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绵至死》 第1页 引 约会 余莹站在马路边,从新购的手袋里拿出小镜子,装作漫不经心补妆的样子,然后用特有的机敏在镜子里左右顾盼了一下,想确定周围有没有熟人。她的眼神扫了一下,发现没有异样。 按电视剧里的情节, 不管城市多大, 她都能在这里遇到熟人,但现实不是拍电影,没那么多巧合。这个地段很繁华,她想如果真有人看到她进了这个五星级的酒店,她也能理直气壮地说是去参加一个酒会,或者说只是想进去借个厕所。 思虑至此,她便收起镜子,很优雅地提着手袋,满脸轻松地钻进了这座装修得富丽堂皇的大楼。 她走得很从容,像是去赴一场盛宴。路很熟,进了电梯直按28楼。这个时间段电梯一般很空闲,有一个时尚的年轻女子也在电梯里,化着很精緻的妆。 余莹心里有点堵,像是被人看出了什么。这电梯就像一个货梯,装着活色生香去满足男人的欲望。她感觉自己有种无力抗拒的压抑,她成了一个货物,一个满足骯脏欲望的工具。 她的脸上,没有一丝异样,还是那样不动声色,用吴博荣的话说就是:“你真是天生的戏子,是梅兰芳教出来的吧!” 光滑的电梯门反射着她和女子的模样,她的目光落在自己和她的身上。电梯门上倒映出来的自己,已经有些微微的走形,说实话,她的身材和容貌都不能算是上好的,快三十的女人再怎么保养,也不如二十出头的女孩那样饱满水嫩。旁边的女子侧面看去,脸上有一层细细的绒毛,皮肤好得让人有忍不住要搂过来亲一口的冲动,眼睛很大,戴了美瞳,高挑的身材,辱房傲然挺立着,有种唿之欲出的感觉。 这样的美女走到街上,回头率绝对百分之百,余莹在心里笑了一下。年轻的女子在8楼走出电梯,那一层是豪华套房。她当然清楚,很多香港老闆或者华侨都喜欢住这一层,一是数字吉利,二是也许太高的楼层让这些男人感觉不踏实。 电梯里的倒影只有她一个人了。她靠着电梯的侧壁,微笑地忆起自己的二十岁,虽然不如刚才那女子的美貌,但也曾有那么水嫩的皮肤,那种手背滑过后背“滑如凝脂”的感觉她当然记得。青春虽然跳跃,但二十岁的她,怎么会是现在吴博荣的对手。吴博荣对于年轻的女子总是有一种不耐烦的情绪,他已经过尽千帆,也过了开垦一个女人身体和兴致的年龄,四十出头的他对女人有另一种理解。 有一次,她和吴博荣欢好之后,躺在床上看着不知道从哪里搞到的*杂志,余莹指着一个性感*道:“你看你好没眼光,至少也得找个这样的女人才叫本事,像我这种良家妇女就是拉上床也没有什么出息啊!” 吴博荣懒懒地扫了一眼性感女郎,手爬上余莹那*的腰,摇头道:“你懂什么,那些中看不中用。” 余莹合上杂志抬起头问道:“你试过?” “试过,要不要告诉你怎么试的?”吴博荣看着脸上红晕未退的余莹那双像野兽一样随时准备咬人的眼睛,感觉心里又腾起了火苗,嘴往上凑,刚想咬上余莹的唇,余莹一翻身,长嘆一口气说道:“可惜我没有这么性感,也不那么漂亮。” 吴博荣正式翻身骑上她的身体, 直视她的眼睛说道:“我就是爱你这种无知,你不知道你自己有多好的时候,总让我忍不住想告诉你,到底你有多好!” 顶楼很快就到了,高级的地毯踩上去悄无声息,一个个房门都紧闭着,世界像是真空一样,一点声响都没有。 余莹走在过道的时候,感觉自己像是从现实世界通往一个奇异的空间,里面充满了诱惑、放纵、尖叫、扭动、撞击,甚至这个世界的色彩都和现实世界不同,有时候是一片无瑕的白,有时候又是被切割成一片一片的彩色图案,像是踩在云端,又像是在地狱最深处徘徊。 她的世界是属于她自己的,连吴博荣都不能进入。那是一个女人最简单的感官世界,男人可以送她到达,却永远无法感知。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余莹註定是孤独的。 余莹快走到房间门口的时候,忽然从背后传来一股力道,扯着她的头髮拉得她歪了一下身体,腰就被人顺势一搂。她根本来不及作出任何反应,连尖叫和惊恐都没来得及,她就被人拉到了楼梯口。 这是一条消防通道,她的上身被压在扶手上匍匐着,她提着包的手想反抗,熟悉的声音却响起来:“别动,一会儿保安会上来,我刚拉你的时候被监控拍到了,你不想在别人面前尖叫吧!” 是吴博荣,这是他的花招。 余莹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但是却不再乱动,她的身子刚一放松,就感觉身子后面有东西闯了进来。 有一种巨大的羞耻和无助,夹杂着愤恨在余莹的身体里乱窜。她努力地扭动着,想摆脱闯进身体的入侵者,但入侵者却没有丝毫退缩,用绝对的强势在征服她的意志。慢慢的,余莹的身子作出了反应,从无声的反抗到顺从,再到配合。 吴博荣看着面前头髮已经散乱而上身仍保持着端庄淑雅的女人, 得体的宝姿上衣, 让她看起来像是要赶赴学术交流会的学者, 而下身的齐膝短裙正被自己翻到腰间, 她下身的迎合与磨转,甚至是索求都是那样的强烈。 这时的余莹是淑女和*的结合体,理智上她要保持镇定,一会儿就有人前来,而另一方面又不能打败自己的本能,屈从于身体的摆布。 只有这个时候的她,才让吴博荣真正的迷醉,让他感觉到征服一个女人的巨大成功感。 保安的脚步声从底层慢慢地传上来,余莹感觉巨大的危险在逼近,有人会看到自己这个样子了。随着余莹全身肌肉的紧张,双腿也绷得死死的,吴博荣在后面已经快撑不住了,那种巨大的吸引力让他不能再自持。一声低吼之后,他把余莹的头拼命地往下压,让余莹可以更清楚地听到赶过来的脚步声,最好让她能看到穿着得体制服的保安的脸。 余莹感觉自己像是被压到了羞侮的最深处,她在受苦,她在受虐,她在承受最大的精神痛苦,而她巴巴地赶来就是为了让身后这个魔鬼一样的男人虐待自己。她感觉自己像一个高贵的青花瓷瓶已经被鞭子抽得粉身碎骨,现在已经一钱不值,下贱不堪,骯脏污秽,好像就应该被男人这样对待。 那种受虐的*从灵魂最深处传来。为了阻止自己叫出来,她把新购的香奈尔手袋塞到嘴里,用牙拼命地咬着,那种真皮的味道从嘴里传来,让她感觉到自己在进行一场原始的厮杀。 她听到自己的牙齿咬得“嚓嚓”作响,感觉自己浑身都在燃烧。随着最高点的到来,她直直地扑向前方,如果不是吴博荣抱得紧,她肯定已经坠下了楼梯外。 吴博荣慢慢把软成一摊、仿佛没有骨头的她从感官世界抱回来的时候,她看到楼梯在奇怪地盘旋着,组成不同的形状,像一个个充满深意的图案,在打量着自己。 第一章 髮簪 初夏的中午,从百叶窗里透进一条条的阳光,把桌面分割成一块块的黑白立体。素白的房间里,余莹坐在桌前,感觉到很浓的消毒水味道,她推开窗,让清新的空气透进来。 这家小诊所开在市区里最好的一个公园边上,地段的租金贵得吓人,而余莹能把小诊所开得风生水起,不得不说当年外公以死相逼让她学中医是绝对明智的。 她家是中医世家,据外公说,曾和北京的几大药王都有来往。后来因为歷史的原因中道败落,别的孙儿不是去上mba,就是跑去美国混绿卡了,到现在就只有余莹还乖乖听外公的话留在中医行当。 她把手指在阳光下伸展开来,那么漂亮修长的一双手,十指如玉脂磨成,在阳光下光泽细腻,掌心温软。 她突然想到了吴博荣,吴博荣有一次把她的手指含在嘴里,含煳不清地说:“你这是天生为男人*的手……光看你的手,我就忍不住。” 余莹感觉身上一阵燥热,连空气都带着火药的碎屑,让她烦躁不安,她决定不再继续待下去了。 她按了下铃,对助理周丽锦说:“下午还有没有人约,如果有,你帮我推到明天上午。” 周丽锦迟疑了一下,答道:“就只有吴太太了。” “那你就和她说,前天扎的针,明天来扎效果更好,时间隔长一点,有利于病情的恢復!”余莹熟练地安排完,然后脱下白大褂。她的工作服是特制的,因为她不喜欢那种在市场上能购到的白布服装,感觉很不舒服。 那件白色大褂是上等的布料,更加的笔直,穿起来衬得她整个人端庄素雅。这样,才能让那些慕名前来找余医生的病人,在初次见面的时候就很有好感。 因为她的年轻,总让人怀疑她的医术,虽然她治疗过的病人对她赞不绝口,可是,每个第一次来诊所的病人眼里总是带着些许怀疑。她的办公室装修得非常高档,每次坐在高高的办公檯后给人看病的时候,她周身都散发着一种无上的权威,不容置疑。她憎恶别人用判断的眼神扫视自己,这种疑惑的目光是对她能力的轻视。 吴博荣最初也和一般的病人一样,只对这个女中医充满了好奇,这么年轻就有这样的盛名,而且据说医术很精湛。他的偏头痛是十几年的顽疾,紧张的时候总会发作,发作起来什么止痛片都没有用, 只是听朋友介绍过她的诊所, 说是治偏头痛特别有效,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去了那里。 经过几次扎针治疗之后, 偏头痛真的好了很多。一个疗程才七天, 扎针加按摩, 真可以说是手到病除。到了第三天的时候, 吴博荣已经开始有心情去欣赏余莹那故作老成的脸庞上流露的风情。 得体的白色制服,向后盘起的头髮,被一支玉制的冷冷的髮簪固定好,就像是一池冰水, 仿佛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激起她的波澜。 吴博荣静静地躺在治疗床上。一般余莹并不会亲自去帮客人按摩,她只管下针,按摩这种活都留给助理周丽锦干。这个从中医大本科刚毕业出来的大学生,有一种非常执着的热情,做事精明能干。可是她按摩的手艺,余莹的评价只有一句话:“别拼命压,不帮别人按好也就算了,千万别给人家再添伤了。” 她看不起那些街头游医,连穴道都认不准,就用狼虎之力再让病人伤上加伤。中医是那么好学的?她三岁就开始认穴位、背经络图,五岁就开始学拿银针,每次拿起针,她就感觉自己有种无所不能的力量。 吴博荣就是被她这种自信的气场给吸引的。她像是一张鼓得满满的帆,沉稳又不失方向,拿着针的手永远是那样的坚决,像是没有任何力量可以将她左右。 不知道为什么,吴博荣突然就想让那只手在自己的掌心里发抖。他想用力地握着,让她疼痛,让她的脸上呈现女人应该有的脆弱和无助。 他讨厌这么坚定的女人,浑然一体不可侵犯。看到这样的女人,他就想让那份自信崩盘。 第2页 余莹后来问他:“我并不美,也不算年轻,你为什么爬墙蹬砖用尽手段地非要拽我出墙?” 吴博荣淡然一笑:“年轻的美女很多,像你这样的女人却很少,不拽出来我会后悔一辈子的。” “可是,我有哪里不同了?有人不是说过,关灯都一样吗?”余莹不以为然。 吴博荣正色道:“哪里,你是天生的yin种,放古代你就是潘金莲。” 余莹脸色微变,再是情深意浓也经不起这样的话。吴博荣不以为然地伸手把*的余莹搂在怀里说道:“为什么西门庆宁可冒着杀人偿命的风险,都要得到潘金莲,就是因为在她的身上,才可以得到男人的极乐啊!” “*狂,一肚子坏水,还好意思引经据典。”余莹被那只上下移动的手摸得娇喘吁吁,呸了他一口。 “哪个男人不是一肚子坏水?只是看有没有条件发挥。遇到无味的女人,就是再美,放在那里也不过是一块有温度的肉。可是,人生哪里能时时都遇到相当的对手?大多数人是在熬着忍着,慢慢地让自己习惯一肚子好水罢了。”吴博荣嘴里不放松,手下也开始加快。 余莹在他的手下扭动着,像一匹被缓慢揉搓的绸布,随着那只手的动作而做成不同的扭曲。她还想说什么,但是吴博荣的舌头伸了进来,让她已经无从争辩,只能鼻子里哼哼着表示反抗。 在她疯狂前,依稀记得吴博荣仿佛很坚定地说了句:“你会懂的,迟早会懂。” 和吴博荣在一起几个月后,余莹终于懂了这句话,她感觉自己像是被投入了化学剂品的试管,身体里已经起了巨大的变化。 最开始她只是对男人的体味特别的敏感。从前她靠近男病人的时候,只感觉那不过是一个标本,她无视他们的存在,却能清楚地看得到穴位,知道扎针的轻重,而现在她却能第一时间闻到男人身上的味道。虽然每个人的体味不一样,但是,那样的味道是不应该被嗅得出来的。现在她却能在男病人离开很久后,都能闻到空气中散发的男人的味道。 再者是她的皮肤变得有自己的知觉,喜欢贴着男人。在下针的时候,她的指尖总是在男人的身上过多地停留,恋恋不捨,不忍离去的样子。 还有她的眼睛,总是像含着泪水,忍受欲言又止的隐痛,让人感觉饱含千种风情,万般故事,禁不住想去追究其中。 一个女人的成熟不是时间的逝去能就催化的,女人的身体里都藏着一颗叫欲望或者是风情的种子,这颗种子如果没有遇到合适的温度或者雨露,是发不了芽的。大多数女人遇到的并不是能催化自己的男人,只是有些天生比较敏感,所以相对来说容易成熟。 性冷感或者对性深恶痛绝的女人是值得同情的,她们并没有得到自己应该享受的快乐。 余莹让周丽锦推掉客人之后,简单收拾了一下,准备给吴博荣发个简讯。她已经没有办法再等,一定要做点什么来平息她身体内的火焰。 周丽锦有一点费解,但她绝对不会问不应该问的事情。这就是余莹找她做助理的最主要原因。 要找一个能干的新人不难,要找一个能干却又懂得人情世故的新人就不容易了。 她刚想要出门的时候,门外有人来送快递。 “余莹小姐吗?”申通快递的工作人员问道。 余莹点了点头,快递员递过来一个盒子,然后说道:“请签收。” 快递单上的字体和地址余莹都不认识,她只随便看了下就签了。她的诊所基本上是专为有钱人治病的,经常有治疗过后很感激的病人,送一些礼物过来。 她拿出一把裁纸刀,把封得很严实的盒子沿着边一点点割开。 纸盒里有一个很漂亮的首饰盒。 余莹拿起快递单看了一眼,上面写着“张建”,她印象中并没有这个名字的病人。为什么要送首饰给自己?她打开盒子,看了一眼里面的东西,忍不住惊唿一声。 黑色的天鹅绒上放着一个很漂亮的髮簪,那是用整块上好的白玉雕成一朵玉兰花的样子,雕工好到让人感觉能闻到玉兰花的味道。 周丽锦听到惊唿,从后面探过头来惊嘆道:“真的好漂亮,好有心思,这是真的好玉吧?” 余莹一看就知道那是好玉,却装作不以为然地合上了盖子,回头道:“怎么可能,一看就是假的,还不是哪个病人去哪里玩带的纪念品。你也知道那些有钱人,没准什么时候又病了……行了,行了,我先出去了,你一会儿出去的时候记得关窗。” 下了停车场,她关上车门才摸出手机来给吴博荣打电话。 她和吴博荣第一次接吻就是在玉兰树下。当时两人并肩走着,一朵玉兰花美得压不住枝头坠了下来,落到她的头髮上,吴博荣伸手去摘。 从青丝里拣出玉兰花却不肯缩回手,而是扳着余莹的头就凑了上去。 他们就从那里开始了这一份缠绵,而那树的玉兰花香似乎还留在她的身上。 电话响了一声她就挂上,这是她和吴博荣的约定。如果吴博荣不方便,他会迟点再打来;如果身边有人,吴博荣还可以解释这是那种骗电话费的电话。当然,需要吴博荣去解释的也只有他的太太,但这种情况很少。 这会儿正是吴博荣开会的时间,一般两人都会自觉地错开对方繁忙的时间联繫。他们很少通电话,手机通话单和简讯从来都是婚外情的最大死穴。 不一会儿,手机响了,她按下接通键:“很漂亮!”她没有直接说礼物,但语言已经透露出欢喜。 “什么?”电话那边的吴博荣微微一怔,过了一会儿问,“喜欢吗?”随后,他放低声音说,“想你了。” 这话说得缠绵悱恻,那略带磁性的声音像是带着某种电流。余莹感觉身子一热, 那种饥渴的情绪又在体内復甦。她低低地问:“下午能抽时间出来吗?” 吴博荣正立在会议室门口,面对着一排衣冠楚楚的白领下属,和每个人面前都摊开着的报表、文件夹之类的东西,正在讨论下个月的工作方向。这样的会议在公司不算是特别重要的,但也是以一种固定的形式存在。 他想了下对余莹说:“等我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后老地方见。” 余莹的车拐入城市的马路中央,开始往偏北处的一个度假村奔去。度假村在这个城市的几座山的中央,风景好,地方有点偏。那里的房子都是独立成套的,点缀在园林之间,不同的套院之间有着树木林立形成的天然屏风。 那里简直就是城市中的偷情圣地。 吴博荣是那里的金卡会员。他打了个电话订了间套房,就又回到了办公室里继续开会,可无论他如何调整都收不回心思。他在心底认为自己好笑,又不是十几岁的毛头小伙,怎么会这样的激动?那按捺不住的冲动他已经克制不了了,只要一想到余莹已经到了房间,他就根本不想再多待一分钟。 一束阳光射在会议室的饮水机的水桶上,那光线经过水波的折射,在吴博荣的眼里扭动成一个温柔的身体。他想到余莹那一双腿,总是笔直地伸得那样紧,像是一根已经绷到了极点的琴弦,可是,随着他的进攻,却又可以弯曲成不同的角度,可以在极紧和极软之间转换,像是在奏一曲天魔之音。 这个女人的身体里住着一个魔,经过自己的引诱,已经慢慢地把她占领,同时却也把自己给蚕食。他知道这是玩火,但这样才够刺激,难道不是吗?阅人无数的他,当然深知女人与女人的不同,所以,这个女人的火,由自己点燃,又由自己吹旺,就算是会烧到自己身上,那也是一种享受。 男人本质里的征服与探险, 如果可以在同一个女人身上得到, 那么, 他将开始期待。血已经沸腾, 现在的他已经披荆斩棘,成了一个勇士,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止了。 吴博荣推开面前的报表说:“大家还没有一个清楚的思路,这个会明天继续,今天回去做一个总结交给小陈。” 他站起来,往公司外面走去,留下一屋子的人面面相觑。 一个小时,不不,一分钟都不能再等了。 余莹在一套名为水涧的院房前停下,服务员把她引到小院落门口,刷开门,她随手给了小费,就进去了。 这个院落是仿《红楼梦》里的潇湘馆的风韵建成的。度假村里的每一套独立院落都有自己的主题,可唯独这一套是余莹最喜欢的。水墨画似的小屋子建在一片竹林间,正门对着一汪碧水,那水是从山顶上引下来的清澈见底的山泉,引成一条小溪样,正在不停地流动。阳光跳跃着,一时间气氛显得分外惬意。 余莹一时心喜,把包放在一边,连小屋门都没进,就拖下鞋来放在竹桥边上。竹桥走过去就是小屋的大门,设计别具匠心。 竹桥边有朵半开未开的睡莲,粉红娇嫩的含在叶间。余莹见水浅而溪底都是五彩的卵石,便伸*下水。山泉的温度正好,没过足面让人感觉像是入了温泉。 她小心地移了几步,到了睡莲边上, 正准备弯腰去触那花儿,却感觉头顶上一阵水珠。一扭头看到桥上单膝跪着一个人,正在用手泼水。 她没料到吴博荣会来得这么快,刚刚还空无一人的院里忽然多出个人,她吓了一跳,脚下一滑就倒在水中。 吴博荣本来是想给她一个惊喜,看真吓到她了,忙跳下水来,去扶她。 半扶半抱地从水里把余莹给抱起来,只见穿着一身米白色休闲裙的余莹已经衣着湿透,头髮丝上也滴着水。余莹恼他吓人,把半抱她的吴博荣用力一推。那卵石浸在水里滑如黏油,吴博荣哪里吃得了力,半跪着也跌在水里,裤子全湿了。 余莹看着他狼狈的样子,又忍不住笑了。吴博荣从水里抬起头来,阳光从余莹的身后射来,她一身长裙贴在身上,透过丝质的布料,身体的曲线被衬托得凹凸有致。 长裙的布料上有大朵的莲花,但平时并不太显色,只是微比本色更白一点,可是,水湿过后,那样的白色莲花却更加显眼。吴博荣几乎分不清是她衣服上长着奇怪的花朵,还是她正陷在花朵的包裹中。 他急切地伸出手去,从脚踝往上摸,要把那一朵朵莲花从女人身上摘掉,他想把那些布料都去掉,把女人救出来。 阳光就那样没头没脑地从余莹的身上滑落,砸在吴博荣的眼睛里。随着他渴望的目光从脚处上移,所到之处,都引起了余莹的颤抖。 吴博荣的唇贴了上去,随着她的小腿慢慢地往上吻,舌尖轻轻地去摘取这一朵开着的莲花。 她的皮肤在轻微地跳动着,随着吴博荣舌尖的轻吻,像是火柴头划过磷纸,腾起淡蓝色的情*苗。 她半卧在水中,经受着巨大的火焰从脚下传来的刺激。随着吴博荣的手缓缓上升,她已经忍不住开始呻吟。 她那徘徊在喉间的似痛似喜的低吟,像是对吴博荣最大的礼赞,那是发自内心的接纳和赞扬,是所有的言语不能表达的感慨。 第3页 吴博荣听过很多女人的呻吟,他知道每个女人的表达都不一样,但只有余莹的声音让他感到最大的满足,这个女人的心身都像是已经对他打开的黑洞,他毫不犹豫地想投身其中,去找女人最秘密的花园。 那是余莹最宝贵的世界。只有开始对男人臣服到了一种程度,她才能让男人进入那个世界,和她分享一样的极乐。 吴博荣从水里立起,把她拦腰一抱,往岸边走了几步,就双双倒在了竹桥上。 随着两人的动作, 竹桥起伏着, 发出如泣如诉的吱呀的声音。阳光隐在云层后,像是不忍偷窥这一幕活色生香。 与吴博荣缠绵了一个下午后,余莹躺在床上,懒懒地做着面膜。她看了看表,飞机还没有到点,她试探地打了一下程济的手机,果然还是关的。 程济这个月出差十天,去德国学习交流,他是他们医院的青年骨干。每次程济出现在医学杂志上的时候,李莫玫都一副嫉妒的样子,拉余莹出来吃饭,然后把杂志丢给她说道:“看看,你老公这么风光耀世,真应该把头像做出来印在你衣服上,又帅又养眼,还前途无量。” 余莹自然知道李莫玫把自己找来的意思。程济的初恋女友是她,她总是在会在程济最风光的时候提醒自己,这个男人是她不要的破鞋,她用剩了才轮到余莹。 余莹从前很愤怒这种女人间的交流,李莫玫就一*剩女,轮了一大圈的男人之后,到现在还没有嫁出去,看谁夫妻恩爱都受不了,比来比去,还是感觉程济的条件最好,但这回头糙想吃也吃不到了,被余莹一口给吞了。 李莫玫当初也是中医院里的头牌校花,当初程济是慕她的美貌而去的。但说起来,程济和余莹早在幼儿园时代就有来往,她家与他家祖上就是世交,曾经都是风光一时的大药王,于是子孙都被硬逼着学医。 李莫玫当时在余莹的下铺,程济就在余莹眼皮子底下被李莫玫戏弄、玩残、抛弃,那几招情爱手段被李莫玫玩出了新花样。 余莹一直都忘不了程济落寞离去的背影,导致后来两家人指定相亲的时候,她也就半推半就和程济结了婚。 没有想到后来李莫玫也分在了程济工作的医院,两人虽然不多来往,但是,李莫玫还是顺杆和余莹续上了同窗的情分。 余莹不能拒绝这种情分,她已经赢得干净漂亮,胜者的脸上不可能有小气,她只能握着李莫玫的手笑笑说:“那时候都年轻,谁没爱过谁?我还爱过梁朝伟呢!” 成熟都是被逼出来的,要不是人情世故的压力,余莹很多次都想把面前的热咖啡淋到李莫玫那一双高峰上。余莹恨她的无事生非,不肯停止地折腾。 李莫玫虽然处处不是,但余莹还是很感谢她,让自己清楚地认识到了程济现在的实力,从一个最初不起眼的小石头,变成了一块宝玉,而且是抢手货。 但这并没有让她感觉到压力,也许有压力是要因为在乎一个人才能达到,而她和程济之间太客气了,从来都是相敬如宾,好像结婚就是两人搭伙过日子,合供一套房子,同吃一锅饭,大家良好的教养全都表现出来了。 两人都是医生,所以,家里一切都干干净净。余莹收拾了卧室,那程济就一定会抢着把客厅给整理好;没有人会把东西乱丢,都干不出这样的事情来;做饭的时候,一个炒菜,一个就抢着洗碗。表面上看是相亲相爱,不捨得对方累着,实际上是一个公平原则,大家谁都不占对方的便宜。两人还特别自觉,生怕让对方吃亏,那日子过得能不和谐成榜样吗? 开始余莹还感觉自己特幸福,找了个知情知趣的老公,庆幸那种在街头和老公打成一团的事情这辈子都轮不到她身上,她跟自己说:“过日子不就是得这样吗?尊重、和谐、体贴,不就是生活的本质吗?” 但那日子过得久了,就感觉特别的别扭,家本来是一个把人所有弱点都用来释放、把整个身心都用来疗养的地方,可是,她在程济面前,却不能做到非常自然地展示真正的自我。因为程济的客气,那种客气就像一道无形的屏障,让她怎么都不能和程济合二为一。 一切家庭不和谐的根源都可以在床上找到,一切床上的不和谐都会在家庭的表面体现出来。 余莹没有办法在程济面前放开,两人连*的时候都那样的节制有礼。大家都按部就班着,有固定的前戏和动作,并非她不想好好地表现,只是不知道怎么说起。程济总是那样的有礼,她不知道怎么让一个有礼的男人表现得疯狂一点,这不符合她与他之间的教养。 余莹慢慢地感觉到,程济的客气中有一种疏远的味道。她在婚后第四年的时候,终于清楚了 一件事情,那就是程济并不爱她。他潜意识里,确实是觉得在搭伙过日子,而且选择了最适合和自己搭伙的人——一个和自己教育、情趣、生活习惯,甚至是职业上都能同步的女人,他过得特别省心,这个家庭不会带给他任何麻烦,也不会有琐事让他分心,他可以一心一意扑在工作上,等着把自己打造成新一代的医学精英,最好能在万道朝阳的金光下,冉冉升起。 余莹没有问过他,为什么不爱自己还要和自己结婚。她知道,问了也是白问,说不定程济会反问一句:“难道我们的日子过得不好吗?” 当然,在别人眼里,他们的日子好得不能再好了,才子佳人,都是医学世家,在各自的领域都是年轻有为,她的诊所每年带来的收入,已经可以让他们在这个城市里生活得非常体面,房子和车早就有了。她有时候想,如果不是嫁给他,而是另一个天天和她吵架的男人,她能有这样的成就吗? 她想不出理由去放弃这样的日子,连她自己都觉得生活得无懈可击,有什么不好吗?哪一个中国家庭的夫妻不是这样活着?也许没有爱情,可是,爱情本来是虚无的东西,为了一点点的虚无,去质疑自己原本舒适的生活,那不是吃饱了撑着了吗? 再说了,爱情,爱情又是什么?说得清吗? 如果没有遇到吴博荣,她的日子会一直这样延续下去,或许十年、二十年,或许一辈子,等到老了,她和程济也可以手牵手,满头银髮地走在公园落叶缤纷的小路上,那时在小辈看来,恐怕也是一代爱情楷模。 第二章 家变  晚上十点,程济准时到家,他做任何事情都一板一眼,就像他的手术刀一样,很少有差错。 余莹上前去接过行李,把衣服拿出来往衣柜里挂,衣服整齐干净。程济在浴室里洗澡,出来的时候已经换好了睡衣,余莹端了夜宵出来。 一碗山水豆腐脑,里面混着几颗核桃,撒了一把葡萄干,桌上还放了几块全麦的饼干,吃了不会太油也很养胃。 在这方面,余莹是无可挑剔的太太,不是她刻意的,中医世家的理念,让她非常懂得怎么去照顾一个人的身体。 程济吃完后把碗洗了,坐下来和余莹闲聊了几句。程济这一趟的学术交流很成功,当地很多媒体都有採访他,医院还准备派他去北京进修一个月。 听他刚回家就说要走,余莹心里没有一丝不快,只是淡淡地问道:“怎么你们医院最近这么忙呢?” 程济抱歉地笑笑,然后说道:“又不是马上走。明天正好星期六,我们抽空回家去看看妈。” 余莹点了下头。她和婆婆走动得并不频繁,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她和程济结婚五六年还没有孩子。老人家着急,少不了见一次说一次,而且语气越来越重。开始还只是试探性地说:“小莹,从前我们隔壁小李,你见过的,前不久生了个儿子,那小孩子可真可爱。”到最后直接询问:“小莹,要不,你和程济都去检查一下。” 余莹被逼得没办法了,只好编了个理由说自己先天的子宫发育不全,生不了孩子,这才彻底地把婆婆的嘴给堵住了。可是,堵归堵了,每次看到婆婆都一副见债主的样子,她就非常为难。 她确实不想生孩子,至少,在这个时候,她真没有作好准备去迎接一个新的生命。 她自己虽然不能明确地说清楚生活到底有什么不对劲,可是,女人的直觉在提醒她,这样的生活还不适合要孩子。她和程济的婚姻看似牢固,但实际上却非常脆弱,也许一点风吹糙动就可能摧毁。在她自己都没有把握的时候把孩子给生出来,那是对孩子不负责任,也是对自己不负责任。 她不能这么做,宁可让人误会自己先天子宫发育不良,宁可人家说她不健全,她也不能冒这个险。 何况,能生孩子就是健全的吗?猴子也能生孩子,鸡也能下蛋,它们都是健全的女人了?它们就有左右自己幸福的权利了? 人搞科技就是想让自己和动物划开界线, 证明自己是文明人,可到了生孩子的时候,就开始用物种繁殖论了。 余莹不要孩子,这一点,不需要社会和别人给她意见,她有这份主见,所以,婆婆的压力也不会让她为难,只是让她有点不快。 这一天,余莹很早就选购好了给婆婆的礼物,又自己配了几副养生安神的中药给公公,陪着程济一起到了公婆的小区。公婆住得比较靠近郊区,虽然交通不是特别方便,却很适合养老。这里的社区规划良好,有山有湖,公园也非常多,公婆觉得满意,他们自然是支持的。 婆婆王秀清一大早就开始购菜,知道儿子儿媳要来,特地去超市抢购了不少海鲜,做了一桌好菜。余莹进屋之后就感觉到空气有些怪异,就像有什么巨大的东西在压迫着她。婆婆那难得的笑脸、公公那抑制不住的喜庆,都让她觉得不安。 为什么今天大家都这么不一样了?余莹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但直觉上不舒服,尤其是婆婆那种刻意的亲近,让余莹一下子不知所措。她和婆婆一直都是生疏的客气,从来不会有太过亲热的举动,今天不知道怎么了。 余莹正不知要如何回应的时候,忽然听到内屋传来一声婴儿的哭啼,余莹霎那就惊呆了。 婆婆从内屋抱出来一个小被包,跟捧绝世珍宝一样小心翼翼端过来。 余莹虽然已经明白了,但还是佯装不知,强笑着说:“这是谁家的孩子?妈,放你这里带几天啊!” 婆婆脸上有掩饰不住的兴奋,她压低声音道:“这虽然是个闺女,但是聪明健康着呢。你四婶从村下抱来的时候已经作了检查,什么毛病也没有。那家人就是想生个儿子,前面生了那么多女儿,再生了这个女儿寻了个好人家就送人了。可不是卖孩子,人家没收钱,就图找个好人家待她。” 余莹感觉手脚冰凉,一股怒气直往头上涌,这么大的事情婆婆怎么可以擅自作主,一声不吭就抱个孩子回来,这可是一个人,不是从路边抱回来的一只小猫一只小狗,说养着就养着的! 余莹扭过头看着程济,程济也很吃惊,不过他不露声色,只是一步上前站在母亲和媳妇中间,问道:“妈,怎么这么大的事情也不和我们商量一下?” 第4页 王秀清白了一眼儿子,说:“要是和你们说,你们会要这个孩子吗?” 余莹的脑子嗡嗡作响,拿起包,对婆婆说:“妈,我和程济都很忙,暂时还没有精力带孩子,这个孩子你给人家送回去,我给那家人补点钱,好好的何必拆散人家一家人。” 她说完苍白着脸扭头就走,王秀清抱着来不及打开被包的孩子,生气地看着媳妇远去的背影,对着程济叫道:“她、她什么态度!自己生不了,我给抱一个回来,还嫌我多事!好,我不管你们的事,我就当没你这个儿子,我自己抱养一个孙女养着!这孩子怎么了,我还养不活是不?” 程济和公公程书齑先上前去安慰好了王秀清,程济又忙着扭头去追余莹。余莹刚走到小区门口,程济就从后面跑上来,拉住她的手。 余莹甩掉他的手说:“程济,你要是感觉生孩子是我们婚姻不可迴避的话题,我今天就实话和你说了,我现在不想要孩子,我没准备好,也实在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准备好!你要是和你妈一样的非要我现在生一个,我告诉你,不可能!你要是实在感觉这日子没法过,我们也可以离婚!” 程济呆了一下,余莹很少这么说话,两人婚后几年从来没有吵过架。看到余莹全身发抖,他知道她气得不轻。 “余莹,妈那边我会和她去说的,你不想要孩子,就直接和妈说啊,不用骗她说你生不了,不然她会瞎操心,老人家毕竟和我们是两代人,她想要孩子的心情,我希望你能理解。”程济想尽量保持平静。 “程济,我不想和你争论这个,我理解她的心情,不仅是理解,甚至是尊敬她,才会对她说谎,让她不要那么操心。可是,她现在抱一个孩子回来,要我怎么办?难道我要笑着抱过来?程济,那是个孩子啊!不是从宠物店里抱一只狗回去,那是需要我付出所有的爱去呵护的一个生命,我有这个能力去呵护她吗?我连自己都照顾不好!”余莹坚定地说。 “好好,我去劝她把孩子给送回去,你也别瞎想了。你先回去,我去和妈说说。” 程济知道这个时候说什么两人都听不进去,想让任何一方平息心里的怒火都不可能, 最好的方法就是把这两方分开冷静一下,等双方的火气都消了,再慢慢地调和。 余莹看着他转身离去,忽然感觉到一种深深的悲伤,不仅是为了自己,还为了程济,为了婆婆,为了孩子。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怎么都有这么多的无奈呢?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事情烦着压着,就不能松一口气?  她只是不想生孩子,到底招谁惹谁了,婆婆怎么要送她这么大的一个“惊喜”呢? 余莹出了婆婆的小区,因为没有开车,所以只好招了一辆的士漫无目的地跑,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去哪里,只是吩咐司机朝前开。她开始逼自己思考这段婚姻的必要。 如果自己坚持不生孩子的话,那么婆婆今天就算把孩子送回去,明天还会有别的新花样,她和程济的婚姻,总归要面临这么一劫。但如果说现在真的离婚,她不害怕离婚,只是打破现有既定的生活方式,需要很大的勇气,而且她和程济之间的那种默契,是要怎样的磨合才能拥有的协调,某种意义上来说,和程济在一起是最省心的,也是最明智的。她感觉一阵头痛,手机突然响起,是程济。 “我今天在妈这边,陪她说说话,你自己安排晚餐吧!” “嗯。”余莹应了一声,不想多说,挂上手机。 刚挂上,手机又响起,她不耐烦地拿起手机:“还有什么事吗?” 那边却不是程济,而是姐姐余晶,余晶在电话那边带着哭腔说:“莹莹啊!你快来,冉冉要跳楼了!” 余莹一下子就支起上身,问道:“怎么了?她跳什么楼?” 余晶在电话里哭哭泣泣,话说得颠三倒四,但还是把事情给说清楚了。 冉冉是余莹的外甥女,说是外甥女,其实两个人年龄差得不多。余晶大余莹十几岁,余莹的母亲迟迟怀上了余莹,本来想生个儿子,后来却生了余莹,只好一对女儿凑名叫晶莹,希望两人能一生都明亮剔透,光彩夺目。 余莹的人生有没有光艷现在还不能评定,而余晶的人生就无光无彩,早早结婚,嫁了一个人品德性都不好的老公,最后离了婚,自己带着女儿过日子。 幸好余莹的娘家家底丰厚,人脉灵通,虽然余晶自己没有什么本事,但还是在大家的照顾下把女儿给拉扯大了。余冉冉是她唯一的希望。她十次打电话给余莹有八次都是为了冉冉的事情,几乎次次都要带着哭泣,一副为了女儿已经操碎了心、马上就要奄奄一息的伟大母亲形象。 有时候余莹就会想,余晶的一生没有能够演好一个角色,上学的时候没有考过一次第一,谈恋爱又遇人不淑,婚姻失败,事业更没有,她除了在母亲这个位子上找到自己的价值之外,再没有别的地方可以体现她人生的价值了。 可是,余冉冉进入了青春期就开始反抗,现在十八岁刚出头,就非要去上艺术学院,将来的目标是打败周迅,赶超章子怡。 余莹没少为这一对母女操心,也没少跑去救火,但是,闹到要跳楼还是第一次。余莹挂了手机,感觉头都要炸了,冉冉都十八岁了, 怎么还大脑发育不良一样, 非得要当脑残她才肯收手。 余莹到余晶家的时候,家里已经乱成一团了。冉冉骑在阳台上,一看到余莹进来就大叫:“小姨,小姨,你帮我把路杰叫来,我,我有话对他说。” 余晶早就在一边吓得脸色苍白,不住地念叨:“冉冉,太危险了,我们有什么事情可以商量,你要找谁都可以,妈这就陪你去找……我们这是八楼,万一脚下滑了,冉冉……妈有高血压,吓不得了!” 冉冉顶着一头红髮,满脸的泪水已经洗花了脸上的浓妆,脸上乱七八糟的也不知道是什么颜色,一只腿跨在栏杆外骑着,就只知道对着余莹说:“小姨,你打电话给路杰吧!让路杰来见我。”  余莹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所以冉冉还没有引起群众围观。虽然别的阳台上也有人探头探脑的,但至少还没有丢脸丢到家。 她先把阳台上的灯给关上,然后看了看桌上正好有放着的小西瓜,抱起来往地上死命一磕,红色的汁水、瓜瓤溅了一地,整个洁白的地板都像是被血给洗了。 余莹冷静地说:“跳下去的话,你的头就会像这个西瓜一样,承受不了那么巨大的压力而碎裂。你的头骨不是整体的一块,而是由很多的骨头组成的,那些骨头fèng受不了压力,就会炸开,就会像西瓜一样溅出脑浆,脑浆一般并不是普通人所以为的辱白色,因为这样溅出来的脑浆会有血。” 见余冉冉的手把栏杆抓得紧紧的,余莹继续吓唬她:“虽然我不知道所谓的路杰是谁,不过,我相信任何男人对一个尸体都不会有爱。因为尸体就算是不火化,开始几天会僵硬,出现尸斑,然后会腹胀,产生气体,你那美丽的脸根本不用上妆也会是紫色的,最后,你会成为一个紫色的尸体而炸开来。不过,我想只要是正常的人,都不会去看你开花的样子。” 余冉冉的身体已经往屋里倾了。余莹上前去,伸出手来说道:“来,握小姨的手,小姨答应你,这就带你去找路杰。” “你答应我吗?”余冉冉伸出手来,睁着大眼睛问道。 “嗯,我答应你。”余莹看着那一双黑亮而信任的眼睛,点了点头。 余冉冉果然从栏杆上跨进来了,余莹握着她的手说:“你已经长大了,以后不要这样吓妈妈了知道吗?” “路杰是谁?”余莹等她们都情绪稳定了之后问道。 “我……我男朋友。”冉冉轻轻答,然后看了一下母亲在身边,就对余晶说,“妈,我想吃粥了,饿。” 余晶忙弹跳起来,跑去了厨房。余莹扭头问这个问题女孩:“男人多大了?干嘛的?把你妈支开有什么要告诉我的?” 冉冉靠过来说道:“小姨,我告诉你,你别和我妈说。前几个月,我们学校来了一个拍gg的,我被选中了,做平面gg的模特。gg是做服装的,我就看到了路杰,他是服装设计师,我们很快就恋爱了。不过,我后来才知道,原来他是有老婆的。” “什么?”余莹气上心头。 “我都说了,我不在乎他有老婆,可是,他还是嫌我烦,非要和我分手,我怎么找他,他都不见我,我……我不想活了。”冉冉又开始哭。 余莹又气又恨地说:“有老婆,你也不在乎,你一个十八岁的姑娘,凑在那些已婚男人堆里谈情说爱,人家不要你了,你就要跳楼了?” “可是,我真的喜欢他啊!他真的很有个性,和我认识的那些男生都不一样。” 余莹看着冉冉那一脸的白痴样,语言也不禁尖刻起来:“当然不一样,情场老手怎么可以和你从前遇到的那些高中生相提并论!人家就根本不用对你用花招,你投怀送抱比兔子都要快,人家怎么会和你一直好?明摆了开始就是玩你的。” “就算是玩我,我也不在乎。可是,他为什么不理我啊!我有什么不好啦,我又不在乎他有老婆,又不要他的钱,我还漂亮……”冉冉陷入了百思不得其解中,她不明白她自己都这么伟大、这么执着、这么有牺牲精神了,男人为什么还不领情?这可是她人生第一次在情场上受到这么大的挫折,想不通就下不了台,只好去爬栏杆了。 冉冉不住地哭诉:“他说过他爱我的,为什么马上就不爱了?” 余莹真是不知道,怎么对这个情商低到零的小女孩去讲爱情的潜规则。她想了想,用最浅白的话说:“已婚的男人怎么会和你玩真的,他们只是想出来偷偷情,换换床上的伴侣。人家要是真爱你,为什么不抛家弃子之后再和你上床?为什么只顾着享受你的身体?你要是不肯跟他上床,你试着问他借一百块看看,看他肯不肯慡快地给你!和他们也谈得上爱情,你有没有脑子啊!” “可是,他对我真的很好啊!” “开始的时候,对你不好,你肯陪他上床吗?” “他不是那种人的,小姨,他真不是。” “是,他不是那种人,他就是万中无一的男人,还正好给你遇上了!你怎么不去买六合彩啊,你运气这么好?”余莹气得都不知道说什么了。 “小姨,你不懂,你们那代人根本就不懂什么叫爱情!” 余莹怔住了,什么叫你们那代人,自己和冉冉之间年龄差距很大吗? 她看着眼前这个青涩的女孩, 她忽然感觉到了一阵怜惜:是啊,谁没有过这样的时候?不过是因为年龄大了,看得多了,慢慢地就世故了。 但世故了又如何,难道自己不和冉冉一样?不过是,冉冉是为了爱情,而自己却被情慾所诱惑,本质上,两者有多大的差别呢?在自己的眼里,冉冉是个什么也不懂的白痴,而也许在旁人眼里,自己也同样是这样的形象,可能更不堪。因为冉冉是不懂得,而自己什么都懂,却一样也没有做到。 第5页 明知道吴博荣不过是贪恋自己的身体,而她还不是一样地沉迷其中?她不过是成熟点,伪装得好一点的冉冉罢了。 想到这里,余莹就对那个叫路杰的男人充满了愤恨,他凭什么去勾引一个什么也不懂的女孩?他难道除了征服*之外没别的心智和性能力了? 余莹站起来说道:“走,陪我去找什么路杰,我要会会他。” 冉冉特高兴地拿起包:“好啊,小姨,我就知道你是疼我的,我知道他在哪里!”然后又沖厨房喊道,“妈,我和小姨出去一下,我不饿了!” 余莹看着冉冉,不忍地指了一下她的脸说:“把上面的颜色给洗干净,好好一张脸怎么画得跟抽象画一样。” 冉冉吐吐舌头就进洗手间了,余莹看着她那欢快的背影,真心地羡慕。 年轻真好,连极疼和极乐都可以同时发生。 第三章 说谎  冉冉把余莹带到一个酒吧门前,就再也不肯进去了。余莹说:“你不进去,我怎么知道谁是路杰?” “我去了,他肯定会生气,他一定会怪我带你去找他,我还是不要进去好。”冉冉临阵逃脱。 “那我怎么知道哪个人是路杰?” “他肯定在十八号台,头髮不长。十八号台是他固定在的,你进去把他叫出来吧!我不敢进去。” 余莹看了一眼冉冉,不再说话,进了酒吧。 里面光线很暗,有一个剃着很短头髮的女人,正在前面唱着一首英文歌,整个酒吧气氛很异样。余莹去过的酒吧都装修得很温馨,不似这里,处处藏着绝望和诡异。 在酒吧最里面的一桌,就是十八号桌,靠着大大的落地窗,像一个小小的包房一样,里面已经有几男几女坐着。 余莹的到来,让几个正在喝酒的人都停了下来,好奇地打量着她。 顺势一扫,余莹的目光一下子就落在中间一个穿着浅色休闲装的男人身上。虽然她从来没有见过路杰,但是直觉告诉她这个人一定就是。 只有他的目光最为明亮,他看女人的时候,就像是透过衣服在打量一份*的欲望,他的唇微微地张着,露出洁白的牙齿,一副狩猎的模样。 余莹忍住火气说:“路杰?” 男子点点头:“你是?” “我是余冉冉的小姨,我有事想和你说一下。”余莹尽量说得克制。 “余冉冉,读艺校的小丫头,有什么事吗?”路杰说得漫不经心。 “方便出去说话吗?” 路杰双手一摊:“没关系,这里都是我的朋友。”他一定是这种事情遇到得多了,应付自如,“何况我们也没有什么非得要背着人去说的事情。” 边上的几个人都在强忍着笑。 余莹这一天克制的火气忽然爆发了,她对着路杰说:“你难道就不知道基本的礼节?是你小时候没有人教育,还是你一直都不懂得什么叫礼貌?” “这位小姐, 我实在不知道为什么你要对我有这么大的火气。余冉冉并不是三岁小孩,如果我和她有什么问题的话,应该是她直接来找我。现在是干嘛?由家长带领着上幼儿园吗?”路杰也不生气,双手抱着肩。 余莹大怒:“可是,你一个已婚男人,去勾引一个刚成年的女孩,你不羞耻,你不丢脸?” 路杰不以为然:“我是男人,有投怀送抱的女人,我没有学会拒绝,但你也没有理由指责我不够坚贞。你也是成年人,有时候情慾这种事情也很难克制,不是吗?” 路杰最后一句话说得特别的暧昧,他的表情里有一种“你不要在我面前装正经,我知道你骨子里的*本质,你就是当了婊子在立牌坊”的意思。 余莹感到自己受到了严重的侮辱,她强忍着自己想打人的冲动,良好的教养让她忍了。 她只是高抬着头说:“是,我是成年女性,我也了解情慾的必要,但我不认为,一个人以情慾为由去骗什么也不懂的小姑娘上床是个好理由!我只能怀疑你有性功能上的障碍,不然的话,为什么只能征服什么也不懂的女孩得到满足?或许你还有心理和生理上的疾病!” 余莹冷笑了一声,有些得意地看着脸色已经变得有些僵硬的路杰说:“说得通俗一点,我就是怀疑你是个性无能和心理变态。一般有*情结的男人,都有这方面的毛病。我只是想提醒一点,你离正常的女孩远一点,离心理医生近一点,会更有利你的病情。” 路杰“腾”地站起来,余莹惊得一退。她这才发现路杰足足比自己高一个头,满脸的戾气。“你的意思是,我是个性无能,所以,只能找一些十七八岁的女孩,而对你这种已经长成的*完全没有办法,而且还满足不了你?”路杰的嘴角带着一种玩味的笑容。  余莹忽然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但在关键时候她不愿意认输或者退缩。她仰起头说道:“难得你自己也有这么清醒的意识,如果你需要心理医生,我可以帮你介绍。” 路杰盯着她,就像是盯着一个可笑的猎物,一字一句地说:“好,改天,我一定会上门请教心理方面的知识!” 余莹感觉再谈无益, 转身就走。门外的冉冉焦急地迎了上来,问道:“怎么样?他说了什么?他不肯出来吗?” 余莹不搭理她,急走了几步,然后扭头对冉冉说:“我告诉你,混不出来不要混,没有本事失恋,就不要随便和别人上床,你没有本事搞定的男人,开始就不要去动他。如果真的无知,那么请无知到底,不要用死来威胁任何人。我保证,你死了,只有你妈会哭天抢地,而旁人是不会同情一个白痴的,包括我。” 说完这话,她把冉冉抛在酒吧门口,拦了一部车走了。余莹非常清楚,像冉冉这样的女孩自杀,不过是用来向大人要糖的一种手段,想死的人是不会坐在阳台边的,只会趁人不备往下跳。 而她却感觉自己被压抑到了地狱里。她摸出了手机,按下一个号码,那边接通了,她只说了一句:“我现在要见你,马上,立刻,现在。” 吴博荣开车到了指定的路边,把丢了魂一样的余莹给拉进车里。余莹的脸色非常不好看,吴博荣知情知趣地什么也不问。 车开了一会儿,余莹说:“去半山风池吧!” 半山风池是一个位于山腰中间的酒店。吴博荣也不说什么,车熟练地就上了那条道,开到了半山的停车场。已经是晚上十点多钟,整个停车坪没有什么人,透过车窗可以看到城市里的万点灯火,也可以看到那笔直的大道上不停奔走的车流。 吴博荣想拉开车门,被余莹给捉住了手,这一路她都不出声,这会儿却用行动代表了一切。 余莹的身体里有强大的气流在不断地扩展,像是要把她给打爆掉。今天发生的所有事情,她都在让自己克制忍耐,而到了这个时候,那些克制下来的怒气和悲愤已经不能再由她控制,她一定要找一个发泄的途径,不然的话,就会发疯。 而这个最好的发泄方法,也许只有这一个了。 偷情,充满刺激又带着邪恶感的偷情,不要去酒店那温柔的床铺,在停车场里,面对着城市的夜面孔,疯狂地去扭动、肉搏,让自己的汗流成无数条小溪,让压力随着高潮的到来而一起释放。 她脑子里什么也不想,只是俯下身去,吴博荣正奇怪余莹的疯狂,但马上就什么也不愿意去想了。 他的双手紧握着方向盘,体会着自己被余莹包围的*,那温暖又灵巧的舌尖,让他什么也说不出来。 余莹在*他,这一场*里,她要做主人。 吴博荣感觉自己上了一匹无法驾驭的野马,那匹马在自己的身下恢復了清醒,然后用强大的力量将自己控制。 吴博荣的车厢很宽,但这也不代表可以承受两个成年人的疯狂,吴博荣感觉自己被死死地抵在车椅上。 他只能说:“我们去后座!” 但余莹像是疯了一样,根本不听他的,只是把两腿分开就骑坐了上来。 随着余莹的起伏,吴博荣已经失去了提议的理智,只是一次次把腰挺得更高。两人什么话也不说,车厢里只有原始的喘息和身体撞击的声音。 余莹那满腔的怒火在一次次的高潮中得到释放,她紧绷着,双手搂着吴博荣的头,正好抱在自己的胸前,衣服并没有脱掉,只是往上掀开,高耸的辱房正在起明显的变化,变得巨大而富有力量。  余莹忽然说:“这个世界都是由你们男人说了算吗?规则都是你们定吗?你们想要搞女人就搞,想要女人生就生,想要女人叫就叫,你们想什么就是什么吗?” 吴博荣不知道她从哪里来的怨气,但他知道余莹肯定是受了不少的刺激,这个时候他什么也没说,只会更加卖力地让她得到快乐。 “你们有*就了不起吗?了不起吗?”随着余莹的又一次紧缩, 终于吴博荣也达到了顶峰, 两人紧拥在一起, 长久地接吻,体会对方身体里传来的变化。 许久,余莹终于平静下来了,把座位放平,两人就那样躺在座位里。吴博荣伸出手去抚摸着她的头髮说道:“好了,你刚才*了一个男人,应该得到了满足,女权的尊严也得到了体现,可以说说到底出什么事了吗?” 余莹抬着头看着吴博荣,看着停车坪的昏暗路灯从车窗外射进来,照在他的一张脸上。他的脸虽然隐在黑暗里,可是眼睛却是那样的明亮。 她开始心慌,忽然想到女人一般会因性生爱,做得多了,在身体上离不开男人,也就会在思想上被男人征服。 不,她坐起来,如果说今天那一连串的能称之为打击的话,这个发现才是真正致命的。 吴博荣正通过她的*来占领她的心,征服她的灵魂,这一场游戏开始变得不好玩,她自以为的理智并不能救她,她终于落入了一个千古不变的定理。 她只好嘲笑自己:怎么了,要在二十一世纪上演张爱玲的《色·戒》吗? 吴博荣看着她嘴角的笑,不知道为什么感觉一阵心慌,但他没有去认真地想。得到了满足就懒得对自己微妙的心理动机进行分析了,那种事情只有女人爱干,如果失去了她,他真不知道能不能在别的女人身上得到这样的*。 他和她一样的贪恋着,不管贪恋的是什么,但都是只有对方所能提供的。 余莹晚上回到家里之前已经在酒店里冲过了凉,程济已经在床上睡了。他很礼貌地没有问她去哪里了,因为他能料到她受到母亲的举动刺激会跑出去散心。 而余莹把所有的衣服都泡在浴缸里,放了很多的花王洗衣液,她想消灭吴博荣的味道。她并不知道程济会不会闻得出来空气中分子的异样,但程济回来了,所以,她要更小心了。 她躺在床上,想着停车坪的那路灯,在夜中空洞的山林中发着微小的光,而她就像是迷失自我的飞蛾,往灯上扑去,去索求一点温暖和快乐。 但那灯总归是要伤人的。 第6页 星期一是周丽锦表现最差的一天,她总是像没有从周末的狂欢里甦醒过来的游魂,丢三忘四的,余莹提醒过她很多次,但总也改不了。 这会儿周丽锦又在那里犯错:“陈小姐,余医生正在里面帮病人看病,你先等一等。” 外面响起了一个不高兴的声音:“可是,是你们通知我现在过来的。我每分钟都很宝贵, 本来我是安排了上午去做面膜的。” 余莹忙出来看了一下, 是常客陈露, 虽然已经都四十出头了,却坚持让别人叫她陈小姐,而不是李太太。 余莹偷偷地给周丽锦使了个眼色,周丽锦立马道歉,余莹忙走出来笑道:“陈小姐,最近你的气色好了很多,这是怎么了,皮肤细腻光滑,真是了不得。” 陈露一看余莹亲自出来, 顿时感觉自尊心得到了很大的尊重,又听她赞扬自己的皮肤,气已经全消了,忙用不值一提的态度说道:“其实也没有什么,就是我家老公,去了一趟国外,从那边带了很多上等的血燕回来,每晚都让佣人做一碗。不过,效果真的不错,所有人都说我皮肤变好了。”  余莹也笑道:“可不是,你本来皮肤就很白,现在更加带着光泽,比用什么化妆品都强。” 周丽锦在一边佩服地看着余莹,她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女人那样会百变,总能在适当的场合说出刚刚好的话,让周围人都感觉到满意。她暗下决心,要学习。 余莹让陈露再等五分钟,先去洗个脸,马上给她下针。陈露无非是想用中医治一下脸上的色斑,本来就没有什么斑点,纯粹是图个心理作用,她要来长期送钱,难道余莹不让吗? 余莹很快忙好,让陈露进去。陈露今天高兴,对着余莹说:“我和我那些朋友都说你医术好,把我的脸治得这么漂亮,我有一个朋友听了后,很感兴趣,想问你能不能治胸下垂。” “可以啊!只要用针炙加上一定的按摩,虽然没有做手术那么来得快,可是,确实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余莹并没有说谎,但她并不是很愿意接这样的活儿,帮这帮富婆们*,可真不是她的本意。 她正想找个藉口推託,陈露已经说道:“我朋友蛮有钱的,老公就是四汇的董事长,人也好相处,改天我介绍她来吧!” 余莹正在下针,拿着针的手忽然停了一下,然后很镇定地说:“好啊!那真是多谢陈小姐介绍。”语音刚落,那针准确地进入了陈露的皮肤中。 送走了陈露,余莹站在水池边洗手,边洗边想着吴博荣第一次来这里,递上来的名片清楚地写着“四汇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博荣”。 一天忙完之后,回到家接到两个电话。第一个是姐姐余晶的,说是冉冉那天回来后不肯吃饭,非要减肥,每天都闹着要变得更漂亮。余莹说道:“你和冉冉说,如果人在正常的体重下还减肥,首先消瘦的是女人的胸,而且这种减肥造成的对辱房的伤害,会到将来导致胸下垂之类,不可挽回。” 余莹就是拿定了冉冉肯定不捨得自己的胸缩水,才说了这话。减肥无非是想变得漂亮,要是连胸都没有了,那减肥还有什么意思。 第二个电话是李莫玫的,非要约个日子去吃饭,余莹没法推辞只好答应。最主要的是,她也想从李莫玫的嘴里得到程济的最新消息。 她和程济已经不再会通知对方最新的情况,要知道对方,都是走弯路打听,也不知道这日子过得有什么意思。 程济打电话回来,说医院有事临时又要加班。这种事情在医院很平常,只要来一个病重的病人,就算是通宵不回来也是常事。 余莹自己做了一些饭菜。她吃得很是讲究,三菜一汤,多是素菜,保持身材的苗条。 正在吃饭的时候,就听到门外有敲门的声音,她奇怪地去开门,心想这个时候有谁会来打扰自己,她的朋友上门来多半会打电话通知。 她拉开木门, 看到门外站着的居然是那天在酒吧看到的路杰。 路杰和那天在酒吧见到的浪子形象完全不一样,但余莹还是吓了一跳。虽然他一副绅士的样子,但是,表情非常的冰冷。 余莹没有打开铁门,只是冷冷地问:“我想,我们之间还没有到上门拜访的交情吧!” 路杰半靠着门边,对着她露出一丝讪笑说:“怎么,以为我看上你了,跟踪你到家里了?” 余莹其实是有这样的想法,但听到他用那种嘲弄的口气说出来,就感觉被人看穿之后被贬低,不由得语气重了几分:“到底有什么事?没事的话,请不要无事打扰,我这里不欢迎你。” “我也对一个年近三十,容貌一般的作女没有任何兴趣,但我想你有兴趣看看这些东西。”路杰从铁门那里塞进来一些a4纸。  余莹一看,是一些从网络博客上列印下来的文字和照片,文字没来得及细看,只扫一眼就知道是一个失恋女人的悲泣,而照片非常清楚,正是冉冉与一个男人的激情照。男人正是面前的路杰。 余莹边看边冷静,但还是冷静不住了,只好说:“这是冉冉的博客?”凭她对冉冉的了解,她还是比较相信这个女孩子会干这种壮士断腕的傻事。 路杰点点头,不过目光盯着她不放,然后说道:“你不认为像她那么傻的一丫头,会干出这种事情有一点奇怪?” 余莹这才明白过来为什么路杰要杀上门来,原来是怀疑自己是幕后策划。 余莹把纸隔铁门塞回去说道:“你以为你胸肌很漂亮,比吴彦祖还帅吗?稍正常的人,谁会去关注。”然后她笑道,“真没有看出来,你有*门的潜质。人家女孩都不怕,你怕什么?怕老婆知道?既然还有怕的,干嘛要做这种事情?” 路杰被噎得没话说,只是淡淡地把纸接回去,然后笑道:“没有,我只是想过来提醒一下冉冉的长辈,管好自己的孩子,省得将来成为网络第一女红人。十八岁而已,不必和已婚男人去拼前途吧!” 余莹恶狠狠地说:“不用你管,你把你自己一屁股屎擦干净再去管别人。” 然后就把门狠狠地关上。 从猫眼里望去,路杰只是把几张a4纸在手上拍了拍,就转身离开了,表情看不太真切,但肯定不好看。 余莹看他离开之后,咬牙切齿地给余冉冉打电话。她就没想到余冉冉能干出这种蠢事来,要早知道她能蠢到这个份上,上次在阳台边她就干脆让她跳下去好了,省得留在这个世界上专门丢人现眼,现在还要丢向网络,丢向全国。 余晶果然不知道自己的宝贝女儿冉冉去哪里玩了,手机也打不通。估计这会儿打冉冉手机的人都打爆了,余冉冉知道自己的祸闯大了,就躲起来了。 余莹没有和她姐讲现在冉冉在网上干的事情,因为余晶理解不了,而且根本接受不了。余晶到底有没有高血压,她不知道,不过如果知道了女儿的激情照上网的事情,肯定会气出心脏病。 余莹没办法不理这事,她就这么一个姐姐,也就这么一个外甥女,真出事了,她还真不能站在旁边冷眼看着。中国人的家庭观念在那里,任你现在怎么个*自由独立,到了关键时候要抱团的还是照旧了抱团,出了事还是靠着亲人解决。 虽然,余莹已经被最近这些事情搞得筋疲力尽,但还是强打起精神准备开车去找冉冉。无论如何,找到冉冉让她把网上的那些照片给删掉是首先要做的。幸好这个博客流量小,而且现在网上这些照片也多了。 趁还没有被别有用心的人发现之前,把这些照片给删掉,是当务之急。她连碗都顾不上洗,就收拾了一下衣服,提包出去了。 当余莹在这个城市寻找一个人的时候,她深刻地体会到了大海捞针是什么意思。这样的茫茫人海,她能到哪里去找冉冉?所谓的迪厅酒吧她也不是很熟,而且她完全不知道一个十八岁女孩的爱好和品味。 她有可能在某一高档酒吧里秀自己的青春,也有可能在一个网吧里沉迷在网路游戏中,余莹根本不知道冉冉有可能在哪里,她只是开着车漫无目的地走着。 这个城市并没有自己想像中的大,她逛了一圈之后,居然在一个小区的出口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她的老公程济,正站在夜幕下的路灯边上,好像是在打车。  可是,他为什么不开车出来,是因为把车停在这个小区里太引人注目吗?她看了看小区的名字,忽然想到了什么。 “雅筑小居”,很做作的名字,但这里的楼盘确实是以精緻小资而着称。当时李莫玫购买了雅筑小居的时候,非常得意地请自己吃过一次牛扒,在烛光里,她把刀叉优雅地举起,然后轻嘆了一口气道:“余莹啊!你不知道我自己一个人把房子装修好,无人欣赏的寂寞和无奈。我这么费尽心思做好的房子,是不能穿在我身上放在人前去现世的。可是,所有来往的男人里,没有一个看得出我的布局智慧。” 余莹心里想,你当年在学校那几把美术功底的刷子,连色调都不能搭配得和谐,好意思说自己有布局的智慧,无非是因为现在的男人都不再排队跟着赞嘆她有多聪慧、有多迷人、有多么的与众不同了。 可是,一个已经年过三十的清高剩女,你当年再怎么倾城倾国,到这个份上也应该知道青春尾巴说断就断了,大把的隔代小女孩长得都跟花骨朵儿一样清新自然,等着男人的大手去摘,人家男人凭什么还要排队去赞嘆她啊?人家男人被驴踢了脑子,非得挤进去眼巴巴歌颂一番,还要被她笑成无品味! 但她实在没有想过,自己的老公程济居然会半夜跑到这个小区里来。如果他老公说去欣赏李莫玫的房子,还不如说去重温李莫玫的身体。 不知道为什么,她居然感觉不到特别的气愤,心里反而有一种荒唐的感觉。她和程济在人前那可是举案齐眉、相敬相爱、互相体贴、从不反目的模范夫妻,而这一对可以拿起来做标本的夫妻却各有各的秘密,而且这些秘密是大家都不想去面对的。 她和吴博荣在一起的时候,有没有也遇到过旁观者程济? 车开出去了很远,她才摸出手机来给程济打一个电话:“程济,怎么样,还要加班吗?” “不用了,现在已经回来了。” “要不要我准备一些夜宵?” “不了,刚刚在医院里吃了一些饼干,不是很饿。”程济的语气如常,余莹暗暗佩服男人说谎的本事。 “医院的事情解决了吗?” “还没有完全抢救过来,刚刚都忙得不记得时间了,喘口气的机会都没有。唉,没事,你不用等我,你先睡吧!”程济挂了电话。 余莹自问自己可不可以做到若无其事地撒谎, 得出的答案是,人都是天生的戏子,程济的话根本不是假的,刚刚真的有一个病人,而且他也真吃了一点饼干,也非常忙,因为从医院赶到雅筑小居还是要一点时间的,所以,喘口气的机会也确实没有。 第7页 但是,他说的什么都是真的,只是隐去了一些她没有问到的话。韦小宝说,要说九句真话作为铺垫,再说一句假话,这样整个话就显得真实无比。 而那九句真话都不是中心,只有那一句假话是真正的黑洞,有太多的秘密都在里面,搞不好,就让人万劫不復。 她加大油门,往家里赶去,余莹要赶到程济到家前,已经在床上躺着,等程济回来的时候,他能看到一个睡得很安详的妻。 不知道为什么,余莹有快一点去和李莫玫聚餐的想法。 程济挂掉余莹的电话,头痛地想着李莫玫居然会半夜不舒服,非得自己过去。他其实不愿意搭理李莫玫,但李莫玫确实是很痛苦。她的毛病是痛经,一着凉疼起来就死去活来的,根本下不了床。 程济帮李莫玫带去了卫生巾和花红片,又炒了一点盐给李莫玫放在肚子上捂着,等她缓过来了,才离开。 这些事情,都是他曾经年少的时候和李莫玫好的时候干得非常熟练了。 人只要是有一点旧情,就没法拒绝。其实他的心里也有很多感慨,只不过,他认为这些事情都成为过去了,没有必要再拿出来影响现在的生活。 男人其实比女人现实,前女友就是前女友,可以怀念可以疼爱可以惋惜,却和现在的自己没半点关系了。 余莹来电话的时候,程济还是说了谎,他不想再去解释太多的问题,这没法解释,也解释不清。如果一个谎言可以推掉很多个解释,他会选择谎言。 第四章 心动  早晨起来,程济已经洗刷完毕,正在厨房里做早餐,那鸡蛋在心型的煎锅里炸得两面都微黄。看她起来,对着她微笑地说:“我做了早餐,你吃了再去上班。” “嗯,怎么这么早,你昨天还加班来的,多睡一会儿啊!” 程济笑了一下:“没办法,过些日子就要去北京学习,现在手头的工作得移交一下,不然的话,对病人不负责任啊!” 余莹不用去听李莫玫说也知道程济真的是一个负责任的好医生,他确实有一颗慈悲的仁者之心,不像她,对病人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她喜欢治好一个病人的那种成就感,而和那颗慈悲心关系不大。 但是一个男人不管是多智慧,多聪明,多好,多么的文成武德,多么的视民如子,多么的爱心无限,但是,他不爱你,所有的好,都抵不上他不爱你。 余莹想,你这么好又如何?你的好又不是对我。 她吃下了早餐,做得很美味,少了一点盐,但没有这点盐也能吃下去,不伤大雅。 这就是她的婚姻,精美、好看,一切都符合健康,却缺少了真诚的爱。 余莹吃完了早餐,感觉自己胃里像被压了块石头,忙开车去了诊所。她今天还是要工作,不管如何,现代的职业女性是不可以躲在被子里哭泣着喊天喊地的,没有这个权利。你再伤心哭肿了眼睛,还得把冰块往眼睛上压压,然后化上精緻的妆去上班。 周丽锦早就到了,整个诊所像一颗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小石子一样,完美得无可挑剔。 她走到诊室里,周丽锦在后面追:“余医生,刚有人找你,已经进来了。” 这个时候,余莹已经推开了办公室的门,沙发上果然坐着两个人。余莹一看就着急了:“爸,妈,怎么了,哪个生病了,哪里不舒服?” 正是余莹的婆婆王秀清和公公。这俩老人信中医,虽然儿子是一流的西医,但生病了从来都不会去找儿子程济,只会跑来余莹的诊所里。每次余莹看到俩老人出现在诊所里,就心慌,知道俩老肯定有一个生病了。 王秀清比任何一次生病都要急,她从怀里把一个小被包给扯出来,然后说道:“宝宝生病了!” 她那一张皱纹满布的脸上,写着焦虑和无助,这样的表情从来没有在王秀清这个一生经歷过无数批斗的人生女战士脸上出现过。她两眼含着泪说:“今天早晨发烧了, 我马上就抱过来了。” 公公程书齑更是上前一步,双手纠缠在一团,虽然不说话,但看得出已经把希望全都寄托在余莹身上了。 余莹顾不上俩老人,她完全进入了医生这个角色里,把上面有着巨大的维尼熊的精美小被包打开,一个正在沉睡的小脸就出现在她面前。 这是她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婴儿。她从前看到的宝宝都是在妈妈手里抱着,已经会立着头,做着笑脸的,而这个婴儿应该还没有满月,脸上还是皱皱的,小眼睛紧紧地闭着,头顶上还有一些胎皮。 余莹惊讶了,这么小的人儿,这哪里是一个人儿,就是一团粉嘟嘟的肉团儿。她用双手捧着,因为不会抱,不知道这个孩子要怎么抱才能使上平衡的力量,让她更舒服一点。 余莹问婆婆:“她叫宝宝?” “嗯,随口叫上的,还没给取名字。” 宝宝的鼻翼向外轻微地扩张着,脸色潮红。她摸了摸宝宝的手,里面是潮湿的。 “不成,你们给她穿得太多了。”余莹把宝宝外面包的那一层小被子给去掉,又用体温计量了一下,冰冰的体温计让小小的婴儿不舒服,她扭动着身体,开始哭了。  余莹看了一*温计,已经到了3 9度,再听了一下肺,听到一些杂音,心想不好,这孩子应该是患上了肺炎了。 她也不敢多说,抱着孩子就往外走,公婆在后面紧紧地追,一边追一边说:“你给她开点药退烧吧,不要扎针了!” 余莹哭笑不得,公婆定是捨不得宝宝扎针受苦,所以才抱到这里来。可是,孩子已经高烧而且有肺炎的现象,就不是送到私人诊所能行的,一定要去正规的大医院里,还得找最好的儿科医生来看。 余莹想也没有想,让公婆上了自己的车,车子飞快地往程济的医院开去。这个时候,她值得信赖的人只有程济了。 在路上已经打了电话,程济知道宝宝病了也很着急,余莹的车还没有到医院里,就已经安排好了医生,等余莹一行到了医院的时候,他就匆匆地迎了出来。 余莹抱着孩子,公婆跟在后面,程济在前面开道,这一大群人就唿拉一下到了儿科最好的医生那里。而后面都是抱着宝宝还在等候的病人。 余莹现在已经来不及去想自己享受了什么特权,当这个小婴儿在她的怀里无力地唿吸着,她感觉自己无限的壮大,她不能,她真的不能眼巴巴看着孩子受苦。有的成年人什么大灾难都看了,只要看到孩子受苦,就受不了,心就软成一团,恨不得自己上前去代孩子受。 中年的儿科医生量了量体温,听了听肺音,然后肯定地说:“肺炎,最好马上输液。” 余莹着急了,把孩子往怀里搂搂说:“能不能不打针,我们就吃一点药。” 医生看了看程济说道:“程医生,不是我非得让宝宝打针,你看,我知道肯定是肺炎连验血都没有让孩子做,可是,高烧39度了,而且是肺炎,这么小的孩子又会不想吃东西,光餵药可能没有这么好的效果。主要是宝宝太小了,老是这么烧着,会影响宝宝的。” 这些常识余莹都懂,她自然知道发烧其实也是孩子一种身体机制的反抗,就算是儿科的医生说得不那么明白,她也懂得高烧下去,对一个没有满月的孩子意味着什么,很可能会引起更严重的后果。 现在已经不再是心疼孩子扎针的时候,可是婆婆王秀清一听到要打针就开始急了:“医生,医生,有没有别的方法,我们吃点中药行不?” 余莹打断了婆婆的询问,对医生说:“好的,你开药吧!” 这个儿科医生也知道程济的老婆是一个小有名气的中医,她边开药边解释:“这个维c是给孩子治病毒性感冒的,这个阿奇霉素是消炎的, 虽然是抗生素, 我下的药都不重, 孩子可以吸收,你放心好了。打完了针,回家后给孩子多餵水,还有,这么小的孩子患肺炎一般是吃奶的时候呛的,一定要把孩子的头抱高一点,孩子吃完了,要抱起来拍背。孩子不能太凉或者太热,洗澡的时候一定要快一点,不然的话,孩子容易着凉。” 余莹一边听着一边点头。这个婴儿还在睡,她只是被大人弄得不舒服的时候,才会睁开一下小眼睛看看周围,黑亮的眼睛也不知道到底看懂了没有。 药开好之后,程济穿着医生的衣服去拿了药。程济一直都很反对别人利用职权去帮亲友先看病、先开药、先打针,可是,今天他自己跑得比谁都快。 看着他的背影,余莹注意到了,程济一直都没有从自己的手上接过宝宝。他的态度很积极,却没有抱宝宝。 难道是因为不是亲生的,所以没有那种入骨的怜爱?男人和女人真是不同,女人只要抱到孩子,尤其是这种软弱无助、全身 心只能依赖着成人的孩子,虽然不是亲生,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深藏的母爱就会油然而出,根本不需要去刻意。  她抱着宝宝到了注射室里,护士刚好给前面一个孩子打完针。在那个孩子的哭闹声中,余莹心惊胆颤地把宝宝放在了注射室的床上。 护士已经把针拿出来了。她用刮刀把宝宝侧面的头髮剃掉一块,露出细嫩的头皮上面很细的青色血管。宝宝因为被护士弄得不舒服,就开始放声大哭。护士没有办法,只好质问余莹:“不会把孩子的头给扶稳吗?一定要按住,要是乱动,会多扎几针的。” 余莹心一狠,也不看宝宝,只是用双手掌固定着宝宝的小脸,宝宝已经哭得惊天动地,公婆都受不了这个场面,跑到注射室外去了。 没得退,这里只有她,如果她的手不稳,宝宝就会多受苦,于是,她非常用力地稳着宝宝的头。护士下针也很快,但看着那尖锐的针头刺入宝宝那么细的血管里,余莹感觉自己被人从太阳穴里按入一个大头针,那种身体上的不适和不能控制的疼痛,就在她的心底里泛起。 当护士把孩子的针固定好,她竖起上身,把宝宝抱在怀里,婆婆拿着针瓶。她感觉自己的两只手掌里都能淌出汗水,她整个内衣都被汗水湿透了。 她浑身无力地抱着和自己一样无力的宝宝,坐在输液大厅里。孩子因为疼痛用小手紧紧地握着她的衣领,已经睡着,却一点也不肯放松。 这个时候她的手机响了,她拿起来一看,是吴博荣。她想也没有想,就把手机关了,这个时候,她不想被任何人打扰。 她实在太累了,干这种活比让她去跑马拉松还让她累。她抱着宝宝从注射室里出来的时候,感觉自己的腿都是软的。 说实话,当医生这么多年,她都不知道什么叫恐惧,这次却是真的被吓到了。原来清理成人的伤口和给小孩子打针是这么的不一样,因为哭闹的对象不一样,因为会哭的小生命一点表达自己意见的能力都没有,婴儿除了哭,就不能告诉你,她有多疼,她有多不舒服,她有多么难受, 她有多么需要你的爱和你的保护。 这婴儿在一场疾病中,用一个分外软弱的姿态进入了余莹的生活。坐在输液大厅里的余莹,周围被宝宝和妈妈包围着,并没有意识到,这个孩子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她并不知道自己的生命在哪一分钟已经被改变。 第8页 她只知道,要更平稳地抱着宝宝,希望宝宝的烧可以早一点退下去。 婆婆王秀清就这么顺理成章地搬进了余莹的家里。宝宝在生病,余莹也根本不敢把孩子再给公婆带,这可是一个生命,不是养条狗那么简单。婆婆见媳妇一直抱着孩子,不用自己多手,心里也放下了一块石头。 余莹停了诊所的工作,这几天总是没日没夜地抱着宝宝奔走于医院与家的路途中。她也不好意思再让程济去用特权找医生,她开始抱宝宝排队,等在焦虑的妈妈队伍中。 余莹很惊奇地发现,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多的婴儿。在宝宝没有进入她的生命之前,她的眼睛里根本就没有多少婴儿,她走在大街上,好像那些婴儿都被她的眼膜给自动过滤掉了,她根本就看不到孩子。 而现在,她突然意识到有这么多的宝宝,有这么多的妈妈,她们抱孩子的样子一模一样,脸上的表情一模一样,面对医生那种赔着小心的笑脸也是一模一样,面对孩子打针时含泪的眼睛也是一模一样。 她就像是一个开车乱走,忽然进入了一个奇异世界的新手,完全不知道如何面对。不停地有妈妈过来告诉她应该给宝宝用什么品牌的奶瓶,用什么样的尿不湿,应该怎么帮宝宝洗澡。 回到家里,宝宝在睡觉,她就去了母婴用品店,看着那么多奇怪的商品,有很多自己完全不知道用来干什么的。比如牙胶,从前她连这种东西都没有见过。 在店员的指导下,她购买了很多的东西,包括婴儿床、洗澡的盆等。但是宝宝已经习惯了余莹身上的体味,只要一抱到婴儿床上,就会哇哇大哭。 余莹只好把她留在大床上,可是又担心自己如果睡过头,翻身会把这个小肉团给压到。每次在睡梦中惊醒,余莹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去摸摸宝宝的脸,有没有被被子给遮住。连程济都说,她天生就是一个良母,只不过从前都没有机会发挥。 宝宝的烧还是退掉了,她在第三天的时候实在捨不得再送孩子去打针,儿科医生也同意了,让她回家多餵水,一定要多餵水。 于是,她用贝亲的餵药管给宝宝餵水,把孩子整夜整夜地抱在怀里,一个保温杯在床头柜上,一管一管的水都慢慢地滴在宝宝的嘴里。宝宝闭着眼睛,感觉嘴里有东西就会自然地咽下。因为滴得慢,一杯四百毫升的水,要滴到凌晨四点,宝宝才会完整地吃下去。她保持着让宝宝舒服的姿势,一个小时才能换一换。 就这样,宝宝病好了。可是,好了之后特别缠余莹。婆婆王秀清说宝宝明天就满月了, 她试探地问余莹:“宝宝还没有取名,要不你和程济商量一下,给她取个名?” 余莹知道婆婆的意思,她看到了自己对这个孩子的爱,所以,就趁机会,让自己收养了这个孩子。 虽然,余莹心里已经认定要养这个孩子,却还是不愿意被婆婆用这种方法算计,也不多说,只道:“宝宝很好听,就叫宝宝吧!” 王秀清也不急,她是过来人,知道女人如果对一个孩子产生了爱,就不需要自己在旁边煽风点火。现在儿媳已经一副母鸡护仔的样子,只是她自己没有意识到罢了。 倒是出差回来的程济有一点不满,他不高兴地问:“宝宝睡大床,我睡哪里?” 余莹指了指书房,有一点抱歉地笑了笑。程济也不多说,抱着被子就出去了。余莹看着已经在床上睡着了的完全康復了的宝宝,想到自己这几天像是被一个巨大的怪兽给偷走了。诊所没有自己的影子,冉冉的事情也没有跟进,吴博荣的电话也不接,连解释都没有……随着宝宝的康復,这些事情又再次浮现。 她睡着前给自己计划了一下,明天要给宝宝去找一个保姆,见一下吴博荣,找冉冉,还要去诊所里对那些病人道歉,对了,李莫玫也说了,明天要吃饭,得去吃饭。 第五章 茶道  余莹来到这个日式茶道馆的时候,还没有想清楚,为什么这一天里她有那么多的事情,却偏偏挑了见吴博荣作为第一件事情。她根本没有料到自己有那么渴望吴博荣,渴望到她可以把所有的事情都放在后面。 服务员跪在地上帮她拉开了门,她看到这种茶道的隔间上已经盘腿坐着一个男人。 吴博荣已经开始泡茶,很自在的样子。这种厢房很日式,拉开正门进去后,还有一个很大的推门可以看到屋后的花园。花园里种着很多雅致的树木,余莹认不出名字,于是装出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去扭头欣赏。 吴博荣把泡好的茶递过来:“尝尝我泡的茶,手艺不会比她们差。” “我知道,你去日本留过学。” “嗯,什么也没有学会,只学到怎么欣赏女人,怎么哄女人上床,怎么讨好女人,怎么给女人泡茶。”吴博荣低头笑道。 余莹认真地抬起头问道:“有没有人表扬过你,很会说话?” “四汇是做什么起家的?吹牛!当时我回国的时候刚好遇到改革开放的最好机会,基本上就是一个职业大忽悠,东吹西吹,才有今天的公司。” 吴博荣在余莹面前说话从来都非常的放松,这个女人已经从身到心都完全地属于自己了。他已经过了去调戏女人讨好女人的前戏时期,所以,他与她之间已经完全可以坦诚地相处。这个时期的男女关系最让人舒服,也最原始,就像亚当与夏娃在伊甸园的时候,是完全可以开诚地向对方展示自己。 余莹喝了一口白玉一般剔透的小杯里的温茶,马上有一种苦涩回香的感觉在舌头打转。正想问吴博荣是什么茶,就看到他伸过头来吻自己。 她来不及躲闪,怕乱动会把茶水给洒了,只能任由他吻。 他的吻温柔却又窒息,舌头微凉,像是在向她宣告自己的情慾。连同鼻尖也是凉的,当他的鼻尖抵在她的鼻头上,她感觉自己已经完全被点燃了。 她终于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推掉那么多事情,最先找吴博荣见面。这些天她在渴望与他*, 她虽然心被孩子给占领着,可是,她的身体无时无刻不在想着这个男人。她的皮肤在唿唤他的到来,她想贴着他,想由他抱着,只有在这样的情慾的怀抱里,她才可以忘记所有的事情。 在这个世界里,她不是任何人的妻子,也不是任何人的情人,更不是任何人的母亲。她就是她自己,她也不是余莹,她不是世俗的任何代号,她仅仅是一个充满了原始生机的女人。 她双手从他的腰那里摸过去,滑在背后,把他往自己身上拉,两人还在接吻,就已经滚到了实木地板上。那样的地板散发着一种自然的气息,合着房外的风景,让余莹感觉到完全的放松。 她在等待他的入侵,等待他给她极乐。 而他却隐忍着,不进攻,只是吻她,吻得她喘息不止。那种强烈的需要让她头皮发麻,她伸直腿不停地摩擦,但吴博荣并没有让她立马就得到,虽然他的欲望已经唿之欲出。 吴博荣从她的衣领处往下吻,边吻边说:“为什么这么久不来见我?你知不知道,我每一分钟都想要上你,想要干你,为什么这样对我?” 余莹不能解释,也不想解释,这个时候去他妈的母性、责任,她什么都不想要。这个时候,她只能求饶:“求求你了,求你了。” 她求饶得那样真诚而又不成语调,吴博荣看着刚刚进门还是一本正经,身上还像是担着拯救整个世界的责任的女人,现在变成一副急不可待的迷乱样。这个时候他让她做什么都行,他可以任意地指挥这个女人,想用什么样的姿势进入都可以,她已经不会再反抗了。  在这一剎,他是她的主人,她的王,他占有了她的思想,把她从所有的世俗中拯救出来,让她燃烧。 吴博荣把她抱到一个小窗口边,让她趴在小窗口上。从窗口望过去,后院里还有一些客人很悠闲地坐在外面的茶椅上,一些日本的商人正在喝茶。从这个角度,那些日本商人只能看到一个少妇的脸从小窗口望过来。 这些商人偷偷打量着这个奇怪的女人, 她有一脸端庄的表情,而眉头却不时地轻皱,下唇也咬得死死的,看得出在很克制自己。不知道为什么,那些男人感觉到气氛的异样,只因为这个女人的表情,那要命的表情,就让他们非常想要在这个夏日的午后做一点什么,很想和一个女人做一点什么。 在房间里的吴博荣一边扭动着自己的腰部,一边感受着余莹的高潮,他听不到余莹的呻吟,这个女人的手正拼命地握着小窗口两边的木条,握得那么的紧,她在忍受,在拼命地不让自己叫出来。 她要端庄,她不能让那些男人看出自己穿着这么整齐,下面却在被一个恶魔一样的男人侵犯。随着*的来临,她感觉窗外那些树下的男人都离自己很远很远,她感觉自己被推进了一个不知名的世界,那里没有疼痛,没有苦恼,没有烦恼,也没有思想,甚至没有自己。 她往后一倒,睡在地板上,浑身像是浸落在温泉里,找不到一个发力点。 她根本不想说话,也不想让吴博荣动自己一下,她只想在自己的世界里再多呆一会儿。吴博荣知道这才是女人真正的高潮,不仅仅是性器官上的高潮,还有一种心理上的高潮。 这个时候的女人不愿意任何人去打扰,她的身体敏感得像一片湖水,任何的小动作都会影响她的心灵世界,她的身体和心灵这个时候是相通的。那种小说里描写的高潮过后需要男人去搂搂抱抱,都显得那样的生硬而又不真实。 吴博荣压抑这些天的激情在这个时候也得到了满足。他靠着墙坐着,点上一根烟,静静地欣赏木板上的女人,像欣赏自己最好的画作。看着这个女人和自然真正地融为一体,连阳光从窗口射来,在她的身上都会穿透一样。 女人是灵性的动物,这个时候,你不得不承认。 大约十几分钟后,余莹才从地上爬起来,开始整理自己的衣服,脸上还有高潮所带来的余韵。她含恨道:“以后不可以这样,你不可以这样对我。” 吴博荣知道她所指的就是在性的过程中,自己强加给她的克制和羞耻感。但是,吴博荣并不会真正地听进去,他只听从她身体的指挥,他鄙视在她身体里的理性女人,吴博荣喜欢她剥开一切后的真诚与软弱,*与无助,渴求与挣扎。 余莹其实也明白这些,她知道自己的反抗无用,她拒绝不了那种要命的刺激,那时候让她死,她都愿意。但每次清醒回来都知道自己在玩火,而且是非常疯狂地玩火。但她无法拒绝。她有一点挫败地在那里喝茶,经过一场激烈的*,她的味蕾都敏感了许多。 她对吴博荣说:“我婆婆给我抱养了一个孩子。” 这些生活中的事情,极乐过后还是会出来,而且她知道这个孩子将会占据她很多时间,与吴博荣的私会一定会受到影响。 吴博荣并没有大惊小怪,而是继续喝茶道:“你不是说过你不想要孩子吗?” 第9页 “我是不想要孩子的,而我不想要孩子并非不爱孩子。相反,我非常爱小动物,也很爱孩子。但是,我却看不透世间的执着,我太执着了,不管是执着于情还是人,我都非常不愿意,我害怕自己执着于孩子身上而迷失自我,所以,我不敢要孩子。”余莹平静地说。  “那你还接受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孩子?” “不是接受,是我的本能。”余莹自嘲地说,“我从前并不知道自己有这么多的善良和母性,当我抱着孩子的时候,就会有一种全新的感受,我从前不知道的。” 吴博荣看着对自己的情感反应手足无措的余莹,他怜爱这样的女子,因为这个女人的纯粹。 “女人到了你这个岁数都会有这样的母性出现,如果没有被激发,其实会一直都埋着,连自己也不会知道,而被激发也不需要很长的时间。”吴博荣又倒了一杯茶,“也许不体现在小孩身上,体现在一只狗,或者一个明星的身上,疯狂的喜欢、痴迷和渴望去保护的欲望,都是共通的。” 余莹转动着茶杯:“我没有养过狗,也没有痴迷过明星,所以,我不明白那种共通的感情。而且遇到这个孩子,也是在我意料之外,我只是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 “没有什么,只是因为你甦醒了,你拥有了一个女人所拥有的全部,情慾、爱怜、慈悲与母爱,这都是不可分割的,一个完整的女人不可能只拥有一件,而抛弃得了其他的。你又不是特蕾莎修女,她已经超越了自身的情感,拥有了宗教的力量,只有伟大的慈悲。” 吴博荣望了她一眼,眼神里面充满了同情和理解:“余莹,你只是个普通的女人,你拥有这些普通女人所有的一切情感。从前你没有发觉的,现在都已经浮出水面了,余莹,你成熟了。” 余莹笑道:“吴博荣,有没有人说过你有很多面?” “是啊,我都不明白为什么七匹狼男装不找我拍gg。”吴博荣拉了拉衣服,学着gg词说,“男人不只一面。” “唉,男人不只一面,而我却是*这一面。吴博荣,谢谢你。” 余莹真心地说了句这样的话。不管如何,你可以和一个男人完全没有顾及地疯狂*,还可以一起讨论思想,这已经是很难得的,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事情了。 吴博荣吻了吻她的手背说:“愿意为你效劳,我的女王陛下。” 都快到中午了,余莹才和吴博荣分开,去了诊所。周丽锦这些天还是在诊所上班,只不过余莹不在,所以工作也只不过是接接电话。 看到余莹进来后,周丽锦忙汇报这几天的情况。 无非是病人打电话来问什么时候可以来针灸。她的病人多是慢性病,需要长期的调理,不像程济的病人那样,一分钟走开就可能会出人命的重大险事。而她,就算是休个假回来还一样可以慢慢治病。而且跟着她的病人大多都知道余医生的性子,医术好,但也喜欢给自己放假。 周丽锦把所有接过的电话记录递上来,余莹一边看一边听她汇报。 “李先生和太太说这个星期去台湾旅行,治疗先停一下。周太太说针灸的效果很好,她让你上班了就通知她,她还要再做一个疗程。陈小姐说,她和朋友已经约好,等你上班就来。” 余莹抬起头:“陈小姐,陈露?” “嗯,就是治脸上蝴蝶斑的陈露。” 余莹的脸上还是没有表情。不过,却对周丽锦说:“下午通知陈露, 就说我今天早晨就开始上班,看她有时间带朋友来不?” 余莹换上工作服,坐在办公檯边,想着一会儿要看到的人。那个女人到底是什么样子?她对吴博荣的家庭知道得很少,她从前是刻意不去问,因为知道得太多会让她有不舒服的感觉。 既然是醉生梦死,为什么要知道得这么清楚?有的事情,太熟了就不好玩了。这是《蓝宇》里的话。  陈露进来的时候,身后带着一个高挑的女子。余莹忽然心头震撼之大,都让她变了脸色。在她的想像中,吴博荣的老婆至少是比自己稍差一点,才会导致吴博荣出来偷腥的。 可是,当她看到这个女人的时候,那种自以为是的推断完全没有意义。这个女子身材很完美,目测一下就知道完全没有治胸下垂的必要;而且年龄和自己差不多,甚至比自己看起来还要年轻;最可怕的是,这是一个大美人,非常的漂亮,精緻得像苏州的瓷娃娃,肤色的剔透,绝对不是化妆品可以达到的效果。 余莹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她的办公室前面有一块大镜子,里面并排着两个女人,一个是看起来平庸无奇的自己,一个是绝对的大美人。男人只要没有瞎眼,就应该选大美人走,为什么会偷欢到自己这里来? 这个时候,连余莹都感觉到了困惑。黛安娜固然也倾城倾国,但是人家查尔斯王子非投向又老又丑的卡米拉,难道也是因为卡米拉的床上功夫?不知道为什么,余莹这个时候居然想到了这种事情。 陈露很得意地介绍:“余医生,这就是我上次说的朋友,她也久仰你的大名。” 余莹心中一动,这句久仰可千万别是从吴博荣那里久仰出来的。她还是很自然地伸出手去:“你好,我叫余莹,不知道有什么可以帮到你?” 陈露被安排先由周丽锦做脸部按摩,留着余莹和吴博荣的老婆坐在一屋里。精美女人开口说:“你好,余医生,我叫潘逸佳,能请到你帮我治病,不知道花了多少面子,才求动陈露。” 潘逸佳一开口声音银铃一样的好听,而且语气里有一种甜蜜的东西,像是丝线一样会缠纠在听她话的人身上。她的发嗲是出自本能,就像是林志玲,完全没有意识的发嗲,就算是对着父母说话,也只会这一种腔调了。这是长期以来的积累才会有这样的本能,也得有很好的本钱才能使用这种本能,一个丑女发嗲试试,会被人踢出门去。 余莹稳住自己的情绪。虽然她还是被巨大的困惑给包围:为什么吴博荣要放弃这么一个*来找自己?他不是应该拥有一个俗世中的黄脸婆,至少女人长得又肥又丑,才让他忍不住的吗? 难道男人的花心是一种本能,不管多美的女人都无法满足他的欲望? 潘逸佳按要求脱下上衣,检查辱房。只见女人略有一点带着羞涩地把上衣给脱下来,露出非常漂亮的*,整个色泽和形状都很好,看得出没有动过手术,但难得的是整个胸还那么的自然,没有一点外扩。 虽然有一点下垂,但是,这是属于自然现象,当女人三十左右,胸下垂就很自然了,总不能老是有着二十岁的坚挺。 余莹伸出手去,摸了一下辱房周围。这是一对完美的辱房,这个辱房的主人的手刚刚才落在自己的胸上。但自己的双峰真的没有这样的漂亮和完美。吴博荣,你到底吃错了什么药? 余莹检查完毕,坐下来对潘逸佳说:“潘小姐,你这种情况完全没有必要去治疗,这样的下垂属于自然现象,就算是用针灸或者按摩,也不可能完全恢復。很简单,我们根本不可能通过人力去打败自然规律对不?” 这番话,她说得真心实意,潘逸佳的表情却像是被人判了死刑,脸色非常的不好看。然后说:“余医生,你能不能帮帮我,我想能保持得完美一点,如果身材保持得不完美的话,很容易让人嫌弃。” 余莹都不知道说什么了,吴博荣连自己这样的身材都接受得那么自然和狂热,为什么她会认为问题是出在身材上呢? “可是,你已经很完美了。” “不是啦,你看我的眼角,有很细小的纹;还有我的胸,真的是下垂的;还有这皮肤,总是干燥的。”潘逸佳在那里细数自己的不足, 可是, 她的细纹看起来都像是在显摆她的条件有多好。如果不是她着急的表情证明她的诚心,余莹想,任何女人都会在她面前发狂的。 余莹看着她,一个美女在心急地想挽回自己就要失去的青春时的表情。她是那么的精美,连她都捨不得对这个女人太狠心,她就是一个女人,太漂亮又太女人的女人,而自己居然抢了这个女人的幸福。 潘逸佳的不安全感,是自己造成的,她一定知道自己的老公的心思不在自己身上。她以为外 面是一个比她更美的女人在抢夺,所以,她要求自己更加的尽善尽美。 余莹真不忍心看她这么折腾自己。她想说:“那个女人没有你美,也没有你漂亮,更没有你条件好,你依然是第一。” 但话出口,说的却是:“如果你真的想保养,也不是没有办法,我想可以帮你调理内分泌,女人的内分泌正常了,气色和体形都会好起来,虽然不是立马见效,但确实有帮助。” 潘逸佳露出分外感谢的表情。余莹心想,如果她知道那个女人就是自己,会用什么表情对自己呢? 她遇到潘逸佳的事情,余莹准备守口如瓶,不会对吴博荣提起。她不想自己和吴博荣再进一步地纠缠,他与自己已经纠缠得够深了,再进一步就没有退路了。 第六章 得罪  余莹送走了潘逸佳,就关了诊所,开车去了姐姐余晶家里。 看余晶的表情就知道冉冉没有事,不仅没事还很喜庆。 余莹奇怪地问姐姐:“冉冉呢?” “去拍gg了,去海南,说是拍一个品牌代言。”余晶认为自己的女儿迟早会成为一颗娱乐圈里冉冉升起的新星。 “什么品牌?” “我也不是很清楚,好像叫什么魅力什么的。”余晶一脸的得意。 魅力无边。余莹想到这些日子路边的gg板上确实有这样的gg,是一家内衣gg公司。那家内衣公司走的就是艷情路线,所谓的内衣其实比不穿还要让男人兴奋。冉冉去帮这一家公司拍gg,那傻丫头肯定还非常乐意,感觉自己往明星的路上前进了一步。 余莹摸出手机来,想打给冉冉,没有想到那边关机。问余晶怎么回事,余晶说:“冉冉说工作太忙,一般不用手机。她好像还有一个号,不过我给忘记了,她朋友知道。” 余莹心想,哪有你这样当娘的,还有一个号,她朋友都知道的,你自己这个当娘的不知道。 看着余晶也说不出什么事来,余莹有点着急了。想来想去,自己知道的冉冉的朋友也只有路杰了,而且路杰应该是会知道这个号的,毕竟才分手几天,他一定会知道冉冉的另一个号。 她虽然非常不愿意去找路杰,但是她也不想看到冉冉人还没有回来,就穿着三点式的情趣内衣站在街头的大型gg板上,对着路人傻笑。那个时候,路杰应该也会被吓到。 能找到路杰的酒吧要到晚上才营业,还有一些时间,正好去和李莫玫吃饭。 李莫玫又来迟了一点,她已经形成了习惯。从前在大学宿舍里她就喜欢对余莹说:“和别人约会,去得太早了,就显得自掉身价,好像没有人家要;去得太晚了,人家又以为你清高;迟到个五六分钟,让人看你气喘吁吁的样子,还显得更性感。” 第10页 余莹不明白为什么李莫玫会把这一招用在女人身上,而且看样子她也一点不气喘,还很平静地说:“你老公要去北京进修了,哇,真是天大的喜事,今天这饭得你请。” 余莹点点头,问道:“是不是名额很紧?” “当然,我们市里就选一个医生去,说是进修,其实就是跟王偿学徒。”那个王偿是脑外科的圣医了,能跟他学徒,哪怕就是学一天,说出来也是无上的光荣。怪不得程济最近总是无缘无故地面带笑容。男人到了三十来岁,事业忽然来一个大的跳跃,一下子就把周围人给抛到屁股后头,那个环顾众生、唯我独尊的感觉可真好。 余莹看了看李莫玫,穿着一袭浅蓝色的上衣,湖水一样的质感,把她的身材衬得刚刚好,下身是一个小短裙,长度刚好,正好有一点诱惑又显得非常庄重。余莹也不得不感嘆,李莫玫到了最会穿衣的时候。从前在大学的时候,动不动就是拖地长裙、披头散髮,搞得跟个女巫似的,还以为很有个性,要不就是把头髮全盘起来,一身露肉装,傻透大街了。 余莹看着李莫玫就感觉到心慌,吴博荣选择的情人比老婆丑,但万一程济和李莫玫有一腿的话,那么,选择的情人就比自己好看。为什么同样是男人,对情人的要求就这么不同呢? 她实在不能肯定李莫玫到底和程济有没有关系,只好试探着问:“那个,你最近越来越漂亮了,是不是有了爱情的滋润?” “我哪里有什么爱情的滋润,像我这种被人遗忘的女人,还哪里有什么爱情啊!”李莫玫又露出了那种自怜自艾的表情。老天,她如果肯实际一点,就算是六十岁还是可以找到六十五岁的老头来爱她。  问题出在李莫玫自己身上,她总惦记着自己年轻时的情人,个个又帅又有钱,而且还温柔得对她呵护入骨。 她不记得自己在成长,当年她十八岁,找的男人都是二十来岁, 正是青春帅气的时候。现在都三十了, 难道还找二十来岁的?就算有青春帅气,可是,也有老牛啃嫩糙的倾向,何况,没有内涵的人李莫玫还看不上。 话说,一个又帅又温柔又有内涵又有钱又各方面都出色的男人,一般都是别人的老公。人家成长成这样,跟女人的栽培大大有关。没听过吗,成功的男人后面都有一个黄脸婆。那种男人的出现,是一个女人用灵魂做养料给培养出来的,那么容易给外人摘去吗? 当然,钻石王老五还是有的。但是,钻石王老五数量有限,不是说找就找得到的。而且人家既然是钻石了,那女人也得白金级别的才配得上,你看到钻石什么时候配着黄金圈戴手指上?何况,有的女人连铁圈都算不上,总做不切实际的梦。到头来笑了销售童话的书商,苦了自个儿。 余莹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张嘴就说:“我知道有一个新兴的八分钟约会,有个地方搞得很好,每个周末都举行。要不,下次我陪你去。” 李莫玫看着她,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盯了她几秒钟,像是有一句嘲笑的话就要出口又咽了回去,然后说道:“好啊,不过,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帮人拉红线了?我记得你从前没有这么热心啊!” “都是这样的,黄脸婆做久了都会帮人牵红线,这是常理。”余莹掩饰地喝了口饮料。她说不清自己为什么会想尽办法让李莫玫找个人结婚。就算是不结婚,谈个恋爱的也成。三十岁的剩女李莫玫对程济来说,总归是一个威胁,不管他们有没有关系,但这个威胁就像一个地雷就埋在那里,不小心触到了,受伤的就会是三个人。 余莹明白这个理,但也明白,如果程济要偷情,就算是李莫玫结了婚又如何?就像自己和吴博荣,还不都是已婚之人?每次约会都抱着负罪感,可是,每次还是会去。 余莹不知道自己是贪恋吴博荣的身体,还是他的温暖,还是他这个人,他存在在那里,就给她很多的快乐。开始的时候也许只是一场成人的勾引与被勾引的游戏,可是,时间久了,她也就慢慢地分不太清楚。 李莫玫居然肯去参加八分钟约会, 这也是余莹想不到的事情。李莫玫一直都不肯放低身段主动出击,她非把自己逼成雪莲花,要一个人傲立在冰山一角,等着命中注定的勇士顶风冒雨地面对生与死的威胁,把自己给摘去。 她肯答应,主要是因为余莹的眼神。 李莫玫和余莹大学时就认识。两个人如果从青年时期就认识,而且每个月都几乎要见上几次,长期保持下来的关系,已经让李莫玫对余莹特别地了解,从她的眼神都能看出余莹的不对劲。 余莹在怀疑自己,李莫玫万分受侮地想,就凭他程济那个自己穿过的破鞋,用过不要的马鞭,她余莹还敢怀疑自己?李莫玫坐在餐厅里,看着余莹先走,她气得浑身发抖,感觉自己受到了莫大的委屈。那种委屈虽然由余莹引起,但是余莹的提议也只是个导火线,她是被世俗给压抑的。近三十未婚,周围人看你的眼神就不对了,而且自己又这样的美,于是就成了所有女人的假想敌。 李莫玫知道余莹的心思,她不就是因为自己是程济的初恋而耿耿于怀吗?她有什么了不起,还不是运气好开了个诊所挣了一点小钱?那还是因为余莹她外公的名气。  李莫玫咬牙切齿地坐在那里生气,她没有想到连余莹都敢给她脸色看了,就因为她没有结婚,就因为她可能会勾引她老公程济。 一颗被世俗压抑的心,找到了发泄的出口。李莫玫把手机翻了过来,不就是程济嘛,又不是没睡过,她余莹当程济是块宝,那我倒要试试,程济是不是真宝了。 余莹一点儿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对李莫玫的八分钟约会的提议,给自己惹来了多大的麻烦。她就像是无知的妇人,在人生的路上,一次次地把自己陷入险境,却还自以为聪明和理智。这样的女人很多,余莹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她只是很多普通女人中的一个。 余莹没有停止给自己找麻烦。她惹怒了李莫玫之后,又直奔上次遇到路杰的酒吧里,想问路杰要冉冉的手机。 虽然这绝对不是一个好差事,但是,除非她不管冉冉,不然的话她就非得阻止这一场内衣秀。 路杰看到余莹的时候,虽然眼神里有一点惊讶,但嘴里还是半点都不放松。 “怎么了,中国妇女团的标兵,你一良家妇女,不在家里纺线织布,跑这种*场所来做什么?”路杰看着余莹。 余莹因为有求于他,也不好发作,便问:“我想问问,你有没有余冉冉的另一个手机号,就是她不常用的那个?” “奇怪了,她不常用的,我怎么会知道呢?你是她的亲人,你都不知道,我一个外人,我能知道吗?” “路杰,你做的那些下流事,我都不想再计较了,你和冉冉的事情,我都懒得再指责你,但你现在还这么的下作,你有意思吗?你一个已婚男人有意思吗?”余莹不知道为什么,到了路杰面前就特别容易爆发。有一种人就是天生用来克人的,他出现的地方就是余莹的爆发点,他的存在,就让余莹感觉要发疯。 她并没有看过《心理月刊》。《心理月刊》这本杂志上有一次写道,你最讨厌的那类人,其实就是你自己的阴暗面。 也许余莹的另一面就是和路杰一样的玩世不恭,一样的傲慢无理,一样的滥情好色。但这些阴暗的一面,被余莹的良好家教给压下去了。 现在不是分析余莹内心的时候,这个时候得把电话号码给要出来。 路杰听了这句,不高兴了:“你说我和那丫头有事,我无耻我承认。” 余莹板着脸说:“无耻,你还真敢作敢当。” “你呢?你这样的女人看起来正经,其实不知道多经不起勾引,你敢说你自己就是一正人君子,特淑女,特正气?” 余莹看着路杰那可恶的嘴脸,不知道为什么老天让一个男人长得这么帅,还要给他这么噁心的表情。 她扭头就走,大不了明天自己飞去海南,直接去找魅力无限那家公司,也不要留在这里受气。 没有想到走了几步,听到路杰喊道:“餵。”余莹一回头,路杰拿起一个酒杯对她说,“把这干了再走,我给你号码。” 余莹不想理他。路杰说:“怕了?嗯,我就知道你这种女人什么也不敢做,我能在酒里下药吗?我和你前世有仇吗?我得罪你,你也冤枉了我,你把这酒干了,当我们什么也没发生过。你这么放不下?” 余莹拿过酒杯一口就干了。她酒量并不大,但那一小杯的酒,她没放在眼里。她喝是因为她不想让那个噁心的男人小瞧她,更是因为如果能直接在路杰这里得到冉冉的号码,总好过通过魅力无限找,那还不知道能不能找着。  那杯酒下肚之后,余莹一阵头昏,晃了几下。路杰忙扶着她往沙发上靠:“一杯倒,还敢这么侠气?” 旁边有个小女孩样的人拿着酒杯闻了一下:“你给她的是炸弹,谁点的,我们没有点这个酒,这么烈的酒,一个女人肯定受不了。” “你小子故意的吧!”边上有同伙笑起来了,毕竟余莹那半醉半醒的模样让人看了风情无限。 “我要故意,我肯定下药,绝对不用酒!要是酒量再大一点,一杯不醉,不就白花心思。”路杰倒真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场面,而怀里这个女人,还真是自己给灌醉的。他没有想到要怎么去解决,这女人很重。 他第一反应就是把这个女人马上送走,路杰有的是青春的女孩对自己投怀送抱,对余莹这种姿色的妇女级人物根本不感兴趣。他强拖着余莹起了身,对着同桌的几个说:“我送她回去。” 同桌几个都在jian笑,一副你小子不要春宵过度的表情。 路杰几乎是半打半拍地把余莹勉强从醉酒的不清醒中给拉出一点神智,好不容易,在停车场,余莹找到了自己的车,打开车门。余莹走进去,坐在驾驶员的位置,把车门给拉上,对着路杰挥手做告别状,她要开车回家。 路杰看着她那个油门都找不到的样子,只好钻进车门,把她拖到副驾驶的位子,自己把车子给打着火,然后开出停车场,问余莹:“回家吗?” 余莹含煳地说了个地方,却不是路杰上次去的余莹的家。路杰一口气开到了半路,却发现余莹说的那个地方是在一个马路的拐弯处,再拐弯就上了山顶。而这条路刚好他知道,直通上去有一个酒店,根本没有住宅小区。 “你到底去哪里?”路杰非常讨厌醉酒的女人。 余莹想了想,拉开车门走出去。车停在马路边上,她坐在人行道边上头低着。路灯虽然半亮,但几乎已经没有行人,连车都很少,这里毕竟是一条酒店的私家路。 一会儿余莹问路杰要水,路杰从车上找了一瓶水来,余莹努力让自己清醒,她抬起头把水从脸上浇下来,水顺着衣领流下来,粉色的v型衣服被完全打湿,紧紧地贴在身上。 第11页 余莹抬起头看着眼前那个模煳的人影,努力想看个清楚。 路杰忽然感觉自己的身体起了变化。他从前遇到的都是那种青春的女孩,要不就是热情燃烧, 要不就是半推半就,没有女人这样在他面前既认真又*,这种气息只有在这种*身上才有。 她的皮肤属于那种喝一点酒就会变得潮红,整个胸前那一点露出的*都变成白里透红的色泽。 路杰感觉自己像落入了一张情慾的大网。 路杰低下头,准备吻这个女人。可是,余莹却推了他一把,依然神志不清,但还是很坚定地说:“不行,博荣,我今天晚上不能去酒店,我要陪宝宝睡觉。” 这句话说得那么清楚,她连面前的男人是谁都认不出来,却非常清楚地告诉路杰,她要回家去陪宝宝睡觉。 路杰站了起来,他抽了一根烟,坐在余莹旁边,等着余莹恢过来。 他受到极大的震撼,他一直以为自己很了解女人,不管是哪一类型,每个类型的女人都有自己的死穴。 但这个女人,很显然是把与情人偷欢的酒店当成酒醉后的归宿,却又在半路上拒绝情人,理由是陪宝宝睡觉。 为什么会这样的奇怪,又这么的矛盾。最可怕的是,这一切都是在女人醉酒时失去理性的情况下发生的,在本能的引导上,她选择了去欢爱的路上。但是,宝宝却是她的牵绊。  那个博荣又是谁?她的情人? 余莹醒来时,自己正在车后座躺着,前面有一个男人开着车窗在抽菸。 她坐起来,头还是很痛。她忽然想起了酒吧的那一幕,有一点紧张地发问:“这是哪里?” “你说的那个地址。我来了之后,你就发昏睡觉,我只能等你醒。”路杰看她真的酒劲过了。 “我睡了多久?” “快一个小时。” “好,请送我回家,就是你上次去的那个地方,麻烦你了。”余莹也不多说,她的脸部表情保持着一种非常理智的自然。 路杰开了车,路上余莹很安静。路杰奇怪地问:“你怎么不问问,我趁你睡着了,对你干了什么?” “这种老土的台词,你也真能想得出来。一个女人会在醒来后不知道自己身体出了什么事吗?需要问别人才能知道干过什么的女人,那还算是人吗?”余莹醒来的一剎那就知道路杰并没有对自己做过什么。 做过爱的身体当然是完全不一样的,哪里有酒后失身又不知道到底失了没有的事情?难道身体会没有反应,没有感觉留下? 路杰说:“现在还不是很晚吧?你宝宝应该还没有睡着。” “你知道宝宝?” “你刚刚说的。” 如果不是路杰在旁边,余莹肯定狠狠地抽自己的巴掌。她居然在一个陌生的男人面前逞能喝酒,最后搞得跑去了那个地方,还不知道说了什么胡话。 “你既然有宝宝,为什么还要出来乱搞?”路杰开着车,从后视镜里看她的表情。 余莹不知道自己有多失态,但听到这话却还是很镇定:“所谓的乱搞只不过是你的定义,你有什么证据说我乱搞?” “证据?男女之间的事情要什么证据,你的身体就是最好的证据,你的表情就是最好的证据,你的爱就是最好的证据。”路杰递过来一个小纸条,“这是冉冉的那个号码。” 余莹很快到了,下了车。余莹想了想,还是忍不住说:“谢谢你。”她是说真的,至少路杰没有趁着她酒醉胡来,不然她更不知道怎么收场。 “没事,我只是不喜欢欺负贤妻良母。虽然你不是贤妻,但好歹是良母。” 吴博荣这会儿正在自己的复式房子楼上的书房里看书,听到老婆潘逸佳从楼下上楼来的声音。因为楼梯是那种实木的,所以,人踩在上面,响的声音也非常有质感。 吴博荣放下书,他知道潘逸佳走成这样的节律代表什么。一种催促,一种提醒,一种暗示。 他应该和她上床了。不然的话,他吴博荣就是个混蛋,他不怜香不惜玉。他虽然没有冲动,但也要尽义务,如果把老婆逼成一个怨妇,那么,男人就下不了台了。 怨妇的力量是强大的。她们总是一副不满的样子,对世界上什么都不满,下雨了她们嫌湿,出太阳又嫌晒,颳风嫌天干,不颳风空气又不凉慡。总归,怨妇的表现是那么的明显,在生理上得不到满足的她们,会表现在各个方面。 比如说,内分泌失调,脾气变得越来越神经质,没事的时候用一种“你为什么这么无能”“你为什么不行”的表情看着男人,男人被这样看着都会变软。 他吴博荣不能让潘逸佳变成怨妇,不然的话,他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偷情更是要小心,不能让潘逸佳发现。如果不在性上把她给哄服了,那事情迟早会露馅。 天知道这世界上有多少出来偷情的女人会相信男人说的“我只和你一个人做,我不和老婆做”这句话。人家不和老婆做,又何必和你偷情?既然用上了偷,自然是怕老婆发现,如果还有怕老婆发现的成分,那么,不好意思,和老婆这是想做也得做,不想做也得做,恐怕是由不得男人选了。  吴博荣倒也没有那么的不情愿。他又不是可以挂上牌子就拿去游街的贞洁圣男。潘逸佳的手感非常好,温柔体贴,缠绵低吟。 虽然每次没有像和余莹那样的疯狂,那是因为是自己的老婆。你想那么疯狂也没有条件和机会,你不能在老婆面前暴露太多的阴暗面。而且潘逸佳确实也是不知道怎么去接受这些,她在性方面有一点像木头,只知道往一个地方长叶子,别的方面就不知道开窍。 吴博荣刚回国的时候,是长辈安排着去相亲。他认为相亲是一个好办法,省了很多时间和心思去摸女孩的底,而且长辈毕竟更懂得看出什么样的女人是一个好妻子。所以,刚创业的时候,他每天的另一个创业内容就是帮自己找一个老婆。 他为什么非要在那个时候成家呢?为什么不等着自己事业有成再慢慢挑一个女人呢?很简单,第一,他的年龄已经到了结婚的时候,如果再不结婚,一定会有人怀疑自己哪一方面有问题。在这个社会,世俗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你不做事罢了,如果你做了事业,还仅是一个单身小伙子,自然让人感觉不可靠。 第二,他也谈累了,到了可以找一个人结婚的时候了。吴博荣在没有遇到潘逸佳之前一直在换着人谈恋爱。上大学时,室友曾经戏嚯:“博荣,看得出,你不是在上床,就是在去上床的路上。” 他爱得太多,就有一点麻木,也分不清自己到底是爱还是欲。当他静下心来想着自己的恋爱史,就感觉是一个种马在努力奋斗的过程。于是,他开始迷惘了,既然谈恋爱不过如此,为什么不找人结婚呢? 如果有一个女人肯因为我钱不多而嫁给我,那么,我会对她好一辈子。吴博荣创业初期是这样想的,他也坚信自己能挣到钱。 一个男人对自己有自信的时候,确实分外的迷人。挑了几十个女人之后,终于把目光定在了潘逸佳身上。 有人因为相亲几次不如意就受了打击,而吴博荣绝对不是这样的人。当相亲成了他的创业,他就绝对不会灰心,这个世界那么多人,怎么可能因为遇到几十个不如意的就放弃自己继续下去的勇气? 相亲也是一种勇气和信心的考验。到吴博荣遇到潘逸佳的时候,他的事业也开始起步,两人郎才女貌,走在一起无人不说是天仙配。 这么好的评价,那就结了吧!结婚后,潘逸佳就在家里呆着,吴博荣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有女人在他钱不多的时候嫁给了他,他后来有钱了,确实对潘逸佳不错,那种好表现在各个方面,不仅仅是给钱,也有尊重,有信任。 一个女人得到这么多,应该是可以满足了。但是,吴博荣却一直都有情人,潘逸佳一直都处于半知半觉中。她知道自己有危险,但又不愿意捅开那层纸去看个清楚。吴博荣这人真的不错,作为老公,他除了花心就没有什么地方可挑剔,有钱,而且顾家,给自己无忧无虑的生活。 潘逸佳可以在三十岁过后,还如少女般的漂亮,完全是因为这样的生活没有给她任何压力的关系。一个被生活摧残的女人,你无论多有钱,用多么高档的化妆品,你都免不了会老,少不了会失去一颗精緻的心。 但潘逸佳什么也没有失去,她从小在小康家庭里成长,是潘家的独女,因为漂亮和可爱,一直被保护得很好,她走的是小家碧玉的惹人怜爱的路线。她没法不惹人怜爱,这个世界就没有什么事情需要她单独去面对。  在家里的时候,她有父母顶着;结婚后,又因为长得漂亮、性格温顺,找了一个能干的老公。她连开车都不用学,有司机。 总归,她的生活是那么的简单,和很多有钱人的太太一样,都不必去面对世俗的风雨。所以,那群人自成一体,不知人间冷暖,对金钱和困苦理解过少,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老公如果不要自己怎么办。 可怕的是,这一类人,还真不少。 吴博荣亲吻着潘逸佳的唇,两人开始从书房里纠缠到卧室,潘逸佳开始有一点激动。 潘逸佳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身体,她不了解自己身体的奇妙,她的那种教育体系註定让她无法接受去摸索自己的身体,去了解自己。 女人自己都不能去了解自己,总指望着男人去开发,试问哪个男人有这么好的本事?就算是有,女人不配合,男人也会失去兴致。 吴博荣和潘逸佳*,就像是一个围棋九段的高手,遇到一个业余的新人,那棋下得让高手郁闷得几乎都要翻桌子说不下了。 吴博荣在新婚的时候也想去开发一下潘逸佳,可他又体谅了一个处女的害羞。可是,随着时间推移,他清楚地感觉到,那张处女膜其实长在潘逸佳的心里。 吴博荣经过了一段时间开发之后,宣告自己失败了,他无能无力和一个女人强大的从小就建成的思想观斗争。潘逸佳就感觉性不是人生的必需,而且还有一点羞耻,你要求太多是你*,男人可以yin,但女人不行,女人太*根本就不能称之为好女人。 去他妈的狗屁无师自通的性教育,吴博荣当初看中的是潘逸佳的中国式古典气质,但没有想到她把这样的气质也带到了床上,这就非常不妙了。 吴博荣无数次地认为自己没有在婚前和潘逸佳发生性关系是一种错误的选择,他感觉自己几乎是盲人摸象,摸到哪个是哪个,这个女人跟自己在性上完全不合拍。 但潘逸佳是不会意识到这件事情有多重要的,在她的世界里,性可以排很远很远之后。她意识不到对于男女来说,性不合拍会带来什么样严重的后果,她不知道那种后果就像是苍天大树根部的白蚁窝,会天长日久地把婚姻给蛀空。 她意识不到,她的教育体系里根本不会告诉她这种事情。她只知道举案齐眉,却不知道人家是春宵满足之后,才开始举案齐眉的。 第12页 她以为只要自己好就行了。她是一个合格的妻子,她体贴、温柔、漂亮、贤惠,但她不会*。对于男人来说,你这些好又有什么用? 很多人说,女人嘛,关了灯不都是一样。 说那种话的人肯定根本没有经歷过什么女人,至少是没有经歷过像余莹那样的女人。怎么会关灯是一样的? 女人连在你身下扭动的姿势都不是同一种韵味, 更别说女人完全不同的反应和配合。 吴博荣倒在潘逸佳的身边,心里涌起了一阵怜爱,这个女人什么也不会啊!而且还这么笨,教也教不会。 他吴博荣不是那种忘恩负义的坏男人,虽然刚好四十,事业有成,一切都是风华正茂的时候,但是老婆还是潘逸佳。她虽然有性上的不完美,但是,吴博荣还有余莹,在余莹之前还有别的情人。 女人最好千万不要指望你餵不饱的有强大需求的男人,会为了你守身如玉。如果他在守,那么就是没有遇到合适的机会,没有遇到足够大的诱惑。但人性终归是人性,这是人的本能,时机的问题是随时可能会解决的。 潘逸佳一个三十岁的女人,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明白,她活在温室里,也註定了她的理解能力。她又如何是外面那些拼世界的女人的对手? 第七章 饭局  李莫玫和程济的医院搞学术交流,一些医生被派到青岛的一个小医院里行医,只去几天。余莹虽然不高兴为什么非得是李莫玫和程济去,但是也没有办法,程济出差很正常。 但余莹怎么也没有想到这次出差,李莫玫会给她带来那么多的消息,对她几乎是一种冲击。 当时,李莫玫给余莹打电话的时候,心里真是有一阵非常痛快的得意,她就想这个消息如果告诉余莹,余莹要多难过啊! 所以,余莹接起电话的时候,就听到李莫玫伤心欲绝的声音。她在手机那边似乎特别难受地说道:“嗯,余莹,你猜我到青岛遇到谁了?” “谁?”余莹想了想,她知道李莫玫属于那种没事根本不会打电话,打来电话肯定没有什么好事的人。而自己确实也不知道青岛还有什么朋友,她的同学大多都在南方工作。 “蒋蓝,就是当年和我们睡一个宿舍的蒋蓝啊!” 余莹一下子就想到了那个个子不高,白白瘦瘦的姑娘。蒋蓝和自己的关系在学校里是非常好的,大学几年算得上是死党。后来,毕业后不知道怎么搞的,只听说蒋蓝结了婚,就再也没有和外界联繫了。四年同窗好姐妹断了音讯,任余莹怎么个打破头去想办法找她,也还是找不着。 余莹一度特别生气, 想着蒋蓝怎么捨得把大伙都抛弃了?后来慢慢地自个儿结婚创业,那份同窗之情也就被深埋在记忆深处了。 这会儿,李莫玫把它又翻了出来,余莹只听到自己的心怦怦地跳动,特别的兴奋。 “嗯,你不知道啊,我看到她那个样子,她特惨,在街头推销化妆品。这会儿青岛入秋了,天气凉着呢,她穿着个单衣冻得直发抖,我好半天才敢相认。怎么会沦落到这一步?”李莫玫开始诉说着自己的巧遇。 其实也算不上什么巧遇,她来青岛学习的这个医院里就有人认识蒋蓝, 蒋蓝的前夫算是这里的一个小官。自然有人会问:“你哪里毕业的?”李莫玫把毕业学院一说,人家就会说:“蒋蓝也是那里的。” 李莫玫就很热情地说:“她啊!你认识?就是我同宿舍的。哇,好多年不见了,那个,她在青岛啊?” 来人就支支吾吾不多讲。李莫玫那张嘴多会哄人,一会儿把人家就哄得非常高兴,一张嘴全说了。 原来蒋蓝婚后就呆在家里当富太太,还生了个儿子。但是,半年前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就和前夫离婚了。 虽然大家说是不知道怎么搞的,其实还是都知道,因为蒋蓝外面有人了,所以才被休了,孩子也跟爸,她几乎是被扫地出门的,身无分文,现在都在街头推销化妆品过日子。在某路口,这才有了李莫玫的巧遇。 李莫玫最是清楚余莹和蒋蓝的关系。大二那会儿,有一次余莹发高烧,半夜里闹急病,蒋蓝一个人背她去医务室。那医务室的医生说没事,让吃点药。余莹都烧得迷煳了,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蒋蓝硬是不干,非要拦车去外面的大医院看。 那时正值冬天,外面是又黑又冷,李莫玫也被折腾醒了跟在一宿舍人后面。帮余莹去拦车的那个就是蒋蓝,等蒋蓝拦到了计程车,再跑回来的时候,脚都冻僵了,直直地撞到了余莹的病床边,小腿那里淤青一片。余莹烧退后很久,蒋蓝的腿都还没有好。 李莫玫记得自己那时约会回到宿舍里,就看到余莹把蒋蓝的腿抱在怀里,手里拿着红花油在那里揉,两人边揉边说笑。李莫玫当时还感慨了一下这一对朋友好得跟同性恋似的。  后来,蒋蓝毕业后结婚失去了消息。最开始是余莹找得最凶,后来,看蒋蓝是故意躲起来,就再也不找了。不找也不让别人说,开同学会的时候,谁提蒋蓝,余莹就跟谁急,是当真翻脸,搞得大家都不敢在她面前说蒋蓝。 人家都以为余莹绝情,只有李莫玫知道余莹是太在乎了,心里牵挂着才会去计较,要是心里都没有这个人了,那也就不放在心上,怎么着都行。 余莹听李莫玫细细地说了蒋蓝的现状,说了离婚后的蒋蓝怎么个悲惨。李莫玫的本意是让余莹听了后心里不好受,不仅是不好受,还得非常难受。 余莹拿到了蒋蓝的手机号,挂了电话后,就给蒋蓝打了过去。只听那手机响了两声,就有人接通,然后熟悉的声音传来说道:“你好,我是蒋蓝,请问你是哪位?” 余莹一听到这声音就忍不住了。李莫玫在电话里所描述的蒋蓝现状,都不是很直观的,只有这一句推销员最标准的接电话时应该说的话,让余莹就难受到心里都堵了起来。 她真是难受,那个从来都不低头求人的倔女子蒋蓝,接电话都不会说“喂,哪位”,而是很职业化带着热情地说“你好”,她现在到底有多不容易?余莹算是明白李莫玫没有在夸张。 余莹吸了吸鼻子,说道:“蒋蓝。” 手机那边的人停了一下,像是走在大街忽然就顿住了,那喧譁的人群从身边擦肩而过,不知哪个店的音箱声传来:“我在等一分钟,或许下一分钟。” 余莹忍着眼泪说道:“蒋蓝,来我这里吧!” 手机里传来了抽泣声,有人强压着哭泣的声音,抽鼻子的声音。余莹在手机这边泪流满面, 两个友人,这一剎内心是透明的。多少的责怪,多少的牵挂,多少的委屈,多少的离别,但是这个时候,那些东西都无所谓。有一些感情是可以跨过时间的长河的,你什么时候拿出来,都是那样的亲切,根本不会有什么隔断。 人就算是再苦再难,有这么一份友情还在支撑着,再假装都是一种虚伪。 “好!” 蒋蓝并没有多说,就挂了电话。余莹擦了擦眼睛,看着宝宝好奇地看过来的眼神,笑着说:“宝宝,你将来也要有特别好特别好的朋友,像我和蒋阿姨那样好的朋友。” 余莹叫蒋蓝来没和李莫玫打招唿。李莫玫回x城的时候,差一点就气炸了。 蒋蓝先她一步到了x城。余莹请李莫玫吃饭的时候,蒋蓝已经坐在一旁,完全没有了在街头寒风中发抖的模样,倒是一如上大学时的清秀。虽然瘦了一点,不施粉黛,却也别有一番风情。 李莫玫在青岛的时候想尽办法接近程济,但程济真的太忙了,他太珍惜这一次跟着名医学习的机会,几乎每分钟都泡在医院里,连抬眼皮看李莫玫的时间都没有。李莫玫花了那么多心思才能被派到青岛来学习,她才不是真想学习,不过是想找机会和程济旧情復燃,但是没有想到那旧情却像是淋湿的木头一样,浇汽油都点不燃,哪里有可能復燃。 幸好几天马上就过去了,她回来的时候,很巧在飞机上认识一个高雅的男子,两人聊得很是投机,互换了手机号,又约好了吃饭。 吃过了一次饭后,这个高雅的男子好像有心思再继续下去,李莫玫看到余莹请自己吃饭,立马就把那个男人给拉上。那男人长得高大又英俊,而且看起来很多金的样子,怎么也应该拿去给余莹看看,是不是自己还需要去参加八分钟相亲了。她李莫玫只要肯出手,什么样的男人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于是,李莫玫带上了那个完全被沦为显摆道具的多金男,连人家名字都可以省略。但是,李莫玫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蒋蓝会在那里,她感觉被余莹狠狠地甩了一巴掌。 当时她在街头“巧遇”蒋蓝,把蒋蓝带到一家西餐厅里请她吃了一餐,蒋蓝一脸的不自然,和她说话的时候都是客客气气的。但余莹就因为自己给了一个手机号码,就把蒋蓝从青岛叫到了x城,而且,余莹还真管上了蒋蓝。 那不是分明不给自己面子,直接说自己不重情义吗? 李莫玫心里来气,对着多金男说道:“王豪,这是我的好友余莹和蒋蓝,蒋蓝刚从青岛过来,这里的一切都不是很习惯。” 多金男王豪自然也是点头打招唿。可是,李莫玫接下来的话就开始不靠谱了。 “蒋蓝,没有想到你会来x城,嗯,也是,不管如何,不论是失去什么,爱情,家庭,亲人,只要还有朋友,我们女人就会感觉到很幸福。” 蒋蓝嘴角含笑,淡淡的,像是那些冷嘲热讽的话都没有听进去。倒是余莹看着李莫玫不分场合地乱说话,心头来气。她也不顶嘴,只是对着蒋蓝说:“你啊!你看,这朵大校花,脾气还和当年一样大小姐,从来都不改。我早和她说了,要是不改,迟早嫁不出去,得赔自己手上,她还不听。” 王豪蛮有兴致地看着这三个女人一台戏。他初到x城,在飞机上偶遇李莫玫,只感觉异乡多认识一个女人会多一点风情,没有料到第二次吃饭就遇到这么一出。 凭着王豪的经验,只听几句就明白了这几个女人的曲折故事。当然他也早明白了李莫玫把自己当道具用,但他并不拒绝,有女人找他做道具,证明他还是有魅力的。对于女人,他一直都有自己的把握。 他的注意力落到了角落里那个穿着淡蓝色棉布衣的女子身上。像她这个年龄如果还要穿这样的衣服,本来是有一点装嫩的感觉,因为这衣服的料子和气质都不适合中年女子穿着,但她穿得却非常好,那衣服就好似应该由她这样穿着,才显得出应有的内涵。 虽然李莫玫步步紧逼,但是那个女子却一点动静也没有,她非常的冷静,这样的冷静却不是压抑下来的,而是一种完全置身于事外的感觉。 王豪看了一会儿才发现,这个女人的眼神根本就是游离的,她的心思也不在这场争吵上,说白了,这个女人的魂儿根本就不在这里。旁边这两个女人吵得不可开交,她反倒一点事也没有。 第13页 王豪凑过脸去,对着蒋蓝说:“你好!有一点饿吗?要不要点些什么?” 李莫玫和余莹都不吵了,余莹双手拼命地握着杯子,几乎是撑不住要笑了。李莫玫这次可真是糗大了,她带来的男人很明显地对蒋蓝有好感,而且把她给飞了。 李莫玫却当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一样,谈笑风生地开始点菜。那一餐饭吃得大家仿佛皆大欢喜,李莫玫表现得像一个合格的女主人。 那场面旁人看来,真是一场久别重逢的同学会,哪里料到那酒杯交错之间是什么样的隐情。 余莹与李莫玫在酒店门口热情地告别,约好了下次一定要再聚。王豪送李莫玫,余莹载着蒋蓝,这场闹剧算是完了。 余莹在车上笑得眼泪都要出来了,蒋蓝只得在一旁提醒道:“你小心开车,别闹了,都多大的人了,还跟孩子似的。在学校你和她就爱抬槓,两人一吵就没个完,现在怎么还不改啊!”  “改?怎么改,她怎么不改啊?还以为自己是豌豆公主附体,处处摆还珠格格的架子!再摆下去,就只有老巫婆的角色适合她演了。”余莹呸道。 蒋蓝轻轻笑了笑,指着她说:“你这张嘴啊!都不知道是什么做的,说出来的话,一句句都跟刀子似的。” 蒋蓝来的时候,余莹已经把她安排好了。房子是余莹结婚前单身的旧房,那房不大,一室一厅。余莹结婚后与程济在城中高档住宅小区里购了一套复式的,但那个婚前的旧房不捨得卖也不捨得租,偶尔她还回去一趟,把房子给打扫打扫。 这是她心灵的窝。有时候感觉复式的大房子太冷了,没有一点儿人情味的时候,在自己的小窝里呆一个下午,泡泡茶喝,就感觉连家具也体贴入微。虽然小,但处处都是温暖的味道。 那个地方,连吴博荣也没有去过。她不能把吴博荣再往自己的生命里扯了,已经扯得够深够复杂了。这么个小地方,蒋蓝来却是最适合不过的。 两人见面也没有什么抱头大哭一场,大家就像是一直都在上学,放了一个暑假又回到了学校再见面。虽然高兴,却一点也不做作,自自然然地就把那段失去了*年的时光给抹过去了。 蒋蓝也没有说谢谢,对着这样的朋友说谢谢,实在是说不出口,而且那谢也太生疏了。她被 安顿下来,余莹就开始积极运作,想帮她安排到中医院里去做点事,找一个稳定又清闲的工作。这要的全是人情关系。 余莹和程济平时积下的人脉,在这个时候就可以用上了。吴博荣也知道了蒋蓝的事情,暗示过如果有需要,他也可以帮忙,但余莹不想为这点事情又要去找吴博荣,自个儿就端了下来。 本来叫李莫玫吃饭是想打听一下他们医院招人不,没有想到李莫玫一来就开始发火,也不知道吃了什么药。 余莹在为蒋蓝的事情奔波的时候,蒋蓝也没有闲着。毕竟她婚后很久都没有干过活,想尽快上上手,于是泡在诊所里帮着余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两人几乎从早忙到晚,喘气的机会都没有。 这会儿,她们坐在车里算是偷得浮生半点闲。余莹摇下车窗想透透气,无意中抬头看了一眼,马上对着蒋蓝说:“看,今天是上弦月。”她顿时起了兴致,扭头问蒋蓝,“你累吗?” 蒋蓝摇摇头。 “那好,我们现在开车去一个好地方,我知道那里看星星特别漂亮。”余莹的车一拐,就近拣了一个道往上开。城里哪个角落最为有情调,她是太清楚了。 一会儿就到了一个山顶酒店,余莹停了车,引着蒋蓝去了三楼的露台酒吧,点上了两杯鸡尾酒。坐在露台上的木椅上,看着天空,感觉星明天阔的,分外清慡。 蒋蓝也感觉这地方不错,喝了一口酒道:“真是个漂亮的地方,难为你这么偏也找得到。” 余莹并不想瞒她,就应道:“我和博荣来过。” 蒋蓝之前也隐约从余莹那里听出有一个情人的消息,但没有这么点破过。这是余莹第一次和蒋蓝说吴博荣。 一听这话,落寞多日的蒋蓝好似突然回了神。她看了余莹一眼,然后伸过手去,握着她的手柔声说:“我们那会儿上学,你最喜欢在操场上看星星,一到这样的好天气,我就没办法一定要被你拉出去。” “是啊!那个时候我还能认出很多星座,现在不行了,好久不认,都认不出了。” “有什么认不出的,来,你看,北斗七星最好认,牛郎织女也很好认。”两人像回到大学时一般看了一会儿星星,然后,余莹就听得蒋蓝轻轻地问道:“余莹,你快乐吗?”  余莹抬着头看星星,忽然感觉星星一下子像是变大了,变亮了,变模煳了。她低下头来,泪珠儿就滴下来了。 余莹摇摇头说:“不,蒋蓝,我不快乐。” 蒋蓝笑了笑:“那就让自己再快乐一点, 什么也不要想了。” 那一夜,余莹和蒋蓝说了很多,也不知道是因为星光的缘故,还是那低调的鸡尾酒调得实在是好味道。 余莹记得蒋蓝说:“一毕业就要结婚,我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知道大家都说那个人好,我也跟着就认为好,就结婚了吧!他说,不要做事了,好好在家里呆着养孩子。后来就生了一个儿子,大家都喜欢。他也有一点小钱,一切都过得很顺。” 蒋蓝眼睛亮亮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他有情人了,其实我算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大家都晓得, 都瞒着我。后来我知道了,和他闹,他说,你闹什么嘛,吃我的用我的住我的,你再闹我就把你赶出去。” 蒋蓝双手撑着头:“我倒不怕他把我给赶出去,我就怕要不到孩子。那孩子特别依恋我,我捨不得孩子。没有想到这一心软,后面倒收不了场了。” 蒋蓝转着酒杯:“遇到那个男人……你也知道,我上大学之前没恋爱过,上了大学也是老老实实上学,不敢分心。老想着自己家里穷,能上学不容易,性子也内向,大家都谈,我也没谈过恋爱。结婚后更不知道什么是爱。那个男人算起来是我第一个爱上的男人,虽然都结婚生子了,可是,他还是我的初恋。嗯,初恋是美好的,可是,我的却来得太迟,太不是时候了。” 蒋蓝倒在余莹的怀里,她喝了几杯酒,本来也不胜酒力。余莹要开车不敢多喝,半抱着蒋蓝,听得蒋蓝继续说道:“那事儿怎么会瞒得住?我就不会瞒,很快被老公给发现了,家里也呆不得,只得离婚。什么也没有了,工作更不好找,他有点权势,我根本找不到医院的工作。又不想离开孩子太远,每个星期总得看上一眼,只好去推销化妆品。 “在街头立着,见人就笑。那男人远远地看到了,不敢过来,就立在街对面,站着看我。我知道他难过,我要呆在青岛,就跟一把刀一样刺在他胸口。他是真难过,他想离,我不让他离。我自个儿家破了,儿子没妈,我能让他孩子也跟着没爸吗?我做不出来。我说,你要离了,我就死了算了。他也恋女儿,他女儿才六岁,根本就是最要爸爸疼的时候。他没离,可是,工作也没了。” 余莹问道:“那人是医生?” “嗯,在刘长魏医院里做事。我有时候去找长魏,没找到,遇上他了。唉,都是命。现在他也不知道怎么样了,我都不敢去打听,也不知道有没有离开青岛。不过他不会有什么事的,他医术很好,就是像你一样开个小诊所,也会生存得下去。” 刘长魏是蒋蓝的前夫。余莹摸着蒋蓝那一头柔顺的长髮,她自己都成这个样子了,还担心着情人能不能混下去。 余莹拖蒋蓝上车,蒋蓝已经醉得差不多了,嘴里还在低语:“余莹,我悔啊,我后悔,我不应该害人啊……我害了我孩子,害了他,我真是后悔……我没坏心啊,可我管不住我自己,我管不住……”蒋蓝又摇摇头说道,“我不后悔,我真不后悔,我要不爱过这么一次,我做一个女人算是白活了……活了这一世,都没有个人真的疼过我,我为什么活着?我为什么就不能为自己活一会儿?” 然后蒋蓝就躺在后座开始哭了。她连哭都带着软弱,对着余莹说:“余莹,我想孩子,我想孩子了,每天晚上都想孩子,做梦都听到他叫我妈妈……也不知道儿子有没有想我,不知道将来还会不会亲我……” 余莹一边开车一边咬着牙,什么也不说。她感觉自己像是拖着千斤的担子在往前行,而那担子并不是蒋蓝,而是蒋蓝的到来给自己展开的生活。 自己是否也要像蒋蓝一样地生活?如何选择是一条非常复杂的路。 蒋蓝死守着并不相爱的婚姻,守着孩子,但老公的心却根本不在她身上,她的一生是否就是幸福?和真爱的人相爱,却害得自己和情人都流离失所,害得孩子失去了母亲,这样的付出又是否值得? 蒋蓝的无奈也正是余莹的无奈,只不过蒋蓝已经作出了选择,虽然选择是无奈又被动的,她只是在承受结果。而余莹的选择还刚刚开始,路正在脚下延伸着。 第八章 失和  蒋蓝最后是在程济的帮助下,去了一家小医院里先工作着。因为医院比较远,蒋蓝搬到了医院去住。余莹再三说要多走动, 但看她那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也知道她需要一些时间来恢復元气。 余莹并没有逼她,有一些伤要一个人自个儿养,旁人如果真的关心,就不要去多手。 蒋蓝就那样去了,余莹知道她不会再走出自己的世界,但一转头,自己的世界却还是纷乱万分。也许没有要到冉冉的电话还好,要到了之后接下来的对话,把余莹气得都要吐血了。 “小姨,你不要这么老土嘛,不就是拍内衣gg吗?你不知道多少明星也在拍!那导演说我身材好正,还要帮我量身订做一个电影,说不定可以冲击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冉冉在电话那头不以为然。 余莹抓狂了,这年头哄小孩子都流行把牛皮吹到天上去吗?一个拍内衣gg的导演就要冲击奥斯卡了,把张艺谋、李安都可以甩个十万八千里了?而且奥斯卡最佳女演员是自己家的余冉冉?这事怎么听都怎么像神话一样,不,这就是一个神话。 冉冉不高兴了,她不明白为什么从前处处新潮的小姨会一下子变得跟自己妈一样,思想古板,还喜欢摆大人的谱。 她都十八岁了,已经是成年人了,她自然也知道那个导演对自己有意思。但是,冉冉想,自己又不是第一次恋爱,这种色鬼中年人她也看多了,自然知道怎么对付,搞不好,比小姨还要会周旋。 冉冉无聊地踢着椅子,有一下没一下的,听着余莹在电话那边激动地分析着,这个公司有多不靠谱,那个导演有多不靠谱。 小姨是怎么了?难道提前进入更年期了?十八岁的女孩想着这个三十岁的妇人,感觉很不可思议。暗暗在心里发誓,自己将来的三十岁一定要优雅风韵,绝对不要像小姨这样唠叨、琐碎、胆小。都什么年代了,拍*片怎么了,看*小说又怎么了?这是一种人性的解放!难道天天关在那里装处女,就能装出一段美好幸福的人生来了? 第14页 “小姨,是*片,不是*小电影。”冉冉指正余莹的口误。 余莹在电话这边都不知道说什么了,冉冉也长脑了,分得清*片和*小电影的区别了。那个导演的*片,无非是说,你为了艺术*服,来,我们表现得更真实一些,你要有人性,你没有经验,我可以给你提供经验。 而*片反而更直接了,人家就是给你钱,让你*服,不需要那么多的废话。 冉冉不高兴了:“小姨,你都不理解什么叫艺术的,你从前不也是医科大的高材生吗?怎么结了婚就成这个样子了?” “结了婚”,十八岁的女孩以为结了婚的女人必然就成了标本,往老土、掉价、烂熟、中年妇女的路上奔去,她们认为自己和结婚还有很长很长的距离, 她们和已婚的妇女是两个世界的人,婚姻对她们来说没有任何概念,如果有人和她们提结婚,那可不是像在李莫玫的面前说一样会引起共鸣。 青春朝气的女孩只会说:“结婚,好恐怖的事情,我才不要。” 只可惜,这样底气十足的话,说不到几年,就会开始着急了,说到了三十就会开始有压力了。但冉冉想不到那么远,她只知道自己的小姨跟个保姆似的,一直说这说那的, 全是不爱听的。 但余莹能说她爱听的话吗?那些不靠谱的话,她真没法说。要让冉冉爱听,就得和那个导演一样牛皮没边地瞎吹,什么一举成名、万众瞩目,你漂亮得跟南非最大的钻石一样,你发光了,你发亮了。  冉冉最后说:“小姨,你放心,等我出了名,路杰就会回到我身边的。等我当了大明星,路杰一定会继续再爱我。所以,我一定要努力。”然后就把电话给挂了。 余莹在家里拿着电话,想丢在地上,又害怕惊动睡着了的宝宝,只好跑到阳台上去深唿吸让自己平静下来。 冉冉这个丫头居然为了一个男人这么地上进,这么地努力,但这些向上的力量都用歪了。她居然会以为自己有了名气,就会得到男人的爱。 这个世界上只有一样东西是不能去努力的,那就是爱。千万不要以为自己努力一点,变漂亮了,变有钱了,变成功了,变有名气了,从前不爱你的人就会跑来爱你。 这不可能。如果他会选择继续爱你,那也不过是爱你的外在条件,等那些条件一失效,人家又会离开。 这种事情不是努力就能成的,爱情又没有大学,不是好好学习就可以毕业。 但这话,她怎么去和冉冉讲?这女孩已经走火入魔般的要出人头地,也许这个时候能劝她回来的只有路杰了。解铃还需系铃人。 余莹不知道为什么和路杰之间总是绕来绕去,只要牵扯到冉冉,就绕不开这个人呢。 程济在书房里看书,看到余莹一身酒气地回家,有一点不高兴,但却没有任何表示。他了解余莹,这是一个很少会喝酒的人,一个有自控能力的人要喝醉肯定不是自己放纵的结果。 余莹先去沖了个凉,才去看宝宝。宝宝已经睡着了,在王秀清怀里睡得很香。 大床空了出来,程济已经在上面等着。余莹穿着纯棉的睡裙过来,坐在床边的梳妆檯前吹头。 她的头髮是直发,刚及肩。她不太喜欢烫髮染髮,而且注意养生,经常会吃一些芝麻、首乌,所以头髮特别的黑亮,自然地垂在脑后,随着电吹风的摇动而风情万种。 程济躺在床上看着。余莹一边吹头髮,一边说冉冉的事情,说了醉酒,说了要到了号码,说了冉冉的不懂事,说到火大,梳子大力地梳着,扯下几根头髮。 夫妻总是这般,女人在一边碎碎念个不停,男人手里拿一本书或者杂志,或者是psp,反正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 这些都是日常最自然的小事,可是,这些小事你得和别人分享。程济再客气,但他还是老公,老公这个头号就已经相当于,你可以无顾忌地发泄情绪。 余莹很努力地让自己和程济之间再近一点,其实在她对自己和吴博荣的关系感觉到惶恐的时候,就拼命想把自己的感情再往程济身上靠一点。蒋蓝的事情给她的警示让她开始反省自己的生活。 一些女人出轨之后,拼命对老公好,为的不是让老公不要怀疑,而是想把自己的心给控制住。余莹对着程济的坦诚情绪,是他们婚姻这么久以来从来没有的。从前大家都生活得很舒心,至少是没有什么事情需要放在檯面上去诉苦的。 余莹是那种不会诉苦的女人,总以为自己能撑得下来的事情,不用去麻烦别人。这是那一代人的少年教育,总要他们学刘胡兰、董存瑞,关键时候要顶得住才是英雄。 现在她开始诉苦了,这让程济感觉很惊奇。这个女人还有软弱的一面,她抛开了自己的家庭教养,不再做有素质的女人,真让人感觉舒服。 余莹的变化与吴博荣有着直接的关系,但程济却在享受变化后的结果。 冉冉还是回来了,余莹还没有去找路杰求助,冉冉就回来了。那个魔力无限的内衣品牌居然一夜之间就倒掉了,说是什么商业欺骗。总归是公司倒了,拍好的内衣gg也没有办法播出,gg费也没有拿到,但冉冉知道了自己的潜力,带着一颗勃勃的雄心回来了。  冉冉回来之后,跑来找余莹。余莹以为她良心发现,没想到听了几句话就感觉不对劲。 “小姨,你做什么中医、开什么诊所啊?你干脆投资拍电影好了。你知道不,现在电影的回报多大啊!你看那张艺谋拍的片子,哪一部不是上亿的回收啊!”冉冉一脸的煽动。 余莹气极反笑,问道:“那我拿着钱,去投资什么电影呢?” “商业片,那种商业大片!本钱不能少,千儿八百万都不够!你得大片,要拉动一流的明星,比如说梁朝伟啊,李连杰啊,实在拉不动,就拉周杰伦!女主角你就不用操心了,那个,我这次拍gg,他们都说我就是未来的章子怡,她章子怡不也是一部戏就红了!” “哇,那你肯定你一部戏就能红?” “那当然,难道你还怀疑我的能力?”冉冉一副你怎么这么老土的表情。 余莹都不想再和她争论了。她感觉说道理给冉冉听已经是一种浪费。她实在没有心力去管教一个已经成年的女孩,尤其是她一身青春光芒,一副“我就是明星”的气派,让余莹都不愿意去打击她。 余莹随手拿了一张报纸递上去:“你先去参加一下这个选秀活动,这是我们省电视台很大一个造星活动,你想出名,想有人投这么大的资, 至少得拿个名次回来。千儿八百万可不是小数目,小姨哪里有,小姨就算是帮你拉投资,也要你有个光彩的成绩单。” 让冉冉去参加正规电视台的选秀,也好过她又和那些三流导演混在一起,又突发奇想拍*电影。 冉冉接过报纸一看,选的是“未来之星”,要求会唱会跳会表演,这种小儿科的东西有什么好去的。不过,小姨说的也有道理,如果不去的话,估计拉不到投资。 冉冉站起来,穿着刚好包了屁股的短裙,高兴地说:“小姨,你就等着吧!我一定给你拿第一名回来。” 余莹垂下头,摸了摸自己的太阳穴,嗯,怎么会被这个女孩给搞到头大啊!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余莹把绝大部分的时间都给了宝宝。 宝宝随着她的呵护,已经会翻身了,小脖子支着,对着她爬啊爬地过来了,她就在那里哈哈大笑。 正笑着,手机就震动了。因为怕吵到宝宝,她把手机调成震动,放在贴身的裤子里。随着震动,整个大腿部都麻了。 没有拿出手机,就有感觉是吴博荣的。 果然那边是他的声音:“我在你家下面,你下来一下吧!” 她感觉自己的头都炸了:吴博荣这是怎么了?他怎么会做这么没有分寸的事情,他怎么会到楼下? 余莹这边是慌张得跌跌撞撞跑出门去, 吓得自己一身的冷汗。她不敢坐电梯,在楼梯那里拐下去。 她感觉害怕,非常的害怕。她这个年龄根本不应该这么胆小,不是应该很冷静地站出来吗?就算有人看见,也无非介绍是病人,或者是熟人,为什么要害怕呢? 她的拖鞋在楼梯上拍打得“啪啪”直响,那一道道楼层像是怎么也到不了底似的。她几个台阶并在一起,终于还是在最后一个台阶上崴了脚。 她气馁地坐在台阶上,钻心般的疼痛让她流出了泪。 余莹不是因为疼痛而流泪,她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要把自己弄成这个样子,为什么要去害怕吴博荣暴露在这个小区里。这个小区是高档住宅小区,保安和邻居都是她认识的,还有婆婆就在楼上,程济随时会回来,他怎么可以这么无礼地破坏自己的生活?他怎么有这个胆子,怎么可以这么让人讨厌? 余莹感觉自己的眼睛都跟着刺痛起来,强烈的愤怒在心底增长。 这个时候手机又响了,吴博荣听着她的喘息。她跑得太急了,喘息个不停,吴博荣终于心软了。 他无法言明从妻子潘逸佳那里得知她正在“余医生”那里做针灸保养的愤怒,他几乎都要气得燃烧起来。 他以为最和自己合拍、最懂自己心意、最与自己相通的女人,是自己遇到的女人中最让自己感觉知心的女人,她在干什么?她在帮自己的老婆*? 在她那克制和压抑的外表后面,到底是什么?是一个庸俗女人常有的好奇和嫉妒,还是想比较一下另一个女人的辱房和*? 他一想到自己的妻子被情人当成傻瓜一样在那里摸着胸脯进行比较,就燃起压抑不住的怒气。 这个女人,怎么可以这样! 于是,他打通了手机,说了那句话。 但是,当他打完手机后,停了两分钟,忽然感觉自己的冲动已经失去了四十岁男人的稳重,他因为余莹的挑衅失去了理智,但在两分钟后又感觉让余莹接到那种电话是自己不够宽容。 等他再打手机的时候,因为余莹在楼梯间信号不好,他开始担心余莹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直到手机接通,听着余莹熟悉的喘息,余莹一切的好就涌上了心头,赶走了余莹的不是。他只能说一句:“我以为去办事顺路,想看看你,现在不顺路,我走了。” 都没有挑明,可是余莹什么都明白,坐在台阶上泪如雨下。他因为妻子的事情在生气,在生我的气,我才是那个陪衬,我不懂游戏规则,我活该。 蒋蓝的下场不要再重复在自己身上,选择的时候到了,她一定要面对自己的现实了。 路再长,也有个尽头,总要走到的。 门打开, 宝宝躺在沙发上侧头对她笑, 手里把摇铃晃得直响。她忽然对婆婆说:“那个,宝宝也快四个月了,我看还是带宝宝回一趟我娘家吧,有个交代。” 婆婆王秀清正在泡奶,听到这话一下子就不动了,半天才明白,这媳妇算是把这孩子认作自己的孩子了。 第九章 分手  程济知道余莹要带着孩子回小镇里去看岳父岳母,准备了很多礼物。他没有办法管那么多,实在太忙了,刚从青岛回来,又要去青岛,事业正是最关键的时刻。老实说,他几乎巴不得老婆、孩子、母亲全都从自己的世界里消失。 第15页 他正在奔向自己人生的顶峰位置,根本不愿意为这些琐事再装出一副很关心的样子去平衡各方的关系,他把这个精力都用在了工作上。程济认为男人不应该当双面胶,当双面胶的男人没出息,一个男人被陷在家庭的七姑八婆事里,活生生给逼出一副居家小男人的嘴脸,到底有什么好处? 程济能挣钱,挣钱是小事,最重要的是,他可以在自己的领域里达到一流的位置,那才是万古流芳的大事。要他停下来和这些老老少少的三个女人去研究生活,他真没有这个精力,虽然有一个还是女婴。 所以,当余莹说出“我准备抽一点时间休假,去看看我妈”时,程济马上说:“好啊!也是应该回去了,再说了,我们还没有带宝宝回去过。” 程济怪自己答应得太快了,老婆会不高兴,于是又装出苦恼的样子说:“可惜,我最近要准备去青岛的事情,不然一定请假。” 余莹最烦他每次心中得意,又要装出不得已的样子。都三十左右的人了, 以为那些小手段就能瞒得过天天睡在身边的女人吗?男人是不是真想陪自己回娘家,是不是真的很遗憾不能请到假,那个表情能骗得过别人,还骗得过妻子吗? 余莹也不说透,她感觉自己的修为依然不够,好的妻子应该是就算是看到了这脸色,也可以自欺欺人地说:“看,他多不捨得我。” 程济得到了余莹的谅解,然后就更加一心一意地扑到工作上,几乎就连应付一下也懒得做了。余莹忙前忙后,给周丽锦放了个长假。正好周丽锦也准备和男友去外面旅行一圈,巴不得放假。 所以,当余莹抱着孩子离开x城的时候,几乎每个人都是欢天喜地的。程济感觉自己终于解放了;冉冉没小姨管着更是无法无天地在酒吧混着;周丽锦能得到假期;婆婆安心地回了自己的家里,和公公又开始过舒心的老人生活,还认为自己这一招棋终于下赢了媳妇;公公更是高兴,老婆又回来给自己做饭了。 所有人都高兴啊,只有余莹抱着孩子,提着小包,心情落寞得跟弃妇一样。脚上的伤已经完全好了,而心里的伤却一直在钻心地疼。 她要找个地方,好好想想,自己为什么会把生活过成这样?过得这么的差劲,过得这么的丢人,过得这么的活受罪。 她得省视一下自己,到底哪里出了差错? 她得回家,回到自己母亲的身边去寻找温暖,这一剎,她是个孩子。 其实余莹对这个小镇一点也不熟悉,她大约七八岁就离开了这个地方,随父母到了x城。父母做的都是文字工作,一个是老师,一个是搞妇女工作的干部。两人都不是医生,但退休后坚持要回这个小镇,说这小镇是家乡。 余莹实在不明白,这个小镇交通不便,卫生状况很差,而且什么娱乐休闲也没有,车开过去一层灰,就这么普普通通的地方,怎么就能吸引父母回来?虽然说余晶住了父母的房子,但是,父母那套房还是很大,两老又有退休金,再加上余莹这边总是每月按时给钱,虽然知道大半会流到余晶和冉冉身上,但是,她家毕竟没有任何经济压力。  在城市的公园里可以打打太极、下下棋,还有很多可供老年人免费使用的公共设施,怎么看都比在这个小镇上呆着强。 余莹当然还没有到能体验父母这个年龄的人的时候。对于家乡的那一种热情。落叶归根的情思,那要等叶子落下来的时候,才能体会得到。 余莹的母亲是一个很能干又很利落的街道办退休妇女主任,从前她很是反对余莹学医,认为一个女人当医生太累了,总要和病痛打交道,看人都不舒畅。 但当余莹在外公的坚持下成了城里的青年名中医时,余莹的母亲又开始在小镇里对着邻居说自己早早设定的长远目标,说早就看好了中国的国粹,看好了中医的传统,说自己的目光是多么多么的准确。 在小镇里,余莹的妈妈张璐找到了人生价值,所以,小镇再多不方便,也比在城市里被淘汰强。 余朝胜老早去外面散了步,看老伴张璐已经从外面回来,一大堆的菜都已经准备好,他摆摆手说:“不就是莹儿回来嘛,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贵客。那小孩听说还小, 根本吃不了什么饭菜,搞这么多太浪费。” 张璐白了他一眼,老花眼镜往菜旁边一放,拍拍手中的菜叶说道:“你知道什么,莹儿多久没回来了,不知道多想吃我做的菜!做少一点分量,也要多做几样菜。老头子,今天你别想躲懒,这些豆苗,把老叶子去掉,我得去看看那个汤煲得怎么样了。” 余朝胜正在花盆边摆弄心爱的花儿,听老伴的吩咐,虽然不情愿,但还是过来帮老伴择菜。俩老一直在小镇里安详自在地生活着,女儿的到来,给了老人的生活一个巨大的惊喜。 余莹进门的时候,余朝胜站起来,搓搓手,对还在厨房里忙的张璐喊道:“莹儿都进来了,你还在里面瞎忙什么?” 余莹把宝宝先放在一边。宝宝已经睡得很香,刚刚在车上餵过了奶。因为小镇离x城不是很远,余莹本来想自己开车,考虑到宝宝的问题,程济就安排了一个同事接送一下。车一到小镇里就开了回去,一路上也谈不上什么劳苦。 又有小半年没有看到父母了。余莹每次看到父母心里都会酸一下。小镇离x城别说距离不远,就是很远,她的经济实力也足够让自己飞回去看父母。可是,只要在x城里,所有的事情都不停地围着她转,她像是上了发条一样,想停下来都不行。 总和自己说,过一些日子,等空了,就去看父母,带父母去哪里玩玩。可是,这个过一些日子,总是嘴里的明天,总是在明天,明天,明天,却永远没有到来的时候。 人也不知道是不是越大心就越狠,心里只惦记着自己的孩子、家庭,自己的得失感想,自己的事业前途,而越来越不记得自己曾经是多么依赖父母,曾经拼命的动力是让父母过上好日子。 余莹这样一想,就感觉自己特别的内疚,吃饭的时候也帮爸爸夹了好几回菜。妈妈在一旁看着说:“老头子天天吃我做的菜,你别心疼他,你吃,你吃。” 余莹感觉所有的不愉快都可以被这可口熟悉的饭菜给填补了。 但是,现实总是逃不脱的。 吃完了饭,宝宝也醒了,余莹抱在怀里换了尿不湿,又哄着玩。张璐这把年纪的老人最喜欢孩子,看到粉团团的小人儿心肝都会颤抖。接了过去,又是笑,又是做表情想哄孩子笑,余朝胜从后面支出个头来一心一意地看着孩子。 张璐装成不经意的样子说道:“这宝宝这么好玩,要不,你和程济趁年轻也生一个吧!我和你爸年龄都不大,你婆婆也还动得,可以帮你带孩子。”  “妈,不是说好了,现在不生吗?”余莹看到母亲又提这事,有点不悦。 “前几年不生是搞事业,现在你诊所也起来了,程济也混得很好,我经常订医学杂志,上面都有他的文章,房子也有了,虽然说还有余晶和冉冉,但是,我和你爸的房子给了她们,晶儿也有个工作,能挣点小钱,你没有任何压力了,怎么还不肯生?”张璐语气开始重了,毕竟是亲生女儿,说话的时候不用那么讲究。 余莹接过孩子,对着小宝宝说:“现在有这个不是蛮好,干嘛还要再多一个,到时候多累?” “什么?”张璐把孩子接过去,对余莹说道,“你在想什么?这孩子再好,也不是自个的,你既然喜欢孩子,怎么不自己生一个?” 余莹心里应道:“想生啊!但不想和程济生,也不想和吴博荣生,不知道和谁生好。”这才是余莹真正头痛的事情。 但这话,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别人知道。想要孩子,但也不能随便就找一个男人生,因为她特别的爱孩子,所以,生了孩子就得对这个孩子负责任一辈子,就不能让这个孩子的母亲是一个偷情者,等孩子长到三五岁,随着偷情事件的暴露,家庭破灭,孩子就会流离失所,这事她干不出来。她现在没法管住自己不和吴博荣纠缠,那只能管住自己不生孩子。 再说了,孩子不是应该出生在有爱的环境里吗?如果程济一直都这样的忙,两人一直都这么客气,孩子就算是有父母又如何?父母的心思都不在孩子身上。 余莹不敢生,越明白自己不是一个可以随便放下来的人,就越不敢生。 张璐以为女儿还是贪玩,学现代一些什么时尚人玩丁克,就越来越生气。女儿刚回来,又不好多说,她把宝宝往余朝胜手上一放,就转身回屋了。 余朝胜看着都要哭出来的余莹,坐下来,把宝宝抱好,对着女儿说:“没事,你妈就那个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一会儿就好了。” 余朝胜又说:“是不是程济对你不好?”爸爸自然想得远一点。 “没有的事。”余莹说的也是真话,程济也真不是对她不好,而是,怎么说呢,有一点好得太过分,跟做戏一样。 余朝胜也不知道说什么了。半天,余莹试探地问道:“爸,如果我和程济过不下去,分开,你看妈会怎么样?” 这念头,她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冒出来的。 余朝胜只看了一眼余莹,也不多说,就抱着孩子往屋里走去了。 就那一眼,余莹知道自己想离婚比登天还要艰难。父母已经老了,根本再也经不起这样的打击了,在他们那一代人的心里,离婚总归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情。余晶的事情,已经伤透了他们的心,如果自己这个他们最值得骄傲的女儿还要离婚的话,他们肯定承受不了。 那样的眼神,就是无法承受,不想再听这样的话。 余莹生在这个世界上,不单单只是她自己单个人在活着,身边还有很多很多人她得考虑。不至于非要离婚和吴博荣在一起,可是,这种感情和身体的分裂都让她无法忍受。如果离了婚带着宝宝一个人过,那么,至少和吴博荣在一起的时候不用承受那么大的痛苦,而且也不用忍受和程济之间不冷不热的慢性自杀。 可是,她没有办法解脱,离婚毕竟不是一件小事,纠缠得太久的她和程济两个人,是没有那么容易分开的。 她感觉自己被石头给压着,无法唿吸,脑子里只想结束这种混乱不堪的生活,是时候和吴博荣说再见了。  余莹和自己说:“我要和他说再见了。” 因为生孩子的问题, 余莹刚回到家里就和父母闹得心中不快,不免感觉胸口堵得慌。 吃过了晚饭,宝宝和她父母倒是玩得非常开心。老人尽心尽力地带着孩子,让她有了松一口气的感觉,就藉口着要出去看看老朋友,自个儿沿着外面的小路走了起来。 余莹漫无目的地走着。她父母家是后来自己建的两层小楼,在镇的边上,一片田野边。出门就是荷塘,走过去是一片片的稻田,小路两边稀稀拉拉的有几栋房子,都差不多是两层来高的小楼房,小院墙围着,里面种满了花糙,有长得很高的果树从院墙那边探出头来。 第16页 夏夜的凉风很舒服,余莹忽然明白父母不愿意去城里住的原因了。人站在这样的美景面前,心都安静很多,总比在车水马龙里生活着要舒服。都快七十的人了,有什么功名放不下的,自然更想拥有这样的平静生活了。 而自己,确实也不能再去破坏父母老年的心境了,有一个余晶这样的女儿、余冉冉这样的外孙女就已经够操心了,如果自己再添乱,父母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人活在世上,哪里能这么自私地只顾着自己?又不是活在真空里,走在街上都得顾着点别不小心撞了人。哪里都是在谦让着生活,这是一种常态,算不上什么委屈求全,也算不上什么 牺牲,都是一样一代一代地过着的。 余莹想到这里,心里也就全都开朗了。她摸出了手机也不多看,就手摸着按号码,那号码摸得烂熟。 她非常冷静,下这个决定时,她的手和她胸有成竹去下针治一个病人一样稳定,一点都没有情绪上的波动。 她决定做自己的主人,不再让情感来控制她,她不要再被任何沉重的感情吓得惊惶失措,她得把握好自己,让自己的生活在自己的手心里握着。 只有这样,她才能保证自己不出差错,人生的路也会相对走得更顺风顺水。 吴博荣坐在办公室里正在看一些文件,其实这些文件也没有必要非今天做完,但不知道为什么,最近他并不是很有心思一下班就回家,除了加班,有时干脆就去应酬。 他感觉到口渴、焦躁,心里总觉得事情没有办完,可是,真做起来又不知道是哪一件事情没有做好。 吴博荣点上一根烟,深深地吸了一口。从他现在的办公室看下去,窗外的路灯全都亮了,整个城市都隐入一片灯海之中,马路两旁笔直的路灯往前伸着。站得这么高,看着那么多灯,无形中会多一点感慨。 这世界这么多人,每个人都有一个故事,一个秘密。有这么多故事,这么多秘密,但每个故事和秘密都与他吴博荣毫不相干,他在这个世界骨子里还是孤独的,没人和他相干,没有人的故事是他的。 只有余莹是他的秘密,就像是在这一片灯海里噼下一块光芒只属于自己一样,感觉就那么一点东西是他自己的。 吴博荣并不和外面的商人一样,钻钱眼里不出来。这一代商人已经不再是改革开放最初的纯粹凭大胆拼命弄权而发家的暴发户,喝起xo来作牛饮状,带着粗粗的金鍊条,露着层层叠叠的肥肉,暴黄牙而傻笑。现在的商人已经越来越有智商,而且越来越儒雅,这都是被这个世界逼出来的。没有高智商高情商就别想在这个世界里过招,拿一包衣服就可以做倒爷的时代一去不復返了。 吴博荣的气质风度在同龄人里是上佳的,衣着打扮更是绝有品位,这样的男人,你不能要求他像条发情的公狗一样,见到秘书都要上。  他有他自己的款型,也有自己的底线。他玩他自己的游戏,他是他自己王国的主人。 当他听到手机响的时候,没有看到手机,就感觉一定是她。 因为这个时候,抽着烟,外套搭在椅背上,站在高大的玻璃窗前望出去的他,正在热切地想着她。 没有理由,他坚信这个电话一定是她的。 但是,那边的声音很是平静,平得就跟一块冰面一样,直直地铺过来:“我在我妈这里,镇上,我在那个旅店里等你,我有话对你说。” 吴博荣记得那个旅店,那个小镇过去不远就是一个叫黄云洞的风景名胜,虽然不是很出名,但因为确实还别有一番风味,吸引了不少的驴友。旅店建在一条小溪边上,两层木板屋,非常的别致,推开窗就可以看到清清的溪水在窗后汇到一个深潭里,像是静止了不会再流动一样。 而深潭里有垂柳倒映,他上次和余莹去的时候,正是一个冬天,两人在旅店房间里欢好,正是最贪恋对方身体的时候,恨不得时时都长在对方身子上,不要分开。 两人*时也开着窗户。冬天的时候旅店特别的冷清,而山后也不会有人,屋里有暖气供着,窗户开着也不觉得冷。 吴博荣只记得余莹坐在他身上,在吴博荣那个视线望去,正好看到一汪静止似的碧潭,那个色彩之美让人难以用言语描述。他的眼神停在余莹那有汗珠滑落的锁骨上。 那里的水气腾腾,与窗外的潭水上飘浮的白气一样,都似梦似幻,让人感觉脱离了现实。他感觉自己正在抱一个由山神幻化而成的女子,那个女子和色彩和窗外都融为一体,让他几乎分不出人与自然的区别。 吴博荣在余莹身上找回了那个最原始最自然的自我,他通过女人这个桥樑达到了人与自然的合二为一。 但现在的吴博荣坐在这个旅店里的时候,他却没有那种按捺不住的冲动。他把车开得很快,到达的时候余莹在小镇里还要一些时间才能过来。 吴博荣在大厅的一个角落里坐下,他知道余莹要说什么。如果活到他这个年龄,连女人的语气和心态都分不清楚,那简直是幼稚得可笑。 吴博荣从来不是一个可笑的人, 他总是为自己的聪明而自豪。但这一时刻,他倒宁可自己傻一点。 他不是不知道,他和余莹之间到了这一步,有一点纠缠得太深了,已经侵入了对方的生活。这种吞食对方生活、占领对方心灵的速度已经超过了两人能把握和控制的程度了。 他有一点自嘲地看着窗外,那一汪池水还在,只是隔着夜色看不分明。他知道自己怎么了,因为有一点太投入这场游戏,所以自己也控制不住游戏的规则,不得已跟着游戏在走。 吴博荣感觉自己被什么力量给牵着走,自己的聪明才智自信和成熟,和这种力量相比微不足道。他不想把这种力量解释为爱情,因为如果这样说爱情总感觉太过儿戏,也有一点侮辱爱情的本质的味道。 当时他勾引余莹只是贪恋她身体内的那种火山一样的激情,他渴望得到那种激情,渴望在事业成功之后得到自己想要的女人。这是一个有野性的男人很自然的反应,几乎是一种动物本能。 但是,事实上,他在得到余莹之后不但没有像从前那样的倦怠,而是一次又一次在余莹身上发现新的东西。这个女人像一个万花筒,每变化一种时光,就会呈现另一种美。 吴博荣爱不释手,却又知道余莹绝对不是一个万花筒,相反,那是一个真正的火山。这个火山爆发起来,可以毁掉很多东西。  他的家庭,他现有的看起来完美的生活,甚至他男性的自尊,都会被这个女人给毁掉。 最可怕的是,他也不同意自己不能做自己的主人,他不希望在他这把年龄,还被感情牵着鼻子走。他讨厌迷恋或者是爱慕这类的感情,一个人只有在不够强大的时候,才会迷恋别人而希望得到别人的承认。 而他吴博荣,什么时候需要通过别人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 一切盲目且冲动的感情都是有毒的,它会破坏一个成年人的生活,并导致这个成年人走向一个幼稚可笑并且悲惨的结局。 吴博荣会接受余莹的任何提议。即使是要分手,他也已经作好了一切准备。 比起对余莹的感情和迷恋,他更自爱一点。 当余莹走进来的时候,吴博荣就发现了她身上的变化。她把所有的媚气和脆弱都藏起来了,你在她身上找不到一点女人散发的气息,你只能看到一个笔直的标枪在向着目标前进。 吴博荣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力量,让余莹有了这么大的改变,可以让她收起自己身上的无助和渴求。 余莹坐下来,喝了一口茶,这里的茶叶都是从后山新鲜採摘而来的,有一种完全不同的香气。 她从茶杯前抬起头来,茶气与眼波混在一起,是那种水润欲滴的状态。 “对不起,我是一个无能的女人,遇到我无法解决的事情,只能逃避。” 吴博荣笑笑,再给她倒一杯茶说道:“其实我也一样,这个世界上能面对困难的只有万分之一,或许更少。每个人都有死穴,你不必计较自己的不坚强。” 余莹望着对面这个男人,她和他在一起不仅身体上能达到天衣无fèng的配合,连思想上也可以有高度的共通。她不愿相信这就是所谓的心有灵犀一点通,但这确实是男女之间非常美妙的一种感觉。 余莹把手支起来撑在桌上托着下巴,眼神飘到了窗外,像是问吴博荣也像是问自己:“你说,我是不是一个*、道德败坏的下贱女人?” 这就是她的困扰。她的教育体系没办法让她当这些事情都没有发生过,就算要结束了,她还得给自己一个答案。虽然这个答案一点实际意义都没有,但她一定得给自己一个,不然就像是读了多年书的学生没有拿到毕业证一样。虽然知识都装到了脑子里,却还感觉自己一无所获。 这可真是一个荒谬的理论。 吴博荣随她的目光望去, 一团黑的空洞色彩在窗外瀰漫开来。“是。”他答得很坚定,“你问一百万个人,有一百万个人会这样说,你就是一个*的道德败坏的下贱女人。” 吴博荣直视着她,然后说道:“问题是,那一百万个人和你有什么关系?什么关系也没有。这个世界和你有关系的只有一个人, 就是你自个儿。你自己高兴了, 你才会高兴, 你自个儿伤心,也只有你知道,你手上划一道伤口,只有你自个儿会疼,你对你自己的定论不会因为外面一百万个人而改变,外面那一百万个人也改变不了你。” 余莹抬起头,看到吴博荣欣赏的目光,微微地诧异。吴博荣继续说:“你余莹就不是一个会因为外界看法而改变自己的女人,你一直就有这样的自信,那种自信就藏在你身上。你是看不到,可是你难道感觉不到?连我都不能让你有改变。你有自己的想法,你独立且坚强,就算有困扰那也是正常的。” 余莹的心忽然就明朗起来了,她困扰的这个问题也就解决了。她根本就不在乎,问来又有何用?而她确确实实也不在乎这些。她一直以来的情绪问题,是因为她感觉自己不够坚定,不能做自己的主人,和旁人也无关。她已经不是那个由着环境和外界去摆布的女人。虽然父母与孩子、家庭给了她一些阻力,但真正的阻力还是出自内心。 余莹只是不喜欢失控的生活。这时,余莹也明白了,她不喜欢,吴博荣也不会喜欢。吴博荣肯来这里,自然也明白是什么事。 这两人估计是最后一次见面了,余莹一想到这里,就感觉自己浑身颤抖,不知道是难受还是伤感,或者是发冷。 那种巨大的情感冲击,让她特别的难受。她只能那样支着自己的头,让自己看起来更坚定一些,更不可被击倒一些。 大厅里的灯光很暗,而这两人又在角落里。吴博荣看着对面的那个女人,她在黑暗中浑身散发着精神的磷光,像一只就要腾空而去的精灵,与世界格格不入,却又承担着世界的各种巨大的悲伤。 余莹却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她在反思自己的生活。 第17页 在旁人看来,她拥有让自己幸福的一切条件,有事业,有经济基础,有家庭,但是,她却在精神上慢慢地死去。 为什么?因为她感受不到自己的存在。作为妻子与母亲,余莹表面上都做得很好,也得到了赞美和认同,但是,她感觉不到自己作为女人的价值。她不再是女人,无人爱她,老公视她为生活中的合作伙伴,病人视她为救世主,好友视她为情绪发泄者,父母视她为骄傲。 余莹被重重的身份包围着,无法喘息。周围的人很多,也许真如吴博荣所说,有一百万人每天共同生活在一个城市里,唿吸着共同的空气,可这一百万人里,却无一人去爱她,爱那个生为女人需要被爱的心灵,一颗单纯的心,一个单纯的女人。 只有吴博荣,他发现了她,挖掘了她的美,她的内在,她感觉自己活过来了。当然,这一次相遇出轨,对她是一个挑战,一个冒险。但是,她绝对需要这么一个冒险,它既不是死亡本能的体现,也不是任性,更不是下贱或者*。这仅仅只是生存的本能,她余莹,作为一个女人,需要被爱的一种生存的本能。 但是,她还是失败了。 爱是一件巨大又艰难的事情,余莹和吴博荣都背负不起。于是,在这个夜里,她只能承受与吴博荣同样强大的无可奈何的悲伤,一起潜入这世界的黑暗里,不再浮起。 吴博荣并没有动余莹一下,连吻别也没有。如果想斩断一段乱麻一样的关系,最重要的是快刀,任何的拖拉和不舍都会导致无法迅速结束这一切。 吴博荣也下定了决心。他们一同站起来,离开这个旅店,准备各自回到自己的生活岗位里,各自去各自的轨道生活。星星和星星之间虽然看起来近,可是实际上有几万光年的距离,而分离的人心与人心之间,不会比那个距离小。 就在他们要出门的时候,迎面而来的两个人,改变了他们的所有计划。 人总不能和天意去相斗的,不然的话,上帝就会发笑,难道不是吗? 第十章 撞见  余冉冉从海南那里拍不成gg回来之后,在小姨余莹那里想拉点投资拍电影也失败了, 但她真的一点也不受打击, 在她看来,这事都是很正常的,要是轻轻松松把名出了,那才叫无趣。 余莹让她去参加“未来之星”比赛,她也去了,很快就一路冲到了前五十名,这个时候遇到了熟人,评委里居然有路杰。 路杰看到了余冉冉一点也不吃惊。这个城里的漂亮姑娘基本上都来了,好歹是一件能快速成名的大好机会,不来可惜。 但是,路杰还是忍不住告诉这个前女友,凭她的本事前二十是不可能沖得进去的,因为不管她的条件多好,那名额都是内定的,前面都是做做样子。想要真正的公平,哪里有这么容易。 果然,余冉冉在前三十名里就被刷下来了。她也不计较,反而得意起来。 因为她利用这次选秀,挖到一个特别重要的信息,那就是路杰根本就没有结婚,还是一个货真价实的钻石王老五。 余冉冉感觉自己本来已经冰凉的爱情一下子就燃烧起来了。他没结婚,当然就是摆明了身份可以被人爱,就算是结了婚,但也有被别人喜欢的权利吧! 路杰是真切地感觉到自己又被人给盯上了,他已经烦透了这种被盯上的感觉,就像自己是一块带着肉的骨头。他不想搭理余冉冉,但又没办法当着很多人的面拉下脸来,至少他不想让别人知道余冉冉就是自己的前女友,不然这评委怎么当下去。 于是余冉冉又找到了机会,她的骨子里有一点许三多的“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在爱情上,她和许三多倒是很像,认准的事情就会变着法子钻着空子找着机会去做,死缠烂打,就算是不把人搞到手,也要把那个人给逼疯。 余冉冉被刷下来也没事做,天天围着路杰转。路杰好不容易找到了个假期,立马被余冉冉给堵住了。 余冉冉一身登山装,整个人都在阳光下发亮,皮肤光滑得宛若婴儿般细嫩,眼睛也睁得很大。路杰站在台阶上,从高处望下去,她就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对着路杰说:“去嘛,去嘛,那个地方很好玩的,叫黄云洞,就在我外婆现在住的镇子边上,确实很好玩。” 路杰哭笑不得,不知她又从哪里找到的新玩法。他其实不是一个特别滥情的坏男人,只是有个性有魅力长得也很帅,很容易吸引到一些刚成年的女生,说白了就是一个“酷”字在作怪。 路杰摇摇手,往上走:“不了,真不想去,冬天去远足,有病啊!” “不要啦!”路杰的衣服下摆被人拉住了,一回头冉冉一脸的着急,“谁说冬天就不去了,我小姨前几天才去那里,她也会去啊!” 冉冉从妈妈余晶那里听到小姨去小镇上的消息,直觉认为小姨就是去玩的,根本没有想到余莹去看外婆。那小镇边上就一个黄云洞,一看路杰说冬天没人去,一着急就把余莹拿出来说事。 路杰都已经快走到台阶尽头了,听到这话,就在楼道呆了一下,后退一步,转过头来,很奇怪地看着冉冉说道:“黄云洞?” “是啊!”冉冉看到了希望。 “嗯,好吧!那就去吧!” “什么?” “走啊!” “可是,天都快黑了!” “有车你怕什么啊!” 路杰上了楼,收拾了几件衣服,就拉着莫名其妙的冉冉上了车往黄云洞开去。冉冉在车上说道:“我知道有一个旅店很好玩,上次我去的时候住过,非常有意思,木板屋,很有特色的,我们今天就睡那里。”  余莹和吴博荣一起出门,正好看到背着包往里走的路杰和冉冉。 四个人面对面地站着。吴博荣不认识,看到走前面的余莹一下子不动了,还轻轻地问:“怎么?” 冉冉受惊最大,都吓傻了,她有料到过也许会遇到小姨,但怎么也没有想到会遇到小姨和另 一个男人夜晚出现在这里。她就是再傻也能明白是怎么回事,何况她还不傻,只是有一点缺心眼。 倒是路杰最先回过神来,他对着余莹笑笑。余莹想强笑,但是脸有一点僵。一方面是气冉冉和路杰又混在一起了,另一方面是不知道怎么去面对这个事实,她准备放弃的婚外情就在这么个情况下,被自己最不愿意撞破的小辈给撞破了。 她还记得自己在冉冉面前念念有词,说已婚男人如何不可信,只有脑残才会爱上他们,才会跟他们玩爱情。现在她相当于在目瞪口呆的冉冉面前扇自己的耳光。 冉冉小声地喊了句:“小姨。”吴博荣什么都明白了,有一点询问地望向余莹,意思是需要他解释什么吗。但这个时候,在这种环境下,对一个成年的女孩越解释就越抹黑,谁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呢?解释有什么用? 吴博荣就先说了一句:“我先去把车开过来。” “你好,我叫路杰!”路杰却在这边把手伸过来,热烈地握住了吴博荣的手,握得很用力。 “你也好,我叫吴博荣。” 路杰记起来了,那个晚上,他试图吻那个女人的时候,那个像一片桃花开在枝头的女子,她就是这样叫道的:“博荣,博荣。” 有一种难以言明的感情涌上路杰的心头,他的脑子里全是余莹在吴博荣身上唿唤他名字的样子,因为他知道那种风情,那样的风情居然只为这一个男人开放,实在是不由不让他嫉妒。 吴博荣吃惊地感觉到路杰手上传来的力道,非常的不友好,带着杀气。这是男人与男人之间力量的比拼,也是一种宣战。吴博荣看到了路杰看余莹的眼神,那种眼神就和自己从前打量余莹的眼神一样,对她充满了欲望和兴趣,对她充满了渴望和幻想。 吴博荣忽然大怒,要他放开余莹可以,可是如果有人要抢,那就坚决不行。他爱或者不爱, 他可以决定,如果只是他和余莹,也许就是一段最美好的回忆。但是,从来不应该有男人还来抢这个女人。这个男人的野心和对余莹的占有欲,他感觉得很清楚。这个女人是他的,是他打磨出来的艺术品,一件绝世的珍宝,不容别人来摘取。吴博荣光这么一想就开始怒气上升。 路杰打量着余莹说道:“你们也是来爬山吗?要不明天一起?” 余莹忙摇头, 冉冉把她拉到一边, 用很小的声音耳语说:“放心吧!我不会告诉姨夫的。” 余莹感觉这孩子怎么这么笨,活该就遇到路杰去餵狼。她见事情都捅破了,也不多说了,只说句:“你自个儿小心一点。” “嗯!” 余莹把三人都甩在后面, 独自向车上走去。吴博荣坐了上来,二话不说,就开起车来。 那条路很是寂寞,一辆车走着像是没有目的一样,也不是往回城的路上开,也不是回小镇。吴博荣开了一气,见前面有一家旅店,二话不说,拉着余莹就往下走。 余莹也不反抗,她和自个儿说:“不是说不在乎那一百万人吗?反正事情都这样了,这都是天意。” 有一种宿命感的悲观在她心底蔓延开,打败了她的坚强。难道是註定她和这个男人有这么一段纠缠吗?她想逃开都会遭到上天如此的玩弄。  她害怕这段关系被别人发现,而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可是今天真正被发现了,却又感觉其实也影响不了什么。她的内心并不是真的很在乎,相比之下,她就想真的听从他,这个晚上,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愿意去想。她渴望他的爱抚,都快要渴死了。 两人很默契地进了一间房,一进门二话没说就疯狂接吻。吴博荣感觉自己被*起来了,那种愤怒和*被一块儿激发了。 刚才他从那家旅店出来时的平静和成熟都没有了,现在的他就是一个原始的野兽,死咬着自己的猎物不想松口。 他撕咬着余莹,像是要把她给咬烂再吃进肚子里。余莹感觉到绝望的*,她知道自己在下坠,像是被一个黑洞所吸引。她在下落,落的速度很快,于是又有一种置身事外的冷。 吴博荣和她什么话也不说,什么也不用说。他们都明白,明白自己策划的逃离对方的计划完全失败了,而且更进一步地把他们的关系往危险的悬崖上推。这一路里的刺激与疼痛,都在提醒着他们还活着。 原来,成熟理智,或者处世精明,都不能让人完全地脱离贪婪的恋情。那样的爱里面已经纠缠着情慾,没有学生时代的纯爱那么透明。 在我心不爱你的时候,我的身体在爱着;我身体爱你的时候,我的心迟早也会爱上你。 冉冉和路杰坐在吴博荣和余莹刚坐的位置。路杰也选了这个角落,直觉告诉他刚刚余莹在这里呆过。 她一定会选这个位子,因为这里靠着窗,还有一个屏风,可以遮住外面的一切,还有一个可以望出去的天空。 冉冉还没有从撞破小姨外遇的惊奇中醒过来。路杰说道:“那不是你姨夫吧?” 第18页 “不是,不过,小姨不是那种人啊!” 路杰有点好笑地问道:“哪一种人啊?” “就是那种……”冉冉不知道怎么形容,她的眼里小姨虽然会打扮,但也不见得特别的漂亮,身材也一般,至少和自己比起来,肯定没有那么标准。最主要的是,每次看到小姨都是很通晓世事的样子,怎么她也会搞婚外恋? 冉冉感觉很奇怪,就像在二十一世纪的动物园里遇到了活恐龙一样。 路杰知道她想不通,但又感觉她想的样子很可笑,只好说道:“这种事情是没有理由的。” 冉冉不明白:“喜欢一个人怎么会没有理由?我小姨什么都有,为什么要这样呢?她好像也过得很好的样子。” 路杰坚定地望着窗外,像余莹那样望过去。这次的话其实不是说给冉冉听的,而是说给他自己听:“哪里有这么多的理由!你想啊,比如你遇到一个人,你刚好遇到他了,你们天天一起通电话,你感觉自己有一点喜欢他了,忽然他就消失了,不在了,等他再出现,你发现你从前喜欢他的那种感觉无影无踪了,你能解释当初的喜欢是为什么,现在的不喜欢是为什么吗?你能找出理由吗?” 冉冉强撑:“也不是啊!他出现的时候,天天在一起,就有感觉啊!他不在了,离开得久了就没有感觉了。” “那你能解释为什么有的人可以很久不见,却依然爱着?” 冉冉这下完全傻了,根本不会说。路杰同情地拍拍她的头,下结论说道:“那就是,爱的时机不对。你爱他的时候,他不爱你,他想要你爱的时候,你的火苗都烧过了。对不起,那个时候想逼你喜欢也喜欢不出来了。你还小,慢慢就懂了。” 冉冉就睁着一双乌亮亮的眼说:“我不小了,你知道。”  路杰不知道说什么了,站起来说道:“我去开两间房,你快上去休息吧!明天就回去吧!” 冉冉完全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她背着包来了,然后明天就要走了,而且路杰,居然和她分睡两房。 她站起来跺脚,路杰那个混蛋,那他来这里做什么啊! 余莹从黄云洞风景区回小镇之后,第二天中午就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回x城。反正事情都成这样了,本来是下定决心想清楚了,然后和吴博荣说分手的,没有想到这一场分手的结局居然被冉冉给搅成了一场闹剧。她没有想到收场的办法,但心里也知道和吴博荣之间的纠缠之深已经远不是当初自己所以为的那样。 余莹的母亲张璐有点捨不得小孩,提出把孩子留在她身边。现在的小宝成了大家的心肝宝贝,所有人都抢着要。 余莹看着母亲那一头花白的头髮,看着孩子时笑开了花的满是皱纹的脸,虽然不捨得小宝,但还是点了点头。母亲带孩子肯定没有问题,而且自己的事儿也多得不得了,就让母亲带着好了。 余莹拿起了包,小宝一直都在睡觉。她亲了亲宝宝的小脸就往外走,还没有出门就听到小宝的哭闹声响起。 余莹忙回头把孩子抱在自己怀里,哄了哄又摇了摇。小宝一听是余莹的声音,又安静地睡去了。 这下余莹就不捨得把孩子给母亲了,说什么也不肯把孩子给留下,只说是婆婆会想这个孩子,坚持要把孩子带走。 张璐知道余莹自己不肯,却也没有办法,只好眼巴巴看着余莹把孩子给抱走。余莹感觉自己特别难过,她本来是想回家找一点安宁,没有想到还惹得母亲伤心。 可是,小宝真的不能和自己分开。余莹现在抱着小宝就感觉特别的贴心与温暖,什么将要面对的难题都被这个小婴儿给隔开了,只是享受着孩子的小手握着手指尖时的舒服。 她咬咬牙,想到人总得在感情之外还要生存。小诊所这一段时间已经无缘无故老关门,再这样下去,一些常客都会有意见,客源也会流失。x城就是有再多的难题,她也不能再任性地提包就走人。 感情上已经是风雨飘摇,那么再不把经济基础给打稳一点就完蛋了。 余莹回x城之后,程济已经上青岛,一起去的还有李莫玫。余莹知道这个消息还是很不开心。程济为什么非和李莫玫一起去青岛呢?难道整个医院就只有他们两个精英了? 想到上次和李莫玫说的八分钟相亲活动之后,李莫玫就再也没有主动联繫过自己,原来是跑去青岛了。 余莹给程济打电话,电话那边很吵:“余莹,一会儿我再给你打过来,医院里很吵。” 余莹习惯性地把电话给挂上。刚开始结婚那阵,程济出差,余莹给他打电话,他永远都是很忙很忙的样子,也不多说,要不就是一会儿打回来,要不就是说几句话就要挂了,慢慢地两人都养成了没事就不打电话的习惯,有事也宁可发一个简讯通知对方。再后来,两人连简讯也懒得通知了。 余莹现在想想,可能是刚结婚的时候她和他之间就没有定好基调,把两个人的身份定得太独立了,谁没有谁都能活得好好的。程济也没有什么事情要和余莹倾诉,反正他要做的事情自己都搞得定。而余莹更没有什么非要程济帮忙,重一点的活她可以出钱请工人,轻一点的活自己干得干净利落。两人除了法律上是夫妻,但谁离了谁都没有太大关系。 余莹并没有盘算和程济离婚,首先是她父母那边接受不了,然后是自己和程济的事业都会受影响。他们两人可都是这个城里医学界叫得出名来的角色,虽然在这个个人隐私不受干涉的年代,但这种事情总会多多少少影响事业。更重要的是,余莹其实没有勇气。和程济的生活成了惯性,她根本没有勇气去面对未知的生活。  余莹摇摇头,离婚这个念头可不能再起了。 不过她自己也知道,这些看得到的理由都只是表面的理由,而自己不愿意承认的理由是,吴博荣值得自己离婚吗?虽然这婚姻不咸不淡的,但是,如果离婚的导火线还是为了吴博荣,自个儿这份动作怕落到了吴博荣眼里就是一种威胁,真像是血淋淋、*裸地逼着他来爱自己一样。 余莹不要做那种女人。如果真要离婚,那也是因为自个儿过不下去了,绝不能有半点是因为吴博荣。她还真不能把自己作践成那样。 第二天早早起来,余莹给自己泡了一杯麦片,又做了一个水煮蛋,打了电话给婆婆让她过来照顾孩子。婆婆到家之后,余莹才把宝宝交给她,到诊所时已经迟了一个小时。幸好周丽锦已经早早就到了,而且把所有的卫生都做好了,工作本也交代得非常仔细,还电话通知了应该到诊的病人。 余莹对周丽锦笑笑,周丽锦站起来给余莹沖杯咖啡,递了过去。余莹看着自己的小诊所,一进门就是前台加客厅合二为一,周丽锦一般在前台那里站着,虽然她没有规定周丽锦一定站着上班,但周丽锦一直都是那样的自觉自愿着。 周丽锦很珍惜这份工作。在余莹这里上班又轻松又自在,余莹从来不拿架子,也不像一般的老闆那样总盯着自己;只要分内的工作做好了,其他的小细节余莹一般不多管;最重要的是薪水还高。现在正是经济不景气的时候,能找到这么好的一份工作,她已经很珍惜了。 余莹有周丽锦这个得力的助手,一些顾客的联络事项基本上都不用自己多操心。她翻看了一下今天的客人,看到了潘逸佳的名字也在其中。不知道为什么, 余莹这个时候的心情更多是无奈,就是因为给潘逸佳看病才引出了后面的一系列事情,导致自己和吴博荣的关系更加的敏感,更加无法再理顺。 余莹用手指了一下潘逸佳的名字:“对这个客人说,她的疗程已经完了,让她先看看有没有效果,现在不用来了。”周丽锦记下来了。 余莹又往后翻,看到了一个姓路的先生的预约,应该没有那么巧吧!难道是路杰?余莹对周丽锦说:“这个先生有没有说什么时候来?” “我想问过你,看你什么时候有空,我再约他。”周丽锦答道,一般这种客人的时间都要等余莹作决定。 “你说我最近都没空,回绝了这个客人。” 周丽锦虽然有一点奇怪,但也点了点头。有客送上门都不要,余医生是怎么了? 余莹没有想到路杰居然会找上门来。她摸出了电话,想要找冉冉说些话。不管如何,自己还是冉冉的小姨,听不听是她的事情,但如果不去说说,就是自己的失职了。 余冉冉听到余莹的电话时,心里一阵叫苦,肯定是因为上次在旅店,小姨看到自己和路杰在一起,又开始打电话来了。 接起电话,果然是小姨约自己吃饭。余冉冉在衣柜里翻出了一件露肉露得比较少的衣服,把头髮给扎起来,背着双肩包,看起来很大学生的模样去见了余莹。她真是有一点怕余莹再对自己说个不停。 其实,冉冉已经暗地里把小姨称之为“母亲二代”,也就是说她小姨越来越婆妈,越来越更年期,越来越像自己的母亲余晶。 余莹特地找了一家很高雅的餐厅请冉冉吃饭,她感觉自己有必要和冉冉好好地谈谈。虽然自己和吴博荣被她给撞见,但不代表她就可以用这个作为条件,成为交换和路杰继续交往下去的砝码。 但冉冉已经完全知道自己要说什么,一上来就把路给余莹堵死了。 “小姨,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你是想让我不要和路杰那种人交往是不是? 我和你说, 小姨, 他根本就没有结婚, 还是一单身!虽然年龄大我六岁,但是,我们都是未婚男女,有追求爱的自由。”冉冉拿着咖啡杯不停地转动,喝汽水一样地吸着。 余莹这下措手不及了。她一直以为路杰肯定是那种情场花花公子之类的有妇之夫,她还作好了如果万一冉冉不放手,她就亲自去找路杰威胁他要告诉他妻子的准备, 但这些准备都没有用了。冉冉说得对,人家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恋爱自由。再去阻止冉冉,她就是一万恶的封建老太婆,要棒打孔雀东南飞了。 “你怎么知道人家没结婚?”余莹作最后的挣扎。 “上次你让我参加那个选秀,我去了,他是评委,很多人都认识他,我才知道他没结婚。” 余莹这才知道自己是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她感觉嘴里发苦,这叫什么,搬石头砸自己脚吧! “可是,冉冉,他还是大你六岁啊!” “小姨,你这是怎么了,那个年龄难道是问题吗?相爱的话,多少岁都是没有问题的。”冉冉说得理直气壮。其实她想说的是,上次和小姨在一起的那个男人看起来也比小姨大几岁,为什么小姨就不计较了? 余莹看冉冉的眼神就知道她在想吴博荣的年龄,感觉脸上一热,再也不好意思多说下去,只又说了几句老生常谈的话,例如自己小心啊,别再犯傻了,有什么事找小姨之类的。冉冉看小姨要放自己走的意思,配合得相当好,又千恩万谢地先告退了,只留下余莹一个人坐在那里发呆。 第19页 余莹现在知道自己再也不能理直气壮地说冉冉,冉冉已经不会再听自己的了。她体会到一个长辈的失落,她端不起那个架子了。自己都做了那种事,有什么资格去叫冉冉不去做?她倍感难堪,却暗自把这笔帐全都记到了路杰的头上。不管冉冉怎么样,这孩子总归是自己家的孩子,再不好也是被别人带坏的。而带坏她的就是路杰,那个居然比自己还要小的花花公子。 第十一章 告白  回到家里,婆婆正在逗宝宝玩。余莹一整天工作下来,不免有一点累。 扎针其实是需要非常集中精力去做的事情,并不是一般人想像的那么轻松。有时候治疗一个病人下来,余莹自己都会出一身细汗。而她又有很多老顾客给盯着,一回城马上就有很多人过来非要余医生治疗,其实也没有必要这么扎堆,但大家都一致认为这一段时间没有余医生的调理,自己的身体已经开始不舒服了。余莹知道这其实就是心理作用,但也不能拒绝。 从早到晚,好不容易抽个空和冉冉吃晚饭,饭好不好吃不知道,只知道气都气饱了。 但她也不敢喊苦喊累,她若是喊苦喊累定要给人笑话。别人会说:“你有什么苦和累的,你朝九晚五了吗?你挤公交了?你每月得愁着付房租吗?你吃的穿的用的都是上好的,你还在我们这些穷人面前喊苦,我们不都得去上吊了?” 程济也不会理解,他会说:“苦吗?不苦啊!治人是多快乐的事情,救回一个人,特别有成就感。” 那是,他那是生死存亡的大事,余莹可没有办法体会到一针下去救回一条人命的成就感。中医得慢慢来调治,一个疗程,一对一地那么跟下去,不像西医,那刀一开,多余的东西给清理掉就可以救一条命了。 余莹浑身酸痛,因为吃过饭了,所以,也趴在沙发上用手摇铃逗宝宝玩。宝宝一天大过一天,会看着她笑,视线会追色彩鲜艷的手铃。在她半跪在地上和宝宝玩的时候,手机响了。 吴博荣和余莹坐在九峰山的山顶上看着日出。 两人都和家人说要早起去运动,九峰山的确是最好的运动场所。两人把车都开到半山腰上的停车坪,然后趁着天还黑一口气登上了山顶。山顶上已经有一些等着看日出的人,那些人都很年轻,而且充满了朝气。 余莹这一段时间一直想尽一切的办法和吴博荣相见,两人心照不宣,任感情驱动,找着各种藉口。这些藉口都是拿得出手的,就算被人看到也无所谓的。 他们只要呆在一起,哪怕隔着几米,一起看日出,然后什么也不说,就一前一后地下山,这样也算是很好的享受。 她和他已经过了那种对肉体极度痴迷的时期。开始在一起,分分钟都恨不得*,可是,经过黄云洞那一次的分手之旅,两人却不再那么的冲动了,有时候只是想远远地看上一眼。她坐在那个日本寿司馆吃中饭的时候,他在不远处的树阴下的车里。 电话倒是打得少了,也很少有简讯来往,去酒店开房的次数也大大地减少。但这并不代表着两人的关系安全了,相反,余莹感觉到这是真正的危险。他们都是这样飞蛾扑火一样地守着这一段感情。 因为难得,因为会燃烧,因为珍惜,所以小心翼翼地捧着,不知道如何自处了。 人其实都是离不了爱的,可是,当爱真正要来的时候,大家都会感觉到害怕, 不知道那个东西会给生活带来什么后果, 于是,干脆不远不近地看着对方。 路杰推开余莹的诊所门。周丽锦站了起来,问道:“请问,先生,你有约吗?” “我,我认识余医生,我有事找她。” “我通报一声。”周丽锦想拦,没拦住。路杰把办公室的门一推就进去了。 余莹正做完一个病人,坐在沙发上休息,面前还放着一杯热茶,一口都没有顾得上喝。看到路杰进来,挥挥手让周丽锦出去。  “余医生,有你这样对病人的吗?”路杰打电话被拒,只好亲自上门来。 余莹也不起身:“路先生,你的气色很好,身体健康,实在没有必要来我这里,我也没有什么可帮得了你的。”她是真的累了,上午那个病人不停地对她抱怨生活的艰辛,做了一个多小时的疗程,她被迫忍受那个病人演讲式地说着自己家庭纠纷的来龙去脉,里面充满了港产剧的狗血情结,什么二奶、私生子、豪门夺权、姨太争宠,听得余莹头都痛起来,又不便得罪那个有钱的病人。 她刚送走病人的时候,还想要不要下次提高一点价钱,连同心理医生那笔费用也一起收了,不然的话这种精神折磨也是一种无休止的事情。 坐下来泡了一杯清茶,茶杯淡雅,是吴博荣送的,叫不出来的品牌名。余莹对这些名牌东西并不讲究,倒是吴博荣什么都懂,却也深藏不露。他送的礼物不算太贵重,太贵重余莹不会要,受不起。可是,他也不会因为这样而少花一分心思,凡余莹无意提及的,他都记在心上,回头必让人快递正合余莹心意的礼物来。 也是凭这样的滴水穿石之力,才能把余莹这块坚冰一点点地融化开来,最后才会得到余莹这个人。 余莹看着路杰,他虽然看起来有一些功底,但还是太年轻,不成熟。也许在冉冉这种女孩面前,他酷得有吸引力,不按常理出牌让人欣赏,可是余莹已经过了能去欣赏他的年龄。她讨厌不按常理出牌的男人,让人不知道如何应对,让人不舒心,让人跟着提心弔胆,不知道下一步什么路线。 这种男人给女人带来的只有无穷无尽的麻烦,余莹不明白为什么冉冉喜欢找这种麻烦。也许刚长成的小女生会认为,这样的麻烦能把平淡无奇的人生搞得戏剧化起来。 可是,余莹不要戏剧化,她伸手去拿茶杯,那素洁如雪的杯身半温着她的手,她要的是这种贴心贴肺,让人不费脑,每一步都会有人事先想好,而且两人可以有不论是身子还是心灵都默契到天衣无fèng的感情。 如果余莹现在还不知道路杰想做什么,那么,她肯定是白活了这么多年。但是,余莹奇怪地看着路杰,他怎么会想得出这一招来?怎么可能?都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路杰看着余莹那淡定的神情,也知道她心里是怎么地嘲笑着自己。路杰顶讨厌她那副神情,有一种老娘根本就瞧不上你,完全都不把你放在眼里的神气,那样的神气藏在得体的礼貌后面,更让人恨得牙痒痒。 路杰开门见山:“我知道你现在瞧不起我,我既然来了,也就料得到你瞧不起我。我承认我犯贱,明知道你会这样看我,我还找上门来。但是,我在想,我要不找上门来,你什么时候能来找我啊!” 余莹拉下脸来:“路先生说笑了,我们非亲非故,何必要找上门来。” “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 “我怎么会知道你是什么意思?”余莹不屑。 “我看上你了。”路杰点上了烟。对于这种女人,你玩什么手段,她都根本不放在眼里,和她打交道最好的方法就是开门见山,有什么说什么。 “那你想我做什么表情,感动得不行了?看,我这把年龄还有帅哥对我痴心一片。”余莹几乎都要失笑了,路杰跑到这里来装情圣, 想干什么? 刚泡了冉冉, 感觉不慡, 又来泡冉冉的小姨?到时候要不要顺便把冉冉的老娘也泡走?  “你不必这么刻薄,有人喜欢你,也不是你能刻薄的权利。” 余莹站起来:“问题就出在这里,路先生。你凭什么认为你跑来和我说喜欢我,我就得好言好语对你?” “我只是不习惯隐藏自己的感情,何况我不认为我没有机会。”路杰盯着她的眼睛,可是,他马上失望了。余莹一点也没有退缩地直视着他的眼瞳,那双眼睛一点也没有迴避,完全就跟一把刀一样刺过来,里面是星星寒光。 “你以为我有情人,所以你就有机会?路先生,你今年几岁,是不是和那个小女生玩多了爱情游戏,情商出了问题?我有情人,那是我余莹的事情,你路杰既威胁不到我,也不能对我构成任何影响。你最好离我和冉冉都远一点,余家的女人并没有你想像中那么好玩。我向你保证,其实一点都不好玩。”余莹说这话的时候,路杰感觉到这个女人身上腾起的杀气。她最后那句话说得很轻,但路杰一点也没有好笑的感觉。 他忽然明白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对余莹不能用对一般女人的方法,余莹根本不吃那套。开门见山也好,玩手段也罢,余莹就根本没有把他放在眼里,用什么方法都是白搭。 路杰感觉自己从头到尾受到了侮辱,这是他活了这么多年最彻底的一次被女性轻视。虽然他从来都不自负自己的吸引力,但确实他有他的独特之处;虽然也在情场上失手过,但那种失手也并不像现在这样被一个女人完全无视。 她根本就当他是垃圾,连垃圾都不算,她对他的半分颜色更多是出于对冉冉的爱护。路杰相信,如果没有余冉冉那一重关系,余莹看到他,目光也会从他身上拐弯,让他成为盲点。 路杰走出诊所的时候,那种失落不是用言语可以来形容的。他满腔的爱意拿出来,她却视他为小丑,这不能原谅,这也不能就此放手。 余莹并不了解,男人的自尊是不能这样去践踏的。也许刚巧是她心情不好,也许冉冉的不听话对她产生了很大的刺激,也许她对路杰是一种泄愤,但是,无论如何都好,男人的自尊是不能这样去打击的。 她却像是失控的汽车一样, 在人生的道路上接连让自己失手,出意外,得罪人。人总是这样一点点给自己设置路障的,渐渐地把自己的路堵得越来越难走。 吴博荣和潘逸佳的争吵却是因为一件浴袍。 潘逸佳事后看着那件浴袍,怎么也想不通为了这么一个东西两人为什么会吵成那个样子。她当时是怎么了?着魔了,鬼上身了,还是自己的脑子坏掉了? 那时吴博荣在里面洗澡,对着潘逸佳喊道:“把我的浴袍递进来。” 潘逸佳就站起身,从衣柜里随手拿了一件浴袍递进去。她注意到,吴博荣把手伸出来,手上布满了水珠,一颗颗晶莹透亮。她心里一颤,浴袍就掉到了地上。 吴博荣把门拉到半开,看了一眼她道:“怎么这么不小心!” 然后潘逸佳就开始嚷嚷:“自己洗澡不记得带衣服,还好意思说人家不小心。” 吴博荣已经穿好了衣服出来,看到潘逸佳赤着脚站在地板上,靠着卧室的门气鼓鼓地低着头。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哪里惹了她生气,只得说:“又怎么了,要来大姨妈了,情绪不好吗?日子不对啊!” “不关你事!”潘逸佳把门一拉,就自己进去了,然后把卧室门关得很重。吴博荣推了几下没有推开,都快十一点了,见她闹也不和她多说,自个儿去客房睡了。反正这屋子大,多是的房间。 第20页 潘逸佳坐在床上生闷气,她听到他推了几下门,又听到他的脚步离开,她感觉一颗心都随着他的脚步声起起落落。吴博荣走到客厅时,像是在桌前倒了一杯水,水杯放下来,又往里走,她的心又提起来了,走到自己的房门口,心跳得像要出来了,但那脚步却直接往里走去,然后进了客房,只听得客房门“嘭”的一声给关上了。 潘逸佳的那颗心就像是被活生生地夹碎在门fèng里,疼得她的眼泪都要出来了。 吴博荣不爱她了,她感觉得到。从前的时候,他让她拿衣服的时候,都是把浴室的门大开着,让她送进去。而现在的他伸着一只手出来,那门关着,他在拒绝她。 潘逸佳想着这些日子吴博荣对自己的不上心,虽然他还是那样的对自己好,应该做的都做了,要送的礼物,要过的节日,应该送的花,一次都没有少。 但是,潘逸佳知道那都是他做熟的事情。一个深谙公关的人对你的那种照顾得无微不至里是不含真情的,吴博荣只是顺风顺水做自己最拿手的事情,就是哄女人。但是,这一回他哄自己的那些法子里,是不带半点真心的。 吴博荣的心不在自己身上,那么,他的心到底去谁身上了? 潘逸佳那夜没有睡,她的女性直觉帮她搜索到了自己的危险。她天生是为了被打造成富太太而培养出来的,她的古典、学识、气质、性情都是非常适合当一个成功男人的太太,甚至连她的美貌也是为了这一目标而生成的。 现在,她的地位受到了威胁,平日里那个温顺的她像是在一夕间被恶魔给夺走了,方寸大乱的她在思考着对策。 潘逸佳没有可以诉说的对象。她是独生女,这种事情没有姐妹兄弟可以帮忙,而且母亲也已经老了,去向她求助只是徒增老人家的麻烦。而她的朋友们,那是更不能去求助的群体。那些富太太们平日里没事就在那里斗,斗名牌斗漂亮斗气质斗品位,最最喜欢斗的就是老公,老公才是真正值得斗的本钱。潘逸佳感觉到一阵孤独,在这个夜里她陷入了无边无尽的黑暗里。身边没有人帮她,也没有人救她,能指给她一条路。 但是,吴博荣选她做老婆,并非完全看中了她的容貌和性情,也看中了隐在她身上的那种聪慧。当时他以为这个女人有一种善解人意的聪明,会让男人过得很舒服。现在也正是这种与生俱来的聪明在解救着隐入了绝境中的潘逸佳。她盘算着自己的婚姻,她一无所有,有的一切都是吴博荣给予的。 她的幸福,其实不过是根骨头,是吴博荣愿意给的时候随手给的骨头。她并不知道吴博荣到底有多少钱,而且那些钱是不是属于自己。如果失去了吴博荣,她的生活就没有了,现在的生活完全建立在吴博荣存在的基础上。最最重要的是,她爱吴博荣,这是没有选择也没有悬念的事情,她遇到他,嫁给他,她的世界里只有这么一个男人。 她尽心尽意地做一个好妻子,或许有一些做得不到位的地方,可是,她是在尽自己的能力。她大方得体,她温柔如水,她知情知趣,她善解人意,她布置家庭,她让一个家里充满了温馨。 她摸着这个房子里的家具,那些华美的家具都是她亲手挑的。她打造了这个家,不,她不能让出这个家和这个男人,这些就是她的事业她的青春她的日子,她一定要保卫到底。 想到这里,潘逸佳的脸上升起了成*人才会有的微笑,她在强大的危机感里被迫破茧成蝶,开始自己的蜕变。  李莫玫在余莹手上连栽两个跟头,好不容易找到的钻石王老五也不再找自己了。她正恨得咬牙切齿之际,却得到了一个大好的机会——母校发出了请帖,请自己和程济都回校去参加建校四十周年的盛典。 余莹也收到了请帖,但她确实是没有办法抽身而去。程济本来也是不愿意去,但是余莹在一边说道:“我不去没有关系,我已经是体制外的人了,开着个小诊所,大家都会原谅我不去的。可是,你不去可不成,我能收到请帖也是看在你的面子上的,好歹你是我们学校培养出来的一个人才,不去的话到时候不知道又要出什么麻烦。” 程济想想也有理,这种事情说大不大,可是说小也不小,要是真落人话柄影响就不好了。于是点点头,同意了余莹的意见。 好在学校离x城也不远,他调了一天的休,开车带着李莫玫,两人顺路就去了学校。 学校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不过是新建了几栋新楼,换了几个球架。这种盛典不过是请几个混得不错的人士去大礼堂里演个讲。程济也有演讲任务,他准备了一夜的稿子,上去的时候已经可以脱口而出了,气质好得可以镇场。 李莫玫在下面看着,想到了多年前也是在这个大礼堂里,身为尖子生的程济也是这般上去演讲,自己被周围女生那又妒又羡的眼神给包围着,那个时候谁都知道他是自己的裙下臣。可是,当时的她却没有这样打量过程济。程济长得不算帅,可是难得的是有一种稳重,那种沉着的气质,是他多年来的职业生涯给他的赠品。他不可能慌张,也不能浮躁,他的职业不会容许。 所以,他坐在那些功成名就的人中间,就显得非常低调却又吸引人的目光。李莫玫隔了十年才这样认真地看着程济。当年是她不要程济的,虽然程济很好,可是,还有更多的更优秀的男人等着她去爱。她的青春是那样的丰富,从来都不捨得放在一个男人身上,再好的男人,自己也不会珍惜,就跟一个贪吃的孩子一样,什么样的美食都不可能让她的注意力集中在一点,她总是东尝西尝。 李莫玫感觉到一阵悲伤,那种悲伤没过了一切,她没有了,她没有眼前这个美好的男人。那个时候的他青涩,而她自以为是,所以,她不愿意等他成熟。现在他终于成熟了,却不再是自己的,是余莹的,那个从前就不起眼,看起来从来没有故事却最沉得住心气的女人。 李莫玫开始迁怒于余莹,好似如果没有余莹,程济还能在人生的路上等她懂事,等着她懂得去珍惜一样。 程济正在说:“我认为每一步的努力都会换来回报,我也认为大家应该珍惜学习的机会,付出就是收穫。谢谢。” 掌声中,那个男人离自己越来越远,越来越模煳了。 李莫玫在这个深秋的礼堂里,终于落泪了。十年前的那个女子的心思,到十年后才会明白,真是很悲伤的事情。 “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李莫玫和程济走在校园的小道上。酒会已经开始,两人却找了个机会熘了出来。好不容易回母校看看,难道就是为了吃吃喝喝吗? 他们边走边说,大学里的点滴都重上心头。毕竟那是人生最美好的一段时光,不管如何,人到了那种环境里总会忘记很多现实。 李莫玫走到小道边的时候,牵起了程济的手,就像他们中间没有那个十年的光阴那样,习惯又自然地牵着他的手,两人走到初吻的那棵树下。  李莫玫感觉自己哪里都不对劲,一脚深一脚浅的,像是走在梦里。程济却像是回到了那个青春的下午,他更多的是怀念那个青春的自己,和现在的李莫玫一起回忆当初的两人。 那没被世俗给污染的年轻人已经没有了,现在的两人都各有各的现状,程济把她的手慢慢地放开了。他很认真地对李莫玫说:“你也应该考虑一下自己的终身大事了,再拖下去真不好找了。” 李莫玫看着那棵桂树。学校里有很多的桂树,八月的时候就会飘香十里,甜得让人受不了。她并不答,只是问:“程济,你当年是不是真心地喜欢我?” “嗯!”程济点点头。那个时候他疯狂地爱这个女人,疯狂地爱,像被燃烧一样,恨不得可以把自己给烧成灰,烧出一颗真心给她看看。 “那现在呢?”李莫玫直视他的眼睛。 程济心里一动,她的这种眼神太熟悉了。现在,他问自己是不是一点都不喜欢,当然不是,美丽的女人,男人都会喜欢,何况他们曾经深爱。 可是,有多喜欢?喜欢到要和她搞婚外恋的程度吗?程济倒没有这个想法。 他不想再把精力和生命浪费在虚无的爱情上了。他爱过了,爱过那个时候美丽又青春的她,也爱过知性懂事的余莹。这些都不重要,他要的是实实在在的生活,是他捉得到手里的生活,不是女人嘴里叫喊的爱情。他不明白为什么女人可以不吃不喝放弃一切地追寻爱情。比如蒋蓝抛弃原有的生活,只为了爱。他从不认为自己要被爱的陷阱给套住。 李莫玫,她是有毒的植物,美丽且妖娆,已经不适合他了。从前的他爱她,是因为她美丽且妖娆。现在他不敢爱,也是因为同样的理由。男人十年前的爱和十年后的放弃就是同一个理由。 程济打了个哈哈,他说:“喜欢,怎么会不喜欢,我们医院的男人哪个不喜欢你啊,你依然是我们院的院花啊!” 李莫玫撕破了脸来,就没有这么容易给混过去:“你呢?你怎么想的?” “我?我,”程济实在没有退路了,“你依然是我的好朋友。” 李莫玫什么也没说,踢了一脚那棵桂树,恨恨的,如同踢掉自己的某些情丝,断掉自己的回忆,转身离去。她走得很急,头也没回。 在那一树金黄桂雨纷纷下落中,程济呆立着,他忽然感觉自己的生命里似乎还是空落落的,没有爱情的生命,踏实却仍是空虚。 但他却是成熟的,成熟的王者。对着狐狸精变的小三,电影里的男人说的是:“我爱你,但我已经有了佩容。”而他却只能说:“我也许爱你,也许爱余莹,可我更爱自己。” 千年后的男人比那个被妖精迷住的男人要更自私更懂得保护自己。 学校还是旧样的,但故事却一幕幕地被刷新。 这段时间,余莹心里也不知道到底是个什么滋味,只觉得脑子里一片煳涂。她确实不知道自己怎么把日子过得这么的迷煳。与吴博荣这些日子的那种风平浪静更是让人隐隐心惊。见过吴博荣几次,两人总是不咸不淡地说着笑话,就算是去开房,却也是一次又一次的长吻之后才会欢娱,而动作温柔却纠缠至深。刚开始两人是变着法地寻找更高的*,而现在却感觉那种*不在肉体上,而在心里。抱着对方时会不自然地颤抖。余莹有次苦笑着说:“怪不得张小娴说,情才是最好的*。” “是啊!这*太强烈了,总有一天,我得变成药渣。”吴博荣眉目中的调笑也带着淡淡的忧伤。  世界像是有铺天盖地的压力,但是他们视而不见。两人之间的感情像一个巨大的玫瑰色氢气球,浮在头顶上,隔开了他们和外面整个世界。 吴博荣和余莹都感觉到,从前那种性的*已经取代不了现在的落寞。两人知道这条路是绝路, 所以越走越凄凉。从前是用性来把这种凄凉给盖住, 可是现在却感觉到性也没有那么大的魔力。 第21页 快乐再强烈,也总有停下来的时候,停下来之后就是那无穷无尽的虚空。两人互相紧抱却感觉不到对方属于自己,那种心慌,借用一句台词来说就是:“这是借来的,还要还。” 路杰退出了。吴博荣打败了路杰,余莹的心彻底地站在了他这一边。但打败了之后还有很多的日子要过下去,这倒让两人很是为难。余莹不知道方向在哪里,她像是一只小船随波逐流,根本找不到自己的目标,只是这样乱漂着,心里发慌。 余莹在家里带孩子忙得焦头烂额之际,去城边小医院的蒋蓝却打来电话,说是要回青岛。余莹大吃一惊,难道是自己没有照顾好她?还是她捨不得孩子非回去不可? 两人约在外面一家很清静的西餐厅里吃晚饭,余莹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蒋蓝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快黑了,路灯一排排亮起来。她进来的时候,带着一种很安静的气场,让余莹感觉整个人都安定下来。 蒋蓝与上次相见有了很大的区别。这个区别不是在衣着打扮上,蒋蓝还是穿素雅的衣服,但是这一次气色却不一样了,眉目中有一种坚定。 蒋蓝坐下来,先叫了一杯清茶,然后才开始和余莹说起自己最近的消息。余莹坐在那里越听越是吃惊,蒋蓝说得不动声色,甚至连眉头都没有动一下,可是,余莹的手却死死地握着杯子,像是在压抑着心中的惊涛骇浪。 原来,蒋蓝去了余莹介绍的那家医院,做的工倒也清楚,毕竟学过多年的医术,她很快就上了手,医院里越来越重视她,她的生活也上了正常的轨道。就在蒋蓝为自己松一口气,甚至准备攒了足够的钱就坐火车回家看一下儿子的时候,医院做了一次集体体检。 那不过是很普通的体检,医院的职工每年都要体检一次。她虽然刚来,却正好赶上医院一年一度的体检,大家都抽着空去量血压、听心跳、验血。 那天,蒋蓝把表格交了,心想正好早一点下班。刚走了几步,有一个同事叫住她:“蒋蓝,还有最后一个项目,是胸透,在三楼,要不你去照一下吧!反正现在上面清闲,不用排队,一去就能照。” 蒋蓝把表格接回来,细看一下,果然有一项胸透自己没看到,对那个同事笑笑,就拿着表走上了楼。 两个胸透的医生正在那里闲聊,看到她进来,和气地让她摘掉身上有金属的东西,站到那个仪器上。 拍了几分钟后,蒋蓝只听到那医生通过话筒传过来的声音在小屋里迴荡:“转过来,往左转个圈。”蒋蓝不知道是直觉还是什么,心里感觉怪怪的。 等结果只需要十五分钟,蒋蓝却听那两个医生在里面说了半个小时。 医生把她叫进去的时候,带着一脸的同情:“蒋医生, 我们刚刚在你的胃里拍到了阴影, 我想你最好去做个胃镜检查一下。” 蒋蓝不动声色地拿起了宽大的片子,看着自己的骨影在上面,很是清楚。她自己是学医的,也不需要别人说得多清楚,点头说了句谢谢,拿起装片子的袋子就往外走。  出了那个科室的门,走了好几步才感觉自己出了一身的虚汗,腿发软,那走廊似乎怎么也走不到尽头。人有一点昏眩,好半天才摸到走廊边的椅子上坐下。 她掏出了手机,打了一个电话出去,那接电话的人是一个陌生的女声:“喂,请问哪位?” “你好,请问刘辰在不在家?” “不好意思,他现在还在学校,请问你是?” “嗯,没事了,我知道了。”她挂了电话。 蒋蓝第一个念头就是:不管这个阴影是什么,是不是胃癌都没有大关系,这个时候就想和儿子说说话,听他叫一声妈。 蒋蓝坐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去了内科医生那里。人家拿出了片子,看了一会儿,神情凝重地说:“蒋医生,我这就给你安排做个胃镜。” 蒋蓝做完了胃镜之后,确定胃部有一个肿块,也不算太大,取了一点片,是良性还是恶性要一个星期后才有结果。 蒋蓝若无其事地上班,每天早到晚退的。旁人看不下去,劝她请假,她都摇摇头说:“没事,我没事,什么结果都是天命,我认了。” 就在这时,蒋蓝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居然是上次吃饭时认识的那个王豪。 如果是按从前蒋蓝的性子,打死她也不会和陌生的男人单独出去吃饭。但是,想着第二天就要拿结果了,到底是生是死都定不下来,不知道为什么蒋蓝特别想找个陌生人说说话。 那晚,王豪和蒋蓝谈了一个通宵。在饭店吃晚饭的时候,蒋蓝从自己有可能患癌症开始说起,一直往回追溯自己这三十年的每一个歷程。讲她是怎么从小家境贫寒,父亲死于鼻咽癌,母亲好不容易拉扯大自己和一个妹妹。自己学医也是因为父亲的病带来刺激,她想多帮帮那些病人。虽然她知道医学的力量有限,但是也想着能帮一分是一分。没有想到毕业那年,母亲生病,妹妹要入大学,她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嫁给了当时追求她的最有钱有势的一个男人。母亲的病得到了治疗,妹妹也入了学,她的牺牲有了回报。 蒋蓝这次一杯酒也没有喝,她要非常清醒地在这个男人面前回顾自己的一生。她就那样坐在王豪对面,滔滔不绝地说着自己的一切。其实如果没有这个男人,面前是一块镜子她也能说下去。蒋蓝在这次讲述的过程中,发现自己这一辈子如果要终结在这个疾病上,她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 王豪在努力地听。展示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女人最真实最纯粹最宝贵也是最最私密的内心世界。如果蒋蓝不是因为要面对死亡这么逼迫的威胁,她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去面对自己的内心。她这么勇敢这么真诚地面对自己,是因为她的时日可能无多了。这个时候还要去和谁做斗争,跟谁去纠缠,和谁去相恨呢?她要是死了,她就干净得只剩一把骨灰,在罐子里装着。周围的人她都管不了了,也爱不了了。 王豪没法不动容。他开始只是对这个女人莫名地感兴趣,想与她再交往下去。好不容易从李莫玫那里打听到了蒋蓝的电话,但他没料到这个女人可能不久之后就会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蒋蓝说着自己的童年,说着求学时的刻苦,说着结婚后的不幸,说着遇到那个男人后短暂的幸福之后,是无穷无尽的伤悲。她一直不被爱,一直那样艰难地活着。前夫不爱他,情人爱她却不能保护她,她失去了家庭、孩子,现在还可能会失去生命。  天快亮了。通宵营业的麦当劳里,蒋蓝为这一个夜晚画了一个句号。她说:“我也许快死了,可是,我发现我这一辈子最亏欠的人是我自己。我都不知道疼自己,不知道爱自己,真可笑,非要到这个时候,我才知道,我最应该爱的人是我自己。” 她站起来,身后的朝阳正从大街那头慢慢升起来,她的身影就沐浴在金光里。她张开手说:“王先生,不管如何,我得为自己活一次,一天,一小时,一分钟,一秒,对,哪怕一秒都好。” 她提着包,说了句“谢谢”就准备离开。 出门走了几步,只见王豪追了上来说道:“我陪你去取结果。” 蒋蓝说:“不用了,真的,我已经够麻烦你了。” “不是的,这不是百分之五十的机会吗?就当我也和你一样在赌博。如果你是恶性的,我就帮你治;如果你不是恶性的,我们就交往。我想,我们是适合在一起的。” 王豪站在那里,如果说在这一夜里他爱上了这个女人,那么肯定是假话。但是,在这一夜里,他至少看到了一个真实的女人,一个没有任何物质偏见的不虚伪的女人。这样的女人难能可贵,他一定要珍惜。 蒋蓝扭过头来,有风吹着她的眼睛。她点了点头,说:“好吧!我也要学会为自己赌一次。” 这个时候的蒋蓝站在步行街的中央,有一种夺目的气质。她已经不再是感情的奴隶,她把握着自己余下的生命,这个时候拒绝王豪是绝对不明智的。 蒋蓝笑了,她想:“哪怕明天要我去死,可是,今天我还没有死,我就得为自己争取一切可以活下去的机会。” 余莹听到这里,感觉自己浑身都发凉,急得心里怦怦乱跳。她忙问蒋蓝:“结果,那个检查结果到底是什么?这么大的事情怎么不和我说?” “我也是想等结果出来了再告诉你,我就知道你会急。如果着急不能改变现状的话,为什么要让你着急?”蒋蓝平静地说。 余莹落泪:“对不起,蒋蓝,在你最痛苦的时候,我什么也帮不了你。” “人生的路,绝大多数都得自己走。别说你不知道,就算是你知道,其实又能帮我什么?有一些时候,人总得一个人去面对问题,害怕也没用啊!” “可是,可是,”余莹有一点泣不成声,“我至少可以在你的身边,和你一起度过。” 蒋蓝伸过手去拍了拍她的肩,说道:“你以为我们还是那个在校园里,一不顺心就抱在一起哭的青春少女啊?”她笑了,“我们都已经长大了,我们得独自面对自己的生活,不能时时都想着去别人身上找感情的安慰,不然就会被拖入无穷无尽的痛苦深渊。” 蒋蓝喝了一口咖啡,对着余莹继续说道:“你啊你,我一直都知道,你是外表精明坚强,内心特别的软弱,依赖心极重。记得你在学校那会儿当上了宣传部部长,和别系的一个同学吵架,大家都说你特别凶,还给你取了一个绰号叫‘铁心师太’,你躲在我被子里哭了半晚上, 委屈得不行了, 用掉了我半卷卫生纸。” 余莹隐隐有一点害怕,忙问:“结果到底是什么?” 蒋蓝把包里的一个诊断书递过去:“自己看,你又不是医盲。” 余莹忙打开,看完后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脸上还带着泪珠就把那诊断书给拍过去,打在蒋蓝的手上:“差点吓死我了,幸好是良性的。要不要开刀取出来?” “还是医生呢,这么小有什么关系嘛,只要定期检查就好了。”蒋蓝把诊断书拿回去了。 “那你还要回青岛?” “我和王豪一起回去。王豪来这里只是考查一下这边的房地产市场,他的公司总部在青岛。我想和他一起回去后,看看能不能学点什么,最好也能像你这样开个诊所。”蒋蓝淡淡地说。可见王豪和她的关系已经明朗,而且也很稳定。 “那个,你不担心什么吗?”余莹指的是她的前夫和她的情人 。 “我都是死过一次的人了,现在把这些都看透了,也看淡了。我现在就想好好做点事业,挣点钱。我问过律师了,孩子的抚养权我还是可以争过来的,孩子他爸在外面长期有情妇,这就是一个有利的起诉点。如果我的经济能力完全可供我和孩子生活的话,那么一切都好办。”蒋蓝说起这些的时候有坚定的目光。她为自己而活的路,才刚刚开始,前面还有很多的路障,但她什么也不怕,因为她不会再迷失自己,不会再软弱无依,她拥有了她自己。 第22页 蒋蓝与余莹的诉别,让余莹的心灵受到很强的冲击。尤其是蒋蓝临走前的问话:“余莹,你有没有仔细想过,你爱不爱自己?” 余莹回家后躺在床上,抱着已经熟睡的宝宝,心里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我到底爱不爱自己?” 第十二章 归还  蒋蓝回青岛三个月后传来好消息,说是一切都很顺利,她不再做医生,而是去打理王豪下面的一家装修公司。那个店给蒋蓝股份,蒋蓝的加入让那个本来都要倒掉的装修公司又活了过来。蒋蓝独具匠心的设计和独特的市场定位,一举拿下了很多家庭主妇的欢心,营业额增长了几倍。她还在准备开一个家具店,主要是提供实用又好看的家具。 吴博荣约余莹出来,她不肯见,不肯见是不知道自己的心到底对他是什么感情。很多感情,她都没有办法明白,她希望可以像蒋蓝一样,很好地把握自己之后再面对感情。 宝宝已经八个月大了,成了余莹的生活重心,她越来越离不开宝宝。 程济越来越忙,两人几乎到了只有睡觉的时候才能看到对方的地步。余莹决定和程济提出分居。 圣诞节的时候,余莹一个人走在街头,在节日的气氛里,她感觉孤单到受不了了。一个人吃饭走路,一个人承担自己的生活,一个人对着这个巨大的世界,一个人学着成长。什么都是一个人,余莹感觉到自己像路边的雪人,在节日的音乐里,开始流泪。 连她的泪都是冰凉的,原来想要做一个强大的女人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她漫步在大街上,一直走到与吴博荣经常见面的那个酒店前,也没有什么目的地进去开了一间房,给吴博荣打了一个电话。 她坐在酒店的房间里,看着窗外的雪花飞舞。这个世界都是灰色的一片,连成一团儿,可是,她真的找不到自己。那种孤单,一直到骨子里的孤单,她不是贪恋或者痴缠,她也许真的做不了自己的主人。 可是,就那么狠狠地撑着自己,做自己的主人,又真的可以幸福吗?余莹迷失在这个雪天里,看着雪花飘落,想着自己与吴博荣春天的相遇、夏天的热恋、秋天的分手败笔,现在到了冬天,她在这个冬天里完全找不到自己了。 现在她只能找到吴博荣,只有吴博荣可以告诉她,她要的生活和幸福在哪里。或许吴博荣也不知道,可是她希望吴博荣能给她答案。 吴博荣从外面进来的时候,带着一身的雪意,头髮有一点湿。他伸手去拍打雪片,对着余莹说:“外面雪好大,我走得急,又没有带伞。” 余莹知道他为什么不带伞。她想疏远这一个关系,总是躲着吴博荣,和他这一段时间见面的次数非常少。所以,当自己打电话给吴博荣的时候,他虽然尽量地平静,可是她知道,他平静不了。 余莹站起身来,轻轻地扑到吴博荣的怀里。吴博荣爱怜地抱住余莹。她的脸上呈现着一种淡淡的冷光,衬着外面的雪色,整个人像是玻璃制成的,好像如果不好好抱着,她就要碎掉了。 余莹把头埋在他的怀里说道:“怎么办?我爱上你了。” 如果这是一场游戏,那么这句话就是游戏的终结。但是,他们是什么时候开始把这个游戏变成了真正的现实? 吴博荣感觉自己的心轻轻地被触动了,他垂下头去吻余莹,两人的心中充满了惆怅。 余莹问道:“怎么办呢?” “离婚吧!如果你准备好承担自己的感情,就面对未知好了。” 吴博荣说这句话的时候,经过了非常深的思虑。两个人不再相爱,却一定要死绑在一起,这样的维护仅仅是因为社会关系和影响,这才是不道德的婚姻。 什么样的社会关系和影响,都比不上自己的感受来得刻骨铭心。吴博荣并不惧怕离婚,离婚对他没有太大的损失,无非是赔一点钱给潘逸佳。而这点钱他赔得起也出得起,为了余莹他感觉这也不算什么大事。  余莹这边更是容易摆脱,她几乎肯定自己和程济是无爱的。那么,无爱的婚姻不过是比陌生人多一纸文书、一个法律上的责任。或许,早早地放手对于她和程济都是好事,她遇得到吴博荣,程济也会遇到自己能爱上的女人。 婚姻无所谓谁好谁坏,两个人相爱,就彼此投入到这段关系里来,大家都心甘情愿,互相付出,无怨无悔。但如果是少了那份爱作基础,彼此就会斤斤计较,互相算计,患得患失,生怕自己比对方多付出一点。所以,婚姻的基础是爱,在爱的基础上需要物质去支撑,但这两个千万不要摆错了顺序。 余莹审视自己这一场失败的婚姻,她发现她太不在乎自己了,她太在乎自己之外的环境和名利了,她太在乎生活得是否平静安逸,却从来不问自己这种安逸到底是不是她想要的。 蒋蓝的出现,打破了余莹的自以为是做驼鸟的性情。蒋蓝的破釜沉舟、蒋蓝的置之死地而后生、蒋蓝的忠于自我,让余莹看到了一线生机。 原来,她还可以这样活,不用那么别扭,不用那么假装,不用那么累地过下去。 离婚会带来什么?未知的生活,有好有坏,有自由自在的灵魂,也有孤单的肉体,有不同的世俗攻击,也有对自己选择的怀疑。 她抬起头,享受着吴博荣的长吻,在快要窒息的心跳里吶喊着:“我要爱我自己,我要听我心灵深处的声音。” 李兰的出现,让余莹第一次感觉到恐慌。 李兰出现的时候,立在余莹的门口,眼神直直地对着小宝。她扑倒,对着孩子说:“宝宝,妈妈找得你好苦。” 就是这么一个贫苦的农村妇女,为了被婆婆偷偷送走的小女儿,不惜离婚,和家族的人翻脸,不惜在外面做洗碗工,但从来都没有放弃过找自己亲生女儿的希望。 李兰的手已经粗糙变形,她想上前摸小宝,可是又怕刮坏她的脸。余莹当时正在给宝宝泡奶,一看到开门之后进来的人,就感觉手不停地发抖,连瓶子都拿不起来。 直觉告诉她,这个女人是小宝的母亲,这种直觉连她自己也解释不清楚,可能是这个女人看孩子的眼神不一样。 余莹把她的目光给隔住,问道:“你是谁?”语气里的强硬却没有办法掩饰一种气弱。 那个女人一下就跪在余莹面前:“大姐,我是李兰,是三头村老陈家的媳妇。你婆婆知道, 孩子是抱给她的,她认识我婆婆。” 余莹撑着自己不要头昏,问道:“那个,你到底是谁?你是宝宝的什么人?” “我是宝宝的亲娘,宝宝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我生下来,连一眼都没有看到,就被狠心的婆婆给抱走了,我一眼都没有看到,我做梦都梦到我的孩子。”李兰看向小宝,眼里露出感激的神情,说道,“宝宝养得真好,好漂亮,像城里的孩子。” 余莹一时间感觉自己胸口的气都要抽不上去了,只听得自己像从牙fèng里逼出来的几个字:“你胡说。” 李兰忙接嘴说:“我没有胡说,没有胡说,你婆婆知道,我先找了她,她开始不肯告诉我孩子在哪里,后来才告诉我了,你可以打电话问她。” 其实余莹不用打电话问婆婆也知道李兰没有胡说,小宝有和李兰特别相似的眼睛,又大又黑,那孩子就是她的,那样的表情是装不出来的,只有真情流露才会有那样的神态。 余莹不知道为什么把门给关了起来,对李兰说:“我弄清楚了你再来,等我先搞清楚。你忽然上门说是孩子的妈,我搞不清状态,我不明白。”  李兰在那里死命地顶着门说道:“大姐,你让我进去,让我进去看一眼孩子,我找她找得好苦。真的大姐,我和我男人都离婚了,我就想找到我娃,你让我抱抱她。” 余莹什么也不听,就跟疯了似的把门给关上,也不管李兰在门外拍得响声震天。余莹抱着吓得哇哇哭的小宝就往卧室里跑。 她注意到了,婆婆今天并不在场。她早就知道了,所以才会躲着这一幕吗? 许久,李兰走了,走前抽泣着说:“大姐,我先走了,你打电话弄清楚,我明天再来。” 她走得很不情愿,却也不得不走。因为她脆弱又无助,她不知道怎么从余莹的怀里把孩子抱过来。那个孩子那么漂亮,穿着像小公主一样的棉裙,头上戴着小帽子,已经会扶着沙发走路,看到自己的时候,用奇怪的眼神打量她。 李兰抽泣着往打工的地方走,梦里的娃终于见到真面目了,那个从来没有见过的孩子是那样的漂亮高贵,比村里任何一个孩子都要漂亮,比大妞和二妞都要漂亮。 看到那么漂亮的孩子,李兰感觉心都软了。 她想过孩子的千百种情况,也想到孩子过得很好,可是,却没有想到有这样的好,那种好已经超过了她能想像的极限。那样的娃娃从前只有在电视里才能见到,李兰有一点自豪,这么好看的娃是她生的。 她又感觉害怕,怎么和余莹要孩子?人家把孩子养那么好,她肯把孩子还给自己吗?那个女人看起来很强硬的样子,李兰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要到孩子。她孤身靠一点小线索来找孩子,终于找到了,却不知道能不能要回来。 余莹抱着孩子,不知道要怎么办。她感觉天地之大,根本没有她可以躲的地方。孩子就在自己的怀里,真实的,带着奶味的香。可是,马上有一个女人要把小宝从自己的怀里抱走,从此她的怀里会空荡荡的。她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 程济回来后敲门说:“余莹,你别这样,我们有事好商量,和那个女人说说, 如果她肯, 我们带小宝到十八岁, 如果她不肯,我们还可以自己生一个。” 余莹感觉程济离自己的世界有十万八千里的距离。 她就要小宝,只要这一个孩子,不是随便再抱一个孩子、生一个孩子就可以替代得了她这一份已经付出的真情。程济不了解,全世界的人都不了解,没有人了解她。她就像个疯婆子,在抢别人的孩子。或许小宝长大了也会不理解,认为是她隔离了自己与亲娘之间的血亲。 余莹被彻底地孤立了,这个世界非常冷漠无情地嘲笑了她玩弄了她,她的感情微不足道,被隐在这茫茫人海里。 余莹抱着孩子,静坐在一角,忽然泪如雨下,不知道何去何从。 余莹第二天若无其事地强撑着去诊所。她的生活已经成了一个漂亮的被蛀空的红苹果,但因为还有鲜亮的外壳,所以,这个苹果还得继续摆下去。 可是,潘逸佳的到来,却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糙。 潘逸佳穿着非常宽松的棉布衣服,头髮随意地挽着,脸上的妆也不见了,但是皮肤依然是那样的好,吹弹可破的白嫩着。最明显的改变是她的眼睛,她的眼睛里有一种非常沉着的自信,这种自信就像是一个巨石一样攻向余莹。 潘逸佳也在打量着余莹。她到现在也不明白,为什么吴博荣会选择这样的女人来爱。 第23页 当她在私家侦探手里拿过吴博荣和别的女人约会的照片时,她的愤怒大过于伤心。这个女人的手还曾经很仔细地摸过自己的辱房,她在捉弄自己。  潘逸佳没有哭天也没有喊地,能做得上吴博荣的女人肯定也不单单只是靠运气和长相的人,她骨子里的那种潜伏很久的精明救了她,这种精明像是某些女人独有的保护伞,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就会冒出来救主。 她考虑了一下自己的状况,她是依附着吴博荣在过着美好的生活。这些年来,她只会过这样的日子。如果吴博荣真的不再爱她,送她一笔钱让她离开,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这打破了她的生活规律。 当然,潘逸佳会衣食无忧,但是她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其实结婚这些年,她也不知道什么叫爱,她也不想去弄懂,她弄不懂,也不需要弄懂,她只要够聪明,知道怎么留在吴博荣身边就行了。 不是每个女人都有本事让自己选中的男人爱上。爱总是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气味相投的两个人遇到一起有多不容易,这就像是在海底里相似的珍珠要遇到一起的概率。 潘逸佳和吴博荣不是相似的。爱,或许有过,但那也许只是一时的迷恋。但是,潘逸佳没得选,她不想像小说里写的那样,洗心革面把泪一擦,转身就走,拿着钱就成了女强人,在外面打出一番天下来。每个人都不是一样的性情,不然这个世界就雷同了。 潘逸佳的选择很简单,她留不住的人,让别人去留。 那个别人不是外人,正是她肚子里的孩子。想要怀孕其实并不是很难,她纠缠着吴博荣,姿态奔放,而且声称自己作好了避孕的措施。吴博荣信了,为什么不信?一直以来她都是温和而无害,单纯而无心机的。吴博荣当然也很聪明,但是越聪明的人就越容易认为自己会看得穿别人,而放松了警惕。他什么都料到了,就是没有料到潘逸佳的成长速度。 一个女人从单纯到复杂,有时候只需要几秒钟,就像是戏台上那个大幕被拉开,她就懂了,也就明白要怎么做了。 果然,她如愿以偿地怀上了孕。从医院出来第一件事情,并不是告诉吴博荣,而是直接打的去了余莹的诊所。她一直隐忍不发,等的就是这致命的反击一刻。 潘逸佳的十指修长,上面并没有涂指甲油。她的手很随意地放在桌上,余莹正在探脉。 潘逸佳说自己最近不是很舒服,想看看身体到底是不是亚健康,想让余莹给自己调理一下。 余莹只搭上去一下,她的脸就开始像一种奇异的植物,在最不适当的季节里,开出了鲜艷而浓烈的花朵,那种花朵像是从她的心脏里长出来的。她激动得无法自控地说:“真是恭喜你啊,吴太太,你怀孕了。” 如果周丽锦这个时候进来送东西,就会看到余医生像是高兴坏了一样在拉着潘逸佳的手说着祝福的话。而那个得到祝福的病人,也像是不敢置信地往后轻轻地靠着。 两个女人隔在一个桌子两边,胜负立分。余莹那滔滔不绝的话语,潘逸佳那安静的眼睛。 余莹终于明白,她不仅失去了小宝,还失去了吴博荣。 第十三章 冷夜  路杰看到余莹的时候,她已经半醉地倒在酒吧檯最靠里的一个位子上,整个头都埋在那里,头髮散乱,像一群被释放的黑夜精灵,四处想找到出路,在桌上起伏。 路杰刚进这个酒吧,就被人叫住,对他说:“小子,你怎么这么久都没有来鬼混了?” 路杰淡淡地说道:“出去旅行了一次。” “去哪里了?” “雪山。” “你小子真有精神,跑到雪山去泡妞了。” 正在那里搭着腔的时候, 就有一个相熟的女人跑来说道:“那个女的,不就是上次找你的那个女的?我刚看她喝了好多,估计这会儿醉了。” 酒吧的灯光很暗,每一个桌子上都放着一个烛盆,是一个透明的水晶盆,里面盛着水,中间放着一根蜡烛,蜡烛烧到水就会熄灭,水上飘浮的是百合的花瓣。这酒吧总是充满了悽美与绝望,又有着坠落与不归,所以才会成为路杰的最爱。 路杰看过去,只看到一束烛火,已经快燃到水面了。那摇盪在水中的波光,像一条条活着的金蛇,小小的身子在扭动着。而在无数金蛇和黑髮之间环绕着的是一只手,那只手无助地放在烛盆边上,不知道是不是黑髮的反衬,那只手特别的白。路杰被那样的白给震住了,他想起自己在梅里雪山上看到的雪景,天地之间全都是纯白,像整个世界都被白给盖起来了,那种白可以震撼到心灵。他一眼就认出那就是余莹,没有理由。 他走过去,推了推余莹。余莹只是半醉,见有人来推自己,抬起头来,望了一眼路杰。 只是从桌上一抬头的剎那,那烛火终于撑不住被水面给漫过,灭掉了。整个世界都像是掉到了无边的黑暗里,但是,只要那一秒就够了,路杰已经看清了余莹的脸。那张脸布满了泪迹,那些泪迹像是无数的伤痕,一条条地慢慢割上前面这个女人的心。她的那一颗像玻璃一样脆弱的心,被这种有毒性的液体给铭上伤印。 路杰不知道说什么,他看到了这个女人的眼泪,那个一直都带着冷笑和无所谓表情的女人,那个一直都以为自己高高在上,不屑看自己的女人,那个就算是在最极端的情况下都保持冷静的女人。可是,她现在哭得没有自我,她哭得像一只被遗弃的狗,她哭得没有了意识,她哭得不像她自己了。但那张脸抬起的那个画面,让路杰不自觉地想到了在梅里雪山上看到的日出。 那太阳在雪的那一个国度里慢慢地被捧起来,整个世界就全成了金色。那个时候,怀着一腔不解、怨气、愤怒的路杰,在这个时候被神奇的自然给平息了一切。他审视自己,感觉自己渺小得可怜,在金黄色的世界里,他就是片雪花,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化掉。他当场流泪,那种泪水是为了救赎自己,终于,他决定好好地活这一辈子。 在梅里雪山的时候,他不再相信轮迴转世,不再相信有下辈子、上辈子,什么都没有,他能有的就是手里握的这一辈子。所以,他要过好这一辈子,要好好地活下去,要寻找他要的生活。 这个女人也是这样的吧!她的脸就像自己看到雪山日出时的太阳,脆弱中带着绝望,悽美地审视着一切。 余莹却没有半点惊奇,在黑暗中一动不动地说:“为什么? 为什么你总是一次次地在这种时候出现?” “如果我说是缘分,你会认为我轻浮。” “你说什么我都不信。” 路杰点了点头:“你有这个认识,证明你还没有醉。”  “我喝了很多,但确实没有醉,原来想把自己喝醉还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余莹想着白天看着潘逸佳走出诊所,那个淡定又平静的背影,走得从容不迫。余莹继续工作,一直忙到吃饭,对病人很是热心仔细,那天的所有病人都会感觉余医生非常敬业,询问病情非常仔细,而且很小心地下针,每一针都下得准确无比,一点痛感都没有。 直到关了诊所门,上了车的那一剎,余莹才感觉自己的手在颤抖。多理智的机器啊!这个身体知道在工作的时候不能分心,不能崩溃,所以,连痛和失态都要等到下班。她直奔酒吧。人在慌乱的时候会奔向自己熟悉的地方,她熟悉的酒吧只有去找路杰的那个酒吧。 人想醉的时候,总是醉不了,她喝了一杯又一杯,虽然身子不听使唤起来,但脑子里却无比的清醒。她知道自己生命里最宝贵的东西,都在一点点地被人剥落撕走,她想好好保护的人,她想好好珍惜的爱,她想要用命去换的东西,她可以放弃一切,名利、地位、安逸、繁华似锦,所有的所有的拥有,想挽留的东西,都已经不再属于她了。 原来,人定胜天,不过是一句鬼话。 路杰直视着黑暗里的她说:“你失恋了?和那个人?” “嗯,他的老婆怀孕了,今天到我那里开养胎药。”余莹说得很平静。 “哟!”路杰也有一点吃惊了,“你开了?” “没有,她身体很好,根本没有必要乱吃药,那样反而对胎儿不好。作为一个医生,我不会这样不负责任地对待我的病人。” “可是……”路杰不说话了,停了一会儿说,“你准备怎么办?” “我想把小宝留在我身边,用什么换都可以。”余莹脑子里现在只有这个念头。 “那个你抱养回来的孩子?”路杰在冉冉那里已经把余莹的底摸了个透。 “是的,她的妈妈回来要带走她,我想不出拒绝的理由。” “可是,你捨得吗?”路杰感觉自己问这句话很残酷也很傻。 果然,黑暗中的那个人动了一下,然后说道:“不捨得,如果可以粉身碎骨就能换回这个孩子,我愿意粉身碎骨;如果可以放弃一切得到吴博荣,我也愿意……只不过,现在已经不是我愿意就可以搞定的事情,我不算什么,‘我愿意’改变不了事实,也改变不了这个世界。” “可是,吴博荣也不见得会为了一个孩子,就放弃你。一个孩子不见得留得住他。”路杰很清楚男人,如果吴博荣真的想要离婚,有没有孩子其实结果都是一样的,有人拖儿带女生了八个,男人一样会离开那个女人。 余莹摇摇头说道:“我理解他,他也理解我,我知道他不会,他不会放弃他自己的骨肉,就像他理解我,他也知道我不会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一个孩子的痛苦之上。我们的开始是在于我们对对方的理解,现在结束居然也是因为同一个理由。” 也许余莹没有过小宝,不会明白被人从身边夺走孩子的痛苦。可是,她也已经是一个母亲了,所以她明白,那种感情是不能轻易夺走的。如果吴博荣真是一个连孩子都可以伤害的男人,那么,她又要这种男人做什么?他可以伤害自己的骨肉,自然有一天也会伤了她。一个连对自己骨肉都没有爱的人,还会爱谁? “那就回到自己的家里好好过日子吧!” 路杰打量着那个女人,她实在是太清醒了,这么多酒居然都不能让她错乱一下,拥有这么理智的精神,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好好过日子?”余莹一字一句地重复。她苦笑了一下,于是那声音里都沾上了涩。 余莹不再说话,却在嘴里哼起了一首歌:“是我爱死了昨天,誓言割碎你的脸,一切都回不到那些从前,美好的画面。” 她的声音很好听,像一个个饱满的水滴在绿叶上滚动,黑夜里听起来特别舒服,路杰不打扰她。 她唱了几句之后,又笑了一声:“我从前,从来都不唱这种流行歌曲,我认为所有的情歌都是傻子写的,把爱啊恨啊都挂在口上,写的歌词肉麻死了,好像真搞得一个人没有某个人就不能过下去一样。” 第24页 余莹接着说:“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发现自己爱上了他。挣扎很久,自己都不相信,怎么会爱上一个这样的人,什么时候我开始从情慾转化成爱情,我是什么时候开始从荒唐和*中走向纯情,我什么时候开始沦陷,我是什么时候真的成了傻瓜,这些我都不知道,我也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路杰想接口说一句什么,被余莹打断:“是啊,你想说我其实是蠢吧!每个成年人都会有自己的原则和克制,可是,我却置游戏规则于不顾。所以,就算是受伤,哪怕是送命都是我自找的,我活该,我连哭的权利都没有。自找苦吃的人有什么资格说日子过得不顺,有什么资格来买醉,有什么资格说自己爱和不爱?” 整个酒吧里都被一首温柔的老歌缠绕着,一个沙沙的女声在唱着不知名的法语歌。 余莹听了一会儿,对路杰说道:“你听,她唱得多悲伤。虽然我不知道意思,却能听出她为了爱心碎了。这个世界上,总有一群至情至性的人活得格格不入,这群人怎么也长不大学不明白弄不懂,这群人总是会一次次地爱上人,虽然一次次地受伤,但什么也不能吓退他们,因为那种渴爱的心,是除了爱之外,别的东西都无法安抚的。” 路杰轻轻地说了一句:“一群吸血鬼,除了血之外,什么也不肯喝。” “你不能用世俗的目光去要求吸血鬼,你也不能用框架框住这一群人,他们的灵魂是自由的,是什么也绑不住的。” 路杰伸过手去,想要握住黑暗里的那只手,但那只手却缩了回去。路杰失落地说: “ 是的, 我一直都知道你就是这样的女人,吸引我的一直都是你的灵魂,你自由又奔放的灵魂。” 路杰点上烟:“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就感觉你不快乐,说不上为什么不快乐,其实你应该快乐。可是,你却一点也没有快乐。那个时候你在笑,你对答如流,可是,那个时候的你都没有现在哭泣的你快乐。” 余莹说道:“你说,这样的我,还能退回到家里好好地过日子吗,没有他的日子?如果没有遇到他,我会一直认为我过得很好,我拥有物质,也拥有平静的心灵,我会认为我就是一个幸福的女人,就算没有爱我也是一个幸福又成功的女人。没有人说过在成年人的世界里爱是必须的。” 余莹感觉泪又下来了,在脸上爬着:“可是,还是遇到了,他来了,让我爱了,唤醒了我内心里的七情六慾,一切的情歌都因为他有色彩,连庸俗的言情杂志中的句子都变得那么的贴心贴肺。我被他改变得丰富,我被他从所有的枷锁里解放出来,我还能回去吗?回去后我还会以为那就是一个幸福的人生吗?我已经变了,我自由的灵魂已经出来了。站在阳光下,我感觉到我自己一点点地挣脱出来,现在的我怎么去欺骗自己?”  余莹指着心口的地方说道:“这里住着一个人,那个人才是真正的我。这么多年,那个人都被压抑着,她发出的声音我听不到,我只听到别人说的话。慢慢的,我说得比别人还要好,我以为我熟知了成年人的规则,也已经可以混成一个很好的成年人了。遇到他才知道,我这一辈子都在找和自己一样的人,只想找一个真正理解我的同类。那个世俗的规则对我来说都是狗屁,我根本就不在乎,也从来都没有打算去在乎,我从前只是不明白罢了。” 路杰问道:“你准备离婚?” “是的,我准备离婚,不管跟不跟吴博荣在一起,我不能再这样活下去了。”余莹说道,“我只有一辈子,我现在一点也不相信来生,我只能把这一辈子过好,让自己死的时候少一点遗憾。” 路杰感觉自己的心真正地沦陷了。眼前的这个女人,才是自己真正要找的女人。从前的余莹虽然隐隐吸引着他,但却不像现在这样浑身上下都燃烧着熊熊的火焰,那种光就是他嚮往的。没错,如果真有那么一群至情至性的人,那么他也是其中的一个,所以,他才会成为别人眼里的浪子和怪胎。他不想放弃自己寻找多年的那个女人,不管这个女人现在的心里有没有他。 总要为自己争取下去,所有的爱都是需要勇气的。 路杰打消了下一站去西藏的念头,直觉告诉他,他应该在这个时候留在这个女人的身边。 余冉冉已经读到大二了。因为参加过电视台的选星活动,也被一些人注意到,接拍了大大小小不少的gg,她似乎感觉自己已经是大明星了。 生活被排得满满的,但她的心却从来没有被充实过。她固执得像得不到糖果的孩子,身边这些围绕着她的男生多么的无趣多么没有内涵,依然只有路杰才是她的最爱。 路杰并非是她的最爱,仅仅是因为路杰没有把她放在眼里,她才感觉到别样的感情。也许是不甘,也许是征服,也许是好胜,但这样的感情,她都统统归在爱情那类,因为年轻的时候,只要借着爱情的名义就可以为所欲为,反正会被自己原谅。 任性地扎着五彩六色的皮筋的孩子,青春无敌,从不言败。冉冉每天都背一个小包去路杰常去的酒吧里守着,虽然路杰的旅行并不知道归程,但她相信只要在等,总能等到这个男人。她一天比一天漂亮和迷人,这个男人总有一天会被自己迷倒的。这样的自信她是深信不疑的,所以,这天晚上虽然拍一个牙膏gg有一点晚了,但她还是来了酒吧。 刚进酒吧的时候就有人说:“路杰回来了。” “真的?”冉冉高兴得都要跳起来了。吧檯后的人看了也失神,这么年轻好看的女孩子为什么缠着路杰?到底路杰有什么魔力,难道就是长得帅又有钱吗?但也没有听过路杰多有钱啊! “别高兴,他刚走,还扶了一个半醉的女人走了。”边上有女子忍不住上来打击她。 “什么,走多久了?” 吧檯后的那个男子是喜欢冉冉的:“刚走不久,刚出门几分钟。” 冉冉像兔子一样地追出去了。 她跑得再快,却也追不上路杰的车速。可她一出门,刚好看到路杰的车子和自己擦身而过。她追着车跑着喊着,可是,路杰整个心思都在余莹身上,真的没有注意到路旁还有人在挥手叫自己。他一加速,车就开远了。 由于时间太短,冉冉没有看清楚那个半伏在路杰怀里的女人是谁,可她还是感觉那个人很熟悉。冉冉不甘心地追出了一条街,然后挥手拦了一辆的士,直奔路杰的家。爱情就是意味着她不会放过任何可以得到男人的机会。  如果说勇气,冉冉才是真正的勇气逼人。 路杰开着车往回家的路上走,余莹半醉间努力地抬起头,对路杰说:“送我回家吧!” 路杰并没有想趁余莹酒醉就怎么样,只是感觉这个时候的她回家可能会不理智,于是想把她带到自己家先休息一下。他既然真的爱上了余莹,那对余莹就会更加尊重,如果只是想要*,路杰根本不必这么麻烦地找到余莹。 “可是,你要不要先醒醒酒?” “不用了,我真的没有醉。”余莹也确实没有醉,醉了就不会这么头脑清醒,甚至比她没有喝酒的时候还清醒。她的脑子在高速地运转,借着这一点的酒意,她能更真实地审视自己,从前不敢想的念头这个时候都清清楚楚的。 她坚持要回家,路杰只好送她回去。 余莹半靠着车窗,想了想却笑了,对路杰说:“你怎么总是送醉酒的我回家的命啊!” “我有什么办法,我也在等吴博荣的机遇,但我出现得晚啊!” 提到吴博荣,余莹脸色一变,又不出声了。 到了小区,余莹下了车,对路杰说句:“谢谢你。” “你总是说谢谢,什么时候可以对我说别的话?”路杰认真地问。 聪明如余莹怎么会不知道路杰想说什么? 她指着胸口说:“只有那么多的爱,真的不能随便地给。我不是太阳,我不能普照大地。” “没事,我也不是小树,不需要光合作用。”路杰笑笑,车开远了。 他不知道余莹会不会爱上自己、接受自己,可能从前的他会认为这种没有把握的爱情是一种浪费,这种感情也许连爱情都不算,只算是单恋。但是,现在的他只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浪费不浪费是世人的计算,只要他愿意、他享受,那还管这种公式做什么? 首先要讨好自己、明白自己, 才有可能去爱别人、理解别人。 余莹进屋的时候,程济已经在沙发上等着。程济看着半醉的她大惊,因为在他脑海里的余莹根本就没有这一面。那个喝得半醉的女人,就像是顶着余莹的皮的一个陌生女人,她的眼神和潮红的脸,都是那么的不对劲。 程济忙着把她扶进屋里,柔声地说:“怎么喝这么多?” 余莹爬起来,环顾了一下四周,看到没有宝宝马上就很清醒地对着程济厉声质问道:“宝宝呢?小宝去哪里了?是不是给人抱走了?你把她送给谁了?你快把孩子给我找回来!”一连串的追问,语调越来越高。 程济忙哄道:“没有没有,是妈怕你这几天心情不好,把孩子接过去住几天。” “我为什么要心情不好?我心情好得很!看,我的老公多了不起,又得到这个城市的杰出青年奖,我的小诊所在网上被评为人气最高的私人诊所,我的病人多得不得了,我马上就要再换一个大屋子了。”余莹真的已经管不住自己的嘴了,她也不想管。 “真的很好,我真的很好,比谁都好!不用讨饭,不用看人眼色,不用流落街头,不用担心衣食,我有什么地方不好?小宝我谁也不给,我谁都不给!她就是我的孩子,就是我生的,是我生的,没人能抢走!”余莹说着说着就往后退了好几步。她喝的那种红酒后劲极大,路杰送她的时候还可以撑着,到了家里酒劲才上来,开始有一点迷煳了。 程济拿着湿毛巾过来,安慰她道:“没关系的,我问过律师了,我们有机会可以拿到小宝的抚养权。就算没有,我们也可以和李兰好好谈谈,我们多出一点钱,我们双方共同抚养。你别这样了,别再喝伤了自己的身体。” 余莹睁着眼睛望着程济道:“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程济看着已经快失去理智的余莹,哭笑不得:“你是我老婆啊!我不对你好,我对谁好?” 余莹点点头,似乎认同,又摇摇头,指着程济的鼻尖说:“是,我是你老婆,可是,你不爱我,程济,你一点也不爱我啊!” “瞎说,扯到哪里去了。”程济不知道怎么搭腔。 余莹扑上去,趴在他的胸口:“你说,你自己问问你的心,你爱不爱我?我在听,你一点都不能说谎!” 程济半笑着把她推开:“你们这些女人啊,整天爱啊恨的,你们累不累啊!这日子不就是这样过得好好的,瞎折腾什么?” 第25页 余莹勐地抬起头,眼里冒出难得的光。她非常仔细地打量着程济,然后对他说:“你听着,有人没有爱可以活下去,我不行。从前我以为我可以,现在我知道我不行,没有爱不行。那种日子只是你们认为的可以,和我没有关系。” 程济听到余莹拉上被子前说的最后一句话:“程济,我要和你离婚。” 第十四章 爱断  程济站在阳台上,望着小区里的路灯,他点了一根烟。作为一名出色的医生,他其实很少沾菸酒。他扭头看了看自己骄傲的一切,他的学术,他的专业,他的房子,他的车子,他的前途,他的妻。除了没有孩子之外,他似乎已经是非常成功的人了,而孩子他现在并不想要。一切都那么的完美,可是,他的妻却在酒醉后,那么坚定地说离婚。 这么好的生活,为什么她会不满意,是什么让她不满意呢?据程济所知,余莹并不是一个物质要求很高的女人,而且在这个城市里,她已经活得非常好了。那么,她不满意的到底是什么呢?难道真的是爱? 他的眼前就像是放电影慢镜头一样,一次次地重复着刚刚余莹抬起头来问自己的那句:“程济,你爱不爱我?” 真的,结婚这些年,这个问题,程济没有想过。他一直以为,因为他和她结婚,所以他和她肯定是相爱的。结婚的前提条件就是爱啊!他相信这个前提。可是,静下来好好想一想,有多爱呢?他对她的好,是不是真的只包含着责任和礼节? 程济一直认为余莹是可以和自己互相都生活得很好的人。她是那种很适合结婚的女人,她干净,把家打理得井井有条,她聪明,从来不用他过多地操心,她打理帐目清楚,又和自己是同样的专业,各自都尊重对方的工作,也很明白工作的意义。家在这个女人的智慧下, 像一辆开得很好的车, 正在往光明大道上跑着。多少人羡慕他,不仅仅因为他的前途,还因为他有一个大方得体聪明漂亮的好妻子。所以他也很满足。 可是,他真的不知道爱不爱余莹,因为在他的世界里,爱情已经是一件很矫情的东西,这种东西满身都是毒素,把生活过得不平静,让人失去理智,操控人的情绪,不利于人的自我成熟。 爱情,爱情是什么?那种少男少女的相视而笑,电视里的不顾一切,小说里离奇的爱情故事?爱情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余莹因为感觉不到爱,就要放弃这样美好的生活?难道,这些都比不上爱吗? 程济开始恍惚,他感觉不屑的没有必要的东西,在她的心里却是那样的重要。 路杰回家的时候,一打开电梯就看见蹲到房间门口的冉冉。她穿着漂亮的裙子,在这个寒冷的冬天冻得不行了。她在门口双手抱肩,看到路杰来了,眼前一亮,欢笑着跑来奔向路杰的怀抱。 路杰不着声色地慢慢推开她。冉冉不高兴了:“人家等了你好久了。” “你怎么知道我回来了?” “你走了又不开手机,我也联繫不到你,只好去你常去的酒吧里,天天都去等你。”冉冉说得可怜巴巴的。一双大眼睛虽然涂着很深的眼影,却还是闪着明亮光泽。 如果是从前的路杰,或许会面无表情地点点头。那个时候的他,心里只会觉得这个女子真烦人,怎么也甩不掉。可是这个时候的他,觉得正是另一个冉冉,无望地爱着一个不会回应的人。路杰心一软,把门打开,让她进来。 冉冉大喜,以为路杰回心转意了,一进门就鱼一样地滑进了路杰的怀抱。她吐气如兰地对路杰说:“我还以为你不要我了。我看到你和别的女人走了,以为你又有新欢了。” “你看到了?你看到什么了?”路杰推开冉冉问道。他并不在乎,可是,他不想因此而影响余莹。他实在不愿意在这个时候又让冉冉找余莹的麻烦。  “没看清,感觉很熟悉的,一下子想不起是谁了。”冉冉被推开后也不以为然,跳到沙发上,双腿缩着,满心欢喜地看着路杰。 路杰决定对冉冉说清楚,他真的不爱冉冉,他和冉冉的相处,大多数时间都是冉冉一个人在自个儿和自个儿相爱,和他真的没有关系。他知道自己很混蛋,可是,如果不说清楚,那就要继续混蛋下去。 路杰只得说:“冉冉,你好好听我说。” 冉冉果然收起笑脸,坐起来,却按捺不住兴奋:“说吧!说什么我都会听着。” “冉冉,我不爱你。” 冉冉身子僵了一下,然后又继续抬头微笑:“嗯,我知道,可是你总会爱上我的。” “冉冉,爱真的不是努力就行的。” “我会更努力,更漂亮,更有名。”冉冉的眼里已经浮现了泪水,她拼命地忍着。 “这不是你的问题,冉冉。对不起,我真的不爱,我不能骗你。” 冉冉忍着泪望着对面的那个男人,她第一次真正爱上的男人,她一路走来真正让她感觉到爱的痛苦的男人。她问:“路杰,我有什么地方不好,我改就是了,你为什么要这么果断?可能,我们再相处一下,你就会喜欢上我,为什么不给我一个机会?也是给自己一个机会啊!” 路杰苦笑了一下。看,她还只是个孩子,以为爱情就是选秀,爱情就是机会,只要努力和相处就可以了。可是,爱比选秀复杂得多,如果可以选择,路杰也愿意自己爱的是冉冉,这样就没有那么多痛苦了。 路杰摇摇头:“冉冉,你是个好女孩儿,你漂亮、年轻、能干,再过一些日子,你就会大放异彩。你的人生路上会遇到很多好男人,不要太执着于哪一个男人爱不爱你,你的人生不应该只是如此!” 一个抱枕飞了过来,耳边传来冉冉的尖叫。 “你说这么多,只不过是想甩掉我罢了,你只是想我不再烦你罢了。”冉冉听到这里,情绪彻底崩溃了,随手丢出了抱枕,“为什么?为什么?路杰,为什么?为什么不爱我?我哪里不好,我到底要怎么做,你要我怎么做?路杰,你不要这样,真的,爱我没有你想的那么难的……”冉冉泪如雨下,一颗心卑微到了地上,也开不出爱的花来。 她失声大哭,把能看到的所有东西都扫到地上,疯狂地发泄着。冉冉终于意识到,路杰真的不爱她,从前不爱,现在不爱,将来也不可能爱上。她真的要不到这个人的爱,这是她杀人放火也没有办法做到的事情。 冉冉大哭着坐在地上,路杰的心也跟着疼了一下,却又感觉到羡慕。多美好的青春啊,爱不到就可以坐地大哭,而他只能微笑着祝福。这一方面,世界对男人是残酷的。 路杰过去拍拍冉冉的肩,冉冉抱着路杰的腰抽泣着问:“你是不是爱上别人了?你一定是爱上别人了。” 路杰只能不言不语,他无法和冉冉去沟通这些了。爱情不是她想的那样,一定要爱上别人才可以不爱她。他从头到尾都不爱冉冉,从前以为的喜欢,不过是一时的新鲜。他本来就是个浪子,忽然感觉自己找到了一直在寻找的女人,才真正收心,明白了从前的荒唐。如果他能早一点明白自己、了解自己,他就不会那么*从前的生活,不会去伤害这些女孩。可无论如何,什么都可以给,但爱,从来都不是用来补偿的。不爱就是不爱,没有为什么,没有努力的途径,没有方法。对一个人不爱你的男人,是没有方法的。  冉冉哭累了,站起来,在卫生间里呆了很久,出来的时候眼睛红肿。她脸上很明显地补了妆,好像没有看到满屋的残局,高抬着头大步向前。出门的时候,回过身来对路杰说:“我恨你,我不会原谅你,我永远都会恨你。” 走出去的那个女子,已经没有了满怀的爱情。她是天真无知地带着义无反顾的爱情投入这个屋子的,但是屋子里的东西和她的心,还有那一份捧在掌心的爱情,都统统变成了垃圾,没有人收留,她唯一能保持的就是那一份骄傲。 女人都是这样受挫而成长的。问题是有的人真的长大了,比如潘逸佳,只要有一次变故就可以让她成熟;而有的人却永远都在追寻,比如余莹,即使折断了翅膀,还要执着地起飞,扑往自己的爱。每个人都如此的不同,像是生活在各个地方的植物,遥遥相望,却从不知晓。 你能奢望一朵向日葵了解苔藓忧伤的内心吗? 吴博荣约余莹去山顶的看山亭,那是他们晨练时在一起小坐的地方。可是,在这个冬夜里约到那个地方,而且这么急唿,余莹知道这是到了要说再见的时候了。他和她总是一次次地说再见,像是有很多的演习,可是,真到了要分开这个时候,所有的演习都没有用,一点效果都没有,她还是感觉自己浑身无力,像得了一场大病一样。 将来的路上,她只有自己了,再也遇不到他了。 车开到山顶的停车场,步行几十米就可以到那个小木亭。城市像一个巨大的死海,下面的灯火都像是鱼类的尸体腐烂后释放的磷火。余莹走得很慢,看着亭子的一角坐着一个人,看不太清楚,却看到火光在闪动。 他一直在这里抽着烟等她吧!余莹加快步子,忽然她的心里 一阵心酸,那是类似爱情的心酸,那种心酸饱胀着她的心房,空气里有一种类似切洋葱时的辛辣,让她的眼里瞬时充满了泪水。前路迷失,只有那个火光在指引,那是她可以在黑暗里找到的唯一的光和暖。 在这一片死海里,其实没有人关心她的死活,每个人都在过自己的生活。她只有自己,和自己那貌似幸福的生活。但这些都不是她想要的,这个时候,她只想抱着前面的这个人,私奔好了,带着小宝,跑到天涯海角,没有人能找到的地方去。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马上就被压下去了。她的幸福就是抢别人的老公、抢别人的孩子、抢别人的爸爸,然后,她就幸福了? 这种掠夺,她做不到。这不是世界给她的压力,这是她的良知。她爱,她恨,都可以,但是,绝对不能用这种方式。就算是爱情能让她崩溃,小宝能让她疯狂,但是,她还是会知道什么是底线。 所以,进到亭子里的余莹,在吴博荣看来,像是一个假人,根本就没有带来七情六慾。吴博荣知道了潘逸佳怀孕的消息,第一个反应就是余莹要离开自己了。 这是一种直觉,他是因为理解她,而爱上了她,所以,如果他猜不出她的决定,那么,那份爱就只能是沦为一场肉战。 吴博荣承认当时和余莹在一起,他并没有抱太多的希望,没有付太多的爱。可是余莹却在他的作用下,像美玉一样慢慢地发光发亮。那并不是他给予余莹的,余莹从性上了解了自己的身体,又从情上解放了自己的思想,她破茧成蝶,她光芒四射,连吴博荣也不得不着迷。 吴博荣知道自己爱上她的时候,也是慌乱而无助的。他也曾一度认为自己再也不会有那样的感情,那种感情在成年的世界里消失得太久,久到自己都怀疑是不是真有这种东西,等它来的时候,就会以为是假的。有时候,他们不是怀疑爱情,只是怀疑自己,怀疑那个虚伪的自己是不是真的可以产生一份爱情,自己有这个能力吗? 第26页 但无论如何,当他决定面对的时候,潘逸佳怀孕了,这是他不得不面对的最大的问题。 余莹站定,她已经完全压抑住了自己的感情。她冷静地说:“她前几天来找过我,我想她知道了我们的事情。” “不可能,逸佳不会那么有心计的。”吴博荣直到现在都无法接受身边的女人一夕成长的现实。 “或许吧!但这种事情不需要心计,只要直觉。这是女人的本能,你们男人并不知道。” 吴博荣走来,想抱余莹。余莹后退了一步:“你知道都到这一步了,我们没有路了。” 余莹一指前面,下面的城市在安静的山脚下铺展开着:“你告诉我,哪一条路,我们还可以走?” “我们,走吧!”吴博荣的声音都沙哑了,那种撕裂已经让他承受不了了。 “走?”余莹笑了一下,“不,你不会走。你只不过是被现在这种情绪刺激,你放不下这些,你拥有的这些。你也放不下那个孩子, 你没出生的孩子。如果我们走了, 总有一天, 你会后悔,而且会指责我们这个时候的荒唐。那个时候,我会怪我自己为什么要跟你走。” 余莹上前一步,摸着吴博荣的脸说:“我真是恨自己,为什么非要这么了解你?为什么非要这么明白将来?为什么我不能不想那么多?为什么我不能不管不顾地拉你飞走,像鸟一样地飞走算了……” 吴博荣把她拉到怀里,紧紧地抱着,抱得那么紧,紧到他能听到他心里传来的心破碎的声音。 余莹嘆了一口气,清醒的爱情真是残酷,每个人都明白是怎么回事。如果可以像少男少女那样不管不顾,任火烧身也不会喊痛,该有多好! 那个冬夜里,余莹贪恋着这个怀抱。他们抱得很紧,都不敢言语,怕从对方的嘴里听到“再见”。什么时候能再见?什么时候敢再见?什么时候可以若无其事地坐在一起说句“好久不见”?什么时候可以擦肩而过打个招唿? 吴博荣,你告诉我,什么时候,我可以忘记你,不再想你? 吴博荣,你告诉我,什么时候,我可以再找到我一直寻找的那个人?那个人不是你,我等不等得到?这一辈子,还能不能遇到? 我不是每天都可以遇到,自己想爱的那个人。可是,当我遇到了,为什么我连珍惜的机会都没有?我原来以为的幸运,其实是一种折磨。 余莹的脑子里转过了成千上万的念头,最后,脑子陷入了一片空白,连是怎么样分开的,怎么样回家的都不记得了。 很久后,余莹想起那个冬夜,她只记得那个温度的变化。从冷凉的路途里涉步,遇到温暖的怀抱,那种温暖直入灵魂,她恋着抱着,头埋在他的怀里,不肯抬起来,像是沉入了母亲的子宫,安全又舒适,但那个人却又放开手,于是周围又一点点地冷了下去,冷到了骨子里,冷过没有遇到暖之前。 那个冬天,好像真的很冷,很冷。 第十五章 出嫁  李兰还是三天两头上门来要看小宝。她已经不再提出要把孩子带走,但是余莹知道,她只是在给自己时间适应。李兰是一个善良的女人,余莹感觉得到,她看得出自己对小宝的依恋,所以,她给自己时间,她在施捨。这个孩子就是她的,没有人能抢得走。 程济坚决不肯离婚。余莹想和程济好好谈谈,可是程济总是能想办法把这个话题岔开,装出很忙的样子。程济并不想面对这件事情,虽然这件事总会放上檯面,但他现在还没有准备,甚至他潜意识里会觉得,把这件事情拖一拖,等余莹情绪平復了,或许就不了了之了。 他既不能停下来好好地想一想余莹为什么要离婚,也不能停下来问问自己为什么不肯离婚。生活成了一种惯性,他根本不想思考。就这样往前走,有时候看清自己反而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他不明白余莹在想什么, 可是, 过日子根本不需要知道别人想什么。 再等等,程济和余莹的脑子里都是“再等等”。再等等,余莹可以多一点时间和小宝相处;再等等,程济就不用和余莹讨论离婚。 在等待中,又是一个新年。过年的时候,整个世界都欢天喜地的,而余莹和程济还是像从前一样地过着。像前几年过的每一个年那样,余莹准备年货,程济定酒店,把双方父母亲戚都请在一起吃一餐饭,热闹一场,然后看一场春晚,再互送一下红包,就算是把这个年给过掉了。 余莹完全是麻木着做这些事情,提不上高兴,也提不上烦。她觉得自己很久很久都没有想吴博荣了, 从那次在木亭里分手后,两人什么也没有说就默契地不再联繫对方。 打年货的时候,余莹在超市里推着车,往里面放着大包的糖果和干货,可是,这些东西都失去了意义,她肯定不准备留在这个家把它们吃完,它们的存在只是一种习惯。她意识到,要从一种习惯的生活里跳出来要多大的勇气,虽然已经没有了爱情的支撑,但是她还是想挣脱这种生活。她需要勇气去面对来自亲人的压力和不解,那些都会超出她从前估计的。 但是,余莹已经决定了,程济不爱他,她亦不爱程济,在她还没有孩子的时候结束这一段不快乐的婚姻,是给对方和自己最好的交代。 过年的时候,气氛还是一样的,程济是一个让所有长辈都放心的女婿,无恶习,上进,工作好,顾家。在余莹父母眼里,这样的男人就已经是最好老公的人选。在背地里,他们无数次地感嘆大女儿余晶的婚姻悲剧同时,又会安慰自己幸好余莹找到了一个好归宿。女人不就是求个三餐一宿,冷暖有人知,再一起生儿育女养好下一代吗? 余莹的爸爸余朝胜看着余莹抱着孩子和女婿一起出入酒店,可是眉目里又没有高兴的神色,不禁暗地里问:“怎么样,最近日子还好吧?” 余莹想说什么,但张张口又闭上了。大过年的,说这样的话,总归是扫兴。她只是拍拍父亲的手说:“爸,你最大的心愿是什么啊?” “我啊,只要一家人平平安安,无病无灾,就够了,人都这把年纪了还有什么心愿啊!” 余莹往爸爸身边靠了靠,笑道:“我知道你一直想去外面旅游,明年我选个时间,带你和妈出去走走。你说我们去澳洲好还是去日本好?这一次要走就走远一点。” 余朝胜听了自然心喜,但还是拍了拍女儿说道:“一把年纪了还跑那么远做什么,浪费钱。出国那得多少钱啊!” “钱还不是人挣的,钱就是给人用的,用在你和妈身上,我开心。” 余朝胜心中一酸,余晶和冉冉这些年没有少扯余莹的后腿,余莹虽然拼到这个时候小有成就,但她从小就是被外公打得最狠吃苦最多的一个孩子,小小年纪开始学练针,为了求手稳,双手平举水杯端到手发肿。这个孩子最懂事,却也最让人心疼。余朝胜看着女儿那张隐隐布满忧伤的脸,忽然说道:“要真问我最大的心愿,我最大的心愿,就是你能好好地过日子,过得开开心心的。我和你妈没有多少日子了,我们真的希望我们走之后,你们可以过得很好。你这个孩子一直都不开心,我就想你过得开心一点。” 余朝胜嘆了一口气:“我活到这个年龄,已经知道这一辈子太短了,我也不求什么了,你和余晶、冉冉都好好的,我就好了。” 余莹听到这里,忍不住湿了眼眶,低着头喊了一声:“爸!” 余朝胜回过头来拍拍她的手:“你和程济之间的事情,就算是你想瞒,我也看得出来一点。要是日子真过不下去了,你就别为难自己了,我和你妈能理解你的。从前总是我们压着你,但现在想想,都要入土了,还不如让你去过你自己想过的日子。现在的年轻人和我们当时想的不一样,我们也跟上不了……” 余莹心里一抽, 这才知道父亲的眼睛其实一直都盯着自己, 看着自己的各种表现。她与程济的僵局已经连父亲都看得出来了。 她把头靠在父亲的肩上,轻轻地抵着,这是多年来都没有的亲热举动。她心里的感动无法表达,语言显得苍白无力。父亲在这个时候说出了这样的话,是对她最大的帮助和支持。她知道了自己并不是无助的。她把头趴在那已经弯下的背上,才知道父母已经真正的老去,而那一颗爱自己的心,却从来没有变过。 余莹的眼泪打湿了父亲的后背,她哭得像一个孩子。 那个年算是无风无浪地过了。除了冉冉很奇怪地打量了她之外,似乎一切都和从前一样,没有任何的不同。 就像和吴博荣的交集就是一场梦,现在梦醒了,所有的事情都回到了原点。 可是,这真的就是原点和一场梦吗?余莹明白那不是,没有人能抹去发生过的事情,每一件小事都可以改变人生。 就在这个时候,很久都没有联繫她的李莫玫打电话来,发出了婚礼邀请。余莹真的感觉很震惊,因为李莫玫好像前几个月还没有男友,现在忽然说要结婚,这个消息,让她乱了心神。获得邀请的还有程济,程济内心的冲击不会比余莹小,上次和李莫玫一起回母校还没有过多久,那天树下李莫玫离去的身影好像还在面前,现在却得到了她要结婚的消息。 这两人因为这样的心理,都准备得很充分,也送了很贵重的礼物。 李莫玫的结婚宴会是西式的,在本城里很高档的一个酒店的室外花园里摆的。小小的花园布置得分外优雅,李莫玫穿着白色的婚纱,在中间笑着交谈,余莹进来的时候,感觉她还是那么的美。 这种美从学校到现在,她虽然在老去,可是她的美总是在不同的时候有不同的内容。她这种女人,美得夺目惊心,年龄不会在她们身上划什么年轮。但这样的女子还是嫁了,嫁的那个男子普普通通,除了看起来似乎有一点小钱,哪一方面都不如从前追过她的那些男子。 或许是李莫玫真的累了,她等了追了,最后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要什么。在校园里那一次让她明白,也让她真正地凉了心。原来,她等的东西,就是她早就放弃的爱,那份纯真又已经遗失在年月里的爱。现在那个人和当年的少年早就不是一个灵魂,而自己再也回不到那个时候,她要的东西是永远不会再有了。 既然是这样,不如在现世里找一个安稳的男人嫁掉。这个男子叫朱盛,因为不是太优秀,所以相守起来就会分外的容易,何况他还守了自己这么多年。也许他不是最好的一个,却是最耐心的守得最久的那个。 朱盛多年前也在校园里痴迷这朵花,可是怎么也轮不到他去表白。这些年,这个女子从来没有正眼看过她,他也知道自己的条件不怎么样,配她是不行的。可是,她未嫁,他就认为自己总是有机会的,就算是她嫁了,没有遇到下一个让自己这么动心的女子,这个男子也不肯妥协。说白了,朱盛只是忠于自己,他没有理会李莫玫爱不爱他,也不管自己有没有机会,他只是忠于自己的内心。没有一个女子再让他如此的痴迷,为什么要放弃追求? 第27页 这些年,他在她的身边唿之则来,挥之则去,没有怨言,好像一切都是天经地义的。李莫玫从校园回来之后就真的明白了,她明白自己已经流失的青春和消失的纯爱都不会再回来,也明白自己要和生活讲和了。在余莹准备离婚的时候,她这个最晚进围城的人,反而把自己嫁了。 朱盛听到李莫玫问“想不想娶我”的时候,他有老半天没有回过神来。说实在的,等了这么多年,他真的心里不敢给自己存一丝希望,因为存着希望就会有失望,有失望就会有怨气,有怨气就坚持不下去了。所以,他真的只是想守着,从来都不曾想,有一天,他可以得到这个女人。 李莫玫看他不回答,嘆了一口气:“怎么,连你也不想要我了?”说完转身就走。 朱盛从后面追来,紧紧地把李莫玫抱在怀里:“要,要,都要了半辈子,就怕你不肯,我怎么都要。” 李莫玫当场落泪,就这么一句话,可以让她安安心心地过下半辈子了。她得不到自己要的爱,可是,她却知道有人在实实在在地爱她,从此她就是这个人的一辈子的珍宝了。想通了这一点,李莫玫就结婚了。 结婚第一个邀请的人就是程济和余莹,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程济和余莹联手让她醒悟的。不然像她这样的心高气傲的女人是不可能这么快就明白的。而那颗已经死去的青春之心,却不再充满了恨。她不恨程济,自然也就不再恨余莹。她隐隐感觉到,从前的恨里是夹杂着不甘心,不甘心别人比自己幸福,不甘心别人混得比自己好,比自己快乐。李莫玫好像觉得这个世界最美好的事物理所当然就应该是为她准备的。从校园里出了社会,发现那些美好的事情还真没有搭理自己什么,倒是自己看不上的人和事一个个混得风声水起,要家庭有家庭,要事业有事业,而自己却越来越没有人正眼相看,相亲都是见一些不靠谱的男人,说一些不靠谱的话,几乎大家都活得像盲人摸象了。 现在,她立在婚场最中央,这一剎,洁白的长婚纱衬得她超凡脱尘,她光芒四射,依然是这个场子中最打眼的女人。她已经是别人的妻了,所以更加有魅力。 在这个世界里,她感觉自己又找到了扬眉吐气的资本,于是,头抬得更高。看余莹的时候,她脸上会有一种习惯性的高傲。但余莹已经习以为常,甚至高兴起来,这就是自己在大学里认识的那个美丽却又让人讨厌的李莫玫,虽然烦人,但是真实。这就是真正的李莫玫,那些在咖啡厅里和自己争锋相对地说着家事的李莫玫,终于不再了。而这个自信飞扬,充满了野心,一副“天下的男人都是我的”的自以为是的表情,这才是真正的李莫玫。 余莹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不知道为什么,她感觉李莫玫活过来了,这个女人在世俗的压迫下,在剩女的压力下,曾经一度被压得没有自信,可现在又重新相信了自己的美丽。 果然李莫玫走过来,又是用那么不屑的眼神看着余莹说:“你才来啊,蒋蓝早就来了,她非压着让我不要说,说是给你惊喜。嗯,你们这两个无聊的丑女人,一边去聊吧!” 余莹微笑着,伸出手去:“你很美!”   李莫玫伸出了手来,用指尖触了触她的手,头一扭就走了。程济在一边看得目瞪口呆,对余莹说:“她也太骄傲了吧!这态度。” “你从来都没有了解过她,她本来就是骄傲的女人,什么也改变不了她。”余莹赞赏地看着她的背影,头也没有回地对程济说。 是的,程济的两个女人,一个是李莫玫,一个是余莹,他都从来没有了解过。反而是这两个女人心心相印,虽然互相排挤,却还是有着对对方的敬重。 第十六章 桥语  蒋蓝果然在花园另一边的小湖里的木桥上,远远地对着余莹招手。余莹对程济说道:“蒋蓝来了,我去看一下她。”程济点点头,就忙着继续和医院的同事说话。 余莹往小木桥走去,小木桥上繫着一朵朵红玫瑰,布置得很有情调。蒋蓝立在那里,穿着一件淡灰的外套,整个人像一片很悠然的云。 余莹忍着高兴,装出一副生气的样子:“我叫你过来玩多少次了,你每次都是忙忙忙地推我的约,李大美女一叫你,你就立马来了,还瞒着我!” “那是,大美女叫起来才有号召力啊!昨天晚上的飞机,到这里太晚了,没有让李莫玫通知你。”蒋蓝靠着木桥,手指抚着一朵鲜红的玫瑰,对余莹解释着。 余莹看了看四周,没有见到上次吃饭看过的那个男人,就问道:“你的那位呢?”   “相处了一下,感觉不怎么合适,我和他还是合适做朋友。” 余莹微微有一点吃惊,这事从来没有听蒋蓝在电话里提过。看她说得云淡风轻的,不禁还是有一点担心地问:“那生意上的事情?” “我早就自己单干了。不过,他很欣赏我的办事能力,我现在的公司是他的合作单位。虽然没有成情人,可是,我们会是一生一世的朋友,而且,”蒋蓝嘆了一口气说道:“要不是遇到他,我还真不知道自己原来有这样的潜力,可以把事情做得那么好。从前我都以为我自己不能干的,原来有一个人不停地夸你,你也就可以信以为真了。” 蒋蓝想到创业初期,得到过王豪无条件的支持,可她真的无法爱这个优秀的男人,她的心像是被烘干了的花瓣,一点多余的爱都给不出来了。这个男人倒是一如既往地帮助她,因为这个王豪说:“我相信自己的眼光,一个这么珍惜时间,这么热爱生命的人,一定会活得很优秀。就算我得不到一个生活上的伴侣,但我也可以得到一个生意上的伙伴,这也是划得来的赌局。” 在王豪的帮助下,蒋蓝现在在装修界已经是小有名气,她的创业和构思都能得到客户的认可,也有稳定的客源。然后,她就在着手和前夫争回孩子的抚养权了,她有证据指出前夫在和她地婚期内包养二奶的事实。 蒋蓝找到前夫刘长魏的时候,刘长魏是一副见了鬼的表情。结婚这些年,刘长魏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的老婆有这么精明强悍的一面。刘长魏看着蒋蓝很冷静地把所有他从前婚外恋的证据都摊在桌上,他强撑着笑说:“那又如何,现在我们已经离婚了,你现在拿到这些证据也没有用了。” 蒋蓝又递过来一封信,示意刘长魏看,刘长魏接了过去,抽出信纸只看了几行脸色就变了。他拍了拍桌子叫道:“你胡说,我告你诽谤!” 蒋蓝淡然地喝了一口茶,皱皱眉。她选在这个高档的地方谈这件事情,就是怕刘长魏乱喊乱叫,他一激动,就收拾不了自己的暴发户本性,总会漏出来。 当然,刘长魏暴怒也是正常的,这封信如果寄出去,恐怕刘长魏得坐坐牢了。他做这个小官的期间,贪了多少钱,蒋蓝当然最清楚。离开家的时候,她什么都不要,只是因为她不想要那些脏钱。 蒋蓝压压嗓子说:“你想搞得人尽皆知,就尽力地吼吧!” 刘长魏终于明白,面前的蒋蓝已经不再是从前的那个女子。这个蒋蓝既然可以把自己叫出来,就已经对孩子势在必得,如果自己不把孩子给她,这个疯女人估计什么都敢做。 果然,他听到蒋蓝轻轻地说道:“我看你也不至于喜欢孩子到不要自己前途的地步。你占着孩子只是想气我,你对孩子好不好,你自己知道。现在我也不怕和你打官司,钱,我也出得起。惹急了我,你别怪我翻脸不认人。我不想和你闹得那么大,让孩子心里不好受,我也不想告诉孩子他爸在牢里呆着。你最好尽快收手,看在这个孩子的面子上,我们好聚好散,谁也不伤谁。” 刘长魏额头上汗如雨下,半天说不出话来。他看着面前的这个女子,回想起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那时她还是个实习学生,怯生生的,不知道为什么,他就动了心,也许是感觉好把握。果然,婚后这个女人在家里呆得很老实,可是,他不久就倦了,总想到外面去找别的风情。他这样的男人在外面有一些露水情缘,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偏巧这个女人看不开,一把年级了还纯情地爱上了一个医生。 那个医生哪一点比得上自己嘛,要权没权,要势没势,要长相也就一般,这个傻女人居然会跟他好。刘长魏当时那个气啊,把蒋蓝扫地出门,处处设障,逼得她只能在街头推销,几乎没有了活路。但这个女人从来都没有对自己低过头,一次都没有,一点悔意也没有。离婚后唯一一次找自己,却是为了那个jian夫。 她说:“为什么要把他逼走?他业务优良,医术高明,你这个不学无术的傢伙懂什么?”   那个时候的她,咬牙切齿地恨着,却无能无力。 可是,蒋蓝离开了这个城市一段时间后,再杀回来,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这个时候蒋蓝眼里没有了恨,却充满了必胜的气势。 刘长魏忽然有一点心痛,他知道自己失去了一个难得的女人,而且这个女人永远地脱离了自己的掌心,再面对他的时候,已经是强敌了。 蒋蓝把信留给刘长魏:“你自己睡不着的时候,好好看看。你以为只有我会写这样的举报信吗?你做得出来的事情,自然也会有别人知道,别人可不会看孩子的面子。孩子,过一些日子我来接,律师会来找你签文件的。” 蒋蓝扬长而去,她知道刘长魏不会再和自己争了,她终于挣扎出来了,得到了自己最想要的孩子。 余莹听着蒋蓝说和刘长魏的谈判,笑出了眼泪,直叫唤:“这场好戏,怎么不录下来,我真想看他当时的表情,肯定要多精彩有多精彩!” “算了,不要逼得太狠了,毕竟是孩子的爸。我的目的只是孩子,又不是要和他结仇,再说,当年他好歹帮了我家不少。”蒋蓝倒也看得开。 “孩子,你什么时候接回来?”   “这个学期上完吧。我不想让孩子过多的变动,让他慢慢地适应吧!” 这句话触动了余莹的心事,余莹一下子就想到了小宝,她不出声了。人家都争得回自己的孩子,而她却是最没有权利去争的。 蒋蓝知道她的心思,两人经常通电话,余莹把李兰要孩子的事情和她说了,蒋蓝看到余莹难过,也不出声,像是一种无声的安慰。 “你准备怎么安排小宝?”许久后,还是蒋蓝打破了沉默。   余莹嘆了一口气:“我也不知道,我都不愿意去想,过一天算一天吧!” “李兰现在怎么样呢?”蒋蓝问起小宝的亲妈的近况。 “她还是在那个小店里打零工,生活得很苦,但每隔一天都偷偷来看孩子。她来看孩子的时候,都带着玩具,各色的小玩具,洗得真干净,连一点点的毛边都磨得很平。她不敢趁我在家的时候看孩子,总是和我婆婆联繫。我婆婆现在也是帮着李兰,她从程济那里知道我能生孩子,巴不得我自己生一个。”余莹想起婆婆知道真相时的神情,又惊又喜又怒又忧,全都浮到脸上,余莹感觉到深深的内疚,她的坚持伤害了很多人。 第28页 但是,这种事情,内疚归内疚,但说到生孩子,她现在连婚都想离,怎么生呢。孩子又不是来补偿别人的东西,那是活生生的生命,是用来尊重,用来爱,用来喜欢,用来呵护的。 “孩子,你会给她吧!”蒋蓝很艰难地说出这句话。她知道这句话里的残忍,但是这样继续下去,孩子、李兰、余莹都痛苦,随着孩子越来越大,这种选择总是要做出来的。 余莹用手指去抠桥上的原木,抠出很深很深的印子,一道一道反覆缓慢地抠着,终于很艰难地开口:“我想过去找她谈谈,其实我也偷偷地跟踪过她。她真的很辛苦,为了孩子离了婚,一无所有,几乎沦为街头讨饭,在饭馆里从早忙到晚地送餐、洗碗,这样的天气里,我看她那一双手就泡在冰冷的水里。你没见过,你不知道那样的手有多惨,满手开裂,紫红紫红地露着肉。” 蒋蓝听得动容,余莹哽咽着说:“我也偷偷地用dv录过她来家里看小宝的情况。她总是远远地站着看那个孩子,并不多上前。我婆婆把她看成是乡下人,并不太搭理她,她就从袋子里拿玩具,那玩具洗得好干净,哪怕是全新的玩具,都洗得干干净净,没有一点边,硬的地方她都包起来,隔得远远地伸着手,逗着小宝。小宝笑她就笑,笑得那样开心。” 余莹深吸了一口气,继续说:“我知道她住的那个宿舍,十二个人一间房,洗澡都没有地方。我知道她偷偷吃客人不要的饭菜,可是她每次来都带玩具。上次我去她宿舍找她,想给她一大笔钱,想让李兰把孩子留给我。” 蒋蓝眼睛湿了,她也不知道到底要同情哪一个,余莹和李兰都是可怜的,她们都为了这个孩子花尽了心思。 余莹继续说:“我真的愿意把所有的钱都给她,她要多少,我都可以给,我是真的喜欢那个孩子,我捨不得……我知道这样做过分,我知道这样是因为我有钱……她那天去加班了,加班每个小时有十五块钱。我坐在她宿舍的床上等她,我打量着她所有的东西,发现她所有的家当都堆在床头的一个小纸盒里,里面都是零碎的小物品。当我看到有一包洗衣粉和一块香皂时,我知道我自己是混蛋,这个女人,连洗髮水都没有一瓶,她把所有的都给自己的孩子,我却要用钱来买她的孩子。” 蒋蓝看着远方:“她不会给你孩子的,多少钱也不会给的。” “是的,我知道这个答案,所以我偷偷走了。其实,李兰也很痛苦吧!她认为孩子在我身边可以过上很好的生活,那种在她的眼里已经是神仙日子的生活。她不捨得孩子跟着自己受苦,所以,她从来不上门要孩子。可是,她又捨不得孩子,只好在我们附近找个工,一有时间就跑来看上一眼……”余莹说不下去了,“我不想这样啊!我自己也是小宝的妈妈,换在她的位子上,我想想都活不下去,可是我每次想到要送小宝给她的时候,又实在是怎么都没力气。” 余莹想到自己和李兰之间关于孩子的这一场战争,她感觉自己是彻头彻尾地输了,她虽然可以付出一切去保护这个孩子,可是李兰却可以为了孩子的好,放弃抱孩子的权利,只是远远看着。她永远没法忘记李兰那双伸出来的手,她想要摸孩子的脸又不敢摸的表情。那是怎样的隐忍,是怎样的悲伤,是怎样的绝望,又是怎样的期待啊。 余莹知道自己占有这个孩子只是暂时。可是在这个冬天,只有小宝才是她唯一还能抱得到的温暖,她实在是不想放手。那孩子在她的怀里睡着的时候,手紧紧地握着她的衣领,一点也不肯放松。而她却是在心里紧紧地握着孩子的影子,抱了又抱,亲了又亲,在梦里也不愿意松开。 蒋蓝在得到她孩子的时候,余莹却要失去小宝,小木桥上一剎间是悲喜交集。两个女人都望着小湖,沉入了失语的寂静中。   桥上的人在看风景,而桥那边的人在看着你。 花园里的小湖边种着很多树,依着一棵树干的正是程济。他和几个熟人说完话,就端了一杯鸡尾酒到人少的地方,看着桥上的余莹发呆。 身边传来熟悉的女声:“怎么,天天看,还看不够?”   不用回头也知道是李莫玫。他转身看了一眼已经换了一套中式礼服的她,说道:“怎么,不用招唿客人?” “刚刚才忙完,现在可以喘一口气了!”   “你今天很漂亮!”程济衷心地称赞。   “谢谢。” 两人之间的气氛又沉默起来。李莫玫像是想打破这种僵局,说道:“余莹真是没有什么大的变化,读书的时候是这样,现在都离开社会这么多年了,还是那样的性子。” “你还不是一样?刚刚余莹还说我不了解你,看样子她很欣赏你。”   李莫玫看着桥头的一双倩影,笑道:“还是你的敌人最了解你。看来这句话真没有错。” “她是你的敌人?” “是啊!很早之前就是了。我们在大学里初遇的时候,她就是我的敌人,她的平静和自信,她的沉稳和优秀。”李莫玫眼前又闪过了那个坐在窗下看书的穿纯棉裙的女子,不经意地抬头看了一眼自己,目光又马上回到书上,“那个时候,大家都喜欢她,余莹在的地方就有很多的笑声,很多人都想和她成为朋友。当时我没有朋友,看到同性为了她而可以牺牲一切的样子,就会很嫉妒。”李莫玫摇摇头,像是对那个时光里的自己。 程济也点点头:“对,她是很好的人。” “可是,你不了解她。她不是好的人,只是那个时候的她活得真实,活得自在。她说得对,你不理解我,同样,你也不理解她。”李莫玫坚定地说。 “程济,你从来都没有试图去真正地了解别人,说白了,你只关心你自己。你自己的世界就是你的全部,在你世界里的人都应该按你所要求的规则去做,做得好就是好人,做不好就是坏人。”李莫玫把酒杯握得很紧,少年时的分手,看起来像她是的不珍惜,可是,究了根也是因为程济的不热心,不懂得如何去爱。 “年轻的时候,我以为男人都不懂得爱,所以你和我在一起又分开,我认为是正常。”也不理程济目瞪口呆的样子,李莫玫继续说下去,“可是,人都要成长的,总需要去学习关心他人,关爱身边人,对那些人感兴趣,和那些人的喜乐去互动。” 远处又有客人进来,在招唿李莫玫。她来不及多说,只是匆匆地丢下一句:“程济,你好好想想,除了你自己,你到底爱谁?如果你爱那个人,你再问问自己,你怎么表达的?” 李莫玫的话对于程济来说,不亚于一个巨大的冲击波。他再去看余莹的时候,心情就不一样了。他问自己,我真的爱那个女人吗?怎么爱的?我和她说过多少的话?除了工作以外,我给过她多少的关心?有没有在早晨睁开眼的时候想过她一秒?有没有在不经意的时候会念这个人? 如果爱她,为什么不能抽几分钟和她多说几句话,问问她为什么不高兴?如果爱她,为什么不可以任她任性一回,欣赏她的一些小失误,甚至陪她一起失败?如果爱她,为什么不能多想想她?脑子总是大片大片别的事情,这个女人已经被挤到了一个角落里。后来,这些表现就成了习惯,然后,他就安慰自己说,这就是生活,这就是真实的成年人的生活。他要过好日子,就顾不上那么多的儿女情怀。 过好日子,就没有时间去爱一个人吗?爱是要占很多时间的事情吗?爱一个人是一种本能,发自骨子里的东西,是自然而然的一种习惯。程济脑子里越来越清楚地响起了余莹的话:“你不爱我。”他现在有一点承认,可能自己真的不爱她,但这不是他的错,他一直都不懂怎么爱一个人。 程济有一点心慌,难道余莹真的要远走了吗? 第十七章 善劝 吴博荣最近有一点焦头烂额。先是潘逸佳一声不响地怀上了自己的孩子,然后就是和余莹的分别。也不知道是不是人在不顺的时候,一定会做什么都不顺下去。 吴博荣好不容易才收拾了一下心情,就发现金融风暴来了。金融风暴影响出口,而吴博荣的公司依靠着出口。这一来,公司几乎遇到了灭顶之祸。吴博荣在公司里忙得连自己的亲娘都认不出来,手机响不停,每个员工报上来的消息都不是好消息,会开了一次又一次,对策想了一个又一个,然后就开始节流,再撑着就到了要裁人的地步。 吴博荣这些年好歹挣了一点家底,不到万不得已真的不想裁人。倒不是因为良心有多好、道德有多高,而是因为为了把这些人培养成骨干,公司不知道出了多少心力。人才多难得?现在是风暴,但风暴总有过去的时候,一起度了患难,自然人家也愿意为了公司更加卖命。一遇到危险就拿员工开刀,将来谁为你卖命? 不裁人,压力更大。好在这些员工都很自觉,大家纷纷找出路。出口被断了,就找内销,返过身来找内地的市场,整个公司都乱成一团麻,加班到一两点都成了正常的事情。但也没有人抱怨叫苦,因为最晚走的那个是吴博荣,连老闆都拼上命了,员工还说什么,谁不知道吴博荣在赔钱? 幸好是这样强度的压力,失去余莹的悲伤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压住了。忙成那个样子,一心两用是不可能的。想起她的时候,就尽量地往下压,有时候刚一走神就会马上被人喊回来汇报工作。他有时候是故意的,故意让自己忙得喘不过气来,头靠着沙发就能睡着。 潘逸佳也知道公司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所以看到吴博荣那样疯狂工作的劲头,也没有任何怨言,反而在家里做很好的饭菜,专门让人送过去。那饭菜很香,是吴博荣极爱的口味,饭菜搭配得也很好。吴博荣有时候晚上回去,让她不要做了,都四个月的身孕了,还要自己在厨房里忙,怕危险。 有天吴博荣回得早一点,潘逸佳去公园里散步了,家里只有保姆在拖地。吴博荣坐在沙发上说:“下次逸佳做饭,你别让她进厨房,抢着多做一点。” 保姆正在拖地,听了马上立起身来,对吴博荣说:“我也不知道叫了她多少次了,抢都抢不过她。她非说你现在最忙,胃口不好,做得不好你不爱吃,你挑食。”保姆又低下头去,开始拖地,“她自个儿肚子马上就要显形了,还在那里炒菜,一闻到油烟味儿就吐,都是忍着吐在炒,炒完了就要去厕所吐。我看她辛苦,给她口罩带着。” 那保姆自顾自地说着,吴博荣没有言语。他看着打湿的地板有一点反光,看得久了,就像是看得到潘逸佳戴着口罩在炒菜的样子。 他这段时间基本上不怎么理潘逸佳。他心里不是不恨的,用这么一种方法,手段那么的高明,让自己回到她身边。他人是回来了,可是心却冷了,是潘逸佳的行为让他感觉心寒,他感觉自己从来没有了解过这个女人。 第29页 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潘逸佳确实是一个好妻子。她体贴理解,甚至在这么大的事情上不吵不闹不给自己一点压力,安静却又隐忍。 或许她是真的爱吧!所以,才选择用这样的方法,她为了让自己吃多一口,可以忍着难受。从前他总以为潘逸佳很娇气、小女人,现在他才明白,爱情和婚姻会让一个女人成熟得很快。 那天吴博荣想了很多,他感觉到自己对世事的无奈。潘逸佳、余莹,还有自己,都不是坏人,每个人的出发点虽然都是为了自己,可是,谁也不是坏人,但缠来绕去的,都还要受伤害。吴博荣经过这一回深爱,感觉自己的身子骨真的承受不住这样的折腾了,爱情真的是要命的东西,没有十足的把握还是不要去碰比较好。可是,他一点也没有后悔,只感觉自己伤筋动骨了这一场,却让他真明白了什么是活着。 潘逸佳上来的时候,看到吴博荣正坐在沙发上静静地削一个水果,那苹果削得很仔细。吴博荣把削好的苹果递上来,对她说:“多吃一点水果,你吃得太少了,对你和胎儿都不好,你现在要多吃一点。别担心,公司现在没问题,只是暂时的困难,我们还是有实力的。” 潘逸佳把苹果拿在手里,低下头,慢慢地啃那个苹果。那苹果的味道很甜,甜到让人感觉到发苦。纵然她有再多的感嘆,都被压了下去,因为她知道,自己的家算是保住了,这个她离不开、孩子也离不开的男人,现在终于又回家了。 余莹看到母亲张璐来自己家的气势,就猜想,可能是这一段时间和程济的婚变传闻已经到了母亲的耳朵里。余莹怕吵着了小宝,带母亲去了一个茶楼。这一招也是学蒋蓝的,去安静的地方可以避免大吵大闹。但张璐一点也不吵闹,而是用一种伤心欲绝的眼神看着余莹。这种眼神余莹在母亲的眼里曾经看过,余晶离婚回家住的时候,张璐就是用这样的眼神盯着余晶,像是看一个已经死去的小动物,里面全是绝望与悲伤。 张璐用这样的眼神先让余莹脱下了无所谓的面具,逼得余莹先和她解释:“妈,日子过不下去了,离开不是坏事,反而是一件好事。” “你得先告诉我,为什么日子过不下去了?”张璐冷冷地看着余莹。   “妈,我们没有爱。” “嗯,我和你爸也没有爱。要是为这个离婚,你们现在早就一人跟一个,不知道流落在哪个街头了。”   “可是,你和爸很好的样子。”余莹很是震惊。 “日子过得好,并不代表有爱。再说了,爱是什么?能吃还是能喝,你倒是拿出来给我看看?”张璐感觉自己真的一点也不了解现在的年轻人,他们衣食无忧,就算工作压力再大,能大得过她那个年代的高强度? 现在的年轻人,稍一拼博就有房子,有车子,自己还有事业,人还自由,有本事就可往上爬,挣得到钱。可是,就是个个都爱折腾,动不动就要离婚。女婿程济有什么不好?不花心不打牌不赌博不喝酒,一直都对家人非常礼貌,还是业务尖子,难得的有前途的好医生。这样的男人女儿都不要,非要离婚,这算是什么事? 余晶离婚是因为那个男人实在不是个东西,可是,余晶离婚后一个人拉扯着冉冉,日子好过一天吗?自己为了余晶的事情没少操心,现在倒好,冉冉刚刚长大成人,余莹又要离婚。 张璐听到消息的时候,差点就当场翻倒在地。她实在不明白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上天要给她这样的命运?她的两个女儿都长得漂亮大方,小时候学习也认真,从来不给自己惹事。没有想到,结婚后一个比一个不让自己省心。余晶离了婚,余莹又要闹离婚,外人会怎么说自己?会说自己不会教女儿,教出来的女儿都守不住老公。 余莹不知道怎么解释,她知道老一辈人的心里有自己的道德准则,但她实在是没办法了,只能反覆地说:“我和程济离婚,不是因为我们大家是坏人,就是日子过不下去了,是性格不合适。” “不合适你还结婚?当初有人拿枪逼着你的头,让你嫁给他吗?”张璐抢白。 余莹被呛得一时说不上话,只能说道:“妈,你能不能不要操心那么多,我的事情我会处理。” “你知道什么,你会处理什么?你不就是嫌我老了,我不懂潮流了,我不知道你们什么情情爱爱了?”张璐终于还是被激怒了,“余莹,我告诉你,你现在不过是仗着自己还年轻,你有本事,你能挣到钱,你不需要一个老公,所以,你就这样轻易地找一个藉口,一句不爱了就要离婚。” 余莹看母亲暴怒,忙上前安慰,被张璐一把甩开。 “别动我!我要不是你妈,我一句屁话都不会多说,不会到你面前来讨你嫌!难道我这把年龄还要让年轻人讨厌?我不知道在那里像你爸那样躲着,什么也不说?” “爸他不是那样的人,他只是能理解我。”   张璐冷笑了:“这么说,我这个做妈的,反而还不理解我女儿了?”   “不是……”余莹急得满头都是汗。“余莹,我不仅是你妈,还是一个女人。我知道你现在不甘心,嫁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想换一个。”张璐平静下来,隔一会儿再说,“但是,你有没有考虑过,如果你找不到自己喜欢的呢?你是不是一辈子不嫁?你这一辈子就和余晶一样,一个人单过?余晶好歹有一个冉冉,那是个精神寄託,你有什么?你告诉我!你就有一个小诊所,那个诊所能陪你一辈子?你现在年轻没有病,你总要老吧!你要是四十岁的时候病在床上,我和你爸都走了,你身边没个人,喝一口水你都困难,你就知道自己现在有多么的冒险,做事有多么的不负责任!对自己不负责任,对婚姻不负责任!” 余莹张口结舌,实在想不到母亲的思想有这么的复杂,而且想得那么长远。从前看来,母亲就只是一个说着碎碎事情的老太太,没有想到,她居然有这么多的想法。而且当母亲说这些话的时候,她在言语里所透露出来的智慧,足以让余莹对她充满了敬意。这是一个女人在成长的经歷中所学习到的智慧,不是哪一本书上可以有的,这种智慧是真正的生活结晶。 张璐喝了一口茶,看了一眼面前的女儿。小女儿余莹一直是自己和老伴的骄傲,她小时候很听话,能吃苦,长大后上学也没有操什么心,但是,在她非常温顺的表面下却有一颗很固执的心,她决定的事情,很少有人能改变。只是她的固执将来真的不会让她受苦吗?她已经不想再看到第二个女儿受苦了。 “我不说什么老一辈的思想,我说了你也听不进去。可是,真的不是每个人都能有机会遇到一起,能遇到的就是有缘份的人。什么叫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你们不是平白无故地结婚的,怎么能这么儿戏?” 余莹说:“妈,我们不是儿戏,我已经考虑了很久,我和程济真的不是很适合。他很自私,只有事业和自己,根本心里就没有我。我和他结婚,没有得到过什么温暖,我现在也没有孩子,离开了他,不见得就没有出路了。” 张璐嘆了一口气:“自私?孩子,我不是帮程济说话,你难道就不自私了?在这一段婚姻里,他在你心里是有错的,错在自私、不爱你、让你不温暖,可是你呢?你就没有错,你就付出了很多?你难道就不自私了,你就爱他了,你就让他温暖了?不要把婚姻看成是一场交易,人家给多少,你就给多少,走一步看两步,生怕自己比别人多付出一点点,好像多爱一点就吃亏了。做人那么计较你不累吗?” 张璐接着说道:“我和你爸结婚前,他其实有一个相好,不过家里不同意,只好和我结婚。当初他也是一块铁来的,我还是慢慢地把他捂热了。我相信人心不是石头,也相信这就是我的命。而且我看得明白,你爸不是一个坏人,他值得我去捂,前半辈子也许我在付出,可是,这后半辈子,我和他就过得多好?要是没有你爸,我晚上自己连腿都捂不热,人生难道就不凄凉了?” 余莹望着水杯,轻轻说道:“我不能因为有可能的后半生,就把我的前半生给赌上。万一后半生我不幸福呢?” “你都没有试过,你怎么知道是适合还是不适合?而且你现在离婚了,难道就不是赌了,难道就一定会幸福?都是赌,为什么不敢赌婚姻?”张璐拍了拍已经迷茫的女儿的手,站起身。 “妈,我知道你怕,可是,我和余晶不一样,我有钱,不需要依赖男人。”余莹知道母亲的担忧。 “余莹,我要说的话都说得差不多了,就只剩你自己细细去想一想了。我并不担心你离开程济后经济会出问题,生活的水平会下降,我只是担心你在追求根本就没有的东西,最后会一无所获而错过了自己的幸福。” 余莹坚定地说:“程济并不是我的幸福!” 张璐脸色一变,沉下心来:“是,程济并不是你要的那种幸福,但是在我的眼里,程济不是一个坏人,他虽然有不足,但是也是一个负得起责任的男人。你自问,程济有没有对不起这个家,对不起你?”余莹知道母亲的意思,在她那代人的思想里,男人只要适合就很好了,于是,她沉默不语了。 张璐知道谈话没有什么大的用处,只好嘆息着说:“余莹,你要知道过日子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情情爱爱会变淡,可是,人品这个东西是固定的,你将来就会明白,找一个喜欢的男人并不是很难,而找一个人品好的男人不是很容易。余莹,别人说再多的话也没用的,还是要你自己明白。反正我是不支持你离婚的,如果你一定要离,我也没办法。但是,你自己选的路,自己去承担,我老了,帮不了你什么了,你好自为之。” 余莹看着母亲远去的背影在茶楼里一点点地消失,心里的难过根本不是用撕心裂肺就可以形容的。母亲的背微微地弯着,那种苍老又无助的屈从,让余莹恨不得马上飞奔去请求母亲的原谅。 那些话,都是余莹没有想到过的。父亲的支持是因为深爱自己,母亲的反对也是因为深爱自己。男人和女人的看法有这么大的差异,那也是因为社会的定位分工不同所致。母亲说的也对,这一段婚姻自己也付出得太少了,而且母亲能看到的远处,正是自己还不能看及的。 母亲的话让余莹有一番新的考虑,她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中。毕竟婚姻的结合不是两个人的事情,不仅是自己的父母,还有程济的家人,还有很多朋友、同事、认识的人。从表面上来看,婚姻就是一棵树,砍倒很容易,但是要把根给清理干净,那就是清理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就算是看起来再微不足道的小树,下面的根系都是庞大的。 张璐进城来,因为生余莹的气而住在余晶家里。所以,余莹第二天还得提前下班,买了好多东西去余晶家里哄母亲。 第30页 刚进门就看到冉冉穿着很短小的运动装在那里跟着电视跳操,一边跳还一边和姥姥说:“小姨那么年轻漂亮,又有本事挣钱,不喜欢就不要在一起嘛,又不是找不到好男人。姥姥,你何必这么伤心。” 余晶在一旁忙使眼色:“瞎说,你小孩子懂什么啊!”   “本来就是,小姨反正也不会没人要,只怕追她的人排成队。” 张璐本来已经够烦了,听到冉冉这么说,就骂道:“追追追,那些男人是什么好东西,没一个有你姐夫好。” “切,谁说的。”冉冉差点就要把看到余莹和吴博荣的事情说出来了,幸好这个时候余莹进来了,她才收住话头。停了跳操,跑去搂着小姨说:“没事,我支持你,我站在小姨这边”。 余晶和张璐一起说道:“胡闹,快进去!”   冉冉吐了吐舌头,拿起桌上的一个苹果就往里走,还回头和小姨说:“你要顶住战火啊!” 张璐还是不理余莹,余晶在一旁不好多说,反覆说的就是凡事要考虑清楚,离婚后一个女人日子不是很好过,她自己就是例子,吃了很多苦头。 余莹的心早就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她来这里不是为了听姐姐倒苦水的,这些苦水已经听了太多次,再听就已经泛胃酸了。余晶的悲剧是因为她自己经济不独立,又过早地生孩子,那些苦都只是因为依赖不上男人的苦,精神上和物质上,都得一个人撑。余莹又不能不摆出认真的样子,只好靠着沙发背,头稍歪着。 冉冉进了小屋子后,门没有关好,她站在桌边准备换衣服出门,一扭头就看到余莹带着无奈的表情微微垂着下巴,侧面正好衬着布艺沙发那大朵的墨绿的暗底牡丹,更是显得她整张脸美不胜收。但冉冉不是来欣赏小姨的,她心头巨震,这个侧面太熟悉了,脑子里像电火花一样闪过那天在街头看到路杰开车的那幕。那一幕重叠起来,那个车上的女子和这个沙发上的女子侧面居然是一模一样。 没错,那个抢走路杰的女人就是小姨余莹。 冉冉算是彻底明白了,其实她早就应该想到那个熟悉的侧面是小姨,但是因为她从来都没有往这方面想过,连潜意识都阻止自己瞎想。冉冉的手腿冰凉,怎么能是小姨呢?小姨不是已经有了那个男人,而且还要离婚吗?那次在旅店里看到的那个男人,也长得很不错。小姨怎么会是这种人,为什么偏偏是路杰呢?冉冉站在屋里,心里升起了一股怒气,小姨和路杰都当她是傻瓜,所以才会这样瞒着她做这事。可是,她无条件地信任着小姨,把所有的心思都和她说,居然是她抢走了路杰。是小姨,那个满嘴说着大道理的女人,说什么路杰这里不好,那里不好,对自己不屑地说“玩不起就不要玩”,原来她就是玩得起的女人。 冉冉感觉自己的世界像是被人投下了一颗炸弹,一下子全都碎成一片一片的,根本没有一块是完好无缺的。刚刚冉冉还在说,要支持小姨,现在心里马上就变成了,这种yin盪又虚伪的女人,真是太让人讨厌了。 不行,她一定不会轻易地放过这件事情,就算是路杰不爱自己,但是被自己最信任的亲人所背叛的感觉,根本不是冉冉这个年龄能承受的事情。她的心里充满怒火,她一定要把这件事情查个清楚,不然的话,她会发疯的。 余莹奇怪地看着余冉冉带着杀气,从自己身边冷哼而过,看也不看大家一眼就往外走了。她还对姐姐余晶说:“怎么了,冉冉又和哪个男孩吵架了?” 她丝毫没有意识到在自己的命运里有一场已经埋好的定时炸弹,正进入着倒计时,随时可能爆炸了。 第十八章 分别  就算人生的路再怎么艰难,而每一天太阳升起时的样子都不会差很多。余莹的人生还是要继续,痛苦只是在胸口上的伤痕,血滴在心里,没有人看到。 而这个社会就是,哪怕你的内心再痛苦,只要没有死,就得挣钱活下去。当然也可以选择崩溃,可问题是崩溃之后的生活还在继续,并不是崩溃之后时间就静止了。冲动没问题,问题是谁来收拾冲动过后的烂摊子。 余莹的生活表面上和从前一模一样。白天去诊所,回家就是带孩子去楼下的公园玩。小宝的周岁生日已经过了,这一年里,似乎只是一晃眼就走过了四季。 她知道再过一些日子,李兰无论如何也会来看孩子,也许那个时候就是摊牌的时候。她是把孩子还给那个女人,还是请求那个女人把孩子留给自己?无论她怎么做,都是一把双面刀,两面都是寒光闪闪的利刃,无论如何都要伤人伤己。余莹知道逃避不好,但是除了逃避这一天的到来,她根本没有任何办法。 和程济的夫妻关系也进入到了个冷河时期,冷战,更或者说是大家都不知道要怎么打破僵局。程济的生活遭到了破坏,他活得好好的人生突然失衡了,这让他不知所措。他习惯了按着轨迹来生活,但是,现在余莹的撒手和违规,让他不知道怎么保持这种平衡。 而生活的破坏,对程济当然是非常致命的伤害。他终于明白了男人的事业和家庭相当于自己的两只腿,任何一只坏掉都会是很重的打击,他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迈开腿大步地往前奔。而他从前认为那个完全没有问题的婚姻,却像是一夕之间起了变化。这变化的本因在哪里,他完全不知道。 李莫玫接到了程济的求助电话,这个时候她已经明白,在这个男人的心里,自己已经成了一个故交好友。女人沦落到这个份上,就永远永远再没有什么激情可发生,而这样的友情,倒是可以平平淡淡一辈子下去。 这两人坐在咖啡吧里,看起来就像一对情人。但是李莫玫和程济都知道,不是,永远不会是了。   程济看着李莫玫说:“你气色很好,结婚还不错吧!” “和结婚没关系,我本来就气色很好,是你们从前认为我不结婚就非得灰头土脸罢了。”李莫玫不高兴了。   “好好,怕你了。” 李莫玫看程济服软,嘴没那么硬了:“结婚不就是那么回事,看着时光流逝,等着变老变丑。”   “可是,看你等得蛮幸福的样子。” 李莫玫终于笑了:“是啦!过不了多久就要多一个小傢伙出来给我添麻烦了。”   程济震惊:“这么快,你有宝宝了,几个月了?” “才五十多天,你别用这种表情啦!看得我好像是怪物一样。”   程济笑了:“你不是说生孩子身材会变丑,你才不要生吗?” 李莫玫想到从前说过的一些蠢话,自己也感觉好笑,又不愿意认输,只好说:“不生孩子身材也会变丑,到了五十岁都会下垂,不生一样会老。” “什么下垂不下垂,你轻点声。” 这两个像老友一样在那里笑着聊天,程济是真的为李莫玫高兴,她折腾到这个年龄,终于结婚之后,比任何人都要聪明。她很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而且把这样的计划一步步地实施。她曾经那么的骄傲、美丽,而当她决定结婚,就马上要了孩子。 李莫玫知道,自己如果对生活妥协,那么,就要妥协得完整,不能再让自己别扭了。她怀上孩子之后,老公对她的疼爱让她又明白了一点,再激烈的生活,都比不上踏踏实实的日子来得舒服。那种韩剧一样的爱情,就像是模特走秀台上穿着的精美又炫目的服装,美不胜收,吸引万众目光;而真的下了台,回到生活中,谁都愿意穿着纯棉又宽松的衣服,在家里的沙发上舒服地看电视做自己。 李莫玫有了孩子之后,那种将来要人母的幸福感,带给她坚实的快乐,这样的快乐是摸得到的。是的,这样的生活,也许不像她从前要的那种,但是让她很舒服,她当然也很满足。 程济和她说了一会儿闲话,又把和余莹的事情和盘托出。 李莫玫思考了一会儿,很直接地问:“余莹是不是在外面有人了?如果女人在外面没有人的话,应该不会铁了心非要离婚不可的。” “有人,怎么可能?余莹,应该不会吧!她工作很忙的,我看她很正常。” 李莫玫气极败坏:“你看她,你什么时候看过余莹?你真的关心过她到底在过什么日子吗?就算她真有人,你怎么可能会知道!” 程济好好地想了想说:“好像也没有什么不正常的。”   “你的正常是指每天做饭、吃饭、做家务、每天出没在你的眼前吧!”   “那还有什么!”程济感觉自己被这些女人搞得头大,她们想要什么?想把日子过成什么样子?难道就非得天天跟着她们后面情绪化地做出应付的招术?李莫玫还有余莹就不能消停一点,她们看不出日子就是日子吗?要爱情就不要吃饭了吗?程济就算是知道自己有错,但他真不知道怎么去把这个错补上。他的生活就是这个样子,怎么可能去改变一个成年人固定的生活模式?这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他像任何一个普通男人那样,在生活中遭遇了挫折的时候,在反思又得不到其解的时候,终于把满腔的怒火都撒到了对方身上。他感觉余莹现在就是不可思喻,无理取闹,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一句话就是,余莹在青春那会儿太平凡,现在青春要过了,就要拼了命地折腾。情绪化、神经质,什么叫不爱她?不不,是她不爱自己罢了。当一个女人不爱一个男人时候,她可以从他的身上挑出一百件缺点,当她爱的时候,那些缺点就是优点。 程济感觉李莫玫说的对,余莹一定是在外面有人了。而那个人是谁,这是程济最关心的问题。他决定要跟踪余莹。 程济并不知道,这个时候还有一个人也在是暗里下了决心要跟踪余莹。程济也许是有生之年,第一次和余冉冉想到一块儿去了。 余莹一下子就被很多目光盯住了。但是,她正常地生活着,在生活里无可挑剔。余冉冉和程济都在不同的地方,看到了她不同的一面。 冉冉看到了余莹每天都累死累活的,上班工作下班带孩子,没有一点自己的时间。她一边跟踪一边想,这样的人生有什么意思?没有一点自己的生活。她从前还是很羡慕小姨有车有房有事业,现在才知道原来大人们的世界这样的无聊,每天除了呆在诊所里,就是开车回家做全职保姆。小姨的人生呢?她自己的日子在哪里?看她穿着高档的衣服,皮肤做最高级的保养,却一点笑容都没有。上班的时候那么一板一眼的,像是有谁会拉她下那个位子;抱着孩子的时候,总一副怕别人来抢的样子。她这么活都是为什么啊? 冉冉的怒气在跟踪中一点点地消失。她偶尔又想回来了,她想,也许是路杰的错,小姨这样的女人是不可能和路杰在一起的,这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说不定那天是路杰把小姨给灌醉了带回家去的。 冉冉就抱着这样的心情跟着余莹。而程济就显得要理智得多,他或许是这么多年来第一次用旁观者的角度去打量余莹的生活。 第31页 从前,他认为余莹应该是一个非常幸福的女人,她拥有很多的东西,其他人都没有。除了没有孩子,一切都是完美的。可是,当自己跳出了那个圈子去打量余莹的时候,他看到了余莹的疲于奔命。她每天都在工作着,应付着不同的病人,下了班之后,她还不是自己,还是一个母亲,一个妻子,一个媳妇。属于她的世界太小了,似乎都不存在,而从前自己居然认为这就是女人的归宿,她们的命运就应该是这样的,从工作的单位到家庭,她们的使命就是付出,而等待着她们的是苍老,是时光的流逝,是带不回来的青春,是皱纹细细滋生的眼角。如果还没有爱,她们靠什么活? 他的怒气也在跟踪中慢慢地消失。也许不是女人折腾,而是属于她们的世界太小了,她们能得到了关怀和爱太少了,所以才会拼命地要。 余莹漫步在自己人生路上,根本无法理会自己的生活对跟踪者的影响。小宝的生日就快到了,她这些日子总是去城里最好的玩具超市选购礼物,每天下了班就泡在那里,也许购物可以让她的心情得到一点平復。购买最好的礼物给小宝,如果可以的话,余莹愿意把最好的一切都送给那个孩子。 余莹走到玩具超市里的一个角落,忽然听到前面传来熟悉的声音:“这种玩具,给新生儿能用吗?” 余莹的脑子都来不及反应,身子先她一步颤抖了一下,头皮一下子全都炸了,哗一下,脸色苍白下来了。 这是最直接的反应。当然,余莹如果能用上大脑,她自然知道要调整情绪。她不是以为自己可以很自然地打个招唿,就像是遇到一个普通的病人一样吗?只不过,为什么她却没有办法动弹?其实这里总有可能遇到他的,她是有心理准备的,但那些心理准备都餵狗了吗?她为什么会心跳得那么快? 吴博荣正拿着一个摇铃问着服务员,而身边走来肚子已经微微显形的潘逸佳。她手里拿着一个奶瓶,带着一种心满意足的笑容,望着吴博荣说:“这个是德国产的,应该比日本的要好,不如我们也买一个。”吴博荣点点头。 余莹已经回过神了,正准备往回熘,但是,潘逸佳已经抬起了头。她熘不掉了,註定要相遇在这样地方。两边都是高高的玩具货架,只有一条道。 是不是王菲唱过:“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倖免。” 不知道为什么,余莹笑了,她撑着货架微微地对着吴博荣和潘逸佳笑了。是笑什么?笑这一场爱恨,还是笑那一场相逢?是笑多少次,自己在他的怀里紧贴着肌肤的亲吻,在寂寞和绝望里沉沦,以为抱着他就是唯一,听着他的声音都感觉到安全;是笑自己无畏无惧地爱了,没有退路,也不知道前路,把自己的生活搞成一团乱麻;是笑他也是笑自己从前的天真,以为爱就是战无不胜的利剑。看看,命运是什么?就是在这个时候相逢,没有人可以再躲避人生。 潘逸佳先开口,她招唿道:“余医生,真巧,在这里遇到你。”“是啊,好巧。”余莹自如微笑,只是舌头髮麻,说话像醉酒的人,要很拼命地才能克制不流露出异样。 吴博荣微微地歪着头看她。他的胸口就像是有一个很钝的刀子,在慢慢地撕破伤口,疼痛忽如其来。从前他以为什么心痛得说不出话是文人所描写的夸张状态,人怎么可能在无病无痛的时候,忽然一下子就因为某件事某个人真的心疼起来。可是这个时候,他明白这不是夸张,心真的会疼,而且是非常地疼,那种疼痛是肉体上的,不光是心灵。 他感觉到缺氧,分手到现在他们都没有再联繫过,他回到了自己的生活,也知道这就是他最应该选择的生活,这个生活有他的现实。如果和余莹在一起就是坠入了天堂,那么,现在的就是他的现实世界。人可以偶尔去一下天堂,但终究还得在现实里生活,这就是男人的无奈,在这个世界里他有他的责任。 责任再大也不能阻止他看到余莹时那剎的心疼。他没有强笑,他不屑强笑。所有人,整个世界的人都知道他爱她吧!爱她的身体,爱她的头髮,爱她那微微丰腴的腰,爱她呻吟时的皱眉,爱她的哭泣,爱她的任性,爱她的反覆无常,爱她的左右为难,爱她的伪装。 这个世界的人都知道吧!可是,为什么这个世界的人都不成全,即不成全他,也不成全她。吴博荣的眉头纠结着:“是这个世界疯了,还是我疯了?”他只能这样问自己。 这是一场游戏开始时的艷遇吧!和无数的艷遇偷情都是一样的吧!但为什么,这个时候隔着潘逸佳的两个人,这一男一女,却相对无言着。他们什么也说不出来,连“你好”都说不出来。 潘逸佳能感觉到那种无法撕破的气压,她坚定地站在中间,一点也不退缩。 容不得她退,就算她的心会被这一份目光后的伤痛割得鲜血淋淋,就算她从此会没有自尊,就算她真明白这两人原来不是玩玩而是来真格的,但是,为了肚子里的那个孩子,她不会退,永远都不会。 她立得很稳,挡在吴博荣的前面,余莹被远远地排挤开来。余莹不能后退,只能往前走,这是她能做的唯一了。 “就这样被你征服,喝下你藏好的毒,我的剧情已落幕,我的爱恨已入土。” 余莹听着自己的脚步在这个空旷的世界上迴响着,她就这样一定必须绝对非得带着这样的姿态,慢慢地走过这一对夫妻。走过她最爱的男人。她不知道什么是擦肩而过,吴博荣从头到尾都没有变换身形。只是走近他身边的时候,闻着他熟悉的气味,就能听到他的心跳声。 没错,那样的声音和节奏都是对她的唿唤,他爱她,或许这个答案根本就不重要,就算吴博荣从来不爱她,也没有关系,这个时候,他爱她或者他不爱她,根本就没有关系。如果非要回报才肯去爱,那么,爱也是有限的。建立在利益的基础之上,得不到就失衡,不过是一种独占罢了。 她也许会忘记,在自己白髮苍苍的时候,忘记自己曾经有多深地爱过一个人,忘记那个人长什么样子,忘记那个人和自己相遇的那种心悸,忘记自己有多么的真诚。 也许真的会忘记,但是她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忘记,吴博荣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的时候,有着怎么样的色彩。如果可以和他拥抱,或许就不会害怕没有天明。只有吴博荣告诉她,她被爱亦被欣赏,不管是真是假,只有这个男人,她的唿吸他懂得。 心里有一个声音在疯狂地喊:“就是这个男人,这就是你要的男人。” 余莹摸着自己的另一只手,奇怪地问自己:“我的心里住着什么样的怪兽呢?为什么会发现如此不理智的声音呢?” 余莹忽然感觉到,自己的身体里还住着一个人,也许那个人就是从前自己抛弃的柔弱、多情、脆弱、依赖感强的女孩,那个女孩本来就是她的真正的面目,但是在成长的过程中,现实在慢慢地淘汰掉那个女孩,余莹被迫用了一种成功人士的嘴脸,理智、现实、算计、收放自如。 如果没有遇到吴博荣,可能永远都不能听到自我的声音,永远都不知道还有那么一个女孩被自己遗弃了。怪不得不开心,因为自己一直都活在假面里。藏在内心的女孩,已经被遗弃得太久,久到余莹也误会自己根本就是这个样子,可是,他唤醒了她。 只不过唤醒也无益,那个女孩的唿声太弱了。   吴博荣忽然转身,像动物一样直觉地扑向了自己的猎物。 “不是每一天都能遇到自己想要的,这一次错过,可能要等一千年才遇得到。”吴博荣低低地和自己说。他的手张开来,把余莹抱在怀里,这样的拥抱已经无人能分开。吴博荣感觉到余莹的远去,那一幕拥抱只发生在他的想像里。事实上,他一动不动,闻着熟悉的香气来了近了,曾经千百次等待的脚步,近了又远了。 他终于还是没有勇气伸出手去拥抱。   她终于还是没有胆量听从内心女孩的声音。   这两人都活在现实的世界里,他们不是小说的主角,亦不能牵牵手就是永恆。 从来都是这样的人生,我们从来都不能随心所欲。   “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能永垂不朽。” 余莹脸色灰白地走在路上,夜幕已经换下了城市的色彩。她没有开车,只是提着一袋子的玩具,孤单地走着,漫无目的地流浪在这个城市的里。空气和人群都和自己全无关系,红灯,绿灯,又是红灯,又是绿灯。没有人能看到伤口,没有人听得到哭泣,没有人知道唿喊,没有人会看得到她。 一条街口,又一条街口,她走得跌跌撞撞。终于,在一条街口,有一双手从后面伸来,牵住了她。 “再不堪也要活下去,你再这样乱走,连痛的机会都没有了。”声音很平淡,是路杰的声音。 余莹的手指一根根都像是刚出冰柜里拿出来一样。路杰已经跟了她一路,看着她无助又迷惘地走过一条条的街口,虽然知道悽苦和自己无关,却还是忍不住伸出了手。 这是他的选择,他愿意。   不远处的冉冉和程济都不约而同的按下了手里的相机、手机的拍照键。 路杰送余莹回了家,还没有来得及喘口气,就看到冉冉已经在自己车门边上立着。   路杰冷着脸,这个时候他根本不想理这个任性的女孩。 冉冉拿着手机凑过来,对路杰说:“是我小姨对吧!那个女人是我小姨对吧!”   路杰忍无可忍掉过头去:“你知道什么?你的脑子里装不了别的吗?” “路杰,你这个王八蛋,都这个时候了,你还要骗我?我都看到了,我还拍下来了,你知道我要拿这个照片给小姨夫看了后会怎么样吗?我小姨肯定能如愿地离掉婚,而且一分钱也捞不到。”冉冉咬牙切齿地对着路杰吼叫。 路杰伸出手去,把手机抢过来,狠命一摔,手机四分五裂。路杰看着一地的手机碎片,一字一句地说:“你还嫌你小姨不够乱是吗?你看不到吗?她已经伤心成那个样子了。” 冉冉被路杰的狂暴的行为而吓住,只知道站在一边呆呆地抽泣。 路杰看着这个被吓坏的女孩,长嘆了一口气道:“不是我,真的不是我。我是喜欢你小姨,如果她是为我伤心,我会很高兴。但是,冉冉,真的不是我,我没有那个福气。” 他的语气非常真诚,可见他所受的打击也非同小可。路杰并不是怕冉冉所谓的证据,而是他实在是累了。不知道是爱人累,还是看着心爱的人去爱别人累,总归路杰有一种非常强的挫败感。他遇到余莹时的那种野心和征服欲,在这个时候已经无影无踪。他似乎隐约明白,在他的生命里,有一些东西是註定不可能凭努力就得到。 冉冉从来没有看过那么疲惫的路杰,可是,从他的表情能看出他没有说谎。她试探地问:“是上次我们遇到的那个人吗?”   “嗯。”路杰点了点头。 第32页 冉冉也呆住了,隔了一会儿才感嘆了一句:“我小姨真浪漫啊!好痴情。” 路杰的脸上露出了一个微笑,这是他这么多天来第一次笑。他终于感觉到余冉冉身上有一种东西,是他和余莹都没有的,那就是青春。这样的青春可以无知,无知得会被人原谅,也会让人感觉不讨厌。 路杰知道自己无法爱上这个女孩,但是,这个孩子在他的心里已经像小妹妹一样,那般的任性发脾气,闯了祸又吐舌头,知道真相就开始幻想爱情电影。这样的女孩是勇敢傻气的,也是应该呵护的。终有一天,她也会在生活中被磨去了热情,变得成熟懂事,或许会变成另一个余莹,但是,路杰这个时候却不愿意冉冉像余莹那样沉重着去活。他步出房门前,听到潘逸佳在睡梦里艰难地翻了个身。因为怀着一个孩子,所以她总是睡得很不踏实,连翻身都需要很大的动静。吴博荣步回了妻的身边,轻轻地看了看她有没有不舒服,直到确定她没有什么不妥,才继续光着脚,踩着白色的纯羊皮地毯,退出了房间。 车子从车库里开出,白亮的两个大灯照亮了前方,车子滑出了院子就消失在了夜色中,只有车辆后面的红灯还在闪烁着。 这个高档住宅的小楼内,潘逸佳正站在厚实的窗帘后,她看着汽车远走,知道那颗心终是不在自己身上。但是,他在离开的时候那一次回眸,却也是牵挂和惦记吧。 她并不知道在吴博荣的生命里他想要的是什么,或许她也不想去理解。她只要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去悍卫什么样的日子,这就够了。 人活得越清醒越不妥协,越容易伤痕累累。潘逸佳像水一样温和的性情后面,有着水一样圆滑的处世方针,所以她註定没有那么容易受伤,也註定不那么容易失去。 潘逸佳放下了窗帘,脸上的表情在黑暗里也像水一样的平静。她返身上床继续睡觉。她知道,她不用逼得太紧,这个男人一定会开车回来的。 吴博荣把车窗摇开,在城市的夜里开到飞快,上了山更是狂踩油门,像是要把这个世界的烦恼都给甩在后面。 他的脸也融在黑暗里,看不清到底是不是在流泪。或许眼泪在这个时候完全不能涌出。他这个时候才知道能哭也是一种幸福。 吴博荣握着方向盘,感觉自己像中了七伤拳一样,随着时间的流逝,五脏六腑都会经脉寸断,而疼痛也会从某个细小的伤口,像沙尘暴一样袭向他身上的某个地方。 他不愿相信,在这个年龄,居然会有女人成为他致命的伤。他以为自己已经够坚强,就算不坚强,至少也够理智,就算是不理智,也能够摆出一副认命的样子。 不是说过了三十岁,脑子里那个分泌爱情的化学物质就会减少,所以爱情也就会老去吗?可是为什么呢,为什么在那个时候,他会那样的难受?他感觉自己的世界里有什么东西,像海滩上建成的沙雕,美轮美奂,却被海水一点点地沖洗,再也流不住。 他的梦幻城堡,被时光带走得那么干净。 吴博荣感觉到山风吹来的时候,带着一种潮湿的哭意。他终于知道自己确实不是神,四十岁并不是一个藉口,如果遇到爱情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他开到半山,停在和余莹最后拥抱的亭子边上。车子停下来了,头靠着冰凉的玻璃窗,眼睛望着那个空荡荡的亭子。他曾经在这里无数次地和那个女人一起并立,当失去了这个女人,他终于感觉到自己有多么地害怕那个地方。 在爱里泡着的人是多么的幸福!只可惜那个时候他并不知道去珍惜,甚至也没有意识到被人深爱。他曾经是那样地嘲笑爱情,以为那是傻瓜才做的事情,他亦不相信在自己身上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但是,甚至直到今天,他才知道自己亦是深爱了的。只有现在这个时候,疼痛才从上次分别之后表现出来,像是麻药过了之后,忽然暴开来的疼痛。 他无泪,只是在车里无声的干呕,撞打着椅背。 如果,他能多一点的真诚,哪怕是一点点,不带着游戏的态度;如果,他能相信她的真爱,不去怀疑世俗;如果,他能不那么自以为是,不那么自信;那么,这个时候,他可能疼的会少一点。 吴博荣在这个时候,终于知道,他现在可以无风无浪地活下去。可是,他总会在某个时候,像是毒性发作一般,会勐地心疼,会想到一个女人,想到那个女人的声音,想到她的简讯,想到她的笑和哭,想到她曾经那样地在他的生活里呆过。 那个时候,他或许在十字街头,或许正在和家人一起购物,或许在酒桌上,或许和朋友正在交谈,或许从办公桌前抬起头来,但是无论如何,他都会感觉疼,空虚会像飞弹一样远程攻来,思念像飞弹一样把他炸得稀烂,让他粉身碎骨,知道自己毫无意义。 当然,这样的发作不会很长时间,也不会影响生活,吴博荣还是吴博荣,外表看来没有任何改变。他是一个公司的领导者,是一个妻子的好老公,孩子的好父亲,父母的好儿子,朋友的好哥们,或许,还会有新的情人出现,那个时候亦是标准的好情人。 但是,他的人生已经变形,就这样,因为她,因为爱,彻底地改变了。 程济呆站在沙发前,看着余莹远走。随着关门声响起,他感觉到自己的耳朵内嗡嗡作响。等那种响声平息之后,他感觉房间安静得可怕。他这才意识到孩子不在房间内,连平时带孩子的母亲也不在家里。他打了电话给母亲,母亲告诉他,余莹把孩子送回给了生母。她说得平平淡淡,无风无浪。这次事情虽然伤心,但是,伤过了之后,日子还是要过。老人家早就已经看透了这些日子,程济的母亲用一个老人的智慧,尽量让自己的生活减少磨难。 人世已经时日无多,又何必再去自寻烦恼?再说了,这个世界里的烦恼怎么会烦得过来。老人在电话那边是这样平平静静地劝着儿子,语气里已经没有什么要求。只是希望他与儿媳都平平安安,如果不能平安,她也不能再插手,因为孩子的事情已经搞得天下大乱了。 程济放下电话,忽然感觉心里很乱。世界像是玻璃屋,也在慢慢地崩溃倒塌,随着玻璃屋的脆响,他知道自己内心里的平衡已经被打碎了。 当愤怒过去之后,他感觉到一种掏心掏肺的累,那种累让他无能为力。他靠沙发上,闭上眼睛,与余莹的一幕幕都在眼前浮现。她总是那么安静又沉稳地站在后方,似乎就是他生命的一部分。他不重视的这一部分,有一天却爱上了别人,有破釜沉舟的勇气和决裂。于是,他真的自问,生活是不是真的只能这样?是他太自私,还是她太疯狂?是这个世界不在他的把握里,还是她和他真的不适合? 程济没有答案,他的内心不能给出答案,生活在一剎间就全变了,之前根本不是这样的。生活并不美,他亦无能去改变。   他拿出手机,打下一行字,却没有发送。 真的无可挽回,或者是无法原谅,连他也感觉到婚姻里的冰冷和无奈了吗?程济知道发送那行字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要重新开始生活,打破所有的习惯。 程济摇摇头,想着:不能,我一定能想到什么法子去解决的。 于是,他闭上眼睛,习惯性地进入了逃避里。在没有办法解决的时候,他只能要求自己恢復理性。程济努力把生活往正轨里拉,这是他的底线,就算是不明白感情是怎么回事,但他明白生活是怎么回事。这样其实也够了,感情又不是饭,非吃不可,不吃会死。 程济拿着手机睡着了。   手机上那句话是:“我们离婚吧!” 第十九章 日出 余莹正随着登山道,慢慢地在黑暗里往上爬。她的脑子里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个信念,就是回到那个半山亭。 回到那里,回到那个时候,她不要那么理智地说分手。她可以委曲求全,她可以不那么决裂,她可以若无其事,她可以当什么都没有发生。她希望她和他还只是一对玩着爱情游戏的情人,就算她深陷,但是能听到他的声音,就算是被嘲笑也没有关系。 这是她在这个世界唯一的温暖了,像是在雪地里可以取暧的火炉,她怎么可以那么轻易地丢弃掉?她就像是一个机器人一样,就那么毫不迟疑地放手,就算是那颗心都疼疯了,还是那么理智地说再见。什么时候会再见?像今天这样的再见,还不如收回那天的话。 她没头没脑地往前走,和自己较劲,和时光较劲,和命运较劲。不认输啊!不想认输!不想认自己老了,不想认爱情的脆弱不可靠,不想认这些世事无情的变幻,不想去承担成熟带来的痛苦。像一个孩子一样任性地活着不行吗?对着世界说,这个我要,这个我真的喜欢,给我!不怕丢人,不怕失败,不怕死,那样执着无畏地要自己想要的生活不行吗?为什么要活得这么艰难,却发不出吶喊?余莹跌坐在台阶上,泪水不停地在脸上滑落。不,她知道不可以,一切都回不去了。 半山亭就在眼前了,余莹走了上去,四处没有人影。她并不知道,在半个小时前,有一辆车在这里停了很久,然后开走了。 她走在那个人目光看着的地方,只是时光没有重合,他早了,她晚了,地点刚刚好重逢却没有发生在她和他的身上。   余莹看着山下,山下的城市睡着了。 那么多人都睡着了,那么多的故事都睡着了,她醒着,其实也是睡着了。 被夹在这么巨大的生活里,她从来不敢醒来,不醒来就不知道自己的生命是什么样子,不去审视生命,那个日子也一样地过。 余莹伸进包里摸出一根烟,她记得那点菸火,就算她不爱吸菸,也想在站在他站过的位置上,点一根烟。这样就可以自欺欺人,以为时间从来没有流走。 她摸到了一封信,忽然想到蒋蓝走的时候给自己塞了一封信。当时蒋蓝笑着说:“等你真的感觉到绝望的时候再看吧!” 余莹一直没有看,因为她一直没有到最绝望的时候。而在这个夜里,她真的感觉到沉到了海底的绝望,她像是被深海给吞没,一无所有,连自己都被吞没了。 于是,她拿出信来,用手机那微弱的光照着,在黎明时分最黑暗的时候,周围是寂寞,她被命运十面埋伏。 信纸很素,上面是蒋蓝熟悉的字体,用蓝色的钢笔写成,在手机光下像是月夜下的海,安静又温柔。   亲爱的余莹: 其实我真不希望有一天,你能看到这封信,那就证明,你没有被生活给逼到死角,你还是那个在大学食堂里,站在窗口大声对我喊“我在这里,把饭盒给我”的带着微笑的女孩子。如果你没有尝到真正的绝望,那是多么美好的事情,那证明你的青春还没有死去,就算有很多的疼痛,你还是可以撑过去。可是,当你看到了这封信,就让我和你一起,对着那个曾经爱哭爱笑任性无知的你,说再见吧! 你不要哭,其实没有什么好哭的,生命就是一个成长的过程,你总是要和从前的自己说分手,才会有下一个阶段的成熟。 第33页 余莹,还记得我们一起在校园里的槐树下,说着彼此梦想的那个时候吗?那时候风很轻,我记得槐花落在我们的身上,就像是带着香气的雪花,融化在我们的心底。 那个时候,我和你都是那么的真诚,那么坚信,我们真的有那样美好的未来。 可是,当我们真的长大了,才知道那样的未来,真的是难以实现。我们能把握自己,却把握不了这个世界,就算能努力上进,也无法左右命运。 这不是悲观的论调,余莹,这不悲观,这只是现实,你接受了,就心平气和,可以坐下来看看将来,知道梦想破碎后的将来,还是在继续,它不会因为你伤痛欲绝就不再出现了,你也没有勇气就真的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所以,还有那么多个日日夜夜,等着你去面对。 余莹,我也哭泣过,怨过,恨过,不甘心过,但是,都没有用。日子就像是停不下来的车轮,会一道道地在你的身上辗过,在你的额头,在你的眼角,在你的身体里,留下不可以迴转的印迹。 我也想和你说坚强,但是,我无法忘记自己在黑暗里失声痛哭、无能为力、无助害怕的时刻。那个时候我哭得像一个迷路的孩子,我真的迷路了,我要的生活没有了,再也没有了,我知道我的日子再也不会回头,不可能有重生,也不会有穿越,我们都只能面对这个现实。 可是余莹,我又能如何呢?谁不是这样被逼着成熟起来的?有的女人也许运气好,一辈子都不用从梦里醒来,也许有的根本就不清醒,那一辈子一样地过了。 但你如果醒来了,就会很疼,如果在这种疼痛中,让自己还能踏实地生活下去,这需要你不断地努力摸索。 我给不了你答案,亲爱的朋友,因为我也不知道我的前面还有什么样的命运在等我,但是,我想说的是,余莹,除了勇敢,除了接受,你别无它法。 我们都是从娇嫩的女孩,变成了今天的理智女人。你看那些手牵手去上学的女孩们,她们无畏无惧,她们快乐,可是我们都能想到十几年后,她会成了一个妇人,带着自己的孩子,在生活里平衡着各个方面的力量,她的角色是一个母亲,一个妻子,一个儿媳,一个女儿,一个闺蜜,一个良师,唯独不是她自己。 她呢?这个在阳光里穿着布格子校服的十几岁的女孩,她去哪里了?她和她的梦想,都被生活一一地击破,她怀里那本带着爱情浪漫的小说,也没有给她带来真正的爱情。她知道了这个世界无情,她知道了爱情的不可靠,知道了人生的不确定。她不做梦,不需要爱情,她身经百战,自信得认为自己能面对一切的冲击。 那个女孩子成了你和我。可是,余莹,你幸福吗? 余莹,我真希望那个男人可以透过你的脸,看到你十几岁的模样,那个时候你的天真和梦想都在眼里闪光,他也爱你,这样的爱透你,还依然爱你。 但是我知道,他不会,他有他的生活,你无法强求任何一个人为你而时光倒流,你自己也不可以。   余莹,停止这种无用的挣扎吧! 你伸出手去握,只能握到现在,是没有过去和未来的。   所以,你放弃那些强求,去真实地面对你的生活吧!你直面了,就不会再难过了。 关于你的爱情,我给不出答案,而你的婚姻,我也不能给你忠告。因为我不是你,只有你最了解你的生活,旁人是不可能知道你的性格,也不能明白你的喜乐。 除了你,没有人会对你的生命负责。   看了这个信,你已经离弃了青春,失去了就亲手埋了吧!去过下面的日子吧!就算会疼痛,我相信,你能处理。 因为,我知道你的力量就在你的身上,你的幸福也在,你去寻找吧!   爱你的好友:蒋蓝 余莹放下信,揉了揉眼睛,发现周围已经亮起了手机那样微弱的光,原来天已经亮了。   她把信拿在手里,在小亭里坐着,在那里静静地等着日出。 望着朝阳挣脱黑暗跳出天地的剎那,她的眼睛不知道是因为盯着光线,还是因为被震撼,充满了泪水。随着朝阳的升起,带着点凉意的光线像是源源不断的清澈的流水,给这个包裹着一层墨色的城市注入了新的活力。而洗脱了墨色后,整个城市就像是浸在水中,余莹站在山风中的凉亭里,身边已经开始有三三两两上来晨练的人了。她望着这个生活着的城市,奇怪的建筑,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像是这个温和的地球上一块巨大的伤疤。而在宇宙中这一个蔚蓝色的星球,孤单地独自跳舞,与自己周围的星球从不曾接近。就这样独自转了很多年,从恐龙时代到了人类,这么漫长的岁月里,地球很安静,城市也很安静,它包容了很多的悲欢离合,也见证了很多无奈的生活,它从来不曾抱怨。 余莹感觉到大地传来的力量,带着阳光的风扑打着她的脸。 她的脸上没有泪水,也没有疲惫,她知道自己的生活已经不可避免地改变了,但是,她却还是要忍受生活本身带来的痛苦。 而就在太阳巨大的滚滚燃烧起,要撕开天幕的时候,城市像一艘巨大的又古老的船,在这个城市那安静的船体里有很多人在继续着自己的故事。 那个小窗边的冉冉,正微笑的握着路杰新购的手机,嘴角甜蜜得像陷入了童话的公主,她不知道时光正飞快地和她追赶,已经跑到了她的窗前,青春让她无动于衷。 路杰靠在自家小房间的地板上,身边堆满了啤酒瓶,他已经在酒精的作用下入睡了。当阳光映到他脸上的时候,他微微地侧了一下头,又选择了继续入睡。他的生活有不如意的时候,但他可以安静地忍受。 程济衣着整齐地已经提着包,走向自己的车子。他拿出车钥匙的时候,摸出了手机,上面有一句话:“我们离婚吧!”那是他昨天打在键盘上的。他的手指放在了发送键上,却迟迟没有按下去,表情像是陷入了沉思。 阳光没有办法进入到这个地方,它只能在程济之外的世界里咆哮着,却没有办法温暖他。他的世界只需要月光一样的凄冷,理智永远是他的人生准则,就算是被某些突发的事件而沖乱了头脑,也没有任何问题。 李兰带着孩子,正睡在新房的大床上,床单洗得干干净净,又打理得非常舒服,孩子睡得正香。当阳光爬上她家的时候,她用手摸了摸孩子的背,温度正好,皮肤细嫩。李兰没有睁开眼,她心满意足地又继续睡去,阳光或者流逝的岁月对她没有什么惊扰。她对自己的生活没有任何的要求,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命那么好,可以遇到余莹那样的人。李兰的心里充满了感激,在这样的感激里,她的人生将走得更扎实。 余晶没有意识到阳光的敲门,她的生活已经对阳光视而不见,她每天都重复着昨天的过程,没有心情停下来欣赏。 张璐在清晨的时候,被屋外的八哥叫声吵醒,坐了起来,在床前怔怔的,老伴见了,半睡半醒地嘟了一句:“别瞎想了,儿孙自有儿孙福,一把年龄了,别再操这闲心,谁不是自个儿选的路自个儿走。” 张璐于是又躺了下来,她的人生已经没有太多的起伏。木床板虽然朴实却耐用,能给她一种安定感。她扭头看了一下老伴,看到阳光跑进来映到了暗红的衣柜上,老旧的房间里散发着一种熟悉的味道,而在这样的味道里,她终于慢慢地又入睡了。 这个城市的清晨里,有人醒来,有人又睡去,故事从来没有停止过继续,结局到底是什么?余莹微笑着,她不知道自己的结局是什么。她也说不上来什么样的结局是好,什么样的结局是坏。 拥有爱情和吴博荣就能一定的幸福和圆满吗?谁能保证这份爱情不在十年或者更长的时间里被磨得失去了热情,而彼此相怨呢? 和程济互相理解,或者彼此包容就算是幸福吗?谁能知道这份包容下有没有伤痕,会不会有一天被触动而歇斯底里地发作? 选择独自前行难道就是一种解脱?她就算是灵魂自由,但一样要受到世俗里的各种压力,要承担起各类的责任。 不。余莹摇摇头,只要生活还在继续,故事就永远没有结局。数不清的变数都在前面等着,谁也不知道命运在拐角安排了什么。 但是,余莹握着蒋蓝的信,她感觉自己的身上充满了由土壤、阳光、雨露、温柔的风所带来的力量,这种力量一直都有,像五行的元素一样深藏,来自她的内心。 余莹望着自己的手,那仍然是一双修长的手,但是这双手的主人,将来就是余莹了。没有人可以再做余莹的主人,因为她已经完全地属于她自己。就算是命运并没有奇蹟,也没有关系,因为余莹拥有自己,她在人生的路上就再也不孤单。 将来她的路,自然还很漫长,她或许会离婚,或许不离,或许能爱上别人,或许也不能,或许能有自己的孩子,也许真的没有。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这个清晨,余莹从来没有如此接触自我,她看到了在阳光下那个自由而奔放的灵魂,就是她自己。 如果幸福是一种感觉,那么余莹现在感觉到真切的幸福。 这样的幸福不依赖外界的给予,是来自女人的自身,如果我们以为爱情、婚姻、孩子,或者事业给带给女人幸福,其实,那是因为我们把幸福交给了别人,我们认为自己不够坚强、不够支配自己的情感、不能让自己幸福,需要别人的帮助。 树林把山亭包围里,余莹想好好地爱自己,她终于明白了蒋蓝曾经问过她的话:“你到底爱不爱自己?” 余莹直到这个时候才明白,理解并欣赏自己、坚信自己可以做自己的主人、能给自己带来真实的幸福,就是爱自己。 她伸出手去,虚握了一把阳光,把温暖留在手心,扭头往山下走着。 下山的路看起来很远。 但是,余莹,一点也不畏惧。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