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窥》 第1页 敏感宋绍平是内科西医,出道不久已经赚得极好声誉,他不是叫病人轮候个多小时然后眼角瞄一瞄即处方开药那种医生。 他有点傻气,认为医者需有父母心,病人过多,他会拒绝接收,作风同北美洲的家庭医生差不多。 这一天早上,他已经看了七八个病人,稍觉累,于是坐下来喝杯咖啡,看护说:「接着一位病人四年前来过,后来到美国读书去了,现在回来工作。」 宋医生看看病歷表,上面写看古玉明。 他走到邻房,见到一位容貌秀丽的白衣女郎坐着等他。 他一贯温和地问:「有什么不舒服?」 病人无奈,「皮肤敏感。」 「在什么位置?」 「面孔四周围,与吸菸的同事坐在一起不久,面颊便会起红斑。」 「嗯,本市空气质素是差一点。」 「听到不爱听的话,耳朵发烧,一天半天不退,又红又痒,十分烦恼。」 宋医生注意到她的耳朵又红又肿,伸出手指,轻轻拨过一看,病人一震,医生说:「我的手指是冷一点,」耳后有一串红肿麦粒,他再检查她另一边耳朵,情况更差,然后,他注意到她耳下颈项之处也开始发红。 「先搽药,一星期后不好再来,我给你介绍专科医生。」 病人腼腆地说:「谢谢你。」 宋医生想了想说:「也许,你精神应该放松一点,慢慢你自然会习惯这里的节奏。」 病人嫣然一笑,离去。 她连续又来了两次,红斑与肿粒一次比一次坏,因为痕痒,故用手去抓,耳背皮肤特别薄嫩,一破便感染细菌,宋医生连忙向他师兄求助。 张医生的诊所就在楼上,病人见了他,声音呜咽,「我的耳朵快要掉下来了。」 张医生笑,「不会不会,请放心。」 他吩咐看护替患处敷冰水,然后仔细诊视,说也奇怪,红肿渐渐消褪,溃疡之处也平復下来。 张医生知道这是罕有的敏感症,与其说是皮肤高度敏感,不如说是精神敏感。 「古小姐,」他和蔼地笑笑,「一个人的修养固然重要,可是太过压抑自己,对健康会有妨碍。」 病人面孔刷一声涨红,否认道:「没有呀,我生活得很好。」 张医生又说:「成年人往往用意志力抵抗环境种种不如意之处,把情绪控制得收放自如,可是身体却出卖我们,有人一紧张便头痛或胃绞痛,有人会呕吐,有人发风疹,这些都是警报。」 古玉明怔怔地看着医生。 「有人甚至生理都起变化,引起内分泌失调。」他停一停,「是工作使你困惑吗?不如换一份职业。」 病人连忙否认,「不不不,工作过得去,没问题。」 「那么,是感情有困扰吗?」 张医生注意到病人耳朵烧至透明,可怜,那么漂亮的女孩子,有那么大的心事。 这时,有人敲门,张医生抬头说:「请进。」 进来的却是宋医生,他一脸关切,「怎么样?」 病人一见他,浑身一震,期期艾艾,说不出话。 张医生都看在眼内,口中说:「没有大碍。」 宋绍平医生走近病人一看,「照旧红肿,我已抽样到医院检查是哪一只细菌作怪。」 张医生不动声色,「古小姐,你先回去,报告出来,再与你联络。」 病人静静离去。 宋绍平搔头,「两大名医会诊,却束手无策,何故?」 张医生笑问:「你认识病人多久了?」 「好几年,我刚在本区启业时,她由母亲带来检查身体预备到美国留学。」 「那么说来,她一直对你有印象。」 「恐怕如此,所以学成归来,仍然找我看病。」 张医生笑笑,「我觉得她对你有极大好感,只是努力压抑,不好意思表露出来。」 宋绍平一愣,沉默半晌,「师兄你莫取笑,你说到什么地方去了。」 张医生嘴角仍带一抹微笑,「我记得我在求学时期暗暗仰慕美术系一名高材生,她家境富有相貌出众,一见她我便紧张得右肩酸痛,歷久不散。」 宋绍平是他师弟,当然知道他娶的不是她。 张医生苦笑,「后来每次想起她那把天然长鬈髮,右肩感觉照旧。」 「至今如此?」 「一模一样,药石无灵。」 半晌宋绍平说:「她的确是个美丽敏感的女孩子。」 张医生轻轻地,似自言自语道:「医生约会病人,也极之稀松平常。」 报告出来,病人患处并无任何细菌作祟。 他把报告交给她,忽然鼓起勇气说:「我听说对面那条街有间义大利菜馆的食物非常可口。」 病人仰起头,展露一个美得令人不置信的笑脸,直截而了当地问:「什么时候一起去?」 他们约好晚上七时正。 地出去了,他连忙捲起袖子,检查腋下一片红肿之处,那块巴掌大的皮肤,自从第一次见到古玉明,情绪一紧张,便会叫他难受。 面子上他一点都不露出来,坚强的意志力控制住表情,永远不会失态。可是身体出卖了他,作为医生,他太明白,身上处处有不随意肌,心脏病人一受刺激,可以致命。 说也奇怪,红痒肿多日的皮肤忽然不再作怪,就在他眼前渐渐平息,恢復光滑,当然,大力抓过之处,倘有一条条痕迹。俘虏深夜,张家敏在公路上超速飞车,嘴里边喃喃抱怨:「工作时间之长,好比白领加舞女,真累死人。」一边看錶板上的钟,算一算,假使在半小时内回到家中,还可以睡四小时,真没想到做gg这行会这么累。 正在此际,忽然强光一闪,她愣住,是缉捕快车的雷达吗,可能系最新装置,放光线特强。 接着,她发觉车子处于胶着状态,那种感觉很难形容,像是有一条非常非常有力的巨型橡筋,钩住了数千磅重的房车,使她踩尽油门,也不能往前进。 张家敏先是错愕,然后惊恐莫名,她究竟遇到了什么? 还未能了解发生了何事,房车四轮已渐渐离地,往山坡下移去,张家敏用力握住驾驶软盘,额角开始滴汗,到这个时候,她反而镇定下来。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且看,是怎么一回事,车子在斜坡停下,引擎经已熄灭,张家敏把自己锁在车厢里。 她抬起头看,四处静寂一片,山坡下万家灯火闪烁,如身边有个男伴,还真是谈情的好地方。 就在这个时候,强光又闪了闪,家敏用手挡了挡光线,她听到柔丝似声音钻进车厢:「你是女子不是?」 家敏啼笑皆非,她自问样貌娟秀,身段出众,只要是人都看出她是名出色的女子,莫非,家敏打一个冷颤,此君不是人? 家敏大喝一声:「你是谁?」 「你放心,我也是女性,并且性情祥和,不会伤害你。」 家敏立刻说:「那么何以把我抢劫到此地,马上放我走。」 那声音沉默一会儿才继续:「你的胆子比较大,有好几个人,当我问他们是男是女之际,已经惊怖莫名晕厥过去。」 「那你拿他们怎么样?」 声音无奈,「只得放他们走呀。」 早知装景。「你想怎么样?」 「我有一事讨教。」语气十分诚恳。 这真是怪事,家敏说:「请讲,」又忍不住补一句:「你能不能亮相?」 那声音轻盈地笑起来,笑声十分悦耳:「小姐,你胆识过人,我十分钦佩,我来自二十八宿中之心宿,外貌与你大不相同,面对面,恐怕你不能接受我的外貌。」 家敏张大了嘴。 外星人,她遇上了外星人! 公路上一夜有无数车子驶过,为什么偏偏是她?这是走了什么运! 这些年来,她在无数报章杂志电视节目中看过地球人遭外星高级生物据劫之事,她一直维持客观,不完全相信,也不完全不信,今天,叫她遇上了。 家敏唯有冷静地说:「不要伤害我。」 「你放心,我保证不会,我只不过想你解答一个问题。」 家敏干笑一声,「以你们的智慧与能力,还有什么疑难?」 「我想请教,怎么样才可以得到十全十美的爱情?」 家敏瞪大双目,冲口而出:「怎么会来问我们?」 那把声音充满憧憬,陶醉地说:「地球人最懂得享受男欢女爱,女性尤其深谙笼给异性之道,她们温柔、驯服、体贴,使异性死心塌地爱惜保护她们,我们心宿的女性太羡慕了,故此派我前来学习。」 家敏听得瞠目结舌,说不出话来。 「请告诉我,是什么技巧合得地球男性着迷?是你们那精湛的烹饪技巧,抑或某一种修饰装扮,还是纯粹幸运?你们到底如何俘虏异性?」 家敏忽然轰然大笑,冒着得罪激怒外星人之险,笑得几乎没落下泪来。 第2页 那声音充满疑惑,「有何可笑?」 家敏长嘆一声,「你从何处得来上述资料?」 「从你们的书籍上的记载呀。」 「什么书!」 声音说了一个名字,「是他的着作。」 家敏惊唿:「全世界那么多有益有建设性的着作你们不读,却偏去看那种最无聊肤浅的爱情小说,活该有这种误会!」 声音旁徨失措,「我们错了?」 「恕我打破你的美梦,地球上并没有完美的爱情,事实上地球人的感情生活千疮百孔,几近崩溃,地球新女性已不奢望异性痛惜,早把所有责任揽到肩膀上,自力更生,庄敬自强。」 声音大吃一惊:「此话当真?」 家敏苦笑,「我骗你作甚?以我为例,除了努力事业,已不作他想,市面上好的异性已卖少见少,可遇不可求。」 声音不服,「你是最不幸的一个吧。」 家敏嗤一声笑出来,「你可继续做抽样调查,听听别的个案。」 对方噤声。 「你叫地球上的爱情小说欺骗了,不过我必须承认,在某些伤心寂寞的夜晚,我也曾经在那些幻想故事里寻找慰藉。」 「我以为只有心宿的女性身兼数职,感情生活又不如意,所以才来到地球讨教……」声音黯然。 「来错地方啦,到银河系别的星球去讨教吧,如果找得到秘方,别忘了通知我一声,好使我得益。」 家敏又看到那一股强光,这一次,它渐渐远去。 家敏没动,她独自坐在车中,无比秋欧,看看钟,今晚恐怕要捱通宵,她取出手袋中无线电话,拨紧急号码。 「我车子失事,堕落在夕涌大道第三个出口斜坡处,请速来救,不,我没有受伤,是,我会维持镇静。」 家敏下车,抬起头,看到一天空的星。 全宇宙的女性大概都在寻找理想的感情生活吧。背包何小屏低看头在做功课,天气十分炎热,家中没有空气调节,她到狭小的浴室洗了把脸,又再坐下翻字典,毫无怨言。 大门并没有关上,自铁闸的空隙中,路过的邻居可以看到小屏在用功,不期然都露出欣赏的神色来。 谁都知道她是该座廉租屋里的模范少女,成绩优异,又还不介意帮手处理家务,每天替小学生补习赚取零用,真罕见。 可是,一年前的她,却不是这样的。 那时的何小屏是只怪物,无心向学,结交不良少年,喜欢在街游荡,一天到晚伸手问要钱。 她母亲是个钟点女佣,回家已经很累,还得赶着打点一切,而小屏总是缠看她需索无穷。 那一天,小屏问要一只背包。 「廖德晶与容彩珍都买了,现在最流行名牌背包,张健美说,凡是有身分证的人都该有一只那样的书包,便宜一点的,千把块买得到。」 何太太在洗刷厨房,无言。 小屏先厌恶起来,「一直以来,都是要什么没什么,我讨厌这个家,我看不起你们这种父母,陈伟良叫我离开你们,他包我丰衣足食,他能满足我。」 何太太忍不住,伸手给小屏一巴掌。 小屏没有哭,她掩看脸退到门口,憎恨地看一看母亲憔悴苍老的面孔,以及那简陋挤逼的家,头也不回的奔下楼去。 谁稀罕父母了解,陈伟良说过,他有办法,他认得人,只要她愿意,她可以要什么有什么。 十五岁的她还穿看校服,借用公众电话,与陈伟良联络上。「我决定出来跟你,你有无胆子收留末成年少女?」她咭咭笑。 那陈某大喜过望,「你在什么地方?我马上来接你,二十分钟内到。」 「我家附近的杂货店。」 「别走开,我马上来,我们去庆祝,我自然买新衣服新鞋子给你。」 「我要一只名牌背包。」小屏急急说。 「没问题,只有最贵的,最好的,才衬得起你。」 小屏笑着放下电话,父母刻薄她,外头自有人对她好。 她一走出电话亭,便看到一只漂亮的背包。 它的尺寸刚刚好,不大不小,鲜红色,袋盖上贴看一枚金色名牌徽章,四周围吊看十多只金色安全别针做装饰,摇摇晃晃,趣致极了。 哎呀,这正是地想要的背包! 小屏追上去想看个仔细,它的主人转过头来,向小屏嫣然一笑,那是个美少女,比小屏大一点,约十六七岁模样。 小屏笑问:「姐姐,背包在哪里买,什么价钱?」 那少女笑靥如花,「一千──美金。」 小屏啊一声,那么贵,她怀疑甚至陈伟良都买不起。 「不过,」少女说:「我不是用钱买的,我用东西把它换回来。」 小屏好奇问:「什么东西?」 「啊,那东西人人都有。」 小屏忍不住问:「我也有?」 少女笑意更浓,「你当然有,不然,陈伟良干吗来接你。」 小屏惊讶,「你也认识陈伟良?」 少女只是笑。 小屏接看说:「姐姐,我也想换。」 「你若想清楚了,就跟我来。」 小屏哪里还用想,二话不说,跟看那位姐姐就走。 那少女不再言语,低头疾走,穿过闹市,走入一条暗而窄的小巷,终于在一间货仓似大厦门口停下,敲门,说了暗号,推门进去,又是一条长廊,两边都是门。 小屏起了疑心,这是什么地方?只见少女轻轻说:「是这里了。」把其中一扇门推开。 小屏呆住,她看到的是一家装修美轮美奂的大型名贵时装店,店里已经有好几十位男女客人正在挑选衣物,他们都年轻漂亮,人人兴致勃勃。 小屏一眼看到她要的背包,立刻上前,把它自架子摘下,紧紧拥在怀中,大声笑出来,这回可得偿所愿了。 少女此际已收敛笑容,「你真愿意交换?」 小屏拼命点头。 「请到这边来。」她示意她到更衣室。 即在此际,一个售货员打扮的男子走过来,在少女耳畔密斟,少女抬起头来同小屏说:「你在这里等一等,我马上就来。」她急急随那男子走开。 小屏站在那一排试身室外,忽然听到一声痛苦的呻吟。 她一呆,怎么一会事;衣服太紧? 轻轻推开试身室门,在fèng子里张望,噫,试身间比她想像中大得多,且光线幽暗,有异别的时装店。 她走进去,又听到一声呻吟,小屏毛骨悚然,「谁,谁在里边,发生什么事?」 小屏摸到灯掣,顺手开亮了灯。 灯光并不是十分明亮,可是足够使她看到试身室最远的角落,坐看一个女孩子,她手中拿看一把锋利的手术刀,正在切割胸前皮肉,刀锋所及之处,有血丝渗出,她一边划、一边把皮揭起,小屏可清晰看到皮下黄色脂肪与暗红色肌肉。 小屏浑身颤抖,「你在……干什么?」 那女孩呻吟道:「你不知道吗,这里一切,都得靠皮肉来换。」 小屏魂飞魄散,夺门而逃,也没人阻止她。她哗呀一声扔下那只红色背包,冲出两道门,终于来到街上,重见天日她双腿一软,晕到路旁。 由途人报警把她送到医院,再出母亲把她领返家中,但何小屏无论如何不肯说出那日下午发生过什么事。 不过自第二天开始,她就变成现在这样。 其实她补习所得,已足够她买任何一款名贵背包,但是何小屏似已浑然忘怀那件事,她用的仍是旧书包。偷窥心理医生诊所的温度非常舒适,令病人躺在丝绒沙发上倾吐心事,一边可闻到案上的栀子花香。 病人的声音很低:「那时……我七岁。」 医生本来坐在安乐椅上,有句话没听清楚,故身子向前倾,「你说什么?」 「我说我开始偷窥的时候,才七岁。」 医生小心翼翼,故作冷静地问:「你偷窥什么人?」 「家母。」病人看着天花板一盏小巧水晶灯,陷入沉思,嘴角带一丝笑,思潮像是已飞回童年去。 「你偷窥母亲?」医生轻轻咳嗽一声。 「是。」 「可以说得比较详细吗?」 「我只得七岁,那时,家父去世已一年多,我们生活倒并无问题,但是家母精神一直恍惚,我很快学会照顾自己。」 医生像是非常感兴趣,用笔记下对话内容。 病人继续说下去:「她对声响敏感,故此在家我开始蹑手蹑足,唤她之前,时常把卧室门推开一条fèng子,先看看她做什么。」 医生不语,等病人说下去。 「有一夜,我起床喝水,看到卧室门fèng有灯光,轻轻推开门,看到母亲在一盏小小灯下,对着梳妆檯镜子,正在缓缓宽衣。」 医生轻轻吁出一口气,病人的情况,比他当初想像严重得多了,他略觉困惑。 第3页 「她的长髮是漆黑的,皮肤十分白皙,我记得那两种颜色,强烈的对比,可是丝毫没有生气。我屏息站在门后,在fèng隙中张望,至今还记得,母亲穿着象牙色丝袍子,她用修理得十分整洁的手指轻轻把吊带卸下……」 「你……每夜都愉窥?」 「是,每一夜。」 「她一直没有发觉?」 「我不肯定,」病人声音非常经,几乎似自言自语,「大抵太专注了,没发现我站在门后。」 「这种情形,持续了多久?」 「三年吧,医生,镜中的她真美,嘴角带一抹微笑的痕迹,有时候看得见,有时候不,她在镜中细细端详自己,然后,把灯关掉,那么,我也会回房睡觉。」 诊室内静默了一会儿,病人的神情十分温柔,像是再度看到年轻美丽的寡母缓缓放下头顶的长髮,对镜梳妆。 医生问:「这种偷窥行为,在什么时候停止?」 病人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自顾自说下去:「直至有一夜——那一夜开始的时候,与任何一夜没有不同,她悄悄地在镜中欣赏自己的黑髮、皮肤、用手捧着脸细细地看,然后她笑了,关掉那盏小小的灯,她走到卧室中央,忽然站到一张小凳子上面去」 医生的笔记簿子掉到地上发出噗一声。 病人忽然转过头来看着他,碧清凄沧的大眼睛像幼儿般彷徨,「医生,那时我才发觉,天花板上垂着一条绳环,她迅速套进去,静寂无声,结束了她的生命。」 病人用手紧紧掩住面孔,「而我,站在门后,始终以一个观众的身分,不作一声,半晌,才明白过来,卧室不是一个舞台,房间里所发生的事,不是一场戏,于是我发狂似跑到邻居拍门求救,可是已经太迟,家母返魂乏术。」 见多识广,诊治过无数病例的心理医生也禁不住微微张大了嘴。 病人蓦然坐起来,长发散落在肩膀上,脸容苍白,「医生,我间接杀死了母亲。」 医生按住她,「不,不是你的错,她沮丧了有一段日子,终于钻不出牛角尖,走了这一步下策,你毋须责怪自己。」 病人额角冒出亮晶晶汗珠,闭上眼睛,嘆息一声,她似镇定下来,忽然说:「哎呀,时间到了,我有事。」 医生说:「请留步,我想与你多谈一会儿。」 「抱歉,医生,这不是一个约会,我必须去接小女放学,我明天再来。」她匆匆离去。 「等一等。」医生追出。 病人苗条身影已在门外消失。 看护笑着对医生说:「上天有时非常公道,那么漂亮的人也有烦恼。」 医生无言。 病人离开诊所,神色渐渐平静,随便怎么观察,都是一个容貌秀丽的少妇,并无异样。 她在小学门口接了女儿。 回家途中,在车上,那小孩子说:「今天是父亲逝世一周年纪念。」 「是。」 「我想念父亲。」 少妇答:「我也是。」 母女无限惆怅,紧紧拥抱,少妇默默流下泪来。 她们住在宽敞舒适的公寓里,傍晚,家务助理下了班,女孩独自在房间做功课,累了,在床上睡着。 深夜蓦然醒来,女孩走出客厅找水喝,大堂漆黑,她蹑足轻轻走过, 忽然发觉母亲卧室门底有一线灯光,呵,她也睡着了吗,要不要替她关灯? 女孩走近,把卧室门推开一条fèng。 她为室内的情形讶异,只见母亲放下了漆黑的长髮,身上只穿一件象牙色丝袍,双手捧着自己的脸,在水晶镜子里细细端详。 女孩这时发觉母亲的肌肤白得没有血色,压根儿没有生气,只见她轻轻站起来,对着镜子,缓缓脱下丝袍。 女孩站在门后偷窥,为这个情形迷惑。 母亲在该到那看上去是那么年轻那么美丽,她在微笑呢。父亲去世后,已经有一段日子没见过母亲的笑意,很多时候她不言不动,只是坐着沉思,女孩已学会照顾自己,不去打扰母亲。 站在黑暗中,七岁的她,静静偷窥,直至母亲熄了那盏小小的灯,她才轻轻回房。红鞋母亲进书房唤他的时候,徐维清正与电脑下棋,输得一败涂地。 「你父亲找你,请你到公司去见他。」 维清问:「有什么事?」 「今天是他生日,大排筵席,藉此介绍你给众人认识。」 维清问:「你会否出席?」 他母亲神色忽然僵硬,「我与他已长远没有来往。」 维清嘆口气,「是,母亲。」 「你到了大宅,把那对徕俪水晶瓶子给我带回来,那还是你外婆给我的嫁妆,现在已找不到那样好的东西了。」 「是,母亲。」 维清那容貌秀丽,出自大家的母亲忽然握住他的手,「维清,你是我唯一的希望。」 维清把母亲的手轻轻按在脸上,半晌,母亲嘆口气走出书房。 做她也真不容易,一直把喜怒哀乐收藏得那样严密,父母如此钟爱,身分何等矜贵,却因婚姻失败,半生闷闷不乐。 他父亲是另外一个故事。 到了宇宙大厦,上到三十三楼,推开总裁室大门,秘书马上笑着迎上来,「维清,徐先生在等你。」 维清再打开一重门,见到父亲徐日权坐在安乐椅上,身上围着一方白巾,背后站着一个艷妆妙龄女郎,正替他理髮。 维清开门见山问:「有话同我说?」 「今晚早点来。」 「就这么多?」 徐日权又说:「到楼下去见段律师,他已准备好文件让你签署,我把南湾那幢新屋写给你,你搬过去住吧。」 「我同母亲相处得很好。」 徐日权哈哈笑,「相信我,你会需要自己的地方。」 头髮已经理好,徐日权拉开抽屉,取出一张钞票,作为小费,交给女郎,那女郎立刻媚笑着道谢,把钱塞进衣襟里。维清别转面孔,不欲观之,只觉恶俗,他迳下楼去。 段律师在等他,「维清,恭喜你学成归来,请过这边,文件已准备妥当。」 维清签完名,「我父亲还是老样子?」 段律师笑,「一贯作风,拼命赚,拼命玩。」 「从不顾虑我母亲脆弱的心灵。」 段律师不能置评,只得赔笑。 半晌维清抬起头来轻声问:「段律师,梁小姐可在?」 段律师笑了,扬声叫助手:「灼真,你进来一下。」 梁灼真应声而至,在维清眼中,她是一个才貌双全的可人儿。 整间宇宙,就是梁灼真对徐日权不假辞色,公归公,私管私。这些日子来,维清都看在眼中。 当下她微笑打招唿,「维清,好吗,打算在本市长住?」 「是。」 「会加入宇宙吗?」 「不,我已在大学找到一份教职,将在英国文学系工作。」 「那多好,只怕徐先生要失望。」 「不见得,我们已达成协议。」 维清细细打量梁灼真,只见她眉清目秀,笑脸盈盈,大眼睛也正看着他呢。维清到时间涨红了脸,低下头,过一刻,才轻轻说:「灼真,以后,假如,有空的话,可否,呃,请你吃饭?」 梁灼真怕惊动这大男孩,也轻声答:「当然可以。」 维清带着笑脸离开宇宙大厦。 回到家,他跃进泳池,一边自言自语:「灼真,告诉我,在英国读法律是怎么一回事。」隔一会儿又问:「听说你是个苦学生,半工读,志气可嘉,愿闻其详。」然后语气比较退切:「家母想见你,你能与她喝杯茶吗。」在泳池载沉载浮,自得其乐。 「维清,」是母亲的声音:「记得那对水晶瓶子。」 其实这是她念念不忘过去的不自觉表现,何尝与那对花瓶有关。傍晚,他换上西服,驾车到大宅,时间还早,管家佣人正穿插打理宴会所需,维清问明了花瓶此刻放在主卧室外的起座间。 管家有点吞吐,「呃,徐先生在楼上休息。」 「没问题,我不会惊动他。」 维清走到楼上,推开起卧室双重门,立刻看到那对花瓶,他走过去,轻轻取出瓶中满满的粉红色茶花,刚想找个地方倒掉瓶水,忽尔听到卧室传出一阵嘻笑声。 维清抬起头,他又不是昨日刚出世,当然知道这属何种笑声。据说,当年他母亲就是这样撞破父亲的好事,闹至分手,如今他独身,当然更加名正言顺肆无忌惮。维清压恶地抱起花瓶,转身就走。 他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低头一看,是一双红色-皮高跟鞋及一双黑色蛛丝网花纹的丝袜。 维清像是看到天下至猥琐的东西一样,匆匆逃离是非之地。 他把水晶瓶子放进车厢,驾着车子不住在山上兜圈子,手提电话不久便呜呜作响,「维清,你还不来?客人都差不多到齐了。」父亲声音微愠。 维清长嘆一声,「我就在山腰。」 第4页 「都等你呢。」 「马上来。」 维清的气渐消,母亲破碎的心已无可弥补,上一代的感情事上一代自会处理,他不应夹在当中揽事上身自寻烦恼。 他深唿吸数下,把车子驶返大宅。 众人看到他如见到凤凰一般欢喜,「维清来了」,「维清,这边坐」,「维清,好久不见」,维清老远看见一张面孔,喜出望外。 是梁灼真,她也看到了他,朝他微笑。 维清走近她,「灼真,你也来了。」 「我来帮忙招唿客人。」 「灼真,」维清十量局兴,「我们找个清静地方说话。」 梁灼真站起来笑问:「有什么话要说?」 她走近维清,维清觉得她今夜特别窈窕,低下头,耳畔嗡一声,蓦然看到灼真脚上穿着黑色蛛网丝袜与一双尖头血红的-皮高跟鞋。 化了灰,他也还认得那样的袜与那样的鞋。秘密少女在一起爱说什么? 这是英国寄宿学校的宿舍,规定六个女孩子住在一间房间,毕业礼已经举行过,暑假即将来临,她们就有各散东西,这是相聚的最后一夜。 她们团团坐在地上,找来啤酒与零食,看样子这个晚上不打算睡觉了。 开头的时候,不过是谈谈个人前途问题。 象「爱媚最幸福,考到剑桥」,「平平也不错,到美国波士顿升学」,「炯华的计划迄今未透露」等。 佻皮的周金容说:「回到家,无论如何先休息几个月,你看这个宿舍,百多年歷史,象鬼屋,初来吓得晚上睡不着,谁猜到热水器回发出嚎嚎的惨叫声,我还以为是哪个十九世纪洋人怨魂不散呢。」 「是可怕,」谢桂忠也说,「卫生间在走廊尽头,半夜不得不去,真觉得阴风阵阵。」 大家颇感慨了一会儿。 刘炯华这时开口了:「各位的令尊令堂还以为大家是天之骄子呢。」 茹平平说:「我是情愿留在家里读书的,又不是考不到好学校,不知怎地母亲一定要我出来见识世界,结果拉丁文、法文、网球、梵哑铃学了一大堆,杂七杂八什么都懂一点,可是根本不够时间把任何一门工夫练得精湛。」 炯华笑,「别太谦虚了。」 「总算毕业啦。」大家吁出口气。 「记得我们向柏坚逊太太申请要求几个华裔学生住一间房吗,六年来她始终没答应。」 「听着各位苦苦哀求,她不知多痛快,心理变态。」 曹爱娟走到窗前,大雾,一丝灯光都看不见,她只看到玻璃上自己面孔的反映,「整座宿舍明天就关闭放假,现在只剩我们几个人在这里。」 谢桂忠笑说:「哎唷,我有点害怕,宿舍对面有座坟场。」 周金容拱手,「拜託拜託,别谈这个。」 茹平平笑说:「我们这几个人也算够亲密了,一点秘密都没有,在宿舍里袒胸露背,什么没有见过。」 炯华笑笑,不以为然的样子,过一刻说:「人心是世上最黑暗的地方,每个人都保存若干秘密。」 平平问:「同学之间最坦诚,有什么秘密?」 「每个人都知道每个人的事,像金容与继母不和,平平一次考试作弊被记大过一次,哈,还有,炯华抽屉里有酒被舍监理出来……拜託各位,将来如果我在社会上扬名立万,千万包涵包涵,勿把我少年的逸事抖出来。」 众女生笑作一团。 「同学之间保存得最好的秘密是什么?」 爱媚忽然说:「大家对梁祝传奇必定耳熟能详。」 桂忠说:「那故事真荒谬,华人的民间传奇最老套。」 「嗳嗳嗳,不能那样说,」爱媚举起一只手指,「莎士比亚悲喜剧中均有男扮女装情节。」 金容大笑,「可是你想想,睡在一张床上,能不发觉吗?」 炯华轻轻说:「如果存心维持秘密,对方不一定察觉。」 「炯华你这理论站不住脚,幸亏你只不过打算念建筑!」爱媚过去搂着她肩膀,「如果读法律系可真惨了。」 平平笑:「如果没有游泳班,也许可以瞒得一时。」 「那除非入学体格检查报告亦找人顶替。」 「嗳,那并非不可为。」 「这个题材太无聊了,各位同学,我们谈谈世界大事岂非更好?」 桂忠有点悲怆,「所谓世界大事,不过由几个政客操纵,更加荒谬。」 这时,大家发觉炯华走到房间另外一个角落默默无语。 「炯华,过来呀,你老是有点孤僻,今晚不聊,以后可没机会了。」 「炯华为何没有意见?」 桂忠啖哈笑,「炯华从来不与我们谈性的问题。」 「这不是性,这只是性别。」 炯华缓缓抬起眼来,「我且讲一个故事给你们听。」 「嗳好,炯华讲故事挺好听。」 炯华开始:「古时一个深夜,几个书生坐在一起,辩论世上有无鬼——」 「我不要听我不要听,我怕,说好不讲鬼故事。」 「嘘,听炯华讲下去。」 炯华笑一笑,「其中一位辩才奇佳,硬是说无鬼,另外一人与他争得面红耳赤,硬是说不过他,不觉动气,于是再努力争辩」 这时宿舍天花板那盏六十火灯泡忽然闪了闪。 金容几乎没哀求:「我们改讲别的吧。」 其他女孩把金容按下去,「炯华,你尽管说。」 炯华说:「可是他仍然争不过,那人恼怒,站起来,拂袖,大声道:『何谓鬼?仆即为鬼!』译为白话,意思是『谁说没有鬼?我就是鬼!』抹脸,化为鬼魂而去。」 少女扪哗一声叫,都觉得紧张刺激,战慄半晌。 是爱媚先静下来,她凝视炯华,半晌她问:「炯华,你讲这个故事给我们听,是什么意思?」 平平浑身寒毛忽然竖起来,瞪着炯华。 在这个静寂的黑夜里,有什么事不会发生? 炯华嗤一声笑出来,「我当然不是鬼。」 大家松口气,往塑胶杯子里添啤酒。 可是,炯华又说下去:「不过,我想说的是,我是什么样的人,你们可看不出来。」 只有爱媚仍然狐疑,「炯华,你话中有话。」 大家又静下来,看着炯华。 屋外仍然大雾迷漫,炯华慢慢走到窗前,拉下幔子,轻轻说:「从小,我都不爱穿男装,我比较喜欢与女生在一起,你们,明白吗?」 那几个女孩子像是被人在头顶上浇上冰水,目瞪口呆,一句话说不出来,手脚不听使唤,动弹不得。 只见刘炯华微笑地说下去:「已经是最后一次聚会了,同学之间,不必保存什么秘密。」语气有点无奈,亦有点凄迷。 她慢慢解开衬衫钮扣,轻轻把衬衫卸下。邂逅六月的巴黎,就象巴黎六月的女孩子,穿着笔挺的牛仔裤,薄薄的棉纱t恤,时髦的捲髮,靠在路边咖啡店的藤椅上喝咖啡,随时从裤袋里摸出一只卡蒂埃打火机来吸一口烟。虽然热,但是不至于干燥的程度,她们或瘦或胖,都有风姿,瘦的是毕卡索粉红时期,肥的是亥诺亚。 我喜欢巴黎,有一种畸形的偏爱,朋友常嘲笑我,「她呀,她的巴黎不止月圆一点,她的巴黎有两个月亮。」 每一年考完试,我来不及的到巴黎。我从没想过可以去别的地方,去了也没用,去了我也会后悔我没来巴黎,我喜欢这地方。 来了头三天先把钱花了再说,剩一、两百个法郎,天天吃面包,喝自来水,去罗浮宫。下午无聊,躺在印象派画馆的石阶上晒太阳。 我常常怀疑我有点发臭,但是这不要紧。 我并不是在印象派的画馆看见他的。我在蒙马特看见他。 他在蒙马特搭个摊子跟人写生,六十法郎一张速写。 我以为他是日本人。巴黎的日本人很多,学生、游客、生意人,都是日本人。 他也以为我是日本人。 我站在那里看了他的画很久,他没有生意。 蒙马特上圣心堂的那条路,逢我种有阳光的天气,总有上百的小伙子在那边搭摊头写生,看的人多,光顾的人少,实则他们画得不好,所以做不到生意。他的速写还算不错的呢。 我摸摸口袋,我全身只剩一百个法郎,还想捱一个星期,说什么也不能拿出来救济他,况且我是不救济日本人的。 我想走了。 他叫住我:「中国人?」说的可是国语。 我笑了。「是呀。」我在他的小凳子坐了下来,用手擦擦汗。 「要不要速写?」他问。 「没有钱。」我说。 他笑。雪白的牙齿。 「你是巴黎住客?」我问。 「我还是巴黎稣邦大学的大学生呢。」他答。 我笑,「今天放假?」 第5页 「今天不上学,凡是天气好,我们不上学,出来寻外快,即使是巴黎,也还得填饱肚子再说。」他的手已在纸上画了起来。 「我是游客。」我说。 「一眼看就知道,傻鸡似的。」他笑说。 我真为之气结。 「你喜欢巴黎?」他问我。 「嗯,我没钱乘车了,只好走上圣心堂去。」我说:「斜坡很吃力。」 「你只一个人?」 「是。」 「哪里来?」 「伦敦。」 「在伦敦念书?」 「是。」我简单的说。 我在伦敦念法律。我念法律是因为虚荣。到底这年头谁都要吃饭,而且要吃得漂漂亮亮。我喜欢画,是,但是画没有标准,画随时可以欣赏,画随手可以作出来。但大律师出庭可不是胡乱使得的。我没有蔑视艺术的意思。可是艺术到底太有标准了,完全是个人的主观。 他是一个美术学生吧,一看就看得出来。 此刻我是羡慕他的。我们在阴暗的书院里啃法律,一个案子又一个案子,天天下雨,树上、石阶,迟早连大衣上都会长出青苔来,在太阳下的蒙马特摆摊子画画,多么逍遥自在,风流快活。 我喜欢画,可是喜欢管喜欢,我还没有意思为艺术牺牲本人的前途,我不能为了快活几年,将来回家孵豆芽,然后埋怨香港是个文化沙漠,不不,我是个庸俗的人,我读我痛恨的法律,年年升级以后,再到巴黎来觅我的理想与清高。 此刻我看上去,一点也不像法律科学生。我穿烂裤子薄衬衫,破糙鞋,身上发着臭,肚子咕咕的叫,饿得要命。 他说:「画好了。」他把图钉取掉,把画交给我看。 我接过了那张速写。很漂亮的一张铅笔画,技巧很好,但没有新意,可是六十个法郎,不能太苛求了,那画中人发呆的样子,跟我是很神似的。 我说:「我没有钱。」 「我知道。」他开始收拾他的摊子。 「你不做生意了?」 「不了。」他说:「今天早上画了两张,赚够了,咱们下山去走走,难得碰上一个会说国语的中国人。」 我看着他,这就是艺术家风度吧?赚够了,就懂得不赚。谁做他的老婆,就够倒霉的,交了房租,就不去赚奶粉钱。这种人只可远观。 可是我怀疑他是有来头的。他穿着雪白的一条牛仔裤,熨得有纹有路,虽然膝盖处脏了一点,可是能够肯定他是今天才穿出来的,他的一双短靴子也款式可爱,簇簇新,他是一个很登样的「艺术家」。 「你的肚子在叫,要到什么地方去吃饭?我请你。」 我想说美心。 「美心?」他仍然笑,雪白的牙齿,光亮的眼睛。 我白了他一眼。 他抱着他的工具,便跟我走下山去,一路上他跟人打招唿。巴黎是一个美丽的地方,万里无云,在山路上可以看到下面的景色。 「要不要到我的公寓去?」他问:「你放心,我是规矩人。」 我在心中打了一个算盘,我现在是三年级,还有几年好毕业了,我的性命很值钱,犯不着冒险到一个陌生男人的公寓去。我偷偷看他一眼,然而若不去,他一定说我扭扭捏捏,不够大方。所以我不响。 「你今天有什么特别的节目没有?」他问。 「没有。」我说。 「看样子你算是有资格的游客,我请你吃午饭,我会做很好的西班牙奄列,你要不要来?」 「好吧,先让我看看你住的公寓在哪里。」 「不会在福克大道,是在圣米雪儿。」他说。 我的妈。 「咱们搭地下火车?」 「这种天气,搭地下火车多可惜?走路回家吧。」 「要走上一小时呢。」我抗议。 「你这个游客,彷佛不大起劲似的。」他取笑我。 「我是个游客,不是步行客。」我说。 「我请你搭计程车如何?」他问。 「太浪费了。」我说。 「喂,小姐,你到底想怎么样?」 「走路。」 我们开步走。 在巴黎走路是很有趣的,从蒙马特到圣米雪儿,我们走了三个钟头。途中喝了两次咖啡,他买了一次棉花糖给我,吃得一塌煳涂,找一个喷泉洗脸,又吃冰淇淋,又在花园站着看了一场木偶戏,又买了一只蓝不汽球,后来摔了一跤,把汽球压破了,又买了一只红的,又吃了一大只面包,他请我喝可口可乐,在小摊子上买了一条玻璃珠子。 后来他催我走,拉着我,才捱到他的公寓,正门是一家书店,我们自后门上去,二楼,很洁净,他放下了工具,累得说不出话来。我坐在地上,那身体慢慢往下滑,结果变成躺在地下。 我第一句话是:「西班牙奄列呢?」 他咬牙切齿的说:「当心我杀了你!这个教训是:别在蒙马特跟游客勾搭。」 我很满意,他的确是个规矩人,我拉一拉红汽球的长绳,汽球碰到天花板上,很开心的样子。我也很开心。 「你真饿了?」他问。 「并不是,刚才吃了不少东西。」我说了老实话。 「你住什么酒店?」他又问。 「不会是丽池,住一个小酒店,在罗浮宫旁边。」 「那还好,还近。」 「你的公寓很漂亮。」我问:「在窗口看得见月鸽吗?」 他笑,并且摇头,「你错了,你的巴黎不是我的巴黎,你想像中的巴黎是不存在的。」 「胡说,我是巴黎老游客。」 「可是你没有真的住下来,是不是?」他看着我。 「我喜欢巴黎。」我固执的说。 他自橱里取出一瓶白酒,开了盖子,再取出两个杯子,都倒满了。我取过来喝一口。 「你要不要淋浴?」他问我:「这楼上有位法国小姐,她有一个淋浴的地方,你可以上楼去。」 「你也是天天上去淋浴?」我好奇的问。 「自然不,我到楼下房东那里去。」他说。 「那多不方便。」我同情的说。 「小姐,我早说了,巴黎不是你想像中的巴黎。别多说了,她人很好,会把衣服借给你,我看你都发臭了,你下来,便有西班牙奄列吃。」 我上楼去,敲门。那位小姐会说英文,可是长得不漂亮,人非常好,以为我是楼下住客的女朋友,我痛痛快快的洗了头,洗了脸,刷了牙,洗了澡,焕然一新。 楼上小姐借给我一件长袍穿,她说我的衣服已经放进洗衣机了,两小时之后可以取到。我把我那宝贵的一百法郎暂寄她处,她笑了。 巴黎此刻已是黄昏了,在我眼中,这是最美丽的城市。没有熟人,没有功课,没有工作,无忧无虑的一个城市,这是我的逃避所。 法国小姐是她楼下住客的同班同学,她房间里堆满了画。为娱乐她自己的,为娱乐她教授的,为娱乐她的顾客的。她说:「教育不是为了谋生,教育是为了培养生命。」 然而隔了一会儿,她耸耸肩,她说:「可惜我们都要吃饭。」 我下楼去。 他为我开门,他自己也洗干净了,换上另一条牛仔裤,一件非常漂亮的t恤,手中捧着一个碟,上面是香喷喷的奄列。 我更羡慕的说:「你们是会享受的巴黎人。」 在吃饭的时候,我问他:「谁帮你洗熨衣服?」 「房东太太。」 「幸运的人。」我说。 「你在伦敦,很多人看你,也一样幸运。」 「或许。」我说:「的确有人这么说过。」 他笑,「可不是,我看你,你比我好,你看我,我也比你好。几时我也到伦敦来看你?」 我说:「我把地址给你。」 「你念什么?」他终于问了。 「法律。」 「噢,失敬失敬。」他说:「真是难得。」 「难得?我不否认。可是至少你们是快乐的。」我说。 「任何科目,但凡要通过考试,都不快乐。」他说。 我们一起笑了。 「做艺术家好不好?」我问。 「很不错,将来回家,还是要在gg公司里找一份工作的,你说好不好?」 我摇摇头,「你父亲很有钱吧?」 「他刚刚开着一家gg公司,你爸呢?」 「他自己也是个律师。」我说。 「那么咱们就不必多说了。」他笑。 我打量着他的公寓,一个房间,有一个洗手间,一个小厨房,房间内的家具很简单,床是小小的,地板上铺着一条手织的麻绳地毯,有几只陶瓷,床头有一幅画,是幅占姆士甸靠在机器脚踏车旁,嘴角吊一只烟。 「很好的画,你的作品?」 第6页 他点点头。 「你喜欢占姆士甸?」 他点点头。 「法国人喜欢他。」我说。 房间里很空荡。 我走近窗口,对面人家大概是不正派的女人,一条晾衣绳上都是内衣内裤,花红柳绿的样子。没到一会儿,那些内衣内裤的女主人把整个身子探出窗外来收衣服,没有穿什么,光着胸脯,也不是一个美女,看上去给人一种残花败柳的感觉。 我吓一跳,不是没有见过外国女人的胸脯,而是没想到会在这种情形之下看见,我把身子勐地退后几步。 他笑了,依然是那句话「巴黎不是你想像中的巴黎。」 我辩说:「什么东西都有两面的。象这间房间,就象莲花一样,连床单都是雪白的,香喷喷的。」 他微笑。「念法律的人不该这么天真。」 我说:「我不是天真。一到伦敦,我马上换一个样子,回到家,又是另一副嘴脸,可是巴黎是我唯一松驰自己的地方,请你不要破坏我的理想。」 「你把理想建筑在此。」 「是。」 「你见过凯塞林公园里树林掩映的小凯旋门吗?」他问。 「见过。」 「那就比大凯旋门好看。」他说:「因为看不清楚,因为没有人知道。巴黎是一个曝光过度的城市。」 我不出声。 他在这里住的太久了,自然不喜欢。可是他是一个说话的好对象。有很多人,对于爱恶便没有宗旨,碰上什么是什么,今天红色,明天绿色,无所谓的。他可以说是一个黑白分明的人。至于我,那是更不用说了,我念的是什么,我执行的也是什么。 我披着一件过大的袍子,坐在一个陌生男子的房间,说起家中的笑话,说起家里的人,话象是不断的,他开了一瓶酒又一瓶酒,卢亚谷的白酒象蜜水一样,并不醉人,只是我为别的理由而有酒意了。 我们离开了公寓,出外散步,走得很远,过了桥,又走回来,我们说着各个画家的画,我坚持着我喜欢的一派,他坚持他一派。 有一段时间,我多么希望我是一个读美术的学生。 我们为不相干的事争执着,巴黎忽然下雨了。 「天呀,」我说:「我的头髮还没有干,此刻又淋脏了。」 我们躲在一颗树下,我把头靠在他肩上。 有一对中年男女走过,撑着伞,很明了地向我们微笑,表示颀赏。 他推推我,「他们以为我们是爱人。」 如果谈恋爱有这么简单,我十分愿意谈恋爱,我并不天真,恋爱是很复杂的,但凡是复杂的事,都有一种龌龃感。 我觉得凉,摸摸手臂。 他问:「几时回去?」 「就这几天了。」 「回去干什么?」 「准备下学期的功课,我们真是长期抗战。」 「有没有男朋友?」他忽然问。 「没有。」 「应该有。」他说。 「真滑稽,什么叫应该有?你有没有女朋友?」我反问。 他笑,「没有。」他是一个漂亮的男子,也应该有女朋友。 「找不到?」 「开头有很多,太多了,很是讨厌,于是决定一个也不要。现在我已经过了『客串女朋友』的年龄,要找一个真正耐久的,不那么简单,所以先搁一会儿。」 「我也是客串的。」我说。 「不不,你是游客。」他说。 我笑,雨还是没有停,有点象春雨似的,细如油。 我问:「你的法文好不好?」 「不好就要死了,我都住了三年了。」他说。 「我不会法文,」我说:「说来听听,一向认为除了国语,法文是最好听的,你到底是两样都说得好。说来听听。」 他用法文问:「你要我说什么?」 「随便什么。」我说。 他说了一大堆,声音很低,我听不出来,可是我一边微笑,一边听着。 「说了什么?」 他用英文翻译:「在这种天气里,在一个这样被公认美丽的城市,遇见一个可爱的同乡女子,很容易爱上她,然而换一种天气,换一个地方,又怎么样呢,人是很奇怪的一种动物。」 我微笑。 雨停了,我们慢慢走回去。 出来的时候没有锁门,我发觉我的衬衫与裤子都放在他的床上,楼上的小姐真是一位可爱的小姐。 但是我身上的袍子又脏了。 他说:「没关系,这次我帮你洗好了送上去。」 我摸摸裤袋,那一百法郎还在。 「你今天快乐吗?」他问。 我努力的点点头。 我抬头看我的红汽球,氢气漏了一点,它下降了一点。快乐要适可而止,不要象这汽球,等它的气全漏光了,才放手,就没有意思了。 他是一个漂亮的人,但是换一个地方,又怎么样呢?大概是不行的,很少有国际性的人,通常一个人,离开了他的地盘,就变得失措无常了。 我借他的洗手间换了衣服,拿起他给我画的速写。 我道别。 「夜未深,」他说:「你知道,巴黎人痛恨睡觉。」 「该走了,」我说:「我没有资格做巴黎人。」 「我送你回去。」他说。 「不用,我会叫计程车。」我说:「而且雨已经停了,明天我要出去买一把伞。」 「我替你叫车子。」他说。 他陪我下楼,叫了计程车。我站在车门口,看了他很久,他的长裤的裤管已经湿了,凭他的习惯,这条裤子又该换了,一个很修边幅的艺术家。 「谢谢一切。」我说。 「不用客气。」 「特别是这张画。」我说。 他微笑。 我上了车,走了。 回到酒店,把那张速写藏在箱子底下,非常宝贝的样子,他真的画并不是这样的,这不过是为游客而作,六十法郎一张的货。 我又微笑了。 第二天又是个下雨天,可是我没有去买伞,我没有上蒙马特,我叫了车子到奥利机场,我飞回伦敦了。 我把汽球漏在他家里,但是汽球的生命很短,不打紧,对他来说,不算是一种负累。 我觉得这么多次数来巴黎,没有比这一次更开心的了。 说不定有一天我会在香港碰见他,他穿得西装笔挺,在中环,自他父亲的gg公司出来,我会向他挤挤眼,说:「餵……」假如我们还记得对方的话。 回到了家,经过暑假,什么也没有发生。 我把那张速写镶了框子,挂在床头。 同学们见了,总是很了解的样子,「噢,蒙马特的货色。」 我微笑。 又过了几个月,由校方转来了一个极大的包裹,一看就知道是一幅画,上面贴满巴黎的邮票。校方责备我说:「这包裹真是烦死人,又没有姓名,又不能退回,只是说:『中国小姐,法科,伦敦大学,』法科有十多位中国小姐,都说不是她们的,这是不是你的?你可以拆开来看看。」 我知道是我的,脸上泛起一个微笑。 校方说:「以后叫你朋友寄东西,写得清楚一点。」 是一幅真的画。 那是我,一件长袍,站在树下,头顶一道虹,背后一个灰色的占姆士甸,他手中拿着正义女神的天称,我的左手拿着一只蓝汽球,右手做一个ok的姿态,是一幅极好的半超现实画,写尽了我的矛盾。 我把那么大的一张油画按在胸前,热泪滚滚的流下来,这真是一个知己。 看看邮戳的日子,这张画是航空来的,可是因为辗转的关系,经过两个月才到我手里。由此可知他是在我走了以后,马上动手画的。 画上没有签名。 我马上把画挂在那张速写旁边。然后写了一封很长很长的信到苏邦大学去。我没有他的姓名,可是我附着我自己的姓名地址。我到底是念法律的,我不是一个艺术家。我冲出去把那封信寄了。 那幅画得到了同学们的激赏。甚至有美术系的人跑来看。 我的脸被画得很美。 他们都说:「这可不是她?一天到晚嚷法律闷,可是年年考了第一,升了级,年年说念不下去了,眼看就会毕业,整天与教授吵架,可是功课准时交,到了图书馆,专门看画册,好象很反叛的样子,其实最妥协,幻想力又特丰富,情绪不稳定,说老实话,这个人是再了解你没有了,不然怎么在一幅画里全表达了出来?」 我不响。 我在等那封信的回音。 可是一直没有等到,也没有退回,我在信封上註明了姓名地址,但是一直没有被退回,他到底有没有收到信呢?我不知道。 我等了很久,等到我毕业,还是没有收到他的信,我放弃,对于一个艺术家,要求不能太高。我抱着那张画回家,挂在房间里。 第7页 有朋友来看见,都说好,他们说:「怎么没有署名?」 有一天,他成了名,我会知道他是谁吧? 有一天,我成了名,他也会知道我是谁吧? 以后我毕业竟没有再去巴黎。巴黎要年纪轻去才好,年纪大了,眼光就不一样了,没意思。象那一年,我才廿一岁,法科三年级学生,穿破裤、破衣服、破鞋,一身臭汗,碰见那样一个人,才有意思。 我也不是国际性的啊,到巴黎,穿破衣服,到香港,穿巴黎时装,谁知道呢? 后来的朋友只是说是一张漂亮的画,可是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因为我变了。我想我是变了。 但是我记得巴黎,巴黎对我来说是再熟没有的一个地方,从蒙马特走到圣米雪儿,可以走上三个小时,或是四个小时,走累了,可以随时坐在地下休息。 老实说,换了是今天,我就不玩那种潇洒了,我就会回去找他,真正跟他做一个朋友。可是如果我那么做,就不会有张画了吧? 每每想起这件事,我就微笑。 除了微笑,还能做些什么事? 我没有成名,也没有成为一个大律师,我结婚了。 那张画始终挂在娘家原来的卧房中。 我的一生很平凡,没有波浪的,没有值得回忆的事。只除了这一件。与丈夫去旅行,总是避开了巴黎,反正他也去过,我不想有比较。 我们去瑞士、奥国、美国、巴哈马,很多地方,但没有巴黎。 丈夫跟别人说:「她不喜欢巴黎,我也不喜欢,太繁华了,有种不堪的味道,况且也被去滥了,况且那是个艺术家去的地方,不是吗?我是医生,她是律师,我们不去那地方。」他理由充分。 我不响,有很多事他是不知道的。丈夫的事,妻子知道得越少越好,妻子的事,丈夫也知道得越少越好,千万不要互相了解,了解才糟糕呢。 所以我总是微笑。沉湎伍期安这样对心理医生说:「她沉缅写作,一直同我说,只有在创作过程中,她才得到至大满足,还有,世事无常残缺,可是在她的故事里,她永远得心应手,渐渐,她爱上了她一手创造的世界,根本不愿自书房出来。」 医生听毕,露出一丝微笑:「令堂贵庚?」 「中年人了,我不宜透露她的年龄。」 「她是否成名作家?」 「过得去啦,有些人硬是不看小说,连曹雪芹鲁迅的名字都没听过,可是要是喜欢看小说,一定知道她是谁。」 「伍小姐,你担心的是什么呢?」 「家母本来已经退休,可是一年前,她忽然想写一个故事,于是又开始动笔。」 医生说:「人有个精神寄託,实是好事。」 「可是接着工作使她不眠不休,整个人神情恍惚,有时跟她讲话也听不见。」 医生会心微笑:「这叫做投入,你没听过这种情况吗,正如音乐家陶醉在韵律里,画家沉湎在色彩中,是一种很高的境界。」 「是,我知道,只有艺术家与科学家才会那样全面投入,浑忘世事。」 「你应该替令堂高兴。」心理医生忽然感怀身世,「像我,对工作尽责尽力,可是这不是一份令人沉迷的职业。」 伍期安尚不能释疑,「我仍然为家母担心。」 「你可知道她此刻在构思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知道,她打算把过去创作的小说中所有比较重要的角色统统抽出来放在一个新的故事里。」 「啊,」连医生都觉得有趣,「那多好玩。」 「我开头也那么想,可是家母废寝忘餐,形容憔悴,健康大不如前。」 「故事几时脱稿?」 「问题出在这里:她久久未能完成那个故事。」 「平时呢?」 「往日她才思敏捷,长写长有,毫无困难。」 「会不会是年纪渐大,精力不支?」 「有时她非常亢奋,半夜跳起来写,写到天亮,不支沉睡,一而再,再而三,叫人担忧。」 「写了那么久,对写作尚有狂热,令人钦佩。」 「或者,医生,我该把她带到你处,请你开导她一二。」 「不敢当,来谈谈当然可以。伍小姐,我听人说过,一个作家最了解的人物,是他书内主角,并非他家人,一个作家真正生活的天地,在他字里行间,不是真实世界,所以,令堂的态度可能是正常的呢。」 伍期安不禁笑出来,「医生,你太了解了!」 「所以伍小姐,你毋须忧虑。」 伍小姐向医生道谢,告辞而去。 约过了一个星期,这个脸容秀丽、打扮时髦,谈吐斯文的少女又来见医生。 这次,她面色苍白,心情更加沉重。 医生叫她坐下来慢慢说。 「家母曾锁在书房里三两天不出来。」 「是赶写故事结尾吗?」 「不,故事一点进展都没有,终于,今天早上,她打开书房门叫我,对我说:『期安,他们叫我进去,期安,我要向你道别』。」 医生浑身一凛,随即问:「她的意思是精神完全投入写作吧?」 伍期安答:「开头我也那么想,可是她说:『不,期安,我要到文字里去与他们聚头,期安,我与现实世界格格不入,已无兴趣生活下去』——」 医生跳起来,「噫,她已有自杀倾向。」 伍期安落下泪来,责怪医生,「我一早知道事情非比寻常,你偏偏不信。」 「你这次为什么不请她一起来?」 「她不肯,她笑我傻。」 医生觉得需要负责,「我立刻到府上走一趟。」 伍期安说:「我有车。」 在途中,她维持缄默,可是心中反覆回忆今晨母亲对她说过的话:「期安,你看这世界多苦闷多讨厌,日復一日,快乐少痛苦多,月復一月,失望多如意少,年復一年,有限温存无限辛酸,我不愿意再自书中出来,我将与我的朋友会面,与他们一齐生活,再见,期安。」 伍期安心情好比热锅上蚂蚁。 好不容易驶到家,她急急下车。 那是一幢漂亮的小洋房,心理医生想,噫,若是单靠稿酬收入而住得这么好,伍小姐的母亲一定是位首席作家。 打开了门,只见室内布置优雅,书房在偏厅侧。伍期安轻轻敲门, 「妈妈,妈妈,请开门。」 没有人应。 伍期安转过头去,问家务助理:「太太有无出去过?」 女佣答:「没有,她一直锁在书房里。」 伍期安取过锁匙,抽出一条,打开了书房门。 那是一间宽敞舒适的书房,大书台的旁边有沙发床,难怪可以三两天不出来,不过书房的主人并不在。 伍期安到附设的浴室看了一下,气急败坏地说:「家母失踪了。」 医生答:「马上报警。」 伍期安连忙拨电话。 忽然医生指着书桌说:「看!」 书桌上有一叠厚厚整齐的原稿,伍期安脱口而出:「她的小说完成了,怎么可能,今早才写了一半。」 她去翻阅原稿,看了一两页,神色怪异,「她进去了,她真的在里边,她在书里与主角谈笑甚欢,」伍期安歇斯底里叫起来:「我母亲走到书里边走了!」 警察到了,医生迎上去,出示身分证明文件,轻轻说:「那少女是我的病人,她受了点刺激,她怀疑母亲失踪,你们查案,我来照顾她。」 伍期安抬起头来,「你们不相信我?你们不是小说读者吧,其实家母,一直生活在她的作品里……」请辞孙小燕同姐姐小怡说:「这份工作我实在做不下去了。」 小怡冷眼看妹妹,并不加以同情,「所有工作都一样,开头均需向上司同事证明你的办事能力,人人若像你,才做了三个月就大喊受气委屈,都没有上班的人了。」 「不,老姐,你且听我说——」 「你一向骄纵,有事总归他人不是,都是妈妈把你宠成这样,我告诉你,家里的准则不作数,你现在置身社会,需拿出实力出来,不是老扮小可爱可胡混过去。」 小燕为之气结,取过一本小说看将起来,不再言语。 看几页,放下,自我检讨。 说也奇怪,小小办公室里连她共十二位同事,就她似障碍物,其余十一人,都亲亲密密,你帮他,他帮你,端的十分和睦,他们就是看她不顺眼。 三个月来,她不住赔小心,小燕并不是笨人,平时能说会道,精乖伶俐,可是这否多个日子来,可真尽了力去讨好同事,换回来的却是冷面孔。 她买了点心请同事,没人要吃,一盒盒搁那里,三两天后只好扔掉,她见他们喜孜孜聊天,想过去搭讪,他们却一闹而散。 下班,想一起叫车,人人表示与她不同路,周末,大队买票看戏,从来不预她一份。 换句话说,公司里没有孙小燕这个人。 第8页 天下有这么怪的同事。 个个脸色孤寡灰沉,见了小燕,目光从来不与她接触,即时避开,三个月来,几乎没人与她说过话,她交出去的报告,从来没收过回来,亦无评语,追问,人人顾左右而言他。 孙小燕彷佛是公司里一只影子。 她的座位被编在最暗的角落,背着众人,小燕老是像听到诸同事在她身后窃窃私语,一转头,他们又若无其事,低头工作。 这是小燕第一份职业,年轻的她受不了恶劣气氛,叫苦连天,打算辞职。 世上一定有比较好的工作吧。 她已密切留意西报上的聘人gg。 半晌,小怡进房来,对妹妹说:「你已成年,应有主见,如果真要转职,宜快不宜迟。」 小燕露出一丝笑容,倒底姐姐还是支持她。 「他们真是那么怪?」 小燕点点头。 「没想到会有那么多人一起联群结队排挤年轻的新同事。」 「你要相信我,老姐,我说的都是事实。」 「一个不例外?」 「连面孔表情都一模一样,黄灰色,眼神闪烁,偶然笑起来,声音像哭泣,真的可怕。」 小怡忍不住笑,「你别夸张。」 「老姐,我一走进办公室坐下,便觉得惊怖疲累。」 小怡嘆口气,判定是妹妹嫌那份工作沉闷,「那就请辞吧。」 「我明天就递辞职信,做到月底,拿了本月薪水就走。」 「怎么,才两星期通知?」 「试用期,双方半个月通知即可。」 「怕只怕你到了别处,也一样丑化同事。」 「不,老姐,相信我,那个地方那些人,实在有点不对路,我认为走为上着。」 「他们就是想你走,你却偏偏走给他们看,真乖。」 小燕低头想了想答:「姐,知难而退,也不愧是聪明人。」 翌日,她递了辞职信。 小怡注意到妹妹精神一日比一日差,脸上明显瘦了一圈,本来佻皮的她此刻目光都呆滞起来,小怡开始相信小燕的工作的确不适合她。 第二天下班回来,小燕穿着的浅色外套肩膊上有一点点锈色债子,骤眼看,像血渍,小怡吓一大跳。 「这是怎么一回事?」 「姐,我度日如年,今日天花板漏水,这是冷气管子漏下来的铁锈水,不偏不倚,全落在我身上。」 小怡心一动,忽觉不妥,「小燕,别去了。」 小燕疲倦地抬起头,「什么?」 「一个月的薪水,算了,姐姐付给你。」 「哎唷,我可不捨得。」 「走就走吧,再捱下去都快病了。」 「姐,这几天,完全无人办事,他们交头接耳,纷纷说:『好了好了,孙小燕要走了,孙小燕原不该来,她原不属于我们这票人,现在总算肯走了』。」 小怡愣着,「你没听错?」 「绝对没有,他们兴奋得眼睛都红了,在幽暗的角落闪出猩红色光芒,当时,我发觉他们的脸干黑枯燥,像油尽灯枯的样子,真惊人。」 小怡浑身寒毛竖了起来,半晌,不动声色地说:「睡吧,别想太多,明天起不用上班了。」 那一晚,小燕噩梦频频,不住惊喊道:「我一定走,别逼我,我一定走!」 下半夜,睡得比较好,深陷的眼窝显示她实在已经劳累到极点。 早上,小怡起来看过妹妹,见她熟睡,放下心来,小怡是名小学教师,教下午班,放回房改卷子。 案头放一架小小电视机,忽然有紧急新闻报告,萤光幕上记者用焦急口吻抢着叙述情况,小怡才听了几句,已经浑身冷汗,颤抖不已。 新闻内容如下:「宝丰银行燕子硖分行今晨九时半遭纵火,电源中断,双重保安门不能开启,后门逃生通道早被封闭,银行并无装置自动洒水系统,消防员用了近半小时,才撬开双重保安门,火警导致十多名职员死亡。」小怡手脚僵硬,要隔很久,才能慢慢走到妹妹卧室,唤醒她。 小燕一看闹钟,「唉呀,十点半了,来不及上班了。」 看到姐姐神色不对,小燕诧异,「你干吗面如土色?」 「我明白了。」小怡颤声说。 「明白什么?」小燕大奇。 「你的同事逼你走,原来是为着救你!原来他们不是坏人,快,快来看新闻。」蝴蝶门铃一响,王碧基就知道那是她的小小芳邻胡宝儿。 胡家住七号,夫妇均为执业大律师,工作忙得不可开交,应酬亦多,十岁的宝儿由保母带大,物质享受应有尽有,可是像都会中大多数父母忙于事业的孩子一样,心灵难免寂寞一点。在偶然的机会下,碧基在门口与宝儿谈了起来,发觉宝儿聪明、懂事、健谈,碧基与他迅速成为忘年之交。 之后,他有空便到她家玩。 胡太太曾过来道谢,当然,亦怀着好奇心,不过一见王宅窗明几净, 布置雅致,已经放下一半心,不过仍然说:「王小姐好像很悠闲。」 碧基笑道:「我写作为生,有时需赶通宵。」 胡太太恍然大悟,从此任由宝儿到王宅作客。 下午三时十五分,准是这孩子。 碧基拉开门,笑道:「欢迎欢迎,请进请进。」 宝儿的圆面孔充满兴奋:「热可可准备好了吗,三文治都搁桌上啦?」 「老规矩,早在等着你。」 宝儿笑着与碧基拥抱。 他又问:「祈纳叔在吗?」 「他在书房。」祈纳是碧基的男朋友。 祈纳闻声出来,「宝儿,找我什么事?」 宝儿说:「有一样东西,我要给你们看。」 他打开书包,小心翼翼自夹层中取出一只盒子。 碧基与祈纳交换一个眼色,嘴角含笑,这孩子,弄什么玄虚。 宝儿先喝一大口热可可,然后,把小盒子轻轻打开。 碧基先噫了一声。 祈纳连忙按住女友的手,一边轻轻说:「是只蝴蝶标本。」 宝儿说:「不错,这是一只马达加斯加岛生长的蓝闪蝶,当地人叫它『会飞的花』。」 碧基奇问:「你从何处得到这枚标本?」 「同学徐志铭送给我,志铭叔父是位生物学家。」 祈纳抬起头笑,「现今儿童接触面广,懂得也真多。」 碧基凝视该枚蝴蝶不语。 此刻,它已死亡,动也不动被针在小盒子底部。 宝儿小脸严肃起来,他说:「我在图书馆看过蝴蝶的资料,祈叔,它们真是天底下最奇妙的生物之一,原来蝴蝶翅膀上那层彩色的粉末是鳞片。」 碧基接上去:「唔,闪蝶翅膀上鳞片的色素,叫物理色,由于特殊构造,射上去的光线会发生反射,是颜色中最永久一种,鳞片上微细的色彩嵴纹越密,产生的闪光也越强。」 宝儿听了,十分兴奋,「碧姨,你懂得真多。」 「都是书本里记载的呀。」 宝儿这时说:「我有一个问题。」 「请说。」 「这只马达加斯加的蝴蝶,又与众不同。」 宝儿用一只钳子,轻轻取出标本,让它斜斜地对着窗外射入的阳光。 果然,在某个角度下,蝴蝶翅膀上一个指甲大小的斑点纹,忽然绽出七彩光芒,闪亮耀目,宝儿的手侧一侧,那斑点便闪一闪,像是传发讯号一样。 宝儿说:「大自然多么奇妙!」 碧基温和地问;「你的问题是什么?」 「啊,」宝儿说:「蝴蝶翅膀上的斑点,到底有什么用途?我们现在已经知道,蚊子吸血用的管子同时可注射血液免凝剂,还有,蝙蝠用声纳探路,蜻蜓飞翔动力启发直升机原理,可是科学家却未能解答蝴蝶的彩色翅膀有什么用。」 祈纳咳嗽一声,「也许,蝴蝶的翅膀只用作装饰。」 宝儿笑了,「不,全世界生物,只有人类才会在身上不住加装饰品,我相信蝴蝶色彩一定有实际用途。」 碧基笑了,「宇宙的奥秘,有待胡宝儿发掘。」 这时候宝儿说:「我要回家做功课了,明天再来。」 他收好了标本,吃完点心,高高兴兴回家去。 门一关上,碧基即刻收敛了笑容。 祈纳面色沉重,「他知道多少?」 「那只是个孩子的好奇心。」 祈纳看着碧基,「你可记得上一个到我们家来吃点心的孩子是谁?」 「呵,他叫查尔斯达尔文,比胡宝儿更聪明。」 「是你帮他揭开生物进化之谜的吧。」 碧基缓缓摇头,「那完全是他个人的研究。」 祈纳走到窗前,看着天空,寂寥地说:「我们来了太久了。」 第9页 「祈纳,这是我们的任务。」 「天下竟有这么沉闷的工作。」祈纳苦笑。 碧基笑:「幸亏人类儿童活泼可爱,为我们解离乡别井之愁苦。」 祈纳不语。 碧基问:「你仍然怪我打破了饲养蝴蝶的瓶子吧。」 「不,只是没想到蝴蝶会在地球上繁殖得那样好。」 「人类酷爱蝴蝶。」 「可是他们的特性永远是忙不迭占为己有,妄求永恆,把生物制成标本。」 碧基不语,隔很久她才问:「胡宝儿会解答蝴蝶翅膀鳞片嵴纹上物理色闪光之谜吗?」 祈纳想一想答:「再过三十年或许。」 碧基吁出」口气,「那将是国际科学界一大发现。」 祈纳说:「届时他会发现,那是英仙座一切生物传达讯息的工具。」 说着,他脱下衬衫,把裸背对着黄昏的斜阳,他背部皮肤上,有一块巴掌大的花纹,在某个角度下,泛出七彩晶光,由阳光传递,直射到晚霞里去,他轻轻转动身体,闪光强弱亦有所改变,拍子长短,分明同摩斯电报原理相似。 不一刻,天际亦有闪光传来,碧基轻轻解码:「——人类时间再过三百年,当有同事前来接替基地任务,请稍安毋躁——」不怕一个没有月亮的晚上,榕树下,有一张可以坐两个人的石凳,石凳之后,是一幢已经拆卸一半的旧楼,颓垣败壁,荒糙处处。 是大都会里仍有这样残破的角落。 附近并没有街灯,可是远处霓虹灯反映过来,人迹隐约可辨。 这时,一个瘦小的人影缓缓走近,穿白衣白裙,姿态文弱羞怯,细细 看遍四周无人,才松口气,走到石樑一端轻轻坐下,她凝望山下七色灿烂灯光,嘴里不由得说:「真美。」 她有一把乌亮的直短髮,秀丽的尖面孔有点苍白,一双眼睛非常机伶。 她独自坐榕树下,像是十分享受这一刻宁静。 对下一条街是住宅区,虽然已近午夜,仍有孩子嬉戏的声音,中秋节近了,他们一定在举行提灯晚会。 少女好奇地站起来探望一下,虽看不见什么,可以想像儿童们是何等 开心。 她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正在此时,身后忽然传出一声咳嗽声。 少女笑容僵住,蓦然转过身子,看到破墙之前站着一个黑衣女子,因为光线欠佳,只见模煳人影。 少女大惊失色,返后三步,惶恐地瞪着那人影。 对方踏前一步,急急摇手,「不怕不怕,」顿一顿脚,「唉,看你吓成那样,你放心,我不是——」 少女犹自不敢动,「你不是?」 女子没好气,走到较亮之处,「你看清楚没有?」 少女仔细打量地,吁出一口气,「果然不是。」 那女子笑了,「真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你。」 「这张石凳有两个座位,请过来坐。」 女子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谈玉芬,在这附近住。」 女子说:「你可以叫我宝姨,我年纪比你大些。」 她们二人倒是一见如故,絮絮聊起来。 少女说:「此处凉风习习,幽静万分,是个乘凉好角落。」 「现代人不爱乘凉,他们喜欢钻电影院或是咖啡厅。」 少女笑笑,「今晚假使有月亮就更好。」 宝姨看着山下的霓虹灯,有点感慨,「这些年来,不知添增了多少高楼大厦,市容大有改变。」 少女说:「是几百万人好几代的努力建设呢。」 宝姨点点头,「肯定是心血结晶。」 少女神色温柔,「所以我最爱坐在这里看灯色。」 宝姨语气有点惋惜,「不过这一带将完全拆卸,计划盖豪华大厦。」 玉芬诧异,「不是说救火车上不来,不适合重建吗?」 宝姨笑,「利之所在,总有办法,路可以修改。」 玉芬真正惆怅了,「可是我自小到大在这一带玩。」 「你那些小朋友呢?」 「留学的留学,结婚的结婚,早搬走了,已无音讯。」 宝姨端详她的面孔,「你是叫一场病耽搁了吧。」 玉芬低下头,不愿再讲私事,宝姨也不去勉强她,她们静了下来。 忽然听到蟋蟀吗。 这个角落,像是与整个大城市脱节,可是不久将来,推土机会开上来,货车搬运钢筋混凝土,工人开工,不消一年半载,大厦便会盖妥,又是另一番光景。 实姨轻轻说:「没想到你那么年轻都会怀旧。」 玉芬笑一笑,「你呢?」 「我?我年轻时,山下只得一个霓虹灯招牌:英文字母拼出丽的唿声字样,那时,每清早,有人挑了担子到这里卖水豆腐及猪肠粉。」 玉芬颔首,「你是老街坊了。」 「还有小贩卖麦芽糖,捏面粉人……唏,都叫人万分怀念,可是时光一去不復回,」宝姨无奈,「愈是良辰美景愈叫人惆怅。」 玉芬拍一拍宝姨的手。 「我的感触可是太多了?子女都嫌我唠叨,不要理我。」 「不!宝姨,很荣幸认识你。」 「你要是不嫌我,我们每星期约好在这里见面如何?」 「好呀,」玉芬相当踊跃,「可是这里拆卸了又怎么办?」 「届时再算,另找地方好了,总有我们容身之处。」 玉芬总算露出一丝笑。 宝姨握住她的手,怜惜地问:「他们都没有来看你?」 玉芬没有即时回答,过一刻才说:「他们忙得不可开交,家父与新太太已经移了民,把妻儿搁在太平洋另一头,自己来回来回那样跑。」 「忙什么呢?」 「攒钱呀,衣食住行,都要最好的,开销大,怎么放得下生意。」 宝姨无奈,「他们有他们的想法。」 正在这个时候,机伶的玉芬忽然把耳朵竖起来,「噫,有人来了。」 可不是,只听得有两个男子说话的声音,自小路传上来,他们穿着皮靴,走起路来,咯咯咯咯,一听就知道是巡警。 玉芬幽幽地说:「我最讨厌人,我们快走吧。」 宝姨点点头,「适才你看到我,也以为我是人吧。」 「所以吓一大跳呀,幸亏看错了。」 宝姨笑道:「不怕不怕,我不是人,玉芬,今晚到此为止,下星期同样时间再见。」 这时两个结伴的警察巡至榕树之前,其中一个大喝一声:「什么人?」立刻开了电筒照射。 他的拍档笑道:「哪里有人,你眼花了。」 「我明明看见两个人影,一黑一白,一闪而过,你没发觉吗?」拿着电筒的警察一脸疑惑。 「是榕树须在风下飘拂引起幻象吧,好走了,这边没人。」 那警察嘀咕,勐然抬头,看到港口夜景,声线不由得放轻,「你看,夜色多美。」 另一个却不耐烦,「收工啦,走吧。」存稿何少明从不准时,他就是喜欢搭架子。 他是一名职业撰稿人,搞质优良,可是稿德恶劣,副刊每日下午三时截稿,可是他非拖到黄昏,甚或晚上七八点才肯赐稿。 他爱在酒醉饭饱之际哎呀一声,「噫,尚未交稿」,于是当众表演其写作才华,或是致电秘书:「把我的专栏稿传真到报馆」,甚至让编辑部空等一场,翌日开天窗。 怕什么,编辑抽屉里有的是未成名写作人的存稿,胡乱找一篇补上,皆大欢喜。 正是:哪个大作家不脱稿,天天交稿决非名作家,好稿何用天天见报,叫读者们略为思念,岂非更加难能可贵,与众不同。 报馆一位姓郭的编辑天天干坐着等何少明大作直等到八点。 为什么他可以享有这样的优待?一方面因为何氏作品拥有不少读者, 另一方面因为他和报馆老闆有点私人恩怨,老闆微时,他帮过老闆忙,还有,他不叫这老郭吃亏,他暗地里津贴此人,像介绍工作给老郭的儿子之类,因此老郭等得十分服贴。 既然打通了所有关系,何少明无后顾之忧,架子可以一直摆下去。但他不准时作风叫一些同文艷羡不已—— 「你以为你是何少明?学人脱稿?还想混吗?」 「你看人家何少明,人强马壮,从来不怕编辑部,在阁下神功练成之前,还是乖乖交稿吧。」 何少明乘胜追击,发表伟论:「优异文字构思下笔需时,焉可能天天交稿,只有劣质马虎行货,才不费吹灰之力日日见报。」 所有埋头苦写,尽忠职守之同文统被打入敷衍塞责之黑五类,不知何年何月方得平反,此系题外话,且表过不提。 花开两头,单表一枝,话说何少明的得意之秋也持续了好几年,正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傲视同侪,忽然一日,报馆老总李锦昌欲约他见面。 第10页 何少明纳罕,一向有什么事,他从来不与老闆以外的人商谈,老李有什么事,莫非他的子女也想找工作了? 为表示大方,何少明说:「请到舍下一行。」 李锦昌自有一报之总的风度,笑容满面来到何宅,拱拱手,开门见山,「少明兄,报馆方针已改,以后请准时交稿,凡脱稿者报馆只好割爱。」 何少明一愣,不相信世上会有这种事,干笑数声,「这不过是例行公事而已,你只是想叫那些天天交稿的作者不得脱稿,可是这样?」 「不!」老总耐心解释:「任何人不得脱稿。」 何少明不服气:「我找卜老闆说话。」 「卜先生度假去了,这正是他临行之前的最高指示,少明兄当然是聪明人,闻弦歌而知雅意,卜先生是有意整顿纪律。」 何少明大嚷:「纪律关我什么事?我是客卿,你是伙计,伙计才须遵守规矩,我不干了,我到别家去写,告诉你们,损失不在我方。」 老李只是笑,「消息已经带到,我告辞了。」 三天之后,何少明籍故脱稿。 编辑部立即找人顶替,把何氏专栏一笔勾销。 李锦昌问副刊同事:「何某反应如何?」 同事答:「频频找老闆说话。」 李锦昌感慨:「我一早提点他,这并非我们搞鬼,此乃卜先生主意,不拿他开刀不行,近年来本报副刊脱稿成风,一天总有三四个专栏开天窗,长此以往,不是办法。」 「副刊没有何少明,不是损失?」 「世上没有谁不行呢?」 「咦,何少明有续稿到,并附有宣誓书,以后誓不脱稿。」 「姑且信之,向上请示,看上头肯不肯多给他一次机会。」 何少明到底是何少明,一枝生花妙笔自有群众基础,报馆为着读者着想,网开一面。 可是何少明仍是何少明,总无存稿,需日日追,编辑部只觉筋疲力尽:「少明兄,多写三日,与人方便,自己方便,」「那怎么行,我要是明日死了,岂非不值,白写那么多存稿」,「少明兄——」,「不用多讲」。 如此这般老脾气总是不改,编辑部徒唿荷荷。 一日,李老总正忙,何少明忽然找上门来。 这是一个不得不应酬的人,「少明兄,什么风吹来,请坐。」 何少明说:「下星期我将与家人乘轮船到欧洲旅行。」 「不要紧,豪华轮船一定有完善传真设备。」 「我想多交几篇稿,免同事们辛苦。」 李锦昌愣住,抬起头来,怀疑耳朵出了毛病,有话没听清楚,「什么?少明兄请再说一遍。」 「我打算改过自新,」何少明重重吁出一口气,「不再叫你们烦恼,出发之前,会多交几段。」 李锦昌几乎没流下泪来:「皇恩浩荡,这真是读者的福气。」 何少明抬起头来,看着天花板,过一会儿说:「最近出版部同我说,拙作销路,已大不如前。」 李锦昌一边陪笑一边、心中忐忑不安,似有不良预感,一直传说,只有在一种情况下,人的性格会变,还有,其言也善,他连忙说:「少明兄,不必写那么多,一天一段已经足够,不必改变作风。」 何少明无言,稍后离去。 报馆在十日后接到何少明在旅游途中、心脏病发的消息,同事们匆匆撰写痛失英才特稿,只有李锦昌一人坐在墙角发战。 忽然之间有编辑提高声音:「看,何少明,有传真稿件到。」 「噫,一段、两段……共有四段,终于等到他的存搞了!」 「这一定是他病发之前一天做好的。」 「唉,也许就是交存稿的压力使他、心脏不胜负荷。」 一位编辑大惑不解,「这四天存稿还有什么用呢,多么不值,原本他可以用这三两个小时去寻欢作乐。」 自该剎那起,李锦昌决意他一天只做一天事,一日只交一日稿,何少明起先说得对,存稿要来何用?原宥那陌生男子在地车中接近朱燕珊,「小姐,我有一事相求。」 他打扮斯文,语气诚恳,可是燕珊还是给他吓了一跳,十分疑心充满敌意地看着地。 那人连忙取出一张名片给燕珊,她低头一看,是刘关张律师楼的关旭明律师。 燕珊仍然非常警惕,「有什么事,快说。」 地车轰轰,人挤着人,真不是说话的好地方。 「朱小姐,我知道你在宇宙贸易公司上班,你的同事马少光是我老同学。」他笑一笑,「所以我不算白撞,朱小姐,我有一事相求。」 燕珊好不讶异,此君一表人才,很明显且年轻有为,有什么事要低声下气求一陌生女子? 回去非追问马少光不可。 「朱小姐,请给我一个电话。」 燕珊站起来,「我到站了。」 她匆匆下车,转过头去查看,不,他没有跟看她,她松一口气。 回到公司,燕珊一把抓住马少光,问起详情来。 马少光有点意外,笑着打趣:「什么,他钉梢?他藉故与你攀谈?男人那么做,只有一个理由,他准是爱上了你,告诉我,你打算如何应付?」 燕珊板着面孔,「他怎么知道有我这个人?」 「某次我家有聚会,他好像见过你一面,你没有印象吗?之后也不见他提起你,最近却一直追问你下落。」 燕珊抬起头想了一想,「不!其中必有跷蹊,你把他叫出来,我当面问他。」 马少光摇头摆手,「我不会再做媒人,自从提合刘桑伟与麦绮雯失败,他们二人视我为仇敌,我一时失去两个好友,痛定思痛,再不做丑人,你自己找他吧。他叫我约你,我也这么说。」 燕珊啼笑皆非,只得亲手拨电话给关律师。 她中午到律师楼去见他,他一早在门口迎接。 燕珊开门见山:「请问有何事求我?」 「朱小姐,你长得非常像一个人。」 燕珊一愣,一声不响,等着下文。 关律师言辞简洁,「我有一个当事人,他母亲久病,已近弥留状态,医生说,就在这几天。」 燕珊仍然不明白。 「我请那位当事人林太太与你亲口说个清楚好吗?」 原来是托上托,既来之则安之,燕珊点点头,小会议室门随即打开,一位打扮富泰相貌娟秀的年轻太太走进来,与燕珊打一个照面,随即说:「像,真像。」 燕珊终于忍不住问:「像谁?」 那位林太太看了看关律师,关律师示意她有话直说。 「朱小姐,」她语气恳切:「我有一个性情反叛的妹妹,自幼离家出走,多年不与我们联络,你的相貌声音,都与她极之相似。」 燕珊对此事总算稍有眉目了。 「朱小姐,家母十分挂念她,临终想见她一面,我们设法找到了她,可是她断然拒绝。」 燕珊啊一声,「为何如此绝情?」 「她俩之间,有着不可冰释的误会,家母告诉我,希望在辞世之前,听到女儿求她原宥。」 燕珊明白了,「我能冒充她吗?」 林太太悲哀地说:「家母双目已盲。」 燕珊恻然,「我需要做些什么?」 「告诉她,你求她原谅你。」 燕珊低下头,嘆口气,助人为快乐之本,她又毋须冒认谁,到了病榻,只含煳地求老人家原宥就可以了。 「朱小姐,我愿付薄酬。」 燕珊笑笑,不予理会。 那天傍晚,她由关律师陪同,来到一所私家医院的头等病房,一见到病人,她立刻知道就是今晚的事了。 病人听到声响,转过头来,微弱地说:「小容,你终于来了。」 林太太在一旁悄悄落泪。 燕珊轻轻蹲下来,在老人耳畔说:「我求你原宥。」 老妇人视而不见,可是嘴角露出一丝笑意,宛如骷髅的她看上去异常诡秘可怖,她反问:「你求我饶恕了?」 燕珊只得重复说一次,「是,请原谅我。」 谁知意外就在此时发生,老妇挣扎起来,充满恨意,指着燕珊说:「你从来没有照我意思做过任何事,不,我不会原谅你,听着,我不会原谅你!」她不住喘息,作势欲扑。 燕珊虽是冒充,却也大吃一惊,退后两步,看护已经过来按住病人,关律师连忙与燕珊离开病房。 关律师苦笑,「对不起,叫你受惊了。」 燕珊连忙说:「不关你事,她女儿到底是谁?是否十分堕落,引致她失望痛心愤怒,以致临终都不肯原谅她?」 关律师低声答:「她的女儿,你我都认识。」 「什么,她是谁?」 关律师且不回答:「女儿的观点与角度完全不同,女儿认为错不在她,错在其母,女儿认为母亲应当求她原宥,所以怎么肯来求老人,况且你看,见了又有什么用,求情无效,还招至更大的侮辱。」 第11页 「她女儿到底是何人?」 关律师自公事包取出一张英文报,翻到财经页,指了指一帧照片,燕珊一看,哗呀叫出来,相中人是证券界鼎鼎大名的一位女士,上月刚取得女皇勛衔,众所周知,是自学成功最佳例子。 「这样一个人物,还得求老人原宥?」 关律师又再一次嘆息,「现在你明白了,老人专制政权,往往如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其标准与自由世界完全脱离。」 燕珊垂首,不知说什么才好。 这时林太太也出来了,一边流泪一边说:「早知如此,不必麻烦朱小姐前来顶替认罪。」 燕珊一言不发,由关律师陪着离开医院。 她站在太阳底下,感慨得连炽热的阳光都不觉得,任由汗珠自额角滴下。遐思已经深夜了,毫无倦意的刘彦平送女友王玉贞到门口,还不愿意走,他央求道:「玉贞,请我进屋喝一杯咖啡。」 玉贞佻皮的笑笑,「请客容易送客难。」 「二十分钟,到了时间我一定走。」 玉贞温柔地看着地,她相信他,即使不走,也没有什么大不了,她有客房。 一杯香浓咖啡在手,刘彦平得陇望蜀,「玉贞,你很少告诉我关于你青少年时期的事。」 玉贞抬起头来,「青少年期是一片糙原,那么辽阔,从何说起?」 刘彦平清清喉咙,「自你感情生活说起。」 玉贞笑笑,「家母在我十三岁那年去世,翌年父亲再婚,嫌我碍事,把我送到伦敦念寄宿学校,从此,我患了失眠症,晚上通宵不寐,白天带着熊猫眼上学,情况糟透了。」 失眠的美丽少女,这引起刘彦平的遐思。 此刻,玉贞松了腰带,解除束缚,踢掉鞋子,放下头髮,蜷缩在沙发上,娇慵如一只猫。 经过一日,她脸上的化妆有点模煳,褪色的胭脂,淡却的口红,使轮廓柔和朦胧可爱。 刘彦平陶醉地看着她,秀色可餐,一定就是这个意思。 玉贞说下去:「这个失眠症,一直要待进了大学才不药而愈。」 刘彦平思潮如野马奔腾,不可收拾,他兴奋地说:「我知道,你找到伴侣了。」 玉贞也笑,「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完全错了,大学我并没有住宿舍,我与一位女同学合租一间两房公寓,那两间房,同现在我这屋子的间隔一样,是贴连的,两房共用一墙。」 刘彦平心痒难播,「慢着,你那室友,是男是女?」 「当然是女生。」 刘彦平却更觉刺激,「你同她——」他坐立难安,又怕不慎失言,玉贞会恼怒,他就没故事可听,于是强忍好奇心,咳嗽一声,待玉贞把话说下去。 只听得玉贞轻轻道:「那女孩是混血儿,长得极美,她身段之曼妙,同性都按捺不住,想多看几眼,追求者众,天天有男孩子送她回来。」 刘彦平睁大双眼,知道故事已进入精彩部分。 玉贞从来不与他谈及这种题目,今夜忽然透露心声,是刘彦平意外之喜。 「那公寓是老房子,楼顶高,可是墙薄,不过是隔板,邻室一举一动,清晰可闻,开水龙头、抽水,都听得一清二楚。」 刘彦平吞下一口涎沫。 「室友时常有留宿的朋友。」 刘彦平几乎没哗一声叫出来,他双耳已经烧红。 玉贞嘴角一直含笑,「照说,我应抗议才是,可是我没有,我一直与她住了三年。」 刘彦平清一清喉咙,得罪女友在所不计,「你,加入了他们?」 谁知玉贞想了想,竟然答:「可以这样说。」 刘彦平简直受不了这种刺激,「什么,你,你——」他忽然又看不开女友过去那样开放。 玉贞像是决定坦白,她的声音迷茫而温柔,「邻室的嬉笑声令我安然入睡,从此治癒了我的失眠症,使我生活恢復正常,精神充沛,功课突飞勐进。」 刘彦平张大了嘴。 玉贞轻轻说下去:「我爱听他们一举一动,那使我想起极小极小之际,父母恩爱的情况,我忽然重新得到了安全感,所以不再失眠。」 刘彦平提着的、心放下来,可是骤然又吊上去,「你有没有请教过心理医生?」 玉贞且不去回答他,「每个晚上我都希望室友的男伴会留下来,她失恋那阵子,我比她还惨,顿失依靠,整晚辗转反侧。」玉贞哈哈笑。 刘彦平追问:「你有没有看心理医生?」 「大学毕业之后,我终于去看医生。」 「怎么说?」 「医生很开通,他说,人总得找点慰藉,你喝酒他服麻醉剂她嗜赌,既不妨碍他人,无谓强加压抑。」 刘彦平吞下一口涎沫,「这么说来,你多年都没有改过这个习惯?」 玉贞摇了摇头,如云的秀髮更加松散,她狡黠地微笑反问:「什么习惯?」 「窃听的习惯。」 「不不不,我并没有把耳朵贴墙上,乡室的声音隐隐约约,自然而然传到我耳中。」 「这,算不算不正常呢?」 玉贞趋向前去,鼻尖几乎贴到刘彦平的额角,「你说呢?」 刘彦平实在无法定夺,这大概同拿高跟鞋盛香槟喝差不多吧。 不过,他关心的还不是这些,他松了松领带,指看两间相连的房间,喉头焦燥,「哪一间是你的卧室?」 玉贞起来,推开其中一间房门,「是这间。」 刘彦平的一颗心剧跳,「这些年来,你怎么解决你的睡眠问题?」 玉贞看看腕錶,「二十分钟到了,你该走了。」 「喂喂喂,玉贞,房里有人吗?说给我听呀。」 「刘彦平,你自己讲的呵,到了时间,你一定走。」 王玉贞一直把刘彦平推出去,关上大门。 让他失眠好了,那么会胡思乱想的人应有此报。 玉贞卸妆淋浴,熄了灯。 没有,那么多年的习惯并没有改过来,所以她住的公寓一定要有邻室。 她推开卧室隔壁的那扇门,房里什么都没有,只得一座茶几,几上放着一架小型电视连录像器,玉贞放进一卷录影带,关上门。 科学昌明真有好处,明夭,她会告诉刘彦平,邻室没有真人,她一样不用失眠。肉体刘见光一开头就已经对女友容玉华的体态看迷。 玉华身段高佻,该丰满的地方十分引人遐思,细腰、宽肩,这都不算稀奇,最难得之处,是她全身给人一种非常柔软的感觉。 该怎么说呢,对,有句话叫柔若无骨,就是那意思。 玉华装扮端庄,冬日最爱穿樽领毛衣,天气热的时候。衬衫钮子也一直扣到颈喉,绝不暴露,可惜性感是绝对挡不住的一种风情。 连女同事都会笑说:「同玉华开会,很难集中精神。」 一次晚会,大家都等着看玉华露肩或是裸背,她来了,众譁然,原来她穿看套男式泰西度,只看得见一张秀丽的面孔与两只手掌。 当然有许多人艷羡刘见光。 见光却这样对玉华说:「我不是君子人,可是我懂得尊重你的意愿。」 走了近一年,他俩并无进一步关系。得一手好菜,学养与修养都上乘,这样的好对象,打看灯笼没地方找。 见光诧异于自己的好运气。 在他生日那天,他向她求婚。 当时玉华的弟弟英华也在场,闻言抬起头来看看比他大一岁的姐姐,笑笑说:「我约了人看电影,你们慢慢谈。」 他取过外套走了。 见光笑,「英华真合作,没话讲。」 玉华坐到沙发上,头枕看手臂,长鬈髮云一样的披在肩膀上,那姿势十分曼妙,更显得她身型柔美。 她轻轻说:「我爱你见光。」 见光微笑,「这是你的机会来了。」 玉华脸上却露出凄迷的神情来,「但是见光,我不能与你结婚。」 见光一怔,「为什么?」 也许喝多了香槟,可能真有心事,千华黯然道:「我的身体」 见光意外,「你的身体有何不妥?」 玉华抬起头,双手掩住胸口,「我的身体」似有难言之隐。 见光有点明白了,「我爱你不净因为你的肉体,你放心,或许你做过手术,可能有某些疤痕,都无关重要。」 「不,见光,你不会明白。」 「无论怎么样,玉华,躯壳、皮相、外表,全不是问题,况且,你长得那么美,全身堪称上帝杰作,即使有些微小缺憾,不必介怀。」 玉华沉吟不语。 见光为她添酒,「婚后我们仍与英华同住,我知道你自幼与他相依为命,不捨得做搬走。」 玉华放下酒杯,深深嘆息,「你不会想见到我的身体。」 见光莞尔,「我已经看到,所有男生都有x光眼,薄薄衣料哪里挡得住我们贪婪的目光。」 第12页 可是玉华忽然呜咽了,「不不,那是一具可怕的躯体。」 见光知道玉华喝醉了,只得安慰她:「我的身体更恐怖,我开过盲肠,伤口似蜈蚣,打去年起,又添了肚腩,唷,脚上起茧,腿上有疤,别提了。」 玉华破涕为笑,「见光你这人真可爱。」 「别再讲肉体这个题目了,可恨我们精灵的魂魄非要寄居在皮囊里不可。」 玉华带泪一笑,示意见光坐得近一点。 她伸出纤长的手臂,搭住男友双肩,见沈从没接触过更纠缠动人柔靡的手臂,那感觉,好比蛇一样,不过,见光太陶醉了,忘记他其实没有与蛇打过交道。 他握住她的手,把它放到唇边,她的手掌像暖玉似,滑不留手。 「玉华,我肯定你有世上最美的身体。」 玉华一直摇头。 「有一天,你准备好了,告诉我,我相信你会令我眼睛与心灵都非常快乐。」 玉华迷茫地抬起头来,「那么,就是现在吧。」 见光捧起她的脸,「今夜你喝多了,不要仓猝作出决定,我先告辞,希望明天听到好消息,你会答应我的求婚。」 刘见光吹看口哨。离开容宅。 他自一部电梯下去,容英华从另一部电梯上来。 开了门,英华看见姐姐独自呆坐,泪流满脸。 英华深深嘆口气,「千叮万嘱,叫你别爱上任何人。」 玉华抹去眼泪,声音沙哑,「见光是个好人。」「好人也是人,人对于肉体上的欲望无穷无尽,往往令他们耗尽一生精力追求,酒色财气都是为着满足肉身,他们与我们不同。」 容玉华抬起头来,「不,刘见光不一样,他会尊重我的意愿。」 容英华摇头,「不,刘见光与别人没有什么不同,你千万别挑战他的能耐。」 「他说他可以接受我的身体。」 英华语气忽然转得严峻,「你别痴心妄想。」 「他们也相信爱情可以战胜一切。」 英华厉声道:「他们的所谓爱情是何等肤浅!」 玉华倔强地别转面孔,「我愿以身试法。」 玉华轻轻冷笑一声,「那你不妨坦白告诉他,你来自室女座,身分是资料搜集员,他所见到美丽的你,不是肉身,而是一件可以剥下来的衣壳,仿照地球上最吸引的躯体而做成。」 玉华脸色转得煞白。 她兄弟嘆口气,「我们在地球任务已告一段落,不日即将回归,切忌节外生枝,家里自有更好的对象在等着你。」 玉华呜咽,「我明白,让我们照计划回航吧。」 「你不会后悔,有位前辈,也与人类发生感情,因为误信对方会得谅解接受她与他们不同的肉体,下场悲惨,玉华,你应当记得她在地球上用的名字,她叫白素贞。」交换夜已深,布伟伦终于自花园回到屋中,随手关上所有窗户,今日佣人放假,一切需要亲自动手,他到厨房斟了杯冰水,一边关灯一边走进书房,然后他坐在安乐椅中,低头沉思。 就在这个时候,他听到有人咳嗽一声。 他抬起头来,看到一个年轻陌生男子站在书房门边。 布伟伦十分讶异,「你是什么人,你是怎么进来的?」人倒还镇静,坐在椅子上没有动。 那人苦笑,「布伟伦,你忘记我了。」 「你是谁?」 「我叫林景良,记得吗?」 布伟伦看着来人那颇为高大英俊的身型,实在不得要领。 那林景良吁出一口气,「八六年歌唱训练班同学,算是同门师兄弟,我们曾经一块乘公路车、吃宵夜、追女孩子,你都不记得了吧。」 布伟伦总算想起来了,「对,可是你到什么地方去了,好久不见。」 那林景良嗤一声笑,「你红了,我没有,我在小酒廊唱歌餬口,大歌星自然不会知道。」 布伟伦沉默半晌,「你是如何进来的?」 「今天下午我就躲在杂物房里等到现在,我趁你家佣人出门取信该剎那乘虚而入。」 「你来干什么?」 林景良忽然精神一振,「我来杀你。」 布伟伦仍然坐在书桌之后一动不动,那不速之客也有点佩服他的镇定。 「来杀我?」 「是的,这是我此行目的,今日你家佣人放假,屋内只得你我两人,我等候这个机会已有多年。」 布伟伦大惑不解,「我同你无仇无怨,为何要杀我?」 林景良把放在口袋里的手缓缓取出,他握着一把枪。 布伟伦看着枪口,「我与你多年不见,甚至不可能在言语间冲撞你。」 林景良踏进一步,用枪指住布伟伦胸膛,咬牙切齿地说:「布伟伦,我恨你,在训练班,我俩无论外型声线颱风都最为相似,可是幸运之神选中了你撇了我,你迅速走红,水准最低劣唱片都狂销三百万张,每一个姿势叫歌迷疯狂,而我,却一日不如一日,终于连小酒廊都嫌我是你的模仿者。」 布伟伦讶异地看着他不语。 林景良用另一只手掩着脸,过一会儿放下,痛恨地说:「有许多舞步,当年根本由我构思,可是世人居然说我是抄袭者!」 他的目光回到布伟伦身上。 布伟伦自他眼神知道他受了极大刺激。 「一切原本应该全是我的,因你挡路,我才一无所得,倘若除去了你,歌迷就会回到我的身旁。」 布伟伦到这时才轻笑一声,开口问:「这么说来,你是十分羡慕我?」 林景良点点头,随即狐疑地问:「你为什么不害怕?」 布伟伦又笑笑,「正如你说,同门师兄弟,有何可怕?」 林景良一怔,握紧手枪。 「真没想到在旁人眼中,我是一个那么值得羡慕的人。」布伟伦感喟道:「如果我没听错,你渴望做我?」 「我渴望有你的运气。」 布伟伦的声音更加温和,「不错,我的确有过风光的日子,幸运之神追随我好一阵子,唱歌走音,迟到早退,情绪飘忽,歌迷都不以为仵。」 林景良愕然,这话是什么意思? 「可是,你的消息不大灵光,我走下坡,已经不止一两年了。」 「不,」林景良忽然奋然为他辩护,「你仍是最好的。」 布伟伦哑然失笑,「谢谢你,你距离远,不知实际情况,让我把真相告诉你,我生意失败,债台高筑,毒瘾无法解脱,这还不算,唱片公司经理上星期才告诉我:『阿布,公司特地雇了人守仓,因为仓库里堆满你那些卖不出去的唱片』。」 林景良张大了嘴。 布伟伦语气平淡,像事不关己,轻轻说下去:「相信你也听闻,我牵涉在一宗仇杀命案中,赔偿已超过千万,可是彼方兄弟尚不肯罢休,苦苦追逼,警方至今随时召我问话,精神倍受干扰……林景良,你不是真想做我吧。」 林景良耸然动容,「你的朋友呢?」 布伟伦苦笑,「自从走红之后,我已没有朋友,所谓最好朋友,只是最有利用价值之人,昔日伴侣已离我而去,你明白吗,除出名气,我一无所有,而我的声誉正以最高速度下堕,很快会归于乌有。」 「我不相信!」 布伟伦嘆口气,「到了这种时候,我为什么还要骗你,你还愿意与我交换身分吗?」 「你,你这是缓兵之计,你怕我杀你——」 布伟伦抬头轻轻问:「林景良,你闻闻,屋内有什么味道?」 情绪紧张的林景良这才发觉满室通是煤气特有的臭味。 他惊问:「这是怎么一回事?」 布伟伦悲哀地说:「快走,你还来得及逃命,今晚是我结束自己生命的时刻,佣人全放了假,屋内只有我一人,可是你偏偏闯了进来。」他自抽屉中取出一只打火机,「我要点燃煤气了。」 林景良魂飞魄散,「不,不!」 布伟伦笑一笑,「我一去,你就可以代替我,让我预祝你成功,快走,我给你十秒钟时间。」 林景良丢了手枪,汗流浃背。 只见布伟伦疲态毕露,毫无生意,「连我都不要做我了,真没想到还有人想做我。」 林景良勐地转身狂奔。 他才跑出大门,就听见身后隆然巨响,玻璃震得粉碎,火团自窗户窜出。玩笑何家佩郑重地对梁小云说:「这种游戏不要再玩下去了,名誉弄坏了,吃亏的是你自己。」 小云嗤一声笑出来,「咄,家佩,我一不伤天害理,二不作jian犯科,你在说什么?」 「够了够了,」家佩舞动着双手,「别再玩弄男性了。」 小云笑吟吟,用一只手按住好朋友的肩膀,「别夸张,我何来天大本领玩弄异性,我只不过喜欢开开他们玩笑而已。」 「这叫做玩笑?」家佩很是激动,「把汪子斡叫到法国餐厅去吃饭,他到了,发觉有十二个不认识的人陪他吃,开了七支香槟,吃掉整个月薪水,这种玩笑有什么好开?」 第13页 小云哈哈笑,可见家佩说的都是真的。 「还有,」家佩继续数下去:「与唐铭坚租了快艇出海,趁他潜泳,将快艇驶走,害得他身无分文,身穿泳裤,几经艰难才回得了家。」 小云非常得意,「噫,我的事,你全知道。」像是杰作被人发现,踌躇满志地,摇头摆脑。 家佩嘆气,「长得略为俏丽点,也不该如此恶作剧。」 小云说:「生活苦闷,若不懂自得其乐,死路一条。」 「可是你伤害了别人。」 「言重了,家佩,那些阿尊阿积,张三李四,有女孩子肯对他们笑一笑,他们就放出风流债主的姿势来,不教训教训他们,行吗,我劝你与我同一阵线。」 家佩不以为然,「我从不替天行道。」 小云又笑,「说得好,我就是替天行道。」 家佩摇头嘆息,「忠言逆耳,良药苦口。」 过了十天八天,家佩又辗转听到小云的最新杰作。 事情是这样的,小云同组上司添罗宾逊对她有意思已不止一天两天,时常想约她喝一杯,那一日,小云终于叫他下班后到a会议室等。 a会议室面积小,无窗,通常用来签署合同,罗宾逊推门进去,只听见小云的声音说:「别开灯。」又顺手推上了门。 那罗宾逊讶异,可是又不愿放弃这飞来艷福,经不起引诱,便说了一堆不应该说的话,像「我没想到你会主动,小云就会在另一个地方另一种处境希望你也有好安排」等。 正当他以为鸿鹄将至,会议室灯光忽然通明,十个以上的男女同事看着他叫「生辰快乐」,那罗宾逊差点没昏厥过去。 那边厢梁小云还不放过他,笑吟吟问:「去你家,还是我家?」 那罗宾逊年轻,皮薄,三天后就辞职了。 家佩又大不以为然。 「罗宾逊不是坏人,你不愿给他吃豆腐,大可清心直说,不该叫他下不了台,坏了他衣食。」 「蛇有蛇路,鼠有鼠路,你替他放心。」 「你当心没人敢迫你。」 小云说:「我追人也一样。」 这话里似乎有因由,家佩看着小云。 小云不得不解释:「罗宾逊走了,现在是翁敬和替他。」 家佩颔着:「我听过这个人,很年轻很能干。」 「还十分英俊呢。」 「可是,据说他不知什么地方有点怪。」 小云立刻护着他,「你别误信谣传,他挺幽默大方。」 家佩没说:「你知我不贊成办公室罗曼史。」 小云看看好友,声线忽然转为温柔,「你这座古老石山,你一生贊成过什么没有?」 梁小云对翁敬和似乎是严肃的,把以前那些玩世不恭,游戏人间的劣迹统统收起来。 可是翁敬和与她始终维持着礼貌的距离,不亲近,可是也不拒她千里。 家佩心中暗暗好笑:梁小云棋逢敌手了。 某次,小云在公事出尽全力,争取到好几个客户,翁敬和大表赞赏,不觉说熘了嘴,「小云,真得好好嘉赏你。」 小云立刻把握机会,打蛇随棍上,「那么,请我吃饭跳舞。」 翁敬和凝视她,「听说,你最爱开男人玩笑。」 小云一怔,心中诅咒那背后讲她是非之人,面孔上不动声色,「你怕?」 翁敬和笑,「我不怕,我喜欢有幽默感的人。」 「那么,晚上七时来接我。」 那晚小云一早就准备好了,她一改往日俏皮作风,老老实实坐在家等翁敬和。 上一次,她可没那么安份,上次她故意说错门牌,让捧着大蓬玫瑰花的男伴到对家去按铃,那一家,住了两个白髮婆婆。 小云对翁敬和是认真的,她不打算作弄他。 翁敬和准时出现,小云与他度过一个非常愉快的晚上。 小云心底嚷:原来正常的约会也可以使人这么快乐! 只听得翁敬和说:「没想到原来我们有这么多共同点。」 小云凝视他:「但你有一双会笑的眼睛,我没有。」 翁敬和揉揉双眼,「这双眼睛没有看见你之前,也不过像一对死鱼眼。」 小云仰起头笑,他俩是可以有将来的吧。 翁敬和看看腕錶,「小云,时间还早,我想带你去见见家母。」 小云喜出望外,「好呀,这就去探访伯母。」关系又进一步。 他们上了车,由翁敬和驾驶,一直往郊区驶去,一路上说说笑笑,梁小云心花怒放。 「到了,可以下车啦。」 小云依言下车,翁敬和紧紧握住她的手,小云喜孜孜抬头,「这是什么地方?风好大有点冷。」 翁敬和把她拉进一座花园铁闸,一边走一边回答:「这是华人永远坟场,」这时他指着一块墓碑大叫:「妈妈,妈妈,快来见见小云!」 梁小云毛髮直竖,尖叫,拔足而逃,穿看高跟鞋的她不知叫什么绊了一下,摔在地上,她顾不得损伤,爬起来继续狂奔。 只听得翁敬和在身后叫:「梁小云,你怎么怕得如此厉害?我不过是开你一个小小玩笑而已。」遗憾《宇宙日报》记者杨小青觉得这篇访问做得再好没有了,可是她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她微笑着问成功地产商何永开:「何先生,你一生中,有无遗憾?」 何永开一怔,低头沉吟。 杨小青补一句:「很多人觉得他们生命有遗憾。」 何永开很快恢復了常态,「有,怎么没有。」 杨小青追问:「可以告诉《宇宙日报》的读者吗?」 何永开抬起头,回忆着说:「小时候,我家环境不好,家母是一个帮佣,在厨房工作。」 「这我们听闻过,英雄不论出身。」 何永开欠欠身,「那家人姓殷,待下人非常客气,一点也没看轻我,殷家子女,时常与我一起玩。」 杨小青专注地看着他,一向表情刚毅的何永开此际露出迷濛的神情来。 他轻轻说:「殷小姐比我大三岁,长得像个安琪儿,一头天然捲髮,大眼睛,时常教我做功课。」声音低下去。 聪敏的杨小青已经知道何永开遗憾的是什么。 只听得他说下去:「家母在殷家工作七年才离开,我以后再也没有见过他们,我十分牵念殷秀兰。」 杨小青动容:「啊。」 「二人身份背景相差太远,无论如何没有可能,所以说,是一宗遗憾。」 说罢何永开笑容满面站起来,杨小青知道时间已到,她与何永开握手道谢。 回到报馆她立刻将人物专访写出来,编辑老刘读毕称赞道:「最精彩是最后一个问题,通篇都是数目字,到了这个问题才把何氏的人情味带出来,真没想到一个炒地皮的商人会有丰富感情,此人形象分顿时大增。」 「他年纪不大,尚不到四十,颇英俊有型,且未婚。」 老刘笑,「不会是因为对殷小姐念念不忘吧。」 小青不语,她心中另有盘算,她打算追踪此事。 她掌握了人名、地址、事实,寻找殷秀兰应该不太难。 事成后又是另外一个专题。 这时老刘说:「小青,你一支笔有进步,好好干。」 小青心中欢喜,唉,一个写作人,至大报酬,乃是听到编者与读者的赞美。 她马上着手调查。 小青有一个叫小郭的朋友,在私家侦探社工作,她向他提供线索,希望尽快可以获得答案。 小郭是个智慧型年轻人,他问:「你为何寻找这位段小姐?」 小青答:「我想撮合一段失去的感情。」 小郭嗤一声笑出来。 三个星期后,小郭向她报告好消息。 「找到了,殷家在七十年代中落,段氏主理的航运公司因周转不灵而倒闭,段氏随后因病去世,殷家两姐弟总算捱到大学毕业,此刻两人都只是白领阶级。」 小青无限唏嘘,「可是当年殷家厨娘之子何永开反而是赫赫有名的地产商了。」 小郭同意:「世事变迁,沧海桑田。」 从前何永开怕高攀不上,现在可毋须自卑了。 在小郭安排下,杨小青见过一次殷秀兰,她并没有上前打招唿,可是偷拍了若干照片,殷小姐此刻在一间银行任职,相貌端庄,可是已不復当年安琪儿神态,当然,已经长大成人了嘛。 何永开所心仪的小公主,今日已是寻常百姓。 杨小青同小郭说:「来,我同你去见一个人。」 小郭笑,「好不神秘,到底葫芦里卖什么药?」 小青笑,「记者一向多事,难得段小姐尚独身。」 「你要替她提合,恐怕不容易。」 小青瞪他一眼,「别同我说女性到了这个年纪只好立定遗嘱把财产给侄子之类。」 第14页 小青再次约见何永开,何氏秘书对她相当客气,「杨小姐你随时可以上来,但何先生只可抽出十五分钟。」 已经足够,小青带着小郭到永开大厦去。 机伶的小郭立刻问:「你口中仰慕殷小姐的穷小子居然是何某?」 小青颔首。 小郭跌足,「小青,你真笨!」 小青怔住,「何出此言?」 「亏你一天到晚自诩聪敏过人,你想想,这都会有多大,凭何永开人力物力,寻找一个故人还不容易,何需你代劳?」 小青狐疑,「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这根本不是任何人的遗憾,他要是愿意与她重逢,早就可以做到。」 小青头顶好似被人浇了一盆冷水,可是她还怀着一丝希望。 何永开一见他们两人便笑着迎出来,「杨小姐,访问写得好极了,对,今日有何贵干?」 杨小青清一清喉咙,「何先生,我们找到了殷秀兰。」 何永开一愣,但是随即笑道:「殷小姐此刻在永康银行任经理职。」 小青张大了嘴,原来他一直知道,可是她尚忍不住多嘴加一句:「殷小姐同你一样!未婚。」 何永开笑答:「那多凑巧。」 正在此际,办公室门被推开,莺声呖呖,「永开永开,我们要走了。」 小青转过头去,眼前一亮,她看到一位身段高佻打扮时髦明艷无比的年轻女郎,面孔好熟,是谁?对,小青想起来了,是当今最红的电影演员庄丽贞。 何永开立刻说:「丽贞过来见过《宇宙日报》记者杨小姐。」 庄丽贞半掩着嘴作娇嗔状,「你可没告诉我今天会宣布我俩婚讯。」 何永开笑,「这是《宇宙日报》的独家新闻。」 离开永开大厦之后,杨小青独自闷闷不乐。 小郭取笑她,「独家无意得此轰动新闻,还有何遗憾?」 小青无奈嘆息。 小郭又说:「往事已逝,现在是他与段小姐地位悬殊,造成遗憾。」议员警车呜呜赶到嘉友幼稚园,警察迅速行动,包围了那所平房。 途人虽不知发生什么事故,已渐渐聚集道旁看热闹,只见幼稚园负责人哭丧着脸,指手画脚向警务人员报告紧急情况。 这时,第一批记者也匆匆赶到,甲报问乙报:「家长知道了没有?」 「正通知他们。」 「疑犯胁持多少名儿童作为人质?」 「他冲进课室,用枪指吓,把正在上课的老师赶出,接着放走十名男童,现在仍有九名女生在内。」 「呵,此人甚谙心理学,知道女童容易受惊,好叫家长更为心痛,那么,他较易达到目的。」 「他有什么要求?」 「尚未提出。」 记者们拥到警察身边去。 电视台架起现场直播仪器,立刻作特别报告。 接着,家长纷纷来到现场。 那实在不算愉快场面,他们大都尚能维持镇静,可是个个面无人色,「要什么,给他吧,至要紧孩子们安全。」一位太太忍不住饮泣,另一个掩着脸坐倒在地上。 围观的市民既兴奋又焦虑。 「看,谈判专家进去了。」 「飞虎队来了没有?」 谈判专家来到课堂门口,伸手敲门。 里边那胁持人质的疑犯说:「进来。」声音十分平静。 专家轻轻推开门,他看到一个相貌端正的年轻人坐在课堂中央,孩子们在另一角落,乖乖坐着看电视上动画节目,年纪太小,只得三四岁,一时还不懂惊怕。 专家比较放心,放下一具无线电话。 「你有要求,可直接与警方联络。」 那人拨通号码要求:「我要若干甜面包及纸包牛辱,孩子们饿了。」 专家低声问:「你叫什么名字,有何目的?慢慢说,我们会尽量满足你,九个孩子太多了,不如放一半出去,场面较易控制。」 年轻人惨笑;「我叫冯志强,我是个失业汉。」他舞动手中的枪, 「我潦倒不堪,医生说我精神有问题,没人可以帮我,除了朱鉅万议员,你叫朱鉅万来见我。」 专家颔首,「朱议员的确是热心公益,乐意为市民服务的好人。」 「叫他来,他一出现,我会再释放五个孩子。」 专家知道此事宜速战速决,立刻离开现场。 警方即时通知朱议员。 记者们议论纷纷,「朱鉅万会出现吗?」 「别人不会,他一定来,有这么好的宣传机会,他怎么会放弃。」 「可是疑犯手上有枪。」 「专家说,他可以保证那一把不是真枪,所以,当朱鉅万引开他注 意,警察自然会在窗户一拥而入。」 「现在为什么不冲进去?」 「因为孩子们小,不用枪,他也可以伤害他们。」 「喂,说到曹操,曹操就到,这下子百来架摄影机全部对牢朱鉅万,你看他,脸上简直发出七彩神气光芒来。」 朱鉅万与警方商议。 「肯定不是真枪?」 「朱议员,你还需小心,他可能藏有其他武器。」 他有点怯意,可是想到事成后市民会夹道欢唿,又蠢蠢欲动,「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朱议员,我们很佩服你。」 警察帮他穿上避弹衣。 朱鉅万慢慢走近课堂。 课堂门缓缓打开,疑犯冯自强立刻把五名小孩推出去,他喊道:「朱大人是青天大老爷,我这下子有冤可诉了。」 朱鉅万忍不住笑起来,「你有什么话要同我说?」原来十分警戒的他不禁松弛下来。 这不过是他众多崇拜者之二他可以轻易说服该人,下一次竞选,他 会更以压倒性票数得胜。 「朱议员,请到这边来,容小民向你一拜。」 疑犯好似的确有精神病。 他在他对面坐下,丝毫不觉已经忘却警方嘱咐,他离得太近了。 他说:「冯先生,我先会请医生替你看病,然后,为你找一份工作,相信我,你一定会重新站起来。」 那冯自强神色黯淡,「可是,我的未婚妻却不会再回到我身边。」 朱鉅万十分同情,「百步之内,必有芳糙,大丈夫何患无妻。」 冯自强掩脸,「不不不,我永远不会忘记她。」 「她可是贪慕虚荣,弃你而去?」 「是,她意志力薄弱,禁不起他人引诱,与我分手。」 「何必挂念此等薄情女子,你是大好青年,只要发奋努力,将来出人头地,她一定会自动回到你的身边。」 「不,她不会再回来了。」 朱鉅万抬起头来,「你这话何解?」 冯自强凝视朱议员,「她离开我之后,不久便为那人抛弃,羞愧后悔之下,自杀身亡。」 朱鉅万忽然变色,「你──」 冯自强轻轻说:「朱议员,你应该还记得她的名字,她叫王凤儿。」 朱鉅万刚想动,冯自强大力的手已经按住他。 埋伏在课室外的警员只听到一声枪响,还没来得及行动,又是另一 声。 他们冲进课堂,发觉议员与疑犯同时倒在血泊中。 孩子们正放声大哭。 记者们十分扰攘,「没想到事情这么快结束。」 「十九名儿童全部无恙。」 「疑犯突凶性大发,取出一管真枪,朝议员头部近距离开枪,杀人后自杀,原委完全不明。」 「议员朱鉅万可以说是为公义捐躯,众家长感激莫名……」临终那辆豪华大车在滂沱大雨中一直由风云湾驶出来。 富商罗国才坐在后座,十五分钟之前才同女友咪咪分手,此刻似还闻到她身上夜间飞行的香水味? 司机阿王嘀咕:「这雨下足一日一夜了。」 他把稳了软盘,一个转弯,说时迟那时快,在车头灯照耀下,他看到前面斜坡有大量山泥夹着巨石滚下,阿王喉咙发出惊怖的啊啊声,踏下剎车掣,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几十吨泥沙滑坡,剎那间埋住了车子,罗国才只觉得车子震动停住,眼前一黑,他已失去知觉。 不醒来倒也罢了,偏偏他又恢復了知觉。 嘴干,头痛,一摸额角,有干枯血渍,他身子因在车厢中,一丝亮光也无,四肢只能勉强动弹。 活埋! 他几乎没哭出来。 他记得左边座位袋里有一支笔型电筒,他伸手去摸索,找到了,万幸,他颤抖着打开,在微弱光线下,他看到了最可怖的情景。 车子前半截完全变了形,自车顶凹位看,那是受一块巨石撞击之故,阿王脖子向后仰,蜷曲一边,双眼睁凸,一看就知道已经死去。 第15页 罗国才嘆口气,看清楚环境,他用力推车门,分纹不动,看看手錶,是深夜十二时,离开咪咪家时才十点半,原来这一昏迷,就是个多钟头。 短短时间内,他由温柔乡堕进了地狱门。 他关掉电筒,静静侧耳听有什么声响。没有,万籁无声,世人根本不知他被困车厢,当空气消失,或是车顶吃不消压力下陷,他罗国才就会死在这里。 他嘆了口气,忽然之间前半生的琐事一幕幕映进脑海。 三十年前乘搭机帆船偷渡出来,红星标记的炮艇就在后面追,机关枪声轧轧不停,他身边一个老妇忽然倒下,背嵴有一小孔,血缓缓流出来 他找到亲戚家,在表叔厂里做小工,月薪二百,打杂,什么都干,勤奋好学,一句怨言也无,人人都喜欢他,特别是表妹。 三年后她下嫁他,他感恩图报,把一判小型制衣厂发展起来,生意蒸蒸日上,谁也没想到那穷小子会有如此上佳商业头脑。 可是罗国才心中一直另外有人。他喜欢慵懒、娇美、皮肤白督的女子,换了一个又一个,直到看见咪咪。 刚才,味咪像是想同他摊牌,懒洋洋提起:「爱管爱,可是离婚又是另外一件事呢,是不是?」 当时他不接口。只是笑,如果出不了这个车厢,味咪又会跟谁呢? 大儿出生情形歷歷在目,小小似红皮老鼠一点点大,哭声洪亮,他感动得流下泪来,一晃眼大学已经毕业,怎么叫都不肯回来,情愿在学堂实验室赚微薄薪水。 他一死,这孩子就可以承继十亿以上的产业。 奇怪,对妻子却没有特别怀念,他俩像是许久没有谈话,有什么喜庆场合,倒还总是双双出席,亲友见到他们二人之际,也是他们唯一见到对方的时候。 印象中她胖了许多,衣服颜色老是配得不对,珠宝太大件太俗气,髮式换来换去不合适。 有一件事他是感激她的,自始至终,她未曾说过「如果没有我,你哪里有今天。」这种话。 有一次,他同她辨证一件事,要证明她做错了。谁知她笑一笑说:「你我之间,还论谁对谁错?」妻有妻的智慧,他从来不敢小觑她。 他很放心,妻早已习惯做寡妇。 这时,车顶发出吱吱响,糟,钢架受不住拗曲了,他开亮电筒,果然,好似有一只大手,把车顶像纸张一样团皱。 罗国才呻吟一声,浑身出汗,死不可怕,临终如此受折磨,却真像前生不修。 生意对手不止一人骂他併吞手法刻毒,有一日会没好死。 罗国才尽量把身体网成一团,就是该剎那了,他紧紧闭上眼睛,心中无限悔意,太多时间精力用来赚钱,太少注意到别人需要,明明一生之中,每一天每一刻都尽了力,为何还有这许多遗憾。 无比黑暗无比惶恐,他似看到故世父母伸手召他:「国才,现在你有空来陪我们吃顿饭了吧。」 他惨叫起来,一声又一声,在狭窄空间震得耳膜发痒,车厢空气渐渐耗尽,他唿吸困难,用脚狂踢车门,垂死挣扎,扰攘半晌,终于喘息着力尽而止。 罗国才流下泪来,束手待毙。 如果可以逃出生天,他一定退出江湖,结束恩怨,从头开始。 就在这个时候,他忽然听见有人欢唿:「在这里了!」 「找到了找到了。」 「有生还者。」 他被救护人员自割开的车厢拖出,奇蹟地毫无损伤,只需敷药便可出院。 阿王不幸殉职,家人接到通知赶来,呆若木鸡跌坐在医院大堂。 罗国才对前来访问的记者说:「我十分疲倦,我想回家。」 到了家门,看看时间,是凌晨三时,他已再世为人。 开了门,夜班工人闻声出来,惊讶地说:「先生你──」 妻在打麻将,听到背后有人,头也不抬,微笑道:「什么风把罗先生吹来?」恐怕又是一场通宵牌。 她并没有听说那场惊人意外。 浑身污泥斑的罗国才忽然明白了,付出多少,报酬多少,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妻子竟不知道丈夫在鬼门关-??回来,世界看样子有没有他都一样运作。 他反而心安理得,再无内疚,如常淋浴更衣。 他拨了一个电话给女友,咪咪惺忪地问:「什么事?」 她也不知道他遭到活埋,出了门,就与她无关,态度非常正确。 她俩临终,真的未必一定想起他。空间连厨房与卫生间面积加在一起,马少光住的小单位不会超过三百平方尺,可是狭小的公寓里却住着六个人,到了晚上,下班的下班,放学的放学,更挤逼得难以转身。 这间公寓由三个人咬紧牙关,以分期付款办法购买,分廿年供款,他们是马少光的父亲、大哥与大嫂。 少光与妹妹尚在读书,而一切家务,自然落在母亲身上。 大嫂正怀孕,预产期在三个月之后,届时小公寓又将添多一名住客。 家里每个人都紧绷着脸,置业的喜悦一下子消失无综,生活压力使他们憔悴劳累。 单位里共两间小房间,大嫂与父母各占一间,妹妹睡在走廊上搭出来的阁楼里,而少光长期睡客厅。 一日,他听见父亲说:「少光还有一年毕业,找到工作,可望多一人帮手。」 少光吓一跳,他成绩不错,一直盼望升学,他可不想做一名办公室助理到老。 接着,他听到母亲附和:「是,少光是应该贴补房子供款。」一句话就判了儿子命运。 少光蓦然转过头去看牢父母,发觉他们面孔黝黑,皱纹深刻,连背嵴都已佝楼,才五十多岁的人,已经衰老不堪。 不,少光在心中嚷:我不要走你们的老路,我要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空间! 母亲随即去开了电视,声浪爆炸,充满小小空间。 妹妹皱着眉头说:「我到同学家温习功课。」 母亲即时斥责:「又该半夜三更才回家?你骗谁,天天做十多个钟头功课却科科不及格,别回来算了。」 妹妹像逃一样启门出去。 大嫂自房中惺忪地张望,「我难得歇一觉,将电视机声浪收细好不好。」 母亲佯装听不见,「少光,拨电话去问楼下三婶几时上来,好准备开抬搓牌了,我这个老佣人也该轻松一下。」 大哥立刻阻止,「妈,惠芬怕吵,你且看她怀孕份上,让她休息一下。」 谁知母亲一拍桌子就骂道:「我生你之际难道毋须怀孕。」 少光掩住耳朵,面前的功课再也看不进去,身畔嗡嗡声尽是父母兄嫂争吵之声。 实在住得太挤了,每件小事均会触发争执,连毛巾挂错钩子都惹人喃喃咒骂。 稍后婴儿出生,更加不堪设想。 大嫂几次三番说:「少光放尼龙床的位置只好放婴儿床!」 母亲为儿子争取:「婴儿当然睡你们房间。」 「房间那么小,怎么放得下。」 「把梳妆檯拆掉不就行了,还化什么妆!」 「最好我们一家三口都搬出去,可是我们的钱要留下来。」 「父债子还都天经地义,你们说话要好听一点。」 「家家听到孙子出生都欢天喜地,就你们家媳妇怀孕要捱骂!」 天天吵三五回,少光希望有个地洞可以钻进去避一避。 慢着,反正妹妹出去了,且跑上她的阁楼躲一下。 少光钻进那宽四尺长十尺空气不大流通的阁楼,拉好门,闭上眼,争吵声仍然清晰可闻,可是他已经可以松口气。 就在阁楼上睡一觉吧。 渐渐争吵声远去,他看到自己置身在一条走廊之中,对着一扇白色的门,门fèng有亮光透出,他身不由主,推开那扇门,一眼看到一个短髮俏丽的少女温柔地向他招手,「进来,少光,进来。」 少光张望一下,只见门里似是一个宽敞的花园,绿糙如茵,鸟语花香,这不正是他要寻找的空间吗?他十分嚮往,脱口问:「叫我?」 「是,少光,」少女笑:「随时欢迎你来。」 少光并不煳涂,他问:「进去了,可是出不来?」 少女的笑靥如花,「这样好地方,来了又何必走。」 真是好地方,少光鼻端可以嗅到空气清新芬芳。 正在陶醉,忽然听到轰隆一声,他自梦中惊醒,浑身都是汗,原来争吵不但没有停止,且已演变成武行,父子娶媳摔起家具杂物来。 大哥立刻陪妻子回娘家去,母亲拍着桌子号啕大哭,父亲大叫道:「少光,你给我争口气,快快找工作赚钱帮家,别让我临老吃这种苦头。」 少光惊怖地缩在一角。 他的功课显着追步,老师与他谈过几次,不得要领,他益发沉默里言,亦已停止替小学生补习,少光并没有同任何人说起!他几乎晚晚梦见那温柔俏丽的少女。 大嫂往往去了几天又回来,娘家想必也同样挤逼,亲人大概一般烦躁,处处是死胡同。 仍然天天吵闹,要不就冷言冷语,互相争着制造噪音,打麻雀,看电视、讲电话、做菜……都努力做到最大声,少光不敢吭声,躲在一个角落,可是大嫂仍然拉着地说:「少光呵,别拖累人,白住白吃总不行,你哥哥不过大你几年……」 第16页 少光觉得家人面孔狰狞刻毒,叫他害怕,相对之下,梦中少女更加温柔体贴,使他乐意亲近。 个多月后,大嫂早产,婴儿只得五磅多大,回到家来,不住啼哭,一天总共餵十次八次,大嫂忙得不可开交,睡眠不足,更加烦躁,小单位里充满火药气氛。 家人不再正眼看他,有时他转身不灵,大哥甚至厌恶地喝他走开,晚上亦灯光通明人来人往餵婴儿抱怨咒骂。少光许久没有睡好。 少光唯一安慰是与少女倾谈。 「你还在等什么?」她轻轻伸出雪白的手,「来呀。」 少光点点头,他握住少女的手,一步踏进去,呵,真是一座园子,流水淙淙,碧蓝天空,柔风拂脸,没有一丝嘈杂的声音,宁静平和,少光冲口而出,「我再也不要回去了。」 他终于找到理想空间,这里没有人会嫌他逼他。 马少光没有看到第二天早报上新闻,标题不算显着:《十六岁青年疑不堪功课压力堕楼身亡》。愿望夜已深,这一带街道治安并不好,可是装扮艷丽的区少芬却丝毫不介意,她挥舞着晚装手袋的肩带,嘴里哼着歌,高跟鞋在人行道上敲出阁阁阁有节奏的响声。 她喝多了几杯,不,没有醉,但是有点亢奋,今天是她荣休的日子,一班姐妹帮她庆祝,呵,终于跳出火坑了,区少芬哈哈地笑。 她走着走着,忽然看到街角有微弱的灯光,是卖水果的摊档吗,她倒是想喝一杯橘子水。 加快了脚步,走近,区少芬诧异,只见巷口放着一块招牌,用红漆大字写着:许愿内进,费用全免。 这是什么玩意儿? 区少芬朝巷内张望,看到另外有一盏灯挂在一间铺位门口,铺内似有人影,区少芬好奇心起,忍不住踏着垃圾杂物,走进巷子。 在微弱的灯光下,她看到一个老扫人独自坐在张桌子面前,区少芬恍然大悟,原来是算命档摊,要不,就是看相的地盘。 她笑笑,刚欲离去,那相貌不扬的老妇抬起头来,区少芬却看到一双精光四射的眸子。 「小姐,许愿?」 少芬大奇,「许愿,许什么愿?」 老妇笑笑,那笑容诡秘,有股难以形容的吸引力,少芬不由自主在她面前坐了下来。 「小姐,许愿,即是你把愿望说出来,我帮你成全。」 少芬睁大眼睛,「你是帮人达成愿望的神仙?」就凭这个档摊?真是意外。 老妇摇头,「不,神仙予人愿望,毫无条件,我不是神仙,故此,许愿人必需拿一些东西来与我交换。」 这时,少芬的酒意已经醒了一半,闲言大乐,笑说:「这倒是很公平。」 老妇也笑,「不过,小姐,有言在先,我不能起死回生,也不伤天害理,余者,什么都可以交换。」 少芬颔首,好,反正有空,就来玩它一铺,她清心直说:「我愿青春常驻,永不衰老,活到八十岁,也就是我目前的样子。」 老妇点点头,温和地说:「我明白,那,」她双目突发精光,「你得用你的良知来换。」 少芬听了这话一愣,忽然轰然大笑,笑到眼泪都流出来,举起双手,「我自动弃权。」 老妇问她:「何出此言?」 少芬苦笑,「我十五岁就到夜总会伴舞,今年廿五岁,已经升为领 班,昨日才带了两位十五岁的小姐下海,像我这种人有什么良知,即使有,也早已廉价卖给社会,无货再与你交换。」 老妇嘆息,「你总算有自知之明。」 少芬耸耸肩,「看来,我只好同其他人一样逐日衰老,鸡皮鹤髮,在所难免。」 老妇像是很欣赏她的坦率,「你第二个愿望呢?」 少芬完全知道她要的是什么,飞快说:「发财之道,我想要三亿横财。」 老妇语气挪揄:「够了吗?那,你要以肉体来换。」 少芬呵哈一声,正中下怀,「多年来我就是靠这具皮囊谋生,如今宝刀未老。」 她骄傲地站起来,挺胸、收腹,双手撑着腰,在老妇跟前转一个圈,好让对方把货版看个清楚。 谁知老妇才看一眼,就嗤一声笑出来。 少芬微愠质问:「笑什么?」 老妇掩着嘴,「我要的是一具完整的、真纯的身体,柔软、温暖,原封不动。」 少芬并不笨,闻言冷笑,「那你要求太高了,现今哪有夭生丽质,统统藉助手术刀,这里加一点,那里减一点,修修补补,整顿仪容,骤眼看上去也就是个美女。」 老妇相当固执,「不,你的躯体不合规格。」 少芬不服气,「那你这档摊永远做不到生意!」 老妇嘆口气。「也许我要同管理阶层反映这个事实,否则,门市部要吃西北风。」 少芬不禁笑出来,没想到今晚有此奇遇。 老妇又问:「你那第三个愿望是什么?」 少芬忽然胭腆了,地低头沉哦,半晌才轻声说:「我嚮往爱情,活了那么久,经歷如许多,却从未尝过男欢女爱滋味,盼你成全。」 老妇缓缓点头,「你可以达到这个愿望。」 少芬大喜,「拿什么换?」 老妇看着她,眼珠里宝光流转,嘴里吐出二字:「自由。」 「什么?」少芬吃惊。 「你听见的,自由。」 「呵不,」少芬用双手扼住脖子,「不是自由,你别看我干的是卑微的货腰生涯,可是我有我的自由:闲来与姐妹们搓几圈牌,逛逛时装店、买几件首饰,还有,我有选客的自由,太猥琐的可予拒绝。还有,我有交男朋友的自由,不英俊的还真不要,我不能拿自由来换任何东西。」 老妇用手撑着桌子站起来,「可是你说你嚮往爱情。」 「唷,嚮往归嚮往,」少芬骇笑,「付出这么高的代价我可不干,今夜我刚为自己赎身,我已辞职不干,自明日起,我将是一片花店的老闆娘,我已脱离火坑,怎么可以再跳到油锅里?不不!」她把双手乱摇。 老妇挥挥手,「你去吧,我做不成你的生意。」 少芬不服,「唏,你的条件苛刻。」 老妇答:「不,你太精明,你很懂得珍惜现有的一切。」 少芬忽然笑了,温柔的说:「我想这是我得以存活的原因,始终在泥淖里,我仍自爱。」 天渐渐亮了。 少芬向老妇道别,临走时忍不住问:「你到底是不是神仙?」 老妇笑不可抑,挥手,「走走走,我祝你生意兴隆。」 少芬说:「很高兴认识你,在你身上,我学了很多。」 少芬离开那条巷子,哼着歌,舞动手袋,是呀,她也许一辈子得不到她的愿望,可是她是她自己。会所江又盛是上海人,兴奋的时候,说话会带几句沪语:「张子干,我打听到一间会所,节目邪气盏。」 张某输了马,正没精打采,闻言并不见得十分高兴,只是淡淡地说:「你自己去欣赏好了,唔使益人。」他是广东人。 台北长大的李志深听见了,立刻道:「黑白讲!当然要有福同享。」 张子干这才问:「什么好地方?」 「是阮之忠与陈首文介绍的,说叫做weisuoclub,收费是比较贵,可是去过之后,你不会想到第二家!」 「有那么好吗?」,李志深纳罕,「你我走遍大江南北,什么没有见过,把精彩情形,说来听听。」 「据说可以包一间房间,请漂亮女孩子来陪酒跳舞。」 张子干笑,「咄,这有何稀奇。」 「据说私家房装潢像湟宫,而女孩子舞艺高超,世界水准,一边表演,一边脱衣服。」 李志深沉默了,「脱光吗?」 「可以商量。」 「什么价钱?」 江又盛写一个数目在纸上,交给两位淘伴过目。 张子干一看,「这倒还可以,我们三人合股,去开开眼界。」 「那我去接头,二位几时有空?」 「寻开心,随时抽空出来,哈哈哈哈哈。」 这样的男生,在都会中是很多的,酒色财气,均其所好,口口声声人不风流枉少年,工余四处乱找娱乐,越刺激越好,一掷千金,在所不计。 其实不久之前,他们也做过可爱白胖的婴儿,自他们文雅工整的名字可以看到,父母对他们也曾有过殷切的期望:又盛、志深、子干、文忠、首文…… 母亲半夜起来餵食的时候,必定半明半昧地呢喃过:「宝宝快高长大,宝宝勤力读书、孝顺父母」,结果长大成年,却与母亲的盼望略有出入。 江又盛至喜研究哪一国哪一省的脱衣舞最冶艷。张子干嗜赌,一直图小刀锯大树,李志深路数更多,却仍然天天喊闷。 是什么令他们变成这样?也许可以怪社会。 说到尽头,这几位男土人生最大目的,不过是望世上所有财富及所有美女供他们片刻欢娱。 过了两日,江又盛悄悄地对张子干说:「原来那间会所还可以挑人。」 第17页 「什么?」张子干说:「我是花钱的大爷,挑我?」 江又盛连忙道:「不不不,我们挑她们。」 张子干立刻明白了:「你的意思是,他们旗下有名女人?」 「有,唱歌拍电影的全有。」 「别开玩笑,一流明星都找得到?」 「我想,二线的不会叫我们失望。」 「快去订房间,还等什么?」 三个人兴奋得要死,心甘情愿凑份子去开眼界。 由李志深开车,半夜十二点出发。 「地址为何如此偏僻?」 「那原是某阔佬的别墅,后来阔佬遭商业调查科抄家,别墅流落到这帮人手下,改变成为会所。」 会所门前静悄悄,由江又盛带头,按门铃,讲了暗号,付出现钞,门房才放三人进去。 在走廊里已觉气派不凡,墙上铺紫红色丝绒,地上是墨绿色地毯,水晶灯光芒四射,带座的小姐莺声呖呖,把他们领到贵宾房中。 三人但觉得人生若此,夫復何求,笑得嘴都合不拢来。 女待应取出一本厚厚照片簿,让他们挑人。 李志深飘飘然,伸手一指,指着一个青春歌星。 江又盛同女侍应说:「不会没有空吧。」 女侍应媚笑:「二十分钟内表演开始。」 张子干认异地贊道:「天下有这样神通广大的会所!」 三位男士喝美酒吃水果听音乐,心情有三分紧张,五分亢奋,二分风骚。 终于,宝蓝色丝绒帘子掀开,一个苗条的身形闪出来,那张雪白精緻的面孔一点不错,正属那玉女歌星所有,三个男人的眼珠子与下巴同时掉下来。 只见那女郎婀娜地扭动身躯,轻轻曼妙地唱吟:「五陆少年金市东,银鞍白马渡春风,落花踏尽何处去,笑入胡姬酒肆中……」 李志深大乐,「这不是在说我们吗,哈哈哈哈哈。」 女郎十分有韵味地腿下第一层纱衣,江又盛怪声叫好,张子干哗哗连声。 李志深最直截:「物有所值。」 江又盛灌下一杯酒,迷醉地看表演。 只见那女郎肤光如雪,不知搽了什么粉,全身发出粉红色晶莹珍珠似的光芒来。 她身上只剩下一点点衣服了。 江又盛忽然忍不住,斯文尽失,站起来说:「脱光伊!」 张子干也唱道:「除晒倨!」 那女郎暂停舞步,咪咪笑,眼睛眯成丝一般,娇悄地问:「你们不怕?」 李志深大力摇头,「不怕不怕不怕。」 那女郎颔首,音乐继续,只见她背转了身,除下最后束缚,三个男人目瞪口呆,等她转过身来。 可是接着女郎做了一个很奇怪的动作,她像是在前面拉拉链,接着,双臂一反,似除下一件外套,可是,她身上不是已经没有衣服了吗? 接着,她转过身子,正面对着观众,娇媚地笑道:「三位先生,统统脱光了。」 她脱下的,是她的皮肤,整副粉红色的表皮,似件夹克似搭在肩上。 那三位先生先是雷殛似愣住,然后,像杀猪般嚎叫起来,夺门而逃。 啊!差点忘了告诉大家,weisuoclub,译做中文,是猥琐会所。乖儿天气真好,公园附设的儿童游乐场里挤满人。 大多数是母亲带着幼儿在嬉戏。 除出张咏琴与罗月玲,她俩是记者,在同一间报馆任职,不,今日她们不是来採访新闻,她们偷得浮生半日闲,跑来公园散心。 当时两人吃着冰淇淋,享受阳光及新鲜空气,看着喧譁快乐的孩子, 觉得十分开心。 「咏琴,你也结婚吧,早点让我做阿姨。」 咏琴不以为然,「拥有是一种负担,拥有什么就得对什么负责,像我们这种工作,满天下乱跑,怎好意思养儿育女。」 「可是孩子们多么可爱。」 「是非常缠人的一种小动物,照顾到十七八岁才勉强可以独立。」 「太悲观了,五六岁已经不差了,可是我最喜欢一两岁那些小傢伙。」 「你看。」 不远之处,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小东西正在闹情绪,看仔细了,原来那小不点硬是要挣脱母亲的手,往沙池去玩耍,母亲抓紧地,他不耐烦,一定要推开妈妈,争持不下,放声大哭。 月玲奇这:「这么小,一餐不餵他,他就完蛋,干吗推开母亲?」 「争取自由呀!」 月玲讶异地笑,「真是人的天性。」 她们前边有一张空凳,一位少妇领着女儿过来,轻轻说「坐」,那小孩乖巧地坐下,一动不动依偎在母亲身边。 少妇转头向月玲及咏琴一笑。 咏琴颔首招唿,她注意到小女孩约三四岁,梳两角整齐的辫子,穿着花裙子,打扮得非常漂亮,不过暂时看不到她的脸。 月玲问:「你可相信三岁定八十这句话?」「某一个程度这话不错,好动的孩子长大了也始终活泼,有美术天分自幼便画画画,不过成年后学养与修养也可以改变一个人。」 这个时候,有一对四五岁的男孩子追逐突近,其中一个手中握着一把泥沙,撒向另一个,那个双眼被迷,大声乱叫,扭住对方来打。 月玲摇头,「太顽皮了。」 咏琴笑,「孩子越顽劣越聪明。」 「你真相信这个理论?」 双方家长终于赶来,拆开俩个男孩,互相道歉,拉着走开。 月玲听到前座少妇喃喃道:「这样淘气还成何体统,简直像强盗,幸亏不是我的孩子,囡囡,泥沙有无沾到你?」 上下检查女儿一番,替她拍拍裙子,递过水壶,让她喝水。 这边刚摆平,那边又出事,滑梯架上一个幼儿摔下来,虽然才三四尺高,也受了惊,擦伤了膝头,剎时间乱成一片,大人一见血便慌得六神无主,反而是随行的菲律宾佣人够镇定,取出身边带备的胶布贴上。 咏琴笑,「哗,真乱,真可爱。」 前座少妇又对女儿说:「囡囡,你不会乱走,你总是听妈妈话,对不对?」 小女孩抱住母亲手臂。 兜售氢气球的小贩经过,少妇买了两只,交到女儿手中。 小贩尚未走远,立刻被孩童围住。 咏琴说:「我们到另一边去看看。」 月玲按住她,「慢着,且多坐一会儿。」 咏琴看她一眼,不明白她为何留恋。 不到一刻,小女孩手中两只气球飞走了,小孩并无唿叫追逐,少妇连忙说:「不要紧不要紧,下次再买」,一边把女儿紧紧搂在怀中。 咏琴微笑,轻轻说:「也有听话的孩子,她母亲一定很开心。」 月玲不出声。 少妇继续讲下去:「我们才不会使性子发脾气,强头倔脑不听话,叫父母受罪,是不是,囡囡?我们是乖儿,永远不离开妈妈,一生都听妈妈话。」 又一个七八岁男孩因不愿离开游乐场而当众闹别扭。 咏琴笑,「哗,已经可以交女朋友了还这么贪玩,好没出息。」 月玲说:「他们都有独立的灵魂与肉体,完全不受大人控制。」 「为什么要接制孩子们?我们在这里,不过是照顾他们生活起居,将来他们自有天地,自有作为,我们那一套也许已不合时宜,况且,即使学足你我,又有什么成就可言?」 月玲有点感动,「咏琴,做你的子女会幸福的。」 咏琴笑笑,「至少我家会有民主。」 这时,前座的小女孩靠住母亲的身子一动不动,那少妇无限怜爱轻声道:「囡囡累了,不要紧,我们回家去。」 她抱起女儿,那孩子的头搁在母亲肩膀上,转过脸来,月玲与咏琴清楚看到小孩有吊梢眼、厚嘴唇,正是唐氏综合症的特徵,那是一名弱智小孩。 咏琴轻轻呵一声。 月玲无言低头,少妇肯定是个伤心的母亲。 咏琴问:「你发现多久了?」 月玲苦笑,「当发觉那孩子实在太听话的时候。」 「她母亲好似并不悲伤。」 「那位太太会得过日子而已。」 咏琴忽然说:「可是我知道有些专制政权,真正希望人民世世代代蒙在鼓里,永永远远生活得似低能儿。」 月玲沉默一会儿才说:「你想到什么地方去了。」 咏琴提高声音:「月玲,你我是否应自动转为低能,以讨好家长需要?」 月玲看着她:「你就太阳底下太久了,有点昏晕,来到树荫透透凉再说──」冶游红的灯,绿的酒,跟前的人肤光如雪,大陈忽然嘆口气,「少了丁成祖,气氛差很远?」 老李说:「去把他叫出来。」 「他不是谢绝应酬,半退休状态,已经不愿见客了吗?」 第18页 大陈笑骂:「我们算是客?你叫他不要装模作样,我连他的裸体都见过!」 大伙轰然笑,「别夸张,怎么可能。」 「咄,骗你作甚,我们一起泡上海澡堂不知泡了多少年。」 众人颔首,「这倒是真的,在汤池里的确玉帛相见。」 阿伍说:「许多人找过他,他只是不愿出来相见。」 还是大陈有办法,沉吟一会儿,干掉杯子里的佳酿,「老谭,劳驾你,拨个电话给他,限他三十分钟来到这里来。」 「喂,别叫我去碰软钉子。」 「不会的。」老陈有把握,「你去告诉他,三年前他参股买的某只证券原来忘了脱手,现在已经涨上三倍,昨日大伙决定卖出,此刻有张五十万现金本票在等地来拿,他一定来。」 「哗,五十万就不归隐啦。」 「丁成祖这人最大的毛病是永远等钱用,动之以利,一定诱得他出山。」 一班猪朋狗友呵呵大笑。 「来,即管试试看,这又不是什么伤天害理之事。」 才把手提电话拿出来,小俞忽然说:「丁大嫂会不会怪责我们?」 大陈又有理论,「没法度,这叫做顺得哥情失嫂意。」 大伙笑不可仰,电话接通,老谭依样葫芦把话说一遍,只听得丁成祖的声音无精打采,一点不起劲。 「把本票寄给我好了。」 大陈抢过电话,「丁成祖,你总得签收呀。」 这句话合情合理,他吟哦一番,「那,找个清静点的地方。」 「蜃楼夜总会沙哈拉厅是最最幽静的地方,不见不散。」 挂了电话,众衰友损友开始打赌他会不会来,又问:「这种时候,他在家里干什么?」 「他在跟电脑下棋。」 「什么?」 「丁成祖的确是个有多方面兴趣的人,常识丰富,所以才能谈笑风生,因而任何聚会有他在场,生色不少。」 大陈掏出一张本票,众人一看银码,「哗,真付他钱?」 「可以叫他破戒,可是不能骗他。」 一位穿大红的小姐这时挺幽默地说:「真没想到各位是君子人。」 众人又大笑,丁成祖还没出场,大家已经乐透。 丁成祖在二十分钟后出现,众友人欢唿、鼓掌,大陈恭敬地递上支票,丁成祖签收,立刻转身走,却给小姐们堵住了出口。 大陈解围,「老丁,放松点,来,喝一杯,告诉我们,你为何突然转性,谢绝应酬?」 丁成祖沉默不语。 大陈不欲强人所难,「各位小姐,让丁先生回家去过古佛青灯的生涯。」 丁成祖反而坐下来干杯,「你们真想知道?」 「是,请说。」 丁成祖抬起头,缓缓道:「半年前,我照旧在某夜总会叫了所有没有台子坐的小姐出来陪我──」 小俞笑,「对,这叫做共襄善举。」 「别打岔!」 「听下去!」 「开了几瓶酒,喝得差不多,醉眼看出去,正是美女如云,良辰美景,独供我一人享乐,满足感悠然而生,工作压力骤然消失,家庭生活种种不愉快事亦荡然无存,乐不可支──」 「是,是,这也是我来夜总会消遣的原因。」 「正在最开心的时候,一位小姐忽然劝我:『丁先生,别再喝了』,我纳罕地问为什么,她答:『丁先生,你可知道你在喝什么?』『咦,不是拔兰地吗?』『不,丁先生,你在喝的是醋』,她自身后取出一大瓶浙江红醋来。」 大陈大笑:「于是丁成祖你有顿悟,打算跑到菩提树下好好思考。」 「可不是,」了成祖感慨,「已经喝得味蕾麻痹,干邑与醋都分不开,还喝下去干什么?」 众友忽然静下来,噫,言之有理。 丁成祖说下去:「我觉得这个女孩子有点意思,便叫她陪我。」 阿伍听到此处,有点紧张,「你们去了何处?」 丁成祖答:「她的公寓。」 老谭道:「我知道,你遇上仙人局,被人捉了黄脚鸡,所以从此看破红尘。」 老李大声抗议:「喂,让丁某说下去好不好?」 丁成祖继续讲:「她住在一间小小简洁的公寓里,布置很大方舒服,我照例先付代价,好让她放心,然后醉倒床上。」 丁成祖忽而卖关子,停了下来,没想到他会是讲故事的好手。 大陈催他:「快把结局告诉我们。」 丁成祖轻轻地,一字一字地说:「半夜,我忽而醒了,往身边一看──」 这时小俞忍不住怪叫起来,「鬼,是鬼,那女子是鬼,你见鬼了!所以从此不敢再出来玩。」 大家连忙去把小敢接着,却也都紧张得要命,颤抖着问:「阿丁,是鬼吗?」 丁成祖苦笑,「不,不是鬼。」 众人寒毛凛凛,「是什么?」 「是一个男人。」 「什么?」猪朋狗友的眼珠子与下巴齐齐掉下来。 「诸位,我丁成祖已经迷醉得酒醋不分,男女不辨,那女郎是由男人妆扮,一直以为我有特殊癖好,从那天开始,我决定谢绝应酬,直到恢復辨别是非阴阳黑白的能力,诸位不会怪我吧。」 丁成祖深深嘆口气,他站起来离去,这次,没有人再试图阻止他。 事实上那班人看看手中的酒,身边的人,疑窦顿起。停车梁美宝把车子驶进那所巨型地底停车场,心底十分讶异,北美洲诚然什么都大,这停车场规模像个地下城,若不是标志清晰,迷了路,怕三两个小时都转不出去。 停车场通往一个商场,美实停好了车,把位置记熟,乘电梯去购物。 这是她假期最后三天了,打道回府之前,想买几件晚装回去穿,这边的晚装价廉物美,穿一次都值得,美实逛了两个多小时,满载而归,大包小包拎得透不过气来,若不是店快打烊,还可以买下去。 她有点累有点渴,原本想找个地方歇一歇,喝杯茶吃客三文治,一想,拿着这么多东西不方便,不如先回酒店再说。 商场有几片店已开始锁门,美宝与其他人客一样匆匆离去。 她记得车子停在p1,一出电梯,向左转,第m排就是。 可是当她出了电梯左转,看到m排,那里停着的却不是她租回来的本田房车。 那是一辆白色宝马,一位太太正把它驶走。 美宝怔住,别急,一定是停在p2,这时,美宝的心有点慌,手中的衣物袋也越来越重,她又乘电梯往下一层走,可是,仍然没有她的车子。 美宝顿足,开什么玩笑!她嘀咕,车子已纷纷驶走,停车场空了一大半,可以清楚看到附近并没有白色本田房车。 美宝巴不得扔掉手中的大小袋子,她有顿悟,忽然笑起来:逃难时千万别带身外物。 再往回走,乘电梯到p3,美宝额角已经冒汗,啊,皇天不负苦心人,原来车子停在这里,怎么会记错了呢? 别追究了,美宝掏出车匙,开了行李箱,把衣物安置好,坐到驾驶位去,松口气,她真是又饿又渴又累,马上回酒店吃顿丰富晚餐,浸个热水浴是正经。 她开动车子,停车场似在扩建,有许多地方铺了新水门汀,需要绕路,灯光忽然熄灭了一半,糟,莫非要关门了? 越急越见鬼,美宝绕了很久,不知怎地,又回到原路上来,她告诉自己:梁美宝,镇静默。 停停神,吸一口气,她终于看到新的标志,于是向街道出口驶去,呵,总算看见收费亭了,她愉快地把车停住,抬起头,预备付钱。 但是美赛看到的却是一个「休息」牌,牌上附着停车场营业时间:周日上午七时至下午七时,周末及公众假期中午十二时至下午七时,呜哗,在收费亭前边不远之处,是一道大闸。美实惨叫一声,连忙倒车,停在电梯附近,想重回商场,至多明天才来取车,可是通往电梯出口的门也已锁上。 她连忙自手袋掏出朋友借给她的环宇通电话,可是打来打去打不通,要命,在地库,无线电话打不出去。 这可怎么办好?美实瞪着眼,汗自背嵴涔涔而下,先得保护自己,快躲进车厢,锁上,免生不测,这么大的停车场,什么事都会发生。 她奔回车子,刚打开门,想钻进去,已经来不及了,一只手搭到她肩膀上。 美宝憋了好久的情绪忽然崩溃,她尖叫起来,那人被她吓得往后退了好几步,一边也提高声音说:「小姐,我并无恶意,我是一名游客,在这所停车场迷路,待找到出路,闸口已经锁上!」 同是天涯沦落人。 美宝瞪着地,噫,也是华裔,穿便装,相貌端正,但是可否同舟共济? 她仍有警惕之心:「你怎么知道我在此地?」 「小姐,我在那一边看到你的车头灯。」 美实这才发觉车子引擎仍然开着,她连忙去熄掉。那年轻男子看看手錶,「还需等十个半小时方可出去。」美宝颓然,「你看上去顶聪明,怎么也会犯同样错误?」他搔着头,「信不信由你,我明明记得车子泊在p1,可是却在p3找到,这才耽搁了时间,以致出不去。」 第19页 美宝一愣,不出声,过一会儿说:「喂,你不会有吃的吧。」他伸出手来,「我叫王志立,我车厢有一只苹果馅饼,刚自商场小食店买回来,相信还热。」 美宝哗的一声,虽然自三岁起母亲就教她不要跟陌生人走,现在饥寒交逼,也顾不了那么多。 她跟着王志立到他车子里,捧着馅饼就吃,「喂,你不会有喝的吧。」王志立笑答:「车子是我姐姐的,她有三个幼儿,所以车里一定有果汁牛辱。」 碰到救命皇菩萨了,吃喝过后,美宝又问:「喂,你不会有毯子吧。」 立刻有一张羊毛大披肩搭上来。 这王志立驾驶的是一辆七座位车,后座极之舒服,大可睡一觉,美宝脱掉鞋子,躺下。 王志立笑了,他喜欢她懂得随遇而安,「还有十个钟头,或许,我们可以闲谈消磨时间。」 美宝这才说:「告诉我关于你自己:你来自何处,干吗到北美洲这个埠来,家里有些什么人……也许讲完了天就亮了。」 王志立却说:「我实在不明白,车子明明停在p1……」 「你会讲粤语吗?」 「当然会,你呢?」 「那就别讲英语啦,看样子我们同样来自香港,我住阳明山庄,你呢?」 「好地方,我家在太古城,这次来是探访大姐与大哥……」 奇怪,这十来个小时很快过去了。 两个年轻人,被困在一个大停车场内出不去,坐在狭小的车厢内攀谈,忽然成为患难知己。 第二天七时正停车场闸门重开,看见天日之际两人欢唿不已。 出去后不出半年他们就订婚了,梁美宝与王志立仍然不明白,那一天他们怎么会找不到车子,却万幸找到了对方。节目林舜芳与吕一光坐在电台的录音间里主持一个叫《听你心事》的节目。 这个节目以时下最流行的问答方式举行:听众把他们心中的疑难通过电话提出来,主持人以心理医生自居,设法开解听众的烦恼。 难题是否真的可获解决并不重要。 这个都会四处都是寂寞的人,能在收音机里听到主持人温言安慰,已是一项收穫,对牢电话呢喃半晌,心灵平静下来,这些听众也已心满意足。 林与吕主持的节目相当受欢迎。 一般评语是,林舜芳有一把温柔的声线,意见温和,总是劝人忍耐,而吕一光则较为刚毅,对听众的处境如同身受,有时候颇为激动。 两个主持人配合得很好,一唱一和,电台每天晚上的电话线应接不暇。 今晚他俩的工作已经开始了半个小时。 林舜若发觉拍档精神欠佳,心不在焉。 在gg时间她提醒他:「喂!阿吕,别嬉戏,请集中精神。」 阿吕用手抹一把脸,「我有点累。」 时间一到,舜芳连忙抖擞精神,对牢麦克风,用最亲切真诚的声音说:「通过空气,与你们谈话的是林舜芳与吕一光,节目叫《听你心事》,现在我们继续接听听众电话。」 电话接通,是一位哭泣的女士,开口便说:「他要离开我……」声音无比哀怨,如怨如慕。 林舜芳立刻说:「请你镇静下来,先告诉我们,你叫什么名字?」 那位女士充耳不闻,自顾自倾诉:「已经在一起四年多了,生活费一概由我负责,现在,他又找到另外一个女子,比我年轻,以及赚更多的钱……」 林舜芳说:「以你看来,这段感情还有挽回的希望吗?」 这时,吕一光掏出手帕来,频频抹额角上的汗,他的面孔有点涨红。 林舜芳警惕,在拍字簿上写:「你身子不舒服吗」,递高给吕一光看。吕一光解开衬衫颈喉钮扣,取过拍字簿,写一个大大的「闷」字。 林舜芳一味敷衍那位女听众:「既然已经到这种地步,索性与他摊牌吧,叫他作出取捨。」 女士依然饮泣,「可是我爱他。」 吕」光在这个时候,忽然拍了一下桌子,大声道:「你们两个人根本不晓得什么叫爱,爱是尊重,爱是容忍,爱里怎么会发生这样丑陋的事!你们所知道不过是私慾──」。林舜芳慌忙按住拍档,「这位女士,我们先听一首歌,回来再继续谈论你的处境。」 待流行曲播出之后,舜芳厉声问吕一光:「你今晚是怎么了?想砸了饭碗吗?」 吕一光瞪着舜芳,「你厌不厌,腻不腻?整个都市都是这种神经有毛病的人,拨电话给电台,对牢陌生的主持,倾诉他们最黑暗最丑恶的私隐,又哭又笑,如疯如癫──」 「一光,这只是一份工作。」 「我不想再做下去!」 「请你控制自己,至少做完今天,」舜芳警告他,「这是一个直播节目,请放点尊重出来。」 外边控制室的职员已发觉有点不妥,按钮问录音间的主持,「没有问题吧?」 舜芳连忙说:「什么事都没有,继续做节目。」 那位女士仍守候在电话的另一头,哭声已止,声音呢喃:「我不能离开他,他给我的满足,不能在别人身上找到,相信我,那种感觉……」 舜芳似感染了吕一光的气忿,忽然一改常态,冷冷地问:「那么,你是自甘作贱,与人无尤了?何必打电话给我们浪费时间?你需要到心理医生处好好接受治疗。」 那位女士挨骂后并没有挂绿的意思,她显然已经服下兴奋剂,格格声笑起来,「让我说下去,林小姐,我一向佩服你」 林舜芳没等地讲完,啪一声把电话截断,「另外一位。」 这时吕一光哈哈大笑,「骂得好,舜芳,我同你天天晚上坐在这里听这种骯脏电话,那些猥琐的言语进了耳朵又洗不出来,真是虐待,这类电话若是打到寻常住宅去,事主可以即刻报警求助,而你我却还得温言安慰那些变态的人,我真想不出还有什么职业比这更可怕。」 控制室想截住这番话已经来不及。 外头大乱,「吕一光,你是怎么了?」 「马上中断节目,改播音乐。」 「快去叫上司,出了乱子了!」 「吕一光,你马上出来。」 「还有你,林舜芳,你们俩立刻离开直播室!」 吕一光冲动地去锁上录音间的门,「岂有此理,把我们当什么!」 林舜芳温言说:「打开门,我们出去。」 吕一光受她声音感动,「好,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 林舜芳答:「你说得对,这种节目做多了,主持人先会疯掉。」 吕一光打开录音间的门走出去,看见上司老曾叉着腰瞪着眼睛咬着牙,气得话都说不出来。 他身后的小张及小方立刻窜进录音室,代替了林舜芳和吕一光。 他俩丢了差使,可是节目持续下去。 回家途中,林舜芳在车上扭开收音机,这是另外一个电台,可播放着类似的节目。 听众的电话接通:「我今年廿四岁,可是有三个女朋友,其中一个是我母亲的同学,今年已经四十二岁,我们相处奇妙无边,嘻嘻嘻……。」 节目主持人是个年轻女子,听到那yin亵的笑声,不怒反笑,搭腔道:「你其余那两个女朋友又是什么年纪?」 林舜芳关掉收音机。失夜那一天是李秩馨六十诞辰,他是都会中鉅富之一,白手兴家,誉满全球,一个人在一生中可以做得到的,他已完美达成目的。 生日宴会只请了至亲友好,气氛融洽,李氏又亲口宣布把若干产业拨至子女名下,顿时欢笑满堂,皆大欢喜。 退席时他说:「我一个人乘车兜兜风。」。 司机已跟了他超过四分之一世纪,家人自然放心。 一路上他很沉默。 庞大的黑色名贵房车在路上滑行。 奇怪,每个记者在访问完毕之际,都这样说:李秩馨应该没有遗憾了。 是吗,真的如此吗? 车子经过一座古旧建筑物,灯光通明,张灯结彩,有许多孩童进进出出。 「阿佳,停车,对面是怎么一回事?」 司机转过头来,「是一间教会学校举行责物会,我孙女就在此就读。」 李秩馨似被那天真热闹气氛吸引,「下车去看看!」 「晚会就快结束了。」 「不要紧。」 司机停好车子,陪东家走到教会门口。 一个七八岁小女孩捧着两只盒子走过来,「这位先生,你愿意参加抽奖吗?」 李秩馨笑着说:「愿意。」 「那么,」小女孩双眼亮晶晶,「请你把捐款放进这只盒子里,然后抽奖。」 李秩馨是个生意人,不由得问:「奖品丰富吗?」 小女孩老气横秋地答:「令你意想不到的满意。」 李秩馨笑不可抑,「好。」 他掏出身边所有现款,塞进捐款箱,然后在抽奖盒里抽出一只信封。 那小女孩说:「谢谢你。」跳蹦蹦走开。 第20页 司机说得对,晚会已经结束,家长们领孩子回去,工作人员准备关上大门,彩灯逐串熄灭。 李秩馨回到车上。 他打开信封,抽出信纸,把上面的讯息读出来:「多谢你,慷慨的先生,你的奖品十分名贵,你可以选择你生命中最珍惜但是经已失去的一夜来重温一遍,祝你幸运。」 什么? 李秩馨一震,连忙把那短短几十个字再看一遍,一点不错,他的奖品的确那么奇特。 他接着失笑,这不可能是真的。 司机说:「到了。」 原来车子已经停在家门。 李秩馨早几年已与妻子分居,年轻的女朋友却到巴黎购物去了,他一个人正好静静地坐在书房沉思。 一生中最珍惜但又失去的一夜。 如果可以的话,他会不会回到少年时期,去见婵玉呢。 那是他故乡的小女朋友,容貌长脸,额角有颗小小红痣,爱笑,时常过来问:「秩馨哥在吗」,他非常喜欢她,一见到她便满、心高兴,那种飘飘然感觉,以后再也没有在别的异性身上享受过。 可是他走了没多久,听说她也就嫁人了。 想到这里,李秩馨嘆口气。 他更衣休息,不知怎地,一躺到床上,便陷入深睡。 他听到呜蛙声而惊醒之际,根本不知那是什么声响,也不知道自己是谁,在什么地方,是什么时候,他像是被人自坟墓中唤醒,有点无奈,也有点不耐烦。 醒了,才发觉站在一片空地上,远处一间屋子里有灯光。 他模向前,发觉小路至熟悉不过,晃眼来到门前,他推开门,看到一位少妇坐着正在补衣裳。 她听到声响抬起头来,看到他,无比喜悦地站起来,「馨儿,你回来了。」 李秩馨踏前一步,「妈,我回来道别。」 母亲容貌秀丽,出奇地年轻,用手楼着他肩膀,「我就说你不会不告而别。」 他满心歉意,「妈,我决定到上海去找出路,学做生意,发了财才回来。」 「那也好,几时出发?」 「今夜有船,水手陈七说可以让我躲在仓底不收船资。」 母亲颔首:「家乡不够吃,留你不住。」 「我这就走了。」 「他们都说你不告而别,馨儿,我就知道你不会叫妈妈挂念,你是好孩子。」 他落下泪来,「妈妈,我这一去,恐怕要好几年。」 「不相干,男儿志在四方。」 「那我走了。」 母亲自枕头底下摸出两枚煮熟的鸡蛋塞在他口袋里,静静送他到门口。 她脚步是那样轻盈,李秩馨忽然醒觉到,母亲早已逝世,怎么可能站在乡下家门口,送他? 他也早已发迹,在都会中扬名立万,怎么可能回家拜见母亲? 「妈妈,」他抓紧了她的手,汗涔涔自额头淌下,「妈妈。」无限依依,知道不能久留。 「馨儿,」母亲微微笑,「你自己保重,这是你我母子,最后一次相见。」 一惊之下,他真正醒了,自床上跃起,天色已经微明。 他愣住一会儿,半晌才默默抹一抹润湿的眼角。 十四岁那年一个秋天的晚上,他偷偷离家上船,他没有向母亲道别。 他胸怀大志,他怕母亲阻止,他不甘心一生为地主做长工,他决定不告而别。 这些年来,他一直内疚没有向母亲道明去向。 今夜,他回去了。 他不知道谁达成了他的愿望。神医吕绰基医务所在郊外一幢别墅内。 诊症室的空气调节偏低,病人等了一些时候,穿着粉红色时髦套装的她觉得有点冷,开始瑟缩,幸亏这个时候,吕医生进来了。 「朱伊娜女士,你好。」 朱伊娜朝医生点点头。 穿着白袍的吕医生轻轻坐下,凝望病人。 朱女士牵一牵嘴角。 「我可以为你做什么?」 朱女士鼓起勇气,「医生,我希望你帮我恢復青春。」 吕医生笑,「请坐,朱女士,让我们一起研究你的情况。」 医生取过一架宝丽莱照相机,替朱女土正面侧面拍摄照片。 然后他把照片当资料收进电脑内,在电脑萤幕打出来。 萤幕上的朱伊娜的确青春不再。 她眼圈、脸颊、两聪、下巴的皮肤与肌肉都已经松下来,五官被扯得朝下弯,看上去苦涩憔悴。 脸上精心地敷着厚粉,长发体贴地遮着额头,可是仍然不能瞒过任何人。她早已经过了中年了。 朱女士看到萤幕上的映像,喃喃道:「早些时候,我是个人见人爱的可人儿。」 吕医生像是早已习惯此类病人,温和地笑答:「我肯定是。」 他看牢萤幕,利用素描笔处理朱伊娜的面孔。 「这里,这里与这里需要修理。」萤幕上的面孔立刻减少了皱褶与苦纹,「朱女士,你以前也请教过矫形医生吧,不过,局部整形的缺点是不够自然,必须整体配合才能获得最佳效果。」 朱伊娜看着萤幕上的自己起码年轻了十多年。 吕医生接着说下去:「我将把你的脸皮掀开,拉紧肌肉,除掉不必要脂肪,把多余的皮肤剪掉,然后逐部分fèng好,」他笑笑,挺幽默地说:「你看上去,会像新的一样。」 朱女士的声音有点沙哑,「就像萤幕上所见那样?」 吕医生一愣。 「般病人,看到电脑修改过的容貌,已经惊喜雀跃,接着会问医生痛不痛,还有,需要休养多久,以及收费若干等,可是朱伊娜看上去神情木然。 吕医生咳嗽一声,「你可以转一个髮型。」 萤幕上肖像的髮型立刻改变,盘上头顶,看上去更加配合身份。 吕医生又说:「也可改穿较为古典式样的服饰。」 他替映像换上旗袍。 这时,电脑萤幕上的朱伊娜已是一个外形高贵,精神奕奕的漂亮中年女子。 吕医生自觉十分满意,转个头来,「你觉得怎么样?」 朱伊娜却反问医生:「她看上去似几多岁?」 医生想一想:「三十七八。」 朱伊娜握紧拳头,「不。」 医生扬起一角眉毛,看牢病人。 朱伊娜站起来,拉一拉身上短裙子,整理一下外套,拨一拨长发,「吕医生,那不够好。」 医生奇问,「你想怎么样?」 「三十八岁太老了,医生,请你帮个忙,我要你把我恢復二十五岁模样。」 医全沉默。 朱伊娜急了,「回答我,吕医生,你是神医,告诉我你做得到。」 吕医生抬起头,看着这个妆扮与实际年龄相差三十载的病人,声音平静而体贴:「朱女士,我们都曾经年轻过,当青春消逝,我们也都怀念那较美好的岁月,彼时,我们有精力有时间有盼望有勇气,可是,人总会老,随着年龄增长,我们得到智慧──」 朱伊娜骤然打断医生的话,「二十五岁!」 医生无可奈何地摊摊手,嘆口气,苦笑,指着萤幕说:「我只能做到那样。」 朱伊娜不肯放松,「不,吕医生,别骗我,你的工夫远不止如此。」 吕医生只得说:「我还可以帮你修理身段:胸、腰、臀以及大腿,均可以恢復紧窄修长。」 朱伊娜忽然笑了,露出黄色带烟渍的牙齿,「不,医生,我不要做中年人。」 吕医生觉得自己已经尽了力,「朱女土,不幸我帮不到你。」 朱伊娜看着医生,「你不必再推搪了,吕医生,实不相瞒,我是叶向荣夫人廖小茵介绍来的。」 吕医生一怔。 朱女士打开手袋,取出一张名片递给吕医生,「叶夫人说,你不会推搪我。」 吕医生接过名片,这次沉默的时间比上一次更长。 朱女士怕他变卦,用言语相逼:「叶夫人说,你的诊所得以维持,靠她大力资助──」 吕医生扬扬手,示意朱女士噤声,接着,他抬起头,冷冷说:「请跟我来。」 朱女士知道她胜利了。 她跟在吕医生身后,走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越走越冷,她牙齿忍不住轻轻打战,终于,他们在一所精钢制成的房门处止步,吕医生把手掌按到锁上由电脑辨别真伪。 轻轻哈地一声,库房门打开。 朱女士睁大双眼与嘴巴,柔和光线下,只见库内摆满了一只只玻璃柜,柜内,是一具具静止的人体。 吕医生的声音更加淡漠,「他们都是二十五岁以下的年轻人,却不觉得生命可贵,浪掷青春,死于非命,朱女土,你可以挑选其中一具躯壳,让我替你做脑电波转移手术,那么,你可以像叶夫人一样,再次享用二十五岁的身躯。」 第21页 朱女土浑身战慄,双腿不听使唤,渐渐放软。 吕医生说下去:「十二号眉目清秀,脸型五官有点像你,可加考虑,三十七号相貌较为平凡,可是有一副人人羡慕的身材……」结尾徐和平趁着他生命中最后一个暑假到欧洲旅行。 最后的暑假?因为明年大学就要毕业,象徵着一个阶段结束,他不是不喜欢工作,但是那到底是完全另外一回事,像所有学生一样,他对校园恋恋不已。 能作乐时且寻欢,他同自己那样说,于是他背着背包出发到欧洲。 先到北欧维京出生地,然后是英伦三岛,再拐弯到法国与德国,蒙地卡罗自然是非去不可之地,继续到义大利、希腊、康士坦丁堡、坦矶亚,最后一站是西班牙。 徐和平漫游个多月,人越来越瘦,皮肤晒成古铜色,精神却十分闪烁,简单的两件衣服穿得几乎要打补钉,平日吃的不过是开水面包,可是他留恋忘返,真想成世浪迹欧洲,不再回家。 途中遇到不少同道中人,和平居然还算粮糙充足,他身边带着若干美金,替其他年轻人解过困。 西班牙是最后一站,他开始惆怅。 过几日就要回去了,得摊开报纸看聘人gg,还有,添置西装领带,挟着文凭去见工,从此为五斗米折腰,直至他的青春小鸟被扼杀在公文之中…… 可怕,和平掩着脸。 他坐在布尼奥尔镇的市中、心广场休息,广场那一边聚集的是白鸽群,这一边则是游客。 有人见他伤神,问:「嗨,你没事吧?」 和平抬起头来,「没问题,噫,今天市集为何如此热闹?」 一个少女告诉他:「这是八月最后一个星期四,此地举行拉多麦利娜节,掷番茄庆祝,明白吗?」 和平大喜过望,「互掷番茄?」 「嗳,市集那头免费供应熟透大番茄,男性专挑美丽的女郎调笑,掷得她们一头一脑──」 和平张大眼睛,「不会惹恼她们?」 「当然不,今日是纪念城里守护神,百多年规矩了,掷完番茄之后,大家一起拿着水喉清洗激战后的残局,来,欢迎你加入游戏。」 和平毫不犹疑跟着大队出发。 天下居然有这么好玩的事情,岂容错过。 到了市集西端,已经有人塞番茄到他手中,只见处处张灯结彩,乐队演奏,少女少男一字排开,互相扔番茄,双方浑身染得嫣红,笑声、娇吆声、斥责声不绝,见到喜欢的人,可以追逐掷之。 和平咧开嘴笑,蔚为奇观。 正在观赏风景,忽然啪的一声,左胸开了花,中了一只大番茄,连籽带汁炸开,低头一看,胸前一片红,像是中了一枪似的,浪漫激情兼备,谁,谁惹他? 和平抬起头,看到一个标准南欧美女,正对着地微微笑,那女郎有波浪长殇发,大大褐色鹿样双瞳,象牙白皮肤,穿着极薄的白绸裙子,身子摆动一下,示意对方进攻。 和平实在忍不住,将手中番茄还掷,那果子不偏不倚落在女郎胸前,薄薄白衣遭汁液染湿,变成半透明。 年轻的徐和平呆呆地站着。 女郎伸手招他,用英语说:「来,来。」 来就来,人不大胆枉少年。 女郎伸手握住和平的手,欢唿一声,往市集东面奔去。 途中他俩继续迎战,和平只觉、心旷神怡,他知道即使活到八十岁,可能也没有机会重复今日快乐的情绪。 将来,他也许会旧地重游,但可能偕妻儿住在五星酒店中,嫌天气炎热以及食物不够水准…… 走进石板小巷,是一列民居。 那女郎抄起一桶水,泼向和平。 和平不甘后人,亦朝她泼水。 女郎索性站在水龙头底下沖洗头髮。一连串水花激起水珠,在夕阳底下看来,宛如水晶洒了一地,女郎笑声好比银铃,倩影衬着蓝天白云,美得令和平、心悸。 呵,年轻真好。 女郎洗净头髮,取来白酒面包,与和平坐在晒台底下享用,两人的衣服渐渐干了。 和平凝视她的大眼睛。 她轻轻问:「你……可想跟我来?」 和平毅然答:「是!」 他握紧她的手,陪她走进窄巷。 巷上墙与墙之间搭着晾衣绳,大小衣物似万国旗似飘拂,和平已经豁出去,今日,他决定随遇而安。 这必定是小镇比较贫穷的一角,和平看到垃圾堆及污水流过,饿猫咪呜咪呜地叫。 女郎停住脚步。 她推开一扇未曾锁上的门。 屋里只得简单的家具,她示意和平坐下。 女郎笑脸仍然甜蜜,她轻轻过来,双臂围绕住和平的脖子。 正在此际,和平发觉屋内另外有人,他转头看,只见一瘦削佝传的中年汉子捧着一盆洗罢的衣服走进来。 女郎变色,挥手曰:「去!去!」 那人服从地退出。 和平疑窦顿生:「那是谁?」 女郎收敛笑意:「如果你欲留下,一百美金。」 和平愕住半晌,真没想到那么美丽的事情会有那样的丑陋的结尾,他默默掏出钞票放桌上。 女郎满意地收起美金。 和平问:「那男人是你父亲?」 女郎答:「我丈夫。」 和平冲口而出:「为什么?」 「我需要一个忠诚的人来服侍我。」 和平站起来,头也不回地走出陋巷。 这的确是他最后一个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