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报应就是我[快穿]》 第1页 《你的报应就是我[快穿]》作者:夜幕下的卡多雷【完结】 本文又叫:神特么莫欺少年吊丝穷!or被炮灰的美人们站起来了。 你「穷」就别怪美人不跟你搞对象,咋还发达之后回来弄死美人,你脸咋就那么大? 那些拒绝了男主就被发达后的男主炮灰的美人们,他们招谁惹谁了? 美貌到能世界和平的宝宁拒绝了吊丝同学之后被报復直到被害死。死后他被西王母继承人给一顿安利强硬地丢到各个世界去做任务,穿成那些被炮灰的绝世美人,救救自己! —— ·70年代美女知青对战金手指乡村流氓(已完成) ·原始社会美男子对战金手指大部落流氓战神(已完成) ·丞相之女对战金手指乞丐皇帝(已完成) ·直男齐乐乐对战游戏里的逆袭情缘(已完成) ·人族圣女对战吊丝追求者(已完成) ·民国玄学大师vs自带系统吊丝(已完成) …… 这些人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都是绝世美人,而被他们拒绝的人也有相通的地方——他们告白的时候都是矮穷矬,但到后来把绝世美人毁掉的时候,他们个个儿功成名就,而且,他们还都有一个名字——天命之人。 凭啥呀,出身好长得好的绝世美人是炮灰……那些心胸狭隘干啥啥不行靠外挂成就事业的天命之人叫主角?问过老天了吗? ps:有男穿女情节,但是没有cp,都没有,这些人都没有cp包括原主们 内容标籤: 无限流 快穿 爽文 復仇虐渣 搜索关键字:主角:宝宁 ┃ 配角:西王母 ┃ 其它:快穿 一句话简介:神特么莫欺少年(吊丝)穷! 立意:即使被全世界伤害也要在副本中努力拯救世界 第1章 杨伟君的故事【虫】 云蒸雾绕,斩仙台高九千九百九十九仞,顶有白玉台,经年染血,已然黑如墨漆。斩仙台上有锁仙柱一根,高三十三丈,自有捆仙索可出,即便是大罗金仙躲不过。 斩仙台下有一石碑,碑文上书,这斩仙台乃西王母所留。 西王母司刑罚,公正不阿,留下斩仙台则为斩杀仙界为祸为害者。 斩仙台高高伫立,上镌刻一百零八条天规戒律。这斩仙台只是高悬崑崙之巅,不见下有万千红尘,不见上有穹苍顶盖,这三千世界,繁华无限,到底就在这世界勾连轮迴之中,有生灵无数,有不动者悠悠,有虚无缥缈者缠缠绕绕。 宝宁看着那斩仙台上虚幻的一道光,眼前的景象让他有一瞬间的失神。 他知道自己是死了的,被几个人堵在胡同里,然后一砖头拍到了后脑勺上,他本来是向前扑倒的,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只觉得眼前一闪,就往后倒了下去,而眼睛一直睁着,看见的也是那一片星空——这大都市的星空已经好久没有这样美了,星星是星星,月亮是月亮的,没有雾蒙蒙的遮蔽着星月之光,只有他眼前的血,带了颜色。 然后,这唯一的色彩遮蔽了他所有的视野,再之后,他就出现在了这斩仙台前。 「小郎君不要害怕。」斩仙台上,一女仙站立其上,她髮髻高耸,头戴玉胜如发冠,并无金簪步摇宝钗这些髮饰,唯独在额头上从那玉胜下垂下一条金鍊,链子下挂着一水滴状的宝石,嵌在一朵金花之中,做了花蕊,再看她双耳坠着大环,下面又叮叮噹噹的挂着不少翠色的宝石,直垂到肩膀,而云肩披身,花纹精美繁复,多多祥云绕了她肩膀一周,这云肩遮住的是她那轻柔丝缎的衣衫,衣衫仿佛反重力似的,飘然悬空,不垂不飞,显得这女仙仿佛也是悬空一般。 然而,宝宁看到,那女仙身后明晃晃竖起的一条豹尾! 女仙往前走了两步,似是怕吓到宝宁,于是也就稍稍露出了点笑容来,这一笑也把宝宁吓了一条——她那两颗虎牙,想当然的是比正常人的虎牙要大一倍了! 女仙指了指斩仙台旁边竖着的石碑,道:「这上面说的,斩仙台乃是西王母所留,我便是西王母的传人了,故而小郎君千万不要怕我,我还有事拜託与你呢!」 宝宁抖了抖,不知道自己这么个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的好少年小鲜肉到底有什么值得被眼前这样一位女仙拜託的,更何况她还是西王母的后人。 女仙走到他面前,拉住他的手,带着他往上走去。宝宁本是不知道这没有台阶是要怎样登上那斩仙台的,可是给这女仙抓着手,他便跟着她一路走去,双脚的确是踩着空气的,可是又好似踩着了台阶一样,一步一步,便登上了斩仙台顶端。 那斩仙台下面立着的碑文上写着它的来歷了,而这顶端,又有一处碑文。 斩仙台,所斩杀之人未必独有神仙。 女仙指了指其中一个名字,道:「这人乃是齐人,他当年看上姜家女,谁知姜家女乃是龙女,并不嫁人,他便偷偷闯入龙女房中叫人见了他与姜家女私会,龙女哪里能忍,仍旧巧计躲过,这齐人便招来齐王去瞧龙女,使人坏她修行,龙女为此冤死,冤魂不散,找西王母诉苦,王母怜悯,便诛杀了那齐人与齐王,这便是记录了他们被斩杀的事情了。」她一边说,那碑文之中便闪出无数的影像来,正是她说的事情。 之后,女仙又指了一个名字,道:「这人乃是西方之人,他无父无母,本无半点倚仗,自身却十分骄傲,于是打算求婚于天下第一美的公主,公主自然不愿,当众说她只嫁君王,这人便许愿以万金换百人之力,三年后许愿成功,他得百人之力,就得了无数珍宝美女,也回去将那不愿意嫁他的公主丢给了自己手下几百人的小军队,那公主不堪受辱便自尽身亡,死后求到西王母,也得以将仇人斩杀于此。」 第2页 女仙一连说了六七个故事,把宝宁听得头皮发麻。这故事里总是有个绝世美人,尤其是最后一个,不但是绝世美人,还是个男人,这男人绝美又能美到哪里去? 宝宁自己原本也是个小鲜肉,容貌秀美的那种,当然,也是八块腹肌的那种。 女仙又拉着他去看另一边的石碑,道:「这里记录的,便是要被斩杀于此的人。」 宝宁愣住了,也终于说了第一句话:「这……要死在这里的,他们怕不是也是要对美人有什么不轨的想法还是已经做了?」 女仙但笑不语。 宝宁顺着她的手指看去,在第一位的名字便是他很熟悉的一个人——杨伟。 杨伟,宝宁记得这个人是一个非常有名的剧作家,还是个导演,还是个词曲作家,写过很多有名气的小说,据说还写过特别特别文学性的小说还获得过诺贝尔奖呢! 真是一位令人尊敬的伟人啊……所以,他为什么会是第一个该死的人? 女仙一挥手,宝宁眼前忽然浮现出他上初中时候的景象。初中时候的宝宁是校草,但是他长得特别好看,就是全校师生都认为校花在他面前也是甘拜下风的那种好看,他的好看在他十七八岁的时候就已经算是全国闻名了,毕竟,他在十七岁的时候出道,十八岁的时候就有粉丝为他包了全球最贵的十八块ledgg屏循环播放生日祝福——可以说,作为以颜值出道的小鲜肉,宝宁二十四岁之前,算是做到了鲜肉巅峰的。 而二十四岁的时候忽然开始被黑得莫名其妙了起来。当然,就算是有人黑他也无所谓,因为他的颜值实在是太高了,高到丢到哪里都是只有人看他的脸,演技什么的完全可以忽略掉,而他也是那种美而不自知的鲜肉,平时也不炒人设,所以黑他的人也没黑出什么花儿来,只是忽然之间他的资源没有以前好了而已。 但是,在眼前浮现的景象里,他看到的是自己资源被人截断是背后有人做的,这个人就是杨伟。 「杨伟……是我初中同学那个杨伟?」宝宁看到这些景象,尤其是看到自己之前演戏的时候一直有这个群演,这才把他的同学杨伟跟那个着名作家杨伟联繫到了一起——他想起来了,自己在初中的时候被这个杨伟骚扰过,而由于他一直是三好学生,长得又好看,还讨人喜欢,所以杨伟对他的骚扰基本没有造成什么影响,甚至在由于两个人确实学习不是一个层面上的,在他考上省重点高中之后,那个杨伟由于没考上高中,就不得不辍学到他高中外面蹲点卖起了小食品。 当然,在杨伟卖小食品的时候,宝宁对他也是毫无印象的,因为这个人即使跟踪过他一段时间可也仅仅是一个不值得记住的人,如果在多年后回忆起来,他也只是有过被同性跟踪的经歷而已,至于这个跟踪他的人是谁其实也并不重要。 不仅仅是宝宁,于任何一个人来说,一旦脱离了之前的生活环境,之前那些其实并不能给他带来真正用处的人,最后都会被忘掉,无论这个人是谁,因为没有人会记得路过的一个陌生人,即使这个陌生人给他造成了一点小困扰,正如你也不会记得在大街上拦住你要钱的乞讨者到底是什么模样,仅仅能记住有这样一个说自己几天没吃饭只要钱不要饭的骗子罢了。 人,都是这样,更何况宝宁这个人本来就好看,学习成绩也好,即使性格并没有多大的亮点,他也仍旧是被人喜爱的那个人,这样的人,可能会记得谁跟他好,给他买了酸奶跟面包火腿肠,可是偷吃他面包火腿肠的人他不会记得,只能记住有这样一个事儿罢了。 因此,他不记得杨伟,只记得自己被骚扰过还报过警,至于骚扰他的人到底要经歷什么,又跟他有什么关系? 但是杨伟对于这样的冷落与漠视是愤怒的。他觉得自己的痴情被辜负了,他觉得是宝宁狗眼看人低,他觉得是自己现在穷又把注意力都放到宝宁身上所以才没能考上好高中跟好大学——就在这样的「他觉得」之中,杨伟终于有一天咸鱼翻身——四十岁的杨伟从未来穿越回到了他二十岁的当天,还带着他四十岁的那部手机,那部装载了无数优秀作品的手机——毕竟他自认自己是文化人。 之后的事情就简单多了。杨伟做了文贼,还利用优势一路坑宝宁,可惜的是,宝宁就是太好看了而且他自己也老早就说过自己演技不行,只是脸好看,平时就演一演好看的人也不做演技派,所以杨伟能坑得有限——而他得不到宝宁却能靠着自己剽窃来的名望与钱权来巧取豪夺其他人,本来,他应该就满足了的,可是他偏就不! 作者有话要说:  由于这里的世界观是与其他世界观完全不同的所以前情提要比较多。坚持不下去可以从第三章 开始。 这里天道之子不是老天爷对着好的亲生儿子,而是要用来牺牲提升世界的亲儿子,也就是说,天道之子是没啥金手指的,有金手指的都是其他世界随机选取的所以才会给个金手指,所以说天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当自己是金光闪闪大主角的那位肯定不是天道下的万物而是邪物啊。 第2章 谁才是天道亲儿子 这个杨伟就是与众不同得很的人了。 他不是那种靠着自己出头的人,本来就捡了天大的便宜了,之后又潜规则了不少美人,男的女的都有,这可不是一般的吊丝最梦寐以求的美事儿了嘛,早就该消停了不是? 第3页 但杨伟不消停。 他觉得自己委屈极了。 他之前长得丑学习差个子矮又没背景没金钱的,但是他有一颗赤诚的心啊,他觉得自己对宝宁是真爱,可是宝宁完全没把他放在眼里,深深的伤害了他这颗金子般的少年心,而现在他有能耐了,已经不再是当年的那个又丑又笨又矮又没钱又没权的杨伟了,他应该高高在上把宝宁踩在脚下的,让他当年瞧不起自己,让他势利眼! 但是,宝宁毕竟是早有群众基础,又是个绝色美人,即使是性别为男也照样有人喜欢,家里条件也好,不需要靠什么规则不规则的,所以杨伟的各种找茬甚至花钱找人黑宝宁也都没多大效果,最后,杨伟实在是受不了了,也就把自己与宝宁有仇这事儿稍稍的透露给了对他有意思的粉丝们。 粉丝里男粉无论是直的还是深柜的都对这事儿噤若寒蝉,毕竟直的跟深柜的他不敢跟人说,弯的……人家还肖想宝宁呢,他要跟人说了那不就成了情敌?所以就跟一个专门塞了脑残女粉的群里说了,这一说不要紧啊,这些女粉丝们可了不得。 她们之中喜欢宝宁的当然也不少,但是特别有个性到恨宝宁对杨伟当年的真心践踏的更是多啊,其中就有人比较不那么心理健康了,这也是宝宁死亡的原因——他就是被一家里条件不错的涉黑背景的中二少女找人给打死的。 宝宁即使是八块腹肌的男人,可双拳难敌四手,好汉也架不住人多,人家一群小流氓,他打了一波又一波,最后还是被打中了脑袋,死了。 在斩仙台顶端的这块记载着该被斩首的人的名单里,宝宁就看到了这些,也看到了自己死亡的真正原因。 女仙道:「小郎君切莫生气,免得气坏了魂魄。」 宝宁:「……」已经气得差不多了。 女仙指了指这斩仙台上的几把利刃,说:「这几把利刃分别有斩首不同的生灵,有斩仙的有断鬼的有杀人的还有屠妖魔的,各有分工,而在这里斩杀的大多是欠了无数因果的罪人,」她选了一个名字,从已经被斩杀的名录中抽了出来给宝宁看,「你瞧这个人,这人名叫张生,肖想那美貌女尼,女尼不允,他便偷偷走女尼的鞋袜去诬赖女尼与人有私害死了女尼,便有人为了女尼的这番因果而来,将此人带到斩仙台来斩杀,其魂魄则困在这斩仙台下,日日劳作受苦,赎罪之后方可只留一魂去投胎。」 这话说起来就十分可怖了。 女仙又道:「人相由心生,也有前因后果,美貌有天然的有后成的,俱不相同,但美得超出正常范畴的,大多是有天生的因果加持,算是福报,而美貌招人妒,美人惹纷争,本来说是美人惹出来的事情,其实都是觊觎美人的凡人想多了而已,何况大多数的凡人长得再美也有个度,美得超出正常范围的,大都数也是有因果功德在其中的,是天道派下来做事的,可惜的是,凡人大都觉得错都是美人的,而闹出那些祸端的才是要斩杀的妖邪,你可明白了?」 宝宁摇摇头,见女仙眼里那满是不贊同的神色,瞬间只好硬着头皮点点头,毕竟他是经过多少年「美人误国」、「红颜祸水」的教育的,一时间告诉他其实美人都是神仙安排下来干活的,甚至有天道安排下来做事,错的都是跪舔的凡人这件事,他心里真的有点方啊!略微发散一点,不要脸的想下……难道他就是其中之一? 女仙这回脸色就好看了很多,似乎知道他所想所思,沖他微微点头。 宝宁心里突儿地忽悠了一下。 那女仙这才说道:「你所想的不错,宝家小郎君,你也是应运而生的,乃是天道派下人间的一枚棋子,本来是你要做个引导世人向善的主力的,虽然演技差但人品好,赚了许多钱都散了出去,做了一回散财童子才对,结果最后为了世界和平而献身,应当是你赶去救苦救难结果有武装组织看见了就幡然悔悟,最终得以解决当地的纷争——但是这应当是你在十几年后做的事情了,十几年后你虽然死于战火却在国际上有着很大的名气,从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人,而你却死得早了十几年,也没能做到天道的安排,自然是要到这里来消掉你这次的轮迴名额,再想办法让你回去做事的。」 宝宁一愣,心里话道:若是真的是天道派遣他到人间做好事的,那他岂不是神仙了? 女仙像是知道他在想什么似的,脸上表情没变,说出来的话却有些意思:「不然你以为为什么你们长得这样的好看?」 长得好看,乃是天赐,而得到金手指却未必是天恩。 女仙说得非常明白,是不是天恩,要么生来自带,要么半路缘分,这生来自带就无所谓了,可是半路缘分这一说,可不是说的那种超越了天道能接受的范畴就是缘分,天道自己有自己的平衡机制,它哪里会选个「亲生孩子」来养呢?又不是闲着没事儿想要玩养成了。 就算是想要玩养成,天道可选择的那么多,怎么就要选一个一无是处的来养成?它难道自己也不想好所以就真的是随便点的?就算是随便点的,天道这东西,从来都不是选了一个就不变的,它选了一个过几天不爽了就能换一个,哪里有可能选了一个就不变了就等他作天作地的毁掉自己的安排? 天道又不要什么面子充门面,它选中了又改的事儿莫非还少了? 第4页 女仙举了无数个例子来证明多少时候都是天道选中了又改掉的,正因为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所以天道一旦发现自己选中做皇帝的不适合了就马上换个人来,根本就没有一颗歪脖树上吊死的时候。 而偏偏就有人觉得自己一定是天道的亲生儿子肯定不会变,这不是在闹笑话嘛! 只不过…… 女仙嘆了口气:「世界有正反有表里有大千小千,而有的世界在一个节点上就分裂出无数的小世界,这小世界自然也有自己的『天道』,想要取代大世界就得能颠覆大世界,故而就有无数的所谓『金手指』,也就衍生出无数的『天道亲儿子』,其实都是后妈养的罢了。」她指着杨伟的名字,看着眼前的宝宁。 宝宁一拍脑门,迅速明白了这女仙的意思。也就是说,他本来才应该是所谓的「天道的亲儿子」,只不过不是享受那挂的,而是要付出那挂的,谁知道半路杀出了一个杨伟这个小世界天道派来的奸细害死了他,而引发他死亡的则是本来要成为拯救世界的他的美貌?! 女仙见他仿佛是明白了,这才说:「我也不说别的了,宝小郎君,说起来你也该知道了,这你是被人害死的,又因着如此毁了天道的算计,故而你须得圆了因果,将这斩仙台上须得去死的人带来,斩杀于此。」 这话让宝宁吓得瞪大了眼睛看向她:「仙女姐姐,你在说笑话吧?!」他虽然据说十几年后能是个什么维护和平失去生命的小天使,但是他现在就只是一个可怜的小鲜肉啊!虽然他也吊威压也到山里辛辛苦苦拍摄,可说到底他可没直面过人命这种沉重的东西,若是说之前他听仙女姐姐说的那些让他的确对那位莫名其妙的杨伟有所厌恶的话,这时候让他去杀死杨伟,这事儿也让他很难接受——不是杨伟不该死,而是他没法杀人,当然也不是他不想亲手报仇,可亲手报仇与亲手杀人之间还是有点距离的。 见宝宁面露难色,女仙无奈,道:「我本也不是想要你杀人的,但是你若不做,这世上就有无数的世界要被另外的世界吞噬,生灵涂炭,死得更多,而你也可以先去其他世界练习一下,何况动手的是斩仙台,与你也无罪责。」 宝宁还在犹豫。 女仙又道:「你得想一想,你家里还有亲人,你还有你喜欢的事业,就算是你不想做个教化世人的典型吧,那你是不是想要稍微的做个正常人,拥有一个正常的人生?」她这话说得就很有诱导性质了,「且不说你的出现本就是你所在世界的天道积攒了无数的福报换来的,就说那个世界由于你没有履行职责而持续了几十年的战争也是最后导致天道最后不得不与另外的平行世界合拢,而那个平行世界的天道正是把抄袭系统送给杨伟的背后黑手,它的意图就是与你所在的世界合拢,甚至吞併你的世界,这就是真相。」 真相併不可怕,可怕的是……如果被吞併的话…… 女仙声音略哑:「都是通过战争来吞併的,不知道的人以为是哪里发生了战争,但真相就是,我们都叫那个想要吞併其他平行世界的世界为恶世界,恶世界里养恶鬼,恶鬼通过打开的通道到正常的世界里来,在正常的世界里搅乱天下,最终替换了正常世界里的正常人,那个杨伟也不过只是与恶世界的天道脑电波契合了而已,所以,小郎君,你可明白了?」 宝宁点了点头,方才明白别说做个人困难,做个世界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令人心疼。 女仙又问:「这回,你可否能帮忙了?」 宝宁眉头一皱,问:「我为何要听信你说的这些呢?」 作者有话要说:  虫 第3章 我要回城(1) 女仙笑了:「因为你已经死了啊,而你已经死了,我却掌握着你是否能復生的机缘,你是死是活是正义是邪恶本也就没那么多事情了,可是一旦能有个机会復活,那才是天大的好事,换做一般人,便是要他杀人放火他也是乐意的,而我也不必非要跟这个人说这么多,只要告诉他能復活还能要什么有什么就万事大吉了——可是我却与你说了这么多,小郎君,你说我可信不可信呢?若不是你身上有天道的气运,我何必找你呢?」 这话说得宝宁脸都红了。 他何德何能啊! 女仙见他稍微像是有点动意了,这才说:「其实也不是不能寻了他人来做的,只是你的资质最好,一直以来手上什么都没沾过,虽然是为了平了因果,可你没有自己主动去沾染因果,做了明星之后也是一直在做好事,积攒了不少功德,这些功德在危机时候可以保命,总比什么都没有的人要方便得多了,所以你也不用担心去做这件事结果什么都得不到。」 宝宁点了点头。他也已经决定了。的确自己是个无甚可图的灵魂了,要什么没什么,甚至连美丽的皮囊都没有了,除非对方对他这灵魂有什么企图——可是……就算是对灵魂有企图,也不至于闹这么大的动静来企图,恶鬼的话直接吃了就完事儿了,闹这么多骗他也没多大必要,所以他对这位女仙的信任度大约也差不多能过了及格线了。 不过虽然过了及格线,可还是有别的想法的,他毕竟这么多年就是靠着颜值撑过来的,到了其他世界去的话…… 女仙似乎也是看出了他的想法,又说:「即便是你不愿意去做也无所谓,总是不能抵挡过这三千世界大道万千的,我出来与你说也不过是让你明白自己的处境罢了,你且做了这事,倒是自有你的好处。」说着,她一挥手,宝宁就觉得自己是被一阵威风轻送,可一转眼就头晕目眩,眼前一切都纷乱繁杂看得他胃里难受不得不闭上了眼睛。 第5页 再睁眼,宝宁看到的便是一本书,上面写着「大道秘籍」四个字,而他就在这本书前。 大道秘籍,一本看起来朴实无华的书,悬挂在宝宁的面前,没有什么酷炫的探照灯环绕也没有刺眼的五毛特效,有的只是叮噹一声,翻开了第一页,上面赫然写着四个字:「我要回城」。 宝宁看着这四个字,琢磨了半天也没琢磨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却隐隐约约的觉得自己的灵魂竟然飘忽了起来,再仔细想要弄明白眼下的情况,就见一容貌绝美的女子在他面前一闪而过,他刚要找她细细问来,却一阵眩晕,再醒来时,就见周围一群人围着自己,还有人脸上带着幸灾乐祸的神色……不过,这些人身上穿着的,却是六七十年代的旧衣服,补丁摞补丁,脸上的气色也十分不好。 宝宁动了动脖子,想要在这群人的围观之中挣扎起来,给自己争取一点唿吸的空间。这时候,有人说话了。 「哎呀我说小宁,不是姨说你,你看看你,」说话的女人长了一张刻薄的脸,她颧骨突出,面颊无肉,眼尾吊了上去,眉毛却是淡到几乎看不见,两坨面颊上的红色却显示出了她此时此刻的激动,「我就说你不能做什么体力活吧,你瞧瞧你瞧瞧,你这细皮嫩肉的,这才多大一会儿呀,这就晕地头上了!」 宝宁被这女人尖锐刺耳的声音吓了一跳,他脑子里闪过几个带着这个女人的画面,显然眼前这个女人在画面里也不是什么正面人物,闹得宝宁心里咯噔一下,不由得又闭上了眼。 那女人又说:「你们看看,这丫头真的是娇弱得很,果然是城里来的呀!行了,就让她在这儿躺一会儿吧,散了散了!」她说着,伸手赶了赶人,但显然还有好几个人不肯离开,其中男的占了大多数。 宝宁知道自己长得好看,但是……他也是男的,所以之前一直是围绕在他身边的美女居多,现在忽然被一群男人围绕真的是让他有种心惊胆战的感觉,而他也实在是不明白眼前的情况到底是怎么回事,只好低下头去假装不在意。这一低头可不好,他才发现,自己胸前竟然鼓出来两块! 这是……穿越带变性了吗?! 他再仔细回乡下刚才那刻薄女人说的话,就细细咂摸出来了一点儿味儿了——他这算是穿越到了一个女人身上了啊!而且瞧着,这个女人大约还是十分漂亮的那种……至于其他情况他倒是有点不太确定,只希望这个身体的原主能给他留点记忆,免得他到处抓瞎。想到这里,他勉勉强强地抓着手边的一根木棍子撑着站了起来。 「小宁,你没事儿吧!」离着宝宁最近的一个男人紧张得不行,见她如此倔强地撑着镐头也要站起来,不由得上前要去搀扶。 宝宁这时候哪儿能让他扶自己啊!这人到底是谁,在他现在附身的这个「小宁」的美人路上充当了什么角色他都不知道,根本就不敢让他碰着自己,就怕沾到麻烦。所以他连忙摇了摇头,顺便一摆手,把这个男人搀扶过来的手躲了过去。 「我去那边歇一会。」宝宁虚弱地开口,声音也是好听到让他心下一颤,不由得想到原本的自己那个毫无特色的音色,要是他也有这种好音色,早就发展音乐事业了,还靠什么脸啊!心里有些遗憾,但他还是拄着手里的木棍,慢慢往人少的阴凉处挪。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拄着的不是木棍,而是一把镐头。 什么玩意儿丧心病狂,竟然让美女拿镐头刨地?! 宝宁慢慢走着,就听到后面几个男的低声吵了起来,其中夹杂着愤怒嫉妒不必细说,他也仅仅是从中挑拣出有用的信息来方便自己推断出此时此刻的情形。 首先,他现在的这个身体叫宁向红,是个下乡的女知青,其实也才只有十六岁,正是读书的好年纪,只不过现在不兴读书了,要年轻人上山下乡改造思想,而为什么作为独生女的宁向红会下乡,这也是宝宁得以后了解的事情了。至于现在,大概就是男知情跟乡下汉子们都盯上了她,大家都想要能娶到宁向红,可宁向红却藉口自己还小,谁也不跟,也不肯处对象,惹恼了青年点的点长,就给她安排了这么个拿着镐头刨不合规预制板的活,说是刨开了刨出钢筋来才算她的工资。 这里说是乡下,比起一般的乡下来说还稍微的好一些,所以村子里打算自己烧预制板创收,至少能建个小学校再说,只是这技术人员是肯定搞不定了,里面混进去的钢筋又不能白费,所以才想要找人把钢筋刨出来,给正经算工分的。青年点的点长手里有点小权。跟村长村支书又有点面子,就自然安排宁向红去做这个重体力却又十分繁琐的活儿了。 所以,原本的宁向红就是在这里敲敲打打这些预制板挖钢筋的时候晕了过去的。而宝宁则是趁着这个时候穿越到了她的身上。 至于青年点的点长,宝宁知道就是那个刚刚要扶他的人。真是老阴阳人了。他心里有些不屑,还有点噁心。用这种手段来博得女人的好感的男人挺下作的。 同为男人,即使穿越顶替了女人的身份,宝宁心理上肯定还是男人,而在这个时候,他才意识到,男人其实跟男人差距真的挺大的,未必是只有杨伟这么一个神经病……大约,神经病还不少呢。 由于从小到大貌美如花学习又好,宝宁属于那种对于正常人的心理并不能有十分揣摩的那种人,这也是为什么他出道了也是不少年头了演技一直不上不下,总是不能脱离靠脸这个标籤直接升华到演技派的最根本原因。 第6页 但眼下,他总算是稍微釐清了点自己的处境。 傍晚收工的时候,宝宁也是没给记上几个公分的,他用力刨了一下午的钢筋,最后也没刨出几寸长来,晚上回到宿舍又是大通铺,他也不好意思跟那些姑娘们挤的,何况因为这个身体实在是太好看了,女生们也挺排斥他的,回到宿舍里也没有一个人跟他搭话,甚至连晚饭也是给他留的最差的,所以他晚上吃了一个窝窝头就了一碗凉水之后就只能缩在炕尾窝着。 说起来,这窝窝头也是真难下咽。 宝宁揉着胃,心里莫名其妙的就多了许多委屈。 隐隐约约的,他就瞧见了这个身体宁向红的一生—— 这个宁向红是真的好看,也是真的倒霉。她被身边的人追求,其实大多数人也是正常人,没有太多过激的行为,但是坏就坏在她下乡的地方有个地痞二流子卜耀林,这人没别的能耐,但是吹牛喝酒调戏妇女可是特别厉害,见了宁向红就黏上了,不管宁向红怎么拒绝都不行,最后甚至差点在玉米地里强了宁向红,也因为宁向红拼死反抗,引来了众人,才把这二流子卜耀林给抓了进去。 这年头对流氓还特别狠呢,卜耀林一下子就给判了十年。但是卜耀林的叔叔卜由新是村支书啊,平日里倒是对卜耀林没啥好的,可真的把卜耀林送进去了,卜由新却是怒髮冲冠的,就在给知青回城体检的时候做了手脚,让还是黄花大闺女才只有十七岁的宁向红体检单子上写了「怀孕」的字样,把她留在了农村。 又过了几年,卜耀林挖门盗洞的就找人出来了。 第4章 我要回城(2) 卜耀林从监牢里出来的时候正好又是恢復高考的那一年,宁向红本打算靠着自己考出去,谁知道最后通知书却给卜耀林截住了,转手,他就把这张通知书卖了二十块钱,让别人顶替宁向红读大学去了,而真正考上大学的宁向红根本就不知道。 毕竟,宁向红是这个村子里人人皆知的「破鞋」了,又把人送进大牢过,显然就不是什么好女人,再加上她容貌美丽,在许多妇女看来她就是妖妖娆娆的狐狸精,在许多男人看来,她又不肯给他们睡又不肯找个人嫁,那必然就不是正经女人了,肯定是勾搭上哪个汉子了,只是他们不知道而已。 所以宁向红一个好好的大美人,平日里其实男的追求不得也只是最多说她心高气傲给她穿小鞋,女的也顶多是嫉妒她貌美不带她玩,却因为那么个地痞流氓,变成男的只想要睡她,女的只想要骂她,虽说这其中也有社会大环境的问题,也有人性的问题,但是若没有诱因,这个情况根本就不会出现,更不用说卜耀林后来因为那二十块钱发家,做起了倒爷,没多久又说是捡到了一块好木材,得了好几千万成了富翁,最后还娶了宁向红的表外甥女。 可倒霉的宁向红却死得极惨——卜耀林找了他叔叔他们把无依无靠的宁向红卖到更远的山里去,卖之前,他们还要一个个的「先尝尝这大美人的滋味」才行,屈辱到无以復加的宁向红也因此选择同归于尽,可毕竟她力气不够,还是没能真的同归于尽,只是给这几个男人留了几道疤罢了。 至于宁向红如果没遇到这些情况的话,她应该的发展是什么样的,在这些记忆里并没有给宝宁一个答案。但宝宁却看得出来,能让那个卜耀林早早从监狱出来还能做起倒爷的,竟然也是一个奇怪的金手指。这个金手指其实比起杨伟的来要简单得多了,因为这就是一个竹制的印章,拿着这个印章印到什么东西上,这东西就会变成「真东西」,但是这玩意其实就只能使用四次,卜耀林到死也才用了三次。 第一次,卜耀林用这个印章戳了一幅画给自己换来了减刑;第二次,卜耀林用这个印章戳了一个瓷器瓶子并且用这个瓶子把自己做倒爷的事儿给摘了出来;第三次,卜耀林用这个印章戳了一棵树且把这棵树分割开来当成了上等的檀香木卖了出去,用以传流后代。而他剩下的最后一次是为了保障后代福荫的。可以说,他这么个人竟然能得到这个印章,也算是奇遇了,如果不是宝宁知道这些东西都是小世界来引诱人犯罪的东西,他也会怀疑卜耀林肯定是老天爷的亲儿子啊! 闭着眼睛,他把这些信息整合了一下,再算算日子,发现卜耀林正好是在一个月后发现被落单的宁向红,这才把她拖到玉米地里欲行不轨,谁料那日半夜的时候正赶上好几个人凑一起喝多了就去玉米地里放水,这才救了宁向红,可也奠定了宁向红的悲剧。 而一个月的时间……宝宁觉得自己其实还能抢救一下呢,不过此时最要紧的却是要找个稍微人少点的地方居住,他跟原来的宁向红不一样,宁向红是个女人倒是没什么了,他虽然现在顶着宁向红的身体,可是芯子却是个男人啊,这样确实不适合跟这些女知青住在一起。 但要是真正单独居住的话,她就真危险了,这个村子里无论是村民还是知青,在宁向红的记忆里好像也没有几个男人是真正的不为美色所动的,虽然确实有不少人看起来像是家庭和睦的,可在宁向红的记忆里,白天看起来和和气气的老实好人,晚上偷偷扒她墙头的可不少,要不是她说死不愿意,还真不一定怎么回事儿呢,总归她太好看了,再怎么丧心病狂的男人也会心生怜惜,卜耀林则是报復加邪念才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儿。 第7页 所以宝宁觉得,他目前应该先找一条狗再说。这年头吃狗的不少,养狗的也只是养个看门狗,所以抓个狗崽子回来倒是不难,难的是怎么养。现在食物没那么多,养人还未必能养活呢,一个脸盆,洗脸洗脚洗苹果还带和面的,东西是真的缺啊! 翻来覆去的,宝宁就觉得真是过不下去了,不由得坐了起来,呆呆地看着窗户。 窗户还是煳的纸,月色透过那模模煳煳的纸,洒到屋子里的只有能让人分辨出人影的光线,而这个时候,外面星月明亮,虽然比不得点灯,但也能看的见人脸。 这可真的是个物资匮乏的时代啊。 宝宁长出一口气,决定明天刨完钢筋再出去转转。 宁向红下乡的地方虽然说不是特别偏僻的小地方,但是相较于全国来说,确实算是比较偏远的地方了,再往北走就直接进了大草甸子,所以说这边过去绺子也多,她被下放到这边的时候那个在城里觊觎她的领导就直说了,这地方人野蛮,她要害怕就点头答应跟了他就行——可以说,这对于一个沿海城市的小姑娘来说,真得是屈辱得要命,尤其是在脑袋里还满满的都是奉献青春的时候,她是宁可下乡插队也不肯留城里给人做「姨太太」的。 但这对于宝宁来说没有半点融入感。他顶替宁向红虽然不是全然自愿,但对于宁向红的悲剧,他自己也有自己的一套理论,总的来说,他觉得她就是太好看又太软弱了,一个女人好看可以,但软弱就容易被人盯上了,就算不好看,一个女人软弱也还是容易被人盯上,这是他阅读了无数个剧本之后的来的结论。即使他不理解那些普通长相的男人的心理,他也知道他们长得不好看的人总是想要得到好看的人的,这点他自己倒是深有体会。 深有体会的宝宁咬了咬牙,决定一定要替原主宁向红讨个公道。 第二天一大清早,宝宁起来直接用凉水刷牙洗脸,从鼻孔里洗出来黑油油的菸灰让他不由得打了个寒战。这时候,他才稍微的了解了一点这个时代的艰难,但好在,他觉得自己身上精神力器都好了许多,仿佛昨天那虚弱的模样根本不是他。 捯饬好了,宝宁转身去了临时搭的食堂。他知道真的来这边吃饭的人并不多,至少这小半年来是不多的,等到过了年之后跑到食堂来吃饭的人才多了起来。所以他早早的到了食堂就打到了一碗清汤寡水的大白菜汤,又拿了两个窝头。 这窝头也不是精良细作的,玉米面非常粗拉,还有好多玉米皮子跟磨碎的玉米棒子,嚼碎了咽下去的时候也剌嗓子得很。不过宝宁眼下不在乎这些,他吃了手里的两个窝头之后又揣了两个,顺带的喝了两碗菜汤,这才算是稍稍恢復了点体力,转身拿着镐头去刨钢筋。 点长给原主分配这个活就是为了逼原主跟他搞对象,为了不惹麻烦,宝宁还是决定走原主的倔强女孩路线——头髮一甩,谁也不爱。 谁也不爱的宝宁刨了一上午,发现比昨天的进度快了一点,力气也还要大一些,也不知是吃饭吃饱了还是因为灵魂安稳了些人就强壮了……是他魂穿过来了之后真的就把原来的体力带了来,总之这速度也还算可以,只不过他心里也清楚,这刨钢筋的活儿本来就不是知青的活,可以算是点长特地给原主找的麻烦了。 所以说,美貌有时候也是负担啊! 心里把点长骂了一百遍,宝宁把这两天刨出来的三根钢筋用力拖着丢到了点长的脚边,问:「这两根能记上几个公分?」 这时候有专门收废品的,钢铁铜都一直算是硬通货,即使这年头的钢筋大都不是那么的合乎规格,两三根一夲长的钢筋块八角的总归是有的,这也就差不多是一个妇女两天的工分了,所以宝宁才敢这样直接对上点长。 点长也是一愣。昨天才见宁向红这小丫头片子累晕了呢,怎么今天一上午就能把剩下的那块预制板给刨完了? 宝宁又催他:「把工分给我记上吧,我下午就不上工了,明天有什么安排就直接让欣彤给我带个话就行,我一会儿去山里转转。」 他嘴里说着要去山里,但心里想的却是要去草甸子,这地方一边靠山一边靠草甸子,就是不靠大海。要是靠大海,他还能想个招捞点什么吃吃,但是山里跟草甸子,他觉得原主这两条腿,是别想跑过什么哺乳类了。 好歹这时候人再怎么坏也没能当面直接作弊的那么坏,点长还是给宝宁记了工分,等他再想要说什么的时候,宝宁已经跑远了。 「点长,你还真的看上那丫头了啊?」旁边一个头髮特别短,短到贴头皮的男知青走了过来,一脸不可思议地看向点长。 点长嗤笑了一声:「还是个小丫头片子呢!」 男知青点了点头,又不甘地开口:「也不算小了,我家隔壁的大嫂,十四岁就嫁给他家大哥了,这不也过了十好几年?我瞧着挺好的,越小越好,在一起不闹毛病,年纪小的听话。」 这话给过路的卜耀林听见了,也加入了进来,一时间,围过来五六个男人,都在讨论未来老婆到底是啥样的才好。 卜耀林是这小圈子里唯一的本村人,他两手揣在一起,脸上露出了嚮往的痴迷:「我也是就看上小宁姑娘了,多漂亮啊,太俊了,这辈子我就没见过这样的,比画里的仙女儿还要好看吶!要是娶个仙女做老婆,给我洗衣服做饭生孩子,啧啧,这小日子多美!」 第8页 第5章 我要回城(3) 卜耀林毕竟是村支书的侄子,再怎样说话也不会被人当面直接落面子的,但是他这样亵渎大家心目中的女神就显得有些猥琐了,此时此刻还不少人觉得娶了宁向红这样的美女的话就该放到家里养着,啥也不让她做才是对的,所以大家也就顺势转移了话题,其中也包括宁向红下午要去山里的事儿。 这时候也没什么娱乐项目,上山也大多数时候是为了找点野菜蘑菇改善改善伙食,所以也没有人把这事儿当回事儿。 但卜耀林却当了事儿了。 他是从这一批知青一到就开始盯上宁向红的。 他就是想要得到这个眼睛长在头顶上的女人!之前他凑到她面前说话她都不带搭话的,这就是瞧不上他们农村人,何况她毕竟是个女人,总是要依靠个男人的,她有什么资格不跟他好呢?而且,女人嘛,人都说,女人只要被弄上手了就会千依百顺,他当然是心里有想法了。 现在,她自己跑到山里去了,也没跟着人,这岂不是个好机会? 此时,往草甸子那边走的宝宁却一路走一路找,总算是找到了一块看起来不错的石头,拿在手里掂量了两下,觉得还行,直接就坐到草地上,把鞋袜脱了,将那块大小合适的石头塞进了袜子里。 他一路走,找到了两块石头,袜子也就这样变成了装石头的袋子——好像原主也就这么一双袜子了,他这样用了倒是不心疼,毕竟怎样在这个时代报仇雪恨,他此时此刻还是没有头绪的,所以就打定主意先躲过卜耀林带来的第一劫再说。 照理说,第一劫在二十多天后,但宝宁却觉得今天他这招声东击西,大概就能起到点作用,卜耀林肯定不是临时起意做坏事的,所以他也不急,把那两只装了石头的袜子藏在袖口里,继续在这片不大的草地上慢慢走。 说起来,跟他也看过几个关于这个年代的小说,也想着看看能不能打个兔子野鸡什么的回去改善改善生活。看着小说里那兔子都是自己往手里蹦的,他也是没想过能有那么傻的兔子,尤其是这个时候,人手里至少还有气木仓呢,别说野地里有兔子野鸡这种小东西,就是狼跟熊瞎子也是有的。但好歹这边人已经糟蹋过一遍了,那些大东西也不见了,最多也就是有个野狐狸黄皮子就算厉害的,所以说宝宁抱着一种侥倖的心理,满地的搜索兔子。 真不是他馋。换成谁大早上吃了那么难吃的一顿饭,肚子里空落落的,都得馋肉。 走着走着,还真有点动静,宝宁一哈腰,猫着身子,不动了,悄悄的等着那动静慢慢挪动……窸窸窣窣,那声音近了! 他往前一扑,只见一只肥硕的耗子从草窠子里窜出来,呲熘一下就又钻到茂密的草丛里去了。 真是浪费表情! 宝宁歇了抓点肉吃的心思,在这草甸子里找了个地方坐下,静静地思考自己此刻的情况起来。 现在原主只有十六岁,十八岁的时候正好恢復高考,他要是能顺利的在这边考上大学就算是彻底的与这个地方一刀两断了。 至于城里等着的那位领导……他都考到大学了,那领导虽然是干部,可真是不好意思,大学生在这年代也叫国家干部呢! 至于高考的内容,这个他倒是没被小说误导,他知道第一届高考题目,虽然可能世界不一样题目也许会有所偏差,但是难度应该不会差太多,因为他从原主的部分记忆中看出了歷史走向是一样的,所以这相通的歷史走向应该不会改变太多细节。而他现在更想要知道的是如果没有卜耀林的金手指,原主的命运走向会是什么。因为这也是他做任务的一个关键点,尤其是怎样带走卜耀林以及他那个金手指印章的关键点。 皱着眉头,想明白了自己需要做些什么之后,宝宁现在也就没有之前的那么六神无主,不知道该做什么了,至于其中细节,他倒是可以慢慢摸索。而今天,他其实也只是想要小小坑下卜耀林而已。 想得美滋滋,他站起来就往回跑。谁知道头两天下了雨,跟原本的积雪夹了一起,又不像是二十一世纪的时候地上能都收拾得干净,他刚跑两步,脚下一滑,直接就摔了一跤,好在这地面不那么硬,也没摔咋样,只是膝盖上磕了两块泥。 可就这么一摔,宝宁一抬眼,看到的却是一只丑到哭的狐狸?! 这是怎么回事儿? 那狐狸显然也是被他吓了一跳的,身上的毛都炸开了,大牙也支了起来,看样子倒是有点勐兽的意思,但好像看着眼前的是个年轻女人的时候,这狐狸竟然有点放松了的样子,咧开的嘴稍微的合拢了一点。 这玩意……宝宁肯定不能打呀! 别的不说,这个年代打野生动物回家改善伙食虽然确实是大家一致的目标,要是眼前的是个兔子这种繁殖特别快的他也可能下手但是这看起来丑到哭的狐狸在他眼前,他肯定是下不了手的了,这眼前的狐狸看着也是饿了好几天了,且不说这时候能见着的野生动物都快给打没了,他作为一个未来人,当然知道这样不利于发展,再看看这狐狸瘪得不能更瘪的肚子,丑就丑点了,他瞬间就心生怜爱,不由得把之前藏在兜里想要煳弄个狗崽子回家的窝头拿了出来丢给了狐狸。 窝头里他塞了点咸盐,不多,但稍微能提提味儿,不至于那么单调。 第9页 果然,狐狸看见窝头就扑了过去,一口咬下来一小半,也没怎么嚼就咽了下去。再抬眼看宝宁的时候,这狐狸眼里的戒备就少了许多。 吃完了这个窝头,宝宁又拿出了另一个来丢给狐狸,但那狐狸却好似有灵性一般,只咬了一半,却把另一半叼着放到宝宁脚边。 「这还真的是遇到仙儿了呗?」宝宁一乐,又把那一半拿着递给狐狸,「我不吃,我吃饱了。」中午的时候他倒是又吃了食堂,食堂每天吃什么几乎是固定的,中午一般是饼子配萝蔔汤,他吃了两大碗,只不过饼子是贴在萝蔔汤锅里的,实在是不如窝头好拿,还能塞咸盐方便。 但眼前这个狐狸倒是给了宝宁一点点启发,他咂摸咂摸嘴,想到自己以前演过一个网剧就是跟民俗狐狸有关的,只不过这个时候也不好搞小动作……但说不搞动作吧,这些村民又没有一个是不迷信的,真的是特别奇怪了。 管他奇怪不奇怪了,宝宁慢慢往狐狸身边靠近,一边靠一边还在心里祈祷那斩仙台上的仙女能听到,别让这狐狸有什么传染病,最好是个看起来又脏又丑但本质上却是个干净善良的小狐狸……许是他的祈祷有用了,一直到他摸到狐狸身边去,狐狸也没说要攻击他。 可别真是个仙儿吧! 宝宁勉强露出一点笑容来,又伸手在这狐狸脑袋上摸了摸。狐狸显然是放下了戒心了的,也不知道是因为宁向红本身就是天道亲闺女的缘故还是因为这俩窝窝头的缘故。宝宁心下放松,不由得就又靠近了一点、 他今天出来到草甸子这边熘达一下午主要也是过来找一找适合的砖头瓦块的,最主要的,也是为了造成自己是单独出来的,想要看看卜耀林打的那个主意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他好找好时机,最好对卜耀林一击毙命——就是不死,也要他以后不能祸害别人。 宝宁毕竟是个男人,他知道对男人怎么算是最狠的,而他只要下得了狠心,也就不怕原主回来了之后继续软弱下去,她就算再软弱也要别人肯信啊! 撸了一会儿脏狐狸,他眼见着太阳要下山了,这才站起来往回走。 他走了一段,就听着后面有动静,一回头发现那脏不垃圾的狐狸还跟着,也就笑了笑,继续转过头去往前走。走到快到村子口了,后面的动静也就不见了。果然,这野生的狐狸是真的机灵,特别的聪明。 被聪明狐狸折服了还没有两分钟,就听到有人在村子里喊起来了:「卜耀林在山里让狼叼了!快去救人啊!」 哟呵! 这可怎么讲的呢,真是大快人心了不是! 宝宁喜上心头,恨不得马上就跑过去看看那卜耀林是怎么给狼叼了的。 但是他现在要矜持,要保持不动如山——毕竟,他顶替的宁向红跟卜耀林之间并没有什么交集,之前卜耀林倒是不断的撩扯宁向红,可宁向红一颗红心只向科学,完全不把儿女情长放心上,更不用说她根本不会跟卜耀林这种人有什么儿女情长了。 这是宁向红下乡的第二年,头一年吃的供应粮还算好,可这第二年起就啥也吃不上了,她心心念念想的是怎么回城怎么读书,根本就不想找对象更不想结婚,这也是她对村子里的男人跟男知青都没有好脸色的原因,至于女生们排挤她,她也是因为只想要回城,并不算介意。 这个宁向红,此时此刻,还是个满怀善良的纯真到有些傻的少女。 宝宁不知道她如果没有遇到卜耀林这个淫贼会有如何发展,但是他知道她这样的心性如果一直下去是不可能有什么成就的,而他的到来,一个是收拾卜耀林,顺带着所有在宁向红悲剧命运上做过推手的人,他都要一併收拾;另一个,就是看看宁向红回来发现自己从小白兔人设变成母老虎人设之后会怎样做吧。 第6章 我要回城(4) 许是第一阶段初见成效,宝宁只觉得脑子里像是有什么松动了一点,心里也轻松了很多,仿佛这个世界对他的到来终于算是承认了似的,再也没有那种雾里看花的感觉了,反而是脑袋清楚了不少,甚至还了解到了原本的世界线——如果卜耀林没有金手指,那么宁向红应该会好好的上大学好好的努力学习,最后成为一位明明可以靠脸却非要靠才华吃饭的医药学家! 真是太……惊喜,太意外了! 宝宁带着笑意,回到了女生宿舍。 既然宁向红按照原本世界线里是这么有本事的人,他可不能耽误了她,还是把原来的课本翻出来,好好念一念才是正经——说来也是神奇,宁向红本尊确实是带了自己所有的课本下乡插队的,而且她的课本是只给抄不外借,这也是许多人就算烦她也没给她彻底撕破脸的原因。 宝宁借着微弱的光线看了几分钟不到,就忽然一道光升了起来,再抬眼看去,正是跟宁向红同年插队的一个名叫朴春霞的女生点起了煤油灯。这时候的煤油灯也不像影视剧里演的那种美孚灯,整的挺好看的还带个玻璃罩子,反而就是个墨水瓶子上面打个洞,里面塞了碾成棉条子的线,浸透了煤油,点着了,能照亮,但是这油灯点一晚上,第二天就得把满屋子的人熏得油烟瘴气的,鼻子里都是油灰。 朴春霞把灯端到他面前,语气硬邦邦地,说:「瞎了还要别人伺候。」 宝宁反而对她笑了笑。他知道这女生是在表达关心,虽然表达的模样有点令人不开心就是了。不过他这一笑,闹得朴春霞一个大红脸,转身又去点另一个油灯。 第10页 果然,真美人对人的影响力是不分性别的。 不多时,女生们陆陆续续的回来了,有人见宁向红在屋里老老实实的看课本,不由得有点惊奇。这时候人还有一部分是早就不太注意学习了的,平时嘴里喊着学工学农,整天的标榜先进,所以也就对读书也没啥兴趣。因而,对门宿舍的几个人本来进来找朴春霞说话的,一进门却没发现这一直仗着自己美貌的宁向红竟然是这么个爱学习的主儿? 宝宁也不挡道,又挪了挪地方,找了个光线好也不挡着人的地方蹲着,继续看书。 众人见她真的痴迷在了课本里也就不好说什么了,只能转过去叽叽喳喳的说起了自己今天听到的八卦。 「听说了吧,支书侄子,那个不要脸的流氓,今天进山里被狼叼了屁股!」平日里大大咧咧的巴艷儿本来就是少数民族,说话也没那么多忌讳,她当然也是妒忌宁向红的美貌的,但还没达到妒忌到排挤她的地步,而且心还特别大,只要有她在,基本上就没有安静的时候,这大晚上的,屋子里就两盏小油灯,她也能顶着油灯把气氛搞活了起来。 对门宿舍的肖怡接了话:「叫卜耀林的那个?」 「可不就是他!」巴艷儿嗤笑了一声,「也不知道他哪儿想到的要上山,还就一个人上山,山里有狼啊,他是真不信啊还是真大胆儿啊,我瞧着是够傻的!」 旁边跟宝宁一道都是从海边城市来的姑娘杜欣彤也跟着搭腔:「我听说啊,这不要脸还真的是想要干坏事呢,他带着绳子呢,你们说说,这上山带绳子不带气木仓也不带弹弓的,连个木棒都不带,就带一捆绳子,他是要干嘛,上山绑啥玩意儿?」 「怕不是绑了啥人吧?」巴艷儿顺着这个思路就跑开了。 都是十八九岁的大姑娘,正是脑洞奔放的年岁,再加上那个卜耀林是见天儿踹小寡妇门的一个人,没事儿也会来青年点占占这些城里姑娘的便宜,还扒过厕所墙,可以说是一个五毒俱全的人了,他没被抓进去完全是因为他叔是支书,再加上这些事情虽然有但大家只是暗地里说说,不好拿出来说的,生怕被人逮着了安个作风不正的帽子。 所以,这些大姑娘们个个儿都不吝啬用最坏的想法去揣度卜耀林。 宝宁坐在一边,虽然看似在看书,现在耳朵却把这些话都听了进去——可以说宁向红最开始就错了,她就该集合这些可以集合的力量来对付那个不要脸的卜耀林啊! 失策了吧! 他假装揉了揉眼睛,把手里的课本合上放到了枕头底下,转身似乎想说什么又做出不好意思开口的模样来,仿佛想要马上加入这个话题却又十分小心。 巴艷儿倒是心直口快,她也没看出宝宁这拙劣的演技又多上头,直接问:「宁向红,你想要说啥呀?」 宝宁动了动嘴唇,眼眶就红了红,看起来像是十分委屈的模样。 「咋了啊,你倒是说话啊!」虽然女生们都嫉妒宁向红,但是也由于宁向红是个冰冷冷的大美人,嫉妒也就嫉妒了,她们跟她还真没有多少利益冲突,故而也不至于跟她有什么矛盾,所以巴艷儿声音一大,又好几个女生凑了过来。 宝宁这才开口:「我听说……卜耀林他……他是想要想要……!」 「想要啥呀?」巴艷儿这都给急死了。 宝宁说:「就是说,他说他想要找个城里的知青做老婆,不管是谁,反正他要拖一个回不去城里!」他憋红了脸,继续说,「这老小子还说了,要是谁搞对象是跟咱们里的哪个女生的话,他就先可着谁来,把人先划拉到手。」 「就这?」巴艷儿嘘了一声,觉得没劲地在炕上翻了个身,「他敢?姑奶奶转头回旗里,拉二十个兄弟,打不死他姑奶奶是他奏的!」这话是「跟他姓」的粗俗版,这个「奏」当然不是奏乐的奏,而是「制造」的意思,说白了,也带了点儿颜色。 所以巴艷儿说完,好几个年纪大点儿的姑娘就嘻嘻哈哈的抱在一起滚做一团,你抓我咯吱窝我挠你大腿根的,笑到了一处。 宝宁就抱着书躲了躲。他毕竟是男儿心,女菩萨,不可……不可啊! 那边杜欣彤笑得都岔气儿了,哎哟哎哟的揉着肚子,脑袋往宝宁大腿上一枕,问:「那你呢?咱不搭理那个『不要脸』呀!就说你,向红呀,你这么漂亮,我瞧着咱们青年点里十个男生有九个半都喜欢你呢!」 宝宁赶紧撇清关系:「我只喜欢学习,不喜欢男生!」本来宁向红在青年点里算是最小的了,她又是独生女,所以这么说的话也不至于被人嘲笑。宝宁用宁向红平日里说话的娇娇软软的语气,继续说:「我就想要当个科学家……你们知道吧,就是那种能研究出来好多好多东西的科学家啊!我要学好科学,报效祖国呢!」 屋里的女生们见最最漂亮的宁向红都这么说了,也就把小小的嫉妒心放了放。 这个盟里这个旗的青年点里男男女女都差不多,不少是想着要找对象的但却不打算在乡下结婚,何况都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对比自己貌美的同性有点小敌意也是正常。但是说实话,真的如小说啊电视剧里演的那样戏剧化的事儿还是不多的,也不是个个儿都怀春,非要找对象不可,女孩子们还是更多的想要回家。对于比自己好看的女孩有嫉妒正常,但也大多数的人是真不至于嫉妒到心狠手辣。 第11页 而且大家都是一起插队的,都在一起一年了,常接触的人平日里什么德性谁能不知道呢?女生们也知道,宁向红其实挺倒霉的,老是被那些臭男生纠缠,所以她们也不好意思再多拿她打趣了。 至于宝宁自己,晚上睡觉的时候他还是缩炕尾,第二天起来也依旧是一鼻子的煤油烟。 天一亮,他收拾好了就拉着巴艷儿帮忙,把那装着石头块的梁子袜子上给订了两根绳子,这他一出门,就把那两个袜子挂在两边手腕上,这样就不耽误干活了,真的要甩出去打人的时候也更灵活。 倒是巴艷儿,看她做了那么两个东西挂手腕上,一时间竟然红了眼眶。 「我还当你长得好看,过得就好,比别人更占便宜呢!」巴艷儿抽了下鼻子,说。 宝宁赶紧想要解释。他确实准备这个是为了打卜耀林的,但现在这玩意也用不上了,他就是有备无患而已啊! 「算了。你也不用太担心了!」巴艷儿一拍胸口,气势非凡,「你放心,谁敢动你一下,姐姐就让他后悔这辈子做男人!」 「嗯!」宝宁连忙点头,做出一个十六岁女孩该做的表情来。他想,如果真的有朝一日能回去跟家人团聚再报仇雪恨的话,那他指不定就会跳出鲜肉行列,直奔演技派的康庄大道。 但这些都是以后的事情了,宝宁现在想的,则是怎样利用舆论,先把那卜耀林给按死再说。 俗话说得好,有心算无心。 如果宝宁不先算计卜耀林,那一直惦记宁向红的卜耀林就要先下手做坏事了,这可决计使不得。所以摸了摸自己口袋里的两块六毛钱,宝宁也决定要先做好一切准备,索性当天就跟点长说了要出门,回头跟队长请了假,也没带别的,收拾收拾拎了个布袋子就出了村子。 第7章 我要回城(5) 出村子倒也不要走多远,宝宁直奔隔壁村的联合供销社,到了供销社,他先翻出来两张供应票,拿着这薄薄的两张纸,他心里也是翻滚出了一点勇气来,他检查过宁向红的存款,一共十块钱,还有好多票,这些东西要是说能让人过得特别好那是吹了,但是这些东西,至少能过去这十天半个月的。 何况,正常食堂也是不要钱的。 就是太难吃了。 要想开个小灶,买点肉吃,那在村头的食堂里五毛钱能买一大饭盒的肉,那一饭盒的肉啊,满满登登的,特别实惠,比他高中时候在学校打饭给的肉要多得多。当然,自己做饭也行,也实惠,只不过他发现,除了第一年自己做饭的多,这第二年要这些知青自己开伙就有点难了,也不知是只有这个青年点这样还是好多地方都这样,大约也是因为没有了供应的商品粮,吃农村的粗粮,自己做不做的,大家也没了心思。 此时的宝宁并不知道,只有他们青年点的人比较奇葩,人也不知怎的就一个比一个独。但这也无伤大雅,跟他关系不大,他只去买了一双袜子和一把做活的剪刀,又把剪刀尖儿冲下放到布口袋里,这才往回返。 大约是原主真的太漂亮了,宝宁这刚走出供销社,就有人一直盯着他,要是原来,他也不会想太多,但因为知道卜耀林这么个事儿,宝宁就留了个心眼儿,低着头往前走的时候,眼睛滴熘熘的跟着那个盯着他的人转了两圈就判断出来那人还真的跟上了他。 也好歹这时候的人没啥新鲜的刑侦剧可看,所以要不是「家学渊源」的,跟踪这事儿也做不大好,走出去没有一里地,宝宁就确定了这个人长啥样,也知道这个人在他假装无意间回头的时候又往哪儿躲了。 幸好,他虽然是原主宁向红的身体,但却带来了自己原本的力气,也算是这个世界的天道给他开的后门了。 宝宁把布口袋往上提了提,转身钻进了一个僻静的小路上。 从这个村到那个村,从这个堡子到那个堡子,从这个盟到那个旗,明白的有拖拉机能开动的地方,也有连走路都费劲的青纱帐。这样的地方有多少的情爱慾念在此膨胀,若是两情相悦那叫佳话,不管成不成,也是甜甜蜜蜜的一段往事,但要是硬来的,那就是犯罪。而事实上,后者比例绝不逊于前者。 宝宁的脚步轻盈,蹭蹭蹭的就钻进了那一片茂密的高粱地里。 这时候,在炕上趴着的卜耀林伤口又化脓了。赤脚医生进门就听见他的哀嚎,屋子里只有卜耀林的老娘在那里盯着,他亲爹已死,,他又是个输耍不成人的玩意儿,家里务农做工也多靠他老娘赚工分,他没出事儿的时候家里也是攒不住钱的,都给他拿去买吃买喝煳弄小寡妇去了,所以他家这几天过得也是紧紧巴巴的。 赤脚医生过来倒也要不了几个钱,只不过他一掀开纱布就被那几乎被咬掉一块肉的烂屁股吓了一跳,连忙让卜耀林的老娘去给他打水。 「这上回看也还没这么厉害呢!」老大夫看得直犯愁,「还是送去公社那边卫生所吧,我也只能给简单处理下,还得给他买药吃。」 卜老娘一听,手里的搪瓷盆都吓得摔掉了地上:「不能啊!大夫!大夫……您再看看,这不就是咬了几个洞洞嘛!不是上点草药就能好?」 老大夫摇了摇头:「我也以为没啥事儿呢,结果谁知道这都好几天了,这咬出来的伤口一挤全是脓水,还一股恶臭,估计是不去卫生所不成了,这草药进不去,进去了要是长肉里不是更吓人?」他说着眼睛一瞪,像是在翻白眼,「谁想着能给狼咬成这样呢,看见狼也不知道跑也不知道上树的……」摇了摇头,又说,「这已经是春天了,虽然山里的东西吃的多,可你也该知道,这山里东西再多也架不住人打的多啊,狼得再等等才不往山脚来呢。」 第12页 「这……这我也不知道这小子就怎么发疯了一眼跑到山上去啊!」卜老娘把盆捡起来斜斜地顶在肚子上,「我要是知道,哪儿能让他上山哟!」 卜耀林不耐烦地说:「还不是那个谢长林!」 「咦?谢长林咋的了?」卜老娘放下盆,心里想着,要是谢长林带着她儿子上山的,她就去找他要钱去,反正谢长林是下乡知青青年点的点长,手里肯定有钱。 卜耀林说:「谢长林说,宁向红那丫头去山里找吃的去了,我就想去看看,反正那丫头好看着呢,我还合计跟她好上给你找个儿媳妇不是挺好?」他气得直捶枕头,「结果山上根本没有那丫头片子的影子,我特么看见个黑乎乎的长毛以为是她的大辫子,结果谁知道是头狼!」 村子里都知道这卜耀林的德行,他说话也是口无遮拦的,而且这种人也是觉得自己是男人总归不吃亏,他跟女人嘴里花花,也是他占便宜,就是想要对女人耍流氓,他也说得很自豪,没有半点儿想要遮掩的意思。 但是那宁向红实在是太漂亮了。 坏了良心的男人是惦记她,可是这种人也不至于比例高到百分百,尤其是这赤脚医生,他是没怎么见过那些知青,但是这个宁向红因为是青年点里的一枝花,所以他还是见过这一枝花几面的,尤其是这一枝花还总喜欢挖些野菜吃,自然也就能找到点草药,而他有时候还真能跟她搭上话来——有的老男人就是有这种癖好,看见漂亮丫头就想要当闺女,这老赤脚医生也有这样的怪癖,所以又好看又会挖草药的宁向红在他心里,确实算是比较重要的大闺女了。而这样个好闺女,再看那趴在炕上的卜耀林,这老大夫的表情就变了几变。 若是宝宁此时在这边他就该认出这老赤脚医生就是宁向红想要学习药理学的引子,也是动力了,在原本的世界线里,这老医生真的是对宁向红挖心挖肺的好,为了给她淘换高考书还赶夜路差点摔坏了,后来也是因为村子里那些半大小子知道宁向红要回城读书去村路上拦着她,这老大夫去帮忙,争执之中被打到了头,死了。这下子因为出了人命,这村子里的人也再不敢拦着,宁向红才能安安全全的离开村子去读书。 而现在,老大夫还达不到跟宁向红的关系有这么亲的时候,但在面对臭流氓卜耀林的时候,老头的选择就非常容易了。 卜耀林还在那里骂骂咧咧,卜老娘也是气得眼眶通红。 卜老娘道:「这说明丧门星啊,还没过门呢就把你坑害成这样!你也是不争气,你看上她了就去她宿舍找她啊!」老太太气得又去端了一盆水回来,把水盆狠狠剁在旁边的凳子上,「你小子这么个怂样,出去怎么好意思说是我的儿子!告诉你,当年你爹就是把我堵在我娘家的柴火堆上才有的你!」 这话越说越不像样了,可是卜耀林一点儿不觉得怎样,还十分贊同的点头:「行吧,等我好了的,我让那丫头好好的舒坦舒坦!」 老大夫听得手直抖,但他还是压抑住了自己的脾气——他年老体衰的,跟这么个能下地的老太太争执也没啥,但是这卜耀林说是疼得起不来床,可毕竟年轻力壮的,真跳起来跟他打,他还未必能打得过。 老头生气归生气,下手却狠得紧,掏出一瓶烈酒来,对着卜耀林的屁股就浇了下去。 这好歹是烈酒对肉,这要是热油浇肉,那就能听到滋啦一声,熟透半边屁股。 不过,烈酒配伤口,这声音可比热油浇肉传出来的声音响亮多了,卜耀林叫唤的差点响彻了半个村子。 与此同时,在高粱地里,尾随着宝宁的那个人也惨叫得振飞了一群麻雀。 时间回到十分钟前。 宝宁在高粱地里左钻右蹿,直接就把人领到了高粱地深处,她也知道左右再没啥人了,这才顺了顺头髮,把自己手里的那两个娃子也揣到了上衣兜里,正好是麻绳套在他手腕上,他也不用手揣兜里捏着,再把布袋挂在手肘上,这才放心下来,转身寻了个角度,把后背露给了那个尾随他的男人。 那男人也是有招法的,还真没从正面上,直接就扑过去,双手搂住了宝宁,把宝宁的两只胳膊都搂在了怀中,这样他直接就两只手一扣,锁住了宝宁。 还就等他这样呢! 宝宁没如同影视剧里演的那样神乎其神的,他马上就把右手抬起来,攥住那锁住他的那两只手里其中一只的小拇指,狠狠地往外一掰! 嘎嘣! 这声音听得,清脆无比! 就这一声清脆的骨头断裂的声音,顺带着一声尖叫,惊奇飞鸟无数。 宝宁这下子就松快了,那锁住他的手臂也卸了力气,他也直接抓住那两只手腕往下狠压,而他的头却使劲往后上方一顶—— 人的头壳啊,真的是比鼻子眼睛硬太多。 「啊——」又是一声尖叫,疼得呀,宝宁都觉得鸡皮疙瘩起来了一层。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战斗方式是可行的,你力气小也可行。 别问,问就是散打王的传人……当然不可能的,但是的确学过一年散打,教练得过散打王感谢在2020-04-27 00:45:28~2020-05-01 01:38:37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不吃猫 1个;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3页 第8章 我要回城(6) 反正,这叫声都让人起鸡皮疙瘩了,也就不在乎再让这叫声更尖锐一点儿。 同为男人,就算是再怎么正直也难免会知道这不怎么正常的坏人会怎么做,宝宁是根本不会像有的女生那样总是把人往好里想的,尤其是这种跟踪女人还从背后偷袭的人,难不成让他相信这男的是认错了人?还是说这男人不是认错人了,只是想跟美女聊天? 宝宁不是圣母心,他也能百分百确定这男人是盯着他这个「美女」跟着过来的,如果现在真的是宁向红,估计就被他拖到这高粱地里□□了,而且……他甚至能想到这个被他掰断手指的男人还会更加得寸进尺,甚至把宁向红当成忄生奴,控制她的人生——这种事还真别说少,在宝宁懂事儿之后这事儿是少了,但是他却知道自己家邻居就有个阿姨是被她丈夫□□了之后不得不跟那男的结婚的,而在跟他结婚之前,那个阿姨身边一个男人都不敢有,因为她丈夫会不断的骚扰她,看她跟任何异性说话都不行,还到处散播她已经不是个「姑娘」的那些话,最后逼的那个阿姨不得不屈服,跟他结了婚。 说是报警可破,但显然,当时报警对那阿姨没啥用。 因为那阿姨第一次报警的确是把那男的给抓起来判了两年,而他出来之后,那阿姨就彻底被纠缠上了,且那男的也没做什么,除了尾随就是说那些下流话,这个也没啥能判的依据,所以,这个事儿变成了宝宁非常严重的心理阴影。至于后来他们夫妻到底是怎么相处的,宝宁根本就不关心,因为这种婚姻在他眼里从一开始就是错的。 后来他进入了娱乐圈之后更是接触到了不少这样的事情,只不过他当时是公众人物,公司不让他发声,他就想了个招法,偷偷给那些被侵害的人钱,还帮他们找律师……虽然其中也有被骗的时候,但大多数时候那些被害人是真的有冤无处诉的。 宝宁心思转了几百个圈儿,最后还是把眼睛落到了眼前这个被他打倒在地的男人身上。 嗯,虽然不知道这男人叫什么,但原主以前见过他,知道这男人比卜耀林好不到哪里去,之前就在路口堵过原主,也就是原主之前不敢单独行动才没让他得逞。 确实是个流氓。 所以,都掰断他手指头又撞断了他的鼻子,宝宁还是又怕这男的再起来还想要干坏事,他直接就一拳头打在这男的太阳穴上。 当然,他是控制了力道的,免得出了人命。 要是换成大姑娘,就是拼命打也没事儿,只这一拳头,就能把人打懵。 被打懵了的男人晃了晃脑袋,最终还是撑不住,跪到了地上。宝宁又上去一个膝盖勐撞,把那男人的鼻子又撞了一下,也顺带着把他彻底撞迷煳了,人也倒了下去。 这下子,没个几十分钟也是清醒不了了。 宝宁冷冷一笑,把放到布袋子里的剪刀拿了出来,这地方没啥可消毒的,好在他带了火柴,洋火这年头也不便宜,可谁让他是好心人呢,只好拿了一根火柴划着名了,在剪刀刃上来回的燎了两下,等到火柴都要少手了,他这才吹灭了火,拿着被燎过的剪刀,对准了那男人的下面,狠狠地就来了那么一下—— 「啊——」 男人悽厉的叫声响彻天地。 真的响啊。 宝宁撇了下嘴,眼里一丁点儿的波动都没有。 如果这个人是杨伟,他肯定连消毒都不会去做。 至于这个……当然不是「一剪没」了,也就只能说是剪出了一点儿口子,估计养好之前,这玩意是不能用了,这小子更是也不用想着尾随妇女了。 可以说,宝宁确实是个好人,但也绝对不是个理智的好人,更不是一个刻板的好人,如果法律不能制裁这个坏人的时候,他一点儿不介意让自己变成那个非传统意义上的「恶人」,尤其是包括做个小小的物理超度,这个他本人真的是一丁点儿都不排斥。 当然,许是因为宝宁知道了杨伟这个人的一系列骚操作所以才会变得如此「邪恶」,但真相到底是什么,旁人本就不能揣测,毕竟谁也不知宝宁本人。 至于被宝宁剪了下子孙根的那男人,他这会儿倒是不迷煳了,但显然是疼得也说不出话来,更别说一双贼熘熘的眼睛还盯着美女看了。 宝宁笑嘻嘻地低下头看这个男人。他对这个男人毫无兴趣,也不想知道他姓甚名谁,他只想感受一下自己亲手报復会有什么感觉……原本,他以为自己是下不了手的,甚至在那个仙女面前也赌咒发誓觉得自己还是对杨伟这个人无法下杀手,但是现在……亲手做了下试验,宝宁忽然觉得也未必不能下手了。 尽管他其实是手下留情了的。 被剪刀剪了下子孙根的男人疼得直叫唤。刚刚是悽厉的叫唤,现在就是疼到深处的痛苦口申口今了,这哼哼唧唧的声音,带着颤抖,还有发自内心的恐惧。 宝宁蹲下来,一手揪起这男人的头髮,强迫他的视线对上自己的。 「疼不疼?」他问。 男人鼻涕眼泪流了一脸,见她问话,连忙点头。 「别怕,我不要你的命。」宝宁压着嗓子,让声音显得刺耳。 「求……求你放过我……我……」男人双手捂住裆,吓得直发抖。 「放过你?」宝宁拍了拍他的脸,「不是不可以啊……不过你要知道,你那玩意不能用了,以后就别想祸害人了……这样你还想活下去吗?」 第14页 男人疯狂点头,就像是点头晚了一秒就会马上被杀一样。 果然,与命相比,什么都是虚的,即使是所谓的男性尊严也是毫无用处的。 冷笑了一声,宝宁站了起来:「再让我看见你使坏,你就也别想要命了。」说完,他这才钻进高粱地的另一边,顺带着还留下了一撮之前撸丑狐狸的时候粘在身上的狐狸毛。 这种事,怎么能是人干得出来的呢? 当然,他也没觉得这事儿做得天衣无缝,毕竟原主宁向红作为十里八村一枝花,那认识她的人可是不少,这个尾随他的人也未必不认识原主,只不过是没想到这看起来娇娇柔柔的姑娘能这么狠罢了。 而留下的狐狸毛就是为了给这帮迷信的坏人堆里再添一把火。 当然,火是烧不到他身上的。 回到青年点,宝宁把剪刀跟今天穿的衣服收起来,又换上一身补丁打补丁的衣裳,回头又把之前原主晒的干菜都装到口袋里,拎着去找伙食长。 伙食长见宝宁拿了干菜来也是高兴的,他也没问这干菜都是哪儿来的,就拿着去汆水,回头又要去拿大酱,等晚上给知青们加个才。干菜不少,但是架不住知青多,也许也就一人两口,但也比干啃窝头喝没有油水的菜汤强,不然就窝头蘸咸盐花配无油菜汤,那滋味,一天半天还好,过了三天,眼睛不给你饿蓝了算你油水足。 不过大酱要到老乡家里买,伙食长手里有些经费,不过伙食长是个会算计的人,自然也就想得多,买大酱也一般只从他们村委会谁的家里买,又不主动跟这个人买,反而去找他们家的女人买,回头还十次有八次要出门时候意外碰到村干部的,那才叫一个精明呢。 宝宁会选择伙食长,也有这方面的方便。 晚上食堂开伙吃饭的时候,伙食长还挺给面子,敲了敲饭盆:「我说你们都感谢咱们宁向红同志吧,这干菜可是她拿来的!」 一听说是宁向红这大美妞拿来的干菜,男知青更是脸都红了的多,还有人狠吃了一大口,给同桌吃饭的拿筷子敲了脑袋的,一时间,大家都快乐了起来。 朴春霞吃了一口菜,问宝宁:「你咋就能把干菜都拿出来了?」 宝宁假装很不在乎:「我今天在山脚转了一圈,发现今年山菜长得好,就把原来晒的干菜都拿出来,免得捂了,今年再晒呗。」他喝了口汤顺了顺窝头,「之前还想着这些留着没菜的时候吃呢,现在看看今年菜还挺多的,就再挖点儿等冬天吃吧。」 他这话说得像是很不经意,可实际上话里有很多暗示,他又不断的重复说今天他去山脚下看到很多山菜,来回说了好几次。 翌日,整个村子就陷入了恐慌。 听说,有个女人特别狠,把邻村的喜欢惹是生非的一个男的给阉了。 只是小半天时间,这个消息就传得沸沸扬扬满城风雨,传得男人们个个自危,穿得女人们每一个都像是地下党那样对视一眼都要有点暗地里的八卦要分享。 「听说没?」巴艷儿抓着宝宁的小肩膀,小声问,「邻村那个王栓柱,被个女人给咔嚓了,」她伸出两根手指,做了个剪切的动作,「那小子平时就不学好,我听说他祸祸过一个才十四岁的小丫头呢!」 「别瞎说啊!」宝宁嘴上这样说,心里却想着如果是真的,他就直接让那个王栓柱一剪没。 作者有话要说:  恭喜男主获得称号「一剪没」! 改虫 第9章 我要回城(7) 「啥瞎说啊,我还知道那丫头家里后来去闹也没闹到什么好,最后那丫头只能给嫁到西边去了。」巴艷儿说着还抖了抖,像是这事儿有多可怕一样,「真的,不是我说假话,说是嫁到了草原那边。」 那边的生活,更苦。 虽然生活苦,但那边的人倒是对于某些「名声」问题毫不在意,在这个时代,可以说是奔放了。也正由于他们的奔放,原主下乡的这个地方介于保守与奔放的交界线上,就特别有冲突,也自然就显得不大正常了,而且,这个时候的人,能做出什么事儿来,其实也都不在四十年后的人的想像里,因为这是个人人疯狂的年代,即使疯狂到了末期,也难免有人会抓紧这点时间犯病。 宝宁对这段歷史并不怎么了解,但是他到这边来顶替原主不过小半个月就遇到两个流氓了,这比例就有点儿高了,当然他自己也觉得有可能是因为现在他是个女人,就遇到流氓的比例比较高,他做男人的时候在娱乐圈里混,也不是没遇到过流氓的,只不过相对来说,他主要开始靠脸,而不是靠实力更不是靠谁谁谁捧不捧他——捧与不捧有什么用呢,他就算是直播喝个水都堪比幼年大熊猫,这种纯靠脸的方式,绝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而宝宁现在顶替的原主也有他差不多的美貌了。 有这样的美貌,但是一心专研科学,最后在世界上展示的竟然是自己的研究成果,聪明、励志、专业、美貌、自由、独立、强大的女性,这就是原主身上的标籤,缺一不可,她向世界证明了美貌的女人也并不是一定要有个男人欣赏的,她向世界证明了美女仍旧是沉浸科学的,她更证明了沉浸科学的女人依旧是美女。 从古自今,人们总是把美貌与祸水结合起来,把美女与无知放到一起,把美貌当成资源来等待夺取,而原主的出现就是这个世界的天道为了推动变化而专门设计的。但是,那个印章把应该关进去七年的卜耀林提前放了出来,也让原主失去了向世界证明的机会。 第15页 这个世界平行的小世界把那个印章丢了进来也是为了强行融入这里,以小世界的天道来吃掉这个世界的天道。 宝宁按照自己原本世界的世界线与天道来推断,瞬间就想明白了这个世界的本质。 既然世界本质是这样的,那么他就要做得更多一些……怔怔地跟着其他人一起往外走,宝宁心里豁然开朗。 他刚走到大门外,就见浩浩荡荡的七八个人,带头的是个老太太,拄着拐,愤愤地挪着小脚,从村口一路气势汹汹地沖他而来。 宝宁到底与其他人不一样,他端的是个狠人,面对眼前的这种情况也不是很在意,毕竟他也不知道为啥要在意,只是身边的几个人,甚至包括巴艷儿这样脾气火爆的姑娘,都吓得倒退几步,甚至还把他也往后拉。 「干啥啊?」宝宁没懂。 杜欣彤跟在她后面,见着架势,也忙拽她,说:「还能干啥!这些人瞧着就来者不善,就拽你让你往后躲躲呗!」 那边朴春霞却是认识这怒气沖沖的一群人的,说:「是邻村的,就那个小脚老太太,看见了吧,她是王栓柱的娘。」 王栓柱,就是差点被宝宁「一剪没」的那个流氓。 而还没等这些女知青反应过来呢,那王栓柱的娘,王老太太,挪着她那双三寸金莲,横扯着嘴角,就直奔宝宁的面前而来:「我打死你个杀千刀的贱人狐狸精!」 这老太太口带胶东方言,宝宁听得不是很真切,但是这老太太的气势跟动作他倒是看得真切,那拐杖抬起来就奔着他的面门而来,是明晃晃要打在她脸上的意思啊,这宝宁毕竟是带来「自己年轻力壮的男人」体力过来的,哪儿能给个老太太控制住,他力气也大,往后一撤,直接撞到了就堵在他身后的朴春霞,把她撞倒在地,他自己也顺势一个后仰,躲过了这一棍子。 巴艷儿见事不好,伸手拉起朴春霞往旁边一推,再伸手就把宝宁拽到自己身后去了。她在青年点里是年纪最大的,身子也壮实,挡在众人前面,倒是有十分的安心。 「你们干啥呢?要打架?」巴艷儿掐着腰,脸上露出了不屑的表情,「咋的?这是要打架还是要杀人?是不是掂量着没人帮我们知青还是觉得知青好欺负了?」 王老太太气得七窍生烟,脸上的褶子都挤在了一起,耷拉下来的眼皮此时也挡不住她眼睛里的怒火。 「你们这群小贱人,真是杂种草的,生来就是给人骑的烂货!」老太太一甩棍子,直接坐到了地上,一只脚坐在她屁股底下,一只脚半支起来,小脚尖尖的对准了女知青们,她扯掉自己屁股下面那只脚上的小鞋拿在手里,一下一下的拍在地上,这就哭开了,「这国家怎么就把这群小女昌妇给弄来了哟,这帮子小女昌妇白天陪男人说话唠嗑,晚上陪男人睡觉,就是一群窑子里的下贱货哟,怎么就这么贱呀,敢对男人下手啊!我这苦命的儿哟……」 老太太一口一个女昌妇一口一个贱货,嘴里一句好话都没有,哭得一波三折,字字句句有高有低,带着婉转曲折,仿佛是一场她个人的蹦蹦戏。 「你!」她指着宝宁,哭过了一会儿之后,她总算是要进入正题了,「就是你,我儿说了就是你伤了他!」 宝宁摇头:「我没!」 「你怎么没?我儿说得很清楚了,就是你们达里盟的女知青,最好看的那个,叫宁向红的,在他回家的路上把他的几把给伤了!」王老太太说话也是一点儿没有遮拦的,她这个年岁了,本也不用有所顾忌,更何况她就是来算帐的,「你一个大姑娘也不知羞耻,伤到了男人的几把,那可是我老王家的根儿,你个小女昌妇,不拿出二百块钱来,你就别想着我能饶了你!」 老太太这话一出,她身后跟着的那些人也直点头,还有人指着宝宁嘴碎:「真想不到你个小丫头片子还挺心狠的,连你男人也敢下手呀!」 「别瞎说!」巴艷儿可不信这话,「你们村的王栓柱是个什么东西,这十里八村的谁不知道呢?我们宝宁才十六不说,就是她六十,也看不上你们村的那个臭流氓!」 「你这是怎么说话呢!谁是臭流氓!」王老太太不乐意了。 杜欣彤也尖着嗓子喊:「不是流氓你们村的人说话就这样?你们村的人这么损,谁敢跟你们村的人来往啊!别说我们不敢,就是正经这村子里的村民也不敢啊!」 她们这边在僵持,那边村子里的村长、支书,还有青年点的点长啊伙食长啊这些人也急匆匆的带着男知青和几个身强力壮的男村民跑了过来。 这一回,事儿就大了。 尤其是王老太太哭喊的时候声音还是太大了些,那村长跟支书离着一趟街都听得到她的那些话,的确是太伤人耳朵了,所以这边人也没讲别的,直接过来就把女生们给拦到了身后。 宝宁抿着嘴角,他之前就已经给自己做了不在场证明了,而且根据原主对于这周边派出所的记忆也可以确定,这种事他们不乐意管,尤其是流氓被人阉了的话,他们可能还跟着拍巴掌。所以,他也在此时表现出被人撑腰的姿态来,躲在村长身后,露出脸来,大声问:「我都不认识你们说的人是谁,你们一群人堵住我就给我安个罪名,你们是什么意思?是要害人吗?」 「害人的是你这个小贱人!」王老太太又尖叫起来。 第16页 宝宁气得脸通红:「你……」他使劲憋着,努力感受原主的感受,终于给眼泪逼到了眼眶里——这可真是他演技的一大进步! 美人垂泪,这也是一个好招,宝宁以前也利用这招差点怼死过自己的前公司,所以他此时也用这招来对付这个坏到一定程度的老太太——说起来,也许那个王栓柱是真的被爹娘坑害才变坏的,只不过自己也便成了这样坏的人罢了。 不管怎么说,宝宁的眼泪赚足了在场男人的好感,即使是义愤填膺跟着王老太太来的人,也动摇了自己的立场。 宝宁哭道:「我们一大清早的要去下地干活就给你们堵在门口,都不知道是什么事儿,这老太太就动手打人,我好在是躲开了,不然她那棍子,」她指着地上的拐杖,「是对着我面门下来的,打到头了打死就算了,要是把我打瞎了,我以后还要拖累爹妈!」说着,他就捂住脸,嘤嘤嘤地哭出了声,「她还骂得那么难听那么……我还怎么活啊!这天天要是有人来给我扣个大帽子,我难不成要上吊去!」 「就是!」支书也知道自己侄子卜耀林是喜欢这个女知青的,但也知道这女知青是肯定看不上自己侄子的,但总归这长得最好看的女知青是自己管的,她就算看不上自己侄子,也不能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被欺负,「你们村的人找个藉口就给我们村的女知青扣帽子,给她造谣,怎么的,我要是说你们村子的人是黑五类,是地富反坏右,你们还都是呗?要不要我去揭发一下,给你们贴个大字报?」 这时候虽然政策宽松了很多,但都经过紧巴的时候,这话一说出来,就不少人打了个哆嗦。 支书又道:「咱们要讲道理,你们这样不讲道理就来要打要杀的,我可不惯你们!」 第10章 我要回城(8) 村支书的地位属于是比较超然的,他讲话比村长好使,何况又是能跟镇上的领导说上话的,如果是来招兵的话,也是村支书能跟那些首长直接说话,谁能去上谁去不上,那都在首长呢,能与首长对话的领导,就是村支书,村长还没有支书有面子。 所以村支书这话一说,那老太太的哭嚎也直接给噎住了,憋在嗓子里,半天咕噜咕噜的,没说出来一个字。 支书指着老太太旁边一个看起来还算是稳重的,口袋里插着个眼睛的男的,说:「你,就带着虫合蟆镜子的那个,你说说,你们下岔河子这是干啥来了,这么闹是想要咋的?」 下岔河子就是那王栓柱所在的村子,跟着王老娘来的这一群人,都是下岔河子的。 口袋里插个眼睛的男人往前走了两步,先跟支书他们握了握手,这才说:「是这样的,昨天我们村的王栓柱,你们知道吧,他昨天上午从供销社回村的路上遇到了你们村的……」他看了看宝宁,「女知青宁向红,王栓柱说,宁向红向他示好,他就跟她去了高粱地,谁知道两个人刚脱裤子,宁向红就拿着剪子剪了他的……」他两条腿夹了夹,「剪向他的那玩意,就把那玩意给剪坏了,昨天下午他去卫生所,说是差点儿就伤到根本,现在也不知道到底好使不好使了,这个事儿,你们,尤其是她,」他指向宝宁,「必须得给个说法。」 「那你们要什么说法?」支书问。 男人低下头看向王老太。 王老太这才把她那只小鞋穿上,拄着拐杖,在男人的搀扶下颤巍巍的站起来。 「怎么个说法,得我大娘提。」男人说,「毕竟是我拴住兄弟被害了,他们娘俩是苦主。」 于是,王老太挪动着她的三寸金莲,往前走了走,说:「我儿子可是我们老王家的根儿,现在伤了他的根儿,以后能不能给我生孙子也不知道,别说孙子,以后这能不能找到婆娘也不知道,所以这个贱人,」她指响宝宁,「就得嫁给我儿子!」说着,她又扬起下巴,「还有,她是城里人,嫁给我儿子还得有陪嫁,怎么也得要二百块才行!三大件不算,给个自行车票,她再陪送个电匣子就行,别的我们家准备,也算是给她脸了!」 这话说得,就算是娶领导家闺女,要陪送也得给人聘礼不是?这开口就敢要女方二百块的陪送,要知道这些钱再添上三百块,直接拿去南方就能领个女人回家了,没陪送,但是绝对听话老实,还不要票的。 王栓柱这家人还是真的想得挺美的。 村支书拿着菸袋,敲了敲鞋底子,连眼皮子都没掀,沉声说:「我说你们下岔河子的人是不是没听明白我说的什么?你们这些要求听着倒是有意思,可是,你们先闹明白,我说的是,这话都是你们说的,没有警察没有判官的,你们算老几?说你们村子的王栓柱是给宁向红伤了就是她伤的了?」他走过去,把宝宁拉过来,伸手扒拉他两下,让他转了个圈,「你们把你们那眼珠子给我瞪大了好好瞧瞧!」 虽然支书知道自己侄子也看上了宁向红,但是他也知道人家女知青肯定看不上他那个输耍不成人的侄子,他能争取是会争取的,但不至于强扭。 「瞧明白了没?这样的大姑娘,人家这长相,就说是配上哪个领导哪个首长,那都是足够的,会看上你们村那个小流氓王栓柱?还跟他钻高粱地?你们听听,你们自己好好想想,这可能吗?」他把眼袋塞进嘴里狠狠吸一口,「也别着急,我叫人去派出所喊人了,下岔河子的,你们也别说我偏心我们盟的女知青,她真的犯了事儿了咱也不能给她撑腰,但是你们这话说得?就没人信,谁还看不出来就是你们要祸害人?」 第17页 说着,他又吸了一口烟:「照着你们这样整,那这不就是迫害妇女吗?但凡是个男的看上哪个女人了,就能说她这不好那不好,造她的谣,到时候就能霸占她了,甚至还能多霸占几个,怎么的,你们都是黄世仁啊还是你们村子的人都是南霸天?」 不管黄世仁还是南霸天,都是样板戏里的反派,而且都是残害妇女的「一把好手」。可以说,这话说得杀人诛心。 而宝宁也算是见识到了这个时代的嘴炮技能。他原本还想着自己亲自上阵对战王老娘一行人呢,现在才发现,要真实她自己上阵,可能人家都听不懂他说的是什么,他还在一边骂得一包带劲呢! 不得不说,时代的眼泪这种东西,不但在物品,也在语言。 真的他去上阵骂架,估计也就只有国骂跟下三路比较通用,而真的戳心窝子的那些话,他根本骂不到点子上。 不得不说,支书就是支书,牛逼大发了。 这年头的人,不怕你骂他爹不怕你骂他妈,就怕你骂他是黑五类,地富反坏右,有海外关系,心不红人不专,这些都是他们恐惧的东西,要是谁被打成坏分子了,那真正可怕的事情才开始呢! 宝宁对此事没有太大感受,但是看见眼前的下岔河子的人都面露惧色,他倒是心里有了点儿谱了。 这时候,派出所的人也赶来了。 他们穿的衣服肯定不是后世那些看起来特别板正帅气的制服,但现在穿的这身蓝色的警服就已经是很多人眼馋的好衣服了,尤其是年轻小伙再戴上大盖帽,那真的是没谁了! 警察同志们一过来,自然就有人让了位置,在路上的时候,他们也稍微了解了下具体情况,当然这来找他们的人也是说不明白的,只是简单的说了下目前的情况,也说得挺急的,还特地的多了一句嘴,说那下岔河子的人来,直奔他们村插队的那最漂亮的大姑娘而去的,骂的话也难听,还要钱还要人的,指不定要打起来。 这话一说,警察当然会先入为主。他们也办过不少案子,这种针对知青的案子更是不少见,还有专门找插队女知青下手的社会男青年,他们经手过太多,心里也是先就有了偏向,所以人一到,就先对着下岔河子那边尤其是小脚老太太那几个人大声训斥:「让开让开!你们这干什么呢?!是要抢占妇女还是要做什么违法乱纪的事儿?」 后面这句话就比较高端了,那王老太不甚明了,但旁边有人懂的,不由得给这话震慑住了,不敢再气势汹汹。但王老太是不怕的,她觉得自己占理,自然还站在最前,见警察来了也不后退一分,拉住警察的胳膊就又哭了起来。 当然话能稍微好听了点,可是内容仍旧换汤不换药。 警察都给这王老太颠倒黑白的话气笑了。他看向众人口中的那个宁向红,那姑娘美如画,比他小时候偷偷看过的画报上的美女还要美,比他听说过的仙女故事里的仙女都要美,而且年纪小得很,脸蛋儿红红的,眼睛也红红的,小嘴死死抿着,一看就是委屈大了,这样的姑娘,能看上这么个泼妇的儿子? 别说带头的警察了,他带着的徒弟小警察也都乐了。 怎么可能呢?这是多大的笑话啊! 小警察也不知怎么的就神使鬼差的从兜里掏出一块新买的本来打算送给他妈的手绢,递给了宝宁:「擦擦眼泪吧,委屈你了。」 这个举动可是戳了王老太的肺管子,她大骂起来:「狐狸精呀狐狸精呀!这就是个狐狸精!你们瞧着没,她这样就勾引人啦!」 「您老闭嘴吧!」带队的警察就很生气了,「现在是你们在逼迫人家姑娘,罪名也是你们给网罗的,人家姑娘做没做那些事儿,你们难道还不知道?」他让村长搬来桌椅板凳,直接就在这边坐下审案了。 这时候一切还没有后世那么正规,用不上上法庭的,警察也就能直接安排两边消停。所以那下岔河子的人又一次把他们的要求跟之前的那些污衊的话说了一遍。警察当然是不信的,但也要问另一边的当事人,也就是宝宁。 「你昨天上午去哪儿了?」警察问。 宝宁回答:「昨天上午我收拾干菜来着,请了假,出去转了一圈,看山脚下山菜长得好,就回到屋里把之前摘好晒的干柴都拿出来收拾收拾,后来就送去给伙食长了。」 伙食长说:「对,我上午做饭的时候她还跟着一起,把干菜都给拿水烫了呢!」 「嗯!」警察做了下记录,又去看王老太,「你儿子也是上午让人给伤的,人家上午收拾干菜呢,根本就时间对不上,你怎么说的?」 「我儿子说就是她!」王老太当然不会想到具体时间点的,就算是想,她也没有手錶,这具体时间点也没多大用。 「老太太,您儿子说是谁就是谁的话,他要说你不是他亲妈,你就不是呗?」小警察这话说得就损了。 「他是从我肚子里爬出来的,怎么能不是亲的?!」王老太气坏了,叫道。 小警察也不示弱:「也是,你这么叼,你儿子十里八村都有名的无赖,你们俩还真的是亲生的,逮着人就要祸害!」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最简单的小副本啦,算是给男主的福利,毕竟西王母真的不是抓个劳工做苦力的。男主之后就要进入比较难的副本里,下个副本就变回男人了,争取一次穿男一次穿女,男主下次是去原始社会,让有金手指的吊丝男看看什么才叫基建狂魔! 第18页 第11章 我要回城(9) 王老太气得要死,捂着胸口直叫唤,但是这个年代,并不是可以倚老卖老的年代,她怎样要死要活也没什么用。 宝宁有「不在场证明」,再加上她虽然素来不与人亲近,但也不与人交恶,与王老娘和她儿子王栓柱的情况有十万八千里的不同。至于刚刚朴春霞就站在他身后让他差点没躲开那迎面一棍子这件事,宝宁虽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朴春霞,可也知道刚才的情况大家都看在眼里了,就算是他「不想惹事」,那朴春霞以后也不是什么好名声的人了所以他现在也不想要马上就把这个事儿拿出来说,这个事儿就是他想要计较,也是得等等。 宝宁又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对于女人的心理揣摩得也不够,所以他并不知道朴春霞那就是临时起意,而起因也只是嫉妒。 但这无损于他看着王老太吃瘪的好心情。 王老太气得要死的模样让他高兴极了。等派出所的同志们把那老太太他们给赶走之后,宝宁露出的笑容确实好看,但也让好几个人看着心惊。 这其中就有村支书。 俗话说得好,人老奸狗老滑,这上了岁数的,就算是耗子,也是够聪明不好抓的,而人老了,那就更与众不同了。 村支书上了年岁,再怎么说是生活在「单纯的年代」,他也到底不是一个简单的人,如果他人真的简单没心机,也不至于在这种年代能做上村支书,所以,他见了宝宁的表情,也是心下咯噔一声,不由得赶紧转身往回走。 与旁人比起来,村支书再怎么喜欢美女,也还是有脑子的,他自己年纪大了,对于美女本来就没什么想法了,再加上他兄弟死得早,留下的唯一的儿子就喜欢这个美女,他自然也就多上心些…… 之前看着这个大美女的确好看,就是不会做家务也没啥,他是支书,以后多照顾,给她安排个好工作,这样他的嫂子侄子也有人养了,不可谓不是一件美事。 但是现在…… 老支书脚下一顿,转身绕了个弯,直奔卜耀林家而去。 老支书到了大门口就听到屋里自己大侄子的叫唤声,他也没敲门,直接一推大门就进了院子,再往里走才是那低矮的土坯房,也就地基是垒了砖的,盖了一半又因为砖不够,才只砌了一层墙就挂土坯,这房子,虽然算不算村子里最破的,但也绝对说不上好,而且是老房子,真的让人看着就觉得不怎么舒心。 但老支书现在已经不在乎这房子了。 他在乎他大侄子。 说起来他们老卜家,卜耀林是这一代第一个男孩,本来就是大孙子,别说老支书,就是老支书的老爹娘活着的时候,也是对这个孙子宠爱有加的。 只可惜啊,这大侄子小时候贼精百怪的,看着就好,却不知道他爹一死,顿时就跟脱了缰的野马一样,就是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直奔着城里那些无业青年地痞流氓的方向而去了——他们自己在心里是叫那些人做无业青年地痞流氓,可是人家却是明晃晃的拿着红宝书戴着红袖箍,叫自己大红兵的,所以老支书也的确是没有什么办法。 要说老支书心里不疼,那是真的在说假话。可是人人都有自己家,再加上头几年的形势,他也真的不敢管这个侄子。 那有的人是自己亲爹亲妈都敢给底儿了的,看见亲妈被木仓毙也不会心痛的,要说老支书可是没有这个大义凛然的本事,把脑袋别在裤腰上管侄子。 人,大多数还都只是普通人。 所以,他站在老哥哥留下的院子里,嘆了口气,听着侄子的叫喊声,还是在院子里跟着高声喊了一声:「老嫂子,大林子,在家呢啊?」 卜老娘就走了出来,把屋子的对开木门打开,脸上仍旧堆着愁容地应道:「是他二叔啊,快家里坐,林子就等你呢,他这让狼给叼的啊,真的是……」说着,老太太又不争气地流出了眼泪,赶紧拿着袖子擦。 支书就跟着她走进了屋。 进得门去,那是两边各自一个土灶,连着的分别是两边屋子的火炕,天冷了烧的时候就让热乎气儿能进屋,不至于把人冻死。 两边小屋子没有正式的大门,是挂着俩破棉布帘子,支书知道那是两床破旧的棉被,以前是他死去的老哥哥的铺盖,人没了,这东西倒是能物尽其用。 他跟着老嫂子进了侄子的屋。 卜耀林就趴在炕上,疼得嗷嗷叫。 这村子里几十年的老赤脚大夫坐在一边,脸色阴沉,见老支书进门倒是打了招唿,但是脸色更加不好了。 「大夫啊,我儿子这伤到底能不能治好了?」卜老娘担心地问。之前说让带着去卫生所看,可是家里也没有余钱,她也不敢挪动卜耀林,只能多多求这老大夫。 老大夫因为对着卜耀林母子的不要脸精神十分厌恶,再加上他本来就喜欢宁向红这闺女,是打算收徒的,所以下手就狠了,直接把卜耀林的裤子裤头都扒下来,上手用力狠狠地极了一回脓水,也没把血水挤出来就直接拿着烈酒倒在了伤口里。 倒完了酒,老大夫再此上手,狠狠挤了一波脓血,挤得卜耀林又使劲叫唤。 一来二去,再三为之,直到现在卜耀林的叫唤声刚刚能传到他们家大院门口而已。 可以说,老大夫真的是尽力了。 第19页 支书走过去,又仔细看了看伤口,那上下对穿,一共四个圆洞,再加上周边一圈小洞,看着都让人麻麻咧咧的起一身的鸡皮疙瘩,更不用说这卜耀林的叫唤断断续续,像是累坏了的样子,看得他也是一阵心疼,不由得坐到床边,担心地拍了拍卜耀林的头,问:「你咋就想不开,上山还不带上气木仓啥的呢?」 这时候普通百姓还能用气木仓,用来打山里的动物,尤其是开春下山的熊瞎子,没有木仓,真的让人填,那只能是几个老猎户合作,所以这开春上山是须得带着木仓的,不带的话,真容易丧命,要不然就一群人上山,再或者就是不往深山里去了。 说上山不危险的,一般都是金手指跟主角光环,而现在似乎这个光环还没落到卜耀林的脑袋上呢! 卜耀林听支书的话更是气得直捶床,就又把他听说宁向红要上山,他想要跟宁向红成其好事,这些话说了一遍。 支书是什么人啊,这些话他一听就知道有问题了。 宁向红那个丫头,就靠着人传话,就摆了他侄子一道——但如果他侄子没有坏心思,也就没有这些破事儿……老支书现在恨不得那丫头就在自己面前,他能上手扇她俩嘴巴子,但是……他很清楚,如果他上手了,那他侄子真的就完了。 不得不说,那丫头是真的坏透了。 老支书又想到下岔河子的那个叫王栓柱的。 王栓柱他老娘来找,是因为他的那玩意被人给伤了,当然具体情况肯定不会是什么俩人都脱裤子了,他小声问过跟王老娘一起来的人到底咋回事,人家也没太歪,就简单点儿说了一下,应该是王栓柱尾随宁向红到高粱地,结果从后面抱住人家的时候却被人家宁向红不知道用了什么招法给打倒在地了,之后又给他打晕了过去,等他再醒来就是被宁向红给把那玩意弄伤了的事儿了——据说是要剪掉的,但是隔着裤子没做完,就伤了。 一个大姑娘,能把个大男人打晕,还能要把他那玩意给剪掉的。 这就是个真天仙儿,也不行啊! 虽然这个时候什么都被打成封建迷信了,可是真说起来,老百姓中间,这些「封建迷信」的词儿还是有,只不过不说,都只在心里念叨。 老支书念叨的是,这不是个天仙儿,这可是个真正的狐狸精,是祸国殃民,比那苏妲己还厉害,能亲手杀人的厉害女人,别说他家这个侄子,就是换上更厉害的男人也一样,总是要被啃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下的。 唿啦一下,老支书站了起来。 「叔?」卜耀林还以为他叔要生气。 老支书却摇了摇头,低声说:「孩儿啊,别想那个宁向红了啊……」 「为啥啊!」卜耀林可不乐意,「为啥不让我想着她?我就想她!何止我想她,这十里八村哪个汉子不想她?就是有媳妇儿的,跟媳妇儿睡觉还叫她的名字呢!」 「闭嘴吧!」老支书一巴掌打在卜耀林的脸上,「你小子再不听劝,明天我就把你送矿上去,让你好好的学学好!」说完,他抬脚就走,留下气得够呛的卜耀林,还有两脸懵逼的卜老娘跟老大夫。 老大夫当然不敢轻易确定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收拾好了卜耀林的屁股,晚上的时候还是专门去了一趟知青宿舍,找宝宁说了下白天发生的事情,当然,他也听说了这边跟下岔河子的人发生的冲突。 「他们也太不像话了。」老大夫对下岔河子那边的人很生气,骂道,「怎么还有他们这样的人啊!」 「就是啊!」巴艷儿也坐在炕边,搭话,「要不是我拽了一把朴春霞,那老太太的棍子真的落到小红的脸上,那小红就毁容啦!」 朴春霞一边刚要发作,可看着眼前巴艷儿跟宁向红都像是没有怀疑她故意为之的意思,又不好发作,只能憋着。 第12章 我要回城(10) 可惜的是,大家都不傻。 对于原主宁向红的美貌,没有几个女人能说我就是不嫉妒一点儿都不嫉妒,但是在嫉妒的同时,一部分人还是十分喜欢的,她们才捨不得这样好看的脸蛋儿被破坏,因而也就只是那么浅浅的一层嫉妒,并不能破坏什么,甚至还主动地想要保护好这样可爱的一张脸。 这些人中,以巴艷儿为代表。 当然,嫉妒总是千奇百怪的。 朴春霞的嫉妒就是那种想要让原主的美貌消失的类型。如果当时没有王老太的那个棍子做引子,她其实也还想不到要做到那么绝呢,可是当王老太举起棍子的时候,她的脑子里就满是「让她打坏宁向红的脸」这样的话,所她也就神使鬼差的,站在宁向红身后,堵住了她往后退的路。 不过朴春霞也是觉得奇怪,为什么宁向红瘦瘦小小的,往后退的时候力气那么大,还一拧身,把她就直接给撞倒了,真是奇怪了。 她的那点子怀疑最终没有翻起什么浪花,对于其他人来说,她那小心思脏得很,被撞倒摔跤那是老天有眼,并没有什么可值得怀疑的地方。 所以这几天里,知青点里也就只有朴春霞一个人一直一直的猜疑着原主宁向红是不是哪里不对劲儿,而知青点之外,老支书倒是已经百分百确定宁向红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了。 虽然想起来他会帮宁向红对付下岔河子的人来还有点儿懊恼,但是老支书是绝对不会后悔的——一来嘛,对付外村人是十分正常的事情,他不去做才有问题呢,那是脑子有病;二来……他懊恼的是之前没有发现这宁向红是这么个人物,自己之前可能是没给她留下啥好印象;三来嘛,那就是这老支书的脑袋瓜子转得很快,但却还对自己的侄子无能为力,心里十分感慨,又沉重极了,恨不得能把侄子卜耀林抓起来狠狠抽一顿才放心。 第20页 但是老支书不是一个不知道深浅的人。 他侄子卜耀林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是最清楚的,他再怎么心疼侄子,再怎么想管教侄子,他也没有真的能把手伸那么长的去管教。 卜耀林是个跟着一群人跑过串联的小青年,即使是出身农村,但却有着城里的大红兵没有的胆识——那个时候叫胆识,但在老支书看来那就是不要脸也不要命。也许旁个人不知道不清楚,但年过私塾的老支书自诩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知道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些事情要回归正轨的,现在不是这时候无所谓,总有这时候。所以他不放心侄子,但与侄子相比,自己的亲生儿子跟孙子那才是宝贝。 因而,这之后,在众人眼里,老支书就仿佛是忽然被雷噼开了脑袋,疏通了奇经八脉一般,忽然就对宁向红十分的关注了,又是关照她又是关心她的,给她换了一份轻巧的工作,又给她安排了一双人宿舍,还让巴艷儿也跟她一起住进去,两个人在村小学做了临时老师。 当然,与此同时,流言蜚语也是必然不会少的。 「哎呀,你们也不是没见着下岔河子的人是怎么来闹的!」老支书早就想好了说辞,「他们这样闹,你们以为我们村子就没有这种人呀?」他心里怕的是那古里古怪的宁向红再把村子里的壮劳力们给毁了——说起来,这宁向红绝对不是一般女人,他十分怀疑她是给上面附体了,这边什么大仙儿都有,之前还有人看见宁向红身上带着狐狸毛呢,还有下岔河子的人来的时候,那小脚老太太也说她儿子身上沾着狐狸毛……指不定,这宁向红就是给狐仙给附体了,所以才那么狠毒。 不然,一个大姑娘哪里能那么下黑手的? 村委会的人听了,也觉得老支书说得有点道理。 「你们都注意点,哪个男青年要是靠近宁向红同志,就拦着,别让他们没事儿老凑趣儿似的往人家小姑娘身边靠,人姑娘将来是要回城的,人家独生女呢。」老支书吧嗒吧嗒地抽着旱菸袋,说,「咱说实话,我也是愁啊……这红颜祸水红颜祸水,都知道美女好,就没有几个正常有脑子的,知道美女好是好,她也惦记的人多呀!」他把菸袋锅在鞋底子上磕了磕,「我就指望着这丫头回城之前别在我们这村子里闹什么事儿啊,我就谢谢咯!」 老支书这话说得,在场的人也都有些认同的。毕竟村委会里也有年轻人,他们之前也是对宁向红有心思的,但是彼此又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好同志,这要是宁向红确定要回城,他们也就不至于彼此之间有什么比较的心思了。 而这些事情并不是宝宁应该知道的,现在的宝宁,他已经进入了莫名其妙的情况之中。他也搞不懂为什么忽然村支书就给他安排了个这么好的地方工作,还给他安排了个双人宿舍——说实话,双人宿舍其实也就是个带着正常的两张床的屋子,中间一个火炉子,比火炕差多了,但好歹两个人住的话,是干净整洁不少,而且……跟巴艷儿这姑娘一起住也没啥太别扭的地方,这姑娘大方爽朗,更好的地方在于她也不像是这个时代的女人那样在很多事情上不得不去计较,反而是跟后世的女人差不多,独立又能干,是个好室友。 有一个还好的工作,一个好室友,最重要的是,他现在也不用想着上山里打兔子吃肉了,甚至连装个笸箩扣小鸟都不用了,宝宁也只求安安稳稳的能过了这么一年半的时间,再等等,他就能参加高考,直接回城了。 时间如流光,飞逝无可捉。 一转眼,小半年过去了,卜耀林的屁股也好了,只是走路有些不稳妥,人也打了蔫儿。 宝宁不知道卜耀林为什么会打蔫儿,但是旁人八卦还是多的,他就从八卦之中拼凑出了真相——原来这小半年来,上面政策好了很多,可惜的是,这好是对正经百姓说的,对于真的拿刀那木仓闯进人家打砸抢的大红兵跟小红兵来说还真的不是好,他们虽然被忽略了过去,但真伤到人的可不是个个儿都被忽略过去,可以说,卜耀林打蔫儿就是在这儿打蔫儿了。 他也怕啊。 宝宁却从这个八卦里嗅到了更多的东西。 这半年来,他跟赤脚大夫之间关系更进,老大夫也是无儿无女,宝宁是独生,老大夫对她是真的够好,把自己所有的知识都教给他了不说,还把自己家里的那些没被砸的东西也偷偷的给他,让他记住都埋哪儿了 ,以后能用上。 不过,对于宝宁来说,老大夫的医术才是最重要的。 虽然老大夫被说是赤脚医生蒙古大夫,但这老头的确知道很多,宝宁甚至怀疑这是个扫地僧。 「小宁啊,你看好这草药怎么弄啊,」老大夫拿着一株刚刚晒好的草药,给他演示怎样处理草药才能让它发挥更好的疗效,「这手这么放,切片的时候就方便很多了。」 宝宁看着他处理了一会儿就自己上手,动作很小心,不求最快但求最稳。 老大夫也在旁边监督了一会儿,看的确他做得不错,又去翻医书给他找脉案去了。当然,老大夫也已经知道那个王栓柱的事儿的确是宝宁干的了,他是乐见其成的,做大夫下手不狠怎么行?不管是男是女,做大夫的就不用忌讳男女,所以敢下手才有本事!老爷子高兴得不得了,觉得自己这也算是有后了,不由得一旁又湿了眼眶。 第21页 这边过得开心,那边王栓柱一家子可就不开心了。 自从王栓柱伤了丁丁之后,那玩意就真的不好使了,找什么人看也不行,甚至背地里都找了仙儿来看,但最后的结果就是瘪茄子加完蛋,没有任何用处。 「老娘迟早要弄死那死丫头!」王老娘咬牙切齿,眼泪扑簌扑簌的掉,人也瘦了有七八斤,看起来像是一把骨头。 然而,一个男人,那玩意不好使还怎么能是个男人呢?还不如个娘们啊! 王老娘再怎么心疼这个儿子也还是没有办法,只能答应她别的儿子,让这个儿子去矿上干活,挖矿,来养活一大家子人。 而这个消息,是被嫁到下岔河子的朴春霞给带回来了。 知道这事儿的老支书更相信宁向红是狐仙了。他又不敢跟人说,又不能少给宁向红一分一毫,心里虽然憋屈,但却着急,只盼着宁向红赶紧回城。正巧,翻过年来,城里有了消息,说知青开始可以回城了。 老支书也不管别人怎么想的,他第一个就想要宁向红赶紧回城里,少留在这里祸害人。 「这真的能行?」村长看着老支书上交的名单,疑惑地看向他。 老支书说:「不行也得行!」他左右看看,压低嗓子,说,「你怎么不想想,下岔河子那事儿,到底是谁干的?那丫头在,那就是个祸害啊!」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开启新副本啦。 男主可算是有个技能了。 第13章 我要回城(11) 拿到回城通知的那一天,别说是宝宁了,就是巴艷儿也是惊讶非常的,虽然巴艷儿都二十五了,别说在农村,就是在城市里也是真实的老姑娘了,可是她仍旧我行我素,就是不想找对象结婚,其实也由于她的真实情况,早也放弃了回城,只想这样等着靠着……谁知道,回城通知就这样直接砸到了她脑袋上。 而宝宁下乡一年多点就回城,真的是撞了大运了。 之前照顾宝宁跟巴艷儿的支书被怀疑是想要搞上她们俩谁又或者是把她俩给他家亲戚当媳妇,结果现在说给她们两个回城,这就又让一群人跌破了西洋镜,彻底是搞不懂老支书到底是为啥要对这么两个女知青这么好了。 这时候就有传言,说卜耀林看上了原主宁向红,但老支书不答应,就想要用回城这事儿把宁向红这个大美人送走,而巴艷儿又熬够了年头,是老姑娘了,不好耽误。 说起来,都是老支书的好啊! 也不知是真是假,但总算,这样的传言算是被所有人接受了。 宝宁不会告诉第三个人,这个话是他跟老大夫一起传的。老大夫毕竟是个医生,可比其他人说话有分量得多了,所以宝宁给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老大夫也马上就心领神会,决定帮这个忙。 「等你回了城,可千万别放了这些本事。」老大夫手拿把掐的教会的那些医药知识,一点儿都不想浪费,「虽然说吧,那些城里的大医院肯定更好,要啥有啥,但怎么说咱也得留点保命的本事呀,对吧?」他说着,摸出一本小册子来,放到宝宁手上,「这是我太爷爷,当年说是太医啊,那是给皇帝看过病的,不过是犯了事儿就被砍了头,你看着吧,就这个小册子里,就是他记录的宫里有的东西,不过后来到我爷爷,我爹,再到我,都不行,算是丢手艺了……」 宝宁翻开那本小册子,里面倒是没有什么神奇百怪的医药记录,反而是一些口诀,有点儿像是汤头歌,但是看起来要更谨慎一些,他忽然就想起来《红楼梦》里贾宝玉的那段论调,说是给女孩的药要轻要准,这一类的话当时他就觉得是看个热闹,但现在想起来,为什么过去宫里死人那么容易,还不是不敢用「虎狼之药」又在病期不给吃大鱼大肉,硬生生拖死的。所以这太医的「汤头歌」就更谨慎也可能有道理。但真正更有道理更有用的地方则在于,这册子里对药材的要求特别有讲究,对医理的判断也更精细。 不管老大夫的家传故事是真是假,这小册子里的东西倒是真得不能更真了。 除了小册子,还有一个小木盒,里面东西挺乱的,但看得出保存得很好,宝宁也不认识古董不古董的,只是知道这些是眼前无儿无女的老大夫的心意,也是情感寄託,所以他抓住老大夫的手,感动得眼泪汪汪:「干爸,你放心,我回去了好好学习,等考上大学了就回来接你跟我一起去上学!」 不管以后原主回来会不会去做,宝宁这话是出自真心的,老大夫也的确给他感动得眼泪噼里啪啦的往下掉,不时地点头,一口一个「好孩子」,一口一个「别麻烦了」,说得很是伤心又高兴。 这种伤心又高兴的情绪也抓住了宝宁,一直到他坐上了火车的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可以回城了,回到原主父母的身边去,回到那个环境相对好一点的地方,在自己家里备考,等着一年后的高考。 当火车开动的时候,他看着往后倒退的一颗颗白杨,又不由得笑了下。之前他一直在努力的读书补习这个时代的文化课,就是打算参加高考,回城跟上大学一起来,却没曾想,自己竟然没怎么费力,只是差点剪了一个男人的命根子就找到了回城的机会,这也真的是意外收穫,也怪他之前太过谨慎,想得太多,却忘了蝴蝶效应带来的改变是巨大的。 第22页 经过了一天一夜,火车终于是到了莲城,也就是原主宁向红的家乡。 宝宁跟着人流往车站外走,他之前求巴艷儿给他做了个巨大的双肩包,又弄了两个大大的拖着俩轱辘的麻袋,这才让他把行李都拖拽回了这几百里地的莲城。至于原主的家在哪里,他也是知道的,但这个年月,公交挤成狗,他这拖拽这么多行李是真的不大好上车,但好在家离车站也不远,这样走回去也不是不行。 随便找了个道边摊,宝宁买了俩白面精做的包子,就靠在麻袋上不声不响地吃完了,又左右看了看,这才拖起行李,往家走去。 走在路上,宝宁的手又一次摸到了揣在他口袋里的石头跟袜子组合,还有那把自从解决了下岔河子的事儿之后就片刻不离身的剪刀。 不得不说,有些事情就是跟天註定的一样,硬来改变了一部分,剩下那部分,就是没法算计的。 因为,宝宁看到了躲在一边的卜耀林。 他是真没想到啊,卜耀林竟然拖着现在还一瘸一拐的屁股追到了城里来,他都不知道这傢伙哪儿来的钱坐火车,也有可能是扒火车又或者是逃票,但是就这人的锲而不捨的精神……也难怪他能改变一个世界的天道已经预定好的世界线。 人,固然能胜天,但是很多时候,天真的没打算把人怎么样。 宝宁掂对着天色,也掂对着周围的环境。这年头倒是达不到后世哪儿哪儿都是人的地步,也没有到处可见的监控设备,可以说真的发生了什么事儿,只能靠纯人工的侦破手段,宝宁其实不打算在原主家乡来个场景重现的,但是……他也不知道卜耀林这个人到底能做到什么程度,所以绝对不能放松。 好赖这第一天卜耀林没啥动静,宝宁仍旧提心弔胆。他回到家里的喜悦也被卜耀林的出现沖淡了不少,但好歹,在这城里他们家是坐地户,再加上那个领导还没死心,宝宁此时虽然腹背受敌但也还是讨巧地让这两边的人见了一面。 一个是地痞流氓,一个是猥琐领导,真是热闹极了。 很快,两个月过去了,在宝宁刻意的引导下,猥琐领导果然对地痞流氓下手了,而他也找好了能把猥琐领导送进去的证据——说真的,原主没敢去找证据大概就是惯性思维太严重了,何况这年头的大姑娘哪里见过他这样的暴脾气呢? 又过了一段时间,宝宁参加完了高考了,收信地址却没敢写自己家里,反而写到了老大夫家,做好了这些,他这才带着举报材料,宝宁走进了市委书记的办公室大门。一个小小的区领导就能想到要换个老婆,霸占年轻女学生,这也不用市委书记去办,换成谁看见这些材料都要眉头一皱,抬手去打那个小领导。说白了,人大领导还没换老婆呢,你个小小的区领导,芝麻绿豆大的官儿,还当自己是土皇帝了? 而且因为这个事儿又带人去堵群众,跟人动手……这些性质都太恶劣了! 宝宁坐在一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冷漠到让人看着都心惊。 「宁同志,你反应的情况应该得到重视。」市委书记好容易看完了材料,表示非常重视。 宝宁抬起头,一双眼睛直勾勾的,半眯着,带着十分的决绝,说:「书记,我知道自己给别人添麻烦了。」他抿了下嘴唇,「但我已经参加了高考,我知道自己考得很好,我也有自己的路要走,所以我不会让那些男人挡了我的路,任何人都不行!」说着,他拽过自己的大辫子,拿起怀里的剪刀就剪。 「哎!同志!」书记给吓傻了。 「我不嫁人不谈恋爱!」宝宁说着就站了起来,「女人是个人,没什么必须结婚必须接受个男人的说法,这么说的人就是瞧不起女人,就是跟主席跟总理对着干,就是人民的敌人!」 说话间,头髮已经被剪断了,看得书记身边的秘书脸色煞白,眼里满是惋惜。 「谢谢书记替我主持公道。」他鞠了个躬,转身就走。留下办公室里怅然若失的秘书,还有一脸惋惜的书记。 这也不是宝宁临时起意,这是他能想到的最方便快捷的达到目的的方法,女人的头髮,一来是美,二来正好卖了买书,三来……这也是真的断了所有人的念想。所以他才剪了辫子,让原主回来再愁吧! 走出市政府,宝宁抬起头看向灿烂的阳光,他知道,原主不管现在是会生气还是恼恨,总归,她的人生不会悲惨,而她必然得走向天道给她安排的那个光明又孤独的路。 这样就好,这样就很好…… 恍惚间,眼前出现了斩仙台,再抬头瞧,只见三个灰突突的光点被摄入斩仙台中,再仔细一看,竟然有一把剑对着他迎面噼来—— 噹啷一声,那把剑却直接砍中了一块印章,只见那印章转了两圈,碎裂开来,中间冲出一团浓雾,又被宝剑直接噼刺过去,便是一声尖叫之后,浓雾散去,宝剑也散如光斑,宝宁再仔细去瞧的时候,只发现自己又回到了斩仙台,而他一低头,看到原主宁向红已经高兴的一手甩着辫子,蹦蹦跶跶的往家跑去了。 「你果然知道该如何做这些任务。」自称是西王母后人的女仙又出现了,「你也能见到这天道具象化的模样——那宝剑与印章就是两个天道,小世界里的天道并无极大本事,真被抓住只能受死,那三个灰色光点就是卜耀林、王栓柱,还有那个想要霸占宁向红的领导,你能让他们都受伤,破了他们身上小天道加持的法阵,斩仙台便能把他们摄入其中。」 第23页 「其实我没做什么。」宝宁谦虚地说。 「这的确是个福利任务,新手必备,不过你是做得最轻松的。」女仙也没给他面子,「不过再来,就不是那么简单了,再加上这次这恶人金手指又没在身上,你也不必对付那么多,所以,之前给你的秘籍,你尽可以翻起来好好学了。」说完,她又转身不见。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给个金手指了 下一个故事开启兽人世界,小部落的雌巫vs被拒绝之后跑到大部落得到金手指成为大部落勇者的雄性兽人 第14章 兽人雌巫(1) 宝宁拿起秘籍,终于翻开了第一页。 秘籍第一页的「我要回城」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则是一粒丹药,上面用金粉写着俩字:「吃我」。 迷之尴尬地拿起丹药吃了下去,好歹是神仙出品,入口即化没用嚼……嗯,这大概就是大力丸了,因为他已经看到原本药丸的位置上被压住的字了,上面就写的是「大力丸」三个字。 所以,这秘籍原来是用吃来学的了? 宝宁又去翻书页,谁知道没翻动,反而是让大力丸三个字又变化了,变成了「实战技巧」四个字。他这回没翻书了,倒是把手往这页书上一放,来回摩擦,终于在碰到字迹的时候,进入了一个实战训练场。 实战训练场几个能把人眼睛辣到瞎的金色带闪光特效的大字就悬在半空,对面站着的是二十个火柴人。火柴人,顾名思义,就是网络里常见的那种灵魂画手火柴人,而且这些火柴人竟然可以以任意角度弯曲自己的身体,且干打不死,可以说是非常神奇了。 宝宁面对的就是这么二十个火柴人的特训,他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离开这个训练场,直到有一个火柴人终于被他打出一个缺口的时候,他才堪堪松了一口气。火柴人不是天下无敌的,他总能消灭掉这些东西,至少……让自己走出去这个辣眼睛的地方。 也不知打了多久的火柴人,直到这二十个火柴人碎了,宝宁这才停了下来勐喘粗气。 他此时也无比庆幸自己是个鬼,更庆幸的是自己吃了大力丸。那火柴人也不知道是什么做的,打上去像是一块硬邦邦的木头,但灵活度跟橡皮泥差不多,那一招一式打得也是虎虎生风,他一开始算是被完虐的,当然好在自己是个鬼了,被虐着虐着也就不当回事儿了,打碎了又重组,重组了再被打碎,与那些火柴人硬刚到把它们全都打成粉末,从一个个来到二十个一起上,这期间到底是用了多大的毅力才能坚持下来,宝宁自己都有些怀疑自己了。 他有可能是什么特别厉害的人物转世吧,不然为什么这么有毅力,就算是在活着的时候他也没有这么大的毅力啊……要知道,他连一字马都下不去呢! 莫名其妙地对着辣眼睛的金闪闪的字感动了不到五秒钟,再一回神,宝宁就又站在了斩仙台前,面前又是那本《大道秘籍》,书页还是翻在了「实战技巧」上面,不过这回任他怎样摩擦这四个字也没有奇蹟出现了。大约是找到了这本秘籍的规律,宝宁猜测,他这应该是可以翻动下一页了。 果然如他所料,这时候再去翻页就真的翻了过去,而这一页上写着的四个字则是「兽人雌巫」。 很好,这回准备充分,他稳稳噹噹地感受了一把旋转跳跃闭着眼的超级无敌过山车,再一睁开眼,人就已经到了这个需要他完成人物的新世界。不过这回还好,他没在人群中,反而是在一个很安静的地方。 周围没有人。 宝宁低头看看自己,先确认了下自己这回的确是个男儿身了,结果发现自己竟然是到了一个原始世界,到底有多原始……大概就是身上只有腰间围了一块布料的那种原始吧,腰间围了一块布料,里面是中空的,如果走路幅度大了就可以直接遛鸟的那种中空。 胸前挂了一堆骨头木头叶子跟石头,用不知道什么东西穿着,挂在脖子上垂到胸前,大概算是能遮挡住一些皮肉,但根据材质来看,宝宁觉得这就像是原始社会版的锁子甲。 这一身穿着打扮就足以让他整个人都陷入抑郁了,即使是有了大力丸的加持力气大了,他也觉得在这个原始社会里是活不下去的……就一个七十年代都让他饿得口水滴答,再说这个原始社会……不过,原始社会会有美人? 十分想要找个地方照照自己到底长什么样的宝宁不由得陷入了自我怀疑。 可别是特别原始人的那种长相,再在哪里打个洞穿个兽骨之类的吧! 怀疑归怀疑,对已经做过一次任务的宝宁来说,更重要的问题不在于这里,而是在于原主是因为什么被判断为需要拯救的,又有哪个小世界的天道要来原始世界搅局? 一个原始世界,值得吗? 又或者说……这个原始世界有什么值得图谋的? 宝宁知道上一个世界的确是有可图谋的,再加上上个世界的原主本来就是一个激励女性的榜样,很多时候,榜样的力量绝对是无穷的,她因为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女性而提升了那个世界,那么……这个世界呢? 这么个大家穿着兽骨石头锁子甲外搭中空齐丁小短裙的世界……他就算是个美人,又有什么用?难不成还能如妺喜妲己之流来个天翻地覆?就他有那么美吧……就这个原始世界,还好意思跟夏商比? 第24页 站起来转了一圈,宝宁发觉自己是坐在一个高台上的,而高台周围没有其他遮挡物,在旁边挂着一块兽皮,兽皮上有些图案,他无法辨认,再往另一边看,是架着的一个柴火堆,再往远处看,总算是看到了人影了。 远处大约百米的地方有个石头垒叠出来的仿佛是窝棚的东西,另一边则有一些与之差不多的窝棚,但只有最近于高台的那个窝棚最大。 「巫!」忽然,有人喊了一声。 不过宝宁没听懂他说的话,那发音他完全听不懂是什么。 紧接着就有好几个人都跑了过来。这些人看起来过于高大了,个个儿都得他仰头去看,而且个个儿都黑黢黢的,脸倒是还好,甚至还有点西方的稜角,高鼻子高眉骨的,头髮颜色也怪得很,不仅仅是带着红黄白黑,还有夹杂一起的,有个人的脑袋上竟然像是有斑纹那样,一圈一圈的,黑黄相间,非常有趣。 他们看起来对原主非常敬重,并不敢来靠近,只是走到高台下对他行礼。 由此可见,原主的身份应该在这个地方还算高的。宝宁心里这样想着,抬脚想要走两步的时候,忽然一阵眩晕沖向他的脑门,人也直接栽倒在地。 眼前的一群人当然开始手忙脚乱地跑过去看他,还有个长得更加壮实的男人从另一边跑过来,让众人把他抬到最大的那个石头窝棚里。 这看起来都没啥问题。 然而宝宁这时候却在接收原主的记忆与常识。 原主叫巫宁,是这个小小的血河部落的大巫,说是大巫,这个部落也就一共上下不到一百个人,其中能用的兽人战士才不到三十个,成年雌性也不多,大都是老年人,甚至连幼崽也只有四个。对,这是个兽人世界,也就是说没有女人,只有兽人与雌性,兽人平时像个男人但其实能变成野兽,而雌性平时看着像个男人但其实跟女人差不多,主要是这个世界没有女人,繁衍的责任就落在了雌性的身上,巫宁就是个雌性。而且是一出生美貌就震惊了全部落的雌性。 正由于巫宁实在是太漂亮了,所以在他刚会走的时候,部落上一任的大巫就把他带到自己的窝棚里,给他取了名字叫巫宁并安排他成了自己的继承人。而巫,是不能找伴儿的,上一任的大巫这样做就是想要部落里安定和平。 然而,部落里的年轻兽人们还是越来越不好控制了。他们又不是瞎子,巫宁的美貌他们也不是没看到——在这个世界里,对美貌的定义不是单纯的瘦弱可爱,对于雌性的美貌至少要满足健康,而巫宁由于在大巫身边长大,也确实达到了健康的标准,但也不能壮得像健美冠军,所以……大概就是宝宁自己本来的那个样子就是第一美貌了,而这个世界的巫宁就是这样的美貌,跟原本的宝宁差不多。这样的美貌的确让部落里的年轻兽人们想要跟他作伴,但大部分人还是控制住了自己,小部分人控制不了自己的也被上任大巫跟巫宁自己给拒绝了,但其中有一个叫「阿鬣」的,却是再也受不了这样的拒绝,直接冲到通神的高台上抓住巫宁就要成其好事。 这哪儿行啊! 血河部落里那么多战士呢,哪儿能让阿鬣得逞?他们抓住这个兽人,对他进行了惩罚,阿鬣却还在瞪巫宁,问他:「为什么不跟我好?你为什么不跟我走!」 巫宁当时真的是莫名其妙:「我是部落的巫,当然不会跟你走,更不会跟你好。」 这话说得本来没错,但是在阿鬣听来就是巫宁在嘲讽他地位低下了,何况阿鬣之前一直以为巫宁是对他有好感的,至于为什么他会这样以为,连巫宁自己都不知道。 倒霉的巫宁不知道怎么就招惹上了这么个兽形是鬣狗的阿鬣,然后阿鬣被赶出部落,过了很多年他带着很多战士跑回来灭了血河部落,抓住了巫宁。 这时候的巫宁还是美得无法无天,而阿鬣已经是真正的无法无天了,他硬把巫宁抓回自己归附的大部落狂草部落,并在狂草部落的大广场上强上了巫宁。 与兽人媾和的巫只能一死。 巫宁却没有。 他抓着身上的尖锐石块,捅瞎了阿鬣的一只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  吃虫吃虫 第15章 兽人雌巫(2) 倒也不是做了巫就真的不能「还俗」跟兽人在一起作伴,但是巫宁本身就没有这个想法,面对阿鬣更是怒从中来,再加上屈辱感太强,且全部落都被阿鬣带人灭了,巫宁这一肚子的气实在是没处撒去,本打算捅死阿鬣的,但他力气不足,只找了最脆弱的眼睛下手才好,这才捅瞎了阿鬣的一只眼睛。 不过巫宁到底是太美貌了,而且被阿鬣掠夺过来的时候一路上也是给不少人看着的,在大广场上更是一群兽人都看见了,所以即使他捅爆了阿鬣的眼珠子,这么多的兽人也没让阿鬣杀了他,而是让他去做奴隶。 但巫宁原本就是巫,还是个懂得很多知识的巫,即使是做奴隶,他也在奴隶之中熠熠发光,可以说是非常强悍的一个雌性了,而且他很快就被诊出怀孕,阿鬣虽然恨他无情——当然这也是阿鬣自己臆想出来的「情」但到底还是放不下他的,只好又把他带出了奴隶栏。 巫宁就利用这个方便,勾上了部落的族长,很快就让族长对他言听计从,把阿鬣送到最危险的狩猎地区,弄死了阿鬣。随后,他又打掉了孩子,跟这个狂草部落的大巫做了交易,二人联手,弄得这个部落逐渐疯狂,最后死得人芽不剩。 第25页 毕竟,狂草部落的大巫也是被掠来的。这个部落一直都是掠夺雌性来繁衍,他们自己不养育雌性,只把雌性都当成奴隶,除非这个雌性特别得到兽人的喜欢能被带出奴隶栏,否则雌性的命运就只有做奴隶的份儿了,如果遇到饥荒或者凛冬,那他们也许还会被当做食物。所以这个部落发展壮大得特别快,在这里,只有五个雌性不是奴隶,这五个人就是巫,一个大巫带两个小巫再带两个徒弟,一般就是这样的配置,传承了一代又一代,掠过来几个巫也是必然的,因为总有巫会死去,而奴隶填补不上这个缺口。 所以说,这个巫宁其实要比上个世界的原主宁向红得意得多了,他报仇了雪恨了,但是,他最终还是没能达到世界的需求,如果按照原本的世界线来走的话,由于在血河部落是遵照远古的习俗,不允许巫与兽人作伴的,所以巫宁可以说无欲无求还公正公平的一个人,他因为这个特点,再加上兽人们约定俗成绝对不越雷池半步,所以他提出的要求与建议总是能被採纳,因而,他努力发展部落,在很久之后,血河部落成为整片大陆上最大的部落,也确定了一个非常奇葩的机制:要拥有最大的话语权就必须禁慾,为众人分配食物的人必须最后选择食物,战斗力最强的人虽然能第一个选择食物但战斗时必须沖在第一位。 这样的机制可以说是提升了这个世界智慧生命的进化,人们开始学会了文明,更是在这样的文明下将奴隶制进行了整改,在部落内部不实行奴隶制反而是一种微妙的「共和制」,而奴隶则是战争带来的副产品,这个副产品也不再用于买卖,反而是只能令其劳动,劳动之后获得食物,形成了一种奇怪的「聘用制度」。 可以说,如果没有阿鬣半路遇到金手指把自己的战斗力从二级兽人战士提升到了四级被狂草部落看中,原主巫宁是真的不用绕这么大一个弯子摧毁狂草部落的,更不会到最后得到一个「鬼巫」的称号,开始用药物控制兽人驱使兽人做奴隶,整个人彻底黑化,把整个世界也彻底颠倒了一个个儿。 所以世界意识让他过来最主要的目的其实是阻止原主黑化,而阿鬣那个最后被弄死的兽人战士当时在狂草部落已经是所谓的战神了,可以说他得到的金手指非常厉害,足以把他这个原来比普通兽人还差一点的兽人战士直接提升起来,甚至经过了二十年之后,他还被提升到了战士的最高级战神级别,不过……说实话,即使是战神级别也是在兽人的基础范畴,所以面对兽潮狂奔的时候,阿鬣还是被弄死了。 但也就因为他提升到了战神级别才能招唿了一群人到血河部落,灭了当时还不算很强大的血河部落。 在这个世界里,人均两百岁,战士的等级提升就更能提升寿命,而巫也一样。最有趣的就是,这个世界的巫确实是有魔力的,虽然这个魔力不是用来战斗的,但是有这样的魔力本身就能维持自己的生命力,同时也能治疗他人。 也正因为巫的确有确定一个伤者是否可以被治疗以及审判的权力,这才在很多部落里是不允许与兽人发生关系的,一旦发生关系就要把自己的魔力通过死亡来交给下一任的巫。而兽人正常情况下也不会去追求巫,因为巫不能与兽人在一起这件事是他们从出生起就被警告的,即使有兽人实在是喜欢巫也不敢造次,毕竟,一旦表现出喜欢巫的兽人都会被驱逐,而被驱逐的命运十之八九就是死亡。 真的不知道为什么血河部落里会出现阿鬣这样的奇葩。他的行为可以说是颠覆了血河部落二百年的传统,也颠覆了周边部落几百年的传统。当然,也有传闻说兽人与巫发生关系就会掉战士等级,到底阿鬣掉没掉,原主也不知道。 宝宁当然也不清楚。 他现在是对这个世界有了一个更深刻的认知了。 这个世界的天道……大概是个强迫症吧。 可以说这个世界的天道是真的想要得到一个完美的世界文明体系,它不断的在追逐这个体系,但谁知道来了一个阿鬣打破了它的计划,而原主原本作为世界亲选的亲儿子,本来就是有这个能力做到这一点的,因为即使是宝宁都能感受到原主体内的强大魔力,谁知道亲儿子本来可爱乖巧的小模样,就给那么一个鬣狗给毁了,毁了还不算,为了报仇,亲儿子还黑了……天道估计也是在找个新儿子还是扭转旧儿子之间摇摆,最终,他还是选择了旧儿子。 理清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之后,宝宁坐在属于他这个大巫的窝棚里,满脑子的想法——昨天晚上已经驱逐了阿鬣,现在这个鬣狗在外面应该已经得到了金手指,而这个金手指到底是什么原主并不知道,只是听闻狂草部落的人说过这么一嘴,说是阿鬣有个什么宝贝可以提升他自己的等级,但别人无法使用,到底别人是否可以使用其实也不重要,因为……宝宁捏了捏自己的手,他现在的战斗实力也不应该说是弱,最重要的是,现在这个世界文明等级上,人们真正需要的不是单纯的战斗力跟魔法,而是更好的生活! 这么个原始世界,在世界意识的作用下,人与人的关系已经得到了提升,但是社会生产力还是极其低下的,尤其是一到冬天就会冻死饿死一堆的人,不管是兽人还是雌性,冬天难熬就算了,夏天的时候干旱也会让人痛苦难耐。 第26页 血河部落一开始是建立在一条河边的,本来河水清澈,部落的人也算是安居乐业,大家生活得还挺好,所以原本,部落的名字叫做「清河部落」。 谁知道在一百多年前的一天忽然地动山摇,之后,部落清澈的河水就逐渐变成了红色,于是部落的名字也被改成了「血河部落」。 后来因为恐惧,部落也搬迁了,这回搬迁的地方虽然旁边也有水源,但一到干旱的时候就有各种各样的动物来喝水,其中自然也包括大型勐兽,这不是部落里二三十个战士能对付得了的,所以打水都要组成队伍,趁着没有巨型勐兽的时候快去快回。所以血河部落这四个字就象徵着贫瘠以及困苦。 当然,这个时候,不贫瘠不困苦的部落几乎没有。 人们都在「不饿死」这条线上挣扎。 但是宝宁却有他自己的想法。 他坐在自己这个全部落最大也是最豪华的窝棚里,看着窝棚四周漏进来的月光,想到的是「血河」的用处。 血河? 原始人不知道但他知道,那不是血河,那是有铁矿啊! 虽然现在不能炼铁,但以后或许可以呢? 而且这些兽人的力气都不是一般的大,一个人能顶十个人用,所以真的要从狩猎转向农耕的话也未必不可能……主要就是,想要转成农耕,就需要种子需要土地,可是……种子有那么好找吗? 还有土地。 这一片土地是否适合种植也要再看,的确是有一片草场,但是草场的另一边却又有寸草不生的地方…… 等等!寸草不生?但却又有动物没事儿过去舔地面? 脑袋灵光一闪,宝宁唿啦一下坐起来就往外跑。 果然,即使没有兽形,但是毕竟都是兽人跟人形生的,所以即使是雌性,眼睛在晚上也能视物,只不过可能没有兽人的视觉效果好。 不过他现在又不是兽人,兽人到底什么视觉效果,他也不清楚。这些他也没必要好奇,就像是他一点都不好奇雌性是怎么生孩子一样。 给自己做了下心理建设,宝宁穿着这一身叮叮噹噹的披挂,敲响了族长跟长老的窝棚门上挂着的兽皮。 作者有话要说:  求包养求收藏求留言呀~~~~ 大家可以看出来了吧,其实世界需要的是提升自己,比如说还没进化出人类的时候就需要有个猴学会直立行走,比如说女人被压迫的时候就需要有个人提出要选举权,男人走婚的时候就需要有人提出他得跟女人一起养孩子然后就成为一个家庭,家庭对人束缚看就要有个人来打破传统家庭概念……这个人就是天选之子啦,而金手指是其他世界为了提升自己走捷径找的这个世界里阻挠天选之子的人丢下的诱饵。 第16章 兽人雌巫(3) 至于为什么兽皮能被「敲响」这就要从制皮工艺说起了,这个时候鞣制皮子的手艺真的很一般,不仅是皮子不够柔软结实,就是石头搭的窝棚也是四处漏风,顶多就是头顶不漏雨,脚下不泥泞,但本质上这破地方是真的不适合居住。 但其实这已经算是这个世界里还不错的生活环境了,赶上在海边或者是在高山顶,那才叫生活一个困难痛苦呢。 宝宁把族长跟长老两个人叫到了自己的大巫窝棚里,这回窝棚里原来负责照顾他生活的两个奴隶也已经去领了分配的食物回来了,正在窝棚外生活做饭。 原主对这两个奴隶不好不坏,但并没有对他们拳打脚踢,但也没有任由他们吃饱喝足,对于这两个奴隶,原主可以说是一个完美的主人,但是原主只不过是单纯的善良而已,他原本是善良的,善良,又热爱自己的部落,直到部落的人被灭才把他心里的阴暗面给激发了出来。 宝宁与原主相比可以说更多了一点规矩。毕竟他真正经歷过文明社会。 「大巫叫我们来是为了什么?」族长跟长老走进宝宁的窝棚,直接席地而坐。 嗯,不能要求太多。宝宁的窝棚里本来也啥都没有,其他人的窝棚还不如他的……这里有乱七八糟的皮毛铺在地上就当成床铺了,但这个床铺是他的,其他兽人不能触碰——也好在大家夜视能力都挺好,不然这晚上没有灯也就啥也别做了,只能缩在窝棚里对着月亮发呆了。 宝宁等他们两个人都坐好,也按照原主的习惯,让奴隶们给他们拿上来两粒硬邦邦的果子,算是招待客人。 宝宁说:「我昨日与神通,得到启示。」 族长跟长老瞬间就严肃了起来,坐得也笔直了。 宝宁继续说:「还有一个月就是在耕帐举行的集市了,我希望我们能有拿得出手的东西,而我们部落最能拿得出手的东西,却是被我们忽略了很久的东西。」他说着,神秘地拿出自己铺床的兽皮下面的一个口袋,那是原主用来装盐的口袋,「这是我们从大渔部落换来的盐,这么多年来,我们用那么多的猎物,只能换来这样一丁点儿的盐,一直如此,不只是我们,所有的部落都是这样,只有大渔部落才有这样的盐,才能让兽人手脚有力。」 族长沉痛地点了点头。他也觉得大渔部落的盐太贵了,他们用那么多的兽骨都换不来一袋盐。 「但是现在,兽神说,我们可以自己创造我们的盐了。」宝宁把手里的盐交给等待在一旁的奴隶,让他给外面烤肉的奴隶送过去一点,「明天,我将带领四个雌性,四个兽人战士,去寻找我们的盐。」 第27页 他交代了一番就让族长跟长老回去了,也没有理会他们俩激动的模样。 说实在的,原主看起来就不矮,但是……兽人族长跟长老是真的高大威勐到让他误以为是迪士尼恶霸犬附身了,而他顶多就是汤姆,完全不够看。所以他完全没有理会这俩人的激动,没必要,真的没必要。他太瘦弱了,还是需要多吃多锻鍊才是。 只有说盐的问题,他得实地去看。 如果那地方是盐矿,那他就正常开採,如果是普通盐硷地,那他就想个招法,从滷水中提炼出盐之后以低廉的价格卖给狂草部落的人,再去跟大渔部落换海盐好了。 毕竟,盐硷地出的盐是不是能食用是有概率的,虽然他记忆中那边的确有动物会舔舐地面,但他也不能完全保证就能出正经八百的好盐,所以……如果出的不是食用盐,就拿来祸害狂草部落那种到处劫掠的部落,他自己一点儿心理负担都没有,反正被劫掠到他们部落的人是不可能有盐吃的。 越想越美,宝宁低下头看了看他那床铺上令人震惊的皮毛厚度,真心觉得原主确实是个可靠的大巫,这窝棚里竟然没有虫子也没有脏污,足以见得原主的个人能力确实不是一般巫能比的。 而原主越有本事,就越发让宝宁想要弄死狂草部落,尤其是那个阿鬣。 第二天一大清早,宝宁从奴隶手中接过石碗,看了看里面还是烤得焦黑的烤肉,最后还是忍着不爽吃了下去。等他吃完,族长派来的兽人跟雌性就已经到了。 由于原主是有足够威望的,所以宝宁在这里也没有被质疑什么,这些被派来的人十分听话地跟着他走出了部落。 部落真的简陋极了。 石头窝棚都不是哪儿都有的,如果不是地位足够,在这个部落里普通人只能居住在兽皮搭的小帐篷里,看起来都不如原来世界里的看瓜窝棚。 几乎可以说这是个贫瘠到一无所有的世界。 但它也同样是个物产丰富的世界。 宝宁按照原主的记忆,出了石头垒出来的部落大门就直接往西走。西边荒凉,越往西走,植被越少,就越显得荒凉。宝宁知道再往西北方向走就是一片滩涂,植物生长得可怜,偶尔有些鸟类落下,在那边捉些贝类来吃。 这个世界到底是与地球有着很大区别的,无论是地理环境还是生物特徵。所以他不能拿着原来的常识来百分百套在这个世界上,但结合实际还是值得看看的。 走了大概有一个多小时,终于到了那一片寸草不生的地方,现在正有一群长相古怪的鹿在这边舔舐着地面,在看到宝宁他们过来的瞬间,这一群鹿瞬间就跳起来四散奔逃开去。正好一头老鹿晕头转向,直奔宝宁而来,宝宁刚想要动手,就见一只巨大的猎豹忽然出现沖向老鹿,只一爪子就让老鹿归了西。 再一转眼,猎豹就原地变成了人——正是跟着宝宁一起来的兽人中的一个,宝宁记得他的名字叫阿快,也的确是适合他兽形的一个名字了,猎豹确实够快,不过这个猎豹与地球上的猎豹还不大一样,地球上的猎豹真也就一米多长,但是这个阿快变成的猎豹都有四五米长了,肩高也超过了一米五,算得上是史前巨兽了。 这么巨大的身体,也难怪战斗力惊人。 宝宁瞬间就明白了为什么他手里那本大道秘籍在这个任务开始前要让他好好学学怎么打架了……就算要用物理手段对付那个巨型鬣狗,他也得有资本去对付不是? 不过,面对这样可怕的巨兽,还是能别动手就不动手的好。 「大巫,这可真是好兆头呀!」阿快举起死了的老鹿,脸上露出憨厚的笑容,「这头鹿够两个人吃饱了!」 是啊,在食物不足的情况下,不足百人的部落里,这头鹿就像是装上木桩的傻兔子一样,捡到兔子的人真的是幸运到爆。这样的幸运对于原始人来说,他们也会偏向相信是大巫自带幸运buff。 宝宁笑了笑,让众人把猎物先放到一边,自己则走上了那块红红白白的荒芜之地。 地面上一丁点儿的地方白得渗人,另外的地方红得恐怖,宝宁伸出手去先摸了摸白色的地面,再舔舔手指,然后磕磕绊绊的用不熟悉的「魔力」去触摸这块地,最终得出结论,这是一块混合的岩盐伴生矿,不适宜耕种,但有矿;另一边他同样操作,发觉这倒是一片适合食用的盐矿。 与海盐相比,岩盐倒是也挺好的,主要是能自己生产,还能去换东西,这就令人非常高兴了。 「大巫,怎么样?」另一个兽人问。 宝宁指着红色这边,说:「你们把这里挖下来几块带回去,另一边……」白色的地方乱七八糟,要真的提炼出来还得再想办法,这种伴生矿有什么成分还要再分析,不过现在不能贪多,他只能暂时先放弃这个。 地面上红色的部分挖出来之后就呈现了一种淡粉红色。宝宁让兽人们变成兽形,又让人用藤条把这些矿石绑到兽人们的身上,这才带着其余四个人坐到兽人身上,快速飞奔回部落。 雌性的手脚是真灵便,藤条在他们手里被挽成了花儿似的,这些岩盐被绑得很结实,兽人们跑得再快也没颠落它们。 但虽然这样绑东西不错,可如果东西多的话,还是需要其他工具。 嗯,回去就找族长干活。 第28页 宝宁愉快地做了决定,准备先把板车这个东西弄出来。 很多东西都不是如说得那么容易,板车也是这样,但好在他可以支配这些跟史前巨兽似的兽人,他们的爪子显然能够安排好这一切。 而雌性……他要安排他们去周边採集,把找到的植物都拿来给他看!他就不信,这个部落就不能提前步入农耕了! 计划归计划,目前还是得顾着眼下。 回到部落,宝宁把挖出来的粉红色盐矿放到地上,又拿出脖子上一块坚硬的石头,在盐矿上摩擦摩擦,得到了一点略微泛红的碎屑。他把碎屑分给族长跟长老一点。 「这就是我们的盐。」他说。 其实,他在心里已经给自己来了个巨大的辣眼睛的闪光特效:我,家里,有矿!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可是文明之光啊 第17章 兽人雌巫(4) 按照常识来看,盐矿一般不会开採几年就没有,即使地面没有了,下面还可以打盐井,可以说这是非常丰富的一处资源了,最好的是,伴生矿里会有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当然,也因为这片盐矿的颜色,宝宁推断出为什么一条主干流分下来两条支流,一边就是红色的血河,另一边就是正常的河流了。 果然,这附近百分百有铁。正常河流那边距离这边还算比较远,说是两条河把他们部落夹在中间,再往下走很远,这两条河才会越分越开,给部落留出出路来,这也是当时选择这个地方居住的原因,它易守难攻,有天然的河流阻挡了其他部落的侵入,还有草场,再往南走则是密林,真的属于天然好地方,唯一的问题就是在夏天,汛期的时候,会有洪水入侵的嫌疑,这也是血河部落能一直坚守在这里没有被其他部落併吞的原因。因为血河部落是真的小,能一直坚持下来,最大的原因就是地形,其次才是兽人战士们的武力值。 部落里除去被驱逐的阿鬣一共是三十个兽人战士,族长算是战力值最高的,是一只体型巨大的勐犸象,可以说在草原上所向披靡全无敌手,其余二十九人里有两只剑齿虎,一头雄狮,一头白熊,两头野猪,剩余的就都是中小型的动物了,当然说是中小型,一般就属于猎豹、雪狼那种体型,也是至少四五米长一两米高。而长老是退休的战士,他的生活经验丰富,无论是狩猎还是一些生活问题都可以找他。 剩余的人里幼崽跟老年人居多,雌性其实并不多,当然雌性也不是什么都不做的,年轻的雌性会带着部分老年人去周边採集植物,这些老年人里也有兽人,他们虽然年老,却也能变成兽形驼东西载人,而剩下的老年人就负责在部落里照顾幼崽。 这就是血河部落的生活。看起来悠闲恬适。 只有宝宁一个人忧愁以后的日子。他知道以后会出现的那些事情最终要灭了血河部落,所在此之前,他要让血河部落发展成别人不能企及的大型部落。 所以,首先就是要发展部落的经济! 这是个人人吃不饱的年代啊! 在做下午饭的时候,宝宁安排人将新得到的盐撒到烤肉上,又让人在烤肉之前先把肥油刮下来放到带有凹槽的石板上炙烤,直到肥油被熬出液体油脂,这才让人开始烤肉,一边烤,一边拿着去了毛的皮料沾着油脂蹭在肉上,增加了肉的香气。至于被熬出来的油渣,他吃了两块就让跑来撒娇的幼崽们分食了。 族长跟长老是不好意思跟幼崽们抢零食的,何况油渣这种东西大家都吃过,虽然香,但还不至于能成为兽人跟雌性的主要食物,他们需要吃的太多了,即使是宝宁这种大美人,一顿也能吃得下两只鹿腿,还不算水果以及类似于面饼的东西 这种奇怪的面饼是只有大巫才有的食物,据说极其难以得到,需要到很远的地方去採集这种可以磨成粉末的东西,再将其用水调和才能做成面饼。 宝宁尝了尝没有味道的面饼,感受到的是粗拉的麸皮跟叶梗——他心里清楚,负责磨粉的雌性已经把这东西尽力磨碎了,但是还是受不了这种「百分百粗粮」的口感。 果然是艰难的原始社会啊。 不过,下午吃饭的时候尝试过了这种颜色粉嫩的盐,族长跟长老顿时激动了起来。他们俩捧着从宝宁那里得到的岩盐,这粉嫩的色泽可比从大渔部落那边换来的灰突突的盐要好看多了,而且也没有灰色夹杂着砂砾的盐的苦涩感,只有一点点鲜味儿,他们对此表示十分满意。 「这种盐可以换来无数的粮食啊!」长老首先笃定了这个交易一定会达成。 族长也在一旁勐点头:「是的是的,可以换来过冬的粮食了!」 这是个夏天,可这个时候就要为冬天做准备了。肉类存不住太多,大家只能去耕帐换取那些可以过冬的食物,等到秋天的时候会有最后一次耕帐集市,那时候换取的代价就要更高。 而宝宁知道这个时候的猎物最多,他们还不用为了食物而发愁,但到暮秋的时候就不行了,所以跟耕帐换取更多的容易保存的食物才是要紧。 耕帐,顾名思义,那是大草原的无冕之王,他们是由草原上的奔牛族组成的,而且有千人以上的规模,故而称为帐而不是部落,最重要的是,他们会耕种。 宝宁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一群牛在一起,耕种是十分合乎常理的事情。所以这一次的集市活动,他打算跟着队伍一起去耕帐,向他们的大巫学习耕种。 第29页 不过,在学习耕种之前,他还是要把板车弄出来。 说干就干。 在血河部落三巨头的私下商定下,很快,第二天就派出了五个兽人去挖盐矿,而年迈的兽人则跟着宝宁去砍树做板车。 一般情况下部落早餐是不吃的,只有打猎的人才吃早饭,这种轻省的工作就不需要浪费食物了,而打猎的人早上吃了一顿肉就跑出去寻找兽群,只留下四个兽人守护部落。 雌性们脚力也很厉害,他们选择从一个方向出发,在周围挖一些植物带回去,两个採集队一边走草原一边去林地。 真实劳作场面并没有那么急迫,看起来悠闲得很。 但宝宁很急。 尽管这些兽人变成兽形之后都巨大无比,可是再怎么巨大化没有容器也装不了盐啊,他们的身上能捆绑多少盐矿呢?何况他不打算让别人知道这些盐是从地上敲下来的,磨碎是必然要做的。 除了磨碎盐岩,还要编造一个适合的宣传口号来告诉所有人这些盐不能平白取得,它们绝对不是随随便便从地上抠下来的! 说做就做,宝宁又叫来长老。 「大莽长老,」宝宁与长老一起在砍树现场,两个人看着兽人们兽化之后砍树砍得热火朝天,「这次到耕帐换取食物的时候,我也会跟随队伍一起去。」 「这是当然。」大莽长老是一条巨大的蜥蜴,但到底有毒无毒好像只有他自己知道,「大巫,我们真的能造出车吗?」 宝宁点头:「我们可以尝试。之前我们不去尝试是因为兽人们背负的能力以及我们的货物确实不需要车,但是这回有了我们的盐,那么我们就需要更合适的负重工具了,而耕帐的车实在是太贵了,我们现在是负担不起的。」 耕帐有车,他们不但有车,还有铺着兽皮的巨大木桶来装那些一粒一粒的食物,这些木桶倒是有跟着粮食一起换给其他部落,但是车不行,而其他部落也是由于不那么需要车这种东西,更是没有几个部落去研究这玩意。 但现在磨碎的盐要装运的话就需要车了,它比粮食还难携带。 之前耕帐那边给的木桶也是一样,说是木桶,其实就是几片木头用绳子编在一起再竖起来有个遮挡,本质上根本也还是到处漏,所以才需要在里面垫上兽皮。 不过这些很快就会被解决的。 宝宁想着,他很快就会解决这些的,他在小学时候可是全校手工第一名! 然而,很快这个手工第一名就发现了困难所在。 他没有锯没有刀没有刨……连斧子都没有,这是个石器时代,对,这是个石器时代! 「大巫,怎么了?」大斑,一只兽形是云豹的兽人拖着巨大的树干,走到他面前,「有什么需要我做吗?」 宝宁看看他的手,再看看树干,问:「你能按照我的要求把树干处理成这样的形状吗?」他在地面上画着图形,基本上就是他要做的板车图纸了。基础的榫卯结构他还是了解的,再经过他的魔力处理,让难以贴合的地方粘结在一起,基本上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大斑看了看地上的图,再对比了下树干,问:「大小呢?一样的吗?」 宝宁点头:「先做个小的尝试下,就做一样大小的。」 大斑伸出手,把它变出了大爪子。这爪子锋利无比,放到树干上嗖嗖嗖几下就切下来了需要的木料,之后他才坐下,仔仔细细的按照宝宁的要求开始扣榫卯。 大概也就两个巴掌大的木板被竖着嵌合进去,再往外拉的时候就完全拉不动了。 宝宁又让大斑再做了几块木板,把它们全都嵌合之后,就形成了一个方形的没有多少缝隙的盒子。这个盒子再从正中间取点,加上个横槓,这就是车的雏形了,现在最大的问题是轮子。 轮子绝对不是两个圆木头就可以的! 对于轮子,宝宁想了小半天,最后还是让大斑试了三四次带成功。 而大莽长老一直在旁边看着。 他从一开始的木头一直看到一个小车逐渐成形,越看越惊讶——虽然耕帐有车但也一共只有三辆车,平时还拿来炫耀展示更多,并没有更多也没有再打造,所以他本来就怀疑耕帐的车是从遥远的兽爪山的另一边得来的,传说,兽爪山的另一边是一群奇特种族的地方,他们要什么有什么。 第18章 兽人雌巫(5) 好在,宝宁在原来的世界里参加综艺节目的时候是接触过很多当时他以为是莫名其妙乱七八糟的东西的。而他理所当然地也知道现在制作的这几辆大车根本就不需要保持时间太长,也就能在一马平川的草原上拖着省力,坚持到来年就可以了。 他现在最好的保护色就是他的身份,这个身份让他能够「通神」,说什么都是对的,族长跟长老完全贊同。大概也正是由于自古以来部落的巫者都是不能跟兽人结伴生子的,所以也就代表没有私心,在这个原始社会里,人们到底还是想要往自己的碗里多扒拉一块肉的,而没有后代就代表扒拉肉也只是给自己扒拉而不会有私心去偏袒其他人,所以部落上下对大巫的尊敬是在现代社会的宝宁无法想像的,所以他只能全部接受这样的信任。 所以宝宁让部落里负责磨石头的老石匠去做石磨的时候,老石匠问清楚了这到底是什么东西之后完全没有异议地就开始了工作。 第30页 石匠是一个老年兽人,他因为年轻时候腿部受伤不能再兽化就开始用一把子力气做石器了,跟着他一起做石器的还有他的老伴儿,一个力气很大雌性,平时都是这个雌性带着他们家的另外两个雌性儿子去开採石头——可以这样说,这个世界的雌性虽然看起来像是普通男人,但是本质上他们还是流着兽人的血的,力气比地球上的普通男人可大多了,而且个个儿手长脚长的,赶上有瘦弱无力的小雌性出生,基本上都熬不过第一年的冬天。 宝宁的要求并不算难,石匠两三天就能做好一个石磨,他的两个雌性儿子除了帮忙採石头,平时还能腾出手来做石杵跟石臼,真的是能干的一家人。 「这些用来干嘛?」族长对不是武器的石头制品很是不解。他把石杵拿在手里挥舞了两下,觉得不够长。 宝宁回答:「把红盐放到这个类似碗的石臼里,用这个石杵捣碎,就不会有人知道这是什么了,而这个石磨可以把它处理得更细碎,甚至还能做其他的东西,等几天我们就能用上了。」 这个所谓等几天到底也没等上几天。 这边兽人们拖着做好的两辆大车去拉盐矿大概就六七天的时候,在草原上负责採集的雌性们在兽人的护卫下,竟然拖回来了几百斤的橡子! 这可不是巧了嘛! 宝宁看着这些橡子就像是看见了一堆宝贝。 「大巫,这东西不好吃。」长老砸吧砸吧嘴,嘆了口气,「真的是不好吃。」 的确,橡子不好吃,但是橡子豆腐好吃啊! 何况一斤橡子粉能出十斤的橡子豆腐,在冬天的时候也不用狩猎,採集活动也少有,吃这个欺骗肠胃也不错。他们现在有盐,有一口陶锅,等过几天去了耕帐回来,他在附近找找看看有没有陶土再多烧点陶器用,等到冬天的时候,他看看能不能把目前的这些石头窝棚的缝隙都用泥煳上,如果不能再想别的办法……反正,今年冬天一个死人都不能有,等开春,他会再去耕帐,让耕帐的人跟狂草部落要来那个阿鬣——在兽人战士的道路上,阿鬣也就止步在来年春天就好。 宝宁的想法简单,做法也简单。他跟之前看过的那些小说里的穿越者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他是大巫,不但有足够的自由,还有足够的魔法,虽然他的魔法没那么神奇,既不是哈利波特,也不是冰火两重天,而是一种最为原始的占卜,祈祷,甚至包括黏合两块木板啊,求个做事顺利之类的奇怪魔法,当然也有治疗类的法术,但总归是不能起死回生的——就这些对于有现代知识的他来说就足够了。 所以,面对长老说难吃的橡子,宝宁给出了一个神秘的微笑:「我会带领我的两个僕人来做一道可以让我们都喜欢的食物,长老,如果做好了,在我们去耕帐期间,族长就要按照我说的来做这道美食了。」 长老笑了:「如果是美食,那大莽可是会喜欢得要命的,大巫,你动手去做吧。」 就是因为这样百分百的支持,再加上之前的大巫,原主的老师,在临终前做的最后一次预言就是原主将会成为带领部落走向辉煌的人。所以宝宁也理所当然的想要让部落更好而不是直接去找那个阿鬣单挑。 在宝宁心里,那个阿鬣根本不配跟他单挑。 连个眼神都不配得到。 指挥着两个身份从奴隶变僕人的手下去做橡子粉,首先就是晾晒,这在夏天的时候也是很容易做到的事情。不过估计也要十天半个月才能得到成品,如果时间不够充分那里面的消化不了的物质给人吃了对人不好,宝宁还是很珍惜部落的人的。 他还想了一下是不是要给狂草部落送那种完全没有脱单宁的橡子粉去换阿鬣但也只是想了想而已。 要知道,原主回来的话是有记忆的,他有点担心原主会再次黑化,还是不要乱来的好,调味的盐跟维持生命的食物不能比较。 这边开採红盐,那边做橡子粉,血河部落的未来就靠着这些被磨碎的盐矿来发展了,橡子粉……这勉强也算是粮食,他要是拿粮食给其他部落换东西,那还不如直接做了橡子豆腐去换,拿橡子粉就很不划算了。 所以,还是得先弄陶罐吧? 不得不说,盐矿之前没有被人发现,一来是他们搬来这边才一百多年,大家还没达到「冒险成就」,二来则是因为的确有人也跟着动物一起舔过地面,只是舔的是白的地方,味道是有点咸味儿可更多的是苦涩的口感,而且不是那种灰突突的夹杂着沙子的海盐带着的苦涩口感,是比海盐还要涩,甚至会剌舌头,而且舔了之后还重病了一场,让人不敢去再次尝试。这一次部落的人会听宝宁的大概是觉得宝宁做了什么魔法相关的事情才把这片地方给净化了,但宝宁不打算去探究这个。他能骗人,可是原主还是要回来的,说多了谎言就是给原主找麻烦了。 伸手搅了下石磨磨出来的橡子浆,确实不算很细腻,但是在这个原始社会里它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东西了,只要再去沉淀一下得到的就是橡子粉,用那个就能拿水熬出来橡子豆腐,而且是一比十的出产率,真的算是一本万利——不对,橡子是不要钱的,只要人工就能去採集到,而人工在这个原始社会里才是真的最不值钱的东西,即使是小孩子也要到处去找活干。 真是艰难。 第31页 刚慨嘆没有两分钟,一只圆滚滚的小熊崽就从橡子堆里叽里咕噜的滚到了宝宁的脚下。 嗯,是部落的幼崽了。一只棕熊兽人的幼崽,才只有三个月大,走路还挺稳当,最喜欢到处扒拉好吃的,但凡能放到嘴里的他都能吃,但是部落的食物分配上还是有限的,即使幼崽跟生产的雌性有照顾,但对小熊孩子来说,什么照顾都没有扒拉点好吃的塞进嘴里。 果然,小熊孩子看见橡子浆水大石缸里被搅拌得哗啦哗啦响,虽然颜色不够白,但是那浆水浓稠,搅动起来带着一串波浪,看起来就让熊嘴馋——伸出小舌头舔了舔嘴巴,小熊孩子还是忍不住地又靠了过去,小爪子更是伸得老长:「啊,啊——」 「想尝尝?」宝宁走过去,两只手伸到小熊的腋下,把他抱了起来,「你阿爸呢?」 「pa!」小熊孩子扭头一看是大巫,瞬间就激动了,小脑袋往后使劲靠,两只小爪子也不停地拍巴掌,「wu!pa!pa啊!」 「大巫!」叫做阿立的雌性紧张地从一个兽皮帐篷里跑了出来,看到大巫抱着小熊的瞬间真的是吓坏了,连忙跑过去,「大巫,这孩子没给您添麻烦吧?」他的脑子里肯定是翻滚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所以看向宝宁的眼神里竟然带上了一点心疼。 宝宁连忙把手里的熊孩子递给阿立,这孩子就是阿立亲生的儿子了,去年阿立才跟族里的一个黑熊兽人成了伴侣,翻过年阿立就说怀孕了,没多久这熊孩子就出来了,至于到底是怎么出来的,原主肯定知道,但宝宁还是不去仔细翻看这一块的记忆,他是真的有心里牴触啊! 「pa!」熊孩子又拱着屁股往巫宁的方向使劲。 「小黑黑,别闹大巫。」阿立拍了拍儿子的肉屁股,不好意思地沖宝宁笑了笑。 宝宁也伸手去撸小熊的脑袋,毛茸茸肉乎乎,真是好手感。 但一想到冬季的时候大家都吃不饱,这小熊伸手的奶膘就会跟着冬季的到来变成皮贴骨头,宝宁不由得就心情郁闷,更是生出要养好全部落的万丈豪情来。 虽然整个部落看似对他疏离,但是他要做什么要拿什么要用什么,部落里所有人对他只有支持,没有反驳没有质疑,这样的全心全意的信任,谁能真的放弃他们这样一群人? 也许这些人会在「天选之子」的眼里就是npc,但宝宁清楚,这些人只是对他们的大巫有着百分百的信任而已,他们知道大巫牺牲了自己属于人的所有幸福来为他们造福,所以他们回报的只有自己完全的信任与尊敬。 这就是为什么原主说什么也要弄死狂草部落所有人的原因。 在狂草部落的大巫也是得不到尊敬的。 宝宁嘆了口气,抬起头看向狂草部落的方向,无论是他还是原主,他们迟早要用文明来屠戮所有人。 第19章 兽人雌巫(6) 老斩原本是老重部落的兽人战士,但在一年的冬季过去的第三天,被一群从北方而来的游猎战士打伤抢走,用石头砸断了锁骨之后迫使他无法变成兽形,在当年春季的耕帐集市里与一头羊交换,成了血河部落大巫的奴隶。 原本以为会很艰难,但真的被带到血河部落大巫的面前的时候,他才发现这并不算是个多门艰难的事儿了,毕竟大巫是个美人,而且是个温柔的美人,从来不会打骂他们,给他们安排的工作也不是特别的累,即使不给吃饱可也不会饿死他们,最重要的是,别的部落在冬季没有食物的时候会杀死奴隶吃肉,而血河部落并没有这个习惯。 整个部落只有他跟另一个雌性两个奴隶,还只是为了大巫而买来的,平时跟部落普通人没有太大区别,只不过他们的主要负责事物只有大巫的日常起居,其他一概不管。 而之前一个兽人意图侵犯大巫,是他跟另一个奴隶一起保护了大巫,所以现在他们的待遇又好了一些,大巫更是把他们的奴隶称唿改成了僕人,并告诉他们,他们的地位与部落族人一样,只不过现在只负责他个人的事物,等以后会给他们安排更好的身份,比如说他可以做大巫的保护者,而另一个僕人则可以做大巫的管家。 这听起来就十分有意思了。 至少比奴隶好听,而且在部落里,本来除了大巫之外,就是按照战士、雌性、幼崽、老人一起吃饭的,只有大巫跟他们单独吃饭,大巫吃剩的东西他们才可以吃,但现在大巫允许他们做好饭后把食物分成三份,他们两个人拿走两份跟大巫一同进食。这可真是特别好的生活了。 老斩已经算是一个老年兽人了,他身上有很多伤,现在给大巫做一个名义上的保护者,可以说他觉得自己走路都更加有力了。 也许这样一个原始人是不懂「尊严」这个词的,但是他胸口那砰砰跳动的感受是他永远不会忘记的。 今天,他又按照大巫的指示去把磨盘碾碎的那些盐都搜集起来,跟着部落的雌性一起用兽皮将盐兜好之后,他兽人的力气就派上了用场。 「老斩,明天大巫他们就动身去耕帐了,你这次跟着大巫一起去吗?」一个年迈的雌性走了过来,手里捏着一块灰突突黄焦焦的东西,上面还沾着泥。 「嗯。」老斩的喉咙里咕噜了下,发出了一声闷闷的应答声。 年迈的雌性就在后面帮他托着那一兽皮的盐,跟着他慢慢走,她说:「在林子里採集的时候,我找到了这么个东西,咬过之后好长时间没缓过来,嘴里像是着了火,大巫见多识广,应该认识这个。」 第32页 「等我放好盐,我们去问问。」老斩跟在大巫身边,也学会了说话用「我们」这个词。 放好了盐,他们又看了看一边今天刚做出来的橡子豆腐,这些被装在陶罐里,一路上就可以吃这个来代替干粮,等快到耕帐的时候,他们再在那边支起帐篷来做好豆腐再换给其他部落,当然不能当成「粮食」来换,而是要做成珍贵的食物来换,等到换够了牛羊,再跟耕帐的奔牛族换种子跟种植技术的时候再说。 部落里的人对大巫百分百的信任,故而这些所谓的秘密也不算是秘密。 把盐用兽皮覆盖好,等到明天这些都要打包起来,兽皮要裹上一层又一层,这些盐加起来也并没有太多,也不能有太多,毕竟在这一片草原上,巴掌大的一口袋粗拉的海盐就能换来一头羊,而这些看起来特别好看的盐当然能换来更好的东西了。 大家信心十足,但也都对盐的来歷缄口不言,因为人人都知道这些东西是部落的命根子,谁说出去就等于背叛部落。 没有人想要背叛自己的部落。 这些原始人还没有进化出「个人主义」来。 说起来为部落牺牲个人幸福的部落大巫属于是一个先驱的职业,而进化得懂得了想要得到美貌的雌性的阿鬣其实也算是先驱。 但现在部落不需要后者。 宝宁站在广场上,看着雌性们熬着橡子粉,大家快乐搅拌着陶罐,一把橡子粉就能出一罐子的嫩嫩的食物,小孩子们也喜欢吃,他们也喜欢吃,就连兽人在晚上饿的时候吃一罐子也能顶住,而这些果实又特别多,整个林子几乎全是,雌性们搬了十来天都没搬完,真的太令高兴了。 「阿爸,等把那些涩果都做成粉粉,我们都能吃到明年啦!」一个年轻的雌性大笑着对身边的老年雌性说。 老年雌性很认同:「没错,明年就又有新的涩果可以拿来做粉粉了,我们冬天的日子就不愁了。」往年,冬天都能冻饿死几个人,今年至少不会饿死人了吧。 宝宁在一旁往罐子里撒了点过滤好的滷水——不得不赞美盐矿,伴生矿里的滷水也是这样的美妙:「也不能只吃一种食物,我们还会有别的吃的,等从耕帐换来了种子,我们可以把南边那一片草原推平,开始种粮食吃,这样我们的食物就会更加丰富。」 「大巫,您说的是真的吗?」年轻的雌性眼睛都亮了,「那我们部落是不是就可以在冬天准备生小崽子了?」 在部落里,找伴侣是雌性优先,雄性只要配合就好,但如果两个人看对了眼想要凑在一起组成一个家庭,一起抚养幼崽的话,那就是真的要断绝掉跟其他人的关系了——选择多个兽人的雌性有不少,但也有选择那种单一伴侣的雄性,比如说兽形是狼的雄性就只能接受唯一伴侣,而狮子老虎就无所谓。 但孩子是部落的孩子,亲阿爸照顾可以,不照顾的话也有部落集体来养。 这样的自由,这样的快乐,这在任何时候宝宁都没有见过,也许只有原始部落才有这种情况吧。 这种情况其实在宝宁看来才是真正的健康,大家遵循着自己的基因带给自己的馈赠,而孩子则是社会与父母的双重责任,就连最不喜欢照顾幼崽的虎形兽人也会在打猎的时候给跟自己一个形态的孩子留些零碎的皮毛或者是一块肉一个果子。 而年幼的雌性就更是部落的珍宝了,就是部落的兽人会跟雌性跑,但雌性却是部落里最具凝聚力的一群人。 宝宁坐在火堆旁,静静的看着雌性们在那里有说有笑。 这时候,他的随从之一,那个不能兽化的兽人,带着一个老年雌性走了过来。 「大巫,阿水想要给您看看她在林中找到的东西。」老斩让开一步,让老年雌性走上前去。 老年雌性阿水走道宝宁面前,把手里那块黄不拉几还带着黑的东西递给了他。 接过阿水手里的东西,宝宁仔细辨认了下,又让人打水把它洗了洗,这才认出这是一块野姜。野姜长得跟现代的姜很不一样,不是一整块黄色的大根茎,反而根茎有点小,还有点发灰,看起来怪怪的,要不是宝宁之前在农村录综艺的时候挖过这玩意当野菜,他也不会认出来这是什么。 但是,野姜毕竟也是姜啊! 「上面有个黑色的东西,好吃,」阿水说,「这个就火烫火烫的,不好吃但能吃。」 这时候的人,只要能吃那都能搜集起来,而且在阿水的认知里,火烫火烫的东西,冬季到来的时候是可以吃的。 採集的人遇到没见过的东西或者是之前没吃过的东西是可以先尝尝的,当然也可以自己不吃,回到部落找大巫鑑定食物到底怎么吃,但是大部分人都会先尝试一下,反正吃完了真的不好也可以让跟随的兽人马上把人送回去找大巫医治。所以阿水尝试过了野姜浑身上下的所有部分的,只有根茎部分又粗大又烫嘴,不知道该怎么吃,还是找大巫问问的好。 而大巫宝宁看着这块姜,眼睛都绿了。 他问:「这东西在山林里还有吗?」 阿水回答:「还有几颗,不多,但也还有。」他想了想,又说,「我把能挖的都挖了,上面长得那个黑色的东西好吃,这个烫嘴,但冬季好吃。」 宝宁赞赏地看了他一眼,说:「把其他的都拿来,我们放到一起,等我们从耕帐回来之后就在部落里找个地方种下去。」 第33页 阿水不懂「种下去」的含义,只觉得是存储的意思,顿时就高兴了起来。 「你做得很好,阿水。」宝宁把这两天用橡子粉做的粉皮也拿了出来放到带个凹槽的小石碗里,往里面倒了点热水软化了一下又撒了点盐,递给了阿水,「拿去吧,奖励你的。这是野姜,是非常重要的东西。」 野姜不仅能调味,还能当药材,真的是非常重要的东西,这个阿水的运气真的好爆了! 橡子粉皮是刚做出来的,味道好不好,宝宁还不清楚,但正因为新鲜,阿水得到了无数人羡慕的眼神,他自己也是高兴得嘴都咧到了耳根子:「大巫,您真好!」 当然好。 宝宁点点头,明天就该去耕帐了,他今天得指挥人收拾好东西,包括这些烫一下就能吃的粉皮——橡子豆腐可以教给耕帐人去做来换取种子跟种植技术,但是粉皮却不一样。 第20章 兽人雌巫(7) 森林里的橡子多得没法说,但总的说来,部落里所有人加起来也不到一百个人,产粮上不去是个要命的议题,所以宝宁根本就没打算第一年就让这些东西成为普及货物,他甚至准备从耕帐带回种子与种植技术之后再把货物推广成其他加工产品,毕竟他也不是全知全能,很多东西他知道有,但是如何去做还是需要尝试的,这橡子豆腐跟粉皮他会做也是因为碰巧罢了,但人生不会遍地碰巧,他也只能尽量达成自己能想起来的「碰巧」而已。 在这个这个兽人世界里,人是要到三十五岁才算成年,而原主今年三十七岁,在他三十五岁的那年春天就接替了原来的大巫成为了新的大巫,也是在那一年的秋天,族长大莽因为部落里实在是人手不足,才拿着两头羊换来了两个奴隶。 血河部落在草原上不算大但也绝对不是个小部落,只是勉强餬口还行,但是发展不起来,宝宁想的,是如何能跟耕帐那边示好,从奔牛兽人那边得到帮助。 说起来都是看《动物世界》长大的,谁能不知道非洲野牛的厉害呢?即使不是肉食动物,但一群野牛,就算是四个雄狮要去动手也要掂量半天,不是对准小牛就是瞅准衰弱的老牛,就这,还怕牛群报復呢。 走出了血河部落,两辆板车上放着大约一千斤盐,还有五百斤的橡子淀粉,一百斤的橡子粉皮,还有几个放满了橡子豆腐的陶罐,最后,宝宁找了一辆车爬了上去,带着他的两个随从,在车上安安稳稳的等着启程。 「这一路上一定要保护好大巫。」大莽族长跟长老交代事情,「从这里到耕帐会路过甜水部落,他们跟我们一向交好,也许能一起走。」最主要的是,大莽族长的儿子在去年的发情期里被甜水部落的雌性给勾走了,虽然心里有点不爽,但是血河部落的雌性也勾来了好几个甜水部落的兽人,所以大莽族长也就只能这样了,而由于今年血河部落内部发生了阿鬣的事情,兽人们的发情期就没能过完,甜水部落那边都来问过两次呢。 「这个我明白。」长老之前也觉得今年是受了诅咒的一年,直到大巫那天因为赶走阿鬣而向祖先祈祷之后才有了转机。 盐在草原上是奢侈品,部落里其实兽人们靠着喝动物的血就能补充部分盐分,之后才是真正的使用大渔部落提供的盐,但是盐需要很多的皮毛跟兽骨来换,兽骨还必须是能做成武器的兽骨……这可真的是太难了。 没有部落不缺兽皮,没有部落不缺武器。 这回他们有了被命名为红花盐的新盐,就算是不能争夺海盐的地位,也能稍稍缓解下周边兄弟部落的压力了,而且,那些苦涩的果实磨出来的粉末还能弄出那么多好吃的东西来,说真的,要是能保存到冬季,就算天冷,他们能吃饱就能抗寒啊! 长老这边想着,部落的队伍已经开拔,一路奔着中部的耕帐飞奔而去。 耕帐之所以叫「帐」而不是「部落」,就是因为它不是像其他部落那样属于是很多种族的兽人加上雌性组成的,反而他们只有一个种族那就是奔牛兽人,而且这些牛非常的团结,也特别擅长劳作,最要紧的是,即使他们种族都是牛,但是他们战斗力强悍,又是素食性的兽人,所以在草原上他们本身就具有超然的地位。 地位超然,人口又多,战斗力强,又不喜欢与外族争斗。 于是,奔牛族的部落发展得就足够大,大到成为了草原上的交易中心的地步。 说政治中心太扯,说权力中心又太假,反而是大型交易展销会,在耕帐举行就显得要轻松许多,部落与部落之间建立起联繫,彼此之间不会因为交易不公平而争斗起来,而奔牛族则能通过这些交易来取得首先交易的特权——他们又不贪婪,不会独吞交易物品,所以不仅是草原上的兽人愿意去耕帐做交易,连密林里的兽人们也喜欢与他们交往。 宝宁笑眯眯地看向耕帐的方向。 真是个令人喜欢的种族啊! 如果不是屁股下面的这辆破车特别颠簸的话,他都要开始唱山歌了。 虽然唱歌跑调,但第一句他还是能坚持住不跑调的,至于后面的……那就随缘了,反正这个世界也没有正经八百的歌,比如说美丽的草原我的家,这歌的第一句他唱得就非常好嘛! 哼着歌,旁边长老也听得很高兴,血河部落的战士们走得更快了,前面拉车的是部落里跑得最稳当的狼形兽人,宝宁大约是觉得既然有雪橇犬,雪橇犬又是由狼驯化而来的,也就自然而然的让狼人们试试,结果的确非常好用。 第34页 走了一天,晚上休息的时候队伍吃的是粉皮跟战士们去打来的野猪,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他们就到了甜水部落。 不得不说,甜水部落要比血河部落小清新太多。 甜水部落的巡逻战士显然是认识血河部落的人的,他们老远就变成兽形跑了过来,与拉车的两头狼蹭了蹭头,一转身就嗷嗷叫了起来。 跟车的战士里也有人化成兽形,与那两个战士一起滚了两圈。 这就是兽人们表示亲昵的意思了。 这些兽人不是以种族聚集在一起的,反而是以雌性为基础,兽人们跟着雌性跑,以达到部落与部落之间的完美互通,不用打仗也能避免近亲繁殖,绝对是这个世界天道的神来之笔了。这也是为什么部落里会有原始的「三权分立」,而且这三个人还都不是世袭的,巫不能有孩子;族长的孩子会被别的部落的雌性勾搭走,而雌性孩子不能做族长;长老的孩子也是一样。这也是为什么距离相近的部落之间关系会很亲密的缘故。 不是不想融合,是为了后代而不能融合。 宝宁也考虑过这些,因为雌性是看不出原来父母的血缘的,再加上这个世界里死人很容易,所以以雌性为基础来交换兽人非常合情合理。而在原主本该有的世界线里,他是把部落变成了部落联合体来改变这个现状的——部落之间彼此靠近,用田地跟猎场隔开一定距离,等到了兽人发情期的时候再把人们聚在一起,按照部落来区分来歷,然后雄性兽人跟着雌性走就好,这里再把族内自己消化的成双成对的小伴侣区别开,当然这种自我消化的伴侣则要看父母的来歷,父母不在的就不能这么办了,大家还是要多多劝说的。 所以说啊,改变了一个节点的问题之后,后续的所有问题都会出现。 那个狂草部落真的是造孽了。 但宝宁也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里还是等不到最后部落联合的——他毕竟只要解决掉阿鬣,以及类似阿鬣的兽人,等到天道判断不会再有类似问题了就可以离开这个世界,把身体还给原主了。 至于原主之后的事情,那真的就要靠他自己了。 就像是上个世界里的宁向红,她回来之后其实是有所有记忆的,但在斩仙台上,宝宁还是看见她做了原本世界线里做的那些事,甚至由于有记忆,所以成就更上一层楼。 而这个世界里的巫宁会如何做,宝宁并不确定,他也只能尽力把血河部落发展起来,顺带将周边的亲密部落都圈到自己手里,这样除了给巫宁保障之外,他自己也需要在这个世界里感受到生存的艰难……即使凭藉原主自身自带的资本他如果只顾自己是可以活得很好的,但如果仅仅如此,又何必过来生活这么一段时间呢?人,总要有个自我价值实现的勇气的。 甜水部落的三巨头配置与血河部落是一样的,宝宁走进部落就有甜水部落的大巫水巫热情地把他迎到了自己窝棚门前。 「真没想到这回是你跟着商队一起走。」水巫拉着宝宁坐下,笑嘻嘻地摸出几个烤得焦黄的蚂蚱递给他,「我们部落的商队明天跟你们一起走,我也跟着去!」 宝宁面不改色地吃掉一个烤蚂蚱,说:「那我们两个可以一起做事了,还有,我打算先跟把我们的货物给你们留点,正好也是你们需要的。」 水巫笑得很神秘:「什么好东西呀?」 宝宁从怀里摸出一包盐来:「盐。我们得到一种特殊的盐,这样我们就不用跟大渔部落换那么多盐了,省下的兽皮兽骨可以自己用,是不是挺好的?」 水巫一听眼睛都瞪大了:「盐!」 由于不是秘密会议,周围的人听到水巫的叫声也跟着聚拢过来,同样的被「盐」这个字吓了一跳。 「真的是盐啊!」甜水部落的族长用手指沾了沾宝宁手里的盐舔了舔,瞬间眼睛都瞪大了,嘴也长大了半天合不拢。 血河长老也帮腔:「是啊是啊,我们带了这么多的盐要去耕帐集市换东西,你们也不用再去换盐了,多换点好保存的食物,等到来年就可以多生崽子啦!」 第21章 兽人雌巫(8) 这是宝宁路上跟长老商量好的,他们不能吃独食,周边部落都是有血缘关系的,是天然同盟,而且……大家脑袋里还没有抢劫亲戚的概念,但是如果大家都在一起,那么抵抗抢劫部落的能力就会增强,所以这样做不但不吃亏反而是有好处的。 说起来,兽人部落为了繁衍后代各自发展出了很多模式,如狂草部落的掠夺模式,如山林部落的走婚模式,再就是草原河谷部落的小聚集互通以及内部固定模式,当然也有其他各式各样的模式,林林总总,都罗列出来要成一篇调研论文了。 血河部落选择的是草原河谷部落模式外加内部固定模式,这个模式的好处就是足够自由也足够稳定,掠夺模式毫无人性可言,全走婚模式不够稳定,而草原河谷模式跟内部固定模式就要好很多。所以,加上血河部落应该算起来周边的四个部落就是非常亲密的表亲部落了,在与这些部落交往的时候,总是不能太过自私的,太过自私就会失去天然同盟。 失去同盟这种事,宝宁是怎么也不会做的。 尤其是在见到甜水部落的人之后,宝宁更加坚定了这个想法。 尽管现在血河部落也很弱小,要什么没什么,但是人多力量大,团结就是力量,这是从小就知道的道理,再加上……水巫真的是太可爱了! 第35页 宝宁都没有想到,一个男人竟然能用「可爱」来形容,甚至是一个比原主还大了两岁的男人——即使是雌性,但本质上也是个男人啊! 然而,在这个世界里的雌性本来就比兽人成年晚,兽人一般二十七岁就成人可以具备完整的生育能力找伴侣了,可是雌性却比兽人要晚十年才能成人,再加上雌性本质是部落的基石,而大巫又比普通的雌性要更加得到部落的照顾——似乎只有雌性可以使用魔法,而做巫才能触动魔法的这根弦,等到魔法成功,巫的寿命又会延长,所以各个部落的巫一般也要上百岁才算是一个「成熟稳重」的巫,而早期的巫一般都欢脱得不行,毕竟,他们的「阿大」是能变成动物的兽人啊,他们总是要受到一点影响的。 水巫的阿大就是一个特别喜欢蹦跶的大灵猫,所以水巫自己也附带了灵猫的属性,虽然平时特别喜欢独处但却还是有着黏人的特徵,「可爱」这个词在他身上是体现得淋漓尽致的。 至于原主巫宁的阿大巨香则是水生的兽人,可以说无论多大的河里多大的鱼,只要他跳进去那就没得跑。在陆地上虽然他不能变兽形狩猎,但是人形的力气却是最大的,几乎不次于大莽这个勐犸象的力气,只是没有大莽的脑袋好,故而就只能屈尊作了战士主力——不过又有巫宁的阿爸去世了,所以他阿大巨香就又被再往南去一百里地外的毒泽部落的雌性给拐走了。 宝宁看着天色渐晚,又拿出粉皮来教水巫这个东西怎么吃,两个人凑一起嘀嘀咕咕的,一点儿没有生疏感。 当然两个人晚餐绝对不是粉皮,粉皮是甜水部落招待他们之后宝宁拿出来跟水巫做宵夜的。两个人都是雌性又都是部落里年轻的大巫,排排坐抬头看天,说话聊天又谈些部落里的事情,时间过得就是飞快了。 「我就不知道最近怎么的,在使用治疗魔法的时候,总觉得有点不舒服。」水巫问。甜水部落也是个小部落,人口比血河部落还少,所以巫也只有水巫一个,他要是有不懂的事情大都数时候的确是跟原主互相通信的——派个猎豹兽人送信比什么都快。 宝宁还没有正式感受过这个世界的魔法呢,之前为了造车的确用魔法把车轮子给黏合到一起了,但是这个感觉对他来说还是太新奇了,这种魔法,又有一种类似于沟通的意思……他觉得自己不像是在下达命令,反而像是在与两块木头沟通,让两块木头的分子结构贴合在一起。 那么……治疗魔法呢? 他伸出手去,与水巫手上的治疗魔法接触:「我觉得我们的魔法像是在沟通这个世界,那么你在使用治疗魔法的时候,是怎样的感觉?」 水巫皱着眉去回忆自己使用魔法的感觉。 「大概是一种用力想要把伤口凑在一起的感觉,我的力气就像是忽然变小了似的,我得用力,用尽了吃奶的力气才能把两边的皮肉凑在一起!」他想了一会儿才拍着脑门,说。 宝宁也觉得这是个思路,但也不放弃自己的想法,就说:「那咱们多试试吧,遇到需要治疗的时候就多去治疗,用魔法去感受伤口与伤病人的情况,然后看看怎么才是对的。」 水巫勐点头:「嗯!我就觉得治疗魔法就比其他魔法好用!」 确实,部落里受伤的事情太多了,治疗魔法也的确比其他魔法用得更勤。 两个人又聊了聊各自部落里发生的事情,包括阿鬣的事情,宝宁都没有隐瞒。 当然,对于阿鬣的事情,水巫是真的很惊讶的,他可真的是没想到血河部落还有这么可怕的族人,也幸好巫宁能把这事儿说给他,否则这个阿鬣要是逃到他们部落,他们还不知道给收留了下来,那就惨了。 短暂的夜晚就在这样的八卦中悄然流逝,第二天,宝宁留下了一百斤的盐给甜水部落之后,就又带着自己部落里的人,并着甜水部落要一起上路的亲友们,一起直奔耕帐方向而去。 路上又遇到了另一个亲友部落的人,于是三个部落合在一起,亲亲热热的一起上路,而这个时候,宝宁他们搞出来的板车就显得不够用了,他自己都得从板车上下来,坐到前面拉车的狼人背上去。 在狼人的背上呆了一个小时,宝宁的肠子都悔青了——早知道他就不坐板车只坐狼人了,这狼人的后背是毛茸茸又软乎乎,后面拉着的那个没有任何减震和缓冲的板车根本就可比性啊! 惨!真惨!屁股是真的惨。 然而自己造出来的板车,就算是惨,也不能说。 又过了两天时间,终于,一片麦子出现在了宝宁眼前。 在这个杂草丛生,遍地原生态垃圾的地方,一片麦子的出现简直就是美。 「看!耕帐!」另一个亲友部落跟着来的才刚十六岁的幼崽阿天指着前面大声喊。 顺着他的手指,宝宁看到的是一个带着正式木门的大型部落,这么个大门就比得上他那窝棚的大小了,再往里看,里面还有堆放着的蔬菜,虽然算不上太多,甚至都赶不上他原本世界里秋天的时候东北大妈们囤的菜那么多,但是在这个原始到菜也就被当成「不太难吃的草」的情况下,有这样的菜堆,简直就是美的代表。 而且大约奔牛部落的缔造者是个强迫症。再往前走,入眼的麦田跟菜地真的是非常整齐,虽然不能说都是方方正正的地,但是如果这边的地缺了一块,那缺损的那块肯定要给挖开,不种地也要放点什么,表示这是「一整块方方正正」的地。 第36页 这种地方真的是能引起人的极端舒适。 再往前走,这一片片的方正的地就越发的显得好看了,在地里耕作的奔牛们虽然笨重,但是每一步都很稳,走在田地里,看见杂草就咬一口,简直不能更令人喜欢。 唉,要不是这些奔牛只喜欢自己跟自己玩,宝宁想,天道肯定愿意选他们做天道之子而不是原主。但是,喜爱耕种的人,即使是本质是牛,宝宁对他们心里也是有天然的亲近的——牛啊,哪个中国人不喜欢呢?小时候萌萌哒,长大了能干活,该产奶的产奶该产肉的产肉,这是什么神仙生灵,谁会不喜欢呢? 奔牛族的兽人们集体兄贵,而且如果不看眼睛就是憨厚挂的,但是眼睛全是大眼萌,一个个的全是大杏眼,看起来可爱极了。 「欢迎你们的到来,河谷的朋友们!」奔牛们看到前来的部落队伍们也会打招唿,一个个憨厚大眼萌的在那里摆手,胳膊一抬,肱二头肌比他们的头都大。 「河谷的朋友们,你们也有了车!」耕帐的帐主打开了大门,穿着草裙就迎了出来,这帐主身上也挂着很多片状的骨头,甚至在肩膀跟胸口上还有彩绘,看起来十分庄重,「这是十分方便的工具,但是……」他走进了仔细看了看,「是你们自己的车!是你们自己的车!」帐主直起身子举起双手大声哞道:「血河部落造出了车!」 「车!车!」在附近听到这声音的奔牛都跟着举起手大声哞了起来。 血河长老连忙把宝宁拉到帐主面前,说:「我们的大巫带领我们制造了车。」 帐主看向宝宁,认真的用他那双睫毛卷翘的双眼皮眼睛看着宝宁,看了有半分钟,才说:「朋友,你的创造令我震惊,果然是能够创造出世界的雌性,请跟我来,今年你们河谷部落群的集市地点应该在最重要的位置。」 第22章 兽人雌巫(9) 耕帐集市开始,没有如同各大开幕式的那种客套,仅仅是耕帐的帐主拿着一只大鼓咚咚咚的用野兽的腿骨敲了几下就算是开启了集市。 集市要持续五天,正好是一只手的手指数量的天数。 在草原上,只在夏季与秋季会开启集市,春季的时候很多部落会到耕帐那边借点救济粮,在夏季的集市时候则一起还回去——这也就是意思意思的还回去,很多部落根本就不会还,而冬季到来之前的一个月,各个部落都只能顾着自己,根本就没有在交易上浪费一丝一毫的时间精力的可能。 而今年的春季,血河部落向耕帐已经借了很两千斤的豆子跟五千斤的根茎,按照草原上的盐的比例来计算,在刚到耕帐安营扎寨那天,宝宁就拿着二百斤的盐去还了粮食的债,就这还富裕了不少,所以帐主十分乐意教授血河部落种植技术以及提供种子——这个倒真的不是宝宁贪图便宜,而是盐在草原上真的贵得很,只有靠近海边的大渔部落能拿盐来换,而大渔部落又距离耕帐太远了,一年只参加一次集市,大部分时候,在草原上的兽人们是靠着喝血来维持盐分补充的。 所以,宝宁拿来交给耕帐的二百斤盐对于耕帐来说,简直是直接把声望从「友善」刷到了「尊敬」——不过耕帐的奔牛兽人们过于快乐和善,大都数时候对谁都是「友善」,只有对狂草部落这种特殊部落算是「中立」,能够接待,但未必不动手。 所以这一次的耕帐大集,血河部落与自己的亲友部落们聚在一起占据了最好的中间的那块位置——耕帐给安排得很明白,而狂草部落则被安排在最后最尾端的位置,几乎可以说是大家到处都换到了才会看到狂草部落的影子。 不过无所谓,狂草部落平时也没什么东西可换,一直以来,他们到耕帐集市做交换也主要是做奴隶交易的,把他们掠夺来的奴隶在这里卖掉,换成食物跟皮毛,有时候还会换点部落的雌性回去——毕竟每个部落内部的管理方式不一样,有的部落就是对不能打猎的雌性没有什么照顾甚至是当做累赘。 但这些宝宁现在是根本改变不了的。他叫人用炮制好的雪白的兽皮铺在扁平的陶盘里,再把被他命名的「红花盐」撒上去,白色上面铺着一层粉红,看起来就很美了,再捧着这陶盘,在自己的摊位前来回走动。 「红花盐,血河部落的红花盐,」宝宁坐在兽皮上,让来回走的兽人捏起盐来给人看,「大家可以尝试下这种盐,是真的盐,咸味儿很重,没有苦涩的口感!」其实也有点苦涩,就是没有没过滤的海盐那么苦涩罢了,说白了,就血河部落旁边的这块盐矿上,也就地表这些盐矿能直接吃,等採集没了,下面的盐指不定还得过滤呢——但宝宁不担心这些,人家喜马拉雅盐都採集了百八十年了,不还是照样采嘛,而且人家提供给全球那么多地区,甚至还用来做装饰,这个世界里的兽人满打满算,能有五十万? 由于原主的皮相是真的太好看了,再加上宝宁挂了一身的兽齿跟扁平的兽骨,肩膀上也用红的颜料描绘出了几朵抽象的花,他坐在那里就足够吸引人了,而在摊位前来回走动的那位族人这样来回推销的模式更是别人没见过的,所以集市一开,就马上吸引了不少的人。 红色的盐,还有翻转过来泛着褐色的橡子豆腐跟棕褐色的橡子粉皮,最后是罐子里的橡子粉,这四样东西就是血河部落拿出来的大杀器。 第37页 「这真的是盐?」有人上前询问。 「当然。」宝宁伸手抓过一小块做好的橡子豆腐放到宽口的陶罐里,让族人拿着递给那个人,「你尝试下把我们的红花盐放到这块橡果豆腐上吃,看看到底是不是盐。」 那个人真的抓过橡子豆腐舔了一口,确认没有什么味道之后才放了点盐,这会再吃,就是咸味儿的了。 橡子豆腐没有外味儿,撒上点盐,口感一流。 那兽人一口就吞了下去。 咕噜一下,小豆腐块顺下了喉咙,咸熘熘的,滑熘熘的,就是……没啥感觉就熘熘的? 宝宁笑了笑,又抓起一块泡好的粉皮递给他。他照旧再撒盐试吃,这回倒是有了点儿嚼劲,在嘴里略略劲道,味道也一样只有一种淡淡的香气。 长老这时候也来了,端了个小陶盆,在宝宁旁边坐下,捞了一块豆腐上来放到陶盆里,随后就照例撒盐,又放了点儿之前宝宁拿着盐腌的肉丁放进去拌了拌就开始吃。 「这人老了啊,牙口就不好,这玩意真是太适合我吃了!」长老一边吃一边夸,「而且吃两块就差不多了,小崽子也喜欢吃呢!」 瞧瞧,这尴尬的台词,充满了诱导性的语言,简直是令人发愁——但是,这已经是原始兽人们能够做到的最佳表现了,gg,他们真的是在努力认真的打! 宝宁也只好在一旁跟着赔笑点头:「是啊,我们部落的橡果豆腐跟橡果皮都是粮食,而且好保存,只要从我们部落购买这种橡果肉粉就能制作这两种粮食,」他指了指装着橡子淀粉的大陶罐,「我们想要换些牛羊跟武器。」 各个部落都会放养一些牛羊,但不多,一般也就是维持在几百头这样,也不会去管牛羊生产问题,而冬季的时候人人饿得面黄肌瘦,这些牛羊一头几乎就能救十几条人命,那些杂七杂八的豆子更是有用得很,吃完豆子再多喝水,直接就塞住了肚子,很多雌性冬天的时候一整天就靠一把豆子续命。 但是,这个时候的人放养的牛羊也没个数,这些牛羊也没经过真正的驯化,大家一切随缘。至于豆子就更惨了,就是在杂草堆里丢点种子,仍旧是随缘。 能坚持不饿死,这大概也是随缘的更多。 不过雌性们在秋天的时候挖根茎回来保存到冬天,还真的是能顶不少事儿,至少新生的幼崽们是靠着这些顶过第一个冬季的。 可以说,在这个世界里的兽人春夏秋三个季节过得有多滋润,吃得有多多,那么在冬天的时候他们贴的膘在冬天就会全都还回去。 但是血河部落提供的这些东西却是可以保存的。 「这些东西可以保存到冬天。」他指着干巴的粉皮跟橡子粉,很有自信的说「冬季来临的时候,它就是粮食。」 粮食,原始人的最爱。 宝宁说的话引起了不少部落的注意,他们确实是对食物有着强烈的追逐意图,一听说这些东西能保存到冬天,马上就围了过来。 而在这群围过来的人之中,宝宁竟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狂草部落的首领,枭狂。 枭狂是狂草部落的首领,他们从来不把一个部落看成一个部族,因为他们以兽人为尊,故而雌性形成的部族模式让他们根本不在意,而最不在意的就是枭狂本人了。他每年会跟着商队到耕帐集市走一次,主要是是过来换取盐,还有一些石器当然最重要的则是看看哪个部落富足。 虽然不是看上的部落都能抢,但是先看上哪个部落可以抢也很不错。 枭狂就是这样做的,一年又一年。 而今年,一个部落群就让他费尽琢磨。往年的这个河谷部落群倒是也在比较不错的位置,可今年忽然就到了最显眼的位置,这可找的确是不得不让枭狂想歪。 尤其是看到血河部落的大巫之后,枭狂瞬间就像是明白了什么,露出来嘲讽又看透一切的笑,转身离开了河谷部落群的摊位。 宝宁已经看见枭狂了,但是枭狂不但没来换东西,反而转身离开这事儿让他心存怀疑,所以他马上叫来部落里身材最娇小的貂獾兽人阿沖,让他去跟踪枭狂。 阿沖的兽形又像貂又像獾,敏捷灵巧,隐藏起来很难发现。平时狩猎的时候就在偷袭上做得最好,跟踪一个人不在话下。 宝宁十分放心地在这边继续交换东西。 他要交换的东西很多,但是很多东西他得看到才知道是什么,所以这次集市才会亲自来。 比如说这边有个人拿了一口袋根茎跟他换了一口袋粉皮——他知道那根茎是发芽的土豆,那些人吃了会中毒,但是他拿走就要种啊! 还有人拿了不那么像玉米的玉米……没驯化完全的玉米看起来跟现代世界的玉米完全不同,丑且低产,但是繁殖力跟生命力惊人,撒下种子就不用多管,那细小的玉米棒也能磨碎了吃,非常有用。 还有人拿了一把一把的苜蓿草来换点豆腐现吃的。这些草带着草籽,真是下凡的天使啊! 宝宁一点点换过来,整个人都充满了兴奋。 「咕咚!」 忽然,一声巨响,在交换摊位的最尾端扬起了一片灰尘。 阿沖一身是血,被丢到路中间。 第23章 兽人雌巫(10) 狂草部落的人本身就自带被人厌恶光环,可以说是草原上的一大毒瘤,即使是其他靠着掠夺雌性发展的部落也不会掠夺回去了生完孩子没几年磋磨得不成样子之后,饿了就当成肉吃,这样的事情,很多劫掠部落是做不到的。 第38页 何况狂草部落的人本来就更擅长战斗,他们打人这事儿,对于其他人来说并不算是大事儿,只不过这次是在耕帐大集上打人,这就属于是直接打了耕帐的脸,在向奔牛一族挑衅了。 所以最开始到达现场的根本不是距离狂草部落很远的血河部落也不是看似有金手指的宝宁,反而是维持交易秩序的耕帐奔牛兽人们。 唿啦啦一群野牛忽然现身。 这些野牛也跟之前宝宁见过的那些部落兽人差不多,变成兽形的时候忽然就长大了几倍,普通的一米二到一米五的豹子能有三米长还不算尾巴,而这群奔牛比正常的野牛也要大了三倍去,几乎就是牛魔王的体量了——好在耕帐也是巨大,不然还真的无法承受这一口气三头巨大的野牛变身——只见奔牛果然是靠奔的,其速度极快,其中一头奔牛一跃而起跳到了狂草部落一个变成黑鬃狮的兽人跟前,用他巨大的体型挡住了这个黑鬃狮的去路,另一个奔牛则直接绕道黑鬃狮的身后,用牛角勐顶他的屁股,把他顶得往前沖,这下子,两头奔牛就把这头黑鬃狮夹在中间,只能前后移动,而最后一头奔牛就真的奔跑向前,直接冲撞过去—— 咕咚! 沉重的落地声响起,黑鬃狮被冲撞的奔牛直接撞飞,落地声音响亮而又沉闷。 在场其他部落肯定不会帮忙的,而狂草部落虽然想要帮忙却奈何耕帐的奔牛们也不是白给的,这些奔牛就是习惯于团队协作,完全不在乎什么单打独斗,三头牛在这边料理黑鬃狮的时候,那边就已经有人控制住了狂草部落的兽人们——兽人们一个个的被从他们自己的帐篷里拽出来带到集市上来,这些奔牛就这样瞪着他们美丽善良的大双眼皮翘睫毛的眼睛,死死盯着这些兽人。 「去找血河部落的大巫来。」帐主到了现场,看见这个情况之后马上跟身边的一个同样是大眼萌的雌性说。 雌性虽然也是大眼萌,但是,他的身材高大,仅仅比奔牛兽人稍稍矮了一丁点儿,而且身材魁梧,身上穿着的衣服也很多,一点不像是「雌性」,反而有种健美冠军的意思——可以说,兽人世界的审美,的确还是在种族差异上有所差异的。 这位大眼雌性走路咚咚响,挂着的骨片也随着他的步伐碰撞在一起,发出叮叮噹噹的声音。 「是血河部落的大巫宁吗?」雌性走到宝宁面前,问。 宝宁点头:「是的,我是巫宁。血河部落的大巫。」 刚刚在集市尾端发生的事情他也看见了一点,但具体什么情况并不清楚。 「你们不落的阿沖被狂草部落的人给打伤了,你快去看看吧。」奔牛族的雌性也不管宝宁是不是习惯,一伸手就把宝宁夹在胳膊下面,撒开脚丫子,咣咣咣地就跑到了阿沖身边才放下他。 果然,阿沖被打得站都站不起来了。 宝宁来不及自责,连忙蹲下去,把手放到阿沖的头上开始检查他的伤势。 「大巫……」阿沖一开口,鲜血就从他口鼻里涌了出来。 「别说话!」宝宁急忙把手又转移到他的胸口处——这样吐血,大约是伤到了内脏,他得好好用魔力感受阿沖的伤情,如果心脏跟大脑没有问题,那么再看就是要看骨骼了……兽人们如果特殊的骨骼受到伤害没有及时医治那就再也不能变成兽形,也不能继续承担狩猎与保护部落的任务,这对于阿沖这样的小型敏捷方向进化的兽人是最为可怕的。 宝宁很清楚如果失去了兽化的能力对于阿沖代表着什么,何况又是他让阿冲去盯着狂草部落的人的,所以他知道自己必须把阿沖救下来! 魔力就像是一种沟通能力。 宝宁沉下心来,让自己的思想与阿沖身上的每一个细胞进行沟通——如果按照原主留下来的记忆,那么正常大巫治疗其实也是不断的想着要治好这个人,要全力把这个人治癒,只要想得越厉害,那么治疗效果就越好——宝宁觉得这其实就是一种沟通,只不过是忽略了与被治疗的地方的互动罢了,而且……这种魔法就完全不属于他在地球上听说过的任何一种魔法,却有一种诡异的祝祷之后得到回应的感觉。 当然,不是每个雌性都能治疗的,所以宝宁也打算把草药捡起来,只不过因为要到耕帐做交易所以就暂时耽搁了草药的进程。 但迟早的事。 而在草药学跟现代医学尤其是外科跌打损伤发展之前,宝宁并不排斥这些他之前不曾见过的也不曾接触过的「魔法」,即使无数人觉得这玩意大约是与特权或者是迷信有关,但在这个世界里,既然它存在且只被雌性中的巫所有,那么就证明这种魔法本质上就跟兽人——雄性——能变成兽形是差不多的,只不过无法大规模推广而已,又或者是雌性要得到这样的能力就需要多多锻鍊,但在刨食儿艰难的情况下,他们并没有足够的练习环境。 所以说,如果世界本质是公平的,那么制造出不公平的环境的人,到底是坏,还是坏,还是坏? 这个时候的宝宁已经不是原本的自己了,他完全可以跳脱出自己的本来身份去看待一切,如果让他思考更多,去从更多的方向来解读这些,他嘴上说的话也会直接拿「社会形态进程」来堵住悠悠众口,谁敢说这样的解释不对呢?可是就这样的解释就能说明是谁第一个站出来打倒一部分人来得到特权吗? 第39页 不能。 无论什么时候,总有「第一个人」。 如果宝宁没有来,又或者原主被杀,那么狂草部落就是那「第一个人」,他们全部是兽人组成,雌性都是奴隶,是两脚羊,那么当物资富足的时候,狂草部落之中力气最大的那个就会发现他喜欢好看的雌性,他就会把好看的雌性带回到自己的帐篷里生孩子,而孩子很萌,雄性的孩子跟他的兽形一样,他就会想到自己小时候的阿爸是多么的喜欢他,于是,家庭与私有制产生了,而这个好看的雌性如果有幸活到孩子长大就可以在孩子的帮助下弄死这个兽人再抢夺其他好看的雌性回来继续繁衍这个家……而倒霉的是,按照原主没死的那条道走,原主黑化,这条道是走不通的,而宝宁来了,这条道也走不通。 好在,这个世界的天道没那个「私有制+奴隶制+家庭」的想法,大约这天道也不喜欢这样的事情。 但是,私有制跟家庭是必然会产生的。 只看具体操作吧。 宝宁加大了与阿沖身体内部细胞的沟通,他现在已经知道阿沖的肋骨断了,肺部也被打伤,所以他希望这两个地方的身体组织进行自我修復,尤其是肋骨要自己找到断开的地方然后彼此抓住,再慢慢长到一起。 肺部的淤血则要排出。 但是问题主要在于后续的保养跟生活保证。 「老斩,」宝宁看向后面跟着跑过来的僕人,说,「去准备一个比阿沖宽点长点的木板,把他放到上面抬回我们的帐篷,再让老迟准备好热水。」 老斩停了,飞快地甩开腿跑开了,没一会儿,就叫来了两个兽人,抬着一块木板,按照宝宁说的,把阿沖放到木板上急匆匆地抬起来又往回跑。 这时候,奔牛部落的人才走过来,按着两个兽人丢到宝宁面前。 其中一个宝宁知道是狂草部落的族长枭狂,另一个则是阿鬣。枭狂就是那个黑鬃狮,整个人被奔牛们撞得也是青青紫紫的,嘴角有血,而阿鬣却是看起来干干净净没什么太大伤痕。 宝宁维持着自己惊讶差异的表情,大声怒吼:「阿鬣,竟然是你!」 阿鬣抬眼看向宝宁,也是露出了痛心疾首的表情来:「你为什么要这样?!你为什么不肯放过我?」 宝宁没懂他的意思。 「既然你都要跟我彻底断绝关系了,为什么你不肯放过我?」阿鬣声音惨痛地说,「本来我们好好的,我带你离开血河部落,我们找个部落收留我们不好吗?你让人赶走我,还让阿冲来打探我的消息,结果……结果你竟然对阿沖那么亲近!你难道就是靠你的美色来让所有兽人都听你的话的吗?」 唿啦一下,身边所有看热闹的兽人都震惊了。 宝宁更是瞳孔地震——这段位可是真的高了,这种天生白莲定位的男人真的是段位高级到令人想像不到! 然而,血河部落的长老走来了,发话了:「我说阿鬣啊,你这话说得就很不对了,我们血河部落的大巫从三四岁开始就跟着上任大巫一起学习,根本不会跟兽人亲近啊,最亲近的时候就是治疗受伤的兽人了,刚才巫宁也是给阿沖治疗所以手一直放在阿沖身上,平时他俩连话都不说的呀,就像是你,除了你七岁的时候被十岁的巫宁治过肚子,你连大巫的窝棚都不能靠近吧?」 作者有话要说:  就像我前桌,给我同桌补课——说实话我们周围好几个学习好的都给我同桌补课过——然后我同桌就觉得自己应该是被我前桌喜欢了…… 我不歧视有生理缺陷的人,但是……我前桌一个身体健康的大学毕业生,真的不会喜欢我同桌这个初中都没法读本质上应该去特殊教育学校的男生啊……_(:3」∠)_…… 第24章 兽人雌巫(11) 在草原上对大巫有想法的人绝对是阿鬣一个,很多兽人都会对自己部落的大巫有过想法,大巫的魔法强大的话,生命就会被延长,再加上他们吃喝不愁,比普通的雌性好太多,至于容貌,能做大巫的雌性本身就是容貌不错的那种,按照严格的方法挑选出了长得可爱好看的雌性小孩,再把他们一个个的进行挑选教育,最后才能选中真正的做巫的学徒,这些学徒有的会成为大巫,有的会成为普通的大巫助手,也就是只是巫的名称但并不承担大巫的所有责任——这些助手是可以选择兽人成家的,而他们更漂亮又看起来更年期,所以很多兽人会朝他们献殷勤,即使是大巫,也是很多兽人的性幻想对象。 所以大家都能理解阿鬣喜欢大巫的这件事,但是,大家也都知道大巫不会喜欢上阿鬣,所以阿鬣一开始说的话的确像是有道理,可仔细一琢磨就不是那么有意思了。 但凡正常的河谷部落模式就没有一个是希望自己家的兽人战士们对大巫有奇怪的想法到直接说出来的。 想可以,但是不能说出来,这是惯例了。 在草原上徘徊了几百年的惯例。 没有一个兽人希望大巫最后归属给一个人,即使这个人是族长也不行——甚至可以说,这个人很大可能就是族长,那么长老怎么办,其他的兽人们怎么办?部落很容易就会变成族长与大巫两个人的私人物品这个模式,之后其他人连话都不能说了。 这必然不是一个「英雄配美人」,「美人必须给英雄做奖品」的时代,这还没进化到家天下的时候呢,所以没有人会认为这样的做法对,故而对阿鬣的看法也并不算好,但也有人觉得可能血河部落的巫宁大巫也的确是对这个阿鬣有所示意才会让这个兽人这样对他念念不忘,故而一部分人的眼神里仍旧带着探究。 第40页 宝宁这时候也开口了:「被驱逐的阿鬣,你必须要清楚这一点,我会驱逐你就是因为你对我不敬——我,血河部落巫宁,是一生一世要奉献给血河部落的,当然,不仅仅是血河部落,我对草原部落族群是有感情的,我的爱,我的感情,是这样的浓烈,以至于我对任何一个人都没有任何私人情感,而你在一个月前口口声声的说要带我离开血河部落——这是多大的亵渎与侮辱,我驱逐你已经是最轻的惩罚了!」 宝宁的姿态摆得很高,一下子就拉开了自己与其他人的距离,仿佛自己是个多么高大上的神仙一样——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他也没打算搞什么个人崇拜,但这个时候对待这个不要脸的阿鬣其实还是有效果的。 所以,他继续说:「大家都知道草原上只有狂草部落是劫掠部落中最强大的一支,所以每年在集市的时候都会交易劫掠来的人,我忧愁的是被劫掠的人如果被他们再带回去就可能咋冬天来临的时候失去生命。」 这是大家都清楚的,没有什么遮掩的必要,就是狂草部落自己也不会去反驳这些话。 「因而,我让我们部落的兽人来这边打探一下,看看到底能不能尽可能多的把人赎出来,带回到我们自己的部落去。」宝宁这句话可以算是既讨好了耕帐,也讨好了在场的所有非劫掠部落,「结果我们部落负责打探消息的阿沖竟然被你们打伤,他的肋骨被打断,胸口挨了足足有几十拳,我甚至还看到他肩膀上的穿刺伤——阿沖只是个小型兽人,如果我真的是心怀恶意我会让大型兽人来打探消息的,而各个部落的摊位之前都会有人在来回比对货物,这样的打探并不缺少,狂草部落也是有不少人来看看是否有合适的武器吧?」 这话的确是没有错的,负责做商贸交换的人肯定要到处比对各家东西,是好是坏,是新鲜的还是以前就有的,大家都会派人去打探,并没有部落因为有人来打探而把人打了,这事儿……在哪儿都说不过去。 宝宁见大家都点头贊同了,也知道这舆论是找到手了,但是「公正」这件事却不能这样来讨要,因为这是个混乱的史前社会,没有人会为吃亏的人讨回公道,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在草原上大家会敬着奔牛部落的耕帐也是因为他们只喜欢吃草,人数又足够多,且拳头是真的大——最重要的是,他们已经发展出了一个小型的社会模式,虽然阶级还不明显,但基本上也是有一定的保护自我权益的意识了。 而现在,宝宁就要把「讨回公道」这个事儿摆出来,让草原上的各个部落有这个意识,也算是基本普法了。 所以,宝宁想了想,把手伸到阿鬣的头顶上,死死按住,说:「我命令你讲出为什么你要对阿冲下手!」沟通,沟通最重要! 果然,阿鬣抵抗了一会儿,但不成功,在宝宁的控制下,他不得不说出真相:「我得到了战神的传承,在一段时间之后,我的力量会很强大,我可以成为狂草部落最强的战士,所以我会在那个时候带领狂草部落杀回血河部落——只因为我想要睡了大巫跟大巫生崽子就把我驱逐的血河部落不该存在,我要杀死每一个人,把大巫抓回去生崽子!」他说的时候面目狰狞,「那个阿沖,他来打探狂草部落,如果被他发现我在这里肯定是要有准备了,我不会让他活着回去……啊——你对我做了什么?!」惊恐地目光看向宝宁,阿鬣的眼眶都要裂开。 宝宁收回手,平静无比:「这是每个雌性都能做到的事情,只要他学了巫的魔法,他就能做到,只不过这需要很长时间的练习,也需要深入了解魔法的本质,这并不难可也不简单,各个部落里都有做不了大巫的巫,他们都能做到这一点——让人说真话。」 一时间,周围的兽人都开始了瞳孔地震。 在这个时代,说谎并不是一项很容易达成的技能,大家也对谎言没有什么好感,所以被强迫说真话这事儿并不是什么大事儿反而是说谎的人被人唾弃。 而且,一个想要在部落里犯罪的兽人被赶走已经是极大的宽容了,这傢伙竟然还想回去报仇,想要杀死所有人,这已经突破了原始人认知的底线。 宝宁当然不能只靠嘴炮开怼狂草部落以及阿鬣,他把手拿开,面带不屑:「别以为你们能够达到这样的丑陋目的,阿鬣,任何一个部落要发展都不可能缺少雌性,虽然兽人狩猎,但是能够保存到冬天的食物是靠着雌性的双手採集加工的,而兽人狩猎虽然厉害,但利用武器,雌性也一样能打死一只大角羊,在没有雌性的部落里,这个部落要发展那就是做梦!」这个时候,没有什么政治正确,「幼崽需要雌性来生育,受伤的兽人需要雌性来照顾,伤心的人需要雌□□抚慰,但是狂草部落什么都没有,迟早有兽人会为了自己的阿爸对会吃雌性的狂草部落的兽人下手!所以,阿鬣,你不是得到了战神的传承了吗,来吧,跟我战斗,来跟我战斗,看看你得到的到底是战神的传承还是狂草部落的邪恶传承!」 他往后退了两步,站稳了。 身边围着的兽人们也开始退后。 他们不是恐惧战斗也不是觉得战斗有多不合适,但是一个大巫,一个雌性,一个长得这么好看的雌性向一个兽人挑战,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又莫名其妙的热血沸腾——确实,在这大草原上,有不少人的阿爸是给狂草部落掠夺过去了,有的人是好一点被在集市上被买了回去,但是大部分都变成了肉食进了狂草部落的每个兽人的肚子里。 第41页 因为这是惯例,而且很多兽人长到能打猎了就会离开自己的阿爸,之后再去找自己喜欢的雌性一起生活生崽子,所以这个「仇恨」的种子一直没有发芽,但宝宁的话却让他们想起了自己还是幼崽的时候阿爸的温柔……这可真的是大大的不好了——对于狂草部落来说,这种仇恨的嫩芽就带着血色,是很不好的讯号了。 狂草部落的人,他们可没有这样的想法。毕竟,这样过了几百年,习惯了。 阿鬣站起来,从身上扯下一块兽皮丢给一边被他们拽过来交易的雌性:「给我治疗下身上的伤!」 那个雌性战战兢兢地接过兽皮,但脸上的表情却是屈辱的,他伸手放到阿鬣的身上,魔法通过他的手在阿鬣身上来回游走,但是雌性的脸上却是越来越愤怒。 阿鬣可以说是少有的有脑子的兽人之一了,他作为兽人,即使是跟雌性战斗也绝不肯带伤上阵——这样的做法确实不能说有多错,但是,在周围其他部落的兽人看来,却是觉得这个阿鬣简直是不要脸到了极点! 这个力量对比就像是一个最强壮时期的施瓦辛格面对个十二岁儿童一样的力量对比,结果这施瓦辛格还说:「等等,我今天中午没吃饭,等一会儿我吃饱了再打死他。」 第25章 兽人雌巫(12) 可以说兽人接受雌性的挑战这件事本身在这个世界里就是一种非常不被人理解的事情,而阿鬣这一副理所当然还让人给他把被奔牛族撞出来的伤治疗好的样子几乎就可以算是挑战了在场所有兽人的三观了。 即使一开始还相信他的兽人,此时也不信他一个字了。 更别说宝宁自带美貌光环,这就更让人相信,阿鬣只是一个贪图美色的坏兽人了。 兽人战士们有一定的特权多吃多喝是因为他们是战士,而不是因为他们是战士就可以侵占一切,这是所有兽人的共识,不是一个部落两个部落就能直接定性的。更不用说是跟柔弱的雌性对打了,这种事即使是在结成伴侣的家庭中也不会发生,因为族长绝对不会允许这种事的发生——族人宝贵,雌性也很宝贵,即使雌性不能打猎,但就如血河部落的大巫所说,通过训练的雌性可以救治兽人,幼崽们需要雌性的照顾,受过伤害不能继续狩猎但还是生产主力的兽人或者是养伤的兽人也的确需要雌性们温柔的抚慰,这些都是兽人平时能感受到的。 而如果雌性们都能学会治疗的话,那么……是不是代表只要跟兽人结合成了伴侣,那这个兽人就有一个专门的「巫」来给他治疗了? 当然,大家都知道巫不是单纯的靠着治疗才能成为巫的,大巫更是有着更多的事情要做,其中就包括为部落制定一段时间内的计划,还包括一些占卜事宜,一般是占卜天气。 但是,只要雌性们都学会了治疗,那么就代表一个部落就会提升族人的生存机率。这笔帐,人人会算。 那么,狂草部落这类型的劫掠部落就等于是大家的敌人了。 然而此时,狂草部落的族长枭狂并没有在意这个。 他们部落的人一个个的都已经习惯了劫掠生活,而且个个儿都是行走的战斗机器,没有人会真的把雌性放在眼里,他们早就习惯如此也早就对掠夺这事儿习以为常了,在他们眼里,不会有部落敢与他们正面对抗的,所以他们也完全不在乎别人如何去想。 但是,宝宁却很在乎自己这次当众亮相,用最淳朴的语气、最天真的表情来蛊惑人心。 之前河谷的四五个部落是一个部落群,其中包括血河部落跟甜水部落,而在草原的其他地方也有类似的部落群,在更远的地方还有更奇怪的部落存在,大家都是不一样的,每一个部落也都是各自为政的,即使沟通也不会走得太远——所以,他们大都会被一个强大的部落欺负、掠夺,这里就主要特指狂草部落。 而一旦他们发现狂草部落对他们的坏处要大于他们之前的想像之后,那事情就不再是一成不变的了。 所以,当阿鬣的伤被治好,收拾收拾,拍了拍身上的泥土站直了身子,一脸狰狞地看向宝宁的时候,围观的兽人们都为宝宁捏了一把汗。 然而被火柴人训练过的宝宁绝对不是一般兽人可以理解的雌性,更何况他吃的那个大力丸那可真的是大力丸,按照上面的介绍就是吃了之后力大无穷,虽然不能说力气大到想不到,但是力大无穷这个东西必然是有一个基准点的,宝宁现在还没有做过测试,而阿鬣就是他的第一个测试对象。 两个人对面站定,阿鬣瞬间出手,那一双手伸出利爪,直奔宝宁而来—— 宝宁当然不会让他抓到自己,且他也小心关注着阿鬣的动作,毕竟兽人除了有爪有脚,还有尾巴跟利齿,他决不能轻敌大意,即使自己有着被二十几个火柴人围攻的经验也不能轻敌——他往后一仰躲过了利爪,一只脚就直接抬起踢向阿鬣的胳膊,这速度快到肉眼几乎捕捉不到,只听得咔嚓一声,阿鬣的胳膊就传出了骨折的声音! 而宝宁趁此机会迅速后退,阿鬣也就此直接就地兽化,变成一只巨大的鬣狗,对着宝宁狺狺狂吠。 这一照面只是几秒钟,但分开之后,众兽人看到的却是一只前爪断掉的鬣狗与完好无损的大巫。 大巫能打断兽人的一只胳膊?! 第42页 所有兽人瞬间瞳孔地震。 他们都是战斗的好手也理所当然地看出来刚才的战斗是怎样进行的,那个叫阿鬣的兽人确实比一般兽人要厉害,已经提升到了四级战士的地步,也就是说他能够在还是人形的时候把身体部分兽化,这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如果到了五级,那么尾巴也能兽化出来了,这就大大的提升了战斗的方便与敏捷性,甚至包括他的兽形也会随着他的等级提升而越来越大,就好像他现在的鬣狗形态就比以前大了两圈——这样的兽人战士,就算是面对一个同等级的兽人战士也不是一招就能弄断他手臂的! 然而! 血河部落的大巫一脚就踢断了他的前爪! 可以说,兽人战士们,一级的战斗力就很普通,二级的战斗力就是翻倍,翻倍不代表只是体型增大,还有肌肉密度跟骨密度的争强,拿着最基础的数据来说话的话,就是一级战士可以背起来一吨重的东西跑,那么二级战士就能背起来两吨重的东西跑,以此翻倍类推,那么假设一辆卡车以一百八十脉的速度撞向一级战士会撞断他的骨头,那么二级战士就不会被撞断骨头但是会骨裂,三级就没事儿,四级可能会把车给撞坏。 也就是说,作为四级战士的阿鬣,他的骨头就要比不是战士的大巫硬得多,这也是为什么他要求治疗的时候所有兽人都跟着瞳孔地震的原因,而现在,他的爪子都没碰到人家大巫身上的骨片呢,就让大巫灵活地踢断了胳膊,这可真的就是新鲜事儿了。 而阿鬣虽然也惊讶,但还是拎着断掉的右前爪,对着宝宁张开了他的血盆大口。 不得不说,这个世界的兽人的野兽形态也真的是太大了,大到不遵循能量守恆了都! 但宝宁没在怕的! 他既然已经得出了结论:大力丸的效果比四级战士的效果好。那么就不要怪他冷酷无情了! 这场战斗他,他不但要打,还要打得热血沸腾,打得围观的兽人都震惊到三年不敢当吹逼! 于是,面对冲过来的阿鬣,宝宁直接迎面而上,双手死死的抓住了阿鬣的上下两颗大牙——阿鬣往前用力的顶,宝宁就用力的把他的嘴打开,狠狠地往两边撕扯,甚至把上下打开的鬣狗嘴给横了过来,让阿鬣的头不得不一起横了过来,连脖子都跟着拧到了一边,横着脑袋转不过来。 啊!草原上的兽人其实真的是需要刷牙! 宝宁心里感慨一句,但手上绝不放松,用力掰着阿鬣的嘴。 阿鬣是鬣狗,牙口算是草原上最好的兽人了,论说咬合力他肯定没有狮子类型的厉害,但是也绝对不弱,再加上那一嘴的大牙,真要是咬住了什么,那是堪比王八,可以说是牙口仅次于黑白熊兽人。 故而,宝宁一双手直接钳住了鬣狗形态的兽人的上下颚使劲往两边掰的时候,真的是把周围一帮兽人给担心坏了。 他们不担心那兽人,他们就担心这看起来娇弱的雌性大巫——论身材,兽人们个个儿是加大号的施瓦辛格plusx2,而雌性是正常码数的吴彦祖,兽人若是兽化就是原型的两倍为基准往上倍数增加,就这个对比度,真的打起来,正常人谁能不担心雌性?也不用说什么「平等」,这样要是来个对战平等的话,那就是这些原始人还没有完全开发的脑子里进了滷水。 甚至耕帐的雌性们也跑出来,还有几个巫手拉着手在旁边站着,就准备时刻冲进去治疗血河部落的大巫。 然而,事情就是拐弯拐到腰间盘突出。 只见宝宁的两只手用力,把那阿鬣的嘴掰到大无可大,甚至撑得他嘴角开裂,阿鬣当然不会坐以待毙,他用完好的前爪撑着地面,身子弓起,后爪往前去抓宝宁,尾巴也直接往前扫——宝宁急速后退,手上用劲儿,使劲把阿鬣的头往下压,用以挡住他的后爪跟尾巴,只听得「嘎嘣」一声,阿鬣喉咙里发出一声呜咽,舌头就不自主地耷拉了下来。 别人看不出来,但是在场的都是兽人,大家很快就反映了过来——这是……这雌性大巫把那兽人的嘴给掰裂了?! 瞬间,在场的兽人一脸震惊地看向宝宁。 这就太扯了! 即使他们再怎么偏心雌性,可是……这雌性能徒手把兽人兽化的嘴给掰裂,这就太扯了好不好!哪儿有这样的雌性啊!谁家的雌性能做到这种事啊!别说雌性,就说都是兽人,等级差的都未必做得到吧! 宝宁此时已经占了绝对上风,便松开掰着阿鬣嘴的手转而去抓他的脖子,把他死死按在地上,让他动弹不得:「怎样,你还敢说你这是战神传承?!」 第26章 兽人雌巫(13) 如果说阿鬣之前没有说什么他得到了战神传承的话,宝宁根本不会跟他来这么一遭正面刚,但是兽人们信仰的战神却是非常重要的神明之一,如果真的给阿鬣拿出来忽悠住了在场的兽人们,那么以后还怎么好开展基础建设工作呢? 宝宁二话不说就直接刚上了阿鬣。 他也理所当然的打赢了这个倒霉悲催的兽人战士,四级战士。 一般兽人一辈子也就止步在三级了,四级算是比较高的位置,再奔上去最高级其实根本就是个传说,没见过谁达到过那个高度,只有传说中的战神,据说是十级战士——所以在这个原始世界里,兽人们目前用来算术的方式,还真的是十进位的这也算是大大的方便了宝宁,不过这也是以后的计划了,目前来看,就是整片草原上最强大的战士也只有六级,而且还是奔牛部落的帐主,就是那个看见宝宁造出了车都要为止庆祝一番的大眼萌牛,人家三观正着呢! 第43页 所以,能打得过一个四级战士的雌性,要么是雌性是神明下凡,要么是这兽人身体本身就有问题。 宝宁死死按住阿鬣,厉声怒斥:「这就是你所谓的战神传承?战神为什么没有在你需要的时候庇佑你?为什么我一个雌性都能打败你?为什么我没有用大巫的魔法都能把你按在这里?」 宝宁的话让所有人都顺着他的思路走了下去。 不得不说,此时此刻经受过思想品德课洗礼的宝宁在这群草原原始兽人的面前就真的是个外表纯洁的坏包。 他的话成功地引导着这些憨厚的兽人把事情复杂化了起来。 确实啊,他也没问错啊,如果这个叫阿鬣的兽人真的是战神传承的幸运兽人,那么他怎么可能连一个雌性大巫都打不过?这个大巫还没用到魔法,只是用两只手一只脚就把他彻底的给压制住了,让他手臂骨折不说,还让他的嘴角都裂开,估计这上下颚也直接分离掉环儿。 所谓掉环儿,就是脱臼,如果说上下颚脱臼多了,那事儿还真挺严重的,尤其是对这些有着兽化形态的兽人来说,除非是蛇形兽人,否则……这上下颚掉下来,那基本也就告别咬合力了。 悲惨的兽人,应该是活该悲惨。 其他兽人根本都不带给阿鬣眼神的,甚至包括狂草部落的兽人们。 宝宁痛心疾首地一脚踹开阿鬣,同时也用魔法逼迫他变回人形——果然,嘴角裂开了,就跟「小丑」似的,下巴也掉了,胳膊也脱臼了,看起来极其惨烈。 「阿鬣,我在这里还要让你心服口服。」宝宁当然知道阿鬣只是原主悲惨命运的起点,终点其实是狂草部落的首领枭狂,「我不但能打败你,我还能打败枭狂——只要是按照你所谓的『战神传承』修行过的人,我都能打败!」 这话说得,就十分狂妄。 枭狂虽然被奔牛们撞了,但没怎么受伤,他是五级战士,顶多撞完疼一会儿,但并没有真的伤到身体,所以他之前就站在一边看着——就算是劫掠部落,平时抢劫别人部落的时候嚣张跋扈还挺牛逼的,但是,真正决斗的时候让他偷袭,他目前还真的做不到。别问,问就是要脸,再问就是枭狂现在还没被原主的糖衣炮弹腐蚀,也没学会怎么做个真正的老阴贼,现在他只是一个纯粹的脸谱化的坏人罢了。 因为枭狂目前的扁平化,宝宁也完全不想把这个人收入麾下好好做事,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原主那个可以忍耐那么多年与之虚以为蛇的心思。 所以,再面对枭狂的时候,宝宁直接就沖了过去也没通知对方做好决斗准备。 但人家枭狂也不用通知。这同样兽形是黑鬃狮的五级战士可比鬣狗厉害多了,甚至连攻击都更加灵活有力。可宝宁不是一般人,他是个坏包,而且是个会套路的坏包——明显的,枭狂与雌性战斗的时候根本就没想着好好打,只是因为宝宁先动手了他才会反击格挡,这也由于枭狂这么多年积攒下来的习惯以及他个人的骄傲,而当他发现眼前这个雌性的确很能打的时候,他也是尽可能的认真起来而已——抢夺雌性跟殴打雌性不同,就算是虐待、饿死、吃掉,这都跟殴打不一样,殴打雌性就等于失去了做兽人的骄傲,枭狂这么狂的一个兽人,哪儿能做这种事呢! 可宝宁却不会给他机会。 在这个坏哔脑子里还只是把雌性当成物件的时候就把他的脑子打出屎才是正经事儿——虽然枭狂本人的确能打,可是宝宁比其他来就要更灵活,何况他的体型过大,宝宁虽然小,可小也有小的好处!那巨型兄贵的体格的确能打,但是力量差不多的情况下,宝宁的身体要比他灵活得多,更不用说通过测试之后,宝宁基本确定了自己的大力丸效果大概是在六级战士的水平——也就是与这个世界力气最大的人为参照物来算的。那么……打五级的战士,虽不说轻松容易,可也不能说打不动。 两个人你来我往各自出手几个照面,宝宁忽然一矮身子,弯腰抱住枭狂的重心腿,用力一个挺身,直接把这头雄狮掀翻在地。 没错,就先把人掀翻,再用力把那条腿往上掰,努力让那条小腿去靠近枭狂本人的头部,就争取把人掰成一个拱桥就看起来很美不是? 虽然说猫科动物身体柔软,但是,那是猫咪不是雄狮,尤其不是一个往后弯腰的雄狮。 宝宁一只手努力抓住枭狂的脚腕用力掰,另一只胳膊肘也直接对准了枭狂的脖子,用力王后勒——他就像是一位尽职尽责的瑜伽教练,努力帮自己的学员枭狂做出人体极限的动作……嗯,如果说是杂技教练也行,做个「咬花」也不错! 就听着枭狂嵴椎传来咯楞楞的声音,那是骨骼被拉伸的声音啊! 疼,且酸爽。 枭狂疼得直吸气。他单知道抻懒腰舒服酸爽,却没想到,反着来也足够酸爽,就是不舒服,只是疼。 疼到冒冷汗的那种疼。 宝宁这回就没之前那么生气了——面对一个二极体坏哔,生气没啥用处,所以他只是很无奈地问:「是不是还要继续打?」 表现得无奈,内心却已经是笑翻了天。 枭狂此时才是真的无奈,他根本就不可能理解雌性的武力值为什么会忽然这么高甚至能压制住他这件事,之前他以为是阿鬣对这个雌性念念不忘所以故意输给这个雌性,即使输得惨烈一点,但反正按照阿鬣说的,这大巫对他是有感情的只不过为了大巫的位置而抛弃了他,所以理所当然的是会治好他的。 第44页 但是……现在这情况就肯定不是啊! 「放放放放开!」枭狂大叫起来。 宝宁冷冷地哼了一声,放开了枭狂,但也同时伸手捏断了他的琵琶骨。 「啊——」枭狂是真的疼。 宝宁却在这惨叫声中笑了起来:「狂草部落的族长是打败前任族长才能坐上这个位置的,你,枭狂,就是打败了你父亲怒猪,成了狂草部落的族长,所以从现在开始,诸位都看着呢,我打败了你,我就是狂草部落的族长,是你们的首领,对不对?」 每个部落都有自己挑选领导者的方式,耕帐的帐主虽然力大无穷,是这个世界最厉害的战士,但是他本质上则不是因为体能跟力量强大,能杀人杀猎物才做的帐主,而是因为他的力量能够保护耕帐才能坐上帐主的位置,与帐主权利平衡的大巫跟长老也是分别有人担任,选拔的时候也绝对不会残忍到要见血,反而是公平公正的投票选举,只不过是众人跟要退位的领导者说,领导者自己记名,之后再拿到众人面前去提议,并由被人信任的人们监督。 耕帐的方法虽好,可是其他部落没这么多的人,所以一般选择也是靠着前任后任指定制度,但不能指定自己的血亲们,长老则是退位的族长担任,虽然微妙,可部落歷史不过几百年,这也不算太微妙。 故而,宝宁提出的要求,旁人虽然略微觉得有点不对,但又觉得没啥毛病。 就连耕帐的帐主也觉得很正确:「这非常有趣,很对很对。」他眨了眨自己萌翻了天的大眼睛,说,「传统让巫宁大巫的要求变得正确,这可行。」 这可当然可行。 宝宁拖着枭狂走向狂草部落的位置,身后还跟着血河部落的长老——长老不是现任的最强大的战士,但他年轻时候是战士,而且强大,一身肌肉更是显得壮硕如山,跟在宝宁身后其实观感还挺震撼的,毕竟原主巫宁虽然强壮可是与巨型兄贵的体格是真没法比的,这么走在一起一对比,还真让人瞳孔地震。 「从现在起,狂草部落併入血河部落,摒弃掠夺部落的习惯,」宝宁站在狂草部落的位置,脸上毫无表情,「草原上的部落的骄傲就是遵循草原的规则,现在,根据草原的传统,我,血河部落巫宁,将接管狂草部落的所有人,并废除狂草部落的一切制度!」 第27章 兽人雌巫(14) 草原上的中小型部落又有谁没受过狂草部落的气呢,谁能跟这个掠夺部落没仇呢?但血河部落可不一样,血河部落只是中等部落,而且跟周边五个中小型部落都是亲缘密切的关系,再加上血河部落的人几乎可以算得上是非常温和的,与狂草部落这种劫掠部落完全不同,所以,当血河部落的大巫竟然打败了狂草部落的族长的时候,其他部落的兽人虽然震惊,但心里却是高兴的。 在这一次耕帐集市上,宝宁可以说是出尽了风头。 他非常有选择性的在打败了枭狂之后就变得柔弱了起来,可以说是连拿一包粉皮都拿不动,这就让其他兽人的原始人脑子里开始自动脑补出一个合理解释了起来,比如说为什么大巫作为一个雌性能打败强大的四级跟五级战士但却无法拿起一大包看起来只有百斤重的粉皮?比如说为什么之前大巫要专门提到战神传承而那个鬣狗兽人也提了一嘴战神传承?再比如说……为什么血河部落的大巫非要专门再挑战一下狂草部落的枭狂? 这人啊,就算是原始人,就算是兽人,也最怕脑补,一旦脑补,那事儿就大发了,越想越多越想越合理可怎么办? 再加上之前一直要啥没啥的血河部落,今年春天的这场交易大集中,竟然拿出了与大渔部落差不多但品质更好颜色更美的盐,还有那些奇怪的粉皮,以及那一碗橡果肉粉就能拿热水熬出来十碗颤巍巍滑嫩嫩的橡果豆腐这事儿,真的就像是魔法一样! 没错,大巫本来就会魔法啊! 于是,当耕帐大集结束,宝宁就浩浩荡荡的带着耕帐的一百名奔牛战士以及各个部落的长老们就直奔狂草部落的位置而去。 狂草部落不是跟其他部落那样聚居地几乎是固定的,基本上就是追逐水草也方圆不过一百里地,对于这些身体素质超越牲口十倍二十倍的兽人来说,这一百里地不算什么,而狂草部落却不同,他们是打哪儿抢哪儿就在哪儿安顿几天。 但是,耕帐对狂草部落几乎可以说是了如指掌。 宝宁心里肯定不会认为耕帐是个主持公道的真正的草原之王的,他们的主持公道只是在于制衡,而狂草部落因为从未侵犯过耕帐,在这方面,耕帐也没有对狂草部落做什么,只是如果有部落去寻求庇护,他们的确会庇护就是了。 可以说,耕帐的确拿了草原部落之中的帝王剧本,头顶公平公正的王者光环,但是他们根本就没做王者的心思。 人奔牛们只想自己发展。他们虽然有好心,可是却没有主动做好事的心。 而宝宁现在已经在耕帐大集上公开说了,他要把狂草部落收入到血河部落之中,让他们努力劳作,让那些雌性回到自己的部落中去——这对于草原各个部落来说,已经不能用「好消息」这么简单的词彙来形容了,没有部落会觉得自己部落的雌性是累赘的,更何况都是雌性养大的兽人,谁不想把自己部落的雌性接回去呢? 第45页 这样一来,不光是耕帐派了奔牛战士来帮忙收编这些狂草部落的战士,就连其他部落的长老也是跟着一起,就为了把自己部落的雌性带回去。 可以说,宝宁说让各个部落带回自己家的雌性的时候,对于他们来说,这真的是一件天大的好事——能保留到春天的雌性一般都是年轻力壮再加上能够生育的雌性,这是每个部落最珍贵的宝物。 所以,在耕帐斥候的带领下,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到了狂草部落。 狂草部落的人虽然是一群二极体反派,可他们毕竟都是兽人,这么一大群兽人,满打满算的八十个大战士,对于任何人来说这都是令人头疼的东西。 对宝宁来说也是。 宝宁的力量是按照这个世界的最高级战士来定的,最高级的战士有多厉害,他就能达到多厉害,但是,就像是原主经歷的世界那样,后来阿鬣也达到了六级,但最后还是被送去打猎弄死了,死在一群疯狂的战象的脚下,被踩踏成了肉泥。 所以说,独木不成林,一个人的武力值再怎么高也打不过一群人,这也是为什么宝宁要请求耕帐派来战士一起去狂草部落的缘故,不这么做,要是狂草部落有人不认,那不就得不偿失了? 自从知道杨伟这个人的那些破烂事儿之后,宝宁是把所有人都先当坏人再接触之后倒推,这也是为什么在第一个世界里他先出手,拿着袜子装石头的缘故,要知道,袜子装石头这个事儿还是他小时候邻居家的阿姨教他的,那阿姨是真牛逼,结婚了两年被打了两年,要离婚就各种离不了,最后她拿了一条结实的长筒袜,把一个拳头大的钢球塞在了袜子里,对着她男人就是一轮勐抡——按照阿姨说的,那刀木仓棍棒都容易被夺走,但是这玩意往哪儿飞那全屏她的手腕转,她男人想要近身是绝无可能,打完一次那男的就老实了,再不老实就烧一壶开水罢辽—— 当然宝宁真的是被吓得虎躯一震,再不敢轻视女人。 所以,他也的确打算做一批新型武器,用以打猎,包括打人。 这年头打人可没有用武器的,只有狂草部落抢劫的时候能用到武器,所以宝宁先预设他们绝对不是好人再说别的。 在这个兽人原始世界里,人们互殴都是直接肉搏附带变身,唯有打猎的时候才会带上武器,这也是狂草部落为啥横扫草原的缘故——宝宁先要给所有人扣个死脑瓜骨的名头在说话。 内心里疯狂吐槽,但手上的事情还是要做,第一件事就是把兽人们都绑绑好,一个个的拖回血河部落,没有部落带回去的雌性也带回去,大家慢悠悠的,一路走了小半个月才回到了血河部落。 「是大巫!大巫回来了!」血河部落的人此时已经变得非常肉乎了。 每天都能吃两顿的原始人在橡子粉的保养下,配上肉食跟一些可以吃的草,一个个吃得肉乎,身上的肌肉块更加明显,就连雌性也跟着吃得多了,人也精神了许多。 好在,临行前宝宁告诉族长,一定要让人继续开採盐矿,继续磨橡子粉,继续做豆腐跟粉皮。看大家都胖胖的就知道族长做得非常好,部落里的每个人都做得非常好,一点儿没偷懒。 推磨的兽人远远看见一群人往这边来,带头的是巫宁,马上就跳起来冲去找大莽族长。大莽一听,也马上带了两个战士去迎人。 「大巫!」大莽嘴里喊着,两条腿一甩,挡着屁股的兽皮跟着他的跑动来回的蹿,蹿到小鸟都甩出来了他也不知道,「大巫!」 「族长!」宝宁挥挥手,脸上带着笑容地先把长老推出去拦住族长,「先冷静,冷静,我们这回带回来了很多东西,咱先冷静啊!」 「你让老斩回来宝信,大家都等着吶!」大莽族长总算是停下了奔跑,一边拍着大腿一边说,脸上的笑容就没减淡过一分一毫。 要知道,这一次的集市交换,血河部落不但是露了大脸,还得到了最多的东西,换来的东西堆成了山,每一样都非常精贵,大巫说有用的不让碰的东西他们都堆在大巫的窝棚里,但是能用的可以分配的东西就很多了,现在都堆在广场上等着长老回来一起分配——耕帐的人善良,是帮忙送回了东西,外带老斩这个回来报信的人也一起跟着被送了回来,回到部落,老斩跟耕帐的人更是你一言我一语的把大巫打败了狂草部落的枭狂接收狂草部落的事说了出来,这可真的是大消息、大新闻啊! 一下子多了几十个战士,再有几个漏下来的雌性,那可真的都是部落的好处啊! 大莽族长乐得路都不会走了。 显然,大家跟大莽族长说的,是已经经过了脑补之后的内容。 比如说,狂草部落一定是触怒了战神,偷走了战神的传承,于是他们连一个雌性大巫都打不过。 基本上,这个传闻就像是被鸟形的兽人带着传遍了草原各个角落似的,一时间几乎是人人都知道了狂草部落被血河部落接收的事情。 然而,回到血河部落的宝宁却没有先安置这些狂草部落的兽人,反而是先把那些雌性集中了起来,又把老年雌性聚集在一起,先给他们搭了个帐篷,让部落里满了两岁的幼崽在白天年轻雌性去干活的时候就到这个帐篷里玩。 「你们平时在这边磨粉工作的时候就帮忙照看这些小崽子,」宝宁在大家聚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做了安排,「等到晚上的时候再有小崽子的父母把他们领回去照看,这样的话,我们部落的雌性就可以去照看那些被关起来的牛羊,还有,可以把换回来的种子也一起种下。」他说着,看向长老跟族长,问,「怎么样?」 第46页 长老是很贊同的,他自己的雌性伴侣已经过了生育的年纪,对别人的小崽子充满了喜爱,每天看着别人家的小崽子都馋哭了,如果可以的话,他还想让自己家的雌性白天的时候去帮忙带崽子呢! 第28章 兽人雌巫(15) 很快,宝宁就安排好了血河部落里的所有雌性,他对这个世界的节气不是那么的感受明显,现在是春天,正好也可以耕种,就让年老的跟被摧残得不能真正自理的雌性在大帐篷里帮忙看小崽子,顺道的也一起做粉皮、磨盐粒。而其余的雌性则被宝宁带着去开荒。 刀耕火种,这可不是说说,但放火也要讲究,不能见火就放,找着风速风向也重要,最重要的就是一定要把需要耕种的土地烧出来,然后再深耕细作,千万不能省略。 但是宝宁也知道,农业型社会是真正性别欺压的开始,但好在这个世界里的雌性也是男人,力气虽然不如兽人那么牲口可是说起来也还是很适合耕种土地的,至于生育期……他让那些不能下地的雌性在大帐篷那边带崽子就是为了这个事儿来先打预防针了。 不过今天的兽人们倒是没跟着下地,他们照样去狩猎,那些狂草部落的兽人没有狩猎的待遇但也没有能安安稳稳在这里生活的待遇,他们自己又有武力值,绝对不能留在部落里跟那些老弱病残放到一起,所以宝宁也还是把他们戴上了,只不过不是带着去耕地,反而是把他们带去他规划好的田边,让他们挖一条水渠出来,直接通向另一边的清水河。 当然这些兽人不会这么听话的,但是宝宁也有自己的办法来让他们服从,尤其是当他发现其实他的魔法的确可以沟通兽人体内那个能转换形态的内核的时候,用这个方法就让他更加的没有任何顾忌了。 不然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魔法呢? 还不是天道自己选定的进化方向。 可以说一旦两性分出来不同之后,其中一个肯定要争夺自己更多的权利,而得到更多的权利就代表要压迫另一个性别,古往今来,歷来如此,但世界要提升就得摒弃这个「歷来如此」,所以才会有原主这样的人出现——不过这也侧面看得出来,这个世界的天道,到底是个激进派。 激进派的天道被别的世界入侵一下之后,原本选择的气运之子——原主——就黑化了,也是惨兮兮。 挨个锁定每个人的内核是不大容易的,人数太多,这个操作不可取,所以宝宁选择锁定所有三级以上的战士内核,二级的战士随便用啊,让他们这牲口的体力好好发泄在建设上不就很棒棒? 当然宝宁不可能就这样把人放到那边去挖水渠,他让长老带上了三名三级战士跟着一起去了,而那些狂草部落的人也知道,只有血河部落的大巫才能把他们身上的内核打开,所以他们就是想要逃走,也要有所顾忌,至于二级战士,他们倒也不用逃不逃的,只要长老带着的三级战士发现了他们,一旦被追上,那事儿就大发了。 宝宁可是恐吓过他们的,毕竟,谁不怕被打碎骨头失去变形兽形的能力呢? 所以这七八十人就变得很温和听话了。 当然宝宁也没让他们全在一起做一个工作,他让四十个人去挖一边的水渠,剩下的三十几个人则被安排到另一边去挖排水渠。 也好在上一个世界的时候宝宁下过乡,怎么种田怎么耕地,他是真的闹明白了,即使现在手上没有趁手的工具,拿着那些骨头石头也能稍稍的用一用,回去之后再让石匠改一改,越改越合适就行,不用一口气吃成个胖子,他就算是想马上就能用上铁农具也得等他能找到合适的铁矿挖出来炼铁啊! 要说炼铁,他就觉得想要呵呵给这个世界的天道。 他们都知道在兽爪山的另一边又奇妙的生物,他们跟耕帐会有一定联繫,但是按照耕帐说的,他们那边有车,也有一种特属的金属,非常锋利,比骨刀石刀好用,但并不算结实……宝宁把这些信息放到一起推断,那边大概是已经步入青铜时代了。 青铜时代确实比石器时代强,但是肯定也不能用青铜做爬犁,所以还是别想那么多,先把自己要的东西搞定再说。 各种动物的巨大骨头其实也还是挺有用的,这毕竟是草原,那些石头瓦块的本来就少,来回勤勤恳恳的犁了三遍,把路上遇到的石头都捡走丢掉,这才用了差不多一上午,可一共弄了二十亩地呢! 一上午的时间,狩猎队的人也满载而归了。 大家喜气洋洋的,脸上挂着笑,手里拎着猎物,有伴侣的兽人甚至直接就冲到了耕出来的田里去找自己的伴侣。 嗯……确实,这是原始兽人们的表达方式,外露而又充满野性——宝宁没有出言制止,只是让大家都回去,准备吃饭。 要准备这一百多号人快两百号人的饭食,确实一准备就要到下午,这饭吃到不黄昏都不带完事儿了,所以宝宁才在上午的时候用力驱使所有雌性去干活,莫得一丝感情的样子。 好在今天狩猎到的东西不少,宝宁也没闲着,指挥众人把这些猎物里的肥膘都剃下来,肥膘不同于肥肉,属于纯粹的油脂那一块地方,他准备熬出来油好存储,而这一堆猎物能熬出来的油也才勉勉强强装了一个大陶罐。肉就自然要吃了,没吃完的会装到罐子里等着早上吃,至于下水,宝宁算是好容易及时拦住了要丢弃的族人,让他们把大肠小肠的都拿到一个石头盆子里泡着。 第47页 反正,肠子也是有用的。宝宁自己不怎么喜欢下水,但是经歷了上个世界之后,对下水,他有了新的认知。 于是,等到傍晚大家都吃完了饭,宝宁特地叫来狂草部落的阿鬣跟枭狂,让他们俩抱着下水去河边清洗,洗得干干净净的再把大肠反过来,继续清洗,洗到异味几乎没有了,就让他们再把肠子里的油也一样都抠出来放好,其他的部分就放到另一边。 小肠能拿来灌香肠——即使现在没有合适的香料,但是有些边边角角的肉在这个时候就没谁乐意吃,拿来灌香肠再熏干就可以保存很久,这是最好的。 大肠倒是真的能当好东西吃,正合适做汤,配合粉皮加点青菜,谁吃谁知道啊! 而目前只有姜做调料也挺好,至少腥臭味能去掉一些。 这些猎物,宝宁是全都安排得明明白白的。 至于耕种的种子,在耕帐大集的时候他跟耕帐换来了不少,又跟其他部落也换了一些,到底哪些能种哪些不能种,他也是得育种之后种下来再说,这第一年,也就只有这样了。 在血河部落里的狂草部落兽人们则是只给吃个半饱——反正在草原上,人们要不是打猎打得特别好的时候,半饱是寻常,狂草部落的大巫更是根本不给他们做占卜,所以他们顿顿有的吃这事儿就已经够好的了,想要吃饱?不可能! 在宝宁眼里,狂草部落的兽人就是在这边做劳改的,他得视情况而定。 更不用说这草原上的人对狂草部落的人都没啥好感甚至还有仇呢,他要一下子就给这群兽人与血河部落同等待遇,其他部落的人也不能同意啊,就是不开战,也要心里记仇。 这种事绝对不能做。 宝宁心里的帐算得比谁都清。 晚上做饭的时候他遵循着原来的做法,让十几个年轻雌性帮忙,把肉类烤了分发给众人,再煮上两罐子的橡子豆腐跟野菜就算了。但等到第二天早上,他就改变了做法。 做饭这件事是宝宁主持的,以前原主是要十几个年轻雌性帮忙,但这回他却决定戴上老年雌性帮忙,年轻雌性只选了两个力气大的,又选了两个力气大的兽人帮忙,顺带还把狂草部落的阿鬣跟枭狂也带上了。 枭狂跟阿鬣负责把昨天他们清洗好的大肠从石头盆里拿出来切小块,另外两个兽人是在石头锅里煮水的,他们力气大,搬动石头锅很轻松,年纪大的雌性们就准备开始煮粉皮跟野菜了,两个年轻的则在一边负责把小肠拿小棍子捅开,往里面塞昨夜用盐泡着的肉。 大家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宝宁动动嘴,全都去干活,没有人偷懒。 当第一个石锅里的大肠粉皮好了的时候,另一边的那些小肠都被塞满了肉,用苇子绑得很扎实,一根一根的,排在带凹槽的石头上,看着肉嘟嘟的喜人。 这一天的早饭,大家吃得是非常幸福,从来不知道这些下水也这么好吃的兽人们更是吃得热火朝天,族长大莽更是拍着胸脯保证今天要多打点吃的,留着做这么好吃的粉皮。 「族长,要是路上看到什么刺激性味道的植物,也要拿着皮包背回来的,知道吗?」宝宁嘱咐他。 大莽族长胸口拍得啪啪响:「知道知道!还有给松鼠啊鸟啊啃过的蘑菇,也要带回来!」 「很好!就是这样!」宝宁满意极了。 等狩猎的兽人们一走,他继续带着雌性们下地干活——赶着还是春天,该种下的就都种下,这时候的土地还好,不至于现在就要肥,肥料常识也要慢慢的渗透给其他人才好,而有空了,还是先去挖点泥再说。 第29章 兽人雌巫(16) 其实宝宁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泥做陶器更好,他们部落的陶器虽然也有,但自己烧的太少了,而且品质也很低——他之前参加节目的时候的确是也跟着烧过陶器,可是说实话,那陶泥都是节目组准备好的,根本不是他自己去挖的,所以现在也就只能到处去试试才知道了。 不过部落里其实还是有人会制陶的,不然也不至于部落里有十几个陶器了,虽然这次集市里也换了几个大陶器用来保存那些不易腐坏的食物的,但宝宁总觉得这质量是真不行,所以自己烧制陶器势在必行,要是能找到高岭土的话,那指不定烧出来的还是好看的陶瓷了呢,不过这倒不用先纠结太多,普通的黏性大的泥土也可以一试,毕竟这个世界不是原来的地球,这个世界适合烧陶烧瓷的土是什么他也不大清楚,但是现在的盐矿倒是可以暂时解决上釉的问题……扯远了,主要还是说怎么找土是关键。 这几天族长去狩猎,一直都有带回来奇奇怪怪的植物跟菌菇。 也是这些原始人聪明,他们摘蘑菇是绝对不会摘那些看起来完整的蘑菇,反而是找那些被鸟啊松鼠啊磕过的蘑菇,而且一找就是一大片一大片的,可以说是收穫颇丰,为此宝宁没少让带孩子的雌性们缝兽皮口袋给族长带着。 至于植物也就更多了,有一些因为空嘴吃实在是难吃,甚至让人舌头髮麻,所以根本就没有原始人会再去吃,但既然作为大巫的宝宁都要求要带回来不管好不好吃的所有能吃的植物,尤其是还要刺激性的,那族长也就二话没说,都连根带梗的薅了下来,一起带回来了。 以至于宝宁现在必须从这些植物里寻找到他认识的能吃的以及可以做调料的植物,而玩泥巴这事儿也不需要他亲自看着,按照他的要求,那些狂草部落的兽人就去做这事儿了,挖泥巴、,和泥巴,最后把挖出来的泥巴按照宝宁信任的老斩要求的那样,用水过滤三四遍之后再沉淀出来用石板托着带回部落再说。 第48页 幸运的是,族长大莽带回来的植物里,宝宁发现了葱蒜,甚至还有花椒! 虽然没发现胡椒这种让人更加心动的东西,但花椒也不差啊!而且胡椒本来也不该在这个地方生长,宝宁就等着看看能不能翻越石爪山,从山的另一边找到更好的物产了——但这个他估计能去翻石爪山的时候,他也早就让原主回来继续干活了。 暂且不去想那些,葱蒜好培育,花椒可是有树的,等再去看看,是把花椒树移植过来还是就地占领,都得等明天再说。 被採集的蘑菇里有香菇跟金针菇,还有一些新鲜的木耳,因为木耳新鲜的兽人吃了也就麻木一段时间,并没有毒死,所以大莽族长也一起带回来了。 宝宁对木耳的认知在于他从未见过新鲜的不用泡的木耳,所以他用自己占领了大脑高地的智商推断了一下,觉得这玩意必须是晒干才能泡发再吃的,故而就把木耳专门挑了出来放一边晒,而其他的蘑菇则是留一部分晒,另一部分现吃,当然,再一样留几头看看能不能种出来——这地方木屑倒是多,用藤蔓杂草捆綑扎扎的,这不就是现成的菌包了嘛! 这个世界的人无论是兽人还是雌性,都活得比地球人活得久,最不缺的就是时间,多尝试一下总是好的。 宝宁一点儿都没有心理负担。 而狂草部落的人……宝宁现在就是把阿鬣跟枭狂专门用人看管了起来,他们俩目前就做的是最多的活,吃的是最少的饭,也就这个样子,勉勉强强的才能让他放心。 不过,宝宁心里还是隐隐约约的有些担忧的。 总的说来,他在这个世界的任务本该是已经完美完结了,可他一直没有被带回到斩仙台,这就让他不由得不多想——原主留给他的记忆就到了原主黑化成了鬼巫,之后的一切都没有到他的脑袋里,他现在真的是慌得一批。 原主变成了鬼巫成了这一片草原的统治者,耕帐甚至要因为原主的铁血手腕而去翻兽爪山,并且在临行前,耕帐的帐主留下一句话。 「兽爪山的另一端是真正一望无际的繁华,但一旦有人从兽爪山而来,那就是你的灭亡。」 ——帐主的这句话让原主十分愤怒,但是他已经答应让耕帐的人离开了,故而也没有真的去对付帐主这头老牛,可是……这对于宝宁来说却是个信号,一个是机遇也是冒险的信号。 宝宁在血河部落里指挥着大家干活的时候,自己也没闲着,一直是他在哪里指挥人也就在哪里干活,并没有享受多少特权,所以整个部落的人都跟着干活干得热火朝天的,直到夏天的来临,血河部落已经能够成功的烧制出品质好的陶器跟一些品质看起来一般的瓷器了,而食物的口味也提升了一大截,葱姜蒜更是在部落的小片空地上种满了,蘑菇在被搭起来的木头窝棚里长出了一茬又一茬。 可以说,这是整个部落的进步。 至于说开採出来的田地,一百亩土地,几乎是所有田地都长出来了作物,只有与之相对的另外一边被当做菜地的二十亩土地上的东西长得一般,不过这也是正常的,宝宁自己也不是万能的,那二十亩土地上有种不好的野菜实在是太正常了,所以他也没有太沮丧,只是赶着还没过季的时候,让人把菜地旁边再开出来了二十亩,合着那二十亩里的十亩地,一共三十亩,种上了苜蓿——这草籽还是他集市时候换来的,跟着玉米放在一起,其实说起来也就是一包的玉米粒加草籽,真的挑拣起来是很费时间的,这也是赶上麦子都出苗了,他这边才算是给挑出来的缘故了。 而剩余的十亩地还是继续种菜。即使是野菜,也要驯化成正经的菜才对,现在大家就是找「能吃的草」来吃,连煮熟都不愿意,吃这些「草」更多是像猫一样吃来解决肠胃问题而不是为了保持维生素平衡,而这些草是真的不好吃,野生的菜的确没有后来驯化好的那种风味口感,只是吃起来比草稍微好点罢了。 但是,不能不吃。 宝宁让把那十亩地仍旧是种上未驯化的菜,至少在煮肉的时候能用这些菜稍微调剂下饮食。 就这样一折腾,时间就来到了夏季。 夏天的时候草原上的气温虽然高,但好歹气候不是那么的暴躁,风吹还是够强的,雨水也还好,几乎可以说是非常适合生活农耕的一片地了。 当然,最让宝宁觉得不错的地方是这个原始世界的夏天,稍微比地球那边的夏天要凉爽,体感温度绝对没有那么高,也有可能是因为两边是河的原因,风一吹还凉丝丝的,让人快乐。 「大巫!」大莽族长现在已经不再是认为自己比大巫年纪大所以虽然认同大巫但还是要有长辈身份了,毕竟谁都看得出来,这几个月里,大巫把整个部落安排得明明白白地,甚至还找出了能让肉食保存很久很久还能吃的办法,包括连下水都能一起吃掉而不是浪费这事儿,都让这位族长是打心眼里佩服大巫的。 「大莽族长,」宝宁此时正在检查夏季集市的时候要叫唤的东西,还有要给耕帐的礼物,「河边的砖窑怎么样了?」 砖窑是他最近才开始兴建的,就拿差不多的河泥摔打到黏性适合,再放到模具里定型,最后送到砖窑里烧成砖块——他们已经烧了几次了,成功的机率还是比较高的,宝宁觉得是兽人的力气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第49页 大莽族长说:「砖窑那边今天烧出来的砖已经都拉到祭坛那边放好了,这几天还要再烧,等你们从耕帐会来,我们再开始建房子!」 宝宁很满意。 他没先让人建房子而是先建的祭坛——就是他一开始出现的那个地方,之前那边是一块用土堆成的高台,一个多月前开始烧砖,他就决定先把这祭坛给盖好,而不是先弄房子了。倒也不是他有多迷信,而是他是以兽□□义让兽人们先建造祭坛的,说是用新材料建,这样才能忽悠所有人听话。 虽然宝宁心里是有些不好意思,但转念一想,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这点心理负担也被他悄咪咪地放下了。 「房子盖好了就不会四面透风,又保暖,冬季的时候小崽子们可以在房子里暖烘烘地睡觉了。」宝宁笑了笑,看向那边大帐篷外嬉戏的小崽子们,「我们第一个盖的就是大活动室——就是大帐篷,地方要够大,这些老年雌性、身体不方便的雌性和兽人,还有小崽子们,都可以在其中活动。之后就是要建厕所,我们部落的兽人总是忘记要把粪便放到沼化坑里,这回建几个厕所,看他们还忘不忘!」 大莽族长一听,瞬间就装傻了起来,嘿嘿笑着直抓脑袋。 本来,大莽族长是想要建议先盖大巫的住所的,结果这回让厕所这事儿一打岔,他也就不好建议了。 作者有话要说:  说起来石爪山其实是个秘密呢……哼(ˉ(∞)ˉ)唧 第30章 兽人雌巫(17) 宝宁在这边可是忍受了三个月的没有正常厕所的生活,虽然他告诉族长跟长老要让每个人都去固定的地方方便——他也不是什么魔鬼,还是让人拿着土台子上的那些石头把那固定地方围住的,至少能减少气味……这草原的风,真的是分不清西北南东,说吹就吹,吹得人发蒙,自然气味儿也是容易给吹到鼻子前的——等到腐熟得差不多了就让兽人把这些天然肥料运到田里,按照他的要求慢慢上肥。 虽然说这个世界是希望人人平等的,但狂草部落的兽人,宝宁还是要好好磨练他们,又或者说,他们即使现在归顺了血河部落,可到底还是有着抢劫掠夺的习惯,他绝对不能惯着,要把这些人的稜角磨平,那些恶习彻底改掉,就要好好的让他们劳动改造! 因此,由这些兽人在原本的方便地方的旁边建造两个公共厕所就势在必行。 农村旱厕好建,宝宁也没要求就必须是个多么利索的厕所,只不过他让这些人在略高的地势上建了厕所,先在地上挖个斜坡,用平滑的石头垫在这个斜坡的下面,两边也拿稀泥都抹平,到下面跟水平面齐平的地方就开始挖坑,然后再拿着石头把周围堵上,最后留个开口,外面放上柴火绑出来的木门就齐活了,后面的大坑就是个天然的沼池。 宝宁一连串让狂草部落的兽人们建了十个厕所,其中还有两个是一排的,就是可以多人蹲坑的地方,这样就让人不至于等厕所等不到了,说起来他小时候上的小学还是旱厕呢,那可没有这么大这么多的厕所,全校一千多人不也用了? 原始人,这个条件就很好了,跟地球上的那些现代人就不要比优越舒适度了,要比也得给点时间。宝宁对于压榨这些原始人可以说是有着天然的理直气壮——他虽然不是魔鬼,但是要在原始世界里生活得好而不是简单的生存,每个人的劳动力都要被压榨,即使是老弱病残,所以他根本一丁点的感情都不带的! 他,宝宁,莫得感情。 虽莫得感情,但要去耕帐交换的东西却要有十足的精心,他要走的是精品路线! 首先,就是烧好的那些陶瓷,他按照自己对「艺术」的造诣,还是勉勉强强的捏出了一些比较好看的东西的,当然是放到这个原始世界里算好看,放到地球上也就是普普通通能卖个十几二十块的玩意罢了。 但不管这么说,这也叫手工定制啊! 所以宝宁按照自己的需求,捏了个「飞龙在天」,里面是拿着木头棍子做的骨架,旁边还捏了一点「云朵」,假装是云朵其实是支撑物,不然他可没法马上就这么计算出来应该在什么地方来个支撑点,他没足够的测量工具来保证自己的计算,还是笨方法好些。不过为了保证能烧出来,他还是多做了几个的。 之后又捏了几个美人像——虽然说是美人,但其实也就那么回事儿,跟这个原始世界的人比起来是非常好看的美人像了,但真要拿到地球上的二十一世纪去卖,估计二十块钱都悬。 还有些瓶瓶罐罐的,也都烧成陶瓷。 用矿盐做釉,至于最后出来的颜色如何,光滑度,他也是真的控制不好,但现在基本都是普通的陶器,还是挺难看的颜色,所以……带着亮色的瓷器肯定更有市场,这点毋庸置疑。 宝宁需要用这些东西换来更多的植物种子,当然,皮毛肉类也行,如果有奇奇怪怪的东西,能用上的都换回来也好……最重要的是,之前他们部落一直没怎么参加过夏季的耕帐集市,偶尔的几次,都会在集市上见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人,外表看起来像是雌性,但是雌性总是有个部落去依附的,可那些人没有,那些人对雌性也不感兴趣,他们每个人都好像是只对吃感兴趣……所以,宝宁有一个大胆的猜测,他们可能是来自于石爪山的另一边。 第50页 毕竟,耕帐是与石爪山另一边有交流的,而那一边的世界,到底是个文明世界还是个不那么文明的世界,原主并没有给宝宁留下记忆。 因此,这次的耕帐集市,宝宁争取要加快脚步。 他隐约觉得自己没能回到斩仙台,大约就是跟石爪山另一边的世界有关。至于说枭狂还有阿鬣这两个人,大概只是原主前进路上的一块石头,最一开始他们俩就不算是个事儿的,如果没有这俩人中间出现的拐点,也许原主最后的事业线会跨越石爪山。 但目前这就只是宝宁自己的猜测,毕竟,从「鬼巫」的名号出现开始,原主的记忆就不见了,除非是这段记忆被原主给隐藏了起来,又或者是这个世界的天道不让他看。而如果是后面这种情况的话,那么最后的记忆就定格在了原主眺望石爪山的那个点上……大概原主也要挣脱天道一试了。 这时候宝宁就觉得这个斩仙台的任务也是有趣得很了,它竟然不是平板线性的任务,而是需要他自己去探索的任务,原主虽然被人侵害,但他们的生命里本来就不以侵害他们的那个人为重要节点,这就令他很开心了。 宝宁之前也是演过这样脑洞的网剧的,但是网剧里的主角们就是一直以斗极品为主,可是世界上哪里有那么多的极品呢,大都数的人不是天然的极品,他们只是为了自己的私慾为了自己的利益才做出了极品的事儿,如果极品犯罪的就灭了他好了,其余的根本不用斗不斗的,一力降十会,直接给原主找个更好的位置去发展,这也就算是差不多了,如果真的是斗极品婆婆之类的任务,说起来只要直接掌握了家里的财政大权,再能收拾住男人,那婆婆自然就没有了倚仗,不至于天天跟她折腾,没得意思。 所以,宝宁演网剧的时候是这样想的,现在他也是这样做的。 就像是这个原始兽人世界里,他其实一开始没想要用武力值赢到狂草部落,而是想要悄咪咪发展血河部落,尤其是血河部落周边矿产丰富,真的非常适合他大力搞建设了,只要他把草原上的部族都团结起来,狂草部落就是翻也翻不出天去,迟早要完。 可谁知道,狂草部落——特指,阿鬣这个血河部落出去的兽人,他竟然就真的觉得自己没啥问题,满脑子只觉得自己被原主的手抚慰过肚子所以一定是得到了原主的青睐,原主跟他应该是你情我愿的,而当他被原主拒绝甚至赶走之后,那点子「爱慕」就变得微不足道了,取而代之的则是羞愤恨意,他在枭狂的耳边撺掇,说去打探消息的阿沖是血河部落来挑战的,于是,阿沖就倒了血霉了——这些是宝宁后来从枭狂的嘴里听到的,而再后来的事情就是宝宁去救阿沖,顺便把狂草部落挑战到手的事了。 所以说,很多事情就是真的巧合——不作不死,网络诚然不欺我。 很快,血河部落就组织好了去夏季集市的东西,除了闪亮亮的瓷器,还有一些熏好的肉类跟香肠,而宝宁去交换的则是一些粗布,还有他想要很多人手,当然更重要的是他还会要一些适合织布的植物——他们演的羊根本就不适合抽羊毛,不是那种毛髮茂盛的羊,而是羊毛短而扎手,偶然有几根长毛又跟马毛差不得的那种直愣愣的毛髮,那玩意剃下来了也是什么也做不了,塞到两层皮子中间还不保暖,硬要拿长条毛编织成垫在地上的毯子都跟凉蓆似的,冬天是真的没法用,唯一的好处就是这种羊的肉质好,长得肥,而且膻味轻。 所以,他要去看看有没有能薅羊毛的羊。 没办法,之前大家虽然知道冷也能冻死人,但是大家还是觉得吃是最重要的,所以养的一两百头牛羊主要是以吃为主,自然是对别的不大在意,这些牛羊之前也是直接放到帐篷里养的,估计也不算驯化,大概是一个冬天吃完了,要等到春夏时候再去抓回来继续养到冬天。 真的是粗放经营模式。 宝宁倒也不敢说这样的做法好不好,毕竟到最后迟早会变成「畜牧业」。如果他不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还未必比这些原始兽人强呢! 非常有自知之明的宝宁这回的车就比较有创意了,他这回可算是找到了车的正确制造方式,经过多次的尝试之后,第一批的几辆车现在已经变成彻底的部落内运输工具了,而这回做出来的新车不但更好看更豪华,甚至连轮子都让他用上了减震皮带轮,虽然只是皮子里包着稻草,但这在路上跑起来可就已经比原来的轮子省力多了。再加上锅碗瓢盆罐缸桶……这些东西堆在一起,简直就是无尽的财富啊! 第31章 兽人雌巫(18) 这一次的耕帐集市上血河部落的位置仍旧是最好,耕帐的帐主发现血河部落的车更坚固平稳,拿来叫唤的商品除了实用性之外又多了美观性,之后就是血河部落带来的那些新奇的能够保存很久的食物,这些绝对是草原上最需要的东西了,有了这些,大家都能好好的过个冬天了,难道这不是一件大好事吗? 最重要的,是血河部落拿出来的香料。 虽然这是个原始社会,但是香料却是每个人都喜欢的。 没有人不爱香料。 即使缺乏香料,但是,只要有一丁点儿能够完善食品味道的香料,那这就是顶级的美食啦! 即使是草原上的大户人家,耕帐也对香料十分沉迷。 第51页 没有人对香料不沉迷的。 所以宝宁选择在这个烈日炎炎的夏季,在集市上为在座的各位准备丰盛的美食——橡子凉粉跟橡子粉皮还有橡子冷面,以此来抚慰大家被太阳晒到的受伤的……管他什么呢!当然,可以养粮食跟肉类来叫唤——这个没有货币的年代,以一换十也是好的,好的啊! 这也是为什么耕帐会给血河部落的河谷部落群又一次最好的位置的缘故——耕帐的人们先体验了这美妙的食物,上一次的材料只有盐就足够好吃,主要是老人小崽容易下口,而这一次添加了各种各样的材料之后,那就已经不是下口容易这么简单的事情了。更何况,宝宁还会发豆芽了,这粉皮加豆芽,再搭配点肉卤,那简直就是上天啊。 没有人不想要感受着香料在舌尖跳舞的味道! 帐主吃了一碗又一碗,接连吃了五碗才放下碗,吃得眼泪汪汪,更显大眼闪耀,萌翻世界。 「你们血河部落务必要把这样的美味带到所有部落啊!草原上的生灵对你们致谢!」帐主被这一碗加了野葱野蒜还有野姜的粉皮真的是彻底的征服了,尤其是肉卤里还放了炸过花椒的油,那味道别提多美了。 如果有糖……就更好了。 宝宁心里对糖的期待已经到了至高点,但是他却知道糖绝对不是一蹴而就的,他既没有发现甜菜,现在的地瓜秧子结出来的地瓜也不够甜,还是要慢慢加油培育才行啊……甘蔗倒是好,估计也不是这边能生产的,真是人生艰难。 不过最近种下的苜蓿开花了,紫色的一大片一大片的,极其好看,倒是该研究研究养蜜蜂了,而在开花之前他就带着一群雌性下地採摘了一波嫩芽嫩叶留着晒干了吃的,这回也带了不少,可以说拉了一大板车过来,这板车也是足够大,装的东西也多,这也才够宝宁拿来祸祸其他人的。 毕竟,甜水部落已经决定要搬到血河部落附近跟他们一起劳动了。 打猎自然能打到很多猎物,让人更加快速的取得食物,但是保存到冬天就难了,本来大家也是很亲近的表兄弟,就不至于在一起就要打起来,还能一起开荒种田,何乐不为? 至于说两个部落在一起争权夺利这事儿就更扯淡了。 大家都没啥正经的信仰,需要啥了就敬拜哪个神,这就规避了很多争夺的可能性,之后再说族长,虽然都是兽人,但是以前就有族长不干跑去别人部落当人家「儿婿」的,做族长代表的是更加辛苦的付出,唯一的比较有权威的是长老,可是长老都老了,是退下来的族长来做的,有的是部落里好几个长老,大家排排坐分果果的时候最有权利,别的就算了,只有大巫……部落里如果达到大巫能力的人有两个三个四五个,那这个部落都要开心死了,这就代表兽人的存活机率提升到近乎百分百啊! 再加上宝宁给画的大饼,真的是让甜水部落全员满意。 当然,他们不是狂草部落那种待遇。大家都是亲戚,待遇一样才是没毛病啊! 于是,宝宁就忽悠甜水部落的水巫跟他们一起来开美食摊子。水巫之前也学过怎样做橡子粉皮,宝宁又倾力传授,于是,水巫带来的两个雌性就更是学得十分起劲,不一会儿,就都学会该怎样制作一份能卖出去是粉皮了。 粉皮的味道香得很,再往里撒点水煮青菜,青青绿绿的往上面一放,这就美得很。而肉滷的味道香飘十里真不是瞎说,这一勺肉卤浇下去,所有人都吸鼻子——宝宁足够坏包,他没用瓷器陶器的餐具,反而是让人用木头挖出来那种比较平的勺子来舀肉卤,一勺子下去,卤汤跟肉都不多,但看起来就很多很多,足够唬人。 吃粉皮也给的是这种木头勺子——目前他不能强迫所有人都马上学会用筷子,所以筷子也只在血河部落内部推广了,不过显然是雌性们更容易学会使用这样灵巧的工具。 「啊——」一声嚎叫响起,嗖地这个人就出现在眼前,并迅速从宝宁手里抢过了陶碗开始往嘴里倒粉皮。 「喂!这是要在集市上卖的!」水巫瞪向那个人,一挥手,就叫甜水部落的人围住了他。 那个人是十分与众不同的。 他竟然不是腰间裹着兽皮,身上挂着骨片石头的造型,反而是穿着一身类似于布料的……还是布料! 宝宁不懂布料,但是这个人身上穿的绝对是一种布料,虽然他不能确定到底是什么布料而且这些布料也不是那么多,但这毕竟是布料啊! 宝宁瞬间换上笑脸,对着这个人说:「要不要再来一碗呀?」 那个身上有布料的人马上就点头,把手里的陶碗递了过来,宝宁也不介意,又给他来了一碗,还撒了一小戳加了黄豆粉的芥末,让他好好拌一拌再吃。 果然,这未曾改良的芥末更是足够刺激,把这个人吃得一边吸气一边疯狂吸入,整个人都红了起来。 就是字面上的那种「整个人都红了起来」。 这还有意外收穫咋的?! 宝宁递了一杯水过去,那人接过水就开始灌,那一身的红色也才慢慢退了下去。 宝宁看他颜色渐退,心里有个猜测,但不敢确定,只把目标定在布料上,说:「这粉皮好吃吧?」 「嗯嗯!」那人疯狂点头,又喝了一口水。 「这可不是随便吃的,这是我们两个部落合作的食物,是在市集上售卖的,」宝宁继续说,「大概这样一碗吧,我们要换一张兽皮,」毕竟原始人还不需要太要脸,说什么都遮遮掩掩的,「你也看到了,我们穿得淡薄,现在这样就算了,很快秋天就来了,孩子们还是需要很多保暖的衣料的。」 第52页 那人就动作开始慢了。 宝宁继续说:「那么请问,你有衣料吗?我们非常需要衣料?又或者……有什么可以做衣料的原料吗?我们……」 「你个浓眉大眼的,说话这么不客气呀!」那人大叫了起来,「不过是两碗食物,这么一丁点,怎么能换来一张兽皮,还是什么衣料衣服呢?你想得可真美!」 「哦,」宝宁才不在意他说什么,「我们的食物好吃,很好吃,在草原上就没有比这更好吃的食物啦!你承认吗?」他才不在意这个人叫唤呢,这样的人也绝对不可能是负责人,估计是被人带过来的,所以只要闹到负责人来就好——也许他们很厉害,但那又怎么样呢,宝宁不在乎! 果然,他们争执了一会儿,帐主就带着几个穿着更加光鲜亮丽的人过来了。 「米尔斯,你在干嘛?」其中一个长得一点儿也不兄贵,看起来竟然像是兽人中的雌性的男人开口了,他脸色不大好,但身上穿得可真好,至少是该遮上的都遮上了,腰间还系了皮带,上面挂了个口袋,看起来就该是随身包,里面不知道装了什么。 「都兰!这个人敲诈我!」米尔斯指着宝宁,气沖沖地说,「我就吃了他两碗粉皮,他竟然跟我说要拿两张兽皮来换,要不然就给他布料!」 面对这个,宝宁倒是十分不怂,周围给他作证的人一大堆,还有耕帐自己的大眼萌牛,他根本不在乎的。所以,他摊开手,表示无辜地说:「就请各位问问周围的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这时候,还是耕帐的大眼萌牛来说话更合适。 大眼萌牛们言辞一致:「是米尔斯远远地就冲过来从水巫手里抢过巫宁刚做好的粉皮就吃,之后还喝了巫宁提供给他的水,米尔斯一口气吃了两碗,都吃红了,吃之前也没有问要怎样才能得到对方的食物,于是巫宁问他食物是否好吃,他也承认了,这时候巫宁才提出要兽皮或者衣料来换。」 宝宁无辜地耸肩:「没有询问就直接抢走别人手里的食物,我觉得我这可不是敲诈,我才说无辜的受害者。」 帐主很为难地看向都兰:「这……都兰,我们这时候是大集,大家都要在这里公平交易,用自己的东西换取更需要的东西……」 都兰倒是没有生气,反而米尔斯一脸愤愤不平。 第32章 兽人雌巫(19) 耕帐的帐主倒是个和气的人,他马上出面解释,并且又特别指出血河部落自己研制出了「车」这种工具,当然,除了车,还有那些让人看见就感受得到美的精美瓷器,这些都是帐主原本就打算跟都兰谈的贸易产品,也正好就趁着这个机会,让他们跟血河部落见面也是好的。 帐主自然就把血河部落这半年来的情况以及发展得有多好都跟都兰如倒豆子一般嘁哩喀喳的全都说了,并且带着众人去看了放在河谷部落联合摊位后面的五辆大车。 那可真的是五辆大车,而且这五辆车不但是板车,甚至还有一辆是有雨棚的! 宝宁也跟着一起给他们讲解雨棚车的用途。 「很多食物都是不能淋雨的,但其中最不能受潮的就是盐了,所以我将盐密封在罐子里又堆在雨棚下,则可以彻底避免受潮,但最重要的是,我打算从集市回去的时候换到我想要的衣料,而皮子受潮本身就不能用多久了,所以我想,衣料也该如此吧。」宝宁的解释非常完整,这一辆车里装的都是盐,橡子粉则是放到罐子里再盖上盖子又蒙上稻草跟兽皮来防潮防雨的,但是盐本质上比米面贵得多——从古至今,盐铁重器,总不能随随便便就变成烂大街的货色,宝宁也是不能免俗,他不会刻意抬高盐价,但也制定了关于盐单体价格的五十年计划。 人人都能吃得起盐,但人人都不该挥霍盐。 这是底线。 宝宁又拿出了那些被他烧出来的瓷器来给众人展示。 「这是什么!」都兰冲到一个被上了雪白釉色的「神龙」的面前,双手虔诚地捧起它,「这……这太美了,这是神龙吗?是吗?这就是龙神吧!」 神龙跟龙神是差了很多好嘛! 宝宁不由得想要大翻白眼,但他忍住了。他面露微笑:「是的,这是龙神,我在梦中见过龙神。」他掀开兽皮,露出了一排的龙神。 「嗷呜!是黑龙神!」都兰身后的一个人冲到另一个黑色釉色的龙面前,陷入了沉迷。 很好,大家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龙神——要好好夸一夸这批「龙神瓷器」好歹是盐矿釉色的色谱完整吗? 当然,神龙瓷像之后就是那些比较实用的瓷器了,这些也是釉色美丽器型完好,拿在手里光光亮亮的就让人喜欢,简直是爱不释手! 这些瓷器装了足足两大车。 还有就是食物跟杂物的也装了两车。 一共五辆大车。 宝宁脸上写满了善良:「所以,这粉皮真的是我们要在集市上售卖的。」 这回,米尔斯也没话好说了,他脸上挂不住,露出了憨厚的笑来,转头去看都兰。都兰也是只能无奈得挑了挑眉,答应了宝宁提出的要求,但他也是有自己的其他目的的:「我是可以决定跟你交换布料,但是,我们没有现成的布料,只能给你一些原料,你们得自己去研究如何生产布匹——当然了,我们也会给你们提供一些成品布的,这点毋庸置疑,我们只带了一些布料,所以也不可能跟你们做完全交换,但是,我想要你们这里所有的龙神像,所以……我们需要用多少布料才行?」 第53页 宝宁说:「那得我看到你们的布料跟原材料才行啊。」 他也想知道这种布料的原材料是什么,如果是植物的话,那么他们能不能给点种子,这才是要紧的。 都兰作为他们这一群人的领队,当然愿意展示他们拿来的东西,其中就包括布料跟原材料。而他们的摊位其实就是耕帐的摊位,他们住宿的地方也在耕帐安排的更远更接近耕帐大帐的地方。 宝宁带着族长大莽等人跟着都兰去看他们的布料,到了他们的帐篷,走进去,他才发现这已经至少是达到了……至少,是有衣服穿有金属器皿可用的时代了吧!而他们这些草原上的兽人还在往新石器过度呢! 真是人比人得活着,货比货得留着! 就好气! 布料就放在最显眼的位置上,上面铺着一些被捲起来的布料,旁边还有一些丝麻一样的东西,而在帐篷的角落里,还蹲着十几头毛髮捲曲茂盛的羊!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么长时间的折磨,没有衣服没有鞋子没有羊毛……这一下子就都送来了?是哪个天使大姐听到他祈祷了呀!宝宁简直热泪盈眶。 「我们只有这些布料跟原料了。」都兰拿起布料抖开给宝宁看「这些是地狱蛛丝织成的布,虽然防火防寒差了点但是韧性特别好,一般的穿刺伤害都可以防住,主要是地狱蛛丝不好弄,所以我们只带来了这么些。」 确实,一听这个名字就不好弄。 宝宁的内心毫无波澜,眼睛却转向角落里那十几只羊。 「它们也是要用来交换的吗?」他问。 「不是,不是,这些羊的味道虽然一般但是更肥腻,是我们带来的口粮。」都兰有些不好意思,「之前帐主也看上了这种羊,想要看看能不能跟这边的羊杂交下。」 帐主也点头承认 宝宁表现的好像对这些羊非常的有兴趣,但不是对羊毛有兴趣,反而是对羊肉更有兴趣的样子,要知道肥,尤其是肥到腻,简直是可遇不可求啊! 「那除了这些布料,我们不要蛛丝了,但是……我用龙神雕像来换这种羊好了,肥腻的羊肉在是熬过冬季的资本,」宝宁乐呵呵的摸了摸羊头,「你们愿意拿多少羊来换龙神?」 虾仁猪心! 这就是绝对的虾仁猪心啊! 明目知道对方大概就是信仰龙神的了,这宝宁搞的哟,完全把对方的心理拿捏在手里,攥一下对方就得跟着疼一下。 就问还有谁能这么坏包! 耕帐的帐主完全没有感受到坏包的脑电波。但是都兰感受到了啊! 都兰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看向宝宁,他真的是没想到一个兽人里的雌性竟然会玩心机了!这跟说好的不一样啊! 说好的是淳朴善良到铁憨憨的兽人呢?这画风什么鬼?是变异了吗? 都兰满脸的震惊,最后还是深吸一口气,又长长地喷了出来,说:「我认为,这样精美的龙神雕像,一尊至少可以换取三千头这种捲毛羊,我认为这是可行的。」 都兰说话的时候,脸都红了。 他身边的人也是,以一种看损包的眼神看向他。显然,他们对都兰这种不要脸的精神报以敬意。 宝宁也看出来了这三千头羊的交换量很低,但是他的雕像多啊!他足有十个雕像都被他们抢走了,这三万头羊……至少今年的冬天算是能熬过去了。 但宝宁肯定不能随随便便的就告诉对方他很满意,所以露出不大捨得的表情,为难地说话,这才是最能让对方占便宜的心理放大的。 大家扯了一会儿皮,终于成交了,而所有的布料就做了添头,不仅是布料,宝宁还从对方那里得到了几盆象徵友谊的纯白的花卉…… 花卉个屁啊! 那是棉花!是棉花啊! 为什么会被这群人当成观赏花卉?他们的良心不会痛吗? 觉得自己毫无良心的宝宁终于得到了最想要的东西,这次市集,别的他已经完全不在意了,如果可能,他不如多换一些人回去,老弱病残不在意,只要勤劳勇敢,总是能有用的地方的,他完全不在意。 达成了这笔交易之后,在耕帐大集上的其他交易就是毛毛雨了,大家就跟玩一样,嘁哩喀喳的就完成了宣传血河部落的这件事,同样的,也收穫了不少羡慕。 原始人,对子女行驶权利的都少到你惊讶,何况是对整个部落甚至一片大地行使权力呢?吃饱,喝足,不让自己家的年幼的雌性被选做大巫而只是没啥权利的巫,这就是每个原始人家庭里的人都想要得到的了。 繁衍、生息,这才是第一要务。 如果这个部落能让他们都活下来最好能天天吃饱而不是一天吃个半饱,那么这个部落就是他们想要依附的「强者」,这一点,对原始人尤为重要。 也好在他们还没进入新石器时代,不然的话,雌性肯定难以翻身了,谁不知道奔入农耕时代之后力气大的人更容易获得更好的资源,甚至说他们你争我夺,倒霉的是雌性跟拳头不够大的雄性。 而现在正好是奔着新石器前行呢,不然也不能有狂草部落这种情况出现,狂草部落存在了才只有不到一百年时间,假设没有宝宁整他们,也没有原主搞他们,那么黑暗时代就必然会来临,只有能打的人才是人,不能打的人就会变成奴隶变成财产甚至变成生育机器。 第54页 也许奴隶制是人类社会的必然产物,但显然世界意识对这个制度一点兴趣都没有。 所以,当宝宁回程的时候,屁股后头就跟着甜水部落,以及脱离自己原本部落想要跟着血河部落一起劳动吃饭的单个家庭,当然,还有从其他跟狂草部落一样的部落里买来的「奴隶」。 第33章 兽人雌巫(20) 「人多力量大」这句话在生产力低下的情况下,算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即使是在兽人世界也是如此,故而宝宁这一次就给血河部落增加了四百人口,勉勉强强的也算是把血河部落搞成了一个四捨五入近千人的大型部落了,几乎可以与耕帐媲美。 当然,耕帐靠近石爪山,地理上又有接近更好文明的机会,故而宝宁暂时没想跟他们比。 他想的是,不抱团的部落要暂时抱团,把这整个草原大一统之后再说。当然,大一统不代表就要走家天下的道路,比如说原主是大巫身份那就是不能有家的,那么……下一任呢?大家既然有目共睹就必然会有新的选择方向。 所以,带回了这四百多口人再跟原来的二三百人放到一起,总人数也上了六百,这六百人要好好安排,就算是小崽子也没有空闲的,该干活干活,该学习学习,这血河部落的小日子也是眼见得越来越好。 当然,更好的是,通过这一次的耕帐大集,宝宁可算是联繫上了石爪山那边的势力——真的只能说是势力,因为那边的文明跟这边兽人完全不搭边,那边是一群非常长寿的种族,龙族的居住地。 那些龙族已经不知道生活了多少万年了,而他们每一个都能活过八千年,就这样的一个生命长度以及身体强度,但凡龙族的老龙们稍微的勤快那么一丁点,他们早就突破青铜年代直奔黑铁……就不是科技技能点,他们也早该衣食无忧要啥有啥了,结果,这帮龙族,要啥没啥,就这么点地狱蛛丝布还是因为地狱蛛骚扰到他们了,所以他们才踩死了这些蜘蛛发现了蛛丝挺好玩的,于是,原本天天果奔的龙族们把这些蛛丝用魔法硬生生的给凑到一起成了一片,也就是成了布的模样穿在了身上。 这特么也行的吗?! 宝宁可算是明白了,为什么世界意识选择了兽人中的雌性而不是龙族中的美女龙。 要知道,龙族中的美女龙比帅哥龙的体型更大,而且力量更强,为了生产消耗能量很大所以她们很少会选择跟帅哥龙生孩子,除非是她们自己想要孩子了,于是就去找个长得特别好看的帅哥,先去抢走这帅哥的宝藏——宝石、金子、所有闪亮的东西以及食物——然后再强了这帅哥,再把除了食物之外的宝藏还给帅哥一半让他滚蛋。 所以,大部分的帅哥龙也不想被美女龙看上。 而也因为美女龙的绝对拳头,所以她们完全不需要讲道理,但有些时候的她们由于要生蛋孵蛋,再加上毕竟有蛋也有可能是帅哥龙,所以这些美女龙到底还是对自己的儿子们有点好心的,于是,龙族里太过火的欺压也是被众多美女龙所不允许的——这算是可喜可贺了。 但就因为龙生命长,性格又过于懒散,有时候一睡就是几百年,所以他们就想要跟其他种族沟通,藉此来让自己能拿着那点小东西来换取他们需要的生活物资,当然也包括他们喜欢的那些零零碎碎的东西,这也是他们会找到耕帐的起因。 知道了这些之后,宝宁十分确认,在原主黑化的时间线上,耕帐到最后去找了龙族来与原主进行了「友好交流」。 而宝宁之后没有了原主分享的记忆,大约不是原主被龙族整死了,就是原主真的不想分享了。这一点,宝宁不想去探究,反正他跟龙族的沟通交流目前看起来倒是很好。 很快,龙族欠了血河部落的捲毛羊就送到了,这一头头的捲毛羊在宝宁看来都是好宝贝——它们肉肥腻且不说,就说这些粗糙到扎皮肤的毛,也是能放到两层皮子中间夹着保暖的,而且兽人的话根本就不在乎这羊毛是不是粗到扎皮肤。 所以,全部落的人上阵来薅羊毛……不,是剪羊毛,这就非常容易了——可喜可贺,龙族他们有金属,而青铜剪子的做法也不要太简单,对于龙族这种可以徒手捏青铜,喷火做造型的种族来说,他们想造啥就造啥,而宝宁也提供了二十缸的食物调料才能获得他们给他做的这些金属物品,也算是稍稍的占了下这些巨型鳞片生物的便宜了。 但谁让这些龙真的是重口味呢! 他们甚至把石爪山另一边的植物都拿来好几种给宝宁了,就指望宝宁能做出更好吃的东西来满足他们的嘴。 至于说满足胃就别想了,目前产量不足。 不过宝宁也答应了这些龙族,来年产粮会翻倍。 「那真的是太好了!」都兰的脸上都泛起了红色,「我真想要喷一天的火!」 「最好不要。」宝宁拒绝。 都兰倒是不介意他的态度:「我母亲非常非常的喜欢你们的龙神雕像还有你们的食物,那些美味的食物,还有神奇的调料……巫宁,真可惜你们的大巫不允许结婚,不然的话,我肯定要跟你结婚的!」 宝能还是一脸拒绝。 「虽然你瘦弱可怜,但是既然你这么能干,我也不介意……」 宝宁的眼睛都变成了毫无波澜的死鱼眼。 第55页 都兰还没打算停:「但是你既然不会属于任何人,那么我肯定会做你的守护者的,任何人都别想要觊觎你!」他啪啪啪把自己胸脯拍得直响,「我们龙族都会保护你的,你能做出那么美的龙神雕像就证明你一定是我们的好朋友!虽然我们不怎么走出龙谷,但不代表我们不保护朋友!」 「是的,我们是朋友,都兰。」接受这些龙的友谊并不难,尤其是宝宁已经听出了他们话里有话的意思之后就更容易接受他们了。 龙族,虽然把自己的懒给挽尊成了「不怎么走出龙谷」,可同样的,他们即使懒也不会一个族群都一起睡觉,何况他们个体的战斗力惊人,而且又十分护短,谁会跟他们作对呢? 即使兽人草原上没有多少人知道龙族的存在,可不代表他们的保护是假的。 宝宁带着部落众人把羊毛洗干净又塞到盐矿的伴生矿稀释出来的带腐蚀的滷水里泡着——他各种各样的滷水都试验了一遍,最终找到了让羊毛更蓬松柔软的办法,也找到了纺毛线的办法……不过说实话,这还真的得是那些真正的本土雌性有先天优势,他只能是动嘴,可人家动手真的就给做出来了,果然人比人得活着啊! 完成了一天的劳作,宝宁乐呵呵的看着堆积如山的粮食,还有扩种了十几倍的苜蓿,这些都是未来,是兽人寻找到的另一种未来。 第二天一清早,宝宁就把人全都叫了起来,开始盘火炕。 他已经让人留了烟囱的地方,只等人手到了开始盘炕。要说盘火炕,这倒是他小时候见过的,当时暖气在北方也不是普遍的,所以在楼房里也能见到火炕,一般是火炕对个小铁炉子,旁边留个烟道来排烟,后来都装了暖气之后就把这排烟的烟囱跟烟道都封了,有的老楼没封彻底,还能有长耗子的时候,所以流浪猫也跟着一起多了起来。 不过这都是宝宁小时候的事情了。他当时就看过盘火炕的活儿,不是说特别难但也有技术在里面,绝对不是轻松的活。 宝宁是按照蛇形来盘的,之后又直通外面的土灶,在最后留个烟囱,让烟排出去,这就算差不多了,但肯定得先尝试一下,上面也要把炕好好抹平,又铺上兽皮,这才算完。 一个炕盘了一天,这还是宝宁的体力足够牲口的原因,也好在这时候天气热日头晒,很快就把火炕给晒瓷实了,过两三天,宝宁又让人烧一烧土灶试试看火炕的热度——果然,大夏天烧火炕,这是要蒸兽人啊! 「太热了太热了!巫宁,这也太难受了!」长老先受不了地从砖房里跑了出来。 宝宁看了他一眼,古怪地说:「都出来吧,这是冬季来临的时候要烧的,平时我们不是用那边那一排大灶做饭吗,这个是冬天的时候用的,现在烧烧是把屋子里的湿气排出去,之前咱们用了那么多泥,泥里有水,烧一烧干得透。」 虽然这话说得没毛病,但是感觉还是怪怪的。 长老拉开兽皮帘子,大声喊着让所有人出来。 虽然感觉怪怪的,但是这样的房子,在冬季的时候暖烘烘的,小崽子们完全不用担心被冻死,就是狩猎队的战士们也不用担心被冻坏……最重要的是,雌性们在这样的环境下指不定就想要揣崽子了呢! 长老整个人都飘了起来。 跟他一起飘的,还有族长大莽。 大莽都快高兴死了。他的伴侣这些年在窝棚里住着,胳膊腿一到冬天就会疼,他就算是变成原型把伴侣藏在肚子下面也没用……这回好了! 「别高兴了,」宝宁打断了他们的想像,「多盖些房子吧,把窝棚跟帐篷都推了盖房子,还有那个大帐篷,也要推了盖大房子。」 作者有话要说:  下周一v,第三个故事是丞相之女对乞丐皇帝,这个开始就是hard模式了。宝宁终于要对战穿越男了! 第34章 兽人雌巫(21) 大帐篷推倒建成大房子,建成一个大房子是老弱病残白天的休息工作场所,既是幼儿园託儿所,又是手工轻工劳动基地,到冬季来临,暴风雪在屋外唿号,屋里则烧着地暖,大家都暖唿唿的,你劳动我生产,你帮助我我帮助他,岂不是美哉? 这充满了传统的生活氛围让宝宁迷恋其中不能自拔,所以他很坚定地做出了指示,一定要建成两个大砖瓦房,其中一个跟现在的大帐篷差不多的用途,另一个就用作冬季兽人战士们的休息室好了,等到相亲季的时候还可以拿来做相亲活动,真的是不能更有用。而且,说起来冬天的时候大家不能坐在外面吃饭了,弄个大房子也可以当食堂来用,真的是一举多得,美得很! 宝宁整个人都飘飘然了起来。 于是,就在他飘飘然的情况下,整个血河部落迎来了秋收。 秋收就比别的时候要来得累太多了。 抢收是一件事,之后如果贮存又是一件事,好在宝宁是北方人,习惯于储存秋菜,再加上又有盐矿,这要腌菜到冬天也是很轻松的,只是要人手操作罢了,但兽人们毕竟体能强,就是雌性们的体能也不比地球男人差甚至还一个顶俩,半大不小的孩子们也能派上用场,甚至就宝宁这个被认为地位比较高贵的大巫也是一样汗流浃背的跟着下地抢收,之后又是晒又是扬的,半点儿活都没少做。 就在他拿着一把谷子在石板上摔打的时候,就觉得自己眼前一花,整个人就飞了起来,就好像看到了原本的那个巫宁……那个巫宁身上穿着的是非常华丽的皮毛,脚上踩着一双木鞋,一双腿笔直,腰够细,露出了八块腹肌,锁骨凹陷,脸蛋也小,肤色均匀,五官的确十分好看,虽然不是他那种小鲜肉的美,但却是那种精緻的阳刚之美,头髮随意的扎了起来,他不知道是怎么扎的,就好像他也不知道巫宁身上的那些奇怪的颜色跟图腾代表了什么。 第56页 巫宁沖他笑了下,转身,竟然没有回到他自己的身体里,而是一把撕掉了自己身上的图腾抛向宝宁,又一回身,直冲上天。 宝宁吓得伸手去抓却没抓住巫宁,只见那巫宁消失在空中,再一转身,地上趴着的巫宁竟然悠悠转醒。 地上转醒的巫宁揉了揉眼睛又晃了晃头,似乎像是很累了的样子,旁边长老见状马上叫老斩他们把巫宁带回去休息,巫宁跌跌撞撞的站起来,冲着宝宁的方向,伏下身躯。 「大巫……」长老不解。 巫宁说:「长老,我在向苍天祷告,苍天让我们部落得以昌盛,我们部落在未来将会与其他部落一起,联合成一个巨大的部落,一个城市,一个国家,一个能够站在草原上的真正的强大的国家。」他站起来,露出满足的笑容。 长老也笑得很开心。 血河部落会将这里建设得很好。 而巫宁一心一意感谢的人,已经为了他们打下了基础。 宝宁也心满意足。 他忽然就像是明白了真相…… 之前他见到的那个华丽的巫宁是真正的鬼巫,而鬼巫丢下的那图腾则是这个世界孕育的奇特的魔法规则,说起来……他也知道了越过石爪山之后的巫宁到底是凭藉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搞定了龙族,劝龙族跟他一起搞事……由于龙族也的确是雌性更强,所以他们根本就没想到这个巫宁其实是在骗他们,因此巫宁也就拿到了龙族的传承魔法,并且开始发展他自己的势力……到最后,他做了一件最作死的事情就是探索大海的另一端,结果遇到了一群可怕的生物,这才断绝了未来,也断绝了兽人一族的未来。所以,他把魔法规则丢给了宝宁,这也是他的谢礼。 至于说现在这个巫宁则是只有鬼巫记忆但没有鬼巫情感的巫宁。 巫宁心中没有恨,也没有仇,他爱血河部落,爱他的族人,爱草原,也知道海对岸的危险,鬼巫把知识留给了他,把恨带走了,这大约是鬼巫能做的最好的决定。 宝宁心中有无数不平,但又有万千感动,他想让自己理智,却又欣慰于自己的感动。 真是奇怪。 可人本来就是这样的奇怪。 宝宁捂着胸口,迷迷煳煳中,只见斩仙台巍峨耸立,果然收了一只鬣狗跟一只黑鬃狮入斩杀之门。 这便见那西王母又匆匆而来,恭喜宝宁:「小郎君果然有福,不是旁人可及,总能与天道沟通,叫人羡慕,我倒是真真希望小郎君能做得这万年后的第一仙人。」 说完,这西王母竟然又不见了,叫宝宁根本没开口的机会! 就问你气不气!? 有点生气,但是宝宁也是没处撒去,只好低头去看自己手里的《大道秘籍》。 这回他不犯傻了。 这看起来就跟智障一样的《大道秘籍》,它其实就是一本填鸭教科书,只要按照它给的教程走,总是能学会点什么的。所以他也就按照正常流程开始翻页。 这回秘籍真就给他来了个魔法系的,好歹他之前得到了巫宁给的魔法法则,而《大道秘籍》上新的一页上写的就是「一支穿云箭」,他进入秘籍中的世界之后才发现,这回的训练世界变成了「魔法集训」,也就是说,原本巫宁给他魔法是一种类似于哈利·波特世界的那种魔法而在集训营里,他又学会了所谓的「元素魔法」。 元素魔法与哈利·波特世界的魔法差异在于元素魔法类似于压缩周围的各种各样的元素而形成自己的魔法进行外放,但是哈利·波特的魔法就与巫宁的兽人世界魔法差不多,像是沟通物质而达到自己的目的,只不过巫宁的兽人魔法并没有能够达到哈利·波特世界的魔法那样用嘴说出魔咒就可以,反而是啥都不用手,只要用精神去沟通才可以。 而在训练营里,这两种魔法都必须要努力的去学。 宝宁进去之后就跟在水里泡过似的,整个人就变得汗水淋漓,差点儿就没撑下去。 其实,这也是很正常的……魔法总是消耗精神跟体力的,觉得魔法师跟体力毫无关系的人大概是以为整天脑力劳动不是劳动吧……反正,脑力劳动不但是劳动,在出错的时候那跟过山车一样的心情其实更伤害身体健康。所以,魔法师对身体素质是必然有要求的。 但要求他们跟战士一样的身体素质那就有点过分了。 宝宁累得直喘粗气。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这个《大道秘籍》的世界里呆了多久,直到他有一种恍恍惚惚的感觉,整个人都轻飘飘的了,才发现自己被送出了那个一片虚无的世界。 再翻下一页的时候就轻松多了。 这一页上,写的字是:「乞丐皇帝。」 乞丐皇帝? 一个恍惚,宝宁只见一绝色美女站在面前。 美女对他悽然一笑,转身带他去看这个世界的林林总总…… 美人傲视独立,绝色得天以护。 其人之美,鬓髮如云,眼如水口含丹,削肩而细腰,肤如凝脂而风情无限。 此美人为宰相之女苏月宁,年方二八,因生母又是皇家县主,故而在出落得亭亭玉立之后便是婚事让人上了心,而皇帝也是一心为国,见这个远房的外甥女是如此的美丽大方,便起了和亲的心思,把苏月宁封了圆宁公主,远嫁奇国。 第57页 奇国为奇,乃是通骑,只是人长得与中原人又有差别,故而一开始给定了这个名字,其实本来人家叫森玻国。 森玻国远在西北,民风彪悍,前两年就来求取大召公主,大召因没有适龄公主就拖了几年,如今就有苏月宁来和亲,自然两边皇室都是高兴的,来负责接亲的森玻国大臣见了苏月宁的花容月貌更是觉得十分满意,认为国主一定会喜欢公主,这下,两厢更加和睦了。 然而,好事多磨。 苏月宁的送嫁队伍走出西关大门才不过三天,就被人劫了! 这劫走苏月宁的,竟然是苏家门口要饭的小乞丐! 说起来苏月宁会去和亲也是因为她名声在外,实打实是个好人,这姑娘在家里诚然是怜贫惜弱的,她自己做不了别的,也反抗不了自己所在阶级怎样压迫人民的,所以她只能尽自己所能的做点实事,比如说给养婴堂捐点钱,带着自己家的奴僕女先生们去养婴堂给里面的女孩子们教授一些刺绣的本领——男孩子总是好找活做的,但是女孩子们有一技傍身却是将来生存的本事,故而苏月宁的做法,确确实实是惠及养婴堂的女孩子们的。而男孩子们也能去做工,总是能稍微的赚点钱,补贴下养婴堂的。 这样的一个好姑娘,就因为一是善心,就被自己家门口要饭的小乞丐给盯上了! 别说别的,宝宁自己的心里现在就揪得很了。就苏月宁这姑娘,她得多倒霉啊给人家盯上,结果盯上她的人也不是原来的小乞丐了,而是一个穿越者! 第35章 和亲公主(1) 说起来这个还真的是别怪人家小乞丐。 这老话说得好,宰相门前七品官,苏月宁父亲苏轩苏开之是大召的宰相,娶了郡主的女儿,生了一双儿女,因他也是个有点节操又不想被人弹劾的寒门出身的首辅,再加上髮妻肚皮争气,先生了儿子再生了女儿,而且健健康康的,儿子长到及冠,读书好相貌好,女儿也是娇宠着长大,人生真的是没有什么不美满的了。 这女儿更是名声在外的好。 逢年过节,女儿必然要亲手施粥给城里的穷苦百姓,尤其是入冬时节,天冷人饿,苏开之就能见到自己女儿苏月宁在自家所在的街头施粥,因那里有座小土地庙,平日里大家也乐意来这里求求籤拜拜神,街头巷尾的乞丐也会在冬天的时候在这里躲避风雪,这可真的算是个鱼龙混杂什么都有的地方,但是就这样的一座破烂土地庙,收留了不少吃不起穿不起连做工都做不得的人,可他们却从未对这苏家女儿无礼过。 可以说,苏家女儿苏小姐算得上是京城第一女神了。 而那小乞丐就是住在土地庙里的小乞丐,比苏月宁大了两岁,但因其吃喝不足,长得尤为瘦小,本来苏月宁的下人劝他去养婴堂生活的,但他不想去,只想要在外面晃荡,觉得这样更自在,只是肚皮不自在罢了,故而苏月宁也不强求,施粥的时候,他倒是跟着忙活,总能多分得一些,便拿去给住在土地庙里的老乞丐们分分,也是活得快乐——便是懒惰,却绝不是坏人。 当然,这小乞丐也是十分清楚人家苏小姐是大官的女儿,对他根本没有半分想法,只不过是同情他吃喝没有,人也略懒,却还是能去做工,一天赚上几个大钱换来黍米熬粥,与其他老乞丐分一分,算是过了今日没明日的,故而见了苏月宁就满嘴好话,但也不敢太讨人嫌,大家也算是点头之交。 但要说小乞丐心里对苏月宁苏小姐没想法那就是太违背人性了。 好歹这年头对女人没那么多的束缚,女人就算是参政也不是不可,只不过没有男人参政那么广泛,也没有那么直接,在宝宁瞧着,这时候大概就是地球上秦汉的意思了,女人若是有身份有地位,那就能参政,该能上朝堂也一样上朝堂。 这也代表了贵族女子从小就要接受「贵族教育」而不是随便婚配,她们之中有许多人都会在训练之后去周边国家和亲,而她们如果等和亲对象死了再回到大召,大部分就有了自己的政治基础,也自然能够参政——至于真正的皇家公主和亲的倒是不多,而结婚的也不多,反倒是参政的多,所以抛头露面之类的也真的不能说女人如何如何的不矜持不守妇道之类,因为这时候还没有那些屁话。 所以苏月宁这么个大美女被人yy上也是正常的,但是所有人都知道自己没那个命。 他们一不是士族贵族,二不是才子大德,三不是番邦国主,美女只能想想,不能想太多。 那小乞丐也是这样,他心里也是对人美心善的苏小姐充满了爱意跟幻想的,但也就是想想罢了,谁也没规定不给想,对吧? 谁知道,这小乞丐自己虽然没有什么坏心思,却坏在他在冬天被一场风雪给夺去了生命,而等他再醒来,就是占了他身子的未来之人了。 这个未来之人还真的是这个世界时间线下顺下来的在两千多年之后的一个人。这个人没啥大本事,只是对歷史中的那个「大召和亲公主圆宁」充满了兴趣。 史书上记载,圆宁公主容貌美极,十六岁出嫁森玻国,在路上遇到怒录国侵犯森玻国,还打算要来抢亲,不让大召与森玻国联姻——这哪里是大召公主能忍的?于是圆宁公主命人假扮自己在和亲的车架上坐着,自己则骑上快马,连夜飞奔到西门关求来救兵,于是,大召军与森玻国的军队两也夹击,大败怒录国的劫掠军队不说还俘虏了怒录国的王子,可算是让怒录国在这个冬季与春季没有南下抢劫大召跟森玻。 第58页 之后,圆宁公主更是为了大召开闢河西走廊做出巨大贡献。这位公主甚至到最后做了森玻国的国主,真正算作是一位女王了,且一直都与大召关系良好,她一生没有回到大召做女臣子,而是到后期扶植自己的儿子上位,做了国主,并把女儿送回到大召,后来这个女儿也在大召混得风生水起,虽然不能接触政治,但却做了一位商人,并因此提升了商人地位。 所以说这样的圆宁公主可以说是传奇女人了,而对于这个穿越者来说,这个女人真的是他一直以来在脑内yy的对象,他在还没有穿越之前就总是想着自己假如穿越了遇到了圆宁公主苏月宁就要如何如何的把她收入囊中,让她成为他的女人——按道理说这个穿越者真的是因为慕强而喜欢圆宁公主也不是,他就是觉得这样的女人征服起来特别爽。 于是,当他真的穿越了,脑子里还真的有关于圆宁公主苏月宁的记忆——果然,如史书记载一般,是个绝色美人,而且人美心善! 这穿越者顿时就飘了。 在这个小乞丐的记忆里也翻到那苏月宁对他还算不错的地方,穿越者自然就觉得这圆宁公主肯定是跟小乞丐有私情了……于是,他先给苏月宁安上了一个「始乱终弃」的帽子,有了这顶帽子,他就有了去跟她正面刚的底气。 然而,原主苏月宁根本就不知道这些。 她这时候已经坐上了和亲的马车直奔西门关而去。 而她更不知道的是,这个穿越到了小乞丐身上的男人,竟然还自带金手指的! 金手指这个东西一般穿越者都会自带,只不过少有跟宝宁的这种差不多的金手指,也少有他这种不把金手指当事儿的人,可是别人若是得了这些金手指,那能用的地方就多了。 这穿越到小乞丐身上的男人也是如此。 他穿越过来自带一把热武器跟随身种田空间,可以说是非常厉害了,所以马上就虎躯一震,让见了他的人纳头便拜,直接扯了几百人的队伍,就也飞快地去撵和亲的车架,在半路上劫住了苏月宁。 那苏月宁哪里是那么容易被劫的? 虽然她身份在皇家算来不算高,可是说到底也是个县主女儿,有资格去和亲的,所以打小儿也是跟着学怎样和亲怎样亲和,更也学了马上功夫,所以竟然没同意那王霸之气的穿越男提出「私奔」的请求,半路偷了穿越男的金手指之一——那把热武器,一个人骑马又跑了,找到了和亲的队伍,又坐上了和亲的车马。 半路上怒录国来犯,这回她倒是厉害,拿着那把热武器——木仓,一木仓就爆掉了怒录国王子的头,直接提着这颗人头嫁给了森玻国的国主,又请了大召的兵将,调遣两国军队,剑指怒录,把怒录的一半领土都给抢了过来,大召与森玻二国瓜分,算是立一大功。 森玻国主对这大召公主是满意得不行,二人婚后亲密和谐,有儿有女。 却不知那穿越男哪里能忍! 他回去后带着空间开始种田,招兵买马,屯粮屯人,十年后果然起事,在大召造反,割裂了大召西北一大片土地之后带着人去打森玻国——许是这王霸之气太王八,再加上他却是能拿出源源不断的粮食来,于是,到底是平民先乱,最后导致原主苏月宁国破家亡,被俘当场。 而此时,这穿越男身边已经有了十几个女人了,这些女人自称都是爱他的,她们是亲姐妹一样,彼此亲爱,劝苏月宁一定要放宽心,一起伺候这个男人。 苏月宁哪里肯甘心? 这十几个女人里有大召的公主,也有周边小国的公主,还有富商女、侠女,也有农家女……可以说,她们共同点就是美貌,除此之外,最神奇的就是她们之中大部分之前竟然是根本不想与人共事一夫的!然而这个想法到了穿越男这里就都不好使了,穿越男一站在那里,她们就跟丢了魂儿似的。 苏月宁却一直很正常。她对于这个穿越男是真的一点感觉都没有。甚至觉得这个男人应该去死。 而那十几个女人不这样想啊!她们说是亲如姐妹,其实也是彼此倾轧,暗地里使绊子的穿小鞋的,各种各样的手段层出不穷,苏月宁也是险些被害死。但好在她对那穿越男从来没有半点好脸色,于是一开始活得也还行,谁知,她谋算了好久的杀死穿越男的计划竟然被一直跟在身边的侍女出卖,死在了穿越男的后宫之中。 可怜一代英豪女,死在深宫无人问。 宝宁看尽苏月宁这一生,一时间不由得悲从中来,他不知道该如何劝说她,更不知道,自己要怎样才能帮到她。 「圆宁拜谢。」苏月宁却对他一笑,转眼消失了踪影。 第36章 和亲公主(2) 宝宁心里咯噔一下,仿佛知道这个苏月宁是不会回来了一样……他感觉得到,苏月宁的灵魂消失了,留下的只有她脑子里所有的记忆以及那些作为皇室和亲成员必备的知识。这让宝宁不由得更加伤感了……他是敬佩苏月宁这样的女人的,不仅仅是敬佩,可以说他崇拜这样的女人。 如果是在地球上,这样的一位和亲公主,不仅是青史留名,可以说歷史课本上也是非常光彩的那一页。 圆宁,也可以说是远宁,也可以说是圆满。大召皇帝对这个认来的姐妹一定是给予厚望的,他给她安排了公主的身份,让她去和亲,他应该知道这个女子是个多么善良又勇敢的人,所以在原本的世界线里,她的确做到了他想要她做到的一切。 第59页 后来她送女儿回大召,算是人质也算是回归故土的心愿,更算是给女儿的一片爱心,也让女儿远离了政治婚姻,并且能在大召横着走——只要她不犯大事儿,人人都会看在女儿兄弟跟母亲的面子上,帮她遮掩一切。 这都是这位和亲公主凭藉自己想到的。 没有人会觉得她做得不好。 她的气魄她的手腕,都盖过了她的倾城倾国,但是,她也的确是美艷绝伦的。 这就是这个世界的女人在歷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没有人能否认。 但这一切都给那个穿越男毁了。 那个穿越种马男,龙志峰。 虽然这个穿越种马男不叫龙傲天,但龙志峰这个人也差不多就是个龙傲天了,他在没有穿越的时候就觉得自己的姓很龙傲天,穿越之后就更觉得自己必然是个龙傲天——不然谁能捡到一把木仓,还得到个随身种田空间呢? 原主不知道小乞丐叫什么,因为大家都叫他小乞丐,但是龙志峰却是直接告诉她了说他就叫龙志峰的——宝宁对这个人十分厌恶,不仅仅是因为他的野心,更因为这个人的臭不要脸。 就这样的一个臭不要脸的人,他竟然要天天面对——真是太惨了! 没错,宝宁正好来到了龙志峰把原主抢到自己的后宫里的那一天,而原主的两个孩子也被龙志峰藏了起来。可以说,宝宁现在就算是大发神威,可也束手束脚,因为他没有办法不管原主的两个孩子。 就非常让人生气。 宝宁运了运气——当然不是武功里的运气,而是运行了下自己的怒气——觉得自己的怒气值现在还行,这才站起来在房间里走动了走动,也顺便观察一下房间的摆设。 的确这个摆设跟电视剧里演的不太像,人还是跪坐的,地上是榻,没发现床铺,估计那矮到下面不能藏人的塌就是这个地方能用来睡人床了,他之前坐在这上面,真没当它能睡人。 再看其他的摆设,说起来真实简陋,但却已经算是这个时代很不错的环境了,而那位「天命男主」又是争天下又是夺美人的,他真的有点儿心,倒是好好搞搞基建啊!也不是说什么桌子椅子床铺,就房子稍微改造下,这一到冬天就冷飕飕的地方,他竟然让人在这边弄起了大召南边的房子,是不是傻? 说起来劳动人民的智慧才是无穷的,按照原主的记忆,在森玻国,房子虽然也是以泥土木樑为主,但说起来为了要让房子更保暖,夏天更通风,这些森玻国民也是自己摸索出了一套适合的盖房技术,先是打了地基,把泥土混合好,里面再加入一些沙土石灰,再用长长的铁钎子打进地基,然后把泥土倒一层就放一层不大不小的石头,一点点垒起来,高于地面的地方,这垒起来的墙壁的两边用木板夹住,等泥土风干好了,就留下了一个高于地面的空心基座了,这个基座里再排列出几块开採出来的大石头,上面就正常的盖房。 等到冬季来临的时候,就在基座低下烧火,把饭锅之类的就丢到这基座下面,等到吃饭的时候拿出来,食物也焖好了,房子也暖和了。 而夏天的时候,房子高于地面,所以也就没有那么热,再加上门窗都是够大的木板做的,通风也好,所以人也不至于不舒服,穿堂风一吹,别提多惬意了。 然而,就说这森玻国被龙志峰他们给祸祸了之后,这王八蛋竟然推了森玻国许多的房子,让他们建那种江南水乡的房子。 真的是……太自以为是了! 当然,这么一个智障,肯定不会只有这一个自以为是的地方。 说龙志峰是智障,宝宁也不是瞎说的,这龙志峰大概真的是被硬塞进来的「种马男主」,所以他是真的到都虎躯一震就吸引得一群人纳头就拜,至于那些女人就更别说了! 他先是被原主打伤之后丢了手头的百来号人流落到民间,被一美貌农家女救下,农家女为了他,把自己爹妈弟弟都给害了,就为了给他拿走家里所有的粮食,故而他决定收了这农家女——这就是这个世界上龙志峰得到的第一个女人,献祭了这女人的父母跟弟弟,而龙志峰还夸赞这女人是个懂事理的,不是扶弟魔;之后他因为有粮,就在当地闹起了「革命」,得到了许多平民的支持,同时也获得了县官女儿的青睐,这女儿也是一样的道理,献祭了自己当官的爹,要挟自己的妈,终于算是弄到县里所有的壮汉们给龙志峰当了小弟;后来他壮大了一点,反攻回大召,兵临城下,而他自己有病一样的跑去深入敌营,遇到了大召正经的公主,又是互生情愫,从这个公主这里得到了大召的军事布防,也让这公主用毒酒与美色勾引,直接献祭了大召的名臣良将,并跟他「和亲」,这就算是他成功地得到了这整个大召西北地区的土地并成立了什么「真龙国」。 之后龙志峰又奔着森玻国而去,又是一路上收了几「美」,献祭了「美」身边的兄弟姐妹爹妈叔伯等等等……最后,抓住了原主,现在,换成了宝宁。 所以宝宁深切怀疑,这群姑娘都是中了「降智光环」。 当然,降智光环什么的,只要不中就不可怕。 宝宁刚刚也只是通过房间内的摆设以及原主真实的记忆才得出的结论,也要多亏了这些女人们会跟原主说这些,她们本意是劝说原主跟龙志峰好,成他的后宫,跟她们做好姐妹云云,于是便把自己这得意的事情都说了出来,但却不知道别人听来,这些事情并不是一个人值得得意的,这简直就是恐怖故事。 第60页 恐怖到什么地步呢? 就差不多是恐怖到正常人听闻,都要恐惧龙志峰,并噁心这些女人。 虽然宝宁觉得这些女人如果没有遇到龙志峰,可能都是正常人,但是对自己父母弟弟都能下手,尤其是弟弟才一两岁,而她已经十三四岁了,这就是说这姑娘当时可以议亲了但弟弟还小,父母也说聘礼给她带走做嫁妆,更没有要拿她给弟弟换媳妇的意思——差太多了,想换也换不来啊,根本就没有这般道理说要她做什么扶弟魔,出嫁了,回娘家也难,哪里是想走就走的呢? 但龙志峰就能给她洗脑,洗得干干净净的。 宝宁觉得,这龙志峰定然是个擅长诡辩的。 他在屋子里转了转,门口有人把守,房间里倒是没有别人,大约也是觉得他的确跑不了,故而对他也没有多少管束更没有叫人监控,只是不能走出房门罢了。 过了一会儿,就见有人提着篮子走进了门。 宝宁认识这个人,原主也认得,这就是原主身边一直跟随的侍女金平子,今年才十五岁,长得也漂亮,原主倒是十分喜欢她。 但宝宁根据原主的记忆得知,这姑娘之后也会被龙志峰的降智光环降智,然后背叛原主。 当然,原主真的会心灰意冷再也不想要回来这个世界的主要原因是龙志峰最后竟然把目标定在了原主的女儿灵照公主身上。 也许龙志峰心里想的是挺美的,什么母女双那个飞啊,什么收了一双母女啊……但是这对于原主来说真的是无法接受的,她应该是已经想得到这个龙志峰有问题了,所以这才提前离开——若是宝宁帮她报仇成功,那她无需担心,如果不成功,那她就眼不见为净。 可以说,原主真的是被虐得没脾气了。 宝宁也是振东原主的「没脾气」。 她努力过反抗过甚至要以身刺杀过,可显然都没有用,就算报仇成功她也不想居功,所以还不如离开。 真的是非常通透的一个女人。 只可惜,遇到了人渣。 现在也不知道被没被人渣降智的金平子把手里提着的篮子放到几案上,转头对宝宁,抱怨:「大君,今天我去取餐饭,御膳房那边给的都是冷掉的,很是气人!」 宝宁摇了摇头:「毕竟人在屋檐下。」 「可是……」 第37章 和亲公主(3) 宝宁打断了金平子的话,说:「暂时先别抱怨了,能有吃的就算不错了,」他走过去做到几案旁边,「你且打听到了两位殿下的消息了吗?」 金平子急忙把餐盒打开往外拿东西,一边拿一边说:「没有。两位殿下的消息不好打听,我在宫女之中打听不到。」摆好了碗筷,她又有些着急地说,「我明天走远一点,看看那些热闹的宫里是不是能打听得到。」 宝宁点了点头,没说什么,就坐在一边拿起筷子慢慢开始吃。 食物其实不是那么好吃,可也算不上是多难吃,就是最普通的饭菜,米饭味道很普通,但是宝宁清楚,在这个年代能有这样普通的大米饭,那就代表龙志峰的空间里种得出的植物品质是要更好且好很多的——毕竟这时候的大米虽然驯化过,但还没达到真的跟未来世界的东北大米那样的品质,就别说那些奇奇怪怪贵得离谱的米的香气了,就说普通新米,那味道都难以企及。 所以,那空间是个好物。 宝宁的心里十分有底了已经。 他显然已经发现了这个种马男目前是凭着他的「个人魅力」争取到了他身边的金平子的帮助,即使现在金平子好像还是在摇摆,但估计没多久她就要倒戈了。 而今天,只不过是原主被抓进真龙国王宫的第十六天。 只用了十六天,金平子就倒戈了,可以说原主可能是刚被抓,这金平子就被种马男吸引了吧?这可真的是令人惊讶的效率,这男主的降智光环到底有多强大,让整个世界的女人都对他「情根深种」? 最重要的是,在原主的记忆里,这种马男并没有多么的吸引人啊! 原主是和亲公主,她的脑子里对男人的要求并不多,不管老不管小,不管体味不管身材,只要是个男的活的,是她要和亲的国主,那就可以。也幸好原主和亲的森玻国主是个比她大了不到十岁的男人,虽然之前有夫人,但夫人一直没有生育,又死在了与怒录的战场上,故而她对自己的婚姻算是十分满意的。再者,人与人之间相处,十年了,就算之前是为了政治目的和亲,她与森玻国主之间也早就有了感情。十年相处,孩子有俩,在未曾和亲之前,她也是照样见过种马男前身小乞丐无数次了,那时候没有被吸引,这时候也根本不会被吸引。 不过,这只是原主意志坚定罢了。 其实她自己也是一直在怀疑为什么大召的那位正经八百的公主会看上那龙志峰。 不仅原主怀疑,宝宁也怀疑。 宝宁也在原主的记忆里见过这个龙志峰,他既没有多英俊也没有多有才华,但就不知道为什么一直以来就是自带王霸之气,就做什么都是一副他就应该怎样怎样的理所当然的样子,也不知道这人到底是怎么就把人诓得要什么没什么的。 仔细说起来,那位大召正经八百的公主真的是万千宠爱小公主了,毕竟一般和亲不是宗室女,就是皇亲国戚女,没有几个是皇帝亲女儿亲姐妹去和亲的,而选择跟种马男跑的那个公主,确实是真正的公主,皇帝的女儿。 第61页 就说原主,也是被当成皇帝姐妹嫁出去的,就是因为当时没有适龄公主以及宗室女,所以这公主其实比种马男小了十岁啊! 说真的,宝宁觉得公主的脑子也是坏掉了。 宝宁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脑子里完完全全来来回回都是在疯狂吐槽这整件事,尤其是被种马男迷上的女人,他真的是吐槽都觉得不带劲儿,要是她们在他面前,估计就会疯狂辱骂了。 为什么会看上那个种马男,她们倒是说句话呀! 「你今日见过了那个龙志峰?」他吃完了饭,放下碗筷,问身边的金平子。 金平子正收拾碗筷,因宝宁的一句话而差点打翻了手里的碗。 金平子出身倒是没有多好,但是一直在原主身边,见识也不少了,为什么也会看上那个种马男? 「我与他是旧识。」宝宁假装没看见金平子的慌乱,继续说,「十多年前,我还在大召国都,母亲是县主,父亲是寒门才子,为君王看重,故而撮合了父母,才有了我。当时我年幼,深知父亲出身底层,便与故交多多亲近,也知道这人生来确实是有所不同的,我不能让所有人吃饱穿暖,却能让我见到的人活下来,便在养婴堂捐钱,又让人一定要盯着养婴堂的帐目,又带绣娘跟女先生们去养婴堂教女孩儿们手艺……」 这话说得非常直白,但之前,原主是不曾给金平子等人说过的,就连原主自己的女儿也不知道。 「我记得,当年土地庙施粥的时候就见过这龙志峰,当年他还叫小乞丐,却有个真正的名字,叫王狗蛋。」宝宁说。 金平子被这话震惊了,瞠目结舌:「啊?!」 宝宁一脸的嫌弃,继续说:「真不知道『龙志峰』这个名字是从哪儿来的,但王狗蛋确实是父母双亡的,是土地庙里的老乞丐们把他养大,他当时还算孝顺,也是出去乞讨了回去照顾老乞丐们,却不知道这时候他发达了,是不是把老人们接到身边赡养。」 养是不会养的,这辈子都不会养的。 龙志峰自己是恨不得几个老傢伙赶紧去死,但当年在大召国都,他又忘了这事儿,等到现在成了真龙国的皇帝,他又没办法去弄死几个老东西了,想着命人去暗杀,之前派了俩人去,结果这俩人一想去杀几个老到掉渣半截入土的老傢伙就有点于心不忍,于是就跟几个老东西说了几句话,结果就知道了龙志峰就是王狗蛋,导致这二人叛变——自此,龙志峰是不敢派人去了。 自己杀不得,派人去不得,龙志峰心里苦。 但宝宁等人不知道这些,宝宁目前也只是知道龙志峰叫王狗蛋,之前也算是被一群乞丐老人养大的,算是吃了百家饭穿了百家衣,可现在发达了,可不见他报答百家人呢! 从最基本的朴素的思想出发,这事儿很不对劲儿。 宝宁不确定龙志峰身上的降智光环能左右多少人,作用又有多大,但是这玩意对他没用的,对原主也没有,那么他跟原主与其他人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他们都有龙志峰之前落魄时候的记忆,至于别的……他暂时也真的是想不到。所以他也就挑着那时候的事儿说——或者说,龙志峰都这么牛逼了,那之前跟他王狗蛋患难与共的旧人们,咋的就一个都不在呢? 虽然说宝宁不是什么好演员,但毕竟是个好鲜肉,心思细腻,最擅长的就是给美女姐姐们吹彩虹屁,曾经有一次他得到一个慈善嘉奖,而与他一起得奖的人中有一个姐姐身体不好,他一直在旁边照顾,还脱了自己的外套给人家披着,然后隔着外套扶着人家一路——说是姐姐,人家比他妈都大,绯闻就不用操心了,所以他一直对人家很尊重也很关心,就别说平时关注助理的鞋合不合脚,大家都喝饮料为什么群演没有这样的小事儿了。不然怎么说那杨伟陷害他那么多次都没成功,最后给个黑社会大小姐给用最粗暴的方式害了呢! 所以,心思细腻这个词,用在宝宁身上是真的没问题。那么他关注的点,也就真的有点儿问题。 这边宝宁忽悠着金平子,要她去见见龙志峰,问问龙志峰关于当年土地庙的事情,那边龙志峰却整个人都沉浸在了称霸天下的美梦之中。 龙志峰长得普通,人也普通,什么什么都普通。他自己原本就很普通。原本的在未来没有穿越的龙志峰其实就是所有普普通通的人中的一个,没有什么远大志向也没有什么出奇冒泡的地方,他唯一的想法就是老老实实上班,找个老老实实的能给自己生儿育女的女人,这个女人不用太美,就家境良好,最好是独生女,家里能给陪送一台二十万以上的车,再能跟他一起还贷款,那就再好不过了,当然工作是要有的,一个月他赚五千,这媳妇儿最少也要三千五吧,再孝顺一点,那就无敌了! 这就是没穿越前的龙志峰的所有梦想! 结果谁知道他谈了几个女朋友都因为他的「贴地气」的梦想跟他分手了,而最后一个女友还比他大一岁呢,都三十六了,家庭条件倒是好,嫁妆能拿出五十万来,家里还有买卖,除了她胖点,年纪大点,那是真的没有挑的了,结果到最后还是把他甩了,真的是把龙志峰气得要死。 本以为人生就这样完蛋了,谁知道,一朝郁闷,穿越成龙! 龙志峰靠着自己的女人,抱着自己的女人,看着自己的女人,心里乐开了花——多亏那个肥婆放过他了呀! 第62页 作者有话要说:  ps:设定里,这哥们儿自己也不瘦,比他说的「肥婆」还要胖,腿有人家腰粗【doge】 明天就v了,v的时候三合一日万,来个小高潮,让你们想不到的小高潮,毕竟空间是个好东西鸭! 第38章 和亲公主(4) 和亲公主(4) 活过三十八年的于沛聪嚼碎了嘴里的草药, 苦涩的汁水差点把她的舌头给烧给烧透了,但她还是忍着,把这一嘴的草药吐出来,用力按到自己用大腿压着的小男孩的肩膀上。 本以为小男孩能尖叫挣扎, 结果, 这小孩子根本就没把这点疼当回事儿,咬着牙, 疼出来的冷汗都流到眼睛里了, 可这孩子还是忍着。 于沛聪惊讶得眼睛都瞪大了。 她把小孩抱到怀里拍了拍, 那小孩才算是吭吭唧唧的哼了出来, 但声音还是不大。 「哭出来吧?」于沛聪轻轻拍着小孩,「哭出来就好了。」 小男孩咬着牙摇头。 真是太坚强了! 于沛聪嘆了口气, 抱起小孩,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前走去。这时候,小男孩却抬手拍了拍她, 在她看向他的时候, 又摇了摇头。 「不能往前走?」于沛聪小声问——实在是男孩太安静又太懂事了, 她也不知道该怎样跟这个孩子交流, 尤其是这孩子还穿着古装……刚刚还一身穿着黑衣古装蒙着脸的壮汉追杀这孩子,所以她只好也压低声音, 一来是配合男孩, 二来可以给男孩安全感。 果然, 男孩说话了:「嗯,别往前走,往旁边小路走。」 于沛聪低声答应了:「好。」她力气本来就大,抱个四五十斤的孩子不算事儿,再但孩子现在软绵绵的不好抱, 她也只好把小男孩先放下,把自己的背包给他挂身上,又那了自己的大围巾出来,把小男孩捆到自己身上,这才背着小孩一路疾走,匆匆离开大路,上了林间小路。 走了一路,天都要亮了,影影煳煳的露出一点鱼肚白的时候,于沛聪才听到小男孩又开口了:「你衣着也古怪,力气也怪大的,怕不是我阿妈让你来救我的?」 于沛聪笑了下:「我都不认识你,哪里会认识你阿妈?」她又把孩子往上紧了紧,继续往前走,「小孩儿,你叫什么?你知道这地方是哪儿吗?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到这儿来的,我也是看见有人对你动刀才救你的,也好在你是薅了一把草药在身上,不然我也不会救了你。」 小男孩又沉默了,两个人走到天大亮了,男孩肚子里叽里咕噜的叫,才对她说:「再往前走就是森玻国……现在是真龙国的地界了,你把绑着咱俩的这块布拿下来披身上,暂时遮掩一二,我身上有点银子,一会儿我就叫你娘……我身上这伤,你就说战乱躲山里了,给山里跑的山匪伤的。」 「啊?!」于沛聪一听这森玻国,再听什么天龙国真龙国的,又联繫到战乱,整个人都凌乱了,「不是,怎么会有什么真龙国呀?」 于是,小男孩开始给于沛聪讲这两年来发生的事情。 这男孩名叫森玻金刚,父亲是前任森玻国主森玻伽摩,母亲是大召的和亲公主圆宁公主苏月宁,这两年间,他父亲被大召的叛龙志峰用毒计杀死,母亲被强,他妹妹森玻那罗也被抓走,不知被藏在哪里,而他本来是跟妹妹关在一起的,却没关上两个月就被分开了,本来他被关在乡野山中,倒是没什么生命危险,他觉得自己还能隐忍一二呢,昨夜也不知道是那龙志峰忽然发病了还是怎么了,竟然派了人来要把他转移走,结果走到山脚,就要把他杀了灭口。幸而遇到了于沛聪,再加上他平日里也是有准备的,这才侥倖留下了性命。 于沛聪整个人都是懵逼的。 她,认识龙志峰。 ****************************************************************************** 龙志峰,于沛聪的前男友,她跟他处了九个多月的对象,本来觉得俩人学歷相当,虽然龙志峰的学校差了一点但也好歹是个本科,无所谓了,在她家那地方能找个本科的也不容易,地方太小。 所以她就决定在对方生日的时候送对方一个比较贵重的礼物,等对方在她生日的时候回礼,差不多就可以结婚了,差太多就可以分手了,不然年纪这么大,也就不耽误彼此了,是个好事儿。 这话说得本质上是没啥毛病的,可毛病就在于过生日的礼物送的价值上了。 于沛聪特地买了个大几千的一排转运珠金首饰,实体店买的,硬金工艺,非常好看又实用,上面还把她买的一块表给串进去了,基本上就是一款非常精彩的金表。说起来,就是富贵逼人,令人羡慕。 毕竟于沛聪有钱。 她就是传说中龙志峰那个有五十万嫁妆的前女友嘛! 而龙志峰在她生日的时候回了一个某马爸爸网上买来的没有牌子没有鑑定证书的每个珠子大概0.2克的转运珠手鍊,这么个手鍊,上面挂了三个0.2克转运珠,其余为同样大小的红色玉髓——也就是玛瑙——大概这样一个也就一百多不到二百的价格,若是实体店顶天了能有个三四百的样子。 于沛聪当时就脑门子上爆出一个「#」出来,随手就把那马爸爸网家买的东西丢回给了龙志峰,让他把她给的东西还回来,俩人必须分手——但显然那个大几千的金手鍊加金表很让龙志峰喜欢,他根本就没还! 第63页 真的是给于沛聪气得牙疼! 按照于沛聪的认知,就是我不占你便宜,也不至于让你把我啃了骨头。而显然龙志峰就是个当不起小白脸还想要当小白脸的软饭硬吃男了。 倒也不是说一个礼物就能说明内容,而是一系列操作,这礼物才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之前就操作骚得一批,让于沛聪十分不满了。 要知道,那龙志峰的妈是整天跟她扯什么家里三代单穿巴拉巴拉……于沛聪当时就怼了过去,她当时就来了一句:「三代单穿也没有过皇位,我家还出了五位皇后娘娘呢,你家要是现在能娶得起我,也算是祖坟冒青烟了。」 说起来,确实是青烟,一点儿不扒瞎的。 当然,之前的那些什么占小便宜啊,跟她耍小性子啊,这些她其实不当回事儿,只要男人能做家务,自己养活自己,伸手带带孩子,她并不在乎啊! 在她家那个小地方,平均工资两千不到,她一个月就一万多,养家很容易了,找男人不就是为了给自己帮把手嘛! 谁知道啊! 陷阱啊! 她肠子都悔青了。 然后,就在她后悔的时候,忽然想到巫蛊之术。 没错,就是那个后宫巫蛊之术。毕竟于沛聪家出过五个皇后……咳咳……宁可信其有嘛!于是,在气不打一处来的愤怒中,她拿出龙志峰之前藉由职位之便送给她的那些乱七八糟的网线啊网卡啊还有揪下来贴在透明胶里的白头髮,开始了「巫蛊之术」的操作。 然后,她就掉到了这个地方。 然后,就听到这小孩跟她说了这么可怕的事儿。 然后……她就庆幸自己是背着包穿了挺多的衣服又准备了挺充足的东西才到野外去行巫蛊之术的。 万幸万幸! 幸个屁! 都特么怪那个贱人龙志峰! 很多人给别人餵心灵鸡汤都会放屁说什么「你还恨他是因为你还在意他」,「你还愤怒是因为你还在意他」,「你还想要报復是因为你还在意他」……屁! 对于沛聪来说,这话都是放屁。 让说这话的人自己试试被人开车撞残疾了会不会恨那司机,所以能说「你还在意他」吗? 人吃亏了想要讨回来才是正常人,不想讨回来的不是知道自己讨不回来拿这话宽慰自己,那就是自己常常「让人吃亏」,这是给自己找补呢!不然的话,凭什么让人吃亏呢?亏那么好吃,就请这些心灵鸡汤炖煮选手多多去吃吧! 反正她于沛聪是不喜欢吃的。 之前发现龙志峰失踪了没法套麻袋打一顿就很憋屈了才想到的要用巫蛊之术,现在既然……从来不知柔弱为何物的于沛聪瞬间就高兴了起来。她在森玻前太子森玻金刚有点莫名其妙又有点惊讶的目光中哈哈大笑起来。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你……怎么这么高兴?」森玻金刚看得有点儿胆儿突,他知道那龙志峰有点问题,是个女人见了他都要被他迷上,即使他长得也不好,才华也没有,但好似除了他母亲之外,没有一个女人能够倖免,所以瞧着眼前这女人这样,他心里难免也是有些怕的。 于沛聪却不知道这龙志峰现在变成了种马男,但听闻这傢伙把歷史上的森玻打了还打了大召,割据了一块地做自己的什么真龙国,就知道这玩意大约是有什么金手指了,再加上她也知道龙志峰多么的沉迷于森玻金刚的母亲苏月宁,故而她也没打算瞒着森玻金刚,直接就跟他把龙志峰的事情说了。 甚至包括他穿越的事情。 「这龙志峰在未来,不过是个最最最无耻的软饭男罢了,一个月三千多点钱钞,只能养活他自己,整日的还喜欢吃吃喝喝,自己一个人一顿就能吃掉一副肥肠!」于沛聪最受不了的就是这个,那玩意吃几口就算了,结果他本来就肥胖,头比一般人的大了三五圈,量过头围有六十六公分,赶上她二十岁的时候腰围还没有六十六呢,就上了年纪人发胖了,也没有他这样不注意饮食的,一顿能吃她一天的饭量,还觉得自己委屈了,天天叫着要她减肥,自己却是绝对不肯减一丁点儿的食量的。 森玻金刚也被眼前这大姨说的话给震惊了啊! 「那就是说……你认识龙志峰,还知道他本也不是这方人士,跟你一样是从未来而来……」他本是不打算相信的,可是见到眼前的大姨拿出一样一样的东西都是那么的真实新鲜,从未见过不说,还一个个的功能奇怪,真的就由不得他不信了。 「我说金刚,你可别不信,等我去找你母亲苏月宁,我们联手把他打死,你不就信了?」这于沛聪到底是个有家底儿的人,她已经想好了要去做什么,「若是能回去,我会拼命把他带回去——法律也许不能惩治他,但是你们这个时代可以啊,他完全可以被阉割了做宫人,我再把他带回去,让他做华夏最后一个太监——太监就是宫人,你不知道,在未来没有宫人了,要是男人被割掉了小唧唧,那是真的以后都抬不起头来了,反正他做了这么多的缺德事儿,那就……割以永治吧!」她摊开手,做了个十分夸张的动作,「若是不能回去,我就在这边辅佐你母亲好了,同样是割以永治了那个龙志峰,然后我用未来的知识帮你们啊!」 第64页 「那……」森玻金刚倒是聪明,「你不怕我们因为龙志峰的事情对你心存芥蒂?」 于沛聪笑道:「我又不是自带什么光环,也不是对女人男人兴趣无边,我从未来而来,一无靠山二无挂碍,你们没必要对付我这么一个『孤女』,而且,未来的知识你们都感兴趣,最重要的是,龙志峰从未来而来,从未想要造福黎民百姓,求的只是眼前权势富贵,可是我不同,我已经知道这是未来,我要求得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人人吃饱穿暖,这世上风调雨顺河清海晏,我要求的是我青史留名,若我不能回去,我留下的美名,我亲人故旧,将以我为荣。」 她这一番话,让森玻金刚眼泪汪汪。 他一个太子,当然不是傻子,之前试探了那么多,就是为了看清楚这于沛聪此人的真实情况。结果令人赞嘆。 若是这世上真的有女中豪杰,他母亲是一个,这于沛聪也是一个。 于是,三十八岁的于沛聪又背起小太子森玻金刚,再加上她手握东亚邪术——化妆神术,二人很轻易的就混进了真龙国都。 ****************************************************************************** 在真龙国王宫之中,宝宁此时把自己身边的金平子派去了龙志峰的养心殿中,而他自己则想了想,决定先看看能不能跟宫外取得联繫。即使是被灭国了,可是这国民都是原来森玻国与大召的国民,直接就说这国民也被龙志峰收服了,那就有点假了。 何况……他也推敲了出来龙志峰身上的降智光环绝对不是一次就百分百降智的,怎么的也得有个三五次吧。 而且如果是早就知道这个人的无耻嘴脸的或者是这个人早期困顿的,大部分就不会被这个人吸引也更不会中降智光环。 所以,他把金平子打发走了之后,自己在房间里做了个假如,又做了个简单的滑轮套组,就等着晚上的时候再行动。 此时,于沛聪已经带着森玻金刚进了城,二人以母子相称,先找了一个破破烂烂的地方居住,旁边就有不少小乞丐,在街上跑来跑去,倒是个绝佳的打听消息的好地方。 于是,这个在这个年代明显是大龄母亲的女人带着儿子就开始了打探消息的生涯,他们完全不知道的是,就在这座城里,他们要找的人与他们其实只有一座宫墙那么远的距离。 他们更不知道的是,背叛这种事情来得尤其的快。 宝宁之前让金平子找龙志峰问问原主两个孩子的消息这件事本身就不是什么事,金平子倒是实诚,真的就去了养心殿。 虽然说龙志峰女人众多,后来喜欢上他的女人也不少,但他又自诩深情,是以,已经有五年没有新纳美人了,现如今这宫中美人都过了双十年华,可以说除了原主苏月宁,他是不打算再找熟女的。 这也是龙志峰会给苏月宁身边小丫鬟暗示的原因。 那丫头虽然说不得容貌有多好但到底是青春无敌,长的也秀气,又是个看起来十分娇羞的样子,性格也不错,而且瞧着也是对他十分有情,他也觉得应该把她受了才对。 心里这么想着,那边就传话来,说是 苏月宁的侍女金平子到了有事求见。 龙志峰忙让前面给他跳舞的妃子停下:「舞儿,过我这里来。」他招了招手,把跳舞的女人叫到自己身边,这才让宫人去吧金平子带进来。 金平子一进门,脸立刻就红了,她也没跪下,就站在那里,眼睛里满是情意,缠缠绵绵,一十四五岁的小姑娘,面对着比她大了近乎一倍的男人,含羞带怯的模样也是让这个男人心动的,即使这个男人眼里,她不够美貌 「怎么了?」龙志峰的手里还捏着一位美貌妃子的手,但嘴里对金平子说的话倒是有点温存的意思。 金平子连忙带着温柔,小声说:「之前陛下让我告诉您公主的事,我这几日观察着,发现她似乎是安安分分的,也没做什么也没说什么,每天都是在房间里,就今天跟我说让我来这边找人打听打听两位小殿下的下落……我这几天给她专门拿了冷饭冷菜,她也没发怒也没计较,我就觉得她是不是要做什么大事啊!」 龙志峰虽然恼怒这丫头自作主张给他还没到手的心上人送冷饭冷菜,但是这丫头说出的话来却又十分合他心意,那女人就是仗着他喜欢她,不肯向他服输罢了——此时的龙志峰早就忘记了自己本来到底是谁,也忘记了自己现在占据的这个人的身体本来到底是谁,他的心中,早就觉得是个母的就看见他就得跪下任他予取予求,不然瞧着这金平子一心一意的跟着那个女人的丫鬟,不也是给他弄到自己这边来了? 至于男人,龙志峰更是没啥想法,他又不喜欢男人。 即使有男人对他有意思,他也觉得噁心,还因此杀了几个男人,当然,如果是个非常优秀的男人,那也就无所谓了,他虽然不想收下那些男人,但毕竟也要给人家一个发挥自己才干的机会不是?但同样的器官他可接受不了,所以就命人把这样的男人阉割了,收入后宫,又能办事儿,又能做事儿,还能为他出谋划策,还不会碰他的女人,真的是一举多得! 越发觉得自己是个天才,龙志峰得意极了。 于是,他道:「你今天就别回去了,等明天一早,回去跟苏月宁说说,跟我在一起好不好。」 第65页 金平子也不知是真的傻了还是被龙志峰的降智光环给打击得疯了,果然同意了,还一脸的快活。 不得不说,这降智光环真的是太强大了。 要说龙志峰之前在现代世界是个坏人,那肯定不是,当然也不会是个这样疯狂的色魔,他就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普通到他走到人群里一丁点儿都不显眼,普通到他平时说话都没有人会听一嘴的那种普通。普普通通的社畜,被上司一天一个想法折腾得天天抱怨,普普通通的破学校毕业,没有什么更好的发展空间……就这样的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最大的想法就是软饭硬吃,最好找一个长得好看的、身材苗条的、家里有钱的、工作好的、有点儿家底的、能给他生儿子的,这样一个女人就最好了。 而他的前半生,唯一遇到的那个叫于沛聪的女人,除了身材苗条不符合这些条件之外,其他的条件是完全符合的——于沛聪是独生女,他是独生子,俩人能生仨,肯定得有个儿子不是?就是没有,凭着于沛聪家的财力,也能养得起多几个孩子。他不怕! 结果,他被甩了。 即使是现在,龙志峰都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被甩。 所以他心里对于沛聪是恨的——很多时候,他都会做梦梦到于沛聪跪在他脚下苦苦哀求……真的是越梦越开心! 而现在他被他抢到后宫里的那个苏月宁,就有种被于沛聪投影了的样子……一样的要啥有啥,身份不错,家里不错,长得不错,而且苏月宁身材也好,比于沛聪还多了点儿好处呢!故而,龙志峰对她是志在必得。 他必须要让这个女人跪在他脚下苦苦哀求! 必须的! 龙志峰往后一倒,心里美滋滋的。 他先把这个苏月宁身边的人划拉到手里,再划拉苏月宁……等再过个两三年,怎么的得等到苏月宁的女儿那个叫那罗的丫头长大了,再把她也弄到手……嗯……也不用多大,十二三岁的年纪,豆蔻年华嘛,最好! 快乐的龙志峰就在他给自己建造的「养心殿」里,受用了金平子,之后又写了一首歪诗,当然也是抄来的,比如说「金瓶今日承恩露」这类的,抄了某位言情小说家的诗句,挺美的,他自己还觉得这还谐音了「平子」这个词儿,特别带感,对吧? 带感的感觉一直持续到第二天一大清早,金平子慵懒的起来,接受了龙志峰给的封赏,盯着贵人的封号,得意洋洋地换上了一身好看的新衣裳,这才在四个侍女的跟随下,回到了碎玉阁——苏月宁住的小地方。 然而,一进门,金平子就发现这碎玉阁不对劲儿了。 「大君!大君!」金平子喊了好几声,但却不见人影。 这碎玉阁一共就五间屋子,其中一个小屋子还是出恭的地方,后面还有个小厨房,所以能住人的地方只有三间屋子,又有一间屋子做了杂物房,最后两间屋子是金平子住了偏房,而苏月宁住了正房,这就没别的地方了,至于藏人就更难了,这地方开阔,连矮树丛跟高一点茂盛一点的树都没有。 而照着平日里苏月宁的情况,她根本就哪里都不去,所以金平子心里忽悠一下,汗毛倒竖,整个人都被吓坏了。 金平子只是中了降智光环,这光环只是对着龙志峰的,对于别的人别的事儿,她是智商就又占领了高地,马上就意识到了事情不对,不由得脸上露出焦急的神色来,却又不敢大声宣扬,便只好回到自己的房间里,让跟着自己的四个侍女去吧杂物间收拾出来。 「以后,你们就住在这间房里。」她带着四个侍女看了下杂物间,这地方也好在有一张大床,侍女们也不能同时休息,所以这倒是够了她们住的,「我去跟大君说说话。」 几个侍女不敢提出异议,即便心里有些疑惑,也还是忍了。 她们当然对金平子这种背弃旧主的人有十分的看不起,可是再怎么看不起,她也是她们的主子了。故而,这四个人就开始动手整理杂物间,完全不敢去金平子面前讨人嫌。 金平子见这四个人也是懂事的,不由得有些放心。至于苏月宁她人在哪里,金平子本身倒是不那么担心,反正这女人是跑不出这紫禁城的——对,就连皇宫也给龙志峰安排了个「紫禁城」的名字。可以说龙志峰真的是全盘抄袭了大青的所有名称,当然,还是照着不靠谱的电视剧抄的。 这一点,就是宝宁也是清楚的,宝宁虽然觉得这个地方的歷史与他所在的地球的歷史是不同的,但是同样不同,这个地方的歷史虽然有的地方有拐点,但本质上还是步骤雷同,最后一个王朝以及言情小说跟电视剧,也都差不多,故而,他一听说龙志峰休息的地方叫养心殿,整个人就是风中凌乱的。 原主这么个女强人,就是因为这个倒霉悲催的王八蛋,就心灰意冷了? 真的是太可恨了。 尽管宝宁能够理解原主心灰意冷的点——在原主看来,这个龙志峰就相当于是她曾经帮助过的人,结果……帮了这么个王八蛋就算了,这傢伙还自带降智光环……之后原主身边的所有人都背叛了原主,可以说都被这王八犊子的降智光环影响了,所以原主才会心灰意冷。 再者,原主对于自己的丈夫森玻伽摩是有感情的,甚至可以说是感情很深。 第66页 而她女儿竟然也被降智光环影响……这可真的是让她再也不想经歷一次了。 事实上,别说原主不乐意再经歷一次,这宝宁也不想经歷这么噁心的事儿,但宝宁也不觉得自己能力克千军,把所有人都战败然后杀死龙志峰,所以,他选择智取。 智取,就要用到药物。 在宝宁看来,龙志峰这样的种马男,就没有必要留下孽根了。 同为男人,即使宝宁冷心冷肺的没啥想谈恋爱的想法也对人类没啥兴趣,但是他毕竟还是男人,知道男人的那玩意有多重要,那基本上就跟男性尊严挂钩啊! 有时候他就不懂为啥骂人要骂diao子,这特么跟夸人差不多了,对男人来说,骂到了下半身凸出的地方——非痔疮——那就是赞美啊,他有时候看见女粉跟有些猥琐男打嘴架都替她们着急,骂什么diao啊!要骂就要骂阉才对,男人不怕有diao只怕阉割。 虽然说起来政治不正确了,但男人的确是最怕说「不如老娘们」啊「天生没卵子(蛋蛋)」啊,这类的话,这才是精准打击,所以对于龙志峰,宝宁也是一样的想法,就应该让他缩卵才是真的。 而让人缩卵,也是有技巧的。 药物可以让男人不能波奇,经脉针灸点穴可以让男人缩卵。 宝宁就觉得特别有意义,而药物跟针灸针,他还真的是没有,再加上这皇宫里他可以说是两眼一抹黑,不如出去碰碰运气——金平子去找龙志峰,估计俩人要颠鸾倒凤了,就是没颠鸾倒凤,这金平子为了讨好龙志峰也不敢跟他说他不见了,只要他掐准了时间回来就行。 所以,金平子一走,宝宁就换了一身衣裳,趁着没人,翻身上了墙,又在墙头上左右观察了一番,这才跳出皇宫。 一出皇宫,来到大街上,宝宁这才觉得唿吸顺畅了一点。 讲道理,就跟那个龙志峰同在一个屋檐下——即使这个屋檐有点远,他都觉得噁心想吐浑身难受。 好在这几天龙志峰没有来找原主,不然……他不能确定自己会不会直接动手打死龙志峰。 宝宁脾气其实挺好的,但是如果让他对上龙志峰这种人的话……说实话,这种人满地都是,但大部分的这种人会闭嘴,因为这种人能娶到一个老婆就是烧高香了,就别说像龙志峰这样臭不要脸了,所以宝宁现实中遇到这种人也不会怎么样,除非这种人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那他就得披马甲上阵亲自掐架了。 当然,现在能亲手掐死龙志峰也是一件大好事。 宝宁倒是不用怎么给自己弄得掩饰什么,他不需要,因为即使有人证实说「圆宁公主」在外面晃荡买东西,也没有人会去相信,原主虽然会马上功夫,可不代表她会翻墙,高来高去这种事,在未来社会大部分都觉得是幻想,没几个人当真,所以,龙志峰肯定不会信。 至于说金平子……他也没白白给她创造机会啊! 给她创造这么大的机会不就是让她跟龙志峰搞一搞,趁着热乎劲儿,她更不敢告诉龙志峰说他不在那倒霉的「碎玉阁」里嘛! 对自己略微满意,宝宁抬脚走进了药铺。 要让男人的那玩意不好用,其实还是针对肾来说的,宝宁到药铺先买了半斤的巴豆,又要了三两雷公藤跟鱼胆,之后草乌跟关木通又各自要了半斤,又要了硃砂雄黄等物,说是要用来做法事的,这些都是要加入到硃砂里写符咒来用,并不给人吃,这才让药店的伙计打消了疑虑。 确实这连年战乱的,做做法事也是好事,大家并不因为这样就有什么苛责,说起来城里的棺材铺子也给查封了不少,也难怪要到药店买硃砂了。 而且,宝宁对硃砂的要求是最多的。 他别的没有,钱倒是不少……说是不给他钱,他也能从皇宫里挖出点儿钱来,什么宝贝不是宝贝呢?尤其是龙志峰给金平子的那些东西,那可都是能当钱用的! 这年头,铜钱可能没地方花,但是金银却有地方用,那些金钗金簪金手镯,哪样不是好东西? 现在这年头,做生意的可不在乎铜钱是哪国的了,这真龙国的铜钱跟人家正经国家的铜钱不一样,稍微大一点的铜钱重量不过一文半就硬说是五文,这换谁都知道真龙国打着什么主意,所以根本就不会有人乐意收铜钱,倒是有哪些金银首饰,收了之后去融成锭子,才能有点用处。 所以宝宁拿着金平子的首饰,直接换了要买的药材,全都包好,又要药店的伙计用些羊奶酪也包起来,放到了这一包药材的上面——药店也有卖奶酪奶皮这些东西,只不过是当药来用的,专门给那些身子不足的人吃的,还有些孩子没有奶水吃,就给拿着泡水慢慢餵。 这年头,奶娘也不好找啊! 宝宁就这样拿着这十来斤的东西,直接出了药店。 当然,出了药店,他也没打算直接回到「伪·紫禁城」去。 那地方是真的伪得可以,据说是有传闻紫禁城有九百九十九间半房子,说比天帝少半间,这之类的巴拉巴拉的瞎话传得有鼻子有眼,大部分的人是不会信的,但是那龙志峰信了,不但信了,还真的打算把这个伪·紫禁城也照这样建一下,于是就真的是劳民伤财得一批——可以说,在宝宁眼里,也多亏了这个龙志峰自带降智光环,不然的话,估计死一万次都是活该。 第67页 他吃了两天的冷饭冷菜,在这外面走一圈,也想要好好晾晾那个金平子,就选了一家酒肆走了进去。 酒肆这地方有点取巧,把着道口,一边是热闹非凡,另一边就清清冷冷,热闹的地方是有钱人聚集地,那冷清的地方就是这城里连正经八百的房子都没得的人混迹的地方,虽然有房子住的人都是不富贵但也不算穷的,但是那地方有钱人家不会去那冷清的地方,而冷清地方的穷苦人尤其是乞丐,是要往热闹的地方去讨饭的——也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道理,有钱人未必就心善,大都是普通人家,愿意给讨饭的老人孩子一点吃食,而有钱人也大多就是心情好的时候手里漏一点钱罢了。 所以,这酒肆就选了这样奇怪的地方,也是有趣。 走进酒肆坐下,宝宁要了一桌的饭菜,准备大快朵颐的时候,就见几个小乞丐结伴而来,但没有进正门,反而是躲在一边沽酒的地方,安安静静的站着。那边沽酒的小娘子看见他们就笑了,回手从酒桌子下面磨出来一个晚来,让几个小乞丐挨个过去,就把碗里的东西往小乞丐的手里倒。 不干净,但干净得不能更干净。 小乞丐们笑嘻嘻的跟她说话,她也笑着答应了,之后又起身往帘子里面走,不多时回来,手里拿了几个黑黄黑黄的饽饽,丢给了小乞丐们。 宝宁不曾听得他们说什么,但是原主懂得唇语,他也看得懂了,知道那小娘子问他们:「今儿怎么多了个人?」 他们笑嘻嘻的推出多出来的那孩子,给她看,她便回身去取了饽饽来,还说:「人家比你们可要俊俏得多了呢,你们别欺负人家,瞧着就是好人家的孩子,这年头啊……」 那好人家的孩子,长得好看,人也端正,手里拿着饽饽,笑容腼腆,但一双眼睛精光四射—— 「金刚!?」 是熟悉的人了! 森玻金刚。 原主苏月宁的大儿子,被龙志峰抓走藏起来的小男孩,现如今已经过了两年,长相的确是有些变化的,但是……不得不说,母爱的确是过分可怕的,就算宝宁不是原主,他也能从原主留下的情感跟记忆里找到两个孩子的模样,从小到大,绝不会认错。 作者有话要说:  【虫】 第39章 和亲公主(5) 什么叫踏破铁鞋无觅处, 得来全不费工夫? 眼前的情况就是。 森玻金刚,原主的大儿子,一个八岁半被迫离开父母现在刚满十岁的男孩,就这样跟占着原主身体的宝宁, 见面了, 而这大儿子身旁占着的,竟然是一个身穿着一身工装的女人。 女人微胖, 脸蛋圆圆的, 浓眉大眼, 皮肤雪白, 眼珠子颜色还特别浅,正面看不见鼻孔, 胸大细腰翘屁股的,要是进娱乐圈,估计得减个二十斤, 但是在日常生活中, 可以说是少见的美人儿了, 尤其是肤白这一点, 这种白到发光,太阳一晒就闪闪亮的, 几乎可以说是太少见了, 而且不偏冷不偏暖——宝宁看着这女人, 心里差不多就有数了,这大概就是龙志峰的前女友了,在未来的那个前女友。 虽然不知道为啥这个前女友也会出现,但是出现就比不出现强。 尤其是这前女友是真的有本事。 原主虽然留给了宝宁记忆,但是《大道秘籍》却给了他更多的信息, 虽然没有告诉他这个前女友会穿越过来,但却告诉了他前女友是个真正的踏实肯干的女人,名牌大学毕业之后见不惯职场潜规则,最后回老家做买卖又是一包一包的货自己亲自扛,说起来确实比嘴上一直叨叨要接收生意却一手不伸的龙志峰强得多了。 这也是前女友会跟龙志峰分手的原因之一。 宝宁个人是蛮欣赏这个前女友的,至少她有一身的力气,这身看起来微胖的身材,人家脂肪下面全是肌肉,真说起来,她力气还真的比龙志峰大……很好,又绕回到龙志峰为什么连个软饭男都做不好上了! 真让我为你感到悲哀! 宝宁痛定思痛,决定与这个前女友联手,收拾好那个倒霉的龙志峰。 说起来,前女友也没有被龙志峰的降智光环给降智,他也没有,原主也没有,之前那个小乞丐认识的人也没有,那么……森玻金刚这个便宜儿子呢? 如果森玻金刚能不被那个种马男诱惑,那就差不多可以确定这个降智光环是可破的了。 宝宁其实也有点担心森玻金刚会被降智,毕竟原主的孩子虽然不是任务目标但毕竟也是原主的孩子,他能多照顾就多照顾才是真的,哪儿呢还把人给往火坑里推呢。 所以,宝宁想了想,决定去多几个实验。 倒也不是他不想马上就把龙志峰弄死,但是弄死了龙志峰,之后的问题又会显露出来,所以他打算做几个实验来看看到底什么情况能破除降智光环。 说真的,这降智光环真的是让人震惊到虎躯发抖。 谁能想到啊……这个世界的平行小世界竟然会把降智光环跟种马男还有空间一起丢了过来,真是可以可以,让人震惊……凭藉这些还真的搞起了战争,但是这战争毫无意义,一没有让种马男朝着社会形态上去改,二没给带来任何科技进步,就凭着空间里的粮食跟降智光环让人跟着他混……说实在的,宝宁觉得不是种马男太惨就是隔壁的平行小世界太惨。 第68页 就么个情况,还妄图侵占这个世界的天道,这平行小世界是在想peach啊! 之前他经歷的第一个世界属于是新手村,一般新手村的世界是比较安全的,但是在宝宁看来,虽然安全,但那个世界并没有石乐志,毕竟那么多惦记原主的男人里也就只有一两个敢下手,其他人虽然惦记,最狠的不过是嘴里花花,甚至大都是嘴上都不敢花花的,同样的,美貌也为原主迎来了对她别无所求就十分好的人,而且也无关男女关系,这就是正常人的世界里出现的那么一两个「碰巧」,于是导致了原主无法成为提升世界的契机;第二个世界更是如此,算是世界提升的节点上,原主一样是有众多爱慕者,但也还是只有两个人下手,结果最后原主黑化了;而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有毒啊! 这个世界原本的轨迹看起来很正常,但是跟它平行的小世界……这是什么有毒的种马yy同人幻想世界啊?! 宝宁把这一桌饭菜跟森玻金刚还有于沛聪一起分享了,由于原主跟儿子分别也有两年,所以他也找好了理由来说明跟原主的不同之处。 「这两年我也想过了,我有什么值得他喜欢的,我改。」他嘆口气,说得很无奈,「结果没什么用处。」 于沛聪也很认同他的话。虽然这句话有点儿耳熟,但是于沛聪并没想那么多,毕竟穿越一个就是奇蹟,穿越两个算是她强求的操作,穿越三个那大概就是世界崩坏了。可眼瞅着这个时间段上的几乎可以算是「女主」的女人并没有被「世界恶意」安排的「男主」所迷惑,那也就是说这个世界毕竟也有没崩坏的人,所以于沛聪理所当然的自动脑补了一些虽然不是真相,却略微有点靠谱的「真相」。 宝宁也就是利用这种脑补才没露馅。 他本来也不会在这边时间太长,故而不用担心那么多,只等着把种马男一解决,他就能离开,当然也就不想还要跟原主的儿子女儿解释那么多……没必要。 三人坐下吃饭,一边吃,宝宁一边把他知道的能说的消息告诉给二人:「现在我身边的金平子也叛变了,她昨个儿跟那龙志峰可是大被同眠,睡到今早都没回来见我,大约也是要做他的夫人了。」 「那丫头怎么能……」森玻金刚顿时惊讶到说话都说不利索了,「她……她不是……她可是……」 「她是我当年从刽子手的刀下救下来的。」宝宁替原主说,「那丫头当年才十岁,被人强迫,随手抓了石头敲死了恶徒,被当时的南原府都判处斩首,我当时正好路过,问清了事情来龙去脉便救下了她,她感激我,就说要在我身边报恩,故而一直做我身边的侍女做了六年,这些事你也还记得。」 何止是记得,简直记忆犹新啊! 森玻金刚算是个天才,记事早,也记得牢。 「那她还这样做?」于沛聪义愤填膺起来,她倒是没听说过什么金平子,估计是史书上也不会记载一个和亲公主身边的侍女,但是这种故事如果在未来,那算是很值得人赞扬的一齣好戏了,本应该是知恩图报,皆大欢喜的剧情,怎么半路来个急转弯? 宝宁没回答这个问题,只是略带无奈地看向于沛聪,于沛聪也只好消了脾气,挫败地瘫回到座位上,憋了一肚子的气,小声嘟囔道:「我就知道,我就知道这事儿不是什么好事儿,不然也不会有什么穿越不穿越的,就算是穿越了,也不会给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整成种马男!」她拍了下脑门,开始说自己的来歷——这倒是跟给森玻金刚说的差不多,都是没说穿越的事儿,只说了自己与龙志峰之间的过去,揭露了一下龙志峰曾经的破事儿。 「母亲,这就说明那龙志峰确实不是一个好人,他说的什么带着穷苦百姓起义,要人人有饭吃,可结果呢?」这小金刚才十岁,却已经十分有大人的样子了,他指了指一边沿街乞讨的小乞丐们,「这就是人人有饭吃?」 宝宁摸了摸森玻金刚的头,对他摇了摇头,说:「人人有饭吃这个目标太大,金刚,我们要切合实际,我当年是在森玻各个地方都建造了养婴堂,如果不想养的孩子或者是养不起的孩子,就送到养婴堂去,女孩子十二岁就可以入宫做宫女,又或者去给人做女佣做侍女,男孩也是十岁就可以去做些跑腿的活计,又或者是去做学徒,做僕从也行,到了十八岁他们便可以自行婚配,但是做爹娘的,若是不要这孩子了就不可以认回,这些孩子若是想要出家也可以,但出家人也要自己种福田,这些都是好事,可是难免也有不想劳作的人,这些人就没得办法了,只是挨日子罢了。可是老人,若是无儿无女,是真的无处生活的,这个就要你来想办法了——我会把森玻国带回来,但你要带它往前走。」 一边的于沛聪一听,顿时来了精神:「我知道有什么办法可以让老有所养,但是现在这个情况还做不得这些,其实那龙志峰也知道,但是他有十年时间,根本就什么都没做!」 怎样获得一个女人的友谊? 跟她坐在一起吃吃喝喝并跟她一起吐槽她吐槽的那个人。 于是,宝宁就获得了于沛聪的友谊,并收穫一个假儿子想要復国外带治理好国家的真情实感。 三人吃完了饭,宝宁又跟着去在人少的地方走了走,一路走,又一路谈了谈要怎样才能找到森玻那罗以及怎样去处理龙志峰的事儿,直到天色渐晚,宝宁这才拿着那些药材要走。结果,于沛聪却忽然想起来了什么,叫住了他:「公主,我这里有药,你拿去等龙志峰喝酒了就给他吃!」 第69页 宝宁一看,虎躯一震。 他没敢从左到右读,只从右往左念:「囊胶孢头?」 于沛聪点头:「对,这玩意是好东西,多给他吃点,要他喝酒,多喝酒,最好是最烈的酒!」 有趣的事儿就在这儿了。 那龙志峰不知道好好的治理国家,不会把未来的知识用在建设祖国上,偏偏会这些真正的奇技淫巧,人哥们儿竟然把蒸馏酒给整了出来,说是给军队用,结果全都用在了饮宴上了,行吧,也算是用在军队上了,军队的庆功宴也算! 宝宁从于沛聪的手里拿过了整整三板的一块钱一板的头孢,真的对这个女人的携带能力冒出了一个极大的问号。 于沛聪憨憨一笑:「出门在外,还是在野外待一夜的,什么都要准备一些。」 宝宁点点头,觉得她这话也没错,他当年要是出门在外的准备充足也不至于会被杀,所以说,一个巨大的双肩背包真的是非常重要的出行必备物品,那些时尚小包出街虽然好看,但本质上不适合出行啊! 真实失策! 拿着头孢,带着那些药,宝宁又找到自己跳出来的地方,按照之前看好的方位选好了位置,脚下发力,噌噌噌就窜上了墙头! 这世上,定然是有轻功的,他的武功应该是按照这世界里武功最高的那个人来封顶的,所以,他要稳,他可不信龙志峰这德行的人,能把真正的天下第一都划拉到他碗里,他,总是还有机会的。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更晚了,加五百字道歉~ 明天早点更!勐虎落地式道歉! ……我还是没能战胜痛经……qaq…… 第40章 和亲公主(6) 回到那个同样是抄袭出来的「碎玉阁」, 宝宁也没去看金平子一脸的惊讶纠结与得意,只是自顾自的走进了自己的房间。他刚把手里拎着的包袱放下,金平子就带人进了他的屋子,嘴里还自顾自的说:「大君, 您去哪儿了?我找了您一整天了都不见您的人影儿……您知不知道昨天真龙天子是真的想要对您不利, 我听了他说要让您屈服,心里不忍, 就冲去找他理论, 结果……结果……」说着, 金平子这丫头竟然还哭了起来, 真的是绿茶得可以,让人瞳孔地震, 「结果就给他拉到了床上……大君,大君!」她还哭着就扑到宝宁的膝盖上,抱住他的小腿大声号啕。 宝宁真的是静静地看着她装逼。 虽说原主是救过这个姑娘, 但救她的人不是他, 他不能挟恩求报, 这没话说的, 但是……眼见着原本是个正经的正常的甚至还有点优秀的姑娘变成了这样,别说原主心灰意冷, 就是他自己, 也觉得噁心透顶。 不得不说, 降智光环虽然降智,但是在于龙志峰无关的事情上,这玩意竟然还提升了智商。 宝宁没说什么,只是一脸的无奈,安安静静地看着金平子。 金平子哭着哭着, 就觉得不对劲儿了。 毕竟原主比较善良……那是相当的善良啊! 可是宝宁不是,宝宁不够原主那么善良——都是善良,原主不知道真相之前是真的善良,又因为金平子这姑娘的遭遇,对她多有关照,自然是不捨得这丫头哭得凄凄切切的,但是宝宁不一样啊,他知道真相,也不觉得这丫头有什么好哭的……明明是她早就跟龙志峰勾搭上了,折回头跟他哭,啥意思?还想要男女通吃咋的?还是说要让他对龙志峰死心,但又想要他去找上龙志峰,这啥意思? 虽然是个对人类无感的死直男,但是就因为是个对人类无感的死直男,宝宁就更对婊里婊气的奇怪女人有着古怪的观感。 也就是洪世贤风格的「你好骚啊」。 在宝宁看来,这个金平子就是典型的那种婊里婊气的女人,她之前没有被发现是因为之前她没有「爱情」,这种女人对爱情就是真的完全没有任何的抵抗力,为了爱情能够背叛所有。说起来……也不能说她哪里有错,但是本质上,没有任何人——无论女人还是男人,都不乐意跟这种女人做朋友。 当然也说不得这种男人是不存在的,只不过男人这样为了爱情啥都能背叛的比较少,毕竟男人在感情这事儿上,本来也就没那么强烈。 虽然不知道是好是坏,但确实不应该做朋友的。 所以,宝宁把她从自己的膝盖上揪下来,认认真真地看着她,说:「那既然你都跟龙志峰睡了一个被窝,平子,你就去跟他在一起吧,他怎么说也是个国主了,不辱没了你。」 「大君!我……我不是……」 「我这里也不能用国主的女人啊,平子,去吧,别在意我。」宝宁说得特别高尚,「我这里也不用你担心什么,去吧。」想到这金平子房里还有那么多金银首饰,宝宁直接就抓着她,往门外拽。 「大君你听我说!」 宝宁并不想听:「金平子,我这里真的不能留你了,你快快去吧,让龙志峰给你安排个地方住,做个有头有脸的夫人不是给我做下人要强得多?为了你好,你还是离开吧!」说着,他就把金平子抓着,推出了碎玉阁的大门。 咣当,把门关上,落锁。 真是……超级安静,超级爽! 宝宁高兴地哼着小曲儿,回去整理自己买来的那么多的东西。 奶酪奶皮子他喜欢,可以自己留着吃吃,而那些草药,他要好好的把它们里面的药性炼制出来,送给龙志峰一份大礼! 第70页 当然,头孢是会给他吃的,肯定得给他吃,必须给他吃啊! 只不过……直接让他走了,对他不好。 龙志峰这个人不配直接走。 且不管外面金平子怎么敲门,宝宁一转头,看向那四个侍女——他这小地方原来就给配了金平子一个侍女,估计也是龙志峰从神经病电视剧里学来的,就给「女主」配一个侍女,然后他再把侍女整叛变了,这就完成了一项壮举。 如果真的是这样,宝宁真的是觉得龙志峰有病,平行小世界的世界意识也有病。 不过,眼前这四个侍女却是看着还好,也有可能是因为她们没见过龙志峰的缘故。 「你们跟我来。」他得确定她们没见过龙志峰,没被降智,「别想给她开门,要不然你们也出去跟她作伴?」 宝宁的模样一看就是邪恶反派的样子,尤其是他那一手特别流畅的把人丢出去直接落锁的操作,这些宫女就算是平日做活的也没他这力气,所以大家都不吱声——重要的是,国主喜欢眼前这个女人,可比喜欢刚才那个金平子要喜欢多了,二人根本没有可比性,谁知道什么时候这个前森玻大君就得到了现在国主的恩宠了呢,到时候找后帐可是她们倒霉,所以这些宫女一个个的噤若寒蝉,根本就没有人提出异议。 「行吧,跟我来吧。」宝宁一挥手,让这四个侍女跟他走。 四个侍女面面相觑,最终也只得抬脚跟着他往屋子里走。 进了房间,宝宁让她们站好,自己开始慢慢悠悠的处理药材,就让她们在旁边看着,他也不说话也不吩咐她们,只是用魔法将药材里的真正有毒的物质提取出来。 等提取出来了一份毒物了,宝宁这才开口:「你们知道龙志峰原来叫王狗蛋吗?」 「!」 这个符号,就是四个侍女所有想要说的内容了。 她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宝宁继续说:「原来,在大召国都,他是在土地庙里做小乞丐的。」 四个侍女都瞳孔地震了。 宝宁看着这四个侍女的表现,觉得还有可救的必要,就又说:「我当时在土地庙施粥,见他还算孝顺,知道讨了饭菜给土地庙寄居的老人们吃喝,便对他多加照顾,但就只是把他当成一个值得施捨一点吃食的人而已,谁知道他恩将仇报。」 说话间,他又提取出了一杯毒物。 说起来这些药材都是微微有毒,但本质上可以通过跟别的药物作用变成治病良药的,但他这么弄,肯定是没啥良药属性了。 尤其是巴豆这种泄下特别厉害的药,好汉架不住三泼屎,一碗巴豆估计得拉个三五天还未必能止住泄,换成谁都要去了半条命,而单纯半斤巴豆里的所有泄下物质都拿出来……就不把人拉死也得把人拉脱肛。 真是美妙的药物。 草乌伤肾伤得很严重,雷公藤、鱼胆、关木通都是含有一种导致肾脏出问题的药物,可致癌,而且本身就针对肾脏的,能引起肾脏毒性病变,确实是好东西……不过若是慢性的,又容易让太医给他治好,所以就一下子来一堆,这就治不好了,真是好事儿。 主要是,头孢配酒,直接过去的可能性并不是百分百,宝宁需要一个百分百的计划。 其实这些药,炖汤也可以,就是太慢了。 宝宁可等不得那么长时间。 他把巴豆提出来的泄下药汁找了个壶放好,又把作用在肾上的药汁也找个罐子装好,这才站起来,看向四个侍女:「怎么样,是不是对国主很失望?」 三个侍女直点头,只一个侍女,摇头道:「国主看起来那么的英俊潇洒,他无比高大的身躯就像是一座高山,他那么温柔可亲,哪里是大君你说的这般?我是不信他是个恩将仇报的人的,也不信他原来那般落魄!」 嗯,很好,这个侍女是被降智光环给击中了。 宝宁直接把她就捆了起来,丢到一边,问其他侍女:「这丫头跟龙志峰是认识、见过、还是交谈过?见过几次?交谈过几句?都跟我说说?」 其他侍女当然不会说得那么精准,但都指出那被光环击中的侍女之前是在养心殿当差的,也不知道怎么的就给派出来了,安排在了金贵人金平子的身边。 而这余下三个侍女之中,还有两个是见过龙志峰的,并没有觉得他哪里好了,只是都是在宫里当差,该做到的要做到。 所以说,对话很重要。 而且……对话的内容是不是也有关呢?是说话了就被降智了吗? 宝宁叫来那个从来没见过龙志峰的侍女,让她去问那被降智的侍女:「你把他们对话都说了什么给我记下来,一字一句,不可漏分毫。」说着,又硬扯下几根布条来扎到一起递给这侍女,「她不说,就用这个扫她脚心,让她听话。」 说完,宝宁又叫另外两个侍女去看看小厨房里有什么,虽然是在外面吃了一天,但明天吃什么,总是要去想的,吃饭,比皇帝可大多了! 第41章 和亲公主(7) 第二一大清早, 宝宁没等到吃的,却等到了那个叫龙志峰的种马男。 种马男的皮相也算不得好,估计若是皮相好,也做不得种马男, 毕竟皮相好的男人, 总是不缺女人喜欢,所谓的皮相好的种马男到最后是谁被谁给祸祸了, 真的是不大好说。 第71页 所以, 龙志峰这个长得普通里还透着一点倔强, 倔强里还带着一点令人惊悚的突兀, 这,就是龙志峰的长相。 当然, 其实说起来龙志峰的长相也还是很普通的,很多男人都觉得男人可以丑,但是身高要够, 龙志峰就是这种类型的, 长得黑胖黑胖的, 头比一般人的大一圈, 之前也说过,他的头六十六工分, 赶上人二尺的腰了, 再黑点, 脸上皮肤不太好,但也是眉眼正常的,不过也因为头大,所以比例看起来有点违和,再加上嘴唇特别厚, 瞧着人倒是十分憨厚,有点老实的样子。 然而,这个人可一点儿都不老实。 宝宁是真的很清楚这个龙志峰到底有多不老实的,如果说他是个老实人,至少,一开始他不会教唆那个农家女献祭了自己的亲爹妈还有弟弟。 所以宝宁是真的对这个龙志峰没有任何好感,更不觉得这个人有什么闪光点——即使有,他那心里的黑洞也早就把闪光点给吞噬了。 龙志峰此时却是带着一点讨好的走到宝宁面前的。他一直以来都没能让这个女人给他一个笑脸,这对他来说虽然是挫折,却也是他曾经特别习惯的东西,所以他倒是没有愤怒,只是觉得自己收用了金平子,这苏月宁反手就把金平子给赶出去了,许就是对他略微的还真有点意思呢!于是,他笑得更开心了。 好歹宝宁不知道这龙志峰心里所想,不然估计会吐出来。 「苏小姐,真的是对不住了,没想到就因为那个金平子就惹你不开心。」龙志峰看着苏月宁,真的是心里喜欢极了,苏月宁长得是好,非常好——其实他自己心里明镜儿似的,在未来世界那个前女友他虽然已经差不多忘记到底叫什么了,可是那女人的美貌他却还记得,虽然觉得她太胖了不符合主流审美,却也后悔没趁着俩人还处对象的时候就先把她办了——胖虽胖,但是白啊,而且脸好,浓眉大眼的,脸蛋儿现在看着圆,但上学时候的照片上是正经的瓜子脸,小嘴儿小鼻子,大耳朵还不招风,说起来要是瘦下来的话,在大街上一走也算是上等美女了,结果他一点便宜没占到,现在还想着呢! 龙志峰觉得,没办过的女人,才是好女人。 无论是眼前的苏月宁还是之前的前女友。 而办过的女人不是不好,只是不新鲜了,虽然说不新鲜了,可女人嘛,虽然没有新鲜劲儿了,可是每一个他都喜欢啊!古人说得对,环肥燕瘦,个个儿招人疼。 眼前这个苏月宁,却是新鲜又美貌的,特别招人疼! 宝宁被龙志峰盯得浑身鸡皮疙瘩,那眼睛里带着的淫色之意真的是半点不加修饰,也难怪原主特别噁心这个人了。 龙志峰自顾自地坐下,让人摆上来一桌酒菜,说:「你若觉得别扭,我就不叫她到你面前来了,但毕竟她是我的女人了,不能叫她太伤心失望,但是这四个宫女你要是想要留下就给你留下了,我再给她安排。」说话间,酒菜都摆好,他还自顾自的拿起筷子给宝宁夹菜,「她给你赶出去,心里也不快活,你就别太计较了,我等会儿让人给你送些好东西过来!」说着,他又开始自己吃上了。 宝宁整个人都崩溃了。 这特么是个什么奇怪的人啊! 这样奇葩的人,就在他面前,带着满嘴的哈喇子,西里唿噜吃得开心。 宝宁坐在一边,根本就没打算吃这顿饭,但见龙志峰吃得开心,转手就去把巴豆提取液拿了出来,趁着龙志峰吃得开心的时候,让四宫女之一把酒拿过来倒了一杯,顺便就把巴豆提取液也直接倒进了酒壶里——也不是龙志峰没看见,而是他袖子比较大,直接遮上了酒壶口。 四个宫女里那个喜欢龙志峰的宫女是肯定想要告诉龙志峰说宝宁下毒的,但是宝宁哪儿能让她说话?直接一推就把她推倒在其他宫女身上,说:「她是不是身体不太好,你去把她带回去休息吧。」 当然不是身体不太好,而是宝宁这一推直接让她头晕目眩,身体好像是不太好了。 所以龙志峰也没说什么,拿过美女苏月宁拿过的酒壶,自己自斟自饮,好不快活。 一会儿他会更快活。 吃完了饭,龙志峰还笑嘻嘻地对宝宁说:「以后我都跟你一起吃饭得了。」 宝宁:「不需要,我自己这边能做,也别让人误会了。」 龙志峰:「哪儿会误会呀,不用担心误会,以后你要是觉得我不错,咱俩就好好的,我再把其他姐妹引见给你啊,你们女儿家,在一起能玩到一起去,省得我担心。」 觉得自己说得特别贴心的龙志峰得意洋洋地走了。 走了……走远了…… 宝宁差点儿吐出来。 不仅是他差点吐出来,其他三个宫女也是差点吐出来。 她们并没有跟龙志峰交谈,也是早就知道龙志峰到底是什么德行了,故而对他的观感就非常正常,完全不像是那些被他引诱到的女人——虽然说是宫女,但龙志峰喜欢美女,所以这些宫女选的都是好看的,而好看的姑娘们正常情况下都是在在家里比较被人捧着的,所以,她们当然就瞧不上龙志峰了——虽然说做国主是挺好的,可是……他总给人一种还不如老家种地的那些家里有上二十亩地的男儿郎的感觉,也不知是为什么。 等龙志峰一走,宝宁又把那几碗能伤害肾脏的药拿出来,等着龙志峰迴去泄下严重的时候,他就偷偷把这些药下到龙志峰那些治泄下的药里,那才好玩呢。 第72页 然而,宝能是万万没想到啊…… 一直到第三天他才知道龙志峰的确是泄下得腿儿都软了,但是,太医给他开的药竟然不是常规的药物,反而是阿芙蓉! 阿芙蓉,又有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名字——罂!粟! 宝宁整个人都吓傻了。 他是想要坏龙志峰,但是从来没有想要坏到这么彻底啊! 最最彻底的是,吃点儿点儿的阿芙蓉会调动人的忄生欲,所以……龙志峰泄下得浑身都虚脱了还能夜御二女,实属牛噼中的噼中之噼! 真的是少见少见,让人佩服佩服! 宝宁的手有点颤抖,不知道是不是该把伤肾的药一起给他下进去。 站在药罐子前踯躅了三秒,他还是牙一咬心一横,把手里的药给倒进了珍贵的药罐子里,飞身上房。 这药,不能一次下。 他今日下了药就出宫去找于沛聪跟金刚,他们早就给他准备了更多的药材。 这年头,总是人多力量大的……人越多,力量越大。 就像是于沛聪已经乔装打扮成了壮汉,去茶馆酒楼里尽说龙志峰早前的那些糟心事儿了——既然宫女们实验成功,就不愁了。 但他也不是电视剧里那些下了药就不管的傻孩子,所以就蹲在房樑上,等着看刚刚被叫走的煎药宫女回来,端走了那一碗药,端到龙志峰的床头,他还没离开,就一直盯着,盯着龙志峰把药喝下去,他这才转身运起轻功,离开这个冒牌紫禁城。 到了宫外,于沛聪又在茶楼里给众人讲龙志峰的那些破烂事。 「你说得可是真的!」有人起闹。 于沛聪得意道:「我说得可是再真没有了!不然你可以去大召国都问问去!」 「那可是有意思了,」起闹的人跟别人说,「国主不是说要讲究道德,要有恩必报吗?那他攻打森玻,还抢走森玻的大君是什么意思啊?!」 于沛聪摇头:「我若知道,我不就也是国主了吗?」 下面的人开始闹哄哄地说气话来。 大家也觉得这事儿实在是古怪得很,明明人家养了他好几年吧,而且人家当年是县主女儿,是宰相闺女,是大召皇帝面前挂了号的,跟他肯定是没有什么私情的,他口口声声说跟人家曾经两情相悦,这就很不应该了,这不就是在造谣,在破坏人家名声了吗! 于沛聪这人是个妙人,不但会说,还会唱,唱的还是特别洗脑的二人转。一句三转,九腔十八调七十二嗨嗨,这唱得可是新鲜得很,是这个时代没有的「艺术形式」。 果然,这人就越聚越多,越多就越爱听这新鲜的故事儿,顺带的也把这龙志峰前传给传扬开来了。 也好在龙志峰本人现在比较担心的是泄下的问题,也因为阿芙蓉这玩意麻痹人的神经,大家也不敢跟他说这事儿,所以……民间百姓这种,龙志峰的声望是越来越差,直到负数。 第42章 和亲公主(8) 从于沛聪手里接过这几天里她跟金刚断断续续买来的针对肾脏的药, 宝宁直接就找了个炉子开始提取浓缩液——把浓缩液装进羊皮口袋里可比那么多药材好携带多了,他可不想扛着那么多药材翻墙,目标太大。 森玻金刚本来还十分想念自己母亲,见了宝宁也没想那么多, 真的以为是自己母亲, 想要多多亲近呢。结果,宝宁差点没尴尬死自己。 不得不说, 这尴尬的事情以后还会遇到, 毕竟除了森玻金刚, 还有比他还小的森玻那罗呢! 想到这里, 宝宁整个人都有点自闭。 他也不是说自己没做给人当「母亲」的心理准备,但是这心理准备只是心理准备, 就是真的要生孩子给人做妈这事儿也会在孩子出生之后开始变得让人暴躁抑郁甚至逃避的,何况他面对的这个情况……真的不是他以为自己做好准备那就是做好准备的! 宝宁深吸一口气,把金刚从自己怀里拉了出来, 语重心长地说:「金刚, 你要记住自己的责任, 还有, 你在外面也要留意,多多关注这边是不是有什么人出入, 指不定你妹妹就在这些人的任务里, 你要多多在意。」原主记忆中, 是森玻那罗到十二岁之后才被带回到宫里见到那个种马狗男人的,现在估计才六岁的小姑娘还被养在外头呢! 不过宝宁也很不爽。 这《大道秘籍》给他的剧情以及原主给他的记忆里关于种马男的资料倒是齐全,但却根本不给他原主儿女在哪里的消息,也不给他之前的那些旧臣的情况,真的令人很是头秃啊。 好在, 现在在眼前的儿子还是贴心的。 森玻金刚马上就擦干净了眼泪,一脸坚定:「儿子记住了!母亲!儿子一定会找到妹妹!」 宝宁略带慈爱的摸了摸这便宜儿子的头,心里还是对自己这种行为做出了鄙视,毕竟,人儿子的亲妈已经离开且再也不会回来了,他在这里鸠占鹊巢的给人当妈,真的是太羞耻也太不要脸了点儿……这么好的孩子,他何德何能啊! 心理上还是觉得自己有点对不起这孩子的,宝宁就越发的想要对孩子好一点,再看旁边的于沛聪小姐姐,这姑娘虽然三十几岁了,但由于没有男人拖累,还是长得很年轻的,跟十几岁的小姑娘是比不了,但也看着不像是三十好几的人,没有皱纹没有褶子,而且身材高大,肌肉结实,真的是妥妥儿的练武好材料! 第73页 这样一想,宝宁就有了点儿心思。他的武功,也不知道能不能传给这姑娘。 照着他的想法,如果完成了任务,他离开这方世界的时候于沛聪不能离开还留在这个时代,那会武功不但是自保,也可以成为原主儿女的助力,更可以青史留名,最重要的是,这武功能让她做她想做的事——即使这个时代对女人还算宽容,但这个宽容也是有度,这个度就比较让人不爽了。 许是做了两回女人,宝宁自己对女人的看法已经变了很多——即使一开始他对女人的看法也没那么多有毒的「癌症」,但总归还是会被社会大环境影响,这是不可避免的,现在要他说的话,他觉得这就叫「时代的局限性」,即使在达到了共产主义也未必不会存在。 所以说宝宁的心态就比较好,很快就原谅了自己的局限性,决定还是实干兴邦好一点。 传授武功这件事提上日程,宝宁又拎着那一皮囊的浓缩药汁回去了。 不过,等宝宁白天教了于沛聪怎样去跟人真人快打之后晚上回到宫里,却发现宫里的氛围有了些变化。 这也不是说忽然间就有气氛变化的,但是说起来……这变化还是真的挺大的,就好比之前这假冒的紫禁城里那是真的人人都爱龙志峰,就差把他当成白天的太阳夜晚的明月,那只要有他的地方,但凡哪个雌性生物与他在一起相处超过一刻钟,顿时就要把自己的智商跟理智全丢了,只是满心满眼全是他,说让她们献祭自己亲爹妈也是可以的,可是……可是这几天宫里的氛围就比较轻松了,没有了那种为了龙志峰要死要活的感觉。 就比如说,有的宫女会为了龙志峰私下里互相掐架,甚至有害死人的时候,但现在这种事就没有了。 后宫一片和谐,宫女们之间关系也缓和得太多太多,甚至连那些为了龙志峰而入宫的惊才绝艷的男人们也都开始往外走了。 这真是个令人愉悦的认知。 也许是因为巴豆神奇的作用,也许是因为他给龙志峰下药下到肾不能用引起的连锁反应,反正不管是哪一种,这都是好事。 当然,宝宁自己倒是比较倾向于后者的。 因为龙志峰的降智光环本身就是依託于他首先得是个有忄生功能的男人的基础上的。 尤其是那些五大三粗的男人见他是纳头便拜叫大哥,而女人则是直接软了骨头叫好哥哥? 有本事他们叫姐姐啊! 所以……宝宁自己倒是觉得这直接针对肾脏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了。 当然,他本人认为,对于所有种马男,都该直接对他肾脏下手,只要他们肾不好,那一切都好了。 宝宁再一次确认了自己购买的药材以及提取出的浓缩液确实很有效——当然他肯定不会自己吃的,就算是原主不回来了,他也不打算祸害原主这挺好的身体,而且,对于原主的身份,他自己是另有打算的。 于是,一连下了一个月的勐料,那龙志峰的泄下之症倒是好了,可惜的是,他这个人的下半身是彻底废了,那玩意软趴趴,不管跟谁都玩不起游戏了……宝宁毕竟是男人心理,还专门去偷看了一下,发现那玩意实在是够小,也不知道龙志峰到底是怎么有脸做种马男的。 虽说宝宁现在是住在女人身体里,毕竟他是个男人,男人嘛,总是对比大小有点想法的,结果……被笑到的宝宁回到自己的那个碎玉阁里,笑得眼泪都要出来了,这下子倒是好了,全宫上下都知道龙志峰不好使了,且龙志峰的能耐也确实不行,他并不能真正的控制好他凭着自己的光环跟空间建立起来的真龙国,因而,宝宁的计划就要越发的简单容易,尤其是在外面有神队友的时候。 时光匆匆,又是两个月过去了,在真龙国的东边竟然拉起了一支队伍,直接剑指真龙都城,而带领这支队伍的,竟然是之前森玻国的太子森玻金刚! 这就是大事儿了。 虽然下面是废了,但龙志峰还觉得自己仍旧得天道宠爱,废了不过是一时的,他有信心自己还能重振雄风,所以对宝宁这个森玻金刚的「母亲」自然有着诸多的要求——龙志峰倒是没觉得自己的魅力消减,他已经许久没有去后宫寻欢作乐了,其他女人到底对他的态度如何他也并不是很关心,反而是他最近总是去碎玉阁里坐坐,而碎玉阁里的宫女对他倒是一如既往,故而他的感觉还是欺骗了他。 这也怪不得龙志峰做人不够敏感。 本来就已经很丢人的事儿了,他刻意去迴避是必然的,而迴避就会带来很多问题,这是他本就不是那么细緻的观察力带来的问题,真实与他的个人能力息息相关,之前有降智光环在,在不面对他的时候,那些男男女女都是人中龙凤,自然会帮他摆平一切,可是现在光环失效,他还能如何?! 惨,是真惨。 该,也是真该。 不过,这一日,龙志峰还是带了个六七岁的小女孩过来的。 宝宁看了看女孩儿,心里就明白这是原主的女儿那罗了。森玻那罗在原本的世界线里会是回到大召做了一世平安富贵女侯爵的,她没有真正的走向朝堂也没跟任何高贵的血统联姻,反而是做了一个女商人——因她本就出身高贵,皇帝只好给她封了个女侯的名头,她顶着这个名头,与自己的同胞哥哥一起,做了沟通西北各国的纽带,也是个名留青史的女人。 第74页 而在被龙志峰带歪降智的世界线里,森玻那罗竟然被龙志峰收了,做了他的后宫之一,最后也是帮龙志峰敛财。 真实令人恐惧。 「苏小姐,这是你女儿,我给你带来了。」龙志峰还觉得自己特别君子,特别有气度,整个人透出一种奇奇怪怪的模样来,声音也有些中气不足,「我听说你儿子金刚在外面扯了旗子要造我的反,苏小姐,为了你女儿的平安,你得去劝劝他啊!」 宝宁急忙拉过女儿那罗,趁着龙志峰没看见的工夫,在她的手腕上找到了一颗小小的胎记,确定了这就是森玻那罗之后,假装出无限感激的模样来,说:「这是肯定的,我当然会劝金刚不要劳动民众,不但劳民伤财,还祸害藏生……但是,光我这样去劝说还不够,毕竟他年少气盛,我觉得我一个人去说,也未必能震慑这孩子呢!」 森玻那罗一边听得眼睛都瞪起来了。 宝宁赶紧把手放到小姑娘脸颊上,让她看起来不是那么生气。 宝宁又说:「所以,我想请龙先生跟我一起去,你不是称帝了吗?御驾亲征不是更好?」 这话,简直说到了龙志峰的心坎里! 龙志峰现在正在找恢復下面的方法,而他空间里倒是真的有记载,说是战斗能让男人重振雄风呢!只要他能真正的战胜十个男人就能重振雄风,而现在,他正缺了这样的契机。 于是,真龙三年,龙志峰,带着真龙国的十万兵马,御驾亲征东果一地。 东果,便是森玻金刚起义的地方。 第43章 和亲公主(9) 要说龙志峰这个人原本有这么傻那是肯定不可能的。 在未来的那个没有穿越的龙志峰虽然因为自己家里三代五代单传什么的, 整个人都有一种长了丁丁就很牛逼的气息往外散发,但他毕竟是不受欢迎的,没什么人会觉得他哪里出奇冒泡了,自然也就让他自己没那么强大的自信。 没有那些莫名其妙的自信, 人就会正常一点。 即使他自己觉得自己哪儿都挺好, 可他心知肚明在其他人眼里,他比普通还差点儿意思呢! 那个时候的龙志峰还是比较现实的, 这也是为什么他想得那么美却还是努力追求到了于沛聪的原因。 但是到了这个世界之后就不一样了啊! 龙志峰这个人忽然之间就成了万千少男少女的梦中情人。 一开始, 他虽然觉得自己虽然是穿越者, 有可能是气运之子, 更有可能是世界的亲儿子,就差不多是真正的男主角这种的……但是他还是真没想过自己只是动动嘴皮子就能让那些男男女女为他抛头颅洒热血的啊! 事情, 还真要从他第一个收的农家女高翠儿说起。 高翠儿虽然说只是一个农家女,但其实却是一个有钱的农家女,她家里有着五十亩地, 父母能干活, 弟弟年幼, 家里还雇了好几个人帮忙干活, 就是她自己,也有一个在家里帮忙做老妈子的女人算是给她又当丫鬟又当嬷嬷的, 日子过得也是挺好。 可就是这样的好日子, 高翠儿竟然就觉得过得不开心了, 最后还把一家子人给害死,又嫁祸给了家里的几个长工,说起来是真的十分奇怪的,但宝宁所知道的,却是因为当时原主拿着手木仓打伤了龙志峰, 龙志峰气不过,带着伤跟几百号人逃到了高翠儿家所在的村子,因高翠儿家是最高的墙,他就真的硬去敲门求收留——结果,这几百号的人带着刀木仓棍棒的,高翠儿的爹又不是疯了会让他们进门! 当然,这必然就让龙志峰十分不满了,他觉得自己这又是被小瞧了啊! 于是,又是一肚子的怨愤,觉得这高翠儿的爹妈是狗眼看人低,觉得他落魄,不肯付出一丝一毫,真实可恶,他若是有本事翻盘,一定要让这家人刮目相看,若是能让他们倒大霉才好,到时候断头台上哭着扒着他的脚后跟喊后悔,那才爽呢! 龙志峰真的就是这样想的。结果,却不曾想与他交谈了几句的这家女儿却对他倾心了,还十分认同他的话,甚至为他跟自己父母争执起来。这在龙志峰看来,那就是高翠儿的父母要卖女儿的意思了——要知道,于沛聪自带五十万的嫁妆要彩礼都被他认为是于沛聪家不要脸是卖女儿呢,何况这高翠儿父母并没打算依着女儿的想法让她嫁给龙志峰,更没打算给龙志峰这个「准女婿」提供任何便利,这简直就是恶毒父母啊,是不管女儿的死活啊,是要卖了女儿给儿子做娶媳妇钱啊! 龙志峰就这样跟高翠儿说的,哗哗地给她洗脑,还真的就给这丫头洗得脑子里干干净净的只有他说的话了。 所以,高翠儿也不知道哪儿来的本事,直接一把火烧死了自己家里人,硬说是外面来的匪徒做的事儿,而教唆她做这事儿的龙志峰则成了打跑匪徒的英雄,她也要在亲人七七之内跟龙志峰成婚,免得有人来强占家里财产。 高翠儿当时真的是给龙志峰说得,什么都信了,也就做得出这样的灭绝人性的事情来,就好像是被怪物附体了一样,她的脑子也是不能用的,只龙志峰说什么是什么罢了。 而这时候,高翠儿却越来越觉得痛苦了。 她觉得之前的自己并不是自己。 还真的不是高翠儿推卸自己的责任,她真的就觉得这些年来,自己就像是被关在了自己的身体里,即使她对这些年的事情有记忆,但却感觉得做出那些事的人绝对不是自己……她觉得,自己就像是被怪物附体了,而真正的自己只是有记忆,却绝不是做出那么丧尽天良的事情的本人。 第75页 而这时候,有这种感觉的人绝对不仅仅是高翠儿一个人。 很多人都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他们觉得自己之前明明不是那种样子的,却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那样了……明明龙志峰这种人对他们来说算不得是什么的,可是…… 最惨的,其实是那些本就龙凤之姿的男人,他们为了金宫接近龙志峰,甚至接受了做宫人这事儿……真的是,太惨了! 然而,这些事情,龙志峰哪里在意呢,他又不能去后宫了,后宫的那些爱上他的男人也是一样——所以,他只想着去劝那森玻金刚不要叛乱,免得生灵涂炭,别的倒是不重要。只要他能嘴上让森玻金刚心理防线崩溃,他就能杀死这小破孩子,然后再打死几个他的追随者,恢復雄风,最后再把苏月宁跟森玻那罗都收入后宫——真是美滋滋! 龙志峰的想法,宝宁心知肚明。 宝宁觉得噁心,但又暂时得忍。 真的是太惨了! 不过,这样的惨状很快就得到了解决。因为龙志峰在准备了足足有十天之后,就带着宝宁跟那罗一起,去攻打东果了。 这一路上大家勉强相安无事。 龙志峰完全不知道,他一出门,老家就有人计划谋反了。 龙志峰更不知道,宝宁就是让他无能的罪魁祸首,而且……大家都认为他应该继续无能下去,最好是一辈子无能。 所以,宝宁也是趁着这几天的工夫,自己慢慢地给自己磨出了一把特别锋利的镰刀——不怪他不去直接买一把利剑之类的东西,谁能想到龙志峰这个人竟然也是有点脑子的,因为自己就是作死造反出来的,也就担心旁人造他的反,故而,他竟然也学了某个歷史时间段的暴政来,让民间不许有铁器,也就是说,农人要割麦子,得几户用一把镰刀,卖猪肉的刀也要有记录也要跟人共用,至于平日里,切个什么东西,只能用锋利的竹片木片来代替了——这龙志峰就是这样控制着东西,没得办法,宝宁只好托于沛聪寻了一把报废的镰刀,慢慢的再磨锋利一些,再锋利一些。 镰刀半月形,这用来环住什么割下来那是最灵巧不过的了。 「母亲!」森玻那罗见宝宁把镰刀用布包好,也小心翼翼地过来摸了下,「母亲,我们能见到兄长了吗?」 宝宁点了点头,对女儿的问题,他从来都是有问必答的,即使很多问题不适合他来回答,甚至依照一个男人的想法来看,那些问题根本不该回答,但他还是努力去思考去回答,其中还包括生理期的问题——最悲哀的就是这个问题。之前第一个世界里大约也是因为营养不良,所以当时的原主宁向红并没有生理期,当然他也听说过那时候的女人十七八岁才有生理期是正常,但是现在这个身体就不一样了,现在这个苏月宁不但有生理期而且还特别健康,之前他自己没意识到,结果龙志峰把女儿森玻那罗带过来之后,没几天,他就被那罗指着屁股大叫说「母亲要流血而死了」,真的是差点没让他当场去世。 之后给小那罗讲解生理期的问题,虽然尴尬,但却并没有那种窘迫又羞恼的意思了。 可以说,宝宁彻底体验了一把完整女人的身体……他自己的。不过自此,他也决定放飞自我了,教育小孩是这样,对他自己也是这样,何必呢,遮遮掩掩躲躲藏藏,最后能落个什么好?不如放飞自我! 「那……」小那罗眼珠子一转,「母亲,我们也能一家团聚了吧!」 宝宁又点了点头。 森玻那罗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之前恶人找人把我放到乡下养着,好几个盯着我,我原本是没什么想法的呢,后来才有人慢慢告诉我是怎么回事……结果告诉我的那个人在我被带过来的时候也被杀了,母亲,到时候我可要把恶人也来一刀的!」小小的女孩,此时已极具铁血手腕的意思了。 不过宝宁倒并没有直接就支持,反而又问了她好几个问题,毕竟他现在是她妈,母女嘛,说话也好听,宝宁也知道这孩子不是见谁都想要砍两刀的,只是知道龙志峰是祸害她家人的兇手,杀了她亲爹,又祸害了她的国家,才觉得要多来几刀让他痛苦。 「那到时候你再选择该怎样去作吧,许见了血就怕了呢。」宝宁倒是不阻止也不支持。 就在这「母女」联络感情的时候,龙志峰的御驾也道了东果一地,就地扎营。 次日,龙志峰上了高台,对着对面的叛军大声叫阵。 真的是脑残电视剧看多了,哪里有谁家国主出来大声叫阵的? 宝宁跟女儿那罗被押着也一起在高台上,不过他倒是一点不担心,就站在一边抱着女儿看着龙志峰表演。 龙志峰那叫阵也的确是从电视剧里学来的。 只见他深吸一口气,大声骂道:「咄!对面的黄口小儿你听着,快快放下兵器,朝我三跪九叩,求我饶了你也就罢了,不然的话,我让你血溅当场呀!」说着,还真的拿起一边的弓箭去拉弓弦。 那弓弦是有重量的,哪里是随随便便就能拉开?尤其是龙志峰眼睛大肚子小,给自己安排了十石重的弓!这十石重不是说这弓有十石,十说这弓弦拉开需要十石的力气,一石就往最少了说也是六十斤,往正经多的说那是一百二十斤呢,这十石弓哪里是龙志峰能拉动的?这不就是闹呢! 第76页 可惜,龙志峰盲目自信啊! 第44章 和亲公主(10) 龙志峰的盲目自信让他整个人都在死亡的边缘来回试探, 以至于他没发现,对面阵营中的那个全副武装的将军,其实就是他在原本未来世界里的前女友,更没发现的是, 在他旁边应该瑟瑟发抖的母女俩一点没抖不说, 还一副看好戏的模样。 盲目自信的龙志峰拿起重弓,然而, 他没能拉开。 不过这不是什么大事, 他认为自己很快就能拉开了, 只要他能够战胜眼前的这支叛军, 他就能成功。 然而,宝宁不会让他成功的。 宝宁手里的小镰刀已经时刻准备着, 现在场面还不够热闹,他得稍稍再等等的…… 果然,等金刚那边的人也都出来了, 甚至旁边还有不少被叫来围观的吃瓜群众——这里面宝宁认识的就有好几个原来森玻国的大臣, 还有不少人看起来下盘特别稳, 瞧着就必然是大有本事, 估计应该算是武林高手那一类人,还有其他的各种各样的人奇奇怪怪林林总总……也不知道于沛聪跟森玻金刚是怎么把这些人全都招来围观打仗的, 但宝宁已经是个成熟的穿越者了, 他有自己的想法。 那边龙志峰得意地把手里那张弓放下, 随手掏出那把木仓,对准了森玻金刚,喊话:「你敢不动吗?」 宝宁刚开始还觉得挺恐怖的,结果等龙志峰说话了,他瞬间就忘了恐惧, 满脑子都只有「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的魔性回放——而龙志峰那样显然就是打木仓不准,这木仓之前是原主偷走过,后来龙志峰又抢回去了,而原主拿着木仓十分精准,这龙志峰还得要求人不要动的……真的是太废了! 龙志峰还在得意,宝宁却已经不想要等了。他手里忽然多了一把小镰刀,直接一刀就割断了龙志峰的腰带,又一刀就把他的袍子割开,直接让他掉了裤子又从腰往下丢了袍子下摆! 真是……令人惊奇! 三军阵前,一方主帅露了丁丁,这可是丢了大人了。 而且,不仅仅是露了丁丁,还露了屁股,这一下子,就显得非常的清楚明白了。 什么清楚明白? 当然是这龙志峰废了这事儿清楚明白啦! 这年头,是个男人就恐惧自己被女性化,这个恐惧持续了几千年一直存在,而丢失了凸起的那部分就代表了女性化,尤其是那部分不但是开始软弱变小,就连两边的圆球体也开始萎缩,这才是最可怕的事情。 要说龙志峰为啥之前不恐惧,那是因为之前他觉得自己可能会恢復,会通过神奇的手段,通过他的神秘恐惧恢復,所以只要不被发现,那就代表他雄风依旧。 但是现在……他的雄风没了。 不仅雄风没了,而且是人人知道他的雄风没了。 就在这一刻,远在京城中的许多人都觉得一阵清风拂面,瞬间,脑子就清醒了许多,再睁开眼左右四顾,竟然觉得自己这些年来就像是被下了蛊一样,又疯又傻,蠢出天际。 这许许多多的人原本也是人中龙凤的,他们原来有学文的习武的也有文武全才,女人们也是本来有身份地位,也是胸有丘壑的,结果忽然一夜之间就像是着魔一样被龙志峰给俘获了,他们就没有一个人会正常的去思考,会觉得龙志峰是个没什么本事的普普通通的人甚至品德还低劣一些……他们就没有一个人,正常! 这对于留在真龙国的伪紫禁城里的人来说,真的是莫大的耻辱。 没有人能够接受这个,他们本来也不需要这样跟人「分享」一个人的…… 龙志峰并不知道现在这个情况对他有多危险,就像是宝宁完全不会给他任何一个清醒的机会一样。 尤其是此时此刻,龙志峰这边的军队也都恍恍惚惚的,脑袋正常了起来,而龙志峰却完全不知道。 「你……你怎么敢!」龙志峰一手抓着裤子,另一手搂着袍子,眼睛瞪着宝宁,恨不得能把他瞪死。 但宝宁却不在意。 他得意地笑道:「我就觉得你不正常,本来打算是给你下点药直接药死你的,结果我仔细一想,直接药死你可多麻烦呢,要是你这莫名其妙像是蛊毒一样的体质再把身边的人给蛊惑得不能对你忘情,那怎么办好?所以啊,我就想着,还是得多下手试试看。」 龙志峰顿时瞳孔地震。 宝宁笑道:「对啊,你之前被我给餵了巴豆,可惜你却不知道啊。」 龙志峰气得手都忘了拽着遮羞布了。 然而,他的雄风越完蛋,对他嫌弃的人就越多,这个光环……似乎逆转了? 不过到底逆转与否对于宝宁来说并不重要,毕竟对他来说这光环真的是一点用都没有的,他只需要利用原主的身份,直接把龙志峰拿下,把他直接拽下墙头,再打开城门迎接原主儿子森玻金刚进城就可以了,至于龙志峰手下的这群人,因为逆向光环的作用,他们一个个的都开始厌恶龙志峰,反而觉得宝宁可以追随,形势,瞬间就转了一个个儿。 至于更严重的那就是这边军队整合之后往真龙国腹地挺进的时候,那边真龙国国都也开始组织人手,决定颠覆龙志峰这个伪国家,开创新世界了。 趁着真龙国这边乱起来的时候,大召也开始集结军队,准备把丢失的土地打回来。 宝宁倒是十分理解那些真龙国国都那边开始组织人手的人。 第77页 他们原本都是被降智光环影响的人,现在他们再想要回到原来的生活之中是肯定不可能的了,但是如果不回去,他们又绝对不可能接受「真龙国」的生活,所以组织人手扯一张大旗开始为自己争夺一片土地是最基本的诉求。 尤其是其中还有好几个公主,且不说这公主都是哪儿的公主,她们原本生活不错,也是各有未来的,结果因为龙志峰自带的光环变成傻子,有的还坑害了自己家人,还有坑害自己国家的,这样的她们,回去之后必死无疑,还不如留在这边拼死一搏,指不定能拼出个前程。 至于那些男的就更是无路可退了。 这可真的是一齣悲剧。 不过宝宁却并没有想那么多,这些人之中有才的是真有才,只靠着爹妈兄弟的结果献祭了自己家人的那是真的献祭了,所以宝宁还是谨慎选择的——有才的有用的,他并没打算抓起来弄死,这肯定不行啊,他们虽然有错,但是……那时候算神志不清,跟神志不清的人讲理,这事儿不是人能做出来的,但是献祭了自己亲人的那些……他倒是觉得留下也可,但不至于给他们什么身份地位,就老老实实的干活工作养活自己也是好的。 最好的是,这些人需要一个发泄口。 于是,很快,这么一帮人的军队就直接跟宝宁他们的军队对上了阵。 这些人单体确实惊才绝艷的不少,但宝宁这边军队人多,再加上他本人就是世界最强战力单位,而那龙志峰的前女友于沛聪真的是个神队友,她竟然是个习武天才,虽然不能说战力最强,却在马上功夫上不输战将,尤其是她那双腿,真实结实,夹着马身,稳如泰山一般,再加上柔韧度好,力气也大,一双铁锤使唤得虎虎生威,只见她阵前一冲,铁锤出手,不砸人只砸马,这马被砸到往前一冲一跪,她即刻错开马身,另一锤就奔人脑袋去了——duang地一下,直接砸得脑浆迸裂,确实牛噼到让人虎躯一震,谁见谁怕。 她这边厉害就算了,那宝宁弓箭也是无敌的,这边弓箭远程射杀,再转过来轻功无敌,高来高去,千里之外取人首级也是可以,真实吓人。 所以说,这就是黄金组合啊! 森玻金刚简直就是一路躺着回到森玻国原来的国都去的。 至于那些被打败的原本是中了降智光环的人,此时此刻也都归顺了——不归不行,天下第一高手并没有中降智光环,而宝宁是第一高手的复制品。所以这就没啥异议,直接把龙志峰建立的真龙国给灭了,顺带着森玻国復国。 当然,復国不算什么,更有趣的是,宝宁还是划了一块地,把中过降智光环的人给集中了起来。 这些人有的是生无可恋,有的是想要弄死龙志峰,有的是十分迷茫,有的是拼命想要活下去……毕竟,他们之前的那场战争打输了,也没办法不是? 而宝宁却把他们规划了起来。 有本事的就人尽其用,没本事的就种田去,至于龙志峰? 「千万别让他死了。」宝宁说得很冷血,「他可是我们粮食的保障呢。」 没错,龙志峰自带的是一个能生产粮食的空间,而这空间本身就得通过他才能进去,之前他牢牢把握着空间,才能有足够的军粮,可是,宝宁知道这空间是很有用的啊,他哪儿能让龙志峰死掉这么轻松? 于沛聪也是一样,她一瞧,那空间竟然就是她家的金表,那玩意还有穿梭时间的功能,顿时就更生气了,她倒是有些想法的,就决定先留下来帮忙森玻金刚,帮他将这个森玻国建设好,所以使劲折磨龙志峰这事儿她是真的一点压力都没有啊! 更没有压力的就是森玻金刚了,他原来是觉得能够救了母亲跟妹妹就不错了,结果復国了,不但復国了,母亲还更有决断,直接给他来了一个五年规划,这可就非常厉害了,厉害到他都过于惊喜了,这五年计划里,从休养生息到建设基础设施,从安顿老弱病残到集中每一分力量工作,每一点都清楚明白! 「哥哥,我打算去大召!」森玻那罗这一日,找到金刚,说。 第45章 和亲公主(11) 森玻那罗说要去大召还真的不是一时兴起。 在森玻那罗看来, 她的母亲作为和亲公主,现在已经是在这一片土地上找到了自己最正确也是最适合的位置,而她的哥哥迟早要继承王位的,即使现在王位上面的是母亲, 但是也正因为王位上的是母亲, 而哥哥又不是那种不适合继承王位的人,所以如果她留下, 那么将来母亲不在, 兄长跟她就算是一母同胞, 就算她没有想要争夺王位的意思, 到最后还是会有人从中挑拨,这是根本避免不了的事情。 所以, 森玻那罗选择的是先离开这个地方,在大召给自己打下一片天下之后再协助她哥哥。 宝宁没想到的是,森玻那罗在年满十岁的这一天, 还是给自己选择了原本世界线里的命运。不过这是孩子自己选的, 而对于这个选择, 他也觉得非常不错。 森玻那罗没有森玻金刚那么大的野心但却也想要自己去闯出个名堂来, 故而这姑娘就有了去大召的想法,这个想法也由于是森玻那罗自己提出来的, 对于其他人来说, 这都不是森玻金刚的问题, 以后就是有人要挑拨,也要掂量掂量人家兄妹之间的谦让精神。 不过目前做森玻国主的还是宝宁。 第78页 宝宁没做过国主也没做过皇帝的,但是之前做过大巫,也算是带领过千把的人奔小康呢,这兽人跟普通人类是有差别的, 但是真的论好管理的程度来说的话,还是兽人要好管理得多,他们毕竟有着对大巫莫名其妙的信任,这也让宝宁能施展开手脚,而现在这个森玻国因为之前经歷过那么多破事儿,本身还是有点难以管理的,唯一的好处就是,由于那个龙志峰的存在,这国家上下,粮食是暂时不缺了。 而除了不缺粮,宝宁制定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就显得非常有意思了。 首先,他要求要扫盲下乡,并且要求废除高利贷等类似的特殊操作,这些要在五年内完成,而负责这些的人,他也没选择什么高大上的人才,反而就是让那些被降智光环弄到自宫的那些有本事的人去——既然这些人已经自宫了,又本就忧愁担心有人会拿着不是男人这事儿说事儿,那他们就告诉所有人「不是男人」不是事儿好了,这一点,这群人本来就是人精,总会想到的,宝宁也不担心。 其次,把在龙志峰折腾期间投机的人给按回去,这个也不愁,基本没有人会觉得龙志峰在位期间是什么好事,大家都想着把他的党羽按死,现在有这样的机会,怕不是都要乐疯了。 再有,就是得把世家、贵族为尊的思想给打破,好就好在龙志峰还真的做了这事儿,所以只要再安抚一下就差不多了。 至于说其他事情,宝宁肯定没打算五年内全都改过来,但是他却已经决定了在这五年之后,再改动一部分,总之,就是必须要在二十年内,将森玻国变成一个至少有资本主义萌芽的国家,即使它还不算是个很封建的国家,但说起来它本质上还是在奴隶制上呢! 扫盲,确实是重中之重。 就在宝宁这样的努力下,五年之后,森玻国虽然不能说人人都是文豪,但是在他的支持下,大家还是放开了很多发明创造的想法,一旦是有什么发明创造的东西出来,都会得到嘉奖,这些就是宝宁一直以来非常重视的东西。 此处,再由于高利贷也被严格制止,甚至国家主持成立了借贷公司并且可以以工养贷,这些都很大的缓解了百姓的压力——不说别的,龙志峰这个人肉产粮机是真的好用,宝宁是绝对不肯放弃这个人的,他也不至于残忍到说把龙志峰做成人彘之类的,只不过是见什么空间还是平行世界的天道一旦要给他点什么机会,或者是把他的下半身长出来的话,宝宁就马上给他来一刀,说起来这五年也是来了十几刀了,而龙志峰还坚强的活着,真的也算是很有毅力的人啦! 于沛聪更是替宝宁行走民间,有时候又给他查缺补漏,真的可以说是非常有用的人了。 又过了五年,这也一共是十年计划了,其间于沛聪成了太师,森玻那罗又回到了森玻国,并把森玻的那些发明创造卖到了世界各地,而金刚则是非常信任于沛聪——他已经知道于沛聪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了,一个没有根基的人,没有依靠没有亲友,她真正的能量就只能在这个世界上为了森玻的发展而努力,可以说是这世界上最值得君王信任的人。 而新的五年里,宝宁的计划也得以实现,除了让游牧民族开始种田之外,他也让人人得以开智,更是让女童也进了学堂,至于说砖瓦房、火炕、苜蓿草,这些都是寒冷的地方必备三件套,至于说牧场,他也没有关掉,只不过牧场成为了另一种职业。 森玻国的国民,逐渐的开始追逐起了更好的生活。 在放心的睡梦中,宝宁终于结束了这个世界,当他升到天空中的时候,发现森玻国的史书竟然跟他一起飞了起来,而史书上一页页翻动着,最终翻到了最后一页,那上面写着,森玻国终于在五年后有了资本主义萌芽,而森玻金刚则让森玻那罗去出使周边国家,之后又是更远的国家,最终,他联合了大召以及周边国家,打通了一条陆上的通商之路,还创造了很多类似于「快递」、「保镖」之类的职业,将森玻国壮大起来,后来直接奔西发展,成立了一个巨大的帝国。 森玻那罗也被封为女公爵,并且一律比照大召的亲王。 而于沛聪在第十二年的时候,竟然把龙志峰的空间带走,回到了原本的世界中去——这些年来,她身上的时间就好像是停止了一样,而回到原本的世界之后,她的时间才开始行走。不过龙志峰因为没有了可利用的地方,最后还是被丢给了那些被他祸害过的人,被折磨了很久之后才死,死得非常惨。 宝宁就越来越飘,越飘就越往天上飞,飞到一定高度的时候,忽然就觉得虎躯一震,再一转眼,就见那龙志峰的魂魄就也被抓出了虚空,直奔斩仙台而去。 而他却一低头,瞧见的正是《大道秘籍》。 这《大道秘籍》上这一页已经翻过,再翻,看见的则是又一齣好戏! 此间好戏名叫「斩断情缘」。 听着这倒是好听的事儿,但本质上却并不是什么好事儿。 因为宝宁这回所见的那位美人可真的是个美人,而且是个长得特别精緻的男生女相的美人。 这男生女相的美人齐乐乐生活在一个比较发达的世界里,这个时代,人们已经开始了全息网游时代,齐乐乐因为美貌,在网游之中必然是有一席之地的。 只不过齐乐乐的一席之地跟人家不一样,人家是什么财富榜啊战力榜啊这一类的,他却偏偏是什么该死的「美人榜」! 第79页 美人榜就美人榜吧,毕竟他确实好看。 但是齐乐乐的战力值是真的低,所以他就按照正常人打游戏的步骤,一步步的来,先是加入了帮会,跟着帮会去刷任务刷金币,这都是很正常的,因为在帮会里生活玩家本来就不少,而齐乐乐就属于生活玩家,他负责制作首饰跟衣服,虽然大多数时候都是女人做这个,可架不住齐乐乐本来就是做设计的啊! 他的珠宝首饰跟那些铠甲衣服,总是有更好的属性,这对于帮会来说是非常有用的,齐乐乐的人气也一直居高不下。 所以,当有一天他上了游戏,有人跟他说要他帮忙做情缘的时候,他真的就以为是帮忙做个情缘,直接跟着去了。 这种事嘛,本来也是很正常的。 帮会里有人没有情缘没有结婚的,大家都会帮个忙,谁也不是拿游戏当真的性格。齐乐乐也是如此。 他跟着那个要情缘的兄弟去做了情缘任务,俩人得了不少东西之后分了分,这也是很正常的,但谁知道,之后那兄弟就各种各样的找藉口要齐乐乐跟他一起组队。 本来齐乐乐就是生活玩家,打怪一般,跟人组队也是常规操作了,他倒是么想过什么,谁知道…… 事情就在这个时候变得古怪了起来。 因为,末世来临了。 游戏完蛋了。 齐乐乐因为觉醒了治癒系的异能,至少还是混了个能活下去。 本来,对于齐乐乐来说,这是在末世的时候一个非常不错的能够活下去的保命手段了,他也没想着藏着掖着,并且带着自己父母一路上跟着一小队的人,找到了安全区,也成功进了安全区——本以为这是他一家三口能安生生活的起点,谁知道,这竟然是他自己的终点。 齐乐乐在游戏里的那个情缘哥们儿,就是这个安全区的高层,而且是个有金手指的人。 齐乐乐完全不知道那哥们儿就是想跟他搞情缘的,根本不是找他帮忙这么单纯。 而齐乐乐则是觉得两个人虽然是情缘,但本质上,就是一个公会的好哥们,他哪里想过那种事呢,他是个纯直男啊!『』 第46章 斩断情缘(1) 许多事情不能说。 若是细细说, 心里更窝火。 齐乐乐年纪轻轻,正好大学放假玩游戏,在家里混吃等死,很普通的一个人, 仅仅是长得好, 就在游戏里被人瞧上了。不过这回瞧上他的人也算不得吊丝,却可以说在很多喜欢男人的人眼里, 算是个优质的男人了。 这是个军校教官。 而且是最好的军校的教官。 虽然不清楚为什么这个军校教官能够有时间上游戏, 但是他的的确确是上游戏了还特别能打, 在游戏中还是个非常风云的人物, 所以对于很多人来说,他算是个游戏大神, 一个大神,选择一个只有美貌的情缘,这难道不是天作之合吗? 对于所有人来说, 都觉得是齐乐乐这个垃圾占便宜了。 可惜, 齐乐乐只觉得自己跟人家大神只是个普普通通的一个公会的兄弟关系, 而他根本就没看出来那位大神对他有什么想法! 如果看出来了, 他会帮人做那个情缘任务吗? 他不会。 说白了,在公会里, 大号本来就有负责带小号的责任, 小号尤其是生活玩家的这种级别上不去的, 帮大号做情缘也很正常,并不夹杂什么真情实感在其中,这些大家从来都是心知肚明的,甚至公会的公告里也挂着相关的内容:「满级号每个月至少带两次小号刷副本任务。带生活玩家升级从公会走帐。生活玩家最好绑定一个满级帐号情缘,不涉及三次元生活。」 这就是齐乐乐跟那位军校教官大神所在的公会挂着的公告。 这公告一挂两三年, 无人质疑。 由于齐乐乐是美人榜上的第一人,所以公会公认的是不给他找情缘,就让他做大众情人好了,大家都可以跟他说话聊天调戏一下,但不能过界,而齐乐乐作为生活玩家,大家也不担心他没人带,不过也没有人把这个默契告诉给齐乐乐,因为那就显得好像是把齐乐乐做了一个平衡工具一样,并不合适了,所以齐乐乐自己也不大清楚为什么之前一直没有人找自己做情缘任务。 所以,游戏里,忽然有一天,齐乐乐说做了情缘任务,很多人就十分不爽了。 而一些人竟然也脑补出来了齐乐乐与那个情缘必然是真实有效的情缘了。 即使齐乐乐之前也说了,这情缘只是为了答谢对方帮他升级,并且还专门发的大喇叭:「感谢【是你教官】带我升级!」 可惜,这又被【是你教官】给扭曲成了两个人两情相悦。 但就算是两情相悦吧,也允许一个人半路后悔的不是? 说白了,就是结婚了,难不成还不能离? 可以说这本来是个没有什么事儿的事儿,但是就由于那位教官实在是个大神,追随者不少,再加上这些追随者中也有不少喜欢这个大神的——就相当于是那种真心的喜欢他,他想要啥都要给他找来的喜欢,所以这就让齐乐乐处于不利的地位了,再加上齐乐乐本来就是个让人嫉妒的美人,所谓「只有美貌其他一无所有的只会利用男神的男表」,所以,齐乐乐不管怎样,在这款网游里都混不下去了。 因为他不想跟那位教官男神奔现。 第80页 这个说起来也是太正常了,不想奔现的情缘那不是遍地都是,可惜的是,那位教官男神他想奔现,他腿毛又多,据说家世好人长得也好看,反正就是喜欢男人的人严重的完美男人了,而他想要奔现,但是他情缘不想奔现,那错的就肯定是他的情缘——而不幸的是齐乐乐就是他的情缘,还是个没本事的情缘……所以毫无办法,齐乐乐只好退出游戏。 谁知道他退出游戏不到半年,直接来了个末日,齐乐乐很幸运,一家三口都成为了异能者,尤其是他,是治疗系的,可以说连丧尸病毒都能让他治好的那种治疗系,这种治疗系在整个北方地区都不曾见过,齐乐乐算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而他父母则是一个冰一个火,这一家三口也算是非常强大的战力了,所以末世一开始,他们家人还活得挺好。 不好就不好在一个队伍跟他们一家相遇了。 这个队伍里异能者也有三个,还有三个虽然不是异能者但却是不错的战力,所以他们就一起组队,按照那小队六个人所说的,去找安全区。齐乐乐不知道的是,这个六人小队里,有两个人就是也玩过那个情缘游戏的玩家,而且是教官大神的腿毛。 这玩意防不胜防,也不怪齐乐乐没完成闪避。 毕竟,都是末日了,正常人谁还记得跟自己没多大关系的那种什么情缘不情缘的游戏啊,更不会游戏里的谁抱不平了——说白了,管闲事的人多是多,但没见过生死关头还去管闲事儿的,不是脑子有病就是中了什么毒计。 反正,这俩人是铁了心了要害齐乐乐。 他们俩把齐乐乐一家带去的安全区正好是那男神教官所在的安全区,男神教官更是在安全区里有很高的权利,他们这算是拿齐乐乐做了敲门砖了。 不过说起来,即使是那位男神教官,在旁观这些的宝宁看来,也是个脑子有病的人。 宝宁不知道这人是怎么长这么大还成了什么教官什么男神的,但是,正常的人,在面临世界末日的时候,一个难得的治癒系的人,对于人类来说,应该算是非常强大的行走的医疗队了,这样的一个异能者,顶多是贡献点血液跟头髮,或者是皮肤组织,然后研究下他的异能属性跟方向,根本不会伤害到这个人,毕竟这算是世界上唯一的一个国宝,弄死了就真的没有了,如果研究不出来怎样复制他的能力,那就应该举全国之力来保证他福寿绵长才对。 结果呢,结果是男神教官找人绑架了齐乐乐的父母要挟齐乐乐,最后把齐乐乐给做实验做死了! 男神教官在齐乐乐临死的时候才说,因为他愤恨齐乐乐不肯跟他在一起,而既然这样的话,齐乐乐就不用活下去了,他会等齐乐乐死后跟齐乐乐的尸体一起生活的。 这是什么变态啊! 而齐乐乐真的是死不瞑目。他死后,他父母被派去对抗丧尸的前线,即使他们异能强大,但是毕竟年纪大了,再加上男神教官也是各种找茬,又暗地里示意别人不要管着夫妻俩,最后也把他们害死在了对抗丧尸的前线上。 至于那个教官,最后还是选择了几个美人,说是忘不了自己的情缘齐乐乐,所以每个人身上都有齐乐乐的影子……如此这般这般如此,巴拉巴拉,令人做藕。 齐乐乐此时就坐在已经荒废的实验室里,一双眼睛充满了仇恨。 这,是他的灵魂。 而宝宁的灵魂则在《大道秘籍》的牵引下,来到他的面前。 「你说,真的放弃仇恨就能得到救赎吗?」齐乐乐的灵魂问。 这灵魂的声音是直接与灵魂对话的,这声音绝对不是那种能用耳朵捕捉到的声音,反而是在人的灵魂里镌刻上一刀刀的疤痕。 宝宁回答:「不会。」 齐乐乐笑了:「当然不会。」 他飘到宝宁面前:「我会用我自己的力量来帮你,你会用你的力量来帮我。」 宝宁点了点头,同意了他的提议。 就在他点头的那一瞬间,齐乐乐化作一道光,蹿进了他的额头中央,而这一下,他的脑子里关于整件事的细节就更清楚了,甚至,包括齐乐乐——齐乐乐并没有与他对话或者是打算干涉他的行动,他只是在他的脑海里盘踞着,在应该帮忙的时候能帮忙。 人类的灵魂,可以说是人类最宝贵的东西了,然而却没有人能理解这个灵魂代表的是什么。 齐乐乐却弄懂了自己灵魂所能做的事情,所以,他选择与为他復仇的人一起復仇。而他为其支付的代价,就是那个教官吴又双。 吴又双这名字听起来虽然有点阴柔,但吴又双这个人其实还是长得慢阳刚的,而且壮实,看起来是要啥有啥的那种,再加上家庭背景,其实不算是什么吊丝,只是令人怀疑的是,为什么他会盯上齐乐乐。 齐乐乐不清楚,而宝宁现在也不算清楚。 现在宝宁一睁开眼,就已经代替了齐乐乐,成为游戏里的众矢之的,大家因为他拒绝了【是你教官】这个大神,真的是对他各种笔伐口诛,恨不得他马上去死的架势。 当年,齐乐乐真的是遇到这事儿就退出了游戏。 但现在宝宁可不觉得自己需要退出游戏。 他早已经百毒不侵了,对于游戏上的这些人,他是没有半点儿好心的,而这些人里都什么德行,他自己也全不在意。 第81页 【世界/是你教官】:乐乐,我是真的喜欢你,你怎么能这样对我?是你答应跟我做情缘的! 【世界/独乐乐】:我在五岁之前答应了足足有二十个人的求婚,所以我都要实现吗?游戏里答应做情缘的都奔现了吗?怎么就你喜欢道德绑架? 【世界/老衲射你无罪】:我说独乐乐,你是不是不要逼脸了? 【世界/独乐乐】:@老衲射你无罪只有你才脸上长逼。 毕竟,这个人就是后来非要把原主齐乐乐带去安全区的那六人组里的两个人之一。 第47章 斩断情缘(2) 宝宁这回不用维持普世人设, 至于偶像包袱也完全抛弃,所以回归纯真的他真的是彻底体验了一把放飞自我。 说起来也是,第一个世界是美少女,即使美少女本人没有什么人设, 可是美少女就是个人设, 他真不好开口嘴臭;第二个世界是人家的精神领袖,这种人设嘴臭就很没必要了;第三个世界里的原主母仪天下, 他哪里敢嘴臭!而他本人偶像包袱很重, 虽然心里想着无数次的嘴臭, 但终究没有真的嘴臭。 然而, 在大家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可能觉得做个爱豆, 做个靠脸吃饭的男人,可能也不需要嘴臭,但事实上是, 每次遇到让人无语的团队, 宝宁都想要嘴臭。这个就没有办法直接举例了, 毕竟宝宁觉得总会有一两个人尤其是投资人会出现让人想要嘴臭的情况, 这真的不是他的问题,因为大家甚至会拉个群来嘴臭这么一两个投资人……即使是负责拉投资人的监制也会一起嘴臭这个投资人……有时候除了投资人还有其他品种, 这就看运气了。 运气嘛, 没有人永远运气爆棚的。 所以说, 终于能够放弃偶像包袱开始嘴臭的时候,宝宁真的是太爽了——原主齐乐乐也是一样,他也就是个普通大学生,除了长得好看之外没有特别的优点,真要说的话, 他就是一个非常直男非常铁憨憨又非常有责任感的好看的男人。这么个好看到超越性别之分谁见都觉得好看的男人,在学校里也是很得女同学喜欢的,人气也高。 平时给全班女生取快递,帮不舒服的女同学打扫卫生,给女生到处找热水,替班里的女同学专门置办个热饮专区……这些都是他想到去做的,可以说从小到大,在学校里他都是小女生们的贴心好朋友,「妇女之友」这个外号跟随了他小半辈子,这样的男生,女孩子们一致默认谁也不先跟他告白,只看他喜欢谁,大家也不打也不掐,他跟谁在一起,大家就祝福他们就好。 就这么个妇女之友一样的直男,被男人追求怎么可能同意! 齐乐乐在家里也是啥都会做,十五六岁就坚定决心,将来要洗衣服做饭宠老婆。 结果,也许是他在游戏里做的是生活玩家,而生活玩家本身也应该是在现实中会那项生活技能的,所以……大概就给很多人一种「他很贤惠」的印象,贤惠嘛,在有些男人的脑子里,就必然是要跟「女性」扯上关系的,所以,齐乐乐怎么强调自己是直男也没有用,游戏里很多人都出来怒骂他不识抬举。 然而,当嘴臭的宝宁替代了齐乐乐开始狂喷的时候,一切都安静了。 【世界/是你教官】:乐乐,你怎么能这么说话!快跟人家道歉! 【世界/独乐乐】:要点脸啊@是你教官,你是我什么人啊让我给那傻逼道歉?我怎么说话关你屁事? 【世界/是你教官】:乐乐,我是你情缘啊,情缘不就是相当于结婚吗? 【世界/独乐乐】:你属车轱辘的?这不是又回去了吗?游戏里的情缘不能跟现实挂钩,而且游戏里的情缘也不是演戏,你意思是说就算我从来没有见到过你本人,还要配合你给众人表演跟你恩爱的戏码? 【世界/是你教官】:你见过我啊! 【世界/独乐乐】:那我还见过联合国秘书长呢,你看他搭理我不,跟我这么说话不? 这么一怼,在原来世界里本来是全部支持【是你教官】的游戏玩家们,竟然还真的有人觉得【独乐乐】也没啥错了。 【世界/锣鼓喧天】:不是,我说教官啊,人家乐乐也没说错啊,你俩就是游戏情缘,你管太多了。 【世界/鞭炮齐鸣】:就是,就不管别的,那人骂乐乐凭啥乐乐不能骂回去,你还让人家道歉,你算老几啊? 【世界/老衲射你无罪】:你们放屁吧!教官都说了,喜欢乐乐很长时间了! 【世界/独乐乐】:那我还喜欢那么多女明星女爱豆呢,咋的,人家都得跟我在一起啊?真是有病早治,早治早好! 【世界/是你教官】:乐乐!我不知道你竟然是这样想我的! 【世界/独乐乐】:@全世界 「[荣誉的姬无命]公会公告:公会满级大号一个月至少带两次小号刷副本,现金结帐;带职业生活玩家升级刷副本的由公会结帐;自由组情缘,公会不干涉,真假个人选择;职业生活玩家帐号:独乐乐、翻山越岭、爬山涉水、哀家乏嗑了、这耀眼的光、该死的猪油(随时增减)。」 生活玩家不多,一般职业生活玩家都属于是公会非常重要的宝藏,所以带他们升级刷副本是公会结帐,毕竟公会的钱也大都是他们赚的。 宝宁就是直接把加入公会时候会弹出来的公告发到了公屏上。 这一下子,一群人开始刷屏了。 第82页 【世界/鸡无命】:兄弟们,把保护打到公屏上! 这句话,因为公会会长的这么一刷,一下子就让公会在线的人全在刷这个了,所以公屏上的聊天记录也是一个劲儿的翻页,直接翻到大家都不知道该在公屏上说什么好了,事儿也就算是暂时过去了。至于宝宁,也确实又接到了好多人给他的私信,就连鸡无命也跟他私信,埋怨他都是兄弟怎么能这么不给面子之类的话。 鸡无命这个人虽然说不上好但也说不上坏,正常情况下,一个游戏大神出了问题,的确游戏里的公会会长之类的管理层会让直对上大神的人忍着,但也会给补偿,而原本原主就是选择了忍着,结果忍到最后不得不退出游戏就算了,还忍到被人解剖得碎碎的了。 所以宝宁决定不忍了,没意思。 做一个忍耐的、善良的、懂事的人,如果你面对的也是一群忍耐的、善良的、懂事的人,那么也许会有个良好的生活氛围,大家都相安无事,幸福快乐,但是这个概率不太大,所以没有必要苛责自己,还是祸祸别人好。 所以宝宁根本就没按着所谓的「公序良俗」来,直接在游戏里就正面怼了吴又双以及他的腿毛们,当然,他这一行为也让鸡无命觉得挺无语的,毕竟还不至于到这个地步呢! 鸡无命他们当然不知道后续发展会怎样,如果知道的话,公会里对俩人的态度大概也是一半对一半,毕竟物种是多样的,人也一样,而且大部分的人也不会换位思考,顶多是感嘆一下「原来会这样啊」就拉倒了。 所以宝宁也没在意,只是自己去游戏里的药铺里买了红蓝药各十组,又买了一堆食物来保持体力,回头把好装备都卡到身上,又把宝石一个个的都嵌到自己的装备里,这才拿着武器出了城门,直自己等级的奔副本而去。 这个游戏说是全息游戏,说起来还是比较传统的,而传统游戏里人物可以打打杀杀,这对于宝宁来说真的是最简单不过的事情,他可是真喜欢杀怪的这种简单粗暴的游戏,只是后来对战的多了,他喜欢的传统网游就少了……不过这回全息网游就让他又爽了一把。 但话说回来,对战游戏不先搞全息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是人对人,就算是真人cs也是用的假的彩色弹药,哪儿敢真的来个真人对真人的那种刀刀致命的模式?这要是真人对战,真把人弄得现实虚拟傻傻不分,确实容易引起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回归传统rpg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就在宝宁闯入副本,脑袋却想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忽然一道灵光闪烁,他的脑袋瓜子里一下子就多了一点剧情——所以说,由于天外陨石落入地球而其上附着的基因病毒令所有国家的人都为之担忧,到底是怎样才能拯救人类,大家想了很多年也还是毫无头绪,最后一致决定用全息游戏这种形式把人带入到游戏中去并且通过游戏与现实对接,让人能在游戏里获得生活必须的货币,再转入三次元来购买生活必需品……换句话说,就是利用全息游戏激发人类大脑与潜能,看能不能让人暂时进化一点。 而原主以及他的父母真的就是通过这个游戏获得了进化的! 但同样的,游戏里有一些反社会的人也会被直接标记,等到一旦出现了危险,这些人首先会被盯上。 全世界的人,都在为即将到来的末日努力。 因为明知道末日来了那一切都是浮云了,所以理所当然的,把基础生活保障都安排好才是第一位的,至于说什么房产之类的东西,也就不成为高价产品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也在最后这几年中变得非常和谐。 宝宁带着地震得晃晃悠悠的瞳孔,在副本里杀出了一条血路。 不得不说,这玩意确实对他来说不算难,原主选择的就是治疗,而治疗当然附带控制,虽然在杀怪这事儿上有点不行,可是宝宁自己就补足了这一点啊! 宝宁无论是弓箭还是木仓械,无论是刀剑还是棍棒,他都玩得有模有样,而且实战经验丰富,在这副本里,他给自己套个保护壳子就直接拎着铁锤冲出去开始一顿狂砸,之后又是拉开距离,拉弓射箭,真的是所向披靡,无人能敌。 很快,他就把四十五级的副本刷掉了二十次,等级也直接升到了四十七。 【世界频道】:恭喜玩家【独乐乐】,单人闯入五人副本「狂野深渊」二十次,并获得五星奖励! 这是什么怪物?! 一时间,游戏里的世界频道又开始沸腾了。 谁能忍受刷一个副本二十次还次次把所有的boss都刷完?这人是魔鬼吗? 第48章 斩断情缘(3) 如果说只是键盘游戏的话, 那么一个副本刷多少次都不算太折磨人,但是全息游戏就不一样了,就像是重复一个场景二十次那种,想到那么多电影里都有那种轮迴性质的逃不出一个地方的情节, 对于主角来说有多难熬, 那么现实中落到谁身上那就比主角要难熬上百倍——毕竟主角属于是演出来的,而真正亲身体验就要难受得更多。 宝宁一个人能做这么多, 在很多人眼里, 那就是魔鬼一样的存在了。 而且他除了刷了这么个五人副本之外, 还连续刷了五十级的五人副本跟五十五级的五人副本, 直到把自己刷到了五十三级。 虽然说是越级刷副本,但说实话, 这个游戏升级不容易,这样拼命刷副本也刷不出来多少经验来,而超过十人的副本, 他一个人是进不去的。所以宝宁也就暂时没有继续在五十五级的副本里刷经验了, 反而是回去刷任务。真的要升到满级, 任务也是非常重要的, 而且任务给的东西也能卖一卖,不算亏。 第83页 全息游戏比键盘游戏多了很多的自由度, 所以宝宁在这一路上打怪升级完全不需要靠其他人, 他一边用自己最基本的武功跟魔法就能杀死怪物, 而用治疗技能就能照顾好自己,根本不需要其他!真是游戏人生无比舒爽。 下了游戏,他又拿着游戏里积攒的点数换了些日用品,这才去客厅看原主的父母回来没有。 原主的父母并没有玩游戏,单纯是凭着自己的体质, 在后期才觉醒了异能,而宝宁觉得不能这样了,反正现在游戏里也能赚钱,不比让两个人辛辛苦苦出门上班,没必要,凭着他在游戏里打出来的点数,足够让一家人过得好,甚至会更好。 此时的宝宁并不知道,其实原主父母也是非常有游戏潜质的两位神人。 傍晚的时候,两位老人出去跳完广场舞回来了,一个比一个乐呵。 一进门,原主的妈乐妙圆就一脸神秘的样子跑到厨房,一惊一乍地:「哎呀老齐快过来!快看咱儿子出息了啊!」 原主的爸齐震远就颠儿颠儿的跑到厨房,看到厨房里儿子齐乐乐——宝宁,正在忙碌,旁边还放着已经做好了的饭菜,真的是不禁感动万分,差一点儿就哭出来。 「老齐,你干啥呢还要哭咋的?」乐妙圆虽然这名字取得温文尔雅还带着点禅意,但本质是个特别刚的北方女人,而齐震远名字威武霸气,本质却是一个温柔似水注重细节心思细腻的男方男人,两个人怎么凑一起去的身边人质觉得可能是因为互补,而俗话说是父母老家离得远孩子就生得好,齐乐乐也确实是验证了这个说法,虽然他成绩一般般可考的学校虽然也算是全球top3,所以说这一家子真的是没有什么不满意的,完完全全就是幸福美满的一家子。 宝宁想到这样一家子会被那个叫吴又双的男人给毁了,就觉得吴又双最低配置也得是个五马分尸。 这边原主妈乐妙圆过来帮忙端出去了两盘菜,原主爹齐震远就直接把收拾宝宁做好饭的灶台都收拾了,的确看得出来,齐震远是个细心的顾家好男人。 然而,这在宝宁看来,这样美好的事物到最后给坏人破坏掉的那种感觉,真的是心疼得很。所以,他马上振作了精神,陪着原主父母吃过了饭,又在想要站起来收拾桌子的时候给原主爸抢了先。可以说,这一家子确实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那种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但他们过得特别好,比一般人过得好。 宝宁等收拾好了,就见原主妈拿了一壶茶水过来,还专门泡了两个小青柠。 「儿子呀,这几天在家里你都不出门,是不是哪儿不舒服啊!」当妈的对儿子玩游戏这事儿倒是不是很在意,但是一直不出门对身体不好,她还是有点担心,「是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儿了吗?」 宝宁心说「来了」,便马上对原主父母说:「没啥事儿,就是最近游戏里有新的公告,说可以游戏币与现实货币一比一兑换了,而且在游戏里还可以直接购物,而且游戏里的钱币几乎算是白来的,打个怪最基础就是一块钱,根据怪种类不同,钱也不同,我今天一天赚了小一万呢!」 可以说,为了对抗即将到来的末日,全世界都在为了吸引人进游戏付出努力——各式各样的基地其实早就建了起来,根据游戏地图来对的话,宝宁几乎可以确定最近的基地就在原北地战区,而其实战区距离他家所在的城市只有不到一百公里,但是为什么原主会去安全区,他在脑内跟原主是沟通不了的,大约也是只有等到原主愿意跟他沟通的时候才能沟通吧……反正,这一块真的是个很大的疑点。 不过宝宁也算是能理解为什么全世界都用全息游戏来刺激大脑,毕竟那些高层人士,也是选择性的放弃了上了年纪的人,而在末日开始的时候被自然刺激到激发异能的老年人他们也正常接收,就好像从来不曾存在放弃中老年人这种事。 真的是残酷的现实。 通过宝宁的劝说再加上原主父母本来就是务实的人,很快,两个老人也决定要进入游戏去打金了。 第二天设备一到,二人就收拾好进入游戏,而宝宁则在新手村把他们俩带了出来,不过有意思的是,两个人选择的都是法师,原主妈是火法,原主爸是冰法,两个人冰火两重天,正对应了后来两个人末日时候觉醒的异能。 而原主的治疗技能也是特别强大的,当时就能看出来与其他治疗系的方向不一样,除了能加血套壳子之外,原主还多了给人加蓝以及给人驱散解毒等技能,但这些技能全都是需要去npc那里专门买捲轴的。 所以说,宝宁也不确定,原主后来被「安全区」解剖碎尸到底是不是世界高层的决定,还是只是安全区部分人的阴谋。 但不管怎么说,宝宁现在还算是挺高兴的,尤其是带着原主父母一起去刷副本升级这事儿,真的是爽极了。 这二老虽然等级不高,但是配合特别好,再加上俩人一个冰一个火,一个控制一个输出,宝宁一边直接抗怪,再顺便治疗跟上,真的是速度得让人震惊,刷刷刷的,就把怪砸到了地上,副本更是一下子就通了,而宝宁又开始一个副本刷二十次了,一口气把二老的登基带到了五十五级,他自己也六十级了。 六十级就算是个门槛,宝宁现在已经跨到了这个门槛这儿,而游戏里会在六十级的时候通过一道异域之门,去另一边进行升级打怪。宝宁想着,老两口晚上要休息的话,他就先去异域看看,再升几级试试。 第84页 果然,等老两口去休息了,宝宁就进了异域。 异域环境就诡异得多了。 六十级以下的东方世界里就是单纯的古代背景,法师是修炼术法的,战士也可以有金刚附体的本事,还有治疗就是巫医方士,各种各样的职业随便发展,但是到了异域就会发现,那里就什么都有,不但有东方世界的人,还有西方世界的人,什么魔法师什么牧师什么圣骑士的,一律都有,而东方职业歧视与他们也没差多少,只不过更灵活一点,尤其是像宝宁这种算是魔武双修的,就属于是道术一门,当然也有做和尚的,更是带着金刚不坏的法身,手拿禅杖,咣咣敲人,特别带劲。 不过异域之中,大多数人是组队行动,宝宁倒是没组队,他刷副本野外solo升级,就是怕人分经验分钱,哪儿能跟人组队呢! 然后,他就感受到了恶意。 别人可能注意不到,但是宝宁不一样,他能注意得到。 毕竟,游戏是全息游戏,而宝宁已经不是原本的宝宁了,他也不是原主,对于周边的恶意,他比谁都清楚明白,故而当他发现身边有恶意的时候,马上就给自己加了个吸收攻击的壳子,再一转手,就拿出了一双刺客用的短刀出来,握在手里。 反手握短刀,换成峨眉刺也一样,出手的时候就是出刀,也不怕别人伸手抓刀夺刀,若是顺着手势拿刀,那就是另一种套路了,以后再说如何对敌,此时就是反手握刀,近身搏击——因他觉得身边等着进副本的人,就是对他有恶意的人,所以他根本没想拉开距离。 果然,身边这人忽然动了——只见这身边的弓箭手忽然往后撤,手里的弓箭也拉开了,瞄准宝宁的时候,也显示出了这个人的名字——「老衲射你无罪」。 小样! 在对话框里也显示出【老衲射你无罪率先向你发起攻击】的字样。 宝宁欺身而上的瞬间就点出了录像功能。 那【老衲射你无罪】锁定了宝宁做目标,可宝宁也不是白给的,他直接冲过,抬起手臂,手肘往前送,反手刀也是刀刃往前送,直接就沖向那【老衲射你无罪】的脖子而去,反手刀动作灵巧,只一滑动,就把人直接割断了喉咙,血,喷了一地。 「啊——」有人尖叫起来。 宝宁才不在乎谁尖叫呢。 他有证据是那脸上有逼的王八蛋先攻击他的,所以一回头,他就看向几个与【老衲射你无罪】一起组队的人,冷冷地问:「你们呢?也打算跟他一起攻击我?」 「他哪里攻击你了!」尖叫的是个女孩子,她此刻也是反驳宝宁的人。 宝宁很不爽地看了看她,冷笑:「我这里有系统给的判定,是他率先攻击我的,怎么,你的意思是系统出毛病了?」 第49章 斩断情缘(4) 游戏系统要是出了毛病那事儿就大了, 这么些年过来,大家都习惯了宁可认为自己出毛病了也不可能是系统出毛病了,所以宝宁这一句话就让其他人偃旗息鼓了不说,还闹得另外跟【老衲射你无罪】组队的三个人全都点了回城石, 只留下了那个尖叫的女孩子。 那女孩并不是后来跟原主凑在一起之后背叛原主的两个人之一。 宝宁其实此时已经怀疑那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老衲射你无罪】, 另一个的游戏id则是【教官杀人我递刀】——他们就跟吴又双之前就有取得联繫,而且是特地诱使原主去那个并非官方建立的安全区的。 一旦开了这样的脑洞, 那事情就变得非常有意思了。 现在根据已知的线索来推断一下, 首先, 这个游戏本身就是开发出来刺激有潜能的人来开发异能的, 原主进入游戏的时候自动被归类为治疗类,本来治疗类很少有被归为生活玩家的, 但是吴又双却建议公会的会长说原主实在是好看,让他跟这谁练级都不合适,不如就让他做生活玩家, 最后大家一致通过了这个建议, 于是原主就做了生活玩家, 而他做生活玩家的这三年里, 吴又双又找了诸多藉口接近原主,如果不是原主是直男, 真有可能被吴又双的各种各样的「追求」拿下;其次, 世界末日来临之后, 原主本来打算是带着父母去官方基地的,但是路上遇到了六人组,而这六人组里的两个人跟原主疯狂套近乎,就好像他们跟原主在游戏里非常熟悉一样,各种各样的给原主说他们有多么的同情原主, 以至于原主相信了他们的话,跟他们去了安全区,又在安全区遇到了吴又双;最后原主会同意进实验室不是因为吴又双,而是因为另外一个科学家的劝说。 那么,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话,如果宝宁这次来已经不是这个世界的第一次復盘而是第二次呢? 假设,在最初,原主没有经歷过这些,仅仅是在游戏里玩得很好然后拒绝了吴又双最后去了官方基地并走上人生巅峰。 而吴又双则是復盘的人,他的金手指就是重生,那么他掌握了先机,就会先对原主下手,一步步堵死原主的出路,最后又把原主害死,然后……然后也许他是真的走上人生巅峰了也许他就是一直掌握那个小安全区,无所谓了,而他只是要害死原主的话,那么他的心愿确实达成了。 具体的情况宝宁并不能确定,但是当他推理到这个情况的时候,忽然,一直盘踞在他大脑里的原主齐乐乐就动了。显然,齐乐乐也因为宝宁传达给他的这个想法而开始觉得恐惧了,他不断的想要冲破世界意识的约束,而这些并不能影响宝宁,毕竟宝宁是不归这个世界意识管的,但是,就在齐乐乐的灵魂躁动的瞬间,一道灵光还就真的由着天道直接送到了他们二人的眼前—— 第85页 果然啊! 那个吴又双就是重生的! 吴又双虽然是重生的,但宝宁与齐乐乐这个原主翻看了所有在他未曾重生的时候发生的事情也没找到他要祸害齐乐乐的原因,这就真的特别奇怪了,唯独一件事,那就是这吴又双因为是官方基地的战斗人员所以在跟随众人出去杀丧尸的时候死在了丧尸手下,而齐乐乐当时并没有跟着这一队战斗人员出去做任务,所以到底是为什么会被记恨,二人这还是没有头绪的。 也说不上是他们俩没有头绪,估计换成谁,都不会有这个头绪,所以二人也就没打算继续纠结这个问题了,只是齐乐乐这回醒了过来,宝宁也没打算让他继续在自己洗脑子里沉睡——这一次他面临的是带着齐乐乐父母的困境,如果齐乐乐不自己来指导的话,迟早要被发现他不是齐乐乐本尊,所以宝宁就没让他继续睡。 齐乐乐也没打算继续睡。 说起来他也是太想念自己父母了,睡过去的话那就等于还是少了与父母相处的机会,他也没那么心胸开阔到会放弃这样的好机会。 所以,二人暂时达成共识,齐乐乐以一种特殊的存在方式在宝宁身边跟着,两个人除了能让齐乐乐的父母不至于起疑心之外,还能顺便再好好捋顺一下到底吴又双这个人到底是怎么回事。 于是,这一连几个月,宝宁都带着老两口刷副本,而在游戏里,齐乐乐也顺便占据了一个战宠的身份,这样很快这一行四人就从游戏里取得了大量的金钱,也顺便开发出来了奇奇怪怪的能力,最重要的也还是老两口的冰火两重天跟原主齐乐乐的治疗系异能了,至于宝宁,除了治疗系异能之外,他的武功路数也得到了极大的增长,而且之前他学会的那些魔法更是在这个游戏里被刺激得越来越外显。 这个魔法,其实如果说是意念性质的话也没什么问题,但是如果它外显的话,基本上就很难定位这个魔法了。 它可以与植物沟通让它产粮,它可以与动物沟通让它听话,它可以与人沟通让人不要做他大脑命令他做的事情……可以说,这表面上看起来是精神系,但仔细看的话竟然与制造相关。 任何魔法,制造都是不可能出现的,这是魔法的常识,凭空制造本身就是不真实的。 但是宝宁的这个魔法真的是让他彻底的懵了。毕竟,他的这个魔法真的是太神奇了,也不知道在兽人世界里是不是所有的大巫都是这样的魔法……不过也由于大巫的魔法没那么厉害,其实可能也没多大的事儿吧。 谁知道呢! 此时的宝宁哪里知道这种魔法被刺激到强大之后到底会发生什么事情呢!他啥也不知道! 现在全家在游戏里赚的钱已经不少了,他们一出游戏就开始囤各种各样的物资,也由于宝宁自己没有啥能带东西的宝贝,所以他最终还是决定在官方基地附近的乡下选择了一栋比较大也比较安全的房子,买了下来,并把买来的物资都囤积在了那栋房子里。 宝宁是个实干派,他买了房子之后就在房子地下开始挖地窖。由于北方冬天本来菜就不多,再加上也有不少老人觉得反季菜大棚菜不好,不乐意吃,就在家里挖地窖囤菜啊,又有在地窖放酒的,大家并不会起疑,所以当宝宁找工人挖了大地窖的时候,工人也没觉得哪里不对。 地窖挖好,宝宁又加固了房子周围的围墙,还在围墙上装上了刀片玻璃片,又拉好了铁丝网,这才算是稍微放心了一点。 他这边放心,那边就有人不放心了。 那个吴又双,发现齐乐乐一家搬离了原本的家的时候,整个人都疯魔了。 他倒是想要再通过自己的手段找到这一家人的位置,但显然他的动作已经被人察觉了,而齐乐乐此人,就算是再出现在游戏里,也跟他没什么交集,再不说话了。 自此,吴又双觉得,自己算是丢了即将到手的大宝贝。 又过了三个月,这三个月里,宝宁囤了很多粮食跟日用品在家里的地窖里,虽然二老怀疑他这样做的原因,但是由于他确实越来越可靠了,再加上齐乐乐教给宝宁的卖萌守则,所以两个人也没怎么太怀疑,只觉得孩子大了可能是从网络上听说了什么消息,而且囤的毕竟都是粮食,怎么也不能说他乱花钱,更不用说自从两个月前买粮就限量了,这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个不怎么好的信号。 于是,这一家人带个齐乐乐就在家里囤了三个月的粮,齐乐乐也由于不方一直寄住在宝宁的脑子里,最后选择了一只刚出生不久就因为极端气候而死的猫崽作为暂时的宿主,寄宿了进去,不过他也是只能跟宝宁进行脑电波沟通,所以目前来说也没什么问题。 直到这一天。 世界末日终于来了。 世界末日的到来顿时就引发了一场非常恐怖的瘟疫,一部分人则因为瘟疫的到来而昏迷,一部分人没有昏迷却开始发烧,还有一部分人则彻底倒下变成了丧尸,毫无变化的人们则仍旧毫无感觉。 变成丧尸的人并没有倒下就起来,它们也需要被病毒侵蚀到大脑才能再次爬起来开始吃人,而倒下昏迷的那部分人要是幸运的话就遇到了发烧的那部分人,至少,发烧的那部分人能照顾他们,至于发烧的人,他们此时已经感受到了自己的奇特之处。 当然,毫无变化的人根本就没感觉到什么危险,他们还跟以前一样生活。 第86页 就在世界末日到来的第二天清晨,丧尸们能爬起来了,昏迷的人一部分就这样死去,另一部分人则站起来拥有了特殊的能力,那些发烧的人里大部分拥有了特殊能力,而毫无能力的人就是丝毫没感觉到任何变化的,他们在没有变成丧尸的人里,其实是大多数。 上一次,原主的父母是昏迷了之后起来才拥有异能的,这一次他们就是发烧了一天就拥有了异能,而宝宁跟他们差不多,但症状要轻了许多,所以宝宁趁着发烧这段时间,带着原主齐乐乐变成的猫开始在周边扫货了——货币已经没什么用了,很多超市里都没有了活人在看店,大家不是倒下了就是昏迷了,这些人里,大部分会变成丧尸,直接死在那里。 宝宁不知道谁会死谁会活,他背着巨大的登山包,在超市里疯狂的装东西,就像是传说中的超市抢劫犯那样,动作快得吓人。 【你至于装那么多卫生巾吗?】齐乐乐有点懵。 第50章 斩断情缘(5) 宝宁解释:【未雨绸缪呗。而且你真的能见死不救?如果有女孩子赶上经期, 卫生巾跟卫生棉条就有用处了,除了遇到女生组队的问题,还有卫生巾这玩意尤其是带香味的,能当止血棉用还能阻隔丧尸的嗅觉, 而且方便快捷, 虽然咱俩现在都能治疗人,但是如果咱俩不在身边呢?】 齐乐乐恍然大悟。 确实, 他并不是一个独断专行的人, 而且说起来他这么个直男还真的有点怜香惜玉, 要真的有女孩子求救, 他未必会不管,所以这些东西屯着还是有用的, 何况就算不管,女人来月经的时候就有血腥气,肯定会吸引丧尸, 所以这些卫生巾卫生棉条, 真的是大有用处的。 当然, 因为宝宁只能背着大登山包, 所以除了卫生用品之外,他又拿了很多罐头, 比起那些膨化食品, 罐头跟方便面这类的显然要好得多, 而罐头尤其是肉类罐头又更容易让人饱腹,之后就是横扫巧克力——这个超市比较小,一个登山包就差不多扫完了所有的巧克力跟肉类罐头,也算是让选择障碍的人不用那么纠结。 然而,等二人回到家里, 原主齐乐乐才知道,这卫生巾跟卫生棉条真没拿错,他妈其实还没绝经呢。 眼见着原主妈以一种惊喜的表情看着一人一猫,原主齐乐乐猫也是心里特别酸涩,但却跟宝宁说:【哥们儿,真是太谢谢你了!】 宝宁倒是没有深藏功与名,反而是想要拉着齐乐乐再去别的超市扫货,却不曾想,齐乐乐一个激动跳到他身上,小猫爪子没留神,抓破了他手指,这手指头就出了一丁点儿的血,还没咋样呢,那血直接就蹭到齐乐乐手机壳子上的一个吊坠上,轰隆一下,宝宁跟原主齐乐乐猫都感觉到了不同。 那吊坠,为什么会是一个空间?! 宝宁看向齐乐乐,齐乐乐看向宝宁。 吊坠其实是齐乐乐小时候的小女朋友的,小女朋友后来因为先心去世了,那时候俩人还是幼儿园呢,由于小女朋友以前最喜欢一根孔雀翎毛,所以后来小女友的妈妈就把红雀毛做成了滴胶送给了他,再后来齐乐乐把滴胶做成了吊坠挂在了自己的手机上。其实孔雀翎特别大一点儿不适合做吊坠,齐乐乐为了配合吊坠,特地买了巨大的手机来搭配,也算得上是重情重义了。但是在世界意识给他俩的相关信息的时候也的确有【教官杀人我递刀】这个人拿走滴胶挂坠的画面,但是他们谁也没想到这滴胶挂坠里竟然有个空间啊! 真的是环环相扣,防不胜防啊! 说白了,人可以千日做贼,但是千日防贼这事儿真的不大容易,更何况这种表面上假装跟你好,背地里要害你的事儿呢,这可真说不上谁聪明谁蠢,换成谁被人惦记上都容易倒霉,而惦记上别人的话,真的是一心一意想要弄到手,那肯定也会突破底线,不过话又说回来,两个人都能去看空间,里面真的除了能装东西之外,啥都没有! 他们既不知道这空间是怎么形成的,也不知道吴又双团伙要祸害齐乐乐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不过不知道也无所谓,这空间现在大概有五十平米,齐乐乐觉得当年他的小女朋友就是五岁的时候去世的,这空间可能是小女友留给他的最后的纪念了,所以他倒是很开心,跟宝宁又一起跑了一趟外面。 这24小时是他们可以利用的。 因为这24小时之内,既不会有丧尸,也不会有变异的动植物,更不会有其他异能者。 所以利用好这24小时,比别的要重要得多,虽然他知道这24小时之内那个吴又双肯定会建立起安全区了,但是这并不是什么大事儿——他们只比他晚了一点点,而安全区距离官方基地则是要晚得更多,所以他们并不用担心。 太早了,反而才要担心。 宝宁带着猫咪形态的原主齐乐乐——他现在叫他小乐,就是为了让原主父母好区分他们俩又不会让齐乐乐心态失衡——二人飞快赶到又一家超市,这家超市比较大了,有上下两层,还有仓库,所以宝宁直接打开了仓库,把五十平米的空间里装满了食物,之后又找了几个大箱子,胡乱塞了许许多多的衣服,还顺手抓了几件羽绒服,这才跟齐乐乐回到家。 来回来去,他们搬了五六次,总算是把整个超市都搬空了,甚至连超市里的运动鞋都丢了包装带回家去,这才算是放下了心来。 第87页 也不是宝宁有什么囤积癖,但是如果按照他所知的末世来看的话,整天摸爬滚打的,衣服真的损耗严重,再加上鞋也是磨损得非常厉害的装备,如果不给穿上合适的鞋的话,这人难道都要光脚吗?说白了,末世一来,难道还能指望轻工纺织那些工人继续上班干活?真是想peach! 所以说,这么个末日来临,倒是让宝宁彻底的变成了吐槽狂魔。 他很快就把该准备的都准备好,包括超市里的那些刻意做武器的东西,不管是菜刀还是平底锅,他都选择拿走。 东西到了他手里改造就比较简单了。 把尖刀跟长手柄连接起来,让它们自己黏贴牢固,这样就可以变成一个长柄武器,说起来一寸长一寸强,这长柄武器是真的非常有必要的,无论是对付丧尸还是对付人,越长越好,而平底锅则可以被他用沟通魔法改造成头盔跟护心镜,这样就可以保护好自己,真的是好棒棒啊有没有! 就连齐乐乐猫小乐都被宝宁用沟通魔法改造了一下,小猫的爪子上被套上了一层金属,锋利又合爪,还有尾巴上的毛也一样,就是刺猬也不如他现在的尾巴,可以说简直就是猫咪进化成了金刚猫咪。 这样,一家人就在丧尸病毒爆发的前24小时,彻底武装好了自己以及自己的家。 宝宁选择的这栋房子是一个三层小楼,这在乡下算是一处高地,视野很好,也便于防御,他在劳累了24小时之后就叮嘱老两口千万不要出门,而他则在这周围沟通了一把喇叭花,用喇叭花的藤蔓,把门口封得严严实实。 果然,在他入睡之后,老两口听到了外面各种各样的声音,但因为这些天的气候本身就古怪,再加上宝宁出去了这几次每次都会带回来东西却没说是花钱买的——一家帐户绑在了一起,他们并没有看到钱减少——二老也不傻,很快就推断出了外面是出了大事,因此也不敢出去查看,只等着世界能恢復正常。 宝宁睡了足足六个小时才起来,带着老两口在自家院子里看了看情况,这才去找了两个带芽的土豆跟地瓜,准备去种点。别的不说,这两种植物种出来的话,应该算是最合适的东西了,至于能不能种出来,他自己倒是不担心,虽然他的魔法不如木系的异能那么快,但是慢工出细活,不愁。 猫小乐也是一样,觉得宝宁这魔法实在是太实用了,就跟着宝宁一起,在院子里挖坑埋土。 俩人把土豆分芽都种下,地瓜也是如此去种,再让宝宁去与这两种植物沟通,让它们知道需要生长。 院子里的地不多,种一点聊胜于无,更主要的是要看效果。 就这样平静的日子过了几天,在第六天的大清早,宝宁被一阵撞门声惊醒,原主父母也是跟着他连忙来到了楼下。 不是正常的敲门拍门踹门,而是撞门,是用汽车撞门。 如果大铁门被汽车撞坏了,那么这家的保护功能就变得没用了。宝宁完全不打算放过外面撞门的人,他让猫小乐去外面侦查一下,墙角留有给猫小乐进出的小洞,由牵牛花藤遮掩,完全看不出来,所以猫小乐直接钻出小洞,看见了外面的情况。 【是两辆车,前面撞门的是路虎,后面跟着的是一辆suv,这帮人看起来不是善茬。】猫小乐跟宝宁沟通,【他们没有木仓,但是我看见他们其中有个人手里不断的打着电火花,那人手里还有□□吶!】 电火花,估计那就是会玩电了? 宝宁对于玩电的人还是很有好感的,尤其是在家里没电的时候,必须要用到玩电的人啊! 眯了眯眼睛,他手持自己改造的「青龙偃月刀」,直接脚下发力,就翻身越过高墙,直接踩在了那辆路虎上。 咣当一声,他那脚在路虎上就踩出了一个坑。 「各位撞我家的大门撞得挺好啊!」宝宁冷冷地开口,脚下用力,直接踩漏了路虎的车顶,脚也踩了下下面开车的人的脑袋就迅速收了回来,眼睛更是阴森森地看向坐在suv里的那个手里拿着□□的人。 也是有意思。 没有木仓,这人竟然能弄到□□。 宝宁知道,能拿着这种远程武器的,基本上都是队伍里有头有脸的,甚至可能就是队长。 他自己没有□□,但却背着弓箭,只不过手里的大刀看起来更有震慑力罢了,而猫小乐与正常的猫不一样,他是齐乐乐本人,又能跟他心意相通,可以说二人合作的力量绝对大于1。更大的问题是,齐乐乐本人,也就是猫小乐自己,也是具有治疗能力的! 且宝宁这一出场,绝对是有震慑力,他那一脚就直接踏漏了路虎车的车顶这事儿就能把人吓坏了,说他是人,可这力量绝对不是刚觉醒异能就能做到的! 一时间,这两辆车里的人都震惊非常,而那个拿着□□的人,果然打开车门下来了,他的一只上,还绕着电火花。 有意思的是,作为领头人,他并没有选择坐在前面的路虎上,也没有选择开车。 「误会,误会!」这个人说。 宝宁冷笑,心里叫了一声齐乐乐,就见猫小乐如同一道银色的闪电一样,嗖地一下冲到了宝宁的身边。 这是一只身上带着金属的猫,不仅如此,更有意思的是,宝宁也还是关心了一下如果遇到电系的敌人该怎么办的情况,所以给猫小乐除了安装了金属涂层之外,还专门弄了一层高温绝缘涂层。 第88页 就说气不气死人? 虽然不能说做什么都算无遗策,但宝宁跟齐乐乐毕竟是见过末世的人,多做准备总是没错的。 至于说宝宁自己……他都这么不科学了,又怎么会怕那滋啦啦的电火花呢? 所以,他手里大刀往后一摆,直接把从后面偷袭的人就甩到了猫小乐的爪子下面,猫小乐那闪烁着银光的爪子往那人的脖子上一放,真是吓人无比。 第51章 斩断情缘(6) 没有人会觉得那只爪子按在男人脖子上的猫是个普通的猫, 就看那只猫身上闪烁着的银光就知道那猫比一般人都厉害,甚至猫的速度都那么的快,快到他们很多人都看不清楚情况。 这样的猫厉害到这个地步,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个威胁, 而且还是个不小的威胁, 尤其是这只猫并不像是一只猫就完事儿了,而是它完完全全是跟一个人, 一个真实存在而且非常厉害的活人, 是一起活动的! 这对于其他人来说, 这只猫就完全属于是跟着那个人能完成1+1>2的目标的, 甚至可能会更多。 而宝宁此刻并没有把注意力放到猫小乐爪下的人身上,反而是一双眼睛注意拿着那个带电的拿着弓弩的人。 那个人明显就是眼前这些人的领头人, 而且他们到底是什么歌情况,宝宁完全不能确定,他也不打算赌一下人性到底是善是恶, 这些都没有任何意义, 尤其是现在这种情况——他们家里人还在屋子里呢, 这帮人都不带正常敲门确认下到底有没有人的, 非要直接拿着车撞大门,说是特别好说话的人, 谁会信? 宝宁不但不信, 而且还暗戳戳地觉得, 这群人,指不定就准备是攻进房子,准备杀人越货呢。 不仅是宝宁这么想,齐乐乐也是这样想的。 所以猫小乐的爪子就对着那人的咽喉,一点儿都不肯放松。 宝宁眯着眼睛看向那个手里拿着弓弩的男人, 手里的大刀也是直接一刀下去,削掉了前面那辆车后面挂着的半个轮胎,回头,他对后面那辆车冷冷一笑:「既然是误会,各位原路返回吧,别想着什么都能顺顺噹噹的,一路顺风无阻就觉得真的会无阻了,这人嘛,在世上,什么事儿什么人,都能遇到。」 宝宁说完,对着猫小乐一招手,猫小乐转身就跳到他肩膀上,虽然没有给爪下人真的一爪挠死,却也还是在那人的脖子上留下了一点儿纪念。 眼前的这一队人马并不是后来原主带着父母跟着一起走的那六人组,否则他肯定是要先把里面的那两个网名叫【老衲射你无罪】跟【教官杀人我递刀】给直接按死的。 不过说起来,六人组是从来不会这样霸道的去闯人家家门的,更不会去抢劫杀人,看起来就像是特别有规矩的正规军一样,每一个人都非常的遵循末世前的规则,之后到了安全区才算是开始展露各自的性格特点,而当时的原主齐乐乐会那么相信他们也是因为他们的行事规范。 但是现在仔细想一想的话……也许,六人组都是从安全区出来的也未可知。 不然的话也很难解释在这样的环境下,那六个人为什么会遵循末世前的规则,每个人都特别的遵纪守法? 当然,也不是他们真的遵守到遇到坏人也要等到警察来,但基本上,他们都是被迫反击的,而不是直接主动出击的。 不过目前宝宁对其余四人也只是怀疑,还没有给他们定性。 而眼前的这一队人,前车路虎里坐着三个男人,后面有没有人他不确定,车里装了多少东西也不确定。后车suv里是四个男人,其中领头人坐在后车里,好像除了他们四个之外还能隐隐约约的看见一片衣角,所以到底是人还是衣服,他也不能确定。 此时此刻,宝宁露的一手已经震慑住了眼前的这一队人,但也同样的,这一队人虽然忌惮,但还是对这高墙大院里的房子,十分感兴趣。 「这位大哥,高人啊,」手里拿着弓弩的人讨好地对他笑了,「咱们兄弟这七个人就是来讨生活的,高人,您知道吧,这世道变了!」说着,他手一伸,竟是引来了一道雷电。 不过这雷电在宝宁看来跟闹笑话也没差多少。 就这么一熘熘的雷电,此时也就只能勉勉强强的让丧尸的脚步顿一下罢了,也是在这顿一下的时候,可能是他拿着弓弩直接攻击,远程就能消灭掉了丧尸,方便快捷。 而眼下的这七个人里,应该没有人的异能强大到能跟宝宁露出的这一手特别直接的砍杀对抗的,所以他们也是不敢再横冲直撞了。虽然说不敢横冲直撞,但不代表不敢跟宝宁说几句好话呀!所以那领头的人就一副感嘆世间变迁的语气,继续说:「这外面的人大都便成了丧尸,就是行尸走肉里的那种怪物,丧尸,跟那个电影里差不多的那种,吃人,还能把病毒感染给好好的人,把人也变成怪物……」说着,他自己也噎了一下,「反正就是挺恐怖的,哥,咱们都是讨生活的,见您这宅子真的是太安全了,而且又是外面全是藤蔓爬着,咱们真的还以为这里面没人,就想着把门撞开然后暂时住几天呢。」 宝宁一脸冷漠:「那现在你们知道了,这屋子里不但有人,而且人还不少,这房子现在只有我能进进出出,其他人想都别想,至于你们……」他的视线在这些人中间逡巡了一圈,「要不然你们就把车给我留一辆,要不然就把命给我留下来几个。」 第89页 宝宁看起来斯斯文文的,说话声音也不大,但是,他这话说得可是太有脾气了。 这一行几个人都傻了。 领头人也是吓得手里的电火花都不闪了,磕磕巴巴地说:「这位大哥,就算是外面丧尸横行,您这初次见面就提这样的事儿,是欺人太甚了!」 宝宁更是不给面子:「不然呢?如果我这房子里住着的是没有什么异能也没有什么本事的普通人呢?如果我这房子里住着的人没有你们的本事大呢?如果我这房子里住着的是没有什么本事或者是没有你们本事大的美女呢?」他冷冷一笑,「说白了,你们就是欺软怕硬,那我就不必有什么心理负担,你们老老实实的听话,把车留在这里,我就让你们开一辆车回去,难道不好?」 他说着,真的就一手抓住路虎的保险槓,直接就把这车的一边给抬了起来。 这路虎有多沉,这车里是不是有东西,七人组是肯定清楚的,但是他们眼见着一个普普通通看起来甚至还有点花美男的瘦弱风格的男人,一只手就把这车给抬起来了……这真的,已经不是三观不三观常识不常识的问题了,这完完全全就是个真实的恐怖片了——比之丧尸出现,这眼前的男人这么大的力气,才是最恐怖的! 而这样恐怖的事儿还没完。 宝宁这边一手抬起路虎,就听着路虎里传来一声女人的尖叫,他根本都没给那七人组反应,就把车放下,车门打开,再一伸手,就把尖叫的女人给抓了出来——女人被绑着,蓬头垢面的,裤子上还有血迹,眼睛紧闭着,脸上眼泪跟淤青都显得特别的突兀。 宝宁冷冷一笑看向那领头人,问:「这就是你说的『误会』?」 那领头人牙一咬,沉下嗓子:「兄弟,这弱肉强食的世界,难道我们这样的高手,还不能玩几个女人了?」 旁边倒也是有个男的,谄媚地说:「就是,这车里还有更好的货色,大哥想要女人,什么样的女人,咱们都能给您招来,就只要让咱们进了您的房子就行,别的不说,这大半夜的睡得安稳就行啊!」 这话说得,真的是漂亮! 宝宁可没打算就这样让他们离开。 他暗中示意了一下猫小乐,就见猫小乐飞身跃起,尖叫一声,伸出爪子,把后车的车顶也给抓出了一个洞来,这洞抓得很大,这也让猫小乐看见了车里的情况——这后车里,竟然塞了三个女人,这三个女人都是被绑起来的,嘴也给堵上了,看起来特别的悽惨,比那个尖叫的女人还要惨。 猫小乐把情况传给宝宁,宝宁 也就不至于继续跟他们扯犊子了,直接拿起大刀,手起刀落,对准了那领头人的下半身就来了那么一下—— 唰! 这山寨版的青龙偃月刀可是真的锋利无比,经过魔法改造的大刀那是真刀,刀刃锋利无比,堪比倚天屠龙,那刀带寒光,刀锋薄如蝉翼,若真当那刀有如见时大小就是大错特错,只说那刀,周边一圈的刀刃竟然是肉眼不仔细辨别就瞧不见的! 故而,这刀划过,又是有着那凡人不曾有的本事,直接把带头人的下半身就给划了下来。 而刀都过去了,那领头人还没有感觉,竟是不知道自己被人阉割了! 宝宁的刀收了回来,对面的人还没有反应,等到他的刀上开始往下滴血了,那领头人也才发现自己流了血,而当宝宁都把姑娘们给从车里抓出来了,那领头人才感觉到一阵剧痛,整个人随着他一声尖叫,倒在了地上。 「薛大哥!」旁边的人也冲过去检查领头人的状况,而这时,宝宁才知道那领头人姓薛。 「今天,算是你走运,大爷我不杀无名鬼。」宝宁的模样,才算是妥妥儿反派啊! 第52章 斩断情缘(7) 要说原主的美貌那是真的没的说, 不然也不能把人迷倒七荤八素的甚至要开启那种莫名其妙的杀人越货模式,即使是重生的,人家一般上辈子没追上,这辈子就换个人追了, 哪儿这么欠儿欠儿的非要追这一个人的?何况如果有上辈子的积累, 正常人难道不是努力去发展自己帮助他人吗? 所以说,宝宁现在就有一种奇奇怪怪的使命感, 跟那位吴又双是肯定不一样的, 而原主猫小乐则也是觉得应该做一些有意义的如同反派一样的事情, 而不是在这里跟谁都是好朋友, 好朋友个屁好朋友,见谁都收到自己手下, 觉得自己王霸之气侧漏这种,他觉得一点都不靠谱。 不过目前直接弄掉这个「薛大哥」的下半身这事儿,猫小乐是非常贊同的。 毕竟被绑起来塞进车里后座的那几个女孩子现在看起来非常不好, 不是一般的不好, 就是那种没有一丁点儿好地方的不好——姑娘们身上的衣服都被撕烂了, 还有个姑娘的裙子都给扯开, 露出了挺大的一片皮肤,另一个姑娘是穿的裤子, 现在也是给扯开了, 显然这些人做了什么是一目了然, 不然宝宁也不会直接一刀把那「薛大哥」的下面就直接给祭了老天。 人性当然在末日来临的时候释放,但不代表有些底线可以突破。 可以说,即使是释放人类的恶性,但是宝宁仍旧希望这种释放是在一个最基本的大前提下才能释放的,比如说杀死丧尸, 很多丧尸就是别人家的亲人,但是他们已经变异了,不杀不行,故而这样的所谓底线,突破就突破了,还有杀死一些动物来填补人类的胃,这时候且不说动物是不是变异的,就说是人要吃饱,这个如果不满足,那就真的没别的好说的……但是,强女干跟吃人,这两样底线是不能突破的。 第90页 这就是最基本的底线。 而突破的人,宝宁根本就每当他是人。 这个末世里,人可能会为食物出卖自己,但是为了兽谷欠而欺凌他人是与之不同的,这两点不能混为一谈。 宝宁一巴掌就把这个姓薛的男人打开,再去看其他人,其他六个人都已经开始瑟瑟发抖了。 这时候,猫小乐已经把四个女人身上的绑绳给抓开了,她们也是很利索的给自己嘴里的破布抓出来,一个个的都开始找东西遮掩自己。 唯有一个女人十分的「歹毒」,她竟然随手在地上抓起一块石头,照着那个特别狗腿子的男人后脑勺就砸了过去—— 这时候六个人的注意力都放在宝宁身上,连猫小乐他们都没注意过,哪里就注意这四个倒霉女人呢! 结果,那个「歹毒」的女人真的就下手了,下了死手。 她手起石落,哌唧一声,直接把那狗腿子砸得脑浆迸裂。 「呸!」她唾了一口,「活该!」 「艹!江晓春,他可是你男友!」另一个男人叫骂起来,抬手就要打她。但那女人灵巧啊,机灵地跳开了,更是一把抓住那男人已经落下来的手腕,借力打力,把他顺势往自己这边一拽,顺势一脚抬起,直接踢到他肋骨上,只听得哌嚓一声,骨头就该是断了。 这江晓春,是个真正的练家子啊! 只听江晓春骂道:「艹你们十八代祖宗!老娘我要不是信了这坏哔的邪,能让你们几个牛鬼蛇神给抓着祸祸?」说着,她真的是大腿一抬,狠狠一落,直接脚后跟就砸在了刚才骂她的男人的肩关节上,把人的关节就给卸了下去。 果然,这是个狠人。 江晓春露了这一手,其余的人倒是不敢靠近了,而那剩下的三个女人直接跑到她身后,仿佛找到了主心骨。 这时候,江晓春转头看向宝宁,问:「怎么样,姐姐实力不差的,不是误信坏哔,不至于这么惨的,姐姐也不是自怨自艾的傻逼,现在收下姐姐入伙,以后咱打家劫舍除暴安良的,姐姐听你的指挥!」说着,她咽了下唾沫,「就给口吃的给口喝的,别的啥都不用管!」 其余三个女人也急忙表态。 但江晓春却撇清关系:「别让我给你们作保啊!」她往旁边一躲,「兄弟,这三个丫头啥样我不知道我也不认识,不过她们也是被这些人抓起来的,我呢,就是那个脑浆迸裂的坏哔拿来给他们当投名状的,不过我现在亲手报仇了,还有那个刚才让我打残了的,就他跟那个姓薛的对我下手了,所以我这算是出了气,这仨丫头的事儿就不知道了。」 不得不说,这位姐姐确实是个聪明人。 她主动把自己的不利的事情说出来,也就不愁以后有人拿这个做文章,而且这么说出来,也算是给宝宁递上一张投名状,算是告诉他不用顾忌她,她是可以给他当打手的,这样的女人,如果没有被自己前男友祸害,可以说到哪里都是个人才。 不得不说,贱人误人。 毕竟,末世之前,谁还不是个人呢。 末世一来,是不是个人就不一定了。 这还真的说不上是擦亮眼睛就行的。 悲哀。 宝宁看向江晓春,说:「行吧,就算你入伙了。」 那三个女人马上就着急了。 路虎上被绑着的那个女人立刻也开始表态:「我跟他们都没关系,我本来就只是一个普通的学生,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末世的事儿,之前我在家里宅着还挺开心的,今天清早发现wifi都没了,还没有电了,就觉得不对劲,准备出门去买点零食回家继续躺尸,谁知道出门才发现一切都变了……」说着,她就有点崩溃,「我还以为他们是好人,刚要向他们求助,他们就上拉力开始……」说着,她就哽咽了,「然后就把我捆起来了,我都求他们不要这样,我要报警了……」这姑娘是真的宅出花儿了,一说到这事儿,就大哭了起来,「我以为我又宅又懒又邋遢还有点社交恐惧,就根本不会遇到这种事儿的这辈子!」 确实,这样的女人一般这辈子也很难遇到这种事,因为她大概率事件是遇到的话就立刻把这些王八蛋网络曝光了,谁知道,末世一来,她的这种行为模式被打破了。 这样的一个女人,有她也可没她也行,但是她绝对不是一个令人讨厌的存在。 宝宁说:「你可以继续宅,但懒跟邋遢就跟你说再见了。」有社交恐惧的宅到长蘑菇的女人最大的可能性就是站在他的位置上给他来给诡辩一万句,至少,以后要是遇到了那些什么遭人烦的贱人,嘴上掐架,这姑娘估计能有点用。 之后的两个人也是有自己的故事。 其中一个叫应超男,本来是个女强人,一点儿都不想跟男人发生关系,她就想要好好的生活好好的赚钱好好的养家餬口,即使父母为了要儿子生了七八个女儿,她也想要证明自己是最厉害的孩子,所以她才把本来叫应得娣的名字改成了应超男,且她也的确比家里的弟弟强了一百倍!本以为她能够得到父母最大的肯定,尤其是末世一来,她就觉醒了异能,虽然只是水系的异能,但是她觉得自己还是有用处的,这年头干净的水源不好找啊! 可谁知道,不知道是那个傻逼忽悠了她父母,把她就卖给了这群人,而她父母拿着卖掉她换来的食物去养弟弟去了。 第91页 这时候的应超男,心灰意冷也不足以形容,所以她其实是身上最干净也没有被祸害过的,毕竟,是个水源呢! 另一个女孩则是一直以来那姓薛的男人的女神,末世一来,姓薛的觉醒了异能之后就开始到处找她,最后终于在一片废墟里找到了还在跟丧尸死磕的她,并且二话不说,先杀了丧尸,回头就把她给祸祸了。 这四个姑娘真的是倒血霉了。 宝宁有着魔法,可以知道她们确实没有说谎,而剩下的那几个人嘛……他对他们可是没有一丁点的好心。 那几个人也是姓薛的手下,也是做过坏事的,其中只有两个没有异能的人被当成奴隶一样唿来喝去的,算是没有碰过这四个姑娘,所以宝宁也就没有客气,直接把其余的四个人也一併阉割掉,这样才能整整齐齐。 猫小乐也是,给四个人的伤口都治好,也算是展示了一下他的能力。 宝宁此刻高兴坏了:「现在,你们四个人就是我们家的公公了,要知道做了公公就得听朕的话,朕让你们做啥,你们就得做啥,姓薛的以前叫什么不重要,现在你就叫小靴子,那个被江晓春打残废一条胳膊的,你以后就是小半子,还有你们俩一个小透子一个小明子,这样就齐活了,剩下两个还不是公公的你们以后就是苦力,懂了吗?」 说着,又给四个姑娘封了「娘娘」,要四个太监必须得天天跪娘娘们听训,这才把这些人带进了房子,至于被砸得脑浆迸裂的那位,无名无姓无根由,就让他给丧尸做零食吧。 作者有话要说:  娘娘是不可能是真娘娘的,反派嘛,先把班子拉起来再说,以后我们男主会有更多的「娘娘」,但没有一个是真的娘娘啊【笑cry】 第53章 斩断情缘(8) 真的说起玩什么皇帝娘娘的游戏, 其实原主齐乐乐自己是不大会做的,但宝宁却与他的想法不同,所以宝宁直接把这些人带进房子之后就让那四个太监老老实实的在外面干活,家里的脏活累活都归了他们, 而做饭这事儿他们却是碰不到的, 做饭就由四个「娘娘」们来了。 进了屋子,宝宁就已经跟原主父母说了这四个姑娘的具体情况。在老一辈的眼里看来, 外面那四个太监就是活jb该, 甚至可以说, 比之很小部分的杀人犯, 这四个人要可恨得多。 这就要从宝宁自己的原本世界线里找案例了。 他记得小时候见到过一起杀人案的报导,是杀妻案, 很令人无语的案子,本来新婚夫妇俩人特别高兴就亲得难捨难分,结果俩人一分开, 女的死了, 尸检一出来男的还真的不是故意的, 就是俩人亲的时候给亲窒息了, 结果女的原本就心肌炎跟哮喘,但本来都不重, 她跟她新婚丈夫其实都没当回事儿不然也不能还欢欢喜喜地办婚事……然后人新婚当天因为接吻死了, 所以男的是怪他还是不怪他?虽然是判了几年, 但的确都知道新郎倒霉。 还有一起更是让人扼腕。那是工资人均不到一百的年代,那户男人一个人就能一个月赚好几千,特地把丈人丈母娘接到家里来照顾老婆孩子,谁知道老婆染上了赌瘾,丈人丈母娘本来照顾孩子挺上心的, 赶上那天去看儿子,结果那天老婆赌瘾犯了就把孩子拴在地下室里,却不知道地下室里进了蛇,把孩子给活勒死了,等老婆过瘾了回到家里也吓傻了,男的回到家里也是一个激愤彻底疯了,问出老婆是为了赌博而不管孩子,就抓着人一推,脑袋撞到了钉子上,人也就没了。 再有就是亲儿子见亲爹虐待母亲,随手去厨房拿了刀就把爹杀了的,这样的就不算是什么奇闻异事了,可以说在三四十年前还是很多的,光在宝宁家附近他就亲眼见过两起这样的案子了,当时大家都盛赞这俩十四五岁的男孩。 理论上应该是这种「杀人」,才符合所谓亲密关系的减缓,因为它不至于让人听闻就恨得牙根痒痒,甚至儿子替母报仇这种还是符合大多数人的朴素正义认知的,故而给了减缓甚至那些替母杀父的孩子,还有全村全镇作保,提及起来,谁人不称赞一声纯孝? 可是后期这种减缓就开始泛滥了,什么都往这方向上扯,而且还觉得女人若是杀人必须要谋划,男人就不是谋划了,说得好像长期虐待不算谋划一样,真的是特别不要脸,甚至连女人冷不防把人给弄死也算是有计划的谋害了,真的可以说,自古双标都是狗。 也不怪宝宁有这个想法,他的想法就是最朴素也是最纯真的正义道德,与那种经过加工后的道德感是完全不同的。 说白了,究其原因,是为因果。 而强女干这种事与杀人还不一样,杀人如果说有上面的案例做个中间调解的话,那么强女干是真的没有。 毕竟,忄生谷欠这玩意本来就不是一股脑出来的,它得有个过程,即便是真的上头了,岂不闻古人有云: 一穷二白三无靠, 生有夫人左右分。 夜里殷勤频换手, 应如夜御两钗裙。 古人,尤其是还带着这么诙谐的古人,尤其是还是吃了洗脑包的古人,都知道有了忄生谷欠就要自己解决的事儿,怎么的经过九年义务教育的人还不清楚这个? 即使是末世来临,为了吃一顿饱饭说跟人抢吃的失手把人打死了也勉强是个理由,但是看见自己末世前得不到的女人就祸害,那是什么理由? 第92页 故而,在普通百姓的朴素的价值观里,强女干犯可是比一些杀人犯要让人不齿得多。因为这事儿,就没有不伴随暴力的,也基本上跟人的本能无关,它就是单纯的一个靠着欺凌他人获得快感,得到权谷欠满足的过程,所以说强女干可是比其他的犯罪更让受害人本人痛苦的一种犯罪了,只不过有的时候大家都不习惯把这种痛苦当成是被害后的事情反而去怪受害人不坚强,说白了,是没自己摊上罢了,也是觉得自己肯定摊不上,但是朴素的老百姓的心里,这样的坏人,绝对是最可恨的。 这也是宝宁直接把那四个人阉割了,原主父母根本没放声的缘故。 在他们看来,这四个人也是活·jb被割掉·该。 所以,他们也不是很管那四个假娘娘折腾这四个人。 不过话又说回来,那四个假娘娘也是绝对没有「原谅了」的表现。她们现在的状态跟没有经歷过惨痛事件的情况差不多,四个人会自己组队出去杀丧尸,清理房子周围的不和谐的会被马赛克的死物,有时候还会跟原主父母一起出去,有时候她们也会跟猫小乐一起出去,她们很少跟所谓的「皇帝」一起出去,平时见面也就很普通的打个招唿罢了。 但是,除了那两个被允许进屋干活的「奴隶」之外,那四个太监是根本不知道这个情况的。 而四个女孩子也主动承担起了这栋房子里的一些工作,那两个奴隶虽然能进屋子,但主要负责的是打扫,尤其是收拾厕所这事儿就特别需要他们,四个女孩则是分工明确,除了一些打扫工作就还有做饭这类的活儿,她们都承担了起来,平时也会照顾菜地,尤其是后来那个说叫本名不适应,非要大家叫她阿宅的宅女后来还觉醒了植物系异能,跟水系的异能应超男凑一起,真的是完美。 而江晓春跟那个叫白晴雪的姑娘竟然是两个战力担当,江晓春是整个人的体能都提升了,而白晴雪则是正经八百的护盾异能,也就是说白晴雪虽然自己打斗不行,但却可以在江晓春去打丧尸的时候给江晓春身上安排个壳子,让她不会被丧尸伤害。 真的是非常有意思了。 要知道,宝宁的魔法也只是能刺激下她们的大脑让她们的异能被激发出来,却不知道,她们的异能本身都这样的有用。 于是,很快的,这一栋房子里住着的都是能人这件事就在村子里传开了。说实话,虽然平时各种各样道德绑架的,但是这个时候,尤其是看见他们家门口还有断肢残骸,还有那些被丧尸吃剩下的骨头渣子,还有破碎的布料跟没用的破车的时候,村子里还活着的人是不敢去找他们麻烦的。 人们怕的是死,不是单纯的丧尸或者是单纯的人。 所以房子里固然有能人,但也是足以让他们觉得恐惧的能人。 人这种生物总是趋利避害的,所以根本不会去跟那么厉害的人折腾什么「你这么厉害就有责任保护我们」——如果这栋房子的主人以前就住在村子里的话还有这个可能,但是,这栋房子的主人是新来的,跟他们村子里的人基本不认识,就连出去买东西都是人家孩子带着猫开车去很远的地方买很多东西……一开始他们还笑话他们家像是要闹饥荒,谁知道事情会是这个走向啊!真的是防不胜防! 所以在村民心里已经是把这一家的情况无限给神化了——他们早早就在囤积食物,现在肯定吃喝不愁,当然也就可能是早就得到了上面的消息……那么问题来了,这一家人的身份是不是非常高贵? 当然,原本「高贵」这个词儿都用不到人身上了,但是当末世来临之后,人们的脑袋就开始逐渐变化,没有人会觉得这还是人人平等的世界,大家也知道了有人有异能有人没有,有人就是力气大有勇气有人就不行,这本质上就决定了人跟人在这样的灾难来临的瞬间开启了不平等的潘多拉魔盒。 所以,村子里还活着的人不自觉地就想要找个庇护,但他们也清楚自己是没什么给人家可图的,最后,好歹是出来两个人,决定找原主父母谈谈。 而宝宁此时已经带着四个假娘娘去清理村子里的丧尸了。 说起来,原主父母现在的异能已经超过了不少人的能力,再加上原主现在附身在猫身上,如果不是真的有什么大事儿,大部分时间跟宝宁算是分开行动的,就是他们俩因为都会治疗,当然也就要留下一个跟着二老行动,也可以避免家里留着的六个人造反。 当然这也只是防患未然,真的说起来,原主父母的异能不能说级别有多高,但在这末世才不到半个月的时候,他们的异能已经到了三级,可以说比宝宁在剧情中看到的吴又双只低了一个等级而已。 而吴又双在第二条世界线的时候几乎算得上是「天道宠儿」了,要不是本方世界的天道实在是不能容忍,估计宝宁都不会过来。 所以说,宝宁很放心地带着四个假娘娘就开始扫荡村子了。 由于他的治疗异能连被丧尸伤害的人也能救回来,而白晴雪的护盾异能现在虽然只能护住一个人,但是大家的保护下,她也能够直接给冲到前面的人套上护盾,守在她身边的一般不是植物系的阿宅就是水系的超男,所以这次加上宝宁这个绝对战力之后,他们这一队的战斗速度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宝宁先带着她们从家附近开始清理。 第93页 这些丧尸的数量其实也是在变动的,不敢出门的人要是家里还有吃的那就还好,要是被迫出门了,能杀丧尸的还好,不能动手的反而被丧尸抓伤的,那就不太好了。 宝宁手里大刀够长,又带着弓箭,而且他还属于是随时随地抓了什么都能变成箭矢的那种有着无限箭矢的大佬,这一路上哪里是在打丧尸,简直就是真人版的游戏啊! 「这么勐的吗?」阿宅吓得一哆嗦,「真是太厉害了!」 应超男更是瞪大眼睛,满眼的羡慕:「要是我也这么厉害,那我就真的啥也不愁了。」不仅仅是不愁,还特别的高兴呢! 白晴雪一挥手就把护盾立在宝宁面前:「还要往里走吗?」 他们现在已经到了一个丧尸聚集的地方,这地方平时就是村子的老年活动中心,没想到,这末世一来,这个平时人最多的地方反而成了丧尸最猖獗的地方,毕竟老年人的身体不算好,抵抗不住丧尸病毒也是正常,而一旦有人变成丧尸,那躲不开丧尸的袭击也就不是那么难以想像了。 所以,这活动房里,全是丧尸。 第54章 斩断情缘(9) 面对全是丧尸的活动房, 宝宁并没有担忧分毫,他知道这些丧尸已经与活人不同,不像是活着的人,老年人啊小孩啊还有自动的减防buff, 而丧尸根本不论这些, 但同样的这些丧尸也是该减少的时候就不会刷个復活,也就是说, 这丧尸死了就是真的死了, 而且丧尸的身上也有可以用来后续升级异能的能量——这也是很有趣的一件事, 之前在游戏里能获得异能也能升级是因为游戏里的电波刺激了大脑, 激发了人类的潜能。 但是当末世来临之后,这些事情都没有办法进行了, 只能通过其他方法来激发潜能。 宝宁的魔法可以二次激发大脑,也就是说通过与大脑对话来让人的潜能被开发出来,但是升级这件事由于不能用游戏的那种电波来刺激, 所以这大脑被对话之后异能是出来了, 但是该怎样继续升级就是个没办法的事儿了。 而由于有之前的那些信息, 宝宁知道丧尸本身就是一种能量, 不然都死了的躯体怎么可能还能动的,只不过这种能量在吸收的时候要先转化, 而转化能量则也是异能的一种, 最有意思的是, 这需要体质异能者来进行转化,当然宝宁的那种奇怪魔法也可以,不过他的那些魔法体系跟这个它本来就不是一回事儿! 也就是说,体质异能者这种在很多故事里最后是废异能的异能,结果竟然在这个世界里是一个很特别的存在, 别的不说,他们能把丧尸体内的能量内核给转换成所有人都能吸收的能量就很有意思……在这一点上,宝宁甚至对这个世界都产生了一点奇怪的好感,好像是这个天道确实注重了公平公正,而即使是普通人,在这个末日来临的时候,也只有普通人才能跟真正的拥有后代,这些异能者有一个算一个,只能与普通人结合才能有后代,而普通人与普通人结合也能生出随机是异能者或者普通人的孩子,但是异能者跟异能者就表现得非常难以生育了,不过最骚的是,异能者一辈子只能与一个普通人生一个孩子,说好像是基因烙印一样,用掉了就完事儿了,没得办法。 所以说,到后期普通人的待遇反倒是提升了不少,真是大家宁可让普通人跟普通人在一起,就为了人口增长率——没有办法,异能者可以被生出来,但是异能者只能把人口增长率往下拉,即使是异能者自己也是在官方的倡导以及规定下,不敢去欺凌普通人。 不过这些都是第一次世界线的事情了。 那个时候原主齐乐乐并没有被害死,他一直看到最后,看到自己寿终正寝。 就连这个生育规律其实都是齐乐乐当时发现的。 所以就说那个吴又双的操作是有多骚吧! 他根本都没活到等齐乐乐能找到这个规律的时候,所以在他的安全区,普通人被他们可给收拾惨了,到最后虽然宝宁是相信官方是可以得到这个结论的,只不过……在得到结论之前,这一段路太过黑暗了。 因为黑暗,宝宁整个人都感受到了刺骨的阴冷。 又或者,这阴冷来自于眼前的丧尸。 「盾娘记得保护好其他人。」宝宁都不会直接叫几个被他假装封了娘娘的姑娘的名字,反而让她们按照自己的异能给自己分类,盾娘就是白晴雪,「不用管我。」 白晴雪答应了一声,人就冲到应超男和阿宅身边去,阿宅直接催生出了植物保护住了白晴雪,而应超男的水则已经准备好了,准备时刻援助江晓春。 四个人组成了一个小团队。 宝宁与她们不同,他一个人可以顶了一个团队,再加上他虽然很愁丧尸的那股子腐臭的气味,但是这并不对他杀丧尸有什么影响。 所以说,这五个人就像是绞肉机一样,在这个几乎没有人敢走进去的地方,五个人就直接从大门闯了进去。 村子里的人都吓疯了。 还活着的人真的觉得这五个人可能是真的疯了,要不然就是他们疯了,结果还没反应过来呢,就见五个人就又背着大背包,从正门出来了,身上也是沾满了黑咕隆咚的丧尸血——说是丧尸血,但本来丧尸也没有血了,在末日之后的半年,官方给这个丧尸血定性为丧尸的尸液,它的用途几乎没有,而且又臭又腥,在丧尸的内核被拿走之后,丧尸的用途几乎没有,只有用烈火焚烧了丧尸之后剩下的那些粉末才能用来做肥料,但是尸液是真的啥用都没有不说,还在离开丧尸六小时内具有毒性,不是好东西。 第94页 由于宝宁知道世界线一的内容,才知道要避免这些尸液接触到开放性伤口,越就自然的告诉给几个姑娘要小心这些。 「等一会儿用植物把这些尸体捆绑起来,烧干净。」宝宁先让四个姑娘好好休息,自己也拿了水开始清洗身上的尸液。 躲在一边的村民还是小心翼翼地看着。 他们是真的没想到这世上还有人这么厉害的,就算是有人这么厉害,他们也没想到这群人会住在自己的村子里。 真厉害呀! 之前他们也见了那两辆车要去撞那一家子新来村子里的人,本来他们倒是觉得事不关己,再加上他们也被那两辆车里的人给祸祸了一下,虽然祸害得不是很严重,但是家里的吃的喝的,还是给他们要走不少,有人不乐意给的也被他们打过,所以他们本不敢去与之争执,更不敢给那新来的一家人报信。 这本也是正常的事情。 谁知道呀,这帮人竟然被打败了。还从他们车的里面救出了四个大姑娘来,这就让大家稍稍的放心了一些。 却不知道呀,这事儿就又有意思了起来,谁知道那四个大姑娘竟然一夜之间成了有本事的人,之前也是出来杀过几次丧尸,不过都是小规模的,这回竟然去把几百个丧尸跟着那家的大儿子一起都给杀了,果然很厉害呀! 偷看的人就只敢偷看,他们根本就不敢上前说句话。 宝宁也没很在意他们的偷看。 迟早,这一群人都要听他的,不在乎他们现在偷看。 五个人很快就把所有的丧尸尸体弄到一起,再一把火,把这些尸体烧得干干净净。不过我这里说是干干净净,真的要烧起来,也是得烧上好一段时间,这期间五个人轮流得看着火势,不敢让它蔓延开来。 过了好一会儿,丧尸的尸体还没烧到一半,就见一个人悄悄的接近他们。 宝宁瞄了一眼,没在意。 那人也是小心翼翼的,走了一小段路就停下,再看看他们是否注意到自己了,又往前走一点,一点点的往他们这边磨蹭。 应超男的脾气虽然不是最火爆的,但见那人一点点磨蹭也特别的着急,可还没等她动呢,江晓春就跑了过去,结果,她才跑到那人面前不到十米的地方就愣住了。 那是个丧尸。 不……不对! 那是个一半尸化的男人。 男人背后背着一个安安静静的小孩,因为看不见小孩的样子,所以根据小孩的身材来估计也的话,应该年纪不算太大,而男人的一只眼睛已经开始发白了,脸上的颜色开始发灰,人却看起来还没有完全的丧尸化,脸上的表情略有僵硬但动作还足够灵敏。 看起来,再有不到留个小时他就会变成丧尸。 半尸化的男人叽里咕噜的在嗓子里发出呜咽的声音,隐隐约约能听出来他想要大家救孩子,甚至还跪了下来。 江晓春看得心里发冷眼里发疼,不由得回头给大家招了下手。 宝宁的五感可以说是最好的,所以他老早就看出来这个情况了,但是救还是不救,这一个是看男人的尸化程度,另一个,他也得看看四个姑娘的品行。 结果谁知道,他们四个人都跑了过去的时候,盾娘白晴雪还没等别人啥反应呢,她哇地一声就哭了出来,也没管别人,自己先来了一个护盾就套给了孩子。 这时候大家也才看出来,那孩子也就三四岁的样子,很乖巧,非常听话,应该是男人之前已经嘱咐过他不要出声,所以孩子两只小手捂住嘴就是不说话。 宝宁这时候也看出来那男人其实是因为喝了带着尸液的水才开始尸化的,他显然尸化得非常慢,而且也能看出来他本身是有异能的。 水娘应超男也马上弄出水来给孩子洗脸洗手,让小孩先补充水分。 可以看出,四个女孩都是非常有心的好姑娘,也没白给封个娘娘噹噹。 宝宁当时也问过她们,如果要是做了异能者可能就一辈子都没小孩了,她们都选择了做异能者而不是为了要孩子而捨弃异能,所以他一开始也蛮担心她们是不是能做好一个有同情心同理心的人的,结果显然,是他低估了女孩子们的天生的超能力。比起异能来说,这四个女人天生的「超能力」才是最牛逼的! 第55章 斩断情缘(10) 毕竟宝宁原来就是个稍微不那么普通的直男, 让他去理解女人的精神世界就实在是太困难了,即使他穿成两次女人完成任务也并没有真的接近女忄生到连心理上都直接转变成女忄生,所以会有很多心理还是直男心理,并不能真的跟女人完完全全的达到那种高度统一的境界。 当然这也怪不到他。 如果是个女人在他这个情况下也容易出现这种情况, 即使是穿成了男人, 还是会觉得不能完全跟男人一模一样,也无法站在男人的角度去看问题。 这都是正常的。 只要没有站在脑子不好的那个单独的人的位置上看问题, 其实别的也算不上什么大事儿。 不过宝宁还是要自我检讨的。 他作为男人, 总是会觉得不想要孩子的女人大概跟男忄生并没有太多的差别, 但是现在看来, 他还是低估了女人。 有些沙比男人说什么给他一个女人他能创造一个民族这种屁话是肯定比较屁的,但是如果说把一个民族给一个女人, 也许还真的能让这个民族活下去。 第95页 所以说,god is a girl。 就像是女娲必然是个女人一样,在这个丧尸遍地的世界里, 也就只有女人才能对一个幼儿产生怜悯而不是把它当成一口好肉。 宝宁嘆了口气, 去与那个半丧尸化的丧尸男人进行沟通。 这个男人幸而不是被丧尸直接咬到开始尸化的, 他只是喝水的时候不小心沾到了尸液, 所以开始有些尸化,而他尸化的时间要超过十二个小时才行, 现在看起来还有五六个小时了, 所以大概也有一半左右尸化, 就在尸化到一半的时候就显得格外狰狞。 宝宁先是沟通过了这个半尸化的人的身体,让它的身体开始主动的往外排出病毒,而丧尸病毒虽然可以治疗,但是他并不能把已经变成完整丧尸的人变回来,所以还是暂时先沟通这个人的躯体。 很快, 那个半丧尸化的人的眼睛就开始变回来了,只不过在他之前已经完全变白的那只眼睛上还是有了一圈灰白色,而且皮肤的颜色虽然变回来了,可一只手上的指甲却也一直发黑。 「清醒一点了?」宝宁问。 那人点了点头,还十分感激地跪下,呜呜大哭:「兄弟,我老婆死了,岳父岳母都是了,就剩下我这个孩子,求您收留了他吧!我是做牛做马来世也报答不起您了,我就去把这周围丧尸都引开,您几个就跑吧!说是在市区都建立起了基地,很多人都往基地走,您几个带着孩子就去吧,我真的是……」说着,他更是哭得涕泗横流,只不过他没说孩子叫什么,估计也是很聪明的,想着把孩子给这几个人,只要孩子活下来,叫什么也不重要了。 宝宁笑了下,看向四位娘娘,四位娘娘更是看了看孩子又看了看孩子他爹,不由得又去看宝宁。 宝宁说:「我倒是能让你跟你孩子都活下来,你的病毒我也能给你治好,但同样的,你以后就要听我的。」 男人一定,咕咚一下就开始磕头:「恩人!只要能让我跟孩子不分开,别说听您的,您让我做什么都行!不……不!孩子我会照顾,但是孩子以后就是您的,您要他干啥都行,我也是,您让我做啥都行,我什么都能做!」 也的确,他什么都能做。 不仅仅是什么都能做,他还做得好呢! 男人又说:「我老婆跟我其实都是异能者,咱俩本来以为没啥事儿的,谁知道我岳父岳母变成了丧尸,孩子不知道,还当是他姥姥姥爷呢,我老婆就因为救孩子就……」他擦了一把脸,「但临死前,她把孩子给我照顾,我也知道我是不能不管孩子的,但是现在这年头孩子也不好生不好养了,所以……您要是喜欢,我就让孩子跟着您,啥都行啊!」他说着,又磕了个头,「我的异能还行,是力量还是脚力的,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就知道要奔着这边跑,去基地,谁知道走到半路上就开始难受,我就怕自己伤害孩子才把孩子背在后面,以前我看过一个电影就是这么干的,我就也这么干了……恩人,您救救我啊,我真的什么都能干!」 可以说,这个男人真的是此刻尽显卑微。 宝宁之前无论是哪个世界线都没见过这个男人,但是这个男人的机灵聪明以及带个孩子这个牵挂都让他觉得可以收留,当然不是收留了他就让他在自己房子里住下的,宝宁打算把这里变成一个小型基地,可以与室内的大型基地联合起来,这样以后就做什么都方便了,最方便的是,他能利用这个小型基地先在吴又双那边的那个「安全区」那里先刷一波存在。 所以,想到就要做! 宝宁马上就答应了这个男人的请求,但同时,也让这个男人的病毒被清除后跟他们一起清理丧尸。 至于孩子,就给盾娘白晴雪照顾了。 这个带孩子的男人叫任朝安,他的孩子叫任卧鸣,从他给孩子取的名字可以看出对孩子期望值是真的高,再加上孩子也乖巧,而且小孩好像没有异能,这还真的是挺稀奇的一个事儿——父母都是异能者,小孩却没有异能, 「没有异能也不是什么坏事。」盾娘白晴雪抱着小孩,高高兴兴的说,「以后咱们就可以读书,做学问,做大学问,指不定咱们小鸣将来还能研究出丧尸疫苗呢!」她的话得到所有人的一致贊同,就连宝宁都非常给面子的直点头。 任朝安之前还担心孩子因为没有异能而被瞧不起,谁知道,这些人可是真正的好人,真正的好人在末世里是活不下去的,他们能活下去还能活得这么好,是因为他们有本事。 不管什么样的阴谋诡计,在绝对的力量面前,都是渣渣。 任朝安接过宝宁给他的巨大的锤子,那种一根长长的铁桿,头部挂着一个金瓜大小的铁球的那种锤子,正适合他这样的力量异能者使用。 「这种大锤捶脑袋,一捶一个准儿。」宝宁给他解释用法,「专门捶丧尸脑袋,一下子就能锤爆,比什么都好用。」他用大刀是因为他能够在大刀上加持自己的力量跟魔法,而如果没有加持的话,大锤真的是最好用的。 虽然小说故事传说里的那种大铁锤都说什么比二大碗还要大,其实长柄锤这种东西,前面的锤子头也就一个拳头那么大,要是有大香瓜那么大那就是百分百大力士了,要真的是跟南瓜那么大的实心锤子,那基本上这个人也就不是个人了。 因此他拿给任朝安的大长柄锤子就是大香瓜那么大的,看起来像是个小金瓜,外面包了一层铜色,里面是实心的黑铁,看起来还挺富贵,捶起什么来更是富贵极了。 第96页 于是,这下子,在这么个小村子里开荒的团队就算是正式成立了。 虽然江晓春也是体能异能者,但是她比较平均,还真不适合在前面抡铁锤,反而是拿着两把刀嘁哩喀喳跟剁西瓜似的看起来更爽,而大铁锤一抡起来,就跟坦克似的,百分百的扛怪mt,真实让人看着爽。 又扫荡了一圈,村子也不小,他们也没算是清理完所有的场地,现在也就是把公共聚集地的丧尸都给扫干净了,还把丧尸也是一把火烧成了渣渣,留下了丧尸的内核跟化成渣渣的那些肥料。 当晚,回到房子里,宝宁带着的东西就足够令人震惊了。除了扫荡回来的那些剩下的食物,再就是用来种地的肥料,还有那些没有被净化的三百个内核。 一个村子,就说村民,也才一两千呢! 之前宝宁一个人就扫荡了也有二三百的丧尸,现在又是三百多个,就算村民丧尸跟非丧尸五五开,这也差不多了。 「这样,吃完了晚饭,今天晚上,朝安就带着小鸣在一楼睡,外面那四个死太监不用管,两个奴隶也听你的话,不听话的话你就该怎么收拾怎么收拾,他们六个人的事儿以后再说,等明天一早,咱就去隔壁看看,找个空房子,让你们爷俩住进去,也把空房子加固好,纳入我们这安全屋的范围。」宝宁做了安排,猫小乐也觉得这个安排不错。 与宝宁相比,原主这个猫小乐则是一个真正的对女人跟孩子都宽容到极点的人,温柔得跟水波浪一样。 大家对宝宁的安排都没有异议,一夜好眠。 谁知道,第二天一大早的时候,就听见有人在砸大门。 上一次砸大门的人已经是公公了! 屋里对上一次还有印象的人显然都有点不知该说什么的样子,却听到门口有人大喊:「救命啊!是d市安全区的人来这边抢劫了,他们在这边把人打伤了!」 把人打伤了,如果实力不够,那就等于要引来丧尸。 d市安全区,就是吴又双的伪·安全区。 真是……太操蛋了! 第56章 斩断情缘(11) 一听是d市安全区的人过来打秋风了不说还伤了人, 宝宁就觉得很不爽了,虽然对方比他多了点儿先机,但现在能建立起安全区,本身就是非常的令人不爽了, 他当然很清楚吴又双肯定不是从世界末日开始准备的, 尤其是吴又双在第一次世界线的时候就只是一个普通的游戏狗,属于那种靠游戏打金过日子的人, 第二条世界线里竟然成了着名的军校教官, 这要说他穿越的时间短, 宝宁是一点儿都不信。也就是说, 之前他觉得的只比吴又双晚了一步,其实不是一步, 而可能是十几年。 十几年就十几年吧。 毕竟都十几年了,吴又双都没办法把自己安插到真正的官方里去,更不能让官方的人把他放到值得重视的地方上去, 就这样的人, 让宝宁真的把他当对手也还是太对不起他自己了。 而且说实话, 宝宁在这半个月期间把自己的地盘彻底巩固起来, 逐渐的让周围的人都开始往自己这儿聚拢,这时候要是说他没什么用处这么多天都没搞定一方活人, 没能成立什么大型团体之类的话, 也是太亏心了。 不过宝宁自己也的确觉得自己的动作慢了。 他在这边对付的是丧尸, 主要并不是靠着武力值把人都聚拢到自己周围,这又与吴又双那种本来就是教官,带着很多的学生,学生能给他带来人脉的连锁反应是不一样的。 但暂时没多大问题。 宝宁又打了两天丧尸之后就算是把村子里的丧尸都清理得差不多了,同时收穫了很多丧尸的内核以及很多丧尸尸体烧毁之后得到的肥料。 有了这些, 他就差不多能把这整个地方都种上食物了,而种田这事儿,显然是村民更适合。 于是,招聘村民的事儿也提上了日程。 「你们真的要用人?」眼见着那堡垒一样的房子外面挂着一个大牌子,说要招聘种田的人,两个带孙子的老人就凑了过来。 他们家年轻人去打工了,留下两个老人跟一个孙子,孙女因为发烧的时候没醒过来,本来两个老人就觉得很对不起儿子了,再要把孙子也给养死了,以后真的不知道怎么办。 现在也没有开启什么网络啊电话的,他们也是联繫不上儿子,也不知儿子是生是死,要是儿子儿媳都死了,那就守着孙子过,孙子就是他们一辈子的希望了,更不能让孙子完蛋,要是儿子儿媳有一个还活着,他们就还是不能把孙子养死,不然怎么对得起儿子儿媳呢? 抱着这样的心理,老两口拖着小孙子,决定过来种地。 他们别的不行,种田可是一把子好手,就因为种田还好,家里的新米新菜才能维持住这么多天一家三口人的生命,但是不能总靠着这点存粮过日子,之前那个什么安全区的人来,把他们家的大米都拉走了,就留了一袋子米,说他们一家三口人吃不多,要有觉悟,要把食物给更适合的人,现在,他们再不找人救自己,就得真的死绝户,所以老头拉着老太太背着小孙子,到宝宁家的门口敲了敲门。 宝宁直接带着盾娘出来看人了。 盾娘一见那孩子就觉得够可怜。孩子才四五岁的样子,跟小鸣倒是年纪相仿,能玩到一起去。 「我们真的很会侍弄土地,就把我们留下吧!」老人卑微地祈求,「昨天那什么安全区的人过来,直接就把我们家留着吃的粮食拉走了五六袋,就给我们留下正在吃的一小袋,这根本就活不下去啦!」 第97页 盾娘白晴雪一个激灵:「他们没给你们家留下点什么别的东西?」 老头摇头。 老太太差点没哭出来:「啥也没留,就留下一句话,说我们老的老小的小,也吃不了多少东西,这二十多斤的粮食,我们一天一小碗米喝米汤就能活命呢,算给我们留一条路了!」 「草他女马的!」老头骂了一句。 万万不可此处问我为何不是爹,毕竟老头也确实很直,不能做那等事,不然等于给儿子找了个男妈妈,若是儿子也死了,那男妈妈也死了,到了地下莫非还要论个辈分?万万不可,万万不可也! 白晴雪此时也是气得青筋暴起。 「哪儿有这么说话的,是个人吗?!」她气愤难当。 当然白晴雪的愤怒不是对着老头,而是对着安全区的那些人,那些人怎么好意思义正辞严的说这种话?就是真的要人家的粮食,那也要把人带去安全区或者基地啊,这跟活吃人有什么区别,还不如直接全都抢走了呢,至少还能说得通是真的坏,这种标榜自己不是坏又做这么坏的事的人,实在是太牛逼了,这牛逼的逻辑真的是令人作呕。 然而更令人作呕的是,没一会儿,又有几家过来,要参与到种菜事业中来。 宝宁一问,这几家也是一样的,家中原本是有余粮的,结果就被安全区的那些人闯进去,把余粮给带走了。 说白了,安全区的那些人,看起来是个人,但本质上还真的不是人。 他们假装自己是正义的,拿走别人的活命的食物仿佛自己什么坏事都没做,毕竟「我还给你留了十几二十斤的粮食呢」,那种高高在上的,令人不爽的上等人的「气质」几乎要冲破他们的肉皮,直接冲到这些普通村民的眼前来,最好让这些村民跪下膜拜。 但本质上,他们并不是什么正义使者,也并没有真的高高在上,他们只是凭着自己的武力值去掠夺普通人的生命权罢了。 要是说都是末世了,何必在乎什么人权在乎什么生命,自己活下来就比什么都重要的,那么这么说的人本应该是这些普通人,本应该是他们出来掠夺,因为他们没有异能没有高超的本领没有强大的能力,他们就是普通人,为了存活,做什么都只是本能,可是那些本来就不缺衣少食的异能者到处去找物资,如果是无主的又或者是有所求的那些物资,找就找了,比如说之前宝宁扫荡的超市,那些地方一来是连锁的,主人本来就已经在官方的地方活得很舒服了,他们的确是物资被扫荡走了不少,但是,他们也早就知道要有末世到来,扫荡物资这种事并不影响他们的生存,可是,进入到人家家里去扫荡人家还有活人的家里的食物,这就是谋杀,没有别的说法。 再比如说,宝宁最近扫荡药店,包括一些小药店,但他并没有说小药店小诊所的人的食物都抢走,反而他开始加固那些小诊所,还把扫荡来的那些药品都往小药店小诊所里塞——大型药店里不适合守卫,里面的坐堂医生宁可在家坐着也不会去药店的,但是小诊所不同,他得保护好这些人。 小诊所小药店,这些人都是珍宝。 而现在,这样一群人,一个村子的人都出来要求加入到他的种植大军里,这就让宝宁非常舒心了。 「既然大家都有这样的想法,那么我有个提议。」他站出来,又叫所有人都聚拢过来,包括原主父母还有四位娘娘以及任家父子,「这样,我们把村子周围都加固,前面打造个大门,后面打造一面高墙,就直接把我们村子也打造成一个大型的安全区——我知道市区内建立起来了基地,我们最好的办法就是加入基地,但是要加入基地有个前提就是我们必须有个能让基地足够把我们放在眼里的筹码——」 村子里年轻人少,都是老幼,病残也少。 老年人以前是的确很能拿乔的,一个个傲气沖天,仿佛长城是自己用屁蹦出来的一样,真的坐下讲古,那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一个劲儿的往外倒,仿佛这世上没有人能与他们年轻时候相比。 老太太愿意骂现在的女孩子们,说什么痛经什么难过,她老太太年轻时候干活,一个人比得上两个壮汉! 老头子是年轻的男女都要骂,说什么男的在家里不支棱,老娘们能不打吗,又说什么女的不肯干活还要花钱生孩子,是女人不就都一样嘛! 但是,那是和平时期,是家里孩子孝顺了,钱多了,整天就知道在那里骂天怼地,其实真说起来,他们自己心里门儿清,自己这些话,也不过就能过过嘴瘾。 真把他们的话当真了,那才是药丸。 而现在他们就别说这些废话了,就是好话也不敢说,只能听从有本事的人说的话,一个个唯唯诺诺,并不敢把原本那姑奶奶太爷爷的嘴脸拿出来。 至于宝宁,他就更无所谓了,这些老年人听他的话,愿意按照他说的去做,那就是好事儿。 「年轻人,你说啥,我们就去做就行,如果是咱们家孩子回来了,我也想好了,不给他们带外人回来,不许他们带武器回来。」原本的村长蹲在一边,嘴里的旱菸袋里早就没有菸丝了,「你瞧咋样?」 老村长的话,就说得大家十分满意。 宝宁也很贊同。 第57章 斩断情缘(12) 都说人老成精, 这话是没有错的。老村长就证明了这一点。 第98页 不过也是老村长自己承认自己足够自私,他们这群老骨头本来在村子里就是为了让孩子们过得好,能去不远的城里打工,把钱带回来盖房子置地, 让孙子们能将来到大城市里去上学, 最好以后考上最好的大学,这样他们摆了酒席, 这一辈子就差不多是足够的美了, 便是等到孙子一结婚有子, 叫他们当即死了也是心甘情愿的。 所以在这个小村子里, 他们已经知道能够保证自己孙子辈的都好好活下来了,又怎么会乐意在外面的儿女们把外人带进来呢? 这年头, 管好自己就得了! 老村长此时既然是请求宝宁做出选择的,那必然说话也是带着十足的底气的,他作为村子里有威望的老头, 老早就已经拉拢了村子里一些比较有地位的老头老太太了这些老头老太太与旁家的人不同, 尤其是有一位才四十不到的女人, 竟然是整个村子里辈分最高的, 她本来只是回来暂时居住,却摊上了这事儿, 结果往那里一站, 就是老村长也要见了她叫声「姑奶奶」, 这位老姑奶奶就是这样的牛逼,牛逼到大家虽然明知道她年轻,但还是不敢跟她叽歪,毕竟,这村子里比她辈分高的基本上不是在外地就是挂了, 唯独她,不但是辈分高,还是个有异能的,所以好几家之前过不下去都是她去帮人家到外面跟其他人抢吃的来养着,之前要不是因为她去别的地方抢食物了,也不会给那安全区的人抄了老底。 既然老村长得了老姑奶奶的意思,那就是大家都必须要遵守的。 当然,老姑奶奶也有个问题,那就是她社恐严重。不然也不能这么大岁数了还跑老家村子里住几天玩,因为跟其他人接触是根本没法接触的,这才选择回老家放松下心情,也就因为辈分大地位高,才选择这地方…… 也就因为社恐,宝宁之前才忽略掉了她。 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个村子还有个这么厉害的人! 这个老姑奶奶在第一次世界线里后来成了一个非常厉害的人,属于是那种牛逼到走在路上人人都要扑过去求她摸下脑袋的那种牛逼,牛逼到即使原主在第一次世界线里是帮助官方研究疫苗的人,可是这位老姑奶奶却是彻底摧毁掉那个外星病毒的人——说起来这就成了外星球的问题了,整个世界线直接接轨了宇宙文明,而这位老姑奶奶就是那个第一个敢直接正面刚外星人的女人。 由于这个女人太彪悍了,外星人也确实觉得不能把「没进化的普通人」都杀死,所以最后大家还是回到了谈判桌前,算是让这个世界恢復了和平,而那些死去的变成了丧尸的人最终就是被确认死亡拉倒。 其中当然涉及到了外星人其实只是想要把这个星球上的人一部分进化的变成自己的阵营里的人,而没进化的与丧尸彼此对撞,该死的就死,直接多产生丧尸,他们好得到丧尸的内核,这就算是整合资源了。 但是由于这个世界的人最后展现给他们的是强悍的性格,这让他们决定还是留下普通人,这样他们必然能够继续发展壮大,最终成为最佳盟友——会不会按照外星人的想法走是不能确定的,但是……这些人肯定是会记住外星人的所作所为则是一定的。 而世界线2的时候,宝宁根本就没有看到这样的结局——原主死得太早,疫苗未必会产生出来,老姑奶奶这个彪悍的女人最后也被吴又双给害死了,她死得甚至比原主还早。 至于吴又双这个人……在宝宁所知道的两条世界线做了对比之后,他还是没能在第一条世界线里发现这个人。 但是一个人能祸害这么多,真的是挺厉害的。 别的不厉害,就是说……这个祸害的程度,真的挺厉害的。 宝宁不得不嘆服这个人的破坏力以及阴狠程度。 不过话说回来,他要是真的喜欢原主齐乐乐的话,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呢?真的是令人不能理解。 但好歹是跟这位世界线1里特别彪悍的老姑奶奶联络上了,宝宁也就跟着其他人叫她姑奶,毕竟……真要是往上数个七八代的话,原主齐乐乐应该也确实叫人家一声大的,兴许比姑奶奶还要大呢,没瞧见这村子里的孩子都叫人家祖太,有的小老太太都得叫人家一声太,这太不是太太,而是太姑奶奶的意思。 农村嘛,一个堡子连着一个堡子,一个村子连着一个村子,指不定怎么就连上了亲戚,要不是连上点亲戚,宝宁也没法在这村子里买房子不是? 说白了,要不是因为要末世了,村子里的房子国家也不会让他们卖掉,顶多有个使用权就到头了。 宝宁带着姑奶奶以及自己身边的这些人绕着村子转了一圈,姑奶奶是个非凡人物,是个精神系的异能者不说,还有土系跟金系异能,土生金,人家自己就能来个生生不息,再加上精神系,真的是给她牛逼坏了,谁也不是个对手,她可以把自己的身体化作金属,又能控制土地里的所有矿物跟磁场,更能把金属精准地塞进丧尸的脑子里并令其进行碎片化炸开,真的是可远程可近战,原主齐乐乐的治疗系虽然牛,但还真的未必比得上这位姑奶奶,尤其是在战斗的时候,齐乐乐的治疗系跟体能系两种虽然也是能完美的保护他,但是真要说上杀人越货,这活儿真得人家姑奶奶去做。 不过,她不乐意说话。 的确是个社恐了。 第99页 唯独阿宅这个姑娘,就跟姑奶奶像是天生一对似的,俩人根本不用交流,眼神就能传达信息。 所以,看完村子的地形,阿宅就开始比比划划的,把大家的意思集思广益比划给了姑奶奶。 土系的姑奶奶,从来都是认真肯干脚踏实地的真·大地之母,她很快就按照大家的意思,在村子外围用异能造出了一圈高高的土墙,而阿宅就跟着一路走一路在土墙上种下各种各样的奇怪花草,比如说猪笼草,比如说食人花……这些其实都是各家各户养来玩的小绿植,谁知道末世一来,绿植变态,倒是便宜了阿宅。 宝宁的异能跟魔法虽然也很能耐,但是真的跟这位仿若大地之母的姑奶奶比不了,他的魔法是满满增长的,而姑奶奶的异能则已经跟他的治疗异能的等级是一样的了——他们的异能等级都达到了五级,丧尸现在才二级多点儿,根据来抢劫的安全区的人的说法,吴又双的异能等级也才三级。 所以说,拉大旗建立安全区也不一定有好处,那内核还是得大家分分。 而他们在村子里这群人,没有异能的要内核没用,有异能的人也不多,又是有好几个体能异能者,大家净化内核的速度也快,而且姑奶奶这个女人由于是村子里辈分高的,所以她本来就天然带着责任感,之前保护那些老人的时候杀丧尸找食物都是她,所以得到的丧尸内核就多,升级也就快。 可以说,这边大家分内核升级的时候,吴又双为了立他那个无私教官的人设,还是把升级的事儿给拖延了的。 那这就怪不得别人了。 这边村子升级成了一个小型基地,按照村子原来的名字,大家一致通过就叫这里老烽火台基地。以前,这里就是一个要塞,村子中间是一个巨大的烽火台,绕着烽火台形成了一个村子,在周围又有差不多五十几亩地,都不算是村子外的农田,反而就在村子里,这也是大家要建立基地比较困难的地方,但好在宝宁能给姑奶奶补个蓝,再加上俩人都能轮流调动土地,所以在村子被高墙围起来的时候,这日历板才撕下来不过七页。 七天时间,老烽火台基地成立。 这一天,宝宁也没闲着,把村子里的人都集中了起来,确定了大家的职责跟岗位,就是小孩子,也要有自己的事儿做,平时没事儿的就要到广场的开阔空间去学习——孩子毕竟是未来,是希望,别的可以不做,学习却不能落下。 好在,宝宁家里的四个「娘娘」是真的有本科毕业证的,其中还有俩是硕士研究生,教小孩绰绰有余。 这样,基地算是建好了,别的也就只能等了。 时间又飞快地过去了小半个月,大家进行耕种等活动,还是生活得不错的,而宝宁也发现,他跟猫小乐吸收的内核越多,他们公用的那个空间就越大,不过半个月时间,空间就大了一倍! 一百平方米的空间啊,能装多少东西呢! 「咱们再出去搜罗一批物资吧。」猫小乐提议,「别的不说,带上姑奶奶跟盾娘就行,顺便看看能不能跟官方基地联繫上。」 第58章 斩断情缘(13) 猫小乐不愧是原主, 与旁人相比,原主确实要更凸显人性一些,他虽然有着自己自私的一面,但更多的还是对世界的善意, 这大概也是为什么一开始天道会选择他作为那个疫苗被研究出来的关键点吧。 一般情况下, 即使是没有什么危险也没有人对他有恶意,但只要让这个人去献点血做疫苗, 那这个人就会暴怒起来想得过多的, 大都是「男主」, 这个男主最后肯定是会因为被研究了各种各样委屈了开始重生报復世界。 而猫小乐——原主齐乐乐就不一样。 他就算是在世界线2里被人那么祸害过了, 但最终还是选择了相信官方,在世界线3, 也就是现在这个世界线里,他还是愿意跟官方的基地取得联繫。 这就是世界意识选择真正的男主的方法,与爽文的不同之处也就在此了。 当然, 宝宁觉得这也算是很爽的爽文的一种了, 只不过不像是那种要啥有啥的爽文罢了。何况, 他的魔法跟能力真的是越来越强, 迟早有一天,他的能力会变得强大到可以去正面刚所有作恶之人;迟早有一天, 他能回到自己原本的世界中去, 让自己的亲人能够至少享受到他能力带来的福利;迟早有一天, 他能够让世界更好更美更快乐,而……战争消失,世界和平是他最终的梦想。 如此说来,所有的这些世界意识选中的人,都有这么个奇奇怪怪的想法。 虽然有一定程度的自私, 但这种自私还真的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那种令人不想多看一眼的自私。为此,宝宁还自我感动了一小把。 很快,他就调整好了心态,带着盾娘跟猫小乐,一路往西北方向走去。 基地是以战区为基础建立的,也好歹这里是北方,冬天长得很,人们还是习惯了存储很多食物在家里,粮食买得也多,所以刚开始末日来临的时候,大家还不算太恐慌,基地说建立好了,就很多人带着剩余的粮食直接投奔而来。 不过现在大家还不知道只有普通人才能延续种族,所以普通人虽然可以进入基地,但待遇不算好,可好在大家都习惯了工作,一旦遇到世界末日,没有人觉得懒惰是可以容忍的,所以普通人在没有异能的情况下,也是该干嘛干嘛,生产劳动都有人做,就连已经近乎失传的手工缝纫技能,这时候也都变成了受欢迎的技能了,人们每天都在忙碌,如果有胆子大又力气大的普通人,那出去打丧尸也是可以的,照样能够换来工分——没错,这时候人们又启动了工分制度,无论什么样的人,除了小孩子跟真的不能劳动的老人之外,大家都开始了正经八百的集体生活。 第100页 这样的基地,与那个吴又双建立的莫名其妙的安全区相比,真的是正规极了。 安全区那个地方是只对异能者好,普通人很多时候是不安全的,甚至有拿着普通人当炮灰的时候,只不过活着回来的都是异能者,他们才不会自己讲出来自己做过了什么呢! 宝宁此时算了算时间,安全区那边大概已经是聚集了二百来号人了,而他这边聚集的人倒是多,但大都是老幼,不过说起来,他这边精品多啊,个个儿都是精英战士,就算是原主父母那也是身经百战了,就别说还真的有几个老年人跟小孩也觉醒了异能的——说起来,宝宁是真的不打算让小孩都觉醒异能,所以并没有给小孩做脑部刺激,但奈何人家孩子一开始就有了异能,只不过不懂得升级罢了。 这小孩们可真的是有意思。 原本,宝宁担心小孩之间会因为异能还是没有异能这事儿彼此作对,却没想到,因为姑奶奶的存在,这些小孩竟然特别听话温顺,有异能的小孩还主动承担起了守护普通小孩的责任。 大约…… 是因为姑奶奶是真的烦孩子,又真的有实力吧。 就一个奔四的女人,不结婚也不要孩子——这个世界是允许未婚生子的,尤其是藉助辅助手段这种,这个世界在后期可以说是非常推崇这种生殖方式甚至还专门给这样的单亲母亲提供了各种各样的便利跟保险,而就这样,人老姑奶奶都还不打算要孩子,这就证明她是真的不喜欢小孩。 所以村子里的小孩都惧怕这个小太祖奶奶。 惧怕归惧怕,不喜欢归不喜欢,但人家从来没说欺负小孩的时候,大约就是小孩看见她就气场不和的那种恐惧,所以,真的就是导致这地方还挺和谐的。 老姑奶奶又左右调查了一遍这村子的状况,并要求宝宁把村子里的那辆大皮卡开走。那是一辆用来运输大米的车,老姑奶奶已经让老太太老头们做好了皮卡外面的帆布罩子,自己又用钢筋跟铁板把这辆车后面的翻斗彻底改造了一番,最终使其达到一种安全、容量又大的状态。 「记得,遇到人多的时候不要硬刚,这边的事情不用担心,我肯定能带你的三位娘娘守护好这里的!」老姑奶奶乐呵呵地拍了拍皮卡,「就这样吧,等咱们建国了,我可就非要做大长公主不可的!」 「是,姑奶奶,咱肯定的,说好了!」宝宁笑得眼仁都是乐的,一招手,把猫小乐还有盾娘叫上,自己也是身上藏好了所有的武器,这才爬上皮卡驾驶室里。 这驾驶室真的是大。 反正比原本世界里的那种皮卡看起来更先进。 驾驶室后面还有个小型的卧室,像是房车似的,宝宁觉得这是长途皮卡的一项壮举。 而且,这车发动起来,竟然声音特别小! 真的是捡到宝了! 老姑奶奶又让宝宁带上了太阳能灶,由于它的确是比较新鲜的玩意儿,宝宁还真的觉得这东西不错,因为它不是他知道的那种奇怪又不方便的灶,反而方便极了,而且小巧。 准备好了这些,宝宁这才开车上路。 直奔西北方向其实不过一百公里就是北方基地了,要是再往西边开那得开一天一夜,在没有丧尸围城的情况下,就能到达京畿基地,京畿基地比北方基地大得多了,不过北方基地的储备量大,很多食物都要从北方基地调,现在北方基地也是很吃紧的,而在南方基地那边因为山路不好走,所以其实并没有把基地建得这么整装,主要还是分散开来的小基地之间用安全防护区拦截起来,而这些都是在之前准备好的,只是末世来临的时候进行启动,至于真的大西北方向那就是高原基地了,其实说起来稿源基地才是最安全的,因为它高又冷,丧尸在这样的情况下很难存活,而又正是因为它的海拔跟气候,导致异能觉醒得更容易一些。 这就是整个华夏地区的基地状况。 当然,现在也有很多不少小的安全区,不过这些在世界线1里都被后来整合了,那些犯事儿的土皇帝也被清算了,没犯事儿的基本上都不是那种特别高贵的「土皇帝」,毕竟官方还是很会调查的。所以这些也不是多大的问题。 宝宁的车一路开过去,路过一处加油站的时候,就发觉这里要比其他地方安静得多了。 一般情况下,末世来临,是不会这样安静的。 不单单是说会不会有人在路上开车狂奔,就说是丧尸,也会在路上来回走动,就更不用说那些经歷末世的动物们了,但是现在……这地方太安静了,安静得吓人。 「我下去看看什么情况。」猫小乐喵了一声,说。 盾娘已经习惯了这只猫会说人话的情况,并没有对此表示恐惧,反而叮嘱小猫咪要小心。 猫小乐喵了一声作为回应,转身从车窗就钻了出去。 好就好在,这车是真的有电啊,有水有油就有电,真是棒极了! 车里空调开着,小风吹着,手机里传出来叮叮噹噹的声音,如果要拿起来看的话,就会发现在这个时候,官方还在寻找存活的人,安排他们就地选择最近的基地,进去寻求保护。 「所以说,遇到孽畜也真的是倒霉。」盾娘白晴雪拿起手机看了一眼,转头就放下手机,靠在副驾的椅子上,嘆了口气,「真的,要不是遇到了你,我真的觉得这世界真的是挺没意思的!」 第101页 「不要迷恋哥。」宝宁说了一个比较老的梗。 「行了,知道你是传说了!」盾娘哈哈大笑了起来,「要知道,姐们儿宁可是跟其他几个姐姐一起过,也不会真的跟你搞到一起的,懂了吗,小弟弟!」 宝宁死鱼眼地看着她。 「谁家找男人要找比自己长得还美貌的啊,我又不是自虐狂,天天看你这花容月貌的,我自卑的好嘛!」盾娘的笑更加开心了,「所以呢。咱们就现在还是做皇帝娘娘,你不会遇到花痴,我们也不会遇到花痴,是不是好事儿呀!」 的确是大好事呢! 在正常人的脑子里,大家都是有主的了,那就不可能遇到插一槓的人了,这多完美! 第59章 斩断情缘(14) 然而这世上怎么会一直完美呢! 不就是因为有那么多没有谱儿的人, 有那么多不正常的人,才会让宝宁走到这一步来的吗! 走到这一步来了,就不用怕之后的什么别的事儿了,因为没有必要。 所以宝宁就坐在这里, 让小空调吹着风, 跟盾娘白晴雪说一说目前的状况。白晴雪当然不是什么世界主要人物,也许在世界线1、2的时候早就死去了的, 但是这一次重启世界线3的时候却因为宝宁的插手而活了下来, 所以在世界线1、2的情况下, 到底她知不知道告不告诉她其实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能在世界线3里活得很开心就可以了。 而在世界线3的时候,盾娘白晴雪现在的守护异能也是很神奇的, 所以她可以说完全能在丧尸堆里横着走,就更不愁别的事情了。 不得不说,宝宁选择带她也是有目的的。 其他人的异能再怎么厉害总还不是奇怪的异能, 但盾娘的异能是真的古怪极了。 不仅是盾娘的异能奇怪, 盾娘这个人也是十分有意思的, 但是最有意思的一点就是盾娘不是一个总会转移注意力的人, 她的注意力要比别人集中得多,所以宝宁带上她有很大的可能是为了弥补自己的问题, 一旦他注意力不集中的时候, 盾娘就能在丧尸里救他一命, 这才是最重要的。 当然,这是最后的一项保护措施,在此之前,他还是先做好保护措施为妙。 两个人的注意力目前都集中在了加油站那儿。谁也不知道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以至于这个地方竟然有一种末世之前的西部公路片的错觉,放眼一望, 一片虚无,除了黄沙漫天就是烈日炎炎——这里除了没有黄沙之外,就没有别的区别了,可以说但凡路过的人都会觉得很不舒服。 宝宁觉得不舒服那就是真的不对劲儿了。 不要忘了他的魔法是「沟通」,不但是沟通事物,也能沟通天地。 所谓与神鬼相通,与天地相通,与妖魔相通,即便是丧尸,其实他也能沟通,只不过丧尸大脑是已经腐败了的,这个沟通不起来,但是与丧尸的本能却能沟通。 而在这个地方,他跟什么都沟通不了。 这难道不能说明这个地方的古怪吗? 当然能。 所以宝宁就提起精神地看着加油站,也提醒了盾娘的精神一直努力集中地跟着看那个加油站。 加油站里忽然一声巨响,但竟然没有跟随爆炸,只见猫小乐飞奔而来,后面还追着几个奇怪的人。 奇怪的人是真的奇怪了。 这后面跟着猫小乐的人长得发绿,但又不是阴沉沉的绿,看起来跟普通人的肤色差不多但就是泛绿而已,而且眼睛的颜色也很柔和,并没有刺目到让人感觉到反胃,耳朵是尖的,头髮是黑的,其余的地方跟正常人没多大差别,再仔细看的话,这群绿人跑得比普通地球人要快好几倍了,但姿势却一言难尽,而且……这群人穿着的衣服像是没有缝(动词)缝(名词)一样,基本算是一体成型的,手里还拿着奇怪的武器……总的说来,如果他们不是世界怪谈里的「绿人」也不是地心人,那估计就是外星人了。 这样的一群外星人……也许就正好是宝宁他们要追寻的那么一批外星人,也就是世界线1里出现的最后跟老姑奶奶和解的那么一批外星人了。 当然,原主齐乐乐虽然作为疫苗的参与者是知道有外星人存在的,但是他本人却没有直接接触过外星人,所以他自己是否能确认这就是外星人这件事宝宁还不大肯定,但看猫小乐跑得姿态,大概也稍微能感觉得到这群人的武器的确有点儿先进,为此,宝宁急忙打开车窗,让猫小乐飞奔进来,之后也没多说,一脚油门就直开出去。 「是外星人?」宝宁问。 猫小乐娇叫了一声:「喵~是啊,不过他们是反对做丧尸病毒试验的那一批,本来到这儿来也不是为了谈判而是为了消灭丧尸,不过因为他们太尴尬了又十分耿直,所以路过的活人也都飞奔而逃。」猫小乐的娇俏叫声还真的不是盖的——当然,宝宁也觉得可能是那么一群外星人比较容易被萌死的缘故吧,反正从后视镜看,那追过来的五六个绿色外星人顿时就颤抖了下,他几乎都能看清楚这些外星人颤抖的呆毛髮梢了。 亲,喜欢猫吗,想撸猫吗? 喜欢? 想? 那就好办了。 宝宁油门又是一踩,方向盘一打,车就转了过头来,这回,几个外星人是不那么硬汉了,直接往旁边躲了一下。而宝宁也趁着他们躲开的时候打开了车门,抱着猫小乐下了车,当然,他还是做好了保护的,盾娘的护盾就套在他跟猫小乐身上。 第102页 「你们,能听懂我的话吗?」他首先用了地球上的语言问候了下对方。 外星人中的一个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奇怪的机器摆弄了下,机器就开始发出声音,滴滴答答的一阵响动,显然,他们脸上露出了满意的表情,这时候,拿着机器的那个绿色外星人说:「我们可以通过万能翻译机交谈。你好,你们好,我不知道你怀中的生物是你们的幼崽还是其他什么生物,所以请原谅我的无知,我们对你们的研究并不是很深刻。」 哦,没有关系,越不深刻越好! 宝宁说:「我们对你们也不是很了解,但大概能知道这场浩劫是因为你们——或者是你们那方的人产生的。」 「对不起,」绿色外星人露出了愧疚的表情,看起来跟地球人的表情特点还有点相似,「我们之中有一部分的人是非常想要增加同伴的,但是我们的同伴无法依靠正常的繁殖手段增加,他们就用这种手段来增加,任何一个拥有特殊能力的人,最终都会到达我们的这个情况——也就是说我们几乎已经进化成三维生物中的制高点,这样的情况非常令人不安,我们也不应该用这种方法繁殖同伴——这很抱歉,我们并不贊同,但另一些人却一定要这样做。」他像是十分内疚的样子,「只有极少数的人才能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宝宁很奇怪的这种极少数人是说的谁,但是看到这几个绿色外星人说的用这种方法来繁殖同伴就令人觉得恐慌了。 更觉得恐慌的是……这帮人可能是绿色外星人里「圣母表」的代表,而其他人才是「正常人」。 确实,圣母婊的确令人厌恶,但同样的,这里面真的有一部分人是圣母,而不是个个儿都要给人家一个「婊」字。 说白了,矫枉过正是个问题,可是你都不矫枉还谈什么过正? 打个比方,天天哔哔赖赖的说丑国的黑人活该的犯罪率就高的,这样的一帮人们,只要见人说这是歷史问题需要改变的是最根本的问题而且是个长期的需要耗时的工作而不是逮着黑人就要种族灭绝,这些人就冲过去大喊人家是圣母婊,说人家又是白左了又是要人家这样那样了不然就是假圣母了的,其实就跟傻子差不多。 说白了,亚裔也是受歧视的,只不过亚裔老实罢了,也别拿着亚裔是模范族裔来捶人丑国黑人犯罪率高活该被歧视。 做奴才至于做出自豪感的吗? 所以说,即便是这几个人是绿色外星人中的「圣母表」,也只能说明这些人是有同情心的,而不是说明其他的那些绿色外星人是正确的。 换句话说:你特么都那么发达了,非要祸害不发达的地区,药店碧莲? 不过宝宁当然没有提出这样的说法,他只是委婉地跟这几个外星人做了友好交流之后就安排他们上了车。 不得不说,为了应付外来末日,官方真的是把民用的设施啊设备啊来了个底朝天的变化,这样的大皮卡里不但能放个小房车,一共能塞进的人还不少,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多救人——而出现祸害人的人,那这些官方的准备就是付诸流水,真的可悲。 不过宝宁还算行,他这一路上就直接是去搜集物资的,顺便直奔北方基地而去,也让几个外星人跟基地的人接触接触。 有了外星人帮忙,他们搜集物资的速度就更快了。 走到上了基地的高速的时候,宝宁终于见到了世界线2的剧情里,原主遇到的那个车队,六个人的车队,里面还有两个人是他的旧识的那种,不过好像这次旧识换人了? 哦! 对了! 他跟旧识也就是游戏里的那两位哥们儿打起来过,还把人杀了呢! 游戏里杀人当然不是真的杀人,但是这也差不多能够肯定的就是,那两个劝服原主去投奔吴又双的人,确实是吴又双安排的人,而原主也的的确确是被吴又双针对了,至于原因可能是因为原主拒绝了情缘,当然……也有可能是吴又双变态吧。 宝宁想,一定是因为吴又双变态,这毕竟是他唯一能理解的事情走向了。 第60章 斩断情缘(15) 带着这一群外星人, 宝宁就没有在路上耽搁太久,该搜集物资的时候就搜集物资,该用空间的时候就用空间,好在在村子里留下的地下储备足够全村人吃上个一年半载的, 再加上村子现在被安排得固若金汤, 最重要的是负责守护村子的人一个比一个懂得怎样守好村子——至少,许多老人是为了孙子不要管儿子的, 更不用说把外人偷渡进村了。 所以宝宁目前还不担心。 他担心的事情其实也不严重, 就是愁那个倒霉的吴又双到底是什么时候才能被官方注意到然后带到官方基地严加看管起来。 按照宝宁的认知来推断, 估计世界线2的时候, 原主被弄死之后那个吴又双的基地就被摧毁了。 但同样的,面对外星人的时候人类也就没有了另外的筹码。 何其悲哀。 宝宁当然知道蝴蝶效应, 也相信这样的这种改变带来的结果就是越来也糟糕,所以他担心的事情还是一直以来在困扰着他。 困扰当然不是多大的问题,更大的问题是在于这一路上虽然没怎么耽误时间, 但还是救下了不少人的, 最可怕的是, 还有一个孕妇。 宝宁这回救下来的人当然就不能一起坐在驾驶室里了, 这些人里有几个是认识的,就挑了一辆车去坐, 而那个孕妇因为的确是个孕妇, 最后没有办法, 只好找了一辆真正的房车,让人开车带上她。 第103页 孕妇本身就是高危人群,就算没有末世来临,她也不是一个安安全全的人,再加上末世, 宝宁都觉得她实在是命大到了极点,但也就因为她是个命大的人,就更不能让她在他都插手的时候真的丢了性命,所以,他们一路开着,就在告诉过路口的时候,遇到了疑似吴又双的人,而这个时候,那些人里竟然还真扒拉出了一个妇产科大夫,就问你神奇不神奇! 要说都是巧合,那就有点太巧合了。 宝宁眯着眼睛看了那个高叫着肚子疼的孕妇,再看看对面的妇产科大夫,直接露出了邪魅一笑,也不管对方是不是有人要站出来先跟他套个近乎,直接就冲过去一把揪住妇产科大夫的脖子,在众目睽睽之下,把他抓到房车里,丢了上去,还附赠一句嘱咐:「以后这孕妇就是你照顾了,她有闪失,你就谢罪吧。」说着,又转身跟外星人们做了交流,他说什么,外星人能直接转换成他们的语言,所以别人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语种,也就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再加上猫小乐的萌度在那里,猫语反正也能翻译,这事儿就看起来非常的靠谱了——反正,就是不给吴又双的人听懂就对了! 吴又双那边的六人团队剩下五个就在那里面面相觑。 正常情况下的话,他们是打算用团队里的两个人跟面前的人套近乎的。 且不说别的,眼前的这个人的确好看,的确是少见的好看,也难怪他们的教官是心心念念不忘他,可是再怎么念念不忘,想要把人带回去,这都行,但也不能……不能骗他们来找这么一只霸王花吧! 说什么这个人很善良啊,什么很容易被感动啊,什么是个非常听人话懂得照顾别人的人啊……这都是在骗人吧! 看看眼前的这个美男子,美得的确是让人垂涎——当然,直男并不垂涎——但是……就是说他再怎么美貌,也不至于滤镜打开有一万米厚吧? 这是个迷人的美男子但绝对不是一个善良的容易被感动的懂得照顾别人还愿意听人劝说的一个人啊! 这哪儿像啊! 这特么是一个说要把人拎起来干啥别人就得干啥的霸道总裁模式的人啊!哪儿像是一个温柔善良体贴的人?宝宁也没在意这几个人的眼神,转过脸来,看向他们,问:「你们这是打算去哪儿?基地?」 其余五个人摇头。 其中两个人这时候才开始套近乎,虽然可能他们套近乎的方式没用了,但还是要用一下的。 其中一个人惊讶道:「啊!你不是独乐乐吗?」 宝宁看向那个人……嗯,还是有相关资料的,也是一个公会的,给吴又双做过徒弟,游戏里的id叫「洛华生」,宝宁觉得可能就是一个喜欢吃花生的人,毕竟落花生可比洛华生正常多了。 另一个人也马上接茬:「是啊是啊,我看着就眼熟,果然是游戏里的美人榜单第一名啊!」 宝宁又看向这个人,这个人就比较透明了,他想了半天才想了起来,这个人也是个生活玩家,游戏id叫「寡人有鸡」,这种id以前一直是键盘游戏里的人妖用得多,没想到都实名全息了,还有人用,所以即使作为一个一直三十几级的没有啥建树的生活玩家,才被原主记住了一下下,这才让宝宁想起来了这个人。 宝宁看向【寡人有鸡】,问:「哦,是啊,是我啊,怎么了?」 怎么样,足够尴尬了吧,就活活能把人尴尬死的那种尴尬。 当然,这点尴尬不算什么,宝宁还有更尴尬的。 他又说:「不用说了,没啥怎么不怎么的,我不需要知道别的啥,就这样吧,再见。」说完,他回头就要往自己的皮卡上面爬。 「等等!」id是【洛华生】的人喊了一声,宝宁停下来,回头看向他。 洛华生道:「那个……你这是要去基地吗?」说着,他还专门看向了皮卡的驾驶室,里面一个女人跟一只猫,还有几个看起来很安静的人,安安静静地坐在皮卡后面的小斗房里。 宝宁古怪地看了他一眼,说:「啥事儿?」 这天真的没法聊了! 【寡人有鸡】连忙开始开启语速模式,说:「是这样的,我们现在是打算去看d市的安全区,里面挺多都是我们原来一个公会的人,所以还行吧,大家相处得还不错,就想问问你要不要去……」 宝宁看向其他三人,问:「就他们不也不是一个公会的吗?他们是荣誉姬无命的人吗?」 必须不是。 他后来观察,这些人应该就是吴又双教的那些学生。 所以说这话有的时候就非常噁心……吴又双就是自己做了个土皇帝,还祸害其他人。 做土皇帝不遭人烦,遭人烦的是祸害其他人。 宝宁的问题显然对方也是有对策的,马上,【洛华生】就回答道:「不是的,他们是听我们说的,所以才跟着我们一起去安全区,说是安全区挺好的,我觉得也不错……那个,你到那边去,估计很快就会被重用的!」 然而,这对于宝宁真的没有吸引力,他说:「我还是觉得基地更好一些,毕竟要相信官方。」 「官方哪里有可信度啊!而且你就是去了官方基地,要是给你分配的东西不多,你也不能照顾父母不是?」【洛华生】显然是对原主有了足够的研究——或者说,是吴又双对原主有了足够的研究。 第104页 令人噁心的事情就是这样。 令人噁心的人做的事儿就是这样。 宝宁冷冷一笑:「哦。」说着,就爬上了车。 「喂!」【寡人有鸡】连忙喊他,「怎么样啊,到底去不去安全区啊!」 「当然不去!」宝宁坐上驾驶室,打开窗户,手往后一指,「看见没有,哥这边多少个人指望哥呢,再说了,你们那个什么混蛋王八蛋安全区,之前到哥住的地方打家劫舍,哥是回来才赶上了一个边儿,最后穷寇莫追就没追上去灭了他们——连七老八十的人的粮食都抢,还一副社达的面孔,哥是脑子不好啊还是有病啊还是喜欢虐·杀人啊,要跟你们去那个彻底没有人性还要标榜自己还留了二十斤米的『安全区』啊?有病吗?早点儿治啊!」 说完,他启动了皮卡,一脚油门下去,对准了眼前这群人中那没有人的第二辆车,咣当一下就撞了过去——不好意思,皮卡上面有盾娘,盾娘的本事就是让所有人都被盾娘的盾惊艷—— 这一撞过去,皮卡一点儿事儿没有,护盾保护皮卡保护得非常好,但对面的那辆车就七零八落了——宝宁善良,没打算直接杀死他们,所以就留下了一辆车,让他们五个人往一辆车里挤一挤,也挺好的。 最好的是,眼前的五个人坐进一辆大车里,那就真的是满满登登的,根本不可以到孕妇这里再抢妇产科大夫了,岂不是一举多得? 一举多得的宝宁用这世上最得意的表情对着吴又双的人笑得非常邪魅快活,笑完,他拿着对讲机跟其他两辆车里驾驶的人说:「开车吧,跟我走!」 这还能怎么办? 即便是孕妇跟妇产科大夫是之前串通好了的也是没有一丁点办法的,他们说得跟着宝宁走那就得走,也根本不敢掉队离开。 车队的人完全不在意面前那什么安全区的五个人,直接就带了一屁股的尾气,吨吨吨的开走了,留下了丧病得想要大哭的五个人。 惨,就一个字。 更惨的是,他们回去,大概会被吴又双惩罚吧。 五个人从彼此的严重看到了恐惧。 第61章 斩断情缘(16) 宝宁完全不在意在路上遇到的这个小插曲, 即使有可能孕妇跟妇产科大夫是吴又双的人,他也完全没有在乎的心情,究其原因,大概就是「不需要」这么简单的答案吧。 面对跟自己差不多的人可能还会有与其争执的可能, 但是一旦发现对方比自己差太多, 甚至还有可能对方是个纯傻逼的时候,完完全全就没法有那种与之争辩的心情了呢! 谁会跟一个打不败的纯傻逼争执呢? 又不是第二个傻逼。 宝宁开着车一路上就飞奔起来, 朝着官方基地的方向飞驰而去, 路上遇到的能进去的店铺他还是会带人进去查找一番, 尤其是药店。 不过这也有一个问题, 就是医院没法进去。 医院比起其他地方要难以进入,不但是因为医院的防御更加难以破除, 更重要的是医院真的是丧尸太多了。 要知道,丧尸病毒袭击人类是袭击人类,但是人类若是体能不足, 也很难抵抗丧尸病毒, 真的很少有那传闻中的「天命之人」出现, 一般能成为异能者或者抵抗住病毒的, 都是身体好的人,这种身体好也并不是指的没有病痛就是身体好, 比如说有的人七老八十了还是活得没病没灾的, 这就叫身体好, 但总不能指望七老八十的一点儿毛病没有,而是单纯的他们抵抗力就比一辈子没吃饱过的人强,这就是可怜又可悲的事实。 对于病毒,抵抗力永远是最重要的,即使这病毒来自于外太空。 而原主最有意思的一点就是, 作为男人,他真的是个小骨架,比例又好,再加上一身的疙瘩肉,穿衣显瘦脱衣有肉,所以抵抗力是真的强,与大家鼓吹的那种所谓的瘦骨嶙峋的美真的是完全不搭边,但脸是真好看,尤其是因为稜角不那么分明但五官特别优秀,就显得整个人柔和得很,让不少人错把硬汉当娘受,不然……估计也不会招惹到吴又双那个变态了。 吴又双此时正看着那五个没能办好他交代的事儿的手下。 其实他选择的人真的是挺机灵的。但是就这样的机灵人,就怎么没能把人给骗过来呢? 吴又双是很了解齐乐乐的。 他让那几个手下暂时去关禁闭,自己则打开了日记本,开始翻看上辈子的记忆。 说真的,对于吴又双来说,这些记忆早就模煳了,他刚刚重生的时候就为了防备自己忘记这些而记录下来了上辈子的那些事情,现在翻看,不过是为了巩固记忆……也为了找出为什么齐乐乐变了。 上一辈子,他一直都是一个小透明,一个喜欢男人的男人,但是一直很透明,透明到没有人会注意到他。 但是他却会注意到别人啊! 吴又双上一世并没有做什么军校教官,反而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更普通的快递员,一个没上过学没读过书,高中勉强毕业了,觉得自己特别厉害,但现实却只能送快递来在大城市扎根的农村人。 当然不是对农村人有什么偏见,但是的的确确有一部分农村男人,在家里做惯了大爷的,出来总觉得自己读过了高中,在村子里就是文化人了,就十分看不上体力劳动也看不上种田,到了城里要打工,工地是肯定不会去的,打死也不会去的,找来找去,不是保安就是快递,快递有时候还比不过当地那些学习差就不读了的小年轻,故而也不能说吴又双1.0的时候真的有多完犊子,顶多就是一般的完犊子,至少烈日炎炎,他还是能干活的,至于干多少那就得再看了。 第105页 就这样的吴又双,有一天送快递,就见到了令他神魂颠倒的美人——齐乐乐。 旁人可能觉得名字是叠字必然不受家人重视,再加上齐乐乐长得太好看了,吴又双对于男人好看这一点还是有十分的歧视的,他觉得男人不用好看——这里特指他,而好看的男人肯定无能——这里就说的是好看的男人了。 无能也当然不是说学习能力跟工作能力了,吴又双1.0的心里,好看的人无论男女肯定都是靠着脸上位的,故而必然无能,但是男人好看,那就一定是忄生无能。 你说他一个喜欢男人的男人,怎么就这样脑子有病呢? 因为他就是脑子有病。说是喜欢男人,其实是把另一个男人当做了女人,而且这个女人还必须是地位低下的在偏远农村备受欺凌的那种最好还是拐卖过去的那样的女人,可以任由他打骂,但却要美貌,能满足他的忄生谷欠,还能养活他……但凡那些好看点的男人有点强,他就觉得对方与女人一样是靠着卖苹果上位的,至于女人是不是真的那么上位的他才不在意,譬如某个脑袋上拖着小辫儿的经典人物所想,但凡是尼姑便要与和尚有一腿,但凡是女人对他一笑就必然是对他有意——这吴又双1.0也只不过是从自己的主视角出发,让其他人即便是男人,只要他看上了,便觉得必然是那般如此了。 说白了,吴又双1.0是一个百分百的撸瑟,也是一个百分百的下流胚子,但是也有值得同情的地方。 所以当他看上了美貌的男学生的时候,他就开始努力了,觉得自己牛逼了,那男学生还不是手到擒来? 这一努力,就学了个比较新鲜的容语言,成了码农,当然了,他这码农位置也是挤占了一个女孩子的位置的,女孩子本来科班出身哪里都好,就因为未婚未育,领导就选择了吴又双。 这做了码农,吴又双就又得意极了,以为自己是全世界最厉害的人了,再加上这时候齐乐乐已经考上了大学,吴又双就觉得这个年轻的男学生配得上自己了,于是开始制造机会,更是在游戏里假装是缘分,跟齐乐乐进了一个公会,还一起做任务。 最后就做了情缘任务,当然也是吴又双各种的请求,也说做完再解除情缘,这才做了这个任务。做了就做了呗,没有人会把它当真的,只有吴又双当真了。 之后吴又双就在齐乐乐身边天天看着,让所有人都以为齐乐乐真的跟他在一起了——齐乐乐当时才十七,吴又双都二十八了,本来就不合适,更不用说齐乐乐是个真正的直男,做情缘任务一开始就是为了「帮朋友」,所以说其实也没谁替吴又双1.0说话。 之后就是末世来了。 齐乐乐带着父母去了基地。他的选择,他的行为,他的做法,都让吴又双觉得他是个大傻逼,毕竟这个世界上能治疗丧尸病毒的只有齐乐乐,他拿捏着世界的命脉,结果就说支持基地就支持基地,说抽血就抽血,真的是愚蠢又噁心——这时候,吴又双还当齐乐乐是自己的所有物呢。 然而真相是并没有人把吴又双1.0当回事。 就连齐乐乐也是一样,大家对他连面子情都没有。 之后就是让他去医院搜集物资的事儿了。 那一次去的人有八十个,为了杀丧尸,大家什么准备都做了,就是为了取得各大医院的各种各样的检查机器,说是机器太大,但是人命关天,而且末世还未曾结束,现场制作那些机器是很不合理的,所以还是要把机器给抢救回来。 而吴又双1.0就是跟着这个队伍走了。 然后死在了这次行动中。 不过其他人还是完成了任务的。 吴又双会死主要原因是他觉得自己跟齐乐乐关系匪浅,所以应该可以得到齐乐乐的救治,结果谁知道开始行动了才知道齐乐乐没跟着行动而是留在了基地里帮助研究疫苗……于是,沖在前面打算给齐乐乐看看他男子汉气概的吴又双1.0死了,死得很安静,没有人把他当成什么英雄也没有人当他有什么用,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异能者,死在了任务中而已。 人就是这样的,尤其是末世,无论是异能者还是普通人还是丧尸,大家都朝不保夕的,吴又双1.0也不是什么值得记载的人物,就是认识他的人大家聚在一起喝点水就算了,连酒都没有。 之后齐乐乐就开始名声大噪了,大家都知道靠着他研究出了对抗丧尸的病毒。 之后吴又双重生了,重生到了刚出生的时候,他这时候就开始给自己炒天才人设了——因为他发现自己带了上辈子的体能跟力量回来了,这就代表他比别人要早了三十几年呢! 这样的吴又双2.0觉得自己就是神选之子,又满心怨恨齐乐乐不跟他一起行动,又觉得自己实在是厉害,之前觉得自己喜欢男人就不好找女人留后代的心思也就开始转变了起来……吴又双2.0彻底从一个比较猥琐的吊丝1.0进化到了无耻的下作2.0。 这也是为什么他会在2.0的时候害死齐乐乐的缘故——其实说起来他并不是真的想要害死齐乐乐,他只是想要先于官方制作出抗丧尸病毒而已,但显然他没这个本事,于是害死了齐乐乐。 而现在的吴又双是世界线3里的吴又双2.0,毕竟他没有经过再一次的重生,这只是在世界线2的时候被宝宁截获了而已。 但是吴又双根本不知道宝宁基本上就差不多猜到了真相。 第106页 虽然没有吴又双自己记载的那么仔细,但还是隐隐约约猜到了真相的,至少世界线是猜到了有三个,而且关于吴又双是重生的也猜对了,至于到底是不是真心要害死原主这件事,宝宁完全不在乎——他就当吴又双是诚心要害死人的了,怎么的? 宝宁带着猫小乐、盾娘还有几个外星人抄了一个小型医院,也没拿太多东西,除了药品之外,他就拿走了里面一些小型器材设备,尤其是消毒的东西,是能拿走就拿走,至于有一些比如血糖仪这种就没有必要了,毕竟这个时候吃也吃不饱呢,就算是有糖尿病的也被迫降下了血糖了,真的再有併发症就有其他的治疗系异能者帮忙,所以真正的问题是检测的那些设备,可是ct之类的太大,他也不觉得自己能带走,就只好先把医院封上再说。 做好了这些,他的皮卡也已经带着后面的两辆车到了官方基地。 官方基地建设得挺好的,距离他的小基地只有一百里地左右,换算成公里还不到五十公里,其实是在一个市,只是小基地在比较远的郊区农村。 所以当宝宁说自己是从哪儿来的时候,基地的大门就为他缓缓而开。 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还有一更 昨天写完以为更了结果今天乱晃了半天才发现没更……_(:3」∠)_……老闆更是各种改改改,好的,就都是老闆的错不是我的错!qaq……就好气!改了三次了,我又不是乙方,何必这样折磨我……就让他气到记忆力都差了…… 第62章 斩断情缘(17) 基地大门打开当然不是说就可以直接让他们进去的, 当他们把车开进去之后,就被带到一个比较开阔的地方开始做检查,之后就是一个大棚子分为两个方向,男女分开检查身体, 只有检查之后确定没有被丧尸咬过的人才可以进入基地。 等到那几个外星人的时候, 宝宁也没替他们说话,就让他们直接跟基地说去。 这些外星人虽然是外星人里的圣母, 但毕竟是外星人, 要用什么态度来应对, 得需要问官方的态度, 宝宁自己是肯定没有做主这个权限的,他也不需要这个权限。 果然, 外星人的到来让大家都感受到了背后真相的恐惧。 如果单纯就说是天外陨石带来的病毒,那么官方对此并没有那么大的反应,而现在看来不但不仅仅是天外陨石, 甚至还涉及到了另外的东西。官方对于外星人的事情现在似乎并不算有多明朗, 不过这也在宝宁的意料之中, 如果说官方真的对外星人那么了解的话, 估计在世界线2的时候就不至于会那么被动,让吴又双做成了那么大的事儿了! 所以当官方这边发现对方的确是几个外星人而且还不算是有太大差别的外星人的时候, 马上就选择了与这几个圣母外星人合作。 绿皮肤的外星人们显然比起人类进化得更好更完整, 也就因为进化得更好, 他们的繁衍是越来越艰难,而在宇宙之中寻找同伴就成了非常重要的事情,人类就是他们寻找到的同伴。 他们会把进化的人类当做同伴,而把丧尸的内核当能量,至于普通人, 他们留下这些一无所有的普通人,让这些人自生自灭。 这就是外星人们的想法。 而这几个绿皮肤的外星人并不希望这样。 他们希望加入到他们中间的人会是真心想要跟他们一起做伙伴的人而不是通过这样强硬的手段发展出仇人不仇人同伴不同伴的一群人,这不是在发展同伴,这是在肆无忌惮的破坏。 官方的人当然不傻,他们不会嘲笑说这几个绿皮外星人是什么圣母表还是伪圣母的,对于人类来说,这些外星人就是圣母,就是来帮忙的! 所以很快,他们就在宝宁的建议下,开通了一条安全通道,从基地直通宝宁建立的安全区,并且开始派人到处「收服招安」其他私人安全区,这其中就包括了吴又双的安全区。 尤其是包括了吴又双的安全区。 不过有意思的是,吴又双这回是灰熘熘的向官方投诚了,不但投诚了,还直接上报了关于宝宁的治癒能力的问题。 但他哪里想到,宝宁一进基地就已经把这事儿上报了,不但上报了,还因为有原主齐乐乐的帮助,他们俩还拿出了一份差不多成型了的治疗病毒的疫苗方程式! 就问你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更惊喜意外的是,由于吴又双是一个原本身负官职的人,他在这场末世之劫之中没有展现出一个军校教官该有的素质,而且又稀奇古怪的知道原主齐乐乐身上的异能情况,所以官方当然不能放过他,直接就把他安排进了禁闭室——这可是官方禁闭室,是正常禁闭室,与他安排的那种纯正的小黑屋是不一样的,纯正的小黑屋一丁点的光都没有的那种,是特别恐怖的刑罚,根本不适合正常人。 而吴又双还以为自己没啥事儿呢。毕竟……他也知道官方不会杀人。 然而,他低估了自己手下的那群人。 很快,吴又双手下的那群人就把吴又双的事情一五一十的,丝毫没有隐瞒的,全都告诉给了官方基地的领导层——非常遗憾的是,宝宁不但拥有自己的小村子,还直接给他安排了官方基地的一个职位,因为他对官方十分坦白,包括怎样救下来四个假娘娘,怎样安排的村子里的情况,村子里还有一个特别厉害的姑奶奶,她可以来与大家接触之类的,巴拉巴拉,事无巨细。 第107页 老姑奶奶确实很有能力,在宝宁出来的这十来天里,自己带着其他三个娘娘,把周边的丧尸清理得干干净净的,还顺便将这个小型安全区的围墙加固,连大铁门都直接又加固了一层,真的是把这个地方搞的铜墙铁壁一般。 而且可能因为是女人的缘故,她的心就比男人要细緻一点了,在进门之前,还特地那土跟木头搭了个大棚子,在大棚子上也加了个大门,旁边还高高竖起了瞭望台,这下子,要进村子的人不但要检查身体看是不是中了丧尸的毒,还会被人远远地提早发现,做好准备,一旦来人有意图要对村子不利,那马上就是有来无回。 所以,当官方的人来与她接触了之后,很快的,安全通道就建成了,五十公里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但至少对于村子里的老人小孩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了,他们可以通过这通道去找一找家里的壮劳力,也能去基地看看到底什么情况,免得是被困在这里,啥也不知道。 等通道建好的时候,与外星人的谈判就正式开始了。 而宝宁这边也与科学家们配合,彻底把疫苗以及防治丧尸病毒的药物全都开发了出来,猫小乐更是天天在家关照原主父母,四个娘娘每天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唯独家里的几个太监还有奴隶,宝宁算是把他们放了出去,但并没有让他们获得自由,反而是把他们送到了探险队里。 吴又双就在探险队。 至于他会不会死在任务中,那就跟宝宁还有原主毫无关系了。大家现在都很忙,没时间跟他扯犊子。 就在宝宁蹲在地上收穫新的一批粮食的时候,忽然就感觉到灵魂一阵松动,再一转头,就看见齐乐乐附身的猫倒在地上死去了,而齐乐乐的灵魂却朝着齐乐乐的身体飘了过来。这时候,他一转头,看到的正是斩仙台巍峨高耸,而一个丑陋的灵魂尖叫着,被吸收到了那斩仙台之中。 那灵魂应该就是吴又双了。 之后,就见四面八方嗖嗖嗖的飞来许许多多的丑陋的灵魂开始直奔斩仙台而去。 真是要了命了! 宝宁看向齐乐乐,齐乐乐也有点震惊。 没错了,这个斩仙台很有意思,它是不吃各个世界的原主的灵魂的也不要原主付出什么代价,它只吃那些祸害的灵魂。 不过看这斩仙台一吃吃了好几百个,真的是末世容易出人渣啊。 宝宁咂咂嘴,一伸手,就把斩仙台托在手中。 齐乐乐此时已经回到了自己的身体中,再想要看一眼帮过自己的人,却发现已经看不见了。 宝宁此时则与斩仙台一同飞起,随之而来的,便是《大道秘籍》的出现。 这回《大道秘籍》算是正经了点儿了,它自己翻开了一页,宝宁一瞧,上面写着的文字稀奇古怪,他是真不认识,但是这秘籍在手,学问不愁,宝宁心里平静得很,眼睛更是盯着那奇怪的文字,一直盯,盯到它渐渐变化,才听得一声。类似于祈祷的声音,再仔细听来,宝宁就开始觉得眼前景色模煳,慢慢地,他觉得自己来到了类似于修道院的地方。 这里确实是个修道院。 宝宁看到的是一位绝美的少女,她站在修道院的高台上双手合十,向神祈祷。 少女容貌绝美,识情壮严肃穆,仿佛是在进行一项真正的祭祀。没有错,就是祭祀!宝宁可能对别的没啥认识,但是祭祀这事儿他是做过的! 少女的美貌,少女的虔诚,这都显示出了少女身份的不一般。 她就绝对不会是修道院里的烧火丫头! 果然,少女回头了,露出了悽美的笑容,说:「我,光明圣女,苏利亚斯,在此向天下的一切光明与黑暗,一切生命与非生命,一切可动与不可动,一切有忄生与无忄生,立下誓言——我将重生,我将在这混沌中重生,我将在这邪恶中重生,我将在这地狱中重生! 「我将用我的永恆之力用我的许愿之心,用我的无尽之刃,屠杀背叛 ,屠杀恶毒,屠杀淫邪,屠杀纵谷欠,我将用鲜血清洗大地,我将用恶徒的血为我上妆!」 少女实在是太强悍,宝宁差点没反应过来。 就在此时,少女的脸转了过来,面向宝宁。 宝宁还打算跟她好好交谈,最主要的是劝她不要为了傻逼搭上自己,却见她冲着他飞奔而来,嗖地一下 把灵魂撞到了宝宁的灵魂上。 瞬间,一个史诗一样的故事,击中了宝宁。 这是一个许多种族共存的世界。 女孩是这个世界的光明圣女,她可以说就是信仰光明神的信众心中光明神的化身。 女孩信仰虔诚,容貌美丽,因为信仰,她一生不会成婚更不会与男人产生感情,但是她却是所有男人的梦中情人。 毕竟,谁不爱女神呢? 人们都说,苏利亚斯圣女就是光明神的女儿,她是从阳光中诞生的,一出生即拥有金色的皮肤,身上毫无瑕疵,在接触到阳光的时候连阳光都格外的珍爱她。 然而,就是这样的苏利亚斯,被一个莫名其妙的男孩求婚了! 别说苏利亚斯了,就是其他人都觉得这个男孩疯了。 然而男孩却有话说:「苏利亚斯只是个普通女人,一个女人,作为男人我就有资格追求,难道不是吗?」 即使苏利亚斯告诉他很多遍,她并不喜欢男人,她只热爱光明神,但是男孩却置若罔闻。 第108页 似乎,在男孩的脑海里,对于神明的信仰是毫无用处的。 苏利亚斯为此十分不满,最后只好动用自己的骑士团,将还在皇家学院学习的男孩打了一顿——当众的那种。 第63章 穿越成神(1) 男孩当然是很愤怒的。 这个男孩会进入皇家学院也是大家不曾想到的。 在大家都觉得他是个废柴的时候, 他忽然有一天就清醒了,然后开始了一路打脸,还好像有什么古怪的帮手之类的,反正整个人就都不一样了。 原来的废柴男孩是伯爵家的大儿子肖恩·戴陀乙·库马拉, 至于为什么中间名跟教名有点与这个世界的名字风格不符, 大概就是因为他的父亲,伯爵的妻子, 是从国外过来的吧, 但不管怎么说, 这个男孩就叫肖恩·库马拉了, 毕竟中间名的发音实在是困难,至少用正常人的语言去说的话, 这舌头要在嘴里绕上好几个圈,故而大家也不乐意叫这个中间名。 这样,我们就知道这个总是想苏利亚斯求婚的男孩的真实身份了。 一个伯爵的儿子, 虽然是长子, 但是由于他是个真实的废柴, 所以大家从来没把家族振兴这件事放到他身上, 将来继承爵位的也是他的弟弟,跟他是同父同母的弟弟, 一个才十二岁就拥有极高天赋的弟弟。 这本来就令肖恩·库马拉非常的伤心, 所以他独自一人住到了庄园的偏远角落, 好像是住在那边不到也一个月,这个人就改变了性格,也摆脱了废柴的称号,因为他回到伯爵府的第一天就把他的弟弟打断了腿。 肖恩·库马拉愤怒的宣布,这样的家庭是他不想要的, 他对这样的家族感到耻辱,并且他还爆出了伯爵家的秘密,一时间让库马拉家族在贵族之中沦为笑柄。 肖恩·库马拉爆出的秘密倒也不是什么大秘密,大家都能稍微有点猜测,但那都只是猜测,没有人会当真的,可是他当真了! 并且还当真的爆了出来! 真的是让全家直接成了皇城的笑柄。但是肖恩根本也不在乎这个,他口出狂言,说只要有能力,只要能力足够,那就是不存在什么笑柄不笑柄的,其他人都要向他低头,所以,他要与全家断绝关系——至于说秘密,那就是弟弟出生比较晚,之后他们的亲生母亲就死了,而库马拉伯爵又娶了新的妻子,新妻子生女儿的时候因为难产就不能再有身孕,而他那时候五六岁,还没有到检测资质的时候,可是他,肖恩·库马拉的父母都是魔法师,他没道理是个废柴,所以他直接给继母定了罪。 肖恩·库马拉认为,继母怀疑是他在继母怀孕的时候做了手脚导致了她难产,所以她将害人的食物给他吃,让他失去了做魔法师的机会,再加上他当时已经是七岁的人了,记得很多事情,而弟弟才一岁,弟弟不会记得他们真正的母亲,只会向继母摇尾乞怜,所以,选择弟弟做继承人本来就是继母的预谋,他的父亲,库马拉伯爵也同意了继母的想法,这是他们达成的真正的py交易。 至于这些话到底是真是假,并没有人能给出一个真正的有证据的解释,但是肖恩·库马拉作为当事人之一,他说了,别人信或者不信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需不需要去信,想要库马拉家族完蛋的人当然会选择相信了。 所以,库马拉家族一下子就被赶出了皇城,回到自己的冷冷清清的封地去。 而肖恩则留在了这里。 留在了皇城的肖恩已满十八岁,应该去皇家学院了。但是他以往就是个废柴,皇家学院是不会要他的,所以他只能按照正常的上学流程,先去报名,之后去检测资质,最后去做一下元素亲和测试以及力量测试。 当然,这一路走来都是要打脸的。 肖恩这一路走来是把瞧不起他的人脸都打肿了,至于瞧不起他的人……其实在宝宁看来就是普通人,并没有怎么瞧不起他,不然……说真的,难道真的要大家莫名其妙对他忽然就好起来吗?这是什么诡异的做派? 宝宁心里是很瞧不上这个肖恩·库马拉的,但很显然,这个肖恩却觉得自己做得再正确无比了,他原本的废柴模样此刻彻底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那高高在上的天才模样以及令人恐惧的「动不动就打脸」。 至于圣女苏利亚斯,她与肖恩·库马拉其实之前并无交集,只是听闻库马拉伯爵有一个废柴的大儿子罢了,当然了,从来这世上都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所以听闻库马拉伯爵的大儿子是废柴的苏利亚斯并没有当回事儿,一个伯爵而已,跟她没有什么关系,在她看来,光明教会总不能把手伸到国王的朝堂上,就算要伸也不是她伸,因为她就是一个圣女,要做的除了祈祷,就是帮人祈祷,再就是治疗,用圣光治癒人类的身心,连黑暗教会的人出事她也会出手,就是这么圣女,圣到每个人都会认同她是圣女的那种圣女。 然而,就这样被苏利亚斯认为是毫无交集的一个人,在跨过皇家学院的门槛的时候竟然大声宣布他会加入皇家学院就是为了她。 这可真的是令人莫名其妙的膈应了。 当然,宝宁很懂这种事。 他见过不少在公开场合跪地求婚求爱的人,而被求婚被求爱的人根本就不愿意,当时就属于是被架在火上烤了一眼,如果求婚求爱的人颜值再高点,那完了,不同意的话就是「不要逼脸」的「贱人」了。 第109页 这种场合,围观的人里,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人大把大把,他们其实不能说哪里坏,但却是明晃晃的要看戏的,在这群人眼睛里,那男女之事就是必然要有个皆大欢喜的结局,且不管别人乐不乐意,尤其是男追女,就必须是得到一个所谓的「良缘」才好。至于为什么说女追男不是这样的,大约是人们默认女人要矜持,故而女人要是这样大张旗鼓的求爱,即使是个美女,在他们眼里也该是个丑角,一个小丑,得不得到「良缘」就不重要了。 当然,必然有人开口闭口要说「男女平等」,凭什么这时候又给女人抱不平了,之后便要气哼哼的,仿佛被天下人辜负了一样。 可是,就补货社会环境这个大话题了,就单单的说一个社会舆论里男女都不平等,前提都没有,直接要求结论,这事儿就太不合适了。 所以说,肖恩向苏利亚斯求婚这事儿,也是一样。 即使苏利亚斯是圣女,可是肖恩已经是一个突破了限制不再是废柴的天才了呀! 天才追求圣女,圣女又是一个根本不会找男人的神圣的把一切奉献给神的女人,这可是戳中了无数人的g点了,这又是爱情又是苦恋又是禁忌的,就问你虐不虐! 这还不是真正的虐点,真正的虐点是,圣女不识好歹,根本不在意这么个天才。 这一点其实与宝宁自己很像。只不过杨伟那个人是根本不敢说,而这个肖恩得到了不知道什么机缘之后开始膨胀了,膨胀的结果就是啥都敢说啥都敢做。 再加上,这世界上就是有人「慕强」,还只是慕男人的强,这事儿就显得非常的尴尬了,即使苏利亚斯这个圣女的神圣祈祷做得再好,圣光魔法使用得再棒也没用啊!人们总是更相信更喜欢男人变强,而女人……圣女嘛,就是做点祈祷就行了,魔法强大用处不大,毕竟光明教会里还有光明骑士还有光明教皇,还有那么多祭司,圣女就跟吉祥物似的,如果不是相信光明神的人,完全不在乎圣女的存在。 而那些不在乎圣女存在的人,他们可是在乎得很新出世的天才呢! 当然,这也可以说明的是,圣女不好做,但是天才人人可以有梦呀。 成年之后才变成了天才,被人仰望,这可比一步一步按部就班的圣女人设要让人羡慕得多了,大家可以变成天才,但是按部就班的圣女是肯定变不了的。做梦嘛,当然要做个比较切合实际的梦了。故而,苏利亚斯虽然得到信徒们的支持,可是不信仰光明神的人却没这么好说话了,他们每个人都觉得光明圣女太不识好歹了,简直贱得要命! 她凭什么不仰慕天才呢? 不过是个靠着天赋成为圣女的女人罢了,她凭什么不仰慕成年后才有魔法能力的天才呢? 尤其是在又一次求婚的时候,苏利亚斯还命令光明骑士揍了「天才」一顿。 「之前也不是没有人大器晚成,但是大器晚成的人,专注的都是如何成为更优秀的人,而不是像你这样,每天身边跟着一群人鬼混——」苏利亚斯很不高兴肖恩·库马拉跟着自己的举动,更受不了他一走动起来前唿后拥,比国王都气派的做法,「你自己可以看看,你身边跟着的这么多人,即便他们是自愿跟着你走来走去,但是你这个行为与校霸有什么区别?」之前皇家学院里也有校霸,但绝对没校霸到这个地步。 苏利亚斯的责问更是令肖恩气愤难当。 他指着苏利亚斯的鼻子怒骂:「我还当你是个好的,结果你跟其他人一样!你这个爱慕虚荣的女人,做圣女有那么好吗,难道做我的女人还不够吗你还眷恋圣女的位置,你真的是太下贱了!」 苏利亚斯都傻了,她真的是不懂这种操作,更不懂这些话的意思,她之前也不认识肖恩·库马拉啊,哪儿来的什么爱慕虚荣? 之后的事情就开始变得越来越古怪了。 当然相信苏利亚斯的人还是很多的,可以说是占了大多数——无论是光明教会还是黑暗教会,其实大多数人都相信苏利亚斯的话,可是人家肖恩·库马拉身边有什么黑暗教主的女儿、魔族的魅魔、精灵族的长老、国王的公主……这么多女人就围绕着他一个人,也就自然而然的让他觉得苏利亚斯的的确确是个下贱的不知感恩的女人——那么多女人希望得到他的青睐,就只有苏利亚斯这个贱人不爱他,真的是该死了! 越这么想就越想要苏利亚斯「自食恶果」。 于是,最后,他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把苏利亚斯嫁给魔族的魔王。 魔族的魔王有十二个,每一个都想要与其他种族联姻,婚后他们有的会过两年吃了婚姻对象,还有的会留着这个婚姻对象但却需要对方不断的生育孩子,还有的会把联姻对象当成玩具一样玩……反正各种各样的玩法,这些魔族总是会有新的办法的。 肖恩·库马拉就想到了这样一个恶毒的好办法来教训苏利亚斯。 第64章 穿越成神(2) 苏利亚斯被安排给魔族和亲去了。 然而, 她作为光明教会的圣女,其他人根本就没有办法去支配她,所以,肖恩·库马拉就让自己的一个女人也就是本国的公主, 去光明教会卧底, 在修道院里住了一个多月,终于找到机会, 把苏利亚斯骗了出去, 这样, 他们就抓住了苏利亚斯并将她嫁给了魔族。 第110页 虽然苏利亚斯魔法很厉害, 但是双拳难敌四手,好汉还架不住人多呢, 何况那位公主自甘下贱给人后宫添砖加瓦的,顺便直接给苏利亚斯餵了安眠的药水,所以真的不怪苏利亚斯没办法及时清醒拯救自己。 然后, 就在苏利亚斯昏迷的时候, 国王听着公主以及肖恩·库马拉的那些花言巧语, 真的就把苏利亚斯给送到了魔族去和亲。 只有是跟魔族的哪个魔王和亲, 他们是不管的。 而苏利亚斯被送到魔族的地界之后才醒了过来,也才从魅魔们的口中得知自己的情况。 虔诚的苏利亚斯顿时黑化, 那肚子气就不打一处来。然而, 她就算是想要黑化, 在这个地方,在这个什么都没有的地方,尤其是这个地方还克制她的光明神力,这样的地方,她根本就没有办法黑化之后爆发。 于是, 坐在待嫁的宫殿里,苏利亚斯整个人都很崩溃。 她知道自己是美貌的,但绝对不会美貌到魔族魔王们为了她打起来,这根本就是笑话!现在,她选择谁就等于是要谁死,她不选择也等于是死,而那个始作俑者还在人间逍遥快活,真的是令人作呕! 事实上,传说中为了美人就丢掉脑子的怪事是不会时不时发生的,唯一会发生的是,大家为了不要中了人族的奸计,竟然选择直接把苏利亚斯晾在一边,谁想要跟她发生关系谁就去找她,但是他们绝对不会给她王后的地位的,因为她是被送来离间他们魔族的。 就这样,苏利亚斯在魔族的地界里生活了十年,十年之中,她过着非人的生活,但是她还是坚持住了,她必须回到人间向肖恩·库马拉復仇,向曾经的她的那个国家復仇,向所有的围观而没有支持她反而觉得肖恩·库马拉没错的人復仇。 不要说他们无辜。 他们真的无辜吗? 那些人,尤其是那个国王,他甚至还是亲自参与者。 他们谁人无辜? 如果说是毫无瓜葛也毫不知情的民众说自己无辜还有情可原,但是要说在王国的贵族圈里混迹的人都无辜,那就是在说笑话。这样一群人,之前请求她祈祷的时候说得多好听啊,每一个人都是罪人,每一个人都身染罪恶,无一例外。 至于要说为什么,苏利亚斯是不相信自己可以被毫无察觉的带走的,毕竟,她是光明教会的圣女,就算是一个农家女孩想要出入王都也得需要得到通行许可证的,何况是她还是光明教会的圣女,就算是别的不说,难道说守城门的人还不觉得她眼熟吗?还不是有人同意了把她送出去! 要说只有首恶是恶,那么其他人是什么?是无辜小白花吗? 苏利亚斯想了很久很久,想了十几年,想到分别给十二个魔王生了十二个孩子,想到十二个孩子最小的都能拿起武器了,才想明白这一点。 当恶人作恶的时候,围观的群众不去阻止,甚至连说作恶的人恶毒都不敢的,是绝无无辜这个属性的。 所谓善人,还不去管束恶人,那不过是自诩的善人罢了。 若是普通民众,毫无力量也就罢了,可是事实并非如此,那么真相就显而易见,所谓的善人只是标榜自我为善的善人,而不是真的做善事为善行的善人,这些人不过是自我标榜着自己的良善,眼睁睁看着别人受难也不加以制止,说白了,不过是因为与恶人站在了同个立场罢了,恶人去犯罪,他们却吃着恶人犯罪的红利,嘴里说着同情的话,但实际上什么好事都不做,反而要规劝被恶人伤害的人不要去计较,要为了他们的利益忍耐。 这就是苏利亚斯觉得讽刺又好笑的地方。 这一个国家的王都贵族里,可能一个真正无辜的人都没有——除了婴儿,无人无辜。 也正是因为这样,她终于开始黑化了,至于此时此刻在人间是什么情况她并不在意,反而是在魔族地界,她开始了运作。 一个光明属性的圣女被玷污之后,她的力量彻底的黑化,不但黑化,而且非常的强大,比之前光明圣女时期要强大十倍不止,这样强大的魔力足以让所有人都为此震惊——苏利亚斯之前并没有展现自己黑暗化后的实力,所以大家一直以为她失去了所有的力量,却忽然有一天发现她力量强大了,所以众位魔王也开始不是那么的不把她当回事儿了。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苏利亚斯召唤所有的魔王到她的宫殿里来。 要说待遇上升这个事儿也是没有办法的,她是来和亲的,再加上又给每个魔王生了一个孩子,就算是地狱里的真正的魔鬼也要对这样的人有一点点的宽带了,何况魔族不是真正的魔鬼,只是属性纯黑罢了,所以苏利亚斯在最后一个孩子出生之后就拥有了可以召唤魔王们的权利,当然,不是随便召唤的,要么是有要求要么是召唤来睡觉要么就是召唤来看孩子……反正得有事儿才能召唤。 而这一次,她召唤了十二个魔王。 十二个魔王坐在圆桌旁边,第十三个位置就是她的。 在这一天,苏利亚斯提出了攻打人间的建议。 她虽然不能说是巧舌如簧,却是可正确分析到攻打人间的好处。 「魔族地界非常贫瘠,但人间物产丰饶,都是一样生活在这片大陆上的种族,我们就必须要在地界生存吗?之前的暗精灵之中就因为有个女暗精灵跟那个肖恩·库马拉有染,于是,暗精灵就得到了到人间的机会,他们在人间生活,就好像从来不曾生活在地界似的,所以说,这难道就是所谓的『公平』?」苏利亚斯很是不屑,「是说为了和平把我送来,但是他们把暗精灵带到地上是为了什么?」 第111页 一时间,大家也都维持而凝滞了。 苏利亚斯又说:「不要被人类欺骗吧!」 她让十二个孩子过来,让他们去他们父亲身边,继续说:「虽然我也是人类,但现在我的魔法全然黑暗,已经不能如同以前那样加入人类之中,而人类也必然早就将我除名,他们认为我是个自甘堕落的表子,我到魔族地界与你们为伍,我抛弃了人类——但事实上是人类把我送到这里,让我跟你们在一起,让我的纯正的绝对的光明变成黑暗,让我堕落,这一切,都不是我的自主选择!但是现在,我要自己选择了——」 显然魔王们也被她这模样吓到了。 「我要选择留在这里,留在这个充满了黑暗的地方,留在这个虽然尔虞我诈但大家都明目张胆的作恶的地方,而不是把自己丢回到那个虚伪的人类中间——可是,人间必然是更好的,我要向当年那个把我送过来的人类復仇,而你们则将占领那个地方,占领那些富饶的土地,把那些养尊处优的贵族抓住鞭打,把他们赶到农田里去让他们光着身子劳作,就像是他们土地上的那些可怜的佃农一样!」苏利亚斯说得热血沸腾,「我们将拥有我曾经所在的王国——浪之国博尔德,然后,我将带着你们去收割那个国家的那么多那么多的丰饶的物产,还有——」她指了指其中一个魔王,「你可要安顿好你管辖下的魅魔诡桀,她可是那个肖恩·库马拉的女人,要是让肖恩·库马拉知道我们的计划,那么一切一切的富饶的物产,就都没有了。」 属下、女人、物产,比较起来,还是物产更重要。 只有如何分配之后的财物…… 十二位魔族的魔王最终决定结成同盟,将一切都规划为十二进位,并且一同迎娶了苏利亚斯。 苏利亚斯只要算好时间,十二魔王如何与她在一起,这就可了,至于真正的重要的,是她如何帮助十二魔王进攻人间。而那位叫诡桀的魅魔也就无所谓了,大家对她本来也没什么好感,一年十二个月里有十个月是在人间她的情人那边渡过的,根本就不用想她,至于魔族内部有什么变化就更不用让她知道了。 所以,在魔王们的命令下,魔族自动忽略了这个诡桀,即使到了她该回魔族的时候,魔族也拒绝让她回去,并且还打了个烟雾弹,说她现在身上全是人类的气味,魔族不喜欢,让她不要随便回去。 诡桀还以为是好事,更高兴自己能一直地陪着肖恩大帝,所以就完全没有啥别的想法,整个魅魔快乐极了。 她并不知道,在她回去之后的第二个红月时刻,魔族已经整装待发,向人间迈出了第一步。 第65章 穿越成神(3) 用魔法打败魔法, 用人类攻击人类。 苏利亚斯带着魔族回到了人间,在人间,她不断地招揽被贵族挤压的平民,无论是优秀的还是普通的, 无论是魔法师还是战士, 无论是农夫还是工匠,她都不会放弃, 每一个人, 她都不会放弃, 只要他们不是她认知中的有罪的人, 那么她就会把他带回到属于她的地盘,在这里, 他们可以拥有上升的可能。 可怜的农民,他们在她的地盘里可以拥有自己的土地,只要劳作就能产出, 只要耕种就有食物, 他们可以慢慢的养活自己, 之后才有交税的说法, 在此之前,他们最需要的是养活自己! 经商的有经商的用途, 工匠也有工匠的好处, 没有一个人是被浪费的, 他们每一个人都能活下来,只要他们每一个人都能为了她出力,那么她根本不在意这些人稍微的生活宽松那么一丁点而,比在贵族手下,他们的生活就要好那么一点儿其实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的, 最重要的是,没有了臣民,贵族们要统治谁呢? 苏利亚斯开始了扩张。 她作为十二魔王的王后,并不是一个摆设。 尤其是当十二魔王发现她的确是一个有着很大本事的王后的时候,大家乐得把权利放给了她——对于魔王来说,这样一个生了孩子的女人,她的人生就是为了孩子而努力的,这样想要报仇也不是不可理解,但是与仇恨相比,打下来的人间必然是孩子们来继承,他们真的是对她放心极了。 魔王与人类的国王是不一样的,他们虽然也对权利有所渴望,但是权利与享受相比,还是享受更重要,而他们渴望权利的原因是厌恶有人对他们颐指气使,可是如果颐指气使的是他们孩子的母亲,那么又不是不能忍受的了——真是遗憾,只有人类善于繁殖,其他的种族都很难延续,两个魔族可能一百年都生不出来孩子,但是人类,眼前这个人类女人,这个彻底堕落的人类女人,她不但生了孩子还能给他们每个人各生一个孩子,这对于他们来说就简直是奇蹟了,尤其是孩子魔力强大力量非凡的时候,他们就更觉得这个女人值得。 因此,当苏利亚斯要求他们把前来投奔的人类都收留下来的时候,他们也就答应了。 之后的十年是魔族开始强大的十年——从来没有任何一个魔王能把他们全都凝聚起来,现在就因为苏利亚斯的到来,魔族被凝聚了起来,之后,就是这些人类在魔族地界开始大搞建设,逐渐的又把建设搞到了人间……由于他们生活还好,至少比人类贵族手下生活好,于是,平民越来越多的逃离了贵族的领地开始奔向魔族的怀抱,直到魔族终于开始占领了一个又一个贵族的领地—— 第112页 这个时候,那个肖恩·库马拉已经成为了浪之国博尔德的皇帝,他不但得到了浪之国博尔德,还把周边的几个公国也都划入版图,按照他自己的设想,在未来,他将要成为最伟大的皇帝,一统大陆,最后得到唯一的一个成神的机会,因为他已经得到了神格!只要他能吞噬这个神格就能成神! 这个时候,宝宁看到的是一个世界在他面前分割成了两个,两边分别是不同的走向。 一边,是苏利亚斯带着魔族杀回了人间,顺便将肖恩·库马拉这个尚且不成气候的「神」消灭,顺便将所有王城贵族屠戮殆尽的场面。 另一边,是根本没有苏利亚斯的世界,那个世界里,肖恩·库马拉是真的成神了,不过为了成神,还是吃掉了自己的所有女人,甚至,王城贵族,他一个没有放过,全都吃了。 这两个世界最终又合二为一,而真相则是肖恩·库马拉想要战胜苏利亚斯,于是,在开战的时候开始吞噬他身边的人,但是苏利亚斯也不是轻易就能被打败的,她发现了肖恩·库马拉的秘密之后就马上开始杀人——战争不可避免死亡,她之前还遵守着战争协议,但是既然肖恩·库马拉已经是不遵守做人的基本底线开始吃人了,那就别怪她也不遵守战争协议了! 所以她杀死了除了肖恩·库马拉身边女人之外的所有贵族,甚至包括王族,这样肖恩·库马拉吞噬的人就不足以支撑他启动神格,所以就在神格被启动的瞬间,他本人也爆炸了,成了神格的养料。 这个故事,最后就定格在了这场爆炸之中。 简单讲述的时候并没有真实看见这故事的时候来得惊心动魄。 苏利亚斯周旋在十二个魔王中间的模样,她每一步走来都十分惊险,除此之外,那肖恩·库马拉的狠毒以及那奇怪的羞辱点也是令人看得生气,还有那十二个孩子的出世,以及之后的大战,大战打了二十七天,之后在一切都归为平静的时候,吟游诗人在大陆上传唱这个故事,这二十七日大战就成了非常精彩的故事。 前十天,两军遵守协议,你来我往,苏利亚斯这边的六位魔王出征,她坐在战车上,看着他们前行;而浪之国博尔德则派出了最强大的国王带着魔法师与骑士出征,魔法师们与骑士组队,国王是皇帝陛下的岳父,对他言听计从,他们两军对垒,打了十天,直到苏利亚斯举着占卜球对国王大声指责,说他的女儿死在了女婿的手上,而且女婿还吃了她,这才让国王放弃了抵抗,被魔王杀死;之后的九天,是精灵们开始出战,但是苏利亚斯对此已经没有了兴趣,她在战斗正酣的时候让精灵们赶紧去死,又让所有的魔法师们对着精灵喷洒被海水里的毒蚝浸透的毒血,那血是杀死完全对肖恩·库马拉死心塌地的人类得到的,这些腥臭的液体沾染到精灵的时候,精灵就无法忍受,他们沖回去找水清理自己的时候就见到了肖恩·库马拉吃人的丑事,而沾染得那么腥臭的东西,肖恩·库马拉也是下不去嘴的,所以这些可悲的精灵最终变成了丑陋的妖精;最后的八天是大决战的日子,肖恩·库马拉身边的人几乎都没有了,他最珍视的女人们也成了他的口中食,那些拥有他血脉的孩子也没能逃脱,于是,苏利亚斯带着所有人围攻他,杀死了他! 这就是大战。 大战之后的故事就简单得多了,清扫战场啊,重建秩序啊……再就是苏利亚斯转头杀死了十二魔王,完成了真正的统一的故事了。 这些如此复述出来味同嚼蜡,但其实在千百年后这是整片大陆上最精彩也是地位最高的史诗。 肖恩·库马拉就是贪婪的代名词。 而苏利亚斯是背叛也是正义,背叛当然不是正义,但是为了正义则不能说不可以背叛。 无论是单单从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圣女,一个个体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大局出发,苏利亚斯都代表了绝对的正义,她的手段虽然狠毒,但是为了正义的狠毒也是她的自我牺牲。 然而,宝宁看到的,却又忽然转变了。 这是一个肖恩·库马拉并没有变成天才的世界。 这里,苏利亚斯就是圣女,一直以来她没有结婚没有生子更没有和亲这种狗血的事情,她就是单纯的做圣女,并且在修道院里找到了那个没有启动的神格,她没有贪婪的要自己使用它,反而是不断的提升自己拯救生命,不管是哪里的生命,她都圣母的去救,最后也还是打破了魔族与人族的那扇门,并且以神格为筹码,要挟十二魔王谈判。 十二魔王本来不喜欢被人压在头顶上的,可是苏利亚斯也没要压在他们脑袋上,她单纯的分析了魔族地界的情况以及人类世界的情况,并且要求魔族与人类之间做一个简单的妥协,也就是说人类之中抽人去帮助魔族建设家园,魔族之中出人过来帮助人类做不能做的事情。 黑暗是光明的影子,光明所在之处必有黑暗,苏利亚斯通过神格的伪附身,在魔族与人族之间建立起了第一个沟通的桥樑。 之后十二魔王更是各自找了十二个人间的女孩子,这十二个女孩子竟然就是肖恩·库马拉的后宫中的十二个人,有意思极了吧? 就是这么有意思! 至于其他的事情就简单得多了,不仅仅是魔族,还有恶魔那边也是因为苏利亚斯的神格在手,他们都十分忌惮,最终大家还是建立了和平协议,约定千年互不侵犯。 第113页 而苏利亚斯更是因为这些功德,神格直接依附在了她是身上。 之后的一千年里,苏利亚斯为这个世界的提升做了无数的事情,这片大陆也开始逐渐的膨胀,最终展现出了另一番模样——原本只是小小的一片大陆,最终开闢出了海洋,还有海洋的另一端,还有天空的另一端……一切,都是因为她的美好而成,如同童话。 第66章 穿越成神(4) 宝宁已经看完了这边的视角, 从另一边的视角来说的话,他是已经不需要别的了,目前为止,他完全可以确定的就是关于肖恩·库马拉这个人肯定已经不是原本的肖恩·库马拉了, 他顾忌就是个穿越者, 占据了肖恩·库马拉的肉身,之后开始一路开挂, 当然宝宁不确定给他开的挂是哪一种, 但可以肯定的是, 这个后来变成天才的肖恩·库马拉一定是一个穿越过来的男人, 而且……他这个人还挺好分析的。 可以说宝宁之前已经是见识到了太多的这类型的男人了,甚至包括他自己都遇到过杨伟这个跟穿越者差不多的男人呢, 所以说真的要让他分析的话,这个穿越者可能还真的是正经八百的仿佛童话的那个世界走向里的一个人,一个未来的人, 一个崇拜到爱慕上了苏利亚斯的男人, 这样的一个男人, 他在文献中读到了苏利亚斯的事迹, 对她产生了爱意,再加上苏利亚斯的确很美, 肖恩·库马拉本尊可能也是喜欢她的, 当然了, 在苏利亚斯还是圣女的时候,又有哪个年轻小伙子不爱慕她呢? 于是,就在肖恩本尊被穿越之后,这个接替他的人,这个在未来世界崇拜爱慕苏利亚斯的人, 就显然从肖恩本尊的大脑里找到了苏利亚斯的踪迹。 基本可以确定,苏利亚斯比记录中的那个美丽的圣女要美,因为在典籍记载中,苏利亚斯的美貌就被各种各样的吹捧,甚至可以说是所有的男人见到她都会被其美貌折服,即使是十二魔王也是先被她的美貌吸引之后才发现这个女人的美貌其实只是一层保护色,于是他们这才放弃了对她的觊觎,转而去看其他美貌的少女。 但是这些都不及眼前的苏利亚斯。 宝宁认为,那个穿越者就是看见苏利亚斯的真容之后就更疯狂了。之前如果说他只是崇拜苏利亚斯准备看看她到底是什么样的,那么在见到苏利亚斯之后,穿越者就开始想要得到苏利亚斯了—— 那么,穿越者也有可能是另一个世界的人,也就是说……他知道苏利亚斯,也知道这一片大陆,但并不是属于这个世界的未来,反而是另一个世界的人,另一个世界里的人,但是对于这个世界是了解的,比如说通过故事通过书籍之类……如果这样的话,宝宁还能勉强觉得他早期还是个人,而如果是前者,是后人回到这个年代来掠夺的话……宝宁觉得,这个人就直接gg吧。 如果要仔细说明这其中的理论的话,就只能说前者是对真实人物的亵渎,而后者则是对于虚拟人物的傲慢,可是到后来这个人都开始吃自己的女人了,这就彻底失去了做人的底线,已经与亵渎还是傲慢毫无关系了,所以……在宝宁的心理,这个穿越者基本已经被判了死刑。 说起来宝宁本人应该算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圣母」一样的人物,因为他的的确确是如果没有被害的话,是会为了世界和平献祭自己的一个人,与其他人还不一样,可以说他的脑袋有点不够聪明也可以说他的思想不够升华,但绝对不能说他是一个为了自己而伤害他人的人。 所以面对为了自己就能祸害别人的人,宝宁是充满了愤怒与厌恶的,恨不得把这种人都折磨个百八十年才算快活。 那么……肖恩·库马拉呢? 此时的宝宁已经附身在了苏利亚斯的身上。 而肖恩·库马拉此时此刻也应该被穿越了。 那么,就看谁的本事大好了。 宝宁扯了下嘴角,从床上爬起来,走到衣柜前,拿出一套规规矩矩的修道院服饰,在无人帮助的情况下艰难地换上了这套衣服。 当他把领子摆好之后,走到镜子前,看到的果然是一个绝世美女。 非常令那些意淫脑遗憾的是,这不是一个金髮碧眼的美女,这是一个有着黑色头髮以及浅蓝色色眼珠的美女。 是的,头髮颜色是黑色的,并不是金色也不是银色,而是正经的黑色——所以外观是根本看不出什么所谓的属性还是魔法本质来的,要是能看出来的话,就靠着外表过日子好了,谁还努力去学习什么魔法呢! 真是谢谢那些没事儿造谣的吟游诗人们了! 宝宁又穿好了鞋袜,再把袜子紧紧地系在小腿上,这才披上修道院的白色斗篷,让浅蓝色的帽兜搭在身后。 「圣女,您起来了吗?」门口,是一位侍奉她的修女。 宝宁说:「是的,我起来了,等一下要去大厅用餐,之后我会去圣光教堂祈祷,准备好我的马车。」 修女们打开了门,门口跟他说话的修女走了进来:「是的,我会吩咐下去,请您跟我去洗漱。」 圣女的生活枯燥无味,但是原主苏利亚斯却觉得快乐极了。 宝宁现在是在重复苏利亚斯的生活但他并不觉得苏利亚斯的生活就是完美的,他知道,如果她的生活真的完美的话就不会被那个穿越的肖恩·库马拉给暗害了,所以她认为这个事情必须要稍微的调整一下,而修道院里调整并不容易,这些修女们为了要避免麻烦,每个人都很刻板,所他需要到教堂那边去做一小下调整。 第114页 当然,他本身对于调整这件事可没有什么心理负担。 洗漱完毕,他跟着带路的修女达奚妮尔去了大厅,大厅里安静得掉在地上一根针都能听到,那么多的修女,每一个人都安安静静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一声咳嗽都听不到…… 宝宁在达奚妮尔的带领下走到了长桌的最上方。 「当光明来临,温暖降到人间,光明为世人带来了万物生长的动力,光明为世人带来了维持生命的食物,光明为世人带来的生的希望与通往极乐的路,感谢光明的降临,光明永存。」苏利亚斯在最高的位置上,为早餐做了祈祷。 「光明永存。」所有的修女都跟着赞美起了光明。 之后,在苏利亚斯的带领下,她们才坐下,开始享用早餐。 好在这个世界的修道院并不是苦修的那种修道院,大家的餐食还是很丰盛的,至少是有菜有肉有面包还有饮料,真是让人松了一口气。 吃完了早餐,宝宁就照着平常的样子开始散步,三十分钟后,则坐上马车赶往圣光大教堂开始祈祷。 这是为了全国祈祷。 不过宝宁才不会为了全国祈祷呢! 他何必费力呢? 身上挂着光明神的圣物,他站在光明神像前,假装自己在祈祷。 圣女祈祷的时候,旁人是不可以打扰的,围观倒是可以,但围观者的身份也是有要求的,所以宝宁并不是很担心,谁也不会问他祈祷词——尽管他会,但不代表他会在祈祷的时候真的念诵出来。 如果光明神真的有用,又怎么会这样对待原主呢? 宝宁看着神像,就好像真的在祈祷那样,但是他心里却是在不断的嘲讽着这整件事的疯狂。如果真的是光明神存在的话,他为什么会放弃一个对自己虔诚的圣女反而转向那个恶毒的穿越者?宝宁是真的觉得光明神脑子秀逗了。 然而,就在此时,一道光从光明神的神像中射出,围观诸人正惊嘆神迹的时候,就见宝宁在光芒的包围中消失了身影! 圣女,被光明神带走了?! 一时间,所有人都疯了。 显然圣女是真实存在的了,光明神也是真实存在的了! 但是,这群人根本就不知道真相! 因为真相是宝宁确实是被光明神带走了,但并不是友好的带走,反而是一人一神,在一个奇怪的没有什么人的地方,正面开启了各种各样的pk。 没错,就是pk! 宝宁忘了,他的魔法已经臻于完美。也就是说,他的祈祷,或者说是对话,是绝对会被听见的。 而宝宁在光明神神像前吐槽的那些话,完完全全都被光明神听见了,这才会被光明神带走开始了两个人的pk。 光明神还是很懂得不能跟人真正动手这个真相的,所以他就是正常的拿着拳头打人,而宝宁的拳头也是全世界最强的,他们俩的你来我往,打得还挺开心! 「你胆敢骂我!」光明神打累了,蹲在一边喘气。 宝宁也不甘示弱:「我不是骂你,我是正经八百的说你的不是!」 「但是你说的我根本不知道!」光明神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我哪儿知道你说的什么事儿啊,我这是要去海神那边玩呢,你不知道海神那边美食有多少!」光明神气唿唿的指责宝宁,「而且你是我的圣女,你也没遇到什么破事儿,在这里就不断的骂我说我不照顾你反而照顾一个坏人,这种事你说了我也不信啊!」 光明神的长相还是很英俊的,只不过奇怪的是,他好像是没有性别的。 「那是未来要发生的事情,未来的二十五年里!」宝宁计算了下时间,说。 「那你更扯不上我了,我去海神家里做客,怎么不得待上一百年?」 作者有话要说:  就好生气!气死了!从未见过这么噁心的人! 第67章 穿越成神(5) 光明神的话真的是就像最后一片拼图, 把这个世界的一切都给拼凑完整了。 的确是这个世界是有神的,但是谁说神的存在就是为了人呢?即使到后来原主找到了神格成了神,到最后也没有多少再关于她的故事了,她成了神就不再是人, 不再是那个会在人间出现的苏利亚斯, 反而是真正的神,一个以正义为名的神, 她代表了公义与真理, 是世界上所有道德的基准, 是正确的真实的一条路, 是不能被打破的规则。 她唯一会显现神迹的时候就是在正义被打破的时候以诅咒的形态来到人间,所以, 她的阴影又是復仇女神。 女神一体两面,在成神之后从来不会真正的出现在人间,即使是在审判神殿里, 她也并不会显露真容。而这与成神的过程相比, 真的是太过平淡了, 平淡到宝宁也觉得实在是不能接受。 但是现在看到光明神的情况, 宝宁瞬间就明白了真实情况。 神,即使不是真正的永生不死, 他们的生命也有万年, 一万年的生命里, 一两百年的人间变故其实真的不算是什么大事, 所以,无论是光明神还是其他的什么神,在成为神的那一刻起,他们就再也不会如同原本的而自己那样去与人做一个平等的沟通——因为他们已经超越了人这个物种, 作为神,他们的力量不是来源于信仰或者是人类的崇拜,反而是源自于他们自身对于宇宙以及事物的认知,他们会成为神并不是因为外界,而是因为他们自己。 第115页 也就是说,小世界的世界意识即使把那个穿越者送过来,也是不能造神的。 而这个世界由于本身就是童话世界,算是一个非常简单也非常弱小的世界,本质上是不该诞生平行小世界的,但现在它不但有个平行小世界,小世界还打算利用它来造神,这就是一个非常值得商榷的事情了。 宝宁一言不发地看着光明神,光明神也是很委屈,他不会理睬人类并不是什么大事,诸神都不会与人类有交集的,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怎么就非要让他去与人类没事儿来个互动呢?他哪里看起来像是那么平易近人的神了? 「所以,你们每一个神都不会与人类有交流?」宝宁这就又怀疑上了,如果真的神不会与人交流的话,那么神格是怎么找到的?还有……这些教会,这些信仰,都是哪儿来的? 光明神也很无奈,他自己也不懂为什么会这样,只知道自己在成为光明神之前就已经是一个很光亮的存在了,而会成为光明神也绝对不是因为他跟人有什么关系,反而是因为他本身就是非常光明的一样东西,这才会成为光明神,而成了神,他最喜欢做的也不是给人施恩,反而是吃东西。 「也就是说,你虽然是光明神,但是本质上……」宝宁也不好怎样去总结这件事了,「那么其他的神呢?」 「其他的神?」光明神很困惑,「海神就是大海,火神就是第一朵火焰,大地之神就是第一片陆地……就是这样啊!」 「也就是说,所有的神,都是自然系的神。」宝宁终于听懂了光明神的意思,「现在的所有的神,都是自然系的神,是自然界之中有的物质或者是现象,你们每一个神都是从自然界中诞生的,对不对?」 这一点光明神并不否认,他点头:「没错,就算是黑暗神也是这样,他也是世界上的第一片阴影,而且……」光明神神秘兮兮地说,「所有的神,都是没有性别的,我们消亡的话就会自然有人来取代我们,并不会有什么传说中的翻天覆地的大变化还是有谁来拯救谁……我们也不负责拯救人类啊,说实话,在人类还没有出现的时候我们就存在了,我们何必为了人类来折磨自己?又不是我们真的靠人类信仰活着,对吧?」 光明神的话真的是让人无法反驳呢! 宝宁抽了下嘴角,还是点了点头。 的确,如果神不是依靠人类信仰的话,那么本质上也不需要人类对他们献祭什么,何必呢,大家都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 光明神又说:「不过你也知道,确实有一件事令人担忧,」他指了指远处,远处,是一望无际的天空,没有颜色,只有空虚,「很令人担心的一件事就是,现在的神都是自然系的,而迟早有一天,自然系的神将会慢慢的被侵蚀掉,所以总是需要有人去想办法的……」 在没有穿越者的世界里,原主成神之后的神职就是和平之神,而穿越者来临之后,她就是正义加復仇女神,但两者有一个本质相通的地方就是都不是自然产物,而且……对于原主来说,无论是和平还是正义,都代表了「公理」。 也就是说,这个神格是早早就准备好的,世界意识本身也是早早就为了让公理之神出现做了很多准备的,而小世界的意识则是加速了这个计划而已,最重要的是,小世界是要抢夺这个神格的,如果抢夺成功了,之后会发生什么也有两个推测,但本质上可以了解到,小世界也需要这个神格。 那么……也有可能小世界与这个世界并没有分出大小来,谁先诞生非自然系的神谁就先是主世界了,而显然,那个找穿越者的世界失败了——不管怎么找都失败了。 宝宁眯缝着眼睛,自己先在脑子里给自己的推断打了个九十分,之后又去猜测其他的可能性,但猜测了一圈,还是觉得第一种猜测是最合理的,于是就暂时先放了放别的想法,专注于那个肖恩·库马拉到底该怎么整的问题上了。 「你说的是未来会发生的事情,但是现在没有发生,这对于我来说就是没有意义的。」光明神说,「你的控诉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因为这整件事将要在未来发生,如果你是找我来阻止的话,我真的是无能为力,因为我并不了解人类社会的规则,而如果你是找我来控告某一个人的话……你应该去你所在的修道院里找一找,在圣坛下面,那里才有属于公理的神格,而不是来找我,我无法审判任何人。」 光明神的话让宝宁心中一动。 说实话,原主都没有能找到神格,反而是从肖恩·库马拉手里抢来的神格,而在没有穿越者的世界里,原主是在种族结盟的前夜在修道院彻夜祈祷的时候发现的神格——但宝宁还是不能确定到底那玩意在哪儿,可光明神却知道! 这代表了什么? 这代表了如果另一个平行世界也有光明神的话,那么……那个世界的光明神也肯定知道,也就是说,那个世界的所有神都知道,所以……穿越者也知道。 很好,谜底这就开始渐渐露出真相了。 与光明神进行了简短的愉快的交流之后,宝宁最终还是得到了一点好处,之后,他才跟这位不管人事儿的光明神告别,两个人各自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光明神去吃海鲜,而宝宁回到了圣光神殿继续祈祷。 然而,这对于其他人来说,这就是传说中的伟大的神迹啊! 第116页 这件真正的神迹惊动了所有人,当然包括国王,以及光明教会的教皇等人。 很快,国王就召见了宝宁。 此时此刻的国王还是个正常人,虽然是浪之国博尔德的国王,但是这位国王高来高去,几乎不会用脚走路,反而是去哪里都要人抬着,所以大家都觉得他可能是腿脚有毛病,但其实他只是不乐意双脚踩在地上,非要让自己在人们口中是一个双脚不曾沾染泥土的高贵国王不可,而除了这一点,他勉强还不算是多么的有病,虽然他很少让人说他的名字,即使那是一个很简单的名字——莱斯特。 莱斯特国王看着光明圣女,不由得十分高兴:「圣女是我博尔德国的光啊。」他赞美着,抓了一把珍珠放到铺着天鹅绒的盒子里,让人交给了宝宁,「这是你应得的,圣女阁下,你可以用它打造一顶属于你的金冠。」说着,他得意地让人抬起他在地上来回的走,「我的女儿,一位真正的公主,她正需要你的指引,圣女阁下,等到时机到了,我会为你们引见的。」 「是的,很荣幸能见到公主殿下。」宝宁嘴里虽然这样说,但他知道,这位公主就是后来跟穿越者扯到一起的那位,到最后还被穿越者吃了。 当然,这位公主还在中间陷害过原主,给原主吃安眠药的就是她。 「很好,」莱斯特国王笑了起来,「那么阁下可以回去了,我们找个时间再让你与公主见面,她需要一个人好好的指导她。」 国王说完,就命令人抬起他,回到了王宫。 宝宁不由得感嘆,这可真的是经典的童话场景。 如果不是童话的话,这样的国王估计早就被人打死了。 而如果这是真实的童话的话,也正好能够说明为什么这个世界那么小,且需要与之争夺成为主世界的契机这件事了。 教皇也亲自与宝宁交谈过了,从来光明教会里都是一代教皇一代圣女来管理的,所以教皇就等于是宝宁的老师,而在宝宁身上的神迹就是教皇的荣耀,所以教皇非常的重视。 第68章 穿越成神(6) 很快, 在宝宁的要求下,被穿越者占领身体的肖恩·库马拉就来到了光明教会的修道院里。 修道院是培养修道士以及修女的地方,宝宁作为圣女,当然也要居住在这个地方, 只有现在的教宗也就是光明教会的主管人才会住在圣光神殿里去, 而等到教皇退位,宝宁就会以圣女的身份住到圣光神殿, 这样修道院在未来的一百年里会培养出教皇, 等宝宁退位再将教皇带到神殿, 之后教皇会找到新的圣女……这样一直下去, 循环往復。 不仅仅是光明教会,其他的教会基本都会这样, 只不过光明教会的信徒更多罢了,而且教会与国家的政权关系还不算非常密切,教会就是教会, 国王就是国王, 大家并没有过多的瓜葛, 也有可能是还没到宗教参与政权的时候, 但目前这个情况来看,就算是教会想要参与到国家政权中来, 也需要一个非常长的时间来整合以及磨合。 毕竟, 这个世界是个童话世界, 国王莱斯特作为一个国王,竟然只有第十七个公主是他的最爱的孩子,这就非常的让人不能理解了。 这个第十七公主就是那个故事里的公主,在原本的世界里,她是被魔族的威尔力也就是第三魔王迎娶, 最后成为一位名垂青史的人族公主,但现在,这个公主还待在王宫里,根本不知道肖恩·库马拉这个人,也不知道威尔力这个魔王。 不过,很快,在下个月皇家学院开学的时候,她就要碰到肖恩·库马拉了,只要她去皇家学院就会碰到这个人,毕竟,谁会放弃与一个公主相遇的机会呢? 但显然,宝宁没打算让穿越者有机会进入皇家学院了。 修道院里的修道士身份不香吗? 「这个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达奚妮尔修女看着宝宁书写的任命状,觉得内容有些不能理解,「库马拉伯爵的长子是一个没有能力的人,他身上没有任何魔法波动,也不亲和任何元素,这样的人能做修道士吗?」 宝宁很平静:「不仅仅是没有魔法波动,他还是一个与力量不能契合的人,这样的一个人,我认为还是应该给予他一个公平的上升机会,如果他能够拥有学识,那么这难道不是一件好事吗?」他把任命状卷号,再用蜡封上,「你瞧,他是一个接受过基础教育的人,这样的一个人,他懂得很多文字,也理解那些魔纹的意义,所以抄录以及誊写根本不成问题,而学识会让他平静,在教会里晋升起来的话,也不会低于世俗的地位,他的父母不会因为愧对他而伤心,他也不会因为地位不如自己的弟弟而愤怒,这是一件好事。」 达奚妮尔奇怪地问:「圣女,您是打算要插手政事吗?」 「不,当然不。」宝宁反驳她,「我只是觉得,做人做事都要善良,而不能因为这个人的身份地位就不给他一个机会,你瞧,虽然都是没有力量的人,但是我没有办法把誊写的工作交给不识字的人来做,而培养一个不识字的人就要耗费很多年,所以他目前就是最好的人选,如果再有更好的办法,我都不会向贵族们伸手的,达奚妮尔,何况,我还有更好的计划。」 更好的计划是不会现在透露出去的,尤其是不会透露给达奚妮尔这个后来也是爱上了穿越者的修女,所以宝宁暂时将计划放到了心里,转而要求达奚妮尔将这个任命状交到库马拉伯爵的手中。 第117页 库马拉伯爵接到任命状之后就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一则是儿子昏迷不醒,他送去是否可行,二则是……他的的确确觉得自己有些愧对长子,所以长子现在要是去了教会工作的话……他是不是能稍微宽心?可是……长子昏迷,他要是宽心,那么他的道德是否能原谅他? 库马拉伯爵的内心戏多得像是个戏精。 达奚妮尔目前还没有转变自己的信仰,更是对圣女十分尊敬,而且也充满了对神的崇拜,当然还是站在宝宁这边的。 她说:「伯爵阁下,圣女阁下也说了,贵公子到了圣光修道院里将会成为一名修士,之后会晋升的,毕竟即使没有力量,但是拥有智慧与知识也是非常不错的晋升渠道,而且他如果能够成为主教,那么地位也并不低于您的二公子,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两全其美的办法,您觉得呢?」 库马拉伯爵想了想,也同意圣女的说法,于是便命令人准备马车,把他的长子肖恩送到圣光修道院去。 达奚妮尔则在看到肖恩的容貌的时候就开始挪不动眼神了,她决定跟着这辆马车回到修道院,而不是用自己过来的马车。 所以,在宝宁发现是车夫一个人赶回了修道院的马车的时候,马上就知道那个肖恩身上肯定有个什么莫名其妙的光环了。 上一次有这个光环的人在失去丁丁之后就被众人唾弃了。 那么这一个……就一样的办法吧! 宝宁愉快地决定了。 当然也不能马上就让他被剁掉丁丁,还是得靠着 各种各样的药材才行……至于说在修道院里找人治疗丁丁不能po起这件事就不用想了,毕竟……这是修道院,修道院的人宁可清心寡欲到死,也不会把侍奉神的时间浪费到修復丁丁是否能po起这件事上的。即使真的有人对丁丁很感兴趣,可也不代表他们就会把这事儿说出去啊! 所以,药材很重要。 但宝宁现在是圣女,一举一动都会被人关注,所以他也的确有点操心自己是不能能找到时间去採集草药。 然而,就在他忧心的时候,那个肖恩·库马拉已经被带到了修道院里,这个时候,穿越者还没有清醒,而当这个身体的眼睛睁开之后,真正的肖恩·库马拉就会消失,取而代之的就是穿越者——虽然杀死穿越者是最保险的做法,但是宝宁不能确定的是,另一个世界的意识会不会再派人过来。 这个穿越者终的说来还是老对手,算得上是知己知彼,如果是新人的话,那事儿可能就比较麻烦了。 当然,让穿越者的丁丁失去能力是一定要做的! 所以,宝宁最终还是站了起来,准备去庭院里找找草药。 对于这个世界的草药虽然他不算熟悉,可是原主熟悉,再加上他的魔法可以对话植物,所以哪个伤肾哪个伤肝儿,他都妥妥儿的清楚。 走在庭院里,植物们开始跟他对话——这并不是跟人说话一样听到耳朵里嘁嘁喳喳的,但是植物们的喜悦以及它们的牺牲精神是宝宁所不能及的,所以在沟通中赞美了下植物,宝宁就开始摘花了。 「这朵花可真漂亮!」达奚妮尔拎着花篮,花篮里已经装了不少漂亮的蓝色的小花了。 宝宁对她笑了笑:「是的,这些花非常漂亮,而且对身体有好处,尤其是可以提神,我想,修士们需要饮用一些这样的花草茶来让自己更精神。」 反正……教会里的这些修士也都该好好清醒清醒了,最重要的是,他们也是放任达奚妮尔以及那位十七公主一起把原主带走的罪人,暂时失去丁丁也不是什么大惩罚,至少,他们可以稍微的整顿下自己的脑子,知道女人们并不会看上他们,也不会因为他们放任了她的邪恶,就会倾心他们——这些修士们,本来就不能跟人争什么政治地位还是家产的了,就不能老老实实的清心寡欲,好给自己留个好名声? 宝宁转过去摘花的脸冷得吓人。 原主就是在这么多人的放任下被带出圣光修道院的。 所以这些人都值得。 在昏迷的肖恩·库马拉到达圣光修道院的第三天,穿越者才终于睁开了眼睛。 穿越者也叫肖恩,只不过不姓库马拉,而是姓梅丽尔。 肖恩·梅丽尔在家里也是个不受重视的人,他是一个从故事中读到了苏利亚斯这个童话里的女神的人,在他的世界里,一个社区大学毕业了好几年还没找到工作的人,还沉迷于一本童话故事,这就有点让人很不爽了。所以肖恩·梅丽尔的父母最终就还是把他赶出家门,让他赶紧好好找个工作养活自己。 可是肖恩·梅丽尔哪里能愿意呢? 他学的是设计学,但因为毕业的第一单设计就涉险抄袭了一家大公司,最终导致业界没有人会找他干活,所以他才会失业了好几年,结果现在让他去找工作……这不就是在逼他去死吗? 谁会请一个他这样有劣迹的设计师呢? 最重要的是……他自己可不觉得自己做错了! 所以,肖恩·梅丽尔自杀了,就抱着童话书,死在了自己的床上。 现在,他睁开了眼,发现自己又活了! 「你醒了?」达奚妮尔的声音传到了肖恩的耳朵里。 肖恩转头看向说话的达奚妮尔——她穿着雪白的服饰,身上还有着蓝色的镶边,看起来就像是童话书里说的圣光修道院里的修女那样——肖恩的心剧烈地跳动了起来。 第118页 第69章 穿越成神(7) 肖恩·梅丽尔是知道这个世界的。他生活在这个世界的平行世界, 也是未来世界,在那个未来世界里,他知道这是一个荒唐而又野蛮的时代,这个时代的人脑袋发轴, 又都有着神力加持, 有会魔法的有力量特别大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能力, 而苏利亚斯是能力最强的人, 还是个女人。 肖恩·梅丽尔这个人对于自己是个男人这件事十分的骄傲, 虽然他并没有比女人强在哪里, 自己也不是什么优秀的人,甚至连个正经大学都没读过, 读的是三本,花钱就上的那种,还得是三本的艺术类, 还得是艺术类里的设计, 最后毕业之后找的第一个工作就变成了抄袭门世间, 之后就连抄袭的工作都找不到了, 只能缩在家里吃父母的,最后父母把他赶出去了他也觉得自己比女人优越得多。 非常非常自负的一个人。 这样的一个人, 在读到歷史书本里苏利亚斯的故事的时候, 他是真的觉得这个女人配得上自己。 非常尴尬的内容就是他觉得这个女人配得上自己…… 之前他不找女友的原因也是因为觉得其他女人配不上自己罢了。 因为她们要么不够美要么不够有能力, 但是苏利亚斯就不一样了,她据说长得好看,又有能力,又善良,又善解人意, 又有权有势,又自带那么多财产……这样的女人才配得上他啊! 肖恩·梅丽尔认为自己是高贵的,值得一切最美好的,最美好的女人,最美好的生命,最美好的生活……这些都是他应该得到的! 尤其是苏利亚斯最后还成神了,而他要是得到了苏利亚斯,那不就是他成神吗! 真是美极了! 所以,肖恩·梅丽尔是每天都在白日做梦能够得到苏利亚斯,最好就是穿越回去,自带主角光环,他虎躯一震,苏利亚斯直接娇软到他怀里,真是美得很! 即使是未来,这个世界也仍旧是个有神论的世界。 所以肖恩·梅丽尔的脑电波大概就是沟通到了世界意识,于是,那个企图成为主世界的世界意识就想了一个坏主意,肖恩则此时此刻就出现在了圣光修道院里。 醒过来的肖恩真的是高兴极了。 这一段的世界歷史真的是真的不能更真了,虽然可能人物的脸画得不那么的像,可是他毕竟是学过设计的人,对于古代建筑以及服饰,这些都有正经八百的上过课,怎么可能认不出来? 这可真的是神仙显灵了! 肖恩·梅丽尔又闭上眼睛开始看看自己到底是穿越成了谁。他此时此刻希望自己是穿越成一个比较有身份的人,最好是歷史上也叫有名的谁呢,可谁曾想,他翻看了一番才发现,自己穿越成的这个人在歷史上根本连名字都没有,不对,是这个人的家族都没有记录! 真是惨啊! 肖恩·梅丽尔撇着嘴,眼睛却看向守在自己床边的那个女人——年轻貌美的女人,一个应该还算不上是女人的少女,但是这在肖恩·梅丽尔的眼里就已经是个女人了。 达奚妮尔,比苏利亚斯大了一点,但也才十六岁,在未来世界里,十六岁还算是幼女,只有年满十八了才算是一个少女,因为这个世界的人成年在二十一岁的时候。 也就是说,肖恩·梅丽尔认为这个幼女是个女人。 换句话说,他这个人,心里是真的不健康。 在大部分男人喜欢熟女,希望能够得到成熟的大姐姐的关照的情况下,他却喜欢那些年幼的细嫩的女孩子。但同时,他又并不觉得年幼的细嫩的女孩子就该是个年幼的无知的女孩,反而应该照顾他的生活起居。 所以基本上可以确定,这个肖恩·梅丽尔就是个炼铜噼,而且还是一个非常噁心的炼铜噼。 不过这时候大家都不清楚,宝宁也不清楚。 只有达奚妮尔,她发现了这个秘密,因为她的手 被眼前这个英俊的少年人抓住,这个人还带着笑意,眼睛里盛满了愉快。 达奚妮尔知道这个人是库马拉家族的长子,他叫肖恩,是苏利亚斯圣女要求送来做书记员的修道士——不过现在他还不是修道士,因为他没有接受神圣洗礼。 达奚妮尔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年轻的伯爵公子的时候就喜欢上了他。 这个男人长得好看,干干净净的,而且虽然是闭着眼睛躺在那里但是他整个人都散发出那种让人挪不开目光的气质,所以达奚妮尔真的是不知道到底该不该跟他谈话……她从小就生长在修道院里,很少与修道士以及修女之外的人说话,可是现在…… 「这是圣光修道院吗?」肖恩抓着达奚妮尔的手,轻声问。 他看着眼前的这位少女,心里对她的美貌先给予了一定的肯定,长得好看,头髮颜色是黑色,穿着圣光修道院的修女服饰,年纪也足够小……他觉得,自己既然是穿越者,那么就不会让他穿越到一个开局那么困难的地方,所以,眼前的女孩子极有可能就是苏利亚斯! 如果她是苏利亚斯的话…… 她娇羞的模样,这不就是喜欢上自己的证明吗?! 极度自信的肖恩·梅丽尔虽然有些不满自己现在变成了库马拉,但是他却十分满意自己的这样超级的魅力。 一个魅力四射的男人……这才是属于他的生活! 肖恩得意地用手纸摩挲着达奚妮尔的手背,他虽然没谈过恋爱,却已经把调情这种事深深地镌刻在了自己的灵魂深处——即使在未来世界里他多次失败,可现在,他却知道这些古人是受不了这样的调情的。 第119页 很快,年轻的达奚妮尔就真的受不了了,她的脸红得像是一朵晚霞,眼睛也开始蕴出了水汽。 「不……你不能这样,库马拉阁下,我……我还得去做别的!」她挣扎开了肖恩的手,「等……等一会儿会有人带你去做洗礼的,大洗礼。」 大洗礼,一直以来就是光明教会给修士做的非常虔诚的特殊规格的洗礼。 所以说,肖恩又得意了。 他知道要成为修道士要有很多步骤的,但现在这个步骤显然就不是那么的严格了……瞧啊,他都不用去背诵那些经文就可以成为修道士! 得意地觉得自己已经见到了苏利亚斯的肖恩看着远去的修女,高兴地又倒在了床上,过了一会儿,另一个不苟言笑的老修女端着一盘食物走了进来,把食物放到他的面前。 老修女说:「傍晚的时候你将接受大洗礼,请吃完食物之后换上柜子里的贞洁袍。」 说完,她就离开了房间,并且关上了房间的门。 肖恩打开柜子,发现里面挂着一件白色的麻袋,开了三个洞的麻袋,估计那三个洞就分别是脑袋跟两只胳膊伸出来的地方了。 贞洁袍,就是这样的一个白色的没有任何剪裁的袍子,只能把头跟手露出来,脚当然不用管了,因为又不是封了四边,袋子嘛,总是留个口子的,那自然就是两条腿出来的地方。 就是这袍子的名字有点尴尬。 贞洁袍…… 肖恩转过身去吃饭,吃完了之后就脱光了衣服,换上了这么一条白色麻袋。 果然啊,没有好看的衣服,人的相貌也是大打折扣的。 之后,进来四名修道士,也不管肖恩怎样,直接就把他抬了起来,举过头顶。 「要去哪儿啊!?」肖恩紧张地问。 「去做大洗礼。」修道士还是好说话的,回答了他的问题。 不过肖恩被人仰面抬着,他也看不到路,就被这样一路抬着,走了一会儿就被放下。 大洗礼的地方到了。 在圣光修道院里,有这么个专门给加入修道士的人做大洗礼的地方,这个地方上面长年累月的沖刷着水流,水流湍急,沖刷到下面的池子里,把池水都给溅了起来。 这就是大洗礼的地方。 肖恩被送到池子边,修道士们放下了他。 「现在,请走到瀑布下。」一个修道士这样说。 肖恩啥也不懂啊,人家说啥他就做啥,何况……做一个修道士就能时时刻刻的留在这个圣光修道院里,这也是他的目的,他想要得到苏利亚斯……想到之前看到的小修女那么的美,他的心里也是喜欢的,所以,去沖个凉水并没有什么问题! 于是,他就真的下了池子,直奔池水中央走去。 很快,走到了瀑布下面,在那里,他站定了。 修士们很高兴:「这样,请站好,在明天的这个时候,我们会来接你。」 肖恩傻了。 他是真的后悔了一下——早知道,他该多吃一点的!他也早早就该多多积累知识啊!他哪儿知道这大洗礼竟然是要过二十四小时的?! 「信仰啊,不够真诚怎么行呢?」宝宁站在高处的房间里,看向庭院里大洗礼的池子,中间站着的,就是那个穿越者……是啊,达奚妮尔的确是个漂亮的小姑娘,而穿越者如果是个人,就不该做出那些事来! 这时候天气还算好,但是半夜呢? 宝宁看了看一旁的水盆里被硝石制造出来的冰水混合物,不由得露出了一丝丝的笑意。 第70章 穿越成神(8) 半夜时分, 天气应该说是最冷的时候,而就在此时,肖恩发现这大洗礼的瀑布水也更冷了。这些水冷到浇在身上就像是冰一样……不不不,肯定比冰还冷! 肖恩从来没有经歷过这种痛苦。 他是个未来世界的人, 未来世界里要什么有什么, 可以说只要有钱啥都能买得到,他父母对他也好, 所以吃喝不愁不说, 衣服肯定也是能穿得暖和的, 这样的情况下让他一个从来没有学过冬泳的人去感受大半夜的冰水混合物灌顶, 他肯定接受不了。 不过无所谓,宝宁在乎他的感受吗? 当然不在乎! 能自己做到的事儿, 我从来不求别人!所以能自己回答的问题,从来都是自己回答,问别人没用! 于是, 宝宁就这样得意地让冰水混合物成为给这位穿越者接风的第一道盛宴。 很快, 宝宁就安排了其他的好节目。不过这一个晚上, 他倒是没打算休息那么早, 熬夜第一名这个头衔他还是能接住的,所以就这样在冰水混合物之后, 他又选择让薄荷这种植物被压缩提取出来的冰凉物质成为这一池水的清洁剂——瞧啊, 他多么善良! 很快, 冰冷就侵袭了肖恩·梅丽尔的全身。 尤其是这冰水里还有一股寒气,真的是把他里里外外都给冰冻个够呛! 现在不是夏天而是秋天,白天虽然有时候会热但还达不到有多热的程度,可是晚上却是真的发凉,尤其是风已经转向, 不再是吹的热风,反而是吹的冷风,这冷风吹到身上,再加上冰冰凉的水,别说是穿越者这个身体是个废柴,就算是个魔武双修,也不可能不得病。 生病,就会消停。 真好啊……宝宁满意地笑了起来,转头又去提取植物里的精华。 第120页 这些植物也是针对肾功能的,但是大家都知道植物提取出来的药性精华是不可能一下子就变得非常好用的,必须要慢慢积累这些药性才行,所以宝宁也不想着一口气吃个胖子,之前他也透露给了达奚妮尔说某种植物泡茶对身体好,估计达奚妮尔就会自己去做这件事了……不得不说,当原主被达奚妮尔背叛的时候还是很伤心的,而这回……就让达奚妮尔在无意间为自己赎罪吧。 虽然可以说达奚妮尔尚未背叛,穿越者尚未做哪些噁心人的事情……可是这毕竟是两个世界的斗争,不能心软啊! 更何况,如果说穿越者没有那种邪恶的心思,达奚妮尔去照顾他的时候,他就不会对达奚妮尔又是拉手又是挑逗的,说白了,活该。 没有一个正常男人会在见到一个陌生女人的第一面就开始挑逗对方,除非是想要跟对方有什么生理上的接触,而明知对方是修女还跟对方各种调情的话……就去死吧! 宝宁脾气是很大的。 以前他脾气比谁的都好,温柔可爱的样子,就是大家喜欢的好弟弟,妈妈粉女友粉姐姐粉都超级多……然而现在,他简直就是个恶毒的男妈妈! 恶毒男妈妈宝宁准备好了那么多的植物提取液,把整个一个水缸都灌满了,这才开始浓缩这些提取液。他辛辛苦苦的劳作了一晚上,天亮的时候,发现冰水混合物的温度也稍微升了一点,而穿越者此时脸色通红,估计也是真的发烧了。 然而,发烧又能怎么样呢? 毕竟,要在第二天的傍晚时分才能算是24小时,必须至少24小时才能显示出一个人的虔诚。 达奚妮尔路过洗礼池的时候,眼睛都红了。宝宁百分百确定她是心疼了这位穿越者……即使她明知道自己是修女,而穿越者对她一个修女做出了挑逗的行为,她还跟穿越者眉来眼去的……主要是,摸摸小手,摸摸小脸,这些的确算不上是过火的行为,可是,她要是真的动了心,能不能先提交退出修道院的申请?! 真是太令人生气了。 宝宁倒是不反对修女追求爱情,但是至少要先不做修女了才能去追求爱情吧?就算爱情来得突然了,咱能不能因为爱情的到来就去推掉修女的名额?那么多贫苦人家的女孩想要做修女还做不了呢! 有些生气的宝宁最终还是把达奚妮尔叫来,让她在傍晚的时候把桌上那一瓶药汁送给新来的书记员,毕竟,书记员的身体看起来不像很好的样子,他很担心这个书记员会生病,这样就会影响誊写经文的速度。 书记员当然就是指的穿越者了。 达奚妮尔面露喜色,连忙称赞圣女的仁慈,在宝宁让她退下的时候,她小心翼翼地捧着药汁,离开了圣女的房间。 宝宁的房间可以说是豪华非常。 这房间是属于圣女的房间,每一个地方都精心设计过。一张精緻的带着纱幔的床,床的每个地方都雕刻着精细的纹饰,床上铺着的是柔软的被子以及顺滑的床单,就光是枕头都值得穷苦人家的女孩两年的所有创造价值。 就更别说那些精美的摆设,那些豪华的家具,那些装满了珍宝的柜子了! 而普通的修女们在经过挑选之后能到圣光修道院里来的话,她们的房间里也会拥有一些与圣女房间里类似的东西,也许没有那么好,没有那么豪华,没有那么珍贵,但是一间房子里的那些东西,还是可以比照贵族的。 这也是为什么宝宁的委任状到了库马拉伯爵家里的时候,库马拉伯爵会让他离开得那么坚定的原因。 人人都知道这些修道士们有钱。 所以,谁会不想要过有钱的生活呢?修道院里的食物都比普通贵族的食物要好,即使是修道院里最低级的修道士,都能每天吃到肉,而贵族可未必能做到这么奢侈! 毕竟,这是一个还比较原始的时代呢! 农奴跟佃户遍地都是,自由民手工业者以及商人都受到限制,这样的时代,真的是不能要自行车。 所以宝宁安排了一下,很快就找到一只小麻雀,并与麻雀成为了朋友。麻雀是个很好的监视系统,因为它们到处都是又不好捕捉,所以利用麻雀去监视穿越者再好不过了——穿越者到底有没有把他准备的那些加料的食物吃喝下去,这些都需要麻雀帮忙。 很快,时间来到了傍晚。 穿越者被从水池里抬出来的时候整个人就快废了。达奚妮尔赶紧送去了那一瓶药汁并亲手给昏迷的穿越者灌了下去,之后,大概是因为穿越者肚子里有了点食物,他烧煳涂的样子渐渐的开始平静了下来,宝宁也从麻雀那里得到了消息,知道达奚妮尔按照他的吩咐做了之后也就不关注这些了,然而—— 「我看到那个男的,就是昏迷的男的,他的手上的戒指开始发光了呢!」麻雀嘁嘁喳喳地说,「要是乌鸦黑啦啦在的话,肯定会叼走那只戒指的,她最喜欢亮晶晶的东西了!」 嗯哼! 宝宁点点头:「谁会不喜欢亮晶晶的东西呢?」 「你说得对,人类,你可真聪明!」小麻雀小生意非常悦耳,「那么我去偷走那个戒指?」 「不不不,我会亲自拿走的。」宝宁笑了,亲手给麻雀准备了食物之后,起身离开了自己的房间。 当然了,很快就会有别的修女进来,看到房间里小麻雀享用美食,然后再赞美下圣女的伟大之类的事情,这些无所谓,宝宁根本不在乎,他在乎的可是那只戒指。 第121页 也许,那就是除了光环之外的外挂了呢! 毕竟,他已经知道这些穿越者总会带个莫名其妙的光环的,比如之前那个种马男,他带着的降智光环就足够令人做藕了,而现在这个也不知道是什么光环,但根据原主记忆来看,大概率还是降智外加吸引女人的光环——一般这些穿越者自带的光环都是这种,就跟套路一样,而外挂……那就各不相同了。 本质上来说,有光环就不需要外挂了,但是这是个魔武世界,穿越者毕竟穿越到了废柴身上,要是没有个改善体质的外挂,估计穿越者只有光环也没有多大用处,所以……那个戒指会是什么外挂呢? 脑子里一边在想外挂的模式,宝宁一边走,想了大概不到十个外挂的时候,他已经来到了穿越者的门外。 推门进入,发现那戒指真的是在发光,而周围的人竟然看不出来!? 真有趣。 麻雀能看出来,他能看出来,估计穿越者要是醒了的话也能看出来,但是路人却看不出来……那么,他就去看看好了! 在修道士的房间里,当然不可能只有一个修道士,尤其是现在穿越者已经接受完了洗礼成为了修道士,那么他就不再是客人,不能住在单独的房间里了,四人间的最低级修道士的宿舍就非常适合他这个情况。 宿舍里的其他三位修道士见到圣女都要行礼,宝宁也让他们自己做自己的事情。 他说:「我是来看看这位刚刚洗礼完毕的修士的,他从今以后就是我们的兄弟了,听说他病了,我来为他施展治癒术。」 三位修士非常感动并再一次向伟大的圣女苏利亚斯行礼。 第71章 穿越成神(9) 苏利亚斯的圣光治癒术只要想用那就能用, 用出来的时候那真的就是自带圣光的,虽然说光芒万丈就有点过分了,但的的确确是有着让人看不透的白光环绕,所以, 他也就在这白光之中把手伸向了穿越者的手指上。 哎呀? 那戒指还挺难拽下来的呢?! 宝宁二话没说, 直接一个断指,切掉了穿越者的小手指, 这才算是撸掉了对方的戒指, 又用魔法把小手指给黏了回去——这回, 他拿着了那个会发光的戒指, 而会发光的戒指也变得不会发光了。 真是太好了! 宝宁随手召唤了点儿水,又把穿越者从头到脚给淋湿了之后才转头对三位低着头行礼的修道士说:「我已经用圣水驱逐了他身上的邪魔, 现在,你们照顾他,等到他清醒过来就带他去图书馆吧, 歷史相关方面的课本现在需要誊写, 他正好可以去帮忙。」 没有人会去怀疑圣女的, 更何况宝宁的确用圣光治癒术治疗了穿越者的感冒发烧, 在他走之后,三个修道士果然就摸着肖恩·库马拉的额头感觉到没有一丁点儿的高温了, 这也才放心地各自去忙, 不再管这个伯爵公子。至于说肖恩·梅丽尔从噩梦中醒来之后发现自己浑身湿透地躺在床上什么的, 跟三位修道士真的没有半点关系。 所以,当他质问三位修道士的时候,三位修道士也很莫名其妙啊! 「肖恩·库马拉先生,您必须要知道,在您身上的水是圣水, 这是为了治癒您的疾病!」修道士们十分不满,他们也希望能够浑身是圣水的在修道院里稍微的待上那么一段时间,只要几个小时,他们就能够得到更多的神圣的启示,而现在眼前这个伯爵公子真的就半点儿没有相关的想法呗? 所以说,伯爵家的公子哥就是公子哥,跟他们这些真正的普通修道士都不是一个水准的呗? 三位修道士的心情瞬间不美好了。 他们当然可以理解圣女会亲自来施展治癒术这种事,毕竟这是个伯爵家的公子哥,要是在大洗礼的时候出了什么事儿,指不定会被国王找麻烦的,而圣水也是一样,就是摆着说要给贵族好待遇,就怕国王啊各种贵族啊找麻烦,可是,这人也太不知感恩了! 修道士们十分不爽。 他们辛辛苦苦的在圣光修道院里苦修也未必会被允许用升水淋头,而这个刚刚做过大洗礼就开始发烧的贵族少爷呀,竟然这样的没有半点感恩之心! 令人不爽! 令人更不爽的是,这个伯爵家的大少爷不但觉得自己是被针对了,还说自己的戒指丢了,一副别人对他的东西下手了的模样。 谁会贪图他的一枚戒指?! 就算是修道士应该清贫,但是光明教会的修道士就没有清贫的!只有选择过清贫日子的修道士而没有清贫的修道士,别说一个戒指,就是一枚空间戒指,修道士们也是人人都能拿得出来的,他们怎么会贪他一个普通的戒指? 如果说是圣女拿走的那就更扯淡了! 圣女的首饰有多少,说出来怕是公主加王后都比不上,这个傢伙竟然胆敢这样羞辱圣女的财富?!要点脸啊! 说起来人类心里最痛苦的时候是什么时候?是遭受什么苦难的时候吗?那时候都来不及感受生理痛苦呢,心理上的先暂且放一边不好吗?那除此之外呢? 除此之外,人们最痛苦的事情就是被误解了。尤其是本来你说的就是真实的情况但是大家都觉得你说的是假的,甚至还觉得你说假话的样子很难看的时候,真的是令人浑身难受恨不得沖所有人嘶吼。 然而,嘶吼只会被人认为是失去冷静跟理智的疯子。 第122页 所以,当肖恩·梅丽尔完美的表演了什么叫失去冷静跟理智的疯子的时候,大家就都很无奈地又给他来了一点小小的昏睡魔咒,让他赶紧先睡一下,这就跟镇静剂是一样的效果,对于别人来说是好事,但是对于穿越者来说,简直就是灾难。 而且不是一个小灾难,这灾难简直毁天灭地! 基本可以确认,如果说穿越者肖恩·梅丽尔这个人再出来说什么他是个可以虎躯一震带领全人类奔向自由的神人也没用了,大家没有人会觉得一个疯子能带领人们稍微的过得好那么一丁点儿的! 没有人会喜欢疯子。 即使是最强大的野心家也不喜欢疯子。 宝宁这个时候又派人去询问新来的修道士的情况了。而显然,被派去问情况的也也会得到同样的反馈——新来的修道士就特么是个疯子! 多么的可怜啊! 一个疯子呢! 「真是太遗憾了。」宝宁拿着戒指在手里来回的捏,他的力气是最大的,捏当然也会把戒指捏坏,所以就捏成了一个金属小球也没什么问题,而金属小球这种东西,宝宁作为圣女也是没有一百个也有八十个的,谁会怀疑这玩意原来是个戒指呢? 「圣女阁下!」达奚妮尔见到圣女不为所动,不由得十分伤心。她是十分喜欢那个叫肖恩·库马拉的伯爵大公子的,即使知道对方是个废柴,但是这又有什么问题呢?她喜欢他,仅此而已,她是修女,是不能侍奉除了光明神之外的其他任何人的,虽然圣女也是她侍奉的人,但是侍奉圣女犹如侍奉光明神,而其他的男人……她从来不敢想太多。 「达奚妮尔,」宝宁看向她,眼睛里满是不贊同,「不要因为一个刚刚成为修道士的底层修士而着急,达奚妮尔,你真的那么想要帮助他?你跟他认识还不超过三十六个小时呢!」 达奚妮尔的脸色也开始变得不太好起来。 的确只有不到三十六个小时的时间,但是对于达奚妮尔来说,就好像是过了三十六年,她感觉自己的人生都像是被那个肖恩·库马拉占据了……就像是从出生开始就被那个人给占据了一样! 而圣女却让她不要想太多,不要为了那个人去奔走,不要求她……这对于达奚妮尔来说,简直残忍到了极点。 还有谁,这世界上还有谁会帮助她? 达奚妮尔看不到希望。 她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在肖恩·库马拉的脸出现在她眼前的时候,一切就都变得没有任何意义了,这个世界上,只有肖恩·库马拉才是她生存的意义! 达奚妮尔的情况就跟之前那个龙志峰的情况太像了!龙志峰就是身上自带光环,女人见了他就走不动道,不管什么身份的女人最后都会落入他的魔掌,而这些女人当时是没有任何怀疑的,真的是以为自己爱上了自带光环的男人,但其实一旦光环破裂……她们是真的倒霉。 而这一次,宝宁决定要抢在光环穿越者之前,把受到影响的人给救下来,毕竟这些女人都罪不至此啊! 说起来这些女人如果不找男人也是在自己的族群里可以翻云覆雨的角色,何必为了抢一个男人头破血流呢,再说了,这个男人要是真正的有本事的男人就算了,偏偏是一个因为光环才能吸引到女人的男人,这样就没什么必要了——宝宁虽然不是一个善良的人,但他也绝对不是一个坏人,所以这些姑娘们的未来,他一定要帮一帮的! 手底下的那个金属球,就变得密度更大了呢! 达奚妮尔一经发现自己是劝说不动圣女了,只能暂时退出了圣女的房间,而当她关上门的一剎那,宝宁即刻把手中的金属球狠狠地丢到地上。 咚地一声,金属球上就开始散发出一层雾气,之后,一个随身老头就上线了。 没错,那个戒指里是有一个「随身老爷爷」的,就如同大部分的废柴变天才的故事一样,这个穿越者也带了个随身老爷爷,据说还是原来的肖恩·库马拉的外公的爸爸,算是太姥爷吧,就这么个身份——原来的肖恩·库马拉还在的时候他就不出来,就是不出来,死也不出来,而当换了人,原来的肖恩·库马拉变成了穿越者了,这位太姥爷就出来了,还是一副十分殷勤的面孔想要帮助穿越者成为一代宗师。 看,你永远不知道一个噁心的世界会做出多噁心的事情来! 为什么原本的倒霉的废柴肖恩·库马拉就不配得到一个能让他变成宗师的太姥爷? 就因为原本的肖恩·库马拉没有主角光环吗? 宝宁冷冷地揪住那位肖恩的太姥爷,把他从戒指里拽了出来,冷笑道:「看着你在这里还活得挺顺心的呢?」 肖恩太姥爷都傻了好嘛!他已经是死了一百多年的人了,就这样被从戒指里拽出来了?就没有人发现?就他那个亲亲小小外孙就没发现他的传家宝戒指丢了?! 「说吧,你是打算自己去死呢,还是我送你去死?」宝宁完全不觉得这么个鬼魂有存在的必要。 肖恩太姥爷却与他认知相反啊,他可不想要灰飞烟灭魂飞魄散! 「你知道我是谁吗?」鬼,这样问。 作者有话要说:  卡住了……还好又找回来了 第72章 穿越成神(10) 「你可能不知道, 你的脸其实在库马拉伯爵家的画像墙上是有挂着的,你是肖恩·库马拉的太姥爷,也就是他母亲的爷爷,同时也是库马拉伯爵的爷爷的表哥, 所以我还是知道你是谁的, 我在库马拉伯爵家里注意到了你,毕竟只有你是所谓的战神身份, 据说你得到了不少人的崇拜, 所以才会到后来又让你的孙女与库马拉家族联姻了, 对吧?」宝宁完全不在乎这个鬼在说什么。他也不需要在乎这些。 第123页 眼前的这个鬼魂老傢伙虽然是曾经的战神, 但毕竟是曾经的,他早就死了一百多年了, 一百多年的岁月里,该变得就变了,该死的也死了, 就算是这个世界的人活的时间久一些也就只是久一些, 正常的人也就百岁左右, 再好一点的能活上一百二, 要是实在厉害的能活个一百五六,这就差不多算是人类之中寿命的极限了, 即使是这位所谓的战神, 也才活了一百四十七岁罢了。 有意思的的就是, 宝宁在浏览库马拉家族的画像墙的时候都已经记住了这些,所以也就并不在乎这个明显在原主被各种欺压的世界里专门给穿越者做外挂的这个战神老前辈了,他要是能稍微的听点人话,老老实实的在这个世界里呆着等到一切结束,宝宁也不介意就这样留着这个鬼魂, 但要是这个鬼魂还要给穿越者做外挂,那就别怪他心狠手辣了。 说白了,别说是宝宁,就算是你,也会怀疑为什么那些莫名其妙的穿越者本就不占理了还能得到那么多外挂,得到了外挂又不修身,整天的仗着光环到处祸害人,结果最后还能善终……整个故事,就好像是毫无逻辑一样,让人浑身上下都不得劲儿。 而宝宁不但觉得不得劲儿,还觉得胃里翻滚,仿佛有一只手硬从他的嘴里伸进他的胃里开始生拉硬拽起来,把他浑身上下撕扯得体无完肤——就是这样的,没有错,就是这样的! 这些邪魔外道一样的穿越者把一切弄得一团糟。 他们觉得自己推动了世界的进城,其实却是把世界真正的进程打乱,让人家好端端的世界变得面目全非,就真的是恶搞——难不成狐狸闯进鸡窝,鸡窝里的鸡还得感谢它吃了老弱病残鸡呗? 真是离谱。 宝宁的这种想法其实是正常的。每一个世界每一个物种都有自己应有的进化轨迹,世界意识隐藏在生命的背后,在这样的隐秘的推动下,这个世界就车轮滚滚地往前行进,慢慢的进化出一段属于自己的绚烂文明。 而穿越过来的穿越者要不然就真的是为这个世界好也行,可本质上却只是为了自己好才参与到这个世界中来的,这就有点儿说不过去了要是再加上迫害世界原本的牺牲者,那就自然的令人不爽了,要是再有点儿什么别的事儿,那可真的不是不爽就能说明白的。 所以说,世界意识会找人帮忙「干掉」穿越者也实在是在情理之中。 这也是宝宁以前还在原本世界里看剧本的时候会产生的疑问——明明做错事情的不是被迫害的人,那被迫害的人凭什么要付出这样那样的代价来找人做任务?这所谓的系统还是做任务的组织才是真正的反派吧! 毕竟那些系统啊组织啊,在宝宁看来是完全有能力弄个脑袋有病但却会祸祸人的穿越者的,之后再找个所谓的任务者去做任务,这样不就是两头赚? 越想越觉得可能。 宝宁还没等眼前这个肖恩·库马拉的太姥爷说话呢,自己就先抽起了嘴角。说起来,都是冤孽啊! 肖恩·库马拉的太姥爷整个鬼也是懵逼的。他并不是什么都知道,而且本质上也不需要他什么都知道,他只需要知道自己是个鬼,并且非常想要帮助自己那个便宜重外孙就行。 「你要知道一点,你已经死了,死人是不该在人间出现的。」宝宁才不管他是不是战神呢,真的要说起来,宝宁自己的武力值才是这个世界的巅峰,可以说是真正的「战神」,也就是说如果这个肖恩太姥爷復活,那么宝宁的能力也不会低于他,如果他把自己的武学教授给了穿越者,那宝宁的武力值也不会低于穿越者,这就是《大道秘籍》传授给宝宁的无敌武功。 再加上宝宁的魔法现在基本上是大成了,完全不需要弄什么魔咒更不用魔杖法杖的,只是一个意念就能施展,就不说别的,只说在这个世界里,宝宁说自己是无敌的还真的没有人敢说比他更厉害,就算是真神下凡,也算是掉到了地上,与他的能力也要来个拉平才行。所以说,宝宁现在就看着眼前的这个鬼魂,看他要干什么。 肖恩太姥爷鬼气得是七窍生烟——是真的生烟,他整个人都往外冒气儿呢:「既然你知道我是谁,就该知道你在做的事情是多么的大逆不道!」他瞪着宝宁,「小姑娘,即使你是光明教会的圣女也不能这样对我不敬,否则,我就要让你知道知道什么是战神之光!」 宝宁翻了个白眼:「你一个战神都分不清自己曾外孙是真是假,还好意思跟我对话?」 鬼魂战神暴跳如雷:「他长得那么像我儿子,当然是真的!」 「那么灵魂呢?你难道不知道肖恩·库马拉之前是有名的废柴?就因为他是个废柴,我才把他任命为新修道士,这样可以誊写修道院里的一些记录,而显然,现在你好像不打算给他一个安安静静的修道士生活。」宝宁完全不在乎这个战神的意思,「据我所知,肖恩·库马拉一出生就是废柴,但是现在这个肖恩·库马拉却认为是有人陷害他,还打算杀死自己的弟弟,也就是你的另一个曾外孙,毕竟你要知道,库马拉伯爵的续弦妻子到现在还没有孩子呢!」理论上是应该有一个的,在半年后这个续弦的伯爵夫人怀孕,然后被穿越者害得再也不能生育了。 肖恩太姥爷鬼魂生气地不说话,不过这对于宝宁来说无所谓了,一个戒指里的老爷爷这种东西太俗套了,俗套到让他不得不直接抓住这个「老爷爷」,再把他团吧团吧搋吧搋吧,来来回回的收拾了几次,直到这个灵魂里的力量消失得差不多了,他才把这个灵魂硬生生的塞进一面镜子里。 第124页 灵魂里的力量消失就等于记忆与能力的消失,但是宝宁总是担心那个什么「光环」会再整出什么别的事情来,所以还是暂时先把这个鬼封到镜子里再说。 镜中一般是女鬼,老头鬼是真的不多,但是老头鬼也是真的吓人啊! 说是女鬼吓人那是因为女鬼死状吓人,可是老头鬼……阴森森的满脸褶子眼角下耷的鬼,就不用死状吓人本身也是吓人的代名词了。 所以,一连几天,达奚妮尔给穿越者送那些坏身体的药的时候,宝宁也时不时地在半夜的时候拿着老头鬼镜子吓人。 什么叫害人? 吃破坏肾脏的药物还要加入让人兴奋的□□,再加上点儿令人头脑清醒的薄荷冰片,这就是一顿美味的破坏身体的汤药,这样,穿越者白天誊写经文,晚上又睡不着觉,在他辗转反侧的时候,镜子里的老头鬼又出来找他…… 人生,还有比看猴戏更有趣的事情了吗? 宝宁一连半个月,就这样折腾那个穿越者。 穿越者肖恩·梅丽尔也觉察出有问题了。 他是个穿越过来的人,本来就觉得自己虎躯一震就能收穫小弟跟美女,谁知道现在美女就一个还不是他想要的那个,小弟则一个都没有……这就算了,在他昏迷的时候,他隐隐约约觉得自己小指上的戒指里是有一个很厉害的老爷爷的,可是一醒过来却发现小指上的戒指不见了! 这种心里落差真的是太大了。 本来肖恩·梅丽尔以为自己戒指里的老爷爷就是自己能够成神的契机,那老爷爷肯定能让废柴的他变成一个天才,什么神奇的武功啊魔法啊,他必须都能学会啊! 谁知道,戒指不见了,老爷爷也不见了! 他真的是所有的期待所有的希望都落空了,那种感觉简直是无法想像的痛苦! 然后,他的痛苦就更强烈了。 他本质上是非常信任那个喜欢自己的修女达奚妮尔的,即使这个美丽的修女不如圣女美也没有圣女有本事,但是毕竟她也足够好看,这样的漂亮女人是他在原来的世界里根本见都见不到的级别,所以即使只是个普通修女,他也还是希望能收她到床上——谁知道,这个修女根本就不敢跟他一起滚一次! 一次都不敢! 穿越到这个时代结果连个修女都搞不定,这还是穿越者吗?! 肖恩·梅丽尔眼睑发青,眼袋都下来了,但心里还是十分希望能够见一见圣女,他想,既然达奚妮尔作为修女不会跟他滚一次,那么……圣女呢?如果他得到了圣女,那么修女也就不会推脱了! 作者有话要说:  妄想! 第73章 穿越成神(11) 肖恩·梅丽尔马上就行动了起来, 他决定要去见见圣女,尤其是他再圣光修道院里住了这么多天,除了有圣女派来的小修女达奚妮尔跟他安排工作之外,根本就没有见过圣女本人! 即使同屋住着的几个嫉妒他的修道士说圣女其实是来见过他的, 但是当时他只把所有的注意力放到了那个失踪的戒指上了, 还跟着身边的所有人都闹了不愉快,现在虽然大家都不提了, 他也忍着不曾发作, 可是毕竟这件事还是成了一个仿佛不那么明显但本质上非常显眼的障碍。 至少, 他一个房间住着的其他三位室友修道士对他的印象是非常差的。 肖恩·梅丽尔的生活就在被人排挤中慢慢地爬过了一个月, 一个月的时间里,他终于算是能与达奚妮尔好好说句话了。 达奚妮尔一脸的娇羞, 看着与她说话的肖恩·库马拉,眼中尽是温柔。 「明天圣女会在大教堂里进行祈祷,你可以去那里等着她, 」达奚妮尔说, 「不过圣女毕竟是圣女, 她并不是时间很充足的, 所以等到明天你在大教堂门就算是等到了她也要小心一些,大概只有十分钟的空闲时间吧, 之后她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做, 不过那就不是我跟着的了。」 圣女每天要做的事情太多了, 一个修女跟着绝对是做不完所有的事情的,而且在经过这一段时间之后,圣女还要继续去皇家学院进修,这期间还需要其他的修女陪同,基本上可以说除了晚上睡眠时间之外, 圣女就没有单独行动的时候,所以肖恩·梅丽尔想要与圣女道谢的话,最好就是在行走的这一段时间里了。 没错,肖恩·梅丽尔对达奚妮尔说,他是要想圣女道谢,因为圣女把他从那个没有感情的冰冰冷冷的家中解救出来,是他的恩人! 达奚妮尔心爱肖恩·库马拉,故而对他说的话毫不怀疑,而肖恩·库马拉这个人又非常温柔,与这个时代的男人丝毫不同,没有生硬的命令,也不会瞧不起她这样年轻的修女,更不会对她这种魔法能力差的修女言语间就是鄙视,所以她是真的喜欢上了肖恩,只不过肖恩对她忽冷忽热,让她患得患失。 因而,当肖恩对她和颜悦色地说话的时候,达奚妮尔的心里是快活的,脸上也就显露了出来,更是把自己知道的不知道的都往外说:「圣女最近显然与以前不大相同,以前圣女虽然也是不愿意跟我说话,但现在就更不愿意了,不过她倒是让我多跟你……」达奚妮尔悄悄看了看肖恩,「让我多来跟你交流。」 这句话让肖恩·梅丽尔的心情是瞬间就飞了。 他觉得,自己这是被优待了,圣女苏利亚斯一定是也喜欢自己才会派这个达奚妮尔来跟自己多交流的,这绝对是一定的! 第125页 越想越觉得这是必然的,不然的话为什么要让他穿越到这里呢? 一个穿越者穿越到另一个世界的时候就必然会出现一些特殊的改变,尤其是这个穿越者,要是不能称王称霸不能左拥右抱,那穿越得还有什么意思呢?还不如不穿越! 所以,肖恩·梅丽尔又哄了哄达奚妮尔,并记住了达奚妮尔负责的圣女苏利亚斯的行动时间表。 而此时的宝宁正在与魔族进行魔法沟通。 他们现在商量的是怎样把魔族地界建设成为适宜居住的地方,并且最重要的是,要有个规章制度。 即使魔族地界是十二魔王,可十二魔王也是王,就拿国王类比,他们也有自己的领地自己的手下以及自己每天要做的事情要巡查的地盘,即使魔族地界比人间乱,但也不能说这些魔族的人就不想要好好生活,他们能到人间来的机会少之又少,所以即使他们自己内部乱到死天天打,人族却开口闭口都是他们坏这种事,宝宁其实还是觉得挺诡异的。 坏是坏,可是没坏到他们头上啊! 「那么,圣光圣女,你只是想要劝我们善良吗?」魔王之一的巴利王差点没笑出来,他虽然是魔王,但绝对是个善良的魔王,可以说在他统治下的整个区域范围内就没有魔族作恶的,他的律法严明,对普通魔族又十分宽容,而且怜贫惜弱,对小孩跟老、残的魔族没有苛责,而且他还学会了跟人类一样收税,让那些不肯靠着双手工作反而是靠着掠夺来享乐的魔族就直接少了很多生活的乐趣,这也是为什么巴利王对于宝宁提议的共同建设美好家园设想会这样反问的缘故,毕竟……这本来就是他早就在做的事情, 除了这位巴利王之外,还有一个库皮罗王,这位国王就厉害了,他是真正掌握了「鍊金术」的魔王,也就是说,他是真的能把普通的土块炼制成黄金,是金钱与财富的代名词,基本上可以认为,这个魔王死后如果堕入地狱那就必然是用金钱诱惑凡人的一把好手!然而,魔族地界缺少的不是金钱,是食物啊! 十二魔王里这两个魔王是最规矩也最安稳的,他们治下的魔族也活得很好,然而在战斗方面他们的手下的确差了点,可是巴利王自己就等于一个军队,而库皮罗王虽然战斗力不行却与巴利王结盟,还总是偷偷的跑到人间来拿黄金换物资,基本上可以说两个人是真的合作愉快,生活乐无边。 但是其他的魔王们就没这么快活了。 大家都是魔王,谁比谁强多少差多少,大家心中有数,所以,当巴利王语气嘲讽的时候,其他,他的兄弟巴拉王就很不爽了。 巴拉王与巴利王是兄弟,但是两个人的性格南辕北辙,所以他们俩的管辖地区里的环境也是天差地别,因而,巴拉王对于巴利王出口就是冷嘲热讽充满了愤怒,恨不得冲过去卡住巴利王的脖子,整个魔王也是暴跳如雷:「巴利,你把嘴闭上吧,圣光圣女所说的我倒是十分有兴趣,估计在座的怎么也有八个人跟我一样有兴趣,你算老几?!」 孪生兄弟就是这点好,谁都想要做老大。 巴利王瞪向巴拉王,巴拉王也是眼里冒火。 宝宁马上露出了笑容:「二位殿下请冷静,我们现在还只是在探讨这个可行性,毕竟大家希望的都是安居乐业,虽然权利好,但是权利不能架构在空无之上,空王座没有任何用处,只有真正的有管辖的人民——魔族们也是你们管辖的人民,不是吗,只有有了他们你们才有权利,否则的话……」 魔族之中连年纷争,今天你抢我明天我抢你,抢来抢去的生活过得魔族们也是头脑发热,所以当十二位魔王出来镇压住大范围的魔族地盘的时候,基本可以说是魔族最好的时候了,但是过去了十几年,即便是十二魔王也很难再把当下的情况维持下去。 而这时候,宝宁出现了。 「我想,我们应该先让魔族的土地变成良田。」宝宁之前已经做过一次基础建设了,再来一次也不是什么麻烦事儿。 而且,说魔族的土地是不毛之地不好长作物……说真的,就算是地底下,只要有土就该有长作物的地方,除非这土是矿,又或者是纯正的大石头,可是不管是矿石还是石头,它也有自己的用处,而且……即便是沙土还有西瓜可种呢,不管什么样的地方,还是先看看才有发言权。 所以,很快,十二魔王的地界都给宝宁仔细瞧了,再加上有原主的记忆加持,宝宁找到适合耕种于魔族地界的植物倒也不难,难的是魔族们会不会做好耕种工作。 「我会把耕种的植物种子与方法传给你们的,你们那边每一块地种什么我都会给你们做出标註的。」帮助魔族强大这件事本身就有点令人匪夷所思,所以宝宁并不需要多少人理解他是多么高尚的人,他只需要这些魔族知道他们之间有共同利益而他除了需要共同利益,更需要的是……他转头看向王宫的方向,不是他需要,是原主也需要。 背着所有人与魔族联繫这件事本身就很难,宝宁在祈祷的时候做这个其实也是担着很大风险的,但好在他之前展现过了「神迹」,也就在祈祷的时候有这更大的自由,说起来还算安全。至少……教皇不会冲过来跟他叫唤,而下面的人…… 他看向紧张的达奚妮尔,虽然他早就通话完毕才叫达奚妮尔准备准备好去用午饭,可是看着达奚妮尔的紧张程度,显然是有什么事儿瞒着他。 第126页 「不要紧张。」宝宁抓住达奚妮尔的手,笑容挂在脸上,看起来温和无害,「达奚,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样紧张,但是你要记住,我不会伤害你的,除非你先背叛了我,达奚,你不会背叛我的,对吗?」 达奚妮尔的脸上瞬间露出的轻松的表情。 「是的,圣女殿下,我不会背叛您的,永远不会!」达奚妮尔赌咒发誓,在她的心里,叫圣女遇到她的心上人这件事绝对算不上是背叛,她侍奉的圣女见到她的心上人这事儿别说背叛了,大概连事儿都算不上! 宝宁不知道她脑子里想的是什么,但是看见她这样赌咒发誓,也觉得很有趣,毕竟,原本的世界中这个修女背叛了原主,而现在,这个修女又爱上了穿越者,那么她到底算不算是背叛了圣女呢? 走出大祈祷室,穿越者肖恩正站在门口,一脸期待地站在那里。 宝宁当做没有看到这么个大活人一样,径直往前走去。 「圣女殿下!」穿越者肖恩等她走了三四步才叫住了她——苏利亚斯,果然是圣女苏利亚斯,肖恩心跳如鼓。 作者有话要说:  这几天试试手机码字 别问 问就是我侄女结婚,人在老家……_(:3」∠)_…… 第74章 穿越成神(12) 肖恩自从穿越过来就没好好的认真的仔细的看过他的梦中情人圣女苏利亚斯, 所以也不大清楚这个传说中的美貌无双的高贵女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也许她就跟普通人差不多呢,只是后人穿凿附会给美化了怎么办?虽然肖恩·梅丽尔在没有穿越之前已经给苏利亚斯安排了绝世的美貌,但那毕竟不是真实的苏利亚斯, 只是他脑内杜撰的美人图罢了。 而现在, 他要见到真正的苏利亚斯了,不是远远的一瞥, 不是在高高的祈祷台下仰头从蜜汁角度看那么一眼, 而是真正的面对面的看过去—— 那就是圣女苏利亚斯! 她彷如太阳。 在这个世界里太阳神就是苏利, 苏利亚斯的意思就是太阳之子的意思, 好歹这个时候不分子女子女是不分男女的,也就是说没有那么多男女之别教条规范, 而圣女与教皇也是轮流执掌光明教会,就连国王也是最喜欢自己的第十七个女儿,真的算是很有进步意义了。 不过这也正常。 在宝宁的世界里, 国王总是只有一个独生女儿, 最后是女儿选的丈夫做了国王, 俩人一定会生下一个漂亮的孩子, 诸如此类。 所以,在这个尚未成形的还是童话世界的年代中, 宝宁这个作为光明教会圣女的人一出现就先来个自带圣光真的是太正常了, 所以在肖恩·梅丽尔眼中, 他就仿佛是太阳在人间。 不,应该是说苏利亚斯就是人间的第二个太阳。 而教皇也是这样,走到哪里都圣光普照的样子。也难怪原主会痛恨这个穿越者痛恨到最后把他活生生的用阳光烤死——原主那种纯正光明属性的魔法能量被弄到了魔族地界,那一年四季不见多少阳光不说,就是有阳光也要透过一层血雾才能照进去, 就这样的生活环境,再加上被玷污之后的能量污染,那种痛苦真的是比什么都难以接受,而穿越者还觉得自己只是「小小的报復了一下」,真的是太贱了。 此时此刻,穿越者肖恩到底是怎么想的,宝宁完全不清楚,但是他确定,自己如果当面表达了对他的鄙视,很可能会收到一连串的侮辱忄生语言,比如说什么狗眼看人低呀,比如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呀,比如说势利眼拜金女呀……最后当然要说一句莫欺少年穷,再开始收穫金手指了呢! 只可惜,穿越者的第一个金手指已经被他拿下了。 肖恩·梅丽尔虽然有着一丁点儿的库马拉大少爷的记忆,但是他并不认为自己是库马拉家族的人,甚至还觉得要是有时间的话就要把库马拉家族的人都杀死才算完事儿,而眼前的这个圣女苏利亚斯……他在库马拉大少爷的脑子里还是找到了一点点的影子的。 「苏利亚斯!」他又叫了她一声。 在库马拉大少爷的脑海里,这个圣女是真的圣洁无双,属于是那种男人可以放心娶回家里的女人,因为她百分百没有跟其他男人有过一腿,是一手货,这种一手货在未来真的是只能去幼儿园找了,穿越者肖恩真的是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不由得就把这种想法在脸上带了出来。 这个年代人人都是虔诚的,即使不信奉这个神,也不会亵渎这个神,更不会对这个神在人间的代言人充满邪念,所以当穿越者的脸上带上了猥琐的笑意时,大家都惊呆了。 不仅仅是惊呆了,应该说是大家都彻底的呆滞了——宝宁身边的修女换了年长的嬷嬷马丽达,马丽达是个非常庄重又有见识的女人,年过四十,脸上的每一块肌肉都在透露着严肃这个信息,对于眼前的这个眼生的修道士,她是出奇的愤怒。 马丽达修女的脾气很大,但平时她并不会发脾气,因为她资歷够老,魔法能力强大,信仰也坚定,对于她来说,能守护圣女就是最好的事情了,等圣女将来执掌教会,她就会成为圣女身边的嬷嬷,负责为圣女办事,到她一百岁可以退休的时候就能够拿着足够的资格找一个贵族的地方享受供养跟生活,而虔诚的信仰会在她身上一直保留着,直到她的神带她回到天堂。 所以马丽达修女的脾气虽然大但平时也没什么可发作的地方。 第127页 谁会惹怒这样一位修女呢?又不是闲着没事儿干了。 这么强大的修女跟修道士没有任何区的。 不是因为婚姻问题才不得不到修道院苦修的虔诚修女的待遇甚至高于修道士,因为修道士竞争力太强了,无法继承家业的男人们总会有这样的退路的,但是修女不一样,她们如果不是因为婚姻问题——比如说寡妇,比如说还没有成婚就死了丈夫的贵族女性,比如说那些给大贵族当情妇之后被抛弃的女性,这些女人最后的退路就是修道院,但是她们并不是因为信仰进入修道院的,自然待遇也就不如真正的一心一意想要修行的人待遇好,但她们也不在乎多少待遇,很多情妇进修道院之前都是要拿着大笔财产的,待遇什么的也没啥用处。 故而,马丽达这样的修女真的算是非常有话语权了。 而穿越者肖恩才来修道院几天?容得下他在祈祷殿堂门口堵着圣女说话还叫圣女的名字? 马丽达直接拦在了宝宁的面前,一脸阴沉地看向肖恩·库马拉,说:「这位先生,请尊重一些,不知道您打算要做什么,但是圣女殿下是要马上赶去教皇陛下的大教堂了,这位……修道士先生,请您让开一些,圣女殿下要走的路是不容您阻拦的,毕竟,要跟随四十个人以上呢。」 没有错,虽然随身有修女跟随,但总共加起来其实是四十个随侍人员,有人负责安全有人负责代替苏利亚斯传话也有人负责给她随时随地换下身上的配饰跟衣衫,就是一块手帕都有人负责端着,真的就不是穿越者这种人能够拦在道路上的。 穿越者肖恩的脸腾地一下就红了,红透了。他眼睛也开始泛红,委屈又可怜地看向修女马丽达身后的苏利亚斯,恨不得能向她诉苦,得到她的同情与爱才行。 然而,穿越者的一颗真心终究是错付了! 宝宁完全没有get到他的脑电波。 许是穿越者不知道从哪儿得到过一些错误信息,觉得强大的女人可能会喜欢那种会撒娇会诉苦的仿佛儿子一样的男人并且会为之奉献终生任劳任怨,所以他对苏利亚斯也是有这样的偏颇想法的,故而就真的来这么一出……然而,宝宁不是苏利亚斯,何况就算是原主苏利亚斯来了,也未必会吃这一套啊! 说白了,吃这套的女人都是给人吃惯的了,苏利亚斯根本就没打算找男人,何谈被人吃这个概念,而宝宁……他都噁心死了。 这穿越者要是再委屈一点儿,指不定就能把他给活活噁心死掉了。 「我是苏利亚斯亲自委任的修道士,之前一直身体不大好,现在我身上大好了,要来感谢人美心善的圣女,难道不是正常的吗,你这个老妈妈真的是太不近人情了!」穿越者觉得自己手里掌握着穿越的优势,再加上他在达奚妮尔身上测试过了被人喜欢的光环,觉得能够吸引苏利亚斯也是时间问题,所以态度并不算多好,尤其是……拦住他的女人这么老,他才不乐意多跟她废话呢! 宝宁就通过这么几天的观察,基本上就可以得出结论——他实在是下手太早了以至于这个穿越者还没有能够认清形势……哦,其实本来他也没能认清形势,所以只能说这个穿越者还没能给自己找到金手指也没能找到自己命中注定的小弟拥趸就直接想要打出gg字幕啊! 真实可怜。 自以为自己是穿越回到过去瞧不起所有人的穿越者,惨啊。 宝宁一个眼神都捨不得施捨给他,直接转头看向马丽达修女,马丽达修女心领神会,一挥手,叫来四个壮汉修道士,上来就把穿越者给按住捆绑了起来。 「我只是看你可怜,库马拉少爷,」宝宁瞥了一眼穿越者,说话间透着十足的高傲,「你的亲生母亲毕竟是战神的后代,你这么无能,留在俗世之中也只是可怜,我也仅仅是因为同情才想着让你在修道院里抄写经文,这也算是给没有钱买经文的其他教堂以及修道院省下经费了,何乐不为呢?」 宝宁的话非常的扎心,即使他的话说出来,大家都觉得没有任何问题,但是给高傲的穿越者听着就是扎心的羞辱了。 毕竟,穿越者羞辱点特别的低,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宝宁的这句话也让穿越者的羞辱点彻底的被扎漏了。 那被羞辱的血液啊,滴滴答答的,就跟硫酸一样,烧得穿越者脑袋都疼得厉害,恨不得要跳起来大叫大跳。 然而,抓着他的壮汉不是那么轻易放手的。 宝宁又轻蔑地看了一眼穿越者,转身就走。 穿越者抬起头,想要看清楚这个女人到底有没有心……但是最后他连背影都没看到,因为他的头被按到了地上,抓着他的壮汉不允许他抬起头,更不允许他用他的眼睛去玷污圣女的背影。 就这样,宝宁一边让穿越者被关禁闭,一边在关禁闭穿越者的时候让达奚妮尔给穿越者送上各种各样加料的食物,而他,则开始了帮助魔族的行动……魔族地界的那些贫瘠主要问题还是出现在了一开始的大战之后划分地盘上了,而且之前的魔族地界也不是非常贫瘠的,可以说是一个不错的好地方,这上万年的血腥积累才导致它越来越贫瘠越来越难以生存,所以,要找到癥结所在才是最好的办法。 第75章 穿越成神(13) 宝宁的做法可以说是立竿见影, 也可以说他之前经歷过的世界里虽然并不像这个世界这样有着莫名其妙的多方势力,但同样的人家没有多方势力也有正常的人,而这个世界里的人不正常的居多,正常的反而少了。 第128页 基本可以说的就是这个世界由于是童话世界, 也就是说只要不是反派就都是二极体, 而这也是为什么在后世很多人会对童话里的反派更有共鸣的缘故,毕竟只要是光明阵营就都是善良美好的人设这种, 说白了就是因为太二极体了, 这才会有那么多人喜欢把童话往暗黑里去套, 虽然原本童话也不是那么光明积极的, 但是也不至于都改了还要改回去啊! 而现在这个世界就是那种光明积极的世界。 黑暗属性的就被归类为反派,光明属性的就是天然的正义阵营。 而穿越者的到来就打破了这个最基本的设定, 穿越者作为一个「成熟了的时代的成熟的人」,显然就算是光明阵营里的人,也不是个真正的正义人士, 他瞧不起那些二极体脑袋, 但却并不想靠着自己的能力来为这个世界服务, 反而想到利用自己的不是二极体的脑袋来忽悠那些认准死理儿的人, 直到让他们变成自己驱使下的奴僕——当然了,会有不少人觉得这没什么, 不就是「弱肉强食」嘛, 谁让他们笨呢, 可是即便是弱肉强食,人也与禽兽有区别,而开口闭口弱肉强食的,大多数其实是被强食的那个,何必伪装自己让人不齿呢。 宝宁就已经不再觉得弱小有什么丢人的了。 他穿越过的这些世界一次次的叠加起来的知识与认知让他知道那些想法其实就是有病, 中二病。 所以,治好了中二病的宝宁此时此刻只想着好好的与各路种族合作,大家共同进步共同富裕,对于那个现在金手指一号被毁掉,光环虽然在但是丁丁也不大好用的穿越者肖恩,他还真的没有什么太多的想法——一个废物,无所谓什么想法不想法的,他要是安安生生的老老实实的在禁闭室里好好抄写经文那就算了,如果不行……就再找个折腾人的办法好了。 「这些可食用菌类就是种植在魔族地界最好的植物了,」宝宁又调整了一些计划,开始研究怎样才能让阳光在魔族地界起到一点作用,「我会提供一批种子给你们,并且提供一些适宜的阳光球来辅助种植,而等它们长出来之后,再加上魔族那边盛产的魔镜,就可以拿来人间换粮食,这个交易可以让暗黑魔法不是很强的普通魔族完成就行,这样也不用担心你们无法进行交易,你们觉得呢?」 暗黑魔法越强大的魔族就越难穿过人间的屏障,所以让那些魔法一般但是能力不错的魔族提升地位并委以重任其实也是一种好事,至少,不再是所谓的「实力为尊」。 宝宁其实蛮瞧不起「实力为尊」这种说法的。 什么实力?杀人放火的实力吗? 就算是真的实力为尊也饿绝对不该是那些人吹捧的那样。 所以宝宁现在盘算的是怎样带领大家共同富裕,这样的人才叫实力,其他的都是瞎掰的实力,没啥意思,至于说拳头大这种事……再怎么拳头大的人也得吃饭,要说拳头大的人就野心勃勃也未必,更何况,宝宁他自己的拳头就挺大的了。 「尊敬的圣女阁下,」巴利王对于在他的地界已经能成功培育出的各种菌类充满了信心,自然对圣女苏利亚斯也是充满了尊敬的,「这些菌类的保存时间以及各种需要注意的事项您都给了我们,我对此深表感激,而您提出的交易也非常诱人,那么我有一个想法,您可以听一听?」 宝宁说:「是的,巴利王,您说。」 巴利王道:「据我所知,所有的密林种族都只能吃素,而菌类作为素食,但口感类肉,必然是应该能在密林种族之中风靡的产品了,您给我们的这些种子培育之后我发现有很多成品的味道是真的不错,我想……」 「您想与密林种族做交易?」宝宁忽然觉得这个巴利王根本就不是什么黑暗系反派,反而是个真正的纯傻白甜二极体,这才叫白莲花呢——这巴利王要跟密林种族做生意,用了他无偿提供的技术跟种子,这还要跟他说一声的,别说是未来了,就说是纯白的光明阵营里也没有这样做生意的二极体啊! 「是的,尊敬的阁下,我想要把菌类贩卖给密林种族,从密林种族那边换取精巧的手工产品,之后再跟你们人类换取我们需要的粮食作物,这样不但能够换取更多的食物,还能多一些交流……」巴利王的脑袋真的是很聪明,以至于他的兄弟巴拉王虽然跟他不对付,但还是决定贊同他的提议,不过巴拉王并不愿意他跟圣女苏利亚斯说这件事,可是巴利王还是说了。 不过好歹在十二魔王之中,巴利王的声望是最高的,巴拉王再怎么想要搞事也架不住巴利王的领地是最富庶的这个事实,其他魔王也想要过好日子就得跟着巴利王混,而不是跟着巴拉王到处搞事。 就算是魔族,也有过好日子的想法,等到好日子过够了才开始要搞事,而想在他们连好日子都没尝到味儿呢,搞事什么的还是需要等一等。 所以,宝宁很快就了解到了巴利王的计划,而且其他的魔王们也在巴利王身边围着,就为了跟他商量要怎么发展经济的事儿。 发展经济是回事儿,但是眼前这个景象…… 宝宁摸了摸下巴,觉得眼前这个情况其实还是适合共和制的——民主共和,大家的好生活! 魔族这边要是真的能搞出来个民主议会之类的制度,那么以后大家合作也更方便了,最重要的是,现在的人脑袋是二极体啊! 第129页 越想越觉得可行,宝宁更是眼睛里都透着笑:「巴利王的想法非常有意思,我觉得可行,而且我想,作为其中一个环节的负责人,我们应该更深入的合作,所以,我想我们应该再与密林种族来一次恳谈,您几位觉得呢?」 光明教会的圣女苏利亚斯的提议可以说是意外之喜了,十二位魔王之前可能觉得她会联繫他们主动送上生存宝典这事儿吧可能有圈套,但是到现在为止,这个圈套里的诱饵实在是真香,他们真的没有任何理由拒绝。 当然,最重要的是,这个放下诱饵的人不断的放诱饵,引得魔王们根本就不想拒绝这香甜的诱饵!谁会拒绝这么好的大肥肉不吃呢,又不是傻! 很快,宝宁就稳定了魔族这边的生意,而魔族提供的本地特产魔晶就值钱了! 其实单靠魔晶过来购买食物也是足够的,但是魔晶不能随随便便就让一个魔族带着过来交易,毕竟魔晶太值钱了,随随便便一个魔族带着魔晶很容易被抢走,就不说人族抢不抢了,龙族是肯定会抢的,那些经常在火山口里蹲着各种结晶体的龙族对于魔晶的喜好就如同人类对于黄金的喜好,这种喜好深深地镌刻在血脉里,谁也改变不了。 所以如果只是普通魔族出来兑换魔晶,那很有可能有来无回。 而宝宁所提供的办法就完全不同了。 他提供的办法就是货币流通物资交换,在这样的交换下,大家都开始了相互沟通,而把这个沟通的地点就设置在光明教会的一所大教堂里,这所教堂不在浪之国博尔德的都城夹渣之城,而是在浪之国的另一个港口都市,油渣之城。 说起来也的确好笑,毕竟是童话世界,也就不能生硬的强求这个世界的地名有多么的好听了,当然了,至少密林种族那边的地名还能入耳。 油渣之城好就好在一边临海,一边临山,剩下的地方一面是平原另一面则是森林,可以说是一个四通八达的地方。 这样的好地方当然要先踏上一只脚才对,所以光明教会就在这里先占据了一大片地建造了整个浪之国博尔德的第二个大教堂,而由于教会拥有的土地足够大,所以宝宁也直接让人在大教堂二号旁边建造了一个贸易街区,当然这街区必然也是属于教会的,属于教会就有一个最大的好处——不用交税。 教会的贸易街区其实当然不会只是一条街,而是一个小型社区,在这里有自由贸易区也有临街店铺,还有客栈酒楼,总的说来就是大概属于一个区那么大的地方里安排得稳稳噹噹的,要什么有什么。 宝宁作为教会圣女,下一任的教会负责人,安排这么个工程并不算难,而且教皇对他的安排也很有兴趣,即使是魔族,教皇也认为应该让光明神的光芒普照到他身上,所以这个计划很快就按照他的设想执行了起来,在三个月后,大教堂二号旁边的商业社区就建成了,并且也按照他的设想先让餐饮住宿类行业入驻。 **************************************************************** 穿越者肖恩三个月来一直是在禁闭室里抄写经文度过的。 禁闭了三个月,肖恩这才从暗无天日的禁闭室里走出来。一走出禁闭室,肖恩觉得整个世界都是美的了。 禁闭室里到底什么样子基本上也不需要过多赘述,这是个童话故事一般的世界没错,但是禁闭室与牢房却并不是如同童话一样美丽可爱,难不成在禁闭室、阁楼、牢房里还要有糖果做的墙壁巧克力做的窗子不成?所以,灰突突的石头墙壁以及小小的只能伸出一只手的透气窗就是禁闭室的标配了,在那种地方呆着,住上三个月,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痛苦的,即使肖恩是个穿越者也一样。 事实上,对于穿越者来说这是更加痛苦的事情。 毕竟这个年代没有网络没有电脑没有手机……什么都没有,就连放纵他大脑去想一想美妙的事情的机会都没有。 穿越者肖恩整个人都是痛苦的。浑身上下散发出酸臭腐败的气味儿都不算什么,最大的问题是,他这三个月里缺乏营养也缺少交流,再加上吃的东西还都是加了料的,所以在禁闭室的第二个月开始,他就发现自己早起应该有的一柱擎天就没有了! 年轻的男人,谁早上起来没有反应谁就不是男人! 而穿越者肖恩现在就没有反应。 不仅早上没有,平时也没有! 最惨的是,他在禁闭室里没有水清洗自己,而为了验证自己到底是不是不好使了,穿越者肖恩这几天真的是没少自己尝试……于是,发炎了。 所以虽然禁闭室的门打开,肖恩终于看到了外面的阳光,他也终于走到了阳光之下,可是每走一步真的就跟蹭到了火盆一样,火辣辣的疼啊! 可以说,穿越者肖恩真的是觉得他太难了! 他这一辈子,就这个时候是最痛苦的时候,从来没有人告诉过他撸一撸还能把那玩意撸发炎了,更没有人告诉过他……不晒太阳还能不举! 「那是谁?」一个甜美的声音传来。 穿越者肖恩循声望去,看到的是一个容貌魅力的少女,少女的头髮是栗棕色的,一双眼睛大又圆,看起来就很年幼,所以她显然没有发育,只是穿着带着鲸骨的裙撑显得有些凹凸的景致但是仔细看的话就能看出她细小的手腕几乎提不动她那庞大的裙摆。 第130页 穿越者肖恩猜不到这个少女的身份,但是从这少女的衣着上可以看出,她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少女,至少,她的身份要比一般人高不少,反正不会比每天给他殷勤送饭送药的达奚妮尔低。 要知道,达奚妮尔走出教会的话,这样的一位修女也会受到很多贵族的礼遇的,而眼前的这位少女,必然就是一位贵族。 「十七公主,那是一位新来的修道士,但他因为对圣女无礼所以被关押在禁闭室里做忏悔,今天是他走出禁闭室的日子,现在他应该是要回到自己的宿舍里去稍作休整。」跟在少女身边的人回答她。 这时候穿越者肖恩才算想起来眼前的这个少女到底是谁。 这是浪之国博尔德国王最宠爱的女儿,第十七公主,后来嫁给了十二个魔王中的一个,而这个女儿因为是最得国王宠爱的,所以魔王最终来到了人间并把自己的魔力用在了建设这个国家上,最后,魔王也得到了人间国王的位置并成功地拥有了一个人魔结合的孩子。 眼前的这个少女,就是那个嫁给魔王之一的十七公主。 穿越者肖恩的内心产生了一种不忍的情绪。 他不得不承认,少女是真的好看,虽然不如苏利亚斯,但是这毕竟是国王的女儿,还是国王最宠爱的女儿,以他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他知道国王早早的就下了决心在将来要传位给这个公主的丈夫了,他的其他王子公主都不在考虑范围! 所以,这样的少女,嫁给一个老吧啦叽的魔王…… 谁会忍心? 肖恩连忙摆出绅士脸,对少女露出他自诩完美的笑容:「见过公主殿下。」 少女嫌弃地往后退了两步:「修道士先生。」她礼貌地回应,但显然还是在想要往后退,因为她的脚在往后挪。 穿越者肖恩根本就没看出来这公主有多嫌弃他——他认为,也许这个世界的主角就是苏利亚斯了,作为世界女主,她肯定是一块不好啃的骨头,所以他可以理解因为他的冒失就会被关禁闭这种操作,大概率就是因为她是最难的任务,而他当然就是世界男主了,世界男主嘛,身边必然要有很多女配的,这些其他女人都会是他的女配,所以除了苏利亚斯之外,其他女人应该都是他一抖就马上爱上他的那种! 所以,穿越者肖恩隔根本就没想过可能公主对他也没有任何一丁点儿的好感。 这可真的是一个悲剧。 但这个悲剧对于穿越者来说是悲剧,对于其他人来说却不是。 十七公主皱着眉看了看穿越者肖恩,对他此时此刻的模样真的是没有丁点儿的好感,甚至觉得很噁心。 「公主殿下,您应该听说过我,我是库马拉家族的人。」穿越者肖恩这时候就扯着库马拉家族说话了,「您应该知道,我就是那个失去了一切的库马拉伯爵长子。」 嗯,人人都听说过库马拉伯爵的那个废柴长子。 十七公主拿出手绢捂住口鼻。 「公主,我并不是废柴,我是被害才变成废柴的!」穿越者提出了自己的猜疑,「我的母亲家族里出现过战神,我的父亲家族也一直都是强大的战士,我怎么可能没有任何力量呢,我会变成废柴这件事本来就是阴谋!」 这可真的是一个劲爆的消息。 十七公主又往旁边躲了躲:「哦,是吗?那您可真的是太惨了呢!」 穿越者肖恩马上说:「是的,当然了,我真的是惨极了,公主殿下,您知道吗,我一出生就是天才,是我的继母跟我的父亲,是他们在我很小的时候摧毁了我成为天才的机会,我的魔法能力以及战斗能力都被他们摧毁了!」他表现得非常悽惨,脸上带着极端的痛苦,「他们用了药物不说,还不断的虐待我,在这样的虐待之中我失去了魔法与武力!」 十七公主瞪大了眼睛。她虽然没听说过有药物能够摧毁魔法还是武力的,但是这话题就足够劲爆了,可以说这根本就是个爆炸忄生的消息,一旦传出去,库马拉家族的一切都会被收回的! 眼前的这个库马拉伯爵长子,其实是个傻逼吗? 哦! 淑女是不该这样说话的! 十七公主觉得脸又红了些。 她不该像苏利亚斯姐姐那样去说这些不大好听的话,即使是私下里的悄悄话也不行……就算是脑子里想一想……好吧,脑子里想一想无所谓的,她就真的是觉得这个伯爵公子是个傻逼脑瘫! 然而,十七公主不知道的是,她因为自己的「失脑」而脸红的样子,又被库马拉伯爵长子认为是她的害羞了。 她要是知道的话,就不仅仅是傻逼脑瘫这俩词儿了,估计还会有更难听的话。 第76章 穿越成神(14) 穿越者的眼里是满登登的少女的可爱温柔, 完全忽略掉了十七公主一直往后退的戒备姿态。 十七公主是真的要被吓死了。 眼前这个库马拉家族的长子是个废柴这件事在贵族圈子里并不是什么秘密,而且他是两三岁的时候就被检测出来没有天赋了,根本不是续弦的伯爵夫人搞的鬼,更不是伯爵本人下的手, 毕竟, 那个时候就算是伯爵本人也还是对长子有期待的,就因为长子实在是个废柴, 当时的前任伯爵夫人才不得已又怀孕生了二公子, 结果因为生二公子的时候影响到了身体, 不久就撒手人寰了。 第131页 说起来……新夫人的确是更希望伯爵家的二少爷继承爵位, 十七公主又不是傻子,她当然知道二少爷会被年轻的伯爵夫人看重并且被伯爵指定为继承人不单单是因为他更有能力守住库马拉家族, 更因为他是新夫人带大的,对新夫人有着天然的依赖。 而大公子能力不足,不能守住自己的家是一件遗憾的事情, 另一个遗憾就是因为他不是新夫人带大的, 这一点没有别人可说, 但大家都心知肚明, 只有自己一手养大的孩子才会让人稍微放心,更不用说新夫人其实也是原本夫人的远房表妹, 一开始, 就是两个贵族家族的联姻, 库马拉大公子就算不是废柴,他有那种想要扯后妈下马的意思来本身就是错的,与库马拉家族利益相关的家族肯定不会愿意让他当继承人,所以这件事根本怪不到新夫人的身上。 而真正的库马拉伯爵大公子只能说是一个满心郁闷的人,但根本说不上是个愚蠢的人, 他只是不服气,却也知道这就是利益相关的真相,他顶多能嘴上嘟囔嘟囔来从老伯爵的手里得到一点利益,但要说他一心一意想要做坏事是真的不可能的。 可是这个穿越者就不一样了。 穿越者是真心的替原来的大公子打抱不平的,即使他明明知道大公子的情况不能那么算,但也不能让他稍微的懂一点儿人事儿——也有可能他就是不想懂。 应该说有极大的可能,他本人就是不想懂。他只想要拿着这件事做藉口然后用「合乎三观」为藉口,把自己要做的恶事合理化,之后可能还会大骂一些比如说「不合法是因为他没有证据」这类的话云云。 说白了,其实穿越者就是给自己作恶找藉口罢了。 如果说原本的库马拉伯爵大公子真的被虐待了,他说替人报復也就报復了,但是二公子肯定是对自己哥哥没有做过什么坏事的,而且他才几岁,跟大公子既不亲近也不相关的,怎么可能做什么? 但是按照原本的剧情来走的话,穿越者肖恩·梅丽尔真的会杀死肖恩·库马拉的亲弟弟。 之前还会弄掉新夫人肚子里的孩子,导致新夫人永远不能生育。 而现在,由于宝宁的穿越把穿越者的世界线改得一塌煳涂,也就导致穿越者并没有机会在库马拉家族之中兴风作浪,当然也就不可能如原本世界线里那样吸引到小公主了。 小公主现在更是一脸嫌弃地往后躲着肖恩·梅丽尔。 她虽然觉得眼前这个库马拉伯爵大公子根本就是有病不说,他还一直往前凑,一步一步的,步步紧逼,简直令人不能理解! 毕竟小公主还是公主啊!她现在真的是太不懂眼前这个男人到底是想要干嘛了。 她就算只是个公主那也是国王的女儿,而眼前的这个男人现在只是个修道士,一个修道士,怎么敢不断往她身边靠的?谁给了他勇气? 然而,穿越者肖恩可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怎么不对了,他没有穿越之前,在原来的世界里上学的时候也是这样啊,看到喜欢的美女就不断往她身边凑,不断的逼近她,最重要的是这个美女大多数时候都会对他妥协,不过他上学的时候是个浪荡子,跟美女交往一段时间就会再看上别的美女,而他也算是厚道,跟前任交往时候拍的照片都珍藏着,根本没有拿出去给别人看,真的是太善良了! 穿越者肖恩得意而又高兴。 他完完全全不知道之前被他盯上的美女会跟他交往完全是因为惧怕他的纠缠——可以说,不惧怕他的美女大多数都把他打得抱头鼠窜,如果人家有男友或者自己强壮的话,他基本都会见好就收,再不敢多废话一句。 至于那些被迫跟他交往的美女,大部分都是因为被他挟持了——要么是偷拍人家上厕所的照片拿着要挟,要么是天天跟周围人说人家水性杨花ps出一堆假照片来造谣,最后他再在旁边假装跟人家好,给人家鼓励,就这样才能得到跟人家交往的机会……当然了,美女也不是傻子,一般一两个月就能发现端倪然后找机会脱身,而他之前因为一直是在学校里这样做,也就一直没有被抓。 等到这个肖恩·梅丽尔出了社会他可就没有这个好运气了。 因为社会上的女人大都是会用更直接的方法保护自己,也很少会找男友啊兄弟啊揍他一顿了事,在他被手铐铐到警察局里蹲了好几天的班房之后就知道这事儿没那么简单了,尤其是她还要被冠上猥亵犯的名头的时候。所以,他当时就选择了换个地方生活。 当然了,那对他来说都是上辈子的事儿了,这辈子,他又一次年轻了,眼前的少女虽然是个公主可到底也是少女,少女嘛,总是无知又可怜的,他懂怎么对付少女! 穿越者心里十分得意,又觉得自己现在这副皮囊是真的好看,肯定能得到眼前的公主垂青,于是就又往前走了两步,把十七公主直接逼到角落里去了。 十七公主的内心那是叫一个真实崩溃啊! 她本来就觉得库马拉伯爵长子是个愚蠢的人,现在就不单单是愚蠢了,她觉得这个人可能就是个又蠢又坏的疯子吧。 而穿越者肖恩是真的不当小公主的拒绝是一回事儿。 他以前在上学的时候划拉到手的女同学每一个都这样,但不到底都跟他交往过了吗? 他一点儿不觉得这个小公主会有什么不同。 第132页 小公主只是一个年纪小的女孩子,她哪里懂得男人的好呢,只要男人在她身上下一点工夫,那就很快会得到她的爱意回馈,这是穿越者坚信的。 当然这事儿无论是小公主还是找小公主来的宝宁都不知道,如果他们知道的话,估计这穿越者也就直接血溅当场了。 毕竟,小公主会过来,主要还是因为要跟她的圣女姐姐一起学习光明系的魔法,最重要的是,小公主还带着国王指派给她的任务——与魔族还有密林种族接触,最好能联络到海族。 这样的话,海之国博尔德就会有更好的发展,最重要的是,他们这个国家还毗邻两个强大的国家,这两个国家各自有各自的优势,最重要的是,他们一个有金矿一个有铁矿,而他们想要从中分得一杯羹,就得依靠更新鲜的货物以及更好的盟友,所以,国王派出了自己最得意最喜欢的十七公主来与圣女谈这件事。 本来这是个好事,小公主很开心地接受了任务跑到圣光修道院来。 但谁知道,这修道院里竟然有这么个智障! 「公主殿下,您是不是想要在这里转一转,我可以为您带路的?」穿越者肖恩仍旧是一脸的自信,「我是这里的修道士,可以带您好好的在这里走一走,如果您有需要的话,我还可以偷偷带您去看看圣女阁下的寝室呢!」他对着小公主眨了眨眼,做了一个抛秋波的动作,然后,就被一到光打到墙上,抠都抠不下来的那种。 小公主一回头,正看见圣女苏利亚斯一脸怒意地站在她身后。 「圣女姐姐!」十七公主这回算是高兴坏了。 小公主扑到宝宁身边,但就在一拳头左右的位置停了下来,她拉住宝宁的手摇晃了两下,一脸的委屈:「我真的不知道您这修道院里还有这样不知好歹的修道士!」她伸手指向穿越者,「他真的是太可恨了!」 这点宝宁予以认同。 达奚妮尔在旁边随侍,当她看到圣女伸手教训肖恩的时候,她的心都跟着提了起来,现在小公主还在一边拱火,这让她的内心充满了煎熬,当然,还有愤怒,圣女苏利亚斯是圣女,迟早要成为整个教会的主人,而小公主深得国王宠爱,她也是一直无忧无虑的,这两个女人,本来应该是美好的代名词,可现在呢,怎么她们就好像完全看不到肖恩的好,还恨不得弄死他似的?! 达奚妮尔在一边也十分委屈。 她是希望肖恩被人认可的,即使她现在也不知道肖恩有什么好的地方,但是他真的很好啊!而小公主跟圣女殿下对他完全没有丁点儿的好脸色,这到底是为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是啊,到底是为什么呢? 第77章 穿越成神(15) 达奚妮尔的委屈完全不在宝宁跟小公主的考虑范围之内, 这个修女本身是不是有点问题,他们两个人是不大清楚的,但是现在明显就是达奚妮尔已经彻底的爱上了穿越者肖恩。 如果没有宝宁的出现,那么原本的穿越者肖恩身边的女人之中, 的确达奚妮尔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 虽然穿越者肖恩最喜欢的是十七公主,最爱睡的是女精灵, 最心疼的是女人鱼, 但是本质上他真正放心的女人却是达奚妮尔, 也是因为达奚妮尔, 小公主才能留在修道院里趁机给原主下药然后把原主送到魔族地界。 而现在小公主由于男主没有了男忄生能力也就自然而然的摆脱了降智光环,但显然达奚妮尔并没有能摆脱掉降智光环, 而更有可能的是,达奚妮尔根本就没有任何光环的作用就已经对穿越者动心了。 宝宁虽然不懂为什么达奚妮尔作为一个修女还会对男人动心,但是他仔细想了想, 所谓思凡又不是仙女思凡, 反而就是小尼姑思凡, 那修女思凡也很正常。 何况这修道院里其他的修道士真的是一脸的严肃, 说得难听一点就是自带「人人欠我几千万」buff,别说是达奚妮尔这种小修女了, 就算是男人死了几百年的老寡妇对他们也没有半点旖旎心思, 反而是穿越者, 确实自带骚气,与修道院里的其他修道士完全不一样,看起来就特别新奇,估计这就是能吸引小修女的缘故了。 然而说起来,就算是吸引小修女也应该没有什么大事儿的, 但是宝宁知道,小修女这种留在自己身边办事儿的人,是真的很容易帮穿越者做事的,她不像是穿越者,留在眼皮子底下是留在了眼皮子底下,但却接触不到任何实质性的工作,根本不能坏事,可是这个小修女就不一样了,她留在身边能接触到他安排的工作,最重要的是,能接触到他跟他需要沟通的人,这就是个大事儿了。 「圣女殿下,公主殿下,」达奚妮尔脸上的委屈都要溢出来了,「我知道您二人不喜欢库马拉阁下,但毕竟他是圣女殿下您亲自任命的啊!难道就……」 宝宁很奇怪地看向小修女:「所以啊,我对他并没有任何照顾也没有任何偏见,他只需要做好他该做的事情就可以了,」说着,又看了看被他的魔法冲击到墙上抠不下来的穿越者,略带一点不爽的说,「但是,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他不能骚扰我的拜访者。」 这件事估计就算是小修女对穿越者再有多少的滤镜也没办法违心说并不是这样的……要说小修女不因此而觉得痛苦那是不可能的,毕竟小修女对这个穿越者十分钟情,结果穿越者前头说喜欢她,转头就去跟小公主勾勾搭搭,说起来达奚妮尔的内心也是充满了愤怒的,可是…… 第133页 达奚妮尔的人生中并没有那么多反抗意识,她也认为男人花心很正常,再加上穿越者都在墙上抠不下来了,她难道还能去怪这样一个男人? 于是,这经典的桥段就来了,她先向圣女与公主发出了不满的声音。 别说是宝宁了,就算是跟达奚妮尔一样接受了那么多对男人宽容教育的小公主也觉得很莫名其妙啊! 达奚妮尔却委屈地捂住脸跑开了。 「苏利亚斯姐姐,她怎么了?」小公主莫名其妙地问。 宝宁嘆了口气,解释:「达奚妮尔已经不适合做修女了,我会尽快的跟她父母联繫,让他们把她带回去的。」 「为什么?!」十七公主吓了一跳。 做修女的人从来都不少,但从来也不多。 从来,做修女的贵族女人不少,但做修女的容貌美丽的受宠的贵族女孩不多;从来,做修女的平民女孩不多,但做修女的有本事的平民女孩不少。 达奚妮尔能做修女就是因为她的家族实在是支撑不下去了,于是她这个作为家族幼女又会魔法的女孩就被送到了修道院里,在修道院里,只要她能够得到圣女的赏识,那么她的家族至少还能维持表面上的光鲜,这就是一部分贵族女孩会去做修女的原因,她们牺牲自己成全整个家族,而教会也一样,保护了她们也保护了她们的家族。 这属于等价交换,可说起来,牺牲的是少女们甜甜的享受爱情的机会,但总归不是教会强迫的,而教会本来是更希望能接收那些平民少女的,她们更加忠诚更加老实,家里也不会有人老来找她们,因为他们根本不敢。 可是贵族女子就不同了,她们虽然有着知识这个加分点,却总是要找一些麻烦给教会摆平,而识字读书这件事对于女人来说简直不要太轻松,那些十岁出头的平民少女学起来更快还更容易接受教会的教育,可比贵族少女强多了! 瞧瞧,这个贵族少女就又开始找麻烦了,而且是最大的麻烦——思凡。 没有任何一个修道院会喜欢自己修道院里的修道士跟修女搞到一起的。这种丑闻不亚于国王跟首席大臣的老婆搞上了而且首席大臣的老婆还得是国王的亲闺女这种样子,就是又有乱亻仑情节又有偷忄青情节的那种真是丑闻。 要真的说起来,童话里的教会嘛,总是比真实的那种要有点节操的,所以这样的丑闻真的不能有。 宝宁的意思很快就被负责教会人事调动的主教了解到了。 主教很快就要跟着圣女一起去大教堂二号那边处理多种族贸易集会问题,这个时候正是他展现自己能力的时候,所以当他听闻圣女说她身边的修女达奚妮尔是与图书室的抄经修道士肖恩·库马拉之间有纠葛的时候,他第一时间就着手调查了这件事。 很快,主教就调查出了这俩人的女干情。 当然了,说是女干情,真实的有实质性的事情是没有发生的,一个是因为穿越者肖恩还惦记着苏利亚斯这个高岭之花,另一个则是因为少女修女达奚妮尔本人的的确确是虽然陷入爱情但还没到丧失理智的情况,所以俩人目前的情感状态大概就处于郎情妾意但并没有下手的这个情况。 然而,这就是不能允许的情况。 不是说修女不能还俗也不是说修道士就是彻底卖身给修道院了,但是至少先退出之后再正常表达感情吧? 不然你一个男人,怎么好意思天天对着自己叫「姐妹」的女人下手呢?你个女人,又怎么就非要看上一个天天自己叫「兄弟」的男人? 不觉得膈应吗? 反正主教觉得膈应。 非常膈应。 主教的整个人都尬到飞起,尤其是他躲在角落里听着俩人互诉衷肠的时候,恨不得当下就给自己用脚趾抠出一座新的修道院出来。 「殿下!」主教要疯了,「这简直就是亵渎!」 宝宁点了点头,认为主教的话很有道理:「是的,就这样吧,我们不必追究太过,但是他们两个人也不能这样继续下去,就让达奚妮尔回到她的家族吧,之前教会给她们家族的那些优惠政策就都可以取消了,至于库马拉少爷……作为一个成年男忄生,对修女有不轨企图,我觉得也就只有让他做宫廷弄臣了。」 弄臣有很多种,但专职的宫廷弄臣,在这个世界里,指的就是去势的在宫廷里服侍的男人。 说起来宝宁对达奚妮尔的惩罚其实算轻的了,反而是对穿越者的惩罚要力度大太多。 虽然主教是更痛恨新来的肖恩·库马拉一些,可是毕竟主教也是个男的,他一听要送去做宫廷弄臣,顿时□□一凉,只觉得一阵阴风从后背蹿到脑瓜子顶上,整个人都精神了。 「我马上就去办!」主教一个激灵就跑了。 本来嘛,库马拉家族对这个儿子也绝望了,尤其是这个儿子在修道院里还各种辱骂家族说家族的是非,这种儿子越少越好,没有最好,他们也没打算把人认回去了,就让他自生自灭好了。 所以当圣光修道院里传出他勾引圣女身边的小修女的时候,库马拉伯爵的内心是崩溃的,并且直接宣布与他断绝关系。 而送到宫中去做宫廷弄臣,其实也没啥,反正一辈子只要不触怒国王,他还是有吃有喝的,再加上他本人属于万年不遇的废柴体质,大家也没打算让他为家族的延续尽一份力,做宫廷弄臣也没有什么问题。 第134页 说白了,这就是全世界都与穿越者为敌的意思了。 至于穿越者的内心是不是崩溃的,其实跟其他人关系还真不大。 反正,小公主觉得这么个人也只能让他这样了。 「父亲,您不知道那个人有多么的讨厌!」十七公主噘着嘴,眼里满是厌恶,「我在修道院里走,就很正常的走,您知道修道院应该是全国最安全的地方之一,至少跟王宫也差不多了,修道士们每个人都是非常有道德的,对吧?但就那个库马拉,他拦住我不让我走,还不断的说什么我会喜欢上他的那些废话,他比我大十岁呢!」 老天啊,在这个十二岁就能生孩子的童话世界里,小公主才九岁半呀!差了十岁,基本上就跟父亲差不多了,而小公主就因为是国王三十多岁才有的孩子,也是他终于成熟了之后才有的孩子,所以国王陛下才最喜欢这个孩子,只有这个孩子是他真心想要的,别的孩子都是他在懵懵懂懂没长大的时候有的,而国王绝对不可能四十几就死,按照他们家的传统,他怎么也得活到五十几岁,因此,保护自己的孩子,为她努力,这就是国王最喜欢这个女儿的秘密——现在,一个比他小不了几岁的男人竟然觊觎他的珍宝,真是找死! 第78章 穿越成神(16) 跟着小公主去王宫小住了两天的宝宁总算是弄清楚为什么国王最喜欢小公主了。显然, 这也有可能是世界为了让一切合理而给这整件事打的补丁,但不管如何,这件事还是说得通的。 而这两天时间内,穿越者肖恩·梅丽尔就被实施了特殊手术, 是宫廷医生做的手术, 直接一套香肠煎蛋全都去掉了,简单方便, 餵给了国王用来打猎的猎犬, 真的是太方便了。 也就在那一刀下去的时候, 宝宁很清楚地看到另一个小世界与这个世界黏合的部分倏地断开, 而肖恩·梅丽尔这个穿越者身上的那些光环也噼里啪啦的碎裂成光散做繁星消失不见了。 就在此时,穿越者肖恩·梅丽尔又或者是肖恩·库马拉这个人就算是消失了, 留下的只有这个弄臣肖恩,他站在议事大厅下面,抖动着自己的臀部, 不断的又跳又笑, 一边唱歌一边露出自己身上的肉来逗弄站在国王身边的这些大臣, 这, 就是他这个弄臣的工作。 而且,今天正好还是多种族共同来拜见国王的时候, 这个穿越过来的肖恩现在刚刚练好了这么一曲舞蹈的表演, 他当然要在众人面前表演出来, 让大家看着他在大庭广众之下做这些丑陋的动作……这是国王的要求,也是他不得不做的! 穿越者此刻内心充满了崩溃。 他本来以为自己一朝穿越就该走上人生巅峰,就像是他原来想的那样,所有的女人都爱上他,让他成为她们的丈夫, 他一个人坐拥天下,最好还能成神什么的,简直不要太开心。 可谁知道,结果竟然是这样的。 他梦想中的那些美好都没有,他要的人生巅峰,他要的美女,他要的成神成圣……一切都没有! 肖恩·梅丽尔作为穿越者,他根本就不相信为什么自己作为穿越者会这样倒霉……到底,是哪儿出的问题呢? 他一边跳舞唱歌一边想着自己到底为什么会这么倒霉,却在一转身的时候,看到了坐在那里笑容满面的圣女苏利亚斯。 苏利亚斯的脸色红润极了,笑容也美,眼睛里是满满的自信,看向众位使者的眼神也充满了温柔……她的脸上带着圣光一样,朦朦胧胧的一点点变得不够清晰,逐渐的,肖恩·梅丽尔只能从她的脸上看到一点点的曾经他爱恋的影子了,因为他不知道他到底看到的是真实还是虚幻……在他的心里,这个女人是那么的美,是那么的有本事,在史诗中,她是那样的令人炫目,在故事里,她是那么的伟大光明…… 「为什么,为什么我心上的人啊,不肯为我停留,」穿越者又开始唱了起来,「为什么,为什么我的梦中人啊,她总是奔向远方!我的心随着她起舞,我的爱跟着她一同游荡,这千山万水,我走遍了所有的地方,却还是找不到我的新娘,我梦中的女郎,她不知道在何方……」肖恩·梅丽尔的歌声还算不错,大约男人去势后唱歌都还不错吧,反正他的声音不错,还挺好听的,主要是他唱歌的时候一直盯着圣女苏利亚斯看,像是真的痴情一样。 苏利亚斯冷冷地笑了笑,转头去跟各国的使臣说话,并没有把这个穿越者的所谓痴情放在眼里。 大家也觉得这么个阉人对着圣女唱情歌很有病,至于前因,他们既不想知道也不用知道。 就在这场盛大的多种族交流大会上,宝宁借着苏利亚斯的身体,与在场的所有其他种族的人奠定了一个最基础的贸易协定,他提前完成了苏利亚斯的梦想,也对魔族目前的情况提出了更多的宝贵意见以及建议。 魔族应该实施的是民主议会制度,而且因为是轮流坐庄,也就保证了不会谁在坐庄的时候不顾忌其他人。 这个提议虽然好,但要实施起来还是得有更多的细节,不过细节就归十二魔王去想了,而十二魔王里的巴利王也再一次的与小公主看对了眼——这才是真正的官配,一个是纯善的魔王,一个是天真的公主,两个人都是各自国家的王,这才般配。 眼见着这一切都开始变得美好,一切都回归了正规,宝宁再一次看到的就是那高耸入云的斩仙台轰然升起,顿时高入太空,仰望之时令人遍体生寒心生恐惧,而他早已经不惧怕这个东西了,也就对于这斩仙台抽走那穿越者的灵魂一事也没有什么心理波动,唯独他已经离开了原主的肉身,却发现自己手里竟然还抓着那块神格。 第135页 神格在他手里略略发光,看起来像是个小灯泡,而到底这玩意有什么用途,他倒是真的不清楚……既然不清楚,也就不需要想那么多,不如先放好再说。 宝宁是个聪明人,捡着这东西了也就没打算给别人,至于说原主……她其实此时已经是那个最初世界回来的了,也就是说早已经凭藉自己的能力以及民众的信仰能力成了神的,神格这东西真的用不上了,所以宝宁把这块东西先存在了自己的身上——好在是灵魂,不怕往里塞个什么。 穿越者的灵魂被处理了之后,斩仙台又丢下了《大道秘籍》,宝宁这才翻到了下一篇。 这下一页翻开,看到的竟然是个非常有意思的东西…… 这是个令他毛骨悚然的世界。 因为,这个世界虽然是个现代世界,但却是一个令人绝望的现代世界。 这个世界里需要救命的美人是个通灵师。 通灵师是真美啊,但他身份却有点问题大发了……宝宁嘆了口气,只好先去替换了这位通灵师。 说起来,这位通灵师是真的倒霉极了。 宝宁此刻进入到了通灵师的身体里,但却还是因为这整件事气得有点抖。 此时这个时代是一个类似于清末民初的时代,列强林立,军阀遍地,一个美貌的通灵师嘛,其实大部分军阀还是不乐意碰的,也就放任了原主这个通灵师里的头号人物满世界的浪。 原主,男,通灵师,出身于通灵师世家胡家,身上顶仙儿顶的也是狐仙儿,人也长得特别俊俏,大家都说可能就是因为顶了狐仙儿才这样的,于是那些军阀就更不敢对他不敬了,何况除了通灵,他还懂得看风水,抓鬼治病看运数,他什么都懂,自然也就能在这乱世之中过得很好。 可谁知道,就因为他一次出门,遇到了那个身负系统的男人,又觉得这男人可怜,收留了他,就给自己将来埋下了祸根。 说起来这通灵之人,是不自看不自医的,所以原主胡君限这才疏忽了,最后落得个惨澹下场。 真的要说的话,大概就是南郭先生与蛇的故事吧。 原主胡君限身份地位颇高,说起来南茅北马,南边为茅山术,北边是出马仙,出马仙又混有萨满的意思,故而神神秘秘的,也不知是真是假,而男主出生在一个出马仙的家族里,这一家子里是一代一代的有个出马仙来继承自己家的那个仙儿,原主就是这一代的继承人,他继承了家里的狐仙之后又专门学了茅山术,还学了点穴风水术,故而在这个乱世之中,他也是无人敢惹的,即使他美貌俊俏堪称绝色,但是没有人乐意跟他这种人交恶,故而,男主生活还真的不错。 一日他去大帅府中给大帅府里改了个利于生子的风水,得了一把小黄鱼儿,正高兴着,回家路上却遇到了一个邋遢潦倒看起来像是逃荒的男人。 毕竟男主是个好人,还算是个烂好人,任何人在他面前穷困潦倒饿到晕倒了他都会救下,于是,顺手救个人也就救了,无所谓的。 谁知道啊,这就扯不开了! 他救的这个人自称自己是紫微星降世,生生世世都是皇帝,是帝王命,吃饱喝足了就在他眼前各种蹦跶。 那原主哪儿能乐意啊! 管他是真是假呢,何况他也给这人看了相,也不像是个帝王相,所以原主也没在意,就给了这人两块大洋,让他自行离去。 哪知道这人却不答应,口口声声就说原主救他就必然是对他有好感的,他不能辜负原主,就要原主答应他,两个人做个契兄弟。 原主都被这话气笑了。 契兄弟,其实就是俩男的在一起过日子。 往年,南边儿女少男多的时候,俩穷苦男人会凑一起这样生活,也有的那专门喜欢男人的,就会找个女人生下儿子了,便去踅摸那俊俏小郎君,还真的带三媒六礼的下聘,然后把小郎君娶回家当老婆的,等小郎君人长大了再放了,毕竟人大了也不那么娇软了,睡起来不够爽利,再加上小郎君大了就要用前面的了,这俩人就过不下去,不如分开再寻。 然而北方这样的就不多,尤其是山海关外,毕竟这边的小郎君再小,那也是壮汉多。 于是,原主整个人都被这人的这些话给整凌乱了。 这是哪儿来的神经病呢!? 原主就气不打一处来。 「你若不喜欢我又为啥要救我咧?」那人还振振有词地说,「我跟你讲,胡君限,你也就是个顶仙儿的,我看上你,咱俩在一起,有什么不好?」 第79章 乱世大家(1) 要说这北方的大仙儿也是有意思, 他们虽然得人畏惧但真未必得人敬畏,说起来也是奇奇怪怪的,这些顶了大仙儿的,在平时也是照样要做活儿的, 并不会给安上一个超凡的头衔, 但真需要他们看事儿治病的时候又变成了凭赏的大仙儿,备受尊敬, 可事实上, 大家对他们更多的是怕, 因为大家亲眼见到过那些大仙儿在没有出马的时候是怎么回事儿。 并非, 人人乐意出马。 有些少女在十六七岁的时候被缠着出马,那时候是不知道疼不知道痛, 又是叫又是闹,有读过洋人学堂的会说是癔症,但真给他们按照癔症去治疗, 真的是半点儿用没有。 而少女若是出马了, 那就不再时时刻刻是个能干活的少女, 对于女婿就不是什么好事, 所以不少人家也不乐意没有婚配的人出马。 第136页 而少男也差不多。 这就是为什么胡君限也不怎么惦记着成亲这件事儿的缘故。 再加上,胡君限与正常的通灵顶仙儿还不一样, 他不算是完完整整的顶仙儿, 因为他就算是给他自己顶自己——胡君限出身就是个古怪的, 他家上一辈子有仙儿的是他爹,而他爹本来是一个出马仙,应该也就没有什么大问题,谁知道就曾经有一次跟他娘做那事儿的时候那天是真的仙儿在身上,翻过年就生了他。 不过, 那时候一家子谁也没在意什么,更没有想多,谁知道他一出生就跟别人家孩子不一样。 这个原主胡君限一出生长得就十足的好看,而且能跟阿猫阿狗说话似的,呜呜喵喵的,整天不安生,不过那时候谁也没想到歪处去,真的就觉得这个孩子挺不一般的,且胡君限的爹也觉得这个儿子可能就是将来继承他衣钵的那个了,更是对他喜爱倍增。 于是,胡君限的幼年就这样无忧无虑的过去了。在他五六岁的时候,家里忽然就发了一笔财,且又有狐仙託梦,他爹牙一咬心一横就把他送进了学堂去读书,先读了一年多的私塾,又送到省城奉天读了洋学堂,这孩子一下子就与众不同了起来,像是忽然就打通了任督二脉一样,学业也更好了些。 原主就是这样一直与众不同地生活着,长到了十二岁,才由着有家里的狐仙儿来託梦,说这孩子要给他带走了。 这时候,胡君限的父母才知道,他原来是一半儿的仙儿。 这下子老两口心里就膈应了,两个人过了一辈子,倒也没有说要打八刀分开,但对这个儿子是真的喜爱不起来了,于是也就忍了让他跟家里的大仙儿走。 大仙儿带走了原主,在山里教了他三年,又带他去繁华的地方看遍了,这又用了一年多,又用了半年带他去学了茅山术,在他十七岁的时候才把他送回到了家里,这时候,家里倒是更富贵了,不过他也知道自己不被待见,就提议自己自己分家单过。 这可让家里的人都高兴坏了,不过他那个人爹是很懂得这其中的道理的,家里越发富贵也不是因为他看事儿得的银钱,更不是因为他懂得经营,而是因为他给大仙儿养了儿子,自己戴了绿帽子,这才得到了补偿,所以他也没含煳,直接给胡君限分了不少的银钱,但土地铺子是不给的,钱倒是给了一大半,几乎是拿了四分之三补贴给了这个真半仙儿。 家里其他的兄弟闹也就闹了。胡君限的人爹是个很有脾气的人,这些儿子闹,他提着棍子打了一顿,也就都老实了,说起来也是他戴了绿帽子,这些土地、房屋、铺子、钱财,也都是因为胡君限这小子才得到的补偿,其他儿子真的是干啥啥不行吃啥啥没够,他哪儿能让这几个小瘪犊子别了自己的矛头? 于是,原主拿了好几千大洋离开了家。 而他的的确确就是狐仙儿的儿子,只不过是借了人爹的身子生出来的,所以其实他长得倒是十分肖似自己的亲爹,容貌俊美,身长颀丽,一双眼睛含情带秀,一张脸蛋儿英俊俏丽,可以说是好看到不分男女的地步。但是大家也都知道,他是当地大仙儿的儿子,自然也就没什么人敢对他下手——毕竟,人们不是敬的多,而是怕的多。 而且,这地方不缺女人,即使是当地的恶霸地主,也是喜欢软绵绵的肉乎乎的女人,谁稀罕就长着一张脸的男人啊,又不是点灯睡觉,何况都在炕上运动了,那脸再好看能好看到哪儿去?是男是女,点了灯上炕,脸上都是皱皱巴巴挤一起的多,除非是特殊训练出来的还能带点儿别的味儿,不然,再好看的人也好看不到哪儿去,再加上一动一抽的,满脑门子的汗,还是那软绵的冰凉的身子贴着舒服,男人那热气腾腾的,谁稀罕! 所以,很多莫名其妙的人脑内预想的男万人迷这种人设根本没有。 就如同这里也根本没有虐恋情深里为了制服一个男人就把他丢给一群男人的情节一样——那一群男人做错了什么?! 原主就是这样,他这一辈子二十来年过得特别开心特别好,完完全全是他想要的生活——他搬出家里独立之后就去了奉天,也是巧了,他在奉天正好赶上山里有土匪要洗白,他这一拍脑门,就给人家祖坟改了个风水。 土匪家里本来没有祖坟的,亲爹妈还没死,于是原主让他认了个干爹娘,先上香祭拜,认了干亲过了明路送了文书到了阴曹地府,这才给这干爹娘的坟墓改了风水,把原来的普通墓穴改成了「勐虎下山」穴。 于是没多久,土匪走了明路做了大帅,自然就成了原主的靠山,这也是原主在奉天府城没人敢对他不敬的缘故之一。 而好巧不巧的,就在原主在大帅府上赴宴归来的时候,救了大冬天差点被冻饿致死的那个男人,于是,原主开始倒霉了起来。 倒也不能说原主有多倒霉,他毕竟地位还在,只是那个男人,比原主这种半仙儿还要邪门得很。 而在上帝视角下,宝宁发现了,这个被救下来的名叫杜力的男人,是一个自带系统的男人,这个系统的功能应该也是要做什么任务的,只要做到了,这个杜力就能得到好东西,于是,他就把自己当做了真龙天子,这才有着那种瞧不起原主这个「野路子」的底气。 然而,宝宁的内心是崩溃的。 第137页 原主虽然不是真·神仙的儿子,但的的确确算是个半仙儿,这狐仙狐仙,说白了也是仙儿,虽然算不上什么正经八百的大神仙,但是大神仙谁又见过呢?除了传说中的七仙女跟织女,也就是柳毅传书里的龙族是描写的煞有其事的样子了,再就是李靖也说是遇到了神仙得了传下来的宝书……这林林总总的加起来,两只手都数得完,更何况七仙女跟织女还是一个原型呢,说再多了就是小说里的神仙了,还不如这些传奇里的值得信呢。 所以说,原主这个半仙儿,其实已经算是很不错的啦! 而系统跟这些个半仙儿体系也不靠谱啊,这杜力哪儿能说给自己安个真命天子人设就安的? 可人家就好意思给自己安了,你能怎么样? 不但给自己安了个人设,还各种瞧不起原主,但又想要得到原主——原主是狐仙儿嘛,在这个「真命天子」的眼里,那就是应该以色事人的,可谁知道原主根本就不接他这抛过去的橄榄枝,也是真的气死人了! 生气的杜力得不到原主的喜欢,就把自己的主意打到了奉天的名伶满山红身上。 满山红是个男旦,长得好身段好,人和和善,因为是个角儿,虽然是戏子却也还是有不少人脉的,至于说有没有男人打他的主意……这也不好说,但是说起来,满山红虽然是个男旦,脱了装束,却是个能吃又能打的主儿,尤其是……他真穿着夹袄的话,看起来壮得跟一般男人也没啥区别,唯一好的,就是一张好看的脸。 杜力委屈着自己去勾搭满山红,满山红一开始也没觉得啥,但后来还是操起棍子揍了他一顿。之后少帅竟然揪着杜力丢上了南下的火车,把他赶出了奉天。 再过了三年,杜力竟然成了所谓的「大家」,说是写文章的,特别犀利,字字珠玑的那种,写的文章谁见谁夸。 又过了两年,杜力文坛成就更大,又在文章中怼大帅怼满山红,最重要的是,痛骂原主。 不过原主哪儿当他是个人啊,根本没当他是回事儿,也没跟他打什么舆论战……乱世嘛,大家走走停停的,很正常,原主也难免要走动起来,于是,在他坐火车南下之后,却忽然被人绑架,又因他是什么奉天的庞大帅的「幕僚」,这被绑架的事儿就一开始大家也没细想,都以为就是当地军阀做的。 却谁知道,竟然就是杜力找人做的。 杜力南下之后就傍上了新派的洋学,又剽窃了未来的许多文章,得到了认可,于是在不少人眼里成了大才子,谁又能想到,这样的大才子,竟然是个绑架犯呢? 第80章 乱世大家(2) 可以说, 这个原主胡君限的部分精力与宝宁十分相似,都是被那个追求过自己的吊丝给弄死了,只不过宝宁是被杨伟的追求者给找人杀了,而这个原主则是被杜力本人给绑架卖给了岛国。 真的很有趣的一件事就是, 杜力虽然自己把自己包装得很进步, 可最终他还是选择了战边,并且把原主跟满山红都卖给了岛国。 岛国那边倒是「以礼相待」。 而且, 句句扎心。 岛国过那边直接就把他们两个人带走了, 一边给他们各种高级待遇, 一边又劝说他们帮助他们。。 这就要说为什么要抓原主了, 毕竟抓了满山红可以让满山红唱戏,给他们造势, 而岛国抓原主则是有意拜求玄学,让原主在华夏大地上给他们点穴寻脉,找到龙脉葬了他们的前任天皇遗骨, 这样就能入主华夏, 实现野心。 一直在旁观的宝宁是急坏了。他心里十分不希望原主会接受岛国那边的提议的, 原主一开始也的确没有接受, 不但是原主没有接受,就连名角满山红也没有接受, 他们两个人根本就不想背叛祖国, 更不想就这样被困在岛国无法离开。 满山红自认自己只是个唱戏的, 能得到大家喜爱就算是偏得了,所以连续自杀了两次也没死成,岛国那边也不介意养着这么个有名的人,就这样一直养着,没事儿还拍几张照片来表现一下「日中亲和」。 至于原主, 因为他是个「大师」,也就是根本没有被重视起来,再加上此时此刻还有一些观点认为他这样的就是糟粕,所以大家完全没有给他眼神。 可如果真的不给眼神就还好,因为一时间岛国气焰嚣张,一路攻城略地,于是,还有另一部分认为原主这种是真实可信的风水学的,就觉得原主可能是真的改了岛国天皇的祖坟风水,故而就把责任推给了原主。 至于那些完全不信的,是真的觉得不信,但也觉得还是给原主找点麻烦最好,故而也是给原主身上安上了一堆罪名,基本可以说,原主虽然什么都没做,却好像是对不起天下人一样。 其实说起来原主也是倒霉又可怜。他一个仙儿,正经八百的给自己通灵的仙儿,长得好看那不是正常的吗;他一个仙儿,天生就悲天悯人的,想要救人难道有错吗;他一个仙儿,先不说接受不接受人类有没有错了,就他之前一直在东北给那个土匪改的祖坟造了个假龙脉,之后又把前朝关外的老龙脉给断了,让岛国人占不到龙脉无法入主华夏这事儿,怎么他还有错了? 没错,当年原主就是打算拿着那土匪大帅的干爹娘的併骨坟造个假龙脉,而那假大帅脾气暴躁但也有勇有谋,所以他打算让他跟岛国人在关外直接掐起来,利用阴阳风水点穴的法子,把岛国的狼子野心消灭在海上,而真正的关外龙脉则直接毁掉,自成黑矿,等外贼安生了,再去关内寻龙脉,寻了龙脉再寻人,总能让华夏大地一片澄清。 第138页 谁知道啊,遇到了那么个带系统的二五仔杜力! 这杜力跟系统也不知道是有什么约定就能得到可以剽窃的文章,反正是表面上用剽窃的文章把自己包装得特别高端大气上档次,低调奢华有内涵,基本上就是民族之光了的意思,要是有人到他面前问他相关文章的想法思考深刻含义之类的,言辞再深邃一点儿,那就是「你不配」,所以杜力用他这样的表象迷惑了许多人,也就理所当然地给原主扣了一口巨大的黑锅。 原主是真的倒霉。 他本来是一心一意要做好自己的事儿的。 可是未曾料到,就直接阴沟里翻了船了。 这阴沟要是值得也就罢了,可是这阴沟是真的阴沟,根本跟值得二字不挂钩! 原主到死都不知道自己倒了多大的霉才死后还是一身骂名。 他明明没有给岛国做事,也明明为了自己的国家做了很多,可是最后辜负他的也是自己的国家。 为什么,一个欺世盗名、沽名钓誉之人就能得到那么多人的贊同,甚至在根本不认识他的情况下,会有人愿意帮杜力绑架他送给岛国,之后又不承认他们做的事情,又跟着杜力一起把黑锅扣到他身上? 原主搞不懂,就一直搞不懂。 所以原主死后,魂魄不灭,冤屈难伸,直达天听。 如果……如果那个杜力没有系统,他也就只是一个落魄的流浪汉,差点死在冰天雪地里,被原主救了,之后因为恋慕原主可能会被原主赶走也可能会为原主做事,但到底不会对原主做出什么坏事来,更不会把原主卖给了岛国,而原主也许就真的利用风水玄学,把岛国的狼子野心封印在了关外,让土匪大帅与岛国的兵在最后撕起来,撕到两败俱伤,然后再从关内借人,赶走外贼。 至于其他是如何走向,那就无所谓了,少了外贼,关起门来,大家总能打个明白的。 然而,那个杜力得到了系统之后就彻底的改变了走向,系统作为入侵的小世界天道送进来的那一份机缘,就是要让世界乱起来才能趁虚而入融合两个世界,接机代替大千世界的天道。 可以说,从来有心算计无心,正常人被做贼的惦记着,那是真的很难不被算计,这真的不是那些满嘴社达的谁让你弱小活该你被杀的人所说的道理,毕竟,谁也不是生来就知道自己被人惦记上的,就算是惦记,谁又能猜想到能惦记得这么变态呢? 又不是上帝视角。 上来就扣无能的帽子真的大可不必。 尤其是原主这种说是大仙儿,却不能自算的人,他本来就算不了自己,连跟自己有血缘的都算不了,这也不是什么秘密,但凡身边有稍微了解一点儿这个的人都知道,所以说原主真的是倒了大霉了才救了个活白眼狼不说,还搭上去了自己的性命跟名声。 而现在,宝宁才脱离了上帝视角,成了原主。 现如今,原主已经把得了系统的杜力赶了出去,而杜力那边又去追求满山红去了。 满山红也是很有趣的一个人,虽然是个戏子,却是个十足的钢铁直,跟宝宁基本上差不多,只不过宝宁本人属于是无性恋钢铁直男——他知道自己是直的但本质上既不喜欢女人也不喜欢男人,就让他跟个人谈情说爱还不如丢给他一只猫或者一只狗,最好再来一罐老雪勇闯天涯加上一把炸串两个鸡排,随手再打开一罐罐头猫狗粮,他就能蹲一天,觉得生活优待了自己,而与人对坐谈情说爱,那简直就是折磨。 但满山红是真·钢铁直男,就是那种喜欢女人,尤其是喜欢彪悍的女人的那种钢铁直,但凡幼嫩的女人,他都觉得麻烦,唯独那种丰满成熟又暴脾气的,才是他的心头好,故而他才专门从沪市跑到奉天来,不知道的人以为他是来赚钱了,知道的人是心照不宣,因为他是真的追着人家大姑娘跑来的。 至于原主,他本来就不算是完全的人类,当然也就不可能跟任何人在一起了,他那个狐仙亲爹也要求他守身如玉,最好将来能修成正果的。 所以说,这样的两个人,怎么可能看上那个带着系统的杜力?这不是开国际玩笑呢么! 就现在把原主换成宝宁也是一样啊,根本不可能跟任何人在一起! 而那杜力是真的喜欢男人的。 宝宁在原主的记忆中得知,他后来南下,是真的用自己的「真才实学」勾搭上了一个男学生。 男学生才十三岁,稚嫩得很,家里有钱,人也长得漂亮。杜力每每与男学生一起的时候还要说自己在北方的「情人」,也就是原主,长得有多么的美貌,是男学生所不能及的。 男学生被各种的打压,最后一气之下跳楼死了。 之后杜力又祸害了不少男人,从小的到老的,他都祸害过了,而且最可怕的是连上岁数的男人也不放过。 后来有个美男子,就是年纪大了些,在前朝也是颇有美名的,不过遇到杜力的时候也已经五十二岁了,杜力嘴里说着不介意年纪,不停地追求这个美男子,追到手后又开始各种羞辱对方,导致对方差点中风死了。 可以说,杜力凭着系统,到底是没干什么正事儿,没唤醒民众也没做好一个文人中的精神领袖,反倒是专门用来睡男人了。 宝宁甩了甩脑袋,希望把杜力这个噁心的东西从自己脑袋里暂时先甩出去。 第139页 对付他是肯定要对付的,但是不至于现在就拿这玩意儿噁心自己。不至于的,真的,不值得。 至少,他自己现在还是值得一个好觉的。 长出一口气,宝宁又倒回到床上。 关于杜力这个人,宝宁现在有多种办法收拾他,只不过他与之前那些光环罩顶的人还不一样,他不是因为光环而被人喜爱,反而是因为系统给了他一个作弊的金手指之后,让他利用这个作弊的优势来讨人喜欢。 更重要的是,他作弊了之后还收穫了一堆所谓力量的信徒。 这些所谓的「信徒」其实都是读者,而系统利用了后世饭圈的操作方式,把这帮人洗脑洗得干干净净的,让他们替杜力做了许多噁心事儿,系统也就利用这个方式来吸取运气。 原主跟满山红的运气就是这样被吸走的。 之后,杜力接触的那些人里,大多数都是这样被吸走运气的。 当然,这也包括杜力饭圈的那些人,但凡被洗脑的,也都被吸走了运气。 唯有杜力,利用系统作弊,活得风生水起,一直到死的那一刻,灵魂也被系统吃得干干净净。 「所以说啊,净想着天上掉什么馅饼呢?」宝宁冷冷一笑,眼睛一闭,精神却直接外放了出去! 宝宁连忙收回自己的精神,这才发现自己还是在自己的卧房之中,而刚才走出房门的感觉也确确实实是存在的! 这……是怎么回事儿? 他又闭上眼,这回,则是去探查原主记忆中学识的那一部分。 果然,原主作为大仙儿本仙儿,他自己的的确确是有不小的本事,切不说风水玄学,就说是捉鬼御鬼,过阴走阴,明断阴司,这些都是会的,而现如今世道纷乱,给那土匪赵大帅换祖坟点勐虎下山穴这事儿,竟然是长青山上的真龙要求的! 宝宁深唿吸两下,又闭上了眼——精神外放,是可收、可放,他要多练几次才好。 作者有话要说:  本故事纯属虚构,勿要带入现实,除非你带入某个饭圈 第81章 乱世大家(3) 杜力出身于江南杜家, 只可惜,他是个庶出,他父亲有八个姨太太,大太太是个表面上看起来特别佛性的女人, 不管下面的这些姨太太是闹是打是争宠的, 全都与她仿佛无关,大太太生的孩子们到底是嫡出, 家里有的金钱产业都是人家的, 下面的他们这些庶出的, 就过得不容易了。 杜力的亲妈是第六房姨太太, 生了他在家里大排行是第十七,故而在家里称为十七郎, 这杜家十七郎从小就擅长蛊惑人心,老是划拉一堆身边的下人给他做事,若是做了什么错事坏事被人逮住了, 十七郎就直接说与他无关, 都是这下人自己的主意, 然后让人把下人拖走发卖, 他倒是还能从中赚上几个小钱。 这个杜力就是这样的一直生活在江南杜家,而且由于他读书实在不行, 就请了人学画画, 画了几年好容易考上了一个学校里的美术班, 正准备大展拳脚呢,就因为在学校里说话不注意,被人赶出了学校,不过好在在他二十四岁的时候加入了电影厂,在电影厂里倒是学会了不少, 又加上他自觉自己是出身名门,也不屑于出演电影,只好继续在电影厂里给电影画背景的。 他就画背景画了四年,四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结果被一个岛国来的女人看上了,女人的丈夫也看上了他,这一下子杜力就抖了起来,也算是在外面混出了个人模样了,虽然家里没有他可以继承的财产,但回到家里去给家里人抖抖威风,气气他大娘倒是可以的。 杜力这个人真的是十分的小气,又记仇得很,而且他十分的傲慢,他觉得自己得到了岛国人的喜欢那就与众不同了,是可以鄙视别人的上等人了,他自己家里那些人算什么,比得过岛国的人吗? 谁知道,杜力低估了家里父母对于儿女的掌控力,所以他一回到家就被活活的打跪了,没几天就给他爹打包送到了东北,身上就留了一百大洋,让他好好混个人样,在东北看看大豆高粱,再看看岛国人的诡样。 谁知道杜力自己的能力真的不行,一百块大洋被骗被偷被强的一个不剩,最后流落街头,靠乞讨为生。 这就是杜力遇到原主胡君限时候的情况了。 而那个时候即使是得到了帮助,杜力也觉得胡君限这种比不得相师的仙门还是不如他的,所以他当时是真的抱着「施捨」的心态来与胡君限说结契那事儿的,他也的确是真的喜欢胡君限。 可以说,即使是电影演员,是那些传闻中的美男子美女子,也不是胡君限的那种美貌,与那些人比起来,胡君限的美是令人震撼的。 他作为狐仙在人间留下的血脉,可以说是真的得了聊斋里的那些男狐仙的精髓,皮肤雪白,头髮浓密,一双眼睛是书里写的那种纯粹的丹凤眼,既不是狭长得多情似薄情的那种也不是圆润到瞪起来像个球的那种,就是够大也够长的眼睛,眼尾略略吊了上去,睫毛纤长,眼珠子黑得跟夜色一般无二,这样的美是震撼人的,也足够令不少人不敢靠近。 然而,无知无畏的人就不适用了,那杜力就是这种无知无畏的典型。 宝宁此刻就顶着原主胡君限的身体,这一副模样真的是让他这个在原本世界里也是风华绝代的美男子看着有些心动的。 第140页 他说错了,自己不是无性恋,自己应该是颜性恋啊! 真的是看见美貌的就特别的喜欢,虽然没有动情的谷欠望,但是真的喜欢啊!与之前他做任务的那些人不同,虽然都是美人,但是这个胡君限的脸……他妖啊! 与之前的那些美人不同,这个原主的美貌是夹杂着很多妖气在的,之前的那些美人是美,却没有这浑然天成的妖媚,但说起来又是看得出这是个男人,没有妖媚到男女不分矫揉造作的地步,反而是妖媚得恰到好处,而且又不显得色忄青。 不得不说,这世上美人千千万,总有一些你没见过的类型。 宝宁利用美人的优势成为了流量,但同样的,如果没有出现小世界送来的金手指这破事儿,他也会因为美貌的优势而失去生命,但美丽的消亡会让世界反思,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会对世界有所提升的缘故,虽然不大,但总归有用。 而现在这个原主也是这样,他的美貌决定了没有人会去占有,又因为美得近妖,大家也就更不想着跟他做什么奇奇怪怪的事情了,因为根本就没想过能跟这样的一个人发生点儿什么——说起来也是奇怪,就原主这么好看,在很多人看来就算是他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能逆天改命,也会被人盯上的,可就是原主真的在遇到杜力之前没开札子。这札子都没打开过,也就不曾吸引任何人,结果刚有点儿开札,就让杜力这么个玩意儿盯上了,也是奇了怪了。 在看风水姻缘这里有一个讲究,就是把姻缘星动叫开札子,毕竟这行当有五弊三缺,有人可能一辈子都开不了札,找不到对象,这也不算大事儿,只是进了这玄门的,大部分都口口相传,有些点头之交,所以大家都觉得原主怎么着也能配个不错的大姑娘,可能以后没孩子,就应了这五弊三缺之一就对了,谁知道,竟然给男人盯上了。 从原主的记忆中宝宁发现,原主在姻缘上有两个选择,一个是选择一个情投意合的人,那最后是无儿无女,但晚景也不算凄凉;再一个是在狐仙里选一个,虽然也是情投意合但不能日日相见,不过这倒是有儿女的意思。其实原主早就决定了要找个狐仙,等他百年之后脱了人身就能跟自己喜欢的人长长久久了,再加上早年又算是两地分居,这等真在一起的时候可不就是老房子着火,更相和睦了? 唉! 谁知道啊! 真的是有钱难买早知道! 宝宁也替原主扼腕。真的像是原主那么想的话,就不说别的,就说原主自己也是快乐加倍的。 要再说上所谓的气数这一点,指不定就早早的赶走了岛国了呢! 都是那杜力杜十七的错啊! 因着自己一开始是站在上帝视角,之后又是站在原主视角,所以宝宁很容易就把杜力这个人从正常人的范畴里踢了出去,恨不得现在要是杜力在自己眼前就一巴掌把他煳倒在地踏上一万只脚的! 所以说,穿越成胡君限的第一个晚上,宝宁就在辗转反侧的烙饼中度过了,也好歹是老了这样一张大饼,他也顺便掌握了如何把自己的精神外放这个技能。 第二天一大清早,宝宁起来照着原主的惯例洗漱一番,收拾好了换了衣服,决定去最大的戏园子里找一找满山红。 满山红此时还算是个身材匀称的年轻人,等再过两年就变胖了,但是他胖也没影响自己的美貌也没影响自己受欢迎的程度,甚至被抓到了岛国之后也没改走少吃不吃路线,可是在岛国就硬是因为心里有事儿,瘦成了一把骨头。 宝宁对这个人的观感还是很好的。 他走进戏园子,正好上演的是一出特别稀少的满山红自己改编的戏目名叫《双救主》,这齣戏原本不是京戏,也没几个人知道,倒是满山红得了本子,看出了门道,觉得喜欢,就改了唱腔出来唱,当然算是带着唱的,主要的还是要唱穆桂英挂帅这类的有气势的赵大帅喜欢的戏。 赵大帅一共有五个儿子四个女儿,二女儿让他嫁给了远在草原的一个前朝王爷,只不过王爷是个废人,这些年来二女儿过得很不好,整日郁郁,说是头两天还传信过来要离婚,大帅不许,闹得大帅的后宅也有点不安生的意思。 至于其他的孩子,长子长女是要留在身边的,长子所谓嫡出长子,大帅最为器重,长女则是所谓老爷子的贴身小棉袄,贴心贴肺的对爹妈好,所以赵大帅便把长女嫁给了当地的大户朱斗金的儿子。 这朱斗金也是个特别有运道的,说是小时候跟赵大帅还是一条街上要过饭呢,谁知道人家运气好,给人做长工就让独生小姐看上了,那小姐家里有钱有地,非要跟着一个臭要饭的出身的长工,她爹怎么劝都不行,最后给了她一百两银子断绝关系让她滚球,谁知这小姐先拿着银子跟府衙买下了朱斗金家附近的山跟地——山是荒山地是荒地,也不值钱,就真的给了他们小夫妻俩,这俩人就买了两匹红布,裁了两件新衣裳就算是结婚了,谁知刚住到朱斗金家里,这有见识的大小姐就发现了他家全是金子,这是把房子建在了金矿上啊! 于是,朱斗金就成了当地最有钱的人。 是真是假暂且不说,就说这朱斗金是真有钱,有钱了他也没敢找二三四五六老婆,只有那一个大小姐,生了仨孩子,前头俩是讨债来的,死了,这第三个养得精细,终于是站住了,也就是赵大帅的女婿。 第141页 至于赵大帅家的其他孩子,他也就随随便便的养一养,不缺吃喝不缺钱就行了,唯独老儿子,倒是赵大帅的心头所爱,各种疼宠,不过这孩子年纪小,还跟着奶娘一起睡呢。 而这个赵大帅的长子也就是大帅指定的继承人少帅赵广谅此时就在西园子里。 这座戏园子正是赵广谅罩着的,他在这里捧角儿,尤其是喜欢坤旦,对干旦还好但却不迷恋,只是面子上的捧一捧罢了,毕竟这年头坤旦太少,干旦扮上了也不比女人差哪儿去,但脱了行头就算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这个世界上的性取向为同性的还真的不是很多,有时候真的很同情渣贱文里的路人甲乙丙丁,人家为什么就不能正常性取向,非要虐贱受的方式是让路人甲乙丙丁xxoo受……路人甲乙丙丁也很痛苦的哇! 第82章 乱世大家(4) 宝宁走进戏园子, 也没直接去后天找满山红,反而是先坐下听了满山红这齣《双救主》。 这是徽州的老本子拿来改成京戏的,虽然也是大家喜欢的才子佳人,尤其是男人看着就觉得喜欢, 这里的男主是躺赢的, 什么都没做,就得了一大一小, 公主跟青梅竹马两个妻子, 真的是让人心里快活, 但凡男人看了就没有不觉得好的, 女人也是拿着小手帕在那里看得又是赞嘆又是唏嘘的,一个个急着忙着的表白自己, 说自己也做得到如那女主一般,能为了男主千里迢迢去考科举中状元还甘愿退居二线让位给公主之类,说得更有人称赞这女人识大体懂道理, 真的是一派祥和。 宝宁觉得这齣戏有点儿眼熟, 但又觉得哪里不对, 不过想到这个世界与他原本的世界根本不是一个世界, 所以也就释然了。 指不定这齣戏在他原本的世界里也是有的,只不过改编了呢。 说到把戏改编, 他就觉得眼前这齣戏就要再改改才好。 说起来此时南方也开始闹起了革命党, 大家都挺大动静的, 也难怪一直唱着才子佳人的满山红跟一直是走风水玄学的原主会在后来被提及也还是负面的居多,尽管大家都知道了那杜力是个汉奸了,可最终他们俩也没被平反过来,这就很气人了。 所以,要不要先下手为强? 宝宁趁着空场休息的时候, 丢给茶水几个大钱,转身往后台走去。 因着宝宁长得实在是好,再加上他给赵大帅家改了祖坟之后赵大帅就坐上了大帅的位置稳稳噹噹,故而奉天城里虽然不是说人人都认识他,但是大都家里有点儿本事的,都被迫认识了他。 不管别的,就原主这张脸,就算没有男的看上,女的看上也是正常的,不管因为赵大帅在这方面还是挺直的,再加上他又得了原主的帮助,故而也说在东北地界原主就是他罩着的,所以也就没有谁敢往宝宁跟前儿靠。 现在宝宁也算是奉天地界儿的名人了,所以他往后台走,也没什么人拦着,甚至还有年纪小的学徒专门跑过来给他引路的。 「胡二爷,您这可是稀客!」小学徒在戏园子里打杂,端茶送水的,平日里都是做惯了的,「您里面儿请,是要找谁吗?」 宝宁点点头:「是,看你们这儿不错,刚才满老闆唱得真的是好,我就来见见满老闆。」 因着原主是个玄学大师,是仙门口的,这在这边要是找谁要见谁,大都会被认为是谁身上摊上事儿了,所以对他的态度跟对那些「捧角儿」的态度是完全不同的。 这小徒弟脸上颜色一便,马上打起了精神,满脸带笑又有点担忧地问:「胡二爷,满老闆就在后台,现在该是在卸妆了,我带您去,这个……您瞧着,是不是要到院子里坐下,我这边先掂对着,您等个一盏茶的工夫,满老闆就来了……」 宝宁觉得挺满意的,这小学徒十分有眼色的意思,这时节天气不热但也不冷,正适合在院子里坐下赏落花,就是天色晚了,也可以赏月嘛! 小徒弟又拉了一个小徒弟,叫他把宝宁带到院子里坐下上茶,自己转身就去找满山红。 宝宁跟着这个小徒弟去后院的石桌旁边坐下,那小徒弟就去给他倒茶,又上了茶点,虽然这些茶点跟前面上到每张桌子上的茶点没啥差别,但是后院单独上的,盘子瞧着都要好看一点儿。 宝宁就坐在院子里慢慢喝着茶,倒是没碰茶点。 过了一会儿,果然,之前的小徒弟带了满山红过来了。满山红这个人卸了妆之后长得也是好看的,只不过不是那种清瘦的俊俏,反而有点儿圆润的感觉,也就多亏了这份圆润,上了妆容之后,那勒头上去,就把太阳穴两边给掉了起来,那眼睛也跟着掉了起来,再画上眼线红粉,看起来就俏丽得多了,加上两边贴着的发片,人更显得俊美,若是太过清瘦,脸蛋儿上没有肉,那在台上做什么表情都看不清,才是憾事。 而且,满山红的五官偏向柔和,即便是第一眼觉得不符合未来对于演员偶像的审美,但是仔细看来,却觉得这样的长相正是更适合做朋友,看着和蔼可亲的样子,没有威胁也没有攻击力。 不过宝宁清楚,戏班子里的人,就算是旦角也不是白给的,那从小练就的童子功,真的上手打起来,若没有木仓没有帮手,一对一的普通人就说能强了戏班子里的台柱子那就是痴人说梦。 当然,有权有势另说。 第142页 只是看完了原主的记忆之后,宝宁对此有感而发罢了。 真的打起来,这满山红被抓去岛国之后,还真的让岛国一个喜欢男人的军官看上了,结果那军官是真动心的,说是要跟满山红单挑,赢了就要带走满山红,谁知真动起手来,他竟然不是满山红的对手。 所以宝宁也就觉得后来说那些旦角儿,尤其是干旦,一个个儿的给整的哟,跟花楼娘子一样娇弱之类的,确实有意思透了——许就是未来的人对所谓命运不由自己的戏子的幻想吧,却彻底忘了,人家都是童子功练起来的,打小儿学的就是唱念做打,换成普通人在太阳底下正面踢腿踢到鼻尖处且一面踢五百下试试,早就趴下撂挑子了,就这一双腿,真下了勐力气不管不顾的话,踢死个壮汉也不是问题,不就是因为唱戏的下九流,不敢嘛! 这也大约就是满山红后来红了才要天天吃的缘故,把身上消耗的拿嘴上补回来。 这满山红走过来见宝宁的时候也是一路观察着的。 对于原主,他当然也是有所耳闻,不能说如雷贯耳,但却的的确确听闻了不少新鲜的事儿。 这梨园行当虽然是下九流,可是无论是开戏还是封箱,人家都有讲究,且讲究得很,所以对于玄学一派也有应有的尊重。满山红是尊重这些仙门的,不过令他更加惊讶的则是这位胡二爷真的是长得太过亮眼了。 学戏的小孩打小儿就要挑选长得好看的,满山红也是,家里穷,把他卖了出去,因着是个男孩,年纪又略大,不适合给人家做儿子了,就贱卖给了戏班,戏班班主也是挑的,只挑了好看的男孩儿,这满山红小时候就好看,故而给挑走了,但是当年一同给挑走的男孩以及这些年来挑来挑去买进来的漂亮男孩里,到底是没有一个有眼前这胡二爷的十分之一的美貌的。 可以说,这种妖孽脸,它就不该在乱世出现,就算是在盛世出现,那也该是个杨玉环——好在,这是个男的,也不是所有的达官贵人都喜欢男人。 满山红走到宝宁身边,拱手:「胡二爷大驾光临,真是稀客稀客,满山红有礼了。」 宝宁站起来还礼:「满老闆客气。」 二人重新落座,小学徒们又过来忙活,重新添了茶水茶点。 茶水上来,宝宁也没让满山红动手,先拎起了茶壶,给满山红倒了半杯,又给自己倒了半杯。 「胡二爷客气了。」满山红这下子就有点心惊了。 宝宁笑了:「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就是看见满老闆这齣戏看得出神,就想来见见满老闆,也想听满老闆聊聊戏,这戏嘛,我是不懂的,满老闆您尽管说。」 宝宁把话说得好听,对面的满山红也不好意思说不好听的话,只是略略浅谈了一点,尤其是针对这齣《双救主》,说了下本子其实是无意间得来的,也并不是什么流传广泛的大戏,这改了又改才能登台之类。 总的说来,满山红到底觉得这齣戏还是不错的。 「当下里不是讲究女子解放嘛。」满山红还算得意,「这正旦凤贞就是女子解放的一员啊,她能冲破父亲的阻力去寻找爱情,这不就是女子解放了嘛!」 还有这么一说的? 宝宁觉得这时候的人可能太过包容了些,也有可能是因为正在过渡期所以又还是平衡不了所谓的女子解放的关系,故而,家里有妻的男人还是要追求个爱情,那被追求的真爱也真的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事儿……也是令人头疼不已。 于是,宝宁略微平缓了下心情,问道:「那为什么她作为一个女人,不能同男人一样拥有单独的自己的完整的爱情,非要与公主分一个男人且要做妾呢?」 「这不就是为爱牺牲吗!?」满山红还是接受过新思想的,就是不知道接受的是几手的。 宝宁倒是不惯他:「要说为爱牺牲,那为什么李高兆不肯为爱牺牲,捨弃不是他亲自考来的状元,去跟真爱一起男耕女织做平民呢?甚至于说,真爱如此伟大,为什么他不肯被砍头呢,这事情都已经闹大了,便是死了也心甘情愿不是?」 满山红顿时被这话气得满脸通红,想要发作,却又听宝宁说道:「若是妇女解放,那妇女就该有男人一样的权利,男人有妻子,妇女有丈夫,那男人有妾,妇女要不要有面首?这正旦凤贞已经是一个才华横溢的女人了,她若不是因为当时的朝廷是男人的朝廷,那就可以大展拳脚,做一番事业,那么她何苦来安心做妾?」 宝宁站起来,走向满山红:「虽然爱情高于一切的说法很多人会认同,但那真的是那些人的心声吗?在一个饱读诗书的女人心里,爱情真的高于一切?」 满山红想要反驳,却又无从反驳。 其实大家都知道,那些规训女人的典籍,大都是给别人家女孩子们看的,自己家的熬成了老太太的,谁还会在乎那个往自己身上套呢? 宝宁又笑了:「这现在觉得是凤贞冲破她父亲的阻挠算是冲破了父权了,可是最终还是成了个后宅妇人,还不得跟青梅竹马过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后宅妇人,何必呢,且要我说,这公主也是个良善人,她又何必插到那人家有情有义的一双人中间去,这不是让真正的『公主』更觉得不顺心了?」 说到底,还是看戏的人的问题。 若是从男人角度出发,这一齣戏里,那男主李高兆根本就没出来过几次,只在最一开始跟最后出来过,开始出来就被抓进了牢房,最后出来跟两个媳妇拜堂,中间根本就没有讲过他什么事儿,所以说,就算是带入,观众也只是带入觉得这人命好得很,却只会欣赏那正旦凤贞的果敢与聪慧。 第143页 所以说,宝宁的的确确是说服了满山红。 二人当下就着这原来的戏本子跟现在的故事脉络一顿梳理,越梳理,宝宁就越觉得眼熟,越觉得眼熟就越觉得要改,不过改戏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故而,接下来的几天,宝宁都往满山红这里跑。 这边两个人研究这齣戏呢,那边被赶出来的杜力原本应该是被赶出来没多久又孤苦伶仃的唱道情,唱的时候给满山红碰见,觉得唱词儿挺好的,就暂时留下了杜力,给他吃喝,让他帮忙改戏。 可是现在宝宁来了,那杜力哪里有机会再唱道情引起满山红的注意? 虽不能引起注意,但道情,还是要唱的。 所谓道情,各地有不同,说是唱道情,也不是单单唱,也有夹杂了点说词儿,不过还是以唱为主,一般是有手里拿着牙板的,再带个筒子顺带着拿着两个简板儿的,小板子一敲,那就开始有声响了,那身无分文的人就找个地方一开始打板儿,就唱起来了,说起来,比讨饭要稍微强点儿,但也强不到哪里去。 这现在杜力就是如此,找了个空地,开始唱了起来。 杜力这一日唱的也不是老词儿,他这是从系统里学来的,是个新鲜事儿。 「简板儿一打就说新闻,新闻这一说就开洋荤,今日里我要唱个新鲜事儿,诸位捧我钱几文——」杜力这就算是开唱了,他这一唱,唱的就真的是个洋玩意儿,新鲜事儿——要不然也不能给满山红捡走回去写戏文不是? 要说这杜力也是有意思,他没有选别的事儿来唱,专门来选了《进化论》来唱,一字一句都是在笑话外国人的意思,听得周围围观的人都跟着笑哈哈的,仿佛是真的听懂了他唱的是什么。 当然,真相是杜力自己都不懂。 他只是根据系统给出来的新闻事件,自己编了几句词来唱罢了。 加油添醋的,还有不少嘲笑洋大人的话,听得这路上有辫子的没辫子的都围拢过来大笑。 「说来,那西洋有个达尔文,他不信天地不信神,烧香拜佛从不做,对那洋庙也从不把脚抻!」杜力敲了敲板子,继续唱,「这猿猴类别也几下分,齐天大圣还斗上天门,那西洋老达瞧得好,又觉得其中有学问!这动物成精要化人,那人又是谁来化身?西洋这个达尔文,辗转反侧就睡不沉,若是天下无神仙,那必然是猴化成人!且瞧咱中华的美猴王,再看那猴王好似人,两条腿也能走在地,一双手也是五指分,又有后妃又有臣,又有太子又有亲,再多看那猴儿脸,小猴儿生出就像个小人儿,那西洋人的达尔文,便把这话写作了新闻,谁料西洋的和尚大,一纸诉状就把他告上了衙门!」唱到这里,他就住嘴不唱了,「若是要再听这新闻,大家就稍稍的给我个饭钱!」 他这唱得有趣,旁边听的人也觉得有趣,只不过都是穷人,能给个一文两文的,就算是不错的了。 至于这个新闻之后的什么事儿,其实杜力自己也不清楚,他自己也觉得那个叫达尔文的人有病,凭什么说人是猴子变的?至于这事儿到底发生在什么时候,是不是真正的一个事儿,其实他根本就不在乎也不在意。 事实上,这事儿也不是达尔文的事儿,不过,这个时候,又是在大街上听的道情的这些人,谁在乎呢。 宝宁坐在黄包车上路过的时候听到了一耳朵,只觉得奇怪。 他记得的是,在他那个世界里,这《进化论》都出来几十年了,这个案子也是别人跟别人的案子,毕竟,达尔文这个人,此时此刻应该已经去世也几十年了。 这个时候,宝宁就想起来网络的好处了。 就是没有网络,给他一张报纸也行啊……虽然有报纸,却没有刊登相关的国际新闻,就是要刊登,也要晚个好几天。 这,就是现在。 这个时代的生活。 作者有话要说:  双救主这个戏是真的有,内容也挺糟粕的,后来改成不糟粕了,不过不是京剧里的 猿猴诉讼案也是真的有 晚一点还有一章,也是真的有 第83章 乱世大家(5) 也难怪满山红会把杜力也一样捡回去。 宝宁心里暗自哂笑。 这个人的才华虽然没有多少, 但是说出来的这些东西到底是新鲜的,也不管是怎么拼怎么凑的,人家就是拼凑出来了一堆吸引眼球的东西。 黄包车一路在奉天城里飞奔,宝宁转眼工夫就到了家里。 他现在不动杜力不是因为不能动也不是因为不好动, 而是因为杜力身上的系统跟光环还不一样, 他不敢保证这玩意会不会跑出去,他也没有什么一定能抓住系统的手段, 所以, 就要徐徐图之。 那么第一件事就跟杜力做得一样。 杜力既然从系统那里得到了消息就能写成自己的唱词贩卖, 之后又辗转偷了别人的文章去卖好, 那就先走了他的路而且还要横着走,走得宽, 让他无路可走。 所以宝宁很快回到家里就把这齣戏《双救主》给改了——他仔细研究了一下,大约是两个世界有交叉也有分离,所以这一齣戏在这个时候就给挖了出来还改成了京戏, 而在他那个世界里, 其实是都快解放了才挖出来改了的, 改完之后大获成功。 宝宁也没说自己占着先人的便宜, 虽然他记不住那改编的人姓甚名谁了,却还是决定在上面署名上标註上是得到了不肯具名的人士的帮助, 且是对方提出的修改意见云云。 第144页 虽不记得, 却不能忘。 宝宁把故事改得与他原本世界的故事还是有点差别的, 早期也是青梅竹马,男方家里没落了,女方家里不认婚约,女方父亲有权有势,把男方李高兆给直接投入监牢, 也没有案子没有卷宗,只是把人如此关着,免得绕了这老父亲跟继母给女孩找的新婚姻,那新找的女婿是国舅爷家的公子,大家欢喜。 但女孩凤贞不肯屈从父亲,也瞧不上那国舅家的公子纨绔,便千里迢迢上京城,女扮男装考科举成了状元公,谁知道当日就被指婚给了公主做驸马,幸而公主觉得要见个面再说,便说要准备准备三日后成婚。 公主天真烂漫,亲自去见凤贞,得知这凤贞这女状元的内情,又见自己驸马是女人,不由得有些担忧,但又佩服凤贞,于是当下与凤贞认作姐妹,又愁自己出生到现在不得见人间疾苦,不由得对民间生活心生好奇,听闻凤贞讲述民间生活如何如何,又听凤贞自述说自己也只是从书中所得,并不曾亲眼所见,于是又想要见见民间的真实情况。 凤贞便答应若是能此番逃出生天便陪着公主去看民间实情。 第二日公主与凤贞一唱一和,劝皇帝不要杀死女儿的结拜姐妹,又说了许多好话,吹得皇帝飘飘然起来,皇帝一拍脑门,竟然要凤贞又做女儿又做状元,让她顶了公主的封号,再另想封号给真正的公主,至于说招驸马的事情则就省了,说是把状元招到宫中去也只是说皇帝看那状元眼熟,招近一看是公主才要让把她带进去罢了,并非招驸马。 这般之后,也就没有所谓的驸马不驸马一说,只有两个公主,拿了皇帝给的令牌,要到民间惩奸除恶,最后真公主调笑道,说姐姐要去牢狱里救姐夫去了,便完结了。 与宝宁之前的平行世界里还是有差别的。 但脉络也差不多。 不过这也一改,按照封建思想是有些过格的,但按照新思想的话,又是令人欣喜的,尤其是这里一开始便是封建家长制度下的控制子女,之后是子女反抗,最后最大的家长竟然开明了起来,让女儿们去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这就又满足了一部分自诩开明的封建人士的自我标榜的心理。 基本上可以说这样一改,几乎是讨好了所有人。 宝宁拿着这改好的戏本子送去给了满山红,满山红也翻看了几遍,越看越入迷,最后又开始唱了起来。 这边满山红唱得忘我,那边宝宁已经开始计划下一齣戏了。 这戏曲嘛,总是更好传唱的,说白了,比文章都容易吸引人,而文章……这到底不是所有人能都看懂的年代,还不如戏曲更有民众基础,当然,文章也不能丢,不但不能丢,还要一样的发展起来。 第一篇文章,宝宁就针对了新改的双救主写了一篇非常犀利的评论,对比了这齣戏的前后改动,并且明确地指出凤贞这样的女人本来就不会认同给一个学问与自己相同甚至不如自己的男人做妾这件事,最重要的是,两个人之前是山盟海誓过的,之后男人若是接受了公主,来个娥皇女英,享受齐人之福,这种事情完完全全就是在自相矛盾! 之后话锋一转,开始夸满山红,因为演了几场之后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才开始修改,现在新编的这齣名叫《双姝就》就要正常得多,双姝是指的公主与凤贞姐妹俩,就,则是功成名就的就,也是就位的就,更是救人的救,这一双女儿能给当皇帝的父亲分忧也能自己追求自己的幸福,这才是新时代的女性思想云云。 因为自己做过女人也接触过女人,所以这一次,宝宁给自己的笔名取的是「山鬼」,所谓山鬼,是巫女假做被山中精灵附体,为山鬼,也是特指的某个不能与人相爱的巫女偏偏要与爱人相会,这就是宝宁先给自己安排的女忄生马甲了。 转头,他又用另一个笔名「悦乐」写了些小小的短篇小说,也借用了赵大帅的一点势力,非要当地的报纸多多发表。 赵大帅是个粗人,就算粗中有细但总归还是个粗人,而且是个讲理的粗人,即使他老婆娶了五六个,但也不是每一个都让他放在家里非打即骂之类的,可以说,这些老婆就算是背后没有娘家撑腰,自己也能给自己撑腰,甚至三老婆自己就是个土匪头子出身,所以真的要说他瞧不起女人也不是,但要说他能给女人多大的自由也不是,真的就是个社达先锋罢了。 故而,他才不在乎什么女忄生解放不解放呢。 有本事的女人,他喜欢;没本事的女人,他也喜欢。 所以说,宝宁这边改戏,满山红那边演改了的戏,他只觉得快活,才没有觉得自己被打了脸,甚至还自我带入到了皇帝的身上,觉得自己若是遇到了这般能耐的女人,年纪与自己女儿相当的,也不好意思收房,就收成义女,帮他打江山岂不是正好? 所以说,有能耐的人,无论是有没有学问,无论是男是女,总是会把自己往有能耐的位置上带入,才不会去想什么哎呀让什么什么人出头了我可怎么办这样的事情——有什么可想的呢,有本事的人,就不会想到我可怎么办这么个憋屈的事儿! 即使他粗俗粗鄙甚至有时候下流,但也不会去真的做出下作的事情。 而没本事的人,读了一万本书也是白读。 正如杜力,有了系统那么大的金手指,结果呢,也没能有出息,做的最大的事儿就是把原主跟满山红两个人抓到岛国,结果自己最后还被翻出来了做的事儿有多丑恶。 第145页 关于玄学,虽然不信,但人家玄学大师既然想要做好事了,那就是好同志,杜力却是把人绑到岛国去让玄学大师帮助岛国人,这就很微妙了。 再加上他写的那些文章,基本断定是特务。 所以说,这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杜力跟系统,也是真的想得太美长得太丑了。 不过此时还没有发生这些,这只是宝宁没来的时候该走的路线,基本上在宝宁看来,这些得到金手指的人,如果说不盯着美人,又或者说不掂对着要开后宫又要享受超出正常人的享受的话,其实大都是应该可以有所作为的,而他们最后却总会被自己作死,真的是自作孽不可活了。 宝宁写的小说也简单。 先写的就是杜力的事情了,不过改成了男女方便阅读——这讲的就是江南名门之后杜有田被人救了不知道感谢还自持身份,觉得自己是个名门出身,还上过学读过书,瞧不上人家也会读书写字的姑娘,但却是瞧上了姑娘的美貌,于是就提出要娶姑娘过门,只要姑娘拿了全家陪嫁给他,他就一定允诺她做大,姑娘当然不同意,且这姑娘颇有家私,自己经营了好几间大作坊,救杜有田这事儿不过是随手为之,却不想杜有田却因为姑娘不肯嫁给他又赶走了他心生恶念,便想出了败坏姑娘名声的方法,又因为他会读书,诓骗了不少人帮他,真的就一群人要把姑娘架在火上烤一般,上门又是要抢夺财产又是要把姑娘浸猪笼——这故事就写到了这里,再往下,就没了。 故事简单,但是内容触目惊心。 虽然事情经常发生,可是写出来就让人恐惧了。 宝宁把这故事写到一半就要发表,报社那边是真的不得不发,本以为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小说,可谁知道发表之后报社竟然收到了不少来信,说自己家乡真的发生过这种事情,说得声泪俱下的,给报社主编倒是闹得有点不好意思,原本是厌恶宝宁利用人脉硬要发表文章的,现在却有点催更的意思了。 宝宁倒是对主编的态度没什么意见:「我也清楚,之前非要发表这文章,于先生一定觉得我是走关系,走后门,文章定然不得人意。」 于主编连忙赔笑:「哪里哪里!」 宝宁说:「只不过是着急是真的,真的是着急啊!这后续的文章我也写完了,这就给于先生拿去,而且,我虽然是仙门堂口的,见到的遇到的都要更多一些,所以,于先生也不必担心别的,我写的文章里有的那必然真实发生过。」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出马的,他改码字了! 第84章 乱世大家(6) 虽然宝宁这话说得有些大, 至少在于主编的耳朵里听来有些大,但是宝宁背靠着赵大帅,人又写得出文章来,还能改戏, 戏改得也好, 这于主编对他倒也没有什么别的意见,即使觉得这话说得大了也跟主编没有关系, 即使有关系, 那也不是主编想要去管的关系。 那既然不是主编想要去管的事情, 宝宁写的东西也就放飞自我了一些。他当然也不至于放飞到彻底忘我的地步, 但显然也让大家觉得不太爽了,而不太爽的人肯定也不是那些本来就不遵守封建道德的人, 反而是那些太遵守封建道德的人。 这个年代,什么思想的人都会出来彼此大撕特撕,只要撕得酣畅淋漓那就是使劲地撕, 所以宝宁也没惯着谁, 大家一起上手, 撕得好极了, 撕得越来越响了。 要说为什么选择女性角度来写文章改戏文,那就要说明这年头要出头简单, 但也很难, 思来想去, 还是越突兀越能凸显冲突,也就越能出头,而男女问题自从新思潮一进入就成了最重要的掐点,毕竟,是个人, 他就难免私心,平日里怎么喊口号,怎么觉得应该走新道路,到了碰到自己利益了,就很难做到公平,且几千年来就这样过的,也就觉得该这样过才对了,唯独觉得女人也承担了部分「生活压力」这件事,是好事罢了。 这属于是人类的劣根性,真的是与什么思想都无关的,非要找个高大上的旗帜出来反驳又或者佐证其实都是自觉心虚罢了。 宝宁就这样洋洋洒洒的写了一堆,又掀起了轩然大波。 宝宁就因为观点激进,被无数人认为是西学而归的女人,又有无数老道学在报纸上攻击这个莫须有的「她」起来,这个笔名为「悦乐」的马甲,也就被认定是了女人。 之后,宝宁又用男人的身份,用了个叫做「鬼巫」的笔名,写了一些杂文,与悦乐不同,悦乐是先写小说又在小说下面发表自己的评论,之后再怒怼那些来信里的道学,而鬼巫就比「她」要直白得多,直接怒怼假道学,除了男女之外,鬼巫什么都怼,怼得昏天黑地,怼得风起云涌。 当然,鬼巫也会写小说,只不过写的又是另一番新说。 鬼巫写的不是男女相关的东西,反而是写的那些社会上的那些特别令人厌恶的人事物。 在宝宁看来,这世上的人再骂也骂不过周树人的,所以他根本就不想着超越这位先生,只想着跟着先生身后捡漏吃,而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这个世界里竟然没有周先生! 他掂对着想了想,大约是他过来的这个时候,先生年纪还小的缘故。 于是,就在堵死了杜力的道路的时候,宝宁倒是把自己的两个马甲经营得风生水起,至于跟满山红一起改戏改的,倒是不用马甲,用他自己的真实身份,一边是玄学大师,一边又被炒作成了戏曲大师了,这小日子过得倒是快乐得很。 第146页 不过宝宁这边的炒作并没有阻挡得了杜力的炒作,杜力还是抄袭了很多人的文章,发表了出来。 但是杜力本质上就是一个封建脑袋,要这样的一个脑袋真的去抄袭那些激进的有些实际内容的东西也确实是难为他了,因为那与他的想法实在不符,他会抄,却只是抄袭一些贴边儿的,暂时在他看来是无关痛痒的东西,而不是真的能够引起各个阶层的人共鸣的东西。 所以,这第一步,杜力走得就有点艰难。 虽然杜力的文章抄袭得相当不错,可是有更激进的做对比,即使文笔略差,却在思想上碾压了他。 不过总有人欣赏杜力。 杜力也还是凭着这份欣赏,又硬生生的被人从东北接了出去,直接回到了上海。 回到伤害的杜力终于开始发展自己的人际关系了。这回,杜力是不再觉得自己真的是无所不能,是个人就喜欢自己了,但是他还是对自己的失败耿耿于怀,而他能够攀扯上的最大的关系,却还是岛国的,因而,这个杜力竟然没有丝毫犹豫的又跟岛国那边的人联繫上了。 宝宁这边虽然不知道杜力都做了什么也不知道他现在联络到了谁不谁的,但是他也是做好了百分百准备的,尤其是满山红现在跟他算是队友了,队友嘛,两个人之间联繫就多了些,联繫一多,就自然的会有一些约好了去哪里「游玩」的意思,于是,两个月后,满山红去北平演出,宝宁作为他的编剧朋友,也跟着一起坐上了南下的火车。 这年代的火车比春运的硬座车厢好一些,毕竟不是谁都有钱坐火车的,但是又不如高铁的硬座让人舒服,毕竟这年头还没有那么高级的火车,绿皮的铁轨都比未来常见的窄上一段呢。 不过好在,这个年代有包厢。 对于有钱的人来说,坐火车,不坐包厢就对不起自己。而宝宁有钱,他的钱来自于原主,原主的钱来自于原主的亲爹那位狐仙大爷在山里多年来的搜寻藏匿,至于说满山红坐火车也当然是包厢,他是有的是人给他花这个钱,至于说戏班子里的其他人,那就只有雇几辆马车了,连汽车都雇不起的,班主自己也得跟着马车走。但好在他们是戏班子,就是土匪都不带劫他们的,知道都是辛苦人赚辛苦钱,也知道有钱的戏子是肯定不会跟着一起坐这个破马车的,所以这些人倒也是安全,只是要比满山红自己带的人到的晚罢了。 满山红带的人也不多,若是他成婚了,自然是带自己家里人的,而他现在没有成婚,带的也就是伺候他的人,也是他的徒弟。 这伺候人的徒弟是有讲究的。 要选徒弟不能选太机灵的也不能选太没有眼力见儿的,太机灵的迟早吃师父,没有眼力见儿的用不顺手,再加上帮忙看妆奁的守着行头的,这都是要精神头的,所以说,选一个好徒弟,真的是太难了。 满山红带的两个徒弟,一个算是真的徒弟,他认真教,这孩子就认真学,只不过这个孩子年纪小了些;另一个条件是真不行,但是也好戏,满山红收了他做徒弟却不是为了让他演戏,而是让他做戏,也就是说这个大徒弟以后也是走这行当的,却不能登台唱戏,可却可以管着戏班子里的大小事务,机灵又懂事。 宝宁知道,这俩徒弟,在原来的世界线里,小的跟着满山红一起到了岛国,最后死在了岛国,临死还不断的给满山红写翻身的材料;大的更惨一些,他倒是逃出去了,却也一直在追杀杜力,最后杜力被翻出了旧帐也是因为他在领导面前以命相逼的缘故,这都拿命来赌一个可能了,不给个机会就太不像话了,结果一个机会就算是把杜力给整玩完了。 可惜的是,满山红人也早死了。 不过满山红倒是可以平反,但原主不行啊,原主算封建迷信。 说起来就是好气。 宝宁决定给原主好好转型,不过他却也还是按照原主的想法做了之前该做的那些事——把关外的龙脉断掉,转而把龙脉转出来的一眼泉水一把黑土带在身上,什么时候找到了最合适的那个人就在他家祖坟摆上龙门阵,让鲤鱼一跃而过造了新的龙脉,只造一代龙脉就足够了! 宝宁的行李箱里,就是那一眼泉水一把土。别的就无所谓了,他的魔法已经学得差不多了,该带的东西,他全都随身携带,只不过不需要都塞到行李箱里罢了,只要一个小小的衣服兜,什么都能装得下。 而且宝宁也没法带什么人伺候自己。 因为原主自己就没有人伺候他。 原主不需要别人伺候自己是因为他随时随地可能会接触到有点儿不那么平凡的世界,但总的说来,他还是在凡人的世界里,还不至于飞天入地,不然也不会被杜力这个汉奸外带岛国人整得那么惨。 说到底,这就是个悲伤的故事。 宝宁嘆了口气,坐到座位上,眼睛看着飞速倒退的窗外景色。 他缩在的时空中,这些景色已经被规规矩矩的一排排的道边防护树木又或者是电线桿子代替了,当然也有那一排排的高楼以及一排排的平房,一切都是那么的规矩整洁,干干净净又清清爽爽。 而现在,这道旁的东西甚至可能是你想不到的立陡石崖,也有可能是你看得惊心动魄的危房破房,还有可能是你看着就心酸的穷苦百姓,甚至有可能是在路边捡着那些被火车压平的铁皮的光脚光屁股的小孩……看得你甚至想要跑过去把那孩子抱开,却见那孩子哧熘一下就不见了踪影,竟然是跑得飞快。 第147页 宝宁把火车的窗户打开了一点,让风吹进来换换气。 「这东西倒是快得很,三两天就到北平了。」满山红说道。 「迟早有一天,半天不到就能到。」宝宁说。 满山红一愣,旋即笑了,重重地说到:「对,迟早有一天,我们的火车,能半天不到就从奉天到北平。」 宝宁听他说得这样豪言壮语,不由得也笑了。 他见过的世界,确实是的,而且比其他的任何地方的火车都要快。 「不只是火车,飞机也是,迟早有一天,这些列强都要滚出去。」宝宁没有压下声音,他知道,这样的一天其实并不久远。 就在此时,敲门声响起。 二人对视一眼,满山红的那个年纪大点儿的徒弟马上就跑到门边去对着旁边的窗口看了看,回头,说:「师父,胡先生,外面是个学生模样的人!」 第85章 乱世大家(7) 大徒弟还是打开了门, 那学生模样的人闪身进了包厢,眼睛里满是崇拜,表情满是激动,他手里拿着一本捲起来的书, 口袋上插着一支钢笔, 一双手在发抖,脸涨的通红。 这个人走进来, 有些同手同脚的磕绊, 嘴也有点张不开的意思, 激动的模样溢于言表。 然后, 他终于算是找到自己的声音了,激动地叫了一声:「先生!你们说的我听到了!你们说得对!这是我辈之责, 是我辈为之奋斗的目标!」他越说越顺也越激动,「然而在此民族危亡之际,我辈青年学生, 已经尽了全力去与军阀争辩, 去□□去吶喊, 但现在却还是有心无力!两位先生的话却在这时候让我神清气爽, 耳目暂明,我知道了, 我明白了, 我懂得了!我找到了目标, 我有了希望!两位先生,我是北平师范的新生,正要坐车去报导,您二位呢?我可以跟随你们,在这一路上聆听你们的教诲吗?」 这个要去北平师范报导的男生话音还没落地, 就见两个同样是学生模样的年轻人也跑了进来,其中一个女孩子气哼哼的过来推了这男生一把,不满地说:「你怎么能够背着我们偷偷来与先生说话呢,杜安南,你可真是太狡猾了!」说着,她就自顾自地坐了下来。 女孩身上自带的是那种被人追捧的气质,她也的确长得好看,但也就是普普通通的好看,还不至于好看到让人觉得她足以倾倒天下,但是她的那种骄傲非常的强,强到让宝宁觉得这女孩可能就是全国第一美女的意思了。 当然宝宁知道这不可能。 这女孩大概就是那种家里很宠爱,然后得到了家庭的支持所以能出去读书的那些洋学生,这样的女学生,只要长得不是太丑,那基本上就都是男人的追逐对象,不管这个男人的思想到底是老是少是新是旧,能划拉到一个女学生,那就是大大的颜面,而这个时代的女学生,也是越开朗越大方越好,倒是让不少内向的女孩子们感受到了「世界的恶意」了。 说起来,这个年代里,不仅仅是那些被放到家里的「太太」们被迫要给女学生让位,还有的就是那些本来内向的未婚妻们也要给那些女学生让位,毕竟,女学生是真爱,她们却是封建余毒。 即使,她们也是学过新学洋学的。 所以说,很多时候,藉口就只是藉口,并不是什么让人开心的藉口。 宝宁倒是对眼前这个活泼开朗的女学生没有什么意见,只要她不会这样没大没小的拍打自己就行——经过这么多的世界,他觉得自己应该算得上是个老年人了,一个老年人,对于年轻人这样毫无边界感的拍拍打打总是不喜欢的,不过拍也没拍到他身上,也就无所谓了,所以他只是往一边躲了躲,免得女孩碰到他。 跟着进来的另一个男学生这时候把手搭在了杜安南的肩膀上,笑道:「锦华,你跟安南可都是进步社的成员,在这里能有幸遇到这样两位有见识的先生,可真的是太幸运了!」 进步社,一个民间组织,其实也就是学生们小打小闹的一个组织,到底是不是真的真的是学生们建立的组织其实也难说明白,但是真的要说的话,的的确确是不少学生在其中,□□的学生有不少以加入进步社为荣,但是宝宁却对进步社抱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警惕。 大约是因为进步社这个名字取得太进步了吧。 宝宁知道不少这些所谓的非营利性组织都是吸纳那些年轻学生的,尤其是那些进步的年轻的……甚至可以说是激进的学生,但是大部分都不会把自己的名字取得那么激进,所以,宝宁对这个组织还是十分警惕的。他担心学生们被利用。 身处于这个时代,无论是谁,都会沉浸在这个时代之中,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 宝宁是主动沉入其中的。 他在原主的记忆中就已经知道了自己必须主动跳入这个时代的洪流里。 宝宁相信,任何一个正常的有良知的人都会做出这样的选择,这就是血脉里流淌着的天然的力量,这种力量不被时间地点以及当下的立场所左右,它就是根植在灵魂深处的。 火车上的三个学生倒是不见外,嘁嘁喳喳的,在宝宁的这个包厢里就一个劲儿的说话,他们甚至都没有询问包厢里的两位先生到底是什么人到底姓甚名谁是做什么的,只是在不断的跟他们谈论自己的想法自己的美梦。 杜安南说了一会儿自己的追求,见两位先生笑着不说话,也觉得自己话多了,羞涩地挠了挠头,随手从怀里掏出了两块银元来递给另一个名叫苏焕的男学生,让他去买些橘子之类的水果,最好有糕点,也要买一些来,大家好在车上边吃边聊。 第148页 眼看着这仨人是不打算走了,包厢里人又多,现在显得十分拥挤,宝宁也只能暗自嘆气,随手拿起报纸来读。 满山红当然也不是很欢迎这三个学生的,但是这三个人就不肯离开,当场赶人也不是他的行事风格,所以他也只好推说自己累了,让大徒弟先带着小徒弟到上铺上去睡,自己则硬撑着听那三个学生聊天。 叫苏焕的男学生出了包厢去买东西,另外一男一女两人天南海北的又说了一会儿,最后竟然就提到了最近满山红演的这齣新戏上来了。 这齣戏是真的新,不管是戏的唱词还是内容,还是表达的思想,都新得出奇。 「先生,你说,这世上的皇帝,真的会让自己的女儿做御史巡按的吗?」叫锦华的女学生又活泼了起来,「我看完那出戏就感觉浑身都是力气,我觉得自己的脸是热的眼睛是惹的就连心都热得喷火!」她激动的模样看起来特别的有活力,「我想要去跟他们说,我想要去跟所有人这样说,我想要回家对我家里的人吶喊,我想要告诉他们,我也能成为一个女状元!我也可能是那个公主,愿意倾听,愿意去帮助别人……我真的是太兴奋了!那不是一齣戏,那是一首壮烈的史诗!」 这些话说得实在是太好听了,好听到就连宝宁都觉得脸上发烫就更别说满山红了。 这尴尬的旅程在过了山海关之后才稍稍缓解。 毕竟这三个学生还真的只是学生,实在是没有必要对他们过多苛责,他们这样一直不肯走,大多也是因为少见有人思想进步得跟他们有共鸣的,毕竟此时的人,进步的有,激进的有,但更多的是封建余毒。 即便是在百年后,仍旧是封建余毒在很多地方占了上风呢,何况是这个年代呢? 宝宁无奈一笑,转头去看那激动的少女。 少女此刻已经沉浸在了自己的梦幻之中。她也许代入的是才华比仙的凤贞,又可能是觉得自己出身高贵仿若公主,一连串的想连篇让她此时竟然比万才要可人得多了。 当然,也正因为这三个学生不再是那自来熟的模样,宝宁竟然发现他们倒是还不错,虽然没有透露出那个进步社的情况,但到底还是就像正常的十几岁孩子那样,有点可爱,也自然的有着一点中二,且带着忧国忧民的情怀。 不过这又有什么不好呢? 「两位先生到北平是有安排住宿了吗?」苏焕比起另外两个同学就要更懂人情世故的样子。 满山红刚刚被一顿彩虹屁拍得舒服,也就给了些许的好脸色,回答:「有地方住的。」 宝宁忙接过话茬,说:「我年轻时候跟随家父到处游歷,可以说多大的城市多偏远的山里都有住的地方,这会子到北平也是,家里那边安排有宅子,虽然偏远了些,胜在安静,可以读书。」 宝宁这倒是没说瞎话。 原主的的确确在北平跟上海各有一套房子,不过房子不在闹市区,甚至距离市区也远着呢,倒是近荒郊,周围安静得很,适合原主拜月修行。 所谓拜月,真的是狐仙的修行法门。 原主因为是一半一半,就没想到要学个狐仙的狠辣果决的招法手段,只能学个风水阴阳治病救人,这大约也是原主不爽自己的缘故了。 他自己不爽自己,就不乐意回来给自己办事。 宝宁超级懂他,也就愿意帮他好好办事。 这火车上认识的三个学生虽说只是萍水相逢,可谁知道会不会结个善缘呢?所以宝宁还是留下了通信地址,便于这三个学生能与他交流,谈理想、谈目标、谈未来、谈前途,谈那些可谈的又或者是忌讳且想要倾诉的一切。 下了火车,宝宁当然还是主要要管满山红的,这车上这么长时间,大家都有点难受,即便是满山红会一身的功夫,也难免腰酸背痛。 「先到我那边去解解乏,等人都到了你再回去,岂不便利?」宝宁也难得地伸了伸胳膊腿,「真是不舒服啊,我那边有温泉,还是能解解乏的。」 第86章 乱世大家(8) 邀请满山红到家里好好休息了两天之后, 满山红所在的戏班就到了北平,他也自然的跟着搬了过去,只不过这台柱子的待遇的的确确是跟其他戏班成员不一样的,甚至班主也不行。 班主是占着赚钱的大头, 却也只是戏班赚的钱而已, 与名角儿的来钱道道其实还真的不算是一样的,名角台上一开腔, 那就可能是好几个小黄鱼大金镏子丢上台, 班主是不能拿这个的。 所以说, 满山红的的确确是最有钱的, 至少是他们戏班子里最有钱的,即使不能说家财万贯, 但要说挥霍一时也足够了。 宝宁还是保持着跟满山红的交流,每隔几天就跟他见个面,探讨一下戏文, 又或者要来几处新戏。 这时候写新戏就非常有趣了, 宝宁专门把他过去见过的演过的那些戏拿出来, 大刀阔斧的砍掉了某些「忠孝节义」到古人都受不了的情节, 然后加上了反叛以及积极的意思,这就差不多算是一齣好戏了。 虽然忠孝节义, 但是这个忠孝节义也看要对谁不是。 宝宁给满山红改的第二出戏就是一个非常老的片子改的, 这片子当年真的是风靡一时, 几乎算是一代人的记忆了,而原本这齣戏里的女主角是真的跪得好看的那种「忠孝节义」——她对自己的丈夫百分百忠诚,即使丈夫跟其他女人有暧昧,而她虽然拒绝了其他男人的示好却要被自己的丈夫怀疑然后在被怀疑的时候各种自证清白;她对自己的婆婆好到就算是民国的女人也觉得她好得过分,亲妈替她抱不平都不行, 再加上亲爹对她要求严格必须要孝顺婆婆,那婆婆怎么挑拨怎么无理都是要孝顺的;她贞洁无比,堪称圣女,面对流氓打不过人家就自残,真的把流氓给吓跑了的,结果男人还说是她自己发马叉虫;她捡了丈夫前女友丢弃的儿子各种养育,后来孩子生病了,她还不肯告诉这位前女友,但前女友却因为觉得这孩子是自己前男友「绿帽子」的证据,对她冷嘲热讽不给孩子治病,这女主就跪下求前女友……最噁心的是,她是知道真相的,知道这孩子是前女友跟自己丈夫的孩子! 第149页 就这么刺激的女主,但说起来,主线剧情如果改了这女主的忠孝节义到有点偏执的性格的话,故事就显得有趣了起来。 宝宁是不会让这齣戏看起来这么有病的。 他把剧情改成了另一番模样,毕竟主线剧情是女主无意间捲入了一个当地的□□交易事件,她各种求爷爷告奶奶的总算是从中脱身,而那些□□成员都被一网打尽,所以把那些跟家庭爱情孩子相关的东西都丢掉之后,这就是个单纯的女子自救自强的故事。 自强与自戕,就差了那么一点点啊。 宝宁把这个故事直接删掉了关于女主的那些莫名其妙的故事线,把这个故事放到了一个架空的朝代里去,让这个名叫芳华的女主成为没有战斗力却仍旧是一身豪情的女侠,凭着自己的才华机智搞掉了当地的地痞恶霸,救出被拐卖或者是硬性抓到青楼的妇女,然后她自己当然要有一段长长的陈情表白,最后也当然要被「铁拳」打死。 就这样的一个悲剧故事。 宝宁把这个故事先写出来,之后又改成戏文,再跟满山红两个人对对戏,删删改改的,也是忙活了好一段时间,这才完成。 故事投稿当然也是有地方送的,这年头稿费高,足以养活一家子,更不用说宝宁用原主的钱,本来也就用不完。 也就在这个时候,北平大学的校长,忽然来访。 北平大学的校长也是姓胡的,叫胡一难,可以说是困难的难,也能说是遭难的难,反正怎么叫他,他都应的。 这胡一难是个脑筋非常激进的人,在戏园子里被人请客听了那么一齣戏之后就念念不忘,后来又听说这故事早就在报纸上连载了,他也赶忙把报纸翻出来重新读了一遍又一遍。 倒也不是胡一难不读报纸,他就是对于报纸上那些情爱小说没兴趣,只想要看一些超越情爱的,但又有些懒惰在骨子里,不想翻找,所以只看眼熟的笔名连载的文章。 这个习惯其实不怎么好,但是胡一难平时事情太多了,他也实在是抽不出精力来淘文章,所以当有人跟他说他现在最喜欢的戏其实是有文章可看的,他真的就第一时间冲过去把文章看了。 看完了之后就开始按照笔名到处找文章,又连续看了这个名叫悦乐的看起来文笔颇为女性化的人写的所有文章,之后,心里对这个写文章的人是充满了敬佩。 不过,这个胡一难却不认为写文章的是个女人,倒也不是他瞧不起女人,为人矛盾,逻辑思维混乱,反而是因为他太懂这个世界的不正常了,这才觉得这个作者不该是女人。 也好在此时没有网络这个怪兽,胡一难不知道这样的文章在后世会被如何对待,也不知道自己这样的推测会被多少人开口闭口「不会吧不会吧」这样嘲讽,他会如此做想,只是因为这世上敢出头的女人已经被通缉的太多,而没有被通缉的,很大可能就是个女性主义者的男人。 所以胡一难就通过自己的人脉,终于找到了悦乐的住所,也发现这的确是个男人,但可比旁的男人要女性主义多了。 最起码,这个叫胡君限的男人,他长了一张被男女都深爱的脸。 胡一难是个轴到一定程度的人。 他就根本没敲门,反而是直接拿着自己的工作文件,就蹲人家门口等着,等到人回来了,他才凑上去。 「是悦乐先生?」胡一难蹲在宝宁家门口一下午,傍晚的时候才见有回来人,这远远瞧着就知道这个人长得这般好,就一定是能写出那些故事的悦乐了。 这世上就真的是有些人,天然的就对扒马甲这事儿特别敏锐,也天然的有一种灵感,就特别的会扒马甲。 胡一难就是这样的人。 与其说胡一难经过多少分析推理,不如说他就是天然的第六感强。 在胡一难这个有着强烈第六感的男人看来,他这样的,以及宝宁这样的,还有各式各样的男人,就因为具有女人特质,就天然该是女人的盟友。 与一些奇奇怪怪的理由比起来,他这样明显不大正确却又理由充分的女性主义者,反而是最有原则又最不会自己逻辑混乱的。 宝宁对这个人倒是没有什么看法,但是这个人就这样来找他,倒是让他觉得有点意思了。 「悦乐先生,在下胡一难,是北平大学的校长,」胡一难脸上的兴奋与光彩是真的挡都挡不住的,「在下是从报纸上看到了您的文章……不,不不不,不对,在下实在戏园子里看到了您的戏,对对对,这就对了,就是先看了您的戏!」他搓着手,脸上的神色羞赧了起来。 宝宁打量了他一番,笑了:「胡校长是贵客,进屋说吧。」 胡一难这才又找回来了点严肃,带着崇敬的模样,跟着宝宁进了院子。 宝宁此刻居住的地方虽然不靠在闹市区,但在后世也是贵到飞起的大别墅,且大院套的,里面自带温泉,若是留到后世,这么一套房子再要是拆迁了,估计一家子几代人也够过的了。 即便是放到这个时代,这房子也是非常值钱的。 胡一难跟着进了院子,这眼前看见的就全是「钱」了。 这院子够大,门口有放着石狮子,进了门,胡一难才觉刚才那门槛就足够高,他抬脚迈得就费劲吧啦的,再看院子里,东边地上有九个花盆,花盆却是坐的是一个石斧,这石斧是一整块石头雕刻而成的,倒是摆着挺好看的。 第150页 石斧旁边有个水盆儿,水盆儿里种着菱角莲蓬,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宝宁带着他走了一小段路才到了别墅楼里。 「嗨呀,失敬啊!」胡一难这一道上是真发现了,这悦乐是真有钱啊,还未必看得上他给提供的一个月二十块钱的教员工作。 但是,人总是要有梦想的,说不定就实现了呢? 胡一难说着话,又面露赧然,略尴尬地笑:「我本来是希望先生能成为我们的教员的,教书育人嘛,是要紧的,我们给的报酬也还好,养家餬口也是足够的,结果先生这般的人物,这样的环境,哪里是能让我这一次就能请得动的呢?」 胡一难说着,又高兴起来:「刘备请诸葛先生也要三顾茅庐呢,先生这样的高墙大院,我约莫着七次能请到,也是先生怜惜我了。」说着,又是一脸的崇拜。 宝宁都没来得及跟他说什么话,就由着他这自说自话的,也算得开心。 不过显然这个胡一难也发觉了自己就是一直一个人说话,对方根本没跟他搭话,一下子就住了口,两只手无措地放到身前,又搓了搓。 这时候就好说话了。 宝宁笑着给他上了杯茶,问:「胡校长与我说起来五百年前还不一定是一家呢,不必这样拘谨,我胡某人倒是好奇的是,胡校长怎么知道我是悦乐的?」 胡一难马上又打开了话匣子,跟宝宁一顿说。 一则,是直觉,二则,就是人脉。 可以说虽然悦乐写的是小说,但小说家是上流人物,而戏子相关可不行。 所以把悦乐与胡君限挂钩的人真的是少之又少。 而胡一难直觉顶哌哌,他觉得这俩就是一个人,那就好找这个人。 宝宁听他一说,不由得是真对这个校长心生敬佩,他是有法术有玄学的,这校长是真的凭着灵感硬撞啊! 厉害了不是。 第87章 乱世大家(9) 与胡一难校长的谈话进行得非常顺利。 应该说, 与这样的一个人谈话,谁都会很轻松的,就算是宝宁这个经歷了好几个世界的人也是一样,他跟这个胡校长谈话真的是太轻松了一些。 大约胡校长这样的人, 在与人交往的时候, 习惯于先用自己的灵感来揣测对方的意思,所以他交谈总是会让人如沐春风。 两个人谈了一些不太重要的问题, 之后又架不住这胡一难的纠缠, 宝宁还是跟他说了一点创作思路的。 「着啊!」胡一难一拍脑门, 眼睛都放出神采来, 「就是这样的!」他站起来来回的走,一双脚踩在地砖上, 发出嗒、嗒、嗒的声音,「就是这样的,先生, 先生的一席话让我茅塞顿开, 真的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我今天算是知道了!」他忽然哈哈大笑起来, 笑得有些癫狂,「我妹妹, 我妹妹就是这样的, 她被她的丈夫抛弃, 而两个人原来还是同学,当时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会是这样的情况——」 宝宁安安静静地听着胡一难对自己妹妹与前妹夫的分析。 胡一难的妹妹其实也是个洋学生,学业也好,人长得也不难看,家里也是开明……这样的一个姑娘, 结婚之后因为丈夫留洋了,回头没有两年,这个学业都没有完成的男人就觉得她配不得自己了。 胡一难的内心真的是充满了崩溃。 尤其是当他发现自己那个妹夫看上的那个新鲜的姑娘其实并不如自己妹妹的时候,尤其是当他发现那个曾经本来就是因为相爱才跟自己妹妹结婚的妹夫开口闭口就是跟自己妹妹是封建包办的时候……胡一难体内的女性主义就自然而然的膨胀到了极点。 这个时候的女性主义本质上带着的政治正确还是不足够的,也就是说还不够开放也不够彻底,时代的局限性是必然存在的,不过这也足够了。 宝宁也看得出来胡一难不单单只是有着强烈的共情能力以及第六感,说起来人的本质就是事情涉及到了自己而开始有觉醒意识的物种,这一点没什么好为此而抱怨的,只要能为人发声,那就基本算是个好人。 胡一难校长又与宝宁谈了一些社会形势等问题,也分析了各路军阀混战,最后还是把目光放到了现在的当政人物以及边远地区崛起的微弱的声音上了。 其他人,不过是军阀混战,军阀,大都没有一个支持的理论基础,这样的军阀,能做个将领也做不到顶尖儿,就更不用说能撑起一个政权了。 「真的要能用好这些军阀,也决计不能任由他们胡来的。」宝宁给了真经,就看这胡一难是偏着谁了,不过也有可能是他谁也不站,只是对这事儿有些想法,问问情况罢了。 不过胡一难还是又邀请了宝宁几次,请他去北平大学教书,尤其是在读到宝宁目前写的一篇文章的时候,这个想法就更强烈了,不断的给宝宁说教书的好处,说得宝宁还是有点心动的。 「就是来做客座教授也好啊,我们论课算帐不也是好事?」胡一难还是不肯死心,「而且,我们这里的图书馆还是开放的,可以多看看书啊。」 这倒是个好事。 宝宁虽然已经读过很多书了,但是读书总能让人有更多的思考,更何况这个年代的书,也的确有不少在后来消失了,他也可以读一读,看看到底有什么不同,还有很多国外的书籍,翻译过来的内容其实与后来翻译的是不同的,都是应该阅读的好东西。 第151页 但是宝宁也知道,自己还要去造个假龙脉,真的不适合在这里耽误时间,尤其是那个杜力,这个人已经又回到了上海,宝宁还是担心杜力是不是还会与岛国那边联繫,做了汉奸。 但是……客座教授也不是不可以。 于是,思考了很久,宝宁还是点了头:「那就只能去客座了,讲授什么,也是要与胡校长您再谈的,不过薪资问题倒也不急,我这边是不缺钱的。」 胡一难得了宝宁的话,高兴极了,又跟他约定好何时去北平大学详谈,这才离开。 ***************************************************************** 杜力此时又得到了回到伤害的机会。 他知道自己弟弟杜安南也是跟着自己被发配到了东北去的,但是也由于杜安南争气,自己考上了北平师范大学,也就无人再提说让杜安南盯着他的意思了,家里还给杜安南拿了不少的银元让他去读书。 杜力此时就觉得气不打一处来。 杜安南当然是他弟弟的字而不是本名,就像是杜力是他的本名而不是他的字这样,只是杜力觉得恨的是这个弟弟来东北是被要求找到他盯着他的,然而事实上则是这个弟弟自己考上了大学,却根本就没有找过他! 杜力的内心充满了恨意。 如果说杜安南到了东北就找到了他,那么他也就不会流落街头,家里给杜安南的钱里,怎么说也是有他的那份的,总不能杜家给他一百个银元就打发了不是? 所以说,他应该才是那个考上大学的人! 他当年没考上那是他失误了,现在的话,他肯定能考到最好的大学里去! 杜安南就是一个自私自利,想要害他的恶人。 杜力越想越觉得这个事儿一定是真的,他在那么冷的东北大街上要死要活的要饭吃,杜安南拿着家里给的银元吃喝玩乐考大学,这怎么看都是要害死他的意思,他们兄弟虽然都不是嫡子,家里大哥大姐才是大娘生的,他们都是小妇养的,但就算是小老婆生的也还是杜家的儿子啊!他跟大哥争不到,但是杜安南跟他却是可以争夺的。 杜力借着自己有系统,把自己的这些恨意越发的放大了。 他根本就不在乎真相是什么。更不在乎的,是他已经认定好的一切。 既然他都认定好了杜安南是要害他,那就一定是这样的,他根本就不去想别的。甚至,他还想要把杜家毁掉。 毁掉杜家,毁掉拒绝了他的胡君限,毁掉瞧不起他的满山红,这就是杜力的想法。 系统对自己这个宿主的恨意十分满意,它深深地吸了口恨意,笑嘻嘻地问:「怎么样,要不要再写点什么来攻击你恨的人啊?」 杜力露出了快乐的表情:「要啊,当然要啊,我看看有什么比较好改的,你给个推荐?」 系统推荐了几篇文章的开头:「如果要继续看的话,就要付费了哦,文豪先生,你选择用什么付费呢?」 杜力咬了咬牙:「我要用我亲爹的运气付费。」 反正,他也对自己不好,他越倒霉,自己岂不是越幸运? 系统很顺利地从血缘关系上收取了自己应得的费用:「欢迎惠顾,文豪先生,请您再接再厉。」 ***************************************************************** 在北平大学客座的宝宁终于感受到了大学的时光是多么的美妙——普通大学的时光真的是美妙而不能言说的。 他之前在原本的世界里上的大学是艺术类,虽然不能说有哪里不好,甚至要比别的大学更具有宽松而又包容的氛围,但这也说明了他还是跟普通大学的学生不一样。 基本可以说,对于普通大学的学生来说,享受一下半夜逃寝的经歷都可以说是必需而又有趣的,但是他们影视类大学的学生,逃就逃了,谁还没有上学时候就工作的经歷呢? 这是不一样的。 而他现在作为讲授女性主义以及写作关系的客座教授,在这个学校里虽然不是学生,却还是体会到了学生的快乐,尤其是给学生出考题的快乐。 这一天,他又在享受快乐。 「先生,这篇文章您看了没有!?」忽然,一个学生冲到了他的面前,还顺便把手里的一张报纸拍到了他眼前。 宝宁一看这个学生,倒是个熟人,就是那个苏焕,之前他虽然也见到过苏焕来听他的课,不过苏焕是个害羞的人,所以虽然认出了他来,却没有来跟他搭话,没想到这都过了半个学期了,苏焕才来跟他直接说话了,只不过说话的内容……宝宁低下头,看向那张报纸。 那是一张充满了讽刺与恶意的报纸。 至于作者名字,宝宁不去看也知道是谁——杜力,他的笔名就是他的字,在报纸上,这个叫杜力的男人用的是「杜安正」。 安正吗? 未必。 宝宁对这个人带着一种天然的厌恶。 「先生,您不知道,这个人是安南的兄弟,谁知道跟安南竟然差了这么多!」苏焕气得眼睛都红了,「他这些话说得是什么狗屁东西!我们难道还不知道满老闆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人吗,还不知道满老闆演的那些戏是什么内容的吗?」他气得暴躁起来,「从在东北那时候起,他就发表过一些文章了,就是那时候没有人在意也没有人在乎,谁知道他竟然能拿着那些狗屁不通的东西做敲门砖,竟然得到了江浙那边军阀的支持,也是不懂他们到底是看的什么!」 第152页 学生如此懂事听话,宝宁也有点欣慰,他安慰忄生的拍了拍苏焕的肩膀,让他不要急躁。 「这个杜力,我之前倒是认识他的。」宝宁笑了起来,也好在原主不是个傻子,当时赶走了杜力但却没有把杜力的身份证明也丢掉,杜力是拿了新衣服跟钱走的,身份证明后来倒是补办的。 「先生还能认识这样的无赖?」苏焕明显不是很信。 宝宁点了点头,说道:「这还是个奇怪的典故,不过我倒是可以在报纸上好好的炮轰一下这个人。」 很快,宝宁的新文章就出炉了。 文章的名字叫《缘何不能直面惨澹的人生》。 这里,讲述了一个可怜的小故事,一个在外面靠着向外国人摇尾乞怜的男人在得到了外国人的势之后回家欺负兄弟姐妹们,家里自然就对他十分不满,把他赶了出去,而这人到了外地不得回家之后又没有谋生的手段,就开始做乞丐了,还靠着好口才去骗人,等被人知道之后,他便是又被人打了一顿,又惨又冷又饿又没钱,这时候,被人捡回家了,在别人家里他又觉得自己是个读过书的人,便养好了身体后开始了鸠占鹊巢,可对方也不是白给的,便把他也赶了出去,这人又觉得自己被亏待了,十分不满,见戏园子里的戏子唱戏赚钱,而他又需要钱,就觉得戏子应该养他,给他钱,他可以给戏子写戏嘛,又能让戏子不必那么惨兮兮的没有人要,岂不是两厢便利?然而,戏子也没搭理他。最终,他靠着写一些小文章,骂骂赶走他的人,骂骂戏子,出出气,还是得到了一些人的赏识的,还刚写了文章骂了那戏子,即便那戏子是名角,他却还是瞧不上人家呢! 而最后,宝宁的那句话问到了灵魂深处:都这般的丢人了,为何还不能直面惨澹的人生呢? 而这惨澹的人生,又何尝不是自己作死作出来的呢。 这一篇文章下去,直接如同油锅里下冷水,炸开了。 ***************************************************************** 宝宁很清楚自己那文章写完发表了出去是代表了什么。 他无所谓。 不仅他觉得无所谓,满山红也觉得无所谓。 事实上满山红跟杜力的交集没多少。 那还是在东北的戏园子里,满山红当时演的也还是《双救主》呢,杜力就提出要给满山红写戏,而且是毛遂自荐的,说了许许多多的好话,想要给满山红写一出出的好戏。 满山红毕竟是名角,戏这东西嘛,当然得要有好的才能用。杜力这个人她也不认识,会不会写戏,他也不知道,就让杜力试试看。 谁知道杜力写了一出,唱词平仄不行,韵脚也差。 满山红给宝宁说的时候,宝宁知道那其实就是因为杜力当时才得到系统,系统给出来的东西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而杜力自己虽然是读过书的,却读得不大好,也考不上学,故而他再怎么自荐也就那么回事儿了。 满山红当时也没说直接不用,而是让杜力再试试,还给了他两个银元呢。 但杜力觉得那是侮辱啊! 毕竟,这人的羞辱点就是低,谁也没招儿。 而宝宁之后就接触到了满山红,还给他改了《双救主》,之后又给他写了几齣好戏,都是叫好叫座的,让人看了就觉得痛快。 在这个年代,人们就知道看得解气,看得痛快,而在宝宁看来,那就是爽——他给了这戏文足够的爽度。 爆款戏剧,要么足够爽,要么足够虐,两边不沾边,剧情站中间,真的不讨好。 所以,满山红也就没有再接触杜力。 但是杜力却还是记住了他,记住了满山红不要他写的戏,也记住了自己给满山红送了无数的秋天的菠菜,给送了无数殷勤的赞美,但没有得到回应这事儿。 所以杜力写的那文章就是骂满山红的——好歹他不知道满山红其实跟他最恨的也是最爱的胡君限合作了,要是知道了,估计这杜力当场就能气死过去。 ***************************************************************** 「这文章,写得也太过犀利了。」此时此刻,一个男人拿着报纸,把宝宁写的那篇文章读了一遍之后,说。 「那鬼冢君觉得,这样的文章,是不是好文章?」锦华,坐在那男人的对面,问。 男人闭上眼睛,开始沉思。 锦华则把坐姿又严谨了一点,挺起腰来,伸手拿过茶壶,在茶杯里倒满了,推到鬼冢的面前。 鬼冢这时才睁开眼,拿过茶杯,抿了一口。 「这清茶,香甜无比,却不属于我,不属于陛下。」鬼冢嘆了口气,再次把视线放到了报纸上,「华子,你觉得呢,这是不是好文章?」 被叫华子的锦华抿嘴而笑:「鬼冢君,这是明知故问了。」 文章,必然是好文章,而且言辞犀利,说的内容也真实,且语言幽默得很,让人读了就知道这里的那个主人公名叫正安的,真的是太好笑了,好笑而又可耻,但却知道,这个人就是真实存在的,且不是单单就有这个人,而是这个人的的确确存在于很多人的身上——大多数的人,总是要先看到别人的错,才意识到自己有问题,甚至狠多人根本就意识不到自己有问题。 「那你觉得,这个人,能不能为我们所用?」鬼冢君问道。 第153页 华子垂下眼:「总是要试一试的,鬼冢君,就像是杜力那个人,他难道不就是正安的原型吗?而现在他能为我们所用,为我们开脱,那么……我想,这两个人倒是可以通过引导而为我们所用,这就是一场以我们为棋手,他们为棋子的游戏,不是吗?」 ***************************************************************** 真的是吗? 宝宁在寒假来临期间打包好了行李。 他不必等岛国的人来找自己,他要先去给岛国的龙脉松松土。 作为一个魔法师,他会做很多事情,乘风破浪也不是难事。如果这是在未来,那么他肯定不会这样冒着被发现的危险去做这样的事情,但是在这个根本就没有监控,就算有记录有报导也会被说成是弄虚作假的时代里,宝宁会在乎这些吗? 原主的力量不足,因为他是困在人类躯壳里的,可宝宁不一样,他能用魔法。 能用,为什么不用? 宝宁先变装,给自己的五官做了一点点的改变,主要是靠着化妆这种华夏邪术来让自己看起来更加的妖媚而又艷丽,之后又改了改自己身上的肉,让自己看起来前凸后翘了一点,这才换上洋装,把自己打扮成了一个从英吉利来的美貌而又脾气暴躁手里拿着木仓的少女。 他说,自己是公爵的女儿,是逃家出来的。 怎么样,现在性别都变了,难不成还有人会知道他是谁? 捯饬完了自己,宝宁这才坐上直奔岛国的轮船。 在轮船上,果然,没有男人能够逃过他的美貌。 宝宁得意地一笑。 他特地选择的这艘船,就是因为这艘船上的登船名单里有几个熟人啊! 虽然这个世界不是他之前的世界,但是却有相当大的重合部分,他不介意先下手为强……一点不介意! 「美丽的公主殿下,请问,我能有资格邀请您跳支舞吗?」此时,来向他献殷勤的这个岛国男人,就是未来会做军官来华夏屠杀百姓的人。 宝宁眯着眼看着这个只到他肩膀的男人,笑眯眯地伸出手去,让他带着自己进入舞池。 这个男人都在外面盯了有两天了才有动作,宝宁知道他足够谨慎,所以,他也足够谨慎——最谨慎的就是要在这个男人的脑子里下达一个完美的暗示,而暗示总是要靠近一些的…… 第88章 乱世大家(10) 那艘载满了未来战犯的邮轮沉没在了太平洋里, 即将靠岸的时候,它竟然不受控制撞到了暗礁,然后,沉了下去, 悄无声息。 成功获救的人加起来其实也有一百多个, 宝宁就是其中一个,但他现在已经不是打扮得很漂亮的英吉利公主殿下了, 而是一个穿着学生装的普通留学生, 浑身湿哒哒的, 没有身份证明, 被带到相关部门做了记录,看起来很惨的一个人。 「身上有钱没有?」大使馆还是有的, 也有工作人员,看见宝宁就只一身衣服,整个人惨兮兮的模样, 也是心疼的, 毕竟这些学生就是未来, 大使馆的工作人员还是很愿意帮忙的。 宝宁点了点头, 从贴身的背心上的口袋里掏出了两条小黄鱼儿:「就剩下这个了。」 小黄鱼儿其实说起来不是要做什么非法勾当的话,还是能用不少时候的。 大使馆的人稍稍放下心来, 还咱们找人给他换了小黄鱼儿做日币, 又让他留心这边的消息, 甚至给他找了个家庭旅馆让他暂时住下。 暂时借着这个机会,宝宁还是把这个目前仍旧是皇权至上的岛国转一转的,虽然原本的世界里他也到过岛国,但那时候的岛国与现在的岛国完全不同,且对「他」的态度也不同。 宝宁收拾干净了自己, 也换了一身衣服,用魔法把自己的皮肤变得黝黑,一双眼睛则显得更亮了,虽然容貌出色,可是肤色黑的时候在这个年代就可以说是看起来平平无奇了。 他再穿上藏蓝色的学生装,就显得肤色更不好看了。 这样,他才出门,带着一点得意地在这江户城转了一圈。 江户,就是东京,不过宝宁还是习惯于叫这个地方江户,虽然它已经改名叫东京好几十年了,但是宝宁还是固执地用江户来称唿它——用一个过去的称唿,一个压制他们皇族的称唿,用这称唿来称唿它的时候就可以聚起另一种气来抵制这个古老的皇族復兴。 说起来,岛国的皇族从来未曾变过,只不过血统虽然未变,却越发的纯粹到令人反胃的地步,这就有意思了。 或者说,就是家族联姻带来的悲剧吧。 宝宁嘆了口气,觉得即使自己不做什么,这个世界里的岛国皇族最后也会艰难到没办法说。 但是他却不可能不去做什么。 不过说实话,岛国的皇族跟华夏的一代代皇族不一样,坟墓也不一样,真的要在这边找龙脉断龙脉,也是要消耗不少精力的,宝宁知道这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事儿,所以他打算找盟友。 找几个能帮忙的盟友。 首先,这个盟友要在岛国;其次,这个盟友要对岛国没有好感,而不是想要得到岛国帮助来拯救华夏顺便卖掉华夏某个部分;最后,这个盟友要有点地位又不那么引人注目。 要找到这么个盟友不容易,但也不能说不可能。 宝宁当然是挑剔的,不过他好歹是有点先机的人,找到这样的盟友就在于要细心,而最难符合的不是别的,竟然是第二条,真的是令人嘆息。 第154页 谁又想得到,当年站在反对浪潮最高峰的进步学生,最后会成为最大的汉奸呢? 宝宁看了看人的面向,就转身去找其他人了。 这年头,人都是站在转折点上的,唯有最坚定的战士才能成为盟友。 又在东京这边住了有五六天了,宝宁这才联繫上一个学医的学生,这学生长得精瘦,一双眼睛亮得怕人,头髮也根根直立,倔强得像是刺猬。 「你好你好!」这个医学生虽然看起来倔强,但说起话来倒是很正常,没有那种呛人的意思,脸上还带着一点幼稚的得意,「你是要入学的新生吧?」他的得意又大了些,「我叫于长庚,是藤田先生让我来接人的,就是你了吧!」 藤田先生,是宝宁能想到的,最容易接近也最值得信任的人,只不过不能给他说真相,唯独能说一些比较大义凛然的话。 果然,这个藤田先生真的是个百分百的反战人士。 他一听说能阻止战争,甚至没有用宝宁说别的,就看到了那封宝宁留给他的信,就开始找人执行这个计划了,而于长庚就是计划中要帮忙的人。 于长庚接到了宝宁,因为他是个留学生,还是留学生里学习得好的那一类,又是学医的,所以即使是岛国的学生对他有偏见也还是愿意给他一点面子功夫,再加上宝宁看得出来这个于长庚可不是凡人,他脸上自带的那股子正气都要冲破地球大气层了,也就因为是这样命格的正气沖天的人,才能帮着他突破这本地法师们的屏障结界,找到该找到的龙脉。 说白了,问题就在于宝宁自己现在附身的原主他是个半妖,虽然自带正气但还是半妖,正气不足,得找个队友补足自己的正气,这个队友必须要正气沖天才能破除岛国那些阴阳师当年留下来的阵法——虽然不知道目前岛国的阴阳师到底是不是存在的,但也要有个正气充足的小伙伴来陪着他,给他做个法术补充弹药库。 而于长庚,就是这样的小伙伴。 所以说,跟这个小伙伴套近乎,打入他的圈子,做他的好朋友,真的非常必要。 毕竟小伙伴的世界观不能毁灭。 跟他的朋友们都混熟了,最多就是朋友们一起旅行去,遇到什么事儿煳弄过去是煳弄过去,可是怎么说也要能先到地方才行啊! 不过好就好在不管怎么说,岛国的皇族这一片国都本来就少,再加上周边城市,满打满算跑也跑不到五六个地方,而且岛国也不大,所以真的要找也不难,主要就是于长庚这个正气充电器得跟着。 于是,暂时入学成为医学生的宝宁还真的跟着学了快一年的时间才算是利用业余时间旅行的时候带着于长庚把这个倒霉的岛国皇族的祖坟给找着了,顺带着,也找到了这里莫名其妙的龙脉。 岛国,无龙,倒是有相柳。 相柳,为大禹砍断一头一尾,逃奔东洋,因重伤不愈,于岛国为祸作乱,杀人吃人,而之后又被岛国人从尾巴上拔掉了定住它的宝剑,这回就可以到处乱窜了。 当然,这些所谓的传说中的怪物并不是真正的实体的,在玄学中来说,它是一种气,一种地势,一种相,一种不能用肉眼捕捉的东西,而宝宁此时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情况,所以对于眼前的这个有毒的八个头的蛇一样的东西,宝宁并没有对它有什么好心思,唯独一个问题,那就是想要闯进去对付这个怪物,他能用的玄学法术不是那么足够,非要于长庚的正气才行。 于长庚当然是看不见那八个长脖子的气的,他就觉得这地方阴冷,深一脚浅一脚的跟着自己这个新学弟走了一路,这才上了山,结果山里阴冷又水汽重,倒是驱散了这八月的酷热烦躁。 「这什么地方啊?」于长庚往山里越走越觉得不对劲儿,他身上的正气几乎是要实质化了,在他周围形成了一层隐隐约约的气,仿若结阵,保护着他。 宝宁看了看于长庚身后,发现其他同学都没跟上,就他们俩算是在他的引路下走到了山里。也好在这岛国的山最高的也没有太高,且真的高山也上不去,毕竟谁也不知道它啥时候要喷发一二,所以这个不喷发的,还算安静的,其实本质上有一半都是人工造出来的山,就真的要安全而又平稳许多,只不过……登山的人如果不知道还好,如果知道了这里原本就是皇族的墓穴,那就要有人跳起来尖叫了。 但这又算得了什么呢! 宝宁在前引路,带着正气十足的小伙伴于长庚直奔龙脉所在之地。 ***************************************************************** 说起来岛国的皇族与其他国家的都有不同,他们真正掌权的时间短得要命,一直以来,他们都是一个吉祥物一般的存在,就摆在那里,大家对他们是敬爱的,但也就仅限于此了,这一个皇族也就几个血统比较近的孩子能得到个好待遇,其余的就算是真正的公主啊王子啊,也可能沦落为女支。 所以很多人都不理解,为什么岛国的最着名的小说里要有那么多神操作,明明是个皇子,就非要给个姓氏才行,当皇帝的爹竟然不能保护住自己所爱的女人生的儿子……巴拉巴拉诸如此类。 说白了,就只是当时的国情罢了。 就好像为什么欧洲国王只能有一个老婆,情妇却要那么多且还是大臣的老婆为首选一样。 第155页 没什么为什么,就是国情罢了。 鑑于国情不同,再加上岛国本身也小,龙脉也不多,所以这岛国的龙脉还真的是就这样一条上千年也没消耗得干净——也许就是因为他们的皇帝不曾有自己的主动决断权,故而龙脉消耗不下也未可知。 不过宝宁哪里管这些,龙脉本来就不是死的,要是消耗干净了,这条「龙」就死了,而岛国的龙脉因为是失了一头的相柳,其实说白了就是相柳靠着这龙脉蕴养自己又最终与这龙脉合二为一,现在这情况,抓走了相柳回去倒是不行,但是把它抓走丢到海里去却是可以啊! 然而,宝宁还是太天真了。 他以为自己可以直接抓走龙脉加相柳,却不曾想,这地方真的是有阴阳师守着的! 「这谁啊?!」于长庚也吓了一跳。 眼前,一个穿着纯白色净衣的神官,手里拿着一把大刀,从林子里沖了出来,拦在了他们身前。 这一身纯白,白得渗人,而且又是狩衣的形制,头顶用白布勒上,没戴立乌帽子,看起来就真的跟鬼似的,有些吓人。 于长庚是真的被吓了一跳的。 宝宁倒是没觉得啥。 都是干这行当的,谁还没有点儿奇奇怪怪的衣服呢?他不但有做法穿的类似道袍的衣衫,还有跳大神穿的通灵用的萨满巫袍呢,就是他的袍子看起来颜色就鲜亮得多了,大红大紫的,可比这煞白煞白的要好看得多了。 自身是半个纯黑毛狐狸的原主,宝宁也略略带了点儿原主的审美,还是觉得颜色越浓重就越好看,尤其是大红色,与那一身纯黑的皮毛得是绝配,可比黑白配一起要强多了,黑白配色的,只有熊猫好看,别的都不算。 所以,宝宁对跳出来的这个阴阳师也没啥交流的想法,抬起手就抓过道上的一块石头,根本没跟他讲理的意思,直接对着对方的脑袋就砸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人狠话不多,信我! 第89章 乱世大家(11) 俗话说得好, 武功再高也怕菜刀。 又有说,乱拳打死老师傅。 所以宝宁这一石头下去,对方脑袋顿时就被打破了,也因为头上的毛细血管多得要命, 这脑袋一破, 那血就哗啦啦的流,一身雪白的狩衣也给染成了红色, 看着还真稍微顺眼了点。 宝宁冷冷一笑, 趁着这个阴阳师还没反应过来, 又冲过去一拳头打在他太阳穴上, 直接把人打得只有出的气儿没有入的气儿了,这才四下里看了看周围的地形, 把那被他打得就差一口气就会死的岛国阴阳师拖拽到了一处更为僻静的地方,也不管于长庚是什么心情什么眼色地看自己,随手从自己空间里拿出个铁锹来, 开始挖坑埋人。 于长庚是真的看怕了的。 于长庚就算是个被派过来做留学生的华夏学生, 也就算他是个达官贵人的后代, 可到底哪些藏污纳垢的事情并没有给他见过多少, 家里人多多少少是瞒着他的,什么逼人殉节什么浸人猪笼, 这些事情, 他也只是听家里的帮工说过一二, 真的让他去想像这些那是不可能的。 而那些殉节啊浸猪笼啊的事情,总归是他从小接受的「正统教育」里合乎礼法的东西。 可是眼前发生的这事儿,它不但不合乎礼法,甚至连国法、家法,都是不合乎的。 所以说于长庚是真的傻了。 宝宁知他一身正气, 见他发傻也很清楚这不是他的问题,便道:「你可以先转过去,接受不了就当没看见得了。」 虽然此等建议是个好思路,但是于长庚毕竟不是一个天真的自欺欺人的普通人,他正气凛然,而且激进得让人恐惧,但凡是个人,只要触犯了于长庚的底线,他就会像是勐虎那样,让对方死得惨烈无比,甚至不管这个人是否惹怒的是不是他,只要这玩意儿看着不符合他的底线,那就没个完! 至于为什么不是狮子……大概是狮子的猫咪属性少了一点,至少不饿肚子的话还未必会下死手,与老虎这种真实杀手差太多了,而且,他还是个独行侠,根本不受人控制,也不听人的劝告,就是自己想怎样就怎样,不过即使是这样,他也还是个正气十足的人,正气几乎能实体化了。 宝宁真的是看着这个正气十足的同学,不由得带上了一点感慨:「要不然你来帮忙?」 于长庚死鱼眼拉长了看他。 宝宁嘆了口气:「这玩意儿不活埋了就直接剁头?」他摇了摇头,看了看被他打得基本上也活不多久的阴阳师,「只是怕你看见剁头血了煳啦的害怕罢了,要不然我就剁了它吧!」说着,他还真的不知道从哪儿摸出了一把菜刀,对着那阴阳师的脖子就剁了下去—— 「住手啊!」于长庚吓死了都要,他再怎么个一身正气也很难理解这就有人在他面前现场杀人啊! 宝宁只好把手里的刀又收了回去,反手又拿起铁锹,铲了一锹土,往这个一身红红白白的将死之人身上扬:「你怕是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吧?这可不是你以为的秋游的山里,这是正经八百的岛国天皇家的祖坟啊!」 于长庚一愣。 那个基本死掉的人终于有了点反应,但宝宁根本不给他这个復活的机会,又一拳头下去,让他彻底打出了gg这两个字母。 把人打死了,宝宁这才又开始埋土。 第156页 「这么说吧,我其实就是来祸害岛国的,岛国对我泱泱华夏贼心不死,我不能一人扭转全局,但却还是能稍稍尽力,」宝宁说出了原主一直想要说的话,「这阴阳学说玄之又玄,风水道术总有依据,长庚兄,我得向你坦白,我找你,并非只是因为需要有个老乡帮忙适应留学生活——」他嘆了口气,刚刚杀过人这事儿还是心理上有点不那么好过的,但只要想到多杀几个就能少死一堆,他又有了点儿干劲儿,「这些阴阳师负责看守他们皇族的坟墓,也负责保留他们这边的所谓龙脉——其实算是蛇吧,谁知道呢,九头虫那种东西?」他嗤笑一声,「说白了,我就是个看风水的,学了一点点的医学,其实不精通。」 「都是骗人的。」于长庚是不信这些的。他不信的太多,信的也太多。 宝宁倒是不打算给他三观做个洗礼,但还是跟于长庚说了一下岛国人的打算——原本世界版本的那种。 「管他骗人不骗人呢,你知不知道他们这边都派人去东北断龙脉了?」宝宁冷冷一笑,「那最后一个皇帝还没死呢,他们就急吼吼的去断龙脉了,这断了就断了,还要把龙脉抽到他们这边来,意思就是要以他们弹丸小国的地方来统治泱泱华夏的万里江山,就有这个心儿,你以为他们是觉得可以『和平过度』呢?」他把「和平过度」这四个字咬得都破了音儿,「你以为在旅顺口的战场上,除了是跟沙俄打之外,真的就只是为了跟沙俄打吗?」 这边已经播放了一些纪录片了,于长庚此时倒是没有去看,不是因为他不想看电影,而是听闻纪录片不是那么的「好看」,他不想去憋气罢了。 宝宁又劝说道:「如果你觉得是假的那就是假的吧,但是如果是假的,对方也是这样满心恶意的在害人,又哪里许我不先下手为强呢?」 于长庚是真的没话好说了,他是学医的,拳击真的学的不行。 宝宁又笑道:「不然你真的觉得是骗人的,那我那些刀啊铲子啊都哪里来的?」 说着,宝宁还对着于长庚转了一圈。 原本也觉得这事儿有点奇怪的于长庚到底还是觉得这事情的的确确有点奇怪的。他自己父亲就是得了重病而不能医治,却喝汤药喝了许多年,最终也没有能够救得了命,死掉了的。故而他从来不信那些奇怪的东西。可是现在这奇怪的东西就在眼前,到底是信还是不信? 宝宁嘆一声,继续往前走。 于长庚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许是他心里想着不能任由宝宁继续杀人了,又也许是相信了宝宁的话,总之,他也跟着抬起脚往前走。 对于宝宁来说,他自己其实也算是进入了一种奇奇怪怪的不能自我解释的逻辑之中,假使他穿越成了岛国人呢,要怎样去做呢? 这样的想法其实他真的不是头一天有了,而且他自己一直都没有深刻去探究过——宝宁作为一个很正常的人类,他总不能总是把自己放到一个奇奇怪怪的逻辑中去,即使他偶尔想要去想,但最终还是把自己从这个想法里摘出去了。 而现在面对这个他从骨子里就知道该怎样选边站的情况的时候,这个想法还是不自觉地冒了出来。 说白了,人生总是多体会,就看视角对不对,但凡想得多一点,多大的buff也变灰。 不过换到宝宁的身上,还有一个特别的想法,那就是,他虽然也知道视角的问题会造成一些奇奇怪怪的bug,但总的说来,做人还是要有个底线的,说起来就是先撩者贱怼死不冤。 不过好歹在前面的几个世界里,宝宁算是该杀人还是该越货的,事儿都做全乎了的,完全不在乎自己现在是不是陷入了逻辑误区之类的范畴,毕竟他也不需要逻辑误区这个真正的误区来误导自己。 于长庚到底还是跟着他继续往山里走。 这一路上,倒像是通关打怪一样,这山上的阴阳师跟守护武士也挺有意思的,他们不带一起上的,就一个一个来,说这个人守在一公里范围里那真的就守着这一公里不动摇的! 就算他们一起上,那宝宁是百分百世界顶端战力的设定,他们也绝对不是他的对手啊! 更何况,他们还非要分开。 一开始上来的那些会驱使式神的阴阳师一个个的看起来倒是没什么大问题的样子,于长庚还觉得宝宁打死他们是个大事儿,可走了没有三四公里就开始出来真刀真木仓砍人的武士了,这就让于长庚的心也提了起来。 确实,也不管是真是假,这地方就算是皇陵,又何必还要活人来这样守着的? 即便是华夏那边的皇陵吧,也没有说有人守着守到谁上山都要喊打喊杀的地步了。 所以说,这个浑身上下充满了不科学以及迷信气质的同学,的的确确是没有说错的。 岛国确实要做什么坏事。 尤其是那□□砍到他头顶的时候,于长庚是真的感受到了深深恶意。 宝宁倒是轻松得很,他只是捡起一块石头就又砸倒下了一个倒霉的武士。 「扯什么招式套路都是虚的,」宝宁把被武士追赶到跌倒在地的于长庚扶了起来,「其实跟你说实话也没什么,我呢,就是正气不足阳气普通,想要突破这上千年靠着各路道士和尚到后来变成阴阳师给整出来的结界就就不容易,其实阴阳师的结界还算简单,但是过去那些和尚道士的东西却不好破开,而你正气十足冲破云霄,这才邀请你一起来旅行,顺便破了这倒霉地方的风水跟搅和了相柳毒气的蛇脉——这一条蛇,想要化龙就得吃真龙胆,我能让它得逞吗?」 第157页 「谢谢,解释得不错,但还是没听懂。」于长庚基本上就已经算是自暴自弃了。反正这地方危险,只要宝宁能保护好他,他也不会说什么不要杀人的鬼话了——于长庚此人虽然正气凛然,但并不是圣人上头,他一身正气是因为他是个百分百的正直的人,但不代表他是个让人打骂都不还手还口的人,相反,他不但会还,还还得很邪乎。 所谓以直报怨,于长庚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做的。 宝宁对他一笑,转头又一大石头砸倒下一个阴阳师,这才算是带着于长庚走到了真真正正的,岛国正经八百的,命脉之上。 对着这命脉,宝宁有许多方法,但真正最有用也是最轻松的办法就是把这里的未能修炼成龙的运势命脉活生生□□,让那相柳无所依附,至于这命脉要怎样处理,他再想辙就是了。 「何人胆敢闯我卑弥唿神社?」终于,这岛国最为尊贵的巫女出现了。 有趣的是,真正有地位的神官却没有这最为尊贵的巫女有法力。 而女巫,竟然是世世代代的,就在这里不曾出去,不要神官的地位,不要神官的钱财,不要神官的快活,她们这些守护着命脉的女巫,唯有枯守,以及等待死亡。 作者有话要说:  武功再高,也怕菜刀。 套路再好,搬砖拍倒。 第90章 乱世大家(12) 当然, 宝宁是替这地方枯守的女巫抱不平的,她们本来可以享受人生——即使这边的人生不是那么的精彩,但她们可是女巫啊,又有法力又有信仰的, 就算是这个世界这个国家对女人不是那么的善良, 可她们基本上算是有绝对实力的那种女人,再怎么不善良也对绝对力量会妥协的, 这就是人类欺软怕硬的本质, 谁也没法说。 不过这些巫女们却不觉得怎样。 她们的信念真的非常坚定。 这一点, 宝宁也不能说这些女巫到底坏在哪里去了, 她们的的确确是没有参与到那些政策制定的,但是话虽如此, 却还是执行了,所以宝宁也不肯留她们了。 毁掉岛国的命脉根基,就等于毁掉了她们的立命根本, 宝宁知道这有点儿过分, 但是如果他不下黑手, 那以后就可能被她们下黑手。 这几个女巫是什么世事都不管的。 她们就像是没有感情的机器一样, 按照别人的要求生活。 「你们不会活着回去了!」女巫之中最为尊贵的那个开口了,她们长得其实有好有坏, 但显然她们自己根本就意识不到这一点, 每个人都是素面朝天, 身上最为奢华的饰物就是那一头秀髮。 虽然心下对于这些巫女还是有点同情的,但她们这要下手的姿态,宝宁肯定不会容忍,更何况他现在有个强大的辅助于长庚,哪里就能容忍这些巫女在自己面前作威作福了呢。 说起来, 这种神道巫女,还真的有点儿像他那边的出马堂口,不同的是他那边在华夏全范围内只是能力普通,而这些神道的神官巫女就好像真的有多厉害似的,其实能力也没差多少。 而于长庚作为辅助,他完全不用动,只要把正气端在身上冲破这些妖气就行了。 「这……」于长庚虽说对眼前的状况是半信半疑的,可是既然都已经走到了这个份儿上了,他的那半信是对着宝宁的,半疑则是对着这些神道教的巫女神官的,所以说再仔细想想,他就算再怎么不信,那宝宁拿出来的东西是真的吧,他也看过了宝宁身上是藏不得那些道具的,再说……如果真的是岛国开始琢磨怎么侵略他的祖国的话,于长庚自知,自己有着百分百的鲜明立场,完全不会动摇的那种,所以即便是他再怎么痛恨杀戮,也不能上前阻止。 于长庚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圣人。 也正因为他不是圣人,在已经破碎了三观的时候,也就自然的知道该如何去做,最重要的是,虽然三观碎裂了,但是世界的真相却开始悄然展现了,也未必不是好事啊。 感觉到自己接触到啊了世界真相的于长庚就把个吉祥物做得非常完美。 毕竟,之前与神官还有武士打斗还真的都是打斗,就算是宝宁拿出各种各样的武器也只是拿出武器罢了,但是眼前这个就不一样了,眼前跟巫女战斗的情况就看得出来这不单单是物理性质的了。 ***************************************************************** 巫女们站在一起列阵,每一个手里都拿着莫名其妙的法器,其中年纪最大的那个更是气势非凡。 「临兵斗者——皆阵列在前!」 巫女开始施展法术。 不过宝宁没带怕的。 「林兵斗者皆阵列前行!」显然,宝宁这边念得更熟练。 于长庚倒是知道这哪儿来的,念叨了一句:「《抱朴子》啊……」 说着,他又无奈地看了一眼巫女们,心知她们念的本是错的。 然而错对也不是什么大事了,这些巫女毕竟只是凡人,可是宝宁不是啊!他举起手,随手拿出来东西这事儿就足够吓人了,再加上他本来就顶替了原主的那大仙儿自带的法力,即使不是用来锤人的法力,可是说起来这法力就是法力,说到底都是能量,宝宁自己就有攻击人的办法,那这法力就能攻击人,等他离开的时候也会留下一部分这些法术记忆,到时候原主就可以使用了,也没什么不好。 第158页 在宝宁看来,就是原主的亲爸爸实在是太善良了,就没有把祖传的害人本事传给原主,且原主又实在是太过纯良,这才让那个杜力扯了王八犊子,这回却不用了,杜力那个王八羔子这回就完全使不上力了,真是太好了,对吧? 宝宁心中倒是十分的爽快,跟这几个巫女打的时候都更有力气了呢。 巫女箭术不错,不过在宝能这里,她远程虽好却不如他迎面一刀,尽管打人杀人有技巧,可是力大无穷刀木仓不入才是真的让敌人暴躁。 于长庚就这样看着对面的九个巫女全被自己的小伙伴给团灭了,心里上竟然越发的没有强烈波动了,就连同情值都越来越低了。 不过这算什么呢! 于长庚就看着这个世界直奔不科学这个方向一路狂奔,再仔细看看,眼前的神社真的不够大,很小的一个,也不知道这里怎么能住得下九个巫女的,而再仔细看看,那九个巫女就被眼前的这个叫胡君限的同学打倒在地之后,年纪最大的那个巫女竟然迅速老去,原来看着三十几岁,现在看着六十几岁,这褶子总是不能造假的吧? 幸好啊,幸好他对这女人并没有旖旎心思,否则这回想起来真的是心理阴影了,说起来莫说是男人,就算是女人,见了这样的一个大变活人也要产生心理阴影的,这点还真是不能苛责。 然后,于长庚就看到自己的小伙伴竟然一脚踹开了那个小神社的大门,又拿着一把大锤子砸在了大门下面的台阶上,之后不知道又从哪儿摸出来了一把斧子,砍断了玄关这一纵向的所有木头,只听得咔嚓一声,神社的后面竟然塌陷了下去。 宝宁解释道:「知道吧,在家里不能踩门槛?」他又一甩手,把斧子收了回去,转手拿出了两块砖头砸到了这神社的两边,「往年告诉你们不要踩人家门槛子是不要破人家的财源,其实也是不让随便踩是告诉你不要踩破了,倒是要叫外来的邪气入侵,又或者,是不要让外来的正气入侵,这端看屋子里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罢了。我这斧子砍了它,斧为福气又有扶持有復仇之意,也是端看你要做的是什么罢了。」 说着,他回头看向就距离自己不到三步之外的于长庚,说:「你就是那正气,我就是那復仇之人,我把它的恶意还復给它,它就要遭难。」说着,又看了看那九个被他捆绑起来的巫女——他倒是跟她们没仇,她们也是挺惨的,只是知道要打仗了,要作战,要祈祷要整天念咒,却不知道这是对谁的,是为什么,是能给她们带来什么……不过就是献祭了自己,让别人收穫罢了。 只可惜,这些巫女从出生开始到现在这些年,她们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行为模式,她们早就被洗脑洗得没有自我了,即便是留着这条命,也让他担心以后会对华夏不利,所以宝宁倒是不想要留下她们。 不留她们,却又因为同情下不了手,这可真是糟糕。 但好在,这神社下面正是被供奉的八岐大蛇,也就是丢了个头的相柳,把它抽出来这事儿倒是要比打死这九个巫女简单得多了。 说起来这玩意真的不像是电影电视剧演的那样又是念咒又是念经的,拿着什么法器神器对着打然后把怪物给抓起来塞到什么法器里贴个封印之类的,没有那么神奇。 宝宁先就是直接摧毁了供奉这岛国皇室命脉的神社,直接让供奉散去,把要化龙的蛇形毁掉,再借着这气没有跑的时候,用柳木截断那道气,把它挖出来,许就是挖出一撮土或者是一把沙,无所谓,挖出来之后装到乌木盒子里,用红线将盒子捆绑结实,这就算是把本土的命脉抓住了的意思。 之后再拿着酒,浇到自己之前挖土的地方,便杀死了周围的所有气,就截留的那段气是你带走了的,便是这地方的命脉了。 说白了,象徵意义其实更多些。然而虽然象徵,但其实真实有用。 宝宁用酒醉杀了相柳之后,又拿了一截桃木,削尖了,狠狠地扎在地上,用力钉进去,之后再抓了那年纪最大的女人,从她的两边肩膀外带胸口上各自取了一滴血,滴到地上,这就算是彻底的把这地方的阴阳两气断绝了。 自此之后,此处草木不生。 宝宁丢开那女人,转头,看向这一片郁郁葱葱的林木古坟。 他毕竟也不是什么恶魔,这个国家其实如果没有野心勃勃的话,到底也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恶魔,既然目前还都不算是恶魔呢,就不用做得那么绝,毕竟也有几个人总是说自己是秦人后裔呢不是?所以还是留下一点儿东西的好,既能牵制,也能让人活下去。 「唉,说起来还是我心软啊!」宝宁摇头嘆息,把那九个巫女打包带走了,一路上正气沖天的于长庚的正气更加的强烈了,显然已经爆表,若不是有大气层隔着,估计这正气都能把太阳沖个跟头。 ***************************************************************** 然而,话说回来,这于长庚也是很有意思的一个人,他自从宝宁那里得到了相关的消息,就开始做起了计划,甚至去看了几场电影。 电影倒是正常的电影,但是电影中场播放的东西,着实让他差点儿没背过气去。 他愤怒的不是因为这里面被杀的带路人,那些人是为了俄军带路而被岛军抓住之后「审判」再木仓杀,这些就算是愤怒但也有理由有原因。 第159页 可是,周围的那些人,那些看热闹的人,那些没有任何表情的麻木的人……这是于长庚不能接受的也是愤怒的来源。 于长庚愤怒非常,他的怒火,他的心痛,他的痛苦,都几乎能够实质化了。 而就在他愤怒的时候,那个带他截断岛国王室命脉的小伙伴,却来跟他告别了。 「我本来就不是来学习的,」宝宁看这眼前这个愤怒的人,依稀想起来自己所在的那个世界里也有这样的一个愤怒的医学生,最后,他变成了斗士,「我就是来处理这件事的,现在这件事处理好了,我当然得回去了。」 「我也要回去。」于长庚说道,「我要回去,我要去拯救我的民族我的国家我的人民,我要去为敲响警钟,我知道为此我可能会失去一切,但我并不后悔!」 宝宁看着他,眼前的这个人,这个叫于长庚的人,也许就是平行世界里的他的偶像,但也许不是,也许他谁都不是只是他自己……这些没有定论,但唯一有定论的是,这世上的人,总有一些会为了自己的理想前行,无论这条路是对是错,他们都会踏上去,即便这条路可能永无尽头,甚至可能是一条没有补给的黄泉路,但他们不会退缩。 「我想,既然你说我正气十足,那就让我的正气有点成就吧!」于长庚笑了起来,笑容,比正气还正得厉害。 宝宁点了点头,对他的说法,到底是信的。只不过他也知道,这于长庚现在回去,也未必能马上找到好工作,要做别的也是要有一段过渡期的,所以他倒是想要先邀请于长庚来为自己的新小说写个序。 第91章 真相揭晓【完结】 藤田先生诚然觉得遗憾, 毕竟他是真的觉得自己的这两个华夏学生是非常有天才的,他们两个都是没有多少基础的人,又要遭到其他同学的嘲讽与怨恨,就这样的两个人, 成绩也是不错的, 再加上他们又都是长得不错的年轻人,在藤田先生看来, 这样的学生不但是有前途的, 还是可以救人的。 藤田先生讨厌死亡, 他厌恶所有的病痛与死亡, 他希望人们能够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在这个世界里, 没有人伤害别人,也没有人被别人伤害。 然而,他的愿望必然会被打碎。 藤田先生心疼又欣慰地看着自己的两个学生, 他对他们摆摆手, 希望他们会在将来成为那个拯救别人的人。 这一艘远洋邮轮足够大又足够沉重, 但是在这艘船上的人之中, 总会有出现名留千古的。 很高兴的跟着于长庚说了一些关于他文章的事情,这将近一年的时间里, 天知道宝宁为了维持自己的几个马甲的活跃度, 不断的得每个月都回到华夏去跟满山红交流戏本子, 又要让他按时把稿子交给报社,这些动作到底有多累人了! 他得用魔法跟武功交替着作用到大海上跟自己身上,当然有时候还得是风向上,这样才能顺利的顺着洋流低空飞到上海,再在海边换上一身干爽的衣服, 这才能去找满山红。 这大概得浪费他半天的时间,怎么说也要六个小时。 不过好歹是利用了风跟水。 虽不如未来的飞机快,但确实比轮船要快多了。 而且……因为他之前杀害了那么多未来的岛国将星,又彻底断绝了岛国的龙脉可能,现在岛国即使是有人主张侵略,也是略略有些心里打憷的,宝宁只祈祷自己留给原主的记忆跟某些法术能起到作用吧! 根据宝宁的经验来看,他觉得自己很快就迎接原主的回归了,不过更有趣的是,他从原主的记忆里还是翻到了于长庚这个人,而且这个人似乎是有不少作品被杜力给剽窃了,然而,有趣的事儿就在这儿了,虽然是被杜力剽窃了文章,但是于长庚还是又写出了更好的文章,且在写出文章的时候,还是用力嘲讽了杜力的。 事实上,在原主的两份记忆里,也记录了于长庚对于杜力的莫名其妙——仿佛他想要写什么,那杜力就能提前知道内容然后写出来,但是写出来的东西却不一样,完全没有了他想要写的那种力度。 于是,于长庚就致力于怼杜力,也正是因为他一直怼杜力,才让对他推崇备至的人发现了杜力的那隐藏在正义面具下的污秽丑陋,这才把他给揪了出来。 宝宁从这个世界里得到的更多的是欣慰与快乐,他总算是因为自己的努力,并非是穿越带来的福利,而得到一点点承认了,即便是这份努力里夹杂了不少「先机」,但是同样是先机,他的还不如那个得到系统的人占的多呢! 这次经歷,让宝宁摸到了自己应对杨伟的一点门路。 原本,他只是靠着自己的颜值在自己原来的世界里活得开心快活,而上学时候学到的那些东西,说都还给老师也差不多了,虽然他不是成绩最好的,但是能选择演艺圈这个行业甚至说他能够通过考试,其实也就说明了他本质上还是个感情充沛能够表达的人。 这样的一个人,他在光怪陆离的流量世界里迷失了自己很多年了。 就在他的认知感受升华的时候,眼前的景色就开始渐渐变化了起来,那高万仞的斩仙台也再次出现。 斩仙台先是飞入云霄,在空中旋转三圈,从人间取得一个雾气蒙蒙的东西,这才把那杜力的魂魄从人间拉了出来,由着斩仙台一口吃下。 ***************************************************************** 第160页 斩仙台万仞之高,高入云霄,又有神仙骨,累累叠叠,在这里堆做一方宝座,上有神仙血,点点滴滴,在这森森白骨上染上一片鲜红,鲜红上夹杂金银色泽,显示着这地方固然是阴森恐怖,却还是处死神仙的地方,与凡人不同。 这斩仙台下,便是那些「奇遇」凡人的死亡之处了。 这些死去的凡人,倒是用的魂魄。 这些魂魄被束缚在斩仙台下,这灵魂之中含有的点点灵光越发暗淡,且见那判官阴差—— 判官一手拿那阴阳判官生死簿一手拿那黄泉奈何勾魂笔,一双眼,怒如火,睚眦俱裂,凸如鼓,浓眉越鬓角,虬髯八方翘,赤黑面庞獠牙狰狞,却是一脸笑。 这判官,笑的是,天地颠倒。 他鼻孔浓烟起,笑的是,这天下苍生本碌碌,这芸芸凡人本无辜,却因着那世界之外世界外,扰乱这天道之中天道中! 你说是我命由我不由天,却不知你硬改混命害他人! 你倒是我喜我爱我乐意,却不知你本无知又无德! 那判官,勾魂笔,生死簿,在这人魂之中点怙恶。 一点恶,杀人越货,有那阴差将魂破。 再点恶,乱人秉性吃人多,有那阴差把魂剁。 三点恶,累人骨肉垫脚成宝座,有那阴差持魂磨。 磨碎魂魄断来世,把这恶人恶魂,碾碎成那肥料埋于斩仙台下养仙魄。 宝宁就站在斩仙台上,却看到斩仙台下那地狱烈火,也看得到这地府之鬼仙是如何收拾那些恶人的。 他正看得心惊时候,就见那之前说是西王母的后人的女仙忽然出现在他身边,脸上还带着赞许。 「神仙姐姐,我这是怎么没再去做任务?」虽然他暂时不是那么怕地府的那些事儿,但不代表他喜欢看啊。 女仙笑道:「你的任务当然还有,只不过你这回也知道自己该如何去做了,怎得不想去报仇?」 宝宁心中一动,但又恐怕其中有诈。 女仙走到他面前,随手一挥,从他身上不知何处就拿出了《大道秘籍》来,翻到一页,地给他看。 「你仔细瞧瞧,这其实记载的就是你的事儿了。」女仙嘆了口气,让他自己去看。 ***************************************************************** 《大道秘籍》上记载的果然就是宝宁的事情。但是他却没有想到的是,这第一页看完,秘籍竟然自己翻了过去,给他看到的下一页。 这下一页上记录的,却不是宝宁熟悉的事情了。 这一页上,宝宁看到的就是那引他入这快穿行当的女仙了。 女仙打扮本就与众不同,看一眼就记得住,所以他才知道这就是眼前的这位西王母后人。 她头髮束高,髮髻如云,都上簪玉挂金,脖子上挂着玉牌金锁,腰间坠着金玉,双手也满是玉串玉镯,金玉相碰,叮叮噹噹,动听悦耳。 且她口生獠牙,身后有豹尾,双颊上也有虎豹斑纹,虽然容貌美丽,却野性十足,并不像是影视剧里演的那样温柔可爱。 当然,这女仙也确实不是温柔可爱的。 她与宝宁是见的几次面里,除了最初是为了让他干活,跟他说得多了一些之外,就基本上完完全全高冷态度,根本不怎么管他的样子。 但是,现在这《大道秘籍》里却显示了这女仙的来歷。 女仙本是秦代的一位女子,这女子也确实是西王母的后人,西王母乃是一掌管了阴气的女神,她本有无数的招法秘宝,却因为对人间失望,远离凡尘,但是她却在人间留下了血脉。 这血脉一说却不是所谓的生育而成,但凡神灵,想要孩子,哪里需要那么费劲? 故而,这女仙在秦代出生于一只葫芦之中。 她是女仙,旁人不知,但总有方士有办法得知她与众不同,故而拿出钱财来给她养两家养父母,硬是要与她成婚,婚后,这方士自然是不碰她的,反倒是反手就把她先给了祖龙。 她哪里受得了这个气,一怒之下,神灵之气于体内乱撞,便直接撞倒了长城,她又气性十足,诅咒方士当即死去,又诅咒祖龙不得命长,这才跳下礁石。 祖龙因见识到了这女仙的本事,顿时就开悟了,坑了许多方士,又想要求得女仙谅解,这才做下不少事情,而女仙因为含冤,魂灵不散,在人间飘荡许多时候,最终修炼成了西王母一脉的后继之人。 宝宁不由得对这女仙肃然起敬。 都是被坑的人,谁又能比她更牛呢? 比不了,比不了! 说起来,女仙也是做了无数个任务,这才得恢復成西王母一脉后人的。 「这么说来,我……难道也能修炼出点儿什么来?」宝宁不由得有些心驰神往。 女仙道:「是啊,你且要去你那边世界里把你的仇报了,把你那边的故事平了,再回来专心修炼就好。」 宝宁点头称是。 女仙抬抬手,指了指斩仙台,道:「这种修炼就是积攒各个世界的功德,每个世界都会给你一些的,你得了世界给你的好处,就得了天道的认可,这才能知道你血脉中到底是谁更适合你。」 说着,又笑了些:「最次的,也是炎黄子孙不是?」 宝宁摇头道:「那也是最好的。」 「如此,你也悟了。」女仙点头,这回的笑,到底是真正的笑了,「去吧,你且去报仇来!」 第161页 *********************** 睁开双眼,宝宁只感觉到浑身上下都在疼。 他又闭上眼睛想了想,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被救了,而现在自己是在医院里,楼下记者的声音都冲到他病房里来了。 速战速决,他自己的仇其实并没有那么难。 他又睁开眼,把手机从口袋里摸了出来,翻看了下与自己相关的新闻。 嗯……报导还行,就是看了下浪博,上面果然有不少营销号在吃黑心饭,最重要的是,那个杨伟写的东西还真的有不少人信。 杨伟有人信,他就有人支持。这玩意儿,他可是太熟悉了。 上个世界带来的文豪气质让他顿时文思泉涌,不由得下笔有神,刷刷刷就写了一篇文章,发了出去。 他的文章用词优美,又工整又对仗的,跟写的骈文似的,一时间让不少人都看傻了。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里,他就一直写文章,写了连续半个月,他才把话头直接怼向杨伟。 这可真的是简单到了极点。 那些能被杨伟几句话撺掇的人,当然也能被他几句话撺掇。 看着网络上的骂战,再看看自己此时此刻的修为,宝宁不由得笑了。 唉,要成仙,还是要多做好事啊! 斩仙台,还是再多转一转吧! 宝宁笑了起来,杨伟的魂魄,归他了。 作者有话要说: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