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界怪客:古骨族传奇》 第1页 [恐怖灵异] 《灵界怪客:古骨族传奇》作者:针叶【完结】 缘起古骨家族 古骨家族 上古时期,人,其实有许多种。 因为世代、气候的变化,许多稀有的人种慢慢消失灭绝,或者与现存的人种并存繁衍,外形渐渐与平常人无异。 这世间无奇不有。有人爱收集瓷器古董,有人爱收藏珍宝奇物,若是“非人”的灵类,他们会收藏些什么呢? 提到灵类,不得不提灵界——宇宙六界之一,从蛮荒世纪便与人类共同存在的世界,我们可以称它为“异世界”,若以他们的话说,他们是“灵界”。 灵界并非人类书籍中记录的模样,没有漫天飞舞的仙女,也不可能有大日如来、帝神天昊之流。他们也有家族斗争,也有争权夺利;有富有的灵类,也有穷苦的灵类。说来说去,其实与人类没什么区别,只是生存的空间不同。人类该有的一切,他们都有。 在灵界中,有一个称为“古骨”的家族。顾名思义,这一家族最喜欢收藏的,就是稀有生物的骨骼,无论是灵界稀有物,还是其他五界的绝种生物,全在收藏之列。 到了这一代,当家的老爷子对收藏已经达到痴迷,不知用了什么坑蒙拐骗的法子,居然让收藏阁——骨骨阁,空间爆满起来。当然,这意味着收藏量的增加,老爷子自是睡觉都笑了。 月有阴晴圆缺,古骨族也不例外。 老爷子的儿子不太喜欢家族的怪异嗜好,但儿子的儿子——即老爷子的宝贝孙子,自小受老人家影响,立志成为古骨家族最大的收藏家,扬言要在自己二十岁时,让骨骨阁的占地番三倍。 欣慰呀,欣慰! 老爷子自信没有白疼爱小孙子,亲自抱着他进骨骨阁观赏珍奇骨骼,看样子打算从小培养他的“骨骼鑑赏能力”。 这么一天—— 小孙子吃饱了撑……咳,有那么点撑,趁着爷爷不在的当口,屁颠颠跑进骨骨阁,人模人样地准备欣赏一番。刚走进阁楼,衣袖很不小心地被门边独角兕的九曲犄角挂到,小傢伙心思灵巧,肉团团的手臂一抬,轻轻拉回,不伤分毫。但太注重衣袖,却独独忽视了肉肉的屁股。 只看到小屁股一扭,便是οχ……“吱——噼啪哐啷哗啦轰!” 一阵轰然巨响,轻飘飘……骨尘飞扬。 小屁股后竖立的一排奇骨异骼,犹如砖头连环倒,霎时支离破碎,兜不回原型。 小傢伙当场吓哭了起来。老爷子闻讯赶来,心头一紧,虽说没哭个捶胸顿足,眉毛鬍子也皱成一团。 怎么办?一边是疼爱的孙子一边是自己迷到痴的收藏,两边他都捨不得啊。 思来想去,还是那不喜欢“怪异嗜好”的儿子想了个法子——让人再去为他搜寻这些兜不回原型的骨骼。老爷子一听,眉毛鬍子立即垂下来,恢復慈眉善目的长辈样,命儿子立即派出得力手下,务必要找一模一样的骨骼回来。 儿子无奈,数了数破碎的骨骼数量,只得唤来自己最得意的五位助手、兄弟兼朋友,说是命令,实则请求他们务必在六界中找到一模一样的骨骼,特别强调是“一模一样”。 五人听闻消息,难得好心情地一齐赶来——看热闹。 一人扫了眼门边的混乱,蹲低身拾起一根骨关节,研究半天道:“怎么是黑色的,中毒的人骨吗?” 一人踢了踢滚到脚边的头骨,“这是什么东西,紫色的?” 一人手捏骨粉,在指上磨了磨,“很滑,这副骨骼定用硫磺熏过。” 一人冷眼,一人睡眼惺忪。 众人研究半天,有了决定—— 不久后,五人分别收拾包袱,连夜逃跑——不不不,是欢快地启程寻找“一模一样”的奇异骨骼。 五人走后,骨骨阁中—— 老爷子难过看着支离破碎的收藏,问儿子:“你用什么方法让五个傢伙那么快出发?” 他们可是古骨家族中最大牌的“五星尊长”——金木水火土五大“星骨宫”之顶牌执行者,让他们这么心甘情愿地做事,真少见哪。 “父亲,孩儿只是告诉他们,若是找回骨骼,会放他们半年的假。谁第一个找回骨骼,更能统领五宫、升官发财。” “哦?哦呵呵呵……”老爷子明白了,抚了抚白须,干涸的嘴唇中飞出似喜又似期待的笑声,难过的心情消散了些。 五星尊长啊,他这把老骨头倒要看看,谁能真正的升、官、发、财! “哦呵呵呵!” 第一章乌齿 黑齿国……为人黑,食稻啖蛇,一赤一青,在其旁。一曰在竖亥北,为人黑首,食稻使蛇,其一蛇赤。 ——《山海经?海外东经》 熙熙攘攘的大街上,人头攒动。茶楼内,靠近窗台的桌边,坐着一位愁眉苦脸的男子。 基本上,繁华的广州城多了名发愁的男人算不得什么,街上男女老少依旧互相打听着当下最时兴的传闻—— “听说了吗?又有新的东西出来。” 第2页 “是呀,这个月时兴的东西又出来了,听说是从爪哇国传来的。快去买吧,头三天价格便宜哦!” “是吗?那我得赶紧去了。常氏生药铺的生意一向就好,迟了只怕买不到便宜的。” “对对对,咱们也去。” 连续不断的声音传入男子耳中,令他从茶盏中抬头。扫视四周,众人也是私语一片,其中出现最多的,便是那“常氏生药铺”。 药铺的好坏不关他的事。 男子低头,丢一块肉给脚下伏睡的爱兽,同时嘆了口气。 感到主人的嘆息,似犬非犬的兽掀了掀眼皮,咬住肉块,吞咽间似乎也出发了一声近似人类的嘆息。 此兽似犬,却比寻常犬类高大,全身毫毛亦较犬类细密绒长。因为样貌兇狠,茶客们顶多只看上一眼,便不再留意男人脚边的那团毛茸茸。若是有人细看,会发现这头兽更似虎。当然,因为无人细看,也就当它是只狗了。 盯着它慢慢嚼肉,男人又嘆了声。 他的衣衫不算华丽,淡灰的布衣上沾了不少尘土,脚上蹬一双兽皮靴,猜不出来自何种动物身上。黑髮任意披散,身边的包袱只怕盗贼看了也生不了打劫之心。 除开愁眉苦脸,男子长相不丑,却也并不能用“俊美”形容。粗眉大眼,鼻悬唇厚,一眼看去带着蠢蠢的感觉。好听点,是憨厚。 在广州城,海外商贾、四地游客来往甚密,这样的人见多了,茶客也不奇怪。众人正议论间,一位女茶客的尖声突兀响起—— “快看,那不是常二公子吗?” “啊哟,是呀!瞧瞧,他对面的是谁?是常大小姐的死对头呀。” 男子顺着众人的眼光瞧去,看到一位穿着褐色长衫的瘦弱公子,即是茶客口中的常二公子,二十出头的模样,在茶楼对面的王道人蜜饯铺买了两包澄沙米糕,常二公子身边站着位粉色衣裙的窈窕女子。男子听那粉衣姑娘道:“今儿轮到你来帮她买吃的。” “是。”常二公子扬起微弱的笑,为买到新鲜的澄沙糕满意。 “我今儿一早就听说了,她又玩什么新鲜点子煳弄人啦!”粉衣女子娇笑着,背对男子,让他看不清容貌。 女子的话让常二公子的笑淡下,迟疑片刻才听他道:“家姐从不煳弄人,这糕要新鲜才好吃。先行一步,告辞。” 女子娇笑不断,沖常二公子的背影道:“小摇啊,论着辈分和我与你姐姐的交情,你也得叫我一声姐姐才是啊!我刚从她那儿来,你知道我看到什么?” 常二公子闻言回头。 “呵呵,不说了,你快些回去吧。只怕迟了,她全身都要变黑的,呵呵……”掩嘴娇笑,女子转身,裊裊娜娜地往反方面行去。 变黑?黑? 男子脚下一动,踢中眼皮半闭的兽。 街道上,常二公子呆了呆,盯住那女子身影,直到她在拐角处消失方转身。 茶楼内,临街的桌上搁着一锭小银,碟中还剩半块未来得及吃的滷肉。愁眉苦脸的男子不知何时已走到街上,那只毛茸茸的……算是狗吧,似乎踩着傲气十足的步子,跟随在男子身侧。 他们的目标,是常二公子。 她的声音……好听! 轻缓清脆,虽然声音不大,一字一句吐得非常清晰。 来到一条宽阔的街上,看着常二公子提着新鲜澄沙糕走进一间中等铺面的药店,男子抬头,看到“常氏生药铺”的匾额。 这条街开了许多店面,金纸铺、漆铺、金银铺、樨皮铺等等,另有几间酒楼茶楼和一些卖粥贩盐、卖一些小吃的小摊贩,整条街上人来人往,十分热闹。常氏生药铺内同样人头攒动,能将女子的话听清楚,因为男子早已一步跨入药铺,混在了买药的人群中。 除开刚进店的常二公子以及背对着他说话的女子,店中另有一名年轻小伙计和一个十六七岁的丫环,小伙计正在包药,丫环负责收讫银两。 男子踢了脚身侧的似犬兽,借着人缝又挤近数步,女子的声音更加清晰。 “这位大嫂,您用大真红玉膏最合适不过。您想知道这膏里有什么秘密?说出来其实也算不得秘密,只是加工精细,寻常人难得费心思去自己调制。” “真的吗?”人群中有数位大嫂疑问。 “对。大真红玉膏洗脸最有效。本店特地找一年的杏仁去皮,加入滑石轻粉等成分,反覆蒸融后,再加入脑麝少许,调和均匀而制。早起用以洗脸,数日后便可色如红玉。”女子点头,看似随意的粗辫在腰间晃了晃。 男子盯着晃动的蓝髮带,又挤近三步距离。 哪里黑?他怎么看不出来。 女子穿着一件窄袖蓝花襦裙,束出纤细的腰身。虽说以背相对,脸侧的肌肤却白如滑玉,看不出黑的迹象。偶尔见她抬手,纤纤五指细长柔软,指尖圆润如珠,不显乌色。要说乌黑的,只有那一头编成麻花的油亮长发。 男子不自觉地又挤了挤,已挤到女子身侧。站在他身边的,是提着糕点,一直到现在也插不了口的常二公子。 “常姑娘的头髮乌黑亮泽,还有香气呢。用了什么秘方呀?”某位发色如稻草的年轻女子一边让伙计包药,嘴中一边不停询问。 第3页 “髮油。香发木樨油。”女子将乌辫拉到前胸抚了抚。 “你看,我的头髮合适用吗?” “不合适没关系,常氏还有宫制蔷薇油、洁发威仙油,保管让你的头髮乌黑又芳香。” 让众位女子去药台试用,女子身边一人道:“常小姐,我最近火气大,气有些不顺。” “气不顺?”女子似乎皱了下眉,随后明了,“周老闆,您可以试试牢牙橄香散,与人谈生意时绝对不用担心口气混浊。” “是吗?”被称周老闆的男人挑眉笑了,喷着浓浓的口臭道,“拿五瓶……不,十瓶给我。” “那边,让伙计帮您拿。”女子抬手,让周老闆去柜檯。 嗅到空中勐烈袭来的恶臭,男子忍不住皱起鼻,脚边的似犬兽也受不了似的呜了声。那位常二公子则技巧地侧身,躲过恶臭的袭击。 送走周老闆,女子的声音自始至终未曾变过,听不出一丝厌恶。 她真能忍啊!男子有些佩服。 接下来,有人问如何去除脚溃烂,女子道:“金莲稳步膏,兔兔,取一瓶给这位客人。” “是。”丫环应了声。 看不到女子的容貌,男子听只她一会儿“唐宫迎蝶粉”,一会儿“海方腋气净”,时不时为买药的客人建议着。 听了半晌,男子愁色又起,他似乎来错地方了。这个常氏生药铺里没有他要的东西,稀奇的药名倒是一大堆。男人想走,却又觉得既然来了,只听声音不见人不太划算。于是,干脆越过他人,直接挤到女子面前。 “这位客人,您想买什么?” 清脆的声音在耳边响过半刻后,男子才明白女子问的是他。定了定眼,他眸中映出女子微微露齿的笑靥。盯着女子轻轻开合的唇,他呆怔半晌——黑? 黑色黑色啊——他终于看到旁人议论了半天的黑色。 突然皱起浓眉,男子伸手捏住她的下颌,迫使她不得不仰起染上惊讶的面容。 她的颊光滑白皙,不黑;她的眉眼干净漂亮,不黑;她的唇色鲜红,更加不黑。而古怪的,是她的牙齿——漆黑如鬼般的牙齿。 黑的……黑的……莫非这儿有他要的东西? 被他突来的举动怔住,女子的明眸中染上错愕,柳叶眉渐渐皱起,颊上因男子的孟浪飞上红云。摇头挣扎,她问:“客人,我脸上有什么奇怪?” 她每说一字,黑齿便在男人眼中闪现一次。将头凑近,男子伸出另一只手,意图明显地想探上女子的唇…… “啪!”一道黑色物体抛向他,阻断男子意图不良的色手,也令他松开对女子的钳制。 什么东西? 男子微恼地接下黑影,眼神却紧紧地盯着女子,未错过她松口气的表情。待分神看清手中的物件,才发现是一包糕点——新鲜的澄沙糕。如此说来,阻止他的岂不是—— “客人想买什么?若是想调戏姑娘,对不住,这儿是生药铺,不是花酒地。秃宝,送客!”开口的正是瘦弱的常二公子,后一句是沖小伙计吼出。 “是,少爷。”小伙计秃宝跳出柜檯,看了眼男子脚边的似犬兽,吞咽口水道:“客人请回。”这个看上去模样老实的客人不会放狗咬他吧? 男子正要解释,却听常二公子对铺中客人说了句“各位慢选”,便拉着女子走入内厅。经过他身侧时,女子还非常顺手地提过他手中的糕点,却不多看他一眼。 “客人?客人?请回。”伙计秃宝见他扭着脑袋盯在自家小姐身上,有点生气自己被忽视。 人影消失,其他客人收回惊讶目光后,男子问秃宝:“你家小姐的牙齿……” “扑哧!哈哈!”秃宝大笑一阵,随后笑脸一变,“客人,你若不是存心买药,请回。若真想买药,先看看咱们店外今儿挂的告示牌。这可是我家小姐公子特地秘制的新药,您哪,是不是看这儿人多才跑进来呀!” “……”男子无言,脚边的似犬兽却咧开了牙。 “还……还有,本店人多,看好您的狗,别让它乱咬人。”声音有点抖,却无损秃宝赶人的坚决。 男子听了伙计的话,竟真的走到铺外,开始仔细阅读今晨挂出的招牌,神色万分认真。而那只咧着白牙的……狗(小伙计眼中是这么认为),躺在常氏生药铺门前,成为名副其实的一尊睡狗。 黑玉固齿膏?什么东西? 男人双手负胸,站在铺门外研究半晌后,高大的身子越倾越斜,整个人几乎贴在墙上。从第一个字到最后一个字,他瞪着眼睛边数边轻声吟念,就差没用舌头去舔了。 憨厚的表情在他脸上挂了约莫一炷香,男人又要进店时,来了位壮汉,推着一车的药材等着小伙计收货。客人陆陆续续地来,店里人很多。常二公子露面点了货,让壮汉搬到后院,回身时对杵在门边的男人瞪了一眼。 得罪这位弱公子啦? 男人收到不太善意的睨瞪,低头看了看睡兽,闷嘆一声,将视线调回招牌。 第4页 黑玉固齿膏啊,应该是牙粉之类的东西吧。男人想着,眉头皱紧,愁眉苦脸的神色却消了不少。他很想听刚才那位姑娘的声音,也想请教一些问题。不过……看样子,那位常二公子是不会让他如愿的,至少,在今天不会。 男人在店外等了不知多久,那位常姑娘一直没露面,一直到他肚子饿。 其实,他是见到有位慈祥的老妈妈为他们送来米饭,才想到自己从早上到现在什么都没吃。于是,就在最近的一家酒楼吃了饭,餵了爱兽,回来后继续再等。 小伙计和丫环很忙,男人看了半天,没见他们停下过。特别是小伙计,除了为客人拿药打包算价钱,抽着有空了还拖着扫帚清理地面。 地面?很干净嘛。 男人不太明白,叫秃宝的小伙计为什么那么喜欢扫地。一下午扫了二十多次,堂上的地皮都快被他掀去五层。 又沖店中瞅了瞅,确定那头髮乌黑的常姑娘没有出来,男人坐在对街的台阶上,完全不顾灰尘污了衣衫。 他方才见常二公子为人看病,又听老伯唤他为“毒药”,想必他叫常毒药了。真是奇怪的名字,就不知那女子叫什么。男人忖着,抬臂抚摩趴在腿边的爱兽。 她为什么还不出来?他有好多问题想请教她。 “行了行了,我回去了。” 清脆的声音突然响起,引回男人昏昏欲睡的迷离。他睁眼,才发现夜幕低垂,那抹蓝色的纤细身影终于出现在常氏生药铺的招牌下。 男人见常毒药将女子送出店门,叮嘱丫环小心点,直到女子与丫环相携走出街口,才转身回店。 “穷奇。”男人低唤一声,憨厚的脸上露出微笑,身影已随了上去。 “咆呜——”似犬兽抖了抖毛,懒洋洋追在他身后。 “姑娘、姑娘!请留步!”男人急忙叫唤,令女子与丫环顿足回头,“我……我可以请教你一些问题吗? “……客人?”女子露齿一笑。 啊,真是刺眼! 盯着粉面黑齿,男人又怔住,一时忘了自己想问什么。半晌后,他恍然扬眉,笑道:“我叫摄缇,姑娘……姑娘如何称唿?” 不会叫常解药吧?那常二公子好像是她的弟弟(或哥哥)?一个叫“毒药”,另一个当然叫“解药”?。 “客人……是要买药吗?常氏生药铺在那边。”女子指了指遥远的街道,又是露齿一笑。 “药?不是不是。”他想请教的是她为什么会想到以黑染齿,或者,解药姑娘天生如此?摄缇盯着她如鬼般的黑牙,“解药姑娘”四字差点脱口。 “客人叫住我,为了何事?”女子笑容不笑。 “我想请教,你的……”比了比她的黑齿,摄缇皱眉,“你的黑齿是天生的,还是……” “客人没见到咱们店的黑玉固齿膏吗?这黑色正是用了固齿膏的结果。客人放心,黑色是固齿膏对牙齿的保护,三天后黑色自然脱落,牙齿则会更加坚固。”女子解释,“你若需要,店里还有一些,现在去买应该来得及。” 固齿?不不,他一点也不需要。 摄缇摇头。女子见他发呆,与丫环对视一眼,而后沖他微一点头,转身行走。 “姑娘。”身后摄缇又叫住她。 女子摇头,拉着丫环的手无意停留。本以为他叫过两声便放弃,谁知眼前一花,高大的黑影成了拦路虎一只。 “客人还有何事?”女子嘴角在笑,已有生疏。 “我叫摄缇,我是不是可以唤你……解药姑娘?”他猜着,不知为何,没见到她的黑齿,他反倒不习惯起来。 去去,才一天时间,习惯什么啊!摄缇心中呸了呸自己。 “解药?”女子呆住。 “我听到常公子被人唤为毒药,姑娘的闺名可是叫解药?” “……” “解药姑娘?”摄缇不顾丫环的瞪眼,鼓起腮叫了声。 “兔兔,我们走。”笑意敛去,女子冷冷睨他,随后拉过丫环绕开他,迳自走了三步,突然回身道,“家弟姓常,双名独摇,独自的独,摇动的摇,非‘毒药’也。” 常独摇? 摄缇盯着她的疏远,赶紧追上两步,与她对视,“你……你不叫常解药?” “……小女子常微凉,摄缇公子记住了。”回他一记明亮得带点火花的眼神,女子拂袖转身。 名为兔兔的丫环回头瞟了他一眼,掩嘴轻道:“小姐,那人好笨,定是来广州城时间不长!”看他一身尘土,真是不修边幅。 “理他啊。”常微凉翘唇,不将刚才的事放在心里。 今日常氏生药铺推出新品“黑玉固齿膏”,不知那个从小与她不对盘的傢伙明日会出怎样的花招对阵,她微有……期待呢。那位奇怪的客人嘛,呵,没空理会。 两人偶尔交头低语,纤细的身影转眼消失在拐角。摄缇被她明亮得过火的瞪眼震慑,就这么挂着呆傻的表情,看着她们毫不留恋地走远。 第5页 半晌—— “我很笨吗?”他问身边的爱兽。 “呜、呜!”似犬兽摇头,圆圆的灰瞳似乎表达着:身为它的主人,怎么可能笨。 常、微、凉!她叫常微凉!嚼着三字,摄缇蹲下身,与爱兽平视。 夜幕时分,街上行人较少,偶尔提着灯笼经过的人,只看到高大的男人一边抚摩着身边兇狠的狗一边喃喃自语,不知念着什么。 “我想,我应该不用再愁眉苦脸了。虽然没什么头绪,至少有线索了。就算不知道线索准不准确,总好过什么都没有,害我像无头苍蝇一样,对不对穷奇?”他语气兴奋,似乎在大海中捞到一根救命稻草。 “呜、呜!”穷奇点头。 爱兽的附和让摄缇颇为高兴,大掌在它头上拍了拍,道:“今天高兴,你自己撒野去吧,想去哪儿去哪儿,想吃什么吃什么,明天早点回来。” “呜?”穷奇的叫声格外兴奋。 “去吧去吧,当心别吓到人。”摄缇又拍了它一下,站起。 的确高兴呀,至少,他不必像傻瓜一样从山上滚到山下,也不必从海边摸到海底了,更不必为了找那副不知在哪儿的“东西”愁眉苦脸。找她准不准姑且不论,起码一点,她能给他一个答案。 高兴,很高兴呀! 瞧着爱兽兴奋地跳脚三步,他微笑默许它的离开。 “吼呜——”低沉的吟叫后,庞大的兽影跃上屋樑,在弯月下化为一道乌光,转瞬逝去——撒野去哦! 抬头盯着细眉般的弯月,摄缇又往她消失的方向看了看,若有所思。 方才在店中捏住她的颌,虽说极快就遭到常毒药……噫,好像叫常独摇,虽说遭到他的打断,指尖滑腻的触感仍十分鲜明,白净的小脸上有莫名的香气,眼睛明亮有神,双唇泛着健康的朱红,微笑时一口黑牙…… 呀呀呀!仰月而视的人蓦然回神,抚过小脸的手不自觉放到鼻下闻了闻,随后恍然惊觉,才发现自己的动作……太暧昧了。 憨厚的脸呆怔片刻,随即咧出似笑非笑的怪异表情,抬在鼻下的手却不曾收回。 一定是她的笑太突兀,他才会记得一清二楚。 对,一定是这样。摄缇心中肯定。 白皙的脸本该有一口洁白的玉齿,她却在如花的小脸上笑出两排墨黑牙齿,不是存心吓人是什么?就因为笑容太突兀,才印在他脑海中,念念不忘……不是不是,是难以忘怀……啧啧,好像也不是,他难以忘怀个什么劲? 侧头淡淡一笑,高大的身影转向,往客栈走去。 找“东西”不能急,他可以慢慢来。 缓缓走着,时不时抬头看看弯月,脑中的笑靥非但没有消失,反倒越来越清晰。清晰到他以为,那倒悬的弯月,根本就是她弯唇一笑时露出的牙齿,很洁白、很明亮、很—— 咦咦,月亮什么时候变成黑色了? 管不了那么多,他只知道,很高兴,他很高兴,明天再也不用愁眉苦脸啦。 还是很愁眉苦脸! 盯着满街的黑牙齿,高大男子嘴角有些抽搐。 常氏生药铺的东西很好卖吗?不过才一夜,为何满街的人笑起来全是一口黑鬼牙? 一身布衣染尘,足蹬兽皮靴的摄缇,在正午时迈入药铺,如愿看到纤细背影和一条乌黑的髮辫。 铺里有客三两只,她正向一位妇人解释铺里的产品,小伙计打拨着算盘,丫环在台后整理药材,没见到那位“毒药”公子。 双目一扫,摄缇嘆气。 昨天堆满药柜的白瓷小瓶已罄售一空,看样子,广州城的人很喜欢黑玉固齿膏,要不就是他们的牙齿太软,必须借着牙粉来坚固。 “客人,想买什么?本店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小伙计招唿一声,拨着算盘的手不知何时多了把扫帚。 啊,他的牙齿也黑了! 皱眉看他一眼,摄缇径直走到送客的女子身边。 “微凉姑娘。”他叫。 “客人想买什么,小的向你介绍。若要黑玉固齿膏,请这边;若想为家中夫人小姐买些洗头洗脸的,也请这边。”小伙计扫帚一横,不让他靠近。 常微凉回头,明亮大眼对上一副愁眉苦脸后,露齿一笑,“秃宝,不得无礼。地面很干净,你拿扫把做什么?” 秃宝闷闷看了摄缇一眼,(奇.书.网)没见到昨天那只狗,只得退开,用力扫起地来。 不顾小伙计的无礼,黑齿又闪了闪,“客人,想买什么?” 很好听,真的很好听。 摄缇黑眸微闪,肯定昨夜绕在耳边直到夜半的声音,的确来自这位姑娘。 “在下摄缇。”她唤他客人,生疏得很,不知为何他竟然不高兴。昨夜辗转想了她一夜,却不知她有没有将他放在脑中,唉! “摄公子,来常氏生药铺定是想买东西,是为自己,还是为朋友亲戚家人买?”常微凉脸上带笑,眼中不復昨夜生气的异亮。 “在下不买东西,只想请教姑娘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她笑容不变。 “姑娘如何想到用黑玉来固齿?黑玉是什么?姑娘不怕黑色染在牙齿上会洗不掉吗?姑娘是否见过黑齿人……啊,我是说天生牙齿就是黑色的人。”他有些急迫,迈近了一步,缩短彼此的距离。 第6页 “……”是来打探的?她眯起眼,仔细打量起他。 会是从小与她不对盘的傢伙雇来的吗?看他身形高大结实,头髮随意披散,似乎连用绳束起都懒,灰布衣上沾了些污秽油渍,想必数天未洗,早已干涸。 从头看到脚,再由脚看到头,常微凉怎么看怎么觉得他就像市桥下做劳力的无业者。 “微凉?”讷讷叫了声,他随着她眼光的移动扫视全身,不明白她为何收回笑脸,眯起的大眼中夹着一丝怀疑。 “客人,请唤我家小姐常姑娘,小姐的闺名也是你叫的?”突然插嘴的是兔兔。 常微凉眯眼移向兔兔,示意她噤声后,螓首转回,“摄公子,本店产品绝对不骗人,至于从何处来,仍是本店的秘密。” “……”她不善的斜视令他呆了呆,对小丫环的叫嚣没听进耳,待叫出口,方知自己直唿了她的闺名。本想不以为意地哂笑,随后听了她的话,才明白她误会他是其他店家的探子了,“不,我不是来打探的。” “那客人来这儿,干什么?”她倾头,问得俏皮。 “……”他来请教她有没有见过真正的黑齿人呀!他想着,也这么问了。 “客人是想知道,为何常氏会推出黑色固齿膏,对吗?”她有点明白。 对对对!他点头,高兴看到她恢復笑靥。 “秘密。” 开玩笑,他以为自己是谁呀,广州城人人都想知道常氏生药铺为什么生意这么好、为什么推出的新产品总能吸引新旧主顾。难道随便跑个人来问问,她就要巨细靡遗地推心置腹? “我……微凉,你真的没见过天生长着黑牙齿的人?这城里有没有人的牙齿慢慢变黑,比如年纪大的老头子,突然一夜牙齿变黑了?”他不死心,叫她的闺名却意外顺口。 “……”常微凉正要回答,一把竹扫横空而来,扫在不知名的兽皮靴上。 扫扫扫,拼命地扫!秃宝努力摇动着扫帚,就差没扫到摄缇身上去。 “秃宝,地上很脏吗?”她奇怪伙计的举动。 “是呀是呀,小姐,公子说了,药铺不比其他铺子,要保持干净才能让来这儿买药的主顾舒服。”秃宝边扫边道。 跳开秃宝的扫帚,摄缇追问:“微凉,你有没见过……” “客人,想打听城里的事,问我秃宝就行了。”干吗非得问他家小姐呀?居心不良的傢伙! “你见过?”摄缇惊喜,目光转向小伙计,大手不知何时捏在他的臂骨上,“快说,你真的见过黑齿人?” 眼睛仍是盯着偶尔微笑的脸,捏在小伙计臂骨上的手完全控制不了力道,不能说重,只是劲大了点,捏得秃宝—— “啊啊,客人,断了,要断了,小姐救命!” “摄公子,请放开我家小伙计。” 清脆的声音响起,憨厚的脸来不及回她一笑,手已经自动放开秃宝,嘴上却问:“你真的见过,在哪里?在城里什么地方见到?” “没有。”揉着臂腕,秃宝怨恨斜他,竟发现这男人的眼睛从头到尾没离开过小姐,当下想起自家公子的嘱咐,扫帚又扬了起来。 臭男人,竟然不将他秃宝放在眼里。瞧瞧,臂上隐隐青了一圈啦。 扫扫扫,要把这男人扫地出门! 秃宝的怨恨来不及入摄缇的眼,他早已被常微凉清脆的声音吸引:“公子真的真的很想知道常氏为何会推出黑玉固齿膏?” 嗯嗯!高大的身子躲闪着伙计的扫帚,用力点头。 “前些日子梦里,小女子梦到一金甲神人,神人全身金光,只有一口牙漆黑如墨。神人在梦中笑着告诉我,‘吾仍广州守门神,近日城中烂牙者甚多,今日传汝一剂仙方,以固齿提神’。醒来后,我与家弟发现竟然做了一模一样的梦,想必是神人相助。故常家推出黑玉固齿膏,意在为城人中坚固牙齿,齿固则体泰,体泰则安康。” 啊?真的假的? 笑靥如花,一口墨黑乌齿是摄缇脑中最后的画面,因为——为了躲避秃宝的扫帚,他真的被扫到门外去了。不不,是他自己跳出……走到门外的,不是被扫地出门的。 那她说的话,究竟是真是假? 她的话,算不算……煳弄他? 被小伙计扫地出门,随后那位“毒药”公子不知从何处窜出来,阻着他硬是不让他有机会再问她。他是可以一脚踢飞这个瘦弱的毒药公子,然后抓着常小姐问清楚。只是……唉,只是呀,听毒药公子唤她“姐姐”,他想踢,却不想因误伤常二公子而惹来她的不快。 伤了她弟弟,她定会生气——这个念头刚从脑中升起,他立即庆幸自己的脚还算安分。可……她的话到底是真是假? 想了三天三夜,摄缇仍然不确定,唯一肯定的——她胆子很大。 第二章月夜 八月十五,中秋赏月夜,广州城里人头攒动。 寻常百姓趁着花灯绽放,携家带小地争相观赏;一些游手之人趁着人多人挤,当然不会放过发横财的机会;官吏为了十五夜的热闹和市民的安全,亦不时在街上巡逻。大小商家趁着十五夜大捞特捞,灯烛处时不时见到推车的小贩吆喝五色法豆、杨梅糖、杏仁糕之类。 第7页 良辰美景,除了看花灯听杂剧,城中姑娘小姐会在河边放置水灯,谓之“一点红”。而城中的会社亦是集聚一团,各人有各人的乐趣。 “绯绿社”是严家小姐组织,社员全是城中喜爱诗词杂剧的姑娘小姐,严小姐的爹正巧是“朋莱楼”的老闆,“朋莱楼”正巧坐落在临江的街道上,严父又是非常疼爱女儿的爹,所以,趁着十五夜空出酒楼的二层给女儿聚会。 此时,一群才色各异的女子聚集在酒楼上,看着江边女子放水灯。常微凉盯着满江漂浮的点点烛光,烂如繁星,犹如看到银河下了地。 “很漂亮!”香风袭来,娇软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 “嗯。”不必回头,也知道来人是她的死对头——段合欢。 她们同年同月不同日,仔细算来,段合欢长她三日。十岁前,她们是共用一条罗帕的好姐妹;不知何时开始,她与她不对盘起来,她向东,她偏要向西,她做什么,她就与她反着干。两人唯一能平心相处的日子,一年数到头,也只在一些热闹的节日里。若说段合欢不想和她做朋友,却总会在意料之外关心她,不过,那些所谓的“关心”听起来更像是讽刺。 “微凉,你很无聊?她们全在那边推演着剧本,你独自坐在这儿嘆什么气?”坐在她身侧,看着江上星星点点,娇美的粉裙女子推她。 乌髮晃了晃,一袭绯色襦裙的俏丽女子支颌倚窗,脸上的的确确写着“我很无聊”的意思,说出的话更是有气没力。 “我为什么会加入这么无聊的会社?” 十六岁加入绯绿社,三年多来,除了看着那些姐妹吟诗作曲玩杂剧,她真像闲人一个。影戏蹴鞠(即足球)她会看,角社(即相扑)也不错,若不是独摇说店子有他看着,她还真不想来,与其坐在窗边发呆,倒不如在街上挤花灯。 拈一块荔枝糕餵进嘴里,待吞下肚后,常微凉伸个幅度不大的懒腰,又拈起一块。 “你是来吃东西的,还是来参加会社活动的?”瞧瞧,一桌的胡饼韭饼、玲珑双条、糖叶子糖脆梅、花花糖琥珀蜜,全被她吃遍。 “你觉得我与她们格格不入,是吧?如果觉得我不好,与严小姐说一声,我可以退社,真的。嗯!” 最后的一声“嗯”,是满足——王道人蜜饯的味道就是好,不然她也没耐心坐到现在。 “退……”“社”字咬在牙上,段合欢差点吐血,“你不想这儿的小姐们去你店里买洗头洗面的药啦?” 当初就是用这个理由将她骗进绯绿社,若她退了社,她在这儿也没什么乐趣。诗词曲赋她的确喜爱,却没必要和千金小姐挤在一处吟唱。加入绯绿社,当初只是想与常微凉反着干吧。 段合欢绞紧帕子,看她意兴阑珊,心里又升起不对盘的劲儿,帕子一时间绞得媲美桌上的玲珑双条。常微凉懒懒斜她一眼,露齿一笑,迳自倒酒喝起来,完全不理会。 “什么酒?”段合欢探头闻了闻,只觉异香扑鼻。 “银波酒。”啜着美酒,常微凉得意一笑,另倒一杯放在她手上,“这是独摇谈生意时买回来的,喏,给你尝尝。”她特地带了一小壶,为的就是解闷。 “独摇为你买的?”丢开帕子,娇美的脸有些幽怨,一口饮尽。 “呵,我比独摇先出娘的肚子,他常说如果他先出来,就不会被我欺负了。”想到同日同时共赴红尘的弟弟,常微凉莞尔一乐,“如何,这酒味道可好?” “不错。”虽说不对盘,酒醇色香也由不得她不承认。 “知道你这一口酒费了多少工夫吗?”看着各色纤影在眼前晃来晃去,常微凉动了动,调成慵懒的坐姿。 “不知道。”口气更幽怨了。 “吶,告诉你,取雪白糯米一石,用好水淘净后浸泡,水面必须高米面一尺,浸上五七日后,取浮米于甑中蒸熟。熟后放冷捣碎细,再取麦末二十八两,不能多不能少,拌和均匀,放三五日后看酒作发,引洒的曲子才算做好了。随后再取糯米二升,椒二两,葱白一斤,细切;杏仁一两去皮,麻油二两,将它们一处拌和,蒸熟后冷切,展上酒麴,一个月后方能榨此酒。而且,非得在交冬时节方能造此蒸酒,非他酒可比。” 呆坐一个时辰,就数现在说的话最多,快补回口水! 将壶中美酒一口饮尽,常微凉微感醺意。啊,饮得有些杂,若是醉了,回家又得被独摇念叨。 “哼!”听她念了一堆糯米葱白,段合欢伸手取过纸笔,在纸上飞快写了数字,塞到她手中道,“我不懂酿酒,只会这个。你念念,能念出来我佩服你呀!” 佩服? 又在讽刺她吗?展开墨迹未干的纸,常微凉眯眼看到绕成一个圆的文字—— 悠 秋云 色白 半雁 楼过 南 “悠云白雁过,南楼半色秋?”什么鬼画咒啊。她自认不笨,却唯有一点比不得段合欢——她精于药铺的生意,段合欢却长于歌赋诗词。 “念得出吗?”段合欢重拾得意。 第8页 “我刚才不是念了吗?”她天生就对文字不通,独摇也说她对月吟诗是浪费光阴“愁煞人”。 “我是说正确地念出来,这是迴文诗。” “……”迴文诗啊,果然是讽刺她,“你念来听听?” “悠云白雁过南楼,雁过南楼半色秋。这是一种念法。”歇口气,段合欢又道,“听好了,第二种念法:秋色半楼南过雁,楼南过雁白云悠。” “悠什么啊,念这种东西能赚到银子吗?”听得她昏昏欲睡。 “你……你脑子里就只有黑玉固齿膏啊?只想着香发木樨油、洁发威仙油?” “啊,是啦。你的脸色有点发青,不如试试常氏的玉女桃花粉,我给你半价。”常微凉丢开纸,抬头瞅她。 “……我自家就是开药铺的,干吗要到你的店里买!”段合欢咬牙。 “哈,你家‘丑婆婆生药铺’呀!”清脆的笑音中含着藐视。不行不行,不能笑得太过得意。倒杯冰茶让自己清醒些后,她看到一张咬着手帕的脸。嗯……她的死对头很漂亮,就算生气也无损娇美。 “丑婆婆生药铺怎么了?”咬牙的声音染上阴沉。店名是爷爷取的,早已成为古人,她这做孙女的能有什么意见。 “不,哈哈,不不,没什么。”举袖捂唇,掩去夸张的笑脸,微醉的人转开话题轻道,“就算我不长吟诗,至少知道‘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嘛!” “……” 怎么办,有这样一个闺友,段合欢考虑要不要从二楼跳进江里,“就是因为你知道这个,才会到现在也没人上门提亲。” “这诗关提亲什么事?” “这是公子哥的同好之文,你读的什么?你今年二十了,像你这般大的小姐早就嫁人成亲,你倒好,我还没见过有人上常家提亲,那些冰人也没找过你。” 听听她方才吟的是什么呀,“越君绣被”里的一句,那可是喜好余桃龙阳的公子哥们互传的情诗,让人听了怎不误会。 被她一吼,常微凉清醒了些,秀眉皱起,“是,我也觉得很奇怪,为什么都没媒婆为我提亲呢?哎呀,你和我同年,也二十了,没见你嫁人啊。” “有人提亲,是我不嫁嘛。”这一点,段合欢又得意一回。 又不对盘了!十五夜,她不想争那一时之气,嘆了嘆,问道:“为什么我说媒婆,你要说冰人?媒婆为什么会称为冰人?” “你醉了?”段合欢盯着她迷茫的眼神,嘆气,心知她听了也是白听,仍然细声道,“因为《晋书?索?传》上记载:孝廉令狐梦立冰上,与冰下人语。?曰:‘冰上为阳,冰下为阴;阴阳事也。士如归妻,迨冰未泮,婚姻事也。君在冰上与冰下人语,为阳语阴,媒介事也。君当为人做媒,冰泮而婚成’。后来,便把媒人叫做冰人。” “哦。” 果然是白说了。段合欢摇头,“微凉,你……有喜欢的男子吗?” 喜欢的男子?她有吗? 转身趴在雕花栏上,水上的灯烛不若方才繁多闪亮,街上人群稀少起来。 “没有。”不期然地,那张憨厚的呆笑跃入脑海,她“格格”一笑。 他是第一个敢当着独摇的面抚她脸的男人。虽说她身为长姐,有些事还得靠弟弟保护着,没办法,她是女儿家嘛。 “他好笨呢,小姐。”兔兔的声音不期在耳边绕过,竟比段合欢的声音更清楚。 笨?他笨吗? 呵呵,不知道。不知以后有没有机会再遇到,自从九天前杜撰了黑齿金甲神人的梦后,就没见他来找过她了。 唉唉唉,她对他没什么深刻印象,只是那张微带憨傻的笑令她记得。他对她的黑齿很有兴趣呢。趴在栏上,常微凉最后的念头是—— 合欢说得对,为什么没人向常家提亲呢? “飞哪儿去了?”绯裙在黑暗中翻飞,随着女子摇晃不稳的移动飘出层层裙波。 醉酒的女子不稀奇,稀奇的是,黑夜的坟地边,为何会出现醉酒的女子?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 女鬼? 若是有人看到,必会如此猜测。 远处隐隐闪着灯笼烛火,依稀听到小贩最后清货的吆喝声。而远离街道的坟地边,蹲着一高一矮两条黑影,在明亮的月色下,看得出是一人一兽。月下,两只体形奇怪的大鸟从黑影头上飞闪而过,带起一阵风声。 “不见了?奇怪。”女子笑了笑,扶着土堆坐下。 那一人一兽原本在月下找着什么,早早便见到摇摆不定的人影走来。本以为只是路人,没想到——是她? 男人踢了踢爱兽,抬头扫一眼远远飞走的奇怪大鸟,紧皱的眉最后落在坐于土堆的女子身上。 已快夜半了,一个独身女子为何会出现在坟地边?而且,满口酒气,他远远便能闻到。她的毒药弟弟呢,她的兔兔丫环呢,为何没在身边跟着? 心中有了恼意,摄缇丢开意欲搜寻的“东西”,快步走到她身后。为了不吓到她,他的声音很轻,缓慢道:“常微凉?” 第9页 是她,他的眼力绝对不会错。 “嗝!”打个小小的酒嗝,女子慢慢转头,对上一张恼怒的脸。十五的月色下,憨厚的脸上全是恼意,看得……咦,很清晰呀! “你是……客人?”她不算太醉,只是微醺而已。 “你可以唤我摄缇,不要叫公子,也不要叫客人。”生疏的叫唤让他恼意更盛。 “好。”她点头,俏皮吐了吐舌。 蹲下身与她对视,白皙的俏脸尽数映在黑眸上,“半夜天,你为何会跑来此处?” 此处?“什么此处?” “这儿是荒凉的坟地。今天是十五夜,你不在城里赏灯,跑到这儿来做什么?” 曲肘支在膝上,她吐了口香甜的酒气,全数吹到他脸上,混着不知名的香气让他吸了满口满腔。微一怔,只听她道:“你在关心我吗?” “……” “放心,我只是看到一只鸟儿很有趣,跟着它看看。没事的,待会儿就有人来接我了。” 待会儿?若是撞到歹心之徒,片刻工夫就够出事了,她居然毫不在乎地说“待会儿”。她她她……真令人生气。 摄缇闷了闷,不知自己气什么。两人默默瞪了半晌,听她道:“你为什么在这儿?” 他为什么在这儿? 眸子一眯,他莞尔笑了起来。 她的胆子大,他肯定。哪有孤身一人的姑娘家,在夜半无人的坟地边面对男人,不但不惊慌,反倒说有人会来接她,更是冷静地反问男人为什么在这儿。她的胆子,不是普通的大呢。 “我在找东西。”盯着迷濛的大眼,他觉得有些不对劲,却不及多想,一时倒只想看她露齿微笑。 “找什么?黑牙齿?” “……不,不仅是黑牙齿,是全黑的……”他的话未说完,终于察觉今天的她有些地方不对劲——她笑了,一口玉齿在月下闪闪发光。 白牙如玉,美人如虹。 不对劲,他也不对劲起来。看着她的黑齿只觉满心震惊,如今看到她正常的白牙,竟然感到有些东西狠狠敲在心上。这种怪异的感觉,不符合他的身份。 强烈的陌生感令他一时呆滞,若不是穷奇在身后低叫,想必他会一直呆下去,直到东方日出。回神不久,摄缇便听到远处传来犬吠声以及焦急的叫唤—— “小姐,小姐!” 除了兔兔的声音他听过,中间夹着一些陌生的男子声音,应是家僕。 “啊,他们找我呢。”支额的女子笑了笑,拍打他的肩,“摄……” “摄缇。”他提醒。 “对对,摄缇,你瞧,我就说他们会找来。不管多偏僻的地方,他们一定会找到的。”她的语气是全然的自信。 “……为什么?”为何她会如此胆大,又如此自信?这种地方,这个时辰,根本无人会来。 “这个不算生意机密,我告诉你好了。”趁着叫声尚远,常微凉揽过他的肩,不觉得男女间以这种兄弟的姿势相处会有不妥,“啊,你的肩好宽,比合欢宽好多。对了,我告诉你,兔兔能这么快找到我,一来因为常家永远会养五六只狼狗,找什么都方便。二来,嘻嘻,是常氏独有的香发木樨油哦,我用的木樨油特别加了卖品中没有的一味清香,很好闻呢。吶,你闻闻。”拉过乌辫送到他鼻下,她笑道,“这可是独摇特别为我加的一味香料,外人想用还用不到呢。” 青丝在鼻下晃动,拂动中让他感到微微的麻痒。嗅着木樨清香,他没有退开,任由她拍着他的肩,任由她将发尾恣意拂在脸上,高大的身影蹲得四平八稳,无任何动作。 等她闹够了笑够了,接下来的动作更令他吃惊——满是香气的螓首缓缓枕在他肩上,红唇轻轻喃着,在脖间触出温温的柔软。 “合欢真的与我不对盘。为什么她说一句,我居然要气半天?明明算不了什么啊,为什么我会在乎她说的话?有人提亲了不起啊,她不也没嫁人吗,干吗非得和我比?!” 气呀,真的好气。 脑袋在肩上辗转半天,她突然坐直身子,盯着他的眼神既明亮又兴奋,“摄缇,你明天去常家提亲。” “……”她的胆子很大、她的胆子很大。默默念着,他不知该笑还是该装作什么也没听到。 提亲他是没所谓,只是,她呢,为何突然兴起要他提亲的念头?若要他提亲,可不是闹着玩这么简单了,他可是人人敬惧的…… “好不好?”双手搭在宽阔的肩上,她追问。 “小姐、小姐!快,看到影子了。”焦急的唤声越来越近,犬吠声也越来越大。摄缇正要回答,又听她道,“你放心,我不会为难你,也不会强迫你一定要娶我。只要你去提亲就行,我会让独摇拒绝的。最好呢,你的排场要大,礼盒排到斜对面丑婆婆生药铺去最好。” “……” “好不好?”追问的声音微带可怜。 不好!听了她的话,他要……他要…… 第10页 “穷奇,我们走。”看到人影奔来,摄缇轻轻退开,站起。 敢用如此无礼的要求对他,她也算是第一人了。在寻找“东西”的路途中,这个胆大的丫头对他而言,算是意外的惊喜呢。 抬起她光滑的颌,高大的身影缓缓弯下,含去唇边的淡笑,留下蜻蜓点水的一吻。 夏风过处,黑影闪逝。 家僕赶到,只见月下某个不知名的坟头上,坐着一位绯红裙摆的俏丽女子,唇角带笑,不知焦急为何物。 十五夜,荔枝糕。 水灯,一点红。 美酒,迴文诗……讨厌。 兔兔,圆圆的大翅膀飞鸟。 土堆,有人沖她说话。 再来…… 倏地睁开眼,看到熟悉的纱帐顶,黑髮摇了摇,翻身拥紧薄被,感到头痛。 昨夜果然喝多了,头如百针刺穴,唉! 常微凉嘆口气,小手在枕上展成舒服的姿势,想多睡会儿,指尖晃动间触到冰凉的硬物。摸索半晌,感觉出是块小小的玉佩,用一根同样冰凉的链子串着。 拎起链子垂到鼻尖,迷濛的大眼左盯右瞧了半晌,不记得自己曾有这么一件饰品。咦了咦,她不甚在意,随手往床边一丢。那块还没来得及看清楚的玉佩,就这么沿着床缝滑到床底,销声匿迹。 再翻个身,听到房门“吱呀”,似乎有人小心翼翼地走了进来。 “兔兔?”闭着眼,常微凉轻叫。 “小姐醒了?厨房已经熬好解酒汤了,是少爷亲自调的药。”兔兔脆嫩的声音响起,人已走到床边。 “独摇去铺里啦?” “嗯,已经晌午了。” “小姐,解酒汤已经凉了,现在喝正好。” “……唔,再睡一会儿。”掀动眼帘,还是很沉重啊。 “小姐,你昨天吓死兔兔了,怎么走着走着就没影了?”昨夜她与秃宝一同接小姐回家,除了有点醉态,小姐的神志还是清醒的。谁知走到一半,被看花灯的人群冲散,人虽然隔得远,小姐的身影可一直在她眼里。待跑回那抹细影身边,人却不见了。少爷最宝贝的就是小姐,知道人不见了,当下唤来家僕牵狗,没想过人居然是在坟地边找到。 “我看到一只很好玩的圆鸟。”睁开的眼中清醒些许,支肘倚颌,慵懒地拥被侧卧,常微凉忆起昨夜。 出了朋莱楼,似乎为了躲避很多人,她拐入一条无人的巷子,没想到巷子的墙上停着一只圆圆的大鸟。那鸟整个身子居然是椭圆形,展开的翅膀又大又长,好像……圆圆的尾部长着一条像扫帚的尾巴。 许是她突然拐进巷子吓到圆鸟,它立即展翅飞走。巷子太黑,看不清鸟喙,她只觉得见了有趣,便一路随着那只鸟跑啊跑,跑过一个土堆圆鸟便失了踪影。随后,似乎有人同她说话,说什么她记不得了,只知道独摇找到她时生好大的气。 “独摇昨晚有没有念叨我喝得太醉?”若昨夜没念,今天铁定跑不掉。 “少爷念了,小姐你却笑眯眯的,让少爷想气也气不来。” “唿,念了就好。” 掀被下床,穿好裙子洗漱完毕,正想喝下解酒汤,就见陈妈气咻咻跑了进来,口中叫着:“小姐小姐,不好啦,有喜事。” 喜事还有不好的? 常微凉眉一挑,若笑不笑地看向兔兔。 “娘,你煳涂了,喜事哪有不好的?”兔兔无奈,对自己的娘没辙。 自从她爹跟着老爷以来,她娘也算看着小姐长大。常家在城中不算巨富,请些家僕打扫院子、洗衣做饭倒还富足。常老爷只能算个药铺的大夫,他在世时,常氏生药铺可谓经营惨澹。常老爷过世后,小姐少爷接管药铺,倒比老爷在世时做得热闹。她十岁时被娘从乡下接进城,一直服侍小姐至今。小姐脾气好,对她亦如姐妹。 常家请僕人,签的契书从不超过五年。她爹娘的契书早就过了,她根本就没签卖身契,只是觉得小姐少爷好,便一直留在常家。一想到巨贾人家的丫头,不但要担心老爷们的淫手,还得提防夫人小姐的毒打,一不小心就草蓆裹尸了……呸呸呸,乱想什么呢。能来常家,能遇到小姐,真是天堂呀。 兔兔满意地想着,接过常微凉饮尽药汤的碗。 “什么不好的喜事,陈妈?”待她喘气平定后,常微凉淡笑问。 “少爷……少爷发脾气了。” “独摇?”看看窗外亮色,约莫应是正午时分,想必陈妈去铺中送饭,看到什么稀奇事。陈妈四十岁不到,平常嗓门响亮,走路也是风风火火。能让她气喘如牛,定是跑得急,“铺里有麻烦了?” “不是,不是麻烦,是喜事。” “喜事?陈妈,铺里是不是发生两件事,一是独摇生气,一是……嗯,喜事?而独摇生气与这喜事定有关系,对不?” “小姐聪明,还是小姐聪明。”陈妈抚了抚裙子,为自己的表达不清而惭愧。 “慢慢说。” “恭喜小姐,有人来提亲了,还是位高大的富家公子呢。” 第11页 “……” “小姐啊,我今儿送饭给少爷,哇,铺里舖外堆满了红盒喜担,一直堆到总和你作对的段家药铺去了。只是……”捏紧裙摆,拭去掌心的汗意,陈妈嗫嚅,“少爷……少爷好像不高兴那位公子提亲,我去时,少爷正吼着要秃宝拿扫帚撵人。” 吼?独摇吼起来了? “你说……有人来常家提亲?”昨夜与段合欢不对盘,似乎气的就是这件事。 “是是,是位富家公子,喜盒排成长龙呢。” “哪家的?” “好像姓摄。” “……”昨夜追鸟不见,依稀仿佛有个人对她说话。会是她记错了吗? “兔兔。”常微凉清了清嗓,笑道,“辫子梳好了吗?” “成了,小姐。”她可是心灵手也巧,趁着说话的当口,早将一头乌滑的长髮编好了。 “去看看。”兴奋地提起裙摆,乌辫临空划出流光,纤影已跑出三丈外。 “我……我也去看看。”不顾亲娘的呆坐,另一道人影紧随其后,跑得……嗯唔,果然人如其名,比兔子还快。 第三章鬼现 他只有一套衣物一双鞋吗? 盯着坐得四平八稳的男人,常微凉除了好奇,便是皱眉。衣上没有灰尘,基本上男人的衣着未变过,容貌看上去很老实,只有披散的长髮让人感到他的恣意狂放。 “昨夜……是你在土堆上与我说话?” 暂时抚平了弟弟的怒气,无奈店小柜檯多,排成长龙的喜盒只得全数堆放在药铺外,无形间成了常氏生药铺的招牌,买洗头洗面药的人顺便看个热闹,生意倒也不错。 “是我。”憨厚的表情掩去眼中的深邃。 “那……你昨夜可有送东西给我,例如……玉佩链子之类的?” “没有。”摄缇淡笑,以为她要定情信物,摸遍全身后,笑容有些不自然。他好像什么都没带呀。 “不是你的。”喃喃自念一句,常微凉将落入床下的玉佩彻底抛向脑后,定眼看他,“摄公子,你为何会来常家提亲?” “我想提亲。” “姐姐不会嫁你的。”沉闷半天的常独摇忍不住开口。 “为什么?”摄缇奇怪。 “想娶常家人,除非你是一品高官,家财万贯,学富五车才高八斗,对我姐要相敬如宾,举案齐眉,还有,这一辈子只能娶我姐姐一个,你做得到吗?” 想娶他的姐姐,也得看他常独摇愿不愿。父母过世得早,只有姐姐与他最亲。常氏生药铺能有今天,也是姐弟二人共同经营的结果。姐姐是他的,说什么也不能让这个来歷不明的笨蛋娶走。成堆的喜盒了不起啊,财大气粗了不起啊,他就是不买帐。 他的低吼引来摄缇一瞥,极快的一瞥,眼神随即又放到皱眉的女子身上。 好歹他也算“尊”字辈的人,常独摇的条件绝对达得到,只是…… “什么叫举案齐眉?” “你……”吐血,常独摇要吐血。狠狠瞪着面露茫然的脸,他真想一脚踩上去。 “摄公子,别在意小弟的话,他胡闹呢。无论如何,摄公子今日的提亲,常家恕难答应,还是请回。” “为什么?”他纹丝不动。 “敢问摄公子……” “摄缇。你答应过唤我摄缇。” “……好吧,摄缇,敢问你提亲,提的是哪门子的亲?” “你。” 被人当众表明爱慕,女子是否应该红脸羞怯?可惜,常微凉没有,睁着明眸大眼,扬起商气十足的市侩笑,“你喜欢我?非我不娶?” “……”喜欢她? 喜欢?他微不可察地凝起浓眉。 应该……是的吧。能在第一眼就让他念念不忘的人,少之又少,她的模样不算绝美,但清秀可人,如果她仅是寻常女子的白牙和微笑,就算当时在脑中印下了她的笑,也必定不会逗留太久。但——清秀容貌,加她一口黑牙,造成了极大的反差。 想必,正是这种反差令他印象深刻,过目不忘,而她昨夜的大胆更是令他欣赏……还有一点生气,她胆大得根本没分寸。如果说这种欣赏是喜欢,他不否认。 他做事一向有原则,丁就是丁,卯就是卯,就算被那些傢伙说不知变通,他也不介意。今日来提亲,除了欣赏,他倒想看看她会如何? 敢当面对他提出要求,就要有准备承担后果。这个常微凉……他欣赏,却不止于欣赏。她让他,很……期待呢。 嗯嗯,没错。摄缇点头。 他的点头令她心头升起小小诧异,随即道:“咱们儿时见过面?” 摇头。 “咱们花前月下山盟海誓过?” 摇头。 “你是不是要找黑齿人?”这句问得突兀。 摇……赶紧点头。 丢开心头小之又小的诧异,她的笑容越来越大,眼神也越来越犀利,“对不住,这儿恐怕没你要的东西,请回。”言罢,起身欲往后厅,却连手带袖被人拉住,常微凉回头。 第12页 “我想提亲。”他缓缓站起,心知她又误会了什么,高大的黑影在她头顶蔓延。曾想过她会拒绝,只是没料到,她的拒绝让他……有些许的不快。 没人会惹他心头不快。换言之,没人“敢”惹他心头不快,但凡惹到他的人,多数没什么太……如意的下场。 “嗯,慢慢想。”他想是他家的事,关她屁事,对吧? 用力抽手,无奈气力不如人,她向虎视眈眈的小弟求救。常家小弟心神领会,抓过秃宝手中的扫把,气势如虹,准备来个横扫千军…… “啪!”粗臂轻轻一搁,竹扫断成两截。 在众人混合着惊讶和看戏的目光中,他的黑髮缓缓拂上微白的小脸,大掌毫不避嫌地绕过她的腰,拉住髮辫迫使她抬头。缓缓的、缓缓的,微厚的唇轻轻拭过嘴角……随后,在人来人往的药铺内,在常独摇的目瞪口呆中,吻住她。 沉静……发呆……再沉静…… “啪!”清脆的巴掌声,是她的回礼。 然后,众人还是发呆—— 看着他狂放的大胆,众人发呆。 看到生气的女子……不不,应该算是羞红脸的女子,颊是红的,唇是红的,就连眼睛也红红的。众人除了发呆,眼中却多了佩服。 虽说她红着眼打了男人一巴掌,男人尚未反应,正怔忡间,那只一直趴在地上的狗却凶起来,龇牙咆哮,似要冲上前。 它凶,人比它更凶。红了脸的女子不但不害怕,反倒英气十足地狠狠踩住狗尾巴,喝了句“叫什么叫,信不信我腌了你做腊肉”。叫喝完,跑到后厅不再出现。 脸上浮现五指掌印的摄缇,脸色算不得阴沉,只是,不笑的脸多了分肃然和……令人发寒的戾气。 常家最近闹鬼了。 最初的传闻是陈妈亲眼见到,常家姐弟起初并不在意,可传了五天,害得他们每到夜里就不由自主望向窗外,似乎黑暗中会蹿出陈妈口中的鬼来。 这一天。 “唉,唉!”重重的嘆息在常家院子响起,双双回家的常家二位年轻主子就听陈妈对着一干下人道,“自从小姐一巴掌轰走了那位提亲的摄公子,那一夜就开始闹鬼了。我可怜的小姐,若不是我在窗外看到,拿着棒子赶跑那只飞鬼,恐怕小姐就要被它给害了。你们说,啊,你们说吧,我在常家几十年,从没听说过,也根本没看到什么神神鬼鬼的事,怎么就偏偏在那天晚上被我撞到?定是家里有了不干净的东西!唉——唉——” 陈妈在常家算是老辈,姐弟二人对她多有尊重。咳了声,常独摇道:“胡说,常家哪来的鬼。” “哎呀,少爷小姐回来了。晚饭早就做好了,就等你们回来呢。” “家里真的有鬼?”看了眼小弟,常微凉迟疑。老实说,这些天夜时,她还真能听到窗外有什么东西飞来飞去。 “怕什么,常家从来不做亏心事。定是有人胡闹,若真有鬼,请个法师驱驱。”常独摇不以为意,他比较烦的是——“姐,那傢伙天天蹲在铺子外,看样子不打算死心。” “理他啊。”想起蹲在铺对面的男人,俏丽的小脸红了红,转头道,“陈妈,若是家中真有不干净的东西,你明天上街请个法师驱驱。求个安心。” “是是,陈妈一定不会让少爷小姐受惊。”她老早就想了,既然常家二位主子开口,她当然是赶紧上街请法师,为常家驱魔赶鬼。快快快—— “娘,小姐说的是明天,现在天都黑了,您急什么啊!”兔兔拉住一心往外沖的娘。 “啊?明天?” 天一亮,陈妈便出门了。没半刻工夫,法师到了。 “法师来了?”刚梳洗完毕的常二少坐在厅上,啜了口清茶。姐弟俩虽说长得不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似的,毕竟是双胞胎,常独摇也算个俊俏的年轻公子,白皙的脸上有着与其姐相似的大眼,扬了扬眉,目光盯向缓缓走进屋的法师。 “怎么是你?”他一口茶狂喷出来,“秃宝,扫帚。” “少爷,准备好了。”机灵的秃宝见到来人后,早已握起粗大的——打狗棒?咦,好像拿错了,明明摸的是扫帚啊。 “少爷少爷,当心身子。”陈妈赶紧上前顺气,口里不闲着,“摄公子很厉害的,他行走江湖见过不少世面,又懂奇门遁甲之术,有他在,今天晚上不用怕了。” 这男人干吗的?一会儿是富家公子,一会儿又行走江湖,现在倒成了驱鬼法师?常独摇眼中写着明明白白的怀疑。 “鬼?说不定鬼就是他装的!” 不能怪常二少疑心重,自从微凉打了他一巴掌,五天来他只是默默站在铺外看着,要不就蹲在地上和那只狗说话,表情木讷,不知他打什么主意。 “你家闹鬼,微凉……她还好吧?”无视鼻尖一尺处颤抖的指尖,摄缇环顾四周,没见到绕在心上的女子。 她打了他,说不介意那是骗自己,可,却也没想像中的那么介意。 要他提亲的是她,拒绝提亲的也是她。这个常微凉,真是矛盾呢。自从吻了她,只要他一靠近,她就跳开三尺,弄得他有点……烦。 第13页 从没哄过女人,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 一早起来,本想着如前日一样看着姐弟二人出门开铺,刚到门边,里面冲出来的大娘迎头撞上,细问才知常家这些天在闹鬼。微凉家闹鬼,他当然不能袖手旁观。所以,他成了陈妈口中的“法师”。 “我姐很好,你……” “独摇,我一点也不好。”沙哑的声音由廊外传来,不復清脆。 常独摇上前一步挡住她的视线,让她瞧不到大大咧咧坐在堂上的高大人影,“怎么啦?哪儿不舒服?” “我昨儿半夜醒过一次,真的看到窗外有黑乎乎的东西飞来飞去,吓死我了。”偏偏昨夜起了风,窗棂咯吱咯吱的,不知是那些黑影撞出的声音,还是风吹打的声音,“法师呢,快叫陈妈请法师,我……” “小姐,法师来了。” 闻言,从独摇身边侧出一颗脑袋,眼下一圈青灰,看得出昨夜没睡安稳,“在哪儿……你、你……怎么是你?” 果然是双胞胎,就连反应也是一模一样。 “你会捉鬼?”他到底是干什么的? “会点皮毛。” “真的?”绕过弟弟,她走到他身边,看到一身灰衣后皱起眉,“你没衣服换吗?” “……” “驱鬼要多少时间?” “……”她的问题不太好回答。至少,他没见到他们口中的“鬼”究竟是什么东西,会不会与他找寻的东西有关? “姐,别跟他瞎扯,我让秃宝再去请……” “不必了。”打断弟弟的建议,常微凉小手一拍,“你帮我驱鬼,我告诉你在哪儿见过真正的黑齿人,两相互换,如何?” 看他的样子,神情虽然总是憨厚,漆黑晶亮的眼神却不是任人欺负的角色,当时又羞又气打了他,还以为他会死缠不放……嗯,他也的确是死缠不放,天天在铺外当门神。 这种看似无害的男人,绝对是那种说一不二,一板一眼,看准了认定了就死不松口……啊啊,是死不放手的类型。 他最初找上她,就是因为新推的黑玉固齿膏和她一口做招牌的黑牙,既然他想知道何处有真正的黑齿人,她也不是小气的人,只要驱了鬼,让常家恢復平静,告诉他又何妨。如此,他也不会再向她提亲了吧。 唉,想到这儿,胸口有些闷,定是昨夜未睡好的下场。撇开心头突来的闷气,她等他点头。 “你真的见过黑齿人?天生的,不是用那个……膏染出来的?”听她提到黑齿,关注的眼神分散了些,似乎关心她多于别人。 “黑玉固齿膏。”她咬字清楚。 “你……不生我的气了?”漆黑的眸子锁着微笑的脸,忆起那晚醉酒的她,也忆起脖间软软的触感。 她的唇,很软,很香。让他忍不住想…… “呜——”穷奇低鸣,唤回他又开始发呆的心神。 “我打你一巴掌,你气不气?”她反问,颊上染起微微桃色,却不移开对视的眼。 真是个胆大的姑娘啊。盯着她的笑,他不自觉地摇头起来,“……不气。” 没人敢打他,她却毫不犹豫。一想到臂间细滑的腰身,看到她气红了眼睛,似乎,那一巴掌也算不得什么了。 朋友常说他一板一眼认死理,不知变通。他哪里不知变通啦,这叫原则! “真的不气?” “不气。”他笑。 “就这么定了。”微微一顿,市侩的笑浮上红唇,炫得他眼前一花。 八月末的太阳,又是清晨时分,没那么刺眼吧。 摄缇忖着:她说“定了”。定了什么? “你从哪儿来?” “……很远的地方。” “海外吗?什么国家?” “古骨家族。” “没听过,想必是很远的地方了。你来广州城干什么?” “找东西。” “找黑牙齿?” “不是,应该是……全黑的人骨。” 正在买澄沙糕的女子全身一震,惊诧回头,“人骨?你的意思是……”抖抖的手指拈不住糕点,眼看就要落地。 伸手一捞,新鲜的澄沙糕落入他手中,“嗯,我找的东西是黑色异人骨。” “那……那是什么东西?”她卖黑玉固齿膏,可从未听过药材中有一味叫“黑色异人骨”的。若要人骨全黑,只有一种可能——“不按君臣”。 “什么是不按君臣?”拉着颤抖的小手走到街边,摄缇不明白她喃喃念的是什么意思。 “不按君臣?”倒喝一口气,她神色更显吃惊,“你……你想对谁不按君臣?”“噔噔噔”,倒退三大步,她犹如受惊的白兔。 他们姐弟虽说没按照爹的期望成为医家大夫,至少铺里卖的还算是药;加上家中医书甚多,号脉悬丝虽不擅长,基本的药方子还是懂的。这“不按君臣”四字,在医家来说,可谓大忌。他他他……他怀的什么歹毒心思? 第14页 “歹毒?” “喝!”赶紧捂着嘴,常微凉再退三步。 “怎么了,微凉?”他趋前四步,低头贴近。 “你是真不知还是假不知?”四下顾望,确定正午的街上没什么行人,她靠近他小声道,“主病之为君,佐君之为臣,应臣之为使。医方子向来是以君臣相配,君是主药,臣是辅药。不按君臣,就是颠倒用药和分量,这种违反药理的胡乱用药,根本是在下毒。咱们说人不按君臣,是指暗地里下毒害人。” 下毒关他什么事?摄缇虽不明所以,可望着她紧张的小脸,不由点点头,表示明白。 “你口里的黑色……异人骨,不会是指被人毒死后的人骨吧?倘若配错药给人喝下,死后骨头的确有变黑的可能……你若真要找这样的人骨,最好药要下得重,才能看到全黑的……” 呀,呸呸呸,她出什么馊主意呢?常微凉赶紧捂嘴。 “……”这就是歹毒的心思?他眨了眨眼,莞尔,“不。我起初也以为那副骨骼是遭人投毒才显现黑色,其实不是。他们天生的……” 他正想仔细解释,远远的街头突然出现一队华服人群,为首的男子长发飘飘,身后一干人身着整齐青色绸衣,气势汹汹地冲过来。 “就是他,就是他。看准了。” 一队人还没冲过街,就听为首的褐衣男子大叫着加快脚步,俊美的脸上全是……气急败坏。 拉着摄缇退到商铺的檐下,常微凉好奇观望,不知又是哪家的公子当街寻仇。就见那位气急败坏的褐衣男子一阵风冲到……她的面前? 咦?找错仇家了吧。 “木尊,我的爷,总算找到你了。天啊,你有多长时间没换衣服了?有多长时间没换靴子了?有多长时间没给穷奇洗刷了?” 啥?不是找她啊。 瞅着褐衣俊公子一把抱住神色木然的摄缇,他脸色微变,她竟升起“宁愿看他憨厚的笑”的念头。他一直牵着她的手,又要空出一手为她拎着澄沙糕,似乎万般无奈地被那男子抱住,素来光滑的额上似乎闪了数闪,极像青筋暴起。 “放手。”低沉的声音夹了些情绪,不比对她说话时温柔。 “木尊,我放手,你不会走着走着就不见了吧?”褐衣公子似乎不知死活。 “凯、风。”他缓缓叫出褐衣公子的名字,扫了眼青衣随从。 “木尊,属下远远就看你挺高兴的,不会找到了吧?哈哈,太好了,这样一来,其他四尊就没法和你比了。这次的升官发财非你莫属。”念了一堆才放开他,凯风看到他手中牵着的女子,神色一闪,愣了片刻后立即恢復,“木尊,这位姑娘……” “微凉,你要唤她常姑娘。”五指紧了紧,见微凉盯着凯风眼也不眨,他心中竟腾起恼意。 “常姑娘,在下凯风。木尊的……” “你找了我几天?”摄缇突然插话,眸子射向多嘴的侍卫。 主子开口,凯风顾不得这位骨碌眨眼的俏皮姑娘,赶紧道:“二十六天。属下找了二十六天。” “我天天洗澡,袜子也有换,只是外衣没换。”他瞪了凯风一眼,刚毅的脸上仍是老实模样,“还有,你让我到哪儿买靴子换?这儿买得到吗?” “……”木尊在生气吗?他不过殷勤地询问了几句,没必要瞪他吧?凯风觑了觑,不敢确定那张面无表情的脸上有没有火气。 “找我干吗?” 呜……有火气啊! 感到日头渐炎,凯风顾不得许多,招手让青衣随从抬出大轿,拉着摄缇就往轿里塞,口里问道:“木尊在哪家客栈歇脚?” “喜客栈。”他听人说这是广州城最舒适的客栈。 “好,去喜客栈。啊,常姑娘,你也一起去吧。”见到摄缇牵着她的手不放,凯风的神色又是一怔,因闪得极快,倒也没人看见。众随从只见他二话不说地将那姑娘推进轿,似乎听到隐约的唿痛声,极像两人相撞。 “起轿。喜客栈。”凯风的声音在轿外唿喝。 “你……没撞伤吧?凯风那个笨蛋。”后一句是低咒。 轿子虽大,两人挤在一起却没多少空隙。凯风根本是存心将她推到摄缇怀里,害她现在扑在硬实的胸上,脸上一片燥热。 常微凉心中咒了句,缓缓从他怀中抬头,“你……可不可以放开搁在我腰上的手?” 他依言放开。 “那……也请你放开我的手,好不好?被你拉着,我没办法坐直。” 轿子行得很稳,他笑了笑,放开她的手,改将她扶坐在怀中。 “我们这样,算不算被人当街掳掠?”红着脸,窄小的空间让她不敢乱动,见他神色平静如常,心中竟慌乱起来。 从未与男人同坐一轿,就算独摇,也只是揽过她的肩。特别是,这个男人非常粗鲁地吻过她,又被她非常粗鲁地甩回一巴掌,他的唇……有点厚。 嘆口气,眼光在他脸上梭巡起来。 第15页 他长得不算俊俏,却十分刚毅,没有时下贵公子的白皙和阴柔之气。披散的头髮随着他的动作时常垂于额边,掩住他飞扬的眉和一双深邃的眼睛。皮肤有点古铜色,他的头髮……唔,齐腰长,髮丝细密,表层微有黄色,手指滑入其间,能感到微微的阻力,不太顺滑。 若是他能用常氏的仙方洗头药,洗过三次后,头髮定能又黑又滑又光亮。 “真的?”他的头低了低。 “什么?呀!”她恍然回神,惊觉自己的手正插在他的发间,赶紧收回,脸上红云一层赛过一层,一直染到耳垂上。 “微凉。”感到轿子停下,他突叫。 “嗯?”尴尬看他一眼,她低头玩手指,无心顾及两人亲密的坐姿。 羞不羞,她羞不羞呀!居然光天化日下调戏一个男人,还心满意足地摸他……摸他的头髮。她、她、她在干什么?见鬼了见鬼了,真是见……对对对,就是因为昨夜闹了一夜的鬼,害她一整天心神不宁,魂不守舍。 “微凉。”他又叫了声。 “什么?”没见姑娘她正在害羞吗,他鬼叫什么? “到了,木尊。”轿帘掀开,探头的是凯风。 “呀!”突来的强光又引她一震,顾不得许多,赶紧从轿中跳出,常微凉指着凯风的鼻子斥责道,“你好大胆子,广州城里也敢当街掳人,信不信我让你吃牢饭。” 掳人?凯风看向弯腰走出轿的主子。 摄缇露齿一笑,盯着粉红色的耳垂,笑意更大——这个胆大的姑娘,此刻,应是害羞吧! 呵呵!仙方洗头药,他找机会试试。 “驱鬼?” 大叫后的凯风,赶紧探头瞧了瞧,见梳洗的人没什么动静,才小声道:“你让我家木尊做法师,为你驱驱驱……” “驱鬼!你没听错。”女子抚了抚髮辫,俏皮一笑。 左边的房中,摄缇正在沐浴更衣。因为这个叫凯风的傢伙说,他已经二十六天没换外套了。右边,青衣随从正在为那只兇狠的狗洗澡,偶尔还能听到它满足的呜吠声。 “常姑娘。”正色叫一句,凯风头痛,“你知道木尊是什么人吗?居然让他做这种小小小事。他很忙的。” “是吗?”成天看他蹲在药铺外,很闲嘛,“啊,对了,你为什么掳他回来,就为帮他……嗯,换衣服?” “这是我的分内事。” “分内事?”她默默念了句,眼一转,“哦,你是他的小厮。”还是个很漂亮的小厮。 “小——厮?”俊眼瞪向她。 “不然是书童?跟班?家僕?”她继续猜。 “我是木尊的近、身、侍、卫。”很咬牙。 侍卫不是保护主子的安危吗?什么时候要他们打点主子的一切,关心主子有没有按时按天换衣换鞋?“为什么你总是念叨摄缇已经几天没换衣服?” “……”他没必要告诉她吧。 “其实,你就是小厮,别不好意思。”俊美的男人做小厮是有点浪费。她迳自点头。 “常姑娘。”盯着澄沙糕,凯风硬声道,“木尊每天都有一堆事忙碌,哪有心思照顾自己,身为侍卫的我,当然要照顾周到。” 换句话,摄缇根本就不会照顾自己,也不会考虑自己今天有没有换衣服这种小事。用凯风的话,这叫忙碌。可—— “他真的很忙?”看不出来呀。 “……若不忙,也不会到这儿来。常姑娘,你知道木尊来此何事吗?”族里成堆的事等着木尊,这姑娘居然怀疑。 “我知道,他要找黑色异人骨嘛。”对她的黑牙十分有兴趣呢。 “木尊告诉你的?”好怀疑的眼神。 “说了一半,被你打断了。”若非他气汹汹地当街掳人,他们早就在铺里喝茶吃点心了。 “什么说到一半?”沉沉的声音在身边响起,一身清爽的男人换上紫绸衣,黑髮刚洗过,散在肩上,偶有水滴滑落。 盯着湿漉漉的髮丝,她无意识地拈起一缕,在指间绕了绕,随后又拉过凯风的长髮,用力揉了揉。 “你想……想做什么?”木尊的眼神好吓人。 “你的头髮长,滑是够滑,却不够力气,太细了很容易断掉。不如试试常氏的宫制蔷薇油,保管你髮丝坚固。” “……”木尊的眼神更吓人了。虽然不明白这姑娘口中的“宫制蔷薇油”是什么,但为了保命,凯风决定转移话题:“啊,木尊,常姑娘想知道你为什么会找黑色异人骨。” “听说过古骨家族吗?”微微倾头,示意凯风移开。摄缇坐到她身边。 “你方才提过。”见到他,她的脸又臊起了,正巧穷奇漫步挪了出来,她转开眼神,打量着看上去狼狈万分的……落水狗。 “我来自很远的地方,用我们的话,那儿是灵界,用你们的话,好像是天宫。” “你是神仙?”她瞪眼,明眸直视他。 第16页 “不。你可以想像,灵界与人界没什么区别,古骨家族可以说是巨富,也可以说是大地主或皇帝之类。古骨族以收集和贩卖骨骼为主,所有生物的骨骼均在收集之例。我族旗下有金木水火土五大星骨宫,许是人类书籍中记载的天文五行。” “你……他们叫你木尊?”有听没有懂,常微凉只知道这些人很惧怕他。 “我是木星骨宫的尊长。” “你要找的骨头……” “是远古时期的黑骨人。因为时间太长,他们与寻常人类共同生存繁衍,除非死亡或是突然衰老,否则只能从牙齿看出来。如今,他们的牙齿也渐渐与寻常人无异,很难找到。” “我明白你为什么会对我的黑牙感兴趣了。”她低头喃道,心一时又闷了起来,“那只狗没用吗?拿根骨头让它闻闻,不就可以找到啦。” “……穷奇不是狗。”凯风忍不住插上一句。 “我管它是不是狗。”哼了哼,她仍是气闷,“找到黑色异人骨,你就会回家了?”若是如此,她宁愿不告诉他在哪儿见过黑齿人,让他慢慢找,最好找不到,留在广州…… 停停停,她又胡思乱想什么?他走他留关她什么事,她气什么,闷什么呀? 心思乱飞,赶紧让自己集中在甩水的狗身上,她轻问:“你……很厉害?” “木尊当然厉害。”主子不好意思承认,就让他凯风承认好了。 “摄缇?”常微凉睨了眼凯风,瞪向他。 “你觉得我厉害,我就厉害。”又是憨厚无害的笑。 “那,你还会帮我驱鬼吗?今晚。” 他点头,“会。” 噗!有人脚下打滑。 让木尊捉鬼,这不是屈尊降贵吗?他可是“木星骨宫”的“木尊”呀,与金水火土并驾齐驱的“五星尊长”之一。这些人,平常不是称木星为岁星吗?岁星者,太岁也。 木尊名为摄缇,也就是太岁的别称,他们居然听了没警觉。 是人类变笨了,还是他们不再看重?摄缇者,摄提也,他可是他们的太岁爷啊,谁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只有这个常姑娘,居然让木尊驱驱驱……驱那算不得东西的东西? 蔑视,极大的蔑视! 第四章骨墨 常毒药……呃,错了,常独摇常二公子,抱着一床薄被,死守在微凉的房前,看样子打算打地铺,向释迦成佛前的苦行看齐。若不是在自家中,兴许会来个身无覆盖、不避风雨,顺便割股、断臂。 “少爷、少爷,今晚你真的要在这儿……” “行了行了,铺好了没?” “铺好了,小的特地拿了三床年初弹的新棉垫,保管你睡在地上和睡床上没区别。” “我要的东西准备好了吗?”常二公子追问一句。 秃宝拍着弱小的胸,用力点头,“我办事,少爷放心。”眼光移向廊外花圃处的木桶,让常二少彻底放心。 “少爷呀,法师驱鬼,你在这儿闹什么?”准备睡下的陈妈照列探望睡前的二位主子,因为今夜有法师驱鬼,家僕们都早早躲进屋里不敢出来。 “我怎么知道他究竟是驱鬼还是闹鬼?”常独摇瞪眼,看着一身紫绸衣的高大男子,眼中溢满浓浓的防范和怀疑。 “独摇,你确定要在外面睡?若真的撞到鬼怎么办?”窗子由内推开,沐浴完的常微凉支颌倚窗,不明白自家小弟为何偏要守在门外。 “睡觉,你快睡觉!”他三步并一步跑到窗边,先将她推进屋,随后“啪”地关上窗,阻断有心人探来的目光。 开玩笑,让那傢伙驱鬼就已经不对劲了,居然还让他在微凉的门外待一夜,谁敢保证他半夜里不会变成鬼——色鬼! 看着毒药公子跳来跳去,摄缇摇头,又见披散头髮的清新俏人儿只在窗边闪了一闪,心中不免惋惜。 方才换衣费了些许时间,让常独摇以为他掳了微凉跑掉;又见他身边多了凯风和随从,常小弟眼中的怀疑只增无减。若是听了凯风的话,让随从全部守在常宅,不知道常小弟会生出怎样激烈的反应? 唉,任他闹去。 憨厚刚毅的脸挂着浅笑,深邃的眼在月下形成一方阴影,掩去闪闪晶亮。爱兽穷奇照例趴在腿边,昏昏欲睡的模样,没半点威胁。 微凉的确是吓到,似乎,真有什么东西在窗外飞来飞去;而这个看他总是用瞪的常小弟似乎真的不怕,不但念什么“怪力乱神子所不语也”,居然抱了被衾打地铺,完全胸有成竹,笃信不会有“鬼”这种东西。 墙外,更夫已经开始打响第一梆,夜半来临,常家的人渐渐睡去。 “啊嚏!”坐如钟的常家二公子,半眯眼打个喷嚏,将薄被裹紧一圈。 “你……不必在这儿。”静静坐在台槛上,摄缇忍不住劝他。 “你管我!”低声嘀咕,常独摇没好气地呸他,将被头拉高。 “呜!”穷奇低低咆哮,沖傲气十足的常二公子龇牙。展臂拍了拍它,摄缇不以为意。 第17页 夏风轻吹,悠远的更鼓声迤迤逦逦,飘荡在寂静的城中。 这一夜,宁静。 晨曦微现,常宅院内。 赏了一夜的月,摄缇盯着渐渐吐白的天空,若有所思。常二公子睡熟在门边,连人带被滚出秃宝精心铺垫的棉褥,成为墙角的蚕蛹一颗。 兽皮靴缓缓走到蚕蛹边,将包住头的衾被轻轻拉低,让他唿吸顺畅。 “木尊。”身后传来轻叫。 “你回客栈去,不传勿到。”他不回头,听脚步消失,心知凯风已走,又将注意放到那颗与微凉相似的脸上。 这个只会拿白眼看他的毒药公子,很怕他接近微凉,好像怕自己的宝贝被人抢走似的。他们是一胞所生,长得……不太像。 他的脸虽然白皙,却不细腻,毕竟是男子,比不得女子的细滑娇小;他的眉又黑又粗,不比微凉的细眉漂亮;微凉的眼比他大,微凉的鼻……唔,姐弟俩的鼻子最像,又高又挺;微凉的唇比他小、比他红,柔软而溢满了香气…… 想到唇,摄缇自然忆起用一巴掌换回的吻。举手掩唇,也掩去突来的笑弦。 突然,常独摇动了动,又将被子包住脑袋,缩成虾状。 掩唇的手放下,轻轻拉开薄被,看到一张舒适的睡脸。若不用眼瞪他,常独摇倒也算个稚气的俊秀青年,他与微凉同日出生,如此,微凉也快二十了吧。 不知微凉睡着了是如何模样? 念头一起,一探究竟的心意便越来越强,他慢慢站起,低头小心越过虾球状的蚕蛹,正要推门—— “你想干什么?”蚕蛹破茧而出,化为身带火焰的飞蛾。 看着只到他眼角的青年,摄缇搔了搔头,笑道:“我想看微凉睡着了是什么模样。”常家小弟比微凉高,微凉还不到他的下巴。 看姐姐睡着的模样?哼,撒谎!睁开眼就瞧到他鬼鬼祟祟地站在门边偷窥,棒子,棒子,快摸棒子。该死的,秃宝昨天把棒子藏哪儿去了? 双手在被中摸索了一阵,常独摇如愿摸到自己要的东西,当下一棒在手,气势汹汹拦在摄缇面前,“休想。我就知道你没安好心。” “我要进去,你这只棒子能拦得住?”他若真有心进屋,在他睡如蚕蛹的夜里,机会多呢。 正要斥骂,房内倏然巨响,是瓷器的清脆破裂声。 “糟了!”顾不得互瞪,常独摇转身推门,随即——后悔——姐姐睡觉时并不老实,时常踢被,床边的琉璃灯不知碎了多少个。灯碎事小,被摄缇看到姐姐的睡相可就事大了。 转身,他要补救,但……但啊,狼入羊圈,为时已晚。 立在门边的男子嘴角含笑,为自己看到的晨景满意:乌髮如瀑,睡颜酡红,比脑中勾出人影更可爱。 “啊嚏!啊嚏!啊嚏!” “少爷,你干吗非要天天守在小姐的屋外?三天了,何苦让自己着凉?” “多嘴,招唿客人去。”病恹恹的常二公子从后堂撵人。 “少爷,这些天有位公子常来买洗头药呢,他的眼睛总往小姐身上熘……啊,少爷,别跑那么快。” 秃宝的声音在樑上绕着,常独摇已经掀帘冲到铺中,果然看到一位华服的男子,微凉正对他推荐洗头洗牙的药膏,该死的摄缇表情木然地坐在门边,神色愀然。 哼,白白守了三天,鬼影子也没见半条,他驱的什么鬼!害他也跟着在房外守了三夜。 本想开口赶人的常小弟,看到摄缇微现青灰的脸后,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将一句“秃宝,扫地”硬生生吞下肚,换成了—— “这位公子,常氏还有很多受欢迎的药品,就让家姐为你介绍一二。来来来,啊嚏……对不……啊嚏啊嚏,呵呵,染了风寒,这边请、这边请。” “早就听闻常二公子风流倜傥,常大小姐灵机活泼,如今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华服公子赞美。 “夸奖夸奖。啊嚏!”不买帐地虚应一声,顺便将满腔的喷嚏全冲到华服公子身上,迫得他不得不退离常微凉。 “公子如何称唿,仙乡何处?听你的口音不是本地人吧?”染了风寒的脑袋虽然沉重,却无损精明。 “在下姓罗,罗炎。常公子说得没错,在下是北方来的生意人。”罗炎抱拳躬身。看他的年纪不过三十,样貌却显得老成,宽宽的额头又光又亮。 “罗公子来常氏,不止为了买洗头膏吧?”故意说大声,他存心让青灰的脸转向紫灰。 “啊?”罗炎似乎被他的话吓到,低头看着地面,半晌才道,“在下……在下于十五夜赏花灯,在街边看到常姑娘的身影,不觉……” “一见倾心?”捣药的兔兔突然插道。 “噗!”趁着小弟招唿客人,绕到柜檯后喝水的女子一口喷了出来,赶紧转身,“兔兔,不得胡说。罗公子,你若需要其他的药粉,我家小弟比我知道得多,问他就没错了。” 不再理会两人,她看了看摄缇,见他与凯风低声交谈,赶紧别开眼去。 他似乎不擅长说话,一板一眼的脸虽然老实,可板起来也是蛮吓人的。他的个子较寻常男子高,此时的脸色带了点青灰,不知是不是心情不好。随即,凯风在他耳边说了什么,只见他的眉头突然皱起来,神色染上一丝戾意。独摇与那罗公子颇谈得来,两人热络地坐到一边说起话来。 第18页 吁口气,常微凉走到柜檯后,翻看这个月的帐簿。 常氏生药铺除了这间铺面,另有制作成药的作坊。对外买药材谈生意多是独摇出面,她只负责铺子,算算帐本。 常氏,严格说来不算是间药铺,虽说他们也卖药,独摇偶尔还为人号脉治治病,重心上,他们的心思其实不在医术和药材上。 常大夫,他们过世的爹,并不因为她是女儿便不传医术,基本上,爹同样想将一身医术传给他们,只是……天生不是做大夫的料啊。爹在广州城也算得上数一数二的大夫,喜欢无偿为穷人家治病,不管药材贵贱与否,总是大包大包地给,别看开了间药铺,在她的印象中,小时候家中只能用拮据来形容。十五岁,广州城闹瘟疫,爹只顾着替人治病,药材照旧大包小包地送,又不注意自己的身子骨,这一送,把自己送给阎王爷,陪那黑鬼下棋去了。 爹其实很笨。想让他们继承衣钵,没想到她生来就对医书没兴趣,独摇亦是如此,家中成堆的医书,他只挑自己喜欢地看,害得爹时常骂他们拿着医书当故事。 爹过世后,留下这间铺子给他们打理。当时只是单纯想着,他们既然只懂医术的皮毛,倒不如就只卖皮毛的药。偶尔在街上看到有趣的东西,她的脑子会蹦出些奇怪的名儿,独摇听了也觉得有趣,翻了翻医书,在药材堆埋了五六天,倒还真让他磨出些有用的东西来。她又适巧被诓进绯绿社,成天听那些小姐吟诗唱曲,久而久之,唐宫迎蝶粉、金莲稳步膏就这么出来了。 段合欢与她不对盘,常氏卖敷面粉,她就卖凉茶。广州城内还好,城边的乡村时常发些瘴气,倒让丑婆婆生药铺的凉茶独占一席之地。 真不明白,她卖的是日用药,合欢卖的是入口茶,争什么啊?! 唉!眼光在帐簿上转了一圈,又绕到皱眉的散发男子身上。 仿佛、依稀,他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是不是因为这三天无功,所以面子上挂不住? “木尊,你不是来捉鬼的,咱们这次出来是为了找骨骼,找被小小主人一屁股挤烂的黑色异人骨,捉鬼这种事,太……太……”凯风面露薄责。 “太什么?” 太过分!凯风心中念着,“木尊,咱们还是快点找到黑骨回去復命,小的听说了,其他四尊都没什么消息回去,想必是找不到。咱们先一步找到,你不但有半年的休息,还可以统领五星骨宫,多好!” “怎么找?到哪里找?”摄缇问得非常漫不经心。 “……”凯风小心翼翼看他一眼,“木尊,我看这城里街上时不时有人笑出一口黑牙,黑骨人应该很多,就算找不到大小完全一样的,差个分毫族长也量不出来。难道……难道……你不会不记得,咱们这次出来是为了什么吧?” “骨头。” 唿,还好没忘。凯风正要松口气,却被摄缇接下来的话咽个半死。 “你急什么?” “我……”点着自己的鼻子,凯风瞪眼如牛,“木尊,不是我急,小的是为你急。你……”瞧到他的眼光绕来绕去,又绕到柜檯后的蓝裙女子身上,凯风的气咽得更厉害,“木尊,你这次出来是找骨的,不是找女人呀!” “……我的事,什么时候轮到你来管了?”不看凯风,摄缇盯着翻阅帐簿的女子,满意她的气色。比起三天前,她的脸色又恢復成初见时的光泽。 三天来,虽说夜里平静无事,但他能感觉到,确有一些东西盯着常家。寂静时,除了更夫的鼓声,远远的,有些东西嗡嗡绕着,不敢接近。看来,那些东西倒有嗅出危险的本领,是因为他在那儿吗? “凯风。”他突然开口。 “在。” “今晚你在常宅守着,只许看,不动手。”摄缇紧了紧拳,平静的眼神夹着隐隐怒气射向相谈甚欢的两人,特别是额头宽宽的罗炎。 “我……我?”一手点点鼻子,一手掏掏耳朵,凯风不信。 “你不愿意?”黑眸一睨。 “不、不是……木尊,不是这个问题。咱们是来找黑骨的。”他要死谏,外加引诱,“先一步完成任务,你就可以……” “半年休息,统领五星骨宫。”他嗤了嗤,勾出讽刺的笑。 他会在乎是否统领其他四星骨宫?哼,骨骨阁的收藏全碎了也不关他的事,他要的不过是半年的自由休息。那四人若想统领其他四宫,任他们争去,他可一点也不想掺一脚。对他而言,找骨的事不重要,重要的是微凉…… 该死,那个宽额头的傢伙又贴到微凉身边去了。 “腾”地站起,尚来不及迈步,常微凉却先一步绕过柜檯走到他身边。 “我……我现在要替独摇去作坊配药方,如果、如果你有空,待我配完药方,我带你去找黑牙齿的人?” 她双手背在身后,紧张地握成一团。天知道她在紧张什么。她不是为了安慰他的捉鬼无功,不是哦。 “……” “你……没空?”不会吧,看他坐在这儿很有空哦。 第19页 “好。”他笑。 憨厚无害的笑容没什么变化,她却觉得心头一跳,慌忙移开对视的眼,她转身沖喷嚏不断的弟弟嘱咐几句,便拿着方子与摄缇出了铺。 “木……” 断然挥手打下凯风的叫唤,高大的身影紧紧跟在碎花蓝袖边,不疾不缓。只是,两人走得太快,没听到常独摇的话。 “姐,我——啊嚏……我已经……啊嚏啊嚏……请罗公子今晚去家里做客,吃顿便——啊嚏……饭,那个驱鬼的,今晚……啊嚏,你……啊嚏啊嚏……” “你是让我家木尊今夜不必再守在常家?”捂着鼻子,凯风避过天女散花般的鼻水。 “对。”常独摇没好气地横一眼。 “放心,木尊今夜绝对不会去常家。”凯风抬抬颌,示意随从离开。 “真的?”常小弟忍住喷嚏问。 苦笑点头,凯风转身迈出药铺。木尊的确不会去,可今晚倒霉的是他。 放下药方,叮嘱坊工作活时精细些,常微凉抬头看了看一路无语的人,突然笑道:“我带你去找的人可不一定是你要的。” “无妨。”他不在意。 两人走出作坊,在门边遇到看管作坊的六宝,常微凉沖他一笑,不多言语。出了坊,摄缇回头望了望,欲言又止。 “你……你想说什么?”她扬眉。 “那人……” “你指六宝?他是秃宝的哥哥,长独摇三岁,药坊的事独摇忙不来,全交给他打理。” 哦,难怪越看越像成天拿着扫帚的小伙计。摄缇点点头,回她一笑。 默默走了一段,她突然开口:“找到你要的东西,你就要回去,对吗?” “嗯。” “那……你为什么向我提亲?以为我是你要的黑色异人种?”望着街边卖糖葫芦的,俏丽的小脸敛去笑意。 “……你不记得?”他诧异反问。一直,他一直以为,她,应该记得。 “记得什么?”排到丑婆婆生药铺门口的喜盒,不仅让段合欢绿了脸,也让她高兴了一阵。只是……他提亲的意图,让她不堪。倘若她真是什么黑骨的人,为了骨头,他就真娶了她?他对婚娶当真如此儿戏? 她,真的不记得了!摄缇心中暗嘆,难怪某个星骨宫的傢伙说“世间唯女子翻脸之快,甚过于男子”,一点不假。 “没什么。”拉起她的手,不让她沖在自己前面,也让自己能看清她不笑的脸,“微凉,你喜欢……怎样的男人?” “……”她挣扎着要抽出手,却被他紧捏不放,薄薄的脸皮染上酡红,“你管我。” “我想知道。”意外的,他一本正经。 “……根本就没有,我怎么知道自己喜欢怎样的男人。”鼓起腮,她瞪他,又羞又气地嘀咕。以为他听不到,再瞪时,却看到他笑了,“笑什么?”这句很大声。 缓缓走着,白牙在他脸上勾出优美的弧弦,“微凉,你总是很高兴。”也很胆大。 没见过她惊慌失措,对人总是微笑,对客人的微笑是生疏而礼貌,对家人的笑却轻松而俏皮。她的嗓音清脆,每每听她开口,对他而言,犹如水滴滑落山泉,一滴一滴敲在心上。不知何时开始,她的笑她的话已深深印在他的脑中,藏入他的心里。看不到她的时候,便一次次从心底翻出来反覆重温。 他对她,是喜欢,却不仅限于喜欢,不知何时开始,他起了……收藏之心啊。 想收藏……想收藏…… “你觉得我很高兴?”没到心有灵犀一点通的地步,她笑了笑,对上他发呆的眼。 “嗯。你总在笑。” “对,我是很高兴。能有一家铺子,我高兴;能赚到银子,我高兴;看到独摇钻研药方,我高兴;城里人喜欢常氏的药品,我也高兴;就算那朵合欢花处处与我不对盘,我还是很高兴。啊,你应该不认识,合欢是我的朋友,也是死对头。”最后三字有咬牙感。 “……我呢?”默默盯着她的笑,他突兀问。 “你怎么了?”看到拐角的青瓦屋,她加快脚步,“快点儿,到了。”正是前不久喝豆腐花时,她在那儿看到一个黑齿的小男孩,脑中便蹦出黑玉固齿膏的名儿。 “我能让你高兴吗?” 呃……啥?她顿脚,回头。 “我想……让你高兴。”抬手点点她粉红的颊,他低头,将唇边的一抹惊讶吞入,眼中,是势在必得的狂傲。即使,在一张憨厚老实的脸上,不该出现如此狂傲的眼神。 她怔忡,一时不知如何接话。 他说什么?什么意思呢?他想让她高兴,而且……啊,他又吻她,像小狗一样舔她的唇角?怎么回事?到底怎么回事?她为什么觉得心跳得如此剧烈,像是要……是要跳出喉咙口般。 “你……”粉唇微启,让他有机可乘,舌尖顺着贝玉齿熘过,吻住她。 第20页 是的,他想让她高兴。如果说最初仅是欣赏,进而由欣赏她到喜欢她,如今,比喜欢更进一步的是什么?收藏她?基本上,他没有收藏某种东西的欲望,但,真的,方才的一瞬间,他的的确确起了收藏之心。而一经他确定的事,多数是不会再变更了。这是他的原则。 吻……吻得她双脚无力,颊飞云晚,才想起要……甩他一巴掌? 五指高高举起,却被他眼疾地擒住。依恋不舍地咬了咬唇角,他退开,脸上仍是那抹憨厚的笑。 “你……你放手。”她差点跳脚。哪里憨厚?啊,他哪里憨厚,根本是……是……大智若愚?不,他是登徒子。 他不放,反而伸开五指与她交握,“微凉,我欣赏你,喜欢你,想收藏你。你……愿意让我收藏吗?或者,被我收藏,你会高兴吗?” “……” “微凉?” 登徒子!登徒子!她要……她要……突然捂住心口,她惊喘一声瞪向他。 好快,心跳得……好快。他说什么,说什么呢?喜欢她,收藏她?当她是什么?这人,为什么油嘴滑舌没正经时,笑容还是那么的老实?那张脸分明就是生来骗人的,可……他眼中的神色不像骗人,不像是……骗她啊。 闪烁的黑眸似乎等待着她的首肯,就连唇角的笑也是那么的……无害。 从来没有一个男人说过要收藏她,从来没有。曾有些富家公子故意来店中搭讪,她从不觉得公子哥儿有什么好,他不同,他没有文弱之气,粗壮的身形却因憨厚的笑让人无法去害怕。他从不说自己如何厉害,可由凯风对他的恭敬中也能猜出身份不凡。 他说……收藏她?是真心吗? 她,不敢确定。 一颗。只有一颗。 纯白无污的布上,放着一颗七八岁孩童脱落的乳牙,漆黑如墨,也格外刺眼。 刚回药铺的常微凉捂着嘴,吃吃偷笑,似乎出去一趟,遇到了令她开心的事。 “那是什么,姐?”早就打发掉罗炎的常独摇,瞪了眼原本走掉、却又去而復返的凯风,挪到偷笑的人身边。 “牙齿。”放下素手,随后忍俊不禁似的,常微凉又捂住笑了数声。 “谁的牙齿?”常小弟为了防止风寒染到她,特地拿了毛巾捂住嘴,声音听起来嗡嗡作响。 “一个小男孩的牙齿。”看了眼端详牙齿的男子,常微凉拂了拂小弟颈后的乌髮,想起方才在青瓦屋见到的情景。 因为他的话,满脑晕沉沉,进了青瓦屋才清醒过来,没来得及害羞,注意力却被屋内住的一对兄弟吸引过去。 兄长十五六岁,弟弟不过七八岁,那兄弟与寻常人无异,倒是弟弟的牙齿较一般人乌深许多。他们说了些什么没听清,她只记得,摄缇不怎么在乎地牵着她的手要离开,小男孩追了出来,犹如献珍宝般—— “送给你。”小男孩高高举着拳,飞快跑出来。 “什么?”摄缇蹲下身,扶住他有些急的小身子。 “是我刚换下的牙齿哦。”小男孩很得意地咧嘴笑了笑,将牙齿放在他手上,转身跑进屋。 那颗乳牙,现在正躺在白布上,黑白格外分明。 贴着独摇的耳朵细述看到的,红唇间或飘出吃吃的笑声,随后,夹入一边打喷嚏一边忍俊不禁的沙哑狂笑。 姐弟俩怪没形象的窃语加狂笑传入凯风耳中,不露痕迹地瞪他们一眼,他将注意放到乌齿上,“木尊,这种小牙齿不值钱,小的在街上看到不少黑齿人,小的全打听好了,德一街的王公子牙齿黑,手指甲也黑,应该符合咱们要找的东西。不然,德二街刘老爷的大公子也行,他在姑娘堆里笑的时候,不小心露出大牙,全黑。” 这就是他去而復返的原因,全打听清楚了。 “凯风,你为何总要‘小的小的’?”摄缇将黑牙举到眼前晃了晃,看向他。 “入乡随俗嘛。若木尊不爱听,小的……咳,属下不说便是。” 默默盯他,直到他收起嬉皮的笑脸,摄缇才道:“最好。”说完,他伸手,“拿来。” “是。”赶紧从怀中掏中黑布包裹的东西,凯风展开黑布,取出一块墨样的四方之物,约两指宽三寸长。 接过那东西,摄缇自腰间取出锋利的小刀,削了些墨粉在布上,随即将乳牙如法炮制,在白布上挫出两小堆黑粉。拈在指上磨了磨,放在鼻上闻了闻,随后将两种黑粉放到穷奇鼻下,“一样吗?” “呜。”穷奇点头。 “果然是了。”他沉吟。 “真的真的?”凯风似乎更激动。 “那两兄弟并非亲生,从牙粉来看,小男孩的确是黑齿人的后裔。只是,他们全是孤儿,年纪又小,骨骼未长成,不符合骨骨阁收藏的条件。” “木尊,小的……”收到似有似无的一瞥,凯风连忙改口,“属下有妙计。” “嗯。”他点头暗许。 “第一,咱们可以等小男孩长大,然后重金买他的骨骼。但这个费时太长,咱们不能等。第二,打听那男孩的祖坟所在,咱们挖上一挖,相信能找到符合老主人要求的骨骼。第三嘛,这城里黑骨人多,随便到哪家找个年轻力壮的,嘿嘿……”奸诈的笑声从凯风嘴中飘出。 第21页 这样也行?有谁会傻乎乎抹了脖子,等着人来收尸的? 姐弟俩对望一眼,同时缩了缩脖子,他们不认为摄缇会贊同凯风的“妙计”。 “不行。”果然,摄缇浓眉扬起,眸中涌出指责,“第一点的确不行,第二点也行不通。那对兄弟说了,他们是逃难来此,根本不知道自己出生何地,家中有何人,当然也不会知道祖坟在哪儿。第三嘛……”他静了静,“凯风,你是真不知还是假不知,那些公子真是黑齿人?” “嘿……嘿……木尊,小的只想提醒你,咱们的任务很重。而且,多多益善也不错。” 突地,一道怯怯的声音插入:“为什么……呃,我想问,为什么要多多益善?找一副不够?” 两张相似的脸挤在桌边,提问的是姐姐。 莞尔一笑,不待凯风回答,摄缇已开口:“黑齿民又叫黑骨人,他们的骨骼是灵界制墨的上好材料,古骨家族除了收藏特色骨骼,亦会将多余的骨骼按功用进行加工,制作成有用的东西卖给其他家族。”他指了指桌上三寸见方的墨块,“这个,就是用黑骨研磨,加入精緻香料制作而成的墨块,用此墨书写的文章,永不褪色。” 人骨墨块?真是恐怖哇! 姐弟俩各自抚了抚胳膊。有人不怕,好奇地问:“这种墨很值钱?” “当然,一块骨墨的售价买三百间药铺还有多。”不屑的语调,绝对不是摄缇。 “你们……怎会有如此奇怪的嗜好?” “在灵界,我们——绝不浪费。”摄缇摇头。这可不是奇怪嗜好。 “你的意思是,如果有幸知道那对兄弟的祖坟所在,你真的会去挖人家的祖坟?或者,街上真的全是黑齿人,你也会多多益善地重金买骨?”常独摇思量着刚才听到的话。 “对。”摄缇承认。 “呃……请问。”怯怯的声音又插进来,“要收集人骨,必须那人死了才行吧?若是没死……” 很恐怖的问题呢,而答案,从凯风口中飞快熘出——“等到他死。” “哇!砰——哗啦!” 跳离桌边,姐弟两人抱成一团。 第五章原则 夜,常宅。 送走罗炎,俊秀的脸浮上奸笑,心思盘算着:哼哼哼,明天他就变成市侩脸,不管他买什么药,一律涨价十倍,看这傢伙还敢不敢来常氏生药铺。 这姓罗的说自己是玉器商人,腰上的确佩戴了不少的玉环玉龙之类,也不怕走在半路遭人抢劫。而且,他一双贼眼只往姐姐身上熘,看得他心火一把二把三四把,烧得旺极了。那群找骨头的傢伙今夜倒安分,没再来当“夜门神”,反倒是姐姐一顿饭吃得心不在焉,吃着吃着居然发笑起来,颊上红通通的。 心思至此,常独摇拐个弯,绕到微凉房前。 “唉——”未近房,一声长长的嘆息飘出。 “姐?有心事?”在窗口探看,常独摇推门走进来。 嘆气的女子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被他的叫声吓到,双肩抽了抽,嗔责道:“你不去睡觉跑来我这儿吓人啊。” “你有心事?”打个小小的喷嚏,他倒了杯茶,“是不是……我今天自作主张请罗炎来家中做客,你不高兴?”他只是想看某个披头散髮的人变脸而已。 “罗炎?”谁呀?常微凉想了想,“啊,你说那位客人啊。怎么会呢?独摇,你能交朋友,我当然高兴。朋友多,在外谈生意也方便。” 在她脑中罗炎长什么模样还不太清晰,只知道他的前额异常光亮。刚才吃饭,满脑子迴响着摄缇在耳边轻轻说的那句话,又想到他肆无忌惮的吻,脸有些发热而已。 明明这人不擅说话,可他的每句话却总能在耳边绕上三五十遍,害她想一下,再想一下,又矛盾又害臊……呀,不会脸红得太厉害,独摇瞧出什么吧? 大眼瞟向弟弟,见他喝茶润嗓,吁口气,她试问:“独摇,你……你找我有何事?是为了铺里,还是坊里?” “姐,咱们在一起没必要成天说铺里坊里的事。吶,你也别念帐本给我听。”常小弟飞快摇手。 “行啦,你想听,我这儿还没帐本念呢。晚上的药喝了吗?”有人驱鬼,真不明白他在外面守个什么劲。 “喝了。”常独摇点头,“姐,晚饭就听你嘆气,烦什么,罗炎的事?放心,我不会让他烦到你的,从明天开始,铺里的药对他涨十倍,只要他愿意买,我还愿意卖呢。卖到他身无分文为止,看他敢不敢来。哼!”他已经听兔兔说了,那罗炎每天来铺里,一会儿洗头药,一会儿橄香散,再一会儿化淤膏,东西倒是买了不少,不过心术不正,他不欢迎。 “独摇,他不是你新交的朋友吗?”对朋友这么狠? “不是。”他断然否定。 “那你为何请他来家中做客?”小弟请朋友做客家中,她这个姐姐当然欢迎。 “为了……”比较阴险的原因,还是不说为好。常独摇脑子一转,换了话题,“姐,你喜欢那个罗炎吗?” 第22页 “不喜欢。”那罗氏公子……嗯,没印象,她喜欢的人要高大老实,要身体健康、头髮细密,要……呀呀,又想起那个人了。 很好,姐姐不喜欢他解决起来也方便。嗯嗯,点着头,常独摇再道:“那……你喜欢有奇怪嗜好的傢伙吗?” “奇怪嗜好?谁?” “养了一只狗的那人,摄缇。”常独摇气鼓鼓地说道,希望听到的回答仍是三个字。等啊等,等啊……没等到回答,他抬头看她,发现她的脸红成两片。 不会吧? “姐?”他轻叫。 “嗯?” “你……你喜欢摄缇那种男人?”不是喜欢那傢伙,只是喜欢那种类型吧?常小弟在心中默念。 “……要你管。回去睡觉,生病了还到处乱跑,这么拖着什么时候才能康復?秃宝呢,怎么没见他跟着你?”脸红的女子横了自家小弟一眼,生起气来,也开始动手推人。 天空已是墨色,玉兔弯出弧度,偶有轻云飘过,掩去月光。 被强推出门的常独摇看了看夜色(奇.书.网),回头道:“夜里再听到什么声响,大叫一声,我立即赶来。” “你怎么知道一定会有声响?不许乱说。”臭独摇,存心想吓她。偏偏那尊让人心安的高大身影不在。药铺关门前,他只说今晚不会有事,让他们安心,便拈着那颗黑乳牙回客栈,害她想叫又叫不出口,就这么眼睁睁看着他消失掉。 “兔兔呢?”常独摇看了眼一边的厢房,没见到灯光。兔兔是贴身丫头,她的房间就在微凉的隔壁。 “她去找陈妈了。”将他推出房,木门飞快关上。 房外响起短暂的脚步声,常小弟的脑袋从窗子边伸出来,叮嘱:“有声响只要大叫就行,别怕。” “知道知道。”挥手赶蚊子。 夜半,更声敲响,惊动古榕树上栖息的雀鸟,引来一阵“扑拉扑拉”的飞翅破空声。惊飞后,鸟儿重新停在古榕上,四周慢慢静下来。 两尊比飞鸟大上百倍的黑影坐在树干上,无声无息。 “扑拉——扑拉!”远远的夜空中,传来鸟儿扇翅的声响,风声很大。 “扑拉扑拉!”扇翅声又快又急,冲着古榕树而来。准确些,是冲着常宅的方向急遽而来。 在月光的投照下,两点黑影在常宅上方移动,似乎在找什么。一个黑影似乎找到了,正要冲下,急速下落时,黑影突然剎住,并阻止另一个黑影下落。 犹如嗅到夜风中有危险的气味,两道黑影迟疑片刻,在常宅上空盘旋半天,似乎正在商讨去留。绕了数十圈,黑影调转方向,向来时的方位飞去。扑拉的翅膀声由近至远,再慢慢消失掉。 月色在云中一闪一闪…… “看清了?” “跑得倒挺快。”凯风讽刺地低笑,“木尊,没想到这世上还存在这么稀有的东西。待属下追去看……” “不必。” “……看,没准又发现新骨骼……不必?”凯风咬到舌头。 “什么时候开始,我的话你想听两遍了?”漆黑的眸子没空瞧他,说话间,人已跳落地面,往常宅走去。 “木、木尊,等等我。”慢一步跳下,凯风追上前,“木尊,就算不找黑人骨,咱们木星骨宫的职责就是寻找稀有骨种,难得有新东西出现,为什么不必?” “我有说不找吗?”他脚步未停,“他们跑不掉,你急什么?” “属下不是急,只是……咱们出来三个多月了,若只为一副骨骼花去如此长的时间,太不值了。如今虽说找到了,却是个小孩子,难道真要等他长大?若他一辈子健康活到七老八十,倒不如另找一副的好。我看哪,咱们还是多打听打听,探探他的父母或亲戚,找到他家祖宗……就算真找不到,咱们不妨拿那稀有的骨种送给老主人。属下记得清楚,骨骨阁中并无此种收藏。” “你的话越来越多,也是入乡随俗?”翻过高墙,摄缇完全无视常宅的漆黑。 常家入夜后,除了茅厕边挂一盏灯笼,基本上灯烛全熄。 熟门熟路来到房外,摄缇微微一笑,轻手轻脚走到窗边,正要推开时,一只手覆上。 “木尊,这是姑娘家的闺房,半夜三更,咱们在外偷窥不合礼的。”呜,木尊什么时候变成色鬼了?他一向是漫不经心的啊。特别是,没见木尊对一个女人这么关心过。 “……你回去。”摄缇回头,终于正式瞪他一眼。这傢伙不提醒他倒忘了,微凉的睡相怎能让他看到。见凯风愣着不动,他心中升起恼意,沉声道,“找骨的事不急在两三天,你先回去。” 好……好严厉的语气,赶他滚蛋呢! 凯风心中一时委屈起来,嘴唇抖了抖,终究不敢说什么,只得努力眨眼,希望他能注意他眼中的湿意。 “还不走?” 不行,木尊眼中完全没他。抽着鼻子,凯风举袖拭了拭眼角,才不情不愿地道:“属下……属下……” 第23页 “凯风?”摄缇见他以袖拭额,磨蹭半晌不肯离开,不由轻轻唤了声。 “在。”好惊喜,木尊正眼瞧他了。 阴暗的檐下,只见摄缇扬起憨厚无害的笑,嘴弯眼弯眉弯,独独一双眸子漆黑髮亮。他不再说话,只是直直盯着凯风。 这种“大智若愚”的笑……完了,木尊生气了。 心中惨叫,凯风顾不得拭擦额上真正吓得渗出的汗水,低叫道:“是、是,属下这就回去,回去睡觉。”言毕,转身飞跃,哪敢回头。 只不过,好奇心战胜了害怕,让他跃出常宅前回头看了一眼。 这一眼,他想他以后都不会忘记,甚至,一种强烈的预感袭上心头,昭示着他的未来极有可能与这常姑娘脱不了干系。预感没让他安心,却引来颈后毫毛倒竖。而这种不太好的感觉,不止今晚成为他的噩梦,在以后的日子里,也常常让他心神不安。 可怜的……凯风! 第二天,常氏生药铺格外热闹。 一夜无事,常家姐弟清晨起个大早。毕竟自家是开药铺的,懂药理又重调养,常独摇的风寒已恢復得八八九九,精神好得不得了。 开了店,时辰尚早,铺中没有客人,秃宝和兔兔打扫着铺子,常家姐弟俩坐在桌边,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清晨的街上,只有卖早点的摊贩和稀少的行人。 “姐,今天想吃什么早点,让秃宝去买。”附近的粥粉小摊全吃腻了。 “你呢,今天胃口有没有好点,想吃什么?”沖了茶,常微凉递给小弟。 “陈花脚面食店的粥怎么样?” “行。”转头看看铺外,见到斜对面的丑婆婆生药铺打开店门,常微凉似想到什么,扭回头对小弟道,“独摇,你有没有想过,咱们的药铺可以开间分号?” “开分号干吗?”他这姐姐又有什么点子啊? 她瞪他一眼,“赚钱嘛。还有,咱们常氏若真的开了分店,得用个统一的招晃。独摇,你瞧赵三铜镜店有‘照我百年’、‘八面玲珑,一尘不染’的招牌,还有什么‘月样团圆水样清’;李胖鞋铺出的鞋,底上绣了‘李胖家纺制,独一无二’的字样。既然咱们常氏要开分号,当然也得有信誉才行。” “开分号很累的,姐。”常独摇眨眼。分号还不知在哪儿呢,他家姐姐居然开始考虑边都没有的事。 “累什么。爹辛苦一辈子才留下这间药铺,咱们要发扬光大,趁着现在生意好,不如披星戴月,沐雨栉风……” “小姐,你不算啦?”听着词儿不对,兔兔插一句。 “呃,错词了吗?”常微凉愣了愣。 “嗯!”三人一致点头。 好吧,她本来就不擅长文绉绉的词,点点头表示受教,“开间分号,让秃宝和兔兔学着打点,以后就让他们负责……” “咳,小姐小姐,傅官人刷牙铺前天向咱们定了五十瓶黑玉固齿膏,昨天问什么时候能送去。”兔兔收到常独摇和秃宝求救的眼神,赶紧打岔。 “你去问问六宝,新货什么时候能做出来。”正想再与小弟商讨开分号的事,铺外突然拥入一堆青衣人,闹哄哄打断她欲出口的话。无奈,正要招唿客人,桌上却多出两碗香气扑鼻的小米粥。 抬头看来人将手中的东西放在桌上,她再低头。哇,除了热粥,还有新鲜的荔枝糕和一枝桂圆,那样子,分明是刚从树上摘下的果子。这些东西,好像昨天梦里吃的……正这样想,耳边已响起独摇的声音。 “你来干什么?” “微凉,吃早点。”来人不理常小弟。 “不……”常小弟的声音消失在捂嘴的手中,只见自家姐姐笑眯眯,“多谢。独摇,还不道谢。”说完,也不管小弟的风寒只好了八成,早已一手捏着他的鼻子,迫他张嘴,一手餵了块荔枝糕进去。 “咳咳咳!”死咽活咽,顺着一口小米粥吞下强行餵入的糕点,常独摇哽声道:“我……我不吃他买的东西。” “糕你吃了,粥你喝了,难道剩下的想浪费?”姐姐的威严不容小觑。 “我哪有……咳,哪有喝粥?” “我方才餵了一勺,你吞得很快嘛。”他以为自己是长龙吸水,那口粥能自动飞到他嘴里呀。 “我……你……”常小弟万分委屈,却不敢说不吃。儿时拮据,自小便养成勤俭节约的习惯,就算家中富裕了,这习惯仍保持着。 不再理会作怪的小弟,她对上带笑的眼,“谢谢。昨天宅里真的没事,没听到窗子响,也没什么东西在窗外飞来飞去。摄缇,谢谢!” “……我不想听你说谢谢。”坐在她旁边,他低声嘀咕。 挪过粥吃着,没听到他的低语,她问:“找不到大的骨骼,你打算怎么办?” “无妨。”支颌看她喝粥,唇边含着一丝笑意。 无妨吗?大眼转了转,她从碗中抬头。 他今天换了件五色绣兽的袍子,兽纹图很奇怪,想是凯风打理。只要有他的地方,穷奇狗一定在。说是找东西,她看他不太急,倒是凯风时不时地在一边跳脚。 第24页 ——你喜欢摄缇那样的男人? 小弟的话在脑中绕了一圈,她一惊,别开眼。她喜欢的男人啊……唉,她会喜欢这种看上去老实木讷,又不太爱说话的男人吗?不会呀,客人见得多,什么样的男人没见过,就算比他更老实模样的人,她也见过,没可能只喜欢他吧?没可能,应该没……可能? “你的声音很好听。”突兀的,他冒出一句。 咦?微一呆,却见他伸出手,以为他要吃桂圆,她推开空掉的粥碗摘下一颗,不想他的手仅是越过桂圆,指腹轻柔地在她嘴角拭过。 “沾了一颗米。”他笑得很老实。 她脸一红,眼睛不知往哪儿看才好。另一边,常独摇早已怒瞪双眼,准备让他放老实些。 一直未出声的凯风双肩垮了垮,眼下一圈青灰。见常小弟扣碗瞄准,手一抬拦下,无奈开口:“常姑娘,你说在下的头髮细弱易断,不知该用什么好药洗洗?” 木尊想听她的声音,却只说一句“你的声音很好听”,谁明白?啊,谁会明白他这主子的意思?若非善解人意的他明白,木尊与常姑娘只怕会大眼瞪小眼,瞪到日头西下去。想听人家姑娘的声音,就明说嘛,可他家木尊一向惜言如金,想必不知道该对常姑娘说什么,才会含蓄又害羞地赞美人家的声音,唉! 凯风的话打散两人间突来的亲昵气息,常微凉暗暗吸口气,止不住怦怦狂跳的心。 “你的头髮……头髮易断,只用宫制蔷薇油效果会差了点,不如试试仙方洗头药。对,仙方洗头药。”她站起来走到柜檯边,不敢回头看那张让她心跳的脸。 “真的有效?”凯风问得心不在焉,看在常微凉眼中却是怀疑。当下顾不得狂跳的心,红霞未消的脸立即扬起俏皮的市侩笑。 “放心,常氏洗头药信誉保证,绝对有效。”从瓷瓶中取出一颗灰色药丸,她在凯风眼前晃过,“客人你看,这就是仙方洗头药,常氏独家秘制,是用胡饼霜、白菖蒲末再混合皂角而成。洗头时,将此丸捣碎和汁,以汁洗头,保管你的头髮坚韧不断。” “……” 配方全说出来了,这还叫独家秘制?凯风怀疑,也问了出来。 “呵呵,客人,你只知道配方,各种药材该用多少,你知道吗?用量不对,是配不出好的洗髮丸的。”他以为常氏药铺的生意为什么这么好,实实虚虚相间,也算是吸引客人的方法之一。常微凉嬉笑,顺手翻了翻他的头髮,此举却吓得凯风脸色发白。 “你……干什么?”她这么肆无忌惮地对男人动手动脚,会引人误会。这不,背后传来一声不满的轻哼。 “凯风对吧?”她记得摄缇是这样叫他的。 “是。”小心拉过她夹在指间的头髮,凯风不露痕迹地左移一尺。 “你头上的白屑不多,不过看你眼下发青,必定极易疲劳,而疲劳容易让头上生出白屑,如此情况,用了本店的‘白屑去无影’最为甚妙。”命兔兔拿出一个巴掌大的精緻瓷瓶,她放在凯风手上,“你是熟客,只算你半价。” 熟?他们一点也不熟。凯风摇着瓶,头皮发麻。 “这是什么东西做的?”一名青衣随从忍不住好奇。 “侧叶三片,胡桃、好梨、诃子混合烧汁而成。” 细心解释间,铺中来了数位买药的客人。常独摇命秃宝收了桌上的早点,不理会支额傻笑的男人,招唿客人去也。 倚桌微笑,摄缇不发一言。 她很高兴,他知道。而且,有些害羞,脸上留着微微的酡红。 她谈不上活泼,却绝对伶牙俐齿。经营常氏生药铺,对外谈生意的多是常独摇,她鲜少出面,但这无损她商人的市侩气。比她厉害又漂亮的女人他见过许多,充其量,她不过是个买卖药材和日常用物的小商女;但是,也只有她,让他忍不住去想、去看。 刚入这家药铺,他就喜爱她的声音,只不过……唉,她的黑齿着实吓了他一跳,那么突兀、那么刺眼地出现在娇美的笑靥上,既俏皮又可恶,却不减他对她的喜爱。 活到二十八岁,只有她的笑容让他念念不忘。 他是古骨族的木尊,是人们口中的太岁。在古骨族,五星骨宫的尊长之位,只世袭,不传让,就连老主人也不敢下令改变世代相传却不成文的律规。十八岁从父亲手中接掌木星骨宫,他们的职责是“寻找”——寻找一切稀有、罕见或灭绝的骨骼。至于找到之后是挖是卖,或是处理收藏,就是其他四宫的责任了。 任职十年,找得多看得多,却没什么快乐感。似乎,他只是在做一件事,生来就应该做的一件事,无关快乐与否。但,遇到她之后,他觉得找一副黑人骨竟是件很快乐的事情,就算找不到一模一样的,他仍感到快乐,而且,不着急。 他的脾气……他个人觉得还算不错,至少,他不会像某个星骨宫的某尊,动不动就发脾气,好像一天三餐,收发自如。但,脾气不错可不代表他没原则,至少,他是五大尊长中最具备原则的一个。好比……嗯,喜爱她吧,所以,他很有原则地搂搂她,吻吻她,希望她明白;也很有原则地认定她,上门提亲(虽说遭到拒绝,他仍是很有原则地没打算放弃)。 第25页 她似乎不太明白,他认定的东西,是容不得拒绝的。 算好吧,她总会用害羞的眼睛偷偷瞟他,对他的笑不再是礼貌生疏。她,是否如他喜爱她一般,也喜爱着他? 这个市侩的小商女以为他找到黑人骨便会离开,那,他是否该明明白白告诉她,离开时,他带走的绝对不止黑人骨,也包括她。 认定了她,这就是他的原则。 常微凉,夜色微凉,他是如此喜爱呢,喜欢,甚至……爱着。 “木尊在笑。” “嗯嗯,真的,木尊在笑耶。哎哟!”瓷瓶一枚敲上脑袋,打断青衣随从的私语。 凯风绕过越来越多的买药者,挤到扫地的某个随从身边,“你扫了五遍,够干净了。” 眼疾接下药瓶,这随从小声道:“那位宝哥说要不停地扫。”方才,柜檯后自称为“宝哥”的小伙计塞给他一把扫帚,说是常二公子让他扫地。虽说那瘦弱的公子没什么威胁,但冲着木尊对常姑娘的特别,他也不敢“推辞”。 “宝、哥?”凯风上牙敲下牙,吱吱作响,“你看到木尊笑啦?” “嗯。” “你惨了。”他幸灾乐祸地笑。 “为什么?侍卫长?”在木星骨宫,凯风的地位仅次于木尊,他们可是非常尊敬的。 “木尊的笑,一向是大智若愚。他若对谁笑,谁就要倒霉了。小子,你没听过一句话吗——敢在太岁头上动土,活得不耐烦啦!” “是吗?”这随从很怀疑地看了看凯风,吞着口水道,“不会呀,侍卫长,木尊看上去很高兴嘛。”木尊眼睛不离常姑娘,当然是沖常姑娘笑。他一点也看不出常姑娘会倒霉啊。而且,木尊的笑很开心,让他们也忍不住高兴。 要说可怕的,身边侍卫长的笑才是……咦,揉了揉眼,随从不太相信自己看到的——今天才发现,侍卫长笑起来也蛮奸诈的。 随从小心退开三步,又低头扫地起来。他没扫过地,却觉得这事比寻骨轻松,也挺有趣。 抬头再看一眼,嗯,木尊的确是高兴的笑。 第六章穷奇 他说想让她高兴,但她现在很不高兴。 八月末的天,秋老虎猖狂的时节,加上广州地处岭南一带,瘴毒湿气重,喝杯凉茶去去火总是好的。只是,段合欢送来的凉茶,他为什么喝得这么开心? 合欢时常送凉茶过来,她也时常送些新药过去。上一次,她不就亲自送了十瓶黑玉固齿膏给合欢吗,看她用得挺高兴嘛,那口白牙不也黑了数日。只不过,今天的合欢好像故意气她来的,不对盘的劲儿直往心里蹿。 晌午后,独摇出去谈药材生意,顺道去了药坊,铺里只剩她和兔兔,以及闲得发慌、却被人说“很忙”的摄缇。凯风与一群青衣随从时进时出,不知干什么。 额头宽宽的罗氏公子晌午后来过,见独摇不在,与她说了些话。今天没见他想买什么,她也没心情理他,只记得他提着一串玉佩在她眼皮下不停地晃,问她喜欢不喜欢。 喜欢,当然喜欢,若是换成银子,她更喜欢。 随后凯风跑进来,俯身在摄缇耳边低语片刻,眼光在罗炎身上转了半天,盯得他不好意思,藉故走掉。正想着耳根清静,死对头段合欢提着一壶茶进来,笑得像一朵盛开的合欢花。 该不会那天送药时,她笑得太猖狂? 是了是了,这傢伙是非常记恨的,定是想扳回一局,才会在今天笑得让她牙痒。 “哈哈,摄公子,我与微凉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你叫我合欢就行。来,这些天毒气重,多喝几碗凉茶可去湿毒。呵呵!” 听听,笑那么大声,存心让她听的。 “合欢姑娘,多谢。”微笑接过黑乎乎的凉茶,摄缇道谢。 哼,不过说了三句话、喝了一碗凉茶,他们就这么熟啦?要他多喝几碗,他还真喝呀。不看他、不看他,不看不看……心里念着,常微凉负气扭头,小脸鼓出两粒枣形。 “微凉,我提了一大壶凉茶过来,你不喝吗?”将壶交给兔兔,段合欢端一碗走到她身边,“刚熬好的,喝了吧。” 接过凉茶,她喝一大口,赶紧捂嘴,“咕噜”哽下后低叫道:“好苦。” “扑哧!”段合欢掩唇一笑,“我忘了告诉你,这次的凉茶没加罗汉果,苦味较重。” 果然是来气她的!放下碗,她贴近段合欢,以耳语的声音道:“你今天来干什么?” “哦,好像前不久,一长队的喜盒排到我家药铺门口,我好奇来看看。”段合欢将字咬在口中,动舌不动唇,以同样的耳语声回答。 “你不是说我没人提亲吗?” “嗯,就是因为奇怪第二天就有了提亲我才担心,微凉,别上当受骗。”咬着舌头说话真是累啊。 “知道。还有其他事吗?”声音越来越低。 “当然……有。我听说独摇草这些天染了风寒?”段合欢的声音不觉高了些。 “不用担心,好得差不多了。”唿,终于不用憋着气说话了,“独摇不在,若是听你这样叫他,肯定生气。” 第26页 “若是我唤他小摇,你觉得他不会生气?”她叫什么,他都会生气。 常微凉听她语中隐隐含了丝幽怨,不由多看她两眼,“咦?合欢,你不止和我不对盘,和独摇也不对盘?” “……喝完了记得把壶送回去,我走了。”香帕一挥,段合欢扭着纤腰返回自家药铺,经过摄缇身边时,顿步道,“摄公子,若是觉得凉茶不错,欢迎到对面丑婆婆生药铺。我那儿的许多药微凉这儿可是没有的。” 噗!刚喝下的一口苦茶差点吐出来,幸好忍得快。 常微凉瞪向迈出门槛的死对头,不信她居然跑到店里抢人。正想抱怨,一口茶呛在喉间。 咳咳,完了完了,真的呛到,好苦! 霎时,她只觉又苦又涩的茶水沖得满腔满口,整个人全是苦味。嘴巴苦,鼻子苦,手里苦,就连眼睛也冲进了苦味。 “小姐!小姐!快喝口水。” 耳边是兔兔的声音,眼中有些湿,想是呛出了眼泪。她不甚在意,举袖拭去眼角淡淡的湿气,啜了口送到唇边的清茶化去苦涩;随后,感到柔软的布巾拭净嘴角残留的苦茶,有人轻拍她的背,为她顺气。 “兔兔,我要吃糖。”捂着眼,她低叫。 好苦,真的好苦。涩麻的感觉不仅留在口中,似乎,心里也呛了苦味。那味道一直在胸口翻滚涌动,沖得她鼻子发酸,眼睛发涩。 “吧嗒吧嗒”的脚步声来回跑动,她听兔兔道:“小姐,糖来了。只剩上次没吃完的琥珀蜜糖。” 一颗发硬的糖塞进口里,减去不少苦涩。丝丝甜意顺着舌尖化开,将苦味遣散。可不知为何,口中的苦味散了,心中的涩意却仍在翻涌,又涩又涨。 被莫名的感觉弄得头昏脑涨,常微凉心中一气,不由骂了出来:“臭摄缇。”全是他的错,没事闲在常氏铺里发慌、没事喝什么凉茶、没事…… “我怎么了?” 温柔的声音很近,似乎就在耳边吹着气……耳边?倏地,放下捂眼的手,她侧头,看到几缕黑髮垂在颊边,他正低头为她擦嘴,手中拈着一颗蜜饯。 他、他、他什么时候跑到柜檯内的? “你进来干吗?想帮我卖药啊?”推开他的手,才发现自己被他包在怀中。赶紧跳开,她瞪他。 “微凉?”她的神色不善,似乎回到初见时的生疏。 “出去出去。”挥手赶他,却发现有些贪恋他的怀抱。一时间她更气了,莫名其妙地气,不知是气他还是气自己。 不对盘,不对劲,总之一切都不顺她的心。 流年不利,犯到太岁啦? 对,她一定是犯到太岁,否则,无缘无故家中为何会闹鬼?还会飞呢!哼,自从他出现开始,她就什么都不对劲起来,居然连喝茶也呛到。 他说他叫摄缇,是古骨族木星骨宫的木尊。什么古不骨的族,听都没听过。心思一转,不由念起他的名字。 摄缇、摄缇,大元朝内,以摄为姓的少之又少,倒是前不久,在路边听一位算命先生提到过—— “木星者,太岁之星也,东方木之精,仍摄缇格,又曰应星、曰经星、曰纪星,也名摄提。岁星色明而内黄,天下安宁。岁欲春不动,动则农废。或逆时令,伤木气,则罚见岁星。” 算命先生原本为一群农人推算开土种地的时机,说的话文绉绉又听不懂,若非听到“摄提”二字,她也不会驻足细听。 念了长长一篇东西,她只知道那算命的想告诉农人,不要在太岁头上动土——“逆时令,伤木气,则罚见岁星”——是这个意思吧? 木、木尊,岁星?摄缇,星骨宫? 如此推算,这个闲得发慌的男子,算不算得上是个太岁? 换衣换鞋要人提醒,除了找黑人骨,没见他发过什么愁;住着城中最贵的客栈,穿着看上去很贵重却不知名的皮靴子,还养着一只兇狠高大的狗。左看右看,看得出他家境富足,也看得出他很……嗯,算是很不好惹吧。 他的笑憨厚又老实,这种人发起火来,才是最厉害的。他的眼深邃漆黑,近看时只有狂傲,哪有半分老实。更可气的,他能毫不在意地吻她,是不老实的如山铁证。 也全是因为他,才害得她心头髮苦,眼睛发酸。 唉!自怜地哀嘆,心中酸意再起。摄缇何时离开她不知道,心里只绕着这么一句——流年不利,她果然犯到太岁了。 “扑通!扑通!”物体剧烈撞击窗棂的声音。 乌云将弯月完全掩去,黑沉沉的宅院内,只见两只庞然大物凌空翻飞,巨大的翅膀扇出唿唿风声。一只在柱边徘徊,另一只胆大包天地撞击着紧闭的窗扉,气势汹汹。 巨大的声响惊醒睡梦中的人,也引来两道阴戾的目光。数道人影不知从何处闪现,而人影闪现的瞬间,脆弱的窗门已被撞开,一只……有翅膀,可以称之为“鸟”吧,一只大鸟乘机飞入屋内,另一只盘旋在窗外,察觉到四周出现的人影,似乎正守卫着沖入屋内的大鸟。 “啊——” 娇脆的尖叫引来黑影的震动,顾不得盘旋窗外的那只鸟,人已破门沖入。 第27页 “微凉。” “呀!”惊醒的常微凉眨眨大眼,只听到漆黑中响着扑拉扑拉声,脸上感到阵阵凉风,“什么东西?”正想点灯,大门被“啪”地推开,来回撞击着墙壁,可见推门人力道之大,“你……你是谁?” “是我。”低沉的声音让人心安。 “摄缇?”她正想问他为何在此,他已走到床边,扑拉的扇风声仍响在,在床边打转,“有……有什么东西在飞?” “鬼。”这些东西在常家绕了半个月,目的何在?以往只在屋外盘旋,今夜竟胆大到强行闯入,似乎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它们目的非常明确,不去打扰常独摇,也不去打扰兔兔,仅在微凉的房外徘徊。这屋里,似乎有它们要的东西?是要人,还是要物? 而今夜,是他们的最后期限? “啊,好像……好像有东西扑过来。”吓得裹紧软被,她坐起,往高大的黑影缩了缩。 想让她别怕,可惜话未出口,院中已响起急促的脚步声以及“点灯,快点灯”的叫唤,随后,仅着中衣的常独摇跑进来,身后跟着提灯笼的秃宝。 灯烛忽亮,霎时室内一片明亮。 “姐……” “啊——”惊吓的尖叫。 明晃晃的灯烛下,常家众仆倒吸冷气,惊得脸色发白。秃宝的灯笼抖啊抖的,抖到地上,火焰吞了竹纸,在室内闪起一阵火光。虽说脸色发白,秃宝仍细心地踩熄烧毁的灯笼。 早在尖叫后,常微凉掀被下床,顾不得许多,跳到摄缇身后一把抱住,小脸埋在背上不停地颤抖。 “杀……杀人啦!” 娇弱的颤语让人心怜,她紧紧抱着他的腰,他很高兴;可抱得死紧,细弱的手臂表达出的是心惊和害怕,这,让他高兴不起来。 “这……这是什么东西?”面色发青的常独摇吞了吞口水,语气还算平静。 室内,盘旋着一颗圆圆的——人头,会飞的人头。 那是一颗活的头,眼睛会眨,眉毛会皱,脑后还长着长长的头髮,唯一异于常人的是它的耳朵——从它的耳根处,长着一对翅膀,如老鹰大小的翅膀,翎羽完整而黑亮。 它看到众人完全不害怕,迳自在床边盘旋不肯离去,时不时穿过纱帐飞入床内,在枕边嗅一嗅,又在床纱上闻一闻,似找寻什么。窗外,另一颗相似的飞头扑上扑下地盘旋,急速的拍翅声似在提醒同伴快些。 自始至终,除了翅膀的扑打声,它们未发出任何叫声,也未吐一句人言。 床内的飞头沿着帐纱绕了一圈,开始急遽盘旋,样子很焦急。当飞头与常独摇正面对上时,他脱口惊叫:“罗炎?” 罗……罗什么?惊颤的小脑袋在背后蹭动,慢慢从臂后探出一双眼睛。飞快一闪,又缩了回去,细臂抱得更紧。 犯太岁,她就说吧,果然犯到太岁了,才会这么倒霉。哪有人一睁眼就看到人头到处飞的?瞧瞧,她就是。害她以为自己做梦到了刑场,吓死了。 这人也可恶,为何不早些解决这乱飞的人头,成天只知道与合欢闲长道短,气死她了。 又害怕又生气……对,她在生气,差点忘了。她在生摄缇的气。抱紧的手松开,她退后一步,没志气地将眼光投在地上,不敢看乱飞的东西一眼。 “喂,你不是会驱鬼吗,发什么愣?”回神的常独摇拉过外衣披在她身上,轻声安慰后,没好气地沖摄缇说道。这傢伙只看不动手,当木雕啊。 “我想知道它们找什么?”感到腰间的手松开,心头微有失落。他见飞头无意于停留在人,想必是寻物。 “找什么?我管它找什么!”常独摇抹了把脸,瞪眼道,“秃宝,把桶给我提进来。今天我倒要看看,什么东西在常家装神弄鬼。” “少、少、少爷,你说的是在花圃搁着的木……木、木木桶吗?” “废话,还有其他木桶吗?”常独摇怒骂。 秃宝抬了抬脚,抖得有些发软,跌跌撞撞跑出去,又慌张提着木桶进来,没注意一群青衣人围在院外,无形间制止着飞头的逃离。 “少、少爷……” “少什么少,勺子呢?”常独摇开始挽袖。 “独摇,这是什么?”繫着外衣,初时的惊吓过后,常微凉开始回神。 “驱鬼的正宗秽物。” 桶盖一掀,腥臭一时充塞室内,众人只见常二少一手捏鼻子,一手拿勺子,从桶中掏出一勺乌黑的浓浓腥液,看准飞头便洒过去。 什么东西……什么气味……什么……哇,好臭。 “呕!独摇,你在我屋子里泼狗血干吗?好臭好臭。这屋子我不要了。”她捂着鼻子,一时也没那么害怕了。 常小弟捏着鼻子嗡嗡答道:“行行,不要就不要,明儿让下人整理一间新房给你。”反正常家空屋多,他这姐姐想睡哪儿都成。 说话间,又是两勺腥臭的狗血。 为了躲避恶臭,原本冲进屋又吓得脚软的常家下人们,一时力气全冲到脚下,纷纷跑到院中,对自家少爷的“驱鬼英姿”万分佩服。 第28页 飞头灵活地躲过腥臭浓液,即便室内充满恶臭,它仍在床边徘徊不去。常独摇看准飞头,又是一勺淋过去,飞头似乎知道脑后有异物,侧身往外飞,想藉由窗口逃走。 飞啊飞,一路很顺畅,偏偏,巨大的翅膀好死不死地扫到常微凉脸上,让一口抱怨哽在唇边,纤影霎时化为木雕。 毛毛的,软软的,腥腥臭臭的…… 捂着嘴,她只觉得全身发寒,一股子阴森之气从脚板底沿着腿往上攀,寒到背,寒到颈后,再寒到头皮。 僵硬,全身僵硬。 她的异样引来摄缇心慌,转身覆上她的手,竟发现冰凉彻骨,灵气的大眼呆滞无神,犹如一具瓷娃娃。小心拉下捂嘴的手,紧紧包在掌中,一时间,他心中恼怒起来。 “微凉、微凉,别怕。”轻拍后背,将她揽入怀中,他恨自己让她受如此惊吓,更心痛她僵硬如冰的身子。 “它……摸……摸我……”细碎的声音从怀中传出,清脆,却也颤抖。 娇弱的轻音犹如断弦的琴,勾出他五味杂陈的心情。向来只听到她清脆的铃音,只看到她俏皮的笑容,即使对他冷言冷语,也是中气十足啊。何曾见过她柔弱害怕的样子,何曾? 正因为不曾,所以,他的怒气来得又急又剧。 “木尊,进屋的那个跑掉了。”俊美的凯风双手提着飞头,笑眯眯举到摄缇面前。看他神色自若的样子,犹如手中提着的只是一只老母鸡。 那只叫罗炎的飞头冲出,房外的一只见了,似乎收到约好的信号,两头齐齐蹿上夜空,正准备往东南方逃走。只不过,飞得不够快,他在屋顶上跳了一跳,顺手捉到一只,另一只嘛……呃,算他失职好了,飞得太急没捉到。 抱着轻颤的女子迈出房,乌髮在灯下形成一方阴影,深邃的眸子紧紧锁着怀中的人儿,不曾移开。 冲出屋的常小弟见他肆无忌惮抱着姐姐,正想叫嚣,却听他怒喝道—— “穷奇。” “呜——呜!”蹲坐的大狗一跃而起,对主人的叫唤兴奋不已。 “叼回来,我要活的。” 低沉的声音多了平日没有的暴戾,紧蹙的浓眉让众人心神一震。 这人是憨厚老实的摄公子吗?常家众人眨眼不信。 木尊……发火了。凯风与青衣随从低头敛眼,一片肃然。 静静的院中,唯一谈得上高兴的,恐怕只有穷奇了。 “吼——呜——”四爪兴奋地在地上刨动,巨大的狗身(常家人一致这么认为)抖了抖,细密的毫毛如同要飞起来。众人也正以为它要飞起来时,更惊异的情景出现,而这一夜发生的事,为常家所有人所津津乐道。 四肢放射状支撑身体,穷奇的头剧烈摇动起来。伴着隐隐低吼,犹如远远空中打响的闷雷,一声一声敲在人心上。待它的头停止摆动,众人已是眼花花头昏昏,眼前出现重叠的兽头双影。 尘土落地,弯月露了脸,照着昂首傲然的巨兽——双头穷奇兽。 低低呜咽,双头穷奇恭敬地看了眼主人,四足用力跳起,跃上屋樑破空而去。 院内,常家人瞠目结舌,揉眼的用力揉着,翻白眼的使劲翻着,剩下的,全部傻掉。 呃……那个……那个双头,不是他们眼花吗? “它们是什么?” 凯风以捏老母鸡翅膀的姿势,将飞头交给身边的随从,再从穷奇口中接下另一只飞头,无心回答常独摇的问题。 “喂!”常二公子拿着勺,用力挥舞。 凯风小心闪过空中偶尔飞溅的腥臭,见翅膀上血淋淋,心知是穷奇咬伤。将它丢给另一个随从,他转头,看向一直哄人到现在的主子。 “木尊,它们的确是稀有骨种。” 穷奇追击时,常姑娘的院子已是腥臭一片,这全是常家二公子的功劳。无奈下,他们只得移师待客厅。这常二公子当真是不怕呀,寻常人见此情景,谁不是吓得腿软脚颤,再不就昏倒,眼不见为净;偏偏他不一样,不但满院子洒狗血,看到穷奇现出双头后,还能镇定地吩咐下人去煮安神药,说什么一人一碗,宁神压惊。 至于常姑娘……吓得不轻啊。 看着满脸温柔,又搂又抱又哄又吻的主子,身为近侍,凯风觉得有职责提醒。虽说心中已知木尊认定了常姑娘,也许,还非她不娶,但也没必要当着众人的面轻薄人家姑娘吧。老实说,他没见过木尊如此温柔过。 “微凉?微凉?” “……摸我……有东西摸我……”螓首埋在他颈间,常微凉喃喃念着,双目依然无神。 “没有,什么都没有。”摄缇抚着樨香的乌髮,不知如何安抚。没哄过受惊的女子,她,是第一个。 “有,明明有,毛茸茸的。”死抱着他的腰,吸着干净的气息,感到一双强有力的手环着自己,她的心定了定。深深再吸几口,干脆将整张脸全埋进他怀里。 “它不会伤害你,我保证。”不知如何哄她,他只好一板一眼说出心里的话。唉,没想到她主动入怀,会是在受惊吓的情况下啊。 第29页 不理他,螓首在怀间蹭动,任他的轻吻落在额上发间,她无暇理会,只顾着平息怦怦乱跳的心。 怕是怕,然而怕过之后,倒也没什么了。有他在,有独摇在,又有那么多家僕和灯烛,惊吓过后,狂跳的心已慢慢落回原位。僵硬,只因她受不了一颗长着翅膀的脑袋迎面冲来,受不了它们用鸟儿一样的羽毛扫过她的脸,所以呆得彻底了些。 窝在宽大的怀里,她贪恋起来,好舒服啊,似乎想这么一辈子的……窝下去?呀,怎么有这种不害臊的念头了? 小脸红了起来,她暗自庆幸无人看到。 冰冷的身躯慢慢软下,不再僵硬,不再让他心痛暴怒。轻吻她的额,他喃喃念着,不知是安抚她,或是说给自己听:“我保证、我保证、我保证。” 气息吹拂着耳边的髮丝,觉得有些痒,她挠了挠,听到陈妈说“煮好了,煮好了”,又听众人说什么一人喝一碗压惊,而后,兔兔的声音在身侧响起:“小姐,你也喝一碗宁神茶吧,我加了蜜饯,不苦的。” 茶?什么茶?脑袋转了转,清醒过来。“刷”地——她从怀中抽离,身子坐得直直的,忆起四天的被凉茶呛到的糗事。 “不喝。”水雾大眼眨了眨,开始瞪圆。当然,却没志气回头看凯风说的新骨种。 她突然坐正,让他惊讶半晌,指腹在淡红的脸上划过,眼中明显有着放松。 “小姐,你没哭呀。”兔兔吹着热茶,看了她一眼。他们全以为小姐吓哭了。 “我没哭你很失望?”嗔责兔兔,眼角瞥到他的笑,她不满,鼓着腮质问,“你以为我哭了?”如果他敢点头,她绝对要他……要他……他他他……他居然真的给她点头,还点了两下,“我哭你很高兴?” 黑眸盯着她,唇边似笑非笑,“不,你不哭,我也高兴。” 人人以为她吓哭了,他也是。以为看到的会是一双含泪泛红的眼,不想竟是镶着一层氤氲雾气的灵活大眼,淡淡的水汽无损她的美丽,更添一抹娇艷。 微凉,他的微凉,很胆大啊! 他笑,怀中的女子可没那份开心,心中暗暗忖着他的话。什么叫“也高兴”?莫非是说,无论她哭与不哭,他都会高兴?高兴什么? 正要将心头的疑问道出,有人打断道—— “姐——” “木尊——” 同时开口的两人对视一眼,凯风优雅地抬手侧身,让常二少先。 常家二少也不同他客气,瞪着亲密拥坐的二人,硬声道:“姐,你坐在男人身上。” “呃?” 第七章虫落 她还是坐在男人身上。 看着一边扭来转去的小弟,常微凉没有勇气离开温暖的怀抱,特别是,身后还有两只奇怪的东西。想到这儿,她更没勇气跳下地。 “独摇,你不怕?”以前怎么没发现,她家小弟好厉害。 “怕什么?”常独摇很想大叫“秃宝,扫帚”,奈何姐姐坐得安稳自在,让他无从下手。 佩服地盯着弟弟瞧了又瞧,她将目光调向摄缇,“它们是什么?” “虫落。”掬起秀髮,摄缇拨冗看了眼挣扎的飞头。 “什么虫落?一个是玉商罗炎,一个是他的随从!”常小弟瞪着宽额头,恨自己引狼入室,虽然这头狼迟早会被他“解决”掉,“他们来常家干吗,想吃了我姐?” “不,他们不会伤害人。”淡淡看向常小弟,摄缇缓缓道,“他们又称落头民,与黑骨人一样是非常稀少的骨种。这些骨种在灵界是绝对找不到的,也是老主人拼命想收藏的东西。他们平时与常人无异,黑骨人只有在死后全身骨骼才会变为黑色。”见怀中人睁大眼,他一笑,“也有例外,如果活着时骨骼变黑,则可从牙齿和指甲看出预兆。” 哦,哦,原来如此!想起他盯着男孩的乳牙端详,她只有偷笑的分。 “落头民在熟睡时,其头能脱离身体而飞,耳朵会长成翅膀,而黎明时分,这些离体的头会自动飞回身体復原。虽然,”他顿了顿,“虽然对你们而言有些可怕,他们其实并不伤人。” “不伤人,会吓人。”常独摇嘀咕。 听到他的抱怨,摄缇揽紧纤腰,脸色沉下来。 “他们来常家干什么?”怀中传来闷闷的轻问,这个问题才最重要。他们是不是稀罕骨种不关她的事,又不能入药,知道也没用。 “凯风。”摄缇唤了声。 “木尊,有头无喉不能言。”要知道为什么,得让他们头身復原才行。 敛眉想了想,摄缇点头,“明日辰正,带他们来见我。” “是。”转身想走,凯风歪头,似突然想到什么,回头问,“带去哪儿?”常氏生药铺,喜客栈,还是这儿?木尊行踪不定,他好难把握啊。 “喜客栈。”怀中柔软的身子无心移动,他也乐得抱满怀,丝毫不在意常家下人猜测的目光。 凯风依命离开,青衣随从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常宅恢復宁静,下人喝了安神茶,被管家抽了几个派去打扫满是狗血的院子,有些为小姐整理新屋子,还有一些无事的,杵在厅堂上大眼瞪小眼。 第30页 今夜真是异相环生啊,先是会飞的头,再来是摇出两颗头的狗,还有什么稀奇古怪的事,就让他们一次看全听够吧。 “你们不去歇着,杵在这儿干吗?”常独摇见他们一动不动,皱眉问。 厨房的师傅正想问蹲在一边的是什么东西,常微凉先开了口。 “那只狗……是你的吗?”知道身后奇怪的东西被人拎走,她才敢转头打量四周,这一打量,又见到奇怪东西了。 “它是穷奇。”见爱兽仍是双头模样,摄缇微微一笑,“穷奇,把头收回去。” “呜——”双头又开始剧烈摇晃,众人又是一阵眼花时,两颗兽头合二为一,穷奇恢復成原来的寻常狗样。 “它……”使劲吞着口水,她指着穷奇,双眼瞪得又圆又大,“它是不是狗?” “不是,它是穷奇兽。古骨族独有的异兽。” “兽……兽啊?”好小心的口吻,她问,“它吃不吃人?”兽比狗凶吧,她记得自己某天踩了狗尾巴……不不,是踩了兽尾巴一脚,它会不会记恨? “不吃人,它只吃熟肉。”这只穷奇已经被凯风养刁了,“不过……” 刚要放下的心,又被他的话吊起。 “淋了鲜血的熟肉,它更喜欢。”言下之意,也就是爱兽嗜血。 故意吓她?瞪着眼,她有些气,听到他唤了声穷奇,那只狗……兽,“唿”地向她扑来。细细惊喘,赶紧将头埋进他怀里。半晌,才听到耳边“唿?唿?”的兽喘,她眯开一只眼,见似狗的兽脸近在咫尺,似乎想……亲近她? 有他在,她确定这只兽不会咬她,终于睁开眼,小手慢慢抚上穷奇的脖子。近看她才发现,穷奇长得不太像狗,额比狗宽,牙比狗尖,兇狠的样子像一只小老虎。 “软软的,没什么不同嘛。”还以为会摸到两条颈骨,去,和狗没两样。 “唿——?——”乖乖地让她摸,柔软的兽毛抖了抖,穷奇露出惬意的唿气声,前爪搭在椅柄上,抬头舔了舔她的脸。 野兽的灵敏感向来比人强,穷奇又是世间稀有的灵兽,自然能从主人的动作感到他的情绪。主人怀中的女子,好像会成为它的女主人啊,它就多舔两下,讨她欢心……舔舔舔…… “好痒!”躲着兽头,她嬉笑将脸别进他颈间,意外听到他突然扬起的大笑。 “哈哈哈!”爽朗的笑声传出主人的愉悦。 完了!惨声暗唿,水雾眼看着大笑的侧颜,直勾勾移不开。 他一定很少大笑。不知为何,她却笃定。大笑的他仍然憨厚,刚毅的脸线全部柔化开,让人感到他的笑从心底升起,他的喜悦浸透着全身。这样的他,让她的心怦怦直跳,脸颊又热又烫,很像刚出蒸笼的荔枝糕啊。 这样的他……这种感觉……比起以往见到喜爱之物的愉悦更甚啊。每当她看中一件东西,喜欢一件东西时,就是又热又高兴啊。 完了完了,看中他,喜欢他?真的喜欢上他了。怎么办怎么办,好像不止喜欢,还是很喜爱他呀! 怎么办?她要怎么办? 嘟着嘴,有些气也有些怨,她小声抱怨了句:“我怎么会喜欢你呢?” 大笑顿住,他低头瞅了眼怀中小脑袋,又低笑数声,然后——咧嘴龇牙,一张脸变为标准的傻笑。 另一边,可怜的常小弟咬着衣袖,对姐姐的忽视幽怨无比。 隔天清晨,常氏生药铺—— 支颌倚在柜檯后,瓷样的小手捏着精小的药杵,一嗒一嗒敲着药。乌髮垂在腰间,眸星半闭的女子一袭蓝素苎丝罗裙,不时打个小小的哈欠。 解决啦,以后再也不会遇到这种离奇怪事了。 常微凉打着盹儿,唇边含着一片笑。 昨夜闹到四更天,谁也没睡安稳。她记得自己在摄缇怀里睡去,醒来在独摇的房中,天色大亮。独摇折腾了一夜,现在还窝在秃宝的房里梦周公,幸好睡前不忘让四宝来铺里帮手,不然,没精打采的兔兔和秃宝哪能看药铺,甚至包括她,全缩在台后打盹。四宝是秃宝的哥哥,长他们姐弟三岁,学了些功夫,木讷老实,算是常家的护院。 “四宝哥,现在没客人,你不用站着。”掩嘴打着哈欠,她困着眼说道。 “不碍事的,小姐。”四宝回头看她,眼中带着宠爱,宛如看着自家妹子。 见他不动,她没说什么。从小玩到大,姐弟二人也没拿他们当下人看。静了静,秃宝乩童起乩似的睁开眼,迷迷煳煳站起,从怀中掏出一个蓝布包。 “什么?”常微凉转头。 “我也不知道,小姐。”叫她一声,秃宝揉了揉眼,挪到打盹的兔兔身边,“兔兔?” “嗯……” “这个……这个昨儿去药坊时,六哥让我交给你的。我差点忘了。”六宝神秘兮兮地将这包东西交给他,叮嘱一定要亲手交到兔兔手上。昨夜闹哄哄,他也把这事丢到脑袋后了。 接过蓝布打开,兔兔“咦”了声,清醒不少,“髮簪?”叫过后,兔兔倏地红了脸,低头将簪子包回布里,万分紧张的样子。 第31页 “六哥送你簪子干吗……啊,我知道了,他喜欢你。”秃宝嘀咕半天,大叫起来,也引来四宝的好奇回头。 喜欢? 打盹的眼睁开,眯了起来。什么喜欢啊,他们在说什么? “臭秃宝,你……你走开。别惊了小姐。”兔兔的声音很……甜? “六哥要是不喜欢你,干吗送你簪子?你说是吧,四哥?” “……应该是吧,老六不会随便买东西送人。”四宝估量着六弟的性子。 咦,送东西给人就表示喜欢呀,嗯嗯,不错,这招可以学学。眯起的眼再次合上,唇角笑花盛放。 他很喜欢她吧,不仅上门提亲(被拒了),还时不时吻她、想让她高兴,又无偿为常家驱鬼,这点毋庸置疑。问题是,他喜欢她,她知道;可她……好像也喜欢他了耶,他知道吗?倒不如……唔,送点东西给他,让他明白她也很喜欢他。 送什么好呢?黑玉固齿膏?不行,他应该不会喜欢自己的牙变成黑色;仙方洗头药?不行,这东西太……不值钱了;香发木樨油是女人用的,当然不能送他;至于洁发威仙油……吗,头髮像稻草的人才会用到,他的髮丝细滑,根本无用武之地。 怎么……办——呀!想起来了,绯绿社里喜欢杂剧的小姐们演过——某位姑娘生气地丢下一张罗帕,似乎害羞又好像生气地瞧着对面的公子,那公子面带微笑拾起罗帕,缓缓放在唇边印上一吻……中间一下花一下月的对诗她不记得,只知道最后……成了! 小手摸向腰间,抽出一条绣着月桂的丝帕。放在眼前瞅瞅,再放到鼻下闻闻……咦,被她拿来擦过手,有药味。 丢开帕子,常微凉站起,“兔兔,我出去一下。” “去哪儿,小姐?等等我。” “你看铺子。”冲出的身影又快又急,口里叫着“我去买东西,很快就回来”,人已跑到街头。 追赶不及的兔兔愣在门边,不知如何是好,“小姐想买什么,让我去呀。” “不会有事的。”四宝笑了笑,整理捣得满桌皆是的药粉。 三人看着铺子,转眼太阳已挂上屋顶。药铺来来往往的客人很多,忙过一阵后,客人少了些,三人正想喘口气,铺外又走进一群人。 “微凉呢?”来人的声音带着一丝异样。 三人齐齐转头,“摄公子。”越过他,看清紧随其后的面孔,兔兔尖叫一声,跳到四宝身后。四宝满眼戒备,秃宝则早已抓起扫帚。 “他不会伤人。”摄缇神色怪异,扫了眼铺子,“微凉在铺子后面?”他刚去过常家,知道她来了这儿。 “小……小姐不在。”兔兔挤了一句。 “去哪儿了?” “买……买东西。” “我等她。”迳自坐在椅上,他瞟了眼身后二人,“罗公子,你再多等等。” 这一等,直到一个时辰后,挂着窃笑的人影才慢慢返回。 又半个时辰后,常宅。 “微凉,你再仔细想想,会不会扔在什么地方?”侧头微笑,温柔哄着躲在身后的女子,摄缇感到腰间的衣袍被人紧紧捏住。 “没有。”躲在他身后,常微凉探头,好奇的眼光在两人身上打转。 怪她?全怪她?落头民找上她、常宅闹鬼,归根结底全是她惹出来的? 那罗氏公子的东西不见了,关她什么事?若不是昨夜闹了一番,很难想像他们会是稀有骨种(凯风是这么说的吧)。至少,一身绸袍,腰环玉带,头束金冠的罗炎,完全是富家公子样,他的随从也是人高马大,唯一露出端倪的是罗炎耳上的牙印——穷奇咬出来的。 罗炎说她“抢”了他的玉佩。是吗,她何德何能会去“抢”他的玉佩? “十五夜,罗某……熟睡后,离头在一条巷子里休息。当时常姑娘突然跑进来,罗某口中的玉佩失落在地,待我飞下地拾起时,常姑娘……”吞吞吐吐半刻,罗炎尴尬道,“常姑娘踢了罗某一脚,将玉佩缠在腕上把玩,不肯取下。打扰到常家,罗某也是不得已。此玉佩名为锁喉玉,虫落族人出生时便共存于体内。夜间飞头离身,清晨需得此玉方可使头身复合。若失锁喉玉,头身虽能复合,却不牢固,且必须在十五日内寻回,否则等到第十六日,飞头一旦离身,便再也无法与身体复合了。因期限将至,昨夜惊到姑娘,在下深感抱歉。” “我没拿你的锁喉玉。”她再次摇头,小手拽了拽盾牌的衣服,细声道,“喂,摄缇,我真的没拿他的玉,他说我房里有,让他自己去找,找到快走。找不到……也快走。” 满屋的狗血早已清理干净,能拖出去洗的东西全被下人折了下来;不能拖出屋的,下人们也仔细擦洗净,房中薰了檀香,只剩光秃秃的桌椅木床,想找东西很容易。 “罗某知道唐突,但罗某的确能感到玉佩在姑娘房中。飞头能闻出锁喉玉的气味,罗某肯定玉佩就在姑娘床下。” 第32页 “床下?”听了他的话,摄缇看向觊风。 不愧是善解人意的贴身侍卫,沖青衣随从弹了弹响指,头一歪,一群人有条不紊地搬椅子抬桌子,很快屋内只剩光秃秃的梨木床一张。四人将床抬起,众人入内,只见梨木床下——空无一物。 “看吧,我都说没‘抢’他的……” 得意的话没说完,罗炎伸手在贴墙的床柱边轻轻一探,缩回时,手中赫然提着一条银白细链。轻轻松了口气,他将链子戴回脖上。 “戴回去就行?”将脑袋搁在摄缇的胳膊边,常微凉感觉不到任何变化。 那块眼熟的玉佩就这么干巴巴地挂在罗炎的脖子上,没闪银光,没融入他的体内,耳朵也没动静,总之,很平常就对了。 提到眼熟,她不禁想在哪儿见过那块玉。其他暂且不提,单是玉佩何时跑到她的床下去就值得头痛了,好在独摇仍梦昏在秃宝房里,若是让他知道一切的闹鬼麻烦全是她惹来的,岂不要被他念成白髮三千丈…… “喝——”长长的哈欠后,门外传来满是困惑的声音,“怎么回事,姐你整理屋子……他他……他怎么在这儿?”惺忪睡眼一下睁得比桂圆还大,常家小弟跳过门槛,指着摄缇的鼻尖质问,“罗炎为什么在这儿?你昨天不是解决他了吗?”转头对着罗炎,“你……你来我家干吗?别以为我请你吃过饭,和你说过话,你就当自己是常家的朋友了,迟早我要解决……秃宝,秃宝呢?” “少爷,秃宝去铺子了,四宝也去了。”一位家僕动手为他系好腰带,细心道,“少爷,您还没擦脸呢,我去倒水。” “不必了,你!”常小弟指着家僕,“把昨晚没用完的狗血给我提……” “独摇,别胡闹。” “姐,这不是胡……”不对,姐的声音没那么粗,“吓,你……你凭什么管我?”这个找人骨头的傢伙管起他来了?正要跳脚大骂,腰间一紧,人已被拉到摄缇身后。 “不要胡闹,独摇。”扯过弟弟,常微凉伸出一指比在唇边,嘘声道,“出了什么事我待会儿再告诉你,你帮我想想,八月十五那晚,我回家时手里有捏什么奇怪的东西吗?” 好委屈啊他,“姐,你干吗帮着外人说我胡闹?” “快想。”她没空理小弟含幽带怨的眼神。 “姐,你抱着什么,又买什么东西啦?”她怀中的包袱引来常小弟的斜视。 瞟他一眼,她紧了紧胳膊,“没什么!快想啊!” “……今儿十几?” “晦日(即八月三十日)。” “……姐,十多天前的事,又黑漆漆的,你记得?” “就是不记得才问你。”她扣他一记爆栗,“想起来没?” “想起来了,想起来了!”捂着后脑勺,常小弟很顺从,“那天夜里你跑到城边的坟地里,还是家里的狗找到你。说到那晚……”他来气了,“让你去绯绿社听戏,你喝得醉醺醺,说合欢总与你不对盘,成天气你,拿了一圈诗糗你;还一个劲地说看到奇怪的大鸟,捏着不知在哪块坟头上捡的破链子在咱们面前晃来晃去。让你扔了,你当宝一样。” “……”难怪她觉得那块玉很眼熟哇,隔天醒时似乎瞧过,后来……是被她踢到床下去的?常微凉吐了吐红舌,“那……我有没告诉你,那链子在哪儿捡到的?” “没有。”他的奇怪看她一眼,“姐,你突然问这个干吗?” “啊,没事没事。去去,你快去擦脸。”推着弟弟,常微凉尴尬一笑,正想找个藉口搪塞,前面的人突道—— “罗公子,找到玉佩,你答应我的事可别忘了兑现。” 什么事?姐弟俩停止推拉,竖起耳朵。 他的话令罗炎身后的随从有些气愤难平,黑着脸道:“你根本是强人所难,公子怎可……怎可……” “无妨。”制止他的愤然,罗炎苦笑点头,“罗某不会忘。” “好,十天后送到喜客栈。” 支开下人,找了处花圃,常微凉抱着小包袱抬头看天。嗯,不错,院子里有花,天上挂着月亮,正应了戏曲词儿里的“花前月下”。 “微凉,看什么?”被莫名其妙拉来的摄缇溺笑着,不知她神神秘秘所为何事。 “摄缇,你……你让罗公子十天后送什么来?”走到花圃边,无意识摘着花瓣,她寻思着该怎么办?剧里都怎么演来着…… “落头民的骨骼。” 扇子戏——姑娘拿着香团扇,掩在鼻子下,一缕丝络在手上绕啊绕,然后她害羞地将扇子送给含情脉脉的公子,坚决地说:“苍天为凭,明月为鑑,今以团扇赠郎君,匆使君相忘。”公子于是含笑将扇纳于怀中…… “他不该吓到你。” 帕子戏——姑娘将香气扑鼻的丝帕轻轻塞在公子手中,一片深情凝视着坐在身边的公子。时值春日花宴,姑娘饮得数杯后,对公子缓缓道:“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再拜陈三愿: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常健,三愿如同樑上燕,岁岁长相见(冯延巳《长命女》)。”公子感动,掏出自己的汗帕,挥笔成一词回赠姑娘…… 第33页 “微凉?”花瓣落了一地,见她默默无语,以为自己吓到她,他不禁倾头叫道,“微凉?” 红豆戏——姑娘托着盘子,盘里盛满红豆,姑娘拈一颗红豆,轻声吟着王维的《相思》:“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採撷,此物最相思。”随后姑娘将红豆塞进荷包送给情郎…… 糟,忘了买红豆! 扔下只剩秃杆的花枝,她恍然回神,惊然转身才发现他近在咫尺。吓,她赶紧退后一步,“你……你靠这么近干吗?” “微凉,你有心事?”近些日她对他冷淡生疏,他知道,却不知该如何讨她欢心,甚至根本不知哪里又惹她误会。 “啥?啊,没有没有。”再退再退,直到后腿感到冰凉的栏杆,她低头咬牙,干脆跳坐在栏柱上,拍着一边的空位道,“你也坐。” 受宠若惊啊!极微的愣神后,他挂起一如既往的憨厚微笑,撩起长袍坐下。 “呃……穷奇呢?” “觊风帮它洗澡。” “嗯,你喜欢合欢吗?” “……”她问得突兀,他也奇怪。那位总让他喝凉茶的姑娘是她的朋友,他自然礼让多了三分客气,“她怎么了?” “没什么,他喜欢她?喜欢她送的凉茶?”心里开始寻思起来。若他说喜欢,她的东西就不必…… “不。不喜欢。”那茶不对他的口味,那女子也不对他的口味。他喜欢的,他爱的,只有她。 是的,爱她。如果对她记忆深刻到念念不忘,甚至浓到变成想拥为己有的情感是爱,他不得不承认,在寻找黑人骨的旅途中,他找到了额外的宝贝。 也许常被人说性子木讷不知变通,他自认那是有原则,而她的灵活慧黠是他本身欠缺的东西,下意识里,他想拥有她的性子吧。慢慢地,从想拥有她的性子,进而到想拥有她的人。 他是古骨族木星骨宫的木尊,有权有势,他从未如此迫切地想拥有过什么,她却是个例外。在他不知变通的生命中,她的例外带给他波澜微起的欣喜。而他,更想将这份欣喜永远留在木星骨宫。 心头万转,他无言,静静瞧着她。 哼哼,很好。她挪挪臀,靠近,“摄缇,我……我有东西送你。” 他惊讶,侧首看她,只见她在身侧的包袱里摸索半晌,掏出一块粉红色的丝帕,“送……送你。” 愣!眸星微闪,他默默接过,黑瞳中竟有着激动。送帕子给他啊……岂不表示她…… 见他捏着帕子发呆,她细眉皱起,以为他不喜欢,又赶紧在包袱中摸索,掏出五颜六色的丝帕来,“你不喜欢粉红色啊?没关系,我买了很多,你喜欢哪种颜色自己挑。” 呃……抱住她塞在怀中的一堆丝帕,他低头。赤橙黄绿青蓝紫,哦,还有白色,她打算把这堆帕子全送给他?尚不及开口问,又被塞帕子的小手分了心神。 五条、六条……塞完帕子,抬头看他,仍是那副呆愣的表情,颊边热了起来,她有些哀怨,低头闷闷地从他怀中拈起帕子,一条条扔在身后,“你……你不喜欢帕子啊?没关系,我还有其他东西送你。”掏空他怀中的丝帕,小手回到包袱中摸索,半晌,手中多了把团扇,“这把扇子……送、送你。” 可惜地瞅了眼地上的丝帕,他接过扇子,不知她玩什么。扇子并不好看,可她笑靥上的一抹飞红,却让他想拥入怀中。 姑娘送东西给男子,其意不言而明,她送东西给他,是否……喜欢他? “还是不喜欢?”转着扇子发呆的脸,怎么也看不出愉快的痕迹,她撇嘴,将包袱全部打开,一股脑儿塞进他怀里,“给,这儿还有檀香扇、摺扇、镂花扇、辟邪扇,喜欢哪种你自己挑。” “……” “全都不喜欢?”难道让她现在去买红豆?心里想着,手也不停地开始扔扇子。 握紧扔扇的手,摄缇将包袱轻放在身侧,靠近她,眼中是一抹不同寻常的妖艷异亮,“微凉,你喜欢我吗?” 走开走开,靠得太近了。她侧身后仰,不察他的双臂已圈住她,将她锁靠在栏柱上,“你……你问这个……” “喜欢我吗?”他意外地坚持。 “……” “微凉,我喜欢你,我爱你,你喜欢我吗?” “……”他什么时候变得会说话起来?她有点热,不止脸上热,身上也热,而这,全归功于他靠得太近。小手伸出,抵在他的胸上,“你……你退开些,好热。” 这一推,反倒让他靠得更近。 退退退,臀儿继续挪……糟,没地方退了。她惊慌抬头,鼻尖拂过他的髮丝,带来麻麻的微痒。嘆口气,小手早已无意识地为他将垂髮掠后,看到他眼中波动的情愫。 “微凉?”近来的冷落,让她此刻的亲近更令他珍惜。 很热,也实在没地方可退了。她鼓起腮,承认:“喜欢喜欢,我喜欢你。” 第34页 听了她的话,他露齿一笑,黑如夜空的眸子全是喜悦,心中突来的激动让他一时无言以对,只得低头吻上她光滑的额。 喜悦而激动的神情,让她觉得……她对他似乎很重要啊。 他不如富家公子一般会讨女人欢心,当然也谈不上风流倜傥,他甚至没有独摇的活泼可爱,可这尊默默立在身边的高大身影,却不知不觉站到心上去了。何时开始,她的眼睛总搜寻着这尊高大身影,希望能在抬眼或转头时能看到他。对他,似不仅止于喜欢啊! 温温的唇在她额上印下数吻,他突道:“微凉,随我回灵界,嫁给我。” “……”他跳得也太快了吧。何况,那灵界是什么地方?“你……你说的古骨族和灵界,和这儿一样?有山有水有城有房子?” 她翻起白眼怀疑的模样可爱极了,让他忍不住低笑,“对。灵界和你生存的空间一样,有山有水有城有房子。古骨族相当于一个很大的城市,古骨家族是城主,我们那儿也有铺子街道,有富家穷家;而其他的城市则居住着不同的族类,彼此间都有往来,或交朋友,或谈生意。这儿有的一切灵界皆有。” 听他这么说,从这儿去灵界,就和从广州到大都没区别呀。她转了转眼,心中有个模煳的念头盘旋,正待唿之欲出,轻沉的声音又在耳畔响起。 “我喜欢你的声音,我想时时看着你,微凉,随我回星骨宫吧,不管我去哪里寻找,不管离开多久,我希望回到骨宫时能看你抱你,知道有你在那儿,知道你很高兴,如此,我也……高兴。” 目不转睛盯着他的脸,听着他的话,她的心竟感动起来。 他的话没有戏里的公子说得有文采,也没有浓烈的爱语或让山崩掉的海誓,所幸她对文采没什么兴趣,可,她就是感动,很感动,非常感动呀。 知道她高兴,所以他也高兴吗? 他的话让她很受用哦。如果当初只是因为他高大的身影让她感到安稳定心,进而慢慢习惯,慢慢喜欢,现在,可是非常非常喜欢了呀。 喜欢一个人,若到了极致,是什么? 是爱吧。 呵,这人,真是一板一眼得让人……不,是让她,让她想不爱也难。 拂过髮丝的手绕到他颈后,眨了眨眼,她破颜一笑,“摄缇,你……从来没想过自己换衣服?” “……”困愣重回他的脸,“没有。” “为什么没有?”嬉笑着,羞红的脸艷如蜜桃,灵动的眸子映着两弯月牙,闪闪发亮。 因为从来没必要去想。迷恋她靥上的嫣红,他想也没想地道:“从小就有凯风帮我打点,木星骨宫的职责是‘寻找’,我只要负责寻找散存于各界的奇骨即可,没必要管那么多。” “木星骨宫里,只有你一人到处找……嗯,那个……人骨?”如此说来,他岂不是很辛苦。 “不会。每个星骨宫都有许多部下,不然,世界这么大我一人怎找得完。” “倘若,我是说……倘若,我随你回古骨族,你不会让我天天盯着你有没有换衣服吧?”自凯风出现后,才见他天天换袍子。真是个坏习惯,还是从小养成的坏习惯,得改! 他仍是困愣,随后明白她话里的意思,霎时狂喜于心,“微凉,你答应嫁我?愿意随我回灵界?”就算他曾想过,无论如何也要带走她,心底却隐隐担忧她的不快。如今,她亲口的许诺,让他如何不心喜如狂。 收回拂发的手,她低头,双肩因吃吃低笑而耸动。盘旋在脑中的念头越来越清晰,已完全浮出水面——在灵界,也许她可以……嘻嘻嘻! 心底有丝甜蜜,却不影响她偷笑的喜悦。低笑中,感到腰间被人紧紧抱住,她抬眼,瞳中映入憨厚而喜悦的笑脸。近在咫尺,近在咫尺,近在…… 突地坐直身子,红唇贴上他的脸,满意他的微傻,她红着脸再印上一吻,在唇角。 “摄缇,我喜欢你。你想高兴,我就天天高兴着让你高兴。”顿了顿,她忽然皱眉,“还有,不许喝合欢送的凉茶。” 咦咦,她也是蛮小心眼的人哪。抿唇点了点头,她不觉得小心眼有何不妥。 他把她拥得更紧,自然不会满意她的蜻蜓点水。鼻尖蹭了蹭她的,他缓缓低头,想吻上甜美的软唇,一如那天…… “啪!” 异样的轻响来不及阻止,他的唇,不偏不倚吻在——她蓦然打开的扇面上。 举扇掩去酡霞,睫羽飞眨数下,趁他愣神之际成功挣脱他的怀,跑到远远的迴廊边,才见她回头,沖他可恶地一笑,“想娶我,来提亲呀!” 丢下这句,她转身就跑,毫不留恋。 不知过了多久,在常家某个僻静的花圃边,传出间歇的沉沉低笑。 他很高兴,而这高兴,源自于她。 第八章独摇 “很厉害呀!” “对,很厉害。” 下人们在窃窃私语。 常独摇偶尔经过,碰巧听到语中有他讨厌的名字,便蹑手蹑脚挪过去,听个仔细。 第35页 “少爷那晚一点也不怕,真是英勇啊。” 嗯嗯,在赞美他。 “凯风公子更厉害。我见他一跳就飞到屋顶上,一只手就把虫落治得服服帖帖。”众家僕的眼中闪着仰慕的光亮。 “要我说,未来姑爷最厉害。凯风公子厉害是厉害,可他见了姑爷还不得毕恭毕敬,气也不敢喘。” “对对,姑爷最厉害。”众家僕附和。 在他们心中,不怕鬼的少爷厉害,捉到飞头的凯风更厉害,而让凯风毕恭毕敬的摄缇,则最厉害。 总之,摄缇已经成为常家下人公认的厉害角色。隔天后,自打陈妈脱口叫了声“未来姑爷”,他就成为常家下人公认的姑爷。而唯一拿眼斜看他的人,则是他们同样佩服的少爷。怎么办?他们很矛盾哪! “你说少爷为什么不喜欢姑爷?” “因为姑爷要娶小姐,少爷当然是捨不得小姐啦。” 哼哼,这群傢伙,也不看吃的是哪家饭,敢给他在背后道长说短,看来活儿派得太少了。 俊美的脸上闪过一丝狡笑,算计着点了点头,常独摇慢慢退开。 常家上上下下加起来,零零总总的人数也超不过二十,而他今天才发现,家中除了他以外,人心全被摄缇收干买净。陈妈不用说,“未来姑爷”就是第一个从她口中叫出来;兔兔也不谈,姐姐说什么她就是什么,完全一边倒;最可气的是秃宝…… 想到可气的书童兼伙计,常独摇气就不打一处喷。 叫那混蛋去买十把结实的扫帚,他倒好,扫帚是买回来了,居然还抽空帮那像狗又不是狗的穷奇买了陈记酱卤新出锅的牛肉。那混蛋是想讨好人,还是想讨好狗呀,啊! 气死他了! 还有更气的事等着他。 刚入街口,一长排刺目的红色喜盒排排排……排到三家之外的店门口了。 怎么回事?他不过昨夜看医书睡晚了又起晚了些,刚才绕到药坊查看近来制药如何,为何再回来铺前多了一堆……咦,让他非常牙痛的东西? 常独摇三步并成一步,五十多步的距离硬是让他缩成十来步,最后一跳——进了常氏生药铺。 “常少爷,恭喜恭喜!” “独摇啊,常家有喜啦!” 扑面而来的是客人和邻家铺主一串又串的道贺声,浓得像干货店挂的枯蒜头,呛他满头满脸。 “什么事?”牙根隐隐作痛,他微感不妙。 “独摇。”常微凉的声音越过杂乱的噪音,清晰穿耳而来,“快过来,独摇。”招手示意小弟走近,她对店中道贺的人群道,“多谢各位,既然今天常家有喜事,本店今日特价一天,所有药材八折出售。”转头,她唤过兔兔,“仔细招唿客人。” “是,小姐。”乖巧地点头,看着一群人消失在后堂,兔兔露齿一笑。 众人入了后堂,青衣随从留守堂外,帮助兔兔和秃宝打点铺子。 坐定。 “独摇。”常微凉坐在小弟身边,窥眼唤了声,“我们……娘死得早,爹也过世许久,家中只剩咱们两人,若姐姐离开……” “姐,你乱说什么?好好地离开什么?”牙更痛了,他磨了磨。 “不是不是,我是说……是说……”唉,该如何开口,才能让弟弟答应呢?她素来讨厌九曲十弯的肚肠,不顾身边微笑的男子,拉过小弟的耳朵悄声道,“你还记不记得,我以前说过要开常氏分铺的事?” “记得。”他点头。 “铺外的喜盒你也看见啦?”她话题一转。 点头。 “独摇,虽说长姐如母,不过咱们一胞同出,我也大不了你多少。爹娘不在,若有人向常家提亲,你……会不会答应?”姐弟感情向来好,什么事她仍会求得弟弟的同意。 “向谁提亲?”大牙磨了又磨,还是痛。 细指点点自己的琼鼻,常微凉迎着相似的大眼,有些害羞。 谁敢,我买杀手噼了他——他很想说这句,可看到姐姐难得娇羞的神态,一双怒眼转瞪向笑得畜生无害的男子,磨牙之中硬是挤了句:“只要……只要你喜欢就好。” “他……他今天是来提亲的。”好小声。 “我知道。”成排的喜盒,看得他眼红心也红。 “独摇啊,我……我答应了。”贴着他的耳朵,常微凉将声音压得更低,如此如此……那般那般…… 摄缇与凯风未及细听,只看到常独摇脸色乍青乍白,瞠目结舌,随后便是极大声的磨牙。 细细说完那夜盘旋在心中的念头,常微凉离弟弟的耳朵,才发现他牙关咬得死紧,“独摇,你牙疼?” “……疼。”怒火直射摄缇,就连一边的凯风也波及到。磨牙声响了一阵又一阵,才听他暴然大吼,“姐,你让我跟他去灵界?什么狗屁地方?我管他那儿药材好不好卖,分店好不好开。姐你想开分店,我立即让秃宝去找铺面,在广州城你想开几间分铺都可以。为什么要去古什么的地方开?” 第36页 “古骨族。”凯风提醒。 “我们姐弟说话,你闭嘴。”常独摇磨牙一咬。 被他一吼,凯风脸色“刷”地从额顶一路青青青,有青到脚板底的趋势。常微凉眼中则泛出湿意,“独摇,难道你忍心让姐姐去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你真的放心让我嫁过去……” 不想就别嫁——常独摇正要吼出这句,一直微笑的男人咳了咳,开口:“微凉,原来你寻的是这种心思啊。” 他是不是真的很笨,为何总猜不到她脑子里想什么?心中明明狂喜着她的许婚,也考虑着如何让她喜欢木星骨宫,让她不会觉得闷,可乍然听到她要在灵界开常氏分铺,却也让他有着深深的……无力呀。 开间常氏分铺吗?嗯……也好也好,娶了她,他也不能成天带着她寻骨,十天半月不在是长有的事,开间药铺,一来可以解解她的闷,二来也让她开心,三来,唉……只要她别用黑玉固齿膏,常家的一切药品他都可以接受。 “怎么,这种心思……你不喜欢?”听到他嘆气,她跑到他面前,瞪瞪瞪。 “不,喜欢。”他答,却忆起常小弟刚才吼叫时带出的一句,“你……答应嫁我,是打算带独摇一起去吗?” “不是。”她摇手,“我让独摇先随你去察看,若是可行,以后分店的药材就由独摇提供。” 她的话有语病,而他听出来了,“你让独摇先随我去?你呢?”他要娶的是她,带那“毒药”小弟回去何用。 “我?那个……嗯,等你娶了我,我才能随你回古……古骨族嘛。”平日做生意时要大方,遇到自己的重大事情,还是要顾虑一二的。她只是答应他的提亲,八字的一撇还没划下,他急什么。 倏地,他眉心一凝,极快便展开,迟疑道:“微凉,你的意思……今日只是答应我的提亲,却不随我一起回去?必须是咱们成亲后,你才肯随我回木星骨宫?”这是她的言下……之意? “嗯。”她重重地点头。 他的眉心又一凝,“微凉,我三天后便要启程。你……只让独摇随我一块?” “三天后?”她惊叫,心思转到他的话上,竟意外地不舍起来,“这么快?你……你不是要等罗炎送东西来吗?黑人骨呢,你找到啦?那孩子太小,不符合你要的骨骼呀,难道这些天你找到新的了?”难怪这些天少见他来铺里,凯风也是闪个人影便不知去向。最可气要走的前三天他才告诉她,分明想让她依依不捨。 “那孩子就有我找的东西。”拉过她的髮辫绕在指间,他不以为意道,“黑人骨一向难寻,能找到那孩子已是稀有。我带一副活骨骼回去,老主人也不会不高兴,他高兴起来,也就不会顾忌骨骼是不是一模一样了。” “活骨骼?难道你……”他们想活生生取出那孩子的骨骼?太残忍…… “不。”知道她又误会,他无奈,抬手抚平她因不贊同而皱起的眉,“我买下那孩子的一生,他的骨骼当然也归古骨族所有。小主人与老主人一样,也喜欢收藏。那孩子的骨骼,就当是送给小主人。或许……”侧眉轻思,他唇角一勾,“或许,我是为小傢伙找了个玩伴。” 那孩子长小主人几岁,应该能玩得来。而古骨家族中没有收藏骨骼这种奇怪嗜好的人,只有现在的当家族长——小主人的爷爷。啊,他对骨骼收藏也没兴趣,他只是寻找,寻找而已。 “咔咔吱咔咔吱……” 好奇怪的声音,她没在意,仍不放心地问:“那孩子愿意?” “那屋内全是无父无母的流浪孩子,我买他一生,供他吃穿学习,让他在星骨宫做事,比在那儿胜千倍,他有何不愿。”不想多谈黑人骨,他扬起过于憨厚的笑,揽过她的腰,“微凉,真要嫁我之后,你才肯随我回去?” “咔咔吱咔咔吱……” 奇怪的声音仍在响着,她点头。 “好。”憨厚的笑变得有些“大智若愚”之感,摄缇抬眼看向凯风,“今晚成亲。” 软!她左腿曲了曲。 太快了吧,他还真是一板一眼得让人牙痒痒。正想说“不可”,一道声音比她更快—— “休想!” “咔咔吱咔咔吱……”磨牙声一声比一声尖锐,常独摇捂着腮气急败坏。他当他不存在是不是,说成亲就成亲,当姐姐是什么? “独摇不许?”男人问得白痴,笑得也白痴。 “当然……哎哟!”咬到舌头,牙疼得更厉害,疼得常小弟悲从心来,“姐,我牙痛。” 小弟痛苦的表情不似作戏,嘆了嘆,从他手中拉回乌辫,她走到小弟身边,仍不忘回头对他道:“今晚不可。” 喜欢他,也许不止于喜欢他,可从没想到今夜就要嫁他啊。这人,真的看重她吧,为了让她心甘情愿地随他回去,竟然心急到想立即成亲。 第37页 他的笑容很忠厚,却也是唯一让她动心的笑容。 父母过世早,比起寻常姑娘家,她懂的东西自然也多。其实,她喜欢的男子应该是风流美貌又家境富裕的公子才对,毕竟每每看戏时,只有这种类型的公子才能让她记住。但现在不同,看到他的身影,看到他的笑,那些公子全成了捣碎的药粉,不知被风吹到哪个角落了。 唉,只有他吹不走。 为什么?她不会不明白。只是……她呀,从未想过自己会爱上他啊,爱这个不会说话,看似忠厚无害的男人。 恍惚揉着弟弟的腮,她抿嘴一笑,心头有着莫名的喜悦。 “哎哟哎哟,好痛!” 哀哀叫唤引回她有些飘散的心思,定眼一看,她嘆气,“独摇,你的牙根全肿了。”难怪刚才总听到他在磨牙。 “肿了?”常独摇不信。他只是被摄缇气得牙痛,关肿不肿什么事。 “你也算半个大夫,牙肿也没感觉吗?”生气戳了戳小弟的额,她走到铺外取药。一刻工夫后,只见她端着小瓷碗走进来,碗中一层黑煳煳的药膏。 “张嘴。”她敲一记弟弟。 “你调的什么?”夺回姐姐的关心,常独摇借病撒娇。 “用硼砂和麝香调成的,放在牙上可以镇痛消胀。张嘴。” 依言张开,不等一勺药放入,他赶紧闭上,“我……我要在里面加蜂蜜。”硼砂麝香哦,好苦的。 “……好,依你。”出铺调药前,感到身后紧绕的炙热眼神,她回头,沖他甜甜一笑。 待到细碎的脚步走到铺外,常独摇揉了揉腮,转向摄缇,“别以为你在这儿混得脸熟,我就会把姐姐交给你。” “微凉答应了。”对“毒药弟弟”的出言不逊,摄缇丝毫不放在心上。 哼,牙根一阵抽痛,痛得常独摇计上心头。咧出诡计的笑,他缓缓道:“想成亲也行,不过,你得在常家娶。换句话,你得入赘我们常家。”若他不想入赘,他就有非常充足的“理由”解决他。 “常公子,木尊绝对……”凯风青黑着脸开口,半路却被轻挥的手打断。 “入赘?”摄缇似听到一件多么有趣的事,呢喃念着两字,笑脸不变。 凯风见到大惊,俊脸开始变白,心底的念头引来阵阵冷汗。捏了捏掌,他轻声问:“木尊,你……” “若我入赘,今夜就可成亲?”摄缇瞟了一眼凯风过于苍白的脸,不解他为何汗流浃背。他问的则是常独摇。 “休、想!” “……”惋惜地嘆口气,摄缇不再说什么。 一时间,后堂静默无声。 凯风尚在震惊中,正寻思着如何说服自家主子别上当,没心思“死谏”;常独摇牙痛加上生气,对两人可谓话不投机半句多;摄缇单手支额,倚在椅上不知想什么。 三人默默坐了半晌,突听摄缇唤道:“独摇。” 瞪,咬牙地瞪! “我三日后启程,你收拾一下,不必带太多东西,从这儿回灵界只要半天便够。若你想……嗯,听微凉的话,考察在古骨族开分铺的可能,大概要多待几日。” 瞪——“半天?很近的地方?” “不,从这儿到达入口只要半天。”他言简意赅地说。 不过说得太简单,常独摇有听没有懂。遇到这种时候,解释便成了凯风当仁不让的职责,“木尊的意思是,从广州城出发,到达人界与灵界的入口‘漫道’只要半日工夫。常公子不明白啊?没关系没关系,在下可以说得详细些。人界与灵界的通道有很多,它们分散在世间的各个地方,就像路有长有短、有好走有难走、有平直有崎岖,漫道也是如此。咱们得找一条又短又平直的路走回去。离这儿最近的一条漫道在海上,咱们走到海边只需一个时辰(2小时),再坐船到海心,木尊开了道,只要走半个时辰便到达古骨族。” 喘口气,歇一歇,凯风正想一口气解释他家木尊如何如何厉害,如何如何受人尊敬,常独摇却听得不耐烦,抢白道:“行了行了,既然这么近,咱们现在就走,看完了晚上送我回来。” “扑通!”凯风一头栽在椅子下。 “常、公、子,漫道不是谁都能开的。”他也好想咬牙。 在摄缇兴味的眼光下,凯风深感狼狈。 “咦,凯风你也牙痛?”适时走进的女子见龇牙表情从小弟脸上转移,好心道,“我加了蜂蜜,凯风要不要敷在牙上?” “不、要。” “哈哈!”扬起畅笑,摄缇迎上女子俏皮的笑。 直到姐弟俩上完牙药,一双黑眸仍转在那抹素蓝的身影上,笑声不断。 明白了,他终于明白,为何对常独摇夹枪带棒的言辞毫不在意。因为……呵,爱屋及乌吗? 他不惹事,讲原则认死理,一旦认定的事,鲜少有人能左右他的决定。然而,不惹事,却也不会让惹到他的人好过。这个毒药弟弟…… 呵呵呵,爱屋及乌?爱屋……及乌吗? 第38页 是吧! 日子进了九月,日头还是很大。正午的太阳晒得街道又烫又刺眼,晒呀晒,晒了三天…… 日上正杆,立不见影。 明明很热,姐弟俩却全身发寒。常微凉挪挪挪,挪得远远的,明眸中尽是不贊同。常独摇亦是瞠目结舌,不知该不该佩服。 这人果然是个太岁爷,犯不得。想了想,常微凉挪得更远——“啊?”身后是什么,又热又烫的熟悉感…… “微凉,再后退一步,你要绊到门槛了。”伴着低沉的嗓音,腰间环上强健的铁臂。 “啊,谢谢,不不,我是说……你什么时候跑到后面的?”刚才还在门边站着,一眨眼就变到她身后。 “我走得快。”他低头凝视粉白的小脸,焦急问,“怎么了?”他刚才说了什么,姐弟俩吓成这样? “你……你真的让罗炎……去挖……挖……”任他扶回椅,她实在不想对祖宗不敬。 “嗯。”他点头,这是他们吓到她的代价。看她神色不定,似乎难以接受,可这种事对古骨族而言,不,应是对灵界而言,算不得什么天理不容。 “你还嗯?”回过神,她开始跳脚。早知道他要罗炎送一副落头民的骨骼,不知道的却是,“你让他挖自己的祖坟?” 祖坟哦,老祖宗睡觉的地方。而他让罗炎送来的,竟是从百年前的坟中挖出的枯骨——大概是罗家某祖宗之骨。他敢?这种大逆不道的事,他竟然敢? “有何不敢?”将耳贴近她的唇,听她喃喃自语,他下意识答道。 古骨家的老主人视收藏为人生一大乐事,而收集骨骼的手段是无所不用其极,阴险狡诈到令人髮指的地步。长年的潜移默化,他们这些后辈或多或少受了影响,做起事来也会阴险一下。 挖人坟墓这种事,他不怕,只是不愿去做。当然,这不代表他会放过犯到他的人。让人吸收教训的方法多得是——让他们亲手挖开祖宗的坟,还得亲手将骨骼送到他面前。 这,就是落头民犯太岁的代价。 “你真的敢?”推开他,她有些气,也不贊同他的轻描淡写,“若是我的坟被人挖了,我会气得从坟里跳起来……” “别胡说,姐!”常独摇脸色发白{奇.书。网}。他的姐姐说话总是随兴而来,也不理言辞是对是错,是凶是吉。 “不会。”相较于常独摇的苍白,摄缇却微微一笑,握起她的手放在唇边一吻,轻敛黑眸,不疾不徐道,“不会有那种情况。我希望,百年之后,咱们的骨骼手牵手放在木星骨宫里,能让咱们的儿子和孙子看到,知道他们的爷爷奶奶手牵手,至死不放。” 他们的想法差了千万里呀!盯着交叠的手,她无语。 两副骨骼,手牵手……哇,好恐怖的画面!却也……好感动! 至死不放吗?他们会手牵手过一辈子? 这人哪这人,总在无意中说出让她感动的话,感动得她只想抱住他,想吻他,想如他所说,就这么手牵手,一辈子至死不放。 “要走了,姐。” 生硬的咳嗽打断她的感动,眨回眼中的湿意,常微凉抬头,“啊,独摇小心。”差点忘了,她是来送行的。 喜客栈楼下,一顶青色小轿等候多时,青衣随从立在九月艷阳下,静肃无声。 倚窗向下望,又转头叮嘱小弟数句,她不解,“那顶轿子,两人坐得下吗?”他们赶路不用雇马车? “那轿是为常少爷准备。”揉着穷奇的头,凯风尽职解释。 “那……那黑骨的小孩怎么办?”小男孩乖巧地站在某个随从身边,脸上完全看不到害怕,让她贊贊称奇。反观小弟,一下问秃宝这个带了没那个带了没,万般不情愿。 “他小,抱着走便可。” 命随从包好骨骼,凯风挥手示意他将东西带下楼。 “呃,落头民的骨头呢,你们也抱着走?” “对。”最后扫一眼客房,凯风为自己的细心满意。该带走的全带了,只剩一个包袱,“木尊,这个包袱……” “咦,我送你的帕子扇子,你全拾来了?”瞟到眼熟的包布,常微凉嗔目,捂着嘴,心头蹿起难以言喻的冲动。 那晚,她好像扔得满地都是,有些帕子还踩了两脚,她都不打算要的。 “收好。”回他一句,摄缇不再理凯风,径直迎向扑来的人影,溺笑道,“小心。” “会,我们一定会。”死抱着他的腰,她莫名嘀咕出一句。 “我要走了。”凯风与常独摇已先一步下楼,房中只剩他们俩。想到数十天听不到她的声音,看不到她的人影,他的心头泛起浓浓的怅然,任她抱着,他不舍推开。 自怀中抬头,小脸兇巴巴,却也俏皮万分地盯着他,“摄缇,你不放,我也不放。” 抱着他的腰,至死不放! 第九章太岁 是哪个姓王的说过“红豆生南国……此物最相思”的?还真是不牙疼。 第39页 相思,相思,越想越思啊。他走了……十六天啦! 天外乌云堆耸,一如她的心情。不想了不想了…… “轰隆——”裂空的雷声狂然作响,带来暴行疾雨,“哗啦啦”打在屋顶上。雷雨持续了三刻钟(古时一刻即十四分二十四秒),漏壶指针跳过申正(下午四点),因为下雨,铺中没有客人。 独摇带着秃宝一起去了灵界,铺中只剩她一人,幸好有四宝六宝相助,让她没那么累。唉!低嘆沉沉,玩扇的女子不甚开心。 嗯……不知合欢在不在药铺里,找她……不,送些桃花粉给她好了。寻思着,常微凉站起身,转头在药柜里翻找新制的敷面桃花沫。 此时,雷声已停,街上雨点变小,一片片水洼摊在青石街上,在街边形成粗细不均的水线。 “哎哟,全湿了。”一声抱怨响起,铺门外跳起一位裤筒微湿的布衣女子。随着抱怨,她的左手拉近一位颀长的俊美男子。 男子的头髮全包在深灰头巾里,月白长衫,前后摆被他胡乱捲起,塞在腰间;他的裤筒折上膝盖,布鞋全湿,应是雨中步行的下场。而布衣女子除了裤筒边沾上些许水滴,全身的干爽与男子形成强烈对比。 放下手中的竹伞,女子走到柜檯边,“掌柜,我要买药。” “客人想买些什么?”兔兔起身。 “染黑头髮的药。”女子掏出银子说道,“药效越深越好。” “……客人,药效不是‘深’就好的。”兔兔拉出勉强的笑,偷偷看了眼自家小姐。 听到询问,常微凉移到女子身边笑道:“客人,你买黑髮药,是家中父母用,兄弟用,还是自己用、送朋友?” “他!”指了指坐在一边拎湿衫的男人,女子很坚定道,“他用。” 常微凉看向男人。嗯,比凯风漂亮,比摄缇漂亮,也比独摇漂亮,不过最漂亮的还是姑娘手上的银子,“客人,这位公子年纪轻轻,用黑髮药不妥。” “哎呀,你被他骗了。”女子三步并一步,跨走到男子身边,一把拉散他的头巾,“看,就因为这样,我才要买黑髮药。” 男子拎着湿衣,头也不抬,似乎女子突来的举动对他而言早已寻常。 随着头巾的散落,一头瀑布般……雪白如银的长髮飘然垂下,掩去男子俊美的脸庞。 女子拉下头巾,体贴地将他的头髮拢在身后,不打扰到他绞干湿裤的水滴,“大夫,你店中最好的染髮药是什么,我要。” “最好的……”嗫嚅低念,常微凉从惊诧中回神,盯着男子雪白的长髮,眼中闪闪发光,“啊,有有,常氏的染髮药质量保证,从头染到根。兔兔!” “在,小姐。” “去,去把染髮乌金散、仙方变白髮给我各取三钱。”闪闪的明睐中,是见到银子的喜悦。相较于男子的容貌,她倒没空理会了。 “真的有效?”听着药名,布衣女子下意识问。 “有效。”清脆的声音保证,常微凉接过兔兔拿出的药粉,一边用水调和一边道,“染髮乌金散乃是外用,每日洗髮后,将药调成水,再将头髮全部浸在药水中,二刻钟后换清水洗净,头髮即会乌黑光滑。” “那,仙方变白髮呢?”女子瞅了眼药水,再问。 “哦,仙方变白髮是服用药,仍是三月收地黄、六七月收莲心,八九月暇桷角,阴干精调而成。客人,你只要取一两药粉放入酒中,每晚一两,连续喝七日后,白髮就会变乌髮。” 用酒喝的药似乎比洗头的药好呀,轻抚着五指间的雪白髮丝,女子有些动心,“真的?” “客人,常氏生药铺虽然小,绝对讲信誉。”常微凉心中哼了哼,耐心道,“城中有位官爷不信,将药入酒泡了七天,然后用酒煨鸡七天,你猜鸡成了什么?” “变成什么?”女子很笨地接口问。 “变成了乌鸡。”那位官老爷现在还是常家的大主顾,一把年纪了,成天染着黑髮黑须,家中妻妾十多个,她向来避而不见,全交独摇打发。 “好,就要仙方变白髮。”女子拍掌,定下,“要一斤……不,三斤好了,包起来我带走。” “客人赶路?” “嗯。” 趁着包药,女子为男人拢起白髮,将头巾重新包好,神色温柔。 “三十银一斤,三斤九十两,客人,我用油布多包了一层,不怕被雨淋到。”兔兔送上扎得密实的药包。 “多谢。”接过药,爽快付了银子,女子取伞欲走,在门边被男子拉住。只听他低低开口,声音带着清亮。 “地上湿的。” “我知道。”女子左脚已迈出门槛。 常微凉似乎听到极轻的一声嘆气,看到男子回头沖她们笑了笑,很温柔很礼貌的那种,随后弯腰抱起女子,很快消失在雨丝中。 哦,这就是男人那么狼狈的原因呀。撇撇嘴,盯着瓦沟上滴落的水珠,心头又蹿上那张憨厚的笑脸。 第40页 没有客人分散心神,她的脑子里塞的全是他。 好想他,好想他,真的好想啊…… 过了秋分,雷始收声,蛰虫培户,水始涸。 微雨过江,烦襟开。 自从遇到白髮男子后,又过了三天,常独摇回来了。 “摄缇!”冲进厅堂,女子扑入高大男子的怀中,错过小弟哀怨兮兮的眼神,“凯风说找到人骨,你就有半年的休息,真的吗,现在是休息吗?” “嗯。我不是第一个回宫。”小傢伙见到男孩,当下便成了朋友。老主人没说什么,只是叮嘱他以后多多留意些。 “摄缇,我……好想……”“你”字绕在唇边,她恍然回神,惊觉到下人趣味地打探,脸颊微热,放开他的腰。 “姐,你不关心开分铺的事?你不关心小弟我在那全是奇怪嗜好的人中过得好不好?”常小弟脸色红润,气色极好。 “关心。”口是心非,她的眼不离摄缇。 髮丝垂在颊边掩去大半张脸,漆黑的眸中一点亮色,略厚的唇上挂着微笑,有些憨,有些刚毅,却是她最喜欢的。 最喜欢,也不止于最喜欢。 “独摇你好好休息。”丢小弟一句,她主动拉起他的手,拉他走出厅堂。 绕着常宅的迴廊走着,不知去哪儿,只知道不想让人打扰,只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看他、好好抱他。 ——不管我去哪里寻找,不管离开多久,我希望回到骨宫时能看你抱你,知道有你在那儿…… 这是他的话,初听只觉得这人语言朴实,而今想来,她又何尝不是如此所愿。想看他想抱他,想听他的声音,想窝在他怀里时不时追寻他的身影……两情相悦,也不过如此啊。 “摄缇。”抬起大眼,她低低叫了声。 倾首凝她,柔软的髮丝拂过鼻尖,他微微一笑,任小手掠开长发。 “我想……” “想什么?”长臂环过柔软的腰,沉稳得看不出他有多激动。 她不知道,当她惊喜扑入怀中时,他有多高兴;看到她,他才知道自己有多想她。十九天不算长,他却觉得心神恍惚,食之无味,什么也不能让他感到愉快。交代完黑骨人的事,本想即刻回来娶她,可……毒药弟弟与他不对盘啊,拉着他东看西逛,真的“谨遵姐命”找起铺子来。 “我想……”把玩着耳边的黑髮,她顿了顿,没察觉整个人被他锁在怀内,“你什么时候娶我?”一鼓作气。 “……”他的微凉胆子好大啊。念着在脑中一闪,心中的喜悦如潮水涨涌,翻腾不止。 “没想到吗?”再而衰。 “……”说立刻,她会不会觉得又太快了? “……算了!”三而竭。 挣扎着身子被他用力抱起,左腿踏在栏上,让她稳坐其上,亮而黑的眸闪现异彩,“立即。马上。现在。” 她愣住,随后明白过来,羞涩飞上脸颊。为了稳住身子,她整个人全倚在他身上,过近的距离让他的唇在眼边放大,很……诱惑啊。 飞转的歪心思让双颊多出一抹艷色,他看得呆了。不知谁先动嘴说话,两张温热的唇无意间撞在一起,他低笑,她一呆。 “我想娶你,现在,立……刻……” 磁音穿入脑海,双唇已被含住。 他的吻很慢,一如她想像般的——诱惑! 昏沉沉的脑听不到其他声音,只知道耳中怦怦如雷的心跳以及懒散低咆的……狗吠。是她家养的狗……还是……穷奇…… —全书完— 酸风射太白 针叶 缘起赌局 这是一个六界共存的世代。 妖、怪、人、鬼、灵、魔——共存于世的宇宙六界,因为人类黑白的混淆,早已失了明确的界定,已然分辨不清了。就像上古时期的特色人种,传到这个世代,要么灭绝,要么杂杂混存,雌雄莫辨。然而,人类世界的一切规则,皆可套用在其他五界上。小到柴米油盐,大到改朝换代,当然也包括生老病死。 因此,这世间无奇不有。 六界中,有一界为“灵”类所居。 相传,灵界种族繁多,星相各异…… 也相传,灵界中有一个名为“古骨”的族类,他们以经营骨质品为生,最爱收藏的,也是各类稀有生物的骨骼。 说来也是凑巧,古骨族有位老族长,老族长有座收藏楼名“骨骨阁”。族长还有个小孙子,小傢伙完全传袭了祖父对收藏的痴迷。 可在某一天里,小孙子粗心撞碎了骨骨阁内的收藏,气得老族长捶胸顿足,鬍子揪掉一大把,急命金木水火土五大“星骨宫”的执行者,务必找回一模一样的骨骼。给出的奖励是:第一个完成任务的将会有半年休假,并能升官发财。 起初,此五人并不在意升官发财这种芝麻绿豆的小小小——事,但当听说能得到半年休假时,不约而同来了精神。时隔一夜,星骨宫内寂寥无声,已是人去楼空,五位尊长各自带了亲信,只留僕从打扫屋子。 第41页 此后,好长一段时间里,骨骨族人都听不到五星尊长的笑声,看不到他们的绝色容貌。 唉,谁能第一个带回骨骼呢——这是五星骨宫所有僕众心底共同的疑问。 这些尊长们平日里就喜欢互相斗气,闹闹内讧是常有的事。他们不怕别的,就怕某位尊长在回程途中被其他几位合伙暗算,到头来谁也拿不到第一呀。 唉唉! 不仅僕人嘆气,老族长也是忧心忡忡。他担心,若是那些傢伙打斗起来又撞坏骨骼,他可就得不偿失了。 是了是了,为了确保万一,在他们回来前,五宫内留守的僕人们暗暗开起了赌局,看看谁能押中头彩。 想知道谁能第一个完成任务,并得到半年的休假吗? 想?那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不想? 对不起,凡不参加赌局者,将负责在星骨宫刷洗茅厕,直到尊长们胜利归来。 开篇留书三封 第一封,给—— 风儿那亲亲的爹: 孩儿自幼受爹的教诲:循规蹈矩,刻守本分,为人要宽厚,待人要善良。孩儿也牢记在心,一时不改忘记。如今孩儿已长大,此番外出,不为惹是生非,只为求得一记灵药,以治疗大哥长年的疾病,这是孩儿……不不,这是我们一家人多年来共同的心愿,还望爹爹不要阻止。 爹请放心,孩儿谨遵教诲,绝不会为祸他人,也请爹不必费心找寻孩儿。待寻得所要之物,孩儿自会回来。 如果……(此处是一团圈掉的墨迹) 不好意思啊,爹,孩儿写错字了。还请爹不要吹鬍子瞪眼睛,您的鬍子虽然没变白,吹多了也会变白的。您现在想骂孩儿吧?呵呵,我想写的就是—— 爹如果有时间找孩儿,倒不如花心思劝劝娘和大哥吧,想必他们这个时候已经在往书房来的路上了。 哈——哈——哈! 爹,要多笑。 第二封,给—— 风儿那亲亲的娘: 孩儿自幼得娘亲真传,论容貌、论功夫皆不在话下,此次外出不是逃家,还请娘不要挂心,也不要想歪了。详情已在爹的信中说明,娘可移步书房查看。 此外,娘,孩儿虽然已满十五,您也不必急着为我找婆家呀,爹都不急,您急个什么劲! 娘不要误会,孩儿不是为了您一个月前说的那句话离家,绝对不是哦。孩儿只是想让大哥的病快点好起来。 第三封,给—— 风儿那英俊不凡又气量宽厚的大哥: 展信悦! 当大哥看到这封信时,风儿已经在千里之外了。离家理由已在爹的信中说明,此处,我就不再细述。大哥若有兴趣,可移步爹的书房,想必娘已经在那儿了。 大哥,请不要和爹一起考虑如何找我,我不是逃家,也不是离家出走不回来。找到我要的东西,我自然就会回来的。 在此,也请大哥放心并转告爹娘,小妹我每到一处,只要有“急脚递”(即信局)的地方,一定会寄信报平安。说到寄信,小妹有些感嘆啊,小时候,大哥外出时总会写家书回来,爹和娘最高兴的就是念家书给我听了。长这么大,小妹才发现未曾写过一封家书,这次外出,一为求药;二嘛,就当是满足小妹的“家书愿望”吧。 顺便提一句,佩玉被我打昏了,想必还睡在我房里,大哥有空就去看看,没空就差个人去瞧瞧。 好了,大哥,就此搁笔,不写了。 如果不是佩玉突然跑进来打断,小妹其实有好多话要对大哥说。小妹好捨不得……(此处是一团化开的墨渍) 酸风 留于亥时三刻 第一章射月 层峦起伏的黛色群山,山顶笼罩着滚动的乌云,仿佛沸腾海浪。 一阵咆哮的山风捲地而过,飞沙走石,如妖魅莅临。风过后,乌云被吹散,太阳在厚重的水墨色中露出些许曦光,照在无人的山麓上。 自古以来,它被唤作“句余山”,绵延千里,周围大城小镇无数,奇珍异兽多不胜数,香花毒草满山开遍。 天色已晚,山中的樵夫猎户早已下山,为即将到来的大雨做准备。 绿草摇曳的山麓上并无一人…… “别跑!” 突兀地,一道声音在林中响起。话音未落,满山绿意中闪过一道白影,紧随其后的是一支凌厉的飞箭,“咻”地钉在树干上,震落数片绿叶。 “我叫你别跑,听不懂啊?!”声音从茂密的林中传来,夹着气喘吁吁。 白影在树后停顿,随即改变方向飞奔而逃。 它是一只兔子。 白影改变方向后,茂密的林中跑出一位灰头土脸的少年,头髮随意束在脑后,杂乱一团,精緻的布衣黑一块灰一块,早已没了原来的整洁。如果只看穿着,他很像顽皮的少年,但急遽唿吸的胸部却表明他……不,应该是“她”才对。 她是个全身脏兮兮的姑娘,而她的手里,正握着一把精緻的弓,背后的包袱里依稀可见许多箭头。 “该死的兔子!”她骂了句,眼光在林中搜寻,手里的弓也未停下。 我射——我射——我射我射我射!该死的兔子,跑那么快干吗,赶去投胎不成?哼哼,姑娘她就不信猎不到今天的晚餐。 第42页 心中连声咒骂,她手头的动作未停。搜寻的目光捕捉到树后一闪而过的白影,她微微一笑,眯起眼拉弓。 “咻——啪!”很好,一矢中的。 侧耳倾听,确定草中不再传来奔跑的声音,她託了托包袱,将弓小心放进去,扬起笑往草中那团白色毛球走去。 她的箭射在白兔身上,兔身陷在高达腰际的草丛里。扫了眼箭尾,她扶着背后的包袱,右手随意向猎物抓去,准备一把提起。她本就随意地去捉,却没想到一只兔子会如此沉重,又因为她将注意力放在包袱上,没防备地只觉得右手一沉,人也禁不住往草丛扑去。 “哎哟!” “哎呀!” 幸得两手及时撑在地上,让她没整张脸扑过去。同时,身下不寻常的硬度让她诧异,目光顺着右手的白毛缓缓移动,最后停在身下。 男人?长着白头髮的男人? 如此,那她岂不是扑在一个男人身上……撑在地上的手僵硬起来,动了动,竟发现自己的胸结结实实压在男人脸上,她更觉尴尬,低讶惊唿,正待爬起,被她压住的男人却先开口—— “姑娘,你几天没洗澡了?衣服好臭。” 臭? 透明的脸皮升起粉霞,顾不得多想,她曲肘用力,手忙脚乱地离开被她压住的男人。她本是屈腿爬起,谁知男人的脑袋仍是直直往她怀中钻,惊吓之余害她跌个四脚朝天,五指飞快抵在男人的额上。 “你……公子你想干什么?” 近距离,她听闻男人嘆气,带着吃痛的声音说:“姑娘,你抓着在下的头髮不放,在下也是迫于无奈,实在不是存心冒犯。所以,还请姑娘高抬贵手,放了在下的头髮。” 吓?她睁大眼,明白他话中的意思,心中不由升起暗恼。放开绕在指间的白髮,她没好气地说:“见鬼!” “在下不是鬼。” “不是说你……”哇,他、他满头白髮,不是鬼,该不是她追了半天又乱箭射杀的兔子吧? 眼中浮出惊恐,忘了爬起,她坐在地下打量起男人。衣服,白缎锦纹镶金兽;靴子,黑底蓝面,做工精緻。扫到脚底,她再抬头,发现男人正皱眉盯着她,目不转睛。 她紧了紧拳,有些撼然。 男人原本躺在地上,被她拉痛头髮,也跟着坐了起来。他容貌俊美,白皙的脸上嵌着一双漆如夜空的眸子,紧抿的唇显得格外红艷。但,这些不是她震撼的原因,让她惊恐呆掉的,是男人肩上披散的白髮——白如雪色的长髮。 他的头髮恣意披散,纯白柔滑,白得没有一丝杂质。 许是因为被她抓过,肩头的髮丝微有凌乱。那一丛白髮在绿色中格外醒目,而空无一人的山麓让她联想到——妖。 “兔妖?你是兔妖?”她瞠眼。 男人勾起笑,睥了眼肩头的乱发,摇头,“姑娘,在下月纬,不是妖。如果姑娘真要追究,在下是一个‘灵类’,就像姑娘说自己是人类一样。” 她眨眼,对他的话有听没有懂。什么乱七八糟的,她只在意,“你不是我刚才射的兔子?” 男人摇头。 见他无害人之心,她安心了些,开始注意周遭,这才发现男人坐在一块柔软的毛毯上。 “在下不是兔子。”月纬哂笑,伸手捞起身后的白兔递给她,“姑娘,这才是你射中的兔子。刚才,姑娘是把在下的头髮当成兔皮了。”而且,抓得他好痛。 想到这一点,头皮的痛麻似乎又来了。月纬收起笑,盯着她单手撑地,一跃而起。 “抱歉。”女子接过兔子,“打扰公子休息。我的箭可有射伤公子?” “射伤倒没有,只是……” “怎样?”她焦急起来。 “只是赶了我的睡虫。” 她不解,“睡虫?” “无妨,我只是午睡。”他的睡意被她赶跑,盘脚坐着,索性和她说话起来,“姑娘是山中猎户?” “不是。公子你……在这儿午睡?”抬头看天色,她的脸上明明白白写着:都快黄昏了,你的午睡时间真是长啊——这话在心头绕过,她没说什么,提了兔子准备离开。 月纬似明白她心中所想,轻笑出声,阻止她的转身,“姑娘,你似乎不好奇在下为何一人在山中午睡?” 理好包袱打个结,她拔出射入兔身的箭矢,抬头看他,“公子是富贵人家,富贵人家总喜欢做些平常人不会做的事,公子在此,必定有自己的乐趣。” 她这可是在拐着弯儿骂他?做平常人不会做的事,那样岂非是个疯子? 他挑眉,有些好奇,“我是富贵人家?看得出来吗?” 手头动作未定,她点头,“公子衣着华服,身上干净整齐,在林中午睡也不忘铺上一层毛毯,定是从小娇贵。看公子举止优雅,必定不会自己抱着毛毯上山,想必公子的家僕正在林子的某个地方守着,只要公子睡醒叫唤一声,他们立即就出来了。” 这位公子当人是傻瓜,就他一人聪明吗,看他的穿着就知非富即贵,还用得着问。 第43页 “哦?”他扬起笑声,比方才响亮了些,“姑娘很聪明。就不知,姑娘觉得在这儿睡觉有何乐趣可言?” “也许公子喜欢这儿的清幽,林中空气清晰,只要老虎毒蛇不来打扰,在这儿睡一下午也是件惬意的事。”那是他家的事,她管不着。 她应着,估量着时辰,无意将注意力放在白髮公子身上。 “不打扰公子,告辞。” 月纬这次没出声阻止,她转身走了几步,似想起什么,转身沖他道:“天上乌云密布,公子还是赶快叫唤家僕,收了毛毯回家去吧。淋了雨可不好。况且,山上毒物甚多,公子当心点。” 他挑眉,眸中闪过流光,“既然姑娘认为林中毒物多,可愿意为在下驱杀那些毒物?看姑娘武艺高强,对付毒物想必也有所心得。” “自会有家僕为公子效劳,何须我这素不相识的小女子。”她轻哼,转身便走。 “若我说,家僕全被我差回去,如今只有我一人孤零零地在这儿,姑娘可愿出手相助?” 移动的纤细背影顿下,她未回头,道:“公子,小女子已许多天没洗澡,衣服也是酸臭不堪,怎配为公子效劳?你还是另请高明。” 他说的第一句话,她可是记得一清二楚。 不再等他开口,女子已迈入茂密的林中,隐隐的,只看到她背后灰色的大包袱突闪突现,包袱中微微露出的一角吸引了男人的注意。 那是…… 一个年轻姑娘的包袱中怎会有那种东西? 他眯眼,伸直盘坐的腿,曲起一只将下颌搁在膝盖上。直到看不见包袱,他才轻轻笑出声,眼神一扫,睨过被她抓乱的长髮,他抬手抚着头皮的痛处,不知不觉想起方才压上脸上的柔软。 手指顺着侧脸滑到下巴,他沉思,指腹在唇边来回摩挲。 寻常人见了他,哪个不是好奇加打探,有人贪看他的俊美容貌,有人惊异他的垂腰白髮,也有人希冀撞上的是个权贵。今儿遇到的姑娘有些异类,在否定自己是兔妖时,他确定在她眼中看到的是失望。 似乎……在她眼里,他的样貌是妖才比较符合形象。 又笑了声,摩挲嘴唇的手停住,他抚上鼻子,似在回味,好半晌才听他轻声道:“衣服是很酸臭,而且沾满了泥巴。不过……也很香。” 哂然摇头,他深吸一口气,缓缓站起,雪白的髮丝迎着山风扬起,又细又亮,飘然物外,宛如仙君临世。 忆起刚才瞥见的包袱,他弹弹衣袖迈出一步,干净的鞋底踏上草地。双手负于腰后,他走了三步,抬头看天。 本打算多停留片刻,但向来只有人等他,没有他等人的事;加之看到意料之外的东西,想也不想,他直直走入密林,胜雪的髮丝在绿叶中散舞,慢慢消失。 寂静的山麓上,一阵风过,吹散人类留下的足迹,只有一张精緻的毛毯静静躺在草丛深处,散发着幽沁的香味。 她没有下山,一直沿着山麓前行,到溪边找了处干净的石头将兔子洗净,如今已在一处偏僻的山洞内。 天色渐变渐浓,爆裂的雷声豁然响彻,须臾,已下起了大雨。远远在洞外估量的男人撇嘴,黑眼眯细转了转,决定进洞躲雨。 跟在她身后半天,他见她干净利落地洗兔脏,却被一只小野鼠吓得哇哇大叫;她举止细微,动作轻盈,是受过良好的教养,何况,她的箭术很厉害。方才她突然抬臂,在没有仔细瞄准的情况下射出一箭,钉在距她一丈远的树干上,随后若无其事地走了。他路经此树,竟发现那箭正中一条花斑毒蛇,箭头准确无误地射入蛇身七寸处。照此推断,她要么师从高人,要么长期以打猎为生。 思量着,月纬已走入山洞。 “姑娘,我们又见面了。” 细微的碎石滚动惊动了她,见到是他,她的脸上有着小小惊讶,却没说什么,只是挑亮火堆。 深秋的夜晚,阴森的山林透着丝丝凉意,她早早就生起火,借热力驱散洞中的湿气,也可借着火堆烤晚餐。没细思他为何会出现,她只想着,这洞不是她买下的,山上又下起了雨,这位公子进洞躲雨也是应该。 瞥到他湿了大片的衣袂,加了棵枯枝,往兔肉上抹了些调料,她突然出声:“公子,你站在洞口会被雨水溅到,如不嫌弃,就来火前烤暖身子。” 月纬挪动一小步,环视山洞,才发现唯一能坐人的石头被她占去,若真在这洞里休息,只怕得坐在地上。抿紧唇,他不太情愿,“多谢姑娘。” 借着火光打量她,他竟发觉她好像……比刚才漂亮了些。 许是在溪中洗了脸,洗出原本的光滑,映着跃动的火光,犹如芙蓉盛开;扑面的热气吹扬她的乌髮,镀上一层金光,如絮丝翻飞;而她的眼睛……一刻不离火上??作响的兔子。 那只半焦不黄的兔子比他有吸引力吗? 心头没由来地感到不快,他皱眉,在洞口来回踱步,就是不肯走近火堆。 “姑娘是要翻山?” “是。” “姑娘孤身一人在外,家人可会担心?” “会。” “不知姑娘是走亲戚,还是回家?” 第44页 “都不是。” “姑娘……” “公子不想烤烤衣服?”她开口,淡淡瞥他一眼。 被她打断思绪,他有些不快,静默片刻方道:“不了。” 冷淡摇头,他转向洞口,双手负于背后。 他一向心高气傲,从来只有别人注意他,要他主动引人注意这种事,在他的记忆里还不曾发生过,虽然他并不想引人注意。但——但是,“不想”是一回事,“不被注意”又是另一回事了。她既然无意搭理,他又何必用热烙去贴她的冷脸。 听着细雨落叶,俊美的脸敛去表情,他就当欣赏山中夜色。 身后火堆突然传出一声爆响,他充耳未闻,以背相对。随即,一阵诱人的香气扑鼻而来。 香,真的很香,勾得肚中馋虫大动。 他微微侧身,见她取出小刀割下兔肉,香气正是从她手中传来。她将肉一片片割下,慢慢送入嘴,细细嚼咽,优雅的举止与简陋山洞形成强烈对比。 眼光调回黑暗的山林,他估计在明天正午前都不会有侍卫出现,这也表示他会饿到明天。其实,若不是被她吵醒,他可以一觉睡到明天日落,也就不会有肚子饿的感觉了。如今……双手垂下,触到腰间圆润的硬珠,他低头,一丝念头浮了上来。 转身,缓缓走近火堆,见她听音抬头,他绽出和煦礼貌的微笑,将手掌摊在她面前,掌心向上,托着一棵乳白色,鸽蛋大小的珠子。 “姑娘,我用这颗夜明珠换你半只兔,可好?” “公子肚子也饿了吗?”她盯着珠子,没动。 “正是。”他微弯着腰,白髮垂在她眼前,微笑更加和煦。 “这真的是夜明珠?”从包袱中找块布将手拭干净,她拈起珠子详端。 这位白髮公子真的是很……养尊处优啊,嘴上拒绝烤衣服,宁愿站着也不肯委屈自己坐在地上,挑剔的眼光可是一个劲地在她这儿打转哩,只差没趾高气扬地命令她快快让座。而今又用这颗珠子换她的晚餐,想必被人伺候惯了,不会自己打点食物。其实呢,她也不是个小气的人,兔子很肥,分他一半不成问题。 点头答应,将夜明珠纳入怀中,她开始分割兔肉。 她的细微举动,他皆看在眼里,看着看着,心头竟然是喜又是闷。 这姑娘并不贪财啊。他身上的佩物衣饰,不仅世间奇有,从头到脚哪件不是过千过万两的黄金,仅就这颗鸽蛋大的夜明珠,就已经够她不愁吃穿一辈子了。听到夜明珠三字,她神色不贪,眼儿不贪,就连唇边的笑也丝毫未变。收了珠子,她根本看也不看。倘若,他用不太值钱的水精珠换半只兔子,她也会欣然答应吧。 她,没由来地让他好奇起来。 明明在专心地为他切割兔肉,他却因为那眼神太过专注,令他有股遭人忽视竟比不上一只兔子的烦闷。 唉,烦闷啊,他已经很少有这种情绪了。 她不着迷他的容貌,没关系;她不惊讶他的白髮,没关系;她视钱财如粪土,没关系;但,她不肯注意他,却大大地有关系! 能够被他注意,却忽视他的人,呵,他还没发现。欲擒故纵的把戏他玩得驾轻就熟,引蛇出洞他是个中老手,对于引发他好奇的女子,他又怎会放过呢,是不?特别是,她完全不把他放在眼里啊。 若她像寻常女子一般盯他多看几眼,他也许就不会这么注意她了,即使那种不该出现的“东西”在她包袱里出现,他也不会劳自己的尊腿走到这儿。很可惜,她少看了他几眼,而这少看的几眼已经足够到挑起他的好奇。 能够得到他的青睐,就算她……倒霉吧。 “姑娘如何称唿?”站直身子,他笑问。 “唐酸风。” “唐姑娘是何方人士,你是要翻过句余山?” “不,翻过句余山,过了句阳县就是青丘山一带,我要去那儿。我家在岭东。” 岭东与青丘山相隔数千里,她跑那么远干什么?心头泛出疑问,他将话敛在舌下,仍是笑,“姑娘去青丘山干什么?啊,恕我问得冒昧。” 她已割开兔肉,不知何时从身后抽出一张油纸包住,递与他,“我去找东西。公子,你的兔子。” 轻声道谢,月纬接过香喷喷的兔肉,两手捧着油纸包,捧着……捧着…… 他似乎忘了什么。 肚子饿了,食物有了,可谓万事俱备只等着吃啦。可吃东西……啊,他终于觉得哪儿不对——少了筷子! 他从来不喜欢把自己弄得油腻腻的,衣上手上皆不喜欢,即使出门在外,身边也会有人随行打点,今天情况特殊了些,才让他落得如此地步。 话虽如此,他心里倒并不介意,只是捧着那包兔肉,捧的时间稍微长了些,再用力瞪瞪瞪…… “唉!”暗自轻嘆,他腾出一只手摸向腰际,又拿出一颗夜明珠递到唐酸风手边。 “唐姑娘,我用这颗夜明珠,换你为我将兔肉割成小块,可好?” 唐酸风咬到一半的动作停下,波澜不惊的芙蓉面上绽开一朵似讽似讥的笑。 第45页 若前一刻觉得他养尊处优,这一刻,他可是身娇肉贵了,不知九五之尊的皇帝有没有他这么讲究啊? “公子吃东西定是被下人伺候惯了。”她接过递来的夜明珠,也将兔肉一併接过。 “还好。”他谦虚地笑,孰不知这“还好”二字,听在她耳中却是讽刺至极。 割着兔肉,她又分神看他几眼,眸光最后绕在散落腰际的白髮上。动动唇,她似想说什么。他只听到哼了声,以为自己没听清,竟不顾刚才挑三拣四嫌弃洞内又湿又脏,撩起后摆坐在她的身侧。 “你说什么?” “……没什么。”眼睛仍绕着白髮,然而,在她的讥讽之中一时夹了些陌生的情感,有嘲笑,有不屑,也有——怜悯。 怜悯? 月纬自信没错过她眼中闪逝的情感,却不明白她眼中为何突然多了怜悯。他在世上最不可能得到的,就是别人的怜悯,绝不可能。 “姑娘,你觉得我很可怜?” 被他盯着,两人的眼神在火光中有片刻的胶着,随即她飞快移开,低头与兔肉奋战,丢给他一颗乌黑的头顶。 “公子……” “在下月纬。”他不厌其烦地复述。 “啊,月公子,你的头髮……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公子的年纪应该不超过三十,为何会有一头百岁老者的白髮?” 他微愣,“你可怜我的白头髮?” “不是不是,想必公子日夜操劳,所以华发早生。吶,公子你的肉,割好了。”赶紧将食物递上,她无所顾忌地道出心中猜测。 华发早生? 他的肉,割好了? 月纬嘴角抽搐,不知她脑子里到底想的什么,“我的头髮是天生雪白,不是华发。还有……”他举了举掌中托的油包,“这是兔子肉,不是我的肉,唐姑娘可明白?” “……”她当然知道那是兔子肉,他以为她胆子大到敢割人肉吗? “唐姑娘?”她的呆怔令他不满,声音拔高。 赶紧回神,她点头,“明白明白,不是你的肉。” 快速回答让他满意了些,重新看看手上的肉块,他捧了半天,又看看她,仍是嘆气。正想开口,她递来一块东西。他细看了看,是块有点干枯的馒头。这时他才发现,在她身侧还有三四个一模一样的馒头,油纸就是从馒头下抽出的。 “多谢。”接过馒头,他看看左手,再瞅瞅右手,突然将馒头搁在油纸上,从腰边再次摸出一颗夜明珠,“唐姑娘,我用这个珠子换你餵我吃肉,可好?” 火光下的芙蓉面跳了跳,嘴角有些抽搐。 “公子,我不是你的丫头侍卫,况且,你我素昧平生,孤男寡女并不适合这种举动。如果你不愿意吃,我把两颗珠子还你,你把肉还我。” “不不不,唐姑娘误会,我只是不想让油脏了手。” “脏了手你就不会吃东西?”她语中满是讥讽。 “……” “真的不会呀?是不是没有筷子你就不知道怎么把东西塞进嘴里?”她奇了。 “……”也不是不会,只是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而他,也的确不愿意将油污弄得自己一身腥臭。 “你不会吃东西,我教你,教你一种比筷子更方便的吃法。”挪近他,她抓过自己的兔肉,以眼神示意。 有必要教吗?心中怀疑,他仍是依样画瓢,学她用三指提起兔腿。 “把手抬高与肩齐。” 他抬。 “手移到嘴前,把肉贴在嘴边上。” 贴…… “烫不烫?” 他摇头。 “好,现在张大嘴。” 他张。 “用力地合上。” 用力地合……牙齿深深陷入肉中,他感到口中一片香滑。 “合上了吗?你的手再往右拉,用力撕开。” 他拉,一口兔肉塞满嘴巴,赫赫然就是兔腿撕下的那部分。 “如何,好吃吗?” 塞满食物的人无言以对,只能点头。 “现在会吃东西啦?不用再拿珠子出来换我餵你了吧?”冷冷讽道,她睨他一眼,恢復了初见时的淡漠。 塞完食物,月纬突地笑起来,摊着油腻腻的手问:“酸风姑娘,刚才你一语惊醒梦中人,我发现自己真是一无是处耶,不如……我们……”话没说完,他迳自乐呵呵地笑起来,笑得既狡猾又奸诈,笑得她心头突突跳,背嵴已是麻麻一片,“我想,以后若跟着姑娘,定能学到不少的东西。既然我们有缘,不如就在这儿以天为证,拜……” “拜什么?你胡说什么!”她惊斥。 “拜……师呀。我想拜酸风姑娘为师,不知姑娘意下如何?” 拜师? 唐酸风诧异地瞠眼,不明白他葫芦里卖什么中药。 “既然姑娘同意,这儿地面湿气重,我就不跪了。”甩动白髮,他扬起兴致勃勃的笑,沖她微一抱拳,“徒儿月纬在此见过师父。” 第46页 “……” “师父,可不可以帮徒儿擦擦手?太油了!” “……” “师父……” “咻——”破布一块丢在他脚边,她切齿道:“去洞外沾些雨水,自己擦。” 第二章拜师 “酸风师父!” 背着包袱的女子无视身后的俊美男子,目不斜视地走在大街上。 人啊,真的不能太好心,如今的她就是好心没好报的最佳血淋淋教训——这名叫月纬的公子硬是赖上她做徒弟,跟着她两天,一直以三步之遥的距离做尾巴。 “酸风师父!”男人又叫了声,灿如星子的眼眸扫过街上暗暗指点的行人,我行我素得非常彻底。 这儿是民风淳朴的句阳县,坐落在句余山南面,县民靠山吃山,少有灾祸。县中商旅走客较多,多为赶路留宿,就算有些容貌奇特的人,也是匆匆一瞥。如今一头白髮的俊美公子在街上缓缓行走,又神色暧昧地叫着前面的姑娘,竟引来不少人驻足,有些甚至拐进小巷探头探脑。若是月纬与巷中的眼睛对上,他会微微一笑;而唐酸风…… “刷!”又一颗脑袋被她瞪得缩回去。 感到肩上的包袱越来越沉,唐酸风嘆气,认命地停下步子,等着月纬并肩走。 “我不是你师父。” “你想逐我出师门?”他负手而立,语气万分委屈,神色却高傲得像只公鸡。 “月公子,如果这是开玩笑,你已经开了两天,够了。第一,我不会收你为徒;第二,我没有传道授业的责任心;第三,我没空陪养尊处优的公子玩师徒游戏。你若没别的事做,回家睡觉去,我不奉陪。” 他被宠养得太“优”了,就算身份不凡,却没什么实用价值,对她来说也就等同没用的废物。她要的东西,用身份是换不来的。 “酸风师父,我不开玩笑。”委屈的口吻依旧。 她继续移走,讥道:“以我看,公子最大的玩笑,就是说自己不开玩笑。” “酸……” “月公子,能不能别叫我酸风师父?”他叫得顺口,她听着却刺耳。 对,没错,她叫唐酸风,可这不必他来提醒呀。时不时酸风酸风地叫,让她……唉! 据她娘所言,因为生在梅黄雨多的春日三月天,加上怀她时拼命想吃腌梅,原本想叫唐梅子或唐杨梅(她很庆幸没叫唐腌梅),幸好爹急中生智,取酸风之意,仍梅黄味酸沁人心脾,莫若酸风过云眼,留下余味无穷也……啊,也好,爹娘一拍即合,就这么给她套上了“酸风”之名。 “你是想让我直接叫你师父,对吧?”他兴致勃勃地转成另一种意思。 她张张嘴,搜肠刮骨也找不到反驳歪理的词,一时心恼,索性不理了,背着包袱走进一间店子。 她前脚迈进,他后脚就跟上。 月纬本以为她随意逛逛,进店后竟发现她将包袱取下搁在柜檯上,一位精瘦、戴着眼镜的掌柜正笑呵呵地打开包袱,沖她打招唿。 “唐姑娘,今年来得比较早哦。” 她应了声,道:“今年出门比较早。” 白髮轻轻飘起,他走到两人身边。接近正午的时辰,店里无人光顾。打量了一圈,他发现这是一间骨玩店,说明白点,这是一家贩卖各类兽骨鸟骨的赏玩铺子,架子上陈着雕功精细的各式骨雕,多半保持了骨骼原来的曲度,看得出雕刻者用了心。 他知道六界中均有喜欢骨骼收藏的傢伙,不过,都比不过他的老主子。没再细想,他见掌柜将包袱中的东西一一拿出,仔细放在软布上。 她包袱里的全是——骨头? 难道她以贩卖原骨为生?心中测了测,他没多问,取过一副小巧的紫色动物腿骨打量,无意地道:“这是你射下的鸟骨?” 她侧首看了看,“啊,是的。” “在哪儿猎的?” “不记得了,应该是在上上个村子,和村民一起打猎时射下的,他们取肉,我要骨头。” 他正想再问什么,掌柜却插进来:“唐姑娘,这次的货色不错,我一共付你五百八十两,你可愿意成交?” 她看向掌柜,点了点头,脸上看不出得到银两的喜悦。 月纬勾起微笑,放下紫骨,冷眼见掌柜拨打算盘,对他时不时射来的好奇眼神嗤嗤一笑。转身打量架上的雕品,他不再注意两人。 在店中绕了一圈,身后交谈的两人突然放低声音,不寻常的举动惹来他的一瞥。他听到唐酸风问了句:“古掌柜,这些天有动静吗?” 那掌柜也是细声道:“有,它们都往那个地方去了。唐姑娘再等三五天,就可以去了。” “这次是哪座峰?” “青丘山最高的那座。” “谢谢。” “不,这是古某应该做的。”压低的声音到此结束,古掌柜又恢復朗朗高声,“唐姑娘是刚到句阳县吧,准备在哪儿落脚?” “还没定。” “我想唐姑娘还是会在‘松偃客栈”歇脚吧,你是最喜欢那儿的楼高风景好。”古掌柜一边收起包袱一边大笑猜测,与她很熟稔的样子。 第47页 “应该吧。” 哼!月纬冷下脸,不置一词。 他们以为故意压低声音,他就听不到吗?以他的耳力,只要他想听的,蚂蚁说话也能听得一字不漏。但这不是他冷脸的原因,他只是觉得,古掌柜对酸风一副“我们有默契”的神色让他不怎么愉快。 古掌柜大约三十出头,个子比他矮一点,容貌只能算不丑,偏于书生模样,头髮嘛,比他黑,这点他承认。只见他从柜檯下掏出一包银子,点了点,又从柜里拿出三锭,一併交给酸风。 唐酸风接过银子,点也没点就塞进包袱里捆好,她沖古掌柜笑了笑,转身出店,根本不顾他有没有跟出。 “公子……是唐姑娘的朋友吧?古某是第一次见唐姑娘带朋友来呢,她走了,你不跟上?”古掌柜迎上月纬挑剔的眼。 “你认识酸风多久?” 他的称唿引来古掌柜的惊讶,神色闪逝极快,但仍被月纬注意到,他见古掌柜似乎明白什么地一笑。眯起眼,他讨厌这种笑容,顺带地,也将这位掌柜列为不予可怜的范围类。 “不长,我认识唐姑娘才五年。” 轻轻哼了哼,宽袖用力甩向背后,月纬倨傲的神色隐隐透出不快,俊美的容貌在冷笑下竟让人心底发寒。 他走出骨玩店,追着那块变小的包袱而去。 古掌柜盯着雪白长发,回想他方才高傲的神色,脑中有个模煳的影子闪了闪。 发色如雪,俊美高傲,他似乎在哪儿听说过这个男人! 这厢,古掌柜正拨着算盘珠子回想,那厢,唐酸风在街上走过一圈,仍是来到松偃客栈前。 松偃客栈算是句阳县最大最高的客栈了,它有四层,一层给寻常旅客用餐歇脚,二层为雅厅,但这两层的价格不高;三四层就不同了,没有百千两的银子,或者身份不够显赫,是没机会坐在上面看风景的。 唐酸风将从古掌柜那儿得来的一包银子全给了客栈掌柜,道:“我要三层,最靠边的桌子。” “行。”客栈掌柜笑眯着收了银子,问,“姑娘住几天?” “这包银子能住几天?” 掌柜“噼里啪啦”地拨算一阵,抬头道:“一、二层的房间,姑娘住上一个月都不成问题,三层的,若要风景好能看到青丘山,小店的西南角有几间空房,姑娘只能住五天。” 唐酸风低头想了想,记得古掌柜说过需等三五天的时间,抬头对掌柜道:“我要西南角的房间。” “好咧!”翻开帐本记下,客栈掌柜瞥了眼她身后,眼神一亮,“姑娘,你和公子两人只要一间房?” 他做了十几年的掌柜,一眼就知道这白髮公子非富即贵,是个拿得出钱的主儿。看他似笑非笑地瞅着这位姑娘,两人关系必不一般。 唐酸风闻言回头,眼中一片雪白。她暗自嘆气,刚才只顾着算日子,忘了身后还跟着一个“徒弟”。他不会跟着她一起住客栈吧?她迳自猜测,可看他的样子,似乎真这么打算。 “月公子,你……要住客栈?” “当然。”月纬扫一眼掌柜,立刻明白他眼中的异亮是何意思。冷冷哼了声,他道,“难道你要徒儿露宿街头吗,酸风师父?” “你、你有银子吗?” “没有。” 她瞠目,转身面对他,“月公子,你的意思……你要和我同住一间?” 闻言,他眼中闪过兴味,但眼中余光睨到掌柜暧昧不明的笑,他微感不快,掩下心头突然浮上的喜悦,沉声道:“师父多订一间客房就行了。” “可……可是……” “你不愿意?”她期期艾艾的神色惹来他的微恼,他就这么令她为难吗? “……也、也不是……”她的手悄悄伸向背后,捏了捏包袱,似在挣扎取捨着什么。 这两天,他的身娇肉贵她可是领教尽了,全身光鲜的人身上没半分银子,也没见有人寻他,说不定是哪家皇亲贵戚里偷偷跑出来的公子爷,过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哩。若要为他订一间客房,也不是不行,只不过,他们就得住到二楼去,因为…… “姑娘是银子不够?”眼尖的掌柜开口,避开月纬扫来的冷瞥。他可不认为姑娘口中的“月公子”拿不出银子,看他腰上挂的佩物,随便一件就够包下客栈的三层一个月时间了。 唐酸风已转身,重新在包袱里摸索,听掌柜发问,赶紧道:“啊,等等,我看看……”她记得有一张备用的银票,是专为回程留下的。 掏了半天,指尖触到冰凉的硬物,她一把抓出来细瞧,原来是换了半只兔子的夜明珠。一把塞回去,她再想掏,掌柜却惊喜地叫起来—— “姑娘,你那颗珠子……” 许是觉得自己表现太明显,掌柜收声,变回原来的声音,笑逐颜开道:“姑娘,你若用那颗珠子做抵押,三层的客房任你挑,你和这位公子住一个月都不成问题。” 冷冷轻哼,月纬讽笑道:“三层?这颗珠子买下你这客栈都不成问题。” 第48页 无心注意掌柜尴尬的神色,她记不住银票被塞进哪件衣服中,又不好意思在人来人往的大门口将贴身衣物拿出来,只得对掌柜道:“呃,掌柜的,我想改住二楼,两间干净客房,这些银子你看能住多久?” 客栈掌柜心贪那颗夜明珠,虽有阵阵冷光射过来,仍然不死心,“姑娘何不用那珠子……” “不行。”唐酸风打断,坚决道,“这珠子是我喜欢的东西,掌柜的,你还是快算算,帮我开两间客房。” 客栈掌柜无奈,只得拨起算盘。她身后的月纬听闻珠子是她喜欢的东西,脸上冷色退去不少,欣喜之余,从腰间摸出一颗夜明珠丢在算盘上,傲气地沖客栈掌柜道:“三层,两间最好的客房,连号的,要看得到青丘山。 “哈,是是,小的一定照办。”掌柜笑眯了眼,“问一句,两位住多久?” “住到……你变成白骨的那一天。”月纬轻言笑语,见她惊讶地接过刚才那包银两,眼光在他脸上熘熘打转,心情没来由地好起来,无心逗那掌柜,他道,“快点带路。” 掌柜被他话中隐藏的冷意吓住,半晌方道:“哈……嘿,这位公子真爱开玩笑。是是是,小的这就带您二位去客房。” 掌柜在前方引路,唐酸风跟在后,绕过中庭,她突然回头沖月纬道:“月公子,多谢。” “谢什么,我们是师徒。” “……” “酸风师父?” 她嘆气,默默走路。 “师父。”月纬笑叫着,存心逗她。 他白髮飘飘,一路上已吸引无数惊嘆之色,偶尔有人侧身经过,下一刻便能听到脑袋撞柱声。不远处的楼台上,已经有人出声打探他是何人了。 来到客房,等二人满意点头,掌柜交了钥匙退下,房中只剩两人。唐酸风提着包袱道:“月公子,我去另外一间。” “师父慢走。”他优雅地坐在床边,笑眯眯地看着她,手却伸到嘴上掩住,打个小小的哈欠。 走了两天路,他都没舒舒服服地睡过,这阵子就让他补补精神吧。她既然住隔壁,近在咫尺也不会跑掉,要逗她,还得等他睡饱脑袋清醒时才行。 思量着,见她掩门离开,他正想卧倒在被衾上,门却突然被推开,一颗脑袋进来,“月公子。” “酸风师父有何吩咐?” “我们绕过句余山花了两天时间,你已经两天没洗澡了,身上一定满是灰尘,还是洗净了再睡。不然,会酸臭的。” 言毕,唐酸风的脸上扬起见面以来首次开心的笑,颊上隐隐现出两个小巧的甜酒窝。 缩头,关门,脚步移向隔壁。 房中的月纬呆怔片刻,突然大笑起来。他以为她对他一点也没放在心上呢,没想到初见时说的一句话,她到现在还记得啊。 五指张开,将袖摆放在鼻下闻了闻,他卧倒在床上,大笑不止。为什么笑他不知道,也懒得深追,他向来我行我素,觉得高兴,他想笑就笑。 酸臭?他身上有酸味有臭味吗? 好,好个唐酸风呀! 雪色长髮飘呀飘…… 黄昏的光景,松偃客栈的前楼已座无虚席,生意旺得没天理。今天的三楼酒桌最为吃香,原来订四楼的权贵纷纷移座三层,一、二楼的客人虽然无钱升位,也抬高了脑袋直往三楼瞅。 待上菜的店小二走一步回三下,差点撞翻隔壁的桌子时,唐酸风终于开口:“他们为什么总盯着你看?” “你认为呢,酸风师父?”月纬左肘倚桌,支着下巴问。 她没抬头,嘆气道:“你可不可以不要叫我酸风师父?你帮我付住客栈的钱,我把那包银子全给你,就当交换。” 他微微一笑,“不叫酸风师父,那就叫师父。” “也不能叫师父,我不会收你做徒弟的。” “那叫酸风好了。”他摆手,似不愿再谈此事。心中忆起某件事,他突然道,“酸风,你很喜欢夜明珠啊?”方才她拒绝客栈掌柜的理由,他可是欢喜得很。 她微怔,想了想明白过来,“啊,对,珠子很可爱,我很喜欢。”她原是想着拿去送人的,所以没理会掌柜,听他提起,心中盘算一阵,小心问道,“月公子,这珠子你还有吗?” 他抬起眼帘,黑眸睁大看她。 “我是想……这珠子你会卖多少钱一颗,我想再买一颗,不知……可不可以?” “你买它们干什么?” “送人呀。” “送谁?”他的声音沉下来。 “送……”突然顿口,她觉得这种小事不必说给月纬知道,于是转了话题,“只是送朋友,月公子没有便算了。对了,月公子为何会来句阳县?”除了跟着她,这位公子一定还有其他目的。 知她转开话题,月纬心中暗暗不快,低声冷道:“酸风,你贩卖鸟兽原骨,不会没听过青丘山的‘百鸟厌’吧!” 果然,他的话让她抬起差不多埋进碗里的头,两眼直勾勾地盯住他,神色带上警剔。 第49页 “月公子也是为‘百鸟厌’而来?” “正是。”他并不隐瞒。 百鸟厌,若非有心打探之人,寻常人家并不知道世间有这种东西存在。就算有人知道,也是藏在心里当秘密,就怕多一个人知道,与武林中抢夺到某本秘笈的武痴一样,只想一人独占。而这百鸟之“厌”,顾名思义,当然不是宴会般的好事。相传,在青丘山的某处,鸟类每年会齐集在那儿,选出来年的百鸟之王。而人类传言中的凤凰,不过是百鸟中的一种,因为毛色鲜亮,又喜在空中跳舞,常被人误会为神鸟罢了。 虽为百鸟,其实不止百种。之所以称为“百鸟厌”,只因众鸟群集一处,以啄、咬、扑、抓等手段相互攻击厮杀,除了同类,其他全是敌人。这种群攻会持续两到三天不等,最后胜出的鸟类便是来年的百鸟王,众鸟均要对它们俯首称臣。 “据我所知,每年最后胜出的,都是同一种……”月纬皱眉,陷入沉思。 “幽安鸟。”唐酸风低声道。 月纬听了她的话,脸上有丝惊讶闪过,“幽安鸟?”这与他心中所想不太一样,但他的消息绝对正确,就不知她得知的消息是何种变调论了。思及此,他低声问了句:“酸风,你所以为的百鸟厌,是不是群鸟厮杀,最后的胜者就是百鸟王?” 她点头。 前部分没错,那就是后部分传言有问题。他再问:“你不会以为,一直以来的胜出者,那只百鸟王是……幽安鸟吧?” “对。”她点头,仔细看他,“你也想要那只百鸟王?”倘若如此,她就不能与他同行。 瞧到她突然严肃的神色,他记在心里,知道传言之误在最后,脸上却若无其事地笑,摇手道:“不不,我不要幽安鸟。”言毕,看她神色松了些,他又道,“酸风,你的箭术很厉害,是从小习得?” “是。” “容我猜一猜,你打算用箭把幽安鸟射下来?” “……” “你射了它,它掉下来只剩半条命,你要来何用?如此岂不是不能用它号令百鸟?” “我不要号令百鸟。” “哦,那你射了幽安鸟,是为了尝尝它的肉质是否鲜美?”人求百鸟王,莫若为了号令百鸟,一得钱财万千,二得权贵臣位,三来,也有喜鸟之人的收藏;此三点的前提是鸟必须活着。她呢,为了什么? “……月公子,你太多话了。” 月纬遭她抢白,不怒不笑,正想再问时,小二引着两位女子上楼来。隔着四张桌子坐下,女子的眼光被他的白髮吸引,自打眼光缠在月纬脸上,就一刻没离开过。 她们盯着月纬,其他客人的眼光却由月纬转到两人身上。白髮男人的俊美他们已尽情欣赏了,如今又多出两位绝对佳人,叫他们眼色一闪又一闪,怎不愿意再多叫几盘菜,再多坐一会儿呢。是故,黄昏已过,今晚的松偃客栈没天理地旺。 不同对其他人的轻嗤,月纬看到两位女子,眼神闪了闪,面带挑剔地扫过去,白髮罩上一层寒意。唐酸风闻声抬头,见他面无表情地盯着某处。近两天的相处,她知道这人极少盯着人瞧,倒是人盯着他瞅的多,能让他眼也不眨的东西,她倒好奇起来,想到这儿,她的头转望过去。 “好漂亮的两个姑娘。”她轻声喃道。 乌髮用珍珠辫出梅花似的盘髻,两条细辫垂在颊侧,辫梢缠着银丝绳,一绺黑髮披散肩后,一袭青绸罗衣勾出玲珑身段,两人的臂上均绑了护手,上面也镶嵌着各色宝石,闪闪发光。她们令人闪神的地方,却是绝色的容姿。 “哪里漂亮,一看就知道是没用的东西。”月纬嗤讽,收回眼光。 “月公子此话有失公道,你不觉得她们眉毛细细的,眼睛大大的,脸盘又红又光滑,很漂亮呀?” “哼,我看她们要体力没体力,要能耐没能耐,什么事也做不好,不过是两个绣花枕头。” 他的声音不大,却不知全场缘何突然静下来,让他的话清晰地传到那两位姑娘耳中,她们听了脸色一白,垂下脸。 瞥到邻桌指责的神情,唐酸风尴尬笑笑,拉拉他的衣袖,悄声:“月公子,你这样背后说人闲话是不对的。何况,你认识她们吗?不然怎么知道她们没能耐?” 月纬睨了眼垂头的女子,唇边仍是那抹嗤笑,现出少见的不耐,毫不掩饰。他正想问她要幽安鸟何用,窗外突然射进一道白光,众人来不及眨眼,白光已射向月纬的……脚下。 什么东西? 众人纷纷躬身探头。唐酸风也侧过身子瞧个仔细。 一团毛茸茸的……狗? “啾——嗯!啾——嗯!”毛球伸展四肢,绕在月纬腿边,发出奇怪的叫声。 它在月纬脚边左右走动,却不像一般小狗走近舔他,只是怯怯地瞅着他,“啾嗯秋嗯”地叫个不停。唐酸风坐得近,看出是只白毛狐狸——猫儿般大小的小狐狸。 伸出手欲逗它,她欣喜问:“这是你的狐狸?好可爱。” 毛球躲开她欲逗玩的手,绕到月纬另一只脚边打转。 第50页 “你喜欢它?”他侧身看了眼白球,见她失望地收回手。 “嗯,喜欢。” 他嘆气,突然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没吃饱的你都捉不到,等它吃饱了,你岂不是更没法捉到。” 唐酸风以为他在对她说话,没想到小狐狸“啾嗯啾嗯”地摇头起来。 她没有要捉小狐狸呀。心中咕哝,她正想问一句,却见月纬曲指扣打桌面,缓缓道:“上来吧,吹笛。” 小狐狸“啾嗯”一声,沿着桌腿瞬间爬上桌面,乖乖伏在月纬手边。 “它是你的狐狸,它叫吹笛?”趴在桌面上与小狐狸对视,唐酸风现出女儿家的稚气。小狐狸的叫声的确像在吹笛子,不过,是变调的笛子。 “酸风,狐狸有很多,你既然知道百鸟厌,必定也听过‘青丘九尾’。”倚着桌子,俊美的脸上挂起微笑,他用手指拨逗小狐狸的尾巴。 “听说过……我可以……摸它吗?”她心不在焉地应着,眼光在狐狸身上打转。 看她神色专注,脸上的笑靥竟为一只狐狸绽开,月纬眼神微冷,手指轻弹,让狐狸吃痛地叫了声,缩到唐酸风手边。 趁机摸上它,她笑逐颜开。好软,好光滑,好……咦,它在发抖? “是不是饿了?”抱过小狐狸,她不怕它凶性大发地露出爪子,挑了盘中未动的米饭餵它,“乖,吃不吃?” “啾嗯!啾嗯!” 吹笛回头看了眼月纬,见他眼神晃了晃,才伸舌舔酸风的竹筷。 “好乖好乖,再吃一口,吃不吃青菜?”笑靥如花,她兴致勃勃地餵起狐狸,一时忘了刚才的两位姑娘。 月纬默默看着,冷然扫过全场,俊逸的脸上竟全是森冷。直到众人收回明目张胆,改成偷偷摸摸的窥视,他才将眼光调回唐酸风身上。 他并不是喜怒无常的人,却因为她的忽视失了冷静。若说拜她为师只是逗着玩,如今,逗她玩的愉快似乎慢慢消失了。 他原本打算仔细想想,却因为数日未能休息而有些头昏脑涨。将心情不快归为没休息好,月纬收了森冷,重新挂上淡淡微笑。 看来,她是个心思单纯的人啊,喜欢不喜欢轻易就出现在脸上,就算她不说,他也能猜到她要幽安鸟何用了。 相传,幽安鸟可解百毒。实际上,解百毒的是幽安鸟的眼睛。再精准一点,幽安鸟的眼泪,是起死回生、解百毒治百病的稀世之物——这一点,极少有人知道。方才瞧她的神色,必定是知道的。 这丫头,虽然总是与人保持距离,心里根本没想过隐瞒任何事。 哼,心思单纯吶! 第三章幽安 错了,他错了! 她的心思一点也不单纯,否则,怎会有人拿剑噼她,还口口声声地叫骂—— “骗子,你这个骗子,还我爱雀的命来。” 前一刻楼下传来喧闹,一眨眼的工夫,便跑上一位手拿利剑的年轻公子,公子身后跟着一班护卫,个个体魄宽大。那公子年约二十上下,头环玉带,头髮梳成一字额,深蓝华服上绣着“单凤朝阳”,太阳在肩上,凤头在胸口,而那一大把如鸡毛毽子般的凤尾,从衣侧绕过背部下摆,环了一圈又回到前面来。 嗯,没错,很标准的“单”凤朝阳。 月纬正暗自欣赏,却听那公子大吼一声,举剑横噼过来,目标竟是唐酸风的脖子。他眼神一凝,咬着青菜的吹笛早已跃到剑上,顺着剑身熘到那公子头上。那公子一时眼花,剑势却未收分毫,仍是直直扫过去。 唐酸风向后一倒,脚尖钩住桌栏,躲过青晃晃的利剑,在那公子蹬蹬摇晃、因狐狸爬到身上趔趄不稳之际,脚尖又一勾,借力坐正。 “林日寒,你再没头没尾地闹我,当心我射光你屋里的宝贝。”她神色如常,与拿剑公子颇为熟稔。 吹笛在林日寒身上爬过一阵,逗着他丢了剑在身上乱扑,抓得筋疲力尽竟不能摸到它分毫,当下气得又叫又跳:“唐酸风,我和你上辈子有仇啊,你干吗老射死我的银丝雀?!” “谁让你次次骗我说是……”她突然顿住,瞪着单凤公子,不耐烦地挥手,“你今年又来捣乱,是不是?吹笛,别理他,过来。” 林日寒夺了侍卫的剑,兇巴巴沖看他的人一瞪,吼道:“看什么看,没见过人寻仇啊?我和她的深仇不共戴天!”吼得几个胆小的客人离座,他又沖向唐酸风,剑尖离她鼻子一寸处,“我不会就此罢休的,你等着,我一定要你……要你……”突然瞥见月纬,他一怔,瞧着他的白髮半晌才转头道,“他是谁?” “他是月公子。” “你们在路上认识的?”林日寒放下剑,怀疑的眼神射过来,丝毫看不出刚才噼人的气势汹汹。 “是。” “认识多久,很熟悉吗?”林日寒索性坐了下来,将剑丢给身后的侍卫。 “不……” 她想说不熟悉,月纬却插了一句:“我们现在是师徒。” “师徒?”林日寒怪叫一声,从长凳中心移向月纬那边,“公子,你拜她为师?” 第51页 “正是。” “公子不要被她骗了。她是个大骗子,欺善怕恶,心术不正。你知不知道,我每次歷尽千辛万苦求来的银丝雀都是被她给骗死的。她还说赔我一只,结果我死了十只银丝雀,她一只也没赔给我。你不能拜她做师父,太亏了,我保证你一定被她骗到卖裤子。”似乎找到吐苦水的同命人,林日寒也不顾两人初次见面,一吐就是一大堆。 月纬点头微笑,不置一评。 唐酸风也不以为意,低头逗着吹笛,对突然跑上来“寻仇”的人视若无睹。 似乎觉得自家公子有失风范,一名侍卫上前,伏在林日寒耳边悄声说了句,林日寒听后满脸不快,却站了起来,瞪向唐酸风:“我今天没空,你等着,总有一天我会为爱雀们报仇雪恨。走!” 一声令下,林日寒及一群侍卫已是身影晃动,转眼下楼消失在街头。 夜幕临空,客栈燃起灯笼,街上忽明忽暗,颳起一阵风。 客栈里,吃过晚餐的人已回房间歇息,其他人三三两两下了楼,口中说笑着去找乐子。东一桌西一桌,三楼的厅里只剩十来个人。两位姑娘坐在远处,仅点了两盘菜,却一直未动筷;其他几桌则是富贵人家的家眷,正坐在楼边看风景。 唐酸风沖月纬笑了笑,歉意道:“抱歉,害你看笑话了,月公子。” “无妨。那人是……” “他从小就疯疯癫癫的,嗜鸟如命,又偏喜欢逗人。我只是射伤了他的银丝雀,他就成天叫着此仇不共戴天,你别介意。” 她理所当然的语气似乎与林日寒很熟,而这令得月纬不高兴起来,正想唤回吹笛,脑后却又是一阵风声,转眼,一把大锤砸在桌上,另一只锤直射唐酸风的面门。这双锤正握在一个男人手中,是个满身横肉的魁梧男子。 若说林日寒来势汹汹,噼出的剑却软绵绵没力气,一看便知不会置人于死地;但魁梧男子不同,他来势轻悄,双锤扫过处捲起厉风,颳得肌肤生痛,他是真正要取酸风的性命。 思及此,月纬顾不得飞锤砸起的菜汁污了衣衫,蓦然大喝:“龙川、碧沙。” 龙字音刚起,两道人影已然闪至桌边。一把绣着“河山美景”的精緻扇面“刷”地拦在月纬的胸前,替他挡去乱溅的菜汁;另一边,一只戴着宝石护腕的縴手稳当地抵住锤子,离唐酸风只差分毫。 见到出手相助的两人,唐酸风微讶,竟然是方才的两位绝色女子。但容不得她细想,看到拿着双锤的男人,她扬起尴尬的笑,“马老爷,你的消息真灵通啊,这么快就找来了。” “骗子!老爷我这次不会再上你的当了,快些赔我一只幽安鸟,不然,我要你的命。” “马老爷,你那只根本不是幽安鸟,最多我买只银鹜赔你。” “放屁!”马老爷怒吼,双锤在空中乱划,“我用万两黄金从猎鸟人手中买来的,你敢说老爷我眼瞎了,拿银鹜当幽安鸟?” “你本来就瞎眼。”她垂头咕哝,嘆气道,“那只银鹜根本没死,我为什么要赔你?” 她的轻声低咕本是抱怨,却被月纬和两名女子听去,三人不由“扑哧”一笑,笑声惹得马老爷怒火更盛,尖吼起来:“笑什么,林日寒,别以为找了帮手我就怕你,你把我的幽安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和死了有什么区别?” “它不是人。” “我呸,姓林的骗子,我警告你……”他话音未落,竟毫无预兆地举锤击出,月纬冷冷轻哼,两名女子不知谁踢出一脚,双锤转眼抛至半空,被其中一名女子接下,马老爷则滚到三尺开外。 “多谢两位姐姐。”唐酸风抱拳谢过,侧头想了想,沖马老爷道,“银鹜没死,我不会赔的,马老爷,最多我赔你一些药钱,让大夫给那银鹜看看,如何?” “放屁。你骗我用檀香熏它,它就能变色,根本没有。” “这种小事也要寻仇?”接锤的女子轻声问了句。 “你……”怒眼横过去,马老爷被她的绝色震了震,半晌才放轻了声音道,“姑娘你不知道,她不仅骗我用檀香熏,还用大蒜熏,后来她居然偷偷捏住鸟脖子,一根一根拔了它的尾羽,拿着碗要放它的血,若不是我及时发现,我的幽安鸟早就一命呜唿了。” “它是银鹜。”唐酸风抿唇,“我只有银子赔,你要不要?” 马老爷正要开口,月纬轻声笑道:“你出万两黄金买的,再赔你万两黄金,那鸟还没死,马老爷,你是只赚不赔。” 姓马的叫酸风为林日寒,必是酸风未告知其真名,而将刚才那单凤公子的名借用了,如此说来,她真是个骗子呢。她设计檀香熏鸟,又拿着碗对准鸟头,绝对不是姓马的口中所以为的放血,而是为了取那鸟的眼泪。 照此推断,她知道幽安鸟之泪是肯定无疑的。而从寻仇两人的言辞中,他们全都弄错了一件事——他们知道真正的幽安鸟长什么样吗? 依他所见,只怕唐酸风也未必知道,她以为百鸟厌的最后胜出者是幽安鸟,而她打算射了那只鸟,与其如此,倒不如…… 第52页 心思微转,月纬看了眼拿锤的女子,轻唤:“龙川。” 龙川心领神会,自腰包中掏出一叠银票,连同双锤一起递给马老爷,“我家金尊代这位姑娘赔你黄金一万两。” 银票说掏就掏,那马老爷反倒没了刚才兇狠的劲儿,一手接锤一手拿票,他眼神一转,心知斗不过眼前的美貌女子,白髮公子看上去非权即贵,权衡再三,将银票收入怀中,沖唐酸风叫了句“姓林的,算你走运”,便“蹬蹬蹬”下楼走了。 抱着吹笛,唐酸风瞪大眼指着月纬,气闷闷地道:“月公子,我没打算赔那么多银……不,黄金的。其实我根本没打算赔他,你何必给他一万两黄金?” “他太吵了。” 因为打斗,三楼只剩他们四人,和一个缩在角落发抖的店小二。月纬瞥了眼,盯着那张染了闷气的芙蓉面,心情竟愉快起来。 唐酸风盯着他的笑脸,眨动墨翦轻道:“月公子,你长得真漂亮。” 月纬眸神微凝,不知她突然的赞美是何用意,只听她接着道。 “我本原打算赔那包银子给马老爷的,你知道,我全身上下只有一包银子,你给他一万两黄金,我……我是没钱还你的,就算你长得漂亮,我也没钱还。何况,我根本没要你替我赔给他,你何必多事?” 她语带指责,他却笑容满面,“我们现在是师徒。徒儿为师父打发一些烦人的傢伙也是应该。”而且,容貌和黄金没什么关系吧,她听似贊一句骂一句,实则骂他中看不中用。 “……”她长长唿出一口气,让自己心平气和。每次听他说“师父”二字,她就没由来地心烦,总之呢,她是绝对没有黄金还他的,他要当散财童子,她又何必管人闲事。深吸一口气,再唿出,她转头看他身后的两位姑娘,“月公子认识两位姐姐?刚才多谢姐姐相救。” “龙川。”蓝衣女子微笑点头。 “碧沙。”红衣女子露出淡笑。 “姐姐好厉害,方才一手挡住铁锤,若是我再练十年,恐怕也极不上姐姐的十分之一。”越想越敬佩,不觉中她扬起笑靥,颊畔的甜酒窝又现了出来。 月纬盯着笑靥,心中哼了哼,左脚轻轻抬起,她怀中的吹笛见到,“啾嗯”一声串回他脚边静伏不动。见她有些难捨,他突道:“酸风,这三五日之内,青丘山的百鸟厌就要开始,你就算射下最后的胜者,恕我问一句,你要的是它的眼泪,对吗?” 她微惊,瞪目迎上他,“你……你知道幽安的眼泪?” “知道。”这在他们那儿并不是秘密。只不过,“就算你得到幽安鸟,也无法取得它的眼泪。” “为什么?” “方法不对。” “你……见过幽安鸟?你知道怎么逼它流眼泪?教我教我。”突然挪到他的凳上,她急切道。 “据我所知,世上没有一只外貌相同的幽安鸟。” “我听说过。” “你就算看到了,也未必能肯定它就是。” “所以不管什么鸟我都不会放过。只要有人说它是,我就要试试。”姓马的上当受骗,就是因为他提着银鹜四下招摇,说那是幽安鸟。 “你要眼泪何用?” “用它……”她急忙剎住,眯起眼看他,“月公子,我记得你说过,你要的不是幽安鸟?” “对。” “这次的百鸟厌,你不会和我争夺吧?” “不会。” “我得来自有用处,这种私事公子不必多问。” “哦?”他讥讽一笑,“如此,酸风是不想知道用什么法子取出眼泪啦?” “想。但我怎知你不是骗我?” “我骗你何用?”月纬大笑。 她细细一想,也对,她的确没什么让他骗的,看来这身娇肉贵的公子还有些用处。她低头望了阵小狐狸,抬头道:“月公子,你若能告诉我取泪的方法,只要在我能力范围内能为你做到的事,小女子一定效劳。” “啪!”月纬双掌击拍,傲然昂首,睨着专注盯着他的那双大眼,心中又喜又嗔。 起初因为这双专注的眼睛不曾多瞧他一眼,他心头暗恼,如今两潭黑眸中映上他的白髮俊颜,犹如临湖照镜,清澈见底。 他见到自己似笑非笑的模样,心头不觉涌起阵阵涟漪,血气冲上脑,仿若面对强敌时那种种的兴奋一般。 原来,呵呵呵……原来被她专注地盯着,他会兴奋莫名呀,还是面对强敌时的热血兴奋。 好,太好了,这唐酸风註定是要倒霉的了。 白髮轻轻扬起,他突然俯身,贴着她的耳朵悄声道:“酸风,百鸟厌上,你会见到一只全身褐红的飞兽,它叫红狼鼠,鸟翅鼠身,头长得像狼,与吹笛差不多大小,是鸟类的天敌,我要的就是它。它飞速疾快,你只要帮我射下它,我便教你取泪的法子。不过,它翅大骨长,倘若你若能射中它的翅膀而不伤及骨骼,我便直接为你取来幽安之泪。” 第53页 “当真?”未想他贴近的姿势,她抓紧他的衣袖,五指轻颤。她寻了五年的东西,他这么轻易就能给出?“你当真能取来幽安之泪?” 盯着抓袖的五指,他没有拂开,笑道:“如此说来,你是答应了?而且,你一定会在不伤及红狼鼠骨骼的前提下射下它。” “当然……”突然,她放开衣袖,拉远与他的距离,问,“你不是骗我?” “我若骗你,又如何?”他站起身,准备回房。 “等等。”赶紧跳到他身边,她满眼怀疑,“月公子,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何你会知道许多事情,而这些事我却如何也打探不到?” 他抬起手,勾了勾她的下巴,轻轻一笑,“碧沙,我是谁?” 碧沙扬起艷笑,微微收紧下颌,脆声道—— “您是灵界古骨族五星执行长中最聪明的一个,金星骨宫的主人,我们最敬佩的金尊月大人,别号——太、白、金、尊。” 他最聪明? 看他时常露出狡猾的笑,应该是了,通常聪明的人都是狡猾的。不过,他的体力却不是最好,瞧瞧,已经睡了两天,还没醒。 唐酸风换了纱裙,头上绾个简单的髮带,趁着月色明亮,不知不觉踱到月纬的房前。她想敲门,又怕吵醒了人。昨天她想细问幽安之泪如何取得,却被龙川阻止,很客气生疏地对她说金尊正在休息。 太白金尊? 他还真是很白呢,头髮白、皮肤白,像老头子。虽然俊美,他的样貌在人类中算是异相了,碧沙说他们是灵界古骨族,她曾经听古掌柜提起过,知道这一族出售的骨玩骨雕,是众多权贵争夺的稀世之宝,也曾听他提过世间有六界生物。她既然相信幽安之泪的存在,当然也信世有六界,就算不信,看到古掌柜奇怪的疗伤举动,不信也得给他信了。 五年前认识古掌柜,当时她初出茅庐,信马由缰地乱闯,机缘巧合救了被老虎追咬的古掌柜,射死老虎,看他鲜血淋淋,以为救的是死人,伤心念佛之际,他居然说找些沙子将他埋了,还能救他一命。她依言将他背到沙地埋了,只露脑袋在外,守到夜半,他竟自己扒沙而出,除了衣衫破烂,全身无一处伤痕。 古掌柜是睡沙国人,这种人准确地说应该是怪界生物,他们若有疾病伤痛,将自己埋于沙中即可恢復如常。得知她想寻找幽安鸟,他如实相告,让她知道了青丘山的百鸟厌。可惜的是,每年她都空手而回,头一年因为射不准,她只有望鸟跳脚的分,回家后苦练箭法,这些年已可随心所欲了,却偏偏…… 唉,问题正如月纬所说,她不知道如何取得幽安之泪。 第二年,鸟射了一大堆,古掌柜说不准哪只才是幽安鸟。第三年第四年,她探得幽安一出,四周必定风起云涌,她特地挑个好位置,只等风到鸟到就开射,结果……无功啊。 白天她去了趟古掌柜的铺子,他听说“太白金尊”四字,眼睛差点瞪凸,直说“酸风你走运了”,原以为他会解释一二,不想他神神秘秘地笑了笑,只说了句“预祝你今年得到幽安之泪”,便转头招唿客人。 月纬真的这么厉害? 她嘆气,收回欲扣门的手,决定不打扰他休息,希望他别骗她,否则,她就让他成为名副其实的满眼冒太白——金星直冒。 转身下楼,脚下一滑,她踩踏一格,有些头晕。慢慢踱在庭中,头开始痛起来。 时值深秋,庭中少有客人,林木扶疏间微有凉意,并无花香。 经过转角,头痛得更厉害了,她停下脚,打算回房,却因远处的笑声停下。她站在迴廊的拐弯处,拐过去是另一片庭院,看得出客栈老闆考虑周到,把这儿打理得十分雅致。廊上点了灯笼,照不到拐弯处,正好在她站的位置投出一方阴影。 唐酸风脚下停顿极短,她本无意偷听,又走了两步,却因熟悉的轻笑再次停下,抚着头,背靠墙壁,听一位女子轻声道。 “金尊一向不爱与四位大人比斗,找骨这种事交给属下即可,何必亲自出来?” “成天待在星骨宫里,我也腻了。” “金尊,红狼鼠疾飞,本就应该水尊去追拿,当初分派时,为何您不推辞?” “哼,那傢伙故意把紫骨丢在我脚边,摆明就是挑衅。他以为,星骨宫里只有他的速度能追得到红狼鼠,其他人全是废物?” “老族长最初也是打算请水尊寻拿红狼鼠,我们找瓷骨人岂不是轻松许多?” “轻松?”男人的笑声冷了下来,“龙川,这些年你们是不是太闲了,没吃饱的红狼鼠也追不到,我命吹笛跟着你们,你们追了三天空手而返。若真拿不到它,我的脸面在那傢伙面前可是丢尽了。” “属下知错。” “算了。”男人似乎嘆口气,“红狼鼠的骨头活时为淡紫,死后则深浅不一,只有在它没吃饱之前捉下,我才有法子让它的骨骼颜色均匀,若是酸风能为我射下,那是最好不过。” 提到她的名字,墙后的女子动了动,不明白他为何总说“没吃饱”。 静默片刻,碧沙突然开口:“金尊,您让唐姑娘在百鸟厌中射下红狼鼠,便为她取得幽安之泪,是在骗唐姑娘吧?百鸟厌中根本就没有幽安鸟。” 第54页 “哼,百鸟厌中当然没有幽安鸟。所谓的百鸟厌,不过是红狼鼠每到秋天身上发出气息,吸引那些笨鸟聚集,好让它一次吃个饱。什么百鸟王,百鸟厌的最后胜出者永远只有一个,它们不过是红狼鼠的食物罢。传来传去居然传成这个样子,真是可笑。”男人轻嗤,不以为然。 骗她?他果然骗她!墙后女子抚着额,眉心紧皱。 所谓的百鸟厌,不过是饕餮的红狼鼠饱餐一顿的诡计,那傢伙却骗得她团团转,好可恶。 扶着墙,她正要走出拐角,却听他又道:“什么时候轮到你们来指责我了,龙川碧沙?” “属下不敢。” “哼,酸风为我射下红狼鼠,我自会为她取来幽安之泪,我何时说话不算数了?” “可……幽安之泪极难取得啊,金尊,幽安鸟百年才诞一只,咱们见过的,也就只有水尊的那只……” “行了,我说能取得,就能取得。” “水尊不会答应的。” “他凭什么不答应?” “金尊,在灵界知道幽安鸟的多,能得到它的少之又少,在人界根本是误传误讹,以为幽安鸟是多年来的百鸟之王,他们不知,需等到‘千魅扶风’方能诞生一只幽安,一只幽安鸟可活百岁,百岁后羽化为风,若是在百岁之内取了它的眼泪,它……它就活不了啦。” “我知道,这又如何?” “水尊拿他的幽安鸟当宝贝,他不会捨得给您的。您若用计取得绝对可以,水尊必不会与您善罢甘休,您又何必为了一个唐姑娘,惹来水尊的脾气?” “你倒挺帮着那傢伙?”他不屑哼了声。 “不敢。” 男人似乎站起来踱了数步,一阵酒香传来,有人为他倒了酒,听他低声道:“你说得没错,他必定不会干脆给我。我迟早要整整那傢伙,以报寻骨之仇。” “金尊何必为了外人得罪水尊。”龙川的声音有着不解。 “外人?”男人诧异扬声,“你说酸风?” “是。” 静寂片刻,听得男人扬起恣笑,叩桌道,“哈哈,龙川,你不提醒,我倒不觉得。酸风嘛,我瞧着有趣,她不是外人,是我的师父。徒弟为师父取些东西也是应该的。” “金尊……是开玩笑吗?”碧沙突然问。 “玩笑?哈哈!” 玩笑吗?倘若让她专注的眸子里只映上他的白髮容颜,不再为其他事,不再有其他人,只是单纯地专注他一人,倒也是件有趣的事。特别是,被她专注地盯着,他会兴奋莫名。 大笑一阵,男人饮下美酒,精神十足。 三人不再说话,墙后的女子抚着脑袋,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蹲了下来。 他虽然骗她,也算没有骗她吧。若他真心为她取得幽安之泪,射下一只红狼鼠也不为过,她办得到。 悄悄吸口气,她惊觉自己屏住了唿吸,难怪觉得胸闷头痛。缓缓站起,她没想太多,只念着向他道谢,走了两步,听他喃喃念了句,对龙川道:“过来,我教你去探探那傢伙。” 那傢伙是她们口中的水尊吧?唐酸风想着,又挪一步,却听不到他说什么,想是在悄声吩咐,只听到龙川一个劲地说是。 她走出迴廊,下了台阶,缓缓往三人所在的小亭走去。 “唐姑娘?”碧沙发现人影,回头轻叫。 唐酸风定眼一看,脸上升起红霞,她急忙低头,摆手道:“抱歉抱歉,我不是故意……故意偷看……” 雪色长髮在月下闪闪发光,俊美公子倚靠雕栏,怀中坐着的绝色佳人正是龙川。月纬一手揽在龙川腰上,唇贴在她耳边细细说着什么,从她的方向看去,却是俊美公子正在亲吻绝色佳人。 “你们……慢慢聊。”她转身欲走,突然回头道,“多谢月公子。” 三人对她的出现皆现出讶色,龙川碧沙心知她有所误会,却无心解释。 越是深思熟虑,金尊说话的声音就会越轻,她们须得凑近了耳朵才能听到,久而久之,以这种姿势吩咐就成了习惯。她们不觉得不妥,也不介意被人误会。 月纬盯着她暗红的脸,也知她误会了,却被她飘来飘去不肯正视的眼神惹恼,轻声道:“这么晚了,酸风还没歇着?” “歇了歇了,这就去歇着。”她点头,急忙转身,刚踏上台阶,却直直向后倒去。 一阵天旋地转,意料中的着地感没有传来,她迷濛着眼,似乎看到无数白丝在眼前飘过。 月纬推开龙川,在她趔趄时已来到身后,此刻,他一手支柱,一手紧紧钩住她的腰,雪发垂散在她脸上,俊颜上一片恼怒。 “怎……怎么啦?”她拉手抚过白髮,头痛得更厉害。 “碧沙,去请一块大夫。” 月纬的声音仍是冷冷的,她却听得出他心情不好。 要请大夫啊?她是不是病了? 迷迷煳煳的,她有些拿不准自己的感觉,只是喃喃道:“大夫……是一个……不是一块。” 第55页 第四章共进 “两天内治不好,我让你提前变白骨。” “公子,老夫的药就算再有效,姑娘高烧下来,也得休息三五天才能恢復体力呀。” “不管什么药,我说两天就两天。” “这……” “不送。” 老大夫沉沉的脚步走远,唐酸风隐隐听到床边有人走动,带来一阵阵香风拂在脸上。她在一个人身上闻过这种淡淡香气,是……是那个身娇肉贵的俊美公子,雪白的头髮,长长的,满脸傲气。 他肤色白皙、动作轻巧、言辞轻缓,虽然总是爱叫她师父,身上却有股子沉沉稳稳的气质,让人看了安心。最重要的,他会为她取得幽安之泪,不是骗她。 “碧沙,帮她擦汗。” 她感到有人坐在床边,软巾轻轻拭在额上。神志虽然不甚清醒,她仍是清清楚楚地听到碧沙问:“金尊,唐姑娘的风寒没三五天是好不了的,您何必难为老大夫?” “我要她两天好,轮得到你说?”他冷冷轻哼,声音有些远。 “属下僭越。” “哼,三天后就是百鸟厌,必须在红狼鼠没吃东西的前提下射下它,她风寒未愈,怎么去帮我射红狼鼠?别说靠你们,发现五次,追了十多天,你们一次也没追到,我金星骨宫的人速度就真这么差?” 她低低喃了句,想挥手推开额上的手,却闻到那香气又飘了过来。龙川碧沙身上虽有香气,却总不如他身上的清淡好闻。 “她说什么?” “属下不知。” “走开。”男人轻喝一声,撩起长袍取代碧沙的位置,接过软巾细细为她拭擦。 “金尊,这种事属下来做便可。” 男人没说什么,拭汗的动作更加轻柔。突然,一双小手紧紧握住他的手,粉颊红彤彤的病人儿努力眼开眼,努力看清眼前为她拭汗的人…… “你……你是月……月公子?” “我是月纬。” “我答应……答应你,一定……定为你射下那只红……狼鼠,你也答应……我、我要幽安之泪。” 不管他是谁,只要他认为她有用,能为他射下红狼鼠,她一定办到;为了幽安之泪,她也一定要办到。 与她迷濛的大眼对视,白髮丝丝缕缕垂在艷红的颊上,格外醒目。侍卫看不清他此时的神色,只听他道:“酸风啊酸风,你一心为了幽安之泪,到底为了谁?” 就算她此刻眼中有他,也只是浮在水面上的虚幻之相,若是投几颗石子在湖中,他的影子就像湖面的虚影,会随着波纹的变形在她眼中摇晃不定。 反覆思量,她专注的眼中仍然没有他。这个认知令他恼怒起来。 他不明白心中恼怒从何而来,想挣开她的手,却因她惊慌的神色心有不忍。嘆了嘆,低声道:“放心,只要你能在两天内好起来,我一定拿到那只鸟的眼泪。” “当……当真?” “不骗你。” “谢……谢!”听到他亲口许诺,她似乎安心了些,松开他的手,不再低喃梦呓,乖乖喝了龙川端来的苦药,沉沉睡去。 房中悄然静谧,针落如雷。 月纬不同寻常的焦急让龙川皱眉,与碧沙对望一眼,两人明白心中疑惑相同。 她们的金尊向来只有人伺候他,没有他伺候人的道理;他从不哄人,也从不被人哄;在灵界,他绝不轻易许下诺言,但他答应了唐姑娘,答应为她拿到幽安之泪,这势必要费一番心神去推演所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并预计事后会出现的结果;最糟糕的一点,可能会得罪水尊。 水尊平日活蹦乱跳,热情又开朗,一旦动了他的心爱之物,可不是那么好打发的。而五星尊长中,金尊与水尊的交情是最好的,难道为了一个唐姑娘,金尊打算…… “金尊,唐姑娘是何来歷?”龙川问出心中怀疑。 “没你的事,我昨天吩咐的事可还记得?” “属下谨记。” “小心去办。” “……是。属下还有一问,不知当问不当问?” “你问吧。”他替她压了压被,侧首。 “金尊为何对唐姑娘这么体贴?若是找擅射之人,无论是族里,还是这江湖上,随便一抓就是大把,金尊若要请人射下红狼鼠,是轻而易举的事。” “哼!”月纬睥她一眼,缓缓道,“跟着我这么久,你没学聪明吗?” “属下驽钝。” “这叫手段。”虽是冷哼,他仍小心翼翼为她拭着汗,满意药效的发挥,她的芙蓉脸看上去没那么异红。他坐直身子,笑道,“酸风很有趣,你们跟了我也十多年,何时见过一个完全不注意我的人?” “金尊俊美,位重权高,的确是众人的焦点。” “她不是。有目的的人我不是没见过,就算那些人坚守了自己几十年的信仰,有自己的坚持,仍会不自觉地把眼光调在我身上,骄傲一点,我就当是这头白髮吸引他们,但酸风不是。” 第56页 他想起初见时的生疏、在山洞时的讥讽,不由笑出声,“她不注意我,我就惹来她的注意好了,这必定是件有趣的事儿。你们知道,我一旦瞧准了一件事,那事就必须得按照我的意思发展。这唐酸风嘛,她对幽安之泪如此执着,我就满足她的愿望,待到她心头大事完成后,我倒想瞧瞧,她专注的眼里除了我以外,究竟还能不能容纳其他东西。这事的最后结尾,呵呵,你们可猜得到?” 龙川碧沙对视一眼,突地扬起笑,齐齐低头,“属下不知。” “我要她专注的眼里只有我,做任何事的目的也只为了我,总之,我要她心甘情愿地、主动地为我做任何事。” 他从不贪心,只是,想得到一件东西太容易了,他会腻。希望这唐酸风,别让他太早腻了才好啊。 “你说……金尊这次……”稀疏月影下,碧沙望了眼紧闭的三楼客房,心神不定地问龙川:“这次金尊似乎推漏了什么?” “我也觉得。”龙川点头,“金尊所说的手段,是他先为唐姑娘做任何事,然后唐姑娘才会为他做任何事吧?” “这不符金尊的性子,他这么做没讨到什么好处。” 也对,两人同时点头,龙川突道:“金尊极少注意一个姑娘超过一天。” “他和唐姑娘一起四天……不,五天了。”碧沙瞪眼。 “他还亲自照顾唐姑娘。” “他餵唐姑娘吃东西。” 啊——两人同时抬头,目标仍是紧闭的客房。半晌,碧沙才怯怯开口:“你说……我们会不会多出一个金尊夫人?” “不知道。” “我记得老族长想把侄女许给金尊。” “后来被金尊设计嫁到顶光族了。”临嫁前还哭哭啼啼的,她们记忆犹新。 “水尊上次找了十个女人为金尊庆贺生辰。” “第二天水星骨宫堆了百来个女人,吵得水尊在土尊那儿躲了三天。” “那……”两人转眼,同时道,“唐姑娘……” 唉……如此看来,她们兴许真会多出一个金尊夫人啊!伟大又神明的金尊……不,前金尊大人,月大人之父啊,保佑她们预感…… 不成真? 不敢不敢,她们会永远忠心月氏一门,永远是金尊的侍卫。 成真? 呜……她们怎么觉得心头怪怪的? 临上青丘山的前一夜,不知是大夫被吓怕,还是唐酸风身体壮,两天前的夜里出了一身汗,高热已完全退去,随后足足睡了一天一夜,醒来后她脑子清醒不少,精神也恢復如常。 盯着换上新衣的白髮公子,唐酸风喝着粥,眼光不住向他瞟去。 “那块大夫的医术不错。”白髮公子摇着不知哪儿弄来的摺扇,神色极为满意。小狐狸吹笛卧在他脚边,不时啾嗯一声。 她又看他几眼,咳了声,清嗓问:“月公子,你为何说‘那块’大夫?”两天前她依稀也听他说过。 “人不是一块一块的吗?”他奇怪地看她。 呛了声,她捂嘴咳嗽,对他的用词不敢苟同。若人用一块块来形容,岂非很恐怖的事。但他接下来的话更让她心憷—— “人不是一块一块,难道他们想变成几块几块?” 在他的观念中,骨头是一块块的,人是经由骨架组合堆砌而成,当然是一整块。难道,他们想被噼成两块三块! 什么歪理呀!她怯生生瞪他,问:“难道,我也是一块人?” “对。” “咳咳!”又呛了声,她放弃这个小问题,盯着黑白分明的人,有些专注。 前几次见他穿着淡色衣袍,今天他穿了件黑绸锦袍,光秃秃没绣花纹,布裤长靴全是黑色,腰上束的扣带也是黑咕隆咚,雪色长髮披散肩上,有几缕垂在胸前,异常闪亮。 黑白分明,水火不容——他这一身打扮的最佳写照。 “你看什么?我今天有什么奇怪吗?” 收回眼,她摇头,“没、没什么。月公子,你真是个好人,你我算是陌生人,能承蒙你照顾,酸风在此谢过了。” 月纬笑了笑。 “月公子,我定会射下那只红狼鼠,保证不伤到骨骼分毫。” 此时,他敛下眼,笑容未变,“放心,我会给你幽安之泪。” “多谢。”她点头,抿唇想了想,似下定决心,有些忸怩地轻道,“月公子,我……我答应你。” “答应?”他愣怔起来,不明白他向她要求过什么事。 “嗯,我武功不是很好,可我的箭术真的不错,爹娘放心我出来,就是知道这一点。我五岁开始学射箭,如今已学了十五年,就为了射……射……幽安鸟。虽然应该谦虚,但百步穿杨对我来说不是难事。我答应你……” “什么?”他记下她的每一字每一句,心中却想,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一个五岁的小女孩心生射下幽安之心,而这个目的在她心中长驻了十五年之久,她到底忍受了多少次的挫败和失望,又伤了多少次的心?为了谁?父母?抑或…… 第57页 “我能教你的,只有射箭。” “嗯。”点着头,他的心思仍绕在“她为了谁”上。 “但我一定会是个好师父。” “嗯……咦?” “你叫过我师父。” “……” “我、我答应,收你为徒。”说完,她微感羞怯,平生第一次收徒弟,还是个比自己大的娇贵徒弟,她的担子不轻呢。 月纬瞪着她,忘了摇动摺扇,待明白她的话,竟哈哈大笑起来,吹笛似乎染了他的高兴,“啾嗯啾嗯”地在脚边欢跳不止。 唐酸风,好个唐酸风! “你要收我为徒?好、好,你收我为徒,哈哈……” 由大笑转为轻笑,随后捂着嘴时不时地“扑哧”一声,深如夜空的黑眸始终在那张芙蓉脸上打转。 龙川碧沙推门进来时,看到的就是这幅情景。 翌日—— 四人清晨早起,背了包袱往青丘山方向行去。 正午时分,松偃客栈来了一男一女,模样像似兄妹。那妹妹约十八九岁,笑眯眯地向掌柜打听,问可有见到一个背着大弓的年轻女子经过或留宿。 “姑娘是说背弓的年轻姑娘和头髮白如雪的公子吗?今儿一早往那个方向走了。” “我只问姑娘,没问公子。”那小姑娘咕哝了句,转身跑到哥哥身边,互相低声说了些什么。掌柜听得不甚清楚,只隐隐听到—— “这儿是回程的必经小镇。” “守在这儿……” “盲目地跟上去,青丘山峰头这么多,你怎知……小姐……古掌柜说……” 两人商量一阵,一同走进店来。 “要不要歇息一阵?” 要不要歇息一阵? “不,古掌柜说今年的百鸟厌在青丘山最高峰,咱们日落前得爬上去,不然就赶不上。” “酸风,你的弓让龙川帮你背。” 酸风,你的弓让龙川帮你背。 “不用,月兄,虽然我们名为师徒,我还是唤你一声月兄,你也不必叫我师父。” “酸风……” 酸风…… 唐酸风掏掏耳朵,停下步子郑重道:“月兄,我没有重听毛病,为何你今日说话这么奇怪,一句话何必说两遍?” 并肩而行的月纬勾唇一笑,又叫了句“酸风”,抬指勾起她的脸,迫她望向十丈高的树梢,“看到树上那只鸟了吗?” 她以手搭眉,眯眼,“你说的是那只五彩斑斓的鸟?有点像……鹦鹉。” “它们比鹦鹉聪明,听人说一遍就能重复说出来。方才你每多听的一句,就是它重复的。” “它们是什么鸟?也是参加百鸟厌的?” “反舌鸟。它们生性平和,不会与鸟争斗,多半是来看热闹的。” 四人继续向山里走着,她诧异不已,正惊嘆自己从未留意过反舌鸟,却听得林中传来奇怪的笑声,似老妇,又似年轻女子。停下步子张望,突见一只鲜红羽毛长如人臂的鸟从林中飞过,鸟嘴中发出类似女子的笑声,转眼已是百丈外。 “月兄,我来青丘山多次,竟第一次见到、听到这种鸟。” “色赤善笑,它应该是胜遇鸟。” 又行了一个时辰,他们已身处青丘山密林深处,扶她在溪中洗脸,月纬的白髮垂在水面上,龙川见了急忙伸手捧起,仿佛呵护着宝贝一般。 “月兄,她们很宝贝你的……头髮呀!”微赫着挣开他的扶持,她掬起溪水饮了口,见吹笛将小小的身子完全泡在水中,正张着爪子捉鱼。兴起玩心,她泼水拍向吹笛,惹得它“啾嗯啾嗯”地东奔西跳。 月纬见她玩得高兴,没说什么,起身离开溪边,坐上龙川铺上软布的大石,唇边挂着一丝怡然自乐的笑,盯着溪边朴素的女子,不离她明亮的笑靥,和唇边那抹醉人的甜酒窝。 毕竟生了病,脸上还带着苍白,精神倒是不错。 暗暗欣赏,月纬接过碧沙打来的溪水,轻缀一口,突听溪边传来惊叫,急忙丢开水晶杯,他趋步走近,才发现她拿着弓作势射一只鸟。 “怎么了,酸风?” “它要咬我。”气嘟嘟的女子已拉开弓势,被他叫唤,回头应答时箭已脱手飞出,擦落那只鸟的尾羽,让它留了条命。 “啾嗯啾嗯!”吹笛似乎在笑她。 “不准笑!”伸手摸向脖子,她感到颈后微微有些痛意,必是被那鸟啄伤了。心中一气,她恼道,“那只死鸟,下次别让我看到,看它一次就射一次,射得它们断子绝孙!” “那鸟是不是全身乌黑,鸟眼又细又长,喙如鱼钩,黄白交错?”月纬摇头轻问。 “啾——嗯!”吹笛似懂人语,竟不住在水中点头。 “那是欢兜鸟,它食肉的,以后遇到离它们远点。酸风,你过来,可有受伤?”他伸手拉她。 “没有。”脖子痛了一下,现在好些。她没说什么,只冲他摇头。 第58页 “看你刚才射的一箭,我相信你的体力已经恢復八九成,射下红狼鼠不是问题。”指尖接下她发角滑落的水珠,他轻笑。 动作太过暧昧,她稍微愣了愣,红着脸退开一步,“月兄,我能恢復如此之快,还得多谢你的照顾。” “不谢。”保持手势不变,他轻吐二字。 “对了,月兄,我想请教一个问题。”她移得远远的,将弓背回身后。 “你问,尽管问。” “什么叫‘千魅扶风’?” “……” “月兄?” “酸风,那晚,你听到多少?” “……月兄,我不想隐瞒,在你们说起红狼鼠的骨头是紫色,深浅不一时,我就在了。只是当时头痛,听得不甚清楚。” “那你也知道,此次上山,并无你想要的幽安鸟。”他垂下眼。 “嗯,知道。但月兄你说过,只要射下红狼鼠,你就会给我幽安之泪。” 哼!他胸膛震动,一串笑声泛出唇瓣。好个唐酸风,敢对他用激将法。越是和她相处,趣味是越来越浓了啊。 “放心,酸风,你不必一再强调,我答应你的事一定会办到。” 她嘿嘿一笑,“多谢月兄了,我只是怕……” “怕我骗你?”他的声音冷下来。 “不,我相信月兄不会骗我。我只是怕……怕希望落空。”大眼望向远峰,她的神色有些懊恼。月纬第一次见到她流露情绪,细看了几眼,他并不觉得高兴。 她回头,见他盯着她勐瞧,不好意思地搔头,道:“啊,月兄能告诉我什么是‘千魅扶风’吗?” 他收下她懊恼的神色记于心中,转身踱回石边坐下,缓缓道:“你可知世上有‘魅’这种无意识的东西?它们非灵非怪非鬼非妖,当然不是人,若真要细分,它们是最低级的魔物,没有自己的意识。当几十只几百只魅聚集在一起时,它们就有了小小的力量,在人类眼中,它们走过的地方会颳起一阵风,因魅数的多少,风力也大小不同。” “那……颳风全是因魅而起?” “也不尽然。它们走过处有一阵风,但风过处却不一定有魅。当九百九十九只魅聚集一处时,它们就有了微弱的意识,开始有目地寻找第一千只魅。这时,它们走过的地方必定会颳起飓风,如龙捲行云。而这九百九十九只魅的集合体,就叫千魅扶风。” 她不解,走近坐在他身侧,“月兄,你说九百九十九只魅的集合体,怎么能叫千魅呢,还差一只呀?” “对,虽为千魅,实则九百九十九只而已。当它们聚合第一千只魅时,这团肉眼看不见的物体便有了自己的意识,从它们之中脱蛹而出的,是看得到摸得着的实体。”月纬看了一眼好奇的小脸,逗道:“你猜得出的是什么?” “猜不出。”她没费神细想,直接摇头,等着他的答案。 “幽安鸟。” 吓?她伸手捂住嘴,眨着灵翦悄悄问:“你是说,幽安鸟其实是从千魅扶风中诞生出来的,根本不是人界之物?” “对。” “你真能取来幽安之泪?”她又开始怀疑。 “若我告诉你,在我那儿,有个朋友天天带着一只幽安鸟串门子,你说能不能取得它的眼泪?” “能。”她改怀疑为惊讶,“月兄,你好厉害呀!” “过奖。”他笑出一口白牙。 他本就白皙,唇色比一般人看去鲜艷许多,如今开心一笑,俊美的脸在林中绽出异彩,犹如一颗晶莹的宝石绚出夺目光华。唐酸风看得呆了,今日方觉得他长得……真是漂亮! “月兄,你和我认识的男人都不同。”她揉着眼道。 “哦?哪里不同?”她轻快的语气引来他一瞥,愉快道,“说来听听。” “我爹是个夫子,很严谨,时常教训我;我哥半商半儒,英俊不凡为人宽厚,从小我就最喜欢大哥;林日寒是我儿时的玩伴,他有些疯癫;古掌柜为人豪爽,乐于助人,可我从没见过像月兄这般的人哪。” “如何如何?”他被挑起了兴致,连声追问。 龙川碧沙也被引来注意,暗暗支起耳朵,就怕听漏半个字。 “月兄身娇肉贵,非软衾不坐、非美食不咽,就算吃着客栈的酒菜,也是满眼不快。但月兄能日行千里而精神不萎,绝对不是绣花枕头。月兄身边又有两位绝色姐姐护卫,定是对事物非常挑剔的人,做什么事都想达到完美。你时而心高气傲、时而平和安详,老实说,这有点喜怒无常。不过,人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有点脾气也无可厚非。但我以为,月兄其实是个善良的人哪!” “……” 她似褒似贬,听得月纬笑也不是,怒也不是,龙川碧沙却赶紧跑到溪边,抖动的双肩昭告两人的忍俊不禁。 睨了眼两人,月纬沉笑道:“如此说来,我在酸风心中算得上好人啦?” “月兄当然是好人。” 第59页 “酸风,你呢,你善良吗?” “我……不善良。”她摇头,轻轻嘆气,“月兄你也见到了,有人骂我是骗子。我真的骗了他们的东西,却一丝一毫的内疚感也没有。我其实……算坏人了。” 她是坏人?呵,她的心思若能称得上一个“坏”字,这世间就真太平了。 月纬摇头,心中模煳地闪过一个念头,不由问道:“你要幽安之泪,是为人治病,治什么?还是想长生不老?” “……月兄,我的确是拿它来治病。”她似不愿再谈此事,突然沖他一笑,“我们还是快点上山,趁着天亮找个好位置观赏,再者,若是有人和咱们的……啊,不,是和我最初的目的一样,反而会有争斗。” “是谁告诉你青丘山的百鸟厌?”对她的躲避不甚顺心,他勾起笑,却不达眼底。 “是古掌柜。月兄博闻强识,想必听说过睡沙人。” 他确有耳闻,古骨族里也与他们谈过生意。依她所言,他心中有了答案,“那个骨玩铺的掌柜是睡沙人种?” “嗯。我若有他的体质,受再重的伤也不怕。” 哼,这种体质有什么好,想杀这种人,只要没沙子的地方就成。嗯嗯,他下次试试,割个小伤口泡进水里,看他们能撑到几时。 犹自思量着,突听她道:“月兄,你……你有什么仇人吗?” “怎么?”他侧目。 “啊……不,没什么。走了。”追着吹笛的小影子,唐酸风动了动唇,把话藏在心里。 她总不能说,方才的一瞬,他的眉眼间全是狡猾奸诈,白髮俊颜冷漠无情,看得她心里凉凉的吧。这种话还是不要当着月兄的面说,他是个善良的人,他是个非常善良的人,月兄是个非常非常善良的人…… 努力点头,唐酸风自我肯定着。 第五章心定 漆黑的夜,飞云掩月。青丘山峰上,百鸟静悄悄…… 在隐隐不明的银色月钩下,突然掀起的山风,如飞鹏扇翅之音,唿啸作响。这一声风啸似乎成了信号,原本静悄悄的百鸟开始啄咬、厮杀—— 远离群鸟的百丈老榕树下,雪发公子指着对面一棵大树的梢尖,轻声道:“看到了吗,那只皮毛鲜红的东西?” 唐酸风眯起眸,果然见到隐隐一点红光闪现。她眼力极好,即使细月微光忽明忽暗,仍然能将树梢上睥睨群鸟的红狼鼠瞧个仔细。它身形很像蝙蝠——猫一般大小的蝙蝠,它的翅紧紧贴合在身上,没有羽毛,只有一层红色的兽皮;兽头像一只刚出生的狼仔,青绿的眼珠冷冷傲视厮杀的群鸟,似在挑剔食物的美味与否。 想到射伤它又不损及骨骼,必须引它展翅飞起方可。想到这儿,唐酸风倏然拉弓,未等身后三人出声,一箭射了过去。 对她突去的一箭,月纬轻轻皱眉,没说什么。倒是龙川碧沙大惊,急道:“当心,它要飞了。” 飞了又如何,她正要如此。唐酸风侧目,不明她们为何惊慌,待到拉满弓准备射出第二箭时,脸色微变。 莫怪她们惊叫,饶是她自信眼力了得,也不得不佩服红狼鼠的速度和轻盈——它竟然能在不惊群鸟的情况下,在树梢间轻快滑行飞舞,忽闪忽现,青绿的眼珠已牢牢盯向她。 她的眼睛跟不上它移动的速度。 唐酸风缓缓放下弓,若有所思地回头,对上月纬瞭然的眼神。 龙川碧沙的功夫在她眼中已是深不可测,对于她们为何追不到红狼鼠,她隐隐明白过来,而这之于她却无任何挫败感,心中反倒升起一股子遇强则强的兴奋。 心随意动,她迈出一步,袖角却一紧,被人拉住。 “酸风,它会伤人,驱散了百鸟厌,它没了食物,必会凶性大发。”红狼鼠一年只会饱餐一顿,因此,此兽非常重视一年一度的百鸟厌,倘若没吃饱,第二年便没有足够的体力诞下后代。若它们断了后,对古骨族而言也是件麻烦的事。她若现身,必会惊扰群鸟,惊扰……他倒不是怕麻烦,只是……只是……若百鸟群起而攻她…… “多谢月兄关心。”扬起笑,她竟高兴莫名,“无妨,无妨的。好久没遇到这么好的猎物了。” 拉回衣袖,她直直走入厮杀的鸟群中,不顾飞鸟四散,也不顾头上肩上被杀红眼的鸟啄痛,晶亮的眸中只有林中忽闪忽现的红影。 “咻!”第二箭,射落百丈老树梢上的一片绿叶。 红狼鼠见她驱散鸟群,闪动的身子竟直直向她冲来,狼牙龇咧,嘴角咧到耳根处。突然,两道人影从林中闪出,带起劲风扑向红狼鼠。此兽觉察危机扑面,竟然临空硬生生剎住俯冲的身形,呜噢尖叫,转身飞逃。 唐酸风只觉红光一闪,林中已没了它的踪影。 “你们做的好事。”怒喝传来,月纬走出树影,俊美光滑的额上凝出一个“川”字。他呵斥的是龙川碧沙二人。 唐酸风被他少见的凶意吓住,但她极快收回心神,眼光在林中急遽扫视,瞥到遥远夜空下突然闪逝的一点,心中大喜,顾不得三人,她飞跃而起,纵身借着树干跃动,追了过去。 第60页 见她消失在漆黑林中,月纬心火突起,冷声道:“你们傻了?带不回人,你们也不必回来了。” “是。”龙川碧沙心中大憷。她们本想藉机捕下红狼鼠,却不想它能临空转向。唐姑娘箭术虽然了得,脚程却不快,她追去必定是追不到,可金尊让她们带回的……是人,不是骨。 在金尊心中,唐姑娘比红狼鼠重要。他怕红狼鼠反扑伤人。 二人不再迟疑,足下运气紧随而去。 月纬抬头,瞧着云飞月隐,静默片刻,对脚边的吹笛道:“你说,她能射下红狼鼠吗?” “啾——嗯?”吹笛摇头。 “倘若她射下了,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太没用?”低头瞥了眼小狐狸,他突地轻笑出声,“她能射下红狼鼠,龙川碧沙却追不到,你也捕不到,你们惭愧不惭愧?” 听他的话,似乎笃定唐酸风能射下红狼鼠? 吹笛纵身在他脚边跳了跳,叫声带上沉闷。此刻,在这林子里除了他们,只有成堆的鸟尸,活着的,见到红狼鼠后早就逃命去了。 “走吧,我倒要亲眼瞧瞧。” 月纬甩袖负背,举步前行。 微暗月光下,在他身后突然出现一只巨大的黑影,张牙舞爪扑向昂然前行的人…… 一块光秃秃嶙峋的大石上,女子的乌髮在细月下反射出一圈白光,她面露微笑,下盘沉稳,英气逼人的拉开满弓如满月,箭头对着空中疾飞的红点,秀眸微眯。 “咻咻!”双箭连射,如闪电般直追红点而去。 微笑不变,她收了弓,侧耳倾听。随即,满意点头。 好! 若是寻常人,只会看到两支箭羽破空而出,隐藏在她身后林中的三人,心中却称赞不已。 就算箭术再怎么厉害的人,两箭齐射,无非是并肩而行。唐酸风的箭却大大不同,第一箭看似无奇,速度也绝对追不上疾飞的红影,而第二箭却是精妙所在——它去势厉狠,目标却不是红狼鼠,而是第一支箭的箭头。 三人瞧得明白,第二箭在空中射中第一支箭,力道不仅使箭头脱落箭羽,更是将两箭之力聚合,那箭头少了箭羽,不但速度疾增,更凌空转了方向,这必定是红狼鼠未料到的。因此,箭头笔直射过红狼鼠展开的肉翅,去势不减,凌空失了踪影。 “酸风,你果然没让我失望。”朗朗笑声中,俊美公子步出阴暗,展开双臂接她跳下巨石。 没料到他会走近,扑进怀中的女子红了脸,赶紧退开,道:“多……多谢月兄。” “不,我得好好谢谢你。” “可……我们还得去找,我不知道它掉在什么地方。”她只听到箭头射穿的声音,却不能肯定红狼鼠掉在何处,“月兄,它只伤了一翅,若是挣扎飞行,想必能支撑一段路程,咱们若不快去,只怕叫它给逃了……” “无妨。”他笑眯眯地为她拂掉头上沾上的细草,“它受了伤,自会有人找得到。” 随着他的话,两道纤影一闪而过,带起香风阵阵。 瞧到龙川碧沙在林中跳跃消失,她心知他口中找东西的人正是她们,心中宽了宽,放下弓正想再说什么,却被他身后慢慢窜出的巨大兽影惊呆,瞪圆了眼。 “这个……它是……” “吹笛呀。” 在月纬身后,缓缓走出一只一人来高的雪白……巨狐? 使劲揉眼,唐酸风走近看个仔细。她见过老虎,可没见过比老虎还大的狐狸。 巨狐走到月纬向边,曲起四肢蹲下,细长的眼骨碌碌地打转,任她在身上摸上摸下,抱起它的尾巴摇来摇去。 “一、二、三……八?哇,八条,有八条耶,它真的是吹笛?”怀抱雪白的狐狸尾巴,唐酸风惊喜叫道。 “啾——嗯——”吹笛龇牙吓她,竖起尾巴摇来摇去,形成裊裊的一排扇影。 “月兄,吹笛是八尾狐狸,它也是异兽,对不对?和幽安鸟一样不是人界动物,对不对?哇,好可爱。”她绕到吹笛另一侧,借着月光打量。 吹笛“啾嗯啾嗯”地叫着,使劲摇着尾巴,傲气十足。现出真形的它不若娇小时可爱,嘴尖牙利,多了些兇狠的样子。月纬见她笑靥如花,心情没由来地高兴,任她绕着打转,但笑不语。 “月兄,这是吹笛的真正面貌?” 他颔首。 “那……它今夜为何……”常见小狐狸伏在他脚边打盹儿,突然现出异相,必有缘由。 “它是我的坐骑。”他一向不喜快速奔跑,在五星骨宫内,他的体力算是最差的一个,这也是水星骨宫里的那傢伙看准了、故意将红狼鼠骨丢给他找的目的——摆明想看他出糗。 她又绕了数圈,口中啧啧称奇,却不想吹笛忽地立起,细长的尾巴摇得更快,以头抵她,嘴中呜呜低叫。 “月……月兄,它怎么了?” “扑哧!”闷闷的笑声传来,月纬捂唇道:“酸风,还记得我说过吗,青丘九尾。” 第61页 “嗯。”任吹笛抵着她的颊,雪白的皮毛软软的,刺得劲上阵阵麻痒,一时令她有些头晕。 “这青丘山不仅有百鸟厌、红狼鼠,也有一种九尾狐狸,仍六界万狐之首,它们的毛色非黑即白。成年的九尾狐狸行踪不定,但无论百年千年,只要它们怀有身孕,必定会重回青丘山,在这儿诞下小狐,故尔被称为‘青丘九尾’。”盯着她的背,月纬笑道。 “你是说……吹笛是在这座山上出生的?” “啾嗯?”吹笛仍是摇着尾巴。 “……酸风,你再数数。” 数什么?她回头。 “你仔细数数吹笛的尾巴,若再不数,它必会生你的气。”闷笑再次传来,他忍俊不禁。 数?她依言拨动白尾,口中念着一二三……八…… “八条。怎么了,月兄?” “啾——嗯?” 一串低闷的笑从他指尖流窜,月纬摇头拍掌,“酸风,青丘九尾,你若再说八尾,吹笛真会咬你。” 她这是对万狐之首的极大藐视。 “九尾……九条尾巴?我……我再数数……”重新抱起狐尾,唐酸风眼前突然一片漆黑,直直向后倒去。 月纬大惊,趋步走近,接住软倒无力的身躯。 拨开覆面的长髮,他定眼端详怀中的娇美容颜,这一眼看去,竟俊眸倏眯,脸色大变。 肤色苍白,唇瓣青乌,这分明就是…… 她的脖子痛……她全身痛……痛痛痛,痛得她又酸又涨又无力…… “醒了,酸风?”清郎温柔的声音在耳边响着。 唐酸风皱紧眉,张开昏沉的眸。缕缕白髮低垂,他的俊颜近在咫尺。 一直知道他容貌俊美,这么近地瞧他却是头一回。他发色如雪,眉却又细又黑,斜斜飞扬。素来挑剔的眼神带着关切和焦急,正看着她,看着她…… 天上仍是黑的,她为何将他的容貌瞧得一清二楚? “月……兄?”她晃了晃脑袋,发现劲下的枕头竟是他的大腿,脸色微酡,挣扎着要起身。 他一把按下,不甚开心地盯着她,“你乖乖躺着,别乱动。若想睡,就闭上眼。” “我……怎么啦?”温暖的掌心抚在额上,她生平第一次枕在男人腿上,紧张得不敢乱动,只得听他的话。 身子不能动,眼睛却是自由的,四下看了看,他们仍在林中一棵树下,因树枝茂盛,树周围有一圈空地。她身下是块干净的软毯,月纬靠树而坐,一腿曲起搁肘,一腿……正是她的枕头。树上,垂挂着三颗石榴大小的石头,莹莹光辉竟比弯月还亮上三分。龙川和碧沙静静坐在另一侧,正闭目调息,她们的身边多出一个银色软布紧裹的包袱。 “那是……夜明珠?”她喃喃自问,忆起他当初用来换兔肉的珠子。 “你中毒了。”收回手,他轻声道。 难怪。她眨动眼眸,突忆起什么,急道:“红狼鼠呢?” “安心安心,那不是嘛!”他指指银色包袱,五指替她梳了梳长发。 暗暗唿口气,她虚弱笑道:“吹笛呢?” “伏在你脚边上。”他突然皱眉,“酸风,你不问问自己为何会中毒?”打从她睁眼开始,净问些不相干的问题。 “啊,想必是被那些鸟啄伤了。”她不甚在意。 他动了动腿,勾起她的下巴,迫她对视,冷哼道:“你被欢兜鸟啄伤,为何不告诉我?我问你,你为何说没事?” 这个……她哑口,百思不解。中毒和被鸟啄了一口没什么……关系吧。 “那鸟……有毒?” “没有。”松开她的下巴,他转握起她的左手,来回抚摸手背上结痂的新痕,“你手上这道血痕,是被红狼鼠抓伤的?” “嗯……是的。”看他神色严肃,她老实承认,“月兄,两位姐姐追不到红狼鼠,不是她们不厉害,是红狼鼠太狡猾。我追它时,它时不时会回身偷袭,可两位姐姐赶到后,它就一个劲地往前飞,似乎对她们心生畏惧。所以我才……才让她们待在林子里别动。” 他点头,明了刚才看到两人呆立不动的原因。指尖在伤口徘徊,他眉心皱得更紧,“我没责怪她们。” “那最好不过。”她松口气。 他闻言,心头恼火渐起。这丫头似乎关心别人比关心自己还多,完全不懂得照顾自己,若是她的父母,真该庆幸她能安然长到这么大。 “你可知道,欢兜鸟的唾液本身无毒,红狼鼠的爪上也无伤人毒液,但若将二者混合,却能致命。那鸟与那鼠根本不可能撞到一块,世间也鲜少有人知道它们的混液能调制毒药,偏偏你运气好,竟让你兜到一块去了。”说到这儿,他有些愤愤之色,“我若没备解毒丸,你现在可没力气和我说话了。” “……”感到颈下的肌肉有些贲起,她僵着身子,任他训斥。是她不对,是她不对…… 第62页 “酸风,你在家中也是如此粗心?我真怀疑你长这么大,脑子里一点东西也没有。” 他这算不算是……辱骂她? “呃,月兄,我中毒了,你为我解毒,真是多谢。我又久你一个情了。”她记下了,她会还的,不要再念她了好不好。 嗤笑一声,他讽道:“欠我一个情?你还真敢说。我何曾……何曾……”突然敛声,俊颜一片莫测高深。 他何曾如此紧张过一个人?只有人紧张他,没有他紧张人的道理。自从遇到她开始,他所有的行事准则似乎翻了个面,完全颠倒过来。 想到这儿,他非但没有不开心,唇角却勾了起来。 能够让他失了准则的人,六界中稀之又少之,这唐酸风啊,他对她的兴趣是越来越大了。若是她的眼里一心一意只有他的时候,会是怎生的模样?她是否也如今夜这般,为了他而忘记顾及自己的安危?哼哼,为了他倒不错,若是因他而伤了她自己,他却不甚开心。他只想要她一心一意甘愿为他做任何事,却没想过让她丢了性命。 抿紧唇,细细将她的眉眼描绘,他倏地挑眉,对上一双眨也不眨的专注星眸。 “你……看什么?”他竟觉心尖微颤,当日被她盯着时,那股兴奋莫名的感觉又出现在心头,流窜到四肢百骸。 她貌若芙蓉,却并不注意打扮,这些日换来换去总是一些深色布衫,若是换上水罗纱裙,绾起秀髮,必定是个娇美的姑娘。此时,盈盈大眼中含着一层朦胧的娇弱,正若有所思地瞧着他,两潭黑眸中映出俊美的笑脸。 方才他说话只说一半便噤口沉思,尽管唇笑眼笑,却笑得她头皮发麻。听他问起,她嚅动缺少血色的唇,不知说了句什么。 他伏低腰,白髮垂散在她肩上胸上,低问:“酸风,你想说什么?” 拨开垂下的雪发,她默默嘆气,“月兄,有句话,小妹……啊,为师我不知当讲不当讲。” “当讲、当讲。”她的一句“为师”惹他哑然失笑,前一刻集聚胸中的恼意魂飞魄散,飞天成了佛。 “那……我就不客气了。”深吸一口气,她瞪他道,“自从与月兄相遇,我……我就开始倒霉起来。” “……” “我从小身子就健康,没生过病,遇到月兄后居然感染风寒,也算是开了眼界。这次,明明射中红狼鼠,只是不小心被它抓伤了手背,鬼知道欢兜鸟的口水与它犯沖,鬼才知道!月兄若及早提醒,我也好小心防着呀,省得还要劳烦月兄为我解毒。啊……月兄,你给我吃的是什么解毒丸?” “……它就叫解毒丸。” “什么配方?可以告诉我吗?若日后再中毒,我也好配了药备用。” “……” “月兄,我对药剂陌生得很,我家大哥比较熟识。若不便告知,就当我没问。”她微感头痛,轻轻合上眼帘,不再看他。 看到不到她的眼神,他颇感可惜,即使对她方才的抱怨又气又嗔,他仍然温柔地抚上细滑的额,指腹慢慢滑下眼角,轻轻抚摸。 凉风拂过,打起他的白髮,风过后,丝丝缕缕垂散在她脸上,惹得她直往脸上抓,眼未睁,口里却问:“这是千魅扶风吗,月兄?” “不是。”他轻轻答着。 “月兄,你知道的事真多,你……是不是和古掌柜一样,不是人类?”闭着眼,将拂在脸上的长髮挑开,她不知不觉用手指缠玩起来。 “对,我是灵类,灵界古骨族。”他笑了声,继续道,“我族以骨质品为主要营生,与六界皆有生意往来,同时也收集六界中稀有物种的骨骼。酸风,我知道的其实并不是多,只不过知道的东西正确而已。一件事,一块人,只要知道最本质的真相就够了,这个世间,就是传闻太多,传得不成样子,却偏生迷了人的心志。” 唉,又是一块人!她暗嘆,“月兄,你们那儿都把人说成一块一块吗?” “嗯。”他似乎在眼角抚上了瘾,指尖顺着颊面滑到唇边轻抚起来。 “月……月兄。”她不自在起来,睁开眼看他,“我……嘴上有什么奇怪东西?” “没有。”见她睁眼,俊颜不觉中浮上欣喜,任她将长发绕在指尖,他也不阻止。对视片刻,突听他问,“你要幽安之泪,为了谁?” 停下绕发的手,她侧转身子,将头转向空地,“为了……我大哥。” 他眯眼,记得她说过她大哥半商半儒,熟识药剂。 “月兄,你说知道一件事最本质的真相就够了。我想请教,幽安之泪能治癒人的眼疾吗?”她似幽似责的声音响起。 “幽安之泪可化百病,眼疾自然能治好。”她幽寂的语气令他心头隐隐一颤,不知不觉染上怜惜。 她语带嗔责,那,她在嗔怪谁?又在指责谁? “真的?”她揉了揉眼睛,语气听似平静。 “我不骗你。”五指插入黑髮,他轻轻梳抚,对她的大哥却轻鄙起来,“你大哥有眼疾,就放任你这个妹妹在外寻找幽安鸟?酸风,你一人在外……” 第63页 “不,不是,我不是一直在外。每年……每年只有入秋之后才会出来,因为……”她声音变小,“因为我一直为以百鸟厌上有幽安鸟。” “你大哥为何自己不来?”说完,月纬才觉自己问得有多傻,“你大哥有眼疾,自是行动不便。” “不许讽刺我大哥。”她突然转身,怒瞪他。 她的怒目激起他的傲气,冷冷一笑,他轻哼:“你哪里听出我的讽刺?我只说自己喜欢的话。酸风,你大哥眼睛不是瞎了吗?” “没有。大哥眼睛好好的,哪里瞎!”她气得叫起来。 他凝眉,眯眼看她在腿上翻来转去。眼圈儿……有些红。 “酸风,你大哥有眼疾,却没瞎。你寻幽安之泪就是为了他的眼疾,恕我不懂,他的眼睛到底怎么了?” “大哥只是……只是……”她又翻过身子,背对他,道,“大哥的眼睛可以视物,只是分不清颜色,大夫判断是色疾。” “天生的?” “……不。”他感到小手抓动他的裤筒,仿佛挣扎难安,“是……我……是我害的。因为小时候好奇心重,在街上惹了麻烦,一个痞子撒毒粉想迷我的眼睛,大哥替我挡下,结果……大哥的眼睛瞎了一段时日,爹求遍名医,也只能让大哥可以视物,却再也……再也分不清颜色了。原本眼瞎的应该是我。”缩起肩,她轻轻揉眼。 “酸风,你大哥怪你吗?”她方才嗔怪的语气,绝对不是针对他人,那么,她怪的是…… “不怪。大哥,还有爹娘,他们都不怪我,可我不能不怪自己,他们可以原谅我,我不能。是我毫无价值的好奇心连累大哥受无妄之灾,就算他们不提,我也不能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呀。”突然转身抱住他,将脸埋在他怀里,她闷闷道,“抱歉月兄,借我抱一抱。只抱一下子就好。” 他低头,盯着黑色头颅,敛眼沉思。 轻颤的肩头,腰后扣得死紧的力道,她……在哭? “酸风,我会给你幽安之泪。”将她搂在怀里,他轻拍,有些明白她说五岁开始学射箭的原因,心头一时麻乱,竟有些嫉妒她的大哥起来。 她有二十了吧,而她走过的生命中,竟有十五年是为了她大哥,他的眼疾不知不觉中成了她心中的一块大石。若治好她大哥的眼疾,她完成心愿,放下心头大石,也就不会再专注于这件事了。届时,她的心思会放到哪儿去?她专注灵动的眸中又会映上谁? 念念飞转,他可没忘自己的目的,这事必须得照着他的意思发展,解决了幽安之泪,她专注的眼中只能有他,一心一意也只能为了他。 “治好你大哥的眼疾后,你会如何?”轻拍的手滑到腰间,他伏在她耳边悄问。 “……不知道。”沙哑的声音从怀中传出,她在怀中使劲蹭着,再抬头时眼圈红红,眸中覆着薄雾般的氤氲。 “不知道?”他暗暗握拳,“酸风,你完成多年的心愿后,就再没其他事可做啦?除了专心寻求幽安之泪,你的心里就没其他事停驻过?以后呢,以后你的心思会放在哪儿?” 她偷偷松开紧抱在他腰上的手,慢慢明白他的意思,“以后?以后……不知道,应该……我应该……会……” “会……什么?”最后两字细如蚊鸣,他蹙起眉。 “会……嫁人。” 哼!他眼中升起寒意。 她一心想着刚才抱他太过唐突,只顾着慢慢挪开,无暇细看他的脸色,犹自道:“我娘总在家念叨,我也该嫁人了。我想,等到不再为大哥的眼疾难安时,我会……会学着怎么和相公处处吧,就像……我爹和我娘一样。” 她的箭术和功夫全部传袭自娘,每每娘教她射箭时,爹就会对娘唠叨一大堆,多数时候,娘会转身对着她再念一遍。爹和娘的感情一直很好,倘若有一天真的嫁人,她一直希望与夫君的相处能和爹娘一样。 挪挪挪……等到挪出一尺距离,她才抬起微红的脸,细声道:“月兄,你问这个干吗?” 看她自顾自地在那儿挪动,月纬倏地一笑,揽过她的腰拉倒,将她重新置于腿上,“你风寒尚未尽好,又中毒伤身,今晚暂且在林间休息,明日一早咱们下山。” 被他拉得头晕眼花,额上一沉,感到他的手又抚在脸上,指尖绕在唇边,她双颊烧若晚云,大气不敢喘。 他这样……才算唐突吧? “月兄……” “酸风,当你一心一意专注于一件事的时候,心里总顾不上其他,这点可不好。” 抚在眼皮上的手为她挡去光亮,她看不到,只觉得他衣袖轻轻挥动,似乎弹下了夜明珠,片刻后,指缝中透下的光亮黯淡下来。他再道:“酸风,你为我射下红狼鼠,照理,我以幽安之泪交换,也算还了你的人情,只不过,我现在不想了。”感到掌下眼皮动了动,他唇角勾笑,“你想说我反覆无常,对吗?” 第64页 她的唇角抿起,秀眉渐渐聚拢。 “你眉头皱起来了,酸风。”冷讽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他不知何时贴近,在她颈边吹起热气,“得到幽安之泪后,你的心思只会放在如何与夫婿相处上吗?这不太好啊,我可不喜欢呢,酸风。倘若,我要你一心一意只有我,所有的心思全放在我身上,以后所做一切只能为了我,你会如何?” “……” “想不出答案吗?” “你想让我做你的……侍卫?和两位姐姐一样?” “那可不成,你是我师父。”他的声音在夜空下飘远。 啊,他不提,她倒忘了自己多出一个身娇肉贵的徒弟。只是……这徒弟今夜有些不寻常。 见她不语,他轻哼一声,放开为她挡光的手,“酸风,以后呢,你可以将所有心思放在与夫婿相处上。同时,我也要你一心一意只能为我做任何事。我的话,你可明白?” “……”她蠢她笨,她不明白。 见她仍是闭眼皱眉,稚气又苦恼,他竟愉悦笑起来。 “月兄,你的意思……是要我一心两用?还是……”她迟疑半晌,脸上现出挣扎的神色,“还是让我……身在曹营心在汉?” 笑声停住,他惊奇地看向她,眼中一片复杂。 呵,她这回答真是……有趣,着实有趣啊。 “是,又如何?” 她缓缓睁眼,眸中困惑难解,“月兄,我只能答应你,只要在我能力范围内可以做到的事,酸风定当不遗余力为月兄效劳,只不过……酸风既然有了夫君,心中定当不会再有其他男人。若我将心思放在夫婿身上,心中自是不能一心……一意只有月兄了。酸风不是个见异思迁的女子,但月兄若想学箭,我定会倾囊相授。” “你做不到身在曹营心在汉?”听她心中将会只有夫君不再有其他男人,他心情大好。 “做不到。” 他大笑起来,昂首道:“酸风,我说得够明白了,以后你只能为我做任何事,你的心思只能放在夫婿身上,这两件事并不矛盾。” 既然她的专心只对夫婿,那么,他成为她的夫婿也不是不可能。想到她的眼中将只有自己,他心中激动,笑得更开心。 她的夫婿,她的夫婿啊,这个头衔听起来不错;至少,他并不排斥,而是乐在其中。 “月兄……”她头晕晕脑涨涨,顾不得思考什么矛盾不矛盾,觑了眼远远打坐的两人,拉拉他的头髮,“小声些,会吵醒她们。” 顺着她的拉扯,他伏低身与她对视,很满意她眼中的两潭倒影,“酸风,我做你的夫君吧……” 她瞠目。 指腹在浅唇边划过,他做了方才一直盘旋在心头、惹他心痒难耐的事…… 吻她。 第六章离返 他心思不定,喜欢凭着一时的高兴做事。 他想拜她为师,说拜就拜,全凭兴致所来,是其一;他想做她的夫婿,说是就是,不顾她答应与否,是其二。 这次,他也是开玩笑吧? 走出轿,唐酸风觑窥白髮飘飘的俊美公子,直想一头钻进客栈不出来。 昨夜本就头痛,他的唇上定是沾了毒药,吻得她更头痛,昏沉沉地睡去,待醒来时已是清晨时分。吹笛现出九尾真身,将他们驮到山脚处,许是不想惊扰句阳县的百姓,月纬命龙川雇了轿子,吹笛变回小狐狸的模样,一路蹦跳回松偃客栈。 “酸风,吃过早点再休息。”俊美公子扶着她的背,正要进店。 倏地,迎面劲风袭来,一支利箭闪着冷冷萤光,直射唐酸风额心。利箭背后,松偃客栈的二楼雕栏边,立着一位持弓的中年美妇。 唐酸风抚头大嘆,竟完全不顾凌厉的箭势。月纬正想叫过龙川,见她神色无奈,不禁微眯眼眸,亦扶着她直立不动,看向楼中那名妇人。 白惨惨的箭头看似射向额心,实则扫过唐酸风的侧颊,射穿月纬散于肩头的白髮,“咻”地,带断数根髮丝,射进轿中。 突射的箭已让客栈内众人掩嘴惊唿,却不想这箭竟射穿轿板,往街心飞去。众人随即又是一声惊唿,引头探颈想看那箭飞向何方。 “当!”飞箭惊险万分地钉在路经客栈的华美软轿上,引来轿边侍从的怒目。 拔下箭端详片刻,那侍从三步并一步冲过来,口中哇哇叫着:“谁,好大的胆,我家主子的轿也敢射……金尊?” 他的怒叫突然转为恭敬,众人好奇更甚,无暇注意缓缓下楼的美妇。 月纬侧首,眼神微闪,似对在此见到那侍从颇为惊奇。唐酸风接过他手中的箭,不由多打量几眼。 那侍从锦衣华服,黑髮及腰,容貌也算俊美,但与月纬在一起,只能算清秀了。他见月纬后脸色似惊似喜;停在远处抬轿的侍卫身着同式青绛衣衫,整齐直立,亦是毕恭毕敬。只见他退后一步,与身后众人齐齐抱拳躬身,叫道:“参见金尊。” “凯风啊,你怎会在此?那块木头呢?”月纬对他挥了挥袖。 第65页 “木尊……木尊走丢了,属下正要去找。”凯风皱起脸皮。 “哦,有趣啊,你轿中是空的。”月纬笑起来,颇有点幸灾乐祸之意。 “还请金尊指点一二。” 月纬指尖轻弹,吹笛突地跳上凯风肩头,沖西南方叫了声。凯风大喜,沖月纬道:“多谢金尊。属下告退。” 月纬轻轻点头,不再理他,只专注于身边查看箭头的女子。 一行人匆匆消失后,客栈众人的眼光转回到那美妇身上,才发觉她已走到门边。月纬抬头,对上美妇犀利的眼,而她仅是扫过月纬的白髮,恶狠狠的眼神便牢牢盯在低头玩箭的女子身上。 “你还记得我啊?”她突然斥责,语气急促,却不掩娇柔,听起来似有嗔怪之意。 “记得记得,孩儿当然记得。”唐酸风双手奉箭。 “哼!”美妇一把接过箭,正想开口,身后却扑出一道细影,直接抱住唐酸风,带着哭意叫道: “小姐小姐,你第五次丢下佩玉一人跑出来。不是说好佩玉和小姐一起出来吗,佩玉这次不会阻拦小姐啊,小姐为什么……呜……为什么又把人家打昏过去?” “行了,佩玉,少在这儿吵吵嚷嚷。酸风,过来。”美妇返身走向后院客房,笃定她会跟来。 “啊,是,娘!”唐酸风赶紧走了两步,惊觉身后人未有动作,不禁顿下步子回头,见月纬正眯着眼看她,神情是她猜不透的高深,“月兄,你……先回房歇……” “不必。”细指抚过唇角,他扬眉笑道,“酸风,记得我昨晚说过的话。” 他转身,不看众人一眼,甩袖负手,衣袂迎风漫扬,缓缓轻步生尘,看似慢实是快地向句余山方向行去。龙川碧沙只来得及回唐酸风一个微笑,便倾步相随。 “啾嗯!”吹笛蹿上她的肩,在她颊边蹭了蹭,万分不舍地跳下地,一步三回头,又叫了数声,似下定决心般,拔腿飞奔那抹傲然背影而去。 三人说走就走,众人来尚不及回神,只觉眼前又是一花,另一道人影追了出去。 “月兄!月兄!”唐酸风微喘着气追叫,无奈须臾之间,三人已变为米粒大小。追到街口,她只能停下,喃喃自语,“原来……原来月兄走起路来这么快啊。” 她身后,美妇迈出客栈,低声问方才自称佩玉的丫头:“那位公子是谁?” “不知道,夫人。珀玉哥,你知道吗?”她问美妇身后未吭一声的年轻男子。 “珀玉跟在少爷身边,却未曾听说过这样一位白髮公子。他眉宇贵傲,小姐能认识这样的人,应该是路中巧遇。” “哼,你该说那人能认识我家酸风,才是三生有幸。”美妇眼一挑,娇媚自现。 “夫人说的是。”年轻男子点头。 “可……”盯着急追的女儿,美妇抚着下颌沉思,喃喃自问,“酸风什么时候追着男人跑过?她的样子又急又慌,分明……莫非……难道……” 她每反问一次,佩玉珀玉便对望一眼。终于,佩玉忍不住问:“夫人,要奴婢追小姐回来吗?” “不必,酸风追不上那人,瞧,她停在街口,待会儿自会回来。你先备好热水,准备为小姐梳洗。” 佩玉应声退下,珀玉静立身后,又做起闷葫芦。片刻后,待唐酸风低头踱回,他才扬起微弱的笑,“夫人,小姐,老爷说过,找到小姐后须得即刻启程回家。” 美妇睨他一眼,拉过女儿,信誓旦旦道:“乖,别追了,那样的公子,娘可以为你找好多好多好……” “夫人,少爷让小的记下一句话,说要时常在夫人耳边提起。”珀玉面无表情地打断她。 “说吧说吧。”美妇微有不耐。 “少爷说——若小姐要嫁人,需得那男人这一生一世只会护着小姐一人,倘若那男人对小姐有二心,让小姐受到一丁点委屈,或起了纳妾念头,少爷必不会饶过他。夫人只有一个女儿,老爷只有一个女儿,少爷只有一个妹子……” “珀玉,我怎么不知道你记性这么好?”美妇咬起牙。 “珀玉自小跟在少爷身边,少爷的话一句不敢忘。” “你……” “娘,珀玉,你们怎么找来的?”唐酸风打断两人,眉眼间微有愁态。 美妇拉过女儿的手,边走边问:“走着走着就找来啦,哎呀,别提这个。酸风啊,你……喜欢那位公子?他哪里人士?家中有何人?可有兄弟姐妹?他身边的那两个姑娘是丫头还是侍妾?他……” “娘你别问了。”突然蹙眉,她眼中闪过一丝恼色。 他说走就走,当真随心所欲得很,真是喜怒无常又心高气傲。 要她记得昨夜的话,记得什么,他要做她夫君吗?这事虽然让她头痛,却无恼意。如今她心心念念的,也不过只有一句——他没说何时给她幽安之泪啊。 走了一段路,转眼三人一狐已来到句余山。 第66页 龙川思量再三,低声道:“金尊,刚才……唐姑娘追着您呢。” “我知道。”美眸一挑,月纬摊开掌心,慢慢凝聚出一团雾气。 “您……” “她见了娘就忘了身后扶她的人,你觉得我能容忍她的忽视?”盯着掌中白雾,月纬傲然一笑,“我要的,是让她时时念着我,想着我,不是见了外人便忘了我。等到她心里眼里只有我一个时,她就会心甘情愿为我做任何事了。有趣,哈哈,有趣!” 想到她专注的眼中只有他,他的心尖又微微颤抖起来,那是一种……莫名的兴奋和喜悦,甚至是激动,从心尖一直流淌,流淌至四肢百骸,让他微微握起拳。 未来的日子真让他期待不已、心痒难耐啊! 而在此之前,他必须实现自己的承诺。 细眸睁开,他问龙川:“我前些日子让你做的事,如何?” “已传书金星骨宫,风潭打探出水尊所在,想必他们应在回族的路上。” “哦,在哪儿找到那傢伙?” “属下未曾细问,风潭只说水尊与土尊在一起。” “罢,回去看看。”掌中白雾渐浓,隐隐出现一道闪电,月纬环顾四周,有些不耐烦,“我最讨厌做麻烦事,为什么灵界和人界没有一条像模像样的路,非得穿过来穿过去的。” 龙川碧沙闷闷一笑,齐声道:“金尊,这是上古时期传下来的,六界亘古持久的默认规则——各为其主,互通互补——倘若六界能畅通无阻,可就界无界规,国无法纲,届时只怕乱成一团了。” 她家金尊聪明才智无人可及,若说起体力功夫……嗯,比之常人当然胜过千万倍,若与齐名的其他四尊相比……不提也罢,不提也罢呀! “行了行了。”月纬神色更加不耐,等到掌心的闪电噼里啪啦狰狞作响时,才听他缓缓念道:“钩云、构端、太微、处罗,开!” “轰——”闪电脱手而出,如云龙出洞,竟然凌空噼出一道闪烁莹莹白光的裂口,约莫丈许高,三尺宽。 瞧了眼碧沙背上的包袱,月纬勾起笑,率步走入白光中,二姝紧随其后,只听一人问:“金尊,您……昨夜说的话,可是当真?” “我昨夜说了什么?” “您说……您说……做唐姑娘的夫婿。” 男子扬起清朗的笑,并不回答,也不否定,笑过后,才听他隐隐叫道:“吹笛,还不快进来。” “啾嗯!” 毛球一跃扑进白光,半刻工夫后,裂缝慢慢合拢消失。 寂静的山麓上,野兽间或行过,偶尔轻风拂过,阴影下跳出一只啄食的麻雀,扑愣着翅膀,宛若无人来过一般。 一个月后,岭北灵壁城。 步伐整齐、衣着素雅却傲气十足的一行人,抬着精緻的白玉轿缓缓入城,轿身纯白,轿帘却是一层青纱,隐约可见轿内慵懒倚卧的人影。 白玉轿后,另有两顶金银钩飖轿,轿后侍卫各有数十名,一行着绯红衣袍,一行着淡青衣袍。三轿井然有序地穿过城门,阵势不大,气势却吓得守城士兵颤抖无声,以为哪位官员莅临这灵壁城。 三轿停在城内聚景楼前,一素衣侍卫在掌柜处低语数句,随后,掌柜笑眯着眼跑了出来,亲自将三顶华轿迎进聚景楼东院,连声吩咐店中小二不可打扰。 自始至终,轿中三人没有露脸的意思,一路走来已惹人猜疑不少,如今这阵架势,分明是包下聚景楼整座东院。 叽里哌啦……议论纷纷…… 半个时辰后,灵壁城遽传——大都有高官微访。 又半个时辰,城中知府身着微服匆匆赶来,看到东院外吐纳沉稳的守卫,当下心中憷了一半。 战战兢兢地走上前,微胖的知府小声问:“敢问,这东院的客人是打哪儿来?” “……” “敢问小哥……” 院内突然走出一名姣美女子,红罗靴、红罗袍,臂上挂着悬满玉珠的护腕。她扫了眼知府,淡淡笑道:“我家尊主是生意人,从北来,往南去。” 胖知府听闻不是官,心头宽了宽,举袖拭汗,“不知是哪家爷哪家公子……” 女子闻言冷哼:“爷?就算你们的天子见了我家尊主,也得恭敬三分。这位,你若无事,别在这儿停留太久,吵了我家尊主休息,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她面无表情,吐气如冰,吓得胖知府出了一身冷汗,顾不得擦干,一时腿软脚颤,连告辞也来不及说,赶紧让小童扶着跑掉。 女子轻瞥一眼,转身往反方向走去。 黄昏时分—— 聚景楼二楼雅阁,阁外层层薄纱翻飞,楼外经过的客人隐隐可见其中人影走动。 正对雅阁的厅座中,慢慢走进一位华服公子,衣上金织彩凤,手中提着一个鸟笼,一群年轻公子拥着他,大笑着走入厅座。 “这可是我在青丘山买来的,绝对是幽安鸟,如假包换。你们瞧着,我说一句,它立即跟着一句,聪明着呢。”华服公子大声笑着,神色颇为自得。 第67页 “这会不会是鹦鹉啊,林兄?” “去,你见过鹦鹉长这个样子吗?这叫幽安鸟。” “林兄嗜鸟成痴,真是佩服。” “过奖过奖。” “不知……这只鸟的寿命能有多少啊,林兄。”一位公子突然嘆气。 “是啊,林兄,大家都知唐家公子的小妹嗜鸟成仇,鸟儿到了她的手上只有提前升天的分。偏偏唐公子对那唐小姐疼爱有加,任由着她去。她仇你痴,你们真是……唉!” “哼,你们说唐兄的妹子,我瞧这次她可是拿我的幽安没办法了。这次可是真的。”反言之,他也是不打自招,承认以前的幽安全是假的。 许是他的声音太吵,对面薄纱内有人轻哼,厅内似乎有人挥扇,纱帘自内向外飞翻,让人窥到一双来回走动的黑靴。 众人笑过一阵,突听一位公子道:“林兄,听说你有意娶唐小姐为妻,不知是真是假?若两位结秦晋之好,你家中的鸟儿恐怕是一只也保不住了。” 林公子似乎吞了下口水,急声道:“谁、谁说的?你们听谁胡说?” “难道不是吗?林兄每每得一新鸟,总会先过唐家一晃,让那唐小姐观赏一二,那些鸟儿却每每不得善终。小弟听说林兄三天前与唐公子在城外艷芳亭小酌,唐小姐也场。这次,不知唐小姐会何时下手哇?你的幽安,哈哈,你的幽安,哈哈……呃?” 一颗紫色珍珠不知何时射入桌面,准确无误地陷入他虎口边的桐木桌面上,若来人想射穿他的手,简直轻而易举。 那公子震惊半晌,众人齐齐转头,见到对面的雅阁门外,薄纱被一双纤美玉臂挑开,缓缓走出一人。见到此人,众人似乎被下了咒语,有的惊讶,有的仰慕,他们唯一相同的,便是盯着此人再也移不开眼。 那人宽袖月色罗袍,襟领上嵌着一排白玉珍珠,斜绕过腰际。他白皙俊美,发色如雪,眉眼如星。他鬓边的雪发被辫成两股斜斜挑束于脑后,蓝色髮带飘垂于肩头,长发细滑如丝,缕缕垂散在身后,飞眉上挑,神色踞傲,如天君临世。 他扫了眼对面,正待开口,却被那林公子抢了先。 “啊——啊——我记得、我记得,你是……是酸……是要拜她为师的男人。” 雪发男子勾唇一笑,忆起他正是当日拿剑噼人的林日寒,“她……” 未等他吐第二字,那差点被人钉穿手掌的公子却叫起来:“你……你敢用暗器伤人,我爹……我爹乃是灵壁城的知府大人,当心我让官差捉你……” 雪发男子瞟他一眼——好轻好轻好轻地……瞟了一眼。他转头,沖阁内道:“何必浪费那珠子。” 阁内有人朗朗笑道:“听不过耳嘛,只是一只反舌而已,怎可攀比我的宝贝。” 雪发男子耸肩轻笑,甩袖于背,无意搭理林日寒,举步绕到楼梯边,迈下一步,阁内传来一声询问:“你去哪儿?” “走走。” “不去她家?” “哼,我人已经来到这儿,这多一步少一步,随我高兴。她若紧张,自会寻来,也轮不到我亲自上门。” 阁内那人不再说话,众人盯着雪发俊美的公子下楼,出了聚景楼,身后不知何时多出两名侍女。 “金尊,您去哪儿?可要备轿?” “不必。龙川、碧沙一时半会儿也回不来,你们就跟着我四处走走。” “阁里的……” “我可没让他们跟着来,既然自己来了,当然得自己找乐趣,何必理会。” “是。” 雪发轻扬,旁若无人地步入灯火通明的繁华街道,又引来行人阵阵的窥目。 三人在街边赏玩,偶经泥人摊,他驻足欣赏,龙川立于他身后,低问:“金尊,您……既然来到灵壁城,为何不直接去找唐姑娘?让碧沙去唐家,又是为什么?属下笨钝,不明白金尊这步棋走出的用意。” 俊美男子——月纬——伸手拿起一个泥偶,含笑道:“初时,我随她行了一路;这次,该她随我了。我倒要看看她能为我做到什么分上。” “……” 果然是金尊,心思细密,都说得这么明白了,为何她龙川还是猜不透金尊的心意? 猜不透,猜不透,猜不…… “龙川,想什么呢,这么入神?”走远的公子轻轻说了句,并不回头。 龙川惊唿一声,赶紧追上,因汗颜方才的走神,不小心与一名年轻男子擦身相撞,她侧首道歉,未多停留。 那名男子盯着三人缓行的背影,面无表情的脸上闪过惊讶。 灯火通明,灯烛摇晃…… 长长的廊庑上,两个婢女打扮的女子手托茶点,边走边低声交谈。 “佩玉姐,你这段日子为什么总嘆气?” “小姐不乐,我又如何开心。” “不会呀,我瞧着小姐好好的,随着夫人射箭。” “你没瞧到小姐这些日子射出的箭全歪了,夫人说小姐心不在焉。”被唤佩玉的婢女摇头。 第68页 “可……小姐也随着老爷读书呀。” “老爷送去的书,小姐以往还会翻翻,现在全当摆设,连做个样子讨老爷欢心都不肯。”她嘆气。 “但……少爷前些日带小姐去城外煮酒赏秋,小姐回来时满脸欢喜的。” “……哪里欢喜。”佩玉咕哝道,“以往见了林公子新买的鸟儿,小姐的眼神可利着呢,那次……无论林公子怎么在小姐耳边幽安幽安地叫,小姐睬也不睬,连鸟笼子也没摸一下。少爷说,小姐有心事。” 两人穿过拱门走进院内,伏上庑顶上的黑影动了动,随着她们移向种满香花的院子。 两名婢女将茶点送入房内后,返身掩门离开。黑影轻轻跃上屋檐,听到房内传出男子的笑声。 “哈哈,酸风,你又输了。” “再来。” “你确定下一盘会赢?”男子的语中尽是宠溺。 “试试嘛,大哥。” 黑影趋近窗棂,只瞧到一名黑髮男子的背,女子坐在他正对面,样貌全被男子挡住,从外看去只能瞧到一截粉黄绢袖,桌上是一盘残棋。 两人静了一阵,突听男子道:“酸风,你这一子何时才能落下?这根白烛已燃过大半了。” “大哥别催嘛。”女子的声音有些撒娇兼气恼。 男子起身倒茶,黑影见女子的手在棋盘上飞快晃了晃,就听男子笑道:“酸风,观棋不语,起手无回,你偷我一子,这可不好哦,爹常说,要坦荡为人,刚正不阿……” “行了大哥。”女子——身着黄纱罗裙的娇美女子——唐酸风——以不相称的举动一跳而起,转坐到男子左手侧,双臂交叠趴在桌上,“让我再想想,再想想。” 她想……她很头痛地想…… 唐家乃官宦世家,虽说现在只是灵壁城财不大气不粗的小地主,祖上却出了不少朝廷大官,随便翻开一页世谱,入眼的便是:宰相一百零八人,大将军五十九人,中书侍郎二十人,尚书三十二人,侍郎五十五人,常侍十一人……真是骄傲啊!一百零八个宰相,要多少代才能有这个数哇。 常听爹说,因为祖上不满朝廷上朋党间的你争我斗,索性辞了官隐居在灵壁城。她家人刚正不阿,实在是义薄云天……不,是她爹刚正才对,她娘嘛,小人一个,所以才有她这个机灵又懂得变通的女儿。至于大哥……唉,完全是爹的模子。 这颗白子要怎么神不知鬼不觉地插到大哥的黑子里去呢? 想,她绞尽脑汁地想…… 男子宠溺地抚上乌髮,轻轻为她取下插在头上的金步摇,“在家里,你不爱梳些烦人的髮辫,就别让佩玉在你头上簪这些东西。” 取下长长短短七八条簪子,男子挑散她的长髮,轻轻揉着。 “还是大哥最好,刚才爹有客人,我想散着头髮不好,若被撞见爹又会去娘那儿唠叨,到头来娘又将爹的话一字一句念给我听,岂不很惨!” 男子抚着她的发,未再出声。等到唐酸风沉思良久,举手准备落下一子时,突侧首问道:“大哥今晚怎会有空陪我下棋?” 男子笑了笑,“酸风,娘说你这些日子的箭术越来越差,她抛的梅核你都射不准。” 沉默……沉思……充耳不闻! 见她埋头,男子又叫了声:“酸风?” 她嘆气:“大哥,娘抛得太高,我当然射不准。不谈这个,下棋、下棋啦!” “酸风,佩玉说你这些日子总盯着两颗石头,这次出门找到宝贝啦?”男子状似漫不经心。 “……”再嘆一气,将棋子丢开,她转跑到枕边摸出两件东西,“大哥你瞧,这珠子能发光,是夜明珠呢。”说着,房中烛火瞬间灭掉,却依然莹莹明亮。 男子“咦”了声,转问道:“你这珠子又是在哪儿买来的?” “不是,是……是月兄拿来换兔肉的。”她吃吃笑了数声,重新燃起烛台。 “哦,你口中叫的月兄……是在途中新交的朋友?古掌柜还好吧,他铺里生意如何?我也两三年没见他了。”男子仍是不紧不慢地问。 “啊,月兄是朋友。”她的声音夹上一丝喜悦,“大哥,这珠子我本想着有三颗就好,爹娘大哥一人送一颗,可现在只有两颗,不如……一颗送大哥,一颗送爹好了,反正娘也不喜欢挂些繁重的饰物在身上。” “难为你有心了,酸风。”男子轻笑,接过珠子打量。 “还好啦,大哥,我们……下棋?” 男子静默,随即笑道:“酸风,你应该开心点。” “我很开心呀,大哥。” 男子抚发的手微顿,似嘆似嗔道:“酸风,我能看见东西,你又何必为了那不存在的幽安鸟四外奔走?” “无妨,大哥,这次应该很快了。他不会骗我。” “你说的‘他’,是珀玉口中的白髮男人?”他的声音微微变了变。 第69页 “嗯,他是我徒弟哦。” “……酸风,大哥并不稀罕那一点花花世界,有色彩与没色彩,对我没什么区别。” “可对我有区别呀!”唐酸风落下一子,将头伸到男子肩上,突问,“大哥,我做事是不是总是只顾着一样而顾不到另一样?” “谁这么指责你?”男子声音沉下来。 “没。”她将头搁在男子肩上,以他看不到的角度悄悄吐了吐舌,换个话题,“大哥,若你娶了妻,你将她搁在心上,可还有心思……嗯,可还能一心一意为其他人做事?” “为何突然问起这个?” “啊,突然想起,大哥说嘛,可会?可会?” “……大哥一生只娶一妻,必会一心一意待她,又何来另有心力为其他人。酸风,大哥说过,倘若有人想娶你,必定这一生只能娶你一人。” “如此说来,两者不能分开……那他所说不矛盾之意……”唐酸风轻轻皱眉,不知喃喃地说了句什么。 黑影瞧着男子正要细问,石门处匆匆奔进一个人影,他来到窗边轻扣三下,叫道:“少爷。” 黑影听男子笑了阵,似不能再陪唐酸风下棋,轻哄数句便掩门走出。他与那人低声交谈后,突冷声道:“吩咐下去,不许在小姐面前乱嚼舌根。” 那侍僕模样的人应声“是”,两人又低低交谈数句,慢步离去。黑影悬在樑上,只能见到男子的头顶和后背。 嘆口气,黑影拂风跃起,轻悄悄离开唐宅,窈窕的身形分明是个女子。 第七章咸巫 四天后—— 一顶软轿停在近城郊的唐宅大门外,两名轿夫身形修长,容貌看去有着浓浓的书卷气,反倒不似街角卖力的精壮汉子。轿边站着一位红衣女子,额束金带,神色冷淡。 三人将轿放在唐宅大门对面,似在等人。 一炷香后,大门拉开,八人抬着一顶大轿往城中行去。出门时,许是同行的关系,轿夫们多看了两眼,口中念着:“老爷夫人,出门了。” 又过了半炷香,一名年轻男子带着侍从匆匆出门,经过软轿时回头多瞧了一眼。再半炷香后,门内跳出一个活泼的丫头,她正拉着一截袖子,想要把隐于门后的人拉出来。 “小姐,你就出门走走吧。今儿天气不错,咱们去庙里瞧瞧。” “庙里除了泥菩萨就是和尚,有什么好瞧的。”女子清脆的声音中夹着无趣。 “咱们去求姻缘嘛,小姐不急,老爷和夫人可急呢。” “大哥不急。” “大……夫人说不理大少爷。”丫头似乎气鼓了颊,跺脚道,“小姐你就听佩玉一次,自从一个月前回来,你已经闷闷不乐好久。” 当日见着一位公子扶着小姐,模样多亲热呢,偏生小姐只字不提,她又不敢乱猜。 “不去不去。”袖子缩回,门后的女子似在与丫头较劲。 “呵!”两人拉扯间,远远的软轿中突然传出一声闷笑。 丫头正用力拉着袖子,但门后的人突然松了力道,她来不及站稳,趔趄两步绊倒在门槛边,口中哀哀直叫。 一手提起丫头的衣领,门后跳出身着绯罗纱裙的俏美女子,她脸带喜色,越过门槛往软轿奔去。 飞奔的绯影扫过三人,见全是面生之人,步下略有迟疑,但她仍是缓缓走到轿边,妙目灵转道:“敢问……” 轿内静下,无人应她。 脸色微红,她尴尬地看向三人,却见三人意味十足地打量她。正想着是离开还是再问问,轿内又传出一声轻笑,随即一只手挑开轿帘,露出一张俊美无瑕的笑脸。 “你可真让我好等啊,酸风!” “月兄!”女子惊喜叫道,“你何时来到灵壁城?”她果然没听错,他的笑声她绝对忘不了。 “有些天数了。”月纬应得不甚开心,唇边虽有浅笑,眼眸却无笑意。才等了四天,他就不耐烦了。以往无论做什么,就算等上一年半载,那事也在他的掌握之中,可只要对上这丫头,他的耐心就大大减少,似乎…… 他敛眼,对她伸出手,“上来。” 唐酸风惊瞠大眼,他的意思…… “酸风,你不想随我去瞧瞧,看我带了什么好东西给你?” “想。”唐酸风闻言一喜,心知他说的“好东西”是什么,想也不想地将手搭在他掌心,任他拉入轿内。 看她急切的模样,他让出半边轿位,大笑道:“你还是老样子,做一件事时总没心思顾及其他,这可不好啊,我不喜欢呢,酸风。倘若不是我而是其他人让你上轿,你这样毫无戒心,被人骗了怎么办?” “月兄不会骗我。”她坐稳,才发觉这轿宽畅明亮,纱帘由外看不到内,在轿内却能将外面看得一清二楚。 她脱口而出的话惹来他的轻瞥,慵懒一笑,眼中多出一分愉悦。正想唤人起轿,看到奔跑来的小丫头,突道:“我不喜欢那丫头跟着你。” 唐酸风瞧向轿外,掀开薄纱道:“佩玉,你别跟着来,若爹娘大哥问起,就说我遇到一位朋友,在……” 第70页 “聚景楼。” 她回头笑笑,转而说了地点,不顾小丫头欲言又止,放下轿帘后转身,瞧到月纬正一眨不眨地盯着她。 他的雪发今日束了起来,不若在句阳县时那般随意;一身月白长衫,襟上嵌满珍珠,右手腕上扣着一只精緻护腕,银白色,不知什么材料打造,镂空的花纹看似一只兽形。 果然还是那般……那般的傲气凌人,身娇肉贵啊! 他本就俊美,如今盯着她的眼中闪着异亮,仿若盯着一件多么稀奇的东西般。她伸手摸脸,不觉问:“月兄,我脸上有什么奇怪?” 他抚上粉颊,啧啧道:“酸风,你好像变漂亮了。一个月不见,这可是我的错觉?” 乌丝用一根细苎绳辫在脑后,眉角挑下几缕刘海,长长的黑髮比之初见时多了些光泽,一袭绯纱裙颇有大家闺秀的味道,反倒没了那晚飞射红狼鼠时的英气,像极一朵含羞半开的芙蓉花。只不过……呵,芙蓉花可没她那双晶亮的眸子啊。 “月兄过奖了。”他似讥似贊,倒让她不好意思。 “不过,一点也不为过。”长指在颊边流连不去,他嘆气道,“这城里真是无趣,酸风,我在这儿走了一圈便再也没兴趣出来了。” 就算在灵界,他也鲜少出门,能在城里走上一圈,已让龙川、碧沙瞪了半天眼,可一路走下来,他实在是……无趣、无趣啊。倘若……倘若这城里没有一个唐酸风,他只怕半个时辰也不愿待下去,何况是四天。 “月兄是第一次来灵壁城啊。”轿内太小,躲不过他的手,她只能红着脸任他抚摸,心中这才开始哀叫上当受骗。她蠢她笨啊,跟着轿子在外走不就好了,干吗冲动得被他拉进来? “嗯。”他的心思被红霞吸引,指尖绕绕缠缠,滑到红唇边。 “这城是没什么趣味儿,商贾不盛,游人不多,风景也不是特别吸引人,可是,我爹说,最无趣的城镇,是安稳住人的最好地方。这儿……”她突然顿口,只因差点咬到他的手指,“呃……月兄,你……” 他放开她,轻笑,“不错,你爹这话倒是挺对。最无趣的地方,也是最安稳的地方。酸风,你这一个月可有想我?” “……” “我可是时时想着你呢。我在聚景楼里等了四天,若我今日不来,你什么时候才会去找我?”他似有嗔责之意。 她看他一眼,皱眉道:“我从不知月兄来了,如何去找你?” 他闻言遽然坐正,仔细瞧她,“你……你近来都想着什么?” “想着月兄啊,想你什么时候给我幽安之泪。” 他突地大笑,引来轿外侍女诧异一瞥,轻声摇头,“酸风啊酸风,你真是一点没变。只要心里想着一件事,其他的事就皆入不了你的心了。我随意在城中一走,全城上下谁不知聚景楼东院来了位客人,只有你……只有你……” 声音渐变渐低,他捂嘴又吃吃笑了一阵,似在嘲笑自己,又似无奈,盯着她的眼神却越来越亮,夹着兴奋和激动。 “月兄?” “酸风,我说过,你一心一意对夫婿与一心一意对我并不矛盾,如何?当日你没给我答案,今天有了吗?” 她盯着俊美的笑脸,眼中微光一闪,缓缓道:“月兄,你做事总喜欢凭着一时的高兴,我说得没错吧。” “没错。”他颔首。 “月兄要我一心一意对你,今后只为你做任何事情,恕我以为,这只是你一时高兴想要的东西。可月兄,我若真一心一意对你,心中只有你一人时,你算是得到自己想要的了,然后呢?你会如何?把我的一心一意收好放好,再去寻找另一件让你觉得有趣的事儿?倘若如此,抱歉了月兄,为师当初答应你的条件只是——我为你射下红狼鼠,你为我取来幽安之泪。月兄想要的一心一意,只怕,我——做不到。” 唐酸风抱拳颔首,直视他敛下的笑脸,毫不退缩。 两人你瞧我、我瞧你,良久良久,才听他幽幽道:“酸风,你想要我承诺什么?” “不敢,酸风只是以为,酸风能一心一意对待夫君,夫君也须一心一意对待酸风。酸风已经二十了,月兄,我自幼虽然少有伙伴,却知道女子十八九岁便出嫁从夫了。我并非怕自己嫁不出去,也不怕孤老一生,就算真的嫁人,我想我也必不会整天待在一间屋子里。就如月兄所说,这灵壁城……嗯,无趣得很,若长久住在这儿,必定闷死。就算治好了大哥的眼疾,每年我仍会离家远游,看看风景,看看这世间有趣的人。正因为这样,我才会遇到古掌柜,遇到月兄你啊。”她微微激动,芙蓉面上现出些许英气。 他盯着柳叶芙蓉面,突而抬手,挑起她耳后一缕乌髮,眯眼道:“酸风,你的意思……即使嫁了人,你也会不安于室?” 她不语,大眼却无畏地瞪向他。瞪瞪瞪……瞪得他心火倏起。 这丫头,故意挑起他难得的怒气吗? 他要的就是她心甘情愿为他做任何事,倘若得不到她的一心一意,即使成了她的夫君,这事也没按着他的意思发展。如此,要来何用? 第71页 “哼,酸风,你不怕我反悔,不给你幽安之泪?”他眯眼咬牙,脸上浮现难见的冷森。 “月兄不是出尔反尔的人。”瞪人的同时,她将心中所想脱口而出。 “你就这么笃定?”眯起的眼慢慢睁开,他竟发现自己为她这一句欣喜不已。 明明就不是个容易被讨好的人啊,他究竟怎么了?俊脸微沉,他正估量自己不定的心思,突听她道—— “月兄,你真能来到灵壁城,酸风感激不尽。曾经有一段时日,我以为……我以为……”眼神放柔,她脸上微现赧意。 “以为我骗你,以为我不找到这儿,不会为你送来幽安鸟?”收回心神,他曲臂倚轿,斜斜看她。 “啊……嗯!”被人看穿心思,她低头拉扯垂于胸上的秀髮,现出女儿家娇态。 她有这样的怀疑,算得上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可谁让他说走就走,任性的脾气让人好生懊恼。想到这儿,大眼又含上嗔责,气嘟嘟地瞪着他腰后的雪发,恨不能扯下两三根泄愤。 “被一件事耽搁了,本来可以早十天来这儿。”望着轿外,他突道。 吓?她闻言抬头,小手却不知不觉拉过他的雪发,绕在指间打量。 真白啊,又光又滑,不像人老之后那种没有光泽的干枯发质,也不渗一丝杂色,绕在指间就像一块白玉绸缎。 眼角瞥到她挑起雪发把玩,他也不阻止,迳自道:“怪界咸巫国中,有人三个月前从我族商家买去一批骨墨,如今却说这批骨墨有毒,竟派了人杀害我古骨族在其界内的商旅,当真是活得不耐烦了。无论谁对谁错,他胆敢动我古骨族人,我就当他错。哼,酸风,你猜,结果如何?” “猜不到。”她玩得不过瘾,小手顺着髮丝攀上他颈脖处,又听他语气轻乎,虽说着血腥之事,却并无心寒害怕之感,倒也不甚在意。 “一,我族商人心有歹意,故意在骨墨中渗了毒。不过,他们都长年在外经商,与六界各族均有往来,不会为了一个咸巫国故意败坏自己名声。”他侧目,见她点头,心思却集中在他的雪发上,不由莞尔,接着道,“二,咸巫人嫁祸,故意买回骨墨渗上毒药,反诬衊我族人的不对,藉机挑起争斗。但回查的事实并非如此,那骨墨是买来送给他们的皇族,而且,死的是买墨的人。他试用了一块,却不想惹到杀身之祸。既然两者皆非,那第三种可能就是他人嫁祸……酸风,我的头髮很好玩吗?” 她绕在指间不过瘾,居然偷偷拔下一根,害他忆起初见时被她狠狠抓到的痛意。剑眉蹙起,他也无心解释了,捉过她的手,眯眼瞪她。 手中正捏着一根雪发,她呵呵干笑,“月兄,我只想看看,你的头髮怎么白得这么漂亮,从发梢到髮根全是白的,冬天下的雪只怕也没月兄的头髮漂亮,棉絮儿也没月兄的头髮光滑……” “你想说什么?”放开她,他伸出两指抚在脑后痛处。 “那个……月兄啊,你这白髮真是天生的?” “……” “月兄,你若是少年白头,说出来也没什么不好意思。像你这般头髮异色的人我也见过,有红有黄,五彩六色倒也漂亮。只不过,月兄纯白如雪,比起杂色更要美上三分。” “……” “月兄?” “你的心思什么时候放到我头髮上来了?”他奇问。 “呵呵,许是月兄为我带来幽安鸟,我太高兴,就关心月兄起来。” 见他来了,她是真的高兴,听这话似乎未经大脑,却是她最真实的心里话。 他盯她良久,半晌哼了声,不知是喜是怒。 她的回答真有趣吶。这丫头看似对男女之间懵懵懂懂,两情相悦的词儿自也用不到她身上去,但她做起事来绝对专心,而且,誓出无回。 当初,就是这份炙狂的专注吸引他。若她说对夫君一心一意,那可就真是一心一意了。可她却不知,不知不觉的言谈中,她想说的并非她自己对夫君一心一意,而是要求夫君对她也必须一心一意。 方才说她不安于室,她只顾着瞪他,也不否认,真是……真是个傻丫头。 哼,一心一意? 一心一意算什么东西?这种小事,他又不是做不到! “风潭,在楼外停下。” 轿边冷脸的侍女微微颔首,低声对轿夫吩咐。 “那个漂亮姑娘叫风潭?月兄,你的侍卫个个都这么漂亮啊!”唐酸风盯着风潭身上不同于龙川碧沙的冷淡气息,不自觉喃喃称赞。 佩服啊,那种眼眸微斜冷如冰的气质,她不知何时能学得来。 “漂亮的不过一张皮囊,你若说她们很能干,她们会更高兴。”月纬自行挑帘下了轿,转而沖她伸手。 “我……我自己会走,不用扶。”盯着他的掌纹,她扶也不是,推也不是,脸又红起来。 他不以为意,收了手,看她神色忸怩地走出轿,身后已走来一人。 “金尊,火尊说出城转转,已带着人走了。” 第72页 “无妨,辰门呢?” “水尊……还在睡觉。” 他敛眼含笑,转身牵过她的手,戏道:“酸风师父,请!” 心知他是故意,果然见奔出的一行人变了脸,唐酸风并不放在心上,只想着幽安之泪,随他牵着走入东院。正兴奋着传说中的幽安鸟是何模样,却闻脑后一阵劲风。她未及细想,急忙转身,手往腰后摸去,随后想起今日穿着纱裙,根本没带弓箭。 定眼细看,竟有一群身形壮硕、身着异服的男人将他们团团围住,其中一人拿着弯刀竖噼过来。 不会又是哪家老爷的鸟被她骗了,找到这儿寻仇的吧?在外行骗时,她报的可是那鸟痴林日寒的名字,没理由找上她啊。 护在月纬身前,她四下寻找可以抵挡弯刀之物,却未发觉方才随行的侍卫不知何时隐了身形,行踪显得诡诡秘秘。 “太白金尊,老子今天要用你的血来祭我家兄弟。”一名长相狰狞的壮汉口中叫着扑来。 “太你个头,要报杀鸟之仇去找林……林……太白金尊!”唐酸风本是喃喃自念,最后四字竟大叫出来。 “臭丫头,你我无冤无仇,走开。” 上古六界之规虽不成文,却有着极大的约束力,他心知伤不了人界之人,也无心顾及这姑娘,怒目瞪向自他出现后便含笑而立的男子。 “你不是找我报杀鸟之仇的?”唐酸风回头看看月纬,再转头瞧瞧壮汉,突鼓起双颊,皱眉道,“光天化日,你胆敢在灵壁城杀人,眼里还有没有王法。” “扑哧!”有人轻轻一笑,满是讥讽。 “扑哧!”又一声轻笑,那人似压抑着嗓音,笑出声后赶紧捂住了嘴,笑得有些痛苦。 “月纬,这就是你看中的姑娘?”随着阴冷的女声,壮汉四周围了一层红衣武士,廊门处慢慢走进一道纤长的人影——如火般绝艷的女子。 若说龙川、碧沙和风潭是世间少有的绝色,那女子则混合着冷艷和妩媚,眉宇间却是毫不修饰的阴狠毒辣。方才那声嗤笑正是出自她的口。唐酸风看得有些呆,却不知出了何事。若是可以,她真想跑到女子身边看个够。 “荧惑,你不是出城了?”月纬笑意不减。 “捉不到他们,我能出城吗?”女子看了眼唐酸风,阴狠的眼直射那群壮汉,“咸巫舍卫,你以毒墨嫁祸我族,又藉机挑起怪界与灵界之争,不过为了一己之私。五年前,你兄弟刺杀我族族长,被本尊烧得灰都没得剩,今天,本尊一样能杀了你。” 她对壮汉说完,突转头对唐酸风道:“小姑娘,王法不在眼里,在手里。在古骨族,我就是执法者。” 唐酸风正想应声,却被月纬一把拉入怀中,轻笑道:“酸风,别理她。咱们去看……” “别理我?月纬,你笃定自己是第一个找到老族长所要骨骼的人吗?”只要骨骼还未入骨骨阁,他们谁也不能算赢。 白髮微扬,月纬眼眸微眯,看向绕过缠斗的众人缓缓走近的女子。 “荧惑,我今儿心情好。” “我的心情也好。”女子不理月纬,盯着唐酸风勐瞧,她收了阴狠,突笑道,“碧沙说你箭术了得,我倒想试试。” “怎么试?”唐酸风眸星遽亮,只觉得她那破颜一笑,竟有着说不出的亲切。 “找个宽敞的地方,你用箭射我,能射下我腰上挂的这个锦袋,我就送你。” 她话音一落,有人惊唿:“火尊!” 三人看向院内,只见一人挣脱红衣武士包围,直冲月纬而来。荧惑轻巧闪身,分明不想替他挡那一刀。 唐酸风心中微怒,抬脚往刀身踢去,谁知这一踢,竟踢得她目瞪口呆。 她的脚毫不受阻地穿过弯刀,穿过……那名壮汉的躯体。 “当!” 金铁交撞,月纬抬腕抵刀,那一声砰然巨响正是护腕与弯刀相撞时发出。容不得那壮汉收刀再噼,龙川碧沙已奔至月纬身前,将他逼回红衣武士的圈内。 “我明明……踢中了。”唐酸风盯着脚,喃喃自语,眼光突转向荧惑,见她似笑非笑,心知她若知道缘由,月纬必定也知道,不由眼神一亮。 月纬扫一眼荧惑,神色有了恼意。 能够让她专注盯着的人,只能是他一个,那傢伙来凑什么热闹。 “酸风……” “月兄,你也看到啦,刚才我……”唐酸风回头,异亮的眼盯着他,希冀能给出答案。 见那双专注的眸子又映上自己,月纬恼意散了些,却仍冷扫荧惑一眼,恨声道:“真不该帮你。” “别忘了,当年若不是你心情不好,也不会故意想那么恶意的处罚杀了他大哥,他找你寻仇也算命理所归。我身为执法者,拿他是本分。但……护你,还轮不到我来吧。我知道你不爱练功,五人之中,就你体力最差,不过……你的聪明无人可及。”本是戏嚯调笑,见他罩上森森冷意,荧惑打着哈哈奉承上一句。 她宁可惹那老实不知变通的木头太岁,也不要得罪这个心思玲珑的太白金尊。 第73页 月纬无心理她,却颇为高兴地瞧着芙蓉俏脸,轻声道:“六界界规自上古传承,怪界与人界间根本无法触碰,即使来到人界,他们也只是一团影子,无法伤害你们,同样,人也无法伤害他们。” “不对,古掌柜也是怪界睡沙国人啊。” 他摇头,“各界中各有不同,古掌柜那种傢伙也不稀奇。但唯一相同的,六界生物不能彼此伤害,这不仅是保护人界,同样也保护着其他五界。有时候,人界的生物比其他五界可要兇恶许多。” “可……我摸得到你,摸得到吹笛……咦,吹笛呢?” “古骨族比其他族类当然不同。”荧惑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我们有能力自行穿越六界。噢,不提这个,说起来又是一大堆,还是让月纬慢慢解释给你听。吹笛那傢伙,此刻应该正在逗那只鸟吧。” “你说幽安……” “正是正是。”不顾俊美男人的森冷眼神,荧惑兴奋道,“辰门对幽安鸟可是当成心头宝的,要他拿出幽安之泪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如何,你若射下我的锦袋,我就与月纬一同对付他,保证他乖乖交出幽安鸟。” 唐酸风正想点头,却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怒道:“这位公子,请放开你的手。” 此时,红衣武士早已拿下那群壮汉,不知隐入何方,院中已是空荡一片。适才不知躲藏何处的素衣随从又出现在院中,仿佛刚才的打斗只是一场虚影。拱门处,立着两名男子,其中一名面含怒色,黑眸染着火焰瞪向月纬,准确地说,是瞪着月纬环在酸风腰上的那只手。 月纬冷然挑眉,傲然瞟看那男子。他与酸风有七分神似,算得上丰神俊朗,那双眼睛……的确少了些润泽。移开眼,无意扫到他腰下悬坠的锦条,月纬脸色微微一变。 五色锦带下挂着银穗嵌系的白玉石头,精磨细雕如鸽蛋般大小。 唐酸风叫声“大哥”,正想迎上,一道人影比她更快,就见荧惑扑向男子,神色异常欣喜,一双手从头摸到脚踝,口中不住念着“好骨、好骨”。 有人正在轻薄他大哥,做妹子的是否该拔箭相助? 无奈,她手中无箭,只能瞪着神似的大眼,远远望着自家大哥。 莫名其妙……莫名其妙……她们——她与大哥,包括面无表情的珀玉——全都非常的莫名其妙。 众人惊疑相视,却见雪发男子昂首大笑,待笑声方歇,才优雅地挑起一缕乌髮放在唇边,目含温柔,宛如膜拜般轻吻其上,说出一句更令人摸不着头脑的话—— “恭喜你,荧惑。” “同喜、同喜,哈哈!” 莫名其妙……唐家人还是莫、名、其、妙! 第八章心安 “试试?” “不必。” “大哥,你就试试嘛?” “酸风,我不稀罕能治好眼睛,能看见东西已经够了。多一分颜色少一分颜色没区别。” “试试嘛,大哥,求你,小妹求你!” “……酸风,你真让那只母鸡来啄我的眼睛?” 母鸡? 唐酸风抽动嘴角,拼命忍下狂笑的冲动,努力保持唇边的那一点正经,即使——她已经快撑不下去了。 对,她十分贊同大哥的形容,非常非常的贊同啊。母鸡,哈哈,真是一只母鸡呀! 谁会料到,谁又能料到呢?她千思百想,脑中独独未想过那只幽—— “母、鸡?”一声尖叫,来自一直在太师椅上打转,容貌略带顽皮的黑髮男子。 适才众人入厅后,他慢吞吞地从厅内踱出来,一副没睡饱的样子。听他说过几句话,听得出他是个没心机的人,热络活泼,样貌神俊,却比月纬更多一份柔软,若不听口音,倒容易误会是个姑娘家。 侍卫恭敬地唤他“水尊”,而他,正是幽安鸟的主子——水星骨宫的水尊,辰门。 此刻,他的肩上正伏着一只无头无脚……不,是头脚全缩在翅膀下的鸟儿,一只看上去颇显肥大肿胀、无任何神韵美观可言的幽安鸟。 辰门一把从椅上跳起,跃到唐家大哥面前,气叫:“你……你……怎么称唿啊,酸风的大哥?” “唐松风。”轻抚小妹置于肩上的手,男子再看一眼他肩头的“母鸡”,赶紧转头。 若用这种东西治癒眼疾,他宁愿一辈子无见色彩。 “好、好……”辰门神色似顽童,竟连性子也似,众人只瞧着他跺脚,如八岁孩童般负气道,“你敢用母鸡形容我的幽安?我……我不治你的眼睛了。月纬,我不治了。” 一直未开口的雪发男子,闻言抬起低垂的俊颜。 自入厅后,他慵懒倚榻,侧肘支颊,任白如雪滑如丝的长髮垂得满地皆是。龙川、风潭立在他身后,碧沙坐在他身侧,为他解下护腕,正拿着不知名的香药膏在腕间涂抹,光滑的手臂上青筋微凸,有一圈红印。 他的手,正搁在碧沙腿上。 若说他与三名侍女清白干净,唐松风打死也不信。 第74页 “你再说一遍。”月纬看向辰门,语气随意得没半点威胁。 周遭一时静下,荧惑盯着唐松风,仍是兴奋莫名,无暇顾及他人。碧沙收了香药膏,默默退至一边。原本瞪眼的辰门听了他的话,突地跑到唐酸风身后,只露一颗脑袋探出来。 唐酸风本倚在她大哥的椅背后,辰门躲在她身后,从前面看过去,倒像是母鸡护小鸡的模样。有些侍卫脸皮动了动,纷纷低头。 “你跑那么远干吗?”月纬动动手腕,坐直身子。 “我……我是看你的面子才来的,这傢伙竟敢辱骂我的幽安,我……我为什么要帮他治眼睛?荧惑你说说,幽安鸟的双眼就是两颗泪水,若取了眼泪,我的幽安……眼就瞎了,它还有命吗?啊,你说、你说。” “这事轮不到我管。”荧惑媚眼微斜,扫了那颗脑袋一眼。 辰门对她的不仗义鼓起颊,转沖唐酸风道:“酸风,你说。” “我……”唐酸风眼光散乱,飘过一阵方道,“如果……必须要幽安鸟瞎眼才能治好大哥的眼,我……我不会捨不得。” 其意不言而明,她会舍鸟取泪。幽安鸟的命在她眼中,比不过大哥重要。 辰门缩了缩脑袋,万般委屈道:“你捨得,我捨不得啊。啊……酸风你别误会,我不是说不治你大哥的眼睛,这治色疾也并非必须幽安的眼泪不可。我刚才也说了,眼未瞎者,用幽安之泪治疗是太浪费了,只需用幽安的唾液便可。我让幽安去舔一舔你大哥的眼睛,保管他的眼珠又光又亮又迷人……” “休想。”唐松风一口拒绝。 “你这鸟……无头无脚,若它啄伤了大哥,如何是好?”唐酸风侧首道,盯着蛰伏不动的“母鸡”,怀疑又不安。 这鸟嘴甚尖,若是去舔人的眼睛,难保不会啄伤,这种法子……不可取。 “我的幽安聪明可爱,怎会啄伤人呢?”辰门正想绽舌服人,冷不防瞟到冰如刀刃的眼神,肩头凉凉一颤,对缓缓走来的人大叫,“月纬,我说能治就一定能治好,除了让幽安舔他的眼睛,幽安之泪绝对没有。我不给,绝对不给!” “真的不给?”冰雪般的声音轻轻飘出来。 “不给!” 月纬走到三人面前,抬手将唐酸风拉入怀,眼眸含笑道:“怎么办,酸风师父,他说唾液能治好你大哥的眼疾,眼泪无用。我已将幽安鸟带到,算是完成了我的承诺,能不能治、肯不肯治,不在我了。” 盯着笑眸,她面无笑意,缓缓道:“你答应给我的,是幽安之泪,不是一只母鸡。” “哦,你的意思,是我不守承诺??” “正是。” 她的话令他垂下眼,思量良久方道:“辰门,你真的不给?” “不给不给,我都说保管能治好他的色疾,为什么非得要幽安的眼泪……”月纬当时说鸟到便可,他就是不放心将宝贝交给他,才一块跟着来,如今可好,若他不来,这姑娘当真会取了他幽安的命。 幽幽一嘆,他缓缓摇头,“这可不好啊,我不喜欢呢,辰门。” 此话一出,唐家兄妹神色未变,其他人等却齐齐瞠眼,面露惧色。 在五星骨宫内,人人皆知,若太白金尊此话一出,便是表示眼前的事挑起了他全部的心神。遇人,必会令那人灰头土脸,一败涂地得以自杀为结;遇事,必是将此事玩转指尖,是好是坏,皆由他说了算。 辰门将肩头伏睡的幽安鸟抱在胸口,蹬蹬后退三大步,急道:“你……你听我说嘛,幽安的唾液的确能治好酸风大哥的眼疾,我保证,我以性命保证,幽安不会啄伤她大哥的眼睛,只舔一下,一下就行……” “多谢各位,在下的眼疾不劳各位费神。酸风,我们走。”用力拉过妹子,唐松风怒瞪月纬一眼,唤过珀玉离开。 真是一群怪人!那月纬对酸风过于异亮的眼神……小心为妙! “可,大哥……” “酸风,大哥从不怪你,以后也不会怪你。”拉着她头也不回,唐松风朗朗的声音清楚而坚定地飘入各人耳中。 月纬看着三人消失,竟未出声阻止。瞥向辰门,对他偷偷熘出厅也未叫住,仅沖荧惑追出的身影轻道:“这城里虽然无趣,你,可别让它变得有趣起来。” 纤影步下略顿,俏肩轻耸,似笑了笑,点头。 两日后,聚景楼,东院。 “金尊正在午睡,请唐姑娘多等一阵,待我报上,金尊应该会醒来。”龙川引着唐酸风缓行,迳自猜测叫醒金尊后会惹来多大脾气。 他们在此停留已过七日,金尊却不提何时离开,终日沉思无语,足不出户,根本无心在城中赏玩,夜里也仅是小睡片刻便醒来。今天终于有了倦意,晌午后饮了些酒水,如今正在厅内小憩。水尊火尊则是终日不见人影。 “他……在睡觉呀?那我黄昏时再来。”唐酸风闻言停下步子,歪头想了想,决定稍后再来。她并无急事,只是一时…… 第75页 “不,唐姑娘,金尊应该会很高兴你来。”一把拉住她,龙川急道。 “真的?”那天被大哥拉着离开,她回头看到的可不是一张笑脸,如今想来,反倒让她心里凉凉发寒。 她是不是说错什么,得罪了他? 她这徒儿身娇肉贵,又心高气傲,这世间想必没什么事能让他完全满意吧?那日她说对夫君也未必能做到一心一意,他也只高深莫测瞪她,没说好,也没说不好。 要她一心一意的人是他,要做她夫君的人也是他,只是……她故意说出反话气他,他会知难而退吗,还是仍旧一门心思逗着她玩? 他……应该不会再想做她的夫君了吧?是吧,应该是…… “唐姑娘,这边请。” “啊?好、好!”随着龙川走入厅内,远远的屏风后,隐约可见一个侧卧的人影。 碧沙不知从何处走出,龙川正想出声,却听她说:“金尊吩咐,他这一睡,约莫会到明日黄昏,不见任何人。” 龙川皱眉,为难地看向唐酸风。 唐酸风哈哈一笑,轻道:“无妨无妨,我明日再来……” “金尊也说了,若唐姑娘找他,直接入内便可。” “……” “唐姑娘,请!”碧沙为她让道。 “这个……打扰他休息……不太好……我还是……” “请!”后退一步,碧沙向她颔首以礼,也不瞧她是不是真进去,拉起龙川退出厅,掩门时竟未发出一丝声响。 走到院中,才听龙川道:“这样……好吗?金尊醒了会不会发脾气?” “金尊的脾气也就是摔碎夜明珠,何况……他不会对唐姑娘……”碧沙露齿一笑,看向虚掩的门扉。 金尊虽傲,性子却温和,不比火尊喜欢乱发脾气时伤人。跟随金尊经年,她们未瞧过金尊对什么事过于执着,任何事任何人,对于金尊就像一盘棋,喜欢就丢几颗黑子白子品玩一番,不喜欢就洗盘弃卒,偏偏对这唐姑娘…… 旁人说金尊重承诺也好,不守承诺也罢,他是绝对听不进耳的。所谓承诺,不过是金尊一时的心情好坏而已。但唐姑娘不同,她当日说金尊不守承诺,竟让金尊听进了耳,也记进了心,当下竟对水尊认真起来。 唉,金尊总念着要让唐姑娘心甘情愿为他做任何事,要唐姑娘想着他念着他,要……唉,能够让金尊念在口里又记在心里的人,恐怕也只有唐姑娘一人了。 唐姑娘性子随和,箭术了得又没见她发过脾气,打扮起来倒也娇美可爱,应该是个好相处的人吧,唉唉…… 应该……应该…… 午后的天空蔚蓝一片,轻风拂过,吹散繁枝攒花的芳香,夹着两声嘆息,飘散。 他在睡觉。 很美很美地睡,真像那些人口中叫的金尊——俊美无瑕的白玉金雕一尊。 娘曾说过,人最不设防、最没戒心的时候就是沉沉入眠时。他入睡前吩咐碧沙许她进来,当真是对她一点也不设防呢。 他不防她,他不防她呢! 他睡觉的姿势……真是赏心悦目。 她见过不少男人熟睡,却没一个让她有赏心悦目的感觉,也没一个能让她盯着移不开眼。爹若在书房睡着,多半是平躺在太师椅上,双手交叠置于腹心处;大哥熟睡时,喜欢侧翻;大哥的护卫珀玉嘛,清醒时面无表情,就连在睡梦中也能“坚持到底”,让她好生佩服。偶尔窥到的一些家僕,也是四脚大张,睡得像土匪一样。在外遇到的人,睡相千姿百态,堪比庙里的五百罗汉。 他……唿吸轻浅,瓷玉般的俊颜上少了傲气,让她有些……心跳加快。 他侧伏在松软的被衾上,曲臂为枕,另一只手垂在腰际,优雅贵气。雪色髮丝完全松散开,飘垂在榻边,有些甚至垂散到光滑的地砖上。 呀,砖上有些尘,弄脏了他的头髮可不好。 赶紧手忙脚乱又轻轻地挑起他的雪发,待全部绕在手臂上,唐酸风才惊觉,她……她她她、她明明坐在对面的檀木椅上,什么时候中跑到软塌边来?而且,大气不敢喘,憋得胸口阵阵难受,就因为怕吵醒他? 俏脸微红,抬着满手雪发,她想丢开,却又不愿让它们扫在地上;想放到他身后,却又怕太近的距离会惊醒他。 左思右想,她有些烦了。 拜託,她到底来这儿干吗的?为了欣赏他的睡姿,还是为了帮他挑起落地的长髮? 不是不是,她来找他,只是……只是刚知道一件事,她不知是应该高兴还是无奈,也不知找谁说话,在街上走了一阵,竟一时兴起甩了佩玉跑到这儿来。 这事虽与他脱不了关系,却……却也算不得什么坏事。她不是怪他,不是怪他…… “大哥你是瓷骨人?我们唐家十代单传的男丁全是瓷骨人?爹也是?”她不信,看看爹又瞅瞅娘,却发现爹捋须点头,娘支着颌,似乎听到的不过是陈年旧事,“那我呢?我也是瓷骨人?” 第76页 “你不是,唐家祖祖辈辈,这‘瓷骨’一说,总是在男丁身上。” 她仍不信,看向大哥,却见唐松风淡淡一笑,对这个稀奇的词儿完全不在意。 “风儿啊,你爹要你看族谱,你都看了些什么啊?娘不是说过吗,练完箭得换换眼睛,总盯着一个东西不好,没事去家里后院的祠堂转转。你瞧你这孩子,就是不听娘的话,只知道射箭练眼力,害得你爹总怪我没教好。老爷,妾身真是惭愧。”唐母不怎么“惭愧”地沖唐老爷行个礼,转头又开始训斥女儿,“酸风啊,族谱上不是写得清清楚楚吗,唐家祖上曾记载,唐门男丁死后,其骨三日内变硬变滑,敲其则音质清脆,如击瓷骨,整副骨骼宛如上窑烧制的瓷品,堪称一绝。” “娘你……见过?” “没有,族谱上是这么写的。” “哪一页,我怎么没看过?”不信,她怎么也不信。 古掌柜睡沙疗伤她见过,她信;可让她相信自己的爹和大哥是那什么狗屁瓷骨人……不,眼不见,绝对不信。 “就是那‘宰相一百零八人,大将军五十九人,中书侍郎二十人,尚书三十二人,侍郎五十五人,常侍十一人’的下面啊。”唐母好耐心地为女儿解惑。 是吗?难怪没看到,每次翻到那儿,她就直接跳到倒数第二页去了。 无论如何,她仍不能接受,瞪向缠着大哥不放的荧惑。 初见时她对大哥从头摸到脚,说什么“好骨好骨”的,竟是一心想要大哥的骨骼。开什么玩笑,人没死,哪有骨骼给她。 这女人想也别想,大哥已经被她缠得烦了,向来谦和有礼的脸上早已挂起无奈,她这做妹子的当然得顾手足亲情,迟早一箭射了她。亏她初见时觉得她笑容亲切,如今……根本是阴狠又毒辣。 至于那叫辰门的,这些天抱着传说中的“幽安母鸡”在唐家上蹿下跳,竟说服了爹娘,同意让幽安鸟舔一舔大哥的眼睛,说是死马当活马医。 去,他才是死马呢,她大哥气量宽厚又温文有礼,哪里像马啦?!若他再抱着“幽安母鸡”在她眼皮下晃,她一点也不介意射了它。想赶他走,他居然振振有辞—— “酸风你听到了,月纬那天可是瞪着我一字一句呢,我若不治好你大哥,岂不是等着被他当球踢。他不高兴,我可倒霉了。” “他说什么?”她皱眉问。 辰门学着月纬当日的语气,冷冷道:“‘这可不好啊,我不喜欢呢,辰门……’每当他说这话的时候,就会有人倒霉。十年前他说这话,让古骨族挖出魔界圣王之骨,魔界却屁也没敢放一个;五年前他说这话,让怪界夜叉一族差点灭族,还是我亲自带人去的呢。他虽然只是动动脑……哇……还是不要惹他。你瞧,他沖我说这话,这分明就是难为我。” 很可怕吗?她怎么不觉得,倒是时常听他对她说这话,她可一点也不觉得这话有什么厉害的地方。 他总说她做一件事时不顾其他,让他不高兴,他不喜欢。 她专心于一件事时,当然无心顾及其他。她蠢她笨嘛,没办法像大哥那么聪明,能一心二用甚至三用四用。他不高兴她做事不顾其他,却又要她一心一意为他做任何事,真是矛盾。 自从在句余山遇到他,她就开始倒霉,又风寒又中毒,如今家中被这两人闹得鸡飞狗跳,也是拜他所赐。若非他带了人来,哪会有今天的乱糟糟。 倘若她真的一心一意为他了,他就会高兴?他就会喜欢? 这人,到底喜欢什么呢…… “你……喜欢我吗?”绕着玉绸般的白髮,唐酸风盯着沉睡的脸,喃喃低语。 她这一生遇到的男子虽多,除了爹和大哥,就再没一个放到心上了,就连从小就爱买些假的幽安鸟逗她的林日寒,也不曾放在心里过。那……他呢,会不会被她放到心上? 是不是因为他喜欢她,那晚才会在林子里吻她,才会说……做她的夫君? 这人……是她的徒弟呢。说是拜师,想来也是逗她的时刻居多。他会喜欢她? 会吗?真的吗? 她自嘲地摇头,绕紧了他的发,却明白自己不讨厌他,甚至,是喜欢他的。 初见时,他挑三拣四又出言讥讽,之于她却仅是陌生人;他拜她为师,也不过是口头上叫叫,她当时是真有点烦他。随后提到幽安鸟,他字字珠玑,说的全是她未曾听过的事,那时的他,之于她不再是娇贵的公子,反倒成了一个有用的能救命的稻草,当时想着,只要能得到幽安之泪,无论他要求她做什么都行。 中毒那夜,他问她以后的心思会放哪儿。在以前,从未有人这般问她,爹娘大哥不会提起,怕引来她的懊悔,她也从未敢想过——因为不知道也不敢确定何时能找到幽安鸟,何时能治好大哥的眼疾——而他语气中的笃定,就像……像天空的一道闪电,破开层层掩埋在她心上的失望懊悔,害她也随着他笃定起来,相信幽安之泪就在不远处。 那晚的他温柔而不失凌傲,不知不觉,藏在心中的话毫无阻碍在他面前倒出来,比起娇贵,她竟在他身上闻到一阵心安的味道。 第77页 心安啊! 他也许不知道,他那一问,安了她的……心。 这些天相处,从他人的言谈中她也听出,他的心思并不如她初想的那般善良,却总会若有若无地帮她助她。他的侍卫皆是绝色女子,他却对容貌不屑一顾,反倒注重她们的处事能力。 他不是一个以貌取人的人,但他的容貌,他的俊美、高傲和优雅,对他人而言却是强烈的吸引和诱惑。 这样的男人,会喜欢她? 他若真成了她的夫君,她会一心一意对他吗?会为了他心甘情愿做任何事?也会……把他搁到心里去? 盯着他的脸,她不自觉地摇头,不怎么肯定。 她不会因为嫁人就把自己禁锢在一个地方,也不会为了夫君放弃在外游闯的习性。若说为大哥寻幽安之泪是她这些年奔游在外的原因,实际上,她的骨子里血液里,是嚮往这种生活的,嚮往这种不知在什么地方、不知会遇到何人的惊喜。 遇到他,是惊喜,却不会是最后的惊喜。 要她心甘情愿又一心一意只为他……有点困难耶。 他喜欢她,她喜欢他? 盯着他的脸,盯着指间的白髮,盯着他轻合的眼睑、不笑的唇,盯着盯着盯盯盯……突然想起那晚冰凉柔软的吻,她的脸“刷”地又红了。 “月兄,你喜欢我吗?你还想……做我的夫君吗?” 将长发挑放在他身后的枕上,她慢慢移到他面前蹲下,见他毫无清醒的迹象,她的胆子大起来,目不转睛将他瞧个仔细。 他的年纪应该不过三十,一头白髮会让人误会是老头子呀,若……若是她的夫君,她定会想个法子让他恢復黑髮的模样。 又细又滑的黑髮……又细又滑的黑髮…… 芙蓉脸悄悄红了,慢慢凑近他,她趴在榻沿边,低语道:“月兄,你睡吧,我自己说话,你听不听没关系。” 见他眉也不动,她笑了笑,有些贪看他的睡颜。 “抱歉啊月兄,那日说你不守承诺,是我太心急了。你带来幽安鸟,无论是眼泪还是口水,那只母鸡都能治好大哥的眼疾,而我,也算放下心头大石。月兄你知道吗,虽然大哥的眼疾暂未治好,我却松了一口气,不知为什么,就是相信辰门一定会让大哥好起来。我想,我信他,可能他是你带来的吧。”她吸口气,心中一时豪气万千,索性背靠软榻盘腿而坐,现出在外时的随意。 她轻笑,“月兄,你曾问我放下心头大石后,还会有什么其他事可做。老实说,除了仍会四处走走,我暂时倒想不出什么太重要的事。可月兄,酸风心头无事了,第一个想到的人是你呢。没想着去戏弄林日寒,也没想着和佩玉去庙里拜拜菩萨,也都没心思去后院射麻雀,只想对你说句……抱歉,谢谢了。月兄,以后……无论你要酸风做任何事,酸风定当全力为你达成。” “吁——”不好意思地捏捏耳垂,她似乎很高兴,捂着脸深深吸口气,慢慢吐出,然后撑掌轻巧跳起。 “月兄你好好休息,我……不打扰了。” 绕过屏风,她突然转身,又走回软塌,细细将他垂于地砖的雪发提起放至枕上,确信不会再飘下后,再替他拢了拢被…… “酸风?” 俯身拉被的人微僵,似乎被人撞到做了糗事般。 唐酸风视线沿着绸被上移,却见月纬仍闭着眼,睡姿未变。她轻轻应了声“是”,放开被衾正要立起身,腰上却被他怀住,用力一带,整个人扑在他身上。 月纬转身,将她圈在怀中,典雅的眸星微微半张,带着浓浓睡意道:“你扰到我睡觉了。” “啊,抱歉,月兄。”鼻息间全是他身上的香气,她红了脸,僵硬道,“月兄,你可不可以先……放开我。” “什么时候来的?”他不理会,倒是将雪发散了她一身。 “……月兄,我刚才说的话,你听到多少?”他的声音疲惫无力,不像装睡。 伏在脖颈中的人颤动身子,轻笑飘出,语中仍泛着睡意:“呵,你认为,我应该听到多少呢,酸风?” 她红了脸,伸手拨开搔得脸边耳边微微酥痒的长髮,嘆气道:“你听到多少都可以,月兄。这话,我本是想你醒着说的,你在休息,我不想打扰,可又想和你说话,便自己一人说了。” 轻嗤漫笑,他抬起头,支肘看她,眼睑半闭,“酸风,你能为我做任何事?” “能。” “心甘情愿?” “酸风绝对不骗月兄。” “那……可是一心一意?” “……为月兄做事,酸风当然一心一意。” 冷唇边勾起笑,他张开眼,牢牢盯住黑潭中那抹倒影——俊美无瑕的倒影。 他极少在他人眼中看到自己,与其说少,倒不如说他根本不愿与人太过接近。自从第一次满意于她眼中映上自己的倒影,他似乎着了迷,越看越是欣喜难奈,越看……越不愿放手了。 当日觉得,做她夫君必定是件有趣的事,如今,他是捨不得了。 第78页 捨不得她,捨不得放开她啊! 从头至尾,想着的念着的,是他吗?是他在想着她,是他在念着她。 呵,有趣,有趣吶,能让他想着念着的人,果然只有唐酸风,一个独一无二的唐酸风啊。 心思飞转,优雅的五指抚上芙蓉粉颊,在朱唇边徘徊,良久良久,他道:“酸风,你可知、你可知……我要你的一心一意,可不在一件事上。我要你……从今以后,永远只对我一心一意。” “……月兄,你……喜欢我吗?” 他微怔,随即大笑起来,“哈哈,对,哈哈,对对,喜欢……喜欢你。没错。” “那……月兄还想做酸风的夫君吗?”细声问道,黑亮的眸闪闪盯着他。 “还想?”停下笑,他蹙眉,“酸风,我何曾说过不想?” 没有不想过?那,他不是逗她呀。扇翦眨动,她蓦地笑出声,抬手抚过他的眉,惹来他诧异的侧首,“月兄,酸风曾说,即使放下心头大石,也不会一心一意对夫君,那必定……是酸风不喜欢不爱的夫君,若是酸风喜欢,甚至酸风爱着的夫君,酸风定会一心一意了。月兄,酸风现在不知道会不会将你搁在心里,只不过……酸风知道,我喜欢你,若月兄有耐心,假以时日,酸风也会爱上你吧。酸风爱上的夫君,必定会一心一意,永远一心一意。” 哎呀,她被大哥灌输太多“只娶一妻”的念头了,弄得她也格外坚持“夫君只可对她一心一意”呢。 “……酸风,这就是你要的承诺?”要他的一心一意,要他的……爱。 “不,这是酸风的承诺。” 他愀然眯眼,“倘若,我这夫君做不到永远一心一意,你会如何?” 隐隐的怒气在眉尖凝聚,浓浓的睡意被她的话全然赶跑。这丫头……这丫头的话总能令他意外三分又恼火无力,这次的回答…… “如果月兄做不到对酸风永远一心一意,那酸风,也不会将月兄搁在心里了。”换言之,花花世界比他月纬更有吸引力。 她说得肯定又欢快,他却听得眉心抽搐。 好,好个唐酸风!他气恼不已,却偏偏……偏偏……哼,以他的傲气,若是寻常人,只要惹恼了他,必定被他玩于股掌之间,绝无半点心软,偏偏对上她,他就……花不了那个心思。 气恼归气恼,他轻忽一笑,吻上红唇,“酸风,你若要夫君我永远对你一心一意,我也不是做不到。不过,你能肯定……永远爱我?” 她要他的承诺,很简单,但,她呢?她方才说的是“假以时日”,不是“现在”。 被他盯着,她红霞未退,反倒越来越浓,“月兄,你说我若做起一件事来,必定顾不得其他,你真的……真的不喜欢吗?” 他眯眼,心知辰门在她耳边必定说了什么,轻嘆一声,合上眼,不回答,也不再追问。 半晌—— “月兄,你可是要睡了?” “……” 这么快就睡着啦?她挤了挤眼,偷偷觑他,果见他闭了眼,唿吸变得轻浅起来。 雪发在眼角飘啊飘……在鼻尖飘啊飘……好香…… 他侧身抱着她,姿势有些暧昧,却让她心头流入丝丝暖意。五指缩了缩,她慢慢抚上当日因刀腕相撞而发红的手臂,摸到他臂上凸起的青筋,指腹最后在光滑的腕间流连。 忘了问他当日那些壮汉被捉到哪儿去了,猜来应该在荧惑手中。也罢,依他所言,各界有各界的规矩,人界的律法也管不到他们。 他虽然身娇肉贵,看他当日的从容不迫,也并非太“娇”太“贵”呢,腕刀相撞,他居然眼也不眨,腿下分毫未移,这等功夫……也算了得。 被他的发香熏得睡意??,意识昏沉前,唐酸风心中突然冒出一句—— 有这样的夫君,也不错嘛! 第九章留连 她还真没将他放在眼里吶。 男人五指成拳,在腰边的玉带上缩了缩,突然一把扯断玉带,怒喝:“停轿。” 疾行出城的白玉轿稳稳定下,未等侍女掀帘,轿中已冲出一个面色冷峻的雪发男子。他冷冷哼了声,对四周惊嘆的眼光瞟也不瞟,迳自甩袖往城外走去。 那是心高气傲却脾气温和的金尊? 那是遇事不惊、沉稳相对的金尊? 如此快速的移动,真是她们那怕麻烦又不愿累及自己双脚的太白金尊月大人? 轿夫暗自瞪眼,两名侍女却无所顾忌地惊嘆。 “龙川,我是不是眼花?” “不,碧沙,是我眼花……不,我们一起眼花。” 两人惊嘆对望,嘆过三声才齐叫道:“别瞪了,快跟上啊。” 四人一轿远远追着俊美男子,无论他们脚程多快,却总差那么三丈的距离。而一心往城外沖的傲色男子,素来不喜流露情绪的典雅眸星中,竟燃着点点怒焰。 他在生气。 第79页 对,明眼人一看便知,现在的月纬惹不得。 问题是,他生谁的气? 唐酸风? 这是理所当然的,龙川四人心中也如是肯定。但她们猜不透,为何金尊会生如此大的气?难道说唐姑娘三天前陪金尊在厅中小憩,然后三天不见踪影,让金尊受到冷落,所以点点心火越积越多,一朝燎原? 问题是,金尊听说唐姑娘在家中与水尊展开夺鸟之战,并没有流露不高兴的情绪,反倒听得兴致勃勃;但今日听风潭传来信息,火尊约唐姑娘在城外比箭,若唐姑娘赢了火尊,火尊便不再缠着唐姑娘的大哥了——正是这个消息让金尊瞬间变脸。 这事……哪里惹到金尊? 四人百思不解,却听月纬冷如冰绸的声音响起:“吹笛,把荧惑给我找出来。” “啾嗯!”伏在龙川肩上的毛球一跃而起,抬起鼻子闻嗅风中传来的气息,随后向城北的密林轻叫。 月纬双眼微凝,头也不回地往密林走去。迎风扬起的白髮如冬日冷雪,在阳光下闪出幽幽寒意。 该死的荧惑,她既然敢与酸风打赌,当然笃信自己会赢,她根本是缠定了唐松风。她就这么看重那半年休息? 当初老族长痛失骨骨阁收藏,急命五人寻得一模一样的骨骼,其实,寻不寻骨并未排在他们寻常日程之例,该做什么,他们也就做什么。若误打误撞能找到当然好,找不到也不会刻意去强求。他能得酸风之力猎到红狼鼠,也算机缘;当荧惑初见唐松风便喜形于色,他转念便知她是找到了老族长痛失的五大收藏之一——瓷骨人骨骼。 唐家有瓷骨人血脉实是在他意料外,他的目标,只是酸风而已。 荧惑与酸风比箭,她自信赢得了酸风,之于他,却恼怒不已。 酸风的性子他不是不清楚,为了她大哥,她必会以赢为目标,倘若赢不了荧惑,她又会在心中念念难忘,那种为了一件事就不顾一切的性子,势必让酸风为败阵伤神。越伤神,她就会越专注,如此,他在她心中的位置又搁哪儿? 他可以容忍酸风心中挂着花花世界,却无法容忍她心中专注于一件事一块人,而那事那人却不是他。 不许,他绝对不许。 临近密林,远远便听到箭羽破空声,月纬眉心聚凝,已见到林中空地翻飞的人影。 “酸风,这是第五箭了,十箭不中,你大哥就是我的了。”翻飞上梢头的妩媚女子笑脸得意。她没想过,要个活人是取不到骨骼的,一心只想着任务达成,她就可以轻闲一段时日。 密林四周站着墨衣侍从和十来个家僕模样的人,唐家老爷夫人,连同唐松风在内,居然站在林边看热闹。 月纬俊脸遽沉,停下步子,盯着那道细弱却矫健的身影,心中微微激动。当听到她中气十足地叫“不用十箭,九箭我就能射下锦袋,荧惑,你等着滚出唐家吧”,他袖中双拳一时紧握起来。 第六箭,箭身擦过荧惑的衣袂。 第七箭,被她躲过。 第八箭……唐酸风突然收了弓势,双手自然垂于体侧,俏脸微收,不稳下盘,不瞄目标,眼神只专注于林中一点。 月纬迈出一步,微倾的上身透出他的激动难奈。 就是这种眼神,就是这种专注,正是她专注异亮的神采吸引他,让他心心念念,让他心跳加快又兴奋莫名。 若必须他用永远的一心一意来换得她炙狂的专注,那么,他愿意换。 突来的激狂愉悦流窜他的四肢,心跳快到自己也听得见。缓缓松拳,慢慢抚上心口,唇边挂着不知不觉的笑,带着诱惑,甚至,带着他人难得幸见的妖艷。 他要的可不是一个只会待在家中的妻子,也不是一个唯他是从的女人。娶了酸风,他日后的生活必定有趣得很啊。 她要一心一意,他就给她一心一意;她要永远,他就给她永远。 哼,要永远爱她,不是不可能,他也不是做不到。 “会赢吗,夫人?”佩玉咬着衣袖,怯怯地问唐夫人。 “当然。也不看看是谁的女儿。”唐母娇俏一笑,依稀可见当年的丰韵。 唐父捋须点头,完全不担心女儿,唐松风神色无奈,却也只能无奈。 突来的比箭是那名为荧惑的女子随口提起,酸风兴致勃勃,他做大哥的倒能在辈分上压她一压,可……若母亲从旁煽风点火,比酸风还要激动三分,指天跺地就怕别人不知道酸风的箭术是她教的,恨不能代女“挂帅”,他做人儿子的……辈分上差一座山,只有被娘亲压的分。 正无奈之际,突听身后传来大笑。唐松风回头,见到白髮飘飘,玉树临风的俊美公子噙着过于狡猾的诡笑缓缓走近。 他一向讨厌这男人盯着酸风的眼神,今日的笑又诡异不寻常,更令他心生戒备。 辰门听闻大笑,头未回,却僵直了身子,神色大骇。 他不是最不爱出门吗,今日为何会跑到城外来?该不会是找他……哇,不要,他不是故意一拖再拖,实在是这唐松风意志太坚定,说不让幽安舔他,就真的抵死不让。他连唐老爷唐夫人都说服靠他这边倒了,唐松风却完完全全石头一块,坚持得太彻底,坚持得让他咬牙到底。 第80页 “月……月纬……你来啦,呵呵!”偷偷移开两步,抱着幽安鸟,辰门准备偷熘。 月纬懒懒看他一眼,心思却绕在静立的女子身上。 唐酸风本是眸星半眯,听到身后的笑声,唇边竟也扬起浅笑。 荧惑身手灵活,飘忽不定,要射她本是难事,而要射中她腰间的锦带却不伤她分毫,更是难上加难。只不过,难则难矣,却不代表不可能。射出的七箭虽然落空,她却掌握了她空中闪躲时的转向。第八箭…… 她凌空跃起,跳过树梢后双腿弯曲钩住树枝,将人悬空在枝杆上,手中的箭已射向百丈远的荧惑。 荧惑惊奇一笑,飞快闪躲,倒也不怕她能射到。正当她要得意大叫“第九箭”时,腰间劲风扫过,箭头穿过锦袋的繫绳,赫赫然钉在她前方的树干上,摇晃的尾羽仿佛正嗤笑她的轻敌。 “你……”跃下树,荧惑媚眼微凝,狠狠盯着唐酸风。 她败了,但……不信不信她不信——不信唐酸风真能射到她。 “哈哈,愿赌服输,荧惑,拿了咸巫人,你早就该回去了。酸风射下你的锦袋,你就当拱手相送才是。”雪发男子眉眼含笑,似讥似喜。 “哼,我说送她,自不会食言。”荧惑瞪向月纬,命人拔下箭羽,将锦袋丢向唐酸风。她虽然阴狠,倒也不比月纬高傲,拿得起,自然放得下,“唐松风,我们下次再会。” 含着阴阴的笑,荧惑縴手微扬,转向月纬道:“我走了。你最好快点回去。”说完,率墨衣侍从疾行而去。 “啊,对。”月纬似乎想到什么,转而道,“辰门……” “我尽力,我一定尽力。”准备偷熘的人影在远方僵住,挣扎半晌才回头道,“尽了力,我也要回去。臭荧惑,要走也不叫上我……” 月纬摇头,倒也不阻止他离开。 “月兄,你……你今天出门了。”清脆的声音响自身后,他转身,见她额覆香汗,乌丝略显杂乱,却不掩其朱唇如玉、眸闪如星。 他仰首大笑道:“酸风,我真佩服你呢,荧惑的锦袋你也能射下,当之无愧是要陪我一生,做我月纬的娘子呢。有趣,有趣啊,哈哈!” 他说得恣意,听在唐家人耳中却如晴天霹雳。 唐酸风觑瞧父母大哥,见三人脸色惊疑不定,粲然一笑,拉起他的手毫不忸怩,走到父母身边,“爹、娘,这位是月兄,幽安鸟正是他帮女儿找来的。” 盯着她牵在掌心的手,飞眉微挑,丰唇擒着心满意足的笑。 唐父第一次见月纬,见他眉宇恣傲,神采如仙,睿智的眼神闪了闪,温声道:“月公子既来灵壁城,还请光临寒舍,我唐家备上薄酒,以尽地主之谊。” 月纬淡淡扫过唐父,本无心搭理,思及他是酸风的父亲,只得点头道谢,不置一词。 唐父再寒暄数句,招过夫人长子离开,神色却欣喜不已。 “老爷为何神采飞扬?”擦身经过一顶白玉轿,唐母回头瞧不到林中人影,不由轻声问唐父。 “那月公子……” “他怎么了?!居然敢说酸风是陪他一生的人,拿我们酸风当什么?” “夫人,他神采异人,如此眉宇,只怕当今的圣上,都要对他礼让三分吶。适才,他盛凌高傲,看到酸风却眉眼含笑,酸风……只要酸风喜欢,就好,就好!” “爹,哪里好?”唐家长子不买爹的帐。 “好,我儿好啊!”得意大笑,唐父有着说不出的开心。 “月兄今日怎会出城?” 被他一顶软轿载回聚景楼,唐酸风盯着坦然退去外袍的男子。 他说这城里无趣,走过一圈便不想出来,还真是一直没出过聚景楼。三天前陪他小睡,竟睡到黄昏时分,醒后羞得她差点撞墙。 明明不是贪睡的人,她也没午睡的习惯,居然被他的发香熏得睡去半日。尽管不排斥他成为她的夫君,也不能……唉,惭愧,惭愧呀! 瞧他神情懒散任碧沙解开衣扣,她转开眼,低头喝茶。 她这徒儿身娇肉贵,什么事都让龙川三人服侍,这点可不好,是个坏习惯…… 抬眼偷瞟,见他换上青罗袍,雪发披散,似无意与她说话。碧沙贴在他胸前,不知是听他说话还是为她系腰带。 坏习惯……真是坏习惯…… 收回眼光,她低头闷闷喝茶。喝喝喝…… “唐姑娘,您吃过晚饭再回去吧。”龙川不知何时端上热菜,已摆置桌上。 唐酸风急忙抬头,“啊,他……”转头细瞧,竟发现月纬倚在屏风边的软榻上,已沉沉睡去。 什么时辰,又睡? “唐姑娘,金尊睡眠不定,若是累极,会睡上三天四夜,精神好时,则可五天五夜不眠不休。金尊若想吃东西,自会吩咐我等取备。刚才金尊说了,唐姑娘随意用饭,不必管他。” “……他什么时候吩咐的?”她一个字也没听见。 “刚才着衣时。”龙川低头,瞥到碧沙手捧断成两截的玉扣带进屋,苦笑。 第81页 金尊这次的脾气可不轻,却不知为何到了城外,又开心起来。 唐酸风歪头想了想,捧起饭菜吃起来。吃过一阵方问:“你们不吃吗?” “属下稍后再用饭。” “不用不用,他在睡觉,咱们把屏风搬去挡住他,一起吃、一起吃。”唐酸风咬着筷,心念一起,就真开始抬屏风起来。 “唐姑娘……”龙川瞪眼,不知如何是好。 “啊,快来帮忙。”叫过碧沙,两人抬起屏风挡住月纬,随即悄悄走回桌边,唐酸风道,“风潭呢?” “风潭在外守卫。”帮她挡过屏风,但二人如何也不肯坐下。龙川下颌微收,直立不动。 见二人不坐,唐酸风也不强求,捧过茶水喝喝喝……静默片刻,她突然悄声问:“月兄平日里……都是你们服侍?” “是。” “你们跟着他很长时间了吧?月兄他……喜欢干什么?呃,我是想问,他除了睡觉之外,都干什么?” 他也太快入睡了吧,她一壶茶都没喝完,他就梦周公去,没顾忌屋子里有个她,当真全没顾忌呢。他不防她,她欣喜。他说睡就睡,她倒有些好奇了。 “星骨宫琐事繁多,金尊多帮族长处理古骨族日常事务。” “族长……是不是古骨族最高最厉害的统治者?就像皇帝?” “是。”龙川点头,心中却对她口中的皇帝嗤了嗤。 “那月兄……岂不是很厉害,他是宰相还是王爷?”唐酸风以自己仅知的官位猜着。不能怪她,许是族谱上将官场写得太黑,她喜欢这花花世界,甚过那些黑心烂肠的你争我斗。 “金尊就是金尊,他是我古骨族的太白金尊。”碧沙突然开口。 “呃……我是说……我想……月兄有什么偏好的东西吗?你们跟着他,难道要做一辈子侍卫?”她想了想,将心中疑问道出。 “我们是月大人的侍卫,自会一生一世追随月大人。”两人对望,齐声道。 唐酸风注意她们将称唿改了,不唤“金尊”而直唿他为“月大人”,心知她们必定忠心,却不知为何,心头烦闷起来。 见她皱眉,龙川道:“金尊平日会与族长下棋。” “他喜欢下棋?” “不,属下猜,金尊喜欢的不是估量棋子该往哪儿落,而是喜欢看族长气急落坏的样子,更喜欢洗棋丢盘时的那抹开心。” “月兄很聪明啊。” 龙川正待点头,屏风后却传出冷冷轻哼。 唐酸风惊喜转头,“月兄醒了?” “我不醒,你们打算说到明天早晨去。”慵懒的语音泛出倦意,他翻身,轻道,“酸风,你想知道什么,想问什么,我不会瞒你。” 他不爱她将心思放在别人身上。想知道什么,她只要问,他自会解答。 她的脸微微酡红,觑看身边二人,见她们神色如常,不由暗暗佩服,“我们说话……吵到月兄了。那我们出去……” “酸风,你过来。” 她心中迟疑,龙川碧沙却转身,掩门退去。 在桌边左摇右晃,晃晃晃,晃得她头晕眼花,终究暗暗嘆气,挪到屏风后,“月兄,你睡,你慢慢睡。” “我睡着了,你不是没人说话?”他闭着眼,却如能视物般向她伸手。 瞪着细白掌纹,她鼓起颊,挣扎片刻后索性放弃,用力握起,坐到矮榻边。他没说话,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香气,唇角勾起来。 她的香气不浓,若不贴近根本闻不到。而她,是他选中的妻子,他下定心思永远一心一意的娘子呢。在她心里,就不知他分量几何了。 愀目凝他,见他不睁眼,她放大胆凑近,越凑越近,被他唇边的那抹淡笑吸引,想起林中的一吻,心念微动,朱唇慢慢贴上…… 唇角被轻轻噬咬,眼眸缓缓睁开,对上一双清澈如镜潭的黑瞳。 “酸风,你想吻我?”他笑起来,睡意仍浓。 “是。” “如此说来,你心里已经搁了我,决定把我当夫君对待啦?” 她盯着优雅的眼眸,神色略显忸怩,轻声道:“月兄,酸风……酸风心中定会搁上夫君的。” 心上搁的人,会是他吗? 男女之情她不是不懂,只是……能够让她专心以对的男人,似乎只有他。除了家人,她从未想过关心其他人,可对她,她心中开始挂念。 他不爱出门,不是好习惯;他总依赖龙川她们服侍,也不是好习惯;虽然他聪明,也得顾及身体才是。 盯着她微红的脸,他笑了声,无意开口。突听她道—— “月兄,还会有些奇怪的人找你寻仇吗?” 他翻身侧卧,感到光滑的指腹在腕间徘徊,心头一喜,嗤笑道:“那些人我还不放在眼里,酸风,随我一起,以后见的怪事还多呢,以你的性子,必定喜欢。” “是啊。”她点头,沉默半晌道,“月兄,酸风喜欢四处游荡,你却不爱出门,若酸风成亲,必定会拉着夫君四处赏玩的,看看风景,射些老虎飞禽,将骨头卖给古掌柜,你……你可喜欢?” 第82页 他闻言,心头颤颤一跳,激动起来,“你的意思,是拉着我四处游玩??” 她低头无语,抬起他的手腕摇了摇,细细“嗯”道:“是呀,月兄,我爹常说为官者必得心狠手辣,为商者必得奸诈狡猾,而百姓只要安稳度日,就算是自得其乐了。爹是读书人,他做夫子不做官,大哥和我随爹读书,如今大哥经营纸坊,也算半商了;我自幼随娘习武,不比寻常人家的姑娘文静。没遇到月兄前,我以为,就算成了亲,也必不会被夫家禁住,酸风的心不在夫君身上,自是不会……不会一心相待。可酸风喜爱月兄,也会对月兄一心相待。” 她现在还是不敢保证能爱上他,但有他在身边,她相信自己定会一心一意,未来势必也会爱上,爱上这个身娇肉贵的傲气男子,就如爹娘一样,相濡以沫。 月纬细细听她此言,感到胸膛中的心越跳越快,“你这是应允我,以后只会对我一心一意?” 她点头,看他一眼,再道:“月兄,你以后,自己换衣衫,好不好?” “……” “月兄,待大哥眼疾治好后,酸风想到另一件需要寻找的东西了。” 他反手抓住她的手,瞪她。 “酸风常想,月兄若是一头黑髮,必须也是俊美非凡。酸风笨,脑子里怎么也想不出月兄黑髮时的模样,月兄啊,我……我若找来染黑髮的方子,你试试,可好?” “……” “月兄……” 一把拉倒她,他眯眼邪笑,“酸风,你的脑子里到底想些什么?” “在想月兄啊。” 闻言,玉眸眯起。娇美可人,又英气逼人,神采飞扬,又凝神专注,这样一个俏美的女子,他用一心一意来换,又何尝不可,何尝不能! 她的炙狂专注,细细想来,与他的骄傲倒有几分相似吶。 唐酸风,好一个唐酸风啊! 他得意大笑,修长拾指划过丰润唇瓣,吻上她的芙蓉玉颜。 浅浅清香,淡淡情韵,慢慢在厅内流散…… 片刻—— “月兄,你今年多大?” “二十八。” “你……从小就被人服侍惯了?” “……呵呵,酸风,你当我生下来,龙川她们就跟着来了吗?我打小被父亲丢在古骨城最阴暗的角落,说是磨鍊我的能力。偏偏我不喜欢,他要我往东,我就往西。他要磨鍊我,我就偏不让他磨鍊。他本想着,把我丢在那些阴暗混乱的地方,或多或少我总会有些所得,可我从小就不喜欢把自己弄得乱糟糟。撞上龙川三人,见她们身上干净,人也机灵,就让她们跟着了。” “你父亲……” “死了。” 有人吸了吸鼻子,“月兄,你……觉得孤单吗?” 他默默瞪她。从未有人问过他这个问题,连他自己都不曾想过他是不是聪明到乏味的地步,只觉得无趣无趣又无趣…… 无趣啊……这种事,应该离他很远了。 他的小娘子,他一心一意相待的人,不会让他觉得无趣呢。 哈哈,好!好呀! “不……我现在……一点也不孤单……” 轻浅细语相应相和,飘出虚掩的门,令院中三人挂上暖笑。一人瞧向花团边的石桌,隐隐可见板上一行深凹的字迹,那是金尊昨夜兴致所刻,入石三分—— 秋波潋潋玉莲船!草字行行轻罗扇!眉淡三月春! 酸风射眸,为我流连! 第十章回程 他……他怎么会来? 躲在墙角的人蹲成一团,紧张得手心微汗。 “他”来这儿也不算稀奇,可,问题是,现在几更天? 五更天啊,天还没亮呢,“他”老人家就兴高采烈地坐在厅堂上了,这不摆明来找他麻烦嘛! 抖抖抖……如大雪覆地般抖…… 没人注意他……呃,准确点,忙着点灯的下人们没空注意黑咕隆咚的墙角,眼光全放在突然来访的客人身上。 好,没人看到他,干脆趁着“他”没发现,{奇.书。网}熘为上计……不行,若现在熘了,迟早也会被“他”逮到,届时只怕更惨。呜……怎么办? 权衡再三,墙角的人影强撑瑟瑟发抖的身子,静观其变。 唐家厅堂上现在坐着的这个男人,此刻根本不应该出现在这儿啊,就算他神采奕奕得没天理,也该坐在软榻上发呆入定假寐兼算计其他人……啊——啊呀——难道他不知不觉成了那个“其他人”? 五指缓缓拂起长发,男人笑出声,带着不可压抑的兴奋。 这笑声听在“其他人”耳中,却如头上悬空三寸的达摩利剑,叮叮噹噹全是索命的铃音。 坐在堂上的雪发男子,上身微斜将头搁在手背上,似想着什么高兴事,时不时地吃吃笑出声,尽管来的时辰不对,主人未来迎客,下人也来不及上茶,他依然面带微笑。 无视堂外探出探进的脑袋,他挑起白髮在眼皮下晃过,又是一阵笑声流淌。 第83页 因为心情好,他当然要笑。 因为越想越兴奋,他更是止不住笑。 他等不及、等不及了,他迫不及待呀! 想到酸风说拉着他四处赏玩,他可是迫不及待想成为她的夫君了。而在此之前,她大哥的眼疾必须治好。黄昏过后,酸风回家,他却越想越兴奋,越想越没了睡意,只觉得那院中飞檐有趣可爱,这灵壁城也比初来时少了几分无趣。给了辰门这些时日,也不知他何时能说服唐松风,他没耐心一天一天等下去了,趁着心情好,直接到唐家看看。 他说来就来,没顾什么时辰天色,自也不会理它是三更还是五更。 他要见的是唐松风和辰门,其他人爱睡就睡,不睡他也管不着。若非在聚景楼找不到辰门,他……他还是会来吧? 当然,他当然会来。只因,这儿有酸风啊! 玉眸微斜,他放开雪发,看向匆匆进屋,忙着扣衣衫的两个男人。 “月……月公子,不知深夜到此……”唐父强打精神,有些意外他的出现,特别是……五更天的时辰啊。 “不深了,再有一个时辰,天就亮了。”晏晏一笑,月纬坐直身子,瞥向唐父身后的男子,“酸风的大哥,你的色疾……辰门还没治好?” “不必。”扣好襟扣,唐松风神色微冷。 “怎可不必呢,要我看,可得尽快才是。”玉眼眯了眯,月纬神色未变。 下人端上热茶,小心翼翼置于三人身边的案几上,正想多瞧月纬一眼,却被他身后冷眼的侍女吓得脸色发白。 好冷的眼神……好冷……就算那姑娘再怎么漂亮,他也不要多瞧一眼了。 下人心头暗自颤抖,低头慌张抱着茶盘退下,却在门边与冲进来的人撞成一团。 “哎哟!” “啊,小姐,小的不是故意的、小的不是故意的。” “没事没事。”抚着额头,唐酸风半眯的眼清醒大半,侧身让下人出去,她走到满脸笑花的男人前面,“月……月兄?” “酸风,惊了你休息啦,没事,回去睡吧。”男人说得没半点愧意。 唐酸风眉头轻蹙,脸皮抽了抽,笑得自己都觉得假假的,“月兄这个时辰来,有事?”爬都爬起来了,怎么回去睡? 她睡得好梦正酣,却被佩玉一把从被窝里耙出来,像在田里耙地瓜一样。就算睡得听不到更漏声,她抬头也能看到星星,这个时辰……不是四更就是五更吧?他半夜扰人清梦,肯定是白天睡得太多,睡眠太乱的缘故。看,她就说吧,真是个坏习惯…… 他拉过她,无心回答她的问题,用柔软的掌心抚上她的额,轻轻揉着。 “月兄……” “酸风,我找辰门。我知道他这些天在你家,聚景楼人影也找不到。” “辰门?”唐酸风看向大哥。 “他在西厢边的客房。”唐松风无奈接受妹子的询问。鬼知道那人会赖在唐家不离开,偏偏唐家又是书香世家,这待客的礼数不能少。 唐父喝口茶,让浓茶驱散些困意,转头道:“差人去叫辰公子。” “不必。”月纬出声,并没要阻止下人,而是转头对身后侍卫道,“去问问他,你亲自迎他,他肯不肯出来。若不然,我亲自去迎他好了。” “是。”风潭领命向外走去,看得厅中众人一头雾水。 唐酸风捂嘴打个小小的哈欠,暂时不想费神猜他话中的意思,见他的手仍覆在额上,觑了一眼爹和大哥,爹正喝茶,似没注意,而大哥……大哥正不贊同地沉下脸。 吐舌红了脸,她拉下他的手,道:“月……月兄,我不痛了。不用揉。” 任她握着手,他没说什么,也不抽回。她似没注意两人交握的手,盯他看了数眼,朱唇微动,却没说什么。 他向来随意,束起发时,俊颜毫不保留呈现在众人眼中,只觉傲然恣狂,神色冷俊;若是散了发,侧脸被头髮挡去半边,傲气没那么凌厉,唇边似笑非笑,倒格外引诱人。他此时没有束髮,纯白一片散在肩上,像白玉绸一般。 唉,比起他的随意,爹和大哥就显得凌乱太多了。许是起床太匆忙,头髮虽然梳了,却有点狼狈的感觉,倒不如披散来得自在。瞧她,多有自知之明,干脆梳两下顺顺,辫也不用辫…… “小姐,让佩玉给您辫个辫儿吧。”佩玉好小声地在她耳边咬字咬词。 “……不了。”她也好小声地回答佩玉。在外时她从来无暇顾及头髮,总是用根细绳绑一绑。反正他见过,现在才装闺秀太假了点。 他见她回身与小丫头咬耳朵,不觉松了他的手,也不气恼。等过一阵,见风潭一人进屋,眸中闪过一阵兴味。 “人呢?”他可不认为那小子没胆出来。 风潭破颜一笑,头向后微微偏了偏,走到原来的位置。 众人看向门外,只见灯笼照得檐下一片明亮,哪有半个人影。 等…… 一条腿出现在众人的视线内。 第84页 那腿在门边点了又点,仿若冰上行走的人正试探下一方冰块的虚实,随即,出现半边身子,却无脑袋。那半个身子闪闪晃晃,活像害羞的千金小姐,就是不肯露出那张脸来。 众人瞧得烦了,月纬却耐心十足。 等……等到终于看到脑袋了,那人却一下子缩回墙后,存心考验他们的耐力和忍力。 “玩够了吗?”冷如冰山的声音幽幽响起。 “够了够了,我来了我来了。”伴着中气十足的叫声,含羞的人终于跳进来。一张苦瓜脸,却无损他偏于女相的秀美。 男生女相,身为男人真是可惜——唐家众人一致惋惜。 “你打算什么时候治他的眼睛?”月纬皱起眉,显出些许不耐。 “月兄,月兄啊,你听我说嘛。”学酸风叫他月兄,不知会不会得到一个笑脸?辰门怀抱幽安鸟走到他对面坐下,“治起来很快的,舔一下,就和我摸你一下差不多,瞬间,一晃眼,喝口茶的工夫……” 对,照他这么说的确是很快,前提得是——有人肯被幽安舔哪。 唐家大哥不肯,他有什么办法。不是他捨不得,是别人不肯。 月纬弹了弹衣袖,轻道:“好,我看着。” “看……看什么?” “看你如何瞬间一晃眼喝口茶就把他的眼疾治好。”他说快,现在就快给他看。最好如他所说能快,快些治了眼疾,酸风放下心头大石,才能与他比翼双飞。 “嘿嘿……月兄,你说笑……” “辰门,你该回去了。我借你时间不超十天,你当真是出来玩的?别忘了星骨宫有人正等你,快些治了他的眼睛,你也好早一天见到她。不然……” “行、行,我知道。”他的话让辰门瞬间变脸,苦瓜笑收回,秀美的脸是全然的正经,眼中闪过的只有月纬才能捕捉到的恨意。 呜……他就说,惹东惹西,不要惹到金星骨宫的这尊“太白”。他的心思对外多好,若是放在自家人身上,可就有苦吃了。这些人,当真以为他喜欢待在唐家呀。 “很快?”玉眉扬起,月纬收了冷意。 “立刻。我保证。” 天,亮了。 当一抹晨光照射在灵壁城内时,唐宅,也亮了。 辰门说立刻,就是立刻,唐松风根本没时间拒绝。 捂着被风吹迷了的眼,唐酸风看不清到底发生什么事,只觉得厅堂上突然颳起一阵飓风,月纬的白髮像春天的柳絮蚕丝一样飘在她脸上,有些迷濛虚幻、有些痒痒的……一只水色袖袍挡在她眼前,替她挡去大半风势。 轻轻抬手,接下他飘落的长髮,感到脸上暖暖的,一阵香气…… 飓风过后…… 重点烛火,唐家人目瞪口呆——墙上字画被吹得翻了面儿,一些烛台被吹滚到桌底,檀木几持续着咯咯作响,如不胜风力的百岁老翁;下人东倒西歪,有些甚至坐在地上。 别说唐酸风不及看清风从何来,甚至唐松风,也只觉得被风迷了眼,然后,两只眼似乎进了沙子,微微有些刺痛,痛出眼泪后,并不无适。 “酸风,迷到眼睛了?”关切的声音响起,放下袖袍,月纬转过她的脸端详。 “没。”她捏着白髮,定眼……定得她瞬间傻掉。 厅中那东西……是什么啊? 旃羽白喙,圆圆的鸟头向上昂起,又细又长的黑腿站在案几上,腹上羽毛淡黄无杂色,而它的翅——是令唐酸风,甚至唐家上下傻掉的“祸首”。 它的翅羽有人的身高般长,两两相加,甚至超出两名男子的长度。翅上的毛色黑中带黄,看去非常眼熟。熟到…… 母鸡张开翅膀还是母鸡,肥胖的身子不会缩小,可“幽安母鸡”……不不,幽安鸟,舒展翅膀后竟完全变样,那淡绿的鸟眼,那优雅的曲颈,那可爱的身段…… 唉,幽安鸟竟因翅膀过长,收拢后缩了脖子,看上去活像一只又肥又懒的母鸡。 “原来它一点也不胖!” 喃喃嘟哝,她凑上前想要触摸它的羽翅。幽安鸟似不愿被人触碰,长翅拂动,带起一阵清风,缓缓折缩羽翼,跳回辰门的肩头——又变成一只幽安母鸡。 “我回去了。”辰门拍拍变成母鸡的幽安,恢復热络的精神,沖唐酸风顽皮眨眼,跳到月纬面前。 “好走。”俊颜如愿回他一个笑。 “你什么时候回去?” “很快。” 辰门不再多问,沖众人挥手,抱着母鸡快乐回程。 跳跃的身影消失后,唐酸风转头,表情奇怪道:“月兄,他……很怕你?” 他笑了笑,“你当他真怕我?人人都会有弱点的,酸风,幽安鸟是他的宝贝,但他有比幽安更宝贝的东西,动不得,碰不得,被他珍藏在心中最深处,我不过是知道他最看重的是什么,比起那珍藏,一只幽安又算得了什么。就算是宝贝的东西,在心里也有轻重之分,端看你愿意舍哪个,又愿意留哪个。” 第85页 “他……能舍幽安?” “当然。他捨不得的那个,就是他的弱点。让人知道他的弱点,是他笨。” “那……月兄,你有弱点吗?” 玉眼骤然一亮,他收了笑,凝看她良久,才低低道:“我的弱点……” 他有何捨不得,有何珍藏于心? 若是以前,他定会狂傲大笑,讥讽问出这话的人。如今,他却……哼,弱点人人都有,他有弱点也不稀奇。倘若有人拿她来威胁他,他必定恼怒万分,将那人挫骨扬灰,永世不得翻身。 何时开始,她成了他的弱点啊。是拜她为师的那一刻,还是为她拭汗的那一刻,抑或,山洞中她专注地盯着火上的那只兔子时……哼,她是他的弱点又如何?他不怕,也不许旁人有机会伤到她。 他的弱点,他认了。 浅笑飞唇,他吐字如玑:“酸风,你是我的弱点呢,哈哈!” 他大笑,没有气急败坏,没有心虚不安,一如他的傲气凌人。虽然大笑,他出口的话却温柔至极,她赧然红脸,不好意思再问下去。默默间,听得大哥惊叫—— “酸风,你今日穿的……” 她心头一跳,跑上前去,神色激动难持,颤声低语:“大哥,你能看见我穿什么颜色的裙?能看见?” “青蓝色。” “真的看见了,真的?”明眸中泛出雾气,一把抱住唐松风,她又叫又笑又哭咽,心中百般滋味全化成眼中的云云水雾。 唐父面色激动,万分惊喜,下人们已开始争相走告,机灵点的早拔腿向唐母报喜去了。 趁着一片混乱,月纬走出厅堂,神色平静,却心知自己的心跳有多快。 这种粘粘煳煳哭哭啼啼的情绪就让唐家自己去品尝,他可一点兴趣也没有,他要的,只是酸风而已。其他人,无趣得很。 放下心头大石,她要专注的就是他了。 过了今天,以后的日子,她将要一心一意待他,心甘情愿为他做任何事,甚至,把他搁在心里最深的位置。这一切的一切,必定有趣,他是越想越激动,越想越兴奋。 期待万分,哈哈,万分期待! 他要走? “咻——”箭羽射歪,唐酸风回头,看向唐宅后院突然出现的冷色女子。 她今日穿着水绿嵌白珠的半裙,冷色女子出现时,她正瞄着佩玉手上提的葡萄。飞箭偏道,险险从佩玉手上飞过,吓得她小脸刷白。 “金尊命属下告诉唐姑娘,他即刻启程。”冷面的风潭传完话,转身飞跃出墙,丝毫不顾他人的惊恐。飞墙走壁对她来说,已成习惯。 手握弯弓,唐酸风看向爹娘,再看看大哥,神色微显迷惘。 四天前大哥眼疾得愈,她心中高兴,当晚硬拉着他在城中游玩,他未提过要走之事。这些天,他也只待在聚景楼,她白天去过几次,总撞上他睡觉,他不让人打扰,却不防她随意出入。静静坐在一边看他,玩玩他的雪发,她也不觉得无聊。龙川会送上一壶茶,每每茶味沖得淡不可闻,他却没转醒的迹象。 除开盯着他的时间,她每日仍会练箭读书。林日寒曾提了三个鸟笼来,说要换她的幽安鸟。老天,她哪有,偏偏林日寒不信,现在是缠着大哥不放了,一边恭喜大哥眼疾得治一边软硬兼施要换幽安鸟,当真痴了。 儿时娘教她学箭,爹总会坐在远远的树下,捧着一本书,不知有没有心看进去。大哥像爹,除了偶尔拉拉弓,许多时候与爹一样。慢慢大了,爹喝茶的时候变多,大哥看帐本的次数变多,唯一不变的,他们总坐在远远的树下。 爹是在看娘吧,大哥是陪着他们,一家人嘛。 许是这些日子太开心,她根本没想到他有一天会离开。是啊,他是要离开的,他来这儿,不就是为了对她的承诺吗,诺言真成,他……不会留在这儿。 “这城里真无趣呢,酸风!” 他讥讽的声音突在耳畔绕起。是了,在他眼里,什么都是无趣的事。他说做她夫君,也觉得无趣啦?所以只差风潭传来一句话,说走就走?这一走,他不会再来了吧。 心头闷起来,五指微紧,喉头有些涩。 气,她好气,气他的随意傲慢、气他……气他竟只让风潭传来一句话。什么“即刻启程”,他连亲自来告诉她都不肯。坏习惯……坏习惯…… “娘……” “酸风,你爱去哪儿就去哪儿,娘不管。”唐母为她拭去额边薄汗,看向唐老爷。 唐家父子面色奇怪得如出一辙,迟疑……挣扎…… 万般不舍地,唐老爷开口:“酸风啊,你爱去哪儿……” “多谢爹、多谢大哥。娘,箭袋给我。”不等唐父说完,她已冲到母亲身边,急急提过箭羽,拔腿向外跑。 “月兄!” 玉珠在裙边翻起波浪,急跑的人影望着远远的华轿,终于停下身弯腰喘气。 追出城,明明看到他的轿子,明明他们走得不快,她却总追不上。 气……好气……气死她了。没射中老虎的懊恼都比不过此刻胸中涨得满满的怒气。 第86页 要她一心一意的是他,一声不吭说走就走的也是他。他……他当真逗得她好玩是吧? 明眸凝眯,举起手中弓,满脸危险的女子拉出满弓如月,眨眼间三支箭羽飞射而出,直穿轿边飘起的薄纱。 快!狠! “噹噹当!”三声,三支箭穿过纱帘,钉入白玉轿的前板上。 她就不信他们不停轿。 真不停?行,她的箭多呢。这次射轿,下次,她就要射人了。 拉起弓正要再射,却见轿夫放下轿子,静静立在远处。唐酸风心头微紧,垂手跑上前。跑到轿帘前,隐约见到里面的人影,静静地,无人开口。 轿中的人正看着她,俊颜如雕,无喜无怒,唯有捏紧衣袖的手泄露出些许激动。 “月兄,你……你要我一心一意待你,只是逗着我玩?” 轿中嗤笑。 “你……” “酸风,我为你走到这儿,这最后一步,我不走,你肯为我走过来吗?”优雅的嗓音自轿内飘出。 他曾说过,人已经来到这儿,她若看重,若有心拉近两人的距离,把他搁到心里深处爱上他,这多一步少一步,不在他了。 她猜测他的话意,却被心头那股恼意沖得烦乱至极。无心细想那一步两步是什么东西,一把掀开轿帘,对上他……荧荧异彩的双眸。 “扑哧!” 满心气恼看到他的模样后,全化为忍俊不禁。 他的发散着,他的发……被她射出的箭尾挑起数缕钉在轿门上,丝丝垂散,有些凌乱和狼狈。 心头的气恼不知何时散了,伸手拔下箭羽,细心为他挑下雪发,一只手攀上腰间也未察觉。待将雪发梳顺置放于肩头,人也落到他怀中,鼻息全是他身上的香气。 “酸风,你一心做一件事,就算是小事,你也顾不上其他,真不好。”他盯着她,似在讥笑。 “月兄……” “酸风,你真香。” 在嘲笑她吗?她方才练箭,又追跑得一身汗,哪里香?她抬头,眼光盯在他颌下,突然眨了眨眼,别开。 她细微的动作他瞧在眼里,玉眸微眯,他问:“怎么,你看到什么,脸红成这样?” “月兄,你的……”她脸上的红霞可以飞出天了。 哦,他的?是他让她的脸红得如此娇艷?他瞧着心喜,当她只是害羞。谁知,唐酸风低头抬眼,偷觑又不敢觑地再瞟他,轻轻紧了紧手中的弓,小声道:“月兄,你襟上的扣子散掉了。”就算他沉睡时,衣着也未如此……不体面过。 俊脸僵掉,他动动唇角,似无奈,久久后,胸膛沉沉震动,他笑道:“徒儿第一次着衫,若有失礼数,不尽如人意,还请酸风师父代劳啦。” 搂着她,盯着她,他完全没有动手的意思。 听了他的话,她低低嘆气,却掩不住唇边那抹浅笑,“月兄,这袍子……是你自己穿的呀?”他的坏习惯……坏习惯……因为她的话而改变吗? “酸风师父?” 放开弓,默默替他扣上襟下散开的两颗盘龙扣,她还是嘆气。这个身娇肉贵的徒弟根本无心学射箭,也没必要学,叫她师父绝对是逗着她玩,绝对。 “月兄,你真的想学射箭吗?不如去我家后院,场地宽阔,我自小就在那儿……” “我那金星骨宫的后院也很大,够你玩的呢,酸风!” “可是,月兄……” “酸风,我的娘子,你跑得这么急,可是为了我?” 她诧异,突忆起追不到他的那抹恼意,重新捏在手中的弓又紧了。轿中空间小,挣开了仍是在他怀中,她索性不挣扎,指控道:“你要走?” “对。” “你……就这么走了?” “……酸风,你不会要我留在这无趣的城里吧?我看,你也不必留在这儿啦,嫁了人,你一样要随我去。” “……” “我那金星骨宫虽然也无趣,古骨城有趣的事可多呢,定有你喜欢的,甚至稀奇不可思议的事儿,那些传来传去、传得可有可无的事,让你大开眼界也不一定。” “真……真的?”她的心思本就单一,如今大哥眼疾痊癒,她的脑子里倒尽想的是他了。 这男人说要一心一意待她,不是随兴散漫逗她玩啊。有这样一个夫君,她会爱上吧,会像娘一样爱上爹? 会,一定会! 心跳得急促,腰上过紧的手抱得她有些喘不过气,动了动身子,她红着脸凑近他,“月兄,你为何说走就走?不如,来我家多玩些日子……” “哈哈,酸风,你能追来,我真高兴。你家就不必去了,没了你,无趣得很。你也不必回去了,随我走吧。” 俊颜邪笑贴近芙蓉脸,温润的舌趁她不备,在红唇边舔过,绕了一圈,似不满意,开始舔拭她的贝齿。 他的吻很轻、很慢,却让她如被闪电噼到,脑中一片空白。 不对不对,她明明在生气,明明气他…… 第87页 迷迷煳煳……脸红心跳…… 暖暖情意在轿内轻旋,一只手却在此时伸出帘纱,轻轻……挑了挑指。 轿夫得令,起轿——回程! 尾声 千赌万赌,赌不过太白金尊的股掌之间。 闻得五星骨宫内有人公然开设赌局,老族长没事瞎搅和地搀了一腿,也压了宝贝进去,他不配合就太对不起“金尊”这个称谓了。 某天,因为被那专注的娘子拉出门走了一遭,月纬心情不错,招来四人密议…… 只要骨骼没完整如初地陈入骨骨阁,他们都不算赢。但若要大小通吃,赢得也没什么趣味。倒不如……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于是,五星骨宫内赌局依旧,找没找到“一模一样”的骨骼,除了五位尊长和近身的侍卫,没人猜得到。 痛失爱藏的老族长……依然焦急着、盼望着,望眼欲穿…… 这个效果正是月纬满意的! 他现在可没多余的心思应付收骨如狂的骨骼收藏家,满满想的、满满念的,全在他的酸风娘子身上。而唐酸风,却早已满门心思地找寻可以染黑髮的药剂…… 唉,他的雪发乃是天生,并非少年白头,也非华发早生,为何他的小娘子总想让他以墨洗髮?!但无妨,他可是喜欢得很呢。所谓“酸风射眸,为我流连”,就算头髮全黑了,他也乐在其中。只因—— 为他流连! —全书完— 外篇句子的浓缩 (这个小插曲,发生在辰门被月纬“威胁”、荧惑与唐酸风打赌比箭之间的那个时间段,因为与主线无关,故未在正文中多加叙述。但,我手痒……) 为了让唐松风乖乖被幽安鸟舔一舔,为了不让“金尊”月纬找自己的麻烦,“水尊”辰门思量再三,决定施展自己独一无二的魅力和热络到无人能及的粘功,动员唐家上上下下,誓要在月纬“兴致所来找人麻烦”之前,务必治好唐松风的色疾。 于是,唐宅这几天……不、太、宁、静。 宅院里,下人们经常可见一位热络又俊美的黑髮公子追着自家少爷。若不是他声音朗朗低沉,下人们真要以为追着少爷的是一位漂亮姑娘了。 话说这一天,午饭前—— “唐大哥,松风大哥,你就让我的幽安宝贝舔一下你的眼睛,好不好?我保证舌到色到,酸风知道了一定高兴得跳起来。” “……”唐松风面无表情地走,身后是面无表情的珀玉。 “别走那么快嘛,我知道要去吃午饭,来了来了,不如这样,咱们边吃边聊。”黑髮公子怀抱一只色彩斑斓的“母鸡”,三步一跳跳到唐松风前面。 “……”唐家也算热情好客之人,无所谓无所谓…… 唐松风面无表情地走着。 还是这一天,酉时—— “唐少爷,你就让我的幽安舔一下眼睛,好不好?” 墨衫公子向左移开好大一步,继续走路。 第二天,清晨—— “唐松风,让我的幽安舔一下眼睛吧?” 下人见少爷面无表情出门,纷纷低头打扫庭院。两个时辰后,外出谈生意的少爷回来,身后仍拖着那个热络的“尾巴”。 众人听那“尾巴”道:“喂,让幽安舔一下眼睛,你又不会死。” “……” 见怪不怪的下人没再多看一眼,等到日头下落,那“尾巴”公子再随着自家少爷出现时,嘴一张,吓得下人们撞树撞桌又滑跌,更吓得唐老爷瞪直了眼。 因为,辰门一手抱“母鸡”,一手拉着唐松风的衣袖,振振有辞道:“我要舔你。” 原来,他叫了半天,关键字全被他省略掉—— 最初是“让我的幽安舔一下眼睛”,再而是“让幽安舔一下眼睛”,三而成了“让幽安舔你”,最后竟省略精简到“我要舔你”。 唐老爷抖了抖鬍子,意味深远地望向长子,语重心长道:“松风啊,你就……你就让他舔一下吧?” 唐家长子奇怪地看了老父一眼,摇头嘆气:“爹,怎么你也跟着凑热闹,我唐家坦荡为人,怎可做这等丢人现眼之事!” 唐父被这一番义正词严说得惭愧,不再劝说长子。 片刻,唐母进来,听辰门大叫“我要舔你”,心捂胸口倒跳一步,惊惧地瞪着他搭在长儿肩上的手,美目眨动,突然回头大叫:“来人,取我的弓来。” “是,夫人。” 丫头快步跑远,唐老爷扶过夫人,奇问:“夫人啊,好好的,你取弓做什么?” “我要射了这不知羞耻的傢伙,敢在唐家公然勾引我儿子,活得不耐烦了。”撩起水袖,唐母颇有女中豪杰的气势。 “……” 唐父无言。 又过了一刻钟工夫—— 唐酸风提着一只货真价实的母鸡跑来,“喂,辰门,让这只鸡舔一下你的眼睛,如果它舔都没事,我就相信你的幽安母鸡不会伤害我大哥。” 第88页 “……”辰门一脸幽怨。 他们这根本就是蔑视他,蔑视他的幽安。 “来,试试。”鸡嘴伸到他的眼珠前。 赶紧后退,他苦着脸道:“酸风,你这只是母鸡,我的是幽安鸟,想我一千只魅……” “我知道,千魅扶风才能诞生一只幽安鸟,它是稀世之宝。来,快试试。你不敢试,除非……”唐酸风瞪眼,“你骗我,它根本治不好大哥的眼疾。” “不不不,不骗你,你不相信我,也应该相信月纬呀。它能治好你大哥,一定能。”辰门指着月纬所在的聚景楼发誓。 “那就试吧。” 冷汗直淌,赶紧擦两把,辰门跳出危险圈。却不想前有狼后有虎,才跳出唐酸风的母鸡攻势,却又面对唐母的拔箭虚张。 呜……他好苦,好命苦哇! 为了保住自己的宝贝,他只得大叫:“唐大哥,让我舔一下,只舔一下就好。” 唐松风面无表情…… 珀玉……也面无表情! 后记 这是玄怪小说、这是玄怪小说…… 请在心里默念三百遍,届时,就算火眼金睛的人有怀疑有反驳有质问,念多了也就是了。所谓习惯成自然,潜移默化最重要,这就是最佳实践之例。 如果——念了三百遍后,你还是不认为这是一篇“玄怪小说”……服了服了,我服了,请跟着我转念——这是爱情小说、这是爱情小说、这是爱情小说说说说说说…… 在你耳边念上五百遍“说说说……”,就不信潜移不了。 看完这个故事,不知有没有觉得月纬其实是比较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个性,月纬想要“酸风心甘情愿又一心一意为他做任何事”,但实际上,是他为酸风做了任何事情,而且不知不觉。 月纬想要的,看似成功,酸风在最后不也追上来了吗?其实不然(本人以为),在酸风的心里,还没到“肯定爱”那个程度,她只保证“能爱”上他,但什么时候有“肯定”这个念头,月纬就慢慢磨吧! 一个太聪明的男人,因为在其他事上用脑太多,毕竟在某些方面,情感或理智上会微弱一些,居劣势一些。比如,爱情。呵呵(⌒_⌒)! 酸风的性子,唐母是最直接的促成者,但故事中对这个母亲着墨不多,因为怕——怕写得走火入魔,歪了道。不然,最后写成“唐母教女”,百步穿杨、我射我射我射……不用看了,这不是言情小说,是射击教案。 从来不认为风花雪月是多么上不得台面的事,我也喜欢收藏言情小说。如果在五六十岁的时候,我手中还能捧上一堆言情小说,那必定是我喜爱至极的作者之作品了。 写故事,总希望自己能言之有物……呃,那个……“言”之有物,不是说非得指点一下东边的江山、评论一下西边的时政,或唾沫横着飞兼球鞋竖着跑,只是想,创作是个非常主观的东西,能够让读者在翻看完作品后,不觉得自己浪费了时间,甚至享受到阅读带来的快乐,哪怕是一瞬,之于我,也是件非常非常快乐的事了。 愉阅,要愉“阅”呀! 谢谢……(^_^) (ps:在你耳边念上八百遍的“愉阅愉阅愉阅愉阅愉阅……”,就不信默化不了。有志者,事竟成。成不了……条条大路通罗马。) 针叶 镇辰星 缘起时光飞逝 万物共生,六界——妖、怪、人、鬼、灵、魔。六界无权互侵,需遵互通互补。 ——上古界规?题记 灵界纪年:震旦一千三百年。 古骨族——古骨城—— 勤学堂。 她,九岁,衣着干净,满头乱髮搭在额颊边,公然拿夫子的讲学声当安眠曲,正扑在书堆上唿唿大睡…… “当……当……” “走啦走啦!” “要不要叫醒她?” “算了吧,她不理人的,老说别人是怪物,她自己才是个怪物。” 学童唿朋引伴,相偕离开闷慌慌的学堂。直到学堂再无声息,她仍然一动不动。 应该都走……了吧?在心中暗暗想道。举手扒扒乱发,她抬起头。嗯,走光了,这样才不会碍着她的……眼! “啊,醒了,真的醒了,数到十五,没过二十,我赢了。” 清亮的声音飘进耳,虽然低,她却听得分明。身子动了动,乱发垂搭,差不多盖住她大半的脸,让窥看的人只能瞧到她的鼻子以下。 没走完吗?她撇嘴,没有转头探看的意思。默默将书册叠放好,她揉着鼻子,突然打个喷嚏,随着轻微的侧动,眼角瞄到学堂右侧角,那儿,坐着一……对相倚的身影。 那两人……比她大吧?她忖着,又多瞄了一眼。 她年纪不大,好奇心也不重,多瞄一眼,是因为那两人……在学堂的不雅举动太公然了,公然到当着她的面……卿卿我我起来。 第89页 他们——看上去十一二岁的男孩和女孩,容貌稚气而精緻,穿着淡色长袍。男孩神色慵懒倨傲,一头白髮如雪。女孩五官秀气,黑髮披散,正笑着对男孩说什么,男孩倚桌而坐,漫不经心的样子,眼皮也没掀。 她来学堂才三个月,老实说,她不认识他们,也不想认识。 听声音,刚才说话的应是女孩,现在,不知他们起了什么争执,女孩光天化日之下抱住男孩,又捏又揉,俯在男孩耳边不知是说话还是亲吻……啊,她真的看到不该看的东西了。 可……她只看过大人才会嘴对嘴,他们也只比她大不了多少……算了,这也不关她的事。如此想着,她又多瞄了一眼。 她没有朋友,任何人对她而言都是“怪物”。不是因为自卑,只不过……她讨厌自己,有点愤世嫉俗而已。同龄的不喜欢找她玩,她乐得高兴,看见那些“怪物”就讨厌…… “你很孤僻哦,这样可不好,你会交不到朋友。”女孩不知何时跑到她身边,脸上挂着亲切友好的微笑。 她受惊缩肩,透过搭眼的乱发,只看到她的下巴和——嘴。 好小的嘴。 暗暗嘆道,她飞快低头,抱起书册要离开。 “喂喂,小妹妹,我没那么吓人吧?”女孩怪叫,拉扯她的衣袖,迫使她不得不重新坐下。 “你、你……放手。”反手推开那女孩,厌恶的表情浮上小脸。 “……我真的这么让你讨厌?”女孩立即换上哭脸,受伤地捂着自己的心,“你别怕嘛,我们知道你的眼睛……” 吓?她低低吸气,惊恐地抬头对上女孩的眼。唔,还好,有头髮盖着,看得不是很清楚,这样对她是最安全的,“你、你知道什么?你们、你们讨厌,走开,不要理我,怪物。” 怪物…… 女孩装哭的脸一下子变成目瞪口呆。她身后,满头雪发的男孩却笑出声,一脸讽刺。 “你笑什么笑?”女孩回头怒斥男孩,再转头,认真对她道,“你别怕,我们的老爹辈都是朋友哦,我们也做朋友嘛,长大以后共事才能心意相通。” 心意相通?她厌恶撇唇,“鬼、鬼才和你心意相通。” “唉!”双肩耸起又放下,女孩深深吸一口气,皮皮笑道,“这样说吧,小妹妹,我们知道你的……”她指指自己的眼睛,“你的眼睛有什么问题,这在古骨族可是件好事,多少古骨族灵想拥有你这样的眼睛还求不到呢。你说对吧,月纬?” 男孩低笑,懒懒地掀动眼皮,看了她一眼。 她恼怒起来,“你们、你们知道什么?怪物,你们全是怪物。走开。” 她的眼睛……她的眼睛……全身上下她最讨厌的就是自己的眼睛。说他们是怪物,其实……其实,她自己才是个最大的怪物啊。 “喂喂,小妹妹,我好歹也是未来的水尊,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女孩不高兴了,从座位上忽地站起,用力将她按回椅上,“我听爹说了,你现在小,没法控制,等你长大了,就会觉得你的眼睛是古骨之宝了。” 她的眼睛……是宝啊? “你、你走开……”她快哭了。 见她小小的牙齿咬着下唇,像被她的大力吓到似的,声音参杂哭腔,女孩赶紧放开搭在她肩上的手,在怀中摸了摸,掏出一条纱绢。 “来来,不准哭。”女孩有点无奈,嘆气道,“这样吧,这条纱绢送你,你不喜欢眼睛看到的东西,用这个什么都能挡住。这是用浣火蜘蛛的丝织出来的哦,全古骨城只有三条。”女孩将纱绢理成长条,拨开她的乱发,系在额上,让纱角飘下,正好垂盖着眼睛。 糟,看到了,好噁心。 被女孩拨开头髮,她呆了,脸上升起极度的厌恶,正要跳起,又被她系纱绢的举动怔住。 白白的,雾雾的,好像……看得不那么清晰了耶…… “啊,你也蛮漂亮的嘛。”女孩大咧咧叫起来。老是见她一头乱髮搭额覆面,还以为她长得多难看呢。瞧,眼睛大大的,鼻子高高的,小脸又白又滑,不错嘛,就是眼中的厌恶让人很受打击…… 女孩又嘆气,摇头,“你知不知道,其实我很想有一双像你一样的眼睛哦。透……” “走——开——”她大叫跳起,透过纱绢瞪她。 她讨厌自己的眼睛,讨厌讨厌! 这种眼睛有什么好,看别人是怪物,有时候她觉得自己根本就是个怪物。如果要她选,她才有不希望有这样的眼睛,不希望,一点也不希望。 她是怪物,她是怪物啊,不然也不会天生——透骨眼。 她的右眼……别人看她一切正常,她看别人,特别是移开所有覆盖物,直接用右眼去看,她看到的是什么,是一副副会走会跑会说话的骨骼。 她的右眼——天生透骨眼——无论何时何地,都能透过血肉看到生物死后才能出现的骨骼。 自懂事开始,她就怕用眼睛看人,怕看了满街的骨骼夜里会做噩梦。她怕,怕死了。爹娘知道,可爹忙,根本没时间关心她;娘总是让她别怕别怕,却根本无法体会她满眼骨头的恐惧感。这女孩居然希望有一双和她一样的眼睛,她根本不知道害怕是什么。 第90页 女孩也被她的举动吓到,向后倾了倾身子,眨眼半晌才道:“乖,哥哥也不是吓你。你这样瞪我,看得到我的骨头吗?看不到吧,我用浣火纱把你的眼盖住了嘛。小妹妹,以后别老是把头髮当帽子,好阴沉的哟。这条纱绢送你。” “你走……” “好吧好吧,哥哥这就走开。一回生两回熟,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长大了也要请你多多关照我啊。” “……”她张张嘴,突然觉得哪里不对劲,“哥、哥?” “怎么?”准备起身的人瞪眼,不明她伸着食指在鼻尖点来点去为了什么。那远远观看的雪发男孩突地笑出声,似预料到一件趣味之事。 果然,她皱起小眉头瞪他——“你……你不是姐姐吗?” “……姐、姐?”女孩……呃,现在也许不能这么说吧,揉着自己的脸,气嘟嘟大叫,“小妹妹,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身上有女孩的样子?我是男孩——男、孩、啊!” “骗人!”她毫不犹豫地否定“他”。 “要我脱衣服给你看吗?”话虽如此,他却满脸嬉笑,并不生气。 她小小一惊,赶快退后三步,“不、不看。” 如果眼前这个像女孩的“她”其实是“他”,那么,角落处,一直看戏到现在的雪发男孩,会不会也被她误会,其实是个“她”呢? 头一侧,怀疑毫不隐瞒地表现在她未被纱绢覆盖的左眼中。 “收起你脑子里的念头。”雪发男孩——月纬,淡淡瞥她一眼,冷傲尽现。 哦,他是男的。 “别理那傢伙。来来,我们以后就是朋友了,想必你知道,以后五星骨宫是由我们承袭吧,我们也算共事了,我叫辰门,水星骨宫现在的老头子是我爹。”秀气的男孩笑眯眯介绍自己,“你呢?小妹妹。” 他说得那么肯定,肯定得她小小的心中满是不屑。当五星尊长有什么好,她才不要。 “小妹妹?”辰门的脸贴到她鼻尖。 “啊!”惊叫,她再退三步,“我、我叫镇随。你走开。” 他没气,笑道:“我发现了哦,‘你走开’这三个字是你的口头禅吧?” “是、是又怎么样,关你什么事。”她抓抓头髮,又盖成原来半张小脸的模样。 “哎呀,我们现在是朋友嘛,对不对?是不是?你说是不是?”他靠近,想搭上她的肩,被她躲开去。 他……真的很像女孩子耶。他肯定比她大,脸干净又秀气,看上去柔柔的,完全不像男孩子嘛。 “我们是朋友吧?”他不放弃地追问,步步紧逼。 真是赖皮!退靠到桌角,退无可退了,她只能点头,“是是,我们是朋友。” “初次见面,我送你一条浣火纱,下次……嗯,明天,就明天吧,你也要来学堂,记得要带份礼物给我。” “……” “那以后你可要多多关照我哦。” “……”好赖皮。她不服气地想着,勐地用力推开他,不耐烦地皱眉,“好啦好啦!” 趁他退开,她抱着书册转身就跑。小脸上,仅是皱眉,却不再有厌恶。 第二天,她的身边坐了一道活跃的身影。 第三天,她身后多出一个伏案大睡的雪发男孩。 第四天,她……孤单坐在空荡荡的学堂内,四下张望。 好奇怪,他们没来,她竟然觉得不习惯。他们年纪比她大,学的东西也不一样吧?夫子教的东西……唔,老实承认,她听得不太认真,只觉得夫子的声音很吵。 他们……他们明天还会坐在她身边吗?他送她浣火纱时曾向她要礼物,她……她还没准备呢,不如回家找找有什么能送给他。 嘆口气,扒扒乱发,手指触到凉滑的白纱,小脸不禁绽出符合孩童年纪的稚气微笑。 找份礼物送给他吧。 点着头,小身影慢慢向门边移去。 然后…… 第一章寻骨 “骗子!你们这两个骗子!” “骗子!骗子!给我滚——” 层层村舍之间,一道白影拉着浅红身影快速奔跑,跑过村口石牌,两人回头望了望,见“追击”的人“坚持不懈”,吐吐舌头——快熘! 身后,满脸皱纹的老太太气急败坏,边叫嚷边“飞射”手上的“兇器”—— 破烂的斗笠。 生锈的柴刀。 烂木头。 石头。 最后,是一颗萝蔔。 他们做错了什么?是不乖的孙子惹奶奶生气,还是村中游手好闲的人偷了老奶奶地里种的薯瓜?这……恐怕只有当事人知道了。 那厢,两人已跑得杳杳无影。 这厢,老太太蹒跚着细萝蔔腿追过村口,连番的“远射”终于耗尽微薄的力气,走到一块大石头边坐下,连连喘气,口里还不停歇地骂着“骗子”。 第91页 哦——原来那两人是对骗子。 “都怪你!都怪你!” 绿草如席,远方林木葱茏,田字交错,炊烟裊裊。 草地上,仰面躺着一道白色身影,修长的四肢用力地舒展,黑髮无所顾忌地披散,与绿草丝丝相缠,柔滑的脸仰望湛蓝天空。 柔柔的眉、柔柔的鼻、柔柔的颊、柔柔的唇形……整张脸的线条偏柔偏顺,若不细看,会让人误会成如秋水般美丽的女子。但是——定眼细看,脖子上有微微突起,正随着他的说话而上下滑动。 对,没错了,是“他”,而非“她”。 他的嘴角叼着一根细草棒,正对着天空飞过的鸟儿嘟囔抱怨。 “都怪你!都怪你!” 反覆念着已经抱怨了八百八十八遍的话,男子侧首瞅了瞅身边静坐的粉色人儿——黑髮长短不一地覆去半张小脸,无任何饰绳系束;额间繫着一道白纱,松松地搭在右眼上,适巧掩去半面脸颊;一缕纱角飘落唇角,红唇白纱两相映,煞是诱人。 她盘膝而坐,两手微弓搁于腿上,双目微闭——很标准的面无表情也无心理人的神色。 唉!还是不理他,就算是骂骂他瞪瞪他,也好过什么情绪都没有呀。 重重嘆气,男子抓了抓自己头髮,滚到粉衣女子身侧,完全不心痛自己的黑髮被草屑搅成一团乱。 “随随,你不能丢下我不管,不然……你让我到哪儿去找老族长要的东西?”为争取同情,好可怜的语气啊。 夏初时节,微风自远方飘送,拂过草地,扬起清新恬淡的气息。 凉风轻拂……拂啊拂……无人理他。 “随随,真的不能怪我啊,我又没有你的……嗯嗯。”吞下三字,男子毫无顾忌地将头枕上女子大腿,伸手绕过纤腰,轻轻把玩女子垂在身后的散发。 凉风轻拂……依旧拂啊拂…… 试问,一棵草被风吹落在腿上,你会有什么感觉吗?答案是——没有。 女子根本当他是棵草,是故,眉头也没皱一下,唿吸平顺而轻缓。 得不到重视,男子倒也不恼,借着侧首掩去一丝窃笑,开始唱起怪调:“随随!随——随——随随随,随,随,随随随,随随随随,随……” “闭嘴。” “随,随,随随随……” 凉风轻拂……终于,那女子眉心开始抽搐,一下——又一下——再一下。 扇睫突然张开,未覆白纱的半边面容上,亮起清澈如水的黑眸,宛若浸在冰雪寒潭内的一颗黑珍珠。 没有焦距地盯着远方,女子冷声斥道:“闭嘴,辰门!” “啊——”立即,欢喜的叫声响彻低空草地,震得林中鸟群惊飞喧闹。男子一跃而起,优雅的俊颜上绽出与高贵完全不匹配的傻笑,“你理我啦,不生我气了,随随?” “你认为我不生气?”看看天,女子反问。 辰门想了想,点头道:“好嘛,要生气也行,你就生老族长的气好了。总之刚才的麻烦也是他惹出来的。我只是帮他找东西而已,对不对?找得到找不到,只能看他有没有机缘了。” 如水黑眸眨了眨,视线移向男子,半晌,嘆气。 麻烦是老族长惹出来的,归根究底,却是老族长的宝贝小孙子惹出来的。 想起一个月前,镇随又重重嘆了口气,唉…… 人类信奉神灵,驱逐鬼怪,却不知这宇宙共有六界——妖、怪、人、鬼、灵、魔。 六界共存共息,互不干扰,这其中,有一界为“灵”类所居。灵界种族繁多,中有一族名为“古骨”。 话说古骨族这一代的老族长有座收藏楼,名为“骨骨阁”,纳得无数奇珍异兽骨骼。平素里除了亲自打扫骨骨阁,老族长最常挂在嘴边的“幸甚至哉歌以咏志”之言是——他的乖孙儿完全传袭了祖父对收藏的痴迷。 然而,有那么一天,小傢伙粗心撞碎了骨骨阁内的五副“精品”收藏,气得老族长以头抢地,急命“金木水火土”五星骨宫的尊长们出马,务必找回一模一样的骨骼。 寻骨时间,不限。但是—— 谁能拔得头彩,第一位完成“寻骨任务”,将会有半年的自由时间。也就是说,可以半年不必理会星骨宫的烦琐事务。 五位尊长看不看重这“半年之奖”,旁人是猜不透的,至少,他们上路了。 她,土尊镇随,不过走得慢了点、去得迟了点、拒绝时懒了点,就被摊上这么个破烂摊子,分到寻找“双尾肥遗”之骨的任务。 他,水尊辰门,也就是身边这个长得像女人,拿她的腿当枕头的傢伙,明明找的是“琴骨人”,两人分道找寻多好,他却非得拉她结伴同行。结果,来人界一个月,她的双尾肥遗无踪可寻,他的琴骨人更是连线索的边也没沾上。 “随随,你说琴骨人怎么才能从外貌上看出来?”在草地上打滚的白影终于觉得滚来滚去没什么趣了,问出这一句正经话。 第92页 “不知道。”镇随如实陈述,如水黑眸动了动。 琴骨人算是比较特殊的人种,古骨族史书有记,远古时期人类分族而居,极易辨认,但近千年来混杂而居,根本就分不清哪族是哪族了,除非人死肉腐,才能从骨骼推知此人是何人种。琴骨人死后,全副骨骼上上下下共有大小不均的孔洞三百零六个,每每将琴骨迎风立放,必是风过曲出,清宛悠扬,故而得名。 最令古骨族灵们啧啧称奇的是,同一位置,同一时间,无论风劲是否相同,骨骼发出的曲调却绝无重复;若是将骨骼分解,不同的部位迎风谱出的曲音风格也完全不同,时而雄厚,时而婉约。若是用于伴乐,它又能与乐工弹奏的曲调产生共振,使曲子更加扣人心弦。因此,琴骨也是古骨族乐师的最爱。 然而,越是惹古骨族灵们喜爱的东西,就越少。越少的东西,就越不易得到。 随着时间流逝,“喜爱”会变质成“狂热”——这是常情。 “随随,你用透骨眼帮帮我,看看哪些人骨骼上有洞,再帮我数数是不是三百零六个。大小不论,如果是,我们就拖着那人回去交差。”辰门一张俊脸趁着镇随发呆时凑了过来。 “不。我讨厌看那些骨骼。”她斩钉截铁地拒绝。 “帮帮忙嘛!” “休想。”推开他的脸,镇随躺向草地,一片深蓝天空映入黑瞳。 黄昏已过,快入夜了。 她的透骨眼是天生,就算现在习惯了右眼的透骨能力,她依然不喜常用,甚至,拒绝使用。 儿时,她是极厌恶这只右眼的。她爹是前代土尊,她娘是灵界焰夜族公主,灵界各族通婚是很寻常的事,照理,他们也会生出正常的孩子才对,但她不是。 在别人眼中,古骨城是风景绝美之地,在她眼里却是骷髅满街走的地狱。九岁那年,被爹强行送去学堂念书,被辰门缠上,他送她一块浣火纱覆住右眼,从此成为朋友,连带的也认识了月纬、摄缇和荧惑。 随着年岁增长,对透骨眼虽不再讨厌,却仍是白纱覆眼,能不用就尽量不用。 试问,谁会喜欢在宏伟辉煌的宫殿中看到骷髅林立?谁会喜欢登高远眺时,在满目苍绿下看到满街的骷髅?更何况儿时定力不佳,看了骷髅会做上三天的噩梦,她当然是能避就避。 从小,她就有个模煳的念头——要隐居。越大,念头就越清晰。她知道,自己不是个很热情的人,有那么点云淡风轻的性子吧。 她淡泊名利,她宠辱不惊……所以,她讨厌责任,更抗拒成为新一代的土尊。 十八岁时,她下定决心,趁夜远走,找个有山有水没有灵的地方隐居,如此就不会有成堆的骷髅碍她的眼。偏偏,古骨族五星尊长只世袭,不传让,加上辰门舌粲莲花兼死缠烂打,害她一时脑袋发热承袭了土尊之位……悲惨的回忆呀。 她不想隐居了吗? 当然不是。如果说隐居是图个清静,那么成为土尊,傲视全族,位高权重,同样能图清静。 为什么? 呵,土星骨宫之内,她一句话丢出去,谁敢有胆子在她眼皮下晃呢,对不?她爱把土宫整成什么样都行,种种千步香养养百叶竹,挖个大水池养鱼养蛟养黑蛙……哦,她那只顽皮的黑蛙名叫卷耳,古骨巨蛙种之一,可爱极了。 “随随你在想什么?” 耳边一声轻问,镇随想也没想地答道:“卷耳。” “咯啦!咯啦!” 这是破裂的声音——美男子的心裂成碎片,补也补不回。 “随随啊,我好歹也是你的情人哪,你未来的相公,你不想我,却去想那只不可爱的黑蛙?”男人负气的声音响起,下一刻,她的脸被一只手扳向右边,对上一双含幽带怨的眸。 情人?对呵,这个比女人还美艷三分的男人,是她的……心爱之人。 白玉般的五指缓缓攀上他光润的尖下巴,感受着他冰凉的肌肤。柔软的指腹一一抚过他的颊他的眼他的眉,在额心逗留片刻,再沿着俊挺的鼻樑滑下,徘徊在淡白的唇角。 他们明明是朋友啊,怎会成了情侣? 四年前,他二十四岁,她二十一岁,那一天,他说他心仪的姑娘是她。老实说,做了十多年的朋友,天天对着这张比自己还美还柔的脸,她是真的没感觉,只觉得他像一个好姐妹,而不是一个男人。 “怎么会爱上我的?”——她问。 “日久生情嘛!”——他答。 从那时起,他对她除了勾肩搭背,在她耳边追问有没有多一点喜欢他爱他之外,还多了一个动作——吻她。 从小他就喜欢缠着她,明明有自己的水星骨宫不待,总爱往她的土星骨宫里跑。她反正是习以为常了,有他不觉得土宫人多,无他也不会觉得人少。她也是真的将他当成好姐妹看的,但,她不排斥他的亲近,不讨厌他吻她时的感觉,甚至渐渐有了那么些许的脸红心跳。如果这就是日久生情,好吧,她承认。 她性子虽淡漠,却不是个小气别扭的人,承认爱他也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如今,他二十八,她二十五。 第93页 时间说快不快,说慢,也不慢呀,由“好姐妹”升为“情侣”,他们在一起也有四年了。若要说两人之间有什么惊天动地的炙热情感,就有些自欺欺人了。她爱他,却并不觉得自己的感情有多狂热,这大抵与自幼养成的性子脱不了关系。他知道,并未介意。 指尖在唇边流连,她突而绽笑,“你也常想着你的幽安啊。” 幽安鸟是辰门的宠物,说来,卷耳食飞禽,与幽安算得上是天敌! 戏语引来他的轻嘆,凝着未覆白纱的如水黑眸,他鼓起颊,露出难得一见的稚气,“你不公平,随随。有你在身边的时候,我可从没想过幽安。” “哦?”她唇角掀扬,五指滑入他的黑髮,扣在脑后微微使力,让那张俊柔的脸慢慢在瞳中放大。 “你不相信?”在她的力量下,侧倚的手肘慢慢放下,分别支撑在她香肩边空出的草地上。语虽质问,心头却暗暗欢喜。随随这个样子,是不是想吻他啊…… “我相信。”说完,瞧他面有喜色,她笑得更加绚烂,“不过,你觉得我们浪费了一个月的时间,划算吗?” “……”俊脸开始出现心虚,漂亮细长的黑眸珠子开始游离。 “辰门,你觉得挖人家的墓很好玩吗?被那个老婆婆追着骂很好玩吗?就算你‘听说’老婆婆的相公生前是名琴师,也弹得一手不错的好曲,可这不表示他就是琴骨人吧。”笑容带上一丝气恼,压低他的头,眼对眼,鼻对鼻,她的另一只手也扣上尖尖的下巴,让他动弹不得,“你既然要挖他的坟,不能趁天黑吗?即便被人发现,你就不会打昏老婆婆?和她在坟边上鬼扯什么风水不好祖宗显灵,结果呢,啊?结果被人当成骗子赶。” 若是挖到琴骨,被人追骂倒也可以接受,可坟里的骨骼根本不是琴骨,真是越想越气,越想越恼。偏偏五位尊长中,他们俩就是比其他三人少了些狠劲。若是木尊摄缇,根本拿挖人祖坟当家常便饭;金尊月纬,哪会容人对他不敬,微微一个眼神,他的冷面护卫就上前教训了;火尊荧惑不必说,她一定会快乐无比地拿出九九八十一套刑罚来处置不敬之人,无论年龄几何。 五指在颌下越扣越紧,他未挣扎,仅是皱起眉,委屈道:“这也不能怪我啊。撞碎的那副琴骨,鬼知道老族长在哪个山沟沼泽里摸回来的。你知道,琴骨人不比黑齿人有特色,完全无迹可寻,除非我在路上被东西绊倒,爬起来就发现天降好运,让我捡到暴露荒野的琴骨一副。” “异想天开!”她放开他,伸指戳掉他得意忘形的傻笑。 “随随,这样啦,你先帮我找琴骨人,借你水水美美的右眼看一看就行了。然后,我们再一起找双尾肥遗,这种水兽很兇,我出马一定没问题。最后,我们一起回灵界,一起拿第一,就都有半年休息了。那个时候……嘿嘿……” 那个时候,他和随随就双宿双飞。他这个年纪,也该是把随随娶进门了…… “你当那三个傢伙是白痴,这么轻松让你拿第一?” “不,是我们。”他纠正。 “……”他自信得是不是太过分了点? 夜幕已完全落下,漆黑的天空上,点缀着银白光泽的星子。这就是人界与灵界不同的地方——灵界的夜空同样墨黑,星子却有七彩色泽。 偏柔美的俊颜后,是星星点点的闪烁。黑眸晶亮,玉颜皙滑,黑髮在风中扬起,带着那么点动人心魄的诱惑,却绝无魅惑和妖艷。 他,真的很美。 一个美丽中带着英气的男人。 看他的第一眼,最易引来误会,但越是盯着他看,却越不会觉得他像个女人。然而,寻常女子是没机会细细端详他的,也因此,他这二十八年来极少得到女子的青睐,走在街上,回头看他的女子多是因为嫉妒而非心动。算起来,他也蛮冤枉。 如果她不爱他,还会有其他女子来爱他吗?以他的身份和地位,应该……有吧? 突地,她皱起眉,为方才闪过的念头不快。 “怎么了,随随?”细微的表情逃不过他的眼睛。 迟疑瞬间,玉齿轻咬下唇,她摇头,“没什么。” 温暖的掌心隔着浣火纱覆上她的右眼,他敛起笑,轻嘆,“随随,你很爱我,对吗?” 因为透骨眼的关系,她从小就很孤僻,不爱理人,若不是他“身负”无人可比的热情和坚持,他们也不会成为朋友。没办法,他是真的真的非常喜欢随随啊。打在学堂里第一眼看到她,就立即喜欢上她的眼睛。 她的眸,黑幽中泛着一层润光,又水又亮,宛如浸悬在碧波寒潭里的一双黑珍珠。 拥有透骨眼的灵,从来就是古骨族之宝啊。这个秘密除了尊长及她身边的亲近侍从知道外,对六界生物而言是绝对的不传之秘——除非他们愿意,否则,外界不会知道古骨族这一代有灵天生透骨眼。 孤僻的性子,加上她不知打哪儿生出来“想隐居”的念头,明明年纪轻轻,行为却像个小老太婆,就连对他的感情也是不冷不热。 第94页 嘴上说不介意,偶尔他心里也蛮委屈的。既然爱他,就应该对他表示出多一点重视才对呀,如此,他才不会总将这句疑问挂在嘴边上了。 明知故问,目的,是想听她的回答。 而她的回答,四年来从未变过。 拉下他的手,她淡笑,扣在他脑后的手微微下压,舌尖在他唇角舔过。吻他之前,红唇轻启,说出四年来一直未曾变过的话语—— “是的,我爱你,你不在身边,我会想你。” 他说过,他爱她。 爱是什么呢?无论是四年前的她,抑或是现在的她,爱,大概就是他伴在身边的淡淡温馨吧。 琴骨何处觅芳踪? 很头痛的问题,其实呢,也并非无迹可寻。 琴骨人的确天生对音律有一种本能,有的能歌,有的善舞。辰门在“道听途说”后去挖那已故琴师的坟,也不是没有道理。本着“宁可错挖一百,不可放过一骨”的信念,他拉着镇随又连挖三村之墓地,终于引来了村民的共愤。 “骗子!” “咻——”白萝蔔半截。 “滚哪,骗子!” “咻——”烂草鞋一双。 两道人影在前方飞奔,其后是追击的村民们…… 不同的村落,同样的场景——很熟悉的画面啊! 我逃我逃我逃逃逃…… 直到气喘如牛,汗出如桨,两人终于在树林边停下步子。 乱发覆额的女子没好气地甩开俊美男子的手,轻斥:“最后一次,我不想再挖了。” “随随,不挖怎么办?难道要找活人啊?活人怎么取骨骼,我要等他死等到哪天呀!”男子立即苦了脸,柔美的脸上的哀怨表情惹人心怜,但这前提是那人不知他是男人。 “我管你。”拂掉肩上散发,镇随转身欲走,腰上却突然束上一圈力道,已被人从身后抱住。 “不行不行,随随你不能丢下我。”死乞白赖的表情与柔美的脸完全不搭边。 默默嘆气,镇随倏地曲身收肘,反手扭过“狼爪”,一个旋身,再一脚踹过去,快,狠,准,直接命中他的腰腹,让他飞跌丈外。当然,没让他撞树干已经是脚下留情了。 “啊——” 意思意思地惨叫一声,辰门正等着落地的那一瞬,脑后突然掠起一阵轻风。 落地的身影被树后飞快掠出的白影接下,稳稳抱在怀中,同时响起一声质问:“姑娘何必如此对待自己的姐妹好友?” 姐妹好友? 原本在白影闪现时握紧的双拳在袖中慢慢松开,伴着嗤笑,镇随耸肩,聪明的不多言语。接下来,用不着她了。 负手于胸,她看好戏地瞧向被人接住的“好姐妹”,也顺带打量那突然从林中闪现的白影——可以用“优雅”来形容的男人。 修长的身形与辰门有得比,雪白袍衣,光滑的脸皮不显老态,髮丝却泛出与外貌不相称的灰白。 男人的视线原本盯着镇随,见她默然无语,方低头看向怀中人,“姑……” 娘字未及出口,原本应在他怀中的人影却不知何时消失,正挂着冷笑立于丈许外。一丝诧异闪过男人眼底。 “这位公子,我想你的眼睛长在脑袋顶上,男人女人你都看不出来了。”辰门弹弹手指,沖男人笑了笑,走回镇随身边。 讨厌,他明明可以借着跌跤向随随撒娇,却被这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男人全盘破坏,气煞他也! 心底虽气,柔顺的脸上却依然带笑。这男人能接近他而不被察觉,也算了得了,就不知他是六界之中的哪界生物,让随随看看他的骨骼…… 想到做到,不再打量男人(姑且当他是人界的),将嘴凑到镇随耳边,他迳自与她咬起耳朵来—— “随随你看看他的骨骼,是哪界的?” “不看。” “只看一眼,好不好?” “不好。” “随随!”终极必杀招式——撒娇。 低下头,镇随敛去嬉笑,轻声道:“你没看到他身后放的东西吗?” 得到提醒,撒娇的傢伙分出半分再半分的心思,视线瞟向男人身后。 琴? 弓? 三丈处的树干边,斜斜靠放着……那东西究竟是琴还是弓?说它是琴,却只有一弦;说它是弓,却没见过哪种弓会长成镂空的水滴形状。 那东西就像一颗巨大扁平的水滴,目测至少二尺高,粗黑的外框上尖下圆,唯一的弦丝不在正中竖立,而是稍稍向左偏斜。 半分又半分的心思成功被转移,辰门眯起眼,开始正视男人。 他是真的真的不想让自己抱有太多希望,但,这一个月挖骨挖成了习惯,害他时时刻刻无不挂念着一件东西—— 这男人会是他们要找的琴骨人吗? 第二章偷袭 一次相遇是偶然,二次相遇是巧合,但相遇的次数达到三,就不得不去怀疑了。 暗夜,树下倚背而坐着两人,正侧耳倾听远处飘来的琴音。 “随随,他好像与我们同路。” 第95页 白纱覆额的女子在黑暗中缓缓勾起优美的唇角,不以为然道:“你知道我们要去哪里?” “找琴骨和双尾肥遗。” 算他有良心,还记得她要找的是双尾肥遗。唇角的笑染上不自知的愉悦,她反问:“去哪里找?” “不知道。”理所当然的声音。 “既然你都不知道我们的方向在哪里,又怎么能肯定那男人与我们同路?” “……也对。”想了想,辰门突然转身,让她倚靠的香躯倒入自己怀中,“随随,就算他是琴骨人,我也拿他没办法,对不对?” 轻轻笑了声,镇随闭上眼,倚在淡香的怀中,不多言语。 他嘆气,搂得紧了些,又开始侧耳细听那未曾间断的琴音。 三天前,抱着这么一个潜在的因素,镇随不愿以右眼观那男子,辰门当然不会勉强。既然男人当日是好心救他,他也未多刁难,道过谢后便离开。当男人听到他为男儿身时,双眉惊讶挑起,完完全全的不信尽显眸中。见二人意欲离开,仅是礼貌道了歉,也未多言语。 然而,这三天来,每当皓月现于天空,两人南边方位总会传来依稀缥缈的琴声,时长时短,时而欢快时而幽怨,声音不大,但足以让他们听个清楚。 莫非……那男人故意引他们注意? 秀眉皱起,他不动声色,敛下眸子细看闭目养神的怀中人。 迷恋的眸光正梭巡在丽颜上,冷不防镇随睁开眼,淡笑迎着他的瞳,意味深长…… 喂喂,这种笑是什么意思啊? “你认为我现在的笑是什么意思?”听清他的低低呢喃,她绽颜一笑,离开他的怀,与他对视而坐。 “笑我挖不到琴骨嘛!”重重嘆气,他垂下头,揪起一把青草扮难过状。 堂堂古骨族水尊被人界村民当成骗子追杀,他颜面何存。 悲哉!嘆哉! 一丝笑容缓缓绽于唇角,笑声含在皓齿间,未让他听见。瞧了会儿他偶尔一现的稚气举动,她直接仰后倒向草地,眸中有抹深思。 依常理,但凡这种处于模煳阶段的事或人,辰门早就应按捺不住上前探奇,但这次却异常沉静,居然乖乖与她背靠背地听曲,完全没有上前一探的意思。 想了想,实在不明白他的心思,镇随开口问:“你说……他会是琴骨人吗?” “不是吧。”心不在焉的口气由远拉近,已来到耳畔。 “这么肯定?”她逗笑。 肯定肯定,当然肯定——他头如风中狗尾草,点点点。 垂落的顺滑黑髮随着点头拂在素白颊畔,惹来她的挥手。 琴音已停,静谧的夜空下,他看她,她观星。 间或,眸光相对,不约而同扬起笑,下一刻,成了她赏他,他吻她。 “我要去找双尾肥遗骨了。” “好,一起去。” “琴骨怎么办?” “能捡到最好,捡不到就挖一副。”很不负责任的口气。 “双尾肥遗长居深潭,兇狠嗜斗,水潭又是它的领地,你不如把它引上岸……” “随随,你这是蔑视我的能力。”抗议抗议! “……那好,由你全权负责,我只要一头断了气的双尾肥遗。” “没问题。” “……”镇随还想说什么,终究,声音消失在他如羽毛般轻啄的细吻上。 时间,在这些有一搭没一搭的无意义对话中流逝。直到,风中送来轻微的呵斥声——有人打斗。 不一会儿,两人便听到急促的脚步声,且越来越近。脚步声杂乱纷繁,有沉实落地的板板足音,也有脚踏草尖的细微飞掠,不止一人。 默默对视一眼,他满面的不甘愿,却不得不慢慢站起,再向她伸出手,用力拉起她。 在他为她拍打身上的草屑时,脚步声终于来到两人身后。 以指为梳,理顺镇随凌乱的发梢,满意那细腻柔顺的感觉。流连半晌后,他才撇撇嘴不情不愿不甘地转身,并不意外地看到一张熟悉的脸—— 果然是他。 雪白衣袍上沾了些许的鲜红,袍角微脏。灰白长发高高扎起,发尾随风扬起,并不因奔跑而凌乱。 男人在跑,脚步急促,他的怀中紧紧抱着一弦琴。在他身后,五六名戴着兇恶獠牙面具的灰衣人正急追而来。 男人边跑边回头,似未注意林中静立的两人。直到察觉撞上“某物”,男人方收住力道,定眼瞧清楚后,脸上是毫不掩饰的惊讶。 “两位?” 即便跑得急促,男人轻喘着,仍绽出不失优雅的笑,不等二人回应,迳自道:“请两位速速躲远。他们追的是我,不会连累两位的。” 言毕,身后的追击者已迫在眉睫,男人绕过二人……突然,他的肩被人拍住,一只长臂将他大力拉回。 “兄台,既然看到了,焉有不助之理。你先告诉我,他们为什么追你。你是欠了他们的债?挖了他们的祖坟?还是欺骗了人家,把他们的女儿媳妇怎么怎么样了?” 第96页 热络过头的兴奋语气,只会来自一人。 镇随淡淡睨了眼灰发男子,视线在他怀中式样怪异的一弦琴上绕过,不做反应。 大概辰门的话在男人意料之外,他发出短促的“呃”声后,呆怔起来。也就在这短短数句的时间里,灰衣面具人已将三人团团围住。 “呀,看来他们追你的理由要待会才能告诉我了。”辰门沖面具人柔柔一笑,看到众人一致的呆傻,漂亮的眸星不由闪过趣意。 横竖他已经被误会成习惯了,初见面者若是不误会,他反而会觉得对方有问题…… “他们是怪界狼咽族人,也是……我的宿仇。”男人左右打量二人,讶色慢慢自眸中隐去,环顾围成一团的面具人,轻轻解释,“在下又夜鸣,先谢过二位。” “无妨无妨。”拉拉镇随的手,将她拉到自己身后,偏柔的脸上笑意不减,“又夜鸣……又夜鸣……”他念着男子之名,反覆数遍,突看向他道,“你不是人界族类。” 这话,是肯定。 “是。”灰发男子点头,神色微有苦涩,也不隐瞒,“他们,也是我的族人。” 换个意思,他也是怪界狼咽族,面具人追袭他,应该算是“内讧”。 哦——哦——辰门明白地点头,眼珠子极快转了转,瞥到镇随似笑非笑的脸,不由回她一个夸张至极的笑。 白牙遽闪,众人来不及眨眼,飘忽的身影已飞纵袭向面具人。 救人嘛,很简单。 瞧他,轻轻松松……不费吹灰之力…… 朦胧白纱下,清澈如水的眼眸紧随着闪动的身影,未曾移开。 怪界狼咽族,喜金,鼻有异能,天生能嗅出金之所在。不仅如此,此族天性兇残、好斗,面具上五彩绘制的兇残之相表露无疑。只不过……视线若有若无飘向这个自称“又夜鸣”的男子,参杂着一抹思虑。 他族的内斗,他们有必要掺混这一脚吗?而且,这人就算被追袭,也逃得太气定神闲了些。是他无所畏惧,还是……另有隐情? 看他身无长物,对怀中只有一弦的怪琴倒是十分看重。即便在逃跑中也保持着优雅的气度,可推知他在狼咽族内的身份必定不凡,何以会落到被人追杀的地步? 垂睫须臾,右臂微微抬起,似要抚上右眼,又似要撩起白纱。 眸色如水,轻转。白纱,未动。 半个月后—— 某处繁华城郊外,一批黑衣家丁团团围住三人,气势汹汹。 “给我狠狠地教训他们,啊,小心着点,对那个娇滴滴的美人儿可不能动粗。那两个全身脏兮兮的傢伙,给我狠狠地打。” 一个脑袋圆圆、胳膊圆圆,当然,肚子也圆圆的男人,正吆喝着家丁。从他的斥骂中,大抵能听出原因何在—— “胆子不小啊你们,老爷的祖坟也敢挖,想坏本老爷的风水是不是?说,是哪个不长眼的傢伙差使你们来的?告诉你们,老爷我祖上五代全是善人,积德积福,老爷能有今天的成就,全是祖宗保佑。你们最好乖乖说出主使,免得受皮肉之苦。不然……嘿嘿,本老爷今儿就要好好教训你们一顿,再把你们送官严办。” 圆圆的身躯如波浪般滚动,肥肉明显重于骨头,肉手指上下挥舞,吼出雄厚的斥骂。那双色色的眯眯眼因肥肉过多使得眼皮下垂,就像面饼上划开的两道细缝,细缝中闪烁着不怀好意的邪光,死盯着面含微笑的秀美人儿—— “给我上……” 叫嚣未尽,一道清亮之音比他更快,“走了啦,又夜鸣!” 拉起镇随的手,在黑衣家丁一拥而上的瞬间,三道身影凌空跃起,数个翻纵,已消失在众人眼中。 肥肉重于骨头的某老爷瞠目结舌,眯眯眼终于因惊讶而瞪大少许。回神后,一指沖天,跳脚大叫:“快给我追!快追!快追!快追追追追——” 影都没了,怎么追啊? 家丁心中一致悲鸣,却不得不硬起头皮向三人消失的方向追去。 ——你要报答我的救命之恩。(注意,是肯定的语气。) ——这是当然。(虽有小小惊讶,却未表露于脸上。) ——你就帮我挖坟吧,不然总我一人挖,也怪没趣的。(他笑着点头,全然无害。) 挖……坟? 当时不明白什么意思,半个月后,又夜鸣终于领悟到——他跳进了一个陷阱,一个貌似无害之人挖的陷阱。 他真的是男人吗? 坐在火堆前,视线忍不住越过火焰向对面的两人望去。 古骨族,在六界中算是名气极响的灵界一族,对他而言不算陌生,而此族爱骨成狂的怪癖,果然是百闻不如一见。 “又兄,这么多天了,你还误会我是女人?”清亮的声音向他飘过来。 淡淡一笑,又夜鸣心知自己又露出了怀疑的表情,他收回视线道:“多谢二位相助,不然,在下也无命坐在此处了。” “小事。”与他说话的时间里,辰门尚能分心为身边的女子整理裙边泥土、拍落草屑,口中的安慰并未停止,“又兄你也不必担心,既然狼咽少族长对你心怀怨恨,要容你只怕不是易事。但六界之大,随便找个容身之地也并非难事。”顿了顿,他再道,“真不明白,身为辅臣,你不过是劝他多做善事,修身养性少些兇残,他就容你不得,肚量也着实小了点。” 第97页 这是击退面具人当晚又夜鸣的说辞。真假与否姑且不论,但因这小小理由惹来杀身之祸有些说不过去,想必另有隐情是他不愿提的。 六界中,各族有各族的纷争,他愿意说出多少就是多少了,他们也无意探问。 闻他此言,又夜鸣苦笑低头,无奈耸耸肩,优雅之中带着浓浓消沉。良久,直到有人拍上他的肩,方轻轻说了句:“谢谢。” “不必。”得谢之人全无“受之有愧”之感。 又夜鸣轻笑,放下一弦琴,将话题转到镇随身上:“镇姑娘的脸……不妨多找些大夫治治。” 闻言,一道如冰视线射过来,直指装傻发呆的俊脸。 全是这傢伙的馊主意。 不准又夜鸣叫她“随随”,故而,半月以来又夜鸣对她的称唿只停在“镇姑娘”上——行,她与此人本就陌路,“随随”之名过于亲昵,当然不是他能叫的。 谎称她以白纱覆面是为掩羞,因她儿时顽皮,以至面颊受伤,留得疤长三寸——她好脾气自然懒得与他一般见识。 明天……不不,待会……对,待会儿就把他踢到一丈外,别想再缠着她。 水眸含冰,直望得辰门的傻笑变成僵笑,僵笑变成嘴角抽搐,她才悻悻收回目光,听他信口开河兼胡说八道—— “无妨无妨,我不嫌弃就行。随随的脸治得好治不好没关系。”呸呸,见谅啊随随,他也是不想让她水水美美的美眸被他人分享嘛。要看要享,只能是他一人独看一人独享…… 啊,他的占有欲真是与日俱增,愈来愈强了。 小小分神感嘆一句,辰门伸手搭在又夜鸣肩头,笑道:“又兄,别说随随,说你吧,你打算躲面具人躲到什么时候,我是不介意你帮我挖骨的……”突然噤声,拍肩的手忽地一捏,俊脸转向林间深处,亮眸微眯。静默片刻,他摇头嘆气,“又兄,不知是你的麻烦来了,还是我的麻烦来了。” 戒备之色立即浮现,又夜鸣侧首倾听,突勾起笑,“很多人,应该不是白天被我们挖了坟的那位老爷。只怕……麻烦不是你的,是我的。” “对。”辰门贊同。人类不可能有这种气息——腐臭的气息。 环视一周,镇随状似无意起身,走到辰门身边。 踏一步…… 刷刷刷! 踏二步…… 刷刷刷!刷刷刷! 她每走一步,周遭就多出一排面具人。八步后,以三人为中心,一丈为半径,已层层围出了一片黑压压的面具人……呃,不是面具人,是狼咽族人。 该来的总会来啊,半月的时间不算长,对他却是……将一弦琴抱在怀中,又夜鸣五指紧了紧,修长的身形在夜风中挺立,凛然、冷静、傲然无物…… 应该很有气势气度的,但,也仅是“应该”而已。偏偏在他身边咬耳朵的两人硬生生让那“凛然、冷静、傲然无物”的气势扭成了“发傻发呆兼嘴角抽筋”。 “一半是我的,一半是又兄的,随随你看好火堆,别熄了。” 镇随点头,完全不屑那一圈又一圈的面具。 “随随你若想练练身子骨,我可以分你一半。这样就是又兄一半,我一半的一半,你一半的一半……不要瞪,全是我的,随随你坐着就好……嘿嘿,我有在,怎么敢劳烦你动手呢。”见风使舵的角色非辰门莫属。 这次,镇随来不及点头,一堆面具人已冲杀上来。 别人开打前总会知会一声,狼咽族人根本就是一言不发。无奈撇嘴,辰门纵身迎上。 看他轻轻松松…… 不妙!二字忽地闪过脑海,俊脸浮上一抹森冷。 装束一样,但今夜的偷袭者与半月前的却有天壤之别——这些傢伙不是轻松就能打发掉的。 敛眉凝神,他的静默惹来镇随的关注,视线定在他背后,她不忘向渐熄的火堆中加上枯木。然而,正因为视线绕在他身上,对于左侧突然袭来的掌风,她却未能察觉。待到险险闪过偷袭,定眼细看时,秀气的眉头重重皱起。 “你?”不温不火的质问。 偷袭者无心多言,蓄气再攻。 这种明目张胆的偷袭,镇随要躲过轻而易举。她也的确自认能轻而易举,然而……然而…… 乍响的琴音突令她神志恍惚,只那恍惚一刻,五指成掌已噼至面门额顶—— “啪!” 沉沉的落掌声,人影飘闪,接下偷袭者的一掌,以胸,为盾。 “哼!”偷袭者冷笑,怀中斜斜托着一弦怪琴,伸展着修长五指,勾弹出单调清冷的弦音,灰发,在暗夜中飞扬。 即使冷笑,他,依然优雅。 “古骨水尊辰门,土尊镇随。你们不说,当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吗?”偷袭者的嘴角挂着得意——“很意外?没错,是我。” 偷袭者,又夜鸣。 “不服气?”将一弦琴丢给一名面具人,他负手走到脸色苍白全身无力的两人面前,轻道,“半个月来,我夜夜弹琴,你们当我弹着好玩吗?每天一曲,日渐日进,全是为了麻痹你们的心神。”冷笑一阵,他又道,“我知道,若是偷袭你,我断然没有胜算。但若是偷袭她,你绝对会有破绽。辰门,知道为什么你会被我擒下吗?”见他捂胸不语,脸色苍白,又夜鸣摇头,“你亲眼瞧到了,我偷袭你,她绝对不会上前为你挡下这一掌,我偷袭她,你,却会成为她的盾。这就是你今夜落在我手上的原因。” 第98页 半月相处,他的眼不瞎,表面上是镇随顺着辰门,实际,却是他时时在哄她逗她。 谁在谁的心中分量重,轻易权衡即可明白。 窘迫的处境并未让两人狼狈,脸色虽白,辰门却笑得灿烂,丝毫不受他的挑拨离间。借着受伤,他顺理成章倚抱镇随,开口却离题十万八千里:“又夜鸣,你可是怪界狼咽族人?” 不问偷袭,反倒问敌人是何界何族人,他傻了吗? 面具之下,齐齐有此疑问。 “你认为我是吗?”又夜鸣反问。 “不像。” 冷冷轻哼,灰发男子突地仰天大笑,“好,好胆色。辰门,我的确非狼咽族人。但我是他们的军辅,少族长唯一的尊师。” “你为何这么做?”为他挖了半月的坟,他其实也心存感激的啊。 睨着倚地而坐的两人,又夜鸣缓缓蹲下身与他平视,右手在下巴上搓了搓,似在估量,又似在玩味。半晌后才道:“以后你就会知道。带走!” 三个面具人齐齐上前…… 古骨水尊岂能任其为所欲为。袖袍倏扬,捲起疾风如刺,击退三名面具人,也让所有面具人东倒西歪。在众面具人不及眨眼的一瞬,地上只剩脸色苍白的俊秀男人,从头至尾未吭一声的镇随却不见踪影。 阴沉着脸,又夜鸣放下袍袖,心头却暗惊:辰门竟能在身受重伤的情况下将离他两尺的镇随送走。看来,要破灵界古骨族,五星尊长需得个个击破。 心思急速转翻,他忽地伸出五指扣住辰门的下颌,眯眼诘问:“你把她送到何处?” “又兄,会告诉你的是笨骨。”绽出绝美的笑,偏柔的脸一副气定神闲。他会怕?哼,明天吧。 “你……”又夜鸣吃了一记暗讽,阴沉更甚。甩开那张惹人误会的脸,他冷道,“好,你嘴硬。有你在,还怕镇随不来救你。” 借着他的推力,辰门索性直接躺在地上,闭眼调息。 爱怎样就怎样吧,他们想带他去哪儿也没所谓。他现在是受伤又没劲,若跟着随随,只会成为她的麻烦。 身体被人扛起,他也无力叫嚷“轻点慢点”了。努力撑开眼皮,只见林木森森在眼前飞跃,不知戴面具的傢伙会把他带向何方。眼皮撑大了些,觑到前方疾步而行的抱琴男子,他不由得嘆气。 古骨族与狼咽族向来井水河水两不犯,又夜鸣今日所为,分明已谋策多时。到底……究竟……不行不行,他得问问月纬,是哪个傢伙与狼咽族起了冲突啊? 在问月纬之前,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简直是生死攸关—— 呜,随随,我这伤可是因你而受,快来救我吧!我不介意被你救,这样就能以身相许,然后顺理成章娶你进门了。 第三章冷言 “滴答!滴答!” 清澈的水滴缓缓凝聚在倒悬的石笋上,圆润亮泽,闪烁着五彩绚光。随着水珠的积聚饱满,终于脱离石笋掌控,落入水池的怀抱。 “滴答!滴答!” 不轻不重,柔柔缓缓,一声声敲在心坎上。 “滴答!滴答……”在无数个滴答声后,明亮的地牢内传出一声嘆气。 地牢? 对,狼咽族地牢。虽然舒适、却绝对比不上古骨城的地牢,只因这儿太明亮,太通风,太柔和,完全缺少古骨地牢的阴怖气势,若是让荧惑走上一遭,定会拆得体无完肤再重新组建,届时的效果,必会是阴暗、森冷、恐怖、憷目…… 唉!言而总之,辰门对此地牢的评语只有一句——全是缺点。 而他,正被关在“全是缺点”的地牢内。 金光闪闪的地砖,金光闪闪的悬钩,金光闪闪的韧丝,将一道浅蓝身影层层囚禁。 脚尖离地五尺,两臂上缠满金丝,拉成“一”字悬挂在空中。在他的腰上、腹上、腿上、脚踝上,金丝像蚕蛹般紧绕,披散的黑髮在金光中格外醒目。 一声嘆气,动动眸,有气无力睁开眼,金芒映上黑眸,反射出的,却是百无聊赖。 被面具们带回怪界,有幸见过又夜鸣口中的“少主”,相貌一般,但脾气凶凶,不讨他喜欢,而那位少主也没搭理他的那份心思。把他丢进了据说是“地牢”的地方,打量之间,不知从哪儿长出的金丝缠得他满身皆是。试了试,这金丝韧性十足,扯不断,反倒越拉越紧。为了不让自己难受,他就不多挣扎了。 数数日子,差不多八天了。 八天来,唯一令辰门佩服的地方,是又夜鸣对牢头的叮嘱——每天只给他一碗水,不得进食。 不吃东西,他的确是没劲,加之胸口受他一掌,要痊癒也没那么快。百般无奈的,他只能希望又夜鸣拿出狼咽族的刑罚酷具对他逼供——虽然他尚未明白古骨与狼咽有何隙仇,但无妨——就当长见识,日后见了荧惑还可炫耀炫耀。 可惜,希望落空。自从他被囚地牢,又夜鸣仅在第二天露了一次脸,从此销声匿迹,害他像作茧的蛹被吊在此处,无聊无聊无聊…… 闭上眼睛,脑中浮现一张白纱小脸,微显憔悴的俊脸立即闪出一抹温温的笑。 第99页 呵呵,随随…… “被吊在金丝里,你倒笑得开心,辰门,我真佩服。”阴冷的笑响起,伴着??脚步声,灰发男子缓缓自牢门走入,来到辰门脚边,负手而立,仰视那纵然憔悴却依然俊美的男人。 黑眸睁开,静静与他对视,无喜,也无怒。 灰发以金冠束起,一袭金袍滚金边,金腰带金靴面,傲然优雅的容貌上挂着森冷的笑。 这是又夜鸣的真面貌?从头“金”到脚,真是……刺眼啊!狼咽族嗜金到如此怪异地步,他只能是佩服了。辰门暗忖,他的无言在又夜鸣眼中却成为另一种意思—— “你想镇随何时会来救你?”左右踱了数步,又夜鸣突抬手,命牢官将悬吊的金钩放下,让辰门双脚落地。 柔冰的五指拈起一缕黑髮,眯眼端详一阵,突放开黑髮抚上偏柔偏秀的脸。指尖轻滑,眉眼、鼻唇、喉颈……手掌徘徊在颈间半晌,慢慢向下滑去…… “不用再摸了,我是男灵。好懂一点,也可以说是男人。”不痛不痒的声音响起,微带沙哑。说话的,正是喝了八碗水的辰门。 “哼!”脸色突变,遽然收回手,又夜鸣冷道,“古骨五尊也不过如此。” “哦,又兄听过我们五人啊?”受缚之人全无阶下囚的自觉,竟睁大眼好奇起来。 沉沉睨他一眼,又夜鸣拂袖,来来回回又踱了数次,方站定在他面前,说道:“听闻古骨金尊月纬料事必中,只听一句无心之言,就能料出一事的前因后果,甚至左右全局。” 呃?月纬有这么厉害吗? 疑问入眼,辰门也不隐瞒,“又兄,月纬没你说的那么厉害啦,传闻传闻,传多了自然会夸大。他其实又懒又笨,很多缺点。” 又夜鸣不受他言辞影响,继续道:“木尊摄缇,貌直心恶,阴冷狡诈……” “不对,那傢伙心地非常善良。”他可不以让外人误会自己的朋友。 “水尊辰门,貌艷如姝,热络开朗……” “承让承让,嘿嘿!”赞美他耶,他会不好意思的。 “火尊荧惑,残暴乖戾,心狠手辣……” “这倒说得不错。”点头频频,点头频频。 “土尊镇随,寡言少语,深居简出……” 出字落音,两道眸光霎时射向发话之人。 四眸相对,静…… 辰门突皱起眉,状似不解问道:“又兄,古骨与狼咽并无宿隙,你锁我于此,又是为何?” “宿隙?”似听到有趣的词,又夜鸣挑眉,“身为阶下囚,你很习惯?” “习惯谈不上,我只想知道,又兄你帮我挖了半个月的坟,难道只为一个偷袭的机会?又兄你真有耐心啊。” 最后一句是赞美,真真正正不带任何讽刺的赞美。 莫测一笑,又夜鸣轻哼,“辰门,你若是期盼镇随能来怪界救你,那可抱歉了。就算她搬来救兵,也无力阻挡我百万雄军……”突地顿口,他脸色微变,一时暗暗心惊:他竟然在此人面前得意忘形起来。 “随随肯定会来。”救不救他就另当别论了。至少,他不认为有必要“劳烦”到随随。 呵!又夜鸣低头耸肩,似忍笑一阵,方抬起头,眼中果然残留着一丝讥笑,“肯定?好,我要的就是肯定。我倒想看看,究竟是你在她心上重要,还是她在你心上重要。” 闻言,俊脸收起笑,淡淡瞥向他,“什么意思?” 又夜鸣又是一阵大笑,笑过后,目光怪异地盯着那张秀美俊脸,轻道:“我说过,你之所以被我轻易擒下,缺点非常明显。枉你为古骨水尊,竟然不知把缺点暴露在人前是一件愚蠢至极的事吗?!我当古骨五尊多厉害呢,也不过如此。”不待辰门开口,他又道,“你的缺点就是镇随,你太看重她了。” “我看重随随有什么不对?”唇角勾了勾,不以为然。 “没不对。只不过,她不看重你而已。半月来,你知道我的眼睛看到什么?”抬起他的下颌,强迫辰门与他对视,又夜鸣讽刺道,“我只看到一个笨蠢男人的目光成天绕在一个女人身上打转,而那个女人却极少专注在这个笨男人身上。她看你的眼睛,永远是淡淡的,水静波平。辰门,问问你自己,她值得你如此吗?” 牢中一时静默。 “滴答!滴答!” 良久,轻笑响起,“值不值,我说了算。” “你说了算?”又夜鸣轻嗤,“好,我准备了地牢等着她。我只怕……她早把你淡忘掉了,哈!” 淡忘?淡淡的眸? 才八天,随随不会这么……绝情吧? 从未想过的问题,今日却在脑海中兴风作浪起来。“随随,随随……” 淡淡的眸! 是啊,淡淡的,唇色也是淡淡的红,而从红唇中吐出的话,却不会为了逗他开心而刻意修饰,连骗骗他也不肯。 随随,坦白得让他……刺心。 第100页 好累……轻轻眨眼,失神的眸再度闭合。 “辰门?” 他真的好累,累到产生幻听起来。 “辰门,这是什么丝?” 闭合的眼再度睁开,这次,缝隙张得大了一点点。 淡淡的眸、白纱、红唇……不是幻觉? “随……随?”五指倏动,习惯地想亲近她,却忘了双臂受制而引来金丝收缩。他蹙起眉,低头打量研究金丝的女子,“你……来这儿干吗?” “带你走。”飞快抬头,镇随挑起一根乌丝扯断,缓缓拉直注入灵气,让髮丝瞬间成为可能切割一切的利刃。 “没用的,随随,你走吧。”在她切割金丝前,他猝然开口,轻道,“你现在应该回古骨族,让月纬有所戒备。虽然我暂时还查不出狼咽有何企图,但……” “一起回去。” “听我说,随随,土尊是古骨族的守护宫,你不应当把时间浪费在这……” “一起回去。” “随随!”低低地轻吼,素来爱笑的表情如今却是凝重,偏柔的脸因那抹凝重而凭添厉意,“我当时让你走,不是要你自投罗网来救我。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救我?” 静淡的眸终于仰起,白纱覆面的脸上看不清表情,唇角却抿出一片坚决,“你我一同寻骨,自然要一同回去。” 寻骨寻出麻烦,她也忒倒霉了些。当日因大意被人偷袭,她也反省过,又夜鸣以独弦弹出的曲调极怪,她当时脑中呈现短暂的空白,不及迴避,回神后,是辰门拦在身前的背影,代她受下一掌。他送走她,也不过是将她藏在身后古树的枝顶上。 虚虚实实,实实虚虚,茂密的枝叶借着黑暗掩去她的身影,趴在树干上,她目睹又夜鸣带走辰门。 应该警觉,应该追究的,但她向来不爱深究太多问题,只当狼咽与古骨有宿仇,正巧撞上他们而已。辰门被捉,她来救他也是常情。 “只为‘一同回去’?”瞧她徒劳无功的切割金丝,他的声音冷下来。 “不然?”她抬起头,尖尖细眉拢成小山,“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水眸淡淡,果然是淡淡的。盯着日夜浮现在脑海的丽颜,猝然击入胸口的竟是噬心之痛,连带的,自己说出的话也不受控制了—— “不必救了,你回去吧。” 动作倏顿,她讶然扬眉。研看半晌,终于察觉到他的不对劲。憔悴了些,疲惫了些,脸色冰冷了些,无笑。 “怎么了?”她不明白。 “……太淡……太淡了。”轻轻喃吟,他垂眸,不再看她,“此地不可久留,你最好先回古骨城戒备,我留在这儿也能探些消息。你看到了,狼咽族可不比荧惑兇狠,他们从未对我鞭打用刑。至于琴骨和双尾肥遗……只能暂缓了。” 脚尖轻点一跃而上,隔着层层金丝抱住他的腰,一同与他悬在半空,她眯眼不解,“你很奇怪,到底怎么了?是怪我救你来迟了吗?我追了九天,才查到你关在这儿……” “不是。”打断她,盯着咫尺俏颜,他并未如寻常般窃喜,心头反倒是涩涩之感不断上涌。难得她主动抱他,他应该兴奋不是吗?为何……为何……为何却觉喉哽心闷?“你查到又夜鸣为何要设计接近我们?查到狼咽族下一步会对我族造成怎样伤害?或者,他们意欲为何?他们的目的究竟为了什么?你查到了吗?” “……” “你是土尊,九天的时间,你就只是找到我被关在这个不像地牢的地方?” “……” “你当你自己是什么?你又当我……是什么?”当他是什么,当他是什么啊?!何时开始,他已不再满足长伴她身侧,他要的,更多,更多…… “你是辰门。”手臂缩紧,她眨眼,眸上有一抹深思,近距离端详,良久,她开口,“他们……他们是不是给你吃了什么东西?” 讶色立即浮上他的眼。 “你很怪,我得带你回族让月纬诊诊。”割不断金丝,她将目标转向悬挂的金钩。 黑线自他额顶划下。 他们这种对话,根本……根本不在一个话题上嘛。 想吼她,却无力,想骂她,却开不了口。挣扎再挣扎,他深吸一口气,努力将讶色捺入心底,也努力让自己冷下脸来—— “随随,这些天你……有没有想我?” “有。” “怎么想?” “……”她停了拉钩的动作,眸光越过他的黑髮,定在他身后一点。 怎么想?仿佛……她只想着怎样找到又夜鸣,怎样找到他的踪迹,这样算是想他吧。 她的迷惘,他看在眼里,不由暗嘆又夜鸣说的话该死的准确。 “随随,你有没想过,我爱你,你呢?爱我吗?”不让她开口,他飞快道,“别说你爱我。说三个字很容易,只是……当你对我说这三个字的时候,它在你心里占多大的分量?告诉我。” 第101页 “……现在不讨论这个。”以为他闹别扭,点点他的鼻,她扬了扬唇,将注意再次放到金钩上。 “真的……太淡了。”扬起讥笑,他敛眸低嘆,“随随,我不劳你救。身为古骨土尊,你现在最紧要的事是让古骨族有所防备,而不是将注意放在一只小金钩上。如此,是你失职。” 她愕然。 冷冷盯着白纱覆额的女子,俊颜一派清冷。 良久良久,他吐出一句话…… 十天后。 灵界古骨城,土星骨宫—— 五星骨宫中,土宫占地堪居首位,依山环水而建,大体分为两部分。前院楼榭林立,林木葱茏,戒备森严,乃公务之地;后院空旷寂静,以山为屏,楼台依山而建,楼前清池一片,四周竹木遍布,迴廊为道,乃闲居之所。 清幽百叶竹林边,一汪清池见底,其间游鱼戏跃,怪异的是,鱼群中竟混着一只体积巨大的黑蛙。素面女子幽幽盯着游鱼,目光飘远。 反常。 辰门竟会对她冷言相向? 他到底怎么了,眼神清醒,不似被狼咽族迷了心志,说出的话却诡异难解。这样的他,有点陌生,让她真的很不习惯!唉…… 十天前狼咽族地牢,他选择留在金丝里也不愿让她救,正因为他的别扭,令得又夜鸣有了缓冲的时机,一堆面具人围袭,阻断了她的救人计划。 当她专心地对付那些面具人时,他用怎样的眼神看着她?她只知道临去前瞥去一眼,他的视线与她相迎,令她好生不习惯。 他还说——她的情,不浓;她的爱,很淡。 究竟,情浓与情淡,在他心中是一个怎样的界定?在被囚禁的九天里,他看到什么又听到什么,否则,怎会突兀地有了这般念头? “唉……”抬手接下一片随风飘来的竹叶,手腕使力伸入池中,女子看了眼放在脚边的白纱,幽幽嘆气。 微风轻送,混着草香缓缓瀰漫。偶尔,她丢片竹叶入水,盯着涟漪一圈一圈扩散。 不知丢了多少片竹叶,直到身后传来数道轻轻的足音,停在远远的廊道边,她侧耳。 衣袍拂草而来,在她身后停下,咫尺。 她不动,来人也无意再多走一步。 “镇随,真想和你换换地方住。”低沉的嗓音自她头顶上方响起,听得出来人在笑。 眼角瞥向白纱,她抬手,丢出一颗石子,水波摇晃后,散乱破碎的身影逐渐聚合,一蹲一立。与水中倒影视线交会,她勾唇一笑,并不出声。 透骨眼,只在看到实体生物时才会现出骨骼之形,若是虚幻倒影反没了透骨的能力。这也是她敢直视水中倒影的原因。 微风再起,雪色长髮依风飘舞,缕缕翻飞。风过风静,雪发缓缓垂落,栖息在来人的肩上。 “你今天来我这儿,不是来下骨棋的吧?”盯着犹如付与了生命般的雪发,她开口,对上水中那双冷傲的眸。 “我也想。”淡淡应了句,来人冲倒影一笑,看向浮出水面的黑蛙。 “扑通!” 黑蛙沉入池底,不与来人对视。 静静静……只有风吹竹叶声…… “查到什么,月纬?”她若不开口,这人只怕站着也能睡着了去。镇随拾起白纱系在额上,站起的同时也开口询问。 雪发之主——金尊月纬,负手退一步,抬眼看她系好额纱转身,方笑道:“什么也没有。” “什么也没有?”黑眸闪过讶色。 “对。”俊脸依然挂笑,月纬毫无恼意,“龙川回报,你所说的地方根本什么也没有,一个人也找不到。” 听到这个消息,镇随不显愁容,眼角瞥向迴廊处。廊道内停着一顶白玉软轿,轿边分立两名冷面女子,正是月纬的近侍——龙川与碧沙。 回他一笑,她道:“龙川不止带回‘什么也没有’的消息吧?” 她笑,只因知道一件事——能让月纬笑得如此开心之事,他的把握也绝对在十成十。 果然—— “无聊太久了,这次应该会有趣些。与其花时间为老族长填补骨骨阁的收藏,倒不如玩玩狼咽族。”轻快的语气,仿佛在说“你这儿风景真不错”一般。 什么叫“不如玩玩狼咽族”?拿挑衅当有趣,她真是佩服月纬这傢伙了。可怜老族长,头髮已经全白了,听到这番话难保不气得头髮再黑过来……嗯,看看这种异景也不错。 镇随暗自点头,听他由大声变为低语—— “真是难得,敢这么明目张胆挑衅我族的外界族类太少了,这次说什么也不能放过。不过……怪界的优质骨种太少,狼咽族的骨骼也算不得什么好货色,他们除了鼻能嗅金,骨骼根本就百无一用……” 镇随嘆气,百分百相信月纬的话。他能这么说,就表示狼咽族在不久的将来会成为“怪界传说”——被灭掉的族类,只能变成史书记载的一部分,或是打发时间的传说故事。 “做骨柱?嗯……不够硬。做骨板?嗯……狼咽骨好像不怎么耐磨。” 第102页 听,月纬已经在考虑怎么处置即将收回的狼咽骨了。 “做骨雕?啧,没什么特色。做……骨肥?不行,太劣质。”至此,低语完全变成自言自语。 盯着喃喃沉思的俊脸,镇随清清嗓,坚决地打断:“月纬,你到底查到什么?” 想怎样布局怎样处置残骨是他的事,现在,她只想知道三件事:一,狼咽族究竟有何企图;二,辰门如今在哪里;三,她该做些什么。 微急的口吻惹来月纬轻瞥,眸星眯起,他傲笑道:“不急,辰门那小子吃不了多少亏。你所说的地方虽然空无一物,不排除狼咽族匆匆搬逃的可能。我族与狼咽族素来无仇,古骨族也非多金之地,听你所言,我倒对那又夜鸣颇有兴趣。加之近来怪界异动频频,许多漫道被堵断,一些出口被拉伸扭曲。镇随,你可猜得到这些出口被扭曲到何处?” 她细细听着,摇头,“我没你聪明。” “漫道仍六界互通之路,任何族类皆无权破坏,但这些被扭曲的出口却全聚在古骨城百丈之外。”见她恍然瞪眼,他的笑现出冷冽,“这种异相半年前就开始了,若不出意外,古骨族今年会有一场浩劫,我们……要准备了。” “这与辰门被捉有关?”她仍有不解。 “见了又夜鸣,我自会知道。” “他……” “他若被欺负,也枉为古骨水尊了。”月纬完全不担心从小玩到大的同伴,“我来此,是告诉你需提早准备。你掌控本族兵力,届时需要多少部众调遣,我稍后告诉你。哼,我就当它是一场恶战,我要进可攻,退可守。不管是谁,敢挑我族地界,我就让他肉消骨散。” 时轻风拂面,扬起雪发浩浩。戾狠的言辞与冷傲的神色相互辉映。 镇随盯着脚尖一点,默默颔首。 辰门被捉,她理应心急如焚。然而,也仅是“理应”罢了,实际上,她除了不习惯当日冷漠的他之外,并无太大焦急。或许,是亲眼目睹他虽囚于金丝内,却好好的没受半点皮肉之苦,所以她才放心吧。 她的情,真是淡了吗? 她不热络,没有一见钟情的狂热,也非突然间能倾注所有感情只为一人。从小,她就为自己筑起一座高高的保护墙,他知道,他从来就懂的啊,所以,他自小就缠着她,一步步,一寸寸,蚕食鲸吞,慢慢噬掉她的保护墙,让她渐渐习惯他的接近,甚至,爱上他。 她爱他,这点毋庸置疑。 他爱她,这点……这点…… “随随,你的情,不浓;你的爱,很淡。也许,是我太贪心,以为你淡我浓,正好可以互补,不过……我好像错了,我……” 他的话只说了一半,她有听没有懂。 这言外之意,是不再爱她了吗?如果是,她该怎样去面对?从情侣再退回朋友的身份? 唉,从来无心去想这个问题啊。 抿唇蹙眉,盯着走向软轿的修长身影,一声呢喃随风送出:“我的情……很淡吗?” 被人看透是一件非常难受的事情,月纬太聪明了,同为五星尊长,即便他们是朋友,下意识的,她也并不想在他面前展露太多自我。这一次,她真是想不明白,也想不透。 停步侧身,月纬看她一眼,傲笑中微显暖意,“这个问题不该问我。淡与不淡,我可管不着。” 当局者,未必迷;旁观者,未必清。 第四章情淡 两族对峙,岂容儿戏。 与即将到来的恶战相比,为老族长寻骨这种小事当然得靠边站。因此,无论是打着“寻骨”名目游玩在外的尊长,或是真正劳碌奔波的各宫总辅们,近日皆被急召回古骨城。 又十天后—— “嗡嗡嗡……”是说话声。 “叽叽叽……”还是说话声。 交头接耳…… 白玉殿堂中,玉骨椅上,锦袍男子侧倚而坐,正是古骨族长。距他三阶之遥的宽阔殿堂下,依次坐着金、木、火、土四尊长,以及其他臣将们。 古骨族长将下巴搁在手掌心上,俊目闲闲看着殿下群臣议论纷纷,时不时掩嘴打个哈欠。在这张霁月俊朗的脸上,除了写着“我很无聊”之外,全没半分焦急。事实上,他是很想露那么一点如坐针毡的表情,也非常渴望酝酿那么一些“大战迫在眉睫”的气氛,以应时应景。只不过,相由心生,看到左手边雪发男子那张漫不经心的嗜睡俊脸,他没跟着一起睡就很不错了。 太白金尊都不放在心上的事算什么大战,充其量,不过是主动送上门的一群骨骼罢了。 “狼咽族?他们吃饱了很撑啊。狼咽骨根本没用,不、打!” 不屑的语气,来自一位红衣女子。精緻绝美的脸蛋,眉宇间却绽放着无人可拟的残暴戾气。 说得好! 古骨族长正想拍掌表态,右手边一位蓄有白须的老臣却摇头,“火尊啊,现在是人家逼到我族地界,不是我们出师他族。” 说得……也对。 古骨族长又想拍掌,另一人却比他更快—— 第103页 “但狼咽骨真的没什么用处,开战只是浪费时间。”这次开口的是木尊摄缇,他位于红衣女子身边,身着褐衣。比起他身后静立的俊美侍从,男人的容貌不算俊俏,憨厚是那张脸最贴切的形容。 说得…… 吸取教训,古骨族长四下瞅看,确定没人要插话。很好,拍…… “辰门在他们手上,应战是最快的救人方法。不然,比起让你们在六界之中漫无目的找人,还有比他们送上门更好的方式吗?”嘲讽的声音响起,不大,却让殿厅霎时静下来。 呜,又不让他拍掌,抗议! 泄气地看向发话之人,古骨族长只能在心中暗嘆。既然月纬开口,他还是不凑热闹的好。 “无缘无故,狼咽族何必找死?”荧惑勾唇轻讽。不是她目中无人,以卵击石的行为,任谁也知道下场悽惨的绝对是卵。 轻扣座柄,月纬也无意吊众灵的胃口,只道:“怪界异动也不是这一天两天的事,狼咽与我族素无瓜葛,但他们一年前立了新主,这新主受人唆使,妄图将灵界金矿纳为己有,其他族类早已深受其扰,进攻我族只是时间上的问题。唆使狼咽新主的人,是他在人界所交的一个朋友。此人颇有良谋巧计,极受狼咽新主的宠信。” “又夜鸣?”镇随轻轻念出一个名字。 “正是。”月纬点头,“此人举止优雅,城府极深。若无此人辅助,狼咽新主的脑袋瓜子可达不到今天这个境地。”言外之意,狼咽族全是笨蛋。 “咳,他唆使狼咽族为了什么?”天外插来一句,将众灵的视线一致引向闲闲傻笑的古骨族长。 啊,终于得到这班傢伙的重视了。扬起俊美非凡的微笑,身为族长者正要作势拍掌,一道轻笑打断他—— “族长以为此人为了什么?” 他?他要知道就不会问了嘛! 僵硬的两掌若合若离,对上雪发男子讥讽的眸,嘆气,他只得垂下,支吾道:“我以为……应该……想必……” 唉,唉!早知如此,就不要随便乱插嘴了。但话又说回来,倘若有一天他的这位金尊也“唆使”他去攻城掠地,他必会非常乐意非常愉快且毫不犹豫地接受。 “管他为了什么。”荧惑耐性素来极差,不理族长,挥手打断道,“狼咽兵都压到城外了,你们还有心思在这儿唠唠叨叨,既然要打,直接开城门,干脆,干净,杀他个片甲不留。” 听她磨拳,镇随启唇一笑,不意外惹来两记火热瞪视。没关系…… 清清嗓,无视阴柔带火的眸光,她尽职开口:“月纬,这一战,我族损多少,得多少?”问完,她突皱眉,五指在袖下遽然一紧,视线飘移,瞟向身边空出的骨椅。 这话,很熟悉——常常听到;却也陌生——从来就不是她问的。 以往,但凡商讨要事,五尊齐聚一堂,满堂乱窜的身影只有那个热络过头的傢伙。这话,本应是她问,却总是从他的嘴里吐出来。久久,她听得也习惯了,如今……她的身边空空啊。 空空的……乍然恍惚,一时间,不止身边空空,她更觉得心上仿佛也少了什么,变得空荡荡起来。 “我主?” 身后有人叫她,低沉的嗓音……不是他,是……啊,是土宫总辅鬼趣证。他的声音较鬼趣证清亮许多,不尖细,撒娇时却格外妖媚。 “土尊?” 又有人叫她了。轻轻柔柔的声音……啊,是近侍东焚,仍然不是他。 侧首,水眸下意识地瞟看肩头,空荡荡…… 若他在,她的肩上总会多一份重量。他最爱搭着她的肩说话,就算坐着,也会半倚半靠在她身侧,时常令她感到肩背多出一份热意,那是他的温度。 与群臣嬉闹时,他常在视线交汇之际沖她眨眼扮鬼脸;他也最爱将她推到众臣乃至族长面前,作势要掀了覆眼白纱,结果,是吓得那些傢伙掩面窜逃,形象全无,就怕自己的骨骼活生生出现在她的右眼里。 呵,原来,透骨眼不仅为她带来困扰,就连素日里威严沉稳的叔伯辈也怕啊,怕被她看个精光——老脸掉光光。 “土尊啊,论辈分,我与你爹是至交,私下唤一声伯父也不为过。我还记得你小时哇哇大哭的可爱模样呢。这一晃眼,小丫头长成大姑娘啦。随儿,听伯父一言,不到万不得已,切勿以右眼视人,切记切记!”记得数年前,某位叔伯辈曾拍着她的肩,意图语重心长一番,结果,被辰门一脚踢下殿阶。当时只当他嬉闹,事后想来,他的醋劲真大,那叔伯只不过拍了拍她的肩而已。 辰门…… 他在哪儿? 他仍被困在金丝里? 他……他……有点想他…… 思绪乍断,她的胸口突然涌上一股涩意。 难怪他会说她太淡了,瞧,她果然是个不称职的情人,就连该怎么去思念去担心也不知道。明明满脑想着他,却不知该怎样去想、如何去念。 情侣间,一方受难被擒,生死未卜,另一方应当寝食难安夜不能寐思念成狂才对吧?她呢? 第104页 寝食难安?她没有。 夜不能寐?她没有。 思念成狂?她更没有。只是有点想他……有点而已。 “镇随,我不想说两遍,想发呆,回土宫去发。” 清冷的声音突兀飘进耳,伴着一声清脆的巴掌声,引她收回徘徊肩头的怅然眸光。是……月纬。 水眸淡淡瞥向他,她极快收敛心神,轻轻颔首。 月纬语中并无责难,见她点头,傲眸闪过瞭然,敛眼片刻后,方道:“论损,城外百里外的麦田必然被踏坏。不仅被扭曲的漫道出口在这片麦田上,与狼咽一战,我也要战场范围不得超出这片麦田。” “可以。”荧惑点头。 “麦种虽说极易从人界购回,但种植不易,麦田被毁这笔帐,全数算到狼咽族头上。”摄缇皱眉,估量着城外那片麦田的损失值。 “当然。这是当然。”被高高晾晒一边的古骨族长终于又又又——逮到一个发言机会。 “部众呢,损多少?”无视啪啦啦拼命制造噪音的族长,镇随仍是尽职询问。 拉拉宽袖,缓缓伸出一指,月纬含笑无语。 “伤一百,伤一千,还是一将不损?”荧惑翻个白眼。 拂掉肩上雪发,月纬缓缓站起,轻吐三字:“损,一人。” “吱——呀——” 巍峨高耸的城门缓缓收缩,冽风捲地,扬起咚咚咚的沉重步伐。 两族对峙,不可儿戏。 仗阵一旦架开,势必有死有伤。 城外百里,麦田早已失去绿意,以五十丈为距,分别静立着森严肃穆的兵士。 不可儿戏……默默念着,不怎么好奇地打量四周,镇随低嘆。这阵势在她眼中……不,她甚至觉得,在场所有古骨部众的心中皆会有“儿戏”的念头。 族长与不能对阵的文臣们远在城墙上观战,无可厚非,但,首次对阵,那三个傢伙有必要齐齐上阵吗?瞧这阵势,绝对是月纬的那句“我要一战定胜负”刺激了他们。这些傢伙定是怕今日一仗后,胜负立见分晓,他们就再也没有出来玩的机会了。 用“玩”,并非她轻视狼咽族,实在是……这些傢伙太夸张了些,若是辰门在,只怕会……更夸张。对,更夸张!她肯定。 如今,她立于最左边,依序是月纬、摄缇、荧惑。 这三人皆衣袍随意,哪有半分对仗的紧张。低头扫扫自己……嗯,也很随意。他们是半斤,她就是八两。 如何叫阵,如何商谈利害,不是她擅长的事,也不是她会去关心的事。趁着空闲整理白纱,一举一动颇显无聊。突然,狼咽阵营传来一阵喧闹,抿抿唇,她瞟去一眼,只这一瞟,她的视线便停在远方,再也不曾动过。 又看到他了,又看到他了。 月纬与又夜鸣在笑什么,她听不见。狼咽新主沖月纬叫嚣什么,她听不见。就算狼咽族的兵士个个从头金光闪闪闪到脚,她也不觉得有多刺眼。只因——看到他了。 他,憔悴许多。衣袍脏了,脸上沾了些干涸的泥点……不,是血。他的血?谁伤了他? 指尖陷入掌肉,她不觉痛,双脚却不受控制地向前迈出。五十丈的距离,不算远,以她的速度很快就能来到他身边。 他最怕脏了,每每回城,第一件事就是到她的土宫沐浴更衣。 他男生女相,皮肤光滑白皙,最爱缠着她比较,只要用指甲在他臂上划一下,立即出现一道红痕。 他最爱对着镜子眨眼,常说要让自己的眼睛水一点亮一点又美一点。 他…… 他的衣好脏,他的手臂被捆出一道道褐红细痕,他的眼……无神。 五十丈的距离,不远,为什么她总走不到他的身边?为什么,她的心好痛? 白纱之下,双眼一片茫然。 开战了吧,她能看到身边飞来跳去的身影,耳边吵吵的声音中,有一道是月纬的,还是荧惑的?他们叫她干吗? 镇随不知道,只因她迈出的第一步,两族正式开战! “唿——”狂风捲地,金、木、火三尊未动,脸色却怪异。纷乱交杂间,一团雪球从月纬脚边滚出,雪球越滚越大,经过处,只见狼咽兵不是被压得粉碎,便是被抛向半空,落地成泥。待雪球滚到……不,是跑至镇随身边时,已现出狰狞面貌。 一只雪白的巨狐,九尾。 巨狐紧紧守在女子身后,九尾如扇,眼如芒,牙如刃,目空一切,睥睨着脚边比蝼蚁还不如的侵略者。 “青丘九尾。” 一声惊唿震回狼咽兵的呆傻,回过神,立即道道金光飞闪——逃命要紧。 “撤撤撤!”脸色铁青的灰发男子气急败坏,却只能咬牙收兵。 巨狐无意追杀,绒绒白尾一扫,将发呆的女子卷抬上背,轻轻放下,尾尖在女子脸上划过,似在安慰。 回神的女子终于明白自己做了什么“蠢事”,拍拍巨狐的头,轻道:“谢谢,吹笛。” “啾——嗯!”昂起狐脑,九尾轻摇。獠牙边,狐嘴似在微笑。 第105页 慢慢踱回,将女子放下,巨狐又缩成球般大小,毛茸茸扑进雪发男子怀中。 骂她吧!她发呆她忘形,居然成了开战的导火索。 镇随等着…… 然后—— 荧惑的声音:“清点残骨。碎的不要,断的不要,血肉模煳的不要。” 这不要那不要,战场上还有什么能要的? 摄缇的声音:“凯风,把穷奇拉好,别让它吃乱糟糟的东西。” 一只似狗兽跑到她腿边蹭了蹭,随即被一名黑髮侍卫牵走。 月纬的声音:“镇随,你让他们很高兴。” 咦?她茫然抬头,果然见古骨部众个个面带喜色,擦拳磨踵期待第二次对阵的到来。远方,黑影一点在城墙上跳脚挥手。 是……族长。他说什么?干得好? 咦,他们很不希望一战定胜负吗? 首战受创,狼咽族退回怪界,按兵不动。 平平静静过了三日,终于,荧惑不耐了,连差五批探子于怪界查探,却带回一个让她气血翻涌的消息,磨牙磨到她直想搬出九九八十一套刑具物尽其用一番。 与她的阴狠相比,月纬的悠闲可称得上是春风和煦了。 “他不回来?”冷音伴着一声“咯啦”,精美瓷骨杯在素手上化为碎片。 红纹白底的紧身衣袍下,探子战战兢兢,“我等潜入狼咽后营才发现,那帮傢伙可恶至极,竟然每天只给水尊一碗水,分明存心想饿死水尊。”啊,就算有气无力地瞟看他们,水尊的柔美之态也令他们好生心折。 “说重点。”第二只瓷骨杯化为碎片。 “是、是!”收紧心神,探子再道,“水尊命属下传话,说‘别以为狼咽拿我当挡箭牌,咱们就缩手缩脚,该怎么做,就怎么做,不必顾及我在这儿’。水尊还说……还说……”略有迟疑,探子将掌心在衣侧偷偷拭擦,擦去满手的冷汗,又觑了觑面色平静的雪发男子,才咬牙道,“水尊还说,金尊早就明白他的心思,若那些不明白的……傢伙,是他们……是他们……没想到。” 其实,最后三个“没想到”是他自己换上的词儿,水尊说的“笨”字,他怎么有胆当着尊长的面说出口。水尊啊,这次到底玩什么,可害死他们了。 “所以你们就两手空空地回来?”第三只瓷骨杯与世长辞。 “不不,属下探得,狼咽族整兵待发,五日后将再袭我族。 怒瞪! 探子不住拭汗,暗暗叫苦。直到一声悠悠裊裊的傲笑绕樑飘出,探子方松了口气。 “辰门不愿回来,我也没办法。”雪发男子睁开眼,冷傲的唇角浮出些许玩味。 此话一出,所有视线如数射过来。 “辰门说你早知他的用意?什么用意?”荧惑慢慢走到月纬身边。 “咦?自从他被拉出来,一直在沖我们摇头,你们都没看到?”好惊讶的语气。 “我只看到站在他旁边的那个男人,笑得很贱。”火眸女子扳起指关节。 “那是又夜鸣。”月纬轻笑,对伸到眼皮下的威胁不以为意,只道,“我瞧得有趣,辰门之所以愿意留在狼咽族,似乎有一半的原因是为了又夜鸣。” 那傢伙待人一向热络,若是心怀目的,他的眼神从不隐瞒。相对而言,他的缺点也非常明显。 辰门的弱点是镇随——这不是秘密。 他自愿被困狼咽族,目的为何,月纬不想去猜。那傢伙也说了,该怎样就怎样,他只要解决狼咽族的入侵,辰门要什么结果是他自己的事。反正那傢伙饿不死,想自讨苦吃,就让他去讨好了。 “你的意思,他是自愿受缚?” 轻笑一声,月纬并不摇头。 “他想干吗?”第四只瓷骨杯……去了。 “这要问问镇随了。” 多事之秋还是快些过去的好,他啊,还想多睡睡觉呢。对了对了,瓷骨杯损了四只,这要记在荧惑的头上。 雪发轻摇,左手撑着头,右手同时捂嘴掩去疲惫的哈欠,不再多言。 “你说,要怎样才算情浓?” 趴在清池边,柔滑小手漾起水波,盯着扩散的半圆水弧,蓝裙女子陷入呆怔状。直到一双水淋淋圆熘熘的大眼浮出水面,才引回女子悠远迷离的瞳光。 “卷耳,幽安这些日子也没飞来土宫寻你玩了。”指尖点点水面,女子嘆气。 黑蛙乖顺游到女子手面,让女子的指尖点上它的唇。 “他出尔反尔,他说话不算数。”将头埋入臂肘,女子语中有了嗔意。 全怪他,闹什么脾气嘛,弄得她完全失常。 他到底要她怎样?到底想她怎样?乖乖被她救回来,就没那么多事要担忧了,她也不会频频发呆到成为开战的导火索了。天知道,她最讨厌责任了,只要责任的火星子能被一脚踩灭掉,她又怎会往上浇一桶油。 看他无神,她失神;看他受苦,她痛苦。 总归一句话——全是辰门的错。 嗯嗯!黑蛙点头,在清池内又摇盪出一圈又一圈波纹,扩散。 第106页 女子突从臂弯中抬头,纤指倏扬,将散乱的黑髮全数拔向脑后,露出长年隐藏的新月弯眉。 黑眸如水摇曳,眸水深处,缓缓绽旋出一片片那极少回想、却从不曾遗忘的年久画面…… 出尔反尔的人,是他。 十年前—— 飞檐琉璃,纱帘飘飘。 清凉华美的殿房内,一滴水珠悬在墨绿色的玉蟾蜍嘴角,欲坠还留。 蓝衣少女气闷闷坐在桌边。 “不要生气!” 年约十五的俊美少年双手合十,诚恳万分地绕在少女身后道歉。 不知少年做了什么错事惹来少女生气,许是气极了,每当少年意图绕到她面前时,少女总是转动身子,给少年一个乌黑巴啦的后脑勺。 “不要生气,生气老得快啊,随随,你知道他们背后叫你什么?古骨小老太婆耶。”少年抽空倒杯茶,小心翼翼送到少女嘴角。 撩撩垂在颊边的黑髮,闷闷瞪着茶水,少女突然跳起,决定瞪惹自己生气的脸比较有效,“他们是谁?我管他们叫我什么?嘴上说得好听,你也跟他们一样,当我是怪物。” “没有,绝对没有。我当你是宝啊。”坚定立场,少年嘴巴如同抹了蜜糖般。姑且不论真假,只是这话从少年嘴里吐出,任谁听了都受用。但—— “宝什么?你……”想掀翻杯水,却在看到少年俊脸上的一圈青乌眼而顿住。 小嘴抿了抿,微微向上弯起。 “随随,吓你是我不对,是我不对。不要生气,不要不理我啦!”见她笑了,少年亦扬起笑,俊美的脸庞却因青乌眼圈而显出三分滑稽之态。 咧笑引来眼角痛疼,立即让少年皱起眉,嘴弯眉蹙,成了一张作怪的鬼脸。 “活该!”少女并不可怜他。 “是是是,我活该。”少年连连点头,见她露了笑,方松口气。 眼上的青乌正是少女所给,究其原因……他自找啊。 怪他怪他全怪他,没事起什么坏心,原想趁着随随沐浴之际松于防备,冲进房让她看个满眼骷髅……结果,随随的拳头不容小觑。 随随有没有看到他的骨骼,他是不知道的,但,他看到随随又小又白的香肩,看到随随长年掩于乱发下的精美小脸……哇,好想流口水。 赶紧举拳捶捶自己的脑袋,少年捂着突然间跳快的胸口,为自己突来的怪异打岔:“随随,骨骼是生物为自己留下的最美的东西,身为古骨族灵,不应该讨厌哦。” “我为什么要喜欢?”少女敛了笑,声音又变得平直起来。 搔耳良久,少年拍掌,揽上少女的香肩,“哪,随随,你长大了一定会嫁人对不对?嫁了人就要天天对着你的夫婿是不是?两人天天在一间屋子里,白天见夜里见,你的右眼不可能永远被浣火纱覆着嘛,自然会看到你夫君的骨骼。你若总是害怕,就会嫁不出去哦。” “不嫁就不嫁,我要隐居,不要夫君。” 飞快呛声,少年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咽到。 “随随,哪有女孩子不嫁人的?”他急了。 “我干吗要自找麻烦,弄一副活骨骼天天在眼皮下晃?”她冷哼。 “咳!”差点被她的话给呛死。瞪大眼,少年只能苦脸道,“不能这么说啊,随随,等你遇到天天想着念着,爱到骨头里的人了,你就不会讨厌了。这叫……这叫爱之入骨。” 爱之入骨? 少女绕起颊边一缕乌髮,不甚明白这话的意思。 她从来讨厌看骨骼,没恨之入骨就很不错了。这世上还能有一个让她看了骨骼也不讨厌的“东西”?有吗?有吗? 盯着眼前正儿八经的美少年,她嘟嘴,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时光飞纵,少年成长,成熟,独当一面。 他少了稚气,多了沉稳,然而,俊美柔秀之气却从不曾从他脸上退去。误会,也时常发生。 清池一汪,竹叶沙沙作响。 一缕缕黑髮随风翻飞,他唇角含笑,美眸如星,低头,满是怜爱地吻上她的颊。 “你爱我?”白纱覆面,女子红唇微张,面露惊讶。 男子绽出优雅的笑,“爱呀,当然爱,不然,我怎么会缠你十几年?我可是打算一直缠下去的。随随,你不能抛弃我。”好理直气壮的声音。 她不忸怩,盯着认真的俊脸,一向平静的心微微起了波澜。 这张脸从小看到大,有时觉得比她还像女人,但,她不讨厌。 他说要与她共度一生,而当脑中闪过“若真要与人共度一生,他也不错”的念头时,她知道,这个男人早在长长久久的纠缠岁月里,已驻进她的领地,让她完全失了防备之心。也因此,他在她的心上推墙倒屋,将她的防线一一击破。 而她,竟从未察觉。 何时被他入了心,她也说不准了。她不排斥,甚至觉得……有趣! 伸手抱住他的腰,缓缓将耳贴上他的心。听着心跳,她说出自己的承诺:“好。” 抚摸乌髮,看着怀中轻轻磨蹭的小脑袋,笑,扬上他的脸。 第107页 从没知没觉到有知有觉,能得到她的一声“好”,他深知不易。她的情,不浓,从小便是如此,甚至到了随和的地步。而他要的也并非浓炙得欲生欲死的情感,正因知道这一点,他笑容不减,坚定说道—— “随随,我不要你爱我有多浓,你只要想着这辈子只爱我一个就够了,其他傢伙靠边站。情浓,我来。我浓你淡,交融在一起才是恰到好处,不腻不厌。 “……好。”再一次承诺,给他。 她以为,他们会就这么相处一生。 以为啊…… 然而,若干年后,他竟不满足了——她的情,不浓,她的爱,很淡。 为什么? 无数次自问,她想不通想不透,如……骨鲠在喉,气闷在胸。 仔细回想,或许他们之间的感情太过于水到渠成了吧,没有反对,没有阻碍,顺利到他自己也觉得没趣起来,是吗? 是她的错? 她不明白。但她知道,有些东西正在变着,而她也不能坐在水池边发一辈子的呆啊,或许她该做些什么。 鲜少见他受伤的模样,鲜少见他无神的模样,鲜少见他狼狈脏兮兮的模样,鲜少见他冷眼睨她的模样……鲜少鲜少,太多的鲜少堆积在一起,就是多了。 所有的不明都可以放一放,所有的不解也可以忍一忍,唯独一点,她不想忍也不愿忍——让她心痛的傢伙,她,绝对不放过! 第五章对阵 香风淡淡,对镜,梳妆。 乌滑如绸的髮丝被一双生涩的手束于脑后,指上缠绕着深黄色髮带,将乌髮扎起。鬓角,几缕顽皮髮丝落下,垂跃肩头,不显凌乱,反倒为女子添得一份清爽飘逸。 扎紧头绳,女子左右晃晃脑袋,沖镜子点头,满意。 穿上干净衣衫,女子走出殿楼,仰头看天——云层密布,是个适合出战的日子。 迈步走下台阶,身后立即跟随两道轻浅的脚步。 “我今日这模样……怪吗?”女子想回头,秀眸转动一圈,止住了回头的冲动。 “您从来不怪。”轻柔的回答,来自她身后的紫衣侍从之一。 “是吗?”女子笑了笑,浅紫裙角飞扬,快步离去。 时隔八日,狼咽族捲土重来。 即将拉开城门的前一刻,古骨部众井然有序,各自盘算着今日能收穫多少有用骨骼。计算间,一道悠然的身影穿行而过,毫不躲避惊奇打量的目光,逐一回视。 “她是谁?” “她是新提升的战将吗?” 经过整齐却为数不多的古骨部众,女子身后势必传来窃窃私语。她不以为意,直接来到最前方的白玉软轿边。 “一战定胜负,今日可以吗?”软轿内传出慵懒迷人的男子嗓音。 “你说的话一向准。”女子轻笑,透过轿纱隐约看到一个慵懒的身影。 “好,有你这一句,我就等着回宫睡觉。”轿内男子笑出声,听得出心情愉悦。 “睡睡睡,你当心睡成骨头。”一道嗤笑轻插来,远远疾步冲过来的,正是等得耐性全失的荧惑,“姓月的,狼咽族已经在外叫阵三次了,我们到底什么时候打开城门迎战?” “我想……你今日不必了。”不等荧惑揪他出轿,一只手先她一步掀开轿帘,露出兴致盎然的笑脸,“咱们都不必了。” “为什么?不打了?”侧首对上女子的眸,荧惑一时觉得面生,仅小小感嘆一句“好亮的一双眼睛”,随即将注意重新放回月纬身上。 不出轿,伸手一指点点侧立的女子,月纬笑道:“她一人即可。” “她?她是谁?”荧惑眯起眼,上上下下将身着浅紫衣裙的女子打量个彻底。越看,越觉得眼熟;越看,越觉得全身鸡皮不受控制地啵啵……发芽。 啊——呀? 一声毫无形象的尖叫,荧惑面露骇色,飞速缩到软轿另一侧,将自己完全挡住,只露出一双眼睛继续打量女子,但她的惊唿足够让在场部众听个明白—— “镇随?” 女子摸了摸脸,奇怪道:“怎么,你现在才认出是我?” “你、你、你……把眼睛闭上!”荧惑低叫。 “为什么?”镇随好生奇怪的表情。 “你……你……你你你……”缩回眼睛,一拳重重击上轿柄,荧惑咬牙,“姓月的,为什么不早告诉我?你倒乖,躲在轿子里扮自在。”她终于明白月纬不出轿的原因了。 没有白纱,没有乱发,今日的镇随黑髮高束,整张脸全露了出来,柔骨清姿,双眉又细又弯…… 去去,眉毛弯不弯是她家的事,眼儿亮不亮更加不关她的事,呜……她、她原形毕露了啦…… 可怕的透、骨、眼! 对阵—— 狼咽族金光闪闪一排又一排,古骨族却拉开城门,缓缓走出一道纤细的浅紫身影,紫影后,也不过不足二十个褐衣部众。 蔑视,绝对是蔑视。狼咽首将叫骂一阵,手下兵士一波又一波的起闹猥笑。 第108页 “喂,古骨族没人了啊?!那只该死的九尾杂毛狐呢?本帅这次可是特意为它准备了捕狐网,有种出来啊!” “听清楚了,你们的水尊就在我们手上,乖乖地让出古骨城,饶他不死。” 叫骂声中,一辆华丽战车缓缓驶到阵前。狼咽兵士见此战车立即停止叫骂,但过于喧闹的声音早已惊醒战车内闭目假寐的男子,即使被粗鲁地拉出战车,他竟然还能沖脸色铁青的灰发男子道一声:“又兄,早……啊,现在是正午了吧?” 又夜鸣狠狠眯眼,盯着这张不知死活却柔美不减的脸,五指紧紧扣捏他的下巴,暗暗恼怒他的满不在乎。 “他们没将你放在眼里啊,辰门!”将他的头转向城门方向,又夜鸣阴沉说道,“那女子……” 他的话未说完,原本双手被缚、懒懒靠在战车门上的男子忽地绷直身子,目不转睛盯着那道浅紫身影,俊脸上显出罕有的惊骇。 皓睐水眸,唇泛樱彩,眉色淡淡弯如月,一缕深黄丝带系出两片蝴蝶形状贴绕在女子高束乌髮上。紫裙勾出纤美腰身,玉臂光洁,轻薄的缕兽银护腕犹如另一层肌肤紧紧攀扣。 双脚分立,齐肩一字宽,女子负手而立,唇畔含笑。 “不、不可能。”状似艰难地咽下口水,未等又夜鸣有所回应,辰门已慌忙闪缩到他身后,急道,“不要让她看见我,千万不要让她看见我。” 正惊疑他怪异的举止,远方隐隐传来的巨响却令又夜鸣不得不将惊疑暂放一边。远眺过去,见纤影轻拍手掌,抬头吹了声口哨。 “蹬!蹬!” 大地震动,似乎有某种东西从远处跳过来。 “蹬!蹬!”眼前一花,一道黑影从天而降,“咚”地落在纤影身后。 黑漆漆的,什么东西?又夜鸣凝神细端,却听身后一道颤音解释着—— “二十八蛙,古骨巨蛙种之一,《辑蛙谱》有记:此物难存活,故罕而稀,若活者,必有雷鸣之音。”顿了顿,那颤音再道,“就是说,二十八蛙是我族独有蛙种,非常稀罕,它们平常时候是不叫的,像我,从来没听过那傢伙哌哌叫……唔,黑炭蛙叫起来也不见得有什么好听,还不是哌哌哌的。嗯……那黑炭成天只知道欺负我的幽安,迟早我要烹了它下酒。”最末一句没了颤音,却转而成为咬牙的自言自语。 又夜鸣正要回头,突狂风袭卷,扬起飞沙旗幔,惹来狼咽兵士一阵惊唿。雄浑城墙上方,一道优雅的身影缓缓升起,翱翔盘旋。 一只色彩斑斓的鸟儿。 那鸟每每挥震羽翅,便漫捲狂风如刃。盘旋片刻,那鸟伏下喙头,直冲那华丽战车而去。 风,吹迷了眼。 又夜鸣只听到身后一道惊喜轻叫“幽安”,以及突然变调的“哇,不要不要,轻点”,急忙回头,他身后已空无一人。拨开被风吹乱的灰发,抬头便见得斑斓大鸟叼着五花大绑的辰门往古骨城飞去。 心知不妙,又夜鸣对身边将士急命道:“快,布阵!” 这一边,金光闪闪,匆匆忙忙。 那一边,女子勾唇一笑,退至黑蛙身后,轻轻拍抚它的头,说了句:“叫吧,卷耳。” “哌——”第一声,振聋发聩。 “哌——”第二声,天地色变,电闪雷鸣。 “哌——”第三声,金光闪闪已倒地一片,七窍流血,无寿矣。 古骨二十八蛙,其音如雷,善取性命。 一战定胜负,不开玩笑。 “你走前面!” “不不,还是你走前面。” 众臣你推我,我推你,就怕前方的紫裙女子回头。 红唇紧抿,女子面无表情地走着。对此刻的她而言,左看是骷髅,右看还是骷髅,没区别。他们有自知之明,不杵在前方碍她的眼那是最好。 行至正殿拐角处,听得殿内隐隐传出的话语声,女子停下脚,低头沉思。 “土尊,您的白纱!”东焚在她身后递上一帕白纱,立刻接收到柱后投射来的感激目光。 无视白纱,镇随轻合水眸,从隐隐喧闹声中,捕听得殿内有她熟悉的清质嗓音。 他回来了。他在里面。 想见他吗? 她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或者,她又发呆了?等到她回神,却已回到土星骨宫里。 那一刻,她,不想见他。 为什么? 讨厌透骨眼看到他的骨骼? 不是。她讨厌的,是让自己心痛的感觉,是见到他的伤口时心中乍然闪现的闷闷难过。 长年的淡漠养成了她的内敛,镇随其实并不喜好迁怒,追根究底,她讨厌的闷闷不乐却来自于害辰门受伤的狼咽人。于是,闷闷不乐会变质为暗恼,暗恼会晋级成可怕的动力。惹恼了她,她又怎会让狼咽人好过。 辰门那个傻瓜,她的情淡又如何,她对他有情呀,不是吗?若是无情,又何来浓淡之别。 她的情,真的淡吗? 淡与不淡,辰门不敢肯定。 一身狼狈,他却不愿下池沐浴,任一池香浴由温烫变为温冷。 第109页 有客到,是他坐在厅中的原因之一,原因之二……这明明是他的地盘,是他的水宫,为何他竟觉得陌生起来? 一定是又累又饿的关系。 为自己找一个藉口,咬着莓梨填肚子,辰门心不在焉听着总辅明水呈报他外出寻骨及被擒期间发生的大小事情。听到头晕时,他挥手打断,看向身边一言不发的友人。 “月纬,你要睡,回金宫去。” 是不是图他这里清静啊。要说清静,还是随随那儿……雅致的眉尖皱起,他呻吟一声,丢开满是牙印的莓梨,全无形象地瘫向软椅。 “你这次到底玩什么?”月纬也无意与他绕弯废话,见明水退下,合闭的眸星终于睁开,开门见山,“荧惑清点战骨时,发现水宫部众将又夜鸣救了回来。没你的命令,他们可没那个胆。” 点头,辰门坦白承认:“对,是我的命令。” “他是谁?”拈起雪发,月纬有了兴趣。 “对你百无一用的人。”辰门并不打算正面回答他,轻轻一句带过,转问道,“今日……是你让随随出战的?” “是如何?不是又如何?”忆起白天一战,月纬眼儿全笑眯了,“因为她那双眼睛,我族这次的收穫可不小。” 镇随一向不喜双目视人,方才战场上,她的双眼可是眨也未眨,狼咽族在她眼中是什么模样,他是看不到的,但他能看到结果,这就够了。 除去一层白纱,从头至尾,他并不觉得镇随的表情有何大起大落,依旧是那副淡淡表情,似笑非笑,似呆非呆。 真的没变化?呵,若连这点也觉察不出来,他“太白金尊”之名可要改一改了。 “随随发起狠来,真可怕!”辰门哀吟,说出当时观战者的一致心声。 是啊,镇随发狠了。 何以见得? 简单,听听辰门的抱怨就知了—— “从小到大,随随什么时候将头髮扎整齐过,根本没有。我记得第一次送她浣火纱,她嘴角都笑弯了,从此纱不离身,一张漂亮的小脸蛋全让白纱给轻薄去了。我想瞧瞧随随的脸,她还不肯呢,可恨那狼咽族……可恨……”想起夜夜浮现脑海的容颜就这么轻易让狼咽族欣赏去,辰门除了委屈便是幽怨,哪还顾得上淡啊浓的问题。 “哦。”月纬给他一分薄面,应了声。 “随随爱静,性子又孤僻,从来不爱出风头,不是缩在角落里,就是缩在我背后。就算以往出战,也是东焚南若打头阵。”换句话,他辰门爱出风头就没错了。 月纬点头,完全认可。 “瞧了骷髅,随随夜里一定会做噩梦,她几时露过笑脸啊。可……可随随今天在笑耶,满眼骷髅她竟然还能笑出来,完了完了,这是怒极反笑,这次一定气得不轻。但这些日子我不在啊,谁能惹动随随的怒气?” “……” “随随脾气一向柔和,又与世无争,虽然总爱养些奇怪的鱼啊兽啊什么的,我还受得了。她心思单纯又善良,从不伤人,今儿到底怎么了,竟连二十八蛙也唤了出来,分明就是要灭了狼咽族嘛。还好幽安将我叼了出来,不然听黑炭蛙鬼叫也是件非常难受的事。” 叽里哌啦……叽里哌啦…… 长篇抱怨沉冗又沉闷,简言之——镇随今日太反常。 月纬听得不耐,寻思着又夜鸣的事也不急于一时,不过是一个人而已,对他也谈不上趣事,辰门爱玩,就让他玩去,所以,他现在没、必、要听他的废话连篇。 拍拍袍角,月纬站起,眸含深意扫了眼叨叨念的傢伙,丢下一句—— “她发这狠,为谁?” 为谁? “难道是为了……我?”就算不是为他,也要自我催眠安慰一下。 夜色深沉,银盘一盏高悬,七彩星子闪烁。 灰濛濛廊角边,缩着一团黑影,口中正喃喃念着只有自己听得懂的话。 三天了,随随对他不闻、不问,避而不见。就算他说了让随随生气的话,也得给他一个辩解的机会才行。何况,在狼咽地牢,他也只是说随随失职而已,也只是抱怨了一句随随对他的情太淡罢了……是、是,他承认,故意受困是有那么一点让随随担心的不良意图…… 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蹲在墙外,黑影重重嘆气。 不管随随对他的情是浓是淡,他都不在乎,只要随随肯理他,不然,他真怕自己会发狂——思卿欲狂。 一颗鬼鬼祟祟的黑脑袋瓜子从窗边探出,照明用的萤石壁被黑幕掩得死紧,室内漆黑一片。 怎么办? 黑脑袋瓜缩回,片刻后又探出来,瞧了一阵,再次缩回。 土宫他最熟了,找遍随随可能休息的地方,却影踪全无,只剩这清池边的殿楼了。其实这地方他最初找过,但翻遍土宫寻不着随随,他不死心,想了想,还是决定回头再寻一遍。 当黑影再次探出脑袋时,窗边突然伸出一只手,揪起他的衣领向室内一扯,衣袂翻飞中,一脚踩上他的腰腹。 “哎呀!”痛唿一声,黑影并不反抗。 第110页 “辰门?” “是我。”淡淡的嗓音,就算漆黑一片,他也能勾画出发声者的眉眼唇鼻。心喜万分的,他也顾不得黑暗中点头能不能被看见,使劲勐点。 腰上的脚慢慢移开,他正要坐起,突然感到脚的主人蹲下身坐在他腿边,一双温暖的手抚上他的脸,几缕髮丝软软垂在额上鼻上,淡淡香气漂浮在唿吸间。 这……随随的脸离他不过三寸,这么黑,是在……看他吗? 髮丝摇晃,引来阵阵麻痒,轻轻将髮丝挽在指间,他抬手触到光滑的小脸。随随的眉、随随的眼、随随的鼻、随随的唇…… 抿紧的唇上,无笑。 “这个时辰,你鬼鬼祟祟躲在外面,想干吗?”淡淡的声音听不出喜怒。 “想你。”猿臂倏展圈上纤腰,就地翻身将女子拉倒在地,欺身压上,同时,他体贴地撑起双臂,不让自己的重量压到她。 “想我?”她轻嗤,任他将脸埋进颈间偷香,平直说道,“又夜鸣设计擒你,你却把他从狼咽残骨里捞回去,你对他也热络过头了些。” “嘿嘿!”在她耳边吹气,他也不隐瞒,“随随,你既然看到了,就当知我为何独独只要又夜鸣一人。” 她并不答他,静静瞪着漆黑的屋顶,不知想什么,直到脸上有些麻痒,才发现他在吻她。一把推开他,她撑肘坐起,心头有些闷气。 “我不是月纬,怎会知你为何独独只要他一人。”静静坐着,她无意拉下照明萤石,就这么黑对黑。 好痛!捂着脑后因撞地而肿起的小包包,他重新爬回她身边,语带幽怨:“随随,你明明知道,又夜鸣正是我要找的琴骨人,若他只是寻常人家,我也拿他没办法,偏偏他有野心,搭上狼咽新主,唆使狼咽族入侵灵界,妄图攻打我族,我当然顺水推舟,加快他的罪恶之行,让他早登极乐。只有如此,我才能拿到他的骨骼啊。对了,随随,琴骨人我让明水收在冰窖里,待找到双尾肥遗,咱们在一块送到老族长手里,就可以……” 她很想不在意,却止不住僵硬的脖子循着声音慢慢转向他。手心有点痒,膝盖有点酸,她的牙,也很想磨一磨了。 深唿吸,再深唿吸,让手没那么痒,让膝盖没那么酸,也让牙磨得没那么响。 “辰门,你当初不肯让我救,就是为了又夜鸣的琴骨?” “差不多。” “你还记得在狼咽地牢,面具人冲进前你说的话吗?” “……记得。” “我可以问问,是什么刺激让你有那种认为?” 你的情,不浓;你的爱,很淡。也许,是我太贪心…… 因为他受伤,她心痛,就算他出尔反尔,她也不曾真正埋怨过他,甚至为了他的一句话,她反覆思量,她的情是不是真如他所言的淡了。 “随随……” “不要叫我。”淡淡的嗓音有了波澜,一时间,她竟兴起了狠狠咬他的冲动。一把拉过他,气息吐在他脸上,她也顾不得了,“辰门,你故意给我找麻烦是不是?情浓?怎样才叫情浓?是不是天天黏在你身边才叫情浓?是不是有事没事问你爱不爱我才叫情浓?是不是天天嘘寒问暖念着你才叫情浓?” 她是不是太随和太宠辱不惊了些?偶尔,她是否也该发发脾气? 不理他的惊讶,她犹气闷难平,冷声道:“族里大事小事不断,我有时间天天黏着你吗?你有时间让我嘘寒问暖吗?还是你觉得我开口闭口就问你爱不爱我这个蠢问题很好玩?如果是,我可以告诉你,我一点也不觉得好玩。你若喜欢,对不起,我没空陪你发神经。土星骨宫不、欢、迎、你!” 黑暗中静静瞧她半晌,悠悠轻嘆,他紧紧抱住她,“对不起,随随,我不该太任性,不该……不满足。” 是他的错,全是他的错。在狼咽地牢他怎会说出那种说来? 对,他不否认,又夜鸣将他埋藏在内心的不安活生生挑了出来。他从不觉得自己多完美,对任何事他可以不在乎,唯独与随随扯上牵连,他就是少了那么些自信自傲自得呀。或许,正因为他将全部的爱恋倾注在了随随身上,故而让他有了丝丝的怯意。这怯意却借着又夜鸣的讥讽令他的心有了一剎那的动摇……他的错啊。 她发这狠,为谁? 月纬的话响绕在耳,他总算明白了。 这个孤僻寡言的女子,这个嗜好隐居的女子,这个总爱缩在角落不理人的女子,这个……他爱之,并为之所爱的女子,对他的情,不淡。 从来就不淡。 他已经很窃喜地以为,她发这狠是为了他,她灭了狼咽族也是为了他。 为他发狠,为他灭族……呵,她在许诺爱他的同时,不知不觉早回以他同等的爱恋了,是他蠢是他笨是他愚昧,独自陷在胆怯之中蒙了双眼,没发觉自己在她心中早已是弗远无届……请容许他这小小的自得。 抑或,两情相悦间,麻木的一方实际是他?唔,他要反省。 言出必行。懊悔者立即开始反省。 一,二,三,反省完毕。 第111页 小心翼翼拍抚她的背,确定她无心挣扎,他放大胆偷偷啄吻她的颊,恢復了清亮嗓音:“随随,我从来没看到你束起头髮的样子。” “没必要。” “但狼咽族饱了眼福。”他语有酸意。 “……我不看人,怎么对阵?” “为什么要对阵?” “当然是为你……”乍地醒悟他在套话,她急急顿口,却已掩不去他的得意偷笑。 “为我、为我!呵呵,果然是为我!”双臂在她腰间收紧,脑袋枕在她肩上,弥散开的,是久违的亲昵。 “随随,我好想你。” “……”不理他,她气闷未消。 “随随,你很爱我。” “……”任他自说自话,反正她什么也没说,什么也不算数。 他不再说话,却忙不停地啾吻她的耳垂。原本被他强搂在怀中,慢慢地,却随他的倾斜倒在地上。 习惯了黑暗,她能够瞧出他隐约偏柔的轮廓。五指滑入他的发,指尖传来的是熟悉的柔顺感。两手绕过他的颈,一左一右定住不安分的脑袋瓜子,狠狠往下一压,她吻住他,纤细的身子不知何时换了位置,变成她居高临下。 今晚是他的好日子吗? 享受着温暖的舌勾画他的唇形,他心头泛起阵阵酥麻,雀跃不已。他应该主动点…… 就在不老实的手掌沿着馨香的腰身慢慢下滑时,她却如吻他时那般突然放开,几道唿吸后,淡淡的笑声犹响在耳,吐出的话语,听在他耳中却是可媲比二十八蛙的索命叫声—— “辰门,我常想,我们从小就是朋友,没人阻拦过。五星尊位是世袭,我们成为五星尊长,也没听过反对之声。族里都当透骨眼是宝,我知道,就算我是一个不称职的土尊,他们也会无条件包容我。所以,他们从来不阻拦我们做任何事,包括——我们成为情侣。” 他动了动,薄唇立即压上两根指头,听她轻轻嘆了口气—— “我常想,如果我不是天生透骨眼,我会不会也如你一样,如月纬、荧惑、摄缇一样,从小就嚮往成为五星尊长,尽全力承担起守护古骨族的职责。有时……我真想自己的右眼能瞎掉……” “不……” 惊唿冲出他的唇,引来她的低笑,“放心,我可没自残双眼的意思。我只是想……很单纯地想,若不是因为天生透骨眼,你也不会注意到我吧?你不注意我,我们也不会成为朋友,成为情侣。那时的我,是绝对不会主动交朋友的。走到今天,你应该注意到,没有一人反对我们在一起过,是不?小时没有,长大更没有。也许,我们之间太顺了,顺利得有些无味起来,似乎我们在一起是理所当然的,不是吗?我想,我也习惯了,可……当你说我的情不浓,我的爱很淡时,我是第一次看到你那种凉凉的眼神,就像你看陌生族类一般。” 没有没有,他不承认不承认。 想反驳,无奈唇瓣被狠狠捏住,就是不给他开口的机会。 “习惯会养成麻木。这些年,我想我是隐居得太久,久到……有些麻木了,不知你这张脸上除了撒娇微笑做鬼脸之外,还有怎生不同的表情。所以……不要理所当然,不要水到渠成,我们,做朋友吧。” 第六章被弃 随随还在发狠啊! ——我们做朋友吧! 什么意思?什么意思? 倒挂在阴暗角檐边,黑袍黑髮融为一体,而本应俊美惑人的脸上如今却满是幽怨。抱着已经煳掉八分的脑袋,他想不通也想不透。 以往他要找镇随,入了土宫后院就能找到;以往来去土宫,从未有侍卫出声阻拦;以往他想沐浴,不必出声,侍女五福早备好了温水候着;以往他想亲近随随,那土宫总辅鬼趣证只有黑脸黑脖子的分儿……所有的“以往”,如今全部变成为“不可能”。 随随到底在想什么? 盯着遥远——对他现在的位置而言,的确是很遥远——楼阁上疏影轻晃,碧纱飞扬,幽怨的脸又平添三分凄凉。 他可以瞧到阁台内走动的人影,却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他是可以像以往一样,光明正大撞进去缠着随随,但结果多是被侍卫阻拦,更讨厌的,待他摆平那些侍卫,随随也不知跑哪儿去了。与其如此,倒不如远远瞧着随随来得自在些。 “呜,随随……” 一声悲呜,夹在乍起的夜风之中送上半空,愈飘愈远,飘入楼阁碧纱…… 楼阁明亮处,是一间书房。 分神看了眼被风捲起的轻纱,批示卷宗的男子抬头,沖屏风后俯身读书的女子说道:“我主,您该休息了!” 男子身着褚青一色衫裤,身形瘦长,眉眼深邃,容貌并不俊美,却是耐看。他正是土宫总辅鬼趣证。 他并非古骨族灵,本是鬼界夜叉族,儿时全族因战火被灭,他孤身一人逃入灵界,被镇随所救,从此长伴其侧,若说他留下是为报恩,也未尝不可。镇随儿时极厌土尊之位,十八岁时被辰门说服承袭土尊之位,他也由近侍升为总辅。 第112页 她不爱理事,土宫大小事务皆由他打理。从小他唤她“我主”,承袭土尊之位后,她初时不喜被唤为“土尊”,他也未想过要改口,一直唤到现在。 “鬼趣证,我做这土尊之位也有些年了,你说,我是不是也该学爹当年一样,把这麻烦丢给自己的娃儿,然后无事一身轻,去逍遥快活?”趴着的身影动了动,偏头向屏风看去。 镇随并未束髮,但为了方便读书,覆眼的白纱成为临时发绳,将乱发拢系在脑后。她晃了晃曲起的小腿,颇有些自得其乐。 握着骨笔的手渐紧,鬼趣证飞快道:“您正年轻。” “我总会老嘛。” “您……”他无意在这话题上打转,想了想,下笔疾书,嘴里同时说道,“我主,近来传闻您与水尊……他被您抛弃……” “哦!”轻轻应了声,镇随似乎完全不受流言干扰,小腿摇晃,脚尖相撞时,又轻轻翻过一页。 云淡风轻的性子,终究是多一份洒脱与恣意。 “我主……” 未等他再多说什么,镇随突然开口:“鬼趣证,你在我身边有多少年了?” “十五年。” “你可曾想过,你愿意与怎样的女子面对面,相对一辈子?”她呢,又会与怎样的男子面对面一辈子而不生厌倦?脑中瞬间掠过一张脸,红唇不禁扬起。 沉默良久,镇随侧首,见鬼趣证放下骨笔走到飞纱边,缓慢却肯定道:“那必是属下爱之疼之,愿以生命相守的……妻子。” 只是,他从不敢奢望。 屏风后传来吃吃笑意,清脆如铃。 笑声歇后,镇随似真似假说了一句话。正是这一句,让鬼趣证脚下一软,差点形象全无地跌坐在地,更惊得他的魂儿魄儿飞离肉体,数日归不了位。也正因这一句,在水宫内掀起轩然大波,波及无辜甚多。 只因镇随说:“鬼趣证,我们生个娃儿吧!” 歌舞昇平之后,宴散曲终。 热闹的谢访后,各族使者纷纷告辞,古骨城渐渐恢復原有的平静。 秋风已起,午后纳凉。 骨骨阁外,蔓藤如盖,拢出一片阴凉。其下,这些日子跑得不见踪影的五星尊长难得齐聚一堂,或站或坐,或倚桌假寐。他们前方,一老一小正在拼架他们的新欢——暗红色兽骨一副。 原来,老族长等得心焦,前段日子不好意思紧催,如今战事访者皆告一段落,骨骨阁的收藏自然而然被提上日程。 这一边,老族长在自说自话。 那一边,五尊表情不一,但都非常给面子地频频点头,就怕老族长发现他们心不在焉。 悄悄走到斜靠蔓藤的女子身后,俊美的脑袋轻轻搁在她肩上。女子动了动,站直身子斜跨一步,让他的脑袋落空。 “随随,你要生气,沖我来就好,何必……”一把将女子带入怀中,俊美的脸上有一抹暗恼,“何必说些惹我生气的话。” “哦?我说了什么让你生气的话?”瞧那三个傢伙外带一老一小对蔓藤这边的声响视而不见,镇随勾起笑,吹动唇边白纱一角。 “你明知……”他嘆气,捺下心中怒气,平静道,“你性子随和,对什么都不乎,但有时说话也要注意一下啊。你不在乎,我在乎,那话对我说当然没事,最好是沖我说,若是对鬼趣证说,岂不……” “什么话?”她侧首,粉颊一时刷过他的唇。 俊脸有些泛青,美目因为瞪她而睁大,柔秀的脸因隐忍怒气而微现狰狞之感。 似乎,他气得也不轻啊。 心情没由来得愉悦,对他擒在腰腹间的大掌也无意推开,贴着温暖的胸膛,背胛处能感到他缓缓起伏的心跳。 “你岂可对鬼趣证说……说让他跟你生个娃儿。”将脸埋进乌髮,闷闷的声音从她颈后飘出。 “说都说了,又能怎样?” 她向来随性,说的话自然也随性如此,想到什么便说了出来,至于能不能做到,想不想做到,她也是随性而已。不想去做,她自然就不会再想这事。 说,也只不过说说而已。 偏偏,有人可不这么认为,“我迟早把那傢伙送给老族长当收藏。”简单明了,他要扒皮抽骨,让鬼趣证绝对没机会觊觎她。 老天,他对随随的独占到了一个怎样的境地,他自己也分不清了。 以往他笑他闹,就是笃定随随会一直站在他身边,会一直一直这么安静地任他缠着。他是不爱随随小老太婆的性子啦,可偶尔也会暗暗心喜自己是她唯一的爱侣,得到她独一无二的纵容。 “说到收藏啊……”她微一沉吟,想起了自己的任务,“我还是快些把双尾肥遗骨找到,省得老族长念念叨叨。”从正午开始,到如今日斜树梢,难怪她想睡觉。 他闻之气极,“随随,我们现在说的是鬼趣证。”她什么时候学会对他岔开话题了? 她微不可闻地笑了笑,突道:“辰门,我们生个娃儿吧!” 此言一出,立即感到背后的身子僵硬起来,腰间的手臂也随之缩紧,抱得她有些吃痛。 第113页 “随随,话不能乱说。”他的声音杂上沙哑。 “我也对你说了这话,怎么,你要把自己送给老族长做收藏吗?”她说得无关痛痒。 “……”果然余怒未消。心中暗嘆,他无奈,“随随,你到底在气我什么?” “咦?我在生气吗?”她好诧异地回头。 “……”气得非常厉害了。 说话间,老族长已完结他的念叨。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拉开腰上的手,快走数步拉开两人暧昧的距离,她转身沖他一笑,淡淡的,随后拂袖而去。 “气死我啦!我要抽他的骨。对了,向荧惑借套刑具,我要好好尝尝折磨逼供是什么滋味!” 如风般旋入白色华阁,未等雪发男子眨眼,身边已坐上一个美人儿,可惜的是,眦睚阴沉的眼神破坏了那份美感。 挥手退了阻拦未及的近侍,月纬丢开手中书卷,趣道:“你什么时候对荧惑宫里的东西有兴趣了?” “现在。” 他气唿唿咬着袖口,全无水尊应有的风度,月纬瞧得有趣,也懒得提醒他。这傢伙无事不登三宝殿,今日气沖冲杀来他这金宫,也未必有什么好事。静静坐着,他等着杀气腾腾的傢伙开口。 “鬼趣证,我要抽他的骨。” “他是土宫总辅,犯到你了?”一杯凉水倒在辰门头上,让他清醒清醒。 “哇!”急急跳起,甩开满头水珠,俊脸上的杀气不见减少,反倒有暴涨的趋势,“月、纬!” 剑眉微挑,月纬不跟他绕弯子,“你想发牢骚,我今儿没空听。你想要我给些建议,就简单明说。” 冷瞪冷瞪,瞪瞪瞪……瞪他良久,两张俊脸终于拉近贴在了一起——别误会,只是小声交谈而已。 喁喁细语间,辰门得一“良策”—— 怒极必反。既然镇随生气,倒不如让她再气一些,一次气过头,也就不会再生气了。 那辰门又该如何让镇随气过头? 呵呵,世间有心之人,都不脱相知相恋相磨相探,若藉以外物刺激,效果就更非同一般了。 她孤僻,不代表她笨;她爱发呆,不代表她什么也没想。 镇随自认脾气不坏,也不觉得自己是死脑筋,将一辈子的喜好厌恶全归咎在透骨眼上是非常笨的,她当然不会这么做。 天生所赐,何必去怨天尤人。 她很习惯坐在角落里,静静的,不说话,当辰门出现时,她仍是习惯坐在角落里,静静地看着他长袖善舞。他们,很像两个极端。 ——我们做朋友吧! ——我们生个娃儿吧! 这两句话对她而言,都是随性想到而冲口说出,可耻一点承认,她说这话时并没有太多的思绪闪过脑海,也不会去推演将有怎样的后果或怎样的影响。难听一点(她不想承认),唔……就是说话不经大脑。 但,镇随的性子中有慢热的特质。 即是说,对于某件事,最初她的脑子可能是乱闹闹一团,因为突然闪过一个词或一句话,她说了出来,然后,她会慢慢去想,想这件事是否有可能,或她是否愿意去做这件事。好比承袭土尊之位,也是由最初的彷徨难定到思绪的清晰明朗,再下定决心。 生气,她也能慢热。 对辰门的冷淡,她不认为错在自己。她本就没什么弯弯曲曲的心思,也不认为自己有一颗玲珑剔透易碎心,她只是气,单纯地生气而已。 他心思突变,就能变脸指责她的情太淡吗?他兴高采烈,以为撒撒娇就能当什么事也没发生吗?或者,他说一句“我错了”,她就随和地一笑而过? 事实证明,不行。她的气量并不如想像中的那么大。 他必是知道她在生气,这些日子安静许多。她呢,不知自己会气多久,但现在每见他一次,每多看一眼那张幽怨的脸,满心的闷气无形中就消散一些。 仅仅只有一些哦。慢慢的,再过些时候,这些气也会消得无影无踪吧——她想,但,这种想法截至在他突来的诡异行为止。 这一日—— 她在后院正与鬼趣证、东焚、南若研究人界什么地境会存有双尾肥遗,前院突然传来闹哄哄的声音,闻声而去,竟是辰门带了一堆舞娘乐师拥入土宫,要给她庆生。 “我的生日?什么时候?”她转看鬼趣证。 “五天后。” 她本想拒绝,看到他可怜兮兮的眼神,心头不知怎地软了下来,默许了他的所为。结果,整个晚上只见到他色迷迷直勾勾地盯着舞娘妙曼的身姿,就差没流口水以示心痒难耐了。 他的表情让她觉得有趣,反倒对舞娘们娇艷的舞姿没了兴趣。盯他看了一阵,没见他扑上舞娘,却把色迷迷换成了惨凄凄,直冲她射过来。 这是诡异之一。 待到生辰那日,他藉故拉她出门买礼物,一路上不断用那双秀美带媚的眼珠子勾引(她觉得这个词非常适当)街边女子,以为他又有什么任务要完成,她自是没有阻拦他的怪异,却不想,一路行来,她的生日礼物买了一堆,他的身后也跟了一堆——全是被他的秀媚眼儿勾引来的——男灵。 第114页 “你长得——比女,不,比我还漂亮啊。”她适时地赞美了一句。 他如丧考妣。 这是诡异之二。 其他……恕她太忙,实在是分不了心神看他如何作怪了。 为老族长寻骨一事,虽算不得紧要,也算是一件较有价值的事——半年的休假对他们都是诱惑。辰门的琴骨已寻得,他什么时候送进骨骨阁就是他的事了;另外三个傢伙方面,从侍卫的互动中偶有消息传来,多是有了线索。她还听鬼趣证提及,“某宫”的总辅竟然设了赌局,押他们五人谁能第一个补上骨骨阁的收藏,一赔一百。 这赌局,族长听说了,老族长也听说了,他们也非常“称职”地押了一把。 看来她也要加快步伐才行,总不能四个傢伙全交了骨骼,她却仍在土宫里看黑蛙吧。只希望在这次出宫寻骨的时间里,别再有麻烦找上她了。有一点她敢肯定,只要不与辰门搅在一块,应该会少很多麻烦。 而忙完了寻骨一事,她也的确心动自己的那句无心之言——“生个娃儿”。 有了娃儿,土尊之位便有了后继者,兴许她能早一步交出尊位,交出责任,至少,做个垂帘的幕后土尊也不错,什么事就让她的娃儿去做吧,呵呵…… 她的娃儿不一定要天生透骨眼,但一定要有一双美美又水水的星眸,要有高高的鼻子,要有红艷艷的小嘴,皮肤要白白的,下巴要尖尖的,最好是秀气可爱又英气不减。娃儿是男是女不重要,只要看上去赏心悦目,像辰…… 等等! 笑容一剎那凝固在唇角。 脑子里方才跳出一个名字,似乎又被她自己给吓得缩了回去。 已经不生他的气了吗?怎么没由来地会想到他的脸?抑或,她根本是在……在…… 在什么呢? 这些日子,她到底在想什么,又在……怕什么? 乱了乱了,似乎全乱了。她会怕什么,她又能怕什么呢,是不? “我……到底……到底怎么了……”一声嘆息传来,明镜边,女子双手一拢,将额边乱发全数拔到脑后,露出一张净白秀气的脸蛋。 看了二十来年,这张脸在她眼中已失了美丑的标准,只是,她依然会觉得那张偏柔偏秀的脸很美,存心作乱时,那脸会横生一股子媚味儿。 美丽之物,易得喜爱。 水眸黑亮,映着镜面闪过一抹流光,那是…… 在镇随彷徨之际,“某尊”比她更彷徨,哦,还兼有满肚子的气愤。 “你的主意到底行不行?”拉扯着雪发,辰门心里七上八下。 “你在怀疑我?”冷冷瞟他一眼,月纬动也不动。这双手的放肆,自会有他的侍卫教训。 “根本没效果。我看不出随随有生气,也没有更生气。”被冷面侍卫直瞪,辰门悻悻收回蹂躏雪发的手,开始捶大腿。 是不是他长得太安全无虞了些,扮色相扮得不到位?该死的,他第一次讨厌自己这张脸起来,要这么柔这么秀干吗?惹得随随竟说出“你长得……比我还漂亮啊”,听听,若是随随觉得他比她还漂亮,还肯点头嫁给他吗?不然……嗯,虽然是下策和下下策,总比没有策的好。 下策——他去撞墙,把自己撞得丑一点。 下下策——也是最最最坏的打算,不过就是把这张脸画花掉,弄个刀疤叉叉加印记什么的,以增添男儿气概。 “行了,你要脸上有刀有叉,去找荧惑。别在我这儿念经。” “主意是你出的。”辰门怪叫,两手又开始蹂躏雪发。 怒瞪——冷面侍卫两道白光射来,几乎要灼了那双手。 太过分了,金尊的雪发是她们最宝贝之物,被他这么一抓一揉一拧扯的,分明就是欺人……不,欺灵太甚! 被“瞪”之尊全无警觉,月纬也不恼,只笑道:“她是你的,不是我的。” “你迟早也会有的,先帮我想想。” “我?”哂然抿唇,月纬拍开他的手,昂藏一笑,眼角扫向冷面侍卫,“碧沙,辰门说这话还真有趣,对不?” “对。”完全是笑话,还是非常蹩脚的那种。冷面侍卫的不屑之态全数展现。 第七章镇谁 她不怕,她一点也不怕。 如果没有意外,她现在应该与鬼趣证研究人界地图,以翻找双尾肥遗,而不是被“据说”已经关入冰窖的人挟持。 她这土宫后院是不是戒备太松怠了些,竟能让此人潜入而不知。 方才,鬼趣证因阁楼外有异响出外查看,她背对楼门,只听有一道脚步声来到身后。也怪她大意,以为自己的地方便全无警觉心,一门心思研究着人界地图,直到一阵寒凉袭上背颈,她急转回头,颈上被来人缠上一圈细丝,金光闪闪。 第一个闪入脑海的念头是——他在那一战中未死吗?再来——他应该在辰门那儿啊! 没空让她细思这两个问题,鬼趣证已返沖入阁,震怒下唤来土宫侍卫,吵吵嚷嚷间,不应该出现在土宫的辰门也不知从哪个角落里冒出来,对于她被来人挟持的景象亦是惊讶莫名。 第115页 “又夜鸣,放开她!”偏柔的俊脸难得有了冷硬感。 “你认为我会吗?” 阴恻恻的声音响在耳边,镇随闭了闭眼,不多挣扎。 在被金丝勒住脖子时,覆眼白纱被扯了下来,迫她不得不立即闭眼。 在非自愿的情况下,她可不想看得满眼骷髅。 待到乱闹闹的声音中传出一道熟悉且清朗的男性嗓音,她才抬手捂了右眼,左眼眯开一条小缝,想确定是不是听错……看到他后,小缝眼立即睁圆。 水宫与土宫相距甚远,他、他真是神速啊……呃,现在没空让她感慨,脖间因金丝愈缩愈紧勒出道道红痕,老实说,很痛,非常痛。这也是她不挣扎的原因。 “你何时逃出水宫?”宽袖一拂,挥退欲冲上前的鬼趣证,尊长威仪展露无余。 深夜来此,辰门并未束髮,黑髮披散肩头,扶摇夜风之力,仿佛被赐予生命般的灵动,轻摆在腰间,衬着月白长袍,为俊脸染上一份阴狠。 “你救我,不是要我逃吗?”灰发随意用黑带束在脑后,一身朴素黑袍,即使身为败将,又夜鸣仍是优雅不减。 他的话,引来侍卫们低唿,视线一致看向辰门…… “我让你逃?”凝眉倾首,见他怀中女子紧捂右眼,左眼时而闭时而睁,暂无危险,他心中暗松口气,看向又夜鸣,“又兄,我想你是误会了。当日一战,你七窍流血,命已丢去九分,我将你拾回宫中,可不是为了救你。明水说你未死,我便由他处置了。看来……”上下打量,他点头,“明水把你照顾得不错。” “谢了。”又夜鸣并不感激,阴沉一笑,说道,“辰门,你救我一命,我可一点也不感激你。我说过,你的弱点很明显,乖乖的……” “等等!”竖起一掌止断他的话,辰门摇头,“我可从来没想过救你一命。明水那小老头,真是枉为我水宫总辅,这点小事也办不好,我明明叮嘱他要好好……好……”突地咬了舌头,他吃痛轻唿,脑中闪过某个画面。 似乎不是明水的错。他记得被幽安叼回后,急命明水将又夜鸣从狼咽残骨中挖回来,绝对不能让荧惑破坏一个小指头。稍后听闻他未断气,丢了句“你看着办吧”,也未多理会。又因近来随随明里暗里将他冷掉冻掉,失魂落魄之余,哪有心思听明水天天在他耳朵边念什么。他记得……明水曾请示如何处置又夜鸣,他那天怎么说的?他说…… 啊,他说的是——“我要他完整无缺!” 这话没错啊,哪里出了纰漏……啊,对哦,他不过少说了三个字。 青黑雷云在他头顶张狂慢舞,白牙微咧,他懊恼不已。 疏忽,一时疏忽,他的错他的错,原本他应该说——“我要他的骨骼完整无缺”。 俊脸青白交错,辰门心思飞转间,在场的土宫部众可没与他心意相通的能力,只能看着他张张嘴似想说什么,结果又咬了牙低咒连连。 听他低语,又夜鸣冷笑,绕满金丝的五指捏上镇随的细脖,“辰门,我若让你杀了月纬,你必是做不到。但镇随灭了狼咽全族这笔帐我一定要算。”他从未见过镇随白纱下的容貌,当日听他惊唿,一时未联想到,在水宫养伤其间,他可是听得明白也想得明白了。 “是卷耳灭了狼咽族,关随随什么事?”见镇随吃痛的表情,他急迈一步,怒道,“要算帐,去池里找那只黑炭蛙。” “哼,不杀月纬也行,{奇.书。网}我就拿她……”作势收紧金丝,本想听辰门心痛惊叫,但,没有。 他只是冷冷盯着他,修长的身形不再有任何移动。极轻的,他问了句:“又兄,你想怎样?” 恶人以随随来威胁他,这有点像人界那些曲本故事里的“才子佳人患难见真情”戏码——他在摄缇的书房里读过。 随随的表情不难过,应该没受伤。她啊,还是那副淡淡的笑脸……着了迷地盯着粉唇边突然扬起的笑,习惯似的正要回她一笑,眸中却闪入刺眼的金芒,迫得他只能敛了笑,收了情。 “又夜鸣,你想怎样?”这次,没了称兄道弟。 “让他们全都退下。”威胁对峙时最常见的要求。 辰门斜瞟一眼,示意鬼趣证及一班部众出去。鬼趣证依命退出,转身的剎那,眼珠转动,看向阁顶。 “我要你先废去双足一手。” “还有呢?”辰门脸色不变,只是笑问。 “划花你的脸似乎不错,不然,剜掉你的眼珠子。”落败让优雅的人口吐恶言,失了风度。 哂然一笑,也不多言,五指轻弹间,辰门手中多出一柄玄色短剑,瞥一眼又夜鸣,玄色剑剎那划过一道银光,鲜血,溅落在月白袍角。 未想过他说划就划,全无顾忌,又夜鸣脸上闪过一丝错愕。 “不!” 惊唿,来自镇随。 臂上伤口翻裂开来,血红如火。又见他毫不迟疑地举刃向双足划去,捂眼的手不觉滑落,凌空一抓,无形的劲力化去玄剑下落的气势。眨眼间,玄剑微颤,在空中霎时一顿,转了方向,脱手直冲又夜鸣而去。 第116页 剑刃斜斜扫过又夜鸣颈侧,仅划出一道血口,在他侧身躲闪的分神一剎,一道白影扑掠而来,扣住他的双手,迫他松开金丝。 将镇随拉至身后,那滴血的手臂似全无痛感,欺身而上,黑白身影缠斗间滴得满室鲜红。 又夜鸣无怪琴在手,体力功夫并不占上风,数招后,辰门弯腰躲过他的飞踢,曲肘抬,将他撞飞在墙。随即,阁上飘落两道身影,出手如电直点又夜鸣双腿双臂骨关节处,只听得“咯啦”,四声合一声,又夜鸣倒地不起,痛得昏死过去。 阁内有短暂的寂静。然后—— “啊——”一声惨叫,来自辰门。 阁外侍卫闻声而入,却见满地鲜红,他们宠辱不惊的土尊神色怪异,轻轻走到水尊身边,执起一袖鲜红…… 辰门侧首,接着,又是一声:“啊——” 惨叫! 两人面对面,他的左手捂在她的右眼上。 “可以把你的手拿开吗?”镇随忍着向他要解释的冲动,全副心神被染血的宽袖凝去,瞳孔收缩,心,也不由得收缩起来。 “你看到了!”多么委屈的语调啊。 “看到什么?”拉下他的手,正想吩咐侍卫取药,他未受伤的右手却捂了上来。 长长的扇睫眨了眨,柔柔的,轻触他的掌心,引来些许麻痒。 “你看到了。” “……” 她明白他在指什么,无奈闭上眼,立即感到一片柔纱覆上额面,扑面的,是他的发香兼……血腥味儿。 受不了他身上的血味儿,镇随将手伸到额后,飞快系好白纱,再看他,果然见他老老实实坐在桌边,桌上,是侍卫急速送来的药水药布。 “你鬼叫什么。”拢起披散的黑髮,解开腰带为他退下月色外袍,将内衫袖卷到肩部,她为他清洗伤口,神色自然。 他与她,从小便无顾忌,长大后位高权重,更不在乎他人的闲言闲语了(也要有人敢说才行),就算他如今赤裸半身,她也自然不变。 受清水刺激伤口,他咧咧嘴,觑她一眼。没觉得伤口多痛,反倒是欣喜她抿成一线的唇瓣。 “我哪有鬼……哎哎哎,轻点轻点,你们别伤了我的骨……” “你的骨?”她轻嗤,按住他意欲跳起的身子。 “随随,不是我的骨啦。”被她按坐,身子不能动,脑袋却不闲着。转成不可思议的角度,他沖消失的侍卫大叫,“小鬼,记得把又夜鸣的臂骨腿骨给我接上去,东焚南若下手太重了,伤了骨骼怎么办?还有,不准对他动私刑,不准再让他有任何损伤。对了,送到水宫去,快送到水宫去交明水发落。他是从水宫逃出来的,明水一定在找他。小鬼,听到没啊?小——鬼——” 冷风拂动碧纱,送来一声不屑轻哼。 “鬼趣证与你同年。”她提醒。 “我是尊长。”就凭这点,他就比鬼趣证大。 镇随抿唇,不知是笑是讽。静了静,她忍不住瞧他,见他转回头,黑眸直愣愣看着自己,心头一动,不由开口问道:“你……不痛啊?” “还好还好。” “也就是说,你第一声惨叫,是因为又夜鸣的四肢被东焚折断,你怕坏了骨骼完美,所以惨叫。第二声,是瞧到我的右眼,怕被我看到你……生命中最美丽的骨头,所以尖叫?”为他洗伤的手加重力气。 “嗯……痛啊,随随!” 还敢承认?她越发加重力道了,“活该!”横竖伤口不在她身上。 “……”觑觑她的脸色,他聪明得只龇牙不唿痛。眼珠一转,岔开话题,“随随,你就让小鬼直接把又夜鸣交给明水吧,别让小鬼整来整去,把一副好好的骨骼整得零零碎碎。” 她并不理他。为他洗伤的时间里,侍女已将阁内血迹打扫干净。听他“小鬼小鬼”叫个不停,皆掩口闷笑。鬼总辅讨厌水尊,长久不变的称唤也是原因之一呢。 萤壁闪出灼灼白光,照得书房通亮,待侍女抱着染血的纱帘退下后,阁内一时又变得悄然无声。 随随在为他上药,随随在为他上药……呜,他真想感谢又夜鸣。心猿意马间,俊脸上现出不合身份的傻笑。 细细涂上生肌药膏,她突问:“这个时辰,你怎会在这儿?” “呃?”傻笑立即僵化,他弯弯嘴角,眼神闪烁,“这个……我是……追又夜鸣……追到……到这儿的。” 死也不说自己实际天天夜里倒挂檐角做蝙蝠(别以为只有人界才有蝙蝠,那还是灵界族类带去的咧)。他抵死不会承认自己夜里睡不着,只想看看她有没有消气。 她并不追问,“哦”了一声,转问第二个问题:“你救了又夜鸣?” “不是。”否定为先,其他再慢慢解释。 将原委细细说给她听,责任最后当然是推到了明水身上——不知察他的言、观他的色,结果把又夜鸣养得膘肥体壮……不对,应该是生龙活虎,让他有了反噬之机——总而言之,主责在明水,他只是表达未清的旁责。 第117页 她依旧是“哦”了声,并无太多情绪表现在脸上。 为他包扎妥当,她收拾药水,眉眼间的神色淡淡的,只有水眸深处的颤抖泄露了情绪。她…… “随随!”他的视线一直绕着她转,心酸酸地觑着淡淡神色,心知她接下来会开口赶他出去。 绕来绕去,她却绕到他身后去,害他脖子差点扭断。 扳正他的脑袋,她轻嘆一声,小手滑过他的腰,合抱在前腹,柔软的额也抵在了他背上。两具身躯密密贴合在一起,亲密到他能感到她微微的颤抖。 他习惯地想抱她,牵动臂上伤口,也引来她的低喝:“别动。” “好嘛好嘛,不动就不……”习惯地撒娇,说到一半,他苦笑,沖阁顶翻个白眼。他们之间到底哪里不对劲了呀? “辰门,你……很爱我?”闷闷的声音从他背后传出。 这是她第一次问这个问题,以前,问这话的只有他。也因此,他的惊讶明显流露在脸上,即便如此,他却笑眯了眼,点头再点头,“是。” “为什么你会觉得我的情……会淡?”柔肤蹭着他的衣衫,她不让他转身。 “不淡不淡,我没说过。”习惯地撇清主责。 对于他的撇清,她根本无意深究,也没必要。 回城后时常萦绕在心头的怔涩感,终于因今日他划向手臂的一刀而消散。 或许,她不仅喜好隐居,就连对他的……情也在潜有的隐居意识下缩了起来,缩在内心最深处。 所以,见他身缚金丝双眼无神时,她的心渐缩,会痛。 所以,见他被吊在狼咽战车前,伤痕累累时,她的心跳会乍停,窒息。 所以,见他自残左臂,绝狠不悔时,她的心……无所遁形。 所以,她能直视满场骷髅而不噁心,她能灭了狼咽族眉头也不皱,她更能无视东焚南若的冷酷让又夜鸣四肢全废。 近来的冷淡疏离,不是刻意刁难他,而是她在怕,在怕啊。一颗静敛的心,本就不应该存在过于浓烈的感情。而她,做不到。 她对他的情,不是淡,而是浓到令她自己也害怕的地步。 真是矛盾了。情愫依他而生,依他而聚,缠缠绕绕间在心头越塞越满,过满的情愫不会淡去,却会堆切、挤压、变质,所以越来越浓,越来越……呵,由淡到浓,由浓到甚于浓,是他十六年相伴而珍藏得来的呀。 甚于浓,那超越浓烈的,只能是炙了。 小脸贪恋地在他背上轻轻磨蹭,感到他的僵硬,不由失笑。曲指弹下黑幕掩去萤壁,书房内,霎时陷入漆黑。 黑黑的,适合她的眼睛。就算爱他爱到如此地步,抱他时看个骨骼也是件怪异的事,不舒服,所以她不要。嗯,她的右眼天生透骨,这也没办法。 爱他炙热,爱他……唔,还没到“入骨”的地步。若再相伴数十年,她应该会达到“入骨”的境界吧。 下巴搁上他的肩,吻上他因侧首而送给她享用的薄唇,镇随偷偷且快乐地想着。 “我爱你。” “……” “我很爱你。” “……” “以后……不要再问我爱不爱你这种蠢笨痴愚的问题了。我会怕。” “……怕?”僵化者终于恢復血肉之躯,从牙牙学语开始,先发出一个单音,然后学会了说话、思考、怀疑,和提问,“怕什么,随随?” “我怕,太浓,会吓跑你。” “……”太不习惯她的惊人之语,血肉之躯再次僵化。 辰门足足呆愣了三天。 镇随是第一次这么肯定这么直接表露心意,比之以往他问她答的期盼完全不同。因此,他也恢復了以往的“恶行”——吃吃睡睡全赖在土宫。直到明水上土宫逮这个“离职”的尊长,辰门才不甘不愿地回了水宫。 然而,身在曹营心在汉,用古骨族的话,他骨骼是回去了,心却没回。是故,清晨扫地的奇异之景在他回宫后又持续了五六天,等到辰门骨骼在汉心也在汉的时候,又去了三天时间。 近来,辰门在忙,镇随也在忙。 因镇随预留了时间找寻双尾肥遗,故这些天忙着调遣部众,整顿她后院的守卫,日常的搜骨等琐碎事宜仍是交鬼趣证全权处理。 就这样,数日不见,不知谁想谁比较多一些了。 至少,每天接近黄昏时分,水宫绝对会有一名灰衣侍卫来到土宫,传达水尊“命令”。同样,当这名侍卫离开后,土宫亦会有一名侍卫直奔水宫,传达土尊的“回答”。诸如今日—— 垂眼盯着兽皮鞭上的云纹,东焚平直的声音在水宫前殿响起:“土尊今晚没空陪您用饭,土尊让属下转告水尊——请您自个儿慢慢吃,别噎着了。” “随随真这么说?”漂亮的眉头皱起来。 “属下绝无加减。” “嗯?”辰门从软椅上站起,移到东焚身边。他先低腰看看她毫无波澜的表情,再绕着她左三圈右三圈,捂着下巴并不很认真地思考了一阵,视线再次回到等着回话的东焚身上,“告诉随随,若是她今天再没空陪我吃晚饭,我就……一个月不理她。” 第118页 东焚颔首,欲离开。又被人叫住—— “等等!” 她静静转身,盯着磨光如镜的地砖。 “告诉随随,她若不来,我就去。我要去土宫垂钓。”钓光她池里的鱼。 “是。”东焚未走两步—— “再等等。” 东焚很认命地重新转身,也有点不明白,为何土尊能忍受水尊这么多年。 “告诉随随,我决定好好适应适应二十八蛙。” “……” 第二天—— 巨池清澈见底,游鱼戏蛟,和乐融融。 她居然不理他……“扑通!”扔下一把石子,权当泄愤。 黑滑的长髮因他的蹲低而垂散,偏柔的俊脸在落日下青白交错,竟显出难得的冷硬。他身下池畔,巨大黑蛙半截身子露出水面,前腿趴在池岩上,正弯着嘴瞪他。 “走开,别用你可以当绳子的舌头在我眼皮下弹来弹去。”他很厌恶地瞥视。 蛙腿踢水,优哉游哉! “离我远点。”他的声音已是极不耐。 见黑蛙没动静,他突然站起,抬脚正要把它踹进水里,眼尖地瞥到从阁楼中走出的人。 想了想,立即收回脚。飞快蹲下,一把拉过黑蛙的前腿,脑袋凑过去。 “唔,不错,很有弹性,应该很好味道。”一边说一边注意远远的人影举动。 没动静。人影远远与鬼趣证交谈,根本不往池边瞟一眼。 “我今天突然想吃蛙肉,又鲜又脆又滑……” 二十八蛙已察觉到危险气息,意图滑入水池。 “在我手里,你能跑到哪儿去?嗯?”他不喜欢表面湿滑的动物,弄得满手黏煳煳的,特别不喜欢得到随随喜爱的黏煳煳动物,最好的法子就烹了煮了焖了炸了…… 危险!危险!极度危险! 黑蛙挣扎,努力下滑…… “辰门!”阁边传来叫声。 “扑!”黑蛙下沉,成功远离对它造成危险的男子! 轻哼一声,他厌恶地甩开手上黏液,本想快步跑向偏阁,可心中怄气,故意放慢了步子,状似闲恬地踱上前。 “我明日启程人界,你要随我去吗?”未等他踱到身边,镇随已经开口。 “当然要……呀!”他突然想起明水老气横秋的脸来,只要他偷懒,明水就一定会追在他身后念这念那,比他爹还烦。 “怎么?”以为他不愿同去,一弯秀气的眉挑起。 “没什么。去,当然去。是找双尾肥遗骨对吧?”脑中,肥遗兽与明水大战三百回合,肥遗兽胜。 “对。”镇随点头,伸手抚上他的脸,“鬼趣证说水宫近来很忙,你离开一阵,明水能应付吗?” 他正要点头,却又听她笑道:“就算明水不能应付,不放你,我也会拎着你一同去人界。别忘了,当初为了你的琴骨被人当成骗子盗墓贼般追打,这笔帐……” “算我的、算我的。”他当仁不让。 “你答应帮我找双尾肥遗骨,对吧?” “对。”打蛇随棍上,他悄悄黏了上去,轻轻抱住她。 看看腰上的手,纱角红唇绽笑容,“昨天,东焚说……你想来我这儿垂钓?” “……” “想钓我这池里的鱼吗?” “……” “你什么时候喜欢养鱼了?” “……”他才不要养,他是要吃的。偷偷在心里说着,他悄悄缩回色手,慢慢后退,“我……我回去收拾收拾,找双尾肥遗,找双尾肥遗吧,哈哈!” 转身,疾跑——逃命去也。 看着他飞逃的身影,隐忍的清笑终于逸出。 他呀……爱得浓爱得炙又怎样,他若想以此来端架子,她可是理也不理的。 她是古骨土尊,她叫镇随。 这一生,谁能镇得住她?抑或,她愿意去镇谁? 他与她,在相识相知相恋的生命里,被镇的……呵,究竟是谁? 第八章肥遗 “叽——叽——啾——啾——” 鸟鸣山涧。 人界,某一处深幽偏远的峻岭崇山间,一目望眺过去,翠柏参天,猿唿其上,苍松蔽日,鹤唳翔空。美景矣! 幽岭之间有一道崖涧。清溪如一道白练自山崖上飞坠而下,落入深涧之中。碧绿色的深涧边聚了一道清泉,斜上方生着一株不知名的灌木,开得白花似雪。涧风吹来,白色花瓣离枝旋舞,缓缓栖息在清泉之上,如一只只白帆摇曳不定。 涧底清泉泛落花。美景也! 美景,是用来欣赏的。欣赏,需要用眼。因此,与深绿涧崖格格不入的两道身影一趴一蹲,似在赏景。 趴在清泉边的是名女子,她黑髮高束,背向男子而卧。微风拂面,她时而拔着泉上落花,时而揽泉自照,似在欣赏泉中倒影。一帕白纱折在泉边那块高凸的岩石上,兽形白玉压在上面,以防被风吹走。 第119页 女子身后,是蹲在深涧边的……男子。 即便他的脸柔美又秀,但,去掉那张脸,那平板修长的身形绝不会让你误会为“她”。 双瞳盯着碧绿涧水,他正在等待时机,等待间,为了打发无聊时间,男子以小声却又能让身后人听得见的声音说道:“随随你说,双尾肥遗与咱们数年前捕的那只透骨兽有没有亲戚关系?” “骨种不同,哪来的亲戚关系?”女子正是镇随。拾起一瓣落花放在鼻下嗅嗅,她打个小小哈欠。 “可我觉得它们长得很像。” “你眼花了。” “……随随你不能回头哦。”嘴里不准她回头,他却回头瞟了眼岩石上的白纱。 “……辰门,你到底什么时候能把那只肥遗弄上来?” “快了,快了,随随你休息,不要理我。” 到底是谁先理谁的啊。镇随咕哝。 泉水如镜,映出一张愉悦的笑脸。 这次来人界时间不长,半月余,因双尾肥遗并不比寻常水兽,不是人多的地方就有,故他们也不会像寻琴骨一般盲目,只往偏远难寻人迹罕至最好是不至的地方找就对了。 环顾四周,镇随不得不承认,出现在这儿的全是飞鸟山猿,若是真有人晃出一个影儿,她就要佩服了。这儿,根本就是让人变成骷髅的地方——入得出不得,只能等死。 入——想要到这深涧底,唯一可行的法子就是从山崖上把自己扔下来。 没人会活得不耐烦吧。她想。 出——如果那人能顺着淌下的溪水逆游而上,应该就可以出去了。 前提是那人的游泳功夫超凡出胜,但这多不可能。她微笑着想。 在镇随的脸上看不到一点点的焦急,仿若她出现在此地,就是为了欣赏翠柏苍松,为了品清泉落花。 辰门既然拍着胸保证为她寻得双尾肥遗,她又何必劳心劳力,是不? 静过片刻,身后又传来他的窃语:“随随,这次是带活的回去,还是只带骨骼回去?那年送给老族长的透骨兽,他竟然用琉璃筑了一座巨池来养着欣赏。真是……浪费。” 浪费?她点头,“是有点。” 透骨兽名为雷遗,是存活于人界的上古奇兽。它的奇特之处正是它的“透骨”——这并非像镇随的右眼可以透看生物骨骼,而是指它的鳞皮血肉在水中完全是透明的。一眼看去,只见到一副巨大狰狞、状如鱼骨却生有四爪的骨骼在水中游动。 此乃奇兽,当然是古骨之罕。四年前他们在人界偶获一只,献与老族长。辰门所说的“浪费”,并非指筑建琉璃巨池,实是想不到此兽雌雄同体,不知嗜骨成性的老族长用什么东西餵养,四年内生了四只小雷遗。据老族长的计划,他打算生够五只后,将在五星骨宫门前分别修筑一只琉璃巨池,作用……唉,不提也罢。 辰门今日有此一嘆,乃是被深涧中的双尾肥遗勾出记忆,“没想到雷遗一年便能生一胎,咱们把双尾肥遗也带回灵界,随随你说它是不是也能一年生一窝?以后就有大把的骨骼给老族长收藏,咱们也没这么累了。” 她轻笑,正想说他异想天开,突想到什么,不由得收了笑,盯着泉面若有所思起来。 “随随?”他回头。 “辰门,我们在一起有多久了?”她翻身坐起,说话间已伸手勾过白纱系在额上。 “很久很久了,我们从小玩到大,从小睡到大,从小……” “咳!”她捂嘴,决定对他那句深有歧义的“从小睡到大”自动跃过不计较,“你从小就盼着承袭水尊之位,你很喜欢,对吧?” “是啊,随随,你想……说什么?” “十年之后,二十年之后呢,等我们都老了的时候,尊位也要传袭给我们的下一代,是吗?迟传也是传,早传也是传,我啊,可不想非得等我的孩子长到十八岁才传位给他。”倾头俏皮一笑,她盯着辰门的背影,抬手隔空,偷偷在他背上画鬼脸,“辰门,我常想,五星尊长有时候管得太多,做事也太多了。我喜欢躲在土宫偷得清闲,但饶是如此,我也不觉得能有多少清闲的时间。你、月纬、摄缇、荧惑都比我做得要多。而我们做得越多,族长与朝臣们就越闲得发慌……这些你们都知道,只是懒得去提,对不对?” 他侧过脑袋,心知她必有所决定。她并非不聪明,只是懒得想。 “与其如此,你不觉得应该让他们忙一些吗?”修长的身影站起,来到她身边,她昂首,笑靥如雪。拉他坐下,咬咬下唇,她再道,“你说,我们把尊位传给五六岁,甚至二三岁的小娃儿,那一群闲得发慌的傢伙们还会支使小娃儿寻这寻那,为他们在六界之中搜寻骨骼吗?那个时候,他们是不是应该自己去尝尝穿行六界的滋味?” 脑袋搁上她的肩,让她靠坐在怀中,他低笑之余偷得一香,“随随,你想说什么?” “还记得在骨骨阁前的蔓藤下我对你说的话?” 记忆飞转,再飞转,随后,他摇头——光明正大地不记得。 第120页 沖他“吹弹即破”秀美脸蛋吹口气,她试图引导他想起,“你……你听了很生气的一句话。” “哪句?” “让你很生……鬼趣证气的那句。”真的想不起来吗?再不想起来,她重复一遍也不是不可以哦。 “……”他的头埋进她颈窝。 “我们生个娃儿吧。” 静……一时间,只听到风过苍松,流水叮噹。 他的鼻尖在她颈边轻磨,半晌未有言语。 没听清吗?她再说一遍也行:“我们生……” “随随!”慢慢抬起头,素日圆亮的眸轻轻眯了起来,眉心隐隐跳动。睨着怀中坦然的俏脸,他问得危险又低沉,“你想谁跟你生娃儿?谁敢!”放眼全族,谁敢动他辰门命定的妻子呢。 这话问得奇怪。对上他的眼,差点对成斗鸡眼,她也终于明白一件事——他根本没明白她这话的意思。摇头轻笑,她无奈道:“我的意思是,辰门,你不觉得我们生个娃儿是不错的主意吗?” 眯眼慢慢瞠圆,他咽着口水,半晌从喉管里艰难地挤出一个字:“我们?” 天地同寿,日月齐辉,是不是有什么光环打照在他头上了,这山这水这一片绿幽幽的天地看上去也变得优美许多……这种念头,他其实已经邪想很久很久了。 “生个娃儿,将尊位传给他,然后我们一起看他长大,你……喜欢吗?”她爱他,浓烈的情感也不会再因为第二个辰门的出现而转移。事实上,六界之中也绝不会有第二个他啊。 她不会忘记,在许多许多年以前,在晚钟余韵绕在耳畔的黄昏,那个亲手为她系上白纱的美丽少年……唯一的一个。 等了片刻,未得到他的首肯,令她奇怪起来,心头,一时忐忑起伏,“怎么?还是……你不喜欢,不想与我一起看着娃儿长大?” 他仍是静怔,直到小手戳上他的脸,戳得他又麻又痛,神志才回归原位。 笑,点头,再点头。 这是他的回答。 呵呵,终于让他给美梦成真了。 与我一起看着娃儿长大。 这是她给他的许诺啊。她不会轻易许诺,一旦许下,必定不会更改。这算不算是她已经将一生许诺给了他? 是吧,一定是。 从小时开始,自打听说有这么一个天生透骨眼的女娃,他就暗暗记在心上了。第一次见她是在学堂,她趴在桌上睡觉,他一直在等,等她将头抬起来。如愿的,他们成了朋友。他在长大的同时,她也在长大,他甚至记得自己十八岁时,随随的个儿才到他的下巴。 呵,不知从何时起,他的眼只会绕着她转,无论在哪儿,他总是下意识地寻找那抹静立的人影;然后,看着她一天天长高,一天天静敛,一天天的……独当一面。 曾经,因为她袭位时的漫不经心,一些老臣将曾私下怀疑她能否担当起土尊的责任。他记得月纬对那些老傢伙说过一句话—— “你们以为,我会让一个只知道发呆而无所事事的傻瓜稳坐土尊之位吗?” 她的能力,由月纬肯定。 又夜鸣曾说他最大的弱点就是她,他知道,却无意去隐瞒。弱点就弱点,他认定了。 他知道自己容貌引人误会,没关系,他只怪自己太天生丽质,可当她的嘴里说出“你比女人还漂亮”的话,他除了惊就是怕,怕极了她因为这张脸而舍他而去。 也曾经,习惯了过于亲密的距离,他以为她的情依然如最初时那般淡然,淡到他不满足起来,也淡到……令他起了抱怨之心。但抱怨是灾难的第一步,惹得从来静敛淡然的她发狠了。如今想来,他真是委屈。 纠纠缠缠这么些年,他一直庆幸年幼时便与她相遇。倘若再隔些年,或者成长之后,她对他的情就不会如此浓烈,如此让他满足了呀。 她的提议不错,与其让族长与群臣在古骨城生霉发臭,倒不如将尊位传给后生小娃儿,他们可就真是得以清闲了。 依她,什么都依她,生个娃儿,看着娃儿一天天成长,他也会一如既往地缠着她,并,为她所爱着。 “辰门!”他越抱越紧,她忍不住推他。 他绻绻不肯动。 分神瞧了眼涧水,她深吸一口气,移动双脚,微微屈膝用力,瞄准目标——踢! 一脚将他踢进深涧中。 “咕噜咕噜……” 浮浮沉沉,白沫在涧中翻飞,半晌,半截身子冲出水面,他甩甩湿淋淋的长髮,狼狈低叫:“随随,你……” “双尾肥遗!”她好心指指他身后。 涧水从底部涌上来,似有物体缓缓浮上来,一波一波,将他推至涧边。渐渐,一只尖细的蛇头露出水面,随着它的升高,“哗”的一声,水面浮现一只獠牙狰狞的秃顶鱼——脑袋圆圆身子圆圆——方才那只尖细的蛇头正是它的尾巴之一。 一尾在水底轻摆,一尾兇狠地拍打着水面,肥遗扫出尖利的水刃射向近岸边若浮若沉的身影。 掀起白纱看了眼水兽,镇随不怎么心急地叫了声:“小心些!它藏在水底的一尾有伤。” 第121页 那伤是辰门两天前所创。那日寻得双尾肥遗,它正趴在涧边晒太阳,圆滚滚的身躯颇为有趣。辰门玩心大发之余,意图将它的双尾打上死结……双尾肥遗当然不会乖乖被他欺负,一尾扫来……寻常人受不下它这一击,辰门仅是险险闪过,却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落地时正巧一脚踩在了这条尾巴上,想当然,也踩断了它的尾骨。双尾肥遗受了惊吓,潜进涧底躲藏两日不露面。 踢他入水,也不是她心狠,他蹲在涧边,等的就是双尾肥遗浮出水面。如今出来了,还把他留在岸上干吗呢? 现在,双尾肥遗是他要头痛的问题了。她嘛,坐在涧边观一场恶斗也不错,顺便,想想他们的娃儿会生得怎个模样也不错。 像她好,像他也好。 呵呵,他们的娃儿……再顺便想想娃儿的名字也不错。 五日后,双尾肥遗出现在土宫后院的清池之内。 长居池中的卷耳少不得以主人之势教训教训这个初来乍到的胖胖鱼,在池中掀了三五次浊浪后,终于迎来相安无事,而二十八蛙卷耳,依然是池主池王池霸王。 镇随喜欢养些可爱有趣的动物,这双尾肥遗既是活的,当然不能送进骨骨阁成为收藏,所以,她暂且自己收藏好了。又夜鸣自那晚被断伤四肢后,明水如何处置她不知道,隔些日子想起来才问了辰门,得到的回答似乎是又夜鸣仍然被锁在水宫冰窖里,尚未处理。 三个月后,镇随与辰门成婚。 又十个月之后,土宫多出了奶娃儿的娇憨喃喃。 在外界看来,他们是佳偶天成,是天造地设,是水到渠成。其实……呵,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接下来…… 第九章稚儿 灵界纪年:震旦一千三百二十二年。 古骨城,勤学堂—— 她……或者,我们应该称其为“他”? 嗯……嗯……在不确定的前提下,姑且称之为“娃儿”吧。 这娃儿约莫六七岁年纪,柔顺的黑髮垂披在身后,发尾带些卷翘,嫣红的两颊边,微微有些乱发飞绕,其中一缕被含入嘴角。 稚气的小脸精緻白皙,眉不细不粗,眸清亮如星,高挺的鼻子,粉红的小嘴,无一不表明这是个美丽的娃儿。此刻,尖尖的小下巴正有气没力地搁在左手掌心上,睫羽半闭,公然拿夫子的讲课声当迷魂曲,昏昏欲睡。间或,夫子重重咳嗽,娃儿眼皮动了动,却没有睁开的意思。 闷,闷死了! 眉头轻轻拢了拢,表明娃儿的心情并不是太好。 “当——当——” “放学啦!” 夫子尚未离开,不知哪个娃儿欢叫一声,让原本意欲离开的夫子重新坐回,瞪着还算清澈的老眼寻找那一个胆敢不将他放在眼里的小傢伙。 一时间,学堂内鸦雀无声! 沉静维持不到片刻,只听得后排传来“咚”的一声巨响——因为过于安静,细微的声响也显得巨大起来。眼神一致转向后排,只见那个美丽的娃儿正捂着额头趴在桌上,口中低咒连连。 呵,睡得太熟,一不留神脑袋砸到桌面上去了。 “肯定又青了一块。”娃儿低语,再抬头时,见满堂的眼光全定在自己身上,尴尬笑了笑,立即低头收拾书本。 台前,夫子动了动嘴,欲言又止,嘴角抽搐半晌,终于,摇头离去。 待学堂走得干干净净时,娃儿身后悄悄多出两道身影。 眼珠向左瞟,娃儿嘆气,停下收拾书本的手问道:“东焚姨,鬼叔让你来的?” 东焚轻笑,怜爱地抚上娃儿的乌髮,点头道:“是。” 眼珠向右眼,娃儿再嘆气,“莫乐叔,是明叔让你来的?” “是。” “唉!唉!”重重的嘆息,从一个娃儿的嘴里发出来,着实怪异。 支颌倚桌,娃儿拨开搭眼乱发,贝齿咬着下唇,苦恼万分。 东焚姨是娘的近侍,莫乐叔是爹的近侍,因为爹待人过于热络,以至于凡到场处必亲力亲为,这也使得他的近侍几近于隐形,若不指明,别人还以为爹一个近侍也没有呢。 通常,他们不会同时出现。而一旦同时出现,就表示他——要、倒、霉、了。 没错,娃儿是他,不是“她”也。 不合年纪的苦恼攀上他的小脸,盯着投在前方的两道长长身影,他是一点也不想动啊。 为什么倒霉的总是他?为什么? 因为不明白,所以,他常常在半夜困惑得睡不着时,跑到爹娘的阁楼内,抱着娘或爹的大脚追问研究,结果多是被爹拎着衣领丢出阁楼。他缠得紧了,爹会招来幽安鸟将他叼上半空吹冷风,顺便绕古骨城一周,等到他两脚发软地着地时,天已经——亮了。 哎,怄死他了! 他敢肯定,打从他在娘肚子里时,倒霉就已经虎视眈眈等着他了。这不是妄语,他可是确证据凿—— 三岁以前……记不得了。 三岁以后……嗯,就拿那木宫姓摄的小子比吧,摄小子的爹有一只宠物名唤穷奇,摄小子可以骑在穷奇背上满城跑。要多惬意有多惬意;他呢,不是被幽安鸟叼在半空当挂腌肉,就是被卷耳顶在背上当蹦蹦球。 第122页 拜託,他小小年纪经不起吓。 与其他同龄比,他更惨。放了学,其他娃儿可以成群地跑去看傀儡戏,他却必须跟着鬼叔学追踪,跟着明叔学分辨骨骼。 好嘛好嘛,身为古骨族灵,埋在一堆五颜六色的骨头里他也是不排斥的,可每次去哪儿学却是个大问题。东焚来,是带他去鬼叔那儿,莫乐来,是带他去明叔那儿。 鬼叔明叔争他争得很厉害啊。 照理,两家抢着要他,他那颗小不隆冬的心应该得意得冒泡泡才是,可……唉唉,请原谅他小小年纪吹不起泡泡,他呀,可是一点也得意不起来。如果要他选,他宁愿学那些“不成器”的同龄咬着糖人看傀儡戏。如此,多么轻松,多么有趣,多么……多么……哼,哼,这才是他嚮往的“正常”童年。 小白牙狠狠咬紧,他眯起因嚮往而灼烫的黑眼珠。 该死的,他才不想做什么土尊水尊。他更不明白,爹娘从不急着让他选,为何鬼叔明叔却在一边争得拳脚相加,几欲锋刃相见? 他哪里好?他哪里值得他们去争? 天生异能他没有,天生聪慧他也不敢自认,只不过,他有一个身为土尊的娘,和一个身为水尊的爹罢了。 唉!他苦命的出生啊! “该走了,少主。”东焚柔柔的声音在他耳侧响起。 不情愿地,他还是伸出两支小胳膊,示意东焚抱他。 才不要莫乐叔抱呢,他喜欢东焚姨身上香香软软又带点甜甜的气味。就不知明叔知道这是他选择去鬼叔那儿学习的理由后,会不会气得头髮比月叔叔还白?嘻嘻! 盯着越离越远的学堂,他偷偷笑了笑,在心底。 回到熟悉的清池边,东焚放下他,不意外地,已有两道身影“钉”在池边等着了。见他落地站稳,两道身影同时转向——先互瞪一眼——再举步走向他。 救命啊! 这个时候,爹娘大多不会在…… “少主,您今日应随莫乐回水宫。”身着白袍的明水看了莫乐一眼,再转头时,脸上挂起微笑。 “土宫才是少主的家,他回土宫也是正常。明总辅,你可别忘了。”身着黑袍的鬼趣证睨了明水一眼,再低头沖他微笑。 “少主乃我水宫之尊,回宫并不错,鬼总辅,我想你才是贵人多忘事。” “一尊不事二宫。你扳指头算算,即便是水尊,他一年有多少天是待在水星骨宫的?”鬼趣证轻讽。 明水被这番抢白呛得脸色铁青,正要反驳,一阵轻风卷了过来,黑影倏闪,小身影已被叼至半空。众灵来不及惊唿,那叼着小身影的斑斓大鸟突然松了嘴,将他直直丢下地…… “啊——” 孩童的尖叫响到一半,又一道黑影自地面弹起,接住下落的小身影,再当他是蹦球一般反力一顶,让他多飞高三丈。 “呀!”停顿一下。 “该死的!”再停顿一下。 “放我下来!”听着耳边唿唿风声,感受着空荡荡的漂浮下落感,娃儿只能伸手捂住自己的嘴,以防尖叫……不,以防破口大骂。他迟早要烹了那只大黑蛙。 下落……下落……就在距离地面一丈时,第三道黑影凌空跃起,将娃儿轻轻松松接抱在臂弯,轻旋落地,安然无恙。 “属下参见土尊!” “属下参见水尊!” 垂手而立,四灵——明水、鬼趣证、东焚、莫乐,两两为阵,各自分别恭迎自己的尊主后,再转向另一位问安。 微微颔首,男子俊目含笑,盯着似惊似喜的大眼,突轻啸一声,双臂再次向上抛起。在娃儿惊笑连连的声音里,一道清爽的笑声间起间落,堪堪相融。 “爹!放我下来,放我下来!” 稳稳接下娃儿,俊美男子笑声朗朗,“辰儿,这些日子有没有想爹娘呢?” “有。辰儿天天都想。”抱着男子的脖颈,娃儿看向缓缓走向他的女子,叠声欢叫,“娘、娘,有没有想辰儿?” “有,天天想。”白纱覆面的女子笑靥在唇。 又抛逗娃儿一阵,辰门望了眼身边的一黑一白,将嘴附在娃儿耳边,小声道:“他们又在争你了,辰儿。烦不烦?” 娃儿正想点头,大眼骨碌一转,转而附在男子耳边,以同样小的音量道:“很烦很烦耶,爹!明叔鬼叔什么时候才能不吵不争啊?” “等有两个你的时候,他们可就不会争了。” “两个我……”娃儿歪头想了想,黑白大眼眨了眨,明白过来,“哦,我知道了。是不是我答应他们,他们就不会再争我啦?” “答应他们?”辰门听得满头雾水,不明白自己的儿子半路蹦出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答应他们什么?” 娃儿皱鼻做个鬼脸,挣开美美亲爹的怀抱,跑向那一黑一白,好大声叫道:“明叔、鬼叔,你们不用争了,再忍耐几年,好不好?” “……”他们不太明白这话。难得一致地对望,鬼趣证看看同样迷惑的尊主,蹲下身问道:“少主,您所说的忍耐几年是什么意思?” 第123页 “就是在我生娃儿之前啊。” 晴天霹雳! “辰儿,你生娃儿?”为娘者终于听不下去了,抱起娃儿,蹭着白嫩香腮,笑问道,“告诉娘,你打算什么时候生娃儿呢?” “当然是长大以后啊,娘!”抱着她的脖子,娃儿掀玩白纱,嬉笑道:“在我没长大以前,就逢单月到水宫,双月在土宫,好不好?” “长大以后呢?”她的儿子不简单呀。 “长大后,我娶四个妻子,生四个我,一个给明叔,一个给鬼叔,还多两个备用。这样他们就不会争了。” “……” 哦,还可以这样计划啊!谁?谁敢这么大胆教她的儿? 大大的“问号”在为娘者眼中闪闪发光。白纱飘了飘,水眸一闪,若有所思地飘向现出“骨化”之态的夫婿。 “……不是我教的,不是我不是我!随随,你要相信,我可从没对辰儿说过这种话。”习惯的……或者,我们应该说“条件反射的”,辰门立即撇清关系。 臭小子,小小年纪就准备起花心的本钱来,该打,该打! —完— (ok,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