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鞋儿》 第1页 剎那芳华天气还是那么糟。 在这个城市居住,首号敌人是天气。空气的污染已达惊人地步,下了班洗一把脸,水是灰色的,敖多少次面膜都不管用。 不是激辣辣大太阳,就是下大雨,春夏交接(有春天吗)间又潮湿万分,街道骯脏泥泞,十字路上全是熟食小贩,下计程车挣扎到公司门口,已似打完一场仗,决非女住家可以想像。她们当然说我们夸张。我们也认为她们夸张。每当我听到资色平庸的中年主妇振振有词诉说她们如何劳苦功高,以致她们的丈夫下一辈子也要再娶她们的时候,便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 今天天气坏。 粉红色的鞋子上泥渍斑斑。 为什么还要在这种天气下穿粉红色的鞋子? 我不知道,也许是为着不想被环境支配我的意愿,我是这么想:世上不如意,身不由己的事太多了,收入不理想,工作沉闷,都无法改善,但是至少我可以再下雨天穿粉红色的鞋子吧。 一种赌气、任性、挑战、无奈、悲哀。你没想到可以在一双鞋子内看到这么多吧。那日中午我们居然还约齐了人吃饭,都疯了,全身披挂,十分端正,嘻哈谈笑,一点不顾天气。 真不容易。都这么漂亮,敖了时多年,也没有怎么变样子,都有孩子,有些已经早早在外留学。一天要做都少事,应付多少人,一面不圆便召非议,担子那么重,然而都不埋怨,因为没得空。 甄说到她在家拆冷气来洗,因为佣人不肯做,所有粗重的功夫落在她头上:漂衣服、抹玻璃、油漆生锈的水管……但凡你想得出的功夫,她都能做。 换插扑她尤其能手,我去过她家,她有一整套工具箱,什么用具都有,光是螺丝起子就有十来种尺码,了不起。 说到抽水马桶漏水,她马上教你怎么修理,水喉不通,她又介绍好几种通渠药。十项全能,而且样子长得似电影明星,身穿华伦天奴套装,年薪三十万。 毫无疑问,女人越来越难做,我们一边做一边怀疑,可是没法子,只得也做下去,心身不忿,但是还是得做下去。 汪说从前我们在宿舍换电灯泡,只要把男同学召来便可。 当然,那时是二十岁,现在已是二十九岁。我们也不打算再长年龄,年年二十九岁算了,哈哈哈哈。 说到灯泡,轮到我发表理论,我有经验。日光灯是不形的,开着似屋屯风味,即使新发明的那种米色光管也不理想,扳键之后要几秒钟才会亮,可笑之至。 长寿省电灯泡不错,样子可爱,不用灯罩……如果要买水晶灯,不如买拉利克,贵是贵一点,然而设计高雅华贵。 叶问可不可以改变话题,譬如说:讨论男人。 我马上说:男人没有什么好讲。 大家笑,点起饭后烟。 从前母亲老是恐吓我,说是圣经上引喻,当男人像女人,女人像男人的时候,末日就要到了。是以每当母亲看到妖异的男歌手在电视上出现的时候,总是吓得半死,成为我们的笑话。她所不知道的是,外表打扮如何,并不重要,她没有注意的是,在这些年终,她的女儿已渐渐同男人没有分别:同工同酬、同等责任、同样辛劳。 下班时雨纷纷,回到家,裙子湿了半截。 女儿在阅报,看到我的狼狈相,很不满意,七岁的她并不崇拜她母亲,她的偶像全是社会上的名女人,吃得好,穿得好的那一群,星光(火习)(火习),名艷照人。在她那种年纪,很难看到月亮背面的故事,也无必要。 有一次她问我月入若干。我据实,并带着自豪说给她听,她嫌少,因为人家一部戏赚五十万,人家一个演唱会又三百万等等……我并没有板起面孔教训她,我无法做个一本正经的母亲,我只得唯唯诺诺。 她外婆怪我不给她一顿板子,但我不是那样的母亲。 她是个好学生,光是这点便是我的福气,听见其它父母忙着找补习老师,或是痛骂孩子不用功,担心他们前途,便觉奇怪。 孩子在读书时期光读书都不能把书读好,一脚把他踢出去算了。 女儿自三岁读幼儿园就没给过我麻烦。 我们吃西菜,我做了面包白脱布甸。 吃完饭看电视,她问我,父亲几时回来。 我说我不知道。 他仍住在这里,到本市仍会把脏衣服拿回来洗,但这一年内他出差次数之多,使我觉得根本不是已婚之女。 结婚那么久,也不在乎了。感情仍旧在,看到他瘦也会关心,但真的不需要天天见面。 女儿不满,她颇有点科学头脑,小小年纪,一直想要个小弟弟,她也懂得夫妻不在一起,生不出婴儿,是以一直问她父亲归期。 她喜欢小婴儿,已有一段日子,在只有三岁的时候,就已经会得走近去看人家手抱的小宝宝,不嫌其详的问问题,又爱伸手去摸婴孩的小手小足,面孔身体。 人家的父母感动,我却为她的热情烦恼。 之后她就希望家里有婴儿。她在四岁的时候,就知道婴儿从什么地方来,多了不起,一早接受性知识。 她每隔一阵子来听我的肚皮,一直失望,弟弟并没有出现。 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我们这一群女人提起生养都怕。不是因为辛苦。而是人实在难做。 那么可爱的婴儿,粉红色的一团肉,将来还是难免生老病死,多么没有意思。 女儿再小,将来还是要便老太婆,有没有看过养老院中那些婆婆?皱纹都是刀刻过似的深,一条一条坑,都是小女孩变的呀。 不久将来,我会变那个样子,女儿也会变那个样子。 我看过一篇小说,题名叫《朝花夕拾》。小说不怎么样,题名却令人惊心,朝晨开的花,黄昏就落在地下,要拾起来。 生命多么短促。 红颜弹指老,剎那芳华。 想到这里,心都实了,搂着女儿,没有话说。 我喜欢瞪着她的脸看,那么美的轮廓,那么光滑的皮肤,透明的唇,明亮的眼睛。世界若没有孩子的话,真会沉伦。 请看看我脸上的雀斑、细纹、黑点,真不相信自己也年轻过。 后来我们看一会儿电视,便睡着了。 午夜梦回,听见雾夜中汽笛长鸣,很有点感慨,起床找杯水喝,看看钟,才十点正,越来越早睡,如乡下人。 我下床去看女儿,她睡在那里,箱一只小动物,唿吸起伏,有些微的音响。 我爱她,我坐在她床沿很久很久,不明白怎么可以这么爱另外一个人,如果有枪弹射过来,我会毫不考虑的挡再她前面。 我在深夜里感动了自己,觉得生命真的奇妙,而活着还是好的。 第二天,天气转得很凉很凉,比早一日低了十度,简直要我的命。 照照镜子,很是感慨,有些人是不会老的,但我就不是。 我认识个理智聪明的太太,她的职业是导演,美得不象话,已经够令人羡慕了,满以为她三十八九,谁知道一日她丈夫告诉我,她已经四十八。 我张大了嘴,合不拢。近五十岁! 我简直不相信,近代有很多人都长得比实际年龄年轻,可是得天独厚到那种地步,未免太过。我就不行了。 有时也不能想太多,于是披上衣服上班。 以前是潇洒,或是故作潇洒状,现在可随和了,这一套衣裳穿了三天没换过,我也不关心。漂亮有什么用,整洁已得。办事能力才要紧。 可是在马路上碰见杰的时候,话又不一样了。我后悔没把华伦天奴穿出来。 他仍是那么英俊,真要命。 一直听见别人说,在马路上碰到旧情人,如陌路人一般,他们多数已经变得又老又丑又胖,弄不好还秃头,一点味道也没有。 我这位就不同,他跟以前一模一样,也许只有更好更成熟。 他先看到我,立刻同我打招唿。 我抬头看见他,发呆,心酸,失措。 他把我拉在一角,问我可好。 我明明没有什么不好,却禁不起他十全十美的一问,顿时低下头。 他并没有即离去的意思,在我手中接过重叠叠的公式包,坚持要送我一程。 只有他还有这种风度,替女人穿外套,拉椅子,开车门,只有他。 他一路上也没有说什么,我却说了很多,假装一个愉快的声音。 与他分手有多年了,听说他还没有结婚。 当初是为那位女士才分手的,如今他们大概也分了手。为了什么?我不敢问。 他送我到写字楼门口才走。 很多女同事看到他,都来问我,他是谁? 我没有回答。 孩子都那么大了,还回答做什么。想起来真是顶温馨的,曾经恋爱过总胜过没有这种感觉。那日很沉默,有什么做什么,心中有种充实的感觉,真是难得的,过后还能做朋友,还能有一声招唿,很多恋人,事后就反目成仇,成为陌路人。 我很幸运。 人家不会这么想,人家觉得我神经,前度难友抛弃我,我还不介意,一点血性也没有。 但我不是激烈的人,曾经有生意长来往的同行再电话上骂我,我可以唯唯诺诺四十五分钟之久,身旁的同事都替我不值,根本我可以摔掉电话不理,但我仍然在那里承认过错,我就是那么没血性。 第2页 我并不觉得委屈,生气的是对方,不是我,不管他为什么生气,我如果能过令他平静下来,一定是好事。看,多成熟多可爱的态度,结果自己胃气痛。 过几日,丈夫回来了。 风尘朴朴,一脸劳累,看到他还是好的,我连忙服待他,放了一缸颇为烫热的水,又撒了浴盐。 他累得话多不想说,吻我一下,跳进浴缸,几乎没在水中睡着,是我叫他起来,他浸得连手指皮都皱了,擦干身子,换上运动衣,也不说什么,立刻倒头大睡。 这一觉起码十个小时。 我为他掩上了门。 他带回来的衣箱需要清理,我把它们打开来,全部都是脏衣服。 因为他成日出门,渐渐买了好几打衬衫与内衣裤,于是我把脏的取出,交女佣洗烫,把干净的放进去,又检查他牙膏香皂可有短少,还有剃鬚水这些。袜子放在一只布袋中,方便他找,还有新出的书籍,共他在旅馆消遣。 他在旅途喜欢怎么样的消遣,我也不甚了了,我莞尔。 这次回来,也不知他什么时候又要出去,还是把一切准备妥当的好。 女儿很不高兴,她埋怨父亲每次回来便倒头大睡。 小孩子不懂得累的可怕。人一疲倦,意旨力完全崩溃,什么都不想,门口有钞票都不要去拾,只想睡。 人真是无用。 我知道疲倦的滋味,有一次熬完夜,我痛哭失声,哭完之后喝一杯水,睡倒傍晚,起来再喝一杯水,然后再继续睡。 女儿寂寞的进房来数次偷窥我醒了没有,好同我说几句,我知道她在我身边,也觉得歉意,但无论如何睁不开眼睛,说不出话,连转身的力气都没有。 女儿是寂寞的小孩。 现在的小孩都寂寞,父母实在太忙,不是为钱,而是赚钱不容易,老闆一声令下,万里关山也要赶了去,为生活,不做固然不行,不做全套异不行。 今女儿巡来巡去,想与父亲说话,但她父亲没得空。 我拉住她,同她讲故事。 她们现在可不要听玻璃鞋,快乐王子,人鱼公主这种故事,女儿认为无聊,坏的人太坏,好的人太好,她不相信,她爱听的故事是卫斯理的科幻故事。 又听又怕,特别爱比较简单些的,于太空人结触这些。即使在很不开心的时候,只要我肯读故事给她听,她就高兴起来。 一杯热牛奶,一碟饼干,一小时的故事,我们母女俩的感情便加深又加深。 她认识的中文字比较少,还不足以自己读这些故事,但她会努力。 我叫她坐在我旁边,把《蓝血人》第一章读给她听。 听完后她有点累,我便叫她去睡。 丈夫仍然没有醒,但也得准备食物。我都不知道他要吃什么才好。煮了粥,他嫌水汪汪。做小菜,他嫌干。一个人精神不足,脾气便不好。 我伤透脑筋。 不过看见他还是好的。 我在听音乐的时候,他醒了。 只问要一碗汤。 幸亏有下火的猪肉萝蔔汤,盛一碗给他。 好在也有饭菜,连忙待候他。这个时候佣人已经睡下,我只得自己动手。 女人不好做,我没说错吧。 饭后他抽一只烟,说声谢谢。烦恼的事仿佛很多,他像是不愿多说,我也不去问他。 我们所做的行业不同,我帮不了他,唯一可做的是精神支持他。 他问有无水果。 我立即捧出果盘,他选了只桃子。 随即叫我到房去把公事包取出了,我交给他,他便拿出一只礼盒,打开来,是一条养珠链条。 我很诧异,上次他已买过同样的给我,怎么搅的,工作太紧张,忘记了?一时也不知怎么说,先戴上再说。 然后他说累,又上床。 只剩我一个人,仍然把唱片放来听。 丈夫是自己拣的,一切经过刻意安排,故意避开热恋,加入理智的成分,互相尊重,爱护,照顾,是一种非常理想的关系,明澄愉快。 但每听到缠绵的爱情故事,一些人如何为了虚无飘渺的感情大牺牲大悲痛,我便怅惘,恍然若失,并且有那么一丝羡慕。 我微笑,有时丈夫的鼻鼾也是很大的安慰。 我早起,他比我更早起,桌子上放着支票,是这个月的家用,他要回公司报到。 我也要回公司,女儿则已上学。 今日黄昏回来,总可以一家欢聚了吧。 谁知在写字楼接他的电话,叫我去做头髮,他们那边的老闆要请客。 我很犹疑。女儿又见不到他,再下去父女见面便如末路人。将来长大成为名人,记者问她幼年最需要什么,她会说:我父亲的爱。 太糟糕了。 我不跟去更不行,他会报怨,人家会笑话他妻子是个隐形女。 我左右为难,在任何危急的情况下,包括战争,儿童总是牺牲品。 于是女儿被排出局。 我与她通一个长电话,所谓长,也不过十五分钟,我尽量安慰她,并答应她早些回家,还有,復活节一定与她在一起。 女儿很懂事,有时环境会逼得一个人成长。 她的声音有点冷,也不允许她不答应,于是就这样成为一个早熟的孩子。 我早些下班去做头髮,赶回家洗浴,换衣服如同打冲锋,接着化装,一层一层油漆般扫上面孔。两夫妻各忙各的,也不讲话,接着开抽屉找饰物,他找呔针,乱成一片。 女儿坐在旁註意我们,也不说话。 我穿戴整齐,去找鞋子,一只脚踏在裙角,拌住,立刻跌一跤,丈夫一手没把我捞住,我结结棍棍跌在地上。 跌倒自然马上爬起,但暗自觉得脚踝已经扭伤,因为赶时间,也不便说什么。丈夫还埋怨我手足不灵。 我觉得非常感慨,脾气真是太好了,什么样的暗亏都肯吃。 我抓起披肩跟丈夫敢出去。 站在酒会中,脚越来越痛,我笑得身不由主,巴不得回家把脚浸在热水中。 那夜直如受难一般,散会在车子提起裙子一看脚,连他都失声,哎呀,肿成这样!又青又紫,害得我一夜没睡好,跑到女儿房去坐着,咱们三口子越来越妙,各有睡觉的时间,闲时只能看别人睡相,要说话得留字条。 这是什么样的关系嘛,唉。 第二天还是去看了医生,因为穿得比较好,同时又楚楚可怜,很希望再能再路上碰见旧情人。 但没有。 碰见旧情人时,我永远蓬头垢面,旧情人永远光鲜英俊。 丈夫又要出门了。他很怨,很不愿意动身,也同公司交涉过,无奈老闆硬是不肯收回成命,只肯加薪水。 在大门口女儿与他紧紧拥抱,又提到关于弟弟的事。 弟弟。她认为只有的弟弟可靠的,因不会走路,不会离开她。 看见女儿就像看见自己的影子。 我已经有两年没出门旅行,为也是为着陪她。 下午与她去吃饭,看到临座的小宝宝,她又去研究人家。 以前听见女人说,多生一个,为了陪大的,甚觉荒谬,现在觉得是对的。 我一只渴望有个姐姐,当然没有实现的可能,于是又希望有妹妹,后来看到姐妹不和至大打出手,才停止那不实际的想法。 晚上尽可能推却所有的应酬,夜是罪恶的,一出去便不想回来,所以不去。 又怕人引诱我:丈夫去那么久,不想、不怨、不气? 所以太阳一下山,我便匆匆忙忙赶回家。 女儿在等我,科幻小说也在等我。 丈夫与这间公司的合同尚有一年,他说合同一满起码要休息六个月,否则真会垮下来。曾经有一个男人,不停的打电话来,叫我出去。 我拒绝一次又一次,到后来已成习惯,倒不觉困难,人家当然也不再来缠牢我,干么,又不是天自第一号,于是便静下来。 或者有别人好过我丈夫,但我们是有感情的,经过风和浪,尽在不言中。 还有女儿。 有时在灯下,我也觉得自己像小说家笔下的寂寞闺中少妇,永恆地在等丈夫回来。在极小的时候,我看过一套电影,叫做<没有月亮的晚上>,男主角是永不回家陪妻子的年轻大律师,他的妻子耐不住寂寞,与一个拆白党发生关系,结果被坏人抓住证据勒索,她开枪插杀死拆白党。 到这时候,她丈夫反而为她辩护,替她洗脱罪名,女方以为可以有一个新的开始,谁知道丈夫故态復萌,仍然夜夜笙歌,不肯回家,女主角觉得真正的绝望,用同一把枪,朝胸膛自杀。 这个主题给我的振盪感强烈莫名,难以形容,在极小的心灵中留下烙痕,至今难忘。 寂寞原来是那么可怕的一件事。一钻进牛角尖便难以自拔。 现代人幸亏有工作,忙忙忙,做做做,总得与人结触,日久生情,多多少少,有点理解,可以说几句散散心,不比从前,女人有冤无路诉。 第3页 下班跟一大堆女同事出去买春装。衣服是必须品,人靠衣装,不穿是不行的。 我比较喜欢式样古典的衣服,肩脯是肩脯,袖子是袖子,腰是腰,看不懂的衣服我不买,也不会穿,尤其是几个日本设计师的设计,不适合一般职业妇女。 我甚至不喜欢衣服有任何款式,我不想有人注意我。 假如有人要记得我,我希望那是因为我的工作成绩,不是我特别会穿、特别骚,特别耀眼,特别温柔。 不像香港人吧。 我喜欢白色,一整个夏天都是白衣白裙白裤,女儿也是,有时小裙子上有蓝色小点点,就是那样。很多人说我们像是市政厅里检查卫生的职员。 白色,什么都是白色,单纯的白色,丈夫与我的兴致并不见得一样,但轮到室内装修,异口同声:白。 也许因为白色永不出错。 于是我挑了三四条白色的衣物。 有条桃色的裙子,我拧在手中很久,还是不敢买,等丈夫回来之后再说吧。叫他来看看这只颜色可适合我。 又去帮女儿选裙子,高得快,没办法。我的品味直接影想她,我断不肯给她穿灯笼裤,炮炮袖,花边、蝴蝶结。 也算是满载而归。 女儿看到新衣服很高兴,但仍然怅惘没有弟弟。 这是我下决心的时刻。 两年来我都没有在丈夫身上加压力,但此刻他的合同要满,我怕他会以为我不在乎,煳里煳涂的又签下一纸合同。 我写信给他。式微式微胡不归。 我从来没有写过那么长的信,许多中文字已经忘记,一个个字去查出来。 然后把它电报传真送出去。 信不信由你,有时候夫妻也不方便说话,不得不下此策。 三天之后,丈夫的电话来了。 他的声音很清晰,他说:「我已经向公司表态,决不续约,这次回来,不再出门,你同女儿说一声。」 我并不见得很兴奋,但有一丝高兴,这个晚上,不会没有月亮吧。 看样子我的信感动了他,原来我是一个写信的好手。我微笑起来。访问三天内拨了七十个电话给李观仪。 她一个都没有听。 都叫女秘书档掉:「李小姐开会」、「李小姐告假」、「李小姐没有到」、「李小姐已早退」、「李小姐在赶功夫。」 李观仪的秘书及两名助手早已把我的名字记熟——「是,我们知道你是天下杂志的记者于如明先生。」 她的手下非常聪明敏捷客气有礼,但我就是找不到李观仪。 终于我说:「麻烦你同她说,我只要求一小时的访问时间,闲谈而已,访问稿可以事先给她过目,任她修改。天下是一本高级的时事杂志,我们绝不揭人私隐,无中生有,以及歪曲事实,有实例可以证明我所说皆是事实,请你同李小姐说一声。」 助手甲见我说到声泪俱下,沉默一分钟,「好,我同李小姐说一声。」 「我明天再打来,无论如何,请李小姐给我一个答覆,可与否都好。」 「好的。」 我吁出一口气。 同事小虞问我:「找到了没有?」 我摇摇头。 「奇货可居,」小虞说:「她从来不接受访问。」 「从来不?」 「从不。」 「我不相信,我于如明一定要访问她。」 小虞看我一眼,「没有那么严重吧,又不是非她不可。这些日子来,无论是文坛、政界、gg、金融、影视、教育、纪律部队,时装、美术、舞蹈、商界,都有杰出女性接受我们访问,老实说,很多时人们认为被天下杂志访问是一种荣幸,我们绝不滥竽充数,绝不人云亦云,我们永远在同类型中挑选最好的人才,眼光独到,我们不担心没有嘉宾。」 我拍手,「老闆要加你薪水。」 「我不贊成你这种苦苦哀求的态度。」 「我有点蜡烛脾气,越是得不到的越想做到。」 「你在今日也有点名气了,」小虞不以为然,「别做得太卑下。」 「为工作,不要紧。」 「一个人太没架子,人家就瞧不起你。」 我不出声。 「老于,你就是这吃亏,你还去访问人?等人来访问你是正经。」 我笑了。 「况且李观仪父荫大如天,这种宠坏的千金小姐,没什么好写。」 我说:「午饭时候到了。」 第二天,李氏航业公司找我。 李小姐的助手说:「于先生,她说不。」 在我预料中!但我这个人一向有个坏习惯,就是喜欢死缠烂打。「小姐,给我一个理 由。」 那位小姐笑,「她不喜欢接受访问。」 「为什么?」 「她不爱出风头。」 「不,这不是出风头」 「于先生,我手头上正忙,改天吧,改天再约,再见。」电话已经挂上。 这次连一向温和的小楚都嘲笑我。 「老于,尊重她的选择吧,有些人天生不喜发表言论,我曾要求访问一名写小说的女士达七年之久,她与我天南地北什么都谈,就是免访问,做封面都不肯,她说她是地下铁路拥护 者,不想被其他乘客盯看看,所以,人各有志!再说,她的名气由她自己辛苦赚得,她不高兴将之用来点缀我们的杂志,她绝对有权。」 仍然闷闷不乐。 「李观仪不爱亮相,我们就忘记她,好不好?」 我说:「都看得这么开,都成为和尚寺,不是出版社了。」 「老于说得也是,隔壁一家杂志社就是这么关的门,找谁都嫌烦,一句「人家怎肯赚我 们。就把责任卸得一干二净,于是图片、内容、编排,全部三流,读老的眼睛是雪亮的,谁肯买蹩脚刊物?也许老于这么认真求独家新闻是对的。」 「你瞧。」我精神来了。 小虞说:「我不贊成老于这股疯劲。」 「好啦好啦,开工,今日我要写五千字。」 我说:「爬格子真是天底下最痛苦的营生。」 小楚说:「做人才是最痛苦的营生。」 「来,让我们齐齐闭门造车。」 三个星期后,我们在报上看到李船王病逝的消息。 我抓紧这段新闻!决定去探一探,一睹李观仪的庐山真面目。 我的牛脾气不肯改。 殡仪馆内气氛肃穆,全部奠仪捐作慈善用,大厅内没有杂七杂八的花牌。 李氏本人没有兄弟姐妹,他只有李观仪一个女儿,灵堂内只得她一人穿着素服。 我十分震惊于这种情形,一方面来讲,她几乎拥有全世界,另一方面来说,她又至孤至 苦。 来宾中达官贵人不胜枚数。 我略为贴近一点,才看清楚她的样子。 五官很精緻,有股清秀的味道,皮肤白哲,神态哀肃,然相当镇静。 与一般廿多岁的女子没有什么两样,但她是李观仪,她父亲去世后,她手中掌握一百多万公吨的船队。 这是我一定要访问她的道理。 她脸上长得最好看的是一双眼睛,倘若诗人的话是对的,那么她的灵魂是深不可测的。 可惜见到她不等于可以访问她。 我致敬后离开。 李氏航运是间老牌公司,一向以高贵而低调的形象出现,几个主脑人物完全不在公众场合露睑,李观仪本人出掌大权,但对社交界一点兴趣也没有。 这样困难的一宗任务,渐渐我也淡忘。 冬去春来,又是着名的黄梅天,一时风、一时雨、变幻莫测,穿雨衣嫌闷,脱雨衣嫌凉,同事中十个倒有八个伤风,用纸巾捂着鼻子写稿。 我在做一个专题,专门研究本市着名的别墅建筑,逐层介绍,虽有展览财富之嫌,仍不失为一个有趣的题材。 那日拍完照沿香岛道出来,雾浓、路滑、露重,小心翼翼,否则真会撞上前面的车子。 一辆黑色的大车抛锚在路中,司机正在换胎。 我下车问:「要帮忙吗。」 司机如获救星,「请问这位先生有没有雾灯,挂在车尾。」 「为什么不叫人拖车?」 司机有苦难言,「我们家小姐赶时间。」 「我来送她一程。」我说。 「小姐不喜欢。」他双手乱摆。 我看不过眼,司机都五十多了。 我捲起袖子,帮忙他,三下五除二,立刻做妥。 他忙着打躬作揖。 我问:「你们小姐呢,稳坐车中?」 「不,她在水塘那边。」 第4页 嗯,看风景。 我在雾中看到一个穿黑衣的女子,她向远处悠然眺望。 有钱就是这点好,下层工人做到抽筋,她却把扇来摇。 我走过去,很讽刺的说:「小姐,车子修好,请摆驾。」 她蓦然回首,抬起一双眼睛,看看我。 我认得她。 竟是李观仪! 我顿时懊出血来,不该对她不客气,现在自己断了一条路。 司机上来,为她解释因由。 她淡淡向我说:「谢谢你。」却是不动气。 我回到自己那辆老爷车去,轮到我的车子出毛病,引擎不动。 那位司机看我挣扎得满头大汗,很同情的说:「小姐说,载你一程。」 「不用。」我倔强的说。 「先生,不要客气。」司机警告我!「这条路十分偏僻。」 于是再由他帮我,把老爷车推至一旁,我上他们李家的车。 我坐在李观仪旁边,眼观鼻、鼻观心。 小虞说得对,我这个人有头巾气,只晓得埋头苦做,不识时务,虽不踩下人,却不懂见高者拜,所以歷年来始终没打好人际关系。 这个社会讲是讲打真军的,但当人人都有实力的时候,那些肯到处吃饭喝茶的人就占很大的便宜。 我是很佩服这些既肯做又肯拍的人的。 此刻我坐在李小姐身旁,竟不知如何开口。 雨急起来,窗外一片白茫茫,我心中也有一股特殊的感觉,如触电一般。 如果我有机会访问李小姐,头一个问题是:你有受过气吗。第二个问题是:你有否故意令人受气? 我想知道。 初初做事,印象最深刻的便是受气,开头是怒火中烧,渐渐看开了,愤怒化作深深的悲 哀,一切不算一回事,能够一笑置之,但我还是想问她:「你可知,我找你七十多次,只为了想做一篇访问。」 然而她为什么要方便我呢,全无必要。 我禁不住嘆口气。 她春我一眼,我没有回观。 我是个胆小如鼠的傢伙。 司机在公司附近放下我,我郑重道谢,他也有礼的与我话别。 落车,发觉腿有点发麻,原来是过份紧张,维持同一个姿势太久了。 我并没有与同事说起这段偶遇,他们会取笑我,毫无疑问,尤其是小虞,与美同车二十分钟,他已经有足够的时间向她求婚。 不知怎地,今日我自卑感特别重,心事特别多,动作特别迟钝。 我问小楚,「有钱是不是很好?」 「那还用说,三岁孩童都晓得,你今日怎么,雨天出去一趟,淋出毛病来了?」 「一个妙龄女郎,如果有一百亿,一千亿,她会怎么做?」 「你指谁,李观仪?」他真是聪明人。 我不出声。 「照说,钱,应该是头数十亿最有味道,可以买下堡垒,布置得美奂美仑,私人飞机,婢僕如云,不必再为生活琐事操心,之后,也就没多大意思了。」 「她会不会寂寞呢。」 小楚没好气,你为什么不替自己担心呢,穷人难道不寂寞? 我不说什么。 太阳藏在雾中,只有一个隐约的光环,空气中仍然要滴出水来,对我的摄影机有非常不良的影响。我仍然在做那个别墅专题,一做便大半个月,他们都说我会饿饭,因我不肯动脑筋走捷径,人家一个下午赚的稿费比我多去云云。 我自着名的李氏别墅出来,看到她的司机正替她开门。 老司机如他乡遇故知,忘形地与我打招唿。 李观仪自车上踏下来,她仍然穿着素色的服装,见到我,惊异于巧合,犹疑一刻,向我颔首。 我站在该处,三十秒钟不动,如电影中之凝镜。 心中想问:喂,你把头三十亿财产,拿来作什么了?可有买下一幅莫纳的荷花池,挂在书房里? 她也没有动,两人在潮湿的南风中站半晌,她问:「车子修好没有?」 我没想到她会与我说话!我清清喉咙,唔嗯唔嗯,老司机在一旁笑,我终于说:「不能再修了。」 她默默头。李冢的女佣早打开大门恭候,她似乎没有进去的意思。 她又问:「你是怎么来的?」 「用公司的机器脚踏车。」 「啊。」语气似非常羡慕。 「我有头盔可借给你。」我忽然没头没脑的说。 她竟然向前踏一步。 司机动容了。 她脸上露出楚楚动人矛盾的神情来。 这已是第二次偶然见面。谁能担保还有第三次?这一次不下个决心向前迈一步,以后再见一百次也是枉然,顶多不过是再点一百次头。 这次没有表示,以后障碍重重,当中隔着也许一百亿的钞票,再也脱不了身。 她说:「在这种天气兜风,一定很好玩。」 我心狂跳,努力吞口涎沫,把它压下喉咙,「下大雨就可怕了。」 她摊摊手,「没有冒险,何来乐趣?」 我向她一招手,「那还等什么?」 老司机膛目结舌,说不出话来,只得目送我们。 我取出玻璃雨衣替李观仪穿上,把头盔递给她。 踏下油门,机车唿地发动,我用的速度很安全,可以沿路欣赏初放的洋紫荆及紫藤,新铲过的糙地发出芬芳的清香,使我心旷神怡。 我一生人廿余岁从来未曾有过这么奇妙的感觉,我忘记一切不如意的琐事,只感激上主恩宠,给我如此欢愉的一剎那。 我把机车自山顶这一边兜到另一边,一阵急风,吹下半树桃花,拂了一身还满。 我把车靠路旁停下来。 身后的女郎说:「在巴黎,有一种树,三个人高,一人合抱,开黄色的小花,不住的开,不住的落,人站在树下,花瓣如泪下,落光了就算数,要等明年,我始终没有问当地人,那是什么花,什么树。」 我立刻答:「那是金急雨。」 「噫,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晓得会遇上你,而你会问我这个问题。」 还有什么其他原因? 她没有再出声。 机车往回开的时候,潇潇毛毛雨急急落下,我怕淋湿她,把车子开得略快。 谁知她却说:「咖啡馆,你看见吗。」 「露天咖啡馆,怎么坐?」 「有太阳伞。」 我笑,「下雨天在太阳伞下喝咖啡?」 她忽然哈哈哈的笑起来,笑声清脆而温柔,快乐似云雀。 我把车停路边,与她踏入咖啡馆。 侍应不相信有人这么好兴致,持餐牌过来。 我俩除下头盔坐下。 「我要啤酒,你呢。」 「我想吃热狗。」 「两只热狗,一杯牛奶,一杯啤酒。」 侍应懒洋洋地走开。 我悄悄说:「打断了他的闲情。」 桌子上的漆剥落,凳子是湿的,台布上不是污迹子就是穿一个个孔。 她的脸上有水珠,我用手帕替她揩干。 她迷惑的问我:「你是谁?」 「陪你吃咖啡的人。」我说。 「我们并没有叫咖啡。」 牛奶先上来!是用奶粉沖的,且一块一块,没冲散,她看着笑了。 啤酒跟着上,没有冰过,微温,真过瘾。 两只热狗硬且干,肉肠瘦瘦的缩一角。 我说:「芥茉相当香。」 她又笑,这么简单的事都叫她快乐自内心发出,如金光一般,照耀了我。 我忽然灵光一闪。 我们是否恋爱了?传说中的一见钟情便是这样的。我呆住。 我在明,她在暗。我知道她是谁,她不知我是谁,所以她比我更快乐。 而我,我一直是个悲观的人,我没有苛求,快乐是快乐,一分一秒都应紧抓不放,每个细胞都要享受,所以我贸然伸手过去,握住她的手。 她过一会才把手缩回去拔拔头髮。 我陶醉在这情调中,战争飢饿与疾病都距离十万八千里,与我俩无关。 我浑身湿漉漉,头髮绞得出水来,喝着热啤酒,硬面包,却自觉快活似神仙…… 该死,这不是爱情嘛。 我根本不认识这个女郎,怎么会得凭两面之缘就产生这种强烈的感情? 没头没脑,没有根据,攻人不备,也全是爱情的特徵。 美?一点也不,又破又旧,但她的眼睛同我的眼睛一样,在此时此刻,再也看不到丑恶的一面。 第5页 我问:「你冷吗。」 「不。」 我也不觉得冷,喝完啤酒,我是否应当建议散散步,她会不会笑我老土。 她取过头盔,我替她轻轻罩上。 我知道我们应当回去了。 「司机尚在等你。」 她无奈的点点头。 我们沿着原路回去,把她送到李宅门口。 老司机松口气。 我们在一起,一共消磨了美丽的一小时。 「慢着,我到什么地方去找你?」她问。 「你还想见我?」 「自然。」 「那么让我们约好下星期下午三时在这里等。」 「我总得知道你的名字呀。」她微笑说。 「不,你一知道,你就不会再见我。」 「怎么会,别傻。」 我问:「你叫什么名字?」 「李观仪。」 「我叫于如明。」 这名字仿佛提醒她什么,一时还没想转来。 我知道无论如何躲不过,于是说:「天下杂志的于如明。」 她呆住,抬起头来看住我。 我知道她心中在想:怎么可能?怎么会是同一人?天下那么大,为什么这人竟是那个讨厌的记者? 她张大嘴,模样天真且可爱,完全不似有亿万家产的富女。 我也怨呀,她为什么不是普通的小女职员,收入与我差不多,但足够享受一般生活情趣。 我们俩凝视艮久。 我终于苦涩的说:「你放心,我不会写这段访问。我不会因那小小的稿费做你所不悦的事情。」 她什么都没说,仍然非常震惊。 这个傻女孩,一点全活经验都没有,我恐怕是她所遇见的第一个坏人。 我黯然。 当然她不会再见我,她甚至不会相信我得到资料会不写出来。 我心如刀割,掉转头离开。 心痛的感觉持续很久很久。 在办公室中,我变得呆若木鸡。 小虞说:「又一家杂志惹麻烦,当事人读了访问顿时炸起来。没有什么比不忠实的记者更讨厌,无中生有,断章取义,乌搅。例如被访者说:张小姐也认为女性应该独立,否则好像浪费社会之栽培。」他立刻歪曲事实,写成:张小姐认为独立女性浪费社会栽培。还有,唯恐天下不乱,人家一时不察,漏了口风,他又抓住小辫子,大做文章,语不惊人死不休,利用人家的名字来出名,败类太多。」 我问:「我们这行算不算厌恶性行业?」 没有人回答我。 我百般无聊。 为什么我不是教员、律师、医生、文具、清道夫、售货员、大班、经理、运动员、间谍、军人、警察、模特儿、摄影师、演员、画家、作曲人? 为什么我偏偏是个撰稿人? 一千个行业,偏偏选中这一行。 又偏偏李观仪最怕这一行业的人。 整件事像一个圈套:她不肯接受我访问!于是我假冒友善,想法子与她碰头,等她与我产生感情…… 但愿我这么工心计。 小楚问我:「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养成咬铅笔的习惯?当心中铅毒。」 铅笔一枝枝被我咬得疤痕累累,像麻皮。 小楚继续取笑我,「只有怀春的少女才有此类烦恼的小动作。」 我转过面孔,不与他分辩。 他懂什么,他知道什么叫做苦恼。 李观仪一直没有与我联络,无望了,她的感觉一定如被蛇咬一般,怕得要死。 小虞问我:「老于,你有心事,来来来,一人嫌短!二人计长,三个臭皮匠,抵得一个诸葛亮,说来听听,到底是什么事。」 这是做记者的人的通病。 我守口如瓶。 没有什么人会把千古忧心事挂在嘴边津津乐道。 一直呆了大半个月,对于自己还能吃饭穿衣工作,我也感到非常诧异,内心像被针刺,但坚忍着。我瘦许多,衬衫领子都松了。半夜梦回,时常感怀身世。 我再也不是从前的于如明了。 一日上班,照例沉默寡言,垂头丧气,长嗟短嘆,不能自己。 有一邮差大人,手持中型牛皮信封一个,声言要找于加明本人签收。 是一封双挂号邮件。 我没精打采的把它搁在一边。 小楚问:「是什么?」 「不知道。」 「您老别万念俱灰好不好?拆来看看,信封像是很考究。」 我将信封拆开,有一叠照片跌出来,小楚一手拣去看,另一封停被我抢在手中。 上面只有两行字,没有上款,亦没有署名,只写着:「没有照片,访问失真,附上近照十帧,或可选用。」 我的心跳忽然像是停止一样,一边脸的耳朵烧起来,我如一只勐虎般扑向小楚,扭住他的手,把照片夺回来,他差些被我推倒在地,吓得大叫起来。 是李观仪的照片。 她不但原谅我并且接受了我。 我把信与相片齐齐按在胸前,但觉一个个细胞全部復活萌芽,一剎间且开出花朵来。 我欲跳跃,奔到街上狂唿。 但我终于镇静下来,拨通电话,接到李民航运,清清喉咙,说道:「我是天下杂志的于如明,找李观仪小姐。」 接线生立刻说:「请稍等,李小姐正等你电话。」红鞋儿很小的时候,在儿童乐园中,看过红舞鞋的故事。 一个贪慕虚荣的女孩子,千方百计的弄来一双红舞鞋,穿上脚,骄之同杰,旋转跳舞,谁知道竟没法停下脚步,跳跳跳,不停的跳,精疲力倦,还是得跳。 结果是她哭了,愿意脱下红舞鞋,但已没有可能,一只跳远去,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 真倒霉。 这不过是个童话故事。 凡是童话,都有寓意,这个故事在今日看来,在简单不过:红鞋是代表名与利,一上瘾便难以解脱,身不由己。 但追求名与利的结局倒并不是次次如那女孩子那么悲惨。只要懂得控制,名与利也可使一个人快乐。 寓言是寓言,我们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 我一直不认识穿红鞋的人。 尤其是单穿红鞋,不穿其它颜色鞋子的人。 直到尊尼巴她带到派对来。 她年轻、漂亮、潇洒,穿白的裙子,红的鞋子,喝黑的啤酒。 短头髮,脑后有一绺留得特别长,染红色,punk。 她没有穿袜子,足踝很白晰,还未来得及去晒太阳。 她与友人玩双六,把尊尼撇在一边。 尊尼是个歌星,声线一流,但脑筋转不过来,姿势有点落伍,他很用功,做得太吃力,观众代他辛苦,他则疲态闭露。 话虽如此,场面始终摆着,走倒哪里都有人叫签名,女孩子也都乐于赴约。 红鞋儿由他带来。 肯与尊尼走的,有什么好人。 我苦笑,包括我在内,我也是尊尼的朋友。 我问尊尼她是谁,尊尼说:「朋友的妹妹。」 他对她很好,通常他只带女孩子一次,下次就要换人,但到了星期六,在小毕的游艇上,我看到的还是同一个人,她穿一双红色凉鞋,一朵花遮过脚背,配黄色沙滩衣。 我没有说什么。 尊尼很护她,替她拿杯子,帮她递毛巾。 晚风中我问尊尼:「开始认真?」 尊尼抬头看着紫色得天空,没有回答。 她最大的万有引力是年轻,看上去只有十六七岁,高得如一头小长颈鹿,约有一点八米,身段分部均匀,看上去舒服。 青春是女性魅力最强的一环,别同我说什么风华绝代,系出名门,仪态优雅,才高八斗,活生生的青春仍然站在第一位。 他宠得她要命。 而红鞋儿的确幼稚一点,不合我胃口。 尊尼一直与她在一起。三次四次五次我都见到她,她有许许多多红色的鞋子,每双都很别致很好看。 后来听说尊尼捧她做歌星。 我们在电视上看她唱歌,卖相一流,舞跳得非常好,完全是十足金流行曲节目的味道,但是一开口,像个七岁小孩子在念口簧。 而尊尼还一直问:「好不好好不好?」 我们轻笑,什么也不敢说。 「好不好?」尊尼并没有放过朋友的意思。 我们不知怎样回答才好。 过半晌,我说:「很性感,服装似麦当娜。」 这样的溢美之词尊尼还不高兴,「麦当娜太邪了。」 第6页 那么像谁才好? 尊尼扬言,「她会大红。」 不会的,要大红大紫,非得有真本事不可,骗得了一两个人,不代表全体观众会得入壳,花钱的爷们目光如炬,怎么会分不清好歹。 「她的第一张唱片马上会面世。」尊尼说。 「什么,谁投资?」 「我。」 大手笔。尊尼不会成功。这一笔钱是丢到水里了。 红鞋儿依依呀呀的调调儿断然不会成为金曲。 我们不幸言中。 半年后,尊尼蚀了一大注,他的女朋友并没有红,大家一讲起这件事便嘻哈绝倒。 最惨的便是,那女孩子生气,离开他。 「怎么,怪你不落力?」我们问。 尊尼不否认,也不承认。 这次他伤得很厉害,本来已在走下坡,此刻更是精疲力尽,打算退休。 红鞋儿害了他。 她自己却在最短时间内嫁了人,从此衣食不愁。 她不干自然有人干,什么都会少,漂亮的女孩子却陆渐成长,怎么都少不了,前年穿校服的小妹妹,今年已可以选世界小姐,我们不会寂寞。 尊尼有时喝多几杯,会报怨我们当时不给他捧喝。 这种事,怎么动得了,那时他对她入迷,亲友咳嗽一声,已经足够入罪。 尊尼消沉的问:「但她是美丽的,是不是?」 谁不美呢,各有各的姿势,不然如何出来走动呢。她自然有过人之处,令尊尼这种见过世面的男人入迷。 没多久,尊尼颳了最后一笔登台费,到加拿大去定居,消声匿迹。对他来说,这百分之百是明智之举。他不唱,大把人唱,后浪汹涌地抢上,公众一下子就忘记他。也许要到很久之后,人们在怀旧的浪漫情绪下,才会想到尊尼。 在公共场所再见她,十分意外。 先是留意到一双玫瑰红的(京,兽字旁)皮高跟鞋,接着是黑色鱼网袜,圆润的小腿,修长的大腿,衬着极短的裙子。 我认得她的面孔,她也认得我。 是她先过来同我打招唿。 多个月不见,她脸上的婴儿肥全减掉了,于是眼睛更好,眉毛更浓,人也成熟得多。 她很熟络的同我说:「我离了婚。」 噫。 她取出金烟盒,点起一只长烟,吸一口。 「你认为我可以做模特吗。」她问。 我微笑,「这是一门很艰苦的行业,任何一行都是要经过挣扎的,包括为人妻子再内。」 她略微不悦。 我说下去:「天赋本钱固然重要,也得用功去做,凡事要持之以恆,断不能每行只做三个月六个月,换来换去,最终的损失是你自己,时间最宝贵。」 她冷冷的笑:「这么说来,你不肯收录我?」 「待你定性再说吧。」 她仰起头,很不高兴的走开。 我摇摇头。 我问人:「她到底有几岁?」 「十八。」他们说。 什么?大吃一惊,歷尽沧桑,才十八岁。真要命,她还有得玩的。 我不收她,自有别家模特中心趋之若鸿,视她为头牌。 不到几个星期,便叫苦连天,红鞋儿一点工作观念都没有。 三点正的约会,摄影师白等到四点,人影子都不见,到处找她,她却还在家中睡觉,好不容易把她请出来,她大小姐头髮没洗,衣裳没换,妆也不化,时间已经五点钟,太阳落山,光都没有了。 气得客户暴跳如雷,发誓永不录用。 我只会笑,一切在意料中。 她这种年纪的玩女根本不分轻重,谁托她重任,谁活该倒霉。 一下子红鞋儿便进入黑名单。 白天没事,晚上更疯狂,天天跳舞到深夜,不同的男伴,不同的场合,美丽的衣裳,豪华的排场,无论如何,她仍坚持着红鞋子。 我见过醉酒的她,发脾气的她、服下药丸的她,总是穿着红鞋。 一次在私人会所的电梯中,我们窄路相逢。 「嗨。」她说。 戴一顶有黑色面网的帽子,突出一双大眼睛,水灵灵,一深黑洋装,贴身剪裁,我喝一生采。 「美得很。」我说。 「你自己也不太坏。」她说。 足上仍是红鞋。 我问:「你有没有其它颜色的鞋子?」 她一怔,随即笑说:「你注意到了。」 「这么明显。」 她答:「没有,我不穿杂色鞋,只有红色。」 我委实好奇,「为什么?」 她笑,小女孩神情不復存在,换之得是一个狡(黑吉)的表情,「请我吃饭,我告诉你。」 「我没有胆子。」 「那么我请你,」她说,「明天晚上八时,在我家。」她给我一张卡片。 这时电梯门已经打开,再拒绝便小家子气,我只得点点头。 她见我应允,飘然而去。 我自问定力尚够。 并且我想看看她到底有几双红鞋子。 我没有带花上去,亦没有糖。 尽管她风情万种的样子,其实只得十八岁,尚未成年。 她住在一所豪华住宅内,面积起码一千平方米,真是不可思议,且有两个女佣服待她。 谁在供养她? 都市里尽是这样的女子,到底背后是些什么财阀支持她们? 她斟酒给我。 「来,看我的鞋。」 拉开鞋柜,全是红鞋,高高低低、深深浅浅,起码有一百双,新净得很,款式比鞋店还齐全。 她身子斜斜倚在柜门边,娇媚的说:「我的鞋子,永远不脏,我的脚,永远踏在地毯上,它们不是用来走路,而是用来跳舞。」 红舞鞋。 我转过头来问她:「你打算一辈子如此?」 「有什么不好?」 「一辈子是很长的事,你今年才十八岁,言之过早。」 「我不怕。」 「到三十八也不怕?」 「别扫兴。」 「很漂亮的鞋子,你还没有说为什么。为什么?」 「我爱红鞋。」 「我们知道。」我说。 她抚摸一双双鞋子,「我小得时候,想要一双新鞋,只八块钱,父亲,母亲,哥哥,嫂嫂,全不理睬我,那甚至不是双红鞋,我太失望了。」 我温和的说:「生活中避不过失望,你应该知道。」 「不,」她固执的说:「我不能让一双鞋子使我失望。」 「所以你买下这么多红鞋?」 「是的,一共一百十八双。」 「你真是个小孩。」我说:「人生中除了美丽的鞋子,还有许多其它的东西。」 她不气,笑说:「你让我一步一步来呀。」 我问:「有多少双,是尊尼买的?」 她仍然笑咪咪,「他买的那些,已经旧了,全部扔掉了,我这些鞋,没有一双,是超过一年的。」 我点点头,「是,他那些早就过时。」 「可不是。」 她替我加酒。 「你喜欢红色?」 「当然,红色是最美最神气的颜色、艷丽、夺目、耀眼,没有几个人配穿红。」 「红色是非常不经用的颜色。」 她忽然仰起头哈哈大笑,「你这个人,真有趣。」她说。 再说下去也无益,我们平静的吃了饭,便告辞,非常话不投机。 我不喜欢她,完全没有头脑,完全不知道做人要付出劳力,可是她无需讨好我这种人。 不久红鞋儿开时装店。 所聘用的女经理,是一位相当能干的小姐,她为她策划一切,到我这里来找模特儿。 在开幕的时候,有三位模特儿穿上最新的时装,穿梭在酒会中。 卖的衣服,是最好的一种牌子,叫标勃拉斯。 真有办法。 我笑说:「世面都靠你们撑着,不然还真的不能繁荣安定。」 女经理也笑。 我问:「怎么会为一个小孩子工作?」 「钱。」她说得很简单。 「她脾气很坏。」 「不是坏,是嚣张。」 「你讲的很对。」我点点头。 「小孩子,哄哄她便可,相信我,有许多老闆比她烦得多。」她停一停,「出来做事,赚点钱,学点经验,无所谓。」 「说的也是,她什么都不懂,反而不会干涉你。」 第7页 女经理微笑,「你猜对了。」 「后台是谁?」 「一个很有名气很能干的人。」她微笑。 「那自然,谁?」 「没想到你也有好奇心。」她不肯说。 我点点头,她甚有雇员道德。 我又问:「赚钱的话,都是她的?」 「那当然。」 「蚀本呢?」 「来,这是帖子,届时来喝一杯。」她换了话题。 「谢谢。」 我要是有资本,我也用这种人才。 不由得再问最后一个问题:「是谁与你接触的?她,还是她的后台?」 「都不是,是猎头公司。」 红鞋儿哪懂这些,当然是她的男朋友在照顾她。 我不由得想起中区的花店、精品店、礼物店、美容院、时装铺子,难道每个店背后,都有一位成功人士? 那店开幕,我去了。 冠盖云集,衣香鬓影,女经理打点一切,却又不抢她的镜头,红鞋儿穿了一套血红鸡尾礼服,站在最当眼的地方,踌躇志满。 我并没有走到她身边去朝圣。 她似一个年轻的女皇似,等候臣民与她庆贺。 女经理八面玲珑的走过来,「怎么样?」她说。 「成功。」 「你觉得我们的生意会不会好?」 「不必担心,如果能卖红色的鞋子,赚更多。」 她会意的笑。 是日下午有许多标緻的女孩子,包括我名下的三位模特儿,但不知怎地,就是不能抢她的光芒,一个人在得意的时候,的确非同凡响。 用过一两件点心,便告辞了。 她却在门口叫住我。 我转头,客气的说声恭喜。 她说:「开时装店的女人那么多。」仿佛还意犹未足。 噫,这么贪心。 「怎么样可以使自己出名?」她半天真半骄横的问。 我微笑,「出名有什么好?」 「你有名气,你当然可以说不好。」 「我才不是名人,你倒说说看,什么叫出名?」 「每个人都认识我。」她说。 「谁是每个人?同行、街上,还是亲友?」 「每一个人。」 「小姐,使一个人出名的,通常都是那个人的工作成就,而不是那个人本身,真想出名的话,你得好好做出一个局面来。」 「你真讨厌。」 连我自已都笑,一开口便似个老学究。 「我可以找个人来宣传。」她不服气,「替我拍照,为我……」 宣传什么,她?她做什么吃什么穿什么谁会有兴趣? 我也不想多说,掉头便离开现场。 大都会中做什么都评实力,她太年轻,她不懂得。 况且出名有什么好,走到哪里都不得自由,又不能与生活有真正的接触,在这个人口稠密的城市中出名,说难也并不太难,因此名与利往往不成比例,人人都认得的名人不见得可以躲在古堡中过其神仙般的生活,还不是得一天做八小时,与闲杂人等接触,徒然更辛苦,背着盛名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一回事。 对于红鞋儿来说,她好像什么都有,所欠的,不过是名气,一旦有名气,她便是一个传奇。其实她什么都没有,连谋生的本事都没学会。 他们都说我太过担心。 「担心你自己,开模特儿介绍所并不好做。」 很多人怀疑我把美丽的女孩子介绍给公子哥儿。 时装店的生意并不是太好,每次经过,都不见有人在店内试衣服,但据经理说,却还有得赚。 好些太太们,直接叫她把衣服送上住宅去试,还没挂出来就已经买掉,不是亲眼看见,真不相信有女人会花两百万来买条凯丝咪裙子。 「老闆很激赏你吧。」我同经理说。 她苦笑,「她说不在乎赚钱,最要紧能令她出风头。」 我讽刺的说:「有没有建议她脱光衣服站在店门口做生招牌?」 「我兼任公共关系,联络不少报社杂志,又找熟人为她吹嘘、拍照……」 「她满足吗?」 「每隔几天就叫我找人访问她,真累。」 我真的同情为她工作的雇员,这种工作怎么做的长?开玩笑。 这女孩并没有成名,因为不劳不得,多劳多得。 得的定义,不再是生活上的需求,而是指工作上的成就。谁还会没饭吃不成,衣食不忧,却没有精神寄託,也很苦闷。她会不会静极思动? 一日我回写字楼,刚要开始搏杀,女秘书同我说,有一位小姐在房内等我。 门一推,见看到一双红鞋,这还会是谁。 我意外,这是什么风,于是问:「有重要事?」 她一边抽菸,一边浅笑。毫无疑问,她又长大了,此刻的劲道已叫男人深觉逼力。一件低胸的运动衣,配白色皮裤子,绷得像是随时会弹开来。 她没有回答我。 「怎么,又来向我请教,如何可以出名?」 「我想好好工作。」 「跟你的经理学习,她所懂得,教你一半,已经受用不尽。」 「她的成就还不及我。」她扁扁嘴,「她为我工作。」 「小姐,做人讲时讲命讲运,千万不要看低人,这一刻她屈居你下,不代表一生一世如此,人家有本事,打真军,迟早出头。」 「喂,你这个人说话,怎么老不忘教训人?」 我耸耸肩,「那你何必偏偏找上门来听我说话。」 「我想好好工作,想再你处做个模特儿。」 「对不起,」我立刻说:「我不敢当,你堂堂大老闆,出来做事,谁请得起。」 「不,我不是为钱。」 「那是为了名了,我也没有把握使你成名。」 「有的,你手下有红模特儿。」 「你不同,人家肯用功做。」 「我也肯。」 我摇头。 「我可以改掉坏习惯。」 「不,」我摆手,「你不能抱着这种态度来做事,你必需先有工作的热忱,不顾一切的苦干,只问耕耘,不问收穫,谋事在人,但记住,成事在天。」 她已经不耐烦起来,在椅子里转来转去。 她是一只美丽的牛,我不该对牢她弹琴。我嘆口气。 「用我。」她说:「不然你会后悔。」 「我会吗,」我说:「这不是一项恐吓吧。」 「给我一次机会,」她还在恳求。 我并不是一个心肠硬的人,但是我说:「你不需要这种机会,好好做你的老闆娘,去。」 她踢着腿走了。 秘书看着她的背影,问我:「她怎么样?」 「不会怎么样,但是她不会成名,除非她肯苦干。」 即使有人认识她,也不会尊敬她,说起她这个人,不过轻轻带过,她的名字,没有人会记得。 不过这并没有关系,这不会影响她的生活。 我在路上碰见她的经理。 「怎么,还在做?」我很意外。 「有什么地方可走?」她笑问。 「快一周年纪念了吧。」 「八个月。」 「真难得,我以为贵店很难做得住。」 「现在老闆娘天天在店里。」 我一怔,「乌搅?」 「不,很起劲的学习。」她说:「很意外吧,她下个月还要跟我出去办货,那是十二小时抢货的工作,她说她吃得消,她说十九岁了,老了,要开始工作,免得老大徒伤悲。」 十九岁,老了,我摇摇头,真夸张。 经理看着我,「她对你很有意思,时常提着大名。」 我又一呆,真不知道她心中想些什么。 「怎么,不考虑她?」 「待她定下性子来。」 她吃的一声笑,「等她?才十九岁,怕不要等二十年。有些女人过了四十岁还不肯修身养性,还到处晃,乱出锋头。」 我说:「那就算了,时间不对,就是没有缘份。」 「她那么听你的话,你可以教她,把时间缩短。」 我不是感化官,我没有信心。 我当然没有说出来,只是胡乱找藉口,「她太高了,我比她矮许多。对,祝你们两个都成功。」 「谢。」她笑得很有深意。店铺很快开了分店。人们开始知道店主是个年轻貌美的女孩子,这个大城市的社会风气很开放,人们并不计较一个人的出身,或是他的过失,只要他也有优点,就能为人所欣赏。 第8页 再等一下吧。 如果她没有忘记我,如果我可以接受她,如果她肯改变作风,如果这些因素都可以在适当的时间凑合在一起,我们或许可以有发展。 现在言之过早。 要等她脱下红舞鞋。铃兰过几个节,茱迪带了晚服到公司来,全挂在我房内。 她是个很乖娇的女孩子,高挑身裁,白皮肤,商科毕业第一份工作便找到我们公司,一做两年,熟稔之后,会得自动替我做许多额外的工作,是以我也准她用我的房间来做更衣室。 我一抬头便看到那几件衣裳,真的是廉价货,宝蓝的粉红的艷黄的,钉着亮片,镶着羽毛,披披搭搭,但你别说,穿在茱迪身上,衬看她圆润的手臂及背嵴,并不难看,反而有一两份原始性的诱惑。 事实上她人也不漂亮,苍白的面孔,略黄的头髮,但不知怎地,把眼睛一描、粉一上,衬着玫瑰红的唇,把头髮腊一腊,也就是亮晶晶的艷女一名。 是不是年轻?抑或是有信心?我不知道。 所知道的是,甘六岁的我,只比她大五岁,已经没有朝气。 那样的衣裳,我也穿不出来,我所有的,只是一件圣罗朗黑色皱纱的长裙,我坦白同你说,女人穿得优雅,不过是给女人看的,男人才不管女人穿什么,男人最好女人不要穿。 茱迪白天做工,下班便换上晚装,化上浓妆出门,天天去跳舞。 夜夜如此,第二天九时正,又得坐在办公室里,她总也不累,呵欠也没一个,亦不见有黑眼圈,是什么支撑她? 我没敢问。 我没有地方去。 回到家,多数往床上躺着,看电视,不是酸葡萄,别来叫我,我要追长篇剧,一次推不过,跑去吃一顿饭,结果忘了看《花债》之大结局。 我没有录映机!故此打电话打锣般找黄筑筠,片子是她买回来的,她一定知道结局。 「菲比凯斯到底是谁生的?」 「你猜。」 「三个女人都不是她母亲。」 「去你的,是那美国女人,《缧丝》杂志的创办人。」 我心头放下了一块大石,原来是她。难为我看不到大结局一直睡不看。 我的节目不过如此。 我的唇膏一直是豆沙色,我的眉笔棕色,我从来不敢把眼皮搽成一半金一半紫,我看过太多的妇女杂志,都向时代女性谆谆善诱,叫她们努力工作,千万勿突出性感,或是女性的本钱。 于是我成为一个孤清的淑女,时时在小处着迹:底裙,永远不露出来。内衣,以肉色为主。袜子从来不勾丝。连粉扑都定期洗涤。每隔两天便洗头。清洁、整齐、理性。 没到年纪已像个老站婆。 我看茱迪像是完全不注意这些条款,无端端黑色绢花丝袜去配粉红高跟鞋,但是男人看到她,全部眼前一亮,我很佩服她。 不管好女邪女,能吸引男人的便是有办法之女。 她那些男友也很不错,管接管送,买票子订台子,都不用她费心,看着她每天高高兴兴出去,为女性争气。 我竟羡慕她。 有人送来一盆铃兰,搁我桌上。 铃兰这种花,俗称谷中之百合,花白色而细小,只只像铃,也像小钟,很香,沁人心脾,法国秋奥有种香水,叫狄奥莉丝幕,便纯用铃兰制成,非常茫然及幽美的香,若有若无,但是太高贵,不容易接近。 原本要待五月才开花,法国乡下的少女,人手一串,买回插在瓶中。 谁买给我一盆铃兰? 小小的花钟,一串串,仿佛可以摘下吸其中的花蜜。 不似茱迪送我的,她会得送非洲紫萝兰,但不是铃兰。 是谁? 还有一只白信壳,拆开来,上面用紫色墨水写:「与我跳华尔滋。」 没有署名。唔,紫色墨水,可惜我不认识简而清,否则准是他,还有谁那么了解女人的心意? 华尔滋。 不知谁同我开玩笑。我不会跳华尔滋。 我不会游泳,不会跳舞,不会打球,亦不懂玩乐器,什么都不会。 这是谁? 我把花盆转了转。 茱迪跑进来,「可不可以放早一小时,莉莉及奥莉花她们都四点钟走。」 「可以。」我简单的说。 「你真好,甄小姐,你真好。」她笑得似一朵花,即使是浓艷的花,也还是花一朵。 「今天又到那里?」 「一家新开的酒廊,叫卡萨诺娃。」 我微笑,又通宵达旦。 吃完夜饭九点,还嫌早,先去看场电影,十一点散场才到酒廊去喝一杯,到一两点钟回家。 怎么可能,每日我到下班都已经相当疲倦,如果吃顿饭还可以应付,其余就恕不能奉陪。 或许茱迪会得说:「年纪不一样。」 我还是不要自取其辱的好。 她把颜料厚厚涂上面孔,一层一层,我亲眼看着她似变戏法似的把五官变出来,红是红,白是白,略嫌粗糙?不要紧,她有一罐矿泉水,对牢面孔一啧,雾水珠使粉沉淀,用化妆纸印一一印,使全部被皮肤吸收。 哗,滑得如剥壳鸡蛋。 她妖妖娆娆的去了。 真好。 我把注意力放在工作上。 张太太过来查视我,「对了,那个报告在假期之前是一定要赶出来的。」. 我还想同她打趣几句,「新历年还是农历年假期之前?」 谁知张太太板看面孔,假装没听见,「记住。」 转头就走。 我索然无味。下属是下属,没情讲。她要说笑,大家便得陪笑,她没心情,便不听笑话。也许人人那么嚮往升级,便是为获得这种权利。 我又把铃兰的盆子转一转,闻到一阵幽香。 是谁开我的玩笑? 既然那么赶,我想把部份稿子先拿出来打字。 打字员全部下了班。 我看看钟,四点四十分。 他说的,五默前会得给我电话。 大抵不会了,说过算数,我也没怀什么希望,有种做债主的感觉:「你几时回覆我?」 「你几时走?」「五点。」「我五点前给你电话。」两人一齐挂上电话。 我也不想做到这样。 一半是被逼的,一半是不甘心。 太讲风度,也不行,那么不计较,以后还怎么混。 改天问起,又说一时走不开,不好意思,现在不一样见,哈哈哈,呵呵呵,拿他没办法。 铃兰,当然不会是他送的。 以前他送过台湾玫瑰花,瘀黑的紫红搁冰箱运来,都开不出,花瓣死命包紧着,一下子精就软下来,还含苞与盛放呢,见过那种玫瑰,把女人比玫瑰简直侮辱。可是一星期后我还是会拨电话给他,闲闲问一句:「怎么样,几时出来。」 如果是真的钱债案,倒好辨,找个律师付数百元叫他代为追讨,什么事都没有。 但这不是钱。 也许我应当放弃这一笔债项,当烂帐一笔勾销,连利息都牺牲掉。 现在这样念念不忘简直不是生意经,磨得我壮志消沉。 明天是假期。 花摆在办公室里,抑或带回家? 也不是没有收过花。转职、生日、或是为朋友做了事,多数会得收到花。 送滥了,写张支票给花店,随便送什么:玫瑰、丁香,当事人也许是挂帐的,花也没见过。 这盆铃兰是不同的。 不过也不需要小题大做,使它在办公室搁一天吧。 如果给同事看到我捧看那样的小意思走进走出,真会笑大了嘴。 同样的一件事,十八岁做,是天真纯清,廿六岁做,是老十三点。 我性格略为狷介,不能视旁人为无物,我颇介意别人对我的看法如何,所以不能胆大妄为。 我终于在下午六点下班。 街上人潮如涌,都赶着回家过节。 店铺还没有休息,几万枝火的灯光照向各式名贵礼品,尤其是首饰店,都在大减价。 有些女孩子以艷羡的眼光盯牢各种颜色的宝石,心嚮往之,也有一个印度籍的女性嗤之以鼻,「讨厌!展览财富最令人厌恶。」她说。 我并没有逗留。 头一两年赚钱的时候,特别爱把薪水用来装扮自己,首饰、衣物、能买的全买下来,手袋都几十只,鞋子数不清那么多。 到现在反而不计较。 有两个早结婚的女同学问我,「你周身名牌,到底为什么?」 我倒是愕然。 我都不觉得。多年来都在那两家店买东西,因为招唿好,货色齐,而且经济,万一褪了色,还可以拿回去投诉。 第9页 我不觉得自己周身名牌。我现在穿衣服纯为护体,早不讲究花式,况且做我们这种公司,也不必花姿招展,同事们都很朴素。 但在家庭主妇眼中,我还是名牌崇拜者。 我耸耸肩。 在路上逛也不是办法,我坐下喝一个龙虾汤,吃一块面包。 到八点多才踱回家,开了电视机,躺到床上,鼻中还似有铃兰的香气,此刻又后悔没把花带回家来。 他的电话始终没有来。 第二天是新年,我伸一个懒腰,深觉这一天跟另一天没有什么分别。 离婚后,只觉清静的日子便是好日子。 我并不想说谁是谁非,真的要开起研讨会来,自然百分之一百我是人非。 对象是家人所认可的,我并不是叛逆的少女,故意走一条错路来得标新立异。只是我的对象在婚后与他在婚前的包装是完全两码子的事。而且不要怪我不在事前看清楚,这种事在事前是永远没法子看得通的,等于买六合彩一样,六个号码在没开奖前怎么会知道,所以不必严肃地教训结错婚的不幸人士。 于是离婚了。 分手后似陌路人一样,完全没见过面。 真庆幸自己有份工作,在事后可以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真的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可以这么说,但怪自己多此一举,结什么婚,别以为社会开放,一般人士仍然振振有词,离婚妇人长,离婚妇人短,旧闻当新闻,老是咬着不放。 去年农历年,跑去作客,一个老头正在派红封包,走到我面前,托一托眼镜,上下打量我,忽然说:「你结过婚,不给你。」 我又没向他拿! 无端受许多这样的气,很觉无味。 为免招致更大的侮辱,便索性守在家中不出去,更似心中有愧,我几乎要怨起吃人的礼教来。 每个人走的路都是他自选的,既然认定要这样走,也没有什么好怨。 我也不似在等谁的电话。 电话铃很少响,也不找人-人也不找我,公平交易。 从前刚同配偶分手,也有男人醉醺醺在晚上十一点半左右打电话来:一我们在黑天鹅,你来不来?」 我还想给他一个落台的机会,正支吾,谁知他喝我:「不用找藉口多噜嗦,你到底来不来?」 我只得说:「不来。」 他立刻摔了电话。 你瞧,还怪我。 这种电话,不听也罢,并不是酸葡萄。 空的时候顶多同女友去吃杯茶,也不能常去,因没有太多的消息要交换,大部份的时间还得靠自己打发。 幸亏我是电视迷,而本市的电视节目那么精彩,百看不厌。 大概是要这样终老的,我老笑自己。 但一则乐得清静,二则我还有时间,即使十年后再出动,也不过三十六岁。 三十多岁的漂亮女人不知有几许,现在的趋向是:什么,你末够三十五?那你不配做有味道的女人。 而二十六真是尴尬年纪,不三不四,我决定坐在家中修炼一段时间,同时致力事业。 每个成熟而标緻的女人都有独当一面的工作。 我心一直牵记那盆铃兰。 哪位男士那么好品味? 会不会是同事们开我的玩笑。 大抵不会、男同事不是结婚三十年,就是夜夜笙歌,怎么会有空同我开玩笑。 女同事忙谈恋爱,忙打毛衣,自然亦无暇兼顾。 这么说来,竟真有人想请我跳华尔滋? 我想来想去想不出这个人是谁。 一月一日就是这么胡里煳涂过去的。 上班第一件事便是去注意那盆铃兰。 真神秘,一个钟都没有掉,看上去似假的一样,香气馥郁。 电话铃响,茱迪的声音,「甄小姐,我不舒服,想去半天假,上午我已叫莉莉过来替我,她老闆出去开会。」 「好,」我说:「下午见。」 张太太进来找我,我立刻说:「我已经找人在打笔记,下午可以交给你。」 「你的茱迪呢。」她横一横眼睛。 「病。」 「你老让她病,宠坏她,你看我那彼莲,我可不给她病。」她有点自得,转身出去,扬起一阵风。 我很服她。 也许茱迪是真病,也许假病,有什么相干?广东人说的,吊颈也给人透透气,何必逼人太甚。 也许我不及规格,也许做老闆一定要有那个样子,让下属听见他名字都吓得膝头撞膝头。 下午茱迪回来。小姑娘是真的病了,一直吸鼻子,面色苍白。 她一手扯看外套,另一手把信件递进来。 今晨我没有出去取信。 同样一只小小白信封落入我眼中。 我忙不迭拆开来看。 里面亦没有上下款,只写着「我正在想法子提起勇气约会你。」 全句十余个字,没有错字没有别子,文法亦不错。 别以为写中文容易,写得通还真不简单。 仍是紫墨水。 我想说:如果你约我,我一口答应。 但一整天都没有私人电话。 都是公事公事公事。 他当然已经忘记我,不在话下。新年新作风,老实说,我也想忘记他。 最好有新的发展。 茱迪在吃药,看上去很辛苦。 「要不要放多一日?」我问。 她说,「听说张太对我不满意?我有医生写的信。」 「别理她。」 茱迪笑笑。 「着凉?」 「我们在沙滩上散步至天明。」 哗,真有精力。 原来无论做什么,先决条件便是健康,连浪漫都要精力。 「这么冷。」我说。 「我不觉得,」她一边擤鼻涕一边陶醉的说:「有什么冷?我的手一直被他握着,我并不觉得冷。」 「你们会结婚吗?」 「结婚?」她膛目结舌,仿佛不是与我在说同一语言。 「怎么,不打算结婚?」 「我们想都没想过要这么做。」 呵,纯享乐。 「甄小姐,白天做工那么辛苦,下班之后,总要找些有趣的事来做,否则会疯掉。」 她说得对。 我就快要疯了。 总得做些事来调剂精神。有些人喝酒,有些人吃烟,有些人泡的士可。只有我,除了偶然幻想太阳会得终久照进我的生命,简直一点不良嗜好都没有,生活苦闷,日积月累,真怕自己会崩溃。 茱迪说得对,我要向她学习。 从何学起?真是难题,我还可以出来去疯吗,还会有人请我去跳舞玩耍吗。 报告打好拿进来,我查一查错字,便交上去,用不用就随她了。张太很有一点怪脾气,她看不得有人闲着,有用应用,她爱叫人写长篇大论的报告,写好之后改十次,经过三个月,那篇完美的报告使束之高阁,没了这件事,永不见天日。 开头的时候大家都很困惑,久而久之,养成习惯,也不当是一回事,不过士气差得不得了,因大家都分不清哪件工作是真正重要,哪件是张太叫我们做来寻开心的。 这是另外一件事。 我替那盆铃兰加了几滴水。 不知它可以摆多久。 那个人会不会鼓起勇气来约我? 那个人是谁?会不会是我一向倾慕的那种成熟,有一份好工作,对女人负责的男人? 每次我看到那样的男人,心中都会想!我小时候也是一个标緻的女郎,为什么从来没遇到一个这么好的男人? 后来不大想了。 因为泰半嫁得好男人的女人,隔了几年也都不开心,也都离了婚,正如我说,看包装怎么可以真正认清楚一个人。 铃兰的香使我着迷。 五月,五月要到巴黎,搭火车去到近郊,者漫山遍野的花,一搭搭紫色、米白、淡黄、深深浅浅的红,一层层,每一处都像印象派的风景画。 爱煞了这样的情景。 我坐在书桌前胡思乱想。 茱迪说:「这些信都过期,要即时答覆,还有,有两个电话必需要覆,你看看。」 我完全不想做事。默默头,呆坐。 逢人都会有心不在焉的时候。女人当然喜欢遐思,而男同事,在赌马、炒金子,买卖股票上费的精神,恐怕比任何女同事都多。 我终于问:「茱迪,这盆花,是谁送来的?」 「花店吧。」 「你肯定?」 「是小明拿进来的。」小明是公司里的后生。 第10页 「你去问小明,由怎么样的人送上来。」 「肯定是男人,这是什么花?挺有趣。」 「去,去问小明。」 她出去一会儿,回来。 「小明说由一位很斯文的男士递上来,不过那位男士是花店的伙计。」茱迪含笑说。 这丫头在笑我。 「哪家花店?」 「没有看清楚。」 早几年收到神秘花束,不过是由它摆在书桌上,直至憔悴丢掉,无声无息,谁去查究。 女人越老越贬值,到三十多岁的时候,再收到花,大概要感激流涕痛哭起来。 我再问:「真的没有留意是哪家花店?」 「没有。」茱迪不经意。 我捧着一杯热可可,一边暖手,一边啜喝。 今天是不打算做什么的了。 我在等下班。 有一位女友说上班好比坐牢,说得很对,每天八小时,而且还要穿戴整齐去坐。有成就时可以坐得很兴奋,工作不满意,当然坐得委曲。 我并不喜欢这份工作,也许是鼓起勇气,找新职的时候,会不会? 有人在暗中注意我,我不可以令他失望,下班我要去剪个新髮型,订数套新衣服。 越想越高兴!忽然茱迪进来对我说:「电话。」她向我挤挤眼。 我立刻明白,取过听筒:「餵。」 「好吗?」是他。 我声音从来没有这么愉快过,因为他对我已经不重要,「好得很,假期开心吗,有什么新计划?」 他却意外,「你呢,有没有去什么地方?」 「累都累坏,足足睡了一天。」 他不置信,他不相信这是我。他问:「下班有事?」 「有,」我慡快的拒绝他的施捨,「我要去购物装扮自己。」 「那么,再见。」 「再见。」我很乐意地挂上电话。 下班我寻找节目,逛遍名店,收穫甚丰,我忽然改变人生观,别人不注意我,我也得看住我自己,为什么?是为那盆铃兰? 说句笑,说不定哪位理想男士会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叫我去赴约,我不能一副倦相。 可惜梦醒得很快,正当我穿着新衣,换了新髮型跑进写字楼,有一位后生模样的男人已在等我。 茱迪同我说:「他说送错了东西。」 「什么东西?」我问。 那位来者问:「这位是不是大安洋行的贾小姐?」 「不是,」我说:「我们这里是太安洋行,我是甄小姐。」 「送错。果然是送错,这位小姐有没有见过一盆铃兰?」 「有,」我说:「在这里。」 「对不起,我想取回去,我代表芬芳花店。」 我呆呆地,送错了?原来一切都是场误会。 「是这一盆吗?」茱迪问。 「是的小姐,」他说:「还有两封信,能否还给我?」他很焦急。 「我们买下它可以吗,你另送一盆到那边去。」茱迪说。 「小姐,只有这一盆。」他很为难。 「你取走吧。」我说,一併连信也还给他。 茶迪脸上露出很惋惜的样子,旁观者清,她看得出我是多么喜欢这一盆铃兰,它给我带来多少希望及鼓励。 花店职员千恩万谢的捧走那盆花。 茱迪与我都不再说什么。 我耸耸肩,信我拆阅过,花我欣赏过,原来只是弄错了,是送给另外一位小姐的。 有些人幸运,有些人不。 但我不会因此萎靡。我不会辜负新装新髮型。我同茱迪说:「中午我们一起出去吃饭。」 谁知道,或许有新发现。涟漪很小的时候,在儿童乐园中,看过红舞鞋的故事。 一个贪慕虚荣的女孩子,千方百计的弄来一双红舞鞋,穿上脚,骄之同杰,旋转跳舞,谁知道竟没法停下脚步,跳跳跳,不停的跳,精疲力倦,还是得跳。 结果是她哭了,愿意脱下红舞鞋,但已没有可能,一只跳远去,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 真倒霉。 这不过是个童话故事。 凡是童话,都有寓意,这个故事在今日看来,在简单不过:红鞋是代表名与利,一上瘾便难以解脱,身不由己。 但追求名与利的结局倒并不是次次如那女孩子那么悲惨。只要懂得控制,名与利也可使一个人快乐。 寓言是寓言,我们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 我一直不认识穿红鞋的人。 尤其是单穿红鞋,不穿其它颜色鞋子的人。 直到尊尼巴她带到派对来。 她年轻、漂亮、潇洒,穿白的裙子,红的鞋子,喝黑的啤酒。 短头髮,脑后有一绺留得特别长,染红色,punk。 她没有穿袜子,足踝很白晰,还未来得及去晒太阳。 她与友人玩双六,把尊尼撇在一边。 尊尼是个歌星,声线一流,但脑筋转不过来,姿势有点落伍,他很用功,做得太吃力,观众代他辛苦,他则疲态闭露。 话虽如此,场面始终摆着,走倒哪里都有人叫签名,女孩子也都乐于赴约。 红鞋儿由他带来。 肯与尊尼走的,有什么好人。 我苦笑,包括我在内,我也是尊尼的朋友。 我问尊尼她是谁,尊尼说:「朋友的妹妹。」 他对她很好,通常他只带女孩子一次,下次就要换人,但到了星期六,在小毕的游艇上,我看到的还是同一个人,她穿一双红色凉鞋,一朵花遮过脚背,配黄色沙滩衣。 我没有说什么。 尊尼很护她,替她拿杯子,帮她递毛巾。 晚风中我问尊尼:「开始认真?」 尊尼抬头看着紫色得天空,没有回答。 她最大的万有引力是年轻,看上去只有十六七岁,高得如一头小长颈鹿,约有一点八米,身段分部均匀,看上去舒服。 青春是女性魅力最强的一环,别同我说什么风华绝代,系出名门,仪态优雅,才高八斗,活生生的青春仍然站在第一位。 他宠得她要命。 而红鞋儿的确幼稚一点,不合我胃口。 尊尼一直与她在一起。三次四次五次我都见到她,她有许许多多红色的鞋子,每双都很别致很好看。 后来听说尊尼捧她做歌星。 我们在电视上看她唱歌,卖相一流,舞跳得非常好,完全是十足金流行曲节目的味道,但是一开口,像个七岁小孩子在念口簧。 而尊尼还一直问:「好不好好不好?」 我们轻笑,什么也不敢说。 「好不好?」尊尼并没有放过朋友的意思。 我们不知怎样回答才好。 过半晌,我说:「很性感,服装似麦当娜。」 这样的溢美之词尊尼还不高兴,「麦当娜太邪了。」 那么像谁才好? 尊尼扬言,「她会大红。」 不会的,要大红大紫,非得有真本事不可,骗得了一两个人,不代表全体观众会得入壳,花钱的爷们目光如炬,怎么会分不清好歹。 「她的第一张唱片马上会面世。」尊尼说。 「什么,谁投资?」 「我。」 大手笔。尊尼不会成功。这一笔钱是丢到水里了。 红鞋儿依依呀呀的调调儿断然不会成为金曲。 我们不幸言中。 半年后,尊尼蚀了一大注,他的女朋友并没有红,大家一讲起这件事便嘻哈绝倒。 最惨的便是,那女孩子生气,离开他。 「怎么,怪你不落力?」我们问。 尊尼不否认,也不承认。 这次他伤得很厉害,本来已在走下坡,此刻更是精疲力尽,打算退休。 红鞋儿害了他。 她自己却在最短时间内嫁了人,从此衣食不愁。 她不干自然有人干,什么都会少,漂亮的女孩子却陆渐成长,怎么都少不了,前年穿校服的小妹妹,今年已可以选世界小姐,我们不会寂寞。 尊尼有时喝多几杯,会报怨我们当时不给他捧喝。 这种事,怎么动得了,那时他对她入迷,亲友咳嗽一声,已经足够入罪。 尊尼消沉的问:「但她是美丽的,是不是?」 谁不美呢,各有各的姿势,不然如何出来走动呢。她自然有过人之处,令尊尼这种见过世面的男人入迷。 没多久,尊尼颳了最后一笔登台费,到加拿大去定居,消声匿迹。对他来说,这百分之百是明智之举。他不唱,大把人唱,后浪汹涌地抢上,公众一下子就忘记他。也许要到很久之后,人们在怀旧的浪漫情绪下,才会想到尊尼。 第11页 在公共场所再见她,十分意外。 先是留意到一双玫瑰红的(京,兽字旁)皮高跟鞋,接着是黑色鱼网袜,圆润的小腿,修长的大腿,衬着极短的裙子。 我认得她的面孔,她也认得我。 是她先过来同我打招唿。 多个月不见,她脸上的婴儿肥全减掉了,于是眼睛更好,眉毛更浓,人也成熟得多。 她很熟络的同我说:「我离了婚。」 噫。 她取出金烟盒,点起一只长烟,吸一口。 「你认为我可以做模特吗。」她问。 我微笑,「这是一门很艰苦的行业,任何一行都是要经过挣扎的,包括为人妻子再内。」 她略微不悦。 我说下去:「天赋本钱固然重要,也得用功去做,凡事要持之以恆,断不能每行只做三个月六个月,换来换去,最终的损失是你自己,时间最宝贵。」 她冷冷的笑:「这么说来,你不肯收录我?」 「待你定性再说吧。」 她仰起头,很不高兴的走开。 我摇摇头。 我问人:「她到底有几岁?」 「十八。」他们说。 什么?大吃一惊,歷尽沧桑,才十八岁。真要命,她还有得玩的。 我不收她,自有别家模特中心趋之若鸿,视她为头牌。 不到几个星期,便叫苦连天,红鞋儿一点工作观念都没有。 三点正的约会,摄影师白等到四点,人影子都不见,到处找她,她却还在家中睡觉,好不容易把她请出来,她大小姐头髮没洗,衣裳没换,妆也不化,时间已经五点钟,太阳落山,光都没有了。 气得客户暴跳如雷,发誓永不录用。 我只会笑,一切在意料中。 她这种年纪的玩女根本不分轻重,谁托她重任,谁活该倒霉。 一下子红鞋儿便进入黑名单。 白天没事,晚上更疯狂,天天跳舞到深夜,不同的男伴,不同的场合,美丽的衣裳,豪华的排场,无论如何,她仍坚持着红鞋子。 我见过醉酒的她,发脾气的她、服下药丸的她,总是穿着红鞋。 一次在私人会所的电梯中,我们窄路相逢。 「嗨。」她说。 戴一顶有黑色面网的帽子,突出一双大眼睛,水灵灵,一深黑洋装,贴身剪裁,我喝一生采。 「美得很。」我说。 「你自己也不太坏。」她说。 足上仍是红鞋。 我问:「你有没有其它颜色的鞋子?」 她一怔,随即笑说:「你注意到了。」 「这么明显。」 她答:「没有,我不穿杂色鞋,只有红色。」 我委实好奇,「为什么?」 她笑,小女孩神情不復存在,换之得是一个狡(黑吉)的表情,「请我吃饭,我告诉你。」 「我没有胆子。」 「那么我请你,」她说,「明天晚上八时,在我家。」 她给我一张卡片。 这时电梯门已经打开,再拒绝便小家子气,我只得点点头。 她见我应允,飘然而去。 我自问定力尚够。 并且我想看看她到底有几双红鞋子。 我没有带花上去,亦没有糖。 尽管她风情万种的样子,其实只得十八岁,尚未成年。 她住在一所豪华住宅内,面积起码一千平方米,真是不可思议,且有两个女佣服待她。 谁在供养她? 都市里尽是这样的女子,到底背后是些什么财阀支持她们? 她斟酒给我。 「来,看我的鞋。」 拉开鞋柜,全是红鞋,高高低低、深深浅浅,起码有一百双,新净得很,款式比鞋店还齐全。 她身子斜斜倚在柜门边,娇媚的说:「我的鞋子,永远不脏,我的脚,永远踏在地毯上,它们不是用来走路,而是用来跳舞。」 红舞鞋。 我转过头来问她:「你打算一辈子如此?」 「有什么不好?」 「一辈子是很长的事,你今年才十八岁,言之过早。」 「我不怕。」 「到三十八也不怕?」 「别扫兴。」 「很漂亮的鞋子,你还没有说为什么。为什么?」 「我爱红鞋。」 「我们知道。」我说。 她抚摸一双双鞋子,「我小得时候,想要一双新鞋,只八块钱,父亲,母亲,哥哥,嫂嫂,全不理睬我,那甚至不是双红鞋,我太失望了。」 我温和的说:「生活中避不过失望,你应该知道。」 「不,」她固执的说:「我不能让一双鞋子使我失望。」 「所以你买下这么多红鞋?」 「是的,一共一百十八双。」 「你真是个小孩。」我说:「人生中除了美丽的鞋子,还有许多其它的东西。」 她不气,笑说:「你让我一步一步来呀。」 我问:「有多少双,是尊尼买的?」 她仍然笑咪咪,「他买的那些,已经旧了,全部扔掉了,我这些鞋,没有一双,是超过一年的。」 我点点头,「是,他那些早就过时。」 「可不是。」 她替我加酒。 「你喜欢红色?」 「当然,红色是最美最神气的颜色、艷丽、夺目、耀眼,没有几个人配穿红。」 「红色是非常不经用的颜色。」 她忽然仰起头哈哈大笑,「你这个人,真有趣。」她说。 再说下去也无益,我们平静的吃了饭,便告辞,非常话不投机。 我不喜欢她,完全没有头脑,完全不知道做人要付出劳力,可是她无需讨好我这种人。 不久红鞋儿开时装店。 所聘用的女经理,是一位相当能干的小姐,她为她策划一切,到我这里来找模特儿。 在开幕的时候,有三位模特儿穿上最新的时装,穿梭在酒会中。 卖的衣服,是最好的一种牌子,叫标勃拉斯。 真有办法。 我笑说:「世面都靠你们撑着,不然还真的不能繁荣安定。」 女经理也笑。 我问:「怎么会为一个小孩子工作?」 「钱。」她说得很简单。 「她脾气很坏。」 「不是坏,是嚣张。」 「你讲的很对。」我点点头。 「小孩子,哄哄她便可,相信我,有许多老闆比她烦得多。」她停一停,「出来做事,赚点钱,学点经验,无所谓。」 「说的也是,她什么都不懂,反而不会干涉你。」 女经理微笑,「你猜对了。」 「后台是谁?」 「一个很有名气很能干的人。」她微笑。 「那自然,谁?」 「没想到你也有好奇心。」她不肯说。 我点点头,她甚有雇员道德。 我又问:「赚钱的话,都是她的?」 「那当然。」 「蚀本呢?」 「来,这是帖子,届时来喝一杯。」她换了话题。 「谢谢。」 我要是有资本,我也用这种人才。 不由得再问最后一个问题:「是谁与你接触的?她,还是她的后台?」 「都不是,是猎头公司。」 红鞋儿哪懂这些,当然是她的男朋友在照顾她。 我不由得想起中区的花店、精品店、礼物店、美容院、时装铺子,难道每个店背后,都有一位成功人士? 那店开幕,我去了。 冠盖云集,衣香鬓影,女经理打点一切,却又不抢她的镜头,红鞋儿穿了一套血红鸡尾礼服,站在最当眼的地方,踌躇志满。 我并没有走到她身边去朝圣。 她似一个年轻的女皇似,等候臣民与她庆贺。 女经理八面玲珑的走过来,「怎么样?」她说。 「成功。」 「你觉得我们的生意会不会好?」 「不必担心,如果能卖红色的鞋子,赚更多。」 她会意的笑。 是日下午有许多标緻的女孩子,包括我名下的三位模特儿,但不知怎地,就是不能抢她的光芒,一个人在得意的时候,的确非同凡响。 用过一两件点心,便告辞了。 第12页 她却在门口叫住我。 我转头,客气的说声恭喜。 她说:「开时装店的女人那么多。」仿佛还意犹未足。 噫,这么贪心。 「怎么样可以使自己出名?」她半天真半骄横的问。 我微笑,「出名有什么好?」 「你有名气,你当然可以说不好。」 「我才不是名人,你倒说说看,什么叫出名?」 「每个人都认识我。」她说。 「谁是每个人?同行、街上,还是亲友?」 「每一个人。」 「小姐,使一个人出名的,通常都是那个人的工作成就,而不是那个人本身,真想出名的话,你得好好做出一个局面来。」 「你真讨厌。」 连我自已都笑,一开口便似个老学究。 「我可以找个人来宣传。」她不服气,「替我拍照,为我……」 宣传什么,她?她做什么吃什么穿什么谁会有兴趣? 我也不想多说,掉头便离开现场。 大都会中做什么都评实力,她太年轻,她不懂得。 况且出名有什么好,走到哪里都不得自由,又不能与生活有真正的接触,在这个人口稠密的城市中出名,说难也并不太难,因此名与利往往不成比例,人人都认得的名人不见得可以躲在古堡中过其神仙般的生活,还不是得一天做八小时,与闲杂人等接触,徒然更辛苦,背着盛名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一回事。 对于红鞋儿来说,她好像什么都有,所欠的,不过是名气,一旦有名气,她便是一个传奇。 其实她什么都没有,连谋生的本事都没学会。 他们都说我太过担心。 「担心你自己,开模特儿介绍所并不好做。」 很多人怀疑我把美丽的女孩子介绍给公子哥儿。 时装店的生意并不是太好,每次经过,都不见有人在店内试衣服,但据经理说,却还有得赚。 好些太太们,直接叫她把衣服送上住宅去试,还没挂出来就已经买掉,不是亲眼看见,真不相信有女人会花两百万来买条凯丝咪裙子。 「老闆很激赏你吧。」我同经理说。 她苦笑,「她说不在乎赚钱,最要紧能令她出风头。」 我讽刺的说:「有没有建议她脱光衣服站在店门口做生招牌?」 「我兼任公共关系,联络不少报社杂志,又找熟人为她吹嘘、拍照……」 「她满足吗?」 「每隔几天就叫我找人访问她,真累。」 我真的同情为她工作的雇员,这种工作怎么做的长?开玩笑。 这女孩并没有成名,因为不劳不得,多劳多得。 得的定义,不再是生活上的需求,而是指工作上的成就。谁还会没饭吃不成,衣食不忧,却没有精神寄託,也很苦闷。她会不会静极思动? 一日我回写字楼,刚要开始搏杀,女秘书同我说,有一位小姐在房内等我。 门一推,见看到一双红鞋,这还会是谁。 我意外,这是什么风,于是问:「有重要事?」 她一边抽菸,一边浅笑。毫无疑问,她又长大了,此刻的劲道已叫男人深觉逼力。一件低胸的运动衣,配白色皮裤子,绷得像是随时会弹开来。 她没有回答我。 「怎么,又来向我请教,如何可以出名?」 「我想好好工作。」 「跟你的经理学习,她所懂得,教你一半,已经受用不尽。」 「她的成就还不及我。」她扁扁嘴,「她为我工作。」 「小姐,做人讲时讲命讲运,千万不要看低人,这一刻她屈居你下,不代表一生一世如此,人家有本事,打真军,迟早出头。」 「喂,你这个人说话,怎么老不忘教训人?」 我耸耸肩,「那你何必偏偏找上门来听我说话。」 「我想好好工作,想再你处做个模特儿。」 「对不起,」我立刻说:「我不敢当,你堂堂大老闆,出来做事,谁请得起。」 「不,我不是为钱。」 「那是为了名了,我也没有把握使你成名。」 「有的,你手下有红模特儿。」 「你不同,人家肯用功做。」 「我也肯。」 我摇头。 「我可以改掉坏习惯。」 「不,」我摆手,「你不能抱着这种态度来做事,你必需先有工作的热忱,不顾一切的苦干,只问耕耘,不问收穫,谋事在人,但记住,成事在天。」 她已经不耐烦起来,在椅子里转来转去。 她是一只美丽的牛,我不该对牢她弹琴。我嘆口气。 「用我。」她说:「不然你会后悔。」 「我会吗,」我说:「这不是一项恐吓吧。」 「给我一次机会,」她还在恳求。 我并不是一个心肠硬的人,但是我说:「你不需要这种机会,好好做你的老闆娘,去。」 她踢着腿走了。 秘书看着她的背影,问我:「她怎么样?」 「不会怎么样,但是她不会成名,除非她肯苦干。」 即使有人认识她,也不会尊敬她,说起她这个人,不过轻轻带过,她的名字,没有人会记得。 不过这并没有关系,这不会影响她的生活。 我在路上碰见她的经理。 「怎么,还在做?」我很意外。 「有什么地方可走?」她笑问。 「快一周年纪念了吧。」 「八个月。」 「真难得,我以为贵店很难做得住。」 「现在老闆娘天天在店里。」 我一怔,「乌搅?」 「不,很起劲的学习。」她说:「很意外吧,她下个月还要跟我出去办货,那是十二小时抢货的工作,她说她吃得消,她说十九岁了,老了,要开始工作,免得老大徒伤悲。」 十九岁,老了,我摇摇头,真夸张。 经理看着我,「她对你很有意思,时常提着大名。」 我又一呆,真不知道她心中想些什么。 「怎么,不考虑她?」 「待她定下性子来。」 她吃的一声笑,「等她?才十九岁,怕不要等二十年。有些女人过了四十岁还不肯修身养性,还到处晃,乱出锋头。」 我说:「那就算了,时间不对,就是没有缘份。」 「她那么听你的话,你可以教她,把时间缩短。」 我不是感化官,我没有信心。 我当然没有说出来,只是胡乱找藉口,「她太高了,我比她矮许多。对,祝你们两个都成功。」 「谢。」她笑得很有深意。 店铺很快开了分店。人们开始知道店主是个年轻貌美的女孩子,这个大城市的社会风气很开放,人们并不计较一个人的出身,或是他的过失,只要他也有优点,就能为人所欣赏。 再等一下吧。 如果她没有忘记我,如果我可以接受她,如果她肯改变作风,如果这些因素都可以在适当的时间凑合在一起,我们或许可以有发展。 现在言之过早。 要等她脱下红舞鞋。 摘自亦舒小说集《红鞋》。做梦的女人她自然不叫美嫣、佩芳、月秋、艷琴、丽娟、麦芬、富珍、美蓉、蓓蕾、紫玉、君文。 虽然有一半中国血统,褐色眼珠黑色头髮,她却没有中文名字,她叫贞节,姓麦士美伦。 她说得一口好粤语,朋友在她姓舆名中各取一字,叫她麦贞。 麦贞长得很漂亮,骤眼看似日本化桩品的月历女郎,大眼睛、浓眉毛,雪白的面孔,融合东西方美女的精华。 男人曾然喜欢美丽的女人,虽然我是一个穷小子!只在大机构中做一份卑微的工作,但我爱美的心态,同一般公子哥儿没有什么不同。 不过公子哥昆可以立刻约会美女、开出名贵的房车,接她俩到游艇上跳舞,我不能,我只有看的份儿。 不错,她有车子,一部很大的开蓬跑车。 她邀我上车。 她把车子倒退,一不小心,撞到墙角,卡拉一声、尾灯一定全部碎掉。 我吓一跳,这种车修理起来,非同小可,但转头看看她,她却一点不在乎,非常悠然,将车子掉头而去。 她是千金小姐吗,气质上似乎还差一点点,不过排场很接近,也许,也许她父亲是暴发户。 我老闆说的,一个人在积聚到三五七百万的时候,特别喜欢炫耀财富,到真的富甲一市,把一亿几千万随手捐出作慈善用途时,又不肯认有钱了。 许多许多富翁,穿着普通,排场亦平凡,真人不露相,好不深沉。 第13页 但对于这样的年轻女孩子,又能要求些什么? 她把车子驶得飞快,在山上兜风。 初夏的风尚有凉意,拍面而来,轻快舒畅,身边又有美女,我多希望我的敌人可以在此刻看到我。 最后她向我要电话号码,我写给她。 「我们或许可以做一个朋友。」她侧着头说。 我点点头。 「当然,你穷,你没有钱,」她略为夸张的扬看手,「不过不要紧,父亲很开通,他不会介意。」 我莞尔,向她道别。 她说话无异是鲁莽一点,但不失可爱。 没想过会接到她的电话. 「我是贞节,记得吗。」 当然记得。 「要不要出来跳舞?我请客,别担心钱。」 她特别重视钱。 「我不喜欢跳舞,咱们聊天吃茶,好吗。」 「聊天,谈什么?」 「什么都可以,只要你喜欢。」 「也好。」她有点迟疑,仿佛已经很久没有同人谈天。 「我来接你。」 「不不,我自己开车出来。」 这次,她的车子是蛋黄色的义大利牌子,时速可以在廿秒钟内增至一百二十公里。 她喜欢开车,开得快,开得好。 她打扮得极之考究,那种时髦的裙子动辄要三五千一件。 在咖啡室,她告诉我,她父亲有贵族血统,德国某大公爵,正是她父亲的表伯公,所以算起来,她亦是蓝血人。 她自幼在伦敦长大,家里面有十五间房间,位置在丽晶公园,「时常看见皇族进进出出,好几次他们也朝我看,大抵是觉得我长得漂亮吧。」 她父亲很富有,在马来亚有橡胶园、在瑞士有药厂、在南非有钻石矿,在印度有茶庄什么生意都做,旧金山与巴黎都有别墅。 「他很生我气哪,」麦贞说:「我不肯好好读书、本来想我读医,我考取牛津大学,管家褓姆园丁都说我了不起,但是我嫌牛津大学太闷气,于是叫他们保留学位,迟些再入学,说不定明年我会考虑读史丹福,现在华裔美国人从政的前途很好,或许我会读政治,在三十五岁前入主白官,你说好不好?」 她一直问我好不好。 说到得意之处,她神情很野,双目闪闪生光,我看得入迷。 「你呢,」她问:「你有什么打算?」 我答:「我打算做你的听众。」 她笑了:「我有没有条件拍电影?有许多导演找我,我在第五街的冰淇淋店就遇到过史匹堡,你听过他的名字?他叫我打电话给他。」 我再叫一壶咖啡。 麦贞伸一个懒腰,娇慵的说:「上帝真恩宠我,我前面有的是康庄大道,爱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父亲拨了一个基金给我,随我花钱,你说,到埃及去住半年好不好?」 好好好。 「抑或是巴黎?上次我到狄奥屋去订晚装,他们说要输半年才替我做,气得我!我听说嘉洛琳公主十天内就可以拿到衣裳,同他们抗议,说出父亲的名字,他们才知道厉害。我又改变主意,转到圣罗-屋去了,我一年穿衣服,起码一百万。」 这一连串名字,对牛弹琴说了也是白说,我一电概念都没有。 「是不是太花费,你说呀。」 「年轻人,不要太奢靡。」 麦贞吐吐舌头,「我不会节省,也无必要节省,我有购物狂,跟着爹爹到世界各国去开会,买东西买惯了。」 我问:「你可是在本市念中学?」 「当然不是,」她似宝石般的眼珠转了转,「谁耐烦在这里读书?我在瑞士念小学,我会说英语德语法语及西班牙语,我有五个补习老师,不然怎么进牛津。现在想起来,麻省理工也不错……不过我对文学有特别兴趣,你知不知道有本书叫红楼梦,唉呀,我最爱啃那本书,我告诉你,原来薛宝钗是大坏蛋哪。父亲说我学贯中西,他也弄不懂,为什么我对文学这么容易上手。」 她用手撑着头,秀髮如云般散下。 「我想写一本书!叫『麦士美伦家族』,它会畅销,跟『教父』及『大将军』一样,我看中英国的湖区,过些时候,到该处去住一年,完成我的着作。父亲已替我联络好经理人,他打电话来催我呢,一说便个多小时,长途电话单子时常一万几千,你没有类此经验吧。」 已经叫到第三壶咖啡,看看时间,不早了,建议回去。 麦贞很惬意的说:「同你聊天,很开心,改天我们再出来。」 我早说过,我愿意做她的听众。 我们竟成为朋友,每隔一两个星期,她便约会我,同我倾诉她心中事。 她父亲很久没回来了,在加拿大谈生意,在多伦多,他家有大幅地皮,不知用来盖什么好,如果造住宅大厦,就以她命名:贞节大厦。 她咕咕的笑,「住在该处的女子都得规规矩矩。」 说到市内有才气的女子!她又评头品足一番,「什么,」很诧异,「做那种位置,一年才六十万,年薪低于一百二十万,我是不做的。你的收入如何?」 「我月入一百二十万的——利息。」我幽自己一默。 她笑得前仰后合。 忽然之间,她用手按住我的手,「我同你是朋友,贫富悬殊不要紧?」 我亦没有自卑。 我凭劳力换取金钱,我尽我的力,发我的光。 「你羡慕我?」 我默默头。 「你有没有我快乐?」 我缓缓说:「麦贞,快乐与美貌,金钱、权势都没有太大的关系。」 她一怔,忽然之间堕入深思。 她本来一直活泼泼,手舞足蹈,得意非凡,一旦静下来,却另有一番样貌。 她说:「今日不谈了。」 她纳闷的上车,又是一辆新车。 「改天再见。」 这次她着实冷我一冷,有一个月不来电召…… 终于还是请我吃法国菜。 她肩上搭着黑色长貂皮大衣,嘴唇搽玫瑰紫,用银叉挑起薄片的三文鱼吃。 谁说她不似千金小姐。 「好吗?」我问。 「我去了东京及夏威夷。」她懒懒的说。 中午她都要吃龙虾、喝香槟、蜗牛、还有鱼子酱、三文鱼一齐来,最贵的便是最好的,不管日同日对不对,时间配不配。 「陪我买鞋子。」她说。 我并不介意替她捧盒子。 她坐在法国皮鞋店内,一双一双的试,同我说:「某女士平日夸生活豪华,还是要到减价时节方在巴黎买这只牌子的皮鞋。」言下之意,她当然胜过多多。 她几乎把脚踏下去就说好,打算把整片店买空。 一共廿七双。 有几双七公分高的鞋子,美得似仙德瑞拉的玻璃鞋,由她穿上,更加没话说。是的,她确是有购物狂。 麦贞着店员替她把东西送到酒店去。 她对我解释:「家里一年一度大装修。」 我看看表,一时间已过,我要上班了。 「嗤,你那份工作!」她不屑。 我正颜说:「麦贞,每个人都有工作美,我的职业是正当为社会服务的行业,不要说这种话。」 她气馁,「你总是与我争论,不怕我不理你?」 我摇摇头,「你知道我有诚意。」 「诚意,是。」她喃喃的说:「诚意。」 「明天,我们出来吃饭。」 「明天不行,我父亲回来,有事。」 「那么后天,我做一顿晚饭给你吃。」 「你会烹饪?」 「会。」 「好,」她说:「一言为定,后天。」 她没有来。 我一早买好作料,做了四川风味的三菜一汤,等她。自六点等到九点都不见人我有点闷,有默失望。 明知靠不住,还要约她,简直白讨苦吃。 整桌的菜,放在台子,任由冷却,也无以收拾,更无心独食。 我开一罐啤酒,看电视上的歌唱节目。 门铃却急促的响起来。 麦贞站在门外。 她穿着睡袍,外罩长狐狸皮,头髮蓬松,双眼肿如核桃。 哭过了。 「我能进来吗。」她沙哑看喉咙。 「欢迎。」我说。 她一进屋,抽抽嗒嗒的又哭起来。 「喂,陪我跳舞去。」 「小姐,你穿着睡衣呢。」 「反正这年头的舞衣与睡衣也差不多。」她朝我挤挤眼。 呵,今朝有酒今朝醉。 「你不是要同我说话吗。」 第14页 「咦,你这个傻瓜,同你有什么好说,你都不懂。」她的声音忽然温柔起来,用手捏捏我的面颊,「你懂什么,嗯?」 这个小动作好不销魂,我的心一盪。 「来,陪我去吧。」 捨命陪君子的人是很少的,捨命陪美人的人前仆后继。 我换了衣服陪她出去。 去疯狂的士可内遇见一大堆熟人。 小甲是从前的同事,阿乙在公事上有来往,老丙是出名的玩家。三人都穷,所以都肯与我打招唿。 甲问我伴侣在何方。 我但笑不语。 「同谁来?你一向最乖,这么夜还不去见周公?」 他们大概逐间舞厅孵,不到清晨不归。 麦贞自化妆间出来,精光四射的双目朝他们身上一熘,甲乙丙三人实时噤声。 他们搭讪几句就走开,麦贞问我,「你也认识这些人?」 「这个城市能有多大,自然认识。」 「小瘪三。」她蔑视的下评语。 「你也知道他们?」 她不言语。 「别为他们不悦。」我说:「我会跳四步,来。」 那夜颇为尽欢。 第二天几个好事之徒就来找我,硬把我拉出去吃午饭。 「你同莉莉走?」 「你怎么认识莉莉的?」 「莉莉身价很高,好小子,你很有办法哇。」 我看着他们,冷静的问:「谁是莉莉?」 「你昨夜的伴。」 「你们喊错人了,她不叫莉莉。」 「错?」甲大笑,「我怎么会错,这么大的红牌阿姑,我怎么会走眼。」 我以很沉着的语气同他们说:「我的朋友姓麦,我们不必再谈下去。」 他们面面相觎,作不得声。 过很久,丙说:「那是莉莉,你要当心,她不是好人。」 我仍然微笑,不出声。 「她是本市天字第一号掘金娘子,别怪我们不警告你。」 我并没有钱。 「这个女人怎么会看上你这个穷小子?」 我说:「吃饱就可以走了。」 由我付帐。这班人真是,侮辱我的朋友还要我结帐。 麦贞是怎么样的女人,我怎么会不知道,怎么会猜不到。谁也不用提醒我。 其实她没有骗我。 她编的故事是粗糙的,不切实际、飘渺的,一点可信的价值都没有。 是我自己愿意做她的听众。 在那些不真实的故事片断中,她得到发泄,而我,我当听精彩广播剧。 什么是真,什磨是假。同自己说谎的又不止她一个人,多少聪明人都过不了这一关,日日对牢镜子自言自语:我多么美多么能干多么聪明多么富有。 有什么不对呢,人总得活下去,哄哄自己,日子容易过一点。 我这个人交朋友,只看人家对我好不好,从来不计较人家是什么身份。 我与麦贞——无论她叫什么名字——做朋友是做定了。 她对我说:「父亲要我嫁人呢,他看不得我吊儿郎当的,但有什么男人令我倾心?我自己什么都有:房子、游艇、钻石、皮裘、现钞、股票……我还差一座岛,一间堡垒,以及一队兵,我要做女皇,在岛上扯我自己设计的旗徽。」 她哈哈笑起来。这么富幻想,这么享受她自己创作的故事,她已把这件事视为乐趣。 她是一个说故事的人,与报上以第一人称日日絮絮地与读老细语的写作人没有什么分别。 只不过我是她唯一的倾诉对象。 「父亲说我的婚礼要最豪华、最盛大、最热闹,在所不计,必定要把它搅起来。」 「会不会邀请我?」我问。 「当然,当然。」 「谢谢你看得起我。」 「我们是朋友,不是吗。」她神气活现的说。 「是。」 「怕只怕官客名单上漏掉一个半个名字,就得罪人。」 「已经决定要结婚?」 「还没有,我不肯结婚,我想做事业,玩也玩够,也该做点事。」 「要向哪一行进军?」 「有两方面值得动脑筋,开精品店我是不干的,无聊。我想办一家女子仪态大学,专门让中学女生学法文、时事、以及生活讲究的一面。还有,在离岛办健美营,专帮爱美女士减肥做运动,同时好好休息及享受阳光空气。你说好不好?」 我点点头。 「钱不是问题,父亲会资助我。」 我仍然津津有味的听着,这两个主意实在不错,都是外国极流行的生意经,如果我有铜钿,我也会支持她。 「所以暂时还是不结婚的好。」她拍拍手。 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孩子,又这么年轻,她所说的一切呓语,很可能在明天,就可以变为真人真事。 谁敢讥笑她,谁敢者不起她? 「父亲说,他总共就生我一个孩子,要什么给什么,天上月亮也搞给我,我根本不知道什么叫缺乏安全感。」她摆摆头,「我身边从来没断过男孩子,他们也对我千依百顺。像你,你不见得对别人这么好,是不是?」 这话倒是真的,我暗暗舒日气。 在一个下大雨的周末晚上,贞节麦士美伦的气球爆了。 她提看两只衣箱站在我门日,浑身酒味。 「怎么了?」 她一手推开我,把衣箱踢进我屋子里,箱盖的开关弹开,抖出绫罗绸缎纱绢,金光闪闪七彩缤纷,软洋洋地伸展在地板上。 她打一个酒噎。「我什么都没有,只得十箱衣裳。」 我问:「你的车子呢。」 「都被他们要回去了。」颓然坐在衣堆中。 我拉她起来,她醉了,不愿动。 「有话慢慢说。」 「傻小子,你懂什么。」她眯着眼睛说:「我骗你,你知道吗。」 我冷静的说:「我不觉得。」, 「我没有父亲,没有母亲,我是个一无所有的人,我骗你。」 「那岂非同我一样。」 「我一直做梦,编了故事乱讲,我神经有毛病,你看不出来?」她抓着我手臂逼切的问。 「我们都有不妥的地方。」 「我靠男人的施捨渡日,各式各样的男人,有些大肚腩,有些镶金牙,有些变态、有些自乡下来,我……」她哭了。 我把她紧紧拥入怀中。 她号淘大哭。 一边大声地喊出来:「我什么都没有,一无所有,我是只可怜虫,渣滓。」声嘶力竭。 我拍打着她的背部!喃喃的说:「不打紧,没有关系,我们有办法活下去,一定有。」 「我回不去了,他把我赶出来,不要再看见我,对我腻了,就那样子叫我走。」 我把她抱到床上去,替她盖上被褥。 她还在哭。 不要紧,许多不开心的小孩也都这样,一边哭一边睡,明天又是另外一日。 怕什么。生命是很顽强的,倒下来一下子就爬起身,拍拍双手,什么事都没有。 我并不替麦贞担心。 只是如今她的秘密已经「拆穿」,她为着面子,可能结束我们之间的一段友谊。 我太息一声,我愿意永永远远聆听她所说的一切。 第二天她比我更早起来,在喝咖啡。 我打着呵欠,作若无其事状。「好吗?」 「好。」她很沉着。 晨曦照在她没有化糙的脸上,到底还年轻仙只显得清慡。不过这样的好日子不会长了,她要早作打算。 过半晌她问我:「为什么容忍我?」 「因为我不觉得我在忍你。」 「你喜欢我?」 「自然。」 「谢谢你。」她很满足。 「如果你不介意,你可以住在这里,直至……你伤痕痊癒。」 「我有受伤吗,」她向我眨眨眼睛,「谁说的?」 「你嫌这里狭窄?」 「不,不是地方,而是我自己。我不适合过你这种生活。」 她这么坦白,使我震惊。 「我有我的不如意,有时我的情绪非常低落,这我承认,但我还是不愿意过粗茶淡饭的生活。」 这就无话好说了,我哑口无言。 「对不起。」 我耸耸肩。「你有你的选择。」 她吸进一口气,「你知道吗,巴哈马珊瑚群岛的首都叫那骚,其余几个岛叫自由港、亚巴可斯、比密尼,爱苏马斯、安德罗斯及意路赛拉。这是我旅游的下一站,那里的风光如天堂一般,我会整天躺在白色的细沙滩上,观望紫色的天堂,听贝壳中的歌声。」 第15页 我默默头。 「回来再与你联络。」 她挽起衣箱,走到大门日。 「祝我幸运。」她说。 我没开口。 她嘆口气,「你懂什么,嗯?」然后转身离去。 每个人都有权做梦,麦贞紧抓着这个权利不放。 我不是不懂,我只是没有能力帮她。 我心痛。 她高跟鞋的声音在走廊敲响,引起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