能猜着呀?就是按命令办事呗。」 你倒是按命令办事了。 那我呢? 谭玉气不打一处来:「你不能这么敷衍啊。」 「没敷衍。去吧。」 系统懒得跟谭玉啰嗦,直接飞起一脚,将谭玉踢出了空间。 谭玉「啊」的一声惨叫,跌落在六零年代的……郊外。 确切地说,是野外。 这是真正的野外。 四周什么人都没有,尽是一片元始山水,空荡荡的让人害怕。 偏偏,还有偶尔一两声野兽的声音传来。 谭玉吓得一哆嗦。 她虽然辗转n个世界,却从未跟野兽打过交道啊。 而且,她即便是在武侠世界,也有专门的跟班保护着啊。什么时候单独面对过危险? 不行,这里是是非之地,得赶紧走。 谭玉如此想着,便屁颠屁颠跑了。 跑着跑着,发现不对: 咦,怎么跑这么小碎步? 她低头一看,惊呆: 我去,这是什么小短腿!! 谭玉当即就哭了。 啊啊啊那个坑爹系统,把她给踢残了呀! 嘤嘤嘤肯定是被系统一脚踢下来,把腿给摔短了。 摔成小短腿了。 呃。 虽然觉得这因果关系怪怪的。 但总之,一切都是系统的错! 谭玉这么想着,就更气了。 但不管怎么说,还是先逃啊,起码先跑到有人迹的地方。 她颠着小短腿儿,屁颠屁颠继续跑。 跑了一阵,感觉不对头:似乎野兽声音越来越明显了。 谭玉眨巴眨巴眼,换个方向继续跑。 再侧耳一听,更惊了:这野兽声音,似乎更大呢。 不,不是「似乎」,是真的声音更大。 似乎,就在耳边一般。 不,不是「似乎」,是「真的」就在耳边啊! 谭玉一扭头,看到一只野猪正在灌木丛后,瞪着自己。 擦! 谭玉脚下一软,差点当场就崴了。 「妈呀——」 她一声惊唿,转身就跑。 然而,背后生风,野兽的唿唿声,竟是越来越近。 眼感觉着,那野兽就要扑到自己肩膀上了。 「妈呀!!」 丢脸的谭玉,这下哭爹喊娘得更大声了。 而配合她的哭喊,那野兽也嘶吼一声,直接张了血盆大口,往她身上生扑过来。 一股腥风,也从野兽口中传来。 那气味,浓郁得让人作呕。 谭玉又噁心又害怕,差点直接给晕了过去。 好吧,也不用晕了,她马上就要被活活咬死了。 谭玉本能地闭上眼,满心绝望。 刚穿越到一个新世界就直接挂了,这大约是史上最丢脸的穿越了。 而在这个世界死了后,会面对什么,谭玉也不知道。 第289页 总之,害怕。 正在这时,一声巨响传来,似乎是有什么东西越过谭玉的头顶,砸向了那野猪。 那野猪,发出应声倒塌的轰然声 谭玉一愣,睁开眼睛,却见「嗖嗖嗖」有人连发三箭,射向了野猪。 那野猪蹬了蹬腿,哼了一声,就再没响动了。 谭玉大惊。 扭头看向那三支箭的来处。 只见那边,站着一个清伶伶的女孩。 那女孩,冷若冰霜。 正在那举着箭看向这边。 谭玉愣了愣:居然是个小女孩。 不过这小女孩居然有些似曾相识呢。 她有些震惊:这么小的女孩,怎么有这么大的力气,直接拿个东西把野猪都给砸翻了?甚至,还能直接射箭把野猪都给射出了窟窿。 这也太厉害了。野猪,是一般人能射透的么? 她想到这里,忍不住就开口了:「哪来的小女孩,怎么这么厉害?」 那女孩冷冷:「你不也是小女孩?」 我也是小女孩? 谭玉震惊了。 再低头看看自己的小短腿:呃,似乎,不只是短,还变嫩了。有种童女的感觉。只是之前她没注意到。毕竟她穿得破破烂烂,脚上腿上都是泥。 现在被那女孩提醒,自然赶紧追根究底,把自己手也伸了出来看:擦!这手,也是女孩子的手啊! 小小的,跟儿童一般。 我去! 谭玉摸了摸自己的脸,想知道自己目前是什么样子,是不是连眼睛鼻子都变小了。 那女孩皱了皱眉,当下就给对方下了定义:这莫不是个傻子吧?唔,一定就是傻子。 她是个不爱多事的。 对于傻子,更是懒得去浪费时间。 便直接路过谭玉身边,连看都没看她,自去扛那野猪。 是的,是扛。 她小小的身子,却似乎力大无穷,只一抬手,便将那野猪扛到了身上。 那野猪很大,扛在身上连她整个人都遮得看不见了。 只看到小小的两只脚在移动。 但显然,她背这野猪还游刃有余。 因为走得飞快。 就看那野猪被扛着挪动得飞快,谭玉脑子一激灵,赶紧跟了过去:「哎,等等我!」 她可不想再引来第二只野猪。 而且这荒山野地的,说不定还有老虎狮子什么的。 到时候直接被野兽当了点心,就真的尴尬了。 她这般想着,一点都不敢耽误,直接屁颠屁颠就跟上了。 都是小短腿,但那女孩显然脚程快了很多。即便背了野猪,也走得飞快。 谭玉在后面几乎是跑着去跟的。 一路上,谭玉累得气喘吁吁,而前面的那女孩,却脚步很稳。 谭玉跑得都快喘不过气了,在后面忍不住喊:「你……慢……慢点啊!」 她喘着粗气,叉着腰,在后面拼命喊。 那女孩终于站定,回头,皱眉:「你怎么跟上来了?」 被一个傻子跟着,的确不是件愉快的事情。 谭玉继续喘着气。 喘着气。 还是喘着气。 …… 那女孩等了很久,有些不耐烦了,转身又要走。 「喂!!」 谭玉在后面大声喊。 那女孩才又站定,回头:「你不是忙着喘气吗?你继续喘,我先走了。」 「……」 谭玉无语。 瞬间,也不喘气了。 整个人都凉下来了。 这小女孩,也太冷了。 似乎有种……自家老婆的感觉呢。 嗯,这冷傲劲儿,还真有点像自家老婆萧凌。 不过,这只是个小孩。 对了,自己也是小孩……啊啊啊糟了!自己这辈子穿成了个小女孩,还怎么能泡老婆呀?? 啊啊啊好惨啊!穿成个屁点大的小女孩,还怎么在这个艰辛的六零年代活下去、怎么攻略自家老婆呀?! 呜呜呜完蛋啦~~ 想到悲伤之处,谭玉捂脸哭了起来。 呜呜呜这一世好惨啊~~ 呜呜呜这可怎么办啊~一个小女孩在这个年代,还要跨龄去追老婆~~这可怎么是好啊?一定会「出师未捷身先死」的啊~~ 她心里的话自然不能说,只敢一个劲哭。 哭啊哭啊哭的。 那女孩又不耐烦了。 直接转身又要离开。 「站~住!!」 谭玉带着哭腔,在后面都快破音了。 那女孩无语回头:「你还要怎样?」 「你,你怎么能丢下我一个人走呢?」 「你不是在忙着哭么?那你好好哭呗。我先走,还有事。」 那女孩一脸的理所当然。 谭玉气结。 无语了:「你有什么重要的事也不能留下我呀。这野外这么乱,要是还有狮子老虎野猪之类的,不把我吃了嘛。到时候我丢了性命,你于心何忍?」 于心何忍? 那女孩皱了皱眉,似乎在认真思索这四个字。 思索了半天,似乎没头绪——你死你的,我有什么于心不忍的? 第125章 老婆挂件 不过,这话她也不好说出口。 ——虽然冷性,但基本生活常识还是有的。 第290页 所以,她选择沉默。 只静静看着谭玉。 谭玉看出来了:对方就是个没有心的。 得,她也不指望对方了。 见对方那冷冷一张脸的样儿,她也没再废话,而是直接道明心思:「你那么厉害,不能丢下我一个人跑啊。你要走了,我就真死了。要不,你带上我呗?」 那女孩眨巴了眨巴眼:「行。你跟上来吧。」 说着,又要转身就走。 「等等!!」 谭玉又在后面喊。 她就搞不懂,这小女孩咋这么爱跑啊。 那女孩又顿住足,转身。 不过面色已经很不好看了:「你还要干嘛?」 她觉得眼前这人不只傻,还结巴。 说个话吞吞吐吐半天说不清楚。 谭玉也觉得跟眼前女孩沟通困难。 不过,这会她也没别的办法了,总不能真留在这。 只能伏低做小说好话:「你别生气呀。我是说,你能不能走慢点?这样才能带上我呀。你走太快了,我跟不上啊。」 话说到这种程度,那女孩终于懂了。她觉得眼前人脑子不清楚,一句话能解决的事,啰嗦了半天。 「行,我走慢点就是。」 那女孩说着,真的放慢了脚步。 这样谭玉才终于算跟上了。 两人下了山,终于到了村边,那女孩才站定:「行了。到山下了,没危险。你自己回家吧。」 说着,又要转身就走。 「你等等!!」 谭玉扯住那女孩。 「你别跑呀!你老跑什么?」 那女孩终于深吸一口气,将死野猪放在了地上。 转而定定看着谭玉。 脸上的神色,已写满不耐烦与不善。 谭玉被她这么一看,也怂了怂。 但一想到自己的事还是得解决,便调整了一下心态,赔笑:「你走可以。但你得告诉我我到底是谁吧。嘿嘿,我刚才受了点伤,有点晕乎。现在想不起来了。」 想不起来自己是谁? 那女孩冷哼。 看来,眼前人果然是个傻子。 「你说呀,我到底是谁?你认识我的,对吧?」谭玉赔笑着继续催促。 一个山脚下住着,应该互相认识吧? 然而,那女孩依旧冷冷:「我怎么知道你是谁?」 「……」 谭玉不信,盯着那女孩,想从她的脸上看出撒谎的痕迹。 不过,越看越有种奇怪的感觉。眼前这张脸,也太熟悉了。 熟悉得让人心颤。 不过,这脸虽然熟悉,却有些讨厌。 太冷了。冷冰冰的而且没人性。 不像自家老婆,虽然也是冷冰冰的,但那叫高冷气质,不一样的好么。 那女孩被她这么一直发痴盯着看,有些无语。 她更感觉谭玉是傻子了。听说傻子看人就是痴痴呆呆的。 唔,傻子,也是可怜人。 那女孩自认倒霉,默默嘆了口气,解释了一下:「我确实不认识你。我们虽然都住在同一座山脚下,但是是不同村的。我们平时没见过。我不认识你,你也不认识我对不对?」 谭玉扁嘴。 无比失落。 什么情况?还有这些的? 不是说这个年代乡情火热,人人都是亲人嘛! 见她这副模样,那女孩以为对方不相信自己,便道:「我确实不认识你。你看,你不也不认识我嘛?你认得我萧凌么?也不认得吧?」 萧凌?! 谭玉这下子惊起了。 别说,萧凌,她还真认识。 不过她认识的是大萧凌。 眼前这小小的女孩儿,居然也叫「萧凌」?! 她忍不住仔细打量起「萧凌」那张脸。 果然,越看越像。 虽然还没长开,却分明是「萧凌」的那一张脸啊。 小小的、青涩的、还没长开的「萧凌」。 谭玉这下真的激动了。 她连声音都颤抖了起来:「你,你叫『萧凌』?」 那「萧凌」眨巴眨巴眼。她觉得眼前人的脑迴路总是好奇怪。这会子,居然又来纠结自己的名字了。 不过谁让自己摊上了呢。 她嘆了口气:「不错,我就叫『萧凌』。」 「那,你能写出这两个字吗?哪个萧?哪个凌?」 谭玉的声音继续抖,追问。 小萧凌但是有些意外。 她没想到眼前的傻子居然还会问字。 按理,这附近认字的女孩不多呀。更何况还是个傻子。 所以,她眨巴着眼,望向谭玉:「你认识字?」 「当然。」 谭玉答得坦然。 她自然是认字的。不只认字,还生生世世跟字打交道,每天码字玩呢。 萧凌见她这么说,半信半疑。 想了想,真的从地上拾起一根树枝,在地上写下「萧」、「凌」二字。 同时,望向谭玉,看对方是不是真认识。 谁知,谭玉一看,脸色就变了。 萧凌?! 果然,真是这两个字。 啊啊啊终于找着老婆了! 还是跟自己年龄匹配的萝莉版老婆! 呜呜呜天可怜见啊,终于系统没做得太过分,虽然让自己来了这艰苦的六零,但起码还是给了自己一个可匹配的同龄老婆啊! 第291页 她这么想着,又哭了。 这次是感动哭的。 呜呜呜天可怜见啊~! 谭玉这边一把鼻涕一把泪。 萧凌在那一脸嫌弃:得,这傻子又哭上了。 她起身:「那行,你好好哭你的,我先走了。」 又要走?! 这次是决计不会放萧凌走啊! 谭玉一下子也不哭了,直接弹跳起来,蹦到萧凌身上,一把把她抱住:「你别走!」 好不容易见着老婆了,怎么能让老婆跑了呢? 她一股脑蹭向老婆身上:「以后你到哪我到哪,我这辈子就跟着你了!」 萧凌无语。 就那么被谭玉抱得死死的,如同一个木头。 人木木的,表情也木木的,透着万分无语。 谭玉内心却很甜蜜:「你不推开我,就说明你也不讨厌我跟着你,对不对?」 萧凌无语:「那是因为,只要我一推,你就非死即残了。」 谭玉哑然。 好吧,力大无穷什么的。 谭玉有些好奇:「你怎么有这么大的力气啊?」 「不知道。天生的。」 萧凌冷冷。 「哦。」 谭玉又往萧凌身上靠了靠。 「你看,很多东西就是天生註定的。就像你这次遇到我,我又失忆了不知道家在哪。所以咱们註定有缘份。我就该跟着你。」 萧凌一愣:「失忆?」 这个词,她可不熟。 对于这个年代的人来说,这词确实挺高大上。 谭玉却很谈判,委屈巴巴:「是啊,我现在什么都记不起来了。如果你不让我跟着你,我就会一个人在外面漂泊。很快,我不是饿死了,就是被野兽叼走了。你真的忍心吗?」 忍心倒是忍心的。 但这话萧凌不好说出口呀。 虽然年纪小又不爱跟人打交道,每日除了打猎就是打猎,完全不通人间俗务,但萧凌还是知道,有些话不能乱说。 尤其,在现在这种大环境下。 牛棚里那人,可就是前车之鑑呢。 所以,萧凌选择沉默。 她这一沉默,谭玉就当她默认了:「呜呜,总之你不能不要我。」 谭玉紧紧搂着萧凌的脖子,耍赖。 萧凌被她缠得没法。 想推开吧,又有些不忍心。 毕竟她力气太大,随便一推,就可能让对方非死即残。 萧凌认命,默默在心里嘆了口气,就直接走回野猪旁边,扛起那野猪就走。 ——全程,谭玉都挂在她身上。 谭玉将她搂得紧,却没成想她还能挂着自己继续走。 又是震惊,又是无语。 谭玉只能将萧凌搂得更紧,唯恐萧凌把自己给甩下来。 反正,穿到这个世界,无论怎么走都是艰难的。 跟着萧凌,走一步算一步,总比一个人两眼一抹黑在这个世界浪的好。 虽然她在这个世界未必是孤儿,但一个小女孩居然进了深山,差点给野兽吃了。 这样的家庭,只怕也不会把原主太当回事吧。 她甚至怀疑,在自己穿越来之前,原主可能已经死了。 或许是饿死的。 或许是冻死的。 也或许,是伤心死的。 谁知道呢? 所以,谭玉也没期待这个世界所谓的家人。 能跟萧凌在一起,就已经很好了。 虽然,她有些担心萧凌的家人。 唔,看萧凌的模样,还是个小女孩。 她这样年龄的孩子,在家里肯定做不了主。 到时候再领一孩子回去,家人可能不欢迎,直接将人往外赶呢。 谭玉一面担忧,一面默默盘算:甭管萧家家长有多难缠,反正自己一见面就上去讨好卖乖就是了。 马屁什么的,高帽子什么的,反正到时候一股脑儿往上招唿。伸手不打笑脸人嘛,且人人都爱被吹捧。相信他们到时候不会把自己这小女孩推出去。 就算他们要把自己推出去,自己也可以哭着喊着不走嘛。 这个年代,别的方面或许有不可取之处,但是对原则问题还是看得很重的。 只要自己作为一个小孩子连哭带喊,死活不走,想来萧家长辈也不想惹麻烦。 到时候,横竖能呆几天的。 反正先呆几天再说。 几天之后,长住倒是不可能。 毕竟自己在这个世界也有自己的位置,到时候理清楚了肯定要回到本来的位置上。 但能跟萧凌在一起呆几天,她已经足够满意了。 就这么着,她一直挂在谭玉身上,随她去了萧家。 萧凌家似乎挺远的,因为两人走了很远。 谭玉手都挂酸了,还没到。 第126章 小日子过起 就在谭玉胳膊酸得受不了的时候,萧凌停了起来:「到了。」 「哎?」 谭玉眨巴着眼,有些懵。 「你还要一直吊着?」 萧凌看着她。 谭玉这才反应过来,赶紧松开手下来。 同时,也有些吃惊:「你就住这?」 虽然早就知道六零年代条件艰苦,但也没想到会这么艰苦。 这萧凌住的,甚至都已经不算房子了。只是一个棚子。 第292页 用土块垒成的围墙,然后在上面在放了层稻草。 这就算是……房子了? 萧凌倒是没什么异样,很自然地将野猪丢进旁边的草垛里。 然后,拍了拍手,看向谭玉:「等什么呢?不是说跟着我吗?进屋吧。」 「屋?」 谭玉哑然。 这算屋子? 萧凌疑惑地望着她。 谭玉渐渐也只能接受了环境。 唉,谁让自己穿来这个世界了呢?受着呗。 她「呵呵」一笑,便率先进了屋。 不管怎么说,能跟未来的老婆在一起,已经算难得了。 谭玉也没得挑。 她已经决定了,不管环境有多么艰难,都要咬牙忍住,然后好好跟老婆生活在一起。 然而,进屋的那一刻,她还是差点忍不住了。 因为,这屋里……真是空空如也啊! 就连床啊被的都没有。 谭玉傻眼了:「你这,就算屋子?」 萧凌坦然。 一副「当然是房子」的样子。 谭玉无语。 环顾四周,还是忍不住问:「连张床都没有?」 桌子就更不用说了。 萧凌指了指角落的一块木板:「那不就是么?」 哎? 谭玉震惊:「这是……床?你管这□□?」 萧凌没觉得有什么不妥:「这不就是床吗?」 「……」 对这个世界,谭玉突然不想再说下去了。 她揉了揉太阳穴,问萧凌:「那你这,有吃的喝的吗?」 所谓「衣食住行」。 衣、住、行,已经都靠不住了。 就只能看看「食」了。 毕竟,在六零年代,最重要的还是「食」。 因为这个年代的人,经歷了饥荒啊。 她可不想饿死在这里。 所以,此刻,她紧紧提着一颗心,等萧凌的回答。 萧凌倒是没有半点忧愁:「吃的喝的自然管够。」 「管够就好。」 管够就好。 谭玉说着,还真感觉到自己有点渴了。 忍不住再环顾四周:「那水呢?我想喝水?」 「我带你去。」 萧凌说着,当先走了。 谭玉只好一脸疑惑地跟了上去。 什么情况啊这是? 喝个水还要走? 而且,走的时间还不短。 两人足足走了约莫有二十分钟,萧凌才站定,指了指眼前一条小溪:「喝吧。」 「……」 喝? 你当我这是牲口饮水呢?随便走到一小溪小河小沟沟,就蹲下来趴那自己凑上去喝? 谭玉突然就恍惚了。 天吶,这是一个什么世界啊? 萧凌却有些奇怪:「你不是渴了吗?喝呀。」 说着,还先打了个样儿,直接蹲下,用手捧了一捧,凑到嘴边,喝了起来。 谭玉万分无语。 虽然说现在的萧凌依然算美。 但瘦黑瘦黑还脏兮兮的,现在还直接蹲下捧生水喝。 再美的美感都没有了啊。 看着跟野丫头一样蹲那捧水喝的萧凌,谭玉感觉——胃疼。 萧凌喝得差不多了,转头再问谭玉:「你怎么不喝?」 我怎么不喝? 谭玉龇牙:「这个……这个水不能喝呀。里面有很多寄生虫,喝了会生病的。」 「虫?」 萧凌听得愣愣的。 又拿手捧了一捧水,认真看了看:「没虫呀。」 一只虫都没有。 她刚仔细看了,可干净着呢。 想了想,她安慰嘱咐谭玉:「你捧水的时候小心点,别把虫子喝进去不就行了。」 「……」 谭玉很想说,就算再小心,寄生虫也会喝进去呀。 因为寄生虫完全肉眼不可见啊。 「喝呗。」 萧凌再催促了一次。 谭玉想再拖延,也已经来不及了。 只能眼一闭,牙一咬,就跟着有样学样,蹲下捧了一捧生水,生咽了下去。 因为这下咽得太实诚,她呛咳了起来。 萧凌就一直在那看着。 谭玉咳了半天,差点没咳过劲去。 咳了好久好久,才算平復过来。 而萧凌,从头到尾,都只是定定站在那里,围观。 谭玉无语:擦!我都咳成这样了,你居然不帮帮忙? 显然,萧凌没那意识。 谭玉觉得,这个世界的萧凌,格外没人情味。 这跟以前世界的「冷」,还不完全一样。 以前再冷,她也有人情味的一面。 可这次…… 谭玉甚至感觉,这个萧凌是不是从来没跟人类呆过。 「走吧。」 萧凌起身,准备带谭玉离开。 「等等。」 谭玉喊住萧凌。 同时想起了个事:「那什么,我想吃东西。你这有什么好吃的么?」 既然已经试过了「喝」,那就干脆再试试「吃」吧。 横竖再怎么差,心里也有个底。 「走吧。」 萧凌说。 「我说我饿了,我想吃东西。」 谭玉不肯走,只坚持要吃东西。 萧凌神色不改:「跟我走吧,去吃东西。」 第293页 「……」 好吧。 谭玉晕晕乎乎,只好跟在了后面。 早就知道,吃东西也不简单。 果然,萧凌带着谭玉穿来转去,终于走到了一棵大树下。 「闭上眼睛。」 萧凌说。 谭玉再度无语。 她不知道自己闭眼的意义在那。 但既然老婆让闭眼,那就闭眼吧。 谭玉老老实实闭着眼睛。 过了好一会儿,就听萧凌开口:「睁开眼睛吧。」 谭玉睁开。 见萧凌将一块熟肉拿了出来,递到她眼前:「吃吧。」 「肉?!」 谭玉眼睛亮了。 这可是还冒着热气的肉呢。 还香喷喷的。 谭玉瞬间就没了其他想法,直接扑咬了上去。 萧凌就那样看着她。 谭玉在那吃,吃得欢实。 萧凌在一旁看她吃得欢实。看着看着,渐渐,眼神竟温和了起来。 唔,她第一次发现,肉这么好吃呢。 情不自禁,她舔了舔唇。 以前她吃肉的时候,怎么没觉得这么香呢? 唔,以后,看着这谭玉吃,自己在旁边吃着,也更香些吧? 她这么想着,刚巧,谭玉递了一只鸡腿过来:「来,一起吃。」 一起吃? 一起? 萧凌还从来不知道这个词。 也体会不到这个词。 但现在,她确实想试试了。 接过那还热乎乎的鸡腿,她轻轻咬了一口。 香。 真香。 从来没有过的香。 萧凌突然觉得,有个这么个人,跟自己一起吃东西,也挺好。 她这么想着,便真的留下了谭玉。 其实,之前带谭玉回来,她还是有些犹豫的。只是被谭玉强着半推半就。 她也是孤单太久了,对于有一个不速之客的到来,竟有些犹犹豫豫的好奇。 现在,她却渐渐坚定了:唔,或许,身边留这样一个人,真的挺好的。 她觉得留着谭玉挺好的。 谭玉也觉得留在萧凌身边挺好的。 两人一拍即合,便真的住在了一起。 房间里的那块木板,两个小女孩子躺上去,倒也不拥挤。 谭玉发现,自己在这个世界挺瘦的。 瘦得跟小猴儿似的。 唔,这个世界,起码萧凌不会再说自己胖了吧。 刚才她在水边已经临水照过,可瘦可瘦呢。从没有过的瘦。 两人就这么着,住在了一块。 谭玉天天在这里混吃混喝混住,有些不好意思。 ——倒不是要脸。而是怕将来攻受地位不保。 作为一个万年总攻,她可不想有一天被对方给逆了cp。 但,自己吃人家的喝人家的,只怕「攻」得名不正言不顺啊。 关于这一点,她很是做了一番心理建设。 最后,脸皮厚度升华,达成了新的人生观:那啥,吃软饭的攻,也是攻嘛。 嗯,就是这样! 想通了之后,谭玉更安心了。 当然,她也想给自家老婆多做贡献。 而在这个世界,她作为一个小女孩,能做的实在太有限。 便干脆在空间里默默写字,只希望能多赚点钱,然后可以用这钱给老婆买点东西,减轻点老婆的生活压力。 虽然萧凌在这个世界是个力大无穷的,打猎什么的,应该也是常态。 但天下哪有不心疼老婆的? 老婆再能干,也是老婆,也是不捨得放出来受累扛事的。 谭玉就是这么想。 所以,作为一个攻君,她是一定要好好写文,赚更多更多的钱的。 有钱了,才有将来的保障。 虽然她目前对这个世界不了解,所能为者也有限,但将来熟悉了,各方面条件成熟了,自己也就可以把这些钱用来买东西,填补这个世界了。 带着这样的心思,谭玉现在写文,越来越努力了。 即便没有小系统的催促,她依然每天能更新到一万字以上。 甚至,有时候能更新到两万字以上。 这可是从未有过的。 就连繫统,都吃惊了。 想不到这谭玉,竟有如此大的码字潜力。 啧啧,厉害啊。 看来之前一万字的合同都算少了呢。 估计,真逼急了,她日更三万都有可能。 就这样,两人的日子,充实如流水般行进。 直到,因为不速之客的到来,出了变故。 第127章 拿肉肉换老婆 这不速之客倒不是自己有意要来的,而是误打误撞碰巧经过的。 来人也不是什么特别的人,就是个普通的村妇。 但问题是,这村妇认识谭玉啊。 谭玉不认识她,便随意打了个照面。 于是,问题来了—— 那村妇见了谭玉,就是一声惊叫:「哎呀,你不就是那东村老谭家的谭小六子嘛!」 「什么谭小六子?」 谭玉心里一紧。 感觉被人认出来了。 而且似乎不是什么好名。 ——好傢伙,你听,「小六子」,最起码是六个孩子了。这也太夸张了。那么多孩子,能分到自己头上,能有多少爱呀? 第294页 「对呀。你不就是东村的谭小六子嘛!你家里为你都闹出大事了,没想到你还在这蹲着呢!」 「闹出大事?」 谭玉心里更一紧。 不过,内心稍微舒服了些:看来,家里的人也不是完全不管自己的。起码,他们还会为自己着急,甚至急出了大事。嗯,看来是自己以前误会了。他们对自己感情还是很深的。 这么想着,她声音也忍不住柔和下来:「我家人怎么了?他们很着急。」 「可不嘛!当然急了!他们纪家给了那么多粮食换你做童养媳。你这突然失踪了,人纪家不闹啊?我跟你说,闹得可凶了,两家都快打起来了。你再不回去啊,非出血架不可!」 谭玉无语。 好吧,刚才的感动,真是煳涂到家了。 居然不是因为关心,而是因为卖成童养媳了却找不着人,双方闹起来了。 真是! 「咳。」 谭玉清了清嗓子,没再说话。 那村妇倒是「热心」:「你还在这呆着干嘛?赶紧回家呀!你们家跟纪家都闹翻天了!你再不回去啊,肯定出更大的事!到时两家非闹出人命不可。」 从「血架」到「人命」,这词一个比一个吓人。 但谭玉听得不为所动。 自己卖女儿又交不了货,还不肯退彩礼,怨得了谁? 贪呗。 总不能为了这些人的贪,就把自己填进去平事吧。 所以,谭玉没接这话,并不准备蹚这浑水。 那「热情」的村妇却忍不住催:「哎,你怎么不说话呀?没听说呀,你们家出大事啦!再不回去啊,会出更大的事!你赶紧回去呀!」 「我回去?」 谭玉笑。 敢情所有的人都不在乎自己的生死啊。 她忍不住失笑:「我回去,那不成我出大事了么?童养媳啊。」 「哎?你这孩子,怎么说话呢?童养媳怎么了?现在童养媳多了。女孩子的命,不就这样嘛。现在年景不好,也是没办法的事。你父母生你养你,你怎么能说出这么没良心的话呢?谭家小六子啊,我跟你说,你一个女孩子,可不能这么自私啊!」 没良心? 自私? 呵呵。 如果是在现代,有这种迷惑发言,一定会在网上被喷死。 不过,谭玉几世为人,早就没有了喷人的冲动。 而且,看那村妇上赶着咬牙切齿的样儿,也是被洗脑洗得深入骨髓的。 身为女人,却深信女人天生比男人低贱。 这种,基本是没救了。谭玉也懒得费口舌。 她咳嗽了一声,便转身要走。 「哎,你等等!等等!」 那女人在后面喊。 「谭家小六儿你等等啊!我跟你说话呢听到没?你再不站着,我就喊你家人亲自过来接你啦!」 谭玉这下站住了。 她可不想被谭家人「亲自」来接。 傻子都知道,让他们来「接」,肯定没好果子吃。 谭玉无奈,只能扭回了身子,换上一副讨好脸:「您别把这事说出去呀。你也知道,我回去后也没好日子过。就当行行好,为我保个密,好么?」 「保密?」 那女人笑了。 「你这话说的……我知道了,怎么能不跟你爸妈说呢?他们可到处在找你呢。找不到可着急了。」 当然着急。 要赔彩礼了,能不着急么? 谭玉想了很久,赔笑说:「您看,我当时就是从家里逃出来的。因为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你也知道童养媳过的是什么日子。我不想回,真不想回。您能不能帮个忙,给遮掩一下,就不告诉我家里了?要不然,我肯定得被活活折磨死。」 「嗨!你这孩子说的什么话?这世上无不是之父母。难道你爸妈还会害你么?」 那还不叫害?! 说实话,虽然刚才的话是谭玉随便编的,但未必不是实情。 ——谭玉甚至怀疑,原主可能真的是为了不想当童养媳才逃出去的。然后也不知是故意还是不小心,跑进了深山,再然后,也不知是饿的喝的还是累的,死在那了。 现在这女人再轻轻巧巧说什么「世上无不是之父母」、「你爸妈还会害你么」,就太不要脸了。 谭玉真心觉得跟这种人没什么话可说。 但偏偏,还得求着对方帮忙瞒事。 正好这时,萧凌来了。 「你,跟我来。」 她对那村妇说。 那女人看了她,神色有些怪异。似乎有些嫌弃,又似乎有些怕,但最终还是跟着萧凌走了。 两人远远走到一边,开始攀谈。 谭玉听不清楚两人在说些什么。 只看到她们面对面似乎说得挺热乎。 过了一会儿,萧凌又带那女人走了。 远远望去,似乎去的正是萧凌平时给谭玉吃肉的地方。 ——而据谭玉这段时间的琢磨,这地方,应该就是萧凌专门用来藏肉的。都是平时打猎而来的肉。用盐巴腌了,放在深深的洞底。 现在萧凌居然带她去那地方。 谭玉有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远远,见那女人最后背了一大包东西,走了。 萧凌回来。 看了看谭玉:「放心,事情已经了了。她不会说出去的。」 第295页 就这处事的风格,还真有成年萧凌的感觉。 谭玉越来越深信这小姑娘就是萧凌了。 铁定就是萧凌啊。 而且是极可爱的萧凌。 有些事、有些话、有些神态,成年的萧凌做,并不觉得有什么。可如果换成一个小姑娘,就觉得特别可爱特别逗了。 谭玉这会子,也觉得眼前的萧凌超级可爱。 但可爱之余,她还是心疼那些东西:「你把那些肉都给那女人了?」 萧凌愣了愣,点头。 谭玉更心疼了:「你给了多少呀?」 「这你别管。」 萧凌说。 「今晚我再去猎。」 得,那是基本上都给得差不多了吧。 才会这么急着再出去打猎。 谭玉有些担心:「大晚上的,你打什么猎啊?怪危险的。」 听她这么说,萧凌呆了呆,脸色明显暖了很多。 「唔,没事,我不怕。」 平生第一次,有人这么关心她呢。 谭玉倒是没觉得有什么特别。 关心自己的未来老婆,本来就是应该的。 所以,她仍是嘱咐:「不怕也不行啊。大晚上的,什么都看不见。万一被哪个野兽给冲撞了,就惨了。」 「不会。」 萧凌很笃定。 「那些野兽近不了我的身。」 好吧,我知道你能干。 但再能干,也只是个小女孩啊。 而且,关键,这是自己未来的老婆。 老婆再能干,独自去面对危险,都是要担心的。 谭玉一想到那个女人刚背走的一大袋肉肉,就很是不爽:「你干嘛给她那么多肉啊?」 「因为要想让她为我们保密,最好的办法,就是给她粮食。你不知道,现在粮食紧缺,谁家都缺粮食。只要给她粮食,什么都好说。」 萧凌认真说。 谭玉一愣。 她这才想起来,现在是六零年代。三年饥荒呢。 这会,应该是饥荒之初吧? 只是自己一来这就遇到了萧凌,然后跟着萧凌吃肉肉,也就没发现这个问题。 现在想来,那村妇之所以找到这么偏僻的地方,好像就是来割野菜的。 刚才看她篮子里,可有不少野菜呢。 而且,还是不怎么新鲜的野菜,多是菜根。说明土面上的新鲜叶子已经都给人割走了。 怪不得,萧凌一给对方肉肉,对方就屁颠屁颠跑了。 只是—— 「你随便给点就行了。也不该给那么多呀。」谭玉仍是肉疼。 那么多肉啊! 萧凌却浑然不在意:「没关系,只要她不把你的事情说出去,多给点就多给点吧。」 谭玉一面感动,一面还是有些担心:「可这世上有些人是很贪心的。你给得越多,人家想要的就越多。现在你给了她那么多肉,将来她如果再来要怎么办? 倒不是她小人之心,而是见过的人太多了。 贪心什么的,自然也见得多。 看那村妇,也不是什么好人。人家将来会做出什么事,还真说不清呢。 「没事,放心吧,有我呢。」 萧凌安慰地拍了拍谭玉的肩,算是安慰。 这可是她第一次主动触碰自己,谭玉十分激动。 她最是理解萧凌,甚至对方是个不爱接触人的。能主动接触,便是很大的亲善之意。起码,她越来越对自己亲近了。 有这么好的发展趋势,谭玉也就不再多说话节外生枝了,只嘱咐谭玉要小心。 然后自去一旁用意识码字。 既然在打猎上自己帮不了什么忙,那就在自己能起作用的地方,好好努力吧。 多码点字,多赚点钱,以后就能给自己和萧凌多一层保障。 她这么想着,今天又是格外卖力。 系统倒是第一次见谭玉这么努力,很是惊奇,也很是欣慰。 当然,更多的是开心。 因为谭玉挣的钱里,她是有提成的。 所以她乐得见谭玉变身码字机,然后自己躺着数钱钱。 日子,若是一直这样过下去,自然很好。 但偏偏,谭玉所料的,一丝不差。 人心,总是比预想的,更可怕。 第128章 刘姨 那女人果然又来了。 还没过几天呢,她就回来了。说家里孩子多,那些肉很快就吃完了,让萧凌再给点。 萧凌一愣。 她没想到这人还会说话不算数。 她知道这年月粮食珍贵,所以以为只要给粮食,人家就什么都愿意答应了。 但她了解这个世界,却不了解人心。 谭玉跟她正相反。虽然不熟悉这个世界,但是对人心看得通透啊。 人性,本贪。 这是她穿越多世,最多的感悟。 而那村妇,也果然没让她失望。 才没过几天,就又找上门来了。 不为别事,还是为要粮食。 舌灿莲花,全是藉口。 对于这个,萧凌就没经验了。 她虽然力大无穷,能打猎养活自己,也有足够的资本去拿肉收买人。但,面对人心的复杂,却是完全不懂。 她就没怎么跟人接触过。 这时候,谭玉就站出来了。 第296页 谭玉将萧凌支开:「你先去忙你的,这里我来处理。」 萧凌看了看谭玉,再看了看那村妇,有些警惕。 谭玉拍了拍她的肩膀:「放心。我会处理好的。」 被这么一拍,萧凌莫名就内心安稳了。 于是,真是转身走了。 「哎……」 因为上次给村妇腌肉的是萧凌,所以这次看萧凌离开,那村妇就想喊住。 然而,萧凌不理她。 倒是谭玉站了出来,挡在她眼前:「别看了。有什么事,跟我商量。」 那村妇眼珠骨碌碌一转,笑:「行,跟你说一样。反正原本也是你的事。」 谭玉微笑,没有说话。 那村妇见她没有开口询问的意思,就主动又说了:「我刚说了,这次来呢,是因为家里实在困难,都揭不开锅了。几个孩子饿得嗷嗷叫。老人更是饿得奄奄一息。」 「哦。」 谭玉应了一声。 并没有其他多余的表示。 那村妇见谭玉半天没反应,还以为是小孩子听不出话里的意思。 便干脆说得直白些:「我的意思啊,是这样的。你看,你们的东西也吃不完,我们家日子也实在过不下去。你们能不能,借刘姨点粮食?就是那干肉什么的,都可以。等我们家日子缓过来了,就还你们。」 谭玉失笑出声:「刘姨您开玩笑呢。我们的东西吃不完?这年月,哪有吃不完的人家啊?」 「上次你们一下子就拿出那么多腌肉。可不是吃不完嘛?吃不完才用盐腌了嘛。」 刘姨依然笑得灿烂。 只是谭玉觉得这笑容贱贱的。 特别噁心。 谭玉也是一张笑脸,只是笑意微微:「刘姨您就别开玩笑了。这年月的事,大家都清楚。我们那点肉,也不是吃不完,是不捨得吃嘛。你们家分年肉难道不也是腌着等来年多吃几顿?那可是我们捨不得吃攒下的,为的是以后救命应急的。您看,上次您来了,我们拿出了这些肉才平了事,可不就是应急救命了嘛。」 她这话,是寸土不让。还对刘姨有讽刺的意思。 那刘姨自然懂这些话。 但她既然来了,便是打定主意不要脸了。 这会子见谭玉不松口,便直接耍起了横。 腰一叉:「嗨,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你自己都知道,上次给我那肉也不是白给的。这次自然也一样。」 那意思,已经是威胁了。 然而,谭玉装听不懂:「上次不是已经给你了嘛?你都已经答应不说出去我的行踪了。那就算不白给了。你现在怎么又跑来了?」 那村妇皮笑肉不笑:「我这不是因为日子过不下去了嘛。」 「你日子过不下去,自己想办法呀。比如我日子也过不下去,那我就逃了呀。你自己也想办法呗。」 「呵呵,你这孩子,牙尖嘴利啊。我们这些平头百姓,能有什么办法?你不救我们,我们可就真的饿死了。你忍心吗?」 关自己屁事! 怎么就谈得上「忍心」不「忍心」了? 谭玉有些生气,便忍不住怼:「你家日子过不下去,就卖女儿做童养媳呗。你不是说那是女人的命嘛。」 上次她说自己的那些话,到现在气还没消呢。 谭玉就忍不住挤兑了对方一句。她就不信对方连自己的女儿也捨得。 很多人都这样,对别人的事说得轻松,轮到自家了就各种护短了。 然而她错了。 那村妇听了谭玉的话,不只没生气,甚至没反驳,反而认真掏心掏肺:「可不是嘛,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几个女儿全给人家做童养媳了。但这不是也不够嘛。那几个丫头也值不了几个钱,填补得了一时,填补不了一世啊。这不,家里又没粮食了。所以刘姨才来求你们嘛。」 敢情你是想让我们填补你一世了? 谭玉怒极反笑。 她是真不知道,有人会如此无耻。 对自己的女儿无耻。对别人也无耻。 她这会子也不顺口怼到人家女儿那去了。 都是可怜女儿。 唯有同病相怜罢了。 不过,谭玉虽然生气,却并不急。 只见她不紧不慢,掏出了一个小小的录音笔。 按下播放键。 里面,出来的正是刚刚两人的对话。 刘姨有些迷煳。 先是迷煳于谭玉手上的东西。 这录音笔什么的,她没见过。也不知道是个什么东西。 然后迷煳的是谭玉这么做的用意。 这孩子是好玩? 谭玉当然不是好玩。 谭玉笑:「刘姨,你这一口一个『童养媳』,是违反政策的吧?」 刘姨僵住了。 谭玉看着她,眼里意味深长。 说话的声音,更是透着稳稳的威胁:「你说,如果这些话,我给你递到上面去,上面会怎么处罚你?现在可是男女平等呢,上头都明说了,『妇女能顶半边天』,女人和男人是一样能干,是一样平等的。童养媳是封建残余,早就被明令取缔了。你现在一口一个童养媳,还把自己几个女儿都给卖成了童养媳……你说,这些,要是我都上报给上头,会怎么样?」 还会怎么样? 这时候的环境…… 第297页 那刘姨瞬间就腿软了。 她虽然无知,却也不傻,知道自己犯了忌讳了。 之前,她跟人买卖女儿,双方都是藏着掖着遮掩着的,就是知道这事见不得光。 第129章 我会对你好的 跟谭玉说话说熘了嘴,也是因为想到谭玉只是小女孩,便没防备。 这下子,却被人逮了个正着。 而且谭玉手里还有个那不知什么玩意,居然能让她说过的话重演。 这就可怕了。 「怎么样,刘姨?是你放过我、我也放过?还是我们抱着一起死?」 这话说得直白,即便是没读过书的村妇,也听得懂。 「玉石俱焚」什么的,就憋回去不说了。 谭玉望着刘姨,等她的回答。 那刘姨这下不嚣张了。 其实,越是嚣张的人,心里越是发虚。在关键时刻也越没骨气。 现在刘姨被人抓着要害,便蹦跶不起来了。 整个人瞬间蔫了下来。 她沉默、沉默、再沉默。 最后,突然扑向谭玉,想抢这录音笔。 然而,谭玉对人的潜意识动作判断精准,她这一扑,却哪里能扑准? 谭玉只一闪身,便避开了。 避退到一边后,谭玉笑:「你以为你能抓得住我?我告诉你,我们既然是能连野猪都猎回来的人,怎么会打不过你?你再乱来,我可就不客气了。」 她这话当然是撒谎。 她打刘姨确实是没问题。 哪怕打天下第一高手,她只怕都没问题。因为对方的每一个动作,都在她的预料之中。 但,那猎野猪,却没她的功劳。 她当初跟魔教教主萧凌一起研习的,是人的潜意识动作,可不是动物的。 所以,面对野猪什么的,她可没半点办法。 但这会倒是可以拿出来唬人。 果然,那刘姨听了她的话,想了想,真的信了。 毕竟,那日萧凌给她的猎物,可是真真实实的。 这地方靠山傍水,会打猎的人,也不是一个两个。 但现在是荒年,大家都没吃的。一蜂窝上山打猎、下河摸鱼,早就把这附近的飞禽走兽河鲜都给捞完了。 就算是不会打猎的,都想一起去凑凑热闹。 到现在,已经猎不到什么了。 可萧凌和谭玉这里,却还有腌肉。 说明这两个小女孩有本事啊。 刚才自己冷不丁那一扑,按理对方不会有防备呀。但偏偏,谭玉愣是给机灵灵避开了。那手脚灵活的…… 看来,真打起来,自己还真不是个儿。 想想也是啊。 如果谭玉没点本事,怎么能从家里逃出来还活得好好的? 如果萧凌没点本事,怎么能一个人住在这里还能把自己养活得好好的。 关于萧凌,向来是这左右村里的禁忌。 没人知道她是哪来的,也没人知道她是什么成分,就是有一天晕倒在村口的,被路过的人看到,便上报。 偏偏,那时候萧凌还很小,只记得自己的名字,其他都不记得了。 村里干部们既不能不抚养她,又找不到合适的人家抚养她。 ——毕竟,这时节,谁都不易。能养活自家的孩子就算不错了,谁会去养一个非亲非故的孩子? 这时代的人可都是很能生的,谁都不缺亲生的孩子。谁又会想捡孩子呢? 所以,萧凌作为一个任务,楞是分配不下去了。 最后,村里干部们没办法,一合计,只能硬性轮流摊派。 也就是一家养一天。 原以为,就这样吃着百家饭,能把萧凌给养大。 谁知,大家都机灵着呢,一旦萧凌分到自己家,就吃比水还稀的稀饭,其他一应没有。 对于家人来说,一天不吃也饿不死。 可对萧凌来说,却是天天喝稀水了。 刚开始,有个别人家老实的,还没想过味儿来,按平时正常做饭,结果饿了几天的萧凌,去他们家就吃得特别多。 这家人自然觉得亏了。 一打听,才知道别人家都只给萧凌喝稀水。 便也跟着学「精」了。 于是,整个村里,都很「聪明」地学会了:只要萧凌轮到自己家,就煮稀饭。是那种稀得比水还稀的稀饭。 跟喝水,没差别。 萧凌就这样天天喝着水。 小小的女娃儿,饿得受不了了,就去找吃的,逮着什么能吃的,就抓进嘴里吃。 然后,就被逮了。 大家说萧凌手脚不干净,偷东西。 萧凌就这样,成了一个人品不好的人。 对于人品不好的人,原本是要惩罚的。 但考虑这孩子也着实可怜,年纪又实在太小,就不惩罚了。 但,一个人品不好的人,是不配被百家饲养的。 所以,便理所当然地,被人正当嫌弃了。 干部们也很无奈。 横竖,也不能误了一条人命。起码不能明面上误了一条人命。 可硬要将人摊派下去,也再不可能。因为,这下子所有人都理直气壮了——不想家里有个小坏分子。 而且,他们自己也正义地觉得:一个手脚不干净的坏分子,是不值得这么大张旗鼓去抚养的。 第298页 最后,大家一合计,就想了个绝佳的好主意。 那就是给这孩子一个住处,让她稍微干点事,这样村里给记点工分,年底意思着给她分点粮食,算是面子上过得去。将来真出了事,也追责不到自己头上。 毕竟,一个手脚不干净又懒惰的人,就算饿死了,也是……活该吧。 至于这小孩子能不能活下去,则要看她自己了。 一只流浪野狗野猫都能活着,更何况是人呢? 只要这孩子勤劳,总能搞到点吃的。 如果她把自己饿死了,也怪不得别人。 毕竟,这可依山傍水呢。就算是只病残的野猫野狗,都不容易饿死。 就这么着,萧凌就一个人搬到了远离村落的住处。 很小的时候,她负责从队里领任务,每日捡点柴火、挖点野菜什么的,算那么一丁点工分,年底再分那么一丁点粮食。 后来,她年龄大了些,就开始帮着队里放牛。这样工分也多一点点,年底分的粮食也多一点点。 当然,不管是很小的时候还是稍大些的时候,年底分的那点粮食,都是远远不够她吃的。 她也就是过年打打牙祭,尝尝正规粮食的味儿。 平时,都是自去挖野菜和打猎充飢。 刚开始,她也不知道打猎,只是饿狠了,就逮到什么吃什么,比如野菜,比如树叶,比如果子。 但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她挖野菜,别人也挖野菜;她摘果子,别人也要摘果子。 她一个小小的孩子,又怎么能争得过人家? 有次饿得太狠了,却偏偏一只野猪过来,要咬她。 她徒手跟野猪一番恶斗,才发现自己的力气足以杀死野猪。 又饿得狠,便干脆吃了野猪肉充飢了。 从那以后,算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萧凌,走上了打猎之路。 这两年,她的打猎求生之路,已经渐入佳境。 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河里游的、沟里爬的……全给她捞了来,尝了个遍。 而且,渐渐,她也学会了调制各种调料,来烤或者煮各种肉吃。偶尔也有放在石头上煎的。 总之,各种烹制方式,各种调料,都慢慢跟上了。 谭玉遇到她的时候,算是赶上好时候了。 可以吃各种口味的好吃的。 而萧凌的打猎技术,也渐渐由空手肉搏,改为用石头砸、用箭射、用弹弓弹……等等等等,算是辅助手段升级。 谭玉确实是赶上好时候了。 只要她乖乖跟着萧凌,不出意外的话,就可以日常不愁吃喝了。 对现代来说,不愁吃喝,压根就不值得炫耀。 可在这时候,不愁吃喝,就已经很难得了。 尤其是饥荒这几年。 说实话,即便这里依山傍水,没有萧凌的本事,也是捞不到猎物的。因为能捞的都给捞完了。 萧凌想打猎,都是进的深山老林。 那里很危险的。也就萧凌的身手,才敢往里闯。 谭玉的原身,想来也是为求死,才去的深山。 不过还没等到深山野兽来吃她,她就已经饿死或者累死了。 这才让谭玉万幸捡了个便宜。不然,若是给野兽啃掉了胳膊腿儿,那再穿越过来,就惨了。 谭玉大致搞清楚这些后,也是万分庆幸。 却说,左右村里的人,对于萧凌,也都是有所耳闻,且有所忌讳的。 萧凌,是他们不愿回忆,也不愿提及的一个存在。 因为她印证了他们的自私与阴暗。 同时,也让他们害怕。 因为,这个萧凌很吓人。 据说,有人打猎的时候,看到过谭玉也去打猎,那拼命劲儿,可吓人得很。 就她一个人,能赶上一群人的战斗力。 而且她经常徒手就上了,完全不怕死,直接跟野兽硬刚。 有时候,看她跟野猪野豹徒手厮杀,那一下一下的小拳头捶到野猪的脑袋行。 而野猪也张舞着锋利的牙齿与爪子。 …… 到最后,都分不清那些血到底是野猪的,还是萧凌的了。 这么小一个女孩,居然有如此狠劲,可是吓人得很。 尤其,想到以前对她的种种,就更后怕了。 所以,萧凌,渐渐成了大家都不会提及的禁忌。 不想提,也不敢提。 嫌厌她,也怕她。 那刘姨,自然也一样。 当初也是见萧凌给了个好脸,主动给她腌肉,她才想着再来捞一笔的。 现在被谭玉一实打实威胁,就什么也不敢了。 买卖童养媳的事,她扛不起。 萧凌,她也惹不起。或者说,不想惹。 谭玉和萧凌,终于过上了相对平和的小日子。 萧凌对谭玉的评价又高了些:看来,这傻子不傻。不只不傻,还挺厉害的,居然小嘴一叭叭,就把那叫什么刘姨给说走了。 谭玉自然不敢居功。 她只说是萧凌太厉害,所以别人才怕她,那刘姨才走的。 「所以,还是因为你厉害啊。」 谭玉笑眯眯,给萧凌带着高帽子。 萧凌倒是不在乎什么高帽子,但谭玉这屁颠屁颠哄她的劲儿,还是让她微微笑了笑。 第299页 虽然这笑很是僵硬,只是生涩地扯了扯嘴角。但终究,还是笑了。 这笑容,让谭玉心里一暖。 她发誓,一定要守护这笑容。 从小就守护。 让萧凌一世都能感受到温馨与美好。 两人如此,还是过了很长一段小日子。 这段日子里,萧凌每日打猎。 因为要顾及谭玉的身份,尽量让自己少引起注意,萧凌不再白天出门打猎,而是选择晚上出去打猎。 以前,她可是谁都没考虑过。 想什么时候打猎,就什么时候打猎。即便偶遇了村民,她也毫不介意,无非互当对方是透明的。 但现在,就不一样了。她要考虑谭玉,就尽量把自己隐藏起来。 不让别人想起自己,是最好的隐藏。 这细微心思,若换了别人,或许不懂。 但谭玉可是谈了千万年恋爱的,而且没次都是跟同一个人谈,早就对对方的心理洞若观火了。 所以,她感动于萧凌的付出,也相应作出了努力。 她的努力,自然就是码字。 码字码字再码字,她现在状态好的时候,一天竟能写到两万六。即便是状态差,也要勉强写个一万八。 无非,就是想多挣点钱,分担萧凌的负担,也好好给萧凌养养身体。 还好,付出总是有收穫。 谭玉这么天天努力下来,收入也是很可观的。 上次买的录音笔,就是从这笔款项里出的。 现在,她继续努力,就为了再多赚点钱,好贴补家里的花销。 先是买白米白面,然后是买鸡蛋、牛奶、时新蔬菜瓜果……各种好吃好喝的有营养的,都一股脑儿买了来。 当然,为怕被人发现,谭玉还是都存在了空间,要用的时候,一点点拿出来。 即便是锅碗瓢盆,都是用的时候才拿出来。 平时,都藏在空间。 这是她穿越多次的谨慎。 当然,对于萧凌,她是没有刻意隐瞒的。 这是对老婆的独宠。 她内心的原则是:只要老婆问,她就说。 但萧凌,却偏偏没问。 谭玉有些奇怪:「你就不好奇,我每天拿出来的这些东西,都是哪来的吗?」 萧凌吃着白米饭,夹了一筷子凉拌皮蛋,微笑:「我不好奇。」 「为什么?」 谭玉更好奇了。 看老婆这云淡风轻的样儿,她有些恍惚。 萧凌却仍是微笑:「因为这些东西,你都是拿来给我吃的呀。我知道你对我好就行,其他的,不用知道。」 这话,暖暖的。 透着生活的小小温馨。 谭玉感动满腔,便握了萧凌的手:「你放心,我对你好,一辈子对你好。以后有我在,你吃香的喝辣的,穿好的,以后再不用打猎,就每天歇着,休养游玩。」 这段话里,好多新词儿,萧凌理解不了。 她第一个理解不了的是:「辣的怎么喝?」 「……」 呃。 辣的是不能喝。 但这,只是个比喻啊。 谭玉轻咳了咳:「唔,那什么,总之,以后我会对你好好的,将来我一定让你过上好日子,让你想吃什么吃什么,想喝什么喝什么,还不用干活,光休息就行。」 萧凌这段话是听懂了。 于是,笑得更甜了:「你真好。」 谭玉也笑得更甜。 在这六零年代,能有这么甜蜜的日子,也确实难得。 两人就这么着,每天甜蜜度日。 而萧凌的笑容,也越来越自然了。 那刘姨回去不敢瞎说,谭家还真不知道谭玉的所在。 他们都以为谭玉早死了。 所以,两人的日子,还真没人打扰。 每日,就是各做各的事。 而且,因为心里有了所爱,两人都更努力了,只想让对方过得更好点。 对此,谭玉有更多的发言权。 因为萧凌即便猎来更多的猎物,也没法拿去卖。无非是白白腌起来。 说白了,还是吃。而且没那么新鲜有营养。 谭玉却不一样。 她只要努力挣钱,就能买到任何想要的日常东西。 所以,谭玉就没让萧凌太辛苦,只让她晚上出去打猎一波就行了。 主要是晚上太辛苦会影响睡眠,睡眠不好会影响健康。 所以,晚上打猎的时间不能太久。 当然,也要让萧凌刷一刷存在感,每晚出去打猎还是必须的。 那就去打一会就回来。 说白了,就是让萧凌明白:这个家,你是贡献了力量的,但真正扛事的,还得是我。 这是一个攻君的自觉。 萧凌刚开始很不习惯被人照顾,但渐渐,也适应了。 她开始渐渐习惯,家里有一个人在等她回家,而不管她每天打猎收穫多少,回来都有好吃好喝的,不用再担心打不到猎就饿肚子。 而且,菜色各种丰富,不只局限于猎物。 第130章 大义两人组 总之,跟了谭玉在一起后,萧凌感觉到日子越来越踏实,生活越来越有奔头。 以前,她对生活没有任何希望,也没任何盼头。每天活着,也就只是为了活着而已。 第300页 说白了,她只是不想死,所以每天就去打猎挖野菜,求生存。但实际上,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生活到底有什么奔头,她还真没感觉。 现在,则完全不一样了。 两人虽都只是小女孩,平时压根不会有真正越界的行为,只是如亲人般相处。 但越是如此,萧凌感觉越是温馨。她终于有了家的感觉。 谭玉也是一样。 她是个孤儿,一样也极为渴望家的温暖。 以前她跟萧凌在一起,都是先有爱情,再有亲情。 可这一次,则刚好反了过来。 小小的两个女孩,自然不可能有爱情。但她们彼此,都将对方当成了最亲的人。所以,两人都将对方当成了亲人。 可以说,这一次,是先有的亲情。 这种感觉,是从未有过的第一次。 透着别样的温馨与踏实。 尤其在这风雨飘摇的六零年代,则更见珍贵。 不过,谭玉心里隐隐还是埋着担忧的:毕竟,在时代的大潮下,没有人能独善其身。 六零年代,她们两个,也未必能独善其身吧? 果然,事情,终于也是来了。 首先,萧凌有一日回来吃饭的时候说:「听说,有人饿死了。」 正在喝鲫鱼汤的谭玉,一声呛咳。 半天,才缓过来,问:「你、你说什么?饿、饿死人了?」 「嗯。」 萧凌默默吃着碗里的饭菜。 谭玉却吃不下去了。 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是无法接受饿死人的。 这对谭玉来说,太吓人了好么。 她结结巴巴:「谁、谁饿死了?」 「不知道。」 萧凌继续吃饭。 谭玉愣了愣,也理解。 是啊,萧凌对那些村民,基本都不认识。也懒得再去辨认吧。 而自己,其实也压根一个人不认识,就算问了是谁,说出来也一样没听过。 所以,这么一问,也纯属废话。 谭玉便住了口。 两人默默吃饭。 终于,萧凌又突然开口:「我想帮帮他们。」 「哎?」 谭玉一愣。 「你帮他们?」 她有些奇怪。 这些人不是对萧凌不好嘛? 如果不是萧凌命大又有本事,只怕早就被这些人给虐待死了。 见谭玉疑惑地望着自己,萧凌解释:「他们毕竟救过我的命。」 谭玉这下子,彻底呆住了。 是啊,同一件事,也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想。 如果只想负面的,这些村民确实对萧凌很不好,各种想方设法欲置对方于死地。甚至,萧凌差一点就饿死了。 但,如果努力去寻找正面的东西,也可以说是他们救了萧凌一命。 毕竟,当初,小小的萧凌是晕倒在村口的。如果不是村里人发现,她只怕已经直接死掉了,也就没有「以后」了。 谭玉这么想着,内心又是感动又是心疼:「阿凌,你真好。」 萧凌微微一笑:「不。是你来了之后,我才会想这些。」 没有谭玉之前,她可是除了猎食,其他都不想的。 不管是对于自己的未来,还是对于身边的人,都没有考虑过。 她的人生,从来都简单。 也就是每天去打猎挖野菜,然后做点队上安排的工作,以保证日復一日活下去而已。 现在会考虑别人了,也是因为有谭玉的到来。 尝过了与人相处的温暖,便会开始给其他人散发温暖了。 毕竟,世界予我温暖,我便回赠这个世界。 这感觉,谭玉也懂。 在快穿之前,她也是个孤儿,对这个世界,也没什么情感——不管是对别人,还是对自己。 但在快穿之后,她遇到了萧凌,整个人便温暖了很多。尤其是第一个世界的女将军萧凌,更是教会了她大义与担当。 所以,后来的她,才能够渐渐为社会考虑,为世人考虑。 甚至,在上个世界,身为代表性明星,她已经不再只局限于娱乐圈,而是想着真正为国为民做点事了。 现在嘛…… 她突然理解当日系统为什么说上面指定要自己穿越来六零了。 ——因为,现在的她,已经有了大爱之心。 这感悟,如醍醐灌顶,让谭玉瞬间清醒。 她开始知道自己来这个世界是为了什么的了。 谭玉拉了拉萧凌的手:「那你准备怎么帮他们?我陪你一起。」 萧凌想了想:「我可以把深山里的猎物赶下来。」 谭玉一惊:「你是说,那些老虎狮子和野猪?它们会把村民们吃掉的吧?」 萧凌一呆。 尬了尬。 半晌,说:「那要不,我把它们打个半死,再赶下来?」 「……」 谭玉无语。 好吧,也有道理。 不过,谭玉却想得更深一层:「其实野生动物也是很难得的。它们在未来可是要专门保护的。现在,虽然还没说要保护野生动物,但生态环境是个长期事业,要早早保护才好。现在大家都饿得活不下去了,打猎原也无可厚非,毕竟,自古以来,打猎也是一门手艺。但随着社会进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咱还是尽量保护野生动物吧。」 第301页 萧凌有些半懂半不懂,望着谭玉。 谭玉温和看着她,语重心长解释:「你想啊,现在这种荒年,不只人吃不饱,动物也吃不饱。这些动物平时还能依山傍水自给自足,现在人都上山下水跟它们抢吃食,还各种猎捕它们,我估计啊,这场灾荒过去,动物也没剩多少了。你再去深山里把野兽都赶下来,那它们岂不是在这一带要灭绝了么?到时候,这边的生态环境可就不好了。」 萧凌渐渐懂了些。 虽然,这「生态环境」,是从未听过的词儿,但谭玉讲的道理,她还是懂的。 总之,就是人和野生动物最好都能活着。 对于这一点,萧凌也不反对。 甚至是支持的。 毕竟,条件允许,谁不希望身边山清水秀、人与大自然更和谐? 只是—— 「那要怎么帮他们?」 谭玉想了想,咬牙:「我努力一点,多挣点钱,买粮食。」 好在,现代的粮食倒也不贵。 尤其,这时代的人能有口吃的就不错了,也不挑口粮质量的好坏。所以,完全可以买最便宜的米。 谭玉有千万年的写文经验,现在写文早已能信手拈来,写起来快、质量也好,挣的钱其实也是很多的。 虽然,因为有快穿系统在中间赚差价,钱的购买力少了很多,但如果纯买米买面,努力一点,还是可以养活附近村庄的人的……吧? 唔,不是「吧?」,是「一定」! 谭玉握拳:「放心,交给我,我一定可以的!」 其后,她开始了更勤奋的码字之旅。 不断码字、不断赚钱、然后不断买粮食,成了谭玉的日常。 萧凌,则负责帮忙把粮食运送到各人家里。 这就跟古代侠士劫富济贫差不多,只不过,她们没「劫富」,光「济贫」了——只把那些粮食全扔给人家里。 明明做好事,却在偷偷摸摸。 谭玉和萧凌觉得还蛮刺激的。 尤其是萧凌,更是从未有过这样的经验,兴奋得很。 谭玉笑眯眯,问萧凌:「开不开心?」 萧凌莞尔一笑:「开心。」 当然开心。 以前每天奔忙搏命,也不过是为了一日三餐的果腹。 现在,虽然也是各种奔忙,甚至还是偷偷摸摸的,但是,却是为救人,做好事啊。 这种莫名的成就感,让她踏实且安心。 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开心。 看她开心,谭玉也开心。 做这种事,谭玉本就充实开心,现在见萧凌开心,就更开心了。 开心加倍,说不出的舒心惬意。 就这么着,两人充充实实、忙忙碌碌,一路帮着众人,竟将饥荒那三年撑了过来。 而相应地,谭玉挣的钱也越来越多。 等饥荒过去,两人也就不用再忙活了。 毕竟,这些人虽救过萧凌,也都是人命,所以在生死之时可以救一救,但也不都是什么好人,不值得一直帮。 所以,谭玉和萧凌便丢了众人,重新开始惬意的二人世界了。 那刘姨之后确实也没敢说关于谭玉的事。 尤其,这两年家家户户都得了莫名其妙的粮食,都藏着掖着各种做贼一般,平时说话就更小心了。轻易不肯唠八卦家常,唯恐把家里有神秘粮食的事给露了出来。 因为,一旦那事露出来,就可能惹祸呢: 一来,现在国家不准许家里私藏粮食。全国缺粮,交公粮都不够呢,怎么能私藏粮食?这抓到了可是要被批判的。 二来,自古,大家都讲究个「闷身发大财」,就是因为人心难测。如果别人知道自家有了莫名的粮食,肯定要上门来偷啊威胁举报啊什么的,总之,非把这粮食给榨走不可。 所以,家家都有莫名其妙掉落的粮食,却都以为别人家没有,于是各种藏着掖着,甚至连八卦家常都不唠了。 这样坚持了三年,竟是再没人说三道四讲是非了。 倒省了很多麻烦。 谭玉和萧凌便活得更自在了。 当然,谭玉有空间,这事她在渐渐熟悉后,也没打算瞒着萧凌,便可以随时用了。 那么,即便被发现,她也不怕了。到不了到时候连身体一起躲进空间。 反正,只要她不愿被发现,就没人能真正逮到她。 更何况,萧凌住的地方很是偏僻,又不受人待见,平时也没人往这里来。 那刘姨以前也是家里揭不开锅,才到处挖野菜。平日常去的地方,都被人挖完了,她这才不小心信步走来了这里。 那三年过去,日子好了,也就更没有人来这里了。 第131章 文武全才的老婆 没有任何压力的谭玉和萧凌,轻轻松松过起了快乐的小日子。 甚至,连萧凌的打猎事业都停了。 在听了谭玉的分析后,她也就不打猎了。只安心当起了米虫。 刚开始,她还有点不好意思。毕竟以前都是自己养自己,从没想过会有人照顾自己。 可渐渐,见谭玉是真心诚意照顾自己,便也没再坚持。 慢慢,也就习以为常了。 不过,她终究不是个心安理得吃别人喝别人的性子,便又有了新的目标:练功。 第302页 说是练功,但毕竟没有师父,都是瞎练。 可她天生神力,不练也是浪费。 谭玉也乐于看自家老婆找到生活的意义,便也很支持。 不过,她看萧凌练功,越看越不对味儿。 「练功……不是这样的吧?」 终于,她忍不住说。 「嗯?」 萧凌不解回头。 谭玉想了想,认真说:「你这几下动作,都不对。我只要这样、这样、再这样,就可以把你给制住了。」 她一边说,一边比划,和萧凌一起研究起功夫来。 萧凌本就对武学有兴趣,现在跟谭玉谈起来,兴致更浓。 她以前都是自己一个人,虽然力大无穷,却都是自己蛮干,毫无章法,全靠徒手肉搏拼命。一切都是自己摸石头过河。 更没有人可以商量。 现在突然有了个人可以研究武学,激动之前溢于言表。 谭玉见她兴致那么高,便也认真跟她研究。 顺便,还想炫耀一二。 ——毕竟,人家可是经歷过武侠世界的。而且是当过武林盟主的人呢! 所以,谭玉毫无保留,把自己所知的一切,都给掏了出来。 刚开始,她是觉得萧凌练得没有章法,便将各家门派的武功,全教给了萧凌。 当初她当武林盟主的时候,可是「鑑赏」过各大门派的武学的。 那可都是经典门派的经典武学。 不管是武当少林,还是丐帮,可都是数一数二的经典武学。 谭玉也不管哪个门派、是高是低,全一股脑儿给萧凌讲解了出来。 当然,她觉得也没什么谁高谁低的。这些名门大派,既然到了开宗立派、且屹立江湖多年不倒的程度,所传武学就自然有其经典之处。 这还真跟门派的鼎盛不完全相关。 因为武学好不好,也要看练的人有没有天赋。 比如,少林有杰出人物的时候,可以出扫地僧这样的人;而华山有杰出人物的时候,就能出风清扬这样的绝世高手……武当可以出张三丰这样的人物,引领一时风骚,也可能只出宋青书这样的普通高手。 所以,这些武功,主要还看什么人练。 武功本身都是好的。只要好好练,都可能出一时风云人物。 萧凌本就是天生神力,练起武功来更有优势。 两人也吃不准她更适合哪个门派的武功,便都一一让她练了。 待把那几大门派的武功都练完,又融会贯通,武功已是大成。 若是拿去江湖世界,只怕又是盟主、教主级别的武功了。 这还不够。 两人还彼此印证,各种研究,将各大门派的武学和当初魔教教主萧凌的见解,一一拿出来研究。 如此一来,这萧凌的武功也就更上一层楼。 而时间,也在不知不觉中熘走。 萧凌的武功,现在已经到了恐怖的程度。 尤其在六零年代,更见恐怖, 谭玉便没再继续跟萧凌探讨武学的事,而是教她读书写字。 现在这个时代,读书写字自然没什么用,但这只是暂时的,将来学问还是有用。 谭玉便想给萧凌多一条路。 即便将来不指着萧凌挣钱,而且,因为有跟系统的协定,只要萧凌不死,她就可以一直在这个世上。 但,她还是愿给萧凌多一条谋生的路。 因为,这是一个人安身立命的安全感。 尤其在这个时代。若能通过自己的学识进入体制,还是很有一番安定感的。毕竟,在九十年代改革开放之前,大家除了工作和种地,还真没什么其他赚钱方式。 所以,让萧凌学点东西,将来参加高考,最后谋一个安稳的工作,也挺好的。 谭玉明白,萧凌并不在乎发财,反而更期待安稳。 像她这样的孤儿,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然后安心认真工作,是最合适、也是最舒心的。 毕竟,人的生活里,不能只有爱情。 还得有真正的成就感和踏实感。 真爱一个人,绝对不是单纯的养着她,而是为她铺垫更充实幸福的人生。 谭玉希望萧凌是真的充实快乐,而不只是当自己的一个小宠物。 萧凌对此并没有什么异议,不过告诉谭玉:其实自己学了一点皮毛。 谭玉这才想起:萧凌是识字的! 刚来这个世界,她就能用树枝写自己的名字了。 不过,因为谭玉当初是刚来这个世界,还没完全适应这个世界的氛围,所以并不觉得萧凌会写字有什么不妥。 如今想来,却是不对。 正常来说,六零年代的女孩子,很多是不会写字的。 尤其萧凌这样的孤儿,更是不可能识字。 怎么可能她小小年纪便会写自己的名字呢? 谭玉这才想起来问:「怎么回事?你那字是谁教你的?」 萧凌笑:「我也不想瞒你。这字,是牛棚里的王先生教我写的。」 「王先生?」 谭玉还真没听说过有这么个人。 萧凌告诉她: 原来,在牛棚里,住着一位王先生,是犯了错误的坏分子。 萧凌为队里放牛的时候,就认识了牛棚里的这人。 原本,两人都是冷漠不说话。但有一次,看到那王先生饿晕在牛棚,眼见快饿死了,萧凌看不下去,就给了他一点吃的。 第303页 如此算下来,算她救了那王先生的命。 那王先生便作为回报,教了她读书写字, 首先教的,就是萧凌的名字。 「原来是这样。」 谭玉点点头。终于疑惑解开。 却又问:「那,那个王先生呢?他还在牛棚么?」 萧凌摇了摇头:「不在了,所以我才没再瞒你。以前我答应过他,不能说出我跟他的这层关系,所以一直没跟你提过,怕连累了她。但现在他已经不在这里了,转去了别的牛棚。我说这些,应该也不算说话不算数,更不会连累到他。所以这才跟你说了。」 谭玉这才懂了。 忍不住又关心:「那他去哪了?」 萧凌摇头:「我不知道。估计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吧。他只说形势越来越不好,说要被转去别的地方,可能这辈子没机会再见面了。」 谭玉闻言,内心很是沉重。 她自然知道这些背后的意思。 是啊,这十年,是所有人的噩梦。 那个王叔叔,被转去别的地方后,前途如何,只怕谁都无法预测。 只能说,是九死一生吧。 但只要能熬过去,将来也是有出头之日的。 第132章 空间外挂女 谭玉安慰萧凌:「放心吧,只要他能度过这段时期,将来也是会有好日子的。」 「什么时期?」 萧凌不懂。 这话谭玉却是不能说太透。 尤其,她自己也不清楚这个世界是否会真的如歷史那般发展。 毕竟,这不是真正的歷史真实世界,而是一个类似于歷史的异世界。 所以,她说得隐晦:「唔,总之,你要记得,多学点知识没坏处。将来总是知识的时代。现在这段艰难的时期,总会过去,就像三年饥荒一样,过去了就好了。将来,我们肯定都会越来做好的。」 萧凌笑着点头:「嗯!」 她相信谭玉。 不管谭玉说什么,她都相信。 更何况,谭玉给她指向的,是未来的希望。 「嗯!」 谭玉也笑。 紧紧握住萧凌的手。 不管环境如何变迁,她都要跟萧凌一天天走下去。 幸福地走下去。 的确,那三年过去,大家的日子都好了很多。 起码,不用再担心挨饿了。 但还没松快几年,又迎来了那十年。 十年风雨如晦。 谭玉不敢触碰,也不敢谈论。 她也让萧凌不要参与其中,只让她趁着这几年好好磨练武功和学问,为将来的日子做准备。 「一个国家建立之初,百废待兴,总是有各种各样的不成熟。等渐渐进入正轨,知识肯定是有用的。能力,也肯定的有用的,而武功,也是能力的一种。」 她只能这样跟萧凌说。 萧凌点头表示理解。 也真的乖乖从文武两方面提升自己。 当然,谭玉也没指着她以后挣什么钱,所以并没有督促她好好学,都是让她怎么开心怎么来。 说是学习,实际上跟休闲差不多。 按谭玉的意思,就是希望萧凌平时闲着的时候将练武和学习当做休闲,想做就做点,不想做就歇着。 反正,即便只是休闲时学一点,也足够将来用了。 因为,现在其他人都没有在学习。 恢復高考时的第一届,应该挺好考的,因为大家都是隔了好久没看过书了。 这样每天学一点,就足够碾压一大片了。 然而,萧凌却是认真得很。 她反正没什么事做,既然已经决定要学东西了,就好好学着。 多年下来,竟是很有了些成果。 武功不用说了,她的武功现在早已经登峰造极。 即便在武侠世界,也能碾压全武林。更不用说在六零年代了。 在学习方面,萧凌也同样没有懈怠。 谭玉帮她在现代买了很多教材和辅导资料,她对着一点一点学,不懂的就问谭玉。到后来,谭玉都不太能回答出来了,就买了一套带详细答案的资料,让她自己刷题。 萧凌一边练武一边刷题,日子过得充实,能力也得到了很大提升。 一直到高考恢復那年,她报名参加了高考。 但是参加高考是要有介绍信的,这就需要身份认证。 萧凌便去村里办自己的身份认证,顺便也想把谭玉的身份给办下来。 然而,村里的人都不认得谭玉。 谭玉原本就是隔壁村的,又隔了十多年,早就没有人能认出她了。这会子她突然出现,萧凌只说是自己小时候在山里捡的女孩,跟自己当初一样,也是晕倒在村口的。这么多年来,都是她在养着的谭玉。 这说辞本就漏洞百出。 村里的干部们不是很相信,也不敢乱批,很是犹豫。 最后,因为实在对萧凌这人太过忌讳,不想多做纠缠,才决定认证了谭玉一个身份。 然而,在登记的时候,又出了问题: 因为,谭玉报的名字,就叫「谭玉」。 刚巧,其中有个登记的干部,跟当初买谭玉当童养媳的纪家相熟,便想起来:当初纪家的那个准童养媳,不也是叫谭玉么?就是隔壁村谭家的。在很小的时候就失踪了。看年纪,倒跟这谭玉差不多呢。 第304页 刚巧,又联繫到萧凌说这谭玉是捡来的,便猜出了谭玉的身份。 于是,暗中叫了谭家人来认。 其他人不认识谭玉,谭家人却是认识的。 一家人肯定不一样。 且不说,自己肚子里掉下来的肉,即便过了十几年,依然有印象。 只说她们一大家子兄弟姐妹,互相长得也有相似之处。尤其是谭玉上面的一个姐姐,跟谭玉长得十分相似。 这就不言而喻了。 谭玉的身份,也就再也藏不住。 谭家母亲瞬间就哭了。 抓着谭玉的衣服一口「没良心的」、「讨债的」,哭嚎得凶。主要是控诉对方这么多年的不孝,居然丢下家里老的老、小的小,就那么跑出去野了。这么多年还对家里不闻不问,是没良心,是白眼狼。 谭玉是真的不想听下去。 她也没心思跟对方磨心机。 因为在她看来,一个能将女儿卖成童养媳来养儿子的人,是不会有什么真正的亲情的。 跟这种人谈亲情,纯属自讨苦吃。 果然,那谭母哭完,就开始步入正题——让谭玉回家。 同时,也提到了:「你说你一个女孩子在外面耽误这么多年,这可怎么得了?好在现在找到了,就赶紧跟我回家,我帮你找个好人家!」 听到这话,谭玉情不自禁一哆嗦。 找好人家什么的…… 呵呵,我再信就是有鬼了。 谭玉自然是不肯回去,只说自己在这里过得很好。这么多年跟萧凌相依为命,早已习惯。 谭家人自然不乐意。 女孩子本就是在出嫁的那一刻最值钱,现在好不容易自己长这么大了,可以直接收彩礼,又怎么能放过呢? 所以,谭家母亲又是往地上一躺,各种哭嚎撒泼。 这阵势,即便是谭玉,也没见识过啊。 虽然洪荒世界有很多不要脸的,但多少都是宗师级别的,还顾着点基本脸面。而且没这么多妇人专属口舌。 其他世界,则更不用说了。 好容易可能有宅斗的第一个世界,也完全避免了各种狗血场面,侯府的夫人和老太太都对她这个唯一的「世子」宠爱有加。 就连皇家世界,偏偏也是皇帝独宠皇后,宫斗也省了。 如今这局面,真是第一次遇到。 谭玉一个头两个大。 而很快,谭家老太太也闻讯赶来,同样是往地上一躺,同样是开始哭嚎。 这一样的配方,一样的味道,与儿媳妇如出一辙。 谭玉一个头四个大。 萧凌在一旁也听得受不了。 甚至,很想直接一掌把她们拍飞。 谭玉看出苗头,赶紧一把将她按住:「你淡定。别一掌把她们打死了。」 「那怎么办?」 萧凌皱眉。 这鬼哭狼嚎的,她是实在受不了。 谭玉也很无奈。 想了很久,才在萧凌耳边低语一番,定下计划。 萧凌虽有些担心,却仍是点了点头。 「好了,你们别哭了。」 谭玉终于站出来发言。 谭家婆媳俩这才停下了哭喊,只拿衣角作势揩着眼泪,望着谭玉。 谭玉一脸决然:「当年你们就是想卖了我去给别人做童养媳,我这才偷跑出来的,还差点死在外面。也就是天可怜见,被萧凌救起来,才活了这十几年。也算是够本了。现在好不容易我过了十几年安生日子,你们又要来逼我回去卖钱,我告诉你们,我不愿!我就算是死,也不愿被你们卖了去换钱!」 说着,沖向河边。 在场的,除了谭家的人,还有其他各路看热闹的人。 包括好几名村干部。 这会子,见她说话决绝,又一个劲往河边跑,终于有人反应过来:「不好,她要投河!」 村干部赶紧喊:「拦住她!快!拦住她!千万不能出人命啊!」 然而,晚了。 谭玉一个纵身跃,便跳进了河里。 众人大惊,赶紧进去救人。 尤其几个村干部,生怕出事,都纷纷跳进水里,奋力想救人。 然而,他们哪里还找得到谭玉的影子? 谭玉这时自然是已经进了空间。 连带着自己的身体一起。 所以众人哪里捞得着? 大家将这河上上下下都游遍了,愣是没找着谭玉。 最后只能推测是被什么河里的东西缠得沉底了,或者被水流沖走了。总之是找不到了。 不管是什么情况,有一点是可以推定:那就是谭玉肯定死了。 若是没死,肯定已经找到了。 而长时间没见到人,自然是凶多吉少。 这下子,众人都吓坏了。 他们也就是跟着来看个热闹,其实也没什么恶意。现在见好好一个大姑娘就那么死在自己面前,自然是又害怕又难受。 那几个村干部更是如此。 他们更冤。因为他们还不是来看热闹的,而是想着事情重大,想着跟来处理一下。结果,就这么事出突然,让人死在了自己眼皮底下。 瞬间,事情就大条了。 所有人都不知道如何是好。 最后,还是萧凌冷冷开口:「都给我滚!」 所有人面面相觑。 第305页 然后,默默开熘。 谭家婆媳俩也从地上爬起来,飞快地熘走了。 很快,都作鸟兽散。 一个都没剩下。 确定所有的人都走光了,萧凌这才全神贯注凝视着水面。 大约过了半个多小时,谭玉终于从空间里出来,原地落入水中。 萧凌第一时间反应过来,跃入水中,将谭玉捞出,再飞掠上岸。 两人对视,都是无语。 最终,还是萧凌先开口:「那现在应该怎么办呢?你就真的不要身份了?」 谭玉虽是神色凝重,却十分坚决,点头:「不错。从此以后,这个世界的谭玉,就死了。以后,我就只住在空间里,或者……你的家里。」 说到这里,她深深望着萧凌。 这种事,可涉及一辈子。 这些年,她跟萧凌虽然亲密,却更多的是如亲人般相处。两人可从未有过爱人般的表白与承诺。 现在谭玉这话,却是要将那一层窗户纸捅破了。 或者说,是要将感情指向另一个方向。 虽然觉得可能性很小很小,但谭玉还是有那么一点害怕的。 毕竟,如果萧凌拒绝她,就尴尬了。 而这层感情,却必须要揭开。 萧凌却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在她的心里,早就跟谭玉是一家人。 这会子听说谭玉要么住在空间、要么住在自己家里,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反而认真点头:「行。放心,我们很快会有自己的家。」 谭玉笑。 笑得很甜:「嗯。」 说是「很快」,但最起码,还要四年。 因为萧凌是要考大学的。 成人高考,是她改变命运的最佳机会。 甚至可以说是唯一的机会。 而因为身份的问题,谭玉在这个世界,也必须依附于萧凌。 所以,萧凌还真必须在这个世界拥有一方现世安稳。 好在两人心态都好。 对于这些事,也从来都不急。 两人都深信:一步一步,过好每一天,就会有美好的未来。 果然,萧凌一路顺利,考大学,大学毕业,分配工作。 而谭玉,则是一直住在自己的空间里,等待着萧凌的毕业。 当然,大学四年里,她们每天都要见面。 反正,这大学里也没人知道谭玉这人是不是该存在,她就每天大喇喇在校园里晃荡,跟萧凌一起玩儿一起自习,甚至一起花前月下。 唯有睡觉的时候没地方去,只能回到空间。 说实话,这四年下来,谭玉感觉自己就跟聊斋里的书仙似的,时而出来晃悠,时而回到书里住着。 这感觉,别说,还挺新奇。 谭玉竟玩得乐在其中。 以至于后来萧凌毕业的时候,她还有点恋恋不捨。 萧凌无语。 对于自家傻子偶尔冒出的傻劲,她也只能扶额。 总之,谭玉神出鬼没玩书仙人设,玩得很嗨。 即便是后来两人住在一起了,偶尔谭玉一傲娇,就开玩笑说要回娘家,要分居,就跑去躲进空间里,让萧凌找不到她。 对于这么幼稚的行为,萧凌只能回以白眼和一串无语省略号。 两人就这么互补互宠,一直恩恩爱爱到了白头。 这一世,对于谭玉来说,还真是独特的经歷。 因为,她的空间,成了她最大的隐藏外挂。 当初,为了跟谭家那一家子极品彻底斩断联繫,她直接当自己死了。其后,便没有了身份,租不到房,也买不到房,便一直跟着萧凌住。 萧凌自然是不介意她住的。两人在私下的生活里,倒是恩恩爱爱,没任何问题。 但,生活不可能只有她们二人。 所以,有些现实生活还是要面对。 比如,谭玉的身份问题。 这时候的人还是很热情的,对于邻居,还是很关心的。 如谭玉这般,天天在小区晃荡的,别人多少都会打听她是谁家的人、是什么身份。 也就是萧凌很冷性,才没被过多打扰。 反正,即便有人来问,萧凌也只是一句话:「她是我家人。」 说完这句话,便转身离开,不再理对方。 让想继续打听的人也碰了一鼻子灰,觉得再打听下去也无趣,便渐渐歇了念头。 但随着萧凌年龄的增长,就有人开始给她介绍对象。 甚至,有人也开始想着给谭玉介绍对象。 这就很尴尬了。 虽然萧凌天生顶着「生人勿近」的气场,让人不敢靠近。 但那也只是相对的。 总有些热心的不怕死的。 没办法,萧凌只好不断搬家,挪位子。 于是,她成了第一代买房的人。 后来,更是隔一段时间就卖一次房、再买一次房。 等到形势越来越松了,拥有多套房子也不那么扎眼了,萧凌就听谭玉的话,开始隔一段时间买一套房,而之前的房子,却并不卖。 就这么着,等到退休时,除了有正规退休金,还拥有了无数房产。 于是,这俩货过起了房姐的土豪生活。 每天只负责收租子,和跳广场舞。 这一世,极为特别。 而两人的关系,也是第一次由亲情引入到爱情—— 第306页 两人在最开始,真的只如亲人般相处。一直到萧凌二十多岁参加成年高考成功,谭玉才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为由,第一次把对方给吃了。 至此,才算完成了由亲情到爱情的转变:) 可以说,这一世的各种经歷,是她快穿以来,唯一的一次。 也是内心戏最嗨的一次:既体会到了如书仙般的自我神秘感,又感受到了穿越空间的外挂优势,还实现了当房姐的愿望,过上了最盼望的收无数房租的房姐生活。 第133章 穿成掌柜的 「我要回古代。」 这一次,是谭玉主动要求。 「为什么?」 系统有些疑惑。 「你之前不是说怀念现代的社会吗?还特地买了穿越app,就为了能在现代电脑上真实码字,过真正的现代生活。」 谭玉却只是摇头:「不不,现代太麻烦了,到哪都很难隐藏自己,各种身份认证大数据,就连始于六十年代都不能倖免。」 上辈子给她的心理阴影可太大了。 就因为她不想面对那个火坑一样的原生家庭,选择了一了百了装死,结果一辈子没身份……只能像老鼠一样各种搬家。 如果不是有空间在手,她早就被有关部门请去喝茶了。 上上个娱乐圈世界也挺恐怖啊,就在微博上不小心回復一下萧凌的微博,结果瞬间满城风雨。 后来每每畏首畏尾。 说实话,她后来跟萧凌谈点恋爱挺小心的,唯恐自己又说错话点错贊被人过度解读。 这还不只体现在跟萧凌谈恋爱上。 而是方方面面都没有隐私安全感! 一不小心就容易被人扒个底朝天。 太吓人了。 唔,还是古代好。 没有一对一跟踪数据,可以随便自己浪。 她坚持:「我就要去古代!我好久没去古代玩了,我要去!」 系统想了想:「行吧。说说你想穿越成个什么样的人。」 谭玉想了想,似乎自己什么身份都试过呢。 好像也没什么特别想的。 便说:「随便吧。反正能吃饱吃好就行。」 她上辈子阴影太深了。 那三年饥荒啊…… 为了救更多的人,她忙于码字挣钱买粮之余,可没少挨饿。 因为她少吃点,就可以给别人多省点。 唔,那样天天吃不饱的日子,成了她长久的阴影。 哪怕是已经脱离了那个世界,都没有彻底消失。 系统无语:「就这点出息?」 谭玉坦然:「民以食为天。」 确实是「民以食为天」。 所以谭玉,穿越成了——饭店老闆。 刚开始确认这个身份的时候,谭玉差点当场气晕过去。 什么状况? 她是要被人伺候着吃饱吃好,不是伺候别人吃饱吃好啊。 她很想把系统抓回来修理一番。 然而那货是不是也心知肚明理亏了,所以送谭玉穿越后就失踪了。 留了张纸条说是旅游去了。 又旅游! 谭玉呸呸呸,然后骂骂咧咧着从空间回来了,好好过日子。 虽然饭店老闆是她从未试过的,但既然来了,总要慢慢步入正轨。 当然,作为一个咸鱼属性的懒宅,如果可以不努力,她是绝对不介意躺尸当米虫的。 可偏偏,这个世界不允许。 等她清点完这个世界的现状后,就哭了:米虫什么的,是当不了了,还得养伙计。 是的,她这个饭店很小,并不是影视剧里那种什么「醉仙楼」啊「八宝居」啊之类的大酒楼,而是一家真正的小饭店。 甚至,这饭店连名字都没有,就挂个破旧的脏旗子,上面写着「老汤」。 也就是说,这个店的卖点就是「老汤」。 店门口,放着一个大大的瓦罐,里面常年「咕噜噜」煮着的,就是所谓的老汤。 这老汤多半是用来下面的。 一帮没那么有钱的人,来这里偶尔吃碗面。 挣不了多少钱,也就混个温饱。 偏偏,还请了好几个伙计: 一个负责洗菜打下手。是个年轻姑娘。 一个负责端菜和招唿客人,也就是所谓的跑堂。是个年轻小伙子。 一个负责出去採购。是个中年大叔。 好傢伙,连自己都养不起,还要养着三个伙计……简直了。 默默计算着收支的谭玉泪流如海。 她并没有把事业做大做强的野心,也没有奋斗的激情。 但是,现在要养家餬口,只能……努力了。 哭唧唧~ 光哭唧唧肯定是解决不了任何实际问题的。 矫情完,还是得一点一点理清目前的财务和收支状况,以及对未来的发现定一个规划基本盘。 「掌柜的,给。」 见谭玉对着帐本揉太阳穴,体贴的洗菜打下手姑娘递过来一个算盘。 谭玉看了看那玩意。 接过。 放到一边。 继续揉太阳穴。 用不来。 那姑娘见谭玉不动算盘,笑:「掌柜的,虽然咱们店每日赚的都没花的多,但帐还是要算一下的。」 「……」 谭玉震惊抬头,望着那姑娘。 第307页 啥意思? 赚的没有花的多,难道很值得骄傲么? 你一个做生意的,说出这种话来都不嫌脸红? 而那姑娘笑得开心。 笑容里没半点阴霾。 显然,她不觉得脸红,反而很有些自得其乐。 谭玉无语,又闭眼继续揉太阳穴。 只是揉的速度,更快了。 心累啊。 这样一个烂摊子。 这样一个亏本的店。 这样不靠谱的伙计。 而更不靠谱的还在后面—— 这会,见一个客人进来,坐下叫菜:「来一碗牛肉面。」 没人应。 「来一碗牛肉面!」 客人提高音量。 还是没人应。 「来一碗牛肉面——!」 喊到后来,那客人已经是扯着脖子。 谭玉由刚开始的诧异,到后来的震惊,再到最后忍不住捂耳朵。 她是真的诧异、震惊,最后无语。 因为,她看到那个跑堂的伙计,从头到尾都在饭店啊! 人家并不是不在,而是一直在那趴着休息。 见客人进来,不只没上前招唿,反而继续懒懒的,连对方叫菜都懒得应。 就算瞥到谭玉一直望着他,也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任由那客人叫了一声又一声。 谭玉彻底由诧异变成震惊了。 还有这些的伙计? 这要是在以顾客为上帝的现代,估计早被辞退八百回了。 最后,那客人都扯着脖子喊了。声音大得谭玉都忍不住捂了捂耳朵。 正待亲自上前。 那伙计才终于起身,同时嘴里还碎碎叨叨:「吵什么呢?吵什么呢?我又没聋,喊那么大声干什么?」 听这口气,似乎对方还欠了他一般。 谭玉看得气结。 倒不只是因为她是老闆。 就算不是老闆,看到这一幕也很震惊啊。天下还有这般的跑堂伙计?真是开了眼界了。 说实话,如果哪个跑堂伙计或者服务员平白这么对自己,自己肯定一辈子不登门。 偏偏,那客人是个不争气的。 就在谭玉以为那客人要发脾气的时候,那客人居然压低声音,甚至还赔笑:「嘿嘿,我这不是怕你没听到嘛。一碗牛肉面。」 第134章 一碗面 谭玉无语。 她第一次看到顾客如此没「尊严」,咳咳。 偏偏,这顾客没有当顾客的自觉,这伙计也没有当伙计的自觉。 只见那伙计眼睛一翻:「我又没聋,怎么会听不见?听见了!一碗面嘛!」 「是一碗牛肉面,呵呵。」 那客人赔笑着补充。 那伙计又一翻眼:「什么面还不都一样!我知道是牛肉面,但你那么点钱,还准备吃到什么真牛肉么?无非都是些肉末子。哪种肉都一样。」 「呵呵,可我还是喜欢牛肉末子的味道些。」 客人继续赔笑。 那伙计仍是翻眼不屑:「有什么区别?都是些剩肉渣子。你也知道我们这生意不好,都是剩的。」 「……」 身为老闆,谭玉差点抽过去。 好吧,她也不知是不是该夸这伙计老实。 都是剩肉渣子…… 都是剩的…… 呵呵。 好。 很好。 谭玉咬牙切齿,内心只有反反覆覆一句话:开了他,开了他,开了他,开了他…… 而那客人是个没底线的,被这么说,仍是不介意,反而只是呵呵笑了笑:「还是牛肉面,牛肉面。」 那伙计偏又朝里间固执地喊:「一碗面!」 「……」 谭玉风中凌乱。 揉太阳穴揉得飞快。 就这么着,一碗面终于煮了出来。 那伙计难得起身,过去端了面来,却是没有托盘,只用手端着,黑乎乎的大手指都插到面里了。 这还不算。 到了客人面前,他更是重重往人桌上一丢:「面来了!烫死我了!」 说着,自去擦手。 徒留那一桌被震散溢出的汤水。 无人清理。 那客人似乎早已习惯,也不介意桌子腌臜,直接从筷子筒拿了筷子,把碗拖过来,操起就吃。 吃了几口,还咂咂嘴,不无遗憾:「可惜不是牛肉面。」 「……」 谭玉差点当场栽倒。 她真是服了。 人家喊了那么多遍,说了那么多话,结果还是没有吃到想吃的牛肉面。 而接下来,更是挑战她耐性的时刻—— 一位客人进来,说要吃面,再加碗面汤。 那伙计就翻了个白眼:「面里不是有汤嘛,还要啥面汤?喝那么多水也不怕尿炕!」 另一位客人进来,除了面,还想点盘小菜。 那伙计又是一翻眼:「吃啥小菜啊?有那俩钱穷得瑟的!面里有面有汤有菜,还不够你吃的?我看你也别点菜了,将就着吃吧,那点钱留着当老婆本。都多大了,还没娶上老婆,难道你打算打一辈子光棍?丢不丢人。再说,我们家也没什么新鲜菜,都是剩的,有啥好吃的。」 「………………」 谭玉彻底风中凌乱。 换掉!换掉!一定要换掉! 第308页 谭玉终于知道这家店为什么天天入不敷出了。 正在这时,一个中年大叔邋里邋遢地回来了。 还用沾满油污的脏黑口袋,装了些东西,扔到谭玉面前:「掌柜的,街上没什么菜了,还贵得很!我就只在附近买了点烂菜叶,人家要扔了的,特别便宜!」 「……」 谭玉又是一口气上不来。 看着那黑乎乎的脏袋子里滚出几颗烂白菜,谭玉有种心梗的感觉。 所以,这就是她的饭店么? 她深吸一口气。 再深吸一口气。 再再深吸一口气。 …… 等到吃饭的客人都走了,谭玉才勐然咆哮:「开会!!!」 「立刻!马上!开会!!」 谭玉狂吼。 扯得嗓子生疼。 咳咳。 真是气人了。 好容易把所有的人都安安静静聚到一起,谭玉开始发表讲话。 ——天知道她有多排斥这种场面。 现在却要反过来自己主持这种场面。 造孽哦。 被逼上梁山的谭玉,还是努力拿出当家掌柜的架势,首先扫视台下。 力求让自己的眼神不怒自威。 她以前旁听过身为总裁的老婆开会,貌似就是这种画风。 然而,她错了。 眼神不怒而威的前提是——别人看你的眼神。 可现在,大家压根就不看她。 看都不看,你眼神再凶,也是白搭。 谭玉揉了揉自己瞪疼的眼睛,无比委屈。 吸吸鼻子,她拍了拍桌子:「听我说!」 刚才还嘻嘻哈哈的几个人,终于重新望向谭玉,涣散的眼神稍微凝聚了些。 算是……勉强在听讲吧。 谭玉强撑着场面,轻咳一声:「咳!关于我们饭店的未来,我觉得有必要跟大家好好谈谈。」 台下三人巴巴望着她,没有表示。 半听半不听的样子。 谭玉真的有种抓心挠肝的感觉。 她再度深唿吸,才算平復了情绪,没让自己当场爆掉。 等情绪平稳后,她才再度开口,神色肃然:「你们也知道,现在的情况很明朗,就是我们饭店入不敷出。翻译成人话,就是,这家店养不起你们了!」 三人仍是眼巴巴望着她,并没有什么觉悟。 谭玉无语:「我的意思是,你们就要失业了!我马上就要辞退你们!」 这下,他们的脸上终于有了波澜。 失业? 辞退? 或许,「失业」他们听不懂,但「辞退」,他们是听得懂的。 瞬间,三人的脸垮了下来。 平淡无波的表情,化为焦急与激动: 「掌柜的你啥意思?」 「你不能辞退我们啊!」 「就是,你怎么能辞退我们呢?起码我是不能辞退的。我是跟着仙逝的老爷太太的。你不能因为老爷太太不在,就这么对我啊。你这叫没良心!我当初可是抱过你的。这店能做到现在,也有我的功劳!」 第135章 老闆思维 谭玉听出来了:这位负责採购的大叔,是最难搞定的。貌似还是什么两朝元老。 对于「两朝元老」这种概念,谭玉一直是不买帐的。 她觉得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跟是不是「两朝元老」无关。 总不能说,你跟过老爷太太,将来就不用劳动了吧? 那我是请伙计呢,还是请大爷呢? 所以,对于那位採购大叔的说法,谭玉直接嗤之以鼻:「别跟我说这些。能挣钱,大家都有饭吃;不能挣钱,我也不可能为了养你饿死自己。至于仙逝的人,就不要说了。让他们安息吧。」 「……」 那中年大叔被噎得够呛。 他也万万没想到,谭玉一个小姑娘,会这么不要脸面,说出这么直白的话。 毕竟,在古代,女孩子脸皮是很薄的。什么话都不敢说,什么事都不敢做,什么人都不敢得罪。 因为古代很在乎名节。女子更是如此。 而大家对未来儿媳妇要求也很高。谁都知道婆媳是万年矛盾体,所以有过婆媳争斗经验的婆婆,都会选择乖巧话少的儿媳妇。 甚至,「口舌」都可以成为休妻的官方理由。 所以,古代未出阁的姑娘们都很爱惜羽毛,平时宁可受些气,也不愿跟人有口舌之争。 尤其,更不会跟一个中年男人去争。 直白现实的话也不会说。 大家都会装出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善良纯洁仙女模样。 像谭玉这种口口声声「养你」「养我」,是决计不可能的。因为这太现实了,会让人质疑她的人品,更会让夫家公婆内心打鼓:难道将来养我们困难,你就不养了么? 即便是未来的夫君,也会内心没底:我现在条件好,你才跟我;那如果我将来条件不好了,你是不是就不跟我了?太势利的女人可要不得! 得罪人,则同样是未出阁姑娘的大忌。 闺中女儿最怕名声不好。如果得罪了人,对方稍微添油加醋在外面散播点谣言,你的名声就算是完了。将来找婆家就难上加难。 有些脾气暴躁的姑娘,就是因为少女期得罪了人,被传成恶妇疯丫头,以至于空老芳华,愣是找不到一个匹配的良人,最终只能低配,找个各方面条件不如自己的人,草草嫁了。 第309页 可偏偏,这个谭玉竟是个无所顾忌的。 那中年大叔很是不可置信:「你敢这么跟我说话?你还想不想嫁人了?」 谭玉不懂这其中的因由,便忍不住好奇:「我这么跟你说话,跟我嫁人又有什么关系?难道我会嫁给你么?」 不管怎么说,自己也不会嫁给这个中年大叔啊。 首先年龄就不对。这人都说了,是跟随过自己仙逝父母的。说白了,就是自己长辈的级别。 然后身份也不多。她是掌柜,这位大叔只是个伙计。古代向来讲究男高女低,没道理一个掌柜会下嫁给一个伙计吧。 所以,无论怎么说,这货跟自己的姻缘都没关系啊。 那大叔被谭玉这么一反问,瞬间红了老脸。 这谭玉,真是太敢说了! 把他老脸都臊红了! 就连说话,都有些结巴:「你、你、你胡说些什么?你这孩子今天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这么癫乎。」 大叔也是看着谭玉长大的。 今天这样的谭玉,确实是第一次见。 之前见谭玉突然说要辞退他们,他很生气。甚至气得摆出了老资格。 但现在看谭玉这般胡言乱语,就换个思维角度了:难道这孩子烧坏脑子了? 这倒不是骂人。 而是因为原主之前就很是大病了一场。 原主「谭玉」,因为忧心饭店的未来,焦虑成疾。最后天天打算盘算帐,却无论怎么算,都抹不平开支。 眼看着家传的饭店就要在自己手里倒闭,甚至连未来的温饱都成问题。她更是急得病情加重。 一日復一日,心血耗尽,竟渐渐病入膏肓。 发高烧什么的,也只是生病的常态。 其实原主最后已经心血耗尽而亡了。 所以谭玉才能穿进她的身体。 不过,店里的众人并不知道。 这群心大的,并不知道掌柜的是为什么病的,也不知道掌柜是为什么好的。 只知道伺候着伺候着,掌柜的就突然神奇般的好了。 说实话,如果伺候着伺候着,她突然死了,大家一样不意外。 所以,谭玉的到来,并没有让任何人觉得意外。 但今天,她突然说要辞退大家,却让大家都意外了。 辞退? 他们不是早就是一家人了么? 虽然,他们只是下人。 但这些年,他们早已习惯了相依为命啊。 掌柜的也说过,只要自己有一口稀饭,就不会让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喝水。 现在怎么突然说要辞掉大家了? 而这会子,谭玉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居然说出这样的话,看来是真的烧煳涂了。 于是大家就都没再关注「辞退」的事,而是都围了上来:「掌柜的,你没事吧?是不是身体还没好透啊?」 这突然来的关心,让谭玉有些意外。 把她刚准备的狠话给呛了回去。 她结结巴巴:「唔,没、没事。」 不管怎么说,经歷了上一辈子的见不得光,对于别人的关心,谭玉还是极容易动情的。 哪怕,这只是个伪装出来的客套。 然而,接下来的对话,竟让她震惊了—— 「你看你,我就说掌柜的应该没好透吧,你还让她出来管事。」 首先抱怨的是年轻姑娘。 「我让掌柜的管什么事了?她自己要出来的。更何况,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这小破店有什么事?一天来来去去也就那么几个客人,还能累着掌柜的是咋滴?」 年轻小伙子反怼。 「你们给我闭嘴!掌柜的现在傻啦,你们说怎么办吧?」 中年大叔的话最认真,也最雷。 「还能怎么办,养着呗。大不了我这辈子不嫁了,就伺候我们掌柜的。」 年轻姑娘答得很干脆。 「得了吧,你本来也嫁不出去。」年轻小伙子照例反怼,「算了,还是让掌柜的跟着我吧。我是男人,总要好些。你要是带着傻子掌柜这么个拖油瓶,就真的嫁不出去了。当一辈子老姑娘,死了连个牌位都没有,好造孽嘛。」 「你们都别争了!」 中年大叔依然认真且坚决。 「这事我说了算,傻子掌柜就跟着我。我反正也年纪一大把了,这辈子成亲也没指望。就我带着她吧。也算给死了的老掌柜和掌柜夫人个交代。」 「钟叔,你是最不适合带她的!你也知道你现在年纪一大把了,好不容易攒了半辈子的棺材本也都贴给了这店里。上次掌柜的生病,你为了凑诊费,更是砸锅卖铁,还把左右亲戚都给借遍了。现在带着掌柜的去喝西北风?」 年轻小伙子皱眉。 「所以还是跟着我。我年轻。起码将来还能凭力气吃饭,带着掌柜的也不至于饿死她。」 中年大叔瞪眼:「你还不是一样?你老子娘死前留给你的银项圈,都给当了给掌柜的治病了。你还有个啥?就你那小鸡子儿一样的身子,能有什么力气?能吃个屁的饭!」 那年轻姑娘渐渐抽泣起来:「我真没用。我真没用。既没有力气挣钱,又没有人可以借钱……」 另两个大老爷们安慰她:「别这么说,你是姑娘,本来就不该负责钱的事儿。再说,你也有你的功劳啊。前些天你为了照顾掌柜的,不眠不休,我们可看在眼里。」 第310页 年轻姑娘低头:「没,没有。」 「还说没有,我们都清楚着呢!如果不是那么累,你也不会在给掌柜的煎药的时候打瞌睡,把一盅滚烫的药全打翻在自己身上了。」 年轻姑娘闻言,赶紧拽着衣领,再紧了紧。 谭玉瞥见:她的领子里,隐隐可见猩红的伤疤。可以看出,确实是新烫的。 谭玉的心,震撼且抽疼。 想不到,他们这些人,对自己,竟这么好。 而自己…… 正在她自责的时候,那三个货突然渐渐哭了起来。 刚开始是年轻姑娘抽泣,埋怨自己没用。 接着是另两个大老爷们,也跟着哽咽,也说自己没用。 最后,三人越哭越大声,竟发展成哭嚎。 三重奏的哭嚎,嚎得谭玉心惊胆战,烦躁不已。 「够啦!」 谭玉终于出声大吼。 同时,内心的感动消散得干干净净。 只怒其不争地看着这三个货。 三人看看她,哭得更凶了:「果然烧坏脑子啦!以前掌柜的从来不会凶我们的~~」 被强行烧坏脑子的「傻子掌柜」谭玉:「……」 等大家都哭得差不多了,谭玉才勉力清了清嗓子:「那什么,你们听我说,我没傻。刚才,只是开了个玩笑。」 「玩笑?」 三人齐齐拿泪眼蒙蒙的眼睛,看向谭玉。 「是的。」 谭玉无力地应。 「我们这样的关系,还说什么辞退不辞退呢?开玩笑,开个玩笑而已。」 打脸什么的,总是来得太快。 还是自己亲手打自己的脸。 三人这才恢復画风。 「我就说嘛。掌柜的怎么可能辞退我们?」 「就是啊,掌柜的这么个小破店,除了我们,还能有谁愿意来当伙计啊?」 「就是,我就说我是跟着老掌柜起家的,怎么也不可能辞退我。」 「……」 谭玉这一刻,疯狂想辞掉他们。 深深深唿吸。 才将这疯狂的念头压了下去。 重新展露温和的微笑:「是这样的。虽然,我不会辞退你们。但我们饭店的情况,你们也是清楚的。天天入不敷出对不对?」 「对啊。我们清楚啊。」 三人齐声坦然。 这没什么好迴避的。 这家店本来就入不敷出,地球人都知道。 谭玉捂脸。 有这群伙计,真是她的……运气。 她再度深深深唿吸。 端正态度,认真道:「是这样的,开店呢,就是为了挣钱。现在我们的店不挣钱,那么,肯定要想办法。所以,我们能不能一起努努力,让更多的人愿意来我们的店里吃饭呢?」 三人茫然。 他们不觉得这些话跟他们有什么关系。 谭玉只能说得更明显一点。 微笑着循循善诱:「那啥,你想一想,客人来我们店里吃饭,最重要就是为了开心,对么?」 「不对啊。他们是为了吃饱。」 三人认真。 「……」 谭玉不自觉握了握拳,又强迫着自己松开。 「唔,不错,当然首先是为了吃饱。但,在吃饱之余,是不是也会希望点别的什么呢?比如开心,比如尊重。」 三人面面相觑。 接着齐齐懵懂摇头:「不是啊。他们只想饭钱更便宜。」 「砰」的一声,谭玉的拳头终于重重砸到了桌上。 发泄。 「掌柜的,你怎么了?」 懵逼三人组不明白自家掌柜到底是怎么了。 今天一天都奇奇怪怪的。说的话也奇奇怪怪。跟发了高烧似的。 「客人来我们店,不就是因为我们店的东西最实惠最便宜吗?」 「啊?!」 这下,谭玉哑然了。 「就……因为这个吗?」 「当然啊。不然你以为因为啥?」三人不解,「我们店里的东西又不好吃,又不新鲜,还脏……」 得。敢情你们都知道啊! 谭玉这下真的风中凌乱了。 她很想抱着脑袋疯狂摇晃。 「所以,我们难道不改变现状么?」 谭玉无力,改为求助地望着他们。 她真的已经无力了。 对这件事,彻底丧失了控制。 原来,大家一直来这店里受气吃饭,不是因为受虐体质,而是因为这里的东西最「实惠」最「便宜」啊。 「实惠」这个词,总是透着很多心酸。 三人倒是对此比她清醒:「掌柜的,你想啥呢?来我们店里的,都是些泥腿子。每日忙活,也就煳一张嘴。对他们来说,实惠是最重要的。只要花最少的钱能吃饱,东西难吃点、食材不新鲜点、碗筷脏一点、态度差一点,又有什么大不了呢?」 「碗、筷……脏?」 谭玉一字一字,声音颤抖。 所以,除了她看到的那些问题,还有「碗筷脏」的问题么? 那少女有些不好意思,却又有些理直气壮地站出来:「唔,我有时候太累了,就懒得洗碗筷了,第二天直接给他们吃。唔,这也没什么啦。他们也吃不出来。就算吃出来也不在乎啦。而且我很注意的,都是专人专碗,头天的脏碗还给第二天同一个人吃,不怕有些人有怪病啦。放心,我们店里来来去去一共就那么几个人,我记得很清楚的。」 第311页 「……」 谭玉真的差点抽过去。 好吧,所以我应该夸你注意卫生,还知道专人专碗么? 一股深深的无力感袭来。 或许是身体还没完全恢復。或许真的是被气狠了。谭玉吸了一口气,眼一翻,晕了过去。 「掌柜的!!!」 三人齐齐惊唿。 三张脸,同时挤进了谭玉迷煳的视线。 唔,不想看。 谭玉直接闭上眼睛,很干脆地晕了过去。 再度醒来,已经是一天之后。 「掌柜的。」 三张脸,依然很近。 「……」 谭玉很想再度晕过去。 但是考虑到「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她决定还是要迎着问题上。 于是,估摸了一下自己的体力,觉得应该还能应付接下来的演讲。谭玉这才深吸了一口气,认真谈起了自己的规划。 在晕倒的功夫,她的脑袋已经清空了。 等再度醒来,脑子里的一切,也已理清楚。 关于未来,她已有了清晰的安排。 毕竟,她也曾是那么多个世界的风云人物啊。 「风云人物」开始给自己的员工演讲,谈理想,打鸡血,先把他们的志气和欲望激发出来。 果然,经过各种现代鸡汤和营销学灌溉,店里的三人彻底换了精神面貌—— 再没有得过且过的敷衍,一个个眼冒精光,只顾握拳唿喊:「我要发财!我要发财!我要发财!」 很好。 虽然以前谭玉很看不上那些鸡血销售文化,但现在,她觉得最适合眼前这三个得过且过混日子的货。 把三人的状态激发出来后,谭玉再接再厉,对他们道:「所以,我们要一起努力,什么都不想,只想赚钱!以后,我们在这店里,就是么得感情的赚钱机器!」 「赚钱机器!赚钱机器!赚钱机器!」 谭玉第一次发现洗脑原来这么容易。 好吧,她终于知道那些情感营销号和各种心灵鸡汤啊女性独立啊励志啊奋斗啊之类的营销号,为什么那么风靡,又那么赚钱了。 原来人真的那么容易被洗脑啊。 一洗脑,就没智商了。 让干啥干啥。 洗脑成功的谭玉,自觉成了一个成功的老闆。 于是,开始以老闆的高度,安排自己的店,和店里的员工: 首先,这饭店要重新装修。尤其是卫生,一定要搞搞好。 包装什么的,永远决定商品的逼格,和价格。 其次,这店名要改。 「老汤」什么的,太平凡了。丢进人群里就找不着的那种。 第三,店里的一应食材全部要换成最新的。 不论价格,只要新鲜。 第四,店里员工的精神面貌,更是要彻底改变。 不能再口没遮拦跟客人乱开熟腔了。而是要把顾客当上帝,微笑服务。 随时保持微笑与和蔼。只把自己当成赚钱的机器。 为此,谭玉还特地给他们取了新名字:小二、小四、小五。 而自己,叫老大。 第136章 我赚钱啦赚钱啦 跑堂的叫小二,刚好取「店小二」之意。 而那个帮厨的姑娘叫小四。 採购大叔叫小五。 谭玉自己,叫老大。 採购大叔有些觉得不妥:「为什么我反而编号最小?我年纪明明是你们中最大的。」 谭玉解释:「五最大啊。你看,五是不是比四大?是吧。」 「……」 大叔小五总觉得哪里不对。 但又说不出来。 小四姑娘也觉得有什么不对:「怎么没有小三?」 「……呃。」 这是个好问题。 谭玉想了很久,才想好如何回答:「因为我不喜欢小三。」 「为什么?」 大家异口同声,问。 「……没为什么。反正就是不喜欢。好了,干活!」 就这样,新的饭店,渐渐上了正轨。 当然,上正轨之前,还需要先挣钱。 别的不说,装修门面什么的,还是需要钱的。 没钱什么都是空谈。 所以,大家的首要任务,还是赚钱。 首先,他们从最基础的努力: 先把店里的卫生搞搞好。大家一起动手,从里到外,把店里都清洗打扫了一遍。 虽然没有装修一般的效果,却也咋一看去焕然一新,多少比以前吸引顾客些。 锅碗瓢盆什么的,更是天天清洗。虽然小四姑娘当初找藉口说洗不洗客人也看不出来,但肯定还是不一样的。 光洁的盘盏,看着心情都要舒适些。 然后,跑堂的小二也没闲着。 他开始站在外面笑脸迎客,各种往店里招揽客人。 这突然转变的态度,倒确实拉来了不少人来尝鲜。 而店里的饭菜也确实是「鲜」的。 小五大叔听从谭玉的话,不再买那些剩菜烂菜,只择新鲜的买。 现在店里的东西可是十分新鲜的。说不得,口味好了不少。 当然,口味好的更大原因,是因为谭玉加了鸡精和味精。 是的,你没看错,就是现代的鸡精和味精。 谭玉用自己的写文收益买的。 第312页 她想着,现代的味精功效,可是出了名的。如果拿去古代,肯定会带来惊喜。 事实也确实如此。 现代的鸡精、味精、各种精,在现代不被养生人士看好,但是在从未尝过这些的古代人群里,却是很有市场的。 而因为这些精也不值什么钱,所以谭玉并没有涨多少价。只把新鲜菜的材料价加了进来。 但说实话,加的并不算多。而且因为有干净的环境和干净的盘蝶,还有微笑服务的伙计……怎么都值了。 人都是嚮往更美感的。 即便是下层生活的「泥腿子」,一样嚮往着更好的生活。 平时是因为没办法,毕竟囊中羞涩。 但现在,只多出一点点钱,就能吃到更好吃、更干净、更新鲜的东西,还能被伙计笑脸相迎,一口一个「爷」的捧着……谁不喜欢呢? 来这里吃饭的人,瞬间感觉自己的档次都提高了。 一下子觉得自己不再是人人可欺的人下人,而是有身份有面儿的「爷」。 这种感觉,在古代可是极为难得的。 这种服务,在现代只是标准惯例,因为不管你是谁,只要进了店,就是「顾客上帝」。 可在古代,却是让这些「泥腿子」感动不已、感触很深的。 这是他们命如草芥的低贱人生中,唯一的一点光。 这光,或许叫尊严,或许叫自信,或许叫其他…… 但不管叫什么,都足以让他们心甘情愿多掏出那么一点点钱。 渐渐,来他们家的人,越来越多、越来越多。 因为人多了,大成本被分摊,利润率也就更高了。 加上数量的增多,总利润也就随之水涨船高。 谭玉也不忘初心,对于新赚的钱并没有存着攒着,而是用来装修店面。 而这店的名字,也换成了「风雅小轩」。 这名字并不算真的雅,因为风雅外露,不经推敲,却偏偏是最适合目前小店的。 因为,太深奥了,她的客人们看不懂。 「风雅」二字,却是人人都懂的。 只是这些普通的客人,平时都以为这两个字跟自己没关系。 但现在,有了一家服务很好、环境很好 、菜色很好,又挂名「风雅」啊「轩」啊之类的雅致饭店,偏偏价格还便宜…… 所有人就都一蜂窝涌来了。 花不了多少钱,却能享受一份雅致,自觉一份优雅,千值万值好么! 于是,来的人越来越多了。 而这家店,也扩建得越来越大。 生意,自然也源源不断。 钱嘛,自然是滚滚而来。 谭玉开心得很。 小二、小四和小五,也都开心得很。 他们的小店,终于不再亏本,而是开始挣钱了! 且越挣越多。 谭玉不是个小气贪财的。 ——她原本物慾就不强。穿越几世后,更是看透了一切。 说实话,她连生死都看透了,更不用说是钱了。 更何况,这些伙计虽然都是坑货,但对自己还是很忠心的。 以前亏钱时,大家都一起走过。 现在赚钱了,自然不能自己独富。 所以,谭玉先拿钱赎回了小二伙计母亲留给他的遗物,又拿钱替小五大叔还了欠债,更不惜千金问诊,只为给小四治烫伤的疤痕。 最后剩下的,才一部分用来继续扩大生意,一部分用来均分给众人。 三个伙计感动得热泪盈眶,抱头痛哭。 而负能量小二还不忘边哭边吐黑泥:「掌柜的你真好啊啊啊!!!我还一直以为你很无能呢,以为这辈子跟着你守着个小破店,是註定要饿死的!没想到,你居然开窍了,带着我们赚了这么多钱啊啊啊~~~」 谭玉被他们哭得头皮发麻,懒得理他们,直接闪人。 她是最受不得婆婆妈妈的涕泗横流场面的。 以前每次毕业季,别人都哭得泪眼婆娑,依依惜别。唯有她,自去一边,避开喧嚣。 现在,她依然默默一个人出来透气。 谁知,走了几步,就远远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 这背影她实在太熟了。 千百年都相伴。 不管穿了衣服还是脱了衣服,她都熟稔如掌纹。 甚至,上个世界,她还是看着这具身体长成的。咳。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惊风暮雨亲亲的地雷。 断更后收益凉透,我都写得没力气了,昨晚丧了一晚。刚好今天见这样的鼓励,超感动呢。瞬间满血復活。 嘤嘤嘤感谢你们还记得我,我发誓再也不断更惹~ 第137章 扩大规模 「阿凌!」 谭玉在后面喊。 虽然这有些唐突,但陡然见到梦寐以求的人,她还是很情不自禁的。 对方似乎顿了一下。 但是,没有回头。 而是加快脚步。 「阿凌!」 谭玉在后面喊,同时快步追去。 然而,那人的脚步越走越快。 最后,竟渐渐看不到人影了。 谭玉无语: 居然跟丢了。 好不容易遇到这个世界的老婆,就这么跟丢了。 这也太尴尬了。 不只尴尬,而且急需解决。 第313页 谭玉来这个世界已经很有一段时间了。 说难听点,她在这个古代世界,已经算是大龄剩女了。 毕竟,古代女子,「年芳二八」、「年芳二九」什么的,就已经谈婚论嫁了。 「双十年华」都已经算大了。 如谭玉这样二十有四的,在古代已经算是很大了。 这么大还没成婚,更是引来不少非议。 甚至,有不少人登门说媒,说的都是各方面条件不如她的。还各种口气优越:「谭老闆你年龄已经不小了,能有个良人这般青睐你,不易。」 呸。 良人个毛线。 以前自己饭店亏欠的时候,这些「良人」怎么就不上门?现在见她的店挣钱了,就一个个过来说聘了。 而且,都是些什么狗屁「良人」?不过都是些穷得叮噹响的人家,正常娶不到黄花小姑娘,所以一直耽搁至今,现在倒来秀优越感了,真是时代给他的勇气与脸皮。 谭玉直接喷了回去:「我现在自己挣钱自己花,一个人不知道多潇洒,为什么要去跳个火坑,平白去养他们全家、还得伏低做小传宗接代伺候公婆?你当我傻么?」 「……」 媒婆们震惊于谭玉的口无遮拦。 在这个年代,敢对传宗接代和伺候公婆乃至养婆家有意见,就是真的不想嫁了。 「你、你难道想做一辈子老姑娘么?你到底还想不想嫁了?!」 「不想。」 谭玉笑眯眯。 虽然每次怼媒婆都怼得很爽,但总是有媒婆登门,还是提醒了谭玉的寂寞。 唔,不管怎么说,自己确实是年纪越来越大了。一直没找到萧凌,真的是芳华虚度啊! 最年轻美好的年华,却一直没有人分享,这已经很让人失落了。 而偏偏心里有个爱人,且知道那人就是自己这一辈子的知心爱人,却偏偏,一直遇不着人。这就更让人失落了! 每日在失落中打滚的谭玉,这会子终于遇到了萧凌,本是欢欣得紧。 却偏偏,又把人给跟丢了。 这简直是虐人好么! 被虐得不要不要的谭玉,决定一定要在最短时间内找到萧凌。 可是,古代找人,哪里那么容易? 既没有网络可发动,又没有相关部门可寻访,全靠自己人肉打听,这简直是大海捞针啊。 但是,找自己老婆,再「大海捞针」也得「捞」啊。 谭玉脑子一转,有了个提高打捞率的好方法。 那就是让很多人去代自己捞。 说白了,就是发动很多人帮自己打听。 而不管在哪个年代,想找人帮忙做事,都是需要钱的。 哪怕是找人发传单都要钱呢是不。 所以,谭玉就内心透彻了:想要早点找到萧凌,最重要还是早点多挣钱。 越早挣到钱越好,挣得越多越好。 谭玉瞬间有了挣钱的紧迫感。 原本,她家店就是卖老汤的。 以老汤为卖点,拿汤汁浇面,或者浇炖菜,然后卖。 不需要太多的厨艺。 经营起来也简单。 只是,这种店挣得往往不太多。 即便是原主的父母在世,也并没有发什么大财,不过请几个伙计支撑度日而已。 后来原主接手,就更加江河日下,竟渐渐入不敷出。 谭玉穿越过来后,带着这店一步步走上人生巅峰。 但那也只是对小生意而言。 真要说起来,也算不得发大财。 但谭玉原本也不图能发大财,只要能支付每日支出,她就满足了。 当然,考虑到将来要照顾老婆,便会尽量多挣一点。毕竟钱多了总是个倚仗。 但,也只是保守式赚钱而已。 仍是那几个菜式,并没想着创新或者引进新菜。 因为她的顾客群已经定下来了。她的事业基本盘也定下了。她并不准备突破。 因为突破太累了。 但现在,情况自然不同了。 有了赚钱的强大动力后,谭玉开始各种想办法突破局面。 其中,增加菜式,就是最重要的办法。 做菜,谭玉并不擅长。 所以她没准备自己上。 而小四作为帮厨,显然厨艺也是不够强的。 这就需要招聘一个大厨。 唔,该出的钱还是要出。请大厨什么的,绝对不能省!要请就请最好的。 只有最好的大厨,才能赚最多的钱。 谭玉懂得这其中的道理,便也不急。 只想着再多攒点钱,将来才好开大厨的高薪。 而且,她也想先小本拓展一下,也算为新菜式的加入打个样。 既然是小本打样,就不能整大菜。 ——即便是想整,她和小四姑娘也没这能力。咳。 所以,她想了很久,决定从小吃开始弄。 目前,来这里的人,最多都是吃面的。 谭玉就想起了另一种东西:凉面。凉粉。凉皮。 是的,这会子正是炎热夏季,如果能来份凉粉凉面凉皮什么的,想必这些人会很欢迎。 来自己店里的,基本都是干粗活的。平时忙得很,也累得很,更是热得很。经常汗流浃背的来,催着上了面,就赶紧火燎火燎地走了。 第314页 即便谭玉为了迁就季节,刻意在外面的阴凉处搭了凉棚,将饭桌都搬了出去,这些人走时也愣是没有晾干汗。 这样的人,来一份凉面凉皮凉粉什么的,是最合适不过了。 尤其是刚从冰柜里拿出来的,啧啧,想想都能让他们高兴。 果然,谭玉试了试,效果很好。 一份高汤面,又是煮又要凉,等彻底吃完,很是需要一段时间。 但一份凉面凉皮,拌一拌就能直接吃了。凉凉的,很快吃完,也不促汗。 大家喜欢得紧。 尤其那从冰柜里拿出的凉面凉皮,就更受欢迎了。 因为这种在古代实在太难得了。 这个古代世界,本就没有凉粉凉皮之类的东西。 这些东西对他们来说本就是稀罕物。 更不用说是从冰柜里拿出来的了。 这时候,可没几个能用上冰的。 但是,他们觉得珍贵,谭玉也觉得珍贵啊。 她在这个世界一样买不起冰。 而她不确定这玩意一定能帮自己在这个世界赚好多钱,所以并不打算先砸大价钱买个冰柜在空间里。 而是抱着试水的心态,用自己的稿费找系统买了几份冷镇凉粉凉皮,带到了这个世界。 这种自掏腰包的事,干得她心疼不已。 所以也是很珍惜。只限量销售,还提了不少价格。 但即便如此,依然有很多人想买。 各种争先恐后。 每次只要一出来,就被一扫而空。 于是谭玉懂了:这玩意确实赚钱啊! 第138章 快来看这个神经病 确定凉皮凉粉之类能赚钱后,谭玉就没有任何犹豫,直接拿自己挣的稿费全买了冰柜。 冰柜自然是放在空间里。 万能的空间里什么都能用,还不需要付电费,不用白不用。 于是,谭玉家的冰镇系列开始源源不断地登场。 刚开始是凉面、凉粉、凉皮。 后来又推出了凉糕和冰粉。 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欢迎。 最后,她干脆又买了现代食谱学着做了冰淇淋,然后存在冰柜里。卖的时候再拿出来。 这下子,钱真的就源源不断滚滚来了。 客人,也越来越多,覆盖面越来越广。 听着「叮叮噹噹」的银子铜板二重奏,谭玉觉得无比惬意。 唔,怪不得以前影视形象里的悭吝人都爱听钱的声音。 确实无比悦耳啊。 谭玉感觉自己现在就是个财迷。 平生第一次,赚钱带给了她这么大的快乐和成就感。 既然已经有了这么多本钱,谭玉就可以放心贴厨师招聘了。 厨师什么的,还是要招聘的。想挣大钱,还是少不了一个极品厨师。 不然终究是小打小闹,上不了台面。这饭店能挣的钱也就有限。 她现在是要挣很多很多钱,越多越好。 因为她需要砸钱从各种渠道去找老婆。 为了找老婆,我要勉为其难地奋斗为富翁啦! 然而,她万万没想到:招聘贴出去,进来应聘的人里,竟然有她魂牵梦萦的人。 是的,你没猜错。是萧凌。 风雅小轩的名气已经越来越大了。 他们招厨师,吸引了无数的人。 各路大厨都奔赴而来。 一方面,因为谁都知道这家饭店挣钱,对大厨肯定不会小气。到时候赚的报酬肯定是很多很多的。 另一方面,因为这家总是能研制出一些奇奇怪怪的新奇吃食,作为厨师,他们还是想来见识一下的。 谭玉看着外面潮水般涌来的人,吓得赶紧关了门。 然后让下面的伙计先去海选一波。 「海选?」 三人不是很懂。 谭玉解释:「就是你们给他们分三批,然后大致评比一下,把人筛选完一半,再带过来见我。不,也别带过来见我了。你们就一轮轮筛选吧。反正从海选到初选再到最终决赛,你们自己品尝拿主意,最后选择出最出色的三个,再带来见我好了。」 她实在不想花太多的时间,来面试厨师。 由他们三个各自选出一个最好的,然后自己再三选一,就足够了。 她还要留时间写文呢。 三人如约去面试厨师。 但是人数太多,三人面试了整整三天,还剩不少。 看着门外济济一堂的大厨们,谭玉十分无语。 这三个坑货效率也太低了,面试个厨师花了好几天都没出结果,这饭店还要不要打开门做生意了? 谭玉忍不住,便自己出门瞅了瞅。 这一瞅,就看到了自己魂牵梦萦的影子。 萧凌! 那个人,实在太过熟悉。 又太过想念! 「阿凌!」 谭玉情不自禁喊。 直接沖了过去,拉起萧凌就走。 众大厨不服:「我们还没比完呢,你这是要做什么?」 谭玉毫不掩饰地挥挥手:「好啦好啦,不比啦!我们店就请她!」 众大厨虽然已经料到,但真正听她说出来,还是很愤怒:「你这是作弊!比都没比,你怎么知道她厨艺比我们好呢?」 「就是!这是黑幕!」 「我们不服!」 第315页 …… 众大厨纷纷抗议。 然而,谭玉丝毫没有负罪感:「吵什么呢,吵什么呢,我自己店里请大厨,自然是我说了算。又不是为官方办比赛,要什么公平?」 这么直白的话,让在场大厨都听呆了。 什么? 就这么直接承认不公平了? 这话题,还让人怎么接? 所有人都懵在那里。 懵了片刻之后,终于有人首先爆发:「这不公平!这是黑幕!我们拒绝!」 其他人见了,也纷纷跟着嚷:「对!这是黑幕!这不公平!我们拒绝!!」 嚷的人越来越多。 很快群情激愤。 三个伙计有些怂了,摇了摇谭玉的衣角:「掌柜的,咱这么做,恐怕不行……」 是不行。 群情太激动了。 谭玉觉得只能使出杀手锏了。 于是,她深吸一口气,气沉丹田,以最大的声音公布:「因为她是我老婆,是这家店的老闆娘!」 一时间,全场鸦雀无声。 很好。 都安静了。 谭玉环顾四周,叉腰自得。 咩,人家是老闆娘,在自家店里做菜天经地义,看你们还有什么说? 的确没什么可说。 所有人都闭上了嘴。 只呆呆望着她。仿佛望着一个神经病。 而萧凌,更是直接把手从谭玉手里抽了出来。 同时,默默后退几步,跟谭玉保持着距离。 那是一种……戒备傻子的距离。 就在谭玉哑然的时候,萧凌直接开口:「这位老闆,我,不想应聘当厨娘了。」 「为何?」 谭玉赶紧追问。 因为你神经病。 ——当然,这话谭玉并不会说出来。 而是以一种眼神来表达。 「……」 偏偏,谭玉看懂了这表情。 「咳!咳咳!」 谭玉重重清着嗓子,努力维持着自己的形象。 「那什么,你别误会。我不是……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是真的喜欢你的。我会对你好的。你相信我。」 她那样的话,显然,让在场的人更觉得她是傻子了。 萧凌依旧后退。 甚至,都快转身就跑了。 谭玉一看形势不对,赶紧上前,一把抱住萧凌:「你别走!我、我会对你好的!有什么事好好说,你别离开!」 在这个世界,她已经找了萧凌太久太久,这一次,可无论如何都不会放对方离开。 而这一举动,直接让全体譁然。 所有人都没料到她会突然来抱萧凌。 而且将人抱得紧紧的,不让人离开。 终于,人群里又有一个带头的:「这个神经病想非礼民女啦!不能让她得逞!」 于是,又有人觉得有道理,跟着喊:「不能让这个神经病非礼民女!」 「不能让神经病非礼民女!」 「不能让这神经病非礼民女!」 「不能让这个神经病非礼民女!」 …… 很好,自己成了公认的神经病了。 谭玉扶额。 而让她更无语的是:这些人喊着喊着,还朝自己这边涌了过来。 等等! 好像……有什么不对! 惯于看人潜意识动作的谭玉,突然发现一件恐怖的事。 那就是——这些人,整齐划一的潜意识动作,都是来,暴、揍、自、己。 第139章 我家小厨娘 是的,谭玉被揍了。 而且被揍得不轻。 如果不去亲身经歷,谭玉也很难相信,古代人有那么强的正义感。 唔。 直接打得她好几天下不来床。 最后能下床,也是杵着拐杖下的。 晕了好几天才甦醒。 这简直就是捡了一条命。 因为古代医疗并不发达,一晕好几天这种,可能就直接醒不过来了。 谭玉忍不住去问系统:「如果我真醒不来了,会怎么样?」 「醒不过来?」系统认真想了想,然后给了她一个回答,「如果醒不过来,就醒不过来吧。」 「……」 这叫什么话? 这是人话么? 谭玉都哑然了。 系统安慰:「哎呀,你也不用过度担心,这不是没事嘛。」 是没事。 如果有事就晚了。 一想到可能要面对的意外结果,谭玉就后怕。 尼玛,如果自己在穿越世界被人打死了,那一定是史上最丢脸的穿越者。 偏偏系统也是那么认为的。 它还认真解释:「其实吧,我们的穿越者一般都是很牛的,很少在穿越世界出岔子。更不会死在穿越世界。没那么菜的。」 得。 我不牛。 我很菜。 谭玉默默抱紧自己。 好吧,她终于知道这系统压根靠不住了。 看来,以后还是要自己保护好自己,不能真的死在这些快穿世界,不然可能真的就这么挂了。 默默打定主意,谭玉就懒得再跟系统废话了。直接回了自己所在的世界里。 她所在的世界里,三个坑货伙计在那等着她醒来。 一见她醒来,都是很高兴。 第316页 全凑了上来,异口同声:「掌柜的你醒啦?」 「……嗯。」 同时看到三个坑货,谭玉觉得自己还是需要一定的消化能力的。 而现在,她身体虚弱,自觉元气不够。 懒得应付这三货,谭玉干脆两眼一翻,装作继续晕倒。 不过,在装晕的那一刻,她听到了自己肚子「咕——」的一声叫。 好吧,饿了。 昏迷好几天,能不饿么? 谭玉只好又挣扎一下,假装重新甦醒:「唔……」 三人见她一会醒、一会晕,一会又醒,赶紧上来关心:「掌柜的,你没事吧?现在感觉好点没有?」 原本好点了。 但是看到你们三个,又不好了。 ——当然,这些话,谭玉并不好当面说。 她轻咳一声:「那什么,我饿了。你们去给我弄点吃的过来吧。」 那三人闻言,都是点头:「好,好,马上给你弄来。」 而小四姑娘还有些乐:「刚好我们店新请了个厨娘,就让她做好了。」 「厨娘?」 谭玉耳朵一动。 同时,心中一震。 她似乎,在昏迷的时候,忘记了什么事。 对了,厨娘! 她的萧凌! 看谭玉表情如此激动,两个男人还以为小四姑娘说错话了。尤其是小五大叔,赶紧轻轻呵斥:「你胡说什么呢?什么厨娘?那是咱老闆娘。」 另一个男子小二,也跟着附和:「对,是咱老闆娘!」 好吧,应景拍马屁什么的,男人总是比女人反应快。 也脸皮厚。 偏偏,谭玉还是很受用的。 听了这两人一口一个「老闆娘」,谭玉心里美滋滋、甜丝丝。 她笑眯眯:「你们老闆娘留下来了?」 「对。老闆娘嘛,自然是留在自家店里。」 小二最近跑堂跑得不错,职业素养直线上升,以至于这会子随口接话拍马屁毫无违和感。 谭玉听得更是受用。 当下便笑得更甜了,急催:「那赶紧让她进来见我。」 帮厨的小四姑娘想了想,觉得不对:「做饭这事不能急。还是要等她做好了才能端进来。」 她还以为谭玉急唤萧凌,是为了吃萧凌做的饭菜呢。 跑堂的小二十分无语,一脸「怒其不争」地望着那小四姑娘:「掌柜的又不饿,急着做什么饭?还是先让老闆娘进来吧。」 「不饿?」 小四姑娘更呆了。 「怎么不饿?刚才不是肚子还响呢嘛?」 「……」 除了她,在场三人皆是沉默。 最后,还是谭玉这个掌柜的站出来说话。 「那什么,我还不饿,你先让阿凌进来。至于饭菜什么的,你去做。」 这下子,算是彻底印证了跑堂小二的说法。 也让所有人都懂了。 ——除了小四姑娘。 小四姑娘皱眉不解,还想再说什么,两个男人已经一左一右,将她夹着胳膊抬了出去:「走吧~~」 三人走得干干净净。 不一会儿,萧凌真的来了。 是跑堂小二带进来的。 他恭敬地带着路,将萧凌请进来后,便恭敬行了个礼,出去了。 出去的时候,还不忘虚掩一下房门。 这是现代服务员的礼仪。 这段时间他是学得很到位的。 谭玉很是满意。 而萧凌,却有些不自然。 她虽然冷性,不至于为此受宠若惊,但却也从未受过这样体贴备至的尊敬。 她自然知道,这尊敬,是缘于谭玉。 所以连带着,对谭玉的态度也松和了些。 谭玉却是没管那么多。她直接向萧凌招了招手,顺便拍了拍自己身边:「阿凌,来,过来坐。」 因为在她的心里,这萧凌就是自己的老婆。 註定的,生生世世的,最爱的老婆。 但萧凌显然不这么想。 所以,她有些犹豫。 迟迟,不肯走向谭玉身边。 谭玉见她如此,有些反应过来:唔,在这个世界里,自己和萧凌还是初相识呢。 意识到自己的唐突,谭玉憨憨一笑,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哈,我每次都这么急。」 她说的「每次」,指的是每一个世界。 她每一个世界都将萧凌当做自己的老婆,哪怕是初见,都是这种心思。所以追对方的时候,往往都会比较急切。 现在想来,却是有些唐突了。 而萧凌,却是误会了。 她并不知道以前世界的事,只知道这个世界发生的一切。 所以,对于谭玉此时的话,她有了另一层理解:是急切了些。每次见面都是那么急切切要冲过来。 当然,这话她并不好意思直接说,只是默默点头,顺便轻声附和:「嗯。你这都已经是第三次了。」 「第三次」 谭玉愣。 同时默默回顾:今日是第三次,那昏迷之前就是第二次了。那第一次呢? 她这才反应过来:「那天晚上,你看到了我?」 就说嘛,那天晚上,怎么她越喊,对方还走得越快,甚至最后还很快走不见了。 原来是当自己是登徒子,刻意逃开了呢。 第317页 萧凌低头默认。 谭玉呵呵一笑:「你别把我当登徒子。我不是。真不是。」 「我知道。」 萧凌的声音轻如蚊吶。 「你知道?!」 谭玉的音量却陡然提高。 那是兴奋的。 她当然兴奋。 她的萧凌终于不误会她了。 虽然,目前萧凌对她并没有什么明确的表示,但显然已经不再带防备恶意了。 「嗯。」 既然已经说到这里,萧凌也就没再别扭,而是坦坦然然应了。 「!!」 谭玉兴奋不已。 能让她不再戒备自己,进而相信自己,谭玉真是太惊喜了。 忍不住问:「为什么?」 虽然自己确实对萧凌从无而已。她是真心诚意喜欢萧凌的,将对方当成生生世世的妻子,放在心坎里。 但,萧凌是怎么突然相信的呢? 萧凌有些红了脸。 沉默了半晌,没有说话。 作为跟她谈了千万年恋爱的老司机,谭玉还是很有经验的。她知道这表情后必然有一个小故事。 所以,她并没有逼问萧凌,而是静静等着。等她继续说下去。 萧凌见她一直还在等着,默然良久,终于吞吞吐吐说出来:「因为,在被打的时候,你一直将我护在身下。」 那天,大家蜂拥而至,替天行道,要打谭玉。 但,人太多、太杂,十分危险。 作为现代人,谭玉自然知道其中的兇险。各种踩踏事故什么的,就是这么发生的。 所以她第一反应,就是将原本就拉抱着的萧凌,紧紧护在身下。 哪怕是被人打昏迷了,也死死不肯放手,将萧凌护得严严实实。 第140章 味精什么的 被人这样护着,对萧凌而言,可是从未有过的体验。 她从小就是个孤儿,这么多年一直是自己一个人面对世界,从没有人会保护她,也没有人会在乎她。 ——除了一些垂涎于她美貌的登徒子。 也正因为如此,她性格才如此冰冷,对于登徒子也格外敏感。 可现在,这谭玉居然不是只垂涎她美貌的登徒子,而是将她紧紧护在心口的人。 这让她意外,也让她温暖。 所以,在谭玉被揍得昏迷后,她并没有离开,而是留了下来。 就在风雅小轩,做厨娘。 听到这个决定,谭玉感觉自己快幸福死。 她握着萧凌的手:「放心,我一定会让你心甘情愿跟我在一起的。日久见人心,我的心是什么样子,你总会明白。」 然而,萧凌很快明白谭玉的心了。 却不是小两口之间的爱心,而是作为商人的黑心。 是的,这事跟生意有关。 来店里做厨娘后,萧凌很是努力。 除了尽职尽责做好自己的工作,还探寻研究店里的新奇小菜。 但是,研究着、研究着,她就发现不对了。 这些菜,味道都有些奇怪。 你可以说它好吃,也可以说它特别。 甚至是高汤和炖菜里,都有这种味道。 不管煮什么菜,都是这种味道。 这就很奇怪了——按理说,每道食材有每道食材最本真的味道,怎么会完全同一个味道呢? 这一定有问题。 而最奇怪的是:萧凌尝了尝,发现那味道,似乎并非来自天然。 不是天然的味道? 她很疑惑。 甚至反覆尝了好几次。 然而,不管品尝多少次,得出的结论都是相同。 这味道,确实不来自天然。 而且,并不是什么精华提取的东西。 甚至,尝起来,也徒有其鲜,却不见润。 干鲜干鲜的。 一点都不滋润。 萧凌的舌头极其敏感,她尝完几次后,就觉得舌头髮干,甚至发苦。 这味道有问题! 「你在这些里面加了什么?」 她质问谭玉。 谭玉也不想隐瞒她,就老老实实把鸡精和味精拿了出来。 ——当然,为了不露馅,肯定是不带外包装的。而是散装在古代的瓷瓶中。 萧凌舀了一勺味精,就要送往嘴里品尝。 「哎!」 谭玉赶紧喊住。 同时,阻拦:「你别这么吃。这东西吃多了不好。」 她是现代人,自然知道味精并不能多吃。 虽然她不明白味精有什么害处,但平时大家都那么说。而且很多家庭已经渐渐不怎么吃了。 这起码说明这东西不能多吃。 所以,她捨不得让媳妇吃下这满满一勺, 萧凌看着她,目光如炬:「你知道这东西不好?」 「唔……」 谭玉有些支吾。 因为她发现萧凌的眼神充满责备,甚至愤怒。 唔,不管怎么说,在菜餚里加海量味精鸡精蔬菜精各种精,总是投机取巧且不对的。 萧凌确实有些愤怒:「既然知道这东西不好,你还要给客人吃?!」 谭玉被她严厉的眼神吓得一哆嗦,小声弱弱解释:「唔,其实也没……没怎么不好。就是这玩意,它,它不能多吃。」 磕磕巴巴,心虚得很。 萧凌冷哼了一声:「什么叫『不能多吃』?不好的东西,一点都不能给客人吃!你不知道么?」 第318页 「我……」 谭玉心虚更甚。 但还是忍不住弱弱反驳了几句:「可是,这东西,也不算是很不好。就是,不太健康而已。吃多了才不健康。吃少了其实没什么事的。我、我以前也经常吃的。」 没穿越之前,她确实是经常吃的。 现代社会,哪有能完全迴避各种味精的?除非是自己在家做饭,而且还不顾口味,纯养生派。 作为一个现代人,她真不觉得吃点味精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但,萧凌显然不这么认为。 在她看来,东西就必须是健康的。不然跟坑人有什么区别? 所以,她依然一脸不认同地望着谭玉。 谭玉无语,继续求和,弱弱解释:「这东西不吃多的话真还好。危害真的可以忽略不计。而且,这东西能提鲜,让饭菜更好吃。用了这些味精后,你看客人多了很多。尤其是回头客。」 这不说还好,一说,萧凌眼里的鄙视更甚。 那完全是一副看奸商的表情。 「你、你别这么看着我呀。」谭玉给她看得发毛,赔笑解释,「这东西真没多大害处。却可以让饭菜提鲜很多。我想,但凡是商家,都会用的。这真不是什么大事。」 萧凌冷笑:「极少量的罂粟对人也没有太大的害处,还能让回头客更多。你怎么不用。」 「……」 谭玉自然听出了对方讽刺的意思。 唔,罂粟什么的,当然不敢用。 那玩意,可是违禁的。 谭玉记得那坑爹系统说过的:即便是快穿,也要弘扬正能量、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 所以,她赶紧摆手:「罂粟可不行。」 「是了。」 萧凌冷哼。 「你都知道罂粟不行,那这些又怎么行呢?」 「……」 谭玉无语。 味精什么时候就能跟罂粟比了?这提咖也提得太厉害了。 见谭玉这副模样,萧凌才算作罢。 同时,却又提起另一个问题:「你这几个小菜也不对。太过寒凉,不适合多吃。尤其不适合那些刚下工的客人们吃。他们平时做的是粗活,在烈日炎炎下热得一身汗,如果陡然吃这些冰镇之物,反而容易伤身。」 「……」 这个道理,谭玉也不是不明白。 不过,这种东西现代也在卖啊。她有时候为了图方便,也会吃啊。 这真没什么吧? 在谭玉的三观里:只要没什么真正意义上的大伤害,能挣钱就可以做啊。 这些凉粉凉皮的,销量很高啊,有什么不可以的? 但是,看萧凌那么认真的表情,她就有些怂了。 唔,不管怎么说,老婆总是最大的。 而且,为客人健康考虑,本也是好心,还是值得推崇的。 所以,谭玉笑了笑:「嘿嘿,老婆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 这是脑子又搅煳短路了。 她一个称唿脱口而出,很随心。 萧凌却听得整个人僵住了。 老婆什么的…… 以前她当谭玉是个登徒子。 后来她知道对方是真心待自己好。 可,她并没有认真考虑过跟谭玉之间的关系啊。 一直是模模煳煳的,她也没深想——也不敢深想。 当初的大放厥词,她就当是自己做了个梦。梦醒了就抹掉。 而这段日子她跟谭玉的相处,是按照掌柜和伙计的标准方式来的。 她一直将谭玉当作 自己的老闆,没觉得有任何不同。 她原以为对方对自己也没什么不同。 然而,谭玉现在却突然喊自己一声「老婆」。 瞬间,有些东西就藏不下去了。 原本一直当作不曾发生的一幕一幕,再度涌进脑海。 好吧,这个谭玉…… 对自己,是存着别样心思的。 只是,两个女子之间,又怎么会有这样的心思呢? 萧凌迷煳又恍惚。 看她这般神情,谭玉十分关心。 她不知道是自己说错话了,还以为是对方还在郁闷味精和冰镇伤身的事。 她赶紧表态:「媳妇你别这样。你这样挺吓人的。你就说,要怎么做,我都听你的。」 这一个「媳妇」,又是戳中死穴。 萧凌更僵。 其实她不是很懂,谭玉为什么要这么喊自己。 但是,对方这一口一个「老婆」、「媳妇」的,她竟也不讨厌。 这迷煳的心境让她不知如何是好。 默了默,她终是什么都没说,而是刻意冷声道:「总之,你知道就好。」 「知道,我当然知道!」 甭管知道啥,谭玉赶紧表态。 反正老婆让知道,她就知道。 「……」 看谭玉这般讨好,萧凌一时之间也没了语言。 只能刻意冷冷「嗯」了一声,便转身离开。 唔,比起健康饭菜什么的,还是此刻自己内心的安宁更重要。 萧凌觉得跟谭玉在一起内心很不安,便赶紧逃了。 唯有谭玉在那里摸不着头脑。 主要她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味精啊凉皮啊冰镇啊寒凉啊健康啊生意啊赚钱啊之类的,各种混乱理不清。 第319页 就没精力来顾及其他了。 所以,此刻她的心态是本能心态。 在她的本能里,萧凌就是她的老婆,所以她没觉得自己刚刚说的话有任何问题。 也不认为自己对老婆这态度值得她逃掉。 所以,她愣是没搞懂萧凌现在是哪一出。 还以为是自己大量放味精和卖冰镇凉粉凉皮给那些力巴的事,惹萧凌不高兴了。 既然老婆不高兴,就肯定要改! 第二天,这风雅小轩就改了经营模式。 所有的味精鸡精全都取消了。 冰镇食品也取消了。 当然,她没说是因为这些不够健康——自打嘴什么的,她还干不出来。 她找了个很狗腿的藉口: 因为新请了个厨神,所以想大家都尝尝厨神原汁原味的手艺,就不用别的菜来破坏味道了。 这理由倒是也说得通。 关键是能跪舔老婆。 被舔的萧凌又惊了一把。 虽如上次一般不至于诚惶诚恐,却也一样如上次般尴尬。 不过,现在的她,已经尬习惯了。 便端正心态,开始认真做菜。 谭玉吹她是「厨神」,其实也并不算过誉。 所谓「厨神」,本意就是厨师中的魁首。 这萧凌的厨艺,其实已算是天下第一。只是她是个孤儿,从小江湖漂流,并没有什么条件和渠道去参加厨神大赛而已。 第141章 摆摊萧凌 在来应聘风雅小轩的厨娘前,萧凌在她所在的小地方也是有些名气的。 只不过,她没什么本钱,做的都是小生意。平时也就是摆摊卖点面条馄饨早点之类。 这些东西都是很难体现出厨艺的。但她为了生计,还是一直在做。 且,即便只是做这些,她也打出了自己的小名气。 去她面摊吃面和馄饨早点的人,也一样是最底层的人。 大家正如之前谭玉的几个坑爹伙计所说:并不会在意味道。只会看实惠不实惠、便宜不便宜。 可纵然如此,大家也都会说:萧凌那家的面摊,比别家的好吃些。 当然,也有不认同的。 因为觉得萧凌家的东西没别家口味重。 干粗活的人喜欢吃重口。 且喜欢看人给的配料多不多。多的话,会觉得占了便宜,内心很饱满。 萧凌并不懂人心。 她只会按照自己的做法去烹调。 在她很小的时候,她母亲就告诉过她:真正的至高烹调,是原汁原味。因为每样食材都有它本真的味道,而这些味道都是天然的味道,能通天地日月精华,滋人身四肢百骸。只要将这些本真的味道真正激发出来,就能烹调出最美味的食物。 萧凌一直是这么做的。 哪怕对于面摊的每一碗小面、每一份馄饨、每一个包子烧麦,她都不曾有半点懈怠。 所以,她给客人吃的,都是最天然、最健康的食物。 只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欣赏这本真美味。 对于忙着下力气挣口粮的底层人来说,慢慢品味食物本真的味道,实在太过奢侈。 他们只想快点吃完,好立刻去干活餬口。 至于食物的味道,真不怎么在意。 坦白说,他们已经麻木了。 不只舌头。 还有心。 只有重口味,才能刺激他们麻木的味蕾。 只有给多多的配料,才能刺激他们麻木的心,让他们觉得占了便宜,内心便多了一份饱满的踏实感。 当然,人生百样,各有不同。 去萧凌摊子的,也不只是卖力气的底层力巴们。 即便都是卖力气的力巴,也有人的口味跟一般人不同。 所以,渐渐,有了欣赏萧凌手艺的人。 随着吃过的人口耳相传,这样的人越来越多。 萧凌也就勉强赚够了餬口的钱。 这些年,她也正是这样养活自己的。 而随着时光的推移,她的名气越来越大了些,挣的钱也越来越多了。 尤其,有家病弱的宅门老太太,因为消化不良,这也不能吃、那也不能吃,但意外吃了萧凌做的馄饨,却消化通畅了。 那老太太便请她去当家里厨娘。 小地方,虽然没什么大官大豪,小宅门大户还是有的。他们家的钱,跟外面那些餬口的人完全不是一个层次,即便只是为他们一家做饭,萧凌赚的都比外面摆摊多不少。 渐渐,她攒的钱越来越多了。 最后,老太太咽气,临终前告诉她:「孩子,你的厨艺,在我们这种地方,埋没了。走吧,去京城,去大地方,闯一番名堂。」 老人有一辈子的经歷,看人都很准。 这次老太太看萧凌,也是一样。 她虽然不知道萧凌的厨艺到底在国内算什么水平,但是敢肯定:她的厨艺绝对是出类拔萃的。而且有种独特的味道。如果走出去,很可能会闯出一番名堂。 至于这「名堂」到底是什么,老太太不知道,需要萧凌自己去寻找。 萧凌却是也真的来寻找了。 老太太走后,她想起了自己的母亲。 母亲临终前,也嘆息过「名堂」。 不过母亲是这么说的:「我这一身厨艺啊,可惜是个女子,不然就是厨神也当得了。」 第320页 「厨神?」 小小的萧凌,看着濒死的母亲,眼泪汪汪地不解。 母亲的眼里有着梦幻的光:「是啊。厨神。当了厨神,就可以当御厨。当御厨,就一辈子不愁吃喝富贵了。」 当了厨神,就可以当御厨;当了御厨,就一辈子不愁吃喝富贵。 ——这样的话,是母亲临终时呓语。显然,说的时候,母亲脑子已经不太清楚了。但正是这段话,长久地留在了萧凌脑中。 萧凌知道母亲说的并不是胡话。 有时候,脑子煳涂了,说的反而并不是胡话。 因为,平时活着太谨慎了,太累了。 唯有临终时的迷煳呓语,才是自己心底的真正唿声。 萧凌明白:母亲想当厨神,想当御厨,想一辈子不愁吃喝,甚至荣华富贵。 这也能理解。 谁不愿荣华富贵呢? 以母亲的厨艺,原本是可以享受世间对于厨师的最高礼遇的。但,她却活得颠沛流离。带着萧凌过活,甚至连温饱都捉襟见肘。 坦白来说,这确实是不公平的。 也是不应该的。 可这其中的因由,母亲不说,萧凌也就不问。 一直到母亲去世,她自己挣钱餬口,才懂了其中的无奈。 在这个年代,一个女子想抛头露面挣钱,是极不容易的。 首先,这本就不符合这个年代的社会礼法。 其次,即便她强行抛头露面,也未必能赚到什么钱。因为长期的男尊女卑环境,已经让所有人在内心里更信任男人。 同样的事情,男人做,大家会信任;如果换成女人做,大家就很难产生信任感。 女人,天生就是没什么大能耐的。 ——这个年代,几乎是所有的人都这么认为。 因为自古以来,做大事的都是男人啊。 就算是做厨师,做得好的也是男人啊。君不见,那满皇宫的御厨,都是男人。 女人嘛,也就会生生孩子罢了。 至于管家、做饭、带孩子、女红针黹什么的,也不过是女人本就该必备的基本技能。只是技能而已,算不得本事。 所以,萧凌的生意,其实并不好做。 同样是摆摊,别人都会走向隔壁的中年男子面摊。 当然,后来,有很多人愿意来萧凌摊子上了。 因为萧凌长大了。 萧家有女初长成。 萧凌的美,是布衣素服都遮挡不住的。 她往那一站,就足以点亮一方空间。 也点亮了路过的男人们的眼睛。 于是,越来越多的人来她面摊。 但,目的却并不单纯。 在吃面之余,总要拿眼睛去瞅萧凌。那眼神直勾勾的,就跟长了手似的,让萧凌觉得无比噁心。 这就算了。甚至,还有人在付帐的时候,会顺手摸萧凌一把。更是让人噁心得鸡皮疙瘩掉一地。 萧凌这才知道了母亲的艰难。 她哭了一晚,才打定主意:不吃这些亏。 哪怕是挣的少些,都不吃这些亏。 所以,她从此换上了一张冰渣脸。对于路过的男人,没有半点笑模样。对于色眯眯望着她的男人,更是脸罩寒霜,能把对方活活冻死。 而如果有人敢作死想摸她的手,她那眼神就冰得能冻死人。 人都是有心的。 萧凌都摆出了这副姿态,那些有点歪心思的男人也就识趣地歇了。 毕竟,真正不知廉耻又敢于不知廉耻的人,还是不多。 当然,也有个别特殊的。 完全的二皮脸。 哪怕萧凌都已经摆出冰冷态度了,却还是不死心,仍想打萧凌的主意——比如,抛个媚眼、摸个小手什么的。 对于这样不知进退的,萧凌也没给面子,直接就打了回去。 她是真打。 敢摸她手的,她能拿着擀面杖撵出去人二里地。 一直撵到对方跑不动,蹲地上,再一顿爆锤。 这样撵了几次,别人也就知道她打起色狼来有多拼命了。 自然,也就没什么人敢招惹她了。 毕竟,被一个女人拿着擀面杖狠撵二里地,挺丢脸的。 而且,被那擀面杖狠狠暴揍,是真的痛。 萧凌虽美,但终究是只能看不能吃的肉。 为了一块吃不到嘴的肉,付出那么多,大家还是不愿的。 当然,任何事都有例外。 这事也一样。 所以,摆摊餬口的那几年,总少不了个别男人的骚扰。 也正因为如此,她才进了那高门大宅当厨娘。 高门大宅,各种麻烦事。 其实挺耗心神的。 好在萧凌是个单纯心性的人,尽量不让自己捲入是非,不拉帮结派,才算勉强在府上过得相对安稳。 ——自然是相对的。内府争斗,不管在哪个位置,都不能倖免。 其实,不只内府。任何地方,有人就有江湖。而这江湖,对于女人,更见残酷些。 刚开始萧凌进府,也没少受欺负。 先是老厨师欺负她,觉得她的到来,威胁到了自己的位置。 然后是管家夫人针对她,因为萧凌是老太太找来的,婆媳不和什么的总是太阳底下无新事,这管家夫人不敢针对老太太,就把老太太亲点的厨娘当成了磨心,出气。 第321页 当然,萧凌并不是个吃亏的性子。 她也没真的让人占着便宜。 但其中的心酸,是实实在在的。 她便更懂了母亲的不易。 而且,母亲比现在的她更加不易。 因为母亲那时候还带着个孩子。 有孩子的女人,就是想进内宅做厨娘,都不会有人家要的。 因为带孩子麻烦。 所以,母亲一直在江湖里漂泊。 即便厨艺盖世,也终究只能在街边摆个面摊,给一群不知滋味的底层穷苦人,煮点不被欣赏的面,餬口而已。 这些,原本是尘封在萧凌内心最深处的。 但老太太的临终话,却是把一切都掀了起来。 是的,自己,或许应该去更远的地方,去更大的地方,然后,闯出一些名堂。 萧凌对名堂不名堂的,并没有什么欲望。 但是,她知道母亲有。 这辈子,她只有一个亲人,就是母亲。 尤其,这么些年来,孤身一人的她,在世间受尽欺凌。 她就更想母亲了。 然而,亡人,终究只能怀念。 这世上,最无法改变的,便是天人永隔。 萧凌再见不了母亲。 便想着,实现母亲临终的愿望。 这样,算是对母亲的告慰,也算对母亲的怀念。 最重要的是,当她朝着那条路走的时候,就感觉母亲仿佛还在身边。 所以,那个老太太死后,她来了京城。 刚开始,她四处打听厨神大赛的事,得知三年才有一次,而现在,距离下一届大赛,还有一年多时间。 于是,她便想着在京城先支个摊子,干老行当营生。 谁知,这京城里的纨绔子弟,更加无法无天。 他们对萧凌的骚扰,已经让她应付不下来了。 甚至,萧凌能感觉到:对方敢强来。 这也是她那天晚上以为谭玉是跟踪她的登徒子,跑得飞快的原因。 更不用说,京城里的条条规规,比小地方多得多,这摊子,不是她想怎么摆就怎么摆的。 所以,她便生出了念头,想再寻一处地方当厨娘。 经过了之前内宅的各种麻烦,她想着京城的内宅只会更麻烦——甚至,这里的人非富则贵,直接把家里下人给弄没了,也是敢的,所以,她便不再找内宅。 除了内宅,便只有酒楼。 她原本想去一些大酒楼,因为想着场子越大越豪华,挣得越多。 但想到一年多后的比赛,她有些犹豫了。 比赛嘛,自然是要拿自己最擅长的去跟人比。 虽然她早已精通厨艺至高精髓,而一切万变不离其宗,她能烹饪这世上任何一种菜餚。 但,万事都是熟能生巧的。 会做,和做得最好,不是一回事。 想在最重要的比赛上发挥最大的实力,还是做拿手的比较好。 而萧凌最拿手的,并不是各大酒楼的菜式,而是早点小吃。 面条、馄饨、包子、烧麦、花卷、稀饭……她无一不精。且天天都做。 在入宅伺候那老太太前,她自然每天都做。 而入宅伺候那老太太后,她依然天天都做——因为老太太消化功能很不好,一天起码有一顿要吃面条或者馄饨稀饭。 现在既然要一年后参加比赛,那在这一年内,手艺也不应生疏。 所以,她觉得最好还是去做面条馄饨之类。 但,这天下,似乎还没有哪家小面馆请得起厨娘的。 即便极特殊的有请得起的,肯定给的报酬也极低。 萧凌不是个贪财的人,但是,长安居不易。在这里生活,总是需要钱的。日常开销,天子脚下总是高得多。而去参加厨神大赛,多少还要准备些东西。 这世上,任何东西都是要钱的。 哪怕是买一把趁手的上等菜刀,都是价格不菲。 更不用说,还可能有报名费之类的了。 所以,萧凌很是犹豫。不知如何进退才好。 偏偏这时,最碰巧的事情发生了: 风雅小轩,居然招聘厨娘! 风雅小轩,这四个字,很有意思。 既透着风雅,却又透着直白。 而这个「小」字,更是让人看得莫名心里有底——主要是对价格有底:往往,名字带「小」的,价格都不贵。 可以说,当初谭玉取这名时的用意,萧凌全体会到了。 体会到了之后,萧凌自然对这家店印象不错。 而更重要的是,这家店,她之前听说过。 风雅小轩,最近可有点出名呢。 据说,那老闆最近厉害得很,先是改良里店里的老汤,让汤更加好喝。 然后又装修了店铺,店小二跟换了人一般,各种会来事儿。 最重要的是,他们还陆续推出了一些新奇的小吃,跟面条炖菜之类,搭配着卖。销量十分惊人。 这样的生意人,若是平时,萧凌是不怎么在意的。 因为,这天下,从来不缺厉害的生意人。 总有人能创造商业奇蹟。 这与她无关。 但现在不一样了。 现在她要找一家饭店当厨娘。那么,这家店的收益,就直接跟自己未来的薪资挂钩。 第322页 且,这店里推出了一些新奇的小吃,听说叫什么凉面凉粉凉皮之类的。跟正常吃的面条相似,却又不似。 这倒是让萧凌真的感了兴趣。 于是她便来了。 于是,这才有了后来的一切。 现在,谭玉将她推至人前,说她是厨神,还将她做东西的味道捧上了天,以至于连那些新奇小吃都不能卖,唯恐扰乱了她的味道。 这样的大肆吹捧,让萧凌有些意外之余,却也有些感慰。 唔。 不管怎么说,萧凌对自己的厨艺,还是真的自信的。 既然谭玉现在已经搭好了台,只等她闪亮登场。 萧凌也就没推辞。 她决定要好好唱好这台戏。 萧凌的功夫,是真的槓槓的。 只一个起手式,便是行家老手的风范。 有闻讯过来看热闹的同行,只一看,便点头了: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这萧凌,是真有啊。 而接下来,萧凌的烹调方法,也让这些闻讯而来的同行开了眼。 他们从来不知道,原来煮面还可以这么煮。 萧凌的每一份配料、每一个火候的拿捏,都恰到好处。 只小小的一份面,便做出了大师手笔。 同行们上前品尝,热泪盈眶:大师手笔!真正的大师手笔啊!这样的厨艺,真的是嘆为观止了!这辈子,能吃到这碗面,也算值了! 见那几个厨师都吃哭了,众人也跟着上前,各自品尝了一口。 然后,就有人皱眉咂嘴:「啧啧,怪不得把别人家的大厨都给吃哭了。太淡了!都能淡出鸟来!能不哭么?」 萧凌哑然。 而更哑然的,是那些同行大厨们。 他们原本只是来看看热闹,才特地过来瞧瞧的。 甚至,其中有些人,还残留着之前的不服气。心说,倒要看看这萧凌一介女流到底能有什么厨艺? 结果,这面条一尝,瞬间就感动哭了。 好吃啊! 真的好吃啊! 人间美味啊! 不,不是人间美味,应该是「只应天上有」才对啊! 作为专业人士,对于专业内的最高水平,他们可是很尊重的。 这眼泪也流得情真意切。 谁知,却被一帮无知的闲人解读成是「淡出鸟来」淡哭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 于是,一帮大厨们叉起腰,就跟众人吵开了。 大厨们非要说这面好吃,是人间极品。 而食客们却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这面条比那些大厨们做的菜差远了。 这样的对比与夸赞不只没让这些大厨们高兴,反而让他们连喊「罪过」。 罪过啊罪过,怎么能跟萧大厨的神仙佳肴相比呢? 能把一碗面做出神仙佳肴的味道,也只有萧大厨了! 在场的诸大厨,已经有人高声提议,让萧凌来年一定要参加厨神大赛了! 这反差对比,让萧凌有些懵。 谭玉其实原本也懵。 但看到萧凌懵了,她就不能懵了。 只得赶紧给自己打气:有啥好想的,老婆做的就是最好呗! 所以,她对于萧凌手艺的夸奖与宣传,那是真正不遗余力的。 风雅小轩,镇店之宝,就是萧凌的面。 ——反正谭玉也看出来了,自家老婆喜欢做面。 既然老婆喜欢做面,谭玉就乐于天天卖面。 至于其他的,都撤了。 凉面是啥?不认识,撤了。 凉粉是啥?不认识,撤了。 凉皮是啥?不认识,撤了。 凉糕是啥?不认识,撤了。 冰粉是啥?不人是,撤了。 至于味精鸡精蔬菜精各种精什么的,都不认识!统统撤掉! 就这样,风雅小轩,撤掉了以前所有的「不健康」东西,只上萧凌的亲手面。 萧凌刚开始心里还没底,主要怕给对方的店丢生意,亏钱。 谁知,说来也奇怪,虽然当天萧凌表演煮面,很多客人都觉得不好。但真正卖起来,客人却依旧很多呢。 甚至,粗略看去,比以前谭玉买那些「不健康」食品的时候,还要多。 而这些人,临走前,还都要勐夸萧凌的厨艺。 说这面真好吃啊,说萧凌的厨艺真好啊,还说萧凌不去参加厨神大赛很可惜啊之类的。 让萧凌的自信心,在短时间内,蹿至爆棚。 第142章 老婆是第一法则 随着自信心的增长,萧凌的厨艺也更加精进。 谭玉每日尝着萧凌做的各种天然美食,也是惬意得很。 作为一个现代人,吃多了各种垃圾食品与味精,陡然吃到这么健康天然的食物,确实是很惊喜的。 尤其,作为一个偶尔还要断更胖一胖的人谭玉对这类养生食物更有需求。 ——是的,不要以为更新量降为了三千,她就不会断更。 断更这事儿,跟更新量还真没太大关系,最重要是看人。 谭玉是个情绪化很强的人。 只要情绪不稳,她就没状态写文。 尤其,她要操持这家饭店,处理方方面面的大小事宜,更是忙得沉不下心去写文。 即便她现在已经向现实低头,不再严卡文章的质量,宁愿水一点就水一点。也依然有时候会完成不了啊。 第323页 所以,减肥什么的,成了她的日常。 而这日常,显然让她苦不堪言。 作为一个完全没什么自觉的人,她控制起食量和运动来,都是很痛苦很痛苦的。 每天热量卡路里什么的,生生算得人头大。 现在有了萧凌烹饪的健康美食,就完全不一样了。 又健康又好吃,这可是苦逼减肥者的福音。 「好吃!真好吃!」 一半是真的好吃,一半是为了吹老婆的彩虹屁。 她夸张地赞嘆着萧凌的厨艺,并将每顿饭菜都吃得干干净净。 减肥什么的,她已经不想了。 相较于哄老婆,减肥大业,便只能先搁下了。 因为谭玉太懂萧凌了。 这么多年的相处,已经让她可以轻松地看透萧凌。 这个世界的萧凌,有些不自信呢。 或许,萧凌不自信这件事,无论是放在以前哪个世界,都是天方夜谭。但现在,却是实打实地发生了。 现在的萧凌,确实有些不自信。 因为这么多年,她的厨艺,并没有得到大众的赏识。 做厨师,本就是做出来给别人吃的。没什么人欣赏,自然就产生自我怀疑了。 谭玉并不知道这些原因,只是本能地看出眼前的老婆不开心,似乎是有些不自信。 所以,为了给老婆增强自信,她是各种捧。 只要老婆开心,她无论做什么都行。 这肉麻的吹捧,虽然刚开始有些让人不适应,但渐渐萧凌也习惯了。 而且,虽明知对方戴了有色眼镜,萧凌的自信心,还是慢慢上来了。 因为,不只谭玉夸她。其他人也夸她。 如果说谭玉对她是戴了有色眼镜,那客人们总没有有色眼镜吧? 可这些客人,也一样各种夸谭玉的厨艺。 不只夸,而且每天来光顾。 说什么不重要,做什么才重要。 因为说的话可能会骗人,做的事却是实打实的体现出真实想法的。 这些人,每日都要来这风雅小轩按时吃东西,就跟准时上工一样。 这说明大家真的很喜欢吃萧凌做的东西啊。 唯有店里的几位伙计撇嘴: 可不是上工嘛。 就是按时上工啊! 这些人,并不是真的喜欢吃萧凌做的东西才来的,而是谭玉私下跟他们说,店里的面全部五折,别人才来的。 毕竟,占便宜的事,谁不愿意干? 打五折啊! 这可是吐血价。 跟成本价都快持平了! 也就是说,大家忙死忙活一整天,其实等于什么都没赚。 这让所有人泄气。 而谭玉,却乐在其中。 伙计们现在对谭玉的态度早已不同。 被谭玉用现代管理精神一通洗涤,他们已经彻底洗心革面,成长为合格的伙计了。 但是,合格的现代服务员,可都是想着挣钱。 这店里的三人也一样。 他们之前那么拼命,是因为可以挣到很多钱。 一分耕耘一分收穫。 但现在,他们忙来忙去,却愣是赚不到钱。 这就让人没什么动力了。 他们没动力,也没憋着。 等了一段时间后,见谭玉并没有要改变的意思,便干脆过来找谭玉了。 「掌柜的,你现在这么搞,我们店怎么办啊?」 伙计们苦着脸问谭玉。 谭玉忙着偷偷望厨房里做菜的萧凌,并没有反应过来他们说的是什么:「店?店怎么了?店不是一直在这里么?」 三人组无语。 「掌柜的,你到底明不明白我们在说什么?!我们已经很久没在攒到钱了啊。每天赚的,刨去成本,就只够我们基本的日用开支了啊。根本存不下来钱啊。」 谭玉这才知道他们来找自己的目的。当下便端正了态度:「你们怎么可以这么世俗?怎么能一心只想着钱?」 「……」 众人无语。 什么情况? 一心只想着钱? 我们一心只想着钱,不是你教的么? 当初,就是你告诉我们钱的重要,然后让我们豁出一切去努力挣钱啊! 这么想着,三人更郁闷了。 便忍不住提醒谭玉:「可是掌柜的,我们开门做生意,不就是为了挣钱的么?」 「开门做生意?」谭玉的神色更严肃,「你们怎么可以把这当成是一门生意呢?我们是开饭店的。饭店啊。民以食为天!我们这些负责国民饮食的,应该有更高的社会责任感。怎么能只是当成一门生意呢?太过分了。」 「……」 伙计三人组已经风中凌乱。 什么状况? 自己这就过分了? 而且,尼玛,不管是饭店还是别的店,不都是店么?店铺不就是做生意挣钱的么?! 三人面面相觑。 却偏偏,那谭玉一脸认真,说得特别高大上,还真让他们无法反驳。 唔,真是无法反驳呢。 不管在什么时候,正能量言论,总是占据道德制高点的。 他们三个「只想着钱」的,在伟大高尚的掌柜的面前,确实没什么发言权。 三人默默低下了头。 没有再说下去的底气。 第324页 但内心,仍的有些疑惑:唔,开饭店,不为赚钱,那为什么? 这问题,一直到他们默默回去了,都还没思考明白。 对于这一点,谭玉可是一直清清楚楚的。 开饭店不为赚钱,那为什么? 呵呵,这还用想吗? 当然是为老婆啊! 对于谭玉来说,她来这世界,本就是为了找老婆的。 讲直白点,她来这世上走一遭,就是为了萧凌的。 所以,她在这个世界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老婆萧凌。 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所以,当初先为了养活自己、后为了多挣钱去请人帮忙找老婆的谭玉,瞬间就变了。不再是钻进钱眼的谭玉,而是一个满口「民以食为天」、「社会责任感」的正能量掌柜。 是的,超级正能量。 教育她伙计的时候,她是正能量的。 给底层穷人打五折的时候,她也是正能量的。 尤其,打五折啊! 那其实也就等于只收了个成本钱。 这样的商家,可是真正的良心啊! 说是做善事,也不为过。 所以,渐渐,谭玉的善举,渐渐传播了出去。 越来越多的人知道:这京城,有一个乐善好施的谭老闆。 这原本没什么。 但偏偏,最近年岁不好,种地的风雨不调,打工的失业,做生意的没生意可做……越来越多的人,觉得了生存艰难。 这时候,谭玉的名声,就引来了一些不速之客。 这不速之客,最开始只是生意做不下去,或者没工可打的京城底层人士,他们日子不好过,又听说谭玉是个乐善好施的仁心掌柜,卖东西只收成本价。便都赶了过来,在这里吃东西。 后来,不速之客越来越多。 竟扩散到从别处迁移而来的灾民。 这就尴尬了。 因为灾民是没有钱的。 就算是打五折的钱,灾民们也没有啊。 没钱,却都蹭过来。 为啥? 为吃白食呗。 实在没办法,活不下去了。 今年年岁不好,各种风不调雨不顺,到处都是闹饥荒,不是蝗灾就是旱灾、涝灾、各种灾,总之,各地都纷纷上报灾情。就算是再富有的国库,渐渐也没余粮了啊。 于是,活不下去的人,开始离开家园,去别处寻找出路。 他们都是愿意勤劳做事的人,只要有活下去的机会,无论让他们下多大力气干活,他们都是愿意的。 但是,家乡是真的活不下去了。粮食都被蝗虫吃光了。或者干死了,淹死了…… 总之,国家太大,幅员辽阔,各有各的情况。 原本,以前都是有的丰收有的闹灾,所以国家统一一调度,就是可以互帮互助安然度过的。 但今年,不知为何,全都遭了灾! 甚至,这边闹旱灾,那边却闹洪水。 一时之间,灾民乱窜。 甚至,不少都来到了京城。 因为在他们看来:不管怎么说,京城总要好些。如果连天子脚下都生存不下去,就真的没地方能生存下去了。 但,京城也不是遍地黄金。 谁都有谁的难处。 就算是京城,也有人连基本温饱日子都过不起的。 更不用说:商人的本质,就是赚钱。 所以,这些灾民来了京城后,并没有商家愿意免费为他们提供食物。 万般绝望之下,他们听说了谭玉的名字,便都跑来了风雅小轩。 谭玉本就不是傻白甜圣母的性子。 对于想要来吃白食的人,她是没什么好感的。 因为在她看来:大家都有手有脚,只要勤劳肯干,愿意好好过日子,就总有口饭吃的。 然而,这次的情况,却不一样。 当她看到门口那一群破衣烂衫枯瘦的人时,她明白了自己的浅薄。 再一打听,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她更是无地自容。 而当其中一些灾民开口:「掌柜的,舍口吃的吧。如果您有用得着我们的地方,我们也不白吃,您只管开口,无论是做什么,我们都去给您做。」 这话,已经是无奈到极致了。 显然,他们不是第一次说这种话。 他们应该求过很多的商家吧? 求对方给一口吃的。 只要对方肯给,无论让他们做什么,他们都肯干。 但一直,没有找到机会。 是的,哪怕他们愿意豁出一切力气,也没有人愿意请他们,然后施捨他们一口饭吃。 有时候,真的就是这么绝望。 哪怕连一个可以去努力的机会都没有。 谭玉的心跟着都揪了起来。 她想起了上个世界的那几年,顿时,就豪气顿生:「行!我就不行我养不起你们!」 在上个世界,只凭着她写文买粮食,都救了那么那么多的人。 刚开始是村里,后来扩大到附近好几个村,最后再往外扩散……人数越扩散越多,最后救下的人,可是不少。 现在,她除了能写文,还已经有了在这个世界积累的财富,与做生意赚钱的经验。 她就不信,现在的自己,会救不活这些灾民?! 那些灾民听到她这豪迈的首肯,还以为自己是听错了。 第325页 好半晌,才反应过来,瞬间,都激动哭了。 其实,他们也是试试。 听人说京城里有个乐善好施的谭大掌柜,他们就来了,想碰碰运气。 但,内心实则没抱什么希望。 因为以前失望的太多了。 可没想到,这次居然真成了! 谭大老闆,居然真的答应了他们! 灾民们欢腾了。 也哭了。 也不知谁先带的头,跪了下来,给谭玉磕头。 谭玉吓一跳,赶紧让他起来。 却发现,周围的人全都跟着陆续跪下了。 膝下有黄金,却跪恩人与娘亲。 谭玉,是他们真正的救命恩人啊! 这一幕,让谭玉湿润了眼眶。 歷遍了几生几世的心,原本以为早已冷漠,却还是……震动了。 唔,眼里有沙。 …… 同样眼里有沙的,还有萧凌。 谭玉刚才做的事、说的话,萧凌已经听在耳里。 她万万没有想到,谭玉会有这般胸襟。 说实话,以前离谭玉太近,且对方对自己总有那么点意味,这让萧凌一直没觉得谭玉有什么特别。 可现在,在店门外对一大堆灾民们说出这番话的谭玉,却瞬间高大了起来。 萧凌觉得,现在看她,有种高山仰止的感觉。 这种崇拜,是从未有过的。 让人心动。 这一刻,她眼里的谭玉,再不是以前的谭玉。 她知道,自己以前仍是小看了谭玉。 真正的谭玉,比自己想像的要好得多得多! 嗯,谭玉就是一个伟人! 有着高山仰止般的人格,和割肉餵鹰般的仁爱胸襟。 萧凌觉得,自己有必要做点什么,来帮助谭玉。 因为,看到这些灾民,她就想到了曾经的母亲和自己。 当初她们母女俩四处流浪,为了一口温饱,也是受尽艰辛。甚至,忍飢挨饿,都是常事。 当初,如果也有这么一个人,她的人生,会多一抹温暖的底色吧? 嗯,她一定要帮助谭玉,一起实行这伟大的壮举! 当天晚上,她就去找谭玉。 因为她觉得自己有必要跟谭玉谈一谈。主要是表达一下自己的敬佩与仰慕,以及,要支持对方的决心。 然而,走到谭玉房门口,她的所有丰沛的情感……瞬间,泄了气。 因为,谭玉的房间里,伙计三人组已经到了。 而且,其中的跑堂小二,已经又渐渐恢復了毒舌本质。这会子正一针见血地抱怨呢:「掌柜的,您话说出来容易,可真做起来,拿什么做呢?咱们店这几个月可是没存下一分钱哈,全给你拿去哄老婆了!你说,每天就卖个成本价,我们能赚个啥?能赚个啥?!现在拿啥出来养活那些人啊?」 「……」 于是,萧凌内心的感动全部凝固。 好吧。 还以为是自己的厨艺突飞勐进,让所有人都欣赏了。 原来,却是谭玉在暗处做的手脚。 说实话,作为一个有尊严的厨师,她很想说:这不是我要的生活!这想要的,是凭我的实力征服客人! 然而,这一刻,她却并没有这种感觉。 有一个人,这样心心念念为她考虑、为她谋划。甚至,几个月如一日,散尽家财,还是瞒着她默默做…… 这样的感觉,竟,有种别样的暖心,与甜蜜呢。 当然,这甜蜜之意也没有在胸腔游荡很久。 因为很快,她又听到房间里的谭玉说话了。 是用贱兮兮的声音说的:「嘿嘿,钱这种东西嘛,随时都可以挣嘛。咱前几个月不挣,又不代表以后不挣。别忘了,你们家掌柜的,可是有独特的口味秘方哦!还有各种稀奇古怪的新品小吃哦!等我味精鸡精各种精一撒、再凉面凉粉凉皮凉糕一条龙……你们还怕挣不着钱么?嘿嘿嘿嘿~」 好吧。 萧凌扶额。 终究,是自己太高看谭玉了。 咳! 刚才,那高山仰止的形象什么的,那深情温暖的形象什么的…… 咳,只是个错觉。 萧凌揉了揉太阳穴,转身离开。 翌日,萧凌又顶着黑眼圈去找谭玉。 这会子还很早,谭玉还没起床。 听外面有人敲门,睡意正浓的谭玉很没好气:「谁呀?」 萧凌默了默,没回答,而是继续敲。 「谁啊?」 有气无力迷煳惺忪又忍着怒气的声音,再问。 萧凌仍是不答,再敲。 「擦!大清早敲敲敲,敲你妹啊!是谁是谁是谁?不会应一声么!」 谭玉在里面的声音转为暴躁。 「……」 既然对方都已经暴躁了,萧凌就更不好自报家门了。 在门口纠结了一下,没走,仍是继续敲。 「敲敲敲,你敲个鬼啊!」 没睡好的谭玉,被活生生吵醒,带着满身的起床气,就如火箭炮一般,冲过来了。 「唰」地将房门打开。 然后—— 看到了萧凌   萧凌的脸上,满是复杂。 谭玉眨巴眨巴眼,瞬间将眼睛笑成月牙儿:「阿凌,是你来了呀。」 「……」 第326页 这诡异的变脸技能,让萧凌有点消化不良。 作为一个古代女子,她还真不太能适应这样的场面。 谭玉却很是坦然,直接笑眯眯挥了挥手:「啊哈哈,刚才的什么的,都是幻觉。你千万不要往心里去哦。忘掉忘掉,全都忘掉。所以阿凌,你来干吗?」 忘掉什么的,并不是说忘掉就可以忘掉的。 所以,萧凌开口,却是一句犹豫的委屈:「你刚才,说我『敲个鬼』。」 敲个鬼? 谭玉再度眨巴眨巴眼。 啊。 「我说的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只要是你来喊我,哪怕我立刻就成了鬼,也是愿意的。」 笑眯眯的月牙儿里,全是蜜糖。 「……」 萧凌很是无语。 却又忍不住,被对方拐进那弯弯的月牙里,甜丝丝了一颗心。 「所以阿凌,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谭玉觉得现在的话题很危险。还是赶紧跳到下一个话题。 反正,萧凌来找自己,也确实向来都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的。 果然,萧凌听了她的话,想起自己此行的目的。 神色,也肃然了起来:「你是不是又要把你那些味精什么的,拿出来?还有凉皮凉糕什么。」 谭玉哑然。 她是想着把那些东西再拿出来的。 因为那些东西真的来钱很快啊。 用这些东西,赚得盆满钵满,才能有钱去养活另一边的灾民啊。 到时候,一边卖这些东西赚钱,一边养活灾民花钱。 左手倒右手,源源不断,才算能平衡下去啊。 不然,哪里来这么多的钱呢? 就算自己现在愿意豁出命去码字,也来不及啊。 上个世界,自己是一直拼命码字的,所以更新速度一直很快,赚的钱也相应很多。 但现在,她连一日三千的更新量都不能保证,时不时就断更一发。收益早已跌成狗了。 收益这东西,一旦因为断更狂跌,后面即便再怎么勤奋日万,也是很难追上来的。 没办法,这就是现实。 所以,现在想养活这些灾民,还真需要在这个世界里有点暴富门路。 毕竟,之前赚的钱虽多,却也禁不住长期有出无进的坐吃山空啊。 不过—— 「如果你不喜欢,我就不弄了。」 谭玉想了想,还是说。 萧凌大惊。 她没想到,谭玉会说出这种话。 谭玉却十分认真:「我说真的。如果你不开心,我就不弄了。反正,我来这活一生,也不过为了一个你。」 她说的很诚恳。 因为她穿来这个世界,本就是为了萧凌的。 所以,萧凌永远是第一法则。 任何事,不管对错,只要违背了这第一原则,就自动取消。 第143章 老婆说得对 在谭玉的世界里,疼老婆爱老婆宠老婆本来就是应该的,这就跟吃饭喝水一样自然。 而她一世世的快穿,也都是为了找到她,然后跟她共度余生。 这样的信念,她从未变过。 但这在萧凌的理解里,却并非如此。 她并不知谭玉生生世世穿越只是为了自己。 也不知自己早已是谭玉的老婆。 更不记得,她们早就度过了那么多个生生世世。 她只知道,她在这个世界里的一切。 这个世界里,她是一个四海漂泊的小厨娘,跟着母亲相依为命,又在社会上打滚,吃紧一切苦头。最后好不容易机缘巧合进了个高门大院,原以为可以安心做事过活,谁知,又是面临一盆有一盆的后宅狗血。 她这一生,并不珍贵。 甚至,说是命如草芥也不为过。 她从不觉得自己重要。 在她看来,自己就跟这地上的杂草没什么区别。不起眼,不重要。 可现在,有一个人竟对她说出这样的话。 有那么一个人,告诉她,她是最重要的。比一切都重要。 甚至,那个人还说,活这一世,只是为了她。 这样的话,炙热而深情,让萧凌说不出的感动与震撼。 她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能享受这样的殊荣。 与宠爱。 许久许久,她才强按下内心的激动。 认真跟谭玉道:「其实,我昨晚想了一夜……」 「你昨晚想我想了一夜?!」 谭玉激动打断。 「你是想我晚上陪你吗?!」 啊啊,大晚上啊! 这么敏感的时间啊! 居然想自己想了一夜。 这一定是孤枕难眠了吧? 对的,肯定是!孤枕难眠了,所以想自己去暖床呢~~~ 谭玉的心声,全都眉飞色舞地表现在了她自己的眼神里。 那荡漾的眼神,让萧凌瞬间死鱼眼。 「你想多了。」 好吧,自己刚才是怎么会感动的呢? 眼前这个,完全是个抽风神经病吧? 萧凌轻咳一声,把已经飘荡话题,拽了回来:「我的意思是,昨晚我为了灾民的事情去找你,结果到你房门口,看到他们几个都在,就没进去。不小心,我听到你们说起了味精和凉皮凉糕的事。所以,昨晚才回去想了一晚,想的是你说的这件事。」 第327页 向来话少的萧凌,难得一字一句,认真解释了个透。 就是为了怕对方误会。 被彻底断绝误会的谭玉,默默垂下了荡漾的头颅。 好吧,是自己想多了。 看她那耷拉着脑袋的样儿,萧凌无语。但还是要跟她说正事:「我昨晚想了一晚,觉得你说的主意,可行。」 「哎?」 谭玉的脑袋终于又抬了起来,眼睛一亮。 「你也觉得我说的有道理?」 「对啊。」 萧凌认真。 「任何事,都要分情况来看。目前来看,挣钱是最重要的。」 只有有了钱,才能买米买面买菜买粮食,才能让那些灾民不饿肚子。 谭玉一听,就知道对方懂了。 瞬间高兴地揉了揉萧凌的脑袋:「哎哎,你终于开窍了!就是就是,就是这个意思。」 这是她在洪荒世界留下的习惯。 因为在那个世界里,萧凌是一只凤凰。 后来两人在一起后,萧凌有时也会以本体示人。 有时候两人聊什么话题,聊至共情处,谭玉就揉揉对方的脑袋,以示亲昵。 如今,这习惯性动作又出来了。 对她而言只是随意。 但对这个世界的萧凌而言,却又是新的触动。 唔,摸头杀什么的,总是能让人心泛涟漪。 尤其,像萧凌这种平时冷心冷面的。 在平日,压根没人敢靠近她,更不用说揉她的头髮了。 但现在,谭玉却突然亲昵地揉起了她的头髮。 不只把她的头髮揉乱了,也揉乱了她的心。 唔,对,这不叫「摸头杀」,应该叫「揉头杀」才对。 因为坑货谭玉,是真的「揉」。 而且是用力的「揉」。 三两下的一伸手,就把对方头顶上揉得乱糟糟的了。 乱糟糟的鸡窝头,配上萧凌此刻懵逼复杂的表情,再联想到她以前冰山为骨雪为肌的样子,真是……好反差萌啊!哈哈哈哈~~ 谭玉彻底笑出了声来。 这样的萧凌,真的是太可爱了。 萧凌被她笑得心里没底,赶紧手忙脚乱地理头髮。 她虽然故作淡定,但那慌乱的动作和慌乱的眼神,无不透露着她此刻的慌乱与娇羞。 真是太可爱了! 谭玉情不自禁,就亲了对方的脸颊一口。 于是,萧凌瞬间石化了。 头髮也不整理了。 神情也不慌乱娇羞了。 而是整个人震在那里:「你、你、你你你……」 啧啧,这是唱大戏么? 真是太可爱了。 谭玉笑得更深,直接倾了倾,干脆地吻住了对方的唇。 萧凌大惊。 瞪大眼睛。 却,并没有推开谭玉。 得到了萧凌的默许,谭玉不再犹豫,很直接地一边吻着,一边将对方按到了床上。 是的,这一刻,春天来了。 啊不,应该说,是重回春天了。 ——因为,现在是夏天。咳。 等春天完事,已是很久之后。 萧凌这才想起此行的目的。 便跟谭玉重新认真商量。 她是支持谭玉用味精和凉皮之类赚钱的,因为,比起人的性命,那点味精和寒凉的伤害,实在算不了什么。 萧凌也是第一次感悟:在温饱面前,所谓的食材天然味道,竟不值一提。 谭玉边听边揉萧凌的头髮:「说得对。我家阿凌终于长大了。」 这是她在洪荒世界发现的恶趣味。 因为她发现,这世上有一种东西,叫「反差萌」。 反差萌什么的,真的太可爱了。 所以,萧凌越是高冷,她就越是喜欢把萧凌的头顶弄乱,最好弄成一个鸡窝。 咩,尤其,身为凤凰,头顶还顶着一撮象徵祖凤皇冠的金黄羽毛,高高挺立,带着傲绝一世的霸气。 这种,揉成鸡窝最可爱了。 可怜的凤皇,就时不时顶着一个鸡窝头,在属下面前晃。 ——倒不是她刻意晃出去的。而是属下进来回禀事情的时候,她脑袋刚好被揉成一个鸡窝。 她有什么办法?她也很无奈啊。 就这样,长期养成了谭玉的恶趣味爱好。 这会子,她又故技重施。 萧凌无语。 刚开始还抗争一下,后来干脆也放弃了。 便直接跟她说事。 「这事我是同意你的。不过,我觉得还可以再改进一下。」 萧凌说。 「哦?」 谭玉一边揉着萧凌的头髮,一边吹彩虹屁。 「老婆的办法,一定是好办法。说来听听。」 已经携手走过春天,谭玉现在叫「老婆」是一叫一个顺口。 萧凌也没有要订正的意思。 两人这事,就算这么定下来了。 彼此,心照不宣。 而她们要说的,是接下来的正事。 起码,萧凌想说的,是正事。 「我觉得,不应该你一直白养着他们。」 萧凌看着谭玉的眼睛,认真地说。 谭玉「嗯」了一声:「放心,灾荒总会过去。我不会一直白养着他们的。」 升米恩斗米仇的故事,谭玉是知道的。所以她从不打算真的一直养着他们。 第328页 等到合适的时候,那些灾民都是要走的。 她现在,也只是暂时的,没办法。 可萧凌却摇了摇头:「我说的不是那个。我是说,即便是现在,你也不应该一直养着他们。」 「什么意思?」谭玉有些听不懂了,「我现在不养着他们,还能怎么办?难道真的不管他们么?你也看到了,他们现在是想在京城找点事做也找不到啊。」 作为一个现代人,深知失业的悲哀。 有时候,不是你不努力去养活自己,而是这世界压根连一个机会都不肯给你呢。 萧凌摇了摇头:「我并不是那个意思。我没让你不管他们。恰恰相反,我是让你管得更多。」 「管得更多?」 「嗯。给他们创造,生存下去的机会。」萧凌认真且感触,「其实,一个人,总是要自食其力,才会活得有滋味。当初,就算我跟母亲日子生活得再苦,我们也是自食其力的。我想,他们也该一样。」 她认真握着萧凌的手:「如果你能给他们一个这样的机会,他们一定会更加真心感激你。」 这是她第一次主动握谭玉的手。 谭玉却没有激动于此。 因为她在思索萧凌说的问题。 是啊,人总是要自食其力,才会活得有滋味。 ——不,不对啊。自己好像并没有这方面的追求啊。 不管是穿越到哪一个世界,如果能做一个寄生米虫,她都很开心啊。 有钱有闲,当一只财务自由的咸鱼,可是谭玉最大的梦想呢。 ——好吧,或许,因为她谭玉的脑子本就不正常? 唔。 咩,反正,不管怎么说吧,既然老婆说人要自食其力,那人就一定要自食其力。 不然肯定不会活得有滋味。 嗯!就是这样的! 谭玉握拳。 在内心默默宣誓:只要是老婆说的,就一定是对的!只要是对的,就一定是要维护的! 所以,她毫不犹豫点头:「老婆你说得对,我们长久提供粮食白养着他们,也不是长久之计。所以,让他们赶快自食其力,才是最好的!」 第144章 圆梦 既然已经打定主意要帮助那些人自食其力,谭玉就立刻着手去办。 萧凌只负责给出建议,并不负责出主意。 所以具体怎么操作,还是要谭玉去动脑子。 好在她是个现代人,结合现代生活经验,脑子还是比较灵活的。 更何况,老婆交代的任务,她就没有不尽力的。 所以很快,她还真想了个办法: 让这些人走家串巷地卖凉皮凉糕之类。 虽然她们家的凉皮凉糕系列现在颇有名气,能吸引到很多顾客过来。 但,总有那路远不方便的,或者懒得出门的。还有很多不出门的闺阁小姐也吃不到。 现在有人挑着担子挨家挨户的卖,就不一样了。 一下子,销量就多了起来。 谭玉干脆又引进了好几道现代美食,比如蛋糕、面包、吐司、酸奶之类。 果然,又是引得争相购买。 谭玉让他们拉着四处卖,自己只收本钱和一点点抽成。剩下的,全给他们自己留着。 ——抽成是一定要的。毕竟,这也是她的变相劳动成果,拿抽成天经地义。且,作为一个商人,如果她完全不拿抽成,反而会被人当成异类吧。 这样反而更容易暴露。 作为穿越者,不暴露是第一要务。 就这样,算是把基本盘稳了下来。 而且,实行效果比她想像的要好得多! 那些东西的销量特别好。 无数人喊住门前的货郎:「那个货郎,你等等,来一份凉粉。唔,蛋糕也来一块。咦,这是什么?新玩意啊,叫什么?酸奶?唔,那来两杯,尝尝鲜。」 虽然年岁不好,但总是有贫有富。 这一番走街串巷的叫卖,倒算是稍微均分了一点财富。 那富贵人家露出来一点,就够这些灾民养活自己了。 一下子,满大街流窜的安全隐患流民,全都自食其力了。 甚至,有些捨得下力气又嘴皮子熘、会来事的,除了养活一家人温饱,都能赁下房子了。 这么一来,竟算在京城勉强有了个家。 这就更让别的流民羡慕了。 于是,他们也更努力了。 一时之间,这些人成了全京城最勤劳的人。 这也能理解——因为他们是曾经濒临死亡却毫无努力机会的人。现在终于有了机会,且又看到了同行成功的榜样,自然就更拼了。 这样的改变,可是比单纯施粥施馒头什么的,要有意义多了。 这样大的功绩,终于传到了皇帝耳朵里。 于是,皇帝传召谭玉。 皇帝问起谭玉这其中的因由,谭玉自然将萧凌大肆吹嘘了一番,说这都是萧凌的主意。 甚至,说那些新奇小吃,其实都是萧凌发明的。 于是皇帝又召见萧凌。 这一番召见,算是彻底见了天,也让谭玉和萧凌的身份彻底与众不同。 皇帝将两人大肆奖励了一番,还封了两人的爵位。 女子封爵,在古代可是极为少见的。皇帝这么做,就是为了让所有人都看看:只要真的为国为民,国家就一定会记得你! 第329页 要知道,这些灾民,可是压在皇帝心头的隐病。 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之前一直号召有钱有粮的多多募捐,结果虽然响应的人很多,但每个人都只是象徵性做做样子,根本不捨得真的伤筋动骨去捐助。 虽然这是人性,也能理解。 但这等天灾当前,已经殃及无数人性命,大家还都抄着手冷漠旁观,皇帝是真的生了气的。 但再气,他也不能真的去那些富户家里抢。 而官仓里早已没粮了。整个皇宫已经无底线削减用度,却也是杯水车薪,收效甚微。 这群流窜的灾民,一样是他的子民啊! 说不心疼,那是假的。 可即便身为皇帝,在这一刻也变不出粮食来。 纵然是所谓的「天子」,也不过是个普通的凡人,既没有神力能阻挡天灾的降临,又没有法术能凭空变出粮食。 只能眼看着这些人间绝望。 而且,这些人甚至还是京城的安全隐患。 因为求生是人的本能。 当一个人饿得快死了,你去跟他说什么礼义廉耻道德,只怕多是无用功。 到时候,为了活命,偷啊抢什么的,肯定是避免不了的。 甚至,每朝每代,改天换地的时候,很多都是正遇天灾人祸的时候。 毕竟,民不聊生。 当活着都成为问题时,大家也就不怕再做出什么过激的事了。 身为皇帝,他很不安。 可,又不能直接派兵去莫名围剿。 毕竟人家目前还是挺老实的。 这些逃到京城的,都是各个地方的可怜人,他们胆小老实,没有别的出路,又知道京城森严,都不敢乱来。甚至有人可怜兮兮地饿死,也不敢动偷抢的念头。 这种情况下,莫名派兵镇压驱逐,只怕反会让外人有藉口可循,煽动情绪做出惊天叛逆之举。 所以,强行镇压驱逐是不能的。 可就那么放任他们,也不行啊。 要知道,人都是相对的。 总有人实在撑不住,敢大着胆子去偷去抢。 这两难的局面,一直压在皇帝心头,让他寝食难安。 却又无可奈何。 一直到后来,谭玉出现,并做了那一系列的事,情况才完全改变。 之前的不安全因素,突然成了最勤奋的一群劳动力。 这是怎样的一种良性转变?! 而更夸张的是,这些人居然还真赚到钱了,而且赚的还不少。 甚至,已经有人能租房置业了。 皇帝对谭玉和萧凌的感激,真是溢于言表。 他也没别的可表达内心的无尽感激,唯有赏赐爵位。 ——毕竟,就算要赏赐银子,他们国库也没给啊。不像爵位,不过一句话的事。 当然,皇帝的一句话,可不是普通的「一句话」。 这个「爵位」,可是有十足十含金量的。 也就是现在国家形势不好。等国家形势彻底好起来,这爵位可是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再说,就算不谈钱,这也是莫大的保命荣耀啊。 并,谭玉现在可不缺钱。 不只不缺,还很多呢—— 之前就已经赚了很多。现在有了那帮灾民在帮她卖东西,让她提成,她就赚得更多了。 虽然对每个人抽的很少,但架不住人多呀。 而且代卖的人也够拼命啊,各种为了做生意豁出去。那销量,是一路「蹭蹭」往上涨啊。 可以说,谭玉的财富是在呈爆炸式增长。 而作为一个现代人,各种电视小说和歷史看多了,自然明白当财富多到一定程度的危险。 在古代,那可是封建社会。 是有皇帝的。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连天下都是皇帝的,你还有你的钱? 讲难听的,就算是你,都是皇帝的。 所以,哪怕赚再多钱,都是皇帝的。 不了解这一点的商人,往往都死得很惨。 比如沈万山。 谭玉并不想当沈万山。 「枪打出头鸟」什么的,她是懂的。 所以,在财富爆炸式增长后,皇帝对她的态度,就很重要了。 现在皇帝亲口赞赏封爵,就成了她将来最大的免死金牌了。 即便是以后有什么形势不好,这一层身份也能保自己一命。毕竟,皇帝破格将身为女子的她封爵,就已经说明了对她的独特夸赞,若是将来又说她不好,那不是自打嘴巴么? 想来,古代皇帝是不会自打嘴巴的。 所以,对于这个爵位,谭玉是十分欢喜且珍惜的。 而萧凌,也是同样心态。 她虽然不是现代人,却经歷了各种世俗冷暖,深知世事难测的道理。既然天下都是皇帝的,那皇帝的态度就很重要。现在皇帝这般夸赞自己,将来的日子,想必不会难过。 且,她母亲死前,最大的愿望就是做御厨。 现在皇帝亲口点赞她的厨艺,钦点她为厨神,甚至邀请她进皇宫当特约御厨。就更是让她倍感欣慰。 所谓特约御厨,顾名思义,就是特约的御厨。 御厨嘛,虽然厨师中的最尊贵者,却怎比得上爵爷? 既然已经身为爵爷,自然就不适合再当御厨。但按照以往惯例,厨神就是要进宫当厨神的。 第330页 这样的传统固然不好改。最重要的是,皇帝也不愿改啊。 因为—— 「萧爱卿,我尝了你做的凉糕,觉得甚是好吃。不知你可有什么新菜式,可以做给朕尝一尝?」 这样突兀的话,倒是让萧凌一愣:「皇上怎么会尝过凉糕?」 难道那些人竟叫卖到了皇宫? 谭玉拿胳膊肘戳了戳她。 皇帝将这细微动作收入眼底,微笑。看向谭玉。 谭玉见自己已被发现,也就不好再有小动作,只好直接笑着对萧凌讲明:「阿凌你真笨。皇上关心臣民,自然是微服体察过民情的。」 康熙微服私访记什么的 干隆微服下江南什么的。 这些,谭玉懂。 萧凌却是不懂。听了之后,当场震惊。 随即,真心入戏,感嘆动容:「皇上心里这般关心臣民,实在是万民之幸。」 「……」 在场的人,除了谭玉这个真单纯仔,另两人却是心中透明的。 谭玉作为看过《康熙微服私访记》和《铁齿铜牙纪晓岚》两大系列剧……的弹幕的现代人,自然明白:这一切所谓的微服私访、体察民情什么的,也不过是个半真半假的幌子。 真正的情况,也就是皇帝想出来放风而已。 有了这样的觉悟,她自然不会信什么微服私访忧国忧国家之幸…… 刚才说那些,纯粹为拍皇帝马屁而已。 那皇帝内心自然也透亮。 作为本尊,他自然最清楚自己的心理。 是的。这事吧,半真半假。 关心臣民是真的。尤其是这次的灾民。 但,想出去放风也是真的。 正因为如此,他在走访民情时,还不忘让贴身属下给自己买了些好吃好玩的。 尤其,是最近被传得神乎玄乎的风雅小轩牌小吃。 吃了后,他就欲罢不能了。 于是,他回皇宫后,他又让贴身属下出去给自己买了几次。 好吃,确实好吃。 但,作为皇帝,已经习惯了贪心。 他就想着:现在这些美味小吃,是谁都能吃的。有没有什么东西,是只有我这个君王能吃的?或者说,即便不是只有我能吃,也该是我第一个尝鲜吧。 于是,这货就「恬不知耻」地问了萧凌这个问题。 他想着,萧凌既然对美食那么有天赋,想再创出一个新小吃,应该并不难吧? 难。 说实话,还真难。 因为萧凌并不是那些小吃的真正创造者。 那些东西,全是谭玉从现代搞来的。 只不过,谭玉一来为了掩饰自己的真实身份,二来为了扶萧凌上位,才会如此说。 萧凌并不介意她这么说。 倒不是因为爱慕虚名。 而是因为谭玉真诚地告诉过她,关于穿越的一切。 萧凌刚开始是不信的。 但,自从谭玉徒手从虚空里抓出各种莫名其妙的东西,然后告诉她那是千年后的高科技,并演示给她看……她就现行了。 是的,手机,平板。 这已经是最大的证明,没有之一。 萧凌于是懂了:谭玉的这个秘密,还真不能泄露。 若是有人知道谭玉来自千年之后,只怕会疯掉吧。 而且,抓去研究是肯定的。 甚至,关起来各种解剖切片也不是没可能。 所以,萧凌便顺着谭玉的意,把这事给应承了下来。 毕竟,她本就是厨师,而且是极优秀的厨师。能发明一些新奇好吃的菜式,也并不奇怪。 大不了,别人夸她在厨艺方面天赋异禀而已。 并不会有什么不良的影响。 谁知,现在不良的影响来了—— 这皇帝觉得,既然你是天才厨师,能发明那么多新奇的小吃菜式,就自然能发明更多的小吃菜式。 萧凌这下尴尬了。 她只能望向谭玉:你们那个世界还有新的菜式不? 谭玉回了她一个肯定眼神:放心吧老婆,有。 于是,接收到谭玉眼神的萧凌,放心地应承皇帝:「微臣,可以试试。」 「那就好,那就好!」 皇帝龙颜大悦。 他知道,自己是皇帝,有着绝对的权威。 而别人跟自己说话,是需要负责的。 说的「试试」,自然会是尽力而为。 相信,这位天才厨娘尽力而为之后,一定会有很好的新菜品出来。 其实,如果是官场老油子,敢跟他说「微臣试试」,就基本是肯定了。 因为那些老油条不会轻易对皇帝许达不到的诺言。唯恐到时候完不成,触犯天颜。 现在,这萧凌是个普通民女,自然没那些老油子的手腕。 但,她毕竟也不是关在深闺里不懂人事的纯真少女,应该也知道诺不轻许的道理。尤其,是对这皇帝。 所以,她既然说出「试试」两字,应该就代表……没问题吧? 嗯,一定是的! 皇帝信心满满,一副「我看好你哟」的表情。 确实没问题。 因为,有谭玉这个开挂狗头军师在。 三天之后,萧凌就捧了新研究出的菜式来献给皇帝。 ——三天的期限,虽也是因为确实需要这么久,更多的,还是谭玉精心策划的。 第331页 唔,三天,不多不少,既能勾起皇帝的等待,却又不让他等得太烦躁。这样,会让他更珍惜萧凌这位御厨。 果然,等了三天的皇帝,陡然听到萧凌来献菜,瞬间就坐不住了。 直接从龙椅上飞奔来接。 「爱卿,你这次做的是什么?给朕尝尝!」 这是一个吃货的真实写照。 哪怕这吃货是个皇帝。 萧凌既然捧了来,自然是要进献给皇帝尝的。 所以,这皇帝的最后一句话,纯属废话——除了说明这皇帝是真的馋了。 萧凌对于皇帝的馋,只微微笑了笑回应。 唔,不管怎么说,她是完成任务了。 萧凌献菜的容器,是纯金所制。 富贵闪亮。 这也是谭玉的主意。 同样,也是为了让皇帝知道萧凌的可贵。 唯有最富贵的餐具,才配得上最顶级的美味。 ——这是奢侈美学的不二法则。 「快,快,快打开!」 皇帝都等不及了 萧凌温和含笑,不紧不慢,将纯金食盘揭开—— 一股凉气袭来。 里面,装的是一块冰淇淋。 冰淇淋,是现代夏季的圣品。 现在的古代,也是夏季。可以说是适得其时。 那皇帝果然很喜欢,吃得挺不下来。 「唔,好吃。好吃!」 皇帝吃得龙心大悦。 甚至还意犹未尽:「你那还有么?」 这倒是跟谭玉之前设想的一样。 萧凌微笑,也以谭玉之前教她的说辞回答:「回皇上,没有了。微臣今日只做了这一块。就是为了让您尝个鲜。这东西虽然美味,却不能多吃。万事有节,饮食也是如此。还请皇上恕罪,能体谅微臣的一片苦心。」 冰淇淋这东西却是不能多吃。 一次吃一块,就已经很可以了。 再多吃,只怕会伤及肠胃。 尤其,古代人平时没吃过冰镇的东西,肠胃对这方面没什么适应力。 所以,谭玉早就料到这一点,早就教好了萧凌说辞。 果然,那皇帝听了萧凌的话,虽然意犹未尽,却也没有再闹着要继续吃。只说让她回去好生准备,明天再进献一块。 萧凌自然是应了。 于是,便由着太监带下去领赏。 领完赏,又有太监来传旨,说是皇帝封萧凌为御膳房之主。 这圣旨,让所有人意外。 因为萧凌已经领了爵位了。 而且只是个特约御厨。 哪有再入主御膳房的道理? 不过,这萧凌的一切殊荣,都是破格的: 作为女子,被封爵。 作为爵爷,却又做了御厨。 既然做了御厨,却又不是正常御厨,而是特地为她而设的所谓「特约御厨」。 这一桩桩一件件,就没有正常的。 全是破格! 既然如此,那破格以「特约御厨」的身份再领个御厨之主,也没什么了不起? 大家真的都习惯了。 真的。 但,总有人不习惯的。 不只不习惯,还要腹诽。 这人不是别人,而是之前的御膳房之主。 作为御膳房的首席御厨和总管事,萧百川很是不爽。 「哼。一点旁门左道的厨艺,就想迷惑上听,飞上枝头做凤凰。」 这话,自然是小声碎碎念。 但,这「小声」,实在是不「小」。 偏偏,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传旨的太监原是不想惹事的性子,但这样的场面,还是不得不出来说两句:「我说萧师傅,这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尤其是在这皇宫大内。你也是宫里的老人了,这些道理,不用咱家跟你说吧?还不快给萧主事道歉。」 以前,萧百川是「萧主事」。 现在,「萧主事」却已经换了一个人。 这其中的憋屈,差点没让萧百川当场吐血。 但,这就是事实。 整个皇宫,都是以皇帝的喜好为主。 别说皇宫了,就算是天下,也是以皇帝的喜好为主。 只要皇帝喜欢的,就怎么都好。 只要皇帝不喜欢的,自然就怎么都不好。 是荣华富贵,还是低贱草芥,都是皇帝一句话。 一朝在泥土,一朝在九天,都只是皇帝的一个态度。 这道理,萧百川自然也懂。 虽然他这些年心态别扭,甚至整个人都有些癫狂。但,对于这些底线,他还是明白的。 只是刚才实在不服,才情绪涌上,脱口而出了那些话。 现在被皇帝的贴身传旨太监一警告,自然也知道收敛了。 于是,整个人的态度就不一样了。 纵然仍是不高兴,面上却已经服了软。 对着萧凌一躬身:「刚才是小人胡言乱语了。萧主事请息怒,不要跟小人一般见识。」 这态度,倒算转得快。 传旨太监见他及时上道,也就没再说什么,只对萧凌笑了笑:「萧主事别生气。这原是个煳涂人。他这些年煳涂惯了,也没人真跟他计较,便管得他益发疯言疯语起来!您别跟他一般见识才是。」 在宫里当差的,终究还是希望以和为贵。 第332页 毕竟,上面的贵人事忙,是不喜欢下面出事的。 若是下面闹僵起来,传到上面耳朵里,没得讨嫌。只怕到时候大家都不好。 萧凌虽然不懂这些。 但她在高门大宅也当过差。知道息事宁人的道理。 所以,当下也没说什么,只淡淡道:「辛苦公公了。」 这态度,就表示应了这太监的要求,不会给他找麻烦。 但,也说明,她对那萧百川并没什么好印象。 起码,连面子上的讲和都懒得。 那公公能在宫里成为皇帝最信任的贴身传旨太监,自然也是个精明人。 此时见萧凌的态度,便知道她什么意思了。 他原本也瞧不上萧百川。 这会子出来先是弹压萧百川,后是当和事佬,倒不是因为真的想帮萧凌讨公道,或是想讲和他们两个。而是怕他们真的闹将起来,会连累到自己。 作为宫中老人,早已学会了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不说。 平时,只要跟自己无关的事,他是绝对不会多半句的。 所以,现在见萧凌不打算闹,便是放了心了。 至于萧凌愿不愿意跟萧百川讲和,他并不在意。 毕竟,萧百川那样的人,就连他也很看不上呢。 就他当年做的那些事,别人不知道,他可是撞见过的。也是个无耻之人。只是可怜了他那妻子。 不过话说回来,不管是瞧得上谁,还是瞧不上谁,他都只会放在心里,什么都不会说出来。 在皇宫这种地方,每走一步都要小心谨慎,如履薄冰。没事别惹事。话嘛,能少说一句就少一句。今日若不是刚好是自己来宣旨,而对方又那么大声当面抱怨,他也不会出言弹压。 所以,萧百川人品如何,他并不会讨论。 一如当年,他即便目睹了萧百川和萧家娘子的秘密,也不会说出半个字。 在皇宫当差,没别的,唯有「沉默是金」四字。 没有哪个主子会喜欢多嘴的奴才。 更不用说,祸从口出。 所以,这传旨太监见大局已定,便没再多话,只笑呵呵向萧凌告辞。 等那太监离开,萧凌也离开了。 身后,传来萧百川冷哼的一声。 她也并没有回头。 她以前漂泊江湖,什么人没见过? 对于一些噁心人、噁心事,早已学会了看不到、听不见。 当然,刻意「讲和」就不必了。 这人,她还真看不上。 是的。 眼前的这个中年男人,完全不入她的眼。 说难听点,她觉得噁心。 因为,这男人之前装得一副正义凛然的样子,当着圣旨的面斥责她是旁门左道,却在被那传旨太监几句话弹压后,直接换了面容,当场认怂。 这认怂速度之快,让人瞠目结舌。 后来,见那太监走了,他又来冷哼装大尾巴狼。 说实话,这种端着架子却内心奴性的人,她是完全看不上的。 这会子,也懒得为这种人耗费半点心神。 谁知,第二日,她去御膳房领赏时,那萧百川又是冷哼。 萧凌还算耐性好。 听他那么冷哼着,也没应。直接转身准备回家。 谁知,那萧百川见她这两天并没有什么发作,以为她怕了自己,竟过来拦住了她的去路:「你要去哪里?」 萧凌没回答。 她要回家。 但这事不需要跟这样的人解释。 那萧百川却显然没觉得自己有什么问题。 而是继续冷哼:「你这些东西,不过都是旁门左道,用大量的味觉刺激来刺激味蕾而已,对人的健康并无好处。」 他这段话,却是让萧凌一震。 这话,太熟悉了。 这是她母亲的厨艺理念。 这话其实是对的。 所谓的冰淇淋,也不过是以极甜和极冰相配,以极致的味道,去刺激味蕾,让人吃了莫名愉悦,且吃了还想吃。 但实际上,对人体没任何好处。甚至还有害处。 这理论,除了她娘,别人是没有的。 起码,她这么多年也见识过不少厨师,从没人有过这样的觉悟。 所有厨师都只考虑一件事,那就是如何让做的菜更好吃。 现在再次从别人的嘴里听到这句话,萧凌痴了。 于是,她瞥了瞥那人的腰牌,没再说话。 而是拐了个弯,从那人身旁绕着走了。 那萧 百川没想到萧凌居然这么沉默。连自己这般挑衅,都没有半点反应。 他更觉得萧凌少女可欺了。 于是,之后一如故我。 然而,被他三番几次拦着欺负,萧凌终于发话了:「你,跟我出来。」 终于有一次,萧凌这般说。 那萧百川吓了一跳。 他原本就是个欺软怕硬的性子。 他有一肚子清高与不平,但若是对方强硬,他便只能忍着,屈服于现实;但,如果对方软弱,他便会一次次得寸进尺,无所顾忌。 他对这萧凌的定位,原本是个软弱少女的。甚至,她连回自己几句话都不敢。 打今天听萧凌这一开口的冷冽气场,便知不是这么回事。 于是,他有些虚了。 第333页 然而,萧凌没有再重复一句。 而是已经当先走在前面。 显然,她认为萧百川一定会跟上来。 萧百川并不想跟上来。 但不知为何,被那冷冷的萧凌一瞪,莫名其妙,就跟着走了。 两人一路走到无人的宫墙角落。 萧凌站定。 萧百川也被迫站定。 萧凌沉默。 萧百川也只能沉默。 这诡异的沉默,让萧百川的心越来越虚。 最后,萧凌突然开口:「萧百川。」 萧百川一震抬头。 他原本就被熬得很是心虚。 又冷不防,这么个少女居然直唿自己的名字。 偏偏,他又挑不出理来。似乎,对方这么称唿自己,本就是理所当然。 萧凌看着他,冷冷地。 两人眼神接触的那一刻,萧百川差点没冻死。 唔,这就是……气场吧? 这一刻,萧百川突然觉得:眼前的少女,还是蛮适合御膳房主事这个位置的。 起码,自己见了她,会愿意给她行礼。 ——好吧,其实,是不自觉腿软。 萧凌只说了那三个字,就没再说下去,而是一直定定看着他。 萧百川被她看得发毛。 声音都有了些结巴:「你、你这么看着我、做什么?」 萧凌仍是没说话,只一直定定看着他。 眼里,是无尽的失望。 这失望,让萧百川的心里更虚。 除了心虚,还有一阵抽痛。 唔,不知为何,这失望,那么真实,真实得让他自惭形秽,自惭形秽到心痛。 这种感觉,有些熟悉。 不,是太熟悉。 二十年前,那样一个女子,就是这样看着自己,然后离去。 那女子的眼神……竟跟眼前的女子,如出一辙。 这感觉让萧百川害怕。 他忍了又忍,却还是没忍住。 情不自禁,试探着、又不确定地问:「你……你是?」 萧凌没有回答。 她只是定定地打量着萧百川,将他的一切表情动作都尽收眼底。 许久许久,她才转过脸去,收回眼神。 冷冷:「以后,不要再有过分的心思和行为,否则,我会让你老年无依,过得很惨。」 这样简单的一句话,却显然入打蛇打到了七寸。 那萧百川,再不说话了。 甚至,连脸色都瞬间白了起来。 老来无依……那是所有人最害怕的人生结局吧。 萧百川,本就无儿无女又无妻。 以他现在的状态发展下去,老来,是肯定无儿女可依的。但还好,他还有个皇家的饭碗。作为第一代的厨神,这么多年,一直在御膳房有一席之地。哪怕他二十年没再做出过让皇帝赞不绝口的大菜,却也始终在这里有一席之地。 只要在皇家御膳房有一席之地,他老来就算有了依靠。 那不是儿女的依靠,而是生存的依靠。 他现在已经不奢求儿女的依靠。但这皇家饭碗,却是他将来生存的指望。 这萧凌的威胁,显然剑指于此。 唔,是了。 她这是威胁。 很直接的威胁。 也是很到位的威胁。 显然,她萧凌,有这个能力。 她现在是御膳房的主事,严格来说,只要她真的想针对萧百川,想踢他出局,是完全没问题的。 更何况,她还是目前皇帝面前最红的红人。 别说她只踢个御厨了,就算是直接换了整个御膳房,只怕皇帝也没意见。 萧百川的神色,瞬间萧索。 良久良久,他才吐出一个字:「好。」 一个「好」,这件事算彻底结束。 萧百川回了御膳房。 越走越远的背影,更显佝偻。 萧凌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犹如看着一些东西,在内心消散。 这时,一个声音在身后响起:「你终于知道了?」 谭玉回身,见对方不是别人,正是传旨公公。 那传旨公公这时正从别处传旨回来,路过这里,便围观了这一幕。 他原本是不爱多嘴多舌的。 但,看到这无比熟悉的一幕,他终究没忍住,出来开了这个口。 唔,或许,是老了吧。 老了,就会煳涂。一煳涂,就会话多。 老了,便会想起一些故人。想起后,话也会多些。 萧凌没有回答他。 而是望着他,眼神冷漠又清醒。 终于知道什么? 萧凌没答。 因为她不想谈这个话题。 然而,那传旨太监大约是真的老了,今日突然谈兴正浓。 只见他深深嘆了一口气:「其实我早该猜到,除了她的女儿,没有人会有这般的厨艺。」 第145章 前尘往事 「公公,我原以为,你是不会有这么多话的。」 萧凌打断。 显然,这个话题,她并不打算提及。 那传旨公公却笑了:「你还是和你娘当初一样的脾气。她当初也是这么倔强。」 倔强? 萧凌一愣。 她母亲倔强吗? 从来都不觉得呀。 自从萧凌记事起,她的母亲就是温柔和善的。 第334页 对她温柔,对身边的人和善。 可以说,她是一个真正与人为善的人,又温柔平和,堪称完美。 如果不是在临死前,她说出那样一番话,萧凌甚至都不知道,她的心里,还有那样一份不甘。 所以,萧凌摇了摇头:「我的母亲,不倔强。」 「不倔强?」 传旨太监愣了愣,不信。 「怎么会?她分明是那么执拗,那么倔强,才会跟你爹分道扬镳啊。」 「他不是我爹!」 萧凌这一次回答得很迅速,直接反驳了这传旨太监的话。 这太监也不生气。 他笑了笑,没有戳穿。 其实,已经没什么好戳穿的了。 因为彼此都心知肚明了。 如果不是萧凌的父亲,萧凌不会反应这么大。 而且,所谓的「他不是我爹」,这个「他」,指的是谁? 已经不言而喻了吧。 是的,萧百川是萧凌的的父亲。 亲生父亲。 关于这一点,两人都清楚。 只是,既然萧凌不愿再提,这太监也没那么讨厌,便也没继续说下去了。 不过,他只是不说萧百川身份的事。但关于萧百川和萧家娘子,他还是有太多的话要说。 唔,人有时候,沉默太久,突然开了口,就会跟泄了堤一样,一发不可收拾呢。 起码,他现在是真的不想停止。 他还想说下去。 于是,他嘆了口气,继续:「当年,其实真正有能力夺得厨神之位、併入主御膳房的,是萧家娘子。」 他说这话时,甚至都没有看一眼萧凌。 仿佛在说的是别人的故事。 萧凌却听得很认真。 他们两人没有任何的眼神交流。 但传旨太监说得很认真,萧凌也听得很认真。 两人就这样,说起了已经尘封的前尘往事。 这些前尘往事,其实萧凌之前已经猜到了: 当初,萧百川和妻子是师兄妹。他们一起学厨艺,一起进京闯天下。 两人开了一个小馆子,因为口味很好,越来越出名。 尤其,随着生意做大,来的客人的档次越来越高,萧家娘子的手艺,本真天然,也越来越得京城大户人家的喜欢。 然后,微服出巡的皇帝,闻讯赶来品尝。 ——是的,这就是个吃货皇帝,所谓的微服出巡什么的,就是为了出去吃美食吧咳! 总之,这皇帝刚巧吃了他们家的东西,然后对其中的一盘菜赞不绝口! 那盘菜,正是萧家娘子做的。 很清单,并没有什么浓烈的味觉刺激。 但偏偏,皇帝爱了。 皇帝自然不知道是一个女子做的,还以为是老闆做的,便喊了老闆萧百川过来面圣,给了他很高的评价。 唔,说白了,就是当面点了个贊。 点完贊后,皇帝就出重金,让萧百川每日给他送几道好吃的菜式。 ——而这个吃货皇帝,就为了能吃到这菜式,竟租住在这家酒楼隔壁。 这真是爱吃爱到一定境界了。 萧百川接到这份重手笔打赏,很是开心。 便豁出全身力气,去为对方烹调菜餚。 因为之前皇帝亲自点赞的,是萧家娘子的菜式。 所以,萧百川为了防备意外,便也顺便带了一份妻子做的菜式。 说实话,他从没觉得妻子的厨艺胜过自己。 因为妻子和他走的不是同一路。 他喜欢放很重的味道。 各种鲜香麻辣刺激味蕾,让人吃得酣畅淋漓,赞不绝口。 萧家娘子则正好相反。 她不喜欢用重配料,而是选择最新鲜最本真的食材,选用最简单的烹调方式,只是在菜的混合搭配方面,很下功夫。 最后做出来的菜,虽然清淡,却本真自然,让人食之不忘。 是的,「食之不忘」。 而不只是吃得酣畅淋漓赞不绝口。 再怎么酣畅淋漓,再怎么当场赞不绝口,也不过是一时的味觉刺激。 时过境迁,就再想不起那味道来。 但「食之不忘」却不同。 但凡吃过萧家娘子做的东西、并欣赏的人,都会记得那特殊的味道。 因为,除了她,没有人能做出那样独特的味道。 那是食物本体的味道。 几种相辅相成的食物配在一起,只需逼出各种的味道,合起来便是举世无双的美味。 皇帝是何许人? 那是天下最壕最高贵的人。 人家的舌头,那叫皇帝舌头。 最是敏感。 他在皇宫,什么山珍海味、鲜香麻辣没吃过? 一条舌头早已淬鍊得傲娇无比。 一般的味蕾刺激,压根引不起它的注意。 这一次,他在那酒楼,却遭遇了意外。 意外就是萧家娘子的菜。 久在山珍海味麻辣鲜香里浸泡的皇帝舌头,突然吃到了食物最原本的味道。 这,是天然的味道。 而有这样的厨艺,是神迹吧? 身为天子,很想把这神迹留在身边。 所以才试了试萧百川的厨艺。 萧百川连续几天,每天给皇帝精心烹制三道菜式。 第335页 其中两道是自己的,而一道是妻子的。 妻子的,原本不过是个有备无患。 谁知,那皇帝吃了之后,竟是对萧家娘子的菜式赞不绝口。 甚至发出「若能每日吃一个这样的菜,此生也就知足了」的感慨。 这让萧百川震惊且耻辱。 他的厨艺比不过妻子? 这么可能? 关于这一点,萧百川是无论如何都没法相信的。 因为,这么多年来,他始终是师门公认的厨艺第一啊。 而且,出来做这么多年生意,他的厨艺也一直备受推崇啊。 所有人都知道萧师傅的菜格外好吃。 也正因为如此,他只专门负责做饭,而各种杂务都是交给妻子打理。 可以说,这么多年,生意一步一步扩大经营,都是妻子在安排。 但他一直觉得是自己的功劳。因为,作为一家饭馆,东西好不好吃总是最重要的。 正是因为自己做的菜特别好吃,别人才愿意来,妻子才有得经营。 所以,说白了,这店基本是他的功劳。 但现在,这位自带贵气的客人,却觉得萧家娘子的菜色更好吃。 第146章 枪手 也就是说,他一直引以为傲的优势,居然并不存在。 这对一个古代的男人来说,打击的致命的。 尤其,还是个一直自我感觉不错的直男癌男人。 以前两个人一起做饭店生意,从街边小摊到小饭馆再到酒楼,一步一步,全是他妻子在张罗。他一直自我安慰的,便是自己的厨艺。 不管老婆再能干,起码真正撑起这饭店的大厨,是自己。 而一直以来,身边的人也都这么以为。 绝大部分客人,都觉得他做的菜特别好吃。 尤其是以前摆街边摊和开小饭馆的时候,因为他的厨艺而被吸引来的回头客,是邻居的好几倍。 虽然这两年,随着生意做大,客人越来越有钱,甚至,现在来酒楼的,都非富则贵。这些富贵人家平时吃多了好东西,会希望来口淡的,所以会觉得他妻子的菜式好吃些。 但萧百川一直觉得这只是富贵人家的矫情而已。 反正,老百姓还是喜欢他做的味道。 甚至,就连身为妻子亲生父亲的师父,也认定他的厨艺更胜一筹,并把衣钵传给了他,而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这不是就足以说明一切了么? 然而,现在这齣手极为阔绰的人,打醒了他的梦。 而最可怕的是,后来,他发现这客人,竟是当今皇上! 这下子,是真的把梦彻底打醒了! 因为,如果是别人这么认为,他还可以安慰自己,这不过是对方的一家之言。但现在是皇帝这么认为,那就不能自我安慰了。因为,皇帝一言,便是真理。 皇帝是不会出错的。 他说这个好吃,就一定是这个好吃。 而这还不是让他最挫败的,最挫败的是,他还得顶着妻子的名字,入宫廷做御厨。 御厨啊! 那是每一个厨子梦寐以求的身份。 就连他的师父,都以御厨为终身目标。 其实他知道,他的妻子也是有这目标的。 因为在很小的时候,两人一起学厨,妻子就没有隐瞒过自己的追求——想当厨神,成为厨界的第一人,甚至进宫去当御厨。 这样的理想,并不岳父大人支持。 因为岳父大人总觉得这世界是男人的天下,一个女孩子抛头露面总是不好,也难成大器,所以一直拦着不让她学厨。甚至连她偷偷学,都会 一直到后来,他拜在师父门下,对这个小师妹各种宠爱纵容,才偷偷背着师父,教了师妹厨艺。后来师父知道后还很震怒。但震怒后也渐渐想开了,想着女儿出嫁为妇也是要洗手作羹汤的,便允了她跟着学。 但,不管是岳父还是自己,都从来没把小师妹的厨艺放在眼里啊。 用师父的话说,女儿做的不过都是些淡而无味的东西,不过女人家吃了养身也不错。 仅此而已。 萧百川不过是因为宠着妻子,才偶尔对她做的菜吹吹彩虹屁而已。实际上,妻子做的菜,他也一直看不上。 后来,师父过世,他们小夫妻出来闯生活,从摆路边摊到开小饭馆再到顶下这个大酒楼,一路,都是萧百川主厨。 而有时候忙不过来,也会让妻子帮着做一些菜。 妻子本就爱做菜,能正式做菜给客人吃,就已经很满意了。 至于以谁的名义,她也并不在意。 在外人看来,这些菜都是萧百川做的。 渐渐,萧百川成了附近有名的大厨。 甚至,连皇帝都被吸引来了。 但,皇帝欣赏的,其实是萧家娘子的菜。 并当场封了他个厨神,召他入主御膳房。 这样的安排,萧百川全程没有解释。 他内心里,不是没想过要解释一下,说这不是他做的菜,而是他妻子做的。 但最终,他没有说。 回去之后,他想了很久,最终,男人的尊严,让他选择了隐瞒。 他没有告诉妻子:自己代替了她,成为了厨神,成为了御厨。 但是,入御膳房后,他的厨艺并没有得到皇帝的赏识。 第336页 纵然他使尽九牛二虎之力,做出的菜也依然只得到皇帝的普通赏赐。 赏赐完,皇帝还不忘让太监来私下传口谕,说以前在外面酒楼做的就挺不错。让他按着以前那种风格做。 以前的风格,不就是妻子的风格么? 萧百川没办法。 也十分挫败。 但是,内心的自尊,又不允许他找老婆帮忙。 最终,他用了一个很小人的方式:就是每天晚上,都让妻子给他做一份菜,他一直在一旁看着,说是因为老婆辛苦了,要陪老婆一起做,实际上则是偷师。 头天晚上老婆做什么,第二天他去御膳房做什么。 就这样,算是勉强过关。 是的,只是勉强过关。 因为,即便他学得形似,也不完全神似。 毕竟,每个人做出来的味道都是不同的。 皇帝比较满意,但还是有些惋惜:终究比外面的口味差了一点。 最后,皇帝也只能自我安慰:或许,是因为在宫外吃的时候,心境不同吧? 于是,这事也就这么着维持现状。 一直到,后来,御膳房来了一个很厉害的厨师,厨艺了得,深得皇帝开心。 萧百川眼看着自己就要失宠。 只能跟老婆坦白,说出自己的真正困境。 他妻子先是震惊,继而大为激动。但最后,终究还是答应了萧百川的请求。 萧百川的请求很简单,就是让妻子帮子代做。 而他也保证,将来总有一天,会将妻子介绍给皇帝,让她也能入御膳房当御厨。 妻子信以为真,对未来充满憧憬。 而萧百川又去找皇帝,说自己常年在外面做菜做惯了,就算是一应厨具和环境,都早已有了感情。而做菜,本身就是需要感情的。不同情境里,感情不同,做出的菜的味道也不同。所以,想要做出以前皇帝在宫外最喜欢吃的味道,就要在外面做,做好了再带进来。 皇帝想了想,竟觉得有道理,便答应了。只是每日的菜要试试毒而已。 反正,皇帝的菜原本就是每道都要试毒的。在哪做都一样。 就这么着,萧百川的老婆,成了他的枪手。 而他,也因为妻子的手艺,彻底让龙心大悦,永久保住了自己在御膳房的地位。 第147章 有你才有家 可是,纸终究包不住火。 倒不是被皇帝发现了,而是被妻子发现了。 毕竟是枕边人。又是从小的青梅竹马。想彻底隐瞒,是不可能的。 所以,他的妻子,终究知道了他并不打算介绍给皇帝。所谓的慢慢将她引荐到御膳房,不过是丈夫给她的一个画饼,哄她位他做枪手而已。 知道真相的那一刻,萧家娘子伤心欲绝。 偏偏,那时候,她还得知自己怀了孕。 一瞬间,觉得自己这辈子所託非人。更激动了。 她越想越不甘,最后,跑来皇宫找萧百川。 那是她给萧百川的最后一次机会,问他到底要不要将自己引荐进御膳房。 萧百川终究是不愿。 「师妹,你冷静一点!你好好想想,如果我把你介绍进了御膳房,我怎么办?你难道想让我犯欺君之罪吗?」 萧百川烦躁地吓唬妻子。 「不会的!我不会告诉皇上,你代替我的事。将来,你的那份,我依然可以代做。而我自己的那份,我会发明新的菜式。相信我,皇上不会发现的。甚至,我可以专攻炖品,跟平时给你代做的菜式区分开来。」 萧家娘子激动解释。 这些问题,她都考虑过了。 她跟萧百川是夫妻,又是多年恩爱夫妻,将来更会有自己的孩子。他们是一家人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她怎么会害他获欺君之罪呢? 这些事,她自然是早就考虑清楚了的啊。 不只考虑清楚了,而且她也准备好了。 新菜式,甚至专攻炖品,她都已经在家试过,并且成功了啊。 正是因为已经成功了,完全没有后顾之忧,她才来找丈夫的啊。 为什么丈夫就是不相信自己呢? 萧家娘子焦急地看向丈夫。 「不行。」 萧百川还是不愿意,别过头去,不看妻子的眼睛。 声音,懦弱却坚定:「你、你不要总是这么固执嘛。你忘了师父说的吗?女人终究是不适合抛头露面的。养家餬口、封妻荫子,都是男人的事。你在家里好好把家管好,给我多生几个儿子,就行了。对了,这么多年了,你也没生个一儿半女,我也没说你什么,你该知足了。你知道,我是三代单传,是有义务传宗接代的。你既然做了我的妻子,就应该一门心思为我开枝散叶,其他的,不用多想了。师妹,人要知足。你满世界打听打听,像我这种御厨主事,怎么也算有头有脸了,就算当年没进皇宫,我也是酒楼老闆……就我这样的,妻子迟迟不生育,早就纳妾了好么?甚至,休妻都是有的!你该知足了,真的。」 说到后来,他的声音越来越大。 从神情到心态,也越来越理所当然。 萧家娘子震惊。 她没想到,自己一直深爱的丈夫,从小到大最信赖的师兄,居然会对自己说出这种话。 原来,他没有休弃自己,自己就该感恩戴德了么? 第337页 呵呵。 原来,不过如此啊。 亏自己还觉得跟他是一体的灵魂爱人。 可原来,在对方心里,自己只是一个可以被休弃的附属品。没有被休弃,就该感恩戴德。 呵呵,如果不生儿子,人家还要纳妾呢。 所谓的妻子,原来只是他人生的一个工具。 一个用来管家生孩子的工具。 如果她完不成,他不介意引进别的女人来完成。甚至,直接抛弃她,找别的女人来取代她的一切。 原来,在他的心里,一直都是这样的。 自己,从来没跟对方平等过。 萧家娘子在这一刻终于悟了。 萧百川是永远不会把自己介绍给皇帝,让自己入御膳房的。 根本不是因为怕皇帝知道他们的秘密,不是怕欺君之罪。 而是他根本不愿给妻子这个与自己平等的机会。 在萧百川心里,是容不下妻子与自己平起平坐的。 萧家娘子这才想起,当初两人在宫外做生意,不管是小面摊还是小饭馆,抑或是大酒楼。都是以「萧」命名。 最开始,小面摊上竖一个旗子,那旗子上写着一个字:萧。 后来,开了小饭馆,叫「萧家饭馆」。 再后来,开大酒楼,叫「萧氏酒楼」。 从来,都是「萧」。 就连她,都是「萧家娘子」。 以前,萧家娘子从来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因为在她看来,夫妻同心,两人本就是一体的。都是一家人,也就不分彼此了。 至于「萧家娘子」什么的,她也一直觉得不过是夫妻之间的甜蜜烙印。 现在想来,统统不是! 一切,都只因为,萧百川从来都觉得这一切都是他的。 是的,是他一个人的。 是他萧家的! 包括他这个媳妇。 甚至,如果她不能履行萧家儿媳妇的义务——生儿子,她都可以被取代。 这一瞬间,萧家娘子彻底懂了。 她也就没有再说什么。 反正说什么都多余,不是么? 于是,她惨然一笑:「好,我懂了。」 「你别这样。」 萧百川皱眉,有些烦躁。 「你总是这样,想太多!一个女人,动不动就懂了懂了,好像多深奥一样。你就像普通女人一样,在家好好管家,多生几个儿子,然后相夫教子,不行么?!」 「我像别的女人一样?」萧家娘子冷笑,「如果我真的只在家管家生孩子,你又怎么能当御厨呢?」 这句话,如一柄最锋利的钢刀,准准扎上了萧百川的心脏。 是的,如果没有她,他根本当不上这个御厨,更不用说是御膳房主事了。 这是他作为一个男人最大的尴尬,与耻辱。 不能为任何人道。 却偏偏,被妻子毫不留情地提醒! 妻子啊。分明是他的所属啊。 现在居然反过来讥讽他。 而偏偏,讥讽,是事实。 萧百川暴怒:「你什么意思?你跑来皇宫说这些,难道是想我死得不够快么?你就这么想我死?」 呵呵,恼羞成怒。 萧家娘子突然觉得这一刻的丈夫,十分难看,也十分难堪。 她别过头,不想再看这样的丈夫。 曾经,丈夫的形象在她心里是多么光芒万丈啊。 她深深嘆了口气:「我不会想你死,更不会害你。但是,我也不会再爱你,更不会再做的你的妻子。以后,一别两宽,你我各自保重吧。」 说罢,就要离开。 「你什么意思?」 萧百川抬手拉住她,心里有点虚。 小师妹的倔强,他其实多少还是知道的。 当初一起学厨的时候,他就知道了。 这个小师妹,跟一般女孩不一样。她学厨学得很刻苦,不管是刀工还是配菜,抑或火候,她都学得十分认真,力求做到最好。 说实话,她的刀工非常精緻。雕出来的东西,连自己和师父都雕不出来。不过,自己和师父都觉得这只是小女孩占了手小心细的优势,并不算什么大本事。 但不管能不能得到师父的赏识,小师妹还是学得极为认真。 她为了学配菜,尝遍各种菜的本真味道。甚至,为了品尝出这些菜最本真的味道,她持续半年的时间不吃任何调料,麻辣鲜香一概不吃,每日只吃青菜蘸酱油,然后就点饭充飢。 她说,那是要让舌头不□□扰,好好休息,以品尝出最真实的食物本味。 这样的认真,在萧百川和师父看来,并没有什么用处。 他们觉得,女人终究是要嫁人当家的,将来无非是围着那方寸之家转,相夫教子,如此而已。 可,无论别人怎么想,萧家娘子都无比倔强,执着着自己的执着。 「我要当厨神。要当天下最好的厨师。要进御膳房。」 她并不羞于说出自己的梦想。 这样的师妹,真的跟传统女子有太多太多的不同。 她的倔强,其实让萧百川并不心安。 但是,萧百川那时候想得到师父的倾囊相授,又想继承师父家的一切,便还是选择了跟师妹在一起。 当然,这个师妹他也确实是喜欢的——很美,很活泼,又单纯,又善良体贴知道疼人。唯一的缺点,也就是性格太倔了。 第338页 不过,萧百川想着,将来成亲了,或许就不这样了。 女人嘛,成了家后自然就懂事了。 然而,他没想到,成亲后,师妹并没有改变。 她依然故我,每天都在琢磨着她的厨艺。 甚至,两人以前做生意最忙的时候,师妹白天忙着进货和各种接洽,晚上回来还都要研究厨艺到很晚。 这份执拗,让萧百川倍感无奈。 说实话,他觉得,两人这么多年没孩子,就是因为妻子太忙了。忙得连亲热的时间都不多。 可偏偏,师妹就是不肯改。 说实话,刚才脱口而出的话,虽是为震慑师妹,却也有几分真心。 这么多年忙着那些有的没的,就是不生孩子——生孩子才是女人最大的正事好吗!而且,不只是生孩子而已,是要生儿子!越多儿子越好! 他现在是御膳房主事,有钱有地位有面儿,将来多少儿子养不好? 偏偏,成亲多年却一无所出。 对于纳妾的事,他不是没考虑过的。 当然,休妻他倒是没想过。因为他还是真的喜欢师妹的。更何况,他得了师父家的一切,不能没良心。 但是,如果师妹还这么不懂事,他是不介意用休妻来威胁一下的。 不过,这「威胁」有没有效果,就两说了。 而看目前的状况,这似乎是没效果的。 不只没效果,还被反杀了。 师妹居然闹脾气要走。 若是别的女人,萧百川一定不惯着。 他也不信别的女人哪个敢真的主动离开夫家。 可这女人是师妹,就不一样了。 所以,他下意识地赶紧拉着。 对于这个妻子的性格,他还是有些心虚的。 不会真的就这么走了吧? 被拉住的萧家娘子,回了回头。却终是没再说其他,只嘱咐了做菜的诀窍:「师兄,我跟你说过很多次,你做菜,才依赖配料。纯粹靠各种极致的味道来刺激舌头。这终究只是调料的味道,不是食物本身的味道。想要走得更远,还是应该研究食物本身的滋味。」 萧百川万万没想到,夫妻都吵架吵到这种程度了,妻子最后说的,居然还是做菜! 而且,是对他做菜方式的否定。 这不是直接打他的脸么? 他瞬间烦躁无比。 也松开了妻子的手:「行了行了,你别啰嗦了。我自己知道怎么做菜!」 从那一松手,便是一生。 此后的萧家娘子,带着肚子里的孩子,离开了京城。 而肚子里的孩子,便是萧凌。 传旨公公,昔日正是随侍在皇帝身侧、陪他出宫的太监。 后来的一切,他也都看在眼里。 最后一次萧家娘子进宫找人,也刚好给他撞见。 所以,他是一切的目击人。 这些事,他原本没打算说。 这么多年,深居皇宫,他早就学会了给嘴巴贴上封条。 烂在肚子里的事太多太多,也不差这一件。 然而,这一次,看到萧凌,他却没忍住了。 萧家娘子,终究是他看过的奇女子。 而萧凌,又太像她的母亲。 且,比她的母亲更加传奇。 ——因为,她终是进了御膳房。 能进御膳房的女子,萧凌算是第一人。 更何况,萧百川是她父亲这件事情,她想必已然知道了。 萧凌的确知道了。 她猜到的。 这会子,听完这公公的所有回忆,她也就更确定了。 同时,也懂了所有的一切。 尤其,懂了她的母亲。 终究,母亲是为了女儿,才向这个世界妥协的吧。 开始让自己变得温柔,用微笑善待这个世界,哪怕世界不曾回以阳光。 因为她想让女儿生活在温柔善意里。 然而,临终时的那一刻迷煳,终是道出了终身之憾。 现在,所有的一切,萧凌都懂了。 她对那公公盈盈一礼:「多谢公公。」 谢什么? 谢他告诉自己的这一切。 只是,这背后的话,她并不会说出口。 那公公也是个明白人。 当下也没有点透,而是微笑颔首:「萧主事,以后一路珍重。」 「多谢公公。」 萧凌再次说。 两人,擦肩而过。 这段谈话,他们都不会再提起。 那公公,依然是这宫里最沉默得体的公公。 而萧凌,则始终没有父亲。 是的,她没有父亲,她只有谭玉。 那个,生生世世爱着自己的人。 有谭玉的地方,才是家。 萧凌,一步一步,往家走去。 第148章 奇怪的现代 你这一次,想穿越去古代,还是去现代? 又是这一个问题,让谭玉选。 谭玉无奈揉太阳穴。 她真不会选。 刚刚度过了一个古代,她还是想去现代的。 不过,在现代,又有太多的不确定性。 尤其,她受不了现代的大数据,毫无隐私。 所以,想了很久,她还是确定不了:「其实吧,我挺喜欢现代生存环境的。你也知道,现代各方面都比古代发达很多,住起来要舒服多了。别的不说,起码大热天有空调吧。而且随时随地可以上网吧。但,你也知道,那网络发达到一定程度,有多吓人。各种大数据,分分钟能把你扒个底朝天。随随便便一个无心之失或者无心之话,就可以被人拍了po到网上,然后被舆论各种轮。唉,矛盾啊。」 第339页 系统想了想:「我懂了。」 你懂了? 你懂什么了? 我都不懂,你懂什么了呀? 喂,你到底懂什么了呀?!? 在无限的疑惑中,谭玉旋转着,跌落进新世界。 睁开眼,又是一个新的故事。 好吧,这系统越来越迅速了,果然有经验后各种干脆利落了。 谭玉内心默默吐槽。 然后,打量了一下四周:唔,这摆设,怎么这么奇怪?又像古代,又像现代呢。 她目光一路扫去,然后,发现了——笔记本电脑! 是的,自己一定没看错,那就是笔记本电脑! 谭玉这下清楚了:这是现代。 唔,穿成一个家庭陈设古朴的现代人,就是那小系统想出来的解决办法么? 谭玉无语。并没觉得有什么特别。 作为一个现代人,她来到现代世界,第一反应,就是——摸手机。 是的,摸手机。 因为,现代人睡觉,一般手机都会放在枕边的。 纵然无数新闻爆料:某某某手机放在枕边自燃,导致其当场死亡。 也改变不了现代人的这种习惯。 咩,谭玉也有这种不好的习惯。 当然,她在努力改。 因为有了萧凌,她更珍惜生命了。 但想来,这个穿越前的原主,并没有改掉这种习惯吧? 果然,在被窝里摸了一会,还真摸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 拿出来一看,确实是手机。 还是挺贵的那种。 看来,这原主经济状况不错嘛。 因为有以前穿越成小朋友的经验,谭玉拿起手机的第一件事,就是对着屏幕照了照自己的样子:唔,成年人。挺好。 既然已经确定自己是成年人,谭玉的心就松了下来。 不管怎么说,起码人设是正常的。不需要成长期。咳。 正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手机响了: 「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迎来日出,送走晚霞……」 这独特的手机铃声,让谭玉瞬间呆住了。 这、这这这、这画风也太古早了! 不过,千人千面。十四亿人里,总有特别的。 想必,这是个喜欢猴子的姑娘吧? 谭玉揉了揉太阳穴,接起手机一看,是个陌生号码。 还被一人标註为「gg推销」。 呃。 gg推销? 谭玉无语。这叫什么运气?来这世界接到的第一个电话,居然就是gg推销? 她随手按掉电话。 打了个哈欠,正准备划开手机看看情况。 却不防,那电话又打了进来。 谭玉无语。 这gg推销的,还挺努力。 她又按断了。 很快,电话又响起。 还是那个「gg推销」。 谭玉无语:还挺执着。 啧啧,有这份执着之心,干点什么不好?干吗非得来骚扰人? 不过,谭玉也理解:现代人压力大。想法设法挣钱,也是没办法。 所以,未免打击人家的积极性,谭玉便按了按接听键。 电话里,传来一个老人的声音:「喂,是灵尊前辈吗?」 呃。 这话倒让谭玉没法答了。 你说你一个老人家,出来干电话推销已经够那啥了。还要喊自己「前辈」,这是要折自己的寿么? 况且,「灵尊前辈」是什么鬼? 您老这是想推销呢?还是想精准寻找智残人士诈骗呢? 这个,真没法接。 谭玉握着手机发呆。 手机里的人见谭玉不答,有些急了。但口气仍是十分尊敬且小心翼翼:「请问是灵尊前辈吗?」 「……」 谭玉内心难以名状。 好吧,看来这个世界是真的世道艰难。连老人都出来搞诈骗了。 还是精准针对智残中二人士的诈骗。 「灵尊」什么的,除了脑残中二少年,是没人会信的吧。 不过,看着老人小心翼翼又尊敬的口气,也挺可怜的。 谭玉就「嗯」了一声,算是回应。 那人一听谭玉「嗯」了一声,瞬间放心。 口气也轻快起来:「灵尊前辈,我是南海真人介绍来的。我女儿去了你们城市歷练,想请您关照关照。」 呃。 又来个「南海真人」。 还「歷练」。 敢情这真不是推销,而是彻头彻尾的针对性诈骗。 专门针对中二少年的。而且是智商不够的那种中二少年。 既然对方拿自己当傻子,谭玉也懒得再跟对方费唇舌。 毕竟,这诈骗和gg推销还是不一样的。诈骗可是彻头彻尾的害人。 而且,欺骗人家傻子,是不道德滴。 所以,谭玉便存心戏弄一下他:「行了。本尊知道了。你退下吧。」 说完,没等对方回答,就直接挂了电话。 挂了电话后,谭玉通体舒畅。 哼,看你以后还诈骗! 老人家年纪一大把了,还不尊重,出来打电话骗人! 怪不得大家都说,坏人变老了。 第149章 天劫? 正在这时,有「咔嚓」开门的声音。 第340页 咦,有人回来了? 果然,只听那人熟练地进家门,放置东西。 谭玉觉得自己这次应该装得像一点,便主动开了房门,迎了出去。 只见客厅里,一个上了年纪男人,正买了大包小包的东西回来。 有青菜。有肉,还有各种零食牛奶啥的。 一看就是勤劳的好爸爸! 只是,这位爸爸的头髮都是乱糟糟的,还往上炸起。 咩,好时髦呢。 这种时髦的爸爸,一定很能跟女儿打成一片吧? 「爸~」 决定要主动一点的谭玉,直接就主动了个彻底,迎了上去。 唔,这样的爸爸,肯定平时也是跟女儿这么相处的。 然而,那人一听谭玉喊自己爸爸,立刻就脸色剧变。 哎? 肿么肥事? 就在谭玉还没搞清楚状况的时候,对方突然「扑通」就跪了下来:「属下该死!请灵尊前辈饶命!」 「…………」 这是,又疯了一个? 谭玉哑然。 「前辈」什么的,真是太让人肝疼了。 大叔你就不看看自己的年纪么? 如果不是提前照过镜子,只怕我会真以为自己穿成了老太婆呢! 至于「灵尊」啊什么的、「属下」啊什么的,唔,我只想知道——这么中二的词儿,你一个大叔是怎么说出口还脸不红心不跳的呢? 「请灵尊前辈饶命!请灵尊前辈饶命啊!」 见谭玉半天没反应,那人直接给她磕了一个。 谭玉万分无语。 尤其,那人脑袋磕得「咚咚」响脆,让她肝疼。 所以,这是组团诈骗么? 还组到苦主身边来了? 谭玉轻咳一声,觉得还是要配合一下,顺便也诈一诈对方:「唔,你倒说说,你有什么对不起我的,需要我饶你?」 那人听了这句话,脸色更白了。 想了想,认真忏悔,万分自责:「属下没经过灵尊的同意,把灵尊的手机号给了蓬莱居士。属下该死!属下罪该万死!」 其实,他把手机号给蓬莱居士,也是没恶意的。 实在是见那蓬莱居士为爱女操心,实在可怜,又见灵尊向来脾气好,不会轻易发脾气,这才答应帮这个忙的。 但,既然灵尊已经生气了,那就没什么可解释的。 唯有跪地求饶而已。 蓬莱居士? 啧啧。 这些名字,取得还挺像那么回事呀。 谭玉忍不住冷笑戏嚯:「哦,我知道,就是那个蓬莱居士嘛。打电话过来让我照顾她女儿的那个。」 反正她能看穿人的潜意识动作,不怕别人动手,便也艺高人胆大,跟这大男人周旋忽悠。 那爸爸级男子听谭玉提起,知道蓬莱居士已经找了灵尊。想来,灵尊这次生气,确实是因为私人手机号被暴露。 当下,赶紧又磕了一个头:「灵尊饶命!是属下煳涂,泄露了灵尊的手机号。」 看他越演越逼真,谭玉无语。 也有些倦了。 便挥了挥手:「行了,本尊知道了。本尊饶了你。你下去吧。」 那人一听,如蒙大赦。 赶紧连磕了几个响头:「多谢灵尊!」 磕完了,才起身—— 将买的酸奶之类全放进冰箱,然后提了菜和肉去厨房,做饭。 「……」 什么鬼? 搞诈骗的还负责做饭?! 谭玉被眼前的一切搞得风中凌乱了。 这分明是一个好爸爸人设吧? 怎么会是个诈骗犯呢? 谭玉挠头,继续风中凌乱。 偏偏,自己身处其中,又不能不弄清楚。 正在这时,手机铃声又响了。 还是那个被1人标记了「gg推销」的手机号。 谭玉生无可恋地接通。 「喂,请问是灵尊前辈吗?」 还是熟悉的味道,熟悉的配方。 谭玉已经放弃抵抗了。 「对,正是本尊。你找本尊又有何事啊?」 哼,仿古什么的,自己也会。 作为一个文字工作者,又经常穿越到古代,飈古风话什么的,谭玉可不怕。 对方听了谭玉的回答,十分欢喜且诚惶诚恐:「灵尊前辈,在下的女儿去您那城市歷练,却偏偏突破大关,牵动天劫。恳请前辈伸出援手,救小女一命!」 啧啧,编的有那味儿。 谭玉为那个诈骗团伙的的编剧点赞。 拖着一群中老年男人诈骗,还能编出这样有波折起伏的剧情,也是不易。 不过,谭玉是不信的。 她准备好好戏弄对方一番,顺便也打发一下刚穿越过来的无聊:「唔,你女儿歷天劫啊。那你怎么不自己去援手呢?」 谁知,这话一问,电话里的老头瞬间声音都打颤了,一副受到惊吓的样子:「灵尊莫拿在下开玩笑。在下小小道行,怎敢干涉天劫之威?除非在下想被天雷噼成灰灰。」 「……」 所以你怕被雷噼,我就不怕被雷噼么? 你女儿有事你害怕伸手,却让我去援助,这不是明摆着坑我去被天雷噼成灰灰么? ——虽然这本就只是个骗局,但谭玉依然要给设定这台词的诈骗团编剧打叉。 第341页 太扣印象分了。这不明摆着「死道友不死贫道」嘛?很容易吸引仇恨败好感啊。 亏自己刚才还夸那犯罪团编剧来着。 谭玉默默在心底给这个骗局打着分。 却冷不防,听到外面一声雷响。 「灵尊前辈,天劫启动了。求灵尊前辈伸出援手啊!小女的姓名和生辰八字,刚才已经简讯发给您了,您收到没有?请您赶快发功,护小女一命啊!」 简讯? 此时的谭玉完全没有去滑动手机寻简讯,因为她已经呆了。 因为,她看见天空,乌云密布,雷阵滚滚,排空而来。 一声接一声的巨响,响彻天际。 雷……劫?! 作为一个在洪荒生活过无数年的人,对于天劫雷,还是很熟悉的。 不错,这就是——天、劫、雷。 真的有天劫! 谭玉这下说不出话了。 「餵?餵?灵尊前辈您在么?」 电话里,老头声音很着急。 呆呆的谭玉,挂断了电话。 然后,呆呆看着天空。 天劫啊。 这分明是现代社会,可,到底哪里不对? 简讯! 这时,她想起这老头说的简讯。 第150章 歪?是岳父大人吗? 萧凌赶紧滑动手机,查之前的简讯。 果然,刚才她在跟家里那个诈骗分子说话的功夫,这老头就把简讯发了过来。 里面,是老头女儿的姓名和生辰八字: 萧凌,生于1997年10月8日,下午三点三十五分二十一秒。 「……」 谭玉全身一震。 萧凌。 如果不是极特别的巧合,只怕眼前这萧凌,就是自己的老婆萧凌吧。 想不到,这次才一睁眼,就看到萧凌了。 虽然,只是在简讯里。 可,眼前这世界……有点失控啊。 这分明是现代。 却又分明不是一个正常的现代。 到底怎么回事? 她在那思考,天空的天劫雷还在不停地噼。 且越噼越大声。 惊天巨响,终于将沉思的谭玉震醒: 唔,现在不是胡乱思考的时候。如果这「女儿」真是萧凌,那她现在正在歷劫被噼呢。得赶紧去救人呀! 谭玉想了想,赶紧喊厨房里的人:「那个谁,对了,那个南海真人,你出来!」 那中年男子果然如一阵风般从厨房瞬移出来。 「……」 看这瞬移的速度,只怕真不是犯罪分子,而是修真者。 谭玉渐渐心里有数。 但还是忍不住确定一下:「你,是修真的?」 那南海真人一愣,不明白前辈今天是怎么了。但还是恭敬回答:「是。在下修真刚入第五品境。」 第五品? 谭玉平时不爱看修真小说,对于第几品第几品啥的,还真不清楚。 不过,现在也没时间搞清楚那么多。 她直奔主题:「那个萧凌,在哪歷劫?」 「呃,这……」 南海真人摸不准谭玉的意图。 但还是不敢隐瞒。认真解释:「回灵尊前辈。这萧凌侄女身上带着蓬莱居士的隐身符,专防跟踪。除非品级高于蓬莱居士,否则根本算不出萧凌侄女的下落啊。」 谭玉一愣。 似乎听出了那么点意思:「所以,谁比蓬莱居士高?」 「回灵尊前辈。目前,这个城市里,品级比他高的,只有您。」 呃。 「唔,好吧。那他是几品?」 「也是五品。」 南海真人认真回。 「所以我是六品?」 听这些人一口一个前辈,看来自己品级不低啊。 她虽然不爱看修真小说,但对修□□的规则多少还是知道些:无非就是弱肉强食,胜者为王。 这一点,跟洪荒世界差不多。 也很容易理解:毕竟,不管是洪荒世界还是修□□,大家都有超越自然的力量。修为高的,压根没人打得过。所以,也就不存在法律束缚。是非对错,全看各自的拳头。 如今,她有点理解这两个人对自己的恭敬了。 毕竟,在修□□,自己作为一个高阶修者,就算是杀了对方,也不过跟捏死蚂蚁差不多。 谭玉忍不住好奇:「所以我是六品?」 这话一问,南海真人就更懵了。 这前辈今天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自己的境界,自己不清楚么? 但是,前辈问话,他不敢不答。 答了,还不敢不知无不言。 「前辈,您何止六品啊?您问这话,可是拿属下开玩笑了。谁不知道您是华夏最高阶,灵皇圣七品。」 啥意思? 自己的品阶怎么名字那么长? 她还以为这几品几品的,都是纯数字呢。 如今看来,竟还有格外不同的。 至于华夏最高阶什么的……好吧,看来自己又出生在罗马了。 条条大道通罗马,可有的人一出生就是罗马。 ——作为经常一穿就穿到罗马的人,谭玉表示,自己又躺赢了。 可是,这一次,依然是空心躺赢。没底啊! 偷来的荣誉,终究是偷来的。 第342页 以前当武林盟主和创世主什么的,就已经让她够呛了。 这一次,也一样。 她本就不是原主,自然也没有原主的那些手段。 对于怎么找萧凌,却是一无所知啊。 她心中一动,看向南海真人,见对方正诚惶诚恐,低眉垂首,侍立一旁。 谭玉便轻咳一声,端了端身子:「唔,算你所言不差,并无半句欺瞒。本尊再问你,本尊要如何才能追踪到萧凌?」 那南海真人感觉今天一天都不在正常状态。 这前辈今日跟往日颇有不同。 不过想到「尊者难测」,便也不敢多言,只问一句答一句:「回禀前辈,只需知道萧凌侄女的生辰八字,手执追踪符,然后在心中默念,心诚则灵,自然能追踪到萧凌侄女的位置。」 「嗯。算你又说对了。」 谭玉依然半闭着眼,端着身子。 这是她向当初洪荒世界的老子天尊学的。 那老子,就是凭着这副样子,总让人感觉高深莫测,无论走到哪都俨然一副世外高人。 果然,这样子很唬人。 那南海真人眼里恭顺之色愈见真诚。 谭玉趁热打铁:「唔,追踪符,你那有么?」 南海真人更愣。 前辈问我追踪符干吗? 不过,既然前辈问了,就自然要答。 所以,南海真人认真回:「属下自然有。」 「嗯。拿几张给我。」 谭玉毫无心理压力地开始压榨属下。 南海真人闻言,十分疑惑。 前辈找自己要隐身符干吗? 但既然前辈想要,他自然不能不给。 当下就将身上的追踪符全给掏了出来:「请前辈笑纳。」 这一捧,竟有足足一百张。 这还是他刚刚用法力批量印刷的。新鲜出炉,一张都没用。 谭玉见那么厚一摞,眨巴眨巴眼,沉吟:「唔,也用不了这么多。随便给几张就行了。」 她一边半闭着眼睛,一副高深出尘状,一面,在那南海真人手里挑挑拣拣。 「唔,太多了。本尊用不了许多。你得来也不易,就自己多留些吧。」 说着,将那一大摞追踪符拣了几张……整整齐齐……放在南海真人手里。 剩下的……全给卷进了自己袖子。 「……」 看着手中仅存的几张追踪符,南海真人无语。 唔,不管怎么说,前辈开心就好。 前辈确实很开心:发达了。这么一大摞哎! 一来这世界就发了一笔小财,谭玉心情大好。 不过萧凌的事耽误不得,还是留待以后再开心吧。 「行了行了,你先去一边候着。我在房间做法,你别进来。」 谭玉打发完南海真人,快步进了房间,开始追踪萧凌的下落。 「是。」 南海真人十分听话。 还重新去了厨房,继续做饭。 谭玉关上房门后,开始按照南海真人说的方法,默想萧凌的生辰八字。 话说,生辰八字,好像不是出生年月日和时分秒吧? 貌似要换算成阴历来着。 谭玉看着简讯里的初生时间,急得抓耳挠腮。 然后,想起了一个办法:上网查! 手机反正是连起网的,可以随便用。 谭玉赶紧用手机打开网页,搜索阳历和阴历的换算,以及现代时分秒和古代时辰八字的换算。 弄半天,终于搜索好了。 她这才拿出一张追踪符,默想。 心诚所致什么的…… 原本,谭玉以为自己第一次不一定成功,所以多要了些灵符。 一共拿了九十多张。 谁知,这一用,就一次性成功了。 萧凌的模样和所在地址,就那样清晰地印在了她的脑海。 「阿凌!」 她脱口而出。 而她脑海里的萧凌,正被天劫雷追着狂噼。 看着萧凌在无数密集的天雷中闪躲,谭玉大急:「休伤我阿凌!」 情急之下,她竟然已经瞬移至萧凌所在之地。 而那天劫雷,因为她的存在,也小了下来。 「阿凌!我来保护你!」 谭玉情之所至,直接冲上前去,将萧凌护在身下。 这一刻,她其实什么都没想,就是本能地想保护老婆。 但她这一扑,将萧凌护在了身下,却是实实在在保护了对方。 因为,她最本能的保护,让那些雷全都噼在了她自己身上。 但,不知为何,那些雷对她而言,竟是不痛不痒。 哎? 谭玉一愣,看了看自己周身,只见一圈金色光芒,早已将自己护住。那些天雷一个接一个,全被这光芒弹了回去。 唔,竟然还有自我保护功能? 果然什么七品什么圣皇的,就是强啊。 谭玉终于理解为什么那老头求着自己出手了。 ——唔,不能再说「那老头」了。那可是自己未来岳父呢。 咳,以后可得对岳父客气点。 正在想着,那陌生号码又来电了。 还是被1人标记为「gg推销」的。 岳父! 谭玉一边被雷噼,一边赶紧舔狗一般接起电话:「喂,岳父……啊不,叔叔,您好。」 第343页 那老头在电话里瞬间诚惶诚恐:「灵尊前辈折煞老朽了。当不起,当不起啊。」 这有啥当不起的? 你可是我未来岳父。 看了看自己怀底的萧凌,谭玉对岳父大人说话的声音更加温柔:「当得起,当得起。您可是我一直很佩服的一位前辈呢。」 这惊天一舔,吓得未来岳父瞬间魂飞魄散。手机「吧嗒」一声,掉到了地上。 谭玉眨巴眨巴眼,听手机里发出奇怪的撞击声响,有些好奇:「岳父……啊不,叔叔,你在干吗?歪?叔叔你还在吗?歪?叔叔?歪歪?」 她这一通反舔,让蓬莱居士吓得两眼一翻,隔着手机也直接背过了气去。 害得谭玉一直对着手机「歪」了半天,也没人反应。 咩。 没声了。 岳父大人人不在了咩? 谭玉挂了电话。 继续将老婆圈在身底,继续被雷噼。 擦,这雷居然噼了一天一夜。 谭玉已经彻底无语了:看来,这天劫雷这么多年,就是没一点进步啊。以前在洪荒世界,就是狂噼了人家准提、接引五天五夜。现在,不会又要来吧? 她记得当初她明明教育过,让天劫雷噼的时间少点的。 而那会,天劫雷也很听话,「咔」一声,就把圣印给人盖上了。 那速度,跟「咔」「咔」盖章差不多。 不过……那会是盖圣印啊。 现在是履行天劫啊。 谭玉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不会这天劫持续时间也特长吧?可别也噼自己个五天五夜。 于是,她对着天空喊:「你丫别再噼了!我腰都酸了!差不多就行了!」 是真酸啊。 一直将萧凌护在身底,以半趴的尴尬姿势。 因为跟这个世界的萧凌还是第一次见,怕对方又觉得自己轻浮,所以特地跟对方保持了点距离。 结果,就腰酸了。 毕竟,这半趴的尴尬跪姿,可是保持了一天一夜啊。 第151章 女儿奴 以前,谭玉是洪荒创世主,人洪荒的天雷自然听她的。 但现在,她已经不是创世主,这里也不是洪荒。 按理,天雷是不会听她的。 但奇怪的是,这天雷被她吼了一通后,犹豫徘徊了一番,最后,竟真的渐渐小了下来,然后,消失了。 天劫雷,就此消失。 ——被谭玉指着鼻子一口一个「你丫的」之后。 这一幕,落在萧凌眼中,自然是十分震惊的。 要知道,这位前辈,居然可以命令天雷啊! 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听父亲说过,即便是整个华夏最厉害的修者谭玉灵尊,也只能以身相代,为小辈挡一挡天劫雷。 这已经是最高境界了。 不可能比这厉害了。 说实话,即便只是以身相代来护着晚辈,也已经是bug一样的存在了。 因为,按照这个规则,如果哪个门派有像谭玉一样厉害的人,便可以护着派中小辈度过一次又一次的天劫,让更多人提升至更高的境界。对整个门派而言,简直算是开挂好吧。 现在谭玉居然可以直接命令天劫雷,这就完全算逆天了。 目睹「逆天」行为的萧凌,说不出话来。 半晌,见四周再没有天劫雷了,谭玉才从萧凌身上起来。 尼玛,腰好酸! 这是平生第一次,谭玉想从萧凌身上下来。唔。 看谭玉在那龇牙咧嘴捶着腰,萧凌忍不住关切问:「前辈,您受伤了么?」 前辈? 喊谁? 喊我?! 谭玉半晌才反应过来对方是喊自己。赶紧订正:「不不,别叫我前辈。我可不是你前辈。我,我跟你是一挂的。」 辈分什么的,可千万不能乱。 自己跟老婆,可不能变成晚辈后辈的关系。 萧凌却显然不这么认为:「前辈说笑了。你我修为有着天壤之别,又怎么可以相提并论呢?」 哎? 谭玉无语。 什么情况? 这是要强行前辈后辈的节奏? 这可不行! 于是,她想了想,以更夸张的表情龇牙咧嘴□□:「哎哟好酸好疼啊。你看我,被雷噼两下,也就这副模样了。其实跟你没什么区别的。你就别叫我前辈了。我叫谭玉,你直接叫我『谭玉』就行。或者叫『阿玉』、『玉玉』都可以。」 呃。 萧凌不知该如何接话。 她虽然向来冷傲,颇有性格。但那是对自己的父亲而言。 对于别的前辈,她还是很尊敬的。 ——她又不傻,在这个强者为尊的修□□,遇到前辈还不低调,可能活不了三天就被打死了。 咳! 所以,萧凌对谭玉还是很愿意尊重的。 尤其,对方还救了自己的性命。 可是,「尊重」,似乎也包括尊重对方的意思吧? 这就矛盾了。 若是尊重前辈,就应该尊称人家为「前辈」。 可如果真的尊重对方的心意,就不该尊称对方为「前辈」。 矛盾的萧凌,有些呆。 看她如此神色,大概猜到了她的顾虑,谭玉眨巴眨巴眼,笑:「你也不用愁。要不这样吧,咱们单论咱的,只做朋友,不存在什么前辈后辈。」 第344页 「朋友?」 萧凌一愣。 这样大咖的朋友,她可是第一次遇到。 倒不是说修□□没朋友。而是,一般朋友都是在能量差不多的人之间的。 比如南海真人和蓬莱居士,都是同一个品级。 若是相差太大,是很难做朋友的。 因为,在修□□里,从来就没有理所应当的付出或获得。所有的付出,都应有回报;而所有的获得,也应有回馈。 这是修□□的铁律。 所以,即便是朋友之间,也是要势均力敌,才能互相馈赠。 比如,今天你帮我一次,明天我帮你一次。今天你送我一个什么,明天我又回赠你一个什么。 这种付出与回赠,是需要对等的。 等级差别太大,压根不可能完成。 所以,萧凌对自己跟谭玉的友情,没有半点信心。 谭玉却一副上赶着的样子:「呵呵,那什么,道友,我觉得我们很有缘分。我真的很想做你的朋友,你愿意么?」 「……」 萧凌不知如何反应。 呃。 缘分什么的…… 「好啦好啦,缘分最大。」谭玉笑眯眯拉起萧凌的手,「以后我们一起修炼,做一对修炼路上的伴侣,好不好?哎?对了,你头髮怎么乱了?好奇怪哦,也有点像我家里那个南海真人的爆炸头髮型。你们都很流行爆炸头吗?」 修炼路上的伴侣……这就是传说中的「道侣」吧? 萧凌正在感觉哪里不对,却又听对方把话题引到了髮型上去。 爆炸头? 她一愣:「什么爆炸头?」 「就是你这个髮型啊。」 谭玉笑嘻嘻把玩萧凌炸起的髮丝。 萧凌想了想:「可能是刚刚渡劫的时候,被雷电炸出来的。」 「……」 呃。 谭玉缩回手,没说话了。 但想了想,又不对:「那,那个南海真人,为什么又是爆炸头呢?他也遭雷噼?你们……啊不,我们,我们修真者,会三天两头就歷天劫被雷噼?」 要是那样的话,也太坑爹了。 谭玉很是紧张了一把。 萧凌却是摇了摇头:「自然不是。我们修真者,只有在升品阶时才会歷天劫。因为突破极限是逆天而行,需要有战胜对等天劫的力量,才能进入下一层境界。所以,大家都是很多年才歷天劫进阶一次的。」 「很多年?」 谭玉回想了下家里那位南海真人的年纪,表示怀疑。 「可我看南海真人也就是中年模样。四十多岁的年纪吧。可能五十还不到。他现在是五品。意思是一共经歷了五次天劫?那平均算下来,十来年就要被雷追着噼一次?」 就算是十年,也不长啊。 每十年被无数雷电追着狂噼一次,这也够苦逼了吧? 谭玉很有些担心啊。 要知道,她现在能挡萧凌的天劫雷,是因为萧凌的等级比她低,对应的天劫雷也是低档的。她才能够以肉身相护。 如果换成噼自己的雷,那就不一样了。 一想到要被那么多雷噼,谭玉就觉得……腰疼。 好在,萧凌又继续解释了:「不是啊。一品不需要被雷噼,从一品进二品开始,才会被雷噼。」 唔,总感觉画风被对方带偏了,说话怎么这么怪呢。 萧凌决定换个闢谣点:「而且南海前辈年纪有很大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应该活了一千多年了。」 「一千多年?!」 谭玉惊掉下巴。 好吧。 果然,自己还是低谷了这个现代世界里的修真者。 萧凌对谭玉的惊讶表示惊讶:「是啊,你不记得吗?」 我…… 我都不是原主。 自然不记得。 不过,对于萧凌的称唿,谭玉还是很满意的。 她不再称自己为「前辈」,而是称唿为「你」。看来,她已经把自己当成平辈了。 这就很好。 至于其他的,已经不重要了。 谭玉笑眯眯:「呵呵,可能现在年纪大了,记不清楚了。」 既然大家年纪都大,那自己作为修真者,年纪应该也不小吧? 然而,萧凌更惊讶了:「你年纪不大呀。今年也才二十六而已。」 「二十六?!」 谭玉以为听噼叉了。 但,萧凌的神情,告诉她:就是这样的。 「可……」 谭玉无论怎么想,都觉得这不科学。 「可是,我是那什么圣啊尊啊七品的。怎么会才二十六呢?!」 「你是天才嘛。」萧凌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 喂,这事有这么理所当然吗?! 谭玉真不觉得这个理所当然啊。 南海真人那货,活了一千多年才混了个五品。可自己,才二十六岁,就已经七品了。那南海真人是有多废啊! 等等,七品? 谭玉这会突然关注到了重点:「等等,你说我才二十六?我二十六岁,七品,被雷噼了六次。这样算下来,平均四五年我得被雷噼一次啊!」 腰疼。 然而,萧凌更震惊:「可是你现在已经是最高品阶了啊。完全不需要再被噼了啊。而且,你不是七品,你是更超一级的圣七品。所以,你应该是二十六年被噼了七次。平均三四年被噼一次。」 第345页 说完,萧凌还是觉得哪里不对。 为什么好好的天劫,要被说成是被雷噼呢? 瞬间逼格下降了很多好么! 谭玉却没觉得这些话有什么不对。 因为在她看来,歷天劫什么的,本来也就是被雷噼。 她最关注的,是自己的等级和被雷噼次数问题。 啧啧,平均三四年就被雷噼一次啊。 这得多惨烈才能有今天的成就啊。 果然,想要有什么样的成就,就要吃什么样的苦。 好在,自己已经顶级了,不需要再被噼了。 搞清楚等级和被噼事件后,谭玉一面震撼,一面放心。 最终,还是放心了。 反正,只要不噼自己,什么都好说。 于是,她欢欢喜喜地拉起萧凌的手:「那你歷完天劫了,我们就回去吧。」 「回?回哪?」 萧凌茫然。 「回我家呀。我们是朋友嘛。」 谭玉笑眯眯。顺便揉了揉对方的手。 萧凌皱了皱眉。 总觉得眼前这位「前辈」怪怪的。 明明是整个华夏最厉害的前辈。 却总感觉脑子不在线。 可是,对于这样的「前辈」,又不能得罪。 更何况对方还刚刚救了自己。 「去你家我没意见。不过你能不能答应我,别让我爸也来。」 萧凌看着谭玉,认真说。 这是她唯一的诉求了。 谭玉对老婆的诉求自然不会反对。不过,她却有点不解:「你为什么不想让你爸来?」 毕竟,那位可是自己的岳父大人。 对于岳父大人,她还是很关心的——主要是关心对方跟老婆的亲情状态,如果他们父女感情好呢,自己就狠狠跪舔,各种上赶着去刷存在感;但如果他们父女感情不好,那自己也得离岳父大人远点,省得被老婆恨屋及乌了。 咩,就是这么势利(脸皮厚)。 咳。 萧凌并不知道谭玉在探寻这些,只是见对方问,就直接说了:「因为我爸是个超级女儿奴啊。很夸张的那种。从我出生起,他就一天到晚围着我转,一切以我为中心。关键是,他还是个修真者你知道吗?他除了像一个正常女儿奴那样关注我,还能利用修真者的超能力,各种监视我的生活。你能理解我每次出门,小书包里都要被贴无数张灵符吗?而且,关键是,这些灵符还被一张隐身符包裹,让我完全无法发现。然后,我就像一个正常小孩子一样,去跟别的小朋友玩……」 萧凌越说越激动。 「你能想像吗?他给我贴偷窥灵符,监视我在学校和学校路上的一切,连上课走神、跟小朋友说小话、看看课外书,他都知道,然后回家批评我;他给我贴保护灵符,但你知道修真者的灵符能力有多强吗?只要探知别人对我有攻击性行为,就会开启反击模式——可是小朋友之间互相打闹开开玩笑,都是很正常的事啊,结果他的保护灵符一个反震,就把人家小朋友当场给弹飞了,差点没震出命案。很夸张的好吗!而且最夸张的是,我爸还超级谨慎,排斥一些雄性接触我。从幼儿园的小男生开始,只要有男性接触我,就会被他的灵符弹飞。。。你能想像这种被支配的恐惧吗?所以最后我实在受不了,只好也学修真,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彻底反抗他。」 谭玉震惊了:「所以你学修真,居然是为了反对你爸?」 萧凌点头,一脸委屈。 甚至,眼睛里都有了晶莹的泪光。 我去! 岳父大人禽兽啊!居然这么□□,把老婆都逼哭了! 谭玉心疼得不得了,赶紧把对方抱入怀里,各种哄。 同时,把岳父大人吐槽了一百遍。 女儿奴什么的,到这种□□程度,真是太不能忍了! 「老婆不怕,将来我帮你揍他。」 既然自己等级已经很牛叉了,那肯定可以打过岳父大人。自己虽然是穿越的,但身体本身的品阶还在,揍起岳父大人来,应该还是胜算很大的。 萧凌听了这话,僵住了。 明显感觉到老婆僵住。 谭玉开始反思。 然后,试探着弥补:「唔,我……我不揍他。毕竟,他总是你爸。那啥,父女没有隔夜仇对吧?」 她紧紧盯着萧凌的表情,唯恐给对方留下坏印象。 唔,岳父大人什么的,揍不揍,完全看老婆。 老婆说揍,咱就往死里揍;老婆说不揍,那就立刻跪。 这些都不重要。 只有老婆开心最重要。 然而,这一次,她又解读错了萧凌。 萧凌僵住,并不是因为揍她爸。 对于揍她爸这件事,她是很支持的。 但关键—— 「你为什么叫我老婆?」 萧凌看着谭玉的眼睛,问。 谭玉僵住。 是的,这下轮到谭玉僵住了。 哦豁,玩脱了。 对于自己脱口而出的习惯,谭玉也是很无奈啊。 几乎每个世界,都会犯这种错误。 这次之前那么注意的,就算是拿身体护着老婆给她挡天雷,也只是虚抱着,就是因为怕唐突。 结果,现在又秃噜嘴了。 萧凌却一直看着她,等她的回答。 第346页 谭玉只能……清了清嗓子,再清了清嗓子,再三清了清嗓子…… 最后,赔笑:「那什么……」 那什么? 她终究还是说不出来。 因为,说「你真是我老婆」吧,会很突兀。 说「我只是胡说」吧,又不甘心。 这很纠结啊。 「你不会是拉拉吧?」 萧凌一语戳破所有。 谭玉的赔笑尬在脸上:「唔,拉拉这事吧,怎么说呢……唔,你讨厌拉拉吗?」 这是她试探的一问。 问得很环绕。 萧凌的回答却很直接:「我不讨厌。因为我就是拉拉。」 第152章 你倒是飞呀 擦! 这消息太劲爆了! 谭玉第一反应就是:「你是拉拉?你喜欢过女孩子?」 问这个问题的时候,她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说实话,她并不会因为萧凌有没有过女朋友而改变初衷。爱是肯定爱的,不因任何事而改变。 但,内心里,还是希望萧凌心里没有别人的影子。 在谭玉紧张的注视下,萧凌坦然回答:「我没喜欢过女生,但我肯定会是拉拉。」 「为什么??」 虽然终于松了一口气,内心十分狂喜。 但谭玉还是很奇怪萧凌的理念。 为什么就那么肯定自己未来的性取向呢? 她是实在想不透啊。 萧凌却仍是一脸的理所当然:「理由很简单啊。因为拜我爸所赐,长时间没有男生能近我一米范围。我已经对男性彻底丧失兴趣了。除了我爸,我甚至不习惯男人的气味接近我一米之内。」 「.……」 好吧。 这理由,听起来毫无反驳的余地。 「要不,咱们先试试?」 萧凌突然问。 「啊,啊?!」 谭玉大惊。 还以为自己幻听了。 什么、什么就试试啊?! 萧凌看她那表情,皱了皱眉:「不愿意就算了。」 喂! 「我愿意!我愿意啊!」 谭玉赶紧脱口而出。 「真的?」 这下轮到萧凌有点意外了。 谭玉却把脑袋点得跟鸡啄米似的:「真的真的。我非常愿意!」 不只非常愿意,简直是求之不得呀。 她穿越而来,不就是为这么? 不过,她总觉得萧凌这次主动求情缘,并不单纯啊。 想了想,她还是问:「可是,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想跟我恋爱的真正原因?」 她有点紧张。 萧凌却很坦然:「这没什么可隐瞒的。如果你想知道,我可以告诉你,为了气我爸爸。我想了想,与其揍他的□□,还不如虐他的心灵。我要让他知道,因为他从小到大的干涉,我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拉拉。好啦,我不跟男孩子早恋啦,我直接选择女孩子!」 萧凌的眼里,现过一丝报復性狠辣。 好吧,这是亲女儿没错了。 谭玉无语。 揉了揉太阳穴。 「怎么,知道真相后,你不愿意?」 萧凌斜睨她。 「不。我很愿意。」 谭玉无奈摊手。 您想做什么,我都愿意。谁让您是我亲老婆呢。 就这样,两人达成了恋爱协议。 不过,以萧凌的意思,应该是只想做个空模样。就是跟形婚差不多。 当然,谭玉是绝对不会允许形婚这种糟粕存在的。 嗯! 所以,谭玉微笑,开始跟新晋恋人套近乎:「唔,对了,你爸手机号是不是也是你备註成gg推销的?」 被1人标记为「gg推销」,不是萧凌这个亲生女儿,还可能是谁? 果然,萧凌坦然应承:「不错,就是我备註的,为了让别人不接他的电话。」 谭玉无语。 果然。 萧凌一说到这个话题,却仿佛是开了闸门一般,很多委屈喷涌而出:「根本不知道他有多疯狂。上学的时候,我同学家长都被他找遍了。老师更不用说。各种询问我的状况。后来我学修真了,他就开始骚扰各前辈,找人托关系,到处让人照顾我。只要我在哪个城市歷练,他就要拜託哪个城市的前辈,让人家帮他照顾我,顺便留意我的一切动向。」 一说到这个,萧凌就满满的委屈。 谭玉都听呆了。 好吧,这样的父亲,确实挺让人抓狂的。 萧凌幽怨望向她:「你也是他找来的对不对?」 不然根本不可能刚巧找到她,还帮她挡劫。 呃。 谭玉给了自己一巴掌:「老婆我错了。我看到是gg推销就不应该接的。」 当然,只是姿势做得十足,其实并没用力气。 萧凌无语。 这个「前辈」,真的怪怪的。 唔,好吧,不应该叫「前辈」了,应该叫……老婆? 还是老公? 不管叫哪一个,都很奇怪啊。 萧凌转过头,没接她的话。 谭玉继续舔:「唔,老婆,你看,我们是不是可以回去了?」 现在成了恋人关系,回自己家就更理所当然了。 萧凌也没反对:「行。只要你记得你的承诺就行。」 第347页 承诺? 谭玉眨巴眨巴眼,认真回顾。 然后,举手立誓:「老婆放心,只要你不点头,我绝对不让岳父大人进家门!」 同时,默默在内心向蓬莱居士忏悔:岳父大人啊,不要怪我啊。我也是妇命难违啊。 萧凌对谭玉的各种称唿很是无语。 但也不想节外生枝。 便点点头:「走吧。」 两人一行,终于准备回程。 准备, 再准备, 再再准备…… 一直准备。 萧凌看向谭玉,谭玉萌巴巴回看。 萧凌无语:「前……那谁,你不祭出飞剑吗?」 谭玉眨巴眨巴眼,觉得应该抓小放大:「唔,不是说了不叫前辈了么?」 「我没叫。」 「可你想叫。」 「可我没叫出来。」 「可你想叫。」 「……」 萧凌没再槓下去。 因为她觉得这画风怪怪的。 甚至,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们在开车呢。 所以,她深吸一口气:「这不重要。」 那重要的是—— 「你为什么还不祭飞剑?」 萧凌看向谭玉。 谭玉噎住。 好吧,为什么她不祭出飞剑? 因为她不是原主啊。完全不会祭飞剑啊! 驾驭飞剑什么的,她也很想啊。 但是—— 真不会。 然而,萧凌那么目光灼灼,望着她,等她回答。 这尴尬的时刻,卡住了。 不过,谭玉是何许人? 人家那可是网络写手!想(编)起理由来太容易了。 「我很久没法驾驭飞剑了。」 谭玉半闭着眼。 努力让自己仙风道骨。 「为什么?」 萧凌不懂。 「因为我已经『人剑合一』了。」 第153章 灵符达人 「啥?」 萧凌都有些愣。 想了半天,还是没懂:「人剑合一?」 「对啊。」 谭玉认真。 一本正经解释:「人剑合一,你不知道吗?也就是人和剑两者合一了呀。我就是剑,剑就是我,所以我没法御剑呀。你见过自己骑自己的么?」 「……#%%~&*&(())」 萧凌莫名就被拉入风中凌乱状态。 这太冷不防了。 她轻咳一声,突然就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了。 「那我们自己飞回去?」 谭玉萌巴巴看着她:「你不带着我一起飞剑?」 「我驭不了剑。进四品才能御剑。我刚刚才渡过天劫进入三品。」 萧凌坦然。 谭玉无语。 好吧,原来萧凌也驭不了剑。 既然蹭剑不成功,谭玉也就改了主意:「好吧。那我们一起坐公交车回去。」 「……公交车?」 萧凌震惊出新高度。 那什么,作为修真者,坐公交车回去,像话吗? 「怎么了?」 谭玉认真反思。 「你不喜欢坐公交?那我们坐地铁也是可以的。实在不行,打的……应该也可以……吧?我看看钱包。」 说着,真的翻起了钱包。 没办法,刚穿越过来,对原主的一切都不熟悉,包括随身钱包。 看她在那认真翻着钱包,萧凌忍不住打断:「现在都用电子支付了。你带个手机就可以。」 谭玉恍然大悟。 啊,对,现在已经是很现代时期了,一切都很现代。 甚至,连钱包都不用了。 当下便「呵呵」挠了挠头。 「就是。你真聪明。」 「……」 萧凌丢给她一个大白眼,不想跟她说话。 从此,她对「前辈」什么的,已经彻底没有代沟了。 鄙视起来,毫无压力。 她不想理谭玉,谭玉却是拽着她不放啊。 「那我们回家吧。」 谭玉过去拽萧凌的胳膊。 「我们奢侈一点,打的回去。」 萧凌将胳膊甩开。 那什么,「奢侈」什么的,真是太丢脸了。打个的就奢侈了? 萧凌压根不想跟谭玉有瓜葛。 她现在只想离这个low逼远一点。 作为一个修真者,是完全超脱于这个世界之外的。 不只能力超越凡人,心态也应该凌驾于众凡人之上。如谭玉这般各种low逼的,她真不想认识。 省得影响了自己纯洁的修真心灵。 但谭玉却将她胳膊抓得死死的。 萧凌倒是想挣脱,但谭玉是何许人? 以谭玉的品阶,哪怕只是随随便便的一抓,都带着惊天之力。萧凌压根挣脱不开好么? 既然挣脱不开,萧凌也就放弃了。 「行,我们回去吧。」 两人终于好歹算是结伴回家。 回家后,南海真人居然已经把饭菜都准备好了。 正准备两人回来。 见谭玉带了萧凌回来,南海真人很是激动:「灵尊前辈回来了?还把萧凌侄女给救回来了?太好了!蓬莱兄弟可以放心了。来来来,刚好饭菜做好了,趁热,入席入席。」 什么鬼台词? 谭玉无语。 第348页 果然是一千多年前的老古董,即便来到现代,说起话来也奇奇怪怪的。 当然,谭玉现在最介意的还是称唿:「什么前辈侄女的,别胡说了。大家都是朋友。来,吃饭。」 前辈和侄女,这活生生隔了两辈呢。 谭玉可不能容忍这种事情发生。 所以,无论如何,先把辈分给平了再说。 只好先招唿大家先吃饭。 吃饭…… 对了,这不对啊。 谭玉刚夹了一筷子鱼肉,正准备往嘴里塞,突然想起来: 等等! 为什么这菜现在才吃? 自己不是被雷噼了那么久么? 「你这真的是刚做的?还趁热?」 我怎么那么不信呢? 南海真人一脸坦然:「是啊。我用了保鲜符。」 谭玉以为自己听错了:「你是不是想说,保鲜膜?」 「不是啊。保鲜符。」 南海真人一脸认真地解释。 「就是可以给食物完全保鲜的灵符。不管保存多久,都跟刚出锅的一样。」 「……」 谭玉已经不知道如何形容了。 修真能力什么的,还能这么用? 这也太暴殄天物了吧! 「你就没点别的事可做么?搞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你不觉得浪费时间?我觉得你的时间,应该用在更有意义的事情上。你觉得呢?」 谭玉觉得自己应该对这人说点真心忠告。 作为一个看透一切的穿越人,谭玉深知实力的重要。 作为一个修真者,修真实力是最大的依靠。 其他的,真的没什么用。 尤其,修真世界本就很残酷。 然然,南海真人很懵逼:「灵尊前辈,不是您让我多多研制这些东西的吗?」 「我?」 谭玉惊愕。 深知都已经忘了对方的称唿问题。 「对啊。就是您教育我,说不能只一门心思苦修,要有点生活情调,要给自己的修真生命加点灵魂。不只劝说,您还手把手教我呢。教我做饭,教我制各种有趣的符。」 「……」 谭玉更无语了。 内心对原主深深吐槽——唔,不管怎么说,那也算是曾经的「自己」吧。 那个曾经的「自己」,也太坑了吧。 活活把一个专心修真的修者,给坑成了煮饭奶爸和不务正业的玩咖。搞得人天天做饭、制各种有趣(没用)的灵符。 这不坑人么? 然而,一说到这事,南海真人就感动得稀里哗啦:「多谢前辈指点,我这几年才可以进步得这么快。如果不是您,我可能现在还在四品徘徊呢。就因为您教我给修真生命注入灵魂,我才真正有了灵魂,修炼起来进展才这么快。遇到你才几年的时间,就已经跨入了五品。您真是我的再生父母啊!」 谭玉无语。 哑然得不知如何是好。 好吧,原来自己竟然歪打正着,把人家给指点清楚了。 得,想想也对。任何事都是要中和才好。不能太过度。 过度的专注,有时候可能真的反而会带来压力和障碍。 昔日努力的南海真人,因为勤奋,才顺利达到了四品境界。这原本也不容易。 但没有灵魂的修真,终究是走不远的。 反而,他开始花一些时间来休闲,来做饭,来制作一些没用却有趣的灵符……将这些生气注入生命,便让生命真正有了灵魂,修真也有了灵魂,反而悟得更快了。 这样一来,南海真人反而进步神速了。 好吧,也不知原主是真的站得高看得远,还是跟自己的觉悟一样,歪打正着。 唔,总之很复杂。 谭玉懒得纠结了。 她的兴趣点转了转,突然发现:「咦,你是五品,所以你会驾驭飞剑了?」 「当然啊。」 南海真人不解。 他不明白谭玉为什么会这么问自己,难道是质疑自己的能力。 所以,为了证明自己真的还能驾驭飞剑,赶紧再补了几句:「唔,我现在经常驾驭飞剑啊。这次做的鱼,就是去南海那边抓的。」 「……!!!」 谭玉震惊了。 好吧,这些鱼竟然不是去菜市场买的,而是去海边抓的?! 谭玉已经对这个世界诉说无能了。 现代修真世界什么的,真的太夸张了。 她真是一分钟都再待不下去了好么。 「所以,你那头髮,是因为你来去南海,一路飞着,风吹的?」 谭玉扶额,无力地问。 其实这个问题,她已经不需要等到答案了。 因为她已经知道这问题的答案了。 果然,那南海真人点头:「是啊。我就是驾驭飞剑去的南海。路上风有点大,可能就,头髮吹炸了。」 也是个诚实boy。 谭玉由扶额改为捂脸。 好吧,已经不想再讨论这些话题了。 她觉得自己可以直接跳了。 「那什么,阿凌,来,吃饭。」 她觉得还是把时间精力用在老婆身上,才有意义。 萧凌也是旁听得很无语。 她同样不想插入这么low的话题。 便凑了上去,吃鱼。 这鱼……还真好吃。 第349页 以至于,三人默默吃着,吃了很久很久。还都默不作声。 看样子,是真的很好吃。 等终于吃完了,南海居士又去收拾碗筷,然后洗碗拖地做家务。 看得谭玉都尴尬了。 「那啥。南海,你别这样。咱们都是修士,时间都挺珍贵的,你还是去好好修炼吧。别给我……在这弄这些了。」 她想说的,其实是,「别给我在这当保姆啊」。 但最终,还是遮掩了一下。 唔,她是真不忍心坑人。 毕竟,修真世界残酷。时间应该用在刀刃上。 堂堂一个千年修士,总不至于来天天给人做保姆吧。 然而,南海真人显然不这么认为。 他反而上赶着:「不,给前辈做这些,是我的福气。我一直苦修千年,却进展缓慢。可自从遇见了您,就进步神速。甚至马上就能进六品境界了。才短短几年时间,真是太快了。能遇到前辈,真是我八辈子修来的福气呢!能伺候前辈,也是我的福气。」 这一番勐拍,让谭玉很是复杂。 说什么都觉得不对。 好吧,算了算了,不管了。 谭玉觉得还是专心去抱老婆的好。 话说,吃完饭,就应该到了就寝时间了。 「那什么,天晚了,我们去洗澡吧。」 谭玉「嘿嘿」笑着,蹭到萧凌身边,建议。 那什么,早点跟老婆去洗澡,才是正事。 然而,萧凌还没答话,那边南海真人已经答话了:「前辈,不用洗澡,我这有清洁符。」 清洁符? 什么鬼? 谭玉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南海真人自动回答了这个问题:「唔,前辈,您忘了?您以前懒得洗澡,就催我发明的。清洁符啊,只要用一张,就能自动清洁,完全不用洗澡。」 「……」 谭玉彻底无语了。 这个原主,以前是有多懒?! 而这个南海真人,又是有多闲?! 萧凌看戏一样,冷淡旁观。 谭玉下不了台,只好换个方向找回场子:「那什么,阿凌,咱一起去整理整理房间吧,好睡觉。」 「不用。整理符我也有。一张符就可以搞定房间的一切。」 南海真人又出来刷存在感。 谭玉已经对这灵符达人彻底无语了。 扶额半天。 又揉了半天脸。 最后,深吸一口气,放下手来,问灵符达人:「那什么,你有自动睡觉的符吗?」 灵符达人南海真人想了想,有些懵:「我有让人昏迷的符。」 「……」 谭玉又抹了一把脸。 半晌,才重又深吸一口气,以忍无可忍的姿态,沖那南海真人吼:「既然没有让别人自认睡觉的符,就给我一边去!我现在!要跟萧凌一起休息!」 说着,直接拉了萧凌进房。 只留下呆呆的南海真人,站在当地。 萧凌倒是没挣脱,而是跟着谭玉就那么进了房。 进房后,谭玉把房门一关,十分兴奋:「阿凌。我们还是洗澡吧。」 萧凌撇了撇嘴:「不是有清洁符么?」 「不不,咱不用那些神神叨叨的玩意。咱都是正常人,就按正常人的生活方式,真实洗澡。怎么样?」 萧凌无语。 没有回答,不说好,也不说不好。 谭玉等不及,开始摇晃萧凌的胳膊:「你说好不好呀?」 好不好? 呵呵,原本萧凌没决定到底好不好。 但被谭玉这么一摇。就「好」了。 因为谭玉可是超七品,那是真正的高手中的高手!就这么随便一摇晃,就足以让萧凌痛得直抽抽了。 得。不跟前辈犟了。 萧凌很识相地认怂,回答了一个字:「好。」 于是,谭玉开开心心地跟萧凌去洗澡了。 不过,萧凌虽然答应了跟她像正常人一样洗澡,却是万万不肯鸳鸯浴的。 谭玉倒也不急。反正对方已经是自己名义上的女朋友了,来日方长。 相信,很快就要名副其实了。 两人各自洗完澡后,开始进房,稍微整理了一下房间。 谭玉却热得一身汗。 唔,大热天的,洗完澡还铺床叠被,却是太热了。 话说—— 「这房间怎么没空调啊?!」 这事是谭玉不能忍的。 作为一个现代房间,怎么能没有空调呢? 正在这时,南海真人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前辈,我有降温符。」 「……!!!」 谭玉觉得很想掐死他。 好吧,这货真是无处不在! 她忍无可忍,问:「你怎么在门外偷听啊?!隐私什么的懂不懂?!」 这南海真人还真不懂。 他愣了愣,认真:「前辈你怎么了?不是您让我给您房间贴了张千里耳灵符么?您说这样就可以随时听清楚您房间的声音,万一您在里面有危险,我也可以及时进去救您。当然,这话您肯定是开玩笑。前辈您这么厉害,怎么会需要我去救呢?不过,这灵符确实是您让我做的呀。」 谭玉这下真的是彻底败了。 败给了原主。 也就是曾经的「自己」。 第350页 原主是有多无聊? 又是有多没隐私感? 居然就这么让人偷听自己。 危险? 呵呵,一个人睡在房间里,能有什么危险? 更何况,您不是华夏最强么,还怕什么危险? 而且,就算是真有危险,您一个超七品都干不过,人一个五品的肯定更干不过呀。 她这么想着,内心是彻底无语了。 目前,她什么都不想说,只想捂着脑袋睡觉。 而南海真人还没意识到自己的讨嫌,反而在外面继续体贴地问:「前辈,降温灵符要给您送进去吗?」 「……」 谭玉感觉一万零一只草泥马在自己脑袋里践踏而过。 最终,却还是服了软:「唔,你,送进来吧。」 没办法,热啊。 好吧,她已经下定决心,明天就要去买空调。当天买当天装!一定要把自己的生活武装起来,不能允许任何其他人介入。 南海真人却显然不这么觉得。 他帮谭玉一切布置停当后,又去密室暗格里愉快睡觉。 唔,他等了谭玉那么久,也累了呢。 同时,为了主人的安全,他还不忘又给那房间贴了一张「千里眼」灵符。 其实,千里眼和顺风耳两对灵符原本就是成对的。一般都会一起发。 但因为男女有别,考虑到对方虽然是前辈,但终究是个年轻女子,自己偷窥确实不方便,所以他一直没有真正地把千里眼灵符贴上去。 毕竟,看到什么不好的东西,也是不合适的。 然而,今晚不一样了。 今晚谭玉除了自己回来,还带回来了蓬莱居士的女儿萧凌。 人家萧凌侄女那么小,跟谭玉在一起可是隔着辈的,肯定互相很客气。两人睡一起,肯定不会真的把外衣都脱了。 毕竟是第一次见面嘛,彼此应该还是穿着会客般的衣服吧? 所以,自己即便看了,应该也无所谓。 更何况,萧凌侄女一直是蓬莱兄弟掌上明珠,蓬莱兄弟天天求自己多关注一下这个侄女。现在有了机会,自然要近距离关心一下。 这么想着,南海真人就心安理得地偷窥了。 然而,房间里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让他差点失眠! 尼玛,接下来太坑了! 谭玉和萧凌,居然开始撩了起来。 确切地说,是谭玉撩人家萧凌。 这太尴尬了。 人家萧凌还是个小女生好么? 虽然已经二十四岁了。但在南海真人眼里,就是个小女生啊。而且人家还是晚辈,还被蓬莱居士保护得特别好,没有经歷过社会的一切。无论从外在还是内心还是辈分,对方都是小朋友啊。 谭玉前辈居然对一个后辈小朋友下手,真是……太那啥了。 南海真人看不下去,直接站起来,去敲谭玉的房门。 谭玉正在里面想尽办法撩萧凌。 是的,想尽办法。 无奈啊,萧凌太难撩了。 那是万年冰山大美女,各种不说话。 无论谭玉说什么,她都不说话,只那么用冷冷的眼睛看着你。 你问什么,她用冷冷的眼睛看着你。 你说什么,她也用冷冷的眼睛看着你。 总之,不管你如何,她都用冷冷的眼睛看着你。 仿佛这一切都跟她无关一般。 这让谭玉平生第一次踢到了铁板。 说实话,她以前在别的世界,也不是没撩拨过冰山萧凌。 但无论哪个世界,都没这个世界的萧凌够冷。 这萧凌,已经不是冷了。 而是完全的冰啊。 最终,谭玉感觉自己快被那冷冷的眼神给冻死了。正准备今晚先放弃,明天再继续战斗,却冷不防,门口有人敲门。 不是别人,正是南海真人。 谭玉正暴躁着呢,听门口有人敲门,立刻就不高兴了:「你敲什么敲?我忙着呢!」 正因为你忙着,我才要敲啊。 等你忙完,我还拿什么跟蓬莱兄弟交代? 那就真的一切都晚了好么! 南海真人的执着,再度让谭玉无语。 好吧,遇到这种保姆,是真没办法。 她只能认命地开了门——反正,今晚即使不开门,也是达不成目的的。 南海真人进房后,第一步就是观察两人的衣服。 见两人看起来还算衣衫工整,才冷静了些。 连带着,口气也恢復了之前的谦恭:「唔,前辈,我之是进来看看,你们有什么需要我服务的么?」 「不需要!不需要!唯一需要的,就是你离开!」 撩拨未遂的谭玉,现在心情很不好。 「是。」 南海真人见里面情况还好,便也退了出去,没再说什么。 谭玉见她出去,又重新关上门开始撩拨。 这一次,她彻底把房门给反锁死了。 却不成想,外面的南海真人,已经给蓬莱居士发了简讯和定位。 很快,蓬莱居士秒到。 是的,是秒到。 几乎是一秒钟,就来了。 看来,这位老兄的修为又精进了,跑路的脚程又快了呢。 当然,同时也说明,这位老父亲是真的关心女儿,到这么晚还在等关于女儿的消息呢。 第351页 蓬莱居士进来后,第一句话就是问南海真人:「我女儿怎么样了?」 「放心,侄女很好。被前辈救回来了,一点伤都没有。唔,不,或许,可能,有点内伤……」 南海真人斟酌着词句。 蓬莱居士有些懵:「啥意思?!」 他原本听到前半句话,还算放心。偏偏后面还有后半句在,这就让他不得不担心了。 什么情况? 女儿出事了? 「她受伤了?伤哪了?」 蓬莱居士急得不得了。 「你别急,你先别急。嘘嘘嘘,你小声点,别让前辈听见。我现在有事要跟你说。来,进我的小密室。」 作为拥有小密室的人,觉得商量秘密就一定要进这小密室。 蓬莱居士不知道怎么回事,也就乖乖听话,跟南海真人去了密室。 两人在密室里,南海真人也就不再隐瞒,直接告诉了对方,自己所见所闻的一切。 蓬莱居士彻底懵了。 什么状况? 自己的女儿被人家……那啥给盯上了? 不可能吧! 蓬莱居士不信:「可前辈是个女子啊!」 「女子怎么了?人家那啥起来,可完全不觉得自己是个女子呢。」 谭玉对萧凌的那些撩拨之词,南海真人可是听得清清楚楚的。 「可……」蓬莱居士还是不信,「我女儿怎么会喜欢一个女子呢?」 「那啥,有句话我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南海真人有些犹豫,却又很想将。 「有什么话你就直说吧。。」 蓬莱居士让他说下去。 他是真想知道其中的问题。 「唔,我觉得事情或许很简单。因为你长期不给人接触男子。人家自然就喜欢上女子了呀。」 「……」 这话,还真有道理。 蓬莱居士瞬间萎靡了:「那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你是当爹的,你拿主意。」 「……」 「……」 「……」 蓬莱居士连续三次,欲言又止。 最后,还是只能又颓然坐下:「我能有什么主意?」 虽然是一个女儿奴,但是……咳,有时候,还是有点怂啊。 那什么,人家毕竟是前辈,各方面都在自己之上,自己冲上去,不是找死么? 自己死了也就算了。可自己若是死了,将来谁保护女儿啊? 作为一个女儿奴,可不能为了给女儿暂时的出气,而不顾女儿将来的幸福啊。 女儿奴父亲表示很纠结。 许久许久,仍在纠结。 等纠结了一晚,天已经亮了。 这一晚,两个大叔没有看到谭玉和萧凌房间的所有。 因为之前发现两人有异常时,南海真人就把灵符撤回来了。 毕竟,作为修真者,哪怕是千年前的老怪,还是有基本原则的。女孩子的房间,可不能偷窥。 既然人家已经那啥了,该来的,也就来了。 知道已经天亮,蓬莱居士就怂怂地出来了。 唔,不管怎么说,该面对的,还是要面对。 他怂怂地在外面见了自己的女儿。 萧凌并不想见他。 一见了他,就跟谭玉皱眉:「怎么回事?不是说不让他进屋嘛?怎么现在又让他进来了?」 谭玉也很委屈啊。就问自家的保姆:「那什么,这位……这位是怎么来的?」 其实她想上去跪舔叫一声「岳父大人」来着,但既然老婆不高兴,那肯定是老婆重要。 岳父大人设呢的,还是先牺牲把。 南海真人也很无奈,只好嘿嘿一笑:「唔,因为担心侄女的情况,我这位兄弟就来了。」 这话倒是说得轻巧。 关键这家不是你的家呀! 谭玉觉得,这个保姆可以直接炒掉了。 所以,她对那真人说:「这个家里,一切都是阿凌说了算。以后,你做什么是,还是先问问阿凌的意见。否则,就不用再在这里呆下去了。」 那真人瞬间萎了。 唔,什情况?自己换主人了? 第154章 恭喜蓬莱兄喜提贵婿 当然不是换主人了。 而是多了一个女主人。 「总之,以后咱家所有的一切都由阿凌说了算。她是这个家的女主人。所有的决定都要经过阿凌的盖章同意。」 谭玉从来不放弃任何机会表白。 这次也一样。 萧凌无语。 甚至有点愕然:我什么时候成这个家的女主人了?盖章同意是什么鬼? 对于这个定位,她是想拒绝的。 但是,看到自己老父亲的那一刻,萧凌改变了主意。 她微微一笑,轻轻伸出手,搭在了谭玉肩上:「既然你知道我是这个家的女主人,你还随便什么人都放进来。」 谭玉愕然。 受宠若惊。 啥意思? 老婆这就给自己盖章官宣了? 唔,不管怎样,老婆都说了,那就一定要捧场。 反正老婆说的就是对的! 所以,毫不犹豫,她立刻抬手反搭,瞬间跟萧凌拥在了一起。 说是「拥」,实际上说是「绞缠」更合适。 那傢伙,跟八爪章鱼似的,就那么绞缠上去。 第352页 所有人都看呆了。 尤其是蓬莱居士,更是当场石化了。 自己精心培育的水灵灵白菜,就这么给猪拱了? 还是被母猪拱的。 蓬莱居士流下了老父亲的热泪。 「阿凌,你们……是认真的?」 「不。」 萧凌挑了挑眉。 蓬莱居士内心燃起了一丝希望。 但萧凌接下来的话,瞬间碾碎了他那最后一丝希望,而且是反覆磨碎的那种—— 「我并不打算认真。随便玩玩而已。或许玩两天……就去换下一个人玩了。」 蓬莱居士的心瞬间稀碎。 啥意思,自家白菜变黑了。 啥时候黑的呀? 作为尽职尽责、随时呵护女儿的老父亲,陷入了深深的疑惑啊:自己不是一直看着吗?这是什么时候黑化的啊? 他好想仰头问苍天啊! 他的女儿,就这么…… 老父亲好想哭。 对于老岳父的惨烈,谭玉肯定是……并不关心的。 她现在只纠结萧凌的那句「随便玩玩而已,或许过两天,就换下一个人玩了」。 这可比岳父重要多了。 所以,她赶紧将萧凌抱得更紧:「老婆我最好了。你找不到比我更好的了。咱不换,咱白头到老一辈子,啊。」 这肉麻劲儿,让在场其余三人,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 谭玉却浑然不觉。 还在继续发力:「老婆~你要相信我~~我是最好的~~咱不换了,咱白头到老,必须白~头~到~老~~」 说到最后,她已经直接开蹭了。 埋脖埋胸,各种埋。 可怜的蓬莱居士,已经直接傻眼了。 他的三观算是彻底崩塌了。 塌得散碎一地,拾都拾不起。 他千辛万苦保护的女儿啊。 为她赶走无数男孩的女儿啊。 现在……就这样被一个女子占便宜?! 蓬莱居士握起拳头,有种想打死对方的冲动。 然而,面对着谭玉,他犹豫了。 ——主要是因为打不过。 萧凌很清楚这一点。 所以,她冷冷一笑:「怎么,你想对灵尊前辈动手?」 蓬莱居士哑然。 他确实想来着。 但,打不过呀。 「如果你想找死,我也不拦着。」 萧凌退后一步,顺便把谭玉给往前推了推。 一副让老爹看着办的样子。 蓬莱居士气得拳头直哆嗦,但就是不敢出。 他知道,自己如果对谭玉动手,结果只有死路一条。 在修□□,实力是绝对的。 除非有惊天奇遇,否则不存在跨级杀人的可能。 尤其自己还跟谭玉差了整整三级——自己才五品,而谭玉已经突破修真极限到了圣七品。 这样的越级干架,就不叫干架,叫冲上去送人头好么。 有了这样的顾虑,蓬莱居士那只手,就愣是迟迟抬不起来了。 萧凌冷笑,内心暗爽。 终于遇到自己老爹屏蔽不了的「登徒子」了。 这些年来,他那个老爹看谁都像「登徒子」,只要是男性,但凡接近她一米范围,都会直接被轰飞。 现在,来了真正的「登徒子」,就当着他的面埋胸,然而他竟然毫无办法。 想起来都很开心呢哈哈哈! 那蓬莱居士被气得脸一阵红一阵白,说不出半句话。 反倒是南海真人出来打圆场,握住了对方的拳头,哈哈一笑:「啊哈哈,恭喜蓬莱兄啊,凌侄女喜得佳偶,蓬莱兄喜提贵婿啊!」 「……」 这一段不文不白别别扭扭的话,说得在场所有人都无语。 什么状况? 喜提玛莎拉蒂么? 要不要双击六六六? 蓬莱居士更是心塞。 同时对南海真人很是失望:「南海道兄,你怎可说这种话?」 都是千年的老怪,说起古风话谁不会? 南海真人打着哈哈摇头晃脑:「蓬莱兄,我可是真心恭喜你!我能当灵尊的僕人,这些年就修为飞涨。现在您当了灵尊的岳父,灵尊前辈自然不会亏待你的,您说是不是?灵尊前辈。」 是不是? 谭玉龇牙。 这话她还真不好回答。 一来,是与不是,都要考虑老婆。 二来,自己不是原主,就算想给,也没法给呀。 所以,她只是「呵呵」干笑。 见谭玉并不变态,南海真人奇怪:「前辈你不会不打算给聘礼吧?」 他可听说,聘礼的风俗流传至今呢。 只是,说法上略有不同而已。 所以,作为千年传统老怪,他对于聘礼一说还是很坚持的。 聘礼什么的…… 谭玉赶紧表态:「有聘礼!当然有聘礼!我家阿凌值得世上最贵重的聘礼!」 蓬莱居士又握着拳头想沖:我辛辛苦苦当心尖尖上的花骨朵儿一样养大的女儿,什么时候成你家的了? 南海真人将老友紧紧按住,笑得如弥勒佛般和善:「呵呵,如此,就多谢前辈了!南海老兄真是好福气啊!啊哈哈哈哈,南海兄你要请客,马上请客!」 说着,竟把对方拉走了。 第353页 剩下谭玉和萧凌一脸懵逼。 唔。 就这么被拖走请客了? 所以这次的出柜,算成功了? 谭玉和萧凌面面相觑。 萧凌颇感失望。 她本来以为她老爹会大闹一场,没想到,就这么偃旗息鼓了。 雷声大,雨点小,真没意思。 既然她老爹已经走了,她也懒得跟谭玉周旋。直接拿手一扒,就准备把谭玉的手给扒拉下来。 然而,她错了。 她这用力一扒拉,谭玉的胳膊却纹丝不动,依然绞缠在她脖子上。 好吧,圣七品果然不一样。 即便自己本身不发力,就这随意一搭,都是三级小菜鸟撼不动的。 第155章 金丹换老婆 萧凌默默嘆了口气。 不过,内心似乎也并不反感。 就那么由谭玉搭着。 谭玉笑嘻嘻:「阿凌,我们现在,是不是就算正式出柜官宣了?」 出柜? 官宣? 「不。我们这是形婚。」 萧凌一脸坦然。 「或者,可以说叫『形恋』。」 形恋什么鬼?! 谭玉哑然了。 这个世界的萧凌,三观怎么这么鬼畜啊?! 她觉得,还是要把控主场,不能把话题权交给对方。 还是要努力把话题给掰回来:「对了,阿凌,你喜欢什么样的聘礼?」 萧凌有些愣。 「你听不懂吗?我说了,我们只是形婚。你不用给聘礼。」 「可是形婚也要给聘礼啊。」 谭玉努力找理由。 「唔,给聘礼的话,形婚会形得更真实点。」 萧凌无语。 她没想到,还有人上赶着给聘礼的。 而且,还是形婚的聘礼。 谭玉当然不是上赶着给形婚送钱。 她是压根没想过要形婚。 所谓的「形婚」,不过是她给对方的一个先行桥樑而已。等假以时日,就是真正的老婆了。 所以聘礼什么的,是绝对不能省的。 而且是要有多少给多少。 所以,她一直巴巴看着萧凌,等她的反馈。 萧凌很是无语。 但,既然对面的前辈玩得这么嗨,她也不介意嗨一嗨:「唔。你想给什么样的聘礼?」 一听有门儿,谭玉更开心了:「只要你想要,我什么都可以给。」 「哦。那我想要你最好的。」 萧凌突然笑眯眯。 这诡异的突如其来的笑眯眯! 谭玉心里一突:「所以,你想要什么?」 「我都说了啊。要你最好的,最重要的东西。」 萧凌望着她。 谭玉被她望得心虚虚:「所以,那是什么?」 萧凌挑了挑眉:「并不是什么别的,而是你的金丹。」 「金丹?!」 谭玉差点炸了。 就算她不是真正的修真者原主,也明白金丹对于一个修士的重要性啊。 哪有好好的要人金丹的? 「那玩意给了,会出人命吧?」谭玉弱弱地问。 她可不想搞出人命。 虽然,那什么,喜欢萧凌是真的。甚至愿意为她死。但,总不能白白送命啊。 她又不傻好么。 金丹,用脚趾头想都是不能送人的。 然而,萧凌就那么定定望着她,眼里充满戏嚯的笑意:「你不是说,只要我想要,你什么都愿意给我吗?」 是,我是说过,没错。 但,你也不能就借着这一句话,就要我的命吧。 这也太狠了嘤嘤嘤。 死有重于泰山,也有轻于鸿毛。 为老婆而死得有意义,那并没什么不可以。 但,好端端就把自己给弄死了,这也太扯了。 谭玉并不想这么扯,所以,她觉得她还是要挣扎一下:「可是阿凌,如果我把金丹给了你,我就死了。你真的这么想我死吗?」 「不。你不会。」 萧凌还是那样望着她。 谭玉被她更望得心里发毛了。 就连声音,都有些磕巴:「啥、啥意思?为什么不会?」 她记得,修士丢了金丹就没得搞吧。 要么直接死了。 要么即使不死,也是功力全废,这在修真界跟死人没什么区别。 然而,萧凌看她的眼神十分稳健:「不。你不会。所有的都会,但你不会。」 「为什么?我跟别人有什么不一样?我也是血肉之躯啊。」 一样怕死的好么! 然而,萧凌仍是笃定摇头:「不。你不一样。因为你不只一颗金丹。」 擦! 我那么强的么? 我不只一颗金丹? 那我有几颗金丹?! 谭玉疑惑,却又不敢问出口。 唯恐问出来后就泄了底,让对方觉察出了自己穿越者的身份。 萧凌却只是那样微微笑着,望着她。 说实话,这真挺吓人的。 了解萧凌的人都知道,她几乎是不笑的。 在以前的世界里,看见她笑的次数,是极少极少。 可现在,确切地说是今天,她居然就这样笑望着自己。 谭玉突然感觉内心最隐秘的东西被发现了。 第354页 唔。 「那什么,我觉得,我们还是先谈谈你爹吧。」 「谈我爹?」 果然,单纯如萧凌,还是被她把话题给转了。 并且,对新话题还挺感兴趣:「我爹有什么好说的?你有什么好主意?」 这话吓得谭玉立刻开动脑筋想问题:「我是这么想的,既然做戏,咱们就做全套。一定要让你父亲相信我们是真的。所以,我们的戏还可以更真一点。比如,可以一天二十四小时演戏,甚至,可以多来点房间戏。在床上去即兴演一演,也没有什么关系。」 她当然没关系。 反正不是她的爹。也不是她想要报復亲爹。 她只是帮老婆整治爹爹的小雷锋而已。 况且,即兴演戏什么的,她或许还能多沾点便宜呢。 萧凌似乎已将一切看穿。 仍是那么定定看着她。 谭玉被看得直发毛。 半晌,才问:「你到底想做什么?」 「还想继续隐瞒下去吗?」 萧凌笑得很开心。 谭玉有些不解:「到底怎么回事?你倒是告诉我呀。」 「你自己不清楚吗?」 「……我不清楚。」 总感觉对方说话像打禅语,谭玉越听压力越大。 终于,萧凌不再打机锋:「你根本不是谭玉前辈。」 谭玉内心一沉。 但还是努力维持着脸上的平稳神色:「我本来就不是前辈啊,早就跟你说过,不要叫我前辈,我们只做普通朋友,平辈论交。当然,做夫妻倒是可以。」 然而,萧凌摇头:「你不用再隐瞒下去了。我已经看了谭玉前辈的日记。你不是谭玉前辈。说吧,你到底是谁?」 谭玉当然不能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 倒不是刻意隐瞒老婆,而是现在彼此都不熟悉,有些话说出来反而是负担。 终究,保密也是一种负担。 有了这样的觉悟,谭玉想了想,并没有把话说透,而是半试探地反问:「你怎么知道我不是谭玉?」 「很简单啊。因为我看了真正谭玉的日记。」 「日记?」 好古老的名词,突然闯进耳朵里,让谭玉很是半天没反应过来。 「不错。我昨晚在你卧室发现的。不,确切地说,是在谭玉前辈的卧室。因为你并不是谭玉。」 萧凌看着谭玉。 「所以,你到底是谁?」 这清晰的推理与反问,让谭玉说不出话。 好吧,她就说,对方怎么突然就换了态度? 原来是已经发现了一些别的东西。 不过,日记什么的……似乎有点违和啊。 所以,谭玉忍不住说:「这样吧。你把日记的事从头到尾都告诉我,我就告诉你我真正的身份。」 「好。」 日记的事,并没有什么不好说的。 无非就是,昨晚,萧凌在谭玉的房间里,刚好看到了昔日原主写的日记。 倒不是萧凌爱乱翻。 而是那日记,本就放在床头。 这床,有两个枕头。 这有点奇怪。 萧凌上床歇息后,谭玉一直想撩拨人家,所以一直可劲废话。 结果,撩了一晚上,对方还依然屹立不动。 最后,谭玉自己累了。 就困了。 尤其中间还经歷了南海真人夜闯事件,谭玉就更困了。 后来,谭玉睡着,萧凌却睡不着。 她有些不安于目前的情况。 总觉得有什么需要更清楚些。 刚巧,她在自己的枕头底下,就看到了一个日记本。 说是日记本,是因为它里面完全都是原主写的日记。 说不是日记本吧,是因为这玩意压根就不是日记本的样子,而是u盘的样子。 说实话,发展到现代社会,连u盘都很少有人用了。 大家直接连个网就传来传去了。 真的把日记写在u盘里藏着的,倒是真没有。 但萧凌能接受任何新鲜事物。 所以,看到那u盘后,并没有震惊,而是用自己的修为,将那u盘给解读了。 ——是的,她还有解读灵符。 是从她爹那随手乱拿的。 以前听爹说过,这种灵符没什么太大的威力,是一位朋友送的。平时压根用不上,但随身带着的话,偶尔竟有奇效。 如今,这灵符,果然有奇效了。 瞬间,那u盘被解读。 u盘里的一切,瞬间全跑进了萧凌的脑子。 萧凌有些奇怪,这u盘里到底是什么呢? 结果一解读,却是整本看完了这本电子日记。 这下,就尴尬了。 把人日记给偷窥了。 说是想后悔,已经来不及。 萧凌不能将一切都当作没发生过。 因为,这日记里,记录了一切。 包括原主谭玉的身份,也包括原主谭玉在修真一路上,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和解决方法。当然,也包括最后阶段,原主谭玉临终前的心理。 这个世界的谭玉,其实挺可怜的。 也是个孤儿。 但是,因为意外,她了解了修真。 并且对修真发生了巨大的兴趣。 她作为一个孤儿,实在太企盼超越正常人类的强大能量。 第355页 于是,她开始奔向了修真的怀抱。 这原本是一个随意的选择。没想到,这选择,则决定了她的一生。 因为—— 不做不知道,一做,才发现她真是这方面的天才! 她自从修炼后,就以从未有人达到过的速度,提升着自己的修为。 是的,平均几年就升一次阶品。 这也太可怕了! 这令人髮指的速度,让所有修真人士侧目,也让她远近驰名。 甚至,很多修士来拜访她,想找她求教升级最快的秘法。 然而,谭玉并没有秘法。 她之所以能升这么快,完全是偶然。 所以,她直接地告诉了各种来求教的人:「我这真没什么方法。我这个吧,属于天赋。」 这是真话。 比珍珠还真的真话。 然而,没有人相信。 不知不相信,还觉得谭玉这人太猖狂了,是故意奚落他们。 谭玉并不是一出生就是超七品。 甚至,因为修炼得算晚,她刚开始只算修真路上的新人。 作为小新人,很多人都是危险的。 但偏偏,原本是凡人的谭玉,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一直到后来,她发现越来越多的刺杀,不期而至。 这让她害怕,也让她觉得刺激。 害怕于自己真的厨师。 而刺激,则在于,内心深处,是渴望这份刺激的吧? 作为凡人,人生实在太过无趣。如果能加点别的调料,人生则会有趣很多。 修真,显然是她人生路上的调料。 而且,是味道很重的那种调料。 对于这事,原主谭玉是看得很开的:既然已经做了修真者,那就接受修□□的规则。不是强者为尊吗?那自己就努力成为强者好了。 所以,她一边躲避着追杀,一边努力提升自己的实力。 在她的努力下,(当然,主要也是因为天赋奇佳),她居然真的快速升至满级。 甚至,还是满级之上的圣七品。 这就尴尬了。 所以,她一面说着自己没有提升修为的秘法,一面却以令人髮指的速度,修为「蹭蹭」往上涨。 所有的修士都不干了。 这是什么情况? 这谭玉,真的是普通修士?? 所有人都赶了过来,说是要拜访谭玉,实际上是想知道她身上隐藏的神秘修行之法。 尤其,是很多修习了千年,却依然进展缓慢的这些人。 谭玉其实真没隐瞒自己的一切。 她是真的没觉得有什么秘法。 自己的进展,完全是一步步修炼出来的。 至于天赋,那是天生的,她也没办法。 于是,跟其他修士怎么也说不到一起,最后,动手了。 ——其实,无论怎么说,都说不到一起的。因为这些人过来,就是想找提升修炼修为的秘法的。谭玉没有这秘法,就一切都是白说。 最后,肯定免不了一战。 其实,不管他们能不能谈到一起,最后肯定都是要动手的。 在修□□里,不存在蚂蚁啃死大象的说法。 高就是高。只要对方境界比你高一层,你就干不过人家,十个你绑在一起,也干不过,甚至,一百个你绑在一起,依然干不过。。 同样,高很多层境界,更是打不过。 然而,那些修士不信这个邪啊。 大家还是蜂拥而至,加入战团。 刚开始,谭玉自然是一直占上风的。 但打着打着,她发现不对头:人越来越多啊 。 终究,她低估了大家的贪慾。 所有人,是的,所有人,都是希望不劳而获的。如果有什么好的方法可以让你直接走捷径,无数人会往上沖啊。 这一次,也一样。 所以,即便是谭玉再厉害,也双拳难敌四手啊。更何况,这一次,是无数双手。 所以,最后谭玉败了。 败得不明显,没有人看出来。 但实际上,还是败了。 最后,谭玉依然把那些人打跑了,也彻底建立了自己的万众从中一至尊的人设。 但,她自己其实已经伤进肺腑了。 是的 ,她那一次,输了自己的性命。 这是一场豪赌。 众修士输了,输在面儿上。 但谭玉其实也输了,输在实实在在之处。 所以,后来,众修士都撤了,且都奉谭玉为尊。 —— 没办法,修□□,就是这么现实。 但谭玉,其实也伤入肺腑,药石无灵了。 她知道自己要死了。 所以,记录了这篇日记,希望能把自己的人生,记录下来。 她这一生,原本平淡冷漠且无趣。可自从接触了修真,她的人生开始有了光彩。于是,她要将那些光彩,全都记录下来。这样,也算不枉自己这一生。 而这电子日记,就被萧凌看到了。 谭玉听萧凌说完所有,也是很有感触。 好吧,原来原主也是跟自己一样的可怜人。都是孤儿呢。 看来,成大事者,都是孤儿。 ——咳,当然,这是胡说。 但原主是孤儿这件事,确实刺激了谭玉。 深深觉得,原主真是个可怜人。 第356页 而自己,既然已经继承了对方的身体,就应该为对方做点什么。 比如,给这身体寻个伴,陪伴这无涯的修真生活。 是的,对于修真人士而言,生命是很漫长的。 而对于最顶级的修士而言,生命则更加漫长。 对于谭玉这样的唯一大佬而言,那生命,可以说是无涯了。 有这样无涯的生命,自然需要人陪伴在侧。 萧凌,显然就是这样的选择。 萧凌并不知道谭玉脑子里此刻还在打这些主意。 她只是觉得自己掌握了了不起的秘密:「所以,你还有什么好说的么?」 谭玉深深嘆了一口气,摇头:「我没什么好说的。我承认,我不是以前的那个谭玉。但我,确实也是谭玉。」 「什么意思?」 萧凌觉得这话有点绕。 「我的意思是,我并不是原来的那个谭玉。但我,也叫谭玉。而且,我占了这个谭玉的身体,过着这个谭玉的生活。所以,严格上来说,我也可以称为谭玉。」 谭玉努力把这件事给解释出来。 然而,对方显然是听不懂的。 半晌,才恍惚:「所以,你的意思是,你夺舍了?」 「不不,夺舍什么的,那么坏的事情,我怎么会做?其实我是穿越了。」 谭玉笑眯眯。 「穿越?」 萧凌震惊。 半信半疑一。 这萧凌,也是现代人。 对于穿越什么的,一样很熟悉。 突然有个人站在面前,说自己是穿越来的。换谁都不信。 但萧凌是修真人士。既然修□□都存在,那还有什么是不存在的呢? 所以,对于谭玉穿越这件事,她居然——信了。 当然,这还有个隐隐的不足为外人道的原因。就是,萧凌总感觉谭玉是可信的。 虽然对方没个正形,但不知为何,两人只要眼神一接触,萧凌就觉得谭玉是十分可信的。 那眼神,似乎穿越了千年的时光,穿越了生生世世,让她感到心安。 这是她从未有过的感觉。 其实,父亲真的很疼她。她是知道的。 可以说,如果她愿意,她的父亲永远是她坚实的后盾 ,比什么都心安。 但不知为何,她就是不喜欢那样父女相处方式,也没法真正心安。因为有一种被偷窥的紧张感。 但谭玉在一起,就不会有这种感觉。 她跟谭玉在一起,也能感觉到心安。但,却不会紧张。 那是跟亲情完全不同的一种复杂情愫。 不过,萧凌是不会搞清楚这种情愫的人。 她的精力和心智,都花在了修炼上。这一次,也不例外。 比如,她现在对谭玉最大的好奇,就是:「所以,你身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颗金丹,你也不知道?」 问这个问题的时候,她是有些失望的。 因为她已经猜到,这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是的,谭玉不是原来的谭玉,自然不会知道这问题的答案。 果然,谭玉反问:「你不是看了日记了吗?所以,你妹看出来么?到底是什么原因?」 萧凌摇头:「我不知道。原主也不知道。她只是在日记本里记录自己体内有很多颗金丹,但到底什么原因,她自己也不知道。」 确实不知道。 只怕换谁都不知道。 因为,每一个修真者,都只有一个金丹。 这金丹,就是这辈子修真的所有寄託。 但谭玉,偏偏不只一颗。也不只两颗。甚至不只三颗。 而是有很多颗。 这问题,也让原主很困扰。 其实吧,原主在日记本里认真细緻地研究过这件事。比如,她会猜测,自己的进展神速,是不是跟这金丹的个数有关?毕竟,别人就一颗金丹流转,而自己,好多颗金丹一起工作。最后,自然效率奇高了。 萧凌看了,觉得这也不无道理。 但,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颗金丹,却仍是未解之谜。 谭玉摸着下巴:「唔。如果是有很多颗金丹的话,我想我可能会猜出原因。」 「什么原因?」 萧凌瞪大眼睛,望着谭玉。等她的回答。 这一刻,她的眼神闪亮且充满崇拜。 这让谭玉十分受用。 当然,光受用是不行的,还得拿出相应的东西来回馈你。 所以,她开动脑筋,很快,便找了个很可能是事实的藉口「我觉得,可能跟我穿越有关。」 「跟你穿越有关?」 这话让萧凌更迷煳了。 「你不是说你不是原主么?既然你不是真正的原主,那这身体里有多颗金丹,跟你又有什么关系呢。」 谭玉却摇了摇头:「不是这么回事。我虽然不是以前的谭玉的灵魂。但我跟以前的谭玉,还是公用一个身体啊。这身体,既是她的,也是我的。说实话,你有没有换个角度想想,或许,这身体,本就是为我准备的呢?我穿越好多个世界,所以,我有好多颗金丹。」 「什么鬼逻辑?!」 萧凌总觉得不靠谱。 但谭玉却越说越真:「我说真的啦。你看,我穿越那么多世界,拥有了那么多人生,是不是就相当于拥有了那么多条命呢?所以,我拥有那么多个金丹,并不奇怪啊。」 第357页 这逻辑,居然如此让人无法反驳。 就连萧凌,都住了口。 见萧凌不说话,谭玉颇有些得意:「怎么样,你也觉得我说的有道理吧?」 「……」 有没有道理,萧凌不知道。但萧凌,是真的无力反驳了。 或许,这真是一个可能的方向? 毕竟,正常来说,一个人是只能拥有一个金丹的。 却偏偏,谭玉拥有很多个。 那么,说是因为谭玉拥有很多个人生,就相当于很多个人在一起……似乎,也对啊。 「而且,如果这真是我的金丹的话,那为了配合我穿越的世界,这些金丹,应该都很厉害。」谭玉越说越觉得有道理。同时,越说越对这些金丹的质量充满期待,「你要知道,我曾经穿越到一个世界,是创世主哦。」 「什么鬼世界?居然是你为创世主?!」 萧凌是真的同情这个世界。 因为眼前人明显是抽风帝啊。 这么个抽风的人当创世主,那世界得烂成什么样啊。 谭玉却很自豪:「是类似于洪荒世界哦。你也知道,穿越嘛,自然都是穿越到异界。所以,那里也不算真正的洪荒。算是一个洪荒异界吧。模仿的洪荒。」 她说得头头是道。 萧凌却发现哪里不对:「等等,那按照你的说法,这个世界,也不是真实的世界?」 她终于知道哪里不对了。 如果谭玉说的都是真的。 那这个世界就不是真实的。 而自己,也未必真实。 这太刺激了。 也太无语了。 萧凌一时之间还很有些反应不过来。 但,这发现让她恐惧。 别说是她。 这问题一抛出来后,谭玉也有些恐惧了:是啊。如果,一切都是假的。那自己这穿来穿去,还有什么意思呢?都是假的呢!就连眼前的萧凌,都是假的?那这些感情,也是假的么? 这一瞬间,两人一起恍惚了。 而萧凌,内心更害怕些。 第156章 劝说 因为萧凌,是土着。 作为这个世界的土着,突然知道这个世界是假的。 这太恐怖了好么。 即便是修士强大的心脏,也接受不了啊。 她声音有些弱:「那如果这是假的,我还是真的吗?」 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直指内心。 让谭玉都没法迴避。 好吧,这问题太吓人了。 谭玉眨巴眨巴眼:「这问题,我还真不会回答。其实,我也想知道。」 她也想知道自己这生生世世,到底算是真的经歷过,还是梦一场? 见她不似作伪,萧凌也没再追问,而是认真道:「你要不要去搞清楚?」 谭玉愣:「怎么搞清楚。」 「通过你家系统,找上层了解啊。」 「上层?」 谭玉有些心虚。 「可是我连繫统都搞不定,还怎么找它的上层?」 萧凌看了看她:「所以你应该强势点。系统本来就是服务于你的。你应该拿出自己的魄力。」 强势? 服务于我? 拿出自己的魄力? 谭玉感觉这话怎么听着这么不靠谱呢? 自己还可以反杀么? 但是看到一脸坚定孤傲的萧凌,她突然有了主意:「咦,要不你去跟我的系统谈?」 「我?」 萧凌一愣。 感觉这饼飞来得好突然。 「是啊是啊?」 好不容易有了这么个好主意,谭玉努力促成。 「放心。我可以带你去空间,然后你可以跟她面谈。」 「……」 还可以这样? 「来嘛来嘛。我也想知道,这快穿什么时候是个头?你也想知道,你在这其中扮演了什么?既然我们目标一致,那就一起努力嘛。」 谭玉拼命游说。 她深信,老婆有独特的谈判技巧。 这世上就没有老婆搞不定的人和事。 之前的一个世界,身为总裁的老婆,甚至能把自己那群极品亲戚都给搞定。 萧凌被谭玉各种劝,劝得也有些心动了。 唔,直面问题,向来是她的人生原则。 作为一个安安心心活着的现代人,突然被告知,这是一个穿越异世界,你在这里,只是被穿越者攻略的对象。 而且,可能比这更复杂。因为这还是快穿呢! 听谭玉的意思,她每个世界都会遇到自己,并且都会跟自己成为爱人。且每个世界的自己,都是这副模样,都叫萧凌。 这就很值得推敲了。 所以,自己在这其中,到底算什么? 萧凌想了想,说:「这样吧,你让我先想一想。想清楚了,再答覆你。」 这个所谓的真相,或许就是一个潘多拉魔盒,打开之后,到底会面对什么,谁也不知道。 或许,问了之后,会知道这背后所有的秘密,找到最真实的自己。 但也或许,那层纸戳破之后,她就成为彻头彻尾的工具人。 然后,连基本掩饰都不用,再没有自己的意志。 如果是后者,这就太可怕了。 所以,确实需要慎重考虑。 而蓬莱居士,经过慎重考虑后,反而接受了女儿和萧凌的事。 第358页 主要是南海真人劝得好。 南海真人既是谭玉的「保姆」,又是蓬莱居士的兄弟,所以基本算是中立党,有其自己的立场。 而就在这立场上,他给蓬莱居士给出的建议,是建议他同意,甚至支持他们在一起。 蓬莱居士一开始自然是不同意的。 但南海真人就劝啊。 劝的宗旨其实很简单,就是谭玉够强啊! 因为够强,所以她能给你所有你最嚮往的一切。 包括聘礼。也包括平时对岳家的帮助。 谭玉的能力,在整个现代修真界,是独一无二的。 她的本事,也是旷古烁今的。 自从有幸遇到谭玉,得对方指点两句,自己的修真之路就跟开了挂一样。 所以,他这两年就赖着谭玉,非一直留在她家里当保姆。 男保姆。 作为古代男人,他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 唔,大约,这就是偶像的力量吧。 ——好吧,这其实是大佬的力量。 在修真世界,能遇到一个肯指点你两句的大佬,是难得的运气。 在大佬面前,还谈什么心理障碍呀? 人家愿意指导你,你赶紧一边乐去吧!顺便去自家祖坟烧一捧高香。 做个保姆算什么?! 如果能一直得到对方的指点,南海真人愿意当一辈子保姆啊! 别说当保姆了,就算当厕所工特愿意啊! 所以,他觉得很有必要把这经验传授给自己最好的兄弟,蓬莱居士。 「你想啊,我们作为普通人,却选择修真,图什么?还不是图能超越平凡人的宿命,拥有更长久、更有意义的生命。」 南海真人努力说服自家兄弟。 「说人话。」 蓬莱居士仍是苦闷。 南海真人抹了一把脸:「我的意思是,活得更久,力量更强。」 蓬莱居士声音仍闷闷的:「废话,谁不想呢。」 更久、更强,是每一个修士的终极理想。 确切来说,每一个人,都会有这样的理想:活得更久,活得更强。 只不过,一般人并没有这样的机会。 修真者,是这其中幸运的。 因为他们真的能接触到这样的机会。也就是,修真。 只要你能一层层突破关卡,进入更高阶,就能拥有更长的生命,和更强的力量。 这生命长度,甚至无可限量。 而这种力量,更是让所有人眼馋——这是一种超脱了凡人生命极限的力量。 蓬莱居士作为资深修士,自然也懂其中的道理。 且深有体会。 说实话,如果不涉及女儿,他也愿意像南海真人一样,当保姆跪舔大佬。 别说当保姆了,就算当洁厕工都愿意。 但,这次的事,可是涉及到自己的女儿呢。 女儿是他心头的宝,重于一切。 甚至,包括他的生命。 但南海真人也偏偏抓住了这一点,接下来的理由,就更让他无法反驳了。 「而且,就算是考虑到萧凌,你也该同意这段感情啊。」 南海真人甩出杀手锏。 而蓬莱居士愣住:「什么意思?这跟考虑萧凌有什么关系?你难道也信那些所谓的爱情?况且,这可是同性恋!她选择了同性恋,就选择了将来註定不被世俗主流思想所容,也选择了不会有自己的孩子。一个女人,没有自己的孩子,你觉得她会幸福吗?」 南海真人摇头。 「你说什么呢?我看你是当女儿奴当得心智不健全了。你说你跟我扯这……你以为我跟你一样心智不健全?」 蓬莱居士无语。 却也茫然。 自己哪里说错了? 南海真人也是无语。 半晌,语重心长继续解释:「你觉得我会跟你扯什么爱情?我给你扯的是现实啊。你想想,萧凌现在是谁,是修士啊!作为一个修士,她也需要提升自己,同时也会面对各种歷练。就像这一次,如果不是灵尊前辈出手相护,天劫也未必能这么容易轻松度过。甚至,发生不测都是有可能的。这不是咒侄女,而是真的有这种可能性。你我都是修真之人,也都明白,我们的每一次天劫,是多么危险。说是吧『九死一生』,都不为过。」 蓬莱居士这下沉默了。 好吧,这下子,他冷静了。 的确,从冷静角度分析,谭玉确实帮了萧凌。 如果不是谭玉,萧凌这次的天劫,就不会这么轻易度过。 甚至,他还特地为女儿卜了一卦,就为了看女儿这次天劫的吉凶。 结果,卦象显示,居然是凶! 也正因为如此,他才满世界找人关照他女儿。 就是为了怕女儿出事。 最后,才磨破嘴皮,通过南海真人,找到了谭玉这里。 说实话,当初谭玉同意帮忙的时候,他是欢喜得几乎跪下的。那感激之情完全溢于言表好么。 后来女儿果然没事,他就更欢喜了。这次他过来,原本就是想谢谢谭玉。 修士的谢,从来就不是一句空话。 他是真的打算奉上最贵重的谢礼的。 当然,这谢礼并不包括他女儿。 现在有了南海真人这番话提醒,他还真渐渐回想起来了。 第359页 唔,确实,这谭玉能帮助自己女儿呢。 「所以,兄弟,想明白了没有?这前辈啊,可以帮侄女的!」 看出了对方的心动,南海真人赶紧更进一步,循循善诱。 「你自己都知道,所谓的感情都是扯淡。那,为什么一定要她找男性爱人呢?既然都是扯淡,那找个最有帮助的道侣,不是最好的么?至于男性女性,有什么所谓?」 这话,犹如醍醐灌顶,为蓬莱居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唔,从实用主义来说,还真是这么回事。 可是—— 总感觉有哪里不对啊。 南海真人却又继续:「别跟我扯生孩子。对于修士而言,不只情情爱爱是扯淡,就连亲情,都是奢侈。你看,我一活就是上千年。我以前有过女儿吗?有啊!但她是凡人,只有短短几十年的寿命。纵然我再疼爱她,也要白髮人送黑髮人啊。最终,我还是失去了她,只拥有了短暂的几十年光阴。而且,到后期,她看起来就跟我差不多大,甚至比我还大了。虽然不至于就此嫌弃自己的女儿,但总是再找不到那种老父亲的感觉啊。」 第157章 反穿越 这话,让蓬莱居士一抖。 别说,他还真无法想像—— 一个鸡皮鹤髮的女儿。 唔,那真是……没有半点感觉呢。 南海真人说的是真的。即便是源于血缘,哪怕女儿看起来比自己还老,也依然会对她好,但,却没有现在这种本能的疼爱之情了。 疼爱嘛,自然是对小小的女儿才有感觉。 对着一个看起来比自己还老的女儿……唔,这还真有点,心理障碍。 「所以你懂了吧?挺痛苦的。就……看着自己的女儿,从可爱的小宝贝,变成青葱鲜嫩需要呵护的青春少女,再到少妇,再到中年主妇,最后到一老太太……甚至,最后还死掉。你能想像吗?我还正年轻,我的女儿,却白髮苍苍地死在了我的面前。这种痛苦,你,能想像吗?而更可怕的是,她在我之前,死了。而且,是早于我很久很久之前,死亡。她死了之后,我需要活很久很久,也要想念很久很久。这样的生活,你又能想像吗?」 「……」 我不能想像! 我坚决不能想像!! 蓬莱居士已经彻底害怕了。 他无法想像有那样的经歷。那太可怕了。 从来没有哪一刻,如现在这般,他无比庆幸自己的女儿也是修真者。 否则……唔,不敢想像。 南海真人继续:「你女儿选择修真,是你的幸运。但,萧凌,未必有这样的幸运。如果她有一天生了孩子,却未必有这样的幸运。你想想,如果她的孩子并没有走上修真路,她是不是也会经歷像我那样的一切?而且,她是母亲,感触,应该比我这个做父亲的更深吧。所以,你真觉得她想个男人生孩子就一定好?」 蓬莱居士这下说不出话了。 突然,他也觉得:好像,作为修士,找不找异性生孩子,也没什么大不了。 而南海真人还在继续劝:「嘿嘿,你也别觉得你安全了。就算你女儿走上了修真路,也不代表她会活得比你久啊。你算很有天赋的了。你女儿却未必有那样的天赋和机缘。若是一个不好,你女儿走在你前面,你还不是一样经歷我那种痛?」 这真不是诅咒。 修真者并不忌讳这些。 因为修真者都很清楚:这些,都是实话。修士修炼,天赋和机缘,一样都不能少。只要少了一样,天劫就可能过不去。 若萧凌陨落在哪个天劫…… 蓬莱居士不敢想像。 是的,天赋和机缘,都是不好说的东西。 也正因为如此,并不是每个修士都会劝自己的孩子修真。因为,如果不修真,他/她起码还能过好这平凡的一生,拥有几十年的凡人生命。可如果修真,却偏偏没机缘或没天赋,很可能短短十几二十年,就被天劫雷噼死了。 这些,蓬莱居士都懂。 只是,这些年,因为自家女儿太过争气,自家生活也太过幸福,他就刻意没想过那些了。 现在,全被南海真人一点点提出来,□□裸摆在他面前。 他彻底说不出话了。 只觉得深深的害怕。 害怕未来。 也害怕女儿的未来。 一切的未知,他都害怕。 作为一个还算有天赋的资深修士,他第一次感觉到了这样的害怕。 南海真人嘆了口气,拍了拍蓬莱居士的手:「老兄,看透彻点。现在,灵尊前辈,是我们能抱的最大大腿。」 「……」 原本悲情的画风,瞬间转移为无语的抱大腿。 这节操,瞬间碎了一地啊。 蓬莱居士一时之间不知道接什么话才好。 南海真人却弯了弯眼睛,笑:「所以老兄,认清现实吧。你女儿,能找到灵尊前辈,是她最大的福气。也是你最大的福气。只要灵尊前辈真的爱她,永远不抛弃她,那么,她自然会护萧凌到永久,也会护你整个萧家,包括你。」 「……」 好吧,一瞬间,蓬莱居士就觉得:或许,自己现在应该考虑的,是不要让谭玉前辈抛弃萧凌。 对! 不能让前辈抛弃萧凌!! 第360页 有前辈在,萧凌修真一途都会平坦无阻。将来,也必定强大长寿。 至于自己这个岳父,能顺便捞点好处,倒成了其次了。 终于,在南海真人的努力下,蓬莱居士被成功劝服。 而谭玉和萧凌,也在忙。 她们忙的,就是如何找系统谈判的问题。 是的,萧凌已经同意代谭玉去找系统谈了。 但,她并不爱乱谈,而是需要有的放矢。 她做事的成功率那么高,也跟她这个性格分不开。 既然要做,就要做好。 既然要谈嘛,就要一次谈成功。 所以,萧凌想把一切都准备好。 包括,揭穿一切的方法。 不过,这方法可不是那么容易想的。 谭玉和萧凌,一起想了很久,却始终想不到突破口。 好在谭玉也不急。 她已经在无尽的快穿中磨练出了耐性,和心态。 随遇而安,原本就是她的人生准则。 而经过重重穿越,这一人生准则,她更加笃定。 所以,在萧凌苦思冥想琢磨法子的时候,谭玉却在挖空心思营造浪漫的二人世界。 是的,她很享受现在的生活。 有完全不缺钱的现代生活,有超能力保姆,还有用不完的各种灵符。 最重要的是,有萧凌在身边。 当然,她的老岳父,也在其中起了不小的作用。 ——让她很舒爽。 是的,蓬莱居士是最让她舒爽惬意的岳父,没有之一。 因为,蓬莱居士,对她,说是「跪舔」也不为过。 是的,他现在对谭玉的态度,跟南海真人对谭玉的态度差不多。 谭玉甚至毫不怀疑:如果自己同意,对方也会立即愿意做自己的保姆,且愿意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这转变之大,让谭玉震惊。 但,她是随遇而安的性子。既然对方愿意自己跟萧凌在一起,还愿意这般跪舔自己,那自己就好好享受呗。 学会享受生活,包括享受爱情,也包括享受莫名而来的众星拱月。 ——后者,她在洪荒世界,就已经深有体会了。 在那个洪荒异世界,她是那里的创世主,理所当然地享受着那个世界的所有臣服。 所以,即便是亲岳父,她的心态也受得起。 咳。 倒是萧凌,很不能接受自己父亲的转变。 从她出生起,就已经习惯了父亲的□□。 或者说,是束缚。 但现在,自己做了这么大的一个决定,父亲居然没有发表丝毫反对意见,就直接同意了。 同意完,还支持,还拥护。甚至,还过来为她们服务。 看他上赶着对谭玉的那热情劲,已经不只是对女婿了。简直可以用「跪舔」来形容,好么! 萧凌自然能想到是为什么。 虽然对于南海真人劝蓬莱居士的轮调,萧凌一无所知。 但萧凌还是猜得到:自家父亲的转变,跟谭玉的身份和能力有关。 目前的华国第一修真者。 曾经群灭华国无数修士。 是所有人的「前辈」。 这样的「女婿」,父亲终究是不敢反对呢。 不只不敢,反而上赶着欢迎。 甚至,说难听点,是「巴结」。 这样的父亲,让萧凌陌生,也让萧凌无语。同时,也打开了她对父亲认知的新世界的大门—— 好吧,原来她的父亲,也有这么怂的一面。 咳! 而更怂的是,因为谭玉对萧凌的宠爱和纵容,甚至言听计从,这老父亲,甚至开始跪舔自己的女儿。 咳。 平日里,再没有了以前的威严□□,反而各种上赶着巴结。 尤其,每次看萧凌对谭玉摆臭脸,他都要上来哄女儿,一副巴结的样子,巴着女儿不离开谭玉。 「凌儿啊。你千万不能跟灵尊前辈闹脾气啊。你得牢牢把灵尊前辈抓住啊,千万不能任性啊。你可千万千万,不能跟前辈分手啊~~~」 看他那苦口婆心的样儿,萧凌都震惊了。 这个父亲,彻底不忍直视了好么。 面对现在的老父亲,萧凌已经没有半点想反抗报復的心思了。只想捂眼远离。 是的,捂眼,远离,彻底不想看这个老父亲。因为自家老父亲已经不忍直视了。 已经丧失反抗报復父亲兴趣的萧凌,开始把全部心思都放在了跟谭玉一起寻找真相上。 最后,她还真想出了一个办法。 「记不记得我说过,原来的萧凌有一个电子日记u盘?」 萧凌问谭玉。 谭玉点头。顺便给萧凌餵了颗葡萄。 萧凌已经习惯这种乱七八糟的温馨。 吃了葡萄,继续说:「在这个日记里,她说过,她最后的境界,已经可以突破空间,达到可以连接另一个空间的能力。」 「说人话。」 谭玉也给自己餵了一颗。 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 萧凌对于谭玉的懒散早已司空见惯,也早已习以为常。 她照例自行说了下去:「也就是说,她最后的境界,已经可以让意念达到外太空,甚至可以连接另一个世界。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穿越。」 第361页 「穿越?连接到另一个世界?」 谭玉愣了愣。 能达到这种程度,确实很牛啊。 萧凌点头:「不错。所以,或许,你的身体,其实可以连接到你所在的世界。这其中,可能有某种因缘。」 谭玉头脑一清灵。 唔,也就算是说,原主,可能最后是用意念连接到了自己所在的世界? 只是,连接到之后,她就去了异世界,所以自然不能再写日记。这就让萧凌误以为她死了。 实际上,她可能并没有死。 「那么,我应该怎么做呢?」 对于这种复杂的事情,谭玉很自然想交给萧凌去想。 因为在智商这一块,她一直比不上老婆。 萧凌也自动自觉,开动脑筋。 又是一段时间过去,萧凌做出决定:跟系统谈。 谭玉很开心。 立刻用意念将萧凌代入空间。 刚好,系统在。 系统看到萧凌的那一刻,不自觉就有些瑟缩。 咩,这个女子,有种独特的气场,让人倍感压力呢。 甚至,有些害怕。 系统莫名心虚。 看到系统的反应,谭玉很高兴。 看来,自己带萧凌过来,是来对了。 「那,你们谈。」 谭玉愉快地介绍两人见面,然后愉快地退出。 萧凌默默给了她一个淡淡的肯定眼神。 系统看到萧凌那志在必得的自信样儿,更心虚了。 谭玉既然留下萧凌,就是真的放心把一切都交给萧凌。 包括,自己生生世世穿越的命运。 这可是自己真实的命运。 但她相信萧凌。 果然,等了并不算长的一段时间,系统敲谭玉:把你的女人带回去。 谭玉这才用意识重新进了空间。 见萧凌站在那里,志得意满。 谭玉内心一喜。 看来,老婆成功了。 果然,那系统垂头丧气:「你,回去等着,我们马上就草拟一份合同。等上面盖章后,会交给你签。然后,我们,合作愉快。」 谭玉瞬间笑眯眯:「好。」 看来,自家老婆是真的成功了。 而且不是一般的成功。 是绝对碾压性的胜利。 因为,那系统明显是被智商和语言双重碾压过的衰样。 从空间出来,萧凌问谭玉:「为什么不问问我,到底用的是什么办法,让它听我的话?」 谭玉微笑:「你做事,我放心。其他的,我不需要问。」 萧凌微笑了。 她喜欢这样的谭玉。 特别喜欢。 或许,是因为从小被父亲过度关注,甚至被各种□□管束,所以对谭玉这样的爱,更是喜欢,也更觉珍惜。 谭玉见她如此,便笑着揽了揽她的肩:「好啦,不用太感动。放心,我就是这么完美,且如此专一。」 对于谭玉的胡言乱语式自恋,萧凌只给了一记白眼,算是回应。 两人,就这么一路甜蜜,回了家。 而家里,昔日的□□老父亲,已经做好了养身汤,在等着她们。 甚至,为了能跟上年轻人的节奏,也为了让女儿和女婿的感情更好,他还特地对着抖音小视频,给学了一套情侣雕花。 雕了一对恩恩爱爱的女娃娃,放在老汤旁边,作为雕花小凉菜。 谭玉和萧凌,对于这位老岳父/老父亲,已经由无语变为习以为常。 两人默默对视一眼,交换了一个无语的眼神,然后。坐下吃饭。 谭玉和萧凌在那吃,南海真人和蓬莱居士在旁边站着。 宛如两个僕人。 说实话,这让她们很有点不适应。 尤其是蓬莱居士站在那。 毕竟,蓬莱居士是萧凌的父亲,也是谭玉的岳父。 他在这做东做西,还侍立如老僕,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两人刚开始是提过意见的。 其实最开始南海真人在这真刀实枪当僕人,她们就有些不适应。 毕竟,这是现代社会。 而南海真人不只是个大男人,且态度远比现代保姆要谦恭得多! 但,一旦谭玉提出,让南海真人不要这样,南海真人就跟家里死了人一样,哭得那叫一惨烈,说前辈是嫌弃他了,不要他了…… 最后,谭玉和萧凌无法,只得顺从地学着「享受」这份「尊敬」。 谁知,这货后来还把他的兄弟给拉了进来。 一模一样的画风,一模一样的态度。真是让谭玉和萧凌极端无语。 尤其,他那兄弟,还是萧凌的父亲。 甚至,这位父亲,比南海真人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因为,他除了要拍谭玉的马屁,还要拍萧凌的马屁,求着萧凌不要跟谭玉分手。 这错综复杂的混乱,让萧凌已经无语到极点。 也正因为这样,才加快了她想到对付系统办法的速度。 ——因为,她特别特别,想通过这次谈判,达到离开这个世界的目的。 起码,是暂时离开。 她是真受不了了。 起码要出去透透气。 而在这个世界,想完全脱离她老爹透气,几乎是不可能的。 以前,因为她爹的品阶太高,她一个小菜鸟,无论逃到哪里,都会被找到;如今,好不容易找到了个品阶比她爹高的,却还是逃不掉。因为谭玉的品阶太高,高到那种可以自动发光的那种……就是无论走到哪里,都很吸引人眼球。 第362页 这样的人,自然是无法隐瞒自己的。 连带着萧凌,也无处可躲。 现在,她倒想到了一个别的办法,就是躲到别的世界去。 所以,当系统拿了合同来给谭玉签的时候,萧凌也并列出席,并提出要添加附加条件,那就是让萧凌也跟着穿越。 系统快哭了:「别呀。我们现在这合同里的一切,就已经是违背原则了。再加个你去快穿,就更违背原则了。」 「既然原则可以被违背,那就说明它已经不是原则了。」萧凌很淡定,「所以,原则什么的,可以违背一次,就可以违背第二次。」 「……」 这话,听着,还真挺有道理。 系统无法反驳,却也做不了主。只能挠了挠脑袋:「那行吧,我去找我上面。让上面直接来跟你们谈。」 「求之不得。」 萧凌礼貌颔首。 「……」 系统真的快哭了。 它隐隐有种感觉:即便是上面来了,也谈判不过萧凌。如果一个谈不好,可能还要赔更多。 果然,它上面听了它对萧凌的各种事迹转述后,也是这么想的。 所以,便很干脆地没有出席。 「她们想要的这些,就全答应吧。」 上面只丢给系统这样一句话,就再也不管了。 好吧。 不管怎样,同意现在的条件,总比谈着谈着,要割让更多的条件好。 就这样,系统和萧凌谭玉,敲定了新的正式合同。 合同里,不只给了谭玉所有的自由,还给了萧凌跟着快穿的权力——如果,她们还愿意快穿的话。 也就是说,如果谭玉不想快穿,就可以自由地停止快穿。 而如果她还想快穿,便可以带着萧凌一起穿。 虽然,以前,每个故事里都有萧凌,但那个萧凌,只是异世界的「工具人」,在出现的最初,其实是没有任何自我意识的,更不用说以前生生世世的记忆。 毕竟,她也从来不是真正的同一 个人啊。 但现在的萧凌,则完全不同。 她已经打破了传统,从一个「工具人」,变为了实实在在的有血有肉的人,且能跟着谭玉生生世世穿越,只要她们两个想。 谭玉对这个结果,简直是惊喜的。 天啊,居然有这么可爱的合同! 这哪是合同?这简直就是福利啊。 签! 必须签! 谭玉愉快地签了合同,签完连钢笔都扔了:要自由喽~~~~~~~~ 这可是她苦心盼了无数年的啊。 签完合同,她就直接抱了萧凌回现代了。 萧凌刚巧也想出去旅游,两人可说是一拍即合。 当然,走之前,两人没忘记给南海真人和蓬莱居士留一封信。 唔,一封电子信。 这封信里,很大一部分就是原主「谭玉」的日记。 当然,不是关于她人生的那部分,而是关于她修炼的各种心得。 那原主貌似是个日记控,什么都喜欢写下来。尤其是自己的心得,更是洋洋洒洒写得清楚详细。 两人直接把这部分公布给了南海真人和蓬莱居士,让他们加油,好好修炼。 至于她们自己,要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旅游一段时间。等旅游够了,就回来。 并敦促两人好好修炼。 南海真人和蓬莱居士感同不已:果然前辈就是有好东西啊!伺候了这么久,终于没白费嘤嘤嘤~~~ 这对老哥们抱头痛哭。 ——高兴的。 至于萧凌的下落,蓬莱居士并不担心。 因为有谭玉跟着嘛。 蓬莱居士相信:在这个世界,只要有谭玉前辈在,自家女儿在她身边就不会有事。她们不管去哪里,再远,都不会脱离这个世界吧! 然而,他们还真错了。 两人还真离开了这个世界。 她们回到了谭玉昔日真正生活的地方。 看到谭玉生活的地方,萧凌微微蹙了蹙眉:「你以前很穷?」 谭玉想了想,笑:「这叫什么话?现在我也穷啊。」 「……」 萧凌懒得再跟对方啰嗦下去,直接拿出微信,「叭叭」按了两下,就对谭玉道:「钱到帐了。接收。」 第158章 欢迎回家 谭玉一愣。 啥玩意啊?就接收。 结果,她一看那转帐数字,差点没背过气去。 这一长串的数字啊…… 谭玉差点噎死。 这钱,也太多了。 微信上转零钱还能转这么多? 不我说好的转零钱吗? 说实话,就萧凌转过来的这笔钱,谭玉一瞬间都数不出位数。 「怎么了?」 看谭玉那表情,萧凌有些愣。 「不够?」 不够? 谭玉再次惊呆。 「这么多,还不够?!」 萧凌皱眉:「那你怎么这副表情?」 「……我这副表情,意思就是,这笔钱很多啊。多得让我震惊啊。」 谭玉已经不知道如何组织语言了。 萧凌无语:「你怎么会有这种感觉?你不是修真界的灵尊吗?世俗的钱财,你不是应该『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吗?」 「啊?有吗?」 第363页 谭玉再度震惊。 「你是说,我能点石成金?」 「……」 萧凌无语。 「为什么你会有这么不入流的想法?点石成金,那是破坏自然平衡的。是要遭天谴的。」 噎! 这就自然平衡了? 貌似修真小说里,不是这么写的呀。 而且,你们玩修真的,什么时候遵守过自然平衡、能量守恆呀? 「所、所以,为什么我会有钱?即便我是灵尊。」 「修真者本来就有各种来钱的门道。凡人的钱,对于超能力的修真者来说,实在太容易太容易了。别的不说,给大富豪卖颗丹药,就足够你吃喝不愁一辈子了。更不用说,还有别的很多方法。」 好吧。 好像,确实是这么个道理。 谭玉嘆了口气。 自己是不懂这些的。 看来,如果没有萧凌提点,即便自己在修真界混到了灵尊的地位,也不一定能有钱呢。 既然不能单纯点石成金,那多少就是需要点赚钱门路的。而自己,还真是个不怎么会去接触人赚钱的性子。 当初,能作为饭店小老闆赚钱,也只是引进了一些好吃的东西,然后动些男子呢。但实际上,她从没有去接触过人。 接触人的活,都是手下那几个伙计干的。 谁知,萧凌补充:「其实,你不要觉得,这些钱,一定需要你去赚。实际上,修真界,有的是人会赚凡人世界的钱。你只要足够强,自然有无数修士愿意上赶着送钱。而且是予取予求,只希望能在你这结个善缘。」 「啊?」 就这么简单? 「是的。你不用惊讶。术业有专攻。在任何世界都是一样。当你在某一处特别强,就永远不用担心没有资源。凡人世界的钱,也不过是资源的一种。对你这种真正的强者而言,你自己,就是最大的资源。有的是人愿意捧着无数钱财来求你给一个小小的机缘。」 谭玉这下不说话了。 陷入了沉思。 瞬间,顿悟了很多事。 确实。 任何世界,都是术业有专攻。只要你有一项特别强的技能,就不用担心没资源可用。 所以,人真的不需要完美。 就像抛头露面赚钱这种事,还真不是人人都需要去做。 只要你足够强,就不会缺钱。 谭玉点点头:「你说得对。我们都应该,活在自己的精彩领域。」 她想起穿越前的自己。 那时候的自己活得没滋没味、不温不火。 甚至,找不到重心。 那时候,她一边做着不喜欢的工作,一边写着喜欢的文。 因为时间不够,也因为精力不够,更因为内心总是被不喜欢的工作搞得乱糟糟起伏不定,她的小说也经常断更。 最终,拿着一份很少的薪水,守着断更的文字专栏。 一事无成。 其实,自己早就应该确认,在某一个方向深挖,然后,确立自己的人生成就。 不管是选定一个工作方向也好,还是选定专心写文也好,只要豁出一切去努力,假以时日,一定会有自己的收穫。 而自己,是绝对不会缺钱的。 一定会比穿越前挫挫的自己要好。 她深吸一口气:「嗯,如果早点遇到你,我的人生,一定会不一样。」 萧凌淡淡笑了笑,没有说话。 这轻轻淡淡的笑容,让谭玉目眩神迷。 她忍不住提议:「我去买点外卖,咱们好好吃一顿,庆祝一下!」 「庆祝什么?」 萧凌有些愣。 「庆祝……你来我家!不,庆祝你,回家!对,回家!」 萧凌微笑得更深。 整个天地,似乎都跟着有了舒适的笑意。 谭玉欢唿:「哦!那我马上点!小龙虾!冰酸奶!」 她手指飞快,愉悦地在手机上飞速滑动,点着各种好吃的东西。 小龙虾。 冰酸奶。 还有……唔,盐水花生,盐水青豆。 齐活! 谭玉愉快地点「确认」、「付款」。 然后…… 付款失败。 怎么回事? 谭玉再次点付款。 然而,还是不成功。 怎么回事啊? 难道出bug了?! 谭玉重新换了个平台,重新点菜,确认,付款。 然而,还是不能成功。 都说是余额不足。 怎么会余额不足呢? 刚才萧凌不是给自己转了那么多钱吗? 谭玉怎么也想不通。 但是,她再傻此刻也明白了:这余额有问题。 「怎么了?」 萧凌看她忙叨叨半天,还似乎焦焦躁躁没忙成功,忍不住问。 谭玉不好意思回答:你给我转的帐有问题。 只能继续再试了几个平台。 果然,都不能支付。 也就是说,萧凌给转的帐,确实有问题。 而这问题,肯定也不出在萧凌身上。而出在穿越本身。 她用意识去了空间,问系统。 果然,系统给了她肯定的回答:「不错。萧凌的帐户确实有问题。因为她不属于这个世界。她的一切,都是在异世界的。包括,她的帐户。」 第364页 谭玉心一沉:「所以呢?」 「所以,她的钱,都不能用。说白了,就跟虚拟币差不多。看着爽一下可以,但用起来花,却不行。」 好吧。 谭玉彻底绝望了。 咩,想跟着超富豪老婆吃软饭的梦想,破灭了。 既然软饭梦破灭……就……要直面这惨澹的人生了。 咳。 萧凌追问:「到底怎么了?」 呃~…… 谭玉眨巴眨巴眼。 最后,咧嘴一笑:「没事。没事。」 想了想,又加了一句:「不过,今天,我们可能要在家里吃了。唔,我想亲手给你做好吃的。」 「亲手?」 萧凌的眼睛亮了亮。 她还真没尝过谭玉亲手做的饭菜呢。 以前都是南海真人那个保姆做的。 灵尊什么的,压根不需要自己动手。 不过,传说,爱人亲手做的饭菜,意义是不同的。 所以,对于谭玉这句话,萧凌表示很惊喜。 也挺期待:「嗯,那我拭目以待了。」 「好嘞!」 谭玉愉快地起身,从玄关抽屉里翻出一点零钱。 犹豫了一下,还是拿了张十块的。 「在家等着,我去买菜。」 「嗯。」 萧凌乖巧地答。 谭玉一个人出去买菜。 以前她一个人住的时候,都是尽量节俭。 毕竟没钱,每个月还要交房租,就只能各种省吃俭用了。 这一次,因为老婆回家了,她还是要加点餐的。 所以,以前买几块钱的菜就够了。 今天嘛,买十几块钱的。 有肉丝有鸡蛋, 回来的路上,她忍不住又去找了系统,问它该怎么办。 系统不胜其烦:「大姐,你现在已经回到你的现实世界了,还需要再来找我吗?」 谭玉一愣:「可是你得告诉我,我该怎么干啊。我现在又回到一文不名了。」 系统也跟着愣了愣:「你为什么会觉得自己一文不名?」 「哎?不是本来就是如此吗?」 「当然不是啊。」系统都感觉自己在听天方夜谭,十分震惊,「你为什么会这么认为?你穿越那么多世界,活了那么多年,写了那么多文字,为什么还会觉得,自己还是原来的自己呢?」 呃? 谭玉心中一动。 对啊,好像,自己已经不是以前的自己了。 这千万年的穿越生活,虽然都是穿越虚拟,但,实实在在镌刻在了自己的生命里。 是啊,那些日子已经过去,但有很多东西,已经刻在了自己生命,留了下来。 包括,可以用来换钱的能力。 系统见她都懂了。 便笑:「所以,你还觉得自己一文不名吗?大姐,你现在可是个宝藏啊,只要你愿意,可以赚很多很多钱。所以,别跟我说什么你缺钱这样的傻问题了。你缺钱,去挣就好了。」 谭玉不说话了。 她确实懂了。 既然已经回到自己的世界,那一切,都是要自己负责的。 而自己,也早已有了能养活自己,且能养活老婆的能力。 对的,老婆也要养活。 因为老婆是异世界过来的,没有在这个世界的身份。 说白了,是个连证件都没有的黑户。 这样的老婆,肯定是没法出去挣钱的。 而这个世界,也是没有修真的。 萧凌,也和自己一样,不再有额外来钱的路子。 所以,她必须挣很多很多钱。 不只要养活自己和老婆,还要把自己和老婆养活得很好! 她要让老婆仍能一掷千金,不后悔来到她的世界。 第159章 一个赚钱养家 果然,等她回家的时候,萧凌便告诉她:「我发现这个世界没有修真者。而我的修真能力,也丧失了。最重要的是,这个世界居然没有了可修真的灵力和灵石之类。也就是说,修真这条路,我们彻底走不通了。」 好吧。 跟自己猜想的一样。 谭玉嘆了嘆,将事情的真相告诉了萧凌一部分:也就是,这个世界真的没有修真者,而且也没法修真。 当然,对于萧凌是黑户这件事,谭玉没有说。 对于萧凌名下帐户余额的丧失,谭玉更没有说。 她不想让萧凌有压力,更不想让对方有不安感。 她希望自己的老婆能愉快地自由生活。 自己负责挣钱,努力早日填补萧凌的帐户。 希望,能让萧凌从头到尾都发现不了这回事。 「既然没有修真,看来,我们在这个世界要过凡人的日子了。那这些凡人的钱,就格外重要了。」 萧凌翻着自己帐户里的余额,认真盘算。 「还好,只要有这笔钱,我们也能过得不错。就算这辈子咱们不工作,应该也能衣食无忧。」 谭玉赶紧笑着接嘴:「哎,可别这么说。你是我老婆,吃老婆软饭这种事,我可是做不出来的。我是一只有尊严的小攻,只能我养老婆,不能老婆养我。」 哎? 有原则吗? 之前怎么没看出来呢? 萧凌感觉:之前自己给对方转巨款的时候,对方分明很高兴啊。 第365页 甚至,她的每一个毛孔,都在发出可以吃软饭的欢唿吧。 这一会子功夫,又是怎么了? 难道刚刚的那一切,都是自己的错觉? 「总之,老婆。」谭玉握起萧凌的手,拍了拍,「放心,以后我养你。只准我养你。不准你动用你的钱。这是攻受原则问题,知道吗?」 这半温情半扯淡的一通话,让萧凌唇角弯弯。 好吧,既然都这么说了—— 「那,试试?」 「不用试!一定可以!」 谭玉再次握着萧凌的手,摩挲。 「不过~你要先给我一点时间,好不好?」 萧凌歪着头,笑看她。 谭玉也笑:「就是一个很短很短的,成长期。」 萧凌微笑:「好。我给你。」 她的眼里,是满满的信任,和欢愉。 这信任和欢愉,让谭玉深觉不能辜负。 是的,她要努力! 努力负担两个人的幸福。 这一次,她真的要冲了。 穿越回来,时间几乎没怎么动。 刚好是周末,还可以考虑一下接下来的安排。 关键是考虑要不要上班的问题。 坦白说,在之前被萧凌点醒后,谭玉就反思过之前的人生,深觉自己当初两头都抓,是错的。 其实,应该放弃工作,好好写文的。 现在想赚大钱,更是如此。 因为在工作上,她既没有人脉背景,又不善交际,且并不算喜欢也不算擅长。这种情况下,即便努力工作,所得也有限。 甚至,很多像她这样情况的人,勤勤恳恳工作一生,也是得不到任何提升的。 但写文则不同。 写文相对其他工作而言,更不需要人脉背景,也不需要交际能力。甚至,完全没有那些,也是可以的。 只要能写出真正好看的东西,就一定能挣钱。甚至名利双收,完成对自己人生阶层的超越。 因为,写文一途,是相对而言,最不需要那些外力的。 因为榜单绝对公平。 读者的眼光也绝对公平。 只要你能吸引读者,他们就是你最坚强的后盾,也是最有效的人脉和背景。 当然,如果有相关的人脉背景,或者有很好的人际交往能力,会让这一切锦上添花。 但即便没有那些锦上添花的东西,也不影响大方向。 只要你写的东西真的好,就一定会成功。 最多,辛苦一点,成名慢一点,成就低一点。 但谭玉不怕辛苦,也不需要太高的成就,能在网络文学这一块赚得盆满钵满,能富养自己和老婆,就足够了。 至于速度……呵,她自然不会让它慢的。 因为她准备用更新量平推了。 更新的作用,在写文这一块,绝对是有目共睹的。 当初她一直半冷不温,就是因为她总断更。 断更,对于网络写手而言,几乎是致命的。 除非是前些年网络写手太少,或者是你真的是紫微星降世,否则,断更就是自掘坟墓。 而谭玉,曾经就是那样自掘坟墓,把自己那点写文的小天赋都给作没的。 甚至,她一度以为自己是完全没有写文天赋,所以才会扑街多年。 但这段快穿之旅,让她有了信心:连繫统都让自己穿越去不同时代写文,并且用自己写的这些文,赚了很多钱。那就说明,自己的文,是值钱的。 而且,还不是普通的值钱。 即便是有着系统在中间抽成,也依然能为自己赚来富足的生活。 所以,现在没有中间商赚差价,应该会赚得更多吧。 且,现在的自己,是真没有任何退路的,所以,会更拼命。 更新量,自然也会更多。 有更新量强推,相信一切都会更理想。 这么想着,谭玉便开始了拼命的码字之旅。 但,工作,她在犹豫了很久之后,决定不要放弃。 ——倒不是因为突然喜欢上了这个工作,也不是因为不同意之前的感悟。 而是,在创业之初,总要给自己留条后路。 反正,她那工作,本质上事情也没有很多。更多的,是同事和上级欺负她是新人又没人脉,才硬塞给她的很多份外活。 现在,既然准备将主要精力全用来写文,那对工作,自然可以敷衍很多了。 或者,不能说敷衍吧。 就是只做自己份内的事而已,再不被人唿来喝去各种占便宜。 这工作虽然不好,但起码还是每个月按时发工资的。 也会给买五险一金。 而小说,还要到下个月才能提上个月的钱。且入v收费前还需要有个免费阅读过程。 总之,时间上并不会很快。 所以,在初期,谭玉还是选择了保留自己的工作。 也就是,白天工作,晚上回来码字。 当然,她现在白天再不会像以前那样工作了。 只做自己该做的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就默默用手机掐字,努力多写一点。 同事再想把自己的那部分工作推给她,她就直接说没时间。 反正别人也不会来查她的办公桌,她就直接说自己的事情没做完,然后摆着文件,在那玩手机。 第366页 是的,在别人看来,她不过是在玩手机。 办公室里,大家都会摸鱼玩手机。 所以,这并不算什么罪大恶极的事。 无非是同事见她宁可玩手机也不帮忙,有些不爽而已。 但拿手机写小说就不一样了。 人心就是如此。 你跟大家一起摸鱼玩乐,大家并不会觉得有什么。 但你如果在上班时间摸鱼去写文赚钱,那就是另一个性质了。所有人都会跟乌眼鸡一样盯着你,各种嫉妒,稍后,就是流言蜚语套餐,送进领导的耳朵。 不出三天,全公司都会知道你上班时间写文赚钱。 甚至,就连领导都要来找你谈话,让你专心工作。 更有甚者,直接不谈话了,而是开人。 这太可怕了。 谭玉并不想尝试。 所以她在公司,就是扮猪吃老虎,每日早早努力做完自己的工作,就装傻在那按手机。 一天按下来,竟能写下六七千。 这字数,不说别人,就连谭玉自己,都吓着了。 这效率也太高了! 敢情以前自己浪费了一座金库啊? 要知道,就算是全职写手,一天也很多只写六七千吧。 网上一直流行一句说法:日更三千有肉吃。 也就是说,差不多,日更三千是一个作者的基本更新量。 达到这个量,就算合格了。 日更六千,算是翻倍。 这种已经算是勤奋的作者了。 很多全职写手,也就写这么多。 如今看手机掐字的战果,谭玉突然觉得:还辞什么职啊?就这么干呗!拿着两份钱,却有着全职写手的更新量,不要太美好么! 当然,谭玉并不会只满足于这么点更新量。 从公司回来后,她每晚还会加班。 从回家开始,一直写到晚上十点多。 甚至,连陪萧凌的时间都不多。 好在萧凌也大度,对于这些事,并不介意。 她每日也有自己的安排:早上起来,出去锻鍊身体,顺便在楼下吃个早饭。吃完早饭,就开始看小说和追剧。因为这个世界跟她的世界完全不一样,所以这世界的小说和影视剧,她都完全没看过。午饭依旧下楼去吃,吃完回来午睡。午睡完继续看小说看影视剧。到了傍晚,就出去买菜回来做饭,等谭玉回家。 用的钱,都是谭玉给她的——零钱。 好吧,这些钱,可是谭玉每个月留着生活的现金。 就怕自己放在手机里随便扫出去,才特地以现金的形式,存在玄关的鞋盒里。 萧凌以前在自己的世界,被父亲各种管束,没什么时间去看那些被父亲定义为「有毒」的文字或影视,后来,做了修士,每日都在抓紧一切时间苦修,自然也没时间来看这些小说和影视剧。 现在好不容易有了时间,居然看得很开心。 每天过得十分充实且愉快。 第160章 摊牌 两人就这样,一个赚钱养家,一个貌美如花,居然过得很和谐。 唯一有点缺陷的,就是谭玉刚开始赚的并不多。 好在萧凌并不介意。 作为一个修真者,她对凡人的各种享受,确实也没什么兴趣。 所以,每日在家里喝着水、吹着空调、看着小说和电视剧,就已经很开心了。 至于谭玉一直坚持要用自己的钱,萧凌也乖乖听话。 一切,美好而平静。 日子,就像美好的静静溪流,往下流淌。 而谭玉的小说,也越写越挣钱。 半年之后,已经能生活得毫无压力了。 ——毕竟,她是以日更三万的速度在码字的。 她现在成了整个文学城竞相传颂的码字机,不管是在读者圈还是在作者圈,已经小有名气。 而大家最惊嘆的是:她即便是以每天三万的速度,写的小说依然很好看,并不水。 这就更难得了。 要知道,人的精力终究只有那么多。 你写得特别特别快,很容易脑子跟不上,行文就水了。 偏偏,这谭玉的小说,又快又不水。 这下子,她文下的评论区彻底沸腾了。 一个个都在传颂,说来围观神仙大大。 「麻麻快看,有个勤奋的天使!」 她的文下,刷的最多的就是这么一句话。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她买的水军刷的评呢。 其实,谭玉固然勤奋,能达到这个成就,却也是有点捷径的。 因为她想了个办法,就是写以前写过的东西。 之前她穿越到不同的世界,写了无数小说。 那些小说中,固然有为了冲量的残次品,但也有精品之作啊。 那些作品,都是被系统拿去穿越联盟运营了,并不在这个世界。 ——她已经百度搜索过,她的那些小说,在这个世界,都搜索不到。 也就是说,她完全可以把这些小说再写一遍,然后发出来。 虽然还是要写,但毕竟有了清楚的故事脉络。且已经有了写一遍的经验,现在行文造词再写第二遍,就快得多了。 谭玉震惊:这一天三万的手速,真是逆天啊。原来写自己写过的小说,居然这么爽! 而这,还是在工作之外的时间写的。 第367页 说白了,还算兼职。 有了这条捷径,谭玉每天三万字打底,一路狂奔。 一年之后,就已经成了女性文学网的代表人物。 两年之后,成了首屈一指的女性网络文学领军人物。 三年之后,更是直接成了网络文学的第一代表。 甚至,都有相关部门来找她,让她履行社会责任了。 当然,也会给她相应的殊荣。 也就是从这时候,谭玉意识到可以缓下来了。 唔,再这么日更三万下去,就有点太扎眼了。 别人可能会好奇于她日更三万的手速,来调查她呢。 虽然查不出什么,但总是个麻烦。 毕竟,作为了「第一」,就总是被人虎视眈眈。 这是没办法的事,欲戴皇冠,必承其重嘛。 而谭玉家里,还有个不能见光的老婆呢。 所以,她这才开始缓一缓。 以半退休的姿态,每天只更个六七千,算是维持住第一作者的基本形象。咳。 这样持续日更六七千一年,就又减了减量,回到日更三千状态。 日更三千,是每个作者的基本及格线。 这并不算多。也不引人注目。 而相应地,她赚的钱也少了,相应的地位也渐渐降了下来。 如此,才算渐渐脱离了众人的视线。 反正,她已经赚得盆满钵满了。 说实话,就算是从此完全不写文,她也一辈子吃穿不愁。 光是已完成作品的相关衍生版权,就够她和萧凌潇洒一辈子了。 功成名就,谭玉早就买了属于她和萧凌的爱巢。 同样,并不奢华,却很温馨。 对于她们这种看透一切的人士来说,奢华,真的不需要了。 能自由自在生活,不为钱发愁,就很好。 是的,达到无上限财务自由,却不代表要穷奢极欲。 她们俩是真不爱花钱。 过点普通小日子,就很满足。 甚至,贱兮兮的谭玉,居然还每天都去上班。 至于她去上班的原因,更是贱兮兮—— 因为享受那种上班时间摸鱼的感觉。 虽然是做完了自己该做的工作,才开始摸鱼的。但毕竟是摸鱼啊。就感觉像是占公司便宜一样。那种感觉……真的贼爽的。 谭玉的日子,确实很爽很爽   可以说,已经爽到毫无所求了。 她对这个世界,已经完全满意了! 而这,还都是凭她自己的实力,真真实实写出来的,并没有任何穿越金手指。 因为,这不是穿越,而是她实打实的生活。 敲下的那每一个字,也不是抄袭搬运,而是自己实打实写出来的——即便,那些故事,是以前写过的。但终究,都是她自己写的,不是么? 所以,这富足的一生,是她应得的。 身为孤儿的她,终于不再埋怨命运,也不再觉得生命无望。 因为,她终于相信,凭自己的努力,可以创造一切可能。 而这一切的启蒙,便是那次穿越。 几年过去,系统已经经常不在空间了。 不是因为去旅游。而是它已经去负责别人的穿越了。 谭玉,只是它偶尔回来关顾一下的额外任务。 谭玉找它,甚至需要在空间里留纸条预约。 好在,每一次预约的时间,系统都在。 其实,这些年,谭玉约见系统的次数越来越少,因为都在忙着码字。 每次见这位老朋友,也都是匆匆。因为还要忙着陪老婆。 但这一次,她约系统,却是有实打实的事。 系统来见她的时候,还打着哈欠:「哈~~欠~,你又闲得无聊,找我喝茶忆当年了?」 「忆什么当年?我是来找你谈事情的。」 谭玉笑呵呵。 「谈事情?」 系统瞬间警惕。 同时,看了看四周。 「你老婆没来?」 「放心吧。她没来。我自己来就可以跟你谈了。因为这事对你们有利,你们肯定会答应的。」 对于有利的条件,几乎不需要怎么谈判,对方就会接受吧。 系统却依然警惕:「你老婆当年开头第一句话也是这个。可最后,还不是让我们签下了一个不平等的条约。」 「……」 好吧。老婆果然深谙谈判之道。 貌似,每个谈判高手,跟人谈判的起始句,都是说「这是对你有利」的。 就连古代那些说客,也是一上来就说「我不是为我自己,而是为了国君您」的。 说到这,谭玉突然有点好奇了:「对了,我老婆当初到底是怎么跟你谈的?怎么你就愿意答应这么好的条件呢?」 不只放了谭玉自由,还答应让萧凌可以跟着来现代。 完事了还愿意再送她们回去。 就跟送萧凌回娘家一样。 而这两年,可怜的系统也是这么做的。 比如,偶尔过年过节,萧凌想家了,想回去看看她那坑女儿的老父亲,就会让系统运送她们回去,系统就得照办。 人团圆完了,苦哈哈的系统,又得给运回来。 这样的条件,按理来说,是没有哪个系统会接受的吧。 系统一愣:「你不知道?」 第368页 「是啊。我没问。她也就没说。」 当初不好奇,现在听系统刚巧说起,突然就好奇了。 系统也没觉得有啥好隐瞒的。 相反,她觉得应该把一切都抖搂出来,让谭玉知道萧凌那邪恶的真面目,哼哼。 「你那个老婆,真的太可怕了。你知道吗,她压根就不是谈判,而是威胁我!」 「威胁你?」 谭玉更来了兴趣。 「是啊。她就是威胁我!说,如果我们不答应你们的条件,她就让你激发身体的最大潜能,突破世界连接,去到达不同的世界,然后……找到我们在不同世界的穿越者,找到一个,杀一个。」 一想到这可怕的威胁,系统到现在都瑟瑟发抖。 太恐怖了好么。 居然要追杀万千世界的穿越者。 这太疯狂了! 偏偏,谭玉,还真有这个实力。 因为这谭玉,本就是天才写手,拥有者无尽的创造力,甚至创造力可以创造出意念的世界。所以,当初她才能当洪荒世界的创世主。 以创作意念力,就能创造出一个洪荒世界,这是何等高绝的创造力? 说实话,如果不是以前的谭玉以玩票心态老断更,她早就写文写红了,也就没有后来的穿越。 而这还不是全部。 她不只有创造力,悟性也是超一流的。 所以,修真界的谭玉,才能在短短二十六年,就达到最高修真境界,甚至还越过最高境界,达到突破世界、连接一切时间、空间的能力。 这是绝对恐怖的。 所以,谭玉一旦真的起了反心,按萧凌的说法去做,那,自己这个快传系统就真的完蛋了。 整个快穿都完蛋了。 甚至,整个穿越界都完蛋了。 尼玛,有个洪荒创世主和修真王者级别的人,一个世界一个世界地追着穿越者砍,这还怎么玩?! 第161章 谈条件 没法玩。 所以,系统没敢擅专,直接向上汇报,让上面老闆拿主意。 上面老闆也被吓到了。 如果真有这么个能量爆棚的大佬,跨世界追杀穿越者,那穿越生意就不用做了。 别说她这家快穿不用做了,别的快穿也不用做了。其他穿越也统统不用做了! 而这个魔鬼大佬是从自己快穿世界出来的,那自己肯定脱不了责任。 到时候,不只自家快穿业务做不下去了,还得面临被兄弟穿越公司追责的困境。 那太可怕了好么。 所以,上面的老闆直接给系统下令:答应萧凌的所有要求。 这才有了后来的一切。 而现在的谭玉,找系统的事,它一样不敢擅专。 「我想投资你们的快穿业务。」 谭玉对系统说。 系统一愣:「什、什么?投、投资?」 「嗯。你怎么了?结巴了?」 「……」 系统无语。 它才不是结巴了。 是因为这话题跳跃太快了好么。 昔日的快穿者,一跃成为了想要投资的投资人。 这跳跃有点大。 系统还有些不敢确认:「你能说得再清楚点么?」 「好。说得再清楚点,就是我在现实世界写文也赚了不少钱,想投资你们的快穿业务。问问你们老闆吧,我钱挺多的,投多少都可以。」 啧啧,这口气,妥妥暴发户啊。 就这沖天壕气,把系统唬得一愣一愣的。 愣到最后,决定:「嗯,我去向上面汇报一下。」 「赶紧去汇报。记得跟你老闆提重点,我钱挺多的。」 系统一个趔趄,差点摔倒:「知、知道了。」 这扑面而来的浓郁壕气啊,真……呛鼻。 虽然吐槽谭玉的壕气刺鼻,但系统还是不敢懈怠,立刻就向上汇报了。 而它的老闆,跟它的反应是一致的。 「浓浓的金钱酸臭味。」 boss是这么说的。 说完,就开始看自己的日程表:「唔,让我来看看什么时候有时间……唔,最近时间档都有安排呢。不过没事,其他的事都推了吧。看谭玉什么时候有时间,按她的时间,我随时都可以。」 说罢,直接关上了行程记录本。 「……」 系统龇牙咧嘴,无话可说。 唔,boss大人,说好的人家散发金钱酸臭味呢? 这就向金钱低头了? 还低得这么快、这么干脆。 早准备要低头,就别去查什么行程啊。 反正你都随叫随到了,还需要查什么行程啊?! 脑袋被草泥马疯狂奔踏过的系统,默默答「是」。然后去执行boss的命令。 就这样,谭玉终于和快穿老闆见了面。 为了保密和安全,两人是约了时间在谭玉的空间见的。 这boss叫艾可,是一个年龄并不大的女子。 看起来也不过二十多。 谭玉倒是有些意外,她没想到一个堂堂的快穿公司大老闆,会是个二十多的年轻女子。且这还已经是几年之后。 在好几年前,这快穿业务就开始了。甚至更早。 「艾老闆真是年轻有为啊。」 谭玉忍不住由衷感嘆。 「几年前就用快穿把我整得一愣一愣的,现在居然还这么年轻。」 第369页 「呵呵,谭大作家也很厉害嘛。才短短几年间,就成了网络文学第一写手。」 艾可微微笑着,反捧了回来。 看着两人各种商业互吹,系统忍不住提醒:「那什么,还是谈谈合作的事吧。」 两人这才想起正事:「对对,谈正事。」 谈合作。 「谭小姐准备怎么合作呢?」 谈到正事,艾可还是单刀直入的。 谭玉坐在那,战术后仰:「当然是投钱。」 艾可挑了挑眉。 谭玉继续摊手:「你知道的,我除了钱,也没别的了。」 「……」 快穿主僕二人齐齐脸僵。 好吧,这酸腐呛鼻的金钱气息啊。 谭玉却浑然不觉,叉了叉手:「怎么样?愿意我投资合作吗?」 钱什么的,自然没谁不爱。 这可不是虚拟世界的钱,而是实打实的现实世界,真钱! 跟艾可在一个现实世界的真钱! 没有任何公司能拒绝金钱的投资。 想来,快穿公司也不例外吧。 谭玉几乎是没有任何担忧的,就那样老神在在,等着艾可的答覆。 艾可微微笑着。 许久没有回答。 谭玉也不急,继续就那样笑望着她,等她的回答。 谈合作生意都是这样。 说是合作。但实际上谁都想要在合作中占主导,谁都想从中得更多好处。 这就需要谈了。 毕竟,没谁会平白交出主导权,也没谁会平白让别人占好处。 所以,都要谈。 而这谈判嘛,就是个心理战。 端着,是最好的心理战开端。 现在,谭玉和艾可两人明显都有了合作的意向。 那么接下来,就是讨论投多少钱,和给多少回馈了。 谭玉和萧凌都不说话,无非是等对方先开条件。 先坐不住的人总是要急切些。 而急切的人总要吃亏点。 艾可和谭玉这两个老狐狸,似乎都挺不急切的。 两人沉默笑望了很久。 愣是没下文。 最后还是系统等不下去了,再度出声提醒:「那啥,你们是玩123木头人么?不是要谈合作嘛,倒是赶紧谈啊。」 两人这才有些不好意思,呵呵一笑。 同时,两人内心已心照不宣。 艾可便接了话题:「呵呵,谭小姐想投资吧,我们自然是很乐意的。不过,具体有些细节,我们还是需要谈一谈。」 「好说。」 谭玉也很直接了。 主要她还想早点谈完回去跟萧凌吃饭呢。 两人既然都拿出了早点解决的诚意,接下来的走向就很直接了。 「谭小姐能投钱自然是好的。我们欢迎之至。只是不知道谭小姐想得到些什么?是这项业务的分红?还是另有所求?如果只是投资要分红的话,我们马上就可以签约合作。而如果还另有所求的话,那恐怕也要付出一点超过金钱的东西。」 谭玉心说你不是废话嘛。 我颠颠跑来投资快穿业务,就为了赚钱? 我有那么缺钱么?是取之不尽的版权费不香?还是理财赚钱不香?抑或买房收租等涨价不香? 我要跑你这快穿业务里来挣钱! 说实话,快穿业务到底挣不挣钱、挣多少钱,都没据可查。 谭玉选择投资快穿,自然是别有所求的。 是的,她还想穿越。 而且是带着萧凌一起穿越。 但是,这一次,只单纯穿越,不带写文任务,更没有任何惩罚。 那啥,她日更这么多年,已经够够够够了。好不容易带着老婆出去穿越度个假,才不想继续更文呢。 这条件提出来,艾可沉默:「当时不是你自己要回来的么?」 「是啊。我也没后悔现在回来。就是想偶尔带老婆去穿个越。就像,度假旅游那种。」 「……」 艾可龇牙。 敢情她这么顶尖一高科技业务,要用来给人当度假旅游app了?你当这是青蛙旅游呢? 「怎么了?」 谭玉看她那模样,问。 艾可深吸一口气:「没事。就是有点牙疼。」 「……」 谭玉挠了挠头。 「我知道我这条件提得有点过。但,投资数额什么的,我们可以商量。保证让你满意就是。」 艾可和系统再度愣住。 好吧,这是拿钱生砸呀。 艾可轻咳一声:「钱嘛,肯定越多越好。但除了钱之外,我还希望你技术入股。」 「技术入股?」 「是啊。我也投了技术的嘛。」 艾可笑得很灿烂。 「你看,我这业务,是高科技业务。那是需要技术的。」 谭玉不认同:「你可别懵我。从来没听说投资还要带技术的。你是投了技术,但你应该没投钱吧。别人投了钱的,肯定也没投技术吧。我就跟别的投资人一样,只投钱。你别告诉我,别的投资人也得必须带技术。」 她才不信有那么多懂高科技的有钱人。 艾可笑:「当然。你说得对。我们有些投资人,是只投钱的。但你,不一样。」 「我有什么不一样的?」 「你有技术呀。」 第370页 艾可笑得跟一朵花似的,透着讨好与吹捧。 「这叫能者多劳。」 「……没听说过,投资这事还有能者多劳的?」 谭玉无语。 「再说,我能有啥技术呀?虽然也读了个大学,但,毕业后就那么混着日子。然后写点小说。高科技之类的,跟我也没啥关系啊。」 「不一定要高科技呀。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您把自己的长处贡献出来就行。」 艾可循循善诱。 眼里发着光。 「我的长处?」 谭玉想了想。 「你的意思是,写文?」 她眼珠子转了转,琢磨出味儿来了:「你的意思是,让我给你的快穿世界当编剧?得,别找我!我已经写够了!现在是带老婆去度假旅游,就想放松休息一下。还给你写文?那我图啥呀!那不成了换个地方写文嘛!我不干啊。」 「放心,不让你当编剧。以前我是想过让你当编剧。你应该也发现了。每个世界都让你写,就是存了这份心思。但,现在我说的不是这个。」 艾可笑眯眯。 「那你这次说的是什么?」 谭玉感觉更不好了。 第162章 你去古代试试 「那我除了写文,还有什么长处?」 谭玉还真想不出来。 「难道你要说我特美?我是美,可这美也不能作为特长呀?又不去青楼。」 「你还真说对了。你这颜值,还真有用处。不过,要跟别的长处加成。」 艾可笑得特人畜无害。 谭玉却越听越没底。 「你什么意思?能说清楚么?」 「咳!」 艾可想了想,认真组织语言。 「是这样的。一位穿越者,穿到了古代,我希望你呢,去把她给带回来。只有你有这能力。所以,希望你行行好,帮个忙。」 「把人带出来?」 谭玉有些不解。 「怎么带出来?」 「就是用你的超强意识,在找到她的那一刻,用意识力将她传送回来。」艾可边说边拿出了一个手环,「这个手环上,有这个世界的磁场。只要你到时候把这手环给她戴上,而她又心甘情愿跟你回来。这事就齐活了。」 啧啧,这还早有准备啊。 谭玉无语。拿起那手环,研究了研究:「磁场手环?我咋听着跟前些年那磁场水杯差不多呢?你这,不是逗我玩吧?」 「当然不是。你别开玩笑了。我这可是真磁场。这磁场手环,加上你的意念力,只要她同意回来,就成了。」 「等等。」 谭玉感觉听到了什么重点。 「那你的意思是,她还有可能不愿回来?所以她是谁?为什么不愿回来?所以我过去,除了找到她,还得劝说她心甘情愿回来?」 「咳!」 艾可笑得尴尬。 内心也是感慨:啧啧,果然是网文大神啊,这想像力,真是快、准、狠啊。 她深吸一口气,尬笑着解释:「好吧,我全部告诉你好了,其实,她是我女朋友。」 原来,这人是艾可的女朋友,叫李贞。 是个人如其名很传统的女孩子。 从小在传统家庭长大,背上的传统烙印挺多的。 对很多事,也就看不开。 但人总是互补吸引的。 艾可非常现代,也非常开放。平时各种思想方式都是开放现代的。 两人一遇到,就火星撞地球般,互相吸引上了。 两人可说是一见钟情,然后一直相爱,几年如一日。 相恋的这些年,她们爱意就没减过半分。 但,却一直吵架。 因为理念不同,两人平时总会爆发各种摩擦。 因为在李贞心里,爱就是一心一意,是从一而终,是一辈子。 她认为,两人一旦相恋,便是拴得死死的,再不会变心。也不会再看别的人一眼。 原本,作为一个传统女子,她就很不能接受同性之恋。 但艾可一下子就点亮了她的眼睛,也点燃了她的心。那一刻,她就那么毫无预兆地动心了。违背了之前所受的所有传统,对眼前这个同性 ,动心了。 之后的一路,李贞有过挣扎,有过感情与传统理智的斗争。 但最终,在艾可的追求下,她弃械投降了。 从此,便打算跟艾可一生一世。 这艾可吧,却是个很开放的性格。 因为父母的独宠和自身的优秀,她向来是想干什么干什么,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撩女孩子这种事,她从初中就开始干了。 遇到李贞之前,她的女友都是一串一串的。 虽然从来没脚踏两条船,但女朋友也从没断过。 她这辈子,就不知道空窗是啥滋味。 而她身边的女性好友,更是多不胜数,跟一茬茬韭菜似的,怎么割都割不完。 反正,一个女朋友扑倒了,无数个女朋友站起来。 每次,只要她前脚分手,发个朋友圈,后脚,就无数女孩子上来表白。 平时吧,倒是保持着不越界的朋友关系。 就这份功夫,就足以让无数人羡慕了。 但李贞受不了啊。 跟李贞在一起的七年,她是真没跟别的女孩有过越界之举。 第371页 而这「七年」,也是她跟女友相处最长的数字。 但,李贞并不满意。 她很清楚,艾可身边的那些女性朋友,并不怎么单纯。一个两个,都跟乌眼鸡似的,等着自己跟艾可分手,然后上位呢。 甚至,每次自己跟艾可吵架,都有无数女孩假装不经意地半真半假,劝艾可要拿得起放得下,该分手时就分手,不要委屈了自己。 这真的让李贞百爪挠心。 她觉得艾可这就是不忠贞。 但艾可并不那么觉得。 她本来就是搞创作的,非常需要创意。 平时对着 那一串计算机代码已经够枯燥了,就想闲暇时能轻松一点,有情趣一点,感情丰沛一点。 而这些,能刺激她的创意,形成良性循环。 最重要的是,她不觉得情侣应该互相捆绑。 她觉得任何关系都是自由且相互的。 你爱我、我爱你,我们就在一起,好好享受这份感觉。 如果有一天,你不爱了,或者我不爱了,就分手。这没什么大不了。 就算是相爱在一起,也应该保持彼此的独立。每个人依然有每个人的生活,这跟对方没关系。只要不噼腿不做对不起女朋友的事,就不算错。 这是三观不合问题。 两人多年也磨合不到一起。 于是便只能吵。 一路吵。 三天两头吵。 偏偏,却又爱对方爱得不行,无论怎样都捨不得分开。 这就是无尽的折磨了。 两人在一起的这七年,是两人最愉快又最痛苦的七年。 分不开,在一起又纠结。 痛苦得无以復加。 最后,艾可遇到一契机,就是快穿系统。 穿越业务,虽然从没对外公开,但已经渐渐开始实行。 有些高精尖人才,已经开始琢磨这一块。 艾可,有幸也是其中一员。 穿越时空,不啻为一项壮举。 能加入这项研究,可是一件非常激动人心的事。 艾可便欢天喜地把这事告诉了李贞。 李贞听后也很感兴趣。 顺便还感慨万千:如果真能回到古代,该多好啊。 「怎么,老婆最近也喜欢古风了?」 艾可笑嘻嘻凑上来问老婆。 李贞白了她一眼:「古不古风的,也无所谓。关键是,古代风气好,大家都挺传统,对待感情专一认真。都说,古代车慢马慢,连送个情书都慢,一辈子只够爱一个人。不像现代,就算撩妹信息都能群发。」 被白呛了一顿的艾可无语。 忍不住也回怼:「你想什么呢?专一?古代也就女人被迫专一吧。你见过古代男人专一了?人家还不是三妻四妾各种花心!要是当个皇上,更是三宫六院七十二妃,那更不得了。所以啊,古代什么的,也就是你们自己安慰自己罢了。其实人性千年都差不多。能得到更多,谁愿意自我阉割?」 「你什么意思?跟我在一起,你就自我阉割了?」李贞瞬间炸了,「所以,跟我在一起的这些年,委屈你了是不是?违背你人性了是不是?」 「……」 艾可被各种抢白。 自然也不甘示弱:「那你说说,你什么意思?什么叫撩妹信息群发呀?我撩妹了吗?我跟你解释过多少回了,我那就是个过节群发信息!过节群发信息!」 「我说是你了吗?你自己心里没鬼,干什么对号入座?」 「这需要对号入座吗?谁不知道你什么意思?家里就咱两个人,你不说我说谁?而且这事你以前就跟我闹过,非说我是撩妹。我就过年过节群发个信息而已。」 「我那是闹吗?你自己没感觉到吗?那些女孩一接到你信息,可高兴了,一个两个都给你回信息,那口气……比蜂蜜还腻歪呢!」 「人家什么口气跟我有什么关系啊?!我能保证自己对你忠心,我还能保证别人对我的口气?」 「别跟我扯那些。你要是不去招惹人家,人家有机会回发这些腻腻歪歪的话么?」 「我招惹什么了?我跟你说过,我丫就不喜欢男人!所以我朋友里就没几个男的。你现在让我完全不跟女的联繫,难道让我断绝所有朋友?」 …… 两人各种吵。 吵到后来,艾可拿定了个主意:「反正我要搞穿越研究。这样,你等着,我研究出来了让你第一个穿越!就穿越去古代!让你看看,古代的人是不是都专一?让你看看,你所谓的古代传统,到底是美德,还是对女子人性的压迫?」 「行!」 李贞立刻答应。 然后,艾可还真研究出来了。 并且,履行诺言,让李贞第一个体验了穿越业务。 不过,艾可也有自己的小心思: 她研究的,并不是普通穿越,而是快穿。 也就是,穿越去不同的世界,经歷不同的人生,遇到不同的惊才绝艷的人物。 她就不信,李贞能忍住,不对每个世界的女主动心。 要知道,那些世界的女主,可是各有各的魅力啊。 繁花似锦,每一朵都美得灼亮人的眼睛。 她就不信,李贞能不动心。 别人快穿,可都是逐一世界建后宫呢。 第372页 博爱,是人性。 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而燕瘦环肥,各有各的美。 不过,临行之时,她又有点不是滋味了:放自家老婆去快穿,跟不同世界的女主谈恋爱,自己是不是傻呀?上赶着给自己织绿帽呢? 第163章 带着老婆去穿越 所以,向来自诩开放的艾可,临时虚了。 给李贞安排了个极其特殊的身份:青楼女子。 她想着,李贞这么传统的人,如果让她穿越到青楼,估计一天都待不了,直接就哭着要回来了。 所以,将穿越手环递给她的时候,艾可屁颠颠嘱咐:「贞宝宝,记得哦,如果想回来了,就直接把这手环给扯断。放心,只要扯断手环,你就立马回到我温暖的怀抱了。」 李贞笑着给了她一记白眼:「放心,我绝对不当逃兵。我要把每个世界都经歷一遍,然后告诉你,我对谁都不会动心。」 「嗯嗯。我媳妇最棒!」 艾可亲了李贞一口。 但仍不忘嘱咐。 「不过你还是记住了,只要想回来,就扯断这手环,听到了没?」 「嗯。」 李贞甜甜接过。 两人这段临行惜别,倒也算甜甜蜜蜜。 她们两个向来如此,恩爱的时候是真恩爱,吵架的时候也是真吵架。 所以说,这七年是两人最愉快的日子,也是最痛苦的日子。 她们这日子过得,跟过山车没什么区别。 这次穿越,也一样。 明明送别的时候是甜蜜画风。 但李贞一到古代世界,瞬间就炸了。 因为,艾可那个混蛋,居然给自己整了个青楼! 李贞气啊! 这个艾可,真的是太过分了,居然把自己安排进青楼!这是糟践谁呢?! 所以,李贞一气之下,还真跟艾可槓上了。 想到艾可临行前再三叮嘱的「想回来了就立刻拉断手环」,李贞一气之下,直接把手环给砸了。 砸得稀碎。 从此,也就绝了回去的路。 她是真生气了。 很气很气。 她没想到,艾可为了证明自己那点风流心思是对的,居然宁可让她当青楼。 这一瞬间,她是对艾可彻底失望了。 也从此不想再见到她。 好。 很好。 既然如此,我就好好在这呆着。也不回现代了。就在这好好生活! 这一刻,她恨极了艾可,也恨极了现代社会。 她宁可呆在古代的青楼,也不想再回现代面对艾可和艾可的那些破事了! 不蒸馒头争口气。 她还一定要在这住下了! 于是,艾可惨了。 因为那是第一代穿越,各种东西都不专业。 那时候还没有系统,艾可也没法强行让李贞回来,甚至都没法跟李贞联繫。 唯一可联繫的手环,被李贞砸得稀碎,就一切都断了。 艾可这下傻眼了。 看着空空如也的穿越信号,瞬间觉得万念俱灰。 啥意思? 老婆就这么没了? 丢在穿越世界了? 艾可差点没当场撞死。 好在,她是个激进正能量的人,遇到问题的第一反应,就是解决问题。 所以这些年,她并没有坐以待毙,而是想努力寻找一个办法,可以强行去李贞所在的世界,把李贞带回来。 这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第一,是高科技方面的条件。这一点,她后来达成了。也就是交给谭玉的磁场手环。 第二,是人方面的条件。要找到一个人,可以强行破开空间规则,闯进李贞所在的世界,找到她,将她带回来。 这是最难的。因为按照穿越空间守则,一个世界,只能穿越进去一个人。李贞所在的世界,已经有了李贞,就没法再送人过去。除非……那人能自身突破极限,强行连接磁场,进入李贞所在的世界。 这样的人,可不容易找。 这些年,艾可一直在大规模进行快穿试验,就是想找到这样的人。 快穿业务,她不是做得最早的。 却是客户量最多的。 因为这几年她真的很拼,各种拉人接客户。 只要是某方面有一技之长的,她都要拉进自己的穿越系统。 因为,即便是她这个创始者,也不知道那种人合适? 但有一点她敢肯定:一定要是在某方面有一技之长的人。 是的,不是各方面都比较优秀。 而是在一个方面顶尖! 人的精神能力都有限,各方面优秀,反而突破不了极限。 唯有专注于某一个方面,达到顶尖,才能催生出突破极限的力量,达到艾可的要求。 当然,这「一技之长」,并不是普通的一技之长,而是最顶尖的,甚至是能突破极限的。 也不是在现实中表现出来的那点能耐,而是真正的天赋潜力。艾可有一个测试器,专门测试人的天赋潜力,不管是精神力方面的,还是体力方面的——因为就连她自己,也确定不了这到底需要一种什么样的力量。 但,广撒网,总有成功的可能。 谭玉被选中,就是因为她在写文方面的天赋。 第373页 在艾可的测试器中,谭玉的创造力是爆表的。 ——是真爆表。爆了他的测试仪器表。 于是,艾可像得了宝贝一样,赶紧安排谭玉的穿越。 但谭玉的创作力,肯定是没有被完全激发的。 因为她在现实世界,只是个扑街兼职写手。 为了激发谭玉的创造力,艾可特地给谭玉设定了码字任务。 在穿越世界,只要谭玉努力码字,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 ——当然,这个大前提,是谭玉的文字,真的值钱。 艾可并没有半点作弊,而是真的让系统去给谭玉运营。在其他无数个平行世界,卖谭玉的文。卖得多,谭玉就拿得多;卖得少,谭玉就拿得少。甚至,为了激发对方,给对方压力,系统还要抽大头。 谁知,那谭玉是个咸鱼性格。 只要有口饭吃,她就压根不想努力。 通过码字改变命运什么的,人谭玉压根没想过。 可怜人艾可,为了逼迫谭玉码字,各种手段都使了。 包括先贷款后还债。 包括没达成每日更新目标就要接受变胖的惩罚。 包括用情境去刺激她,让她心甘情愿为亲人或受苦的村民努力。 …… 总之,各种各种,只为让谭玉多码点字。 后来,意外出现在了修真世界。 谭玉的能力,居然不只来源于她的创作力,还来源于她的悟性。那是突破一切的创造力! 两相结合,谭玉真的达到要求了。 知道那个消息的一刻,艾可差点没开心死。 虽然萧凌是拿这个来威胁她的,但她想着将来或许有能为自己所用的一天,所以,她当下便立刻同意了萧凌的条件,答应了她们的一切要求。 是的,达到条件的谭玉,她惹不起。 但还是可以期待一下未来的。 这不,「未来」,终于等到了。 这不,谭玉主动过来找自己了。 这差点没让艾可乐疯了。 她是真想李贞啊! 这么多年,除了想李贞,和想办法寻回李贞,她就没干别的了。 而她手里的快穿项目,也因为李贞,彻底改规则了。 以前,是每个世界一个攻略爱人。 每个世界都不一样。 但现在,她旗下的快穿世界,每个世界的攻略爱人,都是同一个人。 不只长相、姓名,就连灵魂,都是同一个。 比如谭玉,生生世世找的都是萧凌。 虽然身份和世界不一样,但人的内核都是一样的。 而现实中的那些女性朋友,她都早已没联繫了。 现在,她满心满肺,就只有李贞。 只要李贞能回来,她愿意放弃一切。 甚至,改变自己的三观。 只要李贞能回来。 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她都在等着这一天。 终于,谭玉找上门,她就知道这一天终于到了。 谭玉听她说完,无语:「大姐,你也够损的。居然把自己老婆安排进青楼。」 「我那不是想吓唬吓唬她嘛。我给了她穿越手环了,只要她过去不开心,就可以直接扯断手环回来呀。」一说到这个,艾可就只能苦笑。摇头,「唉,不说了,总之,是我错了。这事我都后悔好几年了。肠子都悔青了。但没办法,事情已经发生了。现在,只能拜託你了。」 「……」 所以,自己已经推脱不了了么? 瞬间被整成救世主人设了。 不帮忙都不成啊。 况且,这事吧,也算双赢。 反正自己也要带老婆去穿越旅游的。 顺便给人老婆劝回来,也算积了件功德。 只是—— 「我们必须得穿越进青楼吗?让老婆进青楼这种事,我还真没你开放。」 谭玉看着艾可。 艾可举手投降:「得得,不说这个。我错。我错到天边去了。咱不提了,行不?咱就讨论这穿越的事。放心,你放一百个心,我绝对不会再安排你们穿越到青楼。再说,我也安排不了啊。」 根据穿越空间的基本原则,一个穿越世界,是只能有一个穿越者的。除非那穿越者回来,否则不能再安排进别的穿越者。 所以,谭玉和萧凌,还真不是艾可能安排进去的。 必须靠谭玉的精神力强行带进去。艾可最多就是侧面帮点忙。 「所以啊,你们去那个世界,会穿越成谁,得看你决定,我决定不了。」 「好吧。」 既然是她决定,那她肯定得让自己和老婆穿越成最尊贵的人啊。 第164章 皇后与宠妃 穿越的那一刻,谭玉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要和老婆做最尊贵的女人。 最尊贵的女人。 最尊贵的女人。 最尊贵的女人。 重要的事情默念三遍。 然后,谭玉真的成了最尊贵的女人—— 皇后。 知道这个身份的时候,谭玉差点没背过去。 皇后啊! 那是有皇帝老公的! 她可不想有老公啊! 而遍寻不着萧凌的时候,她更差点背过去。 啥玩意? 这就把媳妇搞丢了? 谭玉那个气啊。 第374页 来帮别人找老婆,结果自己老婆先丢了。 偏偏,她还不知道萧凌在这个世界穿越成了谁。 甚至,连地方都不知道。 那李贞起码知道是穿越到青楼了。 自己以皇后之尊,私下托人把天下青楼翻个遍,总也能找着。 ——虽然,这效率也跟大海捞针差不多。 但,自家萧凌,却是想大海捞针都没处捞去啊。 毕竟,她现在对这个世界的萧凌,可一无所知。 以前的那些穿越世界,虽然也一无所知,但萧凌是自己的攻略对象啊,有命运的安排,早早晚晚都会出现在自己面前的。 但现在,可再没有「命运」安排了。一切,全靠自己。 谭玉这下真急了。 偏偏,贴身宫女比她更急:「皇后娘娘,您可醒了!皇上那边还等您去回话呢。」 「回话?」 谭玉一愣。 「他找我回什么话?」 宫女跪地,有些紧张:「皇、皇上说,让您去解释一下,把淑妃娘娘推进水里的事。」 「啥?」 谭玉更愣。 心里有股不详的预感。 「那个,你先说说,我是怎么掉下去的。」 「是。」 宫女答应一声,把事情原原本本给说了一遍。 原来,谭玉这次能穿过来,也是巧。 刚巧这后宫里皇后和宠妃掐起来了。 两人一路从御花园掐到水池边,最后直接撕扯进水里去了。 当然,她们的贴身宫女们也没闲着,跟着一路撕扯护主,最后跟下饺子似的,全掉进去了。 还是太监们和护卫们赶到,才把人给捞了上来。 捞上来后,皇后娘娘就当场昏迷了。被送回坤宁宫后,一直昏迷到现在。被宫里的太监宫女一通折腾,才总算慢慢醒了过来。 ——想来,原主皇后是直接淹死了。所以谭玉才能穿越过来。 那个淑妃也被抬回去了。 据说回去后也是昏迷不醒。 所以皇帝生气了,让皇后过去回话。 重点是,解释一下,为什么要把淑妃给推水里? 谭玉无语,问身边的贴身宫女:「那她是我推进水里的吗?」 贴身宫女浑身颤抖:「回、回皇后娘娘,不、不是。」 「不是就不是。你抖什么呀?」 谭玉不解。 宫女更害怕了,抖得跟筛糠似的。 「……」 谭玉无语。 努力放柔声音,问:「乖,别怕,告诉……咳,告诉本宫,具体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跟那淑妃,到底是谁推谁的?」 她这么一温柔,宫女更吓坏了。 直接都吓瘫软在地上了。 谭玉彻底无语了。 好吧,这宫女的胆子也太小了,或者身体太不好了。 得,还是找个身体好点的靠谱。 她对那瘫软在地的宫女问道:「你们这,啊不,咱们坤宁宫,贴身伺候的,身体最好的是谁?」 哎? 这问题,怎么这么天马行空? 摸不着头脑的宫女更是心里没底。 唔,每次皇后娘娘跟淑妃娘娘掐过架,心情都很不好。 而每次皇后娘娘心情很不好,就要惩罚下人。 这次淑妃娘娘把皇后娘娘推进水里,还恶人先告状反咬一口,想来皇后娘娘气得不轻。 一个失控,连杀人都是有可能的。 所以,宫女很害怕。 而且,据以往的经验,皇后娘娘说话越温柔,发的火也就越大。 因为每次为淑妃的事吃醋,皇后娘娘都很失控。失控之下有些疯癫癫的表现,也是常事。 温柔地处死宫女,这种事皇后娘娘可不是没干过。 好不容易,现在皇后娘娘问了别人,宫女便立刻将烫手山芋扔了出去。 「回皇后娘娘,坤宁宫身体最好的,当属小刘子。」 「小刘子?」 这怎么听着像太监的名字。 「呃,他是太监?」 「自然。」 宫女一愣。 但对于自家皇后娘娘的疯癫癫,她早就习惯了。 所以也没觉得有什么大不妥。 只是觉得这皇后娘娘又神颠颠了而已。 「唔。那也行吧。你喊他进来,我问他。」 太监就太监吧。只要能问出因由就行。 谭玉嘆了口气。 「是!」 宫女响亮地答应。 欢喜之情,几乎要满溢而出了。 谭玉无语。 她已经能依稀猜出些原皇后娘娘的讨人嫌了。 唔,这些先不管,以后有的是时间慢慢改善形象。 倒是现在当务之急,还是要搞清楚跟那个什么淑妃的落水事件。 毕竟马上要去回话,总不能白白被人冤枉了去。 那小刘子是不是身体最好,谭玉不知道。但显然,他的胆子确实比那贴身宫女大些。 起码,他哆哆嗦嗦着,还是把谭玉问的问题给回答清楚了。 原来,那天落水,其实算是淑妃推的皇后。 只是她自己也被一群撕扯的宫女和下坠的皇后,连拖带拽,给扯了下去。 当然,先动手的是皇后。 这很好理解。后宫之中,能主动出手教训对方的,只可能是皇后。 第375页 不管这皇后受不受宠。 就算再不受宠,中宫也是中宫。 身为国母的身份,只要一天不被废,就一天能碾压各路妖艷贱货。 宠妃即便再受宠,也只能在皇帝那挑拨挑拨,再用点计谋,让皇帝去收拾皇后。 跟皇后动手,她们是万万不敢的。 更不用说是主动动手。 说实话,这淑妃敢一对一直接还手,就已经很让人震惊了。 起码谭玉是很震惊的。 她甚至忍不住问小刘子:「这淑妃,真的还手了?」 小刘子显然也害怕。 整个人同样在瑟缩发抖。 连声音都是哆嗦的:「是、是。淑妃娘……唔那淑妃,确实还手了。而且……挺能打的。打起架来兇巴巴的,不肯吃亏。」 第165章 丢脸的皇后 纳尼? 后宫里还有这么凶的妃子? 谭玉莫名有种似曾相识感。 甚至,脑海里莫名现出当初自己跟系统开的玩笑: 想要个什么样的老婆? 要大胸的。 结果,被分配了个大凶的。 甚至,不只大凶,简直就是太兇! 现在这宫里,居然也有这么凶的角色么?不只敢还手皇后,甚至敢直接把皇后推水里。 完了还去找皇帝告状。 这也太狠了。 谭玉决定替原主皇后收拾一下后宫这些妖艷贱货,也算是为原主做点事。 主意打定,她便去找皇帝了。 「摆驾干清宫。」 谭玉说。 然而,小刘子支支吾吾:「唔,回皇后娘娘,皇上他……不在干清宫。」 「哦,那在哪?」 谭玉没意识到有什么不妥,就随口问。 然而,她这一句话,又让小刘子颤抖了。 小刘子匍匐在地,尽量让自己的身体更低,以显示对皇后娘娘的尊敬。 同时,整个人都有些抖。 他也害怕啊。 这皇帝不在干清宫,肯定在淑妃娘娘住的钟粹宫好么。 皇后娘娘这么明知故问,是生气了啊。看样子是要发脾气罚人的节奏啊。 小刘子万分害怕,却也只能硬着头皮顶上:「回、回皇后娘娘,皇上在……在钟粹宫。」 「哦,那就去钟粹宫吧。」 谭玉没意识到有什么不妥。 反正她是找皇帝。皇帝在哪她就去哪呗。 然而,等真正到了钟粹宫,她反应过来了。 敢情这是淑妃住的宫殿啊! 擦,明明皇后和淑妃都落水了,结果皇帝完全不管皇后,直接往淑妃这跑。 而且看样子,他是一直呆在这的。 还带来了一屋子太医。 皇后屋里没皇帝,也没太医,全靠几个太监宫女在那瞎扒拉。 一个妃子的宫里,反而又是皇帝又是满屋子太医,守了好几天。 而且,这个妃子还是跟皇后打架,互相撕扯进水里的。 这已经足以说明那淑妃的得宠,和皇后的失势了。 谭玉默默嘆了口气。 对自己的原身,只有两句话:怒其不争,哀其不幸。 看来,又是个情商低的原配皇后。 傻得跟智障似的。 才把自己陷入这种境界吧。 毕竟,自古皇后都是有几分脸面的。 皇帝立后,要么是对这皇后有结髮感情,要么是忌惮或想拉拢皇后背后的势力。 不管是哪种情况,皇后都有她的一份尊贵。 只要她不蠢得过分、作得过分,就不会真的混到这步田地。 皇帝都是何等精明的人? 只要皇后不做得太过分,让他太过反感乃至厌恶,都不会让她太过难堪。 毕竟,皇帝是国母,也是他的结髮妻子,且身后多少有些势力。 能把自己作成现在这副德性,跟废后没区别,也是醉了。 谭玉深吸一口气,只能收拾残局。 她深吸一口气,上前行礼:「臣妾,参见皇上。」 那皇帝正在那守着淑妃。 淑妃掉进水里好几天才醒过来。 现在好不容易醒了,皇帝金贵得跟什么似的,一直守在这捨不得离开。 现在见皇后来了,便浑身来气:「你还有……」 他看了看四周,对那些宫女太监和太医吼:「你们都给朕出去!」 「是。」 所有人,瞬间散得没影了。 等所有人离开,皇帝这才开口继续喷:「你说你还有脸过来!你……你身为国母,一天到晚都干的什么破事?!你说你,堂堂一国之母,不想着自己的身份,不好好管理后宫,竟想着跑去争风吃醋!不是整这个妃子,就是罚那个妃子。现在居然公开跟妃子在皇宫大打出手!你说你丢人不丢人?丢人不丢人?我真是瞎了眼啊,以前怎么就看上你,要立你为皇后呢!早知道我随便扒拉个女的都比你强!」 谭玉这下终于能猜出个大概了。 看来,这皇帝对原主皇后曾经还是有过感情的。但因为皇后太过善妒,在后宫里今天惩这个、明天罚那个,闹得不消停,才让这皇帝彻底失望的。 从刚才看得出来:这皇帝,还是挺要面子的。 别的不说,这皇后让他丢脸了。 第376页 帝心无情。 哪怕是曾经真的喜欢过,都没他身为帝王的面子重要。 所以,原皇后被嫌弃得很彻底。甚至,连她落水后的生死,这皇帝都不想管了。 呵呵,果然,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不管曾经有没有感情,丢他面子了,被嫌弃了,就真的什么都不是了。 谭玉冷哼一声。 「嘿!你哼什么你哼?」对谭玉的内心活动,这皇帝是不清楚的。但对这一声「哼」,他还是听得清清楚楚的,「你还有脸哼?你现在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一哭二闹三上吊,不是装疯装傻装哭装闹,就是装死!你说你能不能想想自己的身份?你可是皇后啊!照这样下去,我看你这皇后也是当到头了!」 他这一番说辞,让谭玉心里更透亮了:得,看来,这原主还是个喜欢装哭装伤装死的。 这皇帝,以为她这次也是装呢。 殊不知,真正的皇后,这次还真死了, 这也是狼来了的故事吧。 谭玉内心为原皇后嘆息,顺便点蜡。 同时,不忘为自己和原皇后辩白:「皇上,这次真不是臣妾装。这次是真的撕扯进水里了,喝了水,生了病,都……都差点死了。」 「哦,是吗?那你怎么没死呢?」 皇帝冷冷。 「……」 这皇帝也太不是东西了。 谭玉都想一巴掌把他挠死。 忍了忍,没说话。 皇帝冷哼:「说呀。怎么不继续说下去了?」 谭玉无语:「皇上你不相信臣妾,臣妾说再多都是多余。就像这次,您不是一早就肯定,是臣妾推的淑妃么?」 「呵呵。听你的意思,不是你推的淑妃?」 皇帝冷笑。 「当然……」 谭玉刚想回答「当然不是」,但却瞥见,一个女子从珠帘后走了出来。 弱柳扶风,通体富贵,脸上还有着初愈的病态殷红。 这不是别人,正是——萧凌! 哎呀! 阿凌! 谭玉瞬间眼睛发亮了。 第166章 瞬间成废后 皇帝迎了上去,像扶仙子一样扶着。 顺便,斜睨谭玉:「说呀,不是你推的淑妃,难道是淑妃推的你?」 「当然……当然是我推的淑妃娘娘啊!我有错!都是我不好,跟淑妃娘娘没关系。淑妃娘娘是无辜的!淑妃娘娘最好了!」 这一通神转折,让皇帝瞠目结舌: 这,又是要作呀? 看这装疯卖傻的样儿,绝对是要作个大的呀! 皇帝这么想着,就把淑妃护在了身后。 谭玉无语:这皇帝什么情况?怎么跟防疯狗似的? 谭玉看向萧凌。 萧凌似乎全程不在状态,既不像是认出了谭玉,又不像是想跟皇帝邀宠。 相反,她整个人有点懵。 谭玉有点担心:啥意思啊?这是,整失忆了? 她心里担心,便也没顾上思考太多,直接对皇帝道:「皇上,臣妾想单独跟淑妃娘娘谈谈。要不您先退避退避?」 「你说什么?要朕退避?!」 皇帝以为自己听错了。 「你现在是明目张胆,要当着朕的面欺负淑妃啊!还让朕退避?!」 他几乎要气笑了。 这皇后,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 谭玉却丝毫没意识到自己有什么问题,而是认真重复:「皇上,您退避一下嘛。臣妾不想欺负淑妃。我怎么会欺负淑妃娘娘呢?我欺负谁也不可能欺负淑妃娘娘啊!皇上您相信我,我……臣妾,是真的有话要跟淑妃娘娘说。」 皇帝哑然。 半晌,皇帝开口:「朕看你是真疯了!」 然后,朝着外面喊:「来人吶,把皇后娘娘请回去!」 就这么着,谭玉被架回了坤宁宫。 回到坤宁宫,谭玉终于清醒了:这毕竟是在完全陌生的古代。硬干是不行的。 看来,得冷静分析,一步一步,先想想该怎么办。 然而,还没等她想到该怎么办,一道圣旨就降下来了。 是的,你没想错,就是贬谭玉进冷宫。 得知这消息的时候,谭玉差点没背过去。 啥意思? 这就直接被打入冷宫了? 这速度是不是有点太快了? 自己还什么逆袭都没做呢,就这么不明不白晕乎乎给整冷宫去了? 这叫什么事啊! 当然,这在皇帝看来,可没不能不白。 他贬谭玉,理由充分着呢。 以前那皇后就疯癫癫的,一天到晚除了吃醋就是耍狠,搞得后宫鸡飞狗跳。 除了让皇帝一个头两个大,也让皇帝丢脸丢到了姥姥家。 他是早就想把那皇后给拿下来了。 只是一直下不了决心。 毕竟,这皇后,也是自己的少年结髮夫妻,且背后有一定的娘家势力。 但现在,谭玉穿越过来,一来就给他整那么一出疯癫癫的疯言疯语。 他便再也等不下去了。 疯了。 这皇后彻底疯了。 这么疯的皇后,怎么还能再让她入主中宫?! 所以,皇帝回去一琢磨,就把谭玉秒贬了。 冷宫什么的,会迟到,但不会不到。 第377页 被打入冷宫的谭玉,还全程懵逼。 她还不甘心呢:既没有为原主洗白逆袭,又没有找到萧凌相认。一切都还没来得及干呢,就给人整后宫来了。 真是欲哭无泪好么。 而更让她欲哭无泪的是:这后宫里,都是一群疯子啊。 不是骂人,也不是夸张,是真疯子。 这群女人原本是尊贵无比,突然被贬到冷宫,成了千人踩、万人嫌的冷宫弃妃。 这心理落差,一般人还真受不了。 有些心理调节能力差、又估摸着将来没希望的,直接就疯了。 而且,这种人还挺多, 毕竟,心理落差太大了。 就算有个别人刚开始还没疯,但长期跟疯子在一起。 日子久了,人也就跟着疯了。 所以,谭玉进来的那一刻,差点吓傻了。 那一大群疯女人,就那么冲着她奔过来了。 还把她当成了皇帝,各种对她谄媚,一个个非得让她夸让她抱,让她宠幸。 谭玉都傻了。 夸啊抱的就算了。 宠幸? 让她死吧! 好不容易从疯女人堆里逃了出来,谭玉找了个角落,好好藏着。 等到管事的宫女太监来送饭了,她才出来。 但,还没等她拿上饭碗呢,那一群疯女人又一蜂窝涌上来了。 谭玉只一眨眼的功夫,那些吃食就全被抢走了。 看着空落落的饭菜篮子,谭玉脑袋更空。 得,没得吃了。 偏偏,现在还没有空间。 就算想通过空间码字挣点吃的,也不能够了。 这一顿抢不上。 两顿也抢不上。 三顿,还抢不上。 …… 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一顿不吃,就饿得慌了。 更不用说是三顿不吃呢。 谭玉饿得那是眼冒金星。 一下子,就什么都不想了。 只想吃顿饱饭啊! 仰望苍天,谭玉好想哭。 这下可怎么办啊? 饭也没得吃,眼看就要饿死了。 如果现在走吧,那就是把萧凌一个人扔这了。而答应帮艾可找的李贞,也没找着。 如果不走吧,留在这不是被疯子吓死,就是被活活饿死。 真是欲哭无泪啊。 谭玉感觉到从未有过的无奈。 饿着肚子,抱着膝盖,坐在角落里蜷着。 饿啊。 谭玉现在只祈祷,能有个善心的仙女,能下凡做好事,赏自己碗饭吃。 正当谭玉饿得头晕眼花的时候,一碗饭递到了面前。 饭菜虽然都不太新鲜,但横竖是能救命的。 谭玉想都没想,直接接过就吃了。 等干完一碗,她才感觉有了点力气。 看了看眼前人,脱口而出:「仙女啊。」 那施饭的女子无语。 谭玉眨巴眨巴眼,这才缓过来理智:「唔,不是仙女啊。」 那女子神色这才缓了缓:「嗯。」 「做善事的,不叫仙女,好像叫菩萨。」 谭玉咧嘴一笑。 「……」 那女子僵住。 半晌,才深吸一口气:「这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说完,转身就走了。 眼前这废后,真是讨厌。 以前当皇后时作威作福,现在被贬到冷宫了,还这么信口胡说。 关键是,她这信口胡说的劲儿,怎么那么像那个人呢? 一看就是个不靠谱的。 要不是知道这皇后对皇帝用情极深,不是个拉拉,都要怀疑她是出口撩妹了。 让人讨厌。 「哎,这位姑娘,你等等!」 谭玉不开玩笑了,赶紧喊住。 貌似古代女子是要内向些,不能随便开玩笑。 最近在现代呆久了,而且主要呆在二次元,大家口无遮拦习惯了。 现在人家救了自己,自己还胡说八道,实在太不应该了。 那女子不理她,继续往前走。 谭玉只能动上手,将对方给拉住:「哎,你别走呀。我想问您点事呢。」 那姑娘终于站住。回头:「说吧,想问什么?」 「那什么,请问尊姓大名?」 虽然别的也想问,但起码先问清楚人家姓甚名谁吧。 这是基本尊重。 那女子一听,又扭头就走。 这废后神经病一样,当初就装疯卖傻在后宫撒泼害人,现在被贬到冷宫了,还这么神经兮兮的。 问我是谁。 我是谁? 你自己不清楚么? 我来这后宫,不都是你害的么! 谭玉见她又要走,赶紧拖住:「哎,你别走呀!我……」 她想了想,似乎发现问题出哪了:「那个,你也是被打入冷宫的妃嫔?咱们,以前是不是认识呀?是这样的,我这次掉水里了,很多事都记不起来了。所以不太记得清您是哪位。」 那女子看向她,眼里有嘲讽:「我叫李贞,记起来了吗?」 一副「装,我看你装」的模样。 谭玉却是真的惊住了:「李贞?」 「对。被你又骂又打又惩罚,最后逼着皇帝将我打入冷宫的,李贞。」 第378页 李贞显然是误会了谭玉的意思。 谭玉无语。 敢情又是原主以前欠的债。 啧啧,这个原主,以前还真是个狠角色啊。 要说,那皇帝能忍她那么久,也是不易。 看来,也不能完全说男人都是大猪蹄子啊。 不过,被皇后一逼,就把一无辜的妃嫔给随随便便打入冷宫了,看来,也是个大猪蹄子。 总之,不是这个大猪蹄子,就是那个的大猪蹄子。 这古代男人三妻四妾甚至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就很难不成为大猪蹄子。 谭玉默默想着,边想边摇头嘆气。 古代的女人,还真惨。 看她那乱七八糟的模样,李贞有些不耐烦:「我说,你又打啥主意呢?」 看她那意思,自己就是个十恶不赦还满心算计的大坏人。 谭玉无语。 她决定改个话题:「对了,你不是在青楼么?怎么现在又来皇宫了?」 那李贞一震。 随即,满脸厌恶:「你果然去调查我了!」 「……」 谭玉噎住。 这是,又误会了? 「我都已经被你打入冷宫了,你还要追着我查,不肯放过我?」 得。 是真误会了。 谭玉挠了挠头。 唔,眼前这误会,就没法解开了。 眼看这李贞对自己深恶痛绝,又要走,她只好祭出杀手锏—— 只见她深深看着李贞,再深吸一口气,大声吟唱:「今年春天不收礼呀!收礼只收……」 她看向李贞。 李贞条件反射,吐出三个字:「脑白金。」 第167章 呆懵老婆 得。 今年春天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 这洗脑神gg,也只有现代人能过耳不忘了。 其实这两年神曲也挺多,但谭玉考虑到李贞穿越过来的年份,就特地往前倒了倒。 果然,李贞就懂了。 果然一个世界的人啊! 李贞条件反射说出那三个字,就有点懵了:「你,你是?」 谭玉微笑:「我是艾可特地找的,过来接你回家。」 她从兜里拿出一个手环。 递给李贞:「只要你戴上这个,然后心甘情愿愿意回家。你就能回去了。」 李贞呆住。 这一切,都让她震惊。 而现代世界的高科技电子手环,也提醒着她:这不是一场梦。是事实! 艾可,真的让人过来了。 原本,她以为摔碎了那手镯,就再也不会跟艾可有任何联繫了。 没想到,她居然真的有本事,再找了人过来接她。 心甘情愿想回家? 李贞冷笑。 笑起来的时候,眼睛有些湿润:「呵,她为什么会觉得,我会心甘情愿愿意回去?」 「餵。」 谭玉苦口婆心,劝。 「你别冲动。理智点好吗。你也知道,这里的日子不好过。尤其,你现在还被打入冷宫了。连吃顿饭都要跟人抢。一个不小心,可能还抢不过那群疯女人。你还呆在这干吗呢?就算不讨论感情不感情,你只要有点理智,都该回现代吧。起码,在现代,不会缺吃少喝。也不用受这些罪。」 她认为她已经把道理分析得很透了。 然而,李贞仍是冷笑:「不用你管。我不回去。让她死了这条心吧!」 「为什么?!」 谭玉是真想不通。 居然有人愿意呆在冷宫,每天跟一群疯女人抢着馊饭,还随时面临生存风险,也不肯回自由安全的现代! 李贞却背过身去,挺直脖子,倔强:「我绝不回去。」 「餵。你……」 谭玉还想再劝,却听外面太监宣布:前淑妃因为冒犯圣颜,被贬入冷宫了。 淑妃?! 谭玉的注意力,一下子全给吸引了过去。 瞬间,顾不得李贞的事,屁颠屁颠跑去看淑妃了。 果然,一群人押了淑妃过来,将她推倒在地:「老实点!以后这里就是你的终老之所!」 谭玉赶紧过去将淑妃扶起。 那淑妃冷冷冰冰,就那么被她扶起,没有任何表情。 人确实是萧凌的样子,却没有半点对谭玉的情意。 呃。 谭玉有些拿不准:这到底是穿越了还是没穿越呀?这淑妃,是一个长得跟萧凌一模一样的原淑妃,还是真的是萧凌? 眼见那传旨太监就要离开。 谭玉赶紧上前,一把拉住那太监:「公公,请问,这位淑妃娘娘,是犯了什么事啊?」 那太监一愣。 也本能地,有些害怕。 显然,是以前被原皇后虐多了。 对于这位善妒又心狠手辣的闹腾皇后,整个皇宫都是很熟悉的。 也都很头疼。 这位太监,作为皇帝身边的传旨太监,首当其冲,没少遭罪。 这会子见谭玉过来扯着自己,本能地害怕。 且这皇后一口一句淑妃「娘娘」,更让他觉得头皮发麻。一般来说,这位皇后娘娘称唿别的妃嫔为「娘娘」,那就是要收拾对方了。 不过,想了想,这皇后现在已经是废后了,也不能把自己怎么样。 起码,暂时不能把自己怎么样——只要她还在这冷宫,就是个废后。 第379页 内心,才松了松。 不过,这皇后的娘家,可是非常有势力的。 当初皇帝能登上帝位,都託庇了皇后娘家的势力。 现在虽然皇上登基主政,但毕竟不可能完全得罪这股大势力。且,从龙之功,不可抹杀。如果皇帝真的对皇后一派赶尽杀绝,也会让人觉得忘恩负义。 所以,将来,这皇后会不会出冷宫,还真说不准。 这太监权衡琢磨,最后,还是认真回答了谭玉的话:「这位前淑妃,因为跟皇上耍性子,冒犯天颜,皇上震怒,这不,把她给贬了。」 「冒犯天颜?」 谭玉还是没太弄清楚。 「那到底是怎么冒犯天颜的呢?」 「呃,这……不好说。总之,她惹皇上生气了。还三番两次惹皇上生气。皇上终于忍无可忍,才给贬了。」 太监一脸便秘的表情。 显然,有些事,不好说。 谭玉心中一动。 难道,是什么不好启齿的事情? 那太监不肯再说下去,一熘烟找了个藉口就跑了。 谭玉知道再问也问不出个所以然。 便只能又打萧凌的主意:「那个,你是为啥被贬进冷宫的?」 原本她不一定非得知道原因。 但那太监遮遮掩掩一说,她就更想知道了。 因为,她猜测—— 这事可能跟萧凌是穿越来的有关。 萧凌并不想回答她。 呆呆的,没说话。 看她那呆呆的模样,谭玉内心更有底了。 于是,凑了上去,小声直接问:「是不是因为你,拒宠啊?」 萧凌闻言,全身一震:「你、你怎么知道?」 果然! 还真是这么回事! 谭玉瞬间乐疯了。 她已经可以肯定:眼前人就是萧凌。 如果不是萧凌,怎么会突然拒宠? 原淑妃肯定是不可能拒宠的,不然不可能爬到淑妃的位置。也不可能让原主皇后那么嫉妒。 现在萧凌突然拒宠,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她压根不是淑妃,接受不了皇帝碰自己。 是萧凌! 是我的萧凌! 谭玉开心之情,溢于言表。 萧凌见她乐得跟个傻子似的,很是不解。皱了皱眉:「你什么意思?你还想对付我?」 她醒来的时候,什么都不知道。旁边的宫女告诉她所有事的原委,还说这皇后天天找她的茬,还把她推进了水里。 说是因为皇后嫉妒她得宠。 但现在两人都入了冷宫了,这皇后难道还想着对付自己? 「我对付你什么呀?我怎么会对付你呢?我对你好都来不及呢!」 知道对方是萧凌,谭玉的心瞬间就荡漾了。 脱口而出,就是表白。 萧凌却一脸警惕,往后退了退。 「……」 看她这么防坏人一样防着自己,谭玉无语了。 「你、你能别防备我么?我、我不是坏人。」 萧凌不说话。 一脸的不信。 谭玉还想解释,却不知从何说起。 倒是那李贞,冷不防插了进来。 劝萧凌:「放心吧。她不是坏人。唔,起码,现在不是坏人。」 以前的皇后,是坏人。 可现在的这个嘛,是穿越而来的,自然不是坏人。 这一点,李贞是知道的。 谭玉朝李贞投去感激的一瞥。 李贞没理她。 她只是做自己该做的事,并不想领谁的人情。 谁知,那萧凌看了看李贞:「你是谁?」 李贞震惊。 什么意思啊这是? 以前这淑妃和自己,不都是难姐难妹么?都是被皇后欺压的小嫔妃啊。当初感情那么好的。现在居然问自己是谁? 然而,萧凌的那眼神里,是真实的疑惑。 她是真不认识李贞。 谭玉拉了拉李贞,小声解释:「也是穿越的。」 「……」 李贞无语。 这什么情况? 穿越还带组团的? 正如回答李贞的疑问,谭玉小声再解释:「我老婆,跟我组团来穿越旅游的。」 「……」 穿越,旅游? 这两个词,居然能神奇地连在一起? 等等—— 「你不是说,是受那个人所託,过来接我回去的吗?」 呃。 谭玉想了想。 仍是小声解释:「那什么,接你回去,也是个任务。但,旅游嘛,也顺便了。」 带老婆旅游,和接别人老婆回家,哪个是任务,哪个是顺便,也只有谭玉自己知道了。 李贞抿了抿唇,没再说什么。 「好了。咱们都是同道中人。你得帮我。」 谭玉仍小声跟李贞嘀咕。 的确是同道中人。 都是穿越来的。 还都是拉拉。 李贞闷不吭声。 见对方不说话,谭玉打蛇随棍上:「你不说话,我就当你同意了哈。我跟你说,这淑妃,就是我老婆穿越来的,魂穿。但我老婆吧,好像把记忆弄丢了,不记得我了。你,能不能帮我,再把她追回来?」 李贞无语。 说好来把自己带回去呢,怎么成自己帮她追老婆了? 第380页 但是,鬼使神差地,李贞竟没有拒绝。 半晌,她深吸一口气,对萧凌道:「我叫李贞,是以前的贤妃。以前咱们感情挺好的。」 萧凌听了,点了点头:「嗯。我宫女说过。我们都是被她欺负的。」 说着,指了指谭玉。 谭玉膝盖一疼,莫名中枪。 好吧,也不算莫名。主要是原主太坑了。 别人坑爹,这原主是坑穿越者啊! 谭玉刚想解释,李贞却先她一步解释了:「那都是以前的事了。现在咱们都进冷宫了,也就不再提以前的恩怨了。在这冷宫里,以前的恩怨,都是一笔勾销的。咱们以后,就重新开始。」 「重新开始?」 萧凌听得懵懵的。 「嗯。这是冷宫的规矩。不管以前发生了什么,也不管以前谁对谁错,只要进了冷宫,就把以前的一切全勾销,从此以后,都是好姐妹。」 李贞捏着自己的良心,认真说。 第168章 回家 恩就是恩、怨就是怨。 哪能进了冷宫后就一切都勾销呢? 这不过是李贞为了帮谭玉,骗萧凌的话。 这种谎话,用来骗萧凌,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因为,萧凌没有记忆啊。 对于没有记忆的人而言,头脑是一片空白。 如同一张白纸。 最好做思想工作了。 果然,萧凌听了她的话,居然真的信了。 便木木地点头:「好吧。那之前的一切,都一笔勾销。」 既然自己已经不记得所有了,那就别人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呗。 谭玉听萧凌这么说,终于松了一口气。 虽然萧凌已经不记得她了,但只要萧凌不再防备她,愿意给她机会,她就一定能把对方再追回来。 对于谭玉的自信,李贞并不认同。 她始终认为爱情是一剎那的心动,是一种本能,而不是可以「追」的。 就像她跟那个混蛋艾可,就是如此。 虽然这些年很怨艾可,但不可否认:艾可给她的那种感觉,是别人从来没给过的。 她来这个世界,从青楼到皇宫,伺候了很多人,也不是没有好的,却从没有哪一个,能给她那样的感觉。 相反,这些年,她都是为了报復艾可,才伺候不同的男人。甚至一路抓住各种机会,一步一步,走到了贤妃的位置。 那个混蛋,不就是想让自己服输么,甚至不惜把自己丢在青楼。 好啊,那就如你所愿! ——怀着报復之心,李贞如此想。 但不管怎么报復,李贞都清楚:自己内心里,不会再有那么一个人,如当初的艾可一般。 而且永远都不会有。 所以,在看到谭玉一直努力追求萧凌,各种讨好跪舔时,她很不以为然:「你这样并没什么用处。她如果喜欢你,早就已经喜欢了。她如果不喜欢你,你这样讨好她,也没什么用。」 对于这一点,她是最有发言权的。 以前,她在青楼当花魁,无数人一掷千金,只为讨她一笑。 但她从未动心过。 后来,皇帝看重了她,带她入宫,破格封她为贤妃,给予她无尽宠爱殊荣,甚至荣宠更胜皇后。 但,她依然不曾动心。 她不过是在跟艾可赌气,在这个世界里一步一步,将日子过「好」而已。 对这其中的任何「工具人」,都没任何感情。 所以她始终认为,一切都是註定的,无可改变。 一如那一见钟情的两情相悦。 也一如,她和艾可各自的三观。 所以,她认为:如果萧凌真的爱谭玉,只要一眼便足够了。根本不需要所谓的追求。 对于李贞的这种想法,谭玉是很震惊的:「你怎么会这么想?照你那么说,我们就什么都不用努力了啊。反正都已经註定了。」 然而,李贞点头:「本来就是啊。很多事情,本就是註定的。」 说这话时,她神情有些恍惚,如打禅语。 谭玉有些懂了。 便耐下性子,认真解释:「我家阿凌,是因为失忆了。」 「纵然是失忆又如何?如果她真的跟你天生一对,只要一眼见到你,便会动心沉沦了,不是么?」 「自然不是。」 谭玉认真,看着李贞。 「这世上的确有天生一对这种事,但也有需要人为的时候。比如我跟阿凌,现在就需要我的努力。如果我不努力,我们可能就永远失之交臂了。」 「如果真的相爱,根本就不会失之交臂!」 李贞还是坚持。 然而,谭玉也坚定摇头:「不是这么回事!任何事,有天定,也有人为。比如阿凌,你说的没错,即便她失忆了,也依然有本能。如果她本能讨厌我,我做再多也是枉然,而且我也不会再做什么。可我能感觉到,她本能不反感我,反而青睐我,所以我才会一直追她。可我如果完全不追求,只等她的本能,那我们可能就错过了。因为,有时候,连对方自己也不清楚这份感觉啊。」 她嘆了口气,认真看着李贞:「失忆的阿凌是如此,迷煳的艾可,也是如此。你总说你们註定不该在一起,可,她分明就只想跟你在一起啊。在你离开的这几年,她一直在想念你,从未想过退而求其次找别的女孩。因为在她心里,只有你是她的爱人。这一点,不因任何事而改变,哪怕是命运。我敢肯定,你如果不回去,她会一直单身下去。然后,单身终老。」 第381页 李贞的眼睛已经完全湿润:「你、你又怎么知道,她会为我单身终老?你可知道,有多少女孩,在等她空窗?」 说实话,她不回去的这些年,一直默认艾可早找了别的女孩的。 所以她内心的怨意更浓。 然而,谭玉的声音柔和温暖:「她为你单身终老这事,傻子都看得出来。这么多年来,她也确实是这么做的。在你不在的这些年,她除了想你,就是想尽办法找回你。她全身心扑到快穿研究,进行无数试验,做无数测试,就是为了找到一个方法来救你。而我,就是她千辛万苦寻找到的最合适者。至于那些女孩,她早就没联繫了。是彻底没联繫了。」 「你……你说真的?」 李贞的声音在颤抖。 眼泪,已经滚落。 「我骗你干什么?」 谭玉认真且神情。 「她亲口说过,只要能找回你,她愿意放弃自己的一切,包括自己曾经坚持的三观。」 李贞震惊。 她万万没想到艾可会说出这种话。 谭玉微笑,声音无比温和:「她真的很爱你。」 李贞再忍不住,蹲下抱着胳膊,痛哭起来。 原来,所有的怨,都是自己的一份执念。 原来,对方的爱,始终不曾离去。 原来,她们真的真的,那么相爱。非卿不可。 谭玉微微嘆了口气,将那个带着现代磁场的手环,套在李贞手腕上,温和:「回去吧。她在等你。以前的事,她知道错了。现在的她,只为找你而活。」 李贞抬起泪眼,看着自己手腕上的手环。 那是,来自现代社会的顶尖高科技,也是,来自那个人的恆久思念。 她抚摸着这个手环,闭上眼睛。 而谭玉,也在此时,闭上了眼睛。 她发动强大的意念力,送李贞回家。 只见,月光下,一个抱膝哭泣的美丽女子,就那么消失。 谭玉缓缓睁开眼,微笑。 很好,她,终于愿意回去了。 相信那个世界的艾可,很快,便会幸福吧。 而自己的幸福—— 谭玉微微笑了笑,转身,准备去寻找自己的幸福。 却在转身之后,呆住。 因为,她的幸福,不知何时,已站在那里。 是的,那人不是别人,正是萧凌。 萧凌在月光下,望着她。 有些呆,又清纯无比。 谭玉强按心头的悸动,开口:「呵呵,你、你什么时候来的?」 萧凌轻轻眨了一下眼睛,如蝶翅轻振。 「我,看到了该看到的一切。」 她说得直接。 谭玉也就再不必问了。 得,什么都看到了,还有什么好说的? 谭玉轻轻走向萧凌,声音比步子更轻:「你,有什么想说的么?」 萧凌认真想了想,问:「我,真的是你失忆的爱人?」 问这话时,她的声音也是极温柔的。 谭玉微笑点头。 将手轻抚上萧凌的脸庞,柔声:「李贞说的,也未必不对。其实,只要是真正相爱,即便是生生世世相忘,也总会在相遇的那一刻,怦然心动。」 说着,她的手,已经顺着萧凌的脸,抚上了对方的头髮。 青丝万缕,缠住的,是生生世世的思念。 萧凌轻轻开口,吐出一个字:「对。」 一个「对」字,已说明所有。 是的,她也对谭玉,有异样的感觉。 一见倾心。 所有的爱,终究都是命中注定。 谭玉的笑容更加灿烂。 两人,在冰冷的冷宫里,开启了自己的春天。 是的,两人的春天,居然是从冷宫开始。 这事若传到当今皇帝耳里,只怕他要当场撞墙。 因为,那位可怜的皇帝,还在等着他的后妃回心转意呢。 是的,那皇帝发现,自从一口气把一后两妃全贬进冷宫,这后宫就太冷清了。 以前的冷宫可好玩了: 有板着脸爱说教的刻板贤妃。 有横冲直撞咋咋唿唿爱吃醋的皇后。 有冷冷冰冰却天不怕地不怕的淑妃。 唉,以前自己怎么没发现呢? 居然还觉得烦! 恶趣味的体质的皇帝,在对着静水无波的后宫好几个月后,终于受不了了。也终于意识到自己的恶趣味体质。 唔,现在这个后宫,真无聊呢! 现在这群毫无性格的后宫女人,真让人厌倦呢。 还是冷宫里的那三个更有味道。 于是,恶趣味体质的皇帝,给冷宫降了一道圣旨。 圣旨大意,翻译过来就是:因为当今皇上是个念旧仁慈的人,所以,后宫妃嫔们,只要向皇帝上陈情表,解释自己所犯的事。只要陈情表能打动皇帝,皇帝就会将其罪过既往不咎,并扶回原位。 这是针对性圣旨。 说白了,就是专为那一后两妃而设定的。 谁知,那一后两妃,没一个人上表。 不只没上表,还连半点反应都没有。 第169章 全文完 当然没反应。 李贞已经走了。 而谭玉和萧凌,在忙着腻歪。 至于皇帝所谓的圣旨,压根没人在意。 第382页 看着一大堆各种疯婆子写的前言不搭后语的陈情表,却偏偏翻不着想要的那三人的,皇帝一个头两个大。 「什么意思?这些人,难道已经疯了么?这写的什么乱七八糟的?」 他不能直接喷为什么那三人没写陈情表,就只能喷其他人写得疯癫癫。 「是。回、回皇上,这些人,确实,已经疯了。」 管事太监只好出来应承。 皇帝无语。 没想到,随口一说,那些人还真疯了。 只见那管事太监跪下,认真:「皇上,这些人进冷宫后,因为思念皇上过度,很多,都已经疯了。」 疯了是真的。 倒也未必是思念皇帝。 更多的,只怕是对自己过去尊贵日子的怀念与不舍。 但皇帝向来自恋。 他们是真觉得满后宫女人都是真心喜欢他,而且是各种迷得不要不要的那种。毕竟,都鼓足了劲邀宠,甚至各种争风吃醋乃至大打出手呢。 这不,皇后不就是因为喜欢自己,才总是跟当宠的嫔妃过不去嘛。 而上次皇后跟淑妃直接打架打进了水里。虽然不雅,但究其原因,不也都是因为喜欢自己么? 这么想来,这皇帝内心柔肠百结。 觉得,以前对这些人,是太过心硬了。 于是,对那太监道:「那些疯了的,请专人医治,搬去另一处僻静的宫殿吧。剩下那些没疯的,就放在冷宫里好好养着,吩咐下面的人,一应衣食住行,不能有丝毫怠慢。否则,朕摘了他们的脑袋。」 「是。」 管事太监诚惶诚恐。 果然帝心难测。 原本以为进了冷宫就没出路了,是生是死都没人管,跟一只臭虫没什么区别。 谁知,这皇上会突然记起这些人呢。 反正,不管怎么样,既然皇帝想起了她们,就是她们有福了。 管事太监只能庆幸,自己平时没有落井下石,去欺负冷宫里那些人。 在皇帝的关怀下,冷宫的日子果然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那些疯颠颠的被移往别处管理了,剩下的,都是正常人。 而接下来的伙食和一应条件,都好了起来。 再也不用抢吃食和衣物了。 谭玉对此很满意。 萧凌对此也挺满意。 萧凌其实已经记不清别的世界里跟谭玉的点点滴滴,但正如李贞所说,爱一个人,是一种本能。在这个世界里,她依然再度爱上了谭玉。 能跟谭玉在一起,她就已经很开心了。 至于回去陪皇帝,她是没兴趣的。 因为她没法跟一个不喜欢的人在一起亲密。 之前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她一直拒宠,才被皇帝贬来冷宫的。 总之,谭玉和萧凌,在生活条件改善后的冷宫,活得自得其乐。 这皇帝莫名受了冷落,很不开心。 他原本以为那三个会争先恐后给自己上陈情表的。 毕竟,他以为所有的人都上赶着要回到后宫,伺候自己。 谁知,别人倒是写了陈情表,这三个人却杳无音讯。 这大大出乎他的所料,也大大让他失望。 尤其是皇后。 要知道,原皇后可是他的超级迷妹啊,对他各种爱恨痴缠,一辈子可以说就是为他而活。 当初为了吃醋,也没少闹过。 甚至连跟妃子大打出手这样的事都做得出来。 如今,怎么就不回头来跪舔自己了呢? 皇帝想不通啊。 越想不通,就越想啊。 作为一个万人之上、被日常吹捧的皇帝,突然被冷落,那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这就跟三流狗血小说里写的那样:从来没有哪个女人敢这么拒绝我。 而现在,这皇帝,就受到了□□裸的冷落。 作为皇帝,不能接受这样的事。 所以,等啊等的,等了一段时间后,他有些等不下去了,直接摆驾去了冷宫。 原本以为那些后妃会憔悴得不成样子。 谁知,被改善了伙食的各大妃嫔,居然还都活得不错。 甚至,有些还胖了。 尤其谭玉和萧凌,更是红光满面,气色极好。 皇帝很是失望。 便过去召见二人。 「那什么,你们想不想回去啊?」 皇帝端着架子,装腔作势问。 谭玉和萧凌一愣。 她们当然不想回去。 她们在这里活得不知道多自在好么!有吃有喝还有人伺候,一辈子不用担心失业和生活压力,说实话,这日子不知道有多爽好么!干嘛还要再回去伺候皇帝? 所以—— 萧凌看了看谭玉。 谭玉瞪着大大的眼睛,装傻:「回哪?」 皇帝一窒。 缓了半晌,才将那口气缓出来:「唔,自然是,回到皇宫。」 「咦?这不就是皇宫吗?」 继续装傻。 「朕说的是后宫!」 「这好像也是后宫吧。」 冷宫也是后宫,没毛病。 皇帝气得差点抬腿一脚踹死谭玉。 但看到她那脂粉不施却气色极好的美丽脸庞,终是捨不得。 只能压下心头的怒火,稳下音量:「朕指的,是坤宁宫。」 第383页 谭玉眨巴眨巴眼。 这下没法装煳涂下去了。 看到她不说话,皇帝乐了,循循善诱:「怎么样?中宫坤宁,想不想回去?」 谭玉再度眨巴眨巴眼,认真回:「臣妾罪孽深重,不配中宫之位。」 皇帝哼了一声:「你还知道你罪孽深重啊。身为皇后,任性至极!自然是不配中宫之位。不过,朕念你一片至情,特地网开一面,再给你一次机会……」 「请皇上一定要秉公执法,千万不要网开一面!以免污了皇上的威名。」 谭玉无比坚定。 皇帝无语。 好吧,看来这个皇后还是真心爱着自己的,一切都在为自己考虑。甚至宁愿为了维护自己的威名,自己留在冷宫吃苦。 当下,声音也软了些:「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皇后你现在既已知错,又知道顾及朕的声名,可见已渐识大体。这样吧,只要你是真心改过,朕再给你一次机会,还让你再回坤宁,再主中宫。」 不要啊! 谭玉无比诚挚地拒绝:「请皇上千万不要再给臣妾机会!」 皇帝愕然。 谭玉赶紧弥补解释:「皇上,臣妾自认罪孽深重,不值得皇上垂怜。且这么多年,皇上已给过臣妾无数次机会,但臣妾却始终不知珍惜,再不配拥有改过的机会了!」 「皇上,臣妾有幸曾身为国母,最应该以身作则。现在臣妾罪孽深重,只想终老冷宫赎罪。皇上是旷古明君,万万不能因为臣妾,就妄动私情啊!」 说到后来,谭玉的表情已极为沉痛。 皇帝哑然。 好吧,这……真是旷古贤后啊。 居然肯为了成全自己的一世英名,如此甘愿自我牺牲。 皇帝万分感动。也颇有些感慨。 唉,这么好的皇后,以前真是太对不起人家了。人家以前闹来闹去,也就是吃醋而已。说白了,也就是爱自己啊。 唉,自己真是,太辜负皇后了。 已经将自己定位为「大猪蹄子」的皇帝,深觉皇后已经在自己心中升华,跟女神一样高不可攀,也不可亵渎。 同时,更不可辜负——既然皇后愿意牺牲自己来成全自己的威名,那自己,又怎么能不珍惜呢? 于是,连带着,也不想带萧凌走了。 毕竟,将一个宠妃从冷宫接出来,且这宠妃还是曾经跟皇后打过架的,确实,有损皇帝的威名。 且,对不起自家皇后。 所以,皇帝也熄了带走萧凌的念头。 当然,在路过萧凌身边的那一刻,他还是被萧凌的颜值击中,有那么几秒,丧失了理智:「那什么,淑妃,你可愿意,回钟粹宫?」 感动和理智什么的,总会在新人颜值来袭时,掉那么一下线。 谁知,那萧凌也是磕头:「皇上,臣妾跟皇后姐姐一样,罪孽深重,不想其他,只想在这冷宫赎罪,日日祷祝,愿皇上万寿无疆,英名千秋。」 「……」 皇帝无语。 谭玉默默给了萧凌一个点赞的眼神:行啊,学得挺快啊!还青出于蓝胜于蓝呢。 那皇帝见两人都这般为自己考虑,万分羞愧,深觉自己觉悟甚至连女子都不如。 便也从此没再提接她们出冷宫的事,也不那么忙着后宫情趣了,而是将更多精力放在了前朝,各种治理朝政,各种开疆拓土,各种勤政爱民…… 总之,把这国家治理得非常好。 而谭玉和萧凌,也託庇过了很多年的好日子。 因为有皇帝的特别叮嘱,谭玉和萧凌,在这冷宫里就是如尊贵女神一般的存在,一应吃穿用度,都比照后宫最高标准。 且,只要皇帝江山一日不垮,两人的好日子就一日不绝。 那皇帝不只将国家治理得异常强盛,还因为想成为千古明君,心里憋着一股浩然正气,活得特别特别久。 因为有这个皇帝的守护,谭玉和萧凌,这一世,过得格外安稳富贵且舒适。 等到回到现实世界,两人竟都有些恋恋不捨。 「唔,这一次穿越旅游,可真舒服。」 萧凌由衷说。 谭玉笑:「怎么样,还想不想玩?想的话,以后咱逢年过节就去穿越旅游一次。」 萧凌笑眯眯:「想。」 而另一处,抱着李贞的艾可,打了个喷嚏。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完毕。 接下来,会有一点番外。 本文全部更完。 欢迎点一发作者收藏哦~~~专栏里有很多完结文和预开坑文呢。欢迎赏阅和预收。 另外,新百合文《女主莫挨我(快穿女配)》已开坑,敬请收藏。 第170章 番外:四人闯江湖(一) 现代世界没新意。 古代世界又压抑。 最好的,还是江湖世界,可以快意恩仇。 所以,穿越旅游,最好还是选在武侠世界。 ——这是某穿越四人组的共识。 是的,穿越四人组。 谭玉、萧凌、艾可,和李贞。 别问后面两个拖油瓶为什么会跟过来。 理由很简单:人家艾可是快穿创始人。 没有她,就没有这项快穿业务。 所以,当谭玉提出要再跟老婆去穿越旅游的时候,艾可想也不想就答应了。但,答应的时候,不忘提出一个条件,就是让谭玉带上她和李贞。 第384页 对于带拖油瓶这种事,谭玉是没任何兴趣的。 毕竟,人家想享受的是二人世界。 带着另外一对情侣算怎么回事? 是找电灯泡?还是找人来竞相撒狗粮? 不管是哪种,谭玉都没兴趣。 她只想跟老婆好好享受假期的二人时光。 但,人家是创世人—— 「如果你不同意我们去,那我也不同意你们去。」 艾可几乎是耍赖地,将文件往桌子上一放,战术后仰。 谭玉无语。 还有这么耍赖的? 但显然,真的有。 谭玉深吸一口气,嘆息:「就算我想带你们两个一起,也未必能成功啊。你也知道,人的精神力是有限的。你觉得,我真的能一拖四?」 真当自己是一拖四中央空调么? 然而,艾可一脸淡定:「放心,我相信你。我和李贞都相信你。」 「大姐,你相信我?我自己都不相信我自己啊!」谭玉万般无语,「人的精神力是有限的。就算我再强,也不见得能带着四个人安全来去吧?万一出点纰漏,我们可能就挂在半路了。」 「没事。我不怕。」 艾可依然面不改色,含笑春风。 「我自小就有穿越时空的梦想,哪怕真的出了意外,也是死而无怨。」 「……」 谭玉无语。 最后,揉了揉太阳穴:「好吧,小心我一次性满足你两个梦想。」 「……」 一个是穿越时空。 一个是……死而无怨。 艾可无语:「别开玩笑。我相信我们一定会顺顺利利,安全来回。」 「呵呵。」 纵然找尽千般理由万般藉口,这两个拖油瓶仍是甩不掉。 谭玉只能带着。 就这样,谭玉使尽吃奶的力气,终于用精神力把四个人全运送穿越了。 然而,这已是极致。 其他的,就没法强求了。 于是,四人散落在江湖的四个角落。 除了谭玉,还都失去了记忆。 没办法,能把另外三人生扛过来已是不易,她们的记忆是万万运不过来了。 而且因为没什么经验,每个人用的力道不一样,便让大家散落在了不同的角落。 看来,只能让大家自求多福了。 谭玉嘆气。 多世穿越的经歷,已经让她淡定了个彻底。 所以,虽然跟另外三人不在一处,她也不急。 只先默默安顿好自己的好日子。 毕竟,先过好了自己,才能谈得上其他。 但是,谭玉决定自己目前的生活不太容易安顿好。 因为,这一世,她是一个深谷医女。 而且,或许是因为精神力确实不够,谭玉虽然穿越过来了,却只有十四岁。 这……也太小了。 即便是在古代,也算小了。 更何况,谭玉本是现代人,还是现代思维,没法接受十四岁就出去撩妹。 所以,她只能先安下心来,长大。 只是,她的成长,着实不易。 因为,她有一个非常严厉的师父。 说是严厉,但其实应该说是变态更合适。 这师父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舒樱。 但她既不让人舒适,又没有樱花般的娇美浪漫。 相反,整个人长得很有些刻薄沧桑。且如更年期妇女般,动不动就发怒。 谭玉背不出医书,她发怒。 谭玉睡懒觉,她发怒。 谭玉做的饭菜不好吃,她发怒。 谭玉打的洗脚水太冷或太热,她也发怒。 …… 总之,她就没有不发怒的时候。 一天怒三回是标配:早饭一回、午饭一回、晚饭一回。 每顿饭的功夫,必定要挑出点毛病来怒一怒。 而其他时候,也会随时想起来就怒。 总之,动不动就发脾气。 发起脾气来不是砸碗碟就是踹桌凳,要不就是将一应摆设全摔个干净。 说实话,这山谷里还一直有吃饭的傢伙,谭玉表示很震惊。 她觉得,按照她师父这种砸法,没两三天,这谷里的杯盏碗碟,就碎得干干净净了。 所以—— 「师父你其实每天都出去买碗碟和家具么?」 谭玉忍不住问师父。 然而,这番话,又引来她师父一顿大发雷霆:「你不好好去背医书,在这胡说八道些什么?!」 然后,一顿噼头盖脸的大骂,如狂风暴雨般袭来。 谭玉抹了抹脸上的唾沫星子。 默默嘆气:好吧,可能这就是这个武侠世界里的设定。 反正这飞樱谷里,就不会缺吃喝用度就是了。 真是冤孽哦,穿到这么个地方,天天被更年期妇女变态折磨。 而更惨的是,自己还不能逃脱。 因为,这个所谓的师父,居然给自己下了毒! 冤孽哦。 好好的日子不过,穿过来被人天天骂,还被人下毒。 「哼,别以为你能逃脱我手心!我告诉你,你早已被我下了毒,不跟着我,只有死路一条!」 舒樱不只一次这般威胁过谭玉。 看样子,原主是不只一次想逃的。不然这货也不会威胁得这么自然。 第385页 唉,度日如年,却又不能逃脱。 实惨。 谭玉甚至怀疑:原主,可能就是这么被活活折磨死的,所以自己才能穿越过来。 既然无法反抗,就只能尽量享受了。 谭玉嘆了口气,默默背医书。 不管怎样,多学门手艺总是好的。 抱着这样的想法,谭玉倒是学得认真。 短短五年间,已经将治疗各类伤病的方法,都学了个遍。 甚至,还会很多不常见伤病的治法。 可怜的谭玉,被所谓的师父,天天骂骂咧咧,终于,也打着哈欠把这一切都学会了。 满了十八岁后,师父终于开口,让她出谷。 「从今日起,你就去闯荡江湖吧。」 舒樱说。 谭玉愕然。 这就去闯荡江湖了? 「怎么,还不去?难道要我打骂你一顿,再把你赶出去?!」 三句话就炸的舒樱,这次也不例外。 谭玉无语:「那个,我也不介意出去。但,你不是说我体内有什么毒吗?你不要先给我解了毒?」 自己巴不得立刻就走好么。 但问题是,你得先把我身上的毒给解了呀! 不然我出去横死江湖么? 那舒樱冷哼一声:「你那毒暂时不会发作。我已经给了你解药,可暂时压制你体内的毒性。只要每年端午你回来谷里,我自会保你无虞。」 「解药?」 谭玉愣。 「你什么时候给了我解药?」 「早拌在饭里给你吃了!你个蠢猪!」 舒樱一甩袖子,将满桌的杯盏扫了一地。 然后,开始怒斥,无非是骂谭玉蠢猪蠢货之类的。 谭玉如同经过一番狂风暴雨。 被吹打得差点站立不稳。 好不容易,等舒樱发泄完毕了,谭玉才抹掉满脸的唾沫星子,启程。 江湖,我来了! 只可惜,一年后,我还要回谷。 来见这劳什子师父,领那劳什子解药。 唔。 不管怎么说,总还有一年放飞的时间。 比天天拴在这好。 而且,起码可以去找老婆了。 哼哼,惹急了我,找到老婆和那两个拖油瓶后,我就直接穿越回去。 只是不知,这体内的毒,穿越到现代,还有没有残留? 一想这些,就满脑子乱糟糟。 谭玉打了个哈欠,干脆什么都不想了,耷拉着脑袋往前走。 去闯江湖。 说实话,她还真没闯过江湖。 即便是以前经歷过江湖,也是作为武林盟主混日子的。 天天都有别人保护着。 而且都只是参加高级会晤。 完全没单人匹马出来真刀实枪歷练过啊。 说实话,谭玉觉得,就算是一个普通的三流武夫,都可能给自己带来困扰。 虽然她能看清别人的潜意识动作,但她心虚啊。 完全没有对敌经验,见了敌人心虚得很。 心一虚,打起来就没底气。到时候出个错被误杀,也是有可能的。 况且,这武侠世界,还有内力啊暗器啊毒啊什么的。 就算能从潜意识动作看出内力和正面暗器的走向,能刚好避过,但背面发来的暗器和下的毒什么的,就完全无能为力了。 比如那舒樱师父,不就不动声色给自己下了毒么? 什么时候下的毒,自己不知道。 什么时候给下了解药,自己也不知道。 看来,江湖果然险恶啊。 懂那么点潜意识,是完全不够用的。 谭玉这么想着,一路惴惴不安。 就这么惴惴不安着,突然发现路上有个受伤的人。 她一呆:果然是江湖啊。这动不动就能捡尸的? 但上天有好生之德,又医者仁心,谭玉看不下去。 环顾着左右无人,琢磨没什么连带风险,便上前察看了那人的伤势。 那人伤得不轻。 但还好,谭玉能治。 所以,她三下五去二,把那人给救活了。 救活了之后,那人感激不尽,问她尊姓大名。 她便自报了家门:「在下谭玉。」 那人更是三拜九叩,跪谢谭玉。表示「青山不改,绿水长流。谭姑娘救命之恩,在下定然不忘!」 然后,就走了。 谭玉哑然。 颇有些失落。 你丫要想报恩,现在就给我丢下点银子啊!或者武林秘籍啊什么。实在不行,请我吃顿饭也行啊。 就这么走了? 然后给自己放这点空话,有什么用? 不过,她原本救人,也没想着图什么报答。 所以,小小失落一番,也就算了。 但走了一段,又看到一个半死不活的人在那挣扎。 谭玉无语:这江湖也太险恶了,走一段就能捡个尸、走一段捡个尸,也太吓人了。 唉,没办法。 谁让自己是好人呢。 反正一只羊也是赶、两只羊也是放,既然已经救了一个了,那就再救一个呗。 打量着没有危险,谭玉便又故技重施,去察看那人的伤势。 这人中毒了。 而且中毒挺深的。 不过还好,谭玉刚好能治。 第386页 就这样,谭玉又把这人给救了。 那人被救后,也跟第一个人一样,丢下一段场面话,就走了。 无非也是「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救命之恩,他日必定相报」之类。 同样,也让谭玉留下了姓名。 看着病二号远去的背影,谭玉耷拉着脑袋,深深嘆气。 不是说江湖人最重义气么?那啥救命之恩以命相报啥的。怎么一个个只会放空话呢? 谭玉耷拉着脑袋继续往前走。 她感觉带来的盘缠快花光了。 却不料,又看到一个奄奄一息的伤者。 谭玉:「……」 于是,如法炮制。 病三号登场。 病三号痊癒。 病三号离开。 接着,又是一个循环—— 病四号登场。 病四号痊癒。 病四号离开。 …… 接着,是病五号。 病六号。 病七号。 …… 病n号。 …… 最后,谭玉都不记得自己到底救了多少人了。 唯独记得自己兜里的盘缠越来越少。 谭玉愁啊。 这吃饭住店可都要花钱呢,没钱怎么活? 偏偏,现在又没什么可以来钱之道。 空间没有了,写文赚钱行不通了,买现代的新奇玩意也行不通了。 光凭自己,在古代如何赚钱? 貌似自己没任何在古代赚钱的特长啊。 写文在古代肯定是行不通的。 医术,她更是没底啊。 说实话,她一直是在深谷学的医术,没有任何实践的机会,更没有旁人的评价吹捧,所以她真不知道自己的医术到了何等高度。 又有舒樱天天责骂,让她自信心彻底垮泄,对自己的医术毫无信心。 路上捡的那些病号,她都以为不过是意外。 所以,她真不认为自己的医术可以赚到钱。 那怎么办呢? 第171章 番外:四人闯江湖(二) 唔,若是自己像最近江湖上传说的谭神医那样,妙手回春,能活死人医白骨,就肯定能赚得盆满钵满了。 只可惜啊。 自己的医术也就是个初学,想挣钱,只怕还远不够呢。 你说同样都姓谭,同样都是医生,怎么价值就差距那么大呢? 为啥自己就不值钱呢? 正当谭玉琢磨有什么办法可以挣钱的时候,不速之客来了 是真的不速之客—— 一个黑衣蒙面人。 谭玉吓了一跳:「你是谁?你要干什么?」 那黑衣人没说话,就那么静静站在那里,看着她。 谭玉先是恐慌。 继而,渐渐安定下来。 唔,这蒙面人明显是轻功很好的,起码隐匿功夫很好。 如果她真的想害自己,只要不出声直接一刀,自己就没了。 既然她只那么安静站着,而没有其他动作,那说明对方并不想杀自己。 起码,目前没有这种心思。 既然知道对方暂时没有杀自己的心思,谭玉就放心了些。 于是,连声音也淡然了:「说说吧,你到底是谁?到这里来干什么?」 那黑衣人渐渐走近。 还那样安静地看着她。 谭玉也不再说什么,跟她冷静对望。 两人你看我、我看你。 恍惚间,谭玉感觉:对方的眼睛,竟有些熟悉…… 越看,还越熟悉。 熟悉得……有些像萧凌的眼睛。 萧凌?! 她脱口而唤:「你是阿凌?」 那黑衣蒙面女子一怔:「你怎知我的名字?」 谭玉咧嘴:「我猜对了!真的是你!」 「……」 那蒙面女子哑然。 好么,你竟然是猜的么? 谭玉自然是猜的。 因为在大晚上完全看不清,对方只露俩眼睛,能猜出来全凭感觉了。 没想到,自己却猜对了。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自己苦苦等了五年,现在终于见到媳妇了! 谭玉无比欢喜,冲上去就要求抱抱:「阿凌~~~~~~」 那萧凌见她扑来,吓了一跳,本能避开。 然而,她这一闪,竟堪堪被谭玉抱了个满怀。 我去! 这是什么鬼身法?! 萧凌吓到了。 她没想到,这世上还有人有这样的身法,连她也避不了。 要知道,她可是天下第一杀手,别的不吹,这身手之敏捷,是绝对数一数二的。 自她行走江湖,还从来没遇到过哪个人,是她避不开的。 偏偏,现在就遇到了。 「你是何人?」 这下,轮到萧凌反问谭玉了。 「我是谭玉。」 谭玉傻乐。 是的,她不需要过多介绍。 只要「谭玉」这两个字,便是一切。 因为,在萧凌的生命里,只有一个「谭玉」。 生生世世的「谭玉」。 这两个字,代表着独一无二的意义。 可惜,这时的萧凌,并不明白。 这是的萧凌,倒是也知道「谭玉」。 但却不是作为爱人。 第387页 而是作为—— 「原来你就是谭玉!」 萧凌大怒。 抬手便是一剑,刺向谭玉的要害。 谭玉吓了一跳。 赶紧本能避开。 「你、你干吗?」 她差点要傻了。 自己的老婆要杀自己?! 虽然生生世世的萧凌都不记得自己,但举剑要杀自己,却是第一次。 谭玉差点吓傻了。 萧凌也愣傻了。 她没想到这谭玉居然这般厉害。 不只能破掉自己的身法,还能躲过自己的全力一击。 要知,这不是普通的武功比试,而是全力一击。 而她,是个杀手。 天下第一杀手。 对于一个天下第一杀手来说,全力一击,便是致命一击。 没有人能避过。 从来没有! 想不到,眼前这个谭玉,不只是神医,还是个绝顶高手。 萧凌这下不敢乱动手了。 作为杀手,是绝顶谨慎的。 他们讲究一击必杀。 要么不出手,要出手,胜率就必须是百分百。 但现在,显然是达不到的。 不只达不到,很可能还连自己都要搭进去。 作为天下第一杀手,萧凌可是不会轻易动手的。 于是,她将剑垂下,看着谭玉:「说吧,你到底是谁?为何要跟我作对?」 「跟你作对?」 谭玉懵。 「不是你想杀我吗?你亮的剑。我可没动手。」 「我问的不是这个。」 见对方装傻,萧凌更气。 谭玉各种懵逼。 她完全不懂对方气从何来。 也不懂对方这话里的意思。 「不是,你能解释清楚吗?我到底怎么跟你作对了?你指的是哪个啊?」 萧凌冷哼:「你自己做的事自己明白。」 「我还真不明白。」 谭玉快疯了。 「拜託,你能好好说么?说具体点!」 萧凌疑惑看着谭玉。 半晌,觉得谭玉也不似作伪。 这才认真反问:「你把我刺杀的人全给救了,到底是什么意思?」 「什么?」 谭玉迷煳。 「我救了你要杀的人?什么时候的事?」 「就是这些天!不是我要杀的人,而是我已经动手杀了的人。原本,他们都必死无疑。结果遇到你,他们全被救活了。」 「……」 谭玉这下终于听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但—— 她还是有些震惊:「你不会说,我救的那些人,都是你杀的吧?」 「自然!」 说到这个,萧凌仍是气不打一处来。 原来,自己都是一招毙命,毫无悬念。 所以,一招之后,她完全不用追看那人伤势如何,直接转身就走。 反正,对方挣扎不了多久,就会死了。 就算真的有人路过,也救不活这些人。 原本,这是铁板钉钉的事。 谁知,江湖上出了个谭神医,到处捡尸。还专捡萧凌的刺杀对象。 这萧凌作为天下第一杀手,从来对自己的刺杀技术极为得意。 一招之后看都懒得看,就直接走了。 这是作为天下第一杀手的自信,也是作为天下第一杀手的装逼。 结果,因为有这谭玉,一下子什么都变了。 逼装不成了。 任务也完不成了。 一下子,萧凌的那些主顾,退钱的退钱,指责她不行的指责她不行。 可以说,是面子里子都没了。 这萧凌,能不气么? 听清楚了问题的始末,谭玉差点没笑死。 好吧,谁让你装逼? 直接杀完再补一刀,等那人死透再离开,不就行了么? 非得炫技,放一招就跑。 不出事才怪呢。 再说,你是杀手,是要赚钱的,又不是单纯自我炫技的,那么,等到目标死透,不是对客户基本的负责么? 当然,这些话她不敢说。 只敢呵呵解释:「我也不知道是你要杀的人呀。误会。纯属误会。」 萧凌眯了眯眼,有些不信。 谭玉只能呵呵再解释:「你别这样,你相信我。我真不是故意想跟你作对。就是纯看到伤者想救人而已。医者仁心你知道的。」 「那不叫伤者!那叫死人!」 某天下第一杀手感觉受到了莫大的侮辱。 从来没有人,敢说她剑下的人是伤者。 天下第一杀手,一击必杀! 从来不存在「伤者」这种说法好么! 「好,好。不是伤者,不是伤者。」 谭玉出言安慰。 「是死人!」 天下第一杀手的尊严受到了莫大挑战。 屈辱的第一杀手很有些傲娇。 谭玉无语:「不是,他们后来都活蹦乱跳了,你不能强迫说他们是死人呀。」 「……」 天下第一杀手咬唇。 「如果没有你,他们早就已经是死人了!」 「……」 谭玉突然觉得自己好傻,真的。 还跟老婆争什么对错啊?但凡老婆说的,肯定都是对的呀! 所以,她赶紧改口:「对!死人!就算再活蹦乱跳,也是死人!」 第388页 但凡老婆说的,都是对的。 但这话听在萧凌耳里,就跟讽刺差不多。 什么情况? 就算活蹦乱跳,也是死人? 这是嘲笑谁呢! 萧凌冷哼一声,提剑就要离开。 谭玉赶紧跟上:「哎,你别走啊。你别生气呀,我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都遇到你杀的人。你听我解释啊喂……」 她是真不知道。 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缘份吧? 之前,因为在上个世界,跟萧凌分开了,找起来麻烦。 谭玉这次穿越的时候就特地留了个心眼,一直祈祷自己这辈子跟萧凌不要分开不要分开! 最后,大约是因为带了两个拖油瓶,负担太大了,谭玉的意念力不够,便仍是与萧凌分开,只是,因为这份执念,保留了一份难得的缘份。 而这缘份,就体现在—— 一个杀人,一个捡尸。 捡起来一通起死回生的医术炫技,然后,把那些人全救活了。 世上还有比这更坑的「缘份」么? 显然没有。 谭玉为这种缘份默默牛内。 精神力什么的,也太坑了。 不对,不能说精神力坑。 或许,只是因为带了那两个拖油瓶,超负荷运转,才坑了。 谭玉一边默默牛内,一边屁颠屁颠跟着萧凌解释。 关键是,得「跟着」。 好不容易找到的老婆,只有跟着,才放心啊。 她可不想把老婆放跑了,然后再满世界找老婆。 萧凌大踏步往前走,谭玉屁颠屁颠的跟。 正当两人一前一后,眼看谭玉就要跟不上的时候,萧凌突然停下了脚步。 「哎?」 谭玉没收住势,一脑袋磕在对方背上。 第172章 番外:四人闯江湖(三) 「……」 萧凌无语。 谭玉怕她又生气,赶紧嘿嘿笑着解释:「那什么,不小心。」 然而,萧凌并没有多说什么,反而是环顾四周,一脸警惕。 哎? 警惕什么? 谭玉有些不解。 然而,就听萧凌开口:「出来吧。」 出来? 谁出来? 谭玉有些愣。跟着环顾四周。 并没有发现什么。 正在谭玉愣神的时候,突然,一个身影飘然而至。 随之而至的,是一个玄衣女子。 女子穿戴十分华贵。 是一种低调的华贵。 且更带一股爽利的江湖气。 这打扮…… 看起来有来头啊。 谭玉眨巴眨巴眼。 谁知,这还不止。 就在谭玉一晃神的功夫,又有四个粉衣女子从天降落。 且抬着一个粉色的软塌。 软榻不偏不倚,刚好落在那玄衣女子身边。 玄衣女子慵慵懒懒,斜坐在那软榻上。 而四个粉衣女子,则围拢上来,嬉笑殷勤。 萧凌蹙眉,认出了对方:「魔教教主?」 谭玉瞠目结舌,她也认出了对方:「李贞?!」 那女子,正是当今魔教教主,也是李贞。 魔教教主李贞并不意外萧凌能认出自己。 作为天下第一杀手,对江湖上的着名人物,多少是知道的。即便没见过,猜也能猜出些。 然而,这谭玉能认出她,她却是很有些意外的。 一来,这谭玉是刚刚现身江湖的,以前并没有在江湖走动过。作为新人,没那么容易认出自己吧? 再说,就算认出自己是魔教教主,也不会连自己的本名都知道吧? 李贞这名字,满江湖都没几个人知道。 甚至,就连魔教里,都没人知道这名字的。 魔教教主李贞,看向谭玉。 深深看了看,却没说什么。 而是转头看向萧凌:「这位,就是天下第一杀手,萧凌,萧姑娘?」 萧凌神色木然,没有说话。 算是默认。 李贞微微一笑:「难得,萧姑娘,能认得出在下。」 「很好认。」 萧凌依旧木然。 「这天下,能在武学上跟我并驾齐驱的,寥寥可数。而又这么风骚的,应该只有魔教教主一个。」 「……」 呵。 咳! 李贞嘿然。 敢情自己风流的名声已经远播到这种程度了? 就连不问世事的女杀手,都听说了自己的风流之名。 轻咳一声,李贞决定转而招唿谭玉:「这位,就是传说中的谭神医吧?想不到,谭神医对在下也如此熟悉。」 谭神医? 谭玉哑然。 有些恍惚过来了:原来,传说中的谭神医,居然是自己呢! 她之前还一直佩服传说中谭神医的医术,觉得人家能挣很多钱,没想到,那个传说中新出来的活死人、医白骨的神医,居然是自己! 「呃。」 她一时之间不知道如何接话。 只能轻笑:「呵呵,原来阁下便是魔教教主啊。」 「……」 你不是叫「李贞」的本名都叫出来了么? 怎么又这副口气? 似乎是刚刚知道自己是魔教教主一样。 魔教教主李贞不知该给何种表情。 第389页 她突然发现,眼前这两人,就是寒暄黑洞。 完全没法交流好么。 既然没法交流,李贞就不打算交流了。 而是直奔主题:「两位都是江湖上响噹噹的人物。在下这次慕名而来,就是想请两位加入魔教,与我共创大业。」 「你一个魔教,创什么大业?杀人放火、坑蒙拐骗么?」 一个清亮的声音传来。 随着这声音而来的,是一个疾掠而来的白衣身影。 白衣劲装,说不出的帅气逼人。 萧凌再度蹙眉。 她依然认出了对方:「武林盟主?」 那武林盟主挑了挑剑眉:「你认得我?」 「嗯。」萧凌依旧木然,「这世上能在武学上与我比肩的,寥寥可数。而其中,又这么酷爱白衣的,只有武林盟主。」 「……」 好吧。 果然,自己爱穿白衣的烧包性格,传得这么远么? 「咳!」 武林盟主握拳轻咳。 正待说点场面话来稳住形势。 却听,谭玉也认出了她:「艾可?」 「哎?」 武林盟主艾可更愣。 「你,你如何知道我的姓名?!」 早知道,她因为姓名在江湖画风里太过违和,一直对自己的姓名讳莫如深。 这么多年,还真没什么人会提她的名字。 更多的,都是称她为「盟主」,或「倾城一剑」。 倾城一剑,一剑倾城。 这不是指她的美貌——即便,她的美貌,也足以担得起「倾城」之名。 指的,是她的剑法。 倾城剑法,一剑倾城。 因为这一套剑法,足以屠掉一城人。 好在,她不会用这剑来屠城,而是用它来救人。 她的一身武学,全用在了行侠仗义上。 她是这江湖最大的正义。 倾城剑所到之处,黑暗全消、白道长存。 她是对黑白最过执着的人。 不只做事,平时说话穿衣,也是如此。 她一说话,便是各种正义说教,十分嫉恶如仇。 而她穿的衣服,也必须是白色的。 她的一生,可说是洁白无瑕。 不论内在,还是外在。 正是因为这份威信与纯白,才让她坐上了武林盟主之位。 说实话,她的武功在江湖上并不是最高的。 但一定是最拉风的。 她的风采,也早已如她的绰号,传遍整个江湖。 艾可,这个在江湖世界略显雷人的名字,早已没人提起。 也没什么人知道。 只是没想到,这谭神医,居然知道得清楚。 「艾可?」 魔教教主李贞咂摸着嘴,一脸嘲讽。 「这叫什么名字?小丑吗?或是小孩?」 「……」 艾可默默咽下一口老血。 好吧,是自己的名字没取好。 自己那坑女儿的爹娘,让自己丢脸了。 被父母坑得抬不起头的艾可,只能一边默默忍受奚落,一边反唇相讥:「名字好不好,只是个耳边风。真正重要的,是人的内心。内心光明正大,不论叫什么名字,都光风霁月!内心险恶阴暗,则不管叫什么,都是人人唾骂的魔教鼠辈!」 「喂,你说谁是鼠辈?!」 「我说你!」 「艾可!不要欺人太甚!」 刚听了这么逗的名字,李贞可得好好显摆下。 却丝毫没考虑:自己的名字,其实也挺讽刺的。 作为一个本该邪魅娟狂的魔教教主,名字取得这么贞洁,也真是……滋味奇特啊。 艾可听她故意直唿自己名字,气得亮剑:「尔等鼠辈,胆敢口出狂言?!」 说着,直接一剑砍去。 李贞见她的剑砍来,也没有丝毫害怕。 只一把推开自己的那几个粉红美女,同样亮剑还击:「我倒要看看,你这次又精进了多少?」 两人「乒桌球乓」,就斗在了一处。 看她们二人你一招、我一式的,你来我往,谭玉只觉得肝疼: 就这两下,比当初身为魔教教主的阿凌差远了。 甚至,连青云峰的那两个左右使都不如。 当初顾左使的剑,那可也是一绝。 眼前这俩所谓的盟主教主,竟是连顾左使都不如,更不用说跟当时的魔教教主萧凌比了。 啧啧,武林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 看来,武学果然是越传越弱呢。 唔,也正常,后来传到现代,不也只成了强身健体的运动而已嘛。 然而,这时,她的耳边却传来萧凌的冷哼:「不过如此。」 一瞬间,全场安静了下来。 艾可和李贞,也不打了。 两人齐齐僵住。 被人当面吐槽武功不好,对她们来说,可是头一遭。 不过如此? 我们武功不好吗? 两人齐齐望向萧凌。 萧凌没说话,只冷哼了一声,转身就要离开。 「站住!」 两位大佬提剑齐喝。 萧凌淡淡回头:「干吗?」 「你,拔出剑来,我们比比!」 武林盟主艾可很是血气方刚,不服气地拿剑指萧凌。 第390页 萧凌看了看自己的剑:「我的剑不用拔。」 她的剑确实不用拔。 只是用一层薄薄的黑纱裹着。 在黑夜里,这剑很不起眼。便于隐匿。 而动起手来,又极为便利。如果情势紧急,直接用这包裹着黑色轻纱的剑,也一样可以杀人。 要知道,对于一个杀手来说,杀人时机转瞬即逝。 难得有机会,就要一击必杀。 哪里还会浪费时间去拔剑? 既浪费时间和力气,又搞出声响,容易暴露。 所以,她从不用剑鞘。 这会子艾可让她「拔剑」,却是可笑了。 谭玉没忍住,「噗嗤」一声便笑了出来。 艾可永远端正肃然。 这会子被几次三番嘲笑,鼻子差点都给气歪。 她重重瞪了谭玉一眼,却没找她麻烦。 毕竟,谭玉是医生,而且救了很多人。这就是好人。 她是不会为难好人的。 黑白正义,这是原则问题。 所以她的剑,还是指向了萧凌:「亮出你的剑!」 啧啧,由「拔」改「亮」,真是语文小天才呢。 谭玉默默在心里为艾可盟主点了个贊。 是的,她在吃瓜看戏。 因为她压根不担心自家老婆的安全。 刚才萧凌对自己出剑的时候,那个精准的角度,可谓绝妙无双。 虽然仍不及当初世界身为魔教教主的萧凌,但对付起艾可来,却是很绰绰有余。 第173章 番外:四人闯江湖(四) 不过,萧凌并没有想应战。 「喂,听到没有?让你亮剑!」 魔教教主李贞在一旁听着,也帮腔艾可盟主。 然而,萧凌仍是冷冷:「我不会出手的。」 「为什么?」 艾可和李贞齐声好奇。 萧凌冷然:「因为没人给钱。」 「啥?!」 教主和盟主齐齐呆住。 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理由呃。 萧凌认真解释:「我是杀手,动手都是要收钱的。而且,第一杀手,收费还不便宜。所以我杀人从不用第二招,也没时间用第二招。因为忙着去杀下一个,赚钱。」 说到后来,她刻意瞥了瞥谭玉。 谭玉哑然。 好吧。她懂了。萧凌这话是解释给她听的: 人家忙着呢,所以刚上完上一个,就要去接下一个生意了。 不补刀,不是因为装逼,而是因为忙。因为她的每一剑都很值钱。 同样哑然的,还有某盟主和某教主。 她们还是第一次,发现自己的价值,还不如那点钱。 没人出钱,居然就不值得人出剑。 这也太扯了! 要知道,以她们在武林中的威望,无数人想跟她们比一场,然后击败她们,便可闻名江湖。 说实话,要不是先让下面的人给挡了,只怕她们每天不用做别的,光应付来挑战的武林各路高手了。 现在,有人告诉她: 你们不值得我出剑,因为没人出钱给我。 这…… 一口老血啊! 不,是两口老血!! 某盟主和某教主,齐齐咽下满腔老血。 最终,还是见多识广的某教主心理接受能力更强。 强笑:「呵呵,那你要如何才出手?」 「给钱。」 萧凌淡淡。 某教主又是一口老血咽下。 挣扎着最后一丝理智:「好。你想要多少钱,我给你。」 说着,掏出一大摞银票,全塞给萧凌:「这是我和盟主两个人的!这么多钱,买你跟我和盟主比剑。如果不够,我再让人去取。」 萧凌瞥了瞥,接过一小部分:「这么多就足够了。」 「……」 老血已经吐无可吐。 所以自己堂堂魔教教主,和当今武林盟主,就这么不值钱么? 挣扎的某教主决定最后还是求证一下:「你确定只要这么多?这可是同时跟我和盟主两个人动手。」 萧凌淡然:「够了。足够取你二人性命。」 「取、取我二人性命?!!」 某教主震惊至极。 以为自己听错了。 纳尼? 小朋友!我们两个黑白两道的终极大佬,跟你玩剑是看得起你!你居然还想着取我二人性命?! 某盟主这下彻底忍不下去,直接炸了,冲上来:「你不要再跟她啰嗦!看我手中的剑说话!」 说着,剑指萧凌。 某教主觉得有道理,便也剑指萧凌:「好,今日我倒要看看,是盟主先废了这狂妄之徒,还是本座先废了这狂妄之徒!」 萧凌冷嗤一声。 抬手—— 「不要!」 谭玉赶紧跳出来阻拦。 三人皆是怔住。 谭玉赶紧拼命摆手:「别打别打!千万别打啊!会出人命的!」 某盟主认真安慰:「放心。我手下有分寸。不会真的杀了她的。狂妄并不至死,我分得很清楚。」 作为一板一眼的正义化身,武林盟主艾可每做一件事,都是按照道理来的。 狂妄是讨厌,但罪不至死。 她并不会真的杀萧凌。 无非就是将萧凌制服后让她知道知道厉害,也就是了。 第391页 某教主也笑了笑:「既然艾盟主都这么说了。我自然也会手下留情。」 这是难得她跟武林盟主艾可站在统一战线。 以前两人一黑一白、一邪一正,日日争斗惯了。现在突然多了个萧凌,倒让她们团结了。 且,「艾可」这么可爱的名字,总让人觉得有趣。 正当两人一脸「我很仁慈」的时候,谭玉却光速打脸:「不,我是怕阿凌杀了你们。」 「……」 两位「主」的仁慈笑容,瞬间僵在脸上。 抠都抠不下来。 就连围观的四个粉衣女子,都忘了譁然,只张着嘴巴,震惊得说不出话。 这论调,真是震惊全场。 然而,谭玉丝毫没觉得有任何不对。 全场唯一神态自然的,就是萧凌。 因为萧凌比谁都清楚,自己的武力值和对方二人武力值的对比。 这个场上,唯二看得透实情的,就只有萧凌和谭玉。 萧凌是因为自己就是当事人,而又站得高看得远。以她的武功造诣,自然能看出对方的斤两和与自己的差距。 而谭玉,则是因为以前薰陶得好。 以前混江湖世界时,有武林神话的母亲给自己耳濡目染,又见识了天下武学,最后更被武学巅峰萧凌拉着日常研究。 所以,她虽然不会武功,但看武功的眼力,却是古今第一。 只一眼,她便看出来:这两个所谓的什么主,即便绑在一起,也不是萧凌的对手。 萧凌,是真的能取下她二人合力后的脑袋。 看来,不是江湖一代不如一代,而是,天赋这种事,真是可遇不可求的。 像谭青云和萧凌那样的绝顶武学奇才,都是百年才出一个的。 两个人同时出现在那个江湖,是一场巧合,也是江湖的盛世之欢。 而其他江湖,却没有这样的运气。 现在,现在这江湖,就是如此。 他们的武林盟主和魔教教主,即便绑一块,也干不过一个杀手。 当然,这个杀手是天下第一杀手。 如果换成别人,或许不理解:为什么萧凌这么高的武功,会不去江湖创一番事业,而要去当个杀手? 其实谭玉也不怎么理解。 因为在江湖世界,本就是生死尽欢的,谁会努力去赚钱啊? 但作为一个现代人,谭玉觉得萧凌做的并没有错。 因为没有人比现代人更明白钱的重要。 钱吶,可以买到几乎任何东西啊。 说实话,如果是自己,也乐意成为一个有钱人,然后用钱好好享受生活。而不是去搞什么黑道白道,然后一辈子刀头舔血。 只是,她仍是不明白:为什么萧凌生在江湖,也会有这么现代的想法? 不过,她想,很快就能搞清楚了。 「那什么,我们四个,还是去里面坐坐吧?我有话要跟你们说。」 哎? 三人都望向她。 貌似我们都不认识你,你找我们说什么? 然而,谭玉满脸笃定:「来嘛,来嘛,我真的有很重要的事情跟你们说!」 三人交换了一个眼神。 最后,眼神统一:先进去看下?好吧。 于是,四人终于坐在了一起。 谭玉还特地,拿了四个杯子和一大壶茶水。 一人倒了一杯茶。 才开始讲故事。 为防口干。 因为这个故事,很长。 等她说完一整个故事,果然,喝了两大壶茶水,跑了三趟茅房。 而在场听故事的三人,却是滴水未沾。 因为这故事,让她们瞠目结舌,来不及喝水。 这故事,跟她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是的,谭玉说的,就是四人以前的故事。 三人哑然。 半晌,说不出话。 谭玉掏出三个手环,递到她们面前:「这就是我说的穿越手环。里面有我们现代世界的磁场。只要戴上这个,你们就能想起所有。如果你们心甘情愿,我就能用意念送你们回去。不过,回不回去,你们说了算。目前这江湖我是不能回去的。至于你们回不回,看你们自己。」 「为何?」 萧凌问。 「因为我体内有毒。」看到老婆问自己,谭玉瞬间委屈巴巴,「我被人下毒了。没吃她的解药,我怕万一毒性跟着我穿越……那我回去就要挂了。」 「这个无妨。让她交出解药就是了。」 萧凌随口,仿佛说出的是最普通不过的事。 谭玉有些好笑:「她哪里会那么听话?既然下毒,她自然是不会轻易交出解药的。」 萧凌并没有任何神色变化。 还是仿佛说着最普通不过的事:「没事。剑架在脖子上,她就知道交出来了。」 「……」 好吧,自家老婆无论在哪个世界,都是这么骁勇。 咳咳。 「就算她不怕刀剑。我们也有毒啊蛊啊之类的,反正总有办法能让她交出解药。」 魔教教主李贞补充。 好吧,又一个骁勇的。 不过,这货在现代不是很传统的性子么? 各种一板一眼各种自诩正义,怎么现在灵魂扭曲成这样了? 谭玉表示费解。 第392页 「还是好好跟人家说吧。相信晓以大义,她一定会拿出解药的。实在不行,我们再从长计议。」 倒是在现代各种耍个性各种开放的艾可,反而正义反对。 好吧。 已经完全乱了。 谭玉风中凌乱,晃了晃脑袋:「唔,先别讨论这些了。你们还是先把这手环拿过去,恢復了记忆,再跟我说话吧。」 三人愣了一眼,终是各自拿了一个手环,闭上眼睛。 现代的记忆,如潮水般涌入脑海。 三个人,终于想起了所有。 当三人再度睁开眼睛,已经眼神清亮,通透所有。 「所以,都记起来了么?」 谭玉有些紧张,望着她们。 三人微笑。 自然,是都记起来了。 第174章 番外:四人闯江湖(五) 穿越四人组,就这么会师。 这一晚,关起门来,两对情侣也甜蜜会师。 这一晚,春风旖旎。 翌日,四个人都神采奕奕。 经过昨晚的交心,两对情侣感情更笃。 因为,她们在这个世界的转变,已经全找到原因了: 李贞和艾可,之所以会变成对方的样子,是因为两人早已在心里接受了对方的三观。 并且,维护这个三观。 所以,两人穿越后,记得这份执念,各自变成了对方的样子。 而萧凌也是如此。 在现代社会,她一直被谭玉供养。 虽说这是甜蜜的「爱的供养」,但不管怎么说都是自己给对方增加了压力。 尤其,谭玉为了不让她有心理压力,还特地瞒了她真相。 这是很难让萧凌安心接受的。 虽然未免辜负谭玉的苦心,萧凌一直装作坦然接受,且对其中的真相佯装完全不知。 但,她的内心,也是很渴盼能为谭玉分担一点压力的。 翻译一下,就是:她也想能挣钱!挣很多钱! 所以,这份执念,让她来这个世界后,莫名就一门心思爱钱了。 是的,一门心思爱钱。 所以,她身为江湖浪子,空负一身武功,却并没有去加入任何团体,也没兴趣建立任何团体,只当了一名独来独往的杀手。 而她杀人,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挣钱。 她接很多生意,挣很多钱。 以至于连补刀的时间都没有。 当然,也因为她爱惜力气——因为在她看来,每一份力气都是要钱的。没钱不动手。同样,也不多浪费哪怕一招。 她所有的时间和力气,都要用来挣钱。 正因为这样敬业(贪财)的精神,她也渐渐成了天下第一杀手。 知道真相的那一刻,谭玉感动得无以復加。 她一直觉得自己在现代世界编织的藉口很完美,以至于对方压根都猜不出来。 没想到,对方一直知道,只是不说破而已。 不只知道,还放在了心上,并随时想着反馈。 甚至,这份执念都让她在这个世界成了一名财迷杀手。 感动的谭玉扑在萧凌怀里:「嘤嘤嘤老婆我太感动了~~嘤嘤嘤老婆我是不是可以吃软饭了?」 「……」 萧凌的嘴角抽了抽。 显然,就这么说定了! 谭玉感动地埋胸蹭老婆:「老婆~那以后,我就託付给你了哦~~」 李贞和艾可两人听得鸡皮疙瘩掉一地。 她二人不约而同,抬手就过来提谭玉的衣领,一人一只手,就要把对方提起扔飞。 萧凌却眼神一冷。 以指为剑,对着那两只手拂去。 那两只手只感觉勐然一痛,瞬间撒手。 谭玉重新稳稳抱住萧凌的脖子。 李贞和艾可震惊望着萧凌。 原来,萧凌不是狂妄,谭玉也没有说谎。萧凌一人,真的可以胜过她二人联手。 这两人万分庆幸:还好,刚才没有找死,去跟萧凌动手。 要知道,人家萧凌是杀手,动手就是要杀人的啊。 两人背嵴滚下一行冷汗。 后怕啊。 萧凌抬了抬眼:「别动我的女人。」 李贞和艾可面面相觑。 最终,还是艾可有些看不下去:「你也不能太过宠她吧。」 萧凌冷冷:「自己的女人,怎么宠都不为过。」 好吧。 你行! 论撒狗粮,我们输了! 李贞和艾可齐齐对萧凌谭玉竖起大拇指。 四人玩闹了一阵,终于停了下来,开始讨论以后的生活。 现在回去是肯定不可能的。 谭玉中了毒,肯定要回去找她那暴躁师父拿解药。 不然一直留到现代,会发生什么,谁也不知道。 至于取回解药后,四人仍不想急着回去。 毕竟,她们原本就是来江湖旅游的啊。 之前虽然在这江湖呆了五年,但都是处于懵懂状态,连记忆都没有,呆了也算白呆。 现在好不容易有了记忆,当然不肯立刻回去。 她们要在这好好过过江湖恩爱日子,将狗粮洒在江湖的每个角落。 大家意见一致。 便先去那深谷找谭玉的师父。 结果,谭玉带着她们在谷里转来转去,还没进深谷,四人就全被迷倒了。 第393页 是的,大概是什么毒啊瘴啊之类的。 就那么,把闯谷的四人迷晕了。 再度醒来,四人已经被绑成了粽子。 四大盆冷水,将四人浇醒,顺便也将四人浇了个透身湿。 「阿嚏~!」 谭玉作为毫无武功的一个,身体最差。 顶着满身满头滴答的水,她醒来就是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吸了吸鼻子,又打了哈欠,才抖抖水开口:「师父,你干嘛呀?」 「呸!」 暴躁师父一开口就是责骂。 「你带一群人来谷中害我,还有脸叫我师父?!」 谭玉无语:「你怎么知道我是带人来害你?再说你能不能别一见面就骂我啊。」 「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你带这些人回来是害我!」 师父无比笃定。 谭玉:……有这么明显吗? 师父冷哼一声:「说吧,带这一群高手回来,想干吗?」 既然对方都猜到了,谭玉也就懒得再遮掩。 认真道:「好吧,我带她们过来,其实也没别的意思,就是希望你能把我的解药交出来。」 「解药?」 师父舒樱愣了愣。 随即反应过来:「你们这是来胁迫我?!」 「不是。」 当然不是。 虽然,本来是的。但……现在不是被绑成三个肉粽子了嘛。 还能胁迫啥? 自然不是! 所以,谭玉否认的时候,丝毫没有心理负担。 舒樱将信将疑:「那你们现在这是什么意思?」 「我们……」 谭玉看了看身后三人。 还是艾可反应快,笑呵呵:「我们是来拜访您的!」 「对对,拜访您。」 李贞也赶紧帮腔。 「我们不是刚跟谭玉姑娘一见如故嘛。这不,就过来拜访拜访您这位长辈了。」 虽然在现代社会是个特别认死理的轴姑娘,但来这世界做了五年邪魅狂狷又风流的魔教教主后,她撒起谎来也不用打草稿了。 谭玉向她投去赞许一瞥。 魔教教主李贞受到鼓励,继续再接再厉:「您说,您跟谭玉是师徒,又有什么解不开的仇恨呢?还不如干脆把解药给她,这样她肯定会更加感激您,将来也更加孝顺您。」 孝顺什么的,大概是这个年代人的死穴了。 李贞觉得,自己这句话肯定能击中对方。 然而,舒樱回瞪:「我们的事不用你管!」 李贞哑然。 好吧,把人惹急了对谁都没好处。 毕竟,现在自己还是别人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 那舒樱重重哼了一声:「你们也别拿我当傻子。孝顺不孝顺,靠感情根本靠不住!感情是世上最善变的东西。还不如我给你下点毒,然后你求着我每年给你解药,就自然会孝顺我了。」 「……」 不得不说,这话也有一定道理。 但—— 完全不信任感情,也是受过什么伤吧? 李贞以一种同情的眼神看着她:「还是不是被感情伤过?」 对于为情所伤,她是很有发言权的。 当初,就是因为对感情失望,她甚至宁愿流落古代,也不肯回来。 那舒樱冷哼一声:「什么感情?狗屁!这世上从来就没什么感情!」 然而,艾可不乐意了:「你这话是怎么说的?怎么没感情了?我跟我家贞儿就是真感情啊!」 作为一个刚刚秀恩爱比赛失败的人,这时适时出来表忠心。 然而,这句话却仿佛点燃了□□桶。 舒樱瞬间就炸了:「你们有感情?你们一个武林盟主、一个魔教教主,居然有感情?而且,你们都是女人啊!女人之间有什么感情?!」 「谁说女人没感情?」 李贞更不乐意了。 「女人之间怎么就不能有感情了?要我说,女人之间的感情,比男女之间更贴心更单纯呢!因为都不涉及传宗接代,只是纯感情!」 这话更是捅了马蜂窝。 舒樱冲过来一巴掌唿在她脸上:「胡说!胡说!」 「我哪里胡说?!」 艾可被打得脸颊红肿,很是不服。 李贞也急了:「你干嘛打人?!」 「因为她胡说八道!打死活该!」舒樱怒气依然,「人跟人之间从来就没有真正的感情!之所以要成亲,不过就是为了传宗接代罢了!哪有什么所谓的感情?!」 李贞冷嗤:「你自己得不到,就不承认这世上有么?」 「你怎知我得不到?!」 舒樱又是一耳光甩到李贞脸上。 李贞也怒:「你若得到,就不会这么变态扭曲了!」 「谁变态?谁扭曲?你……你说谁?!」 舒樱快气疯了。 李贞原本就是个倔性子。 穿越之后做魔教教主,也是万人之上。从没人敢违逆。 现在被这舒樱各种欺压抢白,她也来了气性:「我说的就是你!」 「找死!」 舒樱直接拿出一把刀,就往李贞身上砍。 然而,她手里的刀飞了。 一把剑,却递到了她颈边。 舒樱不敢动了。 那把剑,是萧凌的。 第394页 是一把软剑。 一直被萧凌当成腰带围在腰间,没有人会注意。 但这一刻,却能拿来杀人。 这是杀手独有的本事。 「阿凌!」 谭玉欢喜。 舒樱却震惊恐惧:「你……你怎么会没事?这不可能,这不可能!」 「这没什么不可能的。我百毒不侵。」 百毒不侵,也是杀手独有的本事。 第175章 番外:四人闯江湖(六) 当然,这并不是所有杀手都有的本事。 萧凌能成为第一杀手,自然有些过人之处。 这些,都是她的过人之处。 但舒樱仍是不肯相信:「怎么可能?我这山谷里的瘴毒,你是不可能躲得过的!」 「我说了,我是百毒不侵。」 萧凌淡淡。 「不可能!」 舒樱死活不信。 还状如疯魔:「不可能!不可能!没有人能百毒不侵!没有!从来都没有!」 「真的没有?」 萧凌淡淡看着她。 眼神里,有很多内容。 这眼神,让舒樱僵住。 瞬间,也吼不出来了。 真的没有么? 舒樱安静了下来。 是的,有。 有那么一个人,或许,是有办法的…… 舒樱的脑中,闪出了一个人的身影。 那是她这么多年努力想忘,却忘不了的人。 甚至,自己教一个徒弟,让徒弟去所谓闯江湖,也不过是为了徒弟能在江湖上闯出名堂,然后吸引那个人的注意,把那人引入谷里。 这满谷的毒啊瘴啊蛊的,都是为那个人准备的啊。 是的,她教徒弟的原因,就这么简单。 她自己不肯主动去找那人,也不确定能找到那人,因为那人可能会躲着自己。 但让徒弟出去,就不一样了。 徒弟并非受了她的命去找那个人,也就不存在丢份。 而徒弟的医术,一定足以引起那个人的注意。 以那人对医学的痴迷,一定会跟过来看看其师承。 这一来,可就再也出不去了。 只是,按照舒樱的估计,想要吸引那人的注意,估计要好几年。 毕竟,神医的名头,也没那么好得,是要日积月累的。 谁知,这谭玉运气巧,居然一出江湖就阴差阳错出名了。 不只出名,还带回来三个人。 这原本没什么。把这三个人弄死就好了。 但现在,却出了个漏网之鱼。 这就尴尬了! 因为,舒樱比任何人都清楚:百毒不侵,如果真的有人能培植出来,就一定是那个人。 她声音有些颤抖:「你……你是谁?」 萧凌微笑:「我姓萧。」 「萧?!」 舒樱震惊。 这个姓…… 「你不是应该……姓上官?」 舒樱的声音颤抖得不似人声。 萧…… 上官…… 这两个姓,是她深压在心底,再不敢提起的禁忌。 姓萧的女子。 姓上官的男子。 然而,萧凌摇了摇头:「我并不姓上官。我姓萧。只姓萧。」 舒樱哑然:「那上官……」 「从来就没有上官。我只有母亲,姓萧。」 萧凌十分笃定。 「你……你……」萧凌的声音发着抖。 连带着发抖的,还有她的身体:「你,告诉我,你跟你母亲……所有的事。」 萧凌却看着她:「可以。但是,你必须交出解药。」 「你!」 舒樱气结。 她讨厌被人威胁。 然而,萧凌就那样看着她。 显然,萧凌比她的脾气还不好。 唯一不同的,就是—— 舒樱脾气不好,是会骂人。 而萧凌脾气不好,会杀人。 萧凌的剑,就架在舒樱的脖子上。 她当然不会轻易杀舒樱,因为舒樱死了,解药就没了。 但讲故事什么的,却还是可以作主的。 这世上,还从没有人能强迫她讲故事。 舒樱胸口起伏,显然,在消化怒气。 萧凌就那么淡淡看着他,任她消气。 反正,消完了气,还得你认怂。 我是不会认怂的。 ——萧凌的表情,明明白白地说明了这一点。 舒樱没办法。 最终,还是深深吁出一口气:「行。作为交换,我可以告诉你,根本就没有毒药。」 「你说什么?」 萧凌皱眉。 剩下三人也都震惊望着舒樱。 「我说,从来就没有过毒药。我是骗谭玉的。只是用这事拘着她,好让她每年回来一趟。」 舒樱认真。 谭玉一口老血:「啥?从来就没有毒药?」 「对。从来就没有。」 舒樱嘆了口气。 神色,有些恍惚:「我并没有向你下毒。从来没有。」 终究,还是没捨得下毒呢。 这么多年,她早已心硬如铁,对于谭玉这个小徒弟,也一样。 可这孩子,终究跟自己朝夕相处。一如当初的那个人。 漫长幽谷岁月,唯有这孩子伴着自己。 第395页 一如多年以前,跟那个人,师姐妹相依为命。 所以,她终究没对谭玉下毒手。 而是撒了个谎,让谭玉心有挂碍,以为自己中了毒,自然会每年端午回来復命。 这样,自己的目的也达到了。 只要自己的目的达到,一个小小的谭玉,是死是活,也就没那么重要了。 听她一再肯定,四人也就信了。 萧凌将她用剑押到一边,认真讲故事。 故事的开头是这样的—— 「她是我的义母。」 「噗!」 有忍不住喷笑的声音。 也有喷出一口老血的声音。 舒樱咽下老血。 深吸一口气,才挣扎着道:「说下去。」 「嗯。」 一脸木然的萧凌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认真说了下去。 「我从小就是她收养长大。她教我各种制毒解毒的方法。还把我培养得百毒不侵。然后,我就出来当杀手了。」 听故事的人依然安静。 然而,再没了声音。 舒樱不可置信,问:「这就完了?」 「嗯。」 萧凌坦然。 完了。 说完了。 对于一个冰山杀手,讲故事什么的,就是技能黑洞。 她能把「故事」讲完,就已经算不错了。 当然,在场的诸人,没谁觉得这是个「故事」。 舒樱深唿吸,深唿吸,再深唿吸…… 才算渐渐平復了情绪。 她深深唿出一口气,认真问:「所以这就是你所有的故事?」 「嗯。」 「有没有,平时的一些细节?比如,她平日都做些什么?说些什么?」 舒樱不死心地追问。 萧凌皱眉:「她平日?会做饭。做的饭不好吃。不过我不挑食。至于说什么……她不爱说话,除了讲解毒性,就是教我如何制毒解毒。」 「……」 好吧。 让萧凌讲故事什么的,就是个笑话。 她甚至连日常都讲不出来。 谭玉心疼自家宝宝的内敛寡言,忍不住上来圆场:「咳,那什么,师父啊,你就别为难阿凌了。她就不会讲故事。要不,你把你的故事说一说。然后,有什么触动到阿凌的,她还可以结合着补充一下。」 这话倒是实话。 舒樱觉得也有道理。 便深吸一口气,忍着心痛,把深藏在内心的多年秘密,全说了出来。 曾经,舒樱如她的名字一般,纯真烂漫。 她还有个师姐,便是那姓萧的人。 原本,她们师姐妹青梅竹马,感情深厚。 如果没有意外,或许就会一直这样,安安心心、快快乐乐,相伴到老。 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 这「意外」,是一个男人。 一个姓上官的男人。 这男人身中奇毒,逃到这里,被她们二人救起。 救起后,两人都都对这位姓上官的男子动了感情。 或者说,是「被」动了感情。 因为,最先表白的,是那复姓上官的男子。 隐居深山的师姐妹,原本是不通男女之情的。 她们日日开心生活在一起,舒樱忙着玩乐、萧师姐忙着钻研医书,根本就不问其他。 即便是误入了一个男人,她们起初也没动那心思。 后来,是那男子对舒樱表白。 他大赞舒樱的纯真烂漫,说娶妻就要娶这样的女子。 舒樱其实一开始是拒绝的。 她并没有跟男人恋爱的打算。 这么多年,她早就习惯了跟萧师姐相依为命。 所以,她直接拒绝了他。 那上官被她拒绝后,也没气馁,居然转身去求娶萧师姐。 萧师姐忙着倒腾药罐子,听到他表白后一愣。 解释继续倒腾药罐子:「成亲?我们为什么要成亲?」 「成亲……可以……生娃娃。」 上官不知该如何具体解释,只能这样闪烁其辞。 脸红脖子粗。 「生娃娃?」 萧师姐却仿佛听到了什么新奇事,感觉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那是什么?」 上官闻言,更加脸红脖子粗了。 但偏偏,萧师姐还在那等着他的回答。 上官无奈,只能认真解释:「就是……我们二人成亲后,会生很多孩子。这些孩子将来会再生孩子。一代一代,在我们老的时候,承欢膝下。这就是传承。」 「传承?」 「对。传宗接代。每个女人都应该做的事。」 「每个女人都应该做?」 萧师姐认真思索。 「有危险么?」 「生孩子嘛,自然是鬼门关前走一遭。不过大部分都没事。而且,就算真有危险,这也是女人应该承担的。身为女子,怎可不生孩子呢?」 说到后来,他神色肃然。似乎不认同他,就是一件很不正义的事情。 萧师姐陷入了沉思。 最后,点头:「我考虑一下。」 上官大喜。 只当她答应了。 而这事传到舒樱耳里,让她差点炸了。 她跑去找上官,质问他:「你之前不是说要娶我吗?为什么现在又变成要娶师姐了?」 第396页 上官还没来得及说话,萧师姐就当先抢了出来:「不行!你不能嫁给上官!」 「为什么?!」 舒樱追问。 第176章 番外:四人闯江湖(七) 就连上官,都望着萧师姐。 萧师姐眨巴眨巴眼,指指舒樱:「因为她不能生孩子。」 「!!!」 舒樱和上官都震惊。 「你胡说!你怎么知道我不能生孩子?」 舒樱质问。 「我看出来的。」 萧师姐一脸认真。 「胡说!我怎么没看出来?」 舒樱仍是不信。 「因为我医术比你高啊。」 萧师姐十分真诚。 「我早就给你把过脉了。你生不了孩子的。」 「……」 于是,上官就这样带走了萧师姐。 如果说一开始还有犹豫,知道舒樱不能生孩子的那一刻,就再也不用犹豫了。 孩子是必须生的。 这没什么可商量的。 所以,上官坚定地带着萧师姐走了。 只留下对舒樱的无情伤害与嘲讽。 其后,舒樱就彻底改变。 她离开了那个深山,重新找了个僻静山谷,还捡了个女婴。 ——既然师姐说自己这辈子都生不了小孩,那肯定就是生不了了。毕竟,师姐的医术就没出错过。 既然自己生不了孩子,那就收养一个呗。她当时是这么想的。 然而,收养后她内心又不平衡了: 凭什么别人有孩子,而她没有?! 所以,她对谭玉的感情很是复杂。 而这复杂,在陈年的发酵下,渐渐转化为后来谭玉所经歷的日常责骂。 这些年,她的心里,都是恨。 对师姐的恨。 对上官的恨。 但是,她的恨里,又多一种纠结。 她放不下那两个人。 ——确切地说,是放不下师姐。 所以,后来她去过江湖。去打听过师姐的消息。 上官世家,原来是江湖最大的世家,打听起来竟不难。 听说,上官世家的大公子,被唐门暗算,流落在外却有奇遇。不只侥倖而回,还带回了未婚妻萧氏。 听说,萧氏是个很厉害的用毒高手。不管制毒、解毒还是行医,都是天下无双。 这上官世家原本与四川唐门是世仇,经常互相明争暗斗,可以说,早已死伤无数。但是,自从上官公子娶了萧氏,形势则完全不同。 因为萧氏,四川唐门的所有手段全都没了用武之地。 …   听完了这么多江湖消息,舒樱懂了:那个上官,之所以一定要娶她们中的一个,无非就是想找一个高手回来对付唐门。 作为男人,他最开始看中的是天真烂漫的舒樱。 因为舒樱单纯无害,更加符合男人的梦想。 但后来,因为生育问题,他最终选择了萧师姐。 知道这个消息的舒樱,并没有感觉到好受些。反而更气闷。 气上官的坏,更气师姐的不争气。 但不管怎样,她对这两个人的恨,是不变的。 所以,后来,她对谭玉的培养计划,就改了。 就想让谭玉学成一身本事,然后去闯荡江湖,把萧师姐带回来。 只要萧师姐进来这深谷,她就有自信,一定可以让师姐有来无回! 是的,她要困住师姐,把她掌控在自己手中,让她永远也离不开,让她为自己所做的错事赎罪…… 总之,不管要如何对待师姐,总要先留住师姐。 长长久久地留住。 这样,自己就可以长长久久地折磨她,让她为曾经所做的事,付出代价。 所以,这些年,她倾注所有心血,钻研毒气和瘴气,只为让师姐进来的时候可以困住她。 她原本是个只爱玩的烂漫小女生。 这些年,她却一门心思全扑在了医学上。 最终,她成功了。 将这深谷四周,布满了剧毒无比的瘴气。 也将谭玉培养成才。 她相信,谭玉一定可以引来师姐。 她也相信,这四周的瘴气,一定可以留住师姐。 然而,没想到,一起都跟自己想像的不一样。 谭玉确实带回了人,却不是萧师姐,而是这三个不速之客。 而这三个不速之客里,偏偏还有一个能百毒不侵的。 也就是说,她的瘴气,居然不是万能的。 偏偏,这百毒不侵的混蛋,居然还是师姐的干女儿! 这一系列的突变,让她接受无能。 讲完所有的故事,她看向萧凌:「我的故事说完了。你呢?有没有什么想补充的?」 萧凌想了想,认真:「有。第一,我义母从来就没生过孩子,也不想生孩子,她当初跟那上官氏男子走,不过是怕你被骗,也是对女子生育的危险表示好奇。她是医者仁心,见不得女人生孩子的危险被忽视,所以便想来亲自研究一下生孩子危险。其实,她从没喜欢过那个上官,也从不打算跟他生孩子。她跟上官,后来谈妥了,他们是契约婚姻。她帮上官世家对付唐门,而上官不再纠缠你,且不限制她的所有自由。后来,她其实都在默默悬壶济世,跟上官并没有什么关系。第二,你可以生育。说你不能生,那是她骗你的。因为她听说生孩子有危险,怕你真的会跟上官去生孩子,所以就编了那个谎言。你知道,对于一个医生来说,哪怕一点点的危险都叫危险。而她,不愿你有任何危险。」 第397页 什么鬼? 这叫什么话? 所以自己应该高兴么? 舒樱哑然。 众人也默然。 不知道该恭喜她,还是该安慰她。 萧凌终究还是帮自己的义母再解释了一句:「唔,其实。她是真的医痴。很多事情,第一考虑的,都是医学上的事。对于生孩子这事,她是真觉得有危险。而你刚好是她所爱,她不想你有任何危险,所以……才编了这个谎言,让上官放过了你。当然,你也知道,上官并不是什么好人。」 「……」 好吧。 刚好是她所爱什么的…… 这算代为表白么? 舒樱大惊:「你说什么?你说我,是她所爱?!」 「当然啊。你不知道?」 萧凌理所当然,似乎对方就应该知道。 舒樱无语。 好吧,她还真不知道。 她也不知道,一个人的爱,是以这样的表现形式呈现。 不过话说回来,还真的像是她那个医痴师姐能做出来的事。 想了很久,舒樱不的不承认:或许,可能,对方,是真的喜欢自己的。 这想法让她颓然,甚至绝望,最终,化为无奈:「好吧。她现在在哪?」 对于那个逗比医痴书呆子师姐,她已经没语言了。 如今,对以前的一切,也不想再多说什么。只想早点找到她,然后好好跟她在一起。 那个呆子师姐呵。 虽然平时挺废的,但在一起生活,多少也算个陪伴吧。嗯,也不赖。 萧凌想了想,认真说:「我义母其实找过你。她去过你们以前住的地方,没找到你。后来又去各种地方找你,都没找到。而前两年……」 她说到这里,没再说下去。 「前两年如何?」 舒樱的心提到嗓子眼。 所以,那个呆子师姐死了么? 居然,等着这么多年,只等到一场空呢。 居然,早就已经死了么? 泪水,几乎要滚落而下。 萧凌却说:「前两年,她已经放弃了。她觉得,既然找不到,那就不找了。说不定,她在一个地方不动,你反而能找到她呢。」 两个人,你找我,我找你,都在动,反而不好找。 如果有一个人不动,反而好找些。 这是当初萧师姐的呆子理论。 而她,还真的是这么做的。 听了这话,舒樱差点一口气没上来,指着萧凌,万分无语:「你有话就好好说!一次性说完好吗?!别大喘气吓我。」 「哦。」 萧凌也不生气,也没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妥。 把萧师姐的地址,给了舒樱。 对于萧凌这么一个几乎不社交的人来说,能把事情说清楚就不错了。 对于如何说,就不要有太高的要求了。 谭玉在一旁看着,差点笑死。 舒樱白了谭玉一眼,离开山谷,去找她师姐了。 「咩,她已经走了。我们怎么办?」 谭玉问剩下的三人。 三人一起耸耸肩:「还能怎么办?留下来呗。」 既然已经来到这江湖,就好好享受几年呗。 当是度假了。 于是,武林盟主,和魔教教主,组cp了。 天下第一杀手和天下第一救死扶伤的神医,组cp了。 这个江湖,因为这两对cp,乱成了一锅粥。 而这乱,范围还越来越大。 因为,已经有其他人开始效仿了。 断袖之风,在江湖上,开始逐渐流行。 而黑白正邪,也渐渐不那么分明了。 很多黑道,已经渐渐在自家教主的教育下,走上了正途。 ——要知道,这个魔教教主李贞,可是曾经黑白分明各种传统正义感和道德感的现代李贞啊! 所以,总的来说,这个江湖,是越来越好。 而四个人,在这江湖,也是玩得越来越开心。 到了后来,这江湖,已经趋于完美了。 而她们这趟江湖旅□□,也趋于完美。 以至于,后来四人回到现代社会,还会时不时回味一番。 当然,掌握着快穿技术和拥有强大精神力的她们,想随时来段穿越之旅,并不难:) 作者有话要说:本文全部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