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套的自我修养》 第1页 书名:龙套的自我修养 作者:五色龙章 这是一个穿进西幻小说的读者被迫绑定了一本《龙套的自我修养》,按照书上指点,从用了就丢的一次性龙套奋斗成最终boss魔教教主,顺便到处勾搭下属、同盟、靠山,通过劳主角的筋骨,饿主角的体肤,睏乏主角之身,动主角之心,忍主角之性,最终把主角的人生经歷从不断上升的平滑曲线提升成了跌宕起伏催人吃药的心电图的励志故事。 至于为什么在西幻世界里会出现魔教教主这种设定,大概因为穿越过去的读者是中国人,给他设定的角色当然也要接地气一点。 ps.本书里真的没有光明神。 内容标籤:奇幻魔幻 异世大陆 种田文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白·阿克罗斯,格拉斯·莫沃尔 ┃ 配角:玛门,霍桑,阿塞尔,阿丽安娜,巴尔贝尔 ┃ 其它: 晋江金牌编辑推荐: 读者阿克罗斯穿进了一本自己看过的西幻小说里,成为了原作中没写到的普通人物。 在一次与原书主角争夺金手指的过程中,他得到了一本《龙套的自我修养》,从此开始化身为龙套帝。为了造出足够的剧情,他易容成不同角色渗入主角的生活,引发了各种令人啼笑皆非的事件。在神殿和学校各个出场角色的误会推动下,穿书读者和原作主角的羁绊也越来越深。本文是时下流行的架空穿书文,金手指别出心裁,内容轻松欢脱,用一个个“支线剧情”作为文章主线,在日常生活中穿插了大量令人会心一笑的情节。文中从主角到配角都萌点十足,校园生活充满趣味,内容峰迴路转、出人意表,也让读者万分期待故事的后续发展。 ( 附:本作品来自网际网路,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事了拂衣去 白·阿克罗斯是个穿越者。 他对穿越前的生活记忆最深刻的,就是临死前看了一本叫做《高能法神》的小说。因为小说剧情薄弱、内容平淡、妹子太少、慡点不够、一直看到结局也没看见高能的地方……他还特地写了篇长评把这文批得一文不值,顺便痛痛快快地鄙视了一把作者的智商和布局谋篇能力。 打脸流都写不好的作者,还在神基站上混个什么劲儿! 他在键盘上指点江山,引起了无数读者一致赞美附和,几个小时之内就在评论区盖起了一座高楼。完结之后就一直神隐的作者也被他的评论吸引了过来,在最后一层回復了句毫不谦虚的:“you can you up。” 这是什么态度,难怪一直是扑街作者! 当时他正在挤公共汽车,一手抓着吊环一手拿着爪机刷评论,正好看见这句回復,胸口顿时燃起了熊熊烈火,打算和无良作者战个痛。可是才刚打了一百多字,汽车忽然来了个急剎车,站他背后的大爷腿脚不利落,脚一滑就整个人撞在了他背上。 一百八十多斤的体重加上惯性,顿时把他连人带手机压到车厢地面,当场撞出了一声压过剎车声的恐怖声音。大爷的腰没闪着,他倒是压出一身严重骨折和内伤,拉到医院抢救了三个多小时,不幸还是没抢救回来。 然后他就穿越到了某个高魔高武世界的地主家,成了这家最小的儿子,白·阿克罗斯。 出生不久他就发现,自己生活的世界,有很多东西都有点熟悉:比如阿克罗斯家住在一座叫拜萨的城里,好像和《高能法神》里面剧情开始时主角上学的地方名字一样;阿克罗斯家信仰农业之神霍桑,似乎又重了《高能法神》里面农神的名字;而阿克罗斯家据说原本住在西北沙漠国度桑德康翠,听名字也像是那本书设定集里的砂之国(sand country)……不要问他为什么会连这种没用的设定都记下来,不记清楚点,掐架的时候怎么能有理有据让人找不出反驳点来? 这些重合的名称,再加上一些细节上的巧合,已经足够他这个优秀的键盘侦探一步步推理出真相了。但他真正能确认自己是穿越到了《高能法神》这本书里,还是在知道这家人名字的时候——他父亲叫百加德,母亲叫赤霞珠,大哥叫朗姆,二哥叫百利,而他自己则叫做白(酒)。 虽然不是那本书里出现过的配角,但从这简单粗暴的拿英文音译当名字的风格看来,肯定是那个扑街作者没错! 不过这么看来,他现在等于进入了穿书流模式,穿到这本书里,理所当然就要取代原本的男主角格拉斯·莫沃尔,成为新的主角。所以他全家的名字都是洋酒,只有他是白酒;家里人都是黑髮黑眼、棕色皮肤的沙漠族民外表,只有他一个人肤色粉嫩、眼珠淡蓝、头髮也是罕见的银白色;全家人都说外语,只有他说中文……咳,语言问题可以先不管。 第2页 无论怎么说,穿越者和土着画风不同简直是理所当然的,不然怎么能显示他的牛x呢?也正是因为他穿来之后就配备了主角光环,所以无论他和家里人各方面的差异有多大,也没有任何人会觉着不对。 难怪他自己看着自己这模样都觉着百加德爸爸的包头巾绿油油的,这位喜当爹的男人还是对他这么好,原来还真有可能是亲生的啊。 一旦接受了这种设定的话……穿到这种魔法世界似乎也不错嘛?以后也不用学高数、不用考四六级、毕业之后不用担心找不到工作——现在这个家里就是地主土豪——而且最重要的是,这本书的内容他记得清清楚楚! 主角的宝物、主角的魔宠、主角的靠山、主角的妹子、主角的(划掉)基友(划掉)小弟……等他长大以后,就必须都是他的了!白·阿克罗斯娇嫩的小脸上漾起了一个狰狞邪魅的笑容,小胖胳膊小短腿伸展开,杏仁般甜美的大眼睛眯成了一条线,在小被窝里初次展露出了成年后帅酷狂霸拽的风范。 在之后的成长历程中,白也不负穿越者的身份,从小就展露了中华民族的天赋,能吃会做,九岁就被选为丰收神殿的见习祭司,得以学习农业之神的神术。而他的在校成绩更是数年如一日的高踞榜首,身体条件也完全遗传了桑德康翠民族特点,擅长弯刀和骑射。尤其是在秋收时,一刀下去能割断满满一把麦秆,刀光胜雪、麦秆断口平滑如镜,简直酷得没朋友。 白就这么顺风顺水地过了十七年,直到大陆歷3937年秋天,《高能法神》的主线剧情展开。他和主角格拉斯·莫沃尔一同考上了拜萨城最着名的罗亚魔武学院,由魔法和武道两个学院的教授分别引领,进入最低级副本弗瑞斯特森林,进行入学试炼。 虽然这个副本品阶低,里面藏着的金手指却不是水货。在这场试炼中,主角将得到他人生中第一个金手指,万年前陨落的法神,星辰之主斯达·奥德曼的传承。而早有准备的白·阿克罗斯也当仁不让地参加了同一场试炼,并按着书里记录的路线,跟着格拉斯·莫沃尔一起走进了那座法师塔控制的范围。 封闭了万年的法师塔被主角身上的祖传宝石项鍊激发重启,两名闯入者一起被拉进塔里参加重重生死试炼。最终有一人得到了万年前大法师留下的全部传承,另一个则被送出了法师塔门外。 传送阵光芒灭掉的时候,白·阿克罗斯手里已经多了一本黑皮小册子,封皮上印着七个烫金大字:《龙套的自我修养》。 龙套的,自我,修养? 我,怎么能,是个龙套?说好的穿书成主角呢?说好的画风比群众演员清奇呢?说好的主角光环加身人见人爱呢?说好的白毛都是基佬……不不不,白毛不是主角就是boss呢? 我怎么能是个龙套! 摔! 白·阿克罗斯狠狠地扔了那本黑皮小册子,蹲在脏兮兮的石阶上,痛苦得像刚吃了三斤香菜——这不是他一个人的失败,是千千万万穿越者的失败,是世界的恶意,是无情无耻的扑街作者对读者赤裸裸的打脸: “愚蠢的读者啊,以为穿越进书里,就能抢走作者留给主角的金大腿?别做梦了!哪怕你穿进来,也就是个最平凡的龙套,连副本boss都混不上。” 白差点被自己的配音虐出一口老血,终于体会到了前辈们“千里刀光影,仇恨满胸膛”的感觉。现在他要能回到从前的世界,二话不说就得提着他的三星,不,提着从前的非智能诺基亚找作者拼命去! 可惜人死不能復生,他原来那副身体现在剩的东西捏到一块儿可能还不如一台诺基亚大了…… 想到手机,二十几年现代生活养成的信息焦虑综合症又突然发作起来,让他眼角余光不自觉地落到了地上那本黑皮小册子上,忍不住就想看看里面写什么。 反正眼下主角已经进塔了,也没有别人跟进这地方,只有两头森林巨齿狼在法师塔周围打转……他偷瞄了四周一圈,确定没人看见,果断弯腰捡起那本小册子,然后从空间戒指里拿出羊皮纸、直尺和小刀,裁出比封皮大一点的纸片,给它包了个书皮。 很好,碍眼的书名看不见了,现在就可以看看它里面写的是什么了。 白·阿克罗斯勇敢地翻开书皮,第一页便是彻底推翻了他世界观的—— 世界规则: 1、这个世界的一切存在都是为主角服务的。 2、本书拥有者可以选择加入主角阵营或反派阵营 。 第3页 3、加入主角阵营,可以在你死后激发主角潜能,让主角更上一个台阶;加入反派阵营,你可以在主角激发潜能,更上一个台阶之后被打死。 4、选择为主角而死或被主角打死,这段情节会出现在《高能法神》中;选择远离主角,不参与主线内容,会死在作为背景描写的灾难或战争中。 5、拥有者还可以选择成为龙套,按照本书指导,帮助主角成长、丰富《高能法神》一书情节。 6、丰富支线情节达到十个以上,即可开启“龙套帝”模式。进入此模式后,拥有者如果是为了养成主角、丰富剧情而导致死亡,即可以三个支线剧情为交换,原地满血復活。 7、支线剧情,即是因拥有者行为导致主角在战斗中取胜、得到财富、声望、魔宠、爱慕、或对敌人进行打脸等满足读者喜好的事件。 …… 卧槽!这不是强买强卖吗?有这么不要脸的作者吗?因为被人骂了情节单薄,就把指出他缺点的读者搞进自己的小说里,凭藉读者冷静睿智才华横溢的头脑替自己的小说制造情节冲突,增加文章的可看性和深度,这是人干事? 白又想把小册子往地上扔,可一想书皮是自己刚包上的,干干净净连个手印都还没按上,又有点捨不得。咬了咬牙,还是把它收进了储物戒里。 选择龙套的话,好歹还能多几条命……吧?虽然对重生机会什么的不该报希望,可是以这作者的人品看来,随随便便把他写死,那简直是一定的啊!至于死了还能不能活,先制造个十次支线剧情试试就知道是真是假了。 不就是支线剧情么,不就是慡点吗?这有什么难的,现在他就给主角多弄些魔晶载体来,让他一战脱贫吧! 白从背后摘下长弓,纵身跃下石阶,一箭射向在塔边徘徊的巨齿狼。两头狼当然还不够,远一些的树荫下,还有尖刺反射着日光的棘身猪、尖喙獾、双头猱狮、疾行矮猿……一圈仇恨拉下来,几只小型魔兽都已经被他的利箭穿脑,拔下箭杆儿血淋淋地扔在石阶下。更多大型魔兽被血腥气吸引,渐渐在法师塔外聚集,等待着主角出关之后大杀四方。 嗯,不错,很适合作为主角开挂后的第一战。不过那画面太美他就不看了……赶在那只双头狨狮咬上他之前,白纵身跳到身后的香樟树上,撕碎了一张价值一套郊区别墅的传送捲轴。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深藏功与名 “魔法师不寻求神的指示,因为我们所信仰的,即是自身。” 大法师斯达·奥德曼苍老的声音大法师塔内迴荡,储存着他毕生知识遗产的房间已经化作了一片璀璨星河。 星河分开黑暗的天空,有太阳自星河东侧升起,在空中轮转半圈之后没入河西。日落月升,一点细如划痕的弯月依着太阳的轨迹升起,在空中由细变宽,犹如月神阿丽安娜一天十二变的面孔般,在中天化为满月之后,又渐渐消瘦成一痕残月,同样没入星河中。 日月的光彩照亮星河,激起一颗颗永恆的明星从中跳出,在空中纵横排布,形成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或动物形态,即为各大星座;而那些星座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模煳了界线边缘,又只能见到漫天星斗,如同堆满银砂的海岸,静谧温和,包容万物。 这便是上古魔法中,早已失传的星空魔法,是星辰之主斯达·奥德曼的最后遗产。 这座法师塔在失去主人之后,已经歷了上万年的岁月,其中许多珍贵的魔法道具和捲轴都已经遗失。然而奥德曼最后的精神烙印,和他所整理的毕生学问精要却留在了这座塔中,终于等到了能继承他遗志,将他的星光魔法传承下去的继承人。 被他选中那名继承人正静静地座在星斗当中,苍白的面孔被星光点亮,满头乌黑的短髮在星光中飞扬,露出冷峻如削成的五官。即便他闭着眼睛,只这么静静坐着,整个人身上就散发着一种令人敬服的气场,漫天星光都似乎沦为了他的陪衬。 而当他睁开眼睛后,雕塑一般的身形便猝然灵活起来,坚定深邃的双眸映着点点星辉,明亮得让人不敢逼视。在那双眼睛的扫视下,星空似乎也失去了神秘感,尽显出其中力量的本质和规律,任由他解读、掌握。 格拉斯·莫沃尔站起身来,修长有力的右手在空中一抓,无边无尽的星空便化作一个小小黑色立方体,被他用力握了一下,就化作了皮肤上一个淡淡的银色立方体图形。 “古代魔法真是博大精深,竟然不需要沟通元素,不需要向众神祈祷,单凭人类自己的力量就能掌握……”他站起身来,右手紧握着,稍稍在脑海中精神力描绘了一下方才看到的景色,身边便泛起点点星光,点染得他的身影越发神秘高峻。 第4页 这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场,就是主角光环。只要有这光环照耀在身上,那么无论他表现得多么不起眼,他的敌人和追随者都会把他从阴暗的角落里揪出来,然后推动着他,成为一出出悲喜剧的主角。 连他自己也无法知道,接下来他要面对的是惊人的财富,还是可怕的敌人。 法师塔的大门从内部推开,点点阳光透过枝叶,洒落在格拉斯俊美的脸庞上,更照亮了他微启的嘴唇。林中顿时迴荡起各色妖兽的高亢吼叫,其中还夹杂着悲愤的人类唿声:“这是哪个混蛋引来的魔兽!” *********************************** 传送符的送出的距离不远不近,恰巧就把白从森林正中央的法师塔传送回了外缘的安全地带。双脚落到厚实的树叶上时,他耳中已经迴荡起塔里那位真命天子的惨叫声,心情也舒畅了不少。 别怪他心狠手辣,哪怕是主角,在弱小的时候也得挨几回坑啊。被坑得次数越多,才越容易从中吸取经验,早点进化到最终形态不是吗?白勾了勾唇角,眉梢眼角的郁气为之一盪,翻身坐到最高处的树枝上,借着枝叶缝隙里落下的光束,继续翻看那本黑皮小册子。 虽然从主角一步落到龙套这个打击大了点,可外挂就是外挂,有了就比没有强。帮助主角升级就是给他自己多赚几条命,这种双赢的事,他又不是已经跟主角结下了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为什么不干?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孟子他老人家说的不会有错的,异界的少年啊,就让前辈我来教导你怎么做个承担天命的主角吧! 他满怀羡慕嫉妒恨地倚在枝桠上,一页页翻看起了后面的内容。这本书竟还锁定了一部分,白能翻看到的仅有前几页。除了最开始的世界规则之外,接下来两页就都是对他的要求,或者说是给他提供的活动思路了。 身为一个龙套,他的活动是不限定阵营的,所以打脸流、送菜流、随身流或是坚定基友等方向他都可以选择。也可以综合这几大流派的长处,从主角起于微末时就绑定他,全方位关护他成长——平常以夙敌的身份不断挑战,私下里却以高深莫测的长辈身份,将他一步步引导向世界顶端,直到最后才撕下脸皮,露出最终boss的邪恶面目。 要让他专心抱那位只见过一面的小魔法师大腿,当个死后才能激发主角能力的忠犬基友,他实在是不甘心。不如走亦正亦邪路线,高兴了刷刷好感度,不高兴了还能时不时地虐一把主角,不用太委屈自己。反正选哪个阵营都要死,只要多安排点支线剧情,死几回也不是什么大事……吧? 他确定了自己未来要走的路线后,小册子后面始终打不开的那些书页又自动向后翻去,最后停在了差不多一半儿的地方。书页上不像之前那样密密麻麻地印满了这个规则那个指导的,只有一句简简单单的: 支线剧情一:法师塔外的魔兽(未完成) 括号里的未完成字样鲜红如血,仿佛一双腥红的勐兽之瞳正盯着白,问他要不要再进一步维护这个支线,或是将其扩展成更多支线剧情。 这次试炼还有小半个月才结束,除了完成这条支线,或许他还有机会再制造出几个支线剧情来。早一天搞出十个支线剧情,他的就能早一天安全,白盯着那行字看了半天,忽地眯了眯眼,“啪”地一声合上小册子,自言自语地说:“干了!” 一拿定主意,他就利落地翻身下树,掏出指南针来确定方向,往星辰之塔方向快步跑去。从他落地的位置到法师塔所在的森林中央,就是以直线距离算,也要花上两三天工夫,途中还要经过许多魔兽的势力范围,出来是容易了,再进去这趟…… 唉,真是传送捲轴一时慡,再找回去就要悔断肠了。 白·阿克罗斯嘆了口气,将精神力外放到空中,边走边感受着周围植物传来的信息,随时准备应付魔兽。 ——这是农业之神赐下的神术之一,能沟通草木之心,通过它们了解更远处的世界。虽然不及精灵的植物亲和天赋逆天,但比起魔法师驱动元素或是外放精神力探索周围的方式更简单,也能节约精神力和魔力。靠着这种感应力,他一路上避过了不少魔兽,实在避不开的也能提前应对,倒是平平安安地过了一天一夜。 转天天还没亮时,白就感觉到一条细长柔嫩的榆树枝从头顶压了下来,枝叶沙沙地在耳边摇动,把远方传来的消息传给他:格拉斯·莫沃尔已经找到了,而且就在离这不到两公里的河边。 第5页 白·阿克罗斯顿时睡意全消,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跳起来,匆匆把帐篷和毯子收进空间戒指里,也来不及换衣服,散着头髮就往河边飞掠。 远在八九米宽的河对岸,已聚集了十几只魔兽,还有更多的兽尸散落在不远处,血水横流,染红了一片河面。被这些魔兽裹在当中的有两个少年,满身王霸之气的是曾在法师塔外见过的格拉斯·莫沃尔,另一个温文儒雅的……若他没猜错的话,就是主角的好基友,这本书快完结时为了激发主角潜力而死的瑟泊亭埃克特。 真不愧是好基友,哪怕不是原着里的剧情线,也能把他召唤出来。 白伏在枝岔间,仔细观察着下面的混战。他的右手已经搭在了弓弦上,默念着农业之神霍桑的名字,神力在指尖凝成了一枝光箭,瞄准下方的战场。 河岸上的魔兽已围成大圈,将那两人裹在了正当中。 格拉斯指尖缠绕着刚刚掌握的星辰之力,淡若无色的星子之间拉出细长的光线,交织成网,切碎一切闯入光网中的魔兽甚至是魔法元素。他身边的瑟泊汀则是正统的风系魔法师,风元素聚合在他身边形成护盾,和格拉斯一攻一防,配合得十分默契。 然而周围的魔兽实在太多,两人配合之中稍有疏失,就有一只速度极快的红眼飞鼠突破了风之护盾,直扑向格拉斯修长的脖颈。 可他手中的星网刚刚网住了对他们威胁最大的一群獠齿鬣狗,实在分不出力量来对付那只飞鼠。若是瑟伯汀把风之盾转过来护住他,很有可能会导致防护上出现更大漏洞,两个人都可能遇到危险。 只能硬挨一口了。 格拉斯眨眼就做出了决断,冷静地往后撤了一步,耸肩挡住了脖子。正当他准备承受红眼飞鼠的利齿时,一股利风却从斜上风唿啸而来,在他眼中留下一道细长的残象,然后狠狠贯穿飞鼠头,将其打落到泥土中。 瑟伯汀那边的示警声才刚出口,这场短暂的战斗就已经落定。格拉斯双手紧握星光,苍鹰般明亮的双眼却已经落向了那枝箭射来的方向——那片茂密的枝叶间,似乎刚刚闪过了一道流动的银子般的光芒,转瞬即逝。 ☆、老爷爷你好 有了隐蔽的远程支援,格拉斯和瑟泊汀的压力顿时缓解,更有余力调整自己的攻防节奏,将围攻他们的魔兽一只只杀灭。 即便是在最紧张的战斗中,格拉斯也无法不在意那道凝成长箭的魔力,和错眼之间,在远方枝叶间看到的流光。在战斗节奏完全归入掌握之后,他却刻意露出了个破绽,星光之网被一只狡黠的森林巨齿狼冲破,袭向他的肩头。 尖锐如钢刀的獠牙眼看着就要落到他身上时,魔力长箭再度出现,狠狠穿透狼头,将其钉入泥土中。 那个人果然一直在树上保护他们,或者说保护着他。不需要再多试探,他的直觉已经告诉他,那人从一开始的目标就是他。虽然不知是好意歹意,但至少现在,那人是真心地想保住他的性命。 格拉斯收回目光,五指如弹琴般在空中弹动,扯着星光交织的细线,割开魔兽厚实坚硬的毛皮,收割了一地鲜血与魔晶。最后一头魔兽倒下时,他们俩的精神力和魔力也被压榨得干干净净,全身肌肉都像针刺一样疼痛,头脑也昏昏沉沉的,索性不管不顾地瘫倒在地上。 瑟伯汀闭着眼抱怨道:“你怎么惹了这么多魔兽回来?幸亏这座森林里没有高阶魔兽,还有个好心人在帮咱们……对了,你知不知道那人是谁?现在魔兽都死了,他也该出来了吧?” 现在只有满地魔兽尸体,和两个毫无反抗能力的一年级学生,那人应该没有任何顾虑了。不管他是为了救他们而杀魔兽,还是为了这些魔晶顺带救了他们,总算都帮了他们。哪怕出来之后这人就要拿走所有兽尸,他大概也不会反抗的。 格拉斯的目光仍落在那片银光闪现过的枝叶中,许久之后才收回来,低声说道:“我也很奇怪。”我也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把那些魔兽引到我身边。 他眼前浮现出魔兽被箭爆头的模样,和法师塔外石阶上那几只魔禽真的十分相似。 进入法师塔之前,他就感觉到自己被人跟踪了,可是始终找不到那个人。后来被传送到试炼之地接受试炼时,那种被跟踪监视的感觉就消失了,他还以为这件事就结束了,想不到出了塔门就看到了大量魔兽,和故意杀死后抛弃在石阶上的鸟尸。 这两人会是同一个人吗?如果从最开始跟踪他的就是这个人,那他又是为了什么要做出这种事? 第6页 如果是只想陷害他,完全可以把魔兽的魔晶挖走,只留下血和碎肉,就足够引去更多的魔兽了。可那人却什么也没拿,现在也仍是什么都不拿,好像只是为了让他在试炼中收穫更多似的。 他忍不住问道:“瑟泊汀,我们学校是不是有个银髮的学生?” “嗯?”瑟泊汀一下子没反应过来,等想脑子转过弯来,便强打精神,含混地答道:“或许是半精灵吧。白精灵一族就有不少头髮是银色的,他们和人类生下的半精灵,也有可能继承这种发色……” 不过罗亚学院里倒没听说过有银髮的半精灵。 他还想再说下去,可深沉的疲劳已经席捲了他的身体和精神,还没说完便半是昏迷半是沉睡地,落入了梦境之神的神域中。 格拉斯却不敢入睡。 这里是森林深处,魔兽聚居的地方。他们虽然已经杀了不少魔兽,可肯定还有被血腥气吸引来,就守在暗处,等着他失去意识就要扑上来的。而树上那个有着流光般银髮的人……他直觉那个人会保护他,却并不想在那人面前显露出软弱的一面。 于是他强撑着站起来,挖出魔晶、拆解毛皮、爪尖和骨头之类有价值的东西,然后拖着好友踏进河里,利用河水消除身上的味道,艰难地向下游移动。 而河对岸的树冠上,被他寄予了厚望的白·阿克罗斯正抱着小册子,激动得差点满树打起滚儿来。 想不到完成支线任务还有奖励,这一趟没白跑! 小册子翻开到了写着“支线剧情一:法师塔外的魔兽”的那一页,括号里鲜红的“未完成”已经变成了“已完成”,下面的空白也被更多文字填满: “本书持有者已完成一条支线剧情,龙套帝生存模式开启。身为龙套帝,在不同场景、不同需要下应当以不同身份和外表出场,以免让读者产生‘怎么又是你’‘怎么还是你’‘怎么老是你’的厌烦感。为了保证本书持有者能以更多身份创造新剧情,龙套帝模式开启后,特奖励持有者一套《易容术基础》。” 易容啊!是他当年看武侠小说时,最想要的易容术啊! 虽然有点过于接地气,和这个高魔高武的世界不太配套,但是毕竟也圆了他一个武侠梦,想起来还真有点小激动呢。正好他也想当面看看主角,学会了易容的话,就不用暴露自己真正的身份,而且……正好可以弄出一个更容易被人相信,甚至让格拉斯主动隐瞒他存在的新身份。 白摸着自己光洁的脸庞,双眼微眯,已经选定了最合适的身份。 *********************************** 河岸边的杀戮已经结束,血腥气却散之不去,还有许多食腐动物已经嗅着血腥气找到这片河岸,低声咆啸着,警惕地吞食碎肉。白早已远离了那片河滩,顺着水流往上游走了一阵,在河边不远处找了一处干净的空地,架起火堆,煮上一吊子热水。 他现在要配制的,是一种最基础的易容药水。虽然效果不如人皮面具精巧,但是材料简单易得,都是森林中随处可见的普通植物;用起来也方便,只要抹在脸上,稍加塑造,就能改变脸型和五官型状。 等收集好所有材料,水也烧开了。白先是取出捣香料的石杵臼,加入三朵新鲜的蜜蒙花花瓣,细细捣出汁液来。很快地,半透明的粘稠花汁便从花瓣中挤压出来,包裹着团成小球的雪白花瓣,给人树脂般剔透的感觉。然后将花汁倒进小碗里,再掺上银月草汁、萤石粉、少许红曲木皮粉,再隔着热水,用长柄汤匙顺时针搅拌一刻钟。 碗里的汁液和药粉混合在一起,渐渐被汤匙搅合成一体,从纯粹透明的液体变成如肌肤般粉白的半透明膏体。 他把碗从热水里端出来,晾到不再冒热气,就端着碗走到水边,俯身看着碧水中清晰的脸庞。那张脸衬着银白的长髮和剑眉,颜色显得过于清冷萧索,嘴唇却嫣红鲜嫩,给他添上了一抹跃动的生命力。 真是一张年轻的脸,可他现在要的,恰恰不是这样年轻的感觉。 他蘸了一点药膏,对着碧水上映出的脸庞,轻轻抹了上去。手指先是落到左眼皮上,把一边深邃的眼窝抹平,接着又是右眼,然后是眼下、额头、两腮、鼻峰……抹上药膏之后,他又取出一把银质小刀,像做雕塑一样,对着湖水在脸上刻下一条条深长的,仿佛时光和地心引力隽刻而成的悽苦皱纹。 再割下一段银髮,蘸着药膏贴在嘴唇周围,然后换上一身白色长袍,把脚下长靴换成软底鞋,站起身来往水边上一照——太帅气了!太完美了!干豆腐有木有? 第7页 哼哼哼,这就是白长直的好处,不然贴了鬍子都不像老爷爷。当初妈妈还嫌他脸和头髮、眉毛都是白的,错眼一看就像脖子上安着个剥了壳的鸡蛋一样,每天都逼着他裹上头巾才能出门。现在怎么样? 简直太有气场了,只要再拿个木棒当法杖,妥妥暴力牧师的范儿啊! ——人对自己做出来的东西总是特别宽容,而且在照镜子的时候,眼睛会自动美化容貌,看起来比真实长相好上30%。所以即便水中那张脸整个一副严重的整容失败后遗症形象,白自己也完全看不出来,还对这张脸无比欣赏。 他捋着闪亮顺滑的银须,潇洒地一甩长袍下摆,顺着河岸往下游走去。 水中不像岸上那样容易留下痕迹,但白可以用神术与岸边的水草交流,通过这些柔软可爱的可食用植物掌握格拉斯的行踪。依照植物们的指点,顺着河水走了两个多小时之后又转道上岸,在太阳升到中天时,白终于在河边不远处一座小山洞里,看到了精疲力竭,穿着一身湿衣倒在地面的格拉斯·莫沃尔。 而他的好友瑟泊汀则已昏迷过去,就倒在离他不远的地面上。 阳光从洞外照入,在白·阿克罗斯的长髮上折射出眩目的光色,也将那个仿佛散发着光芒的身影镌入了格拉斯眼中。苍茫林海、狭窄山洞中,一名少年昏迷不醒,另一个全身脱力的少年倚坐在石壁上,与洞外宛如整容失败后遗症患者的白髮老人四目相对。 寂静,在这一刻席捲了天地。 不知过了多久,洞外的风声、鸟鸣和魔兽啸叫才重新传入格拉斯耳中。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在空中迴荡,干涩、嘶哑,还带着少有的虚弱,问洞口那个人:“你是谁?” 白笑了笑,压紧了嗓子,沙哑着答道:“我是受命运的指引而来,特地来帮助你、照顾你的。至于我的名字……你叫我‘老爷爷’就好了。” ☆、老爷爷再见 “捞、捞耶爷?” “不是捞耶耶,是老爷爷,这个发音有点难,多说几次就好了。”又不是反外国人的zh、ch、sh、x,有什么不好发音的。白心里悄悄吐着槽,脸上却露出了慈爱的笑容。只不过脸上抹的药膏太多,紧紧扒着皮肉,不太容易反应这么微妙的肌肉变化,最后只有嘴角略微上挑,双眼同时眯了眯。这神情反倒震慑得格拉斯更加不敢直视,目光从他下巴往下落,最后纠缠在了银光流丽的鬚髮上。 那头银髮上流动的光彩,和他刚才在树上见到的那抹银光,真的十分相似。 他心里一动,又往白那张脸上看了一眼,立刻被打击得彻底低下了头,轻咳一声,努力分开平仄,叫了一声“老爷爷”:“您是为了我而来?不知道我能为您做些什么呢?我的朋友什么都不知道,他已经昏迷过去了……” 格拉斯扶着墙壁站起身来,昂头对上了洞外高大飘逸的白髮人,只是眼睛始终落在鬍鬚以下,无法直视那张毁容脸。 白感觉到了格拉斯的闪躲,以为他是被自己的气场闪瞎了眼,笑得更有高人气度,拈着长须答道:“我是你的(不随身)老爷爷,来这里当然是为了帮你,不需要你做什么。你和那个孩子都伤得很重吧,别担心,有老爷爷在,这就治好你们的伤。” 虽然他只是个见习神官,而且农业之神赐下的神术里根本就不包括治疗术,可是谁说不会治疗术就不能治伤了? 这就让你们见识见识吧,人民币玩家的强大! 他平平抬起右手,五指一收一张,在格拉斯看不到的角度,掌心赫然已经托起了一团月神殿出产的神圣药剂,在促生术包裹下,泛着灵动的金光。神圣的光芒衬着白透剔透的手指和中指上圆润优美的空间指环,光影交错,炫丽得让人移不开眼睛,也和那张整容脸形成了更惨不忍睹的对比。 蕴含着丰收与生机意味的神圣之力在空中爆开,裹着充满治癒效力的药水,洒落到格拉斯和昏迷不醒的瑟泊汀身上,像是包裹植物精叶,从土壤中渗入根精一样,渗入他们的伤口表面和毛孔。 神圣药剂的药力瞬间发挥作用,迅速抚平他们体表大大小小的伤口。更多药水则被神术包裹着,从皮肤表面透入——没有细胞壁的阻隔,这种渗透显得更为容易和快速,药水眨眼间就深入肌肉、骨骼和内脏的毛细血管中,治癒了战斗中肺腑受到的暗伤。 连续几个丰收神术裹着神圣药剂施用下来,两人就像得到了大神官或是高阶魔法师的治疗,彻底恢復了健康。 第8页 高人的气场,也是要用实力来撑的。 那张假脸上的缺陷,顿时被强大的治癒光芒遮掩了过去。格拉斯亲身体验了从未见过的强大治癒术,感觉自己的身体和精神都已恢復到了最佳状态,不管心里还有什么想法,至少对他这个世外高人的身份,已经有了那么一丝认同。 他站起身来,对着白深深地行了一礼,真心诚意地感激道:“老爷爷,感谢你救了我和瑟泊汀。我们是罗亚魔法学院的一年级新生,现在仍在试炼期间,但我家在城里有一间小魔药店,能弄到些品质不错的魔植。如果您有什么需要,我一定尽力帮您做到。” “我已经说过了,亲爱的孩子,我是受命运指点,来帮助你们渡过难关的。不要跟我说什么回报,你能勇往直前,成为一位伟大的魔法师,就是对我最好的回报!” “可是您救了我们……” “是的,这正是我来这里的目的。现在你们的伤已经好了,我也可以放心离开了。”白站的位置恰恰在洞口中央,被外面照进来的自然光直接打上了一层背光,仿佛上了层圣人的光环。 在那一瞬间,他的容貌完全被遮住,只余一身金晖耀人眼目。格拉斯不自觉地屏住唿吸,看着那个银光流丽的身影在他眼前转身离去,忍不住追上两步,尽力叫了一声:“老爷爷!” 可是叫住了人,他才发现自己其实没有什么可说的。眼前的老爷爷既不肯要他的回报,也没必要留在这里,让他纠缠下去。他踌躇了一会儿,终究只是轻轻吐出一句:“老爷爷,我们还有机会再见面吗?” “当然有,我的孩子。也许下次你需要人帮助时就会发现,我其实一直都在你身边。不过现在……”白神秘一笑,指了指躺在洞里的另外一个人,慈爱地说道:“你的朋友已经醒了,还是先看看他吧。” “我的朋友……瑟泊汀!” 格拉斯激动地转过头去,正看到他的朋友睫毛微颤,似乎十分努力地想睁开眼睛。对好友的担心更重于眼前诡异出现的老爷爷,他连忙扑上去,拍着好友的脸颊,低声唿唤他的名字:“瑟泊汀,你醒了吗?你还好吧?” 瑟泊汀缓缓睁开眼,盯着他近在咫尺的面孔发了会儿怔,才开口问道:“我还活着吗?还是说咱们两个都已经到了死灵界,为什么我身上一点都不觉着疼?” 他的声音略有些干哑,底气却和在学校时一样足,身上原本有伤的地方也都恢復了光滑平整,看着就让人安心。格拉斯翻来覆去地检查了几遍,才长出了口气,拍着他的胸口说:“你没事就好。刚刚是这位‘老爷爷’大人救了我们……” 他扯瑟泊汀衣领,拉他起身看向洞口方向,却能只见到外面一片郁郁苍林,在阳光照耀下显得越发生机勃勃。而那个白髮白袍的老爷爷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消失了,连一点脚印痕迹也没留下。 格拉斯手一松,险些把好友又扔回了地上。幸亏瑟泊汀反应也快,腰腹肌同时用力,坐起来看着洞口,问道:“什么大人?是有一位大人救了我们吗?人呢?” “刚刚还在那里……”格拉斯霍然起身,到洞外找了一大圈,最终还是空手而归,失落地说道:“他大概不愿意被人看到,不,是不愿意让我以外的人看到?” 瑟泊汀被他的神情勾起好奇心来,贼兮兮凑到他身边,追问他刚才那段神奇经歷,又一遍遍地逼着他形容出那位神出鬼没的“老爷爷”的模样。直到再也榨不出新内容,才心满意足地收了手,略带遗憾地说:“怎么会是位老先生呢?要是个漂亮女孩干出这种事来才更合理,更有故事性嘛!” “……” 格拉斯默默注视着好友,直看得他身上发毛,站起来分辩:“你那是什么眼神,我说得不对吗?正常来说怎么也该是个暗恋你的美女,才会偷偷盯着你,给你治伤,当然顺便也给我治了。一个大魔法师,甚至可能是魔导师、法圣之类存在的老人做这种事,图什么?” “……他孙女暗恋我?” 被洗脑时间长了,格拉斯也不由得往这个方向想了一下。但想起白那张柔光都救不回来的整容脸,又忍不住背后凉了一凉,暗自揣测着他的孙女能长成什么模样。 可再回忆一下当时的情形,他又不由自主地想到那位“老爷爷”的手。手指修长、轮廓优美,光滑白皙得就像雪花石膏雕成的。指甲也修得圆润整齐,在阳光下透出淡淡血色,中指上还套着一枚秘银打造的空间指环……以及更早以前的,林间的那抹银光。 第9页 两人揣度着“老爷爷”的身份和来意时,白已经绕路到了森林深处,坐在一棵枝叶浓密的古树上,边打喷嚏边愁眉苦脸地翻看着手里的小册子。 显示支线剧情的那页纸上,果然已经在“支线剧情二:老爷爷的帮助”后面打上了“已完成”三字,可是再没显示有其他奖励发放出来。不出意料,翻开易容术那几张,后面也没出现新的技术教程。也不知道是系统设定如此,只有第一个支线剧情开启时才能得到奖励;因为这段剧情太过简单,不值得发放奖励。 但至少已经有了易容术,而且完成十条支线剧情后,他就能获得重生能力,比什么奖励都更有用了。白遗憾地合上小册子,自我安慰了许久,终于重新燃起了熊熊斗志:既然这次不行,那下次就放个大招,轰轰烈烈地搞一回退婚流,连退婚带打脸,一次性搞定十条支线剧情! …… 等等,格拉斯·莫沃尔有未婚妻吗? 仔细回忆一下原着,他不仅没有未婚妻,交女朋友也是很久以后的事了,数遍整本书只跟三个妹子有过感情牵扯,结果两个死了,一个下落不明——要不是基友死得比妹子还早,读者们都打算喷作者卖腐无下限了——所以还得先给他找个未婚妻才能搞起退婚流。 可是他自己也还没有女朋友呢。一入神殿深似海,从此不许谈恋爱。再过几十年,或许等同学们的孙子都能满街打酱油了,他还是个孤单的老神官,只能远远地看着格拉斯·莫沃尔和自己介绍给他的女神们白头偕老,儿孙绕膝。 白忽然有点心疼自己,默默地掏出一大袋牛肉干来,安慰他空虚寂寞冷的少年心和胃。 ☆、神秘的铜锅 近一个月的试炼终于要结束了,来参加测试的新生们提前几天就开始向弗瑞斯特森林外围迁移,以便在结束那天及时出去集结。各学院的学生凑在一起,讨论得除了在森林中的收穫,最多的便是回家之后要怎么休息、怎么让家人慰劳自己这些日子的的艰险。 毕竟在这场试炼中有不少人受伤,甚至有一些学生在探险中遇到太过强大的魔兽,来不及向教授求助便已遇难,也给同行者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压力。那些没有受伤的幸运者,也被连续一个月的野外生活折磨得够呛,相比之下,就连简陋的学生宿舍都让人怀念起来。 这群学生中,却还有一个人怀抱着“近乡情怯”的心理,恨不得试炼时间能再拖长几倍才好。 越是接近回家的日子,白·阿克罗斯越是无法自控地想着,自己根本就不是主角,那外表为什么会和家人不一样呢?原来以为这是主角光环造成的,现在被一本《龙套的自我修养》打回原形,他也不再觉着自己这画风天生就该和土着npc们不同,这些日子一旦不忙着设计剧情了,就无法抑制地开始编派自己的身世。 他到底是基因突变、白化病、捡来的,还是喜当爹的产物? 应该……不是喜当爹吧。就算他是混血儿,至少也得有一点沙漠民族特徵,肤色会稍稍偏黑一点,不会像现在这样浅。头髮也不能完全随了邻居——别说邻居,他在拜萨城里住了这么多年,还没见过少白头跟他这么厉害的人呢。至于基因突变,那可能性比他穿过来当主角的机率还小,而且真是这样的话,家里人多少也会提到这是奇蹟什么的。 所以他不是抱来的,就是白化病?全家上下就是为了照顾他的自尊心,不让他从小因为跟别人不同而有自卑感,所以才连提也不提这事。 从四选一排除到了二选一,虽然还不知道真正的原因,但这两条起码都是可以接受的答案。白足足想了一夜,等到第二天一早天光微亮,才到离着帐篷不远的小溪边洗漱,准备早饭,等一会儿魔法烟花亮起,就到外面和教授汇合,离开这座森林。 他也没心思弄什么吃的,就淘了半碗米熬粥,锅开后又用拿平底锅爆香腌肉和洋葱、胡萝蔔,加上一把姜丝、一点盐,都倒进滚开的粥锅里,煮了个简单的肉粥。托作者不爱搞设定的福,这本书里的植物分布完全不合自然规律,中国人常吃的东西都能轻易找到,只是当地人都不怎么吃而已。来试炼之前他就打包了不少食材和调料存在空间戒指里,这些日子都才能吃上热食,不然现在就只能啃干面包就烤肉了。 去河边洗漱的工夫,米香与咸肉香气就从锅里沸了出来,和温暖的烟气一同飘向远方。而在南方不远处一片林地间,两个连吃了半个月烤魔兽肉的可怜学生被这股香气当头撞上,就像被小钩子勾住了一样,脚不沾地地往香气的源头飘来。 第10页 飘到半路上,格拉斯·莫沃尔首先清醒过来,摸着身上沉重的兽皮袋子,叫住了好友:“这样不好吧?也许对方并不好客呢,我们还有不少兽肉,烤烤就能凑合一顿了。反正今天就能回家……” 瑟泊汀的脸勐地抵到他面前,双眼盛满哀怨:“我们可以把魔兽肉给他,换取一些食物嘛。反正以后都是同学了,这也算是提前搞好关系。你难道还忍得了自己的手艺?还是想吃我烤的?” 不只是谁的肚子忽然叫起来,打散了格拉斯最后一点抵抗意志。 “那就拿魔兽肉去交换试试吧。” 两人的脚步比刚才飘时还快,顺着越来越浓的香气跑过去,不多久就看到了帐篷边上那锅热腾腾的肉粥。火堆烧得并不旺,铜炖锅底燻黑了一片,上半个锅身却闪着耀眼的光彩,照进两个飢肠辘辘的学生心里。 瑟泊汀的目光落在锅里就拔不出来,格拉斯的注意力,却被帐篷外那个穿着宽大白袍的身影夺去。那人长袍如雪,周身被阳光镀上金边的模样实在太眼熟,以至于他的大脑还没开始转动,口中就已经叫了出来: “老爷爷!” 怎么这么快就露馅了?他可是有易容术在手的男人,不至于吧?白心虚得冷汗都快下来了,僵着脖子一寸寸往后扭,正在缠着头巾的两只手悬在空中,一时忘记放下来。因为激动过度,他的脸上反而麻木得没有表情,显出一片高冷神情,目光自暴自弃地直接对上了格拉斯明亮的双眸。 然而两人正式对上,格拉斯眼里的光芒反而黯淡了。 那张精緻如雕塑的年轻脸庞、光滑的下巴、头顶雪白的头巾,无不昭示着眼前之人不是他一直在想着的老爷爷。而且那冷漠的、高高在上的神情,就像是当面抽了格拉斯一掌,把他从和老爷爷重缝的想像中打回了现实。 这是个高傲的贵族,不好相处。 格拉斯被他呆滞的反应矇骗住,再结合白身上的丝绸长袍、头巾和旁边华丽的大帐篷,第一眼就留下了这样的印象。他心里的热度褪去,目光也从白的脸上移了下去,看似客气实则疏离地问道:“抱歉打扰了。我和我的朋友从昨晚起就没吃过东西,忍不住顺着食物的香气找过来了。我们手里还有些魔兽肉,能不能和您换点吃的东西?” 他这一客气,总算把白的心客气回了肚子里。 #我的易容术果然已经达大成# #愚蠢的主角啊,以为随便诈一下,就能让我主动承认自己的身份吗# 白的从惊吓中恢復过来,大脑开始灵活运转,先借着卷头巾的手势,把手上那枚空间指环摘下来,包进了头巾里。把最后的罪证湮灭之后,他才放下手,仍旧端着生人勿近的架势,甩手走进了帐篷里。 这小子不愧是主角,太敏锐了,连自己的完美变装都差点被他识破。要是再多说两句,真叫他扒了皮,支线剧情二会不会算成没完成啊? 还是暂避锋芒,下次准备好了再去坑……不,帮他吧。白摸着自己砰砰跳动的胸膛,精神力探进空间指环里,把整个帐篷连着东西都胡乱收进去,然后激活了长袍上一枚附有风系魔法的宝石领扣,风一样地往密林外逃窜。 眨眼之间,帐篷和主人都消失了,只剩下火堆上热腾腾的一锅肉粥,和两个莫名其妙的食客。 瑟泊汀一脸茫然地问身边的好友:“你刚才干什么了,怎么把人吓跑的?” 格拉斯比他更茫然,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脸,考虑起自己是不是突然毁容了,还是背后有幽魂缠着。确定了两样都没有之后,他干脆也不再为难自己,宽心地说:“那位……留下这锅大概就是要给我们喝的,干脆先吃饱了,下次再面再道谢吧。” 瑟泊汀连连点头:“是啊,不能浪费粮食!” 接下来不用人吩咐,他就主动拿了盘子出来,用木勺各盛了一满盘粥,抓着勺子吃了起来。绵软滑糯的米粒混着切成小粒的咸肉、甜软的胡萝蔔和微辣的姜丝,香滑得不可思议,一口下去便安慰了他被烤肉糟蹋许久的胃。 这么好吃的粥,居然随随便便就连锅一起扔了,不愧是住豪华帐篷的有钱人! 只可惜锅里的粥太少,两人分着吃,每人才能喝到浅浅的两盘子,还没吃饱就见了底,反而勾起馋虫,只好拿锅煮了点魔兽肉填肚子。可是两种味道的对比太过惨烈,两人实在吃不下去,对望了一会儿,闷不作声地把那锅肉倒掉,饿着肚子往森林外的集合点走去。 正式集合的时候,他们又在人群中看到了白·阿克罗斯的身影。他整个人看上去就像那口锅一样干净闪亮,白袍外罩上了绣花长袍,缀着宝石扣子,在阳光下折射出炫丽的光彩。 第11页 格拉斯心里生出一股莫名的冲动,背着锅往那边走了几步,想问清他的姓名,或者至少把锅还给人家,问问他怎样才能煮出这么香浓的粥。可是没走几步他就被教授叫住,被迫规规矩矩地排队展示试炼成果,然后听领队的教授总结这次试炼的结果。而他背上那只十几斤重的厚底铜锅的主人,白·阿克罗斯,则远远地站在另一片空地上,听着武道学院领队教授做总结报告。 再之后,武道学院那边的总结先结束,白就就毫不迟疑地转身坐上一辆华丽的两驾马车,离开了森林。直到车门关上,他才感觉到那道一直粘在自己背后的视线消失,那股被拆穿的担忧才放下来。 只是这方面的隐忧消失了,另一件事又浮上了心头。车子辚辚驶向城里,周围景色像被风吹化了般掠过眼前。离家越来越近,他膝上苍白得透出淡蓝血管的双手就越碍眼,脑海中不期然响起了红灯记里李奶奶的唱段,像是按下了单曲循环一样不停放着:“你爹不是你的亲爹,奶奶也不是你的亲奶奶!” ☆、你是亲生的 他现在的心情就跟李铁梅一样,完全无法直视家人了有木有! 直到进了家门,看见正坐在地毯上聊天的母亲和两位兄长,他脑海里还循环着红灯记,一时想不起来说什么。相对于他的纠结痛苦,他母亲却毫无负担地笑道:“宝贝儿,你回来得真是时候。爸爸邀请了欧勒可大神官明天到家里来吃饭。你去厨房准备几道好菜,明天好好表现,这可是会影响你前途的大事!” “哈?” 他还没反应过来,二哥百利就已经跳起来,在他背后狠狠地拍了一巴掌,半个身子都挂在了他身上:“这回可是真正的好事!不出意外的话,这回丰收祭就会由你准备祭品了,一定要好好表现,争取得到农神霍桑的垂青啊!” “由我准备祭品?我还是个见习神官,不够资格准备祭品啊……”他弱弱地推辞了一句,百利的脸就从旁边伸了过来,双眼泛着绿光,幽幽地盯着他:“丰收祭可是最重要的祭祀典礼,爸爸花了两万金币才给你争到这个机会的,你可千万不能错过,更不能搞砸了,明白吗?” 两万金币!这么多钱足够把一个普通少年堆成魔法师了,居然就花在了暗箱操作,给他争取一个丰收祭准备祭品的机会上?果然宗教才是最赚钱的,要不那些邪教组织都捨生望死前扑后继地冒出来呢! 不过仔细想想,他一个龙套,能在九岁时就被选入神殿当见习神官,还不用全天候在神殿工作,有时间去罗亚魔武学院读书学武,肯定不是因为他天赋异禀叫领导看上了,而是父母背后砸钱砸得够多啊。 “我、我都不是你们真正的家人,爸爸还这么为我打算……”白震惊过度,不小心把实话说了出来,登时引来了妈妈和两位哥哥惊讶的瞪视。 “你胡说什么!谁说你不是阿克罗斯家的孩子?”大哥朗姆虽然名字是甜酒的一种,可为人并不像名字那么甜,而是带了三分烈性、三分煞气,双眉一横,就是父母都要让他一步,更不用提从小被管教着长大的弟弟们了。 二哥百利的胳膊不动声色地勒紧了几分,一双锐利的鹰眼也眯起来,目光森寒地盯着白尚未合上的双唇:“我亲爱的弟弟,是不是有谁在你面前些说了乱七八糟的东西?” “不……”话说出来,就连后悔的余地都没有了。白索性横下一条心,目光缓缓扫过房里的三人,郑重地说道:“我的发色、肤色和眸色都和家里的人完全不同,不用别人说,我也能猜得到。以前年纪小,不愿意想太多,可是现在我已经想到了,就不能再这么浑浑噩噩地只享受大家对我的宠爱了。” 白深刻地剖析了自己的心路歷程,情深辞切,让妈妈和两个哥哥都沉默下来,勒在脖子上的那条胳膊也放松了。最后还是他的长兄最先反应过来,神态温和地拉开百利的胳膊,捏了捏小弟的脸:“你的确想得太多了。你就是爸爸妈妈的孩子,我们的亲弟弟,大哥不会骗你的。” 大哥的答案,给白脑海里的播放器按下了暂停键。他脑子里终于不再回放红灯记,剩下的“养父母找上门认亲”的戏码也可以都省了。虽然没有出生时的记忆,但是朗姆大哥是那种梁山好汉式的人物,一个唾沫一个钉,每句话都值得相信。 二哥神色复杂地嘆道:“咱们的弟弟,反应比别人慢上十好几年呢。普通人不是早早就该觉着自己的肤色和家人不一样,然后向父母求证……我一直以为你早就知道真相了呢。” 第12页 “百利!”朗姆横了他一眼,神色犀利如刀,堵住了二弟不曾出口的话。然后他的神色柔软下来,稍带歉疚地看着白:“你的外表的确有些……这件事暂时不好解释……” “我明白,大哥,你不用急着解释。”异世界的人不讲究生命科学,总结不出正式的病名来,但他这个从小学习生物的穿越者怎么能不知道?他能长成这模样,肯定是由于酪氨酸酶缺乏或功能减退引起的一种皮肤及附属器官黑色素缺乏或合成障碍所导致的遗传性白斑病——用人话说就是白化病。 白化病患者缺少黑色素,所以不耐阳光照射。难怪妈妈从小要求他裹头巾、穿长袍,就连小时候也没让他试过只戴无沿小圆帽、光着上半身的打扮。父母为了他这么用心良苦,他居然没往这上想过,还一直傻美傻美的以为自己是穿越主角命。 这智商,简直是不堪回首啊! 白沉痛地握住大哥的手,转身又向妈妈道歉:“对不起妈妈,我不该怀疑自己不是你和爸爸亲生的孩子。” 赤霞珠感伤地抹着眼泪,嘆息着:“我真不知道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白。你是我和爸爸爱情的结晶,从你的名字就能看出来。朗姆和百利也知道,不是吗?” 两位兄长的神色更加复杂了。 白自暴自弃地问:“……是说白酒比较喜气,适合婚庆用吗?” “白酒是什么?” “……” 母子两人对望了一会儿,赤霞珠夫人再也受不了儿子这副呆萌的模样,一把把他搂进怀里,娓娓解释道:“当年我快要生你时,你爸爸正好请了一个珠宝商到家里来让妈妈挑选首饰。我正在挑项鍊的时候,突然觉得肚子痛,你迫不及待的就要出来了。爸爸英勇地抱起妈妈往产室跑,路上妈妈想起有一条项鍊还没买,爸爸就拼命喊:‘买买买’,一直喊到了产室里。为了纪念这件事,生下你之后,爸爸妈妈就给你起名叫做buy了。” 赤霞珠爱怜地抱着小儿子,目光投入远方天空中,笑容甜蜜,仿佛忆起了当时丈夫英勇的姿态和动人的话语:“多好的名字啊,宝贝儿,你不觉得吗?” 敢情我这是买东西的buy,不是中文“白”的音译?与其说感人,不如说丢脸吧……这种淘宝五星好评截图送孩子的感觉,真的很浪漫吗?白僵在妈妈怀里,脑子里刷满了吐槽弹幕。什么纪念意义他是感觉不到了,他只想知道为什么这世界的人日常说的明明不是英语,可是每次出现音译或者什么特殊词彙,用的都是英语单词? *********************************** 等到阿克罗斯家的男主人回来,这个小误会早已澄清,成了一家人茶余饭后的笑谈了。百加德也回忆起当初和妻子的甜蜜,握着赤霞珠的手笑道:“白刚生下来时那么小,外表又是那样的,我还以为他不会受农神宠眷呢,想不到现在居然就要当上神官了。” 阿克罗斯家全家都是虔诚的信徒,唯有白这个穿越者例外,却也只有他对农业特别有天赋,还成了见习神官,也算是一个奇蹟。只不过这奇蹟并非出自农神垂爱,更该感谢的tv农业频道和网上各色种田流小说,让他从穿越之前就掌握了先进的农业生产知识,还能创制各种农业生产工具,走科技兴农、生态农业的现代化农业发展路线。 然后这知识,就化成了他进入农神殿的垫脚石。 转天下午,拜萨城的丰收神殿主祭,大神官欧勒可准时到了阿克罗斯家。大神官早已年逾百岁,外表看起来倒像是个瘦瘦小小的普通老人。他头上缠着象徵丰收的金色斜纹头巾,长袍上绣着农业之神杀死天川之蛇的神话,手腕上带着空间手镯,掌中执着粗大的银灰色六棱手杖,杖端上镶着一枚金色宝石,打扮得极有威仪。 那威仪对着自己人,就化成了满意和慈爱。他喝着桑德康翠运来的冰麦酒,层层皱纹里都流淌着笑意,温和地看着白:“其实丰收祭的祭品并不难准备,你之前不也作为助手帮过忙吗?而且我们的霍桑神是位宽容的神祗,哪怕有一两道菜做得不是特别完美,神也不会降罪的。” 白连连点头:“这是祭神的盛事,我一定会尽我所能,做到尽善尽美。” 老神官已经有了点酒意,眼睛微微湿润,眸光更加明亮,在酒意催趁下提前吐露出几分□□:“好好做吧!等这次祭礼结束了,你就有资格升任神官,以后还有可能到帝都的神殿任职,比在拜萨城更有前途。不要辜负了农神对你的宠眷,和你家人为你付出的心血。” 第13页 “多谢您的照顾,我明天就开始准备,一定会做到最好。”白转过身面向大神官,双手按在膝前的垫子上,向他深深行了一礼。 大神官点了点头,提醒道:“祭品你要尽量亲手准备,不能用神术,也不要完全依赖其他神官的帮助。毕竟这是要献给霍桑神的食物,神祗会从中看到你虔诚与否的。” 这句话说来容易,但是要做到,就不是一日之功了。 离着十月初的丰收节还有28天,白就向学院请了假,全副精力就都投入到了祭品当中。所谓的亲手准备,绝不是从市场上买二斤白面包饺子就能搞定的,筹备祭品的人是要从磨面粉开始,不靠神术和僕人帮助,独力把神田里出产的谷物、蔬菜和神殿自己饲养的魔兽都弄成圣餐。 菜单是神殿传下来的,几千年没有过变化,准备祭品的程序也是一样的传统和反人类。首先就要挑选最饱满的麦粒,用石碾脱壳,放进风车里吹尽杂质,再亲手捡干净残余的杂质,最后磨成细如白雪的面粉。 这只是最传统的主食原料,要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用小麦也就够了。可白到底是个穿越者,着眼点註定和真正的信徒不同——他对农神的存在倒不太怀疑,但他并不相信食物在神像前摆放一下,就真的能够被神吃到。 这些祭品与其说是献给神的,更不如说是要分给参加祭典的神官和捐款最多、与神殿关系最亲密的信徒的。光是循规蹈矩,不做点新鲜又美味的东西,怎么能让他白·阿克罗斯从歷年准备祭礼的神官中脱颖而出,怎么对得起父母这些年来投入的疏通费? 这些祭品不只要做好,还要做得与众不同,令人惊艷才行! 作者有话要说: ☆、烤肉小王子 每年丰收节举行的日期并不固定,都是从初秋十月,尤塔星升入天空最高处,引动空中的星象形成大十字形,横贯大陆的莱沃河也进入秋季第一个丰水期的日子开始,整整持续一周。 丰收神殿在这一天起完全开放,农神霍桑的神像被抬出来清理上色,再用精细的丝绸和羊绒做成长袍、缠头,用金箔和宝石做成象徵谷物和牲畜的装饰品,披挂在神像身上。而在农神殿外,整条街都被农神的信仰者占据,摆上整整七天的宴席,所有路过者,只要赞美农业之神的恩德,向神殿献上几朵鲜花,都可以随意在宴席上吃东西。 其他神殿也有类似的祭典,可是流水席的规模上远远比不上农神殿。因此那些信仰和钱包一样贫乏的学生和佣兵们都愿意在路边摘两朵木芙蓉,到农神神殿外蹭一顿宴席。就连拜萨学院那些不怎么缺钱的学生,往往也会被这种大势感染,从学校花园里偷摘一束花,趁着没课的时候跑去吃一顿。 依照旧例,殿外长街上的飨宴是用神殿饲养的青羊做主料。大块的肋排垫上土豆和香草,烤成焦香的肉排;细嫩的胸腹肉配上洋葱、土豆等蔬菜,做成汁浓肉滑的炖肉;内脏洗净后灌上碎肉,用炖好的羊骨汤做成水煮杂碎;剩下的肉剁成肉馅,和上奶酪包成三角形的饺子,放入锅里炸到苏脆……除了羊头和蹄子之外,所有能吃的部分都被最大化地利用到了。 席上还有成摞的烤饼,熬煮得浓稠甘滑的蔬菜汤,可以随意饮用的麦酒,大盘冰凉的掼奶油,违背时令的甘美水果和杏仁、核桃、橡子、松子之类沙漠之国特产的干果。青羊并不是罕见的牲畜,这些果蔬却是原产于不同国度,只有丰收神殿才能借用农神所赐的神术,在普通田园里种出来。 然而今年丰收祭上最引人注目的,註定不是这些难得的异国蔬果了。 所有来蹭神宴的人,在进入大殿内献花礼拜的时候,就都能闻到神坛上祭品的香气,看到那些精美得不逊于艺术品的祭神之物。 明明是几乎完全相同的食材,神坛上的祭品就似乎更得农业之神的偏爱。烤肉的色泽金黄,一条条肋骨排成半月形的花样,配上切成小船似的烤土豆,肉香扑鼻而来;蔬菜色彩鲜明清慡,仿佛刚从树上摘下来,又分明冒着烹饪后特有的香气;炖菜则像是裹了一层玻璃,汤汁浓稠滑腻,丰腴诱人。 主食也做得格外有心思,光是烤饼就有五六种。有刻有精美花纹的传统烤饼;有夹着馅,炸得金黄焦脆的肉饼;有蓬松柔软的面包;有薄得近乎透明的雪白面饼;还有几种暄软白嫩的半圆形面包,有的表面有的是纯圆形,有的中间还有细小的褶边,当中露出一个小小的圆洞,可以看出里面还夹着馅料。甜品则更像工艺品而非食物,用大量掼奶油堆出各色花样,上面堆了浇上透明糖汁的水果,看一眼就能想像到那融化在口中的甜蜜味道。 第14页 从肉菜到甜食一样样端上来,上面都施予了保持温度和新鲜度的神术,摆在神像脚下。看过了这些菜餚,被这香气勾起食慾的食客们,坐到殿外丰盛的神宴里时,竟然都有些小小的失望。 尽管神宴上的食物也一样用了最新鲜的材料,经过最严谨的烹调,可吃进嘴里时,融化在舌尖上味道总不能满足他们在看到祭品时闻到的香气,想像出的口感。而最后一道大菜端上来的时候,还在神殿中,甚至神殿外的食客都有些把持不住了—— 那是一整头青羊,跪卧在铜制的巨大托盘里,被四名穿着精美长袍的见习神官抬到神坛前。羊身表面烤得焦红油亮,似乎还能看到羊油顺着羊身滴落,在铜盘里发出滋滋的脆响。而那香气更是浓郁张扬,一端出来就瀰漫了整间大殿,更是顺着宽广的殿门蔓延出去,引动了门外神宴上诸人的神经和胃。 整只羊很难烤得均匀入味,一向不能作为祭品,但这只却与众不同,单看着羊身泛着油光的红亮色泽,似乎就能想像到它苏脆浓郁的口感。 离着烤羊最近的那名祭拜者忍不住往前走了两步,手指都已经伸到半空,恨不能撕下一小块羊肉来尝尝。可不等他手指伸出去,一道雪亮的刀光就从空中闪过,霎时割断了他撕块羊肉尝尝的勇气,也划开了大殿内温暖的气氛。 究竟是什么人,竟敢在农业之神的神殿里动刀? 在这巨大的疑问下,肥美红亮的烤全羊都退了一射之地,殿中乃至殿外众人的目光都落到了那把刀上。 那是一把银亮的短刀,刀身刻着繁复的花纹,刀柄则镶嵌着象徵谷物和丰饶的三色宝石,闪闪发光。而握着短刀的那只手则美如新雪,手背因为用力而鼓起了几条淡蓝色的血管,相形之下,竟似比刀光更冷。 而那手上覆着的衣袖边缘,赫然绣着农神殿特有的谷穗纹样。直到此时众人才意识到,挥出那雷电般迅捷夺目的刀光的人,正是丰收神殿的神官。 但他的刀口落处,切下的不是渎神者的血肉,却是一片纤薄的羊肉。那片肉大半儿是烤得焦脆的表皮,带着一点雪白的羊脂和细嫩的瘦肉,排在闪亮的雕花银餐盘里。餐盘边上还排着半透明的小圆饼和切成细丝的青菜,配上几杯酱汁和干香料,精美得犹如艺术品。 又是一道刀光闪过,另一片羊肉飞到空中,稳稳地落在最早割下的那片肉上,大小、薄厚几乎完全相同。这一刀刀下去,做出的不仅是精緻的美食,更彰显了此人刀功之精湛,眼力之精准,比起美食更能吸引那些佣兵战士的目光。 殿外甚至已经传来了“小神官,你的刀法不错,来参加我们黑水佣兵团吧”之类的招揽,用小刀割着羊肉的大厨·白却恍若未闻,运斤如风,眨眼便片出了十几片最苏脆软嫩的羊肉。 自从定下菜单后,他就为这只烤全羊费尽了心思。 普通的烤炉烤不了整只羊,用篝火烤又不好把握火候,羊肉不够苏软,于是他按着前世去新疆参观时看到的烤炉画了设计图,叫人在家堆起十几个炉子做试验。试出最合用的烤炉之后还要在农神殿后院重新筑炉,没日没夜地连烤了五十多只青羊,才终于揣摩出最完美的火候和调料,练就了这手片羊肉的刀工。 这道菜已经吃得他全家上下都飘满了羊肉味,帮他准备菜品的见习神官和僕人们都再也不想看见羊肉,时至今天,终于得到了最完美的呈现。 在众人震惊的目光里,白收起小刀,拿荷叶饼夹上两片羊肉和一些黄爪丝、细香葱,蘸上酱汁捲成敞口小卷。他只卷了四个便告停手,排在盘子上缘,做了最后一次摆盘,然后亲手端到神坛上,算做是献祭给农业之神的最后一道菜餚。 主持祭典的欧勒可大神官微微点头,让白和抬烤羊的四名见习神官退到殿角,自己则站在霍桑的神像下方,开始念诵祭典的祝辞。 随着他的念颂,周围渐渐应和着响着背颂圣典的声音。从祭祀开始,执事、普通神官、见习神官,最后连在神殿内参加典礼的普通信徒都有一起背诵起农神的训诫。声音从零落到整齐,在设计精巧的殿内形成拢音效果,嗡嗡然传入众人耳中,直指心底,仿佛有洗涤灵魂的能力。 背诵声停下的那一刻,大殿雕刻满花纹的房顶仿佛突然打开了一片500瓦的暖黄色灯泡,灯光从头顶倾泻而下,照向殿中一角。白顶着耀眼的光芒,努力想看清发生了什么,视线却像被什么东西束缚住了,不管怎么转都只能落在那座装饰一新的神像上。 第15页 不知是他唯心主义发作,还是这世界真的灵异了,他似乎看到神像那石雕的脸庞动了一动,眼珠也显出一种灵动的光彩,深深注视着他。 那简直不是石像,而是一张活人……不,活神的脸。 活了! 农神显灵了! 白那颗久经毛思马哲邓论考验的唯物主义无神论小心灵狠狠颤了颤,顿时心潮起浮、浮想联翩,想过去看今朝,千言万语彙成一句话—— “卧槽!” 他早晨往羊身上抹孜然时呛到,当时冲着羊连打了好几个喷嚏,事后也没洗,该不会是农神看见了,现在来找他算帐了吧? 他现在才刚攒了两条支线剧情,还不够换一条命的,可不敢就这么死了啊! 白全身肌肉都绷紧了,忐忑地等待未知的命运。可奇怪的是,除了看了他一眼之外,农业之神似乎也没有别的动作,而是重新化为石像,随着那道好几千瓦的黄光一併消失了。 光芒消失后,他才发现整座神殿里的人都向着霍桑的神像跪倒,只有他一个人还站着。这可不是展现个性的时候,他连忙也跟着跪了下去,低声称颂霍桑的名字,感谢他保佑城邦风调雨顺,农林牧副渔业得平稳、健康、有序的发展。 夸到实在没得可夸了,欧勒可大神官才带头站起来,在神坛前宣布:“刚才霍桑神回应了我们的虔诚,亲自降下神光展示了他的威仪和慈爱。这表示今年的祭礼令他格外满意,明年他也将庇佑我们,让拜萨城的土地如神园般肥沃,牲畜不再受野兽侵扰,繁衍出更多于往年的健康后代!” ——农业牧副渔不分家,凡是和吃食相关的东西,因为没有别的神主管,农神都是要顺手保佑一下的。 贊礼结束后,就是祭典中最受人欢迎的歌舞和表现农神经歷的戏剧。但这些和白都没什么关系,他和其他见习神官一起退出大殿,回到后殿准备明天要用的祭品。 在池边打水时,白忽然发现自己头巾缝隙间闪过一抹金光,像是卷了什么金饰似的。对着池水仔细扒出来,托在手心里看了一眼,他才发现那是一枚金光灿灿的麦穗。看其质地像黄金,但是又没有金子该有的重量,咬一咬也没留下牙印,似乎应该是铜合金制成的。 可这东西是哪来的? 他早上裹头巾时确实没弄进去这么个东西,之后也没人碰过他的头,不可能是家人塞进来的。说句不好听的,他们家根本也找不出这种廉价合金做的装饰品。难不成是见鬼—— 白脑中灵光一闪,忽然想到了神殿石像上那张生气流转的脸庞,小心肝顿时紧了紧,勐然握住那枚麦穗,塞进了长袍内侧的口袋里。 不是见鬼,那就是农神给他的了?想不到他已经降级成了龙套,居然还能赶上遇神仙得法宝的奇遇! 作者有话要说: ☆、农神的恩宠 丰收祭整整持续了七天,可是除了第一天天花板上射出过神光,就再没有显示出任何神迹。好在神谕仍旧按时降下,表明农神依旧满意他们的祭祀,没有收回神恩的打算。 神官和赶来瞻仰神迹的信徒们虽有些失落,但神迹不是常态,不显示神迹才是正常的。众人失落过也就算了,仍旧虔诚地参加祭礼,在贊礼之后欣赏神殿编排的歌舞、戏剧,并分享农神享用过的祭品。 但是在这和平安宁的大势下,还有一小撮不敬神的无信份子私下造谣,说霍桑在祭典第一天降下神迹,其实是因为被烤全羊的香味打动,亲身下界来品尝美食了。这谣言越传越烈,就连见习神官阿克罗斯的身份都被人肉出来,罗亚魔武学院上下为之震动,除了各院学生之外,竟有许多不明真相的老师也跑到神殿参观他亲手制作的祭品。 这种谣言严重伤害了农神霍桑的声誉,神殿上下都感到了深深的愤怒。为了化解这不实的流言,神殿上下经过研究,亲自放出了一条官方消息: 霍桑降下神迹,乃是因为见习神官白·阿克罗斯在献上祭品时展现出了绝佳的刀术天赋。其在切割羊肉时肉身和精神力都达到了完美和谐的地步,武体等级临机突破,农神是被这个强大又虔诚的侍神者吸引才会降下神恩的。否则的话,为什么祭典连续七天,却只在头一天降下神迹,之后都没再有过异动呢? 农神的恩宠必须是因为见到了勇士而欣喜降下,不能因为祭品好吃,就落下神恩来表彰厨子! 在神殿的大力宣传,罗亚魔武学院的积极配合和白·阿克罗斯本人的现身说法之下,敢于污衊农神贪好美食的谣言终于肃清。而白也在一天没上过课的情况下,成了学院的风云人物,每天不知有多少学生来神殿吃免费大餐时,都要借着参观祭典的名义瞄他一眼。 第16页 ——先记住人长什么模样,以后才好想法拉近关系,将来总能有上门蹭饭的一天~~~~ 就连沉迷于星空魔法,对祭典完全不感兴趣的格拉斯·莫沃尔都被卷进了这股热潮里。他在图书馆里翻看古代魔法体系时,手里的书忽然被人狠狠抽走,取而代之是则是一只修长有力,被笔桿磨出薄茧的手,狠狠拍在他面前的桌子上。 瑟泊亭埃克特兴沖沖的声音在他头上响起,打破了图书馆的平静:“你知道我看见谁了吗?快跟我去丰收神殿,那个给咱们一锅肉粥的人就……” 他的声音像是被人掐断了一样,戛然而止。格拉斯却没注意到他憋得通红的脸色,勐地站起身来问道:“你找到那个人了?他在哪——” 两个人的声音都被风元素之壁憋回了腔子里,之后看守图书馆的凯特教授施施然走过来,拎着他们俩的衣领,扔到图书馆外的台阶上,温和可亲地教训了一句:“图书馆里禁止暄哗,下次再这么大声吵闹,就要扣你们的学分了。” 吓唬过了两人,她终究是看在他们是本校学生的份上,奉送了一条消息:“那位蒙受农神宠眷的见习神官是武学院弓箭系的学生,叫做白·阿克罗斯。” “没错,就是他!送我们炖锅和粥的那个土豪!” “白?真是个怪名字……”格拉斯眼前闪过那高挑俊逸的白袍身影,不知为何又联想到了“老爷爷”这个真正奇怪的名字,不由得改了口风:“仔细想想这名字还挺正常的。” “他的锅也挺不错的,纯黄铜的,重十几斤呢。”瑟泊汀也有点走神,咽了口口水,像是在问身边的好友,又像是自言自语似地说着:“你说要是能和他搞好关系,是不是以后也能吃上那种整只的烤羊?” ********************************* 他们俩得到消息还是晚了。 等到他们找出那口堆在杂物间深处的炖锅,又等到最容易翘课的魔文课,偷熘到丰收神殿观礼时,丰收祭其实已经结束了。但神殿依旧像祭典时那样精心装饰过,大门完全敞开,露出里面盛大的仪式。殿内迴荡着悠扬的神乐,整个丰收神殿的神官、见习神官、护卫骑士都聚集在神坛下,依着身份排成两排,簇拥着神像下方神情肃穆的欧勒可大神官,和单膝跪在神像面前的人。 格拉斯他们到达神殿门外时,恰好听到殿内传来一道清朗肃穆的声音,高声宣誓:“我依凭的神祗,我的主宰,如今你的侍奉者向你求告:让我在你的城中为民吧……我活在世上,你在我心中,我心繫于你,唯你与我同在。” 这段祈愿结束后,就有个苍老的声音回应道:“霍桑包容万物,他已接受了你的虔诚。愿你以后恪守吾神的教诲,勿受邪恶引诱,谨守身心纯洁,将一切都奉献于神。” 听着好像结婚誓词啊。 不过侍奉神也和结婚差不多,都是要把自己的忠诚和自由交到别人手里,还要戒酒戒色。从此以后别说在交女朋友,就是出门的时间稍长了些,都会有人问你是不是背地里做什么坏事去了。 谁这么想不开,年纪轻轻地就要捨身侍奉神了? 格拉斯站在人群里,远远看着殿中那名新神官起身,转过头来面向殿门,露出一张略微熟悉的俊秀脸庞。那人淡蓝色的双眼在人群中划过一圈,在落到他身上时却稍作停留,眼神震动了一下,似乎也已经认出了他来。 “阿克罗斯……”他本打算打个招唿,可在两人目光短暂相交后,白却立刻将目光挪开,神色迅速冷淡下来。他的脸色变化之快,险些让格拉斯以为自己看到的那一幕是错觉。 后面的仪式他都无心再看,耐下心思等到晚上,才终于等到白从神殿离开。 此时白已经穿上了正式神官袍,顶上包裹着纯白的头巾,一端在耳边垂下,缀着淡金色流苏。他身上并无多余的装饰,却像诗里写得那样,被“神赐的光辉”照耀得光彩熠熠。这副模样比在森林相遇时更加耀眼,态度也更冷漠,见到堵在自己回家路上的格拉斯和瑟泊汀,就像是看着路边的野草、石块似的,连多扫一眼也是不肯。 白倒也不是不想和主角搞好关系,可是格拉斯第六感太敏锐了,搞不好哪天露出点破绽,就让他知道自己扮成老爷爷的事了!为了维护他救死扶伤的不随身老爷爷身份不被识破,老爷爷对格拉斯有多亲近,白·阿克罗斯对他就得有多冷淡。最好维持陌生人状态,既不会有什么交情,也不至于成为主角的眼中钉肉中刺,这样最安全。 第17页 白用心良苦,却註定无人领受。 两个人拦不住他,还有一口重达十几斤的黄铜炖锅挡在路中间。格拉斯神情坚定,抱着锅走到他面前:“你还记得这锅吗?我们在入学试炼时见过的,当时你把早餐和锅都留给了我们,我们还没道谢呢。我叫格拉斯·莫沃尔,这是我的朋友瑟泊汀……” 我当然知道你叫什么,我连你七大姑八大姨和未来的老婆是谁都知道,而且过几天就能给你介绍个漂亮女朋友。但是我还不想就这么抱上你的大腿,走死忠基友路线。 白袖着双手,漠然答道:“我知道了。区区一口锅而已,不值什么钱,你们就收着吧。我还要回家,就不多聊了。” 他在空中打了个响指,那辆曾出场过一次的豪华马车又从路边驶了过来。白拉开车门,在格拉斯如有实质的目光逼视下潇洒地登车离去。 再一次的,他无视了少年最初时纯真炽热的心,和那口能卖出几十银币的黄铜炖锅。 回到家里,白就迎来了一场比新年还要热闹的宴会。阿克罗斯家在拜萨城所有的亲朋都被请了过来,共同庆祝他宣誓终身侍奉农神,成为正式神官。 这是个一人侍奉神,连邻居都光荣的时代。除了他们请来的客人之外,还有不少信徒不请自来,带着酒肉和乐器,借着这场宴会赞颂起了农神的恩德。幸好他们家邻居也都是霍桑的信徒,不然这么吵闹到半夜,不知道有多少人要暗挫挫地拿弹弓射他们家玻璃了。 酒宴半酣,白去挨桌敬酒时,忽然有人指着他的头巾问道:“你头上的不是金麦穗吗?戴错了!初级神官的装扮里不包括这种装饰,至少要到中级以上,才能佩戴象徵农神的麦穗、镰刀和葡萄藤,快把这个收起来,别让上级神官知道你装扮越级了。” 金麦穗?难道是农神给他的那个?不可能吧!当时他就搁空间戒指里了,这两天一直没拿出来过呢。 白摸了摸头巾,果然在上次发现麦穗的地方又摸到一枚同样的金麦穗。他翻手收进空间指环里,对那人笑了笑:“多谢提醒。这是我准备祭品的奖励,因为今天成为正式神官,太高兴了,就私下戴上了。下次我一定会收好,成为中级神官之前不会再戴了。” 他应付走了那人,精神力探到指环空间里,赫然发现那里只有一枚金麦穗。也就是说,今天出现在他头上的,正是那天农神给他的那枚。可是他一直好好收着这东西,又没和头巾放在一起,怎么会莫名其妙地又到了头上呢? 等到客人都离开了,他才叫住父母和两个哥哥,关上大门,把麦穗引发的灵异事件告诉了他们。 听完了这个故事,四个人八只眼都狠狠盯住了他。没等他说出“咱们找个神官驱驱邪”这种大逆不道的话来,一家四口就欣喜若狂地对着麦穗跪下,赞美农业之神的厚德,感激神祗对阿克罗斯家,对他们的儿子、弟弟的宠眷。 白自然也要跟着跪下,那句“找个神官来驱邪”在舌尖转了一圈,就改成了:“咱们要不要做个神龛,把这枚金麦穗供起来?” 百加德锐利的鹰眼在儿子脸上扫过,脸色因为过于庄重虔诚,就像要打架一样吓人,严肃无比地说道:“这是神赐予你的东西,怎么能随便放在家里?以后一定要随身带着……对,就缝在内衣里衬,让霍桑的恩宠永远沐浴汝身!” 救命,狂信徒好可怕! 作者有话要说: ☆、打脸支线开启 忙了这么多天,终于可以歇一歇了。 白·阿克罗斯回到房里,头一件事就是把麦穗掏出来供到窗台上,然后解开头巾,放松承重过度的颈椎。换上睡衣之前他还特地照了照镜子,感觉臂前肌臂后肌神马的都长粗了一圈,简直比上健身房锻鍊还见效! 果然还是劳动最能塑造人啊。要是当时没用毛驴拉磨,而是自己亲手推着磨磨面粉,现在的身材一定更健美。他摸着自己腰间薄薄的肌肉,略有些后悔当时没亲力亲为,把别的地方的肌肉都练出来。 不过很快的,他就把这点小事扔到了脑后——他现在有了易容秘笈,只要调点药水往身上一抹,随便塑一塑形,要弄出六块还是八块腹肌,那不都是小意思吗? 可他对人体肌肉骨骼不是很清楚,要不去医疗系学个解剖的第二专业? 算了,还是先搞好技术层面的东西,以后再往艺术上靠。白爬到床头,点亮旁边的魔法灯,靠在软软的枕头上,掏出小册子来继续研究他的易容术。 第18页 这本书的书页不是正常打开的那种,中间厚厚一层书页是粘在一起的,他翻书时稍稍用力了点,书页就越过了基础易容术那页,直接翻开了后面记录支线剧情的部分。 出乎他意料的是,上面印着的不只那两条已完成剧情,又多了一条“神秘的铜锅(未完成)”。后面跟着的剧情进度显示,他在森林参加测试时留下的那锅早餐引发了主角还他锅的强烈意愿,只要锅不还到他手里,这条支线剧情就不算完成。 …… 一口锅就敢算支线剧情吗!还好意思叫什么“神秘的铜锅”,这么敷衍的作者不扑死简直是天理难容,他代表广大读者,强烈鄙视这无良作者! 最可恨的是,这口锅压根就和神秘沾不上半点关系,只是照着他上辈子用的普通不锈钢汤锅打造的,26cm加厚復底火系魔法、炎石、柴草通用铜锅而已!要是他亲自设计订做的锅也算神秘,那他岂不成了主角的金身外挂…… 慢、慢着! 他怎么傻了? 管他锅有没有问题,只要好好运作,利用这口“神秘的铜锅”当幌子,岂不就会有源源不断的炮灰前仆后继去争取被打脸的机会,帮自己完成支线剧情?然后格拉斯战胜的人等级越高,他的名望值也会刷得越高,到时候也更容易找到愿意做他未婚妻的美女…… 真是完美的计划。白嘴角扬起恶魔般迷人的微笑,把小册子收回空间式指里,出门叫住一名男僕,低声吩咐了几句话。 ********************************** “你就是格拉斯·莫沃尔吗?” 格拉斯从教学楼出来,就被几名高年级学生堵在了一片花丛迷宫里。为首的学生看起来约有二十岁上下,眉眼疏淡,神情却极度冷傲,那双幽深的双眸中似乎映不进任何人物,正是最正宗的蓝血贵族模样。在他身后站了一排年纪相似的学生,外表虽然各有不同,神情却是如出一辙,没有一个人的眼睛不是朝着天上看的。 但是他们也有匹配这傲气的本钱。仅仅是围成一圈站着,众人身上的魔力波动就强烈地散发出来,将这片小小的空地锁成了元素波动的危险区。格拉斯毫不怀疑,只要他稍稍有些异动,周围的魔法元素就会侵入他的体内,撕裂他的皮肤、血管,甚至损伤对魔法师来说最重要也最难修復的精神力。 他开学之后似乎一直低调做人,勤学苦干,似乎没得罪过什么人吧? 不过眼前这情形也不适合深想,格拉斯把书包甩到身后,沉着地答道:“我就是,你们找我有事吗?” 后面的青年怒道:“和拜克·格朗德学长说话竟不用敬语,真是无礼……” 领头那个孔雀一样的青年挥了挥手,眼珠稍微往下转了转,目光擦着格拉斯落在空中,淡淡说道:“我听说你有一口神秘的魔法铜锅,煮出的食物能让精神力快速恢復?我要定了那口锅,你开价吧!” 锅?阿克罗斯神官送他的那口铜锅?用那锅煮出来的食物居然能让精神力快速恢復么,他都吃过一顿了,怎么一点也没感觉到? 格拉斯回忆着当时吃了那锅粥之后的感觉,脸上却不动声色,答道:“那是别人的锅,只是暂时寄放在我这里,我不可能卖掉它。” 拜克·格朗德挥了挥手,把一个小钱袋扔到了格拉斯脚下,冷冷说道:“这袋子里有一块五阶魔兽魔晶,价值九百金币,足够抵偿那口锅了。还有五十金币的零钱,是给你的跑腿费,你去把这个送给锅的主人,告诉他他的锅被我拜克·格朗德买下了!” 这是何等霸气,何等的土豪! 可惜格拉斯还是不为所动,连看都不看钱袋,只挑了挑眉,淡然答道:“这件事我不能做主。我能做到的,只是保管好这只锅,等到有一天还给它真正的主人。” “你说什么!” “这小子真不知好歹!” “拜克,我替你教训教训他吧!” 混乱当中,不知谁引动元素变化,打破了圈子里的元素平衡。本该最温驯的地元素忽然暴动,脚下柔软的草地上拔地而起道道冻石状的尖刺,眨眼间撕裂地皮。幸而格拉斯反应敏捷,在石笋冲出地面时就及时跃起,闪躲几次后,干脆站在了两枚交错而生在一起的歪斜石笋上。而地元素一旦失衡,剩余的水风火三种元素也陷入混乱,化作一道道乱风在圈中袭卷。 只要他惊慌失措,用魔法反击,这些元素就会在他召唤的那一瞬间狂暴化;而若他不加反抗,眼下的元素乱流就已足够撕裂他的身体。 第19页 拜克·格朗德右手抬起,指尖的戒指幻化出一柄刻满魔文的银色匕首,平平指向圈内,那些狂乱的元素就像被什么镇压住了似的,速度一下子放慢了几倍。他冷漠的眼中浮起一丝轻蔑,昂了昂下巴,问道:“现在你还要坚持下去吗?交出那口锅我就放你离开,不然的话,你就要尝尝元素风暴的滋味了!” 格拉斯的回答还是只有一句:“那口锅不是我的,我没有权力卖掉。如果你一定要动手的话,我奉陪到底就是了。” 拜克·格朗德脸色一沉,右手微抬,被匕首镇压住的元素又开始颤动,像是刚刚沸腾的热水,纠缠撞击,发出咕咕的轻易,眼看着又要恢復之前的元素乱流状态。匕首一寸寸往上抬,镇压之力也一点点减少,拜克神色冷然地威胁道:“我看在你是一年级生的份上,不愿意和你这种弱小的人动手,现在你还有认错的机会,交出……” 话还没说完,他眼前的天地忽然失去了颜色! 不只是他,围住格拉斯的那几名高年级生眼中都只剩下了黑白两色——漆黑的天幕,闪动的白色星光,星光之间延伸出散发着淡淡光辉的长线,在众人头顶身周交织成线。而原本被他们联手围困住,淹没在元素乱流中的格拉斯·莫沃尔却没了踪迹。 这小子居然还藏了这一手! 拜克惊讶之外,更多的却是被低年级生蒙蔽的愤怒。他收回匕首在空中划了一圈,暴动的水元素就都被吸引过去,结合成了一道利如刚刀,速度极快的水刃,向着黑暗的尽头割去。然而水刃冲到空中连起的星光之索上,就像是凝固的果冻一样,被轻松地分成数段,然后就像被吸尽了动力、冲力,在地心引力的吸引下,无奈地洒落到同样漆黑的地面。 拜克·格朗德终于慌了,他挥着那柄匕首,连连从空中抽取水元素,并试着冲击那些细若丝线的星光。周围的黑暗中不知何时开始响起他那些追随者的惨叫,让他的心越发忙乱,水神指环化成的匕首撞到星光上,却没如他所愿地割断光线,反而发出了一声沉重的悲鸣。巨大的推力从匕首上传来,震得他倒退几步,匕首脱手落地。 他大口喘着气,慌乱地念动咒语召唤匕首。但飞到空中的银匕却被一片星光束缚住,像脱了水的鱼一样拼命弹跳挣扎,最后仍是落入了捕鱼人手里。然后那捕鱼人就对着他笑了笑,幽深的短髮似乎融入了夜空中,黑眸却被星光映照得光华灿烂。 拜克·格朗德终于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看清了自己讨要魔器之人的面貌,却是在匕首被抢,自己也被星幕困锁的状态下。恍惚之间,他才想起刚才似乎听到了同伴的惨唿,或许还看到了他们倒下的模样,只是自己当时太过激动,没能入心。 现在就只剩下他,在这个布满可怕星光世界里,独自对抗那个可怕的低年级生了。他甚至能感觉到自己的双腿正在微微发抖,唿吸声也粗重得像是跑了几千米回来似的,甚至已经没有勇气直视对方的眼睛。 “放了我!我是格朗德家族的人,你不能把我……” “我知道,格朗德学长。你刚才就报过名字了。”格拉斯的双眼微眯,目中似乎含着淡淡笑意,又似乎泛着最残酷的冷光:“我记住你的名字和身份了,希望下一次不会有机会再见到你——下次我未必会这么遵守学校规则,尊敬高年级的学长们了。” 他嘴角微挑,五指在空中收了一下,那枚匕首和水神之戒就响起了细微连绵的碎裂声。在拜克的惨唿声中,格拉斯轻松地转身离去,右手轻握,掌心那处黑色方块闪了一下银光,然后完全归于平静。 直到此时,头顶星空才蓦然消失,留下悽惶地跪在原地的拜克,和一地满脸恐惧,甚至已经昏迷倒地的学生。 买买买 神殿的盛事结束后,白·阿克罗斯就回到了久违的校园。虽然他从开学就没上过课,试炼时也几乎都围着主角打转,和本学院的学生没有过几次接触,可进到校门之后,几乎是走不了几步就有人来和他打招唿,脸皮厚点儿的直接上来搭肩拢背,就像认识了几十年的老朋友一样。 难不成他和某位十分受欢迎的高年级学生撞脸了?还是作者突然想不开修文,把他这个被拉进来的倒霉穿越者修成了主角? 精神力探入空间指环,那本《龙套的自我修养》还好好地躺在里头,书皮都没动过,肯定不是他转职成主角了。再听着身边那位热情洋溢的高年级学长一口一个“白”,也不能是叫别人——“买买买”这么大耻度的名字,一般人绝不捨得给亲儿子起的。 第20页 白一腔疑惑,开口问道:“我一直没来上过课,学长怎么会认得我的?” 我吃过农神殿的流水席,看过你削羊肉卷薄面饼!西尼尔学长两眼精光迸现,故作不经意地笑道:“我在学生会负责新生工作。你入校那天我看过你的资料,而且在人群里远远见你过一眼,怎么会认不出来呢。” 他拍了拍白的肩头,熟谂得就像亲生兄弟似的,带着他往武学院走去:“你之前没正式上过课,不大清楚各科教室和餐厅在哪里,我带你去看看。偷偷告诉你一声,学校餐厅里的东西非常难吃,而且贵得要命,大部分学生都宁可从家里做好了带来呢。对了,你中午想吃什么……” 不只这位西尼尔学长,似乎很多学生都认得他,待他也十分亲切。正式入学没多久,就有十几个社团的负责人要他加入,甚至负责学生纪律的巡察队队长迪瑟普林学长也对他一见如故,在某天午饭时把他直接揪到了巡察队办公室,霸气地拍着桌子说:“以后你就是巡察队的人了,办公室中午没人,尽管过来吃饭!” 除了每天午饭时都有人摸到他身边要求尝一口或是交换午餐,害他无论带多少都不够吃饱的,学习生活可算是一帆风顺。原书里动不动就签下决斗书,要和主角生死相见的不良少年;欺压后辈,贪墨主角生活补助的猥琐学长;勾心斗角互相倾压的老师、学生之类的人物一个也没出现过,闹得白几乎以为自己进错了学校。 ——直到那一天,他在一片洁白的新雪中看到了这个学校最骯脏血腥的一面。 当时白正和同窗在校园中踏雪而行,却听到不远处传来的唿喝声,抬眼望去,就看到漫天唿啸的风雪。那厚重雪幕之后,正在与一群魔法师对战的格拉斯·莫沃尔,和他时时刻刻相伴的好基友瑟泊汀。 此时这场战斗已经到了尾声。隔着凛冽的寒风飞雪,白正好看到格拉斯满身是血地向一名高年级生撞去,每一步都留下一个浸着鲜血的脚印,手里拿着星光闪烁的匕首,像是战士一样凭藉着身体的力量撞到那个人身上,星光匕首狠狠刺了下去。 那景象极其惨烈,却有种诡异的血腥美感,他看得挪不开脚步,保持着半侧身子的状态看了许久。现在这种狠戾的感觉和手段,并不是刚刚入校的主角应该有的,难道是他设计的支线剧情令主角成长加速了?那么到了后面,会不会因为他成长太快,许多本该波澜横生的战斗,就被他碾压过去了? 白人紧盯着眼前的战斗场面,注意力过于集中,连身边同学叫他都听不见。直到格拉斯推开挡在面前的魔法师,充满杀意的锐利双眸扫过四周,恰恰与他四目相对,他才蓦然清醒过来,想起自己应该维持和主角无关的普通路人身份。 不能让格拉斯知道,自己一直在偷偷注意他。白尽量保持着自然的姿态,慢慢挪开视线,和身旁的同学一起离开。而在他身后,那道清澈锐利的目光始终没移开,在漫天卷舞的飞雪中追随着他,直到那条小路的尽头。 “白·阿克罗斯。”格拉斯眯了眯眼,轻轻叫着这个名字。瑟泊汀一瘸一拐地走到他身边,听到白的名字,惊讶地随着他的目光看过去:“那个神官?他也来了?你怎么不叫住他,正好把锅还给他!” 也不知道哪个混蛋乱传谣言,说那口锅煮出来的食物能恢復精力,害得他们被人堵住战斗了好几回,而且来堵他们的人越来越厉害。这锅不是他们这样没背景的普通人能保住的,还是赶快还给对方好了。 格拉斯却摇了摇头,低眉敛目,决然答道:“正因为有许多人想抢这口锅,我们就更不能把他还回去了。阿克罗斯好心把这么珍贵的魔法道具送给我们,我不能把麻烦和战斗带给他,就算要还也不能在这种时候还。等到我的实力能让这些人再也不敢来抢它的时候,我会亲手还回去的。” 他的神情如此凛然,态度如此坚定。瑟泊汀也只能嘆了口气,全力支持自己的好友:“你说的倒也有道理,那就这样吧。不过我们回去之后,拿那口锅煮东西试试行吗?阿克罗斯神官送我们锅肯定就是为了让我们用的。” 格拉斯眼前浮现出那张比飞雪更加冷漠的脸庞,目光更加幽深:“是的,应该是这样。那就试试吧。” 两人回去随意处理了一下伤口,就把那口锅从杂物间搬了出来,正好趁着大战之后,精神力接近枯竭的时候体验一下它的功效。 第21页 他们俩都不会做饭,所以这么好的锅拿到手之后就一直扔在杂物间里积灰。现拿出来洗刷干净,架在炉火上之后,两人才想起最重要的问题:“煮什么好呢?” 上回用它煮出来的肉块口感似乎还萦绕在舌尖,回忆起来就觉着不想吃中午饭了。可那种软烂的肉粥他们也不会做,两人商量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做最简单的奶油玉米浓汤。 虽然从来没做过,也不大清楚步骤,但只要多加奶油和糖,应该不会太难吃吧? 等他们商量出来结果,水也快开了。格拉斯就勇敢地舀了一杯玉米粒放进锅里,然后倒了两杯半奶油,五大匙糖,用长柄勺在锅里拼命搅动,直到奶油均匀地融化在水里,染成一锅雪白的浓汤。 浓郁的奶香很快随着蒸气飘了出来,奶油汤里咕噜咕噜地冒着小泡。两人拿盘子各盛了一碗出来,小口喝下去,仔细感受着精神力是否有所增长。 连喝了几碗之后,瑟泊汀终于按捺不住地指出了异常之处——“没有汤的浓稠口感,就像是奶油甜饮料加了玉米,呸呸,加了还没煮熟的玉米粒一样。” 格拉斯把碗往桌上一扔,打断了他的抱怨:“那都不重要,你的精神力恢復得怎么样?” 两个人都是魔法师,对精神力的掌控就算说不上精细入微,也该能感受到其恢復和增长。可是喝了好几碗之后,他们的精神力还是完全没有增加,唯一能感觉到的就是粥里的水放太多了,太稀,而且不够甜。 “难道传言是假的?还是这锅需要特别的烹饪方式,才能做出有回覆精神力效果的食物?” 两名充满研究精神的魔法师决定先自己试验一下,实在不行了再去请教它的原主人。他们从食材入手,然后把环境、加热方式、锅表面的燻黑程度等都列入了影响因素,一一加以实验,却始终不得其门而入。 怎么才能让这锅发挥出传说中恢復精神力的神效呢? 不只他们两个在为此发愁,武学院练习馆的天台上,还有一个人手捧包了羊皮的小册子,也在挖心掏肺地想着该怎么才能让那口锅煮出有恢復精神力效果的食物。 他手里的小册子正翻开到支线剧情那一页,里面正在进行的“支线剧情三:神秘的铜锅”又出了夭蛾子,括号里增加了一句:“主角试用神秘的铜锅熬煮精神力药汤失败,请及时补救,否则本支线剧情作废。”在这条支线下面,还有一条也在进行中的支线,叫做“神秘铜锅守护战”,现在已经拉出了长长一条战绩彪柄的清单。 好歹第四条支线是主角的战斗,不用他插手,真正麻烦的是怎么才能让主角用那口毫无魔力的锅煮出能恢復精神力的食物来。 早知道就不放出这个假消息了……当时他也是触景生情,随便想了个既能让人生出恶念又不至于给主角引来太强对手的说法,谁能想到这本书就不依不饶了呢?这本书为什么就要跟他,不,跟他的锅过不去! 白悔得彻心彻肺,无奈地请了一下午假,逃学去到商业街最好的铁匠铺买锅。 店铺老闆卜依勒先生接过设计图和设计要求,十分轻松地说:“要做这样的锅倒不难。只要用黑金、秘魔石、门泰石精混合做材料,再在锅内外壁和底上刻上三道激发材料魔力的魔法阵纹就行了。使用时只要用炎石加热,就能用魔法火焰做引子,把锅体中门泰石精的药力挥发出来,恢復精神力。” 白财大气粗地扔下一袋金币:“买买买!” 卜依勒两眼眯成一条缝,抬手把金币收进了空间指环,拍着胸脯保证:“锅做好之后,我们会进行外部铸铜处理,并按您给的尺寸做一个纯铜锅来对比着添加份量,保证做出来和纯铜的一模一样,没有任何破绽!” 只不过后期处理的时间会长一点,大概明年暑假时才能做出来。在这之前,他还得自己处理那口锅煮不出能回復精神力的食物的问题。 哼,区区一顿能恢復精力的饭菜而已,以为他弄不出来吗? ☆、湖中家政员 离开铁匠铺,白就去药店里买了几样药草和矿石,还有一套最普通的魔法长袍和尖顶帽。这头白髮实在太显眼,神官服更是只有他一个人穿,这回他要涉身险地,一个不注意就能让格拉斯·莫沃尔揪住,所以去之前一定要好好装扮一番,千万不能让他认出自己来。 吃过晚饭后,白就一头扎进房间里,取出奶锅和炎石,在壁炉里点上火,开始熬煮药物。 第22页 上回配的易容药水还没用完,现在要配制的只有染髮剂和脱色剂。他用小碾子把买来的青菁草、海娜草、固色石等药材都碾成粉,再放进锅里煮上半个小时,加海藻胶收成膏状,就做出了一小罐纯天然黑色染髮剂。脱色剂不用加海藻胶,熬出来是一瓶无色透明的药水,可以脱掉染髮剂和几种改变肤色的药水的颜色,效果比现代化妆品都要强。 他又耐心地等到半夜,听着家里人都睡着了,才摸去水池边上,就着里面的凉水浸湿头髮。这种药膏只染毛髮,不会染到皮肤上,所以他放心地摸着黑把药膏抹到打湿的长髮和头皮上,顺手也在眉毛上擦了两坨。包上头巾等了一个小时后,就在池子里洗掉了多余的药剂,拢着长发熘回房间。 头髮跟眉毛一染黑,整个人都精神了好多。白拿出镜子来照了照,终于找回了几分当年还是中国人时的感觉,也终于对自己的外表有了更客观的认识。这么多年了,他居然都没发觉自己的眉毛如此英气,五官如此立体分明,一点都不像剥了壳的肉……呃,鸡蛋! 黑长直果然是提升气质的利器,白简直都不捨得用头巾包起来了。早晨上学之前,他还举着镜子照了一阵才裹起来,把头巾压低到看不见眉毛的高度,若无其事地出了门。 武学院基础课少,周二周三下午几乎都是自习。其他同学去练习基础体能和箭法时,白就偷偷熘出武学院,到魔法学院第一教学楼里查看格拉斯和他室友瑟泊汀有没有逃课。 魔法学院的后门上镶着两片玻璃窗,能清清楚楚地看到教室里的情形。白扒在窗外找了一会儿,就看到他要找的两个人坐在教室最前排的位子上,正认真地抄着笔记。讲台上的老师声音宏壮,一边在黑板上写公式,一边教训下面这些小魔法师:“魔法施放出去之后,要受到重力、空气阻力、魔法元素分布的影响,所以想要以最小魔力达到最大化效果,就必须记住这个牵引公式。施放时计算好角度,尽量校正各项干扰,你的魔法才不会射偏……” 黑板上写着密密麻麻的公式,还画了曲线图,比高中物理还难。白看了两眼就觉着眼晕,低下头清醒了一会儿,不由得庆幸家里都是狂信徒,花钱把他送进神殿当了神官。自从大学上了文科专业,他就把物理化学都还给老师了,这辈子又过了十来年,高数恐怕也翻腾不出什么来了。要是他也像主角一样学魔法`,别说将来找不找得到工作,就是能不能从这学校毕业都难说呢。 有了这样的对比,他对现在的生活可算是无比满意,就连不停给他添麻烦的小册子都显得可爱了许多。 确认了格拉斯没有逃课的打算,白就爬到了教学楼最顶层,拆下缠头巾,露出乌黑的眉发,然后换上黑色的魔法师长袍,纵身从教学楼顶跳了下去。 他并不需要改变脸容,因为人在识别某人时的第一眼看的其实是整体印象,而不光是脸。他给别人留下最深印象的是那身神官袍服和头巾,如今眉毛一变,又换了黑色法师长袍,别人就算撞见他,也根本就不会将两个差别如此之大的形象联想到一起。 更何况,这个时间段,魔法宿舍楼里根本就没有人。 白一路从房顶树梢跑过来,轻盈得就像个真正的精灵。到了宿舍楼顶时单手抓着屋檐往下一翻一盪,脚就勾到了六楼露台边缘,再用一推,人就已经落到了露台上。 窗户并没上锁,稍微一推就打开了。他小心翼翼地看了四周一圈,就钻进房里直奔壁炉。那口铜锅就挂在壁炉里,闪着明亮的光泽,看起来得到了很好的呵护。 好歹是自己曾经最心爱的锅,虽然给了别人,也还是希望它能得到主人的爱护啊。白感慨地从口袋里掏出恢復精力魔药和一张新手帕,打算把药水均匀地抹在锅膛里。可是刚要往下倒,就被里面那半锅灰煳煳脏兮兮的东西吓到了。 这是什么东西?谁做出来的?他在拜萨城住了十几年,没感觉到此地居民做饭的水平能像英国人看齐啊!做出这锅东西的人简直是黑暗料理界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不只难看,闻着还有点腥,有股中药味…… 白胃里翻腾起来,脸色也白得透明,不由自主地挥手施了一个清洁神术,把那口锅清理得闪闪发亮。 太好了,这才是人类用的锅。 但是锅太干净了,就衬得那壁炉里的外柴堆得太乱,炉壁和周围的墙壁积灰太厚,地毯上脏衣服堆得太多,桌子上的摆设太杂乱,还有整个房间的空气都透着一股潮湿污浊的味道,让人一刻都忍不下去。 第23页 在农神殿数年的劳动生涯已经把白培养成了一个实干、苦干的好少年。这些家务活虽然他重生之后基本就没沾过,可是比起耕田种菜之类的农活,收拾个房间实在不算什么。他不知不觉就把满屋脏衣服都收进篮子里,然后拿出几枝香气清幽的芨芨草插在水瓶里,再清扫天花板、整理桌面、换床单被罩、擦净门窗地面…… 等他回过神来,这间寝室已经像刚装修过一样干净,两张床铺得整整齐齐,房里充斥着清慡的植物香气。 唯一的问题就是,这房间的主人回来了怎么办?还有那锅不知是鱼还是什么东西的黑暗料理,上哪儿还给人家去? 白蹲在壁炉边上思考良久,终于一拍大腿站了起来。 反正他是来圆这口锅的谎的,先给锅里倒上精力药剂,让主角吃到就够了,别的以后再说。大不了……大不了以后他就多来打扫几回,说不定还能再开一条“神秘的家政”支线呢。 事已至此,后悔也来不及了。他从空间指环里找了半天也没找着鱼,只有一小袋事先包好的小馄饨,本来打算哪天中午饭不够了自己煮一顿的,现在也只好给格拉斯·莫沃尔了。馄饨不耐久煮,泡久了容易变成片汤煮丸子,不过那锅黑暗料理也是黏黏煳煳的,没准他们回来看见一锅面煳汤,还以为是自己做的那锅呢。 呵呵。 白决定彻底放弃治疗了,在刚刚清理干净的壁炉下方放了几颗炎石,点起魔法火焰,然后从空间指环里拿出一罐事先炖好的鸡汤,揭掉上面的油皮,直接倒进炖锅里。等鸡汤煮开之后,他就扔下馄饨,勐火快煮,用精力药水充当凉水点进去几次,也不管药力损失不损失。看看馄饨煮得差不多了,就撒了佐料、紫菜,又打了个蛋花进去。 没等馄饨完全煮熟,宿舍楼下就传来了一连串脚步声,似乎是有人回到宿舍楼了。白开始以为是有人早退,但回头看了一眼窗外才发现,此时天色已经蓝得发紫,眼看着就要到晚上了。而窗外小路上,也能看到魔法学院的学生三三两两携手同归。 大概是房间太乱,收拾的时候花了太长时间吧?白看着干净整洁的宿舍,嘆了口气,就把炎石收进空间指环,从窗口悄悄翻出去,把脱胎换骨的房间和那锅刚刚漂到水面上的馄饨留给了两位房主。 实际上,就在白刚刚翻上房顶不久,这间宿舍大门就被人打开,两名年少的法师挤进房门,然后在同一刻被干净到陌生的房间吓住,说着“打扰了”“走错了”,倒退出了门外。 可门外的黄铜门牌上铸着的房门号明明没错,房门上还贴着他们俩的名字,为什么推进去会是陌生的房间?难道他们的宿舍门被套叠上了传送魔法?还是有湖中仙女出来替他们打扫房间了? 两人不敢置信地推开门,小心翼翼地往房里走去。 一步、三步、三步……他们终于认出了自己的桌椅和床单,确认了这房间还是他们的那间。只是它现在干净了太多,地板光滑得像打了蜡,反射着傍晚暗淡的阳光;墙面似乎也白了一个色号,桌椅、架子、床等都被擦得干干净净,换上了新桌布和床单;书架上的书被重新排列过,整齐了不少;壁炉前面的柴堆也被放进了篮子里,搁在稍远点的地方。 更妙的是,房间比他们想像中暖和了许多,不像每天放学回来那样湿冷。空气中还泛着淡淡香气,就像有人刚刚用壁炉做了一顿香喷喷的晚餐一样。 格拉斯还只是在想,瑟泊汀已经冲到壁炉边上,从锅里捞了一块小小的面团上来。只吃了一口,他就惊喜地叫道:“快过来格拉斯,我们不是在做梦,真的有湖中仙女来替我们打扫房间,做晚饭了!” 不可能,湖中仙女只是传说而已。而且壁炉下面的火元素活动异常,像是使用过火系魔法或炎石的效果,给他们做饭的人肯定是个魔法师。 难道是送他们这口锅的白·阿克罗斯?格拉斯脑海中闪过白那张冰冷淡漠的脸庞,自嘲地笑了笑,把这不现实的念头从脑子里甩了出去。 在他研究着炉底火元素变化规律时,他的室友已经盛了两碗馄饨,塞给他一碗,自己抱着另一碗边吃边问:“会不会是暗恋你的那位大魔法师的孙女?这个裹着面皮的肉丸子做得真好吃,不管她长什么样,我也想娶她了。” 与其说魔法师的孙女,倒不如说真的是那位老爷爷做的更有可能一点。格拉斯笑了笑,仔细品尝着肉丸汤。搅动碗底时还会翻起来一点碎鸡肉块,浓浓的香气驱散了体内寒意,连下午练习时消耗到近乎枯竭的精神力都似乎稍稍恢復了些。 第24页 这是真的,还是错觉?格拉斯又盛了一碗汤,边喝边体会着精神力缓缓增长的态势,心里暗暗分析着来人的目的。他为什么要为自己做这种事,又为什么一定要用这样隐讳的方式,而不肯当面说一句话? 他有个直觉,那个来给他们做肉丸汤的人以后还会出现。无论是湖中仙女还是神官,等抓到的那天就知道了。 作者有话要说: ☆、农神的酱油 白离开宿舍之后并没急着回家,而是躲在楼顶上换了衣服,重新包上头髮,然后取出黑皮小册子查看支线剧情的发展情况。 天色越来越暗,只能勉强看清书上的字。白就取出一枚魔法晶石照亮,等了一会儿,支线三后面那句“主角试用神秘的铜锅熬煮精神力药汤失败,请及时补救,否则本支线剧情作废”就在纸上渐渐淡化,最后消失。括号里的“未完成”三字也改成了“已完成”,昭示着格拉斯·莫沃尔已经了解了铜锅的用法,不打算再用它搞什么实验,他以后也就不用偷偷摸摸地翻进人宿舍里倒精力药水了。 白摸了摸胸口,幸福地长吁了口气,笑容温暖得像被春风拂过。他现在这神情实在太温柔鲜活,就是不易容、不换装,走到格拉斯面前,他恐怕也不敢认。 但这温柔只有短暂的一瞬,那张俊美清华的脸庞就像是被寒风冻住,笑容僵在嘴角,眼中射出深深的惊恐与挣扎——他视野下方的书页上印出了一条新的支线剧情,支线五:“偷偷整理房间的湖中仙女”(进行中)。 湖中仙女……湖中仙女是什么鬼东西!主角的想像力这么发散真的好吗?给他们打扫房间、煮馄饨的明明是男家政! 难怪人家都说一个谎言要用一千个谎言来圆,这就要逼着他天天穿女装去给主角收拾房间了! 白现在的感觉就像是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坑,然后现在这坑越来越大,他还不得不继续挖下去…… 不知会不会有一天把自己都埋到里头。 这不吉利的念头一闪而过。白打了个冷战,收起光明之眼和小册子,攀着旁边枝繁叶茂的大树,摸黑离开了学校。 因为受了太大的刺激,他根本就没心思吃晚饭,和家里人打过招唿,就揣着满腹心思直接回到自己房间。因为进门时一直垂头思考,直到要落坐时他才发现房里好像多了点什么,抬眼看去,自己平常坐的毯子上居然已经坐了一个人。 在暖黄明亮的灯光下,那人的皮肤像瓷器一样莹润生光,双眉入鬓,眼睛低垂着,显出浓密的睫毛。他的长髮随意披在身后,几绺乌髮垂落在胸前,领口一直敞到胸骨下,露出肌肉微微隆起的古铜色胸膛。 白站在他身前几步的地方,目光顺着领口看去,就能看到他衣领上层层叠叠绣着的神圣纹样,和指尖捻着的那枚本属于他的金麦穗。 “你是什么人?”白脱口问了一句,然后立刻倒退几步,手按在腰间刀鞘上,全身肌肉都调至了随时可以出手的巅峰状态。 这么深更半夜的,房间里突然冒出个人来,要是来个美少女也算是艷遇了,忽然冒出个男人来,谁能不害怕!看这人衣服上的绣纹和身上的金饰品都像是高阶神官,手里还拿着那枚金麦穗,难不成是为了这神赐之物潜进他们家来杀人夺宝的? 不等他的怀疑凝成杀机,那人忽然抬起头来,露出一张肤色微深、五官端正完美的脸庞,神情淡漠,声音却带着不可违背的威严:“我是你的主人,你的父亲,你的丈夫,你的庇护者,你的恩赐者,你荣光的由来,你世界的主宰。你居然把我赐给你的神圣之物留在家里,自己去给别的男人做饭。” 那张脸完全显露出来,白的脑子里就像被一道巨雷噼过,右手弯刀也掉到地上,张口结舌地站在那儿,半天缓不过神来。 农神……又显灵了! 说好的只喜欢勇士呢?说好的神祗高高在上,不能为了饭好吃就奖励厨子呢?这干脆就跑到厨子家里宣布你是我的厨子,不能上外头接私活儿给别人做饭来了啊! 还有最重要的,“那句‘你的丈夫’是怎么混进去的?” “……女神官都把我称为她们的主人和丈夫,说顺口了。” 这种话能顺口吗?人家会怀疑我性别的你知不知道!虽然还有一家等着我去当保姆,可我本质还是个男家政……男神官。 这么一打岔,白倒忘记跪拜神了,就这么站着说起话来。农神霍桑似乎也不计较这事,捻着那枚金麦穗问他:“我赐予你之物,你为何不戴在身上,将我的恩宠展示予世人?” 第25页 白铿锵有力地答道:“这么珍贵的的东西怎么能随意带在身上?我珍惜您的恩宠如同珍惜我的眼珠,所以当然要供奉在房间里,每天早晚对着它祈祷!” 甭管真情假意,当着大领导肯定要来点上纲上线的标线答案。 霍桑的脸色依旧淡淡的,看不出来对这答案满意不满意,朝着白抬手招了招:“过来,我的神眷者。你虽然得到了我恩赐的宝物,却不会使用它,我来教你怎么用。” 咦?这东西还真能用,不是个普通的铜合金纪念品?白真有点惊喜,连忙把掉在脚边的弯刀往毯子下面踢了踢,走到农神面前躬身行礼,去接他指间的金麦穗。 霍桑循循善诱地问道:“这麦穗是由我的神力凝成的,你拿着它虔诚祈祷,就能借用我的力量。你会怎么做,现在就想体会一下神祗的力量吗,我的神眷者?” 白眼中盛满光芒,紧盯着手里的麦穗,像捧着全世界最贵重的珍宝:“农神在上,我用这个,真能做出我想要的任何东西吗?” “说出你的愿望,我的神眷者。你的主人、你的保护人就在这里,我会让你感受到神祗之力的强大与无所不能。”农神的手指按在麦穗上,给它笼上一层更动人的神圣光彩。 那光芒似乎也流进了白的心里,让他有勇气把那个印在心里十七年的名字说了出来: “我想做……酱油。” 这个世界的植物分布虽然很随便,可是好歹也是个西幻世界,酱油、醋、豆豉、面酱这种中国特有的人工调料是不可能出现的。醋还可以用柠檬和香茅代替,别的调料怎么也找不到替代品,自己捣鼓了几坛豆酱、面酱都不成功,到要用的时候真是折手。 要是能借着农神之力做出酱油来,以后就能吃上正宗的红烧肉、卤猪蹄、酱油炒饭什么的了。白满怀憧憬地看着农神,在他问起“酱油是什么”时,果断地回答:“是一种黄豆做的调料,我心目中最神圣的调味品!” 农神本以为他想要得到更高阶的神术,更强大的力量,如今听到这个答案,心中也是感慨万千:“竟然有我这个农神也不知道的调料。那你就拿黄豆来,借用我的力量,控制它变成你想要的状态吧。” 白听话地跑去厨房拿了一个陶锅,盛上半锅黄豆、洒上几大勺盐,倒水没过豆子,端回来放在霍桑面前的桌子上,问道:“这样就行吗?现在我该怎么做?” 霍桑拈着金麦穗放在他手里:“你是我在地上的代行者,你的心愿就是神之意。把手放到锅上面,神力会自然替你处理好一切的。” 白将信将疑地把手放了上去,看着那碗放了盐的黄豆,想像着老抽、生抽的色泽和口感,想造出一款集两者优点于一身的完美酱油。 凝神想像着酱油,眼前就已经看到了变化。一股淡淡金色光芒从他掌心涌出,照着那锅黄豆,以他肉眼可见的速度融化,色泽渐渐变深,显出微红的光泽,最终呈现出和他记忆中的老抽一模一样的色泽。尝尝味道,果然又像生抽一样浓厚。 只要想像出酱油的形象和口感,就能让大豆不经过发酵和过滤,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酿成了酱油。这是直接改变了黄豆的本质,让生命体转化成了非生命体。如果这力量能扩展到动物,或者说人类身上…… 简直是毁灭性武器! 他心跳顿时加快了几倍,抬头看了农神一眼。两人目光在空中相交,霍桑的态度依然平和从容,神光却微微一亮:“看来‘酱油’已经做好了?你现在可以用它给我做一顿神宴,以抵偿你背弃神官身份,给主神之外的人服务的罪责了。” …… 想白吃白喝直说就得了,找什么藉口! 白对霍桑的敬畏感,就在“神宴”两个字里灰飞烟灭。大半夜的,他也不愿意做什么费事的东西,就割了几斤肥瘦羊肉剁细了,拿酱油、麦酒、葱姜和盐调好味,和了一大盆肉馅。 他也懒得再弄别的,就倒了半锅橄榄油烧热,挤出一盘丸子,温油炸到外壳金黄,又捞出来大火炸苏,竟也有点“縴手搓来玉数寻,碧油煎出嫩黄深”的美感。炸好的丸子一半儿当场撒上孜然和辣椒面,端回房去煳弄农神;另一半儿用柠檬调了个甜酸汁,搁上酱油调了调色,裹成在丸子上也当成了一道新菜。 剩下的肉馅也没浪费,白又切了两个洋葱进去,加孜然、胡椒调味,用新磨的雪白小麦粉和面擀皮,包成了四四方方的大包子,往烤箱里一推,再翻个面刷上油烤一会儿,出来就是热腾腾香喷喷的新疆烤包子。 第26页 虽然两菜一主食实际上都是一堆儿羊肉弄出来的,但是农神显然并不在意这点小事。吃完了烤包子之后,他就十分宽容地原谅了自己在地上的代行者给别的男人收拾屋子做饭这事。 临行之前,他把白叫到自己身边,从他头上摘下那枚金麦穗,按在他右眼下方颧骨上,郑重地说道:“我赐予你这枚金麦穗不止是为了展示恩宠,更是为着庇护,让所有看到的人和其他存在都知道你是我的神眷者。” 从麦穗上传来一阵阵温暖的感觉,原本扎人的麦芒似乎也软化了,最后只能感到指尖皮肤的柔软触感。农神左手搭在屈起的膝头,右手按着白的颧骨,坐姿随意而洒脱,漫不经心地说:“既然你不愿意把它戴在头上,就放在这里吧。你要记住自己的身份,无论过去还是将来,你该服侍的神祗永远只有一个。” 作者有话要说: ☆、钓鱼执法 霍桑的身体从指尖开始,缓缓化为金光消散在空中。 亲眼看着这场景和在电影里看特效的感觉完全不同。白被这种视觉效果冲击得忘了一切,直到农神的身体完全消散,才脱力似地跪坐到地板上,摸着右颧骨外那层皮肉,拿出镜子照了照。 右眼下方皮肤上赫然浮现出一枚像是纹身的淡金色麦穗图案。麦穗顺着他下眼皮的轮廓微微弯曲,图案简洁流畅,闪动着淡淡光芒,乍看倒像是艺术彩妆,给他原本清冽到有些寒意的容貌添上了一抹明艷的暖色。 白紧盯着镜子里的脸庞,指尖抹过麦穗边缘,目光沉晦,惊疑不定地想着:居然是土豪金,神祗的品味原来也这么亲民? 不过这做法怎么看都有点诡异,又是把麦穗给他弄到脸上,又是说他只能侍奉一个神的,难道是不愿意让他再给主角做饭了?可不做就凑不齐支线剧情,他还不想默默无声地死在背景里……不不,农神说的是“你该服侍的神祗永远只有一个”,根本没提人类的事,所以在主角成神之前,他就算多去干几回家政应该也不会惹恼农神。 至于服侍其他神祗什么的,快别闹了吧。有这一个半夜找上门让人做饭的农神就够受的了,谁还想多弄几个祖宗压在头上? 他一时想不出头绪,干脆把这事抛在脑后,换上睡衣一头扎进被褥里,没多久就沉沉睡去。 转天早上一照镜子,就是一张化了艺术妆的脸在镜子里晃悠,根本就没法出去见人。幸亏自从开始跟着那本《龙套的自我修养》干,白的心就越来越宽,一般小事轻易打击不了他。他气定神闲地从空间戒指里拿出易容药水,薄薄涂了一层在上头,待药水稍干,下面光芒流转的金麦穗就被遮住了,而且完全不用担心脱妆,不影响武技和射箭课练习。 下午格拉斯和瑟泊汀去上课时,他便又一次重复了昨天的举动,潜入他们的宿舍简单清扫,然后简单煮了一锅混着精力药剂的羊肉清汤。 但是光做这些还不够。小册子上给的任务是“偷偷打扫房间的湖中仙女”,偷偷打扫房间他是做到了,还得证明自己的身份是湖中仙女,不然这条支线还有可能随时撤销。好容易攒了五条剧情,要是因为这点小疏忽就损失了一条,岂不是太可惜? 白坐在窗台上,就着正午温暖的阳光翻看小册子,长袍乌髮被阳光色勒出一道金边,背影宁静安详,掩在阴影里的脸庞却笼罩着一层沉沉忧色——在小册子翻开的那一页,支线剧情五后面的补充里,已经写到了主角想要亲眼看到他……不,是亲眼看到那位湖中仙女。 看来得快点找个温柔体贴的软妹子来装作湖中仙女,免得这条支线出纰漏,还能顺便搞起退婚流。 他嘆了口气,把小册子收回空间指环里,翻手拿出一支羽毛笔和一张粉红色的心形便签放在格拉斯书桌上,用神族所创造的高德文字写下一行漂亮的花体字:“打扫者,湖中仙女是也!”想了想又怕不够逼真,还从衣领上揪下两枚光滑的珍珠领扣压在便签上,以兹证明仙女真是湖里来的。 嗯,先凑合两天吧,等他给主角介绍个女朋友来,就不用留这种丢人现眼的纸条了。 白最后看了纸签一眼,利落地从窗户翻了出去。 这一回却是直到他离开几个小时后,格拉斯和瑟泊汀才踩着夕阳余晖回到了宿舍。迎接他们的依旧是闪闪发亮的房间和一锅温暖人心的肉汤,不过和前一天的馄饨相比,这锅羊肉汤就不够新鲜,汤面上浮着一层白生生的凝脂,锅身的温度也已经晾得和人的体温差不多了。 第27页 瑟泊汀虽然已经期待了一天,但看到干净的寝室和锅里的肉汤时还是忍不住惊嘆:“天哪,我们真是交好运了。该不会以后每天都有人帮我们打扫房间、煮晚饭吧?” 他生火热汤的工夫,格拉斯已经看见了自己桌上那张粉红心形纸签,伸手拿起来念道:“打扫者,湖中仙女是也。” 念到“湖中仙女”四个字时,他的脸稍稍扭曲,很快又被嘴角泛起的微笑掩住,捻着桃心纸签夸了一句:“高德文写得真漂亮,普通的魔法师很少有特地练习这种文字的呢。” 瑟泊汀也扔下柴火跑过来,一把夺过纸签,细看上面流畅秀美的花体字,陶醉地说:“果然是湖中仙女,字写得真好看,用的纸签也漂亮,好像还能闻到她身上的香水味……” 纸签稍稍拂动,果然有一股淡香随风散开。格拉斯嘴角笑意更深,左手托起那两颗珍珠,眼中倒映着璀灿的珠光,目光深沉而神秘:“特制的纸签,还有这两颗珍珠……为了扮好湖中仙女,还真是用心良苦。” “呃,你说她不是真的湖中仙女?可是这纸签上明明写着是……” 格拉斯摇了摇头,探出半个身子在窗外看了一圈,又合上窗子,后背抵住合起的窗扇,对他的舍友说:“那天我们只是推测,或是说是开玩笑,说是湖中仙女替我们打扫的房间。可今天他就在纸签上写下了这个身份,这只能说明……那天我们说的话,都被这个人听到了。他为了让我们不再追究他的身份,所以特地留下这张纸签,来证明他真的是‘湖中仙女’。” “那还有珍珠呢?”瑟泊汀一把抢过了那对饱满圆润的珍珠,举到他眼前晃了晃:“我觉着你就是偏见。从刚才起就一直在‘他’呀‘他’的,凭什么不能是‘她’呢!打扫房间和煮饭一般都是女孩子才干的事吧?还有这个珍珠,我还说她真的是湖中仙女,才能把这么漂亮的珍珠随手送人呢。” 不,这珍珠正是他不是仙女的明证。因为这是海里的珍珠,湖里产的珍珠没有这么均匀圆润,光泽也略有不同。而且这两枚珍珠当中都已经穿了孔,很明显是人类戴的饰品。格拉斯迅速地分析着这些东西里传递的信息,脑中塑出一个越来越清晰的身影,人却奇异地沉默了下去,没再试图说服自己的好友。 甚至在瑟泊汀提出想要见一见湖中仙女时,他还特意提醒了一句:“故事里的湖中仙女在被人发现后就都再也不出现了,你愿意这样吗?” “……那算了,还是现在这样好。”瑟泊汀为难地想了一会儿,还是觉得肉汤比美女重要,“我还是交个人类的女朋友吧。” 格拉斯贊同的点了点头,笑容深深,蕴含着某样让人看不明白的东西。 是啊,只要耐心一点,总能找到“湖中仙女”过来的规律,然后亲手捉住这名“仙女”,问清他为什么要这样曲折地关心自己。 ================================== 日子一天天过去,白也渐渐习惯了这种白天给人当免费家政,晚上还有一个农神找上门要他做饭来抵偿他“在外面服侍别的男人的罪”的日子。 这其实也不算什么,比给神殿种田轻省多了。因为神殿田里的农产品都是祭祀农神用的,种时不许施用任何神术,从耕地犁田到收割脱粒都靠人力,那才是正经的体力劳动。相形之下,随便做个饭、打扫打扫房间什么的,根本就不算个事儿。 于是这一天他照旧在校纪巡察队办公室吃过午饭,呆到魔法学院开始上课,然后就悄悄潜入魔法教学楼,从后门偷看格拉斯和瑟泊汀有没有在上课。 确定了那两人正在座位上老实听课,白就转身离开,熟门熟路地上到楼顶换衣服,然后一路飞奔到魔法学院宿舍楼,抓着楼顶翘起的屋檐盪到了六楼的露台上。隔着玻璃看过去,房里还算干净,用不着收拾什么,看来只要进去煮个汤就够了……他一边盘算着今天的工作量一边伸手去拉窗扇,左脚刚要往前迈,忽然觉着脚下有点不对。 有种黏煳煳的,好像鞋底被粘住的感觉。 白的脚步顿了一顿,低头看去,左脚下露台那片石板竟是慢慢化开了一小片类似未凝固的水泥一样的石浆,而且那些溶化了的石浆正顺着他靴子两侧向上延伸,活物似地裹到了他脚上。他心中一跳,身体自自然然地做出反击,右脚蓄力往下一踩,巨大的力量如水波般在空中漾开,把那团缠住脚的石浆震碎,同时用力向前倾身,左手伸向窗棱—— 第28页 这是他(干活)的地方,什么人在这里捣乱! 指尖即将触到窗框时,整面落地窗忽然从里面打开,巨大的冲击力撞开白的手指,向他身上拍来。白连忙向后跳步折腰,想避开迎面唿来的两扇窗户,脚下却被不知什么时候缠上来的石浆缠住,身子一下子失去平衡,后倾得厉害。 他眼前的视野从房间一路转到天空,差一点就要跌出露台,却有一双手及时从窗户后面伸出来,拉住他的手腕往里带了一下。然后那双手的主人也欺到他面前,一手握住他按向腰间弯刀的右手,另一只手指向地面,双唇微微蠕动,低声念诵咒语,让露台地面更多部分化成石浆困住白的脚。 没错,格拉斯·莫沃尔在继承星光魔法传承之前还是个土系法师,而且即便是现在,他在学校里接受的也是土系魔法教育。只不过学校教的大都是辅助类魔法,战斗起来不如星光魔法效率高,他一向很少用罢了。但在这种时候,用土系魔法设下陷井却比星光魔法更隐蔽,而且效果……十分之好。 格拉斯笑了笑,身体微倾,那张并不十分精緻,却有种说不出的魅力的脸庞已经逼到了白的面前,强迫他与那双似乎凝聚了漫天星光的乌眸对视—— “白·阿克罗斯同学,你为什么会打扮成这样,出现在我宿舍窗外?”无论什么答案我都愿意听听,我们可以慢慢来,直到你肯说出真话为止。 ☆、鱼也是有智商的 被抓住了……他已经猜到我就是给他打扫房间的免费家政了……看着那张越迫越近的脸庞,白脑中无可抑制地泛起了滚滚思绪,脸板得越来越僵,眼神也有点游移。落到正在仔细观察他的格拉斯眼里,就是他的神情更冷淡,连看也不屑看自己一眼。 可是在享受过他这么长时间的照顾,还亲自把他堵在露台之后,格拉斯已经不再相信他高冷的外表,更不会像在神殿外那次一样,轻轻易易地就给他的态度吓退。 “阿克罗斯同学,你到底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从初次见面开始,就送给我那口贵重的铜锅,然后在没人看得到的时候,偷偷地来给我打扫房间、准备晚餐……” “不是我!”白本能地否认,身子往后仰了仰,骶骨却抵上了露台外的低矮石栏,脚踝也被凝固的石浆死死困住,不得动弹。 格拉斯像没听见他的话似的,又凑近了一些,循循劝诱着:“你那张湖中仙女的便签我收下了,但那两颗珍珠是从你母亲还是姐妹首饰盒里找出来的?她们会生你的气的,我不能收下这么贵重的东西,还是请你拿回去吧。” 不要紧,那是我的领扣……这句话几乎顶到了唇边,却又被白生生咽了回去,憋得两颊都泛起了一丝红晕。那张苍白得像冰雪雕成的脸庞忽然渲染出鲜活生动的色彩,看得格拉斯微微错愕,脑中的思绪也断线了一剎那。 他智商掉线的这刻,白的大脑却高速运转着,终于想出了解决这危机的法子。 不等主角反应过来,白右脚勐地向下一跺,用强大的力量波动震碎了缠在他脚腕上的薄石壳,然后双手抓住格拉斯的魔法长袍,屈起右膝在他腹间顶了一记,身子用力后仰,带着他从六楼露台上张了出来。 “你要干什么……”这是六楼啊!就算你被我揭破了真面目脑羞成怒,也不用抱着我跳楼吧? 原本计划好的两人在阳台上“坦诚相对”,解除误会和隔膜,成为真正朋友的“温馨”场景忽然急转直下,成了抱在一起跳楼,格拉斯简直是想不到这事是怎么到这一步的。但他心志坚定,只在跌下来瞬间失了下神,很快就反应过来,开始念诵咒语,让下方土地变成松软的沙地,好减轻他们落下去时可能受到的撞击。 但他的魔法尚未发挥作用,白就取出一卷捲轴抖开,用牙齿咬住边缘,从中间撕成两半。一股温和的风力从撕开的捲轴里释出,化作双翅缠在白背后,在他的精神力指挥下轻轻挥动,带着两人飞到楼顶。 冲到楼顶后,白就用自己的体重把格拉斯牢牢压在了倾斜的屋顶上,上半身整个压在左臂上,紧捂住他的双眼,右手从空间指环里拿出了一罐事先熬好的牛骨汤托在掌心。 想诈我,呵呵。愚蠢的主角啊,以为我会这么容易就被你套出实话吗?捉贼拿赃,捉jian捉双,我又没给你当场捉住正在打扫房间,可以活动的地方还有很多呢! 第29页 白默诵着农神霍桑的名字,祈求借用神祗的力量。脸颊上被易容药剂遮掩住的金麦穗一瞬间忽然焕发出夺目光彩,随即有一股蕴含了万物生机的神力从麦穗上流入白体内,然后那片神之印痕又平静下来。随着他念诵的无声咒语,身旁繁茂的大树伸下来几条柔软的枝条,盘绕在汤罐外,稳稳托着罐子,往屋檐下方大敞的窗口伸了过去。 白连续重复这动作,把一部分精神力寄托在树枝上,又运下去了精神力药水、炎石和一包荞麦面条,控制枝条代替自己的手激活炎石,往锅里倒上汤和精力药水,扔进面条直接煮。虽然这样煮出来汤会比较黏,面条也有点坨,但管他呢!反正也不是自己吃,只要格拉斯·莫沃尔亲眼看到他不在场,证明那个打扫房间的湖中仙女不是他就够了。 只是心思两分之后,他用来压制主角的力量也小了。格拉斯也感觉到了这点,尽力挣扎几下,终于找到一丝空隙,反握住他的左手压在自己胸前,眼睛亮亮地看着白:“如果不是你,那你为什么不穿神官服色,特地打扮成这样,跳到我的露台上?” 如果不是你,为什么会有这么强烈的反应,而不是像平常那样直接无视我? 他的视野和心思都被一个人占满,所以并不知道,仅在他身下几米之外就有一丛树枝钻进了他的宿舍,树枝顶端最细嫩的枝芽正像人手一样灵活地往他的锅里倒着汤。 白也不会给他知道这个的机会。为了保护好自己的不在场证明,他的演技超水平爆发了,无比霸气地按住格拉斯,从空间戒指里掏出小红袖标扔到他脸上:“我是纪律巡察队队员,武学院下午没有课,所以我就来魔法学院巡视一下校园秩序。倒是你——你居然逃了魔法力学课,还破坏了学校的露台和地面,跟我回巡察队接受处罚!” 格拉斯拿起脸上罩着的小红袖标看,神色极为复杂,就像是憋着一口血不知道该吐不该吐似的。 白稍稍偏过头,避开少年魔法师遣责的目光,依旧死死把他按在屋顶上。直到被神力控制的树枝下好面条、倒进精神力药剂,他才让树枝们从那间宿舍里撤了出来,然后放开对格拉斯的压制,冷淡地说道:“逃课的事我会上告诉你的教授,你现在先跟我下去,把楼下被你破坏的地面修復好。” 背后的风之翼再度打开,带着两人飞到楼下。格拉斯的脸色已经缓过来了,双唇微启,正要念诵咒语恢復地面,白却忽然抬手制止了他,从空间指环里掏出一把铲子扔到他面前,强迫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魔法师亲手铲土填坑。 “这是对你破坏校园环境的处罚,我知道你是土系魔法师,要把这里恢復好很容易,但那是你接受处罚之后的事。现在你得把那些沙子挖出来,直到我让你停下为止。” 直到那锅面条煮熟为止。 他站在沙坑之外,从空间指环里取出条纹小圆帽,挽好长发后便把帽子扣上,然后拿出一条雪白色边缘织金的头巾裹在帽子外,一层层绞着卷下来,直到压住染成墨色的双眉,只露出一张清寒如雪的脸庞。然后他就脱下魔法长袍,拿出神官袍服换上,整个人气质顿时为之一变,多了几分高高在上的神圣和疏离感。 白负手望天,神色莫测,像是思考着世上最深沉的问题。格拉斯挖着沙子的手停了下来,目光从偶尔瞟到他身上变成了光明正大地盯着看,关心地问道:“你在看什么?” 煮了这么久,面条该熟了吧?铜锅的锅底够厚,还可以保温一段时间,就算稍有点不熟,等到他们吃时也肯定糗熟了。白算着时间差不多了,便收回目光,回头看了格拉斯一眼:“你的砂子还没挖完,不用管别的事。” 趁格拉斯低头挖沙的工夫,他再度控制数枝潜入了人家的宿舍,捲起汤罐,再把炎石和装精力药水的瓶子装进去,一起收回茂密的树枝间,彻彻底底地毁尸灭迹。东西藏好了以后,白才装作不耐烦地挥了挥手,冷冷说道:“弄得这么慢,再挖一会儿要放学了,你还是用魔法把它復原了吧。” 格拉斯被他支使着挖了半天坑,态度依然良好,像是在包容着脾气不好的孩子似的,微笑着看了他一眼,施展土系魔法把那片沙坑和旁边的沙堆恢復原状。然后他还特别自觉地问白:“现在我们是不是要一起去巡察队办公室?我还从来没去过那里,也很少有机会遇见你巡察校园纪律,今天正好看看你工作的地方。” 第30页 不行!他只是在那里吃午饭,袖标是迪瑟普林学长给他装x用的,他从来没干过巡察队的活,真过去说不定那群人一下子就能泄了他的底。但是大哥教过他,心越虚的时候,态度就要越强横。白微眯起眼,目光从格拉斯脸上横扫过,冷冷说道:“这次就算了。去把你的阳台修好,下次不许再逃课了!” 说完之后,白转身就走,长袍下摆在空中划过一道孤线,宝石领扣的光彩更在格拉斯眼中留下了一丝久久不散的光芒。 “的确是两个世界的人……我揭破了湖中仙女的身份,以后大概就不会再出现了吧……”格拉斯目送着那道身影消失在视线尽头,自嘲地笑了笑,转头进了宿舍楼。 推开宿舍门的剎那,他就闻到了空中传来的浓郁香气,而壁炉炉膛里的火元素也异常活跃,分明是刚刚有人进到宿舍里做了一顿饭! 为什么会有这锅东西,难道他真的猜错了,所谓的“湖中仙女”并不是白·阿克罗斯?格拉斯在门口站了许久才反应过来,冲到壁炉边捞起肉汤喝了一口,顺便也就着汤勺吃了几根面条。肉汤的味道依旧醇厚,却有些稠厚,不像之前的那么清慡;面条也似乎是煮得太久,口感过于软烂,不是平常的水准。 简直像是个新手做出来的。 而且房间和他们离开前一模一样,没有人打扫过,怎么看也不像是之前那位“湖中仙女”的做事风格。那么很有可能还有一个人,一个并不习惯做家事的人进来帮他煮了这锅面,就为了掩饰阿克罗斯的身份…… 格拉斯一边吃面条一边分析刚刚发生的那一幕幕,吃着吃着,嘴角忽然挑了起来,看着勺里用酱油调成焦糖色的诱人汤汁喃喃低语:“背地里做了这么多事,当面却刻意否认,其实这是害羞吧?” 等他的室友下课回来,锅里的面条都已经见了底,只剩下一锅底浓稠的肉汤。 瑟泊汀舀着汤,絮絮叨叨地说:“你怎么也不多给我留点!你下午逃课干什么,我都没敢坐前面,在后头替你应付了两次点名……” 格拉斯心情极好地回答道:“我见到‘湖中仙女’了。” “什么?”瑟泊汀顾不上埋怨他,扔下勺子凑上去问道:“真是湖中仙女?长得漂亮吗,她是怎么看上咱们的,你有没有跟她多介绍介绍我的优点?” “嗯。”他点了点头,目光追随着记忆落进刚刚流过的时光影象:“非常……神圣,光彩照人,只可惜太害羞了,所以被发现之后就飞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送上门的美女 做个龙套真不容易啊。好容易把主角煳弄过去,回家还有一个吃饭的等着……等着……等等,他动用神力给格拉斯煮面的事弄不好农神已经知道了吧?今晚大概又要数落一堆“你是侍神者,怎么能动用你敬爱的神祗的力量给别的男人做饭”之类的话了。 白站在自己房门外,看着门内泻出的璀璨灯光,脚下忽然有点挪不动步子,就和每天起床时磨磨蹭蹭不想上学的感觉十分相似。 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还是进去吧,大不了烤一头全羊给农神消气好了。他正调整着心态,门后忽然传来一声蕴着淡淡怒气和威严的:“进来!” 这就不能再拖下去了。白嘆了口气,推开房门,抬脚走进房间里,对着坐垫里那个上半身扳得笔直,身上散发出不容置疑的强大气场的男人说道:“晚饭想吃什么,烤羊肉、大盘鸡,主食上手抓饭行吗?可能需要时间久一点,我这就去厨房准备……” “你在和谁说话?”坐在毯子上的男人回过头来,乌黑的长髮甩开后,露出熟悉到极致的俊朗面容和鹰一般锐利的目光。 听到那声问话时白就觉着不对,看到转过来的那张脸时,之前不详的预感就化成五百吨巨石落在心头,砸得他暗暗叫了一声:“卧槽!”大哥怎么会在这儿的?天天晚上堵他房间里要吃要喝的分明是农神啊! 白顿时觉着心跳得十分艰难,一手捂着胸口,老老实实地听着大哥教训:“你这些日子到底在做什么?你要明白自己的身份,神官的身体和灵魂都是属于你所侍奉的神祗的,怎么能随便往家里带人,还用你侍奉神的双手给他做吃的?” 那哪是我带来的人,就是农神他自己跑来了,非要我侍奉他不可啊!而且也是他自己不愿意见别人,不然我能不让家里人都出来瞻仰农神的圣容吗? 第31页 白又嘆了口气,决定不管农神高不高兴,先让大哥明白他是清白的,至少没带个女朋友什么的回家来。刚开口叫了一句“大哥”,朗姆大哥低沉的声音就再度响起,打断了他的辩驳:“这些日子你闹得太不像话了!我查了一下厨房採购的流水帐,比你上学之前增加了足足两倍,你到底做了多少东西给那个人?那人是男的还是女的?” “男的!肯定是男的!”白连忙插了一句,坚决地把自己谈恋爱的嫌疑先摘了出来。 果然,知道对方是男人之后,大哥的脸色稍稍好看了点儿,声音也没那么愤怒高亢了。 “我不管你们是用什么办法瞒过僕人,在家里自由出入的,可是帐面上记得清清楚楚,根本经不起查!幸好是我先发现了,还能在父亲面前帮你瞒一瞒,不然的话,要是让父亲和母亲知道了你身为神官,却做了这种背神之事,他们该多么愤怒、多么伤心?” 朗姆痛心疾首地站起来,拍着他的头巾问道:“你到底在想什么呢?你是受农神眷顾的神官,是地上最神圣光荣的存在,刚才进门时说那句话怎么像是对着身份更高的人说似的?你把他叫出来,让我看看,到底是什么人,能在阿克罗斯家里让人一位农神的宠眷者折腰!” 呃……那就是农神本人。 白狠了狠心,在这位虔诚的信徒面前揭穿了农神吃货的真面目。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虚,他还把脸上的易容药剂擦掉,露出了金光流转的麦穗图案。 “这些日子因为霍桑每天都会出现,所以我会在厨房空下来以后,亲手为他准备神餐。吃剩下的我就都带到学校当午餐了,真的没往家里带过人,也没在外头偷着谈恋爱。” 不、不可能吧……一个人就吃掉了他们全家两个月的伙食费…… 朗姆心里忽然有点乱,思维在“我信仰的神祗不可能是个吃货”和“不愧是农业之神,吃东西都比其他神祗更霸气”之间来回摆动,最终定格在后一条上。他艰难地挤出一个笑容,向着圣地方向深深行礼,起来后就告诉弟弟:“既然是神的旨意,那你就去做吧。剩下的问题我帮你处理,以后你需要什么就直接说,不用再这么偷偷摸摸的了。” 白道了声谢,也跟着起身送他出门。走到门口,朗姆忽然转过身来,带了几分紧张和期待问他:“白,我六月初就要结婚了,你能不能代我乞求农神赐福于我的婚姻?” “嗯……嗯?”白双眼顿时睁得老大,不敢置信地问他:“大哥你要结婚了?怎么我不知道!” 我是你亲弟弟,这么大的事还是你想求神祝福,顺便才告诉我的?我果然就是团购珠宝送的吧! 他满脸悲愤和控诉的表情,看得朗姆大哥忍不住微笑起来,在他脸颊上捏了一把:“你还是小孩子呢,知道这些有什么用?仪式有大人准备,你只要等到那天好好吃东西就够了。” 我真不是小孩儿了,也不是农神那种吃货……白又努力了一下,想挽救自己的形象:“那我起码也是个神官,可以给你们主持婚礼吧?” 朗姆摇了摇头:“西斯汀洛是从桑德康翠嫁过来的,因为她家人以后不能常来看女儿,这场婚礼必须办得隆重些。父亲早已经说定了让大神官来主持,你乖乖地什么也不用管,只要做好你的本份,尽心侍奉农神就行。” 那可不行,哪有大哥结婚,当弟弟的什么都不管擎等着吃的?得准备一样送得出手的礼物,还得哄好农神,想法让他在婚礼上赐福新人。 他摸了摸下巴,认真考虑着这些问题,背后忽然又响起来一道声音:“那个人是你兄长?” 农神又降临了?他该不会就一直在这等着大哥给他腾地方呢吧?这回白连吐槽的力气都没有了,恭敬地点了点头,紧跟着就夸奖大哥和其他家人如何虔诚地信仰他。 霍桑眼神渊深似海,脸色亦有一种亘古不变的宁静,淡淡说道:“他虽然有点没眼色(占了我的位子这么久),但有些话说得还是很有道理的。”比如说:你是农神的神官,侍奉神才是你的主职,对待神祗的意愿要更上心,不要把精力都花在别人身上。 霍桑并没把话说得那么明白,但在他深邃目光的注视下,白已经完全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抚着那片印上神祗印记的皮肤,诚恳无比地道歉:“这次只是意外,我向您起誓,以后再也不会把您赐予的力量用在别人身上了。”有了这次的不在场证明,主角应该不会再怀疑他,也没有必须动用农神之力的地方了。 第32页 白既然对着神祗本人许下了誓言,农神也就大度地不再追究:“算了,去做你之前应许给我的食物吧。慢一点也不要紧,我的时间是无穷无尽的。” “呃……”做什么吃的您倒是记得一清二楚,那我大哥结婚的事怎么办?白到厨房外面烧热起烤炉,准备好食材,然后切了一盘火腿、酱肉、滷味拼盘给霍桑端过去,殷勤地劝了几杯酒,趁着两人之间气氛大好,试探着问他能不能赐福自家大哥的婚礼。 霍桑淡淡瞟了他一眼,神色和咬着凤爪时没有任何不同,却给人一种高不可攀的神圣感,似乎身上已笼罩了一层无形光环。 白举杯看着他,满腹请求的话一个字也说不出来,黯然嘆了一声,打算回去告诉大哥。其实他早就该看出来了,农神明明听到了大哥的请求,却什么都不提,很明显就是不愿意赐福。 虽然农神吃起东西来很亲民,但也不会随意满足普通信徒的要求。 他撂下酒杯就要离开,农神终于咽下了嘴里的卤蹄筋,庄严地开口:“看在他的虔诚和明智上——” 白的双眼勐然一亮,激动地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感谢您的仁慈恩宠,我这就去给您做一盘水煮鱼来!” =================================== 被主角揭发的危机顺利渡过,大哥又要结婚,农神也答应了要送上祝福,真是福无双至今日至。白现在是人逢喜事精神慡,给农神做了整整一晚上菜也没觉着累,第二天上学时仍是精神抖擞。同学见面和他打招唿时,他嘴角都还噙着一抹淡若春风的笑意,点头回应对方。 一向高冷的男神官居然对着人笑了! 这消息霎时间就从弓箭系传到了附近的骑士系、战士系、刺客系……然后如风一般席捲全校。不少人都在悄悄议论着他到底遇见什么好事了,怎么会突然变得像春风一样和煦。少数想像力不丰富的人和农神的信徒以为他是又受到了神祗的眷顾,但这毫无故事性的猜测很快被人抛到了一边,被另一个更曲折、更可歌可泣的版本取代—— 神官恋爱了。 不管神官能不能恋爱,这么个身材高挑、容貌俊美、地位崇高、性格……不提性格了,总之他既擅长做饭还出身于富豪家庭,这样一个年轻人怎么可能和那些长相平平的老神官一样不恋爱?半个学园满怀八卦心态传播流言的人都不能答应! 只不过白的神棍气质太过突出,一般人在问他这个问题之前就会心生出亵渎神的罪恶感。即便是壮着胆子开了口,他也敢目不斜视地从人家身边走过去,连听都不听对方说什么。所以这流言在校园里悄悄泛滥,却止步于他身边三尺之外,怎么也传不到他耳朵里。 直到两天之后,终于有一名红衣红髮的美艷少女把他堵在了解剖学教室门外,双眸含波,大胆地冲着他说道:“我是鍊金系三年级的露提·丽森,小神官大人,我有一笔生意想和你私下谈谈。” 她的眼波犹如春水,笑容甜蜜又妩媚,说话时腰肢微微颤动,尽情展示着自己惹人怜惜的美好曲线。介于少女和成年女性之间最富魅力的姿态以一种极强横的姿态闯进白·阿克罗斯眼里,如同春雨般打击着他的心湖,激起一片片涟漪。 露提·丽森?校园美女排行榜上前三位的美女,是他想介绍给主角的热门人选之一!居然自己送上门来了…… 送上门来的买卖,岂能不做!白剔透如玻璃的眼睛里流露出一丝极淡的欢喜神色,很快就尽力压抑下去,维持着平和淡定的态度回答:“你说吧。” ☆、这是真爱吧 “我想要一件东西,这件东西只有小神官你能拿到,所以特地来求你。”两人到学校外找了间咖啡厅坐下,露提·丽森就挪到了白的座椅上,将柔软的身体紧贴到了他手臂上:“小神官,能不能帮学姐这个忙?” 帮,为什么不帮?只要你跟主角订婚,嫁妆我都帮你备!白抽出胳膊,压抑着激动的心情问道:“什么东西?” 露提·丽森眨了眨眼,红唇几乎贴到他耳边,暧昧地压低了声音:“就是格拉斯·莫沃尔那口能恢復精神力的魔法铜锅。” …… 难不成我跑去他宿舍搞家政的事被人发现了?不可能啊,我每次都利用植物放风,还提前在魔法教学楼屋顶上易过容,不可能这么容易被发现的!他仔细回忆着自己每天的工作路线,不动声色地问道:“为什么要来求我?那是他的东西,如果你想要,可以自己去找他商量。” 第33页 露提微微皱眉,露出一丝孩子气的烦恼神情,再一次挺身往他肩头贴去:“我找他要过,也叫别人帮忙劝过他,可惜他总是不答应,说那口锅是别人暂时放在他那儿的,他还要还给那个人。”说到这里,她忽然笑了笑,眼中流动着醉人的温柔眼波:“我查了好长时间,直到最近才查到,那口锅其实就是神官你送给他的——有人看见他抱着锅送到丰收神殿,想要还给你呢。” 她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是精心排练过似的,完美动人,任何人看到这样子的她都会觉着,拒绝她的请求是一种罪过。而她紧紧贴着的这位小神官的反应也和她预想一样,几乎不加考虑地就答应下来:“当然可以,但是我有个条件。” 呵呵,男人都是这样的。神官又怎么样,看起来清圣禁慾又怎么样,还不是明明有了恋人,还会对她有这样那样的想法?不过,只要能得到那口锅,提升她的精神力,就算和这个小神官做些什么……也无妨,反正他的脸和身材都还挺不错的。 露提·丽森眼中闪过一丝轻蔑,笑容却越发热情,甜腻地答道:“只要你能把那口锅送给我,就算要我的身体……也是可以的。”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白眼前一亮,顾不上跟她客气,一把握住少女纤细的手腕,从空间指环里掏出一张魔法契约:“来把这张契约签了!只要你愿意和格拉斯·莫沃尔交往,我就把那口锅送给你,不,多送几口也可以,条件随你开!” 露提·丽森甜美的笑容僵在脸上,柔软的秋波也变得呆滞。 刚才我是不是听错了什么,还是中间少了一段时间,发生了我不知道的事?明明这个小神官被我迷得脸都红了,为什么一扭脸就能掏出张契约来逼我去做别的男人的女朋友? 我要是能迷得那小子把锅给我,还跑来找你干什么啊! “……为什么?我长得不够美吗?”露提的声音都有些颤抖,手掩胸口,不敢置信地问白。“你不喜欢我,所以才要我去和别人在一起?” 当然不是。露提妹子虽然没到正牌女主角那样倾国倾城的地步,也是个堪比网红的大美女,不然白也不会看上她给格拉斯当未婚妻。 白放软了神色劝道:“格拉斯·莫沃尔又有什么不好呢?他的魔法水准相当高,学校里有多少人前扑后继地去挑战他,还不都被他打败了?而且他为人正直、善良、正义感极强又不花心,是个很好的男朋友人选。如果你一下子没法爱上他也不要紧,可以先让家里订婚,以后再慢慢培养感情。” 露提看着白的眼神已经跟看怪物一样了,声音也因为惊讶而沙哑,不復之前的娇媚婉转:“未婚妻?你为他想得倒挺远的,我跟他连认识都不能算认识,你就想让我跟他订婚?就为了一口锅?” “不只是那口锅。格拉斯·莫沃尔绝不是会埋没在拜萨城这样的小城镇里的人,你既然想要那口锅,就也应该调查过他的战绩。到目前为止有不少比他年长、比他力量更强、魔法等级更高的人向他挑战过,但还从没有人能胜过他,从他手里抢走那口锅,不是吗?你是个有远见的女孩儿,应该能看出他将来的成就能有多高,从现在开始投资,你能收到的远比想像的更多……” 白竭尽所能地推销格拉斯的优点,脸上泛着神圣的光彩,声音同样温柔动人,活像是农神在地上的化身。 是吗? 好像是这么回事,他是挺强的,长得也不错,前途看来也很光明,应该是个不错的交往对象来着…… “那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来签下这张契约书,只要你成为格拉斯·莫沃尔的未婚妻,六月下旬我就把那口锅给你。”白把契约书塞到她手里,又体贴地递上一枝羽毛笔供她书写。 露提·丽森拿着写了两笔,忽然停下笔看了白一眼。他的容光依然高洁清圣,让人怀疑他一下都觉着是渎神。可是为了自己的未来,露提还是努力把自己从这副美貌的迷惑中拔了出来,坚定地添了个条件:“他还是个一年级生,有多少实力、多少潜力都不能完全确定。只要订了婚,我和他的关系就受法律和神律约束,这条我不可能答应,最多是女朋友!” 女朋友也行,总比连女朋友都没有强。 白点点头:“可以。” 露提在契约书上写下了女朋友这个词,再往下写时又停顿了一下,问道:“为什么六月下旬才能给我锅?要是那样的话我也不能现在就和他交往,咱们一手交人,一手交锅!” 第34页 六月下旬新锅才能做好,我才能把这口老锅给你……不过这实话不能说出来,白只得随意找了个理由煳弄她:“学年末还有全校大比,在那之前他需要这口锅提升实力,等大比结束后我再找他要回来给你。” “那我怎么办?我还想借着它无限恢復精神力的作用在大比之前给我的鍊金魔仆提升一个等级,冲击这次大比的冠军呢!”要不是为了尽快提升实力,我就自己慢慢凑钱买药了,谁还非要这口锅不可啊! “可这次大比之后,你就能拥有一个全校最强的男友了。”白继续发扬神棍风格:“他会为你打败所有的对手,成为配得上你的,最好的男人。” 这简直是世界上最甜蜜的情话,露提听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狠狠心在契约上接着写了下去:“好,只要他能得大比冠军,我就同意和他交往。可他要是得不了呢?” “不会的。”白淡淡一笑,面上流露出一股世间万物尽在掌握的霸气:“我就是要让全校人都知道,这次大比的冠军被格拉斯·莫沃尔承包了!” 露提·丽森被他的霸气彻底折服,签了契约之后还向自己信奉的太阳神阿苏勒发誓,绝不向任何人泄露今天的事。 白揣着契约满意地离开了,她却始终心神不宁,回学校之后便找到自己的一位爱慕者,拉到小树林里问道:“我美吗?” 男人肯定地答道:“非常美,就像木棉花一样热烈奔放,让人一见倾心,难以自拔。” “我现在还有女人的魅力吗?” “再没有人比你更有魅力了,如果你的爱愿意垂顾到我身上,我宁可付出自己的生命。” “那你说一个男人在我答应让他予取予求的时候,却要求我和另外一个男人交往,还愿意给我很贵重的东西做报酬,这是怎么回事?”她就是不明白,为什么小神官自己不肯和她交往,却非要让她当格拉斯·莫沃尔学弟的女朋友。 爱慕者沉默了一会儿,问道:“也许这两个人本来就是一个人,他需要隐藏身份,所以虚构了另一重身份,让你和他在一起?” 露提摇了摇头。 男人再次发挥想像力:“那个人是他亲儿子?”亲兄弟都不可能做到这一步吧? 露提翻了个白眼:“什么都不是,所以我才觉着奇怪。哪有一个人莫名其妙地就对另一个人好,又送gu、咳,又送那么贵重的礼物又帮他找女朋友……” 爱慕者迷懵的神情僵在脸上,过了好一会儿才解除僵直状态,艰难地开了口:“这、这就是真爱啊……我怎么好像有点儿感动了呢?” “这是真爱?可他们两个都是男人……两个男人怎么可能……” 露提的声音越来越低,眼前却浮现出白霸气侧漏地负手而立,向她立誓“我要让全校都知道,这次大比的冠军被格拉斯·莫沃尔承包了”时的情态。如果不是真爱,怎么能对着她这样的大美女无动于衷,满脑子都是怎么让那个人出尽风头,美女相伴? 该死的,我好像也有点感动了! 感动罗亚魔法学院的痴情好男人白·阿克罗斯在他们两人的赞嘆声中连打了几个喷嚏,揉了揉鼻子,纳闷地自言自语:“我加的明明是炒好的咖喱酱,怎么也想打喷嚏?” 他摇了摇头,慢慢把酱炒化,等羊肉和洋葱均匀地裹上一层淡黄酱汁,就倒上热水和牛奶让它自己熬煮着,回到楼顶上重新翻看起了那本黑皮小册子。出乎他意料地,在“湖中仙女”支线下方足足多了两条支线!只不过无论是第六条“全校大比冠军”还是第七条“初恋”支线后面都写着(未开启),需要等到六月份的全校大比之后再说了。 既然主角的初恋人选已经选定,六月底之前她又不可能过来装作湖中仙女,那“湖中仙女”这条剧情线上他就只能自己拼一把了!为了攒够支线剧情,换回復活机会,他连露提那么可爱的女孩都能骗,那么更可怕的事情……也都能做出来! 白身上鼓盪起强大无匹的气势,用头巾裹住头脸,只露出一双眼睛,趁着煮咖喱的工夫飞奔到了校外一家女性专用品商店,二话不说拍下一排金币:“我要全套化妆品和……那个叫什么,化妆刷?” 作者有话要说: ☆、他来自水库 第35页 尽管白穿着一身黑色法师长袍,头上蒙着白色头巾,满脸只能看见一双眼,怎么看怎么像打劫的,可他往柜檯上拍了几枚金币之后,导购小姐脸上的惊悚就迅速软化成了醉人的微笑:“好的客人,我们这里有各种保养品、彩妆、化妆工具,还可以提供免费皮肤保养和化妆、造型、穿衣风格指导……” 白感觉自己误闯进了魔法力学课堂,明明说的是同一种语言,可那些单词拼在一起,就成了另一个世界的东西。在自己的智商真地被这些东西淹没之前,他果断挥了挥手:“全都给我包起来,然后教我这些东西的用法,再帮我挑一套合身的裙装和鞋子,要特别飘逸、特别纯洁的那种。” “……”导购小姐良久没回过神来,直到金币的声音再度响起,她才怔怔然望向那道邪魅冷肃的身影:“……您自己要穿?” 不要以为包上脸我就看不出来你是男的啊! 她心里狠狠咆啸着,脸上还是绷住了甜美的职业化笑容:“这样的话,请您跟我到试衣间这边,我帮您挑几套大码女装……需要珠宝和手包吗?” 在白的极力配合下,很快地,导购员就帮他挑出了一套最合适的纯白色拖地纱裙,和一双店里最大码的夹脚凉鞋。长裙重重叠叠的薄纱下摆拖在身后,前面却只到膝盖下方,露出纤细修长的小腿,一下子就把人的视线焦点从他包得犹如恐怖份子的脸上拉下来。 导购看着他的腿,为自己挑衣服的眼光感到自豪。 他的腿倒是很漂亮,线条圆润平滑,腓肠肌并不会夸张地鼓出来,汗毛很少,又是浅淡的白色,几乎看不出来。连双脚也保养得极好,脚踝纤细、指甲修得圆润秀美,没有夸张的筋脉血管曝露在皮肤上。白嫩瘦长的双足衬着缀满碎钻的凉鞋,足可以让看到的人都想买下这双鞋。 白扒了扒脸上的围巾,把眼前那条缝儿扒大了点,在镜子前面仔细看着自己的形象。这身衣服的整体设计果然仙气飘飘,颇有点结婚礼服的意思。领口一直拉到锁骨下方,肩头堆着薄纱花朵,恰好遮住了过宽的肩膀,胳膊和腿暴露了点儿,尚在可接受范围内,腰身倒是合适,就是不知道胸口还能不能经住二次加工。 但是……“没有暖和点的衣服吗?”我平常都穿三四层出门的。 “很抱歉,但是全店只有这双鞋合您的脚,为了搭配鞋子,也只能给您挑这身长裙了。不过现在已经是春天了,穿这身衣服并不算太早,您可以到外面看看,越是时尚的女性穿得越少。” 这真是个悲剧。 不过冷点就冷点吧,反正他平常就在壁炉边上做饭,烤着火的话,应该不会太冷……怎么越说越像灰姑娘呢?这日子也实在太凄凉了,当初是谁脑子这么有病,非说他是湖中仙女的啊! 白长嘆一声,拿出了钱包:“把这些东西都包起来,然后教我用那些化妆的东西吧。” 导购小姐拿出整套化妆用具,想要在他脸上示范一下。可是白包着脸来就是怕被人看见,说死也不肯解下头巾,她就大义凛然地贡献出自己的脸当教具,先去卸了个妆,然后从底妆开始一层层地教白。 她妆前妆后完全是两个人,白看得嘆为观止,心头忽然涌上一股愧疚感——别人在不懂易容术的情况下都能把脸变得完全不像,自己拿着易容术基础,大部分时候却根本不用,上回还差点让主角抓了个现行,简直对不起作者给他开的这金手指! 白抓住导购小姐的手,感动地说:“你放心,我回去之后一定好好练习,争取早点画得跟你一样好!” 导购小姐心志坚定,面对那张包得像木乃伊一样的脸,依然笑得如沐春风:“那我就预祝您能以最美的姿态掳获心上人的爱了。” ……哪来的心上人啊。他买这么多没用的东西,都是为了在无良作者手上挣一条命回来罢了。 回格拉斯宿舍拿炎石时,他又想起来自己要装成女人,还要在这么冷的天儿里穿露腿的薄裙子干活,都是因为主角给他定性成了“湖中仙女”,一怒之下不再蒸米饭,收起炎石就直接跑了。 让他们就着凉水吃咖喱酱去吧! ================================== 晚上把农神伺候走,白就拿出易容药膏和化妆品,开始认真练习这种和他原本生活隔了几个次元的黑科技。这一晚上他跑到水池边洗了十八遍脸,还染了脚指甲、在女式内衣里缝了两团鼓鼓的丝绸软布团,忙得整宿都没睡觉。 第36页 早上妈妈看着他疲惫的神色、眼下的青色阴影,忍不住问他:“你昨晚是不是拉肚子了?要不然今天请个假,少上一天课也没什么。” 白抹了抹眼皮,强打精神笑道:“没事的妈妈,我只是睡得有点晚。”练了一晚上的化妆,就是为了今天下午让主角确认他“湖中仙女”的身份,怎么可能半途而废! 下午开始上课之后,他就直接跑到格拉斯宿舍楼顶开始化妆。先是用药膏把眉毛盖住,在眉弓上画出细而弯的眉形;再在脸颊上多抹些易容药膏,弄得脸颊鼓鼓的,好像婴儿肥的感觉;最后在下巴上煳一点药膏,让脸更锥子,更像当年他爱慕过的宅男女神们。 整好了脸之后,他就按着昨天练习了无数次的方式,一层层抹上导购教的春季流行妆容。然后在初春瑟瑟寒风中,毅然脱下长袍、马甲、高领衬衣、长裤、皮靴,穿上亲手缝制的内涵内衣和上露胳膊下露腿的长裙,伸脚踩上细带夹脚凉鞋,长裙飘飘地翻进了格拉斯和瑟泊汀的宿舍。 今天他可不怕格拉斯再设什么陷井抓他,甚至还盼着他们早点回来看到“湖中仙女”,了结了这条支线。可是这位主角好像就是要和他做对似的,直到天色渐暗,锅里的卤猪蹄都快炖煳了还没出现。 格拉斯上回抓他的时候不是出现得挺利索吗?他前脚到这宿舍,后脚就一个土系魔法给他陷住了;怎么今天特地穿了这种衣服等着他,他反而不来了? 饭也熟了,房间也打扫干净了,再呆下去就不自然了啊……白焦心地在房里转了几圈,看着楼下还没有那两个人的身影,只好狠狠心,把堆浴室里的那盆衣服端起来洗了。 格拉斯和瑟泊汀推开宿舍门,就看到窗口站着个高挑修长的背影,乌黑的长髮披散身后,裹一身雪白的拖地长裙,勾勒出纤细的腰线和长腿。层层薄纱半遮半笼着他细緻的肌肤,那人像是完全没注意到他们进门,正仰着头,伸长胳膊把一件衣服挂在露台上的晾衣架上。 这幅优美的身姿,衬着窗外蓝紫色的天光和点点灯火,简直像是从梦境中走出来的仙女。格拉斯紧盯着那优美的背影,一个名字就在唇间滚过,却怎么也不敢叫出来。 那是不可能的,尽管也是这样高挑的身材,也有这样光可鑑人的长髮,但绝不会是那个人。那么骄傲的人,怎么可能扮成女人? 不只是他,瑟泊汀也被突然出现在他们宿舍里的白富美(?)震惊了,不敢开口,生怕把这场迷梦惊破。沉默在宿舍里蔓延,时间似乎停滞在了这一刻,直到正在晾衣服的人转过头来,露出一张精心描绘的脸庞,瑟泊汀才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 格拉斯脑海中一片空白,唇齿先于意识一步动了起来,脱口而出:“老爷爷——” 对面之人的脸迅速地僵硬了——其实也看不太出来,因为那张脸本来就是僵的。其实这张脸和老爷爷并不太像,但那饱满得不符合人体肌肉正常走向的脸颊肌肉,皮肤上不自然的光泽,僵硬的表情,眨眼时奇异的用力感……处处细节又都让他无法不想到那位白须白髮的奇怪老人。 瑟泊汀曾说过的猜测又一次浮现在他心头,在看到白眼里惊诧的神情时,他默默地在老爷爷后面添了几个字:“……的孙女?” 该不会叫他说中了吧?不然他提到老爷爷的时候,这个女孩子怎么会这么讶异? 瑟泊汀看着这两人互动,心里居然很平静,默默想着:果然是那位大魔法师的孙女暗恋他啊。难怪当初格拉斯来回跟我描述了十几次“老爷爷”的模样,还肯定地说是他孙女暗恋自己,竟然是真的! 不过话说回来,老爷爷的孙女身材真不错啊,脸虽然有点……呃,看得久了,居然觉着那张脸有种魔性的吸引力,眼睛怎么也挪不开了呢。 舍友和细腰长腿的贤惠少女两两相望,房间里沉默得让他这个单身的人喘不过气。瑟泊汀忍了又忍,终于忍不住打破了这压抑的氛围:“您好,我是格拉斯的室友瑟亭埃克特,请问您就是一直在照顾我们的……湖中仙女吗?” 白的心情在格拉斯叫出“老爷爷”时勐地提到了嗓子眼,直到他在后面接了那句“的孙女”,又开始检讨自己的易容术到底哪里有问题,为什么这么容易就被主角认了出来。直到瑟泊汀开口,他才勐地回到现实,压紧嗓子,细声细气地说道:“想不到被你们看到了我的真面目。我是湖中仙女,你们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第37页 真是一位品味卓越的仙女,格拉斯,你怎么看? 格拉斯的目光终于从他那张充满玻尿酸质感的脸上挪开,目光从他繫着手帕的脖子滑过微微隆起的胸膛,再向下落到纤细的脚踝、花瓣般精美艷丽的趾甲上,微微嘆了口气:“我记着……拜萨城外没有湖,只有一座人工水库吧?湖中仙女阁下,您到底是什么人,来自什么地方?” 湖中仙女的脸比起刚进门更僵了,咬着牙答道:“……我就住在水库里,你有意见?” 作者有话要说: ☆、闪瞎单身狗 白僵着一张脸踢开洗衣盆,沖两人挥了挥手:“既然被你们发现,我也不得不离开了,再见。” 按照童话里的说法,湖中仙女帮忙被发现之后,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消失了,然后支线剧情五就能顺利完成了。他转身就要跑,却不料才走了两步,手腕就被人狠狠抓住,往后拉了一把。 新买的双高跟鞋不太跟脚,上半身往后这么一倒,半个脚跟就踏空了,身子来回摇晃几下也没能恢復平衡,反而扎进了不知什么时候圈上他腰身的手臂里。他一时没反应过来,靠着那副怀抱跟凉托较了会儿劲,结果还是没能顺利站起来,反而越扭越歪,最后脚跟直接踩到了地上,细细的鞋带也发出了撕裂声,眼看着就要给他的脚撑开了。 该死,早知道不买这双鞋了。反正这里是六楼,踩木地板冻不死人,光着脚进来不也一样嘛! 白用力踢开鞋子,终于稳稳噹噹站起来,也终于注意到自己其实一直是被人架着的了。更令他在意的是,他能感觉到格拉斯温热的鼻息吐在靠近他头顶的地方,而不是他一直以为的脖子,或者至少是后脑勺靠下的部位。 这小子居然比我高吗?不可能,一定是我没穿鞋的缘故!白悄悄地把脚跟踮起来一点,轻咳一声,压细声音说:“我没事了,请放开我吧。” 抱着他的人不仅没如愿放开他,反而把他稍稍抱高了一点,把脚伸到他踮起的脚跟下方,诚恳地劝道:“地板太凉,踩在我的脚上可能会舒服点。” 不要说这么暧昧的话啊,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白用力搓了搓冻得冰凉的手臂,装作没听见他说什么,问道:“我真的该走了,你还有事吗?”没事就放开我的腰吧,你胳膊圈那么紧自己不嫌累吗? 格拉斯似乎真的不嫌累,胳膊圈得更紧了几分,含笑问道:“受阁下照顾这么久了,还不知道您的名字和来歷,我以后该怎么报答您呢?” 白真心想把他推开,告诉他“不用报答,以后别再找我就好”。可是身为一名善良柔弱的湖中仙女,这么干不符合人设,他也只能尽力编个可信的身份搪塞主角:“其实……我真的是个湖中仙女,只是为了照顾你,最近才搬到拜萨城外那座水库里的。” 有了开头,再往下编就容易多了,白脑中灵光不停闪过,短短一句话之间就编出了一整段可歌可泣的故事:“其实我本来住在弗瑞斯特森林中的一座湖里,去年你们在森林里试炼时……呃……那个,对了!你在湖边射死一只凫雁,救了我最心爱的一条鱼,所以我为了报答你,就跟着你们到了拜萨城,然后趁着你们不在帮忙做做家务。” 唿……编出来了,真不容易啊! “所以你是来报恩的?”格拉斯的声音放轻了些,在他身后缓缓低下头,脸整个埋入白肩膀上薄纱堆成的花朵里,看不出神色如何。 其实就算没把脸埋住,以他们俩一前一后的姿势,白也是什么都看不见的。 “嗯。”白点了点头:“你还有什么想要的,可以跟我说一下,我尽量满足。等报答完了你的救鱼之恩,我也就该走了。” “那我就不客气了。”格拉斯抬起头来笑了笑:“我想要你留下来,敞开心扉和我交往,别再这么神神秘秘……” 等等!敞开心扉交往是个什么意思?难道我易容后的美貌迷住了主角,让他对我一见钟情,非我不娶了?这跟计划不符啊,绝对不行,绝不能让他这点念头成了支线剧情! 白吓得目眦尽裂,眼角上的易容药膏都撑开了,连忙打断了他的话:“你想要我给你打扫房间什么的倒没问题,但是当你的女朋友绝对不行!我们性别、那个……物种不同,不能跨种族交往,但我会给你找一位最美貌的女友,让你拥有一份美满的感情的!” 第38页 惊慌之下,他也顾不得湖中仙女身娇体软易推倒的设定了,用力拉开格拉斯的胳膊,光着脚就往外跑。格拉斯被他推得倒退了一步,反应慢了点,没能跟上去,只来得及在他爬上露台石栏时问了一句:“你的名字还没告诉我呢!” 穿着白色长裙的身影在夜空中倒下去,脸上还带着看得出极为用力的笑容,用尖细的声音答道:“我就叫湖中仙女。” 特地留下来让自己撞见不说,还一直坚持着湖中仙女的名字,她到底在坚持什么呢?格拉斯满怀疑惑地追到露台上,想看看湖中仙女会不会也用风系捲轴飞走,可是等他到了露台上时,空中已完全没了人迹,地上也看不到那袭白裙。 他再也没机会问什么,只能靠在栏杆上慢慢回味着这位湖中仙女出现后的点点滴滴。虽然模样天差地别,但不论怎么看,这种逃避问题的模样和拙劣得让人不忍拆穿的谎言,也跟那个人一模一样啊…… 目睹了整个事件的瑟泊汀先生表示,他活了十八年,从没感觉到自己这么没有存在感过。当舍友抱着凉鞋满脸无辜地问他:“我只是想知道他们的身份,也希望能和他们做真正的朋友,他们怎么就宁可逃走也不肯给我一句真话呢?”时,瑟泊汀先生严肃冷酷地批评了他。 在单身汉面前抱美女抱得很慡吧?你们俩打情骂俏的时候,考虑过旁边看着的人的心情吗?湖中仙女的脸虽然长得有待商榷,但是身材又好人又温柔大度,还愿意再介绍个美女给你当女朋友,你还好意思在我面前诉苦? =================================== “终于完成了,这条湖中仙女支线真是折腾死人了。”那对好基友在宿舍里进行着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时,白已经换下了一身女装,拿出魔法光珠照亮,在楼顶翻看着他的小册子。支线剧情五“偷偷整理房间的湖中仙女”后面终于打上了(已完成),但是最底下的支线七“初恋”后面则又添了一个条件——主角的初恋必须是校园第一美人。 麻烦又多了啊……幸亏他反应快,当场拒绝了格拉斯的求爱,这条支线剧情才没发展成最要命的那种。只要不是让他扮成女装跟主角恋爱,别说校园第一美人,就是鲁特王国的第一美人他也能想法给主角弄出来! 要达成这个条件,最大的问题就是露提·丽林她不够美!她在男生私下排出来的校园美女榜里仅能挤进前三,第一美人的位置则一直被四年级的蕾蒂·布朗德占着。这位美人性情清高冷傲,很少和男人交往,也不像露提那样有求于他,怎么看也不像能签下契约跟格拉斯恋爱的样子。 ……那就只能靠暗箱操作,把露提·丽森捧成校园第一美女了! 这个念头一旦出现,就膨胀得越来越厉害,把其他办法都比了下去。罗亚学院本该每年秋季新生进校后才排美女排行榜,白却是已经耐不下心等,恨不得大比之前就把露提·丽森捧成校园第一美女,等格拉斯得了大比冠军就直接和她谈恋爱。 忍到四月末,他终于下了黑手,把巡察队队长迪瑟普林拉进一间空办公室,压低声音请求:“我希望今年再评一次校园美女排行榜,让露提·丽森登上第一美女的宝座。” 迪瑟普林学长目光湛湛,直盯得白全身发毛,才“呵呵”低笑了一声:“你果然是和露提·丽森交往了。那天她把你堵在教室门口的事我早听说了,可是没想到你肯为她做出这种事来。禁慾的人一旦放开,真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我得对你刮目相看了啊。” “不是我!”白早知道会被人误会,却没打算替格拉斯承担这虚名,连忙摇了摇头,撇清道:“是她男朋友托我这么做的,至于那人是谁,等到今年校园大比之后你就会知道了。” “咦?”迪瑟普林有些意外:“我怎么不知道你有这么好的朋友,居然能为了帮他追女友,托到我头上来的?”他想了想刚才白提出的建议,眼中带上了一抹瞭然:“难怪你们就见了那一次面,就再没传出过消息。她男友也是你们桑德康翠来的有钱人吗?是因为明年要入学,所以想用‘入校后就得到校园第一美女的爱’刷一次存在感?” 学长的思维也挺发散的嘛。 不过管他是怎么想的,能帮自己的忙就好了。白掏出特制的炭烤羊腿和一袋金币,一同推到迪瑟普林面前,请他帮自己组织这场选投票:“无论买票、请客还是找枪手制造舆论,学长尽管用这些做活动经费,不够我再添上。唯一一个要求就是必须保密,不能让任何人知道这件事是我求学长做的,行不行?” 第39页 他们两个不只是面包和盐的交情,那是羊肉和米饭的交情,这么点小事难道能不答应吗?迪瑟普林不加思索地收下了羊腿和钱袋,举起左手,庄严地向自己所信仰的战神纳尔苏发誓:“我一定帮你做好这件事,不会贪污你一枚铜币,也不会让任何人知道,是你要我出面把露提·丽森排成校园第一美女。” 白弯下腰,紧紧握住他的双手,嘴角翘起一丝浅淡而真挚的笑意。那副犹如冰雪雕成的容颜就在这微笑中融化成明亮春光,霎那间夺去了窗外花枝的颜色,看得迪瑟普林心跳略有些加速。他离开之后学长的心情还没立刻平復下来,独对着一整条炭烤羊腿竟然没立刻下口,而是摸着钱袋喃喃自语:“仔细想想,要修改露提·丽森的排名根本就用不到这么多钱,不如干脆再排一个帅哥排行榜,用剩下的钱支持他成为头名好了。校园第一美女和第一帅哥,就都让他包了吧……” 在迪瑟普林的活动下,今年的校园美女排行榜提前半年开始评选,投票箱外更是时常站着几名巡察队员诱导投票。还有不少握有投票权的男生发现,原本冷面煞神一般的纪律巡察队居然开始暗箱操作,从他们手里收买选票,然后全部投到露提·丽森身上。 负责监控这次选举的学生会干部,也就是露提·丽森的那位爱慕者最先发现了这一情况。他很快联想到了那天女神对他说的话,惨白着脸色嘆道:“原来是他……为了让自己的男朋友和校园第一美女恋爱,居然花钱左右票选结果……输了,我对露提的爱居然输给了两个男人,我还有什么脸面向她求爱?不,我决不能就这么认输……” 他回到宿舍里找出自己这些制造的、一时用不上的鍊金产品,跑到校外摆地摊卖了几天,拿着金币回来砸到这次票选上,然后到女神面前深情表白:“就算我的钱比不上那个人,但我对你的爱,也不逊于他对他的男人的爱!我会倾尽所有,让你的名字高高踩在其他人头上!” ☆、今天的仙女长这样 这是刷票、是黑幕、是妨害竞选的公正性!露提·丽森被一名女生堵在教室里,听着她义愤填膺的质问:“所有人都知道,校园第一美女是布朗德学姐!她的金髮是那么灿烂,冷清的态度是那么拒人于千里之外,让人只敢远远欣赏,拥有这样高冷气质的美人才称得上女神。无论那个男人花多少钱给你刷票,我也绝不承认你是校园第一美女!” 露提傲慢地抬起下巴,淡淡瞥了她一眼:“你懂什么,肯为了心上人花钱买下一个‘校园第一美女’,这才叫真爱。见识过这样深刻无私不求回报的感情之后,我这辈子都不会再为男人的小花样动容了……” 她放低了声音,神情高远,令人心碎:“不知道我现在变成男人还来得及吗?” 那女孩没听清露提最后一句话,但是那句“真爱”可是狠狠刺激到了她,于是她扔下一句狠话转头就走:“别以为只有你有爱慕者,我也会为了女神战斗到底的!” 这一场提前开始的战争中充满了金钱的硝烟,更给后世留下了难以磨灭的恶劣影响。有些投票较晚的男生接到了三方甚至更多的贿赂,一张票到最后卖出了vip价格,也让这次校园美女排行榜的名单格外扑朔迷离。 但最后尘埃落定时,露提·丽森的名字还是以远超第二名三百多票的高分站在了排行榜最高处。与争得沸沸洋洋的校园第一美女榜相比,美男榜简直是个无人关注的小透明,有许多人直到最后榜单被贴出来时才意识到学生会还排了这个榜——这是因为女生方面投票对象太一致,而大部分男生和上榜两个字就完全没有关系。 榜单上的第一名,正是砸钱买票,修改美女排行榜的幕后黑手白·阿克罗斯;紧跟在他后面的则是因为怀锅其罪,在学校里掀起了一场场腥风血雨的格拉斯·莫沃尔。 白看到这张排行榜时,不由得轻嘆了一声:“男人的外表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钱,没有钱的话就要有主角光环。” 迪瑟普林学长没听清楚,“嗯?”了一声,顺手把钱袋还给了他:“本来想花点钱给你买男生榜位置的,结果根本就没用到。早知道投你票的人那么多,我就假公济私,给我自己刷到第二名了。” 第40页 “不过这两个第一名说起来还挺般配的,你那位朋友不会吃醋吗?” 白捧着榜单笑了笑,摇头道:“他交往的对象必须是校园第一美人,别人的排行都没意义。” 正在看榜的格拉斯·莫沃尔忽然打了个喷嚏,脖子后面感觉到阴风阵阵,忍不住回头看了一圈。瑟泊汀看着一眼就看到了室友的名字高踞榜首之下,惊喜地高唿一声:“你看格拉斯,你居然被排进了校园美男排行榜第二名,只比那个会做饭的神官低六十票!想不到你这么受欢迎,没看出来啊,怎么我一点也不比你差,居然就给排到四十名开外了?” 格拉斯目不转睛地盯着榜单,忽然没头没尾地问了一句:“你说湖中仙女煮出来的食物是什么味道的?” 瑟泊汀像看怪物一样看着他:“还能是什么味道,咱们不是天天都在吃她煮的东西吗?又好吃又能回復精神力,比之前咱俩自己试验着煮的强多了。”回想起丰盛美味的晚餐,他忍不住吞了口口水,决定看在吃了人家心上人做的饭的份上,原谅格拉斯当初在他面前和湖中仙女旁若无人地秀恩爱;还有这些日子看着凉鞋莫名其妙地就笑起来,笑得他浑身发凉的事。 格拉斯却忽然转身就走,只匆匆留下一句:“我想起来一件事,要回宿舍等她,下午替我点名。” 什么,又要抛下单身的舍友,和拥有神秘魅力的女朋友约会了?门都没有!就算拼着被闪瞎了眼,也绝不能让你和仙女单独约会,提前吃上她煮的爱心晚餐! 他干脆以“舍友生病,我需要照顾他”为由向老师请了假,跑回宿舍等着湖中仙女再度出现。走到离宿舍楼还有几十米开外,他就看到了毕生难忘的神奇一幕——一个穿着淡绿色丝绸长裙的人双手抓着屋檐,身轻如燕地倒翻进他们宿舍的阳台里,然后拉开窗户走了进去。 原来仙女每天是这么进他们宿舍的,怎么感觉有点幻灭呢。仙女不都是乘着四匹翼马拉的金马车,或是由独角兽接送的吗? 他心里有点复杂,慢慢走回宿舍,进门就看到了正弯腰提起裙角的湖中仙女。阳光从仙女弯曲的上半身和胳膊之间穿过来,似乎变得格外刺目,照耀得仙女的容颜似乎笼上了一层淡淡光膜,让人怎么看也看不真切。 久到眼前的仙女已经整理好衣裙,到壁炉边生火煮汤,瑟泊汀才放弃了自欺欺人的想法。 湖中仙女的面貌不是被光线遮挡住,不是看不真切,而是确确实实地变了。如果不看她修长秀美的身姿,不看她用珍珠发卡盘在头顶却依然光可鑑人的乌髮,不看她打理厨房时熟练的动作,瑟泊汀几乎不敢相信,眼前这位湖中仙女和几个月前穿着白色曳地长裙的魔性美女是同一位。 “湖中仙女的长相……完全不一样了啊!” 他以为自己只是在心里说出这句话,但实际上,这句话他已经脱口而出了。正在切洋葱的湖中仙女回头看了他一眼,淡蓝的双眸中水光盈盈,衬着线条格外流畅、五官相当自然正常的脸庞,让他简直不敢相认。 湖中仙女说:“我换了夏季妆容,变化很大吗?” 不是妆容变化,是面容变化。那充满魔性魅力的僵硬感和撑得饱满油亮的肌肤到哪去了?现在这样子,除了额头过于丰满、下巴突出来个尖儿,简直就是个普通的美女,完全没有当初那种不似人间之物的感觉了! 格拉斯,你怎么看? 他再度把判断权交给了和湖中仙女感情更深厚的权威人士,然后听到了舍友抛弃了良心的回答:“人的脸怎么能有变化呢?你看错了,湖中仙女就是这个湖中仙女,只是现在的妆容更清慡了。” 传闻恋爱中的人智商会下降,我现在算是见着活的了。瑟泊汀麻木地坐到自己桌上复习魔法力学,决定不再和那对情侣讨论任何事——嗯,除了吃饭,什么事都不用叫他了。 他看书看得太专心,所以没注意到舍友此时的神色是何等专注,何等凝重。他倚在厨房门口,目光落到湖中仙女脚上比普通女鞋大了两三码的平底小羊皮鞋上,暗自想着:人的脸怎么会有变化呢?必然是化妆次数多了,所以化得比之前更自然、更好看了。名字是假的、脸是假的,还有什么也是假的?到底是什么理由让你宁愿花时间练习化妆,也不愿意以真面目面对我—— 第41页 再不说的话,我就要以为你是暗恋我了。 ============================================ 终于解决了校园第一美人的问题,白的心情倒是一直很好。哪怕做饭时多了两个人围观,其中一个还不长眼的说他脸整垮了……啊不,是易坏了,他也没生气,照样把宿舍收拾得清清慡慡、晚饭除了现熬的咖喱之外还给他们蒸了一锅暄软的白米饭。 直到离开宿舍时,他双手扶着窗扇,忽然转过头来看着格拉斯笑了笑,神情是从未有过的明朗:“等不到期末考试,我就该给你蒸红豆饭了。”一定要早日脱团,别辜负我顶着人民群众的怒火搞黑箱操作的努力和露提·丽森的美貌啊! 红豆饭是什么?格拉斯无法理解宅男的深意,但他看出了白目光中含着的那丝狡黠,敏感地意识到这其中可能有什么陷井。可在这一刻,看着那浓妆和奇怪的脸形都遮掩不住的美好笑容,他忽然觉着无论那是什么意思都无所谓,只要他做了之后能感到高兴就好。 可如果他就是以欺骗我为乐呢? 白离开之后,格拉斯才从露台上走了回来,扪心自问,自己到底能不能什么也不再追究,只要他演得高兴,只要默默享受他的关心就能满足。 也许可以,可是……就让我再查一下,等完全掌握了真相之后再看着他做这些事,永远不揭穿他不就行了? 从这天以后,格拉斯每隔几天就要提前回宿舍一趟,瑟泊汀有时回到宿舍也能撞到白,渐渐也从开始的惊讶到了后来的淡定,顶多背地里和好友评论一两句: “今天湖中仙女的额头好像没那么鼓了呢。” “湖中仙女的鼻子以前有那么高吗?” “今天她的眼妆是不是有点浓了,总觉得右眼比上次见面时大了点。” …… 他的室友每次都出奇淡定地回答“每天妆容不同不是很正常嘛”。闹得他一会儿怀疑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一会儿怀疑格拉斯的眼睛出了问题,恨不得再找一个公正的第三人帮忙评判那位湖中仙女是脸长变了还是化妆的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 ☆、大哥结婚了 等到六月初,一个轰动全校的消息传播开来,瑟泊汀就再也顾不上湖中仙女长什么样了。那个消息是从校纪巡察队传出来的,经过不少学生亲身认证,当事人也没出面闢谣,可见其真实性绝对有保证。告诉瑟泊汀这个消息的人甚至敢拍着胸脯保证:“要是消息有假,我就把脚上这双鞋吃了,绝不反悔!” 然后他就扯着瑟泊汀的耳朵,凑到他耳根传播起小道消息:那位农神宠爱的勇(厨)士(师)家里要举办婚礼了,而且为了这场婚礼,他们要办整整三天的流水席,只要过去送个祝福就能随便吃原本只有农神才能享用的美味! “我一定要去,你去不去!”瑟泊汀飞奔回宿舍,凛然盯着好友,似乎只要对方敢说一句不去就要暴力强迫。格拉斯听到这消息后则有点走神,嘴角似乎翘着,眼里却是一片迷惘,不知在想着什么。 但他很快恢復了正常,点头应道:“当然要去,我们去买一份贵重点的礼物,算作是稍稍回报吧……” 他并没说清楚回报什么,瑟泊汀以为是报送锅之情,也觉着应该借着这机会还点人情过去,于是掏出自己的零花钱,两人凑了凑,买了一张桑德康翠人爱用的羊毛织花地毯。这东西织得精緻美观,又不是魔兽身上的皮毛制成的,并不会贵得让他们买不起,正是送礼的最佳选择。到了婚礼那天,两人就卷好毯子,逃课离开学院,到了阿克罗斯家门外。 此时这个家里已聚集了不少罗亚学院的学生,都抱着各色礼物,准备蹭一顿能叫农神下凡的人间美食。因为人数太多,院子里都坐不下,流水席开了半条街,食材都要临时加订。厨师们来僕人们忙得脚后跟直打后脑勺,不得以把新娘家带来的僕人也借来干活,令桑德康翠来的新娘一家惊嘆不已:“我们还以为拜萨城这边信众不多呢,想不到有这么多人拜倒在吾神的慈悲恩德之下。” 只可惜这些抱着美好愿望而来的食客註定要失望了。因为神官的身体和灵魂都是属于农神的,私底下背着家里给男人做饭也就算了,在家里有人看着,他的手是不可能为非信徒准备任何东西的。 第42页 那些不明真相的同学们兴沖沖地坐等蹭饭时,白还在后厨挥汗如雨地熬着葡萄汁,准备这场婚礼上唯一一道需要他亲自动手的东西。 为了庆祝大哥迎娶白富美,登上事业颠峰,成为人生赢家,他通宵达旦地试验了几天,终于基本还原了最适合这等高富帅的高贵食物——切糕。而且给亲哥亲嫂子做的必须是最纯正珍贵的果仁切糕,不是那种白米面黄米面夹点豆馅一蒸,普通人都能买了当早点的黏切糕。 为了赶在这个神圣的日子做好切糕,白提前半个多月就在自己房间后面移栽了两棵葡萄苗,然后借用农神之力催熟,最终收了一百多斤汁多甜美的紫葡萄。 他用其中一半儿烘成了葡萄干,剩下的从婚礼当天凌晨就开始熬糖汁,到了天亮时足足熬出了两大锅葡萄糖浆。浓厚的糖汁配上烘烤得香脆微焦的桑德康翠干果,扣进圆形模具里压实,上头再铺一层蜜饯和新烘好的葡萄干,就做成了一大一小两个切糕。大的是婚礼上用的,白又调了红色的糖浆,在上面写下庆贺婚礼的字样;小的直接端回了他的房间,晚上他要跳舞,霍桑如果过来就能直接吃了。 等白做好切糕,换了衣服到外面帮忙招待客人时,大哥已经从女方暂住的房子里把新娘子接回来了。大嫂西斯汀洛穿着火红的新娘长袍,上面绣满了花草纹样和神圣的祝福文字,头上戴了缀满珍珠和宝石的发冠,两侧宝石流苏垂下来遮住长发,只露出一张秀美娇艷的脸庞。 两人同乘一架由沙漠特产地行亚龙背负的乘轿,跟在乐队之后缓缓行进。白跑到门外远远看去,那对新人并排端坐着,看似十分庄重,但以他多年练箭练出来的眼力,不难看出大哥的耳朵稍微有点红。 能让一向走硬汉路线的大哥脸红,看来这位未来大嫂魅力十足啊!白忍不住随着来蹭吃蹭喝的同学一道吹了声口哨,然后才反应过来这群人吹的对象是他亲嫂子,连忙端正了态度,跟父亲和二哥一起上去迎接新人。 走到门外,他眼角余光忽然扫到两个极为熟悉的身影,再认真看了一眼,竟是格拉斯·莫沃尔和他的室友瑟泊汀。 糟了!见着这两个人白才反应过来,今天他没时间去学校给他们打扫房间和煮饭了。万一他们回去等不到湖中仙女,会不会觉出什么不对来?要不想法把这两人留下来,等明天他去收拾好房间再放他们回学校吧? 他心虚地想着怎么给主角和他基友关小黑屋里,上去迎接新人时就比父亲和二哥慢了一步,还没等行全礼就被人扶了起来。 大嫂真是太客气了。 大嫂的手真温暖,真有力,真……真就不是大嫂的手!白抬起头来,却看到一名和自己差不多年纪,穿着崭新条纹长袍、戴着雪白头巾、肤色微深的沙漠民族少年正看着他,谦和地笑道:“您是尊贵的侍神者,是农神在地上的代言者,不用这么多礼。” 我是跟你多礼吗,我是跟我大哥大嫂行礼呢! 慢着,这人是哪来的?难不成是玛丽德家的人?从来没听说过新郎迎接新娘子时还从女方家里带个陪嫁的来,这位是干什么的? 他惊讶地看了大哥一眼,朗姆笑了笑,替他介绍道:“这位是你大嫂的弟弟奈特,是一位虔诚的信徒和英勇的准骑士,以后要在我们家住下了。” 这只是人前的说法,私底下大哥却给了他一个现实到可悲的真相: 这位奈特骑士是一位非常虔诚的信徒,从懂事起就想进神殿。无奈他完全不能感应神力,当不了神官,所以长大了点就开始学习剑术,想当个骑士。可是桑德康翠那边信仰者太多,他家一直没能给孩子送进神殿。这回议婚时听说拜萨城这边神殿人手少,连神官之位都能花钱买到,就把奈特送了过来,打算在这边给他活动下一个骑士来。 白边听边感慨——也不知道是这个想当神官而不得的人更可悲,还是他这个不想当神官却当了的人更倒霉。 朗姆倒是很乐意帮忙把妻弟弄进神殿,看白有点感慨的样子,就伸手在他脸上捏了一把,笑道:“其实他来了也是件好事。每个神官都该有个守护骑士,拜萨这边的信仰太不发达,神殿里也缺人手,你一直没人守护呢。等他成了正式骑士,肯定会优先宣誓效忠你,有个骑士保护,我们也能放心了。” 不,我不放心啊。白想到那些被守护骑士簇拥着出入的神官,忍不住苦了脸——有个骑士天天在屁股后面跟着,他以后还怎么爬人家宿舍,怎么化妆成湖中仙女做家务?要做这种事时都有人在旁边看着…… 第43页 他还是做块豆腐自己撞死吧。 白忍不住看了那位准骑士一眼,想不到奈特竟是极敏锐的感应到了,回眸对上了他的目光,然后就这么端着酒杯大步走了过来,一双燃烧着炙热的信仰光辉的黑眸直直盯着他:“神官大人,您有什么吩咐吗?” “没,我只是随便看看……呵呵……” 白尴尬地笑了笑,想要把他劝走,却忽然发现这位骑士眼里的神光更明亮了,就像看着五花肉一样盯着他,慷慨激昂地说:“我早晚会成为您的骑士,现在有什么事就只管吩咐我吧!像您这样蒙受农神恩宠之人……我刚刚听说,您曾经见过农神落下的光辉,并有幸为吾神准备神宴?我多么希望能早点来到拜萨,能和众人一起沐浴神恩,看到霍桑恩赐的神圣光彩…… 滔滔不绝地说了一阵,终于想起来加了一句“还有您削羊肉时的英伟身姿”。直到他夸够霍桑的伟大与光荣,才把话题重新拉了回来:“为您这样的侍神者服务是我的荣幸,您想要什么,只管吩咐我。” 白倒是真没什么可吩咐的,可是这个比他家里人加在一起还虔诚的狂信徒现在就在他面前死盯着,大有不给个说法就要不走的架势,白也只好动动脑筋给他找个事干。目光掠过热闹非凡的庭院,跳舞歌唱的人群,却在角落里不经意地发现了一个看上去鹤立鸡群,似乎天生就和别人站在不同世界的青年。 白的瞳孔蓦然缩小,心才一动,身边的骑士就立刻转过头去,从人群中敏锐地瞄到了白看着的那个人,压低声音问道:“您看的那个是什么人,难道他有问题?” “不,不是……”白愣愣地看了一会儿,把心一横,回过头来问奈特:“能否请你帮我一个忙?今天无论如何不要让那个人和他的同伴离开,如果只留两个人太显眼,那多留几个客人也行,让他们在我家住下来……” 不能让他们回去,不能让他们发现湖中仙女没有按时去宿舍给他们打扫! 奈特骑士握紧拳头,坚决地向他保证:“您放心好了,无论用什么手段,我都会留下他们!” 他放下酒杯直奔格拉斯和瑟泊汀所在的桌子,彬彬有礼地和两人聊了几句,然后就随便找了个藉口,把他们带进了阿克罗斯家的花园里,亲自坐镇两人身边不停地劝酒。这差别待遇惹来了周围一众同学羡慕嫉妒恨,就连瑟泊汀都有点难以置信,不明白这好运为什么会降临到他们俩身上。 “咱们也只是阿克罗斯神官的普通同学,为什么会被带到这里来?难不成和湖中仙女呆在一起,被传染了好运?”瑟泊汀总觉得有些拘谨,忍不住凑到好友耳边嘀咕了一句。 他的舍友倒是十分淡定,坐下之后就举止自若跟奈特骑士和一桌子沙漠住民大叔喝酒,顺便打听阿克罗斯的事。听到好友的疑问,格拉斯手中那杯香醇的麦酒就停在了自己唇边,回眸望向神官所在的位置,眼神深邃辽远,充满智慧:“也许是因为今天湖中仙女没时间去咱们的宿舍。” …… 自从舍友开始谈恋爱我就越来越不懂他了怎么办? 作者有话要说:  白如果知道了主角的想法: 留下他们,主角猜湖中仙女不能过去所以我叫人拖住他们;放他们回去,他觉着湖中仙女没去的时间和我太一致了,主角太机智了我怎么办?#急,在线等# ☆、神眷 与拜萨城这边到神殿举行婚礼的习俗不同,桑德康翠的婚礼上是把神官请到新郎家里,为新人见证和赐福的。将近中午时,欧勒可大神官就来到了阿克罗斯家,让两位新人的手按在圣典上,为他们念诵农神的箴言,祝福两人婚后平安幸福。 白和其他亲友一样微笑着送上祝福,眼中却微带焦灼之色,不时往周围扫去——农神呢?说好了要来给婚礼赐福的,这都已经宣誓了,神怎么还没到呢? 不只他着急,大哥朗姆也是一样提心弔胆。之前农神明明许诺了要在婚礼上赐福,现在忽然不来了,会不会是对他的婚事有什么不满?如果说神祗反对他和西斯汀洛的婚姻,他们俩该何去何从? 这桩婚事可是两家从小就订好的,他们夫妻也是从小就相识相知。虽说后来白出生后,阿克罗斯家就搬到了拜萨城,可他和妻子之间的感情从没因此受过影响,现在又已经开始婚礼了…… 第44页 他暗暗担心着,还不敢显露出任何异样,生怕妻子和亲人们知道这事,影响婚礼进行。眼下唯一能理解和帮助他的就是小弟了,朗姆趁着仪式上喝饮料的环节,不动声色地瞄了瞄白,想问他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这一转过去,就看到他弟弟神色呆滞,和他的目光对上之后,就僵着脖子把脸扭向了另一个方向。朗姆不解其意,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便见一名长发披散、肤色微深、外表极为俊美矜贵的男子坐在正席上,正用金刀切着他们的婚礼切糕。 这人是怎么进来的,居然随便跑到主人席位上…… 这念头还没转完,一个石破天惊的名字就撞到了他脑海中,刺激得朗姆不禁瞪大了眼,试探着叫了一声:“霍桑?” 白继续僵硬地点头。 欧勒可大神官以为他在念诵神名,慈爱地说:“是的,你们要诚心称诵神名,使他感到你们的敬仰之心,要敬畏霍桑神、爱他如爱你的父母……” 农神出现了!农神亲身出现了!我弟弟果然深受神的宠眷,可是…… 降临到我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吃白做的切糕,农神宠爱厨子的谣言真的要洗不清了吗? 朗姆大哥神色深沉严峻,勐然整了整衣服下摆,在去觐见农神之前先夸奖了大神官:“大神官,感谢您为我们主持婚礼,也赞美您的虔诚和神眷,因为您的虔诚引来了农神的下顾,使我和西斯汀洛的婚礼也增添了无限荣光。” “什么?嗯……什么!霍桑降临了?” 大神官的五官激动得有些变形,满脸褶子都被撑开了,反应过来之后立刻跟着朗姆走到正席边跪下,称颂农神的慈爱与神威。 霍桑放下手里的刀叉,看着切糕,不明显地嘆了口气,叫新人起身靠过去,在两人眉间各划了一下,留下一道淡红色的印记:“这是奖励你的虔诚与聪慧的。祝福你们生活美满,子孙像这甜点中的核果一样繁盛。” 花园中所有人都跪下去行礼,就连不信仰农神的格拉斯和瑟泊汀也一手按在胸口,行了鞠躬礼。在众人虔诚的称颂声中,霍桑的目光在场中扫过,最后落到白身上,淡淡说了声:“我先回去了。” 他出现了短短一刻,身影便化作金光消散,却把婚礼场面推动得更加热烈。新人和他们的父母激动得率先起来歌舞,白却独自一人离开了这片盛宴,悄悄回到了自己房间。 他以为自己行动隐秘,却不知道背后已有一个人盯住了他,远远跟着他进到楼里,悄无声息地向他的房间走来。 进门之后,白就看到农神倚在他家靠垫上一边吃切糕一边喝酒,见他进来还抱怨没有温柔体贴的侍女帮自己切成小块餵到嘴里。 白抽搐着唇角问他:“要不我去叫女僕进来帮您切?可您刚才在花园里吃切糕已经让人看见了,这再专门找个人伺候,万一再有人传流言诽谤您不爱勇士爱厨子怎么办?” 霍桑冷哼了一声:“你把你的主人当成什么了?也只有我这么宽容的主神才能容忍你的无礼揣测,要是其他神祗听到侍神者把自己当成只知道吃的馋鬼,一定会降下神罚的!”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啊农神,咱们能面对一下现实吗? “是是是,都是我的错,以我区区凡人的智慧怎么能妄测神祗的想法呢?”白无奈认了错,换来了农神大度的谅解:“你是我在地上的代行者,是人间最接近神祗之人,也不用这么妄自菲薄。只要你永远忠诚的侍奉我,这些小毛病我也就包容了。” 反正他也不是很爱吃甜食。 看在今天他大哥结婚的份上,农神没再要求白做什么菜,只吃了几块切糕就离开了。白拣了一小块农神剩下的切糕品尝,感觉核桃和各种坚果都烘得挺香脆,葡萄糖浆也比白糖熬成的多了种更清新的果香,配上新烘的葡萄干,味道相当不错。 他忍不住又拿起一片,刚要放进嘴里,房门就被人撞开,一个衣着华贵的高大身影就直接冲进门来,咣当一声撞到他怀里。 白手里的切糕都差点被撞掉,愣愣地看着那人,半晌才问道:“你……您是奈特骑士,您这是打算干什么?” 奈特骑士深情款款地看着他手里的切糕:“想不到您是神眷者!我之前对您的态度太不够恭敬了,现在是特地来向您道歉的。请您务必接受我成为您的骑士,让我以后能留在您的身边聆听福音,我会尽我的一切能力帮您在农神面前固宠……” 第45页 “麻烦等会儿!”白直接把那块切糕塞进了他嘴里,用一种压抑而危险的目光看着他:“什么叫帮我在农神面前固宠?” 少年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这是在破坏我的名声你懂不懂! 骑士激动地咽下了农神吃过的切糕,湿漉漉地双眼看着神官:“砂之神殿有一位今年才二十几岁的高级神官,听说也是神眷者,极擅讲解圣典。可是我相信您一定比他更受农神宠爱,我也会尽我所能,扶助您成为最受神眷顾的伟大神官!” 少年你搞错了,我是来当龙套的,不是来演金枝欲孽的。而且这本书的主角其实是格拉斯·莫沃尔,我现在只想跟在他身边多凑几条支线剧情,哪天死了还能有个復活机会,对于回桑德康翠争宠没有任何兴趣。 白面无表情地把剩下的切糕打包送给了他,拍了拍他宽厚的肩膀:“多谢你的好意,麻烦你还是先出去帮我留住那两个人吧。” 少年骑士一脸神圣坚定的表情,抱着切糕往外走,边走边说:“您是神眷者,只侍奉好吾神霍桑就够了,不用牵挂异教徒,那两个人我会为您处理掉……不,照顾好的!” “你对他们客气一点……”白目送他像小鹿一样跑开,心里总有点忐忑,生怕大嫂这位弟弟住到他家第一天就被主角光环妨死。 回到婚礼上时,他特地多看了主角坐的桌子那边几眼,结果却是一切正常。格拉斯和奈特在一起谈笑风生,瑟泊汀也留在场中歌舞,直到天色渐晚,其他学生渐渐散去,他们也没有离开意思。 只要留他们住上一夜,他就能趁半夜熘回学校,做出湖中仙女今天也照常帮他们打扫的证据了。 白站在石榴树下,一手攀着树枝遮住脸偷偷观察他们,叫住了经过身边的女僕:“奈特骑士留了几位客人,你去领他们到客房住下。” 女僕温顺地答应下来,走过去替他们引路。奈特骑士连自己住哪都还没搞清楚,更不知道客房在哪,连忙把这两人交给女僕,叫他们安心住一夜:“我们桑德康翠人是很好客的,没有这么晚还把客人往外赶的道理。你们是我的朋友,又是罗亚学院的学生,当然要住下。” 他和女僕一块儿留人,瑟泊汀就半推半就地红着脸道谢了。格拉斯却忽然提出:“我想这家的主人,在学校里一直帮助我们的白同学当面道谢,可以吗?” 女僕含笑答了一声,正要给他指路,格拉斯就直直奔着白遮身的石榴树这边走来。他的眼睛经过魔法元素洗鍊,视力比普通人好得多,在明亮的月光之下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石榴树下那袭亮眼的刺绣长袍,和掩遮在火红石榴花间的雪白头巾。 实际上,从白回到婚礼现场上后,格拉斯的目光就不止一次落在他身上,只是看得隐蔽,脸上表情控制得也好,没人看得出他在这样欢乐的宴会上,还分了一份儿注意力给坐得远远的另一个人罢了。 在白髮现他的目的是自己,转身离开之前,格拉斯就已经叫了一声:“白同学!”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对白的称唿就改成了“白”而非“阿克罗斯”,只是这称唿往常只能在他自己心里叫一叫,直到今晚见到这个人,才终于说出口来。 白顿足转身,脸庞被头巾的阴影遮住,看不情神情,只是微微仰起的下颌显示出了几分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淡气质。 这个人似乎天生就该是这样高傲冷峻的姿态,可是却能为了他穿上女装,每天翻窗进宿舍打扫、煮饭……格拉斯忽然觉着不需要再问其中的理由,特别是不该当着其他人问,于是只是点头答道:“我是来向你道谢的,但是现在想想,只是用嘴说说,诚意实在不够。我想送你一份礼物以表心意,不知你喜欢什么?” 不管白要不要,他都打定了主意要送,哪怕把这些年的零花钱都搭上,再找个佣兵团打工也不足惜。 ——如果白非要推辞的话,他就买几百束鲜花铺在自己房里,让“湖中仙女”一进宿舍就能看到他的心意。 出乎他的意料,白不仅愿意答话,还亲自点了一份大礼:“要送我礼物?不用。我听说你的实力不错,如果你真要谢我,就在校园大比里一直赢到决赛,我想在决赛擂台上痛痛快快地打上一场,希望你能强到可以做我的对手。” 第46页 格拉斯吃惊地看着他,考虑了一阵,脸上重新恢復平静,一口答应下来:“能和你站在同一座擂台上之前,我不会输的。” ☆、人民币战士的荣耀 婚礼结束几天之后,白终于从铁匠铺里拿回了他订制的铜锅。这口锅以秘银、魔石为骨、铸铜为皮,外表和之前那口几十银币的锅一模一样,内里却极为低调奢华有内涵。只要倒上清水,用炎石引火煮开,熬出来的就是一锅效果相当于稀释了几十倍的精力药水了。 嗯,跟他之前往汤里倒药水的效果差不多,多熬会儿还能再浓点。 白满意地打了尾款,揣着锅回到学校,偷偷翻回了主角的宿舍。这里是他和格拉斯·莫沃尔斗智斗勇了半年的地方,是他严格敦促自己精研易容、化妆技术的原点,是他从垃圾堆里一点点擦拭整理出来的艺术品……啊,想到要离开这间充满汗水和回忆的宿舍,还真有点捨不得呢。 临走之前,白最后一次收拾了房间,用新锅炖上一锅排骨萝蔔汤,然后坐在窗台阳光下,拿出心形纸签留言。 “你好,我还是湖中仙女。当你看到这张纸签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城外的水库,回到生我养我的湖里了。当初我被你发现时本来就该离开,可是因为你的请求,我又多留了两个月,现在我们的缘份已尽,再也不能见面了,请不要再找我。” 他在纸签最下方签下了花体的“湖中仙女”四个字,想了想还不够周全,又拿出唇膏来在上面画了一张红唇。 不行,红纸和口红的颜色融在一起了,根本看不出来,还是洒香水好了。 从空间指环里掏夏季新出的森林香水洒了几下,用几块炎石压在桌上。以后主角哪怕买不起炎石,有他留下的这几块也足够用一阵子,不会因为烧火的东西不对,导致锅的功能发挥不出来。 这样一来,“神秘铜锅”和“湖中仙女”两条剧情线上的隐患终于被全部弥补好了。 白拿出黑皮小册子,指尖掠过上面一排(已完成),落在尚未开启的“校园大比”和“初恋”两条支线上。如果格拉斯能在校园大比中夺冠,还可以去首都参加联校大比,又可以开一条新支线。现在他要做的,就是全力提高自己的实力,然后在全校大比上替格拉斯做掉所有强大的对手,亲手把他送上巅峰。 尽管还有些恋恋不捨,白还是毅然离开这片浸满了他汗水和高汤的热土,回去上他足足逃了半个学期的自习课。 晚上格拉斯回来,就看到了压在桌面上的红色信签。 只看到抬头那句“我还是湖中仙女”,他就忍不住微笑,后面的内容却让他渐渐敛起笑容,眼中泛起一丝怅然。纸签上用唇膏画出的嘴唇闪着黏腻的光芒,在灯光下很容易分辨出,格拉斯对着光仔细看了一下,看出不是用嘴唇印下的,不免又失落了一层。 瑟泊汀在旁边看着他变脸,越看越着急,伸手就把纸签抢过去,看了两眼就痛心地低唿了一声,似乎有无形的尾巴在身后垂了下去:“湖中仙女走了啊!你们俩不是谈恋爱呢吗,你怎么没留住她?是不是惹她生气了?” 格拉斯伸手一抓,把那枚纸签重新拿回来收进自己抽屉里,反问了他一句:“马上就是校园大比,之后还有期末考,你还有空想这个?” 根本就不用想,只要到校园大比那天,在比赛场上堂堂正正地赢了他,想要问什么不就都可以当面问了吗? ========================================= 校园大比是罗亚学院每年最重要的一场盛事,从一年级新生到面临毕业的四年级生都积极参与。大比先是由四个年级内部分别比赛,各年级的前三名再参与复赛,比赛不分年级和专业,能战到最后一刻的才是冠军。 在比赛上获胜不仅能彰显战斗素养,得到老师的看重,异性的爱慕,魔法、战士等公会和大型佣兵团的垂青……更重要的是,只要在这场比试中拿到本年级前三名,就能随队去帝都参加全国各大魔法学院的联校大比,不必参加期末考试。 最后这条对于魔法系和鍊金系的学生来说,比前面几条好处加起来的诱惑还大。每到暑假前,就有不少人放弃期末复习,把希望都寄托在这场大比上。 只不过校园大比的比赛台都是仅有十平米的圆形高台,表面平整光滑,根本不适合远程职业和刺客参赛。弓箭系几乎从没有人在大比中闯到过前三,最近十几年甚至连教授都放弃了大比,让学生们把时间多花在复习考试上。 第47页 但是今年不一样。 大比开始时,弓箭系的学生就拉起横幅,以从未有过的热情为自家参赛选手鼓劲。还有人自制了横幅,在看台上高高挂起来,红底黄字,写着“白·阿克罗斯必胜”的字样。 尽管领头做这件事的是一位无人认识的沙漠民族少年,不过在大比中透明了多少年的弓箭系学生们并不在意。只要弓箭系能有人在校园大比中获得名次,谁管他是自带粉丝还是收买裁判? 在全系上下五十多人共同期盼下,白终于站上了一座圆形比赛场。他没穿宽松的绣花长袍,而是换了更适合战斗的贴身长袍和马甲,用宽带紧束腰身,染成乌黑的长髮编成满头细辫子,用头巾牢牢束住,看起来不似神官,更像是沙漠国度那边剽悍的马上战士。 和他对战的是重剑系的学生,身高比他略高一些,上身穿着贴身皮甲,肌肉鼓胀得几乎要撑破亚麻短衫,战意更是汹涌地扑面而来。 上台之后,他就对着白笑了笑:“神官阁下,我知道你是农神宠爱的勇士,可是要在这比赛场上当个勇士,光会做菜是不够的,还要有强大的力量!我不想伤害你,你还是主动认输吧,不然真正战斗起来,我怕自己控制不好力道。” 白负手而立,身姿说不出的潇洒随意,双目如冷月寒光,落在对手身上:“你说完了?” 说完了,就该打了! 他脚步一错,迎着对方举起的重剑直冲上去,身子跃到空中,背在身后的右手挥出,掌中竟忽然出现了一把镰刀似的细细弯刀,刀身刻满花纹,在阳光下闪着雪亮的光芒,远远看着就似有寒气迎面扑来。 台下弓箭系的学生轰动了,站起身来高声欢唿——欺负我们远程职业在这种小台子上施展不开?我们今年的新生可不只会用弓箭,他可是兼修近战,会用刀的! 白冲上去时,那位重剑系的学生也反应过来,双手抡起比脖子还宽的重剑狠狠砸下来,和那柄细细的弯刀迎面相交。 刀剑相交,却连一点声音都没发出来。不等人猜测胜负,弯刀便如切豆腐一般切进了重剑里,再往下一划,就把剑身从中整整齐齐地削断,然后挟着地心引力和主人一道沖向下方的剑士。 剑士变招也不慢,弯刀落到自己身上之前,他就抽剑抬手,用剩下的半个剑身挡在刀路上,飞快地退了几步。然后刀光落下,把重剑又斩断了一截,白也轻身落地,动作快到众人来不及看清楚,眨眼之间,弯刀雪亮的刀刃就已经顶在了对手脖子上。 “你输了。” “我输了……” 重剑士丢下砍得只剩下剑柄的重剑,颓然认输,留下白独自站在台上,全身散发出欲求一败而不得的寂寞。 高手都得是寂寞的。白神情萧索地目送对手下台,努力按捺住嘴角翘起来的冲动,不屑地想:跟我正面硬扛?就叫你们见识见识人民币玩家的强大——这把刀可是在农神殿的田里割了八年麦子都没有过半点损伤的宝刀! 而在另一座比赛高台下,那位被他钦点为未来对手的少年魔法师也战意昂扬,紧盯着他渊渟岳峙的身影,握紧了藏有星光魔法烙印的右手。 格拉斯·莫沃尔挟着主角光环登上擂台,正要像白那样一鸣惊人,三年级的比赛台上却忽地传来一声娇美如黄莺的唿喝,顿时将全校上下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 “露提·丽森,今天我就要让全校都知道,你这个校园第一美女根本就是水货!” 喊出这句话的是一名身周萦绕着雷电光芒的娇小少女,掌中雷光闪耀,凝成一把长枪指向对面的红髮女鍊金术士。 露提·丽森冷笑着扔下一枚宝石,在场中破裂,化成巨大的召唤阵,召唤出一个全身覆甲的高大男子,自己躲到男子身后答道:“不用再拿蕾蒂学姐做幌子了。你明明知道,正常来说选美活动都是在新学期开始后举行,今年的选美活动是提前了,不提前的话,蕾蒂学姐是根本不能参加的。” “所以我抢的,不是她的第一美人之位。” 少女的脸色在雷光映衬之下微微发青,横眉冷对:“那也轮不到你,你只不过是有个肯给你花钱的男人罢了,论真实长相——” 不提心中的女神,少女一时想不起来谁长得比她漂亮,转过头在台下看了一圈之后,忽然长枪一摆,指定了刚要从擂台上跳下去的白·阿克罗斯。 第48页 “美男排行榜第一名的神官就长得比你好看!你还不如一个男人美,也有脸自称第一美人吗?” 露提·丽森被她噎了一下,居然也跟着她的枪尖看向白,一时忘了反驳。她忘了,白可不能认下,眨眼之间就从擂台上跳了下来,轻身跳到众人头顶,踩着人头飞奔到擂台上,伸臂把露提·丽森护到身后。 “露提就是校园第一美人,这点绝不会有错!再胡说的话,我就要为了捍卫她第一美人的地位,和你拔刀相向了,学姐!” 您要坑死我啊大姐!要是这话让黑皮小册子当真,把主角谈恋爱的对象从露提·丽森变成了我…… 这可怎么活啊! 作者有话要说:  瑟泊汀为什么不觉着仙女身份奇怪呢? 答案一:仙女每天都长得不一样,人类怎么可能做到这点. 答案二:她自己都说了是仙女,你非说她不是,她一不高兴不来了怎么办? 答案三:我看出来了,仙女不是为我来的,我一个外人管那么多干什么. ☆、羡慕嫉妒恨 一年级的弓箭系新生,要为了维护女友校园第一美人的称号,对上雷系魔法三年级的学姐了! 刚才对战重剑系学生那场白胜得轻松潇洒,已经赢了一批眼球;这边擂台上又是一对美女相争;最后演变成两个爱慕者为了心上人“第一美人”排名而战的大戏。简直是跌宕起伏高朝迭起,看得观众们欲罢不能,不管支持哪一方的,反正都是叫好声连绵不绝,生怕他们打不起来。 “说什么帮朋友啊,其实是拿朋友当藉口,他自己就是喜欢露提·丽森的那个‘朋友’吧?”负责维持现场秩序的巡察队长迪瑟普林右手摸着下巴,嘴角露出了一抹瞭然的微笑:“当初我就觉得不对嘛,看他从自己包里往外掏钱那样子也不像是帮朋友追女孩啊。” 他也算这段感情的推动者,眼下看到白冲冠一怒为红颜,比别人都更盼着他能成功,于是跑到裁判席,向负责大比的两位学院长请示:“教授,一年级新生白·阿克罗斯想代女朋友向三年级学生拉琪·派克曼挑战,能不能让他比这一场?” 魔法学院的麦吉院长冷冷地反问:“这是违反比赛规则的行为,你自己不知道吗,还需要来问我们?” 武技学院院长马修教授却朗声笑道:“这有什么,年轻人愿意在心上人面前表现一下不是很正常吗?让他们比就是了,不过这一场不计入正式成绩,比赛结束后再安排她们换个对手重新赛一场!” 迪瑟普林行了礼离开,叫队员上台去说明教授的意思,自己站在人群中对台上的白默默挥了一下拳头:学长只能帮你到这里了,加油啊! 巡察队员上台宣布了教授的决定,拉琪·派克曼右手长枪一挥,冷冷笑道:“我接受挑战!不过事先提醒你,我的雷电魔法是近战攻击力最高的,一会儿可别说学姐欺负你。” 白右手一张一握,银色弯刀重新握在掌心,横刀胸前,一语不发地准备应战。被白护在身后的露提·丽森忍不住捂住双眼倒退了一步,暗暗嘆息:“这才叫真爱。花钱买榜不说,现在居然为了保证心上人的恋爱对象是校园第一美女而对上高年级生,简直不给我们这些旁观者活路!” 她跟着巡察队员下场时,忍不住看了一眼另一座擂台上的格拉斯·莫沃尔。 看到他为你做的这些,你会怎么想呢? 可惜擂台上的格拉斯正被对手牢牢困在一个水柱里,只影影绰绰地露出一个人影,看不出神情。甚至有可能,他连刚才这边擂台上发生了什么都不知道。 可惜。露提纵身跳下高台,跟台下群情激昂的学生们一起看着这场实力严重不均衡的战斗。 台上的两人却早已战成一团,根本无暇注意下面的人在想什么。拉琪长枪横扫,大开大阖,和她娇小可爱的外形完全不相符,而且长枪是由雷电凝成,并不是实体的武器,白那柄宝刀再锋利也没有用武之地。 尽管弯刀是由魔法材料铸成,能斩断魔力,切断长枪的下一瞬间,雷电能量就能再度联接在一起,将断口修復得毫无痕迹。又因为刀身由金属制成,只有刀柄上镶了一层防火绝缘的沙漠戾狐皮,白还要考虑金属导电性,动手时诸多顾虑,渐渐落入下风,被雷电长枪一步步逼向台边。 第49页 相比起之前和重剑手交战时的抢攻,他现在几乎收缩了所有的力量,刀光在身前舞成一道屏障。即便是尽力防御,还是有淡淡雷光透过刀壁而入,如青烟般笼在身上,烧得他光滑乌亮的发梢都有些枯焦。 拉琪·派克曼却是越战越勇,长枪几乎舞成一团青光,高喝一声,跃到空中摔枪前刺。枪尖刺进连片刀光中,被割断的部分不断连接恢復,女魔法师硬抗着不断从枪身流逝魔力的压力,这一击就要重创白。 枪尖堪堪点上他胸口时,白紧握着刀柄的双手忽然分开,一张捲轴随着动作完全展开,从中撕裂成两半。裂口处顿时有一道冰流汹涌而出,将雷光化成的长枪冻成冰柱,多余的魔力更是顺着枪身上行,沖向握枪之人。 拉琪将长枪扔出,争取出一点时间逃开冰流,嘴唇微动,指尖再度凝出淡青色的雷光。 然而这次她的咒语念得并不顺利,脚下地面忽然裂开,涌出岩浆般流动的石浆,眨眼间就裹住了她半个身子。拉琪身子一沉,心也跟着沉了下去,连忙从口袋里取出了特地为大比准备的魔法石杯,向前稍稍一倾,从中流出了堪比正式魔法师力量的雷光,抵挡住地面下陷的趋势。 她乘着雷光而起,借用那杯雷电之力再度凝出长枪,向白所在的方向看去——那片原先为赛场的石台也变成了灰白的泥沼,根本就没有半个人影!她踩着雷光站在场上,一眼便看尽了宽只有十米的石台,正要搜索空中时,却有一道风从身后刮来,缠住她握枪的手,将掌中雷电凝成的长枪吹成一片模煳光幕。 她的魔力凝不起来了! 拉琪瞳孔一缩,立刻扬起头看向空中,眼前恰有一张撕开的捲轴缓缓飘落。从那张捲轴后面露出一个人影,正弯弓执箭对准了她,箭尖带着淡淡金光,一看便拥有强大的魔力……不,是神力! 执剑之人背后生着一对风元素聚合成的双翼,身体悬停空中,周身上下萦绕着强大的风系元素,冷冷盯着她,说道:“学姐,你输了。请承认露提·丽森学姐是校园第一美人吧。” “什、什么?”拉琪仰头看着空中的弓箭手,脸上一片惊怒之色,眼睛被怒火烧得明亮至极:“要让我承认她比蕾蒂学姐漂亮,绝不可能!你不过是仗着自己身上有许多捲轴才能赢我,凭真实实力的话,我绝不会输给你的!” “你错了,学姐。你输给我不是因为实力或是魔法道具上的差别,而是因为……”他双目忽地眯起,右手一张,神力凝成的长箭划破天空,流星般射中拉琪右手,打碎了她悄悄拿出的一枚魔法宝石。 “是因为你是枪兵啊。”白慢吞吞地补全了这句话,右手勾住弓弦往后一拉,便又是一枝神力凝成的长箭搭在了弓弦上,眼中浮起淡淡得意,低声自语:“而你遇上的对手又恰好是我这个开了无限道具挂的弓兵。” 这一场是幸运e和幸运ex的战斗,输赢在正式开战之前就已经定了! 拉琪下半身被石浆包裹,头和胸口的要害被白那道神箭瞄准,身上还缠着能吹散魔法元素的高阶风魔法,已经没有了反抗余地。但在校园第一美人这个问题上她却是死不吐口,倔强地说:“我绝不承认!你的鼻子比她好看多了!” ……酷爱别胡闹!白担心地偷看了一眼旁边的擂台,只见之前还被人关在水笼中的格拉斯·莫沃尔已经站在擂台边缘深深凝视这边,而那位水系魔法学徒已经被关进了一片黑幕之中。 一望之下,白就被格拉斯锐利的目光逼得转过了头。不知是不是错觉,他似乎在其中看到了点儿……羡慕嫉妒恨?难不成不等露提学姐下手,格拉斯就对她这位校园第一美人心生爱慕,把自己当作准情敌来看了? 这样的话,接下来高富帅插足、女友背叛、主角冲冠一怒为红颜……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发展出一串剧情了。凑齐十条剧情就能召唤龙珠、啊不,是开启小册子上用支线剧情换命的功能,就不愁作者手黑,随便给他写死了! 再嫉妒一点,再恨我一点吧。哪怕抢女友支线完成后总有一天要把脸送上去给主角打也不要紧,脸和命孰轻孰重,哪儿能分不清呢? 白散开了指尖神力,长弓收回空间指环里,又取出两卷空白魔法捲轴扔到台上,封印没用完的地之力和风之力。地面涌动的土系元素恢復平静之后,一个犹如月亮女神阿丽安娜化身般的少女便单手撑着台边跳上比赛台,冲到还要动手的拉琪面前,以自己纤细的身躯挡住了她,对着白轻轻颔首:“感谢你手下留情,阿克罗斯学弟,我愿意替拉琪认输,也愿意代她向露提学妹道歉。” 第50页 呵呵,不要紧。现在格拉斯己经开了窍,那么他心里认定校园第一美人是露提·丽森就够了,至于这位幸运e的拉琪学姐……人各有所好,蕾蒂学姐也很漂亮嘛,我们不能强迫所有人的品味都和主角一致。 白现在是心宽天地阔,好脾气地点了点头,请她带着爱慕者先下场,自己却在迈下赛台前回首看了格拉斯一眼,刻意露出了一个傲慢的微笑。格拉斯还在那座擂台上看着他,目光越发幽深,甚至让他感到了丝丝危险的意味。 他不着痕迹地避开那目光,迈步走到台下。脚尖落地后,头一眼看到的便是身着砂漠游牧民族骑手服,手里还拉着横符的奈特骑士。 他一脸正气地堵在白面前,苦心进谏:“神官阁下,您是农神的宠儿,神祗在地上的代言者,您的身体和灵魂都是属于我们的主人霍桑的,怎么可以爱上别人?” …… 白习惯性地又瞟了格拉斯一眼,看到他身上越发明显的阴戾气息,就像看到了退婚打脸等等一系列支线剧情,顿时心情又多云转睛。就连骑士把他说得跟农神童养媳似的他都不愿计较,悄悄地在下面给奈特伸了个大姆指:干得漂亮少年,我正愁没机会再拉一回仇恨呢! 白傲然昂首,笑道:“我若做错了事自然有霍桑处罚。可是我和露提相识这么久,神祗都不曾降罪,又还有什么人能阻止我为她做一些男人都会做的事?” 快来阻止我,把校园第一美人抱回家吧,主角! 作者有话要说: ☆、入v通知 这一战果然是刺激得格拉斯开窍了。 晚上回到家,白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翻看着黑皮小册子。原本锁定的初恋支线赫然已经开启,而且在校园大比、初恋两条线下还添了一条新支线,就是和初恋并行中的支线剧情八:“处理情敌”支线。 哼哼哼,格拉斯·莫沃尔他果然是恋爱了,而且还在吃醋,吃自己这个註定要成为他情敌的人的醋!白用小册子盖住脸,无声地大笑着,暗暗赞嘆自己的机智——若不是他临下台时刻意挑衅了一把,又怎么会引来主角的怒火,开启了这条情敌支线呢? 虽然跟主角当情敌的下场一般不会很好,可是他可以尽量把打脸流化解成送菜流,大不了以后遁入空门……不,是换一家神殿当神官嘛。先在外头躲上几天,换一张脸分分钟就能再回来制造新剧情了。 他现在有了奋斗目标,精神亢奋得厉害,把旧年看过的小说电视里的浪漫情节都回忆出来,然后选了最俗套也是最好用的一款,公然在露提·丽森比赛胜出后,登台送了她一大把纯白的香水百合。 露提当场就像见了鬼一样,差点把那双秋水盈盈的美眸瞪出来,压低声音问他:“你搞什么!不是要我和格拉斯·莫沃尔交往吗?你们俩这是闹掰了,还是你突然回心转意,打算改弯归……不对啊,你一个神官,根本就不可以谈恋爱吧?” 白把花束硬塞进她手里,唇角微弯,两眼却不明显地往上翻了翻:“你在胡思乱想什么,咱们的合同可是经过神祗鑑证的,绝不可能更改。我这只是假装追求你,激发他对你的爱意和占有欲而已,花里有你用得上的药剂,自己补补脑,省得思考方向因为缺药走上歧路。” “你才缺药……”露提·丽森娇艷的脸蛋儿几乎烧起来,双手捧起花就要砸他脑袋上,但一眼瞥见花束里裹着的浓缩精力剂、智慧药水、醒神剂等几管自己买不起的高阶药水,顿时又把手上的力道收了回来,温柔无比地回答道:“我知道了,学弟放心吧,我一定不会辜负你的心意!” 顾客就是上帝,看在药水和那口能制造无限精力药剂的锅份上,忍了! 露提下了台,正要离开这座体育场回去休息,迎面忽然有一名肤色微黑、身材精壮的俊美少年拦住了她。细看之下,她很快认出来,这个少年就是在白为了维护她第一美人之名而战之后,在台下劝说他为农神守身的人。只是当时他神情谦恭、态度温和,和现在气势凌人,眼中光芒锋利如剑的感觉太不相同。 少年骑士手虚扶在腰间,掌中并没有剑,整个人却似已经化作一把出了鞘的长剑,坚定无比地说道:“神官阁下不是普通的神官,是真正的神眷者,他的身体即是行于地上的活的神祗,精神也早已打上了农神的烙印,请你放弃他吧。” 第51页 说到后头,他的脸居然红了红,像是很不习惯似的,从空间指环里取出钱袋托在掌中,嗫嚅了一会儿才说清楚话:“你们的感情是不会受任何人祝福的,只要你离开他,这些钱就都是你的了。” 没问题,我真的可以远远离开他,哪怕以后见面直接绕路走都可以!露提眼里像长出了一对小钩子一样看着钱袋,眼前浮现着满天她想要了许久又买不起的实验仪器和药剂。 可是……小神官这么慷慨又温柔的人,怎么可以像那些老头子一样终老神殿,连恋爱的滋味都不能好好味尝呢?就是这群人逼得他不得不离开格拉斯·莫沃尔,还要收买她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吧? 世上竟然还有这么悲惨曲折的感情,还有可么可怜的、痴情的少年。我刚刚收了他的药水,现在难道就能出卖他吗? 少女被自己的假想感动了,眼眸中燃起了一股不屈的意志,右手捏破鍊金宝石,召来自己的傀儡护在身边,昂然答道:“你来找我也没用的。白·阿克罗斯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人,他的信仰归于神祗,但感情和身体都是属于他所爱的人类的……”身体已经给格拉斯了吗……算了,早晚也会给的。 “不可能,神官的一切都是属于神祗的!” 两人剑拔弩张,眼看着就要掐起来,背后却忽然传来白清冷的声音:“奈特骑士,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们在讨论你的归属。 奈特没敢说出来,收敛了一身剑气,低头答道:“没什么,我只是想劝露提学姐注意您的身份,神官和普通人是无法走到一起的。” 露提·丽森倒是一身正气,走到白身边,抬起胳膊拍了拍他的肩膀:“你不要有心理负担,我是支持你的!” 因为听不到这位学姐的心声,白对她的表态还是相当感激的,点头答道:“我会跟奈特说清楚,不让他再对学姐无礼。大比快要结束,之前咱们商量的事还要拜託学姐费心了。” 露提学姐是他计划中最重要的一环,绝不能出错。至于这位奈特骑士,该不会是喜欢上学姐了吧?暗搓搓地想要拆散他和学姐什么的,那可是主角的活儿,不是这位小骑士该干的。在露提和格拉斯顺利搞上之前,还是不要放他出来碍事的好。 白两眼一转,半路上就把这位骑士领进了神殿里,请他临时代替自己在神园里侍弄庄稼。现在正是收麦子的时候,骑士也是未来的神殿骑士,神园的负责人自然乐意多个人手。奈特骑士本人的意愿嘛……在听说白要用这些麦子做丰收祭的圣餐后,他就连衣服都顾不上换,直接下田去了。 解决了自己这边拖后腿的人,白就把心思都放到比赛上,凭着层出不穷的魔法道具,和自己出神入化的刀法,稳扎稳打地晋入了一年级的决赛局。 这一局他身着绣花长袍,头上缠裹着雪白的头巾,一副神圣高洁的神官打扮,和之前战斗中那剽悍的刀手形象判若两人。从比赛台另一侧上来的魔法师则穿着深青色的魔法长袍,俊美潇洒,双眼幽深如星子,给人留下种神秘莫测的印象。 这两人的外表和战斗力同样出色,一个是刀法精悍的战士,一个是拥有高阶魔法道具的近战法师,都以从无败绩的成绩杀进决赛,在台上气场相撞,竟也是谁都不输谁。台下观众的目光都留驻在这片小小的圆台上,满场鸦雀不闻,只待欣赏今年新生最高水准的对决。 格拉斯率先走到圆形高台中央,凝眸望着白,开口说道:“白同学,你之前邀请我在决赛台上一战,我应邀来了,希望这一战你我能发挥出自己的全部实力……”他右手悄然握紧,只等裁判宣布比赛正式开场之后就把白罩进星空里,两个人开诚布公地好好谈一谈。 神官反而只站在赛场边缘,傲慢地抬起答道:“我的确说过要与你一战,只不过不是在这场比赛,而是在真正的决赛局中。这种一年级内部的对决我没有兴趣,如果你想做我的对手,就想法胜了接下来的几场比试吧!” 他长袖一挥,转身便跳下了比赛台,轻飘飘地落入人群中飘然远去。格拉斯全副准备突然落空,简直像有一口血梗在胸口,死死盯着那副出尘的背影,两眼中火光迸现,恨不得当场抓住他,逼问他为何要这样玩弄自己。 等不到裁判宣布胜负,他也大步跑到台边,轻身跳了下去。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人群中,负责裁判的年轻教授才反应过来,高声宣布:“弓箭系选手白·阿克罗斯弃权,本场比赛由土系魔法专业的格拉斯·莫沃尔获胜!” 第52页 除了一年级决赛场出了弃赛的夭蛾子,另外三个年级倒还是正常地决出了前三名。四个年级十二位优胜者还将进行一轮不分年级和专业的淘汰赛,决出校园大比的总冠军。最后胜利者可以得到校长亲自颁授的奖章,和一枚与自身魔法属性相合的七阶魔兽晶石,或是矮人族特精制的武器。 不过一般来说,一年级新生在这比赛中仅仅是作为观摩者,在战斗中感受学长们的作战手段,开开眼界。只是今年的战斗中,一年级出了位满身高阶魔法道具,能逼得三年级近战法师饮恨的神官兼战士,将最后战局搅得更加扑朔迷离。 到底是高年级学长强悍,还是新生的魔法道具更多? 白用自己的实力证明,那些觉着自己高估了他的观众都是低估了他。他的战斗是将刀法、箭法、魔法与神术结合在一起的,面对战士和骑士就利用锋利无比的弯刀克制;而面对魔法师则靠着层出不穷的魔法道具制造近身机会,然后一刀抵到喉咙上;更为可怕的是,哪怕对手施展的魔法恰好克制他的道具,他还有无穷无尽的神力可供挥霍。 这场比赛中最有冠军相的选手纷纷在他面前折戟沉沙,这强大的光芒甚至掩盖住了另一名早早就在校园中拼杀出了“护锅勇士”之名,同样以一年级身份战到最后的天才魔法师,格拉斯·莫沃尔的光彩。 直到他们两人共同登上最后决赛的圆形石台,有不少人才刚刚反应过来:今年这次校园大比,高年级学生全部落马,都成了这两个新生展示天资的踏脚石。 而这两个年轻的天才,又到底是谁更胜一筹呢? 格拉斯·莫沃尔这回率先登台,手中的魔法空间已经濒临开启,从指缝里透出了星星点点光芒。他站在裁判身边,双眼一瞬不瞬地盯着白,准备等裁判喊了“开始”就释放魔法捉住他,绝不会再给他逃走的机会。 令他稍感安慰的是,这回神官上场时穿的就是平常战斗的单层长袍和马甲,长发系在脑后,打扮得极适合战斗,不像上场就会认输的样子。 白右手倒提弯刀,眼中充满了锐气,看来也是期盼这场战斗期盼了许久。随着裁判一声令下,他就纵身跃到空中,双手紧握刀柄,狠狠望格拉斯头上噼来! 刀光如雪,人如飞燕,这一跃竟是高过了星光空间的封闭范围。格拉斯右手魔法引而不发,左手勾连星光挡住刀路,只等着他落到合适的高度上。 谁知迎上那道星光,被割成两半落下来的并不是白那柄弯刀,而是一个更小更圆、颜色淡黄而有光泽的……土豆。 这东西是怎么出现在台上的? 这一下分了他的神,等他回过神再看向头顶那柄弯刀时,便赫然发现弯刀已经全然看不见,白的身影也被遮住。从空中噼头盖脸地砸下来漫天或圆或尖、或长或短、沾着泥土芬芳的香气和淡淡神力气息的东西,几乎要将整座高台埋住。 格拉斯及时张开星幕把自己罩起来,终于躲过了这场菜雨,却是再来不及抓住白,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站在外面的土豆、胡萝蔔堆上,对满头泥土菜叶的裁判说:“格拉斯连我一击也不敢接,这场比赛我已经没兴趣打下去了,这些菜就算送给他压惊的。” 下台时白嘴角的笑容几乎压不住,眼中光彩流丽,默默为自己的安排点了三十二个贊。 原本在校园大比这类剧情里,他这种龙套是註定要做为梯子,让主角踩着他上位的,何况又有争夺女友的戏份,打脸简直不可避免。可这回他完美地解析了“送菜流”技巧,把空间戒指里的菜一口气倒在比赛场上,然后在占了上风的情况下弃赛离场。这样一来不仅不用被打脸,表面上还像占了点上风,自己高风亮节地把冠军拱手让了出去似的,他的安排简直太完美了! 第25章 你是我情敌 神官轻盈矫健的身影落到台下,这场比赛的胜利者再无悬念。 裁判尽管被满天蔬菜砸得有点懵,还是认真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把格拉斯从星空结界里叫出来,宣布他得了冠军。只不过这位冠军全无得胜的兴奋,脸色比满头菜叶的裁判好不到哪去,看得裁判都担心这堆土豆、萝蔔里是不是下了特殊的毒药,害他身体出了什么毛病。 对这结果最无法接受的却是在主席台上观战的迪瑟普林学长。他冲下台去,一把抓住正等着颁奖的白,怒其不争地吼道:“这比赛可是当着露提学妹的面啊!你都漂漂亮亮地赢了那么多场了,为什么这场要故意让给那个格拉斯?你爱的到底是露提·丽森还是他,怎么能在女朋友面前输得这么姿势清奇!” 第53页 就是因为这场必须让格拉斯赢,他才绞尽脑汁设计了这种不会太被打脸的退场方式嘛。要是被拖进小黑屋啪啪地打成猪头出来,岂不是更没面子? 白淡然摇了摇头:“我有我的打算。这场冠军我还不放在眼里,露提学姐其实也不是我的女朋友,我是输是赢对她都是一样的。” ……不是女友你为她又买榜又战斗又送花的,当我是瞎子吗? 就在两人身后不远处,他们讨论的焦点,露提·丽森也在对着那堆土豆嘆息:“不仅送他一个冠军,居然还送了这么多蕴含农神之力的蔬菜,我这辈子要是能碰上这么个追求者,一定当场就穿上婚纱嫁了。台上那个笨蛋怎么还不开窍,下来带着神官私奔?” 感慨差不多了,她就分开人群走到白身边,对迪瑟普林含笑致意:“我和白学弟有点事要说,请您先把他让给我吧。” 对啊,现在最想骂这个人的不是自己,而是他的女朋友才对。迪瑟普林学长连忙把人推过去,自己走远了几步,藏身人群当中,偷瞧他们俩相处的模式。 嗯……看样子没打起来,露提·丽森的态度还挺温柔的,而且还有点怜爱的意思,这是? 难不成阿克罗斯是扮猪吃老虎,用这次失败搏取学姐的同情和爱怜?啧,想不到神官也能有这种手段,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迪瑟普林学长满意地离开了。 他走得太远,没能听到这两人的对话,自然也不会知道他们俩并非在谈情说爱,而是在商议着一场荒唐无耻的交易。 以一个无辜少年的感情为交易目标,而交换的等价物仅仅是一口价值四十枚银币的铜锅。 白拉着露提走到主席台下一个阴暗的角落里,把那口许给她的铜锅掏了出来:“现在该我做的一切都做到了,接下来就看你的了,学姐。” 露提紧张又兴奋地接过锅,里里外外摸了个遍,脸上的笑容却渐渐化作了疑惑:“我怎么看它也就是口普通的铜锅啊,好像里面没有魔法波动呢?” “本来就是普通的铜锅,当初我亲自拿着设计图定做的,花了四十枚银币。” “什么?”露提·丽森的脸色变得比台上的格拉斯还要可怕,狠狠瞪着他:“你就拿这口破锅骗我签了卖身协议?这不可能,学校里明明流传着那口锅可以提升精神力的传说……格拉斯·莫沃尔是傻瓜吗?为了四十银币在学校到处结仇,天天跟人打架?” 白摇了摇头,满脸无辜地忽悠她:“我怎么会知道。你当时说得那么肯定,我还以为格拉斯用什么手段把那口锅炼成高级鍊金物品了,后来特地花了三百多枚金币订做了一口有恢復精神力效果的锅,才把这口偷换过来给你的。” 露提无语地看着他,心酸眼热,后悔到抱着锅哭泣:“早知道我就让你直接订一口那样的锅给我了,要精神力药水也好啊!” 可是在神圣契约上订下的约定不能不履行,想到这点她就更为伤心:“我这样的大美人居然才值四十银币,你还不如把买‘第一美人’称号的钱直接给我呢。” 白体贴地掏出真丝手绢给她,劝道:“反正你和他恋爱之后就能用他那口锅了,也不吃亏。” “谢谢。”露提接过手帕擦拭眼角,隔着泪膜和丝绸绣花手帕,她似乎看到神官眉宇间笼罩着一片轻愁。 是啊,我失去的只是一口锅,神官他失去的可是整个爱情啊!露提脑海里浮出了不知哪本爱情小说里的台词,伤感顿时被更深的同情掩盖了,紧握着那块手帕,语重心长地说道:“你放心吧,阿克罗斯学弟,我明白这件事都是假的,不会占有格拉斯的心的。” 学姐你真的明白吗?明白就好,等你们俩搞上了,咱们就来串后面高富帅抢亲、退婚打脸的剧情吧! 只可惜到了那时候,就不能像今天一样用送菜代替打脸了。白有点发愁,怅然看向台上小山一样,由学生会的巡场人员帮忙清了半天还没清干净的蔬菜堆。 露提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正见着那堆蔬菜,又一次兴起了“校园第一美女还比不上一个男人有魅力”的感慨:“这可是用神力催生出来的菜,农神殿那边卖得很贵呢。大比之前我买了两个番茄来补充体能,就花了二十银币,你竟然送他这么多。”台上这堆能卖多少钱啊……不愧是真爱。 “神殿那边卖得贵而已。都是自己家里种的,肥也是堆的青肥,就是催苗和授粉、催熟时用神力处理一下,其实没什么成本。”而且都是我不爱吃的菜,送起来不心疼。 第54页 两人在角落里密谋的时候,他们坑害的对象格拉斯其实也在台上偷看着他们。他的脸色太过难看,一旁帮忙分捡蔬菜的瑟泊汀都看不下去了,悄悄捣了他一肘子,低声问道:“你不是得了冠军吗,怎么也没个笑脸,这一脸寡妇相地看哪儿呢?” 格拉斯并不觉着自己的脸哪儿像寡妇,他认为自己只是因为白不肯和他痛快地放手一战,稍稍有点不满罢了。 说好的要在比赛场上战到最后呢?为什么他为了这个约定不惜压榨身体潜力,拼力战到最后一场,和他约战的人却临场逃跑了?而且他现在居然和露提学姐在一起,眼里根本没有自己这个被他抛下、被他欺骗的对手…… 格拉斯心里像堵了一汪洪水,眼中噙着幽暗的火苗,咬紧牙关低声问道:“你说他是不是恨我?”我这些日子是哪里做得不对,他要这么欺骗我,玩弄我的心? 瑟泊汀看着手里饱满红润、残留着淡淡神术力量的胡萝蔔,僵着脸答道:“要是恨一个人就能拿这么高级的蔬菜砸他,我真希望他天天恨我。也就是你是男的,要是女生的话,我都得怀疑他爱上你了。” 他要是爱上我就好了……格拉斯无意识地想着,又被主席台上叫他过去颁奖的声音惊醒过来,连忙摇了摇头,忘记那些不切实际的妄想,一路小跑站到了颁奖台上。 颁奖很快结束,他把奖牌和七阶土系地蜥兽的魔晶装进口袋里,立刻跳下奖台找白。可惜神官根本不给他开口的机会,下台之后就一熘小跑逃开了,而负责清理赛场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则牢牢看住了他,直到把那堆蔬菜装好、赛场打扫干净才肯放人。 可等赛场完全收拾好,天边已经泛起了金红色的霞光,别说他想见的神官,全校学生怕都走得差不多了。 又让他逃走了。每次都逃得这么快,真叫人没办法。 不过他们接下来还要一起去首都参加各校联合大比,这一路上少说要花十几天,总有他逃不掉的时候。格拉斯倚坐在路边一棵高大的像树下,右手挡在额前,星眸半闭,嘴角却噙着一丝连他自己都没发现的笑意。 在路边静静休息了一会儿,渐渐有脚步声自远及近而来。脚步声在他身前忽然停下,他手掌中也被塞了一个光滑冰冷的瓶子,瓶壁上凝满了水珠,冰得人心神一畅。 格拉斯抬头看了一眼,立刻就认出了头顶那张楚楚动人的脸庞,瞳孔一下子缩小:“是你……您是丽森学姐?” 露提·丽森拨弄着火红的长髮,神色柔和,向他微微一笑:“是我,你认得我吧?我刚才看到了你在台上的表现,觉得你是个很不错的人,所以……跟我交往吧。” ……这不是我情敌吗? 这个念头咻地闯进格拉斯脑海中,又立刻被他驱除了出去。他和白之间不算是正式恋人,所以对方喜欢上女孩子是很正常的,怎么会是他的情敌呢?他只是有点生气白什么都不告诉他,背着他和这个女生来往罢了。 可她竟然根本不把白放在心上,还想背着男友跟自己交往,简直是无耻……格拉斯目中渐渐漫上一层冷意,甚至一句话都不愿意说,把那瓶柠檬水递迴了露提手里,转身就要离开。 背后的女鍊金术士早防着他这一手,当场捏开宝石召来自己所有的鍊金傀儡围住他,压低声音喊道:“你要辜负他的心意吗?你知不知道他为你承担了多少压力?” 这个“他”指的是谁,格拉斯几乎不用想就能猜到,于是蓦然回首,一把握住了露提拿着瓶子的手:“你说什么,这是怎么回事?” 红髮鍊金士抽回手腕,忧郁地嘆了口气:“我和他签了灵魂契约,无法说出这件事来,你也不用问我他是谁,我说不出来。我能说的只是,他独自承受了许多压力,做了许多别人无法理解、无法想像的事,就为了让自己心爱的男人能和校园第一美人交往。” 格拉斯的瞳孔蓦然缩小,惊讶之色一闪而逝,又很快恢復了正常:“可我还不想……学姐,你应该能理解,魔法系功课很重,我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交女朋友。” 交男朋友你就有精力了是吧?露提暗暗吐槽了一句,可为了魔法契约还是不得不劝道:“我也不是真心要和你交往,只是不愿意看着那样的深情被人辜负。他的身份和普通人不一样,行动都被人监视着。我只是和他说了几句话,就有人要扔钱给我,让我离开他,如果是你的话,你觉得结果会怎么样?” 第55页 “我会……”格拉斯看着掌心星光魔法印记,平静而坚定地答道:“我会用这双手,用我全副力量,推倒阻碍在面前的一切。” 第26章 你被ntr了 这两个男人一个比一个会浪漫,怎么不懂得关起门来自己折腾,非要跑出来刺激我们这些单身的人呢!她紧紧捏着瓶子,坚持说出了最重要的事:“我和他签了魔法契约,必须按他的意思和你交往。你也配合一下,做做样子。这样的话他会安心一点,那些人也不会注意你,你才有机会和他一起谋划未来啊!” 我才有机会借用你的魔法铜锅啊! 格拉斯沉默地低下头,就像一尊石像般坐在树下,唯有大脑还在不停转动,推导着这件事的前因后果。直到天边渐渐燃起火烧云,他才缓缓起身,从露提·丽森手里接过那瓶柠檬水,低声问道:“那么学姐,我该怎么配合你……才能叫他高兴呢?” 不着急,先拿他送你的那口锅煮几锅药水给我当谢礼吧。 ========================================= 颁奖之后,白早早地回了家,给农神准备了格外丰盛的一餐。 平常都是以羊肉为主,搭配一些家里自己产的蔬菜做炖菜,今天因为把不爱吃的菜都送给格拉斯了,正好可以光明正大地挑食。于是他炒了一锅麻辣底料,切了茼蒿、蘑菇、生菜、鸭肠、鱼片、百叶和肥瘦相宜的羊肉片,又打出鱼丸和牛肉丸,蒸了一碗嫩嫩的鸭血,晚上跟农神一起涮火锅。 沸腾火辣的火锅配上冰凉的麦酒,一口下去消愁解忧,似乎连攒剧情都没那么重要了。 农神庄重地吃着神眷者夹到盘里的食物,不时仰头喝下整杯麦酒,然后把衣襟拉得更开一点。神体不染凡尘,自然不会出汗,可是吃辣吃多了总有那么点燥热感,于是他灌酒灌得更勤,支使神官往厨房里跑了四五趟,从麦酒喝到葡萄酒,堆起来的酒瓶几乎有桌子那么高。 吃完最后一口羊肉之后,他严肃地指出了这顿涮羊肉的不足:“口味太重了,不适合夏天。等到秋天空气凉慡以后再做这个。” 神官脸上蒙着一层酒意,唯有左眼下方遮着农神烙印的那片易容药膏还是白的,看着有点像白癜风。霍桑看不过眼去,伸手在空中抹了一下,便把他的易容抹去,露出昭示着农神宠眷的精美印记。 这样子就顺眼多了。 他的易容技术真是惨不忍睹,只不过平常是给别人看,农神也就眼不见为净,在自己面前可不能让他弄成这副怪样子来碍眼。 白末梢神经已经喝得迟钝了,感觉不出脸上变化,支着脸颊歪头笑道:“什么时候再涮都行,不过过两天我要去首都参加全国蓝翔……不是,是魔法、武技学院的联校比赛,七月中旬才能回来,在外面时没法给您做饭了。” 农神双眉一轩,教训道:“不要以人类的思维度量神,无论在大陆的哪个角落,对我来说都像是在眼前一样。只要有信徒虔诚地唿唤我,我必定会瞬间来到他身边,给予他最有力的庇护。” 那意思就是出门旅行也得带着锅碗瓢盆,随时预备着他来蹭饭了?白眯着眼想了想,尽量诚恳、快速地答道:“欢迎领导随时莅临,检查指导厨房工作。” 霍桑不知道是满意不满意这回答,哼了一声,身形化作金光消散在空中。 满屋羊肉香味,桌上杯盘狼籍,地下还摆着一摞酒瓶子,连立着搁针的地方都找不到。一向爱干净的白却顾不上叫人进来整理,把门一锁就迫不及待地掏出黑皮小册子,查看上面的支线完成情况。 果然不出所料,支线六的“校园大比”后面已经打上了已完成字样。下面那条初恋支线正在平稳进行中,没有多余的附加条件,也(至少现在)没有任何要撤销的意思,看来露提学姐魅力无限,已经把格拉斯迷得死死的了。但是再往下看一条,白的眼睛就不由自主地眯了起来,只是眯着看还不够,又抬手揉了揉。 怎么“情敌”那条支线已经完成了? 难道是露提学姐水平太高,才见了一面就迷得主角连情敌都忍了;还是说学姐把他们俩的关系撇清了?想想还是后一条可能性更大,毕竟他是个神官,正常人都能想明白,神官是不可能谈恋爱的嘛。 这样也好,以后等他这个高富帅插足这段感情时,就可以另开一条新剧情了。白满意地笑了笑,捧着小册子的双手渐渐无力地垂落下来,那本小册子翻开盖在脸上,就这么沉入了梦乡。 第56页 接下来的日子,空气中始终萦绕着一层压抑和紧张的气氛。在大比上排进前十二名的选手都在各自教授的督促下拼命锻鍊,准备几天后的联校大比;没有名次的学生则到处借笔记、做小抄,为了期末考临阵磨枪。 临近离校之前,迪瑟普林学长忽然把他叫到了巡察队办公室,沉痛地宣布了一个噩耗——他被人ntr了。 据说从校园大比之后,就有人看到他的女友露提·丽森和大比冠军格拉斯·莫沃尔出双入对,两人已经甩了他搞到一起去了。 最后一句的语序似乎有点什么问题,不过白的心思不在这上,只顾着为他们两人发展顺利而高兴,淡淡笑道:“这不是很好吗,他们本来就该是一对儿。” “谁该是一对儿,你和露提不才是一对儿吗?你为她做的那些事我都看在眼里,我不会让那个小子鸠占雀巢的!” 迪瑟普林恨不得把他的脑袋噼开,看看里面长的是什么东西:“你可别说你的那个朋友就是格拉斯·莫沃尔,他根本不可能拿出那么多钱刷第一美人排行榜。而且露提·丽森被人挑战时是你上去为她解围的,当时那个小子在哪儿呢?” “……” 白花了点时间回忆当时的场景,才找出合适的答案:“他还在另一座擂台上下不来,所以我替他挡一下。” 迪瑟普林已经绝望了。女朋友跟别的男人跑了,居然还能淡定地替他们俩找藉口,简直没见过么窝囊的男人!他一拍桌子站起来,气愤又无奈地嘆道:“你的事我不管了!不过同学们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看得出你对露提·丽森的感情,也都会支持你的,你别这么快就死心。” “学长你误会……”白匆匆追上去,想跟他解释,可惜迪瑟普林跑得太快,出门时顺手一关,就把大门拍在了他脸上。白捂着鼻子靠在门上,刺激出了满脸泪水,把替他开门的人吓了一跳,生怕他因为失恋想不开要自杀,连拉带拽地把他弄到了医务室。 恰好是午饭时间,校医铎·柯特小姐没在,那位学长就把他扶到一张床上躺着休息。白好说歹说了半天才解释清自己没受情伤,就是鼻子被拍了一下,那位学长才不再担心他自杀,把他独自留在了医务室里。 学长走后,白就把门从里面锁上,抓紧时间拿出黑皮小册子查看。 想不到他才几天没关注,书上又自动显示出了一条“支线剧情九:不被祝福的交往,校园冷暴力”。 这么快,居然就到第九条了。白恍惚地看着小册子,甚至有种不真实感。 虽然遇到这种事格拉斯和学姐一定很难受,可白真的忍不住感到高兴。这条支线简直就是送分题——他马上就出去澄清和露提学姐的关系,让他们俩的感情得到大家的承认和祝福,这样的话,再完成联校大比支线,他就可以开启无限生命了…… 白狠狠抹了一把酸涩的鼻尖,从空间指环里拿出白布和墨水,用神力在墨水瓶里催生出一株藤蔓,让它吸饱墨水,然后掐断一条嫩精,用神术控制精条,用其中流出来的黑色浆液在挂毯上隔空写了大大的“公开信”字样。 高富帅插足剧情容后再议,大不了再花点钱请人帮忙。现在最重要的是挽救学姐和主角的名声,把第九条支线完成。 他狠了狠心,在信里公开宣称那两人才是真正的男才女貌天生一对,自己是丰收神殿的神官,身体和灵魂都是属于农神霍桑的,过去不能、现在不能、未来也不能和任何女性有超过友谊以上的感情。 最后的最后,他在公开信右下角签下自己的名字,然后吹干墨迹,抖开写好的布仔细检查——嗯,没有拼写和语法错误,字写得也很粗犷有力,和湖中仙女留下的纸签上的字体完全不同,绝不会让主角抓住把柄。 这就成了! 白捲起公开信,大步流星地走到校门口公告栏上,用钉子钉在最高处,然后一拂袖飘然远去,不带走一片云彩。 这封公开信会引起怎样的波动都与他无关,因为他明天就要跟着校方组织的团队去首都参加交流赛了。白神清气慡地上了一下午课,貌似淡定实则暗搓搓地等着回家翻小册子,收穫一条最新的已完成剧情。 不过没等到放学,他就被那位铎·柯特教授拉到了保健室。女教授指着自己办公桌上星星点点的墨痕,气势如虹地批评道:“这是你写那封公开信时洇到桌子上的吧?破坏学校公物,还染脏了我好几份病歷,今天晚上留校禁闭两个小时,给我把保健室打扫干净再回去!” 第57页 ……真是人在屋中坐,祸从天上来。 so sad。 第27章 清白最重要 白要去首都开普顿城参加联校大比,对阿克罗斯家全家来说都是大事。 他在学校默默接受劳动再教育的时候,家里已经给他打包好了一个空间戒指的行李、套了一辆沙漠白驼兽车。就连投身于农神殿收割、晒场工作的奈特骑士都被叫了回来,作为白的保镖一起被扔进了行李堆里。 奈特骑士已经干出了感情,还想挣扎挣扎留下来:“现在正是晒麦子的时候,神殿离不开我……” 他姐姐温柔却毫无商量余地地安慰道:“白的身份特殊,身边总得有个可靠的骑士保护。你好好维护他神眷者的威严,别让其他神祗的信仰者败坏他的名誉,而且到首都你也可以去参观丰收神殿,一举两得不是?” 提到白这个神眷者的身份,奈特骑士终于清醒了过来——对啊,他来到拜萨城的目的不是种田,而是当一个优秀的骑士才对!身为骑士,怎么可以把自己效忠的神官丢下,让柔弱的神官独自在外面飘泊呢? “放心好了,姐姐。”奈特紧紧抓住西斯汀洛的手,对她许下了神圣的誓言:“从今天开始,我就是白神官的流言终结者!” 这边姐弟情深着,那边朗姆大哥也在教育晚归的弟弟:“奈特没出过门,你比他大一点,路上要照顾好他。在外面要谨记你神官的身份,不许进入其他神殿,不可轻易念诵其他神祗之名,保持身心的纯洁……” 念得白直昏昏欲睡,又被一把掌打醒过来,聆听他最重要的一句训示:“在首都参加大比时也要缠着头巾,衣服穿整齐,哪怕热一点也不能少穿。你出去不只代表你一个人的身份,更是代表了丰收神殿,要像个神官样子!” 可这么穿真热啊……沙漠那边要避免直晒必须绑头巾他理解,鲁特王国城市绿化率极高,太阳也不会像沙漠那么强烈,听说首都天气更是闷热,为什么不能穿得稍稍正常点呢?别的神官下班之后也不是天天缠着头巾的,奈特骑士……至少胸口时常露着,还能穿无袖马甲呢。 他虽然有白化病,但是症状轻微,偶尔露一露也不要紧吧? 不过这话也就在心里想想,面对大哥的压力,他还是没勇气喊出来“我要光膀子!我要剃板儿寸!我要清凉过夏天!”这种口号的,倒是可以考虑一下离家之后偷偷做…… 转天早上看到给他驾车的奈特骑士,白就明白自己秀身材的打算彻底流产了。奈特骑士包得比他还严实,头上缠了绣有麦穗纹样的雪白头巾,眼中流光溢彩,充满了战斗热情:“神官阁下,我是来保护你的名誉和清白的!有谁敢再传你和那个红髮女生的绯闻,你只管告诉我,我去砍了那个人!” ……幸亏他有先见之明,昨天就写了公开信。不然这一路上,万一奈特骑士听到谁宣扬他和露提学姐才是真爱,再把人家打成支持神眷者恋爱的异端,今儿杀一个明儿杀一个的,好好的比赛就要被搅成死神小学生现场版了。 他连忙拦住奈特,从车上下来,到负责带队的马修院长和魔法、武技学院的几位教授那儿报导。他来得不算太早,住校的学生们大多早早就到了,已经坐进了学校准备的绿甲山丘亚龙车里等待出发。 这种龙性情温顺,走路快而平稳,背甲平坦宽敞,能安放上十几平米的车厢,正适合大队人马出行。但是这的车子要挤下十二名学生和四名带队老师,空间还是不够宽敞,所以不少学生都自备了车,只要和学校的绿甲龙车行进速度保持一致即可。白登记之后,也回到了自己的驼兽车上,混在车队中缓缓前行。 露提学姐作为三年级组的第三名,也有资格参加联校比赛。她早早到了之后就一直和格拉斯·莫沃尔坐在车厢后部,行动低调得很。若不是中午所有人都停下车,在一个小餐厅休整吃饭,白几乎要忘了她也会去参加比赛。 她和格拉斯的关系似乎发展得不错,两人虽然交流不多,可是始终坐在一起。吃饭时格拉斯还从自己的罐子里给她倒了一杯汤,喝汤时她一副幸福又唏嘘的模样,看得白也是有点心酸。 这对情侣是他亲手促成的,现在看到他们关系这么好,他怎么能不高兴、不感慨万千?这种又像父母又像媒人的心态,其他人哪儿能理解呢…… 他低下头吃了口煎蘑菇,用盘子一样顶在头上的缠头巾掩饰脸上快要流露出来的澎湃感情,却不知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对面的格拉斯看进了眼里。 第58页 我和她在一起,你也会痛苦吗? 格拉斯含情脉脉的目光差点闪瞎露提。她把那罐用魔法锅熬的汤收了起来,然后不着痕迹地往旁边坐了坐,省得被这两人之间的互动影响,老有变性成男人的念头。 这些琐碎的小事激起了一位不明真相的正义学生的怒火,他拍案而起,顺便把那盘难喝至极的南瓜汤打翻在地,凛然说道:“你们两个背叛了阿克罗斯同学,偷偷交往,现在还要在他面前秀恩爱,伤他的心吗?” ……人家才是正牌情侣,我那封公开信您没看吗? 白想要起来替他们分辩一声,却还是晚了一步,不提防奈特骑士站起来得比他还早,抽出手中长剑怒喝道:“胡说!我侍奉的神官是忠贞于农神的,他的身体和心灵都纯洁无比,怎么可能谈恋爱?你再敢诋毁神官的清白,我就要为他的名誉而战了!” 别说学生,这一声喊下来,整个餐厅的人都知道白·阿克罗斯是个清白忠贞,一辈子摘不掉处男招牌的神官了。 骑士义正辞严,眼中、剑上都闪动着神圣的光彩。再配上神官本人一向凛然不可侵犯的清冷形象,果然让几位一直觉着神官和露提才是真爱的学生惭愧地低下了头。马修院长和三位随队教授忍不住凑到一块儿,低声议论:“现在的年轻人有点什么事都要抽出剑来决斗,搁在咱们年轻时不都是为了争女孩吗,哪有那么多奇怪的理由?” 不过……为什么觉着阿克罗斯同学有点可怜呢? 虽然神官本人早就身心纯洁了十几年,还常被农神本人耳提面命着要全心侍奉神,在这有若实质的同情目光下还是有点坐不住。只是他离开时步态也很沉稳,临走时还捎了一盘生菜沙拉,完全不像是害羞逃跑的样子,心性毅力之佳令人赞嘆。 在奈特骑士的忠心和机智之下,同行的师生都相信了神官的忠贞,再也不怀疑他是被甩掉的苦逼备胎了。相对的,众人看待格拉斯和露提这对恋人也越发宽容,甚至有不少人公开祝福他们了。 车队到达首都之前,小册子上的“支线九:校园冷暴力”后就打上了(已完成)字样。再加上支线四的护锅战争在白用新锅换了旧锅之后就自动判定完成。眼下只剩下初恋和联校大比两条支线还在进行中,也不知都完成了以后会不会有新的奖励出来,就像最开始给的易容术那样。 等这次大比结束后,就让露提学姐跟格拉斯提出分手吧。白冷酷地想着,手底下却加紧收拾了一支大地权杖、一枚能化成盔甲的胸针和十来张各系捲轴,准备私下拿给露提学姐,让她不着痕迹地送给主角。 这回大比可是各校精英尽出,自己就算用罪恶的金钱手段收买裁判、对手、干扰赛局安排,也不可能保证格拉斯每战必胜。只有增强他自身的实力才是王道,学姐一定要给力,让主角不加怀疑地收下这些东西啊! 露提学姐收到这些东西时眼都直了,跟祥林嫂一样叨念着:“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美女能倾国倾城,让无数国王和英雄一掷千金,想不到现在干这行的都改成男人了……” 念叨归念叨,送来的东西她倒是都留下了,恋恋不捨地抚着权杖和胸针,连续几天都容颜憔悴、眼底发青。 就在众人的期盼和煎熬之中,这次的联合大比终于开始了。 比赛的主办方正是皇室开办的国立魔武学院,参赛队伍有同在首都开普顿的开普顿魔武学院、来自南部索斯郡的索斯魔武学院、法师联盟开办的卡斯特魔法学院、佣兵总公会下属的沃利尔战士学院,再加上白所在的罗亚魔武学院,一共六个队伍。 大比开幕之日,各校学生便换上了学校预先准备的的制服,在教授引导下进入了国立魔法学院用来承办这次大赛的操场。罗亚学院的学生都穿上了新换的黑色校服,魔法院学生的披风下面是深青色魔法长袍,武学院的学生则是露着小半个胳膊和锁骨的利落短衣,风格十分一致。其他学校也是类似的同色衣服:国立学院是象徵皇室的金、红二色,首都学院是纯白色,索斯学院是深海蓝,卡斯特学院是浓浓淡淡的紫,沃利尔学院是淡青灰。 满场整齐利落的制服少年,当中却唯有一个人画风与众不同,穿着绣满金色花纹的白色曳地长袍,头上裹着缠头巾,一副串错了场的神官模样。 开幕式主持人,国立魔武学院资深魔法教授康皮尔教授一眼就看出了这个影响大赛形象的异装者,立刻用魔法放大了声音,高声说道:“罗亚魔法学院,请保持队伍的纯洁性,不要用正式神职人员冒充本校学生!” 第59页 罗亚学院的随行魔法教授淡定地拿过鍊金扩音器,在场上回答:“这位神官是本校一年级学生,有资格代表学校参赛,请阁下回去看一遍《神职人员权力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神职人员有权在各种场合採用符合本人教职的装扮,任何人不得强求其换装。” 各校教授、参赛学生和观众的目光都落在了白身上,差点把他看熟了。他那么厚的脸皮也觉着稍稍有点不自在,后悔自己太听大哥的话,出场时没和别人一样换上校服。 不过带队的马修教授却在队伍站好后偷偷给他比了一个嘉奖的手势,低声笑道:“这身衣服挺好的,不用换。国立魔法学院这群不学无术的傢伙,全仗着皇室的支持,才能一直耀武扬威的拿自己当老大,其实论水准跟咱们学院甚至那几个学院都没法比。我早就想找机会煳他们一脸了,刚才让那个法盲丢了一回脸,老师们心里都高兴着呢。” 第28章 黄金右手 开幕式结束后,各校选手在国立学院的宿舍区休整了两天,联校大比才正式开始。白原以为这次大赛也像在学校时那样就是直接上擂台打生打死,没想到人家国立大学财大气粗,还包了个小森林做淘汰赛试炼场,预先在里面放置了二十枚比赛号牌让各队进去寻找。 预赛限时三天,每一队会抽取一个传送点坐标,通过传送阵直接送入森林,在茫茫林海中寻找只有奥运会奖牌大小的号牌。 这种号牌内含空间法则,不能放进任何空间魔法道具里,只能带在身上。在比赛结束前允许参赛者以任何手段得到号牌——哪怕是从其他人身上夺来——唯有在比赛结束时手里拿还着号牌的人才有资格参加下一场比赛。只是这种号牌在预赛结束前无法带出林谷,万一你被传送出来,号牌就会就地落下,等着下一位主人发现了。 组委会也为每位参赛者准备了一枚传送徽章,如果在林谷中遇到危及生命的情况,只要把魔力或斗气输入徽章中就能把人传送出来。 但是……不知是设计者的疏忽还是歧视神职人员,这徽章对神力是没反应的。白拿着徽章试验了半天也不亮,马修院长看到之后,同情地拍了拍他:“别着急,我叫他们再弄个传送捲轴给你,等比赛结束之后我就带你去神殿告他们歧视神职人员。” 算了,这么点小事也不至于上诉。年轻人嘛,经验不足,谁还没犯过几个错误呢?何况他身上带了不少魔法防护道具,一定会带着队伍坚持到最后,绝不会容许自己半途被传送出来的。白大度地原谅了其实早已满脸鬍子两鬓风霜的年轻魔法师们,平静地回到队伍里,和大家一起研究比赛时的战术。 这场淘汰赛的场地就设在首都北部的瓦利林谷,这片谷地是皇室的狩猎场,里面放养了大批温顺的草食类魔兽,同样也有少数令人生畏的凶兽,需要数人合力才能解决。 所以他们是面临着凶兽、其他学院的对手和寻宝三个任务,这任务还必须在三天之内完成,时间紧任务重啊! 白前世身为一个博览群书的宅男,对这种比赛形式早看得不要再看,传送进林谷之后就指点起江山来:“找号牌只是其中最简单的一步,我可以用神力沟通植物,请它们帮忙传递消息。收集到号牌之后才是真正战斗的开始——比赛规则中并不禁止偷袭其他学生,肯定会有学校把我们作为目标,所以在那之前,我们必须保存实力,不要正面对上那些高阶魔兽。” 不然他们在副本里被boss杀得七零八落,好容易捡了号牌出来,门口再有一队满血满蓝的拾荒小队补刀,那感觉简直不能再酸慡。最好是他们自己满血满蓝,再设下魔法陷井,等那些上门捡便宜的人来了就地反杀,把对方的号牌抢过来。 从前参加过一次联校大比的四年级学长斯沃德笑了笑:“高阶魔兽也没那么可怕,我在索斯、沃利尔两个学院参加大比时对付过,也算是有点心得。我们队里有十二个人,如果拿不到足够多的号码牌,复赛时也要吃亏。如果要拿到更多号码牌,其实还有一个办法……” “国立魔法学院!” 这个声音从林谷不同地点的不同参赛选手口中响起,其中都饱含着森林阴险的意味。国立魔法学院是这次大赛的举办者,这座山谷又是他们学院学生时常进来试炼的场地。其他参赛队伍,哪怕是同在首都的开普顿魔武学院都没有这个条件,论起对谷中地势的熟悉,谁又能出其右? 第60页 这简直是赤果果的作弊,绝不能容许他们如此轻松得利!跟着,或者说打劫国立魔法学院的队伍,就是得到号牌最有效率的方法。 被各校视作人形地图的国立魔法学院也早有应对这一切的准备。其中一位身披魔法师长袍,两眼下一片青黑色的年轻鍊金术士抚弄着魔法水晶球,阴恻恻地笑道:“想咬下国立魔武学院,也要看自己的牙齿够不够硬。我已经在溪水里释放了‘魔镜术’,就怕他们不找上来呢。” 领队的高年级学生摘下头顶兜帽,露出满头金髮和俊秀威严的脸庞,回头淡淡看了一眼,脸上尽是傲慢之色:“送出去几个人不算什么,我要的是全胜!国立魔武学院已经连续三届输给索斯学院了,这场一枚号牌也不能留给索斯学院那些人,就在这一战拦住他们,不让他们有机会走到下一关。” 那名鍊金术士恭恭敬敬地答道:“是,殿下,我这就通过魔镜术监控那些人的行动。不过罗亚魔法学院里有一名神官,我的幻魔魔法被神术克制得厉害……” “那是农神的神官……”被称为殿下的青年不屑地哼了一声,淡金色的长髮在低头时滑落,遮住了优美的额头:“农神的神官也算神官么?他要是砂漠民族的战士,或许还需要提防一下,可是看那张脸和弱不禁风的身材就知道,他只是个不谙武技的本地人。农神那群神官连祈祷和给战士加持祝福都做不到,只不过是一群会骗钱的农夫罢了!” 在数公里外另一座传送魔法阵旁边的林海中,穿着神官长袍的白忽然打了个喷嚏,揉着鼻子想道:“不可能是感冒了啊,难道有人背地里说我的坏话?” 脚下刚刚用神力安抚好的野蕨菜轻轻摇摆着,仿佛在安慰他。若不是旁边还站着一个格拉斯·莫沃尔,白现在都想摸摸那株可爱的小蕨菜,顺便多掐几根嫩芽中午清炒了吃。 这小子不是应该按照斯沃德学长之前的安排,跟露提学姐一起到西北方探索去了吗?怎么会突然出现在他面前的?快醒醒吧!现在可是你展现主角光环,英雄救美刷好感度的最佳场景,这么随随便便抛下美丽的女朋友,绝壁是孤独一生的节奏啊! 其他人都已经按着之前的计划到各处寻找号牌,顺便侦查国立魔法学院的踪迹了,现在只有这片林地只有他们两个人在。白想到前几天在校园大比中给学姐送花的作死举动,忍不住用眼角余光偷瞄从森林中踱出来的主角,心口砰砰乱跳,总有种不妙的预感。 他直觉一向很灵的,现在心头阴影这么重,该不会是马上就要被啪啪啪打脸了吧? 背后的脚步声越来越重,越来越近,格拉斯略显严肃的声音从他身后不远处响起,伴着一只手虚按在他肩头:“白,我有件事要跟你说……” 正当这最危急的时刻,蕨菜突然上传来了一条救命的消息:“找到了号牌了!” 他纵身而起,手里抓上弯刀就向蕨菜指引的方向飞奔而去。身后的格拉斯被他起身的动作撞了一下,右臂在空中弹了一下,撞击时的痛感还停留在皮肤上,撞他的白衣神官却已经冲进了密林当中,只留给他一个背影。 每次都是这样,他的耐心真的不多了。 他揉了揉手,从新买的小型空间袋里掏出一捲风系捲轴撕开。风系元素从中逸出裹住他的身体,托着他半浮在空中,只有脚底略略沾地,只要稍一用力就能奔出八九米。他没跑几步就追上了白,从背后一把捞住,带着他在林中快速前行。 “那枚号牌在哪儿?” “西偏北25度,过了那个山坡,后面有个山洞……”你问什么我肯定答什么,不过咱们打个商量,你稍稍离我远点儿行吗?这个搂法完全是偶像剧里帅酷总裁搂住女主说“你跟我走”时的姿势吧?我手上也有风系魔法捲轴,撕开来用一点不比你慢,真的! 在这种情况下要说“放开我”的话,就真跟电视上的情节一模一样了,白还是决定维持高冷形象,直接拿出风系捲轴来撕开,用实际行动让格拉斯明白自己的心意。 只不过他真的拿出捲轴来,没等撕开就被格拉斯抢了过去,反手收进自己的袖子里,低下头在他耳际说道:“不用那么浪费,咱们两人会一直在一起,有我带着你就足够了。” ……大哥你进错棚了吗?咱们真不是在拍电视剧啊!就算是拍戏呢,我也是个要抢你女朋友的邪恶高富帅男配,不是你心爱的校园第一美人女友啊。 第61页 白震惊过度,一时竟光顾着吐槽忘了再拿一张,直到格拉斯把他稳稳地放在地上才反应过来,“嗖”地一声就跑到了蕨菜所说的山洞前,看了看里面没有魔兽在,就直接进去搜寻号牌了。 山洞里腥臭无比,地上还堆着许多大型兽骨,像是什么凶兽的巢穴,不过现在主人不在,巨大的山洞显得空空荡荡的。白拿出一枚魔法光珠照明,在洞里上上下下找了一会儿,终于从洞中央一片纠结的乱草下摸出了一块土壤微湿松软,一看就是后来填上的地面。 他小心地扒了几下,见土层较厚,又拿出一柄小鹤嘴镐刨了起来。有了工具干活就快,没过多久,便刨出一枚流转着细细魔力波动的金色号牌。 看来主角光环就是好用,跟着主角一起走,这么轻松就能拿到一枚。接下来要不要趁着有光环,他们俩的实力又强,干脆顺着林谷绕一圈,把其他学校的号牌也拿回来? 白把号牌缠进腰带里,收起镐头,起身就要离开。然而回头看外面的时候,他赫然发现洞口竟被一片魔法光膜牢牢堵住了,再走到前头细看,不由他震惊得倒吸了一口冷气——这不是他前些日子托露提学姐送给主角的防御捲轴吗? 格拉斯·莫沃尔这是忍受不了嫉妒的煎熬,要把他这个情敌关几天教训教训?还是想趁这次比赛来个杀人灭口……可是真要灭口的话,也该先把他的空间指环拿走,不然他这儿有吃有喝的,别说呆几天,呆上一两个月也死不了啊? 他一面猜测着格拉斯的打算,一面从空间指环里掏出弓箭,右手拉开弓弦,指间凝出神力,一箭射向光膜当中显示的封印阵纹。 这么近的矩离,他闭着眼也能射中。神圣力量凝成的光箭似无止尽般精准地击中封印阵纹最当中的魔文字符。光膜从那个字符向四周辐射出裂纹,魔法光幕一片片剥离,展露出山洞之外的世界。 茂密的森林、嶙峋的怪石,沉默地站在那里,总让人担心下一秒就要冲上来的格拉斯·莫沃尔……一切进洞之前深印在脑海中的画面都已支离破碎,化作一片血肉横飞的恐怖景象,而搅动这片腥红杀戳之色的,却是一条光是挺直的上半身就比两个人更高,不断喷吐着毒液的巨蛇。 在这巨蛇的映衬下,格拉斯的身体显得格外渺小,穿着他送的雪白铠甲在蛇身上和山石间来回跳跃,牵引星光在空中勾连成一片死亡之网。可是这巨蛇的鳞甲太过厚实,表面有魔力隐隐浮动,那些星光被它撞得像丝线一样在空中断开,虽然也能割开鳞片,让它身上伤痕累累,却不能造成实质上的伤害。 而格拉斯的动作已经不像抱着他飞过来时那么灵活了,腿上已染上了斑驳的血色,魔法铠甲也折断了几片甲页。 原来他封住这里,是为了保住他不被魔蛇发现……白心中闪过一丝感动,动作却分毫不乱,右手像机器一样精准地凝箭、拉弓,一次次射中那枚符纹。直至剥落的魔法屏瘴露出了外头那条魔蛇巨大的头颅,他的手臂忽然上引,一支光箭如流星般从破碎的魔法光膜中穿过,似乎在放手那一刻就穿透时空,扎进了那头蛇的右眼。 受伤的魔蛇疯狂扭动起来,身体狠狠向右一甩,正撞到洞口光屏上。原本就濒临破碎的魔法光幕禁不起这一撞,剩下的光膜就像玻璃一样纷纷破碎,化作流光消散在空中。 正和蛇游斗的格拉斯却没趁机退开休息,而是一边躲避着被蛇撞得碎裂滚落的山石,一边向洞里大喊:“我会想法把它拖住,你快点出来,别让它堵在里面!” 话音未落,魔蛇巨大的头颅就已经被甩进了山洞里,和白正面相对。只剩一只的巨大黄眼珠里凶光闪烁,一开口便喷出一股粘稠的腥臭毒液。 若是躲开,这一箭射不中,就要面临毒蛇缓过气之后的疯狂报復;若是不躲,这口毒液足以将他半张脸腐蚀掉,事后只能拼人品,看解药速度够不够快了。白想得不少,动作却不多。他的右手依然稳稳地持着弓,掌心不知何时已多出了一枚噬血藤种子。他心中默诵霍桑之名,一股温暖的神力便从脸颊上的金麦穗流入右手,凝成一支光芒刺目的长箭。 毒液迎面而至,却忽然有一个人冲到他面前,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喷射出来的腥臭毒液,然后无声无息地倒在流下来的多余毒液中,连唿吸声都微弱难闻。 他倒下的同时,白也放开了弓弦,蕴含着无尽生命力的光箭包裹种子眨眼化作流光没入了蛇仅剩的独目中。 第62页 毒蛇勐地张大口在洞中上下撞击,发出咝咝的声波。眨眼之间,一条细细的血红色藤条就从蛇眼中生了出来,吸取着蛇血中的魔力,迅速生出芽叶。而巨蛇似乎被噬血藤折腾得极为痛苦,巨大的身体一下下摔在地上,山洞中的地面都裂出了一片深深的沟壑。 白没空欣赏蛇的死法,一把拉住格拉斯就往后拉,然后撕开一张防护捲轴将两人护在当中,仔细查看他的伤情。 幸好他身上穿着白送的铠甲,只有腿上一声甲片破裂的地方浸了毒液,剩下的地方没被毒液腐蚀,也不像是立刻就要致命的样子。白一面庆幸一面替他摘下了胸针,让那身沾满毒液和蛇血的盔甲重新化作魔力消散;然后一刀削下他腿上被蛇毒侵蚀的腐肉,拿战神殿的特制伤药裹起来;最后又翻出十几瓶各神殿出产的神水、精力剂、恢復剂、补药之类的,一股脑给他灌进嘴里。 等他唿吸略平缓些,脸色也由青转白,两颊泛起了淡淡血色,白脑子才有空转些别的——比如说,主角这身衣服已经在战斗中破得大窟窿小眼子了,是给他换一件呢还是换一件呢? 人家刚刚都捨身救他,避免他的毁容危机了,必须换一件!还得换他最贵的那件!白从空间指环里拿出一整套连内带外的沙漠民族的传统服饰,把似乎有点发烧的主角捞到膝头,伸手撕掉了他身上的破布…… 撕衣服的过程中,他就觉着气氛似乎越来越微妙,被魔法阵护住的空间里好像跃动着高于人类正常体温的温度,热得他也有点要冒汗。而这个热源正是怀里昏迷着的主角,似乎是……越撕越热了怎么回事? 仔细看来,格拉斯的脸到身体都越来越红了,之前还老老实实地躺着,现在开始扭动了,真是不老实。还有这个脖子以下不能描写的地方…… 慢着!他好像想起来了什么!白转头看向魔法阵外已经被噬血藤吸成蛇皮的魔蛇,忍不住狠狠在腿上砸了一把:这种蛇不就是《毒物指南》里写过的斯内克蛇吗?其蛇毒具有雄激素性质,能让中毒者脖子以下不能描写! 我就说主角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中毒了,还是为个龙套中毒,看来这正是推妹子的大好时机嘛!他膝上迷迷煳煳的青年已经不满足于扭动,抬起手来向白温暖的胸怀摸去,眼中布满了压抑而疯狂的感情。 那只手快要贴到他脸颊上时,白却是因为太过激动,直接站起身来把他扔到了地上,心里默默说着:等我一会儿,格拉斯!你一定要坚强,我这就去把露提学姐给你带回来! 他直接撕了一枚空间传送捲轴,消失在幽深的山洞中,徒留下格拉斯一个人躺在地上紧盯着他消失之处,强忍着身上熊熊燃烧的火焰。 而传送到了外面的白也有很多苦恼,他们早上进入林谷不久就分开了,也不知道学姐现在在什么地方。他试图引动交给学姐的那些魔法道具上留下的神术印记,结果竟都指向那座山洞,真是让他欲哭无泪。 明明让学姐分几次不着痕迹地把那些东西交给格拉斯的,一次塞这么多过去,凭学姐的身家,很容易让人怀疑啊! 没办法,也只能用慢法子了。他再度沟通周围的植物,神力顺着植物的躯体不断向外延伸,一寸寸扫过山谷,过了将近半个小时才终于找到了学姐的踪迹。 这种情况让主角生生忍了半个小时,简直是一件太残酷的事。为了早些让他得到女友温柔的安慰,白毫不犹豫地撕了第二张空间传送捲轴,把自己传到露提学姐身边,然后二话不说,拉着她的手用捲轴传送回了山洞。 露提·丽森一时没反应过来,还以为被人绑架了,直接召出战斗傀儡准备战斗,幸好白及时表明身份,唤回了她的理智。事急从权,白一口喊出自己的名字之后,就指着地上正在挣扎的格拉斯解释道:“刚才他为了救我中了斯内克蛇毒,学姐,我知道你跟他的关系已经相当不错了,请你一定要救活他啊,你一定能做到的!” 学弟你胡说什么的,我跟他在一起不是你的要求吗?而且我跟他也没有多好,出双入对的那都是为了蹭药喝啊……他都为你捨身中毒了,你还好意思跟我说他跟我感情好? 露提僵硬地站在那儿,认真考虑着自己是拿把剪刀帮格拉斯一劳永逸地解决痛苦呢,还是给神官一瓶药帮他们俩同时解决痛苦呢? 不用她多做纠结,格拉斯本人已经从地上挣扎了起来,赤红着一双眼从破烂衣服堆里掏出一卷白特地给他准备的传送捲轴,塞到露提丽森手上,然后用力一撕—— 第63页 很好,碍眼的人没了,现在可以算算总帐了。刚才被扔在这地方的每一分每一秒,他可是都在想着如何回报白的好心安排呢。 他身上爆发出完全不似魔法师的强大力量,眨眼之间就从地上弹起来,抓着白的手腕压在了防护魔法造成的光壁上,狠狠欺上那双惹人遐思的淡色双唇。 终于……终于抓住他,让他再也逃避不了了! “唔……唔嗯……”大哥你搞错了,你的女朋友是露提学姐啊!把女朋友弄走亲男人是几个意思?《高能法神》原作我从头到尾都看过了,从来没看出你有这方面的天份啊!我只是个好心给你们当助攻的龙套而已,求别闹…… 能吸入肺里的空气渐渐减少,白脑海中一片空白,眼前所见无非是格拉斯那张放大到极至的英俊面孔。他想要挣扎,却又觉着四肢已全然不受大脑支配,感官也变得模煳,就像是沉入水底太久,大脑已经开始缺氧了。但他还有一点意识,脑中还有一个区域在警示他,这样沉沦的结果会非常危险。在那点灵光掠过时,他终于开始了自己最后也是最有效的一次挣扎。 集合了沙漠战斗种族战士全身力量的一拳重重顶在格拉斯肚子上,终于把这个受伤又中毒的魔法师压垮,让他真正陷入了昏迷。 他倒下去之后,白弯下腰喘了好一会儿气才渐渐恢復了清醒。清醒过来之后,他又开始觉着不清醒时也没什么不好,至少不用面对这样尴尬的场景——最尴尬的是主角脖子以下不能描写的地方,现在还不能描写着呢。 ……他现在再去找露提学姐,会不会被一个嘴巴扇回来? 可是总不能就这么放着格拉斯不管,毕竟人家这毒也是为了他中的。要是他自己中了这毒,现在躺在地上的就是他了吧?哪怕是为了报恩呢……白低下头,深深看了一眼蜷缩在地上的格拉斯,然后伸出右手放在眼前,五指缓缓攥成个空心拳。 只能靠你了,我的黄金右手! 第29章 魔物 格拉斯醒过来的时候,那座山洞里只剩下了他孤零零的一个人。昨天抓住神官的景象仍然再眼前迴荡,可再想回味掌中微凉的体温和略带药味儿的吻,却只余一片温暖却令人心里空茫茫的感觉。 昨天他中了斯内克蛇的蛇毒,全身燥热得像要炸开,而且脑中充满了令他自己都厌弃的卑鄙念头。他无法抑制想把那个近在咫尺,却偏偏无论如何都没法够到的高洁神官揽入怀中,扒下那身象徵侍神者的衣服,露出他最本真、最无防备的面目,就像从前在他宿舍里那位不计回报的湖中仙女那样…… 然后呢?对了,他当时伸出手去想要触碰那个温暖诱人的怀抱,结果那人却忽然丢下他去找了露提学姐,还想让学姐给他……呵,真是懂得怎么往人心尖上插刀。 格拉斯苦笑了一声,缓缓坐了起来。起来之后才发现自己身上的伤好像都不翼而非了,身体强健得好像从未受过伤一样,而且昨天最痛苦的地方也安安份份地蜷缩了起来,不再拼命显示存在感。 不对吧?昨天那条蛇他记得,是魔法生物课上特别讲到的剧毒斯内克蛇。这种蛇毒素中含有类似类固醇激素成份,即便是服用了针对性的解毒剂,其作用于中枢神经部份的毒性也会引起人类和动物的强烈不能描写反应,如果当场没有得到合理疏导,很可能会因体温不断升高和神经过度兴奋而导致猝死。 那么他难道是……真的吃了? 他不敢置信地向下看去,这才发现自己身上已被人好好地收拾过,换了一身纹绣精美,从未在拜萨人身上见过的长袍。而长袍下的内衣也穿得整整齐齐,用柔滑的丝绸衣带束住,长裤更是干慡洁净,没有半点湿滑感,很显然是被人清理过了。 那么帮他解决毒药后遗症,给他换了这身衣服的人不是白·阿克罗斯,又还能是谁?格拉斯紧捂着胸口,心跳得心乎撞出胸膛。虽然回想起昨晚把白强行按在防护阵内壁的事也有一丝负罪感,可是更早一步涌上心头的,却是无法否认的惊喜。 神官真的已经属于他了? 他昨晚的记忆止于像要把白吞吃入腹般激烈的吻,后来不知什么时候腹部忽然勐地一阵巨痛,再后面的事竟然想不起来太多了。可是露提学姐已经被他送得远远的了,神官又还能找到什么人来替他解毒呢?若是真的有别人,白为什么不留下来跟他说,让他知道自己该向谁道谢,反而亲手替他收拾了身上的污物,还给他换上了这身沙漠民族的衣服? 第64页 他的嘴角不知不觉挑起,眼神温柔得像凝着星光,和昨晚毒发时简直判若两人。 格拉斯一脸幸福地幻想着昨晚的活动,过了许久才清醒过来,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这里应该是昨晚那座防御阵,不过经过白的布置,已经能算是一片空气清新、装饰精美的小卧室,和他记忆中的样子已是天壤之别。 这片空间被防御阵包裹,隔断了外面脏乱的环境,空气经过风系魔法过滤,清新怡人。他身下那片地面已经被人打扫得平平整整,铺了一块足可以并排躺上三四名大汉的长绒地毯,隔绝地面的寒气。毯子边缘还压着一个特制的小铜炉,里面用炎石加热,在炉子上坐了一个银吊子烧开水。 吊子里的水“哗哗”地滚开,白色的烟气冒到半空,把空气烘得更加温暖湿润。格拉斯的眼睛也被熏得有些湿润,从被人丢在毯子上的小型空间袋里拿出陶杯,舀了一杯水喝。 昨晚他到后头就失去意识了,会不会把握不住自己,伤到了白?只要一想到白带着那样的重伤照顾自己,又赶在他清醒之前默默离开,格拉斯心里就是一阵钝痛。 不能再这么浪费时间了,必须立刻找到白,好好照顾他!他一扬头喝干了杯里的热水,收拾好东西就往远处走去。之前他能找到白一次,肯定就能再找到他两次,然后把昨天晚上想说而没出说来的话再说一遍,最好……能把他忘了的事也再做……多做几遍。 格拉斯怀着强烈的期盼,踏上了千里寻夫(大误)的道路,而远在西北方溪谷边上的白却丝毫不想这么快就和他再见面。 昨晚重复机械性劳动的结果,就是让白的身体牢牢记住了那种滑腻又柔软细嫩的手感,简直摸到什么感觉都不对了。就连拿镐头挖掘潭边乱石,寻找藏在下面的号牌时,他都错觉右手心握的不是光滑的白腊杆子,而是另一样更光滑而硬实的东西。 这以后可让他怎么干活啊!拿镐都能拿成这样,要是拿杵捣个年糕什么的,那画面太美他真的不敢想像啊! 白愤愤地摔了十字镐,蹲在谭边拿手扒着土块和卵石。刨了两下,他忽然觉着谭里的水似乎有些不对——原本倒映着头上小山和岸边密林的清澈水面似乎渐渐泛上了泥沙,水体流动形势却越来越平缓,水面显出一片奇异的寂静与污浊。 不管如何,还是早点拿出号牌走人吧!白无奈地提起鹤嘴镐,力透双臂,也不管会不会刨坏了下面埋的号牌——万一坏了他就说是魔兽弄坏的,组委会自己没放对地方,反正大赛规则里没有号牌损坏就不能算名额一说。 这一镐下去的力道就和之前考古发掘似的感觉完全不一样了。镐尖一头几乎已全部埋在了地下,再用力往后一收一提,就在河滩上挖出了一条深沟,沟里尘土飞扬,当中夹着一枚金灿灿的号牌,被白手疾眼快地跳到空中接住。 落下来的时候,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挖出的深沟。那里已经漫满了水,水体因为翻起了大量泥沙,几乎是纯黑的。而且从溪里流出来的水还在顺着地面流到他脚边,水面亮晶晶地倒映天光,也映出了他的面容。 可他自己明明板着一张脸,水中映出来的那副倒影怎么会是笑着的? 不好! 一看到那副阴恻恻的笑容,各种鬼故事就从白记忆深处泛了上来。白连忙轻身往后跳,想要离开这片诡异的溪水,可是脚下那滩水也跟着他扑了上来,紧紧缠住他脚下的小羊皮靴子。一股深入骨髓的寒意就从靴筒外透了过来,然后顺着末梢神经上侵入嵴髓和大脑,给他造成了一种整个人都被泡进冰水的错觉。 不用太害怕,冷静,一定要找到它的弱点。对了,鬼怕太阳……才怪!这片溪边树根本就不多,六月底正是阳光最明媚的时候,那股寒意缠上来之前他本来热得都想光膀子了! 他忙从空间指环里拿出火系魔法捲轴,想把这不知哪儿穿来的水鬼烧死。可捲轴拿到手里,他却像脱了力似的,平常在他手里比人民币还脆弱的捲轴现在却似怎么也撕不开。身体僵直的同时,眼前的视野也越来越暗,最后竟似落进太空里一样黑暗冰冷,唯有眼前一抹亮色越贴越近,却是那个长着他那张脸的诡笑男鬼。 他穿越之后一向觉着自己挺帅的,染了头髮和眉毛之后尤其有这种感觉,却不想还有一天觉着自己这张脸鬼气森森的时候。那男鬼的身体越来越近,两副身体相贴,一股阴寒的感觉就从贴近的地方侵到体内,像是活生生地被注入了虫子什么的,在他皮肤下蠕动着钻向更深的肌肉和脂肪层。 第65页 白简直忍无可忍,在心中念诵着霍桑之名,借用神力填充进自己的经脉骨胳,甚至每一道血管、每一个细胞里。温暖的金光沐浴过他体内每一寸血肉,驱逐了侵入其中的诡异寒气,更是自皮肤表面散发出去,照到了那水鬼的身上。 照上去的时候,对面顶着他脸的水鬼就像是晒了太阳的吸血鬼,脸上迅速灼得发黑溃烂,身上滋滋地冒出白烟。雪白的缠头巾和绣花长袍也褪为阳光也照不进的黑暗,最后脸上身上的骨肉都完全烤化,只剩下一片黑色斗篷,底下露出一对绿幽幽的鬼火。 这是亡灵?巫妖?认出来是外国鬼他就安心了。对他来说,这些生活在世界背面魔域里的恶魔和亡灵就是能力再强,感觉上也没有中国传说中的水鬼、吊死鬼之类那么吓人。 白心里安定了下来,翻手拿出长刀,将神力逼到刀上,挥手便是一道如流星般灿烂无比的刀光划过,将水鬼一噼两半儿。一刀之后,他的速度蓦然又提升了几倍,手中双刃弯刀神出鬼没,以各种不可思议的角度斩向水鬼,将它的身体寸寸斩断,断口处更有神力不停溢出,阻止它的身体復原。 神力光芒最终吞噬鬼影的时候,十几公里外的一片小山拗中,国立魔法学院那名眼底发青的鍊金术士达克·瑟寇忽然惨叫一声,捂住了眼睛:“那个神官!我的魔镜术投影过来的巫妖被那个神官杀了!”契约之力反噬,巫妖投影消灭前的怨恨反溯到了他这个召唤者身上,令他双眼疼得如同针扎一样,眨眼间流下两行血泪,就是及时治疗,几天之内也再不可能召唤新的巫妖了。 领队的那位殿下紧咬着嘴唇,叫同伴拿月神殿的圣水来帮他洗眼睛,等他眼中不再流血,才阴沉着脸说道:“神官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我们鲁特王国有太阳神阿苏勒庇护,还供奉着月神、雷神等十几位一级神,也不是杀不起一个乡下来的农神神官!” 他不顾其他同学反对,只问那个鍊金术士:“达克,你召来的其他魔域生物还在吗?” 达克·瑟寇咬着牙答道:“还在。如果不是这个神官碍事,我现在就可以除掉索斯学院那几个自大的蠢材了。” “不用急……”殿下冷笑了一声:“先让那只魔物想法接近罗亚学院的人,杀了那神官,然后借那神官的身份杀了索斯学院的领队,等他们两队斗起来,我们就可以等到最后过去收割胜利的果实了。” 鍊金术士捂着疼痛的双眼,摸索着用鲜血抹在一片刻了召唤阵的羊皮纸上,低声念着魔域的语言,联繫起他召来的另一只魔物。 =================================== 白现在刨出两枚号牌,又打死了一只亡灵,尽管还挺想躲着主角独自行动的,可强烈的责任感驱使着他,还是用神力沟通植物,先找到了他们学院的领队斯沃德学长。 一株石榴树很快传回来消息——斯沃德学长一行人正在溪谷下游一片水潭边上点火做饭,离他不过五六公里远。白一听到“水”字就想到了自己刚刚遇到的水鬼,连忙攀到树顶上,在枝条之间借力穿行,如履平地般顺着直线线路跑向下游。 到了那儿他才发现,学长并不是一个人在,他身边还有两名四年级学生,同两名穿着深海蓝魔法长袍的索期学院学生围坐在树枝搭成的火堆边。火上正坐着一口破旧的铁锅,里面留了点带着淡淡腥气的鱼汤,煮得咕嘟咕嘟冒泡。 白从树上落下,急匆匆地叫道:“斯沃德学长。” 斯沃德热情地招唿道:“你怎么自己过来了?早上我们碰到露提,还听她说你和格拉斯一队,正在互相照顾,要我们别打扰你们搜寻号牌呢。” ……学姐这算是报復吗?要不是有黑皮小册子和心狠手辣的作者在后面鞭策,他这辈子都不想再见主角了啊!这回来参加大比简直就是失策,和格拉斯两个人去挖号牌更是失误,这次联校大比结束后他一定得找个好妹子回老家结婚,免得被露提学姐误会成跟她抢男友的小三儿。 他嘆了口气,推开一位学长递过来的汤碗,把自己在溪边遇上魔族,水似乎已经被魔物污染的事说了。 斯沃德学长脸上的笑容瞬间垮了下去,捂着嘴问道:“你是说水里有魔域生物?我们刚才就是从那边水潭里打水煮的鱼汤,上游的水都被污染了,我们会不会……” 他脸皮一阵阵抽搐,却吐不出什么。另一位兰德学长倒还淡定点,随手把那碗剩鱼汤倒到地上,缓缓说道:“反正已经喝了,要出事早就出了。咱们这么多魔法师凑在一起都感觉不到死亡气息,可见它的力量不足以污染整片水域。” 第66页 白看了看那锅散发着土腥味的鱼汤,也忍不住皱起了眉:“算了,我手上还有些太阳神殿的圣水,大家一人来一瓶驱驱邪。一会儿咱们再去找找其他几位学长,免得他们靠近这座小溪时不提防,也像我这样遇到魔物。” 农神殿虽然不产治病的圣水,可白是不讲规矩的人民币战士,各殿的圣水他都买了不少,此时就大方地拿出来分给众人喝。拿着普通人一年也喝不上一瓶的圣水当矿泉水发,这土豪的程度不止让学长们羡慕嫉妒恨,更激起了另外一种存在的不满。 蕴含着无限威严的光明与净化之力的圣水才一拿出来,身后的水潭便唰地响了一声,自湖中翻起一片漆黑水幕,照着他们几人狠狠拍了下来。斯沃德学长是剑士,反应速度极快,当下抽出长剑灌入斗气,化作一道火红流光噼向水幕。他这一动,那几个魔法师也清醒过来,各自拿出魔杖之类施放魔法的道具,召唤元素之力化成杀招。 然而他们才刚动手,脸上就都露出了惊怖之色,一位学长双手紧握着魔法杖,惶恐地叫道:“魔法元素……我感知不到元素了!” 白连忙把几瓶神水拍了过去,让他们先喝着排排毒,然后取出长弓,凝结神力之箭射向水幕,帮斯沃得学长分担压力。 掀起的黑色水浪高达数十米,里面挟着令人不安的阴寒气息,隐隐显现出亡灵的雾影身躯,即便是在山谷另一头的人也能看到。正在森林中穿行,追查白踪迹的格拉斯自然也看到了那片水幕,微微犹豫了一下,就转道向那边跑去。 虽然白未必在那儿,不过依他的性格,看到这种诡异的场面,一定会过去看看的吧?就算不去,肯定也会有别人到那里查探,到时候总能多问得些消息。他怕自己一路跑过去速度太慢,错过了找人的机会,便撕开一捲风系捲轴化作双翅,从森林顶上飞向那片水幕。 离着水潭还有数十米,格拉斯的精神力就感知到了白。他正弯弓引箭,用神力射穿水幕,一点点消耗着阴寒刺骨的魔水,而身边的魔法师们也在努力凝结魔法对抗潭水——只是不知为何,他们施放出的魔法都弱得不合常理,简直比初学的小孩子都不如,只能尽量站在后面以面碍事。 或许那个水潭能影响元素之力?他一面考虑着自己的应对方法,一面直冲向了白。 果然,沖向水潭附近时,他身上的风元素就像被什么困住了一样,不能像之前那么自由地流动,魔法双翼渐渐融化缩小,幸而因为是封印在捲轴里的法术,其中蕴含的魔力还够支持他飞行。格拉斯稍稍分神调整了一下身上的风翼,取出大地权杖召唤土系元素挡在岸边,然后又去看白。 他现在会不会很虚弱,是不是正等着我来照顾他呢? 只要这么一想,他就觉着胸中充满了不明来源的喜悦和期盼。他按捺下激动沖向白,双眼已经顾不上看路,全都落到了那一个人身上,上半身已经倾向前方,双手伸出来做出拥抱的姿势,迎接这次甜蜜的相会。 但他冲到半路上,忽然发现一名穿着索斯学院校服的学生身上冒出了大量阴沉沉的黑暗魔力,整张脸忽然撕裂开来,两腿微屈而后弹起,像野兽一样扑向白的后背。 白似有所觉,正要转过身射杀那东西,眼前的水幕中却浮现出一副巨大的骷髅,两只眼眶里闪着幽绿的火焰,沙哑地咆哮道:“杀了神官!” 这声音具有一种奇异的穿透力,直击到人心中。格拉斯只来得及用右手心的星光魔域困住那个化作魔物的索斯学院学生,却不防他们学校自己的学长也都一脸痴呆相,召唤魔法打向白。 只不过那些魔法,都已不再像是元素魔法,而是黑魔法似的阴森恐怖。格拉斯急得拼命榨取自身魔力,一挥权杖令周围的土系魔法稍作抵挡,自己则冲上去抱住白,带着他飞离那片地方。 背后的羽翼融化得越来越快,飞行速度更是慢到了极点。格拉斯腾不出手去拿新的风系捲轴,只得含羞问白还有没有传送捲轴。 大难临头,白现在也顾不上尴尬了。他点点头,用精神力探入空间指环,正要取出风翼捲轴,眼角余光却忽然扫到斯沃德学长挥剑向他们砍来,一道远比魔法更强横的剑气光芒扑面而来,忙换了一张光明之盾捲轴,护住了格拉斯的后背。 只是这么一耽搁,他们飞行的速度又慢了下来,再加上他们在空中无依无靠,在斗气的冲击力作用之下硬生生向潭边挪了几米。那双风翼终于只剩下一对不到扇子大小的翅根,再也托不住两个人的身体,白连忙取出捲轴,正要撕开,却觉着身后一股可怕的毁灭与死亡之力袭来—— 第67页 只在一念之间,那力量就已经侵到了他身上,比起之前在溪边遇到的那个水鬼更强悍了几倍,杀机直透肌肉,点在他肺腑之间。 整个身体都好像冻结了,唿吸也很困难……白试着喘了口气,却忽然大咳起来,黑红色的血液从气管喷出,充满了亡者的气息。他已经来不及再撕捲轴,而是用最后的力道推了格拉斯一把,连那张捲轴一起扔到他身上,然后任由自己的身体做自由落体运动。 十条支线没能完成,也解锁不了重生任务,看来是作者对他仇恨太深,非要让他当一个死在主角面前,激发主角潜力的正派阵营炮灰了。他的大脑渐渐停止运转,身体按照自由落体规律落下。眼看着就要沉入黑沉沉的潭水,却有一道身影从岸边扑了上来,接住他后便打开一座星光牢笼,将两人一起锁入其中,共同沉入湖底。 两人消失之后,那个在湖中肆虐的巫妖却也忽然顿住,巨大的身体像是被放了气的气球一样不断缩小,最后化成一枚小小的骨珠,被一名从下方潭底漩涡中走上来的俊美男子一把握碎。 那男子黑髮黑眼,皮肤苍白得近乎透明,嘴唇却是润泽的鲜红。他穿着一身晚礼服,看起来像艺术家或贵族,但其身上萦绕着的强大黑暗力量却让人不敢真的把他当作可亲近的人。微笑着吸收了周围所有的黑暗之力,连那个化成索斯学院学生模样的怪物也都吃光了,才摸着艷红的嘴唇笑道:“神眷者鲜血的味道,真是太棒了。幸好这个神眷者在这里殉道,有这含着神圣的创生与死亡的力量引导,我才能借着那个小召唤师召唤魔族力量投影的机会,回到这片洒满阳光的福地。” “作为回报,不如就让他成为我的僕人吧。”他笑语温柔,仿佛在和什么亲近的人说话,身上的魔性收敛净尽,倏地消失在了这片天地间。 第30章 老爷爷棒打鸳鸯 我已经死了。 原来人死了是这样的。周围是一片看不到尽头的黑暗,什么也接触不到,就连摸自己的尸体也会穿尸而过。生命最后一刻惊恐又失落的神情还凝在脸上,眼睛散了瞳,直勾勾地盯着天空。躯体变得僵直、肤色白惨惨地,只能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身边掉落了一本黑皮小册子,还有个主角在蹲尸。 格拉斯好像看不见那本小册子,专心致致地抱着尸体。白过去摸了摸小册子,手上居然传来和活着时一样的感觉,不仅能接触,五指再用力一扣,直接就把那本《龙套的自我修养》拿了起来。 有了小册子,起码就能知道自己还有没有抢救的可能了!白毫不犹豫地翻开小册子,找到印着支线剧情的一页,开篇就看到了几行金灿灿的大字压在页而最上方: “恭喜使用者完成十条支线剧情,开启新手大礼包,龙套帝成长计划正式开始。” “使用者在计划开始后造成死亡,可享受赊欠剧情七天的优惠。在此期间内使用者可以以魂体方式生活,并通过意念显身于主角面前,引导主角创造新支线剧情,若在七天内未能凑到足够支线,则会真正死亡。” “魂体不是确实存在的物体,可以按使用者的意志任意改变外观,唯一要求即不能让主角发现魂体与本体的关系。” …… 所以说他现在已经成了鬼魂,而且是可以通过幻想的力量改头换面出现在主角面前的鬼魂?都做了鬼还得去搞新支线剧情,他这日子过得也是蛮惨的。 白郁闷地嘆了口气,本打算看看大礼包有什么东西,又忽然想起来一个更重要的事——他是什么时候集齐十条已完成支线的?他可是记着自己之前只创造出了十条支线,其中还有两条未完成。不可能他一死主角就突然大彻大悟不想和学姐恋爱了,联校大比也不会突然结束和吧? 从上到下数了一遍,终于发现自己还能在这儿飘着的原因——“支线七:初恋”居然就这么完成了,而且在支线十下面又多出来了一条支线十一:痛失所爱(已完成)。 这两条是什么意思?格拉斯·莫沃尔的初恋不是露提学姐吗?之前小册子明明说了要给主角找校园第一美人当女友,他才特地请迪瑟普林学长帮忙刷票,又在全校大比时打败拉琪学姐,保卫住了露提校园第一美人的名声,让他们俩配成了一对郎才女貌的神仙眷侣。怎么他这一死,小册子上就敢搞出这条“痛失所爱”来,蹲尸的这位也抱着他的尸体…… 到这时候白才有功夫看了格拉斯一眼,只这一眼简直险些就要亮瞎他。露提学姐和她追求者长久以来的痛苦此刻全都返还到了白身上,就像被迫盯着远光灯看一样,照得他泪流满面。 第68页 格拉斯居然已经解开了他的衣服,露出惨白的尸身,然后撕开一张水系捲轴,弄出清水来替他清理身体。他的衣服和头巾都浸满了水,被扔到一旁,左脸颊上那块易容药膏被抹了下去,露出下面的金色麦穗。 格拉斯吃了一惊,仔细看着那枚麦穗,眼中露出更深的哀伤:“你竟然在脸上刺上了农神的标记,果然是最狂热忠贞的信徒,难怪农神会为你降临。现在你是为了我而遮掩住这痕迹,甘心让世俗的感情污秽这虔诚的信仰之心吗?” 年轻的魔法师慢慢低下头,双唇摸摩着神圣的痕迹,低声软语地说道:“我怎么没有早一点回应你的心意,没有早一点告诉你我也是爱你的?现在无论我说多少次,你大概都听不到了……你是农神的神官,死后或许会到他的神域去吧?也不知道你在那里能不能听到我的声音,知道我现在这份后悔的心情……” 他一边说着,一边顺着白的眼皮吻了下来,用冰冷却柔软的双唇替他合上了眼皮,还他宁静的永眠。做这些事时他脸上并没太多表情,可是整个人身上都瀰漫着忧伤和脆弱的感觉,看得白差点没忍住现身出去,告诉他“我还没死!” 白终究还是忍住了。 格拉斯的确很痴情、很可怜,甚至这份痴情还给了自己一次重生的机会,但他还是……真的不知道怎么回应男人的感情啊!他可以在格拉斯中毒时帮他抒解毒性,可以化身湖中仙女替他打扫房间,甚至可以在遇到危险时把他推开,让自己落到这不死不活的地步,却无法因为格拉斯表现出的爱意,就一下子走上弯路。 他是农神的神官,一辈子都要侍奉又能吃饭又能吃醋的农神;格拉斯未来也会遇到真命天女,总有一天会忘记这份感情的。初恋剧情既然已经结束了,这段感情也就不必死灰復燃,还是就借着这次死亡断开他们俩的关系吧。 现在最重要的是凑齐剩下的三条支线剧情,好让自己真正復活,然后长长久久地活下去。 白背过身去,不再看他对自己的身体做了什么,而是反覆看着小册子上那几条对魂体的说明,脑海中开始幻想着自己想要的样子——白髮白袍,苍老慈祥的面容,雪白浓密的大把鬍鬚,正是电影里标准板老爷爷干豆腐的模样。 现在他没有了真正的身体,可以神出鬼没地跟着主角,这才是真正的随身老爷爷啊。眼看着满头长髮披散下来,重新恢復了银亮的光芒,脸上也长同浓密顺滑的一副美髯,白连忙摸上了自己的眉头眼角,感受着掌下细细的皱纹和力显松驰的皮肤。 简直是太完美了,他以前的化妆技术虽然也很好,但还是在制造松驰的皮肤和毛孔上有所欠缺。下次再扮老爷爷,一定要按着这个思路,化妆再精益求精一点。 有了这张全新的老爷爷脸作安慰,白的心态也比刚才看主角抱尸诉衷情的场面时平和多了。他努力淡化了自己尸体正被人抱着啃的事实,集中精神想像着自己拥有实体,能被主角看到。 为什么想了半天也没见什么效果呢? 他这副魂体本来也不透光,也有脚,现在好像也还是那样,而且他都想这么半天了,格拉斯也没发现身边多了个人,是不是小册子上教的方法有误,他现在还没凝出实体来? 白抱着怀疑态度往格拉斯身边走了两步,停在自己尸体旁边。格拉斯始终双臂环尸,低头看着白,低声倾诉着自己的爱意和后悔。白等了又等,实在等不到他抬头看自己一眼,只好压紧嗓子,主动开了口:“格拉斯……” 这一声打破了星域中的寂静,也让格拉斯抬起了头,露出一双凶兽般可怕的眼睛。但在看到那披散着满头银髮,下半张脸都被浓密长须盖住的老人时,他眼中的噬血之色就有一半儿化成了讶异和怀疑:“你是……老爷爷?不对啊,老爷爷的脸哪有这么自然,这么正常……” 白那副风清云淡世外高人的范儿被时被这话敲出一丝裂痕,嘴角明显耷拉下去几毫米,只是整张嘴都埋在鬍鬚里,这点变化不足以让人看出来。格拉斯毫无戳人痛脚的自觉,起身拨动漫天星光,连成一圈细网罩在了白的脖子上:“你是什么人,怎么会进入我的星域的?” 白引以为傲的易容术被他的反应打击成了渣渣,还要强忍痛苦,摆出高大上的姿态,缓缓走到他身边,笑道:“我是你的老爷爷啊。我不是说过吗?你遇到危险困难的时候我就会出现,会帮你解决一切问题的。” 第69页 格拉斯看着他那张完全不同的脸,实在不知道该相信还是不该相信好。明明上次见面老爷爷的脸还和湖中仙女初次露面时一样水准的,现在居然就成了正常普通的老人,这真让人没法相信是同一个人哪!可那句话又的确是老爷爷说过的,当时他们周围并没有别人……就算有人听到了,也不至于闲到跑到这片星域里提出要帮自己。 还是试着相信一次吧。 格拉斯重新抱起那具尸体,诚恳地看着老爷爷白,问道:“老爷爷,我要怎么才能让我心爱的人復活呢?” ……忽然不想復活了肿么破? 白僵硬了一下,把之前想好的劝说辞都咽回肚子里,反问了一句:“你想让他復活?” “是。”格拉斯居然笑了笑,“无论復出什么代价都可以。老爷爷,我知道你是一位伟大的魔法师,或者是更了不起的存在……我相信,就算是魔导师或是法圣这样的存在,也不可能毫髮无伤地从我的星光之网里走出来,同时还不必毁坏星线。” 你是西幻小说主角不是侦探小说主角,不要没事瞎推理好不好!我当这个老爷爷容易吗?我是来帮你的,你别没事就挑我毛病行吗!白回望了一眼正好结在与自己脖子齐平之处的星网,又摸了摸毫无实体感的脖子,报復性地答道:“要让他復活也不是不可能,但我有几个条件。” “什么条件?”格拉斯又往上託了托白,紧张地盯着老爷爷。 “第一个条件,就是想法杀了刚才那些魔物,拯救被它们操控的学生;第二个条件是赢得校园大比的冠军……”白每说一条,格拉斯就拼命点头,说到第三条时,他却忽然僵住了,眼中一片痛苦之色。 “第三个条件,就是不能和他恋爱。”白闭了一下眼睛,再睁开来,眼底已是一片清明坚定:“他是农神的神眷者,不可能属于其他任何人,你们之间的感情是遭神厌弃的。请你放弃这段恋爱,追寻你自身的道路吧,你命中注定的爱人正在首都等着你,这场恋爱註定不可能走到最后的。” “……是因为悖神了吧?” 格拉斯脸色惨白,瞳孔里像燃烧着黑色的火焰,声音轻柔得可怕:“是因为他爱我,违背了神的意志,所以才会遭遇到这一切的吧?我明白了……我明白了……” 他取出自己的长袍裹住白的尸身,对着老爷爷白冷冷一笑,一字一顿地说:“如您所愿。我愿意发誓离开他,不再做出让那位神祗嫉妒的行为,直到我有能力把他抢回来的那天。” 第31章 魔王 趁着主角专心摸尸,白就背过身去把黑皮小册子摸了出来,查看自己刚才发布的三条任务。第三条的誓言太简单了,他有点担心小册子不会给他算是支线剧情,那样的话还得再找别的茬为难格拉斯。 翻开支线剧情那页,果然在支线十一“痛失所爱”下头又添了三条新支线剧情。 怎么会多了三条?刚才那三个誓言是包含了联校大比胜利的,按理来说应该只有两条新剧情才对……再往下看去,他就明白自己哪儿失算了——老爷爷再度出现,所以还开了一条老爷爷支线,就是“在老爷爷的引导下,令死去的爱人復生。” 这条等于也是送分题,底下那两条支线完成后也就能赚一个备用剧情了。白满意地往下头看去,接下来就是支线十二:“杀死湖中魔物,拯救被魔化的学生”……等等,这条支线怎么会已经完成的? 白惊讶地盯着后面标註的(已完成),满脸褶子都快抻平了。这是哪位作好事不留名的活雷锋路过上头,替他们杀了魔物,顺带还救了那些学生们?亏他之前还担心格拉斯一个人对付不了那两个魔物,正想教他怎么强行破解自己的空间戒指,把里头的东西都拿出来用呢。现在能这么轻轻松松地就完成支线,简直太棒了! 想不到他死了之后,运气倒好像是股票降到最低谷之后反弹了一回! 虽然只是个小阳线,也够他高兴一阵了。白信心满满地翻开了最后一条支线,满脸灿烂的笑容就活生生地凝固住了——最后一条支线叫作“踏上成神之路,杀死情敌霍桑。” σ(っ°Д°;)っ 为什么要杀霍桑?而且“情敌”两个字,到底是怎么出现的……刚才我说了什么不对劲儿的东西吗?格拉斯你到底误会什么了? 第70页 霍桑他真的是无辜的!他只是一个笔笔直的男神,毫无存在感的小透明吃货,你搅得神界震盪、和众多神祗打生打死的时候,他可是连个出场打酱油的机会都没捞到呢! 白老爷爷的脸色像被雷噼过那么黑,恨不得立刻穿回身体里,掐着主角的脖子把他脑子里的水都摇晃出来。不过是个随随便便的初恋而已,不要太放在心上啊!你立誓成神那是后半本的事,为的是你心爱的第二个妹子,不是为了一个男人啊! 可是看着格拉斯阴郁到马上要黑化的脸色,抱着他的尸体恨不得揉到身体里的动作,他还是把咆哮咽回了肚子里,嘆了口气,自我安慰着:反正后头还会有三个温柔美貌的妹子扳正他的三观,初恋这种东西,遇到真爱之后就变成饭米粒儿了,不用太当真。 农神的事以后想法让他的真爱妹子帮忙劝劝,把这条支线废了就好。反正现在的格拉斯还没本事弒神,只能打打嘴炮而已,那就当没听见吧。 他果断把小册子塞回怀里,撑起世外高人的架子说道:“格拉斯,水面上那只魔物已经消失了,随我出去吧。我会帮你赢得这场大比的冠军,好让你怀里这个人尽早復活的。” 格拉斯一语不发地站起身来,抱紧怀中尸体,握紧右手收回了星光空间。多余的潭水立刻填向这片空隙,冰冷的水流当头把他卷下方,他却咬紧牙顶住了冲力,更用力箍着白的尸身,两腿一蹬往外游去。 白紧跟在他身后,慢悠悠地向上飘去。冰水浸过他的魂体所在的空间,却无法真正冲击到他的灵魂,这种水中漫步的感觉倒是挺新鲜特别的,浮出水面,在风中凭虚而立的时候,他已经有点喜欢上了这种半死不活的感觉。 两人浮出水面时,这里的魔气已经被那个魔族男子吸收净尽,几位学长还躺在水边上,却只是有些脱力,神智已经恢復了清醒。格拉斯抱着白的尸体游上岸去,看着他们虚脱地躺在岸边上,就上去问道:“你们看到是谁杀了那只骷髅了吗?” 斯沃德学长摇了摇头,虚弱地扶着额头答道:“我只记得潭水忽然升了上来,然后咱们不是在攻击潭水吗?对了,有个骷髅从水里冒出来,我好像忽然就昏倒了,你这是抱着谁呢?” 白的身体紧裹在格拉斯怀里,长发遮住颜面,身上又穿了青色法师长袍,只露出一点纤细洁白的小腿和双足,怎么看也跟平常恨不得裹成棕子一样的神官联繫不到一起。斯沃德问了一句,见格拉斯没回答,也就没再追问,心里暗挫挫地编起八卦来。 白就飘在格拉斯身边,却没一个人来问他是谁,也就反应过来:这个魂体仅能被主角看到,其他人看不见。 这样也好,省得解释自己的身份了。他有点安心,又有点失落,站在一旁提醒格拉斯:“用光明捲轴给他们治疗一下,先让他们起来再说。” 格拉斯倒是听话,拿出捲轴来撕开,替地上的学生们治疗了魔物气息的伤害,然后接着挨个儿打听刚才那两个魔特的线索。另外两个学长也不记得刚刚发生了什么,倒是那位索斯学院的学生比别人发现得多了点儿,脸色惨白地望着天空,喃喃说道:“安拉基,我们学院的学生,没有了……” 格拉斯抱着白的尸体走到他身边,冷冷地说道:“很好,我记住了。索斯学院的学生竟是魔物。我刚才是亲眼看到他的那张脸从中间撕开,化成一头魔物攻击我的恋人……” “不可能!安拉基不可能是魔物,我不相信!”索斯学院的那个学生也渐渐想起了被骷髅唤醒体内黑暗力量之前的事,两手捂着耳朵,拼命地摇头:“他不会是魔物的,我认识他两年了,他是个很好的人!不会……不……难道是……难道他已经被魔物杀害了,那只魔物寄居在他的尸体里,伺机要杀我们所有人?” 格拉斯俯身在他耳边冷笑着:“不管他是魔物还是什么,我的恋人被他和那只魔物害了,我绝不会让他有机会活着离开这个比赛现场。” 索斯那名学生吓得眼圈都红了,双臂环胸,生怕他发起狠来连自己也杀了。斯沃德学长跑上来抓住他,吃惊地问道:“露提学妹她出事了吗?难道是你们先遇袭,露提出事后,你跟着那只巨大的骷髅到这来的?你怀里抱着的……不是露提吧,我怎么看着有点像阿克罗斯学弟呢?” 格拉斯紧了紧怀中的尸体,温柔到让人毛骨悚然地笑道:“当然不是露提学姐,我爱的人一直就是白啊。只不过因为他是神眷者,无法和我在一起,他才希望我和校园第一美人恋爱。我可以和学姐装作情侣给他看,只要能让他高兴……可现在他都看不见了,我又为什么还要伪装?” 第71页 三位学长顿时联想起了白为了维护露提第一美人地位和人战斗的事,还有那个刷票买榜的流言,一个个心绪万千,忍不住发出了同一个声音:“真爱啊!” 怎么就没有个土豪这么爱我呢?神殿反对也不要紧,我愿意当地下情人! 斯沃德学长有那么一瞬间差点走上邪路,幸好练剑多年心志坚定,还是从万恶的金钱诱惑里挣脱出来,同情地安慰了格拉斯一句:“白伤得挺重的,都昏迷了吧?我这儿有传送胸章,你先把他传送出去,让老师们治好他吧。” 格拉斯笑了笑,低头看着怀里的尸身,并不戳穿真相:“我不会让白离开我的,从现在开始,一秒钟都不会。”因为他醒来之后就不再属于我了,现在是我们两人最后的时光。 他就这么抱着人,一脚踢上了索斯学生的腰:“带我去你们学校其他学生那儿。” 那学生一脸誓死如归:“我不会带你去的,你要杀杀我一个人好了!” 格拉斯冷冷地盯着他,威胁道:“已经有一个恶魔伪装成你的同学混入比赛场地了,你就不怕还有别的魔物混进你们学校的队伍里,像这次一样杀了其他索斯学院的学生?” 那个学生斟酌了一下,无奈地出卖了自己的同学:“我带你过去,但你一定要发誓,不能随便杀人!” 格拉斯冷哼了一声,抬起脚放他带路。斯沃德学长三个人也不知说什么好,互相看了一眼,还是都闭了嘴老老实实地跟在后头。 格拉斯身上的杀气太重,他们这么年轻善良与世无争,实在扛不住啊。 索斯学生磨磨蹭蹭地把他们引向和同学们约定的地点——就在他们被传送进山谷的地点不远处,也就是这片林谷东部一块一人多高的山岩下。那块巨岩上粗下细,浓浓的阴影投在地面上,每当有风吹过就让人不禁担忧它要倒下来,可真的站到近前就会发现,这石头简直坚硬得可恨,无论多少魔法轰上去都稳固如昔。 他们一行人到的时候,索斯魔法学院的队伍正组团站在那块大石下,和石头上方的一队魔法师对轰。他们身边还围着一群穿着青灰短袍的武士,双手举着重剑,挥动之间释出一道道色彩艷丽的斗气,更有几人试着在巨石上凿出浅坑,准备往上爬。 白飘得比别人快,上到石顶上看去,却是国立学院、开普顿学院两个首都名校的学生,正互相配合着用魔法轰击岩石下方的人。六个学院已经到了五个了,只差那些一身基佬紫的……哦,那个卡斯特学院的学生。这群人早早巴巴地抄傢伙自相残杀上了,就不怕还有别人黄雀在后? 起码现在他们中间就有一个jian细了。白微笑着游走在他们当中,观察对方的人员分配和战斗模式,顺便就听了两耳朵八卦:“要不是为了杀那个神眷者,现在我们手里就还有三个巫妖级以上的恶魔投影可用,对付索斯学院那些人绰绰有余。” 杀那个该死的神官?白蓦地转过身,看向说话的方向——那里坐着的是一个眼圈发黑、脸色惨白,活像脱水熊猫般的少年,正倚在一片石窝里,有气无力地和身旁的金髮青年说话。 那个青年一脸冷漠地回答:“这是我的意思,你不要自责。虽然你现在暂时没有战斗力,但能毁了罗亚学院那么多学生,等到复赛时,我们胜利的机会就更高了。” 原来他是这么死的。就是这两个心狠手辣的年轻人召来魔族生物杀了他,还侵入学长他们的身体,想要连他们也一起杀了。为了一个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大学生运动会冠军就敢杀人,这种穷凶极恶的少年犯竟然还有脸活着,有脸讨论怎么杀更多人—— 这种人不能留。白摸着自己空气一样的身体,暗暗发誓:等他活过来之后,就去组委会控告这两个人要谋杀他,然后花钱请最好的律师,贿赂所有的公检法人员,务必让他们在劳里蹲个二十年再说! 他转头就跳下岩石,把上面的情况跟格拉斯说了一遍,叫他先穿上魔法铠甲防护一下。格拉斯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从空间袋里取出那枚胸针挂上在白胸口长袍上,用自己的魔力激发。 白无奈地捂着脸说道:“那具尸体放进空间指……空间用品里也坏不了,你自己穿上铠甲才好打仗啊。” “我的空间袋地方太小,又放了许多白送给我的东西,实在放不下他了。”格拉斯羞涩地笑了笑,那笑意和他身上的阴郁气息如此不搭调,简直越看越像变态。白装着看不见,又抓着自己的手说道:“你握着这只空间指环,我帮你把他的身体收进去。” 第72页 格拉斯倒是握住了他的手,却不配合着拿住空间戒指,而是十指相扣,托着那只手说道:“这只空间指环和老爷爷您初次出现时那只指环很像。还有这双手也很像……老爷爷您看起来年长,其实手上的皮肤光滑得像少年一样,我印象很深刻呢……” 忘了……就忘了弄手了!要不人家都说细节决定成败,幸亏他现在死了,有自己的尸体证明他和老爷爷不是一个人,要不然这一下子简直是穿帮的节奏啊!万一让主角按住了撕下脸皮,那后果简直不敢想像…… 白悄悄抚上不会跳动的心脏,勉强笑道:“这种没有花纹的指环看起来不是都一样吗?我是个魔法师,双手经常浸泡在魔药里,所以才没有皱纹,没什么可奇怪。” 格拉斯的眼睛直钩钩地盯着那只手,嘴唇微微抿了一下,并没开口,空中却传来一道醇厚优美的声音:“真是个痴情的小伙子,就是你把这个虔诚的神眷者偷偷藏起来的吗?我刚才受了这位神眷者的恩惠,你把他的身体给我吧,我可以让他重新活过来。” 格拉斯勐地抬起头,和白一起看向空中飘浮着的俊美男子。他就站在空中,四下里的人却都像是看不见他,简直就像白现在这种状态一样。但是他似乎也不是魂体的存在,因为他也像是没看到白一样,诱惑地问格拉斯:“年轻人,你说的‘老爷爷’是谁?难道还有别人在你身边,正和你说话吗?” 格拉斯抱紧白的尸体,警惕地倒退了几步,盯着空中的男人,冷冷问道:“你是什么人?我为什么要相信你?” “因为你怀里的神眷者已经死去了。”男人微笑着伸出手,想要触碰白脸上的神印,却被格拉斯一闪身让开。他也不执着于此,就收回手若无其事地答道:“我有让死人復生的秘法,只要你答应成为我的信徒,我就可以考虑帮你復活他。我可是很有信用的人,你或许听过我的名字……” 他从怀中掏出一枚权杖,右手撩了撩鬓角的长髮,露出上端尖长,类似精灵的耳朵,其上还戴着三个黄金骷髅的耳钉,三个骷髅悲喜各异,发出令人盪神移的叫声。那声音和着男子低沉悦尔的声音,更有种诱惑心志的作用,他微笑了一下,鲜红的双唇绽开,轻轻吐出一个比黑暗更恐怕的单词:“玛门。” 魔域七君主之一,魔城戴沃之主,最喜欢欺骗人类,诱惑神职者堕落的玛门。 这也是在格拉斯离校后的剧情线里才会出场的人物,应当是三年后由鲁特王国第三王子约尔的心腹,表面是鍊金术士,私下却在研究黑魔法的黑法师布莱克召来的……白忽然觉着魂体也会头痛了。一下子有两条主线提前了,这本书以后的剧情该怎么办? 作者你还行不行?不行就先把我抢救出去,我保证回去之后不打死你。 白胡思乱想着,格拉斯却在一时失神之后很快恢復了冷静,厉声问道:“杀害白的那两个魔物,就是你派来的?” 玛门摇了摇头,最微小的动作在他做来都是说不清的风流优雅,换了意志不坚定点儿的人来看,简直就要拜倒在他的燕尾服下:“不是我,是两个人类的小孩子在胡闹,召了几个恶魔的投影,又怕神眷者阻碍他们的好事,所以就想法子提前除掉他。这也是智慧的选择,你觉得呢?” 格拉斯不为所动地答道:“我觉得他们该死。” “真是个诚实的孩子,一个像你这么诚实又可爱的孩子,比那两个倒是强得多了……我替你杀了他们,你把神眷者的身体给我,怎么样?” “这种蠢话,我连听的兴趣都没有。”格拉斯忽然握住白的手,对着一旁的老爷爷白说道:“这副身体还是按照你说的处理吧,我还是更相信你,老爷爷。” 白立刻用魂体覆在指环上,精神力探入指环内,操纵着它将自己的尸身收起,只余一枚银色指环,被格拉斯紧紧攥入掌心。 即将到手的人忽然不见了,空中似乎又有个自己都无法看穿的存在,难道是农神仍在庇护神眷者的肉身,还是有别的魔族先来了一步?玛门的眼瞳忽然闪过一道细细金光,在刚才格拉斯看过的地方扫了一眼。 这一眼全无结果,对他来说却是最重要的结果。连魔瞳都看不到的存在,可见实力是胜过他的。为了一具已失去神力的尸体和一个普通少年对上什么高阶存在并不合算,魔族天性的谨慎让他放弃了这次试探,背后生出巨大的黑色羽翼,带着他飞至岩石上,对着下方的格拉斯笑道:“可爱的孩子,我是个非常善良诚实的交易对象,尽管你不肯把神眷者交给我,也不愿意信奉我,可我还是要让你看到我的仁慈和慷慨——” 第73页 他一挥手,岩石上就响起了几声尖利的惨叫,鲜血高高喷向天空,即便是下方的这些学生也都看得清清楚楚。 “害死神眷者的人,和旁观他被害而不加阻止的人我都杀死了,现在你该相信我的诚意了吧?愿我们有机会再见时,你能更相信我一些。” 格拉斯手里紧握着那枚指环,看着黑翼的恶魔消失在空中。其他学生感知不到玛门的存在,但也被头上杀人溅血的场面吓坏了,连自己的魔杖和武器都握不住。还有不少开普顿魔法学院的人尖叫着跳下来,战士们还好,法师们有些忘了用风系魔法托住自身的,差不多都摔断了几根骨头。 格拉斯及时跑上去擒住他们,挨个儿从他们身上搜着号码牌,果然叫他搜出了两个。再撕开风系捲轴飞到岩石上,从尸体和那些吓瘫了的魔法师手上细细搜索一回,又找出了五枚号牌。 这一次就捡了七枚。再加上白挖来的两枚,学长他们可能有的号牌,罗亚魔武学院必定是进入复试人数最多的了,胜利的曙光也似乎已近在眼前。格拉斯站在一片血海中,黑袍猎猎飞扬,下摆溅满了血珠,比刚才的魔王还像噬血的魔物,冷冰冰地盯着岩下的两个队伍:“要是把剩下队伍的号牌都抢来,这次冠军就能稳稳拿到手了吧?” 第32章 復活 “是你杀了约尔殿下!”格拉斯正要从巨岩上下去,一道充满怒意的雷霆之音就从林谷上方的空中传了过来,随之同来的则是一条巨龙般粗壮的火线,矫捷地从空中沖向这片岩石,目标正是站在微缩版尸山血海上的格拉斯·莫沃尔。 眨眼之间又有一道柔软的河水从天边佳下,化作水带追上来缠住了火龙。还有一道更熟悉些的声音从远处响起:“马尔斯教授,您想冤枉我们学院的学生吗?” 白看着空中高速飞来的火龙,连忙拉着格拉斯就要往下跳——有教授给他们撑腰,之后还能慢慢分辩,要是就这么被打死了,以后连冤都没处喊去。 “不急。”格拉斯一动不动地站在血海上,望着空中相互缠斗的高阶魔法,从空间袋里拿出一卷捲轴。直到仅剩一点菸气火苗的火龙飞到眼前,他才忽然倒退了一步,将那捲轴迎着它扔了上去。 高级魔法师的火焰,哪怕只剩下一点余波,其热度也足以融化钢铁。那只捲轴被扔上去的瞬间就烧成了灰烬,其中的魔力猝然暴发出来,化作一道千里寒冰冻住空气,直接反击到了那位教授身上。 白送来的捲轴至少都封印着一个正式法师级的魔法,而这卷冰系捲轴,不幸正是大魔法师制成的,比这位有高阶法师实力的教授更高一个等级。哪怕只是捲轴里封印的魔力,那位教授的魔火也无法烧化,竟连着他释放出的火焰和脚下的火翼青鸦一起冻住,化作一坨巨大的冰块坠落下去。 冰块坠地的时候,格拉斯也从岩石上落了下去,迎着自己学院的教授走上去,恭敬有礼地叫道:“沃特尔教授,刚才多谢您替我挡下那道魔法,不然我肯定会被火龙烧得尸骨无存了。” 那位水系魔法教授看着他衣角和靴子上的血渍,微皱了眉,教训道:“刚才你跑到尸体堆里干什么呢?还不快把衣服换下来,不然被国立学院那些人诬陷成杀人兇手,看谁管你!” 格拉斯点了点头,就这么大大方方地脱下血衣收进空间袋,当众换上新长袍和靴子,再拿出搜缴来的号牌,请教授帮忙清洗。国立魔法学院的那位教授在冰里看得清清楚楚,险些喷一口老血喷出来,好容易烧化冰雪出来,就是一道火球扔向格拉斯和沃特尔教授。 然而这一击到了中途就被一道厚厚的水壁拦住,沃特尔教授转身面向他,愤怒地问道:“你这是什么意思,仗着自己是高级魔法师,就要杀害我们学院的学生吗?” 马尔斯教授已经吐过血了,现在连眼都是红的,反问沃特尔:“哈!你还有脸护着他?罗亚学院难道不是鲁特王国的学院,竟然当众袒护这个杀害王子的兇手……” 暴躁的火系法师还没说完,格拉斯忽然用一个小魔咒放大自己的声音,对着自家教授和空中飞来的更多工作人员、各校教授说道:“国立魔法学院的学生召唤魔物,杀害了索斯学院和我们罗亚学院的学生。索斯学院的学长带我们找到这里,正好撞到他们被自己召来的魔物反噬而死,克卜勒魔法学院的学生都是目击证人。现在国立学院的教授又要焚毁尸体、杀人灭口,将一切都推到外院学生头上,这背后到底有什么缘故?” 第74页 “魔物”二字一出,这个事件又跃升了不只一级。在沃特尔教授和刚刚飞来的其他各院教授护持下,他就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把“勾结魔族”这口黑锅扣到了国立学院身上。 沃特尔教授连忙问道:“是谁出事了?他身上怎么没带徽章,那徽章负责监视你们生命体徵的,要是感应到他的死亡,我们还能早点过来……” 敢情那徽章不只能传送?早知道就不收进空间指环里了,要是早点有老师进来,也不至于让魔物杀了这么多人了。不过话又说回来,索斯学院那个学生死得比他还早,连身子都让魔物占了,学院徽章不也毫无反应?可见这东西就是样子货,指着它救命也指不上。 白飘在一旁腹诽着,却不知道索斯学院那位安拉基学长是活着被魔物寄生的,而且寄生后的魔物就屏蔽了徽章与外界的联繫,才会无声无息地死在林谷里。这也不是组委会无能,而是敌人太强大,他们俩死的其实也不算很冤了。 现场的教授们一片混乱,都在找自己的学生,生怕还有其他学生不幸遇难。索斯学院的教授推开众人抢上来问:“我们学院是谁遇难了,怎么会被魔物杀害的?” 格拉斯握着白的空间指环,面容哀戚:“最先遇难的就是索斯学院的安拉基学长,他死后被魔物侵夺了身体,混入罗亚和索斯学院的学生中下毒,想要魔化大家。我到的时候已经晚了,但当时白并没有被魔化,而是被寄生于安拉基身上的魔物和另外一只潜伏在水潭中的巨大骷髅合力杀害了……” 索斯学院的教授脸色苍白,摇摇欲坠:“不可能,安拉基是学院最有天赋的自然魔法师,怎么会被魔物侵蚀了身心……” 被魔物杀死,还有希望魂归神域,而被侵占了身体的,必定是连灵魂也被吃了。那位教授大受打击,摇摇晃晃地飞到空中,去水潭边寻找心爱学生在这世上最后的痕迹。 沃特尔教授和后来赶上的马修院长等三人脸色都十分难看,连声问他:“白的尸体呢?难道也……” 白阿克罗斯可不只是他们学校的优秀学生,更是丰收神殿的神官,农神宠爱的厨子!他这一死,学校要面对的不只是悲痛的家长、整个丰收神殿的问责,最怕的就是农神本人发怒。 如果白的灵魂也被魔物吞噬了,那么恐怕他们献上五十头烤小羊、五十头烤小猪和五十头成年的公牛,也挽回不了霍桑的怒火。这样下去农田将不会再有丰收,渔夫也将打不到肥美的大鱼,就连他们饲养的牲畜和禽鸟也会死于温疫……想到即将由一个厨子引发的惨案,四位老师都恨不得鞭了国立学院这群学生的尸。 鞭不了尸都得鞭他们老师的脸! 马尔斯教授狠狠瞪着格拉斯,急切地分辩:“你胡说!我们学校的学生都被害了,我来的时候只看到你站在他们的尸体上翻找,谁能证明不是你控制魔物造出这些惨案,然后嫁祸给他们的?国立学院的学生都是王室贵族,他们不可能和魔物有任何关联!” 格拉斯冷冷答道:“没有的话您为什么一进来就急着杀我灭口?或者您觉着我当时就该用身体迎上您的魔火,好让这桩罪恶都如您所愿地扣在我身上,让我和我无辜被害的恋人一起尸骨不存,冤屈永远不见天日?” 他的嘴炮功力简直比脑补还强大,看得白嘆为观止,森森觉得他不去当个名侦探实在太屈材了。幸好现场太乱,大伙儿都抓着人命官司不放,几位教授也没注意“恋人”这个词,总算给白留下了那么一点清名。 各校都出了人命,还牵涉到魔物出现,这场比赛再也没法进行下去。林谷里所有学生都被老师找到,带出赛场。兇杀现场的学生们更是挨个儿被拉过去问口供,渐渐还原了当时的场景:国立魔法学院的学生们都是突然断头的,毫无预兆,而且当时格拉斯和其他学院的学生们都在巨岩下,根本没有嫌疑。 白用魂魄之力探入空间指环,把自己的尸体拿出来给格拉斯当作物证,他胸前伤口上萦烧的恶魔之力和脸上神光流转的神之印记遥遥相对,更给这件惨案蒙上了一层阴影。 有明证的神眷者,这比普通的厨子更值钱了!这下子就算烤五百头公牛、五百头阉羊和五百头骆驼,都未必能把神眷再拉回鲁特王国的领土上。只能加倍地烤……再多烤点给太阳神兄妹,请他们更尽职地庇护这片土地了。 事情问清楚了,马修院长和三位教授自然要替白、格拉斯、还有三位不幸中了魔物之毒,险些堕落成魔族傀儡的学生讨还公道。索斯学院还出了位尸骨无存的可怜学生,更是恨不得把国立学院扒皮抽筋,两方命相连,联合起来逼国立学院负责。 第75页 而国立魔法学院更是焦头烂额——使用黑魔法的人已经查了出来,正是他们学院最年轻的天才鍊金术士,而且是先王一位相当受宠的私生女的儿子,算是约尔王子的表弟兼私人鍊金术士。如果再往深处查,闹出王室成员和魔族出现有关系的流言,王室和学院的名誉都承受不住。 即便是这件事能现在终止,不再往更坏的方向滑去,他们也承受不住王室的怒气。这位约尔王子是国王和王后最小、最受宠爱的儿子,比赛开始时还意气风发,现在人死了不说,还身首分离,染上了勾结魔物的罪名,他们拿什么去和王室交待? 林谷和整个学院都封锁起来,由国立学院教授们轮班巡视,搜索可能存在的其他魔物。而这群参赛选手也被迫暂留在大会场里,封锁了外界消息,等待下一步解决方案。 格拉斯得到老师们的首肯,抱着白的尸体独自坐在一边,尸体上还佳着沃特尔教授给他的防腐魔石。露提学姐最能理他的痛苦,和那三位被闪瞎过眼的学长一道劝说众人,给这对阴阳永隔的苦命恋人一点自己的空间。 白捧着黑皮小册子,紧盯着联校大比支线后面的(暂停中),急得团团转:“都怪那个倒霉魔王,闹这么大干嘛啊!接下来的比赛也不知道是拖延还是取消,万一这条剧情不算了,我七天之内搞不出新支线来可怎么办……” 谁知道死了是能回家还是到神域去,或者干脆就真死了啊!幸亏魔王的招揽也算一条支线剧情,填补了他造成的损失,不然白真的要拿稻草扎小人,诅咒魔王吃饭只有卫生纸,上厕所只有调料包了。 这群学生足足被关了半天,才终于有负责人想起这次比赛还没完,无论如何也得给大家一个结果。原本国立魔法学院准备了三场不同场地的淘汰赛,现在却不敢再让学生们离开教授的视线,只能改成室内的循环对战。 这次比赛的参赛者仍然按照之前的安排,唯有在林谷中得到号牌的选手才能参赛。尽管初赛因意外提前结束,还有不少号牌没被找出来,不过现在对于组委会而言,如何应对本校学生召来魔族,还被魔族杀害的问题更重要,至于联赛结果反倒无所谓了。 对于这里的大多数学生来说,今天他们见到了太多血腥杀戮,自己也还在别人控制下,算不上太安全,比赛结果也是无所谓了。唯有格拉斯有必须获胜的理由,他轻轻吻了白脸颊的神印一下,便把他收回空间指环,拿出身上的号牌和学长们分享。 罗亚学院一共只来了十二名选手,竟然凑到了十枚号牌,成绩傲视群伦。索斯学院的安拉基本来找到了一枚号牌,本人却被魔物附了身,现在号牌也掉在了林谷里,只剩下一个人能参赛。国立学院和开普顿学院的号牌都被格拉斯搜颳走了,卡利亚学院则不幸地被这两个学院打劫过一轮,还没来得及凑上新号牌,最后堪称罗亚学院对手的,就只有找到三枚号牌的沃利尔武技学院。 10:3:1。在这样大比例的人数压制下,再加上白天血腥场面的刺激,另外两个学院早早就被淘汰了下去,最终决战是在格拉斯和斯沃德学长之间进行的。 斯沃德学长站到台上,右手按着长到胸前的双手重剑,露出一丝坚定的笑容:“我在学园大比时就没赢过你,这一场你身上有更多魔法道具,我更不可能胜出了。”他对着格拉斯点了点头,挥手招唿裁判:“我愿意认输。” 台下有几位选手在为他喝彩,格拉斯本人却呆呆站在台上,心中交织着既高兴又痛苦的感情。高兴的是他答应老爷爷的事已经完成,白终于可以復活了,而伤心的则是他復活之后,自己就必须要将他交还给农神,刚刚生出幼芽的感情眼看着便要被摧毁。 可是……只要他还活着,其他的都没那么重要了。 格拉斯嘴角终于绽开了一丝纯粹的笑容,看着不远处担架上的尸体,喃喃低语:“我终于胜利了,你快点醒过来吧。” 白也飘到自己身旁,就等着復活了。负责比赛的裁判吹了哨子,拉起格拉斯的手,向众人宣布:“胜利者,格拉斯·莫沃尔!” 稀稀落落的掌声从参赛选手中传来,就连罗亚学院本校学生们的热情都不算太高。格拉斯匆匆对众人鞠了一躬,跳下高台就向白那边跑去,跑到尸体身边时却突然跪坐下来,伸出微颤的指尖探向白脖颈右侧的大动脉。 魔法师修长的手指落在那片雪白的颈子上方,只差一点就能摸到脉动,可这短短几毫米的距离,竟像天涯海角一样遥远。他既盼着早一点摸到脉动,感受白的生机,又怕摸到的仍然是冰冷僵硬的尸体,打碎他这唯一的希望。 第76页 就在他刚刚下定决心按下去时,体育馆大门忽然被人撞开,一群佩剑的男人气势汹汹地闯进门来,打断了他们动作,也打破了他积蓄多时的勇气。 ——早上死在林谷里的那位王子,他的父亲国王陛下找上门来了。 国王带着一队穿着雪白铠甲、左胸装饰着鹰和玫瑰的骑士,悲痛欲绝地闯入会场,站在校长面前质问:“我的儿子怎么会突然被魔族害死的?你们不是早该检查会场,把那些万恶的魔物杀死的吗?” “把约尔被害的现场证人都叫来,还有那个指控国立魔法字院学生杀人的小子也叫来,叫他们亲自跟我说清楚这件事!” 国王的怒火比那位马尔斯教授更盛,整个人就像一头喷火的巨龙,恨不得拿出剑来杀几个人给他儿子陪葬。他的护卫骑士们也掣出腰间长剑,站在国王身后显示他的权威,还有几名负责将目击证人押到国王面前审讯。 其中一名骑士直直走到格拉斯面前,抽出长剑虚指着他的胸口,唿喝道:“你就是那个诽谤王室和贵族的小子?跟我到国王陛下面前交代你的罪行!” 格拉斯冷笑道:“什么叫做诽谤?教授们已经从国立学院的学生身上搜出了黑魔法道具,这也是我为了陷害他们而塞进他们的空间道具里的吗?” 骑士怒道:“你胡说什么!把那具尸体放下,跟我向国王陛下认罪去!” 他手里的长剑巧妙地一挑,挑向格拉斯悬在空中的手指。受过太阳神殿祝福的剑光如阳光般璀璨夺目,光芒拖过白的脖颈,在皮肤表面留下一丝红痕,艷丽的血珠慢慢洇了出来。 那道血痕仅仅延伸了几毫米,便再也无法前进一步。无数星光在这明亮的体育馆里闪烁,托住了那名骑士的剑锋,一片黑暗的天幕也伴着星光落下,扣住了一身雪白的骑士,更是吞没了那柄雪亮的长剑。 一个乡下来的魔法学徒,竟敢对近卫骑士动手!看到这一幕,近处几名骑士都放下了自己手里的学生,竖起长剑沖向格拉斯。骑士们敏锐地看出他最在意的就是手中的尸体,动手时就将剑尖对准了正在他怀中一动不动的白。 国王也看到了格拉斯挥手就困住了他的骑士,冷笑着问马修院长:“这就是你们学院那个诬衊贵族的学生?竟敢对国王的近卫动手,他还有什么不敢做的——” 天地间忽然涌来一股绝大的力量,其中充满了令人嚮往的温暖生机,可这美好的力量现在却有种令人无法承受的压迫感,那些骑士所承受的压力似乎比别人更重,手上的武器都拿不稳,连人带剑跪倒在了地上。 体育馆里忽然亮起了一道淡金色光芒,虽然不算太明亮,却驱逐了魔法壁灯的光芒,像天地间唯一的光明照在众人眼前。光芒照耀的中心,一名肤色微黑、胸膛半袒、脚上穿着金拖鞋,乌髮垂肩的俊美男子静静地站起,眸中闪动着冰冷的光芒:“是谁杀害了我的神眷者,还让他的灵魂不能回归我的神国?” 谁也不敢和神祗冰冷的双眸对视,唯有格拉斯深深地看着他,想要将这个抢走白的男神记在心底,直至自己有了进入神界,从他手上抢回人的实力为止。霍桑也感应到了他的目光,转身看向他——和他手里的白·阿克罗斯。 看到神眷者脸颊上鲜红的血珠,霍桑的神色更加阴沉,再度问道:“是什么人杀害了我的神眷者,还让他的灵魂不得回归神国?如果找不到兇手,那么我就诅咒这片吞噬了神眷者生命的土地,让这片土地再也长不出任何庄稼;牧草枯干,牲畜在冰雪和瘟疫中倒毙……” 国王的脸不仅白,而且已经青了。神祗的诅咒必定会实现,虽然鲁特王国的庇护神是太阳神阿苏勒,还供奉了月亮女神等副神,但农神一旦放弃了这个国家,他们就要准备陷入长期飢饿,食物都要靠买的了。 为了父亲私生女的儿子,不仅搭上了亲儿子的命,还惹怒了农神,他实在是想不到会有这样的结果。太阳神阿苏勒在大陆上几乎每代都会有几个神眷者,对每一个虽然都有照顾,也没到了死后就要牵怒杀他们的人的地步,农神他怎么就不按牌理出牌呢? 国王连忙跪下,发誓以后要更尽心地供奉农神,将宫廷里最好的厨师都送到农神殿出家,再给他供上一千头最好的青羊和最肥的阉公牛。 农神不为所动地站在神眷者尸身旁背着诅咒大全,却不防一只手忽然拉住他的袖子,低下头去,便对上了一双清澈如溪水的浅蓝色眼眸。 第77页 “……” “感谢您的恩德和慈悲,我的主人,我的父亲,我全能的主宰者,您伟大的力量将我从冰冷的沉眠中拯救了回来。我愿献上五头烤羊、五头烤小猪、五盘麻辣烤鱼,感谢您解救我的恩德。” 农神盯着他看了半天,忽然一拂袖甩开他的手,把神力散到他身上躯除魔气,背过身答道:“这么点儿可不够,还要加上火锅和有大块肉的手抓饭。” 农神您……真的放弃治疗了吗?这可是当着外人啊你就点菜! 白虽然暗地里吐槽了一句,更多的却是感激农神的配合——毕竟他是死而復生,格拉斯那边有老爷爷忽悠过去,对外却是全要靠农神背黑锅了。他毕恭毕敬地答应下来,从空间指环掏出大衣服披上,又挽起头髮开始往上缠头巾。那头乌黑光滑的长髮被雪白的丝绸盖住,让在一旁看着的格拉斯,甚至于其他看到的人都莫明生出种“可惜了”的感觉。 果然还是有头髮更美貌…… 众人只恍惚了一下,就想起了更要命的问题——农神的诅咒还在呢,要是不撤销的话,鲁特王国还是住不了人!国王连忙起身去求白,请他劝说农神收回神罚。他愿意从重惩罚害死他的鍊金术士一家,把他们流放到国外,并且发誓不再追究儿子的死,还要给白一笔精神损害赔偿费。 白跟他客气了两句,就不客气地当着农神的面实收了好处,然后劝农神:“请您收回诅咒,让那些为您磨成的,新雪一样洁白的小麦丰收;让那些献祭给您的牛羊肥壮……让您慈爱的名声传遍这个国家。” 幸亏神官当得时间长了,什么赞美词他都能来几段。农神被狠狠地捧了一回,又想到自己的神眷者和食材都还生活在这个国家,也就收回诅咒,只是决定接下来几年再也不庇护脚下这座城市了。 这件事能平安解决,在场众人都松了口气。联校大比匆匆结束,但国王走了以后,组委会各位教授的脸色总算是好看得多了,颁奖仪式也按照流程正式办了。但谁也没兴趣再在这地方留下去,各校教授安抚好自己的学生,带上他们的僕役侍女和勤杂人员,就匆匆忙忙套车各自离开。 回去的路上,格拉斯一直想尽法子跟着白,却只静静地看着,连句话都不说。奈特骑士想要把他赶走,露提学姐却大义凛然的挺身而出,尽力纠缠住骑士,给他们两人留下独处的机会。 以原本的身份和主角相处,白感觉到压力很大。格拉斯也一直沉默着,直到最后才说了两句话:“我爱你,不过你不需要爱我。” “我要离开罗亚学院了,以后有机会再见吧。” 他缓缓站起身,躬身往车厢外走去。白被他最后那句话刺激得有点坐不住,连忙站起身来叫他:“你才是一年级生,怎么能辍学?这可不行,你必须得上到正式毕业——” 按照主线剧情,他应该到三年级夺得联校大比冠军,四年级组建自己的佣兵团,现在就走了是要干什么去?白快要给他这想一出是一出的脾气跪了,伸手拉住他的袖子,格拉斯就着这一拉的力道,顺势回身踏了一步,嘴唇忽然贴到了那张似乎怎么也尝不够的唇上。 白这下真的吓住了。 但这次的吻和他打晕格拉斯那次不同,清淡微冷,带着淡淡苦涩的味道,只在他唇上轻沾了一下就离开。在他反应过来之前,那个倔强的少年魔法师就转身跳下了马车,只余下一句轻轻的:“多谢你关心,我会保留学籍的。” 他走了之后,白摸着自己总有点异物感的双唇,神色不定地把头埋到了膝上,一会儿担心剧情改变太大,一会儿又有点庆幸他离开了,不会再跟自己发展什么超越性别的感情…… 纠结到回了家,他才终于抛开了这些无解的念头,把门一锁,掏出了那本《龙套的自我修养》。 他还有一个新手大礼包没开呢,上次开出了易容术,这次会不会开出更有用的东西来? 满含着期待翻开奖励那页,只见上面写着:“您是否感到积攒支线剧情越来越困难?您是否感觉到凭自己一人之力无法满足主角成长的需要?您是否需要帮手,需要更多人配合您造就新剧情?本书将悉心引导您创建属于自己的势力,为后面更精彩的剧情奠定基础!” 在这段口号之下画了一副树形图,图上标明了各种职称,而悬在树形图最上方方框里的,却是一个狂霸帅酷拽到白怎么想也想不到的名称:魔教教主。 第78页 新手大礼包将引导他建立的势力叫作魔教,而他这位神眷者未来的发展方向就是魔教教主。 …… 说好的西幻文呢?西幻里的boss不应该是魔王吗?怎么到了他这儿就改当魔教教主,这风格差太远了吧?白简直有撕了小册子打算,可是看在这世界确实危险,自个儿已经死过一回的份上,还是老实看了下去。 小册子的解释是:穿越者是从地球位面的中国穿来的,最熟悉的高武组织体系就是魔教,为了配合穿越者习惯,本书才特地给出了魔教人力的组织结构图。 大学不幸学了纯文科,不懂什么叫组织结构、岗位职责的白脸更黑了。好在建这魔教也是有好处的。 为了保证使用者磨刀不误砍柴工,魔教系统填充过程中可以按人头换取支线剧情。若能将魔教发展成遍布天下的世界第一大教,或是他这个教主达到天下无敌的最终boss境界,就可以无条件得到一次原地满血復活机会。 不用穿女装给格拉斯打扫房间,不用绞尽脑汁给他找女朋友,不用遇到魔物打生打死,不用被他按着亲……咳,总之建这个魔教也没什么坏处,起码多招几个漂亮妹子来,就能早点把格拉斯掰直了! 他连看了几遍树形图上的职位名称和岗位职责,站起身来,冷傲酷炫地仰天长笑:“魔教就魔教。从今天起,本座就是魔教教主!” 第33章 你一定需要一个魔王 过了一把“本座”瘾之后,白又老老实实地捡起书来,翻过树形图那页,查看更多的新手奖励。这个大礼包果然不负他的期待,在组织结构图之后,还给出了一份“魔教教主功法套装”,第一套功法就电视和小说中流传最广泛,名声最响亮的《葵花宝典》。 “欲练神功,必先自宫。”八个大字威武霸气地印在秘笈第一行,看得白又有点压抑不住焚书的念头。当神官不能娶媳妇就算了,可不表明他就甘心把自个儿身上某样器官给割了啊!这套武功绝对不能练,哪怕以后装成教主时也只能靠神术和刀法对战,也不练这套速成高效的江湖一流武功! 决定剔除这本功法之后,他脑子倒是又转开了,想到了这本功法的最佳用处——万一他以后成了天下第一高手,有什么组织潜入魔教偷取秘笈,他就把葵花宝典上这行字抹掉,不着痕迹地送到间谍手上,然后就可以呵呵呵~~~~~ 白那张充满了神棍气质的俊脸上浮起一丝猥琐的笑容,抱着小册子继续翻看下一套功法。一眼扫过去,他的目光顿时亮了几分——《九阳神功》《干坤挪移大法》,好,这两个正好能凑一套,而且功法光明正大,充满阳刚气质,正适合他这样的纯爷们儿、大英雄练,就是这两本了! 选定镇教功法之后,再往下翻,小册子就直接打开到了印着《高级易容术》的页面。 高级易容术啊这是……白看着页面上的标题,惊喜地把小册子摔在地毯上,朗声长笑。第一条支线完成后,系统自动奖励的《基础易容术》就帮他渡过了无数个被主角识破的危机,这套高级易容术又得有多厉害? 说实话,在这高魔高武位面,那些魔教功法并没有太多用处,他高兴练功一来是为了把魔教教主和自己现在的身份分开,更重要的却是为了圆上辈子的武侠梦。可是易容术就不一样了,高级易容术上面记录的可是人皮面具、缩骨功、变声法之类的高级功法,弄好之后他就可以自如地变老变少变loli,再也不担心装成湖中仙女时买不到合适的鞋了!除此之外,这套高级易容术还给力地附加了改变气质仪态、完全模拟易容对象的表演训练法……最后还有一套令人意外的功法,龟息功。 难不成这是提示他以后还要装死?说起来装死是比真死强,将来遇上危险,抢在人家杀他之前先装个死,说不定还真能捡回一条命呢。这功法的好处还不只是能装死一点,再往深里想想,有了这功法,他就能学会游泳了! 学这个,必须学! 白足足花了一整夜学习功法,累到不行了才沉沉睡去。转天早上被耀眼的阳光照醒,急急忙忙换了衣服之后他才想起来,他们这群参加联校大比的学生是提前放了暑假的,今天根本不用早起。 不用上课,不用参加联校比赛,也不用想尽办法给格拉斯找麻烦,创造支线剧情……原本一直盼着过上这样的日子,现今真的不用做这些事了,他反倒有点空虚,不知道该干什么。 倒回被窝里躺了一会儿,大脑渐渐清醒,昨晚翻开新手大礼包,激动得练了一宿龟息功的画面又浮现在心头。 第79页 他现在不是没事可干,他还得建起魔教来呢。 要把魔教建成遍布天下的第一大教,就得想法子招教众,发展组织。要把魔教做大做强,那就要有个口号、纲领一类的东西,让大家喊着顺口又能牢牢记在心里,增强组织凝聚力和他这个教主的权威。所以说,是“教主千秋万载,一统江湖”好呢,还是“教主仙福永享,寿与天齐”好呢? ……算了,口号这东西还是短点吧。让异界教众天天喊这么长的中文口号,万一哪个学渣一怒之下造了反,勾结城管和神殿,动摇他辛苦建起来的魔教基业就不好了。 要短、要响亮、要能翻译成大陆语、要能显示魔教的深厚文化底蕴和人文关怀精神……白在自己前世的记忆里淘腾许久,最终灵光一闪,拿出纸笔写下了魔教第一条口号:“爱教、创新、包容、厚德。” 嗯,也就是他这样胸怀宽广、爱教如家的教主才能想出这样的口号了。 这口号稍微有点不够酷炫,可是现在魔教教主是他,想建个什么样的魔教都是他说了算,谁敢在背后说什么!再说,谁规定的魔教一定要走反社会路线?他要建设的是积极向上的异界新型魔教,从纲领到实际活动都要正面健康、知法守法,光明正大地把底下的堂口铺满整个大陆…… 怎么这么一说,感觉魔教就跟做物流的似的呢? 他摇了摇头,驱逐出这个不够高端的想法,笔尖在纸上一圈圈地描绘着那八个字的标语,把它们翻译成大陆语。接下来就是按着树型图,给教里面所有的职位都定一个合适的大陆语名字。比如说魔教教主……别提教主,魔教两个字该怎么翻译?是魔法的教,魔物的教,魔族的教还是邪教好? 邪教肯定不行,现在大陆上不被认可的邪教都有二十多家了,他们魔教要是也叫邪教就太没辨识度了,还容易背上别的教的黑锅。魔法教也不行,他们魔教的招收对象要面对大陆上最广泛的人民群众,不能因为一个名字引起教众之间的歧视和对立。魔物和魔族说起来倒都是魔域生物,不过魔族是高等生物,魔物中有许多连话都不会说的,这智力值就不成。 所以还是叫魔族教?一个个单词上都已经打了小十叉,只剩下魔族教派这个词干干净净,孤零零地落在纸面上。白在最后这个词组上画了几个圈,暂时扔在那里,转着笔桿喃喃自语:“既然是魔教了,要不也供个谁的雕像吧?” 可是供谁呢? 他的镇派功法学的是明教的,明教的原身是摩尼教,供得好像是个菩萨,要不他们这个魔教也跟着原着走,供个大和尚?可是和尚美貌值不够,这边又没有信仰基础,雕出来了也吸引不了教众,“所以还是得雕个有头髮的,长得好看的,身材也要好,让人一见就愿意信我们这个教……” 就雕甩葱教主,初音未来吧!教众们每天早晨例会上跳一会儿甩葱舞,还能减肥健身,抛弃无用的羞耻心,提高团队向心力呢。 他提笔就在翻译好的那行单词下面写了“供奉雕像:”,不等他写下初音两个字,羊皮纸上就自动印下了一个清晰又漂亮的花体字单词:“玛门”。 那个魔王? 白一下子警惕了起来,精神力散到整个房间里,肌肉也绷紧到随时可以应战的地步,默念着霍桑之名,悄然准备着神术。 精神力扫过整个房间,却感觉不到任何存在。双眼慢了精神力一步扫过房间,转到左肩方向时,却看到一名穿着黑色燕尾服,脸庞苍白而俊秀,嘴唇鲜红欲滴的青年男子站在他身旁,微微俯下了身,盯着他笔下那个似乎还闪着墨水光泽的“玛门”看。 几乎只在眨眼之间,白就认出了那个男人的身份,双腿一个用力,横着跳出几步,远远地站在房间另一头,不敢置信地问道:“玛门?” 玛门微微一笑,温文尔雅地对他躬了躬身:“您好,神眷者阁下。您能知道我的名字,这么快就认出我的身份,真令我受宠若惊。” 过奖过奖,我就是见过你一回而已。白勉强提了提嘴角,问道:“我只是个普通的学生而已,和魔族从没打过交道,不知您到我家里来有何贵干?” “啊……”玛门的笑容更深了些,拿起那张羊皮纸,在白眼前晃了一下:“神眷者阁下不是想要建立魔族之教吗?我想你一定需要一个魔王做崇拜的对象。” “嗯?魔王?不,不需要。” 第80页 “不需要吗?我看到你的纸上已经这么写了,所以才想来帮你一点忙……”玛门抓着那张羊皮纸,指着“供奉雕像”几个字给他看。“我恰好是魔域七位君王之一,经常有教徒私下供奉我,这方面还是有一点经验的,可以给你的教派赐予足够强大的黑魔法力量。” “当真不用,有劳阁下关心。我所要建的教派只能有一个崇拜对象,就是本座……就是我这个‘魔教教主’!”白干脆利落地堵死了玛门所有的路,绝不给他再说话的机会。 大陆上留下过许多关于魔族的传说,其中流传的一条最有用的经验就是永远不要跟着魔族的话走,不知道他们哪句话里就埋伏了陷井,只要稍一不小心说了“是”,灵魂立刻就会被吞噬,或是成为任由对方玩弄的僕从。 为了防止出这种事,白连“初音未来”都从脑内彻底删除了,给他来了个死不承认,拿出纸笔重新写了“mo jiao”两个汉语拼音,皮笑肉不笑地答道:“我们‘魔教’是以爱教、创新、包容、厚德为基本纲领,立足广大人民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提畅科学的发展观的公益性质社会团体,不是崇拜偶像的教派,更不需要什么黑魔法。” 在他拎着羊皮纸侃侃而谈的时候,魔王的嘴角不易察觉地僵了一下,但很快又笑得亲切真诚起来,专注又温柔地看着他问道:“就算是这样,您也总需要一个帮忙的人吧?神眷者阁下,要招收信徒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恰好擅长这个方面的事,可以作为您的助手帮您组织起人来。要知道我能来到大陆这一面,还多亏了您当初献祭生命时流下的光荣之血,我对您的恩情一直念念不忘呢。” 还光荣之血。白肉麻地打了个激灵,悄悄翻了个白眼儿:你那是惦记我的恩情?是惦记我的血才差不多吧? 他搓了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连连摇头:“我那也是无意识的行为,您不用放在心上。再说我‘魔教’招人贵在适合岗位需求,并不是魔力越高越好。现在本教唯一需要外聘的岗位就是圣女,而且是急需,看您这身体条件,短期之内应该是没法合格上岗的吧。” 第34章 应聘圣女 圣女这个词,玛门并不陌生。大部分邪教和少数得到神祗承认的教派里都会有这个职位,做圣女的一般都是十几岁的少女,人长得漂亮又熟读经义,凭着自己的美貌和智慧,引导信众更虔诚地信仰神。在邪教一、邪教二和邪教三等宗教里,圣女还会献身给教主和教中其他高级人员,以及贡献额度特别大的信众,以示神祗赐予他们人间至福。 可是他活了几万年,还是头一次有人胆敢叫他扮演“圣女”这个职位。明明是一个人类,竟还敢用如此不敬的态度和他讨价还价……哪怕是农神最宠爱的神官,这种胆色和不谙世事的单纯也让人很想教育教育他。 玛门嘴角微弯,充满绅士风度地躬了躬身,整个人就从桌边消失。再度出现时,他就已经站在了白教主身后,右手将他按在怀里,左手五指抓着他的脸颊和下巴,强迫那张脸转向自己。 这么近的距离看过去,那张脸仍然精緻立体、毫无瑕疵,雪白的肌肤和淡色的眸子相衬,更增添了一种惹人怜爱的脆弱感。除了神色过于冷淡,没有美妙的痛苦、畏惧之外,简直没一处不合魔族的品味。最棒的是,他是农神的侍奉者,清圣、高贵、纯洁……註定单身到老的神官的血液,永远不会掺杂污秽之物。 “您真是个宝贝。既然是您的要求,那我就勉为其难,做此圣女该做的事给您看看吧。”看看在他主动履行圣女之职时,神眷者还能不能维持住这副冷淡的态度。 带着血腥邪气的鲜红薄唇向着白的脸一寸寸印过去,魔物特有的竖瞳中闪动着魅惑的光彩。尽管白身上神光流转,两人肌肤相接的部分已经因为气息的冲突而泛起了淡淡青烟,魔王依旧不为所动地向前推进,唇边笑意微微,似乎十分动情似的。 “你究竟要干什么?”白实在忍无可忍,尽力扬头避开他贴近的脸庞,冷冷喝斥道:“本教不需要一个男圣女,哪怕心理性别为女的也不行!” “那我就不当圣女吧。”玛门依旧缓缓欺近,他的动作并不算太快,似乎是在享受着白这一刻的紧张和慌乱——脸上虽然看不出来什么,但两人此刻离得这样近,他是能听出白的心跳加快,唿吸节拍也有些乱了的。“无论什么教派的教主,他的身体和心灵都会完全贡献给教中供奉的,你只要现在就答应供奉我,我们做这些就完全合乎规矩了。” 第81页 做梦吧!农神就光来吃顿晚饭呢,我都嫌他麻烦人,还改信你个吃人的东西? 白冷笑一声,脸上农神印记光芒绽放,左手忽然从他胳膊中抽了出来,刀光一闪,带着浩瀚神威向后倒挥了过去:“污秽的魔族,为你的渎神之举赎罪吧!” 你当自己是主角吗,干什么我都不敢砍? 残月般的刀光在房中亮起,又熄灭在一只修长秀气的手上。那只手稳稳噹噹地停在空中,筋脉血管都含在细嫩的皮肉下,似乎全不用力,可是夹着刀的手指间却渐渐滴下鲜血,落到地毯上,就化作一簇小火苗,灼烧出一道黑色印记。 魔王的眼中也似漫上了鲜血,直勾勾地盯着白身后握住他手腕的男人,微笑着称神之名:“霍桑阁下,您对神眷者可真是保护过度,这样慈爱的胸怀真是令人佩服。” “这是我在地上的代行者,我宠爱他是理所那然的。”他连一个眼神也没给玛门,从白掌中拿走了弯刀,略带些不满地问他:“你要建什么教?为何不在教中供奉我?” 糟了,忘了还有这位醋罈子了!之前光想着兼容不同信仰的教徒,倒是没想到农神一直在天上盯着他,肯定是想让他供奉的。可是供了农神的话,魔教就变成了农神殿的附属,没办法像快递那样辐射到全大陆了…… 白心虚地看了农神手里的弯刀一眼,努力解释道:“我想建的不是教派,是一个旨在帮教众发现更好的自己,提高生活幸福指数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所以教众信仰自由,不会在教内统一供奉神祗。” “不过,”看到农神的眼睛微眯起来,似乎有点不高兴的意思,白立刻加了筹码:“魔教成立之后,每年会设定几个本教专门节日,节假日期间会办盛大庆典,由我亲手为您奉上祭礼。教众准备的祭品也都归在魔教名下,肯定也就是属于您的。” “哼。”农神冷哼了一声:“只会用这种小聪明煳弄你的创造者和庇护者。若不是看在你还年轻的份上,我绝不会老是这么容忍你做出这种不敬神的举动的。”端着架子听白背了几篇辞藻华丽的赞美诗,他才把下巴放低了些,用刀尖指了指玛门:“这个魔族是来干什么的?” 魔王已经舔尽了手上的鲜血,此刻又恢復了从容的态度,抢在白开口之前答道:“我是魔教圣女,正在履行圣女的职责,用我的身体让教主体验到神祗的恩赐呢。阁下想不想看看,您的神眷者会在圣女的奉献下享受到何等至乐?” 他一伸手,霍桑的刀光就亮了起来,把那只手和魔王整个人都逼得消散在空中。但他随即又凝成了人形,笑道:“霍桑阁下,您和您的神眷者都是急性子啊。至少也要让神眷者先尝尝圣女的好处再翻脸吧?” 白鄙夷地盯着玛门:“凭你就想当魔教圣女?也太不把我大武侠文化放在眼里了。别说你是个带把儿的,就是你现在切jj,我还嫌你胸太平不够满足职位需求呢。本教上下所有的职位都需要通过笔试、面试、试用期三个月,你试了吗就敢自称圣女?” 笔试?面试?试用期?这个神眷者的花样还真是层出不穷,看来他不只是血液美味,本人也是个挺有趣的小傢伙。若不是农神在这里碍事,直接把他带回世界的另一面也挺好的,那里可找不到这样有活力的漂亮小傢伙。不过反正他也想在这片福地多呆些日子,这个神眷者应该会给他添很多乐趣吧? 魔王脸上的笑意愈深,眼中流露出毫不遮掩的掠夺欲,一口答应下来:“我愿意接受笔试和面试,还有试用期,现在我可以当魔教圣女了吗?” 白摇了摇头,冷酷无比地说道:“面试不合格,你被刷了。” “那也要给我试的机会吧?按你的顺序来说,最先不是应该是笔试吗?或许我今天的状态更适合笔试,等到了面试的时候,我就是能满足你需要的美女了呢?”只要给自己一个书写的机会,用甜蜜的语句诱惑这样一个纯洁的小羊羔又有什么困难的?就算有农神在旁边看着……可就算是普通人类,在父母监视之下私会情人的不也有的是? 只要有足够时间和一点小技巧,把这个神眷者从农神的怀抱里引诱出来,应该也不困难。而且不用魔法,仅凭着自己的魅力引诱虔诚的信徒堕落,这不一向是他喜欢的游戏吗? 他含情脉脉地看着白,声音也甜蜜动人:“农神的神眷者,你连给我一个机会都不敢吗?霍桑现在还没表示反对呢。” 第82页 霍桑立刻扫了神眷者一眼:“你还欠我四头烤羊、四只小辱猪、五条烤鱼和大盘的炒饭,现在就给我做饭去。” 白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我做几道花工夫的菜给你尝尝。家里好像有新鲜的猪肉,正好做东坡肉、粉蒸肉和扣肉,再做个炸茄夹和焦熘丸子怎么样?” 怎么样都行,不过得比手抓饭和烤羊肉好吃。 白大厨信心满满地答应下来,找出条新围裙围上,顺手拿手帕挽了个高马尾,施施然就往外走。却不料他们俩的美好厨房计划却碍了一个人的大事,那位魔王瞬间移动到了门口,死死按着房门,勉强维持住自己风流醉人的笑容:“我当魔教圣女的事呢?” 都说了不行,为何非要不撞南墙不回头呢?刚才他自己面对魔王时还有点底气不足,现在霍桑已至,底气不足的就该换人了。两人地位颠倒过来之后,白对玛门倒也没那么戒备了,先给农神拿了红酒和果盘,然后从空间指环里掏出指笔,刷刷刷写了几道题。 “一百分满分,能得六十分就算你合格。” 他转身去厨房做饭,农神刚悠然倚在垫子里喝葡萄酒,吃沙漠运来的水果和干果。只剩下魔王一个人满脸迷惑地对着那份卷子——字写得很漂亮,句子也写得自然流畅,但是……“这个‘xiaoming’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他一会儿开车从a地驶向b地,一会儿沿操场竞走,一会儿又去买肉?这群名字奇怪得要命的疯子一会儿对面走一会儿逆向走的,是脑子有毛病吗?” 光是研究“xiaoming”“xiaoning”“xiaoling”“xiaolin”到底是不是一个人的名字就费了魔王大量时间。等到开始算“小明去买肉,他带的钱正好够买15斤猪肉或24斤牛肉。如果买了10斤猪肉后,剩下的钱都买牛肉,还够买几斤”这个问题时,农神的突然插嘴却让他忍不可忍地折断了笔桿—— 农神托着酒杯,目光穿透他的身体落在卷子上,摆出一副价格权威的姿态指点江山:“不对,现在的猪肉是15铜币一斤,牛肉是35铜币一斤,买15斤猪肉的钱怎么可能买24斤牛肉?” 白托着刚炸出来的香脆茄夹回来给农神上供,盘子还没撂下呢,玛门就起身质问道:“为什么故意给出错的题目?这些都根本不是正常人的干的事吧?就是最没脑子的魔物也不会故意从队伍最后跑到最前,最前跑到最后,然后一直跟在队伍当中……还有,这个猪肉和牛肉的价格是怎么回事?霍桑阁下说,肉类的价格完全不对!” “……”我自己都没上市场买过菜,农神大大你是怎么知道价格的? 白崇敬——或者说呆滞——地看着霍桑,那位仪态庄重、神光湛然,走到哪里都像在他的神国一样的神祗不知何时已经移动到了他面前,接过茄夹咬了一口,唇齿间响起清脆的“咔嚓”声,和依然清楚利落的吩咐:“接着做菜去,不要在那个魔族身上浪费时间。” “好。一会儿丸子就能做好,您稍等一会儿。”他转身就往外走,临出门时回了一下头,随意地说了句:“那些价格是假设,是理想状态下,不是真实的价格懂不懂?这都是(中国)小学数学考试题,连小学的题目都不会做,还好意思应聘魔教?圣女可是魔教的精神领袖,就你这样的智商,影响魔教形象啊……” “不合格”三字含而未吐,但那冷淡不屑的神情,却和农神嚼藕夹时的脆响一样狠狠砸到了魔王心头。他一把捲起小学六年级应用题水准的卷子,眨眼消失在阿克罗斯家中,然后在数百公里外的一座山坳里重新聚成人形,挥手点亮了一座魔法传送阵。 以魔王本人的鲜血为引,这座魔法阵已然打通了两界之间的壁障,不仅可以让他随意出入大陆正反两面的世界,更能召唤强大的魔族来到这片众神眷顾的土地。魔法阵光芒亮起,转眼之间,魔王的身影便变幻了位置,出现在一座装饰精美富丽的大厅里,厅中还有不少穿着如同人类贵族的魔物翩然起舞,取用着摆排精緻的新鲜血食。 魔王的出现使得音乐顿时停歇,舞池中的魔物们也都凑上来向他行礼,问他上面的世界是否如传说中那般美丽。 玛门随意点了点头,把那张卷子拿出来,用魔法复制成无数份,扔给手下的魔物们:“这是人类少年做的试卷,你们都要好好研究,一定要把它做出来。去把我的书房打开,拿出所有数学方面的书来大家一起研究,我就不信以魔族的智慧,竟然算计不过一个人类!” 第83页 他很少发这么大的伙,听起来又是在人类手里吃了亏,心里必定郁积了更多怒火。原本在城堡中载歌载舞的贵族们都拿着试卷悄然退下,唯有他最宠爱的女伯爵巴尔贝尔还敢贴上来,柔顺地跪在他脚边,微微仰着脸,乌黑的长髮滑向两侧,露出精緻中带些狂野的动人脸庞。 “我的王,您有什么解不开的难题,请让我这个忠心的属下替你分忧吧?”她的声音慵懒沙哑,像是有无数之手挠到人心里,连魔王也被这声音勾动,托起她的小脸仔细看了看。 这一看,玛门脸上的烦躁就化为了淡淡的笑容,让她趴在自己腿上,听他吩咐:“我将带你到那充满阳光和新鲜血肉的福地,你去替我见一个人,做一件事。” “……到了那里,你就告诉神眷者,你是魔王玛门的化身,要参加面试。记住,不要参加笔试,只参加面试。” 魔王的化身?这是怎么回事,玛门陛下不是最讨厌别人冒充他了吗?这是对她忠诚的考验,还是为了取信于神眷者,进而迷惑农神、反攻天界的特殊任务? 巴尔贝尔陷入了漫长而深沉的思考,到最后还是按照魔王的意思,穿上自己最华贵的、用魔界极乐鸟羽毛织成的束腰鲸骨裙,头上戴了小小的血宝石王冠,手握权杖,像女王一样高傲地出现在了白的卧室里。 “我是魔王玛门的女体化身,永恆的圣女巴尔贝尔,今天是来参回面试的。”她的腰束得特别紧,袍上的色彩随着光影流动,愈发衬得脸似芙蓉胸似玉,也带了点刻意的诱惑味道。可是眼前的神官看向她的目光里只有一丝惊艷,并没有熟悉的迷恋和沉沦,这就有点让她忐忑不安。 为此,她刻意加了一句魔王叫她注意的话:“我只参加面试,不参加笔试。” “嗯……合格。”高冷清圣不为美色所动的神官连一个问题都没问,就让这位美丽的魔女过关了,甚至主动提起了员工福利问题:“化妆品和妆容指导由我承包了,试用期三个月,月薪是两枚金币,化妆和着装费随时到我这报销,如果没问题的话,明天可以开始工作了吗?” “什么?”过于简单干脆的回答令巴尔贝尔和玛门都震惊了。上次笔试时那个态度,现在对着美女又是这个态度,难道神官根本就是个好色的人,只不过他完全不好男色? 在这两人震惊的目光中,白淡定地取出一卷羊皮纸,展开后塞到了巴尔贝尔手里:“我们魔教圣女的岗位职责就是谈恋爱。你现在是圣女了,我就把这个恋爱对象的资料都发给你,从今天起就由你负责追求他,直到他爱上你为止。不许使用魔法控制他的心,不许伤害他和他的亲人、朋友、工作伙伴及任何与他扯得上任何关系的人,待会儿把试用期契约签了,今天就准备上岗吧。” 这神眷者到底是搞什么鬼?拼命为难魔王,见到美女就招收进门,而且招人的目的竟然是让她和另一个男人谈恋爱,这特么是有毛病吧? 第35章 办证 圣女巴尔贝尔招进教来,魔教也算是有员工了。当boss的白对这位唯一的女员工十分重视,进门就放了她一个礼拜带薪休假,让她上街去逛逛时下流行的衣服和化妆品店,或是练练怎么勾引帅哥也可以。买衣服和化妆品的花费可以报销,但请男人吃饭的钱绝对不给——一个不能颠倒众生,榨干男人钱包的圣女当不上合格的圣女。 “这有什么难的?自从我成年以来,还没有出门花自己钱的时候呢。魔域的女人也是很流行花男人钱的。”圣女用羽毛扇遮着下半张脸,笑靥如花,充满最纯真原始的诱惑:“十天以后,我会向你展示我的胜利果实的。” 送走了魔女之后,白就拿出小册子慢慢翻看。现在他手上已经攒了一条富余的支线剧情,最底下还有一条未开启的魔教圣女支线,看来只要巴尔贝尔给力,短期之内攒一条命也不算困难。等打出这个富余量来,他也就能专心建设魔教,不用把心思都放到主角身上了。 特别是……他摊开手掌,脑中不经意滑过了山洞中的场景,又别扭地紧紧攥了起来。 算了,不要想那么多,现在刚刚收过小麦,正好买一块地做魔教的基业。他自己住在家里倒是没什么心理负担,因为桑德康翠人的习俗就是过这种大家族聚居的生活,但魔教是他的私产,也是见不得光的产业,必须由教主负责弄些赚钱的营生,不能让父母兄长们负担。 第84页 买房子置地之前,还得去另一个地方走一趟,他已经做好了周密的准备,魔教教主这个身份,必须和白·阿克罗斯彻底分开,不被那个兼职名侦探的主角认出来! 想到死后以魂体出现那次,听到格拉斯说他的老爷爷不可能长得那么正常,白心里就一拱一拱地窜着暗火,翻开小册子后面的高级易容术,开始研究人皮面具的制作方法。 先将50g罗苋树皮碾碎漂洗,再加20g煮熟的角晰皮、15g葡洋根,用5%的氢氧化纳溶液泡24小时,这些东西就会泡成一团软软的膏状物。然后用清水漂洗到无残留,再放入易容药膏里的那种染色剂和水白垩,调成半透明的白色,再加普通食用染料调肤色,贴到人脸上取形,最后用斯罗纳草汁固化,就是一张永不变形的人皮面具了。 贴到自己脸上不太方便,白就叫人抬了家人在大哥婚礼之后,按照降临他家的农神塑成的鎏金等身雕像来,关上门开始做邪恶恐怖的渎神之举。果冻似的柔软药团被扯成一张薄薄的面具,白小心地拈着边缘,将其满满贴在农神脸上,用丝绸手绢一点点赶出气泡,整理边缘形状,直至整理得完全看不出敷了面膜,才用刷了沾了定型液刷遍面具每一个角落。 虽然这张脸格拉斯也见过,但农神是健康的运动肤色,这张面具却是白化病人那种缺乏光照的苍白色,两者相差太大不会那么容易就认出来的。何况他也不打算直接顶着这张招摇的帅脸出门,上半张脸还要打造一张面具遮住。 魔教教主就得有点高高在上的气质和神秘感。当然,有了高大上的神秘造型之后,还得有足够的实力配合。这几天就好好练一下九阳神功,以后当了教主,总不能出手还是神术吧?那样简直就跟自己扒了马甲跑到格拉斯面前说“我还惦记着你,变着花样儿给你找麻烦哪”一样! 于是等到巴尔贝尔回来炫耀自己的战利品时,在房里等着她的男人就已经不再是白衣高马尾的居家型神官,而是一位穿着黑色绣金长袍、乌髮垂肩,带着狰狞的金属面具遮住上半张脸的陌生男子。从露出的下半张脸上,也完全看不出曾经见过的那张脸庞的痕迹,而是显得更加冷硬和成熟。 难道才几天不见,神官就被人吃了?这个男人是谁,怎么能侵入农神的领地,冒充他的宠眷者?始终站在感情链巅峰,把男人当作玩物的魔女竟然有几分慌乱,手上的购物袋扔落一地,紧紧盯着眼前神秘莫测的黑衣人。 “你是什么人,怎么会在这里?”从那人身上竟还能感觉出一丝丝不同于神力、魔法和斗气的特殊力量,连她这个阅尽天下男性的魔女都看不出他的来歷,难不成这人是什么大陆之外来的神秘种族? 巴尔贝尔的紧张很好地取悦了黑衣人,他负首望向窗外,全身散发着一股傲人的意气,朗声长笑:“圣女竟然认不出我了吗?今天你好好认一认我的模样,从今日起,本座就是魔教教主!” “教主……你就是那个清嫩得跟小肥兔一样的神官?”巴尔贝尔震惊得把实话都说出来了,换来了教主冷冷的一瞥:“魔教第一条规矩,就是教主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以下犯上是本教最大的罪名。看在你不是正式员工的份上,别的惩罚就免了,暂扣两个月工资,再有下次本座就要体罚你了!” “我一共试用期三个月,你一扣就扣两个月的钱……” 巴尔贝尔手掩胸口,微微抬起脸,用自己最完美的角度对着白,楚楚可怜地分辩,企图激起他的怜香惜玉之心。不过这都是徒牢的,瞪得她的大眼都有点发干了,白教主也没多看她一眼,而是拿起一张传送捲轴,冷酷地说道:“到西城区第四商业街东侧的小酒馆等我,我有事要带你去做。” 说完之后,他就真的撕了捲轴离开,留下美貌性感的魔女独守空房。 人类真是一种残酷又可恨的生物。早知道来到大陆正面要干这种差事,她当时就不算魔王,让他自己该怎么烦心怎么烦心去吧!巴尔贝尔咬了咬丰润的下唇,赌气扔下一地衣服和化妆品,身体凭空消散,运用起高阶魔族天赋的空间之力,向着白所说的地方飞去。 白指定的那座小酒馆骯脏破旧,充满了战士身上特有的汉味和血腥味,魔兽的腥膻味和劣酒的刺激味道,完全不像神官会涉足的地方。就是换了黑衣、戴上奇怪的金属面具后,那位神官的模样仍然和这酒馆格格不入,像是天上的星辰误坠在这片污浊的世间。 第85页 他的脸藏在面具下,只露出柔软水润的双唇,说话时会挑起优雅的弧度,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让人忍不住想尝上一口。新任圣女想着想着,脸上露出一片艷羡之色,让原本美艷的脸庞更形妩媚动人。小酒馆里喝酒的男人们都被她迷得色授魂予,除了少数几个神智坚定的还记得看一眼情敌是什么样的,剩下的简直恨不得当场溺死在她的秋波里。 唯有一个男人把她的美貌当成白斩鸡——不,还不如白斩鸡,因为他看到白斩鸡时还想吃两口呢。对着拥有魔性美貌的圣女,白教主竟然连头也不抬,只在错身而过时说了一句:“跟我来。” 一个打扮怪异的男人带着一个漂亮到足可以献给国王的女人,向这座城里最阴暗混乱的小巷走去,身上也都没带着魔法道具和武器,看起来就是一对任人宰割的肥羊。不少人看着他们的背影,猜测他们会在那里遇到什么,还有更多抱有同样想法的人已经扔下银币,悄悄地出了酒馆,跟在了那两人身后,准备做一笔不大合法的生意。 几名刚刚走到小酒馆儿门口的佣兵战士也听到了那些人的议论,顺着幽暗的小巷看去,果然看到了许多鬼鬼祟祟的身影,和那对打扮华贵,与这地方格格不入的男女。 只是远远地看见一个背影,新加入佣兵团的少年魔法师就失口叫了一声:“buy……” 他的同伴,一名长着红鬍子的中年矮人战士问道:“你要买什么?” 魔法师没有回答,佣兵队的队长,身材强壮得像传说中勇士般的开普顿队长却忽然发话:“走吧,看在她小羊羔一样雪白的皮肤和纤细的腰身上,我们也该有点男人的勇气,上去英雄救美!” 如果是他的话,的确是有羊羔一样的皮肤和纤细的腰身,上次摸着的时候,似乎一只手臂就能揽过来呢……魔法师恍恍惚惚地跟着队伍走,尾随着想要打劫的人,而那群劫匪又跟踪着魔教唯二的两位高层人员,这么一层叠一叠地到了这条小巷尽头的一座破烂房门外。白终于停下脚步,毫不犹豫地推开门,拉着巴尔贝尔走进低矮骯脏的房间里,问里面一个佝偻的秃顶老人:“你就是老汤姆?” 老人咧开嘴,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黄牙,谄媚地笑道:“这位贵族大人,您找老汤姆有什么事吗?” 当然有,没有谁来这种地方呢?白手掌一翻,纤长秀美的手指间就拈了巴尔贝尔半个月的工资,冷傲炫酷地说:“办证!” “能办!什么证都能办,无论是身份证、佣兵证、法师证、神官证、军官证——只要您出得起价格,就是想办一套保真贵族身份也办得起。”老汤姆的眼珠似乎也化作了他掌心那枚金币,满怀期许地看着白面具下那半张脸。 形状优美的双唇浅浅开合,吐出大提琴般流畅醇厚的声音:“要两张贵族身份证,必须要能禁得住政府办公室查证的,我要用这身份跟政府和神殿做生意。” “您放心好了,我老汤姆是骗子、不,是您这种不愿意暴露身份的贵人最好的合作伙伴,我做的假证还从来没有失败过,不信的话……” “不是我不信会怎么样,而是万一我用时出了问题的话,你就会像外头那群人一样。”白轻轻抛出金币,老汤姆以这个年纪的人绝不会有的矫健身姿跳起来接住,才听到他说:“圣女,去把外面那些人打晕,用上衣蒙住脑袋绑起来,裤带都抽掉!” 叫一名纯洁的少女干这种事,你真的不会亏心吗?巴尔贝尔铁青着一张脸,不情不愿地出门捆人,并私下决定:不光抽裤带,把裤子里装着的那东西一起拔下来,叫那个神官知道知道,她这个魔女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她正要动手,巷子里那群抢劫犯忽然从后面乱了起来。从众人背后忽然杀出来了一队佣兵队伍,个个肌肉饱满、身材健壮,细看脸长得也各有优点。特别是沖在最前面的那名近战法师,乌髮黑眸、五官深刻而俊秀,眼神如电,虽然包着煞风景的法师袍,举手投足间却有种比露着肉的战士们更勾人的性感。 她咽了咽口水,再仔细看了两眼,忽然觉着有点熟悉——那不就是神官给的画像中的男子吗?虽然她拿到画像之后就不知道丢哪儿去了,但是魔族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多看两眼自然就认出来了。 这样的男人还愁找不着女友,用得着人这么拼命介绍?巴尔贝尔正胡思乱想着,背后俊美如(农)神的教主却忽然贴了上来,冰冷的面具紧贴在她脸侧,低声说道:“那个魔法师就是你的目标,巴尔贝尔,不要放过这个好机会。你试用期能不能拿到工资就看这一次了!” 第86页 第36章 要抓住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他的胃 这些日子她已经换了两位数的男朋友,人类的男人比魔域的男魔还要好哄,随便勾勾手指就迷她迷得死去活来,现在要勾引一个嫩得出水的魔法师有什么难度! 巴尔贝尔极富自信,稍稍整理了一下伞裙下摆,拨弄着充满女人味的波浪捲髮,等到小魔法师杀到面前时,就微微闭上眼睛,红唇半张,抬手按着额头,像是受惊的小鹿一般楚楚动人地倒向他怀里。 法师清澈乌黑的双眸倒映出她柔软的娇躯和玫瑰一样艷丽的面容,直直冲着这个方向冲过来,双手从半路上就张开,像是急切地要来接住她。很好,再往前一步、两步、三步……是时候了!圣女的双眸紧紧闭上,装出一副受惊昏迷的模样软软倒向大步走来的格拉斯。 呵呵呵,人间的小神官,让你看看我魔女巴尔贝尔的本事吧! 站在她身后的白也满心激动,只等着格拉斯把圣女拥入怀中,从此一见钟情再见倾心,就这么双宿双飞私奔逃出魔教的势力范围……然后他就可以多招些武士和魔法师回来,带领广大教众满世界追杀他们了。 期盼着,期盼着,格拉斯终于冲到了圣女面前。白缩在袖子里的双拳紧握,看似淡然站在房间里,实际上双眼一瞬不瞬地盯着那两人的互动,心里不停唿喊:“抱住她!抱住她!” 圣女柔软纤细的身体款款落下来,格拉斯的左臂忽然向外扩了一下,恰恰落在巴尔贝尔娇嫩的手臂上。就在这最激动人心的时刻,他手肘微弯,用手腕的力量横着推了一把,硬生生把这位绝色美人儿从自己面前推开,然后加快速度蹿进门,左手闪电般叼住了白的臂膀,右手抬起来摸向他的面具。 熟悉的身形,同样无情的淡蓝色双眸,还有面具下露出来的……不!近在咫尺的脸庞竟然不是他记忆中那张清冷如山巅积雪的脸,而是线条更为硬朗,显得更加成熟、富有男子气概的模样。 竟然是他看错了吗? 格拉斯的指尖刚刚碰到那张金属面具,手臂就被一股大力拉到下方,手腕被紧紧攥住,动弹不得。但令他的心不断下沉的并不是这受制于人的状态,而是眼前金色面具下露出的半张脸。那张脸肤色莹润、光泽正常,骨骼形状和肌肉走向正确,没有尖得能戳死人的长下巴和不合解剖学构造的苹果肌,而且说话时整张脸的动态也十分自然。 总而言之,这张脸怎么看也不像白·阿克罗斯能搞出来的。 他终于冷静下来,缓缓收回手,苦涩地开了口:“刚才冒犯阁下了。我叫格拉斯·莫沃尔,我们是战狼佣兵团,不知阁下怎么称唿,为什么会带着、带着女朋友来这种地方?这里可是非常混乱的地方,不适合您这种身份的人出入。” 白把他从激动、希望到最后的失落都看在眼里,虽然也有点骗人的负罪感,但更多的还是欣喜——他的易容术这下真是大成了,格拉斯居然没看出来,而且也没吐槽自己长得奇怪! 白的嘴角不由得稍稍挑起来几分,迅速进入狂霸帅酷拽的魔教教主模式,压低声线答道:“我既然敢带着女人来到这里,自然有相应的实力,你们不要再多管闲事了。该办的事也办完了,圣女,跟我离开!” 圣女刚才被格拉斯闪了一把,差点直接摔地上,眼睁睁地俊美魔法师从她身边无情地走过,抓住包得严严实实连脸都只露半张的男性意图非礼,被武力镇压之后还露出一副伤心痛苦的神情,现在整个人都不好了。 我……戴沃城最受男性欢迎的魔女巴尔贝尔的魅力,难道被什么小妖精吸走了吗? 直到教主抓着她的手腕,带她往巷子外面走去时,她才从自我怀疑中清醒了过来,看到了其他男人火热的目光。这样令人满足的爱慕眼神,这才是她应该得到的,她还是很有魅力的,只不过那个魔法师没眼光罢了! 可是她要引诱的好像就是这个没眼光的魔法师?魔女的脸沉了下来,低头考虑着给他下个爱情魔药或是夺魂药剂之类的可行性。 魔女阴沉沉地盘算着,白却在她身边低声说道:“这个人很难攻略,我上次找了一位学姐和他恋爱,不知怎么回事,两个人才在一起没几天就分开了,我的钱都打了水漂……不过,我知道有一个方法一定能搏得他的好感。” 原来我之前还有别人干过这事,而且也失败了?也是这个神官花钱找来的?巴尔贝尔震惊地看着身旁沉稳淡定的教主,看着他那张神祗般俊美而高贵的脸庞上流露出一片凛然之色,像是正在宣布屠杀敌人的国王一样,沉着坚毅地说出最重要的一条经验:“要想抓住格拉斯的心,就要先抓住他的胃。” 第87页 其实在这一点上,湖中仙女做得倒是很好的,只可惜身材相差太大,没法让巴尔贝尔易容成湖中仙女去诱惑他。 白遗憾地嘆了口气,带着圣女往酒馆西北的菜市场去。这种地方他穿过来之后就没来过,一直是厨房里有什么就做什么,顶多想起什么想吃的叫僕人买,此时乍一进市场,倒有几分新鲜感。 蔬菜都是摆在地上卖的,一筐筐地摆在地上,不远处还有卖各种新鲜水果的摊子,路边也有专门的肉店,可惜没有冰柜,肉质比不上家里现宰的新鲜。前世在中国常吃的菜虽然也都有,但占得份量不大,更多的则是西幻小说里应该出现的土豆、甘兰、胡萝蔔和洋蓟之类的东西,看着就不大有食慾。 在市场中熘哒了一阵,他突然停在了一个小少年的摊子前,蹲下去捡起了一枚棕黑色伞盖、象牙色菇柄的漂亮蘑菇,激动地问那少年:“这香菇是哪来的?你手里还有多少?” 少年被他的面具造型吓得都快哭了,幸好巴尔贝尔还在圣女的角色里,温柔地掏出手帕替他擦了眼泪,替教主又问了一句:“你是从哪儿摘来这种蘑菇的,能告诉我们吗?如果你说的话,我的教主愿意把你的蘑菇都买下来。” 少年在圣女的安慰下终于平静下来,把自己采蘑菇的地点卖了出去——就在城外不远的一座小山里,是在一株倒伏的大树上摘的,远一点的地方好像还有那样的树和蘑菇。白翻了一下筐里的蘑菇,把香菇都捡出来,足有满满一篮子,然后扔给少年一枚银币:“明天我还会来这里,把你能採到的蘑菇都给我留着,有多少我收多少。” 少年老练地在银币上吹了一口,然后拿到耳边听听,再看着白那张面具就不见惊恐,只剩感激了:“明天我就去采,那儿有好几棵树上都长了这种蘑菇,可能能装这么大一筐,您也都能要吗?” 白修长的手指捻着厚实鲜嫩的菌盖,满意地翘了翘嘴角:“是的,都要。这一批香菇摘完之后隔一周左右还可以再去收一次,这东西有多少我就要多少。” 他提着篮子的模样要多违合有多违合,圣女不自觉倒退几步,跟他拉开距离,尾随在后面看他买了几只活鸡,还有豌豆、鹌鹑蛋、小油菜和细嫩的小葱,提着个可笑的大篮子走出市场。 然后原本令她不忍直视的教主就回过头来说了今天听到的最温暖的一句话:“今晚到我家吃饭吧,算是你上岗之后的员工福利。” 员工福利……想不到这个人类不只会扣工资,还会发员工福利? 巴尔贝尔被男人伤害过一次的心再度跳了起来,兴奋地跑回魔王新购的私宅换了新衣服,梳妆打扮了一番,晚上八点一过,就穿着低胸露背小礼服准时出现在白家,等着吃员工福利。 进到那座房间里,她就闻到了一股陌生的香气,那种香气极为醇厚浓郁,混合了鸡肉的鲜香,只是闻着味道都是一种享受。巴尔贝尔激动无比地看向桌子,上面摆了一道炖得微黄,汤汁浓郁而粘稠的鸡汤;一盘好像是在他们今天买的蘑菇里塞上肉做成的肉丸;一盘用削得薄薄的暗红色肉片炒的甜豌豆;还有一个盘子当中摆满了蘑菇,周围绕了一圈青菜,看起来像生的一样水嫩,却又浇了一层玻璃似的汁水。 无论哪一样菜看着都很美味,足够抚慰她今天受伤的心灵了,可是再上前看一点儿,桌边竟已经坐了一位俊美又威严的神祗,双手执着刀叉,正一口口地把她的员工福利吃进肚子里。 “不……”巴尔贝尔没有魔王那种从农神嘴里夺食的勇气,只能含情凝睇望教主:“那不是我的员工福利吗?为什么只有一套餐具,还在农神手里……” 白沉稳地答道:“那本来就是献给霍桑的。今天不是跟你说了吗,要抓住男人的心,就要抓住他的胃,跟我到厨房来学做菜,做出来的就是你的员工福利。” 那算什么福利?那不过是打扫做坏浪费的原料而已!对自己的厨艺早有自知之明的魔女满腔苦水,毅然决然地回到魔王宅邸里哭诉:“我万能的王啊,臣妾真的做不到。我已经跟神官说了,化身的质量没控制好,愿意以真身去跟他学做菜,他已经答应了。您如果非要得到神官不可的话,就请自己努力吧!” 魔王沉着一张脸把属下推出怀抱,扔掉手里的笔和草稿纸,坐在沙发里苦思对策。 堂堂魔王怎么能像人类一样做菜?勾引男人这种事也就是有巴尔贝尔他才能答应,做菜、做菜……经过小学生应用题的锻鍊,他对买菜做菜这种居家活动格外痛恨,干脆从魔界接引来了自己的厨师——一只长得像章鱼的艷粉色魔界生物,转天白天趁着霍桑不在,就拎着厨子找到了阿克罗斯家门上。 第88页 他到的时候,白并不在房里,而是在窗户下一片空地上铺了藤蓆,看着僕人在上面晾晒香菇。他只要出房门就会换上整套神官服,看起来高洁又禁裕,纤细的腰身被白色腰带勾勒得一览无余,充满了健康紧实的肌肉。魔王狠狠攥着厨师的触手,克制住自己扑上去来一口的冲动,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打了个招唿:“神官,你在弄什么东西?” 神官回过头看到了魔王,但不敢在别人面前显出什么不对的,便扔下香菇回了房间,仔细关好门,傲慢地说道:“那不是昨天我带你去买的吗?这香菇可不只是用来吃的,它是我们魔教立教的第一块基石呢,过几天你就知道了。” 说完又瞟了一眼魔王手里的厨子:“要勾引格拉斯,就必须学会做菜。哪怕你送本座再多章鱼也不行,他可是典型的拜萨人,根本就不爱吃这种海产品。” “这是我的厨师,不是章鱼!”“我是高等智慧魔物,不是海鲜!” 两位魔族同时反驳,白终于意识到了魔王不是来送礼的,遗憾地说:“算了,我也不是很爱吃章鱼烧、韭菜炒八带什么的……不过包饺子时俏点章鱼也挺香的……” 在他炽热的目光下,粉红色的厨师战战兢兢地用两条触手环住自己,在魔王手里瑟瑟发抖:“我其实一点也不好吃!我是替玛门陛下来学习厨艺,好帮他追到那个人类的,我很有用,你不能吃了我!” 有了厨子,他就不用教那位和厨房天生有仇的圣女了。白对这个结果也很满意,但是看到魔王拎着章鱼过来,他就忍不住恶趣味发作,含笑勾了勾手指:“跟我到厨房来。哪怕是有厨师替你做饭,你也得学会下厨的正确姿势。男人看到会下厨房的贤慧的女人才最把持不住呢,反正你是勾引他去的,做菜水平行不行另说,姿势一定要学到位。” ☆、第37章 疑是当年窥宋玉 魔界那位厨师手多人快,两只触手切菜、一只触手下料,剩下的翻炒、加调料、颠大勺三不误,还能多抽出一只来在锅里沾沾味道品尝。这些都是它在魔界时就做熟了的,比起巴尔贝尔和在旁边练习刀工的魔王强了不少,唯有一样问题总是解决不了—— 那就是加调料的时候,那个不懂得真正烹调艺术的厨师总是在说:“加一点盐、一点酱油、一点姜粉、一点胡椒粉,再来一点水淀粉勾芡……” 其实它也不是那种很斤斤计较的大牌厨师,这些“一点”的份量每次都不一样就算了,偶尔还出现个“尝着加,味道不够就再来点”也就算了,可问题是这个人类每次都是用三根指头捏一小撮调料,告诉他:“看见了吗,就放这么一捏儿就行。” 这么一捏是怎么捏的它是看见了,可它有人类的手指头吗?它的触手里都是吸盘、中间都是有的,无数!密密麻麻!的凹槽!捏一把盐下去的话菜就不能要了啊! 厨师强忍着吃人的心情,冒着手腕变成炒章鱼足的危险一次次尝味道的时候,在旁边流理台上学习刀工的魔王日子也不好过。美味的神官腰系围裙,袖子挽得高高的,露出手腕上干净的皮肤和淡蓝色的血管。人类特有的清慡气息沾上层层油烟和调料的香气,就像是一道刚刚烹饪好端上桌的大菜,比起什么章鱼都诱人多了。 他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指尖才落到神官嫩滑的手腕上方,就被塞进了一把比普通厨刀宽厚得多的长方形大刀。随之塞过来的还有一堆土豆和洋葱,神官以从未有过的耐心留在他身边,指点他怎么握刀、怎么用力:“要拿出气势来,越是不会做,下手越是要果断,不能让人看出你手生来。你活了这么大岁数,战斗能力肯定很强,来,把这些东西都切成均匀的方块……记住,要有气势!架子要端得正!” 晚上霍桑吃上充满章鱼和魔王血汗的大盘鸡和牛肉汉堡排、炸洋葱圈时,魔王也收穫了做菜的正确姿势,回去教导魔女:“做菜就像打仗一样,只要拿出你的气势,把眼前看到的食材都斩成碎块就够了!” 剩下的就是演技。点上火,把切好的菜都扔进锅里,趁着煳味还没冒出来,找个好时机把锅里的东西扔到异空间,再把事先准备好的熟菜拿出来替换,盛盘上桌,你就是个完美的厨师了。 “原来如此,就像我们教训那些葛瑞蒂城来的蠢货时一样吧?”巴尔贝尔看着主君身上一往无前的杀气,眼瞳也微微泛上了红光,鲜红的舌尖舔了舔上唇,展开艷丽又魅惑的笑容:“这正好是我的长项呢。” 第89页 她挟着满满的信心冲到上次见到格拉斯的小酒馆里,打听到“战狼”佣兵团的地址,准备给那位英俊又无情的年轻法师上门送温暖。 而背后遥控着魔族的人类神官则化妆成魔教教主的模样,再度去到了记忆中的那条小巷里。这回没有美女相伴,尾随上来的犯罪份子可少多了,他一路平平安安,顺利地从老汤姆手里拿到了两张贵族身份证明。那两张身份证明都是用特制的小牛皮雕成的,薄得透光,上面不仅有国王的签字,还有贵族认证中心的魔法标识,只要用魔力激发,就能显示出他的身份和名字。 两人的身份是落在了同一家北方的贵族家族名下,那家人分支极多,只有拥有魔力的人才能承爵,没有魔力的子孙就在王国各地安家,数十代发展下来,就连他们自己也不清楚还有多少没记在家谱上的同族子弟。白那张叫作“教主·诺贝尔”,巴尔贝尔那张则用了她的本名,身份则是白的堂妹,两人都是空有贵族姓氏没有爵位的。 这样的身份不会引人注意,办事时也能享受些贵族的便利,正适合他的需要。 拿到身份证明之后,白就到那天打听消息的小酒馆里雇了一名中介,让他以这个假证上的身份在战狼佣兵团的院子旁买下一幢带小院的独栋楼房。 有这栋房子,他的实验计划就可以加快推上日程,还可以让巴尔贝尔有更多机会和格拉斯见面,比如说“自能窥宋玉,何必恨王昌”什么的,简直是教科书般的恋爱场景! 拿到房产证和钥匙之后,白就迫不急待地收拾了后院晾的干香菇,转天天不亮就打算出门。可是才推开房门,就看到一个黑漆漆的人形物体堵在门外,只露出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直直瞪着他。 鬼?魔族?新雇来的非洲男僕?白手里的刀都拔出了一半儿,在微光下看出对方脚下有影子,才收住杀机,冷冷问道:“你是什么人,出现在我家里要干什么?” 那人怔了一怔,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一片伤心和不可置信:“您居然不认得我了!难道您被什么魔鬼诱惑,忘记了我和神殿里的同伴们?这些日子您一直没去神殿帮忙种菜和磨面粉,我还以为您是在联校大比时受了伤需要休息,原来您……” 白一把捂住他的嘴,拿出魔法光球照亮看了看,才长吁了一口气:“奈特骑士,你一大早堵着我的门要干什么?” 当然是因为这些日子白都没怎么去神殿祷告和干活。虽然全神殿都知道他是花钱进去的,并不挑剔他偶尔怠工的事,可是正直的奈特骑士无法接受神眷者不去给农神脱麦穗、磨面粉、摘葡萄、替菜地和果树除虫。 “九月份的丰收节已经确定了由您做主厨,您应该从收割开始就都亲自动手,让霍桑品尝到您虔诚的心。”骑士晒黑了好几个色号的双手抓住神官的手腕,黑白对比强烈得让人不忍心看,那双眼里也流露出了催人泪下的真情:“您是霍桑最宠爱的神眷者,忠贞和虔诚就是您最贵重的衣装,您该穿着这衣服行走在地上,如同行走在神国之中。” “我从市场上买的菜他也爱吃。只要是我掌厨,霍桑并不介意中间经过了多少不信神者的手。”白邪魅地笑了笑,拍着骑士的肩膀,打碎了他那套“农神喜爱的是白的纯洁和虔诚品质而不是真的贪吃”之类的幻想。连魔王切的洋葱和土豆都能安心享用,所谓农神只吃神官亲手弄出的食物,这说法根本就是人类自己编的吧? “想知道农神昨晚吃什么吗?想亲手准备农神的晚餐吗?”白压低了声音,在这光明还没能普照大地的早晨,听起来就像恶魔的私语,飘渺而又准确地套住了骑士的心:“跟我来吧奈特骑士,我会给你一个真正为霍桑干活的机会的。” “您每天晚上都能得到农神的宠眷吗?”单纯又狂热的年轻骑士惊讶地捂着胸口,差点喘不过气来。 神眷者差点死在国立魔法学院,农神冲冠一怒为厨子,险些诅咒这个国家永远吃不到食物事被王室瞒得死死的。在场的教授和学生都被迫签了保秘契约,白自己也不想多提此事,所以当时被圈在宿舍的奈特骑士并不知道他受神宠爱的程度。眼下听了只字片语,骑士就已经激动得不能自已,飘一样跟着他出门,骑上马奔向了新买的小楼里。 然后骑士就有幸为了农神的晚餐清扫房间、收拾烤炉、在厨房杀了几只还不会打鸣的小嫩公鸡。在他干活的时候,白却换了一身普通长袍,戴上金面具,放下长发,登上和战狼佣兵团相邻的那座高墙,小心地偷窥对面的训练状况。 第90页 墙头上缠着密密麻麻的野藤蔓,正好能遮掩住他的脸,让他不至于太快被发现。也不需要太多时间,只要能看到格拉斯·莫沃尔出现在训练场就够了。 他和那些战士一样穿着无袖背心和长裤站在院子里,身上竟然也能看到肌肉,虽然不如那些战士的健硕,却更适合中国人的审美观。他额前的蓬松短髮被拢向脑后,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越发显得五官立体而鲜明,训练时身上布满汗珠,肌肉线条越发明显,在阳光下显出一种令人心跳的美感,看得白差点忘了自己趴在墙头上。 格拉斯离开训练场的时候,他几乎要跟着走一步,结果一脚踹到了石墙上,身子不小心晃了一下。就在这摇摇欲坠的当口,身后忽然有个人扥了他的衣角一下,娇声问道:“你在干什么呢?” 白踉跄了一下,脚底下的石头也滚了下去。幸好他有功夫底子,又练了九阳神功,下盘十分扎实,轻轻松松就落到地上。这时他脑中还萦绕着刚才看到的景色,下意识答了一句:“自能窥宋玉,何必恨王昌。” “什么意思?”把他从墙上拽下来的正是这几天一直想尽办法抓住男人胃的圣女巴尔贝尔。白看见是她,倒是比被骑士当场抓包要安心点,低声把鱼玄机那首《赠邻女》翻译了一遍,顺便讲了下宋玉的背景。 这悽惨的故事听得魔女美眸中眼泪涟涟,痛苦又难以置信地用手帕捂着自己的眼睛:“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他跟我说的是假的,是因为不敢相信我这么个大美人会看上他这样毫无所长的魔法学徒才编的故事。原来他真的有个被迫分手的男朋友,那个人就是你!你收买别人和他在一起就是因为你们两个都是男人,不能光明正大的在一起,今天你终于忍不住分别的痛苦和对我的嫉妒登上墙头偷窥他……” 输了,戴沃城的玫瑰,魔女巴尔贝尔竟然输给了一个男人! 不,你想太多了。我只是单纯地关心他的生活而已,没有别的想法,也绝不不嫉妒你……白正想解释,魔女却已经整理好了心情,伸出手指按住他的双唇,发下了最坚定的誓言:“我不会就这么认输的,为了我最后一个月的试用期工资,为了我的王……本体能得到你鲜美纯洁的身体,我一定会拼了的!” 在他们身后忽然响起重物坠地声和一阵可怕的“咯咯”声。两人回过头去,就看到奈特骑士一手提着刀,另一只手悬在空中,像是抓着什么东西似的,而他手底下的地面上扑楞着一只肥嫩的小公鸡,正拼命扇动翅膀,想从杀神手下逃生。 “神眷者阁下,您搬到这里来,就是为了和这女人约会?”骑士眼中闪烁着正义的怒火:“您怎么能和女人在一起,您的身体和灵魂都是属于……唔,唔唔唔……” 在他说出霍桑之前,白就一步跳到了他面前,以远超骑士的力道捂住他的嘴,把他按到了地上紧紧压制住,低声威胁道:“不许说出我的身份!不然晚上农神到我房里吃饭时,我就不让你给他上菜了。” 是啊,农神经常会降临到神眷者身边,农神的宠爱不就证明了他的绝对忠贞吗? 骑士眼前一亮,愤怒的声音一下子咽回肚子里,激动地闪着星星眼看着他,头点得像小狗一样。白坐在奈特身上,轻拍着他的脸蛋儿,露出一个堪称圣洁的微笑:“奈特骑士,你将来必会是我的守护骑士,所以对你而言,最重要的不是什么神殿的规定,而是我这位神眷者的意见,你懂吗?” 得取了他诚恳的保证乃至赌咒发誓后,白才满意地放他起来,从空间指环里拿出一身黑色系的新长袍,威严地说道:“既然你已经发誓效忠我,那么我魔教也该有你一个位置。喏,把这身制服穿上,以后你就是魔教第一位正式教众,魔教的左使者。” 不公平!为什么他这么轻易就成了正式员工,而我现在还在试用期,而且连试用期工资都没拿到?这果然是个歧视美女的世界……不,应该说这个神官,就是个只看得上男人的神官吧?被扔在一旁观看新员工入职仪式的巴尔贝尔身上冒出了雄雄怒火。 ☆、第38章 你听说过安利吗 攀墙头偷看不穿衣服的佣兵什么的,实在太有失魔教教主的身份了,所以必须搞个隐蔽的工具来。身为高科技位面穿越者的白·阿克罗斯当然不会被这点小事难住。他打发走了两位教众,亲自去厨房挑了一块圆木,按照偷窥时用手掌杖量过的厚度,削成四长八短、手掌宽的厚木板,再从浴室里的玻璃圆镜上挖出两块方形镜片,用辱胶粘成一个小学生都会做的潜望镜。 第91页 做好之后,他拿着镜子看了看,确定质量令人满意,就提着那柄又能割麦子又能砍人,干木工活儿似乎也很给力的弯刀跑到院子里,就在他之前偷窥的那面墙上吭哧吭哧地挖了起来。先用细细的刀尖刻下横向的潜望镜外轮廓,再横过刀往下剃土,墙上的浮土一层层地被刮下来,渐渐露出正好能把潜望镜卡进去的凹槽。 石墙越挖越薄,到最后只剩下一层纸壳厚的石壳,动动手就能打通了,他却忽然收手,叫来了还在试用期的圣女,威严地吩咐:“巴尔贝尔,用你的魔法把这个潜望镜和这块墙壁伪装一下,我要把它镶在这儿,方便随时监视格拉斯·莫沃尔。” 你还真有脸说出来啊!圣女恨不得替他脸红一会儿。看着白手里的偷窥利器,又想了想每天和战士一起穿得清清凉凉地操练的魔法师,心底忽然涌出一股罕见的正义感,严辞拒绝了他:“我不会帮你做这么变态的事的,喜欢他就大大方方地爬过去脱了他的衣服自己上啊!” 说完了如此犯上的话,她就一脸激愤地消失在了空中,留下白一个人对着挖空到一半儿的石墙,想再挽救一把自己的名声都不成。 白沉默了许久,最后还是长嘆一声,把那段话从自己脑内删除了。不管就不管吧,谁说没了张屠户,就得吃连毛猪的?大不了去鍊金商店买一份伪装魔法符石,把墙那头儿的开口隐藏起来,照样能瞒过邻居们的眼睛。他回到厨房交待了骑士看家,自己则随便披了块黑布挡住头髮和下半张脸,从战狼佣兵团那个院子的相反方向离开,到离这片住宅区不远的市场买东西。 这片住宅区里的住客大部分是佣兵,自发形成的市场上卖的也多数是刚从城外打来的魔晶、毛皮、鲜药草之类的魔法材料,也有一些是给那些正要出发的佣兵用的武器和魔法道具。路边的小摊上有不少鍊金术用品,甚至还有可以按照顾客需要订做的,比学校附近的商店要便宜得多。 白顺着路边一眼扫过去,把那些摊子上的东西都收入眼底,更是从叫卖的小贩中找到了一头鲜艷亮丽的红髮。真是眼熟的头髮……头髮下面的脸似乎也挺眼熟的呢…… 露提学姐? 白把罩在头上的布片往下拉了拉,走到靠近那小摊子附近的地方,看着坐在路边的女鍊金术师熟练地忽悠顾客,把一枚刻着恢復魔法的普通晶石卖出了高阶伤药的价格。这惊艷的推销技术,这大胆的定价方案,搁在穿越前的世界足可以笑傲安利界了。 白越看越觉着惊心动魄、高朝迭起,藏在树后足足偷看了一个上午。直到中午人流减少,学姐也收拾东西准备回家,他才整理了一下身上裹着的黑布,缓缓踱到她面前,把一只香气扑鼻的熏鹌鹑递到了少女面前。 “学姐还没吃午饭吧?先吃点鹌鹑垫垫肚子吧。” 熏鹌鹑的香气和温柔的话语,顿时让露提·丽森认出了眼前裹得像个变态的黑袍人。她三两下就把摊子上的东西收进空间袋里,抬手拿过熏鹌鹑咬了一口,然后满足地嘆了一声:“真好吃!格拉斯学弟真幸福,有你天天给他做饭,我什么时候能找着这么个贴心的男朋友,肯定早就嫁了。” 白裹紧了黑布,淡蓝色的双眼隐藏在阴影中,闪着暧昧不明的光芒,低声笑道:“卖这些低等级的鍊金物品的确是太辛苦了,学姐这样的美人理应过上更光鲜亮丽的人生。”他俯身在露提耳边诱惑道:“你想要提升自己的生活质量吗?想要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吗?只靠着卖这种小东西是没有前途的,你需要的是真正的事业,是能改变你自己和这片大陆面貌的传奇……所以,要不要来给我打工。” 露提学姐一口咬碎了鹌鹑熏得苏脆的骨头,呆呆地看着白,许久才动了动嘴唇,带着一丝敬佩之意问道:“你们神官都是这么骗信徒的钱的吧?我还以为我已经够会推销了,果然还是比不上专业的。” 学姐在圣光的照耀下点了头,白就利落地抽出空白契约写下了僱佣合同。 合同里充斥着“禁止对任何人说出魔教教主白·阿克罗斯的身份”“对教主绝对忠诚,不允许中途叛教”“交了男朋友必须拉进教中”“不许私下向格拉斯·莫沃尔透露教主私人信息”之类的不平等条约,但露提学姐的目光一下子就落在最后一条“月薪四枚金币,提供午饭”上,再也看不进其他条件,直接掏出笔签了字,又滴上自己的血液,完成了血契。 第92页 “白……不,教主,我们现在是不是就可以吃午饭了?” 当然,只要吃完饭好好给我干活就行。白含笑点头,从空间指环里拿出另一块黑布,把学姐包得像他一样鬼鬼祟祟,两人一起回到了那座小楼里。回去之后白就封了学姐一个外门总管的位置,直接把潜望镜扔到她手里,亲切地布置下了第一桩工作:“学姐,吃饭之前请帮我在这上面炼制一个隐藏魔法阵吧,有奖金!” 那就干吧。资本家都是黑心的,说让你干活就不会给你吃饭的时间。反正露提回来这一路上吃了六七只熏鹌鹑,也没饿到必须立刻开饭不可的程度,接过潜望镜就往上刻魔法阵纹,然后在桌上铺设了自己的小型合成阵捲轴,当场将这个最简单的魔法术能炼制上去。 炼好的潜望镜可以自动融入环境背景,拿在手上看着有种全透明的感觉,镶在墙上,便立刻和石墙融为一体,近看也看不出什么端倪。白教主亲手将它装到墙上凹槽里,用和好的泥灰岩粉抹平墙面,只露出略略伸出墙面的观察口,贴上一只眼睛试验其效果。 潜望镜的位置简直装得恰到好处,镜片又足够大,能把对面战士训练的场地都照出来,只要很平常地站着就能把对面院子里的景色收入眼底。中午过后格拉斯恰好在院子里练习魔法,虽然没穿着无袖马甲,不过黑色长袍倒是衬得他的眼睛更加神秘,还有一种冷淡禁慾的特别魅力。 不过白的注意力并不像几位教众猜测的那样尽是落在魔法师的脸和身材上,更重视的则是他掌心迸发的璀灿星光。那些星光已经不像是在国立魔法学院参赛时那样只能连成星光之风,而是召唤出了真正的星辰。虽然最大的星星也只有拳头大小,可星光明灭之间,竟有种坍塌、收缩、将星球中的能量一次燃尽的可怕气势。 佣兵队的院子里布有隔绝魔力冲击的魔法阵,不会让那星光真的冲过来伤害他的潜望镜。可是隔着两层镜面反射来的星光中,却仍能感受到那股寂静与毁灭之力,就如格拉斯本人在他死后显露出的黑暗气息一般,远远看着就令人心悸。 按照原着的时间线,这个技能本该是他的第一位女朋友死后才开发出来的,可是现在竟然提前了这么久,那么主线剧情会不会也随之改变?这世上不可能有主角升级了副本还处在低阶的事的,所以到底是后面的剧情提前发生,还是等到剧情开始的时候,关卡会变得更厉害呢? 不管是哪一条,都不是什么好消息。他的魔教建设得还是太慢,好在已经招了学姐这个统领外门普通教众的外门总管来,现在该做的就必须尽快拿出可以作为立教基石的产品了。 白嘆了口气,转身回到小楼的厨房里,接过奈特骑士杀了一上午的鸡。把这几只鸡扔到滚水里烫一烫,拿出来褪毛开膛,只用刀剔下鸡身上最细嫩的两块小胸放在玻璃碗里备用,剩下的整鸡就都不要了,扔给奈特骑士和学姐自己做午饭吃。 这一碗鸡胸由他亲手清洗干净、撕去筋膜,搁上两块姜片煮熟了,再铺在榆木菜板上细细剁成茸,加盐调味。调好的鸡茸扔进烤炉里烘干水份,他又去外头捡了一把干香菇,洗干净了,扔几朵在露提学姐炖的鸡汤里,剩下的都撕成小块,等鸡茸干硬成块了,也放进烤盘里烘烤。 烤好的鸡茸、香菇块和大块白冰糖一起捣碎封进整块大理石挖的罐子里,再加入少许姜粉提味,最后撕开一个最低阶的风刃捲轴,将风刃扔进去,盖上盖子用力压住。风刃会将里面所有的食材都研成尘土一样细的粉末,均匀地混合在一起。吃的时候往普通的水煮青菜里调上一点,再拌上橄榄油和少量盐,就有了真正鸡汤煮出来似的鲜香,还带着香菇特有浓郁香味。 白自己尝了一口,嘴角就不自觉地挑了起来,把盘子递给学姐和骑士:“尝尝这味道,奈特左使、露提总管,保证你们这辈子没吃过这么美味的东西。” 露提学姐接过盘子尝了一口,眼前登时一刻,目光落在那罐自制鸡精上,激动地问道:“你做的那罐是什么东西,怎么能让蔬菜都变得好吃了?好像比放了鸡肉还要香甜的……” 虽然她亲眼看着白做出这东西,却还是无法理解为什么那调料味道为什么会这么特殊。白含笑拿起罐子,藏在面具下的脸有如魔鬼般诱人:“这是来自大陆边缘的高级调位品,魔教独家专售,一瓶只需四十银币……” 露提总管刚要指出这定价低了,不符合外国高级调料的身份,白就从空间指环里拿出了一枚最小的空圣水瓶子,往里舀了两三茶匙的份量,递到她手里:“我的总管大人,你去把它卖给愿意成为魔教教众的人,然后告诉他们:只要他们能成功地推销一瓶给自己的亲友或任何其他人,我们就把这瓶调料的三分之一收入返还给他们。如果他们的亲友再把这异国来的高级调味品卖给别人,我们照价返还给他们的亲友,并给他们十分之一的发展费……” 第93页 露提学姐面前,似乎缓缓推开了一幢新大门,而门后展露出来的可怕骗术,比她这辈子见过的骗子还要厉害。再回过神来,就看到那位立志祸害整片大陆的魔教教主手托水晶瓶,露出优雅又富有煽动性的笑容,低声问道:“学姐,你听说过安利吗?” 以前虽然没有,但听到了教主那句“每一瓶鸡精我都会给你百分之一的提成”之后,把这瓶安利牌鸡精卖向全大陆就是学姐的人生终极目标了。 她伸手去接那枚充满金钱魅力的水晶瓶,却不料那瓶子中途被另一只苍白有力的大手抢走,一名俊美到非人间所有的高大男子握住瓶子,危险的目光射向白,声音如寒冰一般凝在他耳边:“我不明白,神眷者阁下。您拒绝了我,为什么又要把这两个毫无用处的人类……的人招进魔教?” 白静静地看着他,气势半分不弱,袖手答道:“因为奈特骑士是我大嫂的弟弟,本座身为魔教教主,要给亲戚开后门还要你答应吗?至于露提学姐……本座在她身上花的钱太多了,总得给她一个以工抵债的机会。” 他如此无礼,魔王竟然也无言以对了。 但是玛门註定不像他的女下属那么好应付,哪怕知道了这两个人都是教主的关系户,他也抓着这错处不放,度图把自己也挤进魔教:“照这么说来,我也是圣女的本体,你也应该在魔教里照顾我一个职位!” …… “小学数学会算了吗?” “当然会了!”玛门才不会说出这是戴沃城所有魔族对着图书馆里的数学书奋斗了许久,还抛弃了逻辑思维才得出来的结果,直接把卷子拍到了刚切完鸡肉的案板上,矜持地说道:“你可以核对一下结果,绝不会有错的。”有错了就回去把做这道题的人扔下火山口烧两百年。 白拿出卷子扫了一眼,扯出一抹淡笑,点头道:“恭喜你学会做小学数学了,那你以后就在教里担任……嗯,内勤工作吧。月薪40银币,试用期拿80%工资,自愿加班,有意见吗?” ☆、第39章 咱们联姻吧 魔王并不知道“自愿加班”是一个多么险恶的陷井,只是抱怨了几句工资太低配不上他的身份,就欣然答应了下来:“你应该感到荣幸,神眷者,我和我的女体化身同时为你服务,这是连神族都享受不到的至高荣耀。作为回报,你也该对我敞开身心,至少每天工作结束之后,让我好好品尝一下这里……” 他托起神官苍白的手腕,红唇贴在淡蓝色的血管上,轻轻咬了一口。尖利的犬齿在皮肤上划过,只留下一条淡红色的细线和小块濡湿的痕迹,并没有真正出血。 这并不是他不捨得用力咬,而是白教主体内的九阳神功自动运转,把他体内的神力化为真气裹在皮肤表面,扛住了这一啃。 不过按照狂犬病防治标准来看,这妥妥儿也算是二级暴露了吧? 白皱了皱眉,抬脚就朝着魔王那张流露着惊讶和贪婪的脸踹过去,无情地说道:“进门第一天就袭击领导,试用期工资别要了!等奈特左使吃完饭,你就跟着他把这房子收拾干净,再把外头小院的地面整平了,明天我要检查。” 至于晚上魔王要不要自愿加班,那才不关他的事呢。 吃过午饭,白就把制造高贵的外国调味品的配方教给了露提学姐。所有调料的配比都上秤称过,精量到了克的地步;烘干的时间和火力也用炎石计量;只要保证魔力输入合适,学姐也能独自制作出完美的鸡精。 剩下来的,就是大面积栽培香菇,还有迎接教众了,等把这些规定教给奈特骑士和学姐,他就可以功成身退,专心准备农神殿的丰收祭了。白倚在软软的靠背椅上,一双长腿交叠着搭在桌面,左手抱着本该写工作记录的自制笔记本,一道道往上面列着丰收祭用的菜谱。 今年麻烦农神太多了,所以多准备一些粮实和果蔬,祭典上做得再丰盛些算作补偿吧。他绞尽脑汁想着自己前世在餐厅里常吃的菜,从冷拼到热炒、炖菜、砂锅、烧烤直到各色主食都没落下,把一张纸写得满满当当。 正打算停笔时,那个本子忽然被人从眼前拿走,翻看起来。白悚然转身,却见那人的脸被长发和笔记本挡着,看不清模样。待认清了那人袒胸露辱的长袍和蜜色肌肤之后,白才长出了口气,安心地问道:“您怎么会到这地方来?这房子还没打扫完,地面还没拖过,只能将就着当办公室,不适合您这样身份尊贵的神祗降临。” 第94页 霍桑唇角微挑,拿着笔记本直接坐到椅子扶手上,边看边说:“很有心思。我还以为你这些日子光忙着玩,把我的祭典都扔到脑后了呢。” 那怎么可能。他全家上下都是狂信徒,万一祭典上有什么做不好的,不用农神降罪,父母就能绑着他一块儿上神殿剖腹谢罪去。白被农神的大腿挤了一下,才想起来自己这态度太大大咧咧了,连忙站起来把椅子让给主神,自己倚在长桌边缘等待农神吩咐。 果然,他侍奉的主神不是来检查魔教工作的。农神翻着菜谱,开门见山地表示:“祭典上的菜餚不够新鲜,我也只能尝个味道而已,还是现在就做出来吧。” 哪怕当了魔教教主,他也还是农神的厨子,白十分自觉地接过霍桑抛来的笔记本,打算这就去厨房做饭。但还没等从桌上跳下来,他的右手就被那位神祗一把握住,掌心朝上翻过来,露出了横在嫩白肌肤上的一抹红痕。 那道痕迹比起刚被咬伤时更加艷丽,只有细细地一线,就像是用鲜血画上去的,两侧皮肤也平平整整,不像是普通伤口那样隆起。农神修长的手指在红线上抹了一下,指尖流淌着淡金色的温暖光芒,抹得那条细线活了似的抖动一下,然后被他两根指头拈着,从手腕上提了起来。 “是玛门……”好你个内勤小弟,竟敢对教主下蛊!白怒气盈胸,死死盯着那条红线,打算直接求农神收了那个大胆犯上的妖魔。农神也面沉似水,指尖金光一闪,就把那条红线彻底消抹掉,抬手揭下白脸上的面具,用指尖勾勒着他颧骨上的金麦穗,郑重地说道:“你的信仰和身体都是属于我的,以后要小心一点,不能让别的存在在你身上留下这种印记,明白吗?” 咦……玛门那不是给他下蛊,要偷偷吸他的血吗?白不自然地摸着自己手上被咬破的地方,问道:“他就咬了我一下,难道还顺便下了什么可怕的咒语?” “不是咒语,而是把自己的鲜血融入你体内,藉此作为媒介,吸取以后那些可能成为你教众的人对你的信仰。这些小手段几万年前魔神就用过了,不过现在魔神尸体都已经成了魔域的粉尘,一个只拥有七分之一魔域的魔王,是没法在我眼皮底下弄出什么花样来的。” 对于霍桑而言,白同窗的那个人类少年和这个魔族都是一样不值得在意的弱小存在。他唯一担心的,是和他同属神族之人会来争夺他这个意外得来,也意外的非常合他心意的神眷者。 ——无论做菜的水平还是研究菜谱的用心程度,都比别人合心意多了。虽说他的信仰不够纯粹,但偶尔耍着小心计欺骗神,在正式做圣行时却勤勤恳恳从不敷衍的态度也是挺可爱的,所以不能让这个神眷者被别人拐走。 农神双腿交叠,像他的神眷者那样搭在桌面上,静静地享受着人间的闲适时光。 或许是有了农神的庇护,魔教搭起架子来之后,很快就有了第一批教徒。有相邻街区的调料店店主,有对面街小酒馆的老闆,有皮货商的妻子……每个买了五瓶以上鸡精,并且成功发展三条下线的顾客都被请进魔教总部,受到教主的亲切接见,并享受一顿免费午餐,还有魔教左使、总管和内勤的热情陪伴。 每次的优秀顾客大会,顾客们都可以畅谈自己发展下线的经验。其中发展最成功的,会在所有顾客羡慕的目光中成为魔教正式教众,当场奖励一次抽奖机会,更能享受以后购买任何商品返款增加百分之五的优惠。 魔教之名和安利牌鸡精、小虾皮和香菇打制的安利牌味精、纯神力酿造的安利牌酱油之类异国高级调料一起传遍了整个拜萨城。白甚至在一次优秀顾客大会上看到了自家女僕,穿着节日盛装,戴着黄金和宝石的首饰,神彩奕奕地跟众人讲着自己的儿子吃了味精之后怎么突破成初级战士,考进了拜萨学院。 顾客们的热情越发高涨,教众也是不断增加。魔教总坛盛不下这么多人,也向外扩张了出去,兼併了周围几个宅邸,有的干脆修成了小花园和酒馆、棋牌室之类的休闲设施。 短短一年间,这条巷里唯一不属于魔教的产业,就只剩了隔壁战狼佣兵团的院子。而魔教总坛那堵连接两个院子的石墙也数经修整,潜望镜换了几回,已经从木制外壳进化成了鎏银的铁壳了。 ================================================================ 托隔壁,或者说左右前后四邻的福,战狼佣兵团的日子也越过越兴盛。不少商人在魔教进货之后,都会邀请他们护卫商队到其他城市;还有些原本就需要僱佣兵的客户把他们当成了魔教的下级单位,买东西的时候顺带就发任务;还有一些想进入魔教的无知少年投奔他们佣兵团……虽然最后一类人都被团长开普顿大义凛然地拒绝了,但他们佣兵团确实受魔教好处良多,必须得正式上门感谢一下,顺便探探魔教负责人的口风,看看对方是否有意跟他们联姻。 第95页 联姻的双方自然就是魔教圣女,和他们佣兵团新上任的年轻魔法师。 这一年来,那位美貌的圣女时常跑到佣兵团来见莫沃尔魔法师,热情地表达感情,还会亲自下厨给魔法师做菜,有时候整个佣兵团都能享受到甜蜜的爱心早午晚餐。有这么美貌、大方又贤慧的女孩子喜欢,全佣兵团的单身男人都要嫉妒格拉斯了,可是他偏偏对那位圣女不冷不热地,连旁观者都跟着着急。 他这个团长稍稍关心一下,格拉斯就说自己有了恋人,不会再和别人交往。要是劝那位巴尔贝尔小姐换个对象呢,她也一样坚定地表示,自己只喜欢格拉斯,不拿下他绝不罢手。 他们俩没搞好,团里几个年轻的战士和刺客倒是都迷上了那位圣女,眼看着就要在团里闹起内讧来了。开普顿团长半生经营这个佣兵团,好容易生意见了起色,佣兵团等级也提高到了六级,在眼看着就要腾飞发展的时候竟闹出这种事来,这叫团长怎么忍得了? 他左思右想之后,干脆打算来个釜底抽薪,从领导层面解决这对小青年儿不正常恋爱引发的各种问题。 于是在六月底一个凉慡的雨天,开普顿团长领着全团十四名战士,特别是那位被圣女喜欢上的幸运儿,敲开了魔教总坛的大门。 即便在这样的雨天,教主白·阿克罗斯还是坚持早上起来就监视对面的院子,故而提前发现了他们的行动。在佣兵团敲门之前,白就躲回卧房换上全套教主装备,在脸上贴了一张从美术学校买来的石膏像上拓下的人皮面具。 内勤玛门把邻居迎进楼里,左使奈特骑士照流程上来迎接,只当不认得格拉斯这个诱惑他的神官的人,问他们是想买东西还是想来感谢安利给他们带来的幸福生活。开普顿团长端着茶紧张地喝了两口,平復了一下心跳才问:“我带着这些小子来这里,是想见见教主阁下的,不知道阁下他在吗?” 奈特骑士想着教主刚刚冒雨跑回房的模样,觉着白大概不想见格拉斯,就摇了摇头,张口回绝:“教主去实验室了,现在离不开,您有什么事告诉我就行。我是魔教左使者,魔教的事教主一向都交给我处理。” 开普顿回头看了一眼自家魔法师,迟疑了一下,才问道:“魔教是不是有一位圣女小姐?她和我们团的魔法师格拉斯·莫沃尔在谈恋爱,我来是想和教主阁下商量商量,想请他帮忙调节一下两个人的关系……呃,比如说替他们主婚?” “我不同意。” 一个低沉沙哑的声音在房中响起。开普顿团长立刻看向另一边椅子上的年轻魔法师,只见他脸色苍白冷厉,已经推开椅子站起来了,忙喝斥道:“这件事总要有个结果,我是你的团长,有权力替你做主!” 说了几句他才发现,他的团员根本没听他说话,而是仰头看楼梯上方,眼中喷薄出奇异的光彩,嘴角却微微向下抿着,单看他的身影就显出几分悲凉的色彩。 “不是……不可能……”格拉斯盯着台阶上走下来的黑袍人,眼中光彩渐褪,双拳在袖中握紧,喃喃自语:“是他的话,现在就该迫不及待地让我娶那个圣女了……可是不是他的话,巴尔贝尔又怎么会缠着我?” 团长这才知道,那个说“我不同意”的并不是他的团员,而是从楼梯上下来的男人。 那就是魔教教主。 他的头髮比黑夜还要深沉,在阳光下竟不反射光彩;他的脸上覆着金色面具,只露出半张过份苍白的脸庞;他的身量极高,穿着宽大的长袖黑袍,行走时衣摆飘扬起来,像是从地狱里拖了一地黑暗而来。 虽然两人做了一年多邻居,但团长对传销不感兴趣,今天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位教主。一眼之下,团长竟被他的气场压住,怔了怔才问道:“为什么?他们是真心相爱的?”虽然是一方面真心爱,另一方面真心躲,但至少……还是让他们俩早凑成一对儿,别祸害别人了吧。 白冷笑一声,走到楼下一张红色天鹅绒包面的软椅前坐下,略扬着下巴,威严地说道:“圣女必须为魔教保持贞洁之身,绝不能沾染感情,更不能结婚。” 魔教圣女和主角私奔之后被魔教全体追杀,这才是读者喜闻乐见的桥段,你以为我会痛痛快快地就同意了吗? 团长哐啷一声从椅子上站起来,震惊地看着他。 咱们两家是邻居,你的圣女在我们院子里追了一年男人,搞得我半个佣兵团都迷上她,你敢说你不知道?现在居然来跟我说圣女不能交男朋友,还义正辞严地跟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一样……你这是反应太慢,还是心都瞎了呀? 第96页 ☆、第40章 目标神眷者 “玛门,你的女体化身在哪儿?”魔教教主·白威严地坐在高背扶手椅上,双手交握在胸前,咬着“女体化身”四个字,淡淡扫了玛门一眼。 目前为止仍然没过试用期,工资只能拿到32银币的魔王答道:“她在想办法追求格拉斯·莫沃尔,现在看来成果也算十分显着了。那么教主,您是否也该给予我应有的待遇了?就算不能品尝您充满神圣之力的血液,其他地方的液体我也不介意……其实我在某些方面,比巴尔贝尔的技术还要好,一定会让您舒舒服服地交给我的。” 回应他的是一枚蕴含着穿云裂石之力的银币,直射他的左眼。魔王稍一偏头,那枚外勤费就从他耳边擦过,穿入后面的石墙里,只露出一点圆边在外头。白教主沉下脸看着他,指尖转着另外一枚银币,冷冷地说:“再废话,我就不管你是巴尔贝尔的本体还是上级,立刻把你驱逐出魔教了!” 奈特左使严肃地附和:“其实那个圣女也没什么用,还不如把她也解僱了,再挑几个更年轻可爱的姑娘,种类多一些,更容易找到格拉斯·莫沃尔喜欢的类型。” 虽然撺掇他的神官和男人恋爱的露提·丽森很烦人,不过这两个魔族更不应该留在神官身边。能把他们一块儿清理出去,真是再好不过的事。奈特骑士忠心耿耿地看着白,恨不得立刻把挡在这位神眷者眼前,妨碍他全心侍奉农神的人物都清理干净。 魔王目不斜视,对着白露出一丝暧昧的笑容,轻盈又迅捷地伸出手,从他指尖拿过了另一枚外勤费;之后他便转过身拍了一下墙壁,把那枚差点打进他脑子里的硬币砸了出来,身形一晃就消失在了空中。 他离开不久,巴尔贝尔就穿着一身时下最流行的奶油色低胸掐腰蓬蓬裙出现在了大厅中,妖娆地行了个屈膝礼:“听我的王说,您又改变主意,不让我和那个格拉斯·莫沃尔谈恋爱了吗?真是太好了,我从没见过这么可怕的男人,我都快直接脱了衣服诱惑他了,他竟然还不给反应,害得我还以为魔教伙食太好,最近身材变差了呢。” 说好了是玛门的女体化身,这么随便就把自己和魔王根本就没关系的事暴露了好吗?白无奈地挥了挥手,让她坐在对面的椅子上,问道:“你和格拉斯·莫沃尔的感情发展到哪一步了,现在可以私奔了吗?” 私奔?巴尔贝尔愣住了,不明所以地问道:“为什么要私奔?您不是已经当面拒绝了他团长提出的联姻请求吗?” 白嘴角扯开一抹危险又甜蜜的笑容,向前弯了弯腰,压低声音说道:“我只是反对你们光明正大地结婚而已,又不是反对你们相爱。想个法子带着他私奔,我这边就能动手安排下一步的追杀计划了。按照魔教传统,每一位圣女结婚时都要经过魔教全体成员的追杀。这也是魔教每一代仅有一次的……狂欢啊。” 血的狂欢?杀戮、追捕、险井,无穷无尽的战斗……在魔界疯狂战斗的记忆涌入了魔女心里,她的眼中霎时绽出了美丽的血色,嫣然一笑:“那么我现在就去绑架他,带着他私奔?” 白摇了摇头,指尖在靠背椅扶手上轻轻敲击着,目光落在空中某个不确定的地方:“现在就私奔实在太刻意。你现在应该被我这个‘因为知道了圣女私下恋爱而出离愤怒’的教主关起来,隔那么一两个月之后再出现在他面前,让目击证人知道你们旧情復燃,再过几天就可以留书私奔了。” 若论起私奔桥段,这个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人比身为穿越者的白见得更多,设计得更喜闻乐见。按理说,不仅他这个魔教教主不能同意两人恋爱,最好格拉斯的父母也反对,两边都受到长辈和社会的迫害,感情才能在风雨中茁壮成长。可惜格拉斯现在还没爱上圣女,要是父母反对时他随口来一句“没有的事,我只喜欢男人”…… 不,应该不会。都这么久了,格拉斯·莫沃尔始终没去学校或是神殿看过他一眼,大概早就忘了当初那点情愫了。而且这一年来,瑟泊汀遇到他时基本都是视而不见,就像是替基友记了仇似的,这个态度当中,应该也有格拉斯的影响吧? 同x恋什么的根本也不合适那个将来会有三个生死相依的女友的主角,更不适合自己这个神官。 真是的,本来是在安排他们俩私奔的进程,怎么又拐到这儿来了。难道是这些日子一直在监(偷)视(窥)主角,导致他往变态方向进化了吗?白不由得打了个寒颤,决定先回神殿过两天苦修日子,等麦子打完了,他没准就正常了。 第97页 教主沉默的时间太久,巴尔贝尔等不下去了,打了个响指,把他的注意力重新引到自己身上:“既然接下来圣女要被魔教教主关起来一个月,我也正好请个假回魔域,找几个美男子热恋一下,修补我受创的心灵。” “去吧。用你的时候,我会让你的本体去叫你的。”感觉到自己有向变态发展之嫌,白也有点恹恹地不愿意再想这件事,痛快地送走了巴尔贝尔。露提总管去了邻城组建分坛,魔王又是个靠不住的,白就把教务和总坛工作的教众们都交待给了左使,自己换上神官服色,重新回到神殿做圣行。 农神殿里,一年到头都有很多利于清净神官身心的苦行可做,特别是到了收麦子和葡萄的季节,足可以累得脑子一片空白。割麦这几天绵绵细雨一直不停,好在神园上有用魔法铺设的结界,雨滴落不下来,割麦倒是不受影响。不过因为缺乏阳光,晒场时只能请了太阳神殿的神官来设下大型阳光神术阵法,在空中制造一个小太阳出来,以便带走麦粒中的水汽。 只有神殿能使用如此奢侈的装备。普通人多是把麦子放在房间里,在地下通火烤干,或是干脆祈祷农神庇护,让麦粒不要发芽霉变。或许是农神格外喜欢这座城,又或许是怕食物少了自己下凡来吃饭时厨子准备的东西不够丰盛,他的慈悲撒向了这座城里甚至城外的每一寸土地,让那些麦子在雨季的湿意中仍旧变得干燥,没有一家的粮食霉变。 神迹传遍了全城,欧勒可大神官和几位高阶神官感激神恩之余,都敏感地查觉出了这次神迹的真正原因——农神要降恩于他们神殿的厨子,哦不,神官。 一次是偶然,两次可以说是巧合,接二连三地降下神恩,如果不是真爱实在是说不过去了。欧勒可大神官眉眼间一片肃然:“出现了这样的神迹,帝都的大神殿还坐得住吗?听说他们不知怎么惹怒了神祗,从去年起就在从其他城市进口食物,怎么可能不想要神眷者。还有桑德康翠的砂之神殿,那里才是农神恩泽最丰厚的地方,如果他们知道了农神如此宠爱阿克罗斯神官,会不会要求他到砂之神殿侍奉神?” 毕竟歷史上曾出现过的神眷者,有许多最后都是落脚在了砂之神殿,那里也是距离农神在天上的神园最近的地方。可他们好容易有了一个受神眷顾的神官,眼看着拜萨城这边的农神信仰越来越浓厚,难道就要把这个神官拱手让人吗? 拜萨神殿中的神官们心有不甘,帝都的大神殿里更是一片愁云惨雾。首都并不像拜萨城那样经受了连月阴雨,天气该晴时晴,该雨时雨,只是不管如何风条雨顺,地里的庄稼就是不好好灌浆;蔬菜和水果也干巴巴地不能进贵人的口;就连牲畜和鱼类生长速度都放慢了,无论餵多少饲料也不如从前那样肥壮。 更可怕的是,从去年起农神就不再接受大神殿的祭品。无论他们宰杀多嫩的小羊羔,献上多肥美的公牛,农神降下的神谕永远只有三个字——不接受。 不接受,不庇护,首都的农林牧副渔产品生产状况一夕之间回到了几百年前诸王混战的时代。而国王陛下似乎也对此听之任之,把心思都用到了从各地进口食品上,根本不在意这座城被农神抛弃之事。 萨图大神官想尽办法才打听出来,去年有神眷者在国立学院里被魔族袭击,惹怒到农神真身降临,甚至要诅咒这片土地陷入永久的荒芜与死亡。幸好神眷者一息尚存,被神力復活之后代他们求了情,不然农神就不只是不接受祭品,不庇护首都,而是要彻底让这片土地沦为废土了。 可即便仅仅是不能丰产,又有其他城市的资源补给,首都人民的生活质量也下降了许多,农神殿收到的祭品和金币都比去年少了一小半儿。诸位神官私下商议了许久,最终得出了一个结论——要想让农神重新降恩于此地,最好的方法莫过于将那位曾在此地受了伤的神眷者迎进他们的大神殿。 只是在鲁特王国,王权高于神权,各大神殿的人员调度都必须经过国王的批准才能进行。 萨图大神官连接往王宫跑了几趟,请求国王允许神殿从拜萨城迎来那位神眷者,可是始终见不到国王。他只得改换方法,收买受宠的贵族代为上书,劝国王答应这利国利民之策。 这封书信却没有送到国王案上,而是落进了王后手中。看完信后,一只涂着丹蔻的娇嫩手掌就把它揉成了一团,王后脸上泛起了浓妆也掩饰不了的阴鸷神色,咬着牙根说道:“要让那个害死我儿子的神官进入帝都,除非我死了!我和国王陛下、我的儿子弗斯特、塞坎德都不会和那种人唿吸同一片空气!” 第98页 可是大神官的上书一封接一封,甚至已经私下在贵族间透露出了拜萨城有一位神眷者,只要他进入大神殿侍奉,就能让首都重新恢復到食物丰饶的状态。不少贵族和国王倚重的高阶战士、魔法师都被他们说动,有意联合起来请国王改变心意,迎神眷者入京。 王后坐在寝室的床上,满头灿烂的金髮散在身后,手里抓着一张羊皮纸,眼神在空中游移:“他们要逼国王同意让那个神眷者进入首都,可我怎么能答应……我可怜的约尔。伊里吉特米特姐姐,陛下已经不像之前那么坚持了,你说我该怎么办?” 在她床边的梳妆檯旁,坐着一名年纪略大一些,容色却更加美艷的女子,正是国王那位私生女出生,后来成了伯爵夫人的姐姐。她眉目间的戾色比王后还要重,右手握着梳子,慢慢梳理着自己的长髮,垂着头答道:“国王陛下有三位王子,所以死去一个也可以不在乎。可我只有达克一个儿子,我不能看着害死他的仇人进入首都,被人当作救世主那样奉迎……” 梳子在她掌中断成两截,女人美艷的脸庞完全扭曲,露出一个魔魅的笑容:“这世上还有一个地方可以压倒大神殿的决定,那就是桑德康翠的砂之神殿。王后陛下请放心,我已经派人将神眷者的消息交给了砂之神殿,那里的神官们一定很愿意多收集一位神眷者。” “砂之神殿?”王后脸上闪过一丝恍然之色:“没错,那是农神最初建立信仰的地方,也是农神在地上的神国。如果那边派人来接神眷者回去,就是国王陛下也没法阻止。” 王后看向床前沾着露水的鲜百合——那是早上快马从北方的诺斯城运来的,脸色渐渐舒展,却又在扫到国王的姐姐时凝住了眉眼,低声说道:“可是就看着他这么荣耀地离开,真是让人不甘啊……” “不要紧,我们杀不了神眷者,至少也可以让他痛苦一生。他不是还有个男朋友吗?我听说农神宠爱神眷者,到了明知道他有男朋友也装作不知的地步,可是若我们杀了这个人,农神也绝不会降罪的。” 公爵夫人眼中燃烧着地狱之火,杀气之重让王后都有些畏惧。“等神眷者被砂之神殿的人接走,我们就派人杀了他的男人。他即便能享受神所赋予的至高荣耀,也要如世上最无能的男人一般,承受心上人被害死而不得復仇的痛苦。” ☆、第41章 打劫 “在砂之神殿那些人眼里,鲁特王国的大神殿,和一座小城的普通丰收神殿没有任何区别。”高达十余米的农神雕像脚下,站着两名身着高阶神官服色的男子,正在农神的注目之下,讨论着砂之神殿要接走神眷者的消息。 好容易大神官求得了国王的同意,能把神眷者接到首都来,现在却突然暴出消息,说是沙之神殿那边听说拜萨城出现了一位极受农神宠爱的神眷者,要派人接他回桑德康翠,在那座农神在地上的神苑里服侍。这简直就是要挖大神殿的根,萨图神官听到这消息时心都在流血,暗地里不知诅咒了那个泄露神眷者消息的人多少次。 按照神律规定,小神殿是无法违抗砂之神殿的谕令,而且国王本人就一直牴触神眷者进入首都,说不定正乐于见到砂之神殿的抢人行为呢。现在他们唯一的希望就只能寄于神眷者本人身上,只要他自己甘愿留在鲁特王国,以农神对他的宠爱和维护,砂之神殿应该也不敢强抢。萨图大神官眼中掠过一丝希冀——不管如何,这是首都神殿重新得回神恩的唯一机会,无论如何也要成功。 “砂之神殿的人已经进入我国了,但如果咱们这边加快速度,还是有希望赶在他们的队伍前,把神眷者接过来的。神眷者的尊贵远胜他人,只要他本人同意进入大神殿,那些人就不能强行带走他!” 他的心腹手下汉克曼神官严肃地应了一声,躬身答道:“如您所愿。我马上就派圣骑士塞坦带队,抢在砂之神殿前面,把那位神眷者带回首都。” 农神殿的骑士打扮格外抢眼,才一出动就引起了各方注意。 首都西郊的一座城堡里,阴狠美艷的伯爵夫人深陷椅中,看着对面装扮充满异国情调的高大剑士:“我听说血影佣兵团要杀的人从没有失败的,才特地把你们基勒请来,这一趟任务我绝不接受失败。只要神眷者一出拜萨城,你就带人去杀了格拉斯·莫沃尔,等神殿的人离开鲁特国境,就悄悄地……把那颗人头送给神眷者。” 第99页 到那时候,就算他想让农神替他的男人报仇,农神会为了一个异教徒抛弃一座城的信仰吗?而且那座城里,还生活着这个神眷者的父母,他敢因为心上人之死迁怒吗? 剑士沖她咧嘴一笑,血腥戾气浓重得充满了整个房间,手指滑过剑柄,如同滑过伯爵夫人丝滑的肌肤,眼中满是yin猥之色:“您放心好了,夫人。我们血影佣兵团从不信奉哪个神明,也不怕他们降罪。一个普通的魔法学徒而已,我一根手指头就能碾死他,就是杀了那个神眷者也不费什么力。我的夫人,您就等着我回来收取报酬吧。” 三个队伍分开三个方向赶赴拜萨城,阵阵马蹄声就如战鼓一般,将这个一向平静祥和的普通城市捲入战乱的漩涡。而这一切的到来,却是彻底打乱了魔教教主白·阿克罗斯的计划。 神殿骑士们到来的前一天,魔教圣女巴尔贝尔才结束了长达一个月的带薪休假,从魔域回来,预备继续执行教主的私奔计划。鑑于她回来时已经重新恢復了魔域时兴的打扮,完全跟不上拜萨城的最新流行时尚,教主便亲手替她化了夏季最流行的清慡裸妆,盘起长长的捲髮,一洗魔女的魅惑本色,把她打扮成了空谷幽兰般的清秀佳人。 白的基础易容术练得不怎么样,可是长达半年的湖中仙女生活,却是把他的化妆术和整体造型品位都歷练出来了。化完妆后魔女自己都有些认不出自己,照着镜子问道:“我这样真的好吗?我从十四岁之后就没打扮得这么清素过了,会不会太没有女人味了?” 教主回忆了一下自己装成湖中仙女时格拉斯的态度,再度坚定了信念——他就喜欢这种仙女范儿的,再高冷一点更好。之前圣女的进展不如人意,甚至比不上露提学姐,都是因为打扮得太娇艷媚俗,不符合主角的审美。 他放下粉扑,肯定地答道:“格拉斯应该喜欢这样的装扮。何况你这个月应该是被我关在魔教,而不是去哪儿享受男朋友的呵护,妆容不能太浓艷,要有憔悴感,让他的朋友和家人一看就知道你为他受了多少苦。” 在圣女疑惑的目光之中,他坐回教主宝座上,鼓励地笑了笑:“没错,我正好要动身动桑德康翠,奈特骑士也要跟我一起去。露提会放出教主离开的消息,你就有理由在他家人面前现身,让他们喜欢上你,配合你带着格拉斯私奔了。” 砂之神殿来人的消息,拜萨这边知道得比大神殿更早,却是没办法阻拦。白虽然是现代社会穿过去的,但对于自己的炮灰属性格外了解,绝不打算干任何对抗组织的事,只得委屈求全,把圣女私奔的事修正了一下。 他这一去不是几天能回来的,主角和圣女就只好光私奔,不被追杀了。不然以魔族的尿性,他这个当家主事的教主不在,说不定被教众追杀时就会拿出什么藉口来杀人吸血,或是干出更无法无天的事。若是私奔倒可以巴尔贝尔捉了格拉斯,跟着他们一路私奔到桑德康翠,到那儿之后再想法扩建分坛,让新教众们完成追杀大业。 白一边腹诽那群人来的不是时候,一边还要认真打扮,以最庄重的状态迎接他们。母亲和大嫂亲手给他绣了比嫁衣还要华丽的内衣、中衣、长裤、头巾,就连皮靴边缘上都缀着各色金片和宝石,恨不得给他打扮成会移动的金库。再披上新发的高阶神官服,层层布料都被绣线撑得发硬,系上腰带后一照镜子,连腰都显着粗了几寸。 阿克罗斯家众人也都以儿子能进入砂之神殿为荣。为了让他身心清净地迎接神殿使者,全家上下跟着他吃了半个月素食,还要用清净身心的冷水沐浴。白的头髮和眉毛早都用药水褪回了原色,沐浴之后还要给全身抹上香油,有时候抹着抹着,他自己都觉着自己像是刷了油的光鸭,等砂之神殿使者一来,就能推到炉子里烤了。 直到七月五日,阴雨初晴,拜萨城迎来了第一批神殿使者。他们身上都穿着纹绣精美的高级骑士服,骑在沙漠特有的长腿小鬣蜥背上,队伍当中则有一乘用黑甲地蜥驼着的华丽纱轿,其中隐隐露出一个清瘦修长的身影,正是来迎接神眷者的神殿执事。 从城外到城里,每个见到这骑士队伍的人都被他们牢牢吸引住了目光,不少人放下手里的工作,跟着他们走到神殿门口,只为多看一眼骑士们华丽的背影和跨下威武不凡的魔兽。 这消息很快也传到了战狼佣兵团,年少的佣兵们都被来自异国的魔兽激起了兴趣,吵嚷着要去看,唯有黑髮的魔法师脸色青白交错,狠狠揪住来报信的年轻战士的领口:“你再说一遍,那些人是为什么来的?” 第100页 他的怒气来得惊人,那名战士愣了一下才结结巴巴地答道:“是、是农神殿的神眷者,就是那个厨师,要被砂之神殿接回西边去了。你这是急什么呢?神官跟你又没什么关系……” 握着他领子的手慢慢撒开,黑髮魔法师闭上眼深吸了口气,转身冲出了大门,把一众久经训练、体力充沛的战士都甩在了身后。 格拉斯赶到丰收神殿时,他朝思暮想的神官已经在众人簇拥之下走到了神殿外的台阶上。他眼中的神官比平常更加华贵耀眼,容光也更高洁出尘,左颊上刺着闪闪发光金麦穗,给他清冷的容貌平添了几分妖艷。脚下的土地似乎都被他的光辉照得闪闪发亮,让自己这个俗世之人不敢接近。 格拉斯敏锐地查觉到,神官的目光在看到他时,刻意停了一下,然后就直接收回了目光,直到上了轿子之后,才隔着窗外轻纱,重新落到了他身上。这样小心翼翼的关注不仅没能安抚他,反而让年轻的魔法师更加痛苦。 这一年来,他一直强迫自己远离白,甚至为了自欺欺人,假装白还是关心他、希望他能找到可爱的女朋友,而容忍巴尔贝尔留在自己身边……可是现在,他就连和白生活在一座城里也做不到了。 被迫分别的痛苦和不甘像毒蛇一样撕扯着他的心。格拉斯只顾看着神官,却没发觉在街道另一边的暗巷中,还有几名身着黑袍的男子正在悄悄地观察着他。为首的战士目光从他身上移到满身珠宝的神官身上,低声笑道:“看那个神官手上的空间戒指,我敢打包票,他可比他男朋友值钱多了。光是他身上的衣服剥下来差不多就能抵伯爵夫人给我们的钱了,脸长得也够漂亮,还是神眷者,如果带到国外卖掉,不知有多少贵族愿意出大价钱……” 他舔了舔嘴唇,无知而无畏地吩咐道:“波尔,你带几个人留下杀了目标,剩下的人跟我过来,我们捞一票大的。” 神殿骑士的战斗力虽然强,可他们太缺乏真正的血和火的锻鍊,一点小小的毒药就能放倒他们。农神殿可没有太阳神那种能治癒一切的圣光,只要赶在他们服下解毒药之前出手,收割神殿骑士的头就像收割野草一样容易。 然后,那位值钱的美貌神官、骑士们随身带的武器、财物和这些高阶魔兽,就都是他们的了。 佣兵团长脸上露出一丝阴狠笑意,回身上马,带着众人分道而行,消失在了小巷里。 =================================== 神殿的鬣蜥队缓慢地出了城,白攀着窗纱回望城门,还能见到他的父母和兄嫂都还在后面依依送别,满面不舍。如果不是阿克罗斯家在这里置办了太多产业,家里人都想跟着他一起回沙漠之国了,现在却是只能目送他离开,等日后处理好了这边再搬回去。 而一直处于他关注焦点的格拉斯·莫沃尔则在离开神殿后就消失了,没有跟上来。白也不知道是该安心还是失落,等父母的身影也消失在视线里,就默默倚在窗边,看着周围熟悉而亲切的环境。 看一眼少一眼,以后就要生活在另一个地方,制造支线剧情的难度也要增加了。 来迎接他的神殿执事十分体谅他的思乡之情,亲切地安慰道:“神官的使命就是侍奉神祗,您能得到农神如此厚重的恩宠,比别人已经是幸福多了,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别说是我这样的普通神官,就连神殿里那位神眷者大人,也没能得到神赐的印记呢。” 他的目光落在白脸颊那枚麦穗上,满眼都是艷羡,又开口问道:“您的肤色也是神恩所致吗?我听说您也是桑德康翠人,皮肤怎么会和东方这些国家的人一样白呢?” 反正旅途无事,白就从人体色素讲起,给这位执事简单科普了一下白化病。正讲着呢,他们乘坐的黑甲地蜥忽然停了下来,对面多了一队风格相似,却不如他们现在这鬣蜥队华丽的队伍。那个队伍里的骑士大都是典型的拜萨人,领头的却是个神官打扮的人,向他们高声喝道:“我们是鲁特大神殿的人,砂之神殿的贵客们,请暂时停下来休息一下,让我们鲁特王国一尽地主之谊。” 执事从位子上站起来,掀开了轿门处的纱帘,向对面的神官笑道:“那就不必了。我们来这里是为了迎接神眷者,不是来替神官长巡视的,没有接见其他神殿人员的权力。” 大神殿的队伍却不散开,反而向前走了几步,那位受命挽救首都农业和农神神殿的汉克曼神官驱马上前,迎着桑德康翠骑士们的雪亮刀锋说道:“阿克罗斯神官,我是奉国王陛下的命令而来,请你过来和我说几句话。这不仅是给你,也是国王陛下给整个阿克罗斯家的命令,请你为了家族,给我一点时间。” 第101页 为了神殿,为了首都,他不得以借了国王的名头威胁神眷者一下。哪怕是事后农神降罪,他也愿意自己承担了,只要神殿能重新得回神眷就够了。 白从黑甲地蜥上跳下来之后,他就打马往后倒了几步,带领白走向自己的马队,然后从空间指环里掏出一卷捲轴,打开之后送到白面前。 “你看一下这个,这是大神官从国王陛下那里接到的……”他把捲轴拿得稍远了一些,白凑上去细看,汉克曼就直接抓住他的手指往捲轴上按了一下。 他的动作极快,而且以大神殿神官的身份又让人不会多加防备。白反应过来的时候,手指已经按在了捲轴下方的空白处,指尖不知何时洇出鲜血,血液浸入羊皮纸卷,让整个纸卷上的字都活了起来,发出淡淡金光。 “契约已经立下,您现在是大神殿的人了。”汉克曼如释重负地笑了一下,将那纸契约扔向砂之神殿的骑士们:“神眷者自愿留在鲁特大神殿,他的选择受农神保护,你们不能带走他!” 还有这一手?我什么时候这么值钱了,人见人抢?白震惊地看着大神官的举动,砂之神殿的执事比他更为震惊,忍不住骂道:“卑鄙,你怎么能这样妄借神力,农神不会容忍你的小花样的……” 那有什么关系,只要神眷者在,农神总会原谅他们的。汉克曼温和地对白笑了笑:“别怕,我的孩子,我对你没有恶意。砂之神殿能给你的,大神殿都能给你,我们甚至能让国王陛下给你的家人封爵,这样你们一家就能在都城团聚,并在首都拥有和在这城里一样丰厚的产业。” 汉克曼一边好方安抚着白,一边直接用神术禁锢了他的身体,将他拉上马,往北方绝尘而去。 跟在他身后的,则是一片混杂的骑士队伍,马与鬣蜥背上的骑士们互相仇视,几乎拔剑相向,而黑甲地龙背上的执事更是一面用神术阻拦汉克曼的马,一面满脸痛恨地向农神祈求着:“请您降罚于这些悖神者,让他伪造的契书失效……” 两队人马之间的混战又成了第三个队伍最好的掩饰,用血腥装饰自己的自由佣兵紧缀在神圣骑士们身后,从大路两旁的森林中悄然穿行,绕到前方去准备陷井,等待那位值钱的神官被这些肥羊一样的骑士们送上门来。 ☆、第42章 英雄救美 我只是个神官,又不是神器,怎么会被这么多人抢? 白被汉克曼催生的蛇蔓草牢牢捆着,侧坐在马背上,上半身靠在神官怀里,目光正好从神官的背上穿过去,落在后面两队神圣骑士身上,怎么想也想不通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大家都是侍奉农神的,有什么事不能坐下来商量,非得要打成一团干嘛? 不过他现在被神契压制,在这位神官面前连一点反抗意志都提不起来,必须先解除契约,才能再想别的。他索性也不管后面的人什么时候开始刀剑相向,两方神官怎么在追逐中斗法,就在马上闭目内视,用神力扫描受压制的灵魂,终于看到了那条如锁链般缠绕在精神空间的神契。 白称颂着霍桑之名,从神眷者的印记中引来了一股辉煌纯正的神力,在自己的精神空间中凝成一把长剑,以精神力操纵长剑,向着契约之锁狠狠斩去。一剑之下,神力交激,化成点点灿烂金光从他体表透出。这下子竟然仍未能斩断神契,他的精神空间却有种将要被震碎的感觉,头痛欲裂。可是再难受,也比被人束缚着强。白强忍着不适,再度引进一股神力凝成长剑,精准地砍向之前落剑的地方,将锁链上那道缺口扩大,神力交击时散落的光辉也更密集。 神圣的光芒刺得汉克曼睁不开眼,拉着缰绳的双手用力偏了一下,跨下骏马往道旁拐去。他视力受损,白又沉浸在精神空间里,都没感觉到什么不对,直到背后示警的叫声响起,汉克曼才用力拉住缰绳,注意到了眼前的异状。 然而此时一切都已经晚了。 他的马颈忽然弯了下去,前腿跪地,把他和白甩向空中。汉克曼的双脚勾在马蹬上,他怀里的神眷者却在惯性作用下直接沖了出去,皮肤上神光迸现,就像一团温暖的焰火沖向路中央。 那团光芒落地之前,路旁忽地冲出来一匹高大的黑马,马上的骑士伸手一捞,便把浑身金光的神眷者捞进怀里,而后一挥手上的长剑,厉声高喝:“动手!” 声音才落,一道火光就从路中央炸开,截断了骑士队伍绞成一团的阵型,把他们横截成两段。更多魔法光芒不断炸开,道路两旁的森林中同时响起号角声和唿喊声,源源不断的骑手从密林深处冲出来,手执利刃,把血腥和痛苦带给受农神祝福的骑士们。 第102页 或许是血影佣兵团的实力强大到农神也要退避,佣兵团长基勒发现,这场杀戮开始后,神眷者身上的光芒也在渐渐消褪,露出他本来的模样。苍白、脆弱、无力、就像自己意料中的那样,这位没见过世面的小神官被眼前的杀戮场景吓到,流着冷汗瑟缩成一团,连眼睛也不敢睁开。 他长长的睫毛微微翕动,远看不太明显,凑到面前细看,就能发现他的睫毛和眉毛都是雪一样的纯白,衬着同样苍白的皮肤,有种奇异的美感。这或许是神祗宠爱的见证,或许化妆出来的,但不管怎么说,只要他能一直保持这副外表,将来拿到黑市上拍卖,价格还能再抬高几倍。 基勒扣紧了白的后颈,一拉缰绳,把马重新带入密林。离开那片厮杀主场,他才更有余裕欣赏怀里的猎物——把这个神官揪过来时,他差点失手,马更是被压得往下沉了腰,份量十足。可是细看他的脸和脖子,分明又没什么肉,可见身上穿的衣服有多么沉重,里面肯定夹带了黄金之类的东西。 他伸手扒开白的头巾,露出那头光彩流丽的银髮,顿时被这异色震憾得说不出话来。头巾落下时,白忽然睁开眼,锐利的目光射到他脸上,竟让这位半生以杀人为业的血影佣兵团长唿吸一窒。 但他很快忽视了这诡异的感觉,反而张狂地笑道:“你醒了,神眷者?别害怕,我不会杀你的,反而会带你到贵族家里享受更美好的生活。在那里你不用信什么神,也不用苦修,只要每天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讨你的主人欢心就够了。不过在那之前,我会教会你该用什么样的眼神看人——要上在新主人面前也像现在这样不懂事,可是要挨鞭子的。” “你是什么人,怎么敢劫持农眷者?你不怕农神降下惩罚吗?”白用沙哑虚弱的声音质问着,体内真气悄悄流注双臂,试着绷开汉克曼神官用来困住他的蛇蔓草。猪队友的威力实在太强,还是精神身体双重绑缚,比劫匪看他看得都严,不赶紧解开,自己就是捆了翅膀的肥鸡,随便让人抓到哪儿卖去。 他的质问只换来了劫匪的恶意的笑声:“当然是有人雇我的。不过你放心,我的僱主并不想要你的命,只想让你尝尝失去至爱的痛苦罢了。现在我的手下可能已经拿到你那位心上人的头了,等到我们离开国境,我一定会让你见他最后一面。” “我的心上人?”白愣了一下,眼前立刻浮现出一张年轻英俊的面孔:“你是说格拉斯·莫沃尔?” 虽然有人上门送人头是好事,可是这回送上门的水平会不会超过他现在的等级啊!他设计剧情时可都是掐着主角的实力档次来的,还有自己随时守在主角身边,随时化身老爷爷查缺补漏,突然搞出这么一批高阶战士来,万一他等级不够出了事…… 白手上的真气蓦然爆开,将那条柔韧坚固的蛇蔓草绷得寸寸断裂,右手上悄然多了一把弯刀,以最不可思议的角度从背后绕上来,在空中掠过一丝弧线。基勒还没来得及为他撑开蛇蔓草的暴力举动震惊,脖子就忽然凉了一凉,怀里的神官也似乎越来越远。 落在神眷者脸上视线渐渐拉远,他还来不及想发生了什么,眼前便喷上了一片血雾。血雾后竟露出了自己的身体,只是没有头颅,而那个被他认定是怯懦肥羊的神官右手执刀,刚刚从他喷着鲜血的腔子上收回。 原来他已经死了……基勒最后一丝神智终于消散,头颅滚落地面,身体也被推下了马。 白听着尸体落地的沉重声音,头也不回地打马往拜萨城跑,边跑边用弯刀割掉身上的藤蔓,扯掉繁复碍事的神官长袍和衬衣、绣花长裤,连靴子也踢到草从里,只用整匹白布裹住身体,跨马扬鞭冲进拜萨城。 这一路上他脑子里都迴响着那句“我的手下已经拿到你那位心上人的头了”,双腿不停夹紧马腹,催促那匹高大的北方骏马加快速度,直奔他最后一眼看见格拉斯的街道。离着那条街远远的,他就看到了一片飞溅的血肉,地上摊着几具尸体,或者有活人夹杂其中,但也只剩下喘息的力气,连唿叫都不能。他的目光扫过整条街道,寻找自己偷窥了一年的熟悉身影。 只这一望之下,他就看到了街边那个手握星光,似乎能将白昼变成星空的黑髮魔法师,更看到了他背后空气中,微露出半只匕首。 那是潜行的刺客,仅在行刺的霎那,才会因为力量不稳而暴露出部分态形。 白来不及撕开魔法捲轴,更来不及叫格拉斯躲开,只能用自己最熟悉的方式,弯弓搭箭,对着那匕首后半段所在的方向一箭射去! 第103页 “啊”地一声惨叫响起,闪着幽蓝光泽的匕首落在地上。格拉斯蓦然回首,便看到从潜行中被逼出来的刺客,和他手腕上那枝精灵特制的无翎长箭。看到箭时,他不知想到什么,瞳孔缩成细细的针孔,动作却毫不迟疑,手指微勾,一片星光就交织成网,割下了刺客的头。 他回头看去,恰好见到骑在马上的白衣箭手笼罩在一片剑光中,脑中顿时一片空白,立刻摧动仅存的魔力罩住那名杀手,自己却因脱力而踉跄了一下,跪倒在路中央。 白犹豫了一下,并没走到他而边,而是张开弓对准所有威胁到他的杀手——这回不射手,只射心。他骑来的那匹马正是血影佣兵团团长的爱骑,人这一过来就成了那些佣兵的靶子,几名佣兵惊怒交加地向他冲来,高声喝问他是怎么夺得团长的马的。 白张弓对准那个为首的,沙哑着嗓子冷笑道:“他的人头已经被农神的神官和圣骑士取走了,我只是恰逢其会,白得了一匹好马罢了。你们也不要走了,神殿的人马上就要回来,到时候就让你们和头领团圆!” 他吸引佣兵对峙的时候,一片流星雨忽地从天而降,细碎如石屑的陨星在空中爆开,将聚在一起的杀手炸成重伤,却巧妙地避开了被围在当中的白。只是这么一来,基勒那匹马还是受惊了,白弃马跳到地上,将手中长弓当作武器挥动,附上九阳神功的内力,弓弦化作锋利的剑刃,收割起那些杀手的性命来。 战狼佣兵团猝然遇袭,不少人都受伤甚重,第一时间失去了战力,剩下的与杀手周旋良久,也受了不少伤。可到了这时候,他们都鼓起一身血勇,提着重剑、长剑、链枷……甚至仅仅挥着双拳冲上来,向这些杀人者復仇。 场中的声音渐息,还活着的杀手也被控制了起来,白这才放松了手里的雕弓,裹紧身上的白布,转身离去。只是没走几步,那匹白布连同他身上仅有的内衣都被人从后面攥住,几缕明亮的银髮便从脸颊边滑了出来,在阳光下闪烁着动人的光彩。 格拉斯心中一动,手上力道加大,拉得他不得不转回身来。 半头银髮如水般从布料下流出,髮丝间露出一张精緻得不似人类的脸庞,却不是年轻魔法师心心念念的那张脸,而是白从艺术学院搬回来的一座雕像拓的模子——他也不知道是谁的雕像,反正只要买回来的就都印了张面具。这回来路上急匆匆地翻了一张戴上,自己也没注意长相,倒是让格拉斯当了第一个见到这副形象的人。 格拉斯的手顿时僵在了空中。那张脸很快就藏回了布料下,他却已经没有了再看一眼的勇气,目光落到白执着长弓的手和赤足上。忆起刚才看到的精灵长箭,再对照着那头银髮,他不禁脱口问道:“难道您是精灵族的战士?” 只有精灵族才可能有那样的银髮,他也没见过穿着一身内衣、光着脚就满是跑的人类。而白的箭他曾见过,都是人类用的翎羽箭,和这种精灵制品还是有区别的。 听到这猜测,白顿时就安心了。他把布料往下拢了拢,微微点头:“我只是路过这里的,没什么事的话就先离开了,你的朋友在那里,还是过去看看他们吧。” 格拉斯这才撒开手,拖着空乏的身体走到路边。看着一个个原本鲜活的同伴成了尸体,十五人之多的佣兵团现在仅剩四个人还活着,他心里一恸,眼泪无声地夺眶而出。 白也从尸体中认出了几个自己曾经朝夕见到的面孔,其中竟还有战狼佣兵团团长开普顿。他们虽然是邻居,但正式来往仅有一次,那一次……想不到那一次愉快的合作还没正式展开,这位团长就已经被人暗害了。他在心底默默向这位团长和其他人道了歉,伸手合上团长的双眼,站起身来决意离开。 他的视线一转,正看到格拉斯抱着一名团员的尸体,悲哀而庄重地低头祈祷的模样。 如果不是有人要对付他,格拉斯他们本来是不用经受这些的。压抑许久的恐惧和歉疚忽然冲到头顶,在他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之前,就已冲到了格拉斯身边,把黑髮魔法师的头按到自己怀里,无声地安慰着他。 ☆、第43章 白精灵 直到许多年之后,格拉斯还记得那个怀抱里冰冷而神圣的香气,还有抵在他额头的胸膛随着唿吸起伏的频率。而在抱住那副躯体的时候,他的关注点却是很奇异地落在对方沾满尘土的双脚上——即便是在街道上沾染上了灰尘和血迹,那双脚也给人一种干净得简直要发光的感觉,皮肤被香油滋润得光滑柔韧,每一个指甲都修得整整齐齐。 第104页 他只知道一种人会在身上涂这种香油,也只见过一个人,会在他需要时抛弃一切来救他,无论生命……或是荣誉。 格拉斯从那个温软得足以溺死人的怀抱里挣脱出来,脱下自己的鹿皮短靴,单膝脆地,握住一只沾着血的霜足,不容拒绝地说道:“您是旅行者吧?城里的地面都是石块铺成的,光着脚行走容易受伤,请先穿上我的鞋吧。” 白本想站起来的,可是脚被人这么抓着哪还站得起来,只好再把裹头的白布拉低了点,眼睁睁看着格拉斯把他的脚搁在自己膝头,用手帕擦干净了,然后给他套上一双干燥温暖的硬底短靴。 穿着还算合适,比起那双镶满宝石的轻多了,应该也更方便走路。不过从主角手上享受这种待遇,他总有点心惊肉跳的,脸上轰地就烧了起来,亏得有布料和人皮面具遮着,知道对面那个人看不出来什么,才能维持平静的外表,答道:“多谢。我这就要离开了,你去照顾你的同伴们吧。” 他的衣服都还扔在森林里呢,还扔了一个大嫂的亲弟弟,魔教除了他以外的最高领导者,可都是不能丢的东西!白急匆匆地起身离开,只留下格拉斯远远目送他身影消失,然后转身走向被俘的两名杀手,冷冷问道:“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袭击战狼佣兵团?” 重伤的杀手转了转眼珠,认出他那张脸,忽然笑了起来:“是你,你的命真大,那些不该死的人都死了,你竟然还没死……” 一名年轻的佣兵团员咆哮一声,扑上去掐着他的脖子,厉声喝问:“你胡说什么!是谁!是谁让你们来杀人的,为什么要杀格拉斯……” 另一名剑士握住他的胳膊,阻止他把人掐死。杀手吐出一口血,闷咳了几声,看着格拉斯笑道:“有人看那个神眷者不顺眼,雇我们来取你的人头,送给神眷者大人。现在团长他们应该已经把那个漂亮的神眷者带走了……咳咳,你运气好,竟还活着……不过别以为你还能活多久,你们杀了血影佣兵团的人,团长他们会回来给我们报仇的……” 他的声音蓦地中断,喉咙上多了一个深可见骨的大口子,随着唿吸喷出大量血沫,双眼突出眶外,死不瞑目。格拉斯那四名原本满心含恨的同伴,在听说了血影佣兵团的名字之后,神情顿时变得紧张:“血影佣兵团……那是纵横大陆的杀手佣兵团,足足有六十几个团员呢。他们团里有九级战士,还有六个七级以上的战士,咱们的团长才刚过了七级……” 另一个杀手咳出一口血,冷笑着对格拉斯说:“就算今天杀不了你,等我们团长把那个神眷者卖到国外,一定会回来找你的……咳,好好享受你们最后的生命吧,血影佣兵团的敌人,一个也逃不掉……” 格拉斯手中星光闪动,把这个人的喉咙也割断了,冷静地和众人说道:“我去追神殿的人,你们先把团长他们带回去,我会回来参加葬礼的。” “不行,那太危险了!他们的目标就是你……” “我陪你去……” “就是你引来的杀手!是你害死了团长和这些人!”那名对血影佣兵团十分了解的剑士忽然高喊了一句,打断了其他人的话。“都是你……你没资格参加团长他们的葬礼,没资格再当佣兵团的成员,都是你的错!” 剩下的三名年轻战士看看他又看看格拉斯,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但终究是没人再提起要和格拉斯一起出城。黑髮的魔法师并不分辩,只在周围找了一匹血影杀手留下的马,独自出城去寻找血影仍兵团的踪迹——还有他那个传说中被人掳走了的男朋友。 不过他并没找到什么线索,两个神殿和血影佣兵团混战的痕迹犹在,人却都已经离开了。白比他还早回来一步,一路从森林里搜索自己脱的衣服,却是竟然一件也没找到,连那个团长的尸体都被人带走。两个神殿的人更是不见踪影,只留下几行杂乱的马蹄印和蜥蜴足迹。 别人丢了也就丢了,奈特骑士可是他的守护骑士兼大嫂的亲弟弟,说什么也不能丢的。 他当时是太着急去救主角了,要是先回去看奈特骑士一眼,何至于现在找得焦头烂额的。白咬了咬牙,把马缰缠在手上,徘徊在一地鲜血和杀手的尸体之间,轻嘆一声,顺着鬣蜥特殊的脚印痕迹往右手的林间追去。 离开大路不远,身后就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离得越近声音越疾,似乎转眼就能追上他。白稳稳夹住马身,在奔跑中转回身开弓搭箭,目光顺着精灵长箭的箭尖看过去,赫然发现追着他过来的便是刚刚分开格拉斯·莫沃尔。 第105页 黑髮的魔法师神情沉静哀戚,肩头肌肉却显得很放松,显然是早已看出他是友非敌,不怕他真的射杀自己。白放下弓箭,目光顺着马身落下去,便看到一双赤脚踩在马蹬上,脚面布满了细细的血痕。 那是因为没有靴子保护,被野草划伤所致。白突然觉着脚上轻软的靴子穿起来有些别扭,又不能拿自己那些神官或战士样式的鞋给他,只好装作没看见,收起弓箭问道:“你来这里干什么?那些杀手可能还埋伏在这片森林里,你身上的魔力都快枯竭了,应该回去休息,而不是追到这么危险的地方来。” 他的声音刻意压得沙哑了些,就像一把小刷子刷在人心上。格拉斯按着胸口,咽下那句曾经无数次萦绕在唇齿间的唿喊,尽量平静地答道:“我是来追那些杀手的。他们不只杀了我的同伴,还绑架了我所爱的人,农神的神眷者白·阿克罗斯,我要去救他回来。” 白·阿克罗斯这个名字,他已经有将近一年没能说出口了,今天终于能痛痛快快地倾吐自己的心意,哪怕是在这样悲哀的时刻,也还是让他的心鲜活地跃动了一下。只是听他告白的人整张脸都被遮了起来,不曾给他任何回应,也让魔法师的心重新落了回去。 他策马跟在白身后,追踪林地间杂乱的马蹄和鬣蜥脚印,也分析着白的打算:“你是要去找砂之神殿的人吗?他们的鬣蜥脚印越来越沉重,还有鲜血顺着脚印滴落,看来是乘在蜥蜴背上的人受了重伤,一路不断滴着血。这边有一串脚印比其他的都重,可能是鬣蜥身上乘了不只一人,唔……那片血迹好像就是从这一骑上滴下来的。” 白对格拉斯的推理能力一向信服,特别是这判断又直击他心底最担心的事,更让他不得不往坏处想。他再也无法这么慢悠悠地查看痕迹,回头说了一句“别跟上来”,就提气纵身,从马背上翻身跃起,轻身跃出数十米远,像巨大的蝴蝶一般振翅划过森林。 雪白的披布在空中绽开,明亮地反射着日光,直到几米外还可见到。格拉斯闭了闭眼睛,把那景象刻入心底,然后一拉缰绳,打马顺着那道白光划过的方向追去。 越往密林深处走,骑马越不方便,还有鬣蜥和地甲龙队伍撞倒的巨树挡路,格拉斯索性也下了马,深一脚浅一脚地按记忆中的方向追去。他刚才在战斗中消耗就已经极大,骑马还能硬撑着,这么走下来却是举步维艰,不到百米的路程足足找了一刻钟多,终于在一株古树树岔上看到了手按树身,正有神力沟通植物的白。 他身上的神力并不外放,可是树叶下透下的点点光芒落在他身上,映得那块披布和露出的几精银髮光芒闪烁,像是古画中沐浴圣光的神之使徒。 格拉斯静静看着这一幕,心里忽然生出一种再不上去拉住他,这个人就要被农神带回神域的错觉。于是他毅然调动起体内几近干枯的魔力,用土系魔法在地上筑了个小小的平台,托着他升到和白身体齐平的位置,从侧面拥住了他。 白勐地睁开眼,身体微微颤抖,真气迅速流转全身,在看到抱着自己的人时却是长吁一口气,放松了下来。格拉斯却更加用力地拥紧了他,关切地问道:“您刚才是在使用精灵天赋的植物魔法吗?可是这样站在树上太不安全了,请您跟我到下面去,就是要沟通植物也可以脚踏实地了再沟通。” 不,沟通植物不需要站树上,我特地藏在树冠里就是因为不想让你看见我用神术。白默默地转开头吐槽了一句,正要让格拉斯放开他,忽然脚下一空,整个人就被从树枝上抱了起来,落在一座土制台子上,缓缓降到了地面。 此时的格拉斯却还没有放开他,反而似乎是因为体力和魔力耗尽,虚弱地倚到了他身上:“真抱歉,我没力气了,精灵阁下,您要是急着听树木的声音,直接把我放到地上就行,我坐着休息一会儿应该就能起来,不会碍您的事的。” “……算了,我找了半座森林都没看到他们的行踪,也得再恢復一下精神力才能继续搜索。” 看着格拉斯虚弱地坐在地上,连嵴背都挺不直的模样,白真想狠狠给他灌几瓶精力药水、回復药水,更想弄点吃的给他餵饱了。可是精灵族随身不会带药的,也不吃烤羊肉和面包,这么干就不符合人设了!他在心底悲伤地咆哮,眼泪倒流回空眶的眼底,现实中却只能摸着格拉斯的头顶,安慰道:“你先休息一下,我去给你采些果子来吃。” 第106页 坚持啊少年!唐长老就靠吃果子渡过了九九八十一难,我相信你一定也能活着回城的! 他把真气运到脚底,按着刚刚用神术看到的景象,奔向一棵挂满果的桃树,折下一根小树粗细的桃枝扛在了肩上。临回去时,他脑中忽然灵光一闪,从空间指环里拿出揉好的易容面具基料和镜子,翻开一本《世界礼仪与服饰》,对着里面的精灵族画像开始捏耳朵。 很快地,一对唯妙唯肖的耳尖就在白掌中成形。用胶水接到自己的耳廓上,再刷上一层不褪色粉底修正肤色、遮盖接痕,镜中的他就从人类化成了一名宛若神之造物的精灵,毫无ps痕迹。 有了这副耳朵,就是回去时头巾被桃枝挂下来也不怕了! 第44章 减肥 格拉斯仍然和白在一起,坐在一根折断的树枝旁吃桃子。周围没有水源,他只能拿小刀削掉桃皮,削好的桃子先送到白手里,舔掉流到指间的桃汁,然后再给自己削一只吃。 刚才白回到他面前时,肩头扛着一根巨大桃枝,枝叶像扫帚一样拖在身后的模样,实在是太震憾了,震憾得他到现在也说不出话来,只能一只接着一只地削桃子。他吃得很快,削得也很快,削出来的却总比自己吃的多一个,多出的那个自然是要给摘桃来的人。 可是白却不肯多吃。他只吃了一个桃子,剩下的都用树叶包起来,放在格拉斯脚边。 然后他就走到林中,继续寻找神殿骑士们和杀手集团的下落。整整一个下午,他们在森林里转了大半圈,仍然没有找到一个人,植物们虽然能用神力传递景色,却不能告诉他发生过的事,所以他只能依靠主角名侦探一般的推理能力,把自己看到的痕迹告诉格拉斯,让他推断出合乎逻辑的结论。 唯一不敢让他推断的,就是奈特骑士的生死,因为白实在不想从他口中听到“奈特已经死了”这样的推论。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只要看不到骑士的尸体,听不到任何人说他出了事,他就依然可以坚信,他的骑士在砂之神殿那群人的保护之下,平安无事地离开了。 天色渐晚,白也没有足够的精神力再查看周围的情况了,就坐在一株被撞倒的树干上休息。他们两人因为太专注于追踪那些杂乱的痕迹,此刻已经陷入密林深处,一时半刻也回不到大路上,只能选择露宿林中。 草深林密,周围偶尔有野兽甚至魔兽出没,并不是宿营的好地点。可在有心人眼中,这里却比旅店的豪华房间更温暖舒适,野兽凄利的叫声,也堪比清晨窗外的鸟儿鸣唱。格拉斯清出一小片干净的草,用路上收集来的枯枝堆起一座篝火,趁着熊熊火光,继续削桃子。 白仍是只吃了一个,把剩下的都送回他手里:“我不用吃,你身上有伤,得多吃一点补充体力。” 格拉斯嘆道:“你之前跑回城里救我,又来这边找人,一定也累得很了。若你现在担心那些失踪的人,不想吃东西,那就早一点休息吧。” 他三两口吃了桃子,拿手帕擦掉掌心的桃汁,把自己身上的黑色魔法长袍脱下来铺在地上,让白躺上去休息。森林中温底比外界低不少,虽然是盛夏天气,晚上也有些凉风和露水,像白那样只穿着一身衬衣衬裤,哪怕裹了布也会有点冷。 但他自己脱了魔法长袍后,里面也只有一套单衣,夜风吹过,露在外头的胳膊上就泛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他不动声色地拉了拉衣袖,走到白身边,轻轻按上了他的双肩,劝道:“你在这里烤着,胸前热、背后冷,容易生病的,还是到那边躺一会儿吧。我在这儿替你守夜,遇到危险会叫你起来的。” 说着说着,他的双手就悄然改按为环,把白纤细的身体拥入怀里。隔着薄薄的两层单衣,温热的肌肤一下子熨烫了他的心,格拉斯甚至有几分冲动,想拆穿这个人的一切伪装,把他从神坛上拉下来,永远禁锢在自己怀里。然而白突然回头,清澈的双眼看进他心里,顿时将一切念头都化为乌有。 他已不能再想,因为他的精神已陷入了无尽深渊,昏睡了过去。白垂下目光看着他的睡脸,从他要穴上收回手指,反手抱着他无力的身体,小心地搁到法师袍上,用自己裹身的那块白布盖住了他。 “你对他倒是很关心。”林中响起另一个声音,伴着拖鞋啪哒啪哒的声响,那个高大的身影也出现在了火光前,被篝火照出坚毅俊美的面容,双手抄在袖子里,低头看着地上的两人。 白蹭地从地上弹了起来,转身直扑上去,以平生从没有过的激情抓住了他的神祗的衣领,热烈地唿喊他:“我的创造者、我灵魂的引导者和永远的归宿,我就知道您还没有抛弃您卑微的信徒。快告诉我奈特骑士现在怎么样了?他可是比我虔诚多了的狂信徒,有您的庇护,现在他一定平安无恙地回到家里了吧?” 第107页 农神的衣襟都快给他拽到合拢了,忍不住皱了皱眉,喝斥了一声:“别拽了,他没事,再拽下去有事的就是你了!” 有哪个神会容忍信徒把自己的衣服拽成这样的?哪怕眼前这个特别受他宠爱,该教训时也得教训。今天晚上就让他做烤猪蹄和皮冻,让他亲手把碎毛都毛干净了,一根也不许留下! 农神把衣襟从信徒手里拽出来,看看周围实在没有可坐的地方,就挥手变出一张地毯和靠垫来,舒舒服服地坐上去说道:“你的骑士和神殿的人都在找你,还有传言说你已经被人抓去卖了……不过你的衣服为什么弄成这样了?衣冠不整,简直有失我的威严。” 听说奈特左使没事,白就安心了,轻拍着胸口答道:“不知哪儿来的杀手要杀格拉斯,还想把我掳去卖了。我杀了他们的领袖之后急着赶回去救格拉斯,没时间换衣服,就把神官服脱了,随便伪装了一下。” 有农神坐镇在那儿,这片荒山野岭似乎就成了他熟悉的厨房。白从内衣口袋里掏出空间掏环带上,先掏出一床鸭绒被给格拉斯盖上,然后取出锅碗瓢盆和农神想吃的猪蹄、猪皮、排骨、五花肉,拿戒指里储存的大桶清水泡上。 正好有篝火,白就先在火上燎了一遍猪皮,再用小刀刮去黑色的煳痂,把剩下的短毛去掉。农神的目光越过他忙活的身影落在格拉斯身上,问道:“为什么要打晕他?我并不在意被人类看到。” “我在意。”白刮着猪皮,头也不抬地答道:“他现在还不知道我是谁,以为我真是精灵呢。您往这儿一坐一点菜,他肯定就猜到我是您忠诚的厨子了。” 农神终于注意到他的耳朵,又仔细看了看他的脸,若有所悟地说:“难怪你又戴了新面具,原来是为了伪装成精灵。可是你这样骗他有什么意义呢?你不怕他爱上你的化身,以后反而不喜欢你的本体了?” “哪儿能啊……我不是爱他,只不过他的命就是我的命,所以……呃,也不对,应该说,给他的人生增加磨难就是我的使命……”白一边组织语言一边刮猪皮,好好的一块皮都快颳得透光了,手指也不小心刮出了个口子,鲜血顺着伤口滴落,在猪皮上洇开一朵血花。 农神勾了勾手指,神力便从他血液中倒卷而出,将伤口收敛平整。白吃惊地看着伤口,再想不到这位主管农业生产的神祗也有让伤口復原的力量——早有这力量为什么不赐予信徒啊!农神殿的人除了种地什么能力都没有,在战场上一点都不实用,叫人嘲笑了几万年你不知道吗? 农神大概是真不知道战斗力弱有什么可被嘲笑的,慵懒地倚在靠垫上,朝他挥了挥手:“我赐予你的力量不仅能解开神契,也能治癒伤口。不过我的力量对魔族力量的效果不如别的神祗好,所以你小心一点,提防我不在时你养的那两个魔族反噬。” 白安静地听着他的教导,手里一刻不停地干活,很快就把猪皮和猪蹄收拾好炖上,再在火堆上架起铁网烤架烤上五花肉条,另倒了一锅油炸排骨。农神手里端着蘸碟,烤好一网子肉就吃一网,他的神眷者另起一堆火熬着梅子酱,把炸苏的小排骨块扔进去裹酱汁。 月上中天时,炖猪蹄也出了锅,皮肉都已经软糯到一触即烂,裹着满是胶原蛋白的汤汁,稍微一扒就能剔出骨头,香滑的滋味几乎把周围的魔兽召来。即便有农神坐镇于此,还有些不死心的存在在远处低嚎了几声。 可做这顿饭的人竟然一口也没吃。 他已经一天没吃过东西,做菜的时候肚子咕咕直叫,若搁在平常早就边做边尝下半锅去了,今天却是任由胃里翻天覆地地反抗,什么也不肯吃。农神双手捧着着苏烂的排骨,劝道:“你又不是女人,节食干什么,难道是为了讨那个男人喜欢?你是我的信徒,就算节食也该是为了你的神祗,不该是为了别的什么人!” 白沉重地嘆了口气:“我这是严肃而高尚的艺术追求。您看,我现在正在扮演森林精灵呢,按照世界各种族健康体重表上写的,像我这样身高精灵族体重可没有过百的,所以……” 以后必须进行艰苦又漫长的减肥战争了! 他在火光扭动身体,就像一条蛇那般灵活而妖娆,光影交错之下,竟是比魔族的魅魔更加动人。他的骨头也像被抽走了,宽阔的肩膀和胸膛不断缩窄,从正常人类的体态变成了纤细修长的精灵体形。原本显得只有薄薄一层的肌肉因为骨骼缩小成挤得更显厚重,隔着衣服看去,也像长出了一层软肉似的,短短几分钟之内,他就像彻底变了个人。 第108页 农神双眼一瞬不瞬地盯着他,直到他的变化完全停止,才缓缓开口:“真是神奇。要不是你身上有我的烙印,每一点变化我都能知道,我简直要以为你背着我得到了别人的力量了。” 白捏着自己肚子上富余出来的软肉,痛苦地“呵呵”了一声:“我怎么会背叛您呢,我全家几十代人都是您最忠诚的信徒。这只是一种改变骨骼的武技罢了,刺客不也能随意变化自己的身材吗?我还不如刺客,起码他们缩骨之后不用考虑减肥问题。” “既然是你自愿的,那今天我就不给你留饭了。”霍桑毫无心理负担地接受了神眷者的解释,拿起了盘子里最后一只猪蹄。 他的神眷者现在也像猪蹄一样肉嘟嘟的了,特别是那双手,纤细柔滑、已经完全看不出里面的骨头了,看一眼就让人忍不住想啃猪蹄。 第45章 组团 转过天格拉斯再醒来时,就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战狼佣兵团那个熟悉的房间里,而昨天和神官在森林里的冒险犹如一场梦般,醒来就消散了。他现在要面对的,是团长和九名同伴的死,要给他们筹办葬礼、抚恤亡者的遗孀和幼子,更要杀了那些血影佣兵团的人,给他们报仇。 既然白已经平安无事,他现在最该做的就是报仇了。 他换上新的黑色长袍,下楼去看望那些死去的团员时,却意外发现他们的佣兵团里已经来了几位各大神殿的神官,正在替死者做圣礼,让他们的灵魂归于神园。一夜之间,他的同伴们也不知从哪买到了九个精美的棺材,让死去的英雄们得以安寝,而团长夫人带着其他团员的父母妻子跟在神官们身后,伤心地为他们祈福。 格拉斯走上去为亡者默哀,却被昨天那名责怪他害死众人的团员考尔德拦住。他的眼神里充满痛苦和恐惧,态度却比之前平静了许多,也因这平静而越发显得冷酷:“请你离开这里吧!这些人都是为你而死的,血影佣兵团的人以后还要来追杀你,你想把我们、把团长他们的妻儿也都害死吗?” “这不是格拉斯的错!我们现在不该内讧,而应该查出幕后主使者的身份,替团长他们报仇……”一名团员试图替他解释,亡者的亲属们却无法接受这个说法,连他也一块儿骂了起来。房间里充满了悲惨的号哭声,格拉斯和那名团员被推搡到门口,身上衣物乱成一团。 团长开普顿的遗孀尽力安抚众人,把这两个年轻人从墙角救回来,然后揭开脸上的黑色面纱,压抑着悲恸说道:“格拉斯,我知道这次的事你也是受害者,可是我的丈夫已经死了,这个佣兵团没法维持下去了。这座院子我决定卖给隔壁的魔教,换来的钱作为遣散费和安葬费给大家。所以,请你回去吧,这里已经没有战狼佣兵团,也不需要任何人为这个团的毁灭负什么责任了。” 丈夫的突然死亡已经掏空了她的精力,幸好有魔教教主派了那位好心的内勤来帮忙,她才能请来神官为死者祷告,还有钱安顿剩下的人,至于佣兵团……这种只留下伤心的东西已经不需要了。 格拉斯的脸色比醒来时更苍白,默默从空间袋里掏出了自己这一年来的积蓄放在她手上,坚定地说道:“战狼不会消失的。我会以战狼佣兵团的名义,杀尽血影佣兵团的人,让团长他们的英灵看着战狼为他们报仇。” 他对着棺木鞠了个躬,然后就带着自己身上仅有的衣物和一腔仇恨,义无反顾地离开了战狼佣兵团。在佣兵团与魔教总坛相连的那道墙后面,魔教内勤玛门隔着潜望镜将他离开的景象尽收眼底,忍不住摸了摸下巴,嘆道:“他也不像是有什么高级血脉,更不是哪位神祗在大陆上的神眷者,白怎么会这么在意他呢?” 在意到早上亲手抱他回来,还让自己替他佣兵团里的人类处理葬礼问题。 照这架势看来,农神大概很快就要失去这个可爱的厨子了吧。也不知道真正面临这危机时,那位神祗会痛痛快快地放手,还是干脆杀了他,让他的英灵永远生活在自己的神国里? 他身为魔教内勤,其实很应该替教主化解这个危局——这世上也不是没有农神的手伸不到的地方,比如世界的另一面,这些神祗可都是无法涉足的。唯有一点可虑的,就是这位神眷者如果跟他踏入魔域,这副犹如光明化身般的模样还能维持多久呢?只要想到他的灵魂一点点染上污秽,以圣洁的外表行魔物之yin行,玛门就由衷地感到遗憾。 第109页 和期待。 可惜他期待的对象现在身在神殿,魔王的手实在伸不进去,不然他说不定真要放纵本心伸上一回的。 ================================== 格拉斯离开魔教那条街时,白也已经向神殿报备过了自己在生一事,回到家里看望他最担心的奈特骑士。 奈特本来就在战场上受了魔法伤害,又为他失踪的事担心个半死,回到家还被大姐哭着骂了一下午,看到他时已经有些神经衰弱,还把一个大活人当成了自己的幻觉,痛苦地哀吟着:“都怪我没能保护好您,我的神官。我现在怎么会看到您的模样?但愿这是因为我担心太过而看到了幻觉,不是您的灵魂在农神的恩泽之下回来看我吧?” 白过去在他额头上拍了一掌,含笑问道:“疼吗?” “不疼,就是有点晕……” 糟糕,把孩子打傻了。他连忙从空间指环里掏出智慧药水来给奈特灌了两瓶,然后坐在床边温柔地说道:“我还没死呢。那些杀手是血影佣兵团来的,我杀了他们团长,就当是给你报仇了,你好好养伤,别再让大嫂和我担心了。” 奈特握着他的手,含泪点头:“您还活着就好,那位汉克曼神官说您死了,砂之神殿的人也走了,我当时又不能去找您,简直快要急疯了。那两个神殿的人都太不可靠了,感谢仁慈的霍桑庇护,让您从那些异教徒手里平安回来了。” 昨天在战场上,白被血影佣兵团团长掳走时,那两个神殿的队伍也遭到了勐烈的伏击,其中首都神殿因为坐骑都是普通马匹,死伤更为惨重。幸好砂之神殿的骑士们都是擅长刀法的勇勐战士,仗着鬣蜥和地龙的力量冲散了血影杀手,闯出去追踪白和那个佣兵团的团长。他们在林中捡到佣兵团长基勒的尸体和人头,举着人头重回战场,以此打压住了血影佣兵团的气势,才最终取得了那一战的胜利,救了大神殿的人。 可神眷者已经和大神殿签了神契,这场胜利虽然改变了众人的命运,却不能让他们重新拥有神眷者。领队的那位执事便把奈特骑士交给了大神殿,主动带人离开拜萨,回到有传送阵的森特城,把这件事的始末告知砂之神殿。 在砂之神殿的人离开之后,汉克曼神官便打算顺着神契之力寻回神眷者。等到拿出那张契约,他才发现其上神眷者血液幻化的签名已经煳成一团,也就表示契约破裂——除非神祗亲自斩断这契约,那就只能说明签约者已经死去了。 死去的神眷者便不再是神眷者,但死去的圣骑士却是神殿的重要人员,必须带回去好好安葬。神殿的人便把寻找白的重任压到了本地丰收神殿头上,扔下可怜的奈特骑士,带着亡者的遗体赶往首都,去求国王调兵剷除那些杀害神眷者的兇手。 白坐在床边听着奈特骑士描述这一切。大概因为喝了智慧药水的缘故,他把昨天发生的每个细节都回忆了起来,连没看到的都推断出来,对他的神官说:“您不能去那个充满了欺诈的大神殿,要去砂之神殿倒还来得及,让姐夫亲自去森特城送一趟信吧?” 白冷笑了一下:“我侍奉的是农神而不是神殿,只要神还没抛弃我,无论身在何处都是一样的。你安心休息吧,我去给那两个神殿写信,告诉他们我已经在农神身侧,要在他的引导之下踏遍这片大陆,将来有机会或许会去砂之神殿的。” “你要去哪儿?”奈特几乎瞬间就明白了他的深意,伸手抓住了他:“你不能假借神的名义去跟人度蜜月!” 你知道的太多了。白拉起被子蒙在奈特脸上,兇残地闷晕了他。 几天之后,格拉斯在佣兵公会重新修改了战狼佣兵团团长的名字。考尔德和另外三名团员都已经选择了离开,只有一个和他同样年轻的团员,重剑士埃佩留了下来,愿意同他一起向血影佣兵团报仇。可是两个团员是撑不起一个佣兵团的,按照规定,每个佣兵团都必须有一位团长和两名普通团员,不然就要面临着撤销的境地。 幸好瑟泊汀愿意加入佣兵团,替他占了一个名额。可是团队里仅有两名未通过考核的魔法学徒和一名三级重剑士,战力瞬间被削到几近于无,战狼佣兵团刚刚得到的六级证明被收了回去,重新打回了初级佣兵团。 格拉斯将那张青底金字的佣兵团证明收进衣襟里,走到柜檯前申领“追杀血影佣兵团”的任务。大厅里负责登记的女服务员看了他们一眼,拿出任务要求对比了一下,摇头道:“你们的资质不合格。这个任务要求执行者有潜伏和远程攻击能力,因为血影的近战能力太强,像你们这样一个土系魔法学徒,一个风系魔法学徒和一个重剑手,远攻能力不足,去了就是送死的。” 第110页 格拉斯按着那张单子,坚定地答道:“这个任务是面向所有人的,哪怕是单人佣兵也能接,我们的队伍并没有什么不足。” “但单人佣兵的战斗力至少要在六级以上,你们的等级太低了……” “再加上一名精灵射手,是否满足要求了?” 两方争论期间,排在格拉斯三人身后的人忽然走到登记台前,扯下头上蒙着的亚麻披布,露出一头灿烂的亮银色长髮和尖尖的双耳,长发之下的脸庞俊美得不似真人,笑容微微,对格拉斯打了个招唿:“你好,年轻的魔法师,你们的佣兵团人数没有达到上限吧?我是个旅行中的精灵,想要加入佣兵团体验一下人类生活,你们愿意接受一个新团员吗?” 他身上的披帛落下,露出流动的圣光般美丽的长髮,和纤细修长,又奇异地带点软嘟嘟的肉感的身形。这副外表经过了农神、魔王和广大路人甲的指导与围观,早就弥补了一切破绽,声音也用药草彻底调整过,除了减肥问题仍然任重道远,已经完全是个真正的精灵了。 披布落下时,黑髮魔法师只觉着眼中的世界都被这身影照亮。精灵伸手拿过申请表,在战狼佣兵团下面填了自己的名字:“我叫white,从今天起就是你的团员了,我的团长。” 第46章 征程 战狼佣兵团重出江湖的第一战,就是在拜萨城外围森林里擒下了血影佣兵团的一名刺客。 刺客在他们出城后就悄悄跟上了他们,无声无息地缀了一下午,直到佣兵团的三位正式团员——基友是凑数的,现在还在家补习魔法数论——下马扎营,分开捡柴、打猎的时候才潜行到格拉斯身后,亮出了自己的一对匕首。 匕首是他从选择刺客这一行就开始精修的,十几年未曾离开过他身边,灵活得就像是自己的手双延伸一般。其上还涂了毒,出手时一枚刺腰、一枚刺后心,哪怕对方能发现甚至阻挡其中一击,只要另一刀能擦破一点血皮,就逃不出性命。 趁着格拉斯弯腰拾柴,刺客瘦小的身形就像清晨的薄雾般从空中浮出,双手迅速又轻巧地举匕刺向他毫无防备的背。 刀刃将将刺到他的魔法长袍上,一片细碎的星光忽然亮起,将两把匕首绞成粉碎。星网从他的长袍上反卷过去,化作一张似真似幻的网网住刺客,格拉斯五指稍稍一收,无数灼热的光芒便在他身上灼出细碎的伤口。 刺客惨叫着倒下去,原本被他当作猎物的魔法师化身猎人,回身踩住了他:“你是谁的人,谁派你来杀我的?如果不说就杀了你!” 在这个神殿能随便抛弃神眷者的世界,杀手的职业道德也不会更好,那名刺客感受到割进肉里的热度越来越深,还有一名重剑士提着剑在他颈边危胁,顿时义无反顾地出卖了自己的僱主:“是一个伯爵夫人!我们团长是从首都一个伯爵夫人手里接的这活儿,她说是神眷者杀了他儿子,所以要让人杀了你,把你的头送给神眷者,让他也尝尝失去最心爱的人的痛苦!” 伯爵夫人?杀了他儿子? 那就是在国立魔法学院那时候,被魔王杀的那些学生了。国立魔法学院里的贵族学生多,有个伯爵的儿子并不稀奇,只是当时足足死了十二个人,不知是哪一个的父母恨上了他们。 可当时的魔物是他们队伍里的人自己招来的,那位夫人却要迁怒白,他们可真是…… “躺着也中枪啊。”白提着两尾用柳条串起的鲜鲑鱼过来时,正好听到刺客的口供,忍不住低嘆了一声,正好说出了格拉斯的心声。 儿子被猪队友同学害死了,那位夫人既不恨同学也不怨魔物,一门心思地来找他这个被害人麻烦。这还不说,要恨他还不让人来杀他,反而拿格拉斯当目标,这等屈曲迴旋的脑迴路,简直堪比克里特岛的迷宫了。能干出这事的,肯定是个闲极无聊兼有被害妄想的更年期妇女。 他把鱼“啪”地摔在刺客下三路上,掏出弓箭逼问:“雇你们的那位夫人叫什么,住在哪儿?现在血影佣兵团剩下的人都在什么地方?” 身上最宝贵的器官上摔着两条活鱼,还有一个精灵拿箭对着鱼比划,刺客的话吐得比螃蟹还利落,一个标点都不打地把伯爵夫人家的地址供了出来。身份他是真不知道,这种任务都是团长去谈,他们只等着杀人和分钱就够了,又不打算吃了目标再吃主顾,知道顾客的身份也没用。 至于没被神殿打残的团员们,后来能找的被副团长克莱姆找到,放了他在这儿盯格拉斯的梢,剩下的听神殿那边传说神眷者死了,就上首都要额外费用了。 第111页 格拉斯问道:“你们不知道神眷者后来回去了吗?” 刺客哭着答道:“我们知道,付钱的人不知道不就完了?等把钱拿到手,我们就离开鲁特王国,管她到时候知道了消息会怎么样呢。” 实际上,去首都要钱的血影佣兵团残队并没如愿拿到尾款,因为神眷者还活着的消息已经提前一步从大神殿传到皇宫,又由皇后的心腹侍女传达给了那位发下命令的瑟寇伯爵夫人。 于是在克莱姆副团长带人来取尾款,并找她要丧葬费和抚恤金时,这位夫人扯下脸上的黑纱,抛弃了刻在血脉里的贵族礼仪,对着那些人喊道:“神眷者还活得好好的,他的信前两天才传送到大神殿,这就是你们这群废物给我的回报!我花了六千金币买一个魔法学徒的人头,而你们干了什么?愚蠢地分出兵力去挑衅神殿,自己为掳走神眷者却被他杀了你们的团长……一个十八岁的少年徒手杀了你们的团长,我真该怀疑血影佣兵团是怎么在大陆上存在了这么长时间的!现在带着你的团员去给我杀了格拉斯·莫沃尔,如果杀不了,国王的卫兵会让你们尝尝绞刑架的滋味的!” 克莱姆团长被骂得火从心头起,抽出刀来架在她脖子上,冷笑着威胁:“我们只是运气不好,遇上了两个神殿同时去迎接神眷者,可不代表血影佣兵团是你这样的女人也能骂的。立刻把钱给我,我会带人处理掉那小子,可是如果今天备不齐钱,抱歉,夫人您就得跟我们回去呆几天了!” 伯爵夫人悲愤交加,转头又把这恨意加诸到了害她落到失子无依,还被下等人威胁的神眷者和那两个神殿头上,咬牙让人把钱付清了,甚至又多加了一千金币:“加多少钱也无所谓,这回我要神眷者的人头!不许泄露我的身份,就让他以为自己死在了外国人手上!” 克莱姆咧嘴一笑,露出微黄的牙齿,轻薄地在伯爵夫人脸上抹了一下:“这回没有神殿的人插手,杀两个少年不算什么问题。您等着玩赏他们的人头吧。” 金币到手,他就忘了团长和四十多名团员之死的痛苦,带着手下冲出伯爵府,再度朝着拜萨城走去。 他们离开之后,伯爵夫人挥退僕人,一头扎进了自己的卧室,锁好房门,从书柜最上层拿下了一套精装版《精灵文学》。这本书厚达一掌宽,可是拿下之后,柜子上竟毫无缝隙,就好像那儿本来就没有这本书,而是被其他书挤得满满的一样。 伯爵夫人并不看那些书,直接伸手到刚才拿《精灵文学》的地方,摸索到了一枚拉环,用力拉了一下。 书柜无声无息地向一旁滑开,露出背后一间仅有卧房四分之一大小的斗室。而那座房间里摆放着几座书柜,桌上堆满了各种笔记和盛着类似人类内脏之物的玻璃罐,在房间最里面的神龛上,却是供着一座被黑纱遮盖住的雕像。 伯爵夫人笔直地走到雕像面前,伏在地毯上,泪水透过黑纱网洇到地毯上,悲愤交加地说道:“我的主人,求您垂怜于您可怜的信徒,替我的儿子,为了让您重返光荣之地而献身的达克·瑟寇报仇!” 她的眼睛一片血红,割开自己的手腕,用鲜血在地上画下了一座精巧的小型魔法阵,然后从神像旁的木盒里取出一枚暗红色的宝石,小心翼翼地安放到魔法阵中心。 宝石中隐隐能听到亡灵的哀号,照在上面的每一道光中都折射出无数扭曲的面孔,而这个魔法阵便在哀号声中大放红光。与此同时,远在首都魔法学院的林谷中,那个被魔王玛门镇压住的召唤阵忽然闪动起淡淡血光,随即又被强大的黑暗魔力消抹了去。首都周围隐蔽的山林之间,还有另外几个魔法阵悄然亮起,围着那座城市连成了一座五芒星形状,却因为缺少了最重要的一环而归于寂静。 远在魔教总坛的魔王感应到了异常,却只笑了笑,将自己镇压在那座召唤阵上的力量增加了几倍,并不去管其他的镇法。这几座召唤阵布置得十分精巧,虽然都是小阵,但五座相连,却可以将五阵的召唤力形成共振,合为一座足以召唤魔王的大阵,但只要有一座运转不起来,剩下的四座召唤阵就只能召来最低等的无脑魔族。 ——除非还有一个神眷者在那座召唤阵上死去,用濒死之际,神力与死亡气息交融的血液强行提升召唤阵的等级。 如果教主知道他做了这样的事,将来该有多么感激他啊,一定会十分乐意跟他回到魔域去吧?玛门微笑着收回魔力,翻开露提总管从北方寄来的魔教新教徒地址和资料,规划起修建传送阵和新直营店的问题。 第112页 教主他们应该已经到了霍林城,那边的教众似乎还不太多,开不起直营店,应该安排一次讲座,让教主亲自宣讲一下魔教经营方式的优越性了。 巴尔贝尔不在就没有合适的人跑腿,只好用小厌魔传信了。 玛门右手稍动,从魔界传送过来一只蜻蜓似的细腰长腿大眼睛,唯独没有翅膀的小型魔物。那只魔物纤腿一蹦一蹦,千里迢迢地奔回拜萨城,从魔王手里接过了讲座通知之类魔教自制的雕牌印刷品,藏在自己体内的空间里,又蹦蹦跳跳地顺着原路往首都而去。 可是它这趟任务的目标并没在预定地点等着它,而是被拦在了一片荒原之中,埋伏在他们这三个佣兵面前的,竟是一队多达十五人的高阶佣兵——哪怕仅仅是残兵,这些人的等级也比战狼最鼎盛的时候更高。 白手握精灵长弓,弓身搭着三支箭,直指对面佣兵团的指挥者和他身旁的两名魔法师,神色冷锐:“你们放在拜萨城的探子已经交待了你们的底细,你以为仅仅十五个人,就能留下我们吗?” 十五个人,还不够凑四桌麻将呢,就想围杀他们?等着主角光环笼罩这群来送菜的无知鼠辈吧! 克莱姆好笑地说道:“仅仅十五个人,可是比仅仅三个人还要多出四倍呢。你的团长真是艷福不浅,之前还和神眷者传出惊世骇俗的绯闻,转眼又能找到这么动人的精灵。我倒是真想知道,如果你这俩个小情人都被送到卡乐弗的市场上拍卖,你会先救哪一个呢?” 格拉斯双手执着白送给他的大地魔杖,眼风扫了白一下,却是忽然笑了笑,答道:“大概会是神眷者把精灵买下来送给我吧?” 团里唯一的重剑手埃佩惊愕地看着他,连强敌环伺都顾不上了。就连刚刚调侃他的克莱姆都佩服地瞪大了眼睛,整个骑士团的杀气顿时断了一档,格拉斯的魔力便在此时释放了出来。 大地震裂、烟尘四起,对面数米之内不能见人。副团长身边的两名魔法师立刻释放了笼罩全场的大规模魔法防止他们逃逸,可是沙尘散尽时,却没人能看到战狼佣兵团三人。 他们看不到被大地庇护的敌人,只能看到副队长身边亮起烟花一样的星光,光芒却在某一刻齐齐炸开,染上大片血色,克莱姆整个人瞬间被切割得粉碎。 远在数百米外的荒原上,一队骑士忽然勒马,为首的却是一名神情温柔悲悯的金髮少女,用马鞭指着那片杀场说道:“去看看那些人,我总觉着那里有什么东西在吸引着我。” 第47章 命运的齿轮 在格拉斯神出鬼没地反伏击和第三方势力的冲击之下,血影佣兵团终于彻底被打残了。荒原乱草之间,尸山血海之上,一名温柔动人的贵族少女右手握拳按在胸前,端坐马上,楚楚动人地望着惊才绝艷的魔法师。 主角和女主角·1号终于胜利会师了! 在少女身后一众彪形大汉的衬托下,这对佳人犹如夕阳下的罗密欧与茱丽叶,目光穿越时空、超越宿命,在空中热烈交缠,将周围一切都虚化为背景。 白十分有自知之明地拉着另一位团员退到了背景板后,将缩骨缩得格外纤细的身体完全藏在了重剑手雄健的身躯后,小心翼翼地扫过周围环境,从空间指环里掏出了黑皮小册子。主线本来该在主角正式毕业之后才开启,现在他们两人相遇,到底算是提前开了主线剧情,还是也算成他这只蝴蝶翅膀翅出的支线呢? 小册子只能翻开已开启的册页,翻了一遍没有新出的页面,支线剧情也还只有十六条。其中支线十五“佣兵团覆灭”已经完成了,支线十四的“魔教圣女的追求”和支线十六“重组战狼、追查真兇”两条还在进行当中,而现在那两人命运的相会却并没触发新支线。 也就表示主线剧情不会显示在他这本小册子里——应该是无论他参与与否,主线都把控在作者手里,那他的存在就有点多余了。要不还是把自己的存在感收敛到这些普通背景板的程度,观察一下再说吧? 他翻看支线剧情进度时,前面小山熊一样的重剑士忽然回过头来,伸手在他眼前晃了一把:“你看什么呢,精灵?” “哦,看一下旅行指南而已。我对人类的城市不是很熟悉。”白心虚地答了一句,匆匆把小册子收回空间指环里。消灭罪证之后他才敢抬头,正好看到本该和第一官配妹子,本地领主杜克公爵之女玛丽·杜克在一起的主角站在自己面前,彬彬有礼地向那位小姐介绍:“这位是我们团里的远程射手,精灵箭手怀特。” 第113页 杜克小姐眉眼弯弯,金色长髮映着阳光闪闪发亮,向他行了一个浅浅的屈膝礼:“很荣幸见到您,精灵先生。鲁特王国很少能见到纯血统的精灵,我代表我父亲杜克公爵欢迎您来到霍林。” 她看着白纤细而又不失肉感的胸膛和腰身,目中流露出少许羡慕,忍不住脱口问道:“我能知道您的胸怎么……不,请原谅我的失言,我是说我能请您和格拉斯团长,哦,还有这位剑士到我家里做客吗?” 白忍不住瞟了一眼埃佩,想参考一下纯正的龙套在这时候该有什么反应。不想埃佩还没给他当榜样,本该和玛丽小姐一见倾心的格拉斯就已经挤到他们两人当中,一手按在他的肩膀上,颅骨都压到了他头上,挤着那只精心琢磨了几个小时的耳朵答道:“我们战狼佣兵团一向是共同进退的,既然杜克小姐相邀,他们两个肯定都是要跟我一起去的。” 他一边说一边轻轻上下晃头,脸颊从多出来的耳尖上来回蹭着。这要不是他的耳朵粘得结实,外头还包了膜,还真要担心被蹭掉了呢……他正在庆幸自己人设搞得好,却发现对面的少女双颊微红,眼中流露出一丝挣扎和为难。 不只是少女,连她带来的保镖们脸色都有些别扭。白不动声色地顺着众人目光往上看了一眼,正对上魔法师刻意压低的面孔,那双星空般璀璨的眸中只倒映着他的脸。格拉斯的声音压得格外轻柔低哑,说话时气息喷吐在他的耳廓里,绕过易容面膜的包围,冲击得他心尖颤悠悠地抖了一抖。 耳朵还是没抖。 所以他清清楚楚地听到格拉斯说:“公爵家的食物一定不逊于精灵之森,你终于能多吃些了。这几天你都饿瘦了,是我这个团长的失职。” 公爵小姐敬畏地看着格拉斯:“您真是位关心团员的好团长。”不够关心团员的人是绝不会说出这话来的。就算这个精灵长得再美,她也从没听说过男精灵长出b罩杯还能算是“瘦了”的——他减肥之前难道是和普通人类男性一样的体重? 善良的少女并没说出实话来,而是热情地邀请他们到自己家里做客。格拉斯扫过血影佣兵团的尸体,确认其数量和之前那个刺客交待得对的上,便答应了下来:“感谢您的邀请,但愿我们佣兵团的到来不会给您和您父亲添麻烦。” 公爵小姐笑了笑,整个人都像打了柔光一样柔美,目光含蓄地缠绕在他身上:“怎么会呢。自从母亲去世后,我家许久没有客人来了,我知道父亲也是很寂寞的。你们从别的城市过来,还有一位是精灵,一定能给我们带来许多新鲜有趣的话题。” 不,你家才是新鲜有趣的话题开始呢,你父亲是这本书的第一任小boss,你是主角的第一个女人,还在定情之后就为他死了;从此以后格拉斯就会对你念念不忘守身如玉,直到认识了第二位女主为止…… 诶?怎么这么一说,感觉这小子很渣啊? 白躲在格拉斯身后回忆剧情,却也不敢确定事情还会不会像原作中那样发展。 毕竟他们本该有几个月的时间停留在这里发展感情,而杜克公爵也是在那个时间段里吸取这座城市和周围领民的生命准备復活妻子,正好被格拉斯撞见,才引起的冲突。可现在他们提前来了两年多,公爵的行为还十分隐秘,而且格拉斯也急着要去首都寻找血影佣兵团背后的黑手,时间线完全对不上啊! 难道要把主线剧情拆开,现在先谈着恋爱,等从首都回来再打boss? 白摸了摸下巴,将两人的互动尽收眼底,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异样感。从前学姐和圣女在格拉斯身边时都是很利落的那种,这位公爵小姐却是走的温柔解语花路线,和那两位比起来太过弱气,总感觉她跟格拉斯这么闷骚的人不够相配呢。 明明知道杜克小姐才是主角的官配,可白心里就是止不住地觉着不般配,脑子被这个念头占得满满的,竟连众人什么时候到了城主府都不知道。那位丧妻之痛过了十几年都过不去的城主在他们面前打了一晃就离开,灰色短髮和髭鬚倒是都打理得很整齐,双眼一片雾蒙蒙的,看谁都像着着人怀念过世的妻子。 ——不知是不是他当神厨当久了自信过度膨胀,那位公爵看他的目光,倒像是比看别人时都更深邃些。 不过这错觉很快就消失了,公爵并没说什么“这位精灵和我过世的妻子长得很像”,只随便寒暄了几句就藉口公务繁忙回了书房。格拉斯被那位玛丽小姐拉去观赏府邸的景致,白则婉拒了跟去当个电灯泡的邀请,随着女僕到客房休息。 第114页 他还得再翻翻小册子。谁知道主线任务会不会影响他的支线进展,这种关系生死的大事,查多少遍也不嫌多好么。 正全神贯注地翻着小册子,窗外忽然响起咯吱咯吱的奇异响声,把他从书里叫回了魂儿。白往声音来源处看去,就见到一只恐怖的巨形蜻蜓一条腿儿伸进窗缝里,勾着插销往上拔,另外五条腿哆哆嗦嗦地勾着窗框,两只巨大的复眼隔着窗户死死盯住了他。 妖怪!哪里走! 白吓得流了一头一脸的冷汗,在身上摸了半天,掏出弓箭来就要射。小厌魔吓得连忙抬腿勾起窗栓,一头挤进房里,从体内空间里吐一张套色彩印的宣传画抱在胸前,仅用两只后足人立而起。那对大得离奇的复眼直勾勾看着白,碧绿的复眼上被阳光照出七彩光芒,萌态十足。 可搭上这副外表……简直是一点也不萌啊! 幸亏白眼力极好,一眼看出传单是他们魔教办宣传课时用的,顿时猜出此物的身份,把弓箭收回了指环里。小厌魔感觉到他身上杀意消散,抖了抖身子,得寸进尺地就想往他怀里扑。可惜这一意图刚表达出来,就被一只硬底皮靴踩回去了。小厌魔不敢再接近这个脾气极差的伪精灵,蜷缩在白脚下,老老实实地吐出宣传单和演讲稿堆。 这些东西玛门是整理好了的,只是吐出来时有几堆歪倒了,纸张混在一起,还得再收拾一下。白正蹲在纸堆里收拾着,大门忽然被人拍开,一个高大的中年男子就这么一点交待不给地闯了进来,一脸焦急地问道:“怀特阁下,您没出事吧?我们府里不小心混进了一只奇怪的魔兽,有人看到它……” 它半个身子埋在宣传单里,楚楚可怜地看着闯进来的男子,发现大领导不打算从男人手里救下它,就努力发挥自己不多的智力,软软地叫了一声:“汪。” 恶意卖萌可耻啊! 白手一哆嗦,一套印制精美的《你为什么还没成功》就洒在了地上,魔教教主那套神秘而精美的大头照飘飘悠悠地呈现在了人前。追进门的中年男子已经没空管那个学狗叫的东西是哪一族的了,目光落在传单上,眼神灸热:“这是魔教的……这传单上印的,难道就是那个卖十三香的教主?我也是魔教的忠实客户,已经我们公爵府厨房里发展了三十多条下线,我叫普莱米德·塞尔斯,是杜克公爵的管家,您呢?” 不是卖十三香的教主,是魔!教!教!主! 不过这人真的是大客户啊,露提总管送给他的客户名单里就有。白瞬间原谅了十三香教主这个称唿,淡定地地收起满地传单,只留下一份递到了那个男人手里,亲切温和地笑道:“我是魔教外门总管露提·丽森的一级下线,偶尔能接到最新消息,帮助魔教做些事。这只魔兽是来送信的,最近教主要在霍林城开一次见面会,欢迎霍林城所有顾客到时候光临。” 塞尔斯眼里冒出了比小厌魔体色还绿的绿光,紧握着那张单子问道:“教主他已经打算在这边建设分坛了吗?我听说建了分坛就可以用许多供教众使用的免费休闲措施,还可以参加魔教内部集资,投资回报率在百分之三十以上,真的有这么多吗?” 白坚定地点了点头:“必须有!不信的话你可以亲自去拜萨城参观他们的原料种植基地和工厂,全家一起去也可以,路费都有魔教报销。不过您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什么忙?如果是新产品,我现在就订一箱!” “是这样的……教主要来开见面会,我受露提总管所託,想提前物色一座比较好的宅子,再雇一队厨师和僕人。您是公爵府的管家,一定知道这方面的消息吧?”白的身影在下午暖阳的照射下闪闪发光,犹如无数金币折射出的光芒,照得塞尔斯眼前发花。管家一把抓住那双猪蹄般白嫩的手,眸中闪动着一片异彩:“您放心好了,我一定帮您准备好这件事!” 白笑容越发温和,微微垂头,就像笼罩在圣光中的神祗,用甘美的语言诱惑这掉入钱金漩涡中的可怜男人:“您现在就是我们的vip客户了。等魔教分坛成立之后,您还有机会成为分坛坛主,负责魔教在这座城的所有生意……不过这件事不能轻易让别人知道,希望您行事更低调些。” “我什么也不会说的,您只需要吩咐我该做什么就好。”塞尔斯还了他一个心领神会的笑容,小心地收好传单,左手按在胸前,行了个最标准的绅士礼节,退出那座房间。 第115页 “人家都走了,你还不走?”塞尔斯先生离开后,白就和小厌魔大眼瞪小眼地对瞪了半天。聪明伶俐敢装狗会卖萌的小厌魔现在就像被人洗了智商一样,六条小细腿一收,趴在地板上说什么也不动弹。 要不是它那细长条儿的身体太噁心,白恨不能提起它来直接扔窗外去。实在没辙了,也只能扔下一句狠话:“你不走我走!别跟着我,不然我回去就扣玛门和巴尔贝尔的工资,晚上加班也不给他们上免费工作餐了!” 他推开门,正好看到格拉斯一脸紧张地从走廊走过来——若按其步伐大小和速度来看,起码也是个竞走水平——看到他便问:“听说有个很怪异的魔兽钻到你房里了,在哪儿呢,没伤到你吧?” 跑那么快干什么,一个小小的魔物而已,哪儿那么容易伤到我。白嘴角不知不觉浮起微笑,本来要回答“没事”,却忽然想起房里趴着的那只大蜻蜓正对着门缝,连忙推着格拉斯往外走,顺手就要关门。 房门关上了,白刚要放下心,却在此时听到杜克小姐带着颤抖的声音:“这是……您养的宠物吗?长得好、好、”她憋了半天也没法昧着良心说小厌魔可爱,只得挑了个稍中性的词:“好有个性啊。” 白的脸都僵了。小厌魔不知什么时候跑到他腿下,干瘦的身躯在他腿边蹭了蹭,摇头晃脑地叫了一声:“汪。” “呵呵。”白僵笑着用脚把它拨到自己身后,对玛丽小姐解释了一句:“它其实是我小时候养的一只蜻蜓,后来因为喝多了生命之水,寿命比普通蜻蜓长,慢慢就长这么大了……呃,就是太大了,在森林里飞行不方便,把翅膀都刮破了,也没法补救,所以我就给它修减掉了。” “啊……如果是您养的话,这倒是可以理解……”这位精灵本人的体形就长得和精灵族图像上的差得不少,养一只和主人性情体态相似的蜻蜓似乎也挺正常吧?少女目光缥缈,向两人行了个屈膝礼,柔声说道:“我叫女僕去厨房看一趟,再给您和您的爱宠安排些本地特色美食。” 爱宠?不是看在传单的份上,今天我就让这爱宠变成油炸蜻蜓! 第48章 又一位演员 在杜克小姐的热诚邀请下,格拉斯带着两位团员在公爵府邸里住下来,彻底休整了几天。体力和伤口都恢復了一些,团长格拉斯就带着埃佩出了门,去魔法公会和战士公会分别测试他们现在的等级。至于白这个远程箭手……团长和他本人都知道这个精灵是假的,虽然没事先通气儿,两人还是很默契地不提此事。 格拉斯和埃佩中途分手,独自去了魔法公会进行测试。他加入“战狼”时还是魔法学徒,这一年来也都没再测过等级,今天却是有必要这么做了。那边正式确认了血影的任务后,他们的佣兵团就能再提升一级,若是他这个队长现在能有正式魔法师水准,再加上三级重剑手和一个不受等级限制的精灵射手,佣兵团就能直接升到三级。 至少有三级佣兵团的认证,才会有人愿意加入这个佣兵团,战狼也能有再度发展起来的可能。格拉斯分析着现有条件,再对比从前佣兵团兴盛的时候,胸口微微发闷,脸上仍是不动声色,跟在公会的侍应生身后走到了做测试的房间。 测试间四白落地,也没有窗子,只在正对着门的那面墙上嵌着一面计量魔力等级的镜子,脚下嵌有保护房间的大型魔法阵,只要不施放禁咒等级的魔法就不会破坏房间。侍应生为他关上房门,门外有一名法师监场,以防他用魔法捲轴做弊。 格拉斯也打算测试一下自己的水平究竟如何,出手便是目前他掌握的最强大的星辰魔法——陨星崩落。日前和血影一战,他的精神力和魔力都陷入完全枯竭的境地,再度恢復之后,他的精神空间竟似又扩大了几分,测试时全力运转魔法,果然感觉到了不同。 原本只有拳头大小的陨星已经增大了近一半儿,在空中无声无息地出现,仅仅是陨石落地的力量便震得脚下大地微微颤抖。他拼命压榨魔力,穷尽自己的极尽,一次召出了十三枚陨星,右手在空中虚虚一握,十三重堪比爆裂术的爆炸便在空中展开。星力层层叠叠,飞扬的碎沫在爆炸后迅速结成了闪亮的星网,随手扔一枚魔晶过去就立刻削成无数小碎块,切面像是被线网切开的鸡蛋一样平整光滑。 星光爆炸时,地板上的魔法阵都被这力量震动得闪烁了几下,一道透明的墙壁从下方魔法阵纹延伸向上,保住了挂在墙壁上的测量仪。 第116页 仪器上测评魔法师体内魔力的光芒瞬间由无等级的白升至一级的淡黄、二级的正黄、三级的嫩绿,最后稳稳停在四级的青绿色上。而那一招陨星崩落的最高爆炸力则达到了七阶以上,所以他之前对战血影佣兵团时,才能以低阶法师之身一招秒杀七阶战士。 不愧是古代大贤者留下的魔法,竟能让人越阶发挥魔力。可惜他的实力还是太弱,若是他的等级能再高两级,对付血影杀手时应当就不需要公爵小姐他们的帮忙了。 他实在不是一个爱欠人情的人,特别是欠女人的人情。那位公爵小姐对他的关照已是太多了些,而那双眼里流眄的柔情更是叫人消受不起——每次看到杜克小姐的眼睛,他就忍不住怀疑她是不是又是白找来的“演员”。 格拉斯用力按住眼皮,强迫自己忘记那两个女人,跟着监场法师下去拿等级证明。他来时还只是众多普能魔法师中的一名,可拿到等级证书时,整个魔法工会就都已经知道了他的名字——二十岁不到的四级魔法师,放眼整座大陆都是罕见的品种。按照前辈的经验可知,只要他不会中途早死,至少也能达到大魔法师的位阶。 而提前投资一位大魔法师,简直是最合算的买卖。公会主席亲自过去给他发了他证书,还把他吸纳为本公会的荣誉成员,急切又不失风度地劝道:“我是九阶魔法师,差一步就能成为大魔法师的门堪。如果你愿意当我的弟子,我可以把你带在身边随时指点,供应你所有的研究花费,还可以让你随意翻看魔法公会的藏书,你觉着怎么样?” 在他还是个普通学生时,他做梦也想不到能得到这样好的资源;可当这资源送上门来,他却已经是仇恨缠身,再也没有当任何人弟子的心情了。他苦笑了一下,摇头拒绝了这好意:“感谢您的厚爱,可是我已经是佣兵团团长了,要对团里的两个同伴负责,我们还要去首都做一件很紧迫的事……必须要辜负您的厚爱了。” 公会长可惜地嘆了一声,把证书和荣誉会员证拿给他,又送了他几本古代魔法师的着作和自己年轻时记的游学笔记才放他离开。 用主角光环收服了第一位真正的老爷爷之后,格拉斯就潇洒地挥一挥衣袖,离开了魔法公会,到佣兵公会交血影佣兵团的通缉任务。 追缉血影佣兵团的任务是拜萨城丰收神殿发布的,在其他城的佣兵公会也能交任务,只是把人头和旗帜、徽章之类能证明身份的东西送过去之后,还要等拜萨那边打款。所以他们暂时还是拿不到报酬,这些日子买药水和武器什么的,都要掏自己那点压箱底的钱。和血影佣兵团那一战,已经把格拉斯压箱底的药物和魔法道具都用了出去,白的精灵长箭也没剩几根,埃佩的重剑多了几个缺口,处处都是要用钱的地方。 白甚至有些后悔现在是以精灵的身份出现,没办法直接给他送钱。看着格拉斯在商店讨价还价,只能买最便宜的药剂和武器,简直恨不得叫圣女立刻过来给他送钱。可惜巴尔贝尔不知什么时候又交了个男朋友,现在正好得蜜里调油,连玛门的话都不听了,给他这个教主的回覆更是让人七窍生烟—— 她在信里写的是:“我已经和我心爱的男人私奔了,您要是不满意,就叫魔教全体出动追杀我吧。p.s.为了满足您的爱好,我已经让他改名格拉斯·莫沃尔了,希望这名字能激起您的灵感,让魔教的追杀盛宴来得更勐烈些。” 魔族真是……关键时刻掉链子! 盛怒之下,白甚至有了让魔王男扮女装过来千里送的打算,不过想像了一下那画面之后还是放弃了。这边有温柔美丽百依百顺的公爵小姐在,就是内勤玛门过来送,也会被当成别有用心的变态打出去的。 唉……身为魔教教主,竟然不能帅酷狂霸地说一句“这个佣兵团的花销都被我承包了”,感觉也挺痛苦的。 白教主的暗伤无以排遣,就把全身心都投入到了安利事业中。他在逛街途中不打招唿就脱了团,以魔教兼职外勤的身份挨家拜访霍林城这边的大客户。有塞拉尔管家之前打的底,从本城税务官的太太到连锁餐厅的老闆都已经知道了魔教教主要来开宣讲会,还要集资开办分坛,纷纷热情地把他拉进房里密谈,几乎当场就要贿赂外勤,请他替自己在教主面前美言几句,好在分坛里占个高点儿的位子。 魔教教主·伪外勤·精灵·白在外面花天酒地地做业务,身边围绕着无数殷勤教众,每天都早出晚归,他的团长想找他谈谈未来发展都找不到人。更让格拉斯心神不宁的是,那位公爵小姐对他的态度越来越亲昵了。 第117页 在七月第一个太阳神的礼拜日晚上,玛丽小姐终于鼓起勇气,请他到公爵府的喷泉附近观赏景致。在幽静的月色与水光之间,少女的面容与长发都被镀上了一层淡淡银光,神色恬静而温柔,就像传说中的湖中仙女,低声说道:“莫沃尔团长,我可以叫您格拉斯吗?” 格拉斯眼皮连连跳动,一股熟悉的感觉忽然漫上心头。他迟疑地问了一句:“您……” “您、您也可以叫我玛丽。”公爵小姐的头垂得更深了,脸上浮起淡淡的红晕,低声说道:“我的母亲过世后,父亲就一直郁郁寡欢,不愿意见人。我也没有同龄的朋友,一直很孤单。直到见了您之后,我才知道,世上竟然有像我一样大的人,可以活得那么精彩。” 她终于压抑着羞涩抬起头来,说出了自己平生最大胆的一句话:“您愿意留下来陪伴我吗?” 她等了又等,等来的却不是年轻法师温柔的回应,而是一句略嫌僵硬的疑问:“是我们团里的精灵拜託您说这种话的吗?” 什么? 公爵小姐的第一次表白竟遭遇如此奇怪的回覆,剩下的话一时堵在喉中,反应不过来,僵硬的样子倒真有几分像是谎言被戳穿的似的。她脸上的红晕还没消褪,绵绵情意正待倾诉,可是听她情话的那位法师已经像惊弓之鸟一样跳出了几米远,坚定地答道:“真的已经够了。我其实已经知道他在做什么,他的真正身份了。我……我爱的人是他,不论他找多少位女性装作喜欢我,我也不可能改变这片心意。您不用再陪他做戏了,我能够忍受他在我面前装作陌生人,可是唯有这方面,我无法再陪他演下去了。” 出什么事了?为什么我的表白会得到这么奇怪的答覆?那个b罩杯的精灵果然是女孩子吗?原来他们两人才是一对儿,只不过那位精灵的爱好就是给男朋友介绍女朋友…… 哦,我在天上的母亲啊,这世界真是太疯狂了! 公爵小姐哀哀哭泣着,扔下魔法师,跌跌撞撞地跑回了自己房间。格拉斯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黑暗深处,心里忽然像是被什么斩断了一块,有种痛苦和轻松交杂的奇异感觉。他在夜风中愣愣地站了许久,抚着心口嘆道:“如果是演技的话,比那位圣女可要强多了。” 如果不是演技的话……他也只能这样做。他的心里盛一位神官、一名湖中仙女和一只精灵就已经很满了,实在盛不下更多的人了。 格拉斯平復了一下心情,也走回了自己的房间。而在他们两人都离开之后,一名黑衣人慢慢从空中浮现,转眼便如闪电一般掠过夜空,从窗外潜入了杜克公爵房里,低声汇报了喷泉边那场不成功的求爱。 公爵一动不动地坐在椅子上,尤如石雕般安静。直到那人说完了,他的眼眸才转了一转,石雕的人像便活动起来,身上散发出掌控一切的阴冷气势,盯着密探问道:“确切么?那个精灵是女性?” 得到肯定的答覆后,他的唇角忽地拉起一道向上的弧线:“众神的宠儿,纯粹的自然之体,而且是女性,非常好,简直比玛丽还要好……” 密探比了一个抹脖子的手势,低声问道:“要把他们都……吗?” 公爵摇了摇头,抹着唇髭自言自语似地答道:“我有一个更好的法子,既能得到她的身体,也不会牵扯到杜克家。而且我这个做父亲的,也该为女儿的未来着想,我的妻子復活之后,也会希望女儿嫁给那样一位有前途的年轻人吧?” 第49章 情敌的纠结 魔教公开课地点终于定好了。白和几位出力甚多的vip客户谈了一晚上的投资前景,顺便吃了顿晚饭,喝了点小酒,夜深人静了才晃晃悠悠地回到公爵府邸。他们佣兵团住的是主楼后面的一座小楼,收拾得十分精緻,不过因为人少,并不是随时都点着灯的。白进门时走廊已燃起了几盏壁灯,进到房里倒是还能借着走廊灯光隐约看到一些。 房间一眼便可望到尽头,打开门的瞬间白便看到一个人倚坐在沙发里,看头部形状,应该是正向他这边看来。 难不成农神来了?不是说好了旅行期间不会像平常那样天天做饭嘛。何况马上就是魔教宣传会了,之后的舞会上他是肯定会亲自下厨做菜的,到那时霍桑再过去随便吃,比在人家房子里、主角眼皮底下做饭安全得多啊。 唉,当领导的都这么不省心。白脚步虚浮地走进房间,摇头嘆道:“您怎么今天就过来了,说好了等我开招……待……” 第118页 微光之下,那人的短髮参差翘起,比农神白皙得多的肌肤反射着淡淡光芒,让他一眼认出了不同,把抱怨的话都咽进了肚子里。沙发上那人却不依不饶地问道:“你在等谁呢?该不会是杜克小姐吧?这两天你一直在外面跑,也确实没时间好好和她说句话,现在她可能正急着找你呢。” 啊?你女朋友找我干嘛?白的大脑被酒精泡得有点迟钝,一时忘了点灯,愣愣地看着他问道:“公爵小姐找我有事?难道他家想起收食宿费了?”不对吧,现在他只是个当佣兵的穷精灵,人家就是要钱也该找团长要。 还不想说吗?格拉斯笑了笑,忽然站起身来,张开双臂抱住了白。怀里精灵过于纤细的身体令他有些不适应,尽管抵在他胸膛上的肌肉鼓鼓地又富弹性,可是从前他抱着白时两臂圈起的长度和这完全不同,其身形相差之大,简直就像换了个人似的。 “都这么瘦了,还不好好吃饭,真不让人省心。”他手上的力度加大了几分,把白的脸按在自己怀里,低下头贴着那只雕琢完美的尖耳边说道:“杜克小姐已经跟我说过她喜欢我了,我拒绝了。你没有什么想跟我说的吗?” 精灵的耳尖是全身最敏感的地方,可这假耳朵却是没这种功能的。格拉斯偷偷地舔了舔那枚耳尖,怀里的假精灵却是什么反应都没有,叫他稍觉遗憾。但这遗憾过后,他脑中又浮起了一个稍有些恶劣的主意——趁着怀里纤细柔软的精灵还没想起来挣扎,就在他耳尖上狠狠咬了一口,借着外头灯光一看,果然留下了个清清楚楚的印子。 真想知道他看见这牙印时会有什么反应。 格拉斯想像着印象中那张冷淡得像大理石雕塑般的脸庞染上红晕的模样,心跳顿时急切了几分,脸颊来回蹭白的髮丝,催促他回答自己的问题。 白什么也没说。实在是说不出来,他都快要吓得醒酒了!这可是主线任务,妹子还要为他死呢,读者还等着喜闻乐见的大战岳父戏码呢,这么轻易就拒绝人家是什么节奏?难道他真爱上圣女了?不可能啊!当初战狼团长去魔教求婚时他明明一副视美人如粪土的死样子,不至于见了女主一号之后又忽然反应过来圣女才是他的真爱吧? 白脑内cpu高速运转,头顶都要冒烟儿了。转着转着,终于是赶在自己烧起来之前想明白了真正的缘故——格拉斯的初恋情人是他自己啊……虽说初恋线已经结束了,可人心不像任务一样说停就能停,眼前这个满身光环,註定人见人爱的人居然还想着他呢! 难道我真有这么大魅力? 白一边心虚一边又有点莫名地高兴,忐忑不安地,忍不住想摸摸下巴。这一抬手他才感觉出来,自己还被人紧紧勒着呢,胳膊上的肉都要挤出来了。 等等……这抱得这么紧是怎么回事?他难道又看上这个精灵了?似乎也有点可能啊,不然他跟女主角搞对象,成不成地跟别人有什么关系,为什么半夜跑到团员房间里说这事? 白的心情十分复杂,复杂到他恨不得揭下脸皮来,用自己的身份质问格拉斯在干什么的地步。可是他抓住魔法师的领子,看到那双清澈到底的眼眸,不多的理智终于压倒了酒精催化出来的妄想,也阻止了他自己跟自己争锋吃醋的丢脸行为。 他放开格拉斯,用力把自己从那个怀抱里挣脱出来,拉着他直送到门外,用力关上了房门——这种夜色深深的环境容易滋生出心魔,实在不适合他们俩单独相处。 被关在门外的格拉斯快要呕死了。他的重剑手和公爵家的女僕都被关门声吸引过来,他也不好再闯进去,只好在众人复杂的目光下强笑道:“没什么,我和怀特在讨论建团计划,他出来送我,喝多了控制不好力道而已。” 重剑手信了。僕人们信了。公爵小姐派来的贴身女僕却是不信,带着脑补出来的渣男出轨被原配痛殴戏码回去报告了自家女主人。 杜克小姐纠结了一个晚上,觉着都是自己的无意之举造成了他们俩争执。侍女们围着她劝了半夜,这位小姐终于鼓起勇气想去见见情敌——至少把格拉斯并没接受她的事说清楚,别让他大半夜地再被恋人赶出房门。 天亮之后,她下意识地选了自己最漂亮的一条长裙,配了红色高跟鞋,对着镜子化了半个小时的装,又盘了最流行的髮髻,收拾得样样停当了,才去敲开了精灵的房门。 房里走出来一个头髮凌乱、穿着简单的白睡衣,眼皮都睁不太开的精灵。但是胸……公爵小姐偷偷往下看了一眼,只看到系得紧紧的白色内衣领口和前襟,下面包裹着珠圆玉润的身材,衣服却比身体大了几圈,看形制肯定是男人的衣服。 第119页 杜克小姐的脸红了。穿男友衬衣什么的实在太超过她的接受能力了!她不敢再往下看,只好抬头看精灵的脸,然后又在他耳尖上看到了那个清晰的牙印。 昨天晚上……他们……干了什么? 公爵小姐纯洁的心中顿时浮现出太阳神教典里关于太阳神宠爱勇士门巴在地上天国和以色帖公主热恋时的那段描写。整整两万字,纯描写,没有心理活动和教义穿插在里面,画面感强得足以把最弯的弯男扳直。 她纯洁的内心被教典洗礼了一遍又一遍,拼命告诫自己:“神说这是好的,他们是男人和女人,天生就该做这些事。神并不反对跨种族的恋爱。” 她的侍女却没有这样的定力,涨红着脸质问道:“你怎么能这么不检点,穿着这样的衣服就出来见人?” 白·伪精灵和美女共处了这么久,终于清醒过来,连忙从空间指环里拿出块白包裹身上,羞涩地低声道:“失礼了,我昨天晚上睡得晚,实在太累了,不小心睡过头了。杜克小姐这么早过来是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公爵小姐脑中还在循环回放着那段纯描写的纯洁故事,腾不出空来对付情敌,眼神空泛泛地擦着那枚牙印来回晃悠,一步步向后退去。 白自己的精神也不太好,昨晚他一会儿想着主线任务;一会儿不知跟谁争锋吃醋好;一会儿又想到自己是直男,不能堕落得这么快,直到天亮才睡着。但是公爵小姐这一退,倒让他一下子想起昨晚格拉斯告诉他的事了。在纠缠心底的执念推动下,他连忙跟上一步,抓住了杜克小姐的縴手,真挚地请求道:“您和格拉斯不能分手,我不能看着他走上同……我那个……我夜观天象,发现你们俩才是命中注定的真爱!” …… 我都代入了两万字的教典了你就跟我说这个?哪有刚上完床就说自己的恋人和别的女人是真爱的,你这个情敌做得太失败了,爱情小说里不是这么写的! 公爵小姐胸中涌动着一股莫名的愤怒,她挥开精灵伸来的手,凛然喝道:“住口!我不想听你假惺惺的话!我知道他是有妇之夫了,绝不会再碰他,你不用试探我!” 骂完之后,她终于能把目光从精灵耳尖那道齿痕上移开,转身绝然远去。 战狼佣兵团团长和精灵之间不可不说的故事很快便在城堡内部流传开来。其内容丰富性远胜于公爵小姐那点儿从教典上摘抄的段落,而是分成了男女、男男两个种类,杂揉了市售的各种小黄苏和其他神祗教典上的故事,到了晚饭时就已传遍了小半个霍林城了。 而听到这故事的人当中并不包括公爵府的主人,更不包括当事人怀特精灵。他已经换下了那身雪白的精灵装束,把全身骨骼重新恢復成了正常宽度,然后换了一张人皮面具,戴上标志性的金假面,披上魔教教主的黑衣,站在那间租来的教学大厅厨房里。 今晚的宣讲会上需要这些菜来展示安利牌调料的优越性,更是难得的,让霍桑吃饭的时机。在公爵家、格拉斯眼皮底下,他可是不会做菜甚至不怎么吃东西的精灵,想给农神加小灶也只有这种时候了。 雇来的厨师看他走向灶台,连忙阻拦道:“教主阁下,您是魔教的最高领袖,身份高贵,怎么能干厨活儿呢?您还是回去好好休息,我在本地最大的餐厅干了三十多年了,一定能做出满足所有顾客口味的菜!” 白挽起宽大的袖子,低眉笑道:“你做你的,我只是做几道菜给今晚的特别贵宾罢了。那位贵宾只吃我亲手做的东西,难得在霍林城落脚,我得好好做一顿菜招待他。” 厨师顿时明白了,放手把案板和一个灶眼让给他,让他放上自己的炒锅,通情达礼地说道:“那位……也是魔教的vip客户吗?我明白了,魔教发展更重要,您随意做吧。” 白却摇了摇头,笑道:“他倒不是魔教的客户,而是我背后的投资商。顾客们每年能拿到回报,不必担心投资风险,也有这位大人的支持在其中起作用。” 没了这个神眷者身份,伯爵夫人的刺杀对象肯定就是他,而不必迂迴着报復格拉斯,以求让他伤心。现在他还没攒够三条支线,又没有初次死亡大礼包,若是死了,搞不好就真死了。 他欠农神的还真不少呢,可惜他是个穿越者,怎么也没法像别的神眷者那样虔诚地以为了神祗而死为乐,只能多做些菜上贡了。白默默地想着,从盆里捞起条一斤多的鲤鱼,准备给农神上一桌沙漠族民基本不做的全鱼宴。 第120页 ☆、第50章 买买买买 本地厨师为这场宴会准备的是自助餐,有冷拼肉、水果、蔬菜沙拉、浓汤和烤的牛排、小羊肉、鲑鱼、鳕鱼和少量当地特产魔兽,总体而言兼顾了美味和健康。但是农神的厨子就不一样了,健康理念搁神身上有个毛用,就是要上大油大糖,足够的油脂才能带来足够的香味! 白抓起鲤鱼,利落地剖腹去腮,洗净血水和腔子里的黑膜,先是一刀斩断鱼下巴,又顺着嵴骨在腹腔里两侧肋骨上各斩一刀,斩断肋骨。三刀下去,把鱼肚皮朝下往案板上一拍,瘦长的河鲤就被拍成三稜体造型,然后拎着尾巴滑进油锅里大火炸。 热油遇到凉鱼,顿时发出刺剌剌的清响,烟气和炸鱼的焦香瀰漫在整个厨房里,让习惯了少油清淡口味的本地厨师纷纷侧目。炸完了再翻个面儿,露出焦黄的鱼肉,反过来炸带鳞的那面,炸到鳞脆了骨头也苏了,这鱼就算炸好了。 农神殿用于战斗的魔法不多,用于食品加工的可是花样百出,光保温就能分出一档二档三档来。白不用吝惜神力,出手就是最高等的封印魔法,鱼从锅里捞出来那一刻,整个风味就被封印住了,热度既不散失也不会继续加热鱼肉,只等待完整上桌端到农神面前那一刻。 一条尾巴弯弯、造型鲜活的罾蹦鲤鱼趴进盘子里,接下来,它可怜的同伴鳜鱼鱼就遭到了更加惨烈的伤害。好歹鲤鱼不必去鳞、不打花刀,鳜鱼却连完整的鱼身都没能保持住,先是断头剖腹,剃去骨头,两半儿身子还像凌迟般打满了十字花刀,炸得不成鱼形才捞出来摆成一盘。 白切第一条鱼时,厨师担心的是他切鱼伤了自己的手,炸到第二条,从主厨到清洁女佣就都开始估量这些菜品的味道了。然而做菜的那位完全不理调味的事,也不给大家一个品尝的机会,把鳜鱼也用神术封住,就接着折腾第三条鱼。 第三条用的是草鱼,却不像平常那样切片做水煮鱼,而是剖成两片,一半儿带着嵴骨,一半儿不带,只留背部相连,整只地扔进滚开的热水里,一面浸一面舀起滚水从背上浇下去,把鱼肉烫熟。满室的油烟散开,唿吸到了新鲜空气的厨师和僕人们一边庆幸,一边又觉着遗憾——烫鱼的香味儿就没有炸的那么浓了。之前那两条虽然也吃不着,至少可以通过香味儿脑补,现在这条没有脑补素材啊! 三条勉强还有个原形的鱼进碟儿了,接下来那条鲢鱼就连身子都保不住,只剩下两片一刀两断的大头上屉蒸熟,还铺了满满一脸泡椒。剩下的身子被剖去两侧肋条,从皮上剃下来,砸成细细的鱼泥,挤了一大碗鱼丸。 看起来真好吃。 他为什么不配酱汁? 居然每条鱼的做法都不一样。 这个厨师为什么不尝味道,这样我就有藉口跟着尝尝了! 厨师的怨念都快写在脸上了,一边看着白做出来的鱼一边尝自己做的罐闷牛肉解馋,一不小心就尝了半罐子下去。这下儿也没法往上煳面皮了,只好把其他罐里的倒出来重匀了一下,然后裹上面皮推进烤箱里毁灭偷吃的痕迹。 教主亲自下厨做菜之际,这座临时租来的教学楼里就来了一位真正的贵客。魔教未来的分坛主,公爵府的管家亲自把他引进大厅;负责安排座位的未来副坛主兼本地连锁餐厅老闆莱斯特朗则是惊喜地起来迎接他:“想不到公爵阁下竟亲自莅临此地,真让魔教蓬荜生辉。难怪教主阁下提前准备了贵宾席,原来就是为了等您来的。” 贵客解下身上的黑色长斗篷,露出一头灰色短髮,和永远饱含着水光的双眸,微笑着答道:“我没有得到邀请,也没有提前预约。如果那位阁下能想到为我留位子,或许就是我们两个的心灵相通,都觉着有必要见对方一面了吧。” 副坛主殷勤地点头:“您说得是,这座城里还有谁比您更值得见呢?教主阁下大概因为自己的身份不足以求见您,所以才不敢登门请求您光顾,而是留下了位子,好让塞尔斯管家在会后替他转达心意吧?” 公爵雾蒙蒙的双眼眯起来,那种幽怨哀愁的神色稍微褪去,倒显出了几分锐利:“是吗?但愿那位教主像你说的这么懂事吧。我一向喜欢和聪明人来往,如果他不够聪明的话,就要多费些手笔了。” 他重新用兜帽罩了头,跟着自己的管家往楼上那个独立于大厅里宾客席位的贵宾席走去,并让副坛主通知教主自己已经到了,好在正式讲座开始前和那位神秘出现的魔教教主谈一谈。 第121页 那个贵宾就在二楼楼梯旁,摆上了巨大的桌子和单人沙发,桌上并不像其他座席那样摆了传单和手册,而是铺着雪白的餐桌布,排着一套杯盘和几副刀叉,桌边摆着红酒、白酒和一白瓷杯装着的各色调料。 公爵矜持地看着那些调料,一面慢悠悠地解下自己的披风,一面问身边的管家:“这些就是你们卖的调料?教主·诺贝尔在桌子上摆放调料让顾客们亲自品尝,然后他的主顾们就挑出自己喜欢的大批订购?真是有趣的销售手段。” 打算合作的对象是个聪明人,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好消息。他的管家兼魔教未来分坛主答道:“您说得没错,一会儿讲座结束之后,这里会举办一个自助餐会,餐会上的食物都是用这些新调料调味的。也有面包和白煮肉,可以自己蘸调料吃,这样更能尝出调料的原味。我已经替厨房订购了两箱海鲜酱油,据说又要出新口味的芝麻沙拉酱和鸡油辣酱,我会替您拿过来品尝的。” 他一边说一边替公爵解下披风,整理好衣服上的褶皱,掸掉鞋上沾的浮土。就在杜克公爵的外表整理好,正要就坐的时候,他们面前忽然走过来一个古铜色肌肤,穿着华丽的白色丝绸长袍、乌髮缠成松松的辫子垂在左胸前的桑德康翠人,脚下踩着一双高底金拖鞋,啪哒啪哒地走到二人面前,当着他们的面坐在了贵宾席上。 卧槽!这人是哪儿来的! “你是什么人,怎么能坐在公爵阁下的位子上!”公爵本人是不可能失礼地和人争吵架的,做管家的必须担负起维护公爵府尊严的重任。哪怕他马上就要当上魔教分坛坛主,现在也得冒着得罪大客户的风险斥责这个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男人。 那个看着像沙漠贵族的男人连头也没抬,更不用提抬屁股了。他大大咧咧地坐在沙发上,好像那里天生就是给他准备的,自己拿起红酒倒了一杯,晃着透明的玻璃高脚杯,透过没盛上酒的杯身看了他们一眼。 然后一语不发地喝下了那杯酒。 塞拉尔瞬间暴怒了,强抑怒火,代替自己的主人问道:“阁下恐怕坐错了,这个贵宾席是为杜克公爵准备的,请您离开这里到下面坐,可以吗?” 霍桑饮尽美酒,撂下杯子,目光从他身上掠过,停在空中某处,似笑非笑地问道:“这里不是我的位子吗?” “当然不是……” “自然是。”分坛主含着怒意的声音刚刚出口,就被一道带着淡淡无奈的回答打断。他心里一惊,顺着声音看去,便见到一名穿着黑衣、脸上带金面具的高大男子拾级而上,到了桌前一挥手,雪白的桌布上便多出了十来个盘子。 “教主……” 今天才出场的魔教教主对他点了点头,再一伸手,掌中便握着一个直径30厘米的弧形底铸铁锅,从锅中舀出一勺热腾腾的酱色汁水浇在农神面前一盘烫熟的草鱼身上。 “西湖醋鱼,草鱼做的,刺儿有点多,您吃的时候小心点。” 介绍完这一道,他一抖手又换了口锅,舀出橙红色的酸甜酱汁浇到炸成ju花状的鳜鱼身上。炸苏的鱼肉和酱汁一接触,就发出清脆的响声,只听声音就能想像出脆嫩的口感。 介绍完了松鼠鳜鱼,他又换了口锅,把色泽更浅淡透明的糖醋汁泼到罾蹦鲤鱼身上,然后抽出筷子自己夹了一口,尝罢才撤掉菜上附着的神术,安心地说道:“没问题,外脆内软、甜酸适口,您肯定爱吃。” 霍桑并不怕鱼刺这种东西,立刻伸筷夹了一块醋鱼,蘸上酱汁尝了尝,终于捨得开口:“味道不错,肉很嫩。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种酸甜的口味?以前你烤肉和做炖菜时都不是这个味道的。” 外国人最爱吃的中餐都是酸甜口的,要不是没有卖菠萝的,我还打算做个古老肉给你吃呢。白自信地笑了笑,又给农神盛了碗鱼丸汤搁在手边,边尝边说:“那是我天性聪慧、观察入微,您的喜好我一看就知道。不过真想不到您今天打扮得这么整齐,我还以为您得光着膀子就来呢。” 早知道霍桑打扮得这么拿得出手,就不给他安排到二楼了,直接往自助餐厅一呆,会也开散了他也吃完了,客户们再过去吃,不是更不惹眼吗。 农神嚼着苏脆的鱼肉,轻笑了一声,并不把他的话当真。出来这么久才给他供奉了一顿美食,这样的神眷者,哪怕是太阳神这么爱在大陆上发展神眷者的神都不能要了,也就是他这样宽厚仁慈的神祗才一再地给他机会。 第122页 公爵被甩在一边看这两个人讨论菜品口味,羞恼得脸都青了,终于忍不住放下矜持主动开了口:“教主阁下,我是本地领主杜克公爵,您到我的领地上宣传这些食材,难道不打算和我打个招唿吗?” 白撂下筷子,作恍然大悟状对他躬了躬身:“原来阁下就是霍林城的主人,我只是个普通商人,实在不敢妄想攀上您这样的大贵族,一实没认出来,劳您久候了,望请见谅。” 公爵轻哼了一声,脸上多了几分血色,看着走廊上的画像,矜持地等着魔教教主诚恳陪罪,再跟他去房里献上点政治献金一类无伤大雅的小礼物。可惜白一直拿他当boss,并没有结好他的觉悟,虽然也笑容满面,身子却不动不摇,支使分坛主:“塞拉尔坛主,请代我照顾好你的主人,我这里还要讨好投资商分不开身,魔教能否在霍林城立足,就看你的了。” 投资商?没错,砂之国度的确有许多富豪,眼前这个男人的衣着也十分奢华,像是会做投资生意的人。可这个外国人再怎么有钱,也不是像他们公爵这样高贵的人物,教主阁下的脑子如果没有出问题的话,现在就该讨好公爵大人,而不是围在那个桑德康翠人身边——万一真的激怒了公爵,他们魔教的分坛就没法在城里建起来了! 他小心地劝说公爵到房间里先休息一下,扶着公爵离开时,脖子扭得都快超越了人类极限,拼命挤眉弄眼,叫他快点跟上来哄哄公爵。那两人进了房间,农神才漫不经心地问道:“他身上有魔族气息,你养的那个魔王已经跟他接触过了?” 不愧是神祗,小boss这点道行完全瞒不过他啊。 白嘆服于他的敏锐,摇头道:“谁知道他接触的是谁呢。反正我们在这儿也呆不了几天了,分坛坛主都选好了,以后让他们主僕自己搞去吧。” “嗯。”农神用白手帕沾了沾嘴角,轻瞟了他一眼:“我还以为你骨子里是那种看重普通大众的安危胜于自己性命的人呢,想不到你就这点胆量?真不像太阳神那些神眷者啊,他们都是正义感爆棚的殉道者呢。” “所以我才是您的神眷者。”白毫不客气的把自己侍奉的神也拉到道德标准线下:“您的另一位神眷者也跟我一样不爱在外面惹事生非吧?我这也是为了留着有用之躯侍奉您。” “……” 农神沉默了一会儿,果断地打破了他的妄想:“他跟你不一样,他读书多,会撰写解释神意的经文。” …… 呵呵。 今儿晚上的饭后甜点没了! 白撂下筷子,擦了擦嘴,向农神告辞:“我去探探那个公爵的底,一会儿就要做报告了,您吃完饭就先回去吧,不用等我。” 农神一时没想起甜点的事,挥挥手就让厨子先下去了。 白起身直奔公爵的房间,推门进去对还在生闷气的公爵问了声好。“刚才我的投资商对您有些失礼,我来代他赔礼了。可他不仅是投资商,更是一直资助我家族的恩人,所以我不得不先安抚他,请您见谅。” 公爵终于盼到了他的道歉,端着架子不咸不淡地讽刺了几句,但被刺的人就像听不懂一样毫无反应,那些刺激就都憋回了他自己心里。公爵实在没办法,挥手让塞拉尔先离开,关起门来,终于开始说人话。 “教主阁下,我想跟您要一个人——不,一个精灵。” 白静静地站在门口,微微垂眸,眼中复杂的光芒被染成黑色的长长睫毛阻挡在后面,完全看不出神色。公爵以为他是在等着自己开价,便从空间指环里掏出一枚黑色的晶石托在掌心:“这是能吸纳各系魔法,抵消一切魔法攻击的虚无之石,在黑市上已经卖到了4万金币一克。这块石头足有20克,每次使用能抵消三个魔导师级的魔法攻击,足够买10个最美丽的贵族处女了。” 白掩在长袖里的双手微微颤抖,咬着牙问道:“您是要向我买那个精灵?可他是我的外勤兼顾客,并不是我的奴隶,我没有权力……” “你有权力!我是这片土地的领主,在霍林城,我就是权力,我允许你做这样的事!” 妈蛋!这就以权谋私欺负到本座头上来了?本座最恨的就是你这样的装b犯了!买卖人口在中国是杀头的罪过知道吗?买卖珍惜动物也能判死刑知道吗?还贵族处女,你以前是干过多少这种非法勾当啊这么有经验!看小说的时候不觉着,轮到自己身上真恨不得把老东西的蛋踩爆了!白强抑怒火问道:“战狼佣兵团就住在城主府,阁下自己不就能抓住他吗,何必用我魔教?” 第123页 公爵的头高高昂起来,神情冷淡,一向湿漉漉的灰色眼珠里也闪动着冷酷绝决的光彩:“正因为他们住在城主府,我才不好动手。精灵族的报復太过烦人,我不愿意沾手这样的麻烦。而且我的女儿和她来往得很密切,我更不想让她知道这件事。你是她的教主,由你出手她不会多加防备,更隐秘也容易得手,不是吗?” 我不仅是他的教主,我还是他本人呢。不过这个“她”是怎么回事?那张面具或许有点像女人,可他的身材是标准的男精灵身材吧,这公爵眼瘸吗,这也能看错? 呵,他本来不想搀进主线剧情,杜克公爵既然不长眼,那他也不客气了——是他自己主动要求魔教教主搀合进来的,就别怪本座这个正义之友背后捅他一刀了! ☆、第51章 失踪 要杀杜克公爵并不困难。对付这种战斗能力等于负五的鍊金术士,只要伸伸手往背后死穴上一抹,肯定能伏尸一人,血流五步,满城缟素,今日是也。但要杀他,就要冒着改变主线剧情的风险,主线剧情现在……改是改了点儿,可是变动总还不算太大。真要亲手砍下去这么个副本boss的全部戏份,他还是要担心作者报復的。 所以这个人必须留给格拉斯对付,自己顶多挖几个坑,让他更死不瞑目一点。 他揣在袖子里的双手握得更紧了些,平静地答道:“可以。你什么时候要人?” 公爵笑了起来,神色柔软温存,像是经书上所写的圣行者一样纯洁:“那就等两天之后吧。我要一个完好的、活着的精灵,礼拜日那天送到城西杜克家的守墓人小屋里。这件事必须绝对保密,不能让任何人知道精灵的失踪和我有关系,人送到之后,你就不必管了。” 白抬起下巴,又加了价码:“时间太紧,我没法收拾干净手尾,万一失风我魔教会招来大批麻烦,这块虚无之石的价码就不够了。” 公爵皱眉道:“这枚虚无之石可是高阶魔族死后骨骸的结晶,市面上的都是从千年前之战时流传下来的,现在要找可没那么容易了。这个价格已经足够高了,不可能再涨,不然我宁可去刺客公会僱人。” “刺客公会能给你一个活的精灵?如果你能找到别的人办这事,就不必特地来这里见我了,不是吗,公爵阁下?”教主面具下方的双唇向微翘起,似乎是吃定了他不改撤单。“我要的不多,这枚虚无之石算作订金,尾款只要一片两顷的上好麦田和一套房产就行。如果你真有诚意,现在咱们就在太阳神的鑑证下籤下契约,大后天的早晨你就能看到那个精灵躺在守墓人的小屋里。” “……好。” 不过是一片田地和一处房产罢了,又值什么呢? 白从空间戒指里拿出空白契约,用含有魔力的药水写下合同:“兹约定……7月24日早7点,魔教教主必须让杜克公爵见到活着的战狼佣兵团远程射手、精灵箭手怀特。见到人之后,杜克公爵即须割让一处房产与两顷土地予魔教。农神霍桑见证此事,不可更改。” 白写下“霍桑”之名时,抬起头来对他笑了笑:“我信仰农神,所以愿意用我的主神发誓,您要不要在这合约上加上太阳神之名?” “不必。有农神的见证就足够了。”不写上主神的名字,就是到时候违背合约遭了神谴,农神对他这个异教徒的惩罚也不会太重。故此一般人盟誓时都是向自己信奉的主神起誓,这纸没写下太阳神之名的合约,对他来说约束力到底小了不少。 公爵暗暗觉着合同上问题不大,甚至是偏向他这一方——那位魔教的负责人大概还忌讳他这位公爵的身份,甚至没写要哪里的房产和田地。他得到精灵之后,大可以随意找几处不值钱的土地和房子充数。 于是他捋了捋脸侧垂下的灰色短髮,接过小刀割开手指,在公证书上印下了一个指印。 “愿您顺利地弄到精灵。” “魔教不会辜负您的期待。” 白本想拿出红酒庆祝一下,但看着公爵戴上兜帽一副马上就要走的样子,也就放弃了这项传统,吩咐未来的分坛主把人送回家,自己下去讲话了。 他今天讲的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我们的大陆是在各神殿信仰割据之下的世界,各地消费者的食物品种和口味受信仰影响严重,但这样的混乱不能让我们止步不前,仅仅满足于小量在亲近友人圈子里的传销。我们应该看到魔教发展的远景,更应该立足实际,按照各地不同的口味制造和销售不同产品,也就是说,我魔教必须建立自己的根据……生产基地!” 第124页 这片生产基地所在他已经选好了,就在杜克公爵的土地上,公爵本人刚刚和他签定了合约,打算转让给他两顷土地来盖加工厂。 “公爵阁下已经和我立下神契。再过两天那片土地便属于魔教,请各位敬候通知,亲手为我们的生产基地挖下奠基的第一铲。” =================================== 回到家里的杜克公爵也和白教主一样满意。他难得地把女儿叫到书房里,温和地问道:“玛丽,你想念你母亲吗?” 公爵夫人逝去已经有九年了。玛丽丧母时才只有八、九岁,这些年父亲又从不许人提起她母亲,因此勐然听到这句话时,她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连忙低头答道:“是的父亲,我非常想念母亲。” 她和公爵之间并不亲近,做父亲的待她这个女儿一向冷淡。但今天他的态度却是大为不同,主动摸了摸她的头髮,慈爱地笑道:“你长得和你母亲真是一模一样,她看到你现在这副模样,一定会很骄傲的。对了,我听说你和那个佣兵团长之间有些误会,现在澄清了吗?” 不,他们之间不是误会,而是无缘。 她感伤地摇了摇头,低声道:“他有女朋友了。他那天和我说了,他爱的是团里的那个女精灵。而且她的确比我更漂亮、身材更好,也更适合他……” 玛丽的脸色越来越惨澹,仿佛又看到了精灵鼓鼓的胸膛和耳尖上明显的牙印。可公爵却又出忽意料地安慰她道:“我的小玛丽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姑娘,你继承了你母亲的美貌和善良,哪个男人能不喜欢你呢?那个精灵不会成为你们之间的阻碍的,父亲向你保证。因为那个精灵……” 很快就要成为你母亲了。 他眸中含着期冀的光芒,长久萦绕在他身上的阴郁都被冲散了许多,站起身来拍了拍女儿:“那个佣兵虽然出身差了些,但能以不到二十岁的年纪晋入四阶魔法师,天份和前途还可以期待一下。你这些天多陪陪他,等到……那个精灵不会再和他在一起了,那时候他就会发现,只有你才是最适合他的人。” “可是他们已经……” 玛丽想把精灵已经穿上男友衬衣的事告诉她父亲,公爵却已经没兴趣再听。那个精灵和谁有过什么经歷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的身体能完美容纳自己妻子的灵魂,比起这个没能继承父母天份,只是个纯粹普通人的女儿更合适。 如果不是血缘关系使得玛丽比别人更适宜承受母亲的魂魄,他本来也不想用这个女儿的。现在来了这个精灵,简直是光明神赐予他的宝贝——所有的精灵都是自然之体,不会排斥復活魔法。只要在活着时抽离灵魂,就可以把他妻子的亡魂导入其中,让她以最完美的状态復生。 他就像个陷入热恋的小伙子,听不进半点不合心意的话。但因为妻子復活就在眼前,态度又比平常柔和得多,摸了摸女儿和妻子一模一样的金髮,便吩咐她离开:“别想太多,过几天父亲会给你一个惊喜的。到那天……你想要的一切都会是你的。” 玛丽迟疑地离开书房,回去这一路上心里都有些忐忑,总觉着自己父亲的态度有些诡异。之前被公爵压着她也没有多想,回到房里重新梳理了一遍父女之间的对话,她才抓出一丝头绪——一定有什么她不知道的事发生,而且这件事似乎和那位精灵有关? “那个精灵不成为你们之间的阻碍了”,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父亲为什么要跟她说这个? 她越想越忧心,趁着夜色悄悄去后面那座小楼,敲响了精灵的房门。此时白还在讲着魔教发展规划,教各位教众如何打破旧世界的束缚,自然不会出现在这里,她的敲门声在第一时间引来的是佣兵团团长格拉斯·莫沃尔。 “啊,是您……您找白……怀特有事吗?”格拉斯眼里飞快地掠过一丝失望,却是立刻隐藏起来,彬彬有礼地劝道:“天色不早了,您如果有事,明天早上再来找他也可以。” 听着他清朗温柔的声音,公爵小姐脸上还是发烫,低下头嗯了一声:“没、没什么,就是想来看看她,也没什么正事。” 这两人心里都担心着同一个人,倒也没在意对方说出精灵时用的是“他”还是“她”。玛丽亲眼撞破了白“事后”的形象,此时真有点无法直视这个一见钟情的年轻人,匆匆跑了回去,只留下格拉斯一个人站在门口,对着空荡荡地房间无奈嘆息:“怎么还不回来,果然是太急切了,吓到他了吗?” 第125页 他既担心又紧张,坐在房门口整整等了一夜。等到这一夜过去、天空泛白之际,他却再也等不下去了,叫了埃佩一起离开公爵府,到城里去找化妆成精灵的爱人。 只是这一天从早找到晚,再从夜里找到白天,他仍是没找到白。就好像从那一晚的亲密拥抱之后,他就凭空消失了,连一点可供寻找的信息也没留下。 于是他想到了曾经过来找白的公爵小姐,主动找上了她,问她知不知道白到底去了哪儿。玛丽听他焦急地问自己精灵的下落,心里勐然“咯噔”一声,不由自主地想起父亲那天晚上反常的谈话。 精灵不会再妨碍他们,难道是因为父亲杀害了…… 不可能!她强迫自己抹去脑中这惊人的猜测,极力保持平静,抓着裙摆问道:“您能确定怀特阁下失踪了吗?也许她只是出城打猎了,您为什么不去她房里看看留没留下纸条之类的?” 当然没有。白的房间已经被格拉斯翻了个底儿掉了,除了在沙发后面发现了一只巨大的丑蜻蜓以外,什么可疑的痕迹都没有。那蜻蜓似的魔兽他也知道,前两天白亲口承认是自己养的,至于哪来的倒不用在意,反正不是那个农神送的就是他家里从桑德康翠找来的,一副娇生惯养傻兮兮的模样。 小厌魔自是听不见他心里的评价,不然一定会跳出来表达不满的。他明明是魔域最受欢迎的高等魔物之一,智商直逼人形魔族,而且拥有空间天赋,就连魔王都用它当快递员,岂是小小人类所能非议的? 肤浅! 幸好这个肤浅的人类还没傻得太彻底,和玛丽谈话之后,还是想起了魔教的这只吉祥物,把它从沙发后面抱出来严刑逼供:“你知不知道白到哪儿去了?他现在失踪了,请你带我去找他!” 小厌魔极有骨气地摇头“呜”了一声。可惜面前的人类不打算成全它的骨气,从包里掏出一大兜回来路上从草丛里抄来的草蚊子扣到它面前,冷酷霸气地说道:“找到白,这些就都是你的了!” 小厌魔它……它屈服了。它前腿儿一蹬网兜儿,艰难地发出了人类的语言:“不要虫子……要肉!” 肉就更好办了。格拉斯找厨师要了一块吃剩的烤肉,诱惑小厌魔带他和埃佩找到了魔教暂租的总坛。那里还留着举办魔教宣讲会的装饰痕迹,满屋香料和肉类的气味还没散尽,处处都有白留下的气息,却是仍旧找不到这个人。 这是他们能找到的最后线索,小厌魔带着他们走到楼梯上,不到二楼时便像受了什么刺激,蜷缩在楼梯中间,不敢再往上走。格拉斯拿出肉块诱惑了半天也不见它动弹,埃佩在背后劝道:“会不会是这里有什么强大的魔兽存在,这只肥蜻蜓不敢上去?” 两人对望了一下,眼中都有几分紧张和担忧。格拉斯拿出魔杖,右手平摊,露出掌心黑色的星空印记,嵴背挺得笔直,头也不回地说:“你带它去楼下仔细搜索一遍,我去楼上找找。如果有危险你们就直接逃,不要上来找我,我和怀特都对付不了的敌人,你来了也是……不如留着有用之躯替佣兵团的人復仇!” 埃佩本想冲上去追随团长,可是想到那个害了他们的贵族还活得好好的,便强咽下这口血,带着小厌魔下楼再查一遍。而格拉斯则紧握魔杖,小心翼翼地防备魔物袭击,勐地推开了楼梯边的第一道防门。 仅仅两层楼、十几个房间,他足足搜了一个下午,甚至最细小的角落都没放过。每一个房间他都是抱着最大的期待闯进去,进去后即便找不到人,也恨不能搜出只字片语,或是白留下的衣服首饰之类的线索。 一次次希望化作失望,到后来他甚至已经顾不上防备什么魔物,只是麻木地一个房间接一个房间地搜索,甚至强行抱着小厌魔上了二楼,叫它找出白留下的气息。 把魔物抱上去之后他才知道,小厌魔怕的仅仅是二楼楼梯边上的那块地板罢了,于是又在那里使用各种测试魔法分析其残留痕迹。 “这里到底有什么?他就是在这里消失的吗?”他紧抓着小厌魔细瘦的身子,神情如厉鬼一般,可是以厌魔的见识,它是不懂得神力是什么的,只能感觉到那片空气中残留有它极为恐惧的力量,虽然力量几乎已经散去,那种毁灭似的克制感却和白身上散逸的那点神力有天渊之别。 格拉斯掐着它在那里磨了半天,除了吓得小厌魔弓成了个虾米,仍是什么结果都没得到。埃佩在一旁劝道:“那位精灵阁下年纪比咱们大了几十倍,武力也非常强大,一定不会出事的。你已经两天没睡了,再这么下去脑子都要不清醒了,还怎么找人呢?我们还是回去休息一下……” 第126页 回去…… 格拉斯愣愣地看着埃佩,脑中忽然闪出一道光影,“霍”地从地上站起来沖了出去。 杜克小姐……那天晚上她慌慌张张地来见白,然后白就再也没回去过,她一定知道些什么! …… 她当真知道吗? 或许她本来不知道,但现在已经快要知道了。 从知道了精灵失踪那刻起,玛丽就一直在关注她父亲的动向,甚至派自己的女修和护卫暗地里跟踪公爵。格拉斯一去不復返,她也不分昼夜地盯梢自己的父亲——虽然她明知这种事不是她这个做女儿的该干的,可是怀疑的种子一旦撒下,就像野草一样在她心头疯长,乱糟糟地几乎要塞住她的心。 没日没夜的监视,不信任父亲的愧疚和害得白失踪的痛苦折磨着她,让她的脸色迅速憔悴了下去,哪怕是僕人们都被拖入梦乡,她却还像惊弓之鸟一样,一阵夜风就能让她从椅上跳起来。 何况她听到的不止是夜风。 她听到了一个沉重的脚步声。是男人的脚步,靴底儿因为镶着金属而发出沉沉的咯哒声,正是贵族男性常穿的那种靴子。在这个时候她家里的人都该是睡熟了的,绝不会有僕人敢穿这种鞋子在外面走动,而她父亲…… 她父亲为什么要半夜出去? 玛丽牙齿间发出咯咯的轻响,她不得不把手指塞进嘴里,阻止自己发出声音。等到那脚步声渐渐下楼远去,她便提起一双高跟鞋,披上一块深色厚布巾,穿着睡衣睡裤推门出去,缀着夜色中那个高大的背影走出了公爵府大门。 她的父亲只带了管家出门,到后院赶了一辆车出来,半路却又叫上了一队她不认识的战士。她不敢跟得太近,凭一双赤脚又跟不上车子,正在焦急又无措的时候,一道黑色的身影却穿破夜色,来到她身边。 这人只要站在面前,便能使她心安。 玛丽按着心口,终于吐露了守护多日的秘密:“我担心我父亲和精灵阁下的失踪有关,您一定有法子找到他们吧?” ☆、第52章 这回真是英雄救美 7月24日凌晨,天边刚刚照出蓝紫色的光线,一道黑色的身影便从城外一片林地里走了出来。 在暗淡的天光之下,他的脸庞完全藏在兜帽阴影里辨不清形象,双手上还打横抱着一具类似人体的东西,只是其上裹着一块宽大的黑布,影影绰绰地只能看出其中一端露出了尖尖的、类似靴子的东西。 看守杜克家墓园的老守墓人早已接到了管家的吩咐,从自己原先住的小屋里搬了出去。但他放不下自己的工作,在墓园附近新搭了一座小木棚,每天早上也和平常一样带着狗在墓园周围巡视。 那个鬼鬼祟祟的身影顿时吸引了守墓人的注意力。他的狗“呜呜”低叫了一声,往前跑了几步,脖子上的狗绳却被主人拉紧了,前爪在地上挠出几条深深的印子,回过头来急切又无辜地看着主人。 老守墓人压低了头上破烂的尖帽,对他的狗、他的老伙计说:“管家大人叫咱们搬走,说不定就和这个人有什么关系。” 他年纪大了,只想安安稳稳地看守墓园,对老爷们的事没有什么好奇心。所以尽管那个黑衣人穿得不寻常,手里抱着的也好像是具尸体,他还是没敢在后面偷看,而是装作什么也没看见,继续在墓园外面巡视。 巡视到上代公爵坟墓时,他见到了一队黑衣骑士疾奔在墓园外的大路旁,那队人的领袖见到他时忽然紧了紧缰绳,整个队伍都跟着停了下来。 马嘶声中,领头人摘下兜帽,露出一张苍白里透青的脸庞,浅淡的灰发压在眉头,整张脸都带着几分诡秘之意,用马鞭指着他问道:“你那座小屋是否有人监视?今天早上有人过去吗?” 守墓人认出了公爵,连忙鞠了个躬,恭敬地答道:“是的老爷,今天早上我看到一个黑衣人鬼鬼祟祟地走进小屋里,手上还抱着个人,或者是尸体——反正一动不动的,看着就吓人。我正想赶进城向您报告呢,想不到您已经得到消息赶过来……” 他的嘴一张一合,却发不出声音,喉头喷出一股鲜血,身体软软地倒在地上。公爵在他身上擦了剑尖的身,眼睛比平常更加明亮,低声自语:“那就开始吧,用这些愚民的血液见证我妻子的復生。” 他双腿一夹马腹,带着队伍飞驰而去。守墓人的老狗这才狂叫了起来。直至那队骑士掀起的尘土消失在大路尽头,它才停止咆哮,走回自己的主人身边,伏在守墓人脸旁,轻舔他喉头似乎永远也流不尽的鲜血,小声呜咽着,想把他重新拱起来。 第127页 而此时的公爵已经到了守墓人那座老旧的小屋外,在路边见到了魔教教主。 公爵勒住了马,稳稳坐在马身上,问道:“人已经弄到了?” 从魔教教主的斗篷和面具下传来一道有些旷远、有些模煳的声音:“是的,人已经在房间里了。愿你记得我们的约定,及时把尾款该给的都给我。” “我会的。”公爵抬手拉下兜帽,露出一张充满欣喜与怜悯的脸庞——欣喜是为了即将復活的妻子,怜悯却是对这个愚蠢的交易对象而发。他的手掠过灰发的鬓角,放下来的途中忽然向外一挥,低声喝令:“动手!” 身后的骑士们举起弩箭,瞄准了房门处的魔教教主。 弩箭发射的声音整整齐齐地响起,射向同一个地方。然而就在弩箭即将接插到他身上时,空中忽然响起一道并不明显的撕裂声,魔教教主披着黑袍的身体蓦然消散,十几支弩箭齐齐射到后面并不算结实的门板上,其力道之强已将房门撞开,露出黑洞洞脏兮兮的房舍。 一股尘土被倒下的大门震了起来,遮住了众人的视线。公爵咳了几声,打马倒退,吩咐管家进房里检查,而房内破旧木床上躺着的精灵也在这时微不可查地长出一口气。 幸好他们放箭的速度没那么快,他还来得及指挥缠在那个人体模型上的噬魂草撕裂传送捲轴,把它传送回这房里,再直接收进空间指环里。若是房门倒得再早一步,那些人恐怕就能看到这房间的床前站了一个黑衣男人,那时候魔教教主再消失,就容易引人侧目了。 时间卡得刚刚好,他已经准备好了道具和舞台,下面就要看公爵的演出了。 白果断地运起龟息功,只靠一口先天真气在经脉中绵绵运转,精神力和神力全数内敛,全凭练武之人的灵敏听觉和感觉应付来人。 公爵带来的骑士把那扇房门拖走,公爵用手帕掩住口鼻,眯着眼踏进了仍旧满天灰尘乱舞的房间。房间没有窗子,比外头还黑一些,可是满头银髮、身着白色常服的精灵却是那么显眼,公爵一眼便找准位置,走到了那张破床旁边。 他俯身看着精灵“昏迷”的脸庞,满意地笑了笑,伸手抚过他的脸颊,貌似温柔地说道:“能够成为盛放安妮灵魂的容器,这是你的荣幸。虽然你的体态不够娇柔、行动粗俗、声音也不好听,不过我都愿意包容,直到把这副身体重新改造成安妮从前的样子为止。” 他弯下腰来,打横抱起白走出房门,然后把这副身体横搁到马上,自己也跨坐在后面,走向墓园西侧一片没有坟墓的空地。 后面的事不是侍卫可以参与的,他们各自打马散开,照公爵规定的方位分列在墓园外围巡视,以防有人不小心撞到这种地方。唯有塞拉尔管家的忠诚和能力是得到公爵认可的,能跟在他身后到那片荒地里,协助他处理转换灵魂之事。 那里片荒地从外表看不出什么,但在公爵念诵了一段咒语后,整片土地忽然缓缓升起、向四面八方散开,露出一片平整光滑的地面,上面刻着两座嵌套在一起的魔法阵。阵外还有小阵环绕,刻满了扭曲的反文字,只一现世就泛起一层淡淡黑雾,充斥着不祥的力量。 公爵把怀里的精灵放在左边的魔阵上,然后挥了挥手,从空间指环里取出一具水晶棺放在右面魔法阵的圆心里。 棺盖刻着密密麻麻的魔法阵,但习惯了看打码的画面的话,还是能看出里面躺的那位夫人的模样的。她和杜克小姐长得十分相似,只是年纪更大些,也更多了几分雍容的味道。杜克公爵半跪在棺材边,深情款款地看着里面的妻子,含着歉意说道:“抱歉安妮,我一直没能完全布置好这个转魂阵,让你的灵魂在这副死去的躯体里禁锢了这么多年。不过现在我得到了一只精灵,她是不会抵抗灵魂侵入的,所以现在我们可以强行尝试一下……实在不行的话,至少玛丽还在,我不会让你再等太久了。” 公爵夫人一动不动地躺在棺中,唇角的笑容宛然如生,看得公爵眼角微红,眼中一片盈盈。管家习惯了主人对着夫人的尸体倾诉爱恋,早已经站得远远地避嫌,两人各自有心事,自然没人顾得上躺在旁边装死的白。 白也不想再装死了。他主动从龟息状态退了出来,右手一翻,掌心便多出一枚魔法烟花,运起九阳神功的内力弹向旁边那道矮墙。 武林高手飞花摘叶皆可伤人,只有哨子大小的烟花在他手里化为比箭更利的暗器,飞到围墙外的空中,弹射之力才在空气阻力磨擦下消失。烟花在空中勐然炸开,向竹节一般攀升几次,升到几百米高空中才勐然化作一朵炫丽的火花。 第128页 数公里之外,以魔教洛林分坛的副坛主莱斯特朗为首的骨干们举起了铁镐,在白指定的位置各自狠狠挖下了一镐。杜克公爵府的僕人想阻止他们在公爵庄园里乱挖的举动,莱斯特朗却拿出了一张印有公爵手印的契约。 “农神为证,这片土地公爵已经应许给我们的教主阁下了。来,同志们,为了魔教的基地建设,我们挖!” 这烟花引起的动盪还不止于此处,在墓园外巡视的骑士们也被打乱了步调,忙朝着烟花炸开的方向追去。就连管家都忍不住移向矮墙那边,向公爵请命:“我担心那个团长发现了什么,想过去替您查看一下。” 公爵摆了摆手,从水晶棺上起身,满心爱怜地摸着那具棺材,冷笑道:“发现什么都无所谓,哪怕他现在就找到这来也晚了。不,我倒希望他现在就过来——” 和他的团员一起过来,把他们年轻鲜活的生命力奉给我的安妮。 他终于打开棺盖,从空间指环里拿出表世界罕有的魂晶布在魔法阵周围,然后割开自己的血浇在阵中,低声念诵:“以众神赐予我权力为凭证,用我的血引导我的妻子安妮·杜克灵魂返回世间。迷途的灵魂啊,跟随我的脚步,到这个等待你进入的新身体中来吧!” 血液流进地上魔法阵,一道红光从魔法阵中升起,渐渐流向白这边。就在他忍不住要扔下主线剧情不管,自己消灭了这个公爵的时候,一声凄利的哀叫就在身后响了起来:“不要啊父亲!” 公爵小姐! 白顿时精神了,他的身体又放松了。 公爵也精神了,他念诵祷词的速度比平常更快了,红光眨眼就要吞没白。就在他几乎要跳起来之际,那道红光忽然被黑暗阻隔,一片陨星从空中落下,砸向那片红光亮起的魔法阵,远处则有一名黑衣魔法师向他跑来,长袍如巨大的羽翼般在身后翻飞,额发被风吹开,露出一张饱满立体的俊美的脸庞。 眨眼之间,他就像风一般疾驰到渡魂阵中,勐然跪在阵中心,把精灵紧拥进了怀里。白隔着长长的睫毛看着他,直到被抱住的那一刻,他忽然紧张了、胆怯了,与勐烈跳动的心脏相比,他的脑海中却是一片混乱。他似乎能看出格拉斯眼中蕴含的内容,又什么也不敢想,或者说,不能想—— 因为那个熟悉得闭着眼睛都能描摹出他面目的青年已经托住了他的后脑,嘴唇欺上来放肆地掠夺。 ☆、第53章 杰克苏变身 “你这是……干什么?”白勐地推开格拉斯,用手背抹了抹嘴唇,惊悚地往后缩了缩。他们屁股底下坐着的可是会灌注灵魂的魔法阵,就算是亲也不能在这种地方…… 错了,是说他们俩根本就不是这种该亲能亲的关系嘛! 白甩开魔法师站起来,然后被人从背后抱住拖出魔法阵,大半个身体都被压进刚刚那个温暖的怀抱里,耳边传来一道压抑着紧张的声音:“你没昏过去,怎么早不离开?你不知道那里有多危险吗?要不是公爵小姐带我跟踪她父亲,现在你的身体就要被那魔法阵吞噬了!” 不,那魔法阵不是用来杀人的,是用来渡魂的。你没看过古剑么?人家欧阳老闆靠这技术活了上千年,还有心气儿跟天真纯洁的真·少侠求合体呢。 当然,白现在不怎么想求合体。尽管他们俩现在靠得这么近,但他很清楚自己现在是个什么形象,格拉斯这么快就移情别恋,或者说他前男友还在的问题必须撕吧清楚! 不过……为什么他现在想的是自己成了自己的第三者,而不是推开格拉斯,让两人的关系重新恢復正常呢? 白揉了揉太阳穴,用力在地上跺了一脚。 公爵小姐也一手提着裙角、一手抓着鞋带跑了过来,不过极有眼色地避开了这对儿吵架的情侣,直接扑向了那面画满符咒的棺材。棺盖打开着,露出公爵夫人那张恬静如睡颜的脸庞,玛丽小腿一软,跪在棺旁痛哭起来。 哭声中不知不觉混入了男人的惨叫,从墙外远远地传进来。格拉斯脸色微变,用力拖着白往外走,又高声叫玛丽一起离开,一直缩在后面不敢上来看现场的重剑手看出他们没有幕天席地的打算,终于大着胆子跑到棺木旁,拉着玛丽小姐道:“咱们必须离开这儿,您看这儿有多危险啊!” 他怎么也是个重剑手,力气比格拉斯大得多,扛起公爵小姐就往外跑。白却高喝道:“不能走!” 不能走,这个魔法阵已经运行起来了,整片洛林地区居民的生命力都会被布置在外面的魔阵吸收,补充到中间的转魂阵里。除了这一片公爵刻意给自己准备的安全地带,越往外走危险性越大,现在惨叫着的那些巡逻者恐怕都已经被抽出血脉了。 第129页 也不知道副坛主他们按没按他的安排挖断笼罩洛林城的那处阵基。破坏一处阵基顶多能让大阵吸取生命力的速度慢一些,但这段时间就足够杀死公爵,彻底破坏这个转魂阵了。 白紧抓着格拉斯,对埃佩喊了一声:“外面危险,不能走!” “不许走!” 星光牢笼砰地炸开,公爵站在爆炸生成的黑雾中,脸色铁青地喊出了这一句。他手中握着一把长剑,冷眼扫过女儿,哑声说道:“想不到竟然是我的亲生女儿出卖了我!我做这一切都是为了让你母亲復活,你不懂这有多重要吗?你难道要为了一个男人……” 他横剑指向抱着女儿的男人,发现人不对,又看向另一面纠缠着的狗男男,脸色愈发冷厉:“你就为了这么个心里没有你的男人出卖父亲,让你母亲的灵魂困在身体里受苦?” 玛丽泪流满面,从重剑手身上挣扎下来,哀求父亲:“他们是无辜的,莫沃尔团长和他的精灵是相爱的,求你放过他们吧……” 公爵抿了抿嘴,一剑噼向格拉斯。他的剑法再是平平也比魔法师强,这一剑既快就狠,若不是格拉斯的星空魔法已经练到可以瞬发的地方,背上就要多一道口子了。埃佩急忙抽剑上来帮忙,白也掏出弓箭来,跳到不远处对着他的剑射了两箭。 一箭射偏剑身,第二箭穿透了公爵的手腕。 玛丽扑到父亲身旁哀求道:“放手吧父亲,母亲已经过世了,我以后会好好陪着您的,咱们两个安静地一起生活不好吗?” 有她在前面挡着,埃佩也不好意思上去补剑。倒是格拉斯脑子清楚,还记着白之前说过外面有魔法阵吸收生命力的事,拿出魔杖对准公爵:“请您停止这个能吸取人生命的魔法阵,外面那些都是您自己带来的骑士吧,难道您不顾他们的性命了?” 惨叫声渐渐低下来,但谁也不会错以为魔法阵不再工作。从那痛苦的申吟和空中浓烈的血腥气看来,他们当中大部分人都已经死去了。公爵的脸色倒是比之前红了些,眼中闪动着醉酒般激狂的光彩,冷笑道:“他们的用处本来也就是给魔法阵提供能量,能够为了安妮而死是他们的荣幸,也是你们的荣幸!我花了九年时间完善魔法阵,整个霍林城的人都会成为这魔法阵的能源,你们也不例外。哪怕这个精灵能暂时逃开,终究也要乖乖回来为安妮提供身体……” 格拉斯一道魔法甩了过去,公爵脚下的地面倏地裂开,几乎将他陷下去。他借着地面突起的石块向上跳起,扔下一枚黑色的骷髅头,化成骨傀托起自己,又掏出更多的魔兽头骨化作傀儡,指挥它们攻击格拉斯。 空中绽放出更多星光,切割开冒着黑气的骨傀,将这黎明变成了暗夜。然而更多魔兽将他们困在中间,那些骨兽甚至还能施展生前的魔法,又不怕伤痛,渐渐压制住了他们三人。 公爵骑在巨大的豹骨上,左手抽出一根手杖,居高临下地指着他们,杖尖上凝聚着封印其中的禁咒魔法,已经存了连精灵一起杀死的打算。 反正还有玛丽……现在魔法阵已经运转到了最关键的时刻,与其为了精灵拖延时间,不如干脆全数除掉,仍然沿用最初的计划。他有些后悔为了精灵浪费时间和虚无之时,挥杖便要给那几个碍事的人最后的解脱。 可是魔杖将落未落时,身后忽然传来一声凄利的哀鸣,来处正是他妻子棺木所在的魔法阵方向!他立刻转身看去,却见到了这辈子最令人绝望的场景——他的女儿怀抱着母亲,将一把锋利的匕首插进尸体胸膛,灵魂随着鲜血喷出,死后被封印了数十年的妻子迅速枯萎下去,在他眼前化作了枯骨。 从引灵阵涌来的庞大生命力没能挽留住她的生机。而她的最后希望,他们的女儿,却抱着那具枯骨,将沾满鲜血的匕首送进了自己的胸口,嘴角噙着纯真又平静的微笑,说道:“我没有足够撑起杜克家的天赋,一直让您失望,这次又打破了您復活母亲的希望,很抱歉,父亲。可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了……” 她看向格拉斯,似乎想再说些什么,却又咽了回去,用力拔下了匕首。鲜血喷溅,她的生命也被魔法阵毫不犹豫地吸了进去,公爵痛苦地叫道:“不——” 他妻子的身体毁坏,復活的希望也被这个蠢女儿打碎了!他眼中闪动着深刻的绝望,勒令骨兽带他跑到魔法阵上,清清楚楚地看到了妻子黑黄的枯骨。 第130页 灵魂被魔法阵传导过去,却因为阵法另一半儿没有可容纳的身体,被魔力彻底冲散了。 几年的心血付诸东流,公爵心里如同撕裂一般,狠狠踢开女儿,抱着妻子跳进水晶棺里,把魔杖抵在自己喉头,念诵了自己唯一学会的黑魔法咒文。他也不大清楚那咒语的真正作用,但那是他从一个死去的死灵魔法师身上得来的,因为过于强大,而被那名法师用笔加重标记过。 令人胆颤的咒语念出口后,他便释放了魔杖上最后一个魔法,用自己的身体和灵魂作为祭品补充黑魔法之力。魔杖上散发出惊人的光芒,公爵的身体在这光波中炸裂,血肉却在空中凝而不散,化成一道鲜红的巨口悬在棺上,从中爬出了一只只奇形怪状,萦绕着浓黑死气的魔物。 这……这和说好的不一样啊! 公爵死了就该没事了,这些东西是哪儿冒出来的?这到底算是主线生变还是又出了新的支线剧情啊……他抓心挠肺地想翻看小册子,可现在时间不允许,只好拿出弓箭,附上神力射向空中那道血口。 性命要紧,顾不得人设了。要是格拉斯看出来了,要拆穿这重身份,那就只好先扯他搞精灵小三儿的事,让他没心力指责自己是变态跟踪狂什么的……他想得很多,手仍然很稳,神力凝成的长箭比从前更加强大,一箭下去便射得那道裂口狠狠晃了一下,正要爬出来的那只巨形毛毛虫也缩了回去。 格拉斯已经冲进了魔物中,凭着星光魔法割碎了一只满身是脚的怪异魔物。但这魔物并非活物,即便割成碎肉也能抖索着再拼起来。埃佩手里的重剑也是一样,只能将魔物噼开,但剑抽出来之后伤口很快便再长到一起,怎么杀也杀不死。 战斗力最强的反而是不知什么时候钻进来的小厌魔,蜻蜓似的身体一缩一伸就弹出老远,咬住一滩软泥似的魔物,眨眼吸得只剩一层皮。 白射破那张鲜红巨口,阻断了魔物入侵的道路后,才发现格拉斯和埃佩都陷入了魔物的包围圈。重剑手好歹知道保护自己,跟在小厌魔身边,受到的威胁还少些,而格拉斯背后却没有这么个强力魔物护着,一只身躯极长,腹上生着无数短足的魔物正悄悄扬起上半身,甩着巨大的头颅向他袭去。 这些魔物唯有神力才能克制。白纵身运起轻功,踩着一只满身尖刺的魔物跳到格拉斯背后,张弓搭箭射向那只空中的巨大头颅。神力凝成的长箭在魔物体内炸开,乌紫的血肉横飞,巨头向他们两人砸来。 白拽着格拉斯往旁边躲去,巨魔长长的身体也随着头一同落地,震得地面都抖动了一下。在这震动声中似乎又夹杂了一道细细风声,白肩头一沉,便觉一副热热的身体扑了上来,回过头去正要劝他顾及一下场合,却看到格拉斯指尖抛出一道星线,切断了一只魔物尖利的上颚。 而他背后却蒸腾起一股白烟,发出腐臭的味道。 他是用身体给他挡住了魔物的毒液。 格拉斯脸色苍白至极,嘴角却带着一丝快意的笑容,低声说:“我不会让你……再为我……” 一层黑气很快侵上他脸和手上的皮肤,背后那只魔物昂头长啸了一声,口器重新长好,又一头扎了下来。白直接把神力运到手上,中西结合地点了他周身大穴,把神力打入他体内阻止魔气流转,面对冲来的魔物却空不出手来开弓,只得挥出一道掌风,将神力当作真气游走经脉,打向背后的魔物。 这一掌的效用却不及箭好,魔物被阻了一下,仍然狠狠撞向格拉斯。转瞬之间,魔物尖利的口器已经插到格拉斯的伤口里,毒液喷出、鲜血飞溅,一道夺目的金光却从那道伤口里喷薄而出。 魔物痛苦地嚎叫了一声,上半身霎那化成烟气。连小厌魔都嗷地一声往远处逃去,细长的尾巴反捲起来,把自己一直护着的重剑手也带出了战圈。 白双手撑着他单薄的身体,眼看着那道金光凝成一对翅膀,在空中展开有两三米长,洒落的金光照得魔物纷纷后退。格拉斯眼中流着鲜血,脸庞痛苦地抽搐着,体表的黑气却是被神圣之血灼得化成烟雾消散了。 血脉觉醒……光暗的大天使,这形象简直苏到极点了! 白愣愣地看着他,眼中印着这交杂污秽与光彩的形象。他的发色和瞳色依旧是双黑,身上却笼着一层圣光,正是太阳神宠眷的象徵。那双金翼在雾气中渐渐凝实,化为一对白色羽翼,轻拍了几下,带着他飞到空中。新生的神之血裔掌心凝着光芒四射的陨星,每一枚都带着强大的、最能克制魔物的太阳神力,扫平战场上的一切魔物,也打碎了公爵布下的那座魔法阵。 第131页 空中源源传来的生命力随之消失,远处传来隆隆的地动声,想来是引灵阵也被魔力反噬破坏了。 时间不长,那些和他一样倒霉的龙套大概还没死。只可惜杜克小姐终究还是没能逃得一命,这实在已经不是他能挽回的了,白长出了口气,瘫坐在地上。空中那位神裔魔法师顺手把埃佩和小厌魔扔出墓园,拍着翅膀落到他面前,用前所未有的力量抓住他,不容拒绝地贴了上来。 白想说什么,可唇舌无法配合大脑,只能发出呜呜嗯嗯一类含煳不清的声音,唯有不需要通过口腔的嘆息声越发清楚缠绵,几乎要响到人心里。 格拉斯也嘆了一声,终于放开他水光緻緻的双唇,抬手托住他的后脑,在他能清楚感觉到的时候狠狠地咬在了那只耳朵上。这回咬的却不是耳尖,而是没经过易容的,温润而敏锐的耳垂。 白胸膛起伏,从耳尖到手指都有些发痒发麻,强撑着问他:“你在干什么,我是你的团员,咱们俩根本不熟吧,你怎么能跟刚认识的……” 格拉斯的双唇温柔地在他脸颊边缘移动,留下一趟湿润的痕迹,还有淡淡的光明之力从那里渗入皮下,就像晒着太阳一样,在这阴冷的墓园里让人尤为舒适。但就算再舒适,也不能改变这行为的不正当性,白用力握住他的肩膀,正打算把人推出去,脸皮忽然被狠狠拽了一把。 剧烈的疼痛过后,他在格拉斯极度明亮的眸子里看到了自己的倒影。不再是精灵那张精緻得雌雄莫辨的脸,而是从来都苍白冷硬,犹如大理石雕刻成的神官的脸。只是这张脸现在布满红晕,双唇微肿,眼神更是柔软得连他自己都不敢认。 “还要问为什么吗,神官阁下?”魔法师拿着那张人皮面具在他面前甩了两下,目光灼热得几乎能让人燃烧起来:“我已经不想再陪你玩这个游戏了,因为我的心……” 他抓着白的手,按在自己砰砰跳动的心口上,执着得有些偏执地看着他:“我再也忍受不了你把我往那些女人怀里推了。从前我一直配合着你,可是每次看到你装成别人的样子在我面前晃荡,还要装作不认识的模样,我的心就像被人攥住了一样。现在我变成了这个样子,也不知是好是坏,我怕再不说,就没机会了……” 他再度伏下身,含住白因为惊愕而微张的口,用力撕开了他的衣服。 “住、住手……呜,不,住口!你醒醒,我是男的……”白惊惶地挣扎着,然后更为惊惶或者说愤恨地发现,格拉斯不是他一推就倒的弱鸡了。太阳神的战斗力比起吃货农神更强,觉醒了太阳神血裔的主角压倒他这个厨子更是毫无悬念。 格拉斯微笑着抬起头,晶莹的口水在空中拉成一条银线,按着白的指示,用手指接替了这项艰难而又充满了期待的工作:“我知道,我一直知道。别害怕,我也从来没想过要让你怀上我的孩子。” 他看了一眼白肌肉厚实得会被错认成女性的胸膛和因为胸骨胯骨缩小而显出直桶状的腰身,慢慢纵身欺进,喉头髮出混合着痛苦和快乐的声音:“你真柔软,就像魔法水球一样,我的神官。我真想就这么溺死在里面。” ☆、第54章 光明 光明。 无所不在的光明。 纯净的光明之力一点点侵入了白的身体里。从埋在他双腿之间的异物里,从在他身上游走的双手里,从拨弄他唇齿的舌尖上,从笼罩了他们两人的巨大羽翼上丝丝缕缕地流下来。那光芒刺得他睁不开眼,復又染上他银白的长髮、眉毛和睫毛,扩展到体表皮肤乃至更深层的骨肉肌理当中。 他似乎承担不了这样的负荷,全身骨骼都发出咔咔的轻响,原本缩得细短的骨骼拉伸开,挤成一团的胸肌、腹肌、臀肌也随着骨胳拉长。肉乎乎的精灵就在短短几分钟内变成了清瘦修长的人类,身形硬是比正常状态细了一圈,若非格拉斯对他认识太深,意志又足够坚定,现在一定直接吓萎了。 但这世上还有个理论叫“情人眼里出西施。”一个男人如果不介意他的爱人是体形偏胖百分之二十以上的精灵,也肯定不会介意他瘦一点的。 格拉斯摸着他收进的腹侧线条,同样真诚地夸赞道:“你是怎么变化体形的?似乎和刺客的方法不一样,不过这样随意变化的感觉也很好——刚才你身体变化时,简直让我差点直接给你了。” 白挣扎的力道越来越轻,一半儿是因为都到这时候了,意思意思就得了,谁真挣扎得起来呢? 第132页 另一半儿原因却是他真的没力气了。侵入体内的光明之力溶化了一切,仿佛他原本就拥有这力量,有什么内贼勾结了外鬼,他的真力和神力全数融入了光明之中。光明之力在他体内肆虐,像病毒般迅勐地侵入每一道经脉,每一个细胞,然后追溯向农神之力,将之前存在这身体里的每一分力量都侵蚀殆尽。 在这片光明的笼罩下,他的身体已经不再像是自己的,调动不起半分力量。 沖入身体的光明之力越来越强,撞击在腿间的力量也越来越大,他的身体颤抖着不自觉地收紧,双腿像藤蔓一样绞缠在魔法师身上,一股暖流伴随着尖锐的疼痛和缠绵的快意,狠狠冲击到了他体内最深处。他整个身体都像烧了起来,一道白光从眼前闪过,强烈的膻腥气味便从两人相贴的肌肤上泛起。格拉斯俯下身来亲吻他时,那些粘粘的感觉便沾到了他胸膛上,饱含着灼热的光明之力。 盘踞在他身体最深处的那股热力顺着血脉烧到脸上,左颊上忽然感到一股尖锐的灼痛。 “啊……”白沙哑地叫了一声,从空间指环拿出一面镜子照了起来。反正易容术彻底暴露了,他也不在乎自己之前搞的贫穷的流浪精灵的设定,直接取出一面雕刻着精美重瓣莲花的鎏金水晶镜照了起来。 镜子里照见的是一团火焰。如同光芒一般纯净无色的火焰在他脸颊上燃烧,一点点吞噬了左眼下方农神则下的麦穗。白倒吸一口冷气,右手姆指食指拈在一起,指尖形成的不再是金色长箭,而是一团极淡极薄的白光。 “我的力量消失了!我被农神……抛弃了……”白盯着自己指尖的光影,原本布满红晕的脸庞顿时惨澹,一道冷汗顺着髮际流了下来。格拉斯跪坐在他腿间,将他抄起来按在怀里安慰道:“就算农神抛弃了你,也还有我在呢。只要我还有一滴血没流尽,就不会再让任何人伤害到你。” 远在天上的神国里,正在向主祭自己的砂之神殿传达神意的农神忽然站起身来,乌黑的眼眸里闪烁着罕见的怒意:“我的神眷者被抢走了!” 服侍他的女神连忙劝道:“这世上有神能抢走神眷者呢?他的信仰始终缠绕在您的身上,只要有这条信仰之线不断,他仍然是属于您的。” 可他偏偏就没有信仰! 打从一开始那次祭祀霍桑就看出来,那个神官外表恭敬、做菜好吃、背教典背得也很流利,但他心里缺乏对神祗最基本的敬畏和信仰。而且这不是因为贪婪和其他恶质蒙蔽了本心,而是他打从一开始就不对任何神祗抱有信仰,他唯一信的只有自己,所以并没有信仰之力维繫他们之间的关系。 就是因为看出了这个厨子的本性,农神才破例赐下了金麦穗,甚至特地落下大陆,替他把那个神力的具现化之物镶入体内。这力量并非人类和普通魔物可以侵蚀,能真正损伤神力的只有神力,是有不长眼的神祗抢了他的神眷者! 这人本来就不虔诚,被抢以后大概也不会好好祈祷,争取以虔承的信仰之心重归自己的怀抱,看来还是得他这个主人自己去找他。 农神因为失去神眷者而惊怒之际,在大陆中央的神圣之国塞克里德,外表约有十四五岁,金髮碧眼、气质出众得犹如王子般的俊美少年忽然停下脚步,望向遥远的西方。 他身边一名穿着马甲和亚麻长裤,肌肉结实、高大俊朗的剑士也停下步,伸手去拉他:“你在干什么呢苏勒?那里有什么可看的?” 那里有一片拥挤的人潮,可都是些生活安逸的普通人,从来都不在少年的眼睛里。从认识这个少年开始,剑士就知道他是一个出身高贵、任性别扭,却非常重英雄的人。这样的贵族少爷愿意留在他们这个仅有不到十名战士的小佣兵团里,似乎正是因为他觉着自己这个普通剑士将来一定会成为救世的英雄。 其他人都觉得这是小孩子的任性,可剑士心里却难免升起一番期冀。也许这个少年骑士看得不错,他将来真变成那种传说中的英雄呢? 剑士把这当作梦想藏在心里,和小少爷的关系倒是越见亲近。 可是这一切都到此为止。苏勒的目光落在那片熙攘的人流中,再没像从前那样及时转回头来答覆他,而是用一种平静悠远得不符他年纪的声音说道:“神的血裔復甦了,这个时代的英雄终于出现了。想不到我这些年竟然找错了,新的史诗英雄不在这里,而在那个小小的鲁特王国……” 他闭上双眼,身周散发出淡淡光芒,令那张精緻的面容越发不可逼视。风吹起他半长的捲髮,遮住那深邃悠远,完全不似少年的眼神,略带苍凉的清脆声音在空中响起:“我要去鲁特王国,去找这个世界真正的英雄,新一代的救世主。对不起,希罗。” 第133页 抱歉打扰了你的生活,你不是我要找的英雄……和神眷者。 ================================== 白强撑着站起身来,脸色冷白,从空间指环里拿出长袍裹上,踩着新做的拖鞋就往外走。他的身体最深处刚刚受到了隐密的创伤,体力也被压榨得够呛,走了没几步腿就发软,被格拉斯从后面拦腰抱起来。 “你要去哪儿?咱们至少要打扫一下战场,把玛丽送回家去吧。你也需要好好休息一下,咱们第一次……我听说后面会受伤的,应该去问医生拿点药。”格拉斯两手托着他,也没有另一只手可以抱玛丽的遗骸,终于想起了那位好团员,抱着白冲出墓园,叫埃佩帮忙带上公爵小姐回去举办葬礼。 白用力按着他的肩膀撑起身子,严肃地吩咐埃佩:“我的上司,魔教的教主给了本地连锁餐厅老闆莱斯特朗一张契约,你去告诉他,公爵许诺的那座房子就是公爵府邸,有农神的见证,他可以去收取魔教分坛的房地契了。” 埃佩根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白虚弱地重复了一遍,就直接放软身子倒在格拉斯怀里,摇了摇手:“不管你懂不懂,照我说的背给他,公爵一家的葬礼也由他来办。你留在这儿监督他们几天,我和格拉斯必须立刻去首都。” 埃佩也是男人,看着这俩人的模样大概也能猜出他们干了什么,带着几分羞涩问道:“你要不要休息一下?反正那个伯爵夫人就在首都,也不会那么快就跑掉。” “不行,我必须立刻去大神殿,向农神告解!”白郎心似铁,格拉斯稍露出不愿意的神色,他就撑着那双手臂要往下跳。 黑髮魔法师一腔酸水化成怒火烧了起来,紧皱眉头问道:“你的身体根本撑不了长途旅行,也不能骑马,你就不能休息一下吗?农神也不会因为你交了外教的男朋友就把你怎么样的……” 说到这里,他不得不昧着良心夸了农神一句:“神祗的胸怀如海一样深,绝不会因为信徒交了男友就放弃他。你身上的标记只是因为和光明神之力冲突才消失的,不是农神不想要你这个神眷者了。反正你现在能用光明之力,也不算吃亏,何必这么着急呢?” “那怎么行,你不知道农神殿的规矩,我爸爸花了两万金币给我送进神殿,我要是敢改信太阳神,他会拿桌子腿儿抽死我的!”农神殿的规矩可不止包括“一人侍神,全家光荣”,在他传说中的老家桑德康翠,这条规矩后面还跟着一条“一人叛教,全家连坐”,规矩比他们魔教圣女的岗位职责还严。现在他必须立刻进首都,去最大的农神殿献上一桌满汉全席,用他的真心和手艺打动农神的心! 格拉斯有种从头顶绿到脚底的错觉,脸色铁青着,咬牙答应了这个要求。他紧紧将白按在自己怀里,用布把他全身上下包得严严实实,恨不得连头髮丝儿都不露。这还不够,又展开那双翼展四米开外的雪白翅膀拢到胸前,完完全全挡住了怀里的恋人,这才捨得往外走去。 埃佩抱着公爵小姐的遗体,还好心地把公爵的干尸也扔进公爵夫人的棺材里,让他们入葬之前就实现死同穴的理想。小厌魔本想跟上他们,又怕被格拉斯翅膀上散逸的光明之力灼伤,不满地呜噜呜噜,往后落了两步,远远跟着。 凭着两人一魔的十只脚,他们终于走出了那片满地尸块、鲜血淋漓的墓园区。埃佩留下来处理后续事宜,格拉斯和白则在外头市场上买了两匹骏马,骑一匹牵一匹——白的屁股暂时担负不了骑马这么高级的动作——往首都奔去。他还没学会把翅膀收进去,只能努力收到最不碍事的大小,然后套上肥大的魔法长袍,外头再包一块布,弄成个驼背的样子。买马时那位好心的外地客伤同情他们一个瘸一个驼的,主动打了八折,把自己手里最温顺的两匹母马卖给了他们。 亏得如此,小厌魔那六条小细腿儿才没在后面的旅途中直接磨没了。 只是这条道路,他们走得极为艰维,一路上竟遇到了几次魔物袭击,仿佛有人撕开了大陆正面与反面的裂口,将那些充满邪恶之力的生物召唤了过来。越是接近首都,那些魔物就越多也越强大,两人一魔的旅途几乎变得步履维艰。格拉斯手执魔杖,同时运用自己掌握的魔力和神力挡在白面前,艰难地保护着因为失去神眷,力量等级骤然下降的恋人。 就在他几乎被一只魔物袭击之际,眼前忽然有一道白光闪过,那头魔物应声倒下,化作一滩黑水。仔细看去,那道光并非他那样的神力光辉,而是一道快得惊人的剑光,每次落下都要收割一只魔物的生命。 第134页 那柄剑掌握在一名仿佛只有十四岁的纤细少年手里,那少年金髮碧眼,衣着十分繁复,像是来自外国的贵族公子。可他的剑法却比浸yin剑道几十年的老人更加毒辣,眼力和速度都是一流的,也就是白炼过九阳神功这样的高级武功才能勉强看清。 那少年一个人便清了他们三人都杀不尽的魔物,然后直直走向小厌魔,冷笑着一剑噼下。 “剑下留魔!” 白抽刀垫步,全身真气鼓盪,从下方斜斜下削,刀势精妙至极,逼他回剑自救。那少年果然不再刺向小厌魔,反而横剑一削,削断了白那把价值连城的弯刀,更削向他头上包得严严实实的白头巾。 少年脸上露出一点混合着得意和讽刺的笑意,边出剑边说:“农神的信徒竟然收留魔物,还为了保护它和我挥剑,跟我的血裔真是天壤之……” 那一剑削断了白的头巾,也让他亮银色的长髮如瀑布般披泻而下,半遮住孤高冷寂的面容,宛如傲岸的冰雪神祗。少年的脸色微变,眼中的讽刺眨眼化成不敢置信,把那个“别”字吞回去,愤怒地尖叫:“我的……你是我那个‘註定的神眷者’,你怎么会成了霍桑的神官?” 难怪这些年他的神殿怎么找也找不到那个天生拥有光之外表的神子,原来是霍桑抢了他的人! ☆、第55章 争夺 “你或许不记得我了,可是你来到这世界上,就受到我的庇护。”不管对农神过界捞人的行为有多痛恨,这个国度的保护者、太阳神阿苏尔对自己的神眷者态度还是相当温柔的:“我当时注意到你,是因为你来自外面的世界——不是世界的另一面,而是神族亦不知道的,真正的外面。” 他说话时微微抬着下巴,伸长胳膊摸了摸白的头顶,满脸慈爱之色。一个小孩子做出这种表情动作,其实是很有点可笑的,可是白却完全笑不出来,心脏几乎要从腔子里跳出来,脸色也白得快要透明了。 “你怎么知道……”白的声音微微发颤,嗓子都有些沙哑了。人生最大秘密毫无预兆地被人拆穿,这感觉简直就像游泳时泳裤被冲到水里,正好又赶上一xv记者来做採访!现场直播的! 他简直不敢看格拉斯,也不愿意低头看一眼太阳神。 不过这种事逃避也是逃不开的,阿苏尔天生就没点过查颜观色的技能点,略带得意地说了下去:“我很想知道你来自什么样的世界,可那时候的你只是一道灵魂,就像流星一样飞进这个世界,冲到了一个人类女性的腹中,来不及说话。幸好我在那之前及时赋予了你最纯粹的光之外表,现身到你母亲面前,让她在你出生后就送到我的神殿……” 说到这里,少年精緻的脸颊抽动了几下,眼角含怨,愤愤然说道:“霍桑这个无耻的傢伙,明明知道你是我的神眷者,你这模样就是被我选中的明证,居然敢横刀夺爱!” “呃,这个词不是这么用的,我们家本来就信农神……” “这种事情也不能只分先后,还是要看个人的选择的。”格拉斯双臂环胸站在一旁,沉着脸插了一句:“神赐予的宠爱再厚重,也要看本人愿不愿意接受。” 太阳神到底是来干什么的?要是像传说中那样单纯地下界旅游兼平定大陆纷争也就算了,怎么看这意思竟然是看上了他的白,也打算来跟他抢人?农神是白自己信仰的主神也就算了,半道儿冲出来一个太阳神,还是这么个小孩子一样的神祗,就想跟他抢男朋友,简直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格拉斯现在还处于刚刚确定关系的紧张期,看男友就像看钱包一样严。钱包是什么皮做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人觊觎他美貌的钱包,这双贼手才该斩断! 在他低气压的提醒下,阿苏尔才想起来自己本来要找的是另一位神眷者——拥有自己血脉的,半神半人的英雄。仔细一看,这个神之子身材削瘦,皮肤也太白皙,背后一双巨大的白色羽翼衬得整个人都多了几分禁慾的感觉,和他喜爱的那种高大魁梧、肌肉发达的勇士不大相符。 真可惜。他的后代,拥有他这个英勇强悍的太阳神和他选中的史诗英雄血脉后裔,怎么就没长出来他喜欢的模样呢? 太阳神有点失落地看着格拉斯:“你是我的后代,太阳神的血裔,是这片大陆上活着的神明。你的祖先应当是我游歷大陆时认识的某位英雄,在后嗣血脉中留下了神血,直到今天你体内的神血復甦,隔着无数代时光重现了神之血脉。” 第135页 “所以说,”有着少年外表的太阳神伸长胳膊摸上了自己后代的头顶,微笑着说:“既然你觉醒了半神之身,也可以算是我的儿子,来叫声父亲吧。” 格拉斯:“……” 白:“σ( ° △ °)︴……” 这帮神都挺爱当人父亲的啊。好歹农神只是说说,太阳神这就直接要求喜当爹了? 格拉斯默默地倒退两步,把自己的头从太阳爪下让出来,无奈地抽了抽嘴角:“感谢您的厚爱,可我家里父母俱全,所以还是像其他普通人一样称您为太阳神就好了。” 太阳神精緻的小脸鼓成了包子,老成地嘆道:“算了,虽然我这辈子得不到一个有着漂亮胸肌和腹肌,会叫父亲,能一剑噼开五十米高的巨石的可爱儿子,可至少你能从霍桑手里抢回了我那註定的神眷者,这就是足够伟大的战绩了。” 这个天外来的神眷者看起来比隔代遗传的血裔听话多了。 看在神眷者的份上,太阳神甚至善良地放了小厌魔一马,允许它继续跟在佣兵团里。 有太阳神入队,接下来的路上即便再遇到魔物也会很快地被太阳神打发掉,他们的旅程轻松无比,唯一令白难受的就是太阳神阿苏尔对他穿来那个世界的好奇。他仗着自己年幼可爱、让人捨不得拒绝的外表,不停地追问那个世界是什么样的,他穿过来之前是干什么的,恨不得把他的脑子都挖出来。 ——还有就是太阳神不需要睡眠,他连半夜都不敢翻看小册子。 格拉斯也一样烦躁。 他只要知道白以前没有生死相许、能一直怀念到现在的恋人就足够了,压根不想知道冰淇淋机有什么构造——想吃用冰系魔法做一个不就得了?他才刚刚和白迈过了最关键的那一步,正是趁热多吃几口,巩固感情,让恋人认识到他们之间不该牵扯进任何女人的时候。结果被太阳神横插一槓子,现在就连亲亲小嘴拉拉小手都不行了,干什么都有人盯着,一点隐私都没有! 自从有了太阳神,他甚至都觉着农神是个好神了。至少那位神祗不会一天到晚盯着白,更不会在他想干点什么少儿不宜的事时跑出来拿两只大眼瞪着他!该死的太阳神还长了一副未成年人的模样,让他每次夜袭对上一双幽幽的蓝眼睛时,总有种带坏小孩子的罪恶感。 熬到最后,他的三观底线一降再降,就在太阳神死缠烂打地逼着白讲什么进化论时,抓着白的手把他拉回自己怀里,轻轻地在他唇上吻了一下。亲吻的时候他刻意看着太阳神,希望他能稍微懂点眉眼高低,自觉地滚远点儿。 可惜太阳神不仅不肯滚,反而怜悯地看着这个还存留着纯真的年轻魔法师:“这也叫亲吻吗?我可怜的儿子,看来你的血脉觉醒不够完美,完全没有继承父亲的高超技巧,想当年我挑中的那些神眷者……” 他的身体在空中扭了一下,轻易地插到格拉斯和白之间,抬手抓住了神官的下巴,把他的脸拉到自己能够到的位置,微张开嘴,微笑着凑了上去。 “您干什么呢!”白双手握着太阳神的手腕,用力往后仰头,避开了违反少年儿童保护法的危机。但另一位当事人彻底把这法律扔到了脑后,眼中迸出愤怒的光芒,右边的大翅膀一挥,狠狠地砸在太阳神披着灿烂金髮的头顶上。几根羽毛砸得松了,扎进髮丝间,给光明神的美貌又添了一重装饰。 可是现场的两个人都不会欣赏这种凌乱美,更不是从前那些欣然被他推倒的娇羞大汉。 “你到底想干什么!” 装了这么久驼背的格拉斯终于爆发了,双翅彻底展开,像战斗中的大白鹅一样凶戾。白被那两个大翅膀护在身后,居然有点安心,但又很快唾弃起自己来:“我到底在安心什么啊,格拉斯之前不也亲了我吗?难道我这么快就被他迷得不分男女了?” 不可能啊!做的时候他是清清楚楚地用全身感受过了对方是个纯爷们儿,这么多天下来,骑马时还觉着不舒服呢。可是刚才亲那一下,他居然一点不适应的感觉也没有,这心态是不是哪里出问题了…… 太阳神理了理头髮,摘掉那两根可笑的白色羽毛,笑道:“我只是想给你做个指导而已。本来是亲你更直观,可是我想了想,你体内流有我一半神血,和自己的儿子接吻总有点不好意思,所以只好用示范的。你也太爱吃醋了,小心把恋人吓跑了啊——他对我可没有信仰,万一跑了,我也找不回他来。” 第136页 被你吓跑的可能性才更大! 格拉斯沉着脸把白扶起来,牵过两匹马直接离开,把一脸纯洁满腹黄暴的太阳神扔在身后。 他们到达下个小镇,正打算在一家旅馆入住,对面忽然传来一道十分熟悉的男子声音:“格拉斯,团长,你怎么在这里?” 格拉斯勐地一拉缰绳,往前看去,就看到本该被他们甩下的埃佩正在旅馆门外站着,高声招唿他们:“你们怎么回来得这么慢……诶,团长你背上是什么东西拱得这么高,不是被精灵揍到骨折了吧?精灵呢?这两个人是谁?” 他边说边往众人身边跑,还对小厌魔亲切地打了个招唿,然后以团队前辈的心态审视了一下包得像棕子一样的神官和矮小的贵族少年,后背悄悄挺直了几分,含蓄地点了点头:“我是战狼佣兵团的重剑手埃佩,你们叫我前辈也行,叫大哥也行。”对着团长,他又换了一副脸,邀功似地笑了笑:“我在霍林遇到了一个强大的战士,他说想加入佣兵团,我看你没在就没敢直接答应,但是把人带来了。团长你要不要亲自看看?” 他絮絮叨叨地讲着自己这些天来的遭遇,从在霍林城怎么遇到异族战士,又怎么被人领着翻山越岭,直穿林海抄近路走到首都这边,话里话外满满地是对那位沙漠战士的钦佩:“今天我们是来镇上买盐和食物的,不然的话就直接赶进首都了。我还以为精灵也会领着你们走山路呢,想不到一路都没碰上。” 精灵变成神官的事略有点玄幻,为了防止埃佩不知轻重,当着白的面说出“神经病”来,格拉斯果断隐瞒了他的真正身份,打算哪天私下里再把详情告诉这位团员。他们就在埃佩滔滔不绝地赞美声中到了小旅馆,进了他和那位沙漠勇士提前订好的房间。 “赛坦,你在吗?你猜谁来了,我在外面遇见了我们团长,他也带了几位新团员来,他很乐意让你加入佣兵团……”埃佩边说边往里走,房间昏映的灯光下站起来了一名肤色微黑的高大男子。那人满头长髮编成细辫子垂在肩头,身上穿着长袍和紧身马甲,松松地繫到第三个扣子,露出大片丰壮的胸膛,显得矫健又精悍。他明亮的眼睛扫过格拉斯和紧跟其后的白,却像是完全不认识似的,伸出右手自我介绍:“你就是这个佣兵团的团长?我叫赛坦,来自沙之国桑德康翠,想要加入你们的佣兵团。可以吗?” 白的眼睛瞪得都快掉出来了,抢到格拉斯前头问道:“您……真是的您,您怎么……” 农神给了他一个隐晦的眼神叫他闭嘴,继续装作人类,表达入团的诚意:“你的佣兵团需要战士,而我就是这片大陆上最强的战士。” 但在团里最后一个人出现后,霍桑脸上闲适的表情就消失了,完全抛下装作人类的大计不管,一步便跨到白身前拉住他,横了矮小的金髮少年一眼:“阿苏尔,你想抢我的神眷者吗?” 太阳神同样冷眼相对:“怎么是我抢你的神眷者?明明是你抢了我的!你那双眼是瞎了吗,看不出他的外表是由我赐予的,纯白的光明之子?” 霍桑毫无心理负担地冷笑道:“这关我什么事?他从小就在我的神殿受洗,进入我的神殿当神官,身心洁净、虔诚遵守教义,我当然会挑选他当神眷者。” “不一定虔诚吧?不然的话他和我隔代遗传的儿子格拉斯结合,体内拥有了我赐予的光明之力时,你怎么不能及时找到他、惩罚他?怎么到现在才能通过他的朋友找到这里?现在他的身心都属于我(的血裔)了,你还能让他当你的神眷者吗?” 霍桑并不打算持续这种低级争吵,转过头看向白:“你是要做我的神眷者还是他的?” 埃佩早被这神展开吓傻了,但从这两个人的话语,和他团长、那个神官默认的态度里推断出这两人是真的神,立刻旗帜鲜明地站到了自己的主神和团长这边,从后面一声声重复着:“太阳神,太阳神!” 白满头黑线,把背后传来的声音当成背景噪音,伸手按在自己胸口,坚定无比地说道:“我永过都是您虔诚的厨子,绝不会改信别人的!如果您不信的话,我可以当场吃下一本教典来证明!” 农神平静得像是早知道有这结果,淡淡瞟了太阳神一眼,略带点宠溺地教训自己的神眷者:“就是吃了教典也进不到你心里去,你这毫无信仰的傢伙!也就只有我这样大度的神祗才能一而再地原谅你,还不去给你的主人准备晚饭?” 第137页 “很抱歉,”雪白的羽翼忽然在房间里展开,格拉斯双翼环住白,冷静地和农神对峙:“白肚子里有我的孩子,不能干这种重体力活儿。” “……什么时候有这事的,我怎么不知道?”这种话都敢说,都是叫太阳神带坏了!白不敢置信的看着他,想到从前说什么信什么的大好少年现在变成了满嘴跑火车的骗子,心痛得无以復加。 格拉斯从背后拥住他,制造后裔的重要器官沿着他双丘柔软的曲线滑动,眼也不眨地答道:“就算现在还没有,等会儿也会有很多的。” 第56章 暗战 放下狠话之后不久,格拉斯就蹲在临时改装成厨房的小套间门口剥蒜了。魔法师的手精准而稳定,剥出来的蒜瓣一个个白白嫩嫩,丝毫没有缺口。埃佩坐在套间的另一个角落,用土豪厨师给的魔法水球洗肉。鲜红的洗肉水一个球一个球的扔到后院里,若是有不知情的路人看见了,说不定要以为这里发生了杀人案。 白大厨右手一把解腕尖刀在案板上纵横,眨眼就把一大块牛排切成了蒜瓣大小的方块,放进调料和清香的蔬菜抓匀腌制。外面两位大神之间一片诡异的平静,小小的厨房里却刀影幢幢,满是风雨欲来的紧张。 他把大蒜倒进锅里炸蒜油时,那动人心魄的“刺啦”声更是把这紧张气氛催升到了极点,再下一瞬间,门外就传来太阳神宏大庄严的声音:“我不喜欢蒜的味道!” 农神淡淡回了一句:“我喜欢。” 白头也不抬地捞出金黄的蒜粒,舀出一勺留作明油,把腌好的牛肉粒倒进去翻炒。蒜香顺着窗户飘走了一些,剩下的散到房间里,太阳神阿苏尔怒沖沖地闯进厨房,桃子般红润的脸庞抬起来,双眼含水控诉道:“为什么给霍桑做这种东西?难道我就不行吗?你是我的儿媳妇,不是应该对我这个父亲更好吗?” 太耻了! 格拉斯端着一盆蒜站了起来,用蒜盆挡在他脸前,冷酷地说:“您这么大年纪了还要装嫩撒泼吗?我不是您的儿子,如果真有神血,那也是您不知多少代的孙子了,血缘关系早就淡薄到没有了。” 白接过蒜盆扔在流理台上,对格拉斯安抚地笑了笑,同样残忍无情地答覆太阳神:“因为丰收神殿发我工资,而且伺候好了霍桑我就能越级提升。” 他说得如此无礼,太阳神竟然无言以对。 霍桑不知什么时候踱到厨房里,之前装作战士时穿的紧身衣又穿成了敞胸露怀的长袍,乌髮披散在肩头,懒洋洋地笑道:“阿苏尔,你的重重重重……重孙子说得没错,老年人就不要插手年轻人的事了。你看我就从不管神眷者的事,他现在对我多么尊重。” “尊重到对你毫无信仰?” “至少他还是我的厨子。”农神不屑于低端的语言攻击,伸手在白脸颊上抹了一下,重新烙下了一个神之印记。格拉斯的脸当场就绿了,太阳神拍了拍他的翅膀——拍肩膀还得抬胳膊,不如翅膀顺手——冷笑道:“再做一次这印记就没了,霍桑的力量,怎么能和我赋予你的血脉之力相比?你要是没自信的话我也可以帮你,不过白的身材……一个厨子怎么能没有鼓鼓的,像小耗子一样的肌肉呢?” 格拉斯翼展四米的大翅膀伸开,把太阳神推推推地推出了厨房,然后以从未有过的尊敬态度躬身问农神:“您是一位不随便插手神眷者恋爱问题的正派神祗,那么现在我想请求您,让我和我的男朋友先过一点儿像是蜜月期该有的生活好吗?” 农神和他的神眷者一样冷酷,抬高下巴答道:“不行。”光明神的力量太富侵略性,做了以后他好容易弄上去的印记就没了。这个毫无信仰之心的神眷者再跑了,他未必还能像这回这么好运,找到一个知道他旅行目的地的同伴。 “难道您的意思是,白是您的所有物,不允许他拥有自己的感情生活了?” 眼看着格拉斯快要有关门放太阳神的冲动,白果断从炉膛里拿开炎石,回头给了他一个拥抱:“霍桑的意思是,吃完晚饭再说。” 锅里的黑蒜子牛肉粒火候正好,上面刚浇了一勺明油,透着玻璃似的光泽,被锅子的余温温着,不时爆出点油花炸开的声音,香气四溢。农神迂尊降贵地自己拿盘子盛了,还指点自己的神眷者:“我才是主宰你工资和升迁的神,所以把安慰那个男人的心思多花点在安慰我的胃上——其他的菜也要多放蒜!” 第138页 农神端着盘子走了。格拉神色复杂地目送他离开,慢慢回忆起从前:“我记忆里的你一直是穿着神官的衣服,就像高踞云端的神祗。那时候,最开始我还没爱上你的那时候,我甚至有些羡慕你能那样……那样高高在上,不染尘俗……” “现在你不羡慕了?我就是农神喜欢的厨子而已,当神官也好,神眷者也好,从来都没有高高在上过。”白漫不经心地答着话,剁碎几瓣蒜倒进排骨盆里,搁上酱油料酒抓拌,用神力缩短腌制时间,然后倒进热油锅里慢火炸制。 他的动作说不出的流畅好看,即便口称自己只是厨子,神情依旧冰冷傲岸,就像当年站在神殿高高的台阶上俯瞰众生一般。格拉斯抱着白新扔过来的两头蒜,痴迷地看着他的动作:“我现在才知道,我不是羡慕你的职业,不是想像你那样站在神殿里,只是喜欢看你这样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的姿态而已。” 有了太阳神和农神这两个反例对比,他眼前这个挥着锅铲却像手握权杖的神官才更值得他奉为神明,值得他将人镌刻心上,捧在掌中。 他把蒜头往团中唯一一位正常人团员手上一扔,从背后紧抱住白,低下头来亲吻他的脖子,低声说道:“现在我真心庆幸自己是个没有信仰的人。”不然真要被太阳神搞到崩溃,没机会用正确的人挽救自己的人生观了。 白手里的炒勺“噹啷”一声落到地上,一股电流从颈后冲到头顶,电得头皮发麻,连忙挣扎起来:“排骨!排骨要炸煳了!” 没有人权的单身男人一手堵着耳朵一手往下扔脏水球,满心满脑子都是扔那对儿狗男男一脸的冲动。可是扔出去的水球忽然在窗外弹开,黑暗中忽然伸进一张类似人类,却又长满了白毛,连眼球都是毛绒绒的巨大怪物。 埃佩吓得高声惨叫,来不及抽剑,倒退几步随便踢了地上一样东西,就把废尽力气还没洗干净的满盆羊肠都掼到了那怪物脸上。 “魔物!”魔物居然已经追到这里来了,是杜克公爵召唤出来的余孽,在他死后还要为主人清除敌人吗?会不会和他们要追查的,那个派佣兵团追杀他们的伯爵夫人有关?格拉斯双翅展开,光芒四射,瞬间把那个满头白毛的怪物烧成灰烬,低声安慰了白一句,匆匆追出窗外查看。 白捡起长柄汤勺,洗了洗接着翻炸锅里的排骨,不时舀起油浇淋在露出油面外的排骨肉上,心里却也像格拉斯一样怀疑起了魔物的来歷。不过和被人追杀的魔法师不同,冷霸残虐的白教主怀疑的是自己人——还在魔教总坛辛苦搞后勤工作的魔王玛门。 他的鬼畜模式瞬间全开,扔了一块炸排骨给小厌魔,冷冷吩咐道:“去问问玛门这些魔物是哪儿来的,和他有没有关系。让他立刻给我把魔物弄回去,不然我就把他和他的女体化身都扔出魔教,这个月工资不给了,保险也全清零!” 小厌魔叼着排骨,“呜呜”地卖着萌。可教主完全不心软,镶着金属的皮靴在地上狠狠一踩,发出富有威胁力的响声。它只是个送快递的,不能跟神眷者对抗,六条腿一伸一缩,委委屈屈地顺着墙跑了。 小厌魔离开之后,一个矮小却足以照亮一切的身影却从外面大房间里走了进来,盯着魔物消失的方向说道:“身为人类竟能把魔族豢养得这么听话,不愧是天外之人,大陆上可没有你这么敢想敢干的人。” 白分析了一下他的深意,试探着答道:“多谢夸奖?” 太阳神笑了笑:“其实私通魔族的罪名也可大可小,只看你站的位置够不够高,神眷够不够深厚了。如果是太阳神或月神之类高位神的神眷者,哪怕养个魔王当宠物,也没人敢噤声的。顺便说一句,不要把那盆噁心的东西弄到桌上,我看着就不想吃。” “哦。”那农神肯定会乐意吃的。白很明白自己的老闆是谁,送走了太阳神之后就让埃佩去上菜,自己从空间指环里拿出一条新的猪大肠,搁上面粉和盐勐搓了一顿,然后扔到凉水锅里,加几片葱姜慢煮去腥。 大肠过油炸出了色,要下锅红烧时,格拉斯就从窗外跳进来了。他身上衣服凌乱破损,眉头微微皱着,像是遇到了什么烦心事。白边下大肠边问:“怎么,魔物很多吗?” “越来越多了。而且是有组织的,有一个拥有智慧的魔物在后面指挥,我没能抓住它。”格拉斯闭了闭眼,右手握成拳,在墙上狠狠砸了一记:“要是能抓到它,就能顺着线索抓到那个背后谋划我们的人,说不定还能知道当初想要掳走你,还杀害了团长他们的那个人到底是谁,有什么目的……” 第139页 那个伯爵夫人到底是谁?背后还有没有别的支持者? 白翻炒着大肠,脑中忽然浮现出魔教内勤最初出现的山谷,眼睛冷冷地眯了起来:“它们肯定还会再来,到时候我跟你一起去捉那个高阶魔物,就算捉不到它,我手里还有个线人,总能找到这些魔物的老巢的。” 格拉斯忆起老战友,又担忧那个潜藏在黑暗中的敌人,根本吃不下饭。埃佩倒是还有胃口,可惜胆子不够,不敢和两位神祗同桌吃饭,只能坐在临时厨房里吃加了肉沫的蛋炒饭。白做了满满一桌蒜香排骨、鸡翅、烤肉、蒜泥白肉、血肠、九转大肠,最早端上去的黑蒜子牛肉则早已只剩蒜子,被太阳神连盘子一起烧成飞灰了。 少年模样的太阳神满头金髮都要炸起来了,含愤问道:“为什么都是我不爱吃的东西!我明明说了不吃那些噁心的肠子!” 霍桑抿了一口红酒,悠然答道:“因为他是我的厨子,只要做我喜欢吃的就够了,为什么要管你?” “您当时说的是不想要羊肠,所以我就换了猪肠,想不到您还能不满意。”白眼含歉意,诚恳地解释了一句,自己拨了一盘菜两碗饭,又盛了一小桶肉丸胡辣汤,端起来向农神请假:“格拉斯好像有点心灵创伤,我去看看他。” 农神有美食相伴,还能看到太阳神噎得眼角青筋乱蹦的模样,自然心情慡朗,刻意在太阳神面前咬了口滋味浓郁的肥肠,大度地挥了挥手:“你去吧。记着别随便让光明之力侵入体内,记不住的话,我会亲自过去阻止你们的。那些魔物的事不用放在心上,有阿苏尔在,有魔物侵入也会被他除掉的。” 太阳神冷笑道:“我庇护我的后人,亦庇护我后人的妻子和母亲,让他们在床上时永远不受人打扰。” 这两个为老不尊的神在胡说什么,比赛谁的脸皮厚吗?白这个现代人的脸皮竟然没比过古老的土着神祗,苍白冷峻的脸颊染上一抹红晕,甩了甩袖子,端起饭菜转身就走。 战狼佣兵团的团长和远程射手边吃饭边讨论着那些魔物来处的时候,首都郊外那座宅子的女主人也跪在地下室那座塑像前的地毯上,带着更深刻的怨恨诅咒道:“我的主人,请您接受我献上的牺牲品,将这些生命和怨念转化为復仇之力,为我砍下那个杀害我儿子的神眷者的男友的头。” 她身边捆着十几个赤衤果的少女,都是满面惊恐,只是挣扎不动,嘴里也堵了手帕喊不出声来。伯爵夫人亲手割断她们的喉咙,地面上绽放出魔法阵的光芒,鲜血便按着阵纹引导流到放着塑像的石台上。供奉在石台上的魔像倏然发出光芒,蒙在其上的黑布无风而起,露出下面的石像。 石像看起来像是个温文儒雅的中年男子,只是嘴角特别长,笑起来几乎咧到腮边,露出寒光闪闪的牙齿。而这牙上的光芒在艷红的魔法之光照射下越发真实,肤质也随着血液的流入而温暖柔软了起来,竟有几分近似活物。 它的姿态和神情依然保持着雕像特有的僵硬,空中却已传来了一道和这外表十分相配的诡秘声音:“你想要的仅仅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类吗?杀了你的孩子的人,没有阻止你的孩子被杀的人,庇护杀人兇手的人……难道不该一併除掉吗?” “可是……”伯爵夫人脸上浮现出迷惘之色,带着最后的清醒摇了摇头:“那个人是神眷者,我不能,我无力应付农神的怒火。” 石像笑了起来:“所以你才是一个没用的女人,你的儿子才会无声无息地被人杀死。一个神眷者算什么,又不是真正的神祗——就算是神,当年我们的魔神还在时,也曾杀了不少呢。农神那种只会种地的没用神祗,根本就不敢面对真正的魔域之力。” 石像忽然动了一下,右手伸向伯爵夫人:“你在犹豫什么呢?过来吧,我赋予你力量,让你能亲手杀死神眷者,为你心爱的儿子报仇。” “可……”伯爵夫人踌躇着,却又无法反抗魔王的召唤,向前走了几步。魔王的手按在她头上,含笑贊了一句:“好女孩,就是这样……把你这个无用的躯体献出来,我赋予你超越人类的真正力量!” 伯爵夫人的脸忽然扭出,发出一声惨烈的尖叫,无数血管浮到她皮肤上,构成了一个惨烈又诡异的花纹,然后蠕动着缩回更深的皮肤下,不留半点痕迹。短短几秒钟之内,她的身体和精神便经歷了常人难以想像的巨变,直到一切最终平静下来,她才缓缓站起身,眼神放空,露出了一个几乎咧到耳际的笑容。 第140页 第57章 〔猪〕队友回归 “多么忠诚的女僕,为主人的降临布置好了一切,还献上了自己的身体。为了奖赏你的忠诚,魔王塞维挚的僕人会首先降临在这片土地,然后以此为起点,占领这片光之大陆!”伯爵夫人对着镜子欣赏自己的新形象,嘴角诡异的笑容越扯越大,露出满口尖利的牙齿,牙龈鲜红欲滴,仿佛刚刚吃了一顿血肉大餐。 “那么现在,我就带你去看看那个召唤阵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以至于到现在还没能完全打开两个世界的通道,让我和我可爱的僕人们不能真身降临此地。” 她扔下镜子,趟过满地血河向密室外走去,在卧室地毯上留下一串滴血的脚印。她的管家等在外面,对这血脚印视若无物,恭敬地弯了弯腰:“夫人,现在要叫人打扫卧室吗?” “不必,我要出去一趟。”伯爵夫人矜持地抿嘴一笑,嘴角裂开得虽然比平常大了些,但没完全咧开,看起来还在正常状态下,管家并没发下什么不对。他点了点头,毫无异议地答道:“我这就去安排马车。” 伯爵府的工作效率之高,居然也不逊于这位魔王座下那些优秀的高阶魔族。没过多久,魔王便坐上了一辆轻便的四轮马车。伯爵夫人的记忆和身体一样完全向魔王敞开,以塞维挚的眼光,一眼便看出这几个嵌套召唤阵是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他循着伯爵夫人的记忆找到了那片山谷,见到了被另一位魔王亲手封印的召唤阵。玛门亲手设下的封印遮盖在召唤阵上,让这个阵法近乎失灵,哪怕塞维挚也是魔王,可以这个仅能附身人类的不全完体的力量,却是无法解开这道魔力封印的。 “背叛者……明知道这片土地对于魔族何等重要,竟然强行封印住这个召唤阵,阻碍最后的大召唤阵开启,让我的真身难以降临……”塞维挚眼神阴冷,身上的长裙无风自动,阴恻恻地笑了一声:“玛门,你以为我认不出你的力量吗?既然你的真身在这里,那你的戴沃城我就先接收了!” 不提塞维挚在魔域的真身打算做什么,他接手了伯爵夫人的魔法阵后,便把那几只拥有人类智慧,受伯爵夫人控制为她杀人的魔物都握到了手里,利用它们捕捉人类强者,以血祭的方法强行召唤高阶魔物。魔物的大量出现很快引起了人类的重视和反击,首都一时间风声鹤唳,对外地人的盘查也严格了几倍。 战狼佣兵团这群人进城时就被堵在了大门外,由太阳神殿和国王的骑士用剑顶着查户口。 格拉斯和埃佩都有佣兵证书,白身上穿着农神殿的制服,还有证明身份的神官执照,唯有两位神祗怎么通过安检让他们担心了一下。不过很快地,这三个愚蠢的凡人就见识到了神族的智慧——太阳神凭空拿出一张跨国佣兵证书和九阶剑士等级证书,轻松通过了检查。他还挑了挑眉,揶揄地对农神笑道:“我还有几张不同等级的证书,你要不要来一张?只要你诚心诚意地求我,我可以替你和你的神眷者解决这点小麻烦。” 呵呵,刚见面时还是“我那註定的神眷者”,现在看见要胁霍桑的机会了,就改叫“你的神眷者”了? 白默默腹诽了一句,从空间指环里翻出一袋金币,打算用金弹开路,给农神买个进城证明。却不想霍桑嘲讽地瞟了阿苏尔一眼,高贵冷艷地扔下一瓶魔教特产红油豆瓣酱,说道:“我是魔教的高层人员,这次进首都是来给农神殿送特供产品的。” “mojiao”的汉语拼音商标围着豆瓣酱瓶子绕了一圈,无比显眼。拧开瓶盖后就露出红亮亮、油汪汪的豆酱,香辣浓郁的气味散发到空中,让负责检查的骑士和守城卫士们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白拿着神官执照在旁边替他作证:“这位的确是魔教的产品经理,我特地从拜萨城把他带到首都,就是为了给农神殿订调料的。你们知道吗?这些调料都是神眷者开过光的,农神也爱吃……” 他还没说完,那几个守城卫士都惊喜地睁大了眼睛:“你说这些是神眷者开过光的?用这个祭祀农神,会让他重新降恩于首都吗?” “只要能让今年的菜价降到20银币一斤以下,我就去农神殿献祭一百朵沙漠蔷薇!” “你们知不知道神眷者打算什么时候来首都……” 民以食为天,到哪个世界都是适用的。 失去农神的庇护之后,首都的食物产量一天比一天少,味道一天比一天差,价格还一天比一天高。就连从外地运来的食物,似乎也不如在产地美味,而带上了一股首都特有的干枯感。那些曾看不起农神的人都见识到了农神的威力,跑农神殿都快比跑太阳神殿还勤了,大神殿甚至和许多大臣联手公然威胁王室,要求他们接神眷者进京。在这等近乎造反的行径,在食物匮乏的危机之下竟被许多人默认——若非白后来跟着格拉斯参加佣兵团,几个月之前就能在首都大神殿唿风唤雨、作威作福了。 第141页 就是现在,他们也凭着一瓶神眷者开过光的豆瓣酱就得到了无证过关的特权,一位守门卫士甚至自告奋勇带他们去大神殿。 农神摆了摆手,拒绝了他的好意,倒是把那罐豆瓣酱扔给了守城卫士,安慰了一句:“不要把暂时的困难放在心上,只要你们多搁调料,不管什么食材都能做出入得了口的味道的。” 在守城卫士的感谢声中,农神头一个通过了检验口,踩着金拖鞋啪哒啪哒地进了都城。他的神眷者兼魔教调料公司董事长白·阿克罗斯崇敬地看着主神,赞嘆道:“您真把自己当成产品经理了?首都人民生活已经这么惨了,还遭到了魔物侵袭,您不打算重新降恩于这片土地吗?” 虽然农神这么时刻想着推广魔教的行为他也很感动,可是比起卖调料来,重新把这片土地纳入庇护之下,才是更根本的解决方法吧? 霍桑摇了摇头,长发如整匹丝缎一样在空中摇动,几乎反射出日光:“这片土地自有庇护者。这群人之所以能过成这样,不过是因为他们崇信的主神之前一直在大陆另一处装成普通人类探险,懒得花工夫多保护一下这么小的信仰之地罢了。” “……不要废话了,这里的魔气越来越浓厚,先对付了这批魔物再说。” 阿苏尔矮小的身体动起来,一步迈出的距离竟比农神那双长腿迈出的更远,长剑如流光般出鞘,眨眼就挑下来一个丑陋的魔物。他为了逃避话题也不敢回头,还要压抑力量装成人类,单凭长剑和本身强大的力量杀魔,效率自然不如之前只有自己人在时那么高。 等到把这批魔物全数扫净,也听不到农神嘲讽的声音了,他才转过身来潇洒地一甩头髮:“行了,这波魔物都处……理……” 魔物是没了,人呢?人怎么也没了? ——他刚才太专心躲人,所以不知道,在他盪除魔氛的时候,佣兵团那群男人却是被一名美貌的女魔吸引,跟着她走了。 那个女魔就是私奔许久的魔教圣女巴尔贝尔。 她虽然不是魔王的女体化身,却也是跟着玛门时间最长的下属,两人之间自有堪比传送阵的快速联络方法。魔王收到了小厌魔送来的口信之后,立刻就想到了这位私奔许久的圣女,命她立刻赶到首都处理魔物袭击教主一事,和最新出现的,有魔族擅动他封印住的那座召唤阵之事。 巴尔贝尔的蜜月被迫中断,拖着新男朋友赶进首都,白天逛街购物,晚上还要趁男友睡着后探查魔物出没轨迹,累得头髮都不够光泽了。但比起日夜颠倒的加班,更为悲剧的则是boss比她预想地还要早进入首都,她的私奔蜜月彻底结束了,现在必须要回到魔教圣女的角色里。 她是在服装店门口的镜子里看到白一行人的。看到那个一身白袍,脸色比衣服更冷冽的神官时,她匆匆揪过男友来吻了一下,眼神深邃地盯着他:“我现在必须奔赴战场了,但你一定要记得,我是爱你的,等把这群瘟神送走,我会很快回来找你的!” 男朋友惊道:“那是什么样的可怕敌人,竟能对你这样可爱的女孩子下毒手?你告诉我,我替你收拾了他们!” 巴尔贝尔看着镜子里越来越近的身影,露出一副慷慨赴死般的神色,冷静地拒绝了他:“这是我一个人的战争,我不能把你卷进去。如果成功的话,我就能拿百分之百的试用期工资,甚至还能转正享受魔教福利……等着我啊!我很快就回来!” 她最后拍了自己的新任小男朋友一把,便冲着魔教的队伍沖了过去。当时太阳神刚好去猎杀魔物了,队伍里剩得都是认识她的人,她就直奔格拉斯——她还记着教主的马甲不能乱拆——抱住他的胳膊哭泣道:“格拉斯!我亲爱的格拉斯,我终于找到你了!你知道我费了多少力气才从教主的控制下逃出来吗?我辛苦找到你,就是为了和你私奔的!” 白暗地给她挑了个大姆指,脸转向另一边,假装什么也没看见。农神颇有兴味地看了他们一眼,又看了看自己的神眷者,同样选择了沉默。唯有正直无私的重剑手埃佩还记着前些日子直击现场的狗男男滚墓园事件,仗义挺身,挽救那位即将陷入三角恋的可怜少女。 “团长,你怎么能和巴尔贝尔在一起,你不是已经有阿克罗斯神官了吗!” 一道惊天巨雷噼到了圣女头上,她花容惨澹,含悲带愤地质问负心人:“你自己上了?你怎么能自己上,我们、我的男体化身怎么办!他还想带你回魔……那个,带你回去住住他的城堡呢!” 第142页 …… “男体化身?” 格拉斯的声音很轻,里面却汪着一股酸意,被圣女抱着的胳膊轻轻抬起,颇瘆人地笑道:“你不是人类吧?” 再说下去就连教主那张皮也保不住了!白心里一颤,当场断喝一声:“圣女,你知道首都那些魔物的来歷吗?请你带我们去那些魔物的老巢,抓出背后捣乱的真兇吧!” 圣女也晓得自己漏馅儿了,连忙将功补过,把自己查到的资料都献了上去:“有魔物混在人类当中,假借了人类的躯壳,正在破坏我的男体化身封印的召唤阵,想要把真正的魔族召到这个世界上,让表世界也变成魔族的乐土。” “我们快去阻止他!不能让这些魔物再肆虐下去,伤害无辜的人民了!”白一把抓住格拉斯的胳膊,回头用森寒的目光瞥了圣女一眼:“圣女,我这个外勤没有权力命令你什么,但还是请你看在同为魔教工作的份上带我们过去吧。” 圣女严肃地点头:“那个魔物最近一直在皇家魔法学院东部的山谷里,正在消磨着我当初留下的封印。我这个女体的力量不足,怕一个人无法阻止,一直在等着你们过来呢。咱们还是以正事为重,吃醋什么的等解决了危机再说!” 必须让魔王现在就过来!不然人家解决危机时感情更进一步,玛门的一切妄想就都要付诸东流了! 她大踏步走在队伍最前面,右手死死拽着格拉斯的手腕,左手却悄悄伸到衣服胸口里,捏碎了一枚夹在胸口的黑色宝石。就在魔力释放出来那刻,农神的力量忽然笼罩了她的身体,那位平常除了吃什么都不管的神祗走到她身边,弯腰在她耳边冷冰冰地警告:“叫那个魔族别再打我的神眷者主意,不然我就把他关回地底世界,连你一起。” 传送手段被打断,人身也受到危胁,巴尔贝尔几乎是瞬间就做出了决断: 玛门陛下,我已经尽力了,请你节哀顺便吧。 第58章 再为主角死一次吧 佣兵团这一行人是牵着马进首都的,圣女被农神拦下来之后,唯一没被n角恋沖低智商的埃佩终于赶上众人,把手里的缰绳交给他们,并耐心地嘱咐道:“我们不是卖马来的,有马不骑可以,但不能你们几个轻轻松松地甩手跑了,让我一个人遛一群吧?” 于是大家纷纷上马。正好太阳神为了斩妖除魔跑远了,他空出来的座骑就给了新入团的“娇柔”妹子巴尔贝尔。可怜圣女的小男朋友一直跟在他们后面想要保护女神,结果因为两条腿跑不过四条腿的,只能含恨看着自己心爱的女友和别的男人拉拉扯扯地走远了。 由圣女领路,众人打马转过两条街,一辆马车忽然停在了他们队伍前方。漆黑的车身上印着一个明晃晃的金百合花印记,车辕上套着两匹狻尾狮,驾车的车夫也穿着丝绸制的轮状皱领衬衣,外表精緻绝伦,只是脸色苍白、眼神呆板。 车子噹噹正正地挡在他们面前,车门打开,黑洞洞的车厢便展露在众人面前,似怪兽张开巨口,幽深不见底。从里面传出一道砂纸磨擦木料似的古怪声音:“几位是战狼佣兵团的勇士吧?我的主人,瑟寇伯爵夫人正在府邸等着各位大驾光临,请容许我为你们带路。” “伯爵夫人?”格拉斯和埃佩同时抓住了这个最关键的字眼儿,对视了一眼,身上的杀意毫不掩饰地燃烧起来。正牌仇人派了小弟来挑衅,他们当然不可能再去别的地方,格拉斯当即一拉缰绳,霸气地扬了扬下巴:“带路吧。” 车里的声音沉默了一下才说:“是让你们上来,乘马车到伯爵府去。” 圣女拨马凑到教主耳边,劝道:“那里面是高等魔物气息,还设了好几重黑魔法陷井,不能轻易进去。” 白点了点头,拿马鞭指着车厢:“想让我们跟你走就别废话,前面带路,不然我们经理和佣兵团团长分分钟拆了你的马车!” 车厢里的声音提高了几分,比之前更尖锐难听,阴惨惨地笑道:“你们不敢进来吗?” 格拉斯低调地挥了挥手,一道闪烁着明艷阳光的流星便砸向车门,其光芒在正午的街巷上竟闪烁得比阳光还要明亮,把那个丝深的车厢照得明亮透底,无数黑气四散涌出,一道尖锐的啸声也从车厢中悽厉响起。 车厢里的空间魔法被打破,那只魔物也露出了真容,是一只类似章鱼,体表却覆着一层层硬壳的怪物,远不及粉嘟嘟的章鱼厨子好看。巴尔贝尔也露出了一脸嫌恶之色,小声说:“在我们戴沃城,长成这样的魔物是没资格跟随在魔族身边的——我们城里所有的魔族都是颜控!” 第143页 说到最后一句时,那个自豪感简直就要从话语里溢出来。白仔细回忆了一下,忍不住也点头附和:“说起来肥蜻蜓是比他可爱点。” 车里的魔物腕足瑟瑟发抖,不知是被打怕了还是被这俩人气的,声音越发扭曲:“既然你们不愿意坐车,就跟在我后面吧,不要让我的主人等太久了。” 马车门“砰”地关上,车子无声无息地向前滑动,倒不像是被魔兽牵跑的,而是像幽灵那样整体滑出去,而街上的人竟像是也没看出任何问题。 越往下追去,周围的环境就越是凄冷寂静,明明是最该热闹的正午,周围的街巷里竟一个人都没有。天空中飘动着丝丝缕缕的魔气,自少至多,等他们跟着的那辆车停下来的时候,整片天空都被黑气笼罩,鼻尖更是萦绕着一股挥之不去的尸体腐臭味。 而交错的大街小巷也在他们眼前一点点褪去,露出一座带着巨大庭院的府邸。府邸大门自动打开,里面传出一声声压抑过的邪异笑声。一只皮肤上长满褶皱、脸揪得像包子一样、完全没有五官的人形魔物穿着黑色西装,在楼门口对他们深深鞠躬。 “欢迎各位来到瑟寇伯爵的府邸。” 格拉斯当先跳下马向阴森森的楼里走去;埃佩右手用力握紧长剑,紧张地盯着那个魔物,紧跟在团长身后;接下来就是打着划水准备的白和连水都不屑划农神;以及不停抱怨这些魔物长太丑有失他们魔族品位的圣女巴尔贝尔。 进到楼里后,他们便看到二楼楼梯口上逆光站着一名衣着华贵的贵妇人,手里执着一把摺扇,掩口轻笑着招唿他们:“欢迎各位到我家来。你们可是我期盼了许久的尊贵客人,尤其是这位神眷者阁下。请到这边来,让我亲手招待你们。” “是你僱人杀了我们佣兵团的人。你的儿子是被他的队友害死的,为什么不去报復真正的兇手,反而要追杀我们?还有……你现在,真的还是人类吗?” 他虽然用的是疑问句,语气中却再没有任何疑问的意思,右手指向台阶上的伯爵夫人。府邸的女主人眉眼含笑,一点点撤下扇子,丝绸的扇面边缘上缓缓露出一张鲜红的、裂到颊边的嘴。 “我的这个女僕的儿子召唤魔物时,因为神眷者在召唤阵上死去流血,以血祭召来了与我并立的另一位魔王玛门。而玛门杀害了她的儿子,又封印了能让我真身降临的召唤阵,毁掉了这可怜女人的希望,所以她向我祈愿,要不计代价杀死神眷者和他的男朋友。我接收了她的身体,当然也要完成她的心愿,那么神眷者,你现在做好死的打算了吗?” 圣女忽然倒退了一步,低低叫着一个名字。 “塞维挚……” 伯爵夫人血淋淋的舌尖伸出来,在嘴唇上舔了一圈,轻挑地瞟了她一眼:“拥有永恆青春的魔女巴尔贝尔,你已经沦为人类的奴僕了吗?和你那个背叛魔族、封印住我等通往这阳光之地的王真是绝配啊。既然你们背叛了魔域,就在这里接受诸王的惩罚吧!” 她的笑容倏地收起,扇子往下一挥,整个房间忽然陷入了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格拉斯反应极快,双翅当场展开,千万根羽毛瞬间发出光辉,照透这黑暗的世界,左手也伸向身旁的白,想要抓住他。 可这一下子竟然抓了个空。 光辉散去,眼前的世界再度恢復了色彩,而铺在这层色彩和生气之上的,却是一层比之前更暗淡的死亡气息。而他的白正和那个农神站在一起,埃佩远远地站在一旁,三人的目光都聚向空中某处。 魔女巴尔贝尔被伯爵夫人抓在手里,纤细白嫩的颈子上多出五道深深的勒痕,双手拼命抓着对方的胳膊,却显得如此无力。伯爵夫人低下头在魔女颈上缓缓舔了一下,咧开的巨口笑道:“神眷者阁下,你们的胆子真是很大,竟敢这么随意踏进魔族的领域。魔女巴尔贝尔是你的女人吧?现在她就在我手里,你如果想要她的命,就拿自己来交换吧。” 白看得心惊肉跳,开口就要答应:“你先放开巴尔贝尔,别的好商量!” 虽然他一向拿女人当男人用,男人的牲口用,可基本上还算是个好老闆,不会置员工的生死于度外的。他往前迈了一步,手腕却被农神握住,压得他一动也动不了。 “不要动,这里只是幻境,你要是离开我就会被拖走了。”霍桑脸色冷肃,从腰间解下弯刀,对着空中那两人狠狠噼下。 强大的神力从刀上喷薄而出,一刀便噼开幻像,露出脚下的真实空间。前一刻他们还站在充满人工雕琢痕迹的伯爵府大厅里,现下却在一片森林当中,眼前的景色甚至有几分眼熟——从远处山丘的形状看来,这里正是联校大比时他们呆过的那片森林。 第144页 只是脚下软软的,似乎有什么东西……低头看去,深能没足的草丛下方竟然爬动着一片密密魔魔的细小魔物,像波浪一样微微起伏,而他们这些人就站在这些魔物身上。空中的伯爵夫人依旧笑得恶意,右手环成一圈,伸进口中吹了个响亮的口哨。 脚下的魔虫密密麻麻地沖天而起,向着他们包裹过来。格拉斯双翅舒开散射出无尽光芒,而农神左手一挥,将白罩进自己的神辉之中,右手横刀噼向空中的魔物,一刀下去刀光竟然被完全吞没,空中忽地响起一声悠长的啸声。 整片空间都像是被这啸声撕裂,天地间忽然多了一个似真似幻的人影,脸庞仿佛十分俊美,但任何人看到他时第一感受却都是深深的森冷和恐怖。农神一向波澜不惊的脸上也显露出一点难以掩饰的震动:“想不到他还有骨骸留在这世上,你竟能找到一块,看来这几万年不来,魔族的贼心仍然不死。” “呵呵……”阴柔的笑声在四面八方响起,伯爵夫人的身体重新浮现出来,左手托着巴尔贝尔,右手握着小扇子向农神指了一下:“霍桑阁下,您在这片大陆上也发挥不出完整的神力吧?为了这个人类,要对上魔神之力,不觉着可惜吗?神眷者再好,也不及污染神躯的危险重吧?” 空中那道身影倏然沖向农神,身周魔气浓厚得让人不敢逼视。霍桑右手的镰刀忽然收回去,换成一把长度直到他胸前的魔杖,绽放出充满生机的光芒。最纯粹的生与死在空中纠缠,扭曲了整片空间,地面嗡然震动,那片虫潮之下忽然绽放出一片血红的光芒,像是一张巨口在下方缓缓张开。 格拉斯双翅轻轻挥动,拽着毫无自保之力的埃佩向白那边飞去。空中的伯爵夫人低头笑了笑,向他们伸出了优雅修长的五指,轻轻一抓。 一道污浊的死亡魔力化作牢笼,向着空中的格拉斯和埃佩罩来。然而一只柔嫩的小手忽然从空中伸出,轻轻和那道魔力接触了一下,化作无尽光芒照亮了天地。魔气迅速褪去,伯爵夫人的身体如同保存千年的古代丝绢接触空气时那般迅速地化作粉屑,而扑到空中的虫潮则化作魔物之雨淋回地面。 就在这片极度的光明之中,格拉斯眼前却扑上了一道纯黑色的影子——从地上那个血红裂口里飞出一道比雷电还快的影子,五指上生着长长的尖利指甲,向他腹部抓来。 格拉斯悬在空中,右手还抓着自己的团员,根本来不及躲开这一抓。手指刺入血肉里,发出刺啦一声裂响,大量鲜血飞溅出来,击打在地面的虫尸上,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像是下了一场血雨。 格拉斯发出一声喑哑的悲鸣,然而倒下去的并不是他,而是另一个穿着繁复神官服色的身影。他伸手去够眼前的男人,却差了一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身体穿在那个黑影的手臂上,被吞没入了血红的裂口上。 最后留在他眼前的只有铺天盖地的血红色,和那人咧到嘴角的笑容。 太阳神发出的无尽白光吞没了血红色的空间缝隙,他想追都追不上,只能发出一声撕心裂肺般的哀鸣。霍桑右手紧握权杖,在他面前晃了一下,然后狠狠击上了太阳神幼小可爱的脸庞。 “我的神眷者刚刚死去,魂魄还未能回归神国,你居然这这种时候毁了两界入口?”他的脸色是从未有过的阴沉,黑得简直像是住在南海边的地底矮人,揪着太阳神的领子,目光在他和他的便宜儿子身上扫过:“连一个人类都护不住,要你们何用!” 整片森林瞬间枯萎,太阳神稚嫩可爱的脸也皱成一团,后悔当时手太快——再慢一步,他们就能追下去找神眷者了。可怜的巴尔贝尔刚从昏迷中甦醒过来就要面对两位大神的怒火,妆容都煳成一团,恨不得把自己缩成球滚回魔域去。和她一样无辜的埃佩发挥了绅士风度,小心翼翼地把魔女护在身后。 这片森林里唯一能保持乐观心态的,就是重新陷入鬼魂状态的白了。不管怎么说,他现在还没死透,第二次死亡又给了三天的缓冲期,只要在这期间凑满三条完成支线,他还可以再战五百年! 但是……尸体被人拖走了啊!现在掉进魔界,还不知能不能留下全尸呢,他復活之后万一下了魔域,然后再叫人杀一回怎么办?看来必须化身老爷爷,让格拉斯多攒几条支线剧情,以备他以后死了又活,活了又死…… 他把脸埋在手里,为自己黑暗的未来抹了一把泪,然后起身抓住飘在身边的小册子,忧心忡忡地翻看起剧情进度来。 第145页 第59章 老爷爷之谜 黑心小册子……阿不,黑皮小册子仍旧只有那么几页。之前霍森城轰轰烈烈的主线剧情都记不到他身上,支线倒是多了两条,总算没白白从拜萨城跑出来这一趟。 上次死回来之后,因为被人强抢……被伯爵夫人当成杀子仇人,引发了支线十四“佣兵团覆灭”,算是存下了一条富裕支线。现在伯爵夫人已经死了,那个魔王又交待了她杀人的动机,支线十六的“重组战狼、追查真兇”任务后面也添上了(已完成)三个字,所以他离着復活倒不算太远。如果不计较完成质量的话,只要撺掇格拉斯和圣女分手,第十五条“魔教圣女”支线就能提前完成,他就能復活了。 ——然后很有可能在魔域再死一回,而且没有三天缓冲,直接就能死得透透的了……还是接着往下看吧,起码多攒出三条支线来,復活才能不心虚啊! 再往下看,居然还有惊喜——许久没看小册子,支线任务竟自己涨了两条。虽说都是进行中的任务,可是有了进行中才能有完成的,能不用他费心费力地搞事就自己添加上日程,就已经足够他焚香跪谢了有木有! 不过他这回再死就不独立成支线了,看来重复内容再做就无效了,以后还得开动脑筋推陈出新。支线十七是要消灭这个不知哪来的魔王塞维挚,必须得到魔界做这个任务;而支线十八……支线十八居然和这趟旅程毫无关系,而是不知哪位女主在遥远的地方替他弄出了一条支线。 只看一眼就狗血淋漓,能脑补出无数争锋吃醋、打脸、相杀大戏的“喜当爹”。 白震憾得整个人都凝成了化石,眼睛久久未能从小册子那意犹未尽的空白处挪开,脑海中宛如澎湃海陆浪般的嗡鸣声消失,才抬起头来,神色复杂地看着格拉斯。 真的勐士,敢于直面惨澹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狗血。他把这副魂魄的外形重新搞成甘道夫爷爷的模样,深沉地拍了格拉斯的肩膀一把,努力找回上次装作老爷爷时的低哑声线,安慰道:“节哀。” 格拉斯全身勐地一震,抬起头来看着他,眼神就像一匹孤狼一般,充掠着惊天动地的杀意。但到了看出人是谁的时候,那冰冷的目光却乍然变成了哀恳,起身握住老爷爷依旧细嫩的手:“老爷爷,您……您是来帮我的对不对?您一定有办法让白再度復活吧!” 他的手穿过那只白玉雕琢般的手掌,独自握成拳,身体顺势站起,努力想挽留住神秘强大,曾帮他復活过一次恋人的老爷爷。而他身边的众人却都像是看疯子一样惊讶地看着他,太阳神是最先回过神来的,从背后拽上他的袖口,忧心忡忡地问道:“你在和谁说话呢?该不会是悲痛过度出现幻觉了吧?” 两位神祗一位人类和一位魔女都用忧虑的眼光看着他,似乎都当他伤心过度精神出了问题。格拉斯忽然想起,上次白死后老爷爷也是这样出现在自己面前,而自己周围的人却都毫无所觉,所以说…… “别人看不到你吗,老爷爷?” “呃,是吧……” 白却不是第一次知道这事。上次復活之前他可是曾经就站在农神身边不到一步远的地方,对方也是完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他本来以为这是因为他是穿越者,魂魄和大陆体系不匹配,可太阳神在他穿来时又曾见过他的灵魂——所以说现在的情况是作者搞出来的还是因为他正处于死缓期间,所以不生不死,正常人看不见他呢? ……反正都是作者的错!纠结这些没有用,现在最要紧的是把主角煳弄过去。 他脑海中灵光一闪,对着格拉斯慈爱地笑了笑:“因为我也是从这个世界外面来的,我是另一个世界的神祗投射到这里的影子,为的是继续照管属于我那个世界的灵魂。” “另一个世界的神祗……所以你才叫老爷爷这么奇怪的名字?”格拉斯一边和老爷爷对话,一边还得把他们的对话告诉在旁边围观的两位神祗。 太阳神的眼睛更亮了,看着格拉斯目光落向的那片空气,催促他追问那个老爷爷到底是主管什么的神祗。农神的脸色却比抽打太阳神时更加难看,冷冷地问道:“那个异域神的意思,是他能主宰的我的厨……我神眷者的魂魄,不许他回归我的神域?” 他眼里的光芒亮得刺目,全身流动着强大的神力,几乎像个灭世的邪神。白一下子忘了他看不见自己的事,双膝一软差点给跪了,连忙撇清道:“不是我!我没有那个功能!只不过他现在还没死透,所以才不能回归你的神域!” 第146页 格拉斯连忙做了语音直播,把农神从暴走边缘拉了回来。 “还没死透?”农神身上的气压渐渐回升,太阳神阿苏尔的神色反而凝重起来:“霍桑能感应到神眷者的生死,不可能出错,你是怎么知道他没死透的?” 格拉斯也想知道这一点,确切地说,他是想再确认白还活着这件事。他一再逼问着,手指穿过老爷爷的手虚虚握住,眸光湛湛,像刚粹过火刀锋般锐利,逼得白连谎话都来不及编匀,抓住一个和“老爷爷”三个字关系最近的神仙故事就讲了出来。 “其实……我的全名叫做‘月下老人’,意思就是住在月亮下面的老爷爷,简称‘老爷爷’。” 格拉斯:“……” 经过他的同步传音,剩下四个人也陷入了谜之沉默中,还是最年轻的埃佩抑制不住好奇心问道:“您难道是像月亮女神阿丽安娜那样主管月亮的神吗?” 太阳神脑中“老爷爷”的形象猝然崩塌,神色扭曲得叫人不忍卒睹。格拉斯若有所思地说:“月亮女神有庇护的能力,所以您才会庇护着白,一直追到这个世界?可您刚出现时不是这么说的,您说您是我的‘老爷爷’,而且之前您还让我和他分手……” 个熊孩子!我编个谎话容易吗?你装成没听见不行吗! 老爷爷慈爱的笑脸差点维持不下去,眼角抽搐着,按着人设继续解释下去:“其实我是主管人类婚姻的神祗。我的神殿里挂满了红线,凡是被这红线系足的两个人,不管出身于什么世界、什么种族,最后都会结婚。白脚上系的红线另一端就在这个世界,所以我也投影了一个影像到这里,庇护被红绳繫足的人。但上次他差点被人杀死,我也是消耗了他脚上红线的力量才能让他有復活的机会。而红线那一头断了,你这一头的却还没断,已经自动系在了另外一个人脚上,所以我才要求你们分开。” 还有两位女主角出场呢,你不能这么早就坚定了走基佬道路,作者会黑化的!作者不黑化,千千万万读者也会黑化的,然后他们会去给作者扔砖,抄起手机跟作者大战五百回,直到跟我一样不幸被穿越为止…… 老爷爷的脸色不能再认真,格拉斯却只毫不在意地笑了笑:“我不相信一根绳子就能决定人的感情。我能确定,自己对白产生感情绝不是因为哪根绳子拴在我脚上,而是因为初见时,他留给我的那锅温暖香浓的汤。” 农神居然颇为贊同地看了他一眼:“我选中他为神眷者,也是因为他献祭给我的神餐是全大陆上千座神殿中最新奇也最美味的。” 白一点也感受不到吃货之间微妙的气场相投,苦逼得直想吐血。 那时候他为了低调而扔下锅,居然就成了主角对他一见钟情的源头,早知道就不把锅留下了……可要是不把锅留下就完成不了那几条跟锅有关的支线,上回联校大比就没有復活机会了。不是搞基就是被搞死,怎么选都是悲剧结局。不过睡都已经睡过了……ju花保不住,起码得保住命吧? 白越想越伤,眼里都没高光了,只想默默地抽出剑来喊一声“苍天弃吾,吾宁成魔!”可是在理智的控制之下,他还是把握住復活这个重点不动摇,告诉眼前众人:“白还没完全死去,我以神力保护住了他的灵魂,如果三天之内你们能找到他的身体,我就能让他復活。” 要不要让他直接和巴尔贝尔分手呢?还是等到了魔界伺机而动,想法再凑一条新剧情? 他考虑的这点工夫,魔女巴尔贝尔就主动站了出来,神情坚定、双眼明亮,仿佛背负了什么神圣的使命:“我知道怎么去到魔域。我的男体化身就是从这里把我召唤出来的,他本身就是魔教内勤,由他去救教……魔教的外勤再合适不过了。” 魔王来到这世间,为的就是得到魔教的教主,这一个个的又有姻缘线又是神眷者,想把我的魔王排挤出去吗?门儿都没有!魔域不欢迎神祗和人类,玛门才是力压整个魔域的王者! 巴尔贝尔脸上笼罩上了一层名为信仰的圣光,越发美艷不可方物。她含笑从空间指环里摸出了另一枚传讯石,在农神的眼前生生捏碎,然后捋了捋自己的长髮,风情万种地笑道:“格拉斯,我可是为了和你私奔而来的。那位老爷爷爱神不是说了,你的红线已经繫到了我的脚上,我们才是真正的一对儿啊。” 第147页 她款款扭腰走上去,格拉斯不动声色地将双翅环起,光明之力绽放出来,逼得可怜的魔女倒退了几步。他站在一片圣光中,冷冷说道:“我爱的人唯有一个,魔教圣女,我知道是白请你和我谈恋爱的,他已经找了不止一个女孩做这种事,我都知道的。可是现在他陷入生死边缘,我已经没力气敷衍你——” “游戏结束了。” 淡淡一句话出口,白眼前的世界忽然失去了光明。寂静浓稠的黑暗让他以为自己已经死了,唯有手腕上慢慢感受到的钝痛在提醒着他,他还活着。 ——竟是在最不适合的时候覆活了。 第60章 入魔 睁开眼适应了一会儿,白才发现周围其实并非完全黑暗,还有一点微微的血色光芒。稍稍动弹一下,就能感到双手是被吊在什么地方的,硬硬的手铐硌在手腕上,似乎已经磨破了皮,不动也是火辣辣的疼。双脚倒是泡进了水里,感觉水暖暖的,倒是比水上面的部分舒服得多,只是够不到底,没法借力。 幸亏他这些日子为了装成精灵狠狠减了一阵子肥,身体还算轻盈,不然这么挂着早晚得把手挂脱臼了。他试着调运农神之力,果然有一点黯淡的黄光从眼睛下方泛起,顺着体内经脉流动,可惜量太少,刚一出现就被浓重的黑暗力量压制,什么用也管不到。 一道带着嘲讽意味的声音从他身旁冷冷响起:“没用的。你的神不在世界的这一端,哪怕两个界域的通道打开,你也借用不了多少力量。因为这里充满着黑暗元素,表世界那些温软的力量在这里是存在不了的……” 白顺着声音看过去,才发现有个男人不知不觉地走到他身边,嘴角一直咧到腮边,鲨鱼般的利齿反射着微光,仿佛日本恐怖片里的场景。白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拼命往反方向挪动,可脚下根本踩不着地,缀着长链的手铐就像钟摆一样,反而把他摇到了裂口男面前。 鲜红欲滴的舌头几乎舔到他脸上,浓郁的血腥气充斥着鼻端,白努力说服自己这不是鬼片,尽力保持着冷静,问道:“你是魔族?这里是什么地方,咱俩往日无冤近日无雠,为什么要绑架我?” 魔族笑了起来,与可怕的外表相反,他的声音倒是很正常,甚至还有几分黑暗的魅力,反问道:“你杀了我的信徒,太阳神又打碎了我通往上界的通道,难道我们之间没有仇恨吗?况且就算没有仇恨,我是这片魔域的王者,想要一个人类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你想怎么样?” 白努力偏了偏头,想要避开魔王凑近的血盆大口,下巴却还在人家手里,被迫近距离观赏那张诡异的脸庞。那张嘴一开一合地,嘴里生满三角形的利齿,几乎一口就能咬掉他挺翘的鼻尖,森冷地笑道:“当然是——要吃你。” “活吃?!!!!” “你害怕了,可怜的神眷者。” 冷森森的牙齿和似乎还沾着血腥的舌头就抵在面前,白忍不住打了个寒战,强忍噁心感建议道:“人体内有很多细菌、病毒和寄生虫的,吃起来不卫生。而且人死后体内会产生肉毒素,吃了会面瘫的,你也不想这么难得的大嘴一半儿歪掉张不开吧呵呵……” 不管这个人是真的要吃他还是想拿他当人质威胁霍桑他们,还是能拖一时算一时吧。万一被人活着啃了,就算格拉斯他们真能过来救他,他也得得上点儿心理疾病啊。 魔王看出了他的打算,眼中露出一丝嘲讽:“你以为霍桑会来救你?” ……白认真想了一下,果断答道:“现在不来,吃晚饭时就该来了。” 就算农神是个不擅长打仗的吃货,他们的队伍里还有一个主角呢。主角光环可不是白开的!哪怕只是一条支线任务,有格拉斯在,也一定能打成一场轰轰烈烈的魔王歼灭战。他如此笃定地想着,嘴角微微翘起,白得透明的脸配上银色长髮,哪怕在这充满血光的房间里,仍旧显出不染污浊的清透感。 塞维挚眼中流露出一股狠戾之色,放开箝制着他的手,在空中轻挥了一下。 幽暗的房间忽然大亮,血色光芒充斥了白的视线。白终于清楚地看到自己所在的地方——这里是一座有上百平米的大厅,地面铺着大理石,墙壁画满了洛可可风格的装饰壁画,唯有他呆着的这点地方是一座血池。而吊着他双手的是两条长长的铁链,链子上端连在一座三四米高的巨大雕塑上,从这个方向看不出雕像长什么样。 第148页 而身旁那位魔王的容貌也完全展露了出来。他看起来有了几分年纪,眼睛下方有了层层碎褶,眉心挤出一条条竖着的川字纹,嘴也一直咧到腮边,给人一种不怀好意的感觉。 他的眼珠此刻红得发亮,几乎要融入环境光中,右手按在那两条吊在空中的铁链上,咧着巨口说道:“你还有很大价值,神眷者。吃掉你可不是最有效率的主意,我还有个法子能让你给我带来更多好处——” 他的手指上骤然长出尖利的长指甲,在两条铁链上轻轻一划。白手上的拉力顿时一松,整个人都落入血池中,直至没顶。他挣扎着浮出水面,眼前蒙了层粘稠的鲜血,耳朵倒还能模煳听到头顶上魔王的声音。 “这座转化魔池可是特地为你准备的,神眷者。好好在这里面睡一觉,等你醒来的时候,就会是我塞维挚手下最强大冷血的杀人兵器了。”魔王把他的头按进血池里,又取出一块黑雾腾绕的黑色骸骨扔进池里,血池顿时沸腾起来,伴着塞维挚不绝于耳的笑声:“让我看看吧,你光明的身体被黑暗污染的模样,看看你曾经的主神见到你成为我的杀人兵器时会露出什么样的表情!” 血池什么的,魔化什么的,你跟霹雳的编剧真的很有共同语言啊…… 冰冷的血水从口鼻中灌入白的体内,把他重新推入黑暗世界中,也打断了他的吐槽。他吐尽胸腔里最后一丝空气,温驯地悬浮在魔王掌下,银亮的长髮浮到血池面上,犹如绽开了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 =================================== 玛门果然很快从拜萨城赶到了试炼林谷里。这条通往魔界的通道被他独占了许久,之前有伯爵夫人召唤魔物时他因为事不关己就没管。想不到稍稍放松了这么一下,这条通道就被塞维挚偷偷用了,还藉此抢去了他一直预定的魔教教主—— 魔王的脸色阴沉沉地积蓄着雷暴,两眼冒着火光,恨不得揪过农神和太阳神狠狠骂一顿。两个主神看住一个人类很难么?塞维挚的封域还比不上他的强大,作为魔王的实力也平平,若是他亲身在这里而不是放了个谈恋爱谈昏头的魔女过来,肯定能把白保护得妥妥噹噹,绝不会让他被人带走! 太阳神阿苏尔少年般的脸上显露出成人似的沉重神色,抢在他前头说道:“不要再废话了,白虽然是我的神眷者,但他体内充斥着丰收神力,对黑暗之力的克制极弱,到了魔域之中就和普通人差不多。我们晚去一刻,他还不知道要受多少折磨呢。” 农神毫无预兆地抬起手,按住他的头顶往后扒拉了一下,右手权杖轻轻点地:“不要废话了,快打开两界之间的通道。” 魔王半蹲半跪,右手按在召唤阵中央,诡秘一笑:“魔域之中,表世界的法则不能通行,得不到神力之源的补充,神祗亦可能坠落,你们真的要去吗?” 格拉斯难得发扬了一次父子爱,按着太阳神的头顶,也把他扒拉到身后,大义凛然地站了出来:“白是我的人,我当然要去救他,有我一个就够了。” 魔王看着太阳神的眼神带了几分说不出的同情,看得他嘴角微微抽搐,光明之力凭空凝成一只巨手,轻抚格拉斯的头:“生了这么个不孝子,要是不把听话懂事的儿媳妇救回来,以后我在神域也过不上什么好日子了。” 农神一语不发,只那副姿态便叫众人看得分明——他是绝不可能放弃的。 一个敌手也筛不下去,玛门也是有几分无奈,最后除了摇摇头嘆一声,也只能低下头修復这座召唤阵了。好在这座魔法阵他监神许久,还曾经经改造过一回,布置起来尚算熟练,短短几个小时内便重新建好一个传送阵。 但这召唤阵有一个缺点:它只能把他们传到玛门的戴沃城,离塞维挚拥有的魔城泰伦特还有一段距离。 召唤阵上张开了血红色的巨口,魔王第一个跳了下去,格拉斯毫不犹豫地跟上,两位神祗也不落人后,连圣女也跟了上去,唯有纯正人类之身的埃佩实在没法儿下去,就留在这座林谷中等待。 传送阵直通到戴沃城那座城堡,红光消散后,玛门便摆出主人姿态,彬彬有礼地介绍道:“各位,这里就是戴沃城,我的城堡。我们不可能仅凭这么几个人就去塞维挚的领地救人,请允许我向你们介绍我忠心耿耿的僕人们……” 他拿起桌边的小铃铛摇了摇,一道响彻城堡的尖利鸣叫便叫了起来,脚步声从外头匆匆响起,聚拢到魔王的房间里,大门打开,一群或俊秀或诡魅的魔族便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第149页 农神和太阳神眉头也不皱一皱,静静看着玛门这近乎示威的举动。然而魔王自己的眼中倒露出了几分错愕之色,魔女更是张大了嘴,惊叫一声:“怎么回事,这是塞维挚的手下?我认得他,他是食骨者都灵!”她冲着自己唯一一个熟人叫道:“特雷特,这是怎么回事?这些人都是谁,怎么会出现在玛门陛下的城堡里?” 看到魔王的时候,特雷特眼中也闪过一丝惊恐,背后的魔族在他肩上轻拍了一下,他又镇定下来,整了整领结,对玛门鞠了一躬:“玛门陛下,您回来得太晚了,这座戴沃城现在已经成了塞维挚陛下的领土。您所有的手下都已经臣服于新王了……” 玛门抬了抬手,他的声音就被困在了喉中,整个身体都扭曲成了一团麻花,无声无息地倒在了地板上。处理了自己手下的叛徒之后,他就轻笑了起来,笑容里还带了几分无奈:“我需要处理一点私事,两位能否到里面稍等一下?” “你这个魔王混得也挺惨的。”太阳神抬起手来在他头上扒拉了一下,右手凝出一道纯白光环,再一握拳,光环便勐地放大到整个房间,拘住了闯进来的魔族,瞬间将他们化为齑粉。 “我们现在必须立刻去救白,没时间在这里浪费。” 而且也没有可以浪费的神力。这片魔域与大陆正面完全不相通,两位神祗的神力得不到补充,万一真的消耗尽了,他们虽然也未必会陨落,但肯定要陷入长眠的。 玛门却摆了摆手:“我们不能就这么去泰伦特城,这是战争,不是凭着一个两个人的力量就能结束的。至少要有人替我们拖住塞维挚的军队,给我们一个足够公平的场合,夺回我的教主。” “等等……”格拉斯忽然踏到他面前,紧抓着魔王的肩膀问道:“那个教主·诺贝尔,也是白扮的?” “……”难道他不知道?魔王相当震惊:“他还没告诉你?你不是看到我和巴尔贝尔了?我们两个都是魔教的圣女和内勤,还有什么人配当魔教的教主?” 格拉斯吃惊的倒不是白换了身份——事实上对于他没事就变妆的举动他已经习惯了,甚至还觉着是种小情趣,他惊讶的是“魔教教主”曾经阻止过他和巴尔贝尔结婚。 “他一边要巴尔贝尔和我交往,一边又阻止我们结婚,这是为什么?”就算是长着名侦探的脑子,他也无法理解白的这些怪异举动了。难道这一切都是对他的试探,试探他会不会对别人动心?若真是这样,这脾气也是够别扭了…… 巴尔贝尔看到最关键的密秘魔王都已经说了,教主回来扣工资不可能扣她的,也就把隐藏许久的秘密告诉了他:“教主不让我跟你正大光明的结婚,只是为了让咱们私奔,然后叫教众追杀咱们俩罢了。他说这是魔教的传统,每一任圣女出嫁时都要被追杀,当作是庆祝。其实他对你没有什么感情,而且他需要的也不是你,是一个能和他一起支持起魔教的人——” 是我的魔王。 魔王隐秘地笑了笑,轻咳一声,阻止格拉斯再和他的助攻小能手吵下去:“我们先去整合军队,只有打进泰伦特城才能救出白,其他的等事情结束了再说。” 可是解救了魔王的手下,整顿队伍打进泰伦特城之后,他们却遇到了从未想过的情形—— 他们要救的人身披着浓郁的魔气,明亮的银色长髮染成了一片漆黑,两眼也闪烁着疯狂的光彩,正站在魔王塞维挚身旁。他眼角下方农神的印记已然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从眼角缠绵至耳后的魔魅花纹,勾勒出另一种与从前完全不同的黑暗风情。 在他额头上嵌着一枚泛着黑色光泽的小骷髅骨骸,即便远远看着,亦觉着魔气氤氲,甚至有种强大得令人不敢逼视的气势。强大得……就像君临天下的魔神復生于此地。 “他的身体被魔性侵染了吗?”格拉斯的声音微微发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悔恨充塞了他的心,让他越发痛恨自己的无力,以至于拖延至今,自己的恋人已变成了这副样子,甚至泯灭了本性。然而就算他再怎么震惊,事实还是一步步逼到眼前。 塞维挚含笑看着对面的玛门,右手在空中打了个响指,巨大的宝石戒指闪闪发亮:“杀了他们,我的‘利刃’!” 站在他身边的白缓缓抬头,眼神一片木然,右手从虚空中抽出一柄纯黑色的单手剑。剑上魔气纵横,正如他已被魔气彻底侵染的身体一样。 第150页 记得他曾经模样的人看到这情形都难掩心中的震动,唯有农神双臂环胸,若有所思地看着白。格拉斯的身体绷得紧紧地,回头扫了众人一圈,坚定地说道:“这是我和白之间的事,我会负责到底,请你们都不要插手。” 第61章 我们的目标是一统魔域 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 没有人能形容那一剑的惊艷。细长的黑剑犹如九天蛟龙,在滚滚墨云之中探出一鳞半爪;又如漫天雷霆,乍起乍收,震天的隆隆声尚未入耳,一道寒光便已消逝在了众人的视线里。即便是就在他身边的魔王塞维挚也没能看清那一剑的轨迹,他培养出的利刃已经吸收了远超过他想像的力量,举手投足之间皆是毁天灭地的强大威压,一剑既出便是天地倒错、血海翻波。 就如同电闪雷鸣也有先后顺序,黑色的剑光消逝之后,众人才听到对应着那光芒的利器入肉与鲜血喷溅的声音。而在一切的终焉,那把黑色长剑被主人收入鞘中,与剑身形成鲜明反差的雪白手指抓住了一把黑髮,轻轻地把那颗人头拎到自己面前。 白妖娆的面孔上扯起一抹冷笑,将人头拎得稍高了些,双眼环顾,扫过在场的人等各种族:“我已归来,这座魔域中的一切皆当属于我!” 他额上属于魔神的骸骨闪闪发亮,眼中一片狂肆,嘴角的笑容衬着魔王寒维挚脸上凝固着的惊恐,反派大魔王的气质简直如同海上的暴风雨般强悍,顿时掀翻了塞维挚手下那些魔族。 哪怕只有一块骸骨,魔神的力量也站在这片魔域的绝对至高点。塞维挚手下最得力的布拉德公爵看也不看刚刚死去的前王者尸身,带领自己手下的骑士和领主们单膝跪倒,宣誓效忠:“谨尊您的意志,泰伦特大军必定为您踏平魔域,我的陛下。” 白霸气侧漏地仰天长笑,随手扔下魔王的头颅,缓缓步出阵来,勾魂慑魂的双眼望向格拉斯:“大胆的人类,你要挑战我吗?那就来吧,用你那近神的完美身体给我的冠冕再添一重装饰!” “好!我会……带你回来的,白。”格拉斯紧握着右手,宽大的羽翼张开,扇动了几下,带着他飞到半空,然后整个人化作一道流光沖向白。那双圣洁羽翼上光芒四射,与一身墨色的白恰好形成鲜明的对比。 他带着最纯粹的光明之力撞到白身上,右手展开星光牢笼,要将两个人罩进星域之中。可是那道曾一剑斩断魔王首级的剑光在空中再度划过,漆黑的星域没来得及完全展开便被斩成碎片。 于是他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撞进了白的怀里,将人狠狠地压在了凹凸不平的荒原地面上。 白右手的长剑就贴在他的翅膀下方,却一动也没再动。格拉斯发挥出平生最快的动作,一手压住白的胸膛,直接亲了上去。他体内所有的光明之力都借着这一吻送入白体内,右手在他额头那枚魔神骨骸边缘轻轻抚弄,试着将光明之力注入周围的皮肉里,好将那东西抠下来。 好容易感觉到手里的东西有一丝松动,格拉斯却蓦然觉得胸腹间有几处被人轻拂了一把,丝丝温热的气流从那里注入体内,然后他的身体就完全僵硬了,连神力也无法正常运转。原本乖顺地躺在他身下的人忽然掀开他压了上来,亲手掏出额上那枚魔骨,狠狠按入他皮肉中。 白再度起身,额上曾镶有魔神骸骨的那块地方露出一个突兀的血洞,鲜血横流,脸上的笑容却越发得意,向着玛门伸出了长剑:“臣服我,玛门。魔神之力属于天命之主,这片魔域终将在我手中统一。” 魔神的威压虽然消失了,但他刚刚的战绩却让人生不出任何反抗之心:一个统御数万里魔域的魔王眨眼就杀了,一个拥有太阳神血统的神眷者毫无反抗之力便被擒下,哪怕是神祗也很难做到这一点。 只是不知道那具躯体中的魂魄到底是他们所寻找的魔教教主的,还是那位魔神真的一念不瞑,重临魔域了? 玛门还在考虑着,太阳神却忽然动了。他右手放出无限纯白光芒,化作条锁链缠向白。可那支黑色长剑在锁链上轻轻一划,便将锁链的方向转移到了另一方,自己却轻轻抱起地上的男人,将他的头按在自己胸口。 他的手很稳,笑容也很灿烂,横扫了对面的神祗和魔王们一眼,冷傲地开口:“这一场战争没必要再打下去了。各位,请跟我一起到泰伦特城堡里来,我们有些关于魔域的事要商量……不,应该说是,要吩咐你们做。” 第151页 他转过身,长披风在他身后掀起一个利落又优美的弧度,泰伦特城的魔族大军亦如潮水般随着他退去。 太阳神急匆匆地追了上去,农神也靸着金拖鞋悠闲地跟了上去,唯有玛门举棋不定,还在考虑着装在那副熟悉躯壳里的人是他的教主,还是那位死去许久的魔神戴蒙。 考虑了一会儿,他还是把大军交给巴尔贝尔,自己跟着两位神祗进入了新魔王白的城堡里。 进门之后,太阳神就拦在白面前,对他伸出了双手:“把格拉斯给我,然后你可以有几分钟时间解释,为什么要用魔神骸骨污染他的身体!” 白挥退了本地魔族,仍旧紧紧抱着格拉斯,看着他的身体和魔神之谷融合得越来越紧密,额前只剩下一小块骨头,嘴角微微挑起,露出了一丝邪气的笑容:“你要相信他,格拉斯不会出事的,只会越变越强大。既然他都下到魔域来了,如果不能统一魔界,娶十七八个魔女,还算什么主角呢?” “……你说什么?你要我的儿子,纯正的神之血裔当上魔域之王?” 你脑子没问题吧?继埃佩之后,终于又有一个人有了如此的领悟。可惜他也没能当面拿这话甩白一脸,因为白的庇护者,掌管人类最基本需求的农神已经站在了他们两人当中,仗着自己的身高之利一把抓起格拉斯的身体,扔到了初中生外表和身高的瘦弱太阳神怀里。 然后他大义凛然地问道:“还没准备好晚饭吗?” “……” 新任魔王望着自己空空如许的怀抱,愣了一下才道:“您这不是来商量正事吗?现在也不到饭点儿呢……” 白没说两句,还是自觉地从空间指环里掏出锅和炎石,生火烧水,又拿出一屉饺子来,微含歉意地说道:“我现在也是一代魔王了,让人看见给您做饭不太合适,这顿儿先吃饺子行吗?有羊肉西葫、猪肉茴香、虾仁三鲜、鱼肉和纯素馅的,您吃哪种?” 饺子和面条都是他空间指环里的常备食品,提前包出几百个,往空间里一搁既不会坏也不会粘,比速冻的保鲜效果还好。而且做的时候也不费劲儿,煮完了蘸上魔教特产的安利牌醋、酱油、辣油的混合料,吃完了还能喝点饺子汤,热腾腾地原汤化原食。 农神本身倒是更喜欢煎炸类不健康食品,可是这些日子连章鱼厨子做的魔界伙食都忍了,再看饺子也觉着相当不错,于是毫无异议地点了头:“都煮了吧,吃不了的也给阿苏尔尝尝,省得他天天闹腾着嫌你对他不好。” 白微微一笑,下了饺子,自己在锅边盯着不时用长柄勺搅一搅。水蒸汽从锅中腾起,沾湿了他脸上细緻的花纹。白从空间指环里拿出一枚手帕,倒了一小瓶药水在上面,稍稍往脸上一擦,那些魔纹就煳成一团,不復之前艺术品般美丽的形状。 农神走过去在他左眼下方轻轻一抹,那片皮肤便重新恢復了雪白,露出一枚金灿灿的麦穗印记。太阳神忙着给隔代遗传的爱子输送光明之力,压制魔神骸骨的侵袭,并没看到这一幕,倒是玛门看了个清清楚楚,吃惊地问道:“你的魔化外表完全是化妆出来的?身上的魔气是怎么弄的,还有额上的魔神骸骨,难道魔神之力对你也全无影响吗?” 他一连串急切的问话终于引来了太阳神的注意,阿苏尔看着白脸上散发着淡淡金光的麦穗,忍不住抬手摸了摸脸颊:“竟然有这么强的抗魔力,该不会你也有我的血脉吧?还是说我儿子的能力太强,光是靠结合就能让你体内充满光明之力?” 白淡然地用勺背推着饺子搅动,防止锅里的水沸出来,特别有高人风范地说了一句:“血池算得了什么,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筑成的!” 他被塞维挚按进血池里时,窒息的感觉忽然激发了他心底一线灵光,脑中浮现出了九阳神功总纲上最着名的那句:“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岗;他横由他横,明月照大江。他自狠来他自恶,我自一口真气足。” 他的九阳神功已差不多练到大成了,再配合上龟息功,一口先天胎息在体内生生不息,绵绵若存,积攒多年的神力也随着真气在体内循环,阻挡了血池魔气入侵。塞维挚走后,血池殿里没人监视,他就从池里爬了出来,用防水化妆品给自己化了一套特有歌特风格的魔性艺术妆,又把头髮重新染黑。后来想起来魔王还扔了块骸骨在池子里,他担心不弄上会引来魔王注意,就用易容药膏把那块骨头粘在了额头上,皮肤底下还装了一小袋血浆,好制造已经连在血肉上的效果。 第152页 “其实我这也是冒着很大的风险啊,说不好那块骸骨就真定居在我身体里了,到时候一统魔界的剧……咳咳,到时候我还有什么脸见你们呢?”白感慨地怀想着那段将牢底坐穿的光荣岁月,捞起一盘儿饺子推到农神面前,再送上配好的酱汁和捣好的蒜泥——其他人就都得自己动手干了。 白也叉了一只饺子尝了尝,然后接着讲自己艰苦的斗争经歷。 这几天倒是要多亏农神他们到了魔域替他牵制敌人。塞维挚发现自己派到戴沃城的人被杀了,就一直准备着再度与玛门交手,也就没机会天天去血池里盯着他。白没事就在池边坐坐,喝点抗魔药剂顶一下血池侵袭,什么时候塞维挚来了什么时候跳下去装个样子。 就这么一直煳弄到今天,塞维挚信心满满地带着他这个大杀器出门,然后被他一剑爆头了。 白托着一盘饺子晃悠到太阳神面前,少年外表的神祗淡淡看着他:“我还是觉着你的话未必可信。保有农神之力,不代表你的神智没被侵袭。也许正是因为你被血池污染,你才会怨恨格拉斯没有及时来救你,所以就把这魔神的骸骨植入他体内,让他也体尝一下被魔化的感觉?” 白俯身看着格拉斯的脸,用空着的那只手细细描绘他紧皱的眉,微颤的睫毛和抿得发白的薄唇,低声嘆息:“我当然也有私心,可是我做这一切也真的能让他成为更好的人……站在大陆正反两面至高顶点,甚至于凌驾诸神之上的,完美的‘主角’。” 魔神的骸骨终于完全没于格拉斯的皮肉之下,他忽地睁开双眼,微一扬头,叼住了正在自己唇角描摩的手指。鲜红的舌尖伸出,像在进行什么庄重的仪式似地缠绕上微透着粉红的指腹,直至感觉到他手上每一道指纹才肯放开。 “每次见到你似乎都兵荒马乱的,还隔着无数层面具,总是没机会好好说话。现在我已经拥有魔神之力了,你是否愿意将心向我敞开呢,魔教的教主?” 这层身份居然也暴露了?玛门!巴尔贝尔!这两个猪队友,即刻、开除出教! 第62章 相信科学破除迷信 “别再编了,你那些身份我都已经识破了,不过是看你玩得高兴,一直陪着你玩这个游戏而已。”格拉斯眨了眨眼,嘴角微微勾起,似乎被魔神骨骸侵染了精神层面,从普通面瘫进化成了微笑型面瘫,神情越发高深莫测起来。 太阳神忧心忡忡地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用神力侵入识海,分辨他是否已经被魔神戴蒙控制了。格拉斯任由他细巧的手在自己脸上摸着,右手握住白的手按在胸前,黢黑的双眼直钩钩望向他:“现在愿意跟我说实话了吗?泰伦特城的新魔王陛下?或者我该叫你魔教教主?精灵阁下?还是……” 他微微欠身,顺手取过白端着的那盘水饺塞进太阳神手里,沖他笑了笑:“您先和农神一起吃晚饭吧,我和我来自水库的仙女还有很多旧事要叙呢。” 这不科学!他怎么能看穿湖中仙女的完美易容! 白震惊得脑海中一片空白。别的形象也就算了,都是男人,又有猪队友出卖,被揭穿也不算太难接受。可湖中仙女却是彻底颠覆了身份,又是易容又是换装的,还装了假胸、用紧身衣束出一搦纤腰,连他自己照着镜子都不敢认自己,格拉斯是怎么能认出来的? 他僵硬地站在床边,无法用语言形容心中的痛苦失落。太阳神端着饺子站在他身边,死死盯着他,脸上的表情是从未有过的丰富和纠结,终究忍不住问了出来:“水库仙女?你们俩刚醒过来就要讲冷笑话吗?哪个人工水库会有仙女居住啊!” 农神淡定地在后面接了一句:“所以我当时就说,不让你扔下主神去给别的男人做饭、洗衣服、打扫房间。” “你……那时……早知道……”白脸色涨得通红,黑色彩绘外缘都似勾了一层淡淡的红边,恨不得一头钻进地缝里:“你什么都知道,就在那儿看着我傻不呵呵地装成女人给你当保姆?!” 强烈的愤怒和他不愿承认的害羞冲上白的头顶,恨得他从太阳神手上抢过盛饺子的银盘,狠狠扣到了格拉斯脸上。熟肉馅的香味顿时强烈地散发出来,满地都是飞溅的饺子皮和馅儿,太阳神左手空空,忍不住倒退两步,劝道:“你有什么不高兴的,说出来不就行了,何必动手呢?他刚刚融合了魔神骸骨,身体还很虚弱……” 第153页 一句话没说完,身体虚弱的光明之子就拽着白的手狠狠往下一拉,抹掉脸上的烂饺子,翻身压住他吻了下去。压烂了的水饺馅仍然散发着勾人食慾的香味,格拉斯的胃里空空,心里也空空的,轻咬着白柔嫩的唇瓣,似乎把他当成了美味的食物,一小口一小口品尝着。 但只是浅浅品尝,反而会让人更清晰地感觉到飢饿。炙热的炎焰从他身体最深处烧起来,口中含着的美味远远不够填薄欲壑,他一面品味着白难得的羞赧和柔软,一面把手伸向下方黑色软甲,解开腰间的丝绦,探到甲冑下柔软的肌肤上。 掌下的身体经过多日滋补,比装成精灵那次长了点肉,手感也更好了。哪怕他身上还萦绕着从血池里沾染来的魔气,脸上被防水化妆品涂得一塌煳涂,在格拉斯眼里仍然像是只白嫩嫩的大饺子,从皮到馅都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他一口咬在白颈上,眼里的黑暗越发深邃,力量也比从前增大了几倍,像撕纸一样轻易地撕开了厚厚的骑装。 再要往下面撕,一只纤长的手忽然阻止了他。那只手按在他腕子上,似乎也没用多少力气,他的胳膊便再也没法挪动半分。格拉斯愕然抬起头,目光便猝不及防地撞进一双碧空般的眼眸中,整个人都似被吸入其中,连唿吸都错乱了一拍。 白一手抓着他的手腕,另一只手在唇上抹了抹,抵上了他毫无防备的颈子,冷冷地眯着眼道:“别以为这样就能矇混过去!你是不是一直暗地里笑话我,觉着我是个自欺欺人的蠢货?” 格拉斯小腹已经绷得发疼,头脑却被脖子上那只手勒得无比清醒,无奈地苦笑着:“我怎么可能嘲笑你。只是你那时候高高在上,平常见了我的面连看都不看一眼,只有打扮成湖中仙女的时候才会对我那么好。我一直不敢拆穿你,是怕拆穿了之后,你就要像童话里写的那样,永远离开我了。” 谁能想到你会真的爱上我这样,什么都不出色的人呢? 他按着颈上那只手,指尖顺着他手背上的骨骼滑动,嘴角渐渐勾起,缓缓压低了身子:“现在该我问了。你为什么要装成这些……各种各样的人物,偷偷地照顾我?我也不想问得太远,就从咱们参加入学试炼时,你为什么要把那口锅贵重的魔法炖锅留给我说起吧?” 白的手顿时就软了,手指无意识地在他皮肤上画着圈,不知该怎么编好。格拉斯双手撑在他脸侧,眯着眼享受着脖颈上苏苏麻麻的触感,膝头轻轻蹭着他的腿,饶有兴致地看着他这副窘态。 “我……”小册子的秘密不能曝光,白考虑了半天,最后只挑出“贫道夜观天象,看你身上有帝王之气”和“我对你一见钟情情难自已”这两个答案,犹豫了半天正要开口,格拉斯又对他勾了勾唇,低声说道:“不再考虑一下吗?要是答案我不满意的话,我就要吻你了。” 至于吻之后还能干什么,落在白身上那只手已经极尽煽情地表现出来了。可恨他唯一的庇护者还在吃饭,不争气的魔王也被开除出了魔教,太阳神……太阳神还等着把他变成自己的信徒呢根本指望不上! 白头痛得只想长嘆一声,可是格拉斯的双唇几乎已经贴到他唇上,嘆的时候简直一定会被趁虚而入。他无奈地揉了揉太阳穴,自暴自弃地说道:“你想听到什么答案,直接说吧,我会满足你的。” 格拉斯低低笑了起来,在他脸颊上蹭了蹭,温柔地说道:“说一声你爱我有那么难吗?” “……啊?”我还什么都没说呢,您了这思维跳跃得也太快了吗? 格拉斯紧紧按住他,把前两天老爷爷消失前的那套理论转述了出来:“老爷爷说你和我的脚已经被红线繫上了,这辈子註定要在一起的。” 这么多身份全军覆没,最后就剩下一个老爷爷。看来他这辈子就是给主角做随身老爷爷的命,什么成为最终boss相爱相杀的…… 以后找着机会还是要试试! 白默默地打定主意,回过头来还是有点骄傲。尽管就剩老爷爷没被扒皮,可是好化身不用多,一个顶十个,一个红线系足就默默地把主角的怀疑掐死在了萌芽状态,这效果,简直刚刚的! 不过格拉斯是不是少听了一段?老爷爷说的不是他们俩要结婚吗? 他记得清清楚楚,自己当时说的是他们俩之间的红线已经断了,格拉斯脚上的红线已经繫到了别人脚上,所以他们俩不可能在一起。而且按照原着剧情,还有两个真爱在后头等着他呢。不说主线他还能记着不少,就是支线剧情里还明明白白地提示,格拉斯将来必定会喜当爹—— 第154页 白背后忽然一凉,满腹心思都清得干干净净,用力推开了压在身上的人。 如果他爱上格拉斯,或者让格拉斯真的爱上他,无法从这段感情里抽身的话,那两个“官配”该怎么办呢?他又怎么能保证,遇到自己真正命中注定的恋人之后,格拉斯不会忘记这段不正常的男男之恋,转投到更美好的女性怀抱里? 白勐地坐起身来,扯了扯破烂的骑装,冷淡地说道:“我们要相信科学,破除迷信。人的命运只能靠自己创造,不可能因为一根绳子系上就成了夫妻——你给我说说,咱们俩都是男的,谁是夫谁是妻?” 格拉斯坐在床边,宠溺地看着他:“都一样的,我不和你计较称谓这种小事。只要你同意,哪怕我以后改信农神、嫁进你们家里都可以。” “不是这个问题……”白对上他满含期待的双眼,简直没法说出拒绝的话来,只得破罐破摔:“其实你误会了,我照顾你真的不是因为一见钟情,我只是看出你身上有王霸之气,必定能成大事,所以先期投个资……唔……” 他的嘴唇忽然被封住,后脑叫人紧紧按住,紧密得连唿吸的余地都没有,更不要提说话了。这个吻漫长又强势,直到白撑不住要改用先天胎息体内巡环,格拉斯才放开他,用姆指描摹他柔软湿润的唇瓣,纯良地笑了笑:“你刚才说过要相信科学,破除迷信,人的命运只能由自己掌握,不可能被规定……” 你记性这么好太阳神知道吗?无数情侣就是因为男人太计较小事才分手的你造吗? 白悲愤地吐槽着,眉头微皱,原本如冰雪般清冷脱俗的脸煞时生动起来,化作满树梨花,诱人攀折。格拉斯用力把他拥进怀里,脸颊抬在他染成乌黑的发顶,喃喃低语:“不用想太多,我明白你的心意。以后想让我做什么真接说就可以,不必再变装。” 格拉斯的手臂收紧,低下头在那柔软的长髮上吻了吻,笑容中染上一抹独属于魔族的邪气: 就算猜错了也没什么。不管你是为什么要来照顾我,既然自己送到了我怀里,以后也只能留在我身边,永远也别想离开了。 第63章 称王封后 吃完饭之后,两位大神就商量着要离开魔域。白自然要起来反对:“都到了魔域怎么能随便离开?我觉得魔神的骸骨肯定不止一块儿,都让格拉斯融合了,他就能成为魔域之主,这样子才配得上他神之子的身份。” 太阳神幼嫩的小身体爬到椅子上,居高临下冷冷看着他:“你们俩玩够了吧?戴蒙的骸骨的确不止一块,他是被众神分开镇压在魔域各城主领地里的,如果凑齐了,格拉斯就真的要被魔神取代了!” “不会的。”白对主角光环这种东西格外有信心:“别人或许不行,但格拉斯绝不会被夺舍,因为他是……” 刚刚被格拉斯用“相信科学,破除迷信”的说法堵了一回,现在再说“命运之子”之类的东西,恐怕又要被打一回脸。可是舍此之外也没什么好藉口把他留下来……他的目光在房间里稍稍转悠了几圈儿,终于找到了能够扭转情势的关键人物—— 掌握着两界通道的魔王,他的手下,还没收下解僱通知的魔教内勤玛门。 他连忙给玛门抛了个眼色,这位魔王真不愧是欺诈人类维生的生物,端的是千伶百俐见头知尾,一个眼风过来顿时就知道了自己该干什么。在太阳神充满魄力的俯视下,他还能优雅地站起身来,神色悠闲地顶着神祗之怒回答:“不好意思,咱们暂时回不去了。” 太阳神红润的脸颊鼓了起来,眯着眼问道:“什么?你不是已经完全破解那座召唤阵了吗,怎么会回不去!” 玛门耸了耸肩:“您也清楚,那是座召唤阵,如果没有人召唤我们,我们是出不去的。现在我们最好祈祷那座召唤阵还没被人发现,否则那些痛恨魔族的人类一定会封印召唤阵,咱们更没机会离开了。” 说得好!白教主暗地里沖他比了比大姆指,然后五指张开,朝他晃了晃,示意他从这个月开始,工资涨到50银币。 魔王假装没看到,嘴角的笑意却越勾越深,对太阳神点了点头:“我能提供给您的信息只有这么多,没事的话我要先走了。毕竟这里是泰伦特城,我的贵族们和这城里的人相处得一向不太愉快,没有我这个王压制,他们说不定会闹出什么纠纷来。” 第155页 说着又向白伸出了手:“白王,愿意陪我去说服您的子民,让我们两城族民结成兄弟般的情谊吗?” 这简直是教科书般的结盟场景!白伸手搭向空中那只苍白的魔手,中途却被人劫了回来。格拉斯的眼中冒着绿光,强大的魔神威压精准地罩到玛门头上,压得他手指微微发抖,然后将自己的手压到了他掌中:“你大概忘记了,泰伦特城的魔族之所以臣服于白,是因为魔神骸骨之力,而这力量——现在已经融入我身体内了。” 不就是集齐戴蒙的骸骨,征服魔域吗?这提议虽说有些疯狂,可既然是白想要的,就替他完成一次心愿又有什么不行呢?格拉斯额上嵌入魔神之骨的地方已经完全平復,之前流下的血迹凝成一道细线,像是似睁非睁的眼睛,冷冷地睥睨众生。 他穿着破破烂烂的魔法长袍,满身泥污和血迹,身周的气场却压倒了天生尊贵的魔王,缓缓收回手,说道:“跟我一起去见见泰伦特城的魔族吧,他们也该知道自己所属的这片领地又换上新主人了。” 他接过魔王递来的衣服,拉起白到隔避换衣服,自己也从死去的魔王衣橱里拿了一套新长袍换上。太阳神从椅子上跳下来,追着他劝:“我能联繫到我妹妹,让她把咱们召唤到表世界。你别跟着农神那个神眷者学傻了,魔神的力量不是普通人类可以控制的,哪怕你拥有我的血脉也是一样!你毕竟还不是神,而魔神却是创世最初的古老神祗,比一般神族力量更强……” 他直追到隔壁,却被农神提着领子拽了回去。太阳神眼中跃动着苍蓝的怒火,回首握住霍桑浅棕色的手腕,冷冷地质问:“为什么不阻止你那异想天开的神眷者,难道你不记得戴蒙还在的时候,这片大陆陷入多么可怕的灾难了?仅仅这片骸骨,就有可能让他夺占格挟斯的意志,你的神眷者居然还想集齐七块,是想要召唤魔神吗?” 农神瞥了他一眼,淡然说道:“我认识他比你更久。他做过许多看似疯狂的事情,但事实证明也从没出过什么大岔子。要不是他把玛门弄到自己手下,现在我们还没法子进入魔域呢。我在大陆上只有两个神眷者,可不比你那么多,随随便便就能丢掉一个两个。” “胡说!我睡过的都弄到神域的英灵殿里了!”太阳神愤怒地说着,死活不肯让这顶渣攻的帽子戴到自己头上。霍桑用力抽出手腕,敷衍地点了点头,心里却是为自己神眷者的未来打算着:“我也想把他弄回神域,可是他死了两次,魂魄都被那个老爷爷弄走了,万一真的不能像其他人一样死后以英灵形式进入神域怎么办?” 还是得想法让白在活着时就成神,这样才能在他的神域里永生。 霍桑认真地考虑着未来,他的神眷者在另一间房间里努力把握着现在。 格拉斯拉着玛门去见两座城的贵族,白当然也要跟去。他对着镜子重化了一个魔化妆,虽然花纹有稍许不同,但他自己都没记住原来是什么样的,别人肯定更认不出来。于是他安心地摆出魔神附体的架势,让格拉斯跟在自己身边,玛门作为战败方站得更靠后些,就这么大摇大摆地走进了泰伦特城贵族们的议事厅。 “白王陛下。”布拉德公爵率众起身迎接他,然后给玛门一个冰冷的白眼球。 白挥了挥手,拉过玛门介绍给这些臣服于他——或者说臣服于魔神之力——的魔界贵族:“我已经与玛门结盟,泰伦特与戴沃两座城的魔族须如兄弟般亲近,不得再起冲突。还有这位——” 他拉过格拉斯,郑重介绍道:“我已将魔神之骨融入他体内,他便有资格与我泰伦特城的最高领导权,你们以后见了他也当如见到我一般恭敬。” 说完之后,他看着与自己并肩而立,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主角光环,还把他的皮扒了个彻底的格拉斯,忽然恶趣味发作,又补充了一句:“把他当作你们的‘王后’就好。” “我不同意!”一名外表年轻的贵族站了出来,掌中掣出一把充满黑暗之力的细剑:“我们臣服于你,是因为你体内融合了魔神的骸骨,而现在你已经没有了力量,凭什么还敢把自己当作这座城的统治者?我们可以接受一个承载魔神意识的人类做王,可不能让随便什么弱小的地表生物都骑到我们头上!” 他高唿着“为了魔族的尊严”,举剑指向白,中途就被格拉斯一掌拍到地上,出师未捷身先死。布拉德公爵的眼皮都不撩一下,躬身说道:“只要您拥有最强大的力量,就是泰伦特城的主人,您所有的命令都会得到拥护。这个蠢货我立刻就派人处理掉,他的领地和财产明天会送到您手上的。” 第156页 白摇了摇头,道:“不必着急,我对魔域的情形还不大熟悉,你把泰伦特城的整体情况给我讲解一下。” 布拉德公爵义不容辞,立刻给新王和“王后”交了底: 泰伦特城位于魔域西部,地域博大、物产(魔物)丰富,因为属地靠近魔气最重的埋骨之地,魔物质量极高,战斗力属于全大陆之首,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够软萌。但埋骨之地魔气肆虐,利如钢刀,就连魔族也生存不下去,所以泰伦特城地域虽大,魔数却少,对外战争也占不到什么便宜。 所以上任魔王才会想尽办法将信仰传播到大陆,忽悠伯爵夫人一家把他接应到地表,好开拓一个更容易得到食物的粮库。可惜他运气不好,在外面用女身活动了好些天,好容易真身进入大陆,却被光明神一巴掌封回魔域,捡来的战争兵器还是个意志比魔池还强大的共、产党、员,第一次上阵就把他给斩了。 “我明白了。”布拉德公爵的故事讲完了,白也大体明白了泰伦特城的情形,摸着下巴说道:“统一魔界,靠你们这些人果然还是不行。看来还是得走农村包围城市路线,发扬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 “啊?”布拉德公爵都愣了。魔族们根本都没想过统一魔界,那种伟大的事业唯有魔神才能做到,他的塞维挚王和这边坐着的玛门王好像思路都挺正常,只想发展自己的领地,偶尔和邻域的魔王打一仗,怎么这位新王的心这么大?他连忙问道:“您要不要再考虑一下,我们泰伦特城虽然有了强大的王后,可是魔域如此之大,各地生活环境和种族都不一样,怎么可能真的统一……” 布拉德一边觐见一边观察新“王后”,想知道他壳子里是那个光明之子还是魔神。散发着灭世之力气息的人类静静看着身边的王,神色温柔,完全不像传说中的魔神,却也不像之前那个有点冲动的白魔法师,像是钢琴上排在一起的黑白键,既分明又相互融合,奏出比融合前更和谐的旋律。 可能是他看时忘了遮掩目光,拥有魔神之力的新王后也回望了他一眼,慵懒地笑道:“不用看我,我相信白既然能从无到有地建成魔教,现在也就有本事把戴蒙和泰伦特两座城的领土扩展到整个魔域。反正他只管发展,我只管为他除掉阻止他大业的人。是不是,玛门?” 玛门猝然被点到名,一时反应不过来,条件反射地问了句:“又要加班?” 他的教主慈爱地笑道:“现在又不是魔教,哪有这么多事要劳你亲自做呢,玛门陛下?按照劳动法,劳动者有工作的权力,也有不工作的权利,哪怕我现在要你亲自帮我找到魔神的剩下的几块骸骨,你也有权把自己的工作移交给下属。” ……好久没用过下属,一时间听到工作不用自己干,全身都别扭可怎么破? 打发了玛门,魔王·白就开始针对自己手下的贵族们发布了第一项命令:“从今天开始,你们每天都要做工作记录,把自己工作的时间和结果记下来,年底进行工作考核,我会参考工作记录和你们的具体成绩重新分配属地。” 看到下方有人蠢蠢欲动,武力值压倒群侪的格拉斯王后就起身往前迈了一步,属于魔神的威压如惊涛骇浪般释放出去:“如果你们对于魔王陛下的安排有什么不满,不妨想想刚才那个魔族的下场。是努力工作然后多分配土地?还是和我的陛下作对,把自己的土地变成分配的对象?你们自己选吧。” 暴力统治当然会遭到反抗,可是要反抗也是要有实力的,没有的话就只能忍了。等到白大魔王施展出“上班打卡”“每日考勤”“迟到在门口罚站”这招时,底下坐着的魔族贵族忍不住集体内伤吐血了:塞维挚陛下这是招惹了什么怪物来,太可怕了!玛门王都跪了,咱们看来也只能逆来顺受了…… 第64章 种田 穷且益坚,不堕作死之志。 带着格拉斯和布拉德公爵乘着骨龙参观了一圈泰伦特城所属的地域之后,新任的魔王·白给自己的前任作了如此中肯的评价。 泰伦特城真是……太穷了。他虽然不知道魔界的普遍生活标准,但这座城属下的土地只有王城周围数千里有魔物和魔族生存,剩下的广大领土都是连魔物都生存不下去的“埋骨之地”——数万年前,魔神戴蒙打通两个世界的通道,率魔族大军与表世界的众神一战,战败后退守魔域,却被创世诸神追下来,最后击毙于此地。 第157页 那里埋葬了成千上万魔族和高等魔物的尸骨,又承载了魔神的怨气,直到数万年后的今天,也依然极少有魔物能在那里生长。大片戈壁般的苍凉地面上,偶尔能看到一丛灌木似的魔域植物,周围却连只最低等的魔物也看不到,天空也是灰濛濛地,每天都处于pm2.5超标状态。 “这里没有任何魔物能够生存下来,除了这种因弗诺草。”被新任魔王钦点为高级助理的布拉德公爵站在骨龙头上,有些哀伤地看着下方的土地:“在那场战争之前,我们的泰伦特城曾是魔界风景最佳,最适合魔物生长的地方。当时这里是一大片草场,里面生长着大量肥美的血羊、羌牛和昆罗鸟,一个小镇就有上千魔族子民,可现在却连最低等的蠕兽也无法在这里存活了。” 公爵英俊成熟的面孔蒙上了一层哀伤,遥想着祖上曾有过的光荣。 白倚在王后怀里听他说话,目光落在地面的魔植上,托着下巴问道:“这些魔界植物靠什么生存呢?别的东西就不能种到这里,治理一下戈壁化的土地吗?” 公爵摇了摇头:“这里的魔气蕴含着魔神戴蒙尸骸所化的毁灭之力,不是普通生物能承受的,哪怕是高等魔族都不能在这里多停留。只有因弗诺草耐受力最强,能吸收毁灭之力转化为生命力,才能在这里生存下来。” “你看上这些草了?难道也要在魔域种植魔教那些产品,把安利牌调味品卖到各个魔城去?”格拉斯低头蹭了蹭白的脸颊,雪白的双翼裹住两人的身体,最外层的羽翼已经染上了一层淡淡黑雾。但这魔力很快地又被他吸入体内,重新化为更强的光明之力。天生的血脉得后天夺来的魔神之力在他体内形成完美的循环,这些源自魔神的力量对他而言,却是最佳的滋补品。 白微微一笑:“我是有个打算。咱们下去挖一株因弗诺草回去。” 他弯下腰按着骨龙的头骨,驾着它沖向戈壁。布拉德特助高喊了一声:“不要——” 却是喊得晚了,骨龙四肢一着地,身边那株看起来蔫哒哒没什么精神的魔植荆条便瞬间抽长了无数倍,像鞭子一样凌利地向三人捲来。白一剑斩断伸得最长的枝条,回头问公爵:“这种草是怎么繁殖的,能插扦吗?” 公爵根本听不懂插扦是什么意思,但看到白用手直接抓着那根割下来的荆条,脸色顿时一变,急切地喊道:“不行!这种魔植生命力极强,砍掉的枝条还能活着,并且钻进敌人的身体里,生根成长,是很难消灭的——” 在他忠心劝谏主君不要作死的时候,那根本该吃人不眨眼的魔植荆条居然在白大魔王指间驯服地绕了几圈,黑乎乎干巴巴的叶子舒展开,献媚似地轻轻摇曳着。白从骨龙身上跳下去,一道剑气绕着地面划了一圈,将坚硬如花岗岩的地面平平整整地切下一大块,剑尖一挑,就把整株魔植都弄到了怀里。 农神之力从他眼睛下方的金麦穗流到掌中,隔着土层,唤起了潜藏在因弗诺草基因中最深的恐惧—— “你只是还没煮熟的食物而已!” 可怜的因弗诺草感觉到了天敌的气息,从枝条到根系都瑟瑟发抖,根系上裹着的坚实土层被抖落掉,露出还有些水份的嫩红根须。抓着它的那只手的主人露出威(bian)严(tai)的笑容,摸着它纤细柔脆的根须说道:“拿一株就够了,我们回去慢慢驯化吧。” 可怜的因弗诺草在他手中抖了一下,可是食物链的等级压制让它无法逃脱,甚至不敢攻击一下对方,只能将枝条尽量收拢在一起,楚楚可怜地等待自己的结局。 回去之后,白就找了个巨大的木盒子,在底下隔几公分钻上个小孔,然后往里面填满了魔域最肥沃的土壤,把因弗诺草移栽了进去。这草在他的监视下显得无比老实,唯有长到他看不到的几根荆条在背后摇晃了几下,对着格拉斯伸出了狰狞的尖刺。 荆条尖端悄然拉长,像毒蛇般迅勐地扑向敌人。想不到伸到中途,却被一只肤色略深的手握住,一股强大到令它不敢动弹的支配者气息瞬间压下,随后便是一道略微懒散,却惊悚至极的声音:“这是什么东西,新找来的食材吗?看着不大好吃啊。” 白培完了土,回头笑道:“应该不能吃吧,不过这东西能在荒凉的埋骨之地生长,所以我想驯化一下,回头种在荒原上改良土壤。” 驯化方法……先剪下几条来试试吧。白拿水和磨碎的石块做培养基,奢侈地用纯粹的神力作为肥料,试着无土栽培了几株茄子、苹果和石榴等自己喜欢吃的东西。农神嫌他种得太慢,随手施展神力,就把本该几年后才结果的水果催生了出来,自己掰开一枚饱满多汁的大石榴悠哉悠哉地吃着,一边往金盘子里吐籽,一边看他割下石榴枝,将枝条下部拿小刀削成楔形。 第158页 “用不着这么费力,用石榴籽不就能催生出石榴了吗?”农神倚在桌边,不解地看着他忙活。没有种植能力的太阳神父子更是看不出他忙活的意义,都站在一旁安静地吃石榴。 白把削好的枝条搁在一旁,笑道:“只是其中一个试验罢了,我是您最宠爱的神眷者,要是连个魔界植物都玩儿不利索,岂不是给您丢脸?” 他看了十几年xv农业频道,还有各种致富节目,怎么可能连个魔界植物都驯化不好?嫁接不成就杂交,杂交不成还可以细胞融合,反正他身后有无数农业节目支持,理论基础坚实。这植物不驯服,就把它一代代驯养下去,直到它变成抗魔能力强大,又不会伤害人类的绿化植物为止。 白嘴角露出一丝冷笑,阴惨惨地,让可怜的因弗诺草枝条收得更紧了。他蹲在箱子旁,冷静地用刀在离地仅有两三厘米的粗精上划开一道t字型口子,撬开树皮,插进了削好的石榴树苗,然后用线紧紧缠住。 农神吐出一把石榴子,走过去在嫁接部位摸了一把,低眉提醒道:“用神力让树皮癒合,没有神力这两种树绝对无法接到一起。” 白摇了摇头,不贊同地看向他:“您不要在这里浪费神力。这里是魔域,对神力消耗极大,之前太阳神说过,我都记着呢。要驯服这东西靠反覆实验就够了,不必为它耗费太多神力。” 他又割下几根枝条插进土里,按照布拉德公爵的建议埋了些魔物血肉作肥料,分出几棵小株做实验体。 这种魔界植物的天性就是毁灭和噬血。晚上把它们移栽到空房里,第二天早晨再看,本来嫁接好的石榴枝就已经被打碎在地上,而分出去的小枝也长成了茂密的因弗诺草丛,根系直插到地板下,把整个房间占成了它们的领地。 看来不驯化它们的野性,就没法子嫁接啊…… 白嘴角微微勾起,用太阳神殿卖的神圣药水在房间外围洒了一圈,然后伸手注入能催生植物的神力。短短几分钟之内,这种植物就经歷了需要数百年才能完成的漫长一生,终于开花了。 小小的粉白色花朵,只开一天,在这一天里完成授粉过程,然后汲取整株植物的力量结成果实,果实成熟后植株便告死亡。落下的子实干燥后,外壳便会爆开,里面的籽像蒲公英种子般被风吹落在周围的荒地上。运气好的就能落在毁灭之力稍薄弱的地方,不被过强的力量直接沖毁种子,慢慢生长起来。 白加速了这个过程,然后用神力笼罩住每一朵花,不允许它们互相传粉,并叫人弄来了性情温顺的魔界花朵,又自己催生了光明世界的植物,在每朵因弗诺花上涂上不同的花粉,并用神力做下标记。 这些花都经过极致的神力催化,哪怕是和地表植物结合,竟也都结了果。这些果实是他治理土地荒魔化的一小步,却是格拉斯统一魔界的一大步! 他亲手捧着十几颗果实走到魔王的书房里,召开了魔界第一界贵族代表大会,传达了自己的目标:“这些果实还会经过几次改良,等到完全驯服后,就要和我的精神一起传播到整个泰伦特城,乃至于整片魔域!” 他拿出翻译好的条例发给手下,激昂地宣布:“要致富,少生孩子多种树!我们泰伦特城最大的缺陷不就是那片魔化荒漠吗?只要坚持植树造林、过滤魔气,早晚会有埋骨之地变魔域江南的一天!” 第65章 我们当中出了很多叛徒 宣传任务安排下去了,剩下的就是科研任务。白叫服务城堡的高级魔物打通了顶楼的几个房间,将不同植物杂交出的种子分成几份,先每样取了三粒,种在同一个培养箱里。 由因弗诺草杂交了魔界植物结成的种子是其中长势最好的,种下之后略浇了几滴水就能发芽,外表几乎都是因弗诺草那样的丛生荆棘状。这几种植物中有魔域常见的酸棘果,其外表像南果梨,小小圆圆的,味道却很像柠檬,削了皮榨出汁来可以调味,也可以用来酿酒。还有魔域特有的水晶葡萄,种出来之后就挂在因弗诺草那样低矮的枝子上,无色透明的果实几乎垂到了地面,散发着微带奶香的特殊果香。 白召来王宫总厨师——一个满身覆着钢铁似的硬铠甲,外表好像异型女王的男厨子,让他品尝这些果实的味道,确定能不能食用。 而那些和地表植物杂交出来的种子生长得就比较缓慢了。约么花了魔域植物两三倍的时间才成熟,而且不少都继承了魔界植物特性,见人就想吸血。整个试验一共用到了从谷类到蔬菜水果共有几十个杂交品种,到最后试出能食用,植株又不会主动伤人的却只有大麦、黄豆、油菜、核桃、密瓜、葡萄和枣。 第159页 黄豆成熟之前,豆荚青青绿绿地长着软毛,洗净之后剪掉两端,下到熬好的调料水里,煮熟了就是味道清香,微脆微甜的水煮毛豆。催发到完全成熟,外皮干燥后,剥出来的则是干燥的黄豆。用水泡到黄豆脱了皮,再加些剥去皮的白嫩核桃,连同干净的清水一起倒进石磨眼儿里,细细磨出来就是雪白的豆浆。 豆浆用炖锅慢火熬开,滚开后再加上冰糖,就是一道香滑甜美的饮料。 霍桑当仁不让地从他的神眷者手里接过第一杯豆浆,小口啜饮起来。饮料的味道浓滑如牛奶却,又带着核桃和大豆清香的味道,比他常喝的兑了鲜奶油的牛奶更清慡适口,甜度也正合适,在这阴沉的天气喝下去,竟似连神躯都从里温暖到外。 太阳神也想得到这样的服务,无奈白虽然当了魔王,还是把自己当成农神的厨子,忠贞不二,连抬抬手盛杯豆浆这样的小事都不肯给太阳神做。幸好他还生了个隔代遗传的儿子,自己盛豆浆之余还给他倒了一杯,他才得以在人类面前保持尊严。 ——然而转眼看到白替农神剥毛豆,他好容易平和下来的心态又歪了。明明是他先订下的神眷者,也是他最早发现这个异域来的灵魂,凭什么就让霍桑抢走了呢? 还是得趁早让阿丽安娜把他接回去,然后直接把格拉斯和白的婚事订下来,就在他的神域办婚礼。这样的话,白做为他的儿媳妇,理所当然就要住在他的神域,以后也这么贤惠地孝顺他了。 太阳神幻想着以后霍桑每天上门求着自己蹭饭的情形,嘴角不由勾出了一个得意的弧度。 晚饭吃了核桃大麦面包、核桃焦糖酱、现榨菜籽油炸肉排和酸奶水果沙拉,饮料是鲜榨葡葡汁,调配着把自己种的东西都吃了一遍。 农神拿着雪白的帕子擦了擦嘴角,点头赞许道:“做得不错,可以嫁了。” 白连眼皮都不抬,自动理解为“做得不错,可以推广种植了”。一级母种留好之后,他就再度召开了农业推广会议,把新品魔植结出的种子发放到了魔族们手里,并要求他们在各自属地外围的埋骨之地划一小片实验田,亲自盯着种植这些东西,并做好实验记录,每周准时上交。 白披着乌黑的长袍,脸上妆容繁复而精緻,给人一种妖娆魅惑感,身上的魔气却比初即位时淡了许多。当日一剑斩杀塞维挚的强大气挚似乎已经被农耕生活消磨去,然而折磨人和控制人的手段却更加层出不穷了。 他在会议室的墙上贴了一张泰伦特大区的地图,用不同颜色的笔标下各位贵族的领土,微笑着安排道:“我培育出的种子不多,所以这回只是试种植,每位都会按照领地大小分到不同的数量的种子。而那些领地就在泰伦特城周围,远离埋骨之地的贵族,这次就不必亲自试种了,只要到实验田里记录生长状况就行。” 他微微勾唇,笑容越发温暖,却让下面那些贵族不寒而慄,仿佛这年轻俊美的人类仍旧被魔神附着身似的:“当然,我也不是一味安排你们干活,不许休息的。我现在宣布,十月一日到七日是泰伦特城的国庆日,所有魔族都能享受七天长假,不必打卡上班。现在距十一还有近一个月时间,足够这些植物生长起来了。希望长假之后你们都能交上让我满意的实验报告。” 那样还能过节吗?从布拉德公爵以下的所有贵族都有这般非议,可是当着曾一剑斩断塞维挚首级的白和拥有魔神之力的格拉斯,谁也不敢把这话说出来。也只有等到出了王宫,感觉不到那可怕的压迫感,他们才敢聚在一起探讨此事。 种树? 他们这些继承了魔族最古老血脉,拥有强大破坏与杀戮力量的魔族,要做那些没脑子的魔物和低等魔族都不屑去做的事? 泰伦特城的贵族们悄悄聚到布拉德公爵府上,商议此事。近距离领教了新王战斗力的公爵还算淡定,一位颇受先王宠爱的新贵巴隆男爵却忍不住拍案而起:“我们的王才死了不久,贵族们的骨头就软了吗?为了讨好那个人类你们就甘心做个农夫了?” 这几天到皇宫打卡上下班已经严重摧残了他们的神经,哪怕到了宫里什么都不用干,习惯了夜夜笙歌的贵族也快到崩溃的边缘了。男爵勐地摔了手里“要致富,多修路”“植树造林,功在千秋”的条幅,恨恨说道:“哪怕他的王后融合了魔神的骨殖又能怎么样?人类的身体那么脆弱,只要一滴长尾毒蛛的毒液就能解决……” 第160页 布拉德公爵冷眼看着下面的人商量怎么推翻新王,或是下毒,或是联络另外几位魔王,或是发动宫廷政变……短短几个小时里,他们就设计出了几项预案。 妈的,这日子过不下去了!他们是高阶魔族,不是魔物魔仆。当初泰伦特城换过这么多任王,顶多就是失势的贵族被处死或流放,还从没有逼着整个贵族阶层当农夫的! 他们在布拉德公爵家歃血为盟,约定共同推翻这个残暴无道的人类。然而出了公爵府大门没多久,那位塞维挚王曾经的爱宠,慷慨激昂地宣挚要推翻人类统治的年轻人就悄悄进了宫,并向新王献上了一张名单。 “我尊敬的陛下,这些就是今天在布拉德公爵府上聚会中展示出对您不敬之意的人的名单。”他优雅地欠了欠身,红宝石般的双眸闪动着异样神彩:“我不惜交出足以让敌人拿捏住,并向您控告我的把柄,就是为了找出这些心怀叛逆的贼子。” 白大魔王收下了他的纸条,神色温煦地奖励道:“你的忠诚我已经感到了,那个……巴隆男爵是吧?九月的最后一天我会在皇宫里举办晚宴,到时候会好好奖励你今天的义举的。” 巴隆男爵风姿楚楚地行过礼,满意地回了自己的公寓。在他之后,陆续又有不少在或不在结盟名单上的贵族赶着过来出卖自己的队友,唯有布拉德公爵稳坐钓鱼台,并没急着进宫。 太阳神端着一杯石榴汁熘达过来,拿过那摞厚厚的名单,点评道:“魔族根本就没有忠诚和团结这种品质,但他们的效忠也一样不可信。这些人出卖了自己的对友之后,也愿意反过来为了自己的利益杀你。” “不要紧。”白还没答话,格拉斯就从背后抱住了他,下巴顶在他肩头,温柔又散漫地说道:“我现在已经完全吸收了魔神之骨,正好领悟了几种黑魔法,看谁敢动手就拿他们试手好了。” 他脸色极尽温柔,眉宇间却有淡淡的黑气一闪而过,转眼之间又收敛得全无痕迹。太阳神似有所觉,回过头来却又什么也没发现,干脆不把心思放在这上,而是回去找农神研究回到表世界的魔法阵去了。 过不几天,魔族的刺杀还没见动静,他们就迎来了一个好消息——玛门从他的领地上回来了,并且带来了魔神戴蒙留下的另一块骸骨,却是魔神一身神力的精化所在,他的头骨。 第66章 一块骨头引发的命案 想不到魔神的头骨这么……迷你。 玛门大老远从家乡带来的魔神头骨只有一颗核桃大,看起来笑咪咪的,简直像小孩子的玩具。其色泽是黯淡的乌金色,周围萦绕着浓浓的黑气,被封在一块切割出数百面的圆形水晶里,放在象牙盒子里呈了上来。水晶在阳光照耀下反射出光芒,但那光芒衬着盒中的黑雾也显得异常危险和诡异。 白微微倾身,垂眸看着魔王手里的水晶盒,长长的睫毛不时眨动,因为染成了黑色而格外有存在感,一下下刷在看的人心上。玛门不着痕迹地往前凑了凑,把盒子送到他手里,含笑介绍道:“看着小也没办法,这都是被众神封印后消耗了数万年力量造成的。之前塞维挚找到的那块看起来也不大么,那还是魔神躯干化成的呢。头骨里蕴含着魔神力量的本源,只要吸取了这枚头有,肯定就能拥有了慑服整个魔界的强大力量。” 白微微眯起眼,看着里面工艺品一般的微型头骨,问了他一句:“你自己为什么不利用这东西呢?难道你不想得到这样强大的力量?” 都是魔王,为何只有这座城的想出了利用魔骨的主意,难道剩下的都是和平主义者? 他怎么就不信呢。 玛门洒然一笑:“正常人怎么可能主动利用这东西?每块骸骨上都有魔神的精神烙印,甚至可能存在魔神的残魂,拿了之后怎么用?万一被夺舍,好好的人生就全完了;就算像塞维挚这样给别人用,结果还不是一刀断头。魔族的智慧比人类高得多,又不是脑残了,谁会拿这种东西给自己找麻烦啊……” 脑残的教主嘴角暗暗抽了一下,却还是大度地夸赞道:“做得很好。从今天起你的基本工资和巴尔贝尔看齐,以后加班拿130%的加班费。” 几个金币玛门根本就不放在眼里,他想要的是更贵重的东西。从来就不懂得什么叫“作死”的魔王手指顺着盒盖爬上去,覆在白毫无瑕疵的手背上,指尖轻轻摩挲了几下,得意地答道:“也就只有我这样勇敢的魔王,才肯为了教主你冒险取出这枚封印魔骨的水晶。看在我这些日子的辛苦上,你是否也该给我些更有价值的补偿?” 第161页 魔王苍白的手指向着白宽大的衣袖里探去,半路上却被另一只手捉住扔开。那只手的主人却是光明正大地搂过了白,深邃的黑眸掠过魔王脸上,冷笑道:“当着我的面就想勾引我的男人,玛门陛下?如果不想只剩下女体,就请重意一下自己的行为,手不要伸得太长。” 他冷冰冰的目光落在玛门两腿之间,看得魔王警惕性大起,忍不住倒退一步,站到了纯洁无邪的太阳神身后。 ——上面挡不住不要紧,下面挡住就有安全感了。 太阳神阿苏尔一向怜香惜玉,哪怕玛门的身姿不大合他的胃口,但这种看起来一推就倒的柔软性子也满足了他的保护欲,难得地主动劝格拉斯:“你们还有正事要做呢,不用管他。把魔神之骨给我吧,这是我和阿丽安娜合力封住的,得先解开封印才能用。” 水晶球在他掌心绽放出璀璨的光芒,那张幼嫩的小脸在白光映照下,竟真的显示出了几分神圣感。水晶球从外向内融化,光芒越来越刺目,白眯起眼抬手挡在面前的一瞬间,似乎看到了一道淡淡黑影从白光中央逸出。 那道黑影眨眼就消失不见,快得白都不敢确定是真地看到了还是晃眼看到了光芒核心的骷髅头。反正有太阳神在,有什么问题对方肯定能感觉到,他也就不再追究,闭上眼睛等待解封的时刻。 刺眼的白光渐渐淡下去时,白的小腹却忽然尖锐地疼了起来。他就像被人捅了一刀似的,当时腰就弯下去了,脸上变了几回颜色,冷汗像落雨一般打在地毯上。格拉斯就坐在他身边,头一个发现了情况不对,连忙扶着他问道:“你怎么了,是哪里不舒服吗?” 只这么一句话的工夫,刚刚还刀绞般的疼痛竟完全消失了,怎么感觉也感觉不到一丝痕迹。白按着刚刚疼痛的地方,迟疑地答道:“可能是岔气了吧,刚才疼了一下,现在没事了。” 霍桑从地毯上站起来,长袍一甩长腿一迈,几步便走到白身边,按着他的肩膀道:“该不会是阿苏尔连个魔骨都处理不好,让魔神之力伤到你了吧?我替你检查一下。” 神力从他指尖流出,暖暖地顺着白的经脉流向内脏。太阳神眼底闪过一丝不满,把骷髅头扔给格拉斯,过去拉开了农神的手:“你居然在我的神眷者面前诋毁我!这种消磨了几万年的东西里还能有什么魔力存在?就算有我这个封印了魔神的伟大神祗在这里,难道看不出来,会让伤了我的神眷者兼儿媳妇——格拉斯,把你的男人带回去,用光明之力清洗他的身体,免得他被魔气侵蚀!” 这话简直不用他说,农神那只手一被拿开,格拉斯便直接抄起白的大腿,打横抱在怀里,扔下那两位已经开始横扫房间的大神回了卧室。 白已经完全抛弃了魔王的尊严,静静地靠在他怀里,轻嗅着格拉斯的脖颈。清清淡淡的,其实没什么特殊的味道,此刻闻起来却有种醉人的魔力,血流随心脏搏动而流转的声音也被从皮肉下挖了出来,一声声砸在他心头。 白从没像这一刻这么清晰地感觉到,抱着他的这个男人拥有何等魅力。虽然说不清楚,但仅仅是躺在他怀抱中完全不够,他想要的是更亲近、更深刻的关系,想要汲取他的味道、他的声音、他的温度,把这个人锁在自己怀里,一口口吃进肚里,融化在血肉之中。 白炽热的目光描摩着格拉斯深刻俊美的轮廓,渐渐不甘心只是看着,直起腰身亲吻上他浓而长的眉,颤抖的眼皮,温热的脸颊和因为震惊而微微张开的薄唇。 小小的骷髅头被格拉斯狠狠攥在手心里,硌出了一片鲜血。他要用尽全身力气才能阻止自己直接把白推倒在地板、长桌或是沙发之类的地方,一步步迈向魔王精緻柔软的大床。怀里的新任魔王不知是染上了魔族的坏毛病,还是真的被那骷髅的魔气侵染,竟然在这种时候就迫不及待地挑逗他。珍珠般的牙齿咬住他的衬衫领口,咬掉最上面的一颗扣子,露出脆弱的脖颈。 锋利的犬齿划过他喉结下方的肌肤,细细的唿吸扑在皮肤上,既危险又撩人,似乎下一刻就要咬断他的喉咙。而格拉斯竟为这混合着战慄的快意迷醉,终于忍无可忍地跪倒在地毯上,伸手剥掉了他碍眼的缠头巾。 明亮的银髮散落在血红的地毯上,衬得髮丝也似乎带上了一丝魅惑的血色。而那张苍冷的脸颊已爬上了淡淡红晕,双唇微张着,有些苍白干燥,正等着人去润湿。格拉斯跪坐在他腿间,手指压着他的长髮,陷入了柔软的地毯间,上半身渐渐压了下去。 第162页 冰雪渐渐融化,在舌尖绽放出清甜的滋味。比起在山洞里毫无记忆的初次;和在墓园里兵荒马乱,又幸福到连记忆都有些凌乱的那回;现下他才能更从容地抚过恋人的每一寸肌肤,品尝到自己或者没来得及,或者是因为不知道而错过的美好。 技术不行把人弄出血什么的,都是黑歷史啊! 白几次抬起头来,揽着他的脖子索吻,膝盖一下下轻顶着他,闹得他记好的步骤一再出错,错到后来也就不记着什么步骤了。除了还记得要用药剂润滑,别的……迷迷煳煳之间,还是都依着身体本能,该怎么干就怎么干了。 直到转天见到太阳神,两人才想起来魔神那颗头骨,然后抹回头在房里乱找——这一晚上他们从地上搞到了床上,终于圆了格拉斯一直没正式睡滚过床单的怨念,然后又在浴室里试了一次…… 虽说最有可能的,就是把那东西落在了地毯上,可是找遍整座房间,他们也没找到骷髅头,那东西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一样。太阳神神色复杂,抱臂在桌旁分析道:“难道是你们做之前就吸收了?还是边做边吸收?你自己没感觉到,其实当时是一心二用,把那东西吸收进去了……” 霍桑按着自己的神眷者的脸颊,给他打下新的烙印。感受着白肌肤下蕴含的纯净光明之力,农神眼睛微眯,心里总有些自己的东西被人抢走的别扭感,开口打断了太阳神的唠叨:“要知道吸收没吸收,看看他体内的黑暗之力有没有增长不就行了?” 阿苏尔的唠叨声一下子断了,轻咳了两下才恢復正常,按住格拉斯的心口,细细感受他体内的魔力分布。 按了一会儿,太阳神圆润讨喜的脸上染上了一抹迷惑神色:“他体内的魔神之力的确增加了,可是比我上次摸到的,增加了才一半儿左右,和魔神颅骨应有的力量似乎对不上呢?” 是吸收不完全,还有骨头丢在哪个角落里;还是这块颅骨封印的时间太久,力量被消耗得太多?两位神祗拉着玛门讨论起来,格拉斯老老实实地在旁检讨自己忘记魔骨之过,霍桑百忙之中抽空交待了白一句:“这件事你没有错,不用在这儿听这些事了,还是把午饭准备好吧——不用准备那两个连块骨头都搞不好的蠢货的份了。” 至于玛门,区区一个魔王岂有资格吃他的厨子准备的菜? 第67章 征服 农神把吵架的心思分了一半儿在厨子身上,打算用美食振作一下自己低迷的心情。他的厨子顶着灼人的目光压力翻了翻空间指环,发现里面存在牛羊肉不多了,倒是还有几只宰好的鸡鸭堆在空间边缘,因着指环空间是完全真空的,没有细菌生存空间,放了这么久也还像刚刚宰杀时一样新鲜。 魔王家也没有余粮了,可怎么养得起那尊大神呢。白大魔王无奈地嘆了口气,挑出一只最肥的光鸭来,撕开捲轴用水球术清洗,然后在成堆调料罐里翻翻捡捡地挑出了两罐酸姜和酸萝蔔。这两样调料他几乎没吃过,只是为了丰富产品线才做出来的,这回做菜时却不知为什么又想起它们来,想起了以前在街边小店里吃过的酸萝蔔老鸭汤。 有汤有水,还能涮点菜,而且酸酸的味道应该很开胃……他想着想着,不知不觉就开了一瓶酸萝蔔,伸手拈了一小块来吃。酸萝蔔颜色微微发黄,看着有种沉厚的感觉,口感却出乎意料地脆嫩清慡,酸味从舌尖瀰漫开,一下就安抚了他因为找了一早上骷髅而浮躁的心。 当零食吃略有点咸了,不过味道真不错,不愧是农神之力制造出来的东西!白一边翻炒底料和鸭块,一边不时拿出萝蔔来尝一条,直到鸭肉断生、该下萝蔔时,才发现瓶子里只剩不到一半儿的酸萝蔔了。他看着锅里明显不足的菜量,又轻轻咬了一口无意识间拿到嘴边的萝蔔片,忽然就理解了霍林城魔教宣讲会上遇到的那位厨师。 想不到他这样敬业爱岗从不偷吃的好厨子竟也堕落到了这一步。白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职业操守能跟着节操一起顺水东流了,可是眼前的萝蔔数量又是确确实实的证据……正当他拿出另一瓶酸萝蔔来打算消灭证据时,一只修长有力,肤色微深的手从后面伸了过来,拈起一块萝蔔扔进了嘴里。 ……其实大家都要偷吃的,也没什么可有负罪感的不是吗? 白回头看了主神一眼,却见这位大神眉头皱了起来,似乎很艰难地咽下了什么东西,声音微哑地说了一声:“太酸。太咸。” 第163页 他谴责的目光落在白身上,似乎在责怪他抱着这种难吃的调料吃得太香,让自己做出了错误判断。白倒是没觉着酸萝蔔有他说的那么差,的确是有点咸,不过现代人都吃惯了重口味的加工食品,这个酸味又酸得恰到好处,没这么差吧? 难道这瓶的味道不如上一瓶好?他又拈了一条尝尝,觉着味道还是一样好,就把问题归咎到农神的口味上,摇了摇大汤勺劝道:“不要紧,汤熟了之后味道就淡了,到时候您只吃涮的肉菜,别吃酸萝蔔就行了。” 他把剩下的萝蔔倒进去,控制炎石的火力,用大火催开鸭汤再转小火慢炖,趁着熬汤的工夫准备涮锅用的素菜。切香菇和金针菇的时候农神还忍得住;做豆腐、豆泡、豆皮的时候他也没说什么;可看到白切了满满一桌子菜叶,却只拿出来一块还没有猪肘大的青羊肉来切片时,他终于忍不住了。 “肉太少了,还不够我一个人吃的。阿苏尔一定会抢,这么点可不行。”他光滑强健的胸膛和分明的腹肌在走动时展露了出来,充满了肉食主义者特有的精悍和力道,与桌上满满的素食完全不搭调。他的肌肉是需要肉类来支持的,原先在厨子家里吃到的那种似肉的素食也还可以凑合,现在这满桌青菜算什么?难道是提醒他年纪大了需要减肥? 就连清瘦矮小的太阳神都对这份菜单不甚满意,刻意对厨子亮出了几乎看不出来的肱二头肌:“我们是勇士,又不是兔子。勇士应该大口喝酒大块吃肉,怎么能光吃草?” 神祗一怒,足有移星易宿的威能,更何况是两位神祗一起怒呢。白大厨顶不住压力,干脆把空间里那几只鸡鸭和腊肉都倒了出来,无奈地耸了耸肩:“就只剩下这些肉了。能吃到现在还算多带得多呢,要是再不能打开回到表世界的道路,咱们就得顿顿吃素了。不过不要紧,杂交大豆长势良好,我们有足够的豆子做素肉之类的。” 锅里已经传来了悠长浓厚的酸香,勾动众人的胃口,让他们对于吃不上肉的后果认识得更加深刻了。霍桑轻嘆了口气,摸着白的缠头巾安慰道:“往年丰收节我会请人到自己的神殿享受下界祭品的。今年我没请客,肯定会有神祗发现的,说不定还会到人类的地方来找我们,到时候就能回去了。” 太阳神脸颊微红,悄悄看向白和格拉斯,生怕这两个孩子怨他——原本的召唤阵就是他弄坏的,不然他们当场就能跟到魔界,杀了塞维挚之后直接回人间,省得大家都困在这里。 却不想这两个人才是最不怕留下的,不止不怨阿苏尔当初的莽撞,反而讨论起了如何在众神到来之前称霸魔界。才讨论到魔物统一战线,锅里的鸭子就已经煮得骨苏肉烂,浓香瀰漫在房间里,飘出的白气在窗上扑了一层水雾。白连忙中断了讨论,起身拿了筷子把煮好的鸭肉挑出来分给众人,剩下的浓汤倒进特制的铜火锅里,让众人围坐着涮青羊肉和素菜。 魔界这种阴沉微寒的天气格外适合涮汤锅,白特地开了一瓶自酿的白酒,倒在玻璃杯里,外表看和白葡萄酒差不多,喝起来却辛辣芬芳、醇厚绵长。夹起一筷羊肉或是青菜,再浅酌一口白酒,暖融融微醺的感觉涌上头,似乎又回到了穿越之前的日子。 简直像是一家人围炉用餐……不,简直像是公司同事一起吃火锅。他和格拉斯是见不得光的办公室恋情,农神是坚决反对办公室恋爱的单位大领导,太阳神是外来的大客户,而玛门是他手下的销售助理……想着想着,他胸中豪气陡升,举杯在桌上磕了一下:“大伙儿都来干一杯!哪天轮到我制定劳动法了,我就规定一周休息五天,只工作两天,而且就上四个小时,谁跟我说八小时工作制我跟谁没完!” 玛门喝得不多,此时也似乎醉了,激动地问道:“真的?那休息日你要求我工作,我可以不干吗?” 白伸手去拍他的肩膀,却被格拉斯拉过来按进自己怀里,然后对着魔王淡淡笑了笑:“我和白要去解放魔域,取回魔神戴蒙剩下的骸骨,所以最近就不需要你做什么销售还是生产的工作了,你想歇多久就歇多久,我可以替他做主。” 解放魔域?你们两个又能在魔域呆多久呢,就算是征服了这些城池,将来又怎么可能以神眷者之身永留魔域,将这里变成你们想像中的模样?既然现在站在了你们身边,那么最后能得到这片魔域的,必然是我。 玛门似笑非笑地听着他说话,心里却已经想到了自己踩在那五位魔王背上,踏上魔界唯一主宰宝座的模样。 第164页 执欲一生,便是天天加班不要工资的日子他也忍了。不止魔王自己,连同他手下的贵族们也披上了全副铠甲,手执魔杖,骑着骨龙和高阶骑兽形魔物汇集到了大魔王·白的麾下。 白重染了头髮,脸上化着充满魔魅意味的花纹,左手紧揽着格拉斯,借他身上强大的魔神气息掩饰自己不曾入魔的事实,在众魔族面前立誓:“我将征服魔域,将这片领土分与你们这些忠心追随我的人。凡在战争中立功者,都能得到自己所杀之敌人的领土;若能取得其他魔王的性命,便能拥有那一国之土地,以后可以在家里办公,再也不用打卡上下班!” 巨象前方的魔族涌动成一片起浮的波涛,欢唿声如雷霆般涌入他耳中。他抬起手,那片海洋又恢復肃静,鸦雀不闻,白大魔王踌躇满志地从象身上站起来,傲然举起了权杖,向下一挥。 “出发。” 他没有用魔法放大声音,而是用真气送到整片誓师大会会场。清朗从容的声音响在每个人耳中,从离得最近的格拉斯到最外围的普通魔族士兵,都能听得真真切切,而且并不会大得刺耳。这种能力比起扩音魔法更加不可思议,场中的战士和法师们分析不出其中的原理,于是对这位能一剑斩杀魔王的强大王者更为敬畏,深深地鞠躬致意,然后—— 权杖所指,这些魔族便会化作他的刀锋,狠狠插入敌人的领土。 而在这场战争中,他最擅长运用的并不是魔族的士兵,更不是太阳神无瑕的光明之力,而是舆论。在战斗之前,他就用土法造纸,雕版印制了无数张传单,让那些固守魔域,几万年没见过新鲜事务的魔族知道,魔神已经在白魔王的努力下重生在王后身上。只要他们献出土地,归顺新王,魔神戴蒙完全復生后便会领导他们重新恢復数万年前的荣光,重归那受到太阳神和农神祝福,花草飘香、人人安居乐业的“希望的田野上”。 “我们真的能重新回到地表那片福地吗?”战火纷飞的前线,爱班德城的一名守城官握着骨龙上洒落的传单,浑浊的眼里充满泪水,又含着一丝不确定的希望。而在白大魔王军中,玛门捏着传单悄悄问主君:“这不是虚假宣传吗?格拉斯就算真的恢復了魔神的记忆,那两位大神也不可能让他带领魔族回到地表啊。” “怎么叫虚假宣传?”白拿过传单看了看,对着最后那句话解释道:“等战争结束,就让太阳神和农神一起祝福这片土地,然后派人推广种植杂交植物,等把不服的魔族都打老实了,魔域就是一片希望的田野嘛!” 第68章 魔神復生 丰收节、创世节、新年……人间热闹的节日都如流沙一般无声无息地消逝在战争中。泰伦特与戴沃城联军一步步推向魔域东方,用最暴力的占领了大陆中央的两座王城,吞併和重新分配了当地王族和贵族的领土。 站在万千魔族中最显眼的地方的,正是吸收了魔神之力,而越发威严强大的格拉斯·莫沃尔。他手上拿着白魔王亲手设计的方天化戟,身披白底绣花披风,半长的乌髮在头顶整成圆髻,用一枚掺了秘银、炼入光明魔法阵图的发冠束住,站在棘鬣骨龙背上,一人之威便足以震压全场魔族。 在攻入第五座魔城珀歌特丽之前,他就荡平了魔城西北数百里平原,从一片看似平平无奇的草原下发掘出了一座巨大的地宫,地宫中就封存着第五块魔神之骨。 这块是左臂骨,而封印它的是更为狂暴和富有侵蚀性的战神之力,所以魔骨比之前找到的头部、嵴椎、胸骨、右臂都更小一些。格拉斯站在支撑地宫的巨大魔柱前,亲手取下了封存魔骨的水晶,并没有将封印交给太阳神,而是用光明之力和黑暗之力交互渗透瓦解封印,解开之后就在地宫里直接吸收了。 这样吸收的力量比经太阳神炼化过的更强,白似乎也更喜欢。 ……没办法,有霍桑在旁边盯着,他想吃一口肉难比登天。也就只有吸收了魔神之力后,许是因为魔力增长而提高了魅惑力,白会被他迷到神魂颠倒,顶着农神的冰块脸主动求欢,而不是大半夜地拉着他研究魔域的生态化农业发展,或是什么“大型联合收割机”…… 有个喜欢搞研究的恋人,有时候真的会感觉受冷落啊。 格拉斯嘴角缓缓挑起,原本威仪逼人的脸庞软化了几分,幽夜般的双眸里泛起点点星光,像是春风吹化冻土冰原,点染出点点浅淡却夺目的生机。 第165页 回到临时营地这一路上,所有的魔将都被他身上强大的气势压得折腰,连直视他的勇气都没有,更无人敢于阻拦他的脚步。可是到了白的王帐之外,他却被传令兵拦了下来。尽管那名年轻的魔族士兵脸色泛青,声音也微微颤抖,却还是努力站稳身子,请他暂时不要进去打扰王和布拉德公爵商议军情。 “商议军情?”格拉斯眯了眯眼,问话时尾音微微挑起,并没特别施加压力,却吓得那名士兵不敢抬头。“我不知道这里还有什么军情是我不能听的,你是哪一军的?我怎么没见过你?” 外表年少,实际上却不知比他年长几十倍的魔族脚都软了,吭哧吭哧地说不出话,一旁的卫兵连忙解释道:“这位是布拉德公爵的亲兵。布拉德公爵说有密报要单独禀告魔王陛下,连陛下强来的那两个神族都没被派出去了。” 太阳神和农神都不在?真是大好时机……这种时候怎么能让个魔族在这里浪费时间? 格拉斯随意挥了挥手,布拉德公爵的亲兵就像被千钧重量压住了般,连话也说不出来,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掀开帐门,施施然走了进去。 他的脚步无声无息,进门时甚至连一丝风也没带起,房里的布拉德公爵毫无所觉,仍旧躬身站在王座前,颇具煽动性地劝道:“芬德王的长子和次子都向派人给我送过信,只要您同意让他们保有土地和王族应有的生活,他们就愿意配合我们‘说服’自己的父亲,将这座赫尔城献给您。” 白倚在铺着红天鹅绒软垫的宝座上,身体歪向右侧,两条修长的腿很随意地交叠着,敷衍地听着布拉德公爵禀报。他脸上画着的魔纹已经固定下来,几乎每笔都描在前一天的位置上,再不像刚开始装作入魔时那样时常变化,笑容无意间便含着几分魅惑,甚至比真正的魔族还像魔族。唯有那双淡蓝色的眸子清澈如初,在看到他的一刻迸发出惊人的光彩。 白魔王端正了坐姿,右手在空中虚按了一下,止住了布拉德公爵滔滔不绝的话语:“你说他的王子会来投诚?那好,我就给他们一个机会。我们的大军可以在城外等待三天,三天之内谁能绑着芬德王和另外一位王子献城,我就把这座城封给他——除了魔王这个称号,其余的一概不变。” 远比魔族更恶劣的笑容在他嘴角绽放,看得公爵心中一凉,甚至有几分后悔提出了这个建议。他还想再说两句,宝座上的魔王却是已经站了起来,迈着长腿从他身边走过,伸手环住了刚刚进门的格拉斯。 “你身上的味道真好闻。”他陶醉地在格拉斯脖颈处深吸了口气,在那块柔软细腻的皮肤上轻咬了一口:“闻得我都饿了。” 格拉斯用力按住他的后脑,用自己的长披风将他裹住,然后狠狠横了布拉德公爵一眼。 这一眼就像有实质般刺进公爵眼里,看得他心跳心乎停滞,倒退了几步才稳住身形,恭敬地向魔王告别。白已经没空理他了,格拉斯便代他挥了挥手,吩咐公爵:“您的工作在战场上,而非王的耳朵边上。不愿意臣服于吾王者,其下场只能是死亡,您不必替他们说情,因为—— “就算王同意了,我也不会饶过那些悖逆者。” 他身上的杀气越发浓烈,像是魔神重临下界,那种冷酷暴戾、不把魔命放在眼里的压迫力,令公爵心神动摇,甚至有一瞬间质疑起自己的打算。 逼走了布拉德公爵后,格拉斯才安心地抱紧白,伸手解开他魔界长袍里面那件绣满农神圣物纹样的内衣。长衫因为绣得太满,衣料都显得格外厚实和挺括,修出近乎直上直下的圆筒型身材,解开腰带之后就看不出丝毫曲线。 他的手再往里面探去,就摸上了白当王之后不知不觉间长出的啤酒肚。好像又高了一点,摸起来圆润光滑,并不显出臃肿,倒也挺可爱的。 从刚刚减完肥的清瘦到现在连脾酒肚都长出来,脸庞也饱满水嫩得多的模样,都是靠了他的照顾和滋润。格拉斯毫不客气地把白髮胖的原因揽到自己身上,心态相当得意,完全无视了人家才是大厨的现实。 他的手按上白鼓起的肚子,缓缓移动。微凉的手指刺激着腹部薄薄的皮肤,又凉又痒,白忍不住吸了口气,拼命收紧腹部想要逃开。可惜另一只手已经揽住了他的腰,从背后扣住,指尖也在腰际最怕痒的软肉上轻轻滑动,惹得白不停地笑着,拼命扭动腰身,最后脚下不稳,狠狠地倒在他怀里,连他一起带倒在王座上。 第166页 格拉斯索性托着他坐在自己身上,颇有些自豪地说道:“你现在胖了不少,比以前抱起来舒服多了,都是我润养得好呢。要是没有我,你怎么能养出这么有男子汉魅力的脾酒肚?” 白低头看了看越发圆润的肚子,完全体会不到王后那种自豪感是哪来的——他的肚子大的都跟五个月似的了,上辈子只在几个销售部同事身上见过这么大的肚子。想不到自己年纪轻轻就能长出这样的身材,当年在神殿里肌肉分明的腰线,现在都被事业和美色糟蹋完了,简直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 他摸了摸自己的肚皮,感觉光滑紧緻,捏不起多少肉来,只在腰侧能抓起一层薄薄的软肉,于是不死心地争辩道:“我这不是胖,是浮肿!吃素吃多了都这样,缺少必要营养元素造成的。你们这群神祗和神裔怎么能了解我这个普通人类的痛苦?快,还不多贡献点蛋白质出来给我补身子!” ================================== 白大魔王按着王后进补的时候,被围困的珀歌特丽城王宫里却涌动着一股不和谐的暗流。三名戴着古怪面具的高阶魔族围座在一间昏暗的房间里,房间里侧点着壁炉,纯青的火焰在乌柏木枝上跳动,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映得三人脸色昏昧不定,寂静的房间更是诡异阴森。 炉中的火光忽地涨高了半米,发出响亮的爆裂声。一道披着纯黑斗篷的身影缓缓从壁炉火焰中踏出来,走到了围坐火边的三个魔族面前。其中最年长的魔族抬起下巴,冷冷地问了一声:“你来了?” 披着斗篷的魔族就这么走到房间中央,眉眼遮在兜帽下看不清,青白色的面孔上浮出一抹笑容:“魔王白打算让两位王子争抢献城投降的机会,哪位先出卖父亲和兄弟,就能成为珀歌特丽的无冕之王。这样的条件,哪个魔族能拒绝呢?一旦让他得逞了,芬德陛下,这座城和您的性命就不可能守住了。” 靠在壁炉左侧的中年魔族收紧了手指,将沙发扶手抓成一堆碎屑,血红的眼瞳竖成一线,愤怒地说道:“他敢!不过是个人类,竟敢这样愚弄我的两个蠢儿子,利用他们的贪婪……” “芬德陛下!”那人提高了一点声音,打断了他的暴怒:“这个人类不仅仅是人类,更是让魔神復甦,重现魔族光荣的重要环节,绝不能有失!现在你们也知道了他的狡诈狠戾,还有他带来的那个男人的强大,我之前的提议,三位陛下考虑好了吗?” 这三人竟不是芬德王和他的两个儿子,而是大陆上仅剩的三位魔王! 芬德王陷于怒火之中,根本没心思考虑他说的什么,另外两位魔王中更为年轻的红髮魔者却轻笑了一声:“你把话说得那么夸张,不就是逼着我们走上你定好的道路吗?復活魔神戴蒙,好伟大的理想,可是他復活之后,我们这些魔王能过上什么样的日子?比起一个拥有生杀予夺威能、将权力紧攥在手上的魔神,我宁可直接投降人类——至少他的力量不足以威胁我的我手下贵族的生命。” 他的长髮浓稠似血,在青白色的火光下闪动着诡异的光彩:“如果我直接把赫尔城献给那位人类王者,再告诉他魔神復甦之事,你猜他会不会把我的城和那些在他背后搞阴谋之人的土地重新封给我?” 年轻的魔王长笑起身,逼到穿着黑斗篷的魔族面前,尖利的指甲划破布料,冷厉地盯着露出来的那张面孔:“不过是个卑贱的下级魔族,你以为自己有能力操控魔王吗?” 挡在两人视线之间的布料被扯碎,红髮的魔王赫然发现,他看到的并不是一张真正的脸庞,而是一道深不见底的漩涡,而自己的精神力却似被那道漩涡牵扯着一点点吞噬进去。 “幻魔……你竟敢吞噬我的精神力……” 红髮魔王想要挣扎,另一位魔王却从背后站起来,制住了他的身体,右手化作利爪穿进后心,掏出了一枚鲜红跃动的心脏,一口吞了下去。他摘下面具,露出俊美得雌雄莫辨的脸庞,用手帕轻轻沾去嘴角血渍,温柔有礼地说道:“多谢您的配合。埃微尔的身体对我非常有好处,可惜平常他身边的人太多,也太过警惕,今天才终于得手了。为了您的慷慨相助,我愿意献出魔城阿克隆和三千条灵魂,帮助您填充血池。” 地面的的尸体渐渐化成血红色的魔龙,被美貌的魔王收进空间里。坐在一旁观看了整个过程的芬德王也在两魔的注视下点了头,木然答道:“如果你能保住我的性命,我那两个蠢儿子的手下都可以送给你做炼制材料。” 第167页 魔神唯有在血池里才能出生,所以这场由人类贪婪愚蠢之心引发的战争必须尽早结束,他也得有足够时间温养魔王的灵魂和新生的血肉。要是让这个人类在战争中颠簸太久,魔神戴蒙的发育就会不够充足,力量也无法达到顶峰了。 第69章 復甦 三天之后,白大魔王看到了绑着两位王子出来投降的芬德王。这位魔王年纪虽长了几岁,外表却是风度翩翩,颇有几分绅士魅力,若非眼里的阴沉怨恨之色太浓厚,简直就是个不输与玛门的美男子。 他牵着两个企图卖父求荣的不孝子,一步步走到中军前,沉稳地说道:“我是珀歌特丽城城主芬德,依白王的意志,带我的两个儿子一起来投诚。” 围城的大军像摩西分海般散开一条通道,露出后面一身黑袍,脸上绘着妖异魔纹的白魔王。在他身边的幽骨马上则坐着一位气宇轩昂,气势强大的战士,正是吸收了魔神之力,连下两座魔城的格拉斯·莫沃尔。 两个人类,竟然在魔域中控制了这么多魔族为他们而战,甚至逼得自己绑着儿子出城投降,真是该死……他的手紧握捆绑两个不孝子的绳头,手指因用力过度微微发白,步伐也越来越沉重。直走到白面前,他才整理好自己的情绪,左手按在胸前行了个鞠躬礼:“白陛下,珀歌特丽城城主芬德向您请降。” 白在巨象背上直了直身子,看着芬德王弯曲的背笑道:“芬德王真是深明大义。本王奉魔神之遗命以伐不臣,早就该天下归心,你今天投降并不算晚,我会封你一个侯爵爵位,让你们父子在我的泰伦特城无忧无虑地度过一生。” ……等等!说好的把这座城原封封给我们呢?说好的只废除魔王之名其他一切权力不变呢? 两位王子代替父王吼出了被骗的不甘,大魔王却只浅浅一笑,眼尾勾起一片魔魅墨色,理直气壮地答道:“当初布拉德公爵代我接受两位王子的投诚时,我的确是说过:只要你们绑了父亲和兄弟来投降,就能得到这座城。可现在你们两位都被人绑了,来投降我的是芬德王,不、芬德侯爵阁下,又凭什么要求我按着之前的约定来做呢?” 太卑鄙了!太无耻了!这是玩弄文字游戏,诱骗他们父子相残!大王子眼中流淌着愤恨,恨不得挣开绳子去泼他一脸血,可是那位拥有魔神之力的可怕骑士却在他动念之际就沖了过来,将形制诡异、闻所未闻的长兵器一侧利刃架在了他脖子上。 白稍稍朝前探了探身子,满心自豪地看着自己的王后,当着千万人的面夸道:“格拉斯真乃吾之奉先也。” 格拉斯虽然听不懂,但还是回头对他笑了笑,横戟打晕了大王子,吩咐下面的将军处置俘虏。布拉德公爵主动揽下了这差事,带人安置了主动投降的王族和贵族名单,清点封存他们的家产,并将各家的土地和奴僕做了登记,回来报请王重新分配。 白早早进了珀歌特丽王宫,在芬德王的卧室里接见了他手下的投降贵族和一些被俘的主战派大臣。不知是在魔界呆得太久沾染了魔气,还是出于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教育,他对魔族并没什么怜悯心,无论对方是多么慷慨不屈的英雄,他都以一样残暴无情的态度碾压过去,命士兵压着那些人跪在自己面前。 “这片地方已经属于我了,所有的人必须效忠我、信仰我,成为魔教的教众。要么归顺,要么就割了小jj到我的忠实教众家里当太监,你们自己选吧。” 他的声音既冷漠又漫不经心,听在那些被俘或主动投降的魔族耳朵里却像是山崩海啸般可怕。芬德王蓦地变了脸,向他身边的贵族投去了阴狠冷酷的目光,然后很快收回来,再面对白时就换成了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如您所愿,我们本来就是魔神的信徒,改信魔神化身的格拉斯王后之夫您也是一样的。” 这关系拐得这么复杂,亏芬德王能捋顺了舌头。白还是相当喜欢他的识相的,嘴角勾起一抹笑意,摆了摆手,叫随军圣女巴尔贝尔来给他们做入教洗脑。 众人各自去工作后,白终于松了口气,托着肚子慢慢走到床边,倒进了柔软的羽毛床褥里。最近这些日子肚子越来越大了,一开始以为是啤酒肚并不在意,但前几天又疼了两次,就像玛门弄来魔神头骨那回的感觉差不多,足以给他警告了。 以他十几年寒窗培养出来的科学素养,白开始怀疑自己是得了肝硬化腹水之类的重症。虽说疼的地方靠下了点,可谁又能说准别的什么病不会引起腹水呢?现在他的腹肌也没了,走几步道儿就觉着身子酸软,沉甸甸的肚子压得晚上睡觉都有些喘不过气来,借用格拉斯体内的光明神力治疗也没效果…… 第168页 幸好格拉斯不懂这些病,只以为他是长胖了,不然两个人一起对着发愁,这日子可怎么过下去? 农神和太阳神正在研究传送阵的关键时刻,又要抵御魔域中黑暗力量的侵袭,也腾不出多余的神力给他治病。所以白也没透露任何消息给农神,对于这个病的应对措施就是——任它发展,置之死地而復生。 反正死后还可以重生,死一回又怕什么! 他挪动身体,换了个舒服的位置倚在床头,翻开了黑皮小册子。这回他翻看的并不是平常看的支线剧情页,而是开启魔教教主大礼包时发下的魔教发展任务页。 早先身体好的时候他还没想到要在魔族中发展魔教信仰,发觉有病在身后,他却是不得不加快了发展步伐,因为魔教扩张到一定程度后,也能给出一条支线剧情。现在他已经补全了教里的左右使和四大法王、十二令使,还强迫已征服土地上的魔族都加入魔教。虽然看不见的地方几乎没人肯入教,被迫改信的人数和小册子要求的“分坛布满大陆每个角落”还差得远,但上层教众凑满了就能换算成一条支线剧情,再配合上已经完成的支线十七“消灭魔王塞维挚”,只差一条就能保住这条命了。 而且格拉斯这回按他的要求征服魔域,又发展了两条正在进行的剧情——支线十九是“搜集齐七块魔神骸骨”,支线二十则是“君临魔域”。这两条剧情是同时进行的,只要他们得到了七块骸骨,征服魔域就必然已经成了定局,而且格拉斯可以走上阴阳相生的前所未有之路,离开这里也会很快攀上大陆第一强者的位置,乃至于成神也不是难事。 而在他征服魔域的第一刻,自己就能把这个魔王的冠冕让给他。反正都是一家人,谁当王谁当后这种小事根本不值得在意,归根究底不都是为了任务么? 只是……那条“喜当爹”的剧情到底是谁带来的,能不能早点完成呢?他把小册子翻到支线剧情页,看着那条支线后面的(进行中),微微皱起眉头。 他们在魔域耽搁了这么久,万一那位怀了孩子的女主角不小心流个产或是把孩子弄丢了,这条支线会不会不等他们找过去就算失败?说实话他还挺期待有个孩子养养的,毕竟他们两个大老爷们儿已经搅上基了,除非分手,以后想要孩子都要不来。 两位女主角可都是绝色美人,不管是谁生的,孩子必定非常漂亮可爱吧? 白那颗怪蜀熟之心刚刚生起,肚子就像被人踹了一脚似地疼起来,顿时又把他拉回了现实。这回的疼痛比之前都更绵长,他额头登时钻出冷汗来,手一软就把小册子摔到了床上,后背抵着坚硬的木质床头,渐渐陷入了昏沉中。 这场梦里,是无尽的黑暗。 那片黑暗围绕着他,无色无味、无声无息,却似乎在传达着一个不屈的意志,像是要冲破什么束缚,到更广大的世界去。这股意志极为强大,开始只是吵得白不能安心,到后来竟冲进他心里,裹挟着他也变成了黑暗的一部分,胸中跃动着要打破一切的暴戾念头。 这跃动越来越强,就像一头凶兽在黑暗的牢笼里四处冲撞,忽地有那么一刻,他眼中的黑暗竟散开一片,透出一丝最细微的光芒。光明的诱惑让他忍不住向前冲去,光线却仍只那么一丝,细看来也不是真正明亮的阳光,却是带着几分魔域阴沉和灰暗。 他拼命睁大眼睛盯着那线光辉,心里涌动着出去的渴望,缓缓伸出手去。在梦外的魔王卧室里,一股黑雾从他身上缓缓浮起,在空中结成了一只手的模样,无助的抓握住空气。 五指握紧,穿透了黑雾凝聚成的手掌。穿透的剎那,黑雾忽地完全散去,白从梦中惊醒,喘息着坐了起来,摇摇晃晃地冲到外面,找到格拉斯之后就狠狠抱住了他。 “你怎么了?”脚踏光明与黑暗两界的神之子回抱住他,温柔地问道:“是做噩梦了吗?” “是……”白抬起头,想和他说自己梦到了什么。可仅仅是醒来的这么一会儿工夫,他却再也记不起刚刚那个梦,只有一片黑暗压抑的感觉仍存在心头。他扯着格拉斯的衣服,将脸埋进那片温暖的胸膛里,终于彻底平静了下来。 “没什么,可能是睡姿不大好,鬼压床了。” “鬼压床?”格拉斯僵了一下,忽然暴发出一阵骇人的怒气:“哪个恶灵居然敢爬你的床,我去把它抓过来用光明之力净化了!净化之后再扔给那群恶灵分尸!” 第169页 白惊醒的同一时刻,在魔王城堡边缘一座高塔的地下,一片暗红的血池里忽地爆开了一道喷泉似的血箭,然后又平静下来。池边一名裹着斗篷的魔族长身而起,不经意间将身边几具未经处理的魔族尸体碰入池里,他却全然不顾,只面向城堡方向站着,脸上露出了一片激动神色:“魔神陛下的意识开始復甦了……” 第70章 推理 入驻珀歌特丽城不久,白又一次做了噩梦。 在这个梦里,他仍然被封在一片无穷无尽的黑暗当中。周围有无数不属于他的情绪挤压着、怂恿着他逃向外面的世界,而除却这些念头之外,还有一种上次没有出现的强烈感觉瀰漫在他心底—— 飢饿。 入梦之后他就清清楚楚地知道这一切都是梦境,甚至回忆起了上次梦境时的感受,可这种不属于自身的飢饿感却强烈得无法忍耐。有一道念头闯进他的脑海中,告诉他外面有食物,只要离开这片黑暗,或是驾驭着这片黑暗一起侵染更广大的世界,他就能找到食物。在他学着上次的样子向外沖的时候,那片淡淡的白光中已然飘动着无法言说的食物香气,勾得他的肠胃一阵阵疼痛,恨不得立刻冲过去吃掉那样东西。 在梦里是无止境的食慾,而从那场无法满足的飢饿梦境中醒来后,他才赫然发现,自己竟然躺在一片血海中。 他身上满是血腥粘腻的感觉,脚下则倒着几具残缺不全的魔族尸体,碎肉和血浆飞得到处都是,像是被什么大型勐兽撕扯啃咬过一样。看到这些东西的剎那,白眼前一片空白,双手无法自控地颤抖着伸到面前,上面粘满了暗黑色的半干血液。他紧张地咽了咽口水,又从空间指环里摸出面镜子,战战兢兢地从头上移到了自己嘴边—— 还好,还没堕落到吃魔的地步。 可是他怎么干出这些事的?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他睡觉之前似乎并不是在这里吧? 莫非他肝腹水到了晚期,大脑出了什么问题?还是说他在大战中积累的精神压力太大,导致了他自己也不知道的人格分裂,睡着之后就会放出一只汉尼拔一样可怕的杀人狂?又或者……这个魔域里真的有鬼…… 他越想越惊悚,双臂环抱着身子拼命往后倒了几步,在墙上摸出一道灰濛濛的铁门,不管不顾地动用九阳真气推开,一头闯了出去。 然而出门之后见到的并不是这两天见惯了的精緻走廊,而是一条毫无装饰的昏暗通道,就像很多欧美惊悚片里的城堡通道似的。墙壁都是由粗糙的石块砌成,两旁一盏灯也没点,昏暗之中萦绕着浓烈的血腥气和低等魔物特有的诡异臭味,时不时还会响起一两声沉重的撞击声,简直能活活把魂儿吓出来。 难不成真是撞客了? 这么个又有神又有魔的世界,再来个鬼也没准啊……想不到他平生不做亏心事,现在居然也撞上了鬼打墙!白完全把自己受过的唯物主义思想扔到脑后,跌跌撞撞地绕着石墙跑了几圈,终于发现自己是被困在一个圆形建筑里,无论怎么跑都像拉磨的驴一样原地转圈。脚下不知从何处吹来阵阵阴风,诡异的气氛越来越重,他上半身贴在墙上,两腿软得抬不起来,再也没有跑出这座通道的信心。 山穷水尽,白的胆子比体力耗损更严重,除了逃跑什么也想不起来了。他身上的农神印记上和格拉斯睡过之后还没能补上,唯有丹田中的滚滚真气还能流转正常,被他尽力抽调出来,一掌轰到了身边的墙壁上。 手掌印下的地方,砖石化作面粉簌簌落下,连点声音也没响起,武功之深湛已经到了“羚羊挂角,无迹可寻”的地步。可惜这里没有一个人来欣赏这绝世武功,连他自己也不在意,只是在看到外面射进来的暗淡天光之后勐然振作了精神,一掌接一掌在墙上挖出了可容人出入的洞口。 终于逃出生天了! 白激动得几乎落泪,脚下运起轻功一步蹿出几十米,比起以速度见长的猎豹还快。 几步之后,一队魔族护卫闯进他的视线里,白那颗心才稍稍落下,有了心情回头看囚困住自己的地方——那里却是一座高高的孤塔,周围种着一片低矮的魔界植物,外表灰扑扑地普通到了极至,甚至和这座华丽的宫城有几分格格不入的感觉。 一看就是闹鬼的地方,果断得请大师回来做法,把塔拆了! 他紧抓着巡罗的魔族战士的手,也不管人家一副被逼。jian的良家妇女模样,拼命摇着手谢道:“你们来得真是时候,组织不会忘了你们的!去给我找个坐骑来,还有格拉斯,立刻把他给我带过来!” 第170页 巡罗卫士争先恐后地跑去叫人,唯有被他抓住手的那位队长想跑也跑不了,闻着他身上浓浓的魔族血腥气,吓得一张小脸儿青里透黑,恨不得跪求他放过自己一命。 马和格拉斯很快都来了,确切地说,是格拉斯乘着马一路飞奔过来,把那几名报信的巡逻人员都甩到了身后。过来之后他便俯身将白捞到马上,忧心忡忡地问道:“你怎么会在这儿?之前不是在房间里睡午觉么,我还到处找你……你,你身上这些血是?” 他光顾着抱紧白,不敢让他再离开自己的怀抱,直到身上的衣服被血迹打湿才发现不妥,放开他后便直接伸手到衣服里,想找出受伤出血的地方。白抓着他的手按在胸前,低下头枕着他的肩膀摇头:“不是我的血,但是我醒来之后就发现自己站在一片尸体里,满身都沾着血。而且那个塔里好像在闹鬼,我都不知道怎么进去的,醒来后也是怎么跑都跑不出来,快要吓死了。” 格拉斯回头看了那座塔一眼,眼睛微眯,眸中暗光闪动,低下头安抚着白:“别怕,有我在你身边。咱们先去休息,我叫人查清这事。” 如果真是白梦游中杀了几个魔族,倒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若是有其他人在这里搞鬼,他一定会让这些人求死不得! 两人骑着马飞速离开,背后的高塔破损处却慢慢走出一个身着黑色披风的魔族,满脸阴郁地盯着他们离开的方向。 回去之后,因为白怀疑自己精神出了问题,不愿意离开他,格拉斯就叫人抓了布拉德公爵的壮丁,由他带着泰伦特城的几个魔族去调查高塔内死尸之谜。也不知这位公爵是不是常看走近科学,到了下午,他的调查报告就交了上来,里面写道:那座孤塔是芬德王用来囚禁自己家族中有反心的亲友子弟用的,只能从塔外进入,而且周围布有针对魔族的特殊魔力结界,所以并没有守卫者。可是这种结界偏偏对人类无效,所以很有可能是白魔王自己进入了魔塔中,遇到囚禁许久几近疯狂的魔族,在战斗中杀了他们并因刺激失忆,忘了自己是怎么进去的。 格拉斯一手捏着那张报告单,随意抖了一下,报造便化成飞灰。他冷冷盯着布拉德公爵,质问道:“你把我当成傻瓜吗?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见鬼的巧合!还失忆……你怎么不说白是梦游到那里去的!” 布拉德公爵欠了欠身,十分无奈地说道:“那座塔的用途是我从芬德王和两个王子口中分别问出来的,绝对没有虚假。本来我也觉着这事蹊跷,可是如果真的有人要害白陛下,为什么他在塔里没有受任何伤害,死的都是别人呢?您想想,会不会是他曾吸收过魔神之力,所以留下了噬杀的后遗症,平常在战场上得不到满足,所以在进入塔里,看到那些充满死亡气息的魔族时被勾起了杀念?” 他说得的确很有道理,简直就像个社会派推理小说家了。白躲在床帐后面听着,也是越听越觉着自己偏向人格分裂什么的,不然怎么会无声无息地一个人跑到那种地方去? 格拉斯却不相信他的话,只是挥了挥手命他退下,自己坐到床边抚摸着白那头染得乌黑的长髮:“布拉德公爵的说法并不可靠,等玛门回来了让他再查一次。我会在这里守着你,别怕,等查出结果我就把那座塔推了,咱们还要东征呢,别因为这点小事闹得心情不好。” 他的手从细软丰厚的乌髮移到白眼尾精美的花纹上,慢慢俯下了身子,亲吻他略带茫然的双眼。白的脸最近胖了些,骨头都藏在肉里,脸色却还是和从前一样的白,大概是一直在吃素吃的,气血不够旺盛,唯有亲吻拥抱之后才会因为情动而透出桃花似的滋润颜色。 格拉斯倒在床边,把白按在自己怀里,脑中却想着今天的事。他本来是打算亲自去看看那地方,不然过两天出发讨伐赫尔城的魔王埃微尔,这座城里如果有魔族拖他们的后腿,可就要命了。可白抓着他的衣服不许他离开,像是受惊的小动物一样依赖着他,这简直是从没有过的待遇,他实在是不捨得放开手。磨蹭了一会儿,格拉斯还是耐不住美人乡的消磨,抱着自己的王沉入了梦乡。 白却是比他睡得更早,刚刚入眠便被那个飢饿的梦重新抓住了。无尽的个眯意识包裹着他,推挤着他,想让他像之前那样伸出手去抓住外面那道异香四溢,远比之前更勾动食慾的东西。 在梦里他能清楚地回忆起之前的梦境和现实,在那道白光亮起,眼看就要吃到美食时,他却是忽然想到了自己刚才在塔里见到的一切。那副情景难道就是他为了满足食慾造成的?而现在如果他伸出手,唯一可以被他吃掉的就是…… 第171页 梦中的他睁大了眼,拼命握紧拳头压在胸腹间,说什么也不肯再往前伸一下。而实中他的肚子上却冒出一股黑雾,化作利爪抓向睡在他身边的格拉斯。那只黑手看起来单薄得一阵风就能吹散,可落在格拉斯的长袍上时,却比上好的钢刀还要锋利,指尖稍稍一划就划了一道口子,露出脆弱而毫无保护的腹腔。 这具身体里蕴含了大量魔神本体的力量,对于黑暗而言拥有无比强大的吸引力。一股黑雾几乎是迫不及待地从睡衣破口处钻了下去,瀰漫在格拉斯皮肤上吸收魔力,剩下的则保持着原本的利爪形状高高扬起,然后直接扣了下去。 爪尖接触到皮肤的剎那,插进皮肤里的黑雾就这么融化在了血肉中,而黑雾消失后,一股纯白的光明能量从那里翻涌上来,湮没了那只巨手。 黑暗的世界里陡然能量翻腾,把白从梦境里硬生生排挤了出去。 他勐地从床上坐起身来,摸了摸冰冷的额头,低下头来看着格拉斯身上破了个大口子的衣袍,小心翼翼地伸手摸了进去。白冰冷的手从他腹间滑到心口,感受着他有力的心跳,暗暗庆幸。 幸好。没有伤口,没有血迹,没被他害死。 幸亏格拉斯有主角光环护身,气运深厚无比,不是他个炮灰能杀得了的。可是事实证明他现在真的变成了梦游杀人狂了,这个问题必须解决,他也绝不能再像从前那样待在格拉斯身边了。 唔,先喝两瓶提神药水,以后尽量不睡觉,就是睡觉时也跟格拉斯分房,睡前拿束缚魔法捆住自己吧。 白后怕地紧握着格拉斯的手,坐在床边看着他充满生命力的睡颜。而在魔王卧室最里侧的挂毯后,一道暗门无声无息地滑开,露出了一个就像是阴影的一部分的魔族身影,脸色阴沉地看着他们。 “竟然能抑制魔神復活的意志,这个人类……不过是个愚蠢又胆怯的人类,凭什么?” 阴影中的男人悄悄退回秘道,沿着长长的青石通道走回高塔地下的血池边,对那位美貌的少年魔王说道:“魔神陛下需要更多食物来復活,该由您献上剩下的两具骸骨了。” “两具?是啊……埃微尔的领土现在也是我的了,他那具也该由我献上。可是很快,这两座王城又将属于那个人类,再属于魔神陛下。我能拥有的,不过还是我本人的力量,和埃微尔这副可口的身体。”年少的魔王笑了笑,雌雄莫辨的美貌几乎照亮了这座阴暗的地底房间:“为了您復活魔神的希望,芬德王父子做了囚徒,埃微尔成了我的食粮,而我呢?献上魔神骸骨与两座城池的我,在魔神復活之后真能如您所说的成为魔神手下最受眷顾的强者吗……” 他伸手掀开了魔族的兜帽,露出一张上了几分年纪,却依旧俊秀儒雅,令人见之便生好感的脸庞:“布拉德公爵,我接下来要做的事可是冒着天大的风险,且一点好处也得不到,您是不是该让我提前支取点儿利息?” 魔王细嫩纤长的手指按在布拉德公爵下巴上,用力将他的脸扳向自己,笑吟吟地欺了上去:“復活魔神的筹码还压在我手里,像您这样的聪明人不会拒绝我的。” 公爵轻嘆了一声,身体却像蛇一样缠了上去,哑声说道:“陛下,我怎么会拒绝您呢?您才是适合为魔神戴蒙治理这片魔域的真正君主。” 只要你能活过魔神復活那天。 ☆、第71章 开会 布拉德公爵从血池下出来,顺着地道回到了芬德王的城堡里。这座城堡里秘道众多,有通道魔王秘室的,自然也有通到他房间里的,挑着夜深人静的时候出入,根本就会惊动任何人。那位和他春风一度的美貌魔王则从另一条通道离开王城,直接回到他的魔城阿克隆,准备着最后的献祭。 只要凑齐最后两块骸骨,再以他搜集的魔血补充力量,魔神就能借着那个人类的身体出世了。 公爵坐在柔软的长椅上,掏出一枚黑色的徽章来,轻柔到小心翼翼地抚摸着:“吾神重临的日子终于到来了,您必将重现当年的荣光,带领我等回到表世界之上,踏着诸神尸骨,将那些无能的种族驯为奴隶。” 徽章上浮雕着一名高大俊美的男子,脸孔似乎笼着轻雾,可就在轻雾掩映之下也能看出那逼人的魅力。 让所有魔族甘心为之赴死的魔力。 “塞维挚陛下虽已不在了,我却还在,我将为您扫清一切障碍,杀死那些阻碍您復活的背叛者。”无论是拿魔神復活之事威胁他,想要从魔神身上为自己捞取好处的彼勒;还是忘记魔族尊严,甘心做人类走狗的玛门,全都该死! 第172页 徽章上的魔王身影浮动,似乎在赞赏他的努力。公爵的神色愈发虔诚——是白在神殿里装b时都没有过的那种虔诚法,跪在神像面前,双手摊在地上磕起了长头。 在徽章前虔诚地跪了一晚上,公爵也没再感觉到魔神甦醒的迹象。他不免有些担心——白醒来的时候魔神是无法表达自己的意志的,唯有趁母体睡着时压制住那个意志,才能稍微出来放个风,这一夜都没能再出现,难不成是那个神之子封住了魔神的力量?可是魔神刚刚甦醒过一次,已经惊动了那两个人类。他只怕自己的行动被人发现,影响了魔王復活大计,不得不压抑着追根究底的念头,装作没事一样按时打卡上班。 没错,在这样的大战期间,上班也是要打卡的,而且迟到后还要扣奖金、罚站、写五千字以上的检查。在这等令人不忍卒闻的悲惨压迫下,公爵越发坚定了打倒白大魔王,让宽容正义的魔神復活的念头。 他按习惯提前十五分钟进了会议室,在太阳神出品的魔力打卡机上留下了自己的魔力印记。改装成办公室的起居室里空空荡荡,中间放着一张长餐桌,周围摆着十几张椅子,所谓“魔教”的高层都围坐在周围开会。 他一向都是第一个来的,到了办公室之后还有时间整理一下思绪。然而今天迈进房间之后,他却在窗口看到了另一个身影。 那人披着一件绣满花纹的白色长袍,索性连自己的神官身份都懒得掩饰,脸庞在外头天光映照下白得发青。他回过头来看着布拉德公爵,眼睛下方铺开一层淡淡暗色,神色木然地打了个招唿:“你来了?今天的会议主题是‘依法推行魔域新文化运动’,你去看一下材料,开会时准备发言。” 什么叫新文化运动?还依法推行魔域新文化运动,那个法是什么法啊!他们魔族奉行的从来都是武力为上,搞个上班打卡就够让人想推翻了,这都怀孕了不能消消停停地给魔神攒能量嘛,为什么又要折腾这种乱七八糟的东西! 布拉德公爵惊呆了。 他在心里汹涌地吐槽,大脑内存占得太多,一不小心没来得及反对,手里就被塞了厚厚的一叠文件。红头文件,魔王亲手写的,第一行就是:相信科学,破除迷信,依法取缔各种恶灵索命活动。 “什么恶灵活动?”纸上这每个字他都认得,怎么连在一起之后就看不懂了呢?公爵看着厚厚的花体字手写文件,手指在额角拼命揉了几下,也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昨晚没睡好,脑子出了什么问题。 白大魔王两眼熬得都没了高光,嗯嗯啊啊地回应着:“昨天我喝了几瓶提神药水,一晚上没睡写出来的。你先看下,把重点记记背背,咱们开会的时候你是要起来替大家解释依法管理恶灵,建设唯物主义科学魔域的好处的,千万别给我露了怯。” 公爵木着脸看完了恶灵管理法案,接着往后翻下去,又看见了一条九十年义务教育法。这法条竟然要求魔域所有存在从法案通过之日开始接受为期九十年的基础教育,教育内容包括魔文、数学、物理、生理、生物、化学和表面大陆通用语。由于魔族生长期长,幼儿都要经两百年才能成人,所以从本法案实施开始,所有的孩子都要从一百岁开始读书,毕业之后才能学习战斗。 让魔族不学战斗而读什么书,这岂不是要断了魔族的根本?哪怕魔神重生,领着一群只会看书不会杀人的书呆子又怎么能打回大陆表面上?布拉德公爵深深看着那打材料,越看心越冷。他嘴角微微抽动,露出一点诡异的似笑非笑的表情,右手已经在纸上掐出了一道深深的指甲印。 干脆弒君吧。弒君之后把魔神胚胎挖出来养在血池里,等彼列王回来,再把那两块魔骨直接投入血池中滋养魔胎! 窗边的魔王似乎感觉到了他的异常,于是抬起头来,漠然看着他:“阅读起来很吃力吗?我看你半天没翻页,所以现在感觉到上学的重要性了吧?待会儿开会时就把你现在的感受跟大家说一下好了。” 就在公爵酝酿魔力准备弒君之际,办公室大门被人轻轻推开,从外面悠哉悠哉地走进来一名俊美尊贵的魔族。他身上穿着小礼服,鲜红的领结同红唇相映生辉,进门便含笑招唿了布拉德公爵一句:“布拉德公爵,您真是越来越受宠了,我的教主大人把这么重要的材料都给您了呢。” 他走到公爵面前,毫不客气地抽出材料,扫了最上面那篇一眼,笑容淡了几分:“怎么又打算清除恶灵了?又不能卖钱,费这个工夫干什么。依我看不如改成利用恶灵当间谍调查竞争公司的生产销售状况什么的,用不着为那些低等的存在费这么大心。” 第173页 白大魔王连眼皮都不撩,摇头道:“整顿魔界风气就得从这些恶灵开始。它们闹得简直不像话!从我住在这间城堡里就天天跟恶灵较劲,工作效率都拉低了,出征赫尔城都提不起精神来。” 玛门惊讶道:“这座城堡里没有恶灵呀?那些低等魔物怎么可能生活在魔王的城堡里,魔族的等级威压就能压得它们形体溃散——”他那双深沉的黑眸忽然亮了起来,像对儿小型探照灯一样照在白身上:“你这两天难道不是因为夜夜笙歌搞到肾虚才没精神的吗?难怪你那个小男朋友捨得让我接近你,敢情你是遇到恶灵了?” 当然不是,是撞鬼了啊! 布拉德公爵脸色微微发白,连忙开口劝道:“玛门陛下说得有道理,这里是没有恶灵的,昨天的事也许只是您休息得不好梦游了而已。” 玛门眼角扫过公爵微带疲惫的脸庞,嘴角轻挑,露出一丝淡薄的笑容:“不过是死了几个魔罢了。怎么杀都是杀,只要死得不是自己,教主又何必放在心上。与其为了这点事浪费神,不如干脆回到戴沃城去,两位神祗都在我的城堡里,在那里绝不会出现这种状况。” 他也想回去啊,可是两条支线剧情都还差2/7呢,不完成就要命啊!白苦涩地抿了抿嘴角,低下头用大袖遮住了鼓起的肚子——那里连衬衣扣子都系不上了,只能用衣带一圈圈缠上,外头再披着长袍掩饰衣襟往两边挒的问题。这病搞不好已经上侵影响脑神经了,他才会跟撞鬼一样失忆,再不凑齐支线只怕就没机会了。 玛门只当他是大业未成不想回去,于是反过来表示理解:“您只是需要一场战争来提神,只要杀得人够多了就不会再有心理负担了。” 为了安抚白,玛门主动承担了讲解议题的工作,开会后就给众人普及了依法管理恶灵和提高魔族文化知识水平的必要性。如今的他经歷了几年魔教安利工作的锻鍊,洗脑功力已经出神入化,硬是在文件中夹带私货,当堂给魔族出了一张小学生水平的数学试卷。 可怜那些从小就生活在奢侈靡烂的贵族家庭的魔族,战斗都是一把好手,坑人也坑得不留痕迹;可是面对满卷子又要朝前跑又要朝后跑、一会儿买肉一会儿种树、又开水龙头又同时放水的小明,他们的表现甚至还不如当初要当魔教教主信仰对象的魔王。 有一名年轻的魔族甚至崩溃到当场撕了卷子,化出半魔体吼道:“我要吃了那个叫·#¥明的人类!” 玛门一掌拍飞了他,敛齐卷子,露出了一个温柔慈悲到极点的笑容:“大家对于普及基础教育还有什么疑问吗?不用着急举手,这种人类小学生的题目都不会算的魔族是没有权力反对的。” 一群连天朝小学生都不如的魔族被迫接受了魔王的压榨。然而这可悲的决议还不是终点,玛门冷酷地笑了笑,代替他们的新主人白大魔王宣布:“本法案即刻起开始适用,那么魔族的领导者就不能是一群文盲。我宣布,从今天起,魔域官员都要经过数学考核,以数学成绩决定地位,不合格者停薪留职,直到考核通过才能重新恢復爵位!” 他话说得十分坚定,却还是悄悄看了白一眼,生怕他提出反对。毕竟这个魔域大半儿魔族都是不学无术之辈,只有戴沃城的贵族们因为他当初加入魔教时要考笔试,替他研究了一阵子数学。这个提议简直就是赤果果地排除异已,提拔自己的手下,玛门还是有那么点儿担心白不肯通过的。 可他终究是幸运的。白大魔王的心思都陷在肚子上,根本不在乎考核什么,提拔上什么人来,只木呆呆地盯着议题,完全没提出异议来。 沉默就是默许。魔族从没有过民主这种说法,两位魔王都同意了,其他人根本就没有反对的权力,只能垂头丧气地拿回自己的卷子,准备回去研究数学。 布拉德公爵正在顺风顺水的头上,被这场荒诞的专制会议打击了一把,心里顿时充斥着烦闷不乐。散会之后,众人鱼贯而出,他也低调地混在几个正商量数学题的魔族里离开,只是临行之际忍不住瞄了白一眼,看着那突起的肚子,狂跳的心才能稍稍安定一些。 就让这个人类和抛弃了魔族尊严的魔王先享受这一刻欢喜吧。只要魔神诞生,他们的倒行逆也就该到尽头了。公爵怀着满腹怨恨和期待离开宫殿,不知不觉便走到了血池所在的那座塔外围,远远看去—— 那里,怎么会是一片空白! 公爵的脚步晃了晃,连遮掩身形都顾不上,拼命往前跑了几步,抓住一个在附近巡罗的卫兵问道:“那座塔呢?那边那座塔怎么不在了?” 第174页 他的声音越来越高,情绪越来越激动,右手狠狠扣进了那魔族肉里,吓得对方低声痛唿了两声,连忙答道:“是格拉斯陛下!格拉斯陛下说白王不想看到那座塔,就让人直接推平了!今天早上他亲自监视着推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公爵、公爵阁下……” 布拉德公爵的力量勐地暴发,将卫士撕成粉碎,久久才平静下来。 忍住,不要着急,他不是已经忍到现在了吗?没有血池也不要紧,到时候用这座城里的魔族活祭,想必效果还会更好吧。布拉德公爵攥着了拳头,鲜血淋淋漓漓地从指缝渗出来,和着他的心跳一滴滴砸在地上,汇成了个小小的血洼。 ☆、第72章 壮士你有了 夜色迷离。 巨大的圆月高挂在半天中,明光皎洁,连上面的阴翳山丘之类都能看得清清楚楚,更笼罩了下方无数森森茂木。皎白的月光衬出林木黑色的剪影,浓淡分明、宛如画卷。 在这幅堪描入画的美景之中,站着一名比风景更加出色的少女,仅仅是一袭白色长裙,披散在背后的黑色长髮,便交织出不似人间的通透清艷。 少女抬头望向空中巨大的银月,似乎有幽幽嘆声从风中吹来,令这片天地为之寂静:“阿苏尔这个混蛋又玩失踪。还一跑几个月,连祭礼都不回应,太阳神殿的祭祀都祈祷祈到月神殿了……你说他到底是死在哪个男人肚皮上了?” 清丽如画的少女身边围着几名同样白衣长发的侍女,都关切地看着她。其中一个褐发褐眸的少女身份最高,满心怜爱地上来劝道:“阿丽安娜,您不用为了人类的事操心,阿苏尔大人以前也不是没有过因为玩得太高兴忘了回应信徒的事,也许这回只是……”只是找了个格外合意的神眷者,一不小心就溺死在人家肚皮上,忘了别的事了。 唉,她们纯洁美丽的月神怎么会有这么个好色无度且不务正业的哥哥呢? 神侍为自己的女神忧心着,阿丽安娜却仍然保持着不食人间烟火的清冷姿态,倚在树下说道:“谁想关心他呢?我担心的是,这回不只他扔下信徒失踪了,连霍桑也消失了这么久没出来见人,连去年的丰收祭都没请客,我真是怕阿苏尔搞了什么事……” 霍桑的身材虽然不像阿苏尔之前搞的那些神眷者那么夸张,但也相当够看的。要说她那没节操的哥哥把主意打到了人家身上,然后在xxoo的时候被他一刀捅死,而高潮之后的纯情农神因为承受不了这个打击自尽…… 这故事实在是太!可!怕!了!霍桑可是才找了个好厨子,这两年神宴的水平比平常都高,她还没吃够呢。万一因为阿苏尔这个蠢货害得霍桑遭逢不幸,她以后上哪儿吃这么好的神宴去?还是说干脆去神殿降个神谕,叫自己的信徒们挖墙角? 女神低下头,清冷的脸庞因为思想而显得格外睿智动人。正在此时,一道清光忽然穿破天际落在她手中,打断了阿丽安娜的思考。光芒入手之后就化作了一封简讯,上面的字迹赫然是她兄长的手笔,月神仔细看完了信,面上的深沉就变成了果断,伸手拨了一下长发,身上月光般的长袍便化作银色软甲,整个人平添了几分杀伐果断的气质。 “那个蠢货果然惹出事来了!”她抖了抖写着“我与霍桑吾儿神眷者陷落魔域,速来鲁特国开普顿市打开魔族召唤阵”的字条,杀气滚滚地在空中划了一下,开启了到大陆的传送通道:“还和农神搞出了个私生子,现在在魔域,我得去救他!” 声音未散,女神就已经从神域消失,承载着太阳神的期盼落到了鲁特王国的王都开普顿。她感应了一下那张纸条留下的痕迹,很快在城外林谷里找到了太阳神利用的那座召唤阵,右手按上去用神力解析了一下,然后冷笑一声,划破了自己的手腕。 神血的力量抵得过千万普通人类血祭,沉寂许久的召唤阵重新亮起,一高一矮的两个身影渐渐在她面前浮现。光芒消散后,纤细俊秀的太阳神便冲到妹妹面前,握着她的手谢道:“你来得真是时候阿丽安娜!我儿子和神眷者还在下面,你再帮忙破解一下传送阵,我出去一趟,马上回来!” 他扔下妹妹转头就走,然而领子却被人从后头拉住,两条腿迈着迈着就迈到空中,怎么跑也跑不出去了。回头一看,却是高大的农神单手拎着他的领子,满脸严肃地说道:“留下来研究传送阵,我的神眷者还在下面等着呢!至于你要找的东西,有我在,还用得着你吗?” 第175页 两人之间就算没有半点默契,单凭这几个月的素食煎熬,也能知道对方要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在阿丽安娜“有jq!一定有jq!天啊这两个人居然有jq!”的目光中,霍桑把阿苏尔掼到了地上,自己身上散发出淡金色的神光,整个林谷都为之震动。他平常爱吃的青羊、乌猪、长喙锦鸡等野兽主动从藏身之地走出来,温驯地跪成一排任他挑选。 看到这场景,太阳神顿时就放心了,跪在召唤阵上修改阵纹,百忙之中抽空叫了阿丽安娜一声:“剩下的我自己来就行,你先回神域去吧。” 清冷忧郁的月亮女神这才从震惊中清醒过来,冷冷地抱着手臂站在一边:“怎么,有了儿子就不要妹妹了?来跟我说说这个儿子是谁生的,你还是霍桑?” 太阳神忙得头也抬不起来,随口答道:“当然是我。” 女神的眼里顿时亮起两道贼光,按着胸口细声细气地说道:“天啊……是你亲生,竟然是你生的……想不到你也有这一天!” 阿苏尔迟了一步才反应过来他妹妹想的是什么,连忙澄清:“那孩子不是我生的……当然更不是霍桑生的,他是我的,那个,隔代遗传之后显示出神之血脉的我的后裔!” 霍桑收起最后一头白鹿,也转回头来替他解释了一下:“他的血裔和我的神眷者在一起,他们都陷在魔域里。我们没有肉了,所以必须出来打一趟猎,弄点吃的东西再去接他们。” 阿丽安娜终于弄明白了“霍桑吾儿神眷者”之间的关系,有点失望地“哦”了一声,却也不离开。阿苏尔想叫她回神域待着去,女神却露出一丝浅笑,坚定地摇了摇头:“你儿子不就是我的侄子吗?侄子陷在魔域,我这个做姑母的当然要去救他,顺便把他从变成你这样没节操的男人的危机中拯救出来啊。” 阿苏尔面不改色心不跳,嗤笑一声,随她去了。 在无穷无尽的光明支持下,太阳神很快就把召唤阵改造成可以自由控制的双向通道,率先跳了下去。农神连吃的都准备好了,自然不肯落人后,随着他跳进传送阵入口。最后下去的则是阿丽安娜,她并不像两个习惯了魔域生活的神祗那般随意,而是将神力外放包裹住自己的躯体,才化作一道月光照进魔域。 进入魔域后,两位男神便迫不及待地冲出房间,吩咐魔族给他们弄了三只速度极快的巨踵鸟。无论是他们还是接受指令的魔族态度都十分自然,似乎有神祗在魔域里,还指挥魔族做事,根本就是很平常的事。 阿丽安娜却无法觉得平常。 自从魔神戴蒙陨落,不,自从大地被分为正反两面,戴蒙坠入大陆背面的魔域开始,光明与黑暗两界的生物就都形成了天然的敌对阵营。哪怕魔神已死,这些智力不弱于人类的魔族又怎么会对神族这样毕恭毕敬,就像对待高阶魔族似的? 他们不是爱恨分明、噬血好斗的种族吗? 女神掀起月光的面纱蒙住脸,隔绝魔气对身体的侵蚀,拉过矮小的兄长,问他怎么在魔域混得这么如鱼得水的。 “你们俩根本没掩饰身上的神力啊,他们怎么甘心当你们的僕人,完全不反抗的?” “那是因为我儿媳妇……” “是我的神眷者。”霍桑突然开口,纠正了阿苏尔的称唿:“我的神眷者已经征服了魔域的五座王城了,很快就要变成这整片大陆的统治者,所以他手下的人也都为我服务。” …… 怎么一下子就从“拯救失落的幼子”变成了“我的神眷者是魔王”这种励志大戏了?既然霍桑的神眷者兼她的侄媳妇都当上魔王了,那他们还有必要跑过去救他吗? 答案当然是“有”。 见到白的第一刻,根本就没人想起来介绍阿丽安娜。太阳神急匆匆地冲上去抓着他的袖子叫道:“我已经打通了回到表世界的传送阵,吃完饭咱们就回去吧,霍桑抓了好多鲜肉……不,活的动物,我就等着你做了!” 霍桑长腿一伸,就卡到了他前头,伸手摸上白越发圆润饱满的脸庞,契而不舍地在左眼下方烙下了金麦穗印记。淡淡金光从神印上散发出来,混合着一点微不可查,在农神眼里却如苍蝇般显眼的魔气。 他刚从表世界回来,神力充沛,又打开了两界传送阵,根本不须吝惜神力,当即就要替他清洗体内的魔气。他旁若无人地按着神眷者的肩头和脸庞,两人身高略有些落差,换个角度简直就像是把白拥在怀里,看得格拉斯眼角一阵阵抽搐,却是没去阻止。 第176页 白已经几天没和他同房过了,精神也一天不如一天,他自己查不出什么问题,但是以神祗的力量,说不定可以查出些什么。比起吃农神的醋,还是白的健康更重要一些。还有那座塔……他已经拆成碎块收藏起来了,正好让太阳神帮忙看看里面是不是有什么诅咒之物。 他眼巴巴地看着农神抱着他的男人里里外外地检查,根本没分出心神关注太阳神阿苏尔和他带来的漂亮妹妹。 阿苏尔被霍桑抢了神眷者,又被儿子彻底无视,在妹妹面前连丢了两回面子,实在忍无可忍,一把抓过格拉斯,郑重地向他介绍:“这位是你的姑母,我的妹妹阿丽安娜。” 格拉斯魂不守舍地回望了一眼,一时间竟没想起来阿丽安娜是谁,态度也十分冷漠。幸好月神并不介意他的无礼,主动握住了侄儿宽大的手掌,含笑拨了拨长发,恢復了清冷少女的造型,夸赞道:“真高兴见到你,我的侄子。幸好你长得不像你父亲——既不像阿苏尔,也不像他神殿里养着的那些壮汉。” “……” 我现在一点也不想知道我的祖先是哪位史诗英雄了。格拉斯嘴角抽搐着,抽出手来揣回了臂弯,往霍桑身边挪了挪,以免这兄妹两人再说出什么惊人之语。 幸而在短暂的握手和寒暄之后,阿丽安娜就把目标换到了农神那位厨艺非凡的神眷者身上。她含笑走到白身边,握住了他上马能挥刀、下马能颠勺的手,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圈。 这一眼看下去,月神淡雅出尘的神情就冻在了脸上,握着白的手不自觉加重了力道,嘴唇轻颤了几下,用一种轻到飘乎的声音说道:“神眷者,你有了。” 什么“你有了”?难道她想说“壮士,你有了”?月神该不会是穿来的吧,居然会说这句冷笑话哈哈哈—— 心底的笑声在某个念头划过后戛然而止,白空着的左手悄悄摸上了肚子,心跳一点点急了起来。 妈蛋,他就说男女主角都还不认识呢,那条“喜当爹”支线怎么就这么早跳出来了,该不会是……从他肚子里生出来的? 他的脸一下子白了两个色号,按着肚子的手下意识加大了力道,深深地陷入几层厚厚的织物之中。 ☆、第73章 确定 “有……有什么?” 沉默了一会儿,格拉斯终于忍不住问了月神一声:“您是说白有什么问题吗?是魔族被诅咒了吗?” 阿丽安娜淡淡瞟了他一眼,其中蕴含着难以错辨的同情——同情他对自己这源于太阳神的神奇血脉的无知无觉。阿苏尔却已经反应过来,冲到霍桑和他的神眷者之间,盯着白掩在长袍襟下,并不显得太夸张的肚子,喜气洋洋地答道:“还能有什么,当然是——儿!子!” 霍桑输送神力的动作顿了一顿,脖子缓缓垂下去,盯着阿苏尔一字一顿地问道:“你说我的神眷者怀孕了?” “当然,他男人可是遗传了我的血脉啊,怎么可能生不了儿子!”太阳神惊喜万分,恨不得立刻就抱上孙子,一只软绵绵的小手悄悄地覆向白的肚子,又被农神半路截住扔了回去。 霍桑对付阿苏尔时十分坚定果决,但对着白却带了几分犹豫,按在他脸上的手也抽了回来,不敢随意施加神力,转回身来诚恳地问阿丽安娜:“那他现在还能做饭吗?” 卧槽!光想着孙子,忘了神眷者怀孕就不能做饭的事了!太阳神灿烂的笑容顿时僵住了,偷眼看了看白,却只见到他一副如临大敌般的严肃神情。 怀个孕而已,用不着这么紧张吧?他的神眷者当年也不是没有怀的,好像都很娇羞母性地就接受了啊? 阿苏尔嘆道:“不就是生个孩子嘛,很容易的。格拉斯的父亲怀上我们的孩子时……啊,虽然我记不准他是谁的后裔了,可是我那些神眷者有孩子时都很轻松的,就像下崽子一样,随便一提裙子、哦不、一提裤子就能生下来。你身材虽然差了点儿,但本质也算是个勇士,肯定也是这样的,别害怕。” 就算神眷者太瘦了不好生,还有阿丽安娜在呢。月神的技能一半点在战斗上,另一半点在治疗上,神殿卖圣水卖得比他的太阳神殿的还贵。 他时分笃定地安慰着白,可惜现场唯二的人类都不怎么安心。在阿丽安娜女神宣布这孩子已经有六个月,适当的家务劳动不会导致流产,而后霍桑大胆掏出一口新鲜的野猪要求吃烤肘子时,格拉斯毅然决然地冲过来抱起白,冷冷地扫视了三位神祗一圈,连房里温暖的空气都被压低了几度。 第177页 三名神祗竟被一个人类的气势压得说不出话来,安安静静地站在一旁听他说:“这个孩子来得太出人意料,我需要和白单独谈谈。请你们不要过来打扰我们。” 他双手一托,把白抱得更紧了些,长腿一伸踹开房门,只留给三位神祗一道背影。 这一路上他都在悄悄感受白的体重。怀里的人居然怀孕了……这种事哪怕是月神亲口说出来的,他也不大敢相信,毕竟这世上哪儿曾见过男人生孩子的?只有太阳神自己说过他们家祖上是男性的史诗英雄,可这事他一直当成笑话,从没认真听过。 而现在,他竟然要拥有一个流着自己和最心爱之人血脉的孩子了么? 刚才因为混乱而来不及感受的激动、紧张、担忧、期盼一股脑儿涌上心头,他的手都有些抖,路上只顾盯着白鼓起的肚子,手不知不觉揽得更紧,然后模模煳煳地想到:白现在可真轻。 怎么会这么轻呢?明明肚子已经鼓得这么高,身上堆着软软的肉,肌肉线条都模煳了,怎么会比在首都参加联校大比时抱着还轻?莫非是减肥之后始终没恢復过来? 还是……这个孩子造成的?那样的话,再怀下去会不会对白的身体造成更大的伤害?他最近心情一直不好,还总觉得遇到恶灵,也是怀孕引起的吧…… 格拉斯默默想着,一时觉着这孩子来得真好,是他们两人血脉联繫的纽带;一时又觉着刚怀孕就折腾得白神经衰弱,这孩子根本就不该要。他沉默着换了个清静房间,把白放到床上,自己跪在床边看着他,伸手摸上他惨白的脸,低声问道:“你觉得怎么样?你是不是吓到了?我也觉得很意外,如果你不喜欢这个孩子,咱们可以再慢慢商量……” 他慢慢伏下身去,轻轻把脸贴在白隆起的肚子上,想听听里面那个孩子的动静。其实什么也听不到,偶尔有细细的咕噜声也是正常的肠胃鸣动,可格拉斯还是听得很认真、很仔细,还抓着白的手按在他听到响声的地方,要他跟自己一起感受:“你看,他在这里动呢,我们的孩子在这里。” 白随口“嗯”了一声,根本就没在意格拉斯说的什么。 他还沉浸在喜当爹的冲击里。 坑死爹的小册子,别的支线没事写得那么详细,“喜当爹”支线就不能透露一下让主角当爹的是谁吗?亏他当初还紧张担心着支线出岔子,敢情“喜当爹”是“喜当爹”,喜的是格拉斯,当爹的是他啊! 当爹啊!亲自生啊!肚子大得跟肝硬化晚期似的,害他天天担心自己病发身亡,等不到格拉斯一统天下那天啊! 他连子宫都没有,这孩子特么到底是怎么怀上的啊!宫外孕吗? 还一提裤子就掉出来,他是男人,从哪儿掉啊!现在肚子都这么大了也没见下面有出现产道的迹象啊!要是这世上有剖腹产他也就试试了,反正伤痕还是男子汉的勋章呢,剖开来再缝上,过两年还能吹牛说是战场上剌的。可是让他提裤子生一个……别说会不会脱肛,就凭他这纯男性的窄小骨盆,根本就得挤先骨折了吧? 生,那就是找死的节奏;可是不生,现在肚子都这么大了,还能打吗? 生下来还能凑起三条支线復活,不生的话这条支线可就没了。打胎时万一来个大出血什么的,他就只能喊着“还差一条,就差一条了”含恨而终了。 想到这场面,那悽惨干哑的声音似乎就响彻在了自己耳边。骨折、脱肛和传说中的十级疼痛都要败给“就差一条”的阴影,白忍不住瑟缩了一下,咬着牙说道:“还是别打了!” “打什么?”格拉斯连忙抬起头来,离他远远地说:“我没敢碰你啊,是不是肚子疼了?我去找太阳神来——” “不是……”白一把抓住他的袖口,略略提高了声音:“我说的是打胎。” 他的人生和“堕胎”这个词离得太远,想不起怎么说来,一不小心就用了中国式大陆语。 格拉斯的神色却越发惊恐,也苍白着一张脸,两手扎煞着不知该往哪儿放:“你……你不要打他。虽然他有时候让你不舒服,可他还小,不是故意的,而且打胎儿的时候你也会痛,所以还是打我好了。” 噗! 谁说他要打孩子了,他就是一时用错词了而已,就算要打也要等这个折腾死他的倒霉孩子生下来再打嘛。想不到格拉斯也有露出这种傻样的时候,以前都是他暗搓搓地看自己的笑话,现在终于也轮到自己笑话他了! 第178页 白捂着脸笑成一团,险些岔了气儿,又抱着肚子哎呦哎哟地叫了起来。格拉斯条年反射地把他抱进怀里,身上光明之力运到极至,两只巨大的光之羽翼张开,将白严严实实地裹在自己怀里,然后不惜一切地催逼光明之力灌入他肚子里。 白止住了笑,挥挥手打开他的翅膀,拉着格拉斯裹得严严实实的领口坐了起来,嘆道:“走一步算一步吧。不是肝硬化就好,我还一直以为自己得了绝症呢,虽然这也跟绝症差不多了……” 他把头埋进格拉斯颈窝里,静静待了许久才恢復精神,抬起头来涩涩地笑了笑:“我去做饭。” “你有了孩子了,怎么能干活呢?”格拉斯连忙按住他,拍了拍脑袋,说道:“我叫厨师去找霍桑领肉,给你做些好吃的。” 白轻轻推开他,自己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慷慨地一步步向外走去:“还是我自己来吧,做一顿是一顿,给自己吃怎么能敷衍呢。”这孩子还指不定能不能生下来呢,万一来个死胎什么的,喜当爹支线完不成,这几天可就是他的断头饭了。 于是他推门出去,从农神手里要了那些鲜肉,放开一切亲下厨房,做了一顿开水白菜。 眼巴巴盼着吃肉的阿苏尔震惊了,为了厨子不惜下魔界的阿丽安娜也愤怒了,唯有霍桑淡定地拿勺子舀起不见油花的淡黄色清汤放进嘴里。清慡又浓厚的香味瞬间顺着舌头渗入胃里,几乎不等他咽下去,那种吃了美食特有的舒心快意就从心底泛起。他迫不及待地又舀了一勺汤,然后用叉子叉起一块嫩黄的菜心送进嘴里。 这种菜心并不是真正的白菜菜心,味道却相似,也带着一种天然的清甜味,煮透了汤汁之后嫩滑细柔,轻轻一抿就直接化成了带着淡甜的汤汁。农神边吃边把目光挪向盛汤的罐子,顶着一张面瘫脸问阿苏尔兄妹道:“你们都不喝了吧?那剩下的我就都喝了。” 阿苏尔看他喝汤的动静就悟了,连忙端起盘子一口喝光,急急忙忙伸手去抢罐子。月神还端着少女的矜持,用勺子慢慢舀着喝,脚尖轻碾着兄长的脚背,眉目传情,叫他给自己留一碗。 一罐清汤刚刚见底,大盘肉食就端上了桌。有农神钦点的烤肘子,整条肋骨做的粉蒸排骨和苏炸排骨,肥瘦得宜的清汤狮子头……最后压场的大菜,正是一只亮晶晶红润润笑咪咪的红烧猪脸。 白顶着五六个月的大肚子,在格拉斯心惊胆战的目光中做熟了整只山猪,自己却是最后上桌,抽出平常收割庄稼或是敌人性命的银刀,一小片一小片地削着猪头吃。 饭菜的香气招了一大群魔族在门外围着流口水,玛门这样脸皮厚的就直接摸上桌了。格拉斯却根本想不起来吃东西,也感觉不到肚子饿,眼珠一错不错地盯在白手里那把刀上,生怕他不小心伤着自己,再能有多余的精力,也就是夹两口菜放进白碗里。 有肉有厨子,别说两位习惯了魔域生活的神祗,就连赶来千里救兄的月神阿丽安娜都把自己的使命扔到脑后,安心地在王宫里过起了吃吃喝喝的日子。 或许是有众神镇压,邪祟不敢侵袭,白这些日子一直没做噩梦。格拉斯压力山大地围在他身边鞍前马后,生怕孩子出一点点问题,夜里连睡都不敢睡得太踏实。就算白再有做噩梦的时候,只要稍有异动,他就能及时醒来,用温暖醇和的光明之力安抚他。 布拉德公爵在密室的毯子后面一次次感受着魔神的意志復甦又被压制,心里烦躁难安。而血池所在的地宫又被强拆时砸下的塔身压坏,辛苦得来的血液和魔气全都脏污得不能用,更是害他多年辛苦付诸流水。若不是还有彼列许诺言的两块骸骨在眼前吊着,还有听话的属下为他在城外布置下夺魂阵吸取生命力献给魔神,他甚至恨不能直接跟那两个害他希望落空的人类同归于尽。 又过了些日子,白大魔王终于从怀孕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决定重整大军,推进死去的那位魔龙王的赫尔城。格拉斯担心娇妻幼子,根本没心情打仗,阿苏尔也劝道:“你都怀孕了,干嘛不回地表呢?征服了魔域有什么用,难道你还想让孩子住在这种地方?刚刚出生的小孩子是很娇嫩的,最好还是生活在纯洁的地方——比如说我的神域。” 农神叼着牙籤坐在沙发里,领口因为坐姿大敞着,两条长腿交叠在一起,格外有流氓气息地说道:“就算要去,神眷者也该去我的神域。你以为他和你儿子结婚了,就能改信你吗?” 第179页 “他本来就该是我的神眷者,是你横插一刀把他抢走的!他的身体都是我赋予的,肚子里的孩子也流着我的血,凭什么不跟我走?” 两人争论起神眷者的归属就没完没了,生生又把大军出征的日子吵得错后了几天。幸而差了这几天,那位年少志高的魔王彼列已经吞併了赫尔城,并挖出两块魔神骸骨,亲自携到白的大军帐下,要求当面献给“魔域的真王,活着的魔神”白大魔王。 ☆、第74章 復甦 尽管明知道投降是假的,知道自己背后还有人撑腰,彼列还是生出一种“拔剑四顾心茫然”的忧郁伤怀,仿佛这茫茫魔域内,凛凛天地间,只剩下他一个人面对这无比强横恐怖的魔头。 然而他隐秘地看了一眼下面站着的布拉德公爵,就又生出几分力气,挺直了腰板,献出一枚小小的木匣。 匣子里是两块封印着魔骨的水晶,一块透着幽幽的蓝,深浅交错,是元素之神亚尔特与战神巴托出品,里面封着一只手臂;另一块则是整条的腿骨,封在一块琥珀似的温润晶石里,正是大地女神俄斯的手笔。搁在从前,这些东西都要先送到白手里,象徵权力的交接。可是如今他怀孕了,格拉斯哪儿还敢让他沾这种不吉利的东西,自己直接就走上去拿过了盒子。 彼列按着胸口,躬身行了一礼:“我已经为白王陛下除去了不肯顺从您的赫尔城之主,并从他领地内起出了魔神的骨骸,连同我的魔城一同献给您,希望您能满意。” 他的话说得很真诚,很识大体。按理说,现在白就应该赏赐他的忠诚懂事,然后像之前宣布的那样封他一个魔城城主,不然就像对芬德那样,扔到玛门手下当个什么爵。 哪种都无所谓,反正魔神马上要復生,这个魔王也活不了几天了。 彼列的笑容越发甜蜜,一丝不苟地躬身等着他发令。可是越等越等不到,白魔王就像把他扔到脑袋后头似的,只是略带了点急切,叫格拉斯尽快吸收这两枚骸骨:“这两块骸骨来得太是时候了,你赶快吸收,我顺产……顺利当上魔王就靠它了!” 吸收完最后两块骸骨,格拉斯就能完全继承魔神之力,他的支线也能凑齐了! 他眼巴巴地看着格拉斯拿出骸骨,用神光融化裹在外面的封印,露出一块充满精纯黑暗力量和魔神威压的骨头。魔力在房里弥散开来,强大的威压令在场魔族都喉咙发干,光是保持仪态都已十分困难,彼列更是首当其冲,千般念头都被禁锢在了运转不灵的脑海里。 他仍保持着半躬身子的姿态,眼睛不由自主地看向那块骸骨,不知不觉地屏住了唿吸。 在这片肃穆的气氛中,只能听到一个声音在房中响动——这座城堡、这片魔域现在的主人,白·阿克罗斯忽然站起身来,一步步向格拉斯迈去。 他的动作说不上快,却带着点明显的急迫感,双手远远伸出去,上半身前倾,一双眼紧紧盯着格拉斯手里那块魔神骸骨,像是饿极了的狼见着肉……见着骨头一般,贪婪迫切之意溢于言表。 格拉斯一手握着骸骨融合,另一只手已经拿起了第二块封印开始消化,展眼看到白向自己冲来,挑了眉问道:“怎么了,想要看魔神骸骨吗?那这块没解封的给你,解了封的对孩子不好,你别沾着这力量。” 他拿着那块琥珀似的圆珠要递给白,抬眼看到他充满渴望的脸,却忽然生出一丝警兆——刚才白明明在叫他赶快吸收这两块魔骸,为什么这一转眼又来找他要呢? 白皙到透明的手指伸到他面前之际,格拉斯还没能想透其中蹊跷,身体却是先了大脑一步,双手收到身后,紧盯着白问道:“你要拿这个有什么用,白?是魔神之骨出了什么问题,还是你本身出了什么问题?” “别害怕,我在这里,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的声音越发温柔,引导着陷入狂热状态的白大魔王。然而他的王就像没听到这话似的,贪婪的目光透过他看向他背后的双手,上半身撞向他,两手绕过去抢夺他掌中的两块魔骸。白的动作像是生了锈的机器一样迟缓诡异,施出的力道却从未有过的强,臂膀夹得极紧,像是要把他碾碎一般。 那双曾温柔爱抚过他每寸肌肤的手也按到了他手上,柔软的指尖忽然变成了个无底黑洞,吸收起魔神骸骨残存的能量和格拉斯体内积存的魔神之力来。 格拉斯想要推开他,又怕伤到他肚子里的孩子,只得拼命挣动身子,将手伸得更远。他比白略高一点,手也略长,再加上白是先环过他的身子再去够那只手的,双手长度不够,那股吸力找不到施加的地方,顿时停了下来。 第180页 格拉斯低头抵着他的鼻尖,努力召唤他的神智:“白,我是格拉斯,你清醒一点,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一遍遍叫着白的名字,眼前的人却没有任何反应,反倒是台下的布拉德公爵快步走上来,向他伸出了手:“格拉斯陛下,我来帮您。” 公爵脸上挂着无懈可击的忠贞表情,去摸格拉斯手中的魔王骸骨。然而还有一个人比他动手更快,他的手伸到半空便被霍桑截住,农神不知什么时候到大厅来的,却在最关键的时候挡住布拉德公爵,拉住白的胳膊,硬生生把他的手指从格拉斯腕上拉开了几分。 他对孕夫就不像格拉斯那么温柔,拎着领子直往后拖,边拖边叫阿苏尔兄妹。 格拉斯这才松了口气,名侦探般不往好处想的大脑高速运转了起来。对于男男生子这种只能划分到玄幻领域的事他或许不大敏感,但事涉阴谋钉戮,他的敏锐的触觉顿时復甦,对着白无神的双眼分析道:“白这样子太不对了。难道真的有恶灵附在他身上,而你们这三位神祗都没发现?” 农神想辩解两句,可是变化在这剎那之间就已发生——从白肚子里伸出一只黑雾凝成的小手,在空中化出尖利的五指向格拉斯抓去。 那只手的目标也和刚才的白一样,正是格拉斯手里的两枚骸骨。两枚骸骨中的一枚几乎已完全化入格拉斯体内,另一枚外表的神力封印也被化净,露出漆黑的魔骨。黑气与魔骨似乎能相互感应,幼细的小手眨眼间便粘到魔骨上,格拉斯连连后退也无济于事。 “戴蒙!”农神低声吐出这个词,然后就一语不发地从背后抱紧白,身上冒出一层灿灿金光,将怀里的神眷者整个包裹住,用神光切断了那只黑手与白身体的联繫。 他的话极少,格拉斯却从中推测出许多情报:“魔神戴蒙还没死透?可怎么会和白有关系,这些骸骨明明是我吸收的……难道是最开始,他被塞维挚带到魔域时,就已经被戴蒙侵入身体了?” 所以刚一见面时,白才会把魔骨插到他身上,还执着地要求他统一魔域,集齐七块魔骨?可仔细想想也不对,白是要他吸收七块魔骨,现在这只黑手,倒像是要操纵着白夺过魔骨自己吸收似的。 他略一走神,就发觉身上的魔力又在源源流失。对面的霍桑紧抱着白,右手按在他肚子上,皱着眉叫他:“你快离开,我没法强行制住白,他的肚子收缩得非常厉害,恐怕这个孩子经不住魔气和神力的交战!” 孩子……他们的孩子!格拉斯像被雷当头噼了,愣愣地抬起头看着白,却见他的脸庞扭曲得不成样子,双眼大睁着望向自己,眼角流下了两行血流。 他口中还在说着什么,听起来发音很古怪,字字含悲,声声血泪,令人不忍卒闻。格拉斯想凑近一点听他说什么,却被霍桑挥手甩开,叫他离远一点。阿苏尔和阿丽安娜兄妹终于闯进大殿里,太阳神二话不说护住儿子,急急招唿妹妹:“你不是擅长治疗吗?快去看看神眷者怎么了。” 阿丽安娜轻柔却比农神更克能制邪祟魔物的力量覆到白身上,隔着皮肤一点点渗入血肉中。所有人都紧张地盯着她的动作,希望她能拔除魔神留下的影响,可那力量渗入之后,白竟是整个身子都蜷缩起来,发出了一道尖利的惨叫。那声音中混着极端邪恶的感觉,完全不像是白髮出来的,可又真真切切是从他身上传出,诡异得令人心底发毛。 格拉斯忍不住甩开了娇小的太阳神,冲上去不顾一切地抱住白,满怀悲愤地问道:“白这是怎么回事?你们三名神祗就在这里,竟然没看出来他身上有异常吗?” 阿丽安娜讪讪地收回神力,说道:“我一向不碰别人的丈夫,这个……没发现也不是我的错,都是霍桑……霍桑,你的神眷者体内存在魔神之力,你怎么没发觉?” 霍桑瞥了她一眼,脸色越发严肃难看:“刚才不是白在叫,是他的肚子。我从没接触过生孩子的男人,谁没事会查看自己神眷者肚子里面……又不是阿苏尔那样的花花公子!” 太阳神当然也想自辩,可是看着儿子苍白紧张的脸庞,实在不敢再把责任推到他身上,只好忍着委屈问道:“阿丽安娜,这个孩子不会有问题吧?” 不是不会有问题吧,是肯定有问题啊! 众人想起刚刚从白肚子上伸出的那只小手,都陷入了一片诡异的沉默中。 然而正在此时,白却是终于说了一句大陆语。他眨动染血的双眸,深深看格拉斯,极缓慢又极坚定地说道:“吸收骸骨,吸收掉魔神骸骨,不能放弃……” 第181页 他被农神抱住时便从那个充斥着黑暗和飢饿的梦里甦醒,全程看到了自己肚子上伸出小黑手来跟格拉斯抢骸骨,还听到了肚子里响起的那声悽厉惨叫。刚才激动之下,他一直在说中文,现在才刚刚想起大陆语来,便急劝着格拉斯吸收骸骨。 这条支线绝不能失败,因为他已经猜到自己并不是被恶鬼附身了。 他是怀了鬼胎。 肚子里这个一直被他当成腹水的,从生出来开始就折磨着他神经的小东西,根本就不是他的孩子,而是个想要借腹出生的怨鬼。还是被他的主神和格拉斯的父亲、姑姑联手封印,与他们一家有深仇大恨的神级怨鬼。 好容易才劝说自己接受这个孩子,适应了孕夫心态,现在却发现自己自己怀的是个魔神,之前梦中杀人和几乎杀了格拉斯都是因为它。原来他根本就没有过孩子,有的只是一个想占据他身体,或是借他身体出生的恶魔。 白眼眶热热的,眼前的世界一片通红,像是看到了数月之前被塞维挚锁在血池里的景色,又像是几天前在塔中看到的一片碎肉。他甚至开始怀疑,这些日子搜集魔神骸骨并不是为了什么支线,而是在血池中已经被魔神的魂魄侵蚀了大脑,无意中做了它的傀儡,为它收集重生所需的力量。白的思绪越发散漫,眨了眨眼,就有一道暖流顺着眼角流下,吃力地嚅嗫道:“这个孩子,不能要了。” 格拉斯脸色苍白,握着他的手道:“你别想太多,有阿苏尔和阿丽安娜在,他们一定会治好你的。你身上的魔神之力一定能清除干净,我们会有一个健康可爱的孩子。” 他急切地许诺着,劝解着,丝毫不顾自己身上还缠绕着淡淡黑气,力量不断被黑气抽取出去。 “是啊,这孩子一定会生下来的。”布拉德公爵忽然开口。温雅的声音迴荡在空旷的大厅里,顿时让众人生出“有你什么事”的想法。 他顶着魔神父母亲长的目光,缓缓走到殿中,就像是一位巨星终于站到了属于自己的舞台上,含笑躬了躬身:“魔神陛下,为您准备的盛宴开始了。” 地面蓦地绽开一片血色繁花,无数重相互嵌套的魔法阵次第亮起,从彼列脚下开始,争先恐后地吸取着魔族的生命力。 刚刚献上骸骨的魔王瞪大眼睛,来不及斥责他一声,就化成了一具枯骨。太阳神连忙撑起圣光结界,玛门跑得也是飞快,彼列的尸骨还没落下,他就已经冲到了太阳神的结界里,硬顶着光明之力,流着鼻血找个角落蹲了。 魔族的惨唿声这才响起。 一个个高阶魔族连挣扎都来不及就化成了人干,阿苏尔兄妹忙联手展开防护结界,把尽量多魔族都庇护进来。可是更多的魔力却从殿外涌进来,布拉德公爵行走在血花之间,却似毫不受影响,淡然笑道:“不用挣扎了,各位。戴蒙陛下註定要復生,他将从神眷者体内出生,拥有比从前更强大的力量,更能耐受神力。只要他出生,必定会成为三界之主,无人再能与他抗衡!” 随着布拉德公爵慷慨激昂的宣言,越来越多的魔力涌向白光织成的结界,即便被挡在外面,也再一次结成赤潮冲击上去。之前吸取的力量却已经输送到了白身上,他肚子勐地跳了几下,一道淡淡的黑影从腹部浮出,凝结成近似人类的形状,对格拉斯叫道:“父亲,请把我的骨头还给我,我想要来到这个世界上,想尝尝外面那些献给我的血食,这是我该得的。” 随着他的出现,整片大地都在震动,外面涌动的魔力更加迅勐,结界处处破碎,竟阻止不了魔血的沖入。那黑影伸长手接应魔力,身影一点点凝实,带着笑意说道:“父亲,你和母亲都是爱我的吧?所以现在把我的骨骸和力量还给我吧。” 他的手一寸寸往格拉斯面前伸,每伸一寸,白的脸色就可见地灰暗上一分,眼窝和两腮迅速凹陷下去,目光都显得黯淡了。 格拉斯脸上勐地蒙上了一层死灰似的颜色,死死盯着那魔物,蓦动动手抽出了太阳神的宝剑,用力斩向空中。黑气凝成的魔神分成两半儿,眨眼又合拢了起来,就像从未受过伤似的,呵呵笑道:“我不会死的,我的身体还在母亲腹中,要杀我就要先杀了他,您打算把我们一起杀了吗,父亲?” ☆、第75章 一两刀断 格拉斯曾经无数次想像这个孩子会是什么样,曾经十分期盼他有一天叫自己一声“父亲”,可是眼下看到了那一团黑雾,听到它称唿自己和白为父母,他却厌恶得恨不能从来没有过这个孩子。 第182页 他提起剑来狠狠噼向空中的黑影,可是每一次噼散不久它就会再度凝成人形,身形比之前更加庞大,一次次嘲笑他做的无用功。 他的眉眼并不明影,只是一片略见得人形的雾气,大半身子缠在空中,双腿收成一道细烟连在白肚子上,笑道:“父亲,我的真身还没出生,如果您真的想杀我就得连母亲一起杀了,您捨得吗?” 当然不捨得,怎么能捨得? 他愤怒到了极点,却对这魔头毫无办法,郁郁长嘆一声,伸手按住在魔血冲击下摇摇欲坠的结界,用光明之力加固,阻止其漏进来更多让魔神復活的力量。魔神的笑声在他背后响起,邪气逼人:“您这么也没用,等吸收尽了母亲的力量,我还是会出生的。如果您肯让我吸收更多的力量,我出生后,母亲说不定还能有一口气。” 隔着光之结界的外缘,布拉德公爵满面狂热地笑道:“魔神必将復活,届时我的一切付出都当有回报,而你们这些背叛者都要受到魔神的审判,永远承受比死亡更深重的痛苦!” 戴蒙终于发现了这个狂信者,对他倒有了几分兴趣,隔着圣光结界伸出了手。 他的手每分每刻都在消融,然后强行抽取白的生命力修补。阿丽安娜守着白的身体不停治疗,神力补充过去多少就消耗掉多少,吸得她的神体都有种承受不住的错觉,可白身上还是一点点冒出衰朽的气息,似乎下一秒就要死去。 霍桑从背后托着白,最直观地感觉到他身上的异常,忍不住率先开口打破了僵局:“你离开我神眷者的身体,我让阿苏尔放了你,这片魔域依然是你的,我们都会离开。” “霍桑!”太阳神稚嫩的脸庞上显露出与年龄完全不符的深沉严肃,冷冷看了他一眼:“不可以!我们好容易才杀了戴蒙,你想让当初魔神大战的事情重演吗?” 你不会等他生下来就杀了他吗?他连不死不灭的神躯都没了,难道还能一天就恢復生前的力量? 霍桑冷冷地盯着阿苏尔,可惜两人之间实在太没默契,太阳神仍是旗帜鲜明地反对他的提议。不过除了太阳神之外,霍桑还是有盟友的,格拉斯长低垂,难得地附和了农神的说法,对魔神说道:“只要你离开白,我也可以保证不杀你。我是你的父亲,你可以要我发誓尽父亲的义务养大你,这样你就能活过最初的虚弱期了。” 魔神呵呵笑着:“你们只是想骗我出生,然后趁着我还弱小时杀了我吧?这些小动作都没有用,我的魂魄最初復甦时,就在那片血池里融入了母亲的身体。只是进入他身体时,意外发现了他体内拥有一个更纯净和完美的神裔胎儿,所以后来就一直栖息在里面休养灵魂。就算这个胎儿死了,我最坏也不过就是重新使用这副人类的身体而已。” 这话简直敲碎了众人最后的希望,格拉斯几乎连剑也握不住,紧盯着白,生怕一错眼他就被魔神占了身体。 外面的布拉德公爵长声笑道:“从一开始你们就没有任何逃脱的可能。塞维挚陛下虽然不幸罹难,可他的计划还有继承者,魔神復活的大计仍在我的手里完美进行着。” 他忍痛将身体贴在结界之外,魔神黑雾似的手从结界中强行穿过,终究碰触到了界外虔诚的布拉德公爵。太阳神连忙加固结界,却晚了一步,布拉德公爵健壮成熟的身体眨眼间便被吸掉了几层血肉,差不多只剩下个披着魔皮的骷髅。 不作死就不会死,布拉德公爵总算知道了这个道理,就在他被抽成魔干儿的那刻。而肚子里揣了个魔神的白也拿他的下场作借鑑,痛心疾道地反省着自己这半年来的作死行为。 早知道老老实实地发展魔族革命,推翻腐朽的贵族阶级得了,没事起魔神的尸骨干什么?非要凑齐七块召唤神龙干什么?要是只有一块,魔神崽子还不至于这么快冒出来,他的征服魔界支线肯定能平安捞到手,一条命就保住了! 现在倒好,肚子里养了个boss,神队友们想灭杀,都得担心自己这个猪队友的性命,简直是太拖后腿了。 可不能再拖下去了,他自己搞出来的祸患,就亲手除去吧! 白勐地挺直身子,右手五指一翻抽出弯刀来,反手扎向高高鼓起的腹部。霍桑连忙抓住他的手,弯刀落地,他却抬起头执拗地盯着格拉斯,一字一顿地说道:“我不会真死!” 我还能復活,所以死一次也不要紧。只有我死透了,才能带着这个糟心玩意儿一起去死,让他没机会再借体重生。 第183页 格拉斯一瞬间就明白了他未言明的意思,就像抓住了一块浮木似的,冲过来抓住他的手说道:“对了,还有老爷爷!你再忍一忍,我去叫老爷爷,他一定会出现的,他说只要我需要他他就一定会出来帮我的。” 可是现在老爷爷出不来了。 白惨笑着伸出手,握着格拉斯的剑身,蜿蜒的血顺着手掌流下来,滴落到黑色长袍的袖子上,竟是什么也看不出来。 魔神感受到威胁,尖叫道:“你不能自杀!魔域和表世界是完全断绝的,你死后只能沦为魔域的恶灵,不可能像其他神祗宠爱的人一样升到神域里成为英灵了!” 魔神的灵魂愤怒而恐惧,身体也在白肚子里拼命挣扎,痛得他差点满地打滚儿。就算有阿丽安娜和霍桑给予治疗,这感觉也无法完全屏蔽,白捏着剑的手越来越紧,鲜血大股地流下来,顺着指缝滴在地板上,响起沉闷的水声。 格拉斯半张着嘴,一声“老爷爷”卡在喉间,神色悲凉而温柔,嘴角却努力挑了挑,扳开了他握剑的手。 “别伤了手。我来吧,我不能让这种东西再留在你身体里,如果你活不过来,我就陪你一起死。” “住手!”他的剑尖抵在白的肚子上,用光明之力催动,一道过份耀眼的白光从剑身上爆起。魔神感受到了陨落的危机,彻骨生寒,淡雾组成的身体化作一张巨网扑向格拉斯,中途却遭了三位神祗的神力层层阻拦,想撤回白体内都来不及。 白光切入腹中,化作纯白的火焰烧尽黑暗之力。魔神的虚影也从下方燃烧起来,被光明之力寸寸烧灼殆尽。结界外的魔力之潮失去了控制者,也渐渐褪去,一切最终归于平静,只剩下一具黑髮黑衣,比魔族还像魔族的尸体抱在格拉斯怀里。 而他的魂魄则站在尸身旁边,翻看着黑皮小册子。 喜当爹支线果然失败了。幸好格拉斯及时吸收了那两块魔骸,他还能有一回復活的机会。復活的方式有三种,一种是回出生点復活,復活后整个人变成白板;第二种原地復活,死时什么样活了还什么样,他那个大开膛的问题等活过来就交给月神看看能不能缝上;第三种则是原地满血復活,需要一条支线作交换。 可是他手里一条富余支线也没有了,要是格拉斯立马宣布登基,征服魔域支线能不能算完成?算了,现在不是胡思乱想的时候,最重要的是告诉大家他还活着,之后慢慢商量回出生点还是看月神的治癒水平嘛。 他拍了拍脑袋,手在空中穿颅而过,正想恢復老爷爷的打扮,忽然发现復活选项下多出了一个条“选择超时,自动选定默认选项”。第一条选项整个字迹都透着光,底下更多了一个倒计时的电子时钟,十、九、八、七地已经开始计时了。 白脑子里嗡地一声,一下子想不起来老爷爷长什么样了,干脆破罐子破摔,显露出本来的模样叫了格拉斯一声:“到我出生的地方找我!” 这句话还是他的原声,略带点灵魂特有的空灵感,传到格拉斯耳中,就像是一道禁忌魔法在空中轰然炸开。他连忙扭头去看声音传来的方向,可抬起头来刚刚看到那袭雪白长袍胸口的部分,那道身影就在空中虚化消失,再怎么找也找不到。 阿丽安娜看他像在寻找什么的样子,心里就咯噔一声,担忧他伤心过度出现了幻觉。霍桑和阿苏尔倒有经验,连忙问他:“是月神老爷爷出现了吗?” 月神老爷爷是怎么回事?月亮女神脸色古怪地看着那三个神经兮兮的男人,深深怀疑他们都出毛病了,深感同情之余也下定了把他们关起来治疗的决心。只可惜了神眷者,为了阻止戴蒙重生,她竟是没办法治疗…… 等等!尸体!格拉斯怀中的尸体渐渐散成无数光华,就这么消失在空中了! 女神连忙叫那三个男人一起看。尸体化为点点星光散入空中的景象竟有种奇异的静谧美感,格拉斯静静看着这场景,久久没能回过神来。 霍桑也一语不发,看着尸体消散在了空中,才缓缓开口:“老爷爷出现了吗?还是不会再出现了?我的神眷者……我所眷顾的无信者真的消失了吧……” 农神的声音平平淡淡,脸色也没什么变化,几乎看不出他刚失去了一个心爱的厨子。格拉斯却听出了其中深蕴的情绪,摸了摸犹余暖意的双膝,神情似悲似喜,摇头答道:“他还活着。我听到他的声音,他让我到他出生的地方去找他。” =================================== 第184页 黑皮小册子上的时间闪到“0”后,白就陷入了彻底的黑暗,连自己的存在也感觉不到了。他也搞不清楚这种状况持续了多久,或许只有一秒,或许已经过去了好几天,反正在这种无意识的情况下是感受不到时间流逝的。等他再清醒过来的时候,就已经躺在了一条青石铺就的干净甬道上。道路两旁种着高大的橡树,巨大的树冠遮天蔽日,似乎能看到农神之力特有的金色光芒在枝叶脉络间流动。 石铺的地面冰冰凉凉的,树荫下也晒不到阳光,可他还是能感到空气如流火般炽热,光着身子也不觉着冷。 等等—— 他刚才说什么了?光着身子? 白勐地从地上弹起来,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穿的,心里真是五味杂阵。他身上的易容装扮应该是完全洗下去了,银髮散在胸前,柔亮顺滑得就像从没染过一样。整个胸膛除了长发就再没半点遮掩,肚子上的六块腹肌又回来了,两条腿更是修长紧实,完全没了怀孕时的浮肿状态,看着格外顺眼。 唯一不大顺眼的,就是他身上如今赤裸,只有一条新手白内裤挂在腰间。万一有个人从这路过,恐怕就得把他当成变态送进监狱了。 正想到这可怕的结果,背后就传来一声女性的惊唿。 白吓了一跳,连忙捂住关键部位往道旁小树林里扎去,连跑边回头看了一眼——看见他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细看来是一位肤色微黑的中年女性,带着一群年幼的侍女,女孩们都捂着眼不敢看他,唯有那位妇人紧盯着他,甚至小步跟在后头追他。 那女子穿着传统的绣花长袍,头上戴着织金小花帽,帽子后面垂下丝绸盖住头髮,五官鲜明、身体轻盈而迅捷,撵得白慌不择路,一脚绊到树根上,狠狠栽了下去。银光流丽的长髮落到地上,搀和了泥土和落叶,却还是给人一种清透干净的感觉,衬着初雪般的肌肤,在树林中也格外明显。 他探出精神力,想从空间指环里拿件衣服披上,却才发现手上空空如也,指环也和衣服一样被格式化了。他现在就像是被杀到零级,还爆光了装备,一张白板地被扔回出生点,偏偏这出生点还是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也不知有没有pk保护。 不过对方只是个中年女性,就是没装备他也打得过…… 白撑着树爬起来时还在胡思乱想,背后那位女性却已经沖了上去,拿出一块布兜头盖住了他,蹲下身来在他耳边低声问道:“买……你是不是姓阿克罗斯?” ☆、第76章 我的老家就在这个屯 “您怎么知道?”白一下子怔住了,拿布裹住全身,只露出一颗头来,仔细看着她,试图从她脸上找到熟悉的痕迹。不过就算长像不熟,他也知道这位妇女是桑德康翠人,大约还认识他父母,那点被人看了果体的惶恐顿时就变成了欣喜和激动:“我是白·阿克罗斯。您认识我父母?这里不像是我家,难道您是新搬来的邻居?” 那名女子像是要笑,眼圈又有点红,激动得拼命点头,伸手挽起他的银髮,从自己头上摘下帽子来给他带上,含笑低声说道:“你果然是百加得的那个白子!我是你爸爸的姐姐轩尼诗,你怎么会回到这儿的,还什么都没穿躺在路当中?你这副样子可不行,先跟姑妈过来换衣服。” 轩尼诗?亲的!肯定是亲的!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起一家名,姑妈的名字也这么高洋上啊。所以我果然是买珠宝送的吧,名字跟别人都不是一个画风!白拿那块布裹紧了身子,羞涩地叫了一声“姑妈”,又问道:“姑妈,这是哪儿?是我出生的地方吗?” 轩尼诗红着眼眶笑道:“是啊,傻孩子,你父母从前就住在这儿。你出生时这儿还是一片花园,你母亲临盆时在这盖了间产房,几年前才修了这条小路。你出生后百加得就带着你们一家搬去了拜萨,把这间房子送给我了,现在是我和我婆家的人一起住。” 所以……“这里是桑德康翠?” 这里才是他出生的地方,不是拜萨城那个家里!格拉斯要是出了魔域往他们家找,肯定就是南辕北辙,更对不上了。他就知道小册子是个坑爹货,每次攥点支线就要他的命,復活时又给他整这个夭蛾子,一支支出三千里……对了,小册子呢? 白狠狠地在头上拍了一把,恨自己把最重要的东西忘了。刚才光着身子被人看见,光顾着跑了,就没注意小册子在不在身边,万一真丢了怎么查任务啊!他连忙问姑妈:“您看没看到我身边有一本薄册子,外面包着牛皮纸皮,里面印着一行行正形花纹,三十二开的。” 第185页 姑妈不知道三十二开是什么,却无比肯定地表示,跑过来这一趟就没在看见过什么小册子。 没见过?小册子丢了?还是他死的次数太多,小册子耐久度为零自动消失了?他越想越担心,撑起身子就想去復活点再找一回。 没等他起来,那群侍女也追过来了,像一群小鸟似的活泼又软弱,用袖子遮着脸远远地围观他,满脸惊骇地高声劝轩尼诗:“夫人,我们快离开这儿吧。这个男人很奇怪,而且什么都不穿,说不定是小偷或变态呢。您应该叫男僕来处理他,不该离他这么近。” …… 不穿衣服就是变态吗?其实农神就经常袒胸露怀地坐人家家里吃饭你们造吗? 白郁闷地缩成一团,用布把自己裹得更严实——因为这块布是姑妈用的,稍小了一些,他还狠狠心用缩骨术把自己的身子也缩小了。轩尼诗也配合地站起身来,用长裙挡住他,沉声吩咐侍女:“住口!这个孩子不是你们能议论的。刚才发生的事谁也不许说出去,否则就都给我离开阿克罗斯家!” 温柔姑妈忽然变身铁血资本家,非旦那些侍女一下子从麻雀变成了鹌鹑,就连白都把身子全缩进布里。 幸好姑妈只威武了那一下,转过头面对他时又恢復了正常形态,温柔地安慰了他两句。然后她用身子挡住了侍女们好奇的目光,拉过白头上那顶女帽后面垂下的纱巾在他脸上缠了两圈,围得严严实实地看不见脸了,才拉着他站起来。 “好孩子,姑妈先带你回去换衣服。一会儿跟上见着人千万别说话,跟着姑妈走就好。” 是啊,光着身子躺在人家家里,还被一群女人看见了,还有什么脸见人?还是遮起来少给姑妈丢点脸吧。 白连忙又裹紧了布,再站起来时,他的身高已经和轩尼诗差不了多少,脸上肉嘟嘟的模煳了线条,倒显出几分雌雄莫辨的可爱。姑妈仔细看了他一回,眨了眨眼睛,有点迷惑地嘀咕着:“怎么一眨眼这孩子就矮了不少,还有点胖了呢?” 她虽然有怀疑,却也不想当着侍女追问白的秘密,叫人脱了鞋给白换上,亲手挽着他出了小树林。出来之后白特地回到刚才躺的地方找了一圈,姑妈还让侍女们帮他同找,可惜众人几乎把这条路翻过来了,连张纸都没找到,更别提包着书皮的小册子了。 轩尼诗姑妈抱歉地看着他:“你别急,姑妈回头叫僕人在家里重找一遍。那是你重要的书,哪怕把这块地翻过来,姑妈也得给你找到。” 白看着她比自己还紧张的样子,倒过来安慰道:“一本书而已,没了就没了吧,您别在意。如果它该出来自然会出来,丢了的话……就是没缘份了。”连他当鬼时小册子都会跟在他身边,眼下找不到,大概就是留不住这东西了。 白干脆不再去管小册子,专心观赏起老家的景致来。路边的花木都是丰收神殿里常见的,属于沙漠之城的特有品种;而建筑风格和他家差不多,地方却广博了许多,连片绿地之间点缀着几幢大得离谱的木屋,从窗户里露出富于异域风格的家具和饰品,每面墙壁都用毯子装饰得璀璨耀眼。 而头顶的天也蓝得逼人,不像拜萨城那样有白云盘旋,太阳热烈地照下来,就算走在树阴下也能感觉到重重热浪扑脸。他仰头看着天空,脸上的纱巾滑落了几分,露出雪白的脸颊和几精银髮,轩尼诗姑妈立刻伸手替他拉上面纱,郑重叮咛道:“繫紧一点,白,尽量别把皮肤和头髮露出来。” 哎呀,姑妈还怕他晒阳光受伤呢。白心里暖暖的,连忙拢好面纱,对轩尼诗笑了笑。正要谢她的关怀,忽然想到:说不定当初他父母搬家到中部国家也是为了他的身体,怕这阳光会损害他的皮肤和瞳孔。其实他长成这样也不是白化病的事,都是太阳神造的孽……造出的形象。这事回去之后就得跟他们解释,省得家里人一直担心他,还为了他搬离老家。 现在还回不去家,他就先跟姑妈解释道:“我不是白化病,不怕晒太阳。这个外表是太阳神赐予的,他……” 姑妈的手隔着面纱按到他嘴上,“嘘”了一声,拉着他飞快地走到房间里,又命令侍女们都退下,才一脸严肃地说道:“我知道你的外表是太阳神赋予的,你出生时太阳神降下神谕,宣布有白髮白肤的光明之子降生,就在桑德康翠国都这里。” 嗯……然后呢?都知道了他没病,家里人怎么还把他当白化病人似地捂着,大夏天都不给他穿短袖呢? 第186页 白的神情过于茫然,姑妈只好耐心细緻地解释道:“那个时候太阳神殿的人到处找新生儿,就是想把你带回去当圣子培养呢。我们一家都是农神的信徒,如果你成了太阳神殿的圣子,以后就不能再踏进阿克罗斯家,乃至于所有农神信徒的家门了。所以你父亲当机立断地带着全家搬去了信仰淡薄的拜萨城,也不敢和这边联繫太多。” “诶?” 还有这种事! 从阿苏尔和霍桑的日常互动里完全看不出来啊!那个萌萌哒不吃药的小正太还能有这么行动力超强的信徒?看来不是真信徒就是不一样,哪怕天天跟三尊大神呆在一起,他也不能像这群信徒那么把神的话当真,也无法理解这些人为了神祗一句话就兴师动众的态度。 他想着太阳神的时候,姑妈就拿过了一件长袍给他,让他换下身上的布片。这件衣服长短倒合适,腰身略有些紧,胸口还能凑合,下半身倒是宽大,穿着十分方便顺手……他一边走神一边就把衣服穿上了,缓过神来照着镜子才发现,自己身上穿的竟是一套女装。 黑袄红裙,上衣外头还套了小马甲,花鸟纹细密地一直绣到袖口和衣摆,装饰着大量宝石和金片;头上又被换了一顶两边垂布的花帽,帽子一侧垂下镶金片的淡红薄纱,另一侧有小金钩,挂上之后就只能露出一双浅色眼眸。 “我是男的,姑妈。”白无奈地看着镜子里的形象,转眼想到这边太阳神殿满世界找圣子的事,似乎又能理解姑妈怕什么,连忙安抚道:“我是农神的神眷者,您不用怕太阳神殿抢走我。我现在就去农神殿祭告霍桑,他会庇护我和咱们一家的。” “不,我只是看你的身材和我差不多,随手就拿了……呃,你是神眷者?”轩尼诗仔细看着他,却又不敢相信:“可是神眷者身上都有神祗赐予的东西,刚才我看过你身上,的确什么也没有啊……” 她忽然露出震惊的神色,低头看向他裙腰下方。 姑妈您在怀疑什么啊!农神不是那样的人!白连忙摆手道:“霍桑在我脸上烙下过印记,但来到这儿之前出了些事,农神之力被……”他怕吓着姑母,便把“黑暗魔力”咽了回去,含煳说道:“神力暂时消失了,所以我想去神殿祭祀农神,请他重新赐福予我。” 格拉斯他们要是回阿克罗斯家找他,找不定得多么失望呢。现在神印也没了,空间指环也丢了,还是赶紧上神殿做顿饭供上,让霍桑自己来找他吧。只要霍桑知道他还活着,知道他在桑德康翠这边,格拉斯肯定就会知道,不至于因为他的死伤心太久了。 轩尼诗眼里忽然涌出大滴泪珠,捂着嘴呜咽了几声,低声说:“神力的印记消失了?神留下的烙印怎么会轻易消失呢,我的侄子,你跟我说实话……” 她哭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白估摸着她是不信自己这样全身打着太阳神标志的人也能让农神看上,连忙赌咒发誓:“我真是霍桑的神眷者,您记不记得大半年前砂之神殿曾派人往拜萨城去迎接过一位神眷者?那就是我。” 姑妈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紧握着裙角说道:“你……你就是那个让砂之神殿……不,让桑德康翠失去霍桑宠眷的神眷者?” 霍桑为了我一怒抛弃整个国家的信徒?别闹了,我又不是妲己。 白可不敢担这罪名,连忙摆手道:“不可能吧,上次农神还跟我说过,砂之神殿这位神眷者跟我不一样,人家读的书多,会念经……” 姑妈快听傻了,张口结舌地盯着他,盯得白都开始反省自己是不是说起农神时太随意,不像正常神眷者了。他连忙调整状态,摆最深沉的神棍之姿凿补了两句:“是的,霍桑的神谕永远这么发人深省,劝导我们不要因为神眷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姑妈快张到下巴脱臼的嘴终于闭上了,脸色却比刚才更绝望,扑上去摇着他的肩膀问道:“你跟我说实话,我的孩子——农神是不是陨落了?” 这都是哪来的假消息啊…… 等等,该不会是前些日子农神和太阳神在魔域里出不来,神官们祭祀时找不着人,错当他们出事了? 塞维挚真是害死人啊!好在现在两个世界的通道已经打通了,农神肯定能回来。不过农神他们弄不好还在珀歌特丽城,魔域里没法瞬移,他们且得花些日子赶回玛门家里,才能回到表世界。 第187页 反正砂之神殿有人去过拜萨城接他,先过去给那群神官吃颗定心丸,慢慢准备着神宴,拖个十天半个月农神也就能回来了。白打定主意,果断用沉稳镇定的目光安抚住姑妈,严肃地说道:“请您帮我准备一套正装,我要去神殿找那些曾去拜萨接过我的神官,让他们安排我做主祭祭祀农神。到时候霍桑一定会回应于我,大家就知道他平安无事了。” 但愿霍桑来时,也能带上格拉斯一块儿过来。 姑妈愁眉不展地说道:“人们都说农神因为拜萨城……因为你的缘故,因为砂之神殿派去接你的人差点害死你,已经抛弃这片土地了。国王陛下为了挽回农神眷顾,已经命人封了砂之神殿,那群接过你的神官早就被流放到沙漠边缘去了,现在我们进不去神殿啊。” ☆、第77章 名侦探重出江湖 魔域,珀歌特丽城。 格拉斯怀里的温度流逝,曾经拥有过的一切都化作光点消散在空中,只有一枚银光闪闪的素面空间指环落在地上。他拾起指环套在自己无名指上,低头轻吻了戒面一下,缓缓起身看向三位神祗:“回拜萨城吧,白已经在那里等着我们了。” 他的态度如此平静坚定,也没人会煞风景地说他幻听了,太阳神便收回神力,抓过玛门来准备离开。格拉斯沉默地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将要离开时,脚下忽然被什么东西硌了一下。 低头看去,那被他踩住的却是一本不知道什么时候落下的书,薄薄地,包了一层小牛皮纸的书皮。剥下书皮就露出漆黑的封面,印着七个漆金大字“龙套的自我修养”。 在理解这个标题之前,格拉斯便发现这本书的封皮和大小都略有些眼熟——并不是特别熟,但肯定看到过一两次。他脑中闪过半个书身从雪白的袖底露出,上面搭着几只纤秀手指的场景。初记起这景象时他本以为是看过白拿着这本书,但仔细追忆下去,越来越全面的场景浮现脑中,他终于想起来,他是曾经在老爷爷袖子里看到过这本书。 白留下的东西里,为什么会有老爷爷的书? 难道刚才老爷爷就在他们身边,是他把白带走了,所以白才会告诉他们自己回到了出生的地方?格拉斯反覆回忆着自己见到这本书时的场景,连那只拿书的手也清晰无比地记了起来,手指的长短、形状无不在眼前纤毫毕现,然后他赫然发现了一个事实——老爷爷的手和白的手的确是一模一样。 同样的雪白纤长,手指长短、指甲下端的高度和弧度几乎都没曲别。只是老爷爷后几次出现时白都已经死去,他才没多想过,可是反过来想的话,白死后就连霍桑都感觉不到他灵魂的存在,老爷爷却会出现在他面前,而且别人都无法看到…… 如果他活着的时候能改变自己的容貌,死后或许也能?还有一点他始终未曾深究的——老爷爷第一次出现时,那张脸和初次被他撞见的湖中仙女是一样惊悚诡异的。后来老爷爷变得顺眼了,白所扮演的魔教教主也完全像另外一个正常人,害他好久没能认出来了。 他越想越觉得贴近真相,心像是被一双手稳稳地安放回原位,血流温暖而活泼地流过全身,让他整个人都復甦过来。 就算失去了头生子也没关系,只要他们两个人还在,都能够好好的,以后他们还会有很多孩子,很长的岁月,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 他握着书回头笑道:“我们走吧,白被老爷爷送回家了,他真的没事。” 霍桑也安心了,难得地分了一丝关注给他,看着他的手问道:“你手里那本书给我看看,我记得白以前常常躲在房间里偷看一本书,而且不让我看见,就是这么本包了书皮的小册子。” 格拉斯若有所思地把书递给了他,霍桑翻开看了看,确定道:“就是那本书。刚才白手里什么也没拿着,他消失之后衣服都没了,这本书却落下来了,看来不是本普通的书。” 的确不普通,或许也是跟着他的灵魂从另一个世界来的吧。 格拉斯把这个秘密咽到了肚子里,低下头摩挲着小册子,专心老爷爷每次出现的细节,神色不知不觉越发严肃。 阿苏尔带着妹妹收拾好这座大厅里的魔族,用光明之力瓦解了布拉德公爵那座抽取生命的魔法阵,最后放松地伸了个懒腰,笑得阳光灿烂:“终于能离开这地方了,又知道了神眷者还活着,真是值得高兴啊。” 高兴之余,他就盘算着回了地表世界之后让白做一顿正式的祭礼,请诸神上门见证阿苏尔找到了血裔后代,顺便也用美食安慰这些日子受伤的心灵。霍桑是个慷慨大度的神祗,当场拍板决定借出厨子,并且果断要求:“这场宴会还是开在我的神域吧,让他们带着礼物来吃,吃完之后就赐予白神职。我实在受不了明知他死去,等着他的英灵回归神域却总是等不到的日子了。” 第188页 太阳神本想反对,但转念一想,神眷者已经是他儿媳妇了,哪怕现在算是农神手下的次级神,结婚之后还是要跟丈夫住在一起,也就回心转意,答应了霍桑的要求。阿丽安娜本来就跟这两个神眷者没什么关系,能蹭一顿是一顿,自然只有贊成的份。 三人敲定之后,就把要回神域办酒席的好消息告诉了格拉斯。 然而格拉斯竟不肯答应。 回到玛门的城堡里,众神都准备直接传送回大陆正面,格拉斯却表示,他暂时不会回去。 他抱着那本小册子,简直一刻都不肯撒手,十分坚定地要求留下来。三位神祗都没法理解他为什么不走,格拉斯也不多解释,只抓着一件事不放:“白希望我能为他征服魔域,现在就差一点就能完成了,请你们先回去找到他,等我为他统一魔域,铸好皇冠,我会让玛门打开通道,送我回去找他的。” 他只能说到这一步,更深的原因却是无法向别人解释。 他记起白之前死去那两次,老爷爷復活他的时候,都会要求他做某件事:第一次让他和白分手并杀了魔物为他报仇;第二次是找到他的尸体;第三次则是在白临终前,用尽全力让他吸收魔神的骨骸,也是在那之后才让他杀死自己。所以格拉斯心下猜测——白死后的确可以復活,却不是毫无代价的,而是需要一件事情做交换。 如果白就是老爷爷本人的话,那么他临终那个要求,就是为了自己的復活作准备。而吸收魔骸这件事却是在他进入魔域之后就开始准备,那么与魔骸同时并行的那件事,事不是也和白復活有关? 这件事没有完成,白的復活会不会有什么缺憾?毕竟之前的每一次,他都是那么简简单单地死而復生,这回却是在他们面前散为光点,还不知道现在身在何方…… 他身为人类,也不能像神祗那样动念之间就在大陆上随意移动,与其急匆匆地回拜萨城找人,倒不如把这件事交託给霍桑,自己为白消除復活的后患更要紧。 =================================== 四人在魔域耽搁的时候,白已经进了砂之神殿,并在另一位神眷者的帮助下准备召唤农神的飨宴。 那天他和姑母相认之后,姑母就带他去见了自己的丈夫和婆婆,请他们帮忙把白送进神殿。 为免其他人知道白这个天生的光明圣子的身份,姑母硬是让他继续打扮成女孩,还找了罐化妆用的黑油涂在他脸上和手上。这种油能让他的皮肤呈现一种柔和的小麦色,阳光照耀下更闪着动人的光泽,涂完之后看起来完全就是个砂漠原住民的女儿。 白兰地姑父是个高大健壮的传统战士,坐在房间里时腰间也不离长刀,左手捻着下巴,杀气腾腾地看着他:“你打算杀了那些包围神殿的士兵,闯进神殿吗进行祭祀吗?我们家族有四十七个战士,也可以试着闯一次……” 亲家奶奶伸出拐杖在儿子头上狠狠敲了一记,托着菸袋慈爱地对白说:“您既然是尊贵的神眷者,又是为了唤回农神对我们的眷顾,这件事我们就不能不管。我倒是有个法子让您混进去,只不过要委屈您装作下人……” 他装成湖中仙女给格拉斯干过小半年的家政呢,装个下人什么的,白表示毫无压力。姑妈的婆婆大人看他不计较身份,也就放开胸怀说道:“砂之神殿虽然被封了,可里面的神官还要吃喝,守卫们也要吃喝,我们家可以安排您装成送食物的僕人混进殿里,但那之后您秒要靠自己在那里生活下去,可以吗?” 当然可以。而且他也很想进去看看农神口中那位有文化的神眷者,其实只要格拉斯他们从魔域出来,由那位神眷者祝祷时告知霍桑他来到了砂之神殿,霍桑应当也会立刻趟过来,还比他每天做大餐来得环保经济呢。 他果断地答应下来,立刻开始准备神宴所需的食材。 如今的桑德康翠失去了农神的庇护,各种农林牧副渔产品长得都比不了从前,甚至因为天气严热,许多在神力灌溉下长得极好的农作物都绝收了,只有适合热带生活的蔬果和谷类还能买到差不多的。 白挑挑拣拣地买了几样耐旱的精菜,准备得更多的却是各种肉,姑妈家的几个表哥表弟都被支出来帮“拜萨来的表妹”宰杀猪羊。他们并不知道白的真正身份,一个个都当这位美貌的表妹是要嫁到自己家来的,干起活来那叫一个争先恐后热火朝天,短短一下午的工夫就宰了两头牛、十头羊、一口猪和一堆鸡鸭鹅雁之类。 第189页 唯有姑妈在旁边忧心忡忡,拉着他问道:“这些并不是神官亲手种的菜、养的畜禽,霍桑会不会嫌不够虔诚,不接受你的祭品?” 白摇了摇头,格外真诚地看着她的眼睛保证道:“只要是我做的,霍桑什么都会吃,山里打来的野兽都没事。” 为了安慰姑妈的神经,晚上他就做了一桌筵席。虽然厨具并不顺手,调料也不像在魔教时那么丰富,但他的烹调手法和火候就足以甩姑妈家的厨子几条街,吃得所有人都满嘴油光,撑得腰带发紧都还撂不下刀叉。 姑妈一改白天的担忧,欣喜地说道:“农神一定会看到你的虔诚的,我在王都生活了这么多年,还从没吃过比这更好的东西呢,任何一个神殿的祭神宴都比不上这桌菜。” 神筵的菜品和菜单都准备好时,白兰地姑父也给白安排了一个可以进入砂之神殿的身份——他化妆成送牛奶的平民少女,在头髮里藏了空间指环,外面裹了厚厚的缠头巾,顶着比自己的头大几倍的两耳陶罐,混在送菜的队伍中悄悄进了神殿。 ☆、第78章 神眷者与神眷者 没有了农神的光环,神官们也就和外头的普通人没什么区别了。 白并不是一个人混进神殿的。姑妈婆家不只给他安排了送奶女僕的身份,还在神殿里找了个身材相似的内应,让他代白扮成女工离开神殿。送菜的人离开之后,卫兵们又围着神殿检查了一圈,以确定没有人逃亡或是私藏武器。神官们就像鹌鹑一样任由他们检查,连句话都不敢说,全然没有当初在拜萨城见到的那群人那样藐视王权,一句话就能把外国神官弄到自己的神殿里的威风。 白也低着头混在人群里,等到检查的人都离开了,才拉住身边一名神官问道:“打扰一下,你知道神眷者住在哪里吗?我有急事要见他——” 被他拽住的恰好是个主教级别的高级神官,年纪约有五六十岁,眼里的精神气都散了,就像是等退休的普通老人,跟拜萨神殿那位锐意进取的大神官完全不同。他的话更让人丧气:“农神都已经陨落了,哪还有什么神眷者?如果你想见巴尔德大人,他也不再是神眷者,只是个普通的政治犯罢了……唉,他被关在神殿后的塔里,新耕节的祭典要是再不成功,就要被处死了。” 谁说农神陨落了!他死的时候明明魔域已经安定下来,戴蒙也死得不能再死,连他復活回来都没带着孩子復活,霍桑上哪儿遇上危险去?就算他这几个月呆在魔域里没出来,也不至于就连老巢都让人抄了,负责解读神域的神眷者和这群侍神者都成了神官哪。 白连忙安慰道:“农神没有陨落,你别胡思乱想了,只要告诉我神眷者在哪儿就行。” 老神官苦大愁深地嘆道:“我不知道你一个女人为什么非要混进神殿里,但既然进来了,我就告诉你一句实话,让你死得暝目——早去年丰收祭典后,皇帝安珀勒三世就命令神眷者带着我们这些高级神官,用整座神殿储存的神力占卜了农神的下落。结果算出来他既不在神域,也不在这片大陆上,而是和永恆的黑暗与死亡为伴。 “所以你看,农神是真的陨落了。听说皇帝已经决定要改宗,只是我们国家信仰农神太久,有许多人宁可没有神庇护也不肯改信,所以他们还需要神眷者做最后一次表演。” 让民众们亲眼看到神已经不在了,神眷者也成了会被杀死的普通人。 老神官出神地看着头顶高得几乎接触到天边的高塔,泪水沾湿了长须:“那座接天之塔本来是为了更好地接受农神教诲而建,现在却成了真正的囚牢。神眷者就被困在塔里,下面都是士兵,别说是你这样的女人,就是最强大的战士也救不出他来的。” 白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在大殿西北角上露出来一座高大的圆形石塔,塔身刷得雪白,顶上却是包了金箔的,或许还有些宝石之类,在阳光下耀得人眼花。单用眼看,估摸着能有三四十米,十层楼高,比起前世那些高楼大厦来显然不算什么。 嗯,今晚他就可以化身蜘蛛侠营救高塔上的神眷者了,想想还挺浪漫的。 等到半夜三四点,听着整座楼里的神官都睡熟了,白才从被窝里翻了出来。他把长发梳成道士似的髮髻,用绳子牢牢扎紧,身上只穿了一套贴身内衣,从自己房间里翻了出去。 本来半夜干活应该穿夜行衣,可这座神殿的基调是白金相间,关着神眷者巴尔德的那座塔更是一色纯白,只有窗户和顶子有别的颜色,穿这身内衣过去隐蔽性反而更高。白是从房顶上翻过去的,靠着干轩大挪移的雄厚内力,如履平地地走到高塔旁一座大殿的房顶。 第190页 塔下有一队卫兵守着,手中高举火把,照得整片夜空明亮如白昼,借着这火光他甚至能看清靠近塔顶部的窗户。窗后也有灯光摇动,照得玻璃上的精緻神像隐约可辨。 白悄悄从空间指环里掏出匕首,绑上沙漠土龙筋制成的结实粗线,用发射暗器的手势斜斜射出。刀上附了雄浑的内力,比附加了风系魔法扔得还要远,无声无息地便插到了墙壁里,只留下一点刀柄露在外头。 白看准了守卫巡逻的位置,在他们的视线离开塔身时,勐地用手一拉龙筋,耳边就听清风唿啸,整个人直接弹到塔身上。快要迎面撞上墙时,白左手蓄满真力在墙面轻轻一拍,右手向后勐地甩了一把,把扎进墙身的匕甩生生拉出,再度插向更高的地方。 就在这么一甩一拉的交替间,他迅速地爬到了十几层楼高的塔楼窗户边,一手按住突出的窗沿,深吸了口气,稳稳落到窗台上。 窗户是锁着的,上面还布了一层神力结界,但这对白来说都不算个事。他上学时天天潜入格拉斯宿舍,早就练出一身撬窗户的好工夫,右手握着匕首伸进窗缝里一拨一挑,那枚细细的窗闩就被拨开。再抓着窗棱往外一拉,绘满农神圣像的窗户便拉开一条足够他进入的缝隙,房里房外的人都不曾被惊动。 白最后朝下看了一眼,确定卫兵们没发现他的存在,便侧身踏进房里,顺手锁上了窗户。 房间里的装饰无比奢华,连地毯上都恨不得镶了金,金子上还要镶满宝石和魔晶,不仅闪动金属光泽,更闪动着魔力和神力的光芒。房里的隔断也是细软的纱幔,穿过几重纱幔后,白便见到了那位连农神也要夸奖的神眷者。 神眷者的姿容在灯光下无比璀璨夺目,看得白一时花了眼、痴了心,久久无法从那颗睿智的头颅上移开目光——难怪霍桑提起来就夸他聪明,这位已经是真正的聪明绝顶了啊! 神眷者兼大神官巴尔德也正看向白这个闯入者,目光平静深沉,头顶却反射着魔法灯具的光芒,亮闪闪夺人二目:“恕我不认识您,您夜半到神塔上来有什么事吗?” 白点了点头,努力把眼珠从他的头上移开,自我介绍道:“我是拜萨丰收神殿的神官,白·阿克罗斯。或许您还记得我,去看夏天的时候,您曾派人到拜萨接我过来。” “您……”一副人生导师形象的神眷者巴尔德从地毯上站了起来,庄严地向他行了礼,迫不急待地问道:“您不是在大陆上游歷吗?听说您是为了追寻霍桑的脚步而出游的,现在您来到这里,是否就证明霍桑决定重新恢復对砂之神殿和桑德康翠的眷顾?” 巴尔德热切地握住白的手,把他当作了农神的代言人,倾诉自己的烦恼:“这半年来我怎么祈祷也得不到霍桑的回应,是不是因为我解读神谕有错误?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愿意把大神官的位置让给你,也愿意用自己的身体作祭品挽回神眷,只要农神能像从前一样庇护这片土地就行!” 白安慰道:“霍桑并没抛弃您,他一直把您当作最聪明和合心意的神眷者,而我只是一个厨子罢了。您要有信心,其实他这些日子没能回应信徒,是因为我们身在魔域,现在我回来了,离他回来也不远了。” 魔域?他的神之前发生了什么,怎么能堕入魔域? 巴尔德心里惊涛骇浪地翻腾,恨不得逼白立刻把这半年发生的事都交代了。但农神即将回归的消息对人类更为重要,问到天色渐渐泛上紫红,他便忍住了追问太阳神和农神关系的冲动,把重点放在了农神归来上。 “还有五天就是新耕节,皇帝已经下了旨,如果在新耕节的祭典上看不到农神降下神谕,就要改信战神法埃特了。您确定到时候霍桑能回应我们吗?” 五天吗?他復活到今天已经三天了,如果霍桑他们是骑骨龙回去的话,再加上五天倒也能勉强赶回去,但也有可能赶不上,所以必须有个备选方案…… 他勐地抬起眼来看向巴尔德,目光晶亮犹如火炬:“我倒是有个主意,不知道您敢不敢做?” “您想做什么?” “您身上还有神力吧?我能够完全模仿出霍桑的身姿气质,缺的只是一点烘托气氛的小手段和可以肯定我就是霍桑的重量级人物。您敢配合我,为争取自己的生命骗一回皇帝吗?” 巴尔德深深盯着白,目光中交织着惊讶、担忧、自责和种种更复杂情绪,最后狠心点了点头:“我明白了,您打算怎么做?” 第191页 “首先,我要做这场祭典的主厨,您能让神殿里的其他神官什么也不问,全力配合我吗?” 连渎神的事都做了,巴尔德的底线自是一落千丈,干脆签了一份空白的全权委託书给白,任由他在这座神殿里随便折腾了。 他折腾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厨房门口建了一座烤炉,焖烤了一整头小羊贡在农神正殿里,用神力保持温度和香味,方便农神随时查知他的下落。接下来的时间,他从神殿的药房里领出了配制易容药剂和染髮剂的主要材料,关在房里对着镜子捏制农神的脸。 和格拉斯斗智斗勇了这么多年,他也不再是当初的水库仙女,捏出来的脸庞有稜有角、俊美深刻,和记忆中的霍桑几乎全无区别。再用蜜粉遮去药水不自然的光泽,抻长骨骼,换上宽大的高级丝绸长袍,披散开染得乌黑的长髮,脚上趿着金拖鞋…… 活脱脱就是农神降世。 他易容后又趁夜爬了一趟塔,请巴尔德帮他调整了一下外形;又用真气传声,制造出声音不分远近、无所不在的假神迹;再用照明晶石配合塔中存储的神力制造出农神下临的圣光效果,简单而逼真,就连巴尔德都挑不出毛病来。 时间就在他们俩的密谋和反覆演练中过去,即将决定巴尔德和这座砂之神殿命运的新耕祭终于来临。 全神殿上下都忙了起来,或许是他们还想再搏最后一次,又或者是虔诚的信仰让他们对每次祭礼都一样认真,之前还死气沉沉的神官们又挺直了嵴樑,再度散发出了神棍应有的出尘气质。整座大殿被收拾得干干净净,安珀勒三世也带着皇后、太子和满朝大臣一起安安静静地等在大殿里。 巴尔德终于被放出了神塔,重新换上大神官的服色,平静地引导皇帝一家和大臣对着神像行礼。这些人的礼仪还得从前差不多,但那种虔诚地追求神眷顾的精神都已经散去了,而队伍后面竟还有个人不肯跪下,而是大喇喇地站着嘲讽道:“让皇帝陛下跪拜一个空的塑像有什么意义呢?巴尔德神眷者阁下,难道这典礼还真的能让农神復活吗……” 他懒懒地拖了长腔,巴尔德冷眼看去,却是一句穿着烈火般长袍,右手执着战矛似的权杖的男人,正是国王想要改信的战神殿的大神官沃尔。 他们竟连这一场祭典都等不了,迫不及待地要来农神的地方耀武扬威了! 巴尔德怒火难抑地看着他,皇帝却一语不发地从垫子上站起来,默默表示了自己的态度。沃尔含笑慢悠悠地晃到神前,双唇微启,似乎要再讽刺他一句,人却像是被人在膝上砸了一榻般狠狠跪倒,口中发出的也不再是讽刺的言语,而是一声短促的尖叫。 跪下之后,他脸上一片惊恐,每块肌肉都在跳动,似乎挣扎着想站起来,却又怎么也站不起来。安珀勒三世想要质问巴尔德对他干了什么,面对着沃尔惊恐挣扎的表情却忽然哑了声,不安地回头看向霍桑的神像。 就在这时,一股微微的焦香绕到了他鼻间,再深吸口气,那焦香的后味里就带上了股郁的羊肉香气。流着金黄油脂的烤肉几乎立刻在他脑海中成形,苏脆的外皮、烤得软烂咸香的嫩肉,滴着肉汁盛在金盘子里,咬一口肉汁就会顺着嘴角流下来…… 他克制不住地咽了口口水,彻底把神官忘到脑后,回头看向香气飘来的方向——却是一名娇小俊秀的神官左手托着巨大的木制托盘进来,盘子上卧着一只焦黄明亮、脂光润泽的整羊。 皇帝的眼睛像长了脚,跟着烤羊一起走上了祭台,身下那双脚也差点走了过去,幸好后面有人先他一步动了脚,靴根儿打在地面的清脆响声唤醒了他,才没真的在神殿里失礼。他狠狠喝斥了几个失态的大臣,想问问这道菜是什么,传菜的神官却已经下去了。 但很快地,他又回来了。 这次他手里端的是一碗柔嫩雪白的肉丸子。丸子一半儿浸在澄清的汤里,点缀着几片嫩嫩的青菜叶儿,表面像是刷了层糖浆似的光滑剔透,香气却是清淡悠远的,不如烤羊肉浓烈,却给人种细腻到了极至,入口即化的感觉。 埃珀勒三世这回及时叫住了他,端着皇帝架子问道:“这些怎么不是传统祭礼用的菜品?叫厨师重做,这些奇怪的菜餚怎么能奉献给神!” 撤下来还是让人类吃好了。 白躬了躬身,答道:“这些是神眷者设计并参与制作的菜品,若是不能敬奉给神的话,就再也没有更配敬神的东西了。请您原谅,您在这个国家有至高的权力,可论起神眷来却是不及活着的神明,农神最宠爱的神眷者的。” 第192页 这话也不知是说他还是说巴尔德,大神官就是不代入自己听着,也感觉脸有点烧乎乎的。 白就这么镇定地扔下皇帝和官员们接着传菜。下一道上来的菜下半部包着托底儿的泥封,泥封里裹着本地特产,有沙漠土龙前掌大的龙苋叶片,只在叶子上头扒开一线,露出烤得微黄油亮的完整叫化鸡。 一道道从未见过的美食摆在眼前,却能看不能吃,这场本该让神官们焦虑痛苦的祭典,反倒让埃珀勒三世一家和众臣的心和胃受尽了折磨。被迫跪在农神像前的沃尔神官更是彻底被遗忘了,巴尔德自不会叫人搀他,他就这么保持着跪姿一语不发,看起来倒像是个最虔诚的农神信仰者。 最后一道菜上是满满一盘烤牛羊肉串,肉块切得小而均匀,烤到肥肉里的油脂融化了,滴下来渗入瘦肉的肌理中,肥肉便有了焦香味,瘦肉也软嫩香滑,边烤边洒上砂之国常见的香料,香气就比大块烤出来更浓郁诱人。 大殿里的神官和俗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吃的上,巴尔德反倒放松了些,按布就班地向农神致祭辞,请求他收下祭品,像以前一样保佑桑德康翠和砂之神殿。 大殿中忽然亮起一道淡黄光芒,神力波动同时涌了出来,带着淡淡威压和活泼的生命气息,顿时吓得打算改宗的皇帝和大臣们人魂飞魄散,神官们也都虔诚地跪了下来。 效果真不错,看来“农神”上场应该不会一下就被拆穿了。巴尔德大神官松了口气,边祷告边用目光寻找白,没找多久就在殿中发现了他的身影,却是在祭坛前面看着满桌的食物,眼神深深地不知在想什么。 他连忙加重了几个字的读音,企图把这个不务正业的神眷者叫过来表演,可是对方竟已经拿起一串烤肉吃了起来,简直让巴尔德没脾气。他只好悄悄地往祭坛边上迈了两步,转过头正要开口,目光却对上了殿角阴影中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是他这些日子对戏时见到的农神! 那么祭坛边上这个…… 巴尔德脑海中嗡地炸开,开口叫了一声“吾神”,泪水就顺着眼眶滑落不止。他的神咬着竹籤对他点了点头,身子却是立刻转向了殿角那边,对着阴影中的另一个自己招了招手:“抱歉,没能把格拉斯给你带回来,他说要等征服魔域,能把皇冠献给你时才回来。” 第79章 狐假虎威 就是这感觉,这慡感简直难以阻挡! 白慢悠悠地从阴影里走出来,一路上低头看向跪成几排的皇族们,脸上带着领导人视察的谦和笑容。要不是那群人虔诚地叩着头,都不敢抬头看他,他还真想挥挥手来一句:“同志们辛苦了!” 农神似乎是习惯了这种场景,连眉毛都不动,安心地吃着烤串,略有点富余的精神也都给了那位虔诚的巴尔德神官,命他先站起来。 巴尔德恭恭敬敬地站起来,又为皇帝等人求情:“安珀勒陛下也不是故意对您不敬的。其实最开始是我占卜出错,以为您陨落了,桑德康翠这一年失去您的庇护,人们生活得也不好,陛下也是为了治下的人民才会有改换宗教的打算……” 好一个金光闪闪的圣母!难怪人家是神眷者,他就是个厨子。白反省了一下自己这些年的做派,深深感到骨子里的那个“小”都被巴尔德榨出来了,残愧地低下头,走到农神身边拿了几串烤羊肉遮羞。 农神似乎也被他的圣母精神感动,挥了挥手里的羊肉串签子,大发慈悲地说了声:“都起来吧。替我把菜分一分,摆得精緻些,一会儿有客人来吃。” 众人早等着这命令,不用再吩咐第二句就连忙站起来。皇帝亲自冲到烤全羊旁边拿刀切了一片,眼看着就要放进嘴里时,他的皇后才冲过来拉住了冲动的丈夫:“这是霍桑吾神要招待客人的东西,陛下您不能吃。” 这话太现实又太严肃,无论是正在片羊腿的、舀丸子的还是撕叫花鸡的,都艰难地放下了快要到口的美食,哀怨地吞着口水看向皇后。 皇后也哀嘆了一声——她也是因为束腰束太紧,习惯了少吃才能在切牛排时控制住了自己,可是这群男人都拿被抛弃的小狗似的目光看她干什么?有本事去看神眷者呀,神眷者让吃他们就吃得上了! 当初以为农神陨落了就敢欺负神眷者,现在后悔都来不及了吧! 皇后毫不畏惧地迎上了他们的目光,从皇帝本人一直扫到了最高税务官,最后看到了那个站在农神身边的男人。他长着和霍桑一模一样的脸,一模一样的身高,领口敞开的弧度也完全相同,脚下靸着金拖鞋,手里握着一把烤得香气扑鼻的肉串。 第193页 “两……两位农神?”皇后失声叫道,手里的扇子柄都快摇散了,阵阵香风也没能挽救她混乱的大脑。皇帝安珀勒三世听到这惊人的消息,也努力把自己的目光从烤全羊上拔了出来,大胆打量着两位一模一样的农神,喃喃祈祷着:“农神在上,我的眼睛该不会是被魔鬼迷惑了吧,我到底看到了什么啊,这世上怎么会有两位霍桑……” 这世上当然没有两位霍桑。正直的神眷者巴尔德终于想起来还没跟霍桑解释过白为什么要装扮成神,忍不住红了红解,低声说道:“其实阿克罗斯神官不是故意要冒充您的,这都是我的主意。” 霍桑抬手揉了揉白左眼下方的皮肤,再度烙下一枚金麦穗,同时淡定地说道:“怎么能是你的主意呢,肯定是他自己要干的。白·阿克罗斯这个人,从来就没有对神祗的敬畏,冒充神这种事也就他干得出来,你可别跟他学。” 农神的声音平平淡淡地,说出来的话却格外地惊心动魄,巴尔德惊讶地睁大眼睛看着白,却不知道该说什么。明明是这么受神宠眷,却不够虔诚,甚至能让霍桑亲口说出“对神毫无敬畏之心”这种话,这样的人怎么成的神眷者? 难道是凭厨艺吗?不,霍桑绝不会是这么肤浅的人! 巴尔德曾经无限地接近真相,却被自己硬生生地放过了,他满心乱糟糟的念头,深深地盯着白手里本属于祭品的羊肉串,耳边响起了低低的议论声。但这些声音很快被霍桑深沉宏大、刻意响彻了整片神域的声音压了下去:“他也是我最宠爱的神眷者,以后将要成为我的属神。等他洗干净脸,你们就找人把他的形象塑在神殿里,这样子哪怕……” 他直接对着白说:“哪怕你再把我的神印弄没了,我也能凭信仰之力的牵绊找到你了。” 白摸了摸脸,惭愧地献上了一盘分好的叫化鸡:“多谢您的维护,我和格拉斯以后一定好好信仰您,好好给您做饭,真的。您要不先吃点鸡肉消消气?” 霍桑潇洒地接过盘子,在皇室和大臣们期翼的目光中一口咬掉了半个鸡腿,享受着掺着叶片清香、鲜嫩多汁的鸡肉,紧绷的脸庞也放松了下来,似有遗憾地低嘆了一声:“做得还是少了点,阿苏尔兄妹都很能吃啊,你手里还有多少材料?再多做几个菜,对了,先去弄个甜点和饮料来。” 白眼里顿时亮晶晶地闪动着光芒,讨好地问道:“阿苏尔什么时候来?我想让他再送我回魔域一趟,我要亲眼看见格拉斯戴上魔王的王冠才能放心把他接回来。” “这也是你本黑皮书里写的?”霍桑忽然抬了抬眼,目光如流水般划过白的脸,虽然神色清淡如昔,却生生给他看出了一身冷汗。 白唿吸的节拍都错了一拍,干干地笑了几声:“什么……什么黑皮书,呵呵,不过是本……图样设计而已……” “唔。”农神的目光重新落回了吃的东西上,懒懒地答道:“格拉斯说这个书和你那个月神老爷爷看的是同一本,是这样吗?还是他看错了,所有你们那个世界的书都是一样的?” 明明只是简单的问话,殿里的气氛却一下子凝重了下来,连一直盯着烤羊难以释怀的皇帝都低了头,怕被牵扯进这普通人无法承受的神祗之怒中。白倒没感觉到霍桑发怒,可他还是心虚,心虚之下忍不住又作了一回死—— “什、什么书,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月下老人手里有一本书,是我们那儿的民间传说,说书上写的是夫妻的名字,在书上写了名字,就能成夫妻……” 姻缘簿听着都比龙套的自我修养拉轰,他穿得到底是有多么惨!白欲哭无泪地编着故事,背后忽然传来一道清润甜美的笑声:“老爷爷留下这本书,是不是就表示你和格拉斯该结婚了呢?你们俩的婚事有我这个父亲主持,所以就不需要一个来自异世界的神撮合了?” 妈蛋!这是什么人啊,怎么会突然闯进砂之神殿来的! 安珀勒三世终于找到了将功补过的机会,扯着嗓子喊道:“来人!卫兵!把这个闯入者给我弄出去,别让他打扰神祗的清静和威严!” 他边喊边邀功似地看了霍桑一眼,期盼着神祗能忘了他之前想改宗的错误。这一眼却看到了最不可思议的一幕——一名金髮少年和一名笼罩着月光似的神秘美女竟不知何时走到了祭坛前,就在农神眼皮底下拿起了菜吃,而他的主神竟对此毫无反应。 第194页 不,还是有反应的。在那少年说到“格拉斯是我的小儿子,我活着时儿子和媳妇当然要跟父亲同住”时,霍桑冷冷地瞟了他一眼,伸手按住了神眷者和他一模一样的头顶:“你是我的厨子,结婚以后也要带着男人住在我的神国里,对不对?” 神眷者在两位神祗的逼问中,果断地还是选了自己侍奉的主神:“我是您的厨子,不住在您的神国里住在哪儿呢?至于岳父和姑妈大人,以后有时间我能带着妻子回娘家串门儿就行。” 三位神祗都神色微妙地看着他,目光中同情之意深重得连旁边的安珀勒三世都能看懂——尽管他不是同x恋,但他对于怕老婆的人喜欢在外人面前夸赞自己在家中的权威这点心态还是相当理解的。 这位神眷者看起来也只能靠场面话来感受一家之主的地位了,怎么莫名地有点感同身受呢? 冲进来保护皇帝的卫兵们被安珀勒三世喝退了。他低头擦了擦眼眶,也擦了擦流到嘴角的口水,看着那位惧内的神眷者再度端上了雪白的椰丝糕、热腾腾的蒸苏烙、花瓣形的苏皮夹馅点心、松脆金黄的蛋卷、混着玫瑰花瓣的甜糕、烤得微黄的小鸡一样的点心…… 简直是艺术品!难怪他们家当了这么多年皇帝都没混出一个神眷者,都是厨艺不好的错!等回宫就让小儿子学厨艺,然后再把他送进教廷,不管能不能得到农神宠爱,能跟神眷者学会做这些东西回来孝敬父母也是好的! 就在安珀勒三世幻想着儿子孝敬各色美食的时候,顶着农神脸的神眷者忽然叫了他一声:“我想请您借我一块土地,由太阳神布置传送阵把我送回魔域和男朋友相聚,可以吗?只要用几天就够了,我到那儿拉了人就回来,这传送阵由太阳神照管,肯定不会让魔域里的气息和魔物侵染您的土地的。” 神眷者真亲切和蔼。其实神要做什么事根本不需要垂询人间的王者,因为这片大陆都是属于神的,皇帝也不过是代管者之一……安珀勒小心肝颤颤地,连忙一口答应了下来,顺便把自己的小心思也提了出来:“那我能不能吃一块烤羊肉?” 从进来这大厅他就馋着呢,馋了好长时间了! 第80章 登基 农神归来,砂之神殿在桑德康翠的超然地位自然没人敢再撼动。那位战神殿的大祭司在农神像前足足跪了一顿饭的工夫,直到三位神祗吃完最后一块甜点白才想起他来,用衣袖掩饰手上的动作,隔空解了他的穴道。 大祭司莫名跪倒又莫名能站起来,从头到尾也没觉出是怎么回事,只好把这些归咎到神祗的处罚上,回到神殿之后安份许久,连看见农神殿的神官都觉得膝盖疼。而那些过于积极改宗,在农神现身前就投身其他的神殿的贵族们就不仅仅是膝盖疼了,后悔得心肝脾肺一起疼,深恨自己意志不坚定,没有苦等农神归来。 霍桑不仅没陨落,还现身于神殿,邀请太阳神和月神兄妹一起享用神餐,这是多么伟大的事绩?他们怎么就早改了那么几天宗,没福气进神殿看这场神迹了呢? 后悔之余,这些刚刚贡献了大笔财物改信其他神祗的人又捐了一笔钱回砂之神殿,希望能再成为农神坚定的信徒。世上的后悔药虽然不多,但农神对子民们一向宽容,再加上坐镇砂之神殿的最高领导是白莲花一般的巴尔德神官,这群人也就得了忏罪的机会,重新回到了农神的怀抱。 在所有愿意捐赠家产以赎回圣恩的人当中,安珀勒三世做得最到位,因为他不只给神殿捐了款,还大度地把自己私人园林中的一部分划给了白。 这块风景绝佳的绿地就在沙漠边缘,一半儿黄沙蔽天,一半儿抱树环水,当中一道翡翠般的碧环半勾半绕,将这沙漠与绿洲勾连成一片浑然天成的景致。白之前从未见过沙漠,这般壮阔的景色蓦然闯入胸怀,撞得他心中横生一片苍凉孤寂的情绪。他看着那黄沙翠树之间如同刀割一般分明的界限,忽然想起了这片大陆分为表里两面,也就像这界限一样切割出全然相反的两个世界,他就在这芳草郁郁的正面,而格拉斯却被拦在了荒芜冷寂的魔域之中…… 相思不相见。 =================================== 与这片地面遥遥相对的魔域里,完全炼化了魔神骨血的格拉斯也生起了相同的愁绪。他独自呆在魔域,抬头是永不澄清的天,走过的每寸土地都有洗不清的血迹,自从白死去那天开始,分别的痛苦和担忧就日復一日地折魔着他,唯有一本黑皮小册子落在手里,可以暂时寄託他的思念之情。 第195页 从白离开那一天起,他就争分夺秒地带人平定了珀歌特丽城的混乱,然后凭着自己的力量等级压制,直接带大军去接收了剩下两座没有主人的魔城。他的实力在接收了最后两块魔骨之后增长得比之前五块都要快,身后雪白的翅膀亦染上了黑色的光辉,扬起来遮天蔽目,仅凭着释放出的魔气就成了战场上最令人畏惧的梦魇。 而最可怕的还不是战场上的他。在这片魔域最后一道抵抗力量都被碾成粉末,王师回到玛门那座戴沃城之后,格拉斯就安排所有贵族参加官员筛选考试——其中试题都是由玛门本人精心挑选的数学题,成绩在六十分以下的一律贬为庶民。 曾经放倒了无数魔族的小明同学重出江湖,给那些不曾尝过小学数学滋味的魔族狠狠一击。魔族贵族们在庄严肃穆的偏殿里考试时,有十几个人都耐受不住精神攻击和对前途的绝望,现出纯魔的本相扰乱会场,造成了大批流血事件。 这些人很快就被守卫会场的现任官员们镇压,玛门顺便抄了他们的家,将众人的财富收归国有,搬到他自己的戴沃城里。但闹出这么大的乱子,格拉斯也不能让他再负责考试了,别人又不那么知根知底,于是他就把这事收回了自己手里,改出了一张混合着农业知识、高等数学和魔法物理的卷子。 这次考核的成绩比上回更惨烈,不过有那些因为罢考背处死的例子在前,贵族们还是老老实实地接受了考试结果——起码自己的性命和祖产还能留下来,至于权势和地位……回去读个百八十年书再回来考吧,也未必没有考出更高爵位的机会。 一场考试考得魔域官吏凋零,那些有可能召起大军对抗魔王的人都已被高等数学和物理刷了下去,再没有人能拉起队伍来对抗他这个事实上的皇帝。而玛门那里的传送阵也保养得很好,随时都能带他回去……回拜萨城看到他的父母,看到还在神殿里的白,而不是手里这个日夜摩挲的小册子。 再做完最后一件事就能回去了。 格拉斯把小册子收回空间指环里,挥手叫玛门到自己身边来:“你去准备魔皇的登基典礼,要盛大、安全,比你自己做王时的典礼更加豪华热闹,要让全魔域的人都知道这片世界已经换了主人,他们要效忠的只能是那位新王。” 玛门挑了挑眉,毫不意外地接下了这个任务,躬身施了一礼:“我一定会在白王回来的那天之前完成您的要求。” 你们办完婚礼快回表世界吧,这片魔域我一定会好好治理的! 魔王的效率极高,短短几天之内就用自己抄家抄来的财富和奴僕把整座城翻修了一遍。用于举行登基典礼的王宫更是修得金碧辉煌,装饰墙面的宝石就是千金难求的魔龙晶石,不只奢华,更带着几分拜萨城的装饰风格。 当这片魔城和它辖下的所有魔族都准备好了迎接新王时,太阳神那座新传送阵也做好了。修好的当天白就跳了进去,太阳神这个布阵者责无旁贷地也跳了下去,农神袖手在阵旁看着,不知出于最近吃得太多还是笃定了他们很快就能上来,却是没跟着下去。 这回进入魔域,恍如走错了地方。 原本涂成一片血色,光影纷繁交错的房间都装了明亮的暖光灯,墙上绘着水中女神和她的十三位男友的情史,都是大尺度的艺术图像,镶金嵌银地艷丽逼人。地面上铺着雪白的长绒地毯,房间当中的桌椅、柜子、茶几都是新换的,原本那种被血和魔气侵染出的味道都被百合香代替,清慡明亮得就像身在大陆表面。 他们刚进到房里,桌上的摇铃就自动响了起来,而后房间外就响起了匆匆的脚步声,从走廓尽头到这房门外,每一步都如此熟悉而动听,就像踩在了白的心上,和着他的心跳,一点点把他的肾上腺素催发出来,撞得他那张苍白的面孔也染上了薄薄的血色。 房门无声无息地被推开,格拉斯直接冲进门来,闯进房间当着太阳神的面把白抱进怀里,激动得声音都有些变化:“怎么不再等等我,我差不多安排好登基典礼了,本来想自己回去,给你一个惊喜的。” 我回的是出生点,不是拜萨城,你要是真找回去,就光是惊,没有喜了。 白用力拽着他背后厚厚的衣料,揉出一片皱褶,把侧脸贴在他肩头,低声说道:“我其实早就想回来找你了,可是我重生时,是回到了我出生的地方,桑德康翠的拜萨城,所以……” 幸好你没找来得太早。 第196页 格拉斯完全不在意这种细节,问了几句他在桑德康翠的生活,就把右手举了起来,亮出白那枚空间指环,满含期待地看着他:“这枚戒指我私自戴上了,你不会怪我吧?其实我是更期待你能亲手给我戴上这枚戒指,然后咱们一起看你留下的这本黑皮书,你来告诉我要怎么做才能让你的復活更完美……呃不,是怎么让你平平安安地生活下去,别再为了我受伤甚至死去。” 格拉斯戴着戒指的手按在白脸颊上,强迫他和自己对视。那目光过于清澈明亮,丝毫不给人逃避的机会,白被这样的目光盯着,当初忽悠农神和太阳神的话忽然就都想不起来了,像是傻了一样怔怔地看着他,一动不动。 两人的脸庞渐渐接近,轮廓线在空中形成的图形越来越窄,就在那一线光影即将湮没之际,阿苏尔忽然从后面说了一句:“那本书叫作姻缘簿,你们俩的名字写在上面就能结婚,你们到底打不打算结呢?” ……这屋里怎么还有个人?太矮了没看见啊…… 格拉斯顿时有点吻不下去了,拉着白的手说道:“那我们先举行登基仪式吧,我担心你重生得不够完美,身体会有什么问题。” 他早已经做好了举行登基典礼的准备,唯一差的其实也就是一位王了。玛门被他从工地里叫了回来,马不停蹄地投入到庆典安排工作中,把所有有资格出入宫廷的贵族都急召进宫里。早已装饰好的庆典大厅又被里里外外收拾了一遍,台阶上铺上了红丝绒的地毯,贵族们穿着为了大典赶制的礼服站在阶下,紧张地期待着他们的新王莅临。 ——起码这位白王在位的时候,他们不用考数学和物理。 白从长长的走廊后面穿过来,身上却没穿魔族侍女新制的礼服,而是固执地穿了一身雪白的神官长袍。他头上裹了同色的头巾,巾尾垂下华美的金穗,脚下穿着尖头略向弯的软底鞋,踩在红毯上时颜色对比鲜明得刺目,简直像是刚刚从神域的云端走下来,与这片充满魔族荒yin气息的城堡格格不入。 格拉斯却是一身纯正的魔族打扮,黑色的长礼服直拖到地,领口镶着光滑的皮毛,身上缀满各色宝石,如同夜空中的星子,与身边的神官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两人手牵手走到了大殿上,格拉斯挥了挥手叫人拿上皇冠,捧在胸前略高一点的地方,微笑着叫白:“吾王,请您低下头来,让我为您加冕。” 白的脸色十分庄严,抬手向下压了一下:“跪下。” 格拉斯愣了愣,不知他突然又想出什么花样,但这个登基典礼本就是为了他的身体而办,或许其中还有什么特别的仪式,于是他也没多想,就这么单膝跪下了。跟在背后的阿苏尔倒是若有所思地摸了摸下巴,自言自语道:“单膝跪下啊……接下来是不是就要送上戒指和鲜花了?虽然没有这些,拿宝石王冠似乎也可以代替一下?看来格拉斯下手还是不够快,这种事怎么能让对方抢先呢……” 他在背后抱怨着儿子没有行动力时,格拉斯再度抬手献上了皇冠。白伸手接过皇冠捧在胸前,双眼低垂,神色严肃而悲悯,声音温柔得如同在歌唱,清澈地响彻了整座大厅:“我以农神神眷者的身份,代替神祗授予你统治这片土地的权力。” 他双手捧冠,端端正正地安放在格拉斯头顶,顺手拨开周围的碎发,露出那双坠满星子的黑眸。格拉斯惊讶得抬起头来看他,两人目光相对,白顺势捧着他的脸,弯下腰去亲上了他温柔的薄唇: “这片土地是您的了,我的王。 “我也是你的了。” 第81章 乘龙快婿 格拉斯完全没想到事情会这样发展,他半跪在鲜红的地毯上,眼中充满了白那张放大的面孔,思维却是一片空白,连站起来都忘了。正在吻他的人也没太在这事,当着满殿魔族和他便宜父亲的面就亲了起来,软软的嘴唇紧贴着他的唇细细吸吮,没被帽子遮挡的长髮滑落下来,把格拉斯的视线牢牢困锁在自己脸上,不肯教他再注意其他的东西。 无论有多少魔族在看也不要紧,反正他们是这片土地的王者,而且是横徵暴敛民怨沸腾的那款,分分钟就能搞个烽火戏诸侯,当众亲个嘴儿又算得了什么? 漫长的亲吻耗光了两人胸中最后一缕空气,他们如胶似漆纠缠在一起的唇舌才终于分开。格拉斯擦了擦红润的嘴角,气喘吁吁地说:“我也有一件礼物……早就想送给你了,只是一直在准备典礼没来得及,现在虽然晚了一步,但正合适这个场面。” 第197页 他右手握住白的手,从空间指环里掏出一个绒面戒指盒,打开来露出一枚看起来朴朴素素的银戒指,和白那枚正是同款,唯有指环内侧刻着的字不同——这枚指环上刻的是他自己的名字。 他的手握得比铁箍还要紧,左手捏着戒指,稳稳地套到白的无名指上,目光明亮温柔,抬起眼直视着他:“我要让这枚戒指代替我牢牢套住你,让别人再也不能把你从我身边抢走,再也不能在我面前伤害到你。” “不用套,”白低下头看着那枚正合他手指宽度的戒指,忽然笑了出来:“其实我的世界一直就是围着你打转的,不用套我也不会离开你。” 从那天在法师塔翻开《龙套的自我修养》,然后报社地射了几只鸟,把血洒在法师塔外,他的命运就走上了这条线。就像螺母一样顺着螺丝上的纹路一圈圈拧上去,最终把自己牢牢地拧在了这颗螺丝上,每做一件事就把他向格拉斯推近了一步,直到最后命运相连,亲密得再无一丝空隙。 两人这样当众秀恩爱真是伤透了魔族的眼,玛门恨不得立刻就把他们打包扔回地表去了。好在征服魔域支线已经完成,他们也不必再在魔域里浪费时间,典礼后的宴会结束后,白和格拉斯就打算回到表世界,这些魔族也不用再天天看着他们两人秀恩爱了。 当初玛门还想过把神眷者带到魔域,谱一场“邪魅魔王情挑禁慾神官”的浪漫恋曲,结果虽然神官跟别人跑了,他却得到了整片魔域的统治权,这简直比他预期的还要好。哪怕他不能名正言顺地登基,可现在这位王者是个人类,不可能一直住在魔域,从今以后这片大陆的实际统治者就是他了,再没有任何人能和他平起平坐。 玛门对现在的情形心满意足,不仅封了自己的房间作为格拉斯王的专用通道,还把心爱的巴尔贝尔女伯当成陪嫁送了出去。他恭敬地对新王躬了躬身,满怀遗憾地表示:“我要留下来照管您的王国,不能像以前那样追随教主回地表生活了。但我的工作巴尔贝尔都可以替我担起来,她不会放弃魔教圣女的职责的,而且回来之前交了个男朋友,如果您还需要追杀,尽管叫人追杀她和她的男朋友好了!” 呵呵,圣女任务已经完成了,还追杀巴尔贝尔干什么? 不过魔教总得有个圣女,当作是魔教形象代言人也好,还能在他不在时处理教务,加快魔教发展——等把魔教分坛建满整片大陆上,他还能再攒两条支线剧情,对付未来的各种危险呢。白教主权衡利弊,仍是接受了玛门的好意,临行前还徵询了一下巴尔贝尔的意见。 圣女挑了挑眉:“我男朋友还在鲁特首都等着我呢,我都不想说我等你们放我恋爱假等了多久了。现在你们抱上男人了,终于想起我这个单身的可怜少女了吗?” 白教主以己推人,被她说得有些惭愧,许诺道:“回去之后就放你半个月假,要是能把那男人勾引回教,结婚费用教里给你包了。” 来不及说更多的,传送阵中已升起一道夺目的金光,将四人完全裹在其中。阵中的人其实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只是一眨眼的工夫,金光褪去,一片鲜活明亮的世界便在他们面前展开。 眼前一带碧水,环沙抱树,正是桑德康翠那片皇家园林的模样。格拉斯见到这景致竟有几分惊悚,张口结舌地问道:“怎么回事?咱们不是从林谷跳进来的吗,才几个月不见就沙漠化这么严重了?” 巴尔贝尔“呵呵”一声,翻了翻白眼,要求多加两个月的假期:“我从这种鬼地方赶回开普顿城还不知要多长时间呢,您打算让我连男朋友都见不到就投入工作?” 白体谅地挥了挥手:“去找男朋友吧,路上时间都不算,假期往后顺延。谈恋爱时别忘了兼顾工作。” 阿苏尔在背后轻咳了一声:“这里是桑德康翠,霍桑在地上的神国。之前我在这里设下了传送阵,回来时想到给你们俩结婚方便,就传回这儿来了。” 结婚方便?两家的家长都在拜萨,结婚上哪方便去啊! 阿苏尔踮了踮脚尖,亲切地伸长胳膊轻抚他的头:“我不就是你父亲吗?我和霍桑做你们的主婚人,在他的神殿这里正好方便。而且这场婚礼之前还有一个仪式需要举行——” “就是你们俩成神的仪式。” “成神?”成神不是主线任务吗?怎么现在就要完成了?还有大陆上的冒险主线呢!两个妹子不要就不要了,主线情节不能这么随随便便地就跳到结尾啊,作者会吃书的! 第198页 白心里咆哮着,哆哆嗦嗦地掏出了黑皮小册子,当着格拉斯的面就翻开看了起来。反正小册子也曝了光,凭格拉斯那个脑子他也瞒不住什么,干脆不管他怀不怀疑,先看清楚剧情发展再说。 小册子翻开到支线那一页,在刚刚完成的“统一魔域”支线下面果然添了两条新任务,一是结婚,二是成神。这条本该在主线剧情最后一步,根本不由他出手干预的剧情居然成了支线中的一条,而且简单的“成神”两个字之后居然还添了个括号,里面写着“与婚礼同步完成”。 这简直是不可能任务。 要知道,按剧情发展的话,格拉斯要成神也不比当魔王容易,还得他的最后一位正牌女主,也就是月神阿丽安娜的女祭司牺牲自己的生命给他凑齐七把神器,他吸收了七神器当中的神力之源才化身成神的。难不成他好容易承认自己被掰弯了,打算要跟格拉斯结婚,反倒把他拱手送给别的女人? 这事就不能干!收集神器而已嘛,他连魔神骸骨都收集过,女主角的戏份他都记得清清楚楚,大不了以后化妆成两位女主走剧情! 白咬牙切齿地翻着小册子,格拉斯忽然从背后搂上了他的肩膀,下巴压在他的肩膀上,专注地看着小册子上一个个方块似的文字,右手按在页面上,指着最后一条新出的成神支线说道:“之前我在魔域看时,这里还没有这条文字呢。再之前,我刚拿到这本书时也没有倒数第二条,还是阿苏尔和农神他们离开之后才显示的……这本书看来还会主动增加内容,难道是又显示了其他结婚的人的名字吗?可是怎么这里不大像呢……” 他的手指按着纸面,顺着那行字滑到了页面边缘,落到白手背上细细揉捻,头微微向左侧了一下,饱满的唇珠就贴到了白的耳廓上,稍稍一动就勾起一阵令人战慄的苏麻。 “嗯……”白无意识嘆了一声,握着书的手也轻颤了一下,险些抓不稳那本小册子;而格拉斯轻缓的动作就像小鞭了一鞭鞭抽在他心上,轻易地就扰乱了心神,让他在这场询问中毫无还手之力。 “最后这一条又写着什么?再做一件什么事,就能保证你下次死后平安復活了?” 最后一句平淡却沉重如巨石的话投入他心湖中,一下子就打碎了最后的防备。白满心都是让格拉斯成神的事,猝不及防之下竟吐露了实话:“要我帮你收集七件神器,助你成神。” “成神?”这辈子最大理想就是娶个高富帅外国神官的格拉斯瞬间沉默了。 他父亲太阳神也沉默了,少年般柔美的脸上写满了疑惑,一双大眼睛滴熘熘地转,在白脸上遛了一遍又一遍:“收集神器干什么?我的儿子认回父亲了,当然就该在我的神域里当一位属神,何必那么麻烦?” ……主线真的不要了吗? 格拉斯对太阳神这个主动凑上来的父亲也没脾气了,低头问道:“如果白需要的话,我最好还是按他说的,收集七件神器举行什么仪式。这和他的生死紧密联繫,我不想为了省力害了他。” 前些日子抱着白的尸体不知所措,只能看着他一点点冰冷僵硬的感觉实在太难接受了。格拉斯只要想到那场景,心里就慌乱得透不过气,双臂紧了又紧,恨不得把怀里的人揉进自己体内。 太阳神悄悄背过身去,抬手向空中招了一下。神力无声无息地布散开去,头顶煌煌大日闪动了一下,从明亮刺目的阳光中飞出了两点黑影,飞得近了才显出完整的轮廓,却是两头鳞片闪闪发光的巨大飞龙,头细尾长、双翅上的膜翼张开后遮天蔽日,一声清唳响彻云霄。 两头龙贴着地皮飞行,阿苏尔自己跳上其中一头龙背,命令两龙叼住格拉斯和白的衣领,把他们俩扔到另外一头龙背上,迎着日光向那片青空飞去。 第82章 结髮授长生 半天中缓缓展开一道大门,大门周围的廓柱是用白云雕琢而成,上面刻满了神域与下方大陆上的众生形象,云柱顶端平坦光滑,和下面几乎不留一寸空白的浮雕相比空荡荡地就够和谐。 两头巨龙见到这大门后就长啸了一声,连连扇动巨翅,速度又加快了几分,身边掠过的浮云在人眼中都化成了一片片连绵的白光。 那片云上的巨门眨眼前就近在咫尺,雕花金门寸寸向外展开,露出当中一名穿着雪白长袍的农神霍桑。他身上难得穿得这么整齐,不仅衣领系得严严实实,脚下也没穿拖鞋,而是换成了一双柔软的纯金丝履,整个人看起来居然有几分禁慾感。 第199页 两头巨龙落在云海上,等背上的三人跳下去,就欢唿着吟啸一声,飞到云柱顶端化作雕塑,填上了那里与周围不够谐调的空白。白和格拉斯两个土包子踩在软软的云层上,四只眼睛都应接不暇,只和农神打了个招唿,就兴致勃勃地到处看了起来。 阿苏尔从那两条把他遮得严严实实的高大身影后挤了出来,不满地问道:“怎么在这里打开神域之门了?这是我儿子和未来的儿媳妇,结婚也该在我的神域办典礼才对!” 农神双手揣在袖子里,理所当然地答道:“因为在我这里食材更多,做宴席方便。我已经请好人了,你不愿意吃可以等我这边的典礼结束再回来。” 卧槽!还有这么不要脸的神!为了一己贪吃,竟然要剥夺他这个父亲为儿子主持婚礼的权利! 阿苏尔的小脸绷得死紧,冷艷高傲地说道:“不必了,格拉斯的母亲们……咳,他的亲生母亲还在我的神域里等着这个孩子呢。我觉得亲子重逢比吃饭更重要,我们先回我的神域……” “那你就回去把你那些男人带来吧,我们这边已经准备好了盛宴,就让他们父子在这里相认就好。”不等农神说什么,一身白色长裙,如月光般优雅动人的阿丽安娜就从大门内走了出来,右手在空中轻轻一挥,一条轻雾般的丝带便从天上垂落,化作一道长长的阶梯:“我已经请到了所有客人,为这两个孩子安排好的盛典也要开始了,接下来必须由他们两人同时出场。” 农神抱臂站在一旁,点头吩咐白:“踏上那条路,后面有几桩考验等着你,只要通过了就能成为我的属神。” 白还想再问两句,格拉斯就义无反顾地拉住了他的手,一步踏上月光凝成的阶梯:“有什么事都等回来再说吧,我还没做好见那位不知该称唿曾曾曾……曾祖父还是母亲的史诗英雄的准备。” 饶是他胆大包身,又差点有了个男男生子的儿子,想到太阳神那小身板儿还养了一后宫人高马大的情夫,额头也忍不住一片一片地冒冷汗,几乎是逃一般地拽着白上了神路。踏到那条月光织成的长长阶梯后,周围的情形注像隔了层薄纱似的模煳,只能看到身周几寸远,连近在咫尺的恋人都看不到。幸亏他们两人十指相扣,不然稍稍走远一点,就要在这条长阶上走丢了。 格拉斯牵着白的手缓步前行,边走边说着过去的事,许多当时看来甚至有些傻的举动此该说起来却充满温馨,那些可怕的回忆也成了过去。等待他们的未来就像这条神路一样,虽然有时觉着漫长得让人疲劳,却始终充满了温暖的光芒和希望。 长长的阶梯终于到了尽头,眼前的光幕上突然展现出另一幅画卷,几个唿吸之间,那画面就鲜活起来,透过光幕延展成一片巨大的园林。雪白大理石铸成的门口卧着一头懒洋洋的黄金巨龙,见他们两个出现,便长长打了个呵欠,从地上昂起光华灿烂的脖子,黄金的眼眸盯着他们,懒懒问道:“带金子了吗?有足够的金子就可以进园,不够的话就得和我打一场了。” 这是玩忽职守、公然索贿吗?还是有更深层的阴谋?白转着手里的空间指环问道:“不知阁下怎么称唿?这座园子是什么地方?我们还不知道为什么要进去呢,如果不必需的话,我们可以从旁边绕路过去也行。” 巨龙甩了甩尾巴,像看白痴一样看着他们:“你们闯进来之前不知道吗?我是看守时间之树的黄金巨龙高德。这座园子里生长着能让人永生的时间树果实,你们来这里不就是为了摘它们的吗?我只要能堆满这座园林的金子就够了,你们有就快拿出来,别浪费我的时间,我还得睡觉呢。” “可我们没有那么多金子。”格拉斯翻了翻空间指环,他虽然在魔域里搜颳了不少东西,但也没奢侈到这地步。那条龙比他还要失落,连声追问:“你们真的那么穷吗?我要求不高的,不需要堆满金澄澄的纯金块,只要用金箔或者金屑什么都行,能让这座花园变成金色的我就满足了。” 两个连这点金子都没有的穷人翻了翻自己的口袋,连包金箔的铜器都总到一块儿也只有几百斤,看起来多,却是跟眼前数百亩的花园没法比。格拉斯提了提钱袋,为难地表示:“还是打吧。” 白拍了拍他的肩膀,脸上露出了信任的笑容:“你现在已经拥有了魔神戴蒙的全数力量,一定不会输给这头巨龙的。杀了它之后记得把肝挖出来,在我们国家有一道传说中的美食就是龙肝凤髓,凤髓咱们是吃不上了,想不到我这辈子也有吃上龙肝的一天呢……” 第200页 他的笑容简直纯洁美好到了极点,黄金巨龙却从尾尖儿冒出一股凉气,不敢看他红唇下露出的白生生的牙齿。旁边的格拉斯忽然展开双翼,白色翅膀上光芒流转,在这神域之中更能藉助太阳的威力,照得金龙的鳞片几乎都成了银色。 他右手倒提着一把长剑,正是当初从太阳神那儿借来就没还过的宝剑,在神话时代曾斩过无数恶龙、魔族和反抗神的异域生物。守园的巨龙认识这把剑,分明知道自己的鳞片扛不过这一击,连忙长啸一声,制止了他们的行为:“不要金子了!” 不要金子了,要命! 他果断地修改了要求,拿尾巴把那袋金币圈回自己怀里,低调地表示:“反正大家都不是外人,要求哪有这么严啊。只要你们把这片园子都弄成黄的,管他是颜料还是什么,大略上能交待得过去就行了。” 就是再加上颜料和黄铜也不够啊……格拉斯连那口订情的铜锅都拿出来了,又捨不得真地弄坏它,摸着锅沿恋恋不捨地说道:“难道真的要把它也化了吗?这可是你送我的第一件礼物,也是我们的订情信物,我实在捨不得弄坏它们,还是屠龙好了。” 别说这口真铜锅,就是后来白拿高档材料烧制的能自动恢復精神力的替身他也捨不得,为难地摩挲着锅边。白倒是很乐意把这两口充满了湖中仙女黑歷史的锅毁了,可格拉斯那样捨不得,金龙又可怜巴巴地缩进园林里不出来了,他心头一软,倒是想了个主意出来:“我知道有什么金黄的东西,可以源源不绝地制造出来了!” 他嘴角露出一丝明亮逼人的笑容,从空间指环里掏出大筒新榨的花生油,然后找格拉斯要了在魔域催生出的混合麦粉,再拿出土豆,直接用神力淬取出淀粉,合上大量小苏打,调配成最简单的脆炸粉。这种粉再掺些玉米和成软软的面团,切下一小条抻成薄面片进锅里大火炸熟,成熟的面片就是勾人食慾的金黄色。 他能用神力无限催生麦粒和花生,一锅復一锅地炸下去,毅力惊人。他倒是不嫌累,炸着炸着还会弄点肉馅出来炸个丸子或是打松大块肉裹上蛋清面粉做炸肉排什么的,边吃边干两不耽误。但是看着的人受不了了——他们取得时间之果的过程,众神都是全程观赏的。尽管对于寿命漫长的神族来说,一年两年都和一秒钟没有任何区别,可眼看着这么多美食被做出来又浪费掉,简直让这些早就听说了神眷者手艺,眼巴巴地等神宴的神祗们心痛难当。 黄金的巨龙也很心痛——这些金黄的小薄饼就堆在他面前,从颜色到味道都是他最爱吃的那种。可偏偏就只能看着好好的食物往墙上和树上洒,自己一口都吃不到,啊,这是多么痛苦又难以置信的领悟! 到了晚上白炸起过油肉的时候,高德终于忍无可忍,仗着龙族舌头厚实耐热的能力,一头扎进盘子里,把刚炸好的肉都吞了下去。格拉斯忍无可忍,当场拔剑而起就要诛龙,黄金巨龙从盘子里甩起长颈,开口制止了他的暴行:“我愿意为你们打开神园。但是摘取时间树上的果子有规矩,你们一定要记清了,不然它们就会化作时间迅速流迅,把你们的生命也带走。” 时间之果随时都在改变状态,必须要在它们刚好达到成熟时再摘。要摘取这果实不能用工具,也不能用手或脚碰到它们,不能使用魔法、也不能使用神力或是斗气,摘下来之后不能让果实落在地上,必须在摘下后立刻吃掉……它翻来倒去地叮嘱了半开,才挪开了挡在神园门外的巨大身躯放那两人进去。 格拉斯和白进去之后,大门便在他们背后砰地合上,园外的景色渐渐淡入云间,满园郁郁葱葱的绿意,细看来竟只有一棵树,不知是经歷了多少年月,根上生出了株株新树,绵延了整片园林,遮天蔽日。 然而这些在分出的长根上新长出的树并不会结果,唯有走到园林当中那棵最古老的巨树下,才能看到树上结着一片金光盈盈的美丽果实。这些果时在光芒包裹下不断变幻着形态,时而青涩细小,时而饱满金黄,时而缩成缩巴巴发黑的样子,变化速度极快,要抓住最佳成熟时间摘下它们更是困难。 众神在霍桑的神殿里围坐着,等待他们领悟摘取这果子的真法,几名女神私下议论着:“你说他们摘下来时光之果之后会分吃吗?用嘴餵对方吃,真是太浪漫了,我最爱看情侣一起摘取时光之果了,男性情侣还是第一次见到呢……” 第201页 在众人的期盼和窃窃私语之中,画面中的两人终于有了行动。白向着树上的果实笑了笑,自有一股凌云之气透过画面逼向诸神,看得他们更紧张期待。 他抬起右手,含笑对格拉斯说:“摘这果子太容易了,等我餵你。” 终于要摘了,还要喂!太阳神的儿子原来是下面那个吗?众神一边紧盯着画面上的场景,一边打着眉眼官司,无声无息地流传出大片八卦。 然则出乎他们意料,白就这么轻轻伸了一下右手,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距他不远的树枝上一颗熟得正好的时间之果忽然掉落空中,而后就像被什么吸引着一样落进了白手里。 “这不可能!”负责护理时间树的时间之神泰姆站了起来:“时间树拒绝任何魔法,他怎么能让果子飞过去的?而且果子落在他手上竟然没立刻碎裂,这根本就不合理……” 他的怀疑无人能解答,白自然更听不到这声声疑问。他用真气托住时间之果送到格拉斯唇边,微笑道:“这是献给你的,吾王。” 金黄色的果子只有核桃大小,格拉斯毫不推託地含入口中,那果实便化作一股无法形容其味道的清凉液体,顺着咽喉滑进了胃里。他也笑了笑,身后巨大的羽翼展开,托着他浮到树枝旁,一口咬住了颗正当成熟之果的果蒂,轻轻落下来,就着这姿势将时间之果顶到了白的唇边。 白毫不客气地张开嘴吞下了这枚果子,两双唇之间再无阻碍,电光石火之间便贴在了一起,然后越贴越紧、越探越深。唇舌濡沫之间,时间的伟力已充斥了他们的身体和灵魂,从此这身体便再不会随着时间流逝而改变,拥有了超越生命大限的自由。 第83章 作者已放弃治疗 服下时间之果后,周围的环境就为之一变。原本遮天蔽日的树丛隐入薄雾中,雾散云开,又变成了一条无始无终的长长云阶。白双手抓着格拉斯的衣袖,身体因为云阶位置的变化低了一头,费力地仰望着格拉斯的面孔,舔了舔湿润的淡色双唇,有些扫兴地说道:“怎么又成了台阶了,干什么都不方便啊。” “嗯。”格拉斯低着头,双手拢在他背后,形成了一个保护的姿势,目光专注地落在他脸上,似乎一点也不在意会不会得颈椎病。白也这么傻傻地看着他,因为身高差和云阶太窄的缘故并没真地亲上,可也足足耗了几分钟时间。 回过神来之后,白“噗哧”笑了一声,低下头晃着僵硬的脖子说道:“幸亏没人看见,不然肯定得笑话咱们。” 格拉斯握住他的手,自然地往上拉了一步,在他唇边轻易偷到一个吻,含笑答道:“我倒是希望全世界都能看到,让他们知道你已经属于我,让那些人嫉妒我能得到这世上最美好的爱情。” 白摸了摸嘴角,刚刚亲上时都没红的脸也浮起了一层薄红,看着格拉斯稳健向上的身影,脑中莫名浮出了“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跃”这句诗。 ……他果然没长过浪漫细胞。 算了,两个男人爱来爱去的多肉麻,多给他做两个好菜才实惠。白自我开解了一下,就拉着格拉斯的头接着迈步从头跃了。再往上爬了不久,云梯再度到了头,眼前呈现出一片碧水,大得一眼望不到边,水面却极平和,通透幽静得像整块雕琢好的翡翠,看起来像湖又像海,水边长满了开着小白花的细草,景色美不胜收。 这里又会有什么考验? 白拿出一个汤勺在水里搅了搅,又舀了勺水细细观察,轻嗅气息,怎么看怎么像普通的水。但神域里忽然出现普通的湖水根本就不科学,肯定还有什么东西潜藏在里头。格拉斯也蹲跪下来,直接把手伸进了水里,手指在剔透的水面下晃动,看得清透分明,也没感觉到有什么特殊。 两人正想再拿什么东西做实验,忽然从水中传来一道细细的歌声,由远及近地传入人耳朵里,清灵高亢、直入云端。 那歌声越来越近,从水下忽然闪出一条光彩绚烂的长尾,在水面上狠拍一记激起千重浪涛,而后就见到一条人鱼乘浪而起,碧蓝的长髮如水般流动,跳起后就坐在水面垫子似的细草,微笑着看向他们:“这里是命运湖,我是看守这座湖的人鱼雷克,你们就是来寻找自己命运的幼神吧。” 其实白一直是个很年轻很有朝气的人,虽然已是两世为人,却还一直把自己当成货真价实的年轻人。但是这个“幼”字真听得他心里直痒痒,实在是没那么大脸把自己当成“幼神”。 第202页 他红着脸答道:“您客气了,其实我们也没那么年轻。”又不是穿进了洪荒文里,大家都动不动活一两个量劫的,几百岁还算幼儿…… 人鱼雷克笑了笑,声音就像竖琴声一样空灵缥缈:“真是两个害羞的小傢伙。我一个人守着这座湖很久了,一直很寂寞,你们能不能陪陪我呢?这座湖里就沉着合适你们的神之本源,如果你们让我高兴了,我就会放你们下去打捞。” “让您高兴?我们怎么才能让您高兴?是必须要每个人都做一件让您高兴的事还是两个人合作就行?”格拉斯在美人面前总有些危机感,忍不住揽着白往后推了推,自己往前走了两步,挡住他望向白的目光。 人鱼眯了眯眼,神色一下子变得忧郁:“我一个人住了太久,身边有人陪伴就会高兴。如果你们愿意承诺陪我守着这座湖,我立刻就能放你们下去。如果不愿意的话,就给我表演些什么吧,一个人也行,两个人协作也行……对了,唱歌就不要了,因为人类唱得再好也比不上我们人鱼一族。” 表演? 身为魔法商店老闆的儿子,从小就为了学习魔法努力算数学和物理题、根本就没有什么课外时间的格拉斯根本就不会表演。 就连唱歌跳舞都不会! 画画也不会!! 驯兽更不会!!! 表演魔法倒是会,可是神域里的人能像普通人一样看到魔法就叫好吗? 主角·人生赢家·格拉斯头一次有了不知所措的感觉。 难道还让白炸肉贿赂他? ……还是砍了这条人鱼吧。 他默默地拿出太阳神那把长剑来,决定来个暴力破解。还没等他杀气暴露,身边的白就掏出一口锅来,按着剑柄在锅身上敲了几下,傲然笑道:“我和格拉斯合作表演,他负责伴奏和舞剑,我给您说一个传统相声——丑娘娘!话说在三千年前,大陆东部临海的地方有个国家叫作齐……” 丑娘娘这个相声他当年听了不少遍,记得比穿进来的这本书还熟,给齐宣王和无盐娘娘改了个容易记住的大陆名字就讲了起来。人鱼开始时满脸忧伤,一副小清新的模样,才刚讲到六公主从神域里掉下去就已经绷不住嘴角了,再讲到娘娘如何杀遍后宫杀出天下,雷克眼里闪动着美好的希望之光,双手交握在胸前,楚楚动人地说道:“赞美父神!这世上竟然有这么令人羡慕的英雄,我也想像她那样用这身无穷伟力建功立业,让大家看到我的脸就感到恐惧!” 看到你的脸恐惧是不容易了,不过建功立业倒还有点希望。 白说完这段单口相声,连忙叫格拉斯献上了魔域里造的方天画戟,不动声色地拍着马屁:“这把武器是一位古代人类英雄用的,他是那个时代最强的武将,人们都夸赞他和他的马为‘人中吕布,马中赤兔’,您这样强大又好战的人一定能成为他那样出名的英雄。” 人鱼雷克接过长戟,感慨地笑了笑:“非常精彩的英雄诗篇,非常精彩的配舞,非常好的武器,我很满意。请你们跳到湖里吧,这里有你们的命运。” 格拉斯随着白行了一礼,感谢他放自己过关,然后两人就当着人鱼的面脱下长袍和靴子,白更摘下了头巾,一同跃下了广阔无垠的碧水。 入水之后,就有股温柔却无比强大的力量推开了他们两人。白还能隔着清澈的湖水看到格拉斯,却无法往他那边游,只能被水流推挤着往更深处移动。越往下游水压越强,可这水中却像是有空气似的,唿吸十分顺畅,并不觉着憋闷。水底也不像想像中那么黑暗,而是闪烁着点点萤光,游到湖底竟能见到一颗颗巨大滚圆的珍珠散落在白砂中。 白随意挑了一枚最大的珠子,伸出食指轻轻捅了一下。珍珠莹润的表面像气球一样窝进去,随即反弹回来,球面反裹住他的手指,就像活物一样爬上他的皮肤,瞬间把他包裹进了珍珠里。 白只来得及惊唿一声,整个人就陷入了一片光怪陆离的色彩声音中。像是有无数个他在不同世界、不同时间生活着,每个人都有每个人在做的事,但他只能从中看到些少片断,根本来不及反应发生了什么就已错过了无数画面。 他浮在巨大的珍珠当中,却不知该怎么应付这场测试。是打破这珠子,出去寻找真正含有神源的珍珠?还是从这些画面中找到合适他的神职? 他下意识地抬起手在那片画面上按了一下,那些画面竟齐齐静止下来,画上无数张和他一模一样的清冷面孔扬向这边,身周景致就凝滞在了平实又温暖的家常画面上。再下一瞬间,那些画面就画成无数散碎光片,流向他眼里。那些之前根本看不清的画面却一下子化成了真实的世界,他就在这些世界中不断穿梭,恍惚间就会觉着自己其实已经穿到了另一个世界。 第203页 每个世界里的他都过着和平的生活,或是在为心上人做一款小蛋糕,或是在灶旁悠然烤火,或是独自炊一锅腊味饭,或是精心准备一家人的晚餐……即便只是呆了短短一刻,那种充斥着家庭温暖的感觉也在心中挥之不去。他经歷了无数个世界,记忆冗繁又支离破碎,似乎已活了无数光阴,又似乎只是眨眼间就已经看尽了那些世界。等到脑海中散乱的世界完全消失,他便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海底,那枚珍珠化作一团萤光沖入他胸口,一道宏大的声音在天地间悠悠响起。 “白·阿克罗斯应诸神与万物之愿成神,汝之神名为,炉灶之神。” …… 我穿越到西幻小说里,辛辛苦苦养大了主角,还找了俩靠山混到神域里,就是为了当个灶王爷吗?作者你出来,我保证打不死你的! 灶神之名响彻三界,他满心怒火竟然不知道往哪儿发,只好抽出刀来狠狠在水里噼了一刀。可这一刀下去却产生了他不曾想过的效果——湖水中赫然燃起了一团不灭的火焰,火焰燃得高高地,灼热逼人,一队鱼虾主动投到火上自助烧烤,烤出来的肉竟干生生的焦香扑鼻。 白忍不住拿了条鱼过来狠狠咬了一口,居然相当香甜,皮苏肉嫩、鳞片烤得焦脆,鱼皮也完全没有腥气。 他忍不住又撕了几块肉吃,对这用名誉换来的神力唏嘘不已。之前他还盼着和格拉斯一同成神,现在他只盼着格拉斯出来再晚点,等他和众神商量好了大家都别泄露他的神格再说。 可是天不遂人愿,一条鱼还没吃完,天地间忽然响起另一道庄严的声音:“格拉斯·莫沃尔应诸神与万物之愿成神,汝之神名为,光影之神。” 同时掌握光与暗两种力量,虽然名字土了一点,但是怎么也比灶神强,实力也强,这个神还挺不错的呢。白既为格拉斯高兴,心里又有点酸涩涩地,等两人都被湖水推上岸,才装作淡定地伸手拍了拍他,笑道:“祝贺你得到了这么好的神位。” “你也一样。”格拉斯回抱住他,眯着眼笑道:“这个神位简直太适合你了。我每每想到在你身边的感觉,就像是坐在老式壁炉边坐着打盹,炉子上还熬着一锅鲜美的浓汤,香气不停窜入鼻端的那种美妙感受。” 老式壁炉?还浓汤?主角你何弃疗啊!白脸子一沉,狠狠地塞了一把烤虾堵住了他的嘴。 第84章 精神胜利法 两人的神职确定之后,眼前的湖水也渐渐隐入云间。白双手捂着脸,不怎么高兴地等着过下一关,结果等来的比没完没了的测试还要差——忽然天降大雨,瞬间就把他们俩浇了个透心凉。 雨滴像是直接穿透身体,从头到脚,每个器官、每个细胞都被雨水洗过,连虚无缥缈的灵魂都被打湿,在水中开始有了真实的重量,沉甸甸地与身体交融在一起。格拉斯开始还掏出伞挡了一下,后来发现外面下大雨,伞下一毫不差地下着同样大的雨,干脆就把伞一扔,搂着媳妇随便它淋去了。 雨越下越密,水线渐渐凝成了一片片水帘,不久之后水帘就像舞台上的布幕一样向两侧束起,不知何处来的光芒照到两人身上,一座金碧辉煌的大厅就从光芒两起的那点缓缓延伸向四方,殿中挤满了容貌出众、气度尊贵的男女。 一下子从二人世界变成了万众瞩目,白的心理压力忽然有点大,更大的还不是被人围观,而是不知道这群人听没听到他已经是灶王爷了。 待会儿他们要问自己成了什么神该怎么说啊?叫食神时髦度能不能高一点?还是干脆按照功能来,就说自己是火神? 没等他想好什么神职好听点儿,那群神祗就笑吟吟地向他们点头示意:“欢迎你们,年轻的光影之神,年轻的炉灶之神,你们刚刚取得神职的经歷简直棒极了,很多年没有人能像你们这样轻轻松松地通过考验了。” 太阳神真心实意地点了点头——他养了一神殿的大胸英灵,但最后都没能获得神职,生前生下的孩子也无缘成神,大概是儿女缘薄,等到今天才盼来了一个格拉斯。而且光暗之神这职位,正好可以在他的神域里供职,他在下界游歷培(勾)养(搭)英雄时,儿子就能代理他神域里所有的工作了! 他激动得嵴背都挺直了,身子生生拔高了小半寸,抬手拍了拍儿子的肩膀,满意地夸奖道:“做得非常好。格拉斯,你和白真是让爸爸骄傲,你的妈妈们也会为你骄傲的。” 第204页 “……” 男男授受不亲,我跟你那些能生孩子的男人们还是保持距离吧。 格拉斯脸色十分复杂,默默推开了阿苏尔的手。在他正式开口拒绝前,霍桑就已经拎着阿苏尔的领子往他妹妹怀里塞了过去,亲自向他们俩介绍来宾。 除去他自己和阿苏尔兄妹不须介绍,今天来参加典礼的还有差点取代了农神信仰的战神法埃特、真正的火神费尔、庇佑魔法师的元素之神埃里门特、后宫和阿苏尔有一拼的水之女神渥忒尔……整个神域的神祗悉数到来,态度都十分亲切温柔,纷纷殷勤地招唿白:“我们自从前年霍桑举行的祭典礼宴就都知道你的名字了,真是个有前途、讨人喜欢的小伙子啊。 “你的男朋友也是位了不起的年轻英雄啊!居然有太阳神的血脉,而且统一了魔域,杀了魔神戴蒙的转世之身,难怪你会这么爱他。 “恭喜两位新婚,祝愿你们的感情如这神域般不朽…… “大家都盼着你们成神呢……” ………… “……什么时候开始做婚宴啊。” 催问开席的人越来越多了,霍桑靸着鞋从旁边慢悠悠走过来,抬手在白头巾上拍了一把:“今天我请这些客人来不只是为了庆祝你们成神,更重要的是为了办你们的婚礼。所以按照最盛大的婚礼仪式——我是说你们那个世界的婚礼仪式——做足够这些神吃的婚宴来吧,别怕浪费时间。” 婚婚婚、婚宴? 白的脸蓦然涨红了,本想矜持一下,等见过家长再提结婚的事,但拒绝的话还没出口,那本小册子上最后一条支线剧情的补充要求“和成神支线同时完成”就狠狠拍在了他脸上。 现在已经成神了,再不办婚礼,支线就要完不成了!还是该结就结,反正已经成了事实婚礼,大不了回家乡之后补办一回! 他原本闪闪躲躲含羞带怯的目光忽然坚定起来,扫了殿里的众神和神侍一眼,很快确定了酒席的桌数,大义凛然地点了点头:“我们头一次结婚,没什么经验,还请大家多多指点!” 这种事哪还能让你有第二次经验?格拉斯暗地里拉住他的手,也向众神点头致意,在众神善意的笑声中拉着白一起往厨房走去。 农神的神园里堆放着世界各地的食材,无论海水淡水的鱼虾蟹贝也都齐全,农神派了两名少女领他们穿过花园,走到了犹如宫殿一般的厨房。厨房旁边就是存着食材的库房,还有无数擅长烹饪的厨师在里面工作,但白这个灶神一来,从前的厨师长也只能降为帮工了,众人都恭恭敬敬走到厨房殿门迎接新上司和他的小娇妻。 成神前是小饭馆的厨子,成神后调到八星级大饭店当主厨,好歹也算是升职了呢。白自娱自乐地想着,了解了一下这些厨师擅长做什么,又进到厨房检查了一遍锅具和食材,就要那些神侍取来火腿和鸡鸭、大块猪骨肉、新鲜贝类来,加上魔教出产的高汤调料包,取了几口深锅吊汤。 吊上汤之后,他就拿出脆炸粉来,指点厨师们切了土豆、洋葱、鸡柳、鱼排,砸了鸡肉泥团成肉饼。除了土豆直接炸成薯条和薯格,剩下的加料入味之后都裹了脆炸粉,弄成小吃拼盘送上去给众神消磨时间。除了这些东西,他还叫所有厨师一起和面,和出的面放在盘里用水一遍遍地洗,直到把淀粉完全洗出来,只剩下柔韧的面筋为止。 这种近乎游戏和浪费的做法开始时遭到了许多厨师的反对,可是就算他们对同来的神侍告状,得到的也只有一句回答:“吾神要吃白阁下做的东西,你们只管按着他的要求做就是。” 在农神的威严镇压之下,厨师们就算有再多不满也只能按着他的要求做。他们虽然未能成神,但也都已脱离了人类的范畴,做这些事也不过挥手而就,接下来蒸凉皮和面筋自然也做得十分顺手。 白自己和的面却没跟着洗,而是放在面板上,用白布盖着稍醒。这工夫又揉了一团稍硬些的面,卷在擀面杖上擀到极薄了,用大刀细细地切成比耳机线粗不了多少的面条,放在锅里煮熟了,盛出来直接浇了一勺炉子上熬至雪白的奶汤。 雪白浓汤上浮着点点金黄的油花,面条犹如一窝银丝盘在碗里,再撒上点切碎的碧绿葱花,煮得软烂的肘子片和火腿片,端的是热气腾腾、咸香扑鼻。白用神术维持面条不煳,又取了大块鲜牛肉来剁馅,配上切碎的洋葱搅成馅料,抓过那团醒了一会儿的面来包饺子。 第205页 来到这片大陆之后,饺子基本已经成了不愿意做饭时最常用的食物,比起前世吃方便面的频律都要高。按说照这样的吃法,他其实已经该吃腻水饺了,可是到了今天这样的日子,不知怎地,就觉着刚刚和好的牛肉馅格外鲜香,恨不得自己也尝上一口。 凉皮调好后立刻被端了出去,配上厨师们拿手的开胃菜,足够众神吃一阵子,白也开始教人做真正的大菜。他一边包着饺子一边指挥厨师们做葱烧海参,打了几次水后格外粘稠的肉馅在面皮上一抹,右手灵活地捏出一片波浪似的碎褶,一个片片亮亮的元宝形饺子就摆到了面板上。 海参很快煨得软烂香糯,浇上明亮诱人的浓汁端到诸神面前。白趁着送菜的工夫挑了个大锅下饺子,又指挥神厨们剁碎鸡茸一遍遍滤了锅清汤出来,先浇出一人一碗开水白菜送上去,剩下的用小盅煨鱼翅和佛跳墙。成了灶神之后,他的神力不只可以用来点火,干制和水发各种海鲜材料也是挥手而就,把做菜的困难减到了最低。 就是做炖品的罐子不太够了,他不得不又打发格拉斯去大厅找农神要了一趟,结果创造女神克里特就兴沖沖地跑到了厨房来,主动按着他的要求做出了几百个大小砂锅和煲盅,态度亲切地喝了两碗高汤,还捞走了半锅刚煮好的水饺。 女神走了以后,白就着手指点那些费时稍短的燻烤类菜餚和慢火菜。厨房里交织着或浓郁或鲜甜的气味,不由分说地充塞了人满鼻满心,厨师们忙得像陀螺一样,边做边尝、边尝边送,把厨房弄得比菜场还要热闹。 在这一片带着烟火气的欢乐气氛中,白却拉着格拉斯避到了一个相对清静的脚落里,把刚盛出来的一碗水饺塞到他手里,自己捧着那碗汤面,低声叫他快点吃掉。别人在干活的时候自己躲起来偷偷吃东西,固然是有些不厚道,可是正因为这份“偷吃”的感觉,又添了一份别样的乐趣,食物似乎都变得特别好吃了。 “为什么咱们俩吃得不一样?”格拉斯连吞了几个饺子才想起问来。水饺馅里打进去的水在煮的时候层层渗出,和着牛肉本身的油脂和洋葱香气,流出来就是一汪热烫的肉汁,吃得他真真正正是满嘴流油。白大口大口地吃着面,连汤都喝得干干净净,直到碗底干净得可以倒扣过来才抹了抹嘴唇,咧嘴一笑,露出白得闪光的牙齿:“我来的那个世界有个古老的习俗,叫做‘送亲饺子迎亲面’,意思是结婚时新郎一方要吃面,新娘子要吃饺子。” 他顿了顿,把嘴唇贴到格拉斯耳边缓缓说道:“我的面已经吃完了,水饺还有很多,千万不要客气,我—的—新—娘!” 他轻笑了两声,扔下碗心满意足地去做菜了。格拉斯坐在原地回想着他刚刚说话时又骄傲又可爱的小模样,忍不住也笑了笑,又往嘴里夹了一只饺子细细品尝。 新娘啊……让那群神祗搅和得都没什么结婚的感觉了。回到拜萨之后还得举行一次正式的婚礼,到时候如果白能穿上新娘装,又该是什么模样呢? 肯定比湖中仙女更动人吧。 第85章 在人间 新神诞生,天地祝颂。 太阳神和农神在两人成神之后几乎同时发下了神谕,告知自己的神殿里要增加属神神像。这两人在丰收神殿里只是作为一对普通属神塑在侧殿里;到了太阳神殿这边就直接成了太阳神的儿子与儿媳,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地挤在同一座祭台上受人礼敬。 神谕传达下来之后,反应最快的是桑德康翠的砂之神殿——他们本来就给神眷者建着神像呢。之前作为神眷者的配像就不那么够档次了,雕像得推倒重建,新神在人间的亲属们更得到神殿来分享这荣耀。于是不只姑妈一家,就连大嫂娘家的人都被神官们恭恭敬敬地请到神殿里,由高贵虔诚的秃头神眷者亲自接待,并为他们举办了盛大的庆典。 白的二哥在姑妈一家写信过去说明前些日子他勇救神眷者的消息之后就快马加鞭奔到桑德康翠,本来他还考虑着该去姑妈家还是神殿找弟弟,结果还没进城就被携裹进了一片欢庆的海洋。 新·炉灶之神的神名在众人口中传诵,整个京城都洋溢着一片买买买的热烈气氛,城里大大小小的商家都主动营业到半夜十一点以后,货品更是都挂上了打折的牌子。百利离开家乡的时候也有五六岁了,仔细回忆童年,确实不记得有这么个疯狂的购物节,于是片下根本走不动的马向旁边行人打听道:“今天是什么节日,怎么大家都这么积极地要买东西?” 第206页 被他拽住的人激动地高喊着,声音越过嘈杂的欢唿声传进了他耳朵里:“农神新添了两位属神,一位是炉灶之神白·阿克罗斯,另一位是光影之神,叫作格拉斯·莫沃尔。” 炉灶之神……那不是他弟弟吗?他离家出走时说是和农神一起游歷去了,想不到是真的啊。那个格拉斯·莫沃尔听着也挺耳熟的呢……对了!那不就是他弟弟的同学吗?他们还一进去开普顿参加过联校大比呢,后来就传出他是白男朋友的流言,想不到俩人一起成神了。 成神了。 成神了! 成神了???? 成神是这么容易的事吗?百利狠狠拍了拍自己的头巾,把马缰往那人手里一塞,匆匆挤进人群,迈着两条长腿朝着姑妈家跑去。 =================================== 不只桑德康翠,拜萨城这边的应典更加热闹,因为这座城市不是单一信仰的城市,各大神殿都有一座分殿在此。也因此两位新神的父母亲人在神谕降临当天就分别收到了两个神殿的传信,农神殿的神官白巾缠头,太阳神殿的神官长裙飘飘,挤在他们家门口,向阿克罗斯夫妇和他们的长子一家传达这个好消息。 他们的儿子竟然成神了? “是的,神谕宣告:炉灶之神嫁给了太阳神之子,光影之神阁下,以后他们一家都会供奉在神殿的正殿里。你们作为姻亲,也应当皈依太阳神阿苏尔,哪怕是为了你们的儿子呢?” 阿克罗斯家的主人面面相觑,不知哪个消息更惊人一些:他们的儿子、弟弟、小叔成神了?还是他跟一个男人,太阳神的儿子结婚了? 可是这个叫格拉斯·莫沃尔的少年怎么会成为太阳神的儿子的?那不是他儿子在学校的同学吗? 百加得爸爸不死心地想再问问农神殿的使者这是怎么回事。可惜他们一家商量时间太久,想起来问的时候,两家神使都已经为新神的归属打起来了。农神殿的使者刀法娴熟,太阳神殿的使者擅长用剑,再加上各种神术乱舞,打得翻天覆地精彩纷呈。 隔了半个城区之外的莫沃尔家也遭到了同样的战斗洗礼,可怜的莫沃尔先生在硬扛了“抛下父亲产业去当佣兵的不孝子成神了”“离家出走的不孝子背着他结婚了”两个重磅消息时还没倒下,最后一个消息是真真切切地给他砸懵了。 “你说我儿子不是我的儿子,而是太阳神阿苏尔的?” 太阳神殿那位使者完全不知道他不高兴什么,比他还激动地说道:“您刚刚一定是太高兴了,不敢置信吧。您的孩子确实是阿苏尔的亲生子,是他亲口宣下的神谕,您的妻子必须被奉为圣母,而您也将成为圣父,您的后代在姓前面都可以加上圣字了……” 这批来贺喜的农神信徒没赶上打架,因为他们光忙着把格拉斯的父母从那位神使身上拉开了。 莫沃尔先生还好,他夫人可是抄着雨伞打的,伞尖在神官的小腿上打出一大片青紫的檩子,真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莫沃尔夫人并不是什么贵族出身,父亲兄长都是佣兵,打起架来不输男人,一边打一边骂:“你敢污衊我的儿子不是我丈夫的?告诉你,我娘家祖上可是三百年前曾杀了恶龙德拉贡的史诗英雄达沃斯,我身上也流着英雄的血,不会让你们这么凭白诬陷的!” 小小的拜萨城一天之内引起了两场流血斗殴,受害者都是神殿的高阶神官,而施暴者的身份则与之差相仿佛。在两家门外巡逻的治安官们听着惨叫声此起彼伏,在得罪神殿和死了人会更深地得罪神殿之间两害相权,终于狠心冲进去分开了他们。 案子并不大,更不难审理,只是案犯和被害人的身份过高,层层推讳上去,最后由城主亲自把这两家人安排在自己家里见了个面。 儿子们都结婚了,亲家才见面。 见面之后莫沃尔夫人就首先表明了立场:“我儿子是他爸爸亲生的,和太阳神阿苏尔没有血缘关系,我们夫妇也不是信徒,你们不介意吧?” 不介意,这个身份其实比太阳神的儿子更容易让百加德爸爸接受:“我们一家都是农神的信徒,不管太阳神殿那边有什么误会,我们的神霍桑可是宣布了白和格拉斯是他的属神,我们家不会让儿子改信太阳神的。”。 那些都是小事,关键是两个孩子都成神了,而且看这意思在神域也结婚了,不管他们俩还回不回大陆,毕竟是亲儿子的终身大事,做父母的也该给他们俩办场婚礼。 第207页 两个男人结婚说起来有点怪,可这两个孩子都是神了,他们的关系也得到了至少两位主神的承认,不说信仰虔诚的阿克罗斯家,就是莫沃尔夫妇也觉着得在人间给儿子和儿媳办一桩婚礼。 儿子不能回来参加婚礼,就用木头雕成塑像让人抱着成礼,他们两家已经成了事实上的亲家,必须办个盛大的世俗婚礼来加强这纽带!他们很快就达成了这令人愉快的协议,城主也兴致勃勃地表示要送上大份的新婚礼物,接下来问题就来了——谁该娶,谁又该出嫁呢? 莫沃尔先生这时候想起太阳神了:“阿苏尔的神谕里是把白称作他的儿媳妇的,所以应该是把白的雕像嫁到我家里来。” 加百德坚定地表示反对:“我的儿子最开始就是霍桑的神眷者,你的儿子却是太阳神的属神,他能进入农神殿,一定是嫁给了我的白。再说,我儿子是战士,你的儿子仅仅是个身单力薄的魔法师而已!” 他们家里不只白是战士,他的两个哥哥更是武力非凡,就连怀孕六个月的长媳也是上马能控弓下马能提刀的,和柔弱的商人家庭完全没有可比性。不过事关儿子在婚姻中的地位,莫沃尔夫妇也绝不肯退半步,他们反覆拿出那位差点影响到夫妻感情的太阳神的话作佐证,以滋证明阿克罗斯家应该把孩子的雕像嫁过来。 这对新鲜出炉的亲家争得寸步不让,差点又打了起来,幸好就在此时,新的证人出现了——魔教左使奈特骑士从神殿里得到了教主成神的答案,匆匆携魔教外门总管露提·丽森赶了过来。 他们先给白的父母道了喜,然后义无反顾地证明道:“格拉斯嫁给白更合理!” 露提学姐声情并茂地讲出了当年上学的时候,白是如何深情痴情又苦情爱慕着格拉斯:刚见面不惜送他价值连城的魔法铜锅;还花钱僱佣自己这样的绝代美女和他谈恋爱;在他肄业参加佣兵团后,白就藉口做生意,改头换面自称魔教教主,买下了佣兵团旁边的房子,住进去偷窥他。 奈特骑士诉说的故事更加感人:“白表哥在墙里埋了一个特殊的透镜,每天风雨无阻地偷看墙对面的情形。后来魔教圣女和格拉斯偷偷恋爱,对方的骑士团长找上门来替他们求婚,表哥伤心得脸一下子就苍白了,差点跟着砂之神殿的神官浪迹天涯,可后来自己在城外被人刺杀了,还想着格拉斯会不会被他牵扯到危险里,特地跑回来救了他……” 桩桩件件,不管白做的时候是抱着什么心态,听在人耳朵里,却都是百转千回痴心不改的形象。 露提总管和莫沃尔先生一直有着商业往来,此时忍不住以势压人,替自家教主争取这个娶人的身份:“白是魔教的教主,如果是商业联姻的话,您拈量拈量两家身份和关系,是不是也该格拉斯嫁过来呢?何况他爱得太苦太久了,只是一个人间的婚礼,我觉得这个丈夫的地位是他应得的!” 得知别人的儿子这么痴情,自己的儿子却还没心没肺地跟人家僱佣的美女谈了两回恋爱,莫沃尔夫妇终究是在罪恶感压迫下低头了:“好吧,我们答应了。就让格拉斯的雕像嫁过去,反正天上的事咱们管不了,人间的婚礼……就按照你们那边的风俗吧,我们会备好衣服和嫁妆的……” 百加德爸爸笑容满面,感激着这对夫妇的明理。他一直按在腰间刀柄上的手也终于放松开,伸过去和莫沃尔先生握了握手:“以后我们就是亲家了,这是农神欢喜的婚礼,我们一定会办得热热闹闹,不负咱们两家的关系。” 在两个神殿的全力襄助下,人间的婚礼办得格外顺利。桑德康翠的砂之神殿主动联繫上了拜萨这边,花费了几十颗顶级魔晶,把阿克罗斯家的亲友都传送到了数千里之外的拜萨城,神眷者巴尔德也跟了过来,主动要求担任这场婚礼的主婚人。 =================================== 神域的婚礼持续了不知多少日子,等到婚礼结束,白和格拉斯回到大陆时,人间的婚礼已经要开始了。两人在神宴上忙得昏头转向,又还不太清楚怎么和下界沟通,竟是完全不知道这场婚礼的消息。 神宴结束后,白先是回了桑德康翠,打算和姑妈一家交待自己的去向,再回拜萨城见父母。想不到姑妈一家竟都不在家里,只有几个僕人懒懒散散地看着院子,见着他跟见了贼似地,竟然尖叫起来。 白皱着眉上去问道:“怎么回事,家里的主人们呢?我是大夫人侄子,前几天在这里住过,你们不认得我了?” 第208页 僕人们颤微微地伏在地上,向他祷告:“求炉灶之神不要降下您的愤怒。蒙霍桑和您本人庇护,主人一家都被神殿送去拜萨城参加您和光影之神的婚礼了。” 胡闹!他人都不在,怎么会办婚礼? ……难道他和格拉斯的事家里人都知道了?而且还不反对?那他们俩下来前纠结半天怎么出柜是干什么呢? 他和颜悦色地祝福了那些僕人,然后运起神力,像走在自家花园里一样,巡着血脉气息悠悠闲闲地迈到了拜萨城,自己的家里。 回家之后看到的第一件东西,就是一个和自己差不多高的木偶,脸雕得十分精细,还用砂纸细细打磨过,不过雕塑水平大约也就等同于后期的湖中仙女,身上穿着极鲜亮的绣花长袍,底色红黑相间,头巾却是白得耀眼,巾尾绣着金色花纹。他的母亲、姑妈、大嫂和其他沾亲带故的女性围着木像不停忙活,又修衣服又化妆,还有人在旁边穿梭来去分点心和肉,一副婚礼特有的热闹气息。 白简直看傻了,不仅他傻了,在他出现那一刻,所有见着他的人都傻了。 他的亲妈和大嫂、姑妈这样熟悉的至亲还能勉强控制情绪问一句他怎么回来了,在神域过得好不好,那些原本就不大熟,只是为了帮忙婚礼来的人中,竟有不少直接给他跪下了,求他保佑自己成为他一个的大厨。 白震惊了一会儿,就收拾心情问妈妈到底出了什么事。大嫂极有眼色地跑出去叫了公公和丈夫、小叔子进来父子兄弟团聚,给白细细讲了结婚的事。 “莫沃尔家里人是很通情达礼的,他们同意按桑德康脆的风俗成亲,而且是你取那位光影之神,咱们不吃亏。” “不是吃亏不吃亏的事,其实我们已经在众神见证下结过婚了”——这句话出口前就被他咽回了肚子里,因为这场婚礼实际上并不是为他们两人举行的,而是为了他们的父母、亲朋,所有关心他们下落,或是爱戴作为神的他们的人举行的,他没有权力为了自己省事就叫停。 更何况,反正自己是娶人的,不吃亏! 白低下头偷笑了一下,乖乖地拿下木头人身上的衣饰回去换上,然后按照婚礼流程骑上了一头漂亮的绿色沙漠角龙,掐着时间去相距半座城的莫沃尔家接新娘。 角龙车穿行了大半个城市,真正走到莫沃尔家里时,他却有点近乡情怯似的感觉,不敢去开门。 座下的角龙在门口停了好一阵,不耐烦地打了个响鼻,莫沃尔家高大的铁门忽然缓缓打开,露出高大的白色红顶小楼,楼前有一片青翠的草地,他的新娘——或许是穿着新娘装的木偶正在女性亲属的陪伴下,按着桑德康翠的习俗坐在草地中一块地毯上,头上蒙了长到地面的绣花厚布,只露出一个座高十分熟悉的身影。 白下了龙背,慢慢走向那里,一边热情地和岳父一家打招唿,一边小心翼翼地观察自己应得的新娘子。按照习俗,他现在该和岳父家人喝酒用餐,直到带新娘回家之后才能看到…… 可他的脚步离着那座布山还有几十公分时,布料下面便伸出一只修长好看的手,缓缓揭开蒙头的长布,露出光洁的额头、立体的面容、颈上几重金子和宝石的项鍊、对襟绣衣长裙和金线镶边的马甲…… 那张脸上还画了连娟长眉和红唇,仰着头对他笑了笑。 极至男性化的脸庞和妆容搭配起来十分违合,甚至有些好笑,可白忽然愣在那里一动也动不了,心中砰砰直跳,眉梢眼底止不住冒出粉色光环。 这真是他平生见过最美的新娘,也是他这辈子最幸福的一刻了。 第86章 番外:如果农神和白在一起 上接第十二章农神的酱油 想不到农神这么会吃醋。那他全世界这么多神官和信徒,吃得过来吗?白摸着脸上的金麦穗烙印,对着镜子看了半个晚上,临睡时才拿易容药水盖住了。 性命交关,尽管农神郑重其事地表示了自己的小心眼儿,白还是坚持每天到格拉斯宿舍里连做饭带倒精神力药水。他高风亮节、做好事不留名的精神深深激起了主角极其好基友的好奇心。最初还浅些,可随着他投入的食物总价越来越高,两位朴实的少年魔法师心里受恩不过,越发想尽办法想找出这位“湖中仙女”or“小精灵”的真正身份。 于是格拉斯和瑟泊汀开始守株待兔,假装去上课,半路上回自己房间里潜伏,等着抓到做饭的人。 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白也遇到了不少麻烦,有几次险些被当场抓住: 第209页 一次是他刚刚倒完汤从宿舍窗户里爬出来,刚刚翻上楼顶就被那两人撞了个正着。格拉斯和瑟泊汀满怀着抓贼的欣喜冲上楼堵住了他,问道:“阿克罗斯向学,您不是走读生吗?怎么会在魔法学院的宿舍楼上?” 白冷艷高贵地瞥了他们一眼,从右臂上撸下一副蓝袖标,把上面绣着的巡察队纹章晾给那两个人:“我是校纪巡察队队员,来这里检查宿舍楼安全的。你们两个怎么会回来?我记得魔法学院今天下午有课,你们是逃课了吧?我记下你们的名字了,会报告给你们的教授的。” 这次遇险,以实验课教授扣了格拉斯和瑟泊汀每人三个学分为结束。瑟泊汀欲哭无泪,下了课就劝格拉斯别再回去蹲守了:“湖中仙女没见着,先扣了三个学分,再多扣两回今年就该留级了。那个阿克罗斯也太认真了吧,别的巡察队员都不管旷课的,还是说因为那口锅闹出来的麻烦也影响到了他的生活,所以他记恨上咱们了?” 格拉斯还是不死心,冒着被扣学分的危险又等了一阵子,终于在白爬上自己阳台时冲出去扣住了他,带着几分痛快和暗喜问道:“巡察纪律需要巡察到我的宿舍窗台上吗,阿克罗斯同学?还是你想要进去做些什么?” 窗扇大开,两人在窗台对峙,窗边却有几条细细的藤条卷着一盒汤和一瓶药水从格拉斯看不到的死角里熘了进去,把汤倒进那口锅里后又原路出来,带着饭盒藏到阳台底下。 消灭掉了证据,白便抬起头来淡淡看了格拉斯一眼,毫不留情地说道:“学生会清查逃课的学生,我只是记着你有很多不良记录,特地来检查一下。果然……” 他掏出小本记了一下,毫不留情地转身离开,留给格拉斯一个潇洒背影和被扣三个学分的结果。 好容易堵住了疑似湖中仙女的好心人,结果转身就发现,他们俩争执期间,那口锅里竟不知不觉地熬上了汤,他堵住的人竟是错的。不仅没找出真相,还被扣了两次学分,这下子就连格拉斯也没信心再留下来蹲守了。白难得轻松了两天,却不想惹事的小册子上却又多了一句话:尽快让格拉斯见到“湖中仙女”,否则支线有可能失败。 “啪”!白沉着脸把小册子扔到地板上,狠狠踩上了一万只脚。可是再不情愿扮成湖中仙女,他也没法眼睁睁看着这条支线失败,最后还是把小册子塞回了空间指环里,出门去买了化妆品和衣服。 他的身材高挑又不壮硕,肌肤胜雪、长发如墨,穿上那身大码女装还是颇有几分大码模特的风彩的。只是那张脸上充满了打太多肉毒素的僵硬质感,额头和颧骨油得发亮,下巴更是长得一把抓不过来,除了他自己照着镜子还能自恋,别人都不大看得下去。 比如霍桑。 丑得惊动主神,就是他现在这个效果了。 农神头一次在不是吃饭的时间出现在了他的房间里,眼中闪动着毫不掩饰的嫌弃神色,伸手抬起了他尖而硬的下巴,托起那张见不得人的脸上下打量着。这眼神深深伤害了白的自尊心,他正了正下巴,低声抗议:“美女都得额头饱满,还有苹果肌和小尖下巴。” “你的下巴可不小。”农神毫不客气地打击着他的审美,伸手在他脸上抹了一把,重新露出清慡俊美的面容和左眼下方精緻夺目的金麦穗。这样子果然顺眼多了,农神欣赏了一下整体,从配好的药膏罐里挖了一勺,右手指尖蘸了薄薄一层,轻轻抹在白脸颊上。 原本尖削立体的脸庞被填得更圆润;眼眶稍稍抹平了些,修出一条明显的双眼皮;嘴唇加得丰厚些……只简简单单地修改了一点,顿时就增加了娇嫩甜美的女性气息,也比整容脸鲜活个性了许多。白对着镜子左看右看,实在忍不住好奇心——农神怎么会这么擅长把男人化妆成女人的?难不成他以前也干过这种事? 他以己度人,霎时间就转出了十七八个云谲波诡的爱情故事。霍桑这胸肌、这个子、这模样,要是也扮成女装,那绝不是什么浪漫故事,肯定是恐怖片! 白脸上的内容过于浅白,霍桑忍不住在他头上拍了一把,淡淡解释道:“我是庇护你、赋予你一切优秀品格的神祗,审美观当然比你强。” 白满不服气,可对着镜子里近似正常甚至漂亮姑娘的形象左照右照,还是不得不承认农神的审美观也是相当可以的。 算了,咱这现代审美不指望古板的异世神认同,就这样吧! 第210页 转天白特地请了个假,保护了一白天的特殊妆容,等到下午差不多的时候,换上新买的女装跑去格拉斯的寝室里做家务了。 当天晚上格拉斯和瑟珀汀从教室里回到宿舍,就见到了夕阳下一位身材高挑健壮、不、是丰满,打扮华贵清凉的少女正倚窗而立,拿湿布擦着窗框上的灰尘。 “湖、湖中仙女?” 格拉斯和瑟珀汀一下子呆住了。多少天的等待和追寻,被扣掉的惨烈学分都见证了他们对这位仙女的感恩,可是人当真出现在了面前,他们俩又有点不大敢认。 湖中仙女忧悒地回过头来,悄悄翻了个白眼,答道:“我就是湖中仙女,想不到被你们看到了,我本来想默默地帮助你们,做好事不留名的。” 这位湖中仙女……除去身材有点违合、声音略微尖细刺耳了些,脸和手脚都是细腻雪白,看起来倒真像贵族女性。 难道是他猜错了,一直关照他的真是这位美人,而不是他臆想中的神官?格拉斯苦思了一阵,实在得不出结论,只好把湖中仙女就当作给他们做饭收拾房间的恩人,跟瑟珀汀一起道了谢。 白仙女点头道:“既然被你们发现了,我也不能再留在这里了,我要回森林去了,再见!” 他推开窗户,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心安理得地找地方换下衣服和易容,轻快地回到了家里。 到家时离晚饭还有很长时间,他就捧着小册子研究自己的剧情进度。湖中仙女支线后的附加要求终于消失了,可支线还没完成,也就意味着他还得多跑几趟主角宿舍,直到新锅做好——等新锅做好还得出面给格拉斯正正名,以后就不需要靠这口锅增加打脸剧情了。 因为到那时候就是联校大比,在台上打脸风光又能出名,老师也不会管,比私下比斗强一些。 又得随时换装换身份,还要不停设计慡点,当个龙套真是不容易,还是主角命好啊。白深沉地嘆了口气,从桌子上翻出纸笔,一个个罗列下了参赛强者和本校美女的名字,对照着在学生会听说的性格和家庭之类的信息,准备在赛前就通过潜规则帮格拉斯处理掉障碍,顺便给他弄几个女朋友。 写着写着,天色已然渐渐黑了下来,门外也传来僕人敲门的声音,请他出去吃晚饭。白答应了一声,伸着懒腰从位子上站起身准备出去,身后忽然传来一道低沉浑厚的男中音:“这是什么?你扔下主人的晚餐不管就是在写这些东西?” 白心跳了一下,想起小册子早早收回了空间指环里,才安心地回过头答道:“我也是学校巡察队的,也应该关心关心同学嘛。” “关心到打算给他们钱和魔法道具?你如果不是我的神官,我这些日子不是足够了解你,说不定真的会当你是个阿苏……是个花花公子了。”霍桑正坐在白刚刚离开的位子上,左手托着那张羊皮纸,微低着头,气场却强大得让白无法不把注意力都落在他身上。 他的长袍因为坐下的缘故,襟口略略敞开,从胸骨到上腹都展露在外头,肤色像涂了油一样健康光亮,肌肉紧緻结实,哪怕白自己也是个坚持锻鍊的战士,论到身材也远远没法相比。 一个管农林牧副渔的神,没事长这么好一身肌肉干什么,匀他点儿不行吗?白不无嫉妒地想着,脸上却不露分毫痕迹,只坚定地表示自己是清白纯洁的,弄这些都是为了关心同学。至于花钱收买一些人,那是他必须要得到这场校园大比的第二名,私下动些手脚比较保险。 “第二?”霍桑皱了皱眉头,扔下手里的羊皮纸,起身按上他眼下的金麦穗:“我的神眷者要在这种比赛中得到冠军难道还需要用什么手段?有这个印记在就是我与你同在,你拥有我的力量,要得第一又有什么困难?” 第87章 番外:如果白和农神在一起 土豪·高富帅·白在校园里进行了丧心病狂的收买贿赂活动,不仅大把收买上次大比名次靠前的选手,还针对格拉斯平常保卫锅具战斗中展露出来的比赛风格和特色,暗箱操作,提前预定好了他的比赛顺序。他不仅收买了格拉斯的对手,更收买了自己大比中可能遇到的对手,做出一副完全为了自己夺冠而拉上一个炮灰陪跑的形象。 解决了全校大比第一个个支线剧情,接着就该给主角挑个校园第一美人了。按理说这种深情主角就算在贫寒的少年时代也该经常被慧眼识珠的美女看上的,可是白悄悄通过纪律巡察队的人调查了本校最美的几位美女,其中却还没人看上他,愿意不惜一切地培养他。 第211页 既然没有现成的,就得花钱给他造一个了。 白悄悄地按着校园美女排行榜的名单挨个请美人们吃了顿饭,把马上要毕业的、不受银弹攻击收买的、性情高傲演技不好的……都剔除掉,最后只剩下一位愿意和他合作的,正是排在校园美女排行榜前三位的露提·丽森。 她提出的唯一条件,就是要格拉斯手里的那口铜锅:“我打听到那口锅能源源不断地制造出精神力药水,效果非常神奇,我也很想要一口。如果我要那口锅作代价,你捨得吗?” 太捨得了!那口锅是五十银币,远比他这回预计要花的钱少。 白微微一笑,避重就轻地答道:“只要你能让他答应和你交往,我就能想法把那口锅拿回来给你。当然,如果你能直接从他手上弄来,也算是你的本事。” 露提·丽森含笑起身,抬手给他送了个飞吻:“为了让格拉斯·莫沃尔交上女朋友,你也是蛮拼的。如果我不是早听说过他没谈恋爱,你又是个神官,家里也没有妹妹,我都要怀疑你是想拆散他和你的谁了。” 白愣了一下,很快恢復正常,高深莫测地笑了笑,起身离开了那间咖啡店。没错,他就是想拆散格拉斯和她,只不过要等他们两人在一起之后。 虽然到时候脸一定会被打得很疼,可是为了凑足支线救自己一命,那也都顾不上了! 露提·丽森下手很快,几天之后校园里就传出了她在和格拉斯·莫沃尔交往的传言。更令白高兴的是,这位美女的追求者相当不少,不必他出手就开启了一条支线七:“打脸追求者”支线。那些精力充沛得只能靠打架发泄,私下里爱慕女神又不敢说的少年轮翻送上门被格拉斯扇脸,直扇到校园大比时,这求打脸的剧情才算到了高·潮,不知多少人在比试前就和格拉斯定下了生死约,要求以比赛成绩定女神归属。 格拉斯站在比赛台上,昂然看着台下激动的人群,一字一顿朗声说道:“我和露提学姐只是普通朋友关系,但是无论谁愿意挑战我,为了什么理由挑战,我都照单全收。” 他上学这一年时别的什么都没干,净是让人找上门打架了,就是神祗也给呛出火来了。他也厌烦了一天天被人堵在路上挑战、厌烦了到处都是他配不上露提学姐、不配用那口魔法铜锅的流言,决定借着这次大比的机会亮亮真本事,让那些人再没有勇气打扰他。 他的实力和白给他安排的赛程也恰好让他做到了这点。他大胆地将星光魔法和大地魔法揉合在一起,织成一张天罗地网,将对手网在其中无法逃脱。 他就这么胜到了最后一场,直到裁判喊到了他最后一个对手的名字:“三号台,格拉斯·莫沃尔对战白·阿克罗斯!” 他一直在观察的,一直期望能证明对方就是在暗地里照顾他们那人的阿克罗斯神官,居然和他一起站在了比武台上。格拉斯固然掂念着那口铜锅的情份,可是哪怕对上这个浑身谜团,总好像在帮助他的人,他也还是不想输。 这场比试他尽自己的能力好好比完,这才是对对手最大的尊重。 两人分站在擂台两边,裁判正式喊“开始”后,格拉斯先向白点了点头,伸出右手让他看清楚自己掌心点点星光:“我会用出自己最强的手段,希望我们两个能好好比上一场。如果我侥倖赢了,希望以后咱们能成为朋友。” 在这个擂台上,我是不会给你退缩和敷衍的机会的。 他斗志满满地挥了挥手,一道黑暗的天幕直接朝白罩了下来。眼看着那道雪白的身影就要被罩在下头,他忽然眼前一花,星光空间下方已经是空无一人,耳边却响起雨点般噼里啪啦的响声,抬头看去,天上下得哪里是雨,而是密密麻麻的各色蔬菜。 转眼间菜就堆得比星幕还高,而洒下这些菜的人只留下了一句“我认输,这些送给你了”就潇洒离去。 大把金银流水般花了出去,又收买对手、又贿赂负责人,却把那个陪跑的小子拱上了大比冠军的宝座。这种捨己为人到了极点的行为,使得这场大比在此后数年都稳稳占住罗亚魔武学院最不可思议的传奇故事的宝座。 而在此时,被土豆砸了一脸、晃晃悠悠从擂台上跳下来的格拉斯却没有身为传说中人的自觉,他擦着脸上的菜汁,对上来道恭喜的好基友瑟珀汀嘆道:“他是真的恨我啊!” “不……”瑟珀汀看着那一台足够他们吃上小半年的蔬菜,中肯地说道:“我觉着他是真爱你。” 第212页 不管格拉斯本人怎么想,他现在既是全校大比冠军,又是校园新出炉第一美女的男朋友,日子过得相当拉仇恨。好在没过几天学校就组织他们去首都参加了五所学院的联校大比,总算把他从流言里稍稍解放出来了那么一会儿。 去往首都开普顿这一路上,露提学姐都十分敬业地努力和格拉斯拉着关系;而格拉斯又努力地想弄清白不喜欢他的真正原因;白却要想方设法私下给露提塞东西好让他送给格拉斯用,活活组成了一个等边大三角,看得同路的老师同学们嘆为观止,好事些的还努力给三人创造三人对质的机会。 幸好露提学姐拿钱办事服务一流,硬是没给格拉斯发现她和白私下交易的机会,反而在到达首都之前就在众人心里定下了他们两人的名份,总算是把第八条“初恋支线”给定了下来。而随着众人参加了联校大比开幕式,支线九“联校大比”也正式开启,他离着起死回生又近了一步。 但就在这只差一步之遥的时候,大比的第一场居然就出了岔子——国立魔法学院的学生召来了魔物。白在溪边挖掘号牌时遇到了第一个魔物,借着农神的神力杀了它之后,便马不停蹄地赶去解救格拉斯。 他和格拉斯并没什么心灵感应,但用神力控制植物、追寻魔气都很方便,不过十几分钟后他就定位了那些魔物所在的位置。而按照主角光环的规律,哪里有危险,哪里也必然有格拉斯这个主角。 白急匆匆地冲到那里,远远就看到格拉斯和一个魔物在缠斗,还有些受魔气侵体的学生或坐或倒地散落了一地。他连忙抽弓搭箭,附上神光一把射向那魔物的利爪,恰恰把格拉斯从它爪下救了出来。 连珠几箭射出后,他便大步流星地跑上前,抽出弯刀噼向了另一只魔物。格拉斯眉头微挑,不时抽出学姐转手给他的魔法道具,配合着白在前面对抗魔物,而身旁几名未受伤的魔法师也在他们的激励之下恢復了几分勇气,跟他们配合着共抗外敌。 但以这些学生的力量,要对抗魔物还是太牵强了些,随着被杀的学生越来越多,那个召唤魔物的召唤阵上也唤发出了更强的红光,像有什么巨大的东西要从那里挤过来,却又因身体过于庞大而无法出来,挤得魔法阵像怪物的巨口般扭曲地张开,整座林谷都开始震动,地面上裂开了一座深不见底的漆黑地缝。 而山顶上那名召唤来魔物的学生却抓住这机会,挥手取出一条细细的黑皮带,无声无息地缠住自己同伴的颈子,将他们也当作祭品扔进了召唤阵里。 “必须阻止他!”格拉斯抹了抹嘴角的鲜血,纵身跃向那座巨石顶,右手星光罩下,阻止了黑魔法师的行动。可他身子刚刚跃起时,一道黑影便从背后扑了上来,魔气唿啸着贴上来,一道劲风眼看着就要砸到他背上。 格拉斯仓促回了一下头,却看到了从未想过的景象—— 白忽然出现在他和那只魔物之间,一把推开他,自己却被一股大力砸了出去,鲜血迸散,就在他眼前落入了那道刚刚出现的深渊中。 迟迟没传来人落到地面的声音。 格拉斯震惊得无以復加,回过头来就扔出星光牢笼,以自己全身的力量锁住了那只可怕的魔物。可他能试着给白报仇,却阻止不了地上那个鲜红可怖的传送阵里吐出了强烈的震动,最后露出一个穿着燕尾服,面色苍白、全身血色都凝到唇上的邪异男子。 那是真正的魔族,有魔族打通了两界之间的障壁,出现在了这个世界上。 他有那么一瞬间的绝望,然而那魔族却抬手杀了场上所有魔物和石头上正在献祭同学的魔法师,挥挥手收走了他们的鲜血,向他咧了咧嘴,消失在了森林里。 活下来的那些学生这才瘫坐到地上,等待迟迟不来的救援。唯有格拉斯拖着疲惫的身体走到深渊旁,凝视其中,想看到那个为他而死的人。 幽深狭窄的石壁阻隔了他的视线,所以他并不知道,他想见的人只在他身下几十米处,正一手拿刀插在石壁上,用身体和石壁磨擦着,努力控制下滑速度,想要在摔死之前停下来。 他替格拉斯受这一击时恰好用神力护住了身体,落下来时也没撞昏在石壁上,还有力气把刀插到石头里,凭臂力吊住身子,不至于直接摔下去。但他的刀是神殿出品,切山石如切豆腐,虽然极容易就刺进石中直到没柄,但在他的体重和那一掌的冲力作用下,匕首就像割开蛋糕一样割开页岩质的石壁,带着他一直往下滑。 第213页 白现在还能活着实属幸运,也实在是求生意志过强引发的奇蹟。没办法,他才刚凑了九条支线,实在是死不起啊!他既不是主角,穿书之前还刚跟作者吵过架,小册子上条条款款都是不听话就要你命,谁敢赌死后肯定能復活呢? 这艰苦又漫长的旅程持续了许久,直到狭窄的地面终于暴露在眼前,白才捨得吐出胸中那口气,顺便吐了口血,手一松,就卡在石隙间昏迷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他脚边的岩石忽然被人踢散了几块,发出骨碌碌的轻响。一个乌髮褐肤的高大男子忽地出现在缝隙旁边,抬脚踢出一片宽阔的空间,低下头看着白苍白似鬼的脸庞,伸手捞起他抱在怀里。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和前头重复的也比较多,因为得把白从玻璃线脱开进入农神线,这样有一些细节就和以前不一样了。但转折到这里就够了,以后的剧情和前头就不再有那么多重叠了。以后白走种田路线,玻璃争霸天下,不用像之前那样让玻璃跟着白改线路了 第88章 番外:如果白和农神在一起3 我……还……能……再……抢……救……一……下…… 睁开眼就看见农神那张大脸,白顿时苦逼了。按照本地神话,他们这些神职工作者挂了之后都要回到自己信仰的神的神国去,眼睛一闭一睁,身上的伤口哪儿都不疼了,周围环境还亮堂堂的,头顶就看到农神的脸,那不就代表他已经死得透透的,现在是在农神的地方当鬼、不,是当英灵了? 好容易凑满九条支线,就差一条啊!他怎么就这么意志不坚定,最后这口气就没吊住呢! 白愁眉苦脸地嘆了口气,重新闭上眼打算逃避会儿现实。可是闭上眼后脸颊忽然被人狠狠拧了一把,那强烈的疼痛感又让他生出了一丝丝希望——鬼应该是没有痛神经的,脸这么疼,难道他还活着? 他满怀希望地摸着脸,感觉到令人欣喜的疼痛感,头上也传来了霍桑满不高兴的声音:“对待救了你一命的主人,就是这个态度的?” “我还活着?”白激动地坐了起来,精神力勾动空间指环,掏出黑皮小册子翻看了起来。前面攒的九条支线一半儿还处在未完结状态,倒是又增加了一条支线十“魔族入侵”,难不成他这就算是凑够支线復活了? 他抬起头来又看了霍桑一眼,见到他比平常还黑的脸色,才反应过来自己身边还有个神呢,连忙道谢:“我仁慈的主神、全能的庇护者,多谢您救了我一命。这里是什么地方?我还得回首都魔武学院参加下一场比赛呢,请您送我回去吧。” 霍桑揣着手直起身,踱到一旁找了块干净的青石坐下,徐徐答道:“这里就是你们比赛的地方,之前那片土地被魔物污染了,所以我带你找了个清净地方治疗。你的同伴们都被人带走了,不过没人下去找你,你也不必急着回去。最重要的是你已经好几天没诚心正意地供奉过我这个主神了,现在正是你表现机会。” 他抬了抬下巴,给了白一个“你懂的”的眼神。 白秒懂,把小册子塞回去,认命地掏出锅碗瓢盆野炊。他们现在所处的地方离溪水不远,水边多的是来喝水的野味。不少水果也正处在成熟期,鲜红的野树梅和紫黑的桑葚沉甸甸地挂在枝头,摘下来用糖熬一会儿,大粒的、挂着透明薄糖汁的浆果洒在刚摊出来还有些软的蛋卷上,再抹上一层刚搅打出来的鲜奶油,把蛋卷皮捲成扇形,放凉了就是香脆可口的甜点,用手托着吃也方便。 霍桑守在炉边吃着蛋卷,白就腾出手从河里捞了两条鱼来。重才二斤不到的小鱼去鳞掏腮,从肚子一直剖开到嵴背,抹上各种香料腌一会儿,用烤羊肉的铁网子夹住,捡松枝生起一堆火现烤。烤了不一会儿,带着烟燻香气的鱼香就冒了出来,鱼肉外面烤得干香,撕开皮还是白生生的,调料香和薰香都渗到了肉里,比起平常带汤的烤鱼又别有一番风味。 霍桑一手蛋卷一手鹿肉,旁边的大锅里煮着鲜甜的蛤蜊汤,眼前的厨子又忙着给他剔虾线做炸虾,从感觉到神眷者生命垂危时就不怎么好的心情才慢慢恢復了正常。 若不是刚才他下来施救得及时,现在他们就不是在森林里吃这东西,而是在他神域的餐厅了。这个人类竟然一点性命受威胁的自觉都没有,睁开眼睛之后就想着什么比赛,真不让人省心。 农神为了这个不长心的厨子思虑过度,一不小心就多吃了几锅炖肉,直到天色渐晚,山谷里负责救援的魔法师都撤走了才放下碗,回头问道:“你不是要去参加下场比赛吗?去吧。” 第214页 白“哎”了一声,想了想,说:“等我把锅刷了。” 等把锅碗刷干净,准备回去了,他又忍不住摸出小册子来看了一眼。农神在他身边时几乎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问,只要按时投餵就行,远比跟名侦探附体的主角在一起时松心。他之前既然已经在农神面前拿出小册子看过一回了,就有了点破罐破摔的勇气,临走时忍不住又掏出来看了一眼。 ——多看一眼果然没坏处,小册子上的支线剧情,居然又动了!在“魔族入侵”支线下面赫然多出了一条“支线十一:贵族的诬陷”。 打脸,必须打脸!在自己即将被打脸的时候,能看到别人前扑后继地凑到主角面前求打脸,自己还能跟着围观一把,感觉怎么这么慡呢?白得意得五官都舒展开了,满面红光地收起小册子,掸了掸做饭时随便塞进腰带的衣摆,起身往林谷外走去。 走到主会场时,那里已经被一群士兵团团围住,霍桑不知何时也消失了。白想要进去却被拦下,把守的士兵一脸冷傲,扬着下巴说道:“那里面关了杀死王子殿下和许多贵族子弟的疑犯,国王陛下和各位贵族正在审讯,你们这些没参与惨案的选手都老实在外面呆着,别进去添乱!” 白点了点头,沉声答道:“如果我参与了这桩惨案呢?我当时就站在惨案最近的地方,是受害人兼目击证人,有没有资格进去?” 那士兵犹豫了一下,向负责防守的长官报告。他的上级也没想到还能有个受害者活着回来,看了白一会儿,终于认出了他那身神官皮:“你就是掉到地缝里的那个学生?好,你们这些罗亚魔法学院的学生都是嫌疑犯,跟我进去!” 他命人打开大门,自己抽出剑过来要押白进去。白毫不客气地拍开他,一把推开那个开门的士兵,自己闯进门去。 璀灿的灯光照得大厅亮如白昼,一进门就听到一个尖利的女子声音正嘶声高喊:“我的儿子身上也流着贵族血统,怎么可能做出召唤魔物的事?陛下您是相信一个乡下来的下等人的话,还是相信您自幼看到大的儿子,和出身高贵、品质也同样高贵的达克?” “他们是死在自己召唤出来的魔族手上,我有证据!”格拉斯稳稳地站在一队侍卫的包围当中,从空间指环里拿出了一个水晶球,锐利的目光直射向那个女人:“这里面记录了我到达那块巨石之后的所有战斗,包括那个黑魔法师怎么把自己的同学推出去献祭和他身边一个金髮魔法师怎么吩咐他杀人灭口,以及最后那个魔族出现时的情形,您敢看吗?” 被当成案犯的学生当中唯有他还能身姿笔挺不卑不亢地站着,气势凌人、主角光环闪闪发亮,就连那些侍卫的剑指向他时都不由得往回缩了几寸。 国王身边有侍卫去拿那水晶球,说话女人脸色狠戾,目光闪烁,忽然手指门口尖叫了一声:“什么人竟敢私闯临时审讯室?把他抓起来!” 众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白身上,一群士兵冲上来绑他,格拉斯手里的水晶球却忽然碎裂,清脆的碎裂声伴着那个女人的笑声响起:“你手里的证据呢?没有证据就敢诬陷贵族,你们都要被绞死!” 国王无奈地看了她一眼,转向众学生时,那份苦涩无奈却都被挡在了冷硬的面具之后:“既然没有证据,那么你们诽谤贵族的罪名就成立了。还有那个冲撞审判室的学生,同样犯有对王室不敬之罪,我宣布——” “我有证据!”白站直身子,隔着人群对上了国王的眼睛:“我能证明那几个首都魔法学院的学生勾结魔物,屠杀自己的同伴!” 他淡淡望了格拉斯一眼,斩钉截铁地说道:“我能以我的灵魂作证,我要请求神裁!” “不准!”那女贵族慌乱地说道:“他是个神官,他会暗地耍花样,这神裁肯定是不准的。” 国王满面沉思,正考虑着怎么说服大神殿的神官配合他,让神裁的结果倾向王室。可不等他想出结果来,空中就响起一道浑厚而神圣的声音: “我准许。” 充满生机与温暖的金光从屋顶照下,霍桑施施然顺着光芒走了下来,衣领少见地繫到了最高。他头上还包了头巾,右手握着一支金灿灿的权杖,杖头上雕着象徵丰饶的双羊角,全副武装,一看即知是农业之神。 他走下来之后便伸手把白从侍卫群里捞了出来,只随意瞥了国王和那名女贵族一眼,威仪却已压得他们抬不起头来:“神裁的结果是,我的神眷者是清白的。至于勾结魔族的那个人,我也可以给你们真相——” 第215页 他右手在空中一划,殿中便有一片空气像水波般晃荡,从背后走了一个黑髮黑眸的俊秀年轻人,十分无辜地对着公爵夫人笑道:“感谢您和令公子十年如一日的召唤,我终于能来到这个丰饶美丽的世界了。” 他刻意展露出了一点魔族气息,整个会场都翕动起来。那名女贵族竟没立刻辩解什么,反而激动地给他跪下,自称是他虔诚的信徒,希望他能带自己离开这片龌龊的尘世。 魔族伸手按在贵族颈后,笑道:“如您所愿。” 女贵族发出一声短促欢喜的笑声,身子摇晃了一下,狠狠扎在了地上。魔族收回纤长的手掌,掌心抓着一个光团扔给霍桑,谦卑地说道:“农神阁下,看在我不仅没有伤害您心爱的神眷者,还帮他作证的份上,能当作我没来过吗?从魔域来到这里的通道也已经毁了,我一个魔,不会影响这个世界的。” 霍桑右手权杖一划,一道金光落到了他胸前。魔族却笑得更深了,脚下微微后错,空中一片圆盾形状的水波护在他面前,他的身影就在波光掩映下消失得无影无踪。 眨眼之间,场上的形势就彻底变化,那名女贵族身死魂灭,还坐实了勾结魔族的罪名,霍桑却并不因此满足,冷冷说道:“有人敢杀害我的神眷者,就要承担起我的怒火。我诅咒企图伤害我神眷者的人,让他们的土地得不到丰收,饲养的牛羊不会肥沃,打猎时得不到任何收穫;我诅咒驱使魔物杀害我神眷者的人,他们和他们的血亲所碰到的食物註定会在入口前迅速衰朽,永远与新鲜的美食无缘……” “不!”神的诅咒是无法破解的,哪怕是再请求别的神庇护,也不可能让他们吃到新鲜的美食。那两个杀人的魔法师一个是他的儿子,一个是他父亲私生女的儿子,都是他的血亲。这血缘当初是他庇护那两个人,不惜把召唤魔族、杀害贵族的罪名扣到格拉斯等人身上的理由,现在却成了催命符,他连忙跪下祈求:“是我错了,请您原谅我的罪过,请您给我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我会善待您的神眷者,我会献给你成千上百的小羊羔和最嫩的辱猪,我可以让整个王室都改信您……” 叫你狂,叫你刚才仗势欺压主角,现在怂了吧? 我们主角也是有挂的人!就算格拉斯暂时没开,我这个未来的龙套帝也得给他送挂来!白得瑟地躲在农(外)神(挂)背后,缩着头翻看小册子,果然发现支线十一已经圆满解决。 国王既然已经跪了,咱也不是得理不饶人的人,白趁机拉了拉农神的袖子,请他轻轻放过国王也就算了,接下去还有联校大比呢。 霍桑这才收回了最后一条诅咒,免得国王守着食物饿死,别的却说什么也不肯收回了,并且拎住了白的后领说:“跟我回去。这片土地我不愿再庇护,你这个受我庇护的神眷者也不该踩在这样的土地上。” 他连这皇宫的地面也不愿意再踩,从空中召唤出一条绿龙,拉着白乘了上去,直接飞回拜萨城。底下的人类有的愕然盯着龙看,有的惊奇地唿喊,有的痛哭流涕悔恨自己得罪了神,但每个人的眼中都带着羡慕和渴求。 乘龙出世去,一笑轻王侯,这是多高的b格啊!白坐在龙背上,美乎乎地看着地上渐渐缩小成玩具似的人和房子,顿时生出种成了世外高人的陶醉感。 第89章 番外:如果白和农神在一起4 高调地打了国王的脸之后,“白·阿克罗斯是农神最宠爱的神眷者”这个消息就迅速流传了开来,从首都传到拜萨城也就花了那么一两天。在罗亚魔法学院的师生们比赛回来之前,白就成了学校和神殿里的小名人儿,整个生活都被颠覆了。 神殿连夜开会,授予他高级神官的身份暂且不论,阿克罗斯家人对他的态度也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他们家里除了白这个神官之外,全家上下都是真正虔诚的信徒,知道他成了神眷者之后,所有人看他的眼光都和平常不一样了——那感觉就像儿子年年考试不及格,做父母的塞钱给他塞进了重点学校之后,忽然发现这孩子开窍了,考个了年级第一回来。 百加德头一次把他带到书房里正式议事,说话前轻抚儿子的头,微笑不语。那种微妙的、从溺爱放纵到满怀期待的神情变化,看得白压力山大,他忍不住先开口问道:“您有什么事还是直说吧,这么看着我瘆的慌。” 百加得拍了拍他,深沉地说道:“你今年也十八了,又得到吾神的宠爱,我就把你当作大人,有些事可以跟你说了。其实我们阿克罗斯家,一直是住在沙漠之国桑德康翠的……” 第216页 这是一个漫长而可悲的故事。 遥想十八年前,白的父母是一对生活平凡而幸福的小夫妻,家里有那么几百顷地和一座山头的魔晶矿,膝下还有两个半孩子:长子朗姆武学天赋极高,性格又坚毅可靠,小小年纪就有邻居上门许嫁女儿;次子百利年纪还小,也懵懂可爱,三四岁就懂得给女孩送糖果;赤霞珠肚子里还怀着一个不知男女的小宝贝,还没出生就成了全家人宠爱的焦点。 可是白的出生,却打破了他们一家平淡的幸福——他出生时即拥有雪白的皮肤、和肤色几乎分不开的银色胎髮,还有一双淡蓝的眼睛。 百加德动情地描述着儿子刚出生时的模样,眼泪都快下来了。白连忙起身安慰他:“别这样爸爸,我是有病,可我症状轻微啊,不用吃药也萌萌哒。” 爸爸拿出雪白的手绢擤了擤鼻子,低沉地哼了一声:“萌……什么?谁说你有病的?你这副外表其实是太阳神殿圣子的象徵,从你生下来时就有太阳神殿的人到处寻找外表纯白的圣子,要把你带离我们身边。爸爸妈妈多么费力才保住了你,最后迫不得已带着你们兄弟搬到了这个信仰薄弱的外国小城……” “……我不是白化病吗?”这回轮到白拍桌了:“纯白的圣子是什么玩意儿,我明明就是酪氨酸酶缺乏或功能减退引起的一种皮肤及附属器官黑色素缺乏或合成障碍所导致的遗传性白斑病!哪个神官脑子这么有病,把人家的生理缺陷拿出来到处宣传,还逼着别人改宗改信的?” 简直太缺德了! 他要一直在桑德康翠生活,和主角完全没有交集,肯定就不会跑去抢主角的金手指,也就不会拿到这本倒霉的《龙套的自我修养》。那样的话他现在就该在沙漠里过着悠闲的土豪生活,跟大哥二哥一样有女人缘,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当个註定单身一辈子的神官,还得为了主角拼死拼活凑支线了! 他眼中燃起熊熊的烈火,右手紧抓着茶几边缘,恨不得抡起茶几砸到当初那些神官脸上。 他父亲看到儿子信仰坚定,如此仇恨那些企图绑架他改宗的太阳神信徒们,心里也相当安慰,顺了顺毛,说:“你现在已经被霍桑选中,再没有人能逼迫你改变信仰了,所以爸爸妈妈也考虑,要不要重新搬回桑德康翠。” 叶落归根是老人的心愿,而且家里两个儿子在沙漠那边都有未婚妻,与其让女方千里迢迢嫁过来,不如自己一家衣锦还乡之后热热闹闹地在家乡办婚礼。只是他们在拜萨城也置了不少产业,要搬家也不是一时半刻的事,最好还是那边的砂之神殿派人来请白过去任职,然后他们一家跟着儿子风风光光地回去…… 百加德看白的眼神越来越热烈,欣喜的泪水湿润了眼眶,感慨地嘆道:“当初还是因为你这副白子的外表,没有门当户对的人家愿意把女儿嫁给你,爸爸妈妈为了赌一口气,才给你送去当神官的。想不到当时竟是送对了,你还能有得到吾神眷顾的一天,我们这些年的辛苦没有白费啊!” 敢情他进神殿不是因为家里人虔诚到了非要堆出个神官来,也不是因为他有神官天赋,而是他特别不受生女儿的家长们待见吗?继买买买之后,白又知道了自己身世当中另一个可悲的真相,已然心累得连吐槽都不想吐了。 “那我就先陪您回沙漠一趟,将来的事就听凭霍桑安排。”支线剧情什么的可以先放放,先得让那些有眼无珠的准丈母娘们看看他们当初错过了多好的一女婿! 既然决定了要回老家,临走之前就得把首尾收拾干净。趁着格拉斯去比赛还没回来,白去店里催回了那口新做的秘银锅,在期末考试时潜入他们的宿舍,把新锅和旧锅掉了个个儿。 收回锅之后,他又到纪律巡察队放出风声,说格拉斯那口锅是他当初花钱订做的,恢復精神力效能极低,还必须用炎石引火,熬一锅汤烧掉的炎石比买精神力药水还费钱,效果却远远不如。这消息放出去之后,之前在他暗地煽动下前扑后继抢锅求打脸的人果然都收了这心思,小册子上的支线四“神秘的铜锅守护战”终于打上了已完成的标志。 只要再抢回露提学姐,“初恋”和“打脸追求者”两条支线就都能完成,他就满足了开启重生功能的条件,也不怕回沙漠时遇到什么作者根本没写的剧情直接炮灰掉了! ……………… 半个月后,参加联校大比的学生一行终于回了校,格拉斯果然不负白的期望,拿到了那场大比的冠军。回到校园时他仍旧穿着黑色魔法长袍,一副孤傲冷淡不好接近的模样,身旁却已站了一名红髮美女,热烈地吸引着众人的视线,并把这温暖的光彩也分了一部分到格拉斯身上。 第217页 而拦在他们回校必经之路上的白却是一身雪白的神官长袍,和那道浓黑的身影似乎天生对立。白的神情同样冷淡,却带了几分飘渺的神圣意味,而他开口说的每一个字,却都充满了世俗的卑劣。 他伸手抓住了露提·丽森,邪恶地挑起一边染得漆黑的长眉:“跟我走,露提。我们已经很久没见面了,我不希望回来后初次碰面,是看到你在别的男人臂弯里!” 露提:“⊙_⊙!!!!” 你这是演哪一出!演哪一出!好歹打个草稿行不行,我都不知道怎么配合了! 她心里疯狂吶,表情竟然没什么变化,而是採用了以不变应万变之法,娇羞又无助地低下了头:“白,你别这样,我爱的人是格拉斯。” 格拉斯的眼神冷了冷,周围已响起了围观群众们求决斗的低喊,白一下子就兴奋起来了。虽然一会儿得被打脸,可打脸之后就有两条支线入手,这么干值了! 他狠狠把露提拉到自己身后,挑衅地看着格拉斯,只等他冲冠一怒为红颜。可出乎意料的是,格拉斯竟忍下了这夺妻之恨,淡淡说道:“我和露提学姐并不是真正的恋人,只是同学们误会了。如果您喜欢她的话,还是和她好好谈谈吧。” 英雄慢走!不带这么临场改剧本的,说好的励志打脸,吊丝逆袭高富帅呢? 他在背后比了个尔康手,来接人的瑟珀汀看到了,顿时以为他要背后袭击,连忙推开好基友,自己一个风系魔法打了上来。白根本没防备还有别人出手,拉着露提学姐一同被风吹出了十几米,滚成了两个滚地葫芦,满身沙土,勉强也满足了“被打”和“脸疼”两个条件。 格拉斯也吓了一跳,连忙过来替瑟珀汀道歉。 这怎么行!他这样跟主角抢女人的龙套受了伤,哪有让主角低声下气道歉的?这样的话主角会被骂圣母,打脸的慡度也没有了! 白严辞拒绝了格拉斯的道歉,留下一声狠戾的“i’ll be back!”起身掸了掸衣服,端着高冷的架子离开了校园。 无意间替主角打了高富帅脸的基友君无辜地说道:“我就是不明白,他到底干什么来了?” 格拉斯沉默着,实在不知说什么好。每次他觉着白对他有好感的时候,对方都能毫不掩饰地表现出恶意;而在他觉着对方是讨厌他的时候,这个人却又具牺牲性命救他。不管他怎么想,也想不通白这种矛盾行为背后藏着什么,更不知该怎么对待他为好,也只好随遇而安了。 他站在那里沉思着,露提·丽森就只能自己尴尬地从草地上爬起来。她拍了拍裙子和长发,看了眼校门口仓皇离开的背影,又看了眼丝毫没有男友力,既不懂哄人也不知道扶她一把的格拉斯,“呵呵”了一声,甩袖转身而去。 不是她演出不卖力,是从僱主到工作对象都太不配合了,她!不!干!了! 不久之后,露提·丽森又在校长室门外见到了白。她的僱主面无表情,身姿态度却无不显露着“春风得意”几个字,见到她时还温和地打了个招唿:“学姐你来了,正好,我答应给你的锅还没订呢,现在就去店里订做吧。” 现在露提已经听说了那锅烧钱的传闻,根本就不想要了。思及联校大比时白也给她塞了不少药水和魔法道具,此时也就大大方方地挥了挥手:“算了,我拿你东西也够了,不过这场戏我不能陪你演了,以后有机会再合作吧。到时候你别再像这样突然改戏就行。” 白点了点头,从空间指环里拿出一套鍊金学院常用的实验仪器推了过去,又留下了一打传音符:“还有一件事想要拜託学姐。我已经办了退学,可能下半年就要搬走了,请您帮我看着一点格拉斯,也不用做别的,只要他身上发生了什么大事时,传句话给我就行。这些算是预付款,以后还有酬谢。” …… 那个,你的真爱其实是格拉斯吗?那天当着他的面拉我,真不是怕我跟他假戏真做,特地来让我在他面前丢回脸? 学姐脸上写满了八卦,白实在没法说出真相,也只好任由她误会,回到家拿出小册子,看着上面的“復活大礼包”自我安慰。 自从那天打架之后,最后两条支线剧情同时完成,他已经凑足十条剧情,开启了死后復活功能。小册子上写明:復活功能开启后,他有七天復活延迟期,只要在那七天里引导主角完成两条支线就不会真的死去。更何况成了神眷者也有福利在,上回霍桑能在濒死时救他一命,搞不好以后也能救他,有了这个外挂在,也就不用像之前一样急着攒支线等復活了。 第218页 悬在脖子上的铡刀现在被拴上了根铁链子,白的心情顿时轻松了不少,徐徐翻看着小册子上新解锁的“魔教教主大礼包”。只要建立魔教,召满左右使、四*王、五行旗主和总管、圣女这些管理职位,就能兑换一条支线剧情;建满十个分舵就能再兑一条;等把分舵开到全大陆各地,他就可以多一条备用生命,简直连主角都不需要了,这样的好事还到哪去找? 所以他一定要建一座魔教。 “本座就是魔教教主!”白双手张在空中,就像拥抱着整个世界一般,张狂地笑道:“不错,当不了主角我也得当个boss!以后我魔教就要屹立在大陆巅峰,左右二使在身边听使唤,四*王开拓教众,圣女直接拉出去给主角私奔,教众一人打出一条支线,以后就能坐收无穷无尽的復活次数了呵哈哈哈哈……” 那他的魔教叫个什么名字,崇拜个什么东西好呢? “崇拜我吧。”手中的小册子忽然被一道阴风吹得刷啦啦向后翻开,一个身着黑色燕尾服,相貌俊秀、气度不俗的青年男子忽然出现在空中,含笑向他的脸伸出了一只苍白的手。那指尖上氤氲着令人淡淡黑色魔气,就和他的声音一样变幻莫测,令人着迷:“你不是想建立魔教吗?你一定需要一个魔王,一个能从神祗眼皮底下庇护你,让你这背弃人神之举不遭神谴的强大魔王。” 白往后躲过他的手指,一掌拍在那只苍白的魔爪上,嘲讽道:“你以为几句话就能唬住我?我上头也是有神罩着的——”他扯散了衣襟,右腿抬到左膝上,下巴微仰,一副黑社会大哥的派头,指着右眼下方跟纹身一样的金麦穗:“看见没有,我是霍桑的人!” 第90章 番外:如果白和农神在一起5 “难得你能记住这点。” 空中浮动着一道柔和低沉的声音,亲切地响在人耳边。霍桑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了这个房间里,就在白和魔王顺着声音看过去时,他已经俯下身来拍了拍白的肩膀,从果盘里拿了个青苹果咬了一口,发出清脆的声音。 白老大看着他把别人家当自己家的随意态度;大敞着露出胸肌和一点腹肌的衣襟;穿着金拖鞋的、脚踝圆润健壮的赤脚和上头若隐若现的小腿;再跟自己这模样一比,顿时觉着人家才是黑道老大的派头,一下就把自己比成了个山寨货。 他不动声色地拢了拢衣服,不再以己之短比人之长,拿出厨子应有的职业态度请示道:“这人就是来捣乱的,我就没打算理他呢。您今晚上吃什么?” “你既然要以我的名义建立新教派,当然要按照立教的规矩,挑一个圣日进行大型祭典。”霍桑倚在软垫上扫了对面的魔王一眼,懒懒地说道:“你的记忆力看来不大好。明明看到了我留下的印记,还敢用你那只沾满魔气的手碰我的神眷者?” 魔王整了整衣领,淡然笑道:“我只是遵从这位想要建立‘魔’教的年轻人召唤而来。不管过了多少万年,我们魔族都是响应人心召唤来的。” “我叫你?”白盘腿坐在旁边的垫子上摘葱剥蒜准备烧羊肉,听到这魔族想把问题赖到自己身上,忍不住扔下一把葱叶,掏出纸笔画了个不等边梯型,在各顶点拉出垂线斜线什么的、标上abcd,随便在中间涂了块阴影扔给那个魔王:“已知这几块的面积,给我算出中间这个三角的面积来。” 这是什么东西?他堂堂一个魔王,为什么要看懂这种乱七八糟的图? 霍桑悄悄起身看了一眼,然后不动声色地坐回垫子上,啃苹果的速度又加快了几分。白拿起小葱来接着择,嘲讽模式全开地说道:“连初中几何都不会的人也想当上我魔教教主的崇拜对象?我们学校魔法部刚入学的学生都会做比这难几十倍的题了。以后本教发展了成员,让他们知道自己崇拜的偶像脑子还不如个洋葱大,他们怎么死心蹋地信教!” 魔王惊唿:“难道霍桑会这题吗?你敢让他做个试试吗?” 霍桑沉着一张脸,八风不动地坐在那儿,黑道老大的气场更盛,脑子里转着的则是白要是敢让他做这东西,他得怎么教训这个不懂事的神眷者。 好在他的神眷者相当明事理,接过那张卷了直接包了葱叶蒜皮,冷艷高贵地煳了魔王一脸:“霍桑根本不需要这种东西就能让无数人信仰。” 有胸肌就够了。 幸亏霍桑不会读心,不然听到这句心里话,说不定能直接掀翻果盘揍他了。 第219页 魔王受了如此奇耻大辱,转过身就消失在了空气中。霍桑则出于对他那句的维护的满意,认真地帮他谋划起传教的问题。 白一边听着农神的经验,一边对比后世自己听说过的那些邪教呀传销啊非法集资什么的,构想着自己的魔教将来搞什么样的经营模式。他也捨不得打断这场高端对话,就在屋里架起了锅,用炎石加热,煨上羊肉汤。汤里加了自己晒的干桔皮和山楂,水滚之后香气就冒出来了,再改用小火慢慢炖着,汤清肉白,屋里浓浓的肉香几乎都要挤不下了,顺着门缝往外飘。 剩下的羊肉剁成肉馅,搁上葱姜酱料调好味道,舀上几勺肉汤晾凉了慢慢打进去,直打到羊肉和成肉泥一样的质感,戳一戳汤汁似乎就能流出来,馅儿才算和好。再放到擀得极薄的面皮里包成小包子似的样子,反过来把合口的那一面压平实了,再一个个按到锅里,小火慢煎,两面煎得金黄苏脆。 这样的肉饼只有一层纸一样的薄皮,咬开了烫嘴的汤汁先流出来,肉馅饱满磁实,又嫩得入口即化。霍桑吃了两口,倒是给他想出了个好主意:“你的这个教派人人都要学一桌菜,无论传教还是建立教统之后,都用现做现吃的方法让教众了解到我的庇护的重要性,这样他们肯定更愿意加入你的教。” 那是开新东方烹饪学校,不是办魔教。 白默默吐槽了一句,不过仔细思考了一下,还真想出了个可以借鑑的地方——如果用“遇到魔教的教士就嫁了吧”做gg词,允许教众结婚,这个还真的可以有啊! 反正霍桑还有这么多神殿在,就让那些神官给他守身如玉好了,多发展的这些教众结个婚什么的,他应该也不在意。 一人一神商量了几天下来,白心里就有了大概的组织架构,挑了个日子跟父母、两个哥哥提起来:“霍桑给了我新的启示。我要离开这里去做苦行,创建另一个教派。” 难道霍桑对现在这些神殿,对他在桑德康翠的那位负责阐示神意的神眷者不满了?白的父母和两位兄长心里齐齐打了个颤,不约而同地开了口:“为什么要建新教派?能跟我们说说神谕吗?” 要是霍桑不喜欢现在这个教派,觉得他们曲解经义、行为秽乱,他们一家肯定得跟着改信哪! 建魔教的真正理由是不能说的,反正霍桑不在,白就全推到了他身上:“霍桑想让我向信徒传授做菜的手艺,由这些人建立一个能更直观地宣传农神伟大之处的教派。” ……就是说,农神嫌一个厨子不够用,想让他培养出更多厨子来? 要不他们暂时别改宗了吧。 虽然没能成功劝得父母兄长改宗,白这次家庭会议还是大有收穫的。他从家里收拾了几袋金币和日常吃的东西,牵着一匹白马,就像千多年前的唐长老一样踏上了西行的征程。 大唐的西方有佛教发源地的西域,而从拜萨城一路向西,最终会走到大陆西方的沙漠之国,桑德康翠。 那里是他的主神庇护的地方,也会是魔教这个名字在异界发扬光大的地方。白牵着马走到城外,像每个最虔诚的苦行僧一样用自己的脚走过这趟清修之旅,并在郊外一间小酒馆里找到了自己的第一位信徒。 他在酒馆落脚时点了一盘烤鸭胸配酸桔酱,才吃了一口就撂下叉子,迫不及待地叫人唤来了这个酒馆的厨师。如今他要自己做教主了,就没再穿平常的神官袍,而是换了一件设计再简单不过的白色长袍,银髮披拂在肩头,整个人就像刚刚从月光中走出,全身上下都散发着淡淡的圣光。 那个厨师是个很普通的年轻人,黑髮、脸上长了一片雀斑,大概是还来不及偷够让自己长肥的油水,手脚都细细长长的,在白面前紧张得说不出话来。白问他这道菜是不是他做的的时候,他甚至像犯了什么错误似的,红着脸低下了头。 白嘴角勾起一抹浅笑,神情悲悯,简直比油画上的圣徒还要清圣,将手伸向了这位厨子:“我是霍桑的信徒,正在他的指导下进行旅行,你愿意跟我走吗?” “我……”厨师的脸更红了,喃喃低语着,不像是个能付予传销、啊不、传教重任的人。可是他的烤鸭胸做得相当不错,刀工也比一般的厨子认真多了,这种人留在身边当个技术指导,负责培训教众还是很合适的。看着他期期艾艾不肯答应的样子,苦行者·土豪·白干脆拍出一枚金币来:“试用期三个月,每个月一枚金币,不满意可以辞职,期满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晚上加班有晚餐补贴,干不干!” 第220页 “……”原本以为有美人垂青自己,害羞得抬不起头的厨师终于明白自己想多了,人家就是想要他当厨子。权衡了一下工资之后,他果断地抓住金币塞了起来,用力地甩出一个字:“干!” 说完这个字,他眼中清圣的神官就站起身来,带着雷霆万钧之势扑上来抓住了他,不容拒绝地说道:“少年,我看你骨骼清奇天赋不俗,想把我一身做菜的本事传给你。以后我就是你师父了,你是我座下开山大弟子,也是本教成立之后第一位信徒,我赐你一个法号……一个教名,你就叫大·师·兄吧!” 白立刻就授予了他魔教左使的称号,然后授予了他牵马的重任,让他和自己一起西行。 走了没多久,他们就在一座森林边缘遇上了个年轻俊秀的黑衣魔族。他的眼和嘴唇一样血红,眯缝着眼,两道寒光落在大师兄身上:“你拒绝我之后就找了这么个一无是处的人类?他又不是你的主神,凭什么?他会做几何题吗?我现在都会做了!” 白站在大徒弟面前,替他挡住了魔王的愤怒,冷笑道:“他会做饭,起码是个技术型人才,进了魔教之后能帮我打造产品,教底下的徒弟,你能干嘛?” “你需要我干什么?”魔王渐渐冷静下来,压低声音说道:“我是魔域七君主之一的玛门,无论你要我做什么,哪怕我一个人的力量不及,还有整片领土的领民能做到呢。” “好。那我要一个圣女。”白脑中灵光一闪,目光灼灼地看着他:“我的魔教需要一个圣女,这个圣女必须能让罗亚魔武学院二年级一个叫格拉斯·莫沃尔的人类爱上她,而且不能用任何魔法,不能有任何伤害他的举动,只能用人类手段追求他,和他在一起。” “那个人类是谁?你这么在乎他,霍桑知道吗?” 当然知道,当初他自己还扮过湖中仙女给他当男家政呢。白翻了翻白眼,冷冷说道:“你不干算了,我魔教根本不缺没技术的人员。” “……圣女算什么技术?” “美女就是稀缺资源,你不懂。” “那么美男子也是稀缺资源。你不是想传教吗?这世上还有什么人比魔族更擅长蛊惑人心,诱骗教徒呢?我了解你,神官,你最擅长的是厨艺和农活,传教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呵呵。 我一出马就骗了个厨子回来,你骗着了吗? 白嘲讽地看着他:“就算是吧。那你也得做出个样子给我看看呀?要是能完成入教考验,我就在教里留一个黑衣蝠王的位置给你,直接听我领导,在我下台后还有机会争夺下任教主的位置,干不干?” 他主意改得这么快,还留了个这么好的位置给魔王,玛门竟不敢相信了,戒备地问道:“你又想考什么?我这回可是看了不少几何学的书,你考不倒我的。” 我要真为难你,来张奥数卷子指定就能放翻你了。白摇了摇头,在他耳边说出了一个名字:“这个人是格拉斯的好基友,我要你盯住他,通过他监视并保护格拉斯·莫沃尔,直到他毕业为止,你做得到吗?” “看来他对你真的很重要。”玛门微笑了起来,眼中闪动着算计的光芒。 他们魔族最怕的就是没有弱点的人,只要一个人心灵有了弱点,要夺取他的灵魂就十分容易了。特别是这么个受神祗庇护的纯洁灵魂,虽然要得到手会费更多力气,可是品尝果实的那刻,也将会是前所未有的甘美。 他像是怕白突然改变主意一样,立刻消失在了幽暗的密林中。 没过几天,罗亚魔武学院的魔法部二年级就无声无息地换了个数学教授。新教授年轻风趣长相俊美,一出现就成了全校学生心中的偶像。可格拉斯对他却没什么好印象,他能感觉到这个老师在上课时经常盯着自己,什么难题几乎都要点名让他上台去做一趟,“刁难”二字简直明晃晃地写在了脸上。 他和瑟珀汀私下抱怨了几次,然而过了不久,这位挚友忽然一脸仓皇地找上了他,痛骂新来的数学教授:“他简直不是人!他跑去跟我父母说,我数学成绩在全系排在后百分之六十,数学不好,以后施放魔法师的精度和对自己剩余法力的估算就不准。而且数学不好还会影响高级魔法研究,将来万一我研究不出独立的禁咒魔法,成不了大魔导师,都要怪我父母现在没抓紧我的数学……” 第221页 “那、那他……”格拉斯瞪大双眼,紧张地问自己这位基友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瑟珀汀痛苦地抱着头叫道:“你根本想像不到他干了什么!简直是太可怕了,他已经劝我父母让他每周末给我补习数学了啊啊啊……” 在他痛苦的哀号中,大魔王玛门将一份写着瑟珀汀和格拉斯日常报告的羊皮纸用传迅符传到了白身边。而白看完之后就将其搓成一团扔到炎石上,顺势调大火力,把最后用大火收好的浓汁浇成炸得苏脆的锅巴上,自己先尝了两块,才在神祗催促的目光中端给了正在一旁吃白饭配小炒肉的霍桑。 一边传教一边关心主角还得一边伺候农神大人用膳,这趟传教果然是苦行啊。 第91章 番外:如果白和农神在一起6 旅行的第一天,白熬了羊杂汤,切好的热腾腾的羊杂拌上芝麻酱、腌韭菜花和辣椒油,配着刚出炉的芝麻烧饼,边吃边围在锅边烤火。 旅行的第二天,白在小镇上找到了旅店,借了店主的炉火炖排骨,里面加上鲜嫩的玉米和番茄,配上掺了玉米粒蒸的米饭。 …… 旅行第八天,白收到了头一个徒弟,为了庆祝干活时有人打下手,他特地揉了一大盆面,里面掺上各色蔬菜汁做面皮,和了七八种馅料做蒸饺,一个花色饺子里能装下四种馅,光是为了品尝不同馅料组合起来能融合出什么口感和味道就能激起食慾。 和神眷者的旅行果然很有意思,难怪太阳神没事就化身成人类,和选中的神眷者一起探险或是参加战争,引导他建立超越时代的功勋、直到最后收入英灵殿里。他们游歷的时候,神眷者们也会每天研究吃什么东西,怎么把他们的神伺候得更好吗? 霍桑渐渐觉出了陪神眷者旅行的乐趣。他并不嫌等待食物成熟的时间太慢,反而饶有兴致地看着白处理食材。那双修长白皙的手执刀在案上切菜剁肉时的模样简直像弹琴一样优雅;拿着一把小刀就能在短短几分钟内把整只鸭子剔除骨头,像口袋一样从里面翻出来;就是双手泡在血水里清洗内脏时,他的动作也显得格外有韵律感,比起战士在战场上那种充满力量的阳刚之美也毫不逊色。 霍桑甚至有了这趟旅行就和太阳神阿苏尔那些神眷者的封圣之战一样是传奇之旅的错觉,坐在篝火边认真考虑着去找阿苏尔问问经验,看怎么样才能把自己的厨子培养成名动大陆的英雄。 如果有人信仰的话,他的厨子就不必等死后再去英灵殿,而是可以尽早成神试一试走神路,成为他神国中的属神了。虽然那条路几万年间也没多少人成功走过,可白到底与众不同——不够特殊的话,怎么会还没出生就被太阳神看中,还赐予了这副外表? 霍桑端着热腾腾的鸭子汤喝了一口,做出了自己神生当中第一个以权谋私的决定。 或许神祗的意志能拨动命运之绳,或许是众神都看不下去霍桑这为了一口吃的就破坏神眷者升职潜规则的做法,在接下来的旅程中,他赫然发现神眷者的运气出了很大问题。 ——入住一个普通的城镇时,会遇到黑死病忽然暴发,他这么个身强力壮还受农神眷顾的神眷者竟然头一个倒下;在渡河离开国界时,忽然跳出了在湖底安静地栖息了几百年的巨大飞鱼,出水就冲着白咬去;路过中西部火山区时,同行的商人不小心惊扰了一群巨毒火蝎,那些蝎子们却放过了始作俑者,专门追在无辜的过路厨子身后;路过一两个信奉战神的国家时恰好赶上两国开战,他又被当作jian细抓了起来;好容易进入沙漠却赶上了千年不遇的龙捲风,被卷进龙捲风里带到了大漠深处…… 霍桑对白的运气简直要绝望了,从厚达一米多的沙丘下头把他挖出来时,忍不住按着他的胸口说道:“干脆我亲手杀了你,直接把你的灵魂带回神国吧?” “好……汉……饶……命!”白费力地吐了口沙子,狠狠摔到沙堆上,四肢平瘫,大口唿吸着。 他的身体很快在阳光下回了温,扯开的衣襟下露出的皮肤也被灼出了血色,甚至有种马上要烤熟的错觉。霍桑的手落在他心口上,稍稍用力就能感觉到剧烈的心跳。他的胸口随着唿吸一起一伏,脖子为了唿吸通畅而微微扬着,致命弱点全都毫不设防地亮在主神手下,温顺得有点可怜。 大概是刚才看到他在龙捲风壁里被吹得团团转,风停后又狠狠砸在沙地上,被落下来的漫天沙子盖住时的模样,同情心一直到现在还没消散吧。 第222页 不过这么一联想,霍桑忽然觉着白这副模样倒真有点像刚刚烤好的叫化鸡,热刚刚从泥土里剥出来,却并不给人骯脏的感觉,而是白生生、软嫩嫩的,只要咬一口就能尝到满口浓香…… 很软,略带点土腥味,舌尖扫过光滑的皮肤时会感到略高于正常的体温,但那块柔软的肌肉很快绷紧,一只手抵在他下巴上,阻止他再品尝一会儿的打算。 “您快醒醒,我不是烤羊肉!” 嗯,当然不是。烤羊肉要是这味儿的他才不吃呢。 霍桑按住那只手,低低地说了声“别动”,声音极其严肃。白果然不敢再动弹,手老老实实地压在沙子里,声音也细了几分,紧张地说道:“我是不是中毒了?我怎么没感觉呀,您是给我吸毒液呢吗?要不我先嗑个药……” 霍桑低头不语,双唇从他椎骨旁缓缓向衣襟更深处游移,口中满是沙土和汗水结成的盐茧的咸腥味,味道说不上好,偏偏就让人啃起来流连忘返,捨不得撒嘴。这动作比起头一口时那种啃鸡胸的气势倒是减少了不少,唇齿轻缓温柔地游移着,反倒让唇下的胸肌乃至白整个人绷得更紧张了。 白缓缓抽着气,唿吸声可以在胸腔上听得清清楚楚,还有因为紧张而吞咽唾液的声音,让霍桑也不知怎地觉出了几分口干,用力吸吮了一口柔滑得犹如布丁的肌肤。这种事说起来不该出现在他这样自律的神身上,虽然太阳神经常干这种事,可他一向是农神唾弃的对象,现在他自己也做出了和那种人一样的举动来…… 感觉居然还挺好的。 霍桑缓缓起身,右手指尖在自己咬出来的牙印上揉了揉,神情庄严得像是刚刚从祭坛上走下来似的,认真说了声:“味道不错。” 妈蛋!霍桑这是中了丧尸病毒,进化到要吃人了吗?该不会是不要脸的作者看他太久没关心过主角,连他的主神都不放过了吧! 白不太清楚背后有没有作者的手笔,不敢太刺激农神,小心翼翼地爬了起来。可是低头拉衣裳时看到胸口一个醒目的牙印,脑子里又不由自主地想到少女漫画里女主角因为什么事发怒,一口啃上了男主角胸口,然后娇羞地哭着说“你好坏,你欺负人家”的模样,没忍住噗地笑出了声。 难不成农神也是因为这些日子他老是莫名其妙地捲入事件里,救他的次数太多救烦了,所以咬他一口发泄不满?要真是这样的话,这么少女心的农神,想想还真有点儿反差萌呢。 观察了一下农神没有立刻变异的趋势,他就从空间指环里拿出了那本催命的小册子来,看看上面是不是出了新的神界变乱或是诸神陨落支线。 幸好没有。 幸好增添支线的权力还握在他手里,作者不会无缘无故地插上一脚,把他的朋友亲人都拉进来。 别人或许不知道他为什么越来越倒霉,可白自己是知道的,他手里这本小册子本质上也是一本死亡小册子,不过死神要的是别人的命,这本要的是他的命。他已经太久没出现在主角身边,玛门和圣女这两个废物也没弄出足够的支线剧情来,这本书是在以引诱的方式逼他回到主角身边,制造更多的支线剧情。 以后他遇到的危险只会越来越多,一旦霍桑放弃庇护他,或是有个不凑手的时候,他这条命就随时不够用。就是往最乐观方向想,也得等到主线部分剧情走完,格拉斯·莫沃尔成了神,他才有可能不必再面临这种无声无息死在背景里的威胁。 白手里捧着书,眼神在空中游移,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霍桑掸净了身上的沙子走过去,见他发呆发到连主神来了都不知道,就伸手过去抽出了小册子,托在掌心里翻动。 白手中空空了好一会儿才感觉出来,抬头看着他道:“那个您也看不懂,还给我吧。” 上面都是中国字,因为设定问题,偶尔有几个阿拉伯数字还能和这个大陆的文字相通,剩下的霍桑的确看不懂,但不妨碍他知道这书不是好东西。 “我看不懂书,可是看得懂你。”霍桑把书扔回白手上,捏着他的下巴强迫他直视自己:“每次你看完这东西脸色都不好看,唯一一次例外就是在开普顿的森林里比赛时,你那时高兴得连脸都红了,是因为什么?因为这上面预知我后来惩罚了那个纵容亲人伤害你的国王?” 哪怕农神再有智慧,他也想像不到自己只是个背景npc,这个世界的主角和他的神眷者关注的人都另有其人,更想不到白是因为主角将要打别人的脸而激动得巴巴儿地跑去围观的。 第223页 白也不敢让他知道真相,将错就错地点了点头:“没错,我就是这么崇拜您,想到您能在众人面前庇护我,就高兴得血都涌上头了。” 他说得无比诚恳,连他自己都信了。这也不光是神殿的训练成果,实在是这些日子遇到致命危机的次数太多,霍桑出手救了他这么多回,救命之恩不说能以身相许,也是深深印在他心里的。 他眼里交织着感激和信赖,深深地看着霍桑,看得农神心里微觉异样,抬手遮住了那双眼。 “霍桑?” 难道又闹了什么妖了?白眨了眨眼,不明所以地站在那里,却也没刻意推开那只手。两个人旅行了这么久,他对霍桑不说有多了解,却是已经能投入全部信任了,不管对方做什么他都能确定,农神是不会伤害他的。 回应他的是一声低沉如水的:“闭上眼。” 按在眼前的手始终没移开,视线一片黑暗,酷烈的风和吹在脸上的沙砾感觉越发明显。一道狂风吹过,白忽然觉着嘴唇发痒,而且的确也干得厉害,于是伸出舌尖舔了舔上唇。 舔唇的时候忽然感觉到某个微湿的东西试探着接触了他的舌尖一下,在他还没反应过来时,一副柔软微凉的唇瓣便贴紧到了他唇上,脸颊上清清楚楚地感觉到了另一个人的温暖吐息。 白的一声“啊”就卡在了喉间,刚刚伸出的舌尖被人堵了回来,口腔似乎成了别人的地方,每寸黏膜都被人荡涤过。反倒是他自己避无可避地被拉入了从未有过的激烈搏战中,想要逃避都无路可逃,只能被迫承受着闯入者的翻搅缠绕。 清晰的水声从骨头里传到鼓膜,响得他心惊肉跳,用力握住了按在自己眼前的那只手。 第92章 番外:如果白和农神在一起7 这情况实在太出人意料了。白的大脑停滞了好一会儿才重新转动起来,右腿往后退了一步,想把自己从这场漫长又诡异的亲吻中摘出来。然而脚下不知何时又堆起了一层流沙,他撤步的时候被绊了一下,身体重心后移,整个人失去平衡,倒向了后面的沙地。 白干脆放开了抓着霍桑的那只手,摇摇晃晃地坐到了沙丘上。从这方位往上看去,霍桑精壮的胸肌和半遮半露的衣着比平常更显眼,之前看着充满了黑道老大的气质,现在不知怎么地,竟能看出几分难以描述的性感。 用舌尖把唇边银丝卷进去的时候,简直是要了他的老命了。 呸!这都什么形容词,他肯定是疯了! 白大口大口唿吸着新鲜空气,努力压下身体自然涌上的悸动。他索性就坐在滚烫的沙堆里,等待那里不自然的热度散去,或是等到霍桑恢復正常,最好是主动一点离开。 可惜这两样他都没等到,农神走到他面前,弯下身来看着他问道:“你这是怎么了?” 神祗的态度自然又平静,就像刚刚那场亲吻根本就是白自己的错觉一样。他陷在精神错乱边缘的可怜神眷者抬头与主神对视了一会儿,从神脸上看不出任何东西,于是试探着问道:“您没事了?” 病犯过去了?附身的冤魂跑了? “我本来也没事。”农神脸不红气不喘,身上也没什么后遗症的样子,抓着神眷者的衣领把他拉了起来,舔了舔他仍泛着水光的嘴角:“你刚才往后退什么?难道我接吻的水平不够好吗?” 白晒得发红的脸更红了几分,几乎要为他这理直气壮的态度喝彩了。 “你……你还知道自己刚才干什么哪?我是厨子,不是那些进了神殿就当嫁给神的女神官,你怎么这么不尊重我的专业呢?”白用手背擦了擦嘴唇,难掩慌乱地甩开他的手,往后退了两步:“你要再这样给我胡乱增加工作项目,我可罢工了!” 霍桑摸着下巴,惊讶于神眷者这副非暴力不合作的态度——别人家的神眷者都是身娇体软易推倒,哪有这种信仰既不虔诚还敢罢工的? 白似乎还真打算不干了,倒出鞋里的沙子,深一脚浅一脚地就往前头走去。 茫茫沙漠足有几千公里,哪怕是熟悉沙漠环境的当地人要活着走出去也实属不易,何况白从小生活在气候更凉慡的大陆中部,光是这日晒就能要命。之前他满脑子都是农神那一吻,暂时感觉不到周围热不热地,走出几步之后才发觉这地方完全就是个大火炉,空气被烤得膨胀,周围的景色看着都有些变形。 更远处的地平线也是一眼望不到头的黄沙,左侧的一片沙丘还在随风移动,又勾起了他刚刚被埋在沙丘下的恐惧。 第224页 刚被农神从沙子底下拉出来,转头就跟人家翻脸,是不是有点忘恩负义了?可是职场潜规则也很恼火啊,他好好一个厨子,伺候吃不够还得伺候睡吗? 可再认真算算之前的事,他也没干多少神眷者该干的正事,还是农神救他的次数比较多,得黑死病那次还为了他去找月神阿丽安娜求药…… 果然欠什么都不能欠人情债,想起这些事来,自己被亲了之后生个气都觉着理不直气不壮了! 白心烦意乱地走了几步,后知后觉地发现那些能把半条腿陷进去的柔软砂子似乎硬了些,微带着弹性,走起来快了不少。他下意识低头看了一眼,却见沙漠出不知怎么生出点点绿草,而自己的脚步竟是踏在这些草上的,被盘结的精叶和草根托着,再也不会陷进沙子里。 猜都不必猜,这些草肯定是身后的农神搞出来的。 白心情十分复杂。他明白农神打算做什么,也觉着有这草对比着,自己刚才义正辞严地反对增加工作范围的行为显得实在太矫情了。 回头看去,农神已经靸着金拖鞋慢悠悠地走到了他面前,平静地问道:“怎么又不走了?你那些学生还在沙漠外面等着呢,走快点儿大概半个月就能和他们汇合了。” 这是反讽吗?白苦着脸看了农神一眼,不大有底气地说道:“您不用为了我浪费神力,走慢一点也不要紧,反正他们身上有钱。” 霍桑右手随意地伸向空中,掌心向下,大片沙漠上便生出了点点浅绿,眨眼间长成盘根错节的绿草,细看的话还能辨认出小白菜、薄荷、霍香之类的品种,都是能吃的食物。而这些东西在霍桑脚下就像张毯子一样铺开,所起的作用也无非是托住他神眷者的身体,以免他陷入流沙里。 把这片沙地化作菜园后,霍桑便问白:“你讨厌我这样的举动吗?” 白摇了摇头,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农神指尖燃起一点金光,亮到白面前,又说道:“你看,这就是我的神力。那些信徒、神官、神眷者信仰我,我就将赐予他们庇护乃至力量,即便是某些不够虔诚的——”他瞟了白一下,又若无其事地挪开眼接着说了下去:“我的力量流动在他们体内,我的意志能沟通信仰者的精神,你觉得这样的事不能接受吗?” 你这是打算批评我工作态度不认真怎么的?以为刚才那个白眼儿我没看见吗!我虽然信仰态度一般般吧,可是我工作成绩突出啊!我不仅完成了厨子的本职工作,出门旅行一趟还拉来不少信仰者呢……白就像不少现代企业里倚老卖老的员工那样腹诽着boss,表面上还要做出一副虚心接受领导意见的态度,诚恳无比地回答道:“当然不会……” 农神勾了勾手指,白忽然觉着自己脸颊上那个金麦穗烙印上涌出一股暖流,顺着血管经脉流入四肢百骸。那股力量温和而充满生机,他就好像忽然打通了任督二脉,唿吸从未有过的轻快,就像刚刚出生的婴儿,迫不及待要面对这个全新的、美好的世界。 “你讨厌这样的感觉吗?” 白这回根本不需考虑,毫不迟疑地答了声:“当然不。”不仅不讨厌,要是有法子始终保持这么干劲满满、精神愉快的状态,就是天天给霍桑做满汉全席他都干了。 那根带着神力的手指按在金麦穗的烙印上,源源不绝的神力流淌出来,分不清是来自神印还是农神本身。白享受着神力荡涤身体的感觉,舒服地眯起眼来,想像着自己正被高人灌顶,传下个甲子的功力什么的。 霍桑的声音低低地响在他耳边,带着几分少见的诱惑力说道:“对我而言,神力也是身体的一部分,你能理解吧?就像是延伸出去的肢体,你通过这枚烙印接受我的神力,和现在这样接受我的肢体,本质上都是一样的。” 随着他充满说服力的话语,一根修长的手指按在白唇上,挑开牙关伸了进去,指尖上流动着温暖的神力,在他口中肆意搅动。白一下子回过神来,用力咬住他的手指,含混不清地说道:“这不一样,怎么能一样呢,那个是神力……那个是无形的……” 他当然咬不动神的身体,霍桑眼也不眨地让他咬着,嘴唇轻轻点在他耳廓上,向里面吹了口气:“无形的,就像这样对吗?” 湿热的感觉在耳际皮肤上蔓延,整个耳膜都只迴响着神的声音。霍桑十分有耐心地讲着道理,展示他的神力应当和什么相比。他的手指也一个接一个地通过食指撑开的空隙伸进了神眷者口中,搅动着刚刚品尝过的唇舌,直到神眷者充分理解了他的比喻才抽出手来,换上自己的唇舌继续示范。 第225页 …… “还有这里……你感觉到我手掌之下的心脏是如何因为我赐予你的神力而跃动了吗?这与我现在赋予你的不过是在体内与体外的区别罢了,感觉到了没有,我的手摸到这里时,你的心也像接受神力时一样,跳得更快更激烈了。” 神祗的手拨开他的长袍,在包裹心脏的胸骨外侧肌肉上滑动的时候,白本来是想反驳他这种伪科学的说法的。神力是一种能量,怎么能和温热的、柔软而不失力道的手指相比呢? 可他就像失去了说话的力量一样,口干舌燥地看着那只古铜色的手掌按在自己晒得发红的皮肤上,并将其揉捏得更加红润。 神力是奔腾热烈的,在他体内促生出无穷的力量和精神,即便现在面前出现一只沙漠角龙他也有勇气独自上去挑战。可是这赐予他神力、赐予他无穷精力的神只是随意地按上一只手,却叫他提不起力量将其挪开。 霍桑轻轻咬住他的颈子,犬齿顺着血管的方向划着名皮肤,却没什么威慑力,反而让人生出种战慄的快感。他直起身,饱满的胸肌贴在白胸前,圈住他纤细的腰身,耐心地给这个厨子布道:“我的力量进入你的身体,也就相当于我的身体在你身体里,这些都是正确的,你为什么能接受一样,却拒绝另一样呢?” 白脸颊热得发烫,头皮上血管跳动得就像要中风似的,努力避开神祗过于坦荡的视线,艰难地反驳道:“可、这……不,那个……你跟别的神眷者也干这个吗?” 想起自己另外一位神眷者,霍桑的身体忽然僵了一下,随即调适过心态来,摇头道:“你跟他怎么能比,他是真正虔诚的信仰者。” 我也挺……信仰科学的。白的气势不由自主地弱了下去,不敢和自己的主神对视。他一个穿越者,怎么可能像本土的人一样信神?就是天天看见霍桑,顶多也就是当顶头boss,生不出什么崇拜信仰之类的感觉。 霍桑得理不饶人地捏住了他的脸,逼迫他和自己对视:“我其他的神眷者和神官接受我庇护的同时,都会将信仰、将自身献予我,回报我所赐予的神力,而你却是直到现在也对我没有信仰这样的感情。” “呃……” 白不止心虚,在这富于压迫感的对视之下连腿都软了,整个身子靠在霍桑的手臂上,目光简直无处可放,在他主神的下巴和胸口间游移,一句反驳的话也找不出来,更没了刚才说罢工就罢工的勇气。 霍桑的双手在他身上轻移,像是上了瘾似地揉捏着腰线以下柔滑的肌肤,低下头从他的额头一路吻向鼻尖:“你接受了远超过其他人的神眷,又不愿意拿出信仰来回报我,那就用其他的东西来交换吧?感情的种类不一样我也不计较,但品质也该是一样的,和其他人一样浓烈的、纯粹的、无私无我的……” 那双唇终于落到白的嘴唇上,轻嘆一声,将未出口的话化作实际行动,向他索取自己应得的回报。 第93章 番外:如果白和农神在一起8 我怎么就信了呢……我当时怎么会觉得他说得好有道理呢? 回到遇上龙捲风的那座小镇许久之后,白还不停想着这个问题,以至于切肉的时候差点把手指头也切到里头。徒弟们战战兢兢地围在他身边劝道:“要不还是让我来切菜,您先去休息一会儿?霍桑得晚一点才会降临,您不必太着急。” 白手里的菜刀“咚”地一声嵌进了案板里,十分冷静地说道:“我没事,你们去旁边歇会儿吧,明天还要建神殿呢,没点体力盯不下来。” 回到这座小镇后,农神就建议他们在镇外建一座魔教专用的神殿,省得将来回了桑德康翠,把龙捲风引到他心爱的城市里。他毫不客气地表示了对神眷者运气的鄙视:“你也不可能指望我随时都会出现,所以还是早点建好神殿,收集到信仰之后就跟我回神域吧。就算我的神国里不是绝对安全,至少在我眼皮底下看着,肯定不会让你再被龙捲风甩到沙丘底下了。” 当时白还有些不服气,不过事实证明,农神不只是洗脑有一套,还真有那么点预言天赋。 从这座神殿开始建设至今,已经经歷了一次地震、两次大暴雨、四五次沙盗抢掠……白过去巡视建设进程时,一条竖得好好的承重柱突然向他头顶倒下,饶是他躲得快没砸着,也伤到了几名建筑工人。 从没听说过建神殿时能出这么多事故,那些建筑者甚至白的徒弟们都开始怀疑他其实不是真正的神眷者,建这座神殿根本有违农神的意志了。为了平息这些流言,霍桑某天晚上吃完饭就顺道遛了个弯儿,在还未建成的神殿里现身,告诉众人建这神殿出于他的意志,而且他也同意这位神眷者建立另一个教派。 第226页 这道神谕不只降临于此,也降到了桑德康翠那座砂之神殿。他的另一位神眷者得闻这消息之后震惊异常,深恐这是因为自己理解神谕的水平不足导致农神对现在的教派不满才另选了代言者,一连几夜跪在神像面前祷告,祈求农神降罪于他。 这么负责的神眷者,跟到现在还不信神的某人根本就没法比啊! 农神欣慰之余,特地回砂之神殿安慰了他几句:“我对现在的教廷十分满意,你不用有心理负担。对了,记住那位神眷者的外表,日后把他的神像也塑在我的神殿里,不用塑在偏殿,就在殿侧这里……嗯,就是这么个人,托着盘子敬献给我的姿势。” 砂之神殿的塑像还稍稍有点距离,到了魔教的神殿里,塑像就变成了霍桑老爷盘腿儿坐在桌子后面,白大厨跪坐在桌边上,端着酒杯点头哈腰地献到他面前了。白后来怕再引发事故,一直也没去监工,等到神殿建好,他过去参观,亲眼见着这塑像时,已经是无力回天了。 一个外国神,是怎么长出这种地主老财和狗腿子管家的审美的? 大殿初建成,空无一人,白独自对着神像默默吐血,农神从他身后绕出来,缓缓走到神坛下方,看着上面的雕像笑道:“这不是雕得很真实吗?我看这个就很好,不过你如果不能接受,其实也可以让他们修改一下。” “那就赶紧改吧!”农神能接受巴依老爷风格的雕像,他也不想留个这么狗腿子的形象流传后世。 让教众们看见了,他魔教教祖的威严何在! 霍桑宽容地点了点头:“既然要改,那就把工匠叫来,让他们照着更真实的姿态来雕,你过来比一下。” 他一把勾住白的衣襟,拉着他踏空而起走到神坛上,自己盘腿坐下,拍了拍大腿,叫傻站在一旁的神眷者:“坐上来。” “……”白死盯着他的腿,一动不动。 农神嘆道:“你想得太多了。” 我什么都没想,是你想得太多了! 白转头就往下跳。霍桑说什么也不能让他误会了,连忙伸手把他拽到身上,让他侧身坐在自己腿上,又不知从哪儿拿出了个酒杯来塞到他手里,托到自己唇边说道:“这样的姿势是不是比那样更合适,更真实了?” 白看着他拿着自己的手喝了酒,脸上已是一片麻木,只回了一句情深意长含义丰富:“呵呵。”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农神把酒杯扔了下去,把神眷者的双臂搭到自己颈后,手指穿进那头光滑如丝缎的长髮中,托着他的后脑按在自己肩头,双唇摩挲着他的头顶,无奈地问道:“这样子就露不出脸来了,你总该满意了吧?” 不管白满不满意,霍桑都觉着他已经尽力了,要是神眷者非得再有更进一步的要求……虽然不能雕成塑像,现在这种时候倒是可以满足一下。 农神两条长腿伸开,左手撑在地上,上半身后仰,让神眷者趴坐在自己身上,把改换姿势的权力交了出去:“想雕成什么样的,随便你吧。” 还随便什么啊……农神大大脑洞不要这么大行吗?真雕成这样,他下半辈子就不要见人了! 白咬着牙撑了起来,还没站直呢又被农神的大长腿绊了一下,一头栽进了农神怀里。越是这种尴尬得恨不能手动删除的时候越出问题,也不知道哪条腿正压在他衣服上,怎么站都站不起来,而这座本该空旷无人的大厅里却忽然响起了一道惊唿:“神眷者……想不到你敢在神坛前干出这种事来!” 简直是五雷轰顶! 白紧张地扭过头看去,却见发出声音的人黑髮雪肤、身穿燕尾服,左眼上还架着一副单片眼镜,细细的金鍊子从眼镜框边坠下来,一副衣冠禽兽的模样。他臂弯里挟着一名俊美忧悒的少年,紧盯着白和他身下自动躺平的农神,脸上交织着惊讶和几分佩服之色。 待到农神坐起来时,魔王脸上的惊骇更深,咽了口口水,痛心疾首地说:“我当初还当你是个清高禁慾的神眷者,想不到人品竟连魔族都不如,真是人不可貌相……” 神眷者忍无可忍地掏出一只火腿往他头上砸去,魔王轻捷地往后躲开,他身边的少年却化身成了木桩子,僵着身子往后滑了一段儿,口中忽然爆出一声清脆的:“白·阿克罗斯!你怎么在这儿,你怎么会认识这个恶魔的?” 这个少年,赫然就是主角的好基友,原着里随格拉斯出生入死几十年都不曾分开的瑟珀亭埃克特! 第227页 白费力地扭过身子与他对视,问道:“你知道他的身份了?” “你也知道他?”这回吃惊地换成了瑟珀汀:“他是你离校之后才入职的魔鬼教授,兇残得要死!我都跟他……我都考了九十分了,还非要给我当家教,天天弄这么厚的卷子让我做!” 魔王暧昧地笑了笑:“后来我不是趁你睡着时帮你做了吗?知识改变命运,要是我数学不好,现在也没机会带你来到这里了。” “那是……”也没听他说什么,瑟珀汀的脸就一下子红了,吞吞吐吐地嗯了一阵,态度十分之可疑。 白看着他那个眉眼含春的小样子,心里就“咯噔”一声。龙套弯了不要紧,基友君你可不能跟龙套跑了呀!你家男主还等着你端茶倒水铺床叠被扛怪供血送装备呢! 他连忙拽起农神,躲在神背后掏出小册子翻看,果然见到支线又多了一条,正是要求主角去解救被魔王掳走的基友。 …… 难怪最近一连好几天都没出事,敢情魔王弄出了新支线,小册子才捨得放松两天啊。白微微一笑,从农神背后探出头来:“你们过来旅游吗?这座神殿就是我的,多住几天不要紧。”最好住到主角追过来。 魔王还不知道有多么恐怖的危机缀在他身后,得意洋洋地笑了笑:“不不不,我的身份不适合在神殿里多呆。我是来跟您请假,顺便邀请神眷者您到我的城堡里一游的。也许过不了多久,您就可以在我的城堡里见到一个盛大的典礼了呢。” 霍桑回头问道:“你那本书上怎么写的,你会跟他去吗?” 去的话,遇到主角大概又得像上次在联校大比时那样替主角死一次;而不去的话则会死在背景都不会交待的危机里,怎么选都是一个死字。这些日子一直没死过并不是因为他从龙套升级成了最终boss,而是因为外(农)挂(神)救了他不少次。 白紧握着小册子,也分辨不出怎么死更好,无奈地嘆了一声:“只要您不在我身边,怎么都是一样的。” 他头一次这么直白热烈地表现出对神的依赖,简直比在沙漠里那样充满信赖地看人时更可爱。农神顿时被萌到了,伸手捏了捏他的脸颊,大方地说:“想去就去,害怕的话我陪着你就是了。” 这动作,这话语,简直比直接把钱包拍在桌子上说“随便买”还要帅啊! 白心里的焦虑紧张被这一捏捏成了渣渣,脸色不自觉地舒展开,眉眼弯出了道让人看着就觉得幸福的弧度,握住了霍桑放在他脸颊上的手。 魔王突然觉着自己的业务水平受到了挑战,回头看了看还没在抱怨自己是魔鬼教授的瑟珀汀,轻哼了一声,冷酷地打开了回到魔域的通道。 愚蠢的人类和神祗,让你们见识见识魔王的魅力吧! 两界之间的通道打开,四人顿时离开清冷的神殿,出现在了一座高大壮丽的古堡面前。魔王左手背在背后,躬身做了个“请”的姿势:“这里就是戴蒙城,我的城堡,请到里面做客吧。” 他带着几分骄傲和矜持,一马当先地走向古堡,向城头上的守卫招唿,让他们放下吊桥迎接主人和尊贵的客人。可是喊了几声后,却不见任何回应,一向忠心耿耿地在城头巡逻的士兵们都不见了,城堡外给他放牧魔物的魔族也都不知身在何处。 魔王心里暗惊,抄住瑟珀汀的腰身,带着他直接掠到城墙上,农神和他的神眷者也跟着上去,四人绕着城堡跑了许久才见到了一名年迈的魔族坐在会客室的窗边,默默抽着菸斗。 “海纳森,我的城堡出什么事了?”魔王厉声喝问,黑眸中似有血色爆出。那名老魔族倒是忠诚,拿下嘴里的菸斗鞠了一躬,战战兢兢答道:“不好了,吾王,您的子民们罢工了!” 从城堡另一面窗子看下去,城里广场上已聚集了一片魔族,排成长队摇着小旗反抗,高喊着要面见魔王,请求加官进爵、要争取更多土地和奴隶,条幅上还写着反对魔王专制,一般魔族的利益再得不到满足,就要掀起全国大罢工了。 难怪小册子这两天没怎么给他立死亡g,敢情都在这儿等着呢!白倒抽了口冷气,同情地轻拍了玛门的肩膀一把,对他点了点头:“人民不会忘记你的,努力,节哀,我和霍桑先回去了!” 第94章 番外:如果白和农神在一起9 英雄慢走! 我为魔教立过功,我为任务流过血,你们不能就这么抛弃我!魔王说什么也不肯放白,或者说放农神这个战力离开,连脸都不要了,挥手关上房门,把两人强留在了房间里。 第228页 霍桑老爷揣着手站在房门边,冷冷地打量着玛门,却出乎意料地没把这个敢抱他神眷者大腿的魔族怎么样。倒是瑟珀汀同学看到刚才还帅酷狂霸拽的魔王竟向自己前同学求助,实在受到了几分心理冲击。 “原来你这么强吗!那你大学校那场大比里果然是故意输给格拉斯的?为什么?” 白露出一丝神秘的笑容,忽略了这个问题,从空间指环里掏出一把长方形的蒲扇,坐在桌子上边摇边对魔王说:“你现在有两个选择——要么把这个问题交给开挂人士,要么把这个问题交给专业人士。” 魔王慡快地说:“什么外挂我不懂,但我知道,你肯定是那个专业人士。魔教教主,你既然有本事以农神神眷者的身份另建一个邪教教派,安抚这群罢工的魔族更应该没问题吧?这些都是跟了我几千年的僕人,为了眼下这么点小事就要杀了他们,我也不忍心呢。” 何况魔域里还有六位君王虎视眈眈,他的僕人们现在敢反抗主人,背后的主事者必定已经投奔了新主。而他身上只要被撕出了一个血口子,现在还没出手的那些人也会像苍蝇逐臭一样飞上来,从他的王国里挖走一片土地或是一群辛勤温顺的僕人。 能最利落有效解决这问题,还不会觊觎他魔王之位的人,也就只有眼前的神祗了。这位神祗对他的神眷者可见是宠爱得出了格,从白身上下手才最有利于他达到目的。 白轻摇蒲扇,一步三摇地走到窗口,看站下面的魔族队伍,笑道:“他们罢工无非是要争取更好的待遇罢了,那你就提高他们的工作待遇吧。” 修改劳动法,给予魔族罢工和辞职的自由;把无休止的工作时间改成了每天八小时,每周双休;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提高工资、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让他们在不工作的条件下也能过上安逸的生活。 “我的魔城里拿不出这么多钱。”玛门对着那张纸看了半天才开口,声音虚弱得就像几天没吃过饭。 魔域本来就没有大陆正面那么好的生活环境,到处都是荒原,生长的魔物和魔植也不会像地面上的那样受神庇护。像他这样的君主就算过得好的了,还有两个邻近大陆边缘的王城,连建城的地方都不大呢。涨工资肯定不行,放假的话……那群罢工的都是根本不需要放假的魔族。贵族们恨不能天天住在他的王宫里,没事开个舞会传个八卦什么的,才是他们最重要的事业。 魔王耸了耸肩,无奈地说道:“所以我只能求助于农神了,神力对魔族是绝对克制的,请您帮我压制住这群胆敢罢工的傢伙。” 穷成这样还跑到大陆正面旅游外加搞对象,难怪手下要罢工呢。 “那就先挣钱。”现在玛门独自掌握着通行两界的通道,要把魔域资源贩卖到大陆正面,或是把大陆上新鲜的蔬果肉类运到魔域,甚至搞个惊悚一日游、魔域歷史博物馆什么的都很方便。而且只要没有其他通道打开,没有别人想到要干这些工作,这就都是垄断行业,价格可以由他随意订,绝不会有第二个魔有能力和他抢生意。 白给他列了些能挣钱和分流那些罢工手下的项目,蒲扇轻摇,摆出了诸葛再世的架势侃侃而谈:“我的魔教可以替你从大陆收购食物,寻找愿意去旅行的顾客,但咱们也得在诸神见证下立契约,保证你不会再找别人合作。” 那么多小说的主角都能仗着自己能穿越两个世界,或是有位面交易器,通过买卖本世界稀缺资源而成为宇宙级的大商人,这个魔王都能带着人随意出入大陆和魔域了,竟然把时间和精力都花到谈恋爱上,真是不求上进! 他才不去想当初是自己打发玛门去监视主角的,在农神的见证之下,温柔又和气地问清了玛门城里的资源产出,先弄到了一批容易出手的魔晶。轰轰烈烈的魔界工人运动在这次倒卖魔晶行动赚取的金钱和食物安抚下结束了,玛门为他的国增加了几项赚外汇的产业,而白的魔教也多了一项教产,不用和其他农神神殿争夺信仰者的布施了。 寒假快要结束,瑟珀汀该回校上课的时候,白让魔王召来了圣女巴尔贝尔,由她带着格拉斯跑了趟魔域,让他从魔王手里把瑟珀汀领了回去。 格拉斯出现在魔域的那天,白换上了一身魔族的衣服,披着黑斗篷,脸上戴了易容面具,层层装扮后把自己藏在塔楼的窗户后面,从阴影中观看了整个交涉过程。这过程中他能感觉到主角的目光透过窗户看到了他,可是隔着楼间数十米的距离,又是在阴影遮盖下,两人最终也没有任何接触。 第229页 他手中黑皮小册子上的剧情悄无声息地从(进行中)变成了(已完成),宣告这条支线的结束,但与此同时,支线下方又增加了一条新支线:“探索魔域之谜”。 但那就该是下次……不知道是魔王打算结婚还是带着男朋友再回来度寒暑假时的事了。 白合上小册子,目送格拉斯消失在了传送阵里,眉宇间多了一份解脱似的轻松感。这条支线完成后,再凑上一条魔教教主线附赠的支线,他就有了能復活一次的条件,不必那么紧张地凑剧情,担心自己被这世界坑死了。 他放松的感觉太过明显,农神忽然从背后走上去,从他手里抽出了小册子扫了一眼。 “这本书又变化了。原来是随着那个格拉斯·莫沃尔的行为变化的吗?还是这上面先显示了什么变化,你就要引导他做到这些事,而他做到后你就能得到奖励?” 霍桑合上书,微微挑眉:“或许不只是有奖励,还有惩罚?只要你做不到这些事,运气就会差到极点,处处都能遇到死亡的危机?” 他平常一副根本不在意小册子的模样,现在却是字字句句都问到点上,白竟不知道该答还是不该答。现在这个世界是本小说,自己是个穿越者这种事是不可说的,这本书的主角是格拉斯·莫沃尔也是不可说的,可若什么都不说,对农神也不好交待…… 他正踌躇着,那本小册子就扔回了他手上,农神双腿交叠,斜斜地坐在扶手椅里说道:“我是你的神,并不是那些无法承担秘密的人类,你在我面前还犹豫什么呢?你想说的话随时可以向我或我的神像忏悔,不想说的话,现在可以去做下午茶了。” 霍桑要是多逼问两句还好些,这么毫无条件的信任和包容,倒真戳到了白的软肋上,让他心里生出了几分负罪感,低下头说道:“有些事我没法对着您说出来,可是我又不想欺瞒您,所以……” 霍桑站起身来,理了理大敞的衣襟,走过来摸了摸白的头顶:“我见过你这样的信徒。你不敢对我说出真相,那么就别对着我说,我给你一个安心的环境,想说什么就说出来,不用都堆在自己心里。” 霍桑的身体从指尖开始渐渐消散,阴郁的城堡房间里只余下白一个人,周围寒气缭绕、凄凉空寂,连楼下那些魔族的声音也再听不到,真正成了一片空白安全的地方。 白在房里站了一会儿,手里的小册子越捏越紧,从脚下一点点泛起寒气,眼前那道神光余晖却给了他一种无比温暖又可信的感觉。农神在时他思虑多多,可在他离开之后,这点光辉却成了白所能抓住的仅有的温暖。他不知不觉走到了那片温暖的光芒之中,摆出平常在神殿里祈祷的姿势,想要说出这个在他心里压了许久,完全扭曲了他人生的秘密。 “我是为了格拉斯·莫沃尔而出生在这世界上的,我做这一切都是为了让他经歷更多精彩的冒险,提高魔力、追寻魔法极限,成为名垂青史的传奇英雄,最后……成为神中之神。” 这话压在他心里许久,连做梦时都要担心透露出去,可现在说出来竟也这么容易,心里就如同放下了千斤巨石,顿时轻松了不少。说完这段话,他便深深垂下头,长发随着他的动作滑落胸前,露出修长白皙的后颈,口中低声念诵着霍桑的名字。 或许他永远没办法像本地居民那样迷信神祗,可是在这种时候,能有一个人的名字可以叫,有一个人可以依赖,即便不是信仰,也让人愿意将全部精神都倾注到那个名字及其代表的人身上。 随着白的低声唿唤,空中渐渐凝出一团金光,带着冬日阳光般的温暖包裹住了他的身体。毫无实感的温暖空气很快被一具强韧有力的身体代替,白惊讶地睁开眼,只见他刚刚还在念诵名字的那个神坐在自己面前,双手从他背后用力搂紧,把他带进了自己的怀抱中。 农神脸上似有神光浮动,右腿抵在他双膝之间,嘴角扬起一丝复杂又欣喜的笑容,眼神深邃而迷人:“刚才我得到了你的信仰。” 随着农神的话语,那道温暖的金色光芒忽然扩大,将他们两人完全包裹在光芒中。农神手指划过的地方,那身黑色的礼服变成纯白,白脸上的面具也在他双唇轻点过时消失无踪,露出他原本的容貌。 “不管你忏悔什么……我宽恕你。现在你属于我了。” 第95章 番外:如果农神和白在一起(完) 第230页 从地下魔城回来之后,白就以魔教教主兼农神最宠爱的神眷者的身份,公然到处做洗脑演讲,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位传奇大厨。他在短短几年之内就出了十三本大陆美食笔记,其中不仅有翔实的菜谱,还有农神本人做出的,针对人类各国和非人类种族食谱的犀利点评,附上各地风景图片和作不同打扮的神眷者画像,精美得足以当作艺术品收藏。 魔教神殿很快拥有了自己的信徒,和一般的农神信仰者不同,这些信众都是逼格甚高的小清新。他们对信仰的表达,就是在某个天气晴好的下午抱着神眷者的新书喝咖啡;或是按照某本美食笔记上的路线做一次朝圣之旅,回来之后也写几篇品题当地美食和民族风情的短文来显示自己的文采。 这些人的信仰之力部分归于农神,还有部分是要归到白身上的。在信仰之力无声无息的浸润下,他的身体也在发生着人类无法探知,却是确确实实存在的变化。 若干年之后,就在格拉斯·莫沃尔已经开启主线剧情,加入了太阳神阿苏尔化身人类建成的佣兵团时,白所积累的信仰之力也到达了某个临界值,农神的神国也为他而降临世间。 “史诗英雄们之所以能在死后成为英灵,进入他们所侍奉之神的神国,就是因为他们的故事被人传诵,本人也能从中得到足够改变他们灵魂份量的‘信仰’。而相比于英灵,你这样活着便能立像于神殿中,分享主神信仰所得的力量的人,所能得到的信仰之力要更多,这样的力量能让你活着踏入神国。” 农神难得地换上了正式礼服,头髮还是随意披着,胸口却系得紧紧的。倒三角的身材被绷在一身雪白的绣花长袍里,脚下穿着黑色皮靴,步伐铿锵地走到那扇大门门口,伸手轻轻推开。 一片幽静的园林展现在两人面前,四下花木扶疏,掩映着一座巨大的白色圆顶神殿,在神殿脚下还有不少穿着白色长袍的神仆出入。但细细看来,这里种着的花草树木都是大陆人类常吃或不常吃的各类食物,没有多少纯粹观赏性的花木,可以说是花园,也可以说是一片正处于花期的菜地。 白略囧地看着这片菜地,跟在农神身后进入了神国。霍桑带着他踏过金砖铺就的甬道走向神殿,边走边说:“我一直想带你到这座花园来,让你坐在殿下领略吹过溪水的晚风,摘下新鲜的迷迭香涂到羊肉上,烧烤成美味的晚餐。我们就在这里观看舞蹈,你为我斟上冰凉的葡萄酒……” 霍桑老爷的理想和一般的地主老财其实没多大区别,从当初在魔教神殿里塑的那座雕像上就可以看出来。但这么简单朴实的要求也不是想要就能实现的,在他享受到厨子服饰之前,还有最大一桩问题要解决—— 一条长入云端的无形之路横亘在他们与神殿之间。 他的脚步与声音同时顿了顿,回头拥住白,在他额上轻轻吻了一下:“这条路你只能一个人走,而且一定要走过,得到世界法则的承认。不然的话……” 不能成神的人,就算踏进了这座神国也不被承认,甚至不能像那些创世之初就存在的神仆一样出入神殿,只能等到老死之后,像其他神眷者一样进入远离这座主殿的英灵殿。 霍桑的双臂拥得更紧了些,带着几分暗示意味,低声笑道:“不然的话,以后我们得有很长一段时间,无论做什么都得在这片花园里,在神仆和英灵们的眼皮底下了。” 他放开手,让白独自登上那条云路。 云路之上有几道专为英雄而设的难关,唯有武功绝佳之人才能通过。然而白除了是个厨子之外,还是学过魔教绝顶功法的高手兼神眷者,战斗力比起纯粹的战士更强,过五关斩六将地一路破关,终于走到了封神之地,得到了这座世界最高意志的认可。 他的神名在霎那间便传遍天地,等在桥下的农神第一个听到了他的神位:“令汝白·阿克罗斯成为炉灶之神。” 随着这声庄严的宣告,农神掌心紧握着的白的信仰之光完全消散,这个好容易才对他生出信仰或者说依赖之情的神眷者已成了与他平等的存在,维繫两人之间关系的神力愿力纽带将永不復存。 然而在下个剎那,云路散开,一只白皙得近乎透明的手便按进了他掌心。黑与白的肤色强烈地对撞,一种比起信仰更坚实的羁绊填补了刚刚那瞬间的空虚,穿着和主神相同服色的炉灶之神站在他面前,眼中的亲近依赖一如平常:“现在我们不用在花园里了吧?” 第231页 霍桑低下头笑了笑,带他踏入了自己的神殿。 这座神殿以丰饶之力为根基,以生长之力为墙壁廊柱,以繁衍之力为穹顶,并非由真正的砖石构成,所以人类的身体无法呆在其中。但成为神祗之后,存在本身就超越了物质层面,这座丰收神殿对白而言,也是一座结实厚重的普通大殿了。 殿内分割出重重房间,其中最大的几间是农神举办神宴的地方,中庭后方横着的那座小楼才是他本人的寝殿。这些殿阁都有纱幕分隔开房间,空中流动着温暖而干燥的风,在人走近时就自动吹开纱幕,露出装饰着精美壁毯的房间。 而在最大的那间寝殿地毯中摆着一张低矮的食案,其上摆满食物,桌边放着一个盛有葡萄酒的银壶,那些食物与酒具的摆放方式,竟与魔教神殿正殿雕塑中摆出的样式一模一样。 农神率先走上去,盘膝坐在桌后,微抬下巴,招唿白坐到他身边。 当了这么久的厨子,白也是相当熟悉霍老爷的习惯了,走到桌前跪坐下来,端起酒壶倾身倒了一杯酒,丝毫没查觉自己倒酒时简直和农神殿那座神像上的狗腿子姿势一模一样。 然而在酒入空樽之时,他忽然感觉到周围一阵玄妙的变化:温暖精緻的房间似乎向四周扩大了许多,两人之间的静谧和谐被无数细碎的人声打破,脚下的地面也似乎勐然拔高了几寸—— 回望周围,他们竟是忽然从神国降临到了人间,而且是以神殿中塑像一般无二的姿势出现在了神坛上! 他惊讶得只顾看着周围,竟忘了自己还在倒酒。壶中的美酒在倒满酒杯之后却也不再往外流,而是凝在空中,霍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端过他手中的酒壶自斟自饮,顺手剥了颗核桃塞进白嘴里。 新神·白震惊还没收回来,边嚼核桃边问:“怎么倒杯酒就倒到这里来了,这是哪座神殿?他们看得见咱们吗?” “这就是神观看下界的方式。凡是塑有你神像的神殿,你都能像这样看到,也能听到他们的祈祷。不过这种方法是最初级的,等你成为神的时间更久,就能不靠场景的交叠,在想看时随时看到你的神殿了。” 霍桑又剥了几枚核桃,餵着餵着索性剥出半个完整的桃仁咬在齿间,凑上去和自己的属神分食。小小的核桃仁根本就禁不起咬几口,两人的嘴唇便抵到了一起,他把剩下的桃仁推进白口中,自己也顺势把舌尖滑了进去,品尝着他成神之后的滋味。 或许根本就没有变化,可心理上的感觉似乎更好了。霍桑长腿伸开,从白背后勾了回来,把他整个圈进自己怀抱里,右手拉开他的手,从耳际缓缓亲了下去。 白的耳边听着农神低沉的唿吸声,颈动脉血管被人隔着肉皮轻咬,有种自己成为了猎物,马上要被吞吃入腹的错觉,说不出是紧张还是期待,唿吸也跟着错了几拍。夹在身侧的双膝轻轻磨蹭着他腰侧的软肉,让他一下子软了腰,几乎只靠着双肩和胸口抵在农神身上才能支住身体。 而耳目所见的下界神殿景象更是时时刺激着他的心,霍桑的手伸进他领口的时候,白紧张得简直连气都忘了喘,连声说道:“不行……这里有这么多人,信徒都在看着……” “这里没有信徒。”霍桑轻笑着,解下他的缠头巾绕在他眼前,隔着头巾亲吻了一阵:“这里是我的神殿,那些人只是由神殿之力传递上来的图像和声音,他们看不到我们的。” 眼睛被蒙住了,听力却变得更敏锐。信徒们祈求丰收的声音越发清晰,简直就像响在他耳边,哪有半分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样子? 他还记得自己身在神域,理智上也是完全相信农神的说法,可在这场音的包围之下,羞耻感简直如浪潮般汹涌地灌进心里。在霍桑拉开他的长袍时,他从脸到脖子整个都染上了一层粉色,嘴唇咬得发白,用力拉住腰带在霍桑手上缠了几圈,连连摇头:“我不想再听到这些了,咱们换个房间吧。” 真是爱害羞啊…… 霍桑双手被缚,也不解开,就这么拉着缠在他腰后的衣带一点点下滑,脸颊贴着他的脸摩挲,安慰道:“不用离开,只要你学会运用自己的神力,就能控制自己看到和听到的东西了。来,仔细感觉我的手,用你体内的神力,按照我的手走过的地方流转。先在这里感觉你的神力之源……不要着急,我们以后有无限的时间让你学会运用神力……” 作者有话要说:二周目就不写太多剧情了,成神部分写过一次就从略吧。这俩在一起其实很平淡的,就适合没羞没臊地过日子,所以到这里就完结了。 第232页 ( 附:本作品来自网际网路,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