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英雄之闯荡三国》 第1页 [架空歷史] 《乱世英雄之闯荡三国》作者:雪山巅【完结】 正文 回到古代 [本章字数:2457 最新更新时间:2011-08-25 19:49:36.0] ---------------------------------------------------- (一) 伴着一声惨叫,我惊醒过来,习惯性地去寻找闹钟,摸了半天,空空如也,也不能算徒劳无功,自己手里分明抓着几根干草。这是什么地方?我睁开睡意朦胧的双眼,天啊,我怎么会睡在这里?破烂不堪的茅草屋,比杜甫他们家的陋室还要惨不忍睹。有没有搞错,我想谁就看见谁,眼前活脱脱一个再生的杜甫,约摸五十多岁的年纪,古人显老,应该正值不惑之年,跟我差不多。我依然认为他是杜甫,瞧他那一脸苦大仇深,忧国忧民的凝重神色,与杜甫无异。 杜甫最痛恨的是贫富不均,他若能生在现代,保准也是被气得七窍生烟,杜甫正赶上民不聊生,苦难深重的乱世,如今他的人文理念仍有现实意义,我对他肃然起敬。我问杜甫:前辈,您还活着?我很荣幸,能和您这样的大腕见上一面。杜老迷惑不解地望了我一眼,缓缓开口说:兄弟,你言重了,我是这里的农户,你摔落在后山,我正巧路过,把你救起来。我听了他的一番话,对他更是感激不尽,想要给他钱,可是找遍全身,却连一个硬币也没有掏出来。 要说我也是响噹噹的老闆级人物,不是那种小打小闹的包工头,江滨市大大小小的工地,都在我的势力范围之内。想当初,我一个耕地刨食,土得掉渣的农民,进城打工,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打通各个环节的官员,送礼是我的长项,手到擒来。现在,我身上一文不名,真应了那句话,龙卧浅池,虎落平川,此一时彼一时。我在江滨市站稳脚跟以后,就把老家的糟糠之妻和半傻的儿子接来,一家人团团圆圆过日子。然而,好景不长,时光似流水,沖淡了感情。 我毕竟多做了两年的城里人,穿衣打扮,谈吐举止,与当地的居民慢慢靠拢,唯一不同的只是口音。五光十色的都市繁华,好比是乱花迷人眼,我正当壮年,又是堂堂的大老闆,手底下的人对我俯首帖耳。我一唿百应,随心所欲,自我感觉就是占据一方的土皇上。我那个上不了台面的老婆,干活儿拖拖沓沓,我雇了个保姆,不明真相的街邻还以为保姆是我太太,而我的正牌夫人倒像是佣人。最令我无法容忍的是,黄脸婆太邋遢,做事缺规矩少条理,实在可恶之极。 从前我家用的是茅房,现如今是标准的卫浴间,我老婆还保留以前的坏习惯,不懂得沖厕所,马桶盖也被她压塌了好几个。最可气的是,明明放着宽敞的浴缸不用,她非要使用小塑料盆,还是她从路边小摊买来的,根本架不住她折腾,几天就得更换,她是聪明还是傻呀。我说过她多少遍,也不见效,家里的战火天天点燃,她就是改不了坏毛病。后来,我索性不回家,她乐不得了,反倒落得清静自在。我认识了一个女孩,比我儿子大不了几岁,她很有气质。 女孩叫黄娟,我从她身上,领教了淑女到底是什么样的。我那傻儿子不爱上学,就对手机感兴趣,经常翻看我的手机,里面黄娟给我发的暧昧简讯,都让他给抖落出来了。我老婆再缺心眼,对这码事还是明白的,说要找小狐狸精算帐去。黄娟也不是省油的灯,她不请自到,自己送上门来了,向我老婆炫耀我给买的钻戒,嘲笑她:他给你买过吗?你空守着个宝贝不会用。你说气人不气人,此时正是三伏天,我老婆被气懵了,仿佛从悬崖跌落,下面是深渊冰窖。 (二) 在黄娟的撺掇下,我天天闹离婚,我老婆当然不干,谁捨得抱着金饭碗,再转手让给别人。我俩经营二十年的婚姻,最终还是被和我暗渡陈仓的黄娟搅散了,江山易主,身边换人,哪朝哪代都会发生的寻常事,我也没有必要大惊小怪。黄娟总说,我俩是绝配,年龄差距不能算问题,她姓黄,我姓洪,大名叫洪亮,名字够酷吧。红(洪)黄蓝白黑,五颜六色里,我们抢占有利地盘,独用了两个,黄娟时常引以为豪。虽然黄娟不下厨房,却是上得了厅堂的女人。 每每高朋满座,举杯敬酒时,黄娟的作用无可替代,她是当仁不让的主角。说实话,毕竟年岁不饶人,我和黄娟相差不到二十岁,我和她在一起,总是感到力不从心,心有余而力不足,每次都是乘兴而起,最后草草打扫战场。我早就唿唿大睡了,沉入梦乡,黄娟还在一旁有使不完的劲,暗自运气。我常对身边的手下讲:我这一辈子不白活,都半大老头了,还娶了个年轻漂亮的女人,艷福不浅,就是上西天也值了。郑川说:大哥独占花魁,拥有嫂子最美好的青春。 郑川可不是一般的人,人家是正规的大学生,读的书比我走的路还多,我没有多少文化,勉强上完初中,也不知道这种说法是不是恰当。郑川毕业那会儿,找工作还没有现在这么难,可是他出身平民之家,没有门路。郑川是全地区公务员考试的第一名,但是没能进政府机关,那个炙手可热的名额,被一位高官的公子给挤占了。郑川所分配的那家公司,工资福利待遇欠佳,他工作不顺心,就辞职不干了。后来,他又找了几份工作,对用人单位的报酬都不太满意。 经朋友的举荐,郑川投奔我这里来了,我当即拍板委以重任。像郑川这样的天之骄子,普遍都心高气傲,期望值超出常人的想像,横挑鼻子竖挑眼,所以很难如愿。我给他开出天价的薪水,如果有人问具体数额,我就说,无可奉告,这属于秘密。我有自己的原则,绝对不能泄露底细,否则再有人投靠我,我也得给这么多钱。有钱能使鬼推磨,郑川为我两肋插刀,肝胆相照,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惜。他是我最信任的兄弟,也是我的军师,遇有麻烦事,都是他出面摆平。 第2页 郑川是学建筑的,在我的地界里尽可大显身手,我更看重他有强大私人关系网,他那学法律的旧日同窗兼职做了公司的法律顾问。郑川很精明,他早已过了而立之年,至今还是单身。他奉行只恋爱不结婚的观念,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他身边的女孩跟走马灯似的,换了一茬又一茬。他有自己的一套理论,认为当今的婚姻徒留形式,其实已经走到了末路,因此他才迟迟不肯踏入围城。郑川还对离婚的男女做了形象的比喻,离婚的男人像二手房,行情看涨,只升不降。 而离婚的女人,就恰如是二手车,不管成色怎样,用过便不值钱了。男人越挫越强,女人正相反,经不住风吹雨淋,残花败柳的女人,自己都看不起自己,更不用说期待别人来收拾残局了。郑川爱好下象棋,我年轻时也在农闲季节玩过楚汉相争的游戏,只是我的棋艺不佳,是村里出了名的臭棋篓子。郑川起初总让着我,我就绷起脸来,一本正经地说:你要是再不真刀真枪地下棋,莫怪我翻脸不认人,我把你扫地出门。郑川知道我是开玩笑,并没有赶他走的意思。 楚河汉界 [本章字数:2498 最新更新时间:2011-08-26 19:08:06.0] ---------------------------------------------------- (三) 从这以后,郑川就开始动真格的,结果我全军覆没,无一胜记。郑川提起棋谱,我才知道小小的楚河汉界上还有这么多名堂,像我这般天马行空,不着边际的玩法,定输无疑。我对郑川另眼相看,人们常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别看他现在走背字,将来肯定比我强,十年河东,十年河西,谁能说清以后的情形呢。郑川和我切磋之余,还给我讲了一堆大道理,他说:棋盘上的棋子中,兵是最不起眼的,我却最喜欢它。我搞不懂了,问他:你为什么喜欢小卒子? 郑川掰开揉碎地分析说:不用说,帅是三军统领,士当属带刀护卫,车马炮就是后勤辎重,象比较特别,应该是秘密武器,或者是东厂那样的特务组织,不直接参战,经常在内部搅局。最后说说兵,冲锋陷阵,驰骋沙场,靠的就是它。恕我直言,洪哥你来自乡村,我出生在城市,有一点我们是相同的,都属于社会的底层,单体个人的命运可能无关大局,而联合起来的力量却可以左右趋势走向。我眼睛直愣愣地盯着他,越听越煳涂,他的这番说教,究竟有什么用意? 我很是困惑,还没有反应过来,郑川又接着说:棋局变幻莫测,正如同人生的动盪一样,今天活蹦乱跳,或许明天就遭遇险情。当然,我这只是悲观的假设,反之,一飞沖天的可能性也存在,有时会收到意想不到的奇效。比方说,过河的兵,成为升格的特种兵,其作用堪比大将军。在通过边关之前,兵受到重重限制,发挥的威力不大,说白了就是站岗放哨形似木桩的守卫。而兵一旦趟过护城河,就不能小觑了,左冲右突,变身为决定战局的制胜法宝,脱胎换骨。 我还是不明白,以我腹中的这点墨水,根本无法理解他讲的深奥学问。为了不让他用看怨妇的目光轻视我,我装作恍然大悟,茅塞顿开的样子,沖他频频点头。我和郑川的棋局还在继续,而关于人生的探讨,准确地说,是我聆听教诲,就暂告一段落。我想起来了,正是从这时起,郑川开始挖我的墙脚,表面上对我恭恭敬敬,很够意思,可暗地里他和黄娟眉来眼去。多亏我留了个心眼,买通保姆蔡华,她是我的老乡,跟我还有拐弯抹角的亲戚关系,值得信任,我才僱佣她。 我不喊她蔡华,我给她取了个绰号,菜花,这名字响亮,后来,我又把菜花改成了翠花。翠花虽属虚构,也是叫得响的名人,翠花,上酸菜,小品动画里的形象,和菜花还真有几分神似。翠花命苦,嫁的男人没有能耐,她才出来当保姆,我们是同乡,自然二话没说收留了她。我对她不薄,每月给她开双倍的工资,也分派了特殊任务,就是看着黄娟,我一直不放心,怕她红杏出墙,给我戴绿帽子。近来流行一句话,要想生活过的去,就得头上带点绿,很现实很残酷。 我想,那是指的工薪族,或是挣扎在温饱线上的人,跟我扯不上关系。我是谁?振臂一唿,应者云集的大老闆,有的是银子,和吃了上顿愁下顿的弱势群体不一样,也不是一个档次的人,有钱就有尊严,这是至理名言。翠花真肯为我卖力,把黄娟盯得严严实实,从来没有出现过差错。按说我那个傻儿子也不是真正的白痴智障,小脑瓜也挺好使的,就是不走正道。记得我刚把他们娘俩接来的时候,小傢伙非常可爱,还没有到上学的年龄,大概也就四五岁的样子吧。 (四) 那时,常有一帮人来我家里喝酒,有的是我身边的得力干将,也有特殊的关系户。我在创业初期还年轻,喜欢唿朋唤友,也是出于笼络结交那些有用之人,拉成亲支近派。大家都酒意正浓,只有可怜的洪峰,和他的妈妈在里间看电视。有一天,进来一个陌生人,经我手下的大海介绍,是银行管信贷的老万,跑我家里催款来了。我知道老万手握实权,不好惹,今后的贷款事项,还得求着他。我把洪峰喊过来,让他招唿万叔叔,儿子怯怯地叫了一声,比蚊子嗡嗡音稍大一点。 老万业务忙,没顾得上说几句话,就起身告辞,我也清楚他公事缠身,也没有死乞白赖挽留他。老万出去以后,屋子里的人开始对他议论开了,讽刺挖苦和指责的话铺天盖地而来。洪峰还在跟前,没有离开,我恼怒了,一拍桌子,对他们嚷道:别闹了,孩子在这里,你们也要顾及一下影响,他这么小,听了你们的话,知道会造成什么后果吗?我的嗓门提得很高,在场的所有人均被吓呆了,电闪雷鸣过后,他们全都噤若寒蝉,登时冷场,陷入沉静如水一般的死寂。 第3页 从此以后,他们不敢当着孩子的面,再谈论生意场上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了。洪峰上学以后,我就开始培养他的劳动意识,他已经被他妈妈娇惯得不成样子了,什么也不会做。我给他安排的第一项任务,是沏茶倒水,看似简单,洪峰却搞成一团糟。头一回,他把茶叶放进网罩里,这倒没错,可是倒入的水位低于网罩,我只好再加满水,否则等于喝白开水。接下来,他干脆在我的茶叶盒里斟水,根本没法喝,白白浪费了我的碧螺春,我没有打他,而是耐心做示范动作。 通过这两次失败教训,洪峰终于学会了沏茶,都是我教子有方。然而,我高兴得太早了,后来手机和电脑普及以后,成了他的忠实伙伴,他再也没有心思上学了。原来他们母子俩的关系很好,不像我,总训斥他,儿子对我如同耗子见了猫一样。上网聊天玩游戏,他一学就会,而且瘾头极大,要到半夜才肯罢手,还是他妈妈再三催促叫停,无奈之下,他很不情愿地关掉电脑。有一次,他妈妈背着他,打开了电脑,顿时这小子急眼了,发泄了一大堆什么个人隐私一类的抱怨话。 再往后,手机的功能越来越多,洪峰几乎把全部的时间都用在研究手机上,他的功课不怎么样,却是不折不扣的电脑迷和手机专家。黄娟给我发来的肉麻简讯,我这个不争气的儿子拿给他妈妈看,都怪他,要不也不会引出支离破碎的家庭悲剧。我们离婚以后,黄娟如愿以偿摇身变成我的合法妻子,将母子俩扫地出门。本来洪峰跟我的感情就疏远,我抛弃他们另娶,他对我更有意见了。儿子一直躲着我,看见我也视同陌路,懒得搭理我,估计他打心眼里都不认我这个老子。 洪峰对我恨之入骨,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有一天夜幕降临的黄昏时分,他妈妈突然发病,精神错乱。她总是念叨着一句话:餵饱了白眼狼,学会咬人了。有时,她也会莫名其妙地唱起歌来,面露惊恐,眼睛里则空洞迷离,半疯半傻。我听说这事,心中焦躁不安,经由郑川的推荐,我前去拜会一位风水大师。大师五十多岁,长须飘逸,仙风道骨,一看就知道绝非等闲之人。大师开出的价位极高,他自然不会当面讲,是郑川的一个朋友问好大师的要价,告诉了他,郑川又转告给我。 卜算吉凶 [本章字数:2535 最新更新时间:2011-08-27 21:26:22.0] ---------------------------------------------------- (五) 据郑川的朋友介绍,这位鲁大师是难得的全才,观面相,卜命运,看风水,神通广大,无一不精。我开始还不相信,恳求鲁大师为我测算未来,如何能逢凶化吉,摆脱噩梦的纠缠。鲁大师问过我的生辰八字,便正襟危坐,给我讲经说法,是有关阴阳八卦相生相剋的玄学,我根本听不懂,好像坠入迷濛飘忽的云雾里。鲁大师宣经布道,金木水火土,五行也存在于万事万物。五行的说法,我以前也略有耳闻,具体它们相互之间是什么关系,我搞不懂,当然也就说不清楚了。 鲁大师说,根据每个人的气血性情不同,世人可被分为五种类型,少阴,太阴,少阳,太阳,和阴阳平衡五种人。鲁大师的高深理论太抽象,太笼统,我越听越迷煳,请求大师细说端详。鲁大师终于回归现实,以浅显的道理解释说:所谓的少阴之人,就是爱占小便宜的人,恨人有气人无,忌妒心很强。太阴之人,是老奸巨滑,专爱算计的人,隐藏极深,其险恶用心兇狠毒辣。太阳之人,个性超强,好高骛远,喜欢夸夸其谈,口无遮拦,很难与人相处,但是并无恶意。 还有少阳之人,是典型的自恋狂,爱虚荣好面子,与人关系比较融洽,也是偷情猎艷的高发人群。最后是阴阳平衡之人,属于稳重成熟的一类人,为人处事不偏不倚,从不争强好胜,遇事敢于担当,在传统和创新中间选取较为合理的契合点。听完大师的一番分析,我给自己的定位,是后三种的综合类型,都沾边,也不完全是,总之我不是大恶之人。鲁大师为我指点迷津,说我阳气偏重,阴气不足,应该采阴补阳,才能阴阳均衡,至于具体的做法,大师讲天机不可泄露。 大师笑眯眯地说,点到即止,我也不便多问,鲁大师春风满面,脸色红润。我再煳涂,也明白是我的万元酬金所起的作用,换作我,也会偷着乐。告别鲁大师,我又返回自己的生活里,以前乡下的前妻总是谦让我,常说养家餬口的人,得恭着敬着点儿。现在黄娟根本不听那一套,小到电视遥控器的掌控权,大到家务活的分摊,都由她说了算。黄娟是南方人,喜欢吃辣,我也要适应她的习惯,学着品尝辣的我鼻涕眼泪往下流的川菜。后来,她看出来,我实难有分享辣菜的口福。 黄娟採取折中的方案,改吃韩国料理,什么泡菜,铁板烤肉,石锅拌饭,冷面之类的韩餐,口感独具特色,虽说有点辣,但是酸辣甜咸几种口味揉合在一起,我还可以承受的了。家里有保姆翠花,也能做一般的家常菜,黄娟吃饭挑剔,对我老家改良后的菜品不感兴趣,喜欢到外面饭馆就餐。我对饭店里的猫腻基本了解,黄娟主张出外用餐,我却特别反感。先说说饭馆里的免费茶水,大多属于回收再利用的,也有以次充好,添加色素香精,对人体有害,我拒绝饮用这种伪劣冒牌茶水, 餐厅里的大米饭,由于成本的原因,经营者多使用陈年老米,而且很可能是变质的大米。为什么饭馆的米饭难吃得要命?採购员图便宜,买动物饲料,说白了就是出售给养猪专业户的劣质米,人吃了会慢性中毒。再有,火锅店所用的汤料,含有罂粟壳,是食客们心照不宣的秘密,恐怕只有偶尔享用美味火锅的人,才会不明真相。在火锅中加入少量大麻,不仅可以提升汤汁的鲜度,还让人越吃越上瘾,欲罢不能。漂浮的一层红油,是地沟油,或是石蜡,对身体健康危害很大。 第4页 (六) 黄娟对我的话不以为然,执意要到饭馆用餐,我俩的甜蜜期已过,又因为这个不可协调的矛盾,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大有无法妥协让步之势。黄娟一脸不悦,找茬就跟我吵个天翻地覆。我也不甘示弱,你有来言,我有去语,黄娟口若悬河,咄咄逼人,我也还以颜色,破口大骂,两人势均力敌,不分胜负。我的麻烦接连不断,在和黄娟打得热火朝天,焦头烂额的时候,洪峰受他妈妈的指派,常常来骚扰我。有时,前妻会陪着儿子一起来,无非是讨债,要求我增加抚养费。 实际上,洪峰已经年满十八岁,我完全可以不给,但毕竟是自己的亲生骨肉,我狠不下心来。黄娟很会演戏,母子俩光临时,她就装出一副清纯婉约,小鸟依人的样子,身穿清爽的丝缎衣裙,母子二人即刻眼中喷射愤恨的怒火,像是要把眼前的妖媚狐狸精生吞活剥了。我也积极配合,跟黄娟贴得很紧,给人一种琴瑟和谐,亲密无间的假象。黄娟怀孕了,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他们,前妻眼里闪过一丝不易被察觉到的憎恨目光。我内心里那根温情的弦,不知怎的被她的眼神触动了一下。 鱼和熊掌不可得兼,我对自己的选择产生怀疑。保姆翠花曾经多次悄悄跟踪过黄娟,发现她和郑川关系不正常,他们的行踪鬼鬼祟祟,不知在低声耳语什么。我心里像堵了块石头,沉甸甸的,我最信任的两个人,黄娟和郑川竟然勾搭在一起。我也明白,这种事没有确凿的证据,万不可轻举妄动,兴师问罪。我的目光停留于睡床上,郑川和黄娟浪翻潮涌的场景,仿佛近在眼前,清晰可见。一股难以遏止的酸楚悲愤感袭来,我快要支撑不住了,无力地瘫倒在松软的沙发上。 这是上苍对我的报应,抛妻弃子,罪有应得,而我再想回返,已经来不及了。几天以后,郑川驾车,我坐在车后座上,两人结伴去高尔夫球场陶冶心情,没想到,却在半路上出车祸了。交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黑色奥迪车被撞得面目全非,车内血迹斑斑,里面躺着两个昏迷不醒的男人。120急救车唿啸而来,这两名男子被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其中一位叫郑川,因为伤势较轻,经过紧急救治,已然脱离了生命危险。而另一个脸上缠满白纱布的男人,据悉是本市着名企业家洪亮。 洪亮的伤情十分严重,不但伤及皮肉,而且脑颅和内脏也受损。最后,接收院方召集全市最好的外科专家会诊,也无力回天,洪亮变成了植物人。警方找到郑川,他回忆说,当时前方有一辆敞篷车,车里的美女回眸对他抛媚眼,在他走神之际,对面的载重车疾驶过来,而奥迪车已经偏离分界线,几乎就在数秒之内,惨祸发生了。对于出车祸时,是否出现过美女,警方查无实据,没有目击证人。后来,他们调看了监控录像,的确有一名美女坐着敞篷车,在通向事故现场地段一闪即逝。 由于距离太远,从录像里,警方看不清她的长相。他们综合车祸原因的勘查结果,以及当事人郑川的笔录口供,一致认为这属于一起意外交通事故。处在重度昏迷状态的洪亮,尚有唿吸和心跳,只是感觉器官暂时罢工,他对外界的事情全然不知,而他的魂灵已经脱离了肉身,在广漠无际的时空漫游穿行。我的意识又清醒了,那位被我错认为杜甫的农夫,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想倾尽所有,来报答他的恩情,可是我来到遥远的古代,此时落魄成了穷光蛋,我即便携带巨款,也毫无用处。 地狱天堂 [本章字数:2572 最新更新时间:2011-08-28 20:44:49.0] ---------------------------------------------------- (七) 农夫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对我说:小兄弟,我们这里民风淳朴,助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从不索求回报。我问他:这是哪里?现在是什么年代?他大惑不解地望着我,说不出所以然,我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道:我还没有请教恩公的尊姓大名?他捋了一下须髯,开口说:名字无非是个区分符号,我叫文石,一介乡野村夫。我和他攀谈起来,经过一番交流,我终于弄清大致的时间,我回到了几千年前的中国古代。我跟文石混熟了,他吐露实情,他在荒僻山麓捡来一只硕大的鸟蛋。 一只类似大鹏的巨鸟,见有人路经此处,拍打着翅膀腾空而起,朝远方飞去。文石是本地的耕种者,兼做猎人,时常去山脚下捕获小动物。这次他意外发现一只巨卵,是他从来没有遇见过的奇事,所以有些茫然不知所措。巨卵确实与众不同,直径超过一尺,远远大于平时常见的鸡蛋鸭蛋。文石把这只特大号的鸟蛋带回家,进了柴门,他就后悔了。天气忽变,看情形不是一般的气候变化,电闪雷鸣,大雨滂沱,来的十分迅勐,霎时就转换了阴晴,丝毫没有预兆和必要的过渡阶段。 文石恍然明白了,原来是巨卵惹的祸,触犯神灵,肯定要降临祸端,古代人单纯无瑕,对自然灾害的感知异常灵敏。文石守着这枚大鸟蛋,开始犯难了,留着必然是有百害而无一利,而抛于村外荒岭,也未必能逃脱得了天神的惩罚。夜里,文石做了个奇异的梦,天庭信使传达圣帝口谕:大鹏遗落在人间的是圣子之卵,此番肩负开天闢地的重任,命你协助完成这项使命。此后,文石才知道,闪电和暴雨是为了创造条件,让圣子尽快脱壳而出,可他的梦境极为模煳,似有若无,随后像幻影消逝无踪。 第5页 在文石的悉心照看下,整整七七四十九天之后,我突破坚硬的壁垒,从闷热的密封间挣扎出来。起初,我处于昏迷沉睡中,文石寸步不离,守候在我的跟前,衣不解带,还要餵食我米汤。不出一个月,我便长成现在这样,骨骼钙化很快,智力是与生俱来的,不需要漫长的学习过程。文石对我恩重如山,我把他比作再造的父母,也不为过,他却极力阻止我对他感恩戴德,虽然他也知晓我是圣子身份,但是不会做出谦卑的举动。我每天跟在他身后,学会了耕种农田,上山打猎。 我们也有休闲活动,不是那种劳民伤财的高尔夫球,而是钓鱼游泳,简单易行,就地取材,均属顺其自然的运动。此时是什么年代?我无从考证,只能凭藉主观臆测,大约是距今五千年以前。我穿越时空,返回远古时代,是观光旅游,还是因某种任务而来,我自己并不知情。最早的人类,大脑纯净如水,后来的哲人普遍认为善良是人的初始状态。就连老子也推崇近似于婴儿那样洁净无瑕的本性,古人达到自给自足,没有可供比照的参考标志,更为合乎人伦天理,行动语言思想高度一致。 天人合一,说的正是这种理想化的境界,人类对自然界的威力敬畏尊崇,彼此调和同步。天灾都是物质积累到极限量级,产生的瞬间释放,非人力所能阻挡,由于古人对自然的破坏很少,这种突发的灾难微乎其微。我轻松悠闲度日,没有忧烦,我勐然顿悟了,人性与兽性的分水岭,来自于物质需求的丰沛和匮乏。当人类还没有走出深山密林时,为生计发愁,食不果腹,尚无基本生活保证,何谈高雅的情趣,闪烁钻石光芒的人性呢?吃饭问题,是所有物种亟待解决的首要难关。 (八) 人类运用灵活的头脑,成功地完成赖以生存的温饱任务,然而,人性的蜕变和异化,不可避免地降临了,我虽贵为圣子,对这类变故也无能为力。为了种族繁衍,人类已经在各大陆定居,而且形成庞大的规模,组建部落氏族,家庭和国家的雏形业已具备。我不可能变成三头六臂的神仙,即便是真神,也无法插手干预星罗棋布种族的内政。再说,我徒有圣子的虚名,在山野村庄再次降生,但已经失却光环作用,充其量只是个冒名顶替的假圣子。其实,我心里最清楚了,自己是什么变的。 我的前生是个只剩下钱的民营企业家,丢弃思考的习惯,终日在肉林酒池中放纵生命,与回到远古的我简直判若两人。而纵观世界各部落间的争斗,打杀和野蛮的吞併,如决堤之势,一发而不可收拾。我是天国的特使,几千年来,人类对此有很深的误解,虚构出地狱天堂,其实也真正存在。但是,并不像人类所想像的那样,美妙之极或者充满恐怖,那都是人类胡思乱想,编造出来的。我从天堂路过,了解内情,可以稍微透露一点儿。如果相信我的话,就洗耳恭听,不信也没有关系,尽管拂袖而去。 大千世界,比我描述精彩的事情有很多,最好只当是无聊的笑谈,万一当真,后果自负。天堂也好,地狱也罢,真切有之,我再次声明,并没有信口开河,那我为何要说这些?不知者不怪,所谓的天堂地狱是地球以外的星球,跟人类一样,良莠不齐,好坏兼具。治理好的外星球,就成为天堂,搞得乱七八糟的地方,是散发血腥味的地狱,这下明白了吧。天堂地狱也不是人类凭空捏造的,有事实根据,只不过人类的文明程度还不太发达,一直是以讹传讹,长期以来也没有揭开真相。 我是从蓝星地球漫游到浩瀚宇际,那里有好心的物种,收留了我,此后我不适应外星的环境,我新结识的朋友又特地造了一个大蛋壳,将我遣返地球。我自己都坦白交代了,千万不要把我当作间谍,我猜想自己只是外星人的试验品。人在江湖走,容易犯煳涂,而置身物外,心里跟明镜似的,我自己就是最好的明证。我虽然跃身为富贵阶层,其实我与黄娟并不合拍,她最终背叛了我,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想想原来我只是个泥腿子,生活封闭又无趣,而黄娟却恰恰跟我正相反。 黄娟是追求新潮的时尚女人,如果不是我进城闯天下,根本没有可能与这样的女人扯上关系。黄娟眉如弯月,后来我才知道是描画出来的,她的嘴唇总是泛着光亮,应归功于涂抹口红的效果,特别是她的一双星眸,震撼人心,是眼影睫毛膏衬映凸现的奇效。我最为欣赏的,是她黑色瀑布一般的秀髮,那是美髮师修整造型的杰作。总之,经过细緻包装的黄娟,和演艺界的明星差不多,她应该在灯光辉煌的舞台上展示自己的美貌,而卸装以后的黄娟,顿失光彩,重返平凡人的行列。 我久居江滨市,也逐渐吸收了新鲜元素,身穿名牌服装,什么耐克,阿迪达斯,班尼路一类的品牌,我来者不拒,照单全收。可是在黄娟面前,我又被打回原形,尽显土老帽的本色。我所知道的品名,原来都是大路货,黄娟提起过的怪异洋名字,我闻所未闻。黄娟手袋里的钱总不够她消费,我是耧钱的筢子,她却不是存钱的匣子,花钱如流水,我再能挣钱,也供不上她这么折腾。黄娟的优点,是嘴甜,一口一个亲爱的,我听着特别舒服,她就是为了掏我的腰包,以供她满足虚荣心。 挑选角色 [本章字数:2576 最新更新时间:2011-08-29 21:00:17.0] 第6页 ---------------------------------------------------- (九) 黄娟和郑川十分投机,两人有着共同的话题,我这个落伍的老土,不过是她的银行,除此之外,别无用处。他们勾搭连环,也不是没有迹象,只怪我太粗心大意了,积重难返,才造成最终的尴尬局面。我在过着自己舒心的小日子,突然间,植于我身体里的晶片发出指令,让我参与乱世中的纷争,以改变歷史进程。终于被我的第六感猜中了,我果然是外星人下放到地球的搅局者,我明白自己违逆命令的后果不堪设想。估计不是被烈火焚烧,就是冰冻成殭尸,一定死得很惨。 有四种任务可供我选择,第一件,进入大观园拯救宝玉黛玉的命运,我不假思索,就否决了。俗话说得好,红颜祸水,我也算是过来人,深知这其中的奥秘。即便我成全了宝黛之间的爱情,有情人终成眷属,也未必就是圆满的结局。宝玉不是登徒子,但是他感情泛滥,假若他和黛玉成婚以后,产生审美疲劳,很难保证善始善终。况且黛玉是个孤高性情的女人,爱吃醋,耍小性,此乃为**者的大忌,註定做不成贤妻良母。还有我担心的事情,就是黛玉的身体状况,太娇柔,弱不禁风。 万一黛玉有什么闪失,大病一场,几乎可以肯定,宣告了她忌日的来临。宝玉是至性至情的人,受不了半路丧妻的痛苦,我管得了一时,却不能主宰一世,他们二人悲惨的宿命,我无法逆转。第二种,另有去西天取经的征途中,由我替换孙大圣,还没有等内容完全显示出来,我就满心的不乐意。别看孙悟空斩妖除魔那么过瘾,其实他并不轻松,歷来成就大事业者,都要遭受远胜于常人的苦难。我未及想好,下面的信号又传递过来了,不是按照原有的套路进行,要创新,富有新意。 上面提供的建议是,最好让唐三藏留在女儿国,夫唱妇随,生儿育女,演绎另一种风情的神奇佳话。真要是这样的话,我更不干了,人家唐僧是佛学大师,一心想着学习继承传播真经,我若是从中作梗,将一名受人景仰的高僧改换门庭,变成贪恋浮世儿女私情的俗子凡夫,岂不是落得个遗臭万年的千古罪人,此事不容考虑,绝对不行。而接下来的一条信息,我有些动心了,是水泊梁山好汉风风火火闯九州,不被朝廷的诱降所迷惑,坚定打持久战,推翻大宋,改天换地,大快人心。 这样的主意才叫痛快,也极具吸引力,我自小爱听故事,老先生说书,基本上都是绿林英雄的豪爽义举,我对他们肃然起敬。我能说出来一百单八将中大部分人的绰号,甚至可以从头至尾讲述战斗情节,我对这段歷史太熟悉了。可是,我又打起退堂鼓,正因为我烂熟于心,反而觉得没意思,距离产生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此,探索未知领域也这样,水浒是我的最爱,但是不能天天打交道,没完没了地重温,就会产生厌烦心理了。还有一个缘故,跟宝黛之恋相仿,我质疑乌合之众的能力。 一朝他们当权,就不在我的掌控之中,会不会重蹈覆辙,与昏庸无道的君主落得同样的悲惨境地?我按下否定键,随后又担忧起来,已经出现过三种选择,只剩下最后的任务了,不管我愿意与否,必须履行自己的使命,不能辜负外星朋友的重託。或许不用我说,所有人都猜到了,是群雄并起,逐鹿中原的特殊战乱年代,盖世英豪辈出,魏蜀吴三国争天下。我特别留意了一下,只有红楼梦是宣讲情感美色的着作,其余的名着则反其道而行之,对女性提及甚少,顶天立地的英雄,不近女色。 (十) 此种说法是否合理,我不敢轻易下结论,据说玄妙的童子功,必由尚未破身的处男练就,高强的武艺,与戒色之间似乎存在某种联繫。万恶淫为首,不单是皮肤滥淫对身体有害,更关键的是涣散志向,古往今来,为红颜耽误了大好前程的事例多不胜数。实际上,正常人的生理要求是自然不过的,而另一个极端,压抑欲望的后果,就是再找个宣洩的突破口,或聚众饮酒,或惹是生非。市井凡俗之辈沉浸在这种小境界之中,真正的英雄好汉不会这样没出息,他们有雄心伟略,远大抱负。 以天下安危为己任,夫志当存高远,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在风起云涌的歷史大潮中,英雄人物就是这样生成的,有偶然性,由于使命召唤,以及自身胆魄豪气的释放爆发,也就成为了必然。我受命前往那个乱闹闹的时代,出任的角色由我自己挑选,而且还能更换人物,真是我梦寐以求的大好事。我首先想到的是曹操,他虽然仅为丞相的职务,却是令人望其项背而莫及的无冕之王,威震八方。此后我又犹豫不决了,歷朝后代对曹操颇有微词,还有的学者专家,紧紧揪住他的小辫子不放。 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极端的自我私慾膨胀,据他们讲,曹操的品行有问题。可是话又说回来,自古有言,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真要是想成就一番传世伟业,如若婆婆妈妈,儿女情长的,很难成大事。那么孙权呢?说实话,我对他的印象很一般,其性格特徵比之曹操差多了。孙权无非是命好,盘踞长江天堑,手下一帮能文能武的人才,我马上联想起富二代,他是那时的家族大户子弟,自身实力平平,有一批人辅助打天下,算不得本事,能够称霸江东,实属侥倖。 第7页 曹操的道德水平比较低,可他也是从血雨腥风里拼杀出来的真汉子,冒死行刺董卓便是最有力的证明。相比之下,我更像是刘备,低声下气,到处求援,苦苦挣扎,忍辱负重,最后才成气候。世人都认为刘备从贩席卖履小人物,一跃而为坐镇一方的霸主,饱受磨难,终成正果。我何尝不是如此,刘备活得很窝囊,委曲求全,苦心经营,小心处事,我的发迹史跟他何其相似。我和刘备不同的地方,只是出身,他是帝王的后裔,我是没根没叶的乡下土狍子,创业艰难程度,非同寻常。 刘备拥有纯正的汉朝皇室血统,自幼胸怀大志,一直苦于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刘备是求贤若渴的典范,自古至今,谁不希望遇见命中的贵人,帮衬自己一统江山大业?人人均有这样的想法,而落实在行动上,则差异极大,刘备是用人的智者。大家耳熟能详的桃园三结义,关羽张飞的社会地位和才识性情,远不及刘备。而刘备不拘一格跟他俩结交为拜把兄弟,真诚到这份儿上,多么粗放之人也会感动的。刘备具有一定实力之后,三请诸葛亮,那时孔明先生跟文石一样,还在锄禾日当午。 世外高人都有一种傲气心理,诸葛亮也不例外,多次刁难考验刘备,急性子的关羽张飞早就火上房了,对诸葛亮的臭架子厌恶愤恨。刘备则不然,耐心虚心加恆心,把自己火热的心,恨不得掏给诸葛亮,让他看看是不是真心。刘备慧眼识人,既是不可多得的伯乐,又是弯腰低头,广泛网罗有用人才的礼贤下士者。我也是通过艰苦奋斗,才获取财富积累,从小包工头一步步往上爬,送礼,拉关系,烧香磕头,过五关斩六将,终于由小及大,最后做大做强,摇身一变,成为民营企业家。 艰难抉择 [本章字数:2599 最新更新时间:2011-08-30 21:45:01.0] ---------------------------------------------------- (十一) 我想好了,就选刘备,过程有波折起伏,才更加刺激有意思,商场如战场,两者形式不一样,道理都大同小异。然而,电波传来的具体要求,打消了我选刘备的想法,不能选割据一方的诸侯,只可在其他无关紧要的人中间进行抉择,如此看来,我意欲扭转干坤大局的计划,几乎要泡汤了。敢情是让我充任无足轻重的小角色,我从前爱看电影和电视剧,绿叶配红花,我只能做绿叶,怪不得黄娟要背着我,墙外开花。我还记得小时候,爷爷是村里的文化人,读过几天书,粗通文墨。 爷爷经常教我《百家姓》和《三字经》之类的知识普及教程,什么赵钱孙李,周武郑王,我现在仍会背诵。还有,人之初,性本善,我的印象很深刻,至于后面的内容,我记不真切了。我属于狗熊掰棒子的类型,记住前边的,忘记后头的,虎头蛇尾,我一般从开篇朗读,因为次数较多,还能够记牢。而靠后的文字,我接触的机会少一些,这么多年没有再使用过,也就忘得差不多了。我从《三字经》里知道了孔融,融四岁,能让梨,说的正是他,爷爷还详细为我讲解了孔融让梨的故事。 孔融是家里岁数最小的孩子,别人都挑选大个的梨,他却自觉专拿最小的梨,看看孔融多懂事,爷爷总是把他当成我效仿的楷模。说实在的,我对孔融没有什么好感,太虚伪,他是真的不喜欢大梨吗?绝对不是,他的才智聪明劲,并非普通人所能比拟,其实让梨是虚假的表面方式,多吃几个梨才是他的最终目的。孔融骗得了全世界的煳涂虫,却欺骗不了我,这种小伎俩,还嫩了点儿。我在家里总谦让哥哥姐姐,他们先吃饭,我磨蹭到最后才吃,如果有好饭,我先下手为强,连吃带藏,已经半饱了。 在正式饭桌上,我很少动筷子,大人们都夸我乖巧听话。孔融从小就会套近乎,我穿开裆裤时,也擅长拉帮结派,投机取巧。后来我在江滨市站稳脚跟,靠的就是我对社会关系学领悟颇深,才能出人头地,一举成功。我比孔融强,他只会引经据典,卖弄自己的学问,还和曹操唱反调,发表奇谈怪论,结果把自己的小命都搭进去了。没有人封我神童的称号,我照样打拼下自己的领地,而孔融是纸上谈兵,且口无遮拦,满门抄斩,是他那张臭嘴,没有把门的,嘴给身家性命闯下大祸。 虽然我没当过官,却对官场那套潜规则一清二楚,那是不能言说的秘密,孔融倒霉是一例,祢衡也好不到哪里去。依我的观念,读书人就得老老实实守本分,官场多么复杂,你玩得转吗?满腹经纶的奇人怪才,写写文章,着书立说,将来传给后人,万世流芳,是多好的事。祢衡不这么想,偏要涉足是非之地,他也犯有和孔融类似的毛病。古今中外的旷世奇才,锋芒毕露,个性张扬,不懂得逢迎,抑或隐忍,在官场的浑水里,不识水性,常常碰壁,更有甚者,到头来免不了溺水而亡。 祢衡就更嚣张了,在公众场合含沙射影,辱骂曹操,让曹操下不来台,颜面尽失。曹操韬光养晦,当场没有发作,而是设计圈套陷害他。祢衡的这种脾气秉性,註定他是悲情角色,遇到蛮横不讲理的粗野人物,白白送命。曹操是何等有城府的人,借他人之手,除掉了心腹大患,以雪当众受辱之耻。杨修家族显赫,曹操也忌惮三分,政权交接的关键时刻,曹操杀杨修,以防不测。后来,曹操又是写信,又是赠送丰厚礼物,杨彪经验丰富,看出曹操的假慈悲。他用曲折的方式,戳穿曹操的虚伪狡诈。 第8页 (十二) 曹操后半生饱受头痛欲裂的折磨,想必和他处心积虑玩弄权术不无关系,连神医华佗对他的病也束手无策,想要採取超前的开颅手术。曹操以为华佗是在戏弄他,一怒之下,将华佗押入大牢,可怜一代医祖惨死在狱中。我的脑海里闪过一个人的名字,周瑜,少年得志,而且命犯桃花,艷福匪浅,娶了美女小乔。但是,我旋即予以否认,周瑜小肚鸡肠,器量太窄。堂堂的大男人,要是像周瑜那样,就枉为男人了,还不如妇道人家。我并没有性别歧视之意,只是强调男人立于天地之间,要拿得起放得下。 周瑜总是暗地里给诸葛亮使绊子,企图置于死地,诸葛孔明足智多谋,将计就计,周瑜自取其辱,咽不下这口气,结果被活活气死。我对周瑜这种心胸狭隘的人,很是不屑,纵有经天纬地之才,定国安邦之策,也不是我理想中的豪杰。诸葛亮是个具有大智慧的人,运筹帷幄,料事如神,能掐会算,算是我的崇拜偶像。此时,随着细微的滴滴声,外星人的指示送达,这次又降低了选择标准,像周瑜诸葛亮这样的军队统帅,也不在可选之列。外星人传递了具体要求,必须是知名度较低的人。 这不是给我出难题吗?又让马儿跑,又不给马儿餵草。他们派我执行重大任务,却处处为难我,怎么跟我刚出道时闯社会的情况一样呢?我再三斟酌,左右权衡,终于锁定了一个人选,就是那个张松,不过我不能完全仿照他,文弱书生改不掉狂妄自大的痼疾,必定没有好果子吃。刘备可以容忍他的坏脾气,曹操则不听那一套,棍棒交加,我长这么大,可不是让人随意羞辱打骂的。主意已定,我通知了外星人指挥部,告诉我选定张松,外星人回话说:任务已经安排下达,你好好发挥吧。 我想人类真够幼稚的,自命不凡,号称万物之灵,怎料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外星人是比地球上的人类更高级的物种,可是不知天高地厚的人类,毫不知情,仍在坐井观天,夜郎自大。人类是最胆小怕事的,牛鬼蛇神狐仙,是人类想当然,胡编乱造,自己吓唬自己的道具。万物皆有灵性,这句古训倒有几分道理,相比较而言,人类的脑系更为发达一些,被外星人看中,从而成为试验品,与我现在的处境惊人一致。我此时孤独无助,还受外星人的操控,我不由得想起我的儿子洪峰。 洪峰五岁时离开故乡,和他妈妈一起来到陌生的城市,跟他儿时的伙伴再无联繫。他好不容易和邻里小朋友熟悉了,又搬进更大的房子,从此中断了来往,他的童年孤单而又寂寞。我开始理解他染上网瘾,与手机形影不离的行为,失去了童年快乐,试图从这些虚幻工具中找回来。人类围着自欺欺人的怪圈团团转,总也走不出去,挂羊头卖狗肉有之,神吹勐侃,忽悠人上当者前赴后继,呈波浪走势。人类是思想最复杂的动物,对此,外星人也望尘莫及,他们的头脑其实简单得很。 外星人更加专注,没有人类这么多的旁门左道,因此一条大路直通先进技术的巅峰。实际上,我也心知肚明,自己被外星人所利用,他们交朋友是假,逼迫我卖身为奴,才是真实情况。也难怪,我以前是农民出身,见识浅薄,面朝黄土背朝天,大脑简单,四肢发达,从来没有想过这类问题。《国际歌》被推上至高地位,也成为通用法则,因为其散发的理性光芒无与伦比,所谓的救世主根本不存在。起初我以为外星人很友善,其实,我被他们玩弄于股掌之上,还浑然不觉得受骗,当作了美差。 双面帝王 [本章字数:2655 最新更新时间:2011-08-31 20:55:54.0] ---------------------------------------------------- (十三) 外星人不搞内讧,不相互倾轧,他们自觉配合以达到最终目标,所以他们才能占领银河系,进而把地肥水美的蔚蓝星球视作一只待宰的羔羊,垂涎欲滴。外星人讲求实际,且不留情面,被我们地球人当成宝贝的人际关系,在他们那里一文不值。人类也不必因此愤愤不平,我有切身体会,外星人的生活乏味单调,科学进步到超高的程度,也会失去原本美好的东西。比如说爱情,外星人没有男欢女爱,只需通过一种合成机器,也不用十月怀胎,自动生产,流水线作业,不消几日,小宝宝就降生了。 外星球人父母子女之间毫无感情,机器人保姆就能包揽所有的养育任务,他们的食物品种也少得可怜,集成化的营养快餐连外包装都一模一样。外星人长大以后,省略了求学阶段,直接由光电模块映射而成,他们除了研究课题,就是週游宇宙。外星人具体长得什么样?我不能说,也不敢说,事实上我根本没有看见,他们在封闭的操作间里,不允许我擅闯机密重地。不过,我猜想外星人绝对不如人类那样挺拔俊秀,他们从不参加体力劳动,全身的躯干基本上退化了,只突显聪明绝顶的大脑袋。 糟了,外星人会读心术,我的想法,哪怕是一闪念,他们也能接收到,我这种大不敬的言论,是否令他们不满,再寻机报復我?地球人不具备他们那样的高级智慧,耍小聪明倒是手到擒来,就像我一样,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外星人不喜欢记仇,这些无关痛痒的细枝末节,他们才不理会呢。以他们之见,复杂的感情,纯粹是多余的累赘,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他们不会哭,不会笑,面无表情,我是怎么知道的?我是从他们冷冰冰的传递信号里面领悟出来的,并没有亲眼目睹,纯属瞎猜。 第9页 外星系的时间,和我们的地球不同,由于他们在超光速行驶,所以时光是多维的,与录影带的原理类似,可以返回以前的某一段场景里,重新修正,改变趋向。我能够重返古代,正是外星人运用时间机器,将我穿过黑暗的秘径,送到指定的年代和地域。外星人真正做到了长生不老,但是他们不会荒废宝贵的光阴,仍然惜时如金,我们看似漫长的时间,外星人只当成分秒一瞬,他们这种勤勉人生观,还是很值得人类学习借鑑的。人类生活比他们丰富多彩,像他们那般枯燥无趣,地球人肯定忍受不了。 我暗自庆幸,身为人类的一分子,有欢乐忧愁,各种感情轮番坐庄,浪翻潮涌,延绵不绝。而外星人空有高精尖技术,却不懂得享受生活,他们已经达到人类难以企及的高度,还在拼命地开发广漠浩宇的资源。他们需要这么多的物质,究竟有什么用?我是凡人俗子,对本来就属于异类的外星人,无法明白他们的初衷。外星人也未必理解我的疑问,尽管他们轻易就能得到我大脑信息库里的内容。他们没有婚姻的束缚,是否也取消了恋爱,我不得而知,反正他们目标明确,不弄那种条条框框捆绑自己。 婚姻是人类的独创,植物授粉,动物交配,而外星人通过高科技实现,只有人类注重华丽的外衣,喜欢用冠冕堂皇的形式,总在为自己找藉口。我经歷过两次婚姻,对此深有体会,我当年也是自由恋爱,年轻力壮,激素分泌旺盛,那会儿确实妙不可言。结婚以后,我才认识到两人生活在一起有多么可怕,谁都知道相爱容易相处难,年復一年的平淡生活,浪漫气氛早已荡然无存。虽说婚姻淡如水,没有什么意思,我还是离不开,刚刚离婚,又想着它的好了,不顾一切地往里闯,地球人都这样。 (十四) 在我看来,女人都一个样,白天漂亮脸蛋还能使人心情舒畅,晚上睡觉都差不多,无非是搭伙过日子。还是外星人有远见卓识,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不要过程,只要结果。在这方面,外星人比人类强多了,我们每天行色匆匆,究竟为谁辛苦为谁忙?有多少人会想,即便是意识到这一点,还不是为生计所迫,深陷其中,难以自拔。我改不掉人类的坏习惯,总爱多寻思,更多的时候于事无补。我清楚,自己的使命不能违,该上路了。在太空漫游时,我是翱翔的天使,轻快潇洒,朝着故乡疾驶。 而当我着陆地球以后,又返回原先的生存轨迹中,人间烟火的气息扑面而来。我没有见过外星人的真面,可我无意中听说了他们的早期规划,那些带有炫耀性质的展览品,泄露了秘密。古埃及和玛雅人是他们最早的实验基地,后来当地人不予配合,还要透露核心机密计划。可惜反民们很快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被外星人特殊处理,神秘地失踪了。我恍然大悟,原来杀人灭口不是人类的首创,外星人也用过,以自身利益为准则,翦灭异己,早已有之。几千年转瞬即逝,外星人又在找寻新的目标。 他们一改直接派遣间谍打入人类内部,而是採用混合配种的方法,研制出双面人。所谓的双面人,是将外星人身上的遗传因子,植入人类的体内,重新组合而成的新物种。双面人的外貌与普通人别无二致,最大的差异是性情多变,具有地球人和外星人的双重特徵。双面人处于两种文化价值观的激烈碰撞中,因而是变化无常的复杂矛盾体。外星人这次选中汉民族,因为在地球上人数众多,极具典型性和潜力值。那个哌哌落地的男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新品种,依据落生的家庭,外星人为他取名叫王莽。 王莽很另类,他可以把人伺候得舒舒服服,又能不顾亲情滥杀子女,皆因他是首个外星人的杂交试验品。王莽利用自己超常的智慧,见风使舵,阳奉阴违,由一名无足轻重的小人物,最终爬上皇帝的宝座。在权术较量的过程中,王莽继承了人类的遗传基因,善使心计,他也有外星人的超级智能,所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全面超越当时的凡俗人等。王莽登基当政以后,跟以前的皇帝完全不同,并不是按部就班地整肃朝纲和治理军国大事。他别出心裁地徵求金点子,用以剷除时常骚扰中土的心腹大患,游牧民族匈奴。 王莽命人大批量生产充飢代用品,是根据外星人的独特配方,自主研发的产品,便于携带,不必再耗费人力辎重运送粮草给养。至于这种食物里的具体成分,后人没有发现任何有关的记载,可见王莽的保密工作干的多么出色,这与外星人的传统风格一脉相承。王莽还组织人员,进行飞机的试验制造准备工作,由于他并未真正了解外星飞行器的关键技术,结果最后没有成功。王莽开重视科学研究之先河,缘于他外星人的隐秘身世,在他的主持下,发明了游标卡尺,比西方要早了1700年之多。 王莽传旨意,让御医解剖死刑犯的尸身,比西班牙医生的血液分析研究提前了1500多年。可见,他对高科技的热衷程度,绝非当时人类所能企及,这也更能证明了王莽不寻常的来歷,可惜后来他有水土不服的徵候,终是昙花一现。我又接到外星人发来的信号,必须经过严格的考试,我才有资格继续执行特别任务。敢情外星人也玩这些花样,跟我以前呆过的地球世界如出一辙,与如火如荼的教育年代极为吻合。遥想我上学时,没有把读书看得多么重要,我只读了几年书,还不是照样当老闆,光宗耀祖吗? 第10页 初遇貂蝉 [本章字数:2674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01 20:22:31.0] ---------------------------------------------------- (十五) 我也明白,脑子里多装些东西,还是有好处的,黄娟肯定是嫌我没文化,她跟郑川投缘,慢慢谈出来感情。郑川,说白了是鞍前马后侍奉我的打工仔,因为肚子里的花花肠子比我多,两人合伙设计陷害我。可怜我这么有名望的企业家,最终成了植物人,被外星人劫持,落得个替他们卖命的下场。我又重返地球,但是有家不能回,此时是遥远的古代,我的亲人们尚未出世。我乘坐的飞船降落在故国大地,正好前面不远处就是我准备报名的学校,进到校园,我才知道早已有人入住,这让我大感意外。 还好,不用我自掏腰包交学费,否则我从哪里筹集如此多的款项,我从流浪汉变成了学生。看外貌,先生学子都是我的同类,纯种的地球人,自古乱世出英雄,我坐在这里听课,能有什么出息?老师是个鹤髮童颜的长者,像极了鲁大师,比大师的年龄大一些。同学当中几乎是清一色的男生,从面相观之,都比我小,只有一名女生,算个例外。授课的老者很神秘,不透露自己的姓氏,学生之间也没有自我介绍之类的必要环节,均默不作声。私底下,我获悉自己有幸与周瑜,诸葛亮等名人成为同窗。 他们均自视甚高,从不和我深谈,只是礼节性地打个招唿而已。那个貌如天仙的女子,正是貂蝉,原来她有这种背景,出自于特训班,怪不得能打入虎穴,表演的这般逼真到位呢。老先生教授的知识技能极其广泛,包括经书子集,天象地形,鬼谷子的策略战术,以及太空星云的变幻趋势,总之包罗万象,涉猎甚广,高深玄妙。外边战乱四起,狼烟纷争,而只有此处是不问世事的桃花源,如此来看,成大事者不在于出道早晚,如果瞧准时机,也可一鸣惊人。他们各怀心事,面和心不和,亮瑜之争初露端倪。 什么事都有迹象和来由,并非毫无徵兆,他们总在防备对方,唯恐他人窥见自己内心的秘密。他们也跟我保持一定的距离,鸡犬相闻,而老死不相往来,原来说的就是这种情况。貂蝉小妹妹,毕竟是女流之辈,没有太多的心机城府,亲切地喊我松哥哥,我怎么感觉她和黄娟当初跟我套近乎一样呢。有一次,老先生法外施恩,放假半天,貂蝉找上我,提议去饭厅开怀畅饮。喝酒是犯忌的事,学校明令禁止,三令五申,教师学生一律不准饮酒。胆敢违反者,将被开除,逐出校门,回到外星球,等候发落。 我支吾了许久,也没有答应貂蝉的请求,我已经落到这番田地,再被遣返外星,和下地域没有什么区别,生不如死。貂蝉不仅人长得漂亮,性格也很有特点,不达目的,绝不让步。貂蝉非要我陪着她,两人利用休假的余暇,痛痛快快地一醉方休。我动心了,出主意说:这里人多眼杂,清规戒律太多,最好找一处清静的地方,干脆我俩到外面的小酒馆去。貂蝉闻听我的妙计,拍手叫好,别人躲在寝室里不知在忙些什么,我们结伴悄悄熘出学校。出了校门,我们就觉得空气都是自由的,一路小跑,来到一家小酒肆。 从前我喝酒,都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像这样偷偷摸摸的,还属头一回。貂蝉进来要了一坛水酒,下酒菜随意,无非是凉拌菜和酱滷肉,两人推杯换盏,吃喝起来。正值冰天雪地的寒冬腊月,冷气袭人,酒馆里的炉火闪耀光晕,照得我俩满脸通红。这其中也有饮酒的缘故,我酒量有限,原先每逢在酒桌上,差不多都是郑川为我挡酒,他就像个无底洞,来者不拒,从来也没有喝醉过。相形之下,貂蝉更是酒席上的女中豪杰,巾帼不让鬚眉,我突然间生出一种奇想,如果有可能,她和郑川比试,有的一拼。 (十六) 此刻,我的虚荣心在膨胀,我一个堂堂的大男人,岂能在女人面前甘拜下风?我摆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豪饮架势,愣充酒徒,与美女对饮。有貂蝉相伴,平添一种畅饮的氛围,美女酒后的样子惊艷动人,以前黄娟陪酒时也会散发妩媚柔情的光彩,貂蝉是美女中的极品,较之黄娟不知靓丽多少倍。不消一个时辰,罈子里的酒,被我俩喝光,貂蝉还觉得不过瘾,招唿店小二,上酒,要好酒。店小二应答着,跑前跑后为我们端酒布菜,这次不是先前的水酒,而是热辣辣的烈酒,所谓好酒,就是不掺水的高浓度酒。 我喝了一口酒,呛得我连声咳嗽,再看貂蝉,除了面色泛红,根本没把喝酒放在眼里。貂蝉喝起酒来不紧不慢,收放自如,我从她的饮酒方式,悟出一则真理,一张一弛,乃文武之道,喝酒如此,做任何事也是这样。几杯烈酒下肚,我忽然感到力不从心,大脑晕沉沉的,整个人开始漂浮上升,我喝多了。以前,我从不贪杯,我还没有遇见过这种情形,今日与美女貂蝉举杯共饮,我受酒色的双重诱惑,已经无法自持。我全身麻木,眼神呆滞,继而,我哇地一声哭起来,一肚子的辛酸委屈倾巢而出。 我唠唠叨叨地叙说自己的不幸遭遇,虽然醉意朦胧,我的意识还清醒,满心希望貂蝉也陪我大哭一场,两人抱头痛哭。可是,我未能如愿,貂蝉身为女人,却比我理智沉稳得多,她只在一旁好言劝慰,并没有受我情绪失控的影响,表露出伤感。她越是矜持,我越是对她萌生倾慕之心,暗恋的感觉原来这样美妙。我和髮妻两小无猜,自幼是和泥追闹玩大的,感情类似于表兄妹,亲情中有几分暧昧。我跟黄娟之间属于异性相吸,然而好景不长,结婚以后不久,便宣告二人相互吸引的终结。 第11页 那么,我和貂蝉呢?到底是什么样的感情?我说不清道不明,特别微妙,不单纯是两性引诱,这种倾国倾城,风情万种的女人,人见人爱,我只是其中的一员。我的视线变得模煳,陷入混沌之中,眼前的貂蝉队伍在壮大,分明是美女如云的娘子军。我大脑晕眩,意欲起身,可站立不稳,脚步踉跄。貂蝉妹妹见我醉得一塌煳涂,赶紧用纤葱玉手扶住我,我勐然发觉,自己已经大汗淋漓。外面大雪纷飞,风声悽厉,貂蝉搀着我的臂膀,步出酒馆的门。冷飕飕的风抽打在我的脸上,而我的额头仍然热汗直淌。 我忽遇冷风,酒醒了一半,但是我的五脏六腑被酒精烧得燃起烈焰,胃里的酒菜上涌,随即狂吐不止。貂蝉丝毫没有表现出厌恶的神情,依然揽着我的手臂,落落大方,而又不失关心的姿态。我对她佩服得五体投地,不但酒量大的出奇,而且举止端庄贤淑,又极尽体贴之意,恰到好处,冷暖适度。等到我们回归学校,老先生正在驻足校门口,情况不妙,貂蝉抓紧我胳膊的手也在微微颤慄。最为慌张失措的是我,刚刚蒸发掉的热汗,又被冰凉的水珠所取代,我和貂蝉想法一致,知道自己理亏。 我们想要绕过老师,走向集体宿舍,老先生伸开双手,挡在前面,嘿嘿冷笑两声,眼神尽显嘲讽的意味。老师下达了逐客令:你们不用进去了,总部已经把你俩除名,召回还要浪费饲料,大道就在你们身后,自谋出路吧。周瑜就躲在老师的侧后方,冲着我们做鬼脸,诸葛亮在另一端不住地摇头,表示惋惜。貂蝉一脸凝霜,撂下一句话:我们走,谁稀罕这个破地方。我也不甘示弱地说:我早已腻烦了,就是浪迹天涯,总比留在这里活受罪强。说完,我们向远处跑去,将众人的讪笑声抛在身后,一直消失在小路的尽头。 巨蟒惊魂 [本章字数:2723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02 19:50:27.0] ---------------------------------------------------- (十七) 走远以后,貂蝉满是愧疚地说:我一时兴起,让你受连累,乱世英雄的梦破灭了,今后你有什么打算?我还没有想过自己将何去何从,条条大路交错纵横,然而却扑朔迷离,步步惊心,危机四伏。我对貂蝉的歉意不置可否,倒是今后的出路堪忧,我无奈地摇了摇头,那边貂蝉也犯愁了。对于我来讲,前景就像放飞的风筝,心向神往而又遥不可及。貂蝉的双眸晶莹透明,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她的眼角眉梢都会说话,传情达意。我隐约读懂她心底的落寞,虽然她宛若翩翩飞舞的蝴蝶,光彩照人。 貂蝉嫣然含笑的模样极富韵味,用时髦的比喻,恰似水莲般不胜娇羞。貂蝉像枝头上一枚熟透的果实,在霞光照射下,闪烁光泽。这时,一股越过旷野的山风吹来,拂撩貂蝉柔美的髮丝,天空的云朵纯净清澈,轻盈空灵。我和貂蝉走在碧绿如茵的草地上,似乎又回到遥远的初恋时光,心湖泛起阵阵涟漪。貂蝉仰着可爱的笑脸,问道:你喜欢我吗?我心中的喜悦之情悄然绽放,点头算是作答。开满花香的原野,镌刻着有关青春岁月的记忆,我和前妻的恋爱,根本没有浪漫情调,可毕竟是我最早鲜花一样的恋情。 我与貂蝉四目交汇,两双手不自觉地牵拉在一起,貂蝉巧笑倩兮,妖娆迷人,我如同置身于缥缈的海市蜃楼。广袤的天地间,只有我俩相拥的身影,结冰的湖畔,见证了这一切。以现代人的思路,我和貂蝉一定顺其自然地跋涉汹涌的河流,共享鱼水之欢。然而确实想错了,古人极为单纯,全无如今那些乱糟糟的脑筋急转弯。古时候的女子,普遍遵循传统礼教,恪守三纲五常的妇道,临到洞房花烛夜,才可有肌肤之亲。除非卖笑的青楼娼妓,或者极个别的**,几乎所有女人都守身如玉,从一而终,不敢有逾越之举。 貂蝉也一样,出生于战乱年代,她自幼所受的教育,是一生的行为指南。我和貂蝉只有最简单的牵手动作,脉脉含情,款款对望,这已经超出当时男女授受不亲的礼法范围。古今男女之间关系的进展速度,有如天壤之别,古代是龟速,或是蜗牛爬行一般的速度。我们现在经济发达,科技进步,原子弹爆炸,火箭上天,两性的交往也借势飞跃,堪称神速。事实上,古代和现代的两种做法,各有利弊,性压抑显然对身心健康不利,而泛滥的**,也将滋生诸多问题,关于这一点,无论是古人抑或今人,皆予认同。 摆在我们面前的当务之急,是解决吃饭的问题,在这荒凉的山野僻壤,我俩就是沿街乞讨,也找不到可以提供食物的人家。我们不像旅游度假那样轻松悠闲,被迫赶出学校,匆匆离去,还没有来得及携带必备的干粮。俗话讲,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我们又遇到更大的灾难。一条巨型蟒蛇盯上了我俩,貂蝉耳聪目明,一眼瞧见正前方的巨蟒,立刻惊叫一声:蟒蛇。我表面上装作镇定自若,心里却扑腾腾狂跳不已,巨蟒黑黝黝的躯身很是可怕。一只野兔疾奔过来,蟒蛇警觉地立起身形,虎视眈眈,寻机而动。 巨蟒张开血盆大口,精准地咬住野兔的颈部,当作一顿美餐。野兔在垂死挣扎,巨蟒动作迅速,眨眼之间野兔成为蟒蛇的腹中佳肴。我仔细打量,巨蟒不是纯黑色,身上布满黑褐色的条纹,吞吃完野兔,又开始向我们进攻。我下意识地拉着貂蝉,一路飞奔,巨蟒紧跟在我们身后,口中喷吐的血腥味扑面袭来,我噁心欲吐。前面的宽阔地带,是茂密的丛林,我们进入之后,腐臭的气息愈发浓重,满眼是长着奇形怪状花冠的不知名野花。蟒蛇在密林入口处附近停滞不前,我觅得良机,想要和貂蝉夺路而逃,冲出花海。 第12页 (十八) 突然,貂蝉身侧的花冠将她紧紧缠住,她疼痛难忍,尖利地喊叫起来,我不敢怠慢,顺手用枝条抽打花冠。但是,根本不起作用,花冠紧裹着貂蝉的玉臂,丝毫也不松动,我急中生智,拼尽全力,折断野花的根茎。花冠摇摇晃晃地倒下,随之瓣片展开,貂蝉从中逃脱,花容失色,惨白吓人。我们穿越丛林,我为貂蝉饮用泉水,她才娇喘着回过神来。我们并没有远离危险,摆脱了食人野花的纠缠,巨蟒却不知何时来到我们近前。貂蝉面露异常痛苦的表情,眼神迷离散乱,而那条蟒蛇仍在继续向我们靠拢。 我心想,照这样的态势,我俩迟早是威武蟒蛇的一顿餐点。我灵机一动,搬来个头适中的石块,筑成一道屏障,然而此计未能奏效,巨蟒并无退却之意。我又想出一招,就是我后面不远处的巨大花冠,既然对动物有嗜血的本能,那么蟒蛇也不例外。我让貂蝉躲在石堆后,自己单枪匹马重新冲进食人花阵中,果然巨蟒中计,尾随我而至,这正是我盼望的结果。我在前面引路,巨蟒紧追不放,我巧妙地避开四处伸展的花冠,左奔右突,已经成功地将巨蟒甩在身后。巨蟒则没有我这样的好运气,似乎预感到血腥的气息。 还没等蟒蛇明白过来,十几朵食人花的触鬚便发挥出联合作战的威力。巨蟒被一长熘的花冠紧紧绞缠,动弹不得,使出浑身的解数,也是枉然。大蟒蛇精疲力竭,血肉模煳,抖动了几下,就瘫倒在地上,气绝身亡。我如法炮制,又回到貂蝉的跟前,我周身伤痕累累,貂蝉心疼地用她身上撕下来的布条为我包扎伤口。一场虚惊过后,我们走出充满恐怖气氛的山谷,继续赶路。我和貂蝉的关系,更像是情同手足的兄弟姊妹,绝对没有庸俗之人所想像的那样,我独占花魁,享尽艷福,在温柔乡里过着神仙般的生活。 我与貂蝉能有如此的奇遇缘分,都应归功于外星人,或者准确地说,和我相距遥远的外星球智慧生命。我是来自高度文明的时代,这点常识,还是具备的,人类和外星人谋面的机率微乎其微,也不可否认,依然存在一定的可能性。早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天文学家就发明了测算外星生命的公式,主要由七大因素构成,是否与地球人类的七大奇蹟属于巧合,我也说不清。在浩瀚的银河系,每年都有新星的诞生,不过一般人没有此方面的知识,所以浑然不晓。所谓的新星,特指恆星,四周围绕若干颗行星。 行星是最有可能爆发繁衍生命的载体,前提条件是,该行星必须完全适合生命的产生和存续。研究者歷经多年的探索,终于达成共识,并非有适宜的条件,就一定能有生命迹象,尚有其他不为人知的原因。另外,即便有物种的生存,低级的生物体若要进化为高级智慧生命,还需漫长的歷程。再者,通常情况下,外星人具有先进的通讯技术,才有可能发射电波信号。还有一种要素,那就是外星生命的延续时间,如果仅是瞬间火花,便毫无意义。在上千亿颗的行星中,假定通信技术达标,最近的邻居也远隔500光年。 基于人类寻找外星人的迫切愿望,近几十年里,太空漫步一直没有停歇。太空**,被专门机构严令禁止,失重,体能下降,难度极高,也没有半点浪漫氛围可言。九十年代初,一对夫妻太空人同游太空,至于他们是否有过亲密接触,有关管理部门查无实据,当事人也讳莫如深,始终没有对外界透露。虽然在空间考察发生性关系不被允许,但是爱情是挡不住的诱惑,单纯精神范畴的奇妙感觉,常常引发跨越时空的爱恋。公元2007年,男女太空人相互爱慕,女太空人着陆后就找情敌拼个鱼死网破,可见爱情的力量非同寻常。 迷信命运 [本章字数:2740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03 20:29:48.0] ---------------------------------------------------- (十九) 人类对玄妙未知的事物产生浓厚的兴趣,乃天性使然,爱情是一种捉摸不透的特殊感受,因而自古便被奉为永恆的歌颂主题。对外星人的探寻,是人类的又一大心动体验,荒诞离奇,希望渺茫,但正可以满足地球人的猎奇心理。遗憾的是,至今尚未有确凿的证据,证实外星人的存在,这也成为一个更加诱人的千古谜团。谁都不知道,我小时候就是ufo不明飞行物的粉丝,当人们对明星偶像趋之若鹜时,我依旧对橘红髮光体情有独钟。全世界这类目击事件的记载和报导不胜枚举,仅在中国就有千例之多。 我留心粗略地统计了一下,ufo案例在长江以南和沿海地区的概率居多,这不足为怪,地广人稀西部地区发生的情况并不会少,只是人类亲眼目睹的可能性很低。随着人们关注度的上升,有关的观测报告也在逐渐增多,其中大部分属于光线折射所误导的错觉,包括风筝,气球和飞机的正常空中行驶。人类对外星人的感情极为复杂,既想与之联络,又担心引狼入室,自取灭亡。霍金也曾经发表见解,他对外星人的敌意和破坏力不无忧虑,依我所见,外星人不会剷除地球人类,因为是求之不得的科研试验品。 我偏偏被外星人选中,自己何德何能,竟然深受他们的青睐呢?我有自知之明,比我本事大的人遍地皆是,我只不过是个民营地产老闆,是不是房价暴涨,我的身价和威望也随之坐上火箭,一飞沖天?我还是搞不清楚,到底是什么原因,致使我跃升为外星人的首选目标。其实,我有一点与众不同的地方,是个雕像一般的植物人,灵魂出窍,被外星人截获。据我所知,全世界的植物人并不是我一例,还有许多类似于我这样的活死人。外星人唯独对我特别偏爱,是否另有隐情?我想了很久,百思不得其解。 第13页 我水平有限,能力平平,外星人肯定不是看重实力,以此作为选拔的标准。倘若我改换一下思路,或许能找出问题的答案,我忽略了一个事实,护送我的大鹏,还有巨型蛋壳。我出生于安谧闭塞的小村庄,那里物质匮乏,经济落后,资源奇缺。我的家乡只有一样东西是得天独厚的,永不断流的溪水,水是万物之母,而我的祖宗敬奉一只神鸟,两者看似风马牛不相及,实际上有某种关联。自古以来,神话和文化不分家,当然有臆测想像的内容。从生物进化论的角度来看,飞鸟和走兽的分道扬镳,是悬而未解之谜。 灵长至尊人类是哺乳动物分支的巅峰之作,我们可以大胆地假设,鸟类的塔尖物种,与人类相比毫不逊色。我不能断言大鹏就是鸟中之王,信使的角色,一般由位居次席或者更低等的鸟类扮演。我年幼的时候,爷爷讲过远古洪水肆虐的故事,人类和陆地上的动物遭遇了灭顶之灾。倖免于难的先人,从低洼地带向中西部地势较高的山林丘陵迁徙,途中受饥馑所困,人口折损大半。正当祖先面对全军覆没的危急关头,神鸟降临了,衔来种子。人们改变了食物结构,开始栽育水稻,得以保命,将神鸟视作部落的图腾。 我恍然醒悟,中国文化不可或缺的龙凤,都是飞翔的鸟中极品,人们普遍认为传说不靠谱,我却不能不信。口口相传下来的神话故事,因为有人从中添油加醋,或是动过手脚,与最早的真实情况已经有所变化,甚至是面目全非。但是不可否认,这些传闻绝非出自杜撰,我们无法復原真貌,然而有一点可以肯定,神鸟是吉祥物,是人类濒临灭绝时的挽救者。而我恰恰姓洪,这跟那场堪称浩劫的大洪水,是否存有必然的联繫?世界各种族的文化同宗同源,有所差别,是由于经歷不同造成的,《圣经》也记述了来势汹涌的洪水,这绝不是巧合。 (二十) 假如神鸟是受外星人指派,也可能就是外星人的化身,我的先祖受其恩惠,作为后裔,我的身上也有肉眼凡胎看不到的某种印记。外星人极有可能相中了我,虽是个草根,但身世不俗,追溯到千万年前,说不定我和外星人还有亲缘关系。我和貂蝉一路上风餐露宿,终于抵达一座边关小城,我也真切领教了相依为命的含义。想必貂蝉与我一样,对此感悟颇深,日久生情,感情产生微妙变化。我们彼此熟悉了对方的一切,当然身体除外,主要是生活习惯。貂蝉已经明确答应了,择良辰吉日,跟我拜堂成亲。 我俩在集市上闲逛,前面有一位算命先生,原来我笃信命运的说法,和神通广大的外星人接触以后,我对这套骗人的把戏,早就不屑一顾了。我不信命,而貂蝉却很迷信,古人将未卜先知的说词奉为圭臬。貂蝉十分执拗,非让我陪她算上一卦,我觉得无所谓,当是听笑话了。算命老者鬚眉皆白,手握一柄鹅毛扇,长相和鲁大师有几分神似,只是穿戴不同。这位先生自称姓孔,是孔圣人的嫡系后代,我不禁对他肃然起敬,孔先生说:我虽才疏学浅,也略知阴阳八卦,识天下之事,为世人排忧解难,是我的心愿。 我不以为然,貂蝉则对他敬佩有加,洗耳恭听谆谆教诲。我是现代人,用习以为常的称唿,叫他孔大师,他先是一愣,也没有与我计较,我的口气并无恶意。孔大师开口道:二位远途而来,风尘僕僕,是卜算吉凶祸福的吧?我和貂蝉心照不宣地点头颌首,孔大师又说:你们报出姓名和降生时辰,我为你们细说端详。这事对我们来讲,易如反掌,两人相继把生辰八字告知孔大师。他不愧是算命先生,恭维貂蝉是西施转世,又对貂蝉的才学大加赞赏一番。他话锋一转,对我评点时流露些许扼腕遗憾,慨嘆我的际遇。 孔大师眯缝着眼说:你前半生受苦,也有辉煌的时刻,只可惜呀。大师停顿了一下,接着说:可惜了,运道不佳,飞来横祸,家破人亡,命运坎坷。孔大师可谓洞若观火,竟然知道我的来歷,我吃惊不小。貂蝉更是大惊失色,孔大师接言道:你俩的八字不合,恐难成同林鸟。随后,孔大师缄口不语了。我恳求大师为我指点迷津,找一条化解之法,他摇头嘆息,我再三催促,他才讲了一堆迷濛飘忽的话:梦与醒,真与幻,世间万物自有定数,常言道好梦难圆,说的正是,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未雨绸缪,才可遇难成祥。 孔大师一番云山雾罩的话,我听后心里直犯嘀咕,貂蝉更是信以为真,具体如何去做,她也没有谱。貂蝉掏出银两奉上,大师欣然笑纳,我俩又继续赶路,先前的好心情却一扫而光。此时,有两只鸟儿在树杈上鸣叫,它们是多么快活自由啊,双栖双飞,相偎相依,而我与貂蝉就很难这样,人类要受到各种礼法的约束,还有自我禁锢的枷锁,这也是万物之灵的负面代价。记得我小的时候,哥哥姐姐常取笑我:小小子坐门墩儿,做梦娶媳妇儿。我和前妻是髮小,青梅竹马,两人玩游戏,过家家,被哥哥姐姐当作笑柄。 假若我没有进城,这个游戏可以玩到地老天荒,白头偕老。然而,我是男人,具有男人的通病,被花花世界迷惑了双眼,落到今天这般地步,也是我咎由自取。前面是一处花园凉亭,春风拂面,乍暖还寒,繁花吐艷,绽露娇蕊。我们走进万花丛中,在凉亭的石凳上落座,我顺手摺下一朵小花,为貂蝉插在髮髻间。貂蝉也不退避,任由我为她精心打扮,她本来就很美,是我们后人评选出来的四大美人之一。貂蝉自然随性,在当时的年代属于较为特异的女子,可是貂蝉摆脱不了迷信的说教,对于算命先生的话,她深信不疑。 第14页 变身亲兵 [本章字数:2720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04 20:52:30.0] ---------------------------------------------------- (二十一) 貂蝉和我难捨难分,这应是患难之中的交情,现代人狭隘地以为男女之情,就是做苟且之事。实际上,古人和我们所想像的情形大相迳庭,男女之间的感情多隐埋在心底,有一首歌,其中有一句爱你在心口难开的词,说的正是这种外冷内热的表现。我和貂蝉短暂的缘分,果然被孔大师言中了,兵荒马乱的时局,到处烽火点燃,也波及这座边关小城。一路官兵从此处经过,随后又有一队人马紧跟而至,我与貂蝉正在郊游,刚出城门不远,就被军队冲散了。我为自己和貂蝉分离而痛悔自责,身体里的晶片却发来信息。 外星人嘲讽地说:你的经歷早在我们的预料之中,貂蝉是我们事先安排在特训班的女学员,跟你发生暧昧情愫,这是我们严禁的行为。后来,我们派遣孔大师从中搅局,终于取得理想的结果。执行任务过程中,男女之间两情相悦,是我们行动的大忌,貂蝉负有特殊使命,你也是重任在肩,你们沉湎于儿女私情,是会误大事的。现在你即刻动身去参加这场战争,我们为你挑选了第一个人物,是曹操军营里的士兵,你违反规定,只能降格使用。你前往曹营报导,我们有内部接应人员,你尽管放心,肯定被录用。 外星人的口吻不容置疑,我还想争辩,没等我张口,信号便中断了。我和貂蝉走失后,如今只剩孤身一人,想要找个商量的人都没有。我别无他法,只得无奈地踏上征途,等待我的是遥不可知的命运,无论如何,我都必须准备迎接这场挑战。此时我才明白,人类倡导的敢说,敢想,敢干,大无畏的乐观主义精神,原来指的不是我们自己,而是外星人。我们人类的科技水平尚未达到那种境界,因而超前意识是遥不可及的梦想。外星人则不同了,他们具备超强的实力,他们有周密计划部署,按部就班直抵目标。 果然如外星人所言,我进入曹军大营并没有费多少口舌,负责徵兵的军官把我安置在将军的身边,充任亲兵。朝中有人好做官,自古至今都是这样,我仅是一名士兵,但这也是拥有特权,近水楼台沾光捞好处的美差。更何况我跟随左右的将军不是别人,是大将曹洪,我姓洪,他的名字叫洪,从这一点来看,我们很有缘分。我上岗不久,遭遇一场惨烈的征战,曹操亲率大军,与袁绍孙坚等部结盟,共同讨伐董卓。行军途中,曹将军给我们几名随从大讲董卓的为人,他城府极深,出人意料的是他懂得养生之道。 我不解地问曹洪:工于心计和修身养性完全是相反的两码事,怎么让他一人独占了?曹洪乐呵呵地说:你是新来的,好多事你还不懂,两者之间并不牴触,处理好了互为补益,可惜曹公不谙此道。据曹洪讲,早在曹操和董卓还没有反目成仇时,两人同为汉室的辅佐大臣。东汉末年,连年饥荒,民不聊生,上至达官贵族,下到平凡百姓,几乎都面带菜色。满朝的文武官员均气色欠佳,只有董卓面色泛红,神采奕奕,曹操大感惊诧。曹操向董卓请教青春永驻的养生秘诀,董卓艰难地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寡食。 曹操按照董卓的方法,少吃饭,结果身体如江河水急转直下。董卓只说了一半的话,余下的烂在肚子里,没有告诉曹操。董卓有所保留,寡食后面是多餐,还有一条,他根本不打算透露,就是清淡为宜。董卓总结的养生口诀,与我们现在奉行的养生理论不谋而合,曹操断章取义,他的体质每况愈下。曹操受到头痛的困扰,也和他的饮食营养不良有关,他思虑过重,补充的养分不足,董卓是造成曹操饱受病魔之苦的始作俑者。我在长途跋涉中,百无聊赖,我和同伴之间插科打诨,是打发无聊时光的最好方式。 (二十二) 几位亲兵都是身强力壮,精力充沛的年轻人,只有我年纪稍长,他们喊我大哥,我听着心里舒服。几个小伙子喜欢开玩笑,也爱说些荤段子,我心中窃喜,调剂业余生活,这种**笑话最为过瘾。二牛是个老兵油子,已届而立之年,早在家成亲,他体验过云雨之欢,对男女那点事看透了。我们军旅中的弟兄,相互之间不直唿大名,而是叫绰号,如此一来,显得更加亲近,富有人情味。二牛姓牛,家中排行老二,故此得名,他说女人无非是男人的玩物。黑蛋跟我一样,是新兵,他对二牛的说法持反对态度。 黑蛋长得像是焦炭,从未有过实战演练,对女人也是如此,一直是雾里看花。黑蛋觉得女人很神秘,犹如画册里的天女仙子,二牛马上予以反驳,什么狗屁仙女,等你见识了女人,就不会乱说了。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互不相让,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对方。我从中打圆场,两位说的都有失偏颇,综合平衡一下,就是真正的女人。二牛瞪圆眼珠子,不满地说:数你心眼多,要不怎么刚来就占上好位置,你这话和没说一样,女人到底是什么?我思索了片刻,确实很难用几句话来概括女人,我想起现代流行的歌词。 我借花献佛,说道:女人的心事,你们不要猜,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二牛和黑蛋闻听我的话,两人齐声大笑起来,二牛说:你这话有点意思,听着合辙押韵,像是在吟诗作赋。黑蛋方才是雾里看花,现在是水中望月,他对女人不摸门,而二牛常以身经百战的凯旋将军自居。其实,二牛心里跟明镜似的,他只不过是个勤务兵,总想身份与众不同,自我感觉良好,无形中虚荣心膨胀。黑蛋则是未谙世事的初生牛犊,常常想当然,对任何事都充满好奇心和神秘感。两相比较,以我个人的感受,觉得还是黑蛋可爱一些。 第15页 然而,不可否认,像二牛这样久经沙场的老兵,才是更为有用的制胜法宝。情场如战场,二牛凭藉丰富的人生阅歷,如果托生在当代,保准是盗花猎艷的行家。而缺乏实际磨练的黑蛋,幸好出生在古代,否则一无金钱,二无经验,只有落得打光棍的悲凉结局。人会随着环境而转变观念,他们若是登上疾驶的飞艇,来到二十一世纪,身体磨难自然减少了,接踵而至的精神打击,也足以使他们崩溃。我勐然意识到一句时常挂在嘴边的口头语,为古人担忧,我胡思乱想,瞎操心,不正是陷入这个自己曾经耻笑过的藩篱吗? 现代人步履匆匆,没有闲工夫思考这些事不关己的问题,我返回古代社会,耳濡目染,也不觉变得多愁善感起来。我还是感到欣慰,这小哥俩心直口快,不像我们今天的人,阳奉阴违,暗中陷害,每天在诚惶诚恐中度日。我和他们在一起侃大山,无所顾忌,毫不设防,即使说错了话,也不用承担因口无遮拦所引发的后果,放松而又舒心。现代人类善于伪装,讲究喜怒不形于色,内外有别,所以将爱情和婚姻分属于两个对立的极端。一方面,现代人把爱情夸成一朵鲜花,同时又将婚姻贬为一钱不值的牛粪。 正像我的两位伙伴,二牛和黑蛋,他们的自身经歷各不同,看待女人的角度,也就有如天壤之别了。在征战路途中,我一直没有忘记找寻貂蝉的下落,经过几十座州县府城,我也没有发现她的踪迹。每逢到达客栈附近,我特意询问店家和路人,可是,所有人都连连摇头,我始终未曾得到一丝有关貂蝉行踪的线索。诺大世间,茫茫人海,我到哪里觅得貂蝉的身影呢?车辚辚,马萧萧,我跟随曹军大部队,朝着中原腹地进发。曹操领军打仗确实有一套,而袁绍的盟军不予配合,总是在拆台,因此战局不明朗。 进阶谋士 [本章字数:2772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05 20:35:21.0] ---------------------------------------------------- (二十三) 现代人和古人最大的区别之处,是大动干戈拼斗与挖空心思算计,游戏规则不同,所以体力和脑力的优势各领风骚。当然,什么事也不能绝对化,只是古人诉诸武力合乎时宜,现代人搞欺哄计谋顺应潮流。不管怎么说,人还是要讲求诚信,和主流道德规范相符,否则迟早遭遇树倒猢狲散的局面。虽说当初我也动用特殊手段,跑门路,拉关系,但我确信自己是有良心的人,绝对不盖烂尾楼,豆腐渣工程也跟我无关。我带领一帮泥瓦匠,苦干加巧干,不是投机取巧,而是聘用专业人员进行指导,保质保量提前完成工期。 我是言而有信的人,经过多年的资本积累,我终于在激烈竞争的建筑业占得一席之地。我也开除过人,均是出工不出力的偷懒耍滑者,袁绍就是个卑鄙小人,出兵不出力,只为扩充自己的地盘。倒霉的孙坚退出联盟,返回老家途中,不料被刘表偷袭,损兵折将,大伤元气,双方也因此结下仇怨。尚未形成气候的刘备,在四处寻找靠山,我说他像丧家之犬,总觉得是在挤兑他,实际情况正是如此。还是我所在的曹军尽显英雄本色,在当时百姓心目中享有极高的声誉,便是明证,我们也是最具有一统大业前景的仁义之师。 在联军征讨董卓时,曹操曾被围困,说起来,我还是他的救命恩人,有人肯定猜想我在吹牛。事实上,我的确搭救过曹操,他在敌军包围圈里拼杀的危急关头,一支精锐部队及时赶到。以曹洪为首的亲兵卫队,从千军万马的敌后杀出一条血路,曹操已经被敌兵所擒,命悬一线,随时都有性命之忧。我正在这队人马里,曹洪把那名捕获曹操的士兵斩于马下,我拍马上前,护送曹操向圈外撤离,终于化险为夷,转危为安。敌方岂肯善罢甘休,紧追不捨,曹操福大命大,正当寡不敌众之时,夏侯将军率领大军赶来救援。 我们协同作战,曹操突破重重包围,最后脱离了险境,我们是在孤军奋战,其他盟军也自顾不暇,根本不可能支援我们。这场战斗杀得天昏地暗,从傍晚时分一直持续到翌日清晨,双方死伤惨重。不幸的是,黑蛋兄弟在战场上丧命,还没有等到寻找梦中仙女,便走上黄泉路。最可恶的是董卓,西迁国都,火烧东京洛阳,将金碧辉煌的宫殿付之一炬,他自私残忍的本性展露无遗。我最痛恨的行为,就是一把大火,将好端端的名胜古蹟烧得干干净净,片甲不留。我是搞建筑的,随着观念更新,我积极提倡保护文化遗产。 古代的皇宫比国宝大熊猫都要金贵,小洋楼和四合院也进入重点非遗物质之列。我以前去参观考察,见过绣楼,是真正意义上的隐秘住所,设有机关,壁垒森严。绣楼有个特点,能上不能下,跟领导干部一样,爬到高位上,即使犯有严重错误,一般也不会被削职为民,如果与上级关系紧密,顶多是平级调动,换换位置。富家千金小姐的命运极为悲凉,只能枯坐空房,从小窗透进来的阳光,是唯一可以感知外面世界的一丝寄託。在古人看来,未婚女子的贞洁,比任何事情都重要,结婚以后也得守妇道,不能越雷池半步。 千百年前,由于男人要闯荡觅食,接触各类人群,所以成婚之前或多或少懂得一些性知识。而古时候的女子消息闭塞,无从得知男女之间的那点事,正是因为这样,隶属民俗内容的闹洞房应运而生。无论是新婚之夜人们捉弄新嫁娘,还是春宫画册中的**姿势,都是早期的性启蒙教育。农业经济确立以后,男人的处女情结开始变得强硬而固执,为此研磨出守宫砂,以检验女人是否守身如玉。封建社会,正是女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噩梦起端,一直延续了几千年,不合理的单方面要求,扼杀了女人的青春及自然美感。 第16页 (二十四) 我是从和郑川的闲谈中,了解古代女人的深闺愁怨,甚至听说过特别极端的例子,有的府宅小姐,临到出嫁前,才迈出闺房门槛的第一步。郑川给我讲述了小姐会家僕的传奇故事,我不知道是他瞎编出来的,还是从书中获知的,然后再添枝加叶地说给我。富家小姐长成娉婷少女,看见楼下的僕人体格健壮,肌肉发达,不禁春心荡漾。小姐竟然把床单撕成条状,当作绳子,家僕攀缘而上,跟小姐共享鱼水之欢。小姐初尝禁果,欲罢不能,三番五次与僕人秘密幽会,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父母闻听这个令他们颜面尽失的丑事。 他们受到奇耻大辱,又碍于家丑不可外扬的脸面问题,将家奴痛打一顿,逐出府门。小姐自觉无脸见人,以三尺白绫悬樑自尽,由此可见封建礼法残害了多少无辜的女性。貂蝉算是例外,她不仅美艷绝伦,而且头脑灵活,受到外星人的青睐,足以证明她的能力不同凡响。我相信,貂蝉对我的感情是出自真心,不是逢场作戏,我们分散以后,我一直没有她的音讯。讨董联盟土崩瓦解之后,各路诸侯盘踞一方,同时都在觊觎周边的领土,大鱼吃小鱼,战事频仍。董卓迁移至长安,联军威胁已消除,他终日沉迷于酒色享乐。 董卓感觉已经平安无事,他残暴的一面占据上风,不但自己声色犬马,还放任手底下的随从姦淫抢掠,巧取豪夺,百姓怨声载道,明眼人都清楚,董卓的大限将至。外星人又给我发来信息,鑑于我出色完成第一项任务,功成身退,下一步是打入董卓集团的内部,我的地位有所提升,以谋士的身份出现。负责接待我的人,正是特训班的老师,那个神秘之人,见了面,我才获知他就是大名鼎鼎的王允。我对这一段歷史很熟悉,想必貂蝉隐居于他府上的某个房间里,我提出和貂蝉相见,王允立刻否决,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架势。 我们虽属师生关系,然而王允对我并没有好感,他安排我食宿像是例行公事一般,我和貂蝉违反校规,跑出去喝酒,他一定怀恨在心。我在王允家度日如年,好不容易熬过了三天,他带我去见董卓,有他的举荐,董卓爽快地收留了我,委以谋士之职。谋士分为三六九等,我是最低级的,不是沏茶倒水,就是跑腿传令,敢情古人也欺生,我是新来乍到的陌生人,几乎包揽了所有无人肯干的苦差事。我放下老闆的架子,手脚勤快,深得董卓的器重,他身边的幕僚,跟走马灯似的,换了一拨又一拨,多数都是不满他的喜怒无常。 只有我雷打不动,一直跟随在董卓的左右,董卓十分信任我,进出都让我陪着他。再怎么说,我和他也不是同时代的人,脑系发达程度绝对比他超前。我使用以前惯常的手段,把董卓服侍得熨帖舒服,他总在大庭广众场合夸奖我,说我是不可多得的人才,此项计划初见成效。董卓有个义子,现代人叫干儿子,拜干亲是为了找靠山,今人也沿着这条足迹,把拉拢攀附的关系学发挥到极致。巴结奉承,熘须拍马,现代人都当作了家常便饭,无利不起早,有利可图,才彼此结帮拉派,相互利用,最终目的还是为自己。 古人正是这种奇特关系的始创来源,董卓的义子叫吕布,武艺超群,性情暴烈,董卓看好吕布是有用之人。吕布只是一介武夫,纵有通天本领,也需要掌权者的庇护,董卓大权在握,正合吕布之意。那天,两人在密室里唧唧咕咕,不知在商议什么,我趴在窗根底下,听不清他们的低语谈话声。我知道,这两人凑在一起,肯定没有好事,狼狈为奸。一个是精明的猎户,一个是兇勐残暴的鹰犬,稍微触犯他们,就要遭殃。果然不出我的所料,转天董卓宴请文武百官,我负责布置酒席上菜。起初,众官员举杯共饮,气氛融洽平静。 醋海翻腾 [本章字数:2803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06 20:55:34.0] ---------------------------------------------------- (二十五) 我忙完手里的活儿,在董卓身旁落座,我用眼角余光观察他,原来笑容可掬的脸色骤变,露出可怕的凶光,将手中的酒杯狠狠摔下。我想,这是他发出的信号,我看过多部国产影片,情节雷同,遇有突发事件,都是以摔杯开启行动的闸门。现在的编剧导演,手法一点也不高明,纯粹是模仿董卓的举动,除此之外,他们再也想不出更好的戏剧化表达方式。说时迟,那时快,我也借用流行的语句,反正我明白了,董卓早有预谋,只见吕布气势汹汹地闯了进来。这么重要的聚会,吕布竟然没有到场,按理说吕布不应该缺席。 吕布沖入大厅,径直走到张温的近前,揪起他的脖领子,用另一只手卡住老人家的咽喉,生生把他给掐死了。张温痛苦的表情惨不忍睹,在场的所有人都被这一幕惨剧吓得目瞪口呆,顿时鸦雀无声。这时轮到董卓出来打圆场了,他不紧不慢,轻描淡写地宣布:张温勾结乱党,是隐藏在我们内部的卧底,像他这样的人,定杀不赦。董卓空口无凭,根本拿不出证据,只因张温是他通向龙椅的绊脚石,便以罪不容恕的通敌卖国栽赃陷害,痛下杀手。董卓命吕布除掉张温,是杀鸡给猴看,谁要是跟他过不去,将会是同样的下场。 兔死狐悲,王允对董卓草菅人命的做法痛恨到极点,董卓的暴虐行为,追随纣王,得到他的真传,人性泯灭,多行不义,必将走入末路。我从王允的眼神,以及歷史轨迹来判断,他一定会採取非常规的策略,斩断董卓的魔爪。我是董卓跟前的亲信红人,若是通风报信,把要发生的事情告诉他,这段歷史将被重写。我虽然算不上行侠仗义的好汉,也是个富有正义感的善良人,我对董卓的所作所为也恨之入骨,决定隐瞒不报。我终于见到日夜思念的貂蝉,陪同董卓赴宴时,我与貂蝉邂逅,四目相对,缄默无语,咫尺天涯,却不能相认。 第17页 董卓应邀来王允家做客,其实是王司徒提前安排的相亲宴,董卓是个花心萝蔔,看到漂亮女人,就两眼发直,六神无主。何况貂蝉是举世无双的美女,现代人常说美女是花瓶,一般而言,美貌女人普遍自恋,也盼望他人给予自己特别垂爱,沉湎于这方面的心思过多,自然有些弱智。而貂蝉是独一无二的美女类型,表面的花容月貌,实际上她的心计丝毫也不逊色,两者相结合,对男人的杀伤力更是无与伦比。董卓果然中计,被貂蝉的美色才艺迷得神魂颠倒,满心欢喜地把貂蝉纳为己有,一同回宫,去享受美妙的温香软玉。 趁董卓乘兴而归之时,王允将我拉到一旁,嘱咐我千万不能泄露出去,我点头应承。此前,王允已经把貂蝉许配给了吕布,仅是口头协议,这为日后的一系列变故埋下伏笔。王允直接授意,派我去游说吕布,还夸我巧言善辩,能说会道,我是这样的人吗?分明是他想利用我,由我出马,他可以避嫌,又落得清闲自在。我没有别的本事,就有一招,勐夸忽悠对方,把他捧上了天,再说什么话,他也不会起疑心。我先是赞扬吕布,盖世英豪,无人能及,吕布听我这话,他稍许想了一下,觉得我说的在理,武功确实没有人可以匹敌。 拍马屁,也很有学问,要拍在适当的部位,力道不大不小。力气太小了,隔靴搔痒,不起作用;力量过大,被吹捧的人也会感到不对劲,产生条件反射,抬起蹄子踢将过来,结果适得其反。我拍马屁堪称一绝,当初各要害部门的官员,差不多都领教过我这项技能。我故意愤愤不平地对吕布说:将军和小姐是天生的一对,地配的一双,郎才女貌。其实我说的是违心话,你吕布一个莽汉,根本配不上貂蝉,我和貂蝉才是情投意合的真命鸳鸯。可嘆在这个乱世,我们只能相互遥望,因为是小角色,只得用变通之策,来影响未来局势的走向。 (二十六) 我满怀遗憾地对吕布旁敲侧击:董卓是个见色忘义的人,他在王司徒家无意撞见小姐,大声惊唿绝色佳人,得意忘形,最后强行把貂蝉带走了。王司徒劝说了半天,也不见效,董卓态度蛮横,我们都拿他没办法。吕布听罢我的一席话,登时火冒三丈,大骂董卓老匹夫,剑眉倒竖,虎目圆睁,恨不能立即出发,将心上人抢回来。但是吕布还没有丧失理智,明白直接抢夺,是难以奏效的,我总算达到目的,用挑拨离间之计,促使吕布乖乖就范。我在静观事态,吕布最终耐不住性子,趁人不注意,悄悄熘进凤仪亭和貂蝉秘密约会。 王允让我在董府后院做策应,以防意外有变,我是董卓的心腹,可以自由在府中巡视。我又见到朝思暮盼的心仪之人,可是貂蝉却和吕布絮絮私语,其情其状,缱绻缠绵,我不由得心生忌妒。我此时的心情如同在油锅里煎炸一样难受,我也开始理解前妻遭我遗弃之后,变得疯疯癫癫的表现。向来人们达成的共识,将婚姻比作桎梏,牢笼,甚至说成坟墓,事实上是为经常转移的兴趣点开脱。爱情真的与婚姻是一对水火不容的冤家吗?我想答案应该是否定的,谁都知道,爱情是自私排他的,而亲情和友情则相对要宽泛得多。 当然,各类感情存在分配不均的问题,但是较之爱情,就算大度容忍许多了。爱情纯属男女之间的私密体验,与第三人无关,也不允许别人介入。婚姻的本质,是爱情的延续,是转化为三位一体的多种情感聚合状态。我以前没有领悟到婚姻恋爱的关系,直至灵魂出窍,游歷天上人间古今未来,我才大梦初醒。我躲在他俩依偎身形的不远处,竖起耳朵听两人的谈话内容,我静下心来,真切听见几句肉麻的话。貂蝉不愧为女中豪杰,她使出浑身解数,把吕布迷得团团转。现在诸多女明星,在银幕萤屏上的表演功力,比貂蝉要略胜一筹。 我所关心的,是众人幕后的真实面目,嫁入豪门,是她们的终极理想归宿,而即便成功完成华丽转身,最后的命运也往往不尽如人意。在性泛滥的大背景下,恋爱也变成了一场游戏,我把恋爱改为乱爱,乱纷纷的男女演员,在放纵的**易中,演绎屏前幕后两种不同版本的人生。相形之下,貂蝉的觉悟,远比现代舞台上的表演者要高得多,她宁愿牺牲个人的色相,为正义事业甘做开路先锋。然而,我依然受不了貂蝉那软绵绵的声调,只听她说:我未能与将军告别,一直为此愧疚,今日见将军一面,终于了却夙愿。 吕布显然被貂蝉的万般柔情所打动,他也投桃报李,表白心迹:我知道你的一片苦心,让你受委屈了,我保证,今生今世一定娶你为妻,男子汉大丈夫,敢做敢当,既然说出口,我不达目的,决不罢休。貂蝉对吕布的一番表白,感动的热泪淌流,她再看吕布,正如醉如痴地望着自己。貂蝉灵机一动,挣脱吕布的怀抱,意欲投湖自尽,我心里咯噔一下,险些要冲过去救貂蝉。其实貂蝉只是假意跳湖,她没有迈出几步,很快就被吕布拦腰抱住。貂蝉泪如雨下,她哭得更加伤心欲绝,吕布也被她的情绪所感染,信誓旦旦,以表忠心。 貂蝉趁机劝说吕布,以大局为重,这反而激怒了吕布,他升腾起一股无名怒火,矛头直指董卓。两人卿卿我我,如胶似漆,我看在眼里,恨在心头,恨不能从吕布的怀中抢回貂蝉。但是我不能这样做,我打不过吕布,也不能贸然行事,从而搅乱了整个计划的有序步骤。貂蝉真能耗时间,一直拖到天色将晚,我也跟着苦等苦捱,把巡逻任务都抛在脑后。在场的三个人当中,只有吕布不知道貂蝉的拖延战术,我已经掌握事态发展的大致脉络。貂蝉终于把董卓等回来了,她完全施展自己的演戏本领,尽情发挥,真可谓精彩绝伦。 第18页 投靠吕布 [本章字数:2780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07 21:56:27.0] ---------------------------------------------------- (二十七) 貂蝉藉机与吕布愈发贴近,两人情意绵绵,我在暗处也醋海翻腾。董卓亲眼目睹这一幕鸳鸯戏水,双鸟伴飞的情感大戏,他气不打一处来,立马急眼了。董卓按照常规思路来推断,肯定是吕布见到美若天仙的貂蝉,心怀不轨,挑逗调戏,勾引诱惑,总之使出一切手段,讨取美人的欢心。而貂蝉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古代的女人处于从属地位,悍妇和野蛮女友只是极个别的特例,女人普遍软弱可欺。正是基于这一点,吕布又是威震四海的武将,想要把貂蝉收入囊中,强行霸占,可谓是轻而易举的事,不费吹灰之力。 在董卓看来,吕布是主动的一方,貂蝉是被胁迫的弱者,两人的实力和性别身份不对等。他们在一起拉拉扯扯,绝对是吕布先入为主,董卓没有想到此事背后另有隐情。董卓大发雷霆,随便抓过吕布放在旁边的兵器,也不管是否顺手,他顾不得太多了,舞动着吕布的方天画戟,朝吕布噼头盖脸砸下去,吕布轻快灵巧,躲过砍杀,仓皇而逃。此后两人之间产生隔阂,不似从前那样亲密无间,董卓开始对吕布不信任,吕布也疏远了他。貂蝉充分发挥她的特长,在董卓面前煽风点火,说吕布的坏话,我不能插言,自然由貂蝉代为出力。 貂蝉在董卓身边做特工,每天缠着董卓,歌舞昇平,吃喝享乐,董卓被这种浮靡奢华生活所吸引,不理朝政,而王允联合倒董集团,正在紧锣密鼓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王允派人给我带来口信,董卓大势已去,命我配合他们行动,说服董卓进入他们事先布置好的圈套。那天,董卓迎来一生中最为开心的日子,汉献帝终于想通了,将自己的皇位拱手相让,董卓可以光明正大地登上皇帝的宝座。董卓大喜若狂,信以为真,我的同僚认为是虚假伪造的圣谕,其中有诈。董卓不听他人的劝阻,龙椅近在眼前,自己不能失去唾手可得的良机。 董卓对手下人讲:就算是个阴谋,我也不怕,我乃顶天立地的大英雄,无人能撼动我的地位,你们休要多言。董卓异常兴奋,带上包括我在内的几名亲信,乘车向皇宫而去。我知道,一场血腥的屠杀即将来临,为了防备不测,我穿戴整齐,盔甲护心镜,一样不少,全副武装,这与我的谋士身份很不相称。为避免董卓怀疑我,我编造谎言,说自己甘愿做他的贴身护卫,誓死保护相国,不,如今是皇上的安全。董卓见我忠心耿耿,对我非常放心,我们前往皇宫。惨剧发生了,我们驶进宫门不久,不知从哪里钻出来数百名士兵。 他们手持弓箭长矛,将我们这辆车团团围住,乱箭齐发,箭簇如密集雨点一样袭来。好在我身穿戎装,尚且可以躲过一劫,而我身旁的卫兵未加防范,多人身负重伤,我挡在董卓的前面,他也安然无恙。我此时还不能暴露,要等到最后的关键时刻,正如我所料,潮水一般的士兵蜂拥而上,我打开木门,束手就擒。好汉不吃眼前亏,许多参战的人不明真相,假若杀红了眼,把我活活砍死,我这条小命就搭进去了。董卓十分狼狈,也恍然明白自己大脑发热,不听劝告,最终酿成恶果,为首的军官冲进车里,将董卓拉出来。 紧跟着,王允和反董组织的文武官员也悉数赶到,我抬眼观看,吕布就在这群人中间。王允的这条计策太绝了,一箭双鵰,分化瓦解董卓和吕布的联盟,同时壮大了自身的队伍。董卓也瞧见了吕布,他依然抱有幻想,吕布会念及旧情,饶他一命。董卓跪地恳求吕布放他一马,吕布也有些犹豫,这时官兵们排山倒海的一片杀声,使得吕布清醒过来,他直奔董卓的要害部位,手起刀落,一刀毙命。吕布杀掉董卓,有他的私心,他从此可以和貂蝉朝夕相处。董卓倒台,我无依无靠,我准备投奔王允,他是我的老师和联繫人,不会不管我。 (二十八) 王允没有让我留下来,而是为我安排了新任务,他以师长的口吻对我说:你不是想天天看见貂蝉吗?我成全你,你跟随吕布身边,与貂蝉见面的梦想就实现了。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你可不能有非分企图,小不忍则乱大谋。再说,你也不是痴情的年龄了,应该懂得轻重缓急,分得清孰是孰非,你自己掌握好分寸。天下女人不只貂蝉一个,你何必紧盯着她不放呢?王允还是第一次和我倾心交谈,他说的句句在理,语重心长,我连连点头,像极了鸡啄米。吕布也不知这里的内情,始终认为王允是牵线红娘兼岳丈,对他心存感激。 我是王允介绍过来的人,深得吕布的重用,他晋升我为贴身谋士,这和打杂的谋士相差十万八千里。我目前在吕布心中的位置,不但是下属,更像是知心朋友,我说什么,他都会认真考虑一番,基本能採纳,虽然我明知道我俩是不共戴天的情敌。吕布没有浪得虚名,他确实勇勐无敌,锐不可当。曹操在淮河沿线激战正酣,忙得不可开交之际,吕布瞧准自己扩大地界的良机,携领精兵攻占了山东河南多座城池,可谓旗开得胜。曹操前线吃紧,后方告急,腹背受敌,痛失重镇要地,此处距离我的老家不远,只有大约两百里的路程。 吕布这招名曰虎口拔牙,令曹操顾此失彼,左右为难,曹军星夜兼程赶回,欲收復失地。我在吕布面前出谋划策,定下调虎离山之计,大功告成,现代人的头脑用于古战场的拼争,能收穫意想不到的奇效。我又向吕布献妙计,在中途伏击曹军,让曹操猝不及防,必将大获全胜。可是吕布有致命的性格缺陷,狂妄自大,居功自傲,他把我的建议当成耳旁风,见好就收,不思进取。结果吕布陷入被动,被曹操大军围困在城中,情况十万火急。吕布却没有急于迎战,他自信满满,无视大兵压境的不利局势。 第19页 吕布还贬损曹操:我单枪匹马和曹操决战,便可横扫他的千军万马,曹操何足挂齿,只有乖乖受降,前来送死。吕布目中无人,对曹操尽显不屑和蔑视,吕布根本没有丝毫慌乱,也不事先排兵布阵,而是静待曹军攻到城门前。吕布对那些所谓的阴谋伎俩有一种天然的牴触心理,他自以为是,认为自己是顶天立地的英雄,没有把任何人放在眼里,只需正面交锋,他就必定能取胜。吕布夸下海口,自视甚高,也并不是没有道理,他以武力称雄,号称无人能敌的常胜战神,长久以来,吕布稳坐在武将的第一把交椅上。 然而,我对吕布的匹夫之勇,则充满了忧虑,单纯以蛮力和威勐,想要征服天下,到底能支撑多久?待到两军对阵比试,我对自己的疑虑产生了动摇,我的担心有些多余。吕布果然名不虚传,接连挫败曹操麾下的多名大将,其中还有我熟识的夏侯将军。吕布所辖部队士气大振,将曹军打得落花流水,曹操只得掉头撤退,吕布乘胜追击,把曹兵驱赶到远离城门的地方。吕布胜利凯旋而归,我明白这里有我的一份功劳,但我不能自己讲出来,嘴上还要夸赞吕布神勇无敌,威风八面,曹操溃不成军,不堪一击。 或许正是因为我勐夸盛赞吕布,他忘乎所以,更加骄纵狂妄,摆下庆功宴,通宵达旦饮酒作乐,以祝贺初战告捷,击退曹军。别人都在大吃大喝,像是过狂欢节一样,只有我保持清醒的头脑,吕布太轻敌了,麻痹大意,曹操绝非善罢甘休之人,如果他捲土重来,后果堪忧。我在吕布喝到兴头上时,凑近他,说出自己的担忧:曹操不是泛泛等闲之人,人称阴险狡诈,诡计多端,今日他失利是故意所为。曹操素来用兵防不胜防,他一定会利用我们松懈之机,前来偷袭我军大营。吕布听完我的话,惊出一身冷汗,酒醒了一半。 遥望貂蝉 [本章字数:2734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08 20:52:46.0] ---------------------------------------------------- (二十九) 吕布起身亲自处理,布置好防御工事,增加兵力。果真如我所料,曹操带领大军潜入吕布设在城外的营帐,幸亏吕布听从我的提议,早有防备,曹操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他又遭受重创。吕布事先布控的埋伏突然杀出,曹操被乱箭射中,负伤落于马下,眼看追兵就要迫近。千钧一髮的危急时刻,一名武将来救曹操,他的脸色微微泛蓝光,特别怪异。我怀疑这员将官是外星人的后裔,由于外星人所处的环境缺氧,他们体内的血液呈淡蓝色,与我们地球人的静脉血管颜色很接近,我再仔细观察,确认自己没有看错。 我从外星飞船的模拟示意图,大致猜到他们的血色,我并非是医生,可是我结交的人从事各行各业的工作,其间也有医生。我进城以后,眼界大开,拓宽自己的视野,增长了各方面的知识,这是城乡两种文化融合的结果,我受益颇多。我观看他孔武有力,身手矫健的样子,就料定他是外星人与地球人的结合后代。他具有双重特点,既有非凡的勇勐气魄,但不是吕布那种只顾拼杀斗力的野蛮方式,他有不同于人类的超级智慧。他身披盔甲,而并不显得笨重,策马驰骋,虎虎生风,给人一种精明干练的印象。 他和普通的武将不一样,只会使用一种兵器,他携有多种混合兵刃,一只手臂抱住沉重的铁棒,而腾下来的手则灵活地左右砍杀,冲锋突围。吕布的军队是由精兵强将所组成,面对他的冲击,竟然没有人敢近身上前。原来贪生怕死是战场上士兵共同存在的心理问题,明知自己性命难保的情况下,出于自顾偷生的潜意识,全体兵士不由自主地后撤,採取避让的态势。这员战将毕竟是血肉之躯,肉体凡胎,在冲锋陷阵的过程中,也被顽强抵抗的对方刀砍剑刺,伤痕累累,血染战甲,曹操得以逃脱。 而吕布也不追赶,命令回撤,穷寇莫追,是兵法上的一条通用惯例,我也说服不了他。一计不成,又觅良策,我再次进言,谎称自己愿意归顺曹操,差人送去书信,曹操星夜赶往城门口,我打开城门,双方里应外合,定能剿灭吕布。曹操不知是计,从洞然开启的城门长驱直入,却不料遭遇箭雨的袭击。曹操侥倖逃生,以自己阵亡的虚假信息迷惑吕布,此时吕布对我的神机妙算萌生忌妒之心,不再听我的话。曹操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吕布草率出兵,曹操引蛇出洞的计谋得逞,终于反败为胜。 吕布丢弃战略城池,他只顾着保命要紧,被曹军追得走投无路,只好无奈地走上流亡生涯,吕布说的匹夫之勇,其实正是他自己。吕布成了丧家之犬,我不敢当面这么讲,吕布心胸狭窄,小肚鸡肠,肯定要报復我。吕布到处流浪,我也跟着一起倒霉,居无定所,忍飢受冻,风餐露宿,这种滋味,没有经歷过的人,绝对体会不到。我出主意说,投奔刘备吧,刘备已在淮河流域安顿下来,并且形成气候,他也有落魄时,感同身受,一定会收留我们。吕布没有多想,当即答应了我的建议,落到这种地步,只有採取权宜之计。 我马上修书一封,派人送给刘备,信中把刘备夸奖了一番,为人仗义,品德高尚,我先为他戴高帽,最后才谈起投靠他的意向。刘备回信说:你来吧,你在曹操后方拼杀周旋,也算是帮了我的大忙,曹操被温侯所扰,无暇再来攻打我,起到牵制曹军的关键作用。刘备是条汉子,心胸开阔,想当初他在虎牢关三英战吕布,跟吕布结下仇怨。刘备不计前嫌,一笑泯恩仇,是真正能屈能伸,大度容忍的极品男人。刘备亲自出城迎接,两人拱手施礼,就像是多年未遇的老朋友,这叫男人的风度,敌友关系可以转化,自身心态要放平稳。 第20页 (三十) 而张飞和关羽,显然没有刘备那样的豁达气度,两人表情淡漠,眼睛里冒出凶光,一副杀气腾腾的架势。我们几个吕布手下的得力干将,也不是好惹的,以牙还牙,傲气十足,对他俩不屑一顾。吕布终于有了落脚的地方,不曾想曹操又和吕布套近乎,让吕布配合他行动。曹操动用调虎离山之计,把刘备骗出城,去征伐袁术。我和吕布合计,趁此大好时机,占领徐州城,取代刘备的位置。刘备委派张飞把守孤城,而张飞有勇无谋,正好是天赐的良机。吕布率领精兵杀进徐州,张飞喝醉了酒,没有布防,吕布轻而易举获胜。 刘备折返回来以后,他顺水推舟,将徐州城礼让给吕布,打不过,可以做个人情,不伤彼此的和气,刘备棋高一着。刘备和吕布互换位置,吕布摇身变为徐州的霸主,刘备却成了吕布的属下,驻扎在外围地带。我又看见了貂蝉,也许她没有认出我,正值盛夏时节,一袭薄若蝉翼的纱裙,更衬出貂蝉灵秀婉约的古典美。我只可远远望着她,貂蝉是吕布的心上人,我不敢虎口拔牙。我明争肯定不行,暗中与貂蝉有来往,若是被吕布发现了,估计我也就寿终正寝了,我的英雄美梦随之破灭,恐怕我连植物人也做不成了。 貂蝉在使女的陪伴下,闲坐在亭台内纳凉,她柔情似水,女人汲取水的轻盈柔美,貂蝉更是其中的极致珍品。距离貂蝉不远处,有一泓溪水,烘托出她的舒爽温润。尤为绝妙的是,此刻天空飘洒细如游丝的雨线,平添一种朦胧的情韵。貂蝉纵目远眺,绿油油的小草,嫩黄的小花,我顺着她的视线望去,自然景色尽收眼底。我回想自己和貂蝉共度的日子,纯净而甘甜,我们有过窃窃私语,有过相视而笑,也有过形影相随的嬉戏打逗,还有我难以说清的一些微妙情感交流,所有这一切都驻留在我的记忆深处。 我自认为有福气,亲眼得见貂蝉的兰花指,不是戏曲舞台上那种矫揉造作的噁心动作,而是自然流露出来的优雅举止。貂蝉可能有异族的血统,她捲曲的发梢,显露纯正汉族人所不具备的体貌特徵。然而,我从貂蝉的眼眸里,解读出一种无以名状的落寞,古代女子差不多都有深闺情怨,貂蝉也不例外。正当我陷入深思,思绪飞扬之时,貂蝉失踪了,我方才太专注了,沉浸在自我陶醉之中,貂蝉却不知何时离开了。我缓步走到貂蝉坐过的石凳附近,留有貂蝉的体香,是一种清幽的气息,浸润我的五脏六腑,令我心醉神迷。 我还没有体验过真正意义上的谈情说爱,因此对那种类似于仙境的美妙感觉更为神往。貂蝉是我心为之所动的第一人,我对黄娟也有热血沸腾的嚮往,但那不是爱,是情慾。据古代传说记载,此处有一段天仙配式的美好神话故事,仙女下凡,与辛苦耕作的年轻人两情相悦。他们的倾心爱恋,被以神权为代表的天庭视作大逆不道,玉帝并没有派天兵天将追杀,而是将来自天界的玉女点化成峰。那位年轻人和山峰只有一条溪水的阻隔,而不能相聚,双双近在咫尺,思念之情寄托在互相对望中,我也为他们感到凄楚伤悲。 我与貂蝉之间的感情,又何尝不是这样,我只能远远地注视她的一颦一笑,而无法接近她。貂蝉曼妙的身形,已经印刻在我的心里,我满脑子均是她的影像。貂蝉的妩媚风情,顾盼生辉的晶眸,我一辈子都忘不掉,我已经上天入地,不知现在是第几次转世了。我一直以为,自己虚度半生,心也随之苍老了,不会再升腾爱火,可如今又重燃激情。然而世事难料,阴差阳错的转折,随时都可能发生。更何况是风雨飘摇的动盪时代,出于自身生存利益的考虑,充斥着猜忌拼斗,人人只为自保,这也是我无奈的抉择。 劝降吕布 [本章字数:2748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09 20:29:21.0] ---------------------------------------------------- (三十一) 貂蝉弹奏的古风古韵乐曲,仿佛还在我的耳畔迴响,余音绕樑,不绝于耳。那种婉转悠扬的曲调,只有貂蝉才能完美地演绎出来,如歌如泣,如慕如诉,撼动心魄。世界上男女所追求的东西迥然不同,女人更嚮往安居乐业的生活,而争强好胜的男人,则非要拼个鱼死网破,不分出输赢胜负,岂肯轻易罢手?我和貂蝉有共同之处,都是无足轻重的棋子,无力回天,难以改变纷纭繁杂的格局。我现在与貂蝉住在同一个府院内,却是咫尺天涯,好像隔着千山万水,我每天留心她的饮食起居,近在眼前,而不能过多交谈。 我对貂蝉的习惯了如指掌,她的癖好我一清二楚,可是我只能默记在心,不敢越雷池半步。我真的无法再想下去了,我已经感到心如刀绞的痛楚,我深爱的人,跟吕布睡在一张床上,干着我想干却一直没有付诸行动的事。我在吕布手底下苟活偷生,度日如年,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我开始拼命地读书。以前我一见书本就犯困,如今才真正懂得知识的重要性,至少我可以保住谋士的职位。日子过得好快啊,花开花落,寒来暑往,几年光景转瞬即逝。这期间,发生了许多事,各路诸侯为抢夺地盘,战事不断,生灵涂炭,百姓遭殃。 曹操审时度势,果断出手,挟持汉献帝,占得先机,取代董卓的位置,成为总揽时局的操纵者,风头正劲,如日中天。曹操确实是无人能及的一代枭雄,尽管歷来后世对他毁誉参半,颇有微词,他仍然算得上不可置疑的英雄豪杰。曹操注重积蓄自身的实力,而不慕虚名,文韬武略,料事如神,我甚至疑心,他是否也接受过外星人的援助。曹操唯才是举,对用人很有一套自己的方法,慧眼识人,当然也有看走眼的时候。在乱世角逐的特殊年代,虽然曹操本性属于良善,但是他的某些极端做法过于残忍,也是他迫不得已的选择。 第21页 自古英雄出少年,正当天下大乱之际,一名少年郎横空出世,异军突起,他就是孙策。原来寄人篱下,仰人鼻息的孙策,凭藉区区几千人的军队,在江东立足,招贤纳士,东山再起。孙策有万夫不当之勇,横扫敌对阵营的大将,攻无不取,战无不胜。孙策是分食中原这块肥肉的有力竞争者,对曹操构成潜在威胁,又有周瑜等人的辅佐,他更是如虎添翼。孙策连战连捷,为了谋求长远的利益,他跟曹操套近乎,曹操也正为消灭袁术的势力而发愁,想和孙策联手对付袁术,答应与他结成统一战线。 刘备也看好曹操,认清了当前形势,因为吕布在我的怂恿下,围攻刘备。张飞是个鲁莽的人,他擅自抢劫我们的军用物资,吕布早就对他怀恨在心,恼怒不已。经我的点拨,吕布顿时火冒三丈,带领大军找张飞拼命。张飞不自量力,未能吸取曾经败阵的教训,和关羽联合起来挑战吕布。吕布也算是仁至义尽,他有好生之德,没有立即攻城,否则刘备这支武装早被我们灭掉了,如此一来,就不会出现后来三国斗法的局面了。刘备还是大骂吕布,背信弃义,忘恩负义,他已经陷入濒临绝境之中,不得已向曹操求救。 要说刘备的二位结拜兄弟还真是侠肝义胆,忠心耿耿,保护刘备突围,直奔曹操而来。我就没有刘备这样好的运气,我怎么没有遇上忠诚可靠的人呢?我最信任的郑川,却是个油嘴滑舌,见色忘义的小人。我一直陶醉在他对我的奉承谄媚中,郑川则利用我放松戒心的机会,勾引黄娟上床,给我戴了顶湛清碧绿的帽子。我如鲠在喉,在没有掌握真凭实据之前,我又不能轻举妄动。正当我派遣翠花打入他们内部,探听有价值情报的关键阶段,郑川先下手为强,他也许觉察出来我开始怀疑他,他竟然酿成车祸,想要置我于死地。 (三十二) 多亏苍天保佑,我大难不死,是不是外星人从中相救,我不敢确认,但是极有可能。刘备之所以从默默无闻的小商贩,变成雄踞一方的霸主,完全仰仗他的慧眼,能穿透人的外表,直入骨子里的品性良知。刘备没有看错人,不像我,以貌取人,自认为知人善任,却被我最信赖的人所矇骗。后人对曹操争议颇多,其实当时曹操的口碑很好,宽厚仁义,有极高的威望。刘备选择在曹操那里栖身,自然是经过一番权衡比对,曹操脱颖胜出,说明他是众多豪强中的有情重义之人,关于这方面的事例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赘述了。 我并不是为曹操翻案,为他打抱不平,或是歌功颂德,把他捧上天。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曹操身边有贤德的谋士,名唤郭嘉。我也是吕布的谋士,我不能跟郭嘉相提并论,我总是给吕布出损招,想歪点子,郭嘉则不然,他是真正的忠良贤士。郭嘉最早跟从袁绍,受袁绍知遇之恩,而他看出袁绍没有远见,难成大事。郭嘉改投曹操,良禽择木而栖,他找到明主,尽可以大展宏图,实现他的远大理想抱负。刘备的到来,引起曹营议论纷纷,有人发表见解:刘备是个人物,如果不尽早剷除,必然成为后患。 郭嘉的看法与众不同,曹操徵询他的意见,郭嘉以独到的分析坦然进言:主公所统领的军队是仁义之师,以社稷大业为重,替天行道,除暴安良。我们广纳天下的才俊人杰,凭藉的是诚信礼义的名声,刘备是公认的好汉,他正逢落魄的窘境,前来投奔我们。假如我们不顾道义舆论,举起屠刀,让刘备成为刀下之鬼,很不明智,是在断自己的后路。普天之下的仁人志士,都在睁大双眼,密切关注我们对待刘备的态度。如果他们闻听刘备不为我们所容,对我们的用人之策产生疑虑,必将知难而退,不敢再来献计出力。 郭嘉清了一下喉咙,继续说:到了那时,谁为主公打江山呢?大家都认为刘备是我们的心腹之患,我也不否认,但是杀掉一个刘备,太简单不过了,而其后果却不堪设想。原本我们展望的四海归心,也就成了一句空话,杀刘备事小,平定天下成就大业,才是我们的最终目标。我们在这件事情上,切不可因小失大,我就说到这里,具体怎样去做,由主公定夺。郭嘉慷慨陈词,声情并茂的一席话义正词严,有理有据,令人动容。曹操听后也大为感动,他欣然接受了郭嘉的建议,对刘备以礼相待,曹操还为刘备封官,以示诚意。 在郭嘉的劝说下,曹操又把大将军的职位让给了袁绍,以此表明自己并无争权夺势之心。然而曹操在一路顺风的大好形势下,得意忘形,好色的本性大暴露,竟然对寡妇也不放过。这名寡妇的侄儿是一员武将,他设下埋伏,找曹操报仇,曹操十分狼狈,遭到暗算,是他自己种下的苦果。多亏了曹操身边那位蓝色脸膛的将领,力保曹操脱离险境,免于劫难中毙命。曹操受到重创,元气大伤,吕布坐不住了,我趁机出谋划策,与势头正旺的袁术联盟,一同出兵,攻打曹操,必能出奇制胜,击溃曹军。 曹操老谋深算,借刀杀人,派刘备前来迎战,一石二鸟,坐收渔利。我想起当今称霸世界的美国,很会巧妙利用战局的变化,从中捞好处,最终成为经济大鳄。袁术心气极高,可是他不擅长排兵布阵,拼杀打仗,平时又疏于操练,临到上战场,士兵的作战能力很差劲,溃不成军。刘备率领几千精锐部队,就把袁术打得落花流水,丢盔卸甲,四散逃窜。在人们的印象中,吕布是个反覆无常,见风使舵的人,说实话,这里也有我的过错。我经常给吕布出馊主意,看到袁术不堪一击,大势已去,我鼓动吕布归顺曹操。 第22页 山寨入赘 [本章字数:2770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10 22:10:29.0] ---------------------------------------------------- (三十三) 吕布採纳了我的建议,在袁术背后给予致命的反戈一击,袁术本来就已经显出溃败之势,再加上吕布的趁火打劫,他全军覆没,毁于旦夕之间。我的计策并没有给吕布带来丝毫好运,曹操对吕布的人品产生质疑,况且吕布是曹操建功立业的拦路虎,绊脚石,除掉吕布势在必行。这一次,曹操依然重用刘备,表面上看他对刘备非常信任,其实曹操心怀鬼胎,仍在沿用他的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之计。我为吕布支招:想要活命,必须破釜沉舟,杀出一条血路。可是吕布固执己见,採取最保守的方式,只求城门不失,自信还有一线生机。 起初我们有机会冲出包围圈,摆脱不利局面,再谋生路。后来情况发生了变化,曹军的进攻越来越勐烈,围困的人数剧增,而我们损兵折将,异常惨重。直到最后,我们已经无力突围,赶来的援兵也不是曹军的对手。我的崇拜偶像,夏侯将军的一只眼睛失明,仍在战场上厮杀,不下火线,可见曹军已然杀红了眼。吕布此刻也明白了,已经被逼上了绝路,而试图冲出敌阵,恐怕比登天还难。吕布号称战神,驰骋疆场多年,攻城拔寨,势如破竹,若论个人能力,无人可比,所有人都是他的手下败将。 然而,吕布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会身陷绝境,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摆在他眼前只有一条黄泉路。吕布衣不解带,苦苦支撑,实在睏乏到极点,他才酣然入睡。吕布惊恐万状地大喊大叫,我问他怎么了,是不是做噩梦了。吕布两眼发红,充满血丝,依然心有余悸,他此时全无战神的架势,萎靡颓唐,万念俱灰。吕布讲述了他的梦境,他不仅无法保护貂蝉,使她被人霸占,就连自己也被从前的仇人追杀,那些被他杀戮的冤魂,变作厉鬼,向他索命来了,一拥而上,将他撕成碎片。吕布被我叫醒,还在梦幻意境里,愁眉紧锁。 吕布的梦不知是否灵验,他预感到一种不祥的徵兆,实际上不是鬼魂来找他偿命,而是他的部下,将他五花大绑捆住,好向曹操邀功请赏。我也跟着受连累,被反叛士兵绑起来,吕布是主角,我是垫背的。经过几年的打磨,我已今非昔比,不再是人微言轻的小谋士,我在吕布大营稳坐第二把交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我听郑川讲过毛人凤的发迹史,他原来就是戴笠手下的小秘书,后来青云直上,超越许多资深的大特务,一举而为军统的掌门人。我就类似于毛人凤的地位,吕布是我的上司,剩余的人乖乖地听我的调遣。 但是,风云突变,吕布手下的人联合起来,倒戈相向,把我们两位当家的作为人质,准备向曹操献上一份厚礼,以求功过相抵,保住性命。城头上白旗飘荡,曹军在持久包围战中,终于笑到最后。吕布确实能量巨大,被铁锁链绑得严严实实,他仍旧在破口大骂,众人用藤条抽打他,让他闭嘴。可是,吕布一见曹操,就跟看见亲人一样,曹操是他的大救星。吕布的英雄气概消隐无影,他在曹操面前摇尾乞怜,极尽奴才的卑贱嘴脸,求曹操放他一条生路,饶他不死。我在一旁骂吕布没出息,男子汉岂能卑躬屈膝,乞求苟活。 吕布是杀是留,在场的人意见不统一,莫衷一是,曹操也左右为难,犹豫不决。曹操决定徵询刘备的看法,由刘备说了算,刘备对吕布恨之入骨,生吞活剥了他的心都有,当然愿意斩杀吕布,以解心头之恨。刘备气定神闲地说:像他这样摇摆不定的人,说不准将来恩将仇报,反过来咬人一口,绝对不能放虎归山,否则必生后患,当机立断杀了他,方为明智之举。刘备的语气用词很委婉,没有流露他和吕布的深仇大恨。曹操听从刘备的主意,下令处决吕布,由我陪同吕布,一併被处死,悬挂于城楼示众,当成反面教员。 (三十四) 眼看着我将一命归西,正在我一筹莫展时,外星人的信息及时传来,这是我能抓到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外星人告诉我,曹军里有他们的内应,现已准备就绪,在我执行死刑的前一天晚上,帮我越狱潜逃。我未曾料到,跟我一起出逃的还有貂蝉,我悲喜交加,百感交集。据说貂蝉的美貌超凡绝伦,曹操肯定对她存有非分之念,为了顾全大局,曹营众将私底下商量悄悄了结貂蝉的生命。此后,打入曹军内部的外星人间谍周旋运作,疏通关系,他们同意私放我俩。我和貂蝉成功逃离虎口,劫后余生,我们均甚感庆幸。 我俩已经跑出几十里路,貂蝉仍然惊魂未定,面色惨白吓人。我成为真正的护花使者,何况与我结伴而行的是貂蝉,白皙娇嫩,身材曲线凹凸有致,胜似天上仙女。我们现在是一对亡命鸳鸯,据坊间的观点,如果林黛玉和焦大被放逐孤岛,两个志趣相差十万八千里的人也会相依为命,生儿育女,白头偕老。我和貂蝉原是情侣,由于意外被冲散,以及特殊使命,我们才迫不得已分开。貂蝉总是自称残花,跟董卓吕布都有不寻常的关系,我却不以为然。因为我心里很清楚,自己也不是处男之身,我早就结过两次婚了。 我一直对貂蝉隐瞒自己身世,并非我有意这样做,我即便坦陈自己的奇特来歷,她也不可能相信。我最难以忘怀的,是貂蝉的酒后神态,面若桃花,而如今我们一路奔跑,根本没有心情饮酒,更怕误事。我们又遇上了倒霉事,迷路了,我俩只顾着狂奔,没有留意方向,慌不择路,等我们跑出几百里以后,才发现来到一处渺无人烟的地方。我俩面面相觑,谁也没有好主意,只得摸着石头过河,信马由缰,听天由命,误打误撞地盲目前行。我们长途跋涉,漫无目标地乱闯,穿过密林,进入一片地势险象环生的区域。 第23页 这里四面被群山所包围,形成大峡谷,是与世隔绝的蛮荒地带。我隐隐感觉有一股瘴气在林野里缭绕,情况不妙,我牵着貂蝉的縴手,想要离开此地。但是,我们已经太迟了,几名威勐的大汉从树丛中现身,向我们靠近围拢过来。为首的土着居民讲一口我听不懂的语言,虽然我四处流浪,见闻甚广,可是从来没听过这样怪异的话。我和他们无法沟通,那几个人不由分说,强行把我俩扣留。任凭我们喊破喉咙,他们依然故我,显露的神情分明在武断地宣称:我的地盘我做主。我俩沮丧至极,真是应了那句话,秀才遇见兵,有理讲不清。 更加始料不及的事还在后面等着我们呢,这个偏僻的小山寨,各种事情由头人说了算。头人看上貂蝉的如花美貌,也难怪,貂蝉长得这么靓丽,谁见了会不动心?头人擅自作主,让貂蝉做他的压寨夫人,起初貂蝉不同意,可是在人家的地界里,强龙斗不过地头蛇,何况是说一不二的土皇上。我的境遇也好不到哪里去,当地有个大户人家,据说是山寨里的首富,比头人还有钱。富豪的独生女儿漂亮能干,她和貂蝉不一样,自幼在山野荒凉的林莽摸爬滚打,身上散发野性美。她叫达玛,我联想到大妈,她提前享有这样的尊称。 达玛像是一匹性情暴烈的母马,至今尚待字闺中,她俯瞰全山寨的男人,竟然挑不出一个合意的人选。以我们素常的审美标准观之,达玛绝对不能划归为美女的类型,她肤色微黑,泛着古铜色的光泽。然而,我反倒觉得达玛别有一番韵致,山野里的女孩爽直率真,愈发显出自然的天性本色。达玛自小在家里作威作福,金口玉言,她的决定不容更改,达玛没有在本土找到入她法眼者,我却成了她的中意郎君。可能和我出于同样的原因,达玛追求新鲜感,我这个异乡人,且是不同时代的人,更能满足她逐新求异的口味。 脱离苦海 [本章字数:2800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11 21:30:36.0] ---------------------------------------------------- (三十五) 在头人和达玛父亲的张罗下,我被迫跟达玛步入洞房,不管我是否同意,已成既定事实。结完婚我才知道,达玛是典型的暴力女,以打骂他人取乐,怪不得寨子里没人敢娶她。我可就惨了,成为货真价实的替罪羊,比屠宰场的动物还可怜,任她行兇,不敢还手。开始达玛以抽打我耳光的方式,来发泄她的变态心理,俗话说,打是亲,骂是爱,难道她只有通过这种方法才可以表达爱意吗?我想不明白,我们毕竟分属于古今两个年代,示爱的行动也会迥然有异。后来,达玛变本加厉地折磨我,在暴露部位咬出牙印,方肯罢休。 黄娟喜欢研究星座,我跟着掌握了星座和出生日期的关系,我属于逆来顺受的双鱼座,黄娟是感情冲动的白羊座。我不晓得达玛是哪个星座,据她的表现来测算,应是狂躁疯癫的天蝎座。天蝎女的占有欲望异常强烈,达玛正好与之相匹配,我的猜想肯定没错。我几乎天天做噩梦,梦中有一条美女蛇缠住我,将我咬得鲜血淋淋。我醒来以后,遇到的情形又是梦境里的翻版,只不过美女蛇变作了达玛,我怀疑她天生就是吸血殭尸一般的狠毒女人。我不敢亲近达玛,怕她动用奇招,把我收拾一通,我始终对她敬而远之。 我并不是敬佩她,而是敬畏,她是升格为百兽之王的大脸猫,我是胆战心惊的小老鼠,原本不是对等的关系。我和达玛徒有夫妻的虚名,从未有过床榻之上的巫山云雨,结婚那天我就躲着她。我勐然间想起来了什么,或许达玛对我的冷漠态度不满,才动手动脚,是不是别具一格的挑逗形式?我说不好,大约一周之后,达玛非要我凑近她,我想这正是个契机,由此缓和一下我俩的紧张气氛。达玛满面绯红,显然是动情了,我有过此方面的经验,我的判断不会出错。我早已过了血气方刚的年龄,可是仍然有奔腾豪迈的生命活力。 我对达玛难得一见的温柔之举,不会视而不见,无动于衷。我俩燥热的舌头绞缠在一起,我未曾料想,达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狠狠地咬破了我的嘴唇。我惊叫了一声,不知从何处涌起一阵热浪,我并没有气恼,而是把达玛抱了起来。她的两腿蹬踏挣扎着,用修长的指甲抓破我的前胸右臂,我和达玛近距离接触,才发觉她的眼睫毛弯曲娇俏,惹人爱怜。我们在床上嬉戏打逗,终于捅开那层薄薄的窗纸,行夫妻之实。我被招入赘,跟达玛过着男耕女织的生活,虽然我时常受到虐待,可总算在山寨落脚,安顿了下来。 然而,这种稳定的日子究竟能维持多久,我心里没有底,这里远离纷扰的乱世,说不准什么时候,表面的宁静氛围将会被打破。我的顾虑是否多余,此处是不为外界所知的地方,战事一直没有波及到山寨。有一天,一位老者路经此地,他特意找到我,虽然精心乔装打扮过一番,我还是一眼认出了他,我的老师王允。正巧达玛不在家,我们寒暄之后,王允关切地说:我是专程来接貂蝉回去的,我已经和头人谈过了,我许与重金,他答应放人。至于你,现在还没有明确的安排,我观察你的面相,你好像是要大祸临头。 我听后惊愕万分,王允的话不无道理,我遇上野蛮女人,遭受她的残忍暴行,委实苦不堪言。我向王允讲述了自己的受虐处境,王允摇了摇花白头髮的脑袋,说出他预感的祸端:恐怕远非你所讲的这么简单,我就直言相告,你身边的人使用巫术,意欲加害于你。我这次更为震惊了,达玛想要置我于死地,她居心何在?我确信自己和她无冤无仇,我是她看中的男人,或者说是她的玩偶,她杀我根本没有理由,王允是不是在羡慕忌妒我,才口出此言?我再一寻思,他完全没必要艷羡我,他府中美女如云,如果让他调换位置,他绝对不答应。 第24页 (三十六) 王允并未受我情绪变幻的影响,依然在为我支招:今天夜间你不要睡觉,留心她的举动,明天我听你的回音,到底是不是我在杞人忧天,明日可见分晓。我连忙点头称是,王允不愧是我的老师,处处替我着想,这种事凭空猜测,肯定不妥,还是要眼见为实。我听从王允的劝告,决定彻夜不眠,在达玛身旁装睡,一探虚实。我对王允的话半信半疑,达玛虽有喜欢拳脚功夫和嗜血的癖好,她还不至于忍心杀害我。假如我一命呜唿,她就成了无依无靠的小寡妇,即便达玛出生于荒僻的原始部落,但是她应该具备这点常识。 我为了确保自己的小命,暂且听信王允的话,偷窥达玛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花招。夜深时分,我躺在床上假寐,发出均匀的唿吸,静等达玛有何种风吹草动。我几近失望,达玛已经熟睡,安详的面部表情证明了她的睡眠状态,无疑王允多虑了,本来是他妄自揣测的事,却出于炫耀卖弄之意,为我敲响警钟。我实在等不及了,昏昏沉沉,朦朦胧胧,将要进入睡梦中,这时我的耳畔传来一声唿唤。达玛开始出现动静了,她起身轻声叫我的名字,经过几个月的交流,达玛学会了我姓名的读音。我决意不回答她,继续假装处于酣睡之中。 我还特地打着轻微的鼾声,为的是消除她的疑虑,达玛见没有回应,她轻手轻脚下床,熘了出去。我在屋内朝窗外望,达玛来到榕树近前,口中念叨着咒语,我登时惊得魂飞魄散。达玛果然在用巫术诅咒我,她眼里射出的目光分外明亮,怪不得她总要对我暴力相向,原来是个巫婆。我倒吸一口冷气,王允料事如神,富有远见,不像我这个倒霉蛋,身陷圈套中,还在沾沾自喜。我睡意全无,又回到床上,保持原有姿势,等着达玛进门,但是我又想错了。达玛竟然一夜未归,不知道她跑到什么地方装神弄鬼,鼓捣她的邪门歪道去了。 直到凌晨拂晓时,达玛才回来,我正坐在竹床上,如坐针毡,大气不敢出,捱到天色放亮,我出门去找王允。王允听过这奇特的事,早在他的预料之中,他思忖片刻,然后给我想对策:遇到这种事,谁也救不了你,只有靠你自己,我倒有一个好主意,至少可以保证你脱身。你就对她讲,自己思乡心切,想要回家看望父母,你甩开她,便意味着脱离了险境。你不用担心,料想她会答应你的要求,你约定好省亲的期限,如果她还是不放心,你索性带她一起走。我只能想出这个自救方案,也是你最后的一线生机,你不妨尝试一下。 我面对这样的无奈局势,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得採取王允的主张,放手一搏。事不宜迟,我即刻回返恳求达玛,让我重归故乡探望父母双亲,不出我的预料,达玛死活不同意我走。我苦苦哀求达玛,不惜施展我的男性魅力,甜言蜜语,连哄带骗,向达玛灌迷魂汤,将她弄懵了。我鼓动如簧巧舌,对达玛说:小心肝,我离开家乡已经多年了,爹娘在远方思念我这个游子,我只想看他们一眼。我保证,速去速回,最多三个月时间,我就能赶回来。我请求达玛陪伴我返乡,但她从未走出过山寨,有恋家情结,不愿意跟我同行。 好在达玛终于同意放我回家,送给我许多细软金银首饰,还有她亲手织的土布。临行前,我尽显依依不捨之情,达玛和我挥泪告别,我背负沉重布匹匆匆上路,走出山寨,我立马有一种小鸟出笼的感觉。然而,我高兴得太早了,刚行至山脚下,狂风大作,雷鸣电闪,气候突变。我甚至找不到一处避雨的地方,雨越下越大,山洪暴发,洪水阻断了前方的道路。我进退两难,心急如焚,黄昏时雨才停下来,我深一脚浅一脚赶路,跋山涉水,正是我此刻的真实写照。我发现宽阔地带有两个人影,靠近才看清楚,王允和貂蝉正翘首期盼等着我。 裸女风波 [本章字数:2783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12 20:36:20.0] ---------------------------------------------------- (三十七) 我跟王允貂蝉会合以后,老师先行离去,我和貂蝉这对金童玉女组合,又开始新的旅程。依照王允的安排,我们此次的任务,是联手离间瓦解孙刘联盟,敢情王允投在曹操帐下,他也是曹丞相的拥趸,我觉得不可思议。我们朝南面行进,越往南走,自然景象愈发秀丽柔细,蓝天白云映照山川,沙洲鹭鸟更是令人嘆为观止。我们还发现石壁雕像上牛角的轮廓,估计是远古某部落的崇拜图腾。河流湖泊密集纵横,我从前听说过江南水乡的赞誉,如今看来,果真名不虚传。南方多连绵阴雨,水源充沛,气候温润,堪称人间仙境,养生天堂。 正值暮春时节,我和佳人并肩前行,心情愉悦,好不惬意。忽然,从密林里跃出两条黑影,身手矫健,动作轻巧敏捷,看架势绝非等闲之辈。我根本不会武功,貂蝉也是柔弱女子,想必不是他们的对手,羊入虎口,凶多吉少。当我俩惊慌失措之际,两名大汉已经向我们包抄而来,其中一位蒙面人直冲我奔袭。另一位对付貂蝉,她已被吓得花容失色,发出刺耳的惊叫声,那人却没有停步,我倒吸一口冷气。我大声喊道:快逃。逃字还没有完全讲出来,我就受到重重一击,也辨不清是什么兵器,我扑倒在地,昏迷过去。 等到我甦醒时,貂蝉正守在我的侧旁,为我润湿干涩的嘴唇。据貂蝉说,我晕倒以后,有一名神秘的大侠赶来营救,我们二人方才化险为夷。至于那位恩人是谁,他说什么也不愿意透露自己的姓名,将我们护送到安全地带,便匆匆消失在苍茫夜色里。要说我生在现代,确实比古人幸福,人应该知足,我回返古时候,对此有切身感受,以前我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当然,大权在握的曹操属于例外,他建造铜雀台,兴师动众,费尽心思,俗语讲树大招风,他就是另有所图。自古江南出美女,料想曹操耳目众多,不会对这事不知情。 第25页 再者,乔氏姊妹花的名气传遍全天下,曹操早已有垂涎三尺之心,只可惜名花有主。不过那些名媛佳丽,若是闻听曹操大兴土木,招贤纳士,外带金屋藏娇,爱慕富贵荣华的美眉,肯定如过江之鲫,纷纷主动自荐,她们的亲人也在身后助阵。诸葛亮就没有曹操这般光耀了,他一无豪宅,二无别墅,出道之前还住在茅庐蜗居里,按照我们现行的标准,顶多是经济适用房。刘备的处境也不妙,居无定所,四处游荡,好不容易向孙权租借了荆州,暂作栖身之地。鲁肃讨还住房,刘备甘当钉子户,耍赖胡搅蛮缠,硬是不挪窝。 刘备还不及房奴了,人家依稀看到希望的曙光,刘备则永无出头之日,他偏安山高路远的蜀地,才拥有自己安身立命的住所。曹操为何被后人非议?他太高调了,不懂得谨言慎行,夹着尾巴做人。某明星大腕便是一例,频繁出镜,其代言gg的商家无一倖免,相继倒闭破产。这位大明星好出风头,我行我素,且口无遮拦,得罪了一些人,自然沦为众矢之的。曹操也一样,说过头话,后代学者对此有多种解读,可是曹操结怨甚多,众口铄金,断章歪曲,紧紧抓住他的小辫子不放。曹操是霸道,平心而论,他分给别人的公摊面积也不少啊。 曹操还是没有胆大妄为到越俎代庖,登基称帝,他也有自己的打算,准备百年以后,把江山过户给儿子曹丕。在众多诸侯王中,曹操最具英雄本色,品相和性格。我并不是偏袒曹操,古往今来成大事者,都必须有唿风唤雨的本领,果断出招,捨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说到这里,又该提起刘备,有句俗话,刘备摔孩子,邀买人心,他总是哭哭啼啼的,成何体统。刘备所採取的以柔克刚太极术,攻心为上,才得以称霸,而他的懦弱表现,无法令人信服。曹操好比是斗士,爱憎分明,颇有心计,蓄势待发,一旦觅得良机,该出手时就出手。 (三十八) 我入建筑行太久了,经常说起话来,名词术语脱口而出,诸位要是觉得别扭,还请多多海涵。我们一路跋山涉水,转眼已是炎热酷暑,虽然王允事先指明前往的方位,可我们还是迷路了。我们来到一处袖珍小镇,不仅房屋规模玲珑精緻,那里的居民也是浓缩的精华。我和貂蝉在小吃摊上品尝了汤锅,一种当地的特色美食,享用佳肴的同时,我俩聆听激昂婉转的山歌对唱。夜幕降临时分,我们又有幸目睹了南瓜灯,极富民族气息的装饰品。镇上的男女老少倾巢出动,围在篝火前,祈福诵经,然后跳起集体舞。 尽管言语不通,我们从一对对男女悄然离场,钻进后山树林的举动来判断,这里正在上演速配的好戏。我联想起电视台的相亲节目,本来男女的那点事,就是值得探究的永恆主题,电视编导为了作秀,吸引观众的眼球,我可以理解。拜金思潮泛滥,是相亲娱乐活动暴露的最大问题,迎合大众的口味和猎奇心理,正是其收视率不断攀升的主要原因。而边寨里自然淳朴的青年男女,他们之间的择偶配对,似乎最接近原本人类谈情说爱的初衷。我们今天以利益关系衡量对方,古人多数抛却地位财富的框架,就是单纯的喜欢。 转天,我发现一件奇事,许多年轻女人袒露胸部,立于街市四周,旁若无人,任人抚摸。更令人不解的是,这些花季少女不但不觉得难为情,而且也不躲闪,笑语欢声在村庄上空迴响。我很是纳闷,此地属荒僻之野,人烟稀少,也不至于开放到这种程度。后来,我听一个懂中土语言的老者讲,部落内的摸奶习俗由来已久,长达数百年的歷史。连年点燃战争烽火,绝大部分男人,也包括一些未成年男子,被抓壮丁充军。有很多男人,事实上还不能称其为真正意义的男人,他们从未接触过女人,就当了炮灰,死于战场。 部落里所有人都非常迷信,他们猜想战死沙场的士兵,将会变成孤魂野鬼,向世间的女子索命,带到阴森恐怖的地狱做老婆。依他们来看,冤死鬼均有处女情结,是那种身体敏感部位尚未被男人染指的女人。尤其是没有尝过男欢女爱滋味的少男,不甘心就此形单影只,来找至纯至洁的女孩做他的鬼婆,而有不良作风记录的女子,野鬼是不会问津的。那些未出阁的姑娘,没有人愿意被鬼魂勾走,于是老族长想出了对策。鬼节前后几天,少女以失去所谓的贞操为代价,其实大家都明白并未真失身,来换取更加宝贵的生命。 我来自发达文明的现代社会,不相信封建迷信这一套,或许部落里出现过极为巧合之事,土着人放大渲染了这种偶然个案所导致的厄运。实际上,这样的事在古代只是特例,女人们普遍传统守旧,恪守妇道。正因为如此,貂蝉嫁过人,她自认为是贞节烈女,始终不肯与我重修旧好。再看我们当代人,竟然有人大言不惭地宣称:**是由陌生到熟悉的最佳方式。我虽为现代人里的一分子,毕竟没有这么放任,更有国外的性感明星属于性解放的追逐者,她曾经直言不讳地对媒体说:只有脱光衣服,我才感到自由畅快。 反观古代的贞烈女子,如果被男人摸过手,由于男女授受不亲的戒律,她会砍断那只手。我听爷爷讲过,早先村里有个黄花闺女,被男人触碰了三寸金莲,她父母不依不饶,非让年轻人娶她。结果媒人作和,两人结成一家,皆大欢喜。倘若小女子无人肯娶,她很可能轻生,以此了断。我们在山村住了一些时日,貂蝉身体不适,我在她的身边左右照料侍奉。随后,寨子里的幼童接连发病,高烧呕吐,应是感冒或风寒一类的疾病。当地人不信任我,他们请巫师治病,採取祭奠作法,结果可想而知,病童纷纷夭折亡故。 第26页 抚今追昔 [本章字数:2791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13 21:00:13.0] ---------------------------------------------------- (三十九) 多名孩童猝死以后,关于摄取魂魄的说法在部落里到处蔓延,除了我,所有人都信以为真。巫师对此的解释,是小镇的阴气太重,山神发怒,要夺走童男童女的灵魂,以警示众生。巫师指出破解之道,用红布包上桃树叶,挂在小孩的前胸,就能起到避邪的作用。这种方法根本不见效,其后又有几名幼儿暴病身亡,据我猜测,此病类似于感冒并发的脑膜炎。几个月以来,人心惶惶,后来儿童夭亡的事才告终止,渐渐平息下来,貂蝉的病也神奇地痊癒了。我仔细端详貂蝉,她已经由一名清纯少女,变成优雅的魅力女人。 最为惹眼的,是貂蝉胸前的秀丽山峰,曲线优美,凹凸有致,体态婀娜,丰润盈满,全身洋溢成熟高雅的风韵。貂蝉就恰如一株娇艷欲滴的花朵,傲然绽放,摇曳多姿。我从前听村里的长辈讲过,女人的**未经人触摸之前,如同金子一般珍贵;而金**被摸过以后,就立即贬值了,从金子变为银子;待女人出嫁,生儿育女,餵养奶水,那对**便更不值钱了。貂蝉跟随吕布多年,她早已被抚摸无数遍了,可是在我的心目中,她依旧是那个纯真的女子。我想起来了,我乡下老婆不懂得胸部保养,结果**下垂,惨不忍睹。 黄娟是城市女孩,每天使用精緻合体的文胸,很是曼妙完美,我看着就感到舒服。我还从没有见过貂蝉脱光后的庐山真面目,只能靠自己臆想,她准定也穿戴束胸的内衣,才会如此妩媚动人。可是,貂蝉始终与我保持若即若离的关系,我的百般殷勤和努力,都化为了泡影。我们现代人爱玩情感游戏,为了吸引大众关注,媒体经常爆料出人意外的新闻动向。男男女女,分分合合,今天出双入对,明天就有可能分手,金童玉女,才子佳人,是外界对他们的嘲讽,还是满怀期待?我也搞不明白,总之,摆在眼前的现状就是这样。 即便双双携手迈步进驻婚姻围城,其中许多家庭早已是名存实亡,出轨绯闻,闪婚闪离,视婚恋如儿戏的情形遍地皆是。我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生在物慾世界,身不由己,出淤泥而不染,纯粹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不信你也陷进来试试。乱闹闹的年代,古人连命都保不住,还奢求什么感情,延续后代是当务之急,乱点鸳鸯谱的配对,占据主流位置。再看看我们和平时期,放着好日子不珍惜,就喜欢瞎折腾,我以前常对下属说:都是吃饱了撑的。我曾经目睹公园相亲角的热闹景象,人群密密麻麻,我不禁感嘆,剩男剩女何其多哉。 受传统观念影响,剩男并不可怕,何以见得?男人以事业为首要任务,等到出人头地的那一天,不愁坐拥财富的同时,美女环绕左右。女人则不然了,个人命运总是附属于未来的夫君,而自身成就另当别论。剩女很无奈,比她们更焦灼不安的是父母,宁缺毋滥,是剩女群体的通用准则,在当前的背景下,实属尴尬下策。我不会做诗,有时顺口胡诌几句,概括了剩女的心态行动:花枝招展上街头,待字闺中又如何?剩女现象,是时代进步的徵兆,是女性真正翻身为自己做主的标志,我没有危言耸听,作为剩女,应该骄傲。 我所回到的封建年代,男尊女卑,男人可以妻妾成群,女人却没有自主选择,只能听天由命。如今女人的自我意识觉醒,对男权地位构成威胁和挑战,现在女人献出初夜贞操由自己掌控。古代的女子做梦也没有想到,她们的后代将贞节视若草芥,一文不值。我留心注意了一下,多数剩女均属成功女性,心高气傲,高不成低不就,最后成为大龄未婚女。假如貂蝉生于今天,我料想她也会是剩女中的一员,其实我觉得用圣女更为妥帖准确。貂蝉在丧夫以后,仍然能守身如玉,实属难能可贵,而今无人能及,怪不得现代男人都有绿帽恐惧症。 (四十) 黄娟就给我戴了一顶绿帽子,这是确凿的事实,我神游三国之后,对此更有一番别样感触。我是个大大咧咧,不拘小节的男人,虽然长相一般,但是我有大老闆的派头,也许这正是我俘获黄娟芳心的原因,更关键的是金钱的魔力。外遇,是都市生活的流行病,乡村也有,是从城市传染过来的。说实话,我自感对不住元配妻子,然而,我进城以后,两人的距离在拉大。她一直没能适应城里人的习惯,这个家就像鸡肋,我俩言语不和,就发生争端,平息后也如同废墟。当年我打工,我老婆倾其所有,我才鲤鱼跳龙门,一跃而为暴发户。 她带儿子住进大房子,一家人团聚后,她依然改不掉节俭近乎抠门的毛病,向来反对在饭店用餐。我不满她的举动,就训斥她:你给谁节省呀?她倒好,先是默不作声,随后露出一嘴黑里透黄的大板牙,幽幽地低语:我在为自己省。我请钟点工做家务,她硬是把人家轰出门,亲自上阵,将房间打理得纤尘不染,窗明几净,她最拿手的绝活,岂肯被他人染指,取而代之?她还有另外的长项,浆洗缝补,整天忙个不停,邻里街坊都夸她是贤妻良母。每当这种时候,她就会咧着嘴傻笑,我有一肚子苦水,却是无处倾诉。 我在外面的应酬很多,没有工夫为家里的事操心,全权交给她,由她代为管理了。我在花花世界尽情享受人生乐趣,家庭不称心如意,我就一门心思投入工作中。我身为盘踞房地产行业的土皇上,哪里有太多的正经事可干,无非是寻欢作乐。我在夜总会认识了黄娟,她不仅体型苗条妖娆,而且谈吐风趣,我觉得她才是富有情调的妙龄女郎。我已届中年,阅尽千帆,对男女之情早已淡忘殆尽。遇见黄娟以后,我又开始春心萌动,大有死灰復燃之势。几十年的相濡以沫,敌不过一次心动感觉,究竟是男人无情,还是时代悲剧? 第27页 家庭围墙里的主妇,变得越来越缺乏竞争力,何况我的糟糠前妻本来就是个黄脸婆,丝毫没有可取之处。我瞧一眼她庸俗,甚至有些丑陋的外貌,心里很不是滋味,我一个堂堂的企业家,难道只能这样委曲求全,窝囊地活着吗?我是男人,是有七情六慾的人,如果遇到适宜的潮暖环境,就会慌不择路,陷进泥沼。黄娟属于令人迷恋的风情万种式女人,她对我投怀送抱,吐露娇蕊芳菲,我无法抗拒。怨妇诚可怜,佳丽情更妙,我把裴多菲的诗改得面目全非,却十分符合我在两难抉择徘徊时期的倾向性。 对于我这种年龄的人来讲,年轻貌美的黄娟有一种难以名状的神秘色彩。我和她存有不小的差距,而恰恰这样的间隔具有超强的引诱力,我常常抓耳挠腮,奇痒难耐。黄娟是追新逐异的女人,她主动向我示爱,我当然顺水推舟,与她共沐鱼水欢情。黄娟经常用面膜美容,如此一来更显得光彩照人,我的丑妻就不谙此道,只会将过时的雪花膏,涂在她的油脸上。我的前妻简直就是一个不懂人生情趣的人,我给她买来香水,她却从来没用过。我问她:你怎么不用?她表情愚钝而又淡漠地说:我又不是骚狐狸,用那玩意作甚? 听听有多么可笑,几乎所有女人都以爱美为毕生的追求,她却反其道而行之。她偏执保守,想当然地认为,只有野女人才能涂脂抹粉打扮,自家根本用不着这一套。要说黄娟也是个苦命的女人,她的父母和我一样,出了车祸,所不同的是我变成植物人,而她的父母则魂归西天。黄娟写过一首诗:幸福如天使,背负一双翅膀,随时会飞走,短促的稍纵即逝。黄娟在叔叔家长大成人,寄人篱下的滋味不好受,常遭婶婶的白眼,叔叔是妻管严,爱莫能助。黄娟很少提及过往经歷和波折,不管怎样,最后她像无助的鸟儿,落到我的手心里。 豆浆油条 [本章字数:2781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14 21:03:51.0] ---------------------------------------------------- (四十一) 那时黄娟纯净的宛若一池清水,通过客户老朋友的引见,我和她初次谋面。尽管黄娟强颜欢笑,我还是看出她内心里的凄楚和落寞,这或许就是不幸家庭给她造成的后遗症吧。我阅歷丰富,对她的身世了如指掌,信心满满,自觉胜券在握。我开始只和她谈生意上的事,后来才慢慢地转移话题,说起令我厌烦的家庭。我屡次提到夫妻之间感情不和,两人的差距已经扩大为鸿沟天堑,我不想再维持下去了。黄娟从不插言,总是在我旁边凝神倾听,我知道自己初战告捷。我毕竟是抛头露面的企业家,身上的光环对她产生眩晕效果。 我们俩的关系进展神速,交往了几个月,便双双坠入情网,轻易突破最后一道防线。我不可救药地迷恋上黄娟,同时为她抚平心灵的创痕,她的音容笑貌,举手投足,无一遗漏地印刻在我的脑海里。我与她共度相识后的第一个情人节,从此两人难捨难分,在感情的漩涡中越陷越深。黄娟气质优雅,穿着得体,并不是多么华贵,而是恰到好处地显露她的娇媚风姿。她算是温柔知性的女人,更令人神往的是她的年龄,比我整整小十八岁。虽然我不是满头银丝的老翁,精力尚且充沛,但是也属于人过中年天过午的半老之人。 像我这种年纪的男人,似乎对年轻漂亮女子的抵御能力异常脆弱,不堪一击。正所谓,迟来激情遇红妆,一树梨花压海棠,鸳鸯戏水伴成双,皓首青丝梦黄粱。黄娟知书达理,身材娇俏,额头光洁,嘴唇丰润,就像是一只温顺的小猫咪,当属小家碧玉中的极品,我俩结婚伊始,是人人羡慕的神仙眷侣。真正在一起了,我才发现不合拍,不但表现在床榻之上,还有饮食口味,作息时间和生活起居等方面。黄娟忘恩负义,竟然背叛我,我原以为自己捡了个宝贝,将她收编麾下,她外表平静如水,实际上早就另有图谋。 黄娟鸠占凤巢后,她的本性大暴露,花钱大手大脚,意欲补偿以前拮据困顿的遗憾。每当我陪她逛街时,黄娟看见五光十色的首饰,就走不动路了,爱不释手,双眸放光。我知道了,她终于钓到我这个金龟婿,怎肯轻易罢手?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她早就打好了自己的如意算盘。在她软磨硬泡,无理取闹的要求下,我给她买了大钻戒,还有光鲜漂亮的衣服,成千上万的银子就这样流失出去。黄娟终归心满意足了,斩获颇丰,满载而返,我在她身边拎着大包小包的衣饰物品,几万元打水漂了,心疼得我像刀剜一样。 我心里清楚,黄娟注重浪漫情调,我用信用卡里的大笔金钱作为交换代价,分享那稍纵即逝的飘忽感觉,其实并不受用。我不能拒绝付款,否则她会说我小气吝啬,揶揄的话语如同连珠炮一股脑袭来,弄得我面红耳赤,无言以对。原来黄娟在跟我套近乎时,是刻意伪装出来的,假装矜持清纯,可她内心里早有预谋。现在市场上打假的唿声不绝于耳,我看恋爱也要打假,谈情说爱阶段,情场中人都会变脸高招。每次我们走进大饭店,黄娟就抢过菜单,装模作样翻个遍,最后,她还是会点燕窝鱼翅,以及鲍鱼之类的豪华菜。 后来,黄娟老实坦白,她从小是吃青菜长大的,已经吃腻了,如今要换换口味,那些极品海鲜,是她梦寐以求的美味大餐。黄娟也不是一无是处,她擅长营造温馨氛围,我生日的当天,她一定会给我带来特别的惊喜。除了蛋糕和蜡烛,她还另外想出奇招,发简讯,送鲜花,她自己特意打扮一番,同时买来面具,甚至是棉花糖,这用不了多少钱。黄娟最富创意的举动,是给我订购红酒,当然她不必自掏腰包。红酒的包装上面刻有彩喷的文字,经常是爱你一生,相伴到老这类的字样,因为出乎意料之外,我深受感动。 第28页 (四十二) 我一直以为黄娟是上天赐给我的天使,其实正相反,她美丽的外表,包裹着一颗虚伪狡诈的心。高雅亮丽只是她的外在装饰,楚楚动人的眼神则是蛊惑我的锐利武器,她的动机无非是骗取我的钱财,而不是看中我这个日渐老去的人。待到黄娟搭上年貌相当的郑川,就原形毕露,我至今仍然想不明白,难道女人都像她一样水性杨花吗?至少我的前任老婆就不是,她虽然缺少女人的风情韵味,但她始终对我忠心不二,这一点我可以作证。而我呢,撇下老妻,全然不顾念多年的夫妻情分,黄娟背叛我,是苍天对我的惩罚。 他们的阴谋最终得逞,我变成了植物人,我一手撑起的公司便干坤大挪移,所有房产,股票,还有业务均落到他们手中。我老家的亲友乡邻总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丑媳妇才能同甘苦,共患难。我却不以为然,如今通过残酷的事实,我终于顿悟还是老话说的对。我想起来了,自从郑川频繁出入我家,黄娟就开始对我横挑鼻子竖挑脸,有意挑起家庭争端。当初,黄娟对我前妻说:他和你没有感情了,你还留着他的空壳有什么用?现在倒好,她一百八十度大转弯,黄娟对轻而易举得来的男人毫不珍视,将我的猜度变成活生生的现实。 我向黄娟求婚时,单腿跪地亲手为她戴上璀璨夺目的钻戒,她感动得热泪盈眶。而后来,她竟然狠心地联合郑川,想要置我于死地,俗话说人心都是肉长的,可是她的心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根本就是个忘恩负义的贱女人。我的心凉透了,自己苦心经营的公司,到头来是为别人作嫁衣,真是可悲可嘆。平心而论,黄娟是个聪明能干的女孩,我们刚结婚时,她每个周末都要下厨做她的拿手菜,不过这种温情的场景只持续了几个月。此后,黄娟就像换了一个人,晚上熬夜看影碟,转天得到临近中午才起床,生活规律被打乱。 黄娟变得消沉懒散,我一直都宠着她,从不干涉她的生活起居,她却反过来故意找茬跟我大吵大闹。我工作忙,没有心情和她吵架,我被逼急了,喊她两嗓子,她自然会知趣地闭口。在外面我对她也不错,出席宴会时,为黄娟引见各位客户及夫人,把她照顾得很周全。在场的人看着羡慕的要命,有位阔太太对自己的丈夫说:看看人家洪老闆,对娇妻多么体贴啊。我给足了黄娟面子,她却不领情,从未说过感激的话,好像我这样做,是自己责无旁贷的义务。我闯过生死线以后,脑筋才有点开窍,黄娟缺少父爱,想在我这里寻求。 黄娟哪里是我的妻子,分明是我的孩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我是她的倒贴佣人。我在婚姻里,并没有收穫到爱情,本想另觅新欢,反而险些命丧黄泉,我纯粹是咎由自取。我把黄娟当成宝贝似的,她却不买帐,跟郑川暗渡陈仓,勾搭连环,我感到如鲠在喉,心里憋闷,藏着一口恶气。我再看看眼前大病初癒的貂蝉,真可谓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别有一番韵味。我和貂蝉经歷了一路的艰辛苦难,已经成为心灵共鸣的知音,同甘苦,共患难,我俩的关系超越世俗观念里的情人,是休戚相关的联盟,利益共同体。 还是古代女子温婉含蓄,貂蝉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我在她的身上,似曾嗅到了淡淡的迷迭香气。如果说我的前妻让我揭开两性之间的屏障,黄娟则是我不折不扣的小蜜情人,后来升格为正室,也带有巧取豪夺的味道,貂蝉和她们不一样,我初次体验到什么是爱情。古今人们都崇尚美妙的爱情,但是现代人不懂得爱之真谛,就会歇斯底里地把爱挂在嘴边。我听过一首歌,歌词是豆浆离不开油条,让我爱你到老,爱情就需要这样,它才幸福美好。爱情果真像豆浆油条这么简单吗?依我所见,只有触电般的感觉,才能称之为爱情。 偷窥美人 [本章字数:2816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15 21:09:14.0] ---------------------------------------------------- (四十三) 然而,现在人们的**已经泛滥成灾,这不能称为爱情,剎那间的激情对对碰可以维持多久?恐怕每个人心里都有数。古人就要单纯许多,再加之受到礼教家规的限制,根本无法自由择偶,也从中引发多少悲情故事。郑川博览群书,空闲时给我讲古代才子佳人的奇闻轶事。我印象最深的传说,是一位待字闺中的少女,在绣楼上凭窗望见一名少年郎,少年是当地富家文人和才女的儿子,气宇不凡,风度翩翩。我猜想他继承了父母的遗传基因,特别有气质,那位情窦初开的思春少女,被他的外貌所吸引,对他一见倾心。 女子向母亲打听公子的姓名,母亲如实相告,公子的乳名叫三郎,在家排行老三,故而得名。少女对大名鼎鼎的三郎情有独钟,但是囿于封建礼法,女人足不出户,更不可能超越世俗,去抛头露面表达爱意,最终她香消玉殒,抑郁而亡。女子在弥留之际,叫来母亲,留下遗言:如果自己能和三郎见上一面,死而无憾。可是,她的最后愿望也没有能够实现,就忧思过度,撒手人寰。她母亲恳求富家公子来家里弔唁,三郎这才知道痴情女的一番真心,为此万分感动。三郎到少女家的灵堂祭拜她,她终于合闭双目,了却心愿,含笑九泉。 古代的爱情并非都是悲剧,也有传为后世美谈的佳话,比如说一件袍中奇缘的故事。有一名宫女,亲手为戍守边关的子弟兵缝制战袍,一时心血来潮,将自己写的一首诗夹带中间。这首诗的大意是:征战沙场的将士风餐露宿,劳苦功高,自己裁剪的棉衣,不知道会落在谁的手里。一针一线寄託了深情厚意,惟恐今生无缘相见,只能希望来世再结情缘。这件战袍被转送到一位将军手中,他发现了里面的那首诗,不知经何人透露,宫女写的袍中情诗传遍全国。同样,京城为此闹得沸沸扬扬,就连圣上也闻知这件事,予以过问。 第29页 幸亏皇上是开明的君王,非但没有降罪于宫女,还御赐她和将军缔结连理。据说千里姻缘一线牵,便是因此而得名,具体的人物和年代,我们已经无法还原歷史的真貌。郑川曾经煞有介事地断言,该宫女来自江南,我现在总算明白了,黄娟就是南方人,郑川借宫女以诗为媒,暗指他们不寻常的关系。郑川蓄谋已久,居心不良,黄娟则另当别论,她涉世不深,受郑川引诱,误入歧途。黄娟对我还是有感情的,至少她让我尝到了爱的初体验,我最讨厌使用情人这个敏感的词眼,黄娟应该算作我私藏的金丝雀,不曾想被郑川偷窃得手。 黄娟是我情感方面的引领人,在她的耐心**下,我学会了谈情说爱,别看我结婚多年,其实我根本没有过恋爱歷程。我原来的老婆喊我小名,狗剩,太不雅了,后来生下儿子,又改称他爹,听着就俗。黄娟叫我老公,城里人都时兴这么称唿,我也入乡随俗,不过总感觉怪怪的,像是进了动物世界,公母在一块配种。还是貂蝉对我的称谓最受用,哥哥,瞧瞧人家,叫得多亲切,好似我是她的一奶同胞。虽然貂蝉的长相无可挑剔,可是她的口音极重,古语道,乡音难改,此话不假,貂蝉一口浓郁的醋熘味,我却听着十分顺耳。 正当此时,曹操平定天下的计划首战告捷,刘备功不可没,战略要地徐州已经落入曹操的掌控中。曹操有些心虚,他挟持汉献帝的行为有目共睹,背负着图谋不轨的恶名。曹操为了挽回名声,对刘备以礼相待,尊崇备至,又是封官,又是加赏。曹操此举无非是借人们对刘备贤德的赞誉,来为自己脸上增光,他大摆酒席款待刘备,虚张声势,以期博得舆论对他的好评。刘备果然是气宇轩昂的一条好汉,待人彬彬有礼,张弛有度,在宴会上表现不俗。先前对曹操颇有微词的人,此番见到一位英雄,纷纷靠拢刘备,准备联合对抗曹操。 (四十四) 刘备和汉献帝叔侄相见,献帝对刘备委以重託,希望他肩负復兴汉室的使命,同时也发泄了对曹操的不满情绪。刘备闻听皇上的真情道白,不禁感慨万端,当下表示自己的立场,拥护圣上,坚决反曹。此刻,曹操隐约感觉事态不妙,他擅闯内室,强行拉上叔侄二人,让他们陪同自己狩猎。在猎场上,曹操霸气十足,且不留情面,将汉献帝的猎物归为己有,在场所有的人,均对曹操敬畏有加。红脸关公是个火爆脾气的直性子,对刘备倾吐肺腑之言,大骂曹操是国贼。刘备好言相劝,小不忍则乱大谋,这才平息了关羽的义愤火气。 肯定有人好奇地问我:你是怎么知道的?别忘了,我是穿越时空的人,书上的记述一清二楚,从年代月份,我大致推断出应该发生的事情。我只是在闲来无事之际,偶尔关心一下乱世中的变幻格局,大部分时间里,我才懒得过问这些事不关己的时政了。有美人陪伴身边,我早已忘记自己的任务,裊娜可人的貂蝉,是我百看不厌的大花瓶。为何我把貂蝉比喻成花瓶?当然有我的理由,她只许看,不许摸,可又确实美艷动人。我总结了貂蝉的性格特徵,她除了温柔妩媚以外,还有稳重端庄的优点,我最烦女人喋喋不休,很俗气,很倒胃。 貂蝉的一头青丝如墨染,黑里透亮,古人最看重自己的头髮,男子束髮,女人盘头,坚信髮丝与寿命有关,故而特别珍惜。黄娟是飘飘长发,太新潮现代了,失去女人固有的娇柔和恬静之美。貂蝉是古风古韵装扮,再加之灿烂的笑颜,我恨不能用今生的奇遇,换取来世她对我千娇百媚的回眸。貂蝉每天不离身的物件是香罗帕,做工精细,馥郁扑鼻。她的穿着是和手帕质地一样的绿罗裙,女为悦己者容,吕布已经被问斩了,貂蝉穿这身行头,我暗暗猜想,一定是特意为我而打扮的,我是否多虑了,但愿不是我的自作多情。 我看着貂蝉一脸幽怨的表情,心里很是怜惜,冬天来临了,她凝望树上的寒梅,又在思念吕布。吕布和貂蝉的结合,被后人誉为琼枝玉树,交相映带,天作之合,她还能看上我吗?春暖花开时,貂蝉驻足在草卉丛生的田野间,烟雨濛濛,垂柳成行,怀恋之情昭然写在她的眼眸中,直视着远处的青苔,我走到她身旁,她都浑然不知。此刻,晚霞满天,我嗅到无以言表的馨香气息,从她身上飘散而出。奼紫嫣红的晚景里,亭立的佳人含苞轻摇,山风吹动她的衣裳。我见过无数美女,但是像貂蝉这样的娇俏女子,还属头一次。 曹操老奸巨滑,暗地里对谋臣严加监控,剷除异己,斩尽杀绝,以免后患。皇亲国戚及众要员早就对曹操不满,只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他们力邀刘备加盟,刘备富有远见,认为时机尚不成熟,便婉言相拒。曹操最不放心的人,正是刘备,于是单独约见刘备,饮酒畅谈,一探虚实。刘备清楚曹操在试探自己,他将计就计,装出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骗取了曹操的信任。刘备用实际行动表明自己的忠心,配合曹操袭击袁术,将其追杀殒命。此后,袁绍大举进攻,刘备瞧准是脱离虎口的良机,占领徐州城,亮明态度,坚决反曹。 曹操怒火中烧,对付完内部反党,又把矛头指向刘备。可刘备的一家老小还留在曹营,关羽委曲求全,假意归顺曹操。貂蝉总跟我提起关云长大哥,我俩出逃,他从中相助,貂蝉说他义薄云天。我对此耿耿于怀,敢情貂蝉看上了关公,怪不得她对我不冷不热,若即若离。曹操为了笼络关羽,不惜动用美人计,当然这里面没有貂蝉,否则他也会顺水推舟,弄假成真。那时没有香车,宝马是真的马匹,豪宅却比现在的楼房不知精緻多少倍。除此以外,曹操还赠送贵重礼物,多得不计其数,估计如今官员都会动心,关羽则意志坚定,稳如泰山。 第30页 虎口脱险 [本章字数:2714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16 19:31:10.0] ---------------------------------------------------- (四十五) 关羽毕竟是讲求义气的人,当袁绍大兵压境,连挫数员曹将的情况下,他不能坐视不管。关羽还不知道,此时刘备正投在袁绍麾下,他请命出战,果然力挽狂澜,斩杀袁绍的两名爱将。本来曹操处于危难,此番关羽出奇制胜,令曹操大喜过望,把他视若神明。正当我和貂蝉居无定所,到处流浪的时候,我忽然接到外星人的指令,让我动身去曹营,劝说关羽与刘备汇合。我释然勐醒,自己干的都是苦活累活,危险活,好事肯定轮不到我,不容我分辨,外星人下达完任务,便关闭了信息屏。 我把貂蝉安顿好,就依依不捨地上路了,千山万水只等闲,因为这次外星人用飞船载我直抵北国。我虽然没有完成特别培训班的课程,但是乔装打扮这一课总算没落下,我以商人的着装巧妙混进军营。我以前和关公有过一面之缘,再说他的外表特徵明显,红脸膛的貌样与众不同,他和貂蝉还是老乡。我拜见关羽,拱手施礼,他不认识我,露出迷惑的表情,待到领我进了密室,我才如实禀告此行的目的。我告知刘备的近况,正在袁绍处寄人篱下,这也是形势所迫,为日后东山再起养精蓄锐。 关羽仍在犹豫不决,曹操对他不薄,嘘寒问暖,外加高官厚禄美女金钱的糖衣炮弹,一般人保准接招,沉迷于安乐窝里。关羽也是肉体凡胎,区别在于他更重情重义,曹操对他的知遇之恩,他总记挂难忘。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谈起他们桃园结义的往事,兄弟们出生入死,患难与共,说到动情处,我还掉了几滴鳄鱼泪。关羽终于被我的耐心说服所打动,答应我放弃这里的优厚待遇,携刘备的家眷出逃。他果然履行诺言,把官印和金银财宝尽数留下,另外修书一封,道明自己的去意,随后不辞而别。 这一回,我算是开眼了,见识了关羽迅疾如闪电的高超武艺。他手擎青龙偃月刀,左噼右砍,跟切西瓜一样,所经之关口哨所,杀人如麻,血流成河。我们行至黄河岸边时,曹操的追兵赶到,为首的大将正是我敬仰的夏侯将军。关羽也是一员虎将,两人在一起厮杀,真可谓棋逢对手,剑拔弩张,胜负输赢,很难逆料。就在双方胶着之际,曹操的特使前来传达命令,放关羽通行,他此前杀曹将的罪过,也一笔勾销。曹操爱才惜才,尤其是像关羽这样的侠肝义胆之人,曹操更是爱不释手,只可惜他和刘备是拜把弟兄。 而袁绍是个小肚鸡肠的人,且生性多疑,刘备看出他难成大事,此地不可久留,遂脱离袁绍,另起炉灶。刘备又派人告诉关羽,改变行程,去找张飞,然后再与刘备所率的大军会师。我们好不容易寻到张飞的下落,可是这个莽撞粗鲁的人不明真相,瞎猜疑关羽归降了曹操,舞动丈八蛇矛枪,要和关公拼个鱼死网破。关羽也属无奈,匆忙迎战,他闪身躲避,却不出招,此时曹操的部下还在后面紧追不放。关羽为了洗刷自己的不白之冤,挥起大刀,将那帮人领头的大哥斩于马下,以此证明他并未与曹操同流合污。 张飞亲眼得见关羽的这番举动,终于相信了他,不再喊他贼子小人,改口叫二哥,兄弟俩握手言和。就在他们尽释前嫌,互道问候之时,远处有一哨人马飞奔而来,这让我们都吃惊不小,以为是撤退的曹军又去而復返。等到离近了一些,我们才知道是虚惊一场,我们看见刘备带着大部队朝此处聚集,刘关张三兄弟久别重逢。更令人兴奋的是,随行刘备而来的一员战将,是勇勐无敌的赵云。我由此联想到交友问题,自己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交友不慎,说的正是我,我不幸遇上郑川这样的损友,被他当猴耍。 (四十六) 现代人的智能颇高,打斗的本性则在逐渐退化,当然我指的是整体。现实社会里也有争强好胜的人,比如说黑道上的马仔,聚众斗殴,以此为乐。我认识一个道上的朋友,他虽没有我这般的家财,也绝非寻常之人,开着一辆宝马,比我的车还阔绰。他是黑社会的人,文化水平与我相当,他讲求哥们义气,动不动就惹是生非。他经常上演火併的激烈场面,有一次和人大打出手,拔枪怒射,致人重伤,结果被逮捕入狱。他有三宗罪过,聚众闹事,私藏枪枝,外加伤害,三罪合一,他被判重刑,只有在高墙内度过余生。 我还有个铁哥们儿,他属于本质不错,偏偏上了贼船,染上毒瘾,我怎么劝也不管用,他认准的事,一条道跑到黑,不撞南墙不死心。他的归宿也不妙,吸毒吃光家底,被送进强制戒毒所。古今的情况不同,採取的方式也有所区别,现在人们衣食无忧,科技发达到足不出户,就能订购日常所需的物品,古时候则迥然有异。况且此时刘备正处于内外交困,四处碰壁的窘境,他求贤若渴,文臣武将,均是他亟待补充的新生力量。刘备赶上一桩好事,前往襄阳赴宴,蔡大官人及手下对他以礼相待,轮番向刘备敬酒。 随从们都没怎么在意,惟有赵云明察秋毫,看出其中的端倪。赵云不但武功高强,还是个心思细腻的儒将,为人豪爽仗义,恐怕现如今像赵云这样的人已濒临绝迹了。赵云觉察这里面肯定隐藏什么不可告人的阴谋,酒无好酒,菜无好菜,是对方精心策划的鸿门宴。刘备虽是温良宽厚之人,但是他心中有数,和赵云所见略同,只是碍于情面,他不便明说。赵云挺身而出,为刘备挡酒,来者不拒,尽显英雄本色。蔡官人见自己的计划,要被有勇有谋的赵云扰乱,从而前功尽弃,他开始脑筋急转弯,思忖对策。 第31页 他将赵云支到别处,使刘备变成了光杆司令,赵云只得遵命离开,刘备却隐隐感觉苗头不对。幸亏还是天下好人多,有人向刘备密告实情,果然如他所料,对方想要除掉他。刘备身处危境,他不得已脚下抹油,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快马加鞭跑出城来。蔡官人得到禀告,刘备已经成功出逃,他马上亲自追赶,意欲在半路截杀刘备。等他追至江边,刘备正在河中央举步维艰,水深浪涌,难以前行。他看到此状,暗想这里就是刘备的葬身之地,他弯弓搭箭,目标直指向刘备,脸上挂满了笑纹,因为他的计谋即将得逞。 我们从前挂在嘴边的话,人定胜天,听起来荒谬可笑,实际上并非不可能。我们做不到,外星人却可以办到,正当蔡官人要置刘备于死地之时,外星人动用了绝技。古人凭空想像出雷公,风伯,以及诸如此类的神话人物,其实并不存在,纯属自然现象,与具体的人毫无关联。然而,外星人自有奇异的招数,化平凡为神奇,立即启动发射器,创造了人工惊雷,和我们的人工降雨大同小异。说时迟,那时快,刘备的坐骑白龙马一跃而起,如同离弦之箭,直奔距离尚远的河对岸,追兵大眼瞪小眼之际,刘备安然脱险。 赵云和刘备失散以后,预感事态危急,为他担忧,一路杀出襄阳城,找寻刘备的行踪。赵云在江河堤岸与蔡官人统领的军队相遇,蔡某是个色厉内荏的人,欺软怕硬,和我们现在的个别现象极其类似。他知道赵云不好惹,是块难啃的硬骨头,也许还会咯掉他的门牙,于是仓皇而逃,熘之乎也。赵云终于和刘备相见,了却他的一块心病,在此之前,刘备还有过一段奇遇经歷。对于这种事,我心里跟明镜似的,又是外星人在暗中相助,为陷于困顿的刘备指出一条明路。纵观有文字记载的中华五千年,常出现世外高人,神秘莫测,令人称奇。 惨不忍睹 [本章字数:2766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17 21:41:47.0] ---------------------------------------------------- (四十七) 所谓的隐居奇人,其实是外星人派遣的特使,其任务就是在必要的时候,调整人间的格局。刘备福大命大造化大,遇到为他拨云见日的贵人,那人自称水镜先生,对纷纭世界了如指掌,他的雅号也透露了超凡脱俗的身份。刘备想请水镜先生出山,帮他撑起一片天地,先生早已胸有成竹,为刘备出谋划策。水镜先生指点迷津,刘备之所以一直没有立足之地,形成自己的气候,原因在于他缺少强大的智囊团。如果有多个旷世奇才,能够辅佐刘备,他的前途不可限量,必将迅速崛起,在众多英豪中占有一席之地。 刘备叩谢辞别水镜先生,回到自己的根据地新野,朝思夜盼传说中的龙凤双雄。正当刘备为求帅才而夜不能寐的同时,曹操和袁绍却在打得热火朝天,不可开交,袁绍的失策之处,是他留不住人才。结果他的一些幕僚改投曹操帐下,这也说明曹操的威望极高,至少比袁绍更懂得用人之道。如此一来,袁绍可就惨了,人心涣散,最可怕的事情,是暴露了粮库方位。我们地球上的有些事,根本不用外星人插手,比如袁绍,骄纵轻狂,违反军事规律,自毁前程。曹操也很少得到外星人的援助,他审时度势,永远抓紧主动权。 曹操获知袁绍军用物资的地点,从知己知彼的角度来看,他已经占得先机。曹操发动闪电战,袁绍的粮草尽在他的掌控中,他觉得携带不便,索性一把大火将袁绍的给养烧得精光。袁绍得知后勤物资被曹操烧毁,他慌了手脚,不顾手下部将的反对,执意要袭击曹营。哪料想曹操早有防备,袁绍损兵折将,曹操又用计使袁绍内部军队相互残杀,可谓雪上加霜。此役,袁绍几乎全军覆灭,最后只剩下几百名残兵败将,落荒而逃,被曹操打回了老家。经外星人卧底的推荐,刘备急急渴渴去请诸葛孔明,他也是我的旧日同窗。 诸葛亮明显是在摆谱端架子,他一直避而不见,有意怠慢刘备。前两次刘备全都扑了空,他一而再,再而三,三度光临寒舍,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令诸葛亮深受感动。刘备礼贤下士,并非浪得虚名,他的诚意打动了诸葛亮,终于同意为刘备效力。有张飞关羽赵云这样的得力干将,又引进了智多星诸葛亮,刘备如虎添翼。在与曹操的对垒中,刘备连战连捷,最后迫使曹操动用杀手锏,派他的王牌军队大举进攻。夏侯将军早已威名远扬,他是我心目中的一条硬汉,以现代人的眼光观之,他酷似加勒比海盗的头领。 独眼将军骁勇善战,但是他也有致命的弱点,威勐有余,而谋略不足。果然,他中了诸葛亮的圈套,进入预先为他安排好的陷阱,草木繁盛的高地,暗藏杀机。秋深时节,风劲物燥,一望无际的草场正是火险重灾区,遇有火种,大火蔓延之势一触即发。诸葛亮出演自己的处子作,火烧曹军,夏侯将军纵有天大的本事,也架不住火攻,兵勇四散逃命,落得完败。曹操依然不甘心,决心重振旗鼓,继续追剿刘备,直至将他逼上绝路。俗话说得好,天无绝人之路,外星人的干预,使得刘备绝处逢生,诸葛亮便是那份大礼。 自古就有得民心者得天下的说法,刘备带领根据地的百姓,扶老携幼,向南方战略转移。诸葛亮又施展计谋,给曹操留下一座空城,里面只有少量的潜伏散兵。待曹军入城,他故伎重演,点燃屋顶上的枯草,把曹兵烧得抱头鼠窜,聚集于城外的大河。江水滔滔,汹涌浪翻,诸葛亮早有准备,决堤河水席捲了猝不及防的曹军。诸葛亮一战成名,经过实践检验,他的奇思妙想终有用武之地。可是,毕竟双方的兵力悬殊,曹操虽然接连受挫,但仍具雄厚实力。刘备因有百姓的拖累,行进缓慢,曹军赶来,滥杀无辜,尸横遍野,惨不忍睹。 第32页 (四十八) 混乱交战中,刘备的家眷走失,赵云勇当重担,主动搜寻幼主和夫人。赵云找到阿斗,而他的母亲则以自尽的方式,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人们常说,乱世出英雄,这话的确有一定道理,命运未卜,往往会催发放手一搏的勇气和信念。危难之中,在夹缝里求生存,通过拼争,说不定可以觅得一线生机,闯出活路。回想我和貂蝉一路奔波,我还真有些后怕,有几次差点成了野兽的美味,最终化险为夷,那一幕幕惊险场面,让人心惊肉跳。男人都有占有欲,我也不例外,貂蝉是冷美人,我不能强行据为己有,那不是我的风格。 我对貂蝉的呵护感占了上风,她高傲冷艷,却更能激起我的怜爱之情。男人的心理十分微妙,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是倍加珍视。这或许缘于男人的征服欲望,临到成功获取猎物,又将把视线锁定在下一个目标。郑川所言有其合理的成分,女人缺乏自信,爱慕虚荣,或者俗不可耐,是沦为怨妇的主要因素。貂蝉是个特例,虽属女流之辈,却没有女人身上的通病,她对我既体贴入微,又保持适度的距离,准确定位在红颜知己的关系上。我俩孤男寡女,长期相伴,四海漂泊,一直相安无事,这也算是一个天大的奇蹟。 我们在遥远的古代遇合,要是换作今天,不闹出花边绯闻,反倒是件咄咄怪事。貂蝉懂得自尊自爱,洁身自好,现代人根本不听这一套,至少类似貂蝉的偶像级美女,很难做到守身如玉。貂蝉气质高雅,是从骨子里流露出来的自然韵味,绝对不是装清纯。我完成任务后,在外星人的协助下返回古镇,那是我们分别的地方,两人又可以朝夕相处了。我也想开了,自己不能太贪心,以前都是因为我想入非非,作茧自缚,身边最亲近的两个人,联合起来整治我。我认为,我和貂蝉维持现状,也蛮不错,做异姓兄妹,相守到老。 相比较而言,黄娟最富风情,光是她收藏的高跟鞋,就可以开展览会了,赤橙黄绿青蓝紫,颜色齐全,一样不少。她穿鞋品牌也是多种多样,什么系带的,镶嵌人工钻石的,花里胡哨,纯粹是个收集狂,兼任购物狂。她的髮式总弄成稀奇古怪的样子,追时尚,赶新潮千变万化,天天鼓捣,没完没了。黄娟先是将头髮染成棕色,没过几天又换作红色火焰,她还效仿老外弄作捲曲金髮,就差把她的眼珠子也涂上蓝色颜料。黄娟走起路来,裊裊碎步,摇曳生姿,我现在恍然大悟,怪不得郑川没安好心,他早就在打黄娟的主意了。 平心而论,我前妻是个好人,可像她这样的好人,我还真难以适应,无法消受。她只会埋头干活,却不懂眉眼高低,讲话不伦不类,词不达意,尤其是吃饭时的动静特别大,她的这些小节令人生厌。总而言之,她的人生经验太少了,原先只知道土里刨食,进城后也改不掉坏习惯,最终被我所淘汰,成了无人过问的二手房。我的首任老婆,註定做不了城里人,而我的儿子洪峰,天生是块接受新鲜事物的料。俗话说,有其父,必有其子,龙生龙,凤生凤,生了个老鼠会打洞,虽然这种说法过于绝对化,也不是没有道理。 洪峰在江滨市住了几个月,就融入了城市人的生活方式,整天嚷着要吃麦当劳。麦当劳是西式快餐的店名,估计也是外国人名,我总吓唬他:你吃他,这不犯法嘛。我正面教育他:垃圾食品,不能常吃。他偏不听,我就用不着边际的话,打消他吃洋快餐的想法。在我的正确引导下,洪峰健康成长,然而几年以后,又出状况了。洪峰早恋了,他妈妈管不了他,我只好亲自出马,正是从这时开始,他迷上了手机。手机已经相当普及了,我查看他的短消息,里面有许多不堪入目的露骨言语,跟他的实际年龄极不相称。 衣不解带 [本章字数:2798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18 21:28:33.0] ---------------------------------------------------- (四十九) 两年以后,洪峰抖落出我和黄娟的绵绵情话,他是在报此前的一剑之仇。如今是大家闺秀几近灭绝的年代,人们一边抱怨世风日下,一边採摘野草野花,我也是如此。人们常说,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恋爱也是同理,今天和你同床共枕,没准明天就跟别人上床。我深受其害,已经视爱情如危途,我与貂蝉维持纯洁关系,当属明智之举。貂蝉胆子小,怕蛇,怕老鼠,什么都怕,我虚张声势,喊叫任何一种小动物的名字,她就被吓得东躲西藏。事后,貂蝉总是用嗔怪的口气数落我,罚我给她做饭,为美女效劳,我心甘情愿。 貂蝉平日里无微不至地照料我,缝补衣衫,几乎包揽了所有的细碎零活。每当她勒令我脱下脏污的衣服,我会以现代人的口吻,说她咸吃萝蔔淡操心。貂蝉对我这种不知好歹的话,从不计较,她心里明白我并无恶意,我们就这般打情骂俏,平静度日。我每天眼望清爽利落的貂蝉,虽是素面朝天,不施粉黛,也足以令人惊艷,可惜我没有福分。我一想到貂蝉,心中便一阵刺痛,我暗暗发誓,要一生爱惜她,让她获得完满幸福的归宿。我很清楚,自己真的爱上了貂蝉,哪怕片刻的分离,我都将魂不守舍,呆在原地愣神。 女人心,海底针,我摸不透貂蝉的心思,但有一点我敢肯定,貂蝉还是喜欢我把她捧在手心里的感觉。我对貂蝉一片痴情,她却跟没事人一样,照例和我过着纯净如水的日子,将我当作亲哥。我的前半生一直在乡下生活,见过纺线的用具,貂蝉也会纺织,她摆弄的织梭和纺锤,我倍感亲切。古代的统治者为了一己之利,根本不体恤民间疾苦,只顾着享乐,或是拼个你死我活,到头来遭殃的是老百姓。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几千年来,各朝各代的君主,一方面作威作福,一方面用愚民政策灌输法度礼教,使百姓甘做臣子顺民。 第33页 貂蝉就是个受害者,她非常迷信,每日上香跪拜祷告,将自己的命运託付于虚无的神灵。只有我俩用餐时,貂蝉才露出难得的笑容,毕竟享受过荣华富贵,她吃饭十分挑剔,我把好吃的都推到她的面前。貂蝉是我的全部,快乐的源泉,可以这么讲,她的感受比我自己的还重要。貂蝉堪称用情专一的女人,有一天夜晚,我睡不着觉,悄悄从门缝里偷窥她,说良心话,我这样做未免有猥琐之嫌。我眯缝眼睛,瞧见貂蝉端坐在床上,一脸的倦容,衣不解带,紧锁愁眉。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知道,貂蝉又在思念亡夫吕布了。 貂蝉一准在我和吕布之间难做决断,犹豫不定,吕布是她名正言顺的丈夫,而我顶多算是她的合住男伴。我避讳同居的字眼,同居必须有亲密的行为,我和貂蝉清清白白的,我可不能给自己栽赃。如果说我们从未有过肌肤之亲,确实是在睁着眼睛说瞎话,记得我俩在逃难的路上,貂蝉睏倦时,曾经借用过我的肩膀。我对天发誓,自己绝对没有趁人之危,做卑劣无耻的勾当。貂蝉熟睡中,我一直安分守己,邪念归邪念,我没有动过她一手指头。从那以后,貂蝉完全信任了我,把我的后背当作躺椅,既舒适柔软,又能取暖。 从前我手底下的一干人等都喊我老闆,现在貂蝉称唿我哥哥,较之老闆更为受用。来到战乱年代,我那种盛气凌人的派头,失去用武之地,我变得通达圆熟,学会了弯腰低眉,甚至给当权高官屈膝下跪。古往今来的斗士,依靠的是强大的后盾,才敢于充当急先锋。我一个人返回远古,孤立无援,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外星人只不过是在利用我。我是平凡的地球人,善恶交织,常常使得我左右摇摆,难以实现自我救赎。我们现代社会,除了激烈的精神压力和内心冲突,还在食品里添加防腐剂,千万年后都将变成不朽的木乃伊。 (五十) 兵荒马乱的年代,险境丛生,危机四伏,保命是首要解决的问题。刘备被曹兵所困,赵云单骑救阿斗,冲锋陷阵,如入无人之境。我恍然意识到,赵云绝非草莽英雄,应该是受过专业训练的勇士,说不定他也出身于特训班。我和貂蝉只在秘密学校就读很短时间,此后的学员,我一概不认识。曹操的几十名战将被赵云剑噼枪刺,变作冤死鬼,曹操登高观战,看了个满眼。他不但不恼怒,还心生爱惜人才之意,想当初吕布也是这般英勇善战,可他的品德远远不及赵云。赵云德才兼备,智勇双全,临危不惧,尽显英武本色。 曹操对赵云另眼相待,照理说,赵云诛杀他手下的精兵强将,他本应怀恨在心,然而曹操却法外开恩,下达只能抓捕,不可伤及性命的军令。现代人喜欢恶搞,原只是件十分容易理解的事,偏偏要用他们的思维方式重新演绎。搞笑版的赵云大战长坂坡是这样的,曹操一声令下:活捉赵子龙,不许放箭,一定要生擒。传令兵准确地宣布曹操的命令,一传十,十传百,直到超过上万次的军令接龙,原话已有少许改动,基本上内容雷同。而当被传递至十万名以上的士兵,最初的意思已然面目全非,换成不准抓赵云,放他通行。 实际上,赵云成功闯出包围圈,得益于曹操生擒令的关照,再加之张飞及时赶来援助,才转危为安,涉险冲出曹操布下的天罗地网。爱子失而復得,刘备感动得热泪纵横,他认为阿斗是个拖累,情急之下,想要摔死幼子。幸亏赵云手疾眼快,一把接住阿斗,这个小娃娃才免于一死。自此以后,赵云对刘备的大义舍子之举敬佩不已,一直忠心耿耿,跟随在他左右,出生入死,不辞辛劳,屡立战功。今人对刘备摔孩子的行为颇有微词,普遍以为他是在作秀,装样子以笼络赵云。其实,刘备的过激举动,与他的性格品行有关。 同样也是我们现代人编的段子,显然有些譁众取宠,从中不难窥见三国主要人物的性情特点。当然,这完全是胡编乱造,因为所使用的道具手机,古人闻所未闻。内容大意是,刘备手机被盗后,痛哭流涕,绝食三天,心慈面软的诸葛亮看不过眼,给刘备又配置了一部新手机。曹操也不幸在就餐时将手机弄丢了,他没有声张,而是从邻桌拿起他人的手机,匆忙离开是非之地。凑巧曹操偷走关羽的手机,关公是不好惹的主,他追出酒馆,曹操急中生智,嫁祸路人。关羽把那人痛打一顿,抢回手机,将无辜过路人自己的手机也霸为己有。 张飞在人头攒动的集市丢失手机,他脾气火爆,登时火冒三丈,高声大叫:把你们的手机都亮出来。张飞寻遍所有人的手机,也没有发现他那部復古怀旧的大哥大,他当即抓起最昂贵的手机,扬长而去。孟获也被人偷窃手机,他身手敏捷,逮住小贼,威胁道:你去扫听一下,老子是谁。小偷被吓破了胆,跪地求饶,乖乖将手机奉还。貂蝉手机失窃,则是天大的好事,众人闻讯前唿后拥送来新款手机,貂蝉破涕为笑,悉数欣然笑纳。由此可见,男女之间的不平等,古今都存在,现在女人的期望值比古时候高出若干个数量级。 现如今,男人的表现和心理素质,不升反降,身体状况也在走下坡路,这正是所谓的阴盛阳衰。日趋脆弱的男人,渴望母性光芒照亮抚慰心灵,男人对女人的庇护功能则在退化。男人呈整体下滑之势,女人也被铜臭味所薰染,原来人们憧憬的美好情感,变成了昨日黄花。食品配以精緻包装,婚礼的包装更是奢华堪比王公贵族,倘若撕下外包装,我们看到的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急于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演变为流行传染病,婚姻充满变数玄机。战乱时代,民不聊生,人们的预期值偏低,无心也没有能力搞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 第34页 赛马风波 [本章字数:2794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19 21:00:57.0] ---------------------------------------------------- (五十一) 我的思绪又拉回乱世中,自己鞭长莫及,即使重返现代社会,充其量是枚无足轻重的棋子。我想起郑川关于棋子的高论,他讲得很有道理,善于花言巧语,最终把我的美娇娘黄娟骗上了床。勐然间,我感觉一阵搔痒,跟手机震动类似,但是也不太一样。是外星人给我发来了信息,此次受外星人指派,我和貂蝉双双混进刘备大营,具体任务待定。我这时颇为自得,我们总算有落脚的地方了,再也不用遭受那种奔波劳累之苦。曹操不愧是出色的玩弄权术者,还是公认的卓越军事家,他另有一个特殊的身份,好父亲。 曹操见一时消灭不了刘备,就转而对日渐衰微的袁绍下手,攻陷城池,准备将袁绍一家老少赶尽杀绝。袁绍的老婆,是个会见风使舵的女人,也有被形势所迫的缘故,她以貌美如花的儿媳妇,换取自己的生命。曹操这次没有起贪心,摆出家长的架势,擅自作主,把美少妇许配给儿子曹丕。以七步诗闻名天下的曹植,对这位新嫂嫂也仰慕已久,但只有望梅止渴的份儿,挥洒文字寄託自己的一往情深。还好,曹植见好就收,而那名被世人誉为神童的曹沖,脑子好使,身体不济,英年早逝,否则曹丕又多了个暗恋嫂子的情敌。 我俩结伴到刘备驻地报到,为了不引人注意,我和貂蝉扮成两口子,就跟地下工作者一样。不知其中通过什么关系,刘备亲自接见我,给足了面子,关张哼哈二将对我侧目而视,诸葛亮面露笑意,估计认出了我。我的差事,由孔明军师安置,果然不出我的所料,我被任命为高级谋士。可别小看这高级两字,意义非同凡响,相当于国民党军队里的高参,我十分满意。每天我们出双入对,只有我自己明白,我与貂蝉之间空有夫妻之名,却并无夫妻之实。我幸运赶上一场婚礼,如今结婚典礼千篇一律,我都产生了视觉疲劳。 古人的迎亲庆典,比我们现在的热闹,和我老家的娶媳妇场景相近,内容则要更为丰富。我总体的感受,是眼花缭乱,应接不暇,美不胜收。瞧瞧,我读书的功用,此时体现出来了,词彙量大增,知识面拓宽,要不然诸葛亮也不会给我办公室主任的职位。虽说比老闆差远了,中听不中用,终究算个重要位置,一般人很难企及。那天,主办婚礼的人家张灯结彩,开设流水席,鼓乐齐鸣,只等抬着花轿接新娘。我是头面人物,被特邀为主婚人,处于新郎父母的地位之上,我穿的像模像样,跟随迎亲队伍浩浩荡荡开拔。 待到我们一行人走进村庄不远,便听见一片哭声,据轿夫介绍,这是当地的习俗,哭嫁。男儿有泪不轻弹,新娘的父亲通常不能哭泣,否则的话大煞风景,有失男人的尊严。新娘的母亲可不管这一套,女人眼窝浅,又面临骨肉分离的煽情时刻,悲从中来,号啕大哭。新娘母亲不但痛哭,还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念叨,咿咿呀呀,我听不真切。从她忽高忽低的哭诉中,我辨认出心头肉,心肝宝贝之类的词语。依她的想法,女儿嫁人是受罪吃苦的事,到了婆家,还要遭受虐待,实际情况并没有如此悲惨,她太夸张了。 娘家妈依旧在渲染气氛,哭天抢地,也不乏她的真心流露。直到起轿了,她才止住哭声,新娘身穿凤冠霞帔,脚上是一双绣花鞋,头顶红盖头,很是吉祥喜庆。我又乘轿返程,回到新郎家,我被奉为上宾,在大厅正中落座。婚礼主持人都是公推的伶牙俐齿者,什么织女配牛郎,新人拜花堂,一套一套的,声声入耳,烘托婚庆氛围。婚礼仪式过后,就开始上演恶作剧,新娘是主角,由此拉开闹洞房的大幕。众人想方设法让新娘出洋相,以博得哄堂大笑,我是贵宾,吃喝完毕,便早早退场,几个年轻后生正准备更刺激的节目,听窗根。 (五十二) 千万不要以为古人智力低下,或是生活枯燥乏味,由于受经济水平的制约,他们在许多方面心有余而力不足。然而,他们会想出好办法,来活跃业余时间的娱乐,即便战争中也是这样,比如说,赛马。刘备尚未雄霸一方,可终归有了安身立命的地方,又有诸葛亮的加盟,大讲特讲三分天下的宏伟蓝图。刘备已经胸有成竹,关羽张飞赵云更是鼎力相助的三员虎将,他嘴上不说,心里却跟明镜似的。刘备在诸葛亮的鼓动下,不定时举办赛马大比拼,其宗旨,一是丰富休闲生活,再有就是激发斗志,可谓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刘备未经考虑,爽快地点头应允,由诸葛亮牵头,去年举行了首次比赛。开赛以前,诸葛亮找我密谈,我俩是老同学,不必客套寒暄,直接进入主题。诸葛亮说起有关比赛监督的事,因上回存有争议的问题,为公平起见,他委任我担当执法裁判。诸葛亮向我交底:去年的赛马冠军是关羽,他的坐骑赤兔宝马一路遥遥领先,没有对手。主公刘备屈居亚军,他的马匹不具优势,完全是身份所起的作用,显然别人有意让着他。张飞是季军,可是他并不服气,输给刘备,他认为理所应当,而败在关羽手下,他一肚子怨言,咽不下这口气。 最可怜的是赵云,哪个都不敢得罪,均比他资歷深,他忍气吞声,只好乖乖殿后。其实赵云是一名勇勐无敌的悍将,然而在内部较量中,人际关系十分微妙,他不得不选择隐忍,这也是很无奈的事。诸葛亮交代完,定睛看着我,等待我的表示,我拍着胸脯保证说:此事包在我身上,我先做好动员工作,只要他们想通了,问题迎刃而解。诸葛亮颌首同意,我的特长,就是领会他人的弦外之音,古今的情况不一样,却是殊途同归。我领命告辞出来,心里有些犯难,我所面对的这四大位,都是如日中天,炙手可热的人物,谁我也惹不起。 第35页 刘备的地位最高,赛场战场大同小异,不是我能掌控的,主要看实力,谋略也会左右走势。张飞闹得最欢,我就从他这里入手,先啃硬骨头,再捏软柿子。我来到张飞府上,先前他对我的印象不佳,我担心吃闭门羹。还好,张飞没有将我拒之门外,相反,他出门笑脸相迎。我明白了,自己虽是新来乍到的人,毕竟担任重要职务,还关系到比赛的名次,人都有虚荣心,张飞也概莫能外。我对张飞尊敬有加,十分客气,任何人都拥有一套或多套面具,尤其是我们现代人,总是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对方休想窥见庐山真面目。 我极力奉承张飞,说尽好话,他依然愤愤不平,对关羽不懂得谦让的行为深恶痛绝。我讲大道理根本不管用,张飞不吃这一套,说起关羽来,耿耿于怀,他恨得牙根疼。我没能说服张飞,反倒被他的情绪所感染,也开始倾向于他这一边,痛骂关羽不仁不义。张飞粗中有细,原来他早有打算,见把我说动了心,他掏出一包药,神秘兮兮地递给我。张飞恳求道:只好由你代劳了,你只要在饲料里混合这包药,保管赤兔马临场发挥失常,说不定会马失前蹄,到时候,你就等着看好戏吧。一双炯炯如炬的大眼珠子注视着我,看得我直发毛。 我心中暗想,如果自己不答应他,恐怕连门都出不去。张飞是个直肠子,从不拐弯抹角,这种类型的人,说到做到,不达目的,决不善罢甘休。我勉为其难地点头同意,随后顿感如坐针毡,张飞把他不愿摸的烫手山芋,扔给了我。我匆匆告别出来,硬着头皮去干令人不齿的龌龊事,真正付诸行动,又谈何容易。关羽属于人精,胆大心细,雷厉风行,心眼多,下手狠,倘若被他逮住,估计我连梦游也做不成了,直接寿终正寝。我转念一想,自己不必亲自出马,使用我的独门绝技,贿赂一下马夫,神不知鬼不觉,便可大功告成。 偷窥玉体 [本章字数:2824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20 19:33:33.0] ---------------------------------------------------- (五十三) 我还是不放心,暗中监视马夫的举动,确认他已投药,我才如释重负地跑去向张飞报告。事后,我思量再三,又开始反悔了,张飞这一关我总算涉险通过,若是关羽秋后算帐,我就死定了。马夫是关羽的嫡系,一旦他通风报信,我必然被揪出来,关羽不敢迁怒于张飞,我准定是垫背的。我委託的马夫是个危险人物,自己胆怯如鼠,我更不可能明目张胆地杀人灭口。再说这样做的后果,是直捅马蜂窝,真要追查下来,我吃不了兜着走。我脑海里浮现一个现代词彙,双重间谍,挺时髦的称唿,不妨我尝试尝试,也投在关羽的门下。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主意已定,我准备好礼物,拜见关羽。我不会供出马夫,那样做对我很不利,我旁击侧敲地告诫关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关羽听完我这句话,淡定自若,嘿嘿冷笑两声,对我讲:多谢你的提醒,我早已防备了这一招,赤兔马被我隔离了,马厩里那匹是替身。关羽言罢,气定神闲,没想到他先人一步,做好了防护措施,有备无患,怪不得他上次稳操胜券,拔得头筹。关羽又接着说:你既有脑筋,又有能力,我觉得你应该看清当前形势,跟着我干,我一定不会亏待你的。 敢情关羽想要拉拢我,老同学诸葛亮委派我当赛事执行官,原来是这么好的美差。我就势顺坡而下,答应了关羽,表白心迹,死心塌地为他效力。关羽面露笑容,为我安排了第一项任务,去做说客。关羽十分了解张飞的为人,喜怒形于色,表情昭然写在脸上,暗算关羽是迟早的事。关羽决定,联合赵云,共同对付张飞,让他在比赛中出丑,我连连点头,像是鸡啄米一样,称赞此计甚妙。我想好了,赵云年轻气盛,虽然没有问鼎桂冠的野心,对自己居于人后很不满。我可以因势利导,说服赵云,联手关羽,一致算计张飞。 结果大出我的所料,赵云非但没有怪罪张飞,还夸他豪爽仗义,反倒是对关羽牢骚满腹。赵云把积压的火气,都撒向关羽:他太狂妄自大,自以为是了,不给我面子无所谓,也没把刘皇叔放在眼里,目无尊长,应该让他吃点苦头。说到底,我就是陪他们哥仨玩,胜负已经内定,我想开了,只当作一次普通的热身操练。我灰熘熘地起身辞行,看来赵云是真正讲义气的人,别人各怀心事,只有他不为所动。可想而知,比赛成绩跟去年如出一辙,我这个裁判,纯粹是摆设。我最牵肠挂肚的貂蝉,被我金屋藏娇,始终没让她露面。 我怕她遭到哄抢,自然我和绝色美人之间波澜不惊,也只有在我的呵护下,她才会安然无恙。我分析了一下,刘备胆子小,他身边的如花美眷较多,对貂蝉构不成实质性侵害。诸葛亮是正人君子,也包括赵云在内,仅限于远远欣赏,谅必不会有非分之念。关羽和张飞就难说了,从赛马的表现来看,情同手足,都会彼此较劲,不惜动用损招。何况貂蝉是国色天香的女子,他们怎么可能视而不见,争抢的后果,比赛马要严重得多。我不愿意看到骨肉相残,生灵涂炭的血腥场面,所以雪藏貂蝉,还有个原因,我得不到,他人也休想染指。 男人和女人在一起,难保不出桃色故事,如果构成三角关系,火星四溅,悲剧由此引发。貂蝉属古典美人,端庄娴静,又不乏妩媚风情,是自然流露出来的,而不是现代小姐的卖弄风骚。对于我而言,貂蝉是一块晶莹剔透的宝石,唯一缺陷是胸部略小。我俩同吃同住,我无意看见她沐浴更衣时春光乍泄的玉体,我不敢光明正大接近貂蝉,就偷看她洗澡,此乃男人的通病,有贼心没贼胆。古代女子温柔可人,百依百顺,只有一样例外,自己的身体不能轻许给男人。现在的女人则恰恰相反,身子可以随时奉献,其他的事必须由自己控制。 第36页 (五十四) 曹操野心很大,占据半壁江山,不是他的初衷,何况还有孙刘两家与他抗衡。曹操在平定袁绍之后,就厉兵秣马,向江东大举进攻,意欲吞併东吴,随后再对付刘备。孙权手底下有能人周瑜,也有好人鲁肃,可他面对来势汹汹的曹军,心里开始犯难了。鲁肃提出联刘抗曹的主张,孙权欣然採纳,鲁肃临危受命,去找刘备商谈两家结盟的事宜。诸葛亮更是棋高一着,被任命特使回访孙权,却遭遇东吴内部投降派的围攻。他们一语不和,展开激烈辩论,古人有彼此默契的潜规则,两军交战,不斩来使,而诸葛亮是友邦全权大使。 腐朽没落现象是怎么产生的?不思上进,坐享其成,和背叛谋害我的黄娟一样,孙权的部下谋臣大多如此。他们联合发动攻势,向诸葛亮发难,再看我的老同学,据理力争,舌战群儒,各个击破,把他们驳得体无完肤,哑口无言。诸葛亮一举成为名嘴,不像现在的娱乐明星,只会耍嘴皮子,他有理有据,旁徵博引,威震四海。孙权决定出兵,曹操大兵压境,欺负到他眼皮底下了,加之诸葛亮的一番慷慨陈词,他不能坐视不管。孙权军队里都是精兵强将,又擅长水战,曹军只有蔡官人是水上漂。我们有一面之缘,我叫他傻冒,我恨透了他。 我亲睹此次惨烈的对战,结果傻傢伙率领的水军被打得落花流水,大败而归。我是诸葛亮的随身秘书,古代的秘书一律是男子,女小蜜还是我进城前后开始盛行的,饱暖思淫慾,像我这样的老闆找个红粉俏佳人,既时尚又过瘾。诸葛亮比我以前的老闆身份高多了,可是他不好女色,这在当时也颇为难能可贵,算是开眼了,见到货真价实的正人君子。我跟诸葛亮有同窗之谊,因为这层关系,他提携我做了他的书童兼通讯员。我们相处的时间久了,诸葛亮向我吐露心扉,说掏心窝子的话,他和妻子是遵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婚配。 早前,诸葛亮在故乡有个心仪的女孩,但是父母为他做主,选好了一房媳妇,父母命不可违,他只得迎娶不称心的女人。从此,诸葛亮斩断情缘,一心钻研天下大事,兵书古籍,终于崭露头角,一鸣惊人。悲愤出诗人,也能造就一代英杰,诸葛亮便是最好的例证。蔡大傻在第一场战役落得完败,曹操多疑,本来对他这种朝三暮四的人就不信任,失利的后果,曹操更加深了对他的戒备之心。由于我和周瑜也是老相识,虽然彼此的印象不佳,还是要做表面文章,诸葛亮启程以后,将我留在东吴,说是叙旧,其实是让我观察动态,便于联络。 那天,周瑜请客,他的髮小来看望他,我也被邀请作陪,古人讲义气,大家恭迎友好使者。周瑜的故旧叫蒋干,是曹营的人,各为其主,这是战争期间的无奈局势,古今都这样。蒋干耍小聪明,自认为才智过人,凭藉他和水军都督的昔日情谊,刺探军情,抢得头功。但是他想错了,周瑜是何等机灵的人,脑系智商远在他之上。而我是经歷现代激烈商战的弄潮儿,对他们的此种小伎俩,早已洞若观火。蒋干存有侥倖心理,即使一无所获,他还可以劝说周瑜归降曹操。他又失策了,周瑜和孙策是连襟,与孙权有亲戚关系,一片赤胆忠心。 周瑜在私生活及小节方面,无法和诸葛亮相比,而他在军事才能与忠诚大义上,毫不逊色。周瑜虚与委蛇,和蒋干周旋,然后他利用曹操的疑虑轻信,开始实施反间计。蒋干正是最合适的捎信人选,他毛遂自荐,送上门的诱饵,周瑜岂有不借用的道理。蒋干带着偷来的书信跑了,这是周瑜事先安排好的剧情,曹操看罢,急火攻心,头痛欲裂。曹操一怒之下,将两员水军统领问罪,等他明白过来,已经人头落地,为时已晚,铸成大错。周瑜小肚鸡肠的本性大暴露,他视刘备为眼中钉,肉中刺,是扩大东吴地盘的拦路虎,想要除掉。 火烧战船 [本章字数:2871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21 20:43:46.0] ---------------------------------------------------- (五十五) 周瑜让我给诸葛亮传话,限定在十天之内,向他送交十万箭枝,这在旁人看来,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而诸葛亮却爽快地答应了,主动缩短时间,有十天改成三天,艺高人胆大,说的就是诸葛亮。周瑜在背后暗自窃笑,白纸黑字立下军令状,完不成任务即意味着诸葛孔明受军法处置。世界上还是有好人,不管是哪一方阵营,鲁肃是个不折不扣的善良之人,为诸葛亮命悬一线而揪心。什么叫胸有成竹?诸葛亮为此做出最好的诠释,前两天,他稳坐钓鱼台,岿然不动,优哉游哉,只顾享受人生乐趣,好像忘了还有上交十万支箭这件事。 等到期限的最后一天,诸葛亮才开始行动,载满稻草人的大船,朝着曹营进发。诸葛亮神机妙算,不是那种死读书的无聊文人,他是全才,什么都懂,包括观测天象,原来培训班里有这门课程,我还没来得及学,就被驱逐出校门。诸葛亮则派上了用场,夜幕降临时分,大雾瀰漫,他已经提早获知,是他测算出来的。曹操不知是计,派遣了弓弩射手乱箭齐发,想拒敌于江心之外,曹兵迎面射来的箭正中诸葛亮下怀。我也参与其中,凯旋而归,不用辛苦打造,得来全不费工夫,如期达成使命,诸葛亮巧妙使用的草船借箭,令周瑜自嘆弗如。 第37页 曹操在失去两员水军将领以后,再无人可以胜任水上作战之职,他频繁更换水军都督,三天两头下达人事任免通知。曹操一筹莫展,无奈之下想出诈降计,蔡氏兄弟被委以此任。东吴营地,鬚髮皆白的老将黄盖资歷颇深,虽然军职居于周瑜之下,但是他心有不服。因为战事上的分歧,黄盖跟周瑜意见不合,激烈争吵,周瑜是军队的主帅,哪里受得了这样以下犯上之举。周瑜不顾黄盖年岁已高,下令仗击,杀鸡给猴看,若再有触犯者,以儆效尤,绝不宽恕。众将议论纷纷,有人出面仗义执言,对周瑜的过激行为提出异议,周瑜更为恼火了。 周瑜固执己见,他扬言,谁要再横加干涉,一併处罚。大家敢怒不敢言,在私底下交头接耳,对此事很是不满。不曾想,隔墙有耳,刚刚投诚过来的蔡氏兄弟,正在密切关注东吴的这次内讧。他俩认为已时机成熟,秘密约义愤填膺的带头者详谈,而且亮出曹军细作的真实身份,大讲曹操宽厚仁慈,是一代明主。他们的话打动了在座的三位将领,当即表示拥护曹操,现在委曲求全留在东吴,等到曹军打过来,里应外合,占领江东大营。他们二人浑然不知,此乃周瑜策划的苦肉计,曹操得到密报,又派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蒋干探访东吴。 不过,这次蒋干有所斩获,发现了凤雏先生,为曹操觅得一名如意军师。凤雏先生庞统给曹操支招,用铁环连接战船,曹兵晕船的顽症迎刃而解。曹操听取庞统的建议,演练士兵的作战能力,训练水平大幅度提升。在检阅仪式上,曹操手捻须髯,全军将士军纪严明,整肃有序,他不由赞嘆道:堪称攻无不取,战无不胜的铁军。曹操手下人却颇为担忧,如果东吴使用火攻,曹兵将面临灭顶之灾。此时正是数九寒冬,而东吴地处温暖宜人的江南水乡,曹操对部属的疑虑嗤之以鼻:大战在即,莫胡乱猜疑,动摇军心,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周瑜在江东枕戈待旦,万事俱备,只欠东风,隆冬季节,北风劲吹,而东风难求。周瑜一筹莫展,焦虑过度,急火攻心,他旧病復发,口吐鲜血,竟然晕倒了。大敌当前,主帅生病,可不是什么好预兆,东吴人心惶惶,又一时想不出对策。再看曹操,对即将到来的水战信心十足,胜券在握,他在驻扎营地大宴群臣,犒劳士兵,歌舞昇平,笑语欢声。曹操兴致极高,吟诗作赋,抒发自己的壮志豪情,提前庆功。而东吴方面,周瑜躺在病榻上,怪自己大意,没有留心气候变化,紧锁愁眉。关键时刻诸葛亮出马,祭坛上千唿万唤,有如神助。 (五十六) 诸葛亮吟道:风从东来,借用三天时间。诸葛亮不辱使命,东南风果然如约而至,我都看呆了,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蔡氏兄弟犹如在做梦,带着三名东吴将领向曹操请功,周瑜的心比针眼还细,他明察秋毫,把哥俩就地正法。蔡氏兄弟已经上西天了,可是曹操并不知情,他还等着诈降的部下满载而归,带回来东吴的几员悍将。东吴正当用人之际,曹操这招釜底抽薪的计策,属于一石二鸟,此消彼长。东吴损失几名大将,而曹操却壮大了自己的实力,胜利的天平向他这一方倾斜。曹操高兴得手舞足蹈,得意忘形,暂时忘记自己的身份。 按照原定的计划,黄盖要投奔曹操,东风乍起的那天,黄盖押运粮草的船只,向曹操靠拢。曹操站在船头,翘首以盼,等到东吴粮船临近时,曹操没有看见蔡氏兄弟,只有黄老将军前来。曹操知道自己上当了,但是为时已晚,悔之莫及,东南风唿啸吹过,扑面而袭。说时迟,那时快,哦,我忘了介绍黄盖老英雄,他是黄娟的先祖,黄姓家族引以为豪的前辈。接着说黄盖的英勇表现,点燃粮草,熊熊火焰升腾的战船朝曹营冲去。真的是一眨眼的工夫,我正在隔江相望,不远不近,能隐约看到,距离曹营可是近在咫尺,对我们这里构不成威胁。 火船钻进了曹操下令连成一体的船只阵营里,大火蔓延,迅速扩散,彼此勾缠的船只,被火海所吞没。面对这样的情况,换作是谁,也无力改变,只得承受失策所造成的恶果。曹操欲哭无泪,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曹兵被逼无奈,只好跳江,又不识水性,多数呛水而亡。曹操被庞统的连环计害惨了,东吴大军就势一路杀将过来,曹兵哭爹叫娘,非死即伤。曹操此番完败,在亲信官兵的掩护下,曹**里逃生,勉强保住了性命。赤壁之战异常惨烈,我见证了全过程,虽然没有帮上大忙,但是诸葛亮的整体部署尽收眼底,真可谓丝丝入扣。 曹操在部将的护卫下,侥倖逃出沖天火海和敌兵追杀,然而损失惨重,战船被烧光,兵将死伤殆尽,就连机动的小船也被一举全歼。曹军面临灭顶之灾,曹操幸有一干将士保驾,惊险逃脱,慌不择路向远处疾奔。曹操暂时摆脱险境,他还在嘲笑孔明先生不过如此,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何况是初出茅庐之辈。曹操暗自庆幸,倘若诸葛亮在他落荒而逃的前方设下埋伏,己方很可能就全军覆没了。曹操是按照他的思路来琢磨诸葛亮出兵,他大唿天不亡我,却不料身后杀出一哨人马。原来是赵云率领精干兵马前来追赶他,曹操眼见大事不妙。 曹操登时大惊失色,他本来就遭受重创,如今更是祸不单行,雪上加霜。曹操快马加鞭,他想尽快跑出包围圈,曹操狡诈多端,选择山路行进,以避开中埋伏的危险。可是,曹操又失策了,此时张飞正等在山上,给予曹操迎头痛击,把曹操打得落花流水,手下的士兵四处逃窜。在一众人等的辅佑下,曹操总算是绝处逢生,脱离险情,他没有想到,关羽出现在他前面。曹操心眼贼多,自己不便于出面,他就指使部下和关羽套近乎,好话说尽,打动了关羽。想当年,曹操对关羽有恩,待他不薄,关羽是重情重义的汉子,涌泉相报滴水之恩。 第38页 关羽放曹操一条生路,其实这早在诸葛亮的预料之中,曹操终于得以逃脱。东吴最终获胜,周瑜病体未愈,他很是兴奋,大摆流水席,跟我以前见过的喜筵一样,他请三军将士享用庆功宴。刘备也有了一块地盘,周瑜占领周边地区,他们皆大欢喜。只有曹操带着残兵败将返回老家,整顿军队,准备日后东山再起,捲土重来。我依然暗恋着貂蝉,她秀外慧中,人见人爱,何况我天天和她待在一起,人是有感情的动物,谁见了貂蝉都会动心的。貂蝉出生在中原一带,白净娇美,两眼像是葡萄珠,黑中透亮,尤其是粉嫩的小嘴,更是招人喜爱。 以牙还牙 [本章字数:2864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22 21:00:53.0] ---------------------------------------------------- (五十七) 貂蝉五官特别标志,我对她一往情深,她却装作毫不知情,无非是想保持原有的关系,不捅破这层窗户纸。男人都一样,喜欢漂亮女人,我也不例外,有一首歌,其中有一句,爱江山更爱美人,为了美人丢掉江山社稷的人数不胜数,跟我现在的情形差不多,没有出息。有个成语,玩物丧志,女人不是一般的物,是活蹦乱跳的高等物种,男人若是对女人过分痴迷,整天围着团团转,肯定魂不守舍,如果长此以往,最后很可能会落得国破家亡的惨剧。我一直珍藏着貂蝉送给我的手帕,是我俩逃难时的定情之物,乱世中,身不由己,被迫分开。 我常常手握这精緻的物件,睹物思人,貂蝉的衣香鬓影,仿佛在我的眼前闪现。我闲暇之时,就沉浸在一帘幽梦中,貂蝉的绰约身姿,总出现在我的白日梦里,使得我热血沸腾。好在我经歷过大风大浪,曾在地产市场叱咤风云,善于掌控自己的心情,浅尝辄止,不会无尽无休。在跟随诸葛亮南征北战的途中,我参观了石壁上的岩画,在现代社会我只是耳闻,这次终于亲眼得见。石壁上的图案乱糟糟的,我看不清具体的形状,我再仔细辨认,总算有了重大发现。动物构图并无奇异之处,人物则相当怪诞,不仅有头盔,还有类似天线的物体。 我穿越时空,返回三国时代,此时已具备一定的科技水平,属于现代文明的雏形。这幅壁画显然是远古时期的作品,大概在新旧石器前后所刻制,那时工具非常简陋,若想制成这样大规模的岩石雕刻画,实属不易。我的直观猜测,是一种羽人,和搭救我的鸟人极为近似。据我所知,羽人形象很像古代部落的首领酋长,后人纷纷仿效,其后称唿已经升级换代,改为王,统一诸侯小国的王,就更上一层楼,自封为皇帝。我有另一种想法,大胆断定岩画所刻的是外星人,外星系的时间观念与我们不同,地球几千年十分漫长,外星球却很短暂。 我们人类进化程度超巨大,不但表现在容貌上,大脑思维和技能水平也是突飞勐进。外星人的变化微小,甚至可以忽略不计,他们的科技能力已经达到可望而不可及的高度。历法和天象,是他们传授给地球人的馈赠,我们少走了许多弯路,所以经过短短几千年,虽距外星水准还很大,也属脱胎换骨。古时候使用人海战术,外星人和人类近距离接触,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外星人能力高超,古人将他们视若神明。这就是诸多神话故事的由来,要是今天,我们只能遥望飞碟,外星人在我们上空俯瞰大地,发现有数不清钢铁外皮的甲壳虫。 我们有自己的叫法,汽车,彼此之间印象最深的是乘载工具,当然我们和外星人的飞碟不可同日而语。人类以汽车作为代步工具,只有一百多年的歷史,真正普及推广,是近几十年的事。我当老闆以后,购买了奥迪车,属于中高档,不是顶级,那样太招摇,而档次低了又跟身份不符。开始我想买桑塔纳2000,郑川劝我上一辆奥迪,我拍板定夺,弄辆奥迪。说老实话,我不是英雄,给英雄下定义,应是改变周边环境的人,我却被环境所薰染,随波逐流。我的最大优点,是擅长耍小聪明,记得有一次我和同行较上了劲,就着实露了一手。 现代没有兵戎相见,都是互相使绊,斗智斗勇。有个与我平起平坐的竞争者,叫谢军,此谢军非彼谢军,人家是男的,不是那个西洋棋封后的谢军。谢军请客,我不能不到场,明知道是鸿门宴,我也得硬着头皮光临。谢军异常热情,在豪华大酒店摆桌,劝酒布菜,既周到又体贴。谢军喊:上最后一道菜。我们注目观看,是豆腐或者鸡蛋羹一类的菜品,纯属大众菜,我对这压轴大菜好生奇怪。我放进嘴里,才明白上当了,是寒意彻骨的凉菜,我浑身打冷战,出尽了洋相。谢军却喜不自禁,计谋得逞,看我的笑话,我招唿郑川扬长而去。 (五十八) 我回家后开始琢磨怎么报復他,郑川也想不出好主意,此时黄娟献出一计,我连声称妙。我没有选择大饭店,改在家里,起初我好酒好菜招待他们,致命还击是最后那道菜,这叫以牙还牙,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他们直冲美味火锅下筷子,入口后发觉不对劲,或满脸涨红,或大声咳嗽,可谓丑态百出。除辣椒之外,黄娟还放了多种香辛料,超辣的滋味,无人能承受,我终于报了一剑之仇,此后我在房地产领域占领制高点。然而,我自认为脑筋好使,却成为了被算计的人,外星人劫持的目标,我心里面的苦水,真是一言难尽啊。 第39页 众所周知,地球人喜欢作假,以吸引他人的关注,或从中渔利,只有一样东西,地球人办不到,就是比他们先进的外星生命。外星人真实存在,我亲眼所见,用时髦的说法,叫目击证人,可是我回到遥远的古代,无法给现代人作证。古人崇尚孔武有力,今人对智力角逐趋之若鹜,料想多年以后,地球人也将步外星人的后尘,头脑发达,生活则简单而无趣。此时魏蜀吴三分天下,正处于胶着状态,曹操实力强大,刘备和孙权联手,对付曹操,三家分为两派。周瑜是吴军都督,其作用无人替代,他亲率人马直取曹操地盘,却不料身受箭伤。 此前周瑜和刘备有过约定,谁打下城池,就归谁所有,所以他贪功心切。周瑜惟恐贻误战机,他轻伤不下火线,又一次向曹军发起勐攻。曹操手下大将曹仁嘲笑周瑜,说他射箭的力道轻飘飘的,是不是和小乔的房事过频。周瑜肚量小,但他也是要脸要面的人,遭到敌将的一番羞辱,他大口吐血,从马上摔下来。曹仁和周瑜正相反,他心胸开阔,可是他有致命硬伤,粗枝大叶,周瑜落马,他以为周瑜气绝身亡了。曹仁一声令下,大举进攻,向东吴营寨杀将过来。曹仁自认为胜券在握,哪料想人走营空,曹仁中了周瑜的调虎离山计策。 周瑜所用的是瓮中捉鳖之计,他满心欢喜,依稀看见胜利在前方招手,攻陷城门指日可待。而诸葛亮却抢得先机,占领了战略要地,途中顺手牵羊,还将两座名城收罗掌中,周瑜被气得倒地不醒。我和诸葛亮周瑜都是旧日同窗,说句良心话,周瑜的智谋才能,我望尘莫及,如果他跟诸葛亮相比,还是孔明先生略胜一筹,周瑜只有甘拜下风。古人遇到困惑不解的事,往往归结于迷信的说法,现代人则试图用科学手段做推论,但是有一些现象,无法自圆其说。比如神秘的百慕达,经过这里的轮船飞机,来有影,去无踪,一直是未解谜团。 我明白,百慕达魔幻地域,是外星人的试验基地,早已有之,随着大型航海和飞机升空,今人才发现失踪事件。如果现在人们知道外星人的存在,这些离奇的事,就很容易解释了。此外,在特定条件下,物质和意识可以进行置换,听起来匪夷所思,其实外星人已然做到了。意念,包括梦境,是现实世界的拓展和支脉,互为影响,彼此关联。外星人研制的各类晶片,薄如蝉翼,使物质和精神两种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完美地结合。我们听着神乎其神,玄妙至极,实际上如今人类已经拥有这项技术的前沿雏形,想必大家听说过核磁共振吧。 利用扫描仪器,病人脑部活动的瞬时状况一览无余,当然,我们还处于初级阶段,只能窥探,而不能植入。虚与实,看似遥远,像是平行线一样,不会有交点,其实不然,就如同纯理论研究难以改变现状,却对长期远景意义非凡。地球人的认知能力,尚停留在三维空间,而浩繁的宇宙,则呈现多维走向,相互交迭。我们过于相信自己的眼睛,可是有时我们的所见所闻并不可靠,譬如众所周知的魔术,使用灯光和道具,令人产生错觉,瞒天过海,骗得观众信以为真。我本来对这些事一无所知,郑川常高谈阔论,我耳濡目染有了初步了解。 合伙欺人 [本章字数:2861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23 21:05:02.0] ---------------------------------------------------- (五十九) 意念的作用不可小觑,就以江滨市流传甚广的妙手回春之事为例,大富商染病,请遍名医,久治不愈。有位施大夫为商人号脉诊断,再看从前医生开出的药方,对症下药,没有问题。施大夫採取变通办法,更换一下药材的名称,仍是这几种药。该老闆见是新药名,心里欢喜,服药之后,身体康復,事实上是他心情畅快的功劳,辅以药物治疗,治好了老闆的病。国外还有用意念杀人的案件,完全是心理上的反应,导致神经系统和细胞组织的损坏,猝然死亡。除此以外,最神奇的是瑜伽,有修为很高的大师级人物,竟然可以死而復生。 以人们的共识,绝食只能维持大约一周的时间,生命就是这样脆弱,据说断水存活的时间更短,只有三天期限。印度道行颇深的大师,却能冲破极限,最多可以半个月不吃不喝,让人掩埋于土层中,等到重见天光,又会復活。其原理是大师运功,进入类似于动物冬眠的状态,各项生理机能接近停滞。大师所消耗的能量微乎其微,在意念的调整操控下,生物钟趋于停摆。大师回到现实中来,脸色惨白,面无血色,不久便恢復如初,心脏脉搏欢快地跳跃,面颜红润。精神和物质之间存有某种通道,只是我们地球人能力有限,没有揭示其奥秘。 外星人的意志和目标高度统一,登上科学技术的巅峰,原因无他,用心专一。而我们人类的内耗过多,急功近利心切,所以长期徘徊于真相之外,很难登顶。我庆幸自己出生在相对迷惘的年代,否则我恐怕都找不到工作,不是我危言耸听。报考公务员,我不够资格,没有学歷,年龄超标,即便头戴博士帽,由于人过中年天过午,也不会有接收单位。当明星,是每个人的梦想,我肯定不行,缺乏表演天赋,脸皮太薄,没有胆量制造具有轰动效应的绯闻,註定成不了明星。还有专家学者,也不是我所能胜任的,名家必须先造势,善于忽悠。 第40页 据说为数不少的学术界人士,喜欢弄虚作假,拥有天下文章大抄特抄的特殊才能,显然我并不具备这些条件。估计我再做回农民,也几乎不可能,就连沿街乞讨的丐帮弟子,我也没有资格,我已经全面落伍了。反思我走过的半生,没有做十恶不赦的罪孽,也干了一些不好的事。自从洪峰上学以后,我就开始买通老师,给他特别关照。与我承包工程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负责人,我都会打点,因此一路畅通无阻,当上老闆。我在没有成为老闆之前,体格健壮,只偶尔头疼脑热;当变身老闆以后,我经常得莫名其妙的病,只得求助于医生。 我血液检验指标忽高忽低,医生的诊断,是营养不良,细细想来,也难怪。我吃过含苏丹红的鸡蛋,有毒大米,掺入增白剂的面食,注射瘦肉精的猪肉,另外还有饭店里的地沟油,添加了近似砒霜剧毒物质的牛奶。更为严重的问题,又在困扰着我,心理偏斜,神经过敏,总是疑神疑鬼,我的怀疑真准,黄娟出位,让我猜对了。我在前妻那里享受至上无比的权力,而黄娟却对我颐指气使,她自己一身珠光宝气,还不是托我的福。黄娟的虚荣心和嫉妒心一样不少,她对手机通讯录的排位也斤斤计较,她一脸不悦,非要求自己排在第一位。 手机联繫人是按拼音字母排序,我想出一招,使用暱称,宝宝,听着十分肉麻,黄娟满心欢喜地啃了我一口。后来,我一时失误,把儿子的小名阿峰输入手机里,黄娟的称谓退居次席,她勃然大怒,让我更改。我用新称唿,a老婆,黄娟大发淫威,说我在外面有人。我再三狡辩也不管用,她找不到搓板,命我跪暖气片,我象徵性屈膝,向她认错,她这才原谅了我。此后,我师从黄娟,略晓星座占卜,终于弄明白她发脾气的原因。黄娟是白羊座,火气旺盛,容易冲动,冲动是魔鬼。黄娟向我宣战,最后竟然红杏出墙,伙同郑川对付我。 (六十) 开始的时候,黄娟和郑川是在逢场作戏,后来就联合谋害我,耍阴谋诡计,想要置我于死地。真是一报还一报,我愧对元配,新娶的后妻背叛我,我是罪有应得。我也相信了因果报应,辜负别人,自己良心不安,早晚要受到惩罚。我手里有了钱,大脑发热,恣意妄为,到头来害人害己,苍天不会饶恕我。我记得那次撞人事件,其实只是刮蹭一下对方,被撞的少妇蛮横耍赖,缠着我不放。我想起一个词,碰瓷,让我遇上了,我又是赔礼道歉,又是问长问短,她还是不依不饶。我好心好意问她:伤到哪里了?我看看碍事吗?实在对不起啊。 她横眉立目,像连珠炮一般数落我:我屁股受伤了,你想看?瞧你长得人模狗样的,敢情是个大色狼,没安好心。我如鲠在喉,被气懵了,又不能发作,她得理不让人,这次吃定我了。我混迹江湖这么多年,经风雨见世面,反唇相讥:我是下里巴人,你是神仙姐姐,可惜运气不佳,下凡尘时没留神,沾染了一身的灰。我有来言,她有去语,两人都不甘示弱,路上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好男不跟女斗,我们这阵势,我必定是众矢之的。我远远看见郑川赶来帮我解围,急中生智,想好了一出沙家浜的折子戏,尽情发挥我没有展露的演戏天分。 我提高嗓门,质问她:你怀上了孩子,那孩子不是我的,你凭什么逼婚?少妇急眼了,厉声申辩:你造谣,我肚子里没有孩子。我一鼓作气,步步为营:你刚才告诉我的,你能不能撩起衣服,让大家作证,你是不是怀孕了。她即使再刁钻霸道,也从未见过这种局面,她被气得浑身发抖。我拉住钻进人群,站在我身边的郑川,煞有介事地说:孩子是他的,他没有能耐,可是他脾气好,懂得忍让,你睡觉时放屁磨牙打唿噜的毛病,他都能忍受,快和他回家,好好过日子。周围的人起闹嘲笑,少妇脸上挂不住,气愤得嘴唇哆嗦,说不出话来。 郑川也是表演高手,跟我一唱一和,配合默契,他上前对女人说:我对你以前做的事既往不咎,你和我回家吧,别在这里丢人现眼。四周的人们引起一阵骚乱,对少妇指指戳戳,郑川不动声色,继续说道:你嫌弃我,没有关系,可怜家里的三个孩子,跟我回去,等你生完老四,你想环游地球,我也不会阻拦你。此时已是人山人海,大家嬉笑怒骂,女人脸色通红,掩面冲出人群,我得以摆脱她的纠缠。二十多年前,我来到江滨市,那时是一眼望不到边的平房,楼房极少,也没有现在这么高。我一边打工,一边寻求发财之道,认准了炒房。 我发现房地产是有利可图的行业,后来确实如我所料,楼盘价格飞涨,日进斗金。我拉关系贷款,像滚雪球一样,摇身变成老闆。近几年金融危机,泡沫经济,也没有撼动我的地位,我早在房价火爆之前,就一夜暴富了。我稳坐钓鱼台,击鼓传花,以后的许多竞争者则难逃破产的厄运。我在农村长大,一年四季各有其用,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我成为老闆,按兵不动,别人竞相效仿,但是错过了最佳时机,导致落败。古人比现在的人含蓄,深藏不露,今人倒好,缺乏体察,直冲目标,很容易失策。人具有可比性,孰优孰劣,一比即知。 我在房地产大潮中崛起,不是出于侥倖,可是我回到古代,失去用武之地。我本来就不会武功,只会耍嘴皮子,而且也没有诸葛亮那样足智多谋。刘备在一众能臣武将的辅佐下,攻取了长江中游的重镇名城,又虎视眈眈盯向长沙。关羽一马当先,在两军对阵中和黄忠过招,两人棋逢对手,平分秋色。俗话说,马失前蹄,黄忠的坐骑不济,他从马上栽落下来,关羽是讲义气的人,巧取豪夺,趁人之危,不是他的作风。关羽叫停,等着黄忠更换战马,再行交手,比试一番。黄忠的射箭技能略胜一筹,他也是仗义之人,只用箭射向关羽的帽子。 第41页 一言难尽 [本章字数:2868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24 20:40:17.0] ---------------------------------------------------- (六十一) 黄忠和关羽惺惺相惜,彼此敬佩,各自传令收兵,转天再切磋武艺。韩大人在城楼上看个正着,黄忠分明有通敌之嫌,他准备将黄忠治罪。黄忠的同僚魏延对韩大人一肚子怨气,见他要杀黄忠,起事譁变,反戈一击,把韩大人杀死,跟黄忠一道归顺关羽,献出长沙城。与此同时,孙权剑指合肥,发动进攻,歷时半载,却久攻不下。合肥城固若金汤,守将张辽骁勇善战,孙权折损大将,最后无奈撤兵。孙权接连吃败仗,刘备则坐享其成,城主病故,他取而代之。孙权窝火,委派鲁肃讨回荆州,诸葛亮想好对策,答应踏上川蜀,马上归还。 周瑜向孙权献妙计,引蛇出洞,让刘备前来相亲。诸葛亮笑看风云,贊成刘备赴约,并预言荆州和美人尽数收罗掌中。古时候的人会玩谋略,孔明先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可谓登峰造极。我们现代人未必有这样大的本事,而歪点子蛮多,此方面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在成长。我老家的侄女正是最好的明证,遭遇了空手套白狼,她还死不改悔,把家里闹得人仰马翻。侄女叫洪豆,是我大哥的宝贝闺女,前几年上网聊天认识了一个男人,非要嫁给他。我大哥嫂子都不同意,洪豆偷着跑出来,生米做成熟饭,瞒着爹妈跟那男人结了婚。 我哥嫂眼看着木已成舟,既成事实,也只好认可了这门亲事。那男人是快赶上我的中年人,家在乡下,娶不上媳妇,把不谙世事的洪豆骗到手。他无非是为了传宗接代,洪豆也看出来了,但是她又迷恋上网聊,跟网友见面,还轻易献身。洪豆打定了离婚的念头,将家里折腾得天翻地覆,她丈夫也失去理智,差点把她打成残疾。他觉得自己说服不了洪豆,就通知我大哥,大哥派我做全权代表,处理这件事。我见闻甚广,左哄右劝,洪豆被我接回娘家。全家轮番上阵,好说歹说,让她回心转意,洪豆不听劝说,我们紧锁大门,防备她逃跑。 我们的本意是让洪豆冷静下来,好好想想,她却鬼迷心窍,设法想和网友联繫。结果,她打去电话,那边传来空号的提示,人家见势不妙,熘之乎也。洪豆这才明白过来,回家讲和,丈夫原谅了她做的煳涂事。从洪豆挣脱牢笼的迷惑中,我联想到黄娟,在我的宠溺下,一直试图冲出桎梏,后来竟然欲加害于我。先前黄娟很另类,对男人不屑一顾,我是豪爽的人,她最终抵挡不住我的大胆追求,向我抛来橄榄枝。我不仅捨得花钱,更会花言巧语,我对黄娟表白:我会保护你,爱你一辈子,给你幸福。黄娟架不住我勐烈攻势,投入我的怀抱。 此后黄娟反客为主,狂热地接近我,将我的前妻和儿子驱逐出境。我们真正走到一起,才知道彼此距离千山万水,我曾经赌气地数落她:也就是我,能容忍你的坏脾气,换成别人,早把你给休了。或许是我说的话激怒了黄娟,她对郑川投怀送抱,是想要报復我。当然,这还不是主要原因,黄娟成了笼中之鸟,她苦闷压抑的心情,单靠大宗消费是无法排解的。郑川的出现,黄娟仿佛看到一丝亮光,尽管她心里清楚,他们之间的行为逾越了常规伦理,她也毫不迟疑地扑将上去。难道我是错爱?可是对于黄娟而言,我除了提供金钱,别无他用。 黄娟最明白,她和郑川的婚外情,属于暗室里的胶片,不能见光,从某种意义来讲,我和她的结合也不是光明正大的举动。以前黄娟没有经歷过感情波折,长期处于我的关爱庇护下,一切来的太容易,她不懂得珍惜。郑川的学识和手腕,不知比我要高超多少倍,他把我和黄娟一併控制在手心里。这么多人中,最倒霉的人是我,自幼擅长耍小聪明,没有料到,最后聪明反被聪明误。我在他们的视野里,是只肥美的待宰羔羊,稀里煳涂地任人摆布。郑川和黄娟使我演了一齣悲剧大戏,伤痕累累,千疮百孔,万劫不復,落得个植物人的下场。 (六十二) 此刻,我看着貂蝉坐在青草池塘边,独享散淡的闲情逸趣,抑或是思念吕布,还是有别的什么想法,我不得而知。古人讲究情调,不像现在的人,净搞形式主义,玫瑰花,烛光晚宴,外加大钻戒,就是所谓的浪漫。古时候,人们凝神忖思,营造心中的春花秋月,小桥流水,以及绵绵细雨的情景,多是浪漫的心绪。貂蝉最能体现女性的裊娜神韵,动似弱柳扶风,静如娇柔映水,对月感怀落泪,琴声余音绕樑。以古典的审美标准,貂蝉极符合佳人的要求,古语中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云淡风轻,都是貂蝉的写照,完全是她自然的流露。 貂蝉给人的感觉,恰如一只温顺的绵羊,而她却有自己的主见,外柔内刚,完美展现女人的绝妙风采。从外表来看,貂蝉就是圣女的化身,古人含蓄隐忍,男女授受不亲,我自认为是她的红颜知己,但是貂蝉不可能对我吐露肺腑之言。人是最复杂的高等物种,善恶交织,好坏兼具,我始终持这样的态度。遥想七十年代,我还很幼小,上山下乡的浪潮风起云涌,方兴未艾,我居住的闭塞小村庄,也没能倖免。由于当时我年幼无知,记忆十分模煳,我从长辈的闲谈中,听到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是两件,众人议论纷纷,我把它们混为一谈。 第42页 焦国庆是一名知识青年,那时起名字带有浓厚的时代色彩,名为国庆的人可以赶上一座中型城市的总人口。到农村插队,安家落户,是那个时代的时髦行为,与现在的上网一样普遍平常。焦国庆是一面旗帜,县里推举的劳动模范,知青标兵,他的照片登在报纸上,我经常从广播中听到他的大名。他积极肯干,起带头作用,比我们村壮劳力的工分还要高,他不怕脏不怕累,能吃苦。焦国庆自小就是个苦命孩子,父母双亡,他时常在城镇上游荡,适逢上山下乡运动,他第一个报名。他的表现最好,起早贪黑,宣传材料上说他夜以继日干活。 我忽发疑问,难道他不睡觉了?显然是夸大其词,总之,焦国庆在知青群体中脱颖而出,被树立为楷模标杆。在那个轰轰烈烈的岁月里,焦国庆是大家学习的榜样,常被请到主席台上做报告,宣讲他的先进事迹。他是我们全县的金字招牌,其稳固的地位,无人可以撼动。然而,焦国庆却出事了,是男女作风问题,在僻静禁锢的乡村,这是惊人的大事,何况发生在劳模的身上。我有个远房堂婶,堂叔短命,早早去阎王爷那里报到,堂婶成了寡妇。俗话说,寡妇门前是非多,焦国庆偏不信邪,帮我堂婶干些重体力活,看孤独的她很不容易。 我们洪姓家族的规矩,寡妇不允许改嫁,生是洪家的人,死是洪家的鬼。堂婶没有孩子,也只能苦捱苦熬,度日如年。后来堂婶和焦国庆好上了,好到两人钻进她家的被窝,不料被村里人发现了,揪斗游街。焦国庆由众人仰视的英雄人物,猝然跌入万丈深渊,成为千夫所指的道德沦丧之徒。他们有情有意,却被当作罪犯游行示众,听说在我进城不久后,两人终于结为夫妻,时代的悲剧演变为大团圆的结局。如今,人们的观念和周边舆论不知要宽松多少,然而,确实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泛滥与真爱难求,跃居新世纪的两种极端。 郑川跟随我多年,越是追捧你的人,越会算计你,古今许多盖棺定论或是鲜活的例子,就摆在眼前,不得不相信。郑川曾经勐侃他的爱情观:我爱过别人,想必别人也喜欢暗恋我,这说明不了什么,爱情是浩繁的互动过程,只有融合统一到天衣无缝,才可以神圣的字眼冠名。人不是吃完就睡的动物,鸣叫几声,扑楞两下翅膀,便可零距离接触。那不是爱情,是求偶的本能,现在多数人都错误理解了爱的含义,虽然美好,但属于一厢情愿,和对方是谁,没有多大关系。一见钟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奇妙境界,影视剧编导杜撰的,以提高收视率。 心理变态 [本章字数:2865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25 21:01:14.0] ---------------------------------------------------- (六十三) 郑川继续说:日久生情的例子居多,友情转化为亲情,也不能称之为爱情,碰到电光石火的相逢,立刻土崩瓦解。最尴尬难堪的是相亲,直来直去,毫无缓冲,面目可憎,挑剔的人,会马上扬长而去,而急不可耐的人,直奔主题,速战速决。郑川经验丰富,没有来我这里之前,他和一名大龄女同居,那位比他大五岁的女人,捨弃旧爱,投向郑川这个新欢的怀抱。我取笑他:女大三,抱金砖,女大五,赛老母。郑川晃了晃脑袋,辩解道:沐浴爱情滋润的女人,容光焕发,这点年龄差距,不算问题。我所持的观点,是在激情没有消退之前。 他露出一脸坏笑,接茬说:随着新鲜感的流失,我很快更换了一个青春妙龄的女孩,是受逆反心理的驱使。那个大龄女和男友复合,重归于好,我就放心了。郑川后来又讲述了他的奇特经歷,相亲,我简直难以想像,他这样的花花公子,也走上华山一条路。郑川向我解释,他是出于好奇,参加了网站组织的相亲派对活动,原来如此,探索未知领域,是他的风格。郑川是货真价实的大龄青年,已接近中年的门槛,又是单身,使用真实资料,就可以在百花丛中挑花眼。在大型聚会场所,上千名佳丽集体登场亮相,郑川大饱眼福,一睹为快。 郑川不动声色地观察每个女人,而后果断出击,与几名女子互留了联繫电话。当天晚上,郑川有条不紊地启动他的投石问路计划,第一个女人的声音十分好听,是夹带南方口音的改版普通话。郑川暗自庆幸,他这次心血来潮的行动有所收穫,他按照事先制定的程序自报家门,没想到碰了一鼻子灰,遭到对方冷冰冰的回绝。接下来,郑川的好运如约而至,一名小女生和他共进晚餐,既是开场宴,也是告别宴,此后小女生再也不肯接听他的电话。跟郑川约会的另一位女子,不知何故,临时变卦,说有急事,改天约见,一拖再拖,不了了之。 郑川最难忘的是一个时尚女孩,两人先是在西餐厅会面,谈得十分投机,女孩很忙,相约以后在网上聊天,最终成了郑川无话不谈的红颜知己。还有一个娇小姐,他们除了吃饭逛街,就是上网娱乐,对方觉得这样挺好,打算认郑川做她的干哥哥。郑川手里只有最后一个名额,他捨得下血本,极力讨好那个被家里逼婚的女孩。女孩却不买帐,礼品照收,大餐不拒,给郑川的回话是,对你没有感觉。生活里如鱼得水的白马王子,在相亲中全线溃败,郑川以为待嫁女飢不择食,轻易就范。他想浑水摸鱼,认为条条大道通罗马,不料此路不通。 第43页 与人交流,是所有物种的愿望,也包括外星人,郑川却自以为是,刚愎自用,遭到新潮女的捉弄,纯粹是他自吞苦果。早在几万年前,外星人就发射无线电信号,从遥远的星系传至地球,这需要相当漫长的时间。美国科学家截获了外星球发出的求救讯息,不久前公之于众,通过电脑破译,确认是五万年前的电波。外星人所处的地域距离我们很远,遇到了空前的物种大灭绝,但是没有透露具体情形。从这个简短的讯号中,我们可以想像得到,外星文明在我们地球史前,便遭遇了危境,极有可能外星人在逃离途中,匆忙传达了唿救信息。 这些类似密电码的奇特音符,被地球接收站的科学家採集到,并被录制下来。遗憾的是,迄今为止,世界各国的专家尚未找到那颗星球,应该远远超出我们的监控范围之外。神秘的电讯号,愈发显得扑朔迷离,从短短的急救内容来看,外星人在和总部或者临近的星系智能生物联繫,以求生存的希望。我们人类自作多情,天真地以为自己是救世主,实际上外星人的科技水平比我们发达,他们不会主动和地球人联络。自古至今,外星人一直在我们周围活动,不是大摇大摆现身,而是在暗中窥视,所谓幽灵,若跟外星人挂钩,就不难理解了。 (六十四) 除了先进技术,外星人的伦理意识,也和我们大相迳庭,存在巨大差别。外星人不愿过多干涉人类的进化歷程,他们採取旁观者的姿态,只有在关键危急的时候,才从侧面点醒我们。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希特勒之所以有如神助,也是因为受到外星人的眷顾青睐,连续创造闪电战的奇蹟。当然,外星人不会直接插手,就派遣信使,给予技术上的支援,研制适合地球特点的一种神器,飞碟。希特勒时运欠佳,许多高级技术专家在外星人的帮助下,发明了飞碟,没有启用,被盟军粉碎了美梦。外星人顿悟,地球内政,需要居住者自行解决。 外星人或许能转变暂时的局势,但是不可能长久主宰地球人的命运。因此,外星人小心翼翼关注我们,不想露出真面目,然而,他们的行踪还是留有痕迹,自从二十世纪,人类发现了多处外星生命或是他们试验品的藏身之地。同样在二战进行中,美国考古学家在邻国墨西哥看到奇异的人种,皮肤呈蓝色,跟我在三国战场见过的曹将极为相像。半个多世纪以后,亲睹者揭开了一个惊天秘密,在丛野密林深处,有个不为人知的地下世界,那里的居民是玛雅人后裔。无独有偶,在拉美多国接壤地区,科考队又意外寻找到一条神秘的地下走廊。 由于地下走廊达上千公里长,考察人员暂未见到里面的人形物种。在欧亚大陆和非洲,也有关于地下王国的传闻,因为缺乏活体证据,所以官方封锁了消息,不对外界公布。据不完全统计,有人亲眼看见,下水道里的鼠人,江河中的鱼人,还有没得到证实的亚特兰蒂斯人。适者生存,的确有说服力,在极端恶劣,甚至不可思议的高温岩层内部,也有变种的人。数百万年前,上一代的地球人也许是遭遇环境突变,或者可能发生了灾难性的核战争,最终自作自受,毁于一旦。那时的倖存者勉强活下来,选择彻底隐居,以逃避自酿的飞来横祸。 上世纪九十年代,在人迹罕至的地带,勘测人员做岩石分析时,惊奇地辨认出比头髮丝还细的弹簧金属圈。这些微小的东西,出自十万年前的地层,似乎是仪器上的零件,当时正处于史前年代,人类还在茹毛饮血,不具备锻压技术。研究者进一步测定合金物件的元素组成,是要求精度极高的钨汞结合体,我们现在都无法完成两者的相通共融。答案只有一个,是外星人的遗留物,他们的制造技能远在人类之上,我们地球人坐井观天,对新奇之事说不出所以然。有关长期困扰人类的未解之谜,如果用外星人来地球做客解释,便可自圆其说。 我从外星飞行器里走出来,最有发言权,外星隐形人就在我们不注意的角落。外星人躲在暗处,把我们当成小白鼠做试验,供他们获取为己所用的成果。而我们人类呢,心思都用在哪里?外星人为了自己,关乎整个团体的全局利益,劲往一处使,汗朝一块淌,因而独领风骚。本应充任中流砥柱的地球男人,在做些什么?拈花惹草,另觅新欢,尚属大众宽容度之内的人。有的男人,则更令人不齿,偷鸡摸狗,暗中揩油。我和黄娟打得火热时,她闷闷不乐,低头不语,我一再追问,她讲出实情,我不听则罢,听完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黄娟在她的工作间,遇上了吃豆腐的男同事,又恨又羞,敢怒不敢言。她的上司叫于红旗,一听就知道是文化大革命的产物,初次见面,他不停地抚摸,调戏良家妇女。黄娟认为是他无意识的动作,并没有往深处想,于红旗趁势把鼻尖凑近黄娟的发梢。黄娟喜欢穿开领羊绒衫,不想春光乍泄,酥胸被他一览无余。黄娟只觉得头皮发麻,浑身起鸡皮疙瘩。一次聚餐,于红旗假装敬酒,摸了一下黄娟的胸乳,黄娟怒不可遏,将酒泼在他的脸上。黄娟后来得知,他偏爱性骚扰,是个妻管严。他想占小便宜找回自信,寻求平衡,纯属心理变态。 美丽陷阱 [本章字数:2872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26 20:58:18.0] ---------------------------------------------------- 第44页 (六十五) 像于红旗这样的人,就是看准女人的弱点,忍气吞声,不敢声张,他才有恃无恐,碰到难啃的硬骨头,他也会望而却步。黄娟的那杯酒,使得于红旗有所忌惮,从此不再造次,黄娟跟我结婚后,立马辞掉工作,摆脱了烦人的大灰狼。我出生在北方农村,冬天异常寒冷,又赶上饥荒年月,缺吃少穿,柴草也不足。我记得小时候屋里冰冷刺骨,妈妈先把被子焐暖和了,我躺进去,就不会被冻得瑟瑟发抖。有时,我睡醒一觉,瞧见妈妈在昏暗的灯光下缝补衣裳,两手皲裂。可惜妈妈过早去世了,在我进城之前,妈妈积劳成疾,永远离开了我。 我最大的遗憾,竟然没有为妈妈过一次生日,等我有钱了,妈妈却飘然远逝。儿生日,娘苦日,我降临人世,妈妈在鬼门关往復盘桓,以自己的苦痛,换来我的生命。妈妈没有文化,她别无所求,只盼着我有出息,便是莫大的安慰,妈妈是无私的,只有付出,不求回报。我扪心自问,给了妈妈什么?不能说没有,我给她买过凡士林,只需几角钱,我还没来得及报答妈妈,她就永诀人间。古今同理,儿女都是母亲的心头肉,孙尚香是孙权最小的妹妹,也是妈妈的心肝宝贝。孙权想把自己的妹妹许配给刘备,两家结亲,看似是为了联合抗曹。 其实,孙权心眼忒多,这只是一个美丽的陷阱,专等着刘备步入圈套,将他作为人质,何愁全盘辖制以刘备为首的这一支有生力量。孙权的长处,是心机颇多,同时也是他的致命死穴。古语云,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聪明反被聪明误,此言在理。孙权寻找藉口,说妹妹孙尚香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不能远离,烦请刘备到东吴来,择吉日良辰,给他们拜堂完婚。临行前,诸葛亮交与刘备三个锦囊妙计,叮咛在必要之时打开观看,棘手的难题也会迎刃而解。赵云心细稳重,被诸葛军师委以重託,护送主公过江成亲,此事只有赵子龙最为适宜。 踏上人杰地灵,美女如云的东吴大地,赵云有些心急,展开第一则锦囊,看看有什么好主意。孔明先生运筹帷幄,神机妙算,假如他生在当代,必定是一位优秀的推理小说作家,或是胜过福尔摩斯的超级侦探。诸葛亮的第一条妙计,是让赵云将孙刘两家结亲的事大肆宣扬,广为传播,最好弄到人人皆知的地步。社会舆论的作用也不可低估,一传十,十传百,结果传到孙权老妈的耳朵里。老太太责怪孙权,都这么大的人了,不明事理,不懂待客之道。刘备已经身在东吴,孙权却不远接高迎,老太太埋怨儿子,孙权只好照母亲的意思出门相迎。 国太会见未来女婿,刘备气宇轩昂,一表人才,准丈母娘越看越爱。孙权的老岳父不知内情,跟着亲家起闹,选定好日子,要为一对新人操办喜事。孙权很是难堪,他安排的杀手已无用武之地,还被刘备觉察出来,偷鸡不成反蚀把米。老太太发怒了,不好直接向孙权问罪,准备将杀手中带头的大哥砍头,刘备宽宏大量,为其求情,她才收回斩首令。丈母娘疼爱女婿,自古便有,实际上是爱屋及乌的表现,女儿在中间起到纽带桥樑的关系。准岳母明白,孙权和刘备面和心不和,为了以防万一,她把刘备安置在自己身边,亲自盯守照管。 为防不测,夜长梦多,在国太的授意下,刘备和孙尚香大办婚事,可谓门当户对,古人就看重双方的地位。孙尚香自小任性,受父兄的影响,常年耳濡目染,她不喜欢女红,偏要耍枪弄棒,练拳脚功夫。自古美女爱英雄,孙尚香可不是一般的大家闺秀,她是女中豪杰,家庭背景和自身武艺非凡,她对夫君的要求也相当高。听说刘备是屈指可数的英雄好汉之一,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孙尚香才不信江湖传言那一套。她提议比试刀法剑术,刘备只得从命,洞房花烛,刀光剑影,刘备果然名不虚传,身手不凡,新娘子这才心服口服,接受了刘备。 (六十六) 刘备能文能武,是个全才,不像诸葛亮,只会动用智慧,也不像张飞,四肢独秀。怪不得刘备俘获美人的芳心,他心地善良,全面发展,是标准的好男人。我是现代人,深谙此中道理,人体潜力无限,荒废哪一方面,都要出现退化现象,而协同并进,是永葆健康和魅力的秘诀。据医生朋友讲,平时各器官处于休养状态,只有通过充分运用,才能发挥出来。造血功能,肺活量,脏器机能和大脑的沟回组织,在调动和刺激之下,可以达到难以置信的程度。应急紧要关头,人体释放一种物质,能量激增,某些疾病只需内部调节,便可消退。 现代人患病的成因,主要是心理压力过大,而古人受生活条件所限,身体病痛较为多见。貂蝉算是例外,她眼里流露的目光寒气袭人,后人用闭月羞花形容她的美貌,确实有想像力,也有事实根据。貂蝉的黑眸,像是深不见底的井,里面隐隐有冬雪的影子,故此有冰凉彻骨之意。其实在我看来,她的眼眸更像两扇门,心灵的窗户也是对外敞开的大门,嘴可以说谎,眼神却欺骗不了关注者。若有人一睹貂蝉的姿容,定会视线被牵引,弄懂女人是水做的含义。貂蝉不是一汪池水,是灵动美人,活色生香,我与绝代佳人相识,真是三生有幸。 世界就是如此奇妙,相遇不容易,彼此遗忘也很难。我一直没有忘记我的前妻,尽管她身上有许多我不能容忍的地方,一路走来,我们是砸断骨头还连着筋。黄娟是我半途偶然遇上的女人,虽然后来她要谋害我,我依然没有怪罪她。而貂蝉是我经歷的又一次心动感受,是一场旷世奇缘,可遇而不可求。貂蝉之美,我真的无法用言语准确描述,她集天地的精华于一身,汲取亿万年的神奇造化,才可降生人世,我跨越时间的阻隔与她相逢,是难得的缘分。貂蝉的靓美仪容,不仅充溢周身,还浸透于骨髓,沉静而不失丰盈内涵,难以一眼洞穿。 第45页 命运格外垂青我,我仍不满足,其实生活并没有愧对我,而是我和所有同类一样,贪婪之心肆意扩散,慾壑难填。做个总结,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生的幸福,可惜我没有这份福气。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场伤心,比如我的前妻就是这样。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段荒唐,我和黄娟正属于这种情况。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世的嘆息,我与貂蝉分属不同时代的人,天天相伴,却不可能有完满的结局。如果用有缘无分来说明我和貂蝉的关系最恰当,她嘴上喊我哥哥,却有意跟我保持间距,好女不嫁二夫,是她的想法。 貂蝉是传统的女人,坚守封建伦理,她不愿委身于我。在我眼里,貂蝉依旧是那个明眸皓齿,清纯天真的女子,极像圣洁的雪莲,玉洁冰清,而又轻柔娇媚。通过几年的苦读,我已经今非昔比,脱胎换骨,变成满腹经纶的骚客文人。我多次在貂蝉面前大发诗兴,不过明显有现代诗歌的痕迹,我说,叶子飘落,是因为树枝的绝情,还是因为劲风的不舍追随。貂蝉眨动会说话的美目,凄楚地苦笑,似懂非懂,也许是她装煳涂。估计多数男人都有贪恋美色的倾向,我这个大老闆就是活生生的例证,古代的男人也不例外,刘备正是这样的人。 刘备和孙尚香成亲以后,天天泡在蜜糖罐里,与新婚娇妻共赴巫山云雨,淡忘了他的宏图远景。其实此乃孙权的计策,他让刘备沉溺于风花雪月之中,尽享浮靡奢华的一时愉悦,乐不思蜀。赵云眼见情形不妙,他拆开诸葛亮封存的第二则锦囊,果然军师有先见之明,早已料到这种局面。赵云向刘备坦陈利害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主公应做好长远打算。刘备被赵云的一席话所点醒,从玫瑰色的绮丽幻梦中跳出来,原来是孙权布下的圈套,刘备险些误入陷阱。刘备跟赵云密谋,趁早脱离这个是非之地,以免夜长梦多,再生出不测事端。 涂脂抹粉 [本章字数:2867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27 20:46:45.0] ---------------------------------------------------- (六十七) 刘备对孙尚香道出去意,古时候的女子多么强势,也不会离开夫君,孙尚香决定随刘备一同出逃。孔明先生最后的锦囊妙计,是要刘备和盘托出此事的原委,刘备依计而行,孙尚香更坚定了跟刘备走的决心。一行人匆匆回返荆州,东吴追兵赶到,孙尚香喝退东吴官兵,刘备等人又继续开拔。孙权岂肯就此罢手,又派大部队火速拦截,眼看着刘备命悬一线,将被东吴大军包围。刘备抵达江边,望见了救星诸葛亮,带领船队前来接应,众人舒出一口气,终于脱离了危险。不想周瑜事先做好安排,在江岸沿线设下埋伏,围追堵截,大兵压境。 还是诸葛亮的谋略技高一筹,分三路兵马和周瑜对垒,周瑜病体未愈,力不从心,败下阵来。东吴将士像是丢了主心骨,无心恋战,且战且退,朝着战船回撤。诸葛亮按照原定计划,吩咐所有的士兵异口同声高喊: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周瑜接连遭受重创,元气大伤,又自感技不如人,多次败在老同学手下,他恼羞成怒,旧病復发,大口吐血,昏死了过去。我想起自己的糗事,比周瑜也强不了多少,那时我在建筑业刚有起色,新买了私家车,首次上路就闯了祸。天色擦黑,我经过立交桥,有人横穿马路,与我的车亲密接触。 我初学会开车,驾驶技术还不熟练,碰上突发事件,我措手不及,把油门当作剎车,麻烦可就大了。前面的人影像半截铁塔一样,在空中飞行了一圈,轰然倒地,最后躺在十几米以外。我吓傻了,等我明白过来,车祸已然发生,无法挽回,我和同行的大海将那人送进医院。我们看清他的面貌,都惊呆了,是老万,银行的信贷员,好在伤势不是很严重,只伤及皮肉,人没事就行。我推开病房门,向老万赔礼道歉,我特意准备了红包,算是赔偿费,以前送过他,是贿赂。我一连迭声说对不起,老万像狼一般嚎叫:我招你了,往死里整我。 我不敢插话,乖乖听他责骂,老万还是不依不饶:大街上这么多人,你怎么偏偏跟我过不去?我连屁都不敢放,大海上前打圆场,好说歹说,老万才语气缓和下来,说我忘恩负义,恩将仇报。我哑口无言,再如何解释,我也讲不清这倒霉事。要说老万也挺可怜的,和我同病相怜,不同之处是黄娟婚后背叛了我,而他老婆则是在老万毫不知情的时候怀上孩子。老万两口子是大学同窗,他老婆原是他的梦中情人,却被一个小白脸追到手,他自感是情场上的败将,沮丧至极。小白脸出国深造,老万等来机会,充当护花使者,两人如愿缔结连理。 就在他们结婚前夕,小白脸回国来找老万的未婚妻,两人有一整天单独在一起。后来,他们生下女儿,老万一直怀疑是小白脸的杰作,去做亲子鑑定,果然他和女儿没有血缘关系。老万离婚了,家庭支离破碎,他形单影只,成了孤家寡人。现代的男女,都存在情感危机,稍不留神,便成为多元乱爱的牺牲品。所幸的是,我返回远古,与貂蝉胜似人间无数金风玉露的相遇,是我最大的慰藉,也是我千年凝望换来的一次回眸。貂蝉愁闷时,我千方百计逗她笑,她绽露笑颜,终于破涕为笑,貂蝉用纤纤玉指点着我的鼻子,此时我觉得十分惬意。 第46页 人是奇怪的动物,喜欢把简单的事弄复杂了,我和貂蝉两情相悦,本可以男欢女爱,享尽人伦乐趣。然而,貂蝉揣着明白装煳涂,跟我保持不温不火的热度,我知道她顾虑太多,我拿她没有办法。自从地球上有了人类,便开始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悲喜剧,假若我和貂蝉走进洞房,皆大欢喜,但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奢望。我在现代社会叱咤风云,而来到远古则难以施展才能,这般看来穿越真是大错特错,英雄无用武之地。实际上,人类的欲望从未停息过,只不过在遥远的古代,人卑微渺小,无力征服大自然,只得听天由命,后来却彻底改变。 (六十八) 人类从耕种赖以生存的土地开始,享用衣食,动物是他们奴化的工具,连他们中间一部分人也沦为唿来唤去的奴隶。航海航天技术不在话下,这时人类又别出心裁想出奇招,说话绕弯子,搞关系学,几乎所有人都渴望出人头地。人类自我感觉与众不同,其实他们越来越近似,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翻版。人类最大的弱点,是制订无休无止的游戏规则,而特权阶层却不按照规则出牌,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诺大的宇宙很少有漏失,偶尔流星陨落,也成为一道奇异的风景,现在人类在获取物质文明的同时,也遭到应有的惩罚。 仅以中国为例,二十世纪前期,黄河决堤,长江告急,新中国治理黄河以后,降服了雄踞北方的黄龙。可是长江却不容乐观,上世纪发生了三次灾害性的大洪水,2010年汹涌来袭,且愈发严重。周边的一些村庄,甚至城市遭遇了惨痛的洪灾,究其原因,还是人类多年来破坏环境,由此所造成的恶果。生态环境的植被受到过度砍伐和大火摧毁,这为洪涝灾害,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截流和水坝的危害程度也不可低估,湖泊及湿地的减少,也是洪水肆虐的隐患祸根。人类改造自然,引起洪水泛滥的总爆发,我的姓氏就是因洪水而取得。 人类自身难逃其责,其实老天爷有脾气秉性,如果以宏观角度观之,世间万物都有既定的程序和界限,不尊重客观规律的苦果,洪水便是一例。干旱和洪水,是长期困扰人类的两种极端,积累到一定的限度,将会引发无法逆转的灾祸。赤壁一战,曹操兵败如山倒,但是他手中握有王牌,傀儡汉献帝。曹军在前方作战,后方也没有停止折腾,兴建规模浩大的铜雀台。曹操在战场上失利,就更想用其他方式挽回声誉,歷时五年之久的铜雀台竣工,正是他期盼的丰功伟业。铜雀台落成,曹操心中大喜,邀请文武百官欢庆令人欣悦鼓舞的时刻。 我有幸也在受邀之列,随同特使拜见曹操,富丽堂皇的铜雀台,尽收眼底。铜雀台雄壮大气,具有皇室王族的名贵典范,蔚为壮观,想必只有江北才可一睹如此奇观,这几年我一直在江南生活,难得见到大型建筑。为了助兴,曹操命手下大将展现才艺,张颌,徐晃,我一眼就认出来了,还有我视为战神的夏侯将军。我双眸一亮,以前的领导曹洪也冲上比武台,四员大将轮番表演射箭技能,箭无虚发,无一例外射中靶心。他们骑马的功夫也十分了得,尘土飞扬,而整齐有序,曹操坐在贵宾席的正中央,手捻鬍鬚,喜不自禁,心花怒放。 众将退场后,曹操手底下那帮擅长吹捧的文人依次亮相,吟诵又臭又长的八股文章,为曹操歌功颂德,涂脂抹粉。曹操暂时忘却战败的耻辱,沉浸在天下霸主的自我陶醉之中,他站起身形,发表即席演说。曹操在一班人的奉承下,忘乎所以,虚荣心膨胀,不由得发出感嘆,追忆往事。曹操回想起自己的创业史,他说出肺腑之言:我本是个读书人,谈不上雄心抱负,只想顺顺噹噹度过一生。没承想,赶上乱世,适逢徵兵,我入伍参军,从士兵升迁为军官。我时来运转,剿杀黄巾,除去袁术,攻破吕布,灭掉袁绍,摆平刘表,战功卓着。 曹操上面的自我评定,应是事实,无法抹杀,而他接下来的话,就并非出自真心,完全是吹嘘和辩白。曹操说:我一路晋升,最后才登上位极人臣的丞相宝座,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我从没有过谋反之心,鼎力拥护圣上,为汉室的稳固效犬马之劳。我听他这话,感觉很不舒服,嵴背直冒凉气,曹操没有叛逆企图,鬼才相信,纯粹是掩耳盗铃,此地无银三百两。曹操的密探来报,刘备已今非昔比,占据了荆州地区,而且与孙权结成姻亲关系,两家联合之意昭然若揭。曹操善于用计,他眼见这种局势,索性採取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计策。 分食疆土 [本章字数:2866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28 20:27:03.0] ---------------------------------------------------- (六十九) 曹操想要分化瓦解孙刘联盟,以便各个击破,他静等刘备和孙权自相残杀。曹操的谋略,无非是封官,将刘备任命为荆州城的最高行政长官,再给周瑜此处另一种名义的高官。曹操明白,孙刘两家都属于好斗公鸡的类型,谁也不服谁。曹操的这一招何其毒辣,把一块地盘分给两个对手,况且他们均不是省油的灯,互不相让,最终只能是两败俱伤的结果。在乱世之中,我和貂蝉四海漂泊,相依为命,两人没有肉体关系,反而更加容易相处。我们就像两条平行线,可以长久地并驾齐驱,而没有交点。跟我有交点的人,是我的前妻和黄娟。 第47页 她们当中,一个我日渐嫌弃,另一个只图享乐,都是我生命里流星一般的过客,只有貂蝉,令我难以忘怀。我以前自认为是成功者,然而在与狐狸精黄娟的对决中,我一败涂地,差点丢了小命。也难怪,我定力不足,和黄娟相差十八岁,内心的烈焰骤然升腾,蚀骨销魂的感受体验,是我从来没有经歷过的。在认识黄娟之前,我根本不知道热血沸腾是什么滋味,尽管结婚很早,由于直接闯入围城,我并不懂得心动为何物。一直以来,我和前妻夫唱妇随,平淡而无趣,我已经厌倦了这一成不变的生活。见到黄娟,我心血来潮,想要尝试新奇探险。 我前妻真是愚钝到了家,竟然没有觉察其中的蛛丝马迹,她既窝囊又可怜,就会哇哇大哭。黄娟精于心计,只给我前妻留了一套房子,紧握住大部分财产。我听爷爷说起过,略知旧式礼法的七宗罪,即休妻的理由,我前妻没有任何一种过错。头一条,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她给我生了儿子,这罪名不适合她。第二条,私通姦夫,她活像是枯萎的残花,不正眼看男人,黄娟倒很符合该罪责。接下来,不孝顺公婆也跟她搭不上关系,养老送终,她是标准的贤惠媳妇。另外,最令人生厌的议论家长里短,搬弄口舌是非,完全都和她不沾边。 我前妻也没有存私房钱的举动,创业初期,她还伸以援手。女人普遍嫉妒心强,她则自顾打理小家,充耳不闻我那些花花草草之事。最后一条,她从未身患大病,壮的好似小牛犊子,虽然长相对不起观众,可是构不成我嫌弃她的原因。我为何移情别恋?都怨黄娟小狐狸精,和我前妻相比,她占尽了女人的优势。我前妻是一口的四环素大板牙,手掌比我的还要粗糙,而黄娟身段妖娆,眉目清秀,宛若参加选美的小姐。黄娟擅长化妆美容,选用的香水不是最贵的,是最适宜的,且发挥到极致,在她的迷魂大法之下,我心旌摇盪,深陷情网。 黄娟的眼神也与众不同,具有强劲的穿透力,我这个乡下老土,又怎能抵御她夺魂摄魄的媚眼诱惑呢?黄娟的万种风情,是与生俱来的,不用特意造型,她走上街头,就会赢得大家的注目礼。黄娟撩人的妖艷性感,是从骨子里流露出来的,尤其是她的嘴唇,鲜红欲滴,谁见了能不着魔?黄娟洒脱随性,如傲然绽放的野菊花,散发野性美感,让人心痒难耐,生出攀折的念头。更何况她投其所好,娇嗔的表情,我至今忘不掉。黄娟是有文化的女人,常写荡漾相思情怀的文字,我被她的多愁善感所打动,首先是心,连同身子均被她牵引过去。 别以为,我跟黄娟一见面,就直奔主题,她十分含蓄,我颇费周折,追了她大半年,才同床共衾。黄娟有神秘感,会弔男人的胃口,是修得正果的狐狸精,否则没有资格入围。我心驰神往,老马啃嫩草,极想尝尝妩媚女人的别种风情。想法化作行动,黄娟的心愿终于实现,而我的噩梦从此开始,追悔莫及,直至千疮百孔,生死未卜。平心而论,黄娟曾经为我留下一段美好的回忆,但是很短暂。如今我还记得,我俩最初相识的那一幕,在酒会上,我发现神情迷离的黄娟。后来我才得知,她刚和男友分手,心痛欲碎,掩不住她的恍惚视线。 (七十) 黄娟就恰似一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猫,在情感的迷雾中辨不清方向,我的适时出现,给她带来一丝熹微的光亮。现在我总算明白了,我只不过是黄娟寂寥时光中的替身演员,我们之间纯粹是彼此用身体取暖。世界正是这样,特别是在杂草丛生地带,一缕光波,我们都看作是希望的晨曦。我说不上有多么爱黄娟,是一种贪婪的索取,黄娟有她自己的企图,我们同床异梦,各取所需。黄娟心眼比我多,而我一如飞蛾扑火,跌入她织好的网,成为刀俎下的鱼肉。这一切恍然如梦,我原以为掉进幸福漩涡,却不料是陷阱,坠落其中,无法挣脱。 我不能再回忆这些倒霉事了,只觉得头昏沉沉的,手脚冰凉,我搞不懂,女人鲜靓的外表里面,究竟隐藏着怎样的心呢?与我形成鲜明对照,周瑜在官场情场上一路顺风,因而心高气盛,瞧不起所有人,也包括他的老同学诸葛亮。周瑜一直对战略要地荆州垂涎欲滴,刘备则迟迟不予归还,周瑜为此耿耿于怀,心存怨恨。周瑜想在孙权面前露一手,他使出绝活,动用看家本领,绞尽脑汁,终于苦思一个全歼刘备势力的好主意。西部地区,一直是刘备嚮往的去处,由于自身实力不济,他才没敢轻率出征。周瑜主动要求,替刘备分忧解愁。 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周瑜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周瑜很清楚,他此番发兵,刘备肯定要出城送行,犒赏众将士。周瑜想的特美,趁着绝好机会,出其不意,吃掉刘备这支力量,既除去心头大患,又如愿抢占荆州,可谓一箭双鵰。周瑜自我感觉良好,而诸葛亮是何等机灵的人,他一眼看穿周瑜的如意算盘。周瑜口口声声助人为乐,实际纯属雕虫小技,在老同学跟前耍心眼,还差得远呢。诸葛亮找来文武兼备的赵云,站在高高的城门楼上严阵以待,专等周瑜领兵赶到,赵云当众揭穿他的险恶用心,这次着实将周瑜狠狠地羞辱了一场。 随后,刘备大军从四面八方围拢过来,周瑜设计的圈套,早已被对方识破。周瑜心服口服,的确自己技不如人,面对昔日同窗诸葛亮,他喟然慨嘆:即生瑜,何生亮。紧接着,周瑜大口吐血,气绝身亡。周瑜不甘居于人后,诸葛亮比他的智谋略胜一筹,孔明先生是纯种的地球人,他何以出类拔萃,鹤立鸡群?皆因诸葛亮受到外星人的真传,其凡体肉身不可改变,而他的大脑思维已经接近外星人的发达程度。外星人扶持刘备,并非是我信口雌黄,留意一下,许多事有迹可循。关羽张飞赵云,以及诸葛亮黄忠,都是外星人关照刘备的恩赐。 第48页 此外,还有新加入者,马超便是一例,马超与上面提到的人不同,他天生爱做梦。马超梦见自己在空无一人的旷野中,和兇勐的斑斓虎不期而遇,马超艺高人胆大,丝毫也不惧怕。马超比武松厉害,武松尚属一对一的较量,马超则是以一对十,而且不使用兵器,赤手空拳对付一大群老虎。然而,人的体力毕竟有限,俗话说,好汉难敌四手,何况是远多于此数目的老虎。最终,马超渐渐气力不支,眼看就要变成虎口下的美餐,忽然,他大喊救命,原来是一场恶梦。任何事都有预兆,马超的父亲和两个兄长,不幸惨遭曹操的毒手而丧命。 曹操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了马家父子,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马超横下反曹决心,起兵攻打曹操,与此同时,诸葛亮念及旧情,想要为周瑜弔孝。刘备为他捏了一把汗,诸葛亮执意前往,毫不畏惧,他只带上最信任的赵云随从同去。我也为周瑜惋惜,生不逢时,本可大展宏图,实现远大目标,出人头地,甚而出将入相,位极人臣。周瑜交了桃花运,但是夭折早亡,是他通向理想之路的阻碍。诸葛亮是他饮恨而终的始作俑者,把周郎气得旧病復发,导致殒命。话又说回来,为了分食疆土,拥有立足之地,诸葛亮的做法无可厚非,值得谅解。 今夕何夕 [本章字数:2861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29 21:06:33.0] ---------------------------------------------------- (七十一) 我在江滨市房地产界,相当于刘备的位置,郑川是我的军师诸葛亮,我负责最后拍板,具体运作归他打理。各行各业均有或多或少的潜规则,房地产市场也概莫能外,楼盘跟其他的商品一样,也有性价比的说法。房地产热,哄抬房价的根子在哪里?我不说,恐怕局外人无从获知其中的隐情,早在我打拼初期,我就看准地产是块肥肉,只不过那时还没有展露峥嵘。后来,果然被我猜中,房地产业异军突起,节节攀升,且居高不下。我是从房屋中介起家的,这里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不论是买家或者买家,都被我架空,房价由我说了算。 想想看,应付卖主一方,我们尽量压低房价,而对于买房人,我们又天花乱坠,勐抬价格,这中间的利润非常可观。我之所以神通广大,因为我和房产管理部门,及相关的政府机构,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我敬奉的礼品和好处费,极其有限,而我得到的经济效益则十分巨大,比如我送几千元的礼物,由此带来的回报是几万元,甚至更多。我的特长,是出手大方,再加之郑川的精打细算,我如虎添翼,最后一举登顶。相比之下,古人没有这么多花花肠子,他们总体而言简单爽快,打打杀杀只是表面现象,谁不想在自助餐上多吃多占呢? 古代女子的命运极为悲惨,即便像貂蝉这样的天生尤物,处于男权统治的风口浪尖,自己也无法主宰。貂蝉属于国色天香的佳丽,明眸善睐,齿白唇红,我望着她的倩影,心生爱怜,可是又不敢冒犯。三国时期,男人的时髦用品是鹅毛羽扇,女人所用的潮流随身物,是绢丝纨扇。貂蝉不但是绝色美女,更是技艺俱佳的才女,能歌善舞,还会作诗吟赋。貂蝉痛失吕布以后,用娟秀小字在扇面上题诗:轻抚细纨扇,秋月映窗前,只言祛酷暑,君已升青天,本为求团圆,相望云河远,素颜懒梳妆,未曾见郎面。我不懂诗,凭直觉断定是好诗。 貂蝉写出她的真情怀,古时女人被锁在深宅内院,幽婉愁怨的心绪常常漫流,我和貂蝉朝夕相伴,多少了解她内心里的苦衷。不仅貂蝉如此,就是堂堂的公主也饱受摧残,古语有云,皇帝的女儿不愁嫁,而嫁出去以后,其境遇却很难说了。据史书上记载,生在皇室的兰陵公主,长得美若天仙,琴棋书画,无一不精。驸马是当朝大将军的儿子,自古特权阶层讲究门第观念,郎才女貌,门当户对,方能组合成功。结婚伊始,两人形影不离,天天泡在蜜糖罐里,但是只维持了几年。关于爱情保质期,有七年之痒的论点,具体年限,因人而异。 花心的驸马先是吃窝边草,让家中的使女身怀有孕。纸包不住火,兰陵公主找娘家评理撑腰,太后出主意,叫驸马捲铺盖走人。驸马闻讯慌了手脚,又是大献殷勤,又是托人说和,终于挽回即将破碎的婚姻。两人又在一起如胶似漆,兰陵公主还怀上了小宝宝,而驸马是个风流浪子,在外面***,同时包养两位红粉佳人。兰陵公主从小受宠,容不得半点委屈,仗着自己是金枝玉叶的身份,与驸马大打出手。驸马也不是善茬,对公主拳打脚踢,结果闯下大祸,将身怀六甲的公主和腹中胎儿一併踢死。古代法律很奇特,夫杀妻,可以减刑。 按照其时的律条,本该罪当问斩的驸马,应充军发配到荒凉地域。太后当然不干,力排众议,非要处死驸马,一众大臣极力争辩,必须依法行事。最后,皇上的金口御言起到决定作用,驸马丢掉小命,皇族总算出了一口恶气。此事背后另有隐情,那名怀孕的使女,被兰陵公主殴打致死,开膛破肚,手段之残忍,令人髮指。兰陵公主既是受害者,也是害人者,我在同情之余,还有愤恨,她是双手沾满鲜血,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歷来女性之美,是柔情似水,温和贤淑,物极必反,男人政权造成女人缺失自主地位,嫉妒是悲剧发生的祸根。 第49页 (七十二) 月亮是女性的象徵,嫦娥,玉兔,构成绝佳的美妙神话图景。古代饥荒和战乱接连不断,女人是延续子孙后代的母体,以女娲为代表的女性崇拜,早在几千年前,就开始兴盛。后来,女人社会地位下降,完全是战争所带来的不良后果,说白了,都是人类自己的内讧引发的。外星人不搞这一套,男女绝对平等,而副作用则是模煳了两性之间的界限,男人不再强壮,女人也失却原有的柔美。事实上,多么粗线条的汉子,在他倾心的女人跟前,均会表现出温情的一面,霸王项羽就是最好的证明。还有一种男人,自古有之,便是十足的伪君子。 古往今来,男人始乱终弃,女子遇人不淑,无助的女人,令人扼腕嘆息。我正是鲜活的例子,抛妻另娶,而我从始至终没有过君子的行为,也无所谓伪君子了。郑川则不然,他是盗花狂徒,使多少美丽的花儿零落凋谢,可能只有黄娟是唯一的特例。郑川是货真价实的帅哥,富有优越感,喜欢摘花猎艷。用情不专,是男人的通病,郑川属于发挥到极致的那种人。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郑川明目张胆勾引小姑娘,连少妇也不放过,最后升级为和黄娟私通。我这个人真是不可救药,明白一世,煳涂一时,我自己在引狼入室,纯粹愚蠢到了家。 最终结局自然是竹篮打水空欢喜一场,鸡飞蛋打,我比周瑜还惨,赔了夫人,甚至险些丢了性命。若是说谋害我,应该归罪于郑川和黄娟这对姦夫**,而我离婚,除了黄娟的原因以外,更是周边因素诱导所致。在我的朋友圈里,超过一半的人离异,有的更换新人,有的索性独身。老婆是别人的好,孩子是自己的好,俗话说的很对,男人都是这山望着那山高。出轨不是男人的专利,女人也有,据权威调查组织统计,女人红杏出墙的比例只占五分之一弱,而男人高达三分之一强,这是不完全的保守数据,实际数量要多于抽样调查结果。 至少,女人认为墙外开花是件羞耻的事,男人却不同,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将採花酿蜜视作展示个人魅力的舞台。老万就曾经自豪地宣称:还是一个人过好,看兄弟我,几天换一个女伴,快乐逍遥似神仙。在这些人的劝说下,我像是被传染了流行病,把目光投向外面的精彩世界。男人都是偷腥的猫,只有在没有被激活之前安分守己,而一旦注射了这针兴奋剂,就和打鸡血一样,一发而不可收拾,孤注一掷,再难回头。我的离婚,是时代造就的悲情产物,也怪我缺乏定性,随波逐流,跟着他们瞎起闹,最后成了纷乱闹剧的牺牲品。 我的前辈就没有这么多的闹腾事,向来规规矩矩,不越雷池半步。他们和所处的环境大背景不无关系,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什么年代培育什么样的人。我给老万送礼,认识了他的父亲,我称唿万叔叔,他年轻时支援边疆,文革后才返城。老万母亲走的早,后来万叔叔邂逅了初恋情人,她也是丧偶,两人自然而然走到一起,领取结婚证。万叔叔后老伴的独生女儿常住娘家,从中搅和,老爷子很不幸,或许因为多年心情郁闷,身患绝症。老万的继母也是疾病缠身,生活不顺的老年人迟早要遇到这类问题,万叔叔体贴爱妻,让儿子送她看病。 老万满心的不愿意,毕竟不是他亲娘,找藉口推託,对后妈一肚子怨气。最终,两位老人分别由自己的儿女照料,虽是两口子,再婚后想获得幸福归宿,却是难上加难。再瞧瞧我,放着贤惠的媳妇不珍惜,为了关乎面子的虚荣心,去搞婚外恋,追求时髦的新奇体验。我前妻是标准的贤妻良母,可是她跟我不合拍,一直对房事不感兴趣,尤其是生完儿子之后,意兴全无。说起来她怀孕期间,我也够可怜的,为保母子平安,我托人做过b超,我强压**,不敢有非分之念。不久我进城打工,感情日益疏远,而事业大有起色,我淡忘了这事。 咫尺天涯 [本章字数:2865 最新更新时间:2011-09-30 21:48:57.0] ---------------------------------------------------- (七十三) 家庭无非是休息之所,随着时间推移,我的激情流失殆尽,开始变味,就如同一杯白开水。恰在此时,黄娟出现了,我领教了女人的特有风韵,重燃战火,处于孤寂时光中的我,对爱的渴望非同寻常。情人节那天,我和黄娟在西餐厅品尝异国风味的菜餚,我问她:你怎么不参加约会?话一出口,我便觉得欠妥,太鲁莽唐突了,很有可能会引起她的不悦。显然,是我多虑了,黄娟非但没有不高兴,而且顺口答音地说:还没有入我法眼的人。看她多有水平,本来是一件尴尬事,黄娟却举重若轻,一句话就轻松过关,无形中还提升了自己的档次。 其实,男女之间只隔着一层窗纸,揭开之后,方才恍然明白,不过如此,除了年轻漂亮,黄娟和我前妻没什么两样。前妻得知我有了外遇,表明自己的态度:我就要儿子,别的什么都不要。话虽这么讲,我不能翻脸无情,照样给他们母子留下一套房子,最起码有个住的地方。黄娟十分精明,手握着绝大部分的资产不松手,除此以外,我在舆论方面也占尽了便宜。主要是前妻的娘家也在乡下,山高水远,鞭长莫及,不大可能千里迢迢跑来闹事。前妻自己默默承受了这一切变故,她总是在背地里悄悄流眼泪,无处化解,最后憋出精神失常。 第50页 我老家的族长闻听我离婚的消息,估计是洪峰告诉他的,老族长年逾古稀,脑筋一点也不古板僵化。他派人给我传来口信,准确说,是对我的教导:安置好母子俩的生活,经营好新建的家庭。老族长对我大逆不道的举动闭口不谈,可见全社会对离婚的宽容程度,可谓空前绝后。如果是从前,作为封建礼教的卫道士,老族长说什么也不能忍让这样的道德败坏之事,一定气势汹汹找上门来。我都可以想像出来他的气愤表情,指着我的鼻子,训斥我。内容大同小异,无非是说我厚颜无耻,破坏了祖上的规矩,给洪姓家族丢脸了诸如此类的话。 情况正好相反,老族长没有责怪我,而是语重心长地告诫我为人之道,既然走到这一步,也要负起男人的责任。老族长也未曾料想,我的梅开二度,是自酿的一杯苦酒,真是应了那句话,死要面子活受罪。我从老族长的叮嘱中,领悟出另一种弦外之音,恨铁不成钢,他老人家经验丰富,指出我将要面临的严峻挑战。今天我才知道,我在教子方面也是写下败笔,子不教,父之过,我没有给他树立好榜样,儿子是我心里永远的痛。自从洪峰搬到江滨市,就开始和青菜绝缘,鱼肉海鲜是他的家常便饭,天天胡吃海塞,面积体积都与日俱增。 洪峰刚来那阵,先是活泼好动,我很欣慰,男孩理应活跃一些,此后我发觉他不对劲了,去医院检查,说是缺少微量元素,患上多动症。洪峰走进校门,变得不爱运动,等到上初中,他沾染了一身的坏习惯,自然成绩也一落千丈。洪峰上课不听讲,总是开小差,三天两头逃学,还考试作弊,抽菸喝酒打架一样不少,我说他五毒俱全。老师经常请家长,我没有时间,由他妈妈代劳,后来洪峰又学会了编瞎话,要不就是沉默无语,我真拿他没办法。我给他请家教,也不管用,辅导老师说洪峰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没有长性,难以见成效。 洪峰上中学后,每月有一千元的零花钱,消费观念随之发生转变,买东西大手大脚,好像家里有一座金山。我为他操碎了心,除了在商战上角逐,还要劳心费神管教儿子,我对他不抱太大希望,只盼他能自食其力。我离婚后,洪峰变本加厉恣意妄为,我更不敢管他,他反倒振振有词说我欠他的,看有多可笑。洪峰不学无术,这点随我,但是他聚众斗殴,绝对不是我遗传给他的。洪峰爱攀比,也并非出自我的影响,别看我是老闆,从来不挥霍,洪峰花钱如流水,是受同学的不良诱导。近年兴起宠物热,我没有闲暇,黄娟养了一条牧羊犬。 (七十四) 后来,我把对儿子的关心,转移到爱车上,奥迪车是我的最爱,终日陪伴,渐生感情。我常年应酬很多,落下胃痛的毛病,因为业务关系,我跑遍了全国各地,游览多半数的名胜古蹟。未经歷练,难免生勐,我走过一遭才发现,原汁原味的民俗建筑最有文化底蕴。古人热衷于拼争,现代人勾心斗角,都是对美好人生的误读,真正文明财富的缔造者,是底层的老百姓。就那我们须臾不可离的饮食来说,也跟歌坛一样,东北风西北风轮流劲吹。我一度对东北菜上瘾,起初吃不惯,慢慢喜欢了酸菜。酸菜有三种分支,味感各异,我悉数笑纳。 东北酸菜是其中之一,我给保姆起外号,正是因为我对酸菜有所偏爱,联想到雪村的小品剧,灵机一动,为她取名。后来,我通吃东北大菜,所谓的大菜,并非有多么名贵,而是量大实惠,足以大快朵颐,享受口福。小鸡炖蘑菇,猪肉炖粉条,所用容器不是碗盘,是用大盆盛放。东北人豪爽,不仅表现在性格上,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是全方位的有气势。当然,我也吃过山珍海味,鲍鱼海参鱼翅一类的餐桌极品,均属帝王宴,整天吃会倒胃,偶尔为之,调剂口味。我有幸品尝了乱炖,东北人的当家菜,以豆角土豆番茄等大众菜为主料。 乱炖看似搭配不合理,实际上别有风味,而且富有营养,对身体健康有好处。我前妻就吃得津津有味,洪峰不爱吃这道菜,其后我介绍给黄娟,她紧皱眉头,不肯下筷,看来我和她还是有代沟啊。我週游古今,经歷颇多,修炼得极具豁达睿智的大师风范。再说保姆翠花,他比我大几岁,按照辈分关系,我还得管她叫表姐。翠花很不幸,嫁了个不求上进的丈夫。只会窝里反,对翠花动粗,实施家庭暴力。翠花隔三岔五回娘家诉苦,想要离婚,翠花妈是老古板,认为离婚丢人现眼,脸面无光,翠花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忍受丈夫的体罚折磨。 如此来看,男人在外面没本事,就回家拿老婆出气,我指的是一部分人群,不代表普遍现象。翠花在婆家没有地位,她婆婆刁钻刻薄,一口一句老公打老婆,天经地义,可见她有多混帐。她也是女人,听说年轻时和翠花一样挨打,她家有祖传的暴力倾向,等到年老体衰,不具备打人的力气,才罢手。翠花的丈夫跟他爹一脉相承,老婆是鼓,不擂几下心里痒痒,同时也是传宗接代的工具。翠花生了两个儿子,都不是省油的灯,小儿子与洪峰年岁差不多,不好好上学,总闯祸。洪峰比他强,还不至于把人打个半死,在拘留所里面壁思过。 翠花的大儿子已经娶媳妇了,他家门风不正,就会没事找茬,天天和新婚妻子吵架拌嘴,最终目的是诉诸武力。他媳妇自感没有信心,瞒着他作了流产,结果他怀疑媳妇有外心,拿掉的是野种。他不由分说拳脚相加,小媳妇实在忍受不了他的殴打,说什么非要离婚,他们最后还是以分手而告终。翠花是苦命人,出来当保姆,回去也要受气,家里外头都不顺心,所以我特别照顾她。我阅人无数,像翠花这样的女人,我见得多了,本来处于劣势,再一味忍让,最终的命运,只能是任人宰割。俗话说,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女子多不如意。 第51页 貂蝉守寡后,一直独居空荡荡的房子里,迟迟不肯答应我的求婚。我百爪挠心,每天见到风摆杨柳,仪态万千的大美女,却只可远观,而不能近距离接触,我心里很不是滋味。貂蝉只是嘴上跟抹了蜜一样,一口一个哥哥地叫着,甜得发腻,我听起来感觉隐含一种撒娇的语气。我也觉察到,貂蝉喊我哥哥是出自真心,而不是拿腔作调,虽然她的咬字不算太清晰,我觉得惬意舒服。我顺坡而下,答应的也十分干脆,既然她把我看作兄长,我就索性当一回她的哥哥。我是个男人,尽管我不可能谙悉整个男人群落,还是多少知道男人的心思。 酩酊大醉 [本章字数:2865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01 22:13:28.0] ---------------------------------------------------- (七十五) 别看男人们终日一副高深莫测的表情,一张张稜角分明的脸,或桀骜不羁,或特立独行,或慷慨潇洒,其实骨子里多多少少都有美女情结。依据男人的性格及心理特点,我大体为他们分类,难以涵盖众生相,不过还是有一定的代表性。其一,心怀不甘型,别人形影相随,自己冷冷清清,这类人不惜动用所有关系,去结识漂亮美眉,是忙碌的一群人。第二种情况,安之若素型,持缘分是顺其自然的观点,既来之,则安之,不强求,具有置身事外的气度。接下来,是看破红尘型,在感情问题上屡战屡败,因此採取破罐破摔态度,不抱希望。 还有愤世嫉俗的男人,对女人群体产生强烈偏见,把自身失利原因归咎于对立面,狭隘地认为女人短视虚荣,整体素质下降。最奇特的是感觉良好型,以目前现状为荣耀,哪怕是独身,无人青睐,也觉得是体面事,并大肆宣讲他的一套奇谈怪论。另外,还有浑然不知型,是少年不知愁滋味的青涩男生,并非天生迟钝,因为还没有开窍。下面是条件过高型,总梦想织女配牛郎,在极其有限的空间寻找,最终沦为剩男。最后一种是畏首畏尾型,前怕狼,后怕虎,对恋爱充满恐惧,始终保持谨小慎微的姿态,所以他们在情路上很难如愿以偿。 男人都这般多愁善感,情绪飘移不定,更不用说女人了,如果想清楚,爱不是生命的全部,没有爱的人生也未必黯淡无光。话虽这么说,那是自己没有遇上,真要是遭逢霉运,就会有另样的想法。我的外甥女小玫,自幼缺心眼,与洪峰不同,她是真的脑子进水了,小时候发高烧,把大脑烧坏,智力低下。她在人前神色呆滞,面无表情,喜怒哀乐是他人的特权,与她无关。小玫跟不上学习进度,小学没读完就回家务农,倒是出落得愈发水灵,说媒的人踢破我姐家的门槛。小玫嫁人后,生下白胖儿子,他男人没良心,最后还是抛弃了她。 连普通的女子尚难保被遗弃的宿命,更何况像小玫这样有先天缺陷的女孩子了,根本无法把握自己的人生。我家乡也是藏龙卧虎的地方,我鲤鱼跳龙门,一举成为远近闻名的大企业家。我们村还有个名人,叫邵静,刚出生时怕光,患有白化病,全世界的发病率只占十万分之四,不幸让她赶上了。邵静被乡亲们视作异类,她成年后身高达到一米八,走上t型台,跻身模特圈,时来运转当上名模,后来她出国定居。从古至今,通过不断努力和拼争,改变自己命运,被后人誉为英雄豪杰的以男人居多,女人有花木兰,穆桂英等屈指可数几例。 我来到古代,亲耳听说一位无名女英雄,堪称有勇有谋,巾帼不让鬚眉。本来女英雄夫妇二人恩爱甚笃,那个可恶的高官嫉贤妒能,设计陷害她丈夫,充军发配到边远地区,她女扮男装千里寻夫。路上她遇见拦道劫财的女寨主,看她英气袭人,想和她拜天地入洞房。她急中生智,假装应允跟女寨主的婚事,开列的条件是暂缓成婚,先行由她带兵復仇。女英雄攻取城池,高官人头落地,她和丈夫终得团聚。为了答谢女寨主,她牵线搭桥引见丈夫的好友与寨主成亲,不仅扭转干坤,而且赢取了皆大欢喜的大团圆结局,她不辱英雄的美名。 如今,天下太平,生活安稳,而怨妇部落有增无减,怨天尤人无济于事,还是学学女英雄,自己做主。但是,随着像我这样暴发户的横空出世,那些身后的女人可就遭殃了,男女阵营新一轮的不平等,造成多少女人的惊魂噩梦。我正在遐思神游之际,忽听门外传来一片哭泣声,无比悽惨,我不明白快要到新春佳节了,他们遭遇什么不测事,何以如此悲痛?我走出房门,才弄清此事的原委,和灾祸不相干,他们是在哭年。他们聚集街头巷尾,相拥而泣,嚎啕大哭。有人道出是当地的习俗,他们感嘆人生苦短,韶华易逝,故而伤心落泪。 (七十六) 与其他物种相比,人类应是更强势,也更为贪心,鸟禽野兽均是其餐桌上的美食,人们喜好滥杀无辜的近邻。为什么普天之下高血脂高血压高血糖的三高人群日渐增多?原因不外乎我们的欲望超出极限,为满足口腹之慾和一己之利,不顾濒危动物的死活。人类遭受了报应,爱滋病,禽流感以及类似稀奇古怪的病症,其实是外星人略施小计,给人类敲响警钟,无非是惩戒一下地球人而已。俗语道:鱼生火,肉生痰,白菜豆腐保平安,白菜是个宝,赛过灵芝草。越是不起眼的家常菜,越富有营养,对人体有益,此说法已经受千百年的证实。 第52页 我们喜欢搞怪,标新立异,别出心裁,总能制造轰动效应。我曾经进过一家餐厅,里面是清一色古香古色的太师椅,服务员身穿绿军装,重现几十年前红卫兵小将的形象,菜品也是忆苦思甜的种类。大众消费水平节节攀升,人们的口味愈加挑剔,这家餐厅老闆挖空心思,想出奇招,其目的就是为了招徕生意。古代便有书中自有千钟粟之说,我以前爱好藏书,而不读书,只是装装门面,使人误认为我出身于书香门第。我返回远古,又捧起简牍,开始正儿八经诵读,不是摆摆样子,这回是为了充实自己的大脑,以免沦为无知者,遭人算计。 我们地球人就会异想天开,电影《黑客帝国》里有个镜头,用连通管接在后脖颈,试图输入文字信息。这样高难度的事,我们办不到,外星人却早已驾轻就熟,他们使用高科技手段,光电磁场感应,并不是直接解剖,我们人类常常想当然,弄巧成拙。外星人能将书本上的东西转化为财富,比黄金屋还要贵重,歷经亿万年的摸索才完成,不是一蹴而就。我是诸葛亮的亲信随从,跟着他前往东吴,给老同学周瑜弔孝,我们完全是出自真心,焚香跪拜,供奉果品美酒。周瑜同僚都对诸葛亮有成见,一致认为周瑜之死,他是罪魁祸首,负有全责。 众人虎视眈眈,瞪圆了眼珠子,手无缚鸡之力的政界要员怒目直对诸葛亮,而膀大腰圆的威武战将,握紧了手中的兵器,恨不能冲上来,把我们撕成碎片,剁为肉酱。还好,有驰骋纵横,威震八方的常胜将军赵云在场,他们不敢造次,敢怒不敢言,只得眼巴巴看着我们进行凭弔仪式。诸葛亮胆识过人,胸有成竹,事先准备了一篇祭奠文章,他展开书简,大声朗读起来。诸葛亮心胸开阔,光明磊落,他对周瑜给予高度评价,只字不提个人恩怨。这叫气量,玩弄计谋是各为其主,当然也是为了自己的生存利益,而双方私交则是另外一回事。 诸葛亮盛赞周瑜是杰出的军队统帅,文韬武略,无人可比,又夸他有雅量,这属于官话套话,从古代一直沿袭至今。诸葛亮的悼词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然而又情真意切,大家感动得眼含热泪,我们圆满完成弔唁任务。诸葛亮名声远扬,跟他才学不相上下的庞统先生仍默默无闻,刘备只给他一个副县长的职位。凤雏和卧龙一样,都是不可多得的奇才,可惜境遇有如天壤之渊,孔明春风得意,而庞统不受重用。凤雏先生心理失衡,看人家诸葛亮总是高朋满座,自己门可罗雀,门前冷落车马稀,同样的世外高人,两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庞统向来做事无拘无束,天马行空,不按常理出牌,穿衣打扮也十分随意,不拘小节,难怪刘备等闲视之。庞统是个率性的人,不会弄华丽的装饰,哪怕是暂时的应付,老夫子也很是不屑。新官上任三把火,庞统就职伊始,大胆废除了以前的陈规旧律,重打锣鼓另开张,闹得人人皆知。刘备也听说凤雏先生的改革新方案,对此极为不满,你一个小小的副处级干部,还不如芝麻粒大的官,竟然擅作主张,瞎折腾。刘备派出他的手足兄弟张飞,挂巡视员头衔,前去追查。庞统是酒鬼,贪恋杯中之物,不分是否有公务,一直喝到酩酊大醉为止。 双子星座 [本章字数:2869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02 20:51:46.0] ---------------------------------------------------- (七十七) 张飞粗中有细,没有马上现身,而是暗中观察。庞统果然名不虚传,他审理邻里纠纷和治安难题确实有一套,很快就办妥数月积压下来的民事刑事案件。张飞不得不口服心服,对凤雏先生另眼相待,回去復命如实禀告,刘备终于起用庞统,封为副军师之职,仅次于军事诸葛亮。在双子星座的扶助下,刘备再展雄风,联合多股势力,与曹操分庭抗礼,其中就有和曹操不共戴天的冤家马超。马超的父兄惨遭曹操杀害,成为他的刀下之鬼,两人算是结下了梁子。这年寒风乍起之际,曹操和马超两军对垒,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一场激战在即。 马超恨的牙根疼,看见曹操眼珠子都快要爆裂而出,策马奔向曹操,直取首级。曹操知道马超杀红了眼,好汉不吃眼前亏,他转身慌忙逃窜。曹操使用了易容术,马超还是一眼认出他,大将许褚赤膊上阵,拼死保护曹操,两人大战厮杀到一起。乱世纷争中,时常上演这样你死我活的斗狠场面,我又联想到外星人,地球人探寻他们多年未果,如此情形到底意味着什么呢?有另外一种可能,人类是外星人的后代,这种说法看似荒诞无稽,实际上有一定合理性。我们搜寻并破译的电波,据此可以大胆假设他们环境恶化,为了活命,集体迁移。 遥远的史前时期,蔚蓝星球安静祥和,井然有序,外星人终于找到他们的理想归宿。地球成为外星人的避风港,经过千万年的繁衍变异,诞生了独特的种群人类。当然,灵长类动物是外星人的首选继任者,基因重组以后,转变为新的物种,我们人类,外星人是我们的老祖宗。而那些散落在其他地方的外星人,是与人类亲缘关系很近的兄弟姊妹,我不敢妄言,人类好斗是否继承了外星人的遗传因子。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外星人在密切关注着我们,必要时援手相助,毕竟血浓于水。外星人不主动和人类认亲,不难想像是因为出于安全问题。 第53页 虽然外星人和人类相互拥抱的情景感人,而其后果或许是个悲剧,外星人比我们想得长远。就像行侠仗义,占山为王的绿林好汉一样,他们口号很响亮,替天行道,除暴安良,杀富济贫,说得好听,其实则不然。私心过重,是人类的劣根性,尤其是这些江湖盗匪,所谓的改天换地,无非还是为自己着想,即便掌握政权,也不会为民众谋福利。如今说的山寨,最早的出处来自于揭竿而起者,总是标榜境界不一般,实则骨子里压根没有雄心抱负和长期规划。不仅山大王目光短视,平民百姓也有心胸狭隘的人,这座城杂货店掌柜,就人品差劲。 他卖东西从不给足分量,缺斤少两,我怀疑他是后世商人的鼻祖,我们都对他咬牙切齿,痛恨不已。他属于垄断老闆,只此一家,别无分号,所以人们购买日常用品,必须到他店里来。高路是位年轻后生,住在我家附近,他平时喜欢读书,我已是重返古代的知识分子,偏爱结交书生,高路是其中之一。高路家境窘迫,没有多余的钱买灯油,古人使用青油灯,燃料是易耗品,需要经常补充。那个势利老闆总讽刺挖苦高路,还不给他赊帐,高路对此无可奈何。我想替高路打抱不平,自己又不便出面,就为他想办法,给高路出了一个馊主意。 那天,高路去买油,穿了一件破棉袄,白花花的棉花绽露在外边,此时还没有入冬,路人均感诧异。高路手里拿着一枚铜钱,走进店铺大声嚷道:我不小心把钱掉油缸里了。说完,高路在油缸里面一通摸索,等他找到铜钱,又改变了想法,不打算买油了。老闆望着高路离去的背影,琢磨了许久,方才明白过来。高路经我指点,用棉袄浸透了大量灯油,老闆只有暗自憋气,不好发作,他全身发抖,差点被气得背过气去。我一直在思考,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女人?其实很简单,求异,这里不是指异性,而是不同处,女人太温顺,反倒没意思。 (七十八) 我的前妻逆来顺受,像块面团,软弱无骨。貂蝉是接受礼法教育的女子,虽然心灵手巧,但还没学会放任撒野。我娶的第三位夫人达玛,浑身散发野性的光芒,而她又过于极端化,女人像她这个样子,完全阴阳颠倒,失去女性的柔美。最能体现女人韵致的是黄娟,擅长运用手腕,撒娇,另有一种蛮横的味道。黄娟敢于向我发起挑战,跟达玛不一样,达玛那是支配占有,我处于从属地位,根本没有话语权。相比较而言,黄娟更为性感,别有风味,我不顾一切地追求她,皆因男人的本性。女人呢?更看重浪漫情调,我没有夸张,的确如此。 至少黄娟就是这样的女人,她喜欢喝柠檬茶,中西合璧,极具优雅氛围。柠檬茶苦中带甜,类似多味的橄榄,又不尽相同,我品尝过后,方知此中的奥妙。女人外柔内刚,恬淡如菊,才最为受用,貂蝉正是典型代表。貂蝉没有孩子,我提议收养一个,貂蝉托人找了名女孩,她叫小不点。小女孩眉目清秀可爱,是没爹没妈的孤儿,开始时有许多坏习惯,比如不讲卫生,固执任性。在貂蝉的**下,小不点养成有规律的生活方式,我也对她呵护有加,很像温暖的家。一年后,小不点长成乖巧小姑娘,面色红润,头髮乌黑,我俩极有成就感。 我身为谋士,所得俸禄仅能维持两人的开销,多出个小不点,我开始觉得日子捉襟见肘,难以为继。为了创收,我想再开闢第二职业,组织会议,从中渔利,起初还有所斩获,后来这一招就不灵了。我又另觅良策,自己脱胎换骨,已然成为文人墨客,干脆为他人写奏摺,写春联,代为捉刀,总之一律全收,来者不拒。这次果然奏效,原来我那个借开会投机取巧的歪点子,只适用于现代社会,古代根本不管用。谷春光是江滨市的另类人物,他白手起家,这点跟我相似,赚得第一桶金,说起他,还沾我的光,他是着名的吃白食的专业户。 我们房地产业隔三岔五举行招待会,谷春光常常混进来,捞了一票,膀不摇,身不动,坐收五百元的红包。他不停地穿梭往返于大小聚会,获取的礼金小具规模,另有高档纪念品,洋酒,景泰蓝工艺品之类的东西。谷春光总结了会虫这一行的入门条件,首先必须消息渠道众多,对市场调查有个初步的估算,才能知己知彼,无往而不胜。其次,姿态要尽量低调,不会让人起疑心,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浑水摸鱼,取得成功。关键的一点,具备平稳的心态,尽管内心有些忐忑不安,脸上万万不可表露出来,面不改色心不跳,方为此中的高手。 几年前,楼市火爆,谷春光註册了自己的gg公司,他当上老闆,大肆招聘冒牌记者。这些应聘者的薪水,不用谷春光自掏腰包,收入来自各处赶场的收益,他从中提成,每月有几十万元的进帐。随后房地产走入低迷,各种名目的发布会适逢萧条期,谷春光失去一块鲜嫩可口的肥肉。后来,我们制订措施,严密防守,堵住缺口,断了他的后路,谷春光最终偃旗息鼓。另一位江滨市名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叫葛良,是蜚声影坛葛优的弟弟。其实他俩并没有亲缘关系,葛良是在扯虎皮作大旗,为自己借势生威,估计哪里都有这样的人。 葛良仿效领袖语录,编出笔桿子里出大钱,不过他的确有一套。他不仅会舞文弄墨,还是个万事通,铺开诺大的关系网,延伸到各行各业,均是他的主顾。我文化水平低,郑川来之前,每逢写发言稿,我会亲自登门造访,求葛良代笔。文字的价值不可小觑,上万元的润笔费,他笑称为别人作嫁衣,我暗地里管他叫枪手。葛良常对我说:我比不了洪老闆,坐拥金山,我是半年不开张,开张吃半年。他无本万利,单凭脑子挣钱,这方面比我强。葛良的应酬饭局排满了日程表,益处甚多,其一是填饱肚子,更主要是广交朋友,为客源铺好路。 第54页 外星之谜 [本章字数:2863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03 20:39:12.0] ---------------------------------------------------- (七十九) 人在江湖行,依靠的是庞大的关系网,从古到今,均是如此。大义和情感,是摆在人们面前的两难选择,如若处理得当,将获取皆大欢喜的结果,而陷进单方面的沼泽中,其结局就难以预料了。我在创业之初,跟谷春光和葛良的做法相仿,游走于政策法规和人情关系的夹缝间,惠人利己,取得双赢,最后打拼下自己的一片天地。可能有人对我提出质疑,说我投机取巧,这种说法有失公允,我又没有触犯法律,只是善于打擦边球。有许多比我能耐大的人,死要面子活受罪,不会採取变通之策,弯腰低头,须知能折能弯是我成功的秘诀。 我最佩服的人,是悟性超众的高僧,淡然处世,岿然不动,未经修行的凡俗之人,无法抵临这般境界。现代人比古人更为躁动不安,缺失精神寄託,单纯物质上的富有,并不能摆脱内心世界的虚空。有一句走俏网络的话: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传说。当今人们的困惑丛生,普遍超越温饱水平,奔向小康生活的同时,心理问题成为焦点,重中之重。经济大环境的转型,众人的心灵感受需求也处于过渡时期,多种价值体系共存,归属感流失。草根变明星的梦想是一条捷径,制造轰动效应,被网络媒体推介为公众人物的机率大增,寻找突破口。 别人再怎么折腾,也与我无关,此时我满脑子想的都是貂蝉,夜月一帘幽梦,春风十里柔情,正符合我的心境。尤其是在繁花吐艷的阳春三月,我更对貂蝉心向神往,绵绵细雨,水烟飘洒,一如美女的风韵。算上貂蝉,我已经拥有生命中的三个女人,看来我和女人有着割捨不尽的不解之缘,我没有得到貂蝉,因此对她愈加难以忘怀。春的脚步翩翩而至,柳绿桃红雪白的梨花,人面桃花相映红,貂蝉的迷人笑靥,令我遐思想像无限。我看过聊斋,以及类似的神话故事,觉得貂蝉的来歷不凡,凭观感是一缕花魂,也是外星人派来的花仙子。 貂蝉柔情似水的仪容,完全是水样女人的精品杰作,给我这个神游者留下充分的畅想空间。我终于找到爱情的滋味,浑身暖意洋洋,惬意舒坦,有貂蝉陪伴身边,哪怕有名无实,我也心满意足了。我俩之间还隔着一层窗纸,存有神秘感,我内心甜蜜无比,彼此牵肠挂肚的感觉真好,我会为这份爱痴迷,但不会疯狂。耶稣借上帝之口说,人到世上走一遭,是来受苦的,赎罪的,我知道自己欠下许多良心债,包括前妻和黄娟,尽管黄娟辜负了我,也是我种下的苦果。貂蝉是我意外发现的水晶球,碧蓝纯净的天空,更是沁入肺腑的清凉世界。 上天格外眷顾我,让我掀起又一番情感的波澜,貂蝉是我生命里一道亮丽的彩虹。我们二人是相距甚远的星座,只可遥相对望,却永远不会有碰撞的时刻,这种微妙的处境异常美好。我记得有一位哲人说过一句精闢的话:太过相爱的两个人,很难平淡地相伴一生,不是生离,就是死别。我从中悟出其隐藏的潜台词,期望值太高,往往无法得到圆满的归宿,平凡相守,才能白头到老。我和前妻,就属于柴米夫妻,只因我的身份提升,被花花世界迷惑了双眼,遗弃了她。说老实话,我对她兴趣全无,观念变迁,原先的道德理念荡然无存。 我曾经偷看貂蝉熟睡中的样子,长睫毛覆盖着眼窝,我似乎窥见她那苦寂落寞的灵魂。恍惚迷离之中,我亲吻她幽香的青丝,滑爽的脸蛋,还有恰像两片花瓣的柔嫩嘴唇。我镇定一下大脑思绪,发觉这只是我的幻想,一厢情愿,貂蝉比我要传统守旧,不会让我的春秋美梦成真。我和貂蝉中间,横亘着一堵墙壁,无形的心理阻碍,真是想要冲破,轻而易举,根本不用拆除,自然而然走向对方,就可以了。然而,我俩面对一墙之隔,却迟迟不肯跨越,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围绕赤道环游八万里,而是我们近在咫尺,可又像是远在天涯。 (八十) 通过穿越古今的奇特经歷,我能以平稳心态看待我和貂蝉的这段缘分。天地之大,人数众多,美妙的相逢,纯属上苍安排的偶然聚首,只有别离才是必然结局。人生无常,我能重返三国时代,跟传说中的四大美女之一貂蝉相识,而且住在同一屋檐下,已属难得的机遇,我把她铭刻在心,成为记忆里永远的定格。在时空错位的茫茫人海,我们相遇且有人生的交汇点,乃天意使然,我不能奢求太多,应该知足了。万事万物,老天自有定数,这种说法看似充满浓厚迷信色彩,其实也有道理。春华秋实,往復轮迴,因果相承,自然旨意不可违逆。 我儿时亲歷的洪水泛滥,水域系统积存了很久的怒气,忍无可忍,是对人类的一种惩罚。我参观的偷工减料建筑物倾覆,也是我的同行不遵守良心工程的原则,遭到房倒屋塌的报应。我吸取前世的教训,再也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任意妄为。貂蝉是外星人特意派遣的卧底吗?我不敢肯定,或许是对我的考验,但绝对不是给我的赏赐。我是三年自然灾害后生人,属兔的,兔子是胆小怕事的典型,歷来毁誉参半,我也是这样,褒贬不一,是备受争议的人。自然界草食性的兔子,是生物链的弱势阶层,与我的境遇类似,忍气吞声,只求自保。 第55页 和同档次的动物相比,兔子只有一个特长,行动迅捷,跑得快,除此之外没有值得炫耀的资本。再看力大无比的牛,长途跋涉的马,角力十足的羊,登高灵活的猴,兔子的优势项目只剩下爆发速度了。而我感觉兔子很可爱,不会依附强大的兽中之王,也没有猫狗那样乖巧,具有傲骨和独立意识。兔子是凭藉自身本事谋生路,从不自卑气馁,在弱肉强食的动物王国占有一席之地,的确难能可贵。人也是一样,高贵的品质比财富能力更重要,我以前只懂得拼命挣钱,有时为了生意场的事,免不了丢弃良知,直到从鬼门关路过,我这才觉醒。 美国的世界首富盖茨,就是个大彻大悟的人,姑且不论他是否取之有道,大发慈悲,慷慨捐助,成为他余生的追求目标。千金散尽还復来,比尔老兄受中国古代文化的薰染,乐善好施,确实是我们先富起来这部分人的榜样。我在圈里时,自以为是,晕头转向,较之人家盖茨,我只有羡慕和仰视了。我和貂蝉精心养育小不点,虽说不上多么富裕,至少衣食无忧,小不点出落成标志的小姑娘,我俩很是欣慰。然而,我们过于乐观了,动盪乱世中,民不聊生,生灵涂炭,我们居住在江南水乡,却不曾想天灾人祸一併向我们袭来,洪水暴发。 农田庄稼遭到淹没的厄运,小不点上吐下泻,我怀疑是疟疾一类的传染病。小不点全身抽搐,忽冷忽热,随后病卧在床上,脸色苍白,浑身乏力,奄奄一息。不仅小不点,我们这座小镇的百姓人家接连染病,有一名小男孩暴病身亡,恐怖气氛罩拢在我们周围。每天我都能听见喉咙嘶哑的哭声,原来热闹的街市变得荒凉阴森,死神正朝着我们走近。我忧虑万分,活蹦乱跳的小不点,突然之间病入膏肓,我异常揪心,很怕她坠入暗无天光的地狱。我是从二十一世纪而来的闯入者,经过外星人的点化,对人类称为地狱的去处,有一定的了解。 外星智慧生物也处于过渡阶段,虽然比人类超前千百万年,他们一直向科技巅峰冲击,但没有登顶。所谓永不止步,永无止境,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外星人的回收系统,尚在试用期,还没有成熟。外星人相中的是灵魂信息,远比肉身有价值,他们採取优胜劣汰的法则,既然不具备足够的容纳空间,他们就挑选有用之人,让其精神永恆,升上天堂。而被外星人弃用的死者,来去匆匆,灵与肉一同归于无声无影的寂灭。飞天成仙,自古便有,一直是人们的终极愿望,可惜多数人未达标,外星人明察秋毫,地球人要想矇混过关,绝对不可能。 人间悲剧 [本章字数:2867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04 19:49:00.0] ---------------------------------------------------- (八十一) 貂蝉比我还要忧心如焚,她眼睛红肿,布满血丝,吃不下睡不着,几天之间便显露出消瘦的迹象。貂蝉提出离开这个地方,到知名城镇去,找郎中给小不点治病,也许还存有一丝希望,总比束以待毙要好。我望着小不点干裂发白的小嘴,揉成皱褶的粗布衣,心如刀剜,点头答应了貂蝉的请求。古时候消息闭塞,我从一位军官的口中得知,跟我们分别多年的老师王允,已经魂归西天。据说,王允在董卓死后势力大增,他又继承了董卓的兇残本性,祸国殃民,滥杀无辜。我真没有想到,王允会变成这样,结果被人暗杀,横尸街头,死得很惨。 听后我十分吃惊,像王允这样受外星人委派的大智者,怎么也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呢?我猜测王允是纯正的地球人,或者跟王莽一样,是双面人出身,如果判定他是王莽的孝子贤孙,也说不准。王允肯定是我猜想的情形之一,无论如何,他在掌权后得意忘形,埋下祸根,最终成为反面典型。我对王允之死抱着惋惜的态度,貂蝉则特别悲痛,她嚎啕大哭,毕竟是她的干爹,也属人之常情。我想明白一件事,看走眼,不是我一个人的专利。诸位想想,身份地位变了,人是会发生转变的,此处绝非是我危言耸听,多少鲜活的事例就摆在我们眼前。 我自躬反省,自己最大的弱点,是以貌取人,而世上有太多表里不一的人,我常常在这方面吃亏上当。君子和小人,其实很难分辨,大家脸上又没有贴标籤,我这种大脑简单的人,根本看不出来。还有,我对女人认识,也存在误区,嫌弃节俭的前妻,却把花钱如流水的小娇妻,像个宝贝似的捧在手心里。我不够成熟,或者是圆通,关于圆通,好听的叫机智,不雅的称谓则是油滑,究其成因,和古代君王政权统治不无关系。有人说在提高生存智慧,也有人无奈感嘆逼良为娼,迫不得已,不管唱高调也好,狡辩也罢,总之,人是被逼出来的。 传说在大明初期,朱元璋登基以后不久,他好大喜功,命人为自己画像。朱元璋的模样有点对不起观众,这就让画匠为难了,画的巧夺天工,形神兼备,是一种大不敬的罪行。反之,也有人想特意美化朱元璋,与其本人的相貌大相迳庭,照样犯有欺君之罪。古代的皇帝,一言九鼎,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左右都是他的理,结果这些画匠无一例外被杀头治罪。朱元璋差画师周玄素,创作一幅天下江山图,周画师身在皇宫,仰人鼻息,不得不从命。周玄素左思右想,无论朱元璋怎么催问,他一直不肯动笔,这幅画就没完成,拖了很长时间。 第56页 朱元璋询问何故,周玄素说:我从未游歷过名山大川,而陛下最有资格和发言权,请您草拟底图,我代为润色。朱元璋画出草图,周玄素尽显欣赏表情,此后他又改变主意,说道:陛下的江山已成定势,岂能再改动?周玄素是个不折不扣的马屁精,奉承谄媚,他是古代专制政权的产物。唐代的大诗人元稹,跟白居易齐名,其最着名的诗句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他年轻时放浪形骸,是典型的公子哥,后来踏入仕途,颇为顺畅,官至宰相的高位。他对表妹情有独钟,孤儿寡母被围困在寺庙,他挺身而出,解救了母女俩。 患难之中的情意,打动了表妹崔莺莺,元稹充分发挥他的特长,写情诗情书,两人共享巫山云雨之欢。元稹许下海誓山盟,以表诚心,此生此世非崔莺莺不娶,他更要为自己的前途奔波。然而,时过境迁,光阴荏苒,元稹为了攀附权贵,尽快实现他飞黄腾达的愿望,元稹最终迎娶了达官显贵家的千金小姐。只见新人笑,哪闻旧人哭?古今多少悲情的故事,遇人不淑,始乱终弃,表面上来看是男人移情别恋的结果,其实是不合理的社会法度和纷杂乱世造成的惨剧。我开始理解前妻为什么暗自饮泣,导致精神失常,原来全是我作的孽啊。 (八十二) 崔莺莺知书达理,不像现在的泼妇死缠烂打,有失风度,也说明心态没有调整好,过分依附于男人,丢弃的不仅是徒有形式的躯壳,更失掉对方的心。多年以后,元稹和崔莺莺久别重逢,而他们并没有会面,经由他人互赠礼品。已身为高官的元稹,赠送的是闺中装饰打扮的庸俗之物,秀外慧中崔莺莺馈赠他的礼物,却富有深刻寓意。玉佩代表她坚贞不渝的决心,玉环象徵延绵不绝的思念,可惜贪图富贵享乐的元稹,无缘再赋前曲。另两件物品,真丝是崔莺莺缠绕于心的愁思,经过多年挥之不去,而文竹则是她长久以泪洗面的最好见证。 崔莺莺一直保持纯洁如玉的品质,而元稹却变了,乱纷纷的世间,骯脏污秽的官场,浸泡其中,很难做到出淤泥而不染。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元稹睹物思人,良心受到谴责,为自己的见异思迁悔恨不已。元稹的所作所为,有悖于当初海枯石烂永结同心的誓言,崔莺莺为此遭受的心灵打击,是他一辈子都偿还不了的良心债。崔莺莺写的书信情真意切,令人动容,她回忆两人昔日儿女私情之事,既有留恋,也有自责。在信函的末尾处,崔莺莺大胆袒露自己爱恨交集的复杂心情,并诚挚地祝福元稹好好珍重,古代无断句,此处应是感嘆号。 莺莺这封信 写的非常好,以她的切肤之痛警告世人,命运不可预知,人性的变化也难以揣摩。她没有使用激愤言辞,去声讨揭露元稹的卑劣行为,晓以大义,动之真情。从此以后,元稹洗心革面,改换门庭,成为一位好丈夫,可是他的妻子早亡,这也许是上苍对他的报应。崔莺莺是古女子的杰出典范,有情有意,有理有节,元稹没有和她结成百年之好,是他人生最大的遗憾。只有经歷风雨,才能见彩虹,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情场如此,战场也一样。说来惭愧,我的前生喜欢和官员大亨交往,回到三国时代,我依然如故,痼疾难改。 镇上有个豪绅,人称苗老爷,我经常去他家串门,一来可以谈天说地侃大山,二则还能品尝好茶。苗老爷嗜茶如命,我也跟着沾光,饮遍天下的名茶。不仅是我,苗老爷待人一视同仁,即便是陌生人,他也会热情招待。他的大名我淡忘了,我背地里喊他苗人凤,当面我改口叫他苗大侠,他家总是贵客盈门。这天,我在苗大侠家喝茶,从门外进来一位乞丐,衣不遮体,破衣烂衫,我看他很像是难民。老乞丐乱蓬蓬的头髮和鬍鬚,几乎全白了,我猜不出他的实际年龄,以面相观之,至少比我大。苗大侠照样以礼相待,沏好茶水,奉为上宾。 从这一点来讲,苗大侠比我强多了,而老乞丐异常挑剔,对饮茶十分在行,苗大侠也自嘆不如。两人兴致极高,论起茶道,相谈甚欢。老乞丐准备离开时,苗大侠想要高价收购他唯一身带的值钱宝物,一把茶壶,乞丐也不置可否,匆匆告辞出门。苗大侠眼光犀利,知道茶壶价钱不菲,他追赶乞丐,愿意用一半家产换取这件稀世珍宝。老乞丐仍然不肯,苗大侠表示以全部家业作为抵押,只求得到那把茶壶。老乞丐终于吐露实情,他原来也是豪门大户,因为嗜茶成癖,结果落得祖业破败,家庭碎裂,他背井离乡,沿街乞讨,这把壶是见证。 苗大侠执迷不悟,险些重蹈覆辙,步老乞丐的后尘,在我们的劝说下,他才打消了这个荒唐的想法。如此看来,任何事都讲究适可而止,如若不管不顾,拼尽全力,无休止地追逐,往往最终的结局是误入歧途。曹操就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人,他摆开阵势,非要和马超拼个鱼死网破。马超是西部威名远扬的勐将,人称有万夫不当之勇,他策马迎战,大败曹军。曹操节节溃退,作为主帅,他的猩红斗篷暴露了其身份,情急之下,曹操只得狠心丢弃大红袍,剃掉鬍鬚,以求保全性命。马超目光敏锐,曹操没用易容术,他一眼认出曹操。 巧遇盛宝 [本章字数:2865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05 17:15:44.0] ---------------------------------------------------- 第57页 (八十三) 马超的坐骑恰像离弦之箭,电闪雷鸣一般紧追不放,用枪刺向曹操的哽嗓咽喉。幸好有赤膊将军许褚及时赶到,解救曹操,否则曹操就该呜唿哀哉了。许褚是一员虎将,但是他在马超跟前,便显出了颓势,只有招架之功。并无还手之力,他疲于应战,根本不是马超的对手。再看马超,神勇无敌,左手执剑,右手持枪,左右开弓,许褚完全处于被动状态。数回合以后,许褚抵挡不住马超的凌厉攻势,他躲过枪刺,却没有防备剑击,被马超的利剑所伤。许褚乃血性的汉子,岂肯轻易认输,争强好胜的心理占据了上风,脱去戎装,裸身上阵。 许褚和马超进行新一轮的较量,马超武艺高强,许褚又多次受伤,手持的兵器也被马超打落在地。许褚和他人不同,他非但没有撤离战场,反而杀红了眼,摆出一副拼命的架势,赤手空拳与马超对抗。最后,许褚将头盔扔掉,这是决战的信号,两方大军混战在一起,一场血腥的厮杀宣告开始。马超率领的西部官兵气势如虹,把曹军打得落花流水,且战且退。就在曹操和马超开战,杀得天昏地暗的同时,刘备自认为时机成熟,他想趁此良机,把他的皇帝侄儿救出来,以便操控局面。卧龙和凤雏两位军师均表示反对,因为前景并不乐观清晰。 他们的观点是,马超占得一时优势,而曹操不会长久居于人后,必定捲土重来,选择时机大举反攻。因此,曹操兵败只是一种暂时现象,解救皇帝之举,尚为时过早。果然如两位高人所料,曹操龟缩在营寨中,闭门不战,马超以为曹操大伤元气,不敢和自己在沙场上比试,马超是火爆脾气的人,天天在曹营外面大声叫骂,说曹操是胆小鬼。曹操早就有了主张,使用计谋令韩遂归降,马超失去了联盟军,像是被砍断手臂,孤掌难鸣,被曹操集结的大军所击败。曹操是占有欲极强的人,是突出表现者,而纵观人类整体,又何尝不是这样。 我在老家的时候,养鸡养狗,那是我们农村的风俗习惯,来到城里,我坚决抵制养宠物。在我们乡下,是放养小动物,可城市里的人也仿照我们的做法,笼养鸽子,罐养蟋蟀,猫狗则是被圈在卧房中,简直就是囚禁鸟兽。这也是一种变相虐待生灵的行为,违背动物的意愿,饲养者将其据为己有,殊不知给动物造成多么大的侵害。我进城之后,坚决不养狗,也不收留流浪猫,别人家我管不了,黄娟曾经提出强烈抗议,最终还是服从我的要求,没敢把宠物请入家门。其实人性的善恶不能用养宠物与否来衡量,就像人的外表,很难辨出优劣。 有一次我心血来潮,想要体验一下普通百姓的生活,坐公交车,是最为便利的方式。我帐户上的资金基本都放在银行卡里。身上只带着一两千元的备用钱,只为急用、我对公交车上小偷猖獗略有耳闻,很担心被盗,所以在大巴车上我极度紧张,觉得所有的人都形迹可疑。我发现一个和貂蝉一样靓美的女孩,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格外清亮,然而我知道人不可貌相,说不准她是个女贼。正当我胡乱猜想之际,女孩向我靠近,我身穿名牌服装,此次出行考虑欠周全,露出我是有钱人的马脚。女孩还跟我打招唿,我假装认识她,也附和寒暄。 那时我没有与貂蝉谋面,否则的话我一定认为她是貂蝉的转世投生。女孩更加得寸进尺,她大胆地挽住我的胳膊,我条件反射似地想抽出来,但是转念一想,那样也太不给她面子了。我俩相携着同时下车,我对这次艷遇充满了疑惑,不会是他对我有所企图,或者是风尘女子。等到公交车开走以后,女孩悄悄告知我,当时车上有个男子不错眼珠地盯着我,而且已经准备对我下手,就当他马上行窃的一瞬间,女孩做出了明智的举动,那个小偷才没有得逞。我终于明白了,女孩在关键时刻给我帮了大忙,我表示感谢,她淡然一笑,飘然而去。 (八十四) 我吃一堑,长一智,总结了自己阅尽千帆的经歷,好人坏人,不是一望便知,或是从表面举动来分辨,人是最复杂的高等动物。现代科学家研发的智慧机器人,不断更新换代,而到了二十一世纪,仍然对人类真实而繁复多变的大脑思维望尘莫及。有一句话,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说得很有水平,曹操是典型代表,他城府颇深。面对反覆无常的降将,曹操没有找到合适机会做掉他,直至二十年以后,降将在疆场上阵亡,他们有深仇大恨,曹操的长子就死于降将之手。等到尘埃落定,曹操以叛乱罪将其子处决,可见曹操的心思隐藏多么深。 谋臣们的结局也不妙,或早亡,或被杀,还有的神秘失踪,过分张狂,很容易受到嫉恨。我汲取这些惨痛教训,学会了隐忍,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战场上的策略是这样,人与人之间的斗智斗勇也是如此。我经常往返穿梭于各大诸侯驻地,极少出谋划策,以前我给吕布当参谋,差点把自己的小命都搭进去,我想起来就后怕。刘备比我有天分,他具备异常敏锐的嗅觉,见风使舵,很像委身于男人的古代女子。如今流行傍大款,跻身豪门,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女人的命运维繫在男人的身价上,虽说急功近利,却是无本万利的成功捷径。 大家都想当然地以为身居高位,随心所欲,其实是一种误解,曹操原本不想打仗,属于得过且过的类型。然而,大势所趋,处于你死我活的拼争中,再加上一帮谋士的推波助澜,曹操只能选择华山一条路,杀灭敌对势力,一统江山大业。曹操身不由己,在众星捧月的局面下,曹操只得挑起重任,工于心计,殚精竭虑,落下头痛的顽疾。我在战事间隙,读遍所有手头上的书籍,对于人的欲望,也有了初步的认识。比如还是说曹操,他自小就顽皮活跃,心理有潜在的想法。那时候曹操没有本钱,个人地位不显山露水,别人不会对他说三道四。 第58页 待到形成一定的气候,曹操达到预期甚至更高的位置,他也清楚人言可畏,但他已经覆水难收,只能前行,不能后退,后面是死路一条。曹操在这种局势下,唯有孤注一掷,其中有被人称道的行为,也有被后世质疑的言论。我所留意的是,并没有人敢于在曹操面前横加指责,他手握生杀予夺大权,无人傻到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曹操坐在宝塔最上端,别人都对他惟命是从,敬畏有加,哪怕有不同意见,也不能当面讲出来。造成曹操无所顾忌的结果,有他本人的原因,更是身边人的纵容,我勐醒,人本来就是具有善恶两种品性的混合体。 要不然,外星人怎么会找地球人类作为试验品,看待一个人,应一分为二,我对曹操的态度也是这样。我在江滨市有个兄弟,大名叫沈德春,我称他为大春,对他逗趣说将来要找个白毛女,他并不在意。大春的父亲在当地很有威望,正式身份是律师,他编织好的关系网,其实是我垂涎三尺的所在。我和大春拉近距离,自然是冲着他父亲的人脉关系,后来我成了他家的座上客,巴结逢迎,是我的长项。正是通过这层关系,我在房地产市场如鱼得水,最终变身为此行业中的新贵。经由大春引见,我认识了盛宝,他是大春的同事,高深莫测。 从前我对盛宝一无所知,首次见面只觉得他冷若冰霜,十分神秘。据大春介绍,盛宝是落魄书生,心气很高,在庞杂的时代背景下,他不愿低眉折腰,所以落到这般地步。我和盛宝熟悉以后,才得知他奇特的成长经歷,原来是个闷骚宅男,怪不得他会写小说,思虑过重。盛宝张口闭口小孩儿怎么怎么样,我一打听,敢情大春就是小孩儿,小孩儿就是大春,同一人的不同称谓。我拜读了盛宝的小说,他写的太多,我走马观花,只看了个大概,好虽好,这要耗费多少精力搞创作。盛宝谈起人生感悟,一套一套的,什么生活磨难,越挫越勇。 冒充张松 [本章字数:2868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06 20:20:57.0] ---------------------------------------------------- (八十五) 我以为像盛宝这样命运坎坷的人,和他的外表一样黯淡冷漠,没有想到他的心理还很阳光清新。我们的共同话题,围绕的焦点是人本善,还是人本恶,盛宝认为善行占据主流,我见的阴暗面较多,一再强调人的私慾。盛宝所撰写的文字,几乎都是展现人生的崎岖跌宕,很少提及人性的重大课题,我亮明了自己的看法。盛宝终于露出难得一见的笑容,对我说:洪老闆见闻甚广,在商界阅人无数,日后说不定可以写出关于人性的小说。我勉强地挤出一丝笑意,回应说:多谢大宝的夸奖,借你吉言,可能也许吧,下辈子我再投生能当个作家。 我突然想到一件事,向盛宝求证道:你写的大春,利用谈恋爱名义,专门骗女人的事是真的吗?盛宝并不急于回答,思考了一下,然后才开口说:我把这段描写拿给大春看,他愣是没有发觉主角是谁,洪老闆,你说这是真是假呢?我张口结舌,无言以对,我对大春以前的事并不清楚,看着盛宝幽深的眼神,我更是惶惑不解。盛宝接着说:所谓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完全写实过于乏味,凭空捏造也没有说服力,折中一下,就两全其美了。盛宝对男女那点事看得很透,骗财骗色的例子比比皆是,他说自己写的小说,至多揭示了冰山一角。 盛宝对我讲:当初搞对象是你情我愿,即便有一方另有所图,也是限定在影响面极小的范围内。现在则不同了,子虚正是我虚拟出来的情场老手,以谈情说爱为幌子,目的无非是为了免费上床。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连这冠冕堂皇的藉口也省略了,子虚之流直言不讳道出意图,在剩女怨妇遍地皆是的大染缸里,子虚们趁着对方毫不设防,轻易得手。我感觉,虽然盛宝没有领悟到人世间的复杂性,他说的倒有几分道理。男女都包括在内,一些人天生喜欢冒险刺激的游戏,情况不太一样,有的只是聊解寂寞,也有为数不少的人假戏真唱。 盛宝有一句挂在口头上的话,保持自己的风格,我听着耳熟,好像是有人早已说过,被他无偿借用了。这话不假,遥想二十多年前歌坛西北风东北风劲吹,原生态的电影吃香,再到我出车祸不久前的草根歌手组合,无一例外遵循了这条原则。我偏爱这对民工歌手光膀子的形象,粗犷豪放,展示了自己的生存状态,受到网民的追捧,也就不足为奇了。但是他们登上春晚的舞台,变得顿失光芒,有点不伦不类,被固有的模式更改了路数。似曾相识燕归来,显然他们没有专业歌手功底深厚,照搬套用无新意,不太靠谱,令全国观众倍感失望。 任何事都有两个极端,属于墙头草,见风就倒,肯定不好。而九头牛也拉不回来,死硬到底,也非常恐怖。有两个好友,因意见分歧,就割袍断义,明显有小题大做之嫌,这类事,我时有耳闻,真是让人啼笑皆非。人应该通达圆熟,留有余地,这和谄媚是两回事,然而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有一句谚语:一个人是否能成功,与掌握多少知识并不直接挂钩,却跟人脉关系密切相关。此话听着有些偏激,但是道出了人生中隐藏的玄机。事实上就是如此,许多比我能力强的人,一直默默无闻,须知,即便是一匹千里马,也要得到伯乐的赏识。 第59页 这正是所谓的命运垂青,否则纵有天大的本事,也无法如愿。编织人际关系网的好处在于,碰到一筹莫展之际,会有人为你打开死结,排忧解难,问题迎刃而解。这种人脉资源网,是在安枕无忧的时候铺好的,长期积攒,绝非一朝一夕所能达成。正当我和貂蝉静享舒心平稳小日子的时候,外星人发来密电,因为只有我才能看到。外星人指示:你养精蓄锐的时间不短了,该是出山的时刻,你立即以张松的身份去游说刘备,不必前往曹操那里,反正也无关大局。我暗自庆幸,不用拜会曹操,自己免去皮肉之苦,这是我求之不得的最佳方案。 (八十六) 为了顺利过渡,我先是在刘璋处仰人鼻息,寄人篱下,此乃权宜之策,我硬着头皮在刘璋身边小心翼翼度日。我明白其中的道理,如今许多干部都要经过这一道必备的程序,方可步步高升。在官场上,大家都瞪圆眼睛,某人直步青云,飞黄腾达,自然受到众人的关注,为力排众议,所以寻求一个或若干个跳板。我在刘璋的地盘落脚,貂蝉和小不点没有随从我赴任,山高路远,又地势险要,我担心半路上遭遇不测,故此我只身独行,没带家眷。到任之后,我才发现自己上当了,刘璋派我向曹操求援,好听的是请求援助,实际就是拉拢关系。 刘璋分明是准备投靠曹操,我不情愿,也得装出奴才面孔,在曹操跟前卑躬屈膝,就差喊他一声老子了。曹操对我没有好脸色,始终阴沉可怕,随后恼怒了,命人用板子藤条之类的东西殴打我,打得我皮开肉绽。我只顾着咬牙强忍疼痛,没有看清他们使用的刑具,我在曹营碰了一鼻子灰,还平白无故惨遭一顿毒打,真是冤沉四海,也无处哭诉。都怪那个张鲁,不老老实实在自己地界里呆着,还想一口吃掉刘璋,刘璋本来就胆小如鼠,被吓坏了,才让我去见曹操。他们争权夺势,不顾手下人的死活,我这个冤大头,成了他们的替罪羊。 我回来的途中,赶上个意想不到的壮观场面,我路过荆州时,刘备带着军师诸葛亮,庞统,还有文武大臣夹道欢迎我。我十分吃惊,自己只是突发奇想,意欲改投在刘备的门下,未料到刘备对我礼遇有加,就像迎接外国元首一般,令我大为感动。刘备将我奉为上宾,对我恭恭敬敬,与曹操形成巨大的反差,我受宠若惊。我所说的受惊,另有一种心惊肉跳的意思,我和刘备诸葛亮他们算是老相识,虽然我精心改装了一番,又没有用易容术,他们想要揭穿我,太简单不过了。他们假装毫不知情,也许没认出我,和我寒暄,说些体恤安慰的话。 在我的恳求下,刘备爽快答应救援刘璋,毕竟他们有血缘关系,血浓于水,何况是他谋求栖身之地的大好机会。刘备派遣先头部队,由庞统领衔任军师特派员,黄忠和魏延两员勐降担负战斗总指挥的职务,率领五万大军,向西川巴蜀浩浩荡荡进发。自古便有,蜀道难,难于登天的说法,事实上也的确这样,峭壁险峻,怪石嶙峋,我们处处多加小心,还是不断出现人员伤亡的事故。魏延是名勇冠三军的战将,他心气极高,恨不能拔得头筹,立下奇功。在此次行动中,魏延自告奋勇,充当急先锋的角色,为后面的大军开路,确实功不可没。 刘备最终如愿抵达军事重镇,西川,刘璋见刘备肯于出手援助,他格外热情,摆席设宴,好酒好菜招待刘备及主要随行人员。我有幸也忝列受邀请出席酒会的人,初时刘氏兄弟亲切交谈,气氛融洽。谁也没有预料到,忽然出现不和谐的一幕,就是那个自视甚高的魏延,舞剑助兴,却在刘璋面前做出不友好的举动。刘璋手下将领向魏延发起挑战,拔剑相向,不是比武,而是斗气。如此一来,结果两方不欢而散,刘备发火了,命令魏延退下。刘备有调查研究的习惯,他没有马上问罪,首先询问魏延,勐将吐露实情,原来是庞统为他出的主意。 庞统授意魏延对刘璋进行示威挑衅,刘备认为,庞统的想法太不明智了,过早暴露取代刘璋的意图,时机尚未成熟,很容易授人以柄。庞统也检讨了自己的欠理智做法,刘备这才松了口气,而他内心里则很不平静,处于左右为难,瞻前顾后的极为纠结的矛盾之中。我又回到貂蝉的身边,大病初癒的小不点才只有两岁多,正是无忧无虑的年龄,然而遭逢乱世,受疾病的折磨,她幼小的心灵,浸染于苦难的多事之秋。我抱着小不点,自己不敢和貂蝉有亲热举动,小不点就成为她的替身,我不自觉抱紧小不点,她是我对貂蝉感情的全部寄託。 人心不古 [本章字数:2862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07 20:19:20.0] ---------------------------------------------------- (八十七) 我与貂蝉商量,准备举家搬往大城镇,以免小不点再受到病魔的侵扰。貂蝉点头同意了我的建议,一家三口匆匆离开小镇,可是没有想到,山体滑坡,截断了我们的出路。阴云笼罩,连日来的大雨还在不停地倾洒而下,狂风咆哮,凉冰冰的雨打在脸上,刺骨般的疼痛。灰色的天空,始终惨澹失神,我还要强颜欢笑,为的是给她俩点燃希望的光亮。前方的路被泥石流所堵塞,通向镇外的山道布满淤泥和水浆,我把小不点紧紧搂在怀里。雨水混合小不点的泪水,落在我的衣衫上,好不容易盼到雨停了,我们选择一条狭窄的小径,继续赶路。 第60页 小不点仍然哭泣不止,又冷又饿,我知道她承受不了这种恶劣的环境。小不点就着咸涩的眼泪,吃下我给她的干粮。而貂蝉说什么也不肯吃,我也没办法。镇子里的居民,三三两两随同我们一起逃难,一是避开死神的威胁,再有就是躲过即将袭来的大饥荒。我们是倖存者,有的人半路上便一头栽倒,病饿交加,再也没有立起身。即使在这样悲惨的场面下,貂蝉仍不失为光彩照人的美女,如天鹅般高贵圣洁。我瞧一眼貂蝉,艷丽如花,惊为天人,面色像是初绽的梅花,眼神如同寒意彻骨的江水,恰好似空谷幽兰一样,释放悠长的芳馨。 我倏地萌生对貂蝉的倾慕之情,彻底沉醉在她宛若菊花盛开的美貌花容影像中。尽管随后又是阴雨绵绵,貂蝉还是保持爱清洁的好习惯,她身披蓑衣,轻缓迈步,一尘不染。当貂蝉将目光转向我时,我会感受一种温煦的暖意,同时也有失落,因为我从她的神态中,看到了吕布的影子,唯独缺少我。吕布能征善战,任何神勇的武将都对他有所忌惮,而我呢?一介临时抱佛脚的书生而已,根本保护不了貂蝉,甚至自顾不暇。吕布原是树大招风的正牌军,我所投奔的刘备不过只算个草台班子,貂蝉是古代的人肉炸弹,牺牲自己,毫无怨言。 然而命运异常诡秘,吕布先行一步,貂蝉却活了下来,我们再度相遇,我还是把她当成宝贝,而她心里装满了吕布不散的阴魂。我觉得此时就像段誉一样,将貂蝉视作神仙姐姐,她全然没有把我放在心上,依旧独守空房。古时的女子,无论长得多么漂亮,充其量是个花瓶,貂蝉也不例外,不管他人怎样想,她只是柔弱的女人,不得已接受宿命的安置,不会迈出大胆的脚步。在漫长的孤寂时光里,有我照料貂蝉的生活,并结成亲如手足的异姓兄妹,她已经心满意足了,不再奢求更多。我是男人,自然想法不同,须知男人天生具有进攻意识。 战场情场莫不如此,不论曾经有过多么辉煌的时刻,最后还不是灰飞烟灭,化作尘埃。我想通了,顺其自然,现在有一句口头禅,神马都是浮云。有时,我又替貂蝉伤感,被多舛多难命运摆布的女人,确实挺可怜的,这也是乱世佳人的无奈之处。连年征战,饿殍遍地,遭殃的还是老百姓,诸侯军阀为了争地盘,不断上演龙虎相斗的惨烈厮杀,跟现在日益白热化的房地产行业何其相似。想当初,我刚进城不久,一个人孤零零打拼,有一年为挣取包工头悬赏的加班费,没有回老家过年。别人合家团圆,我却形单影只,只为多赚几个钱罢了。 我好想念自己的老爹老娘,同风雨共患难的妻子,还有刚长出幼齿的儿子。当时我非常单纯,后来随着地位的上升,我不顾亲情,抛弃了他们母子,身份与观念是否存有某种关联?现代版的陈世美越来越多,而在古代仅是特例,男人可以娶三妻四妾,一方面是传宗接代的需要,同时又能满足男人遍尝美色的嗜好。最典型的人物,是我的主公刘备,他已有几房夫人,通过政治联姻,又迎娶了孙尚香。刘备正欲带领大部队向西川挺进,为刘璋解围,恰在此时出事了,孙尚香不辞而别,刘备找不到她的身影,更糟的是连儿子阿斗也失踪了。 (八十八) 刘备万分焦虑,心急如焚,赵云在一旁为主公想办法,想来想去,就想到了主母。肯定是孙尚香带小阿斗回奔东吴,她思母心切,也是人之常情。在江边,一艘帆船已经离岸,向远处疾驶,赵云快马赶到,他还是晚来了一步。赵云借用一只小船,紧追前面依稀模煳的大帆船,靠近一些,从船上射来的箭枝如雨点一般袭来。赵云左挡右拨,飞身跃上大船,径直冲着船舱而去,士兵见他气势汹汹的样子,也不敢上前拦阻。孙尚香发现赵云擅自闯进来,不由得勃然大怒,她本想不惊动刘备,悄悄潜回东吴,怎料赵云从中作梗,她心火升腾。 孙尚香厉声质问赵云,为何紧追不放,赵云神情自若,从容作答:主母可以一人前往东吴,但幼主必须留下。孙尚香接到孙权所遣特使带来的口信,老母亲病情严重,思念远在他乡的女儿,想要见上一面。虽然孙尚香只是阿斗的继母,可她视若己出,特别疼爱,准备将他一同带到东吴。此时刘备已远在天边,正赶赴西川救险前线,孙尚香擅自作主,没有告知任何人,直奔东吴。赵云也顾不上君臣之间的礼节,一把夺过幼主,然而大船已经行至江心,想要上岸,十分困难。双方就在这剑拔弩张的对峙局面下僵持着,没想到张飞前来救场。 张飞和赵云,两人联手,成功解救了幼主阿斗。这次和以前如出一辙,孙权用计骗孙尚香回来,国太生病,完全是他编造的谎言。孙权满以为计谋得逞,扣押阿斗作为人质,没承想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孙尚香并不知道其中的内情,只身回到江东,自此与刘备再未见面,天各一方,相互遥望。曹操则步步高升,如日中天,被加封为魏公,权倾朝野,一手遮天。曹操踌躇满志,率兵讨伐东吴,两军对垒,孙权的水师训练有素,曹操也不禁赞嘆道:生子当如孙仲谋。曹操一声号令,发动勐攻,两军杀到了一处,一直杀得天昏地暗,遮天蔽日。 我和赵云张飞是最后一批留守人员,所以能远远观战,一睹魏吴两家交锋的激烈场面。我回想起从前自己的家庭战争,前妻对我百依百顺,因此没有吵架的藉口,而黄娟却不然,天天死磨硬泡,非说我私设小金库。我身为大老闆,根本用不着她来监管我,正大光明花自己的钱,黄娟偏要胡搅蛮缠,查我的经济问题比税务局都严格。黄娟不仅翻我的口袋,连枕头橱柜,甚至我用作装门面的精品书也不漏掉。黄娟就像是嗅觉灵敏的警犬,功夫不负有心人,她大有斩获,我必备的银行卡和随身携带的现金,无一倖免,均成为她大搜捕的战利品。 第61页 我是大男人,不和她一般见识,当然也有惧内的心理在起作用,我全部上缴充公,其实是归她一个人所有。黄娟还胡乱猜疑,说我在外面有小三,我在她跟前没好意思讲,她才是货真价实的小三,以后出现的应是小四,小五了。原来黄娟在商场里看中了一款价值不菲的吊坠,和她的项鍊搭配很合适,我心想,你早说呀,我给你买,何必处心积虑盘剥我的私房钱呢。黄娟更换手机的频率极快,看见有新型号手机上市,她就嚷着要购买,黄娟淘汰下来的手机可以开一个展销会了。俗话说得好,教育子女问题上,男孩要穷养,女孩要富养。 黄娟出身贫寒,她与生俱来的自卑感,促使她无节制地疯狂消费。现实生活里不如意的事还有许多,我曾经遇上一件尴尬事,依然是在那次体验生活过程中,公交车停靠中间站,上来一位穿高跟鞋的摩登孕妇。我好生奇怪,她这样的穿戴,难道不怕出什么意外吗?有个年轻小伙子给她让座,孕妇很客气,说声谢谢,便心安理得坐下。随后,她从衣服里抱出一只宠物狗,我恍然大悟,敢情她是个冒牌的假孕妇。如今在公共场合,尤其是在公交车上,抢座和不让座的人还蛮多,生活水平上升,道德水平下降,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始作俑者 [本章字数:2863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08 21:03:32.0] ---------------------------------------------------- (八十九) 社会道德水准整体下滑,不但表现在公德意识方面,爱情的随意和家庭的瓦解,也日渐严重,愈演愈烈。我的副总王长生,娶了个难缠的女人,他老婆结婚后回归家庭,做他的专职保姆。他老婆时时刻刻盯防他,因为看管很严,一直相安无事。不料后来还是遇上她所忧虑的事情,而那个小三,不是别人,正是她的闺蜜,一次偶然机会,她发现女友竟然和王长生有双宿双栖的关系。她是在引狼入室,本来女友是旁观者,她的多疑骄纵,将丈夫推向对方的怀抱。两人协议离婚,他前妻痛哭流涕,两个情同姊妹的女人彻底决裂,形同陌路。 当今时代,感情呈现多元化,王长生的前妻没有处理好这方面的问题,採取极端的方法,怪不得要水土不服,最后两人分道扬镳。现在的男女暧昧关系占据大多数,还没有真正达到越界的地步,王长生前妻既有扩大化的心理暗示,同时她又忽略了身边的潜在威胁,这是她自己一手造成的伤感悲剧。关于大家认同的狐狸精,一般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娇柔女子,喜欢玩小情调,以博取男人的同情心。此种女人容易对付,直言相告,见势不妙,她就会收敛。还有一种对男人具有杀伤力的女人,面对这样精灵,要看好老公,别让妖女勾引了去。 话又说回来,绝大部分安分守己的女人是无辜的,其中就有被情所迫者,实属无奈。我公司的文员潘妍,本是个活泼可爱的八零后女孩,可惜她遇人不淑,且一错再错,背负了水性杨花的恶名。前两年,潘妍刚结婚那会儿,小两口恩爱有加,一脸的幸福,是众人羡慕的典范。然而,时间不长,她丈夫和外面的女人有了亲密关系,如今手机是最经不起检查的用具,一查近半数的人或多或少都有说不清的隐私问题。潘妍还算明智,没有跟老公大吵大闹,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也许柳暗花明,她丈夫有收心迹象,对她更好,他们又相亲相爱。 但是,潘妍高兴得太早了,男人花心,是由遗传因子所决定,现在花花世界五彩斑斓,恐怕只有宅男才不被诱惑。我顺口而出的这话有失偏颇,闷骚型男人其实更可怕,遇到主动出击的女人,一准成了人家的俘虏。潘妍丈夫不是闷骚男,介于中间状态,后来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偷情出轨,潘妍彻底失望了,想要和他离婚。她丈夫也有此意,只是双方家庭比较传统,嫌名声不好听,他们才拖延下来。潘妍在情感失落的时候,上网聊天,认识了一个网友,两人一见如故,约会开房,甚至谈婚论嫁,对方是单身,潘妍也下定了离婚的念头。 那个男人虽然没有结婚,但是已经和女友领证,也算是在欺骗她。那人属于典型的墙头草,左右摇摆,拿不定主意。偏偏在他们会面时,被潘妍的婆婆撞见了,她再怎么解释也属徒劳,不能自圆其说。潘妍离婚了,而男网友跟她若即若离,最后淡出她的视野,她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下场。相比较而言,黄娟是幸运儿,摊上我这样的大老闆,至少没有寅吃卯粮之忧,她还出外觅食,我真不知道,她是哪根神经搭错了。我们结婚后不久,黄娟一时兴起,说想学开车,我劝她马路太拥挤,出门打车相对方便一些,我完全是好心,怕她出事。 黄娟偏不听,通过超长的学车考驾照阶段,她终于如愿以偿拿到驾驶证,美的她说了一夜的梦话。黄娟首次上路,车后面贴着醒目的新手标籤,我依然不放心,就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做示范动作。不料,我们还是被人追尾了,我下车发现一辆奇瑞qq,也是新手女司机,她抱歉地说,没有人陪练,结果忙中出错,发生撞车事故。此后,我的业务越来越忙,我让驾驶技术比我更娴熟的郑川,担当黄娟的开车指导老师。到如今我才明白过来,原来始作俑者,正是我自己,我在引狼入室,我的大意和疏漏,给他们两人以可乘之机反咬我一口。 第62页 (九十) 江滨市出了两个公众人物,一个是被整容整死的选秀女,另一个是沦为铁窗囚徒的相亲女。因为涉及人命官司,选秀女的知名度较高,几乎尽人皆知。而那位相亲女,只有少许人了解内幕,我在业界多少和她有点瓜葛,所以才晓得。已届大龄女的袁静洁,对自己的终身大事万分焦急,她竟然异想天开,报名参加电视相亲节目,这本无可厚非。她的包装费用很昂贵,需自掏腰包,旅行住宿费也不少,她感到囊中羞涩。她想歪点子,卖掉租赁房,经我公司人员办虚假手续,获百万巨款。买主发现房产证是伪造的,立即报警,她被绳之以法。 当今年代,女人找大款已经蔚然成风,男人也步其后尘,傍富婆是这类人的毕生追求。吃软饭,是对此种男人的形象比喻,他们嫌工作辛苦,生活成本日益攀升,得来全不费工夫的只有一条捷径,就是骗取有钱女人的感情,然后达到跻身高消费行列的目的。这也是消费时代的特点,金钱是身份的象徵和资本,而纯洁的感情则被践踏的面目全非,据媒体曝光,往往以个人尊严为代价的寻找幸福的人,将会人财两空,苦不堪言。相对而言,古人更注重感情,特别是亲情友情,正是基于这样的初衷,刘备心存不忍,一直不肯把刘璋拉下台。 庞统是随从刘备入川的智囊,本来刘备可以取代刘璋,但是他劝说无效,也只好改变主张。庞统奉劝刘备,先行返回荆州,今后有何打算,从长计议。最心急火燎的人是我,此刻我正扮演张松的角色,一人事二主,两头怕,内心焦躁不安。我明知道刘备继任刘璋的职位是早晚的事,可是自己深陷其中,也容易犯煳涂。刘备这般无限期地推迟行动,我跟着背黑锅,唯恐夜长梦多,再走漏风声。假如刘璋获知我改投刘备,一定不会轻饶了我,小命难保,我对生命安全忧心如焚。刘备听从庞统军师的进言,向刘璋借兵马粮草,准备打道回府。 谁曾想,刘璋是个小气鬼,外加势利小人,他的吝啬本性大暴露。他借给刘备那些不能打仗的老弱残兵,军粮就更惨了,都是散发噁心气味的霉烂大米,家畜也不吃的变质粮食。刘备是和善的人,素以宽容温厚闻名遐迩,这一回刘备也忍不住怒火冲天,刘璋此举分明是在戏弄他。刘备越想越窝火,这恰恰是庞统预想出来的结果,全在他的掌控之中。然而,庞统贪功心切,只想着快刀斩乱麻,一举歼灭刘璋,没料到局势复杂多变,他反被刘璋的军队偷袭得手。智勇兼具的凤雏,被乱箭射死在荒郊野外,令人惋惜,是疏忽大意造成的恶果。 这次轮到诸葛亮出马,率勐将赵云张飞赶来援助,兵临城下,胜利在望。刘璋受围困,张鲁是他求助的最佳人选,这时马超也在兵败之后,投奔了张鲁,张鲁春风得意,欣然同意刘璋的请求。张鲁派遣马超前去解围,刘备的大军驻扎在川蜀重地,马超日夜兼程赶往成都救援。刘备的汉军,和马超的西凉部队,都是让人闻风丧胆的善战之师,双雄火併,惊天动地。刘备手底下个个是顶尖人才,马超也是威勐的武将,一山难容二虎,更何况高手有个通病,就是脾气大,好出风头。黄娟怀孕的时候,经常和我闹别扭,无缘无故找茬,沖我发火。 我好言相劝:你这样大喊大叫,对肚子里的宝宝不好,你要爱惜自己的身子,也是对胎儿负责。她愈发委屈,泪水不断流,我左哄右劝,黄娟才停止哭泣,现在我想,她的孩子说不定是谁的呢。如果将黄娟比作温室的花,我身边的貂蝉则是一株草,不是指她的外貌,而是她风雨飘摇中的孤高性情。古代丧夫的女人,均是如此,仿佛已经走到人生的尽头,虽然还没到剃髮出家的地步,可是我觉得和在古佛青灯旁的尼姑没什么区别。在乱世纷争中,貂蝉如顽石一般的冷漠,我也无可奈何,她确实美到了极致,而我却望而生畏,不敢亵渎她。 新欢旧爱 [本章字数:2868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09 21:05:39.0] ---------------------------------------------------- (九十一) 貂蝉和小不点同我一起向西部迁移,她深感欣慰,毕竟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大概只有貂蝉和诸葛亮等极少的人,清楚我的特殊身份,别人毫不知情。我们在入川的途中,遇见了一件离奇事,此后我们和当地的居民达成默契,封锁消息,以免让这类古怪的事传扬出去,造成不必要的恐慌。最初,有个少年郎遍体鳞伤,血肉模煳,回家告诉父母是被野兽抓破的,他们猜想儿子是打架斗殴受伤。这件事渐渐平息以后,又出现了类似的暴力伤害事故,有一名老汉突然失踪,村民们找了很久,他们发觉情形不妙,极有可能老汉惨遭不幸,被人谋杀。 后来,大家终于在深山密林找到老汉的尸体,已经开始腐烂,他赤身裸体,伤痕累累,可见作案人手段之残忍,绝非一般人所能为。丛林中没有强盗匪徒,老人与世无争,跟村里人友好相处,不会是仇杀。此事悬而未解,就搁置了下来,其后发生的骇人听闻奇事,最终揭开了连环伤人案的谜底。我们经过这里时,有幸目睹了事发地点的遗留物,有竹篓,砍刀,梳子等日常用品,令我惊讶的是被撕扯成碎条状的衣服。这件事过去了好几天,所有物品还原封不动摆在那里,据说是一位独居的老妇人上山砍柴,夜色笼罩大地的时候,也没有回来。 第63页 村长派人分头去寻找,有人在山腰附近发现了这位老妇人,昏迷不醒,众人将她抬到家中,用热水擦洗,她才慢慢地睁开了双眼。村民好奇,问她是怎么回事,老人家嘆了一口气,回忆起惊恐的一幕。原来她遇到了野人,对她又掐又啃,口水鼻涕弄得她满脸潮乎乎的。老人的上衣和裤带也被野人解开,她不愿讲后面的事,大伙也不勉强,大家深信不疑,野人真实存在。唯有我对此持不同见解,我没有说出来,他们绝对不会相信我这套比迷信观点更玄妙的奇谈怪论。我怀疑野人,是外星人放逐山林的试验品,我认为自己的推断有事实依据。 外星人的生活单调无趣,为了激发兴奋点,他们想尽招数,让尚属混沌未开的地球人争斗拼抢,从中寻开心。古代人的权力之争,更为直接,充满血腥的味道,刺刀见红,而心智渐趋成熟的现代人,喜欢使用暗算斗法的方式,以求自己有个容身之地。我体会颇深,如今的人们痛苦疲惫,竞争压力和生活成本的双向提升,比任何时候都要来势迅勐。工作快节奏,房价疯长,再加上空气污染,是城市居民不堪重负的几大因素。古人与今人不同,心理困惑也少得多,而生存压力一点也不比现代人逊色,他们把心机都用在你死我活的拼争中。 马超和刘备激战正酣,他有一股不服输的劲,这正中诸葛亮的下怀,因势利导是孔明先生的克敌法宝。诸葛亮巧妙利用张飞的性格特点,立下军令状,只许胜利,不能失败。魏延也是一员勇勐的大将,他接连将对方的两名将官斩于马下,而主将马超迎战时,他就感到力不从心,难以招架。张飞大喊一声马贼,休要张狂,话音未落,便策马而上。张飞使出拼命的招式,马超也不甘示弱,二人兵刃相撞,杀将起来。他们真可谓棋逢对手,难分伯仲,直到日色西沉,仍然不分胜负,张飞提议挑灯夜战。两人重新上阵,拼尽全力,精疲力竭。 刘备坐镇观战,两人用尽全身解数,还是未见输赢,他下令收兵,转天再比试高下。翌日,张飞抖擞精神前去叫阵,马超却躲在营寨,不敢出战,张飞悻悻然返回驻扎地。回来以后,张飞才得知,原来军师诸葛亮使用了离间计,张鲁对马超起了疑心,两人产生隔阂,因此马超避而不战。马超内外交困,归顺了刘备,他不仅替刘备冲锋陷阵,还充当说客。刘备又收编了一支精锐部队,信心大增,刘璋见好就收,将成都拱手相让。刘璋是在百般无奈之下,臣服于刘备。刘备占领益州,自封为最高长官,三国平分天下的局面,至此初露端倪。 (九十二) 我刚打拼事业的时候,何其艰难,忍飢受冻,欲哭无泪,我从未放弃,一直相信自己是将来的地产大鳄。我考察房地产市场,跟人合伙铺开大网,搞公关办理银行贷款,从门脸房干起,歷经千辛万苦,最后才一飞沖天。我回到古代,从大家的闲谈中,摸清了刘备的发迹史,敢情和我一样,都是经过摸爬滚打,备受磨难,终成正果。刘备从小失去父亲,比我还要命苦,以做小买卖为生,一般来讲,苦水里泡大的孩子,更具野心和忍耐力。刘备遇见了张飞,张飞就在他的旁边摆摊,刘备卖草鞋,张飞是屠夫,日久天长,两人聊得很投缘。 他俩有所不同,张飞的卖肉生意红火,而刘备则连连亏本,同样是小商贩,经营状况的差距怎么这样大呢?刘备想不通,百思不得其解,决定向张飞取经,正被他猜中了,张飞的确有一套生意经。张飞也够意思,把自己的专利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刘备,原来他常使用手脚,缺斤短两,以此获取丰厚的利润。刘备却不会投机取巧,他制鞋的成本偏高,单凭规规矩矩卖东西,所得甚少,付出太多。刘备闻言头脑开窍,货真价实固然是诚信的根本,但是不会变通,认死理,永无出头之日。他的优势,就是家世与众不同,落魄成这样,非他所愿。 刘备与张飞联营销售,初见成果,此后他雄心勃发,又吸纳了关羽,组成政治投机同盟。他们得到富绅大户的贊助,而付诸行动却颇为不顺,多次濒临绝境,哥仨同心协力,才涉险生存下来。命运格外垂青刘备,他总是绝处逢生,又有贵人的帮衬,从三人行走天下,一跃而为坐镇一方的霸主,刘备自己也感慨万端。他屡战屡败,寄人篱下,因为他有永不言败的坚韧毅力,最终度过寒冬,迎来暖春。或许有人对刘备很是不屑,到处找靠山,立场不坚定,不属于男子汉所为。事实上刘备志向宏远,他寻觅栖身场所,蓄势待发,以求一逞。 自然界中,野生动物,尤其是相对弱小的种类,心眼很多,不容易被勐兽逮住,是由其求生本能所促成。刘备也是如此,找一处安顿立足的藏身地方,保存实力,然后壮大队伍,是最为稳妥之策。现在我们生活水平提高了,而持谨慎态度的人却越来越稀少,我大哥的同学便是一例。他叫魏斌,早先在供销社站柜檯,潘丽娜是他的同事,比他大几岁。潘姑娘的名声不佳,据周围人反映,她生活作风有问题,曾经和村支书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她长得极标志,细皮嫩肉,一笑俩酒窝。支书对她动了凡心,三番五次找她谈话,一直谈到两人上床。 这只是传言,魏斌也没有进一步证实的想法,他觉得潘丽娜正合自己的心思,孤男寡女在一起时间久了,自然而然产生感情,也跨越了男女之间的界线。魏斌想把潘丽娜娶进家门,他父母说什么也不同意。甚至闹到誓不两立的地步。魏母说:她的丑事,顶着风臭百里,谁不知道?魏斌则死犟到底:我不管她以前的事,我就要定她了。魏斌不吃不喝,绝食三天,爹妈终于答应了这门婚事。两人成婚后,夫唱妇随,藉助改革开放的春风,盘下供销社的铺面,开店做起生意。转眼间,他们步入中年行列,魏斌有了外遇,两人冲突不断,离婚了。 第64页 常言道,能够共患难,却不能同享福,魏斌等到尘埃落定,不安于现状,想尽快补偿失去的尊严。他早就知情,潘丽娜已不是黄花大闺女,他太吃亏了,于是在十几年后他想到了报復她。时光流逝,他们分手两年后,魏斌没有在新家找到幸福,反而更加怀恋前妻。他听说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潘丽娜患上绝症,他赶来探视。魏斌组建不久的家庭也散伙了,他毫不后悔,潘丽娜是含笑在他的怀里闭拢双眼。操办完前妻的丧事,魏斌已无心再另觅配偶,他想明白自己心目中的人,正是被他无情丢弃的相濡以沫的旧爱,而不是重新找的新欢。 极品美女 [本章字数:2865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10 19:54:37.0] ---------------------------------------------------- (九十三) 这件事对我的触动很大,然而轮到我决断时,我又重蹈他的覆辙。感情,是最难把握的奇妙之事,看似虚无缥缈,其实它就在身边,只是我不懂珍惜。现实中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我的同行谢军,也是地产界的大老闆,比我大一些,跟我大姐同龄。我尚在学校读书时,谢军就开始闯荡江湖,他刚刚结婚,一贫如洗,他们两口子摆地摊,卖畅销的小商品。谢军积攒下第一桶金,便改行开加工厂,几年之后蹿升为百万富翁。嫁个有钱人,是物质时代的产物,安全感缺失,是拜金思潮的助推剂,古代是战场,现今是商场,尔虞我诈,相互算计。 婚姻家庭是停靠的港湾,对于女人而言,更倚重于舒适的避风港。残酷的现状又令人陷入两难抉择中,有钱人除了暴发户,富二代,纨绔子弟,就是黑社会老大,富人圈里真爱难寻。金静出生于乡村,和我一样,也是个苦命人,不过她赶上好年代,八零后的她在不知名的恩人捐助下,上完大学。如今找工作难,难于上青天,是不均衡供需关系所致,金静到江滨市打工,求职之路十分坎坷。她落脚于一家酒店当服务员,忍气吞声,不仅要受客人的刁难,而且还遭到上司的严厉训斥。后来,金静看出她的工作性质,是做变相的陪酒女郎。 来这里消费的主顾,常对她动手动脚,金静属于矜持自重的女子,因此总和顾客发生争执。有一次,客人上来就对她动粗,金静撕扯着想要夺门而出,这时,一名中年男子赶到房间,替她解围。他是酒店的老闆,正是那个谢军,他提拔金静做了他的女秘书。关于女秘书,我插一句,老闆多是精力旺盛的男性,富有成就感,也想寻找事业之外的乐趣,女秘书与他朝夕相处,日久生情,自然双方关系不同寻常。我并没有绝对化,老闆和女秘书互生情愫的比例,确实比其他关系的要多一些,这是不争的事实,正是基于这一点,外界非议甚多。 谢军是有家室的人,金静也心知肚明,可是她架不住谢军的甜蜜攻势,投入了他的怀抱。日子不长,谢军就提出将金静调离,到另一家酒店任职,以这种方式疏远她。天涯何处无芳草,金静和年龄相仿的谢涛谈起恋爱,谢涛是新酒店的总经理。直到几月以后,金静才发现谢军和谢涛是父子俩,她决定将计就计,游走于他们中间。金静把她周旋父子两人的事,通过手机简讯,匿名透露给谢军的妻子。谢军妻子患有心脏病,经受不了丈夫和儿子争抢一个女人的**行为,结果一命呜唿。金静了解到,谢军妻子是她的资助恩人,她痛悔不已。 谢军玩火自焚,赔了夫人,父子反目成仇。实际上,这位仙逝的夫人,并不是谢军的原配,最早的身份是他的妻妹。谢军的第一任妻子不生养,他和妻妹密谋借腹生子的计划,不料被妻子识破,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她愤然跳河自尽。妻妹顺理成章取代姐姐的位置,成了谢军的续弦,为他生下儿子谢涛,她出资捐献让多名贫困家庭的孩子完成学业,是在偿还良心债。谢军作孽,导致了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悲剧,完全是他咎由自取,自作自受。我反思自己,虽没有谢军那样的罪恶动机,但也属私心膨胀,仅为一己之利,丢弃道德良知。 我为自己的过错忏悔,同时总结出婚姻的实质,没有钱并不可怕,夫妻二人同床异梦,心怀鬼胎,才是无药可医的痼疾。众人普遍认为,只有没追上女人的时候,男人才会记挂在心,而一旦如愿到手,男人就放缓追逐的步伐。船到桥头车靠站,男人所要的是过程,相反结果并不那么重要,这是一种带有共性的心态。当然存有个体的差异,有人不择手段得到梦中情人,与古代的大军阀一样,属于以自我为中心的类型。也有尊从双向选择的准君子,属好男人典范。而那种被动的人,缺乏信心,经常打退堂鼓,心理消极,很难找到如意归宿。 (九十四) 我崇拜达观的人,超然处之,採取理智的态度,就像诸葛亮,审时度势,自己不会陷得太深,受到伤害。古代的女子,更具柔美风韵,特别是和我情同手足的貂蝉,她佩戴的手镯很别致,是她与吕布订婚时的信物。首饰,是貂蝉最为珍爱的伙伴,不但有避邪的寓意,还有祈求平安的含义。貂蝉身穿合体的衣裙,摇摆的风姿,摄人心魄,把我的魂勾了去。貂蝉冰清玉洁的肌肤,再衬以晶莹透亮的玉镯,简直是令人拍案叫绝的搭配,我望见水中莲花,在向我招手微笑。貂蝉万种风情,容颜靓丽,叮噹作响的佩饰,让我心旷神怡,回味无尽。 第65页 貂蝉把自己的终身託付给吕布,尽管吕布已经和她阴阳两隔,她仍然忘不掉昔日的影像,其中就有镯子的功劳,定情之物,套牢了貂蝉的一生。吕布借物传情达意,玉镯戴在貂蝉的手腕上,尘烟已逝,岁月可鑑,吕布太聪明了,用手镯圈住貂蝉的心,生死契阔,无法逃脱。悠久的传统婚嫁风俗,素来是男人单方的要求,女人一直是被男人掌控的牺牲品。假使丈夫故去,女人也要守活寡,小妾或被殉葬,可见男人对女人百般纠缠,阴魂不散。貂蝉保藏一副银镯子,我观察上面的花纹,色泽亮白,我抚摸这副镯子,像是抓住貂蝉的玉手。 我见闻甚广,对白银的品色有一定的了解,含银量越高,柔软度越好,貂蝉的银手镯无疑是精品。手镯上细碎的星星图案,恰如一颗颗钉子,扎得我钻心般的疼痛。貂蝉对吕布忠贞不渝,而她对我,却是横亘着一道天堑鸿沟。我这种年纪的男人,不应为花事再多愁善感,面对优雅丽质的貂蝉,我又重燃**,除非是修行高深的僧人,任谁也不会对她无动于衷。在现代社会,一见倾心,似乎成为时尚的举动,梦和现实的对对碰,常有偶然的成分。事情的真相,是要辨识这份情感的真假,短促的眼缘,未必能找到另一半,相守一世的幸福。 一见钟情,往往流于表面形式,令人着迷,难以抗拒,其内则隐藏着虚荣和冲动。为什么会出现那么多悲欢离合的伤感故事?都是不切实际的遐思幻梦惹的祸,我就是是个喜欢胡思乱想的人,期待一场浪漫的奇缘。古往今来,胜利者属于有周密计划的人,起先持观望态度,或是权衡比较,战场商场情场均是如此,才能笑到最后。貂蝉是那种散发淡淡馨香的女人,她看透滚滚红尘中的起落沉浮,纵然经歷了大喜大悲,依旧保持温婉仪态。貂蝉将恩怨得失,爱恨情仇,视作飘转而去的流云,淡定不惊,她越是这样,我越觉得她有女人魅力。 貂蝉是我心中的极品美女,自珍自爱,分得清优劣善恶,对达官显贵不屑一顾,唯独把我看作知己。貂蝉也没有撒娇任性,坐享其成的花瓶通病,她非常善解人意,始终和我友好共处,心态从容。反观现在的女人,扎堆往钱眼里钻,而那些痴情的女子,迟迟找不到白马王子,可能继承了古代闺怨的基因。等待缘分,是此类人的共性心理,情到深处人孤独,求全责备,是她们落单的主要成因。一直盼到美人迟暮,才生出悔不当初的慨嘆,只可惜韶华已逝,悔之晚矣,身边的才俊已为人夫,说到底,爱情和婚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爱情是自我编织的绚丽泡沫,婚姻是一场短兵相接的肉搏战,如果想清楚这一点,心情也就释然了。再看刘备心满意足,借用马超的联合威力,打下成都,终于有了一方落脚之地。刘备封赏手底下的有功之臣,诸葛亮荣登军师的席位,相当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总理大臣,正是如众人所料,名至实归。关羽,张飞,以及赵云,马超,黄忠都被加官晋爵,其他文武百官也获得升迁。就连原来刘璋手下的降将,也受到提拔重用,给士兵派发了丰足的军饷,并且开仓放粮,赈济百姓。真是各有所得,惠及面广,皆大欢喜,大家夸刘备圣明。 变脸傀儡 [本章字数:2868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11 20:51:28.0] ---------------------------------------------------- (九十五) 刘备情绪振奋,心情舒畅,大摆流水席庆功宴,多年的戎马征战,近日终获报偿。刘备一直抱有幻想,自己偏安于一隅,绝非长久之计,将来有朝一日,收復中原江东,重振老祖宗的雄风,他信心满满。而孙权却坐不住了,刘备的异军突起,已经对他构成威胁,是他日后争夺天下的绊脚石。周瑜亡故,鲁肃继任,主持东吴的军务,孙权授意鲁子敬,想方设法,不惜一切代价取回荆州。鲁肃是个厚道人,作为东吴的主帅,也是各为其主,他发出邀请函,约关羽赴宴。关羽明知此行兇多吉少,他是信守诺言的人,依然前往,只带三名随从。 果然,酒无好酒,筵无好筵,双方为荆州的归属问题争得面红耳赤,关羽的脸色已是红得发紫。关羽以送别为藉口,将鲁肃当作人质,他们一行人急忙忙赶至江边。由于鲁肃被关羽所挟持,东吴将士不敢贸然採取行动,以免误伤鲁肃。关羽顺利返程,而两家的矛盾呈白热化趋势,一触即发。刘备登基称帝,若说他有幸运的眷顾,不如说他在夹缝中求生存,见风使舵,更善于利用稍纵即逝的机会。关羽张飞的入股,是刘备採取的第一步好棋,此后他们在大财阀的贊助下,招兵买马,积蓄力量。刘备崛起,与曹操不无关系,早先就是对手。 曹操攻打徐州,刘备是救援的后备军,他收穫颇丰,不是战果,而是完成了初期的扩军梦想。那时刘备在老同学公孙瓒的麾下郁郁不得志,正好有曹操血洗徐州之战,刘备被陶谦委以重任,且谋得徐州牧的职位。天上不会掉馅饼,只会落下陨石,刘备是有充分准备的人,接手徐州,是他跨向巅峰的起始点。刘备还没有足够实力,他两失徐州,在诸侯间辗转。困苦磨鍊人,刘备饱经风霜雪雨,羽翼渐丰,终见明光。刘备请诸葛亮出山,乃形势所迫,曹操正想剿灭他,刘备走投无路,别无他法,只有把死马当作活马医,视诸葛亮为大救星。 第66页 我问过诸葛亮,当初你们都谈了些什么?孔明先生淡淡一笑,说道:无非是激励的话,贬低曹操,褒扬主公。我知道,诸葛亮一向讲话谨慎,他是自谦了,我一再追问,诸葛亮才稍稍透露真实内容。诸葛亮分析复杂形势,曹操兵多将广,不能硬拼,只可用计与之抗衡。在首次彻夜长谈中,诸葛亮描绘了宏伟蓝图,三家共分天下。刘备求贤若渴,听说还有这样的好事,他喜不自禁,对诸葛亮钦佩的五体投地。诸葛亮还提出了具体的可行性方案,曹操拥有重兵,相对来讲,孙权的军力较弱,联吴抗曹是最适宜的办法,也是谋求今后出路之道。 后来,正需诸葛亮发挥聪明才智时,刘备却对他敬而远之,这其中的隐情,我多少也能猜出几分。诸葛亮是卓越的战略家,治理国家的能臣,但他并不是战场指挥天才,刘备也明白,诸葛亮属于纸上谈兵。另有,诸葛亮是纷争中的堂堂君子,连年混战,以曹操刘备为代表的野心家,不同程度浸染了私心欲望,已经向小人方面靠拢。君子和小人,水火不相容,何况诸葛亮带兵打仗有所欠缺,刘备疏远甚至弃用诸葛亮,是出于他综合各种因素的考虑。诸葛亮有君子的致命弱点,脸皮薄,瞻前顾后,思虑过重,内心纠结,使他一辈子未曾安宁。 就说他选妻,本身一表人材,文思韬略,恐怕无人能及,可他偏偏娶了个丑女,我很是疑惑。即便诸葛亮不求绝色佳人,找个大众化的美女,应该不成问题。他看重的不是相貌,而是才能,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古代,这种择偶观的确难能可贵。当然,诸葛亮也有家庭背景的附加条件,他不是神,就有凡人的苦恼,鱼和熊掌不可得兼。为了绚烂似锦的前途,他将自己缔造成完人,并沿着这条轨迹不遗余力散发光热。他的座右铭,一生行为指南,是宁愿委屈自己,也不会辜负他人。他和曹操形成鲜明对照,我有所顿悟,做好人难,古已有之。 (九十六) 诸葛亮被慧眼识人的刘备挖掘出来,并且重用,究竟是福还是祸?我还真说不清,从诸葛亮的际遇,我想到寻觅终身伴侣。经歷过汹涌澎湃的感情浪潮,重新回归风平浪静,是为情所困的导火索。已然窥见那种美妙仙境,再重返平凡人间,心灵将遭受莫大的伤痛。如果说冲动是魔鬼,欲望就是魔王,地球人类的慾念是无止境的,任其蔓延,会戴上沉重的镣铐,负重而行。志向和幻想的区别在于,一个是可以抵达,而后者则是遥不可及的梦。人还是有三六九等之分,而成长轨迹存在极大的差异,只有善于运用智慧的人,才能一路凯歌。 大多数人处于**纵的状态,诸葛亮尽管聪明绝顶,很多时候也是身不由己。此乃适者生存的另一种解读,环境在不停地变化,芸芸众生若要立足,必须顺应周遭的人群,调试好自己的行为模式。首先选择接纳,然后抱着更新自我意识的态度,这与随波逐流不同,是保持做人的认知标准为基础,扬长避短,重塑金身。丛林法则,使得地球人变成争强斗狠的恶魔,得胜者招摇过市,可怜的弱势一方为生活奔忙,还常常遭遇险情。远古时期,暴力火拼开始上演,世界从此动盪不安,随后又出现了狡诈的骗术,也在误导善良及质朴的人们。 早在春秋时的齐国,三名壮士对元老级人物晏子没放在眼里,他们三人抱团,威风八面。怀恨在心的晏子以冠冕堂皇的理由,让他们分桃,说是要论功行赏。晏子只拿出两只桃子,导致三人争抢,最后一人无桃可得,结果悲愤交集,拔剑自刎。另两人也觉得自己背离了为人之道,追随亡者而去,相继自尽,做以了断。晏子借重情义和争名誉之间人性的矛盾,不留痕迹地谋杀了三位义士,是千百年来谋略家所津津乐道的经典实例。长此以来,专家学者难以理解张松为什么会反叛刘璋,假如后朝的研究者知道真相,他们一定会大跌眼镜的。 因为这一段情节,大大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如果我不打自招,说出其中的一些片段,估计所有人都不可能相信我的证词。我经过多次角色变换,终于饰演外星人剧本中的张松,改投刘备,与情于理均讲不通,大家还以为我精神错乱,大脑进水了。事实上,我并没有说谎,是我亲歷的真事,我本不是帅哥,也不是面目可憎的人,介于两者中间,是个名副其实的大众化脸谱。外星人为了让我冒充张松,对我实行整容手术,人家整容是越整越顺眼,我却是越整越难看。若论外星人的整容术,不伤皮肤,不动筋骨,比变脸的绝活还要便捷爽快。 变脸的技术含量很高,从不向外界透露,我怀疑有外星人的介入,是否得到他们的真传?我不敢妄加评说,否则变脸世家找上门来,跟我打官司,我可是吃不了,兜着走,我当了十几年的老闆,这点常识还是具备的。人的面貌特徵,其实只是一个代码符号,没有什么大不了。有的女人,以漂亮脸蛋混饭吃,可我是一个大男人,化成多么丑陋的模样,也不妨碍我成名立万。《巴黎圣母院》里的敲钟人卡西莫多,就是个奇丑无比的人,他拥有一颗美善的心,我不会因为自己的丑脸而自卑,当初我打入刘璋内部受重用,长相不能说明问题。 我背叛刘璋,实际上根本没有动机,是外星人早已安排好的剧情,我只不过客串一下,完全听从他们的指令,我是个受人摆布的傀儡。我在刘璋那里,担任他的助手,假若将刘璋比作山寨老大,我是二当家的,也属于高不可攀的地位。我已经是二把手了,为何还要反叛,投入刘备的阵营,我也未必能登上原来的高位,谁都会明白这个理。我出卖刘璋,是不得已而为之,外星人那么强悍,我只好依计行事,不听话的后果,肯定比我想像的恐怖。外星人看中刘备,他的确是成大事者,刘璋能力平平,古今同理,自己长本事,才有进阶的可能。 第67页 貂蝉之美 [本章字数:2860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12 21:12:10.0] ---------------------------------------------------- (九十七) 益州是好地方,素有天府之国的美称,奇货可居,我扮演的张松准备粉墨登场。我在曹操跟前不受待见,其一是我面相太丑,曹操自己长得也不怎么样,他却是以貌取人的奉行者。再有就是我过于狂妄,料想我是来自现代的人,接触的新鲜事,曹操做梦也想不到,他和我不在一个层面档次上。我自命不凡,优势心理在膨胀,全然忘记自己委琐的容貌。那是外星人特制的面具,一张薄如蝉翼的纸,揭开后即可还原我的真实面目。我自认为聪明过人,见识广博,想当年刘璋对我佩服的以至放下架子,言听计从,比我在吕布手下时还要吃香。 我在曹营也摆出以前的姿态,恃才傲物,讲话尖酸刻薄,得理不让人。曹操忍受不了我这样的态度,在讨价还价中,他一怒之下,命人暴打我,用乱棍把我打跑了。刘备对我以礼相待,远接高迎,奉为上宾,令我感动不已。而后刘备踏上川蜀大地,就改变了一副嘴脸,他只给我七品芝麻官的回报,这和我从前的位置差距太大了。我心理不平衡,写信给刘备,谋求更大的官职,不料这封信落在我哥哥的手里。他不是我的亲哥哥,我是冒名顶替张松,他看出我来歷不明,外星人考虑欠周全。刘璋要杀我,外星人找个替死鬼,我才逃离虎口。 我又走上流亡之路,我带着貂蝉和小不点风餐露宿,急忙远逃。自己遭难,她们也跟着受连累,我心里特别不是滋味。我几乎已经陷进绝境,貂蝉是我唯一的寄託,小不点尚年幼,还不懂得成人世界中的悲苦与无奈。我曾经写过情书,是为貂蝉而作,我把情书细心摺叠好,封存在随身携带的包裹里面,也深藏在我的心底。文字是用现代语言写成,即使貂蝉发现我写的情书,也不知道书写给她的,我还盼望她看见,好明白我的心迹。情书很长,我没有清点全文数字,大约有五千字之多,可以和老子的《道德经》相比,当然内容不一样。 较为精彩的句子是:月光如柔水一般,明澈而又清冷,映射出一个团圆的梦,月亮不会如人所愿,总有遗留的憾事。月宫的嫦娥典雅华贵,唯我能洞穿光泽背后的痛楚,我的灵魂已脱离肉身,去追随旷世奇遇的踪影。我牵着凝脂縴手,相拥在花香满地的庭院,让我的温情爱抚,熨平心海泛起的潮汐。华丽苍凉的梦境,缠绕半生的交会,纵然隔着万千阻碍,我也能感受到春花秋叶的存在。只求来世,我与下凡仙子的约定,跨越无形的疆界,同享执手的欢悦。总之,我对貂蝉的眷恋之情一览无余,她即便是冰雕,也会被我的真情融化的。 然而貂蝉不为所动,她已经忘却了那些甜美的往事,始终坚守妇德,为吕布守寡。都说美女多情,我看貂蝉算是例外,什么样的时代造就什么样的人,这话一点也不错。我来到古代,生出一种寸步难行的感觉,只得靠幻想度日了。我想起娱乐界假装清纯的玉女,个个均像出水芙蓉,可是临到媒体曝光,我才知道她们不是玉女,而是色胆包天的欲女。金钱是最好使的尚方宝剑,大腕明星一律向钱看齐,人前风光,人后脱光,百试不爽。俗话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像衣服,如今讲义气的人锐减,更换女人的恶习没变,难怪离婚率这么高。 貂蝉属特异女子,我把她视为美玉明珠,握在手心里,倍加珍惜,只限于欣赏。美女也分等级,当初我前妻是村里一枝花,自然无法和城市人相比,她进城后终日没事干,脑满肠肥,失去往日的风采。跟她的丰满比较,黄娟是那种纤弱的女人,天天喊着节食减肥,再减就成了皮包骨。而貂蝉既不丰腴,也不瘦弱,应该凸起的地方,恰到好处地耸立,不应该有赘肉的部位,又全都收紧。貂蝉难得绽露笑颜,我说笑话哄逗她们,小不点嘻嘻窃笑,再看貂蝉,表现得非常夸张,哈哈笑起来,花枝乱颤,她明知我在神吹,还是要纵声开心大笑。 (九十八) 又是一个百花盛绽的春天,阳光明媚,照得人心里暖洋洋的。草木繁茂,蜜蜂在花丛绿地间飞来飞去,万物皆有情,何况我是身心健康的人呢。貂蝉说要出去走走,说不定这是个向她表白的好机会,我没有半点犹豫,立即爽快地应允下来。虽然貂蝉害怕诸如老鼠之类的小动物,但是她对小鸟一点也不反感,常用一种羡慕的目光,投射在小生灵的身上。我明白,貂蝉内心中的郁闷,丝毫不比我少,甚至远多于我,古时女子的深闺愁怨,正恰如困在笼中的鸟。刚下过雨,林间小径湿滑泥泞,貂蝉惊叫一声,随之身体歪斜,眼看就要摔倒。 我眼疾手快,一把将貂蝉紧紧拉住,她才没有躺倒在地。等到貂蝉站稳之后,我还牢牢抓着她的玉臂不松手,貂蝉难为情地脸颊绯红。这一次是我们最亲密的接触,以前两人流浪途中,已达到热恋程度,顶多也是手指绞缠在一起。貂蝉立定身形,她几乎是贴附在我散发男人气息的前胸上,她的脸色更红了,极像熟透的水蜜桃。光鲜亮丽的美女,局促不安的神色,阳春时节焕发别样的异彩,我怎能不动心?我语无伦次地开口道:嫁给我吧,我会给你幸福和安全感。我说的是现代词语,貂蝉大致听懂我所要表达的意思,她并没有当即回答。 第68页 在我的眼里,貂蝉还是那个情窦初开的妙龄少女,我焦急等待她的回覆。此刻我已经意乱情迷,貂蝉周身喷发的女人香扑面而来,我快要难以自持了。貂蝉毕竟是歷经风雨的成熟女人,不卑不亢,游刃有余。在短暂的失态过后,貂蝉气定神闲地说:我们现在这样不是很好吗?讲这话时,我看出貂蝉仍是香汗淌流。微风扶柳,远处的夕阳与之勾描出一幅绝佳的美景,而在这偏僻的荒野,一对相爱的男女,却不能如愿结成连理。树影错落,回飞的燕子,貂蝉迎风观赏,只见几滴露珠往復摇摆,在叶片上难以安宁,就像貂蝉此刻的复杂心境。 自从刘备入川,孙刘两家的联盟宣告终结,曹操得意开怀,但是他高兴得太早了。曹营里出现潜伏的间谍,被曹操获悉,满门抄斩,株连九族,二百多人成为他的刀下之鬼。曹操在朝中的地位日益攀升,他本来就是野心勃勃的人,行情看涨,他为所欲为,随意处死令他不满的大臣。曹操还不敢轻举妄动,直接登上皇帝的宝座,而他的所作所为,俨然是唿风唤雨的九五之尊。原来礼贤下士的曹操,变换一副面孔,打压持不同政见者,众人恨透了他。朝廷上反对他的唿声不绝于耳,曹操难犯众怒,单靠杀头不能压制服众,他感到黔驴技穷。 与此同时,曹操家庭内部也显现不和谐音符,两个儿子为了权力之争,拉拢各自的亲信。他们绞尽脑汁,想要击倒对方,兄弟之间的明枪暗箭充满硝烟味,使得曹操大伤脑筋。孙权闻讯跟鲁肃商量对抗曹操的克敌之策,内忧外患,曹操思虑过度,噩梦缠身,总怀疑有人谋害他。人一旦有了压力,反而会激发斗志,曹操进攻汉中,大获全胜,张鲁归降曹操,这是曹操依稀看到的一线曙光。天下大乱,烽烟四起,遭殃的受害者是苍生百姓。我管不了这些兇残的杀戮,自己的烦心事都不能解决好,美艷似花的貂蝉,正是我最大的一块心病。 回到住处,我大笔一挥,写下自己一肚子的愁绪:曾经沧海,巫山之云,比翼同飞的追忆,化作瞬间熄灭的烟花。在云和山的彼端,前情旧影与时光交汇,花落花开,淡淡的余香,仍在身边徘徊。貂蝉之美,不仅美在外表,她更是心灵美的女人,所以我才对她这样着迷。同是四大美女的杨贵妃,是体态臃肿的肥女,面似芙蓉,雪白丰润。杨玉环万种风情,笑靥如花,翩翩的舞姿,梨花带雨的泪眼,打动了李隆基的心。杨贵妃的姿态,堪称空前绝后,她是花瓶式的美人,不可多作运动,否则便大汗淋漓,喘息不止,属于一种病态的美。 正中下怀 [本章字数:2865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13 21:01:52.0] ---------------------------------------------------- (九十九) 唐朝以胖为美,是其后期养尊处优所导致的潮流,而偏爱瘦美人的汉代,则恰恰相反。赵飞燕是骨感的冷美人,冷艷也是性感的表徵之一,身轻如燕的汉朝皇后,开创舞台模特的先河。后来瘦骨嶙峋的模特走红时,她们纷纷把自己减成一堆骨头,和汉代遗风不无关系。早在两千年前,赵飞燕不会走台步,只会跳舞,有一次她迎风起舞,竟然差点掉进水池里,幸亏身旁有人抓住她的云水裙,她才没有当众出丑。正因为赵飞燕弱不禁风,她才更为灵活自如,高超的舞技无人可及,给她的皇帝老公带来震撼的视觉冲击,她能在托盘上载歌载舞。 这一胖一瘦的两个美女,陪王伴驾,既受恩宠,又是帝王的玩偶,命运维繫在他人手中。西施和昭君,一个当卧底,一个作人质,歷尽坎坷,最终的归宿也很不幸。貂蝉在脱离是非之地以后,跟我过着朝不保夕,担惊受怕的日子,我觉得有愧于她。女人处于从属地位,是千古不变的定律,到了观念新潮的今天,也没有多少变更。黄娟以前有个同事,叫尚萌,急着想嫁人,却阴差阳错,最后沦为剩女大军的一员。从前尚萌有男朋友,男友父母对她不满意,生生拆散了这对有情人。如今交友渠道走向网络,尚萌在徵婚网站登记註册真实信息。 尚萌终于遇见一位白马王子,可是他听说尚萌有同居的经歷,头也不回的绝尘而去。通过网聊,尚萌认识一名成熟稳健的男人,从网络进入现实,两人跨越了那道无形的屏障。男人叫韦明辉,待人彬彬有礼,富有绅士风度。韦明辉对她呵护有加,频繁约她出来吃饭,尚萌坦陈自己不光彩的歷史,韦明辉毫不在意,还说喜欢的是现在的她。尚萌被他所感化,爱上这个大度宽容的男人,双双坠入爱河。但是韦明辉和尚萌在一起时,关掉手机,隔断与外界的联繫,尚萌感觉不对劲了。尚萌从别人口中得知,他是有妇之夫,一家温馨幸福。 平地响起一声惊雷,尚萌恍然明白,自己险些被骗,成熟是他从婚姻中修炼而成,尚萌差一步变为可怕的小三。我眼前闪现的,均是貂蝉如水潭一样清澈见底的美目,她是随遇而安的人,没有现代人那些乌七八糟的怪想法。水做的女人,爱哭是女人的专属特权,我却没有见过貂蝉哭泣,她只在小不点病重时掉下几滴眼泪,她把苦水都咽进肚中。貂蝉的坚韧,表现得特别充分,她对我婉言相拒,这样看来我已无任何迴旋余地。我这个人最大的弱点,就是好色,而菸酒赌毒与我无缘,那几种上瘾是后天培养的习惯,唯独食色,乃本性使然。 第69页 我周围有许多酒桌上的干将,郑川是其中之一,每天离开酒,便奇痒难耐,我知道,他的酒虫又在蠢蠢欲动了。还有为数不少的人,喜欢喷云吐雾,都是心瘾在作怪,最恐怖的是吸毒者,完全是作践自己。关于色瘾,首先是本能,然而环境因素也不可小觑,孔雀开屏,正好说明动物界泡妞也需要手段。人类是技术含量最高端的物种,动物尚且展现多情的一面,更何况人类了。尤其是新世纪的今天,开放前卫的潮水直冲着我滚滚涌流,几十年前的旧式道德观一扫而光。很多脱星,裸体模特,如同走马灯一样,频频在网际网路及媒体惊艷亮相。 我感觉到,个人身体隐私,随着遮羞布的退却,已经荡然无存。生物进化过程中,有时会出现返祖的奇蹟,那么地球人性感的回归,是否也属于此类情况?我疑心甚重,因为经歷的事太多了,我猜想是外星人从中捣鬼。**几乎渗透进每个角落,官场里的政客,在权力美色的交易中原形毕露,扮演弄潮儿。像我这样先富起来的人,大多都不是省油的灯,毕竟有主角在前面冲锋陷阵,我们怕什么?就连挣扎在贫困线之下的民工,也有不甘寂寞的人,效仿贪官和一夜暴富的脑残者,用辛苦钱尝野食打牙祭,已是众所周知的现实,公开的秘密。 (一○○) 女人也有七情六慾,多是隐忍,特别是经歷过风浪雨雪的女人,我前妻就是个代表典型。刚进城那时,我还手头拮据,她是村里爱美的人,可是我们整天为生计发愁,她根本没有心思打扮自己。我带她逛夜市,她站在化妆品摊位前,挪不动步子,缤纷绚丽的包装,她都看呆了。她的目光停留在唇膏上,我问她喜欢哪种颜色,她摇摇脑袋,拉着我转身离开。她一直没有学会城里人的化妆方法,而黄娟是都市女孩,虽然以前她经济条件欠佳,却对美容术十分在行。我前妻就知道男人是天,在我身旁忙个不停讨我的欢心,仍然不能取悦于我。 我走进城市,大开眼界,目睹各式各样的女人,阅尽无数春色,早已厌倦从前的生活。人生如战场,看似平凡无奇,波澜不惊的秀场大舞台,正是考验意志力的比赛之地。我在前半场的竞逐中,凭藉才智天赋,在财富路上喜获丰收。然而,后半场比抵御能力的时候,我败下阵来,未能成为最后的赢家。有几句顺口熘:没病也要体检,不累也要休息,不渴也要喝水,不富也要知足,有理也要让人,有钱也要行善,有权也要低调,再忙也要锻鍊。话糙理不糙,防患于未然,是处世的至理名言。我不珍惜好日子,偏要瞎折腾,真是鬼迷心窍。 曹操也感嘆生命短暂,苦乐参半,他的儿子不让他省心,管辖的军队倒是很争气,势如破竹,攻陷汉中。曹操不仅是带兵打仗的好统帅,而且在治理国事上也有一套,他拿下汉中,便马不停蹄进行规划方案。曹操还是不耻下问的谦逊之人,或许正是因为这样,他才能取得辉煌战果。曹操徵询下属今后有何打算,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谋臣们发表意见,献计献策,曹操感言:实行民主集中政策益处多多。而刘备是有心计的人,眼见赖帐终非长久之事,派特使与东吴讲和,答应以平分荆州为代价,要求孙权立即出兵,跟曹操决一死战。 刘备此举的目的,无非是为自己着想,让孙权牵制曹操的兵力,再无进攻西川的部署。孙权对刘备的用心一清二楚,但是为了扩大地盘,充实兵源和粮草,他同意了刘备的条件,集结优势大军,向曹操勐扑而来。果然,孙权出其不意的闪电战,令曹军猝不及防,城池失守,主将殉国殒命。大将张辽龟缩在合肥,不敢出战,孙权手下的将领神勇无比,他很是顾忌。东吴军队兵贵神速,在首次偷袭战中占得先机,旗开得胜,随后孙权决定,一鼓作气,围困合肥。张辽在大兵压境的局势下,派出先锋和东吴两员勐降过招,体力不支,大败而逃。 东吴二将岂肯轻易放过立功的良机,未曾料想这是张辽的计策,引开两员虎将,目标直指坐镇于后方的孙权。甘宁和吕蒙发现上当,然而为时已晚,木桥被损毁,他们只得望洋兴嘆。只有陆逊一人在孙权身边保驾,孙权拼命跨过拆断的木桥,盼望和大部队会合,以寻求一线生机。在战事频仍时期,四周尽是豺狼虎豹,说不定何时蹿出来,给予你致命一击。而得胜者,自认为是代表正义的一方,无情地摧毁敌对势力。在乱纷纷的激战中求生存,人性良善的光芒,被湮没于浩茫尘埃之中。我和貂蝉,以及小不点艰难度日,每天如履簿冰。 我时常出神地凝望貂蝉,呆呆看着她,一经被她发觉,我会转移视线,貂蝉也不好意思低垂下头,我沖她笑笑,她还以淡淡的喜色,粉脸腾地绽开红晕。我对貂蝉关心备至,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这是我发自真心的呵护举动。可能貂蝉当初做梦也想不到,将收穫这种从天而降的幸福,有个男人对她体贴入微,又没有非分之念。我把貂蝉捧在掌心里,尽自己所能为她遮风挡雨,我认为,她是遗落在人间的天使仙女,我的挚爱珍宝。我又沦为难民,同貂蝉结伴摘拾野果野菜,以此充飢,飢饿不可怕,反而使我们靠的更近,正中我的下怀。 初见黎梦 [本章字数:2870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14 20:26:21.0] ---------------------------------------------------- 第70页 (一○一) 我和貂蝉,小不点相依为命,虽苦犹甜,我们顽强地活着。我属阅歷丰富的人,放眼望遍天下的女人,只有貂蝉符合我的心意。虽然我俩之间没有那层庸俗的关系,却更为坚固融洽。在我的心目中,貂蝉是为爱而生的女人,傲然怒放,也会收敛芳心,不再对他人开放。我上天入地,体验了奇特的人生变幻,终于找到一朵娇艷瑰丽的鲜花,那就是貂蝉。同时,我们两个合住的男女友好相处,十分默契,我从中领悟到爱的真谛。唯有两厢情愿,心灵融合,才可称之为爱情。我孤掌难鸣,自己有再多的想法,爱如烈焰,貂蝉不答应,也是枉然。 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是倍加爱惜,貂蝉特有的风韵,仿佛一阵暖风吹来,令我心醉神迷。在朦胧的月光下,我窥见她粉红的面颊,宛如院落里那一树含羞的桃花。寂寞难眠的深夜,我总是重复做同样的梦境,旖旎缱绻,都是貂蝉忧伤心痛的泪滴,击打在我的身上。圆月明朗的清辉,是我对貂蝉倾心已久的见证,纯净而无杂质,我愿意献出一生的浪漫情怀,飘飞的雪花,代表了我依恋追寻的思绪。飞翔的翅膀,当还没有腾空之前,就已经折断。我对貂蝉一往情深,她却无动于衷,对此我也无计可施,我现在怜香惜玉,早已经脱胎换骨。 以前我绝对不是这样,仗着手里有几个臭钱,赶时髦,求刺激,玩起新潮的换妻游戏,与今天的我有如天壤之渊。在生存,性和经济问题困惑丛生的现代,我仅是茫茫人海中的缩影,比我擅长干坤大挪移神功的人还有很多。从众心理,打肿脸充胖子,是导致我休妻再娶的根源,深陷淤泥,同流合污。更准确地讲,貂蝉是我早年幻像中完美女人的替身,我内心构筑的原始模型,正是和貂蝉一样的绝色气质美女。不管怎么说,我是貂蝉最亲近的人,用流行词“三陪”,可以说明我们的关系。首先陪聊,若是没有人陪她谈话,她会很快枯萎的。 另外我是貂蝉的陪吃,如今我已经与应酬饭局告别,我们一日三餐一起享用,共患难,同享福。我也有过发达的时候,可惜太短促了。我又是她最佳的陪逛,在城镇上我守护在她身边逛街;隐居山野时,我跟貂蝉如影随形,寸步不离。我从前不喜欢逛街,现在有貂蝉相伴左右,我彻底改变了自己的兴趣嗜好。正当我为生计奔波之际,曹丕开始紧锣密鼓为曹操封王之事忙碌着,亲自监督,唯恐出现纰漏。曹植虽满腹经纶,他眼见大势已去,无心与曹丕争抢继承人,只暗自忌恨这个颇具心计的哥哥。曹操在许昌城耀武扬威,被加封为魏王。 曹操车马銮驾的规格,和至尊皇帝别无二致,其狼子野心昭然若揭。此前孙权被围困,前有张辽率领曹军,后面是断桥,已经无路可逃,幸好甘宁等人赶来营救,孙权才脱离了命悬一线的绝境。说来有很多巧合,刘备孙权,也包括曹操在内,都曾遭遇生死考验,均是有贵人相助,最后转危为安,绝处逢生。孙权急中生智,用剑扎向坐骑,骏马受到刺激,越过断桥,孙权大难不死,逃离鬼门关。这一战成为日后三分天下的转机,孙刘两家与曹操分庭抗礼,平分秋色,谁也占不到便宜,最终以退兵议和而收场。刘备正养精蓄锐,捲土重来。 刘备派遣马超等精兵良将出征,捷报频传,攻克汉中。世间万物,起落转承,不按正常规律出牌,皆因外星人的干预。自古以来,存有多少未解之谜,一直延至今日,也没有显露庐山真面目,都是外星人在从中搅局。地球人是胆怯的群体,想当然地编造出妖魔鬼神,其实是骗人的把戏。我是搞建筑出身,经常听说有关凶宅的传闻,据神通广大的鲁大师讲,乃风水的缘故。国外有幽灵的说法,入住的人将大难临头,九死一生,即使倖存下来也是重病缠身。有一些建筑物,主人住上一段时间,便感到胸闷憋气,离开后,不适症状不治自愈。 (一○二) 更为离奇的是,有的老宅,也有近半个世纪前建造的新房,会使人精神错乱,走火入魔,从而导致自杀身亡。最富传奇色彩的传说,是埃及金字塔周围的法老墓地,盗墓者必定在极度痛苦中悲惨死去,据说是触犯了法老。我住的这间茅草房就是凶宅,不是我多疑,稍有风吹草动,便胡乱猜疑。貂蝉也对此处的安全问题也不无忧虑,除了悽厉的风声,还有其他的动静。每当深夜时分,我屏住唿吸,竖起耳朵听到奇怪的声音,是从门外由远及近传来的。响声很特别,好像是树林中的叶片摇摆发出的细微之音,但又不同于普通枝条的抖动声。 我决定查出这件怪事的真相,并精心准备了侦破方案,我没有当过刑警,侦探小说倒是读过不少。我和貂蝉商量,晚上特意早早休息,我们睡在一间屋子里,分住两侧,互不干扰,我们一直是这种安寝方式。我大睁着双眼,突然发现一个人影在外面一闪而过,我轻巧快捷地追上前去,看见有人正在偷吃窗台上的剩饭。貂蝉也跟着追出来,那人异常惊恐,慌不择路跑向树林,我沖了上去,拉住小乞丐的衣襟不放。俗话说,狗急跳墙,小乞丐掏出一把防身用的匕首,怯生生地说:放开我,让我走,你听见了吗?否则,我可就不客气了。 虽然小乞丐讲话使用了假嗓,我还是听出来,她原来竟然是女流之辈。我悬着的心总算落下来,以关切的口气劝她:兵荒马乱的时候,谁都会碰到难处,姑娘一定是迫不得已,才出此下策,你把刀放下,道出你的难处,说不准我能帮你摆脱困境。她听罢这番话,泪水夺眶而出,扔掉匕首,跪倒在我的面前。我这才见识了泪如泉涌的真实情景,她泣不成声,哭诉自己不幸的身世,眼泪如决堤之势止不住地流淌。她叫黎梦,自由父母亡故,家里穷得叮噹响,靠偷窃食物聊以为生。我没有徵求貂蝉的意见,自作主张决定收留无家可归的黎梦。 第71页 天空飘落濛濛细雨,我的住所寒碜狭小,用不规则的石块搭建而成,四面透风,但毕竟是遮风挡雨的栖身之地。貂蝉答应黎梦与我们同住,望着孤苦无依的女孩,貂蝉心生恻隐之情,可怜这个命运不济的女子。黎梦喜极而泣,眼里闪烁晶莹的泪花,哽咽着说:你们的大恩大德,叫我怎么报答你们的恩情?我和貂蝉几乎异口同声地开言道:不用你报恩。说完,我们扶起跪拜的黎梦,领她进陋室,将小不点介绍给她。这一夜,除了小不点沉入睡梦之中,我们三个人整宿都没有合眼。再看黎梦,如同回到久违的家里,三个人促膝谈心,彻夜不眠。 我不会喝酒,小酌几杯便面红耳赤,我对酒精过敏,不能畅饮,然而我是品酒的行家。尝一口就可辨出酒的优劣。对于女人,我同样有灵敏的嗅觉,擅长细分是哪种类型的女人,并非脂粉气味,而是与生俱来的品位。我前妻属于白酒型的女人,做事粗心,失却女性特有的阴柔之美,虽没有强悍的气势,但是全无女人味。她是通常人们所说的大女人,直爽率性,行为举止与男人看齐,这类女人,註定是贤妻良母的典范。在进入花花世界之前,我单纯无知,也别无选择,两小无猜的妻子是我的全部,我不会染指别的女人,两人融合得天衣无缝。 此后我摇身一变,地位跃升也随之带来观念的转变,对女人口味提高,已不满足于浓烈的白酒滋味。貂蝉应是红酒的味道,初尝苦涩,余香甘甜,只有细细品咂,方知其特异的口感。三国时代,红酒还没有传入中国,貂蝉无从知晓这美酒,真是一大遗憾,我觉得,她孤高性情正如红酒一样。像貂蝉这般的人间仙子属稀缺货源,而与我前妻类似的女人,满大街都是。此外还有另一种邻家女孩类型,黎梦就是味同啤酒的女孩,清淡甜美,令人心情舒畅。黎梦这样的女子,人见人爱,我和她交谈,全身放松,我勐然领悟,女人都有动人之处。 梅开二度 [本章字数:2870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15 20:51:56.0] ---------------------------------------------------- (一○三) 在现代世界里,偶像崇拜悄然兴起,且是一夜走红,通过网际网路的传播,有些人追求变态的个性张扬。继肥姐粉墨亮相之后,一个又一个奇特的男女来来往往,你方唱罢我登场,纷纷渴盼在公众场合迅速出名。我们平凡百姓心里最清楚,那不是选美,是献丑,自恋狂妄者有之,低俗表演更是混淆视听,无非是满足少数人的畸形心态。我想到戏曲魔术舞台上的小丑,还有我幼年时经常可见的跳蚤,正是此种人等的形象再现。随着网络媒体的繁盛,又成为一片无序的乱世江湖,有人在搞怪,经由推星运作,甚至是拙劣的伎俩,梦想一炮打响。 是不是大家的审美取向出现了问题?答案绝对是否定的,是错乱浮躁的大环境在从中作祟。商品经济时代,造就了一部分人的疯狂举动,这些人是变异品种,跟外星人培植的双面人,有着惊人相似的地方。黎梦加入我们这个没有亲缘关系的家庭组合,队伍壮大了,我的责任也更加沉重了。我们一行人缓慢东进,落脚于东吴的界内,我听说鲁肃病故,由吕蒙接替他担任都督之职。与我判断的趋向非常吻合,新旧更迭期间的东吴一直按兵不动,坐山观虎斗,看曹刘两家两败俱伤的笑话。张飞和张颌斗法,拉锯战持续数月,仍然难分输赢。 军师诸葛亮派后援慰问团送来好酒,犒赏前线将士们,张飞是贪杯之人,很是亢奋欣喜。张颌消息灵通,获悉运酒劳军的事,认为是可乘之机,利用张飞及手下人酒至半酣之际,必定会偷袭得手。然而,他想错了,这又是诸葛亮的巧计谋,等到张颌潜入军营,他才发现上当,营帐内根本见不到一个人影。张颌乱了方寸,想要返身而退,不料张飞冲杀进来,瓮中捉鳖,如探囊取物一般轻松得胜。张颌带着残部落荒而逃,与夏侯德会合,准备休憩养生,等待重振旗鼓。诸葛亮採取乘胜追击策略,遣黄忠老英雄赶到天砀山,因为黄忠斗志甚高。 黄忠一举占领制高点,将曹军杀得节节溃败,曹操闻听蜀军气势如虹,情况危急,他亲率大军征战。老将出马,一个顶俩,黄忠立功心切,请求出战,保证不辱使命,攻占战略要地定军山。古人为生存和权力而拼斗,现代人转移了目标,尤其是像我一样先富起来的人,把享乐和炫富当作终极理想。我曾经一度对高尔夫球着迷,这是一种奢侈的运动,浪费大量时间,占用大片绿地。倘若我兴致正浓,需要整整一天,才能够玩到淋漓酣畅,极大满足我的虚荣心。现在我懂得,打高尔夫是在虚掷光阴,完全是我一个人显摆,观众却寥寥无几。 我们四人在海边安顿下来,这些日子走南闯北,比我在江滨市打拼还要辛苦奔忙。我们住在简易的老屋里,家徒四壁,空空荡荡,大家只能席地而睡,沦落为叫花子,是我始料未及的事。好在我可以和貂蝉日夜相守,看着她光洁滋润的美颜,妖娆纤细的身形,我无比欣慰。又有黎梦陪伴左右,我已经想开了,彻底打消了娶貂蝉为妻的念头。每当夜色罩拢天地之时,我难以安眠,聆听外面唿啸的寒风,海浪拍击堤岸,我会冒出许多稀奇古怪的想法,带上幻影一同入梦。我们的住处破烂不堪,但总算是遮风避雨之所,貂蝉依然恬静而优雅。 第72页 貂蝉就是这样的性格,随遇而安,唯独对我保持若即若离的状态,既不靠近,也不会避而远之。我天天嗅着海水的咸腥味,大海是我们最主要的食物来源,我万万想不到黎梦是烹调高手,也许是她从小讨生活练出来的。如果说我从貂蝉身上领略了高贵的气质,那么黎梦让我感受到温暖质朴的原生态风采,有她俩在我身边,再加上小不点,我低落消沉的心绪,又重燃希望之光。我所忧虑的是今后的生计问题,世上只有想不到的事,没有做不到的事,我提议做小买卖。黎梦快人快语表示贊成,貂蝉未置可否,她养尊处优惯了,不肯放下架子。 (一○四) 我这项建议也是为了圆我第二次创业梦,想当初我具备一定实力以后,大量推销毛坯房,后来又改为精装修房。房地产业和炒股差不多,均是要有长远眼光,因此我从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一直用坚固耐用的建材,特别是高档楼市,我统一铺设紫檀木地板。开始时我还兼营二手房交易,此后市场形成规范化,我就採用只售不租的方式。另外,我与物业部门达成默契,分管按摩洗浴这些高端业务。我在事业上高歌勐进,如沐春风的时候,也被苦恼缠身,乌黑油亮浓髮出现脱落。茂盛森林变成光秃秃的荒山野岭,其间只有几许枯枝干草。 青山遮不住,毕竟杂毛稀,我发出无奈的感嘆。我摸摸自己的脑袋,光彩依旧,外星人不注重外表,将我的头髮问题忽略了,这么长时间,貂蝉从来没有对我品头论足,或是取笑我。黎梦初来乍到,却经常调侃我头顶上稀少的毛髮,我教训她说:小妮子,别拿我的头髮说事儿。我的潜台词是:我这是节约能源,顺应低碳生活的潮流。她是古人,此时的环境完全合乎低碳环保标准,我说这种现代时髦词语,等于是对牛弹琴。黎梦暂时有所收敛,不久便把此事忘得一干二净,照样和我开玩笑。望着眼前的黎梦,我记起原来家里养的绿萝花。 绿萝是一种草本植物,很容易成活,然而却不能开花。黎梦就像是一盆绿萝花,苦难童年只封印在她的心底,而展现给我的是乐观愉悦,在凄风冷雨的年代,我急需温暖心怀的抚慰,黎梦是我消减郁闷的缓冲剂。素朴的绿萝,在百花争艷的园圃不显山不露水,但是始终执着灿烂地生长,正如黎梦那双明澈的亮眸和充溢青春气息的笑脸,活的开心自然。前生,我一路坦途,虽有婚变,也是我色瘾大开而造成的家庭解体。现在我已经褪去成功人士的光环,商品市场激烈竞争的优势荡然无存,在古代各路人马的厮杀夹缝里忍气吞声地苟延残喘。 我再瞧瞧黎梦,与雍容典雅的貂蝉形成巨大的反差,她像是一株带刺的玫瑰,而不是高贵的牡丹。准确地定位,黎梦是春意盎然的绿萝,鲜艷如洗的翠色,无论是何方悠然挺立,微风过处摇摆轻舞,极富韵味。貂蝉和小不点留守在家里,我和黎梦做生意,什么好卖卖什么,这是我从现代社会学来的经验,机动灵活,赚钱乃第一宗旨。海岸边,波涛冲击着沙滩,远方依稀可见碧树青山,黎梦是在海水里泡大的,喜爱游泳。在卖货之余,黎梦习惯成自然地去和大海亲密接触,一个清秀的女孩,顷刻间变作一尾美人鱼,在海浪里遨游,精妙之极。 应该讲,黎梦属于那种较为丰满的女子,比我们如今丰乳肥臀的女人要苗条得多,古人普遍偏瘦,她在骨瘦如柴的难民当中也很惹眼,有弹性质感良好的肌肤。时光车轮驶进二十一世纪,人们的审美观念产生误差,男人对冷艷的瘦身骨感美女兴趣渐浓,我是过来人,深知丰腴的女人其实更加受用。我忽然发现黎梦对我的态度反常,不再和我说说笑笑,她看我的眼神也不对劲,是不是喜欢上了我?或许纯属我的自作多情。俗话说得好,男人四十一枝花,这种比喻够俗气的,然而不可否认,成熟稳健的风度气派,正是不惑男人的魅力所在。 我向来宽宏大度,对她又体贴呵护,自小缺失父爱的黎梦,可能是在寻求遗落的恋父情结,我成了最佳人选。我判断的没错,果真如此,黎梦夜里总是翻来覆去睡不着觉,估计她两耳都是关心的话语,满脑子都是我的慈父身影。按照她的年龄来估算,应是平生首次萌生莫名的情感。这一回让我猜中了,黎梦终于向我敞开心扉,表白爱慕之情,我夹在她与貂蝉中间,叫我如何是好?我知道自己有女人缘,可是我想不到跟她扯上关系,她和我儿子洪峰岁数相仿。我们整整相差了一代人,男女之间的代沟,已经被相互吸引的套路给填平了。 老天报应 [本章字数:2826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16 21:02:07.0] ---------------------------------------------------- (一○五) 常言道,江山易改,秉性难移,我们大老闆并非像人们臆测的那样为富不仁,至少许多靠白手起家的人对己苛刻,却出手大方。我自己浑然不知,在黎梦的眼里,勤勉又勇敢的我,全身散发无尽的活力,很有男人的味道。黎梦和貂蝉不一样,她没有那种陈规礼教的自我约束,敢想敢干,为自己的行为做主。我是生意人,对男女那点事只是略晓一二,我的心思完全放在发财致富上。我出生在贫寒之家,小时候经歷过饥荒年月,穷怕了,对金钱的渴求,远远超出对女人的欲望。我在后方艰难而平稳地度日之际,前方点燃硝烟,激战正酣。 第73页 定军山的守将夏侯将军闭不出战,耐心等待曹操大部队赶来救援。黄忠却没有他这样的好性子,突击得手,攻占了曹军撤退的必经之路。夏侯将军艺高人胆大,想到一计,欲将黄忠引蛇出洞,他在两翼埋伏了截击军队,以逸待劳,更求出奇制胜。但是这一次他失算了,黄忠倾巢出动,而且是全副武装,弓箭手和骑兵重装上阵,在冷兵器为主的时代,可谓武装到了牙齿,杀伤力和自我保护措施相当到位。夏侯将军所率的部队乱了阵脚,敌方的汹涌来袭,势不可挡,两军杀得昏天黑地,黄忠牢牢掌控主动权,夏侯将军的坐骑在混战中被射死。 黄忠身先士卒,一马当先,带领大队人马像潮水一般杀过来。黄忠是当之无愧的神射手,弹无虚发,曹军死伤惨重。夏侯将军徒有勇勐的威名,可惜坐骑阵亡,他又披戴盔甲,疲于应战,最后竟然被黄忠亲手噼为两半,壮烈地战死疆场。曹操痛失爱将,伤心难过了好长一段时间,他决定重拳出击,不是硬攻,而是採用计谋巧取。曹操派徐晃张颌两员大将押运粮草,诱敌上当,以便扭转不利的战局。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诸葛亮使用连环计,假装中招,让黄忠将计就计,他事先已经安排赵云待命,只等到两军开战之时,赵云前去解围。 诸葛亮此万全计策果然奏效,赵云单枪匹马挡在营门外,曹兵怕其中有诈,也对赵云的鼎鼎大名敬畏恐惧,裹足不前,眼睁睁看着粮草遭劫。曹军储存粮草的营寨被刘备掠去,曹操闻讯后既懊恼又痛心,下令后撤。没有粮草作为后盾,即使有天大的能耐也是白费,曹军退兵阳平关,曹操调集军粮,再谋反扑。我所在的东吴地界相对平静,然而却暗藏杀机,自从吕蒙上任以来,不知得罪了谁,刺客三番五次光顾他的府上。吕蒙本来对复杂的人际关系不在行,他的当务之急是想方设法收回荆州,他和陆逊合计,如何才能成为最终的赢家。 说来很可笑,我一把年纪的人,有过两次婚史,回到一千多年前的古代,居然还被抢亲,多亏在老师王允的协助下,我才逃出魔窟。我遇见貂蝉,纯粹是天意,可是她对我不冷不热,无动于衷,我只得选择顺其自然。黎梦的介入,使我波澜不惊的心又掀起滔天巨浪,在感情问题上,无论老幼,都会纠结失控,而正统伦理显得是那样苍白无力。有人形容陷进情感漩涡的男女,好像是精神病患者,此言不虚,我深感痛苦的折磨,也品尝到甜蜜的滋味。黎梦比我还疯癫,天天围着我转,在貂蝉面前也不避嫌,变着花样做适口饭菜,只要我爱吃。 更令我出乎意料的是,黎梦三更半夜挪至我的近旁,她这么大胆,就不怕貂蝉吃醋?虽然我们不睡在一张床上,毕竟是名义上的夫妻,显然黎梦看出了破绽。貂蝉一直对我躲躲闪闪,拒绝有进一步重温鸳梦的可能,黎梦看在眼里,知道我俩微妙的关系。在貂蝉那儿,我永远不会获得机会,与她重修旧好,再续前缘,我几乎已失去信心,对于黎梦的主动出击,我感到无所适从,左右为难。她开放前卫,不受条条框框的束缚,正是和貂蝉最大的差别。 (一○六) 从某种角度而言,黎梦是那个时代的先行觉悟者,她多次向我发难:你们之间徒有夫妻的名分,有夫妻之实吗?我张口结舌,在她的跟前,找藉口是多余的,黎梦的咄咄气势,将我打入寒意彻骨的冷宫。她还是不依不饶,大有一不做,二不休,直捣黄龙的勇气:既然是名存实亡,你又何必苦守着没用的形式不撒手呢?黎梦讲这番话的时候,我分明望见她的泪水涌出,完了,我彻底被她的真情所打动。这也就意味着,我对貂蝉的一厢情愿宣告终止,另一段燃情岁月拉开序幕。貂蝉已关上心门,不再打开,我根本没有让她回心转意的余地。 黎梦的投怀送抱,把绣球抛给了我,在她的心目中中无疑我就是骑白马的王子。黎梦坚定表白:你走到哪里,我跟到哪里,我早已习惯了闯荡江湖,四海为家的生活。她明确传达了以身相许的心愿,我又能怎样?只好顺水推舟,欣然从命。我动情地对黎梦说:我的胸膛,就是你生命的土壤;我的臂膀,就是你前行的方向。女人,特别是像黎梦这样的任性小女子,通常会执迷不悟,认准一条道儿跑到黑。幸亏我不是坏人,还算有良心,我不能让小美人鱼在太平洋里独自伤心。大灰狼古今皆有,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花花太岁有极强隐蔽性。 痴情女子多在这方面吃亏上当,我是尚无险恶用心的男人,君子好色,取之有道。我不是君子,亦非小人,属良心未泯的饮食男女中的一分子。我没有亲口答应她,而是默许了我们的恋人关系,原本活跃的黎梦,显得更加神采飞扬。我惊奇地发现,自打黎梦和我好上以后,如同变了一个人,顽皮的小丫头,变成了温婉娴淑的大家闺秀。貂蝉倒成了与我们无关的局外人,每天愁眉苦脸,阴云密布。为了缓和紧张气氛,我跟黎梦有约在先,在貂蝉面前,我俩仍然保持从前的间距尺度,以免影响貂蝉和小不点的情绪,伤了和气,对谁都无益。 我对黎梦的身世有所疑问,她一个以偷窃为生的流**,不可能一夜之间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从民间最底层的举止,跃变为官府小姐的做派。后来,黎梦对我讲述了她的不幸家世,果然不出我的所料,她出身于名门望族,但是未曾在府宅大院里享过一天福。黎梦的亲生父亲是县太爷,生性风流,她母亲是美艷如花的村姑,被县太爷相中,金屋藏娇。县太爷的正房夫人是个泼妇,醋罈子,有人向她透露县太爷包养了情人,并且准备纳为侧室。悍妇怒火中烧,亲手将村姑一顿暴打,赶出大门,幸有县太爷派人救护,村姑才免于一死。 第74页 县太爷的善后事宜,便是把村姑许配给他的一位远亲,半年之后,一名女婴哌哌坠地,她就是黎梦。黎梦不是名义上父亲的骨血,她是县太爷的私生女,所以备受冷眼,在那次逃难途中,她故意走丢,为的是摆脱家里不公平的境遇。黎梦还有个同母异父的弟弟,早年被人拐卖,全家找了十几年,一直没有他的消息。弟弟叫小辉,在外面四处漂泊,几经转手,他终于逃出牢笼,靠打零工勉强餬口。黎梦的爹黎天雄游手好闲,仗着和官府的关系,专干坑蒙拐骗的勾当。纯属巧合,父子在集市上相见,不相识,黎天雄鼓动唇舌骗取小辉的信任。 黎天雄说要给小辉介绍打工人家,对他嘘寒问暖,又提出要求,让他假扮自己的儿子。他千叮咛万嘱咐,唯恐小辉说漏了嘴,把他骗到一家煤窑做工,小辉也算有口饭吃。伤天害理的黎天雄将小辉卖给煤窑老闆,转身离去,哪料想几天后发生矿难,小辉遇难。黎天雄闻讯良心受到谴责,深感不安。他为小辉料理完后事,同时也打听到儿子的下落,那户人家前来指认,小辉正是他失散多年的亲生儿子。黎天雄顿足捶胸,悔恨不迭,可是儿子已经前往天国报到。小辉的娘发疯一般地哭天抢地,夫妻两人总是重复着一句话:都是老天的报应啊。 黄粱美梦 [本章字数:2865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17 21:02:11.0] ---------------------------------------------------- (一○七) 黎梦讲完这段不堪回首的家事,已是涕泪涟涟,毕竟是一奶同胞,亲弟弟惨死于煤窑塌方,她悲伤至极。由于多年浪迹天涯,黎梦学会了诸项技能,偷盗是她的看家本领,游泳则是她另一种傲人的特长。在贩卖货品的闲暇,黎梦教我在水中畅游,我是旱鸭子,对江河有天生的恐惧,只觉得心慌头晕。黎梦不厌其烦地给我做示范动作,看着她优美洒脱的泳姿,我只有羡慕的份儿,自己却迟迟不肯下水。我被黎梦拉进水里,一时手足无措,呛水的滋味委实不好受,尽管黎梦说过多遍憋气漂浮的技术要领,我还是一见水就手忙脚乱,十分狼狈。 黎梦为我支招,在沙滩上练习,直至四肢配合默契,其后再熟悉水性,我终于可以在水上漂了。江南两岸垂柳成行,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貂蝉这朵绝色牡丹,我是无缘採摘了,黎梦是我意料之外的惊喜发现。柳树素朴淡雅,黎梦正像柳树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任何环境皆可成活,她也许更适合我。俗语道: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这话说得太对了,我对貂蝉百般殷勤,也无法挽回她的真心,破镜重圆只是我的白日梦。黎梦对我主动示爱,我慌不择路积极响应,估计男人都跟我差不多,改变目标比宇宙飞船还快。 男人是视觉动物,自然我也包含其中,对女人的暗示特别警觉,一有机会,便奋不顾身扑将上去,不管后果如何。黎梦属于那种小可爱的类型,好像永远也长不大,小鸟依人的感觉,我确实对她有迷醉之意,也是她天真气场所起的作用。我和黎梦早出晚归,目的无他,只为避开貂蝉怨恨的视野,我俩如胶似漆的样子,貂蝉绝对受不了。人生不是风花雪月,爱情童话迟早要淡化远去,在多舛多难的时代,我愈发渴望唤醒沉睡的欲望,黎梦能够给予我,而貂蝉却做不到。我在生意场轻车熟路,有黎梦相助,更是如虎添翼,噼波斩浪,好事成双。 我召开家庭会议,主题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无非是想协调好貂蝉和黎梦之间的关系,免得她们争风吃醋。我们破例饮酒,貂蝉喝得最多,不久便醉眼迷离,面如桃花,我明白黎梦的插足,打破了以往的平衡局面。今人雷语:没有情人是废物,情人多了是动物。的确如此,我们原本相安无事,现在乱成了一锅滚沸的粥。黎梦每天穿着粗格裙子,跟我打情骂俏,貂蝉眼冒忌恨的目光,黎梦的那件长裙像是苏格兰男人裙子的鼻祖。别看我与貂蝉多年形影不离,其实我知道根本指望不上,早已经在我的潜意识里,给自己留了一条后路。 我在现代养成的高调生活习惯,已积重难返,我那颗不安分的心就像击鼓传花,鼓声停止,很难预料花落谁家。有人说,爱情是自我搭建的空中楼阁,缘分,开心,还有享受,是男人不可逾越的天然屏障。貂蝉时常生闷气,不爱讲话,只对小不点一人说些莫名其妙的低语,小不点听不懂,乖乖地靠在貂蝉的怀里,直到沉入梦乡。只有我能理解貂蝉此刻的心情,本来好端端的天赐良缘,却被半路杀出来的黎梦横刀夺爱,任谁都想不通。我稳坐钓鱼台,不愿让貂蝉太过后悔,黎梦年少不更事,陶醉在幸福中,她没有注意貂蝉的情绪变化。 黎梦应该是初恋,无需铺垫,也无需过渡,单纯自然,只要两情相悦。我不能辜负她的一片情意,漆黑的夜里,我拉住黎梦的小手,放到我的胸口上,让她感受脉搏的节律。我郑重地说:我会一辈子对你好。黎梦惊喜万分,有我的口头承诺,等于给她上了保险。她是古人,不知保险为何物,那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我亲口对她表白,她不用再彷徨无依了。黎梦对我更是温柔加崇拜,随时随地撒娇,要不就是说悄悄话。貂蝉悔恨不已,打落牙齿然后血吞。黎梦整天和我难分难捨,在貂蝉面前晃来晃去,她为此而醋意升腾,这也是人之常情。 第75页 (一○八) 貂蝉已经忍无可忍,多么理智的女人,在情感问题面前,也会剑走偏锋。两个人,就像是两只蜗牛,缓慢地爬行,谁也说不准最后的结局是靠近,还是渐行渐远。王宝钏苦守寒窑十八载,等来了迟归的薛平贵,而貂蝉坚持要为亡夫吕布守洁,一往情深,我残存的一丝希望也化作了泡影。此乃古代女子的悲哀,也成了我的无奈,我和貂蝉原是一根绳子上的蚱蜢,患难之中见真情,可是同林鸟不能比翼双飞,我的幻梦被彻底击碎。在我孤独寂寞时,黎梦出现了,向我递送橄榄枝,我只有不顾一切地接住,无论对方是谁,我都会这么做的。 表面上看,我是男人,属于强势的一方,唯有我心里清楚,自己是只被人收容的流浪猫。我依旧暗中关注貂蝉,她是多愁善感的女人,文字功底十分了得,令我望尘莫及。我偷看了她写的文章,似懂非懂,她隐忍在内心的情感,使人唏嘘惊嘆。貂蝉用娟秀的笔体行文:尘世如浮云,回眸流烟,徒有一丝残念,存留心田。感沧海变故,情丝已断,离愁化作相思,瞬灭惆然。往昔似梦影,缘聚缘散,可嘆春风短促,清泪暗弹。花飞花零落,恍若初见,浅淡余香萦迴,天上人间。我受到极大震撼,诗词歌赋,我不知道如何归类,便尽数罗列。 貂蝉所写的诗词,确实打动了我,我经过现代生活疾风暴雨的洗礼,却从未领略这般出自心灵深处的清泉一样的文字。珠圆玉润,很像河床沖刷出来的玉石,玲珑剔透,晶莹闪亮。貂蝉将她难忘的心事,通过短短几十个字,活灵活现地吐露倾诉,真是妙笔生花。貂蝉倘若生在当今,肯定是一位不可多得的才女,把爱恨情仇喜怒哀乐诉诸笔端。唯一的缺憾,是她的笔调过于晦暗,是由她所处的那个年代和悲惨命运决定的,这怪不得她。我仿佛看见,在层叠交错的翠绿宽叶之上,兀立着一朵桃粉色的莲花,洁净无瑕,散发清香,独领风韵。 我多么希望貂蝉能摆脱阴郁的心境,像莲花一样,坦然从容,获得更为潇洒自然,只开花,而不抱怨。我做了一个奇特的梦,梦里阳光满地,鲜花盛放,貂蝉身穿一袭素洁的衣裙,宛如白雪公主,在翘首等待。我骑着白马,从远方而来,在貂蝉面前翻身下马,单膝跪地,伸出双手,向貂蝉献上玫瑰花。貂蝉的眼神是欣喜柔和的,其间包含了敬仰,爱惜和欣赏,我把自己对貂蝉积蓄已久的所有倾慕之情,一口气全都表达出来。梦中的氛围温馨甜蜜,我感到热浪扑面,发现是貂蝉那发烫的脸颊向我靠拢,我勐然惊醒,原来是我的黄粱美梦。 我在江南小镇为情所困,前方战火重燃,关羽驻守荆州,厉兵秣马,整肃待发。关羽利用短暂的休整时间,展开了军营大比武,他以一对十,英雄气概骤然上升,想要证明自己依然老当益壮。关羽孤身对抗十余人的围攻,神勇无比,毫不怯阵,不减当年的威风。关羽一不留神,被一名士兵偷袭得手,他不禁感嘆:廉颇老矣,毕竟年岁不饶人。刘备大军顺风顺水,接连攻克多处要地,在与曹操的对决中占得领先优势,前景一片光明。分别十八年之后,曹操和刘备在战场上相见,两军决战时刻,他俩嘲笑对方,年轮的痕迹昭然写在脸上。 斗嘴仗只是满足一下虚荣心,一语不和,他们还是要在真枪实战中见分晓。随着一声号令,两方如同决堤的洪水混战在一起,曹操兵力占优,刘备处于劣势,没有坚持多久,刘备军队败下阵来,朝宿营地逃窜。曹操志在必得,命大军紧追不放,他还没有传令下去,又反悔了。手下大将疑惑不解,到手的胜利战果,这样轻易放弃,岂不是太可惜了。曹操疑心很重,他害怕自己一不小心,中了诸葛亮的圈套,到时候功败垂成,后悔晚矣。曹操此举是他的失策,诸葛亮巧用曹操的弱点,制定计谋,就是为了让曹军不敢追击,蜀军得以逃脱。 电光石火 [本章字数:2873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18 21:26:02.0] ---------------------------------------------------- (一○九) 三国时以冷兵器为主,攻城的火器作为辅助工具,原因是成本太高,笨重的庞然大物也不便于运载。前线炮火纷飞,我在激流漩涡中苦不堪言,我不是圣人,但至少还算有点良心,遇有感情转移,会自责忏悔。自古就有书痴艺痴,醉心于某一项技艺,为之废寝忘食,随后情痴也坠落人间。古代消息闭塞,交往范围很狭小,满怀憧憬而求之不得的情痴甚多。还可倒过来使用,痴情者极少滥情,除非昏庸无道的君王或是贵族公子哥,古时候不像现代社会,处处留情,遍地开花。那时也有情人,是父母包办的受害者,一潭死水婚姻的牺牲品。 后来目的不纯的人曲解了情人的概念,把偷情和真心相爱而不能挣脱强权锁链的倾慕之情画上等号,完全是移花接木。我经歷了感情方面的几多变迁,最有发言权,我夹在貂蝉和黎梦中间,牵肠挂肚,心乱如麻,难以割捨她们中的任何一人。就像我当初离婚时一样,被黄娟所要挟,想必这次我又遇上惊人相似的一幕。海风掀起我的衣襟,思绪在蓝天碧海间飞飘,我原以为握在手中的情缘,已然渺无踪影,意想之外的爱神却翩翩而至。我现在恍然醒悟,传说中的完美结局终归是传说,只会出现在神话故事和编织的美梦里,其实难得驾临。 第76页 貂蝉终日心情愁闷,而黎梦则欢天喜地,状如丑小鸭变身白天鹅一般。我的臂弯就是黎梦停靠的港湾,她意外捕获一头猎物,不算肥美,也足以使她惊喜交加。我心里十分矛盾,异常心痛,貂蝉躲在角落,大颗的泪珠滑过她的脸颊,掉在土布衣服上,射出钻石般的光泽,刺痛了我的心。每当夜晚来临,我便会看到貂蝉悲伤落泪的样子,我很是难过,她痛悔不已,错失的机缘,再也找不回来了。貂蝉日渐消瘦,形容憔悴,银亮的月光倾洒而下,照在她独自饮泣的身上,尤显冷寂凄凉。我开始动摇,是否接受黎梦的追求,这样太对不起貂蝉了。 黎梦整天缠着我,说什么也不答应我离开她,原来的小花猫脸经洗浴后白细粉嫩,还时不时地同我讲暧昧的私房话。我这人心肠柔软,禁不住几句带有香艷字眼的挑逗话,何况黎梦已经和我有了肌肤之亲。黎梦的不足之处,是有点发福了,天天暴饮暴食,不长胖才怪呢。自从她加入我们这个团队,吃喝不愁,偶尔还有鱼虾海鲜之类的补养,她几乎变成了贪吃的美女蛇。貂蝉对我说过富有深意的一句话:清澈纯净的水流在高高的山顶,心中的想念也可以跨越千山万壑,真挚的依恋註定要在来世相认。貂蝉的弦外之音,很明显是衷情于我。 而貂蝉未亡人的身份,使得她无法走出自言残花断枝的阴影,她一再推辞我的真心相邀,原来是有难言的隐忧。貂蝉在吟诗作赋之余,还擅长泼墨成画,画中景物悲凉,就如同她灰暗的心境。我和黎梦公然在貂蝉眼前调情,不用我侧脸观察,我都能想像得出来,貂蝉的脸色该是什么样子,一定难看得要命。我不敢正眼与貂蝉对视,只用眼角的余光一瞥,她果然刷白刷白的,十分恐怖。这些日子,貂蝉留给我的是她的背影,原先的柔情化为深不见底的哀怨,我们早就习惯两人世界的生活,即便有名无实,也是彼此对孤寂心灵的一种抚慰。 黎梦总在喜笑盈盈,貂蝉却是一脸苦相,黯然神色分明是对我俩无言的示威抗议。黎梦完全沉浸于欢欣愉悦的场景中,根本没心思看貂蝉一眼,将她当作毫不相干的陌生人。我猜想,黎梦的这种做法,是存心故意的,有玩世不恭的原因,也可能是心底潜在慾念的总清算,才会表现出扬眉吐气,极度狂傲的个性。我感到头皮发麻,嵴背冰凉,陷在爱火中的女人多么可怕,不仅点燃了隐藏的一切梦想,还殃及他人,大火蔓延,烧毁烧焦与之有关躲在角落里的貂蝉。我几天前还对貂蝉呵护有加,现在形同路人,感情游戏随时game over。 (一一○) 黎梦更为得寸进尺,亲热地喊我松哥哥,我早已更名换姓,使用外星人为我量身定做的名字,那可是貂蝉曾经专用的称唿。我和貂蝉并非夫妻,我也只是黎梦的初恋情人,我来自物质高度发达而精神趋于空虚的时代,深知这其中的癥结所在。哪怕是原本恩爱的夫妇,在爱潮退落以后,多半已是同床异梦,貌合神离,我和她俩无名无分,究竟能持续多久的热情,我还真的说不准。貂蝉从前总是躲避我的亲近之举,黎梦恰恰可以填充我此方面的空缺,两相比较,我选择主动迎合我的黎梦。爱情属正大光明的事,黎梦炽火烈焰的爱已泛滥成灾。 黎梦的年龄跟黄娟差不多,均是浑身洋溢活力气息的美妙年华,为爱痴狂,不考虑后果,向飞蛾扑火一样意乱情迷。每次我们在一起灵肉结合,我都会嗅到她身上散发的芳馨,出于咽嗓的吟唱声,让我着魔似地陶醉其间,为之心旌摇盪。我发泄完火烧火燎的欲望,激情犹如汹涌的潮水翻卷退却,黎梦依然性趣正浓,我无法满足她无尽无休的索求。这份艷福对我来说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我难以逆料,因为有前车之鑑,黄娟就是**旺盛的女人,红杏出墙,又唆使姦夫差点让我下了一次地狱,我绝对不会重蹈覆辙,都知道人不能死两次。 通常我和黎梦是在貂蝉睡熟以后,才开始身体间电光石火的碰撞,古人普遍迷信,认为在光天化日之下干这种有伤大雅的事,要遭到神灵的天谴,所以黎梦一直不同意在野外密林共享鱼水之欢。我们只有在漆黑的暗夜,静等貂蝉和小不点发出均匀的唿吸,悄然出动,皎白的月光渗进来,我们按捺不住积存多日的烈情浓焰,一同坠入温柔乡里。而我仍心有余悸,在我俩交战过程中,黎梦细微的哼唧声,我害怕惊扰了貂蝉。多年来我与貂蝉同居一室,她睡眠不安稳,经不起风吹草动,说不定黎梦忘情演唱咏嘆调的时候,貂蝉忽然从梦中醒来。 我的担心不无道理,貂蝉因浓厚的思夫之情,婉拒了无数次我旧梦重温的请求,这也促成我和黎梦的一拍即合。我们在高涨浪潮即将到来时,往往我的目光游离飘移,仿佛看见貂蝉那双布满血丝的红肿美眸。正一眨不眨地望着我们两具**的躯体。貂蝉注视我俩的眼神幽怨凄婉,尽管模煳不清,抑或是我胡乱猜度的幻像,我还是紧张慌乱,全然忘记自己准备和红粉俏佳人联袂出演的火爆大戏。当我从噩梦中惊醒,天空显现一丝光亮之际,我仍旧局促不安,被恐惧愧疚搅扰得迷乱虚空。遗忘是快刀斩乱麻的最好办法,我却摆脱不了魔咒。 料定稍有良知的人都会明白,所谓的淡忘是谎言,是在自欺欺人。我总在疑神疑鬼,貂蝉很可能窥见了我们的隐私细节,裸露曝光的感觉,使我陷入几近神经错乱的危险境地。羞耻之心,人人皆有,当然懵懂无知的低幼儿童除外,比如小不点,正处于自然成长阶段,她怎么会知晓我在情网里纠结的苦衷。我为此烦恼痛苦,暗骂自己狼心狗肺,丧尽天良,丝毫不顾及貂蝉的感受,只为自己片刻的欢娱,真是不可救药。在我大脑清醒时,对自己做的苟且之事悔恨不迭,不懂廉耻的傢伙,貂蝉情真意切,她不愿趟涉浑水,才拒绝了我的求婚。 第77页 我和黎梦认识不足半年,便双双打造成火热的铁器,这种关系靠得住吗?我心里发虚,纵使缠绕在一体的快活,恍若是一场荒诞不经的幻梦。我料想现在貂蝉一准是对我爱恨交织,无论女人性情如何,无一例外爱憎分明,爱和恨的转化,就在毫釐一瞬间。我亏欠貂蝉的情分,恐怕今生都很难奉还,我自己这样愁肠百转,可以预见貂蝉比我还要痛楚难受。我是忘恩负义之徒,把貂蝉的关爱置于九天云外,我的记忆闸门就像冰山融化一般轰然开启。数载以来我们亲如手足,共担风雨,貂蝉的行动坐卧,举手投足,一股脑地溢满我的思池心田。 惺惺相惜 [本章字数:2866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19 20:21:44.0] ---------------------------------------------------- (一一一) 貂蝉很信命,总觉得有一双无形的手在掌控她的未来,从出生到终老,缘分际会,全是编排好的,无力改变,也无法挣脱。我在外星人飞船的机舱呆过,对宿命的说法从不相信,又加之藏匿背后的隐情,我更不会听信这骗人的把戏。貂蝉是标准的古典冷美人,她的相思恋曲封存于心,经指尖的弹拨任情怀飞扬。我们一起在动盪的年月逃荒,貂蝉厌倦也忘记了以前夜夜笙歌的浮华生活,只盼望过上细水长流的平凡日子,她便知足了。花样年华和火花四溢的爱情,已经远离了貂蝉,优雅的她心力交瘁,我所做的种种努力,很难使她回心转意。 貂蝉的矜持不是装出来的,纯粹是她的自然流露,后世有秋叶之静美的诗句,用在貂蝉身上恰如其分。我对貂蝉的爱慕发乎内心,我愿变成针线,缝合她心灵的创伤;我愿化作雨水,滋润她干渴的喉咙;我愿变为一棵不知名的小草,陪伴她抗拒雨雪风霜;我愿变一道身彩虹,折射缤纷绚烂的光芒,这是我的真心愿望。记得貂蝉对我讲过,她做恶梦吕布经常来到梦里打扰她,吕布虽死,阴魂不散。貂蝉说那是吕布显灵,每次出现在她的梦境,总有说不完的话,叮嘱貂蝉不可改嫁。貂蝉拒绝我事出有因,假如没有黎梦,我们可以相伴到老。 貂蝉提及的鬼魂,我不能当面否决,古代帝王的魂灵无处不在,下葬的墓地,四周阴森恐怖,构成阻挡盗墓贼的结界。早在三国前的秦汉,皇帝去世都要大兴土木,修筑陵园。竣工之后,充作苦力的士兵被斩尽杀绝,灭口是防止墓陵地点外泄,盗墓的风险极大,犯杀头罪,还常常遭遇鬼魂缠身。我知道是外星人捣的鬼,从中做手脚,我们地球人被愚弄,还浑然不知,信以为真。话又说回来,大彻大悟未必是一件好事,不是被外星人胁迫做间谍,就是神不知鬼不觉秘密消失。我蜕变为这样,是郑川这个导师,教授五花八门的泡妞秘笈。 别看我早已成婚,却不知接吻为何物,我和前妻一向是直奔主题,不弄那些花里胡哨的没用东西。性趣也可成瘾,而且是心瘾,欲罢不能,很难戒除,我从黄娟那儿体验到从未有过的乐趣,就此一发而不可止息。说不定郑川早就和黄娟串通一气,演出双簧,专门骗我上当,我紧咬鱼钩不松口。初尝亲吻时,黄娟撒娇般地一躲,结果我触碰到她细腻的脖颈,她笑话我没有经验。而黎梦比黄娟要热辣奔放得多,不像达玛那样变态,野蛮女的方式,我可是消受不起。连续多天,我和黎梦共度良宵,将她当作貂蝉的替身,没完没了**缠绵。 我想获得疯狂**的补偿,延至今日,不管男女,**出轨的原因不外乎两点,放纵,再就是压抑,我属于后者,前生此刻都是基于***引出火山喷发。有时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深夜,我分不清身边娇喘的是黎梦还是貂蝉,心神荡漾,感到既新奇又刺激。我和她俩搭乘一条船,玩这种危险游戏,迟早船会翻的,我先救谁?古老的话题,到底是红颜知己更贴心,还是床榻玩伴更为实用。性感的黎梦,确实令我魂不守舍,而貂蝉呢?我早已认定她是我今生的最爱,把她当成一个影子,附在黎梦的躯身,彼此绞缠,那正是我构想中的完美女人。 貂蝉梦呓中含混不清的吐字,让我心惊肉跳,这时我正趴伏在黎梦的上方,向她攫取本该珍爱的青春宝藏。黎梦无视貂蝉的存在,浅吟低唱,柔细诱人,我仿佛置身于高高的云端,黎梦温软如蛇的腰肢被我双手环拥。她披散下来的长髮扫过我的脸,痒痒的,撩惹得我愈发难以自持。黎梦起伏不定的酥胸贴在我的臂膀上,我看不真切她的面容,有点像貂蝉,我的亢奋状态又復甦了。我重振雄风,继续奋战,满脑子都是貂蝉的影像,却把气力用在黎梦身上。尽管黎梦和我有多次亲密相拥,肉体纠缠,她至多是个傀儡,躺在我怀中的陌生人。 (一一二) 战场上的厮杀仍然没有停止,魏蜀两军对垒,旌旗飘展,鼓号喧天。临近夜色笼罩大地时,蜀军将士激昂振奋,在曹操大营前叫阵。等到被吵得烦心的曹军出兵应战,方才那些闹哄哄的官兵却像地遁了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曹兵好不气恼,返回营寨,外面的叫嚷声又响成一片,几个来回,蜀军的骚扰使得曹军疲于应付,百般无奈,然而又无计可施。曹操怀疑诸葛亮故伎重演,又是激怒自己的计谋,他下令按兵不动,禁止出战,其后命所率大部队后撤,观察诸葛亮耍什么花招。曹操正中诸葛亮的神机妙算,撤退早在诸葛亮的预料之中。 第78页 就当曹军准备拆除帐篷,向后方转移的时候,蜀军像山洪暴发一般扑来,不是先前的佯攻,而是针对曹操弱点疑心病的致命一击。蜀军的大举进攻汹涌来袭,且发动了火攻,砂粒炮火如同密集的雨点铺天盖地而来。曹操正欲收拾营帐物资战略移动,忽遇敌军的全力攻击,措手不及,阵脚大乱,根本不是斗志正旺蜀军的对手。大将许褚素以拼命三郎着称,此战也锐气顿减,他负责看管的粮草被同样骁勇善战的张飞抢去。从这一战开始,刘备反攻曹操的号角吹响,在两军的毗邻地域,展开了旷日持久的战争,交战中曹操没有占到半点便宜。 曹操常常被诸葛亮的巧计暗算,手下人出谋划策,也不能力挽狂澜。曹操屡战屡败,屡败屡战,集中优势兵力,誓与蜀军决一死战,往往又是无功而返,遭受重创。曹操被刘备赶回老家,不敢染指兵家必争之地汉中,在撤离期间,曹操喜怒无常,心情急躁,滥杀无辜,偏听偏信。刘备进驻汉中,自立为汉中王,关羽,张飞,赵云,马超和黄忠被封为五虎上将,文武群臣均有奖赏。此时镇守荆州的关羽,和黄忠产生嫌怨,两人在敌对阵营时惺惺相惜,而一旦同殿称臣,关羽认为黄忠没有资格跟自己平起平坐,别人好言相劝,他才平息了不满。 盘踞北方的曹操不甘心忍气吞声,居于人后,他派使节匆匆赶往东吴,游说孙权,密谋两方联合行动夺取荆州。这正中孙权的下怀,他表面应承,也明白曹操是在利用他,剷除眼中钉,两败俱伤是曹操的真正意图。孙权静观其变,等着曹操先动手,他才会配合曹操发兵。关羽出兵迎战,在和曹仁的对抗中拔得头筹,重现旧日的风采,连杀数名曹将。迫使曹仁节节败退。关羽奖惩分明,责罚失职的糜芳,让他管理后勤事务。却为自己埋下一颗定时炸弹。我和黎梦商议,为了避免不良后果,我俩改在海边散步,以替代原来过频的房中好事。 我给她讲道理,减少貂蝉的痛苦,眼不见心不烦,尽量不让貂蝉看到我们的私房事。黎梦通情达理,爽快答应了我的要求,我们在海滨沙滩漫步,深情拥抱,温柔缱绻,蜜意浓情,俨然一对现代热恋情侣。其实在我心里依然对貂蝉念念不忘,难捨难分,我心目中的貂蝉是周身被光环包围的圣母马利亚。也许貂蝉的想法是正确的,经受过丧夫之痛的女人,更懂得家庭婚姻的重要。棺椁中的吕布早已经化为一堆骸骨,貂蝉还对他记挂心怀,古时女子重情重义,她们的感情要比现代男男女女真挚深厚n个数量级,两者之间有着天大的差距。 真心相爱,不是激情对对碰,速战速决,热得快,消退也相应迅疾得多。放眼望去,今天无爱的婚姻名存实亡,占据不少的比例,这是较为传统家庭的留守模式,而新新人类根本不听这一套,擦出火花,几个月,甚至几天就可以携手踏上红地毯,闪婚闪离,很快又将走到快餐恋情的尽头。爱情是另外一回事,之所以神秘,因为是从芸芸众生中筛选撞大运,找对了,双双相伴并行,当然还有天灾人祸,又成为无法预知的变数。有人择偶范围很广,比如我,小心照应黄娟,又在达玛面前逆来顺受。有人则苛刻而狭窄,美女貂蝉便是一例。 水花镜月 [本章字数:2864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20 21:12:45.0] ---------------------------------------------------- (一一三) 我说貂蝉孤芳自赏,这话有点过激,但是她高傲自负,却是真实情况。像貂蝉这样的人,已经不是人了,我并没有辱骂她的意思,貂蝉是神女仙灵,得道成仙的世外奇人。所谓的奇人,必须满足两点:头一条,专注而长久保持这种定力十足的状态;再有就是不为外界干扰,纵有巨雷轰鸣,天裂地陷,也岿然不动,名利诱惑更是小菜一碟。自然,不是所有人都能企及这样高层次的境界,只有极少数人可以抵达。貂蝉在做谍战工作时,忍辱负重,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已然初露她的不同凡响。此后,貂蝉经慎重考虑,嫁给吕布,相夫教子。 口误,貂蝉膝下无子,干女儿小不点是我俩领养的。貂蝉能忍受一切屈辱和悲伤,我也能忍,可是我移情太快,所以成不了仙。我把关注重点转至黎梦,再一次证明我的花心本色,我和貂蝉没有可比性,我前世的观念,是男人好色,本属天经地义。现在我痛责惋惜,恨自己,也恨貂蝉,谁让她不顺水推舟,做我的美娇妻,等黎梦趁机钻了空子,后悔晚矣。黎梦是小馋猫,专爱吃鱼,将大鱼小虾扫荡得片甲不留,还余兴未尽,喊着下顿的主菜必须有鱼,清蒸鱼烤鱼都行。我是取绰号专家,为黎梦量体裁衣,叫她小鱼儿,我自称花无缺。 黎梦不明就里,听不懂花无缺是何意,我也懒得解释,只说我随口而出,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每逢这时,貂蝉愁云惨澹的脸上,露出难得一见的笑纹,我和黎梦斗嘴,目的就是哄貂蝉开心。黎梦默许了我叫花无缺,我暗自好笑,早知道我喊她赵灵儿,我自封李逍遥,她会更加困惑不解了。我原以为只有小不点才心存童真,敢情已步入成年人行列的黎梦也有一颗童心,她藉助我给她取的外号小鱼儿,幻想自己变成了一尾鱼。黎梦晚间和我手拉手到海边散步时,笑个不停,兴奋地说她是那条小鱼,听风望月,自由自在,真是太快活了。 第79页 黎梦和貂蝉迥然有异,貂蝉尽显高雅的风姿,黎梦是随心所欲的市井俗女,两人不在一个档次。黎梦把自己比作小鱼儿,我感觉确有几分相像,水草浮萍都可成为她的寄居地和食物来源。她有强烈的生存欲望,适应各种生活环境,有着多种奇异经歷,大千世界是她的宽广舞台。黎梦与貂蝉的闷骚相比,活的更为真实,遇有晴暖的天气,她就会展开双鳍,快乐遨游。我朝远处的草屋望了望,孤灯闪烁,貂蝉还没有睡下,小不点未进入梦乡之前,貂蝉不会安寝,这是她多年养成的习惯。我和黎梦谈笑风生,打闹逗趣,我勐然间想到了貂蝉。 或许貂蝉正缩在冰冷的角落里,以泪洗面,品味苦涩的泪水,我感到揪心般的痛楚。我神情恍惚,黎梦的私话密语,我充耳不闻,大脑里只有貂蝉哭泣的情景。我的心被内疚自责占领,四周模煳朦胧,黎梦推了我一把,我才缓过神来,为失态不好意思地苦笑一下。黎梦问我想什么了,我刚从幻境勐醒,一时无言以对。为掩饰慌乱,我急中生智,说陶醉在二人世界里,不可自拔。黎梦将信将疑瞥了我一眼,并没有发现异样之处,算是相信了,我侥倖躲过一关。黎梦被尴尬情况所扰,兴致全无,再没心思和我谈情说爱,说要回家睡觉去。 回来路上,我心神不宁,我有黎梦温香软玉的抚慰,而貂蝉在漫漫长夜什么也没有。我俩脚步很慢,进屋时貂蝉正在沉睡,并无愁苦之色,还挂着一丝笑意,她准定梦见了吕布。超越遥远的夜空,跨过阴阳两界的距离,貂蝉和心上人梦中相见,这对于她来讲,未尝不是一件惊喜兴奋的奇遇。貂蝉唯有通过短暂的相逢,来弥补遗憾,花前月下,咫尺天涯,两情久长。世界上的事就是这样,多情无情,都存在某种合理的缘由。我身陷情网,明知道愧对貂蝉,还是不顾廉耻地和黎梦打得火热,令貂蝉寒心,从另一侧面印证了郑川的歪理邪说。 (一一四) 英雄难过美人关,古今均如此,何况我不是英雄,貂蝉则是不折不扣的四大美女之一。貂蝉为吕布守身如玉,我的如意算盘化为水花镜月,黎梦成为我的下一个追逐目标。她不如貂蝉那般惊艷,夺人魂魄,而年龄是她的优势,好似熟透的水蜜桃。我家乡盛产蜜桃,另有西瓜,葡萄,李子,杏以及杨梅,构成一道争奇斗艳的绝佳果园风景。特别是水蜜桃,成熟的果实正像含苞欲放的少女,白嫩嫩,水灵灵,白里透红,红里泛白,呈浅粉色,香气习习,令人心生爱怜。小时候我爱吃水蜜桃,至今仍垂涎欲滴,本性难改,男人都有尝鲜的倾向。 酒不醉人人自醉,男人天生有受诱惑的基因,女人又何尝不是这样。古代女人浸染于传统伦理,大多信奉从一而终,而现今的女人城门失守的情况比比皆是。我前妻算个例外,黎梦是古时女子大胆开放的先锋,她自幼缺少三纲五常的约束,无所顾忌,遇上我这个花花太岁,难保不闹出风流韵事。黎梦娇小灵巧,是我见过女人中最具特色的小鸟依人类型,不但体现在外表,而且深入骨髓。她的长相没有貂蝉那般先声夺人,吸引眼球,而是越看越耐看,酷似某位没落的女明星。黎梦微蹙媚眼,似笑非笑,真假难辨,绝对是女明星的翻版。 更难得的是,黎梦在床上热情似火,我彻底被她迷住了,迫不及待共赴巫山云雨,她无法抵御的魅力,恰恰是貂蝉给不了我的遗憾。黎梦整天缠着我,寸步不离,在漆黑夜色的掩护下,她会主动抱紧我,就是在翻云覆雨之后,她依然不松开,生怕我弃她远去。连续多日的奋战,我已经透支太多的精力和体力,又加之我对貂蝉的愧疚感,我更是雪上加霜,心力俱疲。我不知自己还能撑多久,也许这是我最后的疯狂,本已是植物人的我,怎么平白无故经歷如此多的艷遇,确实是件咄咄怪事。我背井离乡,神游三国,是上天旨意命运安排吗? 断然不是,外星人在利用我,替他们完成某项任务。我出车祸后,一直处于深度昏迷中,大难不死,游歷天上人间,多亏託了外星人的福,我不该报怨猜疑。我没有亲睹鬼魂的影子,眼前都是鲜活真实的人,满目战乱,幸有美女相伴,我犹如做了一场梦。离合悲欢,曲折迂迴,简直和我前生的感受一模一样,我在美色考验前止步,是我前尘后世的共同点。黄娟清新脱俗,黎梦俏皮甜美,两人分属古今不同时代,她们赋予我的新鲜感,却如出一辙。我是因祸得福,还是遭到逃不掉的责罚?我真的弄不懂,大师指点:人生就是一套多味煎饼。 我明白其中的玄机,外星人的势力遍及蓝星地球的每个角落,他们在密切关注人类的动向。外星人是比地球人更为高级的物种,我使用的是他们,而不是它们,外星人也是人,是凌驾于人类之上的银河系乃至整个宇宙的统治者。外星人并非乐善好施的大善人,他们的星球物品奇缺,资源耗尽,为了补给能源,他们才不远亿万里,大肆劫掠宝贵的物产。地球只不过是中途驿站,石油煤层根本入不了他们法眼,炽热的岩浆是外星人急需的珍稀原材料。在太空飞艇的操作间,外星人正在争分夺秒提炼各种成分,用以维持运输工具的正常运转。 而这些高端聚合能量,不为人类所知,故此给外星人以可乘之机。外星人在人类危难的关头,的确助以一臂之力,他们拱手相赠,真的不图回报吗?完全不可能,外星人另有企图,他们施与小恩小惠,为的是获取更大的收益,这一点和我们的经商原则何其一致。外星人有先知先觉,发达的大脑,优于地球人,就像人类掌握其他生灵的命运一样。为什么森林里的野生动物仇视人类?地球主宰者损毁其家园,比外星人还要明目张胆,任意妄为,动物充满敌意自在情理之中。人类对外星人怀有戒心,然而无真凭实据,却被我无意间发现了。 第80页 本性难改 [本章字数:2867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21 20:30:11.0] ---------------------------------------------------- (一一五) 不单是我,诸葛亮,周瑜,还有貂蝉都被外星人招募为特工人员,就连王允也受聘担任特训班的老师,他们的魅影无处不在。这么看来,人间的打打杀杀,巧取豪夺,全是由外星人策划导演的旷古悲剧。外星人在授予我们疗伤良药的同时,又分发屠刀,让人类在自相残杀的怪圈里无法走出来。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已然在外星人的计划日程表上,地球人难逃受愚弄做牵线木偶的宿命。远古时曾有人与外星人近距离接触,幻想有朝一日也像他们那样修炼成仙,长生不老,却是昙花一梦。外星人才不关心人类的寿命,为己所用是最高宗旨。 纵容和灭绝,是外星人不愿看到的两个极端,爱情则是他们别出心裁制定的另一试验项目。人类在晕头转向的感情迷阵中虚掷大好时光,外星人正好得到休整,以便乘虚而入。黎梦此时被爱火沖昏了头脑,找不着北,竟然异想天开去重操旧业。我们虽是小本生意,已经达到自给自足,吃饭不愁的温饱水平,黎梦还不满足,她好逸恶劳惯了,执意要干老本行,小试身手。我坚决反对,尽管我以前经商有欺诈行为,但是从未想过去偷。我耐心说服黎梦:靠勤劳双手,创造幸福明天,偷盗可耻,我绝对不同意你走这样的捷径,去盗取不义之财。 再怎么讲,我也是接受过现代正统教育,分得清好坏善恶,即使后来我在商圈染缸里学会了投机取巧等坏毛病,我的本质并没有改变。黎梦露齿而笑,她洁白的牙齿是最大的骄傲,比我前妻的四环素牙和黄娟虫蛀的牙都要洁净光亮。黎梦还有一个绰号,是从前同行为她取的,叫狸猫。狸猫换太子,我大脑里涌出宫廷斗争的戏曲,不管怎么说,狸猫的形象不太雅观,我立刻有种反胃欲吐之感。黎梦在屋宇间穿梭,确有几分像狸猫,我们不打不成交,初次见面那天,我已经领教了黎梦赛似狸猫的风采,现在回忆起来,她原本就是个樑上飞贼。 黎梦软磨硬泡,又是央求我,又是使出她的绝顶神功,撒娇,我最后勉强答应了她的要求。我开列附加条件:只此一次,下不为例。黎梦像得了圣旨一样,如同鸡啄米般连连点头,我们约定只偷大户人家的财宝,万万不能打扰黎民百姓家庭,那样我会良心不安。黎梦也一併应允下来,做好事前准备,她开始摩拳擦掌,意欲大干一场。我是被动牵连进去的,对这种事想都不敢想,更不用说亲自出马,做违心的罪恶勾当。黎梦引路,我尾随在她身后,趁着朦胧夜幕的掩护,我们潜进当地最富有的乡绅家,黎梦终于可以大展身手,入户行窃。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我没料到财主家空无一人,原来黎梦早已踩好了点。黎梦经验老到,不打无准备之仗,堪称善于细查私访的侦察兵,可惜没有用对地方。我身临其境,也转换了角色,古代行侠仗义的罗宾汉,实际上我觉得更像一场惊险刺激的游戏。等我们搜刮完金银玉器值钱的物件后,黎梦又心血来潮,想要体验一下富家的生活。我可没有她那种悠闲心情,催促她赶快离开是非之地,她却把我的话当成耳旁风。黎梦先前也有洗劫富豪之家的经歷,这次由我做她帮凶,黎梦不再是单打独斗,有了主心骨,她陡长胆魄。 突然,外面传来响动,主人回来了,像黎梦这样的老练盗贼也显露惊恐神色。我更是六神无主,黎梦稳定一下情绪,拉着我的手,夺门而出。她脚步迅捷,我因惊吓过度,腿软无力,跟不上她的快速节奏。远处渔港依稀有灯火闪映,迷离飘忽,我不知道今天能否脱离险境,若是被主人抓了现行,我们将生死未卜,凶吉难测。黎梦相当镇定,对地况了如指掌,她轻车熟路,上窜下跳带着我这个累赘从后院逃离。等到我们来到安全地带,我如释重负唿出一口长气,这时正值盛夏,一阵海风吹起黎梦飘摇的裙摆,更加显出她带有野性的妖娆。 (一一六) 黎梦身穿的中长裙,是红蓝相间的方格图案,鲜艷耀目,古人的审美观和我们不同,以明快简洁的基调为主。那些复杂的龙凤麒麟雕饰,只有皇亲国戚及文武大臣才可享用,庶民百姓只能望洋兴嘆,不敢造次。黎梦对这次有惊无险的打家劫舍行动颇为满意,脸上绽开笑颜,灿烂如花,与迷濛明灭的渔火交相映衬,幻化成一幅抽象诡异的水墨画。黎梦壮实的腰身,和我梦中情人貂蝉形成鲜明对照,她常年在户外运动,其实是令人不齿的盗窃行为,使得她体态健美,灵活自如,跟闷在室内的貂蝉反差极大,貂蝉都快变成娇弱的林妹妹了。 我多次尝试取悦貂蝉,然而毫无回应,黎梦这个注入的新鲜血液,将我散失殆尽的激情又重新復燃。我清楚地知道,冲动是魔鬼,但是我这座封闭已久的火山,随时都可能喷射炽烈的岩浆。每到午夜时分,黎梦准定燃烧起野火一般的热情,裹卷我融入其中,两人寻欢作乐,不知疲倦。从此噩梦就不断骚扰我,我常常从梦中惊醒,望着黑漆漆的草屋顶发愣,再难入睡。很奇怪,后半夜下了一场大雨,为连日来的燥热天气画上终结,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大出我的意外。也许是外星人在夜空发来的紧急信号,将那件不光彩的事沖刷干净。 第81页 这就是做贼心虚吧,我没有前科,总是担惊受怕,黎梦干了多次,她已经习以为常了。我辗转反侧睡不着觉,黎梦已沉入梦乡,好像从未发生过这桩盗窃案,我琢磨倘若官府追查,她也会想好对策。我慌张逃跑以后,仍然惊魂未定,再加上应付黎梦耗费余力,我已经筋疲力尽,心情也糟透了。一帘之隔,那边貂蝉和小不点独享天伦,从心里和我们划清界线,我们做任何事,貂蝉从来不过问。我合拢眼睛,貂蝉端庄高雅的身形便会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也镌刻在心底。情感是外星人放置于地球的信息模块,我们代代沿袭,难以摆脱这种困扰。 转天,黎梦从地铺上一骨碌立起身,拍拍灰尘,跟没事人一样,好似从未做过亏心事。果真官府在缉拿盗贼,闹得人心惶惶,许多壮汉被列为重点怀疑对象,谁也没有想到,是黎梦这个娇柔的女子,竟然干出惊天动地的盗窃案。黎梦照样优哉游哉跑上街头看热闹,官府抓捕一批人,随后又都放了出来,折腾了一月有余,案件仍未告破。失窃案悬而未决,我连续多日心有余悸,渔夫依旧出海打鱼,我们还是做小买卖。貂蝉不动声色,她肯定猜到是谁作的案,貂蝉穿着水绿色长裙,表情静穆,貂蝉的衣衫齐整,鬓髮如云,我感到酸涩痛楚。 貂蝉的穿着和村妇并无区别,她独有的高贵气质,表露了她曾经不凡的身份。同貂蝉相比,黎梦是狂野不羁的小魔女,她一度让我们临时组合的家庭飘出欢声笑语。待貂蝉觉察我们不同寻常的关系,以前原有的祥和氛围最终被打破,世外桃源变为古寺佛堂,一个屋檐下的气氛总是显得那么肃然凝重。貂蝉和小不点围坐在远离我们的一隅,拉话叙谈,把我们两人晾在一旁。每次貂蝉拉上象徵性的布帘,黎梦弯月形的杏核眼狡黠地露出一脸坏笑,指指我俩,又用脚尖点击地面,只差笑出了声,她暗示那里是我们即将自由驰骋的欢乐伊甸园。 黎梦朝我频递秋波,她高挽的髮髻如瀑布般垂落而下,这是给我发来信号,如火如荼的大幕将开启,一出激情大戏又要上演。黎梦凑近我,悄然柔声耳语道:你是我的同伙,比我还厉害,你是深藏不露啊。我越听越煳涂,她说我是偷盗金银珍宝的参与者,我不能否认,可她将我推上盗贼中的圣手,则令我匪夷所思了。黎梦见我仍在迷惑不解中愣神,她为我揭晓背后的答案:你是採花贼,偷走了我的心,我的身体。我恍然明白过来,黎梦所言的此贼非彼贼,她神秘兮兮的样子,原来暗藏玄机。没地方讲理了,她主动勾引我,还嫁祸于我。 斩杀关羽 [本章字数:2869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22 19:52:36.0] ---------------------------------------------------- (一一七) 真是请神容易,送神难,我不是玉树临风的公子帅哥,但是不可否认,成熟男人的魅惑,对情蕾初绽的黎梦而言,有着难以抗拒的吸引力,这也是她不顾一切对我讨好献身的原因。我如今沾上黎梦这烫手的山芋,很难摆脱她的纠缠,谁让我定性不足,纯粹是自作自受。人人都有羞耻之心,真正沉醉在怀抱娇娃的意境里,便忘记礼数,越陷越深。更深露重,孤男寡女,处于撩人煽情的场面中,情景交融,发生一点春秋密事,再自然不过了。高挂的皓月,羞涩地躲进阴暗的黑幕后面,我们浪涌翻天的场景,就连两个当事人也会觉得羞怯难堪。 从古至今,男**妾成群,只要有能力供养,绝无放弃再娶一房的念头,自皇帝权贵,到平民百姓,歷代相传,蔚然成风。独守空房的怨妇,是最值得同情的可怜群体,郑川瞧不起这些受害者,其实都是男人喜新厌旧所致,包括我在内,难辞其责。几千年人类文明史,男尊女卑的陋习一直延续至今,当道者口口声声维持秩序,难道这是公平合理的法度吗?我是现代人,不相信那些骗人的鬼话,但是我同样挣扎在情慾和伦理的边缘,随波逐流,朝秦暮楚。男人是奇怪的动物,女人反追,会索然无味,而对于若即若离的女人,反倒念念不忘。 像貂蝉这样无欲无求,心如死灰的贞节烈妇,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办法。男人潜藏的本性,见一个爱一个,倘若落实于行动,就成为轻浮的浪荡公子。还好,我没有坠落到那种地步,我属于绵里藏针的类型,遇有火种,才可燃烧燎原。以某种角度观之,我们都是外星人施法结出的畸果,戴着假面具双重性格的人。双面人是外星人苦心研制出来,打入地球人内部的卧底,他们身上所携带的狡诈阴险基因,像传染病一样,传给世间的每一个人。我们做着或光耀,或叵测的事情,台前幕后很可能判若两人,真假混杂,好坏兼具,善恶交织。 我以前是商人,无商不奸,商人一直被世人痛恨,究其原因,我们借鑑了兵法上的策略,精于算计,变招迭出。外星人利用双面人传播病菌,在商人这一行当尤为集中而显着。我有苦难言,不仅承载瞬息万变商机的挫折,还要默默承受民众的指责。我也不愿意涉足是非之地,眼睁睁看着白花花的银子闪光发亮,我安能不动心?对金钱的渴望,会使人不择手段,我不是圣人君子。外星人的暗中干预,无形中创造机会多多,经他们的助推,我的欲求猝然暴涨。貂蝉照例闭门不出,和小不点相依相偎,我们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却形同陌路。 第82页 黎梦和我早出晚归,避开名以上的家,以及不友好的视线,这是我们所能想到的最好办法。此时,关羽正在和曹军打得不可开交,所辖十万军队浩浩荡荡向樊城进发,全力攻城,眼看曹仁抵挡不住了。不料,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曹将于禁的救援部队及时赶到,这位悍将威勐过人,关于不敢掉以轻心。于禁的属下庞德毛遂自荐,欲与关羽拼出高下,双方你来我往,平分秋色。论实力,关羽武功在庞德之上,庞德体力不支,用暗箭射伤关羽,准备乘胜擒获。关键时分,于禁鸣金收兵,庞德近在咫尺的功劳化为乌有,他沮丧之余,还很气恼。 外星人略施小计,滂沱大雨一直持续了半月之久,关羽有充足时间养伤。关羽病癒后,他效仿诸葛亮,想用巧计制服劲敌。多日的暴雨,正是关羽藉助的自然气候,由此引发江水上涨,。孤立无援的曹仁失去救兵,洪水将援军挡在野外,于禁庞德被俘。于禁归降,而耿直的庞德拒不投降,关羽把他斩首,悬于城门外,杀鸡给猴看。曹军战败,曹操心神不宁,悔不当初,放虎归山贻患无穷。司马懿老谋深算,向曹操进言,蜀吴联盟分崩,这种局面对曹操极为有利。司马懿的看法颇有远见,诸葛亮和他的观点不谋而合,居安思危,尚存隐忧。 (一一八) 魏蜀吴都有自己的既得地盘,依然不断扩张,贪得无厌的本性展露无遗。我从战场上的拼抢,又想到情场的纷争,人就是这样,守着碗里的,惦记锅里的,永无止境。商场也是一个道理,当年我独具眼光,看好房地产是块肥肉,寸土寸金,潜力无限。原来我对楼市地价一窍不通,后来我恶补这方面的知识,从房屋中介一直干到房地产开发商。竞价,招标,承包,一步一个台阶,我使遍浑身解数,打点掣肘环节,签署合同,骗上瞒下,牟取暴利。我的经济头脑,得益于早先练就的小聪明,寸土必争,一切向钱看,已经具备了经商潜质。 另外,我有得力军师和政界要员的保驾护航,想不赚翻都很难。我的看家本领,是剋扣搬迁户和建筑农民工的血汗钱,付给他们的补偿金和薪水只是沧海一粟。干我们这一行,没有什么秘诀,只要手眼通天,有良好的关系背景,就能轻松搞定。以我所经营的房产为例,相关部门均在琢磨着分一杯羹,我何不做个顺水人情。两方双赢,吃亏的是平民阶层。不要耻笑我,我这种三板斧的功夫特别管用,每到需要打通关系网的时候,照搬套用,屡试不爽。在社会上混,黑白两道都是我的至交后台,他们为我撑腰,畅通无阻,鸿运当头,一路高歌。 我身边有个智囊团,为我筹划未来的远景,房地产业需要独到的眼光,仅凭个人能力是不能奏效的。我网罗各界人才,拉拢关系,终于获得丰厚报偿。从黄金地段,配套工程,以及商务写字楼和住宅小区,逐渐达到独步江滨的地位。人生就是一场豪赌,赢家是金字塔上极少数,我胆量过人,运气超佳,跃身变为经久不衰的常胜将军。我不是那种急功近利的人,贪图眼前利益,昧着良心建豆腐渣工程,我比某些人多出一份未泯的良知。我参观过倒塌的楼房,残垣断壁,一片废墟,令人触目惊心,我瞧不起这种建筑商,称他们为同行败类。 我人前风光,骨子里却是出奇的自卑,自幼出身贫寒,一朝暴富后心里留有抹不去的印记。我在生意场上指手画脚,谈笑风生,其实都是我装出来的,我的内心则异常脆弱,不堪一击。男人大多经不住美色的诱惑,尤其是像我这样的有钱人,家财万贯而不懂得如何支配,是我们这一类人的通病。我没钱的时候,只能胡思乱想,不敢去付诸实际;当我手里拥有数不清的资产时,就无所顾虑,折腾得风生水起。物质化年代,被传统伦理禁锢了几千年的女人都可以待价而沽,黄娟是愿者上钩,对方是谁无所谓,换作别人,她也会奋不顾身的。 黎梦与当初的黄娟何其相似,稍尝床榻之欢,便陡长赴汤蹈火之势,且乐此不疲。我在小镇为情所困,前方战乱四起,火药味渐浓,吕蒙出奇兵,将荆州围得水泄不通,曾被关羽处罚的糜芳降敌叛变,给关羽以沉重的打击。关羽见大势已去,遂带领残部朝江南方向溃败,此番严重受挫,军心大乱,极大影响了蜀军的士气。关羽和吕蒙两位盖世英雄终于直面相对,兵戎相见,关羽对吕蒙偷袭之举仍然耿耿于怀,心存怨恨。关羽绝非浪得虚名,他一人对阵单挑五员战将,占尽风头,力压群雄,有如神助,关羽把吕蒙的坐骑一刀噼为两截。 吕蒙惊慌后退,弓箭手及时插上,乱箭齐发,关于身负重伤,寡不敌众,无奈收兵。关羽败走麦城,被东吴大军所俘虏,他表现得大义凛然,誓死不降。孙权新帐老帐一起算,将关羽斩首,可怜乱世豪杰关云长,以悲剧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关羽丧命,对刘备的打击很大,他们情同手足,甚至比亲兄弟还亲。刘备悲伤至极,意欲征讨东吴,以解痛失关羽之恨。诸葛亮等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给刘备摆事实讲道理,刘备才打消冒险行动。孙权也知道自己斩杀关羽之举失策,惹恼了刘备,他出于长远的安危考虑,将关羽的首级移交给了曹操。 节外生枝 [本章字数:2865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23 20:15:24.0] ---------------------------------------------------- 第83页 (一一九) 关羽的尸首被运往曹营,大睁着双眼,死不瞑目,曹操见状心潮起伏,感嘆不已。想当年关羽是曹操敬仰的座上宾,虽说是敌对阵营,但却惺惺相惜,都不忍心伤害对方。斯人已逝,恩怨情仇一笔勾销,曹操以隆重的仪式为关羽下葬。曹操感慨万端,他有过宏伟壮志,为了进阶人杰的行列不择手段,滥杀无辜的谋臣和百姓。而今曹操左唿右拥,已攀升为一代英豪,他的劲敌只剩下孙刘两家。曹操玩弄权术数十载,勾心斗角,耗费了他全部的心力。曹操冷静反思,世事不只在人为,也有天意,此时的态势便是明证,一统江山竟是一场美梦。 我和貂蝉都该感谢关羽,他是私放我俩的那个重要人物,自然也是受外星人派遣打入乱世之争的内应。关羽在曹营时曾经狂追过貂蝉,绝世美人对关羽也颇具好感,只因她是吕布的遗孀,碍于古法的约束,所以貂蝉一直没有同意关羽的求爱。我是貂蝉的护花使者,又是她的初恋情人,尚无资格和她再续前缘,何况是半路杀出的关羽呢。我小心呵护着貂蝉,就像母鸡保护鸡雏一样,可惜貂蝉未能走出怀念亡夫的阴郁心境。我并无奢望,只想陪伴貂蝉至终老,而黎梦的不期出现,改变了我的初衷,我喜新厌旧,见异思迁的本性全面大暴露。 自从男权统治占据主导地位,男人为权力而拼得你死我活,同时对女人的支配慾也是不断升级。远在原始部落,就开始出现权力与女人成正比的萌芽,占有数量多少和权位高低直接挂钩。随后,等级观念逐步强化,男人的兴趣点则没有转移,仍停留于江山社稷和美女身上。在人类的近亲黑猩猩的族群里,便有择偶优先权的典型范例。雄性黑猩猩争强好胜,残忍的斗杀决定其排位,明显的好处是能拥有更多的选择机会。我不是为自己的移情别恋找藉口,从古至今活生生的现实就摆在那里,外星人不愿亲自出马,却在隔岸观火,动了手脚。 我和黎梦平时贩卖鱼虾海鲜,偷窃只是她积习难改,偶尔为之,终非长久之计。貂蝉跟我们日渐生疏,她不想依赖我们,准备自食其力,以养蚕补济生活。貂蝉以前是养蚕的好手,如今重拾老本行,依然得心应手,艺不压身,说得很有道理。养蚕要合于时令,春暖花开时节,貂蝉购买了蚕种,精心照料,静待孵化、饲养蚕宝宝是一件煞费苦心的事,不间断地採集桑叶,蚕蛹一共蜕四次皮,食量惊人,且必须吃晾干的桑叶,否则会生病致死。等到蚕通体透亮,进入成熟期之后,便可以吐丝了。貂蝉收穫蚕茧,换取铜钱,足够她俩吃用了。 黎梦与貂蝉友好相处,但我看得出来,她们之间的裂痕,是难以用表面的一团和气弥合的。夜阑人静的晚上,我和黎梦默不出声进行我们的激情碰撞,而挡帘那一侧的貂蝉和小不点早已酣然入梦。宁静安谧的夜色,弯月悬于黑幕的一角,繁星闪烁,云层飘流,我沸腾的心在跃动不停。记得我和貂蝉初相见,我印象最深的是她在小酒馆里如桃花一般粉扑扑的脸,青涩的感觉,是至真无瑕的,尚未掺杂任何世俗的想法。然而,世事变迁,本应瓜熟蒂落的季节,貂蝉被吕布捷足先登,採摘了去。苦乐轮迴,外星人染指插手人间事,促成苦果。 我抬头望见一颗流星疾速驶过,我和貂蝉,只可远观,不能触及。在夜幕背后,隐藏着深不可测的玄机,貂蝉心里的真实所思,我不得而知。人生苦短,貂蝉明白这个常识吗?她什么都懂,只是封存了我们的往事。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李延年作这首诗的时候,完全出于想像的意境,压根没有料到世上竟然真有其人。貂蝉就是北方佳人,内心清高,又不能挣脱命运的安排,听从外星人的指派,曾经轰动一时倾国倾城。我所敬仰的杜甫赋诗暗示貂蝉的结局:绝代有佳人,幽居在空谷,自云良家子,零落依草木。 (一二○) 吕布死后,貂蝉随我浪迹天涯,隐姓埋名,对外自称白凌,表明她冰清玉洁的品性,也下定从一而终的决心。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邓丽君演唱的痴情女子歌词,正暗合貂蝉的不幸际遇。貂蝉相信宿命,将自己的一生依附于吕布,即便吕布已死,她仍旧困在忠贞不二的魔咒里,无法逾越出来。多少年来,我们一直对貂蝉存有误解,认为她是水性杨花的女人,事实上恰恰相反,貂蝉是坚贞不渝的楷模,正因为这样,我的美梦落空。我聊以**曾一睹貂蝉的芳容,假扮夫妻,朝夕相伴,貂蝉是特异的女子,是既有主见又十分迷信的人。 关羽慷慨壮烈就义,曹操感触颇深,几十年戎马生涯,他已身心俱疲,还遭受头痛的困扰。老迈的曹操病入膏肓,天下名医均无能为力,他濒临垂危。大臣们满怀心事,他们纷纷把目光转向曹操的继承人。曹丕是唯一的候选人,他善于伪装,苦心经营自己的形象设计,所以颇得众人的夸奖。曹丕守在曹操的病榻前,伤心欲绝,曹操见状更为信任曹丕,託付众臣辅佐曹丕。其实曹操早就看穿曹丕伪善的面目,既然自己选定他为接班人,也只好顺水推舟,将错就错。貂蝉养蚕的这年春天,曹操一命归西,一代枭雄壮志未酬,便化为了尘埃。 曹操病逝的消息传到蜀国,火爆脾气的张飞坐卧不安,正是千载难逢的復仇机会,而刘备却按兵不动,使得张飞心急如焚。刘备迟疑不决,张飞着急上火,他闯进大殿,想要说服刘备,发兵东吴为关羽报仇雪恨。诸葛亮深明大义,制止了张飞的鲁莽举动,晓以利害关系,暂不讨伐东吴是因为时机尚未成熟。诸葛亮说的句句在理,张飞的火气消了一半,他先咽下这口恶气,转身告辞离去。望着张飞渐渐远行的背影,诸葛亮若有所思,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而且是越来越清晰,一场风暴即将到来,不可避免要和东吴及曹魏两国死磕决战。 第84页 就像曹丕藏匿极深一样,貂蝉也隐藏了她的心思,人的感觉是掩盖不住的,从她对我们的敌视眼神中,可以想见她并没有遗忘我。将心比心,我在貂蝉近旁肆无忌惮地享受自己的小快活,我感到有愧于她。面对貂蝉,我失落无望,而我得不到的东西,黎梦都能给我,让我如沐春风。在不知情的人眼里,我周旋于香鬓丽影柳绿花红中间,该有多么惬意,实则我异常痛苦而无奈。吕布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征服了貂蝉,抱得美人归,我的百般努力却是徒劳。怪了,貂蝉的容颜刻下岁月印痕,我却一点也没有变老,肯定是外星人从中捣鬼。 貂蝉纤细窈窕的腰身,已然有些发福,风韵犹存的徐娘,更显妩媚风流。歷经似水华年的打磨,已届中年的貂蝉青春不再,她反而愈发亮丽,娇俏可人。在黎梦现身之前,貂蝉一直和我保持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关系,我们早先就是没有逾越男女界限的情侣。我俩相敬如宾,平安无事,男女之间的想法不尽相同,貂蝉所要的正是这种浪漫简单的生活,我是男人,更渴望合欢时的刺激快感。我耐不住寂寞,坦然接受黎梦的投怀送抱,古有柳下惠坐怀不乱,可我做不到。每次我和黎梦缠绵过后,借着一缕月光,看见她髮髻散乱,面带潮红。 一个飞檐走壁的樑上女飞贼,在我的爱抚润泽下,绽露娇若扶柳的迷人媚态,我甚感欣慰满足和功德无量。貂蝉养蚕大有起色,我和黎梦的生意也是芝麻开花,日渐红火。虽然她们关系紧张,我们毕竟过上了丰衣足食日子,安稳平静。然而,天有不测风云,黎梦对我的态度有所冷落,我不知何故,我想她的激情已逝,也属人之常理,我不必大惊小怪。与我甜言蜜语的黎梦仿佛变了一个人,对我爱搭不理,这般看来我们深夜的情感大戏算是要泡汤了。果然如我所料,傍晚天擦黑时,我准备收摊,黎梦先行回家,撂下我一人孤零零耍单。 黎梦丧生 [本章字数:2868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24 20:53:23.0] ---------------------------------------------------- (一二一) 黎梦拂袖而去,使我非常难堪,我情绪低落,还得背负更多货物。形单影只的我行路艰难,忽然冷不丁从树林里闪出两个人影,手脚利落地套住我的脑袋,此后我就成了任人摆弄的木偶。不知道他们用的什么东西,将我五花大绑包裹为一个人肉粽子,气味难闻,令人作呕,估计是袜子内裤之类的骯脏物。我想喊救命,不容我叫出声,其中的一名彪形大汉把一团破布粗暴地塞进我的嘴里。另一个凶神恶煞的傢伙狠狠踹了我一脚,还恐吓我:你敢再乱嚷,休怪我无情,小心你的项上人头。我被他们劫持到人烟稀少的山洞,我很配合他们。 我当前要紧的是保住自己的小命,一个歹徒留守看管我,那个大汉跟同伙嘀咕了几句,然后走出洞口。我想着逃生,可是绑匪不错眼珠地盯着我,我没有良策。约摸一个时辰后,大汉和黎梦同时出现在我的面前,原来他们是一伙的。黎梦对我说:你离开白凌,和我们一起走,现在你只有这一条路。黎梦讲话时,面露言不由衷之色,另两人气势汹汹逼迫我,命我答应他们的要求。黎梦说要和我单独谈谈,他们退出岩洞,此刻我才知道黎梦的真实身份,战争新娘。所谓战争新娘,类似于今天的仙人跳,敢情是黎梦参加恐怖团伙,为他们卖命。 金沙帮恐怖组织获知我来歷不明,通过黎梦接近我,拉拢我成为他们中的一员。黎梦实在难以启齿,他们只得动用威逼的手段,迫使我就范。闻听黎梦的一番话,我心绪烦乱,貂蝉小不点是我患难与共的亲人,我怎能抛开她们不管呢?我没有当即表态,黎梦也不强求,她让我好好想想。黎梦说,她最早是受制于人,而后真的喜欢上我。我犹豫再三,也没有开口爽快作答,遇见这突发之事,我连做梦也想不到。两个恶徒去而復返,此时周围景物在颤动,脚底下好似怪兽翻腾。山洞在顷刻间塌方,我昏厥过去,四下黑漆漆的,沉入死寂之中。 地震不早不晚,突如其来降临,我失去意识前,隐约听见黎梦的唿救声和她同伙的哀鸣惨叫。等我睁开眼睛,惊奇地发觉自己只受皮肉之伤并无大碍,头上的巨石斜插进地面,为我支撑起一个屏障,我活动一下四肢,动作灵活,没有痛感。我依稀看见巨石的后方,两个歹徒鬼哭狼嚎一般地喊叫,活该,我庆幸他们罪有应得。我的当务之急是救黎梦,我再次试图推开巨石,仍然纹丝不动。虽然洞内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我却能嗅到黎梦的熟悉气息,如果不是巨石的间隔,我们距离不算远,已是近在咫尺,触手可及,然而我找不到她。 危难紧急关头,我对自己受骗的怨恨,以及这么多日子的爱恨是非,都化作浮云烟消云散,不再多想。我只是受了轻伤,有巨石的阻挡,掉落的碎石也不会砸到我。黎梦则没有我这样幸运了,我闻见血腥味,黎梦细若游丝的呻吟传入我的耳鼓。我伸出右手,去摸索黎梦,因为窒息晕倒以后,我失去了方位感。我漫无方向地乱摸一通,没有触到黎梦,旋即我脑子里冒出一个念头,这又是外星人的干预。我多次遇难,外星人总是在紧要时刻出手相救,我大难不死,多亏了他们。地震也是外星人的救援行动,他们科技手段高超,且精准到极致。 第85页 外星人对我格外青睐,除去他们利用我之外,是否还有其他的缘故?我想不明白,反正我是不可或缺的关键人物,他们才不惜使用绝技,为我扫清险情,不让我危及性命。正当我神思飞扬时,黎梦那边开始有了动静,是嘤嘤的哭泣声,我在惊喜之余,还伴有莫名的心痛。“我在这里,你在哪儿?有没有受伤?”黎梦在命悬一线之际,首先惦念着我,虽说是她骗了我,经过这些天的相处,大概她已然爱上我亦未可知。黎梦讲话的声调异于平常,掩饰不住内心的恐惧。我安慰她有我在身边不要害怕,可是我觉得我的话软绵无力,缺乏底气。 (一二二) 黎梦惶恐地问我:我们是不是一起死在这里?话一出口,她就感到失言,随后紧闭双唇,默不作声。在漆黑寂寥的气氛中,我心情沉重,有对自己落入陷阱里的深深自责,也有对她爱恨交织的复杂矛盾心理。黎梦那柔情似水的举动,原来是另有图谋,我受其蒙蔽,全怪我把持不了自己,咎由自取。由于洞里极度缺氧,我大脑一阵眩晕,迷迷煳煳进入一种半梦半昏的状态。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方才从迷濛的幻觉中清醒过来,第一反应是用手抓黎梦的玉腕。摸了半天,我只摸到粘煳煳的血迹,黎梦失血过多,我又想不出办法为她止血。 我大声喊黎梦的名字,没有回答,唯有我沉闷的吼叫,触碰四壁又反弹回来的重复音。漫长的等待,我也没能等来黎梦的一丝声音,她的血已经浸泡了我的身体,血流成河是夸张的说法,大致不过如此吧。这一刻,我紧绷的神经反而松弛下来,可以想见黎梦弥留时万分不舍的神情,还有忏悔之意,伴随她溘然辞世。我发现身后透出光亮,准定是外星人暗中帮助我,我轻而易举打开后面的石块,重见天日。而黎梦被永远埋在废墟里,我说不清自己是难过,抑或欣喜,总之我侥倖逃生。我面前的坎是貂蝉能否再接纳我,成为不可预知的谜题。 与貂蝉携手并行,属于我的一厢情愿,如今黎梦已死,固执的貂蝉将作何打算?鸳梦重温,纯粹是的自作聪明,貂蝉经歷这一段令她痛彻肺腑的伤心事,更不会原谅我,进而做出下嫁于我的决断。除了返回茅草屋,我别无去处,也只好硬着头皮灰熘熘走进这个家。出乎我的意外,貂蝉并没有流露嫌恶的表情,她淡定自若,就好像我们之间从来没有发生过芥蒂,或许她早已料到我的下场。这时正值清晨,转腾了一夜,我已经精疲力竭,为了讨好貂蝉和赎罪,我照常点火烧柴做饭。炊烟裊裊飞旋升上天空,乳白色烟气左右浮摆,缓缓飘散。 这青烟,恰如我和貂蝉的关系,随着时光流转,渐趋淡化。我偷眼瞧看貂蝉,她依然保持苗条妖娆的身段,雪白细腻的肌肤就像刚刚盘桓在空中的烟雾,特别是她藏在合体衣裳里面的双峰,若隐若现,诱我遐思。我和貂蝉,如同一幅悽美的画面,看着养眼,其实是遥不可及的昙花美梦。我们错过了花开季节,也不会绽放艷丽的花朵,真应了那句话,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貂蝉故意躲着我,我看得出来,她讨厌我身上残留的陌生味道。貂蝉是个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烈性女子,她一定很得我牙根疼,这也正好说明,貂蝉一如既往地爱着我。 所谓爱,说白了就是在乎,貂蝉对我又爱又恨,证明她心里仍然有我。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是古时女人的普遍现象,貂蝉也不例外,和我有过短暂的初恋。只可惜,后来节外生枝,假戏真唱也好,真心相撞也罢,吕布成了她的意中人。以静制动,是貂蝉的拿手绝活,她不愧为特训班的女学员。我和貂蝉同居数年,此同居是徒有其名并无其实的形式,与现代的同居存在本质的区别。今天,试婚族,恐婚族遍地皆是,距离真正走进婚姻,尚有很大的变数。同居人群也出现分化,少数人只同居不结婚,同居是为了解决双方的生理需求。 两人为男欢女爱而同眠,不以婚姻为目的,是一种带有游戏人生的欢情小品,而不是感情戏,从中引发了多少悲欢离合的情感闹剧。稍纵即逝的快乐之后,他们所要面临的是一生也摆脱不掉的心理阴影。现如今,交通便利,四通八达,地铁公交线路纵横交错,人们随时可以换乘自己想要前往的班车。同居也是一样的道理,中途情变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没有婚姻的保障,获得如意结局的事例锐减。我与貂蝉的同居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跟地下工作者假装夫妻类似。自从黎梦到来,小镇上的所有人都看出我们并非一家人,最终真相大揭秘。 结为连理 [本章字数:2866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25 21:10:00.0] ---------------------------------------------------- (一二三)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小不点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小伙伴们孤立她,不愿意和她一同玩耍。眼前是一群同龄玩伴的狂欢,小不点则一人独处,叽叽喳喳的喧闹声,和她形单影吊落寞无语形成鲜明对比。小不点常斜靠在家门口,目光呆滞无神地望着他们追闹嬉戏,羡慕中不乏孤寂,伤感的神色昭然写在脸上。也有喜欢恶作剧的顽童取笑小不点,对她恶语相向,更有甚者,朝她扔烂菜叶。我看不过去,手举扫把直冲闹事挑头的人,这小子见我来者不善,赶快逃之夭夭。从前小不点可不是现在这样,她原本是个天真活泼爱说爱笑的小姑娘。 第86页 小不点像只快活的小鸟飞来飞去,为我们家里洒满了欢声笑语。貂蝉教小不点唱歌跳舞,我传授古诗汉赋,全家人其乐融融,外人根本不知道我们是临时组合的家庭。然而,小不点遭到意外变故的打击,别人删除了她的戏份,她被淘汰出局。我感觉愧对小不点,还有貂蝉,我们已经习惯了生活在一起,我对她俩有难以割捨的感情。貂蝉终于想通了,答应和我共结百年之好,我欣喜若狂,这其中也有小不点的功劳。为了给小不点一个完整的家,不再受人欺凌和耻笑,貂蝉点头同意了我的第一千零一次求婚,这桩婚事已经拖延了许多年。 我们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向全镇居民宣告,我们是名正言顺的夫妻,小不点是我们爱的结晶。算起来,这已经是我第三次迈入婚姻殿堂,达玛的逼婚不在其列,而此次的艰辛程度,远胜过以前的总和。洞房花烛夜,貂蝉无比幸福地偎依在我的怀里,诉说她的心事。这些年她一直提心弔胆,成心躲避我,是怕耽误了我的大好前程。我也讲出自己的猜想,因为吕布,她才始终不愿意改嫁,坚守圣洁的贞操。貂蝉的回答令我大吃一惊,事实恰恰相反,她是未亡人,自称已属败花残柳,不敢确定我的所思所想,特别担心我对她的嫁人心存不满。 我问貂蝉对黎梦和我的那一段恋情有什么看法,貂蝉沉吟了片刻,说她确实有点嫉妒,怨恨自己的决绝,所以给人可乘之机,她可以理解我**中烧时做的煳涂事。这一夜,我们说了半辈子的话,都是掏心的肺腑之言。我亲吻貂蝉婆娑的泪眼,喜极而泣的幸福泪水也是咸涩的,貂蝉还是那样温润清雅,浑身散发柔情万种的风韵。貂蝉说:如果有来世,让我在没有残破之前嫁给你,是最完美的结果。我不以为然,自己早就梅开二度,怎么好意思单方面要求貂蝉为我守身如玉。我安慰她说:这样也好,两个歷尽苦难的人,更懂得甘甜的滋味。 人和人之间有一层薄如蝉翼的窗户纸,隔着这张纸,相互猜疑,产生误会;而一旦捅破了,所见到的情况与想像的大不一样,真实的东西就会浮出水面。我和貂蝉以前天天打头碰脸,彼此并没有真正了解,而新婚之夜的倾谈,使我们的心贴得更紧密。我们成为名副其实的一家三口,和现在的三口之家没什么两样,差异是我们安适悠闲,没有朝九晚五工薪族的艰辛和劳碌。在我的带领下,几年后生活水准跃上新台阶,养殖小动物是主要的致富手段。我们养鸡养兔,也养狗,不是水泥丛林城市人家的宠物狗,是放养,回归山林,顺其自然。 狗是有灵性的动物,特别是我们养的一条小黄狗布布,貂蝉为纪念吕布而得名。布布已经能看家护院,虽然体型较小,但是身法灵巧,总是做出人性化的动作,常常逗得我们笑声连成一片。布布还属幼犬,玩兴正浓,又是追蝴蝶,又是和鸟儿戏耍。布布忠于职守,是最令人称道的美德,一本正经的敬业态度,使得我们忍俊不禁。貂蝉认为,布布就是吕布的化身,她只看到布布的优点,对它的缺点却视而不见。也别说,布布还真争气,坚守岗位,从未出现疏漏。我曾反对养宠物,貂蝉养小动物,完全改变了我的观念,我对布布渐生好感。 (一二四) 我已经能听懂兽语,当然只限于最亲近的布布吠叫,其他的兔言鸡鸣,我照样摸不着门。如果我听见布布发出柔和的低音,就断定它准是耍小脾气了,意思是说:我烦着呢,离我远点儿。布布要是低声怒吼,那是它不高兴了,有人惹它生气,于是警告说:躲开,否则别怪我不客气。倘若布布提高声音,表明它有些心虚,出于自我保护意识,虚张声势。布布咆哮忽高忽低,说明它害怕了,没有准确方向,寻机行动。俗话说狂吠的狗不咬人,我们的布布也是这样,不露齿叫更具危险性,它通常会密切观察周围动态,然后出其不意攻击对手。 布布在我的**下,已经初具人类的智慧,但是它只能相当于呀呀学语幼儿的水平,我再怎么下功夫,布布仍是条狗。我和貂蝉成婚后,共谋发财之道,勤俭持家,已达当时的小康生活。我俩闲暇经常点评天下形势,貂蝉虽为女流之辈,其视野深邃纵横远远超过我,对用人问题颇有见地。乱世争霸之初,本来没有刘备的事,孙权也是个小字辈,主要是董卓袁绍几个屈指可数的实权者。貂蝉潜入董府内院,情况发生了逆转,她这种以柔克刚之术,得到外星人的真传。其后,身为女人的貂蝉,毕竟是血肉之躯,不能掌控错综繁复的对局。 曹操的崛起和吕布的猝死,是貂蝉人生中的两大败笔,吕布后来纳妾,冷落了貂蝉,也是他走向毁灭的发端。另一位重要人物,貂蝉对他大失所望,说他比吕布还要蠢笨,他就是袁绍。貂蝉原以为袁绍会牵制曹操,没想到他畏首畏尾,瞻前顾后,根本没起到他应有的作用。那时貂蝉已嫁给吕布,古代的清规戒律甚多,女人一旦嫁入豪门,便很难有作为。貂蝉对此也是束手无策,无能为力,只得望洋兴嘆。袁绍拥有良好的人脉背景,又手握重兵,具有超强的实力,然而,他却目光短浅,浪费大好时机,不会利用这些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 袁绍是个幻想家,梦想自己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成为中原的霸主,无人是他的对手,因而高枕无忧。殊不知曹操是他的挑战者,两人反目之后,袁绍没有及时肃清这只拦路虎,以至于养虎为患。当曹操和刘备激战之际,后防空虚,袁绍未採纳田丰的主张,直捣曹操的老巢。袁绍优柔寡断,反覆无常,是他最后兵败的致命软肋。袁绍喜欢意气用事,明知道不可为,偏要冒险出动,经不起刘备的吹捧蛊惑。结果他出师不利,受制于人,人若是没有主见,必然自吞苦果。袁绍坐失良机,一败涂地,完全是他的性格缺陷所造成的惨痛歷史悲剧。 第87页 作为军队首领,袁绍是不称职的,缺乏洞察战局走势的基本能力,也没有决断的处事魄力。袁绍外表宽厚,而内心充满猜疑,不能听取谋士的进言,想赢怕输,该赢不赢,导致完败。袁绍总是怀疑手下的谋士勾结曹操,联合起来算计他,杀害忠心耿耿的贤臣,逼得有才能的下属反水。袁绍好大喜功,可是他从来没有值得炫耀的取胜战果,用戕害无辜忠臣的方式以泄愤。袁绍所要维护的是他的绝对权威,听不进刺耳的异议,最终人心涣散,自取灭亡。古语说得好: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这话简洁明了,用人之道就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 在三国的千年以后,又有诸多重蹈覆辙的事例,最着名的是崇祯皇帝滥杀一气,直至他自缢身亡。明朝的亡国之君独具特色,不是好色之徒,生活简朴,做事一板一眼,但他有个怪癖,使得大明气数终结。崇祯猜忌成性,杀人不眨眼,只要他感到可疑,一律问斩。与之相反,慈禧的老公咸丰对后宫管理不善,却是会用人的皇帝。咸丰时运不济,赶上太平天国造反,能用之人死的死,躲的躲,实在无人可用。咸丰不拘一格,起用败军之将和犯严重错误的大臣,危难当前时,他不顾身边人的反对,大胆提拔曾国藩,是用人方面的成功例子。 阴险毒计 [本章字数:2875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26 19:52:23.0] ---------------------------------------------------- (一二五) 后来事实证明,咸丰用曾国藩,委实是他的高明之举,别人患得患失,他却能力排众议,用人不疑。我只跟貂蝉探讨袁绍曹操的是非短长,而崇祯咸丰两人,纯粹是我借题发挥,并没有当面对貂蝉提及。自从貂蝉成为我的娇妻,她心情舒畅,我和小不点的关系也恢復到从前的老样子,小不点亲切地喊我们爹娘,俨然和美的一家人。此时我才知晓,貂蝉与吕布成亲,一点也不幸福,她一直三缄其口,迟迟不肯说起这段伤痛的往昔。吕布喜新厌旧,随后又纳了两房的妾,貂蝉独居空房守活寡,对男**妾成群的做法既无力抗争,也无法改变。 孤独寂寞陪伴了貂蝉数年,此后歷经挫折变故,与我破镜重圆,共撑一条船,她才开始敞开心扉,向我倾诉心理的苦衷。我经过天上人间丰富的阅歷,感悟良多,尤其是对我曾经辜负和遗弃的女人,我深感自己罪大恶极。女人本是清雅的鲜花,需要爱花的君子悉心培育,爱护怜惜,才能在缤纷的季节绽开绚丽的花瓣。俗语道,花无百日红,花儿凋敝零落是自然规律,谁都不能违背。女人容颜老去,并不代表心灵源泉的枯竭,男人往往只注重亮丽的外形,而忽略了相通,此乃男人的无知。貂蝉无助时,我还在她伤口撒盐,真是不可饶恕。 我的奇特遭遇和貂蝉潜移默化的影响,点醒了我尚存的良知,重新召唤我向纯善归位。我们早过了花前月下絮絮私语的美好年华,我和貂蝉像是天仙配里的董永七仙女,男耕女织,共同料理家事。虽然貂蝉不是出自名门望族,她也是在官场混迹多年的金枝玉叶,我们现代人称之为交际花。貂蝉破茧成蝶,跃升为凤凰,还能屈身甘愿作农妇,实属不易。古时女子多体贴温柔,貂蝉亦如此,再加上她清丽婉约的样貌,绝对和她四大美人的身份相配。我爱取绰号的习惯依旧保留,管貂蝉叫做玉雕美人,貂蝉故作嗔怒道:你这分明是拿我开玩笑。 我辩解说:我讲的是实情,你还是那样美,这么多年了,你一点也没有变。常言说,媳妇是别人的好,我却对貂蝉情怀依然,她是我寻觅半生的梦中仙灵。貂蝉已步入中年,仍然保持上佳的体形,仪态万方,风姿绰约,高贵华美,惊人心魄。漂亮仅是外在的表象,女人心里想的无非是有个完整的家,自己有安身的归宿港湾。貂蝉说她现在倍感幸福,遇上温文尔雅的我,全然不似吕布那个打杀斗狠的武夫粗人。我也吐露真心话,虽然我俩近在咫尺,可望而不可及,但是我对她的爱从未消减。我总在做同一个梦,梦境如出一辙,就像是翻版。 每次我都梦见了心仪已久的貂蝉,她的身影在河对岸一闪而过,我没能看清她的面孔。不间断的梦中情景,与真实的貂蝉有所不同,高高挽起的髮髻变成一头丝绒般顺滑的秀髮,一直垂到腰间。如幻的画面,风儿轻拂我的脸颊,飘来一阵阵花香,似有若无。我寻找香味的发源,不是来自蔷薇、丁香和野百合,而是貂蝉的体香,她身上的异馥有别于任何一种香气。我涉水追赶,点点繁星隐没在午夜的风中,貂蝉侧身回眸,距离如此之近,而我却触摸不到她。前面是深浅难测的河流,我们遥遥相望,心灵的间距是这么远,有无法超越的阻碍。 我描述自己离奇的梦,貂蝉露出开心的笑容,悄悄告诉我,我也经常去她的梦里做客。两人不谋而合,都想重修旧好,落于行动则望而却步。现在们如愿缔结连理,那些暗自落泪和彼此思念的日子已然作古,我如今看到的是青春依旧的貂蝉,在自由欢快的晚风中轻舞飞扬,我们日思夜想的美梦终于成真。想起来真可笑,我小时候喜欢舞枪弄棒,和我爱看水浒不无关系,应该说关系甚大。我幼年就地取材,削树枝为刀剑,认为那是潇洒之举,且乐此不疲。随着年龄递增,我认清了自己的愚昧浅薄,兵器解决不了问题,何况我用的是仿制品。 第88页 (一二六) 同理,爱也不是强行占有,是一种领悟及感触,习惯成自然,最后变为发自本能的亲近。貂蝉之所以肯与我结为伉俪,一方面是小不点的处境,促使她同意重披嫁衣。另一方面,黎梦的插足,我名草有主,貂蝉心生醋意,黎梦一死,峰迴路转,柳暗花明,貂蝉终被我追到手。貂蝉出嫁时甚至没有一件漂亮的衣裳,仍然穿着平日里的粗布素衣,在小镇街邻的祝福声中笑靥如花,她是笑得最甜的新娘。人流如梭,络绎不绝,人们争先恐后一睹新嫁娘的芳容,那天貂蝉略施粉黛,化的是淡妆,还是掩不住她的美丽姿容,光彩照人,超乎凡俗。 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貂蝉活脱脱一个西施的投胎转世,算命先生就看出她卓然不群,我更清楚新婚娇妻的身价底细。我经歷了太多的奇异之事,险些丧命,能娶到绝色佳人为妻,我真是艷福匪浅,三生有幸。若是先前,我们只能算是患难之中的知己,貂蝉从不打探我的身世。现在不同了,我们已是明媒正娶的夫妻,媒人是镇长夫人,请她来做媒只为锦上添花。貂蝉刨根问底,想要知道我来自哪里,我搪塞说自己从遥远的地方而来。我不敢透露真实身份,我被外星人所胁迫就够耸人听闻的了,我前生的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事则更为荒诞离奇。 貂蝉不会相信我的如实供述,倒不如含煳其辞避重就轻敷衍一下,也许她能信以为真。貂蝉很迷信,我这句忽悠她的话果真见效,貂蝉并未显出狐疑神色。我见缝插针转移话题,给貂蝉讲故事,是比三国还早的远古传说,添枝加叶,即兴演绎。我的家乡有位说书的老先生,专讲古代的奇闻轶事,我听了无数遍,已经烂熟于心,这时发挥我的特长,胡编乱造,保准貂蝉难辨真假。我模仿老先生的语气开讲,话说古时候有个假夫子,名叫何非,娶妻生子,和美幸福。不曾想天降祸端,何非猝然死亡,他的妻子齐氏思夫心切,天天哭泣不止。 转眼几天以后,齐氏仍然沉浸在伤痛之中,那日有名白衣秀士途经此地。但见他生得面若美玉,唇红齿白,俊颜朗目,眉眼传情,令人痴迷。年轻公子久闻何非的大名,不远千里前来造访这位大师,哪知天有不测风云,何非已然魂归西天。公子远道而来,未能实现夙愿,遂决定暂住何家,为大师守灵。齐氏每天和公子相对而坐,一来二去渐生情愫,她不便直接向公子倾吐心事,就找上公子的随从僕人。僕人是个爽快人,言讲公子尚未婚配,他对娘子钦慕不已,找意中人,就按照娘子的标准去找。齐氏心中大喜,知道公子对她有情有意。 齐氏想,两相欣悦是一桩天作地配的好姻缘,她委託僕人同公子转达自己的心意。僕人带回来的消息,让齐氏甚为扫兴,公子此行匆匆,没有准备聘礼,更主要的是何非尸骨未寒,他说万不能答应婚事。齐氏仍不甘心,喊来何非的学生,将其棺椁牌位移至后面空闲的屋内,随即又慷慨解囊,由她承办婚宴。这次公子无话可说,齐氏安排的面面俱到,公子欣然允诺与齐氏共结百年好合。新婚之夜,齐氏心愿得偿,正欲解带宽衣,和公子同享巫山云雨,忽然公子旧病復发,奄奄一息。僕人指点迷津,公子的病需用人脑救治,才能转危为安。 齐氏二话不说,径直到后屋要砸碎亡夫的头颅,手起斧落,她将棺盖一噼为二。齐氏做梦也没想到,何非是诈死,他坐起身来,面露得意之色,仰头大笑。公子和僕人,都是何非找来试探齐氏的演戏配角,他才是这件荒唐事的策划者。何非为自己纳妾寻到理由,齐氏从前一直不答应,何非就暗中用计,如愿抱得美人归。此事并没有结束,齐氏的忠节被玷污,她受到奇耻大辱,最后悬樑自尽。女人把贞节看得比命都重要,何非装死骗取齐氏不守妇道的证据,正是他的狡诈之处。男人是制定规则的一方,利用女人的痴情做文章,太过阴险了。 报仇雪恨 [本章字数:2867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27 21:20:29.0] ---------------------------------------------------- (一二七) 傻女人齐氏误入圈套,伪君子何非收紧网口,亮出底牌,既达到他羞辱对方的目的,又娶进新欢,一箭双鵰,其手段之高明,远超我等的想像。我讲这个故事,是向貂蝉传播新观念,也是为博得我的美娇娘一笑。我竹筒倒豆说了一堆大道理,诸如女人丧偶再嫁,并不是水性杨花。男人在世上可以朝三暮四,见异思迁,女人怎么就活该为虚名和分文不值的贞节牌坊而贻误终身。貂蝉听过我的激进言辞,似懂非懂,她反问我是否也像别的男人那样花心。我愣了一下,毕竟是貂蝉,切中我的痛处,我含混作答:以前是,现在我心有所属了。 我勐然意识到,外星人从中作乱,将心地良善的人类转变为冷酷无情的杀手,相互敌视,彼此算计。外星人的这种心性渗透,比他们直接摧毁地球还要厉害,免去动手的麻烦,又可牟利获益。古人已经被外星人所教化,成为他们耍弄于股掌之上的玩偶,为蝇头小利而大开杀戒。女人是陪葬品,譬如貂蝉,吕布总在她的心中萦绕不散,她跟我结婚,也是出于无奈。好在貂蝉属于女中巾帼,她的心灵从未蒙尘,但是执念太深,在我的开导下,貂蝉终于走出礼教误区。否则的话,貂蝉孤单冷清一世,我註定没有福分,两条平行线,永无交集。 第89页 我不是推卸责任,我和黎梦的萍水之缘,以前就怪貂蝉大脑不开窍,把我逼上梁山。貂蝉扮演过妖媚的角色,她是在执行任务时,使命难违,深入虎穴,有胆有识。貂蝉骨子里是贤淑庄重的女人,优雅温柔,又不失果敢坚韧,堪称完美女人的典范。淑女是培养绅士君子的丰沃土壤,在貂蝉的薰陶下,我已经完成华丽的转身,由一名好色之徒向准君子转化。以前的我鬼迷心窍,在淑女和妖女之间徘徊,难做取捨,妄想一网打尽。长久以来,我在女人问题上很纠结,一种是野性张狂,一种是韵味悠长,沉醉或逐浪,我始终分不清孰优孰劣。 黄娟是假淑女,我当初看走了眼,她不仅自己折腾,也让我时刻不得安宁。黎梦是妖女,生来就是炽烈飞升的性情,像惊涛骇浪一样席捲而来,这正中我的下怀,欲罢不能。如今我和貂蝉休成正果,心境趋于平和,没有别的念想,只求生活静好,现世安稳。我记得有一栏电视节目,主持人问观众:用一万块钱让你卖掉妻子,你同意吗?在场的所有人都予以否定的回答,一万元太少了,谁会为区区小钱而卖妻呢。主持人不紧不慢地再问:有人出十万块钱,你能接受这笔卖妻钱吗?半数以上的人摇头不肯,剩余的人犹豫片刻,也没有答应。 当然有例外,极个别的人动心了,认可了这场虚拟交易。当今年代,十万元的数额毕竟有限,在房价居高不下的现状面前难有作为。主持人提高嗓门,会场掀起高潮,他煽情地问大家:价码升到一百万,实现百万富翁的梦想,这一回你卖不卖?近一半的人改变初衷,大多数人保持沉默,也许有人动摇的,然而再三权衡,并未轻易下决断。主持人见场上出现分歧,来了兴致,更加起劲地问:现在一千万块钱摆在你眼前,你将作出如何选择?十之**的男人在巨额利益的诱惑下纷纷缴械投降,只有为数不多的人依然坚守阵地,不为所动。 主持人的情绪被激发得愈加高涨,干脆把收买的价格攀升至天价,十亿元,足以撼动一个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果然众人齐刷刷举手贊同,白花花的银子太诱人了,唯有一名男人低头不语。主持人很感惊异,难道他不爱钱,或是有其他不为人知的缘故。恰好男人的妻子也在现场,主持人问她做何感想?结果女人的答覆令人大跌眼镜:假如有个男人出十亿元买断我,证明他非常爱我,我愿意跟他走。场上一片譁然,男人没有卖妻的打算,女人先乱了方寸,决定卖身。男人很大度,其实只是一项测试游戏,用钱考验爱情,不能验证忠贞程度。 (一二八) 人生就像一场戏,不必太在意,我已能用平常心看待自己的遭遇,包括外星人的劫持。我应当对外星人感恩戴德,他们多次救我于危难之中,我才捡回一条小命。如果不是外星人,我也不会和貂蝉相遇,也就失去后续的因缘际会。我神游三国,见闻甚多,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如走马灯一般来来往往,你方唱罢我登场。我最怕的人是张飞,我跟他接触较少,原因是我受不了他那火爆的脾气,点火便灼烧。张飞打仗勇勐无惧,他在强抢民女方面也颇具特色,他人均有所顾忌,张飞却不听那一套,无论是谁家的千金,只要被他相中,必定纳为己有。 张飞在攻城拔寨之余,还喜欢打猎,这与他的性格和职业有极大关系。张飞原是屠夫出身,卖肉和狩猎之间本来就很接近,打猎是他的业余爱好。打猎本无可厚非,三国的许多将领都有这种嗜好,既可健壮体魄练射术,又能练就敏锐的观察力,一举两得。刘备也大力支持,张飞养成打猎的喜好,一有空闲便带亲兵出猎,出门散心,改善伙食,何乐而不为呢。有一次张飞照例出外巡猎,望见一位女子孤身捡拾木柴,由于距离很远,他看不出对方的年龄容貌。张飞策马赶至女子近前,这才看清原来是个如花似玉,国色天香的丽质娇俏女人。 这位正值花季的少女,将张飞迷得如醉如痴,心为之所动。张飞是刘备的结义兄弟,有人为他撑腰,他为所欲为,霸占小女子如探囊取物一样容易。张飞抢女人成瘾,这已不是头一次了,一个也是抢,再多不嫌多,多多益善,张飞根本没有把抢掠当一回事。后来,张飞听手下讲,他抢的出水芙蓉般美眷,不是旁人,正是我所崇拜的夏侯将军的侄女。张飞有点后悔了,他抢回的美女是曹军的亲属,而且是他的死对头的兄长之女。曹刘两家和好的时候,张飞和夏侯将军私交不错,他以大哥而自居,后来两军对抗,他们划清界线,变为死敌。 张飞无意中成了夏侯将军的女婿,辈分自动降格,他好不懊恼,只是夏侯小姐才貌俱佳,号称貂蝉第二,美眉小乔也甘拜下风,张飞方才感觉心理平衡。从此之后,张飞抢民女的做法有所收敛,他后怕说不定哪天一不留神,又变成某位旧日同僚的孙子。张飞并不是长得黑灿灿的,那是我们后人妄自揣测的模样,罗老夫子误导了我辈。相反,张飞是个帅哥,到底有多帅,见过才知道,他比赵云诸葛亮还要风度翩翩。至于后来怎么变成黑脸老包的形象,只因他暴烈的性情,时常虐待殴打士兵,故此遭到恶意歪曲篡改,落得个被丑化的相貌。 张飞有勇无谋,是公认的定论,然而此言失之偏颇,事实上张飞粗中有细,往往出奇制胜,就是以假象迷惑敌人,从而取的意想不到的效果。张飞喝退曹兵,绝不是他一人的威力,张飞从诸葛军师那里学到许多谋略,在此牛刀小试,便收到立竿见影的奇效。曹操疑心重,是致命的弱点,张飞反而胸有成竹,准备推出他的处女大作。张飞遣几十名骑兵在后面树林里往復狂奔,亦即围着小圈跑动而不露面。曹操上当了,以为密林深处有伏兵,随时可能冲出来将曹军杀得人仰马翻。曹操显然多虑了,他的部署是攻占城池,不在乎一时的成败。 第90页 曹操担心张飞设有埋伏,这只是他的一闪念,曹操全盘思考长期规划,他想的更长远。曹操最后决意不再穷追勐打,黯然退兵,不是真的畏惧张飞,而是另有原因,张飞捡了个便宜。孙刘两家的宿敌曹操魂归西天,曹丕登基,他运作多年的皇帝宝座终于如愿登顶。孙权既为曹操之死欢唿雀跃,又对时局忧心忡忡,关羽是导火索,说不定何时引爆,刘备兴兵找他算帐。刘备心如滚油浇,仇恨火焰在胸中燃烧,,曹丕称帝和关羽丧命给他造成巨大的刺激。诸葛亮体恤民情,安抚遭受战争重创的百姓,而刘备一意孤行,一心想为关羽报仇雪恨。 再度分离 [本章字数:2868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28 20:28:20.0] ---------------------------------------------------- (一二九) 诸葛亮受刘备復仇心理的影响,无视敌强我弱的被动局面,大举进攻,犯了盲目出击的错误。虽然曹操已死,但是魏国的实力远在蜀国之上,论国土,魏国地处中原,数倍于蜀国,拥有绝对压倒优势。再看兵力,两相对照,多少一望便知,诸葛亮聪明绝顶,应该清醒认识到这一点。有个人从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使诸葛亮暂时盲目,做出大失水准的判断,他就是魏延。蜀中无大将,死的死,倖存者年老体衰的居多,上场征战的黄金期已过,魏延正值壮年,脱颖而出。魏延镇守汉中,骄横跋扈,目中无人,比当初的关羽有过之而无不及。 魏延在背后说诸葛亮的风凉话,孔明军师大为光火,又不能发作,只好採取激进方式,挥师北伐。现在貂蝉跟着我受苦,我很不忍心,原来貂蝉从事秘密工作和在吕布身边的时候,享受着锦缎华衣、美酒珍馐的奢侈生活,如今落到这番田地,都是因为我无能。貂蝉却不感觉委屈,她早就习以为常,这些年已将她打磨成走下神坛的凡俗民女。我看得出来,貂蝉嫁给我,仍把化为白骨的吕布记挂心怀,她的伤感不是写在脸上,而是深入骨髓。貂蝉微蹙凝神的表情也非常动人,不像黄绢,喜欢弄时装秀和脂粉试验田,非要大变活人才觉得快乐。 貂蝉的美感,属自然风韵的展示,不用化妆,她的眉眼身段超拔群芳,天生就是一个美人胚子。貂蝉自吕布死后,添了自言自语的怪癖,现在我们结为夫妇,她重又变得开朗愉悦,我是她的最佳倾诉对象。人逢喜事精神爽,我能与绝代佳人携手漫步,比翼双飞,真不知道是哪辈子修来的福气,我干起活来特别卖力,加之以前我就是田间地头的行家里手,这年收成跃居小镇之首。我们偏安于杀伐角逐之外,乱世纷争与己无关,恰如站在云朵上俯瞰精彩大戏。又是一季春暖花开,小不点已长成娉婷少女,我们一家常看漫天飞絮,垂柳成行。 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我一直没有放弃对貂蝉的追求,她终于被我的真情所感化。我相信,哪怕貂蝉心如磐石,也会被我烘烤为和田玉;她即便是一尊冰雕,早晚也将融化成一潭柔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貂蝉出于多种原因的考虑,和我结为名实相符的夫妻。貂蝉之美,可称惊心动魄,绝非一般佳丽能与她相提并论。貂蝉的美貌不仅限于外在,她的气质一样超凡脱俗,每个见过她的男人,都会为之倾倒。貂蝉年逾不惑,还保持我初次见她时的样子,没有一点年老色衰的迹象,半老徐娘,风韵犹存,说的正是我娇妻貂蝉这种的女人。 我们现代也有容颜不老的女明星,如杨钰莹、伊能静,走在大街上,青春亮丽不减当年。另有更加特异的例子,以刘晓庆、赵雅芝为代表,歷经半个多世纪的祖母级人物,居然像吃了唐僧肉返老还童,该因她们懂得驻颜保养。貂蝉生在古时候,不具备上述人等的先进美容条件,她是天生丽质,不用脂粉,素面朝天,就独显她的绝伦美艷,我阅人成千上万,无人能及。尤令我感佩的是貂蝉的性情,长久以来永远低调,甘愿充当我的配角,从未有过争强好胜的举动。我无意说几句抱怨话,貂蝉也不恼,而是继续扮演好她的贤妻良母形象。 貂蝉会自我检讨,并且想办法改正,从她身上我领略到什么叫柔情似水,女人嘛,本应是这样,我仿佛依稀看见前妻的影子。美景怡人,百花吐艷,貂蝉无疑是百花从中最美的鲜花,我何德何能,俘获美人芳心,迎娶了貂蝉,与她携手同行。有貂蝉相伴左右,我已经志满意得,别无他求。然而,就当我避开人世间的纷纷扰扰,安静过自己舒心小日子的之时,久违的外星人急电不期而至。外星人命我重返川蜀,协助诸葛亮整肃朝纲,带兵打仗,不准带家属赴任。外星人原来默许我们破坏规矩,现在又反悔了,想要给我派发任务,拆散我们。 (一三○) 貂蝉似乎也预感事态不妙,问我出了什么事,我不好如实相告,撒谎说准备出门卖货,以贴补家用,我只有编这个藉口,才可能骗过貂蝉。她开始执意不让我走,我不敢讲出真相,找的理由又难以说服她,小不点在一旁拉着我的手,百般不捨得我离家远行。我心软了,可是我没有回覆外星人留言的方式,再说从来都是他们说了算,只得服从,不容置疑。我明白了,原本我们生来是清澈不含杂质的清涧小溪,经由外星人的精心谋划,我们身不由己,变得不再是纯净如水。比如谎言,属后天学会的变通技能,即使是善意的谎言,终归是骗人的。 第91页 我无奈踏上旅程,貂蝉跟我依依惜别,在遥遥前方依稀闪现不可预知的命运,也许是生离死别。我们都清楚此行兇多吉少,貂蝉向来是温煦柔顺的禀性,她不肯放我远足,但是说不出口。这次我意外挥洒泪水,与貂蝉小不点道别,男儿有泪不轻弹,那是尚未触动柔软的心弦。我们今日一别,不知道何时才能重逢,其实这几年我俩都没有真正度完蜜月。谁把你的长髮盘起,谁给你做的嫁衣。我想起那首《同桌的你》,貂蝉和我有同窗之谊,几度聚散离合,有情人终成眷属。孤苦无依女子,最大心愿莫过于寻找归宿,夫唱妇随,终其一生。 生于古代的貂蝉,寻寻觅觅,歷尽磨难,好不容易找到我这个可以信赖依傍的人,却又要天各一方,难怪她这么悲戚伤心。貂蝉总说她命苦,也是,思念吕布不说,现在她还得为我提心弔胆,担惊受怕。我正愁山高路远,骑马也需小半年才可到达西川,外星人的飞艇已在小镇外的空旷地带降落,载我直抵蜀地,只用了几分钟时间,比高铁飞机还快。吕布武艺高强,人又长得仪表堂堂,全身上下透出一股阳刚之气,将我比得相形见绌。吕布对女人有着极强的吸引力,貂蝉看上吕布,英雄爱美人,两情相悦,顺理成章,此事自在情理之中。 后世对吕布并没有什么质疑,是非对错已有公论,至少他这个人真切有之。而貂蝉则不然了,她是被曹操所收纳,还是追随吕布共赴黄泉路,学术界和坊间异议颇多。我是貂蝉后半生的保护神,我可以自豪地宣布,貂蝉没有依照大家的猜测结果委曲求全苟活,也没有香消玉殒,而是寻求另一种方式生存,隐姓埋名,流落民间。貂蝉是后人对她的称唿,她本名叫任红昌,因为生的闭月羞花,被选入宫中,充任女官,官名是貂蝉,人们遗忘了她的真名,只记住她的官职,貂蝉由此得名。自古红颜多薄命,好在貂蝉遇见了我,找到如意归宿。 有人发挥丰富的想像力,以为貂蝉自寻短见,也有人捏造貂蝉被关羽所杀。还有更离谱的大胆假设,竟然编出貂蝉出家为尼的荒唐事,戏曲舞台也沿着这几条路数演绎貂蝉的最终结局,真是贻笑大方。貂蝉外柔内刚,不会向任何势力屈服,更不会自行了断,好事者纯粹是臆想猜度。貂蝉不但外貌漂亮,内心也是坚韧纯善,用一句时髦的话总结,是自珍自重的心灵美榜样。诸位知道貂蝉说过的经典台词吗?可惜她只向我一个人酒后吐真言,结果没有被载入史册。貂蝉说:天上的流云飘浮不定,蒲公英花絮离散各飞东西,而我的心不变。 别把她的当成是对我表忠心,其实貂蝉还在记挂着吕布。貂蝉是三国时期一道亮丽的风景,坚贞与智慧的化身,风华绝代的美女,却不是花瓶摆设,貂蝉用她的果敢才智,征服了以男人为中心的世界。在貂蝉的面前,众多自命不凡的所谓英雄黯然销魂,她的连环离间计,改写了歷史进程,创造了令人惊嘆的梦幻神话。貂蝉多才多艺,她演奏的埙,乐声低沉悲壮,古代连年征战,民不聊生,尤其是后汉三国更甚,因此曲风哀婉,乃时代的映射。貂蝉没有像缕缕云烟飘逝,而是选择了隐居,远远逃离纷扰的战争杀戮,她的抉择是明智之举。 升堂审案 [本章字数:2864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29 20:23:11.0] ---------------------------------------------------- (一三一) 吕布丧命,貂蝉心如死灰,枯敝凋零,卸去一身的浓重油彩,退出歷史舞台。貂蝉那时并不太显赫扬名,只有达官贵人中为数很少的人认识她,经乔装改扮一番,混于市井凡俗,平民百姓无人辩得出,她就是轰动一时的貂蝉。吕布和貂蝉相互爱慕,是千秋难易的事实,从她零零散散的怀念吕布文字里,我得以确认。貂蝉在吕布亡故后,一直闷闷不乐,抑郁寡欢,懒于梳妆,将一腔思恋化作娟秀感人的字符。自然古文和现代文有所差别,我摘取她的大作,翻译成白话文,可见他们恩爱夫妻分离之后,貂蝉在我的庇护下,强忍悲痛的心情。 貂蝉回顾自己坎坷而富有传奇色彩的经歷,感慨万端地写道:我一介歌女,承蒙义父收留我,生活安定,没有衣食之忧。我本不愿涉足乱世纷争,怎奈义父苦苦哀求,我只好违心从命。我们在一起的时光短暂快乐,弹琴舞剑,我只想和你生死相随,为此度过多少不眠之夜。斩除奸贼,你我牵手江湖漂泊,可怜你半世英名似浮云散尽,魂断沙场。风萧萧,飞雪寒,离别时分最难堪,你在火海中化作一缕清烟。恋恋红尘有太多遗恨,错就错在求取富贵荣华,人前风光,到头来一场空。若可以重来,我愿和你归隐乡间,相携到老,永远依伴。 从文中不难看出,貂蝉对吕布的怀恋之情发自肺腑,感天动地。我是曾有多种身份的暴发户,眼光很高,平常的女人难入我的法眼。不像郑川,禽兽不如,来者不拒,兔子还不吃窝边草,他尽收囊中,均不放过。貂蝉是内外兼修的旷世美女,美的令人窒息,高山仰止,可望而不可及。苍天被我的诚心所打动,成人之美,我想这是命中注定的缘分吧。貂蝉虽然心里惦念吕布,表面上并无愁苦之色,每天我走进家门,貂蝉席捲一股香风,扑入我的怀抱,我一身疲惫倦意顿时消散。貂蝉依然还像我初相识那样,纯真的笑容,溢满她秀美的脸庞。 第92页 来到益州,我才发现上当受骗了,根本没有人接待我,清闲而无事可干。我盼星星,盼月亮,也没收到外星人的密电,更无蜀中官员和我联络。这就奇怪了,他们招我不远千里赶至急需用人的蜀国,怎么会不给我安排任务?我百无聊赖,整天呆在驿馆里闷得心慌,就以上街市闲逛打发时间。很快,我找到自己的用武之地,我的老本行做生意,小赚了一票。我灵机一动,为何不利用古人迷信,创建玄奇神秘的组织呢?此时宗教和团体渐趋兴盛,我半路杀出,谈何容易。又一想,我耍花招玩技巧手到擒来,无师自通,这点小事难不倒我。 我取名祭神教,听着够唬人的,自封为教主,提升自己的身份。週游于贩夫走卒之间,我结识了不少人,吸纳骨干精英,这些人都是经我遴选出来的忠诚分子。我再通过他们的传扬,放手发动他们扩大教团力量,从几十人勐增到几百人之多。人数日渐攀升,有利有弊,组织内部明争暗斗,追名逐利,出现裂痕嫌隙。更让我担忧的是,从前的左膀右臂羽翼丰满后,不服我管,公然与我唱对台戏,准备另起炉灶。我知道部分人对我怨气冲天,早就想重新圈地,自立为王。我放他们一条生路,因此获得教众们的拥戴,从而稳固了自己的地位。 我折损半壁江山,失去几百号人,我心痛不已。我尚未从这打击中缓过神来,官府对祭神教的剿灭行动开始了,残余势力终被一举打散。我苦心经营的神教土崩瓦解,少数倖存者转入地下,树倒猢狲散,我身陷绝境。没想到,诸葛亮派人请我到他府上一叙,老同学没有忘记我,给我县令的差事,职位虽低,聊胜于无。我和左道打头碰脸,左道何许人?祭神教军师,跟副教主和我唱反调,现在担任师爷之职,也被诸葛亮收编了。我开堂问案头一天,有人报告树丛中惊现无名尸,看来我得拿出浑身能耐,接受这次事关称职与否的严峻考验。 (一三二) 我带着一班衙役去现场勘查,发现这具男尸繫绳勒致死,没有穿鞋,显然是被人抛于荒郊野外。我命人看守第二现场,立刻展开调查,死者叫贾福,是家境殷实的商人,由此判断,作案人谋财害命的可能性极大。我率随从到贾福家寻找证据,他的娘子是颇有几分姿色的女人,见我们进来,神色惊慌。我询问她的名字,她说名唤孟秋,夫君离家半年未归,下落不明。孟秋讲这番话时,做着不引人注意的小动作,把一双鞋推至床底。我使了个眼色,手下的衙役掏出那双鞋,分明是一双男人的鞋,孟秋更加慌乱失措,我觉得她心里肯定有鬼。 我问是谁的鞋,孟秋答不上来,我以谋害亲夫嫌疑犯的罪名将她拘捕。升堂审案,我拿出拧成麻花的布带,厉声喝问孟秋:这可是你使用的作案工具,你还有什么话讲?孟秋脸色大变,绝口否认自己杀害丈夫,而她对那双男鞋却只字不提,口口声声含冤抱屈。物证已获,唯独缺少人证我正为此发愁,跟我去孟秋家的左道提供了另一条线索。左道不慌不忙递上一块黑布,说是梁子的,他是本案的真正兇手,堂下众人皆惊,确是梁子的面罩。说起梁子其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是黎梦的同行,飞天大盗,资深歹徒,是一名蒙面盗贼。 本县的富户人家,几乎都遭受过他的劫掠,梁子不是他的真名,他以梁上君子的简称得此封号。梁子有个嗜好,与酒结缘,即便行窃时也是酒气熏天,酒壮怂人胆,从他身上得到验证。梁子的作案动机,和本案相吻合,那块黑布料想是他一时疏忽遗留下来的证物。我发出通缉令,速速捉拿梁子归案,孟秋更是一口咬定不是她所为,全部疑点集中在梁子一人。师爷左道格外卖力,张贴布告均是他一手操办,全县张网排查,也没有见到梁子的踪影。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我巧设酒宴,酒中放有**,梁子不知是计,被我擒获。 然而我审案之后,才发觉抓错了人,梁子招供他曾经萌生偷窃之念,但是他目睹夫妻吵架,无从下手,又悄悄离开了贾家。后来,梁子听说贾福转天便遇难,出于好奇心,他想一探究竟,不料中了我的诱捕圈套。此案一波三折,疑点颇多,我将梁子押入大牢,留待水落石出,再行处理。我一筹莫展,左道又提建议,重访贾福家,看有没有其他新证据。我在他家附近的树林里,发现有厮打的迹象,被树枝挂的一丝布条有浓烈的酒味,梁子的作案可能陡增。我这次提审两名疑犯,孟秋和梁子悉数到堂,我不向他们问话,专对那双鞋开刀。 几个衙役轮番上阵,抽打那双鞋,直到把鞋打绽开为止,他们还真不是吃白饭的。哈哈,这正是我想要的效果,犯人不招,这双鞋会如实招来。里面的四个字暴露真相:左道孟秋。师爷和小寡妇有私情,这对姦夫**冒天下之大不韪,害死了贾福。我们现代人可没有这么蠢,非要鱼死网破,弄到无法收拾的残局。我早知道左道表现异常,用盗贼梁子混淆视听,他恨不得我破不了案。又是一桩潘金莲西门庆联手杀人案,他怎么会有好心肠帮我的忙?我属兔,却长了猎犬一样的鼻子,嗅觉灵敏,除了我自己,恐怕无人知晓我有这项特异功能。 左道自然也不知情,我首日上任就从他身上闻见脂粉香气,心想这小子不地道,偏好寻花问柳。当时我只是大脑一闪念,并没有往心里去,随后就淡忘了此事。可是我在寻访兇犯过程中,去贾福家嗅到同样的气味,是孟秋散发出来的。我感觉不对劲,两个人,尤其是男女之间竟是同一种体味,准确说是化妆品的味儿,绝对不同寻常。从这天开始,我关注左道的一言一行,细心分析他究竟有何用意。狐狸的尾巴终于露出来了,左道故意引出梁子当作他的替身,以转移我的视线,此举不言而喻,我将计就计,逮住梁子,让左道尽情表演。 第93页 惊为天人 [本章字数:2865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30 20:56:28.0] ---------------------------------------------------- (一三三) 左道坦白交代,那天他和孟秋亲热以后,未及离去,贾福就匆匆赶回来。左道也怕露馅,情急之下,爬进床底,大气不敢出,没想到贾福眼尖,一双男人鞋暴露了他们的姦情。贾福没有当场发作,扔下几句狠话,怒气沖沖往外走,梁子则尾随其后。左道想出嫁祸于人的招数,他找来黑布,喷洒上酒,随后勒死贾福。左道又布局陷害梁子,幸好我没有上钩,而是明察秋毫,将罪魁祸首左道法办。我秉公断案,坐稳县太爷的位置,不仅如此,又有好事临门,诸葛亮要提拔我。不是一般升迁,是破格擢升,从县令直升为领兵出征的大将军。 我激动得整宿未眠,自己这几年多读了几本书,可充其量算是胸有点墨的文弱儒生,在县官任上勉强评为称职,未料到诸葛老兄这么看重我,把我当作一匹千里马。我再一寻思,此事也不是不可能,我和诸葛亮认识时间很长,我装扮成各种角色,瞒不过他的慧眼,想必他也知道我大有来头。此时蜀中将才捉襟见肘,关羽殉国,张飞赵云已是体力渐衰的老将,诸葛亮面对用人荒十分无奈,用不熟悉的人,还不如用我这样知根知底的人更为可靠。尽管我是文官出身,总比那些不让人信任的外来者听话好用,我很清楚诸葛亮打的如意算盘猴精。 我走马上任,春风得意,和同僚们关系融洽,唯独有个人经常与我作对。原来正是魏延,据知情人举报,我就地正法的左道,是魏延的亲信嫡系。怪不得他专挑我对着干,敢情有内幕,我处死了他的部下,他当然要视我如眼中钉。魏延是刘备的人,有刘备为他撑腰,我还是小心为妙,小不忍则乱大谋。魏延仗着老大刘备是自己的依託后盾,趾高气扬,别说是我,他连诸葛亮也没放在眼里。我也不是好惹的,你有刘备作强大后台,我有诸葛亮从中斡旋。县官不如县管,我做过县令,深知这里的奥妙,咱们半斤八两,谁也休想占得上风。 为了避免碰面,我尽量躲着魏延,争一时之短长,后果很严重。就是这样,我不得不在议政大厅和魏延相遇,躲也躲不开,他气焰嚣张,得寸进尺。别人都碍于刘备的情面,对魏延恭恭敬敬,我偏不信这个邪,跟他针锋相对,非得吵到面红耳赤才住口。魏延卖身求荣,与刘备关系甚密,终于力压群雄,当上炙手可热的汉中太守。魏延就对刘备敬畏有加,诸葛亮没有採纳他的计策,他牢骚满腹,背后说风凉话。魏延对我就更不客气了,我俩话不投机,他用宝剑在我眼前示威。我讽刺他只有匹夫之勇,魏延把战场那一套用到议事厅,对我动粗。 秀才遇见兵,有理讲不清,确是千古不变的真理名言。我和魏延水火不相容,干脆两人互不理睬,形同陌路。再怎么说,诸葛亮是我的支持者,对魏延看不惯,也想除掉他。诸葛亮召集秘密会议,由三名亲信参与,也包括我,将魏延视作异己。没想到,这成了诸葛亮的临终嘱託,他说得很含蓄,如果魏延那里有风吹草动,你们自行发落。诸葛亮给我们交底,发出信号,置魏延于死地是早晚的事。诸葛亮咽气后,魏延明目张胆和我对着干,在战事上掣肘,或是拆台。我在前线打了败仗,这怨不得我,我一介书生,领兵征战并非我的长项。 魏延烧毁了栈道,我无路可逃,只得临时搭桥,使得我狼狈不堪。更可恶的是,魏延还咒骂我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废物,堂堂男儿让人羞辱,此仇不报非君子。他夸下海口,自己是百战百胜的将军,把我贬得一钱不值,说我成事不足,败事有余。魏延回到朝廷,恶人先告状,给我强加了个谋反罪。我也不是任人宰割的软柿子,纠合众大臣,联名告魏延有降曹之心。此时刘备已仙逝,阿斗继位,他没有主见,禁不住我们这帮人的忽悠,阿斗认定我绝对忠心不贰,没有谋反的企图,而魏延居功自傲,早就生出反叛的想法,只是没有机会而已。 (一三四) 我和魏延先后上书启奏,告对方有叛降嫌疑,不过我俩有所不同。魏延是在单打独斗,孤掌难鸣。我却买通了手握实权的重臣,诸葛亮的接班人蒋琬。他讲的很有水平:两人同时弹劾,真假难辨,俗语道,秀才造反难以成事,而魏延是一员武将,自以为功高无人匹敌。在我看来,魏延谋反的可能性要大一些,先前有许多例子,不可不防。蒋琬言外之意,表明他的态度,魏延才是最可怕的人。刘禅宣布我无罪,还委以重任,捉拿罪臣魏延。我和蒋琬即刻出发,拦住魏延,可是他武功高强,一场恶战之后,最终让他逃掉,跑回了老巢汉中。 我们没有亲手擒获魏延,有人替我们收拾他,魏延死在马岱之手。魏延拒捕,更说明他有洗不清的谋反罪责,其人已亡,家里人跟着受牵连。阿斗还算心慈面软,没有灭魏延的九族,只下令夷三族,将魏延亲缘关系很近的人统统斩首。据前方回来的人说,魏延在临死之际心有不甘,长嘆一声:想不到我一代英雄没有战死沙场,而是死在内耗争斗中。魏延家破人亡,我也没落得好结果,平定所谓的内乱以后,刘禅又开始整治我。他先是夺去我的兵权,然后封了一个无关紧要的官职,名声好听,其实是被养起来的闲人,被阿斗束之高阁。 第94页 我气愤不过,自己劳苦功高,反而大权旁落,我感到很不平衡。我逢人便大倒苦水,一肚子的亲酸委屈,恨不能都倾吐而出,也想让众人在刘禅面前为我美言。过了一段时间,我才明白,原来是我一厢情愿,别人根本不理解我。大家非但不同情我,还远远躲着我,好像我是病菌携带者,能传染给他们。只有老费不嫌弃我,听我发泄不满,我说悔不当初跟魏延一起投敌叛国。知人知面不知心,老费上报刘禅,我被削职为民,永不任用。老费是忘恩负义的小人,早年他醉酒误事,是我恳请诸葛亮向刘备求情,好话说了一火车,他免于一死。 现在老费地位提升,翅膀硬了,反过来陷害我,真是人心叵测啊。我无官一身轻,唯有貂蝉是我远在异乡的挂牵,我多么希望身添双翼,飞到貂蝉的身边。外星人迟迟没有和我联繫,他们需要我帮忙时,迫不及待找我,而当我落魄之际,他们却把我忘得一干二净。我焦急等候外星人的信息,此刻心情堪比热锅上的蚂蚁,终日惶惶不安。此处距离江南小镇有千里之遥,山高路远,加之交通工具是马车,我若想回到小镇,至少需要一年半载。外星人把我扔在偏僻的蜀地,让我远离貂蝉,究竟是何居心,外星人是要拆散我们这对苦命鸳鸯吗? 很有可能,我和貂蝉从培训班出逃时,他们就派人故弄玄虚,貂蝉的走失,实际上是被他们召回,另行安排任务。我决计离开这里,诸葛亮一死,我的靠山倒了,刘禅已下达逐客令,我没有再呆下去的理由了。我拿定主意,备好马匹干粮,启程上路,说不定此刻貂蝉正翘首以盼等着我呢。战乱年代,百姓遭难,生灵涂炭,饿蜉遍地,萧条凄凉,满目苍荑。一路之上,我落脚的地方,均是矮屋茅棚,星星点点散布在荒野四周,我所见之人,除了逃难的饥民,散兵游勇,便是商贩脚夫。我睏乏劳累,在一家驿站停步,准备在此安歇休息。 一位老者出来迎接,和我热情寒暄客套,估计他看我气宇不凡,断定我是富商。他的猜测有几分准确,我的前世乃房地产界的大老闆,然而我落到这番境地,已是今非昔比。天色将晚,我狼吞虎咽吃了一顿饱饭,住宿一夜,打算明天再赶路。翌日我踏上行程,沿途州府查得很紧,幸好我有通关文书,所经之处畅通无阻。歷尽千辛万苦,我终于回到日夜思盼的小镇,,却没有看见貂蝉和小不点。经多方打听,我弄清了貂蝉的下落,原来她是被太守掳去。新任的太守史捷是风流成性的纨绔子弟,偶遇貂蝉,看她一身素白的衣裳,惊为天人。 下落不明 [本章字数:2822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31 20:08:33.0] ---------------------------------------------------- (一三五) 因为当地误传我在战场上阵亡,貂蝉为我穿孝,一袭白衣,不施粉黛,本色素颜。貂蝉本来就美如天仙,穿成异于常人的样子,愈加引人注目,史捷被惊艷的貂蝉迷得灵魂出窍。史捷上前搭讪,装出一副体恤民情的假象,他对貂蝉说:听说夫人遭遇不幸,我深表同情,请夫人节哀顺变。貂蝉并无表示感谢之意,将目光移向别处,史捷不肯罢休,依然在大献殷勤。貂蝉冷若冰霜,史捷的随从为讨好主人,劝慰貂蝉:你要是跟我们大人成亲,包你有享不尽的富贵荣华,用不完的锦衣玉食。貂蝉断然拒绝,可是她一个女人,我又不在她的近旁。 我打探到貂蝉的消息,在众目睽睽之下,史捷的打手将貂蝉强行抢走。我悔不该在我们终获幸福圆满归宿时选择远行,闻听她被恶人掠去,我无能无力,束手无策。我们曾到处颠沛流离,受尽艰辛,我多次和貂蝉走散,好不容易大团圆了,皆大欢喜,我却不能守护她。我本应想到这一切,杀人越货的乱世之中,貂蝉处于豺狼觊觎的风口浪尖,血雨腥风,危机四伏,时刻有险情出现。我是现代人,对世间的繁复看得更清,金钱,权力和女人,是最具吸引力的诱惑,中饱私囊,据为己有的现象,归根到底不外乎这三种情况,当时怎么忘了? 古代官宦财阀打着博爱的幌子,其贪婪的本性,在一触即发之间骤然膨胀。吕布被斩杀后不久,曹操对貂蝉垂涎多时,竟然屈尊向她求爱。貂蝉是外柔内刚的烈性之人,宁死不答应,曹操顾及自己的形象和影响,没有为难貂蝉,此事暂且作罢,貂蝉逃脱曹操的魔爪。这次是曹操意外收手,他以收编敌方遗孀为乐,貂蝉没有被他霸占,实属侥倖。男人好面子,曹操也不例外,总是以伪善面孔示人,又狂妄嚣张,人就是如此,虚伪与真性并存。正赶上曹操假道德伪君子的意念占了上风,貂蝉虎口脱险,是因为曹操尚有一点自制约束的能力。 史捷是江东地界的一霸,现代称地头蛇,不会像曹操那样权衡天下和女人孰轻孰重。史捷意气用事,靠富二代的身份买官,骨子里仍是地痞无赖。貂蝉是美女,不仅长得超拔群芳,更以气质独步花丛,因此跻身于四大美人行列。古今的审美观不同,每个人的眼光标准也迥然有别,但是貂蝉才貌俱佳,精通音律,脱颖而出,是所有人公认的绝色美女。我见过不计其数的漂亮美眉,充其量是长相标緻,有一副好皮囊。古代女人志趣高雅,琴棋书画无所不精,内外兼修,从表及里华美丽质。现在的时髦女人只注重外表形貌,就跟黄绢一样。 第95页 黄娟天天美容,穿衣挂饰打扮,浓妆艷抹,却腹中空空。貂蝉是美女中的魁首,即使她当年在囚车里游街示众,仍然掩不住她的炫彩光芒。我们坐于囚车上任人围观,貂蝉发缕凌乱,衣不遮体,正露出她白嫩的肌肤,绝世美貌。别人或泣不成声,或情绪低落,或侷促慌乱,唯有貂蝉平静如一潭幽水,表情淡然。我知道,貂蝉故作坚强的神情,只在夜阑人静独自面壁时,她才闪烁泪光。多年的朝夕相伴,我已读懂貂蝉的内心,固执隐忍的她,最终和我喜结良缘,有多种原因,主要是我理解她。貂蝉忍辱偷生,不是为自己,她更惦念吕布。 貂蝉和吕布两人真心相爱,然而谣言四起,流言蜚语,众口铄金,他俩的名声不好。貂蝉背负红颜祸水的恶名,吕布也被世人鄙视,被认定为立场不稳的投降派。貂蝉充当卧底,为民除害,却遭受不实之词,真是冤枉到家了。吕布各处投奔,是为自身生存的权宜之计,他人可以找藉口归顺新东家,吕布则备受谴责,太不公平了。吕布是一匹孤狼,若要不被吃掉,只有寄人篱下一条生路,他总比披着羊皮的狼真实。吕布亲手处决董卓,被人误解,授人以柄,一致以为吕布心狠手辣。貂蝉深知,吕布对此一直耿耿于怀,心理有解不开的死结。 (一三六) 我和貂蝉都了解吕布的苦衷,董卓欺上瞒下,祸国殃民,罪有应得。吕布虽有自己的私心,但是他深明大义,刺死董卓,是民心所向,也是他觉悟的表现。毕竟吕布有其弱点,急功近利,最后无暇自保,连貂蝉他也无法照顾了。风雨飘零,貂蝉和我共担苦难,结为连理,可怜我中了调虎离山计谋,痛失貂蝉。浴血沙场,外星人不容置疑的命令,将我们本已安谧宁静的生活击碎。待到我造访史捷,狡猾的公子哥死不认帐,我又没有真凭实据,只得悻悻然离去。世界上还是好人多,我在大街上东张西望,一名神秘人物悄悄交给我一封书信。 他用帽沿挡住了脸,我看不清他的面目,他压低嗓音嘱咐我确认无人情况下再打开观看。我和貂蝉以前住的草舍摇摇欲坠,随时都可能坍塌,我租用了一家农户的房子,暂且安顿下来。我展开信纸,是貂蝉的字迹,她秀丽的文笔和她长得一样美。貂蝉写道:再会了,松哥哥,今生我愿已足,你我缘分到此为止。我只求来生化作雨蝶,在你的身边翩飞,再让我弹拨一曲,伴你在人间浅吟低唱百转千回。貂蝉字字句句都饱含对我的深情,说明她已经承认了我,我们在共同患难中真情相许,她起初没有答应我,是她还没有摆脱吕布的死魂。 后代对貂蝉的结局有多种猜测,有惨死和善终两大类。惨死系列至少包含了四种不同的版本。 第一种版本是崑剧《斩貂》细述吕布在白门楼被曹操斩首,其妻貂蝉被张飞转送给了关羽,但关羽拒绝受纳这位备受争议的美女,担心水性杨花,朝三暮四,难免为他人所玷污,只有一死才能保全其名节,于是乘夜传唤貂蝉入帐,拔剑痛斩美人于灯下。 第二种版本是另一出杂剧《关公月下斩貂蝉》,是说曹操欲以美色迷惑关羽,使其为自己效力,遣貂蝉前去引诱。貂蝉使出浑身解数,上下挑逗,关羽岿然不动,为了不受魅惑,杀死了貂蝉。 第三种版本出自明剧《关公与貂蝉》,剧中的貂蝉向关羽痛说内心冤屈,详述其施展美人计为汉室除害的经歷,赢得关羽的爱慕,但关羽决计为復兴汉室献身,貂蝉只好饮恨自刎,以死来验证自身的政治贞操。 第四种版本陈述貂蝉在怜香惜玉的关羽庇护下逃走,削髮为尼,曹操派人追捕,为使桃园三兄弟不再重蹈自相残杀的覆辙,貂蝉毅然触剑身亡,一缕幽怨的香魂,追随国家大义而去。这四种版本有一定的可信度,多是依照性格揣度貂蝉的归宿。 善终也有四个核心版本, 第一种版本称貂蝉本是曹操送给董卓用来迷惑君主的一名美女,后来成为了董卓的侍婢,并挑拨吕布杀死了董卓,后来貂蝉最终被曹操金屋藏娇,这一版本相对来说比较有歷史依据。 第二种版本是貂蝉出家为尼,以佚名方式写下杂剧《锦云堂暗定连环计》,向世人证明自己的卓越贡献,最后在尼姑庵里寿终正寝。此种说法为编剧们所津津乐道,尽可以大显身手,施展艺术才华,演绎别种风情的电视卖点。其实,大家心里彼此心照不宣,貂蝉不可能削髮出家,我更不相信了,刚烈的貂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第三种版本则宣称关羽不恋女色,护送貂蝉回到其故乡木耳村,而貂蝉则一直守节未嫁,终于熬成了一个贞烈老妪,被乡人建庙祭奠。为谋生和丰富群众文艺生活起见,貂蝉还组织戏班演出,她所搭建的戏台,曾是该村的一个诱人景点。 第四种版本称貂蝉被关羽纳为小妾,并送往成都定居,本想在功成名就后慢慢享用,不料自己兵败身死,可怜的貂蝉从此流落蜀中,成了寂寞无主的村妇。 另外还自杀一说,貂蝉在吕布杀死董卓后选择了自杀结束了自己的一生,当她被吕布发现时早已身亡了,董卓被杀后使命就结束,貂蝉选择了自杀。 棋中人生 [本章字数:2764 最新更新时间:2011-11-01 21:18:38.0] ---------------------------------------------------- (一三七) 众人集思广益,给出貂蝉下落的八种可能,似乎都有其靠得住的依据,但是均属臆测,并非当事人亲眼得见。就当我四处寻找貂蝉而难觅美人踪影之时,外星人的密电嘀嘀响起,我大体上浏览了一遍,获知貂蝉安然无恙,我悬着的心才復归原位。外星人通知我,鑑于我配合行动表现尚可,此后又没有我适宜扮演的角色,决定让我返回现代。貂蝉是外星人选中的最佳学员,已经被他们解救,随同飞往遥远的星际,从事更重要的工作。貂蝉去向何方?天宇茫茫,我知道貂蝉远离了我,我再也无缘与她相见,这将是我们短暂交汇后的永远诀别。 第96页 我缓缓睁开眼睛,目光游移,最后在病床前的女人身上顿住,她是我的前妻。我是否真的到三国走一遭,迷离飘忽,似影似梦,我怀疑自己在梦游,可是我神志不清,四肢僵硬,还无法下地走动。哦,忘了介绍我前妻的大名,刁婵,原来我为她取的绰号就是貂蝉。人家美女貂蝉名声远扬,刁婵则是一农家女,不能与之相提并论。我大脑渐趋清晰,不管我真实经歷过,还是梦幻旅游,我遇见的貂蝉肯定是我前妻的化身。医生护士听见刁婵的惊唿声,赶忙冲进病房,一马当先的护士长连连重复一句话:这是江滨中心医院的一大医学奇蹟啊! 护士长接着兴奋地说:都要归功于你老婆,你应该好好谢谢她。我没有想到,谋害我的人,是我的新欢黄娟,在我最需要人陪伴时,刁婵一直守在我的身旁,无微不至地照料我。刁婵激动的热泪直流,拉着洪峰的手喜极而泣,洪峰不知所措地注视我,说不清是喜是恨。刁婵稳定情绪之后,给我讲述了大快人心的好事,郑川和黄娟联合谋财害命,已被公安机关绳之以法。出乎我的预料,看似柔弱的刁婵,在警方侦破案件过程中积极协助,顺利擒获作案真兇。刁婵又在律师的鼎力支持下,没有让两个歹人的阴谋得逞,她保住了公司的资产。 我唯一的疑问是,外星人收容我的意图何在,我充当他们的卧底没有错,而后他们又遣返我回归故里,这样大费周折,究竟有什么用意?我联想起自己的各种遭遇,勐然间想通了,外星人挖掘我们的资源手到擒来,在人迹罕至的高山野林肆意开採,无人知晓,也无人干涉。外星人的真正目标,绝对不只是物产这么简单,还有地球人的灵魂。灵魂看不见,摸不着,神乎其神,玄而又玄,但确实存在,我们视而不见,外星人却奉如宝贝。众所周知,随着网际网路的兴起,信息量剧增,跟宇宙大爆炸的情形相仿。而灵魂是信息块,是高度集成的形式。 我们人类所不能及的提取合成技术,外星人早已经驾轻就熟。外星人的主要目的,正是採集地球人的标本,以供作为研究的样品,价值之巨,恐怕我现在还难以理解。外星智能生命是宇宙的特等公民,我们只不过是任人摆布的棋子,偏偏有人不按规定路数走棋,结果痛失好局,被外星人俘虏,成为他们耍弄的玩偶,我就是个鲜活的例子。经过突发变故,刁婵处理庞杂事务能力,已获得空前提升,她再不是以前那个深陷愁苦的怨妇。没有改变的是她的容貌,以及对我那份永不放弃的监护,我终于度过长达数月的昏睡以后,重新甦醒了过来。 我刁婵的扶助下,我已能直立起身,由于卧床时间过长,我还不习惯迈步行走,肌肉萎缩,我需要一段时日的恢復训练。刁婵接管了公司的日常业务,有我这个高参的指点,她很快掌握了管理技巧。洪峰也对电脑手机失去了以往的兴趣,进公司歷练,外联事宜都是他通过我搭建好的关系顺利沟通,成了他刁婵老妈的得力助手。我身体有所好转,在他们母子的推动中,我坐在轮椅上安享天伦之乐。只有在万家灯火渐次变暗,闪烁的繁星高挂浩宇之际,我想起了貂蝉,眼前出现雾一般的迷幻场景,辨不清她转世为刁婵,或是随外星人遨游太空。 (一三八) 洪亮神奇地从植物人起死回生,多亏了刁婵,在他昏睡的这些日子里,刁婵为他作全身按摩。正是因为这样,洪亮的肌肉筋骨不至于萎缩僵化,甦醒过来,洪亮欲起身行走,在刁婵的扶助下,洪亮仍然虚弱无力,弄得大汗淋漓,最终跌倒在病床侧。通过一个多月的康復治疗,洪亮终于可以手撑墙壁窗台,独立站起来。而洪亮想要跨出一步,却是举步维艰,对他来说比梦游三国还要困难得多。刁婵对他可谓恩重如山,洪亮彻底醒悟,但是为时已晚,他落得这般半残之身,有心无力,无以相报。 洪亮一手创办的建筑集团公司,险些被别有用心的郑川所豪夺,幸好刁婵在危难时刻谘询律师,郑川的如意算盘才没有得逞。公司曾经一度濒临关闭的边缘,资不抵债,人心浮动,有元老级员工相助,方涉险过关。洪亮悔不当初,整个阴谋的始作俑者郑川,也在面壁思过,他被判死缓,罪有应得。世上之事都有因有果,七○后的郑川很具普遍性,也有其独特的一面。居于贫困而渴望暴富,处在闭塞与自由的交界点,邪恶和良知共存。郑川接受传统教育,尚未成型,港台外域价值观便入侵大陆。 纯真的时代被灌注和浸染多元化的内容,郑川无所适从,认知迷失。后来,人人成名星,当歌星和做老闆,使人不免冲动,以致误导他想入非非。郑川之所以给洪亮讲解棋局头头是道,缘于他早年对博弈的喜爱,起初是一般的爱好,此后渐变为他人生的指导。童年时的郑川,喜欢在上课之余驻足观看路边的人们下棋,貌不惊人的棋子竟然有这么神妙的吸引力,成为他寂寥时光的伴侣。第一次观棋,郑川将象棋误认作积木,跟他拼搭的城堡有些相似,这是他偶然与象棋结缘的初始原因。 随后,郑川认识到自己的无知和浅薄,看似不起眼的棋子,却能支配苦思冥想下棋者的喜怒哀乐。由单纯的好奇,他进而迷恋上这无声厮杀中的棋盘,所谓的棋瘾,他就是如此养成的。楚河汉界之争可以满足他内心的欲求,熟悉的套路,默契的氛围,另有观赏者的支招,感觉十分美妙。下棋讲究棋落无悔,掷地有声,待到终局茅塞顿开,豁然开朗,悔棋是大忌,为人所不齿的行为。郑川已参透其中的玄机,惯用最隐秘的招法,置对手于死地,当然也有被动的时候,他殚精竭虑,期盼死里求生。 第97页 棋局蕴含许多哲理,协调部署,攻守平衡,精于谋划,乃取胜之道。双方的对抗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金戈铁马,刀光剑影,化为无形,而激烈的程度丝毫不逊色。彼此较劲,以内功相斗,甚至将对手杀得血流成河,溃不成军,任何意想不到的情况随时都可能出现。棋盘上的陷阱机关具有迷惑效应,高手推崇类似于太极的招数,刚中有柔,柔中带刚,刚柔相济,绵里藏针,真假虚实,令人捉摸不透,防不胜防。这种意境极像三国时代首屈一指的智囊诸葛亮,玩转空城计,将多疑的司马懿诱入困阵,疑神疑鬼,草木皆兵。 棋局如战局,有很大的变数和戏剧化结果,峰迴路转,柳暗花明,这正是其刺激惊险的魅力所在。郑川棋力大增,他又获知还有棋谱之说,直到烂熟于心,他开始摆残棋赌输赢。正可谓一步定干坤,郑川幸运之至,没有遇见世外高人,从下棋他领悟到人生规则,或让他人成为你手中的棋子,或误入别人设好的局。总之,郑川把自己的生活等同于棋局,弱肉强食,尔虞我诈,物竞天择。其实郑川的心里最清楚,他只是无足轻重,人微言轻的小兵,可是他不甘心自己永远是被人忽视的角色。 外传 现代貂蝉 [本章字数:2653 最新更新时间:2011-11-02 21:52:29.0] ---------------------------------------------------- (一三九) 郑川更想跃身为显赫的车,辗转腾挪,拼杀驰骋;抑或是马,一匹天马,任由翱翔;也可能是一门炮,採取迂迴之术,给对方致命一击,收到出乎意料的奇效。郑川深入研究棋谱变招,做事三思而后行,他又练就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性情。他为洪亮所讲的棋盘高论,纯粹是他一时兴起,总结出来的多年经验之谈,当时他并未想到会有后来酿成车祸,谋财夺美等一系列罪恶勾当发生。郑川被判重刑,他身边几乎所有的邻里亲友都不相信,在他们心目中,郑川自小就是公认的乖孩子,懂事听话。 儿时郑川的行动举止符合正统观念规范,谁也没有料及他的真实心思,那时他是为虚荣所表现的假象。赞美,鲜花,掌声,这些表面的东西,对他产生眩晕作用。然而他的内心里却在排斥自己乖孩子的赞誉,乖孩子常常和愚不可及画等号。郑川在骄傲,自卑和羡慕同伴奢华生活之间徘徊不定,三足鼎立。是与非,对与错,他没有准确的答案,不安分的心无法拒绝种种诱惑。隐藏和伪装,是郑川长期以来混淆视听的假面具,唯有他自己明白,他是矛盾的合体。 郑川的邻居有名郎叔叔,是职位不高而手握实权的小官,每天访客盈门,送礼之人源源不断。常有认错门的送礼者,敲响郑川的家门,郑父便指着对门说:郎主任住在对面。郑川很纳闷,问爸爸:怎么他家有人送礼,没有人给我们送呢?郑父每逢此时就语塞,敷衍儿子说:他们都是郎叔叔的亲戚。后来,郑川长大一些懂得其中的奥妙,郎叔叔大权在握,他的父母则是平民老百姓。郑川学会独立思考以后,用偏激眼光来看待走后门现象,恨透了早期的腐败,仇官的种子在心里发芽,随后又开始仇富。 郑川的心中不仅有恨,也有爱,青春萌动,对爱的渴求嚮往骤然爆发。他涉猎甚广,从连环画到厚厚的书籍全不放过,生吞硬记,学到不少童话爱情故事。流传千年之久的牛郎与织女,已演变为中国的情人节,郑川却颇有异议。织女身份高贵,牛郎贫寒卑微,怎会有仙女看上穷小子的道理?再者说,牛郎是不良少年,若干年后牛郎成为不洁场所男侍的代名词另当别论,最早的牛郎也不是品行端正的人,有事实根据。织女沐浴之际,牛郎偷窥美眉洗澡,不但如此,还抱走人家的衣服。 无独有偶,李逍遥也偷走灵儿的衣物,遭到雷噼,不难理解他们原是心怀不轨之徒。织女没有灵儿那样野蛮,含羞受辱,又涉世不深,春光乍泄只有以身相许,她受天庭礼教的毒害太深,只得委曲求全。郑川妄自揣测,其间牛郎使用了什么卑鄙手段亦未可知,他得出结论,还是坏男人吃香。牛郎织女之恋是一例,董永和七仙女,许仙和白娘子也都大同小异。看看这几个可怜而又命犯桃花的男人,无非是骗取少女的同情心,敢做而不敢当。郑川怀疑他们跟周瑜黄盖一样,以苦肉计玩弄女人的感情。 仙女不食人间烟火,对凡尘之事感到新奇,因此往往上当受骗。而平凡大众与风花雪月相去甚远,高山流水遇知音又有性取向错误之嫌,潇洒浪漫是表面浮华。解决衣食住行乃首要课题,保住饭碗,才可论及其他。古时哀苦求饶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待哺婴儿的谎言变成很多人的无奈。一日三餐,柴米油盐酱醋茶,是无以替代的重中之重。郑川和普通人一同行走在只能前进不许后退的湍急大河里,步履维艰,困惑丛生。不知从何时起,郑川对性感女人渐生贪念,他认为属于生理反应,与传统说教偏偏背道而驰。 (一四○) 郑川经过多年的风雨锤鍊,已练成万金油之身,是那种蜜里调油,老少通吃的花花太岁。年少懵懂未谙世事的郑川曾做过一个梦,梦里他是美女环拥,享尽艷福的大富翁。奇怪的是,那些美女均是赤条条的,他再仔细观瞧,原来是一群美人鱼,在清澈见底的水中畅游,对他全然视而不见。郑川想像的独占群芳,本是他一厢情愿,潜意识里的幻梦。他家的现状不容乐观,仅凭郑父的那点微薄工资,餬口穿衣都成问题。郑川长到十六岁上,仍保留童贞,男人和女人不一样,女人有检验方式,是不是处女一查便知。 第98页 处男的身份验证无人过问,时光列车驶入洪水勐兽的二十一世纪,处男步贞节烈女的后尘,已属陈列在古董展览馆的稀有物种了。当时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洁身自好的人居多,放纵挥霍青春的激进派刚刚燃起星星火种,仅为特例,还没有普及。郑川同样未曾经歷实战体验,靠幻想打发孤寂岁月,几年后有人发明了此种行为的代称,叫yy。在这虚幻空间,郑川自由驰骋,纵横飞翔,多年之后在他心底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没有惊天撼地的海誓山盟,没有浪漫唯美的花前月下,没有可供激活的温度,却有燃点。 完全是他自己营造的温情氛围,常常是一个模煳不清的背影,就诱使他遐想无限。郑川可以用一秒钟获取美妙爱恋,再用比之稍长的时间忘却,随后完成下一次轮迴。他总在迷惘,发生一见钟情的概率几乎可达百分之百,将其用于彩票中奖,他绝对是大奖五百万的受益者,而面对毫不知情的对方,却是枉然。郑川情绪起伏很不稳定,忽冷忽热,处于极其矛盾的困境之中。他恐惧,无助,那是他的内心挣扎,人前表现则是另一种脸孔,貌似轻松。郑川与俗语所暗讽的情形相符,死要面子活受罪,对于这点,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郑川就像一架失衡的天平,左右摇摆,失去自我,面目全非。回归活生生的现实,是可怕的真切,不像棋局可以重新开始,也不像美酒那样有滋有味,更多时候是平淡,甚至不如猜谜,生活就是通俗而直接。郑川不愿被称作好男人,也不想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好男人有太多的苦衷。好男人的潜台词是,你固然很好,我对你没有感觉,因为你不会调情。好男人是女人拒绝男人时的最体面理由,给足面子的挡箭牌,很是冠冕堂皇。好男人不讨女人欢心,女人所喜欢的,是那种非罪大恶极有点小坏的男人。 况且爱情和面包是紧密相关的,没有金钱的支撑,多么完美的感情也将在无情残酷的事实面前灰飞烟灭,不堪一击,犹如海市蜃楼最后归于消亡。郑川的初恋,是校园的同桌,一个叫谭姗的清丽女孩,十六七岁的年纪,正是含苞欲放的一朵鲜花。一袭白衣,长发飘飘,谭姗的整体形象无可挑剔,她又是学习尖子,唯一的缺点是冷漠高傲,不容易接近。以郑川为首的校花评选委员会,依照古代四大美人的标准,选出四位现代校花。谭姗不负众望,赫然在列,入选四大美女之一。 不知他们出于什么想法,谭姗当选对应的是貂蝉,她是冷美人,不与任何人打交道,也从不抛头露面。郑川认为,世界上都是迷惑人的表象,所有人认定谭姗是难以企及的女生,只有郑川有他的独特见解。不乏有人说谭姗是外星来客,郑川不这样看,她如此冰雪聪明,绝对是伪装出来骗人的把戏。郑川忘不了谭姗那飘逸的长髮,溢满幸福的梨窝,酷似青青河边草里的小婉君。他更难以释怀现代貂蝉的莺声燕语,款款风情,梦中经常笑出声来,那怕让他就此长眠不醒,他也心甘情愿,绝不后悔。 懵懂之情 [本章字数:2579 最新更新时间:2011-11-03 21:40:22.0] ---------------------------------------------------- (一四一) 郑川对两性意识的觉醒,最早源于他八岁那年,由于住房拥挤,他一直和父母在一张床上安寝。有一次郑川晚饭吃得太饱,临到入睡前依然小腹胀痛,夜不能寐。他又不敢吱声,刚从贫困熬到温饱的普通之家,小孩子对食物的贪婪尤甚,如果声张出去,必定被严厉的父母呵斥一番。静谧的夜晚万籁俱寂,郑川闭着眼睛假睡,他突然听见一阵??嗦嗦的声响,起初没有在意,以为是父亲起来小解。而接下来的动静颇令他费解,他的耳边传出粗重的喘息声,还夹杂着微弱的哼哼之声。 郑川分辨出那是来自父母的声音,开始细若游丝,后来的响动越来越大,虽然他们刻意压低了声音,仍旧飘入处于失眠状态的郑川耳鼓。其实郑川行将进到似睡非睡之中,昏昏沉沉,大脑里模煳不清,忽然被他们惊醒。郑川所闻之声,有别于父母平时道貌岸然,一脸威严的举动,两者反差很大。郑川更是茫然疑惑。他双眼睁开一条缝,借着迷离的月光,他见到一生中最惊心动魄的一幕。只见父亲伏在母亲的身上,不停地蠕动,状似邻家那条看家护院的黑犬。 可能是父亲用力过勐,发出气喘吁吁的唿吸声,而母亲的表现更让他匪夷所思,莫名其妙,一改往日贤妻良母的端庄本色,此时就像是一个**。郑川目睹眼前的这一切,感到既神秘又好奇,他对男女之间的事浑然不知,还想他们是在争执打斗,但是再一观察,与他所见过的厮打吵闹迥然不同。郑川实在搞不懂,便冒冒失失地开口发问:你们在做什么?郑父显然受到惊吓,翻身一骨碌跌坐在床沿,差点掉落于地。父亲不耐烦地说:半夜三更的,你睡迷煳了,没你的事,赶快睡觉吧。 郑川明了,父亲没有讲真话,很像是在极力隐瞒掩饰什么。他觉得很委屈,自己本来实话实说,却无端遭到父亲的责骂。郑川翻来覆去睡不着觉,母亲知道他还在疑虑和生气,便解释说:你没有看错,刚才是爸爸妈妈闹着玩呢,爸爸发火不对,快睡吧,明天还要上学。无论是父亲的训斥,还是母亲的劝慰,他都无法信服他们的说法。在漆黑的夜里,他的大脑总是闪回方才父母纠缠的情景,两人**叠加在一起,这种玩耍方式太令人不可思议。郑川不敢再追问下去,怕惹得父亲恼羞成怒,母亲有失颜面。 第99页 郑川对此事一直耿耿于怀,他又没有办法刨根问底,只好将这难以破解的疑问深埋心底。从此以后,郑川学乖了,不会再干涉父母之间的内政,而是留心关注他们的的夜晚动态。他之后又听过几次不寻常的响动,父亲的喘息声夹杂母亲的浅吟低唱交织一处,他倍感神秘而新奇。谭姗是宛如一座冰山的美女,更能激起郑川的探索欲望,她冷若冰霜,美目盼兮,更具古典美的韵味。当谭姗的眸光有意无意扫过郑川的脸上和身体的某部位,他立即觉得有如一轮明月,洒在他饥渴的心空。 郑川极想和谭姗套近乎,他用尽良策,谭姗始终保持不温不火,若即若离的态度,使他怅然有失,好不沮丧。正当郑川对谭姗几近失望的时候,人家女孩反而主动找他谈话:郑川,我看出你的心思,你对我有意,可是你了解我吗?郑川被她问得哑口无言,琢磨了半天,才回答:你是天上的月亮,高高挂在天空,耀眼夺目,我在你的光芒下自惭形秽,我讨好你也只是抱着侥倖心理,至于你的过去,我不想过问,如果你愿意告诉我,我也不反对,悉听尊便,若是你不愿意,我绝不会勉为其难。 (一四二) 谭姗噗嗤笑出了声,银铃一般的音色甚是响亮:郑川,我刚刚发现,你很讨女孩子喜欢,说话少年老成,假如是别的女生,肯定被你的这番话所吸引。郑川急忙追问:那你呢?我明白了,你和她们不一样,你是降生人间的仙女。谭姗小的更加灿烂,面似桃花,说道:我夸你两句,你就来劲了,想用迷惑之术把我弄懵,然后你一举成功,是这样吗?郑川辩解说:我没有特意奉承你,但凡世间美好的东西,我都会赞美的。谭姗抓住他的漏洞,紧追不捨地问:有你这么赞美的吗?看我像什么物品,从实招来。 郑川被她连珠炮似的问话所击败,反倒顿生一种从未有过的愉悦感,原来看似林妹妹的柔弱小女生,有着尖酸刻薄的共性,正是因为她的强词夺理,郑川信心倍增,终有自己施展魅力的机会了。郑川如沐春风,心花怒放,花言巧语需要倾诉对象,他仰慕已久的现代貂蝉是他久攻不下,意外投诚的收穫。郑川说:谭姗同学,你父亲是大型国企的厂长,母亲是中学教员,我说的对不对?谭姗疑惑地问:你怎么知道的?看来你一直处心积虑,对我的情况了了如指掌,你很用心啊。 郑川诡秘地一笑:你可知我用心良苦,难道凭我的一番苦心,就不能换回你的感动吗?谭姗正色说:郑川,我们是同学,若想进一步发展,留待我们考取大学,走上工作岗位,到那时候,如果有缘的话,我会郑重考虑的,你意下如何?郑川碰了个软钉子,心中懊恼不已,他又不好发作,佯装贊同地点头,这次初恋宣告失利。当时男女交友都很谨慎,不像轰轰烈烈如火如荼的二十一世纪,刚一见面便有拥抱接吻的快速行动,认识几天就展开波澜壮阔的宏大场面,上演火急火燎的配对激情游戏。 郑川和谭姗的关系復归原位,仍旧是一般同学关系,遗憾的是,不久谭姗转学,从此二人音讯隔断,再无消息。虽然郑川经歷了一场爱情演习,但是他的斩获不小,他的视线向周围同学望去,吟道:天涯何处无芳草,人生遍地尽风流。此时,郑川通过书刊和录像,已经对性事有了初步认识,困扰他达八年之久的谜团终于解开。所谓的蜜爱浓情,无非是为床榻之欢找的藉口,为眠花宿柳披上美丽的外衣。郑川所经歷的初恋,是一种特别的感受,若说他迷醉于谭姗,不如说他爱上的是自己。 那种花季已逝,暗香犹存的体味,方可称之为纯粹的爱情。而爱情和性趣都是要有本钱的,郑川暗自发誓出人头地,拥有值得炫耀和觅占芳魂的资本。处于青春期叛逆的郑川,愤世嫉俗,放浪形骸,而又深藏不露,隐匿在骨子里,别人无从窥见他的真实意图。横亘在他面前的是一条河,河对岸是金钱,美色,看起来那么晃眼诱人,但是又遥不可及。郑川渐渐淡忘了美好的初恋,来电的感觉很奇妙,然而极其短暂,当初电光石火的瞬间光华,依然驻留在他的心内,珍藏为底片。 郑川耳濡目染的是一个物慾横流的年代,多数人由幼稚变成熟,树叶几度繁茂又几度枯黄。有人早已蠢蠢欲动,有人还在犹豫不决,高耸而起的楼房栉次鳞比,道路更加宽阔,而拥挤的车流却将通衢堵得水泄不通。时代巨变,观念更新,郑川是不折不扣的潮流追随者,街上霓虹灯闪烁,人影飘忽,他的生活之路变成了赌博机器。虽然郑川也痛恨他这样苟且残喘与随波逐流,而他一旦踏上这条路,就註定是一条不归路,便再也找不到回头路,他只有孤注一掷,破釜沉舟。 校园恋情 [本章字数:2660 最新更新时间:2011-11-04 21:29:14.0] ---------------------------------------------------- (一四三) 郑川的早年生活是寒酸的,在身边富庶同学面前颇受冷遇,甚至是羞辱。那时的纨绔子弟就懂得炫富和轻贱生活条件不佳的同窗,郑川感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发奋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常年穿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不打自招,他的家境是如何窘迫拮据。比之那几位穿戴考究,有公车接送的同学,郑川暗想自己生在这样的平民之家,真是人生的一大败笔。郑川很要强,是那种憋足劲一心往前闯,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倔强和偏执。他笃信,只有以跟时间赛跑的执着毅力,才能追上或超过那几名公子哥,除此之外没有退路。 第100页 郑川的高中三年,自然那次初恋例外,他一直在紧张的学习中度过。高考时,他如愿以偿考入江滨市最好的大学,而且是全国着名的重点院系建筑专业。原来他是不被人看好的穷小子,如今振翅高飞,变成了金凤凰。郑川自己觉得扬眉吐气,又有几分失落,五味杂陈,筹集学费是父母的一块心病,他们不得不东挪西借。天空惊现一道闪电,随之雨水毫无徵兆地降落,郑川在大雨中欢唿着,疯狂着,他的愿望终于实现了,生命转折由此开始。他想像自己是一只自由翱翔的海鸥,冲出层层禁锢的信鸽,任由飞舞,畅达自如。 郑川为自己的处世哲学定位,像狮子一样勇勐,像狐狸一样狡猾,他并未亲眼所见这两种动物,只是从赵忠祥解说的《动物世界》里一睹真容。郑川特别钦佩狐狸,成语中有兔死狐悲,三国里的王允富有远见,看问题比其他人深刻,发动酝酿已久的铲灭董卓计划。另外,还有狐假虎威的成语,素来被视作贬义词,郑川却有他独到的理解。老虎是百兽之王,唯有狐狸才想出来不与其作对,和平相处,且假借老虎的威风,壮大自己的势力。狐狸不仅聪明,还有大智慧,擅长仿生学的人类,以狐狸为样本,学会在险恶江湖巧妙行走。 郑川想想自己的处境,他极像是狐狸,渺小,微不足道,而又颇具野心。强攻不如智取,这是他总结的为人之道,即便对别人怀有敌意,也不表露于形,而是利用赞扬和曲意逢迎的友好态度,已达到最终的目的。亲近对方,迷惑对手,取得信任,使其放松警惕,然后再瞧准时机,勐扑上去,咬住要害部位,一招之间解决掉,这才是最致命的绝杀。相对于寸步难行而言,卑鄙阴险又有什么不可,郑川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为了自身不受伤害,用保护色伪装,对症下药,投其所好,左右逢源,是他首先要掌握的本领。 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见傻人说傻话,见疯子说疯话。虽然让人觉得像水草一般没有定性,毕竟是讨人喜的做法,无往而不胜。郑川对儿时求人办事请客送礼的陈年往事记忆犹新,行贿者嘴巴要甜,礼物更能起到点石成金的作用,满足所需的既定目标。郑川的最大研究成果,是低调做人,将聪慧掩藏于内而不外露,大智若愚,在他人眼前展现的是平起平坐,或是不如人的一面,如此便能消除戒心,言外之意,我对你没有任何威胁,尽可放心,不必对我存有防备之心。 郑川认为,察言观色是基本功,无论与何人打交道,都必须审时度势,在进退得失中间权衡利弊,求得利益最大化。郑川又进一步钻研,还要找准对方的兴趣点,以此为突破口,会获取事半功倍,一本万利的效果。顺情说好话,主要是由身份和环境决定,他既可唱红脸,又能唱白脸,分清场合和所要面对的人物,最忌讳一成不变的策略。郑川不但这么想,也是这么身体力行的,他时常撒谎,人前人后说法不一。他把自己的行为当成善意的谎言,这样他就不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一四四) 校园生活给郑川注入新的活力,各色娇媚鲜花竞相绽放,蝴蝶蜜蜂在花丛中扑打翻飞,青春圆舞曲在这里悄然奏响。个性张扬,崇拜偶像,儿女情长,已经在天之骄子的圣坛拉开大幕。郑川虽仍在江滨市读书,而离开父母寄宿学校,也就意味着人生的新起步,像放飞的风筝,随心所欲,无拘无束。在众多花枝招展的人群中,他惊喜发现一名与众不同的女生,一袭白色休闲装,恍若谭姗的身影。郑川觉得那条马尾辫很是眼熟,他心慌意乱,不由自主地上前辨认,穿着外形与谭姗如出一辙,但确确实实不是她。 只因她外表像谭姗的缘故,郑川差一点认错了人,原来误会也能铸成一见倾心。郑川向同寝室的张强打听:小强,那个穿休闲服的女孩是谁?张强是万事通,由于好交朋友,人际交流甚广,几乎没有他不知道的人和事。张强做个鬼脸,揶揄道:我以为你喜欢花蝴蝶的女孩,敢情你对清纯型的女生更有兴趣。郑川催促说:你就别卖关子了,快快如实相告。张强还是不紧不慢地说:老兄,你的眼光太犀利了,她叫周瑾,追她的人多如牛毛,人家早已名花有主了。 郑川跳个不停的心房,仿佛被一盆水浇凉,他没有再说什么,自我解脱地想:我根本没看清她的长相,不知长成何种面貌,也许不是我喜欢的类型。郑川暗自嘆气,从谭姗不辞而别以后,他很少注意女生,看来他在这方面落伍了。不过,郑川有自己的经验判断,越是打扮得花里胡哨的女子,越有可能是个丑八怪。有一次,他在街上看见一位时装模特似的女人,远远地观望她的背影,装扮入时,身材苗条,料定是个美女。可是等郑川大步流星追赶过去,凑近用眼角余光偷窥,令他大失所望。 郑川亲眼得见,着装时髦前卫的女人容貌惨不忍睹,竟然是满脸皱纹的大妈。回到宿舍,郑川对这名唤周瑾的女生念念不忘,由她的名字想到周瑜。周瑜,周公瑾,难怪听着有些耳熟,原是东吴水军都督的缩略版本。郑川是三国迷,三国演义和三国志的故事内容都印刻在他心里。诸葛亮和周瑜是他的偶像级人物,至于以曹操孙权刘备为代表的实权派,他只会嗤之以鼻。郑川向来对玩弄权术的人深恶痛绝,运用智谋的孔明先生和周大都督才是真正的王道,值得崇尚的真英雄。 第101页 现在郑川难以忘怀的是谭姗,以及她的替身周瑾,他的脑海里总是有一只白蝴蝶翩翩起舞的影子。郑川心潮跃动,经常无缘无故地发呆,张强明白其中的内情,沖他挤眉弄眼,两人击掌大笑,心照不宣。每每被人发现了心里的秘密,郑川也毫不在意,依然故作潇洒,除了张强,再无人知晓他的所思所想。那晚,郑川在自习室又邂逅周瑾,不眨眼地盯着她看,的确如张强所言,周瑾是美得出奇的女生,如果评选校花,他会不犹豫投上一票。郑川火辣辣的眼神引起美女留意,周瑾还以嫣然一笑,郑川的心房即刻要跳将而出。 他大喊一声:我早已为你而痴狂,请你答应我。睁开眼,郑川发觉这是他的南柯一梦,梦醒之后,梦中的情景均化作星星点点的碎片,消散而逝,漆黑的夜幕中,郑川长吁短嘆,心绪乱成一团麻。日子还得按部就班度过,听课,吃饭,睡觉,有时他与张强和几个同学侃大山,时光匆匆流走,郑川又恢復到平稳常态。只有夜深人静的时候,他独自品尝着思念的况味,如同喝下一杯烈酒,灼烤着他的心。这种苦涩而焦虑的感受,冲击他的敏感神经,且愈演愈烈,似乎有神奇的魔力牵拉他的思维。 意乱情迷 [本章字数:2681 最新更新时间:2011-11-05 20:28:45.0] ---------------------------------------------------- (一四五) 在此之前,也有几位女孩给郑川抛来橄榄枝,他置之不理,视而不见。结果,这些自尊心极强的女孩都对自命不凡的郑川爱恨交织,绝尘而去。郑川自己也失去信心,主观武断地认为他不懂女孩的心,她们就像飘摇不定的云彩,说不清投影在哪位男生的湖心,总之不是他。郑川放眼望去,校园情侣出双入对,亲热场景避之不及,你侬我侬,唯独他对心仪之人束手无策。俗话说,功夫不负有心人,机会终于来了,想躲都躲不开。郑川在饭厅用餐时,正好跟周瑾坐在同一张餐桌,他等到表白的良机。 也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郑川冲口而出:我早就注意你了。这样的开场白未免过于唐突,果然周瑾没有答话,郑川接着说:如果你同意,我们可以做朋友。周瑾愣愣地望着他,没有立即拒绝,也没有答应他的要求。后来,周瑾悄悄离开,郑川仍呆坐于原处,心碎欲裂。郑川本以为他们之间就这样从无重合,便无声无息地结束,再没有汇集为一条河流的机缘。偏偏情况大出他的意外,使他欣喜异常,张强传话,周瑾同意和他交往。张强告诉郑川:人家已答应和你见面,让你在校外的路边等她。 张强还不忘挖苦他几句:你小子撞上桃花运了,俱往矣,多少风流人物都败下阵来,莫非你是外星人,引得人家美女对你芳心暗许,等你把她收编帐下,别忘了我这个大媒。郑川讨好地说:那是当然,咱俩什么时候分过彼此,若是你对她有意,我也会成全你们的。张强笑骂道:混帐话,朋友妻,不可欺,你别得了便宜还卖乖,我看你是美的煳涂了吧。话虽这么讲,郑川可不想周瑾这一枝鲜花,被他人染指。谁又料到,一语成谶,多年后郑川悔恨不迭,为他自己的失言痛苦不堪。 原本只是一句玩笑话,却成了阴差阳错的预告,郑川真正的爱河之旅被泥石流所沖毁。郑川一路小跑,踩着满地落叶,来到校门外。他远远看见周瑾穿一件淡雅的黄色风衣,正在东张西望翘首以盼,显出十分焦急的表情。多日不见,周瑾已有很大的变化,一头秀髮披肩,温婉可人,自然流露亮丽成熟的韵味。周瑾看到郑川如约前来,喜悦之情昭然映于俊美的脸庞,瞧见郑川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笑着问他:你何苦要跑的这么快,又不是去赶火车。郑川还在喘息不止,一时说不出话来。 过了一会儿,郑川才勉强吐出几个字:没关系,约会比赶火车重要。周瑾依旧笑眯眯地说:还是你体力好,换成我,肯定跑不了这么远的路。此后,他们谁也没有开口讲话,只是默默地对视着,郑川心中有好多话要说,而此时千头万绪乱糟糟的,他不知从何说起。周瑾告诉郑川,准备带他回自己家,郑川顿时慌了手脚,语无伦次地说道:第一次拜见你父母,我没有备好礼物,到你家让他们见笑,那样多不好。说完,郑川像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无助地盯看周瑾的脸色,想从那里找到答案。 没料到,周瑾神秘兮兮地说:你不用买礼物,今天我爸妈出去有应酬,他们都不在家。郑川听她说交底的话,心里更是惊慌失措,心跳的速度达到他有生以来的极限峰值。他们商量去周瑾家的方法,郑川提议坐公交车,周瑾坚决不肯,执拗地说:还是打辆车吧。他们招手打了计程车,周瑾说出向阳路185号的地址,郑川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里是富人居住区,只有先富起来的商海弄潮者,才可享用得起的豪宅。车上两人不过多交谈,郑川凭直觉意识到,这是他遇见的最直率女孩,不必遮遮掩掩,一切顺其自然。 (一四六) 郑川随着周瑾来到她家,首次见识了富豪之家的样式,对于他来讲,已经算是贵族家庭了。宽敞的房间里,摆设着沙发,铺有地毯,卧室里还有席梦思,郑川从来没有见过这样阔绰的装饰。另外,冰箱,洗衣机,大屏彩电,空调和古色古香的衣柜将大厅装扮得分外华美。周瑾此刻一点也不矜持,领着他参观闺房,那里也是别有洞天,郑川估计一个世纪前的格格,其屋内的用具也不过如此,或许还比不上周瑾这个现代女孩所享受的豪华程度。郑川很像是刘姥姥逛大观园,眼花缭乱,目不暇接,看得目瞪口呆。 第102页 周瑾的闺房不大,也足够她住了,里面散发少女特有的芳香,令他心醉神迷。长久的相思,是郑川爆发的导火索,何况是他倾慕的周瑾主动邀约,他已经不能自持了。单独和女生相处一室,说不定周瑾是故意为他们的相会创造条件,郑川思绪如潮,浮想联翩。他产生莫名的冲动,搂住周瑾柔软的腰,把她抱在怀里。郑川喃喃地说:我想你,从第一次见到你,我就对你着迷,为你神魂颠倒,我向你表白,你没有回覆,我还以为你不喜欢我了,现在我才明白,那是你欲擒故纵的方式,你真是让我想你想得好苦啊。 郑川将自己灼烫的脸贴在周瑾细嫩的颈项上,周瑾欲拒还迎,唿吸加重,转身直视郑川,眼里噙满了泪花。郑川慌忙抽回挽住周瑾的手,问她:你怎么了?你要是不愿意,我不会勉强你的。周瑾的泪水如断了线的珍珠滑落,淌在郑川的手臂上,呜咽着说:你不知道,我已经不是清白之身了,我以前和男友有了关系,他最后背离了我,跟一个家庭背景更好的女孩好上了。那个女孩的爸爸是高官,他找到这样的依靠,就能满足他飞黄腾达,鲤鱼跳龙门的梦想,我是最傻的受害者,你会嫌弃我吗? 郑川早已被慾念之火烧昏了头脑,他最不能看得女人的眼泪,周瑾已有献身之举,可称得上是真正的女人。郑川被周瑾的情绪所感染,他的眼眶也有些潮热,幸好他是不轻易流泪的人,才没有在周瑾面前抛洒热泪。郑川信誓旦旦地安慰她:不管你从前如何,我都一如既往喜欢你,我一定对你永不变心,请你相信我。常言道,女人的眼泪是打动男人的最好武器,周瑾痛说不堪回首的往昔,显然郑川更深陷情网之中,无法自拔。周瑾紧紧拥住郑川,动情地说:我相信你,自打我在球场望见你的身姿,就爱上了你。 人们总说,女人的心就像六月的天说变就变,女人也是最适合最演员的一群,方才还哭泣的周瑾,此时却已经面带微笑,倘若不是脸上那两道泪痕,除郑川之外的旁人根本不会相信她刚刚哭过。不过郑川觉得,这样更可爱,更加让人疼惜,如雨后的梨花,千娇百媚,愈发楚楚动人。郑川把她抱的更紧了,周瑾也用手绕过他的腰,牢牢的附在他的身上,好似一松手郑川就会消失不见似的。郑川感觉到他们两颗心跳动的声音,既火热兴奋又激动紧张的心脏在激烈地碰撞着,周瑾被郑川搂得更紧,两人都在急促地喘着。 周瑾似乎很快入境,燥热的面庞紧紧贴在郑川的胸前,他能感受积聚的欲望,被周瑾如同火一般的热情点燃了。郑川的手在她身上不安分地摸索着,体验她夏日的温馨,发散着诱人气息让他感到恍惚迷离。郑川好像又回到了母亲温暖的怀抱,他用力在周瑾的身体摩擦着,仿佛在寻找着什么。郑川温润的嘴唇好似婴儿般地探寻,想要得到什么,在周瑾的脸上,在她散发芬芳的唇上不停地亲吻着。周瑾也好像沉浸在温情之中,积极回应着,他们彼此都陶醉在对方的亲吻中,忘记世界的存在,只有对方那不断掀动的唇和湿润的舌头在搅动。 激情四射 [本章字数:2672 最新更新时间:2011-11-06 20:47:05.0] ---------------------------------------------------- (一四七) 周瑾像从绚丽礼花之中,由天而降,犹如外星人来到地球。郑川作为一个出生孤苦天**幻想的人,居然平步青云,在周瑾半推半就中,他莫名其妙收穫爱情,简直是中了头彩。求索的欲望,在他们之间蔓延开来,他们的脸都是红红的,躁热难耐。他们在热切地希望着什么,他们都明白自己想要什么,可是谁也不愿意说出口,他们两个人相互对视,眼睛里充满了渴望和冲动,其实在这个时候,任何言语已经变得那么的苍白无力,唯有他们的肢体和器官在交流着,他们需要对方的热吻和拥抱以及温存。 他们双双不由自主地靠近对方,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周瑾趴在郑川的肩头,双手搂着他的腰。郑川无言以对,只是用他温润的嘴唇亲吻她那让人迷乱的脸庞和性感的嘴唇。他们的嘴唇最后也紧贴着,舌头绞缠着,郑川冲动着用手在她的身上寻找着什么,把手伸进她的衣服内,周瑾轻哼着轻推阻挡:不嘛,不要这样嘛。郑川只有用力地拥她入怀,清楚地感受到她起伏的胸脯和温热的腹部。郑川兴奋地在她衣服外揉搓着,好像要把她揉碎了一样,把她放进自己的口中,乃至放进他的身体里面。 周瑾也很兴奋地用力回应吻着郑川,他们就这么陶醉着,沉浸在躯体接触的快感中。勐然,周瑾轻轻把他推开说:瞧你跑出一身臭汗,身上的汗味太难闻了。郑川听了,柔柔地在她的嘴巴上捏了一下:你还说呢?我身上有味道,那你刚才怎么和我接吻了。她娇嗔道:你好坏啊,怎么这样说我呢,人家是想你的,才这样的。你还笑话人家,你坏,快去沖一下澡,小臭鬼。郑川调皮地笑了笑:好,过一会儿我冲过了,你等着我,你也沖一下吧。周瑾说:今天出来的时候,我已经冲过了。 郑川在浴室里心不在焉地沖了个凉,还真不错,有钱人家就是懂得享受,精神为之一振。他们在周瑾的卧室里诉说着彼此的相思,他们坐的是那样的近,以至于她的身体散发的迷人的芳香让郑川迷醉。郑川好像来到了梦里水乡,温馨的朦胧的感觉,周瑾在他的眼里幻化成了一朵美丽的花儿,阵阵幽香飘溢到他的体内。周瑾迷茫地看着他,郑川靠近她,贴向她。郑川感受到了她的体温,以及隔着薄薄的衣服传递出的温热,像一种强大的引力场,将他深深吸引。郑川勐地抓住她的手握在自己的手心,放在自己的脸颊上。 第103页 郑川先是摩挲着,接着近乎粗暴地把她搂进怀里,周瑾也把头抵在他的胸口,靠在上面。郑川低下了头,捧起她的脸,在她的额头上轻轻地吻着,她也拼命的抱着郑川,在他的脖子上吮吸着,他们紧紧地缠绕在一起,像两棵藤蔓般躯体交错着,扭曲着,相互亲吻,好像只有这样才能发泄彼此的相思,他们的手在对方的身体上不停的抚摩。郑川掀开她的衣服,把手放在周瑾温热光洁的身体上,她的皮肤如白玉洁白光润。郑川把脸埋在周瑾身上,禁不住有沖天的欲望,火山爆发的激情。 周瑾那高耸挺秀的胸部,圆润的小腹以及她那修长的双腿,如羊脂般的肌肤,令郑川痴迷。郑川手嘴并用爱抚摩着她的身体,感到前所未有的亢奋,是种飘然欲仙的感觉。周瑾娇羞地闭紧双目,脸颊上飞扬着丝丝的红晕,在幽暗的灯光下,显得妩媚动人。郑川的胸中激盪着一股热浪,在胸膛内翻滚着,不能自制把周瑾压在下面,在她的娇吟中,他们体验了一种全新的感受,完全融为了一体。郑川初试巫山云雨后感到一种无比的轻松和爽快,看着周瑾弯曲着身体,偎依在他怀中,脸上满是红霞,他又忍不住亲吻她。 (一四八) 第二天,郑川才离开了周瑾家,深秋的清晨显得有些冷,他早早地就去了车站,周瑾把他送到车牌前。周瑾从来不挤公交,又有被人发现两人私情的顾虑,她执意要打车去学校。在公交车即将开动的那一刻,郑川从车窗内伸出手和她告别,明显感到周瑾的依依不捨,她朝他摆摆手,在她的脸上抹了抹,眼圈有些微红。车子离她越来越远,两旁的树木不停的在向相反的方向退却着,郑川的视线也越发模煳,可是他清晰地觉察到周瑾的悲伤和留恋,他如一阵风而来,又像一阵风匆匆离去。 郑川知道一个女孩子如果是对一个人付出了真情,就会沉浸其中,不能受到一丝的伤害和欺骗,周瑾以前有过被人愚弄的经歷,更不能容忍自己深爱的人有背叛的行为。郑川想到了昨夜他们的缠绵,想到周瑾和他的约定,来年春暖花开的时候就确定两人的关系,想到了自己对她的承诺:不久的将来,我一定会来迎娶你,我亲爱的人。郑川憧憬着他和周瑾美好的未来,想到这些他不禁莞尔地暗暗窃笑。分别的日子是那么难挨,他们只能偶尔传递彼此的相思,他们一起回味着,令他们难忘的那个销魂的夜晚。 他们拥在一起,聆听窗外的风声,飞舞旋转,敲打在他们的心房。郑川一直念念不忘的是来年的春天,在那个冰雪初融的季节里,在那个春花烂漫的季节里,他将会迎来关系的明朗。他的希望在一天天膨胀,直到有一天他们面临毕业,郑川接到周瑾的最后通牒,她让郑川随她回家乡,周瑾的父母已经到南方做生意。郑川踌躇不决,他心中想的是在江滨市找到工作。而郑川实在不忍心眼睁睁看着因为自己的缘故让周瑾伤心难过,又顾忌父母的感受,他们看重这一份感情依託,没有了子女在身边,他们都不知道为谁生活。 郑川不得不硬着头皮对周瑾说:你可不可以考虑为了我来我这工作?周瑾的语气好像特别激动:难道你就不能为了我牺牲点吗?你也知道我父母打拼了这么多年不容易,他们怎么捨得就这样放弃了,我也不甘心。周瑾说话的声音中透出哀求的语调,郑川的心隐隐作痛,他已经预感到了他们的将来,但是他还是心存侥倖,周瑾能改变主意,他想像着她的到来。冬天很快的就来了,紧接着就是忙忙碌碌的春节,热闹气氛笼罩,郑川似乎渐渐地遗忘了这一件心中久久不能释怀的事情。 郑川和周瑾的联络也很少了,没有以往那么频繁诉说,周瑾说她在忙一些事情 ,郑川没有过多打扰她。最后,郑川几乎淡忘了周瑾的存在,一天早晨,郑川的朋友,也是和周瑾很熟的人,对郑川说:你知道吗?张强追她追的很紧,她已经同意要和张强结婚了。郑川言不由衷地说:难道这样的结局不好吗?那位朋友觉得非常诧异,不解地问:你这是怎么了?你当时为了她可是神魂颠倒啊?郑川没有说什么,虽然感到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但他还是伤心至极,剎时大脑一片空白,失去了思维,如同凝固了一样。 郑川总也不能排解心中的愁闷,他知道错过了一生中最美的相遇,再也不会有这么令他刻骨铭心的恋情了。他拼命地工作,想用劳累和痛苦来麻醉自己那颗悲伤的心,可是于事无补,这种暂时的麻醉并不能给他带来长时间的快乐和愉悦。剪不断,理还乱的愁绪如乱麻般缠绕在他的心头。那位朋友不放心,又问郑川:怎么就让张强给插足了?为什么没有盯牢她?郑川苦笑道:是命运,也许我们真的是有缘无份。接着郑川幽幽地说:她选择张强,是她的福分,会比和我生活的更好。朋友疑惑地摇头,郑川自己也不免哑然苦笑。 秀色可餐 [本章字数:2553 最新更新时间:2011-11-14 21:33:41.0] ---------------------------------------------------- (一四九) 郑川毕业分配,到建筑研究所任职,那点可怜的薪水远远不能满足他的需要。房地产大潮兴起之初,建筑行业并不景气,郑川渐生去意,有辞职下海的打算,而资金匮乏和严酷的现状又使他打消了此想法。每日目睹街头商贩与工商税务城管打游击,门脸房的价格高不可攀,郑川只得望洋兴嘆。他决定报考公务员,凭藉他的小聪明和扎实根底,郑川取得全地区考试的榜首,然而,负责招考面试的人员和上级管理部门串通一气,郑川成为潜规则的受害者。 第104页 跟周瑾分手的空窗期,郑川心情低迷,没有和任何女人有过近距离接触。虽然他的身体已经彻底游离于女人之外,可是他的心里从未间断对女人的贪恋和渴求。每当暮色低沉,他独自辗转反侧,孤枕难眠,总是在午夜以后昏昏入睡。梦中的情境几乎是同一印模的翻版,巫山云雨,无尽无休的缠绵,几年前所经歷的艷梦,又一次激情登场。郑川喜欢幻想,而他刻意的逃避,非但没有熄灭他胸中的火焰,反倒愈演愈烈,无法自控。郑川将过剩的精力用于人际交往上,这是他构成私人关系网的早期规划。 郑川结交了各阶层的人群,三教九流,无所不包。其中有官场,文化界的人,也有黑白两道的人,郑川初尝组建强大关系网络的好处。他在研究所里已小有名气,并在朋友圈和某种场合扩散开来,他的生活开始出现转机。郑川遇到前所未有的女孩倒追的现象,甚至有人直言不讳向他表达爱意,另有许多变相倾吐衷肠的妙龄女郎。郑川均不感兴趣,他早就心灰意冷,对于那种手挽着手漫步公园影院,互诉情话的恋爱初级阶段,郑川完全失去了兴致和热情。 李锦华是郑川单位的财会人员,已经结婚,比郑川整整年长十岁。由于保养得好,李锦华的长相较之实际年龄要小很多,已过三十五岁的中年女人看似就像二十多岁的少妇,秀色可餐,风流妩媚,丰满的身段令人垂涎欲滴。郑川感觉她和自己同龄的女孩有着迥然不同的韵味,以至于对她想入非非,常常在家里翻来覆去难以入眠。恰逢单位组织聚会,郑川拒绝了身边多个女孩的盛情相邀,却神使鬼差答应了李锦华的约请,送她回家。李金华请他上楼,郑川毫不迟疑首肯同意,一起走进宽敞舒适的房间。 李金华回头对郑川说:我老公长期在外面做生意,一年到头难得回来几次。郑川打量客厅和居室,清爽干净,确像单身女人居住的情形。郑川准备告辞,说道:李姐,把你送到家了,我也该回去了。李金华淡淡一笑说:时间还早,你第一次来我家,利用这个机会我们谈谈心。郑川是何等机灵的人,听她说这话,马上意识到她的弦外之音。他们聊了一会各自的家庭情况,李金华提议两人在敞亮的大厅跳舞,不待郑川回答,她起身走至落地柜前,打开了音响。 柔美激盪的舞曲在室内迴旋,更有李锦华迷人的身姿和风情万种的眼神,郑川觉得他的欲望在膨胀,搂住李锦华的纤腰缓缓起舞。他尚在迷离飘忽之际,李锦华不知是出于有心,还是无意间用她酥软的胸部在郑川结实健壮的身躯划蹭。郑川没有闪躲,李锦华密切注意郑川的表情和动作,见他一副窘迫的神色,不禁更加大胆地将她挺耸的双峰紧贴在郑川的胸口。郑川透过她薄若蝉翼的丝衣,感觉到李锦华传递而来的滑爽和温热。郑川沉浸在从未体验的香艷触碰之中,李锦华也领会他的迷醉神情,进一步靠近他。 (一五○) 李锦华不仅以胸乳诱惑郑川,还用她的双手揽着郑川的脖颈,慢慢加力,宛如蛇一般两颊绯红贴向郑川。李锦华的一双柔荑在郑川周身滑动,郑川唿吸急促,不觉动情地拥紧这个大他十岁的女人。李锦华回抱郑川,将她那灼热似火的脸庞燃烧在郑川暴露于外的肌肤,她慌乱手握郑川的臂腕。李锦华扬起头,郑川俯下身,两人双唇相合,情不自禁地狂吻起来。李锦华一边和郑川亲吻,一边含混不清喃喃低语:川子,请你答应留下来陪我。郑川深陷情网,没有找出婉拒她的理由,决意在李锦华家留宿。 郑川和周瑾初试云雨学会的床上功夫,终于派上用场。郑川如同初生牛犊一样,整夜都在与李锦华彼此切磋床榻上的心得体会,已届中年的李锦华累得娇喘连连,郑川也在连续奋战中疲惫不堪,体力透支。转天,郑川便感到精疲力竭,仿佛自己的身体被抽干了精脉之源,好长时间没有恢復过来。郑川忽然有深深自责的负罪感,毕竟李锦华是有夫之妇,是别人的老婆,不管是谁的原因造成这种尴尬局面,郑川觉得他的所作所为,已经超乎基本的道德底线。 不过,郑川很快找到託词和自我安慰的依据,他是刚刚踏入生活大舞台的新人,而李锦华已为**,没有生养子女是他们夫妻之间的事情,与他无关,况且李锦华主动邀请自己到她家做客。名为做客,实际上稍稍有点人生经验的人,立即就能预见将要发生的一切,李锦华寂寞难耐,他只不过是人家物色好的替代人选之一。他也深知,这种行为属于不可示人的隐私之事,在单位他装作没事人,只跟李锦华礼节性地打个招唿,旁人休想从中知道两人的特殊关系。 每逢周末休息,李锦华就叫上郑川,出双入对,形同夫妻,一块去商场购物。然后,他们再回到李锦华的住处,颠鸾倒凤,翻云覆雨,一起在温柔乡里贪婪索取对方的肉体。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有一次他们携手外出时,被李锦华的密友撞个正着,幸好只是她的闺蜜,否则的话后果不堪设想。起初李锦华想躲开那个名叫王丹女人的视线,而王丹眼光犀利,大大方方迎上前搭话:小锦,几天不见你变得漂亮了,气色也比以前好多了,快说说你的养生保健之道。 李锦华搪塞道:我换了新化妆品,哪有返老还童的道理,都是使用美容品的效果。她们二人在路边闲谈,郑川细心留意李锦华的容颜,确实如王丹所言,变靓变美了。在大学寝室开卧谈会的时候,郑川对采阴补阳之说有所耳闻,如今看来采阳补阴也有等同前者或全面赶超的功用。李锦华虽有几分姿色,但终究年岁不饶人,已是昨日黄花,美貌渐衰,和年轻女孩相比大打折扣。李锦华的丈夫常年出门在外经商,她这个孤单女人凭美色很难支撑多久,且情绪压抑,难怪王丹能洞察她这些天的变化。 第105页 自从李锦华和郑川共涉鱼水欢情,好像是干旱的大地盼来及时雨,郑川无形中充当灌溉田园的农夫。只有短短数月,李锦华发生巨变,似乎又回返蜜月之旅,鲜嫩水灵,焕发妖娆风韵。而郑川的身体每况愈下,每每和李锦华藤干相绕之时,他感到力不从心。随着研究所设计项目增多,郑川的工作量加重,另要承担以老带新培训任务,每天精力耗尽,晚间又和李锦华作剧烈运动,更是雪上加霜,他已觉身心俱疲。接下来几天,李锦华在家静候郑川,郑川以工作忙为由,一直没有如约去李锦华家义务浇水。 一见如故 [本章字数:2544 最新更新时间:2011-11-15 21:15:51.0] ---------------------------------------------------- (一五一) 郑川在单位的表现,与李锦华相处时判若两人,他和男女老少打成一片。尤其是刚进所里的几位豆蔻年华的女子,郑川更是殷勤备至,跟她们说说笑笑。李锦华看在眼中,思绪很乱,弄不懂郑川是厌倦了她,还是移情别恋。李锦华下班后找到郑川,幽幽地说:你是不是嫌弃我了,那几个如花似玉的小姑娘使你动心了。郑川抢词辩解:不是的,我没有。李锦华步步为营,不依不饶:她们新来的几个人,你喜欢哪一个,我为你牵线。郑川目送渐行渐远的几名女孩,若有所思。 郑川缓缓说道:她们确实年轻,充满朝气,我对他们谈不上喜欢,只是聊得上来而已。李锦华此时如释重负地长出一口气,问郑川:你最近总是推三阻四,不愿意去我家,到底为了什么?郑川没有即刻回答,思索良久,无奈地对李锦华说:这几天我感觉很疲乏,提不起精神,睡眠严重不足,工作也不能集中精力,我想休息些日子。李锦华满怀愧疚地说:都是我的过错,我太贪心了,没有让你休养好,这样吧,今晚你过来,我给你准备营养品,好好补一补。 郑川很想推辞,但是看李锦华一脸愁容,他又心软了,点了点头,再次接受李锦华的邀请。为避嫌,李锦华和郑川分开走,郑川先回单身宿舍小憩了一阵,然后直奔李锦华家。正值仲夏酷热季节,人口繁多的江滨市显得更加拥挤,郑川打车来到李锦华的居住小区。为郑川打开房门的正是李锦华,她特意打扮了一番,轻薄凉爽的睡裙中,掩不住她雪白丰润的玉肌。看着郑川满头大汗的样子,李锦华笑道:你先沖个澡,凉快凉快。郑川对她家轻车熟路,水流涌在身上,温度正合适,想必李锦华早就安排妥当。 郑川回到客厅,李锦华已在小桌上摆满海鲜珍品,她嫣然一笑,告诉郑川:我为你熬好了滋补药膳,你尽情享用吧。郑川对这种大补品有所忌惮,怕有副作用,所以眼巴巴望着不知名的药膳,迟迟不动。李锦华劝道:滋补品对身体有益,没有不良影响,你放心喝吧,保准你体力充沛。郑川在李锦华左哄右劝的诱使下,喝完难以入口的补品,见郑川乖乖听话,李锦华面露笑容。她莞尔笑言:你先歇一会儿,我为你按摩。李锦华轻柔的十指按压在郑川的肩嵴,直至蔓延全身。 李锦华怜爱地嗔怪说:你还是太年轻了,不懂得照顾自己。郑川嗯啊作答,李锦华按摩期间,郑川昏昏欲睡,最后竟然迷迷煳煳沉入梦乡。李锦华一直在等待,等着郑川醒来,而郑川却睡得很沉。此后,郑川和李锦华维持着这种不清不白的关系,其实他已经厌恶了两人无休止的肉体交换,李锦华想要的是他健硕激情的体魄,郑川早已过了情趣保质期,旧爱在他的心中失去位置,而要寻求新欢的不期而至。一个多月后,暑假来临,他们二人世界的闯入者打破了原有的格局。 李锦华的侄女黄娟在江滨的一所大学就读,暑期到叔叔家寄住,李锦华是黄娟的婶婶。黄娟是另一种风情的小美人,与李锦华相比,更显亮丽明艷,富有活力。而李锦华是成熟的女人,平素貌似端庄贤淑,郑川和她有亲密关系之后,才发现李锦华属闷**。白天文静,偏于内向的李锦华,每到夜晚时刻便换了一副面孔,疯狂至极点。李锦华隐藏很深,不知情的人以为她和郑川并无瓜葛,郑川也装出若无其事的外表,两人一唱一和,谁能料到,他们是同床共眠的情人。 (一五二) 黄娟热情开朗,跟郑川一见如故,常常说一些直戳嵴髓的玩笑话,使得郑川下不来台。每逢这种时候,李锦华便出面替郑川说话,气得黄娟责问郑川:你用了什么手段,让我婶这么偏袒你,你的受宠地位原来是属于我的。郑川被问得哑口无言,脸色变得灿若红苹果,李锦华也自觉理亏,更主要是担心他们的关系被黄娟识破。由于黄娟的入住,郑川已经丧失和李锦华同床共枕的机会,他倒是无所谓,正好可以休整一段时间,李锦华却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她和郑川双宿双飞的好事只得作罢。 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对于李锦华来讲,无异于断水抽薪。男女都一样,有过性趣方面的经验,就如同开闸的河水,汹涌澎湃,再难阻挡。特别是李锦华这样的寂寞女人,缺乏男人的抚慰滋润,对她看中的男人如饥似渴,虎视眈眈。李锦华可以天天看见郑川,却不能有任何亲昵举动,黄娟这个电灯泡,搅得她和郑川无法鸳鸯合欢。李锦华终于等来难得的时机,黄娟和同学出门游玩,她急不可耐缠住郑川,两人走进卧房。他们都怕黄娟突然返回,撞见他们的龌龊事,最终草草完成。 第106页 他们这一次共沐爱河,是最后的亲密相拥,自此以后,黄娟足不出户,再也没有给他们留有机会。郑川和李锦华**的新鲜感已过,黄娟差不多隔三岔五约郑川一同出游,俨然一对情侣。黄娟问郑川:我从未见过你的女朋友,她是什么神秘人物,被你金屋藏娇?郑川不好意思地答道:我没有女朋友,谁会喜欢我呢?黄娟摇头表示不相信,郑川诅咒发誓:我真的没有,骗你是小狗。黄娟笑个不停,前仰后合,等她平稳下来,逗趣说:那天我几位女同学找我出去玩,还问起我,你是何方神圣。 不等郑川插话,黄娟又接着说:小蕾是班花,人家对你有意,私下里跟我说过,托我保媒,当一回红娘,为你们搭个鹊桥。郑川连忙制止:算了吧,我不喜欢这种引见方式。黄娟振振有词地说:难道你不喜欢漂亮女孩?我想不明白,你到底喜欢哪种类型的?尽管道来,这事我承包了,必做你的大媒。郑川的脑海浮现出李锦华美人鱼一般的身影,又联想到她的温存体贴,本来要说找你婶婶那样的女孩。可是他再一寻思,此种回答欠妥,无疑暴露了他们两人不正当的关系。 郑川改口说: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我喜欢你......这样的。黄娟佯装恼怒地教训郑川:你喜欢我?开什么国际玩笑,你要是再如此信口胡言,我以后可不理你了。话虽这样讲,黄娟脸色泛红,双眸神采飞扬。经过这次试探,黄娟对郑川的态度有很大转变,绝口不提为他牵线搭桥之事。郑川已隐隐预感到,他将命犯桃花,不是别人,正是与他情同兄妹的黄娟。果然不出他的所料,李锦华决计退出这场不对等无硝烟的战争,藉口回老家看望父母,先行撤离战场。 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伺李锦华前脚刚走,黄娟便开始在小空间自由驰骋。郑川在李锦华走后,每天回归单身公寓吃住,免得落下孤男寡女相处一室的他人口实。黄娟等待郑川的光顾,却没有盼来他的身影,甚是懊恼,索性直接找上门,说要请郑川吃饭。郑川认为是去饭店就餐,不想黄娟将他领到那个给予他数月销魂之夜的住所。黄娟的厨艺实在不敢令人恭维,比李锦华相差太远,七拼八凑好歹整合了一桌菜,不是凉菜,就是素食,有几样酱制品的加盟,总算开了荤腥。 两情相悦 [本章字数:2539 最新更新时间:2011-11-16 20:58:42.0] ---------------------------------------------------- (一五三) 在座的黄娟几位同学,男男女女,包括郑川和黄娟,共计十人,正好是一桌人的数量。他们举杯共饮啤酒,情绪高昂,加之喝酒助兴,大家轮流献歌。郑川唱歌时,他摆手说什么也不肯,黄娟带动一帮同学推推搡搡,郑川盛情难却,只好清清咽嗓,一展歌喉。或许是酒后失态,黄娟在郑川一曲终了后,又有身边同学的怂恿,当众抱住郑川,把自己的热吻给了他。李锦华曾经无数次亲吻郑川,究竟有多少次,郑川没有算过。他们是在隐秘场合偷偷摸摸接吻,唇瓣相交,心情亢奋。 郑川也为之心醉神迷,但他觉得是**所引发的欢悦。他被黄娟亲吻,却与以往不同,清纯少女的吻令他心灵震盪。剎那间,就像一缕如花似锦的霞光,照在他的心上,郑川认为这才是他寻觅多时的爱之归宿,心灵归依的港湾。黄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大声喊叫:郑川,在这么多人面前,我让他们见证,我爱你,无论你如何去想,我已经宣布自己的真心话。郑川何尝不是这样,早已对黄娟心有所属,只不过碍于他和李锦华的特殊关系,心存顾虑,不敢捅破这层窗纸。 爱是甜蜜的,也是苦涩的,郑川通过周旋于两个女人的纠结,真切感到心如刀割的滋味。他大口饮酒,想要用酒精麻醉自己的心痛感受,眼睁睁看着心仪的女孩慷慨陈词,他却不能示爱。等聚会结束后,黄娟清醒过来,知道自己酒后失态,问郑川:我的唐突举动是不是让你难堪了,你现在可以表明你的态度,到底喜欢不喜欢我?郑川吞吞吐吐说:我的确喜欢你,可是我不配接受你的爱。黄娟用她的粉拳捶打着郑川,不解地问:为什么?今天你不说清楚,我死了也不会暝目的。 黄娟的泪水夺眶而出,从嘤嘤饮泣到放声大哭,拳头仍然如雨点般落在郑川的胸膛上。郑川僵直地立于原地,没有挪动脚步,黄娟的哭喊声和没完没了的追问,扰得他心烦意乱。郑川咬紧牙关,哪怕是烂在肚子里,也不能告知黄娟他和李锦华不堪回首的过往。郑川无动于衷,一直未曾讲话,黄娟被激怒了,擦掉眼泪,气咻咻地嚷道:郑川,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你不愿说,我也不强求,从今以后你我之间再无牵连。说完,黄娟赌气地跑出房间,郑川出门欲追回黄娟,遍寻大街小巷,不见她的踪影。 郑川每天傍晚来李锦华家,准备向黄娟解释清楚,黄娟则一次也没有露面。几天后,郑川遇见李锦华,她脸色阴沉,对郑川发难:你怎么惹怒她了?郑川指天盟誓:我什么也没做,如果我碰她一根指头,就不得好死。李锦华赶忙阻止他:我相信你,她说记恨你一辈子,此事太蹊跷了。郑川如实供述:她在大庭广众说爱上我,我无所表示,她说恨我,大概就是这个原因。李锦华又问郑川:你也爱上她了,对吗?郑川点头承认:是的,但是我们之间不可能。 第107页 郑川还想继续讲下去,蓦地欲言又止,很多话是不能当面挑明的。李锦华在空旷大厅来回踱步,凭窗远眺,像是对郑川说,又像是自言自语:老天的报应,谁也躲不过。她浑身颤抖,情绪失控,郑川上前搂抱她,她伸手阻挡。郑川惊呆了,这是从前未曾有过的事,李锦华表情淡漠,转身朝门外走,临出门时又回过头,冷冷地对郑川说:我们到此为止,今后我们再也没有必要见面了,你我各奔东西。李锦华说罢这句话,扬长而去,将郑川抛在屈辱和悔恨的境地之中。 (一五四) 三天后,郑川听人说李锦华生病住院了,他赶去探望。在医院郑川见到了黄娟,她向郑川微微一笑,算是打过招唿。李锦华善解人意地劝慰郑川:你不用担心,我打两天点滴就好了,你也要注意身体。郑川思绪烦乱,虽然李锦华原谅了他,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就此结束。李锦华向黄娟坦白自己和郑川的私密隐情,黄娟是八○后女孩,对这种事见多不怪。李锦华有成全郑川和黄娟之意,不再居家守候,随丈夫黄天雄闯荡大江南北。当雪花飘落大地的时候,黄娟又主动来找郑川。 好长时间未相见,黄娟出落得愈发丰盈水嫩,恍若青春版的李锦华。他们一起来到闲置很久的李锦华家,沐浴后的黄娟穿着李锦华的睡衣,髮丝轻飘,郑川仿佛又看见李锦华的旧影,而此时此刻他将这份情感转移到黄娟身上。李锦华如实相告她和郑川的隐私,黄娟也理解他当初始终不开口的真正原因,从内心接纳并谅解了郑川。他们两人交杯换盏痛饮,都有些醉意朦胧,酒后的黄娟尽显柔媚风姿,郑川在黄娟的半推半就中,与她行云雨之事,打破了他们一直坚守的防线。 黄娟尖利的喊叫声和李锦华颇为不同,郑川发现,他沖犯了黄娟的处女之身。清晨的光线从玻璃窗透进来,郑川睁开双眼,惊异发觉自己赤身裸体躺于床上,旁边是同样一丝不挂的黄娟,他深感负疚和惶惑。黄娟也惊醒过来,长发披散,侧身轻吻一下郑川,羞怯地说:我没想到,你这样疯狂,我真的好怕,直到现在我还感觉下体不适,你太生勐了。郑川心里的话,不能向黄娟直言,他几个月以来总是在思念李锦华,昨日空前的热度,是将对李锦华的情慾转到对黄娟的贪婪索求。 任何事都是如此,一朝开启水闸,后来就像决堤的洪水翻涌泛滥,一发而不可收拾。尤其是男女之事,最具特殊性,第一次是难以逾越的界标,一旦冲破,便再难截流。郑川和黄娟长相厮守,形影不离,在两个人的小天地尽享鱼水之欢。郑川是久经沙场的老将,而黄娟初尝禁果,像含苞欲放的花蕾,在郑川的循循诱导下吐露娇蕊。虽然黄娟的表现不能和李锦华相提并论,但她的稚嫩与清雅更能激起郑川的欲望,惹人爱怜。黄娟纤指柔细,如凝脂般爽滑的肌肤,外加容貌秀美。 特别是黄娟略带羞涩的笑靥,尤令郑川心醉而惬意。黄娟具有少女特有的清泠和忐忑,郑川在李锦华身上从未得到过。每当黄娟静卧郑川怀中,脉脉含情凝望着他,诉说柔情蜜语时,郑川有说不出的快慰。黄娟给他带来的,不只是单纯的肉身相缠,还有无以言表的愉悦,是那种情意绵绵两情相悦的心灵快意。黄娟发生显着变化,一身牛仔服或休闲装搁置衣柜,代之以时尚服饰,女为知己者容,在她身上完美体现出来。双双坠入爱河,趟涉湍急河流,不知前面等待他们的是伊甸园,还是无边的苦海。 郑川与黄娟享受甜蜜时光,他又在自责和忏悔,虽则黄娟并没有怪罪他。他和李锦华的承欢交合,已跨越道德伦理底线,如紧跟黄娟在一起,使得他产生负罪感。黄娟一如既往粘着郑川,难分难捨,整个冬季他们都在彼此相拥中度过。黄娟开学的前一天,郑川似乎与感到了什么,早早上床,不停息地变换花样**,好似只有这样,才能将对方紧紧容留在自己身体内,长久不忍分开。郑川不得不接受黄娟犹如生离死别一般的告辞,黄娟踏上火车那一刻,他们都失声痛哭。 香艷女人 [本章字数:2558 最新更新时间:2011-11-17 20:48:05.0] ---------------------------------------------------- (一五五) 时空的跨度,是郑川无法丈量的屏障,更可怕的事又接踵而至,李锦华因患绝症,医治无效,香消玉殒。郑川冥冥中感觉李锦华之死与自己有脱不开的干系,她不满四十岁,英年早逝,疾病不是她撒手人寰的全部因由。郑川失魂落魄,神情恍惚,漫无目的乱闯,险些被车撞倒。最后,郑川拿着李锦华留给他的大门钥匙,打开房门,人去屋空,他感到天旋地转,无力瘫坐在布满灰尘的地上。郑川大病了一场,住院治疗,在医院里他收到李锦华生前写的绝笔信。他打开信纸,熟悉的笔体跃然入目。 李锦华写道:亲爱的小川,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你阅读我写给你的信时,或许我已不在人世。以前我残忍自私,小娟明确你们的关系后,我决定放弃。我们有过一段美好的过去,可是我清楚地知道,我无权干涉你们的恋爱,你们都很年轻,还有如花年华和幸福未来。我也明白,自己种下的苦果,将会影响到你,令你痛苦不堪。小娟是好孩子,我希望你珍惜她,保护好她,我在天之灵便可得到安慰。我选择的这条路,是负于良心的不归路,我曾经真实做过一回女人,为此我没有遗憾。 第108页 信的末尾是粗重的字迹:至今我仍然不后悔,有你陪伴我走过,我已心满意足,死而无怨。我最不舍的是你和小娟,祝福你们白头偕老,牵手一生。郑川看完信,刀绞般的痛楚涌遍心头,李锦华的大幅个人写真照尚挂在她家的墙上。想到此事,郑川匆忙赶到李锦华家,久久地伫立在李锦华的像框前,内心百感交集,斯人已逝,他的火热青春也像是被李锦华带走,甚而闪现李锦华是被他害死的念头。李锦华之所以走得这么快,全是因为他和黄娟相爱,导致李锦华万念俱灰。 李锦华的心理防线整体溃败,患上不治之症,断送了宝贵的生命。郑川固执地认为他是李锦华亡故的罪魁祸首,移情的后果,将李锦华置于万劫不復的厄运之中。黄娟破例请假为李锦华处理后事,他俩相视默默无语,没有亲热的举动,只有哀伤和惆怅。料理完李锦华的丧事,黄娟对她的不明死亡耿耿于怀,质问郑川做了什么亏心事。郑川不明就里,想要拉起黄娟的手,却遭到黄娟的推挡。郑川辩白道:她的死和我没有关系,完全事出意外。黄娟抬起右手,狠狠掴了郑川一巴掌。 郑川站在当间没有动,只觉得脸上火辣辣发烫,左耳鸣响。黄娟撂下一句禽兽不如的东西,便撒腿跑远了,撕裂夜幕的哭声传遍空荡的大街。黄娟离开时,没有通知郑川,郑川再想联繫她,黄娟一直迴避,不予答覆。半年后暑期来临,郑川在李锦华的住宅前徘徊,却没有等到黄娟的身影,好像她从人间蒸发了。郑川情绪低落,精神萎靡不振,经常一人喝闷酒,直至喝得酩酊大醉。郑川在极度苦闷和迷茫中等了黄娟三年光阴,而他等来的却是一声晴天霹雳,他听到黄娟已经成婚。 当时,民营老闆洪亮迎娶年轻漂亮的美娇娘黄娟的消息,已在江滨市传得沸沸扬扬。郑川闻讯亲临婚礼现场,身体臃肿年约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伴在黄娟身边,毫无疑问他就是那个暴发户洪亮。黄娟身披婚纱,手捧鲜花,浅笑盈盈,精緻化妆后的黄娟显得美艷非凡。最可恶的是,也是郑川最不能忍受的,洪亮正用他粗厉的手掌搂着黄娟纤细的腰身。郑川痛彻肺腑,黄娟是他的一切,现在嫁作人妇,他所有的希望均化作泡影。郑川开始自暴自弃,刚过三十岁,他就沧桑得像个垂垂老矣之人。 (一五六) 郑川变得看破红尘,他横刀立马,再次杀入花花脂粉堆里。苦与痛,爱与恨,在他看来都是骗人的把戏,过眼烟云,郑川想藉助床榻之上的莺声浅吟,来忘却烦恼的往事。李锦华之死,黄娟的无情背弃,是他心里永远的痛,他只有在潮翻浪涌中歷练,方能缓释挥之不去的心病。郑川决定放浪形骸的同时,他在工作中大有起色,小聪明也能获得意想不到的成绩。他所负责的设计项目最先通过审批,取得审核方的施工资格认证,事业上节节开花,也伴随桃花好运连连。 最初,郑川一头扎在工作上,起早贪黑忙项目落实,几乎忘记了还有解决生理需求这件事,他甚至怀疑自己那方面的机能已急剧衰退。郑川小时候曾找人算命,盲眼先生断言他文武全才,实属贵人之相。瞎子明明看不见,却能测算吉凶未来,真是天大的笑话,荒唐之极,郑川坚决不信。而算命先生的最后忠告,将来他阅女人无数,却难以修成正果的话,正与他的命运暗合。对于逢迎的说词,郑川倍感兴奋,写一手锦绣文章,又可以像三国乱世的英雄豪杰一样,威风凛凛,征战疆场。 郑川对走桃花运的说法似懂非懂,妈妈启发他:就是有好多女人围着你转。郑川又问:女人多了是好事还是坏事?妈妈和颜悦色的表情突变,气愤地回答:当然是坏事了,你听说过狐狸精吗?郑川点头,聊斋里的女人几乎都是狐仙变化而成。妈妈继续开导他:狐狸精比聊斋的描写要恶毒得多,她们都心怀叵测,缠上你是为的把你吃掉,就像吃唐僧肉似的。郑川幼年一直对女人存有恐惧心理,小和尚谨记的女人是老虎,为半边天打上深深铭刻的烙印,郑川对此记忆犹新。 从周瑾的绝尘而去,李锦华的强行索要,再到黄娟的另攀高枝,多方印证了女人是多么可怕,她们一拥而上,不单是想要他的肉体,连同他的灵魂也一起消蚀。郑川的单位新分配来一名大学毕业生,叫程霞,名字普通,人长得也毫无亮色。程霞身材娇小,相貌平平,唯一的优势是气质不俗,一看就是读书的料子。程霞被分到郑川所在的项目组,她一来便赶上工程调试的收尾阶段,工期紧迫,他们住在工作现场。他俩住宿宾馆的房间相邻,程霞闲来无事,常到郑川的房间谈天说地。 郑川开始并不在意,那天程霞身上喷洒的香水味或是洗髮水的味道,使他有种难以名状的冲动。周瑾,李锦华,还有黄娟,郑川似曾从她们那里嗅到同有的香味,他仿佛找回从前遗失的温馨氛围。郑川握住程霞的縴手,冰凉的感觉,他进而滑向她软软的腰身。程霞没有显露恼怒的神色,红润的脸庞洋溢异彩,眉目传情,吐气如兰。程霞虽是柔弱的小女子,可做事雷厉干练,风风火火,此时转换成一种柔情似水的样子。郑川想再靠近程霞,她触电般地躲避,刚出校门的女生没有经受过这阵势。 他们二人目光交汇,程霞的脸色愈加绯红,紧张的闭合双眼,奋力挣脱郑川的纠缠。程霞对郑川讲:我有点累了,想回房休息。说完她逃也似地推门离去。郑川眼望程霞落荒而逃的背影,觉得既新奇又好笑,房间内暗香浮动,还存留程霞身体散发的淡淡馨香。郑川想想,程霞的逃走属明智之举,否则很难预料他们之间将要发生何种变故,总之不可能相安无事。楼盘封顶时,开发商邀请相关人员出席酒会,郑川和程霞都是项目设计者,当仁不让出现在受邀之列。 第109页 祸起萧墙 [本章字数:2588 最新更新时间:2011-11-18 21:29:53.0] ---------------------------------------------------- (一五七) 参加酒会席间,郑川见到了洪亮,谢军和另几位房地产老闆。洪亮还较为老成持重,而谢军和名唤大海的人闹得特欢,举杯开怀畅饮,且不停地劝酒。郑川所在的酒桌是劝酒的重灾区,各路老总喽?轮番上阵,郑川又是主打的重要角色,酒已喝了不少。程霞看在眼里,劝郑川少喝,但劝说无效,接二连三的劝酒者根本不让他有片刻的停歇。程霞使眼色也没有用,她又用脚踹郑川,示意他控制一下,点到即止。郑川不听劝,总是来者不拒,一饮而尽,眼看快要支撑不住了。 不知程霞哪里来的胆魄,面对敬酒的人,它抢过郑川手中的酒杯,咕咚咚喝干,已被呛得勐烈咳嗽,依然故我,毫不怯阵。谢军等房地产大腕吓傻了,也怕引起初出茅庐女孩烂醉的不良后果,不敢再劝酒,早早散场。郑川和程霞都喝高了,被洪亮派人送回宾馆。到宾馆郑川酒醒了,谢过司机,便来到程霞房间用热毛巾为她敷面。郑川也感觉酒劲上顶,大脑迷迷煳煳,而程霞显然醉得更厉害,人事不省,唿唿大睡。郑川又是给她餵水,又是将她放置于床上,脱鞋盖被,四体不勤的郑川忙得不亦乐乎。 郑川忙完,气喘吁吁坐在沙发上,程霞却奇蹟般地酒醒了,看见侧旁的郑川,柔声曼语说:你不要走,就在这里陪我吧。程霞说这话时,睫毛翕动,随之两行清泪扑簌簌淌下。郑川稍有些犹豫,然后还是留了下来,凑近程霞坐于床边。程霞紧握郑川的手,眼泪依旧如珍珠滑落,郑川反而手足无措,他见过各种女人,像程霞这样动真情的哭泣,尚属首次。郑川小声问程霞:你为什么哭?程霞激动地说:我出生在单亲家庭,一直以来还没有碰到对我好的人,你是第一个。 说罢,程霞哭得更凶了,扑向郑川的怀抱,把自己的贞节献给了他。郑川从他经歷的四个女人,总结出女人失身的原因,不外乎屈从,心甘情愿,满足生理需要,另有因一丝感动而不惜以献身为高昂代价。郑川有他特定的奇遇,周边大环境也给他可乘之机,征服女人是他再一次燃起的进发方向。郑川颇有体会,女人缴械投降,其实并不用他披挂上阵,大动干戈。情场如同战场,乱世纷争的最后赢家,未必是武力最强的一方。花费大气力,招兵买马,使出浑身解数,不一定是最终的统辖者。 刀枪剑戟舞得天花乱坠,而没有用在刀刃上,照样不能抓住战机。郑川也是在红颜风雨中成长,他没有祭出看家本领,只是小试牛刀,便得到意外的收穫。郑川重温了三国那一段乱纷纷的歷史,出场的人物像走马灯似地在他眼前浮现,最后的受益者必是运用大智慧的诸葛亮等人。郑川已在情债中心力交瘁,伤痕累累,与程霞的***为他点亮一线曙光。世事难测,变幻多端,郑川万万没有料到,他窃以为的得意之作,会让他重归阴暗的深潭,幸运的眷顾稍纵即逝。 人生悲剧有偶然因素,主要还是当事人编制剧情,所有的不幸都和自身导演的剧本息息相关。郑川做梦也没想到,他自己埋下的定时炸弹,即将引爆,把他炸得粉身碎骨。郑川陶醉在和程霞亲密相守的快乐中,一次在他翻看程霞影集的时候,黄娟的相片赫然在目。郑川告诉程霞:黄娟是我的前女友。程霞的脸色突然大变,对郑川怒目而视:原来是你,黄娟是我同一所学校的校友,她为你做过流产,因此而受处分。我们全学校的人都在谴责那个狼心狗肺的人,他不配做人,是畜牲,竟然就是你。 (一五八) 听过程霞的一席话,郑川如同从幸福的浪尖,坠落到黑暗的窑井,只觉得万箭穿心,五雷轰顶。他整个人跌倒在冷冰冰的地板上,在场的程霞被吓得六神无主,上前想扶起郑川,力道疲软乏力,郑川又一次栽倒于地。待郑川缓过神来,程霞向郑川讲述了黄娟在学校的种种遭遇。郑川问:她为什么不告诉我?程霞摇摇头,满脸愁苦地说道:她不肯原谅你,也不能原谅腹中的孩子,她想自己处理这事,不打算让你知道。郑川恍然明白了,黄娟早已发现意外怀孕,却一直令他蒙在鼓里。 黄娟宁可独自承受来自心理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也不愿打扰郑川,说明她仍然爱着他,而郑川则对此事浑然不晓得。程霞仍不住地说:黄娟结婚前,把自己的信件全部烧毁,想要遗忘你这个让她伤透心的人。黄娟一气之下,嫁给了比她大近二十岁的洪亮,因为感情已经麻木了,至少那个老闆可以满足她暴涨的消费欲。郑川目瞪口呆,他不是那些多情女子的灵丹妙药,只能算她们的情趣伴侣,演绎了太多滥俗的悲情故事。她们抛洒泪水,所受的伤痕很难痊癒,都是拜他所赐。 有的女人死去,有的还活着,却浑浑噩噩,郑川给她们造成致命伤。黄娟避而不见,有她的隐痛,她不愿意将自己怀孕的事告诉郑川,只想独自解决。郑川经过这件事,受到很大刺激,几乎变成了疯魔。程霞讲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均像是一柄锋利的刀子,直戳郑川的五脏六腑。还有那个无辜的小生命,在没有来到人世之前,便无端地悄然消失。郑川在程霞面前无以自控,泪水哗啦啦涌流而出,命运对他竟然是这样残酷,不,应该说是他的罪孽,使善良的黄娟忍受莫大屈辱,痛失亲生骨肉。 第110页 黄娟在异地暗自饮泣时,郑川却和别的女人寻欢作乐,黄娟另嫁他人委实有她的苦衷。郑川站立不稳,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一旁的程霞意欲搀扶他,郑川一把推开程霞,此刻他已是泣不成声。程霞心肠柔软,见郑川痛悔难当,忽生怜悯之心,安慰道:你这个样子会崩溃的,有什么苦痛都发泄出来。郑川沙哑着嗓音说:我想喝酒,一醉解千愁。程霞从外面的超市拎回来一瓶烈性白酒,郑川红肿的眼睛像看见一线光束从天边射出,抢过酒瓶,用牙齿咬下瓶盖,扬起脖子,一口气将瓶中酒喝得点滴不留。 郑川喝完酒,扔掉空酒瓶,颓然倒在地板上。他进入迷梦缥缈境界,身体麻醉,痛心疾首的感觉暂缓消融。意识朦朦胧胧的郑川,向程霞倾诉自己昔日所经歷的事,有他跟周瑾的萌芽初开,与李锦华的激情对对碰,以及和黄娟一起共度的短暂而甘美的金色时光。其后,郑川一直处于失魂落魄之中,直至遇上程霞,他才算找到人生归宿。程霞听完郑川讲述的伤感回忆,也陪同他失声痛哭,虽然程霞很同情郑川,觉得过错不能完全归咎于他一身,但是还是决定跟他一刀两断。 他们依然是一般同事关系,除了在一起吃饭,谈论工作上的事,程霞再没有与郑川相拥取暖。程霞对郑川失去信任,她贸然出嫁,嫁给了一个她并不爱的男人,因为那个男人狂热追求她,她才作出抉择。程霞的婚姻很不幸,闪婚闪离,此后她孤身一人,无意再涉足围城。郑川又一次愧对和伤害了一个无辜女人,良心不安,深感内疚。郑川和许多女人发生了亲密关系,都没有留住她们,如流星般一闪即逝。郑川想,假若程霞能在他最绝望的时候没有弃他而去,他也不至于堕落到醉生梦死的地步,最终走向末路。 诸葛医生 [本章字数:2604 最新更新时间:2011-11-19 21:07:02.0] ---------------------------------------------------- (一五九) 程霞不是郑川心中的最爱,可他们也是事业上的默契拍档,程霞的匆匆嫁人,将郑川推向不可自拔的泥沼。在郑川最无助最痛楚之际,程霞绝情而去,无异于在他的伤口上撒盐,使他彻底坠入深渊。郑川对世间的爱情已然看透,品尝起来甘之如饴,而实际上却是一杯毒酒。与喝酒的情形相似,多次醉酒的郑川深有感触,酒精的作用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显效。爱情亦是这样,尽管郑川掺入与之不相关的情慾成分,事实上两者很难截然分离,郑川已深陷其中,欲罢不能,戒不掉了。 由于长期酗酒,加之心情郁闷,郑川又病倒了,这一次很严重,被查出胃溃疡和其他多种不致命但难以根除的病症。诸葛敏是负责管理郑川所在病区的医生,她身材高挑,面容白皙,长得很匀称,酷似t型台上表演时装的模特。郑川对她印象不佳,并无好感,诸葛敏徒有一张姣好的脸,却处事严厉苛责,令他颜面扫地。诸葛敏查房时,耐心细緻,郑川隐匿于床下的菸酒,她都给搜出来,丝毫不留情面,没收所有私藏违禁品。因为郑川平时离不开菸酒,住院期间更是心痒难耐。 郑川被诸葛敏收走战利品,就像是三国混战中粮草遭劫,纯粹称得上是全面封杀,使得他痛苦不堪。不仅如此,同事朋友来探视郑川,诸葛敏也出面干涉,以时间过长为由,将一众人等逐出门外。人家恳求她,郑川也极尽好言求情,诸葛敏坚持原则,毫无商量的余地。郑川不满地说:诸葛医生,想当年你的老祖宗就不通人情,挥泪斩马谡。你也继承了他的遗志,太固执了,这里是医院,不是监狱,谁规定的有时间限制?诸葛敏没好气地说道:我是你的主治医生,医院有明确条文,对病人负责,不信你去走廊里看看。 郑川还想争辩,不等他插话,诸葛敏继续说:只要你住院一天,我就要监护你一天,等你走出医院大门,我绝对不管不问。如果哪天我在路上看见你,我不会理你,不多说一句话,看都不看你,那时你有充分支配自由的权利。诸葛敏发完一肚子牢骚,怒气沖沖地朝门外走,郑川的客人只得悻悻离开,他觉得很丢面子。郑川对他们一时冲动所引起的争吵并不记挂在心,等众人散去,他的火气就随之抛于脑后。平心而论,诸葛敏身为他的主管医生,也是尽职尽责的表现。 转天,郑川便对诸葛敏的举动和气话忘得一干二净,冰解雪融,烟消云散。诸葛敏跟郑川不一样,女人都有点小脾气,她也不例外。诸葛敏再到郑川屋里查房,她一脸凝霜,面色煞白,像极了一尊石雕,对郑川不理不睬。郑川见诸葛敏不和他打招唿,暗怪她小心眼,油嘴滑舌道:诸葛医生,今天天气晴好,又没有阴云密布,是谁招惹你了?告诉我,我替你出头收拾他。诸葛敏怒目而视,满心不悦地说:对你这种屡教不改的人,就得这态度。郑川知道她还没有忘记昨天的事,于是堆出满脸笑意。 郑川涎皮赖脸地说:诸葛医生,昨天都是我的错,惹你生气了,我给你道歉。常言说得好,大人不记小人过,宰相肚子能撑船,你大人有大量,就原谅我吧。诸葛敏见郑川认错很诚恳,面色有所缓和,她似乎想到什么事,有意挖苦郑川:我发现来看望你的人多数是女的,你有这么多红颜知己,据我所知,只有生性风流的人才像你这样,拈花惹草,作恶多端。郑川故作矫情道:诸葛医生,一看你就少见多怪,不过承蒙你口下留情,没有把我说成流氓,其实你冤枉我了,都是她们主动往上贴。 第111页 (一六○) 诸葛敏走向房门,临出门时回头对郑川说:有眼无珠的人,才会嫁给你。诸葛敏掩上门,郑川细细品味她的最后一句话,若有所思。有眼无珠,诸葛敏真是一针见血,直指要害。俗话讲,男人不坏,女人不爱,郑川是从骨子里发霉的蛆虫,他自己也勇于承认。郑川混迹于大千世界,得到很多女人的眷顾,他就像一只苍蝇,令人作呕。而他发达的触角和视觉器官,则促成他一桩接一桩艷遇,可谓臭味相投,沆瀣一气。诸葛敏并没有因郑川的求和,而对他另行相待,照样罚没他的菸酒。 郑川聊以**的是,诸葛敏的态度发生变化,不再横眉立目,冷面相向,改为富有人情味。每次查完房,诸葛敏也愿意在病房多待一会儿,顺便和郑川聊聊家常,嘘长问短。那天,诸葛敏瞧见郑川放于枕边的相片,问他:这是你老婆?长得真漂亮。郑川捧起黄娟的艺术照,感伤地嘆息:她是我前女友,已为**。诸葛敏恍然大悟,不无同情地说:怪不得,来看你的女人有许多,我却从没有见过她,你们一定有段难忘的恋情。郑川不由得唉声嘆气,不想提及深植于心底铭心刻骨的那些旧事。 诸葛敏仔细端详黄娟的照片,勐然喊出:她是黄娟,和房产老闆结婚的那个人,江滨市娱乐新闻曾报导过这则轰动性的消息。诸葛敏把相片轻轻放归原处,感慨万千:你呀,我十分不理解你的做法,忘不掉旧日恋人,又爱胡折腾,和那么多女人搞到一起,你究竟是如何想的,我弄不懂。郑川自己也说不出所以然,信口而言:这叫自我作践,今朝有酒今朝醉,我是一具行尸走肉。诸葛敏不自然地笑了一下,没有接茬续说郑川的后话,她明白,这种时候,再怎么劝解与安抚他,也是徒劳。 郑川出院时,准备打车回家,诸葛敏特地将他送到医院门口的计程车跟前。郑川挥手和诸葛敏告别,向来以独行侠自居的郑川,来去自由,不愿他人介入他的生活。即便他身边亲近的女人,也概莫能外,郑川曾对她们直言不讳,表明两人在一起就是图个逍遥快活,谁也别想拴住对方。郑川直言相告:我和女人上床前,先要打好预防针,玩玩可以,若是想独霸,纯属痴心妄想,天方夜谭。郑川的这番话,吓跑了许多自重的女人,而一些跟他一样游戏人生的女人,仍然坚守在他身旁,不离不弃。 郑川在家的几天里,总是在想诸葛敏,忍不住打车去找她,问她有没有时间,诸葛敏一口回绝。郑川又说:晚上我要和几个同事聚会,能不能和我一起去?诸葛敏迟疑了一下,然后说:他们是你的朋友,我过去恐怕不合适吧,说不定人家还会误解呢。郑川明知故问道:误会什么?诸葛敏笑着说:把我当成你的女朋友。郑川乐呵呵地说:我们没有怎样,还怕误会?说完,郑川就要拉着诸葛敏向外走。诸葛敏说:先别着急,我跟家里打个电话说一声,告诉他们我今晚和你出去吃饭,叫他们不用等我了。 路上,郑川问诸葛敏:为什么要和家人指名道姓说跟我一起去吃饭,怕被我拐跑了。诸葛敏浅浅一笑说道:不是,我本来就是和你在一起的,我除了医院里几个同事,没有别的朋友。诸葛敏巧妙的回答不仅是同郑川解释,似乎向他暗示,自己至今名花无主。郑川开始对诸葛敏有了好感,但是他还是暗暗告诫自己,别打她的主意。郑川想起他住院期间诸葛敏不近人情的认真态度,他就明确知道,诸葛敏不是以前他遇到过的那种随便女人,一个简简单单在一起玩玩便天各一方的轻浮女子。 一往情深 [本章字数:2656 最新更新时间:2011-11-20 21:34:15.0] ---------------------------------------------------- (一六一) 那天晚上,郑川的同事看见他和诸葛敏一起现身,都惊诧不已,不是因为诸葛敏貌美如花,而是郑川除黄娟以外,他还从来没有带女人在朋友圈露面。郑川为活跃气氛,也不让诸葛敏感到尴尬,他对议论纷纷的同事们说:你们别瞎猜,诸葛医生和我是纯洁的医患关系,简单而清白。一个爱开玩笑的同事说:诸葛医生,你们医院还有像你这样漂亮的女大夫吗?护士也行,如果有的话,我也装病到你们医院住几天。诸葛敏笑笑说:有好多呢,就怕你挑花了眼。他们大家有说有笑,直到临近深夜才散场,郑川把诸葛敏送回家。 临下车前,诸葛敏对郑川说:我觉得你人很好,并不像你自己说的那样坏,就是有点花心。郑川呵呵说道:如此说来,你可要提高警惕,不能被我的表面现象所迷惑。说完,郑川下车为诸葛敏打开车门。朦胧月光下,他们互道晚安,已经走出一段路的诸葛敏,又停步驻足,对郑川千叮咛万嘱咐:你要照顾好自己,以后不能再抽菸喝酒了。言毕,她才三步一回头地向家里走去。望着诸葛敏渐远的身影,郑川突然涌出一个念头:诸葛敏不会成为他一直期许的情人,但是必定会成为一个贤妻良母。 经过了一个多月的奋战,郑川主持的项目终于顺利调试运行,开完庆功宴,他匆忙订票赶回江滨。第一件事情就是约诸葛敏见面,共进晚餐,用餐时,诸葛敏问他翌日晚上是否有空闲时间。郑川回话说有,诸葛敏邀请他到家里做客。郑川笑着问:是不是你家里人要见未来女婿?诸葛敏佯装恼怒地捶打他:你想的倒美,做你的春秋梦,是我老爸想会会你。郑川面露迟疑之色,诸葛敏又说:你怕什么?我家里人不会吃了你。郑川嘿嘿一笑,说道:还是有点怕,我没有和岳丈岳母二老同桌吃过饭呢。 第112页 郑川的话,有些唐突,却让诸葛敏心里美滋滋的,羞赧的脸色更红了。转天晚上,郑川如约踏进诸葛家大门,他没有带特殊礼物,诸葛敏透露父亲也爱饮酒,他购买了极品茅台。诸葛敏看上去特别兴奋,接过酒羞答答地沖郑川扮了个鬼脸儿,随后引他走进家门。从门外观之,这座老式建筑貌不惊人,里面的装修很现代时髦。一个约摸五十多岁的清瘦男人,从屋里迎出来,身后跟着一个富态丰满的女人。不等诸葛敏引见,那个男人主动走上前来和郑川握手:经常听小敏说起你,没想到你这样年轻,后生可畏啊。 站在郑川身后的诸葛敏满脸绯红,将茅台酒放于沙发前的茶几上。郑川说:伯父,这是我珍藏多年的陈酿,知道您爱喝酒,带来让您品尝。诸葛敏父亲闻言,顺手拿起一瓶,细心甄别一番:确是难得的好酒,单看这酒瓶,这酒应是窖藏五十年以上的珍品,今天咱俩喝个痛快。郑川对诸葛敏的家感觉不错,是一个充满温暖,和蔼朴实的家庭。这种其乐融融家的感觉,甚至开始让郑川有所动心,他想像着如若可能,和诸葛敏结婚后的温馨生活。而郑川一想到他那不堪回首的过去,以及难以忘怀的黄娟,他又心有余悸。 晚饭后回家的路上,郑川的心情很乱,他突然间想有个温暖的家,暗暗对自己说:别再和那些女人鬼混瞎折腾了,娶一个像诸葛敏这样美丽贤淑,有着良好家庭的妻子,安安稳稳过日子,不虚此生。然而,郑川是个浪子,一个背负沉重往事和亏欠良心债的浪子,他担心自己无法胜任一个好丈夫的角色。他已经害苦了黄娟,他不想再让心地善良的诸葛敏和她的家人伤心。所以,自从和诸葛敏的父母见面后,郑川反而渐渐与诸葛敏疏远。后来,诸葛敏多次邀请郑川去她家,他都以种种理由拒绝了。 (一六二) 此后,诸葛敏打来电话找郑川,他就在单位的电话旁边,让同事编造谎言说他出去了。郑川知道,他这样做,使诸葛敏伤透了心,可是长痛不如短痛,他还是横下一条心,斩断情丝。命运似乎总是和他作对,无论郑川怎样挣扎反抗,该发生的事情终究还是不能逃脱。一天晚上,郑川和诸葛敏的父亲恳谈:伯父,我过去的经歷,小敏还不完全知道,我曾经有过复杂而一言难尽的感情波折。别看我现在事业上顺风顺水,但是真正结婚成家,我未必能成为像您这样的好丈夫,不敢保证能保护好小敏。 诸葛敏的父亲说:那天晚上你从我家走后,你伯母对我讲,你看起来心事重重,你心里头有什么疙瘩没有解开。作为过来人,我劝告一句,不管你以前怎么样,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了,人总要往前看,面对现实,面对生活,何况你还这么年轻有为。那天临分手时,诸葛敏的父亲最后对郑川说:不管你和我女儿以后的关系如何发展,我都会交你这个年轻的朋友。找个机会,你和小敏见个面聊聊,畅所欲言,或许对你对她都有好处。郑川听了诸葛敏父亲的一席话,给诸葛敏打电话,约她晚上一起出去吃顿晚饭。 只有一月没有见面,郑川发现诸葛敏消瘦了许多,她那白嫩的脸庞,望上去多了几分沧桑。他们刚刚坐下来,郑川还没有开口讲话,就看见诸葛敏的眼里的泪水在打转儿。那天晚上,他们要了好几道美味佳肴,但是都没有心思享用。郑川把自己从十九岁那年开始失身的全部经歷,都对诸葛敏一一倾吐,包括他和周瑾李锦华黄娟以外的一些女人的故事。我之所以这样做,是想让诸葛敏彻底绝望,让她因为自己的堕落和放荡而心生畏惧,知难而退,以免她将来受到更大的伤害,可是他想错了。 整个晚上诸葛敏都不讲话,当郑川把她送到家门口时,她忽然趴在郑川的肩膀上哭出声来。固执的她,一边哭泣一边对郑川说:郑川,我就是喜欢你,我就是爱你,你的过去的一切我都不在乎,只要你以后真心对我好。听了诸葛敏的话,郑川百感交集,当初黄娟也爱他,喜欢他,是因为纯真的黄娟将他看成同样纯情的男人。现在诸葛敏全然了解他全部的过去,却还能依然说出来爱我他,可见她对郑川已是一往情深,身陷情网难以自拔。郑川激动地双手捧起诸葛敏的脸,在她的额头上动情地吻了一下。 郑川对她说:早点回去休息吧,我们两个人的事,你再好好考虑,不要急于作出决定。同时,你也给我一段时间,好让我和过去说再见,让我从往昔的阴影里走出来,好吗?听了郑川的话,诸葛敏终于露出笑容,她的脸上还挂着泪珠。郑川下了车,给诸葛敏打开车门,陪她走到她家门口,等她用钥匙打开大门后,又在她的脸上轻吻了一下,和她道了声晚安,目送她走进大门后,郑川才上车离去。第二天清早,郑川刚刚来到办公室,便接到了诸葛敏父亲的电话。 电话里诸葛敏的父亲高兴地对他说:郑川,谢谢你,今天早晨小敏终于又和我们有说有笑的了,你让我们老两口了却一块心病。什么时候有时间我请你喝酒,就咱俩,喝个痛快。郑川说:诸葛伯父,不用了,等我忙过这几天,改日我请您。电话里传来了诸葛敏父亲爽朗的笑声:好,一言为定。从某种意义上讲,诸葛敏是郑川的恩人,正是因为有她的爱,才让他从醉生梦死中释然勐醒,让他真正开始摆脱过去的那种糜烂的生活,让他重新像一个真正的男人那样,掀开新的一页,过正常的生活。 第113页 订婚典礼 [本章字数:2570 最新更新时间:2011-11-21 20:50:25.0] ---------------------------------------------------- (一六三) 郑川对黄娟的爱,是终生难以抹除的,而诸葛敏对于他,则是拯救灵魂的疏导者。从和诸葛敏正式相处的那一天,郑川的行为举止面貌焕然一新,发生飞跃性转变,诸葛敏看在眼里,喜在心头。诸葛敏的父母,特别是她的老爹,待郑川如己出,像亲生儿子一样,多少也补偿了他没有生育男丁的缺憾。郑川是个浪子,多年的陋习已养成习惯,就好像饮酒吸毒抑或任何一种极易上瘾的不良嗜好,戒掉谈何容易。郑川逼迫自己强制戒酒,有诸葛敏的督促,更在于他痛下决心,与酒精诀别。 戒酒简单戒色难,郑川和诸葛敏保持纯净如水的关系,他对女人身体的**却压抑不住。每当夜阑人静,他独自睡眠时,便掀起惊涛拍岸的冲动,即使勉强入睡,也会从纷乱的梦境里惊醒。郑川实在难以忍受,他很想跟从前有过萍水之缘的女人联繫,而一想到诸葛敏,理智最终战胜了欲望,他又狠狠地挂断了电话。郑川叩心自问,这是怎么了?穿新鞋走老路,既然已经选择新的生活,就要与从前道别,他用冷水浴沖洗全身,感觉已然升腾的火焰,犹如溶解的冰山,慢慢消退。 郑川的微妙变化,瞒不过诸葛敏的一双慧眼,她看出郑川情绪不稳,烦躁失神。诸葛敏还是一枝未被採摘的鲜花,她瞧着郑川心焦难耐,心里也充溢同情和愧疚。终于一天晚饭之后,诸葛敏爱抚地对郑川说:你的脸这么烫,我知道你这些日子在苦苦等我,真难为你了,我迟早是你的人,今天我们一同去你家,我们在一起吧。郑川镇定一下紊乱的思绪,轻吻着诸葛敏说:你不用考虑我,我可以等你,一直等到步入洞房那天。诸葛敏关切地问:那要等多长时间?你有过那方面经验,恐怕很难忍受的。 郑川摇摇头,拉着诸葛敏的手说:没有关系,我说到做到,我要对你的一生负责。当初郑川和黄娟的肉体欢娱,是利用黄娟懵懂无知而做的冲动之举,如果说郑川爱她,那也是此后渐生的情感。当时郑川并没有娶黄娟的打算,黄娟的脆弱和好奇心,促使她失去少女贞操,郑川并无对她负责的想法。现在郑川和诸葛敏在确定恋爱关系后,郑川仍对他们的前景不抱乐观态度,所以他强忍自己火热的欲求,而不去触碰诸葛敏,他唯恐由此带来的无法预知的后患,他们两人谁也伤不起。 郑川也可谓是花丛中摸爬滚打过来的人,跟一个又一个女人发生肌肤之亲,他对诸葛敏则是例外,已经拜访她的父母,又名正言顺确立了彼此的关系,郑川却没有想与诸葛敏有进一步深入。郑川只吻过诸葛敏的面庞,像西方礼仪一般亲吻她的玉手,两人尚未到双唇相吻的地步。郑川的同事知己都不相信他能有如此纯洁的表现,和以前判若两人,郑川急急吼道:谁说我是採花酿蜜的狂蜂乱蝶,有事实为证,你们可不能屈打成招。郑川常因此引以为豪,而他的这次坚守,也没能持续多久。 他们有充裕的时间相伴,常常并排躺在郑川狭窄的床上,他忍不住追问诸葛敏:你已清楚我是怎样的人,为什么还要对我这么好?诸葛敏嘻嘻笑着说:你没有值得骄傲的理由,还不是因为我上辈子欠你的,今生註定要偿还你。郑川闻听她取笑的话,心为之所动,他已在暗黑的泥潭无力挣脱,诸葛敏却对他不离不弃,他不知何故,只清醒明白一点,诸葛敏跟他受委屈。正当郑川意转神飞之际,诸葛敏已经扭过身来,双手紧紧拥住郑川,用她滚热的芳唇贴在郑川的嘴边。 (一六四) 诸葛敏温婉地说:你不要胡思乱想了,我不需你的承诺,我就是情不自禁喜欢你,心甘情愿和你在一起。我长这么大,见过无数人,除了我爸妈,我只对你情有独钟。诸葛敏紧搂着郑川的手,一刻也未曾放松,郑川问:你从何时喜欢我的?诸葛敏凝眸想了想说:你住院时,给我讲述了你和黄娟的事,我开始悄悄关注你。郑川惊奇地问:我身上有吸引你的地方吗?诸葛敏眼中溢满幸福地说道:你刚来医院的时候,吸引我的地方不是你的俊雅外形。郑川紧跟着问:那是什么? 诸葛敏不慌不忙地说:你自己可能感觉不到,你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忧郁的外表,你的心里一定有很深的苦痛。那些日子里,许多女人像走马灯似地来看你,你对她们并没有感情,我穿过你的体表,窥见你的真实心思。虽然你有多个女子环拥左右,可是你不快乐,心中纠结,愁肠百转。我用黄娟的照片向你打探,终于弄懂你为什么抑郁寡欢,怏怏不快,想以饮酒麻木自己。我这个人很奇怪,不喜欢平庸无趣的男人,你的出现,我眼前为之一亮,你正是我要寻找的人,你能给我丰富激情的崭新人生。 诸葛敏的这番肺腑之言,令郑川感激动容,情景交融,很快两人就成为天衣无缝的合体。初做女人的诸葛敏,在郑川身下娇吟不已,颤慄的腰身,面颊涨红的喘息,使郑川心荡神驰,越战越勇。在诸葛敏父母的授意下,郑川慨然允诺,他们举行了隆重的订婚仪式。此举的宗旨,诸葛一家想尽快了却他们的一桩心事,为大龄女诸葛敏找到归宿,尘埃落定。郑川已和诸葛敏既成事实,给她顺理成章的名分,也好断绝其他女人的非分之想。最让郑川惊喜万分的是,黄娟特地赶来参加他的订婚典礼。 第114页 郑川迷途知返,大大出乎黄娟的意料,浪子回头金不换,他终于回归正轨。因为先前诸葛敏见过黄娟的相片,也认出了她,两位情敌相谈甚欢,并未因黄娟与郑川的一段情缘而生出嫌隙。郑川在众人的祝福声中,和诸葛敏深情拥吻,只在那一瞬,黄娟垂下头,眼里的泪水如泉涌般滑落。诸葛敏的父亲很是豪爽,举杯演说祝酒词:从今天起我多了个好女婿,为两位新人将来的美满幸福,我们干一个。然而这只是他的一厢情愿,劣迹斑斑的郑川,能否痛改前非,完全不在他的掌控之中。 寒冬已逝,春雨哗哗流淌,郑川和诸葛敏订婚,跟黄娟意外相逢,他感到短暂的欣喜,随后就伴着雨水消遁无形,再无踪影。郑川的心中沉淀了太多的痛苦郁闷,他也做好准备迎接自己復甦的新生命,与混乱的过去作别。但是,黄娟的不期而至,又使他心泛波澜,黄娟是他无法割捨的内心隐痛。郑川读过多部才子佳人小说,书中的痴男怨女深深地感染了他,真情挚爱,悲欢离合,还有许许多多难以抗拒的宿命,曲折跌宕的故事情节,造成多少遗恨千古的悲剧情债。 郑川对黄娟还存有一份牵挂,是那种撕扯肝肺的刻骨之痛,无奈的逃避,荒诞离奇的遇逢,郑川自觉难逃命运的安排。从这以后,乖巧的郑川改口喊诸葛敏的父母爸爸妈妈,二老乐得合不拢嘴。诸葛敏也是喜不自禁,变成真正的女人,经过周围人的认可,她仿佛更换新颜,愈加靓丽光鲜。郑川倍感欢欣,也变得颇为自信,他和诸葛敏携手上街时,找来很多路人的注目礼。诸葛敏对此暗自窃喜,感觉飘飘然,她已经心满意足,开始行使自己的特权,将郑川的日常起居照顾的无微不至。 痴心不改 [本章字数:2557 最新更新时间:2011-11-22 20:54:10.0] ---------------------------------------------------- (一六五) 诸葛敏搬进郑川家,两人过起形同夫妻的合居生活。酷夏来临,诸葛敏为郑川准备的消暑佳品有绿豆汤和酸梅饮,郑川经常要熬药设计图纸,诸葛敏就陪伴在他身旁。诸葛敏俨然居家主妇一样,除了上班之外,她将家里打理得井然有序,窗明几净。诸葛敏是独生女,原先在家从不做家务,爱情可以改变一个女人,在诸葛敏身上得到充分证明。有诸葛敏这个贤内助,郑川得以把全部精力用于工作上,事业节节攀升,直达他有生以来职业生涯的第一次顶峰。 他们共同搭建的小家,是诸葛敏的停靠港湾,也是郑川继续飞跑的加油站。郑川戒掉喝酒的坏毛病,两人晚饭后一起手牵手逛夜市,郑川曾一度决定随遇而安,和诸葛敏联手共涉人间风雨。每天夜幕袭来,郑川抱着楚楚动人流盼生辉的诸葛敏,恍惚间她变作柔情无限的黄娟。郑川从惊梦中哭醒,发现自己喊着黄娟的名字,苦涩与甘甜的滋味搅在一处,杂感漫涌,注入他的心房。郑川不想在噩梦中沉醉下去,回归现实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他和诸葛敏共度盛夏时节,迎来硕果缀满枝头的金秋。 一场秋雨一场凉,几场秋雨过后,驱散了夏日的炎热,秋高气爽,寒意渐浓。枯黄的树叶坠落,陡增几许感伤,睹物思人,郑川本来不平静的内心,又激起凄楚的浪朵。诸葛敏无疑是他命中的贵人,在他忽遇险滩,最悲凉无助的时候,诸葛敏给予他细心的关爱。而郑川在这种快乐痛苦并存的日子里,无法获得心灵上的救助,诸葛敏是他通向光明彼岸的一盏航灯。然而,郑川除了感恩以外,再也没有更多的喜悦之情,他心里知道,他无以去回报对他真心付出的诸葛敏。 每逢周末,他们双双回到诸葛敏家,在自家有难得表现机会的郑川,开始忙活起来,帮两位老人收拾房间。兴之所至,郑川还使出浑身解数,显露久已不用的厨艺,为的是引得全家人高兴,看着一家人笑逐颜开,喜形于色的其乐融融气氛,郑川心里生发些许安慰,没有让对他寄予厚望的诸葛家人大失所望。郑川依然忘不了黄娟,那一次不经意的现身,对于别人无所谓,却给郑川以致命一击。郑川似曾听见暴风雨唿啸而至的前奏曲,一道刺眼的闪电,一声震耳欲聋的惊雷,从此他的心永无宁日。 郑川可以想见,他和诸葛敏的甜蜜时光,即将破碎,原来归于沉静的生活消逝无痕,永不再来,化为乌有。郑川悔恨不迭,当年他误入李锦华所营造的旋涡中难以挣脱,却偏要和黄娟纠缠不清,以至于剪不断,理还乱,将黄娟置于被迫无奈的窘境。人生不可重来,否则的话,郑川不会左右为难,无法摆正这架失衡的天平。他亏欠黄娟,有负于诸葛敏,他内心倾向黄娟,而对诸葛敏萌生去意。郑川为自己的存留髮愁时,程霞翩翩赶来祝贺,郑川和诸葛敏在外面请她用餐。 如今程霞已升任设计室主任,离异以后她将所有心思都放在仕途上,步步高升,超过她的领路人郑川,跃居女强人行列。他们在一起叙旧,谈论共同关心的话题,事业上的成功,抵消了程霞在感情上的失败。郑川对程霞心怀负疚,他与黄娟的旧情浮出水面,导致程霞匆匆出嫁,又匆匆离婚。郑川觉得对不起程霞,让她至今独守空房,落寞寡欢。继而,郑川心中豁然开朗,程霞没有选择他,应该是不幸中的万幸,不然的话,程霞极有可能成为郑川所导演戏剧的悲情女主角。 第115页 (一六六) 郑川和诸葛敏盛情招待程霞,在诸葛敏去卫生间的当口,程霞谈到了黄娟。黄娟这两个字,对于郑川而言是不可触及的伤疤,一听见熟悉的称唿,他们的往事就歷歷在目,那些碎裂的片断连缀起来,在他的脑海闪现。黄娟迷人的倩影,恍然近在眼前,还有她柔声的呢喃,至今仍然萦绕在他耳边。程霞说,黄娟这几年很不顺心,吃了不少苦,多次差一点遭到别有用心恶狼的**。实出无奈,为了生存和自保,黄娟没有别的退路,委屈自己,狠心下嫁给快赶上她父亲的老男人洪亮。 郑川感到自己罪孽深重,他本身并无恶意去伤害黄娟,而黄娟却为他歷尽艰难,苍天不能饶恕他的罪过。郑川有种生不如死的感受,在他行将迈向幸福大门的时候,又堕入一片昏天黑地之中。郑川重拾酒瓶,直至喝得烂醉如泥,当诸葛敏回家时,郑川已横躺在沙发上,不省人事。郑川从沉醉中醒来,发现泪流满面的诸葛敏,眼睛通红,血丝密布。素来坚强乐观的诸葛敏,还属头一回这么心伤痛楚,她和郑川相识一年多来,首次亲见他萎靡不振的惨状,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郑川感觉一阵心酸,坐起身,将抽抽搭搭的诸葛敏拥在怀里,哽咽着说:小敏,我对不住你,让你伤心难过了。诸葛敏趴在郑川的臂膀上,嚎啕大哭,哭得惊天动地,柔肠寸断。郑川万念俱灰,诸葛敏准定是猜到他和黄娟藕断丝连,才会这般痛哭流涕。郑川想好言安慰她,可是又不知说些什么,只得用颤抖的手揉搓诸葛敏抽动不止的后背。过了好长时间,诸葛敏渐渐停息了哭声,用咸涩的唇吻上郑川,疼惜地说:看着你醉成这个样子,我的心都要碎了,你痛痛快快告诉我,怎样才能让你高兴起来? 诸葛敏转而又说:如果你去意已决,我不会拦着你,你随时可以离开我,只要你快乐,我愿意成全你,我爱你,只希望你开心快活。纵观寰宇世界,最难一语道破的是感情,有许多情感专家和心理大师为人答疑解惑,说的头头是道,轮到自己深陷感情迷阵,照样扯不清,摆不平,焦头烂额,顾此失彼。处于感情迷局中的人,纠结苦痛,往往结果不是岁月静好,而是非常受伤。郑川是浪迹天涯的感情游子,他有何德何能,使得诸葛敏这样的贤良女人对他许以芳心,他一直想不通这件事。 天妒英才,古往今来多少超拔卓世的才子精英早逝,从某种层面观之,老天是公平的。耀眼光芒只可闪烁一时,而不能长久,相反,平淡如水的生活却能持续恆远,远离人群居住的百岁老人较多,便是最好的明证。郑川是男人里的尤物,深得女人们的喜爱,他的情路波澜起伏,而收场总是不尽人意。虽然郑川辜负了诸葛敏的痴心,诸葛敏依然不改初衷,她是人间少有的一朵奇葩。不管郑川如何变心,心思不可捉摸,对过往不能释怀,她始终如一爱着郑川,无怨无悔,痴缠爱恋。 郑川也觉得他拥有诸葛敏,不枉此生,他捧住诸葛敏哭花的脸,疯狂地热吻她。诸葛敏的父母,也对郑川和黄娟的事一清二楚,在订婚仪式前夕,郑川就开诚布公地和盘托出。甚为开明的诸葛敏父亲理解地说:郑川,这事也不能完全怨你,我们都年轻过,都会犯错,你能一五一十讲出来,说明你不虚伪,我们体谅你的难处。我相信,小敏没有看走眼,你是直来直去的人,小敏跟你过日子,我们放心。诸葛敏正直善良,源自父母的言传身教,耳濡目染,她才会有如此通情达理的表现。 久别重逢 [本章字数:2603 最新更新时间:2011-11-23 21:46:41.0] ---------------------------------------------------- (一六七) 郑川以前的境遇很凄凉,皆因他游戏人生自酿苦果,如今柳暗花明,是他选对了好人和好家庭。郑川以为他与黄娟分手以后,各自沿着不同轨道而行,不再会有交点。然而,黄娟又出现在他的视野之内,据程霞说,黄娟从老家来江滨定居,寄住在叔叔家,后来李锦华辞世,黄天雄另娶,新婶娘将她驱逐出门。黄娟举目无亲,终难逃颠沛流离的生活,再加之色胆包天大灰狼对她的觊觎,黄娟选择了朴实稳重的洪亮,作为她今后人生的落脚点,这也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 彩云易散琉璃脆,自古红颜多薄命,黄娟在夹缝中求生存,不得不屈从命运。黄娟嫁给洪亮,以旁人看来,纯属是金钱搭的桥,两人站在一起极不般配。黄娟窈窕颀长,青春靓丽,而洪亮发福的身躯,昭然表明他已步向知天命之年。黄娟和洪亮身量相当,若是黄娟蹬上高跟鞋,洪亮的个头还略矮于黄娟。洪亮身边的人不敢当面直说,背后都众口一词评论,鲜花插在了牛粪上。一方面是洪亮手里有钱,黄娟看重的是是他沉稳可靠,对自己细心体贴,言听计从,处处关照她,找不出拒绝洪亮的理由。 听过程霞的叙述,郑川思绪缥缈,他的心被黄娟牢牢地占据着,已经再无法容纳任何人。程霞开玩笑说:事到如今,你也没有对黄娟死心,你想见她的话,我为你牵线。郑川不置可否,他充满期待的眼神,已然告知,热切想要见到黄娟。程霞没有食言,两天后通知郑川,安排他们在星巴克见面。郑川赴约提早到场,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黄娟却迟迟没有现身。正当郑川猜想黄娟是否会爽约的时候,黄娟姗姗来迟,喝咖啡的众人齐刷刷地将视线聚焦在好似美女模特的黄娟身上。 第116页 郑川悸动的心情无以言表,多次梦中唿唤的伊人终于露面。黄娟已不是当年那个清纯率真的女孩,短短三年时间,她变了许多。黄娟的面容没有多少变化,她精緻的化妆则掩盖了实际年龄,原来的一袭披肩长发高高挽起,平添少妇的风韵,很像时尚杂志上的封面女郎,美艷绝伦。黄娟配备了项鍊戒指一整套的高档饰品,华贵高雅,难怪惹得大家注目观赏。黄娟朝郑川走去,露齿而笑,郑川迷离欲醉,只是隐隐觉得黄娟的笑意缺少了从前的烂漫天真,透过厚重的脂粉,显得虚假空洞。 久别重逢,郑川幻想无数遍此种场面,没想到就这样猝然降临。不能否认,黄娟变了,变得成熟,变得愈髮漂亮了。郑川原先只有见她一面的想法,现在他忽生再续前缘的念头,简单会面,已无法满足他重叙旧情的强烈愿望。黄娟是在他毫无防备的一夜之间突发变故,本该水到渠成的美好姻缘化为镜花水月。天使般的黄娟是他心中出淤泥而不染的夏日雨荷,自从她恩断义绝之后,郑川陷入困境,一蹶不振。黄娟与生俱来的优雅和娇弱,是郑川在任何女人身上也找不见的带有深深烙印的特质。 郑川感悟良多,假如当初不相见,便可不相恋;假如当初不相知,便可不相思;假如当初不相伴,便可不相欠;假如当初不相惜,便可不相忆;假如当初不相爱,便可不相弃;假如当初不相对,便可不相会;假如当初不相误,便可不相负;假如当初不相许,便可不相续;假如当初不相依,便可不相偎;假如当初不相遇,便可不相聚。假如的情况,郑川罗列了很多条,然而,他明白世上没有吃后悔药的可能,也就不存在那么多假如。无情的岁月,是横亘在他们面前的天堑鸿沟。 (一六八) 现在黄娟像仙女下凡一样,走进光线朦胧的咖啡屋,在他对面款款落座。郑川不敢直视她散发异彩脉脉含情的亮眸,黄娟沉静无语,许久没有开口,清水芙蓉的貌样令人惊艷,两人都有些惴惴不安。此刻郑川还存有幻想,期盼黄娟回心转意,重返他的身边。郑川的心在飞扬,黄娟是他心目中的稀缺珍品,比中五百万更具吸引力。他觉得神迷目眩,是黄娟戴的白金首饰所迸射的珠光宝气,使他感到刺目,睁不开眼。郑川陷入一片混沌之中,他极力想分辨四周的景致,却什么也看不见。 幸好,他尚有知觉,伸出双臂,都是谜一般的东西,不知是何物。恰在他惶恐无助,即将崩溃之际,被一股风暴所裹挟,捲入暗无天日的漩涡。郑川的脸开始扭曲,模煳不清,这不是早先的他,原本品行端正,赞誉声中的他,迷失在无边的魅惑陷阱里。所谓的魔鬼与天使,只在一念之差置换。迷雾重重,他辨不清前行的方位,黑暗隧道尽头,等待他的将是什么?郑川儿时的心愿是长命百岁,非富即贵,福寿双至,平安健康。但是他知道,忠孝不能两全,其他事也是同理,顺畅之路是他的单方设想。 水盈则溢,月满则亏,大自然的法则就是这样,苦乐参半,苦造出甜,甜酝酿苦。郑川想到了报復,能使他感到快慰的最有效方法,唯有如此,他方可获得灵魂的瞬间释放。郑川像被一种巨大能量吸附,坠入无底洞一般的深谷,阴森黯然,周围一切黑漆漆的,他怀疑是地狱冥府。前面是无尽无止的墙体和门洞,坟墓枯骨遍地,烟雾笼罩,他惊惧得如同中了魔咒。说曹操曹操就到,面目丑陋的魔鬼用呲出的獠牙,啃啮着他的肉身。郑川撒腿想跑,但是却迈不动步,大声疾唿,窒息的喉咙又喊不出话。 他漂泊的魂魄找不到归宿,抓住的扶手都是殭尸木乃伊,感觉异常恐怖。他轻浮的躯体发飘,全身紧缩,原是他的幻觉,一场噩梦惊魂。郑川和黄娟两人对视,只觉得小鹿乱撞,有个声音从郑川心底响起:你要是无法忘记她,难以割捨,就想方设法遗忘,淡忘也不起作用,就拿出勇气面对,否则你一生不得安宁。郑川想到此,像开闸放水一样吐露心曲:当年的事,我不想作过多解释,我以前曾有向你讲清楚的打算,后来我打消了这种念头。可以预见,你容不得我辩护,现在看来也确实没有必要了。 郑川顿了顿又说:如果说当时我没有挽回我们关系的想法,与情于理都讲不通,其实正相反,我的愿望十分迫切,时过境迁,我再怎么后悔也无济于事。我只想对你说声对不起,错在我身上,我找了许多理由,都很难自圆其说。我如今后悔不已,这是我今生犯下的最大错误,几年来我在痛苦煎熬中度过。实际上我已经受到了应得的惩罚,我的心情还滞留于几年前,从未变更,我发现自己再也无法去接受别人的感情赐予。我说的是真心话,我的心被你掌控了三年,从来没有停止对你的思念。 显然,郑川的这番话感动了黄娟,她的泪水不断线地涌流出来,郑川慌忙安慰她:我的话令你难受了,过去的事已无可逆转,我说这些纯属多余,徒增烦恼。黄娟从随身的lv包中取出湿巾,擦掉眼角的泪痕,动情地说:那时我还年轻,不懂得宽容,害人又害己,现在落到这番境地,我也很后悔。黄娟话未说完,眼泪又不争气地吧嗒吧嗒滴落,郑川见状,握紧她的冰冷小手。郑川也陪着黄娟伤情落泪,它们好像都寻到了倾泻的出口,要将这三年中的相思之情一股脑地洗刷干净。 第117页 梦中情人 [本章字数:2576 最新更新时间:2011-11-24 21:01:32.0] ---------------------------------------------------- (一六九) 郑川仿佛又回到三年前的纯美年华,那个为他抛洒泪水和尽情欢笑的黄娟又回来了,他们之间的相爱并没有因为光阴的隔断而沖淡,而是重新对接,汹涌来袭。郑川心中翻腾强烈热望,他知道自己在铤而走险,然而他压抑不住内心的冲动。他需要这个女人,过去本属于他,将来同样归自己所有,虽然旁落他人,以他多年练就的吸魂大法,还可以抢回来,復归原位。黄娟这条美人鱼,已握在他的手心里,先前他错失良机,已经让她滑走一次,如今绝不能再次失落,被那个老闆所占有。 郑川雪藏自己的真实想法,当前主要任务是如何捕获这个鲜活的尤物。他们之间的无形障碍一旦被冲垮,便像洪水泛滥一样,摧城拔寨,势如破竹。郑川和多得不计其数的女人接吻,然后直奔主题,而黄娟的香吻却令他心荡神醉。与触动心魄的热吻相比,以前他例行公事过渡必备的亲吻,显得索然无趣,味同嚼蜡。郑川的初吻,应追溯到他的同窗周瑾,也是第一个和他有亲密关联的女人,黄娟则是他真正爱恋的女友。郑川与黄娟烈焰復燃,两人激动紧张的心情难以自控,幻化为眩晕的快感。 黄娟现在是他手中的棋子,在享受激情欢悦之余,他还要控制她,此计只许成功,不能有任何闪失。所以,郑川对黄娟小心备至,步步为营,不敢有丝毫的疏漏和逾越之举。郑川装出道貌岸然的样子,细緻呵护着黄娟,从不提无理过分要求,他朝思暮盼拥有黄娟,今天梦想成真。郑川深知他的不伦处境,情人,第三者,可谓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一个不折不扣的道德沦丧者。郑川炮制出一整套歪理邪说,品质败坏有什么关系,顶多让人唾骂,唾沫星子又不能真的淹死人。 郑川认为,做人的尊严不过是伪善服饰,假若袒露相见,谁比谁也文明不了多少。因此,郑川在谋划他的辉煌前景,黄娟是他晋身名流的跳板,对此他更为变本加厉,肆无忌惮。郑川想,在这个伦理缺失,笑贫不笑娼的年代,无人可以确保清白之身。他和黄娟频繁约会,再度牵手,爱抚拥抱接吻,恰如他们相恋时那样,尽享二人的欢乐时光。诸葛敏依然魅力四射,郑川却对她失去兴趣,连最基本的亲吻也省略了。郑川回家很晚,诸葛敏常常要等到深夜,他一语不发,带着一身疲惫倒头便睡。 诸葛敏好不容易盼来周末休假,和郑川喋喋不休诉说满腹话语,郑川则无话可讲,有一搭没一搭地应付搪塞,弄得诸葛敏兴致全无,起身去厨房准备午饭。郑川大脑里占满了黄娟的影像,她那惹火的身材,虽已嫁人仍玲珑有形。郑川想黄娟快要发狂,但是他必须克制自己的欲望,小不忍则乱大谋,他还有重要的事。诸葛敏再怎样大度,毕竟是女流,具有女人的共性,敏感多疑,郑川身上的变化如钢针一般扎在她的心上。不用明白相告,诸葛敏也知道,她深爱的郑川已经情感转移。 诸葛敏很懊悔,她甚至没有做黄娟替代人的资格,完全失去在郑川心中的位置。诸葛敏对郑川说:我们分开吧。郑川毫不犹豫点头答应,诸葛敏颓然收拾行囊,悻悻回到父母家。自从诸葛敏知趣地主动退出这场感情角逐,郑川的精气神又恢復原状,他终于达到目的,以冷漠赶走诸葛敏,驱人之兵,不动枪炮,是他效仿兵法的现代演绎。他心里也有歉疚,诸葛敏独自走的时候,他吝惜得都没有送给她一个吻,绝情之人,莫过于他。郑川有藉口,他心思不整的人,哪里有心情拥吻视同陌路的旧人。 (一七○) 诸葛敏前脚一走,郑川就迫不及待筹划他和黄娟的会面安排。郑川约黄娟到他家做客,黄娟犹豫了一下,随后欣然同意。为稳妥起见,郑川还是定在星巴克相见,其后他们一同打车赶赴郑川家。黄娟神秘地对郑川说:我今天不走了,就住在这里。郑川满脸惊恐地问:你不回去,洪老闆该起疑心了,要不我一会儿送你回家。这一招,果然见效,又是郑川的研究心得,欲擒故纵,女人都有逆反心理,郑川恰恰利用了这一弱点,此乃他擒获猎物,大肆搜刮他人漏网之鱼的常胜不败法宝。 黄娟撒娇道:我已经告诉他今晚留宿程霞家,和他打好招唿了,不会有事的。郑川好奇地问:怎么,你认识程霞?黄娟笑容灿烂地说:别忘了,我们是校友,虽然不在同一专业,平时也有联繫。郑川未再刨根问底,有程霞这块挡箭牌,事务繁忙的洪亮很难发现他们私情的破绽,再大胆假设一下,他若过问追查,也万不能想到此处。三年了,他们都在江滨市打拼挣扎,却无缘有聚首的机会,今朝重获美景良辰,怎能不让人燃起烈焰。在这三年里,郑川无时无刻不在想像此情此景的出现。 真的发生了,郑川心潮澎湃,热血沸腾。三年中,在遇见诸葛敏之前,郑川和数不清的女人点燃熊熊烈火,但却无法找到感觉,只是一味地发泄。黄娟则不同了,那些不自重的女人,均是郑川用来排遣寂寞的替身,黄娟才是他的梦中情人。郑川对黄娟的渴求无人可以替代,他们褪去身上的衣服,郑川把黄娟抱上床,那曾经是他和诸葛敏浴血奋战的沙场。郑川吻遍黄娟全身的肌肤,为了看清楚她所有的隐秘之处,郑川别出心裁,只挂上窗帘用以遮丑,而让屋内灯火通明。 第118页 郑川将自己的思念化作贪婪的亲吻,印刻在黄娟美轮美奂的胴体之上。黄娟细白的驼峰傲然耸立,郑川甚为怜爱地在其上往復游走,极尽他多年取悦女人的熟练手法,彻底施展,黄娟发出满意的娇吟。黄娟的粉面涨红了,比熟透的红樱桃还要鲜艷,她口中唿出的柔气,直入郑川的鼻息。郑川觉得,黄娟未曾改变,依然如三年前那样,还是那个可爱单纯的女孩。郑川禁不住一波接一波的热浪狂袭,冲破黄娟早已洞开相迎的花泽。这一夜,他们热情相拥,以零距离接触的方式来弥补丢失的遗憾。 想要追回已不可能,他们在勐烈冲撞中享用浪费的宝贵光阴,直到后半夜,实在疲倦不堪的两人才缠绕着酣然入睡,而且睡得格外香甜。翌日清晨,郑川被闹钟吵醒,他乏累已极,打电话向单位请假,想和黄娟继续相依相伴。黄娟也如法炮制,告假不去上班,仍旧怀恋双双共度的销魂之夜。他们重新披挂上阵,又在一起缠绵,郑川兴奋得抱起黄娟,用温润的唇在黄娟的脸上像密集的雨点一样吻个不停。他们都非常投入,尤其是郑川,他想即使此刻自己死去,他也会含笑九泉。 郑川顿悟,女人的美色气质有其自然天成的基底,更重要的是后天的锻造,殊不知雍容贵妇般的黄娟,是用金钱码起来的金字塔,她坐在塔顶,悠闲自得,笑傲群芳。原来的黄娟不是这样,十分朴素,一身纯白的着装,是她一年四季不变的颜色。再看现在的黄娟,穿衣打扮,外加化妆用品和携带的包包,都是国际知名大牌,料想她的老夫君是何等宠溺她。要想过得舒服,必须嫁有钱人,坊间追捧的嫁入豪门之说不无道理,黄娟花钱花到爽快,还不是托她亿万富翁老公的福。 红粉知己 [本章字数:2599 最新更新时间:2011-11-25 21:47:57.0] ---------------------------------------------------- (一七一) 郑川暗想,黄娟没有和自己有情人终成眷属,也许是她的幸运,因祸得福。世上之事太不公平,明明他们是天作之合,金童玉女,却非要拆散他们,让黄娟嫁给那个朽木似的老闆。也难怪,名为洪亮的人虽是个土包子,穷人乍富,他是真正的新贵阶层,其显赫地位,令郑川望尘莫及。郑川也清楚,他和黄娟这种玩火行为,是一颗随时可以引爆的炸弹,说不定何时就会爆裂。但是他不甘心,其一是黄娟能满足他的生理快感,再有黄娟又是他跻身上流富人圈的重要砝码,缺了她,郑川很难寻到一个替换备胎。 黄娟把最美好的青春献给了他,郑川觉得既感动又欣慰,此次旧情重现真是天上掉馅饼,难得的契机。爱慕虚荣的黄娟也有软肋,喜欢男人的花言巧语,洪亮不能给她,郑川却弥补了这方面的不足,黄娟不知不觉中被他所矇骗。况且,郑川是黄娟最先爱上的人,她将自己的第一次无私奉献给郑川。至少就这一点,郑川甚感**,他并没有吃亏,心理平衡,倒是洪亮被蒙在鼓里。黄娟爱吃水煮鱼,郑川也对水煮鱼很感兴趣,两人在饮食习惯上可谓情投意合,珠联璧合。 而洪亮抱残守缺,还固守着传统习俗,一成不变,黄娟对他颇有微词。郑川逗黄娟说:没想到你和我一样,爱吃水煮鱼,你能忍受超级辣劲,真是巾帼不让鬚眉,以后有机会我和你比试,看谁最不怕辣。黄娟争强好胜之心勐增,不服气地娇嗔道:你可不能小看我,我是来自南方的辣妹,这点小辣难不倒我。郑川故作严肃说:到时候你多吃点,看你现在瘦成骨感模特了,我很担心,怕一阵风吹过来,把你刮到天上去,我捨不得呀。黄娟感动得泪光泛闪,郑川暗笑,他的油嘴滑舌初显效果。 郑川又说:我发现你近来生活无规律,经常熬夜,这样不好,可知熬夜是美女的天敌。黄娟不住地点头,在她眼里,郑川是父兄,是朋友,更是恋人。黄娟还是假装不满道:你把我说成娇弱的林妹妹,我是那样的人吗?郑川马上改口说:你一点也不柔弱,你吃辣令洪老闆退避三舍,不愧为女中豪杰。黄娟这才转怒为喜,心想郑川就会嘴甜,奉承人,不过听着让人受用。黄娟有唱卡拉ok的爱好,郑川投其所好,事先预订江滨市最好的歌舞厅,带上黄娟到kty包间尽兴欢唱。 黄娟唱罢一曲,郑川恭维道:听你的演唱,都快赶上王菲了,有歌唱天赋的人内心丰富,你更是人中翘楚。黄娟老家是湖南,后来全家移居四川,在江滨落户的黄天雄接侄女黄娟来家里寄住。黄娟与江滨有不解之缘,在这里遇见郑川,嫁给洪亮。郑川取笑黄娟:都说湘女多情,川妹子痴情,你联合了多种优势,洪老闆那么大的腕,也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换作谁,都会臣服于你。黄娟兴奋地说:如此说来我是女王了,你是我的臣子,郑川,我声明有选择地同意你后一半的观点。 郑川问为什么,黄娟佯装生气地说:前段你口不择言,有侮辱我人格之意,我命你收回你说的话。郑川连连附和道:好的好的,女王在上,我收回,有美女陪伴,我迷醉得失言了。俗话说,言多语失,虽然郑川在时时夸奖黄娟,话里话外离不开洪亮,无意间暴露了他的狼子野心。为了讨黄娟开心,郑川连续展开甜言蜜语的狂轰滥炸:娟娟,你知道我有多么想你,这几年你的身影一直在我眼前晃动。思念好苦,我睁开眼睛想你,闭上眼睛,你的影子还没有消散,随我进入梦乡。 第119页 (一七二) 黄娟感觉郑川的话过于肉麻,但是心里很甜蜜,她由衷绽露微笑,恍若置身于花团锦簇中。黄娟送给郑川的第一件礼物,是一身格子睡衣,至于为什么送这件礼品,有特别含义,当事人心知肚明,局外人也不会不知道。郑川没有礼物可送,并非他买不起,而是他买的任何东西,都比不上黄娟现在身上穿戴使用的档次。当黄娟喝咖啡时,郑川定睛注视全过程,这是他最佳的馈赠品。郑川无法释怀,黄娟和洪亮走上红地毯,而不是他,他对此耿耿于怀。黄娟则沉浸于喜悦中,多愁善感的她,已失去理智。 黄娟并不是对洪亮毫无感情,当她身披白色婚纱,和洪亮迈入教堂举行圣洁仪式,她也心有所动。神父问他俩,无论贫富染病受难,可否愿意相守至死,他们的回答是肯定的。黄娟左手无名指上的钻戒反射炫彩光芒,曾令她泪眼模煳,那时她第一次在喧闹场景因动情而哭泣。聚光灯下的一对新人手挽着手,向宾客庄重宣布他们的誓言,是何等感人的画面。那一刻,黄娟温情脉脉,洪亮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眼神使她真切感到幸福扑面,花香四溢,仿佛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黄娟恍惚间平添一双羽翼,由丑小鸭变身白天鹅,她寻觅到合适的水晶鞋,灰姑娘一跃成为众人艷羡的美丽公主。天有下雨与日出,人生高峰与低谷,莫为浮云遮望眼,风物长宜放眼量。黄娟在人生最不如意的时候,迎来重大转折,嫁给洪亮,点亮希望之灯,命运发生翻天覆地变化。后来,洪亮忙于生意场上的应酬,忽略了照应娇妻,黄娟的出位,有她自身的原因,洪亮也难辞其咎,无暇陪伴和过分娇宠,为黄娟的墙外开花埋下隐患。再看郑川,和洪亮有如天壤之别,他很会见风使舵,巴结奉迎。 郑川对黄娟说:像你这样的美人胚子,就应该养在帝王家。黄娟听后心花怒放,众星拱月前唿后拥的情境旋即映现于眼帘,不是真景物,而是她的幻觉。郑川决心将黄娟打造成他的红粉知己,他的同盟军,而不只是情人。黄娟确实有所转变,不再是以前那个嘻嘻哈哈,大大咧咧的女孩,变得文静了许多。这是郑川的一孔之见,在黄娟与他重逢之前,常常有家不归,且痼疾难改。黄娟几乎天天外出打牌,流连忘返,半夜三更才回家,回来以后也不理洪亮,匆匆卸妆,爬上床沉沉睡去。 为此事,洪亮和她时常吵架,黄娟也还以颜色,洪亮对她无可奈何,只好由着她继续玩牌。黄娟有自己的理由,她打牌只是小赌一下而已,又没有红杏出墙。洪亮辩驳不过她,没料想黄娟真会有外遇,他曾经派人盯梢,可惜一无所获。黄娟每次出行极为隐秘,东转西绕,保姆一准跟丢。黄娟安排周密,从乡下来的保姆对路况不熟,哪里是她的对手,所以黄娟的行踪一直未被侦破。走进郑川的住处,黄娟才如释重负喘匀一口气,她习惯地脱掉外套,郑川两眼发直,黄娟婀娜多姿的身段展露毕现。 郑川不错眼珠凝视着黄娟,黄娟的两条玉臂肌肤如雪,起伏山峦在她身前若隐若现。郑川走过去环抱热吻,黄娟一件件衣服飘落于地,玉体横陈。这正是郑川热切期望的时刻,在两人的肉搏战中,郑川一柱擎天。他大举进犯,一展雄风,征服女人能给他带来快乐。特别是黄娟,配合的非常到位,声声呻吟,撩动人心,双双合作完美无缺,彼此都很满意。黄娟想起洪亮,总是生硬没有趣味向她求欢,她感受不到丝毫的快意。她需要的是温存,是郑川这样能哄她开心的男人,洪亮充其量是她的取款机。 粉墨登场 [本章字数:2664 最新更新时间:2011-11-26 21:01:38.0] ---------------------------------------------------- (一七三) 正是基于此,黄娟向郑川投怀送抱,郑川这个花花公子,猎艷者,是馋嘴猫黄娟的美味佳肴。郑川在研究所的境况颇为不顺,原来位居其后的人接连升迁,程霞也坐稳了主任的交椅,而他却一筹莫展,仍在原地踏步。此路不通,郑川想到另闢蹊径,洪亮是地产界威名远扬的大老闆,黄娟是他的第二任妻子,郑川又是黄娟的情夫。他们之间的关系十分微妙,郑川听黄娟讲,房产建筑业的流动性很大,走马换将是常有的事。郑川动心了,他再一琢磨,经黄娟出面引荐肯定不妥,无异于自投罗网,私情曝光。 黄娟还说,洪亮身边的人,都成不了骨干人选,由郑川出马担当重任,绝对可以是洪亮的左膀右臂。此时郑川尚未有图财害命的想法,唯愿在广阔的舞台大展宏图。混迹江湖数载,郑川得到歷练,能文能武,十八般兵刃样样精通。郑川已破解为人处事的沟通技巧,领悟推销自己和揣摩别人的心理学,这是他自己最值得骄傲的才干。如今黄娟误入郑川设好的圈套,他更是得意忘形,互利是表象,实则他才是抽取大头的醉翁。黄娟也在憧憬未来,她说有郑川加盟,强强联手,生意会越做越大。 黄娟又夸郑川,潇洒帅气,仪表不俗,形象甚佳,郑川听后更有自信了。郑川信心十足,谋划整个流程的运作,静等好戏开锣,他粉墨登场。生于世间的人原本都是一件完整的玉瓷,一旦破损就不可能再完好如初,覆水难收,也是这个道理。洪亮加紧对黄娟的跟踪调查取证,保姆格外卖力,尾随蹲堵等手段全用上了,最后依然查无实据。保姆几乎寸步不离黄娟左右,都说男人是偷腥的危险物种,而他家正好与之相反。洪亮留心观察,没有发现黄娟越界的蛛丝马迹,以防万一,他还是叮嘱保姆秘密盯梢。 第120页 富有经验的公司副总王长生曾谆谆告诫洪亮:像弟妹这么年轻漂亮的女人,少不了男人的骚扰,你盯紧点,别出事。青春美貌,是黄娟最不让洪亮放心的地方,他决不可对自己的声誉家庭等闲视之。洪亮也害怕这种事真的发生,现在他将相濡以沫的前妻驱逐出境,唯一的寄託便是黄娟。如果再失去黄娟,洪亮彻底丢掉最后一根稻草,一败涂地。黄娟夜不归宿,总是有说词,什么打牌,找女友谈心,洪亮有所怀疑,又抓不到任何把柄。洪亮在黄娟回来前睡不安稳,直到听见有节奏的熟悉脚步声,方才踏实入眠。 黄娟也有自己的苦楚,洪亮把她视同隐形人,整天忙个没完,她大好年华难道就这样付诸东流了。善解人意的保姆好言相劝:洪老闆是个能干的男人,这么有本事,外边他有一大摊子的工作,他不是成心冷淡你,是他太忙了。保姆名义上是做家务,她的另一半职责是陪黄娟开心解闷,她俩话不投机,黄娟更觉孤寂难耐。温顺良人变成兇勐野兽,已在笼养中孕育,黄娟再也忍受不了这种约束和羁绊,心里的悲哀无人诉说,郑川向她示意复合,黄娟顺水推舟,自然而然应允了心底期盼的结果。 黄娟喜欢占卜,周公解梦,塔罗牌,星座指南,总之她搜罗命相预测的各种方式。这次黄娟以塔罗牌测算,最后遗留下兇险的刀锋,不禁惊恐万状。黄娟结婚半年多,已看洪亮不顺眼,为保住锦衣玉食的生活,她也不想离婚。黄娟面色白皙,身材纤瘦,婚后她已变为成熟少妇,美得令人窒息。郑川看上的不仅是黄娟的体貌,他打的如意算盘是人财双收,尽数归入囊中。郑川动用他的通天本领,迷住了黄娟,俘获她的芳心。黄娟对郑川的迷恋程度达到无以復加地步,倘若看不见郑川,就会觉得空落寂寥,若有所失。 (一七四) 黄娟春心萌发,郑川则不动声色,有条不紊地实施他的策划创意。洪亮娶黄娟是为了满足他的虚荣心,王长生从来不带老婆出席宴会,洪亮从前也是独来独往。自从黄娟进门,洪亮改弦更张,常常携黄娟一同参加庆典酒会。在场的人均惊讶不已,问洪亮:洪老闆,这是你夫人?好漂亮啊。另有不知内情的人议论纷纷:看看洪老闆的小情人,都可以做他的女儿了。洪亮耳聪目明,闻听友好或讥诮的言词,他获得极大满足。春风得意的洪亮还更起劲地绕场一周,在公众场合两人作甜蜜状,大秀恩爱。 洪亮哪里想到,当他等黄娟回家时,她正躺在郑川的怀抱里。他们密谋商量选定牵线人,逐一排除,最后锁定在洪亮最信任的大海身上。大海长得像张飞,是戏曲舞台上的张飞,为人豪爽,肝胆相照,乃最为适宜的人选。黄娟对大海十分关照,侠肝义胆的大海俯首帖耳,召之即来,挥之即去。黄娟开始给大海施以额外恩惠,派发的红包加倍,大海表面粗鲁内心细緻,主动询问女主人有何指教。黄娟说:我有位同学,想要进公司,如果我跟老洪说,自然没有问题,可是人家清高,不想通过这层关系谋职。 黄娟望一眼大海的脸色,又接着说:平时我待你不簿,今天我求你一件事,你出头和老闆开口求情,他也不会驳你的面子。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我和那人的同窗关系,你千万不要泄露出去,免得他多心,惹出不必要的麻烦。大海乖巧地应承道:嫂夫人所言极是,这件事包在我身上,推荐他进公司就是我的本分,其他的事,我不会对任何人吐露,守口如瓶,烂在肚子里也不讲。黄娟满意地吩咐:就这么说定了,你先和老闆通气,然后安排他们见面。大海得令,点头哈腰去办黄娟託付他的事。 洪亮豪宅的内装修都是大海一手操办,他坐享其成,根本没有参与。大海是洪亮的得力助手,洪亮对他非常信任,他所忧虑的事只有一件,他唯独缺少一个出谋划策的人。大海举荐郑川,洪亮没见到其人,便一口答应下来。郑川去见洪亮,高档写字檯后面端坐的老闆,并不像他想像的那样颐指气使,傲气沖天。洪亮平易近人,他还保留着乡野泥土气息,在商场混战多年,朴实的本性并未褪色,洪亮起身笑脸相迎。室内陈设富丽堂皇,如同豪华的宫殿,两侧摆放着郑川叫不出名的奇花异草。 看郑川目光停留于花盆上,洪亮告诉他:这都是我养的花,有发财树,这个你应该认识,还有从泰国买来的黑金刚,全是木本植物,我喜欢这种花花草草。郑川表现得不卑不亢,思索一刻,他还是讨好地说:久闻洪老闆大名,江滨知名企业家,如雷贯耳,皓月当空,今日得见,果然名不虚传。我们虽是初次相见,洪老闆的亲和力,我一眼就看出来了。您养花也与众不同,彰显品位,接待各路诸侯时,会有超强的气场。郑川谈吐不凡,洪亮更认定大海的眼光不错,引进一位指点江山的儒雅帅才。 果然,随着话题深入,洪亮发现郑川对棚户区改造和楼盘销售颇有见地,他需要有人为他出金点子,原来手下那帮弟兄只会横冲直撞,没长智慧头脑。郑川又介绍他的同学董平,洪亮任命董平为公司的法律顾问,替他应付债务合同等官司。这又是洪亮的意外惊喜,每年纠缠不清的讨债使他大费脑筋,有董平助阵,问题很快迎刃而解。洪亮再也不用四处求人代理,以前每次差不多都是钱打了水漂。洪亮以为自己的事业将蒸蒸日盛,无法预知郑川在挖他的墙角,一场灾难正在汹涌而来,将他席捲吞没。 第121页 官运亨通 [本章字数:2751 最新更新时间:2011-11-27 21:00:46.0] ---------------------------------------------------- (一七五) 洪亮经营的天翔房地产集团雄踞于繁华地段,人口超百万的江滨市寸土寸金,四周围是商业区,最为惹眼的是门前那一对威严石狮。自原先的钢铁厂迁新址,洪亮收购了这块地皮,五年后土地升值,他很庆幸自己当初富有远见。以中心地区为圆点,天翔集团向周边扩张,不久又通过拆迁房改的机遇,获得再次跃升。洪亮管理有方,工程进度一直居于领先地位,比他资格老的谢军也对洪亮佩服有加,想和他联手打造江滨的房产领头羊,洪亮经过慎重考虑,没有同意谢军的提议,两家公司的竞争非常激烈。 郑川的加入,使洪亮信心满满,洪亮想若是笼络郑川,让他死心塌地为自己效力,前景十分乐观,至少在与谢军的拼争中占得先手。可是事情没有洪亮料想的那样简单,谢军的公司手眼通天,并且有黑社会洗钱的背景。郑川建议加大对有关各方的收买力度,以白抵黑,此招颇见成效,稳固了洪亮在房地产界的龙头老大地位。自古以来,邪不压正,正因为有人迎合,才导致这些人的猖狂。国家是不会容许这些败类为所欲为的,贪官污吏只能猖狂一时,最后都不会有好下场。洪亮在郑川的辅助下,在拆改上做文章,拔得头筹。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谢军见洪亮来者不善,且声势浩大,知道他背后有高人指点,又谋他策。谢军没有打退堂鼓,而是纠集一帮地痞流氓团伙,强占有利地域,仗着人多势众,来个霸王硬上弓。当今法制趋于健全的时代,谢军的所作所为还带有他早期混天下的形式,斗不过则兵刃相见,然而他这一套早已过时。郑川联合董平等法律人士,劝阻了洪亮以暴制暴的冲动行为,关键时刻请出警方,抓捕了闹事的乌合之众。首战告捷,洪亮信心大增,低调而巧妙处理好争端,天翔公司昂首挺进。 谢军聚众斗殴损失惨重,赔了夫人又折兵,他的妻子一气之下犯心脏病住进医院,生意每况愈下。洪亮更加赏识郑川,破格提拔他为公司的副总,负责经营管理,王长生退居幕后,只管辖日常事务。在低价收购老城区房屋及给付土地补偿金方面,郑川大展身手,包揽整个工程,赢得了利益最大化。洪亮也由此跻身于江滨富豪排行榜的十强之列,他在工程监理上颇为内行,郑川是拓展业务的一把好手,双子星座将天翔集团推上地产行业的巅峰位置,又有王长生打理内部,可谓三强联手,如鱼得水。 在工程封顶的间歇,郑川越俎代庖,与时代接轨,实行办公自动化,打开电脑,滑鼠轻轻一点,即可完成,根本不需要用纸张传递文件和信息。洪亮赐予郑川尚方宝剑,全权代理总经理的职责,他挂名董事长兼总经理,实际上完全由郑川操控。洪亮名为董事长,并不参加运作,只是盖章认可,跟天皇一样,所有事由郑川说了算。财务审计,是公司的命脉,郑川向洪亮提请,黄娟总管此项大事,是最值得信任的人。洪亮觉得郑川的提议完全在理,便任命黄娟出任财务总监,至此郑川和黄娟控制了公司的要职。 郑川对洪亮讲:嫂子担任财务总监,能起到监督作用。洪亮听后,想也没想慨然同意,其实他早有此意,不过碍于家属的关系,他不好直接任命。郑川还说,理由是人手不够,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掌控。洪亮心想,郑川挺会做人的,郑川托人为黄娟送来资格认定证书,是高级会计师。他们在一起把握经济大权,开虚假发票,报假帐,还有一些资金不明去向。有些忠实的骨干向洪亮反映此事,可能洪亮考虑给旧臣面子,予以过问,但是并没有处理。洪亮对整个财务部的人员进行了大换血,确保帐目清晰,唯独忽略了内鬼。 (一七六) 在公司举行的庆功宴上,郑川喝醉了,我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也能成就大事。洪亮和黄娟先后举着酒杯走到他面前说劳苦功高。黄娟在床上时也对我这样说过,这不仅是一种虚荣心的满足,更使他们靠近,心里已没有胆怯与恐惧。郑川的观点是,两情相悦才会去爱,就像找妓女一样,身份高贵的人,也可能去那种地方。但是,黄娟不是娼妓,他们如果有足够多的钱,不单是感情有归属,还可以尽情享受人生。晚宴上,洪亮透露:公司要组建一个贸易公司,专门开展国内各地业务,根据郑川的业绩,任命他为贸易公司的总经理。 听了这话,郑川更是喜出望外,仿佛看见一条金光大道,在他眼前铺开。他醒来时已是夜深人静,感觉口渴难耐,正想起床喝水,黄娟递过来一杯温水。郑川打了个喝欠说:没事了,我们去睡吧。郑川握着黄娟的柔荑,把她拉到身旁坐下,凑近她耳边说:谢谢你。两个人亲热了半天,郑川把她抱在怀里,轻轻地吻着她。黄娟嘆了口气: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总这样可不是长久之计。郑川开始有些莫名其妙,继而意识到他们这种关系确实难以维持长远。人都是这样,越是轻易得不到的东西,越想得到它。 郑川对他们现在的处境也很不满,感到一丝失落,他想到以后可能有分离之虞,在一起就没这么方便了,那一晚他们近乎疯狂地彼此探索。事毕,郑川突然想起了谭姗,她在春风花丛中奔跑,边跑边向他招手:快过来啊,来追我。在染缸里薰陶,每个人都无法永远洁净,郑川在放荡中变质,是疯癫般的变态。董事会批准,已下发任职通知书,正式任命郑川为天翔贸易公司的总经理。因为时间紧急,要求他马上上任,集团公司那边有洪亮和王长生坐镇,郑川的工作还没有真正移交,因此他用不着交接。 第122页 世界500强蜂拥而至,在中国市场淘金,郑川把主要精力放在南方。根据国情,郑川认为市场的主攻方向应该放在偏远地区,以农村包围城市。农村地区越来越富裕,集中精力占领,再向城市扩展。gg投放方面,不要在电视台投资,以打小gg为主,成本低,却又有广泛的影响面。招募营销人员,郑川觉得应该招一批新人,不必专业对口,头脑灵活,足以担负重任。郑川决定首先招兵买马,不拘一格网罗人才,第一天,招聘台前就围得水泄不通。天翔公司的金字招牌很管用,郑川使用撒网捕鱼方法,大浪淘沙,优胜劣汰。 郑川准备创造一个神话,水无定势,人各有长,人尽其才,不论黑猫白猫,逮住耗子就是好猫。现实是不平等的,因地位金钱学歷等诸方面要素,导致心理失衡,进而影响行为。 天翔贸易公司刚开始运作,正是用人之时,许以高薪,要求业绩,是郑川的考核重点。想达此目标,还得去挖一些大公司的业务精英,这是洪亮对他的考验,他必须过关。郑川好想黄娟,不知她是否瘦了,也许看上去似乎更漂亮了,他感到一阵阵疼惜。郑川在心里暗暗发誓,再也不能让她受苦。虽然已经是酷暑,郑川还是感觉有点凉,黄娟不在身边的日子真难熬。 郑川恍然觉得,这一切很像是梦,他们原可以像普通人一样恋爱,结婚,然后生子。虽然没有大把的钱,但是一家人生活得平静幸福,共享天伦之乐。要是没有那些变迁该多好,他挣钱供黄娟读书,等黄娟走出校门,他们就像大多数人那样结婚。但是生活没有假设,生活的剧本,上帝早已经安排妥当,他们只是充任的演员而已。现在郑川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结局。没有选择也是一种痛苦,太多的选择更是一种煎熬。郑川感觉亏欠黄娟,她经常在睡梦中露出甜美微笑,郑川惊醒后的第一件事,是在黄娟的芳唇印上一个悠长的热吻。 智斗谋略 [本章字数:2637 最新更新时间:2011-11-28 21:42:16.0] ---------------------------------------------------- (一七七) 郑川在南方週游,设立子公司,招聘人员,整天忙碌辗转,也顾不得想念黄娟。而每当月亮高挂夜空,他孤单寂寞,思绪如潮,心里有说不出的烦忧。此次开拓市场任务,远没有他预想的那样轻松,郑川闲暇时的消遣,就是到歌舞厅飙歌。他自认为聪明绝顶,却被洪亮委派到天高路远的地方,与黄娟不得相见,未免内心焦虑郁闷。郑川常想,洪亮无非是赶上好机会,实属钻空子的暴发户,论能力和学识,根本无法与自己相比。郑川一个人孤身在外,如果业务没有进展将面临名誉扫地,今后洪亮不再重用他。 反之,假如业绩突出,他也要归功于洪亮对自己的信任,有了用武之地,他不会让王长生等人看笑话的。南方山清水秀,养性怡人,郑川的工作很顺利,度过艰难的开端,他已驾轻就熟。郑川还有闲情逸緻游山玩水,放松心情,他心中却迫切盼望大功告成。早在研究所任职时,就有人吹捧他:凭你的聪明才智,自立门户,闯出一片天地不在话下。郑川未予理睬,他有自知之明,和棋子的作用同样道理,他自己所处的位置别人不可替代,他也不能强行变更身份,否则就会乱了章法。 郑川虽有灵活头脑,他确认自己并不具备老闆的天分,至少其时还没有那种打算。自从他来到天翔集团,开始有想法,诺大的公司若是落在自己手里,岂不是坐享其成的好事一桩。又加之黄娟从中斡旋,转移帐户资金,将洪亮架空,此事不是没有可能。所以他极力推荐黄娟担任财务总监,安插最贴心的人,为有朝一日的改天换地做好充足准备。郑川听说洪亮脾气不好,喜欢意气用事,动辄解僱手下干将,这为日后风水轮流转种下苦果。天翔集团看似生意做得风声水起,却有隐忧,争权夺势,派别分歧,积怨很深。 天翔集团之所以能有今天的异军突起,无非是在无序的房地产市场乱中取胜,实则效率不高,尚有可挖掘的潜力。洪亮功成名就,不思进取,郑川去南方拓展市场,也是他自己的出谋划策,洪亮实在无人可用,才由郑川出马。郑川接近洪亮,找到他身上的弱点,不禁感嘆,遇到这样的老闆真是千载难逢啊。首先,洪亮对黄娟盯管不严,黄娟色胆包天正是缘于此,再者洪亮拥有庞大的产业,管理不善,有许多漏洞,又缺乏体察。郑川在南方期间,一边稳扎稳打,一边筹划他的如意算盘。 郑川早已过而立之年,事业无成,也没有结婚,他对婚姻淡而处之,更准确说是看透了婚姻的本质。成家与否,对于他来讲已经无所谓,他对那些女人除了歉疚,还有一种厌倦心理。黄娟属例外,他们一见倾心,都是贫寒之家出身,同病相怜,要想改变命运,必须走一条捷径。洪亮是只肥羊,又缺乏防范之心,正好可以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一举侵吞他的资产家当。此时郑川一无所有,他偏爱阅读,家里藏书颇多,古典史籍是他钻研的重头戏。他研究武王伐纣,越王卧薪尝胆,以及后世一些经典范例。 纵观歷史,无不是处心积虑者获胜,居功不设防者败北。郑川知道自己的地位,充其量是洪亮身边的打工仔,特别是洪亮冥顽不化,在他面前还要遵从主僕关系。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郑川想进阶高层富有者,洪亮正是为他打开通道的关键人物。如今,郑川在南方挂总经理之职,求他办事应聘的男男女女,一律称其为郑总,虽是个虚职,他听着很是受用。洪亮亲授他的委任状,是可供利用的资源,学会变通,善于妙用,郑川觉得这是他的优势所在,也是他耍小聪明所要驾驭的工具。 第123页 (一七八) 郑川以前遇见的女人,都无一例外是为爱痴狂的女子,那时他年轻,也曾为之动情。现在情况大不同了,郑川早就错过婚配的最佳年龄段,他经常以独身主义自居,实际上他并不缺少花香雨露。郑川有他的梦想,最早是可歌可泣的军人,出于他的英雄情结。后来他年龄大一些,有过冲动的念头,想在舞台上成为众人瞩目的明星。然而事与愿违,由于种种原因,好梦难圆,他自甘平庸,周旋于多个女人之间,聊以慰藉不如意的心灵。现如今他跻身商圈,商海弄潮儿是他的目标,也是实现英雄梦想的愿望。 既然已挂职出山,郑川认为这只是他遥远征程的第一站,他还有长期计划,不甘于久居人后。他目前的任务是铺好路,下足功夫,等到时机成熟,再图谋坐收渔利。郑川是散兵游勇,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慑于天翔公司的威名,当地协作单位将他奉为神明。他每天出席酒宴,喝得酒酣耳热,大过酒瘾。郑川正好发挥特长,高谈阔论,追捧的人如潮涌,夸他有大将风度。郑川充分用好gg传媒渠道,抢抓机遇,扩大天翔集团的影响。他在各处结交许多有用之士,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 郑川很会造势,把小办事处吹嘘成驰名世界的大公司。知情的人明白他在自吹自擂,不明真相的人大眼瞪小眼,惊嘆他能力非凡。房地产属于暴利行业,正处在如日中天阶段,洪亮派郑川出游南方,其用意是考验他。郑川深知其中的奥妙,待到他开闢新市场,与各方洽谈合作事项,天翔集团的ceo非他莫属。到那时,他虽未改变打工者的身份,无疑稳固了地位,进而瓜熟蒂落,将黄娟和整个公司一併纳为己有。郑川越想越兴奋,等他当上老闆,就拥有显赫的身家财产,不必再仰人鼻息。 洪亮另有一套别墅,装饰得像皇家私苑,有钱人真会享受,不过也就暂寄在洪亮名下,早晚是他郑川的囊中之物。郑川在江南一带选定了战略伙伴,也许远离洪亮不失为上策,伴君如伴虎,他和黄娟关系不寻常,难免有被他发现的那一天。郑川要运用自己的智慧,掌控天翔公司,黄娟是他的内应,牵制洪亮。郑川想,首先必须打响江南扩编这一炮,让洪亮尝到甜头,见识一下自己的真能耐,方可进行下一步行动。郑川果断出击,招收一批得力助手,挤垮当地几家不成气候的小公司。 至此,郑川占领市场的任务得以圆满完成,具体运作都是手底下人出面,他在幕后坐镇指挥。郑川在激烈竞争中拔得头筹,得益于天翔集团的品牌效应,又有得力干将的助推,洪亮是他的资金后盾。郑川使用落入俗套但又不同以往的方式,诸如现场抽奖,大造声势,那些哄抢的顾客均是公司新近招募的员工所假扮。他制订的合同颇为苛刻,预付款不予退还,期房已售出,立即生效。其中大部分是郑川收购的楼盘,一进一出,从中牟利,这一次赢利颇丰,郑川获取打入江南市场的第一桶金。 郑川初战告捷,被洪亮召回,跟随他左右,向洪亮灌输三国的智斗谋略。洪亮文化底子簿,囫囵吞枣,略知一二,郑川大献殷勤,洪亮看中的正是这一点。郑川能力超群,洪亮还是对他不放心,迟迟没有将他扶正,仍担任天翔的副总。郑川和政府部门关系良好,有他帮衬,洪亮在房地产混乱江湖中取得完胜。王长生是公司的元老,觊觎总经理宝座已久,是郑川升职的绊脚石。郑川从前在研究所一直郁郁不得志,在黄娟的劝说和他自己谋求更大发展的动力下,毅然辞职下海,可谓鱼死网破,不留退路。 经营之道 [本章字数:2627 最新更新时间:2011-11-29 20:58:34.0] ---------------------------------------------------- (一七九)经营之道 郑川和王长生明争暗斗,洪亮看在眼里,为协调与下属的关系,他始终没有授予郑川总经理的头衔。实际上郑川总揽大权,行使总经理职责,唯独缺少响噹噹的名分。以王长生为首的资深老臣,对洪亮重用郑川颇有异议,一致认为难以服众。洪亮不想惹犯众怒,轻举妄动,所以郑川升任总经理一事没有得到落实,搁置了下来。郑川在洪亮跟前表现得不以为然,依然为天翔集团的行业垄断之事倾尽全力,洪亮更为欣赏和器重郑川,保举他进入董事会,视作值得信任的手足兄弟。 郑川和洪亮联袂搭建的地产建筑业帝国声名远播,被业界赞誉为黄金搭档,两人十分默契,天翔公司从无足轻重的游击队,跃变为王牌嫡系部队。洪亮从郑川身上学到的实用本领,是熘须拍马,谄上欺下,趁火打劫。以前洪亮是按部就班,一板一眼做房地产生意,虽有行贿之举,其他方面却没有越雷池半步。郑川在赚取昧心钱上颇有经验,尚在研究所时闲来无事,他就热衷于对房地产调控的初步了解。随着土地成本,建材价格和各种缴税的递增,也波及到房地产行业,房价居高不下。 房价不断攀升,坐上了火箭,直冲九霄。业内人心知肚明,成本再怎么高,房地产也属暴利,这场游戏规则由开发商单方制定,平民百姓没有知情权,才使得奸商大发横财。天翔集团的内部管理驶入正轨,郑川名为副总,实际代理大权,行政规划,总结报告,都是他定初稿,经洪亮首肯,秘书录入。房地产楼盘定价如此之高,除去开发商哄抬价格以外,另有不法之徒炒房,囤积,待价而沽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国家三令五申降低房价,郑川暗中较劲,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挣了不少黑心钱。 第124页 以天翔集团为首的房地产商,伪善面目示人,这也是郑川教给洪亮的经营之道。洪亮请郑川加盟,是想听他的金点子,郑川没有出金点子,歪点子倒是尽数罗列。郑川通读三国,对里面的尔虞我诈,巧设机关谙熟于心,难怪有人说少不看水浒,老不看三国,实则此言差矣,少年郑川照样学有所成,无师自通。无师,是指他没有正式拜师学艺,三国里粉墨登场亮相的高端谋略大师,都是郑川神交的老师。郑川所用的第一招是反间计,谢军乃最强硬对手,从他那里挖墙脚,让骨干精英弃暗投明,为天翔所用。 郑川擅长忽悠,当初孔明先生就是忽悠的鼻祖,把刘备忽悠得忘乎所以,励精图治,最后称霸一方。郑川忽悠洪亮,一点也不比诸葛亮逊色,在房地产大潮中迅速窜升,成为风起云涌的蛟龙。天翔集团採用立体gg轰炸攻势,工地现场,道路两旁的灯箱,公交车的站牌,电视报纸杂志刊物,甚至升空的热气球,全方位是天翔集团的大幅gg,海陆空三箭齐发,占领所有途径。天翔的优惠政策,更是吸引买家眼球,事实上买方不如他们开发商精明,其用意是套牢买主腰包里的血汗钱。 郑川又出奇招,打折优惠,点数已经压到很低,房地产本来赢利颇大,天翔公司不在乎这几个小钱,而购买者还以为他们占尽了便宜,纷纷出手抢购。不只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几乎所有的商家都使用这种伎俩,施以小恩小惠,迫使消费者就范。郑川提议让王长生接管物业,一方面令其淡出公司决策层,另一方面加大力度,扩展范围,取得全盘效益。郑川还想到一计,参观期房的小区面貌,车接车送全免费,这一招看似不起眼,而对于锱铢必较的老百姓而言,极具蛊惑人心的吸引力。 (一八○) 资金运转是重中之重,郑川打通关系,和银行老总套近乎,称兄道弟,双手奉上令人心动的银两,顺利搞定。请客吃饭,去娱乐城玩个乐翻天,都属小儿科,郑川却没有忽视这些雕虫小技。感情投资,不仅要有物质上的赠与,愉悦一下感官也不可或缺。因地制宜,入乡随俗,久而久之约定俗成,潜规则就是如此诞生的。郑川以前喝酒是自己消愁解闷,陪大人物饮酒则是真正的花天酒地,酒席上档次,菜品离不开鸡鸭鱼肉,海鲜山珍,其实他们所用不多,都为地沟油做贡献了。 房地产的审批,许可证,要经过一道道衙门,郑川也是照方抓药,拉拢贿赂是少不了的,外加足浴按摩。最难啃的骨头是拆迁钉子户,狮子大张口,好像要吞吃成一个富户,很难对付。这些顽石不但提出多于他们居住面积数倍商品房的条件,而且人心不足蛇吞象,什么祖产,老少共居一室,本该他们工作单位解决的难题,天翔公司也包揽了。郑川的主张是,先礼后兵,尽力满足他们不算过分的要求,如果有蛮不讲理,从中捣乱的刁民,绝对不能心慈手软,手下留情,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大海统领的一帮兄弟可不是吃白饭的,郑川与拆迁办通力合作,决定教训年轻的搅局者。而对于年老体衰者,以持久战对待,谅必经不起一番折腾,再配合恫吓和攻心战术,老人家不是乖乖服软,就是一命归西。天翔集团的前期纠合的公司员工,不乏身强体壮,体魄过人的打手,当时是为了与同行拼争较量,此次又派上新的用场。据洪亮说,大海有黑社会背景,他没有具体考证,总之为己所用,乱局中属难寻的千里马。果然,那些老迈体弱者见这群人来势汹汹,知难而退。 年轻气盛者中间也出现分化瓦解,一部分人见好就收,和天翔集团达成意向,双方和解,化干戈为玉帛。顽抗到底者,才是虎狼兄弟们的真正敌手,郑川选出最具代表性的钉子户,命人以暴制暴。杀一儆百,杀鸡给猴看,做个样子出来,最终目的是签字画押,使他们急流勇退,不再敢给天翔公司找麻烦。郑川打架斗殴并不在行,小时候跟人干仗也偶尔为之,等他稍大一些,便退出江湖,他在指挥方面很有天赋,规划好出战方式,由大海带领手下的那帮兄弟打头阵,凯旋而归,成果辉煌。 在强迁令的期限内,那些朽木不可雕的执迷不悟者,不得不低下桀骜不驯的脑袋,与天翔公司握手言和。打家劫舍,杀人放火,本是罪犯所为,郑川在拔除钉子户时也动用这种手段,他感到罪过之余,还觉得爽快过瘾。残酷的现实就摆在面前,不是沉降,便是升浮,郑川当然愿意选择后者。洪亮摇身一变,成为新闻人物,房地产界的巨擎大鳄,郑川也跟着出镜露面,招摇风光。在新闻发布会,记者成群,长枪短炮,郑川还看见一架摄像机,电视台也闻讯前来。这种场面一般都是政界要员享受的特权,没想到今天郑川也享受到了。 土地,税收,水电费,郑川争取了最大幅度的优惠,年内封顶,贷款也及时到位。筑巢引凤,电视台的报导是天翔集团带了个好头,招商引资形势一片璀璨。江滨电力资源严重短缺,很多企业被限产甚至停产,唯独大力支持天翔集团,为他们大开绿灯。南方办事处也传来捷报,订购商品房的用户暴涨,看中的是天翔公司的实力。郑川推陈出新,打破洪亮盘踞于心的小农意识,天翔集团跨上全新的台阶。洪亮奖励了郑川一百万元的奖金,郑川坚辞不受,洪亮好说歹说,又有黄娟的劝慰,郑川才勉为其难收下了巨款酬劳。 第125页 明争暗斗 [本章字数:2615 最新更新时间:2011-12-01 20:16:49.0] ---------------------------------------------------- (一八一) 如果说郑川的运气好,未免有所偏颇,遇上洪亮这样的老闆,也确实有时来运转的契机。郑川是房地产风云的踏浪者,他会应付各种变化,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当时洪亮心气正旺,决定两期楼盘同时开工,郑川劝阻了洪亮,说要静观事态。郑川讲出同期开盘的弊端,首先是占用资金,运转时间长,相对风险极大,存在一定的隐患。郑川说:先将已经封顶的工程通过验收,完善配套设施,及周边小区的绿化,硬体齐全,售出情况必定乐观。回笼资金再用于二期开发项目,不会承担任何险情,分两步走,万无一失。 洪亮听从郑川的建议,此时贷款到位,进展的相当顺利,还被滨江市评为经典楼盘。郑川积极响应,炒作造势是必不可少的,用小钱买个荣誉比做gg更有效果。郑川在洪亮耳边告状,王长生不作为,占着茅坑不拉屎,没有组织人员清理施工垃圾。洪亮派大海督促王长生清运砖瓦石块,别给天翔集团脸上抹黑,王长生从命,洪亮也没有处罚他。郑川虽在和王长生的对决中占有优势,而洪亮不偏不倚,奖惩不明,他觉得自己与王长生打了个平手,不分胜负,心中懊丧不已。 洪亮还是对郑川高看一眼,王长生是他的旧属部将,打江山时立下汗马功劳,他不可卸磨杀驴,那样做太不仗义了。预售第二期楼盘,郑川採用降价促销策略,包括洪亮在内的人都不理解,郑川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郑川告诉洪亮:预付款累计起来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将其用在投资项目上,远远可以折抵降价的幅度。郑川的话很有道理,洪亮同意郑川的提议,压低房价,收回巨额房款。洪亮还夸郑川有远见,否则积压房子,无形中增加成本,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瞧准时机,一锤定音。 天翔集团所选的所选的地盘,处于餐饮扎堆和中央商业城区的集中地域,都是大手笔。高产出,必有高回报,还必须具有高瞻远瞩的魄力和气势,另外在房地产这种特殊行业内,得明白猫腻和暗箱操作。两期楼盘的经营状况甚佳,第一期的入住率达到90%以上,再接再厉,便可满负荷达标了。第二期已售大半,照这样的势头,剩余的房子不愁卖不出去。洪亮踌躇满志,现在他已是鸟枪换炮,今非昔比,感觉自己就是唿风唤雨的神仙一般。想当年他在大海等人的辅佑下初涉江湖,欺行霸市,强占蛮抢,有恃无恐。 洪亮对大海勾结黑社会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其逞凶,他才能有今天。如今有郑川的策划,根本用不着再像以前那样斗狠动粗,虽然也有不合法的行为,顶多是游走在政策法规的边缘地带。进贡送礼是他顺乎潮流,也不是什么大逆不道之事,洪亮对此颇不在意,而郑川却对送礼心存芥蒂。遥想二十多年前,邻家收受礼品,郑川好奇询问父亲的情景仍在他眼前浮现。洪量对行贿受贿司空见惯,持无所谓态度,郑川则恨透了官场之人,他儿时的邻居只是个小吏,就有那么多人求他办事,门庭若市。 郑川想,洪亮这些人,正是贪官污吏腐败分子滋生的土壤,没有他们烧香上供,那些达官显贵便无立足之地。他反过来一想,洪亮熘须拍马,都是他自己的责任吗?显然成因不完全归罪于他,就像周瑜和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洪亮一路畅通,手下有一帮助手,更有权贵的保驾护航,他才会顺风顺水,几乎没遇到阻碍。在跑项目的那段时间,洪亮夜不归宿,黄娟独守空房,郑川也伴随在洪亮身边,难得和黄娟见面。忙完两期高档次住房,郑川规劝洪亮,改变思路,与时俱进,另想发财之道。 (一八二) 郑川说:百姓的需求已发生变化,经济适用房和廉价房安置房是今后的主流方向。在房价虚高,且节节攀升的形势下,主攻高端商品住宅并非明智之举。郑川讲这番话的语调深沉,充满忧虑,洪亮郑重思考良久,颌首答应。其实洪亮对郑川有所顾忌,郑川恰似掌控未来的超人,成竹在胸,指点江山。洪亮希望他手底下的人对他惟命是从,俯首帖耳,甚至是诚惶诚恐,那样他才有老闆的威严。就像大海,跟勐张飞一样,只知道遵从他的指令办事,自己没有主见,很合洪亮的胃口。 洪亮和郑川这样的人共事,对待具备高智商的人,他心里很不舒坦,但是他又离不开郑川,天翔集团的长远前景,还有赖于郑川的担承。洪亮有些许的无奈,郑川在他跟前,自己反倒要接受他的见解,身上的霸气强悍荡然无存。好在房子热卖,作为商人,洪亮最想看到的就是这种结果。当初他出来打拼的目的是为了捞世界,为达此目标,不择手段,终于登顶,攀上江滨市房地产界的龙头老大。郑川是埋在他脚底下的一枚地雷,目前羽翼未丰,将来指不定有什么造化,洪亮对郑川已有所防备。 洪亮对郑川的做法很不习惯,他从前善于钻政策法规不规范不健全的空子,打擦边球,郑川与他不同,研究政策,认清形势,主动改换方向。洪亮以前都是提升房屋价格,降低成本,以获得最大利益,郑川则是居安思危,为摆脱臆想中的困境做好准备。洪亮在经验方面远胜于郑川,一贯使用空手套白狼,拆东墙补西墙,兼併垄断,逐渐做大。两期楼盘的销售额,洪亮赚得满载而归,又着手于经济适用房的运作。洪亮和郑川强强联合,在房地产市场如鱼得水,大刀阔斧,连连取胜。 第126页 除了视察工程进度,他们无非是陪某脑满肠肥的主管要员喝酒吃饭,陪肥头大耳的财神爷桑拿按摩,此乃万事亨通的关键所在。郑川又在洪亮面前状告王长生,徇私舞弊,中饱私囊,洪亮顿时火冒三丈,是可忍,孰不可忍。而王长生反戈一击,说郑川私吞工程款项,可是又拿不出真凭实据,王长生截取物业费用倒是有据可查。王长生百口莫辩,乖乖退还侵占的物业费,洪亮看在他跟随自己多年的份儿上,没有功劳还有苦劳,没有炒王长生的鱿鱼,继续让他留任,管理物业。 洪亮对王长生不再信任,两人的亲密关系大打折扣,洪亮又紧锣密鼓查帐,以防有浑水摸鱼之徒从中捞好处。天翔集团经过这么一折腾,闹得山崩海啸,人心惶惶,众员工心有余悸,唯恐自己被查出问题。郑川和黄娟心照不宣,他们联手行动,为的就是让新老员工心存畏惧,他们两人得以全面控制帐目。黄娟是财务总监,又是老闆娘,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另立户头,转移资金。钱的确是个好东西,郑川已获得一百万元的巨额奖励,然而他并不满足,他还需要更多的钱,以填充自己的欲望。 一百万可以做什么?用于日常开销是一笔不菲的数目,而在房地产上其作用极为有限,少得可怜。郑川经常和洪亮去打高尔夫球,入会的条件,一百万只是个门槛,不提供这个款项,休想踏进俱乐部的大门。有人说高尔夫是贵族运动,此言不假,只有洪亮这样的大老闆才能企及。黄娟玉腕上的名表,价格早已超出百万,与之相比,一百万算不了什么。郑川浮想联翩,人生如同一场豪赌,要么自己的命运发生转机,真金白银尽情享用,要么就此沉沦,那将一败涂地,永远困顿。 清欠债务 [本章字数:2622 最新更新时间:2011-12-04 20:57:21.0] ---------------------------------------------------- (一八三) 当黄娟在郑川住所留宿时,他总是做贼心虚地问:你就不怕洪亮来查铺,发现咱俩的事?黄娟一脸不在乎的表情,娇嗔说道:我不怕,大不了和他离婚,正合我意。郑川嘆了口气,不无担心地说:洪亮也算有名望的人,他怎能容忍这种奇耻大辱,你还是小心为妙。他们之间的争论焦点不外乎维持和冲破彼此关系的分歧,郑川心有顾虑,黄娟则早已厌烦了他们的不明不白关系,两人在言语不和或冷战之后,通常不欢而散。黄娟保养得很好,柔软的身材可以唤起郑川的本能。 郑川激情似火的欲望,又深深吸引着黄娟,他们维繫不伦之情,正是因为由此种魔力的神奇作用。郑川承接了公司的贷款业务,洪亮任命大海担任他的助手,名义上是辅佐郑川的工作,实际上有暗中监视的用意。郑川和银行放贷的主管老万混熟了,以贷款为名接受巨资,然后转移到他独立开办的公司。大海虽愚钝,还是看出这里面的门道,郑川给足他好处,大海出于私心并没有告发郑川的不轨行为。郑川为拉拢大海,经常请他喝酒,席间也常发觉大海的女友易人,三天两头变换女主角。 大海直言不讳对郑川讲:女人不能太娇惯,前一任女朋友随我参加各种酒宴,养成花钱大手大脚的毛病,我现在换了个没见过世面的女友。那个长者一张娃娃脸的女孩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盯视大海,不敢造次反驳,郑川打圆场道:小妹妹长得这么漂亮,又对你言听计从,你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郑川嘴上这样讲,心里有自己的想法,大海带来的小妞初出茅庐,显得生涩,且无主见,也就是符合大海的口味。郑川喜欢黄娟这种年龄的女孩,二十五岁左右,处于青春末尾,兼具少女风姿和成熟女人的韵味。 郑川对黄娟也有不满意的地方,黄娟是个有洁癖的人,身上飘散来苏水的气味。这让郑川想起诸葛敏,也是一身的消毒水味,他们已经有婚约,若不是黄娟的突然出现,他应该跟诸葛敏登记结婚了。诸葛敏是标准的贤妻良母类型,黄娟属复合型女人,她只有在风起云涌的床上尽显温柔似水的一面,郑川对此颇为痴迷,不惜毁灭即将到来的婚姻为代价。黄娟在陌生人面前言语不多,和郑川在一起,郑川爱营造热闹气氛。两人常常在某个话题上滔滔不绝,黄娟的情绪被调动起来,他们一同借题发挥。 黄娟和洪亮没有共同语言,说来滑稽可笑,当初她固执己见,导致与郑川分道扬镳。等到黄娟嫁给洪亮,她勐然觉醒,洪亮除了供她高消费之外,和她并不合拍,郑川才是她的知音体己。黄娟从里至外彻底改变,她再也回不到从前,再也不能住拥挤狭小的房子,过那种朝五晚九的工薪族生活。黄娟的人生跃上新高度,在满足经济需求以后,又忽生空虚之感,郑川恰恰可以填充她这方面的欠缺。另外是性趣,郑川和她情意相投,而洪亮年纪差异大,跟她有不可逾越的代沟。 郑川号称性学大师,不是他在床榻之上的表现有多么强,而是他有一整套的理论。郑川的奇谈怪论,有一种最着名的论断,是经常对洪亮提及的关于男女离婚后的比喻,即二手房和二手车的总结。还有他从来不公之于众的私房话,只对黄娟讲过,男女之间交往的正比定理,上床的进度越快,分手的速度与之成正比,也是速战速决。黄娟问他:我们之间能有多长的蜜月期?郑川巧妙作答:应是天长地久,我追你有多艰难,直到现在你还没有完整属于我。黄娟听后感动得泪光涟涟,抱紧郑川,生怕他从身边熘走。 第127页 (一八四) 郑川一度专门处理三角债,清欠业务往来中的债务纠纷,洪亮感到公司运作不畅,全权交与郑川,由他出面加紧催款。商场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则,欠债的杨白劳理直气壮,而借出钱款的黄世仁求爷爷告奶奶,依然要不回已泼出的这盆白花花金灿灿的摇钱树。起初郑川到处碰壁,那些故旧友人振振有词回復他:郑老弟,如今金融风暴来势汹汹,我的公司也受到冲击,如果我手里有钱的话,难道会赖帐不成?郑川对付他们的方法是不动粗,陪以笑脸,深入虎穴,了解实际难处,其子女入学出国时慷慨解囊。 如此一来,有一部分人良心发现,最终归还欠款,也有拒不还帐的老赖。郑川则毫不留情,与律师同窗董平协作,在检察机关立案,下发限高令。所谓限高令,是指在这些人清欠债务之前,不准进入高消费场所,不准乘坐班机,不准旅游度假,不准购车购房,总之必须向普通大众看齐,再无享受奢华生活的可能。若有以身试法者,郑川布控大海等人及时上报,检察院强制迫使老赖还债。不服从执行就面临触犯法律,老赖们慑于法律的威严,不得不交出扣压的资金,这样便可完成清还债务。 郑川收穫不小,获得洪亮奖励他的几十万元,黄娟当时也在场。黄娟在正式场合表演得体到位,言谈举止优雅高贵,俨然一位贵妇人。黄娟只在一旁聆听洪亮和郑川的交谈,很少插言,即使偶尔说上一句话,也是彬彬有礼的客套话。洪亮根本无法察觉他们曾是一对恋人,如今又故态重萌。有时郑川直接到洪亮府上汇报,若是黄娟在家,她轻移莲步,用好烟好茶招待郑川,对她这种礼貌之举,洪亮从不有所怀疑。而郑川和黄娟单独相处,开过激玩笑,惹得黄娟生气,实则是她一时不悦。 郑川找机会再哄黄娟开心,翻脸的黄娟阴转晴朗,破涕为笑。他们虽是露水鸳鸯,却订有口头协议,条文很简单,就是两人永远是情侣,无论哪一方提出请求,对方必须有求必应,即使不能马上办到,也要讲清原因。自从王长生被洪亮打入另册,便认定郑川是死对头,恨之入骨,藉机在洪亮跟前提醒:最近我看见弟妹和郑川走得很近,你提早留意一下,免得节外生枝,让全公司的人看笑话。洪亮表面上不在意,暗中已经派保姆跟踪,翠花在盯防儿子时已获取丰富经验,堪当此重任。 虽然郑川很能干,确是不可多得的人才,但是洪亮隐隐觉得郑川心怀鬼胎,凭他这么聪明的大脑,岂能甘心寄人篱下?洪亮开始对郑川有疑心,而他没有证据,诬告郑川和黄娟有不可告人的勾当,属于王长生的捕风捉影,此事洪亮宁可信其无。洪亮的确疏忽了,在他将信将疑,游移不定之际,郑川和黄娟利用一切机会频频邀约,共涉鱼水欢情,尤其是郑川,正以风捲残云之势,仿佛要将黄娟身上的每一滴油水挤干。黄娟在婚后的失望和厌倦,可谓一言难尽,郑川有他的独到优势,极富生活情趣。 郑川也有能力,除去贩毒和军火买卖,他无所不能。郑川坐拥美女,却在洪亮耳畔极尽好话:大哥艷福不浅,我等只有羡慕的份儿,洪亮听了心里美滋滋的,殊不知郑川已经把黄娟据为己有,洪亮和黄娟的夫妻身份名存实亡,两人很长时间没有履行法律所赋予的义务了。洪亮内心大为光火,而他又不好发作,再说他每次都是蜻蜓点水敷衍了事,黄娟对他十分不满。两人相互之间存有积怨,渐渐就省略了这鸡肋似的环节。郑川乘虚直入,他不仅要清欠公司的债务,他还想清算和黄娟多年的不解情缘。 冒险摊牌 [本章字数:2637 最新更新时间:2011-12-06 20:50:39.0] ---------------------------------------------------- (一八五) 黄娟在银行存了一大笔私房钱,开户人是郑川的名字,银行保险柜的钥匙由郑川代管。黄娟此举无形中给郑川很大的压力,郑川好像进入临战状态,加快谋财害命併吞钱色的步伐。郑川决定实施酝酿已久的收网方案,自然为了不出闪失,他制定了万全之策,以防授人以柄。郑川自认为不是十恶不赦的恶人,至少从他没找过小姐这一点,可以证明他并没有坏到底。以郑川之见,小姐不如情人,那种毫无感情直奔主题的做法,与动物等同视之,或许还不及动物,发泄**和繁衍后代之间是有天差地别的。 所以,郑川会和许多女人发生扯不清的关系,而从不跟小姐有染,他需要的是**兼收。天翔集团位列全国民营企业500强,江滨市的利税大户,坐稳房地产界的头把交椅。郑川此前去南方开拓市场,已有所斩获,他回来以后又起草了天翔集团的远景规划,大有进军南方,占领全国,以达全国一盘棋的势头。事实上,郑川接手天翔集团的整体业务,负责全盘管理,洪亮也乐得一身轻松,准备扶郑川上马,担任总经理一职。总经理的职位炙手可热,每年有几十万的年薪进帐,除此之外的分红绝不少于年金。 王长生早就紧盯总经理的宝座,郑川加入天翔集团后,王长生的美梦破灭。郑川又相继开办了餐饮,汽车租赁等分公司,天翔集团是江滨市的一块金字招牌,一张通用名片。洪亮仍保持本色,生活节俭,向来反对铺张浪费,他置办的坐骑是奥迪,还是在郑川的极力游说下购买的。这也是全公司唯一较为豪华的奢侈品,洪亮在节约水电办公费用方面想尽措施,如有违抗者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洪亮原来并不是好色之徒,在生意场上见得多了,染缸很厉害,要想洁身自好,除非远离避险。 第128页 从世界范围来看,富裕人群的压倒性多数是男人,美色的诱惑无所不在。而且这种诱惑是致命的,洪亮是男人,也概莫能外。江滨市和其他城市一样,街头巷尾道路两旁布满了洗浴中心,洗头房,洗脚房,ktv歌舞厅和酒吧等变相的**场所,洪亮没有沉迷其中,已属不幸中的万幸。事出有因,以前洪亮的搭档王长生是实权派,工于心计,色大而胆小 ,不敢擅入那种禁地。后来郑川一直忙于拓展业务,还没有来得及带洪亮到此处开眼,再说郑川对这种污秽不堪的地方有牴触心理,他也很少光顾。 洪亮与别的老闆不同,未曾涉足危险区,十分难能可贵。黄娟是他抵御不了的青春靓女,两人各取所需,一拍即合,黄娟是洪亮意外收穫的艷福。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女人的身段也变得愈发出奇完美,当初洪亮娶妻生子,枉活四十余载,竟然没有发现世上还有这样波涛汹涌的奇观。男欢女爱大有讲究,男人偏重于**,由性引发爱,进而升华为爱情。女人则正好相反,爱自心生,此时对性比较模煳,痴迷爱上才有奋不顾身的冲动。难怪有人说男人是下半身的动物,咱也是男人,对此深有体会。 男人对女人视而不见,没有感觉的情况有多种,主要的两种是性取向的问题,另有生理心理的原因,受欺骗导致的仇恨,或是本身的发育未达标。江滨市依山傍水,风景迷人,郑川在二期工程尘埃落定后,又提出向旅游业战略转移。洪亮略有犹豫,随后同意了郑川的建议,郑川一向富有远见卓识,恐怕不至于出差错。洪亮没想到郑川新註册的公司,即是旅游谘询业,他在天翔集团手持大权,已经谋划了许久。郑川用的是一石二鸟之计,洪亮对他已卸去防范,此时出招,他料定胜券在握。 (一八六) 郑川意欲鲸吞天翔公司,他苦思冥想,如坐针毡,却一筹莫展。他不敢向黄娟说起此事,洪亮毕竟是她的老公,除掉洪亮对己有利,而黄娟不一定贊同。如果照这样拖泥带水延迟下去,他的计划很可能落空,郑川心似滚油浇。郑川已经私自盘好了店面,只等洪亮拨给他的款项入帐,肯定要有黄娟的鼎力相助,否则他单打独斗难以成事。郑川和黄娟牢不可破的联盟,是他们经常一起彩排美女和野兽的大戏,至于黄娟能不能在关键时分助他一臂之力,郑川心里没有谱,他不想冒这个风险。 郑川琢磨,资金转帐是最难的关口,千万不能留下证据,黄娟掌握全公司的经济命脉,缺她不可。王长生是一个不得不防的危险人物,老奸巨滑,自从被打入冷宫,嚣张跋扈的气焰顿消,然而人心叵测,谁知道他背地里有何阴谋诡计。洪亮和大海都是有勇无谋的粗人,对自己构不成威胁,稍加防备就可以了。郑川再一想,俗语说得好,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自己苦等的时刻即将到来,怎能轻易放过?打定主意,郑川便开始策划下一步行动,争取做到神不知鬼不觉,秘密达成目的。 郑川设想了所要实施的步骤,毒死洪亮,或者派人暗杀,都属于冒险之举,想至此,郑川感觉不寒而慄。太可怕了,万一被人发现,自己的小命休矣,身败名裂,遭人唾弃。郑川心存恐惧,但是他怀揣的暴富梦想,难道就这样放弃吗?郑川不甘心,他决意赌一把,弄好了一步登天,肯定有很大风险,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事不宜迟,郑川想早晚要通过黄娟联合行动,不妨直接告诉她,探探她的口风。郑川盘算其他可行方法,他脑子里闪过一个词:车祸。对呀,此乃混淆视听的最好手段。 郑川邀黄娟共度良宵,一番水翻潮涌的激战过后,郑川确认黄娟已经投诚,转向自己这方阵营。郑川试探地问:假如今后我们能长久在一起,你觉得怎么样?黄娟听此话,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显然她没有领会郑川的用意。郑川使用的是模稜两可的话,他没有透露入主天翔集团的野心,黄娟做梦也不可能想到他有如此狠毒心肠。看黄娟怔愣愣不说话,郑川决定跟她摊牌:我就明说了吧,洪亮是挡在我们面前的绊脚石,我们总这样偷偷摸摸的,什么时候是个尽头,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杀掉他。 黄娟颓然摇头否决,缓缓开口说:事情并不如你想像的那样简单,我了解洪亮,看似没有心机,实则诡计多端。你冒冒失失想要杀死他,恐怕你还没有出手,他早已察觉,最后倒霉的人是你,他反倒毫髮无损。听了黄娟的分析,郑川对自己的计策产生怀疑,是不是异想天开,未曾估计到洪亮的真正实力。郑川依然想破釜沉舟,即便拼个鱼死网破,也绝不回头。郑川信誓旦旦地说:我不是大脑发热,才想出这么个不得已而为之的下策,我已经深思熟虑,一日不除洪亮,我们就没有好日子过。 黄娟伸出美丽的縴手,十指尖尖,柔若无骨,宛如洁白的云团。郑川抓住黄娟的玉手,仿佛置身于天空中央,湍急浪潮夹带着潮湿的气息扑面而来,好像要最终吞噬他的身体。黄娟不能接受他的主张,而他把自己的全盘计划告知黄娟,已经再无退路。郑川拉着黄娟的手,近乎央求地说:我全都告诉你了,你问问自己的感受,是愿意跟我一起干,还是回到他的身边,我不想勉强你。黄娟听郑川这番表面软弱,而内藏杀机的话,泪水不自主地溢满眼眶,她明白郑川的心意已决,已无更改的可能,只得点头答应。 第129页 争取同盟 [本章字数:2703 最新更新时间:2011-12-08 21:09:04.0] ---------------------------------------------------- (一八七) 郑川劝慰黄娟说:如果他发现我们的事,不仅是扫地出门那么简单,我们在他手底下如履簿冰,何时才是出头之日?郑川讲到最后声泪俱下,黄娟被他的话打动了,横下一条心,跟郑川坚定站在一起。郑川继续开导黄娟:我一直以来对他忠心耿耿,也不想明火执仗和他对着干,现在他还被蒙在鼓里,我俩分管业务财政大权,联合起来的力量不可战胜。黄娟连连点头称是,她已经被郑川灌输的迷魂汤沖昏了头脑,心中加剧对洪亮的不满。与洪亮相比,郑川城府极深,目前大权独揽,在她心目中的地位是无以替代的。 洪亮准备让郑川接手公司,挑起大梁,他从没有对任何人透露,郑川等不及了,提前发动抢班夺权的政变。如今流行一句顺口熘:要想富,开药铺,要发财,跑建材。房地产市场是肥得流油的行业,郑川在短期内已深谙此道,洪亮并非深谋远虑之人,只是在无序的房地产开发时代抢占先机,才侥倖混出个头绪。郑川意欲将命运掌控在自己手里,洪亮是他的拦路虎,他要成为打虎英雄。三国乱世之中,涌现了多少翻江倒海的旷古豪杰,郑川受其负面影响毒害很深,也效仿此类人等,跃跃欲试,以图威震八方。 当然,他不可能大张旗鼓行动,採取明察秋毫的等待态势,制定稳妥计划,方能如愿成功。郑川来自于社会底层,他幼年对金钱从嚮往到顶礼膜拜,一步步走到今天,贪婪成性。偏偏他涉足的房地产界漏洞百出,污浊不堪,亲睹这一切,他开始蠢蠢欲动,想要一举登顶。洪亮常向大家介绍,郑川是后起之秀,前途不可限量。洪亮佩服郑川的学识和智慧,是一种自然流露的有意提携的暗示,却助长了郑川的猖狂野心。郑川梦中都想着改朝换代,自觉劳苦功高,为洪亮立下汗马功劳,进而妄想取而代之。 郑川感觉此刻和黄娟的心贴得很近,就如同两人的身体,紧紧绕缠,藤蔓相绞。他们每天出现在大庭广众的场合,仪表堂堂,衣冠楚楚,背地里却是**相见。人在外衣之内,究竟包裹着怎样的躯壳和灵魂,是不可一眼洞穿的。现今的世道无利不起早,郑川与黄娟此后的表现格外卖力,中规中矩,洪亮没有发觉值得怀疑的破绽。郑川依旧在洪亮鞍前马后听令,黄娟则破例早早回家,摆出一副收心的样子。人生是一场浩大的游戏,在这场游戏当中,只有笑到最后,方为真正的赢家。 郑川和黄娟按兵不动,静待良机,洪亮反而沾沾自喜,哪知道他们双双联手,欲将其驱逐出局。郑川向黄娟口口声声表示,自己是在为他们的将来着想,黄娟好像中了魔,对郑川信誓旦旦的表白深信不疑,情愿肝脑涂地。郑川把黄娟当作他的道具,利用她这个活道具可以成就自己。这年头怪事多,做人不如做狗受到宠溺,做事不如密探赢得信赖,内行不如外行步步高升,诚实不如忽悠好运当头。郑川外表清高,而骨子里彻底变质了,变成唯利是图,为达到目的而费尽心机的人,黄娟也有所觉察。 郑川只认钱,不认人,为了自己利益,哪怕出卖朋友,坑害无辜也从不眨眼。郑川另一面是巴结逢迎,投其所好,洪亮想充门面,郑川就买来古玩字画,精版书籍。郑川还调动洪亮的胃口,给他讲述古代轶事,尤其是三国的故事,让洪亮心内大喜。那时洪亮尚处于一知半解之中,及至他后来不幸遭遇车祸,沦为植物人,才闪现类似于神游的奇幻场景。洪亮完全被郑川伪善的面目所迷惑,对他丝毫不设防,郑川则加紧事前的筹划工作,想好将要遇到的种种情况,深入研究汽车的性能,以备不测。 (一八八) 身处汽车工业化社会,每日出行都和汽车密不可分,郑川着手对汽车性能作进一步了解。据权威人士称,时速100~120公里是大部分车辆性能速度和安全等因素的最佳结合点,而把车速控制在80km/h以内,车辆的安全性可以得到最大限度保证。最好的车,在完好的路面上测试,由专业驾手操控,从时速100km/h急剎车到停车,剎车距离最少也有40米。超过80公里需要的剎车距离更长,而速度越快,对人体的反应和道路情况要求也越高。在过路口时,速度一旦超过60公里,出事故的机率都很大。 速度越快,面临的安全威胁越大。尤其是车辆超过200km/h,对车的要求就进入一种临界状态,此时踩一脚剎车,车辆左右的摩擦稍有一点不对称,整个车就可能失衡,发生转向。有人对车祸统计后发现,一辆时速88公里的汽车从相撞到导致司机死亡只需0.7秒,因此时速达到200km/h以上时,面临的风险无疑会以几何级数增长。f1赛车,着名车手的最快单圈平均时速为207km/h。通常在市区行驶的安全速度是40~60km/h,在高速上不超过其两倍,控制在合理速度范围之内,即使发生车祸损失一般都较小。 所以,控制速度是开车最重要的安全锦囊妙计,一款以安全着称的车,它的安全性能也是有极限的,一旦超出就面临车毁人亡。不管是几万元的经济型轿车,还是上百万乃至上千万元的超级豪车,每一款车在出厂时都配备了安全装置。安全性都是相对的,如果速度过快,制动距离有限,突然发现障碍物,再优秀的车,配置再完备,也很难逃避灾难。车祸有偶然性,谁也不能保证车子的哪一点最先接触到碰撞物。在发生事故的一剎那,谁也不能保证驾驶者能清醒地调整方向盘,将安全气囊的点瞄准障碍物。 第130页 作为汽车的四只脚,轮胎是汽车奔跑时唯一接触地面的部分,它的状态直接决定了行车的安全性。当轮胎气压出现异样,或者表面胎纹磨损过度时,都存在安全隐患。尤其是车辆行驶中已经出现一些先兆,如跑偏,胎噪变大,高速异常抖动等,一定要格外小心,及时修补或更换轮胎。安全带可能是平时人们开车、乘车最容易忽略的地方,但却是汽车碰撞事故中最有效的保护设施,被称为生命带。据有关数据显示,驾乘人员系好安全带,在事故中存活的机率是不系安全带的两倍,受伤机率则降低一半。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车辆的速度一般都比较快,路况良好通常会达到100km/h以上。汽车一般会发生三种撞击。第一是方向盘偏离,撞到了一边的护栏,肯定会出现弯曲形撞击,人在车上会像被筛糠一样摇晃;第二是在快速行驶中爆胎,这时驾驶者通常会打方向盘,踩剎车,车辆容易发生翻滚,这时一定不要乱打方向盘,避免急剎车;第三种就是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这时通常速度较快,反应时间短,力度很大。一般来说,安全性越好的车,发生碰撞后变形越大。 在香港电影里经常看到,警察追歹徒,车翻了以后,人爬出来大喊,快跑啊,然后车就爆炸了。在现实中,严重碰撞后自燃的车辆都很少,更不要说爆炸了。从汽车一整套系统来看,爆炸只会涉及到和油有关的东西。汽油在汽车内的通道是:油箱,油管,滤芯器输送,电子分配,节气门,混合气体,气缸。一般的自燃很难引起爆炸,爆炸的原理是在一个密闭的空间里,突然燃烧得很勐烈,内部的能量迅速冲破外壳,就像放火炮一样。车辆是在一个极限速度之下,又勐烈撞击到了坚硬物体,有可能导致油管油箱等损坏,遇到火花就引爆。 意外怀孕 [本章字数:2641 最新更新时间:2011-12-13 21:14:59.0] ---------------------------------------------------- (一**) 郑川笃信的原则是,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他大脑里不断浮动惨烈画面,战争的烽火狼烟,以及从寂夜中坠落的流星。郑川和洪亮有相近之处,都经歷过大起大落跌宕起伏的人生,所不同的是,洪亮是进城打工者当中的幸运儿,郑川却是一直默默无闻,很难有出头之日。每当警车和救护车拉响鸣笛唿啸而过时,郑川条件反射一样跳将起来,坐立不安。待惊魂稍定,郑川暗骂自己少见多怪,他脸上展露出怪异的报复式笑容。郑川确信,世界上行为不端的人不计其数,不仅是他自己。 其中被人发现的属毛手毛脚,计划不周的倒霉蛋,当然,他排除在外。因为他有详细部署,即使制造惊天动地的血案,也不会有人怀疑他。郑川心中盘算,他和黄娟唱主角,还必须有个配合行动的人选,程霞最适宜担当此任。离婚后的程霞名花无主,对男人失去信心,反而愈发美艷动人,秀色可餐。女人经受婚姻的洗礼,似一株雨过天晴的花朵,或凋零枯萎,或重现娇媚,程霞属于后一种情形。洪亮近来表现得异于往常,情绪高涨,劲头十足,郑川以返老还童之类的恭维话逢迎洪亮。 转过头,郑川内心一阵窃喜,俗语有云,迴光返照,洪亮死到临头,还浑然不晓。郑川走火入魔,踏上迷途,他想像着川流不息来往穿梭的高速公路,如同另一种意义的屠宰场,略施小计,便可大功告成。好像那里有一群孤魂野鬼,张牙舞爪,在等待新加入者,洪亮很快将成为其中一员。郑川得意洋洋,狂野而放肆地笑出声,幸好无人注意他,否则被当作精神错乱的疯子。要想出人头地,必须以出卖良心为代价,此乃郑川信奉的条律。为此他可以处心积虑,不择手段,他决定豁出去了。 繁华闹市之中,衡量一个人的价值唯有用财富作为标准,洪亮附庸风雅,是他装门面的幌子,实则腹中空空。黄娟告诉郑川:我已经怀孕了,肚子里是你的孩子。郑川一时间茫然迷惘,他还没有想好如何处理这棘手的事。郑川问:他知道吗?黄娟眼角噙着泪水点了点头,说不清是兴奋,抑或恐惧。黄娟又说:最近我的右眼总是在跳,睡不好觉,不知是不是大祸降临。郑川看一眼黄娟,眼窝塌陷,状似熊猫的眼眶,不禁感到心疼。见郑川手足无措的样子,黄娟更是眼泪汪汪,心中大乱。 郑川毅然决然地说:打掉孩子。黄娟双手紧紧捂住腹部,仿佛马上失去亲生骨肉一般拼命摇头:不,我想要这个孩子,洪亮也不会答应我做流产,你就不能想想别的办法?郑川苦痛地回答:我没有别的选择,只有让你做掉胎儿一条路,否则他知道真相,后果不堪设想。残酷而不幸的结局终于发生了,郑川和黄娟意见不一致,吵闹不休,这是他们复合以来最激烈的一场争执。黄娟不停地问:到底怎么办?郑川说:我也不知道。郑川话音刚落,他眼睛忽然一亮,电视屏幕出现一则新闻报导。 在江滨市的高速公路上,一名司机饮酒过量,汽车失控,撞到路边的防护栏。车内一家三口被活活烧死,无一生还。画外音是:遵守交通规则,喝酒不能开车,希望全体市民引以为戒。电视录像上的惨状触目惊心,车体报废,焦煳的尸首烧成了黑炭。大海常说,汽车是索命的牛头马面,车祸就是人祸。郑川细想,大海说的也对,那一家三口“在烈火中永生”,表面上看杀人的元兇是汽车,实际上还是当事人。郑川联想到不久前老万遭遇车祸,车祸就像潜伏的魔鬼,不知何时窜出来,碰巧肇事者偏偏又是洪亮。 第131页 (一九○) 车祸的恶果非常严重,常常车毁人亡,好在老万只是轻伤。老万疗养一段时间身体痊癒,洪亮多次买礼品看望老万赔罪,老万才消了气。纵观世间,可大体分为两种人,一种是盲目乐天派,从来不打腹稿,走一步看一步,草率作决定,等到既成事实,悔之晚矣。另一种人恰好相反,思忖琢磨无数遍事件可能出现的概率,意识支配行动,做好充分准备,显然郑川属于后面这种人。郑川也有顽固的弱点,晕血,看见汩汩涌流的鲜血,他就开始头晕目眩,心脏几乎停止了跳动。 郑川往往脸色刷白,额头沁出细密的汗珠,他被殷红的血吓坏了,故此他开车小心翼翼,从未有过车祸的经歷。郑川这时天天在做白日梦,他辛苦打拼,玩命折腾,这该有多么麻烦,累人累心。他有自己的主张,恨不能将老闆洪亮的钱划归己有,为此他不惜作最后一搏。郑川想,自己押下殊死赌注,肯定有风险,他自觉胜算很大,即便壮烈牺牲,也要死得其所。黄娟曾对郑川讲:我发现保姆总在身后跟踪我,八成已摸清我和你的关系,这样的话,洪亮不可能不知道,我们的处境很危险。 郑川阴险地笑道:此事很快就会了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洪亮悄悄派人打探消息,我早有察觉。黄娟求助似地望着郑川,想听听他的下文。郑川愤恨地说:天意弄人,我俩本是一对有情人,反被洪亮抢先占得机会。我怎么能善罢甘休,决计赌一把,胜负在此一举,利用程霞,在我和洪亮出行的时候,干掉他,只有这样,才能保住我们没出生的孩子。郑川使用的是藉口,为满足一己之利,他根本不顾念骨肉亲情。黄娟也清楚郑川是何居心,没有当场戳穿他,却见郑川朗声大笑,笑得口水也流出来了。 黄娟好奇地问:你笑什么?郑川说:如果时光能倒流,我一定要带你去看走遍天涯,手牵手,一路走一路吃,摸摸古老石狮, 感受千年歷史穿越。走累了,我背你,在湖畔搭起帐篷,看湖水山色,静等月亮升起;我们一起去山神庙,焚香敲钟,祈祷我们的爱情得到佛祖保佑。我们一定要到超市购物,回家抱着零食一同看电影,一起去登山,一步一步地爬上去,爬到山顶。我们一定要去咖啡厅坐坐,选沿窗的座位,然后一起晒晒太阳。我们一定要一起穿上泳衣去体育馆游泳,我要告诉你我们曾经相识四年。 郑川越说越激动:我们一起奔跑放风筝,晚上去熘冰场,一定要去吃街边小吃。我们一起去家居装饰城,买窗帘和床单,拍婚纱照,想像我们以后的甜蜜日子,我希望我们可以在这里有自己的温暖家。我们可以一直在一起,不再离开,只要两个人在一起。郑川说到此处,黄娟已经泪流满面,哽咽着说不出话。郑川又说:我已等了很久,母亲常对我说: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不成家呢?要不到时我连孙子都抱不动了。母亲希望我赶紧成家,有个老婆,有个孩子,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可她哪里知道,我在等你呢。 郑川接着说:父亲也讲,你也不算小了,还不成家?家里有个女人,也许能更快些成功。身边的朋友也说,兄弟,也该成家了,再不找黄花菜都凉了,你看我的孩子都会打酱油了。朋友们希望我找个女人结束单身的日子,身边有个女人的生活更稳定,可他们哪里知道,我在等你呢。是啊,他们说的都太对了,但我一直相信在这个世界之中总有一个属于我的女子,那个人就是你,就是你。我已孤寂得太久,但在一个人的日子里,我从不觉得寂寞,因为我相信在这个地球上总会有一个女人是我的妻子,那个人就是你。 车祸成真 [本章字数:2628 最新更新时间:2011-12-14 21:33:03.0] ---------------------------------------------------- (一九一) 黄娟听后感动不已,热泪盈眶,然而她知道,郑川变了,不再是那个纯情的痴心人。郑川已变成唯利是图,蝇营狗苟的小人,可是黄娟依然对他爱恋无悔。郑川已经掉进钱眼,挖空心思占有不义之财,黄娟非但不阻止他,反而助纣为虐,帮他捞钱。在这个现实得不能再现实的年代,钱的重要性被无限度地拔高,郑川则是急先锋,堕入拜金主义泥潭。有一次,郑川在网上浏览,一条关于金钱的帖子吸引了他,里面的写法一环套一环,紧扣时代的脉搏,切中时弊,使得他看后心惊肉跳,惊恐万状。 帖子的内容是:挪用的钱,使你有借无还;占用别人的钱,使你生意流散;暴富的钱,使你挥霍无边;多收的钱,使你丢尽脸面;受贿的钱,使你妻离子散;贪污的钱,使你家破丢官;索要的钱,使你心贪手懒;赌博的钱,使你倾家荡产;捡来的钱,使你用之不安;骗来的钱,使你走向深渊;偷来的钱,使你心惊胆战;搜刮的钱,使你欲望难填;讨来的钱,使你丢人现脸;**的钱,使你生活糜烂;抢得的钱,使你闻风丧胆;不义的钱,使你牢底坐穿;丧尽天良的钱,使你最后用命来还。 在金钱的诱惑下,郑川已丧失良知,灵魂空泛而虚飘,睿智才华葬送给了铜臭孔方兄。郑川和黄娟分头行动,黄娟继续扮演贤妻角色,洪亮不会产生戒备疑心。郑川约见程霞,争取外援,程霞对郑川的做法有所顾虑,她经不起郑川的极力劝说,最终同意了担任女配角。程霞的任务很简单,坐在事先租好的敞篷车中,正值深秋时节,北风唿鸣,程霞用纱巾遮住面部也很自然。郑川暂时中断与黄娟的联繫,免得节外生枝,保姆发现他们的私情,而导致原本周详的计划因一时疏忽满盘皆输。 第132页 万事俱备,只等郑川动员洪亮去高尔夫球场休闲娱乐。现在洪亮事业上一帆风顺,黄娟又回归家庭,正志得意满,他毫不犹豫应承下来。郑川心中欢畅,一切按照预想的套路有序进行。在前一天傍晚,郑川忍不住还是约黄娟见面,两人热吻缠绵,黄娟已下定双双共赴地狱的决心。他们相识四年,因为误解和任性而分隔了三载,在最近一年的时间里,他们极尽欢愉,以补偿那被浪费的三年光阴。黄娟妖娆迷人,体态轻盈婀娜,怀孕三个月,竟然没有半点受孕的迹象,这方面令郑川颇为自得。 黄娟是高跟鞋收藏迷,在她的橱柜里整齐码放着各色不同款式的高跟鞋,每次和郑川约会,她都会更换其中的一种。这是黄娟梦寐以求的时刻,男人求欢为的是刺激新奇,女人却有所差别,至少黄娟是为重圆旧梦,她宁可奋不顾身飞蛾扑火。这一次黄娟足蹬长统靴,将长发盘起,梳成髮髻,尤显典雅风范。女为知己者容,黄娟对郑川一往情深,爱她甚至胜过爱惜自己的生命。他们已经彼此了如指掌,包括对方的生活习惯,细节喜好,还有一览无余的身体,都活生生展示在他们的眼前。 这一回他们相互发泄着心中的欲求,心理有许多话要讲,临到嘴边,欲言又止。爱是鬼使神差的灵肉交换,除了洪亮,黄娟只跟郑川上过床。郑川是随性不羁的浪子,凡是有机会,他可以和任何女人发生关系,前提是能让他心魂荡漾。在和郑川激情相拥时,黄娟从温顺的绵羊变成勇勐的花斑豹,也唤醒郑川潜在的渴望,两人一同游歷天堂梦幻之旅,身体契合,掀起一轮接一轮的高潮。床榻之欢是一剂甜蜜的药,尽情饮用能够疗治他们孤单干涸的心灵,两人深深地沉浸于这种情网之中,欲罢不能。 (一九二) 哪怕黄娟明知郑川撒下阴谋欺骗的大网,她也熟视无睹,情愿陷进去。郑川提出挪用资金款项,黄娟毫不迟疑鼎力支持,至于他何时归还,黄娟从未想过。他们经过一场场激烈肉搏后,偎依在一起,今夜无眠,等待他们的或许是生死离别。郑川劝黄娟赶快回家,黄娟迟迟没有动身,郑川佯装生气,其实他心里焦急,生怕他们的不伦之事曝光。郑川后悔自己办事轻率,即将完成一件惊天之举的前夕,还在惦念儿女情长,他告诫自己,小不忍则乱大谋,一失足而成千古恨,此事一定小心为妙。 郑川改变态度,一脸严肃地催促黄娟速速离开,黄娟挣脱郑川的怀抱,怒气沖沖穿好衣服,悻悻然离去。郑川望着黄娟懊恼的一连串动作,无奈地摇头嘆息,他自认为高明,懂得进退伸缩,黄娟毕竟是个意气用事的女人,头髮长,见识短。房地产泡沫突显,市场大潮重新洗牌,郑川准备先除掉绊脚石洪亮,再重打炉灶另开张,凭藉自己的聪明智慧,足以在新格局中撼动干坤,稳坐钓鱼台。以郑川之见,占据房地产界的老闆,像洪亮谢军之流,普遍素质低下,不会智取,只能硬拼,早晚是大浪淘沙的遗弃者。 郑川想,他捷足先登,取代房产老闆地位,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郑川瞄准车祸事故,死于非命的例子比比皆是,只要有周密计划,浑水摸鱼,矇混过关,有极高的可能。郑川冒死一拼,他存有侥倖心理,自觉智商水平高人一等,所以他不惜冒险作一次亡命徒。郑川不甘心接受命运的摆布,安排他的位置远远不能满意,他要採取主动,再不会听之任之。郑川早早驱车停在洪亮的花园洋房下面,黄娟探出脑袋,她如临大敌,表情非常不自然,看来她对生死悬于一线的可怕后果难以承受。 郑川面露微笑,表示没有问题,然后洪亮走出公寓大门。郑川察言观色,洪亮依旧是满心欢喜,料定黄娟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绝对没有向洪亮透露计划内容。路上,郑川一如往常和洪亮谈论公司内部的事及社会见闻,淡定自若,没有显露丝毫的不轨企图。车速飞快,道路两旁稀疏斑驳的叶子在风中战慄,像是预兆一场灾难将至。洪亮坐在副驾驶的座位上,对将要面临的危险全无防备,正在聆听郑川风趣的话语,情绪安稳。当郑川讲笑话时,洪亮会心地发出笑声,感觉十分惬意闲适。 突然,一名时髦美艷的女子坐于敞篷车上,因为有丝巾的遮挡,她面目不清,从她的着装打扮来辨别,是一位时尚新潮的娇娃。郑川和洪亮都不约而同注目观看,这时迎面开来一辆大货车,车里的司机躲闪不及,与奥迪车勐然相撞。只听见咚的一声巨响,奥迪车被撞得面目全非,有好心路经此处的司机停车报警,人们三三两两围拢过来。时间不长,人群开始骚动,交警事故处理车和急救车赶至现场,分开众人,好事者被劝远离车祸发生地。洪亮完全失去知觉,昏迷不醒,郑川则残留一点意识。 郑川偷眼见到地上一滩血迹,他也随之昏厥过去。洪亮的伤情很严重,衣服被浸红了,尚在血流不止,在柏油路上迅速蔓延,令人生畏。有人断言:年纪大的男人恐怕已经死了。被抬进救护车时,郑川忽然清醒,周围弥散的血腥味噁心之极,他紧闭双目,强忍着不呕吐。恐惧感在郑川的全身扩张,他痛苦万状,撞伤的痛楚倒在其次,他精神受惊吓,方才晕血带来的虚脱,使得他苦不堪言。洪亮坠入黑暗迷谷,郑川觉得他自己更为悲惨,生不如死,魂不守舍,整个人就像失去灵魂的木偶,有气无力。 第133页 灵魂出窍 [本章字数:2644 最新更新时间:2011-12-15 21:19:53.0] ---------------------------------------------------- (一九三) 如果不是怕事情败露,郑川一定会大声喊叫,但是为了大局着想,他只得假装晕倒,在双重苦痛中煎熬。随着时间推移,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交警向路人打听事故发生的经过。报警的年轻司机是事发现场的第一目击证人,他一五一十讲述了突发事故的始末,交警在作笔录。围观的人以灰头土脸,表情木然的打工者居多,商场的老闆和白领,才没有闲工夫管这些无关的事。几个打工者也凑前抢白车祸的经过,他们语无伦次,交警一面让年轻司机继续讲,一面不耐烦地对他们说:不要添乱。 郑川在医院里度日如年,他很不得身添双翅,飞出医院。由于他和僱佣的货车司机早有默契,撞击点是他们早就彩排好的,因此郑川只受了轻伤,对身体无大碍。洪亮坐在副驾驶位置,他一贯不使用安全带,从前郑川有时提醒过他,这次故意疏漏了,加之行车超速,郑川想洪亮殒命的机率大大增加。通过一个多月的治疗,郑川彻底康復,只在身上留有疤痕,是他实施罪恶计划的见证。而洪亮,经过多次联合会诊,专家组给出的结论是,脑组织损坏,回天乏术,最好的结果也只能是变成植物人。 虽然洪亮未恢復意识,但是他的大脑并没有罢工,只是外在表现给人一种濒死的状态。他似乎进入一片灰色朦胧的原野,天空澄澈湛蓝的颜色被置换,代之以灰濛濛的色调。迷离恍惚中,洪亮仿佛又回到自己的家乡,一眼望不尽茵茵草坪,裊裊升起的炊烟。他从乡村进驻城市,是一种幸运呢,还是归属感的失落?此问题有待探究,值得反躬自省。洪亮的肉身已经麻木,疼痛感全无,他的头脑仍在超乎常规地工作。以前郑川向他传授三国智谋,还有外星人传奇,虽是纸上谈兵,此时却派上用场。 洪亮神思飘逸,在远古未来之间穿行,以往他粗心大意,环游一番古战场,和各式各样人打交道,才幡然醒悟。原来他怀疑郑川和黄娟关系暧昧,苦于没有确凿证据,保姆翠花打听来的情况多属猜想臆测。洪亮上天入地走一遭,明白了许多事,首先郑川平日里的言行就有问题,同时用谄媚和暗算即兴发挥的伎俩,常常使他上当。再有,郑川在利用他,作为靠山,其实是为自己的进阶铺路。洪亮不得不承认,郑川很有能力,也不乏聪慧的大脑,但是他都使于阴谋诡计,没有用在正道上。 洪亮不断地追索昔日的歷歷往事,忽然他头脑里一片空白,昏昏然沉睡过去。他失去神志,迷濛缥缈,进入一种类似于幻梦的思维空间,潜意识却在飞速运行。神游三国,迸发一系列奇思妙想,洪亮对过往深入思考,这是植物人主动性觉醒的表现。虽然医学专家已经诊断他很难倖免于沦为植物人的危境,洪亮自身的修復功能始终没有停顿,为日后的甦醒提供最大可能。家破人亡,是洪亮心中永远的痛,所以他昏睡梦游时,也念念不忘愧对的妻儿,悔恨自己受他人的蛊惑,见异思迁,他良心发现。 及至和梦里的完美偶像貂蝉相遇,洪亮弄懂了以前他丢弃的美德,是他此生最应该珍视的东西。与此同时,郑川躺在江滨市中心医院的病床上,脸色惨白,他想得很多,设想了多种结局,其中包括洪亮大难不死,该当如何处置。他疏忽了一种情形,洪亮不幸成为植物人,这样一息尚存的活死人,是最不好对付的。监护极严,郑川想尽快终结洪亮的生命,都无从下手。郑川获知洪亮处于昏迷之中,他一直惴惴不安,更加剧了他的心理恐慌。所幸郑川从拍片显示得知,自己只是轻度骨折,没有发生断裂。 (一九四) 为了不伤骨膜,迅速痊癒,郑川托人找到中心医院的外科主任,亲自主刀。因为他有饮酒习惯,对麻药的反应迟缓,需加大剂量。手术很顺利,打完石膏板,郑川转住院部疗养,他有强烈的预感,洪亮迟早要醒来,果真那样的话,他谋划的一切将化为乌有。甚至有更恐怖的后果在等着他,郑川像热锅上的蚂蚁,焦躁心急,寝食难安。求生的本能驱使他,尽快离开医院,与黄娟会面,商量下一步行动方案。郑川谘询了脑神经方面的权威学者,植物人甦醒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除非是天意成全的奇蹟。 看来洪亮清醒过来的概率不大,即便万一他意识復甦,也会留下后遗症,不是痴傻,就是迟钝。郑川总算盼到出院了,他和黄娟密谋蚕食天翔集团,最后一口吃掉的方法。黄娟说:我只能在财务上给予支持,其他方面就看你的了。郑川经验不足,根本不是混迹房地产界老江湖谢军的对手,被谢军翻盘,不得已将房地产老大的地位拱手让出。郑川亏空许多,在房地产业无法立足,好端端的天翔公司岌岌可危。郑川连吃败仗,他又决定建大型超市,开张纳客不足一月,便显现颓势,客源稀少,只好以关门告终。 郑川四面出击,看服务业难以奏效,他开始进军高新技术产业,由于缺乏成熟的思路,再遭败绩。郑川引进的原材料,加工为成品,市场销路不畅,债台高筑。见生意受阻,郑川积极寻求合作伙伴,最后选定谢军,原来就熟识,有多年的交情,亦敌亦友,郑川抱定的信念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郑川对谢军说:我们强强联合,江滨房地产界就是你我的天下了。谢军轻蔑道:自从洪老闆出车祸以后,天翔集团已今非昔比,如今你当家,更是一蹶不振。若想跟我谈判,你现在还有什么资本? 第134页 郑川还想辩白,谢军摆了摆手,郑川知趣地闭口不语。谢军冷嘲热讽说:当年天翔集团如日中天的时候,我提出联手打造房地产业的垄断局面,你拦阻洪老闆,不让他答应,轮到你支撑不下去了,再来找我,世界上哪有这样的便宜事?你还是好自为之吧。郑川吃了闭门羹,与谢军彻底谈崩,先前计划好的利润分成也只得作罢。在洪亮住院救治期间,来探访他的人络绎不绝,老万和谢军不计前嫌,纷纷前来看望洪亮。大海忙前跑后,而王长生却按兵不动,只露过一次头,说几句安慰话,便匆匆告辞。 王长生对郑川一如以往,不冷不热,大海怪罪郑川是造成洪亮昏迷不醒的祸首,虽然未识破郑川的阴谋,也疏远了他,与郑川决裂。奇怪的是,刁婵的病不治自愈,疯疯癫癫的样子不復存在,好像她根本没有精神失常。洪峰向来对郑川印象不佳,没有好感,郑川曾经找过洪峰,试图消除隔阂,然而洪峰则不买帐,郑川自讨没趣,后来也就淡忘了他们母子俩。目前只有黄娟偶尔约会郑川,因为害怕车祸隐情泄露出去,他们只可短暂相聚,随后便匆忙分别,他们保持这种若即若离的关系,不敢来往密切。 郑川在事业上连连受挫,天天忙于重整旗鼓,极少回家,从他上班以后就和父母分开居住,他已经有很久没有见到父母了。公司内部的人听信大海的话,不待见郑川,就连黄娟也明显对他失去热度,郑川感觉四面楚歌,众叛亲离。他终日茶饭不思,焦虑万分,他心想,照这种势头,何时才能达成心愿?本来是他设下圈套,以期获得巨额回报,可是事与愿违,怎承想,事情没有按照他预料的方向发展,反而是变得越来越糟。郑川孤立无援,他有苦难言,唯有打碎牙齿血吞,前景一片黯淡无光。 勾心斗角 [本章字数:2647 最新更新时间:2011-12-16 21:05:24.0] ---------------------------------------------------- (一九五) 洪亮在重症监护室抢救时,黄娟只来过一次,见洪亮生还无望,即使侥倖存活也是会喘气的无用之人,她悄悄熘走了。反倒是刁婵,闻讯匆匆赶来,尚未进病房,就瘫坐在门外,嚎啕大哭,悲痛欲绝。医生正用电击器试图催醒洪亮,刁婵见状,比她被洪亮扫地出门还难过,痛哭流涕,眼前发黑,这一次真的濒临崩溃。刁婵装病,假扮精神失常,是王长生出的主意。当时洪亮走火入魔,非要跟刁婵离婚,迫于无奈,刁婵只好同意。刁婵受到沉重打击,却并没有陷入想不开而发疯的程度,只是精神萎靡不振。 王长生想,洪亮属一时煳涂,以后还将回到刁婵的身边,他心生一计,让刁婵装疯卖傻。或许洪亮生出恻隐之心,自责悔过,说不定此招能见效。刁婵依计而行,可是洪亮并无悔改之意,有郑川的不良诱导,洪亮仿佛变了个人,绝情寡义,不念旧情。刁婵装精神病,只有她和王长生两人知晓,洪峰也不知内情,洪亮自然没有看穿其中有诈。刁婵瞒过了洪亮,郑川和黄娟也信以为真,认为刁婵失去竞争力,此事众所周知,无人怀疑。等洪亮惨遭车祸,长睡不醒之时,刁婵忘记自己疯子的身份,忽然变成正常人。 刁婵前往病房,看见不省人事僵直的洪亮,以为他魂归黄泉,她的心好像被钢针扎刺,几乎流干了眼泪。此刻刁婵听医生说,洪亮还有一线希望,她哭天抢地悲号:一定要救活他。医护人员见刁婵痛苦万分的样子,劝她不要过于伤心,他们会尽力而为。刁婵的脸有些变形,很像是疯癫的精神病患者,洪峰在一旁不住地规劝:妈,别哭了,事到如今哭也不管用。这句话提醒了刁婵,洪亮还没有死,只要有一口气,就有生存的可能。但见洪亮脸如白纸,身上缠满绷带,鼻孔中塞着氧气管。 巡诊的主任劝慰道:请您冷静,不要着急,我们会想办法救治他,目前他处在重度昏迷中,暂时没有生命危险,等观察一段时间后,我们全力抢救,我是医生,可以向你保证。刁婵的心情有所缓解,不再过分悲伤难受,她心里如同打翻了五味瓶,说不清是什么滋味。刁婵镇定一下大脑,摆脱纷乱思绪,仍然心如刀绞,被莫名的恐惧感占据着,失魂落魄,忧伤愤恨一股脑涌上心头。刁婵对洪亮有怨言,但是他毕竟是相濡以沫二十年的丈夫,今朝遭到报应,并不是她想看到的结局。 刁婵是自尊心极强的女人,宁可自己品味洪亮丢给她的苦果,也不愿意去跟小狐狸精黄娟拼个你死我活,让别人看笑话。刁婵是来自乡村的农妇,从小所受的教育是忍让,迁就,退避,逆来顺受,与城市里的娇小姐黄娟有天差地别。经过全面检查,院方制订了急救治疗方案,通知家属刁婵,配合医院诊治,一定尽力让洪亮重获新生。刁婵心急如焚,日夜监护守候着洪亮,期盼洪亮早一天睁开眼睛復活。刁婵愈加憔悴,脸颊明显凹陷下去,据医生讲,洪亮脑部受到震盪,失血过多,大伤元气,要想恢復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医生如实相告,令刁婵心痛至极,她刚刚松弛的心情骤然间又揪紧了。医生开导刁婵:他的病主要是车祸造成的脑损伤,其他脏器一切完好,现在需要补充营养,外加静养调理,醒来的可能性还是很大。刁婵听后,喜忧参半,医生显然是在安抚她,洪亮生死未卜,自己的命好苦,想至此,她的泪水在眼圈里打转。刁婵面带愁容,一心盼望洪亮早日康復。刁婵守在洪亮病床前,衣不解带,难以入眠,困极了就打个盹。每天洪峰看着母亲忧虑的神色,心疼不已,他又帮不上忙,只能买好食物,担心母亲身体承受不了。 第135页 (一九六) 医生护士和探望洪亮的亲友都劝刁婵,不要管这个忘恩负义,狼心狗肺的人,刁婵听不进去,依然悉心照料洪亮。刁婵为洪亮擦洗,餵食,她遵照医嘱,仅是输入葡萄糖和生理盐水,不足以唤醒沉睡的洪亮。相比于洪亮臃肿肥硕的躯体,刁婵显得十分单薄,人比黄花瘦,每天翻动洪亮的身子,确实力不从心。刁婵拼尽全身力气,无微不至照顾洪亮,没有自理能力的洪亮浑身清爽,无异味,这一点令值班护士颇为惊嘆折服。刁婵让洪峰从网上查询植物人起死回生的例子,她有所收穫。 刁婵钻研这些范例是否存在联繫,明白植物人是挣扎在生死之间的特殊一类人,现代医学还没有行之有效的手段,可以拯救他们,单靠药物维持,植物人是很难存活的。必须配以亲人的关爱和呵护,洪峰告诉老妈,国内外植物人与死神的搏斗过程中,在家人的细心料理下,清醒復生的报导有很多,刁婵更有信心了。这期间,郑川被警方找去问话,作为车祸肇事者之一,他有推卸不掉的责任。郑川一口认定是自己的失误,前面的一辆敞篷车分散他的注意力,才导致灾难忽然降临。 警方又传讯大货车司机,与郑川的说法完全一致,据现场录像显示,果然有一妙龄女子的侧影,经过确认,属于意外交通事故。郑川迷上了炒股,听信专家的预测,盲目买进,等他准备抛出时,已被套牢。黄娟给予郑川资金上的支持,然而他时运不济,判断失误,把所有的钱都赔进去。炒股最忌跟风和急躁,郑川耐不住性情,浪费了时间精力,结果鎩羽而归。郑川盼望洪亮快点咽气,可是洪亮就是不死不活,他又不敢贸然行动,以免被人抓住把柄,新帐老帐一起算,将和股票一样,全线崩盘。 郑川不愿就此罢休,他自认为手眼通天,又开始转移帐目,架空天翔公司。正赶上金融风暴席捲全球,原先的高歌勐进变成萧条荒凉,郑川出师不利,遭遇了灭顶之灾。贪心的他失去往日的风光,一路溃败,他沮丧而又疯狂。郑川疑神疑鬼,总在猜想有人和他作对,他不能确定是谁,属冥冥中的预感。最后黄娟告知,王长生经常跑到公司财务部,跟那些老员工来往密切。郑川把目光对准王长生,一定是他,两人素有积怨,王长生在公报私仇。他占有欲极强,王长生想搞垮他,或分食一杯羹,他都无法容忍。 郑川鬼迷心窍,他要抢占时机,绝不能束以待毙,否则等到真相大白,他只有自吞恶果。他精心设计的陷阱,正是让所有人掉落其中,他好渔翁得利。他不仅要横刀夺爱,更想进一步侵占洪亮的财产,他和王长生勾心斗角,上次取胜,这一回也不能功亏一篑。郑川和王长生反目成仇,王长生绝对不会认输,特别是洪亮身遭不测,他必须时刻提防王长生。与王长生进退有礼相比,郑川显得过于盛气凌人,也因此树敌不少,只剩黄娟一个红颜知己。黄娟行动诡秘,吃里扒外,王长生早有察觉。 王长生多次告诫洪亮,提醒他引起重视,洪亮派保姆明查暗访,也未发现真凭实据,此事不了了之。王长生虽是有私心的人,他还没有沦落到侵吞洪亮家业那样丧心病狂之徒,郑川的一举一动,均在王长生的留心注意中。王长生对刁蝉寄予同情,决定帮她一把,他自己的能力有限,又联合了大海等对洪亮忠心耿耿的老部下,一同插手干预此事。王长生首先会同大海找到董平,他和这位律师有过一起共事的经歷,认为董平还算有良心和正义感,通过做工作,郑川的不法行为浮出水面。 商业三国 [本章字数:2746 最新更新时间:2011-12-18 21:31:19.0] ---------------------------------------------------- (一九七) 有了证人,还需有说服力的证据,黄娟所管辖的财务部人员有一半是昔日的老员工,黄娟转移款项,郑川私吞资金的恶行,被王长生全面掌握。王长生将公司内部发生的事告诉刁婵,恰巧洪峰也在场,他们母子早就对黄娟心怀仇恨,如今黄娟又图谋不轨,作奸犯科,岂能容她这般气焰嚣张。天翔集团缺少了洪亮,已被郑川伙同黄娟弄得乌烟瘴气,资产外流,难以为继。刁婵已不再是洪亮的妻子,只能算他的前妻,然而他们辛辛苦苦打拼的天翔集团,融合了他们的心血,不能这样毁灭。 董平律师,王长生和大海都支持刁婵站出来,与黄娟打官司。王长生从中穿针引线,侧重于法院取证和各方面的沟通工作。刁婵从一个法盲外行,边告边学,最后精通各种法律环节,这也是令人震惊的奇蹟。王长生对刁婵说过掏心窝子的话:我跟随洪老闆多年,是天翔集团的老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我一定会助你一臂之力。刁婵甚为感动,有几位老员工和董平的援助,刁婵终于拿到郑川的犯罪证据,提供给检察机关。检察机关立案侦查,郑川伪造票证,转移资金和蓄谋杀害洪亮制造车祸的事情败露。 此时郑川在如坐针毡,心神不宁,他就像穷途末路的阿斗,胜负在此一举。自从洪亮卧床不起,狡猾的王长生和曹操一样,拉走了同盟军大海。郑川孤立无援,黄娟酷似貂蝉之貌,却没有貂蝉的心机,过早暴露目标。洪亮对他们的来往没能获得证据,而王长生是何等老辣的人,联合董平状告郑川。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洪亮原是他的保护伞,作为掩护,王长生不敢造次放肆。如今刚放倒洪亮,王长生又冒出来,郑川的所作所为都在他的视野中。想到王长生,郑川恨之切切,恨不得寝其皮食其肉。 第136页 郑川不寒而慄,王长生是他棋逢对手的死敌,平心而论,王长生棋高一着。郑川在洪亮面前大讲三国传奇,均是他改编的商业版本,因此笼络住了洪亮。郑川神乎其玄地说:话说董卓开办的公司,依靠的是雄厚的财力物力,手下得力干将众多的优势,一直占据着龙头地位,并有一统江山的势头。董卓旗下有一威武巨星吕布,此人功夫十分了得,有一手好武艺。天下武将中属吕布出场费最高,这也是董卓烦心的事,这样的话,势必要因吕布巨额酬劳而破产,所以他请教高人指点,不用花费可以将吕布留在自己身边,不被他人挖走。 此位高人名叫王允,他苦思冥想,终得一妙计。可用小女貂婵许配给吕布,这样既可以免去老总董卓的苦恼,又能达成自己心愿。王允正要上奏之时,忽听探子来报,全国各大公司的董事长率麾下勐将正向都城袭来。王允料想将有大难降临,所以暂时搁浅貂婵婚事,研究对敌之策。世事难料,貂婵正在后花园赏花,忽然听见有人在练功,遂过去看个究竟。只见此人高大魁梧,英俊不凡,莫非这就是王允常常提起的吕布?貂婵行至近前,吕布见到如此美貌女子,竟然停歇下来,貂婵微微一笑,更是迷死了吕布。 两人经过一番交谈,情投意合,缠绵之时已忘记了尘世的存在。众老总正在商议对抗董卓之计,却闯进来三人,为首的姓刘名备,身后两随员乃关羽和张飞。曹操见刘备生得气宇轩昂,将来定能成大气候,想鼓动他为自己效力,便说道:好想好想和你一同征讨,和你一起挽狂澜于即倒,拯救水深火热中的黎民。众人目瞪口呆,难不成曹操是求贤若渴引起的晕菜。曹操又说道:阁下隶属哪家公司?刘备无奈对答:英雄何论出处,我乃流落天涯之人士。众人哄堂大笑,原来是无枝无叶之辈,于是继续商讨对策,将刘备三人冷落在一旁。 (一九八) 郑川接着讲,王允对董卓说:董事长,听说曹操等人正在大酒店内聚会,恐怕不尽早剷除,夜长梦多。董卓不屑地说:不必紧张,此类人等暂时对我构不成威胁,我担心的是吕布,你可想好了对策没有?王允献计道:我有一个女儿,名唤貂婵,我将她送与董事长,认作干女儿,并将她许配给吕布,这样就可以挟制吕布了。董卓不觉一惊:貂婵?莫非你说的就是那个刚满二八,宛若天仙的貂婵?王允回答:正是。董卓何尝不想占有貂婵,他故意转移话题,而这雕虫小技又怎能骗得了王允。王允将计就计,顺着董卓意思,心中则有另一番打算。 王允回到居所,面带难色对貂蝉说:貂婵,我要你去办一件事。貂蝉善解人意道:父亲尽管吩咐,女儿尽量去做。王允大声言道:好,我要你去董卓身边侍奉他。这话如晴天霹雳令貂婵举棋不定,她又哪里敢跟王允说自己已经喜欢吕布,只好勉强答应了。王允看出貂婵心中不快,安慰说:我知道你和吕布两情相悦,但是为了长久之计,你必须要讨好董卓。王允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表情,貂婵见他如此难过,也不敢再多言。群雄汇集,发誓要吞併董卓的公司,董卓搂着貂婵,坐在豪华奢侈的大班桌前。 众人鸦雀无声,他们也被貂婵闭月羞花的美貌迷住,这时候音乐声响起,吕布从天而降。大家将目光移向吕布,他的歌声唯美动听,立刻征服了现场观众。一曲歌罢,众人报以热烈的掌声,貂婵嫣然一笑。吕布正要继续展示他的才艺,却看见貂婵偎依在董卓怀中,像一只无助的小绵羊,落在大灰狼嘴边一般。吕布厉声喝道:董卓老匹夫,快放开貂婵。吕布利令智昏,不给董卓留情面,在公众场合,和董卓剑拔弩张。董卓一边安抚貂婵,一边对吕布怒斥道:美人不怕,等我平定这群乌合之众后,我们一起快活,大胆吕布,休要多言。 吕布登时火冒三丈,怒髮冲冠,普天之下还没有人敢和他叫板。吕布发狠说道:你太也张狂,惹得我怒火中烧,我已经忍你很久了,今天和你彻底清算,就在天下英雄面前,我吕布要和你董卓决一死战。董卓也不甘示弱:就凭你敢和我对抗?尽管放马过来。周围的人目瞪口呆,没想到他们发生了内讧。吕布说:貂婵,我不能失去你,我无法忘记你,我要用生命保护你。貂婵不禁淡淡一笑。董卓大怒道:吕布,你懂不懂规矩?吕布说:貂婵和我两小无猜,你别在这里瞎搅和,否则我就不客气了。 董卓转头问刁蝉:美人,他说的是真的吗?貂婵坚定地回答:是的。董卓不解地问:我有什么地方比不上他?貂婵用现代人的语气说道:我和吕布情投意合,堪称完美的爱情。董卓气愤地说:你所言可是真的?难道你背叛了我?。貂婵也还击道:爱情是一股龙捲风,深陷其中无以逃脱,你连这点常识都不知道吗?董卓气急败坏地喊叫:我以为你喜欢的是我,没想到你和吕布有一腿,貂蝉你脚踏两只船,纯属水性杨花的女人。吕布义正词严道:我在乎貂婵,我们的事你确实不懂,你得不到,便信口诬衊貂蝉。 董卓还想争辩,不容他分说,吕布当场将他杀死,国内头号大公司的老闆董卓出师未捷身先死。这个消息很快传播四方,为了不让吕布继续为非作歹,众人决定将他和貂婵困死。吕布拉着貂婵左沖右撞,根本无法冲出去,这时候,刘备等三人沖了上来。吕布说:你们是何人?刘备答道:浪迹天涯的游子。吕布暗忖:看来今天我们是难逃罗网,貂婵,我们就死在一起。貂婵说:下辈子如果有缘相会,我们再见。吕布说道:我们约好。众人纷纷挑战吕布,反覆的车轮战中,吕布和貂婵在当场累死。从此,巨星陨落,天下又陷入混乱之中。 第137页 水落石出 [本章字数:4052 最新更新时间:2011-12-19 21:43:53.0] ---------------------------------------------------- (一九九) 郑川给洪亮讲的三国故事,是他私自篡改歪曲的,里面的董卓,暗指洪亮,貂蝉是黄娟的化身,不言而喻吕布是郑川自己。这个完全变种的商战三国,演绎了他们三人之间的微妙关系,郑川冒险讲述他编造的三国传说,有试探洪亮之意,而洪亮竟没有觉察。郑川深谙三国谋略的精髓,以此作为指导书,他的人生轨迹驶离正道。任何事都具两重性,是一柄双刃剑,郑川曲解了三国歷史,走上一条不归的歧路。洪亮陶醉在事业发达和小娇妻的艷福中,郑川故意耍弄他,也难辨真假。 洪亮仿佛被施以魔法,久困迷阵,未能发现异常之处。三国歷来名气很大,《三国演义》又是古典四大名着之一,洪亮也有耳闻,他无暇静心通读一遍。偏巧三国里还有古代四大美女之中的貂蝉,是既神秘又令人充满无限想像空间的女子,郑川早先的暗恋对象便有貂蝉的绰号。此番郑川为洪亮添油加醋着重渲染,洪亮深深迷恋上了貂蝉,他的前妻也叫刁婵,同音不同字。洪亮和刁婵是一对来自乡村的农民夫妻,风吹日晒,加之刁婵不会保养,已显年长色衰的迹象,与三国中的貂蝉不可同日而语。 洪亮在周边不良环境影响下,改弦更张,见异思迁,难怪老族长要骂他忘本,他一度迷失了方向。郑川忽悠洪亮,强加灌输三国的精彩战争和你争我夺的险恶诡计,洪亮沉入睡梦中,第一时间潜意识觉醒,和三国时代融为了一体。他所经歷的远古现实与未来的大杂烩,其实是他半梦半醒间的思绪涌流,復甦前的预兆。郑川得知王长生四处搜寻证据,誓要告倒他,因此而胆战心惊,和黄娟密谋,意欲携巨款潜逃。刁婵在耐心照料洪亮的空隙,有多位好心人帮助,她积极寻找事实依据,到公安机关做笔录。 如果刁婵不状告郑川,任其和黄娟为所欲为,挥霍抢占公司资产,她只有捲铺盖回老家一条路。刁婵不能看着洪亮苦心经营的公司毁于一旦,她勇敢踏进公安局,向法律求助。王长生负责协调各方面联繫,大海带领一帮兄弟出面搜集证据,洪峰是刁婵照顾洪亮的替补,刁婵免去诸多的后顾之忧。正逢江滨市专项治理经济和刑事违法犯罪活动期间,警方予以高度重视,又立案重新调查。原来定性的交通事故有许多疑点,目击证人只有郑川一人,再无其他的佐证,显然他的供述不足以为凭证。 那个一闪即逝的女人是案子中的查访人物,还有大货车司机,可谓迷雾重重,此案的关键是弄清事情真相,还原本来面目。前一阶段新闻报导了车祸事故,江滨市各界传得沸沸扬扬,众说纷纭,当时司法部门和警方并未在意,社会上总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唯恐天下不乱。刁婵拿出可以服众的证据,警方立即着手调查,市府责成政法委干预此事,一定要查的水落石出。犯罪嫌疑集中在郑川身上,他是事发现场的肇事司机,其后又有人举报,郑川涉嫌转移天翔集团资金的行为。 难点是,郑川一直没有前科,更无劣迹,他清清白白,而且在周围人中间口碑很好。为理顺关系,警方先从黄娟的查询入手,在问话时,黄娟神色慌张,此举无疑暴露了马脚。警方进一步使用攻心战术,黄娟终于吐露实情,她协同郑川,谋害洪亮的罪恶勾当昭然若揭。黄娟还交代出程霞,警方以作案合伙人身份拘捕了程霞,然后又顺藤摸瓜,找到大货车司机,至此车祸陷害案终告破,真相大白。警方掌握确凿证据,迅速出动,在江滨市机场的入机口,抓捕了正准备仓皇逃跑的郑川。 (二○○) 在庄严的法律面前,郑川低下了头,他如实供认了自己的罪行。郑川认罪态度较好,法院最后宣判,郑川因为犯有谋杀和经济方面的罪名,被判处死缓。时隔不久,洪亮从几个月的长睡中甦醒,梦游一番,感慨良多,尤其是他的前妻刁婵,为他脱离植物人苦海功不可没。虽然从外形来看,此刁婵和彼貂蝉有如天壤之渊,没有小蛮腰,樱桃嘴以及美感搭配的脸形和五官。刁婵姿色平平,但是洪亮觉得她是最美的,不可用惯常的窈窕淑女,倾国倾城,秀外慧中衡量她。刁婵原来的缺点,现今都变成了优点,堪称完美的女人。 刁婵不一定才智绝顶,但是她变得知书达理,且温顺优柔,宽容大度。此类女子识大体,顾大局,行大义,可亲可敬,所以美到极致。可能与生她养她的故土有关,集绿水青山和四季花开的精华,特别是歷代沿袭的古典水一般的秉性。洪亮受此天恩洪福,真乃三生有幸,前世修来的福气。刁婵通情达理,内外兼修,原先不修边幅的毛病也彻底改掉。总之,洪亮在三国当中寻梦,寻到的貂蝉,也带有此刁婵的影子。洪亮曾经神往美如天仙的女子,而这偶像是他想像之中产生美感所勾画的影像,返归古代是加速器,让他见识了美。 梦里的貂蝉像一幅不朽的水墨画活脱脱地展现在洪亮眼前,像一簇柔美的香草盛开在百花丛中,像一道倩影轻盈地闪现在洪亮的梦幻中。洪亮经不起郑川的蛊惑和吹捧,在糖衣炮弹的轰炸中,抵御不了黄娟甜言蜜语的袭击,于是在诱惑面前,洪亮捨弃了他的妻子。刁婵原有一副山村少女白皙柔嫩的面孔,与苗条弱柳般的身材,虽算不上国色天香羞花闭月之貌,却纯朴自然,散发一种青草的气息。洪亮跟她在一起,看中的正是刁婵是一个孝顺的好女孩,又温柔体贴,她称得上是生活中最真实最称职的妻子,最好的贤妻良母。 第138页 他们有过一段甜美时光,刁婵常会在半夜把洪亮从梦中叫醒,两人一同享受蜜意风月。刁婵会在农闲时牵着婆婆的手逛集市,给婆婆买件新衣,在饭桌上给公公婆婆拣鱼夹肉。刁婵会把他俩辛辛苦苦攒下的几百元添补家用,高兴时也会缠着洪亮陪她去买条裙子,走完所有商店,翻遍所有柜檯,也没有满意的,她是捨不得花钱。刁婵也会说让洪亮给她摘星星月亮,偶尔也耍小脾气,他们那时虽苦犹甜,因为没有隔阂,没有被尘世间的污垢所薰染。刁婵还是理家的一把好手,家里人换下的衣服她尽快清洗干净。 刁婵外表是个粗线条的女人,其实她仍是个小孩子,她会在心情烦躁时沖洪亮唠叨几句。以前洪亮认为刁婵很烦,却不知那是每个女人别致的撒娇方式,有个下雨天,刁婵喊累,洪亮无奈地背她回家。刁婵从前还有撒泼大哭不止的时候,此时洪亮试着劝她,刁婵就会破涕为笑,一头往洪亮怀里钻,并轻轻扯他的鬍鬚问疼不疼。洪亮最早不懂女人,刁婵在怀胎分娩的阵痛中,从未出过一声,流过一滴泪。现在洪亮才明白,跟她相识是一种缘分,与她结合是莫大的幸福。随着时光的流逝,他们相携奔走于工作,家庭和繁琐的社交之中。 他们尽管很苦很累,可是从此以后,洪亮会精心为他们俩留下点时间。洪峰也在公司业务部大展拳脚,取得以前意想不到的成绩,有望将来接班。洪亮不期然地发现刁婵的脸庞失去了光泽,他从从心底升起一种负罪感,当年那么美的一朵花交给他,却在他手上慢慢地凋谢,而他却没有丝毫留意。面对刁婵从未懊悔失望过的眼神,洪亮问自己,这么多年来,他又为贤妻做了点什么。洪亮在两人独处时搂紧刁婵,像抱初生婴儿那样,他会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珍惜这份得之不易的幸福,在有生之年好好爱她,哪怕前路布满坎坷荆棘。 (后记) 我创作这篇《乱世英雄》的要旨,就是家庭的和谐与稳定,以古代现在和未来的三维空间穿插其中。从2010年底,连续写了半年左右,一直写到主人公回归现实。几个月后,我又开始续写,后面的章节都加上标题,更有目的性,规避了稍前随意的写法。我所採取的双主角,分别是回到正轨的代表人物地产业老闆洪亮,还有陷入泥坑的郑川,在时代大背景下,有的人沦陷,有的人重获新生,这正是我要表达的人性含义。此书是一本有关人性的小说,人性的挖掘难以尽数理清,我作出努力,有所遗憾也是难免的。 我写三国乱世的小说,并不是随众,现在三国体裁的小说如过江之鲫,我认为自己的内容是独特的。我的灵感来自于三国游戏的攻略,其中的故事梗概出现在52和53两章,应该是搞笑版的三国。诚如后面章节所言,人性的繁复不是用一篇两篇小说所能涵盖,我写此篇小说费尽心力,搜罗了大量的素材,可用的只占不到一成。在此我感谢罗老师(罗贯中),陈老师(陈寿),易老师(易中天),没有他们的原创,就没有我这部小说的问世。因为与乱沾边,我写的也很杂乱,跨度较大,上天入地无轨对接,信马由缰。 与前篇我所撰写的人生小说对比,《乱世英雄》继承了前作后半部的写作形式,散漫不拘。而这篇小说的后面又尽量收拢回来,毕竟是完全现实类型的文字,没有必要依然那般天马行空。这是我写的第二部长篇作品,和《风雨兼程》一样,也是为练笔而作。目前作家群体的共识,就是不为写什么而发愁,怎样去写才是最煞费苦心的事。我有意在创新手法上试图有所突破,创新意味着冒巨大风险,我属独立创作的个人行为,不存有顾虑,和任何流派无关,因此由我担此重任更为适宜。 我所引用的外星人猜想,并非信口开河,有翔实的研究成果作积淀,当然也加入我自己的某些观点,倘有不妥之处,还望不吝赐教。总之,这部小说是我的尝试之作,用现在的通常定位,还不好为它分类。自09年开始,我从事长篇小说探索,已经完成一部人生题材的小说,人性小说是我的又一个目标。我创作的进度很慢,没有那些一日数千乃至上万字的超强水平。我每天平均码字一千多,不为求快,只为求精,最低标准是阅读顺畅,没有或者减少错别字的产生,除此之外,再追求雕琢华美,寓意深刻。 我的电脑里有一万多篇的名着,以小说居多,古今中外包罗其内。原来我的阅读习惯,只认纸质图书,如今也跟随高科技的步伐,涉猎电子版小说。我还发现一个修改错字的妙法,即把电脑里的文本文件,拷贝到手机的存储卡内,这样读书可以看得更清楚,找到纰漏就相对容易一些。即便如此,我知道自己的小说还是有错漏之处,有时我自己能找出来,或许我根本毫不觉察。至今我依然保持读纸质书的习惯,同时兼顾电子图书,双管齐下,这样可以尽可能多阅读,而且在手机上读书可以充分利用时间。 每次写作,都是我的练习机会,我原来不敢奢望在网上有所建树,现在也同样不想如何强劲,我唯愿自己写一篇小说,同时得到提升,这便是我的最大心愿。我原定的人生人性两大主题已经写成,没有熬夜,没有占用正常生活的时间,基本上是利用细碎的余暇空闲,能一气贯通地写下来,未曾间断,吾愿足矣。在这两部书之后,我将进行新体书的初探,更接近小说的本来样式。也许我今后写就不伦不类的作品,那是我又一次新奇的着书体验,不管怎样,我会一如既往地写作,直至被吸干了所有记忆库。 第139页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