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95》 第1节 重回1995 作者:阿司匹林有点甜 文案: 全职太太林秀重新回到年轻时,此时她还没有离婚,女儿还未长大,下岗在家照顾丈夫一家,她有漫长的时间将未来抓在手心里…… 内容标签:重生 婆媳 主角: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全职太太重生的故事 立意:要独立自主,不辜负人生 第一章 林秀睁开眼睛时,看见的不是家中天花板上那精致的水晶灯,而是一片乌漆麻黑的吊顶。 她对这样的吊顶十分熟悉,这是常年被蜂窝煤的烟雾熏出的颜色,但自从女儿去市里读书搬家之后,家里所有的墙壁都换成漂亮的墙纸。 林秀来不及反应,屋外就传来一阵呛咳和老太太的抱怨声。 刻在记忆里反应促使她快起来,她慢吞吞把堆在身上的被子移开,打开门,果真看见那生活了十几年的房间。 狭小而逼仄,从二十几到三十几,她最青春的几年,都耗费在这蜗居里。 才五十几的老太太还很年轻,穿着这时候城里人漂亮的棉布衬衣,坐在客厅的木沙发上,一边择菜一边斜眼看她。 林秀是乡下来的女人,虽然是家里小女儿,可是在老太太心目中,乡下人那不是皮实?更何况她又不用出去工作,照顾家里人不是理所当然?所以就可劲儿使唤她。 年轻的时候林秀为了伺候好老太太所有的抱怨都往心里咽了,冬日里洗一家人衣服、择菜、切菜,还有接送女儿上下课等等,其实她身体在生了女儿之后就不太好,后来又做了手术,等到四十岁就疾病缠身,每到下雨天就膝盖疼到走不动路。 老太太放慢手中动作催促她坐下来帮忙,一边说道,“今天老大一家人要回家里吃饭,你待会儿去菜市场买点鱼肉。” 说着就假装摸钱。 林秀这次没推辞,等到老太太把些零碎钱放到面前就放进兜里,笑着说,“买条什么鱼?” 因为是花的自己的钱,老太太还有些心疼,但是想到大儿子难得回来一次,就忍着肉疼道,“买条大些的鲢鱼,再割点儿五花肉。” 林秀忍了忍笑没说话。 老太太是她婆母,姓杜,一辈子生了四个孩子,如今这四个孩子都混得不错,但只有她家大伯最出息,娶了个书香世家的女儿后进了省里国有部门当公职人员。 大伯是那种传统的男人,后来林秀的丈夫出轨他也没多偏向自己弟弟,而是尽可能劝解两夫妻,还帮林秀争取不少利益。 对这个大伯,林秀是佩服和尊敬的,于是回屋里换了一身干净的衬衣和裤子出门。 走到街上的时候林秀依旧有些茫然。 她一辈子过得不算好,也不算差,十几岁的时候外出求学,大专毕业后分配在城里厂子里工作,但是不幸地遇到下岗潮,丈夫干脆让她在家里照顾母亲和女儿。后来她就伺候家里人,伺候老太太,伺候小叔子,伺候女儿,干了一辈子全职太太,等到女儿工作到了老年之后才有自己的生活,除了家庭婚姻不幸福之外没什么不好的,也不知重生到底有什么意义? 林秀这么想着就到了菜市场里,现在刚过跨世纪,菜市场比起后来时候脏多了,充斥着牲畜的臭味,没法排出去的污水淤积在道路上,一踩一个泥点子。 她想着家里人喜好买了些青菜和荤菜,卖鸡的妇人看她连忙问,“要不要来只鸡,是乡下来的老母鸡,炖汤好吃又营养。” 这妇人其实是婆母这边的亲戚,嘴甜又会哄人,每天卖菜总卖得最快,以前林秀因着不好意思被她精明地算计过好多次。 这次林秀抿着嘴笑着说,“大伯他们一家人要回来,妈说让买些鱼和肉。” 听见是招待大伯一家人,对方笑容真诚不少,给塞了几个鸡蛋在她手上道,“是乡下的土蛋,据说省城那边都不好买到,大伯爱吃蒸鸡蛋,他小时候每次来我们家里玩,我们都会给他蒸鸡蛋吃。” 这话当然是瞎话,杜八婶排行第八,十八岁就嫁了人生了孩子,家里穷到锅底一颗米就能煮一碗粥的地步,林秀却咬着嘴唇上道地说,“待会儿肯定做,大伯就念叨这一口。” 转悠了一会儿就到太阳高升的时候,现在是初夏,到十点多就很热的地步,林秀提着大包小包回到楼下,额头沁出一些汗珠来。 她们居住的地方是一个小小的筒子楼,楼下有卖羊肉汤的、豆腐脑的、剃头的,那家羊肉汤熬煮得又鲜美又白,林秀路过时不由自主就咽口水,想着什么时候一定要喝一口。 回家之后坐下不过几分钟又要忙碌,洗菜,做菜,煮饭,扫地,女儿妍妍十二点幼儿园放学,她也得去接。 林秀已经好多年没这么忙过,婆母还在旁边絮叨她动作慢。 她深深吸了一口空气,厨房中热气散不出去,太阳直射入这个小小的闷热房间中,使得她额头上沁出细小的汗珠。 女儿张妍妍在县第二小学的附属幼儿园那里读书,林秀到的时候已经很多家长在这里接孩子了。 虽然这不是一个什么好学校,但林秀记得因为丈夫的工作,后来张妍妍辗转穿梭在多个幼儿园之间,所以也不介意现在的条件。 十二点钟的钟声响起,一众小孩子从里面冲出来,家长们也忙不迭往里挤,保安怕挤到孩子,连忙在旁边大声呵斥。 林秀等了好一会儿,萝卜头们快走光的时候张妍妍才背着个小书包慢吞吞从里面走出来。 林秀仔细看着女儿,这时候的张妍妍才三四岁,洁白的小脸蛋,脸颊旁边有点婴儿肥,一双眼睛又大又圆。 这孩子继承了她和丈夫的所有优点,长大之后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漂亮姑娘,差点被市里的礼仪队看上。 可惜这么好的孩子却因为性别原因一直不被丈夫待见。 林秀一边想着一边笑着走过去,张妍妍看见林秀的一瞬间先是眼睛一亮,然后又嘟起嘴来,小声喊着“ 妈妈”。 林秀牵着她胖乎乎的小手,把兜里买的一块口嚼糖给她。 张妍妍开心说,“是草莓味的,谢谢妈妈。” 林秀没说话,她就偷看了林秀一眼,问她,“爸爸有回来吗?” 林秀摇摇头,张妍妍就小大人似的叹口气。 这会儿林秀丈夫在外面的厂里打工,因为是新人,所以半个月才会放一次假,半个月虽然不长,但对于小孩子来说就像半年一样。丈夫每次回来就会带些稀奇玩意儿,导致张妍妍惦记父亲,每天都要询问一次。 林秀看张妍妍不大高兴,就小声说,“等会儿你大伯一家人要回家,家里有鱼和红烧肉。” 张妍妍眼睛亮亮地看她,小朋友爱吃鱼,家里几个月才能吃一次鱼,她惦记好久了。 第二章 旁边一样牵着小朋友的妈妈看见林秀,就来笑眯眯和她搭话,“听说幼儿园读完可以直升小学,我觉得可以继续读下去。” 林秀想了一会儿也想不起这个年轻女人是谁,但是听她话却被唤起一些回忆。 这家幼儿园虽然不好,但其附属的小学质量还算不错,这时候读小学需要按着教育局划分的区域去读,不然就得交择校费,比起张妍妍被划过去的县十四小,县三小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 林秀想了想问她,“老师说过需要读几年幼儿园吗?” 年轻女人顿了顿,显然没有问。 林秀又说,“我怎么听说这家学校要拆迁。” 拆迁当然是会拆迁,但不是听说的,而是她上辈子记忆。 女儿张妍妍在这里读了一学期幼儿园,然后就因为其他原因转校去了另一个幼儿园,接着就是这个幼儿园和小学一起被拆迁,那时候林秀还挺庆幸转校转得早 年轻女人脸上浮现慌乱的神色,显然想到什么,连忙感谢林秀道,“谢谢你,妍妍妈妈,我们家囡囡也多亏你家孩子照顾了。” 她说着还塞了一个苹果到林秀手里,然后抱着女儿上了路边一辆三轮车,坐着三轮车离开了。 林秀瞥了一眼蹦蹦跳跳的女儿就让她帮忙提菜,又让她捧着红苹果,女儿果然高兴起来,问林秀, “苹果整个都归我吗?” 林秀点点头,小姑娘就把苹果小心放进小书包里。 张妍妍背着一个猴子书包,是过年时林秀带她去买的,张妍妍特别宝贝这个,每次上学前都把零食玩具本子整整齐齐放在书包里,林秀偶尔还看见她搂着小猴子说悄悄话睡觉。 幼儿园离家并不远,就十几分钟的距离而已,因为很近,住在楼上的小男孩就是自己上下课的。婆母就说可以让妍妍也一样,让她也轻松一点,但林秀不答应。她可是知道不管哪个时候都有变态,女儿这么大一丁点,她宁愿累一点也舍不得。 两个人想着就回到家里,走到家门口的时候听到门内传来大声的说话声和谈笑声,林秀拉了拉女儿的手臂,推门进去了。 所有人看林秀的眼神像看傻瓜,婆母甚至想拍着她脑袋问问她是不是傻了。 结果林秀却抿着嘴巴笑了笑,小声说,“我听别人家里说大菜得留给一家之主做,因为这菜的位置就像在家里地位一样,其实做鱼也不难,我给大伯打下手,开火烧灶很简单。” 张伯远想了想觉得有道理,况且烧一条鱼,佐料做好,鱼处理好,又有林秀帮忙,他就捞着袖子挥一下铲子,也花费不了几分钟,于是答应了。 林秀没含糊去帮忙,几分钟后一条翻着白眼被烧焦的鱼端出来,鱼像不甘心被杀死一样直挺挺躺着,不光大伯娘,就连婆母脸上也有点嫌弃。 婆母语气还好,就说男人天生不该下厨,大伯娘就不客气多了,指责道,“这样的菜你让我们怎么吃?” 张伯远面子上挂不住,抱怨说,“不是我菜做得不好,你不知道,妈这厨房里太闷了,太阳又直接照我眼睛上,把我晃得头晕,当然做不好菜了。” 大伯娘吐槽,“老二媳妇和妈一直在厨房里做菜,也没见她们烧坏过菜。” 小两口吵架林秀插不上嘴,但老太太是要劝的,却又不敢太劝。大伯娘是书香世家的女儿,父母都有体面的工作,她自己也在一所小学当教师,马上就要高升,婆母就说一下儿子又说一下儿媳,看得林秀差点笑起来。 过了好一会儿终于能吃饭,张家没有吃饭不准说话的规矩,小朋友们便一边吃菜一边说在学校的趣事,把大家都说得满含笑意。 过了会儿大伯和大伯娘就问林秀,“你身体是不是好点儿了,要不要我们帮忙介绍工作?” 林秀听见他们的话心中一动。以前婆母和大伯一家都提过让她工作的事,但婆母看不起她,就帮忙找过清洁工、卖菜等工作,后来大伯也说帮忙,但丈夫让她照顾家庭,她直接推辞,专心在家做家务和照顾女儿了。 现在机会就摆在面前,林秀假装纠结,就说,“仲清说我学历太低,现在外面形势不好,我这种找不到工作。” 张仲清是大学生,她却只有中专毕业,比起来学历是不高。 大伯娘翻了个白眼,“现在多少人小学毕业。” 这就是同意了,接着又说起张仲清工作的事情。 张仲清现在在一家机械厂上班,是婆母的宝贝疙瘩。说实话,林秀虽然上辈子最后和这男人闹成那样子,可是她在心里依旧对这个人十分佩服。 十八岁高中辍学参军,二十二岁退伍考上省里某大学,大学毕业后进工厂,在升职到不错的位置后毅然辞职外出闯荡,成为其他人口中的“成功人士”。 论魄力林秀比不过他,她上辈子做过最出格的事情就是知道对方出轨后在女儿劝说下离婚,但到头来也没混出个什么名堂。 婆母说张仲清想离职,大伯虎着脸道,“这么好的工作为什么要离职,当初这个职位就是我好不容易给他找到的,如果他离职找不到新工作我不会帮他再找一个。” 又看着林秀说,“你做媳妇儿的也不知道劝劝他。” 林秀叹气,“他半个月没回来,也没给我写信,我怎么知道他想法。” 张伯远没说话了,还是有些不满,男主外女主内,男人在外面会不靠谱,女人在家就该劝和些。 第2节 忙着吃鱼的张妍妍连忙抬起脑瓜子,装作小大人似的叹气说,“不要怪妈妈,我都好久没看见爸爸啦,上次幼儿园布置的作业我现在都还没送出去。” 林秀摸了摸闺女脑袋。 她闺女儿继承她爹的性格,特别会看人脸色,性格也比她这个当母亲的强势,她虽然后悔过遇到张仲清,后悔过自己在失去工作后的怯懦,但也从不后悔生下这个女儿。 第三章 大伯一家人给婆母带了些保养品回来,例如麦乳精、黑芝麻糊什么的,婆母拿到之后就锁进柜子里。 这个小柜子被婆母用来放证件和重要物品,现在家里住着她和女儿以及还没有结婚的小姑子和小叔子,家里人都要把工资上交给她做生活费。 不过小姑子是女孩,小叔子又是幺儿,所以实际上履行这一点的也只有林秀一家罢了。 中午的时间很短,女儿张妍妍睡过午觉之后就会去上下午的课,张妍妍是个嘴馋的小丫头,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哄睡不着。 她假装很认真地掰着手指说,“妈妈,苹果会不会坏掉?” 林秀摸着她扎得毛茸茸的两个小麻花对她眨眼睛,“等你起来的时候才能吃。” 她说着就拿着放在一旁的蒲扇扇起来。 这会儿天气挺热的,家里只有客厅有风扇,老式蒲扇风力不大地吹拂女孩儿白净的脸庞,吹起一点头发丝,刚才还嘟嘟囔囔的小姑娘这时候已经安静下来,呼噜噜像只小猪。 林秀脸上忍不住流露出一丝笑意。 上辈子和丈夫闹离婚的时候她不过才三十出头,可是她既失去了工作,又没有财产,那是她一生最灰暗的日子,幸好还有女儿与她相依为命。 哄睡女儿之后,林秀轻手轻脚从房间里出来,然后看见婆母正和大伯一家坐在沙发上聊天,看见她出来,婆母抬了一下头吩咐道,“洗碗的时候不用烧热水,我刚才摸了一下水龙头,被太阳烧得很热。” 林秀了然地扫了一眼桌子,果然看见桌子上一片狼籍。 家里的家务一直是林秀在做,因为她是没有工作的“全职太太”,她上辈子一开始也觉得这是她份内的事情,直到后来大伯家有钱开始请保姆,一个月五千块的工资,她才模糊地意识到一些以前从未考虑过的事情。 但此刻她却是默不作声的,温顺的。 并非她天性如此,而是在1995年的时代,没有工作的女人做家务和伺候婆婆本职观念比男女平等还更让记忆深刻。 小孩子觉多,林秀掐着时间把女儿叫醒,张妍妍揉着眼睛软绵绵喊了一声“妈妈”。 林秀温柔说,“不是要吃苹果吗?” 张妍妍欢呼一声,还在她脸上亲了一口,说最喜欢妈妈。 在女儿掏苹果的时候,林秀就吩咐女儿,“记得分一半给你小静姐姐。” 张小静是张伯远的独女,现在正是特殊时期,“只生一个好”,他全家都在体制内上班,为了工作只敢要一个孩子。不过据林秀所知,后来等到全国开放二胎他们家也没要第二个。 现在张小静七岁,是个非常活泼的圆脸小姑娘。 张妍妍很大方,闻言就说,“还要分给妈妈。” 林秀点点头,“还有奶奶和大伯呢?” 张妍妍就掰着手指纠结得数起人数来,林秀没管女儿,用小刀给她削苹果,婆母看见她手里的苹果,大声问她哪来的。 这会儿苹果算稀奇的水果,加上这里距离苹果产地远,所以价格还挺高的。以前林秀知道家里人爱吃,为了省那几毛钱会特意去水果批发市场背一箱回来。她是个身体不太强壮的女人,其实背回来真的挺费劲。 婆母抱怨说,“现在苹果这么贵,你还浪费钱买,不如买些猪肉划算。” 林秀没理她,婆母就数着人头让把苹果分成几片。 张妍妍在旁边大声说,“这是曾珠给我的,我要分给小静姐姐。” 这个焉巴巴的苹果真不大,手巴掌一样。其实这时候的苹果品相不好是正常的,货车跨几个省到这儿,奔波几百公里几个日夜,大家又没什么保鲜手段。 大伯娘笑起来,“妍妍好大方。” 张妍妍蹲在林秀身边盯着苹果说,“小静姐姐也经常把大白兔分给我。” 张小静吐吐舌头,其实她只是在家吃大白兔吃腻了而已。 过了一点半张妍妍就要去上幼儿园,林秀告别家人就提了一个手包出门。 她翻自己柜子的时候才发现现在的自己不比上辈子,她上辈子六十岁还给自己买了两三个手包,结果她二十几岁时居然只有两三件夏衣和一个上学时候背的斜挎牛仔包。 林秀看着这个土里土气又焉巴巴的牛仔包,忍了又忍,还是把出门需要的卫生纸,一把伞,水瓶和钥匙等东西放进去了。 张妍妍背着小书包在一旁嘿嘿笑。 林秀问她笑什么,她就扣着书包带子说,“现在妈妈好像爸爸哦。” 在张妍妍记忆里,爸爸每次要出远门的时候就会把那个大包包装得鼓鼓囊囊的。 林秀摸摸小姑娘的辫子没说话。 张妍妍读的这个幼儿园离家里很近,不到一千米的距离,所以婆母才会觉得让小姑娘独自去学校也无妨。 但小姑娘特别能磨,路上要和卖东西的阿姨婆婆打招呼,看见小卖部店眼巴巴瞅几分钟,这短短几百米的距离让林秀像打仗一样累。 她不记得自己年轻时候是怎么对付小姑娘这种行为的,但是想到后来女儿抱怨,想来是很不耐烦的。 这次去学校的路上又遇上中午那个给张妍妍苹果的家长。她高高兴兴和林秀打招呼, “妍妍妈妈,这么早就来给孩子开家长会啊?” 林秀懵了一下,搜索记忆仍然没想起今天下午有家长会。 她低下头,和女儿圆溜溜的眼睛对视。 平时总是爱眯成月牙形状,装满欢快的眼睛里此时写满愧疚。小姑娘羞愧地嗫嚅道,“对不起,妈妈,我忘记告诉你今天下午家长会的事情了。” 林秀不知道该笑还是感叹,小姑娘十来岁读中学之后就开始住校,直到后来大学毕业,但那时候她自理能力已经很强,万事不用她这个当妈的操心,反而更像心灵支柱的存在,没想到在她是个小豆丁的时候居然这么马虎。 在女儿的解释下,林秀才知道下午是常规家长会,每个月举办一次,从幼儿园到小学都要开,从三点直到放学结束。 第四章 说完这些,张妍妍明显开心起来。因为幼儿园两点开始上课,中途有眼保健操等等,三点开家长会意味着她们只用上一节她最喜欢的劳动课。 林秀把女儿送到学校看了看学校挂钟,发现时间还早,距离家长会一个小时,她来回奔波会很累,干脆直接留在学校。 这时候那位囡囡妈妈也凑上来和她说话,看样子抱着和她一样的打算。 林秀其实一点也不记得这个年轻女人是谁,想来她们缘分挺浅的,但是她毕竟不是真正的二十几岁,在阅历和见识上早不一样,所以和对方搭起话来一点都不费力。 囡囡,也就是曹珠的母亲愁眉苦脸说,“我家孩子英语不好,老师说可以参加她办的补习班。” 林秀听着她的话十分无语,她记得小孩子小时候各种补习班都很红火,但实在没想到这么小的孩子都要参加。 她好心提醒对方道,“是学校老师自己办还是其他老师办?我记得这位英语老师以前是教体育的。” 曹珠妈妈听了她的话也缓过味儿来了,连忙点头赞同,“我家珠珠说你们妍妍参加的那个就很好,叫什么波音来着。” 林秀这下更加无语,她们这里是一个小县城,学风不算浓厚,师资也很一般,估计英语补习班就是什么写写画画的带孩子玩,没想到她年轻时候居然也上过当。 她笑着说,“是她爸给她报名的,我现在不记得,待会儿我再给你说名字。” 两个人坐在树荫下说了一会儿话就到三点钟,林秀跟着曹珠妈妈到张妍妍教室里。这个教室不算小,墙壁上贴着卡通娃娃,小孩子一边说笑一边玩玩具。 等到老师开门,家长们就鱼贯而入。 林秀坐在座位上听老师讲事情,幼儿园的事情很少,其实就是读小学要交择校费和幼儿补习班的事情,其实就是打广告。 她听得漫不经心地,不过出门的时候带了纸,所以还是像模像样在纸上写写画画。 旁边的一个家长小声说,“等放学之后你这个可不可以借我复印一份?” 林秀顿了顿,抬头对他友好笑笑。 一小时的家长会结束得飞快,之后班主任还特意点名让几个孩子家长留下来,林秀也是其中之一。 刚开始林秀还挺好奇老师到底要说什么事情,等到这位四十来岁的女人开始说课外补习班的师资情况时,林秀立刻了然了。 金老师扫了一圈这些家长,“大家去外面补课不如就在我们学校自己办的补习班里补,肯定要比外面良莠不齐的好。” 她说着就挨个挨个地和家长们谈心起来。从她谈话的内容来看,现在留下来的都是没报名的“顽固派”,曹珠妈妈也是其中之一。 曹珠妈妈是个年轻脸皮又薄的女人,下午和林秀说得好好的,现在被老师语重心长说了一番就要改口。 林秀才和她相处一两个小时就知道她挺优柔寡断的,怕她之后后悔,连忙举着手问老师,“我们家小孩那个英语补习老师说有时候会请外教,学校这边也会请吗?” 学校当然舍不得请,小县城里外教挺稀奇的,金老师沉默两秒说,“外教的教学方式未必适合这么小的小孩子,而且补习课价格也高吧,还是到时候不行还是得来参加我们这个。” 林秀腼腆地笑了一下,“好,我把老师电话都记着。” 金老师看着她写的笔记,顺口道,“对,就是这个号码,你的字真好看。” 林秀十分不好意思,“写了十多年,我以前在念大专的时候老师就说我字好看,还让我抄黑板报。” 金老师和其他家长看林秀的眼神都不一样了。这时候大专含金量是很高的,她们幼儿园老师大部分只有初中文化,比较好的就是中专,人家家长这么高的文化干嘛不自己给孩子补课,要想不开来参加她们补习班? 这么一想都不好意思再劝,假装刚才的事情根本没发生。 等放学之后,林秀就被曹珠家长和刚才要复印她笔记的家长围起来,曹珠妈妈羡慕地问,“你真是大专生?你刚才说那个有外教的补习班在哪,我周末就带我家珠珠去看看。” 这会儿的家长挺淳朴的,不过依林秀几十年后的眼光来看,这时候的补习班含金量真的很低,补习老师良莠不齐,与其补课不如带小孩去市里和省里玩玩长见识。 但话是不能这么说的,她看着曹珠妈妈的眼睛说,“这老师水平不行,我下次带她去其他地方试试。” 曹珠妈妈这下纳闷起来,“那刚才你给老师说的……” 林秀拿后世在广告里话术给她说,“现在学英语讲究沉浸式英语,和我们学母语一样,一天二十四小时有一半时间泡在英语里准学会,老师教的都是哑巴英语,我准备自己给孩子教。” 曹珠妈妈这下没话说了,人家是大专生,肯定比学校老师教得好,而且她话里面的什么沉浸式英语,哑巴英语这种词语,她听都没听过,想来她肯定比自己专业。 她就小声说,“可是我也不会这个,我和她爸都是乡下人,你要有时间可以帮我教吗?我给钱。” 林秀差点被她说动了。她二十五岁遇上下岗潮下岗,然后老公甜言蜜语说要养她,实则她在家当老妈子一样照顾婆母、小叔子和小姑子,这种压抑感让她迫切地想要一个工作摆脱现在的困境。 可是想了想还是拒绝,因为细想是不合适的,于是建议说,“你不如买磁带给孩子听,从早听到晚,比一两小时的补课有用得多。” 这下对方更加感激,临走又给她塞了两个苹果。 林秀把苹果放包里去休息室接小孩,张妍妍在和一群小朋友玩玩具,看见林秀后恋恋不舍地和小伙伴们再见慢吞吞牵上妈妈的手。 林秀逗她,“是不是不喜欢妈妈了?” 小女孩瞪大眼睛,“才不是,庄佳宝会被人欺负,我要看着他。” 第3节 林秀没想到女儿还挺有正义感,夸赞了她几句,又顺便看了一下挂在墙上的时间,还不到四点钟,外面太阳又火又热烈,蝉在树上懒洋洋叫着,她摸摸女儿汗湿的额头,问她,“想不想去吃凉面?” 张妍妍雀跃道,“想!” 第五章 小学外面就是凉面店,这家凉面又便宜又好吃,在林秀记忆里,直到三四十年后这家店依旧在这里屹立不倒,可见老板手艺。 她进去就给自己和女儿一人叫了一碗,都是小份。 张妍妍小心翼翼吃了一口,然后问林秀,“我们不给奶奶和叔叔带吗?” 林秀笑眯眯地,“我们自己吃,不告诉他们好不好?” 张妍妍睁大眼睛,脆生生喊了一声好。 在张妍妍记忆里,只有爸爸会偷偷带她在外面吃东西,母亲总是说外面不卫生,不如自己回家做。 但是在家里做是很累的,因为张家小姑子还没出嫁,小叔子没结婚,家里有包括张妍妍在内的五张嘴,但林秀做一次自己还没吃到其他人就吃完了,久而久之她也懒得去动手。 林秀慢吞吞吃完了凉面也不急着走,现在下午在这里吃东西的人很少,老板不会赶她们,她就借了一下厨房洗干净苹果和女儿随口聊天。 张妍妍吃东西像林秀,小口小口地吃,很秀气,她吃东西的时候不忘回答妈妈的问题,“英语在文老师那里读,每周三周五的晚上,还有美术课,古诗课和钢琴课。” 林秀听完女儿的话顿时汗颜,她之前还吐槽曹珠妈妈给女儿补课来着,结果她年轻的时候更过分,居然给女儿报了四种课,这么小的姑娘也不知道压力大不大。 她就这么问了,张妍妍不解地说,“画画和钢琴可好玩了,还有读古诗也好玩。” 林秀好奇地说,“古诗课是什么?” 在女儿的解释里她才知道古诗课上有专门的老师给她们读《三字经》、《大学》、《论语》等等书籍,还会在课上教她们古代的淑女礼仪,整一个古代才女培训班,也不知道当初她怎么脑子抽了给孩子报这种课程的。 母女二人吃完饭差不多到了五点,楼下的饭馆又传出让人发馋的饭菜香味。在林秀掏出钥匙开门之前,小姑娘先自己嗅了嗅身上,确认身上没有偷吃的香味之后才雄赳赳进门,这小模样把林秀逗得差点笑出声。 林秀进门就看见家里木沙发上坐着一个年轻男人和女人,还来不及细看就听见婆母阴阳怪气的声音传来,“还知道在吃饭前回来?” 林秀顿了一下,温柔说,“妍妍下午开家长会,老师有事就拉着我多说了几句,没想到不小心就说到五点。” 婆母这才算放过她,但又催促她去厨房做菜煮饭。 因为丈夫长期在外工作,家里有五个人要吃饭,包括她婆母和小叔子小姑子,小叔子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外游手好闲,一半时间在外和朋友吃喝,其余则在家里。小姑子是个没结婚的小姑娘,就近在旁边棉纺厂里做临时工。 家里人都有工作,可不是就得林秀做饭? 林秀这家庭主妇一做就是二十年,做到小叔子结婚,女儿成人,丈夫和她离婚才算结束。 但她现在却不想这么干了,进厨房随便扫了一眼,就热了中午的剩菜,又切了酸菜熬稀饭,做完不过十几分钟。 饭端出来的时候,围坐在桌子旁边的人眼睛都绿了。 小叔子是家里幺儿,正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小伙,名叫张季同,抱怨地用筷子挑着菜说,“怎么就吃这些?” 林秀细声细气说,“最近家里花销大,不能割肉了。” 婆母瞪她,“我就是妍妍不用补那么多课,一个小姑娘读那么多课外班有什么用?” 这话她也在张伯清面前说过。现在张仲清工作刚有起色,工资不算高,听母亲一哭一抱怨就让林秀多补贴些家用。家里小弟没工作也没成家,三妹是个丫头片子,他们应该多孝敬母亲。 林秀那会儿特别听他的话,也照做了,可是等到他后来出轨的时候反而被埋怨她年轻花钱大手大脚必然是存了私房钱,让林秀满肚子委屈说不出。 林秀喝了一口粥,“那个是她爹给她缴费的,钱没到我手里。” 婆母一听就没话说了。 等到吃完晚饭,两个小的就坐在木沙发上陪着老太太唠嗑,张季同抱怨工作太累,张三花则说她厂里一个姑娘抢走她看上的如意郎君。 林秀守着女儿做作业,张妍妍聪明但耐不住性子,写作业时急躁得能把作业本撕下来,她要温和地劝导她,以免她在成年后又成为上辈子一言不合就和人打架的炮仗。 小姑娘正画完一幅画,张三花突然对林秀使了个眼色,示意她出门去。 林秀想了想,还是跟着她出了门。 她们站在楼道里说话,林秀就细细打量这位多年不见的小姑子。 她家小姑子和小叔子是最受家里宠的两个孩子,因为他们出生的时候家里已经有钱了,结果就是宠出两个骄纵的孩子,小叔子油滑,小姑子嫉妒心强,鸡毛蒜皮的事情一堆,常让她身心俱疲。 此时小姑子张三花才二十一二岁,年轻的小姑娘脸蛋有些方,眼睛很圆,有年轻人的漂亮和朝气。 张三花脸蛋红红地看她,“嫂嫂,我看上个人。” 林秀点点头,示意她接着说,张三花就道,“我想借你那条裙子和那支口红用一下,只借一点。” 她说的裙子和口红是结婚之前张仲清给她买的,裙子两百块一条,口红五十一支,这是他给她买过最昂贵的东西。因为他的工资一个月也不到一百块,所以这算天价了。 林秀目光柔和地落在她身上,“我那个是小码,恐怕你穿不下。” 张三花脱口而出道,“没事,我拿去改改。” 说完就发现话不对劲,其实她本来就不打算还的,两百块一件的裙子,据说是从香港那边来的,平时想买也买不到,她在厂子里主任身上也没见到过。而林秀没有什么朋友,不爱出门聚会,偶尔只在家里穿一穿,其他时候就挂在柜子里供着,她自己穿岂不是暴殄天物? 张三花改口道,“没事,我能穿下。” 林秀知道张三花态度为什么这么霸道,这件裙子她真的只在年轻时穿过三次而已,后来被张三花做成了椅套,想来她当年还拗不过小姑子,把这条裙子送给了她。 第六章 张三花说完就发现话不对劲,其实她本来就不打算还的,两百块一件的裙子,据说是从香港那边来的,平时想买也买不到,她在厂子里主任身上也没见到过。而林秀没有什么朋友,不爱出门聚会,偶尔只在家里穿一穿,其他时候就挂在柜子里供着,她自己穿岂不是暴殄天物? 张三花改口道,“没事,我能穿下。” 林秀假装没听见,“衣服只有改小没有改大的,你们纺织厂工人肯定比我清楚。这样吧,你不如先减重,等到能穿下的时候再拿去。” 张三花当然不愿意,她现在一百二,林秀一百斤,比她高比她瘦,她起码要瘦三十斤才能穿下。但等她瘦了三十斤,说不定看好的丈夫早就跟人家跑了。 还是林秀善解人意,“听说香港那边又来了新款式,我那个款式早就不时兴,你干脆给你哥写信让他托人给你买一件。” 张三花从小被惯坏的,伸手要什么家里人都会给,听了林秀的话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顿时雀跃起来,对待林秀的态度也亲近几分。 大家回屋就洗澡睡了,这时候刚改革开放不久,没什么娱乐活动,家里也没电视机,所以谁得都早。 林秀刚从上辈子过来,想趁着周末好好睡一睡,结果第二天早上被女儿公鸡打鸣似的声音叫醒。她睁开眼睛,看见女儿穿了一身干净整洁的裤子体恤,趴在床头鼓着脸看她。 林秀看着小小的女儿,还有种做梦的不真实感,迷迷糊糊问她,“干嘛叫我?” 张妍妍示意她看窗户,“太阳晒屁股啦,妈妈快起床,妈妈是个懒虫子。” 林秀看着太阳挂在天上还以为真的很晚,结果到客厅一看才七点钟,都说小孩子觉多,可是张妍妍昨晚十点才睡着,早上比她起得更早,也不知她们到底谁大谁小。 她想了想,就吩咐女儿自己去玩准备继续睡,却被张妍妍不高兴地又推了一下,“今早上有课外兴趣班,你又不准我自己去。” 她说着就把自己的课程表给林秀看,周三五晚是英语班,周一二六晚是古诗班,周六上午美术,周六下午钢琴,周日上午游泳,一周排得满满当当,让林秀这个成年人也忍不住汗颜。 张妍妍周六早晨的课八点就要开始,小姑娘还喜欢提前一点去弄好纸笔颜料,林秀怕时间来不及,就匆匆穿好衣服出门。 补习班在离家十多分钟路程外一个小公园的院子里,到的时候发现很多家长围在那儿和补习班老师搭话聊天,一看就是准备送孩子上课的。 张妍妍到之后,也不上楼,只挤到院子里面的人群里和人嘀嘀咕咕,林秀拉也拉不住。 她走过看了看,就见女儿举着一张证书给她看,得意洋洋地炫耀,“妈妈你看!” 林秀接过证书一看,上面写着“………张妍妍小朋友………新星杯特等奖。”此外还有一本书、一个塑料奖杯、一套颜料的奖励品。 周围的家长都羡慕地看着母女俩,林秀一边和她们寒暄一边在心里暗暗诧异,她记得张妍妍长大之后看着美术就头疼,怎么小时候反而成了特别有艺术天赋的小天才,莫非是她做母亲的太失职耽误了她? 她不动声色地从家长们和老师嘴里套话,最终哭笑不得知道事情真相。 原来辅导班在举办活动的时候需要学生缴纳报名费,有交十块二十的,这就是三等奖和二等奖,交五十的就是一等奖,一百块是特等奖,丈夫当初带女儿来交补习费的时候顺手报了名,可不就特等奖? 所以大家恭维她也不是为了女儿有才华,而是纯粹觉得她家人傻钱多。 林秀顶着她们这些目光把女儿东西塞进大大的牛仔斜挎包里,然后把昂首挺胸的小姑娘送到二楼美术教室,看见她安安静静坐下来才缓了一口气。 她下楼的时候过了八点半,家长们大部分离开,只有咨询老师们坐在桌子后面聊天。 林秀想了想,把那张特等奖的奖状拿出来,走到正中间的那个老师面前问,“你们招美术老师吗?” 她说话的时候嗓子眼都是紧绷的,她自失业之后一直下岗在家做家庭主妇,直到五十岁退休,可以说真正正式工作的时间只有短短几年,现在重来一次让她找工作真的有些困难。 不出她意料的是,对方果真拒绝了她。不过来之前林秀就仔细观察过,这家公园旁边有好几个聚集在一起的兴趣班和补习班。 林秀认认真真地挨个儿去问了,大部分都以老师够了的理由拒绝她,只有一家生意冷淡的老师认认真真问她,“有没有教师资格证?” 林秀听着这话心里就凉了,她大专是学粮食生产的,毕业后也在相关单位工作,女儿曾劝她去进修,但她都以家务繁忙的借口推辞,现在人家要资格证她当然拿不出。 她不抱希望地说了,结果咨询老师又问,“那你能画什么画?” 林秀想了想,“素描,国画都会些。” 这是她和丈夫离婚后学的,因为女儿在异地,她也不用在家中忙碌,更没有朋友聚会外出,大把时间就消耗在这种事情上面。 这时候素描老师多,国画还挺稀罕的,咨询老师就说要让林秀试试水。 对方大概一窍不通,拿出来的纸和笔都是小朋友们用剩下,林秀摸了摸那光滑的纸面,忍不住在心里摇头。 纸是光滑的纸,笔还是水粉画用的排笔,林秀就指着东西问对方能不能换。 咨询老师是位二三十岁的年轻男性,穿着一身白衬衫,带着一副眼镜,看起来文质彬彬特别有气质,是特别让家长安心的那种类型。 他闻言摸了摸下巴就说可以帮她去隔壁借。 结果林秀等了半个小时,这位老师才匆匆忙忙拿了一支毛笔过来,其他东西说是借不到了。 林秀虽然已经预料到这个结果,但还是忍不住在心里叹口气。 第七章 她国画学了四年,从写意到山水,这是她比较擅长的,但是现在的纸面光滑,晕染不开,明显不适合画那些画,她只能画幅白描。 林秀先挤了些黑色颜料在调色盘里,加上水调成墨汁的浓稠样子,再用水粉的勾线笔蘸了一点墨,随便在纸上勾勒起来。 她擅长的白描只有两幅,一副孔雀图和一副仕女图,这是她打发时间用的,老师也说很死板,幸好这时候能拿得出手给人看,至少她画的时候年轻老师就看呆了。 “你、你是美术生吗?”对方结结巴巴地地问。 林秀顿了顿,然后说,“我是跟家里人学的,我爸爸以前在私塾念过书,写毛笔字很厉害。” 第4节 对方看她眼神充满了敬畏,“这还是家学渊源。” 结果等林秀在对方那里登记完成还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她一个下岗过下半辈子的人,但是重来一次的时候,觉得重新找工作并不是自己以为的那么艰难。 但是在打开协议书时,林秀的情绪就抽回来了。 这位姓吴的年轻教师看起来青涩,但却很有混过社会的油滑,协议书上写着明天第一堂课要试训,因为她没有教师资格证,所以出事之后责任由她自负,周六周末上课,上一次课两块钱。 林秀在粮食厂工作的时候一个月工资七十块,现在这么算下来居然也挺多的,她毫不犹豫把协议签下来,然后要求对方提供上课的纸、笔、颜料等等:总不能上课还要她自己自备教具吧? 这么一弄完居然也快十一点,林秀不准备直接回家,就坐在学校的花坛外面接女儿,补习班的咨询老师居然还记得林秀,问她,“你找到工作没有?” 林秀微微一笑,“找到了,他们觉得我绘画功底不错,就说让我周六周末去上班。” 对方有些迟疑地看她。 林秀来不及思索她的表情是什么意思,就听见有人在身后喊她,她转过身一看,也和对方打了声招呼,“好巧,你也接孩子?” 这人正是曹珠妈妈,不过她今天比昨天开家长会的时候狼狈多了,穿了身有污渍的长袖裤子,头发梳成高马尾,背着个斜挎包。 林秀把她拉到树荫下面,又递了张纸巾示意她擦汗,“要不要喝水,我带了水瓶。” 曹珠妈妈随手拿纸巾擦着自己,气喘吁吁说,“今天周末生意好,要不是孩子他爸提醒,我都差点忘了接孩子的事情。” 看见林秀好奇看她,她不好意思解释,“我们家里是农村的,现在在城里做点卖水果的生意,就是小摊小贩,还是你们读书人厉害。” 难怪她每次都是给苹果。 林秀微微笑着,“有什么厉害不厉害的,我现在也下岗在家。” 曹珠妈妈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连忙补救,“没事,你们学历高找工作也快,我看见小学那边也在招长期家教呢。” 林秀摇摇头,“没事,没有什么。” 她是真的觉得没有什么,上辈子她总觉得羞耻、难过,只要有人提到下岗她就羞于启齿,更怨恨过时运不济,但大概因为年龄渐长,以前二十多岁觉得难堪的事情现在居然也不难过,只为当时自己的年轻幼稚感到好笑。 林秀兴致勃勃和曹珠妈妈,名叫李秀芳的女人说起找工作的事情,李秀芳见她真的不在意,于是也放下心和她说这些事儿。 李秀芳摸了一个橘子给林秀说,“我们这好听些就是个体户,但是别人一般叫我们生意人,毕竟我也没其他手艺,想不出另外的活儿做。” 林秀好奇说,“要我摆个小摊怎么样?” 李秀芳打量了一会儿林秀,摇摇头,“你不行。” 她没说假话,林秀面容清秀,皮肤白皙,说话也斯斯文文小小声声的,看起来就是那种文雅的女孩子,要让她摆摊她肯定觉得抹不开面子丢人。 林秀被她说笑了,觉得对方一点儿都没说错。 以前她就是认为做生意又累又丢人,她虽然是农村出生,却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也是最聪明的一个。家里人看她能读书,就一直花钱供她。林秀没有辜负长辈的期待,果真在第一次高考时考上省会城市一所大专院校。 她是家里娇宠长大的,也是村里少有的读书人,她觉得做生意羞耻,打工狼狈,进修幸苦,最后混了个一辈子事业无成,丈夫出轨的惨淡下场。 林秀没介意李秀芳的话,而是兴致勃勃和她讨论起做生意的事情来。一说这个李秀芳就像被打开话匣子,现在改革开放才十多年,又遇到国家政策导致的下岗潮,好多人开始下海经商,大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谁也不比谁轻松。 李秀芳最后总结说,“如果不是要让女儿来城里读书,我们肯定还在乡下种田,咱踏踏实实的老农民靠着土地总不会饿肚子。但做父母的想给孩子挣一份前程,苦点累点也是应该的。” 林秀听了她的话有些触动,两人最后还交换了联系方式。 太阳挂在天上正中间的时候张妍妍就下课了,她背着小书包,脸上有一道没擦干净的颜料,蹦蹦跳跳朝林秀跑过来,像只活泼的小花猫。 林秀拿纸把她脸擦干净,取笑她,“是不是偷吃了颜料没擦嘴?” 张妍妍气鼓鼓地说,“我又不喜欢偷吃东西。” 她牵着女儿回到居住的那条街,老远就看见婆母坐在外面的凳子上和几个老太太聊天。 那里是一家私人理发店,老板是个话多的中年妇女,平时大家就爱坐在她那里唠嗑说闲话。 老远看见两母女过来,婆母当没看见似的继续和人说话。 林秀在外面特别给老人家面子,走过去喊了一声“妈”。 婆母不正眼看她,只斜着眼睛和人说,“我家老二在外面累死累活,有人在家里享清福,连饭菜也舍不得做。” 林秀低着头没说话。 这个时代里女人在家做家务是很正常的事情,扫地,拖地,洗碗做饭,她以前的时候一直这么干,照顾婆母和没有成家的小叔子小姑子,后来小叔子结婚家里没分家,生了家里唯一一个男丁又换成一两百平的大房子,家里六口人的事情还是她在做,做出腰肌劳损还被人问怎么闲也闲出病。 第八章 婆母这么一说,和她一起的婆婆奶奶们也抱怨起来,说家里媳妇如何偷懒耍滑。 有人当着林秀的面和婆母出主意,“媳妇儿懒你就得管她,不然她还不骑到你头上去。” 其他人附和说,“家里男人舍不得她上班辛苦,让她在家里享清福,她还蹬鼻子上脸了。” 林秀静静听完她们指责才说,“妈,我去找工作了。” 婆母愣了愣,声音依旧很冷淡,“找到了?” 林秀嗯了一声。 婆母接着问,“做啥工作?家里孩子都是工人、国家gz人员,二娃他也是厂里面的干部,你还是去学人家干什么个体户、抛头露脸卖水果,我可得和二娃说。” 林秀看着她说,“是补课学校的老师。”不过她没把还在试岗、只有周末上班的真相说出来。 周围安静下来,接着是婆母的嘟嘟囔囔。 婆母不大高兴,“补习班的老师有编制吗?有五险一金吗?老二现在好歹是个小干部,你别找不三不四的工作给他丢脸。” 林秀笑了笑,“没有,但是一个月工资四十块。” 瞎掰的工资,婆母却没话说了。 她们告别在周遭街坊邻居后回到家里。 家中小姑子张三花头发乱糟糟地翻一本黑白书,小叔子张季同大概出去玩了,没看见踪影。 张三花看见她们进门,大声嚷嚷道,“妈,我肚子饿。” 婆母瞪她,“锅里有饭,你一个姑娘家家睡这么晚起床,好意思吗?” 张三花嘟着嘴,“可是已经冷了,我平时上班好累,好容易休假肯定要多睡一会儿,又不像嫂子从来不上班。要是我也不上班天天呆家里玩我肯定比她还勤快。” 她说着就瞅林秀。 她学历比林秀低,只读了初中,后来林秀嫁到张家她一直因为自己学历低自卑,后来看见林秀单位解散,工龄被买断,张三花自己却还在上班,那点自卑瞬间转化为骄傲,时不时跑出来刺林秀一下。 以前林秀肯定会被她刺到,不过现在不会,因为她已经不觉得丢工作是什么丢脸的事情。 婆母不耐烦地把女儿放在桌上摊开的书籍卷起来扔桌子上,说,“别这么说你嫂嫂,她才找到工作,是辅导班的老师。” 张三花不信任地看着她们,“不能吧?” 婆母也觉得不可思议,于是对林秀道,“改天你带我去拿个什么补习班看看问问,你这么年轻,别被人骗了也不知道。” 其实说到底还是不信她。 林秀想了想,说道,“我要去问问领导什么时候有空,其实我可以把协议给你看。” 婆母摇头,“协议有什么用?还是看看才知道。” 林秀知道婆母没读过书,只认识数字,所以才拒绝她。 她们几个女人一起做了中午饭,虽然说是一起,但小姑子是被婆母宠坏四体不勤的,婆母说自己有腰伤,做几分钟会歇一会儿,其实还是林秀切菜炒菜。 最后直到一点钟才吃上饭,张妍妍肚子饿坏了,抱着饿得叽里咕噜的小肚子吃得头也不抬。 林秀看她埋头苦吃于是夹了一筷子菜到她碗里,“妍妍,多吃菜,不然你又要牙龈吃血。” 张妍妍吐吐舌头把碗里菜吃了。 小朋友下午的课两点半开始,母女两个匆匆忙忙忙完就去学校,刚好赶上上课铃。 林秀坐在花园树荫下在本子上勾画了几笔,然后拿着这本子去了隔壁补习班。 这家临时应聘她的补习班名叫“彩虹补习所”,下午人多一点,早上见过那位年轻的吴老师坐在楼道的凳子上擦汗。 吴老师看见她,就说道,“要明天试听,你这么早来做什么?” 林秀把手里的本子扬了给他看,“我要做教案,顺便看一下教室一起写在教案里。” 教案当然是瞎扯的,吴老师挺开心的,“你这还挺用心。” 又看着她教案说,“写得也好,字也好,你以前莫不是做过老师?” 林秀点点头,扯谎道,“我给我们家乡学校带过课。” 两人说着就去一楼美术教室,美术教室比较小,里面的小孩也不算多,老师是个五十来岁的妇女。 人家在讲课,他们当然不能进去,就站在外面看。林秀装模作样看了一会儿,还用速记把教室的结构记在本子上,林秀在老年大学学过几年素描,后来又去写生,练出来的手法一看就很专业。 吴老师看得佩服,连连夸赞了林秀几句。 林秀走下楼梯和他唠了一会儿磕,吴老师感慨,“你既然是大专毕业,怎么不在单位上班。” 在林秀读书那会儿,有“包分配”的说法,大家按照国家下放到学校的指标分配去各地上班,不能自行选择,也不许不去,不然会直接辞退。林秀就知道隔壁大学生有被分到乡下粮食站的,去的时候哭了好久。 林秀笑着说,“单位不行了,要我们自己出去外干。” 吴老师也叹气,“可不是,好好的‘铁饭碗’谁不想干一辈子,可惜可惜。” 说完又说起工作困难的事情,这家“彩虹补习班”是吴老师自己开的,他没怎么读过书,但是父母很有钱,就给他钱办了这么一家补习班,吴老师既自己当校长又拉人。可惜的是这家补习班位置比较偏僻,又是新办的,所以来补课的人很少。 林秀看他一眼说,“怎么不晚上补课?我看起他补习班都有。” 吴老师摇头,“我是想办,”他又看了林秀一眼,“可是老师不够。” 林秀提示他,“又不是什么课都需要专业老师。” 见吴老师疑惑看自己,她解释道,“你开个自习班,喊几个人或者你自己守着也成,就家长不在的时候监督孩子写作业。” 吴老师茅塞顿开,赞叹道,“你还真聪明,不愧是大专生。” 林秀对着他今天至少重复三次以上的“大专生”这个词含笑不语:看来这位吴老师还真是对学历挺耿耿于怀的。 她想了一会儿毛遂自荐,“你看我怎么样?” 吴老师等她这话呢,顿时和她一拍即合又签了一份合同。 林秀拿走合同的时候都还有种不真实感:找工作其实也就……这么容易的事情? 第5节 第九章 二人说了一会儿就把事情谈好,林秀心里高兴,就在楼下买了一份豆花喝。 说实在的,她一辈子没怎么在外面吃过东西,丈夫给的钱存起来花在一家人衣食住行上,她以前是挺传统的那种媳妇,加上父母在家教导她孝顺公婆……… 但豆花真的很好吃,白白嫩嫩的撒着葱和辣油。 她还在心里感慨的,忽然看见斜对面坐着一个熟人:她小叔子张季同。 他和一个小姑娘对着坐,一人面前摆一份咸豆花。 这时候的人比较害羞,如果不是关系特别好肯定不会一起吃饭,但林秀仔细看了看那小姑娘,发现对方并不是她记忆里那个漂亮的弟媳妇。 在林秀看他们的时候,小叔子也注意到她,连忙对她做了个恳求的手势,林秀若无其事移开视线。 结果晚上快九点的时候小叔子才回来。 这时候林秀正在改第二天的教案,这是真正的教案,她毕竟没有真的教过学生,一切都要摸索,要想把这份工作做实不花费功夫是很难的。 她咬着笔杆边翻育儿报纸边写,这时候门突然被撞开,小叔子衣服头发乱糟糟闯进门,满头大汗说,“嫂子,给我做碗饭呗。” 家里没有剩饭,小叔子是薛定谔的在家吃饭,大家一般等他到饭点,如果他没回来就默认他不会来,然后几人把饭分干净。 林秀没抬头,对他说,“锅里有汤没饭,你饿就热一下,如果等饭的话得一个小时了。” 张季同不好意思吩咐嫂嫂,讪讪去厨房,把剩下的东西混合在一起吃了,吃完才抹着嘴说,“喝了酒才发现没带钱,差点被老板打一顿,妈,我们下个月发工资,你借我一点呗。” 张季同现在在银行做临时工,是被大伯塞进去的,工资一个月就那么一点,根本不够他花用。老太太疼他,于是拿了钱出来给儿子,“你记得还。” 张季同嘿嘿笑了。 林秀眼睛尖,一眼就看出这是月初他们家交“生活费”的钱,她怎么给老太太的老太太就怎么拿出来。 因为丈夫说不想分家急着买房,所以家里几个小的都住在老太太房里,然后给老太太交“生活费”,她们家三个人交三十,张三花是女儿只交五块,张季同也是十块,但老太太时常补贴他,所以估计也只有五块。 张三花看着老太太动作,连忙说,“妈,我看上个很不错的人,我怕他嫌我不好看。” 老太太又塞了些钱在女儿手里,“你拿去买衣服裙子,好好打扮,我看谁会说你不好看。” 林秀没说话,瞟了三人一眼,拿着书本进了房间里。 留下婆母的冷哼,“刚找到工作就在家里横起来了,就乡下来的,以为自己变凤凰了……” 林秀第二日特意起得早一些,换上那件昂贵的裙子,然后把头发编成一个马尾,戴了在学校用的黑框眼镜,一看就特别有教师气质。 因为上午女儿有游泳课,她不放心放女儿一个人去游泳,就请老师把课调到晚上,然后再赶去补习班。 到“彩虹补习班”的时候,吴老师正坐在楼梯旁边啃馒头,要其他人不说,肯定以为他是扫地的。 他看见林秀,眼睛亮起来,“你总算来了,快看看有没有什么还没准备的。” 林秀昨天之前离开的时候写了一张条子给他,上面列着要准备的材料。现在她把用具掏出来,倒是准备齐了,就是很劣质,大概是在公园的小卖部买的。 林秀检查了一遍东西,然后拧开墨水瓶闻了一下,“墨水馊了。” 吴老师自己也接过来闻,然后被熏得退避三次,“这墨水还会馊啊?” 过来人林秀表示,墨水不仅会馊,还会发霉变质。 吴老师只好拿着墨汁去找人,过了一会儿垂头丧气回来,表示老板那里没有其他牌子墨水,钢笔的都没有,现在来不及去百货大楼买,能不能将就用一下。 林秀抱着手臂看他,“你觉得可以吗?” 虽然能用,但散发臭味的画和美术教室……想想就挺搞笑的。 不过林秀小时候遇到这样的事情也不少,吩咐吴老师到处去找了些不用的电池过来,然后把里面的石墨扣出来,放在石板上冲水磨,其实和古代的墨条有些像。 吴老师举着电池茫然,“我要磨多少?” 林秀施施然说,“一盘,我去上课了,记得一会儿给我拿来。” 等林秀到班上的时候才发现,座位上坐着的不止有小孩,还有小孩家长们,大家一起抬头,几十双眼睛好奇盯着她。 其实这一点都不奇怪,这些小孩子小的五六岁,大的十来岁,家长不放心非常正常。上辈子她不但见过家长给背书包的,给剥蛋的,甚至连十来岁喂饭的都还有。 但既然这样,她原本设计的课程就该稍微变动一下了。 她先是给大家自我介绍,然后就说要展示自己的绘画技术。其实还是因为她时间和空闲不够,不然昨天备教案的时候画几幅拿手的画拿出来岂不是更有说服力? 此时黑板上挂着一副垫着毛毡的宣纸,宣纸质量一般,庆幸的是还能勉强晕染开,不是昨日那种光滑的普通画纸。 两三个小时的课她不可能画那种要水磨工夫的精细画,也不能像昨日那样画很细致的白描。吴老师力气大,这时候已经把磨好的一碟子墨水拿进来。 林秀蘸了毛笔试试笔感,调好颜料想了想就对大家说,“就来一副泼墨山水。” 她说着就把墨水泼上去,看似动作潇洒,实则是练过不下百次的,一副山水雏形已跃然于纸上。 小孩子和家长们:哇。 吴老师:我辛辛苦苦磨的墨,心痛。 林秀画画是为了打发时间,大画家那种水平做不到,但在95年的小县城却非常能唬人,不然吴老师也不会直接拍板把她留下来。 现在她看着讲台下大家崇拜的眼神,忽然有一种两辈子都没有过的成就感。 这是家庭、男女之情和亲情都无法带给她的。 第十章 大家呼吸也不敢出,就看见林秀逐渐在那副大宣纸上画出一副生动的山水图,泼墨的墨团已经被晕染成远山峻石,栩栩如生。 这些人都不懂什么画,只觉得林秀厉害,技术高,时不时给她鼓掌夸赞她,一幅画成的时候他们已经很佩服,恨不得立马让孩子学习。 不过国画课是新开的,孩子们没准备画具等等,林秀早有准备,一边向他们介绍画具,一边说些画画的有趣小故事,一堂课很快结束。 等下课之后,她正式上班的协议就签订了,吴老师还给她介绍了她的上课方式。 其实他们这个绘画班当初宣传培养“全能型”人才,什么都教,素描,水彩,水粉,但是一周只能教一种课程,所以一个班四周才能轮一次。他们有高级版、中级班、初级班三种,每个级别两个班,也就是说林秀是每个月上六次课,有一周没课休息。 林秀算了算,她一次课两块钱,一个月十二块,还有不知道能不能行的晚上的补习班…… 她笑着说,“你们书法班还缺人吗?” 吴老师动作一顿,林秀又说,“我会教人写毛笔。” 吴老师笑起来,“行,我给你安排。” 两人这就说好,林秀也满意地回了家,等回家之后就擦干净身上的汗水,收拾东西,准备下午带小女儿学游泳。 本来已经说好晚上游,但这小姑娘死活要玩游泳池只有下午开放的水上滑梯,林秀只能无奈地答应她。 结果回家的时候看见小姑娘坐在沙发上气嘟嘟地撕扯本子。 她走过去拦住她,轻轻呵斥她道,“妍妍,你干什么?” 张妍妍抬头的时候,林秀才看见她一双大大的眼睛里全是眼泪。 小姑娘扑在妈妈怀里,呜呜哭起来。在她解释之后,林秀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婆母出去唠嗑,于是妍妍被送到她姑婆家里玩,结果她的本子被姑婆家的小弟弟画得乱七八糟,他们还说她弟弟是男孩子,是她以后的依靠,她该让着他。 林秀虽然知道被女儿这番话气到了,问张妍妍,“你奶奶怎么说?” 张妍妍低沉说,“奶奶没说话,她是不是也这么觉得。” 其实林秀前世离婚也有孩子的原因,之前她和丈夫张仲清都是gz人员,国家又推行“独生政策”,她生下第一个孩子的时候医生顺便给她结扎。 结果等到后来两人年纪渐大,张仲清职位升高,他又受不了家里亲戚的闲话,非要让林秀生个孩子。 彼时林秀因为结扎环感染,无法给他生男孩,就遭到张仲清千般埋怨。 林秀摸摸她小脑袋,张妍妍问,“我就该让着弟弟吗?” 林秀摇摇头,“妈妈只有你一个小孩,当然不用让着弟弟。” 张妍妍眼睛亮起来,但小姑娘刚笑出一口白牙,又被林秀冷冰冰的话吓到,“不过撕本子是不对的,无论如何,你也不该浪费东西,我以前怎么和你说的。” 张妍妍却已被安慰好,拖长声音道,“是,罚抄小字一篇。坏妈妈。”说完她偷偷觑妈妈一眼,捂着嘴巴笑了,不知道在笑什么,但看起来很开心。 中午婆母回来,林秀就给她说了这件事,没想到婆母却不大高兴地说,“这还不是怪你这个当媳妇的。” 大伯家的小孩也是女孩子,现在这辈两个女孩,如果“独生”政策长久推行的话,在老一辈眼里这就是绝户了,林秀知道婆婆因为这个心里一直不大高兴。 她等着老太太后话,后面果然没让她失望,“要不是你一胎生不出儿子怎么会这样?” 林秀冷笑,“生孩子是我一个人就能生?要真的自己就能生,那我也懒得嫁你家里。” 她说完就甩上房门。 老太太第一次被她这么甩脸子,在客厅里发了好一会儿愣,直到吃午饭时面色也不太好,看她做的菜就阴阳怪气指责手艺差,乡下人没品味。 林秀一声没出,中午时把这些写在信里寄给丈夫:她恍惚记得现在丈夫对唯一的孩子特别疼宠,膈应一下这母子俩她还是做得到的。 弄完带着女儿出门,她之前罚她,但心里是真正爱她的,所以就在女儿的撒娇之下买了支红辣椒棒棒糖给她。 张妍妍高兴舔着红色的辣椒,对林秀说,“下次他再欺负我我就朝他吐口水。” 林秀摸她辫子,“要说不过姑婆,你可以等妈妈来。” 张妍妍一吐舌头。 游泳池在公园里,这里有买票进门的,也可以办月卡进门,虽然现在下午骄阳似火,依旧挡不住小朋友们游泳的心,一个个在太阳下晒得油光发亮。 林秀迟疑道,“晒黑了不容易白回来。” 结果张妍妍根本不耐烦听她说教,像只泥鳅一样溜跑了。 林秀就站在水池旁看她们学游泳,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女老师带着孩子们在浅水区游来游去,像带着一群小鸭子似的,与其说在教游泳不如说在带小孩子玩水。 她等在一边也无聊,就随意坐在凳子上翻一本高中课程,计划要不要考个教师证什么的。她搞不懂这些,现在又不如后世有网络发达,所以必须得问相关人员。 想着差点入了迷,直到一声清脆的声音喊住她。 喊的不再是“妍妍妈妈”,而是她名字“林秀”。 林秀抬头对来人露出一个笑容,“秀芳,怎么这么巧。” 李秀芳不是一个人来的,她身边还跟着个四五十岁的妇女,看起来有些眼熟。 林秀笑着说,“你也来送孩子游泳?” 第6节 李秀芳摇摇头,“我给这里送苹果。” 刚才林秀就看见游泳池的柜台有卖水果的,还想游泳池人很有想法,没想到供应商就是眼前这位,不知道该说她门路广还是其他什么。 两个人寒暄了一会儿,李秀芳就介绍她身边那位频频看向林秀的妇女,“这是肖姐,是我们老家亲戚,也在城里上班。” 第十一章 林秀喊了声“肖姐好”,对方同样热情招呼她。 李秀芳事情多,夸了一会儿林秀上次让她买磁带的事情就和她告辞,说要去送别家,而这位肖姐却因为其他事没走,就坐在林秀身边, 林秀也不知道和这样一个陌生人聊什么,只礼貌地微笑。 结果过了许久,这位肖姐突然开口,“其实我有件事必须告诉你,关于彩虹幼儿园的。” 林秀经她这么说就想起她了,就是张妍妍那个补习班门口坐着的咨询老师。 她挺好奇对方想说什么,颔首问了。 肖姐纠结好久,郑重对她道,“其实那个补习班的校长,吴老师,以前做过牢。” 林秀猛地一听就很震惊,因为吴老师一看就是那种很遵纪守法的社会公民,怎么还做过牢?莫非年少轻狂? 不过也能解释为什么彩虹补习班学生少,大概其他补习班没少拿这件事攻讦他。 肖姐见她魂不知飞到哪里去的样子,连忙说,“你不要不当一会儿,你到底是个年轻女人……” 林秀对她感激地道谢。不过辞职肯定不可能辞,她现在急于从之前的环境挣脱出来,抓到一点机会就舍不得放弃。 肖姐又问,“你现在工资多少?” 林秀想想就说了,反正她现在属于低收入人群,不怕人惦记。 肖姐就露出欲言又止的表情,对她道,“我们员工工资一堂课三块。” 言下之意就是吴老师给林秀开的工资太低了。可是林秀也知道,她自己没教师资格证也没有工作经验,其他补习班肯定都不想要她,吴老师愿意接纳她肯定也抱着占便宜的意思在里面。 她就问,“我没有证,以前教过小孩,你们补习班入职条件是什么?” 肖姐果真怔了怔。 虽然这样,但林秀觉得这个阿姨很热心的样子,顺便和她打听了教师证怎么考。 经过阿姨解释她才知道,原来资格证分为不同等级,小学、初中、高中等等,需要经过几场考试,之后还有每年资格审核。 林秀把这些记在本子上,画了一个黄色圈,代表一般急。 肖姐犹豫着说,“你要不着急,可以先等等,我们这儿有个老师说考上小学编制,到时候换你顶。” 这话说得玄,还不知道猴年马月能实现呢,林秀就当场面话听了,然后又感谢肖姐几句。 到下午太阳西斜的时候小孩子的游泳课才结束,不过母女俩都很累,回家之后不想吃饭,桌上有婆母做好的饭和炒菜,就着汤随便喝了。 晚上的时候,小叔子晃晃悠悠回了家,身边还带着一个姑娘。 这位姑娘又不是上次那个女孩子,比那位要漂亮一些,不过依旧不是上辈子的弟媳妇。 林秀记得自己这个小叔子特别会玩,女朋友换了起码十个,等到三十岁才遇到弟媳妇说遇到真爱收心,所以这大概是他中途祸害的女孩子之一。 女孩子扎个高马尾,年轻而富有活力,鹅蛋脸上一双漂亮的眼睛,进门就落落大方和婆母自我介绍道,“阿姨你好,我是季同朋友。” 张三花坐在一边研究新衣服的款式,看见弟弟带个姑娘回家顿时哗道,“你居然交女朋友了,你比我小嗳。” 林秀把好奇一步三回头的女儿赶回去,婆母则不高兴地指责女儿,“瞎嚷嚷什么。” 姑娘一甩头发,自我介绍道,“我叫罗梦寒,是季同朋友,你别误会,我们只是朋友而已。” 这话说得大家都笑起来。 张季同对小姑娘还是不同的,跑前跑后照顾,时不时说话调节气氛,小姑娘在张家玩了半小时才走。 他送了人家回来就看见林秀站在楼道里扔垃圾。 张季同一向不怎么和这个嫂子关系好,见她就招呼道,“我哥什么时候回来?” 林秀回了一句“没说”,又问他道,“上次那个姑娘呢?” 张季同笑嘻嘻的,“我们就普通朋友,你误会我了。” 林秀点点头,她其实不大想管这种事情,不过怕女儿在这种环境里长大对心理成长不好,所以特意来提醒一下,不管张季同要当花花公子,还是欺骗人家感情都不关她事。 她正好走,张季同忽然说,“嫂嫂,我最近有点缺钱,你借我点钱好不好?” 林秀回头看他,她就算是个好脾气但是也没好到把钱当纸看的地步,小叔子凭什么这么坦荡说这些话? 张季同小声讨好她,“嫂嫂,我们一家人借点钱也不信吗?要是你给我,我可以告诉你我哥的事情。” 见林秀脸上露出疑惑的表情,他连忙趁热打铁说,“我哥那个大学同学,那个女同学,你肯定想知道吧?” 林秀被这当头一棒差点打懵,又很快镇定下来。 张仲清后来就是和那个女同学在一起了,离婚后四十多岁还生了个男孩子,把大半家产都给了那母女俩。 她不知道张仲清的外遇那么快就有苗头,只是小叔子以前还若无其事地装作不知道,想想这家人果真没一个好东西。 她心中生出郁气,冷淡对他说,“你爱说不说。” 转身走了,留下张季同抓搔脑袋困顿不解。 林秀回了房间里,张妍妍趴在床上看画册,她就取出笔记本开始写东西。 这个笔记本是林秀读书时得到的奖励,现在被她满满当当写了好几页,第一页就是她计划。排在第一位是赚钱,可惜迄今为止,她都还想不到任何能够快速赚钱,帮助她脱离困境的方法。 她心里有事情,一整晚都没睡好,第二天早晨还被女儿关心。 张妍妍小胖手摸着她额头,“妈妈,你做噩梦了吗?” 林秀看着小丫头关切的眼神心中暖洋洋的。 在她上辈子浑浑噩噩的几十年里,唯一让她觉得一生没有完全荒废的原因就是女儿张妍妍。 就像一颗奇妙的种子,在土壤中生根发芽,长成大树,这棵与她血脉相连的树是她生命的复刻,也是她梦想的延续。 早晨她把女儿送去幼儿园,之后去了到处瞎逛。她知道这个时代下海经商的人很多,但是现在人们不如后世大胆,她一个女人总归不方便。 现在的公园和以后的就大不一样,道路两旁有摆着各种画册、衣服的小摊贩,店家把东西放在一张床单上,一幅等着警察来随时卷铺盖逃之夭夭的样子。 这时候的群众想象力还挺丰富的,居然有卖宣称治百病的树疙瘩,卖能够自己响的虫子。 林秀想了想,问一个算命老板说,“你算命多少钱?” 算命的一脸高深莫测,“算命两块钱,算姻缘五块,称重五毛,电子算命一块钱。” 林秀无语。 她正想着,就看见吴老师在前面和一个女人纠缠。 女人大声嚷嚷要告他“耍流氓”,有好些人被吸引目光,凑过来围成圈看热闹,吴老师急得满头大汗。 林秀没来得及离开,吴老师却恰好抬头看见她,眼睛一亮。 “林秀,”吴老师趁机甩开那个女人,朝她招手,“你弟弟是不是去乡下追债了,好久不上我这里喝酒,我还念叨他呢。” 那个穿棉布裙子的女人一怔,上下打量林秀,面露忌惮之色。 吴老师虎着脸对她说,“我和人家谈事情,你还不先走?” 女人十分不甘愿地走了,走之前还对林秀道,“吴泉耍过的女人起码有十多个,以前他还因为耍流氓坐过牢,我好心劝你别被他骗了。” 林秀听完看吴老师的眼神顿时不一样,没想到他斯斯文文的居然这么狂野?可见人不可貌相。 吴老师注意到林秀眼神,连忙解释,“我以前根本不认识她,她知道我家里有钱,所以一直纠缠我,想做我女朋友,我不答应就到处闹。” 林秀没说信还是不信,她和吴老师就几面之缘,但是她还是有点在意对方坐牢的事情,现在正好问一嘴。 吴老师挺怕新招来的老师被吓走,于是苦笑说,“以前年轻,看人家做生意也跟着去做,结果被人举报投机倒把,就关进去几天。” 林秀松了一口气,只要不是打劫杀人这种事情就好说,投机倒把倒说不上是什么大事情,前几年就因为这个事情抓了好多人,不过她记得再过一两年“投机倒把”就会正式被从刑法里剔除。 既然林秀不太在意,吴老师也高兴了,和她说起晚上补习班的事情。 他现在觉得林秀人挺踏实的,也可靠,于是主动说,“就我们两个人轮流上课,一三五二四六换着来。” 林秀对他效率特别佩服,“你这么快就收到学生了?” 林秀对他效率特别佩服,“你这么快就收到学生了?” 吴老师结巴了一下。 林秀顿时明白了,斜着眼睛看他,“不会还要我自己招学生?” 吴老师不好意思笑笑,“能者多劳嘛。” 他看见林秀不太满意,又说,“其实我已经招到二三十个学生,但还是觉得规模不够,所以你肯帮忙就给提成。” 第十二章 林秀在商场逛了好一会儿,现在不像以前,在商场买东西不再需要票证,不过商场的员工依旧懒洋洋的,抬着头对她爱理不理。 林秀目光在柜台上逡巡一圈问道,“有没有手表?” 她现在觉得没时间看太不方便,老问别人也不行。 售货员说,“有二十块的、五十块和一百块的。” 她取下来给林秀看,全都是石英表,表盘背后刻着林秀没见过的标签,她猜测这些表是国产,而非什么大牌,于是问道,“没电子表吗?” 售货员看了她一眼,“什么是电子表?” 林秀不由有些失望,她记得年轻的时候用过一种两块钱一块的电子表,便宜又好用,这里卖的石英表虽然不贵,但都卖的杂牌,贵而无用。 她这么想着,于是干脆去废品回收站买了几块没那么旧的坏表,花了一块钱,然后拿到修手表的大爷那里修理。 大爷戴着眼镜,看见她手里的手表,顿时乐起来,“这手表居然还有浪琴的,不过里面弄得这么坏,修理得重新换个表芯。” 林秀无奈说,“只要随便修好一个就行。” 大爷点点头,挑了一个保存最完好的蝴蝶手表,让她过几天来拿。 第7节 林秀这么一折腾,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她提着菜回到家里,看见婆母和小叔子都在家。 小叔子躺在沙发上和他妈说话,婆母埋怨道,“怎么现在才回来,等你做好饭怕不是得到中午。” 林秀把菜放桌子上,小叔子瞟了这些菜一眼,笑着说道,“妈,你别说嫂子,这哪里有人比嫂子还贤惠?” 他历来嘴巴甜,果真把婆母说得眉开眼笑的。 但林秀知道他很少替她说好话,果然,过了一会儿他就说,“妈,晚上我有几个朋友来家里吃饭,是我的好哥们儿,特别照顾我,你可别嫌弃他们。” 婆母拉着脸说,“又带不三不四的人来玩。” 小叔子塞了一块钱到婆母手里,“您帮我买点菜呗。” 林秀知道小叔子小姑子是婆母的心头宝,这两人说话老太太哪有不答应的,果然,过了一会儿婆母就对林秀道,“你下午再去买点菜,买条鱼,炒两个素菜,做个回锅肉,再炖点汤。” 林秀看着她没说话。 或许是她上辈子太软弱,她家人使唤她总是很随意的,小叔子爱在外面玩,但办一桌子席面得上十块,他舍不得花钱,每次就让她在家做。后来小叔子成家,他媳妇在手机店上班,又生了儿子,他们一家人中午带去上班吃的饭和晚上要吃的饭也是她操劳,活像人家家里保姆似的。 林秀不是没和丈夫提过分家,可是丈夫没答应。 “我父亲死得早,母亲一个人把我们拉扯大,我舍不得老太太受苦。” 要不就让小叔子一家出去住呗,可那房也是老太太出了钱的,只要一说这事她就撒泼打滚,说她做媳妇的欺负老娘,最后只得不了了之。 如今想来,大概还是她太卑微以至于人尽可欺。 林秀弯着眉毛笑道,“妈,我昨天才和你说过,我找到了新工作,下午就要去上班。” 婆母愣了愣,道,“这么快?” 林秀点点头,“学校孩子多人手少,我们要快点接过担子。” 老太太总有点将信将疑的,她记得教师这岗位挺难的,邻居有人花了大几千才被塞进去,怎么到林秀这里和喝水似的轻松? 她嘀咕道,“我还是得和你一起去看,免得你被骗。” 不过让林秀下午做一大桌子菜的事情就得告破,婆母于是道,“媳妇,你待会儿接妍妍的时候记得买点菜回来。” 林秀心里好笑,但还是答应了。 今天里张妍妍下课有些晚,林秀到教室接孩子的时候才发现小孩子埋头苦写。 看见林秀进来,金老师无奈地说,“我让她带回家写,她非说要写完,这丫头太倔了。” 林秀看见女儿在一个习字本上笨拙地划拉着,在老师解释下她才知道,张妍妍这丫头画画入迷忘了写老师布置的大字,所以现在赶作业, 张妍妍头也不抬地说,“还有几个字,妈妈,等等我。” 金老师是个负责的老师,于是坐下来耐心地等着,也不催促。 林秀看了她几眼,忽然心中一动道,“妍妍,下次要画画等晚上自习课再画,那时候时间是够的。” 金老师笑起来,“妍妍晚上还有自习课啊。” 林秀摇摇头,“是一个朋友新办的夜间托管所,有些家长晚上没时间照顾孩子,就把孩子交给学校照顾。说实话,他也是新办不久,还在招人,就让我们先去听课试试,要做得好就和幼儿园联合开办。” 金老师饶有兴致地说,“招人是怎么招?联合开办又是怎么回事?” 林秀慢慢说,“主要招有耐心的老师,不辅导功课,就看管小孩。至于联合开办……他就说租借多余的教室给幼儿园,老师自己带着孩子去上课,其他他一概不插手。” 老师当然不能带着孩子在幼儿园补课,所以租借场地是他们一贯的招数。 金老师果真很动心,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据林秀所知,金老师手下教着三个班,因为她姐夫是小学部的教导主任,她还多多少少是个小干部,权利挺大。 她们说完话小姑娘也写完作业,林秀带着小姑娘在菜市场买菜,但这么一来回去就快十二点半,林秀回家看见菜已经做好放在桌子上,卖相不大好看,她那婆母和小叔子端着碗在吃饭,一点等她们母女俩的意思也没有。 林秀没说话,只进了厨房给女儿和自己各舀一碗饭,然后坐在桌旁开始吃。 婆母抬头看她一眼,不冷不热说,“还知道回家?” 林秀一点都不生气,“晚上的菜买好了,放在厨房里。” 一家人闷闷吃了饭,林秀回自己卧室看见一封信,上面有熟悉的字迹。 林秀(收) 是丈夫张仲清写的,她以前和张仲清恋爱的时候虽然是异地恋,但感情不错,基本上过一天就会寄一次信,不过这都是以前。现在他出差一个月也不记得给她写信,林秀性格不主动,就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也难怪后来他出轨的时候借口是和她“没有共同语言”。 她拆开信看了看,里面先写了不要为了姨婆那边欺负小姑娘的事情生气,又说收到三妹的请求,让她拿钱给小姑子买件衣服。 林秀冷笑一声,提笔在信纸上的话语却十分温柔,说自己不生气,只是听见有人闲话他家“断子绝孙”而已,她早就想给家里人买东西,可惜手里没钱,让他寄几百块钱过来,分别是给小姑子买衣服和口红的开销,还有小叔子请客的,婆母打牌的,不然把她的裙子送出去也行,话里话外就是要钱。 写完信,林秀顺便从柜子里找出那件裙子看了一眼。 这裙子是件明黄色花纹的及膝长裙,是雪纺纱的,按照林秀后世的目光来看,这件裙子并不好看,穿在身上也热,可是现在少有颜色这么艳丽的衣服才显得出挑。 她看了这件裙子一会儿,没有舍不得的意思胡乱塞在柜子里,但正要出门的时候却心中一动。 不过来不及仔细思考内心想法,外面却传来婆母的声音,“媳妇,你出来一下。” 婆母只要一说话,肯定没好事,林秀坐在沙发上,婆母就盯着她说,“林秀,待会儿你回来早点,我听说季同那个朋友……姓罗的那个要来,我年纪大了和她没有共同语言,还是你们年轻人好说话。” 什么陪人家说话?还不是想要她早点回来操劳家务?家里就一个灶,一桌子菜得做一两个小时。 林秀一眼就看穿老太太想法,却没有揭穿,笑着说,“我在这里不太好,目的太明显,人家小姑娘脸皮薄,万一被吓跑怎么办?” 婆母沉思一下说,“也行,那你就提前请个假回来做菜?你小叔就说家里数你做菜最好。” 林秀依旧笑眯眯的,“我第一天去上班就请假怎么好,要不我尽量弄快点,看能不能早点回来搭个手。” 婆母勉强同意了,林秀把还在迷糊睡觉的女儿叫醒,出门前顺手把仔细看过的裙子塞在自己包里。 林秀在想事情,但巧的是居然正好在幼儿园遇到李秀芳,李秀芳给晒得脸色发黑,看见她连忙招手问好。 李秀芳喜滋滋地说,“上次你给我说的方法还真好,我现在整天在家里放磁带,不光我家珠珠能说几句英文,她爸也会说那什么好啊油呢。” 林秀祝贺她道,“你记得过段时间就换更难的磁带,偶尔还要和她对话,学英语就要多听多读。” 她不大知道英语怎么学,她读书的时候就是学的哑巴英语,语法一流但一句英文都说不出口,幸好还记得辅导女儿作业的时候了解的先进理念,现在拿出来教小孩子是足够了。 李秀芳有点为难,“没想到有一天我居然也会学英语,不过这也太难了,我只读过小学,不像你们知识水平那么高。” 第十三章 林秀笑着鼓励她,“也不是让你写,只是模仿人家说话陪孩子练习。” 李秀芳听得连连点头,“这我就懂了,我以前是h省人,现在到s省不也没人听得出我口音,就是照着人家说话嘛。” 林秀找她其实是有事情的,又和她谈论了会儿“育儿方”,便问道,“我想找你打听下做衣服做得好的铺子,我知道你路子广,肯定比我知道得多。” 她说得就是现代满大街都有的裁缝铺,但是她那个时代这种铺子多,现在却不一定。因为离她记忆里纺织厂由公转私还有好几年的时间,大部分纺织工和有裁缝手艺的都在厂里上班,谁愿意私下接活干? 她说完就从包里拿出那件明黄色的连衣裙,接着说道,“这是家里人给我买的外地货,我那个小姑子看见之后就撒泼打滚也想要,但是又买不出第二件,所以想看看能不能找人仿制一件。” 李秀芳听到“撒泼打滚”就把张三花误以为十五六的小姑娘了,闻言接过她那衣服看了看,羡慕地说,“是和我们这里的不一样。” 她常在外面跑,果然门路广,稍微一想就说,“你记不记得上次那个肖姐,我记得她妹子就学过裁缝手艺。” 李秀芳是个很爽快的人,这天就带着林秀找到肖姐家里,开门的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姑娘,剪着一头□□头,头发别在一边,看起来十分干净利落,笑着对她们打招呼道,“李姐,好久不见。” 进屋之后看见肖姐在家织毛衣,她们寒暄了一会儿李秀芳就开门见山说明来意。 肖小妹坐在一边说,“你能不能把衣服给我看看?” 林秀递给她。 肖小妹一眼就看出衣服价值不菲,小心翼翼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好一会儿才摇头说,“这个不行,打版就很复杂,还有料子,我没见过这么特别的料子。” 林秀也不懊恼,只点点头表示知道了,她本来就不指望一蹴而就的,若这真的这么简单人家怎么会卖这么高昂的价格? 反而肖姐和肖小妹有些不好意思的样子,说会帮她留心出色的师傅。 林秀看着肖姐,却想起一件事,问肖姐道,“不知道你们那个补习班那么多的学生是怎么招的?” 她说完就看见肖姐面色迟疑,毕竟人家和彩虹补习班不是一家的,要她传授方法肯定会让她不高兴。 不过林秀的目的也不是这个,她话音一转说,“其实是想让帮忙人招揽学生,都是晚上上托管班的学生,不会和其他补习学校冲突。我们也不白让人家做工,带人来就有钱,只要有空闲就能做,算一份兼职了。” 肖姐听完有些意动的样子,其他补习学校确实没有晚间托管班,双方目标人群没有冲突,她便问道,“我也能做?” 林秀鼓励地点点头,“只是兼职而已,如果你们那边的校长不同意,推荐人填亲属名字也行。” 肖姐若有所思地应下这事。 林秀做完之后就去接了张妍妍,回家的时候有些晚,在楼道里看见家里门开着,里面传出热闹的说话声,她进门之后小叔子和她问了一声好,大家依旧坐在饭桌旁边吃吃喝喝。 小叔子说,“嫂子,快来吃饭。” 一桌子男人在喝酒夹菜,计划里可能要来的“女性朋友”并没有到场,家里桌子是家庭型的八仙桌,他们几个人就把桌子占满,使得婆母和小姑子只能坐在沙发上端着饭碗吃饭。 虽然国家已经宣扬“男女平等”很多年,但九十年代时有些地方依旧有“女人不上桌”的习惯,张季同的朋友看见这情况,也只haoxin吆喝一声,“伯母来坐。” 婆母连忙说,“你们是客人,你们吃就行。” 林秀皱着眉毛心想还是得早点想办法搬出去,给自己和女儿夹了菜也一起坐在沙发上。 婆母不高兴地对林秀说,“你怎么不早点回来?” 她年纪大了,家里厨房闷热,灶台又矮,切菜切得浑身大汗腰酸背痛。等好不容易做好菜放桌子上,儿子和儿子的朋友们就三吆四喝地把桌子占了,一点体贴她的打算都没有。 林秀低头把勺子放在女儿碗里,低声说,“这是第一次上班,学校要开会。” 婆母气哼哼地竖起眉毛,“开会也能耽搁你?我看你这个媳妇就是心长野了,也不好好呆家里,下个月你要拿不出工资你看我怎么收拾你。” 张三花没精打采地数碗里米粒,想去夹菜又不想挤到那群男人堆里,抱怨说,“我弟真不像话。” 菜有一半都是她弄的,结果现在居然吃不上几口。 林秀“哦”了一声,张三花却睨她一眼,说,“我哥给我回信了,说同意给我买裙子,嫂嫂我们周末就去买好不好?” 林秀吞了一口饭,慢吞吞说,“等两天,你哥没给家里钱,我写信去问了,他事情多没回我,你有空也写信催一下。” 张三花却怀疑地皱着眉毛,“我哥一个月工资七十块,怎么会没钱,不会你藏了私房钱吧?” 她说完话,婆母怀疑的目光也一起投过来。 老太太逼视她,“媳妇,你是不是自己在存私房钱,以前我可不记得你三天两头就说没钱。” 林秀放下筷子,也回视她,“妈,钱怎么花的你算不出来吗?仲清一个月寄五十块钱回来,三十块钱给你当生活费,剩下二十给家里花用,你要不信我,下个月让仲清把钱全寄给你,我也不用管家了。” 其实她这还说的算轻的,家里基本都是林秀在买菜,老太太就装模作样给她钱。第一次林秀收了,结果被张仲清看见,说她不孝顺老人,后来钱全是她掏的。家里五六个人吃饭,她也不敢在外面乱花钱,衣服和鞋子都舍不得买。 第8节 但婆母没听到这些,她只被“钱都给你管”惊到了,然后喜悦道,“你说真的?” 林秀笑眯眯的,“您是长辈,管自家孩子的钱是理所应当的,我待会儿就写信给仲清商量。还有小妹和弟弟也该给您,他们年轻人爱乱花,还是您管得到。” 张三花被她说得浑身一抖,怒瞪她,“凭什么?” 婆母连忙说,“她是女孩子,以后要嫁人,现在就要多管管,以后才会管男人。” 林秀在心里冷笑一声不说话了。 小叔子吃完饭喝醉了就嚷嚷着要打牌,林秀嫌家里吵,帮张妍妍把书收拾在书包里,对女儿说,“我们去外面写作业。” 张妍妍乖乖的,“好,我还要吃棒棒糖。” 林秀摸她垂在两边的小辫子,“巧克力呢?” 张妍妍一蹦一跳的,甜滋滋在林秀脸上亲了一口,“谢谢妈妈!” 林秀带着女儿到彩虹补习班那里,吴老师坐在凳子上吸溜饭,看见她和张妍妍就笑着说,“你女儿啊?” 林秀点点头,“家里太乱了,只能打扰你在这里呆会儿。” 吴老师给了小姑娘一包小零食,然后对林秀道,“刚才有个幼儿园老师说下个星期预定一间大教室,约好给场地费,我寻思是不是你找来的,正好有空教室就答应了。” 林秀一听就知道那是金老师,没想到她效率还挺高的,于是点点头,又把之前和肖姐约定的事情说了。 吴老师笑眯了眼睛,对林秀更加刮目相看。 “等我们这个夜间托管所小有规模的时候,我就让你当小组长。”吴老师满口许诺。 林秀也笑起来,“谢谢老板赏识。” 因为刚开办不久,吴老师这个夜间托管所的小孩子很少,才一二十个人,小孩子们坐在教室里打打闹闹的。 林秀想了一下幼儿班老师的授课模式,一挥手就从吴老师办公室里搬来了玩具,小孩子们玩得开开心心。 最让她骄傲的是她女儿,她家女儿在角落里安安静静写作业,发誓不写完作业绝不去玩,颇有种身处乱世依旧独善其身的气概。 直到林秀走过去看见她的动作……… 张妍妍惊慌地盖住本子,“妈妈,我没乱画,我在完成周末兴趣班的作业。” 林秀记得小孩子刚刚在图画本上画的是一只白天鹅,活灵活现的,她记得上辈子女儿根本不喜欢画画,看见画画就厌恶,她和她商量上艺术学院也被她拒绝了,莫非她误会了? 她没责备女儿,而是说,“记得也要写幼儿园的作业。” 小姑娘骄傲挺肚叽,“我早就写完了!” 林秀笑了一下,“待会儿妈妈带你去吃宵夜。” 如林秀所料,她带小孩子果然很容易,第一堂课疏忽而过,夜里八点钟家长们一一来学校接孩子。 林秀则让女儿背着小书包一起去公园。 小书包里有张妍妍的小本子,水彩笔,小水杯和一个胖熊文具盒,撑得鼓鼓囊囊的。但这样林秀也不会替她背,一来这是她教育孩子的理念,二来张妍妍自理能力就很强。 母子二人到公园的时候还有很多家长牵着小孩子玩,公园里种满各种花草,还有卖一些稀奇东西的,小吃摊上坐满了人。 张妍妍这时候忽然叹一口气。 林秀低头问小姑娘,小姑娘就说,“他们都有爸爸带着玩,就我只有妈妈。” 林秀听见她的话一阵恍惚。 丈夫张仲清在张妍妍的成长中占据的位置微乎其微,从他去外地厂里上班之后就是每隔半个月回来一次,后来他收到老板器重,去外地出差的次数变多,他回来的日期就越发不定,以至于张妍妍父母虽然没离婚却过得像单亲家庭的小孩一样。 这种情况直到女儿成年满十八岁,林秀和丈夫离婚…… 林秀还是不能免俗,问张妍妍,“这么想爸爸?那是更喜欢爸爸还是更喜欢妈妈?” 张妍妍皱起眉毛,作为一个生活阅历很浅的小孩子,其实她对爸爸印象只有过年时的蜜糖和偶尔半天背着妈妈在外面偷偷吃零食的快乐时光,要说感情很深是不可能的,只是大家都有爸爸,只有家庭破裂的单亲小孩才没有爸爸,如果真那样,妈妈会很伤心吧? 第十四章 她想了想,坚定地仰着头,“最喜欢妈妈,妈妈最好。” 然后又说,“还是喜欢爸爸啦,但是比喜欢妈妈少一点。” 林秀被她逗笑了,这时候的张妍妍可真软萌,不像长大之后,染着白色的头发穿乱七八糟的衣服,她父亲每次想要找她谈心就被她冷冰冰拒之门外,就连一手把她带大的林秀有时也觉得和她跟有距离感。 她想着,就带着小孩子去吃了凉凉的冰粉。 夜色淡淡的,灯落在河水里,明暗交错,恍惚不见。 昨夜里小叔子和朋友打牌到半夜,导致林秀母女俩都没睡好,两人早起时对着对方的黑眼圈面面相觑。 不过这件事也坚定了林秀带着女儿搬出去的决心。 关于出去住林秀没什么特别大的想法,前世是因为丈夫一直不同意,他认为留婆母一个人住是不孝顺的,他母亲是个勤快人,父亲又死得早,他们做儿子的理应孝顺。 而林秀当年是个从乡下出来没见过世面的丫头,性格软弱,很听丈夫的话,于是没什么意见地勤勤恳恳过了十几年丧偶式婚姻,给老张家做了十多年老妈子,最后还没得什么好。 不过现在她想法却不一样:工资虽然没到手,但新工作不是已经到了吗?总有能摆脱阴暗的一天。 她这天过得高兴,却发现婆母也高兴,老太太一点都没因为小儿子昨晚上的造作而生气,反而对外表现得高高兴兴的。 奇特的是小姑子今天破天荒没上班,母女俩小声说话,林秀进来的时候还刻意顿了顿,转而说其他话题。 林秀不想理这母女俩的小算盘,左右不过是想法算计其他人,自顾自进屋。 下午的时候,林秀却忽然被告知她母亲来老张家拜访。 她娘家在离县城二三十里地的村里,母亲生了四个孩子,两子两女,林秀是最小的一个,也最聪慧,所以才能在贫穷的乡下读书读到大专毕业。 老太太不是空手来的,背了一箩筐自己种的菜,提着一篮子鸡蛋。 林母今年五十多岁,因为常年干农活显得干瘪瘦小,进门前就向老太太打了个招呼。 婆母让林母进屋喝了茶,却一点也不热情。 林秀知道婆母看不起她娘家,觉得她家是乡下人,以前林母来看女儿,婆母就让林母在外面的街道上和林秀叙旧,自己指派小儿子把亲家母送的东西背上来。 现在林母却上了门,她脸上就露出些不耐。 林母怕鞋底上的泥弄脏人家水泥地板,局促说,“亲家母,好久没来看你,我刚在集市上卖完菜,所以上门打扰坐坐。” 她来的这个时间正巧,是下午三点多,不靠午饭也不靠晚饭,大概知道对方不会留自己吃饭。 林母带来的东西已经被婆母堆放在桌子上,婆母挑剔地看了一眼,说,“你们乡下现在就种些这个?我看隔壁有人说种得果子卖得好。” 林母叹气,“我们那片地不适合种果树,结出的果子又苦又涩。” 林秀就见婆母撇了一下嘴,又嫌这次不如上次她带的那么多,说农民这工作不好,话里话外全是不高兴。 她在心里冷笑。 林母心疼幺女儿,每个月都要送菜和其他乡下土产来,这已经成了她家惯例,有时候收成不好送得少还少不得被老太太说闲话。可是从乡下到城里多苦啊,没有车坐,全靠一双腿走,背着几十斤重的东西走几个小时。 那时候林秀是不敢开口的,因为她没有工作,她是全职太太,她是被男人养在家里吃白饭的女人,天生比别人低一头。 可是如今她却不这么想了。 因为在已知的未来里,“全职太太”已经算一门被社会认同的职业,在家庭贡献中并不比只出钱的工作党少半分。 林秀打断她说,“妈,你想岔了,主席同志都说农民同志是建国的伟大力量和伟大支柱,工作没有高低贵贱,你怎么能说出这么思想不进步的话?” 婆母看了她一眼,“你今天话还挺多?” 林秀微笑了一下,“妈,你之前不是说我待客的时候话少榆木疙瘩似的?我得改改。” 婆母一时居然没法反驳她,愣了会儿才说,“你就说话来气我算了。” 才过四点,婆母就含蓄地暗示林母该回去,他们家不留饭。林母非常识趣,于是站起身,“那再见了,亲家母。” 林秀站起来喊她,“妈,你等我送你。” 她看着外面炎炎烈日,转身回去拿了一把伞,然后挽着母亲的手和她一起出门。 林母并不是话少的人,只是在亲家母面前局促。此时出了张家才打开话匣子,絮絮叨叨问女儿,“在张家过得怎么样?你婆母欺负你你男人有没有给你撑腰?” 林秀看着阔别多年的母亲差点流出泪水。 林母是个普通但很有智慧的乡下女人,当初本来给女儿看好一户门当户对的人家,可惜林秀却对长相俊秀的张仲清一见钟情,死活要嫁。 林母无奈,拗不过女儿,只能随她去了。 不过她一直很宠林秀。后来林秀丈夫出轨要离婚,林母也是支持她离婚自己过的。 林秀不想让母亲担心,憋着眼泪说,“还好,他常常写信回来,也寄钱给我。” 林母摇摇头,“你们年轻夫妻,长期分居两地可不行,你有没有问他怎么想的?” 林秀低头看脚尖,“大不了各过各的呗。” 林母不赞成看着他,“当初人是你挑的,现在你又不想过了,怎么总像小孩子似的?你和仲清好好谈谈,办法是人想出来的。” 林秀赶快转移话题,“妈,别说这个,妍妍说很喜欢你给她带的含羞草,天天盯着浇水,要不是我看着差点淹死。” 提起外孙女儿,林母脸上带出一点笑意,“这丫头片子就鬼机灵,上次看见我还说要给我发零花钱,也不知道怎么想出来的。” 林秀看天气太热,于是带着母亲去楼下汤面馆叫了一碗汤面。 这时候的汤面碗有人脸那么大,上面漂着青菜叶子,红油看起来极其有食欲,林母心疼得不得了,一个劲儿说林秀浪费钱。 林秀看着她吃饭,突然小声说,“妈,你以后别送东西来了,人家不稀罕。” 林母笑着应下,可是林秀知道她没放在心上。 不知为何,看着母亲沟壑纵横的脸,她突然在心里堵得慌。 第十五章 林秀没想到肖姐和她妹妹效率还挺快,过了两三天小姑娘就找她说上次的事情有门路了。 “就是打版的时候得把衣服拆了,到时候再给你缝回去,还有料子你自己提供,我们这里只能买到一般的料子。” 林秀点点头,感慨这些人的心灵手巧,这大概算比较早的山寨货了? 李秀芳也在一旁听她们说完,闻言凑过来问,“我能不能也做一件?” 第9节 见大家把目光投向她,她就不好意思说,“我没有那么好的料子,就一般的棉布,不过你放心,林秀的加工费多少我就出多少。” 林秀得了准信,立刻风风火火赶去县城里的商场,集市上也有卖布料的,但让她失望的是,这些布料都是灰蓝色、黑色的纯色料子,和她身上的衣服颜色差不多。 卖东西的还在和她使劲推荐,“这是市里面过来的,最漂亮的布,如果你想要结婚的红色布料我们也有。” 林秀知道市里有家布料厂,供给的布料大部分往县城或者市区送,她在心里盘算着,看来市里不行,还是得去省城一趟,她以前就在省城里读大专,现在还认得路。 为难的是这时候高速公路还没有修通,去程就是一上午,来去恐怕要两三天,挺难和家里人交代。 但要让她不去,她又舍不得这次机会…… 林秀把这件事暂时压在心里,不过很快她却被告知吴老师这边发工资了。 她挺惊讶的,她自己上班没到半个月,按理说不光不能发工资,还要扣一部分押金,怎么这就发工资? 吴老师把一本册子给她看,“你这次招的新学生挺多的,这是破例给你的奖金。” 这本册子上密密麻麻写了几十个名字,全是新参加夜间托管所的小朋友,据说是肖姐拉的人。 在吴老师的介绍下林秀才知道,这位肖姐不但自己拉人,还让自己的亲戚朋友也去拉,过来就记在自己名字下面,算发展下线了。如果亲朋好友想多多赚钱,可以也像她这么干。 林秀也是听得挺好笑的。 不过既然人多起来两个老师可能人数不够,三十个学生一个班,他们要分成两个班,那么至少得再招两个老师。 吴老师有些高兴地带着商量的语气和林秀说,“你家里有没有人过来?虽然我这里没厂里和单位待遇好,但咱这什么关系,肯定让你满意。” 这是要给她留个空缺了。 林秀没想到对方这么大方,不过她现在也没还谁人群的打算,于是笑着以麻烦对方太多拒绝了。 吴老师脸上笑意更浓,“这样的话,我就自己招人了,不过新来的人还得你多看照,我怕他们初来乍到拎不清。”全然忘记林秀也是工作不到半月的新人。 林秀随手掂了掂红包塞在包里,突然心中一动给请了三天假。 吴老师没拒绝,只是顺嘴问了一句。 林秀把事情说了之后,就看见吴老师欲言又止看着她。 她微微一笑,“怎么了?” 吴老师眼神复杂,“……你,你做这个还是小心点,别到处和别人嚷嚷,万一出了事,你一个女同志坐牢多不好看。” 林秀笑着感谢了他,然后又在家里宣布了这件事。 婆母不高兴地问她,“到底什么事情非要去省城?你一个女人跑外地去,别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家里苛待媳妇害得你跑了。” 林秀心里早就有打算,于是解释说,“是学校里面的事情,我老师说可以帮我找个新工作。” 婆母还是不大信地看着林秀。 林秀知道是什么原因,上辈子她失业之后更加自卑,基本上断绝了和老同学的联系,家里人都知道这件事,所以乍一听帮找工作的老师婆母才会怀疑。 林秀温和解释,“学校每年有在岗率统计,这一年没达到标准,老师想帮我们再努力一下。” 婆母嘟囔几句,破天荒没为难她。 等到中午她才知道婆母这么好说话的原因。 张三花趾高气扬地拿了一叠票证回来放在桌子上,“妈,我回来了,这些都是给你的。” 婆母一脸欣喜,“这么快?不是说人多吗?” 张三花坐在桌子旁边喝了一口水,才得意洋洋说,“本来人是多,好多人拿钱要买,但是里面有个员工是我以前的同学,所以让我插队先买。” 她一副求表扬的样子,婆母也真的夸奖了她。 林秀不知这母女俩说的什么事情,只当是买了什么稀罕的玩意儿,但等她眼睛扫到桌上票证时,却忽然怔愣了。 这票证是绿色的,上面手工写着“某某银行存折”,下面有红色章印,但却唤起她遥远的回忆。 当年这家银行在本地也是赫赫有名的,名叫林家商业银行。它只是一家私人银行,很快在开办了好几家,为了快速集聚资金,银行设定了每个月百分之十的高额利息,是普通银行的几倍。 但银行盈利能力很低,于是拿后面存款人的钱给之前的人做利息,如此往复,钱越滚越多。 当时消息不发达,普通人又不懂这家银行的弯弯绕绕,把家里钱扔进去投资,等到银行管理者卷铺盖走人才知道这是一起再普通不过的庞氏骗局。 林秀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上辈子的时候,她在楼下邻居介绍和婆母半胁迫下买了不少,最后一毛钱没收回来,被丈夫臭骂一顿。 现在看见熟悉的文字和笔记,不由自主就想起当年的事情。 婆母看见她目光久久停留在票证上,炫耀道,“楼下的花姐存了一百块,上周拿了三十块利息,可比你那点工资多多了。” 以前林秀工资也挺高的。 林秀皱着眉毛,“你存了多少?” 婆母说,“三百块,不过银行就今天上午能存款,你现在去也买不到了。” 虽然林秀记忆里婆母是个讨厌的人,但她依旧警告道,“天上怎么可能无缘无故掉馅饼,人家非亲非故给你这么多钱做什么?” 第十六章 婆母顿时露出一脸不耐烦,张三花顺势解释道,“嫂嫂,你没有在银行工作过,肯定不懂这些道理。我朋友在银行上班,他们收的钱全拿去投资和放贷,收益肯定高。国有银行的钱大头给了国家,私有银行剩得多,他们也需要我们这些普通人支持,所以给的利润也多。” 林秀淡淡问,“要是他们跑了你怎么办?” 不说张三花,现在就连婆母也表情淡了,她扬着手里票证,“看到没有,这是白纸黑字的票证,你听说过银行破产吗?” 林秀不想再和她说话,她已经仁至义尽。 但婆母能同意她去省城就是好结果,林秀把接送女儿的事情交付给不甘不愿的婆母,把当年工作时存下来没有花光的一两百块钱取出来做好出行的准备。 当年她第一次去省城是少女时代,她背着行囊离家远去读书,后来丈夫上司工作做大以后也搬去省城,可惜女儿没考上省城,她不得不留在县城里继续照顾家庭,再也没去过这个大城市。 坐了半上午的汽车,她终于风尘仆仆来到这个城市。省城远没有后来电视广告里的热闹繁华,但比她所居住的那个小城市热闹多了,路上各色各样的行人,有在本地上班的,也有像她一样背着大背囊的外地人,大家各行其是,给这个城市增添色彩。 林秀拒绝了一个“好心”帮助她的本地人,按照记忆坐着公交车到布料市场。 她小时候家里自己做衣服,所以读书时也习惯去商场扯布做衣服,省下不少钱。但到了布料市场后才发现这里大得离谱,各种各样的布匹:牛仔布、氨纶、雪纺等,染成不同的花式,让人眼花缭乱,虽然以林秀后世的眼光来看一般,但现在已经非常时尚。 林秀试着上去问了问,老板爱理不理说,“我这布不单卖。” 她又要问,旁边人给她解释,“这些布全部要送到服装厂,所以只整卖,你要买只能一块全买走。” 全买走当然不行,林秀还想多买些花色呢,可是老板手上生意多,不愿意为了她破这个例子。 林秀看见旁边好心的老板娘,递了个苹果给她,“我家里七八个人,想买布自己做衣服节约钱,您知道有什么法子?” 老板娘果真被她这个苹果贿赂,低声说,“要不你去批发市场看看。” 林秀眼睛亮了亮,她当然记得省城那个硕大的批发市场,不过以前她没去过,只记得具体方位,确实比这里适合得多。 她正感谢老板娘,就见打扫卫生的小姑娘随便从屋里拖了一筐碎布出来,装在一个麻袋里。 林秀好奇问,“这是做什么的?” 老板娘挥手道,“是多余的布料,裁下来不要的,给员工拿回去做拖把。” 最后林秀离开时还带着一口袋花花绿绿的碎布,匆匆朝着城北方向的批发市场走去。 从这里出来已经快要中午,林秀摸了摸干瘪的肚子,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从自己的布兜里掏出一个铝盒子,揭开,里面是早上蒸好的饭和凉拌菜,还有腌黄瓜泡酸菜,又从侧面掏出一个水瓶,把水瓶里的泡薄荷水倒在瓶盖里。 吃着饭,感觉劳累了半日终于活过来,明明是很累的事情,但想到不用在厨房里为了家务忙得团团转,林秀就莫名有种解脱的感觉。 她快要吃完饭,忽然听见旁边有人在争吵,抬头发现吵架的是一男一女。 女人气恼地说,“你把钱还我,我家里急着等这笔钱治病,你想活活害死一个人吗?” 男人却还嬉皮笑脸地,“药已经卖给您了,姐,现在没见疗效不是我们药不好,而是吃的疗程不够,怎么能说骗人。你再吃三个月,保证你老公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 男人口齿伶俐,扯了一堆似是而非的“科学知识”,好话说得天花乱坠,不光和他吵架的女人,连她身边的老太太也有明显的意动。 林秀本来只是一个旁观者,然而越听她的动作也越慢。 如果是后来的人,当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骗子、莆田系医院、卖假药,不知有多少人因为吃这种药耽误病情,甚至献上生命。可是在信息不发达的九十年代了解这种事情的人甚少,林秀上辈子就因为这个吃过亏。 是妍妍读小学一年级的那一年,她检查出宫颈炎,在熟人介绍下咬牙来了省城医院治病。 陪同她来看病的是婆母,钱也在婆母手里,可是临到上手术台前婆母却告诉她钱花光了,一千块全给她买了一堆草药,再去找那位在医院旁好心帮忙的医生,却发现人去楼空。 林秀舍不得一千块,咬牙把草药吃完,病情却不减反重……… 身为活生生的例子,林秀实在有些看不惯这种事儿,收起东西过去问,“我家有个得了血癌的,你有没有药?” 男人说话的声音疏忽而停,视线落在林秀身上。 他认真打量林秀,似乎在评估她。 现在林秀穿着简单的衣服牛仔裤,背着大包,提着一个麻布袋,就像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外地民工。 男人慢慢笑了,说,“我有治血癌的药,但是很贵,我们这药能治百病,是日本那边专家研发的基因改造药,你如果想要,我可以先给你试试,你觉得行就买。” 林秀露出忐忑的神情,“多少钱?” 男人说,“一百块吃一个月。” 林秀诧异道,“这么便宜?是哪个研究所研究出来的,吃出问题就不好。” 男人就把布袋给她看,脏兮兮的布袋打开,散发一股浓郁的草药味道,草药全部打碎,她居然还能分辨出一些艾草的味道。 林秀退了一步,“日本也用草药啊?” 男人愣了一下,才说,“秦始皇时期徐福带着几千童男童女渡海院到日本,给日本带去长生不老药和中国草药传承。” 林秀是无语了,没想到这个骗子还有两把刷子,这样都能自圆其说地瞎掰。 第十七章 她笑了一下,“我记得药方这种东西是汉朝之后才有。” 转身就走了,先前那女人仿佛也察觉出不对,犹豫一会儿跟着离开了。 林秀走了一会儿,就见刚才那女人跟上来。 这女人大约三四十岁,头发挽得紧紧的,面色蜡黄,身边跟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 女人看了看林秀,终于开口说,“你、你家里人也得了血癌?” 第10节 林秀惊讶了一瞬,她本就是乱说的,没想到这么巧。 她想了想说,“以前有亲戚得了这个病,然后乱吃药把家里钱花光了,没钱治病,后来……好多年前的事情了。” 林秀说的是上辈子在电视上看到的一则新闻,一个小女孩家里人为了治好她把钱花在求神画符上,使得小姑娘耽误病情不治而亡。 女人呆呆说,“可是他说过疗程不够。” 林秀提示她,“你看他有行医执照吗?有诊所和单位介绍信吗?万一他中途跑路怎么办?” 这番话仿佛点醒女人,她握着拳头,对林秀道了谢就离开。 林秀做完这件事神清气爽,下午到批发市场时也精神昂扬许多。 她以前读书时一门心思在学习上,不怎么出门,这是她第一次来批发市场。到了这里才发现和家乡的集市完全不同,小商店围绕着中心的圆呈弧线散开,路上全是和她一样背着大包,提着麻布口袋的人,林秀走进去就像一颗芝麻粒一样不起眼。 林秀忍不住在这里瞎逛,目光停留在路边的小摊上,只见这里有卖衣服裤子、鞋袜首饰、食物玩具、外贸商品,应有尽有,比县城的商场不知热闹了多少倍。 她先还有些害臊,但等发现大家和她一样都是批发东西回去售卖之后就大方多了。 林秀主要关注布料和衣服,然后诧异发现居然有商场里一样的衣物。 老板笑眯眯说,“下面小县城里的老板常常来我这里拿货,你要多买我就给你算便宜一些。” 林秀不由汗颜,因为商场售货员介绍时会说这是进口衣服,不过想想也是,十多块的衣服怎么可能是进口。 不但衣服便宜,更划算的是放在架子上的布料,好看的布料价格昂贵一些,而普通的甚至论斤卖。 林秀本想多买一些,却发现根本没法自行拿回去,只得随意买了几块颜色花哨的布和几件比较时兴的衣服,还给女儿买了头花,花三毛钱给婆母、张三花各买了一块丝巾。 逛完已经夕阳西下,林秀看了看抄在笔记本上的时间表,发现今天无法赶回去的时候就准备订一家旅馆暂时在省城里住一天。 她算盘打得挺好,开始计划晚饭在哪吃的时候忽然听见一声细细的声音。 “林秀。” “林秀。” 直到第三声她才意识到有人在叫自己,林秀转过身,看见一个和她差不多年纪的女人面露迟疑看她。 女人穿着皮鞋,一身漂亮的裙子,嘴上涂着口红,一副城市时髦女人的样子,但林秀依旧想起她的身份。 “路荣芬,”林秀盈盈笑着说。 路荣芬是林秀大专的同学,和她住在一个寝室,两个人关系不错,路荣芬经常带林秀出去玩,林秀也会把从家乡带来的一些土特产,花生瓜子之类的带给她。 以前林秀不喜欢来省城里玩,因为据她所知,她的大专同学大多在省城混得很不错,唯独她功不成名不就,在他们面前她会感到自惭形秽。 不过现在不会了,因为她还有大把时间和机会。 路荣芬见果真是她,便松了一口气说,“我刚看见你在那儿还不敢认,你怎么、怎么不上班,反而来批发市场买东西?” 林秀耸了耸肩,“单位不行,公转私,老板也拿钱跑了。” 路荣芬吃了一惊,“那你怎么办?” 林秀淡淡说,“还在想办法。” 见她不想多谈,路荣芬拉了拉身边牵着的小男孩,说,“这是我儿子君君,君君叫阿姨。” 林秀这才看见路荣芬身边跟着一个牵着小孩子的年轻男人,料想是路荣芬的丈夫和儿子,男人戴着一副眼镜,身上穿着薄衬衫,小孩子和父亲如出一辙的打扮和长相。 君君却没喊阿姨,好奇地问,“是保姆阿姨吗?” 路荣芬脸色一变,呵斥道,“是妈妈的朋友,什么保姆阿姨,没礼貌。” 林秀却没在意,因为她穿着打扮和路荣芬差别太大了,布鞋和衬衣,又一天奔波,满面风尘,说进城打工的农民工都有人信。 路荣芬忐忑不安道,“这孩子说话有点直,你别介意,我们老同学好久没聚,要不来我家玩?” 君君撅着嘴,十分不配合地大声说,“妈妈,今天下午的时候家里才打扫干净,又弄脏怎么办?” 这下路荣芬更尴尬了。 林秀笑着说,“今天不太巧,我有急事,你们明天也要上班吧?不如约其他时间。” 她话说话的时候,双方似乎同时偷偷松了一口气。 第十八章 小旅馆狭小又逼仄,充斥着古怪的味道,幸好是单人间,不同和其他人挤大通铺。 林秀洗漱完毕后站在洗漱台前看着自己,苍白的皮肤,因为营养不良有些起皮的嘴唇,洗得发白的衬衫,看起来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妇女,唯独一双眼睛中仿佛有着熊熊火焰。 她想起白天发生的事情,也只是微微笑了笑,摸着放在胸口的钱,检查房间后睡下了。 省城一日游就像一场快速的梦,林秀为了少花钱依旧快速坐车回到平静的县城里。 小小的县城依旧前几日的安宁,人们慢吞吞在城市里生活、工作,林秀提着两口袋东西回家的时候才发现家里一个人都没有,门被反锁得好好的。 她一进门就差点气笑了,屋里仿佛被小偷劫掠过,厨房里乱糟糟一片,吃过饭的碗、炒过菜的锅一垒一垒堆放在一起,厕所里还有泡着衣服的盆子,仿佛都在等她清理一样。 林秀以前说自己像张家的保姆就被女儿反驳过,毕竟保姆有好几千一个月工资,她得到什么?责骂?一纸离婚证?丈夫“没有共同语言”的抱怨? 她对这堆乱糟糟的东西视而不见,把东西放进自己房间之后整理之后拿到肖小妹家里,和她商量好制作的价格还签了一份协议。 肖小妹摸着这些料子,十分羡慕地说,“能不能也卖一点给我?” 林秀能理解她的心情,她这个后世传来的在省城里也差点走不动路,更何况肖小妹这样的年轻姑娘? 于是十分慷慨地说,“行,反正也买了很多。” 肖姐一边织毛衣一边看她们说话,闻言笑眯眯道,“妹儿,你们那个学校人招得够吗?还要吗?” 林秀连连说还要,又感谢了肖姐一番。 肖姐态度特别热情,毕竟她从吴老师那里拿到的介绍费可不少,来报名的学生家长们也满意于工作的时候能给孩子找到一个暂时托付的地方。 和肖小妹签订的协议是三块钱做一件,打折二块八,做一件取一件,弄坏布料她们赔偿。 林秀弄完之后慢慢回到家里,这时候已经到十二点,她买了一点凉面准备中午吃。 到家的时候发现家门没关,这时候的房子隔音效果不好,能听见人在里面说话。 “妈,我去嫂子房间看了,她已经回来了,”这是张三花的声音。 婆母不高兴地说,“回来也不打扫卫生,家里这么脏就假装看不见?你看看她,你哥辛辛苦苦在外工作,她在外面帮不上忙,还不肯在家做家务,你说你哥这个媳妇娶来做什么?” 然后是两个女人一通抱怨。 林秀听得心里冷笑一声,推门进去喊了一声“妈”。 两人不自在地停住嘴,看见林秀仿佛没听见的样子,婆母才说道,“回来了,快来吃饭吧。 林秀看见婆母和张三花围坐在桌子面前,桌上放了一盆吃光的粥和一碟酸菜,显然没留她的份儿。 林秀没在意,把凉面放在桌上。 这引来婆母不悦,她皱眉道,“外面凉面五毛一碗,买菜要买多少,你怎么一点都不知道节省。” 林秀却没搭她道话,她环顾一圈周围,忽然开口,“妍妍呢?” 屋里安静了一瞬,婆母这才说,“还没到下课时间,她待会儿就回来了。” 林秀没理她,穿着鞋子出了门。 张妍妍这时候已经放学,她往常会在这个时候等她,家和学校距离虽然近,可是她怕途中有坏人,一向不准她自己回家。 她走得极快,一边走还一边环顾周围,看女儿动向,走到学校时发现学校果真早就放学,孩子和孩子家长们走光了,只有稀稀落落几个人在路边小摊上吃东西。 林秀到教室里没看见女儿身影,怀疑她是不是贪玩在路上小摊贩上玩,于是回去的时候特意一家家问过去,却没人见到女儿,她回到家里时,婆母和张三花还在吃饭,看样子女儿依旧没回来。 林秀脸已经冷下来。 婆母看只有她一个人,问她道,“没接到妍妍吗?” 林秀冷冷看她,婆母辩驳说,“我上了年纪记忆力不好,你别着急,那么大一个姑娘怎么可能不见?” 林秀懒得听她这些话,转身出门。 结果在楼下豆花店遇到金老师,金老师看她惶急的样子,连忙说,“我看见有人来接了妍妍,好像是个女人,我没来得及看,你想想是不是家里人。” 林秀听见她话心里一个咯噔,这时候常有人贩子装成小孩子亲戚来接人的,很多小孩没有防范心,要是真被卖给人家当闺女还好一点,就怕有什么不良癖好或者做人体器官生意的…… 金老师见林秀的表情,连忙劝解,“妍妍妈妈你别慌,县城里最近才做过城市规划整顿,警察打击犯罪分子,而且这里是城中心,不一定有那么糟糕。” 她这么说着,但自己都不信,匆匆吃完就结账和林秀一起找起来。 林秀看见匆匆而来的婆母没法责怪她们什么,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女儿。 一行人找了一中午也不见张妍妍踪影,她们问过路边摊、认识的熟人、老师等等,可是谁也说不清张妍妍去处。林秀脑子里乱纷纷的,全是女儿笑着喊妈妈的可爱模样。 第十九章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下午一点半,李秀芬牵着两个孩子走到校门口,其中一个孩子看见林秀,突然冲过来扑进林秀怀里,一边蹭着林秀一边大喊妈妈。 林秀把小孩从怀里拉出来,看着她问,“你出去怎么不和我说?” 张妍妍被她的模样吓到了,“妈妈,昨天、昨天中午我在家没吃饱,今天珠珠邀请我去她们家里吃。” 赶来的金老师看到这一幕顿时松了一口气,对李秀芬说,“妍妍妈妈和我们找了一中午,就怕孩子被人贩子拐跑了。” 李秀芬听完才知道中午发生了这么多事情,连忙解释,“我昨天下午就给妍妍说了,妍妍说自己会和家长说。” 大家不约而同看向张妍妍,张妍妍不好意思地笑起来,“妈妈,我想告诉你,可是你没回来。” 虽然只是虚惊一场,可是这件事也把林秀吓得够呛,先谢了热心帮忙的老师,然后是教育女儿,张妍妍和她父亲性格很像,父女俩都是吃软不吃硬的人,林秀深知女儿脾气,先带她回家里,平息情绪后问她, “妈妈以前教过你出门也要怎么办?” 张妍妍哼哼唧唧说,“要和家长说。” 林秀点点头,“既然记得就要做到,就像妈妈说要给妍妍买衣服忘了妍妍会生气是吗?” 张妍妍撅嘴,“可是三姑在看杂志,根本不理我。” 林秀摸她脑袋,“那是她的事,说不说是你的事。” 女儿接回来之后婆母松了好大一口气,虽然她不喜欢这个孙女儿可儿子就这个孩子,万一真不见了还不得断子绝孙啊? 第11节 但既然回来,就得教育一顿,教育的法子就是罚站、不准吃东西。 林秀也觉得女儿不长记性的事情该说,可是这件事婆母也有错,不能因为是长辈就完全不承担责任。 她把这件事指出了,可是婆母却不悦地说,“我年纪这么大了,记忆力不好是正常的,我已经给你道过歉,难不成还要给妍妍道歉?” 林秀认真看她,“可是妍妍说昨天晚上你也没去接她。” 婆母梗着脖子,“我让她在校门口等她三姑一起回来,这小姑娘不听话,放学就自己跑回来了。” 张三花下午下班得五点半,和小孩子放学时间差一个多小时,莫非让小姑娘等这么久?林秀懒得理她,想了想自己回了房间。 房间里有丈夫不久前的回信,信里夸奖她把工资上交给婆母的行为,说她“孝顺”,又说这个月忙,可能回来不了了。 林秀把信放下,给他写去回信,看着放在一旁的合影,合影里她和丈夫都那么年轻,脸带笑意,终于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合影是两个人刚结婚的时候拍的,那时候林秀刚毕业,丈夫比她大两三岁,个子高大伟岸,十分英俊。 以前两个人也有过得不错的日子,林秀在单位里上班,居住在单位分配的房子里,丈夫隔三差五带着东西来看她,他们不久就有了女儿。 但等到后来,她失去工作,在家照顾家人,丈夫独自在外打拼,虽然对方时不时也会说养她这样劝慰的话,可是她也敏感地意识到她和丈夫的差距越来越大。 张妍妍趴在桌子上画画,因为这次的事情,她被罚一个月不能买新衣服,正委屈着,看见林秀的样子便问, “妈妈,爸爸什么时候回来?” 林秀摸她脑袋,“妈妈不知道。” 张妍妍呆呆看她。以前林秀会骗她再过一周或者再过一个月,从没说过这种不知道的话,内心涌起一阵不安。 她钻进妈妈香香的怀里,闷闷说,“坏爸爸。” 林秀笑了笑,轻拍她的背。 林秀晚上去“彩虹补习班”上课,让吴老师一阵欢喜,他笑眯眯说,“还以为你要去省城多玩几天,居然这么快就回来了。” 看她一眼,又说,“还漂亮了这么多。” 林秀今天穿了一身夏天穿的裙子,头发梳起来,她本身肤色就白,虽然不是明艳的长相但十分秀丽,身上有种淡淡的书香气。 她微笑说,“要帮忙替您压场子,当然得穿得精神些。” ——今天不光金老师的夜间补习班会正式举办,新来的两个老师也要开始上课。 吴老师摆摆手,连忙做出请进的姿势。 有吴老师的经营,晚上的时候“彩虹补习班”越发热闹起来,小院子里充斥着小孩子们的欢笑声和惊叫声,还有老师大声授课的声音。林秀走过去看,发现吴老师新招的老师挺有一手,把小孩子哄得服服帖帖。 但走到另一个班时,林秀却皱起眉毛。 她看了一会儿,问吴老师,“这里怎么回事?” 吴老师摊手,“这是那位老师带的班,不归我管,我就不好插手。” 林秀听金老师说过,带班的不是自己,而是她小弟。现在教室里坐着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年轻,应该就是那位金弟弟。 金弟弟显然初次当老师,教室里哭嚎与大叫齐飞,锅碗瓢盆共长天一色,俨然比楼下的菜市场还热闹,金弟弟哄完这个又哄那个,忙得满头大汗。 林秀看了一会儿,走过去敲门,“你好。” 金弟弟看见林秀,面色有些窘迫,解释道, “姐,我马上就能安抚好,不会给隔壁教室造成影响。” 看来确实是个脸皮很薄的年轻人,让林秀不由想到自己刚工作的时候。 林秀好心问,“要不要帮帮你?” 金弟弟露出松了一口气的表情,“那谢谢您了。” 林秀和吴老师都比金弟弟有经验,吴老师在补习班上课长期与小孩打交道,而林秀则是因为她身上天生有种令小孩子喜欢的温和感,两个人忙了十来分钟教室就彻底安静下来。 金弟弟感谢了两人,林秀却发现一件奇怪的事情。 他带着的这些学生年纪有大有小,小的不过三四岁,大的足有十来岁,也不知金老师怎么想的,不管自家弟弟的能力,一股脑就把孩子这么塞给他了。 林秀好心提议,“你这样不行,得再找个老师来,不然待会儿又得乱起来。” 她是带过小孩的,也知道这些小屁孩心理,年纪相差悬殊会产生冲突,这个年龄的小孩最不懂事了。 可是林秀说完,金弟弟也只是苦笑摇头。 林秀想了想,帮他把学生按年龄分成几个圈子,这样就好带得多,还引来金弟弟佩服的眼神。 等干完之后,林秀等吴老师离开后就随意找了个教室写自己的账本和计划,然后又拿出以前的课本读了读。 林秀不算个聪明姑娘,她能从农村走出来全靠自己的意志力和忍耐力,如今时隔几十年再拿出课本有种全然陌生的感觉,幸好现在她还算年轻,读书也不算吃力。 第二十章 忙完之后收拾东西回家,到家的时候家里十分热闹,小叔子和张三花都在家,两人陪着老太太一左一右说话。 这两人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林秀站着听了一会儿,果真都在哄着老太太掏钱。 小叔子笑着说,“她脸皮薄,不习惯来玩,妈你再给我一点钱,我带她出去玩。” 婆母乐呵呵的,“你这嘴还哄不住小姑娘,要我给钱?” 张三花则念叨新裙子,“妈,我哥小气得很,一条裙子也舍不得给我买,他一个月那么多钱,听说已经快两百了,你说是不是嫂子故意拦着他啊?” 老太太也被吓了一跳,“两百?” 张仲清刚工作的时候工资六十,现在不过一两年就涨到两百,不得不让人感叹一句能力出众。 婆母心神全被那两百块引走了,要知道儿子寄给她一百块她已经觉得很多,没想到还不到他工资的一半…… 林秀听了一会儿才推门进去,喊了一声“妈”。 家里空气顿时有些呆滞,婆母和张三花因为中午的事情不自在,都不看她,婆母硬邦邦地问,“你不在家呆着又去哪儿了?你家闺女哭着找你呢,别一天到晚往外跑,多花时间管管孩子,不然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可劲儿虐待亲孙女儿。” 林秀的卧室门关着,果真能听见隐隐约约的哭声,她来不及考虑其他事情,就推门进去了。 这件卧室靠着窗,里面有一大一小两张床,摆放着一张书桌和一个衣柜,十分简陋。 而这就是林秀和张仲清结婚时的新房。 当初张仲清父亲去世,单位上的房子被收走,他们担心母亲无处可去,于是拿出积蓄买了这么一套三室的房子挂在老太太名下。 张仲清是个孝子,买房时掏了将近一半的钱,以至于后来拿不出买婚房的钱,所以两人就在这里结的婚。 林秀打开房门一眼就看见昏黄的灯光下女儿趴在桌子上画画,眼睛红红的,一张幼稚漂亮的脸蛋格外可爱,也不知在想什么。 她琢磨了一会儿,走过去搂着女儿肩膀喊了声“妍妍”。 妍妍抬头对她笑,可是这个笑很勉强,她又低下头继续在图画本上画那一堆林秀看不懂的“艺术品”。 张妍妍是个性格很倔又很爱面子的小姑娘,后来张仲清和女儿关系不好,试图把“走入歧途”的姑娘掰回正路,可是他一次也没把她揍服过。反而是温言细语更能劝慰她。 林秀找出一本《少儿杂志》,翻到彩绘页给女儿讲故事,是张妍妍最喜欢的“小乌鸦”系列,念了一会儿,张妍妍不由自主放下笔,认真听她温柔的声音。 讲到最后,张妍妍才叹气说,“这个鸟妈妈好可怜。” 他们讲的是“鸠占鹊巢”的故事,杜鹃鸟生蛋从不孵蛋,只把蛋下在其他鸟的巢穴里。小杜鹃被孵化之后,为了抢占成长资源会把原生鸟的蛋推下去。 林秀摸了摸她乌黑的发辫。 张妍妍突发奇想起来,“小杜鹃会不会把自己当成其他鸟呢?它没有爸爸妈妈,别的鸟把它养大……” 她声音突然低下来,声音带着哭腔。 林秀不明所以,张妍妍哭了好一会儿才问,“妈妈,我是不是不是你的小孩!” 林秀吃了一惊,她想了很多张妍妍哭的理由都想不到会是这个原因,小孩子的思维果真很难理解。 她放柔声音,“妍妍怎么会这么想?” 张妍妍就说,“要不爸爸怎么不回来看我!他已经两个月没有回来了,奶奶刚才说我是垃圾桶捡来的,这件事肯定被爸爸知道了。” 林秀又无奈又想笑,因为大家都被这个骗过,没想到张妍妍居然这么当真,也或许不是她当真,而是张仲清长期不归家带给小孩子的伤害太大……… 她一边顺着她的头发一边回忆以前的事,小声说,“妈妈告诉你一个秘密,妈妈也是垃圾桶捡来的。” 张妍妍顿时不哭了,眼睛亮晶晶看她。 林秀回忆以前的事情,唇边不由带着一抹笑意,“是你姥姥家门外那个垃圾坑,你姥姥看见一个口袋,还以为是只小猫,结果打开才发现是个小孩,她怕小孩被野狗叼走,于是就捡回去了。” 张妍妍惊叹地说,“姥姥好厉害。” 林秀本以为张妍妍走丢的事情会让丈夫升起一分警惕,可是等收到信的时候心里的冷意却越来越浓。 张仲清这次回信很快,只用了两三天,里面洋洋洒洒写了三页纸,其中一页是安抚她的,另一页用来给他母亲辩解,并劝说她继续住在婆家,以免分家让其他人说闲话。 林秀以前嫁给张仲清之前就有人说过他是大孝子,他也确实如此。 当初婆母嫁给公公的时候不是什么好年生,国家穷,家里也穷,老两口生了三个孩子,作为老二的张仲清一边带着妹妹一边帮忙做家务,婆母省吃俭用才把他养活,故而他十分感激母亲。 林秀结婚时,张仲清就握着她的手对她说过,他会对他的母亲好,因为他希望以身作则,他们的孩子以后对她像他对母亲一样。 把林秀感动得一塌糊涂。 幸好现在林秀理智多了,她算了算手里的钱,准备拿一部分在外面租一套房子,她是懒得继续和这群人一起生活。 这边让人帮忙给看新房,林秀则开始另求赚钱的方法。 这是改革开放后的第十七年,离跨世纪只有五年,一切腾飞都从这时候开始,以至于连林秀这样的普通人也不由自主被卷入时代浪潮。 李秀芬作为一个水果零售商比林秀的渠道多得多,听说她想要租房,热心地询问她,“你想要什么样的房子?如果暂时居住的话不用太好的,毕竟还得买房不是。” 林秀叹口气,“没打算买新房。” 李秀芬吃了一惊,“难道没有买房名额?我听客人说过几年房价要涨,现在买房肯定会赚,要是没钱也可以找人借着,总不能一辈子住单位的房不是?” 林秀不打算和她多说,简单说了几句,李秀芬就把她的条件记下来了。 第二十一章 两室的房子,最好和学校离得比较近,她不想挨着婆婆他们一起住。 现在林秀手里只剩一百块,但支撑到下个月发工资也不是不行。房租一二十块押一付三,不行她就再去找工作。 李秀芬这边的房子还没找好,肖小妹给她做的“盗版港货裙”却已经陆续完成,肖小妹看起来年轻,性格却很严谨,衣服做工精细,用料扎实,配合林秀独到的眼光,这裙子居然比原版还要靓丽几分。 第12节 肖小妹自己拿着也爱不释手,“姐,这裙子看起来也太好看了。” 林秀却有些发愁。 她那裙子卖价两百,小县城消费水平低,一件衣服不过几块,两百算天价,但是让她几十块卖掉又实在不甘心,想来想去都不知道怎么办。 李秀芬现在和她关系不错,知道后出建议,“要不你像我这样摆个摊?” 这建议是不行的,因为摆摊吸引的都是普通消费者,譬如后来特别红火的夜市,不就专门卖低价产品? 林秀卡在这一步,不过补习班这边的生意却特别兴隆。 这时候外出闯荡的年轻人并不少,把孩子和父母单独留在家乡,家里孩子太多父母根本照顾不过来,有些家庭情况好的就把孩子带来了。 补习班当然不是补习,就是带孩子,老师能管住孩子不让他们乱跑乱吃东西就行,现在看见温柔的带班老师和干净的教室环境,哪还有不满意的。 吴老师也春风得意起来,夸了林秀好多次。 林秀等他夸完,才提议道,“我觉得我们可以把室内再装修一下?” 吴老师愣了愣,“装修?我们这教室还用装修?” 不是吴老师吹,之前他的补习班虽然人少,可是他本人钱不少啊,教室都是按照他的审美标准修整过的。他可是在那样的家庭生活过多年,眼光肯定不会错。 不说那吊顶、天花板,就说课桌用料也比隔壁贵重几分。 林秀看着周围的装潢说,“你不觉得太素净了吗?” 就和后来女儿整的什么“性冷淡”风格差不多。林秀自诩是个老太太,看不惯年轻人这种冷冷清清的审美眼光,况且小孩子在这样的环境里难免会压抑。 吴老师虽然不解,但林秀一向是个靠谱的人,导致他愿意听林秀的话,于是让她坐下来慢慢说。 林秀的想法和后来看到的有些相似,小孩子对鲜艳的颜色敏感,所以幼儿园的陈设会偏向饱满,玩具颜色设计限量,以吸引目光。 这种幼儿园又不止他们一家能办,要想长期办下去,就得推陈出新。 林秀把想法说了,其实就是尽量修建得高端一些,做三个比较有童趣的主题教室作为夜间补习班的教室一直使用。 吴老师其实也意识到竞争对手的问题,沉吟一会儿说,“林姐,我知道你学美术设计的,想请你帮我设计一下,我到时候会给你报酬。” 林秀十分惊讶,“我什么时候学美术设计了?” 吴老师比她更惊讶,“那是什么?室内设计?园林设计?素描?” 林秀无奈,“是粮食生产与开发。” 她以前一心想要回到家乡造福乡里才这么选的,但是学的东西根本没什么技术含量,所以后来很快被各种私企替代,她想找到对口工作简直异想天开。 吴老师神色诡异,“你这专业跨度真挺大,没事,我相信你。” 林秀没怎么迟疑就接下这活,因为她现在缺钱,重生的时间越久,她越受不了现在的生活。独立,那是她多么渴望的事情。 但搬家的事情还是得和家里说,李秀芬替她找好了房子,是一家老筒子楼,正好是第一楼,房间简单干净,十分符合林秀的想象。 巧的是李秀芬一家现在也住在这里,就在三楼。 李秀芬帮着她收拾说,“这家本来是俩小夫妻,后来那姑娘跑了,小伙子就把房子租出去找老婆,所以价格才这么便宜,周围邻居人好,治安也好,我觉得这户最合适。” 这时候租房子不像以后有中介单位,大家租房卖房写好告示到处张贴,自然有人上门看房,现在楼道的白墙上还张贴着各种卖房开锁广告。 林秀看着阳光从外透出来,觉得确实不错,点头谢了对方,李秀芬却又好心说,“我记得你在什么培训班上课是不是?最近肖姐在念叨什么小心,她是其他补习班的,不好直接给你们说,所以让我带话了。” 林秀听得心中一紧。 公园那边的培训班有好几个,学生是有定数的,大家都是竞争对手,很可能为了一个生源大打出手,现在吴老师这边生意好了,谁看着不眼红? 她默默把这件事记在心里,又一边琢磨赚钱的事情。 她时间多,精力好,唯一遗憾的是本钱不够,要有钱的话提出……离婚那是不是会轻松一点? 幸好现在市场不饱和,她想了几天还真给她琢磨出些法子来。 这方法是李秀芬提出的,她告诉她,“如果想要钱快一点,不如像我一样做些小生意。” 林秀当时没答应,私下却记下她的话,准备张罗个小铺子攒钱。 但不知是不是这一世林秀运气格外好,小摊还没支起来,反到是她手上这批衣服有了销路。 这倒是个十分巧的巧合,彩虹补习班里有个性格特别孤僻的小孩子,不爱和其他人说话,动不动就打架,吴老师生出劝退的念头,和林秀抱怨说,“我就没见过这样的小孩,故意招惹其他人,打架又打不过,每次叫他家长来我就不知道说什么。” 林秀这时候正把补习班的设计图拿过来。 她没画过设计图,但是不妨碍她有不错的眼光和审美力,设计图做了好几份给吴老师挑选,她把教室想象成主题乐园,有粉色为主的草莓主题,黄色为主的橘子主题,还有以蓝色为主的海洋主题等等。 林秀还特意在纸上上色,绚丽的色彩看得吴老师又喜欢又纠结,“这真能装修出来?要不你替我跑装修,我给你开工资。” 林秀顿时无语,她觉得吴老师快把她当全能秘书了。 她就一个画画的,跑装修比外行还外行,当即拒绝道,“我家里还有小孩,恐怕没时间帮这个忙,装修肯定能装修出来,就是需要更费心而已。” 吴老师一咬牙,“行,我去找我爸。” 林秀闻言看了他一眼,她在其他人嘴里听过他那个传说中的爹,感□□业过得比小说还精彩,足可以写几百万字的豪门恩怨。 她想了想肖姐的话,还是提醒他,“你最近小心点,我看有些人看你眼神不大好。” 吴老师不在意地挥挥手。 林秀从吴老师手里又拿了一小笔钱就去上课,教幼儿园在她这里不算难事,她很会哄小孩子,张三花工作的时候小孩有一半时间是她帮忙带的,小叔子更夸张,两口子整日不在家,小侄儿学习、生活全归她管。还有隔壁叔爷家的熊孩子、隔壁来家里玩的小孩子等等,都在她手里服服帖帖,更不要说这些没那么熊的小孩了。 张妍妍没画画,帮着妈妈忙来忙去,像个小陀螺。 直到她来告状,“妈妈,林佳佳一直欺负庄泽云,你去看看呗。” 张妍妍在学校很有大姐姐范头,这大概和家庭教育有关系。 第二十二章 …… 林秀被张妍妍拉过去,就看见一群小孩抢一个男孩子的书包,还要在他脸上画胡子。 林秀来之后欺负人的孩子一下散开,只剩下那个被欺负的,白净的脸上有几笔水彩笔,十分滑稽可笑。 她把欺负人的那几个点出来,水彩笔男孩却吞吞吐吐说,“老师,你别罚他们,我们在玩游戏。” 林秀没说话,张妍妍先叉腰不干了,她大声说,“庄泽云,你刚怎么和我说的?你说林佳佳欺负你,让我帮你,现在就出尔反尔,实在是小人行径。” 难为她几岁的小孩子就能这么口齿伶俐,还说出一串成语。 庄泽云低着头,“我刚才在骗你,没想到你居然信了。” 张妍妍顿时气炸,气鼓鼓一句话都说不出,只能扑进林秀怀里碎碎念。 林秀却觉得这事情有些严重,她知道很多被欺负的小孩不敢反抗,更甚者会为加害者辩驳,她想了想把周围人遣散后问他,“你确定没事?你说实话也不用害怕,我可以把你换一个班级。” 庄泽云连连摇头,“我、我不用换。” 林秀叹气,“待会儿我给你家长说说。” 她说完话,不知为何感觉这孩子有些雀跃。 庄泽云的家长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女性,穿着一身朴素的衣服,身上套着一个围兜,穿着干干净净的庄泽云焉哒哒被她牵着,显得十分维和。 林秀作为一个负责任的老师,忍不住问道,“您是庄泽云家长?” 中年妇女不好意思搓着衣角说,“我是他保姆。” 庄泽云抬头问保姆,“妈妈怎么没来?” 保姆说,“你妈最近有点忙,今晚上十点就回来。” 不知为何,林秀觉得他有点像一个劲儿问爸爸的张妍妍。心中升起几分同情,林秀把小孩子递给保姆之后,说起白天他被欺负的事情。 保姆连连点头说知道了,又感谢老师的照顾。 在找工程队的吴老师看了这里一眼,摇头说,“这孩子怪里怪气的,比我哥还怪,你别把他当普通孩子看。” 林秀没当一回事,结果次日下午就被找上门,原因是那小孩子不见了。 吴老师脸色非常难看,作为一家有口碑的补习班,他非常负责,也要求老师们负责,不把孩子交到家长手里不准离开。 林秀看着年轻女人和那个中年保姆,努力回忆说,“昨天小泽和一些孩子起了冲突……” 年轻女人打断她的话,“起冲突?这么大的事情你们学校不管?” 林秀特别无奈,什么时候都有这种家长,她劝道,“还是先找小孩吧,小孩丢了多久?到时间就报警,我听说最近拐子多。” 年轻女人却露出十分焦躁的神情。 林秀意识到这个家庭可能不简单,可是她又不是人家什么人,当然没兴趣关心他们,尽量提供一些有帮助的消息。 保姆也回忆起来,“回家之后小泽就躲在房间里没出来。今天我看见看他往书包里装了很多零食,他就说要去朋友家玩……” 林秀问,“你有没有问问他的朋友?” 保姆摇头,“我不敢打听他的事儿。” 林秀好心建议,“还是报警吧。” 年轻女人又焦躁起来。 不过到报警期限前,他们依旧没找到庄泽云,之后就有警察来帮忙取证等等,虽然这是无妄之灾,但吴老师和林秀都是心软的人,所以依旧尽力配合他们,庄泽云才几岁,林秀记得这几年拐子特别猖狂,被拐卖走的小孩数以万计。若是不听话的还会挨打挨饿,实在很惨。 取完证已经很晚,林秀疲倦地坐在位置上发呆,吴老师也不好受,好多人看见警察来了补习班,到时候大家都知道有小朋友不见的事情,生意说不定会受到影响。 吴老师无奈对林秀说,“你先回去,这边我来处理。” 林秀点点头出去了。 回家的时候正好是下午,婆母和张三花、小姑子几个人都在,他们脸上喜气洋洋的,像在过年一样。 林秀随口问了两句,张三花就炫耀说,“今天我们没在家做饭,在外面吃的大肉饺子。” 楼下的饺子八毛钱一碗,个大皮薄,林秀一直说不卫生,只在某次过年的时候和丈夫一起去吃过。 不过她后来吃过的饺子花样就多了,鲜虾饺子、羊肉饺子、还有水果馅饺,也不羡慕这碗饺子。 她去厨房的时候却愣了一下,因为他们居然好心给她买了一碗,放在灶台上,因为时间久有些发软,和清汤糊里糊涂混合在一起。 张妍妍眼睛一亮,“妈妈,饺子!” 他们只有过年才吃饺子,张妍妍可一直记得那鲜美的滋味。 张三花探头进来,嘿嘿一笑,“嫂子快吃,妈怕你饿肚子,特意给你买的。” 第13节 林秀看了看她,没说话。 她把这碗饺子端在桌子上,张妍妍已经端着她粉红色有猫头的小碗和小筷子过来。 张妍妍是个非常讲究的小孩,她有自己的小碟子、小书包、小拖鞋,并且会在用完之后清洗,还不准别人使用。 林秀夹了几个饺子在她碗里,张妍妍咬了一口,开心说,“妈妈,是白菜的。” 她“嗯”了一声。 白菜馅儿的饺子已经糊掉,味道很淡,其实并不好吃,林秀吃得很慢。 张三花却凑过来,热情对林秀说,“我们那个银行,已经拿到利息了。” 她怕林秀不信,还把存折和钱给她看。 张三花作为一个年轻姑娘存不住钱,要么拿去买杂志,要么用来买新出的鞋子衣服,经常不到月底钱就花光,柜子里不用的东西反倒塞了一堆。现在她手里足有一百块,不得不让人不信。 林秀放下筷子看她,“所以呢?” 张三花小声说,“他们要卖一种投资产品,比我们存款利息还要高,我老同学给我介绍的,要不是我钱没到期我肯定舍不得让给你。” 还做出一副肉疼的表情。 林秀差点被她笑岔气,什么老同学?坑人还差不多。 她看了她一眼才问,“你存了多少钱?” 张三花犹豫一会儿才咬牙道,“一千。” 在这个小县城里,一千块就能买一套房,这一千块里肯定有婆母帮忙出钱。婆母没退休工资,也就是说大头还是儿子在出。 林秀便问道,“那你想我存多少?” 张三花说,“存个一万块吧,哥这两年倒腾了不少钱,你还有些私房钱,这年利息百分之三十的投资,一年就是三千块,不用工作就够一家人舒舒服服过两年了。” 林秀本就是试探问问她,没想到她口气居然真的这么大,差点被她气笑。这会儿的万元户和后世的“富翁”差不多,不说张仲清卖血能不能卖到这么多钱,就是这么多钱干个什么不好? 她一边朝女儿碗里夹蔬菜一边问,“人家有这么赚钱的门路凭什么不自己单干?” 张三花愣了一下,嘟囔,“他们本金不够嘛,总得找人投资,以后我们就是合资人了。” 林秀说这一句本来只是良心过不去而已,见她还是执迷不悟就不再劝了,懒洋洋说,“你写信给你哥。” 她现在也学到一招,不想接的事就找她哥,反正男主外女主内不是?让张仲清焦头烂额去吧?? 第二十三章 隔一日林秀又去补习班那边询问寻找庄泽云的进度如何,因为早上她路过早餐摊的时候忽然得到一点灵感,说不定有帮助。 但这次招待她的却不是上次的保姆和年轻女人,而是一位中年女性,穿着非常利落的格子衬衫和牛仔裤,手中拿着皮包,像个职业女性。 林秀迟疑问,“你是?” 女人朝她颔首,“我是庄泽云的妈妈,昨天来的是保姆和秘书。” 林秀放下心来,她昨天就在奇怪庄泽云母亲怎么那么年轻,二十一二岁的样子,现在她这么一说就对上好了。 她在心里理了理思绪,把猜测说了出来。 她记得很早之前本地有闹得很大的儿童走失案,丢失的孩子数十以上,警察怎么都推测不出作案手段,后来发现孩子被走街串巷的小推车藏在车舱里带走了。 所以她建议对方朝这个方向找一找,或者去乞丐那边看看。 庄母真心实意谢过她,还邀请她留下来吃饭。 林秀拒绝了,因为她最近正忙着售卖第一批出货的裙子。 肖小妹那边做得很快,已经有十来件裙子做好。林秀为了快速回笼资金,就在摆摊的时候随手卖了三四件,一件五十块,因为是商场不一样的款式因而卖得很好,不过她不打算一直这么干,毕竟摆摊也很累。 她用笔把裙子的样式画好,然后塞在信封里寄给本地各大商场,信里写着要合作的事情,等着商场回信。 等了三日只有常去的中心商场有动静,只是说要看看货的质量才行。 现在的商场和以后入驻的形式不一样,商场有大老板,分成几个部门,采购部负责整个商场采购的事情,也就是去批发市场和外地进货,然后拿到商场销售。 林秀在对方眼里就相当于供货商,还是光杆司令的供货商……… 尽管这样,她还是打起十二分精神印好名片,还把接待客人的地方弄得非常整洁。 等下午客人来的时候虽然不能完全让她满意,但也不错。 果真,两位客户到的时候都一愣,然后感慨一句,“这弄得不错啊。” 这个办公室是林秀特意找吴老师借来的,被她弄成宽阔明亮的样子,里面只有一张办公桌和一个书柜,办公桌上摆着画册、绿色植物和一些办公文件,办公椅后还有一个被布遮住的架子,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的。 办公室的窗户和其他地方狭小的窗户不同,居然是整面玻璃墙,窗帘拉开之后一眼能看到窗外景色。 他们不知怎么说,就觉得这个办公室特别有格调。 “张经理,是不是还不错?”刘月书说。 其后的男经理点点头。 刘月书抄着林秀眨眨眼。 这位林经理就是前不久见到的庄泽云母亲,她一直在中心商场上班,而且混得不错。 林秀有心想问问她庄泽云的情况,但现在不是好时机,不过看她表情就知道肯定不错。 她微笑接待了两位客户,把桌子上画册递给他们看。 画册是精装铜版纸制作而成,里面整整一二十页,有手绘的、照片的,有牛仔裤、长裙、短裙、半身裙等等,样式简洁大方,十分引人向往。 这时候还没有画册这种东西,张经理看完之后恋恋不舍地放在桌子上,询问道,“这里面的衣服款式都有?” 当然没有,但不妨碍林秀撒谎,“是的,我们设计师刚从美国留学回来,立志在国内做一家时尚品牌,现在刚成立不久,让我们带着他的成果试试水。” 张经理就问,“能看看吗?” 林秀拉出后面的一个架子,揭开布匹,这时候他们才发现这是一个滚动的铁制一家,衣服挂在上面,用塑料防尘罩罩好,和商场里的货一看就不同。 这些衣服是剩下的连衣裙,实际上也只有裙子,她们还没做出其他货来。 林秀这么郑重其事对待,张经理和林月书也小心翼翼不敢用手碰这些昂贵的货物。张经理欣赏了一会儿,才问林秀, “还有其他款式没有?” 林秀面带微笑,“这一批只有这么多,不过还有其他款式,您看上画册上哪件我就让总部寄送样品。” …… 最后这些东西被他们以七十一件的批发价带走,林秀还把定制好的纸制衣服袋子、画册送给他们,嘱咐他们一定要配套在一起。 高档货外包装不做好怎么叫高档货?上辈子林秀在张妍妍花销上见多了。 张经理和她握手,“下批货也可以找我们。” 林秀点头。 其实这次并不是十拿九稳,因为她知道很多采购员是要吃供应商回扣的,并不是仅仅参考产品质量。但她知道这两年商场因为受到私人单位的冲击急切想引进高端产品寻求突破口,二来又有庄泽云的妈妈的态度倾向,况且几件衣服不是什么大货。 张经理走后,林书月笑了一下,“有空约个饭。” 林秀心中一动,点点头。 她晚上还要继续去补习班上班,这几天她不在家吃饭,家里就只做饭下咸菜,或者直接在外面吃,家里卫生没人收拾脏得一塌糊涂,连张妍妍都不想回去。 张妍妍捏着鼻子对林秀说,“好臭,一群大懒猪。” 林秀看她,“你是小懒猪。” 张妍妍用手指顶着鼻子做出猪的样子,学着猪叫了一声。 林秀被她逗笑了。 她知道女儿说的什么事情,这个年代没有洗衣机,也没有洗碗机,张三花和张季同根本没做过家务,不想洗衣服,就把前几天穿过的衣服吹一会儿又拿出来穿,可谓十分懒惰了。 林秀看见路旁有卖锅盔的,女儿露出眼巴巴的表情,就问她,“小猪想吃吗?” 张妍妍直哼哼,“要吃。” 肉锅盔五毛一个,红糖馅儿的两毛,林秀小时候也很爱吃锅盔,买了两个母女俩一人一个拿在手里,葱香味钻到鼻子里让人恨不得咬一大口。 老板找了零钱给林秀,看了一眼张妍妍,忽然好心道,“最近别给小孩子穿黄色的衣服,还有别让她一个人。” 林秀好奇问了句为什么,对方就绘声绘色讲了个吃人老太婆的都市传说故事。据说这个老太婆长着一张古怪的猫脸,夜晚出没,专挑穿着黄色衣服的小孩吃,前几天附近就有小孩被吃了。 这种传言要后世肯定没人信,但这时候的人还是挺朴素的,于是这位三十多看起来一脸严肃的中年男人就用一种说课本的语气说完这段故事,周围人包括张妍妍都露出惊恐、害怕、震惊的表情。 林秀咬了一口锅盔,笑着道了一声谢。 道补习班的院子里,林秀才发现吴老师今天也在,就是恹恹的不大高兴,平时来来往往的补习班不见几个人,连老师的踪影也不见,只有金老师的弟弟还在勤勤恳恳带学生。 林秀作为员工自觉上去关心老板。 吴老师叹气,“别说了,装修的事情先放下吧,这个补习班也不知道能不能办下去,小林,我看你也找其他工作,是我没本事,没法好好经营这份产业。” 他比林秀还小两岁,说“小林”的样子有点搞笑。林秀问道,“到底怎么了?” 吴老师又叹气。 原来吴老师和隔壁的“欣欣补习班”老板一直不对付,这次有孩子不见了,对方就把吴老师以前做过牢的事情拉出来说一遍,还猜测指不定吴老师以前就干过买卖儿童的勾当,现在是旧态复萌。更可怕的是,有人说吴老师是猫脸老太太的帮凶,因为他们亲眼看见他和一个老太太说过话。 传言出来之后不管老师还是学生都不敢再来,唯恐吴老师凶性大发抓一个小孩子当众吃掉。 吴老师愁眉苦脸的,“要不你也别来了。” 林秀才不想离开,她还想要继续干下去呢,这么好说话的老板哪里找。 她给吴老师出主意,“要不你澄清一下?” 吴老师问,“怎么澄清?” 林秀想了想说,“我记得人肉不能吃,因为人肉携带一种病毒,人吃了会变异。” 吴老师怀疑地看着她,不确定她是不是在骗自己,因为他记得林秀既不是学绘画设计的,也不是学医的。 林秀又说,“要不搬家也行。” 吴老师当然不同意,这不被赶走了吗? 他喃喃自语,“要不还是去找我爸。” 第14节 林秀突然对他那位传说中的爸爸生出一点好奇。 因为不知道这个划算的兼职能不能继续下去,林秀不得不开始找其他工作。 不过这时候她却收到丈夫的来信,把她骂了一顿,问她怎么不管家里人让他们挥霍钱财。 张仲清是见过世面的人,不知比婆母高明多少倍,他还很聪明,要放在以前说不定就是个乱世枭雄,现在虽然没有“庞氏骗局”一词,不过他还是很快从母亲和妹妹的话语里看出端倪和不妥。 林秀拿着他的信冷笑,觉得他可真是典型的这个时代男性,自以为是、大男子主义,还不愿意承担家庭责任,也不知道自己以前怎么眼瞎到非要去垃圾桶找男人。 不过信里不能这么写,她就先写了自己对婆母很尊敬很孝顺,不敢问她钱花在哪里,钱是母亲的,她只要花得开心就好,又问他能不能再大些钱过来给母亲花,她好像没钱了。最后提笔把张季同之前提到的事情写上去,质问他大学女同学的事情,说自己倦了,要去娘家歇段时间。 林秀想去看母亲是早计划好的,因为林母还有几日就生日,她几十年没见过老太太难免思念,想去她面前尽一二孝义。 这一走肯定也要带走女儿,张妍妍把衣服叠好,放在自己的熊宝宝书包里撑得鼓鼓的,还在里面放了自己的小水瓶、小牙刷。 婆母不高兴问她,“三天两头往娘家走,你还记得自己是嫁过人的人?” 林秀叹口气,“仲清那边不肯给钱,还写信回来骂了我一顿,我觉得挺对不起您的。” 婆母的注意力很快被转移,“他真不同意?” 林秀点点头,“他说那是骗子。” 婆母一脸不赞同,“怎么会有骗子开银行?我看他就是不信我……” 她唠叨起来就停不住嘴,转身回屋给儿子写回信,林秀母女俩顺顺利利离开。 林母和林父今年快六十岁,两个老人住在农村多年,生了两个儿子两个女儿,林秀是最小的一个,因而颇受宠爱。只是这时候交通不便利,加上乡路没有修整,回去一趟非常麻烦。 张妍妍兴致勃勃地跟妈妈上了车,巴士车的塑料座椅全部拆掉,只剩下拉环避免摔倒,车里又闷又热,充斥着古怪的汗味和鸡叫、鸭叫、猫叫和小孩哭声。 张妍妍和母亲去过乡下多次,倒不是很在意这些,她一只手牵着林秀蹲在车上和那些小动物玩起来了。 要林秀来看这些家禽真的不好看,也不知道她怎么这么感兴趣。 家禽嘎嘎嘎嘎叫,张妍妍跟着学得咯咯叫,还钻到林秀怀里,“妈妈,我想外婆家的小黄了。” 小黄是只黄色的鸭子,家里其他鸭子都是黑褐色,唯独一只黄澄澄的特别醒目,因而和狗齐名大黄小黄。不过上次去乡下是两三年前的事情,林秀都不忍心告诉她小黄估计已经变成鸭肉汤。 花了一上午,母女俩终于精疲力尽到了林家宅院。 还没到门口,就有人好奇朝她打招呼,“这不是林秀,怎么回我们这儿来了?” 林秀仔细一看才发现这人是住在隔壁的张婶子,按照辈分来算还是她远房舅妈。 她朝她打了个招呼。 张婶子上下扫视她一眼,开口道,“我记得你不是嫁了个好人家,怎么这时候回家里?” 林秀笑了笑,“回来看爸妈。” 张婶子说,“不会是和男人吵架被赶回娘家了吧?” 林秀这才发现她语气阴阳怪气的,她想了一会儿才后知后觉想起这位张婶子一直嫉妒她当年在学校成绩比自家女儿好,后来又嫁给城里人,所以说过她不少坏话。 等到她后来离婚之后,张婶子就幸灾乐祸说“早知道有这么一天”。 她不想和她计较,把手里东西提给她看,“买回来看看爹妈,这么久不回来别人不得说我是个不孝女啊。” 张婶子不悦地撇嘴。因为她家女儿自初中毕业,在外闯荡之后连过年都不肯回来,她因此以为林秀在讽刺她。 林秀告别难缠的张婶子之后就到了林家。 林家大宅还是没有修缮的土屋,只留一个小小的窗子,屋里又黑又暗,让几十年之后回来的林秀十分不适应。 林母看见林秀,顿时惊喜道,“他爹,秀儿回来了。” 又出来个穿着汗衫叼着烟斗的老大爷,一身皮肤黝黄,是常年劳作的肤色。 林父端详了一会儿林秀,说道,“怎么回来了?” 面对父亲林秀反而说不出话了,她低着头,“给妈过生。” 林父接过林秀手里的礼物,没再说话,也没多问。 林秀让女儿洗脸,自己去厨房舀了些水洗手洗脸,凉浸浸的水让她因为太阳而燥热的心情舒缓下来。 其实婆母一家看不起她真的很正常,因为这时候的农村太苦了,漏雨的土房子,烧柴的土灶,院子里永远打扫不干净的家禽粪便,茅厕里的蛆虫和有翅膀的蟑螂,夏天最可怕的还是有永远消灭不干净的蚊子,她没有哪一天身上没有疙瘩。 林秀当年第一次进城时就被城里的新鲜事物弄得像个土包子,不过那时候她的梦想就是建设农村,不然也不会选择和粮食有关的专业。 林秀和张妍妍喝完水,才从父母嘴里得知哥哥姐姐们在另一个队帮忙,中午不能回来吃饭。 她们一家人坐在桌子旁边,张妍妍看什么都好奇,指着土灶问,“我可以帮忙烧火吗?” 林秀点点头,“但要我看着。” 林父就用一种非常端详的目光看她,等她们母女俩叙完旧,他才问道,“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林秀愣了愣。她记得上辈子林父也这么问过,她当时非常慌乱,唯恐家人看不起她,就说自己在家不工作也很幸福,林父问了她好多次,林秀依旧这么回答,林父只好说尊重她意见。 现在被问道,她反而理解一位父亲对女儿的拳拳爱意,小声说,“我想做个体。” 林父皱眉,“这可不好做,况且你还是个女孩子,现在我们这里并不像其他地方这么开放,我建议你多等几年。” 第二十四章 林父是个非常聪明而没有野心的人, 简单来说就是软和没脾气,林秀和他特别像。 林父又说,“仲清什么时候转到本地上班?” 林秀摇头, “不知道,他说要跟着老板走。” 其实是一辈子,他后来根本没有回到这个小县城。 林父严肃起来,“这可不行,年轻夫妻不住在一起总会出问题, 要么你让他把你接过去, 要么让他回来。” 林秀正要说话,张妍妍这时候却一脸脏兮兮地从厨房出来,哭丧着脸扑进林秀怀里, 父女二人不约而同住嘴。 林秀用毛巾擦干净她的脸蛋, 问她道, “你怎么弄成这样?” 张妍妍哭丧着脸, “是小花猫。” 林家养了一只猫捉老鼠,这只猫非常怕冷,于是时常躲在灶台里取暖。花猫毛色深,脏了看不出。 张妍妍不知道这事儿,看见猫抱着就蹭, 蹭了一脸炭灰。 有女儿在旁边,林秀不好再说起刚才的事情, 从包里把买来的东西掏出来。 她从城里买了鱼和肉, 还特意让肖小妹做了两件衫子,现在送给林父林母,两个老人都高兴得乐呵呵的。 中午割了肉炒了一份蒜苗肉,还有自家做的小葱炒豆腐, 鱼则放进水缸里养起来,一家人吃得津津有味十分痛快。 这时候忽然听见有人敲门,林秀去开门,就看见是自己的老同学林素仙。 她们整个村都是姓林的,因为当初老祖宗就找到这个地方安家落户,大家家家户户都有亲戚关系,所以又被叫做“林家村”。 林素仙和林秀差不多大,长得很普通,林秀之所以这么清楚记得她因为她是个傻子。 林素心呆呆看着林秀,指了一下放在墙角的锄头,说,“锄、锄……” 林母听懂了,“这是要借锄头吧?” 林素心点点头,啃着手指伸手。 林母就把锄头给她了。 林素心提着锄头转身出门。现在是暑热的天气,她却穿着一身皱巴巴的长袖,锄头比她还高,她只能费力扛着,头发被晒焦一样枯黄。 林母叹气,“这孩子真可怜。” 林秀想了想,她不大记得林素心情况了,只隐约想起她好像在三十岁掉进水井淹死的。 林母解释道,“她爸妈把她嫁给了那个四十岁的瘸子,真可怜。” 林秀若有所思地点头。她小时候和年轻那会儿村里经常有傻子出生,因为没有产检,生出傻子也不忍心饿死和淹死。如果是女儿还可以嫁出去换一份嫁妆。可惜的是这时候的人并不知道有些“傻病”会遗传,最后给人家生出傻孩子,酿成悲剧。 林母又说,“她家里那两个人就不是人,娘家也不管,现在每天吃一口饭不至于饿死。” 林秀点点头。 下午的时候林秀的哥哥们就回来了,林大全和林二根。其实以前他们有更文雅的名字,像什么林德龙,林德云之类的,连林秀自己也上了族谱有个叫林德秀的名字,可惜后来改革开放。 他们是典型的农民,皮肤像土地一样黄,尘土扑面,和婆母一家白净的外表截然不同,以前林秀结婚时就被婆母嫌弃过,觉得“土气”。 这会儿看见林秀,林大全愣了愣就高兴说,“小妹回来了,吃饭了吗?哥给你煮个蛋。” 一种血脉相连的熟悉和默契涌上心头。 林秀忍住眼泪说,“哥,好久不见。” 林大全摸摸后脑勺,不好意思说,“你这咋说得就像几十年不见一样?” 上辈子林大全就死得早,外出打工的时候被同村人骗到黑煤窑死的,死的时候不到四十岁,可不是几十年不见了? 不过这时候的林大全还是挺年轻的,方脸上有些憨厚,并未因为长期劳作变得木讷或油滑。 看见妹妹,他没有表现出因为参加婚礼被张仲清家人羞辱过的愤恨,反而十分平和。 林母瞪了儿子一眼,“杵在那儿做什么,没看见你媳妇儿在外面晒太阳?还不把她拉进来吹吹风。” 林秀这才看见站在林大全身后的大嫂杨宝芝。 因为屋子太小,杨宝芝讷讷站在门外面,可不是正晒着太阳。 杨宝芝闻言,小声摆手,“婆、婆婆,没事,让大全吹风。” 杨宝芝是个从外地来逃荒的女人,据说她家在非常远的山村,常年吃不饱饭,于是逃到这里种地糊口。 当年村子里非常排外,因为大家认为不是一个姓的人就是外人,关系不亲近,所以杨宝芝一直很受刁难。 还是林大全看不过去,天天去附近赶走痞子流氓,偶尔帮她搭把手,二人后来看对眼干脆结了婚。 不过即使现在杨宝芝也有些胆怯,在人前不敢大声说话,羞羞怯怯的,活像个古代小媳妇儿。 林母无奈,“你们都进来不就行了?” 杨宝芝快速看了林大全一眼,然后走到堂屋里。 因为林秀回家,今天中午家里做了许多菜,有鱼有肉,还有一道肉片蘑菇汤。 林秀吃得津津有味。 第15节 她父母都有很好的做菜手艺,林父是天生的,林母却是后天学来,而林秀自己则继承了两个人的优点,也很会做菜,小到街头小吃,大到饭店里的大菜,她只要尝试几次就能做得八九不离十。 张妍妍也抱着饭碗不肯抬头,地里摘的蘑菇,自己做的豆腐,还有扔在火堆里烤出的玉米,乡下的菜对于她来说太新奇了。 饭桌上林母一个劲儿给林秀夹菜,一边夹一边说,“你可真瘦了好多。” 林秀吃着碗里的菜问,“真的瘦了吗?” 林母看着她的脸,“瘦了,也白了。” 林秀刚进城的时候是个脸盘子圆圆,皮肤有点黑的小土妞,穿着布鞋和土布做的灰衬衫,一看就觉得朴素、诚恳。 但嫁到老张家以后一年比一年捂得白,有次林母去看女儿,就见林秀披着头发坐在窗子边发呆,就像池塘里栽种出的白荷花一样忧郁,林母因此心疼了好久。 林秀抿嘴笑了笑,“因为我不爱出家门。” 其实是在县城没什么朋友,她就干脆不出门了。不过这种话实在不好说。 张妍妍好奇看林秀,“妈妈以前也胖胖的?” 张妍妍现在有些婴儿肥,是那种可爱的婴儿肥,不过她自己不喜欢,经常埋怨自己长得太胖。 林秀想起以前的事情,忍不住笑起来,“对,那时候我胖到被人气哭过。” 不过都是好久之前的事情,吃饭是一天内最幸福的事情,只要到下课下班,她就掏出铁质饭盒踩着布鞋风风火火朝食堂冲,一路发出金属的框框声,使得周围人都知道自家有个胃口特好,特别能干饭的小胖妞。 后来,后来嫁了人,饭桌上推推让让,好胃口就变成一场从没出现的梦。 饭桌上林家人围着林秀转,恨不得都劝她多吃些,不仅林父林母一直给她夹菜,就连哥嫂也在劝。 林秀实在吃不动,就让张妍妍当挡箭牌。 果然对上张妍妍的小嫩脸,一家人变得更加热情。 张妍妍鼓着腮帮子,嘴里塞满菜,像只藏食物的仓鼠。 吃完饭,林家人就点燃了晒在门口的艾草,艾草的香气散发在空气中,驱赶走蚊虫。 林大全蹲在门口编草席,这是从家里长辈那里传下来的手艺,他们家世世代代都会做。 林秀走过去站着看了一会儿,被林大全咧着嘴赶到一旁了。 林大全憨厚笑了下,“这里蚊子多,你别挨着我。” 林秀蹲下来,想了想问他道,“哥,你是不是要出去打工啊?” 林大全停下手里动作,看了屋子一眼,“你别说那么大声,爹妈知道了又不高兴。妹我告诉你,现在呢,家里穷,但是要让孩子去读书,还要给爸妈养老,况且,况且我知道你在城里,他们嫌弃你娘家人在乡下,看不起你。当哥的总得罩着你对不对?” 林秀听着他的话差点哭出来。 她上辈子是没了解过林大全想法的,因为总是自怨自哀,只记得某一天林大全就走了,没给她丝毫留下音信,走了之后多少年没回来,他们以为他在外面遭遇不幸,直到十年后,他才被人从黑砖窑里救出来。 没想到其实她的软弱也是促使他悲剧的原因之一。 她过了一会儿才平复自己的心绪,问林大全,“哥,你没去过外地,有没有了解什么渠道?” 林大全摆摆手,“没事,隔壁村有人介绍我去,虽然我不了解这些事儿,但是我一个大男人,到了那里难道会被卖了?” 林秀问他,“那你知道车票在哪买?要怎么看地图?哪里找工作不会被骗?如果隔壁村的人骗你去卖肾怎么办?” 林大全被她绕晕了。 他就一个老实巴交的老农民,在这个村子里生活了几十年,去过最远的地方是县城,做过最出格的事情是拿自己的私房钱去买酒喝。如果不是林秀说,他还真不知道世界上有这么多复杂的事情。 林大全吞着口水说,“不会这么倒霉吧,而且我如果真不知道,还能问人。” 林秀点点头,吓唬他,“还有人专门买卖全身器官的。” 林大全顿时脸色难看地老实下来,按照他计划,他是想要在外面找份能赚钱的工作,苦点累点也没事,因为他想给长辈养老,想供小孩读书,还想给老婆买新衣服,但是外面什么样他还真不清楚…… 他不好意思看着自家妹妹,“那你觉得哪里介绍工作才安全?” 林秀想想道,“不如先去县城找找,现在这里也开放了。” 其实县城工作机会特别少,毕竟是个偏远地方,而且工资也不尽如人意,林秀这么说其实是想让他涨涨见识。 她又不可能拦着他一辈子不出去,防他一次被骗难道还能一直防下去? 林大全眼睛亮了亮,点头喜滋滋看着林秀,觉得自家妹妹可真有见识。 以前林家村很穷,林秀考上县城高中,全村人都劝他们家不要供女儿去读,又不能给林父林母养老,只有林家人固执地一意孤行。后来林秀成绩果真很好,一直在县城高中名列前茅,还争气地考上大专,让林家人十分骄傲。 后来她嫁了张仲清,大家为了女儿能嫁大学生就愿意掏钱让女孩子读书了。 第二十五章 这样来看, 其实她嫁个好人家其实不算坏事。 林秀这么想着,就带着女儿去了屋里睡觉。 农村的夏天闷热又难捱,主要因为蚊虫很多, 大大小小的蚊子到处都是,此外还有一些不知名的虫子乱飞,林母用一些晒干的艾草放在屋子外面点燃,使得空气里充满浓郁的艾草味和奇怪的味道。 九五年的农村条件依旧很艰苦,不少地方还是土墙房, 贴瓷砖瓦的人家几乎没有, 这就使得屋内光线昏暗,隐隐的月光从小窗户中穿透进来,落在地上撒着白霜。 林秀给女儿换上褂子后没解她的头发。小丫头特别臭美, 今天出门让她编了一个复杂的发型。要今天解散明天又要梳, 给她梳头可是个大工程。 林秀把皮筋放好, 警告她道, “好好睡觉,不要乱动。” 张妍妍嘻嘻笑着朝她吐舌头。 林母也在一旁笑。 林秀以为她笑自己和女儿吵嘴幼稚,结果林母却说,“只是觉得你变了很多。” 林秀侧头看她,故意装作不解说, “变好还是变坏了?” 林母思索了两分钟,“对于一些人来说是变坏了, 不过我觉得是变好了。” 她记得林秀以前总有点自卑, 十三四岁还好,还肯自己打扮拾掇。到十六七岁到镇里读高中,镇里小孩比乡下小孩有钱多了,她那时候又有点青春期发胖, 每次回来总不声不响写作业,头绳丢了,碎花裤子也丢了。 再过一年,干脆剪成短发。 林母问她,她说是读书节省时间。但林母是她亲娘,她心里过个道儿就知道她什么主意,只能变着法子安慰她。 但现在来看,她反而不那么介意别人的话,也肯把自己收拾得漂亮整洁。 林秀躺在床上迷迷糊糊睡过去,第二天又被窗户外面的蝉和青蛙吵醒。 她小心翼翼起来,没吵醒睡在一旁的张妍妍走出了门。 门外家里人都起了。夏天又闷又热,但也不能不管田里的庄稼,所以挑早晨太阳没起和晚上月亮升起的时候干农活。 林秀眼神在周围环视一圈,没看见自家大哥,随口问了。 洗衣服的大嫂随口说,“去田里逮缺块儿了。” “缺块儿”就是青蛙,夏天开水库朝水渠里放水,水里就会顺流下许多肥美的鱼。这时节青蛙也多,各家里都喜欢弄来吃。 林秀说,“不要逮了,让他先回来吃早饭。那个细菌多,还有寄生虫,有人吃了长脑子里。” 她这是说来吓唬人的,大嫂听完甩着手上水说,“张家说炒熟没事。你不吃也没关系,待会儿你哥送你回县城,顺便在菜市场把这个卖了。” 林秀被这么一说才想起这是她哥的一个“副业”。 她没法责怪林大全,林大全本来就挺笨一个人,小时候为了保护她被棍子敲在脑门上变得更傻。后来她去读书,林大全虽然没说过一句支持的话,可是每月的生活费从来没少给。 她忽然有些难受,希望她活得更像样的是她的亲人,而不是其他人。后来她没有做好,他们也从未责怪过她。 可是她却从来不把责任寄托于自己身上。 林秀小声说,“万一人家买回去吃出毛病,不也得找到卖家头上?” 大嫂只读过小学,根本不懂青蛙是益虫,更不清楚人家吃出个三长两短会不会找到他们头上,很明显被她唬住了。 杨宝芝认真想了想说,“有道理,我去喊他回来。” 结果林大全虽然被喊回来,手里依旧提着今天的收获:一条鱼。 这条草鱼有两斤大,缺水这么久居然还活蹦乱跳的,被扔进水盆里弹了一下尾巴,水溅人一脸。 林大全被叫回来的时候已经被告知来龙去脉,他没怎么在意,因为他脑子笨,所以从小到大都是被指挥和背锅的那个人。 此时他挠着后脑勺,有点不好意思地问林秀,“妹,你比较有见识,你觉得哥要干些什么活儿多赚点钱?” 林秀有点被他问住了,她见识其实很一般,现在陡然被当大佬询问有种说不出的心虚。 她想了想说,“现在虽然刚改革开放,但市场需求显然非常大,干个体工商业是不错的选择。” 又解释干个体就是自己当老板单干,但林大全觉得自己不是那块料,很干脆拒绝了。 林秀想想又说,“不然去学一门技术,去厂里做技工。” 林大全小声问,“有什么不用学的吗?我都一大把年纪了,还和一群小年轻学东西,脸搁不住。” 林秀面对他的眼神,宛如老师面对学渣的无奈。 但学习这种事情强求不来,知识又不是水,缺的时候掀开脑盖骨灌进去就能成为身体的一部分。 她暂时想不出答案,只能先自己和林大全一起琢磨几天。 他们外面的动静已经吵醒了睡觉的张妍妍,小姑娘自己穿好衣服走出来,大眼睛滴溜溜看着周围。 林秀喊了她一声,她就扑过来抱住林秀大腿,软软甜甜喊了一声“妈咪”。结果转过身自己又去看那条放在水盆里的黑草鱼了。 小孩子总是精力旺盛好奇心又足,她趴在盆子旁边用手去摸鱼,摸完以后又把胖乎乎的手放在一旁的狸花猫背上。 这只昨天才招惹过她,害得她出丑的猫咪此时乖乖蹲在地上任由她抚摸,还时不时抽动鼻子嗅闻她身上鱼的味道。 林秀警告她,“可以摸,不准抱。” 张妍妍拉长声音说了一声“是。”看来被这只猫祸害成小花脸的事情还让她念念不忘。 下午吃完午饭,小队的队长就跑到林家来拜访。 小队长也姓林,论关系是她家亲戚,其实从血缘上来看,这个队里基本所有人都有亲戚关系,最奇怪的是有人还是两重亲戚,例如可以一边被叫做堂姐,一边又是表嫂,在结亲这件事上乡下并不是特别讲究。 林队长看见林秀和张妍妍,先是热情和她们招呼了一会儿,才拿出一份文件给他们看。 他们响应国家号召,准备做特色农产品。考虑到本地气候和地势特征,决定先试种一点水果,如果效果好把当地打造成水果产业园区。 因为要取得队里人同意,现在林队长就是来说服他们家人的。 林大全没这个经验,就把位置让给了林父林母。 第16节 林队长非常自信地介绍,“我们专门请市里的专家做过考察,林家村气候和缓,地理环境好,非常适合种水果。你们也别太担心,队里肯定希望大家好,树苗就是队里出钱购买提供,不花你们一分钱。” 林秀没怎么听进去,因为到后来好多年以后,本地都还没变成他承诺的产业园区,也不知道这个政策没有被推行还是队里失了手。 对方的话倒是给了她一点灵感,她心里一动,小声问,“只搞这个吗?有没有搞其他的?” 队长看了她一眼,尊重她的学历和背景,还是问,“暂时没其他想法。你如果有好点子,当然可以提。” 林秀说,“没想法,只是觉得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 这句话得到对方赞许,不过现在最重要的还是说动种植果树的事情。 可惜林大全什么都不懂,杨宝芝在人前话少,林父林母推说等其他人回来再说,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林秀觉得家里人还挺谨慎,毕竟这样的大事情。不过她挺赞成他们的行为,她记得她以前住的那个小院子里也因为响应号召种过许多银杏树,结果等了三十年从未结过一次果。 后来请有见识的人看了,才得知银杏树分为雌雄树,只种雌树是不可能有产出的。 在她看来,种果树需要技术和反复折腾,普通人又不是有金手指,第二年必然能满载而归。 林秀在这里住了一两天,吩咐了林大全一些事情就返回城里。 兜兜转转坐车回到张家,婆母和小姑子都在,两个人喜气洋洋的,特别是婆母,她整个人仿佛被点化一样,精气神都不一样了,穿着她很少穿的绣花褂子,头发用水抹得一丝不苟,比过年过节还要仔细。 看见林秀,张三花故意大声说,“妈,待会儿你真的要去那个什么分红大会吗?” 婆母中气十足说,“要去,我是他们大客户,他们不得对我礼貌点?说今天去还包午饭。” 林秀假装没听见,牵着女儿的手往里走。 但她的想法没实现,张三花眼疾手快拦着她,“嫂子,你好久不见我哥了,给他打个电话呗?” 林秀挺了解张三花的,她就像一只没什么头脑的简单生物,喜欢什么就伸手去拿,从不会把心思藏心底。现在她态度这么好,当然不是她突然看林秀顺眼了。 林秀把张妍妍推进房门,看了一眼小姑子,“他那里电话是公家的,占用电话谈私事让领导怎么看?” 张三花被吓住了,吞了一下口水说,“那要不晚点打。” 林秀斜睨了她一眼,拆穿她想法,“你没给你哥写信啊?” 张三花当然没写。 这么大的事儿,这么多的钱,其实她也不太懂这些,心里一边忐忑一边又熬不住巨大收益的诱惑。她从小到大就没见过那么多钱,要真出了事怎么办? 她知道林秀脾气软,所以才想到唆使嫂嫂去做,万一有情况也有人背锅。 林秀点点头,“也行,其实我一直觉得这笔投资不错,我这就给你哥打电话,让他汇款过来给我存银行。” 张三花一听就不对劲,“怎么给你存?不是说好利息一人一半?” 林秀看了她一眼,微微笑道,“本钱是我的,为什么要和你一人一半?” 张三花顿时哑口无言了。 她本来如意算盘就打得响,其实毫无理由,现在被这么说心情不大好,瞪了林秀一眼转身离开。 林秀先去散了心,又在张三花身上出了气,不免觉得心情舒畅了许多,回到家的第一天晚上睡得也非常安稳。 不过等到第二天她去补习班吴老师那里销假的时候,就发现事情不大好了。 第二十六章 吴老师的补习班最近生意有所扩大, 他是个很有野心的年轻人,一心想在外面干出一番事业,不在自己爹面前丢脸, 所以扩张和招揽人才上一向很积极。 但是今天林秀到了补习班才发现,平时热闹的小楼周围安静得很,只有两三个家长牵着孩子往外走。 不仅如此,这些人脸上的表情还很惶恐,仿佛看见什么脏东西一样。 林秀以为出了大事, 逆着人群走进去。 走到小楼下, 她看见小楼的灯已经全黑了,下面黑漆漆站了个人影在锁铁门。她虽然看不清这人的脸,也能感觉到他的丧气。 林秀站在花坛旁边, 喊了一声“吴老师。” 吴老师听到她说话, 干脆在台阶上坐了下来, “我要回去了, 你也回去吧。” 林秀皱着眉毛看他,“你不干了?” 吴老师苦笑一声,“我爸说得没错,我不是这块料。还不如老老实实回去继承他的大商场,每年拿点分红, 总不会饿死。” 林秀环视四周,敏锐地察觉到他丧气的由来。 考虑到对方多次对她的“帮助”, 她语气温柔了很多, “是不是你犯的事儿被人知道了?” 吴老师垂着头,“有人在门口贴了大字报,被很多人看到了。今天就有家长在楼下抗议,说不需要一个做过监狱的教育人员。” 林秀对他简直不要更怜悯, “应该是有人故意害你。” 吴老师点点头,苦笑,“但是做过牢是我身上的污点,是我做过错事,我以前年纪太小,不懂事,不然也不至于这样。” 林秀还是挺冷静的,和他分析道,“那你准备继续这样?换个地方换份职业,被人拆穿后重复不断?” 吴老师茫然看她,看来他也毫无想法。 其实林秀有点想法,不过她不好直说,就劝吴老师回去找老爸帮忙参考一下。 不知道是现在风气不开放还是其他原因,她没见过比吴老师还不富二代的富二代了:从来不乱发脾气,不喜欢昂贵的东西,不仗势欺人,还有点年轻人的倔强。 见吴老师不听,她就意味深长说,“你效仿你父亲干个体,为什么他现在成为大人物,你却做了牢?” 最后拍拍他肩膀,鼓励道,“你好好想想。” 这下林秀就暂时闲下来,全身心投入自己的服装生意。 其实这没什么麻烦,她监督人做衣服,找渠道销售,既不过分忙碌又给她增添不少资金和信心。 在她渐渐成功之后,她再也不觉得自己多么无能和低人一等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林秀又等了两三天,等到吴老师向自己父亲讨来主意。 吴老师不愧是立志要超越自己父亲的富二代,在被林秀劝说之后心态放平和许多,厚着脸皮向他讨教不少经验,包括在商场上如何避免被对手陷害等。 吴老师学会以后,摩拳擦掌,决心重新租个地方再大干一场。现在他有了经验,肯定比现在干得好。 林秀听完有点疑惑,“没教你怎么做公关危机?” 吴老师没听懂,茫然摇头。 林秀循循善诱,“你换个地方要换什么地方去?” 吴老师小声说,“去市里,你要不要跟我一起。” 他情感上是想带着林秀的,不仅因为对方“学历高”。学历高的人他见得多了,主要林秀很可靠又有办法。不像其他人,就拽着学历说事,真让干点事屁话都说不出。 但是林秀现在带着小孩,他又不能保证给她一个很好的前途,所以只能等对方来决定。 林秀摇头,“去市里倒不是不行,但你想过没有,万一这里认识的人又遇到你了呢?” 吴老师被吓了一跳,“那去省里。” 林秀想朝他翻白眼,“你怎么不去国外?” 看他表现,可能还真有考虑去国外的一天。 林秀不知道他父亲怎么没教过他如何应对当下情况,有可能他们父子关系真的很差,也有可能他只是在考验吴老师。但对林秀来说,她是真的一点都不想放弃这份工作。 于是她问吴老师,“之前装修的教室装修得怎么样了?我总觉得可以再争取一下。” 隔天就是周一。 补习班的院子里周一比周末还要热闹。因为很多之前没有得到消息的家长从别人口中知道吴老师的事情,还有特意来看好戏的。 这时候没有固定工作的人还不少,大多是四十岁往上的中老年人。 林秀假装不知道他们目的,耐心对一部分家长介绍道,“我们的新补习教室装修好了,大家可以跟我一起去看看。” 有家长很激动地说,“我们不去看,我们之前是受了欺骗,现在要把这种做过牢的败类赶出教育界,不要让他污染祖国的未来。” 他话说得一套一套,周围居然还有应和的,林秀很敏锐地觉察到可能有人在煽风点火。 她先是安抚了一番那人,说总部正准备考虑辞掉那位管理人员,然后带了一群人往新修好的教室走。 大部分人都有好奇心,这个年代娱乐活动少,很多人爱看热闹。要换了几十年后,电子产品遍布全国农村乡下各地,肯定不会有这么多纯粹为了满足好奇特意围观的无聊人群了。 林秀很有敬业精神,带着人挨个儿去看他们装修的新教室。这些小教室用色饱和度很高,墙面和桌椅都有过休整,儿童读物整整齐齐放在架子上,墙上还贴着一看就很科学的手绘时间表。不得不说吴老师敬业起来还真舍得花钱。 这种风格的幼儿教室在县城里还真是第一次出现,围观之人都用惊奇的眼光打量。林秀还拦着他们,只让他们在门口看,不准他们进去。 林秀说,“这是吴老师从国外学到的,可惜。” 有个年轻爸爸问,“他还去过国外啊?可真看不出来,这种人。” 林秀没开口,忽然听到有人在惊呼。其余人站在窗户边跟着他一起看。 大家就看见一辆小车张牙舞爪开到院子里来了。 县城里主要交通工具还是人力车和自行车,摩托等都算稀奇东西,更不要说私家车。大家虽然认不出小车的品牌,也被震惊到了。 林秀趁机说,“应该是新来的管理要上任了,大家真不用担心,我们补习班是连锁店,隶属xx旗下,资金雄厚,觉得不满意该退的钱财务审核后自然会退,比其他野鸡补习班有保障得多。”她随便掰了个名字。 年轻爸爸一边看车,一边问她,“那这位新管理肯定没前科?” 林秀耸肩,“这位老师虽然也姓吴,是他弟弟,但比之前那位厉害多了。” 她摆出八卦的表情,“同父异母的兄弟,你们知道吧,就电视剧里面演的那种,大老板家的孩子,家里财产多,两兄弟谁也不让谁,现在弟弟又占到上风了。” 吴老师远远戴着口罩听得很无奈。 他家里就他一个独生子,他爹和他妈恩爱得很,但是在林秀嘴里,他莫名其妙多了个弟弟不说,家中仿佛还充斥着各种恐怖诡异的内幕,立刻就能上演一部九百集电视剧。 人民群众的想象力是很丰富的,这么一听就开始现象内情。比如这位莫须有的“弟弟”怎么使用手腕散播哥哥的坏话,赶走哥哥霸占补习班,怎么在众人面前诋毁他。 林秀还添油加醋,非常乐于和大家分享八卦的样子,“你们知道先前那位吴老师进监狱是因为什么罪名吗?” 没人知道,真正识字的人其实不多,也没人关心什么罪。反正在他们眼里,坐牢就是不可饶恕。 林秀压低声音,“因为他私下卖了一笼鸽子。据说他被抓的时候莫名其妙,还联系不上自己家里人。” 有“聪明”的人瞬间明白内情,相互交换眼神,对这场“豪门恩怨”有了猜测。 这位很“愚蠢”的吴老师被自己弟弟陷害后坐牢,现在又因为坐牢的污点被赶出补习班,他弟弟有手腕,他是个傻的。富豪人家的生活果然和他们想象的一样有意思。 大家好奇心得到满足,又去围观下面那辆小轿车去了。 第17节 林秀功成身退后收拾自己的东西,一边和吴老师说,“我总觉得你该给我公关费,你看我给你省了多少钱?” 吴老师很沉着地说,“等到结束以后看。我总觉得挺悬。” 林秀没管他,她今天还要带张妍妍买裙子。 张妍妍是个很有自制力的小孩,比如她有一个单独的小衣柜,林秀不需要帮她清理衣柜。当她觉得衣服太短,就会要求林秀带她添置新衣服。 总而言之,从小到大她就没让林秀费过什么心。 林秀背着新买的皮包走到幼儿园门口,张妍妍站在门口等她,身边还有和她说话的曹珠母女。 林秀和李秀芬打了个招呼,把各自的小朋友领走了。 张妍妍拉着她的手,一边蹦蹦跳跳走路,一边踢着路上的石子儿。 不过林秀还是敏锐地注意到她有点沉默。 林秀问,“你怎么了?” 张妍妍摇摇头,又说,“爸爸好久能回家?” 林秀愣了一下。 张仲清真的挺久没回家了,她一直忙着工作的事情,早忘了这件事儿。但对于小朋友来说,父母的承诺真的很重要,可能只是一件随口许诺,就会让他们惦记许久。 林秀决定实话实说,“妈妈也不知道。” 张妍妍笨拙地摸摸她的手,“不要难过了,我只是随便问,不是真的想爸爸。” 她还很机灵地学会了转移话题这一招,“妈妈,我今天看见同学妈妈头发卷卷的。” 她边说边在头顶比划两个角,“像这样,支在头顶。” 林秀先没懂,直到一个年轻女人顶着一头赵雅芝那种蓬松的发板在头顶从她面前走过。 她差点没憋住,其实这时候还真的挺流行这种发型,不过要这么烫就需要勇气了。 她假装很认真地问张妍妍,“要不我也做一个。” 张妍妍脸皱成苦瓜,“可是………” 林秀逗她,“不好看?” 张妍妍说,“妈妈肯定好看,我只是在妈妈稍微好看和更好看一点选更好看。”她伸出手指比了一个一点点的动作。 林秀被她逗笑了,不知道是不是母亲滤镜,她发现张妍妍讨喜起来真的很可爱。 和女儿说话很快把衣服买完,她顺带给自己买了一条裙子。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变年轻了,林秀现在很喜欢各种漂亮衣服,也乐于去尝试,她感受着在这瞬间自己的年轻,自己的自由,无比畅快。 母女俩把衣服放在了出租屋里,但还是依旧回老张家吃饭。 林秀当然只是为了做个好看的面子,占据道德制高点,让人没法挑剔她和她的女儿。 她们回张家,家里果然没等她们,婆母和小姑子早早吃完了晚饭,看来是因为林秀不肯开口向丈夫要钱的事情让她们不满,想给林秀一个下马威。 林秀很清楚她那一套,要不就立威,要不就冷暴力,总有一万种方法让你不舒服。 她进门后进了厨房,翻查一遍空空的灶台,发现什么都没有。 正准备出来带女儿出去吃一顿,结果回头看见婆母直愣愣盯着张妍妍的脚看。 张妍妍脚上蹬着一双今年在县城小朋友里非常流行的水晶凉鞋。 第二十七章 这双凉鞋是张妍妍缠着林秀买的。小姑娘总是爱美, 看见别人的东西好看自己就要。林秀虽然很难理解女儿的审美,但还是给买了。 张妍妍被看得心虚,缩了一下脚, “奶奶你看什么呀?” 婆母心痛地问林秀,“鞋要几块钱吧?买来有什么用。” 上年纪的人在吃穿上总容易和年轻人产生分歧,以前林秀采取的态度是改正自己行为,尽量迁就他们。不过她后来才意识到人生只有短暂几十年,一直压抑自己实在没什么趣味。 林秀笑着说, “小姑娘爱美嘛, 就一个孩子,给她买没什么。” 婆母小声嘟囔了什么败家之类的,林秀装作没听见。 不过对方显然是非常小心眼的人, 到晚上, 林秀母女俩被婆母叫出来, 张三花也在, 两人围坐在八仙桌旁边,大家一副开家庭大会的模样。 林秀没开口,张三花很沉不住气,率先拿了一叠钱出来。 这时候大家不爱用百元大钞,因为都穷, 一百块算“巨款”,弄丢了恐怕自杀的人都有。 所以钱全被换成十块五块的, 那么一把钱看起来就唬人。桌子上还有一只放了洗衣粉、肥皂、牙刷等东西的口袋。 张三花洋洋得意说, “今天妈去开股东大会,他们给了半个月利息,还有股东能够享受的福利。” 婆母附和道,“下半个月还要分一次成, 存进去的本金越多利息也就越高。”这是给点甜头,好让被骗的人继续被骗。 林秀身为其他时代的来客,眼睁睁看着诈骗团伙用多么拙劣的手段,但是依旧有人被骗。 她想叹气,张三花又是来当说客的,“哥给了我一些钱,嫂子,你工作一个月,赚的钱也不少吧,大家一起赚钱呗。” 林秀断然拒绝了,原因是只发了一半工资,还全用光了。 婆母早在那等着她呢,小声数落她。 “我一直觉得你不太会管钱,比如给小孩子买鞋买衣服,他们长得快,买衣服就不能买太贵的,还要放大尺码买,多穿几年。” 林秀很配合地点点头。 婆母于是说,“钱我替你管,你要用钱就找我拿。” 她一直对二儿子一家有些不满,大儿子是她管不了,但她们这里好多人家孩子工作了工资就交给爸妈。唯独他们不这么干,她在别人面前也挺没脸的。 现在儿媳妇有工作了,不就该把工资给她这个长辈? 林秀说,“你说得很对。我赞同这样。” 婆母看她没给钱,反而转身去拿行李袋,拉着她问,“你干什么?” 林秀说,“我觉得该多省一点钱,以后我不止把工资给你,还不在家里吃饭了,这样家里可以多省点钱。” 言下之意就是要走了。至于以后给工资?谁知道给不给。 婆母以为她是生气,又拉了一下,“不愿意就算了,你做媳妇的怎么这么小心眼。” 林秀也很配合,暂时没走。家里尴尬地安静下来。 婆母暗暗松了一口气,她虽然打算暗地里去宣扬媳妇不肯给工资的小气事情,但也不想对方真走了,做家务多累,以前她给人当媳妇儿,五点起来给公公婆婆做饭,伺候他们碗筷,冬天给一家人洗衣服把手指头洗成胡萝卜,还害了病,一到下雨天就膝盖痛。 现在总算做婆婆了,也该好好休息和享受了。 一家人各怀心思,一夜过去。 第二天的时候,林秀出于对内心的谴责,还是去了公安局报案。 她是个良民,以前就没怎么接触过警察。到公安局之后,她先说了报案,然后把家里人遇到的事情按照自己猜测说了一遍。 这个年代通讯不发达,也没怎么发生过这种事情,接受她报案的小警察表情像在听传奇故事一样。 最后他一边笑一边抓头发,“我们会去处理的,不过我觉得您想太多了,你不会是个写小说故事的吧?” 要真说起来,还真像什么小说。 坐在一旁另一个稍微年长一点的警察也说,“还是要多相信银行,如果银行都会乱跑那还得了。” 林秀不知道怎么解释了,“你总该查一下才行。” 老警察点点头,“其实我老婆就买了那个。” 林秀,“………” 老警察再补一句,“孙队长他老婆也买了。” 林秀:“………” 她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她都怀疑最后是不是连他们局长老婆都买了。林秀觉得这个骗局能骗到人挺离谱,结果看到被骗的人数,觉得更离谱。 她好心报案之后没再管这件事,毕竟已尽到自己的责任,然后去了吴老师那里继续帮忙。 吴老师听从她的建议暂时把事情交给其他人,自己藏在办公室里打杂,准备过段时间再出来。到时候就编一个“兄弟反目,弟弟不敌败走”的故事,她对这些已经很熟练了。 林秀到办公室,吴老师正在很纠结地在看手里文件。 她走过去敲了敲桌子,等他抬起头的时候坐在椅子上。 吴老师用一种不知如何形容的语气说,“人没少,还多了。” 林秀注意到他话里的未尽之言,“你不开心?” 吴老师幽怨地说,“你不知道,记者都跑来了!” 那天在场的人可不少,听了故事觉得有意思的就回去给家里人说,确实帮忙打了广告,但是不知道怎么就越传越歪,什么一户人家里有七个姨太太,什么兄弟相争其实是为了红颜。这些人哪见过这架势啊,都堵在门口围观。记者不知道从哪得到这消息,也来采访热心群众。 吴老师抓狂地抓自己头发,“记者说要找我,被我躲了。” 林秀忍笑,“没事,只要效果达到就好。你现在保持高冷形象,过一段时间大家自然就忘了。” 吴老师无奈,“只能这样。我从我爸那边挖了一个人过来帮忙,这段时间里能够暂时帮忙打杂。” 事情处理之后,两个人都挺开心的,特别是林秀。吴老师年轻又有眼光和见识,也能够听进别人的建议,可以说是很好的合作者。 在补习班这边帮了一会儿忙,林秀自己回到租的房子里。 她正式打算暂时不住回去了,每次搬过来一点衣服,婆母也没发现,她准备今天晚上就和她说。 不过刚拿出钥匙开门,就有一个四五十岁的大婶拦住她,“你是这房子的租客吧?” 林秀停下来,莫名其妙点头。 大婶一手拿着蒲扇扇风,身上穿着宽松的碎花布褂子,眼睛很小,一副不太好惹的样子,“就你一个女人?” 林秀有点不耐烦,“我记得你不是房东吧?” 看样子应该是住在旁边的邻居,只是不大友好。 大婶子说,“我和房东认识的,他今天有事不在这里,所以只能让我给你带话,他房子不租了,钱我们退你,你去找其他人。” 林秀也不知道她说的是真是假,只是已经租好的房子立刻让她搬走,总归不大开心。 第18节 她没理这人,径直进屋子去。 大婶还“哎”了一声,林秀说,“你让他自己和我说。” 对方嘟囔了一句“什么东西”。 林秀没放心上,她正在折腾那一堆零碎的布,她小时候很能干活,手也巧,一会儿就用针线缝了几种蝴蝶结,又缝在皮筋上,鲜亮又小巧。 张妍妍刚坐下就看见了,眼睛亮亮地扑过去看,“是给我买的吗?” 林秀问她,“好不好看?” 张妍妍顾不上说话,只一个劲儿反复看,还要林秀给她扎在头顶上。 林秀见此松了一口气,看来效果是可以的。 感谢这时候县城偏远,不会有太多人去外地进货,所以这些头绳头花也算独特好看,要再过几年,大家眼光就高很多了。 林秀给张妍妍一边扎了一个马尾,刚弄好,就听见有人敲门。 她打开门一看,是房东,房东身边斜靠的那位胖大婶正是早前见过的。 林秀心里面升起一种不妙的预感,“杜哥,你来是有什么事情?” 姓杜的房东一脸为难看她,“其实是家里有急事,所以想把房子收回来,钱我退你,你看行不行。” 林秀房子只短租了三个月,按理说有急事也不该突然让人退租,况且找新房子也麻烦,她试图和对方商量。 杜哥摇头,“不行,我到时候多退你一点钱。” 林秀无奈,“什么时候走?” 杜哥表情又变得很为难,“明天。” 林秀差点惊叫起来,“明天!” 只有一天时间要怎么搬走,不为难人吗?林秀也有些气了,不冷不热去收拾东西。 结果这时候胖大婶还添油加醋,“多退你五毛,再多不行了。为什么不租给你你心里没点数吗?一个单身女人,自己独个儿住在这里,也没个正经活儿,干什么勾当的我们都不知道,万一染上什么病怎么办?” 没说完,一个铁罐子擦着她交砸在地上,她吓了一跳,抬头看见林秀冷冰冰看她。 “再多说一句,我明天就找公安同志上门。污蔑也要坐牢吧?” 第二十八章 林秀挺强硬的, 虽然房东老板还是不太相信她的话,却依旧被吓退了。 她第一次遇到这么奇怪的房东,心里不太高兴, 加上补习班里多了很多事情,一时间居然把这件事忘了。 直到又过了两天,给她介绍房子的肖姐说房东被人逮着揍了一顿,揍得可惨,一条腿都打折了。 林秀莫名其妙, 想起他之前违和的行为, 问道,“他怎么回事儿?还说让我必须马上搬走。” 肖姐觉得事情挺好笑的,就和林秀唠嗑, “他根本不是什么房东。据说房子是他亲戚的, 亲戚不在本地, 他趁机配了钥匙租房子赚钱。” 又嘱咐林秀, “我早点来给你提个醒儿,你看怎么和新房东协商一下。我知道你脾气软,但是你也是受害者,不该让步的地方千万别让步。” 林秀听完也无语了。她找房子的时候只考虑到环境,压根没琢磨这些事情。没想到这时候大家那么大胆, 乱租房子这种事都干得出来。 不知新房东会不会自己住房,林秀干脆把房子里的东西收拾了一遍, 又过了一个下午, 就有人找上门了。 这次来的不是上次的房东,而是个穿着很不一般的年轻人,大约三十来岁,看气质就和县城里的人不一样。 林秀不认识他, 看了他一眼,很礼貌地问这人名字。 年轻人说话冷冰冰的,“我姓颜,是这个房子的主人。” 林秀听弦音知雅意,“我明天就搬走,但是押金和房租得退回来。” 颜房东看了她一眼,“房子你继续住,不过我有些要求。” 他看了房间一眼,“不要损坏房屋,也不要随意改装,如果要退租,你要提前告诉我。” 都是合理的要求,林秀挑不出毛病来。而且她隐约察觉到这位新房东比起之前那位看起来老好先生的中年房东人要好得多了。比如他不会说些带刺儿的话故意刺探她情况,也不会在话里设陷阱占她便宜。 虽然做事一板一眼,人也高冷得很,但还挺公道的模样。 不用重新租房子当然是好事一件,不过林秀还从肖姐耳朵里听到另一个消息:原房东不但被打,还被抓了。那位颜房东没顾及亲戚关系,直接报警抓人。 但是这样原来的房东不再肯退房租,也就是说,这位颜房东没拿到一分房租。 林秀十分惊讶,“他没说。” 换做其他人,做了这种事情肯定到处宣扬了,结果这位颜房东还当作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十分淡定。 她想了一会儿又说,“他还说到时候会退租金给我。” 林秀已经完全搞不懂这是个什么样的人,因为太有钱还是不在乎?太善良还是太讲信用? 反正在林秀心里,对方不管再怎么冷冰冰都被打上大好人的标签。 肖姐来找她当然不仅仅为了这件事,她妹妹最近挺赚钱的,但是林秀要的衣服那么少,大家分一分就没有工作了,所以想问问她能不能拓宽一下渠道。 林秀有点惊讶,“我记得每周要做的衣服不少吧?” 这几年改革开放的成果相当不错,大家以前被拘束得厉害了,一经开放看什么都稀奇,看到好东西就想买,林秀的衣服卖得相当不错,走在街上就看见有撞衫的。不仅如此,就连其他小商店和小商场都来找过她,想在她这里进货。 肖姐点点头,“她们单位里现在经常休假。” 林秀若有所思点点头。 要再等几年,大概休假都轮不上,直接被裁员了。 不过她正巧想起自己做的那个小发圈,觉得这是个很不错的致富方法。虽然她自己没时间不想做,不过拿给其他人做应该也是个不错的生意。 林秀琢磨了一会儿,准备把手工这部分外包出去,然后另外雇人替她销售。因为这样的小东西不可能再去找商场,况且手工费太贵人家也不可能来她这里进货。 事情就这么和肖姐商量好,林秀又有了一笔出入帐,有钱之后也有了依仗,整个人开心多了。 更让她开心的一件事是她得到来自公安局的表彰。 刚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林秀还一脸懵逼,但人家做事效率还挺高,还说要登报和开表彰大会,表扬她举报非法集资的行为。 给林秀打电话打还是上次那个小警察,他佩服地说,“林秀同志,你也太厉害了,事情被你全说准了。我们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案件,一开始都不敢相信。” 林秀也挺开心的,她记得这件案子当时还在本地闹出过很大的轰动,刚开始很多人都不相信,但是看见有人赚钱,相信的人就变多了,最后很多人跟风或多或少都买了一点,造成的社会损失可不小。 林秀笑着说,“没事,只要你以后不说我是编故事的就行。” 小警察感叹,“这个和我在电视上看得真像,一波三折的,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想出来的主意。” 林秀等他感慨完,终于说出自己关心的事情,“我有个朋友,存了一些钱进去,不知道能不能拿出来。” 小警察那边安静了一会儿,最后很不好意思问她,“钱多吗?我实话告诉您,钱拿不回来了,因为是非法所得,都得没收。不过您别伤心,我偷偷告诉你,咱队长婆娘存了五百块,都全打水漂去了。” 那边传来队长的怒吼,“啥事都往外说,你还行不行了。” 林秀得到想要的消息不再追问,语气轻快说,“没事,天上没有白掉的馅饼儿,总要经历一些事情才能记住教训。” 她潇洒的态度得到小警察再一次赞扬,林秀再次感谢对方之后放下电话。 今天张妍妍下课时间早,林秀给女儿梳好头发后还给她买了根棒棒糖在路上吃。 张妍妍把棒棒糖塞兜里没吃。 林秀随口问,“怎么不吃。”她记得女儿特别爱吃甜食的,以前她忙工作挺忙,偶尔买糖回家。家里公公爱吃糖,女儿也爱,爷孙俩就偷偷摸摸把糖藏起来,还只在晚上睡觉的时候吃,结果一起吃坏了好几颗牙。 不过就算有这个教训,张妍妍还是改不了爱吃糖的习惯。 张妍妍说,“明天去学校吃。” 林秀知道这丫头是想去学校炫耀,摸摸她头发,警告道,“可以,但是不准在床上吃。” 张妍妍捂嘴露出一个牙疼的表情,“肯定不会,我是乖乖的小兔子。” 今天是周五,林秀特意很早回来。到家的时候发现小姑子和婆母都在,常年不着家的小叔子居然也在家。 林秀心情颇好地换了鞋,连婆母吩咐她做菜的命令也欣然接受了。 她洗了菜,就看见小叔子坐在那儿和他母亲说话。 “不是,我没法和她在一起。” 婆母气哼哼问,“那姑娘挺不错的,人大方爽朗,脾气好,自己有工作,你哪里不满意?” 张季同尴尬说,“玲玲,就是我上次和你说那个姑娘,她怀孕了,是我的孩子。” 一家人,包括林秀在内一起停止动作,不约而同盯着他看。 小叔子挠头说,“我总不能让人家打掉吧,好不容易一个小孩,打孩子多伤身啊。” 婆母还是不同意。她对那个玲玲不太有好感,觉得她轻浮,配不上自己儿子。 张季同再接再厉,“现在结婚多好,妈,我偷偷告诉你,我们去找过认识的医生,人家说那可能是个男孩子。” 这时候当然不可能有看男孩女孩的能力,但林秀太了解他们母女了,她在一旁冷眼看着,就觉得婆母已经动心了。 她虽然有好几个孩子,但现在没一个孙儿,大儿媳和二儿媳都结扎了,以后显然不会有儿子。小女儿以后怎样不知道,不过女儿生的孩子又不和她们老张家人姓,现在唯一能够靠得上的就是小儿子。 这可能会是老张家唯一一个孙辈的儿子了,可是她们老张家的根啊。 张季同最后放了个大炸弹,“她还是独生女,以后家里钱全归她了。妈,这样一个儿媳妇多好,和我们门当户对。以后我有事就有丈母娘帮忙,也不需要您操心了。” 婆母满脸掩饰不住的心动,恨不得立刻答应儿子的要求让他们办酒席。 林秀看见她被哄得晕头转向的样子,就明白她还不知道自己投资存款那家银行被一锅端了。 她还挺迫不及待看到她得到消息的样子。 林秀放下菜刀道,“妈,你是不是在那什么银行存了定期?” 婆母收敛脸上的喜悦,露出警惕的表情,“怎么,你现在看到好处又想来占便宜了?我告诉你,现在人家告诉我没位置了,你也别想来抢我的,这是我养老钱。” 林秀无奈叹气,“当然不是。我刚看见楼上邻居,也在说那个银行的事情,她们说的利息好像比你的要高,而且昨天又分了一次。你们只分了两次吧,她们都分第三次了。” 婆母听完也顾不上小儿子的事情,坐不住道,“不行,我得去看看。” 第二十九章 第19节 婆母轻易被林秀说动, 决定先去看看银行那边怎么回事,居然敢怠慢她这个大客户? 林秀挺好心的,怕她气出三长两短, 干脆跟着母女俩一起出了门。 婆母很怀疑她心思,防备地问,“你跟过来做什么?” 林秀有时实在无法弄清她想法,明明在一个屋檐下生活好多年,她非要防备自己和防备陌生人一样。她也回忆过自己以前的行为, 该服软时服软, 需要承担责任时也会义不容辞,无论哪方面看都无可挑剔,但就是没法得到她承认。 不过幸好, 她也不需要任何其他人来认可了。 林秀温柔说, “我怕他们不承认, 所以来做人证。而且人多一些气势也足。” 婆母暂时接受她这个说法, 三人一起到那家“银行”里。 林秀是第一次来到这家假银行,不说其他的,外表还挺像样,门口挂了个牌匾,从玻璃看里面又阔又大, 比县里的其他银行阔气得多。 很显然,为了能够骗到人, 他们下了很大资本。 可以想象出平时进出银行的顾客多么多, 可惜因为被举报,现在银行大厅空无一人,只有一大群人堵在外面,纷纷闹闹不知说什么。 婆母激动拉着人问, “又要分红了?” 结果被人白了一眼,“你傻,被查封了,看不到上面的字吗?” 她还真不识字,不过查封还是听得懂的,一时间呆了,拉着女儿催促她上去看是什么字。 林秀好心说,“我念给你听。” - 家里因为这件突如其来的事情闹得鸡飞狗跳,婆母知道是被人举报后,一边骂不知哪来的黑心肝看不得人好,一边警告林秀不准把事情说出去。 林秀很配合地问,“那难道一直瞒着?” 婆母瞪着她,骂道,“你在幸灾乐祸?我就知道你盼着我倒霉。” 林秀简直无语了,这种节骨眼还是不插嘴最好。于是她说,“我不说,妍妍她舅妈那边有大事,我去住几天。” 婆母恨不得她立刻走,最好永远别回来,只听她一说就答应这件事。 林秀当然不是真的回娘家去住,她只是不想参与进她们的痛哭流涕,准备去出租房那边住两天,免得闹出什么幺蛾子来。 当然,还真有事想和她嫂嫂杨宝芝说说。 杨宝芝和林大全听了林秀的话,决定给队里建议开放鱼塘承包,然后参与竞争。 不过不巧的是,队长亲兄弟也想承包那亩鱼塘,所以林大全两口子计划落空,白忙活了一场。 林秀已经预料到他们可能没办法成功,这个年代高瞻远瞩的人多去了,她不过比较幸运成了其中一个。 但是路又不是只有一条,林秀想了想,就决定把卖头花这件事交给杨宝芝来干。 反正她也没那么多时间自己干杂事。 林秀打算好之后,特意给他们发了消息,让杨宝芝来县里商量商量。 今天杨宝芝就会来,她不仅来了,还带了一口袋干货和蔬菜,以及一种野生菇。 杨宝芝拿那袋白菇给林秀看,“我们在田里摘的,你还没吃过吧。” 这种白菇长得不太好看,只在玉米地里长,浑身有黑有白,味道鲜美。可惜只能野外生长,无法人工培植。 林秀无奈道,“没有,以前我还拿去县城卖过。” 杨宝芝讷讷说不出话。 她嫁进林家的时候林秀已经去外面读书,一年见不到几次,她就总觉得这个小姑子在家里受宠,没干过农活。再加上对方举止谈吐很文雅,她就老把她和自己划分开来,觉得她们泾渭分明,不是一路人。 林秀让她在屋中坐下,把自己打算和她说了,问她愿不愿意干。 其实就是她当老板,雇佣杨宝芝和其他人给她打下手,杨宝芝也不用担心其他事情。 杨宝芝有点纠结,“村里又让我们种果树了,我想多花时间在那个上。” 林秀点点头,“种树不错,不过有人会吗?会有人教学吗?” 杨宝芝有点茫然,“我不知道,不过如果种的话每年每棵树会给一毛钱补贴。” 林秀无奈,“所以你是为了种树还是为了要补贴?” 她不需要对方回答了,因为答案明晃晃写在对方眼睛里。 林秀真不是想阻拦她,只是她记得那片地方后来没变成什么远近闻名的果林,可想而知那里不适合栽种果树,或者技术不够。 林秀想了想问她,“万一种不好怎么办?” 杨宝芝和她精打细算,“没事,有补贴。再说不管怎么总能种一点水果,不会赔本的。” 林秀知道她脑子不好,没想到她脑子不好到这种程度。虽然有补贴,但怎么算都是赔本的买卖,加上她能预料到种果树恐怕没什么好成果,以后恐怕有得他们哭的。 干脆和她建议,“不如你都先试试,种一点果树,然后在这里帮我一个月忙,看看做什么合适就做什么。” 杨宝芝之前还纠结,现在被打通七窍觉得豁然开朗,十分感激林秀的体贴,就干脆帮忙做饭去了。 林秀把张妍妍接回来的时候,杨宝芝已经做好菜,那道鲜美的野菇汤放在正中央,散发出浓郁的香气。 林秀好多年没吃这道菜,记忆却很忠实地唤起她的回忆。 她正一边把筷子放在桌上,一边准备关门,就看见一个人影从门外路过。 她租的房子是一楼,这种老式楼房没有单独厨房,一横排里有好多户人家,大家都习惯不关门吃饭。 林秀正巧也是这样,不过这就让她看见那位看起来挺严肃的外来客颜房东了。 虽然没什么交集,但林秀觉得他是个好心人,于是喊了他一声。 颜房东点点头,对她说,“你好。” 林秀好奇问,“你也住这儿?” 颜房东含糊地“唔”了一声。林秀这才后知后觉想到,对方可能找她有事,但看见他家在吃饭,就不好意思敲门打扰了。 林秀说,“不如进来尝尝家里的菜,我嫂子也在,做的野菇汤味道很好。” 颜房东摇头,“不用,家里急着等我回去吃饭。” 林秀想起肖姐说过这位新房东好像是个没父没母也没妻儿的人,当然不可能有人等他吃饭。 眼看对方这么撒谎,她既有点同情他,又不想拆穿让他尴尬,于是连忙道,“等等,家里有菜,你拿一点走。” 说着不容拒绝地装了些自己做的腐乳、酸菜等给他。 颜房东穿着小皮鞋,提着林秀塞给他用塑料袋子装的农家特产居然一点都不尴尬,很友善地走了。 因为时间太晚,杨宝芝今天来不及回去,就真的没回去,在出租屋里挤了一晚。 而林秀这晚上也睡得很好,基本没做什么梦。 第二天她一面和自家哥打电话商量了昨晚的事情,一边把杨宝芝塞出去摆小摊。现在管得又不严,不用怎么交出摊费,她们早早出了门后选了一个位置把杨宝芝安置好以后,林秀才去了吴老师那里。 吴老师最近生意红火,他也越发信赖林秀这个军师。上次有记者来采访也是林秀出面解释的。 大概天赋真的存在,林秀比吴老师想象力丰富,有吴老师授权,她对着记者就瞎掰了一通豪门风云,什么商战陷害的,看得吴老师都接连点头。 等报纸登出来后,知道彩虹补习班的人就更多了,大家也不觉得吴老师被抓是什么大事,被陷害了嘛,他们懂的。 林秀现在去补习班就是想和对方商量一下人多以后要怎么加强管理。她现在协助管理补习班,虽然职位是副的,随时可能被下岗,但好歹混上管理层了。 但是到了补习班,林秀就发现吴老师不大好,坐在座位上戴着墨镜和口罩。 她好奇问,“你已经这么出名了?” 吴老师抬头看了她一眼,不知为何,林秀从那一眼里看出浓浓的怨气。 林秀当然不可能被吓住,就这么看着他。 吴老师接连叹气。 他回去之后事情就闹大了,他爹多大的本事啊,一天之内就知道了那条新闻,忍不住把他走了一顿。 后来事情又被他妈知道,他妈和他爸感情好,根本没发生过任何糟心事情。被含沙射影一通后出门就被人用异样的眼神看,回来和老公说了一通,两人对儿子一番混合双打。 所以吴老师不是太出名不敢露脸,纯粹是被打的。 林秀没想到影响居然这么大,连忙向他道歉。 吴老师摆摆手,“没事,顶多我现在不回去。就算知道结果我也会这么干,商场上无父子嘛。” 林秀看他心态很好,就抓紧时间和他说补习班的管理问题。 吴老师没想这么远,就说,“没什么麻烦的,花钱多的就去新装修的教室,花钱少的就在原来的教室。” 林秀有自己的看法,“大部分人是想来看看所谓的国际教育是怎么样的。” 吴老师顿时明白她的意思,无语道,“你让我开办成国际班?可那是吹牛,我咋知道外国人怎么教小孩的?” 第二十九章 吴老师虽然家里有钱, 但其实根本没去过国外留学,他父母都是老派人,教他的东西也很传统。只是他偶尔在朋友里吹牛的时候为了假装自己见多识广, 会故意胡诌一些事情。 林秀就挺懂的,回忆了一会儿对他说,“学学英语、唱歌跳舞的总行吧。” 她还说起自己的见闻,像什么三岁学跆拳道、五岁学高尔夫之类的,她没见过之前也以为是谣言, 结果真去人家的培训班才发现自己想象力远远不够。 吴老师都懵了, 问林秀,“你到底是学画画还是学写小说的,怎么我听起来那么玄乎呢。” 林秀:………… 林秀耐心说, “我觉得教唱歌跳舞不算出格, 毕竟人家花了那么多钱来报班, 总该拿出些不一样的东西。” 吴老师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 林秀知道他被自己说服了, 他本来就是个很有想法的年轻人。 又过了一天,家里打电话过来,林秀就知道婆母那件事露馅儿了。 也是这时候她知道损失了多少钱,一共三千块,骗子公司给了七十九块“利息”, 还有鸡蛋面条等不值钱的小东西。 这件事当然没法瞒,婆母和张三花心烦意乱, 全都慌了心神, 加上小叔子急于结婚,想要搬出家门住,只能向自己母亲要钱。 婆母自己都一堆糟心事,哪来钱给他买新婚房, 骂了他一顿,结果这人被骂之后心里憋着气,转身把事情捅穿了。 这件事惊动最大的当然是老大和林秀丈夫。 第20节 毕竟那些钱有三分之二都是他的。 所以林秀接到的电话也是张仲清打来的。 这时候张仲清声音年轻多了,林秀记忆里是那个暴躁刻薄的中年男人,早想不起年轻时的他是什么样子,听见声音反而被勾起一点回忆。 张仲清声音冷淡淡的,“家里出这么大事情,怎么不告诉我?” 林秀说,“我写了信给你,不过应该没寄到。” 张仲清想问问她怎么不给自己打电话,过了一秒才想起她可能不知道自己这边办公室的电话号码。 不过他态度依旧没缓和,他一直觉得林秀挺软又挺蠢的。以前他娶林秀就是因为喜欢她“贤惠”的性格,但是等这种贤惠啪地打他脸上的时候…… 张仲清尽量心平气和和她谈话,“妈没读过书,不懂骗局圈套,你也不懂吗?” 林秀说,“可是我劝不动她。” 张仲清,“家里钱你还全给她?” 林秀傻乎乎说,“你不是说让妈管钱吗?我听你的,要孝顺老人家,所以把钱全给她了,她爱怎么花就怎么花,只要身体好就行!” 张仲清张了张嘴,竟然不知道说什么好。 他憋了一会儿,问,“那你手里还有多少钱?” 林秀,“没钱了,妈现在一点钱都没有,我总得给她防身。” 谎话随口就来,毕竟就算对峙婆母也说不清。 张仲清气得一度想要立刻换个老婆。 他当然没把所有钱寄回家,但是因为知道林秀特别节俭省钱,所以把钱放她那儿他根本不用操心。结果现在人家没私心地把钱全上交给他亲娘,他能怎么说?骂她不该这么孝顺? 他沉默良久,最后说,“这样吧,你也别把钱给妈了,她看不住。” 林秀差点被他笑死,还火上浇油,“你多寄钱回来,家里没米开火,等着你工资呢。妈不开心,你别说她,让她心里不舒服。” 张仲清没管自己母亲心里舒不舒服,反正他很不舒服。 他嘟囔道,“你怎么回事?” 林秀回忆婆母吵架的语气,大声嚷嚷道,“我怎么回事?我还要说你咋回事,你没听过卧冰求鲤恣蚊饱血的故事吗?妈是咱妈,辛辛苦苦把你拉扯大的人,她怎么开心都行,你孝心喂狗肚子里吃了?” 张仲清:……… 他真的无言以对。 张仲清,“算了,过两天我回来看看,还有你别什么事情都顺着她,你知道她……她脑子不大好使。” 林秀把他气到哑口无言特别高兴,再随口敷衍两句,兴致勃勃跑到公园看自家嫂嫂摆地摊。 林秀脾气软,杨宝芝比她不遑多让,站在那儿别别扭扭地不敢说话。 这时候公园没秩序,也没什么城管管人,周围充斥着各种吆喝声和叫卖声,唯独杨宝芝这里安安静静,简直是闹市中一股清流。 旁边大婶给她鼓劲,“你别怕,第一次都这样,多说说就没事了。” 杨宝芝差点哭了,“我、我不敢。” 林秀当时把这件事托付给杨宝芝是真的没办法自己做,所以根本没考虑她性格,发生这种事让她挺意外的。 她走过去看了一眼,杨宝芝忐忑又难过地说,“妹,我不行,你去找别人吧。” 林秀摸着下巴,“隔几天给你弄个喇叭来,也不知道现在有没有这东西。” 杨宝芝低头,“你换个人,我把你事情搞砸了怎么办?” 林秀不想只用半天时间就否定一个人,她想了想说,“你就当替我帮帮忙了,这样吧,我给你工资和提成。卖掉一件东西给你一分钱,” 杨宝芝想到家里几个因为营养不良长得瘦弱的小孩,咬牙道,“行,我再试试。” 林秀朝她招了招手,溜溜哒哒去了其他地方。 这时候的公园充满原始朴素的气息,其实当初这里是城门,城门下是护城河,等到改革开放之后才被重新修整成娱乐场所。 正因为如此,这里鱼龙混杂,不但有卖东西的,还有卖手艺的,骗子数不胜数,甚至连孤儿院也开在此处。 这家孤儿院挺穷,因为没什么人捐钱,还老有人喜欢把不想要的孩子扔进去。 林秀以前的邻居就做过这种事,这户人家生了五个孩子,全是姑娘,他们只好扔了一个在孤儿院门口,林秀还听见他们私下说在孩子身上做了标记,准备等孩子成年后再认回来。 她随便到处逛了逛,没什么兴致想要离开,转身的时候却看见一个人站在孤儿院门口,穿着整齐的格子衬衫和皮鞋,与孤儿院的装修格格不入。 林秀惊讶了一下,没想到那位颜房东居然是一位热心人士。 她和人打了招呼,才看见颜房东脸上有些愠怒之色,似乎在与对面的人吵架。 林秀不是热心肠的人,不过她觉得这位颜房东是个好人,于是顺口劝架道,“有什么事情不能坐下来好好谈一谈?” 对面是个胖子,看样子是孤儿院的管理,他苦着脸说,“我也想好好谈,不过颜先生上来就对我骂一顿。” 颜房东皱着眉毛,对他的话不置可否。 胖管理又说,“颜先生,我知道你给我们孤儿院捐了很多钱,但是你也没有权利干涉人家领养谁吧?” 林秀好奇,“为什么不让领养?” 颜房东冷冷说,“这个被领养的姑娘是个傻子。” 又补充道,“才十四岁,领养人是个五十岁的老鳏夫。” 林秀一下就懂他的意思,毕竟被奇葩新闻浸染过的后世人,比现在的人更懂里面的弯弯绕绕。 林秀突然对胖管理开口,“我觉得你可以同意领养。” 颜房东一愣,林秀又说,“但你要知道,□□十四岁姑娘是犯法,不管她同意还是不同意,不管她是正常人还是傻子。你当然可以同意领养,但以后要不要告你,颜先生是否还继续考虑给你们孤儿院资助就不知道了。” 这时候大家都还挺保守的,她一个女人在众目睽睽之下说这种话,实在挺镇人的,反正两个人都被她镇住了,胖管理更是用了很久才消化完里面的内容。 他苦笑一声,“实在不是我们想要这样,只是我们也难啊,还有一个傻子,成年后又能怎么办?” 林秀和颜房东都没去管他烦恼的唠叨,一起结伴走了。 颜房东挺礼貌地和她道谢。 林秀说,“不用谢,其实就当还你人情。” 颜房东点点头,就在林秀以为他要告别的时候,他停住脚步,小声问,“其实我想问,你送的那个菜怎么吃?” 林秀愣了下,“你不是本地人?” 颜房东说,“我是,但是……我从没吃过这些。” 林秀看他有点不好意思的样子,顿时升起一点怜爱。颜房东虽然年纪不小,大概因为出身好,至今还保有一点天真可爱。她看他就像看自己子侄辈,想当初张妍妍可叛逆了,又很独立,一点给她散播关爱的机会都没有。 她被对方说了吃法,他也认真听着,不知不觉就到中午。 林秀告别这位礼貌的新房东之后就去接女儿下课,张妍妍今天居然不是一个人,身后还跟着一串小朋友,她就像老鹰捉小鸡里的母鸡,一边牵林秀的手,一边很有气势地和自己的小伙伴们说话,“大家排好队,不要乱跑。” 林秀问女儿,“你在做什么?” 张妍妍认真说,“带她们去买头花。”她炫耀似的晃来晃,“大家都说好看。” 林秀:……… 她觉得自家女儿比她会做生意多了。 第三十一章 原来张妍妍在学校里就炫耀了一圈自己头顶上扎的小花。 她从小就很爱美, 林秀有空时会换着花样儿给她扎,没空她就会自己搞定。 今天的时候她给自己弄了两个翘辫子,辫子尾巴上面绑着蝴蝶结, 走路的时候一翘一翘的,别提多可爱了。 不仅好看,她还凭借自己的蝴蝶结在小伙伴面前狠狠炫耀了一番,小姑娘们都爱美,没下课就嚷嚷着自己也要。 张妍妍机灵, 说可以把她们带去一起买。 林秀有点想笑, “所以你把你同学全带去买蝴蝶结了?” 张妍妍骄傲挺起小胸膛,“不止有我同学,还有其他班的, 他们都得听我话。”可能因为从小父亲不在家, 她挺早熟, 在学校也很有号召力。 有她无意的帮忙, 杨宝芝那边就轻松多了。 杨宝芝还在感慨多亏有小姑娘,不然她还真难开口吆喝人。 林秀笑着摇摇头,继续她的头花事业。林秀在蝴蝶结上找到不少灵感。例如在蝴蝶结尾巴上绑两根丝带做尾巴,在一根丝带末尾缝两颗小铃铛等等。她以前帮张妍妍做过芭比娃娃的衣服,想这些花样算轻车熟路, 很容易俘获了一大批小朋友的芳心。 杨宝芝这边卖得风生水起,乡下果树也渐渐种好, 她因为有了做生意的收入, 对林秀更信服了,不再肯花太多钱在种果树的事情上。 本来最近发生的都是大好事,不过一件意外却加快张仲清回来的进程。 张家最近虽然不顺,但依旧没阻碍张季同的恋爱过程, 因为那位叫玲玲的女孩子已经怀胎三月,再过一段时间就瞒不住肚子了,所以他近来一直匆匆忙忙筹备着婚事。一会儿是准备礼服,一会儿是发请柬,他还准备订个饭店,到时候就在酒店招待客人。 张季同自己没什么存款,不过结婚这件事,当然得显摆,说出去才能有面子,所以钱还得婆母掏。 婆母拿不出太多钱,于是让儿子们掏钱接济兄弟。 理由是现成的,她对四个孩子要一视同仁,当初她出钱给老大老二办婚礼,现在她还是要出钱给幺儿办婚礼,一碗水不端平怎么行? 林秀回想了一下,上辈子小叔子也是这个时候结的婚,算算日子小侄子也该这岁数。 虽然因为婆母身上发生的那件事冲淡了一点婚礼的喜庆,但一切依旧有条不紊地进行。 结果就在要结婚的前几天,张季同被人打了。 这顿打挨得可结实,他在外喝了酒,半夜里路过小巷时被人套麻袋揍了一顿,打得一只脚瘸了。 那小巷子还特别偏僻,夜里连个人影儿都没有,他在地上躺了大半夜,直到第二天被人发现送去医院。 送去医院时他已经因为疼痛和血流过多晕过去了,结果发烧加上受伤,一病不起,婚礼当然也暂时没法办成。 林秀接到张仲清电话,就被告知了这件事,他还说家里没其他人,让她多看顾家里,实在忙不过来就辞掉工作,反正他有钱养家。 林秀挺奇怪的,她记得以前没发生过这样的事,于是顺口问了两句。 婆母两只眼睛通红,“是被人背地里整了,不然他这么好脾气一个人,平时又不和人结仇……” 这话林秀没法接,她小叔子平时就挺爱混的,但做娘的看儿子起码有二十层滤镜,抽烟喝酒烫头又怎么样,还不是个好男孩。 她没开口,被迫请假帮忙的张三花先翻了一个白眼儿,“我觉得他就不该和那个玲玲结婚,肯定是脚踏两条船惹出的麻烦。” 第21节 其实不是脚踏两条船,是脚踏三条船。 婆母心疼小儿子,和她争吵,不一会儿话题就扯到那个举报假银行的人身上,婆母说那人肯定是个一样的坏心眼儿,嫉妒他们赚了钱,才做这种事情。 林秀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其实是看其他人上当心软才去举报的,结果还被人骂了。 家里闹得一团糟,婆母就给大儿子二儿子打电话,催促他们俩回来主持大局。 林秀在此期间低调得不得了,低调做做饭,低调赚钱,整一个五好媳妇儿。 反正她现在赚钱比张仲清还厉害,眼界也开阔了,觉得自己不用再只拘泥于以前家里的小打小闹。 这边她去参加了表彰大会,又拿到一笔补习班的分红,就带着张妍妍去游乐园玩了一下午。这时候的游乐园简陋得很,只有套套圈,踩高跷,骑小马等等。 但小孩子确实很容易满足,光是踩高跷小姑娘就能玩一整个下午,到四点过后还意犹未尽说下次再来。 这种小要求林秀当然会答应,她以前就觉得自己太愧歉女儿了,现在就从严母转成了慈母模式。 张妍妍一边咕噜噜喝她带来的糖水,一边问她,“妈妈,爸爸什么时候回来?” 林秀看着她天真无邪的笑脸,忍不住在心里发酸。 她就这样延续每天白天给病号送饭,晚上上班,偶尔解决生意问题的过程,自己觉得有忙有闲,别人却不这么看。 张季同住院是大事,因为他不仅要住院,还要推迟婚礼。 瘸腿肯定不能办婚礼,但人家姑娘的肚子也不好瞒,月份一天比一天大,更不好打胎。 姑娘家里急得很,未婚先孕在现在是特别大的事情,如果到时候被抛弃了更麻烦。所以姑娘只能一日日也往医院跑,打着照顾病人的名号,实则想看住罪魁祸首,免得他把自己抛弃了。 但这样一来就麻烦了,家里一个病号,一个老人,一个怀着孩子的年轻姑娘,一个小孩,还有一个五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姑子,全在医院嗷嗷待哺,等林秀回去投喂。 林秀白天忙完工作的事情,偶尔要花时间晚上写工作报告,而且她现在还想假装一下好媳妇儿呢,给送午饭和晚饭,忙得和陀螺似的。 不仅如此,婆母还给她定菜谱,她整日守床累得很,要吃软和的,她儿子生了病,要吃补药汤,她还没出世的乖孙儿是传宗接代的宝贝疙瘩,她娘得吃老母鸡汤。至于林秀母女,她就不插手了。 林秀忙不过来,对这些话充耳不闻,干脆在楼下小餐馆提炒菜去,结果吃饭的人全是人精,一口就能吃出不对劲儿来。 小叔子吃得不多,婆母立刻摔了筷子发脾气,质问林秀道,“怎么又花钱在外面买?我不是说过,外面的东西又脏又没有营养,现在你小叔要喝点鸡汤,光吃炒菜有什么用。” 林秀面不改色给张妍妍夹菜,“我寻思着这些东西挺贵,贵有贵的道理,肯定比便宜的好。” 婆母不依不饶道,“那是你被骗了,你去看看他们后厨,老鼠蟑螂一大堆,吃进肚子里闹病怎么办?” 林秀看了她一眼,“我在上班,没空。” 婆母怒了,“把工作辞了。你上班有什么用,一毛钱都拿不回来,鬼知道你在外面干什么呢?” 和她儿子一摸一样的说法。 林秀就知道她要无理取闹,转身去洗了碗,洗着洗着假装不舒服去开药。 这时候的仪器不如后来先进,很多病都检查不出来,但是让病人就这么走了总觉得不对劲,所以一般会诊断个营养不良或者缺钙。 而且林秀也瘦,在后世还算合适的体重拿到现在却是不合格了。 大夫很快给她开了氨基酸,就让她回去多吃饭,还说了些早睡早起的不要多操劳的套话。 林秀摇摇头,一副明天还要撑着起来干活的样子。医生问她,她也不说。 但医院都是人精,两层医院地方小八卦也传得快,大家猜猜就知道这家媳妇儿因为伺候一大家五六口累得营养不良。 婆母第二天就从别人八卦里知道,林秀因为太辛苦累病了。 婆母:……… 她当下撸起袖子想训人,“以前老娘五点起床伺候公婆拉屎拉尿,给全家洗衣做饭都没事,怎么着,她是瓷人啊,做了一天饭就累病了?” 张三花很无语,“妈,你那个是旧社会思想,现在讲究男女平等。” 她婆婆要像她妈这样,她分分钟闹离婚。 婆母依旧不满,“男女平等又怎么样?她林秀嫁到我们家,就是我们张家的人,还反了她了?” 张三花飞快吃着桌上的饭菜,劝她道,“你给我哥说,他孝顺,肯定站在你这边。” 婆母被安抚下来,因为她不至于真的去把媳妇从床上揪起来打一顿。只能自己炖了鸡汤,又忍着心痛去外面买了些熟食作为一家人的饭菜,准备等林秀她男人回来再给自己儿子告状。 林秀总算闲暇下来,也有时间琢磨自己开家店的事情。 她的工资大部分没取出来,她也不敢存太多钱,现在婚姻法和后世的婚姻法不一样,她上辈子离婚没拿到多少钱,张仲清扣扣搜搜的,不看重妍妍不说,还全把钱拿去养他那个老来的小儿子去了。 而如果现在离婚,她赚的钱就要便宜给张仲清,她可不乐意。 第三十二章 林秀她老公张仲清是个相当精明的人, 她自己则恰恰相反,不然也不至于活得那么狼狈。 不过幸好她有机会来修改自己的错误。 张仲清周六要回家,他有大约半年不曾回这个小县城了, 不光婆母想念,张妍妍也每天翘首以盼。 周六一大早,小姑娘就起床穿上自己最喜欢那件粉红色的小裙子,让林秀帮她在头顶上扎了一朵大蝴蝶花,漂漂亮亮像要去春游似的。 林秀心里有点发酸, 她记得张妍妍更小的时候还会因为爸爸不回家偷偷躲在被窝里哭, 把枕巾都打湿了。 虽然后来她变成一个坚强的姑娘,但林秀知道父亲这一职位在她幼年缺席给她的性格造成多大的影响。 林秀替她抹完宝宝霜,准备背上包出门买菜, 被她拉住了。 张妍妍歪头冲她卖萌, “妈妈, 我也想一起出去。” 林秀戳穿她想法, “你是想吃棒棒糖吧?” 张妍妍害羞地笑了。 考虑到张仲清回家,家里要做大菜,像什么大鱼大肉,林秀特别不擅长这个,因为以前家里穷得吃不上肉, 所以谈不上用这些锻炼厨艺,刚嫁到张家时还老因为这件事被婆母嫌弃。不过现在的她和当初可不一样, 做菜的花样儿恐怕连一些菜馆都比不上。 张妍妍蹦蹦跳跳掰着手指头, “今天要吃小鲤鱼,吃豆腐,吃酸菜,上次让爸爸给我带娃娃回来, 还有菠萝橡皮擦。” 林秀无奈,“你别又把橡皮擦吃掉了。”有段时间张妍妍的草莓味橡皮擦用得飞快,她以为被弄丢了,后来才发现这姑娘把橡皮擦放杯子泡成了“草莓水”来喝。 母女俩一边说话一边买了些菜,林秀漫不经心地付钱结账,还顺路从公园路过,看了看杨宝芝的工作情况。 走到公园外觉得有些累了,她闻到路边摊的香味生出一点童心,带着女儿一起坐下来。 路边摊是种奇怪的东西,味道说不上特别好吃,但就是令人垂涎三尺。 以前林秀有些老干部作风,从没吃过一次路边摊,现在坐在这里,看着陈旧的板凳,闻到火热的空气里飘散的热辣油子味道,居然发觉自己对此无限怀念。 这家路边摊卖些凉皮、凉面和豆腐脑,豆腐脑是招牌美食,颤巍巍的雪白豆腐脑上淋了红油,撒上绿色的葱花,炒黄豆,让人生出食欲。 林秀给张妍妍叫了一份小份的,自己慢慢吃那份大份的。 吃到一半,老板过来笑咪咪和她打招呼。 林秀愣了一下,这人是曹珠妈妈,她最近很忙,没怎么遇见她,良久不见,她剪了短发,显得十分精神。 她好奇问,“你怎么在这儿?”她记得这人是一家水果摊老板。 曹珠妈妈示意她看坐在一旁擦汗的男人,“一起做,反正有空闲,我手艺又好。” 林秀看着她充满活力的样子不由有些羡慕。 曹珠妈妈还挺喜欢林秀的,因为觉得她有见识又聪明,就和她多说了一会儿话,突然拍了下膝盖,拿出一张报纸问是不是她。 林秀被问懵了,接过报纸,发现是一份当地日报。 日报上的消息挺杂乱的,都是东家长西家短,唯独这篇新闻占据了大半个版面,讲述热心市民林女士协助破获一起重大诈骗案件的事情。 不仅如此,中间还贴了一副照片,是林秀和一群警察站一起。虽然像素不太好,但只要是熟人,肯定能一眼认出林秀。 林秀想起自己去参加的表彰大会,确实有人给他们照相,但她以为那是职业拍照,没想到居然真登出来了,还放这么显眼的地方。 林秀有点无奈,“他们不怕我被报复吗?” 曹珠妈妈吓了一跳,“会吗?会吗?” 林秀叹气,“没事,我会给报社打电话,你哪看到的?” 曹珠妈妈说,“随便看的,不是说多看报纸长见识?现在幼儿园的知识就这么难,万一以后我家妞读了大学,她妈还是个大字不识的人不得和她有代沟啊?” 林秀想发笑,她以前也有这样的心理,因为害怕和女儿没有共同语言,所以一直花心思复习自己的初高中课程,还去了解过小女孩们喜欢的明星、动漫等等。 两人说话的时候又来了许多客人,还有曹珠妈妈的熟人。 她和那个林秀挺眼熟的男人打招呼,“颜医生,你下班了?” 颜房东人高马大的,坐在小塑料凳子上十分别扭,一双大长腿无处安放。 他冲曹珠妈妈点头,“来份豆花,和之前一样不要葱不要蒜不要辣。”说完才向林秀问好。 曹珠妈妈好奇,“你们认识的?” 林秀点点头,“是我的新房东。” 曹珠妈妈就和林秀说,“那还真巧,颜先生就在这家医院上班,最爱吃我家的豆花。” 她说着端了一碗除了酱油什么都没有的豆花出来。 林秀知道有些人口味淡,但还第一次见这么淡的豆花,和她口味完全背道而驰。本地人爱吃辣,要让老板做出不辣的豆花也算不容易。 她忍不住说,“还不如吃甜豆花。” 结果颜房东居然放下筷子,很认真问,“可以吗?” 林秀:……… 他吃饭挺慢,又很礼貌,偶尔还会和林秀搭话,林秀看他越看越喜欢,以她的心态,就像看一个合适的女婿或侄女婿一样。可惜她上辈子到死女儿也没给她领个男朋友回家。 颜房东不知道她心态,看了一眼张妍妍,又看了一眼她,“是你侄女儿吗?和你挺像的。” 他之前没见过张妍妍,所以认错很正常。 张妍妍用纸巾擦干净嘴巴,一把抱住林秀,甜滋滋喊了声“妈妈”。 颜房东愣了一下,说声“对不起。” 林秀摇摇头,“没事。” 但接下来颜房东又多看了母女俩好几次,把张妍妍都快看不自在了。 林秀忍不住说,“你刚还说我们像,现在又觉得我们不像了?” 第22节 颜房东解释道,“不是不像,只是没想到你都……有小孩了,我们那里结婚挺晚的,越独立的女孩子结婚越晚,二十七八都不奇怪,所以有点诧异而已。” 林秀看颜房东的打扮,就知道他肯定从大城市过来的,和他们县城观念有差异。 曹珠妈妈又凑过来听他们聊天,闻言忍不住笑了,“林秀和我一样年纪大,你怎么不诧异我?” 林秀想了一会儿,终于悟到颜房东的关注点,她确实有点娃娃脸,但总不至于…… 她憋笑问,“你不会以为我是被抛弃的未婚未成年单亲妈妈吧?” 颜房东被拆穿想法,一时间居然有点红脸。 他其实就觉得林秀一个挺聪明的姑娘,居然这么惨被人骗了,还想劝她要好好保护自己,不要再误入歧途。 曹珠妈妈恍然大悟,抱怨道,“所以颜医生你是觉得我长得老呗?” 颜房东在曹珠妈妈面前撑不过三招败下阵来,赶快离开小吃摊。 林秀牵着张妍妍刚走出去,被颜房东喊住,他塞了一根棒棒糖给张妍妍。 张妍妍之前对颜房东还有莫名的敌意,棒棒糖到手,整个人像被糖水泡过一样甜甜喊了声“哥哥”。 林秀说,“不用给她买,她吃糖吃太多又要吃坏牙齿。” 颜房东又恢复冷冰冰的样子,“下次不会了,我挺喜欢小孩子的。” 等对方走了,林秀就看见张妍妍小心翼翼把这根棒棒糖放裙兜里,她今天穿着一条棉布半身裙,裙子左右两边各一个小布兜,已经被她用各种东西塞满了。 林秀不由有点吃醋,“你怎么不喜欢妈妈给你买的棒棒糖?” 张妍妍解释道,“这个不一样,可以吹口哨。” 林秀揪她辫子,“还有,为什么要喊他哥哥?”人家也三十岁了吧,和她现在的年龄差不多。 张妍妍在学校里别的没学会,就会卖一手好萌,歪头朝她眨眼睛,“因为只有哥哥才会买棒棒糖。” 她还讨好地替林秀拎起一个小袋子,装模作样很累得模样,看得林秀好笑。 弄完这一遭回家已经十点半,林秀打开门,看见腿上打着石膏的小叔和婆母坐在沙发上,今天小姑子也请了假,穿着一身漂亮裙子,嘴巴上涂着口红。 除此之外,还有那位怀了他们家宝贝疙瘩,单传独子的玲玲也在这里,漂亮的头发披散在肩膀上,靠着男朋友说话。 一家人都是干净整洁的模样,唯独外出之后提了几袋菜的林秀对比之下很狼狈。 婆母还使唤林秀,“二媳妇,你男人要回来了,他好不容易回来一次,你趁着他在家多表现表现。女人嘛,平时偷懒可以,但在自己男人面前一定要勤快,这样才惹人心疼。” 林秀把东西放在桌子上,为难地说,“可是我头晕。” 婆母朝她翻白眼,“你平时不头晕,就现在头晕?” 林秀不好意思笑笑,“平时也晕,大夫说我这是照顾一家子太累了,让我好好休息,累晕过去就麻烦了。” 第三十三章 婆母盯着她说, “你就想偷懒吧?” 没说错,她就是要偷懒,而且必须要在今天偷懒才会有成就感。 林秀捂着头说, “不是,就是挺难受的,不过妈你放心,我肯定会做饭,家里就我是好好的, 你们老的老小的小, 还怀着孩子,怎么可以让你们动手。” 她说着张妍妍就乖乖举手说,“妈妈, 我来, 老师说要做听话能干的小孩子。” 林秀欣慰摸她脑袋。 一家人坐在那儿就看见一个没厨房高的小萝卜头举着半米高的小筐子跑来跑去, 胆战心惊怕东西掉下来。 林秀还病怏怏地拖来一袋二十斤的大米, 一步三歇气,一副随时倒地的样子。这不是林秀装的,她是真的很瘦,小时候她在家里没吃过苦,现在吃饭也吃得不好, 加上做家务劳累,所以身体一直一般般, 比起吃成圆脸蛋的张三花柔弱多了。 张三花忍不住开口, “我哥就要到家了,这得做到什么时候?” 婆母看了看时间,骂骂咧咧进厨房去帮忙。 林秀擦了一下汗水,拦在门口, “不用,我来,您年纪这么大了,怎么能操劳。” 这学来的半吊子白莲花招数让所有人都恶寒了一下,又不知道不舒服原因。 林秀学到磨蹭大法的真谛,做出又努力但又很慢的样子,连玲玲都忍不住觉得她可怜又柔弱。 家里兵荒马乱忙到十二点,门被拍响,张三花从沙发上蹦了起来,颠颠开了门。 林秀侧头看过去,一个个子高高,小麦肤色的男人提着东西站在门口。这男人浓眉大眼,精气勃发,长相十分英挺,正是林秀年轻了几十岁的前夫张仲清。 张仲清看见自家妹子,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进门喊妈。 他实在是个长相很有迷惑性的男人,不然也不会在当年把年轻的林秀骗到,误以为他是个开朗的好人。 张仲清风尘仆仆回了家,家里人围着他问这问那,连张妍妍都凑过去跳着喊爸爸。 林秀心里有点发酸,她自己养了好多年的女儿,从没对她这么软乎过……… 张仲清一把把女儿抱在怀里,一点生疏都没有,亲了亲女儿娇嫩的小脸蛋,从人群中看见林秀,喊了她一声“秀秀”。 林秀愣了一下,这称呼挺遥远了,大概只在刚结婚的那几年听过,现在听起来不觉得亲昵,反而有种陌生人间的别扭。 她回想了一下自己年轻时会有的举动,走过去接过他手里的衣服,小声喊“仲清”。 张仲清笑眯眯问,“怎么不亲我了?” 他说着侧过脸。 林秀心里一阵翻涌的不适,假装羞涩地推开他,“人多着呢,先吃饭吧,你这么累,我买了你最喜欢的鱼。” 他没注意到林秀表情变化,抱着女儿乐颠颠走到饭桌旁边。 张仲清在家里地位挺高,虽然现在早不是旧社会,但一个家庭依旧围绕着经济地位最好的人活动。林秀后来才明白,早在她丢掉自己的工作,逐渐丧失与社会联系时,她就自己抛弃自己被尊重的权力了。 一家人围着饭桌坐下,张三花忽然一惊一乍道,“怎么少了碗筷?” 不是少了碗筷,而是多了个人。刚才大家不说,是因为不好意思说出口,现在被她戳穿,众人装作才发现的样子。 多出来的那个人是个不太年轻的女人,穿着很时髦的风衣,头发烫成卷发,鼻梁上架着墨镜,嘴巴涂得红红的,和小县城格格不入。 张仲清一拍脑门把女儿放下,给大家介绍这个跟他一起回来的女人,“这是我同事,我坐她的车顺路回来的,所以请她进来坐坐。” 婆母很热情地招呼这姑娘,“我们正好吃饭,你也一起吃吧。” 同事矜持地摇头,“不用了,我家里有人等着呢,本来不想上来的,但是张同志说可以顺路来喝口水。” 婆母于是用碗装了半碗白开水给她,“喝玻汤。” 城里白开水就叫玻汤,因为白开水像玻璃一样透明无色,但家里没玻璃杯,只有一毛钱的粗瓷碗,导致凉水浑浊了不少。 林秀看见那位时髦女郎微不可见地皱了下眉头,小小抿了一口开水后辞别了。 等这人走后,林秀随口问丈夫,“她是谁啊?” 张仲清,“我说了啊,我同事。” 林秀看着张仲清若无其事的侧脸,她其实不记得这个女人,可能她真的是他同事,也有可能是其他关系,但她现在真的不关注这个问题,反而暗暗觉得松气。 张仲清夹了颗花生米扔嘴里,挑眉朝她吊儿郎当笑,“老婆,你吃醋啊?” 林秀看了他一眼,懒得理他。 张季同上道地打圆场,“嫂嫂,现在什么年代了,讲究男女平等,就说我们吧,我们银行里一群女孩子,但我们那是纯洁的革命友谊。男女之间当然也有单纯的友情,不能把人都想坏了。” 他女朋友坐在他身边,非常配合地附和他,就像自己不是那个撬人墙角的小三一样。 林秀和这对奇葩未婚夫妇没话说,一边给夹菜一边对张仲清笑吟吟说,“我当然信你。” 张仲清吃饭跟暴风吸入似的,还开了瓶啤酒和弟弟干杯,闻言侧了侧头问,“真的啊。” 林秀温温柔柔说,“当然,你是我老公,是我男人,我不信信谁?我不心疼你谁心疼你?” 她说完不仅自己打了个寒战,就连张妍妍也忍不住转头看她,一副很想说话又无从下口的样子。 但很明显,白莲花大法是古往今来制服男人无往不利的绝招,张仲清听得挺受用的,有点心虚夸奖林秀说,“还是我老婆好。” 因为张仲清难得回家,这次他因为单位上的事情耽搁了将近半年,一家人都很为他的回来高兴了一番,小叔子更是拿出了珍藏了两三年还没过期的老白干庆祝。 酒过三巡已是下午,家里两个大男人喝醉酒后躺在床上呼呼大睡,林秀怕酒气太浓影响到小孩子发育,借口有事把张妍妍带出家门。 张妍妍没和爸爸说过两句话还挺失落的,牵着林秀的手踢路边石头,闷闷不乐低着头不说一句话。 林秀有点头痛,她以为女儿这么久不见父亲感情会逐渐变淡,就像上辈子那样,等到最后割舍起来更加容易,但是她忘了小孩子和少年人是不一样的。 小孩子的所有感情寄托都在父母身上,离开谁都不行。 要真的离婚,会不会伤透她的心呢? 她摸摸张妍妍耷拉下来的发辫,“妈妈带你去书店玩。” 张妍妍小声说,“爸爸说要陪我,我想等他。” 林秀叹气,“可是他很忙。” 张妍妍一直是个很懂事小孩子,低头答应了。 林秀绞尽脑汁逗她开心,“要不去游乐园?你不是说你最喜欢小熊了?” 张妍妍又不肯说话了。 林秀没办法,只能把她送到曹珠家租的房子里,让曹珠小朋友安慰她,还给小孩子们买了些小零食。 林秀做完这件事准备去出租屋那里写一会儿工作报告,走到楼下小卖铺那里却被得知有人给她打电话。 现在没有手机,移动电话只有昂贵的大哥大,差不多一万块钱一台,更不要说话费,以前张仲清朋友就买过一台,每次上他们家都要假装在打电话,最后被人抢了才知道里面根本没上电话卡。 大哥大是买不起,不过没有通知手段又很麻烦,林秀决定改天给安装一台便宜的座机。 林秀一边想着一边给那边回了电话,接通以后一个熟悉的女声传过来。 林秀正在愣神,对面突然笑了一下,林秀才想起这位是之前和她有合作的商场经理刘书月,也就是庄泽云小朋友的母亲,她和商场的合作还多亏她帮忙搭桥牵线。 林秀听到她声音,心中一紧,疑心是自己的产品出了什么问题。 刘书月连忙安慰她,“不是不是,林同志,我就想问你个事儿。” 林秀颔首,“问吧。” 刘书月顿了顿说,“你是不是上报纸了?” 林秀:…… 第23节 现在大家还挺爱看报纸的,她就露了一个小面,这认识她的人几乎全知道了,传播力度和后来的朋友圈相差无几了。 林秀叹了口气,“是,我只是顺便举报,没想到居然还采访上了新闻。” 刘书月在电话里发笑,“你别叹气,这是好事情。其实我们商场准备做慈善活动,本来没想到邀请你的,但是看你形象好,又上了报纸,所以老板来让我问问。” 林秀思索道,“这恐怕不合适吧,你们那都是大老板。” 刘书月意有所指道,“以后是大老板的人也在。” 林秀确实有点心动,不光因为最近联系她的人变多了,她也想趁机从家庭中走出去,看看更广阔的天空,而不是做一只沾沾自喜的井底之蛙。 不过在此之前还得解决一件事。 林秀买了一份当地日报,查阅过电话号码后给编辑部打了过去。 第三十四章 按照后来的习惯, 报纸和媒体都不会公布热心举报人信息的,这是为了避免被被举报者报复,给别人造成安全困扰。 但是在现在, 大家经验显然不足,荣誉表彰记者采访等等一条龙就搞上了,毕竟还是本县第一次出这么大的大案,怎么宣扬都不算过。 林秀就是要电话过去给他们说一下,信息泄露的滋味可不怎么好。 电话打到编辑部之后, 对方还挺重视的, 只是现在报纸发都发行了,只能收回一小部分,此外, 他们还告诉林秀另外一件重要事情。 林秀愣了一下, 问道, “所以还要采访?” 电话另一端的记者无奈说, “您要不想可以拒绝,或者不刊登任何重要信息,毕竟机会难得。” 他所说的就是市电视台的特邀采访,经济开放刚开始不久,各地卷入改革的浪潮, 市场上各种金融机构层出不穷,良莠不齐, 人民素质又不如想象中那么高。 最近几个月, 如本案这种假银行在本市一连建立了好几家,最开始大家都不以为然,直到林秀举报,有关部门才加以重视, 然后发现这是一起团伙作案。 因此大家都挺感激林秀的,还很佩服她,认为她这方面敏感度很高。 记者建议道,“你实在担心信息泄露的话可以和公安同志说道说道,他们肯定愿意帮忙。” 林秀感谢了对方后挂断电话,准备再给公安同志打电话。 不过今天林秀显然是很忙碌的一天,吴老师那边找不到合适的老师,要让她过来帮忙。 林秀现在是吴老师的狗头军师,这才短短两个月而已,他就全心全意相信她了。吴老师自认为自己不如林秀聪明有想法,遇事就先问元芳怎么看。 林秀对老板如此信任自然义不容辞,匆匆忙忙把女儿带回家里就去了补习班。 因为时间太紧,她没来得及吃饭,就坐在办公室里吃吴老师给她留的盒饭。 这时候的盒饭还挺时髦,装在白色塑料盒子里,白色的米饭配上绿色的豆芽菜,炒胡萝卜,豆腐干肉丝。 林秀瞪着塑料盒子,她记得这种白色泡沫盒特别不耐高温,对人体和环境污染也大。 吴老师却不知道她心思,催促道,“快吃,吃完我们花些时间来准备。” 林秀环顾一圈桌面,然后把一旁的搪瓷杯拿过去洗了洗,作为吃饭的容器,然后才问吴老师,“还不知道什么事情呢,你先给我说说?” 其实不是什么大事,吴老师特别邀请了一些家长来听课,证明补习班的实力。没想到他爹知道了这件事,顺手帮他邀请了教育局的领导…… 吴老师有点紧张地看着林秀往杯子里刨饭,他其实第一次遇到这种大事,心里快急出火了,结果对面这人还不慌不忙地。 林秀问,“怎么叫我来,你不是聘请了许多不错的老师?” 她记得吴老师挺重视补习班的实力发展,听过她建议之后就从各处挖来相当不错的英语、美术、舞蹈老师等等,可以说是最豪华阵容。 吴老师无奈说,“今天的美术课,一位老师吃坏了肚子,一位老师听说教育局要来人,居然吓的不敢来了,我觉得还是你最靠谱,作为我们幼教班的小组长……” 林秀莫名其妙打断他,“我什么时候成小组长了。” 吴老师面露微笑,“等今天结束就是了。” 林秀顿时来了激情,她现在还挺喜欢升官和工作的,工作越多工资越多,也难怪世界上有工作狂。 她吃完饭就在那里摩拳擦掌准备,其实前一位美术老师把教案什么的都弄好了,只需要浏览一遍就是。林秀以前没当过老师,但在这里工作这么久,多多少少有了些心得。 吴老师还在旁边紧张,小声问,“你行不行啊?” 林秀没回答他,因为吴老师挂在皮带上的bb机响了,吸引住她视线。 林秀一拍脑门儿,自己居然没想到bb机这个神器。把来电显示做成一个单独的盒子用,上两支五号电池能用几个月,比大哥大便宜得多,又能避免错过电话。 她好奇问吴老师,“你在哪买的?” 吴老师因为太紧张还没来得及炫耀,含糊道,“就我爸的,他扔在办公桌上没看见,被我偷偷拿走了。” 林秀:……… 林秀琢磨着自己回去就要买一个bb机,一边低头看教案做准备工作,过了一会儿吴老师打完电话又进了办公室,身后还跟着另外一个人。 林秀一开始没注意,等那人走到面前她才反应过来,这人不是张仲清的女同事吗? 张仲清的女同事是个精致的同志,早上穿一身,晚上又换了一套衣服,她上身是衬衫,下身大喇叭裤套一双细跟高跟鞋,卷发红唇,和补习班格格不入,反而像准备逛商场的时髦女郎。 林秀不怎么在意这位女同事,因为她记忆里根本没这个人,要么是个不重要的人,要么她其实和张仲清关系一般。 吴老师不知道她心理活动,和林秀介绍道,“这位是我爸推荐来帮忙指导的刘同志,林秀,你可以和她多交流。” 林秀一时没想明白,张仲清在钢铁厂工作,怎么他同事是搞教育的啊? 吴老师以为她不自在,趁着刘同志逛一圈的时候和她说小话,“我爸派过来的人,非要说是个大学生能帮忙,其实他就是不相信我,你别管她,行行业业里差距大着呢,大学生又不是全能的。” 林秀深以为然,不过这个年代对大学生认知有问题,很多人认为读过大学后就无所不能,上能修计算机,下能装马桶。 两人嘀咕了一会儿,林秀看得出吴老师对自己老爹有挺大意见,又崇拜又疏远,和大部分富二代小孩一样。 过了几分钟,刘同志才回来了,笑眯眯夸奖吴老师这里装修不错。 她算夸对点了,新教室的装修是吴老师亲自做的,墙壁颜色、室内桌椅、灯光等等,是他的得意之作。 吴老师骄傲说,“那可不,全市独一份儿,省城里也未必有这么高端的幼儿教室。” 刘同志露出不以为然的神色。 既然是来指点的,当然要有交流。现在时间紧,林秀来不及让对方详细看这份教案,就只给对方讲解了一遍。 因为在特殊时期,林秀不想浪费精力和这人闲扯,说话也说得十分精简,其实算敷衍。 不过这位刘同志显然非常把自己当一回事儿,或者说,拿着鸡毛当令箭,背靠人家老爹,还真是指点来的。 林秀说到美术实践时,刘同志忽然把她打断了。 林秀对她身份保持十足的尊重,抬手说,“您说。” 刘同志问她,“美术实践这部分,你们重复过多少次?” 林秀示意吴老师,吴老师翻出笔记本递给她。 刘同志翻完之后,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卢梭强调自然教育,他认为教导幼儿不是死记硬背,而是激发他们的好奇心,让儿童自由发展,重复不断地学习画一种东西是没有意义的,只能形成刻板记忆。” 林秀莫名其妙看她一眼。 刘同志以为她是没听过卢梭,解释说,“卢梭是法国著名的教育学家,我想任何一位当教师的人都不该没听过他。” 林秀看了一眼一脸茫然你在说什么的吴老师,“我觉得你应该和他说。” 又对吴老师解释了一下,“刘同志的意思是办补习班是不对的,因为不符合自然教育观点,拔苗助长,扼杀儿童心性。”她顺嘴扭曲了对方话里的意思。 吴老师心里有点不舒服,但是不好驳他爹面子,装作很大度说,“没事,有观点就说,我们不能搞独裁。刘同志,你觉得林秀这样不行,那你有什么好主意呢?” 刘同志当然没有什么主意,她是学美术的,后来就去钢铁厂宣传部门上班,哪学过什么教育学,知道要来给幼儿补习班指点,在此之前临时抱佛脚多看了看教育学理论,好以此来镇场子。 没想到一时失言,反而惹到了管理。 她现在温顺下来,“没有,我觉得很好。” 吴老师点点头,他就是顺口说,这人要真扯出个一二三他也当耳边风。他三国演义看得多了,哪有临场换指挥的说法。 等到六点五十分,小孩子们挨挨挤挤进了教室,教室里放着各种形状的动物板凳,灯光打开之后因为色彩饱和度高而显得明亮又可爱。 虽然说是教室,但实际上讲台的作用微乎其微,吴老师听从林秀的建议把板凳围城一个圈,老师们在中间讲课,周围围着十多个小孩子。 教室后面放着供人听课用的高板凳,供听课的家长使用。 林秀进门之后,假装没有看见那些人,十分温和地和小朋友们打招呼。 她挺会教小孩的,一来因为她带过的孩子多,二来她长相没有攻击性,再加上在补习班上班好长一段时间,多多少少有了自己的心得。 这节课上,她只用拿出自己平时的教学水平,教了手指趣味画画等内容,还有教小孩唱编的美术歌谣,课堂上趣味横生,时间过得飞快。 林秀自己只觉得是超常发挥,但听课的人就不一样了,有些人还第一次看见这种授课方式,私底下讨论是不是那位留学管理从国外学来的。 林秀没听见议论声,一边哄小孩一边收拾自己带来的教学道具。 这时候,有位穿蓝布衣服的同志走过来和她打招呼。 林秀知道这就是教育局的同志,吴老师他爹开商场开在市中心,占据整个市区步行街消费的半壁江山,每年纳的税足够买辆小车,因此一直都挺有面子。 蓝布衣服同志冲她笑,“你好,我姓曾。” 林秀友好地喊他“曾同志”。 曾同志好奇问她,“我听了你的课,感觉趣味性很高,但是作为兴趣班作用应该十分有限吧?” 林秀想起刚才在办公室的对话,忍着笑现学现卖,“卢梭提出过自然教育的观点,认为比起枯燥的强制学习,提高儿童好奇心,开发兴趣更有用。” 刘淑兰从一旁路过听见她照抄的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她不喜欢林秀,不喜欢她的谈吐,出身,以及她在课堂上展示的绘画能力,比起她来,真是一文不值。 第三十五章 夏天天黑得晚, 刘淑兰出门的时候看见楼下一排五颜六色的人力三轮车,车夫们要么在吆喝客人,要么蹲在地上抽烟。 这个小县城里没有出租车, 摩托车也没几辆,刘淑兰虽然不喜欢人力三轮奇怪的味道,到现在也只能忍了。 她和张仲清约在一家台球厅谈工作,刘淑兰以前去的都是咖啡厅这种高档场所,还是第一次来灯光幽暗又一点都不高档的地方。 不过自从遇到张仲清之后, 她还真的经历过许多的第一次。 张仲清是大她一个年级的学长, 比她大好几岁,身上没年轻人的毛躁,人聪明又会说话, 她一直在心底暗暗喜欢他, 可惜因为胆小不敢告白。 第24节 为了他, 她跑到一个小地方的钢铁厂工作, 希望能让他感动。 可惜张仲清的态度一直若即若离,后来在她不知道的时候,他甚至就结婚了,还有个孩子。 刘淑兰因为知道女方来自农村,所以不太看好这桩婚姻, 甚至还隐约有一种自己地盘被侵犯的愤怒。 不过她面子功夫做得好,在张仲清面前始终保持温柔的学妹模样。 台球厅里, 张仲清脸上还带着酒意, 下巴上有些微的胡茬,这点狼狈丝毫无损他的容貌,反而带来一种惹人怜爱的俊美。 刘淑兰脸有点红,走过去问, “要打台球吗?” 张仲清叼着烟,含含糊糊说,“你觉得我像会打台球的人吗?” 确实不像,他以前就是个兵痞子,脑子聪明,他有个朋友家里和教育局有不浅的关系,他靠着朋友“捡漏”上了大学,又因为嘴皮子得到伯乐赏识,一飞冲天。 不过骨子里,张仲清依旧就是个普通人。 刘淑兰在椅子上坐下,随口对他说,“你和我说说你媳妇儿呗。” 张仲清似笑非笑看了她一眼,随手弹了下烟灰,“她和你不一样,你不用比较。” 刘淑兰以为他在暗示自己,心砰砰跳,“怎么个不一样法。” 这话唤起张仲清记忆了,“她就一傻姑娘,是个贤妻良母。你是巾帼英雄,新时代女性,你们就不是一条路子的人。” 林秀以前可真纯,扎两根辫子,从乡下跑到城里读书,刚去学校的时候连公交车都不会坐,张仲清就看见她追着车跑了一路跑得满头大汗。 张仲清那时候心想,这么傻的婆娘谁娶了谁倒霉,俗话说爹傻傻一个,妈傻傻一窝,要真结婚了,那不得拖着一家几口傻瓜蛋子? 结果后来他居然和这个傻婆娘谈了恋爱,后来还结了婚。 他不喜欢看书,在泡妞的时候为了装深沉看过《金粉世家》,虽然觉得里面那个姓金的公子哥儿花天酒地要不得,但对他的择偶观还是很赞同,女朋友怎样都行,但娶老婆,还是得娶个贤良会持家的。 当时家里觉得他老大不小了,催促他快点结婚,张仲清心一动,就向林秀求了婚。 结婚这么多年虽然不温不火,但也生了一个小孩,他从不在外面乱来,顶多和人保持暧昧关系,平日里规规矩矩拿钱回家,自认为是个世纪好男人好丈夫。 不过刘淑兰不知道他心理,一心想要当张太太把林秀取而代之,所以借此机会打探敌情。 她叫了两杯饮料,嫌弃地搅了下水,“你不是说她农村来的?” 以前张仲清说自己老婆是农村来的,刘淑兰心里就勾勒了一个臃肿的中年女人,脸晒成古铜黄色,这种人怎么配得上张仲清?结果一看真人吓了一跳,觉得相差甚远。 张仲清点点头,“是啊,不像吗?” 刘淑兰想起今天被下了面子的事情就直撇嘴,“不像,比我还时髦,还和一个男老师一起上班………” 她话没说完就顿住了,因为对面张仲清脸色难看,用一种恐怖的眼神看她。 林秀讲完课就被吴老师夸奖了一顿,还顺便搭了吴老师的车。 吴老师上次借来那辆小轿车物归原主,现在只有他新买的小摩托。 因为顺路,林秀搭坐在车后座上去接女儿。 吴老师朝她开玩笑,“我这后座以后留给我婆娘的,你先坐了不得给我介绍个女朋友啊?” 林秀瞪他,“你少来,又不是没人追你。” 吴老师想起冲着他爹纠缠他污蔑他还说怀了他孩子的女人就忍不住打哆嗦,让她别说话了。 林秀出主意,“要不我载你,后座留给你也行。” 两人一路玩笑着到了公园里,因为曹珠妈妈晚上生意好,就把两个小孩子一起带到了公园一边守摊一边带小孩。 林秀到的时候看见张妍妍笑嘻嘻地和曹珠玩拍手游戏,看样子心情好多了,忍不住在心里松了一口气。 张妍妍见了林秀,扑到她怀里,脆生生喊妈妈。 林秀揪她辫子,“要不要吃凉面?” 张妍妍不假思索,“可是我想吃面包。” 林秀装作赞同,“那就吃面包。” 张妍妍其实是都想吃,这招以退为进还是曹珠教她的,可惜林秀不上当。 林秀看她辫子耷拉下去,整一个焉了气的小猫咪,终于不逗她,“我给你买根面包,明天当早餐吃。” 张妍妍高兴起来,扑上来给林秀一个亲亲。 林秀让她乖乖坐在凳子上吃凉面,自己去旁边小卖部买了一根面包。 没错,面包是一根,而不是一只或者一片,是因为这时候的面包被做成鸡腿形状,串在一根一次性筷子上,可不就是一根一根的。 林秀买完面包居然又看见那位高冷房东,他像往常一样坐在小凳子上要了份白味豆花,可见是真的很爱吃豆花了。 和人点头打了招呼,曹珠妈妈突然问林秀,“星期五要开家长会,你家妍妍和你说了吗?” 张妍妍还真忘了说,因为今天她只记得她爹回家的事情了,幼儿园小朋友家长会又频繁,林秀居然也不记得问。 林秀想了一下,居然和刘书月邀请她的时间重合了,有点为难地说,“如果没时间去怎么办?” 曹珠妈妈说,“没事,我帮你看着点,有什么事情就和你说。” 张妍妍坐在一边连忙举手,跃跃欲试道,“妈妈,让爸爸来开家长会呗。” 林秀愣了一下,对张妍妍说,“你爸应该没时间。”张仲清休假两三天,根本赶不上给女儿开星期五的家长会。 张妍妍泄气,“他怎么老这样,说话不算数。” 曹珠妈妈好奇道,“他们上班不放假啊?” 林秀随口说了两句,也没把这事情放在心上。 等到两人离开,曹珠爸爸朝自己老婆抱怨道,“你哪壶不开提哪壶,人家摆明了不想提自己老公,你非要提。” 曹珠妈妈瞪他,“你瞎猜,她哪有这个意思?” 曹珠爸爸拿自己这个蠢媳妇没法,“你每次都听她说自己老公,但是你见过她老公本人吗?” 曹珠妈妈沉默了一下,这还真没有。 曹珠爸爸便说道,“我猜啊,她肯定早就和她老公离婚了,不然哪个男人会放着个漂亮媳妇儿天天在外跑自己不上心的。她就那么随便说说哄孩子,免得小孩子知道了伤心,你居然也信了。” 一旁等着付钱的颜房东开口,“况且她也没戴结婚戒指。” 颜医生平时很少和人说闲话,曹珠妈妈知道他不爱多嘴,他一开口,顿时吓了一跳,稍微反应过来才说,“那也不能证明什么啊,你看我们这县里哪个媳妇儿戴结婚戒指了?我婆婆给了打了个那么大的金手指,我就从没戴过。” 颜医生把叠得整整齐齐的一毛二分钱给她,才说,“但是她是个特别讲究的人,衣服没有褶皱,皮包和鞋子一个颜色,不会乱搭衣服裤子,不可能想不到要戴戒指。” 曹珠妈妈仔细一想还真是,就是觉得好像哪里有点奇怪,又想不出到底哪里奇怪。 林秀母女俩不知道他们的谈论内容,牵着张妍妍踏着路灯回去。 张妍妍虽然才吃了一碗凉面,但是依旧惦记着放在书包里的那根鸡腿面包,绞尽脑汁想偷偷吃两口。 林秀当然不答应,“等会儿不要又哭。” 她说的是张妍妍两三岁的事情,小孩子贪吃不知道节制,晚上偷偷把烤红薯和面包全吃了,疼得哼哼唧唧的,林秀只能大半夜起来带她上医院。 林秀记得那个冬天挺冷的,婆母去了大伯家,家里只有她一个人,儿童医院半夜不开门,她急得嘴皮子上了火,小姑娘躺在怀里脸色发白混身发抖,她以为自己就要失去女儿了。 后来好脾气的她难得和丈夫吵了一架,张仲清就说她是迁怒,是无理取闹,哪有把找不到医院这种事情怪在他身上的。 林秀却只能回想起寒夜里,自己孤孤单单在马路上小跑着一家一家找医院,流着眼泪的滋味。 张妍妍不知道她所想,狡辩道,“怎么会,我又不是三岁小孩了。” 林秀决定做个严厉妈妈,一点都不松懈。 两人说着话到了楼下,张妍妍忽然抬头欢呼一声,“爸爸。” 张仲清静静站在楼下等着她们,面带微笑看着母女俩。 第三十六章 张仲清把女儿抱在怀里亲了一口。 张妍妍被他胡子刺得咯咯咯直笑, 搂着他的肩膀喊爸爸。 父女俩头碰头一起说了几句悄悄话,林秀就看见张仲清掂了掂小姑娘,忽然把她放在脖子上。 张妍妍一声尖叫, 喊着骑大马。 林秀觉得女儿和她爹待在一起的时候活泼多了,在她面前,张妍妍是个文静有礼貌的大姑娘,在张仲清面前,她就成了爱撒娇脾气有点蛮横的小公主了, 可能这也是小孩子长大的过程中需要父亲和母亲两个角色的原因。 张妍妍偷偷瞄了林秀一眼, 对张仲清说悄悄话,“我想吃面包。” 张仲清看着林秀,心不在焉说, “我去给你买。” 张妍妍摇摇头, “不用, 就在书包里。” 她说完, 张仲清就去她书包里给掏面包,不过被林秀阻止了。 他们家以前一向是慈父严母,张仲清每次回家都会给小孩买一堆零食玩具,张妍妍年纪小不知道节制,让林秀十分头痛。 林秀温温和和叫了停, 张仲清不耐烦地啧了一声,忽然问她, “你找了新工作?” 林秀莫名其妙看着他, “对,在幼儿补习班当老师。” 张仲清从兜里摸出一包烟,叼了根在嘴里用打火机点燃了,“我在阳台上看见你坐在一个男人摩托车上, 那不会是你同事吧?” 林秀想到吴老师和他的摩托车,点了点头。 张仲清对她说,“秀秀,你工作辞了吧,你男人又不是养不起家,不用你去累死累活。” 林秀停住脚步,仰头看他,“你是不是有病?” 张仲清没听见她的话,自顾自沉浸在自己思绪里,“我养你,外面工作又苦又累,你在家享福就好。” 林秀忍不住问他,“你是真的觉得我不工作就好,还是不喜欢我上班的地方有陌生男人?” 这话把人问住了,张仲清搂着女儿胳膊把她抱在怀里,有点为难地说,“你一个女人,在外面上班总归不容易。” 林秀冷笑,“我们是普通同事关系。” 又拿他之前的话怼他,“现在什么年代了,讲究男女平等,就说我们吧,张季同银行里一群女孩子,他还和她们保持纯洁的革命友谊。男女之间当然也有单纯的友情,不能把人都想坏了。” 张仲清说,“可是那不一样。” 林秀冷冷问,“有什么不一样?就因为我是女的?” 第25节 张仲清嘟囔了一句“和你扯不清楚”就不再说话。 林秀气得脑袋发昏,她之前想离婚前在张仲清手里多拿点钱,经验告诉她,想办到这件事必须得到他出轨的证据,可是这么一被气,她只想让这人原地飞升。 等回到家里,婆母撑着脑袋等儿子回家,看见沉默的夫妻俩,她迎上去问要不要吃宵夜。 张仲清点点头,“来点汤圆或者汤面。” 一家三口坐在饭桌面前,连张妍妍也不例外,婆母瞄了一眼淡然自若坐那儿的林秀,小声说“什么玩意儿”。 张仲清意图打破这种尴尬的气氛,和林秀说话,“你不要气,非要上班的话我给你找个工作。” 林秀已整理好思绪沉静下来,问他道,“找工作要钱吧,你有钱吗?” 张仲清尴尬地咳了一下,他就是随口骗人的,等林秀辞了职过段时间他再说忘记了,到时候林秀也无可奈何。 林秀往他心里戳刀子,“我听说季同要结婚,妈准备给他买个新房子,你怎么看?” 当初他们以及大伯结婚就是草草办的,没想过买什么房。 张仲清说,“我能怎么看,我又没钱。” 林秀再接再厉,“可惜了,我还想让你给小叔子他们家填点家具什么的,妈因为那件事心情不好,你别去骂她。不过结婚该拿的钱就得拿,小四媳妇肚子里是个男孩,是你们老张家的独苗,没有他,以后张家不得绝种了,你平时少出去喝酒,多存点钱给他留着,长大去国外留学,也好光耀门楣。” 林秀不说还好,一说张仲清就一肚子气。 自己老娘糊涂他是知道的,最宠爱幺儿他也能理解,当初他觉得林秀不姓张是外人,不放心林秀,才把钱给母亲管。结果现在一眨眼一毛钱都不剩,家里人还不准他抱怨。 他在外面辛辛苦苦干嘛,难道就是为了拿钱给兄弟不工作坐家里享福,给母亲挥霍? 张仲清心里面烦躁,又抽了一根烟。 林秀以往会念叨他两句,现在若无其事地把女儿位置转到了窗户旁边。 第二天,林秀早早到吴老师办公室,请他帮忙。 吴老师是个守法懂礼的富二代,没做过任何坏事,听见林秀的要求都愣了,“你要私家侦探干嘛?” 林秀露出无奈的表情,“一点特殊情况,家里出了事情。” 吴老师迟疑说,“你不能做违法的事情。”他当初就做过那么一件越轨的事情,还被抓了,就此吓破了胆,连践踏草坪,乱扔烟头这种事情都不做。 林秀看他,“你觉得我像会违法乱纪的事情吗?” 她长相斯斯文文的,气质很温柔,一看就是个好人。要过两年等到年轻人长大,cos白莲花都不突兀,可惜上辈子走歪了路,挂在一颗歪脖子树上风干成老帮菜。 吴老师本来就不是什么心性坚定的人,一点被她的表情蛊惑住了,决定去麻烦自己爹。 林秀初次接触补习班的管理事务,其实事情不多,只是很繁杂,例如学生和老师的任务,老师工作安排,以及财务等等,吴老师因为舍不得钱,连会计都没请一个,走账十分混乱。 林秀暂时不想和吴老师探讨这件事,问他道,“怎么不顺便把初高中补习班办了?” 吴老师摇摇头,“谁读初高中还需要补习啊?” 林秀神秘地笑了笑,现在没有,过几年就说不定了,她记得零几年之后补习班就遍地开花,教育局为了整顿每年都要发布通告警告补习机构,可惜屡禁难止,可见学生对提高成绩的强烈渴求。 林秀建议说,“不然咱先把位置占着,以后有市场再做大。” 吴老师叹气,“不行,没人手。” 林秀想了想,也觉得应该一步一个脚印,扩充速度太快不是什么好事,于是不再劝他。 时间过得飞快,不一会儿半上午就过去了,林秀站起来喝了口水,突然看见婆母在楼下,她顿时心中一紧。 婆母是自个儿来的,也不认识路,就和楼下的阿姨打探情况,问她知不知道林秀。 阿姨也糊涂着,就知道管理老师姓吴,还有个女的也能说上话,和婆母鸡同鸭讲说了好一会儿话。 婆母其他的没听不懂,但就知道林秀在这里上班,什么都不管,当下就躺地下撒泼起来。 这个时间点有来上班的老师,也有来报名的家长,虽然不如周末时人多,但也有那么十几二十人。 婆母看见他们围过来,坐在地上就哭得起劲儿了,一会儿哭自己儿媳妇在这里抛头露面,一会儿哭她不孝顺。 有人忍不住问,“婆婆,在这里上班是当老师,又不是什么不好的工作,再说工作不分高低贵贱,男女平等,你这么说自己儿媳妇儿不好吧?” 婆母瞪他,“她不仅抛头露面,还乱搞男女关系,我今天就要让她和那个男的出来和我对质。” 她今天巴巴跑这里来,一方面是今早上听儿子抱怨了昨晚的事情,另一方面是在自己小姐妹那里知道自己儿媳妇儿上报纸了。 她打探了来龙去脉,顿时知道儿媳妇是因为举报那个银行上的报纸,气不打一出来,感情她被骗钱,被儿子埋怨,她儿媳妇还被夸?她这不是当了人家的踏脚石? 心里不痛快得很,和人嘀咕了几句之后决心来整治下这个儿媳妇,免得她不知道天高地厚。 阿姨紧张道,“你别乱污蔑人,我们这里没有乱搞男女关系的。” 这年头乱搞男女关系是很严重的问题,前几年就有人因为流氓罪被判处死刑,要真被找到证据,那不得脱一层皮? 路人倒还在津津有味看热闹,“那你说你媳妇儿不孝顺,是怎么个不孝顺法?” 婆母早想好托词了,哭嚎道,“她为了和男同志在一起,整日里不归家,还恶意举报我,害得我几千块的钱没了。可怜我一个老太婆,不懂年轻人的弯弯绕绕,辛辛苦苦存下来一辈子的养老钱说没就没,她是想要我饿死在街头啊。” 大家看她一个老人家哭得这么惨,顿时很怜悯,给她出主意,让她报警。 林秀匆忙把吴老师从办公室喊出来,然后走到楼下,恰好听见她在卖惨,忍不住心里犯恶心。 幸好现在人少,不然对于补习班来说又是一场难以收场的舆论危机。 她寒着脸对吴老师道了歉,请他帮忙给记者打电话。 吴老师知道她接受过公安局表彰,也接受过采访,哦哦两声,莫名其妙道,“来采访啊?” 林秀冷静说,“来处理家庭纠纷。” 第三十七章 有人听了婆母的话, 还挺感同身受的,毕竟辛辛苦苦养大一个儿子,转头就有了媳妇, 想想就心里发酸。 林秀知道不能让老太太这么下去,他们补习班话题够多了,一会儿是豪门风云总裁秘闻,一会儿又是婆媳争斗什么的,人家拿着这些谈资就能兴致勃勃说上一个月, 十分影响形象。 她和吴老师小声说了两句, 就有一个高个子的阿姨走过来,一把把人扶上椅子。 老太太拗不过她们两个年轻力壮的女人,只得乖乖坐了。 林秀又往她手里塞了一杯热水和一把糖, 堵住她嘴巴。 有人好奇问林秀, “你们这里真有那么个虐待老人的媳妇儿吗?” 林秀朝她微微一笑, “是不是虐待老人我不知道, 但她儿媳妇就一个,就是我。” 大家不由咋舌,这跟想象中凶神恶煞的蛮横女人根本对不上。这姑娘白白净净的,私下里作风这么狂野? 那人又问,“你妈说你骗她私房钱, 这是真事儿还是假事,还有那个乱搞男女关系……” 林秀叹气, “这是她误会我, 老人家上了年纪昏了头。她从来没有来过一次这里,怎么就知道我乱搞男女关系了?不信你们问问她,知不知道那个男的长啥样。” 婆母当然不知道,她就是瞎掰的, 想出口气。 于是嚷嚷道,“我是听人说的。” 林秀问她,“听谁说的?能说出那个男的长相吗?” 婆母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 林秀摊手,“看吧,我就说她上年纪糊涂了。” 婆母不依不饶,“那还有我的几千块呢?你总得还给我。” 林秀不慌不忙地说,“你别急,等人。” 记者朋友带着主持人来得很快,或者说只要有新闻他们就会闻讯而来,更何况是这么有话题度的消息,刚上过报纸善良的女线索人和她婆婆。 林秀以前就在本地电视台看过这类节目,家长里短,调解纠纷,东家偷了西家的鸡,王老二在李老三家吃的酸菜太多被怀恨在心,全靠主持人一张嘴皮子说。 主持人蛮有兴致地先问林秀,“您和你婆婆有什么问题?” 林秀懒得和老太太多废话,言简意赅道,“我觉得她应该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和教育。” 主持人又问婆母,“那你对你儿媳妇有什么看法?” 老太太是个没受过苦的人,年轻的时候靠老公,年老以后靠儿子,她要一说话,家里人没人敢不听,如今遇到个要翻了天又背后插刀子的儿媳妇,恨不得全世界都和她一起来谴责。 于是转头就哭哭啼啼,说了一大串话,简要来说就是儿媳妇如何不孝,如何骗她钱。 主持人朝林秀看,林秀耸肩道,“看吧,我就说她思想觉悟不行,公安同志因为这件事表彰了我,结果她还不信。我觉得你们报纸应该做个专栏,对她们进行思想教育。” 她官腔扯一堆,看起来就有理,记者也觉得调解主要要对老太太进行思想教育。 于是劝她道,“林秀同志也是为人民做贡献。” 话没说完,老太太一声大嚎,手掌拍在地上。 主持人,“………” 主持人不是吃素的,她也调解过不少家庭纠纷,遇到调解不了的就靠嘴皮子,把人说晕过去,就算大功告成。 结局就是婆母上了年纪,被一番教育之后事情就结束,她也被莫名其妙赶走。 围观的人见没有好戏看,准备离开。 林秀偷偷问过记者,这时候喊住他们,“记得周三看报纸,本地日报,有后续。” 这事发生在身边,大家觉得颇为新奇,于是纷纷点头。 大夏天的,林秀忙出一身热汗,看见旁边有个卖冰棍儿的推着车,于是把人叫过来买了几根。 冰棍儿有白糖的,一毛一根,有薄荷的,一毛二,装在铁皮箱子里,用毛巾盖着免得化成水。 林秀挑了几根长得好看的,装在塑料袋里提上去,然后分给办公室的老师们。今天本来就是因为她才出得问题,道个歉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到吴老师这里还要更认真一些,林秀直接请他吃饭。 吴老师接受了邀约,“我还是第一次和女同志一起吃饭,林秀,你给我介绍的女朋友呢?” 林秀调侃,“中午吃食堂不是吃?” 他们补习班男少女多,除了吴老师以外只有两个男老师,还都只是兼职。 他们这边说着话,吴老师对面那个埋头的女老师忽然抬起头,对林秀说,“林老师,我觉得你在下周一的会议上还是念份检讨吧,毕竟对补习班影响不好。” 这事还真是林秀的错,她没理由直接拒绝。 吴老师打圆场,“没事,林秀她又不是故意的。” 第26节 女老师认真说,“虽然不是故意的,但是造成的效益损失可不低。” 林秀插嘴,“如果我能补回来,是不是就不用写检讨?” 女老师不高兴地看了她几眼,不情不愿同意了。 等出了办公室,吴老师安慰林秀,“她是我爸派来的,初来乍到,想立威呢,没想到你撞她枪口上了。” 林秀无语,“你爸怎么什么都管。” 吴老师叹气,“这就是我不想让他帮忙的原因,他一插起手来什么都管,比太平洋警察还管得宽,他办公室里三个助理,婚事全是他搞定的。” 林秀揉了下脸,“这下又多了件事情。” 林秀不想回去对着张仲清母子的脸,打了个电话给张三花说在外面吃,就把张妍妍接回出租屋里。 出租屋里没有厨房,现在的屋子都这样,厨房统一在走廊上,大家在走廊上做饭,和周围邻里相处的时间多,大家关系就近了。 但麻烦的地方在于有人手脚不老实,所以林秀从来不会把厨具放在外面。 今天她切了几个土豆准备炒酸辣土豆丝,又准备了鸡蛋要给张妍妍做她心爱的鸡蛋灌饼,转头就看见颜医生站在一个灶台面前,有点尴尬的样子。 林秀愣了一下,喊住这个好人,“你怎么在这儿?” 颜医生不想解释太多,“那边房子出了问题,我搬到这里。” 林秀一时间有点羡慕,人家不但长得好,工作好,连房子都是好几套。 她把菜炒好后盛在盘子里,让张妍妍出来端菜,结果看见颜医生还在那儿,没什么动作。 林秀心里奇怪,问他道,“颜医生,你不炒菜吗?” 她说着走过去,这一看就忍不住笑了,原来不知道哪个缺德货把他木铲的铁把手敲掉了,不止如此,连玻璃调料杯上的铜盖子、筷子架上的铁挂钩通通不见踪迹。 颜医生盯着这些东西,一副怀疑人生的样子。 林秀猜测他从小在那种很安逸的环境长大,才会不知道普通人的生活。 她忍笑说,“不如先来我家吃。” 颜医生下午还要上班,所以没和她客气,自己借林秀的锅做了一道菜然后做了他们家客人。 张妍妍对颜医生不熟悉,咬着筷子都不怎么说话。 颜医生对小孩子却特别有耐心,笨拙和她搭话,还都问的白痴问题,林秀看见张妍妍在一旁偷偷翻白眼。 林秀瞪她,张妍妍才正襟危坐起来。 林秀在一旁看着,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颜医生像个小孩,现在就是一个大小孩带着一个小小孩玩。 张妍妍不愿意了,喊林秀,“妈妈,快吃饭。” 林秀在她旁边坐下来,朝颜医生笑道,“不要客气,这里也没有外人。” 颜医生点点头,“没事,你也尝尝我做的菜。” 林秀顺着他的手往下看,看见他炒的菜之后忽然吸了一口气。 倒不是技术有什么问题,只是这菜居然是笋片炒蛹,还是五颜六色染过色的蛹,想不到颜医生白白净净清清秀秀的,居然喜欢吃这个。 张妍妍也在咽口水,林秀说,“我们本地人不爱吃这种蛋白质很高的食物,也不爱吃虫子。” 颜医生有点郁闷,“像虫子吗?其实是用红薯和南瓜做的麻食。” 林秀不太相信地尝了一口,还真是红薯味儿。 能把好端端的红薯做成虫子形状,也算一门本事了。 因为考虑到星期五的那个宴会,林秀特意去百货商场给自己买了一件昂贵的裙子,然后留心看了一会儿。 这时候的裙子款式挺少,因为染色水平不如二三十年以后,林秀特意避开了颜色过分鲜亮的裙子,而是以浅色素雅为主。 最后选了一双白色细跟高跟鞋,她常年穿平底鞋,一身简单的体恤配牛仔裤,现在这么打扮起来居然挺时髦的,让营业员也在夸奖。 林秀一个人买完衣服就是下午,她放好衣服后往学校赶,准备去接张妍妍。 学校门口这时候人最多,她随便找了个能看见女儿的地方。 这时候,她却看见不远处的花坛底下蹲着一个人。 张仲清头发乱糟糟地蹲那儿抽烟,看见林秀,他站起来喊了声秀秀。 林秀想假装没看到他,张仲清又喊了一声。 林秀无奈道,“怎么了?” 张仲清把烟头扔地上踩灭了,道,“秀秀,我们好好谈谈。” 第三十八章 张仲清被母亲唠叨了一上午, 本来有些生气,结果中午又听闻老婆不回家,实在懵逼得很。 以前林秀也和他生过气, 但林秀脾气很好,生气了也就是自己生闷气,他工作忙又多,事情冷处理一段时间她又好了,这还是她第一次态度这么强硬, 他顿时有不太好的感觉。 林秀拢了一下头发, 瞥他,“不忙,等接到妍妍再说。” 张仲清不太情愿, 在孩子面前说大人的事情像什么话? 不过林秀一副拒绝交谈的样子, 大庭广众之下他就没办法去逼着她谈。 过了大约十来分钟, 张妍妍背着小书包一蹦一跳出来, 看见林秀和张仲清,她欢呼一声扑过来,脆生生地喊爸爸妈妈。 张仲清笑着逗张妍妍,“这么高兴啊?” 张妍妍脸上有因为喜悦浮起的红晕,“爸爸第一次来接我!” 张仲清有点心虚地摸鼻子, 然后把女儿抱在怀里,对林秀说, “我这次要等周末再回厂。” 林秀问, “怎么要待这么久?” 张仲清说,“县里有个慈善活动,我们主管会代表厂里参加,他让我先别走, 到时候和他一起回去。” 其实张仲清也想参加,顺便打通人脉,可惜他不如主管的工作时间久,因此没有得到这次机会。 林秀想起刘书月那边也有个慈善活动,现在的慈善活动还挺多的。 张妍妍连忙举着手说,“爸爸,去给我参加周五的家长会。” 张仲清歉意地说,“可能不行,爸爸那天要给人当助理。”又名不要钱的司机,廉价劳动力。 张妍妍焉了气,鼓着腮帮子,“你就知道忙,坏爸爸。” 张仲清面对唯一的女儿总是容易心虚,心虚后就要给补偿,他没时间,但是赚的钱多,要么买薯片零食,要么就买一堆不合身的衣服,然后扔在角落里沾灰。 林秀不想和他一起去买东西,言简意赅道,“你想谈什么,说吧。” 张仲清点点头,“妈年纪大了,脑子糊涂,这次的事情就算了,不要揪着不放。” 林秀抱胸,睁眼说瞎话,“我没计较,她拿你的钱往水里扔,我还不是心疼你。” 张仲清思索了一会儿,点点头,“这件事是她做得不对,我们知道就行。不过你知道她那脾气,遇到事一准纠结半个月。等会儿我们回去你就哄着她点,别和她老人家计较。” 林秀问他,“是不是最好再道个歉?” 张仲清没听出她话里的讽刺意味,点点头说,“如果能的话也可以,要是她气出个好歹,到时候还不是得辛苦我们。” 林秀一把把张妍妍从他手里抢过来,“我没答应和你一起回去。” 张仲清睁大眼睛,“你……” 林秀冷笑,“我不会道歉。” 张仲清试图和她讲道理,“秀秀,她是我妈,辛辛苦苦把我拉扯大,当年家里苦,她宁愿自己不吃也要多给我吃一口。” 林秀可不是想听他说什么过去的动人故事,淡淡看他,“说完了吗?” 张仲清停住嘴。 林秀说,“哦,不道歉。” 她抱着张妍妍转身干脆利落走了。 张仲清看着她背影愣了半天,直到人不见了,才发泄地“操”了一声,踢翻一旁的垃圾桶。 他就说女人在外面工作不行,以前林秀多文静柔顺一姑娘,现在怎么变成这样了? 林秀发着愣走回出租屋,她心里在想事情,一直没注意到张妍妍表情,直到女儿大喊她才拉回神, 林秀歉意地和女儿道歉,“对不起,把你抱太紧了。” 张妍妍不说话,背着书包像个小炮仗一样一个劲儿往房间里窜。 窜到一半被林秀拉住书包带子,她低头闷闷说,“不想吃饭。” 林秀特意选在张妍妍在的时间和张仲清说,就是想让女儿知道,她不想打着为女儿好的名义把她蒙在鼓里。 她把张妍妍抱腿上,问她,“你没什么想问妈妈的吗?” 张妍妍还是低着头,“不想问。” 林秀察觉到不对,把她脸蛋抬起来,已经全是泪水了。 张妍妍年纪小,但并不是什么都不懂,相反,她还相当敏感。无论是长期不在家的爸爸,亦或者父母见的争吵,都能让她在潜意识中察觉到什么。 林秀没多解释,只问她,“如果爸爸妈妈真的离婚了,你会跟着妈妈吗?” 张妍妍咬着嘴唇。 可是林秀知道女儿不会怪她,在上辈子和丈夫一次又一次的争吵中,张妍妍曾经问她,是不是后悔生下了她。 林秀很难理解她为什么有这个问题。 张妍妍就说,如果没有我,你会在社会上得到更大的价值,在人群中收获更多的归属感,不会像现在一样。 现在怎样呢? 她问了,张妍妍十分恼怒地看着她。 那时候林秀不懂,可是现在她懂了,张妍妍早就看清了她在这段婚姻中不对等的付出,才会对她的茫然无措怒其不争。 林秀没逼着小孩子做这么困难的选择题,摸摸她的脑袋准备给她炸薯片吃。 不知道张仲清是不是被林秀气到了,这两天居然一直没有来找她,而上次的调解事件也很快登了报纸。 第27节 那位记者说话非常有水平,先用一波三折的文字描述了一个饱受媳妇折磨的婆婆的倾诉,然后经过记者调查其实是误会,最后解释误会发生的原因,升华了一下重视读书教育和思想课的主题,呼吁各县镇配合扫盲教育“进农村,进社区”工作,看得林秀叹为观止。 林秀把报纸看了两三遍,就拿着报纸去了社区。 这时候的社区要管的事情挺多,大小杂事一手抓,工作人员以热心肠的中年妇女为主,还有不少编外人员。 坐在社区办公室的是一个戴着眼镜的严肃中年女人,她看了眼林秀,以为她是来领大学补贴的,于是递了张表给她。 她们每年会发不少大学补贴出去,而且到三十岁才大学毕业的也大有人在,并不稀奇。 林秀拒绝了这张表,好奇道,“我看见门口贴着扫盲教育进社区活动,不知道要在哪报名?” 中年女人头也不抬,“现在还没办,你稍等通知。” 她们哪有人力去办这个?所以就拖着,拖到最后再诉苦,事情就过去了。 林秀稍一思索,对她道,“我们有兴趣配合社区做这个活动,有老师和场地,您觉得怎么样?” 中年女人这才感兴趣地抬起头,免费的事情谁不喜欢啊? 她扶了下眼镜问,“你怎么想到这个?” 林秀腼腆地说,“其实是为了我婆婆,她文化程度不高,总是被骗,但是又特别固执,不好意思去上扫盲班,我想着多来几个人她可能就觉得自在了。” 中年女人“唔”了一声,思索道,“其实也不是不行,既然你们有这份心,那肯定要给机会。但这件事不是我们说了算,你先填个表,拿去审核资格。” 看林秀还愣愣的,她笑了起来,“审核就是走个形式,你别紧张。” 林秀点点头,把表接过来,问中年女人,“我其实有件事想麻烦你。” 中年女人用笔敲敲桌子,“叫钟姐,别客气。” 林秀顺着她喊了,道,“我婆婆吧,她那个人特别要面子,如果我去让她参加补习班,她肯定不乐意,我想麻烦社区的人牵个线,说服她来参加。” 婆母当然不是因为要面子文化程度才这么低,林秀听张仲清以前说过,他妈就是个学渣,学加减乘除法都花了好久,再逼她去扫盲可不是要她老命。 钟姐面露欣赏,“你还挺孝顺。” 林秀叹口气,“她毕竟年纪大了,我们做媳妇的能怎样?” 这边事情解决得飞快,钟姐为了让林秀那边满意,特意选了两个口舌厉害的人上张家,还让他们可以死缠烂打,只要能够说服张家婆母来上课就行。 林秀先搞定了社区的人,接下来比较容易的就是吴老师这边的事情了。 因为只有两个人,她没有选择酒楼,而是约吴老师去了一家味道不错的饭馆吃饭。 吴老师没和她客气,他们俩现在就是关系很不错的朋友,林秀觉得吴老师性格好,好说话,吴老师也觉得林秀是个有想法很独立的女性。 他没和林秀客气,点了两个荤菜一个素菜,他毕竟是个男人,吃得饭多。 等饭上来的时间里,林秀看他一个劲儿看bb机,好奇问他道,“你等人电话?” 吴老师不耐烦地说,“我爸查岗,他让我去相亲,我跑了。” 林秀点点头,对这位从未出现过的大佬又多了一层了解。 吴老师叹气道,“都是门当户对的姑娘,见面就说什么音乐美术的,我听不懂,没意思,还不如你。” 林秀差点一口水喷出来,吴老师没发现,自顾自说,“像你这种姑娘,需要的时候就给我出谋划策,不需要了就在旁边,也不打扰人,自个儿就能过得很快乐,多好。” 林秀无语,所以这人果然是没谈过恋爱,这哪是需要老婆的,明明是要一个生活助理兼秘书。 吴老师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他讪讪道,“你别误会了,我不喜欢你这种,我惹不起,我把你当朋友。” 第三十九章 端上桌来的有麻辣血旺, 青椒肉丝和小白菜汤。 吴老师愁眉苦脸地扒饭。 林秀认真想了想,对他说,“我也觉得你该找个女朋友了, 现在趁着年轻先谈几年,然后到合适的岁数再结婚,” 吴老师抬起头,一脸你逗我吗的表情,“你说话怎么和我爹一个样?” 林秀有点心虚地摸鼻子, 她想起上辈子张妍妍老不结婚谈恋爱, 她就这么催过,其实她知道这样不对,但是她都催成惯性了, 要让她别说还真不习惯。 为了转移话题, 她赶快把和社区谈的事情说了。 在社区钟姐那儿说的是一套, 到了吴老师这里又是另一套了, 她就说自己是为了搞宣传,在报纸上打广告要钱,这样一毛钱都不用花,以后既有社区认证,又有免费听过课的学生口耳相传, 多好。 教室都是现成的,因为上次是她惹出来的麻烦, 那么现在就让她来当老师。 吴老师没多纠结, 思考两分钟就欣然同意,这件事到这里算解决。 但张家那里却有点麻烦,张仲清没把林秀接回来,也没法因为钱的事情和自家母亲生气, 心情烦躁,就坐在那里抽烟生闷气。 偏偏张母还缠着他让他给张季同出钱买房。 以前张母肯定不用直接问他要钱,她自己攒着就够了,现在不是没有了吗? 张仲清无语,“先打电话给大哥说这件事,看大哥怎么说。” 他把锅甩大哥身上,他大哥是个妻管严,肯定不会给很多钱。 老太太说,“你大哥说他现在暂时回来不了,有事情找你。” 张仲清心里暗暗骂了一声娘,“妈,你看我们这个,我自己都还没买房呢。难道要我一直不买房吗?” 老太太觉得张仲清脑子不清楚,“你买房有什么用,你们兄弟俩连个儿子都生不出来,你媳妇现在还是个下不了蛋的母鸡,以后有事只能靠幺儿媳妇肚子里那个小的,你现在不出钱,侄子会记得你的好,给你烧纸摔盆吗?” 张仲清嘴角抽搐,“那是迷信,你别到处乱说,被人当成老封建。” 张母白他,“我不管,你去给你弟弟送饭,现在家里没人,只有你能去了。” 张仲清一个大男人要去伺候病人吃饭,这还第一次,他浑身不自在,又想起林秀的好,觉得还是应该早点把媳妇哄回家。 母子俩在这里瞎扯半天,过了会儿就有人敲门上门了,还是陌生人。 张仲清愣了一下,问这两个中年女同志,“你们是?” 她们笑着自我介绍,“社区来的,有事找你们谈谈。” 林秀不知道她已经坑到人了,还在准备参加周五的慈善晚会。她是刘书月邀请来的,周五晚上的时候刘书月还特意开车去接她。 林秀没怎么化妆,就给自己修了眉毛,她也会一些二十年后的化妆技巧,是无聊的时候看张妍妍下载的视频学习的,可是她不喜欢那些,只喜欢清爽的妆容。 刘书月看着她装扮,还挺欣赏,以前林秀身上气质挺温和的,一看就是全身心扑在家庭上的贤妻良母,没想到稍微一打扮,整个人就利落起来,眉眼干脆,有几分新时代女性的气势。 她好奇问林秀,“你眉毛怎么弄的?” 这时候流行柳叶眉,把眉毛画得细细弯弯的,和电视剧一样柔美动人。刘书月也画了一双柳叶眉,可惜她长了一张偏中性的脸,这样一来就不合适了。 林秀拿着手包问她,“好看吗?” 她没画什么具体眉型,只是根据自己脸型来画的,但以前都没给自己画过,现在有点忐忑。 刘书月点点头,“很好看,有空我来找你学。” 这时候街道上没什么私家车,因此也不会出现堵车的问题,刘书月的车开了十来分钟就到了慈善晚会举办的县中心剧院。 剧院外面停着车,还有保安在维护秩序,虽然是慈善晚会,但显然只开放给部分人,由当地的慈善基金会组织开展。 刘书月怕林秀紧张,小声提醒她,“你全程跟着我就行,有什么不懂的就问我,其实也没什么要注意的问题,就当开开眼界。” 两人说着话就进了场地,只见里面正中央挂着大条幅,是给临省的地震筹集善款,这场地震死了五十多个人,还有几万人受伤。 活动以竞拍的方式进行,拍卖参加公司捐赠的一些物品,例如一些金玉摆件,画作,公司自己生产的东西等等。 刘书月代表自己商场参加,但是她在意的不是捐赠形式,一方面有合理避税的嫌疑,另一方面也是希望报纸上能够登上商场名字,最好能蹭下照片。 她也是这么给林秀规划的,让她蹭蹭位置,也算她给的恩惠了,其余她就管不了了。 林秀不知道她所思所想,兴致勃勃看着介绍公司和拍品。 这个小县城里资源有限,支柱产业也只有那些,酿酒的,生产玻璃的,生产钢材的,还有几家商场,不过都没有刘书月所在这家大。林秀小时候就想一定要去厂里做工人,结果毕业后反而分到粮站,梦想直接破灭。 林秀问刘书月,“钢铁厂不是不在这里?” 张仲清就在那里上班。 刘书月小声说,“有本部和分部,有人留在本部养老,也有年轻人跑分部来,就是我们这里,s村那边不是有矿山吗?” 林秀想了想,结果发现张仲清居然是在本部养老的“保守派”。 刘书月一直积极和林秀说话,是因为她感谢林秀帮她找过儿子,还有林秀的货特别受欢迎,因此希望林秀不要把货供给其他商场。 但是她不知道的是,林秀只有人工产出,生产效率低下不说,还没什么技术含量,制作方法公开,估计过一段时间就有跟风的衣服在市场上出现了。 所以最重要的还是不断生产新品类,避免被人追上。 她这么想着,结果拍卖会上就出现了竞争对手。 据说是一个国外品牌的服装厂,生产的全是洋人的衣服,款式新颖,捐赠的衣服特别好看。 林秀看见刘书月以及不少人露出感兴趣的表情,林秀的高档衣服卖得好,展现出高端市场的开发潜能,如果可以的话,他们也愿意引资进来。 刘书月举牌想拍下看看,最好能有合作,可惜钱没带够,被另一家竞争商场大手笔买下了。 林秀有点好奇,问道,“是什么品牌?” 现在的进口服装品牌还不多,特别是在小县城里,最为人熟知的恐怕是皮尔卡丹之类的。 刘书月把册子递给她,“你自己看。” 林秀看了看,品牌名是“seven&wolf”,她一开始没反应过来,拼了一下忽然哭笑不得,七狼,七匹狼啊,恐怕不是什么外国货,而是浙江温州产的吧?果然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更离谱的是这么多人上当。 她想了想说,“可能……我也搞到一些这个品牌的货?” 刘书月眼睛一亮,“你有人脉?” 林秀不知道怎么和她解释,闭上嘴装高深莫测。 拍卖一会儿就结束了,但是大家也没走,就聚集在一起联络感情,林秀还从人群里面看到一个熟人。 熟人就是吴老师。 林秀挺惊奇的,问他道,“吴老板,你生意做这么大了?” 吴老师一脸郁闷,“不是,我爸要开连锁超市,让我来当先锋。” 商场里也有超市,就在二楼,如果吴老师要来就要和中心商场形成竞争了。 林秀看了一眼刘书月,她脸上依旧带着笑容,还和吴老师握手。 第28节 吴老师口无遮拦和林秀抱怨,“他真是,遍地开花广撒网,也不看看自己有没有那个本事,关系没打通,还有地头蛇,我看他这次要栽跟头。” 被说成地头蛇的刘书月依旧淡淡微笑。 林秀打断他的话,转移话题说,“你还是要相信自己能力。” 吴老师一声冷笑。 林秀:……… 这边张仲清蹲在车旁边吹冷风,他一边抽烟一边和保安套话,没参加过这种活动,但是多打听一些东西回去吹牛也够了。 等了一两个小时,主管和刘淑兰一起出来,刘淑兰本来也没资格参加的,但是主管说自己恰巧没有女伴,就把她捎上了。 张仲清看见二人,把烟踩灭在地上,走到驾驶座上。 刘淑兰忽然“咦”了一声。 张仲清问她,“怎么了?是不是高跟鞋崴着脚了?”他说着胆战心惊看刘淑兰的恨天高,他实在不喜欢女同志穿这样的高跟鞋,气势汹汹的。 刘淑兰笑笑,“我看那个人有点像嫂子。” 张仲清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她说的嫂子是自己老婆,但这会儿人已经走光了,他什么也看不到,于是道,“快上车吧,早点回家休息,她怎么可能来这种地方。” 刘淑兰耸肩。 主管年纪比他们都大,闻言道,“我记得小张老婆是农村来的吧?” 张仲清点点头。 主管笑笑,和他交换一个心照不宣的表情,“农村来的好,身体结实,人也朴实,像我家那口子,能抗动我老娘,家里全靠她。” 张仲清是知道主管的,他是乡下出身,十八岁就娶了同村的青梅竹马,然后去外地读大学工作,就把自己老婆留在乡下照顾瘫痪在床的母亲。 现在他身边又跟了个年轻漂亮的姑娘照顾他起居,日子过得快活。 张仲清叹气,“算了吧,她最近脾气坏,惹不起她。” 他想起家里的糟心事就头痛。 第四十章 一说起这个张仲清就脑袋痛, 他觉得林秀挺不知好歹的,多少人不想上班,他给了她这个机会, 让她在家好好休息她不愿意,非要和他犟。 以前林秀不是这样,他说什么林秀听什么,大事从没反驳过他。 张仲清想不通,把原因归结到她在外面久了, 心变野了, 下定决心离开前一定要把这件事搞定。 不过麻烦的事情还在他回家以后…… 他妈又在和社区的人吵起来了。 社区来的人特别热心,让他妈报名参加什么扫盲班,张母脑子不聪明, 读过小学二年级之后就辍学回家了, 连拼音都读不清, 算术更是一塌糊涂。 因此她死活不肯去, 要让她去和一群四十岁的人一起读书,还被吊打,一张老脸还往哪搁? 可是这次人家特别热心,非要让她报上名不可了,天天来, 早晚来,态度热情, 他们根本不可能把人赶走。 张仲清上了楼梯, 果然看见那两位妇女隔着门热情地和他妈说话。 门是普通木门,贼都挡不住,更不要说声音了。 老太太的声音很快传出来,特别大声, “老娘乐意当文盲,你们社区怎么管得这么宽?说不去就是不去。” 妇女语气不变,“大娘,扫盲多有用啊,不说别的,你买菜也用得上啊。” 张母怀疑她在影射自己上次买菜算错的事情,气得更厉害了。 邻居们都在看好戏,张仲清一路走上来就看见好几家的门开着,等他走过的时候才做贼心虚般关上。 他们楼下姓王的那户人家和张仲清家里熟,王太太问他,“你们家老太太怎么这么固执?” 张仲清顿了顿,问她,“怎么连你们也知道了?” 王太太笑着说,“这么大的声音,我们就算在耳朵里塞棉花也听得到啊。” 她说得没错,本来就吵得厉害,现在邻居间关系也很亲密,看看八卦也无可厚非。 只是张仲清觉得挺丢脸的,现在不整栋楼都知道他娘因为不想参加扫盲和社区的人吵架了吗,显得他家里人多没见识似的。 他回去之后礼貌地把那两位女同志请走,关上门后无奈地把老太太拉进屋里。 张母还在嘟囔,“什么人啊这是,存心让我丢脸吧。” 张仲清深吸一口气,喊了声妈。 张母被他看得心虚,问道,“儿啊,怎么了。” 张仲清说,“你还是去吧,她们说得对,要不是你读书少,也不会被骗了这么多钱。” 老太太顿时不干了,拿出胡搅蛮缠的本事,她年轻的时候就靠这招把老公治得服服帖帖,“所以说你也觉得我没文化给你丢脸了?是,我是做得不对,可是我那不是想多赚点钱给你减轻负担吗?” 家里其他人不在家,张季同在医院躺着,张三花和朋友在外面吃饭没回家,家里只有老太太和他两个人,显得格外空旷。 张仲清回家时因为见过豪车,见识过本县名流做派的兴奋早就被一盆冷水浇灭。 这几天他在家其实过得不太好,大家各洗各的衣服,各刷各的碗,没人愿意做菜,所以饭桌上都是冷冰冰的卤菜,连张三花都不乐意回来了。他们就像住在这里的租客,大家匆忙各自做着各自的事情,互不干扰。 是和他记忆里温暖的饭菜,干净的被窝和暖黄色灯光截然不同的冰冷。他刚开始工作的时候其实很累,林秀也累,但是无论是七八点,亦或者九十点,桌上都有做好的饭菜,林秀撑着头看他眉飞色舞说一天的大事小事。 以前父亲还活着的时候,父亲里里外外一把抓,后来父亲死了,林秀来了,林秀又接替父亲的位置。 张仲清从烟盒里拿出一根烟,点燃了抽起来。 “妈,”在烟雾缭绕中,他轻声说,“总归要去的,也不非要你学出个什么名堂,混两个月就行了。” 林秀没想到刘书月还挺雷厉风行,说好要学她的画眉技巧,只过了一天就拎着包风风火火上门了。 张妍妍今天早上休息,还在家里赖床,刘书月预料到这个情况,把她儿子一同带来了,庄泽云小朋友穿着小西装和漂亮的小皮鞋,坐在沙发上规规矩矩喊阿姨。 林秀看着他粉嫩的脸蛋,心都要化了,把切好的水果端给他吃,又把女儿喊出来一起玩。 张妍妍不情不愿地说,“我们女孩子才不和男生玩。” 林秀教育她,“他是客人,难道你还要挑剔客人的性别?” 张妍妍撅着嘴,把庄泽云拉去一边玩了。林秀偷偷看了一眼,发现张妍妍嘴上说着不要,其实还蛮照顾庄泽云,把自己的图画本搬出来给他看。 小朋友们在一边玩,大人们则自个儿在旁边聊天。 这种事情对于林秀来说挺新奇的,她不是没有朋友,但是大家坐一起时要么抱怨菜价昂贵,要么聊人家家里八卦,还从没有这样一个……和她聊化妆的人。 换在以后,大概就是别人说的“闺蜜”这类角色了。 只要是女人,就免不了喜欢化妆,喜欢漂亮衣服,刘书月兴致勃勃把自己包放化妆台上,把东西掏出来,“我怕你不习惯把东西借给别人用,所以自己带来了。” 她是个精致女人,东西还挺多的,林秀只认出两个牌子,和张妍妍用过的一样,其他的她就没听过了。 但是没听过不代表她不知道怎么用,现在中国的化妆品刚起步,不如以后那么复杂,看一眼就能猜出大致用途。 林秀把眉笔盖子旋开,试了下色,“还行,和你皮肤颜色很配。” 刘书月好奇,“这还讲究颜色啊?”她有三四支颜色不同的眉笔,就按心情不同配色。 林秀想起什么眉色要比发色浅一点,黄色显脏等等说法,一股脑灌给对方了。 她技术还算不错,一边给刘书月画一边和她说,刘书月也听得认真,差点拿笔和笔记本记录下来了。 等到画完,刘书月从镜子里左右打量自己的脸,满意道,“好像和你的不太一样。” 林秀解释说,“脸型不一样,你长得比较英气,所以适合浓一点的眉形,最好别画柳眉,和你眼睛不搭配。” 刘书月叹气,“我真的服了,要是你开个店就好了,我天天来你这里画眉。” 现在很多美发店都会提供修眉画眉服务,不过刘书月嫌弃这些人画的没有档次,从来不肯去。 开店当然是不会开店的,但林秀看着刘书月的脸,忽然心中一动说,“要不我给你画个全妆吧?” 刘书月惊喜道,“行,只要你不觉得耽误时间就好。” 林秀摇头,问她,“你喜欢俏皮一点还是成熟一点?” 她四十岁的时候才开始看美妆视频,了解各种化妆品,其实不是为了自己变美,而是为了拉近和张妍妍的关系,她害怕被女儿抛下,害怕所谓的代沟,不用绞尽脑汁寻找共同话题。 刘书月有点纠结,面对这种选择,女人一般更乐意说说“我都要”。 过了两分钟,她咬牙说,“俏一点的,今天不用上班,就不要那么严肃了。” 林秀脸上浮出一点笑意,“其实很好学,下次你再来我家画其他妆就行。” 她说着把面前的化妆品一一打开试了试,然后选了几个合适的出来。 林秀性格稳妥,在化妆方面也有很强的学习能力,大咧咧的张妍妍学到崩溃也学不会技术她往往一次就能掌握到七七八八。 刘书月脸微长,颧骨略高,她化妆时手法很严谨,但化完之后会显得更加严厉苛刻。 这是这个时代职场女人的惯常做派,严肃的外表能让别人忽略她们是女人,产生可靠感。 林秀这次特意弱化了她轮廓里的那种凛冽感,但又着重强调眼睛和眼线——她有一双非常漂亮的眼睛。睫毛不过分涂得浓密,唇色选与之相配的豆沙色。 如此一来,她稍显锋利和男气的容貌就格外浓墨重彩,她还是第一次知道自己能这么好看,和画报上的女明星似的。 等到全套画完,刘书月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小心翼翼到不敢张嘴说话,唯恐弄花了唇妆。 “你未免也太厉害了吧!”她说着,目光落在林秀的梳妆台上。 和刘书月之前想象的不同,林秀桌子上代表女性的护肤品和化妆品并不多,一瓶大宝sod蜜,一支眉笔和一支正红色口红。 林秀还在谆谆教诲,“你长相比较锋利,所以要避开娇小可爱的画法。” 刘书月终于按耐不住好奇心,“既然你有技术,怎么一次都没化过这样的全妆妆?” 林秀轻描淡写,“我不喜欢。” 她还是喜欢清清爽爽的小姑娘,扎高高的马尾辫,额头露出来,涂个口红画个眉毛就好,还因此被说过老土。 刘书月被噎了一下,不好和她再争执。 她在镜子里反复欣赏自己的妆容,最后心满意足决定回家之前拍十张八张照片留作纪念。 第29节 第四十一章 刘书月差点把林秀的镜子搬走。 林秀不太能理解她的心情, 无奈说,“你不是有化妆镜吗?” 刘书月心不在焉哦哦了两句,问林秀, “你和那个……就是吴先生很熟吗?” 房间里气氛很轻松,她也问得很随意,林秀本来想和她抱怨两句,但是下一秒,她看见挂在墙上的计划表, 忽然心里一凛, 改口道,“不熟,就和你差不多的关系。” 刘书月点点头, 和她开玩笑, “那就好, 我还担心我在你这里分量不够, 拿不到货呢。” 林秀无奈说,“你想哪儿去了,生意是生意,我不会因为和谁关系好就偏向谁。” 刘书月耸肩。 林秀暗暗在心里松了一口气,其实她还是工作时间太短了, 过惯了围着灶台的家庭生活,以至于很容易在别人面前放松警惕, 暴露出一些重要信息。虽然可能双方都不是故意的, 但也很致命了。 她想了想,问刘书月,“他们要来开连锁商场,你们怎么打算的?” 刘书月无所谓她的打探, 给了林秀一些信息,“我们老板早就知道这件事情了,不过没怎么放在心上。” 商场能不能开起来,还是要看地头蛇,越小的地方越闭塞,越容易出现某家企业一手遮天的情况。况且小县城里的市场就这么大一丁点,早被他们三家瓜分干净,别人进来也捞不到什么好处。 她边想边分析给林秀听,算消息互换和回报了。 不过林秀也没把她的话当真,要论对未来的了解,刘书月肯定不如她。所以刘书月也不会知道,现在看起来十分贫乏的市场,在未来十多年里会扩充几倍乃至几十倍。 刘书月最后总结,“他自己肯定也知道,不会来瞎折腾的。” 林秀若有所思点点头。 等离开的时候,刘书月带着儿子离开,发现他在频频朝自己看。 也不是大摇大摆地看,而是偷看,等她看他的时候赶快收回目光,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像一只想偷油吃的小耗子。 刘书月没放心上,问庄泽云,“今天玩得开心吗?” 庄泽云有点拘谨地说,“开心,妍妍妹妹给我吃了糖果,还看了童话故事。”他比张妍妍大一点,不过据刘书月看到的,都是张妍妍在照顾他。 庄泽云性格像他爸爸,温和有余,魄力不足,以前还被工作中严肃的刘书月吓哭过。 刘书月不是没想过多和儿子相处改善关系,可是工作太忙,这些打算最后都不了了之。 她看着儿子头顶的发旋,忍不住叹气,说,“牵着妈妈的手好吗?” 庄泽云抬头看着她的眼睛。 刘书月有点紧张,儿子真的一次都没牵过她,被逼迫的除外,她试过让他主动点,可是……… 随着时间延长,她心里的失望越来越大。 就在她抿着嘴唇准备说些话缓解尴尬的时候,掌心中忽然塞进一只小小的手。 庄泽云小声别扭地说,“可以啊,今、今天的妈妈看起来好温柔。” 星期一,林秀筹集的社区扫盲培训班正式开课,借用了一间教室,老师只有她一个人。 因为学生星期一要上课,所以空教室特别多,也不算给补习班添麻烦。 吴老师打着哈欠走进来,把钥匙递给她,“下课记得关卷帘门,还有别把学生关教室了,不然就要在这里呆一夜。” 林秀看着他乱七八糟的头发,忍不住问,“你昨晚做什么去了?” 吴老师叹气,“相亲,相了整整三场,从早到晚,比跑龙套的还急,我就是一个工具人。” 林秀差点笑出声,想了想,还是说起正事,“你上次说你爸要把连锁商场开这里,真的假的?” 吴老师打着哈欠说,“假的,你要投资啊?” 林秀说,“我身价五十块的人,也投资不了你们这个动辄百千万的产业啊。”她说完就把刘书月和她说过的话说了。 虽然在刘书月面前那么说,但是吴老师和刘书月在她心里分量肯定不同。她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吴老师给的,如果不是这份工作,说不定她又因为丧失自信重新缩回蜗牛壳子了,所以说吴老师对于她来说,相当于伯乐一类的角色。 吴老师没惊讶,摸着下巴“唔”了一声,“我猜到了,我爸在另一个县尝到点甜头,心就养大了,我回去和他实话实说,这老东西,不能惯着他。” 林秀听到“老东西”三个字,忍不住在心里黑线。 她看了吴老师一眼,突然道,“我觉得其实不是完全没戏。” 吴老师摸下巴的手停下来,“你说,我听着。” 林秀说,“虽然现在有那么多商场,但是城市在不断发展,修了那么多新房,总得有前瞻性的眼光。” 吴老师脸上露出若有所思。 商场很容易同质化,因为没什么技术含量,主要是要找好客流量高的地段,只要客流量高,生意自然就好了。 但是一个城市人流量最大的地方只有那么大一丁点儿,别人占了后来人就没有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后来的生意人搞了新模式,把房地产和商场一起搞,没客流量是吧,咱给你造出来,这样一来,房子卖出去了,商场也建好了。 她只是想到了这个,不好明示他,也不知道对方听懂没有,因为已经到了八点钟,她的课快要开始了。 第一次上这种课,林秀被告知整个社区报名的第一批人有五六十个,大的六七十岁,年轻一点的也有三四十,以前没普及素质教育,华夏又有巨大动荡,大家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属于最容易被骗的那一批人。 林秀知道他们不好教,年纪大了容易思想固化和固执,所以第一堂课准备的都是简单的生活知识以及一些有趣的故事。 八点半,第一位学生姗姗来迟,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婆婆,姓金,和林秀打招呼,“小林可真早。” 林秀朝她点头,“金婆婆你也早。” 金婆婆慢吞吞说,“上了年纪,人睡不着。” 她说着进了教室。 她是颜医生介绍来的学生,是个无子无女的老人,林秀估计颜老师是担心她学生太少丢脸,所以让人帮忙捧场子。 林秀想到颜医生就有点想笑,又有点感叹:这么好的年轻人,换了上辈子她肯定多嘴几句当个媒婆帮他介绍女朋友。 之后又有人陆陆续续进了教室,这些人穿着各异,婆母也混在里面,她是真的打算来混的,没考虑过认认真真听课。 但是到了教室她转身就想走,因为讲台上站着林秀。 林秀恰好也看到她,不轻不重说,“不能旷课,旷课要扣分。” 一个女同志好奇问,“扣分会怎么样?” 林秀说,“就扣考试分,考不及格就留到下一级学习,一直考到及格为止。” 这话当然是吓唬人的,婆母还真的被吓住了,接着又忍不住刻薄道,“我就知道是你逼我报这个劳什子名的,上次害我钱没了,现在又让我一把年纪来学习………” 林秀真诚说,“怎么会呢,我是看这个免费,所以才给你报名的,我也没那么多名额,只留给您了。你不是最喜欢免费了吗?” 她没说错,婆母真就最喜欢贪小便宜了,买姜要薅走一把葱,买油逼人家送一袋酱油,仿佛世界上没她贪不了的便宜。 婆母尴尬地张嘴,不知道怎么反驳。 林秀笑眯眯说,“下去坐好吧,要开始上课了。你放心,既然你是我婆婆,我肯定多多照顾你,不会让你毕不了业。” 婆母不情不愿找了个位置坐下,林秀就准备开始上课。 虽然一开始抱着另外的心思,但等到准备完毕,林秀却是真心实意准备给这些人上课的。没办法,九零年代市场缺乏监管,骗子太多了,有因为买了不合格保健品被抬进医院再也没出来的,有花钱练了“□□”认为自己浑身上下充满“气”,非要去水上漂结果被淹死的。 现在又没有国家反诈中心,这批文化层次低的人成了最容易被骗的一批人。被骗了钱还好,真的因此偿命,就算把钱款追回也无济于事了。 林秀的课程分为上部分和下部分,上部分理论,下部分实践课讲故事。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 林秀自我介绍完毕,微笑说,“我们要选班干。” 这群人没上过这种课,听说要选班干还挺新奇的,有人问,“老师,怎么选啊?” 林秀环顾四周,目光落在婆母身上,“我也不认识其他人,这样吧,我就先让她当班长了。” 选得这么随意,有人不服气,“凭什么啊?” 在旁边看见林秀和婆母对话全过程的人偷偷说,“你别嚷嚷啊,那是人家婆婆,不得讨好着?” 霍,任人唯亲啊。一时间,婆母沐浴着满满的嫉妒眼神。 林秀拍了拍桌子,“大家不要急,只是暂时的,只要以后你们比她做得好,肯定就有机会了。” 第四十二章 林秀上课蛮有意思, 因为她有阅历,讲的故事好听,一会儿就把大爷大妈们吸引住了, 她就趁机在这个时候教一些算数知识,简单的字,以及防诈骗小知识。 每次开头都是,“从前有个大爷………”然后大爷以各种姿态被骗,花样百出。 然后被人追着问“大爷怎么了?” 一堂课很快结束, 林秀还特意说了个一半的故事当悬念, 让大爷大妈们意犹未尽,很想催促她接着说完。 林秀收拾教案说,“下次再说, 大家记得不要旷课就是。” 他们的课一星期上一次, 对于有空闲的人来说真不算频繁。 金婆婆笑眯眯说, “肯定不会。” 怎么可能会呢, 这讲得比电视剧还好玩,他们还是第一次知道上课是件这么轻松的事情。 林秀看透大部分人的想法,微微一笑,觉得简单当然是因为社区对他们要求本来就不高,普及一些观念就够了。 她用黑板刷拍了拍黑板, 对学生们打广告说,“因为你们是我的学生, 所以我向辅导班申请了特权, 家里有孩子要补课的可以参加这里的补习班,打八折优惠,这里有优惠卡,需要的自己拿。” 大部分人很捧场地拿了优惠卡, 还有一拿好几张的,说给邻居也看看。 下课之后,林秀假装没看到婆母怨念的眼神走了出去,这时候已经有老师来了,倒不是这会儿要上课,而是坐办公室里更容易静下心写教案。 林秀进办公室的时候,发现大家都在讨论吴老师什么事情,仔细一听,原来是吴老师在楼下贴了一份非常奇怪的招聘启事。 招聘启事: 招女教师,学历要求,中专以上,年龄25-50岁,注:生过孩子的最好。 大家都看懵了,因为很多单位都不喜欢招刚生小孩的女同志,觉得她们在孩子身上花的时间太多,就会分散在工作上的精力。 对于这件事,女教师们一致认为是吴老师有爱心的体现。男老师们则觉得他肯定另有所图,比如以权谋私之类的。 有位姓王的老师就暗自里喊他“曹贼”,还说他不应该姓吴,应该改姓“曹”才对。 林秀听得满脸问号,等到再遇到吴老师的时候抓紧问了这件事。 吴老师摸着下巴,“我以前是只喜欢招刚毕业的年轻老师,不过我觉得我受了骗,刚毕业的青瓜蛋子脸皮薄不说,还没有经验。你看你,我觉得你这种就很好。” 第30节 林秀面无表情看他。 吴老师还在自顾自猜测,“我仔细琢磨了一下,肯定是因为你生过小孩,那什么,生过小孩就变聪明了,以后我就照着这种标准找。” 林秀无语了片刻,对他说,“行,你开心就好,反正你以后也改姓曹了………” 张妍妍周五开家长会是在说读小学的事情,以前学生可以五岁读书,但是现在卡得更严,只能六岁以后再读。 所以小孩五岁就有两个选择,第一是继续读幼儿园,第二是读学前班。 这次家长会就是老师们在宣传读学前班的好处。 曹珠妈妈挺心动的,所以来问林秀意见。 她捧着杯子坐板凳上,“我觉得这个班还可以,提前学习小学知识!这样就不怕小学跟不上了。” 林秀挺能理解她这种家长心情,因为她也带张妍妍报过各种补习班。学前班,小升初,初升高,在学习这条起跑线面前,所有大人都恨不得自家小孩能不讲武德地犯规先跑。 她想了想对曹珠妈妈说,“其实读不读不重要,因为小学有六年,学前班只有一年,肯定学不完。” 曹珠妈妈思索了一会儿,下定决心说,“没事,就多十块钱的事情,而且读了这个学前班,读县二小的几率才更大。” 林秀愣了一下,才想起张妍妍面临着读小学的重大问题了。 现在读小学是按照户口本所在区域分,县城里一共七所小学,有好有坏,麻烦的是教育局为了扶持条件比较坏的小学,往往会划更大的管辖区域给他们。 张妍妍的户口在张家,如果不找人,肯定只能读一所很差的小学。 上辈子为了给张妍妍换学校,张仲清找人花了几百块才搞定。 但是林秀现在却有思路了,花钱找人不如花钱买房改户口,现在房价可便宜了,一两千块足矣。 曹珠妈妈没发现她的心不在焉,又叹气道,“说起来,更麻烦的还是我家猪猪生日,她是十月出生的,就得七岁读书,她比人家大这么多,会不会自卑啊,真头痛。” 张妍妍生日恰好在八月,不过这件事就不用拿出来刺激她了。 林秀看她眼巴巴的眼神,只好出主意,“要不改生日?” 曹珠妈妈眼睛亮起来,“这个可以。” 但是问题也有,比如会比别人晚拿一年退休工资,晚一年结婚什么的,这些利弊林秀都和她说了。华夏人总是很擅长精打细算的,有人就会为了免除这些问题反复修改生日。 曹珠妈妈听完后果然犹豫起来,问林秀有没有其他主意。 林秀爱莫能助说,“要不花点钱吧,反正只差一个月的事儿,万一老师好说话呢。” 曹珠妈妈心神不定地点点头。 这倒让林秀想起后来为了小孩能按时读书无所不用其极的家长们来,据说一定要十一二月怀孕,才能在九月之前把小孩生下来。八月的产房是最忙碌的,尤其是八月三十一日,医生能从早剖到晚,剖到手发抖,还有家长因为错过十二点手术坐在病房门口号啕大哭的。 这样看起来,曹珠妈妈还算理智了。 因为时间太晚,林秀把人留在这里吃饭,两个女人一起忙碌,很快把饭做好了。 曹珠妈妈看林秀炒的菜,纳闷道,“我们吃不完吧。” 她记得林秀饭量很小,吃饭特别斯文,菜一小口一小口吃,慢吞吞的,还感慨过难怪她这么苗条清瘦。 林秀还没回答她,就看见走廊那边走过来一个高高瘦瘦的身影,和他打招呼道,“颜医生,我们菜炒多了,要不要来吃。” 颜医生目光落在曹珠妈妈身上,摇摇头说,“你们吃,我家里有昨天的冷菜。” 林秀依旧热情说,“那带走一点尝尝吧。” 这回颜医生没客气。 林秀和这人还挺熟的,看他工作特别忙,忙起来的时候估计连饭都吃不上,有时候会故意多做一些,邀请他一起来吃。 过了这么久,他们也算搭饭之交了。 只是张妍妍好像不太喜欢他,应该是觉得被侵占了亲子温馨时间。 林秀把盘子拿出来,每种菜放了一点,今天她做了一道土豆炖牛肉,牛肉炖得烂烂的,惹人垂涎。 等那人走了,她们围坐在桌旁吃饭,曹珠妈妈忽然犹豫说,“你和颜医生关系很好?” 林秀给张妍妍夹菜,“还行,就打过几次照面。” 曹珠妈妈很久没说话,林秀奇怪问,“怎么了?” 曹珠妈妈叹气,“虽然知道这么说不好,但是你们毕竟男女有别,更何况是吃饭,况且这种小院子,大家嘴又脏,眼睛又利……” 林秀反复思考了三遍才明白她的意思,哭笑不得说,“我看他就像看小孩。” 曹珠妈妈说,“这就更离谱了,他比你还大,你看他像看小孩?” 林秀被怼得说不出话。 她那是老阿姨心态,看人都像看后辈,但是却没思考过自己在别人眼中是怎么样的…… 她心生警惕,觉得还是要改变心态。 吃过午饭,林秀把曹珠妈妈送走,颜医生把她家门敲开。 他站在门口,一手拎着一个袋子,一手拿着洗干净的盘子。 林秀因为被人提醒过,故意站在门外没进去,笑眯眯问他,“怎么样,味道好吗?” 颜医生抿了抿嘴唇,“很棒,比饭店的都好吃。” 他说着,就把袋子给她,“谢谢你,给妍妍的。” 林秀愣了一下,却看见对方耳朵有点红,放下东西就走,短短一秒钟就不见身影。 这么迫不及待就走,袋子被留下来,在灶台上孤零零的。 林秀想到礼尚往来几个字,决定看看东西贵不贵重,太贵重的话等下次买其他东西给他,毕竟是买给小孩的东西,她退回去他也没法处理。 抱着这种想法把袋子拎进屋,林秀打开一看,发现里面居然是盒子装着的一个四五十厘米高的洋娃娃。 这个娃娃穿着小洋裙,卷卷的头发垂落在肩上,一双湛蓝色的眼睛扑闪扑闪的,睫毛又长又卷。 这个娃娃一看就很难得。这时候市面上玩具挺一般的,中心商场也没见过这种娃娃卖。 张妍妍本来在一旁咬着笔头画画,看见这个娃娃尖叫一声扑上去,抱着林秀的腰,“妈妈,给我买的吗?妈妈,我好爱你!” 林秀很不能理解小女孩对洋娃娃的热爱,问她说,“你喜欢这个?” 张妍妍拼命点头,“我同学有个芭比娃娃,特别好看,还可以换衣服,不过我觉得妈妈给我买的这个好看多了!” 第四十三章 林秀想了想, 发现张妍妍小时候真的挺爱玩这个,小衣服做了一抽屉,她还因为这个小小年纪就练了一手很好的缝纫技术。 她把盒子拆开, 警告说,“妈妈给你,但是玩之后必须洗手,也不能抱在床上睡。” 这是考虑到张妍妍前科,张妍妍曾经把小花猫藏在被窝里抱着睡, 半夜的时候她姥姥给她盖被子, 摸到团毛茸茸的东西差点没吓得当场叫出来。 张妍妍撅嘴,“那能带到学校里去吗?” 林秀拒绝说,“不行, 不过你可以请同学来家里看。” 母女俩达成共识, 林秀准备和张仲清说一说花钱给女儿转小学的事情, 张仲清也正好有事和她谈。 他打电话的时候, 母亲还在一旁抱怨,说就是因为林秀,她才不得不去扫盲班丢脸的。 张仲清不耐烦说,“劝你多学东西算什么坏事情?我觉得你就是在多想。” 电话打通,他让林秀周三和他一起参加一位远房亲戚的八十大寿。 其实也是给彼此一个台阶下, 他马上要回单位了,就想趁此机会和解。 林秀不假思索答应下来。 很快到了周三, 林秀接了刚下课的张妍妍一起到了酒店。 酒店名还挺有意思的, 叫“红高粱”,作为本地最大的酒店之一,丧葬喜嫁的最高规格基本就在这儿了。 酒店门口铺了红地毯,林秀牵着张妍妍进去, 张仲清站在一旁抽烟等她。 他看见林秀的模样,忽然愣了一下,“你穿了裙子?” 林秀踩着高跟鞋,看起来就很有气势,“不行吗?” 张仲清纠结,“倒不是不行,就是不习惯。” 林秀今天穿着及膝的裙子,一头长发散落披在肩上,还涂了淡淡的唇妆。 平心而论,这样当然好看,但张仲清总觉得别扭,就是自己老婆不那么贤良的感觉。 他跟在后边夸奖,“你今天真漂亮,光彩照人。” 然后又说,“但是你好看的样子我只想一个人看,以后只在家这样穿给老公看,可以吗?” 林秀没说话,她今天是来要钱的,如果不是抱着这个目的,她才懒得和这人歪歪唧唧。 两个人说着话就到了大酒店的大堂里,虽然说是大酒店,但其实里面设施还挺土的,和二十年后不能比。 张仲清走过来牵她的手,“我们坐那边。” 被林秀默不作声躲开了。 张仲清可怜地说,“秀秀,你想工作就去吧,我想了想,觉得自己思想不够进步,你原谅我好不好。” 林秀微笑道,“你认识到自己错误就好。妍妍要上小学了,我找了个人,说换学校要三百块,你回去给我吧。” 张仲清愣了一下,没想到她张口就提钱,但又不知道真假,只能默默不说话了。 这会儿规矩是一家人坐在一起,所以圆桌周围围着婆母和三兄妹,婆母对林秀没什么好脸色,只有张三花认真抬起头看她。 张三花殷勤地对林秀说,“嫂嫂,过来坐。” 林秀坐在她旁边,张三花就问,“嫂嫂,你裙子可真好看,哪儿买的,改明儿帮我买一件怎么样?” 她这么一说,张仲清才意识到林秀穿的是新裙子。 他是典型的中国式男人,对老婆的衣着不太在意,心里不禁有些不舒服,林秀在外面借住,他想象中她应该是惨兮兮的,结果买了新裙子不说,整个人都容光焕发的,也不知道存了多少私房钱。 林秀把女儿抱在凳子上坐好,随口回答她,“不是买的,没其他款式了。” 张三花不信,“还独家定制啊?既然这样,可不可以借我穿几天,我一件裙子都没有,还有人在嘲笑我。过几天厂里就要开联谊会了,嫂嫂,我终生大事就托付给你了。” 林秀温温和和说,“我这条裙子太廉价了,不适合你,让你两个哥哥给你掏钱,买裙子压箱底,他们当哥哥的怎么也该疼疼妹妹吧。” 第31节 张季同拄着拐杖被他媳妇儿扭了一下,他咧着嘴说,“等我拿工资。” 他工作都丢了,等工资怕得等到明年。 张三花撇嘴,林秀就说,“找你二哥呗,其他人的主我做不了,他的我难道不行?” 张仲清吸了一口烟,“先等等吧,妍妍要读小学了,要给她找个好小学,还要存钱呢。” 婆母一听就炸了,“多少钱?” 张仲清说,“三百。” 三百真不算多,他两三个月工资,上辈子找人花了五百块。可是在张母看来,她宝贝疙瘩的房子都还没着落呢,凭什么在一个姑娘身上花那么多钱。 婆母不高兴地问,“读个小学为什么也要花这么多钱?” 林秀和她解释,“原本的小学不太好,所以准备找人换学校,也不能空手找人吧。” 婆母还是抱着怀疑态度,“那也不用三百吧。” 林秀看了张仲清一眼,“你不信让仲清也找找吧,说不定他能找到更好的。”她还挺有信心的,张仲清再找过之后,钱肯定到手了。 说话之间菜慢慢端上来,这家酒店的饭菜都挺朴素的,鸡鸭鱼肉,白切红烧炖煮,不是后来的酒店味,而是普通家常味。 张妍妍对饭菜不感兴趣,就抱着饮料和其他桌的小朋友干杯,是挺流行的那种橙汁饮料,被林秀瞪了一眼才不喝了。 婆母看了看玲玲的肚子,殷勤给她倒了一杯,“多喝点,平时在家里都喝不到。” 玲玲却把玻璃杯移给张季同,“妈,这个饮料颜色鲜艳是因为里面全是色素,喝多了会把人肠子都染成橙色,我现在肚子里还揣着一个,怕影响小孩智商。” 婆母讪讪笑了下,想起她家金孙,终于不劝了。 这次酒宴是给张父的哥哥祝寿,人上了年纪,就喜欢热热闹闹儿孙满堂的样子。 酒过三巡,张仲清就带着家里一群人给老年人祝寿。 老爷子今年八十岁,还有一口好牙,也能啃得动骨头,只是眼神不大好,看不清容貌相似的小辈。 他从兜里掏了几毛钱零花钱给张妍妍,问道,“老妹儿,你家小孩怎么这么少?” 婆母说,“独生子女政策嘛,不然要丢工作的。” 张太爷点点头,看着张妍妍,“这个政策不行,你看运气不好,只生了一个姑娘的,那岂不是绝后了?” 林秀在一旁听着翻白眼。 婆母不说话,张太爷突然拍了下大腿,“你家不是有个媳妇是农村的,农村能生二胎吧?” 张仲清在一边有点心动的样子。 林秀倒无所谓,她只是想起一点以前的事情,她记得上辈子就有亲戚说张家两兄弟没儿子,都绝后,要他们抱养亲戚家的儿子。 其实原话是为了他们好,说张妍妍一个女孩子,没有哥哥弟弟帮衬很麻烦,还有男人专门娶独生女回家,称为“吃绝户”。 张仲清当时虽然拒绝了,但林秀一直知道他对这件事耿耿于怀。 婆母说,“她现在是城市户口,没法改回去。” 张太爷无所谓说,“花钱就能改,其实不是什么难事。” 张仲清给了老爷子一根烟,“谢谢大伯帮衬,以后还有要麻烦你的地方。” 林秀听得恶心,假装不舒服,牵着张妍妍就走了。 张太爷好笑说,“这姑娘气性有点大,一说做不成城里人就气跑了。” 张妍妍喜欢吃糖,林秀抓了喜糖和瓜子在她兜里,张妍妍选了选,最后选了一颗外包装上有个大红色猪的软糖,说待会儿给爷爷吃。 林秀有点好笑,小孩子都是很聪明的,张妍妍四岁的时候经常能说出三岁的事情,所以有不好的事情她都会故意支开张妍妍。 她肯定因为听见大人的聊天不太高兴,所以拿了最不喜欢的糖给别人。 过了一会儿,一大家子回到饭桌,张仲清又点燃了一根烟,一副沉思的样子。 林秀瞟他,“你有什么事儿?” 张仲清把皮钱包扒拉出来,抽了一把钱给林秀,“给咱女儿的,你先帮她存银行,多的就给你买衣服了。” 林秀没客气收了下来,她本以为还有得磨,没想到阴差阳错让张仲清发生了心理变化。 张仲清凑过来,“秀秀,你觉得再生个小孩怎么样,家里一个小孩太冷清了,也要个儿子给咱们妍妍作伴啊。” 林秀不客气地说,“得了吧,就你那点工资还想再生,妈一把年纪了,不得多买补品,你做哥哥的要照顾弟弟妹妹,我就怕生得起你养不起。” 被提到的张三花和张季同都安静得和鹌鹑一样不说话,特别是张季同,他恨不得家里所有哥哥姐姐全不生孩子,就指望他媳妇。 张仲清吸了一口烟,“没事,家里可以节省一点,就是要先委屈委屈你……而且我不想看到你因为没生儿子,走路上被人戳着脊梁骨骂。” 这几年计划生育委员会管得越来越严格了,一旦查出来就要堕胎,七八个月也不例外,张仲清希望林秀怀个孩子,然后去乡下躲一躲,等到孩子长大以后再上户口。 第44章 倒v结束 现在抓得严, 生二胎就得东躲西藏,张仲清觉得有点对不起林秀,所以才好言好语。 林秀张嘴想骂他, 转头想了想又没说话,低着头一言不发。 张仲清看不见她表情,以为她在委屈,他现在没其他打算,就想把她哄得点头同意, 好话一箩筐地说, 还要掏钱给她买衣服。 林秀问他,“可是我现在暂时绝育了。” 张仲清对此有点了解,无所谓说, “没事, 去找熟人做个手术就行。” 林秀吞吞吐吐说, “倒不是关心那个, 只是这样会不会影响小孩的智商和身体健康?我听说有人生的小孩是傻子。” 这话说到点子上,张仲清可不想养个傻子。 他摩挲着手指,一时间不知道如何是好。 林秀黯然说,“都怪我不好,不该做绝育手术, 不然就能给你生个儿子了,现在还让你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 你生气也是应该的。” 张仲清敷衍地安慰了她两句。 林秀又自言自语, “我不是个合格的妻子,有人能给你生个儿子就好了,我愿意让贤。” 她说完侧过头,就看见张仲清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 忍不住在心中发笑。 她正愁着私家侦探抓不到他把柄呢,这就撞上门来了。 他张仲清多聪明一人啊,耍小聪明林秀就没见过比他更厉害的,这样暗示了还能把握不住机会?帮老板逃税,给老板藏小秘,钻高考志愿空子,这样的人活得不好谁能活得好?上辈子活该她浑浑噩噩过一辈子给他做牛做马,替他卖命,还被一脚踢开。 张仲清又掏出一根烟,他似乎想通了什么,神情缓和很多,摸着她头顶说,“你别想太多,不管怎样你都是我张家的媳妇儿。” 林秀装作感激的样子,“好,不过我心情不好,想去我妈那里住一段日子。” 张仲清此时很好说话,点点头说,“你去吧,不用操心家里,我会照顾好家人的。” 林秀和他装了一会儿深情才离开,走到楼下时就在杂货铺里买了一瓶矿泉水。 张妍妍好奇问,“妈妈你口渴吗?” 林秀说,“不是口渴,就洗洗眼睛。” 张妍妍没听懂,不过还是乖巧没再问。 林秀想要一只bb机,于是带着张妍妍顺便去逛中心商场。商场修在县政府停车场旁边,又大又阔气,足有两层高,是县里最高的商业建筑,每一层都贴了最好的蓝色透光玻璃,在周围的小杂货铺中显得鹤立鸡群。 这种像废弃老车站的建筑现在还挺新潮的,门口还挂着“开业酬宾”的大红色条幅,张妍妍牵着林秀的手,小脸蛋上是遮掩不住的兴奋。 林秀想了想,从兜了拿了五毛钱给她,“等陪妈妈逛完,妈妈就带你买文具,你自己选。” 张妍妍小心翼翼把五毛钱“巨款”放在向日葵花的小兜兜里,虽然家里没亏待过她吃穿,但这还是她第一次独立支配这么大一笔钱! 母女俩进了商场,里面的售货员也不太热情,敷衍似的吆喝了两句。林秀随意走到二楼一个货架旁边,问售货员有没有bb机卖。 售货员一脸怀疑,“这什么东西,你怕听错了吧?” 林秀一开始就有心理准备,这会儿也没失望,他们这里毕竟很偏僻,现在信息交流也慢,省城里风靡的东西到这个封闭的小县城要花一两年时间。 她无奈地准备离开,看到旁边时忽然顿住脚步,心血来潮说,“有没有口红?” 林秀只有一支口红,是正红色,只适合在正式场合用,平常要涂就必须得使用点技巧把颜色弄淡。上辈子她习惯性涂满,结果被女儿说成“吃小孩的怪阿姨”。 售货员拿出口红给她介绍,“有啊,上海那边来的,有大红色,粉红色,深红色,都很衬气色,你看你要哪支?” 当然不能试色,售货员小心翼翼旋开给她看了看,连logo都看不清。 林秀当然不敢尝试粉红色,最后选了一支裸色的,不贵,才十块钱,估计不是很好的品牌。 售货员卖掉一件东西,很开心给她推销其他产品,“我们这里新进了衣服,都是高档货,您要不要看看?” 林秀正打算拒绝,忽然想起自己在卖的衣服,于是改变主意,对售货员说,“可以,你拿给我看看吧。” 售货员于是带她到另一个玻璃架子,后面挂着一排漂亮裙子。 裙子颜色鲜艳,她自家东西做得仔细精致,旁边放着牛皮手提袋,手提袋上系着丝巾,还有小小的硬皮介绍卡片,一看就很高档。 就是价格不那么美丽,林秀看见旁边也有女同志在看,看完要么走了,要么露出牙痛的神色,犹豫不定。 售货员见林秀不说话,劝说道,“口红也要裙子配,整个县城里就我们家有这款衣服,你放心买,走到省城里也不过时。” 林秀笑道,“有点贵。能打折吗?” 当然不能打折,但售货员看了林秀一眼,忽然咬牙道,“其实我们那里还有便宜一点的瑕疵品。” 林秀懵了一下,售货员以为她不信,翻找货架,还果真给她找出所谓的“瑕疵品”。 其实和她的款式一模一样,只是布料不同,并没有任何瑕疵。 林秀问她,“多少钱?” 售货员说,“这个便宜,十块。”确实便宜,是“非瑕疵品”的三分之一了。 林秀想到最近一段时间下降的销售额,估计不是销售额下降,是因为她做盗版,人家照着她的盗版盗版? 她还挺无奈的,拒绝售货员的推销之后把女儿带下一楼买文具。 张妍妍看上了一个可以上电池的翻斗玩具车,这个玩具车要十多块,她只有五毛钱。 所以最后她只买了一个菠萝形状的橡皮擦,一支hb铅笔,一共花了七分钱。 林秀想了想问她,“你们老师是不是让练字?” 张妍妍点头,“对,大字本一天一页。” 第32节 林秀说,“那我给你买支练字钢笔吧。” 给女儿买的钢笔没买特别贵的,她给自己挑的就是英雄,还买了一瓶蓝黑色墨水。 走的时候张妍妍还挺依依不舍看玩具车。 林秀问她,“你想要?” 张妍妍点点头,“我才存了二块七,还差十块钱。” 林秀没说自己帮她买,张妍妍每个月有几毛钱零花钱,家里有给她买的零食水果,她平时只在校门口买玩具,像可以撕下来拍的画片,鸡毛毽子,玻璃弹子等等,根本用不了多少钱。 林秀本来以为她会老老实实存钱,没想到回家她忽然殷勤起来,说要帮忙擦鞋扫地。 林秀怀疑地问,“你要干什么?” 张妍妍嘿嘿地笑,“妈妈,我替你工作了,你给我发工资。” 林秀看她忙碌了一下午,还是给了两毛钱,结果张妍妍又把才擦好的鞋擦了一遍。 这次林秀就没理她。 张妍妍小小年纪还知道羊毛不能在一只羊身上薅的道理,把家里画本塞书包里背到学校。 她一开始不知道,直到老师给她告状说她家女儿租书给同学看…… 林秀被叫到老师办公室都是懵的,她满心以为自家女儿在学校都乖乖的呢。 张妍妍抬着小胸脯和老师说话,“老师,他们想看我的书,所以我才租给他们。” 老师特别头痛,“可是我们这里是学校,不是卖东西的地方。” 张妍妍焉了气。 林秀把她领走之后道没骂她,还给她出主意,“要不你在楼下小院子里继续做生意?” 她们租住的地方下面有个小院子,晚上的时候有老人家带着小孩子乘凉,张妍妍也经常会混在孩子堆里面玩游戏。 张妍妍眼睛一亮,“妈妈,你太聪明了。” 林秀微微一笑,让女儿自己发挥去了。 其实她最近挺忙,忙着搞衣服的事情。 现在还没有监控录像,售货员们经常可以利用自己职务假公济私,商场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林秀没有打草惊蛇,而是先去肖家拜访肖小妹。 最近肖小妹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多,基本消磨在林秀的事情上,因为她们纺织厂即将宣布解体,她的工龄会被买断,从此成为一名无业游民。 肖小妹看见林秀挺热情,拿出家里的水果请她吃。 林秀谢过她的好意,坐在木沙发上环顾了一圈周围环境,缝纫机放在角落里,凳子上堆放着大量剩余布料,上面全是灰尘。 肖小妹比起上一次瘦弱许多,整个人愁眉苦脸的,十分不好过的样子。 林秀问她,“你们单位解体,你要怎么办?” 肖小妹叹气,“不知道,我没本事进国家企业,又没有私企肯要我,先看看吧。还是我们运气不好,怎么偏偏就遇到这种事情了呢?” 林秀还挺能理解她心情的,当初她自己就是个农村来的没什么见识的土妞,辛辛苦苦考上大专学校是为了单位包分配,能捧上“铁饭碗”,结果世界变化太快,铁饭碗被砸了,她们没跟上这种变化,一夕之间仿佛世界都崩塌了。 林秀劝解她,“你还年轻,又有手艺,手艺人总不用担心自己被饿死。” 肖小妹勉强点点头,“也不能靠家里养着,我哥哥娶了嫂子,还要供儿子上学,实在不行我就去沿海地方打工。” 第四十五章 肖小妹微笑起来, 也不知有没有把林秀的话当真。 她们关系又不如林秀和曹珠妈妈,有话不能直说,非得绕个两三圈彼此试探才能明白对方意思。 林秀劝说道, “你要想开点,现在是国家改革开放的重要时期,以后机会多着呢。” 肖小妹叹气,其实她对林秀的话不抱什么希望,她自己学历不高, 再找工作能找到怎么样的呢?肯定不如现在。 林秀看她钻牛角尖去了, 只能暂时放下这个话题,把纸袋子放在桌子上。 肖小妹迟疑问,“这是什么?” 林秀把那件“仿造”的衣服拿出来给她看, 肖小妹一时间脸色变了, 满是愤怒和愤慨。 林秀看她表情不像作假, 松了一口气说, “市面上卖的衣服,比我们便宜多了。” 肖小妹气道,“这不是、这不是做假吗?” 林秀倒没觉得什么做假,对她道,“你忘了我们第一批衣服怎么做的?” 肖小妹泄气道, “也是。”不过她还是有点生气,毕竟市场就这么大一点, 别人抢了, 就意味着她的工作量会减少。她是个闷头做工的女工,没什么销售渠道,每次都很感谢林秀给她工作机会。 林秀说,“其实没事, 只要衣服不是你做的就好,我们只要保证做工和布料质量,不断上新产品,别人来也不管用。” 肖小妹本来盯着衣服看,听到她这话,忽然醒悟过来般皱起眉毛,对林秀道,“衣服先留给我,我……倒有些想法。” 林秀看了她几秒钟,点头同意了。 两人达成协议,林秀算暂时解决一件心头大患,准备去省城一趟买东西。 这次就不像上次那么急,因为兜里有钱,又不会有人埋怨她出去太久,家里小孩托付给嫂嫂就行,她可以尽可能地在买东西的同时开阔眼界。 但不巧的是,因为张仲清急着返回原单位,小叔决定在他回去前先把婚礼办好,所以要林秀先参加婚礼。 张仲清亲自来接她回的张家,说夫妻俩一起参加。 林秀被打乱计划,不悦说,“他拄着拐杖怎么结婚?” 因为天气太热,张仲清头发被汗水浸透,他和林秀解释说,“到时候我们兄弟俩挟着他去,不会让别人看出来。” 林秀皱眉,“还是你害的。” 张仲清摸了下鼻子,“我在这里待太久,要再待下去,老板都要辞退我了。” 林秀直觉他说的谎话,她记得他替老板出差的时候,出去十天半月,偶尔多耽误也不会有人责怪。 她似笑非笑说,“不会急着见红颜知己吧?” 张仲清被她竟得心里一突,很快又镇定下来,猜测林秀只是随口诈他,毕竟他又没做出过出格的事情,只是心里有计划没实施而已。 他搂了一下林秀肩膀,讨好说,“媳妇儿,你别冤枉我,要真在外面有哪朵野花,我就把我的舌头拔下来给你煲汤。” 林秀嫌弃道,“我还嫌难吃呢。” 如是婚礼定了下来,就在一天之后,林秀带着张妍妍暂时住回张家里。 她特意把女儿带在身边,张妍妍知道要和爸爸妈妈一起睡,兴奋得和什么似的。 林秀好久没回来,到了之后先把包放下,然后从柜子里掏出新的枕头和薄被套好,放在床上。 张仲清看她沉浸在暖黄色灯光下的侧脸,林秀不算十分漂亮,比起他在外面见过那些张扬外向的女同学差远了,但胜在清秀耐看,无论怎么看都不会让人觉得不舒服,这也是她在他众多红颜知己中脱颖而出的原因之一。 他心里一动,忽然喊了一声“秀秀。” 林秀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冷冷说,“你要抽烟就滚去外面,床上全是烟味,妍妍还是个小孩子,你让她晚上怎么睡?” 张仲清心里升起那点旖旎被她尖酸的话毁得一干二净,狠狠吸了一口烟,跑门外去了。 林秀看着他背影冷笑。 这个时候,她不免又想起一点上辈子的事情,古代女人之所以把丈夫外出叫做“独守空房”也是有原因的,所谓饮食男女,人活在世界上不可能喝花露水就饱了,欲求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源泉。 一两月一次的见面如同煎熬,她才不到三十岁,就活得无欲无求,又耻于说出口,只能把所有精力投注在抚养女儿身上。 张仲清抽完烟回来,就看见林秀睡在里面,中间是他大闺女张牙舞爪睡得流口水,占了大半张床。 他看了一会儿,跑外面睡沙发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林秀就听见外面有人大声嚷嚷指桑骂槐。 她自个儿梳好头发,婆母气呼呼地说,“个不懂事的娘们儿,让自己家爷们睡沙发?” 张季同不想在结婚这天吵架,劝阻自己娘说,“算了,大好的日子你撒什么气呢。” 林秀没听他们说话,走婆母面前问她,“你扫盲班的作业收齐没有?” 婆母被噎了一下,她咋知道做个班长事情这么多,一开始还沾沾自喜,后来简直被弄得满头大汗,她都怀疑林秀故意整她了。 林秀假装没看见,催促她说,“你要努力一点,要是做不好是要罚写检讨的。” 婆母撇了撇嘴。 林秀舒爽了,回房间里把睡懒觉的张妍妍拉起来,给她编了一个高马尾,头顶扎了一只蝴蝶结,让小姑娘看起来眼睛又圆又俏皮,活像个洋娃娃似的。等弄完女儿,她又给自己弄了相似的发型,然后穿着和女儿身上相似颜色的衣服,让别人一看就知道她们一对母女。 最后为了提神,她还涂了那支裸色口红。 张妍妍跳着想抢口红涂,林秀知道她们这个年纪小姑娘在想什么,对她说,“涂嘴巴上不行,我给你点颗红痣吧。” 张妍妍欣然答应,林秀就用正红色的口红在她额头上画了一颗圆圆的痣,张妍妍怕弄花,动作都变得小心翼翼。 母女俩出去的时候,其他人正围在桌子边吃早饭,今天订好在饭店里吃饭,新郎新娘和作为亲属的人都要早早过去迎接宾客。 张三花作为伴娘穿了一身鹅黄色的裙子,比新娘的衣服还抢眼。 玲玲偷偷朝她翻白眼,张三花看见顿时气了,对张母小声说,“等她进门后有她好看的。” 林秀没管他们的眉眼官司,因为是亲家母这边亲戚结婚,林父和林母也被邀请来了,林秀怕他们不习惯县里的路线,准备到时候去接人。 不过半途被婆母拦住,她对林秀说,“待会儿你在门口看着客人,发糖发烟。” 她准备和林秀一起等宾客,他们这里丧葬嫁娶有给红包的习俗,当着客人的面把礼金收下来,然后登记在本子上,她一向掌握家里财政大权,要真换其他人,她准觉得不安心。 林秀说,“我是伴娘。” 张母愣了一下,转头去看玲玲。 玲玲不好意思地说,“我感觉嫂子比较聪明所以邀请了她,不是说伴娘聪明,生的小孩就聪明吗?” 其实就是嫌弃张三花太笨了。她表面上不说,私下里却耿耿于怀。 婆母顾及她肚子里揣着的男孩把这口气忍下了。 过了九点钟,一群人就往饭店里走。 这时候婚礼还挺有意思的,有些崇尚西方文化的人家会穿婚纱,如果是思想传统的家庭则会穿中式旗袍,放鞭炮,门口还有租轿子租马的,让人从家里抬到饭店,一趟一块钱,很多人都愿意租来试一试,然后请照相师照成照片洗出来,作为日后的回忆。 第33节 不过林秀结婚时没搞这么大阵仗,她年轻时候单纯,稀里糊涂办了一席酒,就把一辈子托付出去了。 张妍妍要去跟着撒糖,据说这样才能早生贵子,林秀把她交给张仲清后自己就去车站接人。 等她把自己父母和哥哥接到饭店的时候,已经到中午十一点,玲玲和张季同在人群来穿梭开去。 考虑到玲玲怀胎几个月,衣服准备得比较宽松,但她本就不是个纤细的姑娘,肚子在红色衣服承托下格外明显。 林秀已经听见有人在旁边说闲话了。 林秀走过去,玲玲尴尬地对林秀说,“嫂嫂,你帮个忙替我招待客人,我找条腰带挡一挡。” 林秀好心说,“这样恐怕不行,对小孩子不好。” 玲玲无奈道,“那我找件外套。” 这个天气穿外套还真是折腾人,但是为了不被说闲话又无可奈何,林秀答应下来。 结婚吃饭的时候是最有时间闲聊的,比如刚才有人说奉子成婚的,有人说玲玲这胎肯定是男孩的,婆母也趁着这个时间和人唠嗑。 林秀就听见她和一众人吹牛,“我儿子都很厉害,大的那个就不说了,老二最近也发达了,一个人养一家三口都行。做他老婆好啊,根本不用出去上班工作,就在家做做饭扫扫地,日子清闲得很。” 别人奇怪问,“你二媳妇不是学历挺高吗?居然不用上班,那岂不是过得古代富太太一样的日子?” 婆母哼了一声。 林父林母也在人群里,尴尬得说不出话。 第四十六章 林秀不知道其他人有何感想, 但她曾经的确意识到,她让自己父母抬不起头了。 她以前是家里最聪明的小孩,读书厉害, 很文静,父母有炫耀的心理,每次带她出门都会拉着人吹嘘自家四妞怎样,她听着大人们谈话,会一边不好意思, 一边低头抿着嘴唇笑。 在四个孩子的家庭, 父母并不重男轻女,她一度是家里人的谈资和骄傲。邻居有时会酸溜溜地问她以后是想当科学家还是当老师,或者当医生也不错。 结果到这时候, 她反倒成了最让他们难堪和不省心的孩子。 林秀推开人群进去, 和这些人一一问好。 婆母脸色变了变, 拉过林秀胳膊到自己身边, 和人介绍说,“这就是我家二媳妇,怎样,是个漂亮姑娘吧?” 她在外面时一向这样体贴和蔼。 大妈大婶们配合地笑,“是不错。” 也有阴阳怪气的, “不愧是不养家的女人,养得水灵灵的, 不像我们以前, 揣着孩子还要上山砍柴,现在这个社会就是太宽容了。” 林秀就当她在放屁,还觉得是对自己年轻貌美的夸赞,奉承对方道, “是啊,我就是不够能干,不像大娘您风吹日晒,脸上和身上都是贤惠的徽章啊。” 这位长了一脸横肉,应当是享福享出来的,也不知怎么有脸说出这种话来。 婆母暗暗捏了林秀一把,“你瞎说什么呢,这些都是长辈,人家说什么你就听什么。” 又和人道歉,“我这个媳妇儿就是不擅长和人交谈,说话总得罪人,还是嫁过来娇惯久了,我回去教教她。” 林秀还要说话,被自己母亲瞪了一眼。 林母开口说,“亲家母客气了,我女儿在家的时候经常被夸嘴甜,现在反而转性子了,应该是您家比较宠,嫁夫随夫嘛。” 说完把人扯到一边,林秀默不作声把家里人带到桌子旁坐下,饭店里的桌子都是大圆桌,油腻腻地上面沾着油渍,林秀看不过眼,从包里抽出纸巾来擦得干干净净。 林母看着她动作,“你今天怎么回事,人家婚礼上也没大没小,你要再说下去,过不了三天整个镇上都会知道你是个专和婆婆做对的泼辣女人。” 林母一向是这个样子,当着别人的面不管对错都要维护她,给她面子,等到私下来再好好说。 林秀看了一眼和一群小孩拍画片的张妍妍,声音降低一个度,提前和自己父母打预防针,“我是过不下去了。” 林母急了,“怎么就过不下去了呢?这不是好好的吗?” 她一开始不喜欢张仲清,是因为觉得他人轻浮,但都过了好多年了,孩子这么大,以前看不惯的也当看开了。 林秀含含糊糊说,“就分居两地,我觉得这样不好,没什么意思,还没有一个陌生人熟悉。” 林母要说话,林父突然插嘴,“他在外面有人了?” 林秀顿了顿,“没有。” 又接下一句,“现在没有,以后肯定有的。” 林母问她,“那妍妍怎么办?你不要说气话。” 林秀问她,“你觉得我是会说气话的人吗?” 还真不是,林秀一直有自己的主张,不论是高考失利后拒绝复读还是选择嫁给张仲清,都是她说服林父林母,而非他们说服她。 林母当他们感情出了问题,她一辈子过得挺软弱的,也不知道该怎么劝,就看向自己丈夫。 没想到林父没劝,只是说,“你要能自个儿活下去随便你,不能的话回家里最多给你一口饭,其他没有了。” 林秀沉默了几秒,说,“我知道了。” 打破他们尴尬氛围的是外面越来越大的争吵声,林秀作为伴娘还挺重要的,出门去看。 原来张季同因为抬轿子的事情和另外一对今天结婚的新人起了纠纷,本来张家看好良时,和老板约好时间抬轿送人,从外面绕一圈进饭店,然后开始结婚仪式。 不过另一边姓李的新婚夫妇加钱插队,老板贪小便宜,就把玲玲压在后面。 张季同等轿夫抬完人,发现接下来要去接的不是自己媳妇儿,而是别人,立刻生了气。 李家人不依不饶,他们给了钱,只管次序问题,因而张季同吵起来。 轿夫也挺无奈的,让他们有事去找老板。 张季同被自己两个哥哥搀扶着,道,“不行,要抬就先抬我们家,我们算好了时辰和日子,要不是你们做这种缺德事情不会耽误时间,要是我老婆这胎生不了儿子,你们走着瞧。” 轿夫没办法,“要不你去我们店里和老板说,让他赔点钱?小伙子,我们不管这个,我们就是买力气给老板干活的。” 张季同问他,“你觉得我这样能跟你过去吗?” 轿夫小声说,“我还觉得你这样结不了婚呢。” 好险张季同现在还是瘸的,打不了人。 张仲清拿了钱给轿夫,“要不你们通融一下?毕竟做生意要讲究信誉,先来后到嘛。” 轿夫没敢接,他们还真是一点都说不上话。 李家人冷笑,“你们有事找老板,我多付了钱的,怎么知道他会干这种缺德事情?” 张季同嘀咕,“是怕得罪不起他们吧。” 李家人结婚的地点在这家饭店对面,叫做“鸿远大酒楼”,是县里数一数二的酒楼之一,它和其他酒楼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很难约,能在这里请客的基本只有少数人。 张仲清退了一步,看着手表把林秀叫过来,“算了,等会儿你骑摩托车过去接玲玲,然后你俩随便坐辆人力车过来,免得耽误时间。” 林秀指了指自己腿,“我穿的裙子,怎么坐摩托车?” 张仲清皱眉,“先去换裤子。” 林秀忍不住想朝他翻白眼,“爷,我没带裤子。” 张仲清就为难了,因为知道男人去接不太好,所以才让林秀去。 婆母插话说,“没必要磨磨蹭蹭的,又不是在古代,漏个腿怎么了,我们以前插苗还穿短裤呢。”这位就是没穿过裙子,不知道会被风吹翻的人。 林秀还要和他们说话,就听见有人喊了她一声“林秀。” 林秀抬头一看,就看见位熟人。 刘书月穿着一身旗袍,脸上画着淡淡的妆,脚下踩了细细的高跟,温和看着她。 林秀挺意外地和她打招呼,“书月,你怎么在这里?” 刘书月指了指旁边李家人,“来参加亲戚婚礼,他们非要让我来参加。” 实际上她话还说浅了,她对这家亲戚有大恩,工作和婚礼都有她面子,所以人家非要跪着求她参加婚礼,说她不参加他们就不结婚了。 刘书月无奈,只能抽了小半天时间过来。 她问林秀,“你们有事儿吗?” 这时候李家丈夫脸色已经变了,和刚才态度判若两人,呐呐说自己不是故意和他们吵架的。 刘书月稍微一想就明白了,她情商挺高,还愿意和林秀结交,思索一秒说,“其实也不是难事,两个新娘坐一起就是了,这也算有缘份。” 轿夫说,“不行,坐坏了不行。” 李家丈夫小声妥协,“没事,这位、先吧,我们排在后面也可以。” 刘书月又出主意,“如果你们不介意,你们家媳妇坐我的车也行,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 张季同当然乐意让自己媳妇坐小轿车,他长到现在都还没坐过一次呢,生怕对方后悔一样答应了。 刘书月不认识人,就让林秀和她一起去。 这是林秀第二次坐她的小轿车,这时候的轿车挺贵的,但是看刘书月不太放在眼里的模样,也可以看出她多么有钱。 刘书月让林秀系好安全带,很体贴地没问刚才的纠纷,对林秀说,“你什么时候有空?你那个妆我学了,但是学得不太好,到时候来我家帮我看看。” 林秀想了想自己时间,“下个星期吧,我是闲人,还是要看你的安排。” 刘书月笑道,“谦虚了,我们最近是挺忙,但我闲得很。” 林秀不知道她是不是在暗示自己什么,但又想不出她有什么好暗示的地方,只默默记在心里。 小轿车开了几分钟后就到了租轿子的店,玲玲坐在凳子上等她们。 林秀觉得这件事真折腾得很,一会儿把人送去,一会儿又把人送回来,就为了面子好看,实在没什么意思。 到了店门口,林秀推开窗户朝她招手,“玲玲。” 玲玲看见她和这辆车,眼睛一亮,走了过来。 她坐在车上朝林秀抱怨,“累死了,结婚可真累。” 然后嘀嘀咕咕说,“这辆车哪里租的?可真气派,到时候我想让人给我拍一张照片。” 林秀默默看了刘书月一眼,“不是租的,是认识的人。” 玲玲没当一回事,兴致勃勃说拍照的事情。她自从知道自己肚子里有个男孩之后做事一直很张扬,刚开始还好,后来脾气越来越大,恨不得全家人围着她转才好。 林秀记得她以前就是这么个不好的性子。 第34节 第四十七章 有刘书月帮忙, 事情算暂时解决了,还让玲玲在自己娘家人面前有了很大的面子。 不过林秀回来的时候刚坐下没两分钟,就被张仲清拦住了。 张仲清温和问她, “你和……刚刚那人是朋友?” 林秀顿了顿,看着他眼睛,“是妍妍班上同学的妈妈,只是认识,不算什么朋友关系。” 张仲清不置可否, 只对她说, “那你以后可以多和她交流交流,小孩子关系好,以后有什么事情大家可以多商量。” 林秀不用猜就知道他脑子里怎么转的, 毕竟做了很多年夫妻, 她对他的了解比自己以为的多得多了。 这边张仲清没多话, 反而婆母有些酸溜溜的, 大概没想到林秀一个脱离社会这么多年的人现在居然这么有面子,她是特别要强的婆婆,万事都想压着媳妇儿一头,以此来决定自己家庭地位。 她对林秀不阴不阳说,“有些人在外面还挺厉害的, 就是在家里啊也太不尊老爱幼了,大概看不上我这种老帮菜吧。” 林秀在外人面前表现得落落大方, 一副很温柔的样子, “妈,你说得是。” 婚礼上要发喜糖和烟,糖被放在碟子上,下面是炒的五香瓜子, 小孩子们喜欢吃这种瓜子,但是现在的瓜子是用粗盐炒的,抓之后白嫩嫩的手就变成了小乌爪,在干净的衣服上一抹一个印子。 张妍妍爱吃一种软糖的喜糖,张仲清就抱着女儿让她从一个超大的糖口袋里挑,还教她藏在哪里能够躲开林秀的“搜查”。 林秀走过去的时候就听父女俩在说悄悄话。 张妍妍说,“……我们才开过家长会,上周五,爸爸你不是没空吗?” 张仲清抓着她小辫子,“爸爸错了,下次爸爸肯定来,妍妍记得打电话给爸爸。” 醉翁之意也太明显,林秀忍不住在心里冷笑一声。 她借口带女儿出去见姥姥把妍妍抱走,张仲清摸了下妍妍的小脸蛋,问女儿,“你想不想要个弟弟呀?” 张妍妍认真思考,“如果他很听话的话,我就要。” 林秀哼一声,“你工作不想要了?” 张仲清拿不准她是不是在生气,又从钱夹子里掏了两百块给她,“你最近不是喜欢漂亮裙子?多买一点,不要给你老公丢脸。” 林秀没和他客气,把钱收下后放在女儿怀里让她收好。 过了一天玲玲就搬进张家,张季同想买的房子还是没买到,张家几个哥哥虽然听话,但又不是傻的,怎么可能让弟弟毫无顾忌地索求? 不过张季同也有主意,他想让婆母把房子改到他名字底下。 为了满足这个心愿,他开始怂恿张仲清自己买房了。 张仲清拿自己这个混不吝的弟弟没法子,对林秀说,“你在家多看着一点,妈身体不好,又好骗,别让他把房子骗走了。”他可记得房钱是自己和老大出的。 林秀装作大度的样子,“没事,他是弟弟嘛,想要房子给他就是,咱们不缺钱。” 张仲清差点气吐血,他以前觉得林秀温和大度很好,但是最近却被她过分“圣母”气得怀疑人生。 他觉得林秀这无欲无求的模样分分钟就要升仙修出一颗舍利子了。 他和林秀吵了一架,林秀借此机会撒泼,在他走之前又搬到外面去住,张仲清想到自己接下来的计划心里有愧疚,只能任由她去。 林秀搬回出租屋的第一天就又遇到颜医生,他在阳台上洗袜子和内衣,看见林秀过来的时候脸都有点红,拿了一件衣服盖在上面。 林秀装作没看见,和他打招呼,“颜医生,最近不忙?” 颜医生抓了一把头发,“我出差刚回来,还没去销假。” 他头发是平头,估计为了节省时间特意剃的,还好脸长得好,棱角分明的,特别有气势。 林秀从兜里抓了一把喜糖给他,“弟媳妇婚礼上拿的,你拿着吃,沾沾喜气。” 各地的称呼不同,林秀怕人听不懂,还故意说“弟媳妇”,而不是她们这里习惯用的小婶儿。 颜医生接过糖愣了一下,“你弟弟结婚?恭喜了。” 林秀温和说,“不是我弟弟,是老公的弟弟。” 她表情很淡,说话也云淡风轻的,仿佛这是不值一提的小事一样。 颜医生躲开她目光,“那……恭喜了。” 林秀“嗯”了一声,手指搅弄着塑料袋子。 她走了老远还听见背后有人在说“恭喜。” 第二天去补习班上班,林秀依旧提了喜糖和大家分,吴老师还挺高兴的,最近生意不错,中途来报名的也有,不知道是不是林秀让扫盲班同学帮忙打广告起的效果。 林秀顺口和他说起准备去省城的事情。 吴老师摸着下巴深沉说,“你既然要去,不如帮我一个忙,替我带封信去。” 林秀点点头,“行,反正我也准备去两三天。”她这次去省城也不单是为了买东西,她记得张仲清再婚那位女同学现在就住在省城,张仲清心里有想法,但一个巴掌拍不响,总得两方心动不是? 吴老师就刷刷刷开始写信起来,还让林秀待会儿再给稍一些其他东西去。 他亲人都住在省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在,每次回家都会被念叨早点结婚,早点回去继承他爸的家业,他听得不耐烦,久而久之就躲起来,只肯打电话和写信。 林秀把他信收好,看见他眼睛下面一圈乌黑,顺嘴道,“你最近忙吗?” 吴老师无奈点头,“是,就是新商场的事情。” 说起这个他就兴致勃勃的,他靠着他爸打听了一圈房地产开发的事情,最后在几个新楼盘里圈了位置,准备新商场就建在那边。 他还怂恿林秀买房,“我就准备买在那边,这些是新开发区,以后房价说不定会涨,早买肯定赚了。” 林秀接过他的选址来看,好笑说,“你买三套啊?难道以后不回去了?” 吴老师骄傲说,“谁要回去看那个老头子脸色?” 吴老师选的楼盘还挺好的,勾的几个圈里要么是以后修汽车站的,要么是县里扶持项目,唯一让林秀疑惑的是,她记忆中最值钱的那块地居然不在备选名单上。 其实那里还是和学校有关系,省城里的高中在县里开办的分校,特意从省里调来的老师,据说管得很严,升学率有保障,刚搬来不久就把当地老牌高中压下去,后来县里有钱人都把孩子往这里送,为了读书方便,也乐意在周围买房。 林秀记得高中在这一两年就要修,莫非她记错了? 于是试探指着那里问,“这里我记得是块平地,在河对岸,这么接近中心的地方没有规划?” 吴老师不太在意说,“有规划,我问过了,不过人家那是留下来修公园的。” 林秀“哦”了一声,“我还以为会修学校呢。” 吴老师耸肩,“哪来学校可以修啊。” 林秀说,“那是,我就道听途说,你知道的,周围邻居就喜欢吹牛。” 吴老师先没怎么在意,过了几分钟忽然反应过来,脸顿时黑一片。 连林秀都听过的“谣言”别人却连提都没给他提过一句,他肯定被地头蛇给阴了,都怪他过分自信没打点好。 林秀看他匆匆忙忙跑出去,看着自己桌案上堆着的高高的文件想叹气,估计今天又要加班。 今天按照惯例是给扫盲班上课,林秀把从书店里租好的画册拿出来,挂在黑板上给大家讲课。 婆母是班长,所以坐在第一排。 林秀让她帮忙统计学生信息,给学生们做心理辅导,还要收作业等等,她可是忙坏了,心里觉得林秀在公报私仇。 林秀不知道她想法,挨个儿点了名,发现来的人居然还多了几个,估计是觉得故事好听特意听故事的。 她觉得一直讲故事不行,太累人了,所以想出个新方法,让学生们自己上来讲,挨个讲,讲完其他人发表看法。 大家第一次接受这种教育方式,感觉挺新奇地,问林秀说,“有讲得好的,有讲得坏的,那讲得好有没有什么奖励?” 林秀说,“讲得好加分吃糖,讲得不好要表演节目,唱唱歌跳跳舞什么都可以。” 这个惩罚就挺大了,现在这一辈的人还挺害羞的,要真的丢脸去表演节目,那在其他同学面前岂不是抬不起头? 于是卯足了劲儿绞尽脑汁想故事。 婆母没怎么在意,在她看来,不就是和姐妹儿唠嗑么,还能难倒她? 结果就是她当了班长,变成别人的眼中钉,有坏心眼的也不说其他人不好,就说她不好,还有人瞎起哄让她上去唱歌。 可怜婆母一个几十年没唱过歌,视这些东西为洪水猛兽的人被逼到脸通红,可是还不能走:她放学后准备找林秀说事情。 最后无奈只能唱了一首爱我中华敷衍过去了。 等到一节课结束,林秀站在讲台上收拾教具,却看见婆母慢吞吞在那里磨蹭,也不走,仿佛在等其他人走。 她假装没看见,催促道,“大家快走,待会儿有小朋友来上课。” 一听其他人就加快动作,觉得和小朋友混在一起特别不好意思。 第四十八章 大家面子都挺薄, 觉得自己一大把年纪来上课,还和小朋友撞到一起很不好意思,留在最后摸鱼的、和人唠嗑的连忙和林秀打招呼后跑出去了。 最后只留下婆母一个, 咬咬牙心想丢脸就丢脸了,她今天非得留下林秀不可。 林秀看出她打算,不想继续和她纠缠,匆匆准备离开。 婆母却横了心要拦住她,咬牙追上去, “林秀。” 大庭广众之下, 林秀不想拉拉扯扯让她不好看,拢了拢耳边头发问,“什么事情?” 婆母说, “好久没见你回家了, 就算仲清不在, 你也不能老住外面, 你是张家的媳妇,在外面人家怎么看?听妈的,回来吧。” 见林秀不听,她改了口风,好言好语劝道, “以前的事情算我有错,我不该把房子给你们幺弟, 妈知道错了, 你原谅我吧。” 林秀第一次听她说话这么软和,诧异地差点想看看这人是不是被人中途调换了。 婆母低声下气说,“我知道你是个好姑娘,别和妈计较了。” 林秀心里带着三分怀疑, 开口就说,“好,不过我现在没空,先把妍妍送回去吧。” 婆母瞬间耷拉了脸,和林秀表演当场变脸。 林秀不傻,一看就懂了:感情这等着她回去帮忙当月嫂的。 上辈子小侄儿就是林秀帮忙带大的,脾气好的人总底线总是更低一点,也容易心软,他们一家子好多年后一直没分家,磕磕绊绊一起生活几十年。 要说这几十年里有什么好处也不能说没有,但总归不够让人畅快。 第35节 譬如养孩子这件事,还真是林秀一个人做下来的。 婆母不高兴说,“你忙什么,都不肯回家?我在家忙得很,做媳妇的都不肯心疼你娘。” 林秀很随便地从兜里掏了一两块钱出来,像张三花经常做的那样,不耐烦挥手,“工作啊,工作很忙。” 一样的动作张三花做婆母会心疼,换成林秀就是侮辱了。 她脸涨得通红,“你看不起我?我是你妈,你就拿几块钱打发我,当我是街上叫花子呢?” 林秀慢悠悠收拾皮包,“叫花子没手没脚的,我会多给一点。” 她没废话走了,把婆母气得差点喘不过气。 林秀回家之后就收拾东西,准备把女儿暂时送到乡下住几天,但是张妍妍从没离开林秀这么久,哭哭啼啼拉着不肯让她走。 林秀想了想,觉得自己能忙过来,干脆把女儿一起带走了。 因为这次时间够,林秀干脆买了火车票,绿色的铁皮火车,在几十年后已经销声匿迹,现在却是主要交通工具之一,早上五六点出发,大约坐四五个小时就能到达目的地。 路途上无聊得很,林秀特意做好卤鸡爪,凉面,卤蛋等小零食拿在路上吃。 早上人不多,她和女儿单独占据了一个座位,边看风景边啃零食。 车上还有卖瓜子泡面的人走来走去,泡面在平时吃未必有多美味,但坐火车不吃泡面总觉得少了一番滋味,于是林秀随大流买了一桶和女儿分吃。 她们吃得香,别人也看着她们的零食嘴馋,有个挎着包的年轻女人犹豫了一会儿,拿着一百块跑过来问林秀,“你们卤鸡爪哪里买的?” 这个卤鸡爪是林秀自己配的作料,冻过的鸡爪切成两半,煮好后过滤掉血水,加上八角、大料、香叶和冰糖等等泡十五分钟,再开小火慢慢卤,色泽诱人,香而不腻,不是小推车里袋装的卤鸡爪可以比的。 林秀被肯定挺高兴,把东西拿出来给她吃,“我自己做的,其他地方买不到,你尝尝吧。” 女人不大好意思地拿了两个,一会儿又送了几包葱香薄脆饼干当谢礼。 火车每到站点就有守在站点的人推着小推车卖食物,林秀看见也有卖卤鸡爪的,车厢里的人被林秀勾起馋虫,纷纷跑去买卤鸡爪。 有人没有零钱,拦着那个给薄脆饼干、穿着红外套的年轻女人说要换零钱。 换了两三次没换到,林秀本来就比这些人见识多,又有心眼儿,忍不住问,“前面可以找乘务员去服务点,肯定更方便,你这么换得换到什么时候?” 换钱的妇女脸色蜡黄,头发乱糟糟挂在头顶,无奈说,“我不认字,也找不到路。” 林秀皱眉,“乘务员不是就在前面?” 这时候闲着没事情,有人在一旁看见来龙去脉,觉得林秀做人太冷漠,忍不住仗义执言,“不就是换点零钱的事情,大家都出门在外就该相互帮助,何必冷言冷语?” 他说着就往外掏钱包,一副要帮忙换钱的样子。 中年妇女连连感谢,夸他是当代雷锋,把这人夸得面红耳赤的,被人围在圈里,仿佛自己真成活雷锋,分分钟就要得到锦旗。 林秀已经看了好一会儿了,这下终于确定自己猜测,对给薄脆饼干的女人说,“你把刚才的一百块钱拿出来看看?” 女人不懂她要做什么,愣愣照做了。 林秀问她,“你看看真钱还是□□?” 女人一开始还没什么反应,等到把钱反复看了几遍之后,脸色突然变了。 林秀又说,“你再看看其他的。” 她话没说完,那个换钱的妇女转身就跑,没人注意她,她像条游鱼一样钻人群里去,幸好林秀喊了一声“抓贼”,才没被她跑掉。 众人被这惊天逆转惊呆了,林秀这个戳穿骗局的反而是最淡定的。 这几年里骗子最多,特别是坐火车的时候,仅仅是换零钱的骗局林秀就听过不下八种版本,现在人骗到她面前她也能一眼识破。 车厢的人齐心协力抓住骗子,让乘务员把人带走准备送派出所,林秀自己回座位坐下继续淡定吃鸡爪。 不过两分钟,刚才被骗的年轻女人就红着脸提了一袋零食过来给她道谢。 她被换了三张真钱,她一个月工资也就几十一百块,如果不是林秀一眼看穿,她恐怕这两个月都得靠馒头度日了。 林秀觉得自己不过是举手之劳,摆摆手不在意。 第四十九章 林秀没把这件事放心上, 别人却不这样看,又过了两分钟,刚才还仗义执言的那个男人扭扭捏捏跑到林秀座位旁站着。 他一个大男人, 做出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想要说话又不肯说话。 林秀看张妍妍一副被坏人吓傻的样子,皱眉说,“有话就说。” 这人不好意思说,“大妹子,刚才谢谢你啊。”他就是看武侠剧看得多, 一看到别人受委屈就忍不住想起侠义江湖, 没想到行侠仗义的事情没做,反而差点被骗,一想到就冷汗涔涔, 连忙给林秀道歉了。 林秀说, “没事, 你以后多长个心眼。” 她比那人年纪小得多, 但是很有气势的样子,被她训了的人也不敢说话,只能老老实实听了,还连连点头。 母女俩吃完鸡爪又开始玩扑克牌,林秀陪张妍妍玩一种算二十四点的数学游戏, 一开始张妍妍算得很慢,还要掰手指头, 过了半小时就熟练多了, 兴致勃勃挑战林秀。 在火车上慢悠悠过了一上午,除了中间发生的那个小插曲,还算一次颇为愉快的火车旅行,张妍妍下车时还恋恋不舍朝着绿皮火车挥手挥别。 林秀揪着她的羊角辫, “下次再来。” 她们出了车站,林秀从兜里掏出地图认路,这时候有人跑来喊住她,“大妹子,你去哪儿呢,这里我熟,我可以给你带路。” 原来是刚才那个自称活雷锋的中年男人,他提着一只编织口袋,普普通通的长相,不好意思地朝人憨笑。 林秀拒绝他好意,“算了,怕不顺路。” 男人遗憾说,“行,那你记得别告诉司机你是外地人,这些人没底线,到时候肯定坑你。” 林秀谢过这人的好意,随便找了一家市中心的酒店放下行李,准备先去吴老师家里送东西。 省城比县城繁华得多,周围能够看见正在修建的楼房,随处都是吆喝着的小摊贩,能够让人感受到这座城市的活力。 林秀有点饿,就带着女儿先吃了街上的牛肉面,吃完之后叫了一辆摩托车,把小姑娘塞到中间,自己坐在车后面,摩托车司机笑着说,“你把东西放车斗里去,就不怕弄丢。” 林秀点点,照着他的话做了,放好行李才跨到摩托车上。 现在这会儿因为缺乏监管交通混乱,马路上有小出租车,三轮车,摩托车,牛车,人力车,拖拉机等等,就像一盘酸甜苦辣加了个遍的大杂烩。 最夸张的是载着五个人的摩托车和跑得比出租车还快的人力车。 林秀和张妍妍被颠簸了大约二十分钟就到了吴老师父母家,这里靠近一环,大商场围绕着大别墅,一看就是有钱人家居住的地方。 她给门卫说明来意,又再三确认之后才走到吴家门口。 吴老师家是一栋独门独户的院子,里面隐隐传出狗叫,似乎养了狼狗。 给林秀开门的是个年轻女人,警惕地朝林秀看,问她,“你认识我家老幺?” 林秀点点头,“认识,还挺熟的,他托我带东西。” 女人依旧看她,目光像x线一样上下扫视,看完突然朝里喊,“叔、姨,老幺他对象来了。” 林秀脸都绿了,看张妍妍好奇的神色连忙捂住她耳朵,对女人说,“你别瞎猜,我女儿还在这儿。” 女人愣了愣,又喊,“叔、姨,老幺他对象带着个女儿来啦。” 这人很不靠谱,也不对劲,所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林秀还没到吴老师家就该猜到他家有这么离谱的人,可惜现在已经迟了,她既不能把东西扔她脚下,也不好辩解,幸好这时候有人出来解救她。 出来的是个和吴老师长得挺像的中年女人,头发卷卷的,眼神温和,一看脾气就蛮好,做事却风风火火,一巴掌拍年轻女人脑门上,“你瞎咧咧什么,对象还带女儿?说话不长脑子?” 林秀已经很心累,却还是打起精神把东西递给卷发女人,“吴老师拖我带的,我是他同事。” 卷发女人对林秀道,“我是老幺的妈,你可以叫我苏阿姨。进屋坐坐吧,我也想托你给他带点东西。” 林秀来的目的就是这个,自然不会拒绝,跟在后面进了这家大别墅。 院子里不出奇,就是有一只耀武扬威的大狼狗,用铁链拴着,站起来的时候大约有人那么高,把张妍妍吓得躲在林秀身后。 苏阿姨捡起铁棍吓唬狼狗,“小狼,安静。” 小狼不甘不愿地退回去,把头放在两只爪子上眼巴巴看着主人。 等进了屋,林秀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人会觉得吴老师脑子有病。 她作为吴老师的同事,有幸去过他县城的蜗居做客,是一间不足十平的二居室,窗户上安装着铁栅栏,只有早上十二点之前才能见阳光,仿佛一间监狱似的,和这里一比简直天壤之别。 倒不是没钱住更大的地方,只是就自己一个人,做饭打扫总觉得为难。 苏阿姨一边带路一边问林秀,“我家老幺住得怎么样?有没有瘦?他以前娇生惯养的,我怕他吃住不习惯。” 林秀下意识撒谎道,“住得不错,学校里也有中晚餐,我看他还长胖了些。” 苏阿姨满意点头,“那就好,他给我说在外面住比家里还大的大房子,顿顿吃饭店,我就不信。” 林秀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苏阿姨就把托她带的东西拿来了,就一个小盒子,也看不出里面放着什么。 她一边递给林秀,一边劝她留下来吃饭。 林秀倒想留下来,但是她还记得来省城的事情多,只能暂时婉拒了,让苏阿姨好一番遗憾。 结果她这边话刚说完,就听见外面传来狗叫声,然后一个中年男人走进屋里来,他和吴老师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林秀只看一眼就猜出他身份,知道他大概就是吴老师他爸,他嘴里经常抱怨的那个“老头子”。 吴老师的爸爸看见家里坐着客人,先是一愣,接着才问,“来客了?” 苏阿姨介绍林秀,“老幺的同事,帮忙带东西的,这是我家老吴,小林,你叫他吴叔叔就好。” 林秀和人打完招呼,吴叔叔忽然问,“你是不是给狗崽子出主意的那个女同志?” 林秀想了一会儿才明白他说的狗崽子大概就是吴老师,他们父子俩都不肯好好说话,也是一脉相承的绝了。 她迟疑点头,“大概是。” 吴叔叔的态度热情很多,“好,很不错的女同志,我儿子脑子挺笨的,多亏你给他出主意。” 林秀被老夫妻俩一顿夸奖,带着女儿出来的时候还摸不着头脑,觉得世界玄幻得很。 她牵着妍妍出门,门口被铁链子拴着的大狼狗脑子笨,还是不认识她们,冲母女俩一阵乱叫,叫得张妍妍胆战心惊地抱着林秀的小腿走路。 林秀干脆把她抱起来,张妍妍一点都不重,软软的,身上有香香甜甜的味道,像一颗小糖果。 林秀忍不住问她,“你是不是又偷吃糖了?” 张妍妍紧张地转开视线,“没有。” 然后又小声说,“新买的桃子味沐浴露很好闻,我早上偷偷拿来洗了手。” 她说着就把手往林秀面前凑,却不小心把苏阿姨塞给她的冰淇淋打翻在林秀身上,林秀把她放下来,手忙脚乱找纸巾来擦。 这时候,她忽然听见有一声好听的声音,“给你。” 第36节 林秀抬头一看,就看见面前站了个非常漂亮的女人,也很眼熟,她不知道自己该做出什么样的表情,只能感叹世界真小。 她面前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林秀此行的目的,张仲清的女同学,也是林秀的“情敌”,后来张仲清退休后和林秀离婚就是为了娶她。 林秀心里翻起滔天骇浪,脸上还要做出云淡风轻的样子,接过纸巾说,“谢谢你。” 年轻女人微笑,“不用谢,不算什么大事。” 张仲清这位女同学不是一般人,据说她在学校的时候就是班里班花,还是张仲清初恋。后来毕业两人分开,女同学嫁给一位老板,跟着丈夫一起搬去了省城,但也从没和张仲清断过联系。 据说张仲清还把自己结婚照寄给她看过,想要得到她的祝福。 林秀不知道女同学怎么想的,但也知道张仲清有什么重要事情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位女同学,初恋对于许多人来说意味着最可靠。 林秀还没想好怎么和这位女士搭话,对方先开口了,貌似好奇问林秀,“你是新住户吗?我之前都没见过你。” 林秀笑着说,“我来看看亲戚,不住在这里。” 漂亮女同学叹气,“原来是这样,我还觉得你长得很面善,希望和你一直做邻居呢,可惜了。” 林秀随口说,“确实可惜了。” 女同学就说,“要不要来我家喝杯茶?天气这么热,喝杯茶再走吧。”她大约也不是好意,就是想给林秀下马威,要么是探探她这个“情敌”的底。 林秀本来就是想找她的,但又不想让她心里生疑,就推辞了一会儿,然后才答应她的邀约。 第五十章 女同学好心邀请林秀上她家做客。 其实让一个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上门做客就蛮奇怪的, 但林秀记得女同学上辈子就曾不止一次“偶遇”过她,林秀被她施以援手,以为她是个好心路人, 还感叹过她脾气好又温柔。 林秀假装要拒绝女同学邀请,女同学却不依不饶,一副和她相见恨晚的模样,让她上门坐一坐。 林秀问她,“不会麻烦你?” 女同学挽住林秀胳膊, 轻轻柔柔挽了下头发, “怎么可能呢,我就是个闲人,每天闲得无聊, 能交朋友那就再好不过了。” 女同学姓曾, 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曾可人, 长相又娇又俏, 住在离吴家不远的一栋房子里,院子里种了花草,还有雪白的狗在地上跑,仆人来来去去收拾房屋,和林秀在电视剧里看过的差不多。 张妍妍小声说, “好像图画书里面的图片。” 林秀摸她脑袋,“喜欢小狗的话, 我们以后也能养一只。” 曾可人在前面听见母女俩的对话, 转过头用一种奇艺的眼神看着张妍妍,温柔说,“你女儿真可爱。” 林秀知道曾可人现在还没生过小孩,可能因为她的原因, 也可能因为她丈夫,她不太在意,只当她的话是放屁。 到了院子里,曾可人请林秀坐在椅子上,让人端点心和茶点给她品尝。 她的小院子设计得非常西式,外面是草坪,草坪外面有一间圆顶小亭子,白色的漆柱显得很靓,和她穿着一脉相承的精致。 相比起来林秀母女俩就普通多了,一致的衬衫加牛仔裤,头上扎着马尾辫,因为行路几小时带来的风尘仆仆,和对方格格不入,仿佛两个世界的人。 林秀不知道别人怎么想,反正她看见路上的仆人都在偷偷用余光打量她,指不定还在心里暗暗揣测,一会儿又好当作八卦见闻。 曾可人仿若未见,热情说,“这是咖啡,有提神的作用。” 林秀喝了一口,挺苦的,曾可人也没提,好像准备看她出丑。 林秀觉得好笑,她不太爱喝咖啡,吃西式餐点,她是天生中国胃,觉得茶比咖啡好喝,中餐比西餐养生,但她好歹多活那么多年,耳濡目染也不可能做出失礼的行为。 曾可人有点遗憾地看她放下杯子,热心说,“你刚来省城,有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我,我在这里住的时间久,大街小巷比一般人都熟。” 林秀点点头,“其实是来给丈夫买东西的。” 曾可人眼神一动,“一个人出来多不方便,怎么不让他陪你?” 林秀耸肩,“他忙得很,据说他厂里有生意让他单独做,这是他第一次得到这种机会,恨不得天天呆厂里。” 说完朝曾可人笑,“嗨,我一个女人,不懂这个。” 曾可人意识却随着林秀渐渐飘远。 其实她也过得不如看起来那么好,她丈夫炒股票亏了本,每天在家里大发脾气。她又因为丈夫年纪太大一直没法生孩子…… 她有时候会想起读书时候的张仲清,脸上总带着阳光的笑容。 曾可人勉强收回思绪,“那他工作一定很赚钱吧?” 说完才意识到自己失言,幸好眼前的女人粗神经,也没注意到不妥,拉着她絮絮叨叨,“赚得不多,他说一个月百来块,老板不肯涨工资,不过我觉得没什么,工作稳定就行。” 曾可儿立刻判断出她被骗了,张仲清告诉她他每月工资五六百,但从林秀的话来看,这个数应当是少了。 她心里冷笑,但表面上还是附和。 这场表面和善的交谈持续了将近半小时才结束,林秀带着女儿走出院子。 张妍妍吃过不一样的小点心,但还是惦记着小狗,问林秀,“我们什么时候能够养狗?” 林秀牵着她的手,“不急,以后有的是时间。” 第一天把重要事情做完,第二天林秀就有大把的时间办其他事情。 她上午带张妍妍去爬山顺便看动物园,林秀以前在读书时来爬过这座山,那时候她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同学没钱,就怂恿她一起逃票。 票没逃成功,同学唯一一条没打补丁的牛仔裤被铁丝网刮坏了,和她抱怨了整整一个月。 林秀想到以前的事情就觉得好笑,直到被张妍妍拉衣服的时候才反应过来。 动物园里没几种动物,每只都病怏怏的,普通一些的有小猴子、小奶牛,奇怪的有三只脚的鸡、五颜六色的孔雀。 张妍妍指着的就是一只大孔雀。 她好奇问林秀,“孔雀为什么不开屏?” 林秀被难倒了,幸好下一秒张妍妍被一头梅花鹿吸引住视线,盯着梅花鹿问,“它们长得不像梅花,为什么要叫梅花鹿?” 逛动物园半上午,林秀感觉张妍妍就像一本行走的一百个为什么,差点把她掏空了。 幸好很快到了中午,林秀带着张妍妍到半山腰的小摊吃午饭。 午饭依旧是牛肉面,热辣的面汤上浇了一勺子牛肉,吃得人满头大汗。 不知道是不是滤镜,林秀总觉得这时候的面好吃,虽然就一家破破烂烂的小棚子,不知什么地方引来的山泉水放塑料桶里,但就是比她后来在安装了空调,打扫得一尘不染的面馆吃的牛肉面还要美味。 偏偏这时候吃饭的人少,老板就在旁边逗她家小姑娘,和她念课文挑山工。 老板说,“就是这么个理儿,做事要坚持不懈,不要三心二意。” 张妍妍被他带歪了重点,“挑山工可真苦。” 这顿饭张妍妍把面吃得干干净净,面汤都没剩下。 等下山的时候,张妍妍还在想这件事,问林秀说,“山上的东西真的是挑山工叔叔挑上去的吗?” 林秀想了想,觉得应该不是,因为这座山真不算陡峭,后面还有一条平坦大道,况且人就算了,动物怎么带上去? 她们吃过午饭,又去了省城里的商场和书店。 林秀本来只想去商场,但张妍妍在书店门口就走不动路,这里的书店有县城书店的五倍大,书放在敞亮的玻璃窗里,更过分的是,这里的书打折。 童话书、故事书以及儿童杂志,有些打五折,有些三四折,买一定数额还会送花花绿绿的折卡纸或者水彩笔,张妍妍恨不得躺在地上打滚让林秀给她买书。 林秀想了想,递了五块钱给她,“你自己买,不会给你多的钱。” 结果张妍妍挑来挑去,最后只买了一本手工书,一本图画册。 林秀挺奇怪的,“你不是想要买故事书吗?” 张妍妍说,“可是我还想要那套《金刚葫芦娃》和《小白鹭》。” 林秀忽然明白她逻辑了,什么都想要,干脆就什么都不买了。 她顺口夸了女儿几句,结果走出书店不远,就看见那里有人鬼鬼祟祟地站着,问她们要不要买书。 林秀愣了下,“什么书?” 那人说,“书店的书,正版,我们有渠道的。” 林秀摇手拒绝了,没想到现在倒卖东西这么严重,随处可见的倒爷,什么都敢卖。 看林秀拒绝,这人不甘心,又问道,“那文具呢,文具总要吧。小姑娘这么聪明,一看就是读书的料,现在给她多买些便宜文具攒着,以后就不愁没文具用了。” 林秀显然不会被他这种伎俩说服,但灵光一闪,很快问道,“有bb机吗?” 那人看了林秀一眼,“没有,我们不卖这个。” 林秀有点失望,决定还是去商场碰碰运气。 她不一会儿就到了商场,直奔服装区。 这时候的服装区比她见过二十年后的要落后,却又比她想象的更离谱。穿梭在人群里的服务员,穿着统一的衣服兢兢业业招揽客人,简易的更衣间修在角落里,旁边还放着人身高的穿衣镜。 林秀进来时就有人面带笑容和她打招呼,“您要买衣服?” 林秀说,“看看衣服,要最新款。” 导购员把她带到一排衣架前,上面挂着最新的款式。 林秀一看就傻了。 流行倒是流行,但显然不是林秀太习惯的款,喇叭裤,宽松西装裤,册子上的模特穿着衬衣扎在裤子里,戴着一副□□镜,卷发乱蓬蓬的分不清男女。 导购看出林秀有点打退堂鼓,劝她说,“您别只用眼睛看,衣服总要试一试才知道效果。” 林秀无语,世界上所有的导购员仿佛都精修过一样的话术,这和二十年后几乎一句不差了。 她忍着奇怪,拿了一套对方推荐的衣服去更衣间试。 走出来的时候她浑身别扭,但是导购员还在一个劲儿夸她好看。 林秀问张妍妍,“好看吗?” 女儿吞口水,“好、好看。” 林秀不信,自己从镜子里面看,发现居然真的不太违和。 她挺习惯做乖乖女,衣服往简约大气上选,从未考虑过紧跟时尚,但现在尝试后发发现自己真的一点都不老,她才三十岁。 林秀说,“还行,再试试其他的。” 导购员从善如流地给她把衣服装好。 第37节 第51章 完 林秀一连试了几套衣服, 最后选了比较大众的一套买下来。 她之所以能够在县城商场里得到一席之地,就是在于新款需要新品种的布料,而这些在县城的店里是买不到的。 自己买完之后, 林秀又给张妍妍买了一件印了太阳花的斜纹棉布裙子,裙子及膝长,左右各一朵太阳花,小姑娘穿起来俏皮得很。 付完帐出门,林秀又看见有倒卖东西的人站在后门, 那人正准备拦住她, 忽然愣了一下。 林秀也愣了一下。 这个人居然是刚才在书店后门那位,穿着藏蓝色裤子,白色背心, 也不知是巧合还是这人生意包囊范围广泛, 无所不有。 林秀好奇走上去看, 白背心警惕地看了林秀一眼, “你要买东西不?” 林秀笑道,“我要的东西你又没有。” 她刚才在商场问了,bb机走俏得很,预订到下个月依旧没货。要是过两年再来,恐怕就不用那么难买了。 白背心无奈说, “这东西也不是没有,但是要么价格贵, 要么是二手货, 一般人怎么可能买?” 林秀好奇问,“多少钱?” 白背心说,“三四十。” 林秀其实有点心动,但她不能表现得太明显, 于是砍价说,“要不了这么贵吧,你们用二手货来组装,成本本来就不算高。” 她其实在诈他,按照经验来看,二手市场总是组装货比较多。比如以前的二手智能机市场,基本没有原装品。 没想到还真被她诈到了,白背心懵了一下说,“没想到你还挺懂的?” 只看外表的时候,他还以为林秀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妇女呢,要知道这个年代有文化的女人比较少,偶尔有那么一两个,也只在自己的行业有见识,电子产品对于她们来说毫无吸引力。 林秀含笑不语。 白背心说,“不过就算这样也不可能便宜卖给你,这是我们劳动成果,是劳动所得,最多便宜五块,你要在其他地方根本买不到。” 林秀知道卖方市场的道理,掏了掏兜,发现钱不够,只能遗憾地留了这个人的电话号码。 接下来的两天,林秀依旧去逛了批发市场和布料厂,这里比上一次来更加繁华,开小货车来拖货的有,也有骑自行车驮着大麻袋的,不出所料这里还会繁荣十多年的时间,直到电商行业兴起才逐渐没落。 到第三天全部买完,林秀准备回县城去,结果去车站买票的时候被苏阿姨家的亲戚拦住,请她吃顿晚饭再走。 林秀带着张妍妍不太方便,于是拒绝道,“已经买了下午的车票,现在退不了票,等下次来吧。” 亲戚摆摆手,“没事,到时候坐公司的小车一起回去。” 林秀没法拒绝吴家人的热情邀请,于是受邀参加了他们家的晚餐。 快到小别墅的时候林秀才知道,原本苏阿姨想让吴老师坐单位的小车回家来看看,结果被吴老师拒绝了,她就想让林秀帮忙做说客。 林秀有点为难,吴老师是特别有主意的那种人,有时候她帮忙出主意,即便是她很看好、在未来也实践证明过的主意,吴老师也会反复思索衡量后才下决定。 苏阿姨说,“没事,你给他说说就行,我想让他回来相亲,这次这个女孩他肯定喜欢。” 林秀琢磨了一下,就知道苏阿姨的小诡计了,但还是同意她的要求,毕竟天下父母心。 吃过晚饭大约六七点钟,林秀走到院子里去看人遛狗,遛了半圈的时候看见不远处有人在吵架,架势特别凶猛,一副要毁天灭地的模样,让人拦都拦不住。 林秀一开始没在意,等被吵架声惊醒的时候才发现那名女子原来是女同学曾可人。 看见林秀纳闷,一旁的保安和她说,“两口子吵架呢,我们不好插手,这是人家的家事。” 林秀看了一眼女同学的丈夫,不由睁大了眼睛,知道她为什么后来要找别人了。 不说他宽阔的体型,就单从岁数来看估计也能做曾可人的爹了。 林秀不小心把心里的纳闷说出口了,“看起来差得有点大。” 保安嘿嘿笑,“原配、原配。这位张先生炒股炒亏了本,要把房子卖掉,他老婆不干,和他闹离婚呢。” 林秀听了一脑袋乌七八糟的也没怎么放心里去,只觉得张仲清眼神可真不好,居然看上这样的姑娘。 但仔细一想又憋闷得很,索性放在一边不再想了。 林秀带着女儿和买来的一堆东西回到安宁的小县城里,这次回来她收获颇丰,顺带买了些省城的特产送人。 她把花生奶糖和牛肉干分给同事和肖小妹,然后把一罐茶叶送给了颜医生。 虽然不知道颜医生爱不爱喝茶,但送茶叶是怎么都不会有错的。 颜医生拿着那罐茉莉花茶看了一会儿,抿着嘴唇一副不开心的样子。 这次林秀敏锐地察觉到他的情绪,不过她知道他为什么生气,并且对此置之不理。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态度影响到他,颜医生在接下来对她也冷淡多了,就像真正的租客和房东一样。 林秀没功夫管这件事,她被曾可人这件事激发了灵感,顺道跑了一趟县城里的证券交易所。 她以前对国家经济形势保持敬而远之的态度,因此并不太了解这年股市行情。 其实林秀刚来的时候也想过要不要买股票或者彩票,因为她记得某次彩票号码就是她生日,可惜想了想又觉得自己又不是什么主角,错过或记错也不是没有可能,干脆放弃了。 现在才九十月,天气热得很,证券交易所在一家银行旁边,只有小小的窗户朝向外面,里面的人挤在凳子上,空气中充满了奇怪的味道。 林秀坐在工作中心提供的塑料板凳上茫然地看了一会儿大屏幕,终于看到曾可人丈夫买的那支股票。 飘绿,过了一圈又是跌停的两条横杠,林秀津津有味听别人讨论分析:这支股票邪门儿了,都要跌停第三天了,估计明天可以抄底买进。 林秀能猜测出曾可人丈夫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才会急匆匆跑回去把房抵押掉。这就是赌徒心理,期望下一秒的天上掉馅饼。 但林秀知道这次抄底必然不会成功,因为她记得曾可人是在这一年和第一任丈夫离婚的,然后就此遇上第二位“知己”。 她想了想,从兜里掏钱办了一张卡,又存了二十块钱进去给这支股票买跌,算是庆贺曾可人第一次淘金失败。注) 林秀做完这件事之后随意把卡片随手扔进兜里,不再放在心上。 过了一两日,林秀就得到消息,知道吴老师的商场最后还是做好规划,准备在这一两年就修建起来。 林秀蛮好奇地问他,“选址在哪儿?” 吴老师摸了下头发,为了相亲,他今天梳着现在很流行的的斜分长刘海,“就是你说的那里。” 林秀好奇问他,“你怎么竞标成功那块地的?” 吴老师苦笑,“和中心商场合作。” 中心商场作为地头蛇想要的利润半分不肯让,吴老师也实在没法子了。 他劝说林秀道,“你要是要买房,干脆就在那里买了。” 林秀也有这个打算,正要说话,吴老师又说,“你不是要弄个高中补习班,我觉得可以,要是你能把方案拿出来,就全权交给你去做了。” 林秀觉得挺纳闷的,就问道,“你为什么突然想通了?” 吴老师抽出一张报纸,“只是这次的感悟比较深而已。” 他以前对林秀的想法是不以为然的,但是这次他却发现他还是小看了教育的影响。只是一所高中就能引起巨大的房价变化,那么林秀所说的高中补习班恐怕也不是那么难以实现。 林秀蛮高兴他能想通的,她觉得一个不错又能够实施的商机,要是白白从她手里溜走,那以后大概会后悔。 林秀这边正在筹备补习学校分校的事情,张家这边却又要有喜事了:张三花马上要结婚了。 其实上辈子张三花结婚没这么早,张三花虽然长得一般,但因为本身工作不错有好几个追求者,她最后在追求者中挑到最出众的一个,然后嫁出去了。 这次却不一样,玲玲嫁入张家了,林秀又不在家里,照顾产妇的事情全部落在婆母身上,婆母自己做得累,就在家里抱怨不已。 张三花受不了每次下班回家就要面临无数的抱怨和繁琐的工作,先是借口工作忙不回家,后来干脆随便找了个人嫁出去了。 不过这些都是和林秀无关的,林秀一边忙着上新款的事情,一边忙着办分校。 上次肖小妹得知有人私下卖衣服之后蛮生气的,一番折腾后把人找出来给了林秀一个交代。 林秀看她做事情做得利落,有自己的主意,又暂时没有找到工作的样子,便问她要不要合作开一家服装店。 林秀一开始就有这个想法,但是当时她没有资本和人脉,现在她有钱了,做事就可以更随意一些。 肖小妹眼睛一亮,很快又暗淡下来,“其实还挺难做的吧。” 特别是林秀想要卖的衣服,肯定是高档产品。 虽然这种衣服一件赚得多,但是针对的客户群体人数也少,估计挺难办下去的,更何况她也拿不出那么多资本。 林秀笑说她,“你不要这么想。” 她当初把衣服送去商场售卖其实不止一桩好处,也让这个虚构的品牌名气变高,借用商场人气间接做了宣传。 有台阶在这里,要开一家服装店其实并不算难。 肖小妹想了想,下定决心说,“行,我去……借点钱,下周给你消息。” 林秀手里也有几百块了,加上张仲清给的钱有小一千块,难处就是应该先买房还是先租商铺开店。 但是因为没有离婚,她还是选择了后者。 不过林秀没有因为这件事纠结太久,才过两三个月,刚好在张三花和男朋友订婚后几日,她去找的私家侦探忽然给了她一大把拍的照片,还全是亲密照! 这是睡觉正好递枕头的事情,林秀仔仔细细看了看这些照片,发现张仲清还挺含蓄的,在大庭广众之下和他的女同学曾可人总是保持着一定距离,连手都不肯牵,要普通路人来看,肯定以为这就是普通同学。 不过幸好还拍到了室内的亲密照,但是因为涉及隐私问题,难免不择手段了些,但是这些照片恐怕也不能使用了。 林秀没法把这些照片当作证据送上法庭,但她有曲线救国的方法。 张仲清往常不爱和她打电话,因为觉得说了她也不懂,打了就是白打,不过今日不同往日,他心里有愧疚,下班后就给她挂电话,说温柔的话安慰她。 林秀也趁机和他撒娇讨好,拖延打电话的时间。 两人没那么多话可以说,张仲清翻来覆去就是不会辜负林秀,他有多么爱她和小孩。 林秀忍不住想冷笑,他是觉得她有多蠢,出轨和养私生子都不介意?要是林秀口风再松一点,估计他会干出明目张胆把小孩送过来让她帮忙养的地步。 但她现在要扮演一个温柔贤淑的女性,不,她只要照着自己上辈子原样出场就行,于是柔和安慰他,“你别说了,我爱你,你再说下去我心里会难受。” 当林秀心里没有感情的时候,说甜蜜的话比之喝白开水还简单,说得张仲清又是愧疚又是怜惜,觉得之前给林秀的补偿费还是太少。 林秀一连三四天给张仲清煲电话粥,还一次就煲半个小时,总有人会坐不住,第五天的时候,林秀突然听到张仲清旁边有个娇滴滴的声音,“哎呀”了一声。 林秀疑惑问,“你那边怎么有女孩子?” 张仲清慌张解释,“是同事。” 林秀说,“下班怎么还有同事在你旁边。” 第38节 张仲清无奈说,“老婆,你别疑神疑鬼,我们在外面聚餐,男同事和女同事一视同仁。” 林秀哼了一声,也没说自己是不是相信,等着张仲清指天指地说了一堆不可能实现的誓言。 等挂断电话,林秀就知道女同学坐不住了。 女同学就是个普通姑娘,除了比一般女孩子漂亮一点、讨男人喜欢一点别无长处,她一门心思就在攀高枝上,根本不懂法律,大概只是想在林秀面前示威,并不考虑其他事情。 又过了一个月,林秀请律师一张状纸把丈夫告上法庭,证据是第三者肚子里的小孩,作为出轨受害的一方,她大约能够得到不少财产。 第52章 番外 十年后…… 张仲清蹲在门口抽烟, 一根烟抽完,屋里就响起一阵骂声。 他忍不住头痛,迈进去的脚步却停住了, 拐了个弯儿要往外走。 不过被人看见,那人眼疾手快拉住他,嚷嚷道,“老二,你老婆整天不着家, 你不管管?” 这是张仲清和曾可人结婚的第十年, 也是他和林秀离婚的第十二年,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不同,但又全然不一样了。 张仲清不耐烦说, “她们女人的事情我怎么插嘴?” 张季同不依不饶, “你必须要管, 妈变成这样子了, 难道要我去操劳?” 张家没有分家,张季同和张仲清两家依旧住在一起,但张季同游手好闲,没有正式工作,每天喝醉了酒醉醺醺回家。他老婆玲玲一边忍受他辱骂一边照顾小孩, 受不了干脆扔了小孩跑了。 这下张母就要照顾两个小孩,她心里有气, 和张仲清老婆曾可人吵了一架, 没吵过,夜里气得睡不着,第二天起床就瘫在床上起不来了。 张母瘫痪在床上起不来,只能让人喂饭伺候。 可惜她家老大在外地回来不了, 张仲清工作忙顾不得家。只剩下曾可人。 曾可人是娇惯出来的大小姐,心情好的时候喂喂她,心情不好把她忘在脑后,她也只能躺在床上朝两个儿子破口大骂,说他们不中用,娶的老婆克老母。 张仲清被家庭关系弄得焦头烂额的,工作也顺心,最后干脆拿了几百块钱请了保姆。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曾可人拿着钱转头就花光了。 这还要从曾可人的家庭说起,曾可人小时候特别受宠,读书一般但勉强被家里送到大学去了,不过她一辈子的愿望就是做个贵太太,要是老公年轻一点那再好不过。 所以曾可人从毕业之后就没上过班,唯一的职业是给人家做金丝雀。 后来设计嫁给张仲清,得知张仲清身家后才发觉自己受骗了,却又因为怀的小孩子不能离婚。 她这些年一直对此耿耿于怀,过不了两三日就和张仲清吵架,要么就拿着张仲清的工资出去胡天胡地打麻将,没钱就撒娇要钱,导致张仲清身上没有超过一百块的现金。 这次她又打牌打输了,请保姆的钱输得一干二净。 张仲清看见屋子里灶台上乱七八糟的菜,他被洗坏的衣服,闻到里面奇怪的药味就忍不住头上青筋直跳。 他终于朝曾可人骂道,“你就不能像个女人一点?” 曾可人睨他一眼,“老娘爱这样,你怎么不说当初你骗我的事情?” 张仲清提高声音,“要不是你沉不住气,钱会被分走吗?” 曾可人冷笑,“我不管你在外面怎么做,你老实拿钱回家就行。”她年华不再,妆却化得很浓,柳眉倒竖,和张仲清以前在大街上见到过善于刁难人的女人别无二致。 话说到这里,张仲清顿时泄气。 她肯定知道他和那个姑娘的事情了……但是,但是她真的不是为了他的钱,他们只是情难自禁而已。 他推开曾可人进屋,一间卧室里张母在怒骂,另一间屋子里他九岁的儿子在写作业。 张仲清有些茫然地看着儿子,却想起林秀。 其实她不久前就见过林秀,在街上,林秀牵着女儿,明明过去好久,林秀居然一点都没变,乌黑的头发垂落在耳边,秀丽的脸蛋上带着淡淡笑意。 不,应该是她变了,她早就不是曾经他可以随意拿捏的土妞。 她是林经理,林老板,林女士。 张仲清脸上露出苦笑,想上去找林秀说话,不过却看见一个男人早他一步和林秀攀谈,他看了一会儿,两人谈兴很浓,一副半小时说不完的模样,他只好走开了。 其实他现在对当初那场莫名其妙的离婚还是一头雾水,他想要个男孩,所以就找了一个女人给他生孩子,却并不是想背叛啊。 他真的只是想要个儿子而已,为什么会这样? 他不懂。 第53章 番外.林秀 每次补习班来新人的时候, 就是林秀最头痛的时候。 她脾气好是人尽皆知的事情,小伙子大姑娘们有什么烦心事、开心事都想和她倾诉,她总是很有耐心, 也不会故意拒绝他们,于是这一情况愈演愈烈。 不巧的是,今年补习班来了个矫情的年轻女同志,不光和同事们关系不好,还经常和男朋友吵架, 每次吵架就来办公室大哭。 一开始还有好心人去劝, 久而久之就当看不见了。 有老师和林秀告状,“秀姐,她哭得我头痛, 求您管一管吧。” 林秀满头黑线, “我工作报告没写完。” 老师朝她吐舌头, “周末又去省城上课呢?” 林秀点点头。 大家都知道林秀一年前考上非全日制大学, 他们这批老师里有全日制大学的,挺瞧不起这种学历,一开始还有看笑话的,但后来看林秀那么努力,说闲话的人就少了很多。 等到某次林秀凭借一口流利的英语把一位据说留学回来的老师说服的时候, 他们就彻底服气,既认可她管理的身份, 也赞同她是位尽职尽责的老师。 林秀耐不住她的磨蹭, 最终还是去了。 女同志姓白,长得白白净净,今年才小二十二岁,青葱得很, 有个交往好多年的男朋友,两人感情好,就是女孩有点娇气。 林秀耐心和她说了一会儿,女孩就哭诉道,“他不接我电话。” 林秀无语,“那你也不接他电话呗。” 白老师说,“不是这个,他不接我电话,肯定是不如以前看重我了,我好难过。” 林秀说,“没那么过分吧。” 白老师心情激荡,口不择言说,“你又不懂,你一看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婚,老老实实过了几十年的人,你懂什么叫感情危机吗?” 办公室里鸦雀无声,白老师意识到自己可能说错了话,无奈她工作时间太短,不了解什么八卦。 有当初看过张母来撒泼的女老师已经升成组长,笑着说,“你还真冤枉秀姐了,她大概比你懂这个多了。” 林秀耸肩,不觉得这是什么难堪的事情,“那什么,你们现在年轻人说的下堂妻吧?不过我离婚了。” 白老师睁大眼睛。 她一直以为林秀是文静而循规蹈矩的人,从未有感情波澜,但直到这时候,她才意识到这位女士和她想象的全然不一样。 下课后,林秀拿着包离开办公室,外面停着一辆摩托车,有个男人和她打招呼,“林女士,上个月约好的,去吃饭。” 这男人三四十岁,头发稀疏挂在头顶,让人十分不忍直视。 林秀说,“不好意思,我有事……” 秃顶男人问,“什么事?” 林秀随口说,“接女儿……” 话没说完,一个背着书包的俏皮少女跑过来,嘴里还喊着妈。 林秀恨不得捂住额头。 男人笑着说,“正好,可以带妍妍一起去。” 这个男人是林秀的新追求者,经常送些饮料或者小东西来讨好她。林秀当着众人面不好下他面子,不过私下里对他一直很冷淡,她猜测这个人估计也坚持不了多久。 林秀正绞尽脑汁想新理由,抱着女儿的吴老师走出来喊她,“林秀,开会啊,你发什么呆。” 林秀不好意思朝秃顶男人笑,“抱歉了。” 她转身朝吴老师走过去,吴老师自从对一位县城里的姑娘一见钟情后就再也没回去省城,一心留在这里发展他的事业,有空就在家做女儿奴。 看见秃顶男人背影,吴老师啧啧道,“一个月了吧,还挺有恒心。” 林秀说,“确实比上一个时间长。” 大约时来运转,最近几年林秀桃花朵朵开,每两三个月就有新追求者冒出来,可惜她一个都没答应。 吴老师一幅看八卦的样子,用胳膊撞林秀,“那位……颜医生呢?” 林秀好笑,“那是好久之前的事情了,你怎么还提。” 吴老师说,“他不是每年都给你寄明信片?我记得他现在还没结婚。” 林秀无奈看他,“这可和我没关系,他单身了前三十年,又准备继续单身下去,只是因为他是个不婚主义者。” 吴老师不信,“就算他是,可你又不是不婚主义,差了十万八千里。” 林秀目光落在一旁少女身上,张妍妍在看杂志,阳光落在她眼睛上,格外美丽。 这一刻,她心情平静,“我只是习惯不把自己的命运放在别人手中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