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敌想要做我男朋友》 第一章 流殇 小乐有一个秘密。 她喜欢她的哥哥。 小乐的哥哥是养子,小乐没出生时父母待他不错。小乐出生后,父母把所有注意力都转移到了小乐身上,小乐的哥哥在所有人都没发觉的时候开始成长。 小乐是他们家的小公主,可哥哥却更像王子。 哥哥帅气优秀,小乐从小就喜欢哥哥,可是哥哥不喜欢她,其实哥哥也喜欢过她,可是父母常常对他说:“你是我们收养的养子,一定要照顾好小乐,不然就把你送回孤儿院!” 哥哥害怕极了,带着恐惧与憎恶的情绪照顾着小乐,一照顾便是十年。 十年里,哥哥成了小乐心里最独特的存在。 后来哥哥长大了,考上了市里的重点大学,小乐从此很难见到他,他想哥哥。所以,她努力学习终于告别了父母,来到了哥哥生活的地方。 可是她却哭了。 哥哥不要她了。哥哥说他已经找到嫂子,要小乐好好表现,小乐高兴地点头答应说,“好。”转过身,她泪如雨下。 哥哥,我爱你。 小乐在日记里写下了一整页这样的话,可是,她不敢说出口,怕一出口,连见都见不到他。 哥哥被人抓走了! 小乐谁也没告诉,买了一车的烟花爆竹和汽油,单枪匹马冲了进去,救走了哥哥。可小乐却被人抓住。原来,因为哥哥交的女朋友是道上老大的情妇,哥哥被老大下命令要被处理掉,没想到被救走了。 可他们抓住了小乐。小乐在那些人的狞笑声里步步后退,直至退无可退。 那是一场噩梦,小乐被那些人轮·女干了。 然后,小乐杀了人。 她赤·身·裸·体的点燃了汽油,“轰——”的一声,整座仓库都夷为平地,那些人当然也被埋在废墟下面。都死了。 最后,只有小乐活着出来了,但她却失去了作为一个女人最宝贵的东西。 小乐穿上衣服,回家洗澡。 哥哥骂了她,“你怎么这样不自爱,你才多大啊!” 小乐什么都没说,径直去了浴室。 好脏好脏,她不干净了!她已经脏了。 小乐站在莲蓬头下,热水一遍一遍冲刷着身体,直到她的皮肤上泛起了褶皱,红彤彤的像一只虾子,小乐热的喘不过气,她终于哭了出来…… 为什么,我要爱你! 小乐的日记上写下了这么一句话。 爱好痛苦啊,小乐再也不想爱人了。 但是小乐食言了。 她仍旧每天早早起床,做早餐,洗衣服,在哥哥不曾在意的角落努力打理着“家”,小乐曾在心里称它为“爱的小窝”。 小乐是这个家的隐形人,所有人都无视她,可是她仍旧很努力很努力的活着,笑着她不知道这一切都是哥哥做的,他是那样憎恨着他的养父养母一家人,他竟连带着恨上了小乐。他所自认为的一切的根源。 他每照顾小乐多一份心就在心里记下,这是你欠我的,小乐,小公主。 他是那样的固执,固执到令所有人都害怕,可是他永远都不用报复,不用恨了。 因为小乐死了。 在他结婚的那天,小乐死了。 小乐从天台上纵身一跳,冷风灌进耳朵,很冷很冷,她感觉她现在正在快速的下坠,楼很高,足足几十秒后小乐才落地。 她头朝下,重重地砸在坚硬的水泥地上。 其实痛苦很短暂,但小乐从没有这么清醒过,她清楚至极的感觉到了自己的意识正在涣散,她已经看不见什么了,只是黑暗一层一层的泼下,溢出,冲刷着她仅存的意志,埋覆着她的意识。 她好累,其实也不过瞬息之间的事,小乐死了。 那样决绝,她永远沉睡在黑暗里。大片大片的血液宛如花朵绽放,将她永远笼罩。 窗台上的日记被风吹得哗啦啦的作响,写满字墨的纸张一张一张吹开落下,显露出最后的一张,那张纸的中间被人用娟秀的字体写上了字,很黑很深,力道之大,竟划破了纸背。 那上面写着:我终于不会再爱你了。 这是小乐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一句话。 作者有话要说: 无三观,有些虐,明天继续,下一个耽美,谢谢支持! 第二章 阿玦 青衫侠,白衣客,哪家少年打马过…… 江湖。 哪里是江湖? 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 入了江湖,首先要知道三件事,第一件:武林盟主名唤秋水谣,第二件:秋水谣武功天下第一,第三件:秋水谣貌可倾天下。 杏花酒楼里,台上说书人讲的滔滔不绝,台下听客听得如痴如醉,不时有人叫好,嚷道:“再来一个,再来一个!” 这说的正是武林盟主秋水谣大战飞燕岭三盗,说书人说的天花乱坠,直将那武林盟主描述的好似神人一般。 却不想正在这时,楼上雅间传来一声嗤笑,俊雅如谪仙的白衣公子甫一出声,便夺了众人眼球。 他一身白衣,腰佩长剑,面若冠玉,发如鸦羽,一双桃花眼,任是无情也动人,真正是翩翩公子温如玉,世上佳人再无双。 那公子一双桃花眼所视之处,皆噤声一片,众人连大气也不敢出,只觉得背上好似负了一座大山,压迫的骇人。 直到那公子飞身掠去,众人才好似解禁般,议论纷纷。早有认识的人惊嚷,那白衣公子竟是江湖上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武林盟主——秋水谣。 武林盟主秋水谣,原是天下第一藏剑阁,秋水阁少阁主,在江湖上素有“一剑轻安”之美称。只是他十五岁那年,外出历练。秋水阁一夜之间焚毁。那夜火光冲天,竟烧死了全阁上下一百七十三口人,只剩下秋水谣,自此伶仃,孤苦无依。 秋水谣丝毫不知众人所言,只是厌烦极了。这江湖斗争,何时有个尽头?他十五岁之前只想做个浪荡游侠,十五岁之后只为秋水阁报仇,终于杀了前任武林盟主,皆因那老贼竟为了一本有名无实的《蛊术医本》杀他满门,却不想报仇后被天下人推上了盟主之位,岂知高处不胜寒,他更非野心勃勃之人,所求不过安稳二字。 可这江湖,人在江湖,便已身不由己。 自那日秋水谣现身之后,整整消失了三年,秋水谣三字已成江湖传说。渐渐泯于人口。 秋水瑶穿着一袭纯黑袍服,抬眼方见那方狭小天窗,这世间也唯有这日月星辰永恒不变了吧。 整整三年,他那日出了酒楼便遭到埋伏,待醒来人已出现在这里,衣服也换了一身,竟是黑衣,谁不知道他平生最不喜的便是黑衣。 然而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他随身所带皆被搜走,包括那一把青光湛湛的秋水剑,以及那本为全家招致祸患的《蛊术医本》。 三年不短,幸而这里配置不低,等同于软禁,再回首那些年的风风雨雨,仿佛已是前世的事了。 他自觉已被时间磨平了性子。 “哗啦——” 突兀响起的声音在这沉静的房间里十分响亮。 月色下,一个红色影子闪身进来,秋水谣突然显身,以手化剑抵上那人胫间,“你是谁?” 女子好像突然遭到惊吓一般,瞬间僵住了身子,“阿玦,恩公我是阿玦。” 秋水谣确定自己从没听过这个名字,只道:“哪个阿玦?” 阿玦道:“那日旸城郊外,阿玦遭强人欺侮,幸得恩公挺身而出,阿玦不及告诉恩公名姓,恩公可还记得,可还记得这个?”女子说着,不慌不忙从颈子上抽出一根红绳,系着一小块玉佩,月光下通透如水,盈盈湖绿,煞是好看。 秋水谣终是想起了。 那日他不过一时发泄,竟无意中救了人。正巧心中烦闷,随手便把贴身玉佩赠与那女子,事后才想起,那是他他秋家祖传玉佩,传媳不传子。不过,家都已经毁了又何来的传家之宝,送了就送了吧。没曾想,昨日因竟成就了今日果。 秋水谣松开手,面上恢复了那不羁样子,他道:“阿玦,你来此为何?” “为恩公!”阿玦一双美眸直直盯着他,“为救恩公脱困!” 秋水谣细看这才发现,阿玦生的甚美,英气逼人,艳而不俗,媚而不惑,犹是一双眸子灿若星河,灼灼不可直视。 许是他沉默太久,阿玦欲言被他以手制止,他笑道:“我同你走,只是不知你以什么交换,我在这三年吃穿不损,清静无争。阿玦,你扰了我的清净,可要拿你来赔才好。” 秋水谣话音刚落,阿玦瞬间睁圆了一双美目,似惊讶似……微喜? 若是三年前,秋盟主可是绝对不会说出这番轻浮话,可惜今时不同往日,秋水谣三年未和他人语,每日只能闲的和自己说话,是以,有些神经质。 两人披星戴月,竟畅通无阻地下了山。 秋水谣跟在阿玦身后,月光下看着阿玦纤长的背影,心里竟是有些许微妙。 两人日出方才赶到山下小镇,秋水谣抬头仰视,那日出之方,竟是魔教总坛。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他身为武林盟主,竟在魔教总坛安然呆了三年,又是谁在暗中助他。 一路心事满腹。 直到…… 一只指腹覆着薄茧的手抚上额头,秋水谣下意识抬眸,直直撞上阿玦担忧的眼瞳,黑白分明,平生仅见。 心跳微乱。 他脸一热,除了母亲从未与其他女子如此亲近过,顿时有些坐立不安,“阿玦,你这是在做什么?”说着身子微微后倾,试图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 熟料阿玦反得寸进尺,更进一步。理直气壮地说,“帮水瑶测测体温,这时节天凉,水瑶要是发热可就不好了。” 秋水谣被她噎得无话,只得憋出一句,“男女授受不亲。” 阿玦直道:“可我已是水谣的人了,男女授受相亲。”说完,竟突然前倾,蜻蜓点水一般吻上了秋水谣的唇,触之即分,随后便跑走了。留给秋水瑶一个倩丽的背影。 一晃数月,秋水谣看着在屋前穿着年前辣椒的女子,唇角微弯,勾起一个不甚明显的笑容。 日久生情,大概说的就是他和阿玦吧。 “啊!秋水谣我流血了!”阿玦大叫。 秋水谣不紧不慢赶过去,什么感想都化做了天边的浮云,被风一吹,就散了。 “真是笨的可以。”秋水谣自然而然的为她包扎好伤口,继而拿起针线,将扁筐里的红色辣椒熟练地串起来。 阿玦在一旁支着头看他,“我好喜欢,你是我相公!”她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看着他,看的他的心飘飘的。 “真的吗?要不要给我奖励?”秋水谣丢下辣椒 吻上阿玦的红唇,却又不自觉的迷失在阿玦的吻技之下,片刻间,两人衣衫凌乱,意乱情迷。 首先要声明,这是他与阿玦的第二次亲密接触。 陡然,他感觉到阿玦身子一僵,然后在秋水谣的错愕中,两人瞬间颠倒了位置。 “唔嗯~阿玦~”秋水谣身体一震,迷离水眸豁然睁大,她竟然……竟然…… “水瑶。”阿玦唤他,声音低沉又沙哑。 “你是男子!” 秋水谣分明感受到了臀下的炙热。天呐!他竟然爱上了男人! 而且,而且他们现在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做这等……宣淫之事,只是这般想着,他的脸就要烧起来了,又羞涩又窘迫,丝毫没察觉自己已经被掰弯的残酷现现实。 “阿玦,放开我!”他奋力挣扎,却发现自己竟推不开他。有些害怕。 “阿玦,你放开我好不好,放开我。”他放软了声音哀求他。 他俯首吻上他素白的颈子,细细碎碎地含糊道,“不好。”他朝思暮想的人儿,到了嘴边,又怎能这般轻易放过。 他一面用手固定住他的腰肢,一面剥去他半褪的衣袍,恨不得将他融进怀抱里。 秋水谣已经说不出话来,只有细细碎碎的呻-吟溢出唇舌,听得人心神一荡,心猿意马。 细细簇簇的嫩青色叶子后,不时传来一两声惊呼,“不要——那里不——唔~~” 林间春-色正好,更有莺歌燕舞,天边流云已驻,且把低吟浅唱,换了呢喃浅咬。 “你骗我!”云雨之后,秋水谣越想越气,他竟被人骗心,又骗了身,真是,他张口咬上了那人的胸膛,却在那人的惊呼中松了口。 阿玦餍足的笑道:“是我骗了你,我的错,不过水谣,我爱你是真的,若有半分虚假,便叫我五雷轰顶、生不如死,可好?” 秋水谣不理他,同为男人,他自然懂得男人,床上说的话从来就做不得数。 那日开荤后,阿玦便一直被迫茹素。 其实,邱水瑶也有些想。他们都是气血旺盛,血气阳刚的男人,甫一开荤,又怎能忍得住。 不得不说,还是男人最了解男人。 茹素小半月后,受不了的阿玦终于下山,回来时带回了一坛烈酒。 是店家窖藏二十年的陈年佳酿,甫一打开,酒香扑鼻,倒出烈酒,色若琥珀,盛在琉璃杯里美不胜收,真真是酒不醉人人自醉,不对,是葡萄美酒夜光杯。 花好月圆,举杯对酌。 在双方有意无意的放纵之下,两人都喝醉了。最终他们不负重望的酒后乱性,心想事成。 捅破了最后一层薄纸,两个人就此过上了没羞没臊的“性”福生活。 直到那日清晨,一群黑袍人当着秋水谣的面,对着阿玦恭谨跪下,齐声恭称道:“教主。” 那一刻,秋水谣懵了。他的世界在那一刻崩溃离析,化为了风中的一抹齑粉。 “这一切都是你设的局,灭我秋家满门,夺我《蛊术医本》,困我三年,骗我三年,我就那么好骗吗?” 对面那人抿紧了唇,始终不发一言。 见此情形,秋水谣嘴角只余一抹冷笑,心里的那最后一丝希望被自己生生掐灭,“墨玦,从你暴露男子身份的那日起,我即已知道你的身份。你不说,我便不知,我甚至想到了抛弃一切,抛弃身份,抛弃名姓跟着你,可到头来终是我妄求了,你堂堂魔教教主怎么会喜欢我,我实在太自不量力。呵,墨玦,你我自今日起一刀两断!从此。黄泉地下不复相见!” “精彩,实在是精彩绝伦,魔教教主与前武林盟主相爱相杀,实乃本教主平生所见最精彩的故事。”从人后走出一俊美郎君,笑容很是蛊惑,眉眼却像极了墨玦,不对,是墨玦像极了他。只是墨玦更加英武,那郎君更显阴沉。 “墨缺!”墨玦一见此人便瞳孔紧缩。 墨缺只怒其不争的看其一眼,“无用的东西,我生你便是要你来此谈情说爱的吗?《蛊术医本》呢?” 他便是已“过世”的前任魔教教主。 “秋盟、啊,瞧我这记性,是秋公子。秋公子果然是龙章凤姿,美姿仪甚,本教主一向很欣赏聪明人,相信秋公子这种大家公子是不愿露天席地的吧?只要秋公子帮本教主杀了这等逆子,本教主可保你性命无忧。” 秋水谣脸色陡然沉寂,“我与他早已一刀两断,又何必拿我当筏子,我生又如何,死亦如何!” “哦?秋公子恐怕还不知吧,之前秋水阁可是我这逆子亲自下的手呢,手刃仇人的机会就在眼前,秋公子还待何时呢?” 秋水谣闻言脸色一变,眸如寒冰,直视墨玦:“他说的可是真的,是你亲手灭杀我秋家一百七十三条人命?” 墨玦沉默半晌,终是缓缓点头道,“是。” “我要杀了你!” 秋水谣一气拔出秋水剑,寒光湛湛,剑尖直指那人心口,手指一力,闪烁星星寒芒的剑刃便全数刺进那人心口。 血肉-贯-穿声犹在耳畔,敲击着心口。 他闭上眼,松开了紧握着剑柄的手。 “都去死吧!” 一剑轻安,从来就不是一剑!登峰造极者万物皆可化为手中利剑。唯有一点,此生只能使出一次,因为,那是以生命为代价的杀招。 飞花摘叶,不过几息,数千上万枚叶剑花剑宛如连珠密雨射向四周,竟穿透人的血肉之躯,血水汩汩而流,宛如血河。 而后,他吐出一口心头血。 “水瑶……”墨玦将刺入左胸的长剑拔出。他心脏天生与常人有异,长在右胸,而这事,他只与他说过。 秋水谣终究还是舍不得,他看似倾尽全力的一剑,其实只是虚张声势,于他而言,更只是皮外伤,只是为了让他们掉以轻心,使出最后一招一剑轻安。 青衫侠,白衣客,哪家少年打马过…… 又是谁唱起这首歌谣,又是谁成为我的生命? 秋水谣阖上眼。 眼前似乎闪过一幕幕画面,哪些是他的,哪些又不是他的…… 同心蛊,原来那本《蛊术医本》是真的,却需要同心佩。 原来他早已死在那场刺杀里,却又因同心蛊不死不生的活了六年。 原来一切都不是设计,原来、原来……有太多的原来。 他被墨玦以囚禁之名保护保护了整整三年,起因,只是因为那一件举手之劳的事。墨玦我哪里值得你如此用心,墨玦我哪里配得上你如此爱我? “墨玦,答应我,好好活着。” 他身具的是子蛊。死亡,根本不会对墨玦造成任何影响,这也是墨玦最厌恶的一点。他十分恐慌,若有一日,你先我而去,我又该如何呢? 却不想一语成谶,离别来得实在太早。在他们面前横贯的是生与死的界限。 他想哭,却流不出一滴眼泪。 他伸出手轻轻为她拭去嘴角血迹,只是笑,不说话。 然而秋水谣却看得清楚,那双灿若星河的眸子早已黯淡无光,充满了死寂。 “水谣,我们一起吧。” 他抱起他,一手提着秋水剑,走到一棵桃花树下。 时值春季,落英缤纷,风一吹便是花雨漫天洒下,粉色花瓣落了他们满肩满发。 秋水剑寒芒闪过,刺穿他的心脏,他抱着他,一同坠入虚无。他们终于永远在一起,生与死也不能将他们分开。 青衫侠,白衣客,哪家少年打马过…… 杏雨湿,桃花错,缘来缘浅莫莫莫…… 小楼听风雨,浅酌烹低吟,只求今生此世欢…… 休再言,别离久,白首同归黄泉岸…… 作者有话要说: 贴春联了,给家里狗狗贴了六畜兴旺! 大家新年快乐! 第三章 过客 朱华已经观察了好几天。这个高档会所出入的都是些富家子弟,而她又长得小有姿色,只要她得到机会,那些贵公子手指缝里稍微露出一点点钱,就足够她大学两年的花销。 朱华实在是没办法了。 她家在偏远小镇,父母能凑齐学费,已经是万幸的事了,又哪里能指望得上生活费。 尽管对城里的物价有了估计,但朱华见到还是狠狠吃了一惊,特别是化妆品。她只能买些促销品或试用装,这已经不是虚荣不虚荣的问题了,而是上升到人格尊严乃至身心健康的高度。 朱华终于知道为什么小镇里出去的女人再也没回来,见识了花花世界的美妙的女人没一个想回到那落后丑陋的小镇,哪怕它是我们的故乡。 朱华决定出卖肉体! 但她心里还有一点属于小女生的幻想,幻想着能像那些言情小说里的女主角一样,一夜情过后能遇到一个白马王子,他一定要又高又帅又有钱,当然性格也要好…… 不过,朱华很快就清醒了。她觉得只要不是脑满肠肥的大肚子老板就好,她心里开始泛起一丝害怕,有些犹豫,但很快就打消了。 终于,朱华眼前一亮。 从金碧辉煌的会所门里跨出一个男生,她认识,是她们学校两大校草之一,别人都说他家很有钱,她没想到是真的。因为她曾经观察过他的衣服,都是些没有牌子的,就是料子看着很好,此时的朱华还不曾知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高档服装——私人定制,它们通常相当于几十件名牌衣服的价格。 朱华理了理衣领,又拧了一把胳膊,逼了些泪花出来,对着玻璃镜看,很好。楚楚可怜,娇娇柔柔。然后她大跨一步,灯光有一瞬照在她素净的脸上,她却突然退了回去,重新躲回了角落。 在暗处的朱华小心脏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 天啦噜啊,她看到了什么! 原来,校草出门后又转身折了回去,带出了另一个男生。很漂亮,一张脸简直是造物主的杰作,上帝的宠儿。 她看到了什么?! 校草搂上的那个男生的细腰,真细啊!然后校草亲昵又宠溺的刮了一下男孩的鼻尖,校草笑了。 啊啊啊!活生生的cp!那一刻,什么计划都被朱华抛到了九霄云外,天呐!我就知道,我就知道长得那么帅,一定会是同性恋! 朱华小心脏兴奋得快要炸了,化身腐女的她一双星星眼膜拜的看着那一对情侣,跪舔!一定要跪舔! 咦,他们怎么朝我来了? 朱华转身抬脚。 “站住!” 完了,被发现了。 朱华讪讪笑问:“有什么事吗?”她姿态放得很低。 穆若寒很满意,“带我们去你住的地方。” “什么?”朱华目瞪口呆,“可是,我……” 穆若寒从钱包里抽出一张卡,对她说道:“这张卡里有十万,让我们住一晚,它就是你的了,密码是五个七。” “成交!”朱华还没有失去理智,她之所以说的这么直截了当,其实是因为另一个人。 朱华一脸平静地在前面领路,实则眼神闪烁,心里小人已经兴奋得开始捶地了。 啊啊啊啊啊啊!!竟然是沈阡!国民公子沈阡!两大校草是情侣,朱华觉得她快要兴奋得不能呼吸了。哦,这么大的秘密,好想找人分享啊。 回过神就看见国民公子正一脸笑容地朝她打招呼,她刷的一下红了脸。还未说什么就瞠目结舌的看见穆校草就那么活生生,不,干脆利落的吻上了沈阡,吻上了,还很响。=_= “他是我的。”穆若寒直接抱起沈阡,抬脚踹上门。 “嘭——”大门关上了,留下一脸呆滞的朱华,手里握着□□风中凌乱。 话说,小攻这么霸道,小受他知道吗? 不过,好喜欢的说~~ 自此,阴错阳差解决了人生大事的朱华,不可救药的迷上了穆沈cp,她甚至亲自操刀,成立了一个cp帖子,只粉穆沈cp!每当她在逛别家网贴,看见yy穆少与别人或沈少和别人的时候,她都会在心里呵呵一声,愚蠢的凡人们!吾会告诉你们,吾早就知道事情的真相了吗? 她楼下的筒子们对于贴主如此执拗的思想很是不解,两个人都是人中龙凤,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喜欢男人?骗人的吧! 对此朱华但笑不语,只觉得举世皆醉我独醒。 当然,她也有一批死忠粉。 而且,都是上流社会的富家小姐,人都很好。 她也是偶然一次提出面基才发现,喝!好多千金呐。 朱华大概也没料到,她的人生会因为一次疯狂而从此与众不同。 然后,朱华惊讶地发现,她竟有了许多好朋友。 她们一起逛论坛,贴照片,一起yy穆沈cp,大学毕业后竟然一起搞了个化妆公司,收益很不错。 某天,朱华正穿着私人定制的裙装,卧在的沙发上,手边一盘百年老字号琉璃酥,连着公司的wifi刷网页。没办法,谁叫她boss,有钱就是这么任性。╮(╯▽╰)╭忽然,她的个人微博号被刷爆了。 点开微博,一长列的惊喜表情,刷都刷不到底。 荷花:怎么了?都是这幅表情? 范琪思·欧莱尔·周·铂美华·莲露(这位小姐是个玛丽苏):啊啊啊!荷花,穆沈结婚了!我爸爸已经收到喜柬了。 什么?朱华腾地一下坐了起来,老天,终于结婚了,她等这一天等了好久! 范琪思·欧莱尔·周·铂美华·莲露:我给你传个喜柬照片,大红色的简直闪瞎人眼! 朱华打开文件,果然是大红色的,深色封面上镂刻着金色暗纹。我去!竟然是上古凶兽,这品味,这格调,真漂亮。简直碉堡了。再看里面,铁笔银钩,字里行间锋芒毕露,艾玛不愧是我崇拜的男神,这一手好字让人看着就流口水了,好想要有木有,跪求! 范琪思·欧莱尔·周·铂美华·莲露:是不是很想要,嘻嘻~再告诉你一个大惊喜,男神给我们贴吧里的元老都发了喜柬,小荷花你也有,就是正在路上。怎么样,惊喜大不大? 荷花:大!男神竟然知道我们的存在,感动得都要哭了。艾玛,那个喜柬真心好看,参加婚礼时能不能留着,我想当个传家宝? 女王驾到:瞧你那出息,我早就跟男神问过了,可以。还有,小荷花快给我从实招来,你是不是知道点什么? 荷花:那个,我确实知道那么一点点,就是有一天我想不开,去钓金龟婿。结果碰到了那时候的青葱穆校草,然后校草搂着喝醉了的沈校草,我当时就觉得他们之间有□□! 没想到还真是有□□…… 我把穆校草他们两个领到我住的地方,沈校草朝我笑了一下,没想到穆校草对着沈校草就是吧唧一口,还特霸气的说了一句,“他是我的。”当时我就呆了,真的!后来靠着借住的那笔钱解决了困难,从此就成了穆沈cp的死忠粉,这一粉就是五六年,没想到他们现在才结婚,想起来真是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啊。 女王驾到:别贫了,没想到你个小荷花也挺能忍的,这么大个秘密也能憋得住不说,害得我们……小荷花,你结婚那天我一定会好好爆料。 荷花:诶哟~女王大人饶了我吧,小的再也不敢了。 后来朱华参加婚礼,那一对璧人真的是美的不似真人。他们的爱情也令她心生艳羡。 再后来,朱华结婚生子,婚后圆满,那个男人很爱她,她也就每日出门和姐妹们喝喝茶,聊聊天,等着男人下班接她回家。 这一生都圆满了。 作者有话要说: 新年快乐,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第四章 公主 顾瑾最近总是在做梦。 梦里她一身嫁衣,被人牵着走进了东宫,那是大雍朝历代太子居住的地方,她也是进宫后才知道的,怎生会平白无故的梦到那里,而且还是嫁人。她怎么也想不明白。 “阿瑾,你又在发呆了!”秀兰好心提醒她,“快仔细着些吧,听惠姑姑说今天太后娘娘身边侍候的老人刘嬷嬷要来我们司衣局啦,你小心被惠姑姑发现了责罚。” “嗯,我知道了。”顾瑾索性不再想了。拿起尺子开始丈量衣料,她的动作很是娴熟,看出来是进宫有些年头了。 顾瑾,出生在偏远小镇,听父母说十五岁那年家乡遭了一场水祸,便跋山涉水来到了京都。忘了说了,顾瑾前十五年的记忆都因为头被马车撞破消失了,这是她的父母告诉她的。前些年因为实在熬不过去,又赶上宫里招人,父母就把她送进宫。 那天她看着含泪哀戚的父母,心中却无半分感伤,而她也不会知道,就在她离去之后,那对父母顷刻间喜笑颜开,抬脚便迈进一家当铺。 宫里时间并不忙碌,顾瑾与几个宫女一道,很快便裁好尺寸,最后送到司衣局秀娘手中,这期间也不过一个时辰。 若是平常顾瑾早与几个工人在一起嬉笑谈天,可现今,却是个个低眉敛目,恭敬又拘谨。 顾瑾其实很不耐,可她能忍,狠狠压下心里这股没由来的邪火。这是宫中,一言一行都能要人性命的皇宫。 她的耳边响着惠姑姑的讨好声,还有另一个陌生语言,听在耳里很熟悉,脑子里却实在没印象。 那脚步声走走停停,一直到顾瑾跟前。她不曾抬头,眼睛里突然出现一只青色绣鞋。 “抬起头来,小姑娘。” 顾瑾心尖一颤,竟想落泪。 她依言乖顺抬头,眼睛里盛着泪光。 却不知刘嬷嬷更是心头大骇,“长……”她顿了顿,才道,“长相尚可,我这老婆子也不知有几天好活的了,可巧今儿个碰见个合眼缘的小姑娘,你且随我走吧。” 顾瑾应声道诺,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中碎步离去。 一路上心有怯怯,却没由来的很安心。不时偷看那刘嬷嬷,心中只觉得越看越顺眼,越看越熟悉。 路过御园,这是条坦荡大道,素日里人流不断,十分热闹。可这时节已是盛夏时分,御园大道坦荡,便是半棵树木也无,天气炎热,这里早已没了往日的热闹。 刘嬷嬷霎时停了脚步,看向顾瑾,眼里泛着泪光,一句话将顾瑾问呆了。 “你入宫前家在何方,姓甚名谁?” 顾瑾如实作答,并不明白她是何意。 刘嬷嬷却在她回答之后便转过身去,不再言语。 长路漫漫,也不知几时到了清宁宫,刘嬷嬷将她领到一处雅致殿宇,屏退左右,便又匆匆离去。 顾瑾等了一会儿,见再无人来,心想:莫不是将我忘了吧?思绪再三,她看了看门扉,无人。竟开始好奇打量起此处来,当真是皇家气派,无人能比。她将视线转向厅堂屏风,心中只觉十二分欢喜。 只见那紫檀香木漆雕屏风上镶以白玉、翡翠、宝石,拼凑成绿睛吊额大白虎以下山之势迎面扑来,威猛赫赫。顾瑾实在是喜欢极了,竟不由自主的走近那诺大屏风,摸上那白虎宝睛。墨绿瞳眼甫一入手,她手心便沁出一层薄汗,手下竟熟练至极的扣动虎眼,脑子里霎时闪过一幅画面,却没捉住。待再回过神来,手下虎眼已变为火色,流光炫彩,夺目非常。 顾瑾吃惊地后退几步,口中惊呼:“这、这……” 这时,从殿内走出两个人来。 一位是方才带顾瑾来的刘嬷嬷,另一位则是一三十多岁的温婉妇人,穿着华服锦袍,尊贵非凡。仔细一看,竟肖她眉目三分。二人皆眼含泪光地看着她,眸中情绪复杂,似激动似欢欣,好似久别重逢的故人。 顾瑾心头一颤,竟一叠声的唤道:“母后。” 太后实在忍不住,眼泪似珍珠般落个不停,她抱住顾瑾哀泣道,“瑾儿,我的瑾儿……” 刘嬷嬷见这一副母女相认的场面,不禁也涕泗涟涟,这是她大雍朝最尊贵聪明的长公主啊!她从小看顾到大的小殿下,竟在这吃人不吐骨头的宫中当了一个小小宫女,也不知受了多少轻贱侮辱。思及此,她心疼无比。 天可怜见的,殿下终于找到了。 顾瑾与太后相认,却失了前生十五年的记忆,太后对此并不遗憾,只道:“忘了便忘了吧,忘了也好,我苦命的阿瑾,为娘想你想得好苦……” 母女俩又不免一场大哭。 顾瑾自此留在太后宫中,对外宣称提拔为一等宫女。 是夜,月上中天,红烛闪曳。 她头上钗饰还未卸下,菱花镜中美人如花。 顾瑾看着镜中的她,想起了母后的话,她是大雍朝第一长公主,文武双全,才貌双绝。是父皇最宠爱的女儿,十四岁及笄那年入主景清宫。曾被父皇夸赞过吾女大才,天下罕绝!甚至已隐隐压下所有皇子,颇有继承大统之意,连她自己也这样认为。 不料大婚当日,她莫名失踪,再醒来已成了顾瑾。皇弟登上皇位,母后成为太后,父皇已经仙逝。到底是何人暗害于她?! 顾瑾拔下玉钗,思索再三,她已猜到是谁,可她不愿相信,帐幕落下,掩去重重忧思。 眨眼已是半月。 这日她们母女二人摒退左右,正在使室内闲聊,忽的一声高喊,“皇上驾到!” “母后,儿臣先行退下。” 太后拽住她的手腕,怜惜地看着女儿,“委屈你了,你那弟弟自从当上皇帝以后,便许久不曾来我这宫里,今日也不知是何缘由,你先藏好,万不可让他看见,敌在暗,我在明,待我寻个好时机再告诉他。” “儿臣明白。”顾瑾深深看她一眼,躲进内室里。 一阵步履声传来,当今天子已远远显露出明黄身影。 “儿臣给母后请安。”他恭谨行大礼。 “哎呀,陛下又行的什劳子大礼,陛下能在百忙之中看看哀家,哀家已经很高兴了。”她做势扶起皇帝,却被他瞬间挣开去,趔趄两步倒在软椅上。 太后抬眼只看得儿子一副怒容,仿佛她做了什么天怒人怨之事,太后不解,“可是有谁得罪了皇帝?” 顾瑜冷哼一声,厌恶的看向太后,“朕此次前来是为了淑妃,淑妃昨夜小产了,朕想问问太后,温儿到底是怎么得罪您了,竟要去了她腹中孩儿性命,那可是您第一个长孙。” 敢情是来这儿发怒呢! 太后冷笑一声,“皇帝可真是糊涂了,哀家早已让出凤印,不愿再管这宫中大小事务,冤有头债有主,你怎么不去问你那好皇后?何苦来为难我这个糟老婆子。” “你!不可理喻!”顾瑜恼恨甩开袖袍,额上绽开几条青筋。 如此针锋相对,只听得内室的顾瑾心神俱震,小弟、小弟他怎么能说出这么一番话,竟顶撞起母后来,那可是含辛茹苦将他们养大的母后啊! 却没想,又听顾瑜道,“朕要为已逝后妃月贵妃追封谥号,现来知会太后一声。” “什么?哀家不同意!”太后闻言大怒,那月贵妃是她一生的对手,生前夺了她丈夫的宠爱,死后又迷的儿子要为她追封谥号,怎么可能!她绝不同意。 “那个贱人只配在西山陵居住,给她一个贵妃的谥号已是天大的恩赐,如今你竟想为她追封谥号,哀家绝对不同意!瑜儿,你忘了吗?她……” “忘了!”顾瑜打断她的话,蓦地露出一抹嘲讽的笑容。 “所有人都给朕退下!” 待侍从左右屏退,他才不急不缓的道:“便是实话告诉你也无妨,朕是月贵妃的儿子,亲生的。” 太后震惊的睁大眼,不可置信的样子逗得顾瑜哈哈大笑,他道:“没想到吧,二十年前你同我母妃一同生产,她诞下了我,而你生下来的那个儿子,甫一出生,便被母妃的人掐死了。然后将孩子换做了我,枉费你费尽心机护我长大,到了今日才知道,原来我是她的儿子。而你那儿子,怕是一出生便被扔进玉池苑里了吧!” “孽障!我要杀了你,还我儿命来!” 太后被他恶毒的语言击的崩溃,竟状似疯癫的扑向顾瑜。不料他竟抬脚便踹,千钧一发之际,从内室里闪出人影,正是躲在内室的顾瑾。 关键时刻,她推开太后,以身受之,于是,便被顾瑜狠狠踢中腰腹,哇的一声吐出一口鲜血,而身体则直直撞在微雕漆柜面,头重重磕在边棱上,霎时血溅一地。 其上摆件也因这股巨大的冲力而摇摇欲坠,不过瞬息,一个五彩璃玉瓶便瞬间摔得粉碎,紧接着便似是点燃了引线般,引发了一连串的声响,一个接一个的瓷瓶玉器摔在地上。那动静,响亮极了。 一早候在殿外的刘嬷嬷被这声响吓了一跳,再顾不得什么规矩,带了一队宫女便推门而入。 见的却是长公主狼狈的趴在青砖面上,口吐鲜血;太后昏迷不醒,倒在一旁;而皇上,却冷眼旁观。 “太后娘娘!”她慌忙查看,却没在理会趴在地上昏厥过去的长公主殿下。 她怎么敢管,皇上与长公主相伴十二年,她万不敢在皇上面前引起他的注意,万一长公主殿下因此暴露身份,她便是万死亦难辞其咎。不过,她很快就松了一口气,心却凉了半截。 外间突然进来一个太监,正是顾瑜身边大总管,只见那大总管在她耳边低语几句,顾瑜很快便变了脸色。他不再看这一幕惨状,大步朝外走去,临走时却丢下一道命令:“太后偶感风寒,经太医查证,已确定是疫症。自此清宁宫封宫,闲杂人等不得入内!” 这是要软禁啊! 太后躺在床上,顾瑾坐在榻边,腰间缠了一圈白纱,头上亦是裹了一层。乍听这命令,原本就精神萎靡的太后竟生生喷出一口鲜血来,显然是气急攻心。 “母后,不要再为那狼心狗肺的东西生气了,他不配!” “瑾儿,我不甘心!那贱妇骗我二十年,我自诩聪慧,没想到竟辛辛苦苦为他人做嫁衣裳,还连累到了你,是为娘的错。这皇位江山本就是你的,瑾儿,为娘要助你成就大业,你可愿!” 顾瑾不禁心头一震,乍然听这一番话,竟有些回不过神来:“母后,我、我想起来了。” “瑾儿,你……” “当年成婚之日,是顾瑜带兵包围儿臣住所,润藉为了让儿臣离开,被他杀了啊!”话到这里,顾瑾已忍不住失声大哭,那场宫变葬送了她一生的夫啊! “儿臣从密道离开,不慎跌入护城河暗道,再醒来已失去记忆。幸天垂怜,让我母女二人有重逢之日,儿臣与那顾瑜有杀夫欺母之恨,此仇不报,不共戴天!母后,儿臣愿意!” 说着,她起身离开床榻。竟直接跪在床前发起毒誓,“若违此誓一字一句,便叫我顾瑾粉身碎骨,不得好死!”她弯腰重重磕头,砰砰作响,额前一片冰凉。 “瑾儿,你这又是何苦?刘嬷嬷快、快扶公主起来。地上寒凉,瑾儿你伤又未愈,怎么能不顾及身子呢?” 刘嬷嬷应声扶起顾瑾,母女俩又免不了一场细细谋划。 太后虽久居深宫,不问世事,可该知道的却是一个不少,这都源于她这些年不间断地埋下的暗桩,整个皇宫大半都是她的眼线,而朝堂之上,属于她的母族的人更是一个不少,故此,她轻易便将消息传了出去,得到了兄长的同意。” 他们约定就在国宴之夜,只待烟花一放,便会有大批兵士冲入皇宫,至于如何让顾瑾名正言顺的登上皇位,太后煞费苦心,最后还是顾瑾提出计策,伪造一张圣旨。 她习得一手好书法,字迹更是尽得父皇真传,一手瘦金体,骨气铮铮,精金烁骨。便是亲近之人仔细辨别,也万万分不出其中真假来。 万事俱备,只待东风。 时至辛时,皇宫处处灯火通明,作为会客地点的烨合殿更是灯火辉煌,轻歌曼舞,丝竹之声不绝于耳。 顾瑾站在暗处,唇角慢慢勾起一抹冷笑,她倒要看看,这些人还能不能活到明日! 此刻,她身穿软甲,换了男儿装束,一身装扮利落英武,端的是飒爽凛然。 银汉迢迢,星子如灯,让她不免想起了那夜,她的夫君——彭润藉。 她与润藉是自小的青梅竹马。 小时她性子顽劣,先生布置的作业从不完成,润藉知道后,沉默着将她带到郊外。那时她才十一二岁,正是天真烂漫,情窦初开的年纪。 他问她:“为何要这么做?” 她不答,只是一字一句背默出先生交代的背默篇章。她自小就聪颖,看书更是过目不忘,更兼父皇亲自教导,一手瘦金体锋芒毕露,却委实不似女儿家所书。父皇担心她慧极必伤,教她在人前藏拙,她一藏便是七年,直至今日,她也不知自己这是怎么了,竟在他面前露了底。 只是,看着他赞许的目光,她心里暗暗得意,竟有了些小女儿家的虚荣之态。 自此他与她交心,他是将门之子,教她习武,虽辛苦,但她心底却是高兴的。 他们曾在御马场策马狂奔,也曾在郊外小径上踏青赏花,于渭水河边吟两句风花雪月的诗章,在房中燃一盏红灯,红袖添香,不过却是他为她研墨,在雪白宣纸上泼墨挥毫,总有一股墨香萦绕心间。那时的日子真是惬意极了,奈何,快乐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像流水一般,不舍昼夜。 她与他相识,相知,直至相守。她要嫁他为妇,纵使舍了储君之位,她亦不悔。 可这世间之事总是充满变化的,她知道开头,却猜不中这结尾。 乐极生悲,大概便是他们这一段情的最真实写照。 她将成为他的妻,他却已化为鬼,不知道黄泉之下他会否等她。不过,她却是不愿他等她,她终究还是舍不得。 “殿下,时候到了。”周统领在她身边说道。 她终于回过神,仰首便看见了漫天烟花,五颜六色,色彩缤纷,却也不过一瞬,便已湮灭在空气中,就像他们。 “开始吧!” 她一声令下,烨合殿血流成河。 杀!杀!杀! 她一剑一剑刺穿些人的身体,她一个也没忘记,一个月没放过。这些都是他们欠她的! 刀光剑影,血色飞溅,整个大殿尽是流动的血液,腥气弥天。 “殿下,小心!”她一时不察,被人刺中左肩。兵荒马乱,宫外军队还未入内,跟在她身边的只有禁卫军,她们孤立无援,竟一时被顾瑜身边的暗卫围攻,钳制。 她武功不错,但到底是双拳难敌四手。一时不慎,竟被暗卫逼的节节败退。与此同时,那踢踢踏踏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响起,终于到了。 她手下不停,终于看准时机,一剑削下顾瑜左肩,温热的血溅她一身,她自己却被人撞到廊柱之上,瞬时坠入黑暗。 清和历三年,长公主顾瑾继承大统,荣登帝位,史称圣曌帝。次年改元号为长安,天下减税三年,广开言路,施行海市。 圣曌帝一生政绩卓著,攻六戎,伐北诏,统一天下。功在万世,福泽万民。她在位期间,大雍朝海晏河清,路不拾遗,门不闭户,更有万邦来朝,史称“长安盛世”! 唯有一点令后世无数史学家感慨万千,这位流芳千古的女帝竟一生未娶,一生致力于国家大事,致力于万民谋福祉,致力于提升女子地位,终生无一夫婿,后宫罢黜,这也导致她花边新闻格外的多,绯闻不断。不过事实怎样,谁也不得而知。 长安历五十四年,一场大雪降临燕京。 这是普通的一天,却也是不平凡的一天。 这一天,顾瑾难得的精神大好。而早在几年前,她便宿疾缠身。今日竟然发了兴致。 一行人浩浩荡荡行至渭河,她屏退左右。 只见眼前一片雪白,冰封湖面,宛如玉脂明镜,顾瑾却没由来的一阵烦闷,心尖酸涩难挡。 她不知自己这是怎么了,只是宫变当日就忘了一些事情,闲来无聊时便想来这渭河边转转,竟是难得的平静。 她不知自己究竟忘了谁,所有知情人都已去世。她想,这样也好,只是现在,天地间一片大雪白茫茫,她竟觉得有些寂寞。 呵,她一生励精图治,又哪来的闲工夫寂寞呢?人呐,老了老了,竟有了这些忧思,脑子里模糊闪过一些片段,她老了,已然记不清了。 待她百年之后,自会有她亲自挑选的太子继位。纵观历史,有谁如她这般一生荣耀,她觉得,她算是活够了。可是,心里仍觉得遗憾。她不知足,那个被她遗忘的人到底是谁呢? 蓦地一阵天旋地转,她终于倒下,携着永久的遗憾离开尘世。 长安历五十四年,圣曌帝崩,葬于乾陵。天下缟素,万民哀恸。 次年春,宣成帝继位,这便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守岁,今天起晚了。 为什么没有筒子看呢? 第五章 骗心情人 “喂,老公,事情搞定了,明天带我去游乐园玩儿,不许迟到!” 叶城听着手机里传来的娇俏女声,一脸寒霜,说出的话却是比水还温柔,“好,萌萌要早点睡觉,有黑眼圈可就不漂亮了。” “打你,人家会早点儿睡觉的,老公晚安。” “晚安。” 他挂断电话,将手机放回衣兜。 叶城此人,是燕京大学的大四学长,同时又是第一校草,长相极其俊美,另外他还有另一个身份:小白脸。通俗的说,就是专门靠富家千金女朋友的包养生活。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穷。 他是孤儿,一直到十八岁成年,孤儿院将他赶出来,可一个穷学生能做什么呢?当时又有一大笔学费要交,他送过外卖刷过碗,可这点钱又能够什么用呢?他曾经三天不吃饭,最后饿的两眼发昏,看见垃圾桶里的剩菜剩饭都想吃,他实在太饿了,捂着肚子,感觉到胃都要缩溶成一团了。最终他还是没吃,因为晚了一步,一条流浪狗突然窜出来,把剩菜剩饭都吃完了。 他走投无路,像个流浪者一样缩在路边。 然后,他碰见了他的第一任女朋友。 那真是个可爱的女孩子,她第一次看见她时竟兴奋得晕倒了,他被她接回家,他们成了男女朋友,可是他们最终还是分手了。 她确实很可爱,可是她没钱,她没有钱,可爱能当饭吃吗?他只能和她分手。 他需要钱,需要很多很多的钱,这样他才会有安全感,他知道自己这是病态的,但他改不了了,终其一生。 终于,他成为了有钱人,也成了感情骗子,专骗那些懵懂无知的千金大小姐,因为他只需要有一副好皮相,做事讨得她们欢心,就会有大把大把的钱转到他的账户上。 现在,他决定收手。 已经积累了足够多的原始资本,足以让他放手大干一场,他毕竟是男人,那些从女人手里夺来的钱他并不喜欢。 他是喜欢钱,可是君子爱财,也要取之有道呐。 他早已计划好,明天就分手。只是现在这个女朋友,她貌似并不是一个单纯的人呢,她那般精湛的演技在他眼里好似小孩子拙劣的表演,他一眼就看穿了她。 手伸进衣兜里摸索,他摸了摸温热的u盘,这是他的筹码。 他此时心情很好,竟有了在街头漫步的兴致。 于是,整条小街的人都能看见一个身穿黑色风衣的男人在街上散步,孤身一人,容貌俊美,比电视上的明星还要俊美万分,优雅万分,耀眼得宛如日月星辰。 与此同时,在小街的另一端,一场虐打正在进行。 这里几乎荒无人烟,周围尽是残垣废墟。 “给我打!给我狠狠地打!大小姐说了,谁打断这小子一个肋骨,奖励一千块!”领头的男人话音刚落,小弟们都兴奋起来了,奈何没拿家伙,只能拿拳脚用力地打。 莫沉柯已经没有力量反抗了,那些人重重的拳脚加诸在他身上,感觉五脏六腑都移了位。他头脑昏昏沉沉的,痛苦在体内蔓延,积淀,没有人看见,他蜷缩的身子下藏了一把军刺,是那种刺伤人连血都止不住的军刺,有着锋利的刃口。他多想杀了这群杂碎。可是,他不能!他只能紧握着手里的军刺,忍到口腔里都泛起腥味。 他被打到吐出血来。沉重的好似灌了铅的眼皮一阵冰凉,水珠挂在上面,他勉力睁开眼,竟然是下雪了。 这是今年的第一场初雪,于他来说却是最为沉重的灾难,雪上加霜,莫过如是。 模糊的视野里闪出一个黑色身影,身上的殴打好像也停了,他在想,这个人是谁? 然后,一大片粉色纸片和着风雪,漫天飞舞。 他听见那些人在尖叫,在哄抢,他自己周围的人也瞬间轰的一下散开了,冰冷的空气一拥而上,他下意识的努力蜷缩起身体,好冷…… “你是……莫沉柯。呵,还真是呢,算了,就当做件好事吧……”模糊间听见那人的声音,寒凉如雪。 他听着,却心神一松,莫名的放下心,昏了过去。 留下叶城扶着人苦笑连连,他还真是会给自己找麻烦,不过也就这样了,反正…… 他无奈地背起他,站起身来。才发现,他好轻,而且,他有武器,还是军刺呢。他把军刺从他手里抠出来,费了好大的力气。看着他紧锁的眉头,心念一动,连梦里也没有安全感吗? 风雪中,他背着青年稳步离开,那情景好似一幅绝世画卷,仅仅只是一个背影,便已叫人错不开眼。 只可惜无人欣赏,所有人都在雪地里哄抢,毕竟,叶城当时可是撒了好大一把钱呢。 十天后,燕京最大的财阀莫氏彻底易主,令人吃惊的是,现任掌权人既不是最有继承权的大小姐莫羽,也不是前段时间最受追捧的莫氏二小姐莫萌,而是一个名叫莫沉柯的男人,他手中占有莫氏50%的股份,竟然得到了放权许久的莫家老爷子的亲口承认,稳稳掌控莫氏财阀。 一时间,燕京上流社会局势大变。 寸土寸金的燕京中心有一栋独属于莫氏的最高的百层大厦,价值近百亿。莫沉柯的办公室位于顶层,独占一整个楼层。 此刻,他正站在落地式玻璃窗前,这里视野开阔,足以俯瞰整整个燕京,将一切众生百态尽收眼底。 他英武的面貌隽刻着入骨的凌厉的杀伐,似是英明的君主俯瞰着自己的疆土,他的眼神明明白白昭示着他的野心,赤-裸又强势,不可违抗。 “笃笃——”助理推门而入,近乎颤栗的看着眼前这个男人,即使他才二十岁,可他深信,这个男人最强大的。他若生在盛世,必为圣主,他若生逢乱世,必为枭雄! “什么事?” “总裁,有叶先生的消息了。” 莫沉柯霍然转身,再也维持不住表面上的平静,双眼凌厉如刀。 助理敬畏的低下头,他道:“叶先生前些天提早毕业,领完毕业证以后就坐上了昨天下午的航班,目的地是苏城。现在应该已经到了。” 回应他的是长久的缄默,助理险些以为自己是站在一座巨大的棺椁里,而不是公司。做了好久的心理建设,他才道:总裁,需不需要我们继续跟踪?” “不要了,你先下去吧。” 一句话令他如蒙大赦,以最快的速度转身离开办公室。 助理离开后,整个办公室像是按上了静音键。莫沉柯也不知自己现在是什么心情,失落?愤怒?或者兼而有之。 那日他在酒店里醒来,身边一个人都没有,重重的失落感让他没了力气。 他不甘的想,为什么又离开了呢,救了他不应该留下来吗?可随即又开始嘲笑起自己的异想天开,那人也不过是好心帮助,自己又是他的谁,人家凭什么留下来? 他心烦意乱,在床上辗转反侧,直到身体咯到一个硬硬的金属物体,拿起一看,竟然是一个u盘,再普通不过的。还带着浅浅的余温,自己的,还有他的体温。 怀揣着激动的心情打开u盘,他没想到上面竟刻录着一份天大的惊喜,它成就了他,亦是他成就了他。 只是,他既已已离开,想必在他眼里,他只是一个过客而已。 过客,他在心中默念着,抬头仰视蓝天。 一万两千英尺的高空之上,云层漫布,朵朵白云如梦似幻。 叶城坐的是头等舱,百无聊赖的看向窗外,白色的云层绵延了不知多长,似雪般洁白无瑕。 这次莫沉柯可猜错了,他在叶城眼里可不仅仅是过客,而是一个心狠的人。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他欣赏他,却也仅此而已。至于那个u盘,不过是一时兴起,他没想到竟会成为莫沉柯制胜的关键,不过就算他知道,也都会夸赞一句好聪明的人。它在他手里,也只会是暴殄天物。 他终是和莫萌分手。 想到撕破脸后,莫萌莫大小姐鄙夷的话,“你不过是仗着一张脸而已,小白脸!吃我的喝我的,现在还敢分手,你最好一辈子别出现在我眼前,否则本小姐打断你的狗腿!” 对此他很是无所谓的一笑。类似的话他听得多了去了,比之更狠的也不少,更何况,他可不只有一张逆天的脸,更有超高的智商。故此,他早就订好了一张机票,世界这么大,哪里不能去。 临睡前又仔细想了一遍计划,他不想再躲了。燕京,他是一定会回来的。 他这才安心睡去。 四年后,燕京国际机场。 因为今天有位近来大红大紫的歌星要在此下飞机,所以机场大厅里是到处是接机的粉丝,人头攒动,摩肩接踵。 飞机已降临机场,不过十几分钟,乘客一个个走出来,数万名粉丝在机场大厅翘首以待。 蓦地,人群里传来惊喜的尖叫,“他来了!” 粉丝们乌泱泱的一大片围住了戴着黑色墨镜的男人,群情激动。 突然男人摘下了墨镜,一片静寂。他们突如其来的沉默让一旁同样来接机的记者们不禁也心生好奇,扭头一看,这不是叶总吗?他们今天的采访对象。于是呼啦啦地加入人潮大军。 “叶总——”一旁的秘书小姐实在没有办法,谁能想到下飞机会遭遇这种突发状况,如此阵仗中,纵使她他心急如焚,可就是想不出办法。 叶城却是不急,不愧是商界新贵,临危不乱。他心念瞬转间自然想到了事情的缘由,不急不缓的对着人群说:“我不是明星,你们找错人了,你们要接的明星应该在那里呢。” 他说着,伸出手指向东北角,粉丝们不由自主地顺着他的指示扭头。果真看见了那个明星,身边一大堆助理,却没见几个粉丝,真是风吹树叶黄,惨淡到了极点。 可素,我们已经移情别恋了肿么办? 这时终于有一名记者挤到前排,拿着话筒对准了叶城,“请问叶总,您此次前来是不是要与莫氏合作?传闻您曾经和莫氏二小姐交往的事,是不是真的?” 叶城闻言微微勾唇,他平素不爱笑,此次竟破天荒的露出一个笑脸,顿时惊艳四方,连镜头也是一晃,幸好很快就稳住了。 他解释道:“我这次前来确实是要和莫氏洽谈一些合作事议,至于莫小姐的事,当时年少,已经过去了,我现在还是单身,可能缘分还没到吧。” 他双手一摊,故作无奈状,偏生他容貌俊秀,身材修长,做起来潇洒的不得了。 周围的粉丝已经彻底被迷住了。经此一役,她们彻底被这只钻石总裁圈粉,现在想爬出来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 而此时,被大街小巷津津乐道的钻石总裁正被人缠得不得了,这人才智之高,他平生仅见,可他没想到这人的缠功也是天下一绝。 走进卫生间,那人也紧跟着进来,“叶总,好久不见。” 叶城瞪他一眼,“我们昨天才见过,看来莫总的记性不太好,药不能停。” “哪里,这不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嘛,我们已经隔了好几个秋了。” 叶城:“……” 出了卫生间,叶城快步走进电梯,身后终于没有传来男人的脚步声,他竟然有点儿……不适应? 一定是错觉! 电梯门关上的瞬间,一只脚突兀的横-插-进来,电梯门不得不再次开启,莫沉柯嬉皮笑脸的说着:“不好意思。”整个身子却都挤进来了。 电梯门终于关上,这回再没有一个人横-插一杠子。可是,足以容载十几人的电梯竟让他觉得有点儿狭窄,“你离我那么近干什么?” “有点儿晕。”莫沉珂如是说着,还作势干呕几声。他那么拙劣的演技叶城一眼便看穿了,“离我远点儿,要吐忍——”他说得不容拒绝,只是最后一个字却在嘴里含了半天还是没说出来。 因为——“流氓!” 他还是第一次遇上这种事情,比遇见女生来大姨妈染红了裤子还要尴尬,实在是,太不要脸了! 他默默瞥了他下身一眼,耳尖泛红。第一反应是——好大!比他的大多了,又粗又长。 啊!他在想什么鬼东西啊! 叶城虽谈过多段恋爱,可亲密动作却仅限于牵手、拥抱和吻脸,他实际上可是连初吻都没送出去的纯情处男一枚,最终还是默默站在莫沉柯面前,以血肉之躯挡住了监控摄像头。 “莫沉柯。”他别过脸,脸上一阵一阵发烫。 “怎么了?”一无所知的莫总裁很是不解,“你裤子……拉链——”轰的一下,这回脸是彻底红了。 莫沉柯闻言低头一看,也是默默无语了。这……他伸手摆弄几次,终于幽幽地叹了一口气,“坏了。” “什么坏了?”叶城下意识问他。 “拉链。” 叶城无话可说。 最终两个人以一种奇怪的姿势走出电梯。 确切的描述是,莫沉柯搂着叶城的腰,叶城依偎在他怀里,关键是两人下身紧紧贴合,争取不让那地方显露一丝一毫,两个人几乎是一步三挪。可同样的问题来了,随着紧密的摩擦,莫沉柯那儿,站起来了……又长又硬的东西戳着他的腰,这该死的身高差! 叶城咬牙切齿,不老实的色狼! 第一次发现,叶城惊的几乎要叫出来,可他还是忍住了。后来在他的一次次忍让中,他的腰被戳了不下上百次,这个故事生动形象地告诉了我们,什么是得寸进尺?诺,就莫沉柯这样的,不要脸,流氓! 终于到了房门,两人分别走向对门。 叶城打开门没敢回头,甫一关上门,他瞬间瘫倒在软绵绵的地毯上,眼眶泛红,“唔~~”他的腰啊。 没人知道,叶城的敏感点是腰间。被莫沉柯这么一戳一戳的,他早就双腿发软,只差软成一滩水了。 对门,莫沉柯一转身就露出贼兮兮的样子,像极了偷腥的狼,而且是一只大灰狼。他买这套房子可没安什么好心,就是为了偷香窃玉,不对,是近水楼台先得月。 于是,莫大色狼一夜好梦。 “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叶城与莫沉柯欢颜握手。 看着面前一本正经甚至称得上冷若冰霜的莫沉柯,叶城一阵奇怪,私下里那么,那么逗趣不要脸的人竟然有这么冷厉的一面,说他们是双胞胎他都信。 事情既已谈完,叶城趁着莫沉柯吩咐间隙悄悄退出,一切都没逃过莫大总裁的法眼,毕竟他可是一颗红心都挂在某人身上呢。 推了文件也随即赶出去。 “阿城,不请我进去坐坐吗?”他虽是这样说着,手里却提了一瓶红酒。看样子是不坐也得坐了。 叶城点点头,算是答应了。 甫一进门,铺天盖地的粉色,粉色窗帘,粉色地毯,粉色吊灯,粉色地毯……只除了那扇完全用玻璃打造的落地窗,是原本的墨蓝。其实叶城原想是要订个粉色的,可是做不出来,效果太差,只好这样将就了。 叶城并不是特别喜欢粉色,如此装璜,是因为它实在太给他安全感了。那色泽,那光彩,除了形状完全是百元大钞的翻版,住在这样一间房子里,他的安全感瞬时爆棚。 “你先坐着,我去热热饭菜。” 他走后莫沉柯才仔细打量起来,其实除了一水儿的粉色,叶城的品味还是不错的,处处可见设计者的细腻心思,很有居家的温馨气氛,他开始嫌弃起自己的房子来,冷冰冰的没人气。只是莫大总裁,你难道忘了吗?那可是你亲自选中的设计图纸。 饭桌上一片狼藉,两个大男人的饭量吃光了一桌子菜。不过好在是外卖,袋子一提,碗筷碟盘放进消毒柜一切完工。 等叶城回来,莫沉柯已经倒好了红酒。 “来,喝一杯。”他举起一杯,邀请道。灯光下酒红色液体分外妖娆。 叶城忽然觉得有些口渴,顺势接下。抿了一口,“不错。” 两人喝着谈天,话题越扯越偏,竟扯到了以后的家庭。叶城此时已有些醉意,水眸弯弯,双颊泛红,微微一笑说道:“我不想成家。女人,不好。” “怎么不好?”莫沉柯为他斟满一杯,诱哄道。 “就是,老想和我‘上——床’。”这两个字他特意用唇语说,被莫沉柯看得分明,目光更是黏在那微启的潋滟水润的红唇上,错不开了。“我不会,怕她们嫌弃我。” 他不自觉又喝了一杯。皱着眉眼,分外苦恼的样子。 “怎么会嫌弃你,而且你可以——”来找我,“你可以学嘛。”淳滑的液体滑过喉舌,叶城醉眼迷离,偏过头看他,这次看了很久,两人又离得极近,直看的莫沉柯心脏砰砰乱跳,他不会看出来什么吧? 没想到旋即叶城又笑了,露出清醒时从不会有的魅态天真,“你会吗?” “上——床。” 是个人都忍受不了心上人在自己面前如此挑逗,莫沉柯将人抱进怀里,激动的手都抖了。 “我当然会。”他特意在小人儿耳边坏心眼的吹了一口气。 喝醉了的叶城十分乖顺,像单纯的稚童。“那你教我,我也懂,是不是要……要脱衣服?”他蓦地绽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完全被美色所迷的莫大总裁毫不犹豫的点头。然后亲眼看着怀里的人开始脱衣服。在他怀里,亲自! 瞧瞧那雪白圆润的肩头,“啪,”一滴血落在肩头上,红艳艳的像冬日无垠雪地里绽开的一朵艳色梅花。 “你流血了,我给你呼呼,呼呼就不痛啦。”小人儿皱着眉说着就要往他鼻子上吹,莫大色狼终于受不了了,胡乱擦擦鼻血直接将人抱进卧室。 于是,一夜无梦。 宿醉醒来后,叶总终于发现了莫大总裁的阴谋。可惜为时已晚,再加上他技术蛮好的,因为他已经被他干得下不了床!简直是奇耻大辱! 再后来,两人成了床伴,叶总单方面认为的。 他们又纠缠了两年多,在一次宴会上,叶总遇上了已嫁为人妇的莫萌,随意聊了几句。然后当天被打翻了醋坛子的莫大色狼以吃醋为由狠狠折腾了一晚。 第二天下午,两人去民政局扯证,登记结婚。 自此,一世安康,携手白头。 第六章 大白的爱情 从前,有一个大白和一群小白。 大白很红,就是很有名。所有人都喜欢他,所以他们都叫自己小白。 大白想找到一个爱它的人,可是没有。 怎么会没有呢? 小白们都很爱大白啊! 大白说:“我没有听见他们心里的声音,我没有看见他们眼里的光。妈妈说的,只有心中有爱的人才能发出的光。” 于是它走啊,走啊…… 越过又宽又长的河流;越过炎热又一望无垠的沙漠;越过高大的森林;越过泥泞沼泽。最后,它落到了地下溶洞里。 就是那种长着许多白色的“竹笋”,还有很漂亮很漂亮的彩色石头花,可惜不能吃,大白摸了摸鼻子,郁闷的想。 然后,他遇见了火。 火对他说:“我知道你叫大白。” 大白惊讶的很,他说:“我已经这么有名了吗?” 火说:“我爱你。” 大白说:“我听见你心里的声音了。” 火说:“我爱你。” 大白说:“我看到你眼睛里的光了。” 火说:“我爱你。” 大白于是跳进火里。 那火烧啊烧啊,也越来越大。 很久很久以后,火看着从身体里掉出来的灰烬,他说:“我爱你啊,大白。” 然后,火终于熄灭了。 第七章 心魔 上铺的韩束一直在动,刘珂睡不着了。索性拿出手机上□□,可是寝室的网速实在是垃圾,开一个链接要半个小时。 刘珂彻底失眠了,在她从全校第一跌到全校第二之后。 上铺的韩束是转校生,转过来的那天是个阴雨天,小雨绵绵,天色昏暗,却怎么也遮不住韩束的好相貌,她走过来时,全班都倒吸了一口冷气,简直像从画里走出来的仙女。 没想到,仙女还是个学霸。 自从韩束转过来之后,事事压她一头,不仅长得好看,学习上更是没的说。还抢走了她学习委员的职位。其实也不算抢,大家公平选举。对比起相貌平平的自己,恐怕是个人都会选韩束吧。可她就是不甘心,又有点儿嫉妒。 明明年年都是她当学习委员,她做了那么多,怎么韩束一来就全变了呢。不就是长的好吗?刘珂不服气,又嫉妒。 这点儿小忌妒随着时间的流逝不但没有消除,反而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到现在,已然发展成了偏执。 刘珂平常总是有意无意的针对韩束,但她掩饰功夫很好,大家竟一点没发觉,包括韩束,她一直以为是巧合罢了。 终于有信号了。 刘珂也没了耐心,什么链接也不开了,点开主页面,好友栏里空空荡荡的,她没朋友。 拿着手机,她竟鬼使神差地搜索起周围人名,手指拉着屏幕一点一点往下划,咦~好奇怪的名字,竟然叫心魔。 刘珂点击添加其为好友,竟然一下子就成功了。 “你好,心魔在吗?”她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发了一条消息,没过几分钟,竟有了回音,“我在。” 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便聊开了。 聊着聊着,刘珂就说起了韩束,字里行间满是嫉妒与不忿,为什么世界上要有这种人的存在,简直就是漏洞! 还好有心魔安抚了她,刘珂突然觉得□□其实也挺好的。 就这样,一连过了几个月,刘珂与心魔成了网络上的好朋友。 这天,刘珂考试成绩出来了,依旧是万年老二。 她不忿地把成绩榜发给了心魔,没想到心魔竟然问她,“韩束真的那么好吗?” “当然,韩束是我见过的最完美的女人。”刘珂毫不犹豫地给出了最高评价,当然韩束也确实有这个资本。 “自从她转学来我们中学,她就已经成为了我们学校的校花,女神级别的呢。” “呵呵。”心魔打出这么一句话便下线了。 不知怎的,刘珂心里有点不安。 不过,这点不安在第二天看到韩束时就完全被嫉妒挤跑了。 她照常针对韩束,极其隐秘的。韩束也终于发现了不对,课下她来找刘珂。 “刘珂,为什么要针对我?” “有吗?没有啊!”刘珂坦然自若的样子让韩束皱眉,她沉着脸离开了。 事情过了几天,刘珂这几天心情很差,因为心魔不上线了。同时,她发现韩束有点儿奇怪,整个人都怪怪的,上课老师提问也不回答,还被罚站了一节课。 刘珂幸灾乐祸。 终于第七天晚上心魔上线了。还给她发了一张图片,不知是什么东西。 刘珂点开图片,吓了一跳,手机都差点扔到床底下。 那张被放大的照片上只有一个主角,那就是韩束。照片中的韩束□□,白皙的皮肤上划满了狰狞的伤口。她睁大一双眼睛,瞳孔涣散,竟是死不瞑目!那红色的血液流了一地,映着泛黄的地板,惨烈的很。 刘珂再不敢看,她退出去,赶紧给心魔发消息。 “心魔,心魔你在吗?” 然而没有人回答她,心魔至此隐匿。 第二天,刘珂一脸惨白地去上学,却发现周围人脸色都怪怪的。她抓住也同样是一脸苍白的同桌就问,“发生什么事了” “死了,韩束死了。”苍白着脸的同桌吐出这样一句话。 刘珂心一惊:“怎么死的?”刘珂腿都软了,一句话脱口而出,连她自己也惊讶了。 同桌并没有意识到她的不对,喃喃道:“被人先奸后杀,死在家里了。”说完不禁抖了抖身子,显然吓得不轻。 死了,真的死了,韩束真的死了。 刘珂没想到,韩束真的死了。继而脑子里蹦出那一张照片,她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 “啊!”刘珂猛地从床上坐起来,满头大汗。天呐,她竟然梦到了那样恐怖的事情。 听到她的动静,上铺的韩束探出头问她,“刘珂,你没事吧?” “没事,做了个梦。” “哦。”刘珂再也睡不着了,正巧手机响了,屏幕上显示是有人添加她为好友。 刘珂打开一看,空荡荡的好友栏上已经多出了一个名字。 赫然是——心魔。 第八章 秦罗敷 秦家有女,其名洢。 现年初长成,姿昳仪淑,蕙质兰心。养在深闺人未识。 秦洢自小养在深闺,姿容绝色却无人知。只有焦家长子,常爬墙头与她作伴。 “小洢,小洢,看我抓的小兔。”墙上俊秀公子手中正提着一只雪白绒兔,兔子在空中扑腾着双腿,煞是可爱。 秦洢蹙眉,“放下来,焦仲卿。” 焦仲卿依言而做。 两人相处间,多是焦仲卿说话,秦洢静静地倾听。竟有一日,焦仲卿愁容满面:“小洢,你嫁给我好不好?” 秦洢轻啐一声,哪里料得他如此大胆,娇喝道:“你忒大胆,那个女儿家要嫁给你。” 本是女儿家骄矜的恼话,竟被焦仲卿认真听入,他答道:“是为刘家刘兰芝。母亲为我说下这门亲事,我原不知,现已虽知,却已经定下。” 秦洢瞬时面色煞白,“哪里听来的戏言,恐不要欺我。” 焦仲卿道:“怎生是戏言,母亲亲口所说,小洢你知我心意,我心悦于你,你……” 秦洢笑而视之,“我如何?也不知是哪个天天爬墙头,窃走一颗女儿心,我自是,与你一般心思。”话已至此,一朵芙蓉面已是娇霞艳放,当真是美极美煞,动煞人哉。 “小洢……”仲卿轻唤,心中柔肠百转。却见秦洢惊羞似倒退一步,再抬头已是美目含泪,水汽盈盈,教人可怜可爱。 她道:“只怪天意弄人,我俩有缘无分,你已有婚约,我尚待字闺中……”及此,已是泪珠儿滚落似连珠,不胜哀恸心肠。 眼见佳人垂泪。仲卿再顾不得,跃下墙头,心痛难忍。 “小洢莫要伤心,我定会退婚,只愿你莫再流泪,且在闺中等我,我自有好消息送到。” 秦洢只得含泪道:“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一去三月,物是人非。 某日秦洢陡闻街道之处锣鼓喧天,爆竹声声,却问下人:“是何家娶亲,好大动静。” 小童答曰:“焦家公子娶新妇。” 只一句,便已令秦洢落泪如珠,昔日郎所言,声声犹在耳,今是昨非君何在,妾待君回不归,原是君已有新欢! 两家相邻,不过百步。 仲卿娶妻,婚后琴瑟和鸣,鸾凤相谐。自是瞒不过秦洢之耳,每每相闻,必是肝肠寸断,泪催心肝。 孰料□□生,秦母陡病亡。 秦洢为独女,自此露芳影。 雪绡衣,鸦羽发,一双瞳若秋水剪,两弯眉似柳叶裁,身姿绮婷,姝色烨然若神人。 满城皆知秦家有女,姿容绝色,顾盼流辉,倾国倾城。正所谓一家好女百家求,却不知佳人芳心已错付,情殇终难断。 自有三年后,满城谓之秦罗敷。 正巧府吏新妇别,罗敷应聘嫁府吏。 这府吏,自是焦仲卿,罗敷心上人。 新婚日,仲卿殉情死。 世人皆歌鸳鸯情,不知何人谓罗敷。 第九章童话书:玫瑰国的小公主 全世界都知道,玫瑰国的小公主有一件最漂亮的礼服,它比太阳还耀眼,比月亮还皎洁。 尽管所有人都没见过它,可是这并不能阻挡他们狂热的想象。 小公主很得意,她把它藏在一个大箱子里,大箱子套着小箱子,小箱子套着小小箱子,她每天都要定时查看。 她走路也是高傲的昂扬着头,从没把任何人放在眼里,那样子看起来高贵极了,像骄傲的白天鹅。 直到有一天,小公主打开箱子,发现,她的全世界最漂亮的礼服不见了。 她慌乱又焦急。 因为在三天后,王宫将会举行一场盛大的宴会,她是主角。 那一天,她将会穿着那件最漂亮的礼服接受国王的加冕,而那件礼服将会成为他们玫瑰国最贵最尊贵的小公主的凭证,可是现在它没了。 小公主难过的哭了起来,路过的大公主安慰了她。 小公主不再哭了,她忽然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好主意。 她偷走了大公主的礼服,穿在身上她才发现,这件衣服实在是太大了,她穿着像是麻袋一样套在身上,她沮丧极了。 然后,她一整天呆在自己的宫殿里,所有人都不知道玫瑰国最尊贵的小公主是怎么了。 二公主从大公主处知道了小公主很伤心,她也来安慰她。 然后,小公主如出一辙的偷走了她的礼服。可是二公主的礼服太明显了,她曾穿着它参加□□,所有人都知道那是二公主的礼服。 这时,小公主想到了一个办法。 她剪碎了两件礼服,任何人在这一堆碎布面前都认不出它们曾经是两件礼服,小公主拿着碎布找上了全皇宫最好的裁缝。 她傲慢地对他说:“我命令你,把这堆碎布做成全世界最漂亮的礼服,否则,我就让国王把你流放到边境去挖石头!” 裁缝又怎么能不听从呢,他花了整整两天两夜,做出了世界上最漂亮的礼服。 但是,他却瞎了。 一个瞎子怎么能做裁缝?最后,他被扔出了王宫,活活饿死在大街上。 小公主穿着世界上最好的礼服,高高兴兴的去参加了属于她的宴会,所有人都说那真是世界上最好的最漂亮的礼服,真是美极了。 但大公主和二公主却因为丢失了礼服,被盛怒的国王扔出王宫。 他说,她们将不再是玫瑰国的公主!他把她们扔到大街上,她们成了庶民,最后都嫁给了平民。 小公主呢? 小公主在宴会上邂逅了邻国的王子,王子对她一见钟情。 他当着所有人的面对她说:“我亲爱的公主,你实在是太美丽了,亲爱的公主,嫁给我好吗?” 小公主受到了所有人的祝福。 结婚当天,她穿着那一件全世界最美丽最漂亮的礼服,嫁给了王子。 从此,小公主和王子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了一起。 作者有话要说: 呵呵,暗黑系。 第十章 荧惑蝶(上) 天星城外降了一场初雪。 那是今年的第一场雪,城内春日融融,城外寒风凛冽,这一切皆因寇家。 寇家是天星城的守护家族,以调香闻名风灵大陆,大陆上的调香师,不是寇家中人便是隶属寇家。故此,也算得上是一个二流门派。 城郊荒林。 落满了积雪的林间出现一个瘦小人影,她还在积雪上,脚下发出咯吱的挤压声,在寂静的林中十分突兀。 寇蝶裹紧了身上的絮衣,似乎想从中汲取一点温暖,但她失败了。 小脸上此刻没有一丝血色,嘴唇冻得发紫,她的头上冒出了白烟,笔直得有些不正常。仔细看,才能发现那些细小的冰碴,她像一个木偶娃娃,漆黑的瞳孔黯淡无光。 “救,救我……”近乎微不可听的声音落入耳蜗,她竟鬼使神差地转身走向树后。 一个瘦小的身体随之落入眼帘。 她走近了才发现。 那是个男孩,身上穿着黑色袍子,在满地白雪中分外扎眼。 男孩显然已陷入昏迷,却还固执的呼救,足可见其心志之坚韧,寇蝶却不知道,她只看得见,男孩周围那一地融水。 她走上前,伸出冰凉到麻木的手覆在男孩额上。 是热的。 与此同时,男孩也欢喜的蹭了蹭她的手,白嫩的脸上盛满了满足。 心里,好像有什么碎了。 寇蝶一时愣怔,回神后竟然直接抱上男孩,男孩儿极度配合,反而回抱。 “我叫寇蝶,你叫什么?啊!我忘了你听不到。” “你救了我。” “阿草说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可是我太丑了,你好漂亮,我当你姐姐好不好?” “你不说,我就当你默认了。” “弟弟,弟弟……”寇蝶不停叫着,漆黑的瞳孔一点一点注入星芒。 “你是谁?”寇蝶从睡梦中醒来,身上衣裳已然干透了。 她笑着道:“我叫寇蝶,是你阿姐呀,弟弟。” “你不是,我叫司臻,我没有姐姐。” “我就是你阿姐,弟弟你饿了吧,阿姐带你回城。” “呀,快来看哪,那个小灾星竟然领回了一个小乞丐!”“这么小就想男人了,真是跟她那个贱货娘没两样。” 寇蝶拉着司臻一口气跑出好远,将那些讽讥的话狠狠甩在身后。 她喘着气叮嘱司臻:“弟弟你千万不要听她们的话,那些人很坏的。” “我饿了。” “哦,我这就去给你拿馒头。”寇蝶马不停蹄的出门,直到天黑才终于回来了。 她的脸肿的比手里的馒头还要大,眉眼却是弯弯的。“弟弟你吃。” 司臻一愣,随即抢过馒头,他虽长的白净,像是富家子弟,举止却粗鲁又蛮横,寇蝶竟险些被她带倒。 她看着他大快朵颐的样子,转身想要离开,即使这是唯一的食物,而她饿得要死。 “别走,”司臻突然出声声音嘟囔,“你吃。”他把手里的半块馒头递给她,垂着眼睑自发进屋。 寇蝶拿着馒头,看他吃力地进了屋子他这是承认她了吗?她终于有弟弟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不同的是寇蝶学会了反抗。 她要保护自己的弟弟呀,所以在面临那些婆子的毒打时她一口咬上了那些人的手臂,抓、挠、咬、踹,无所不用其极,因为她有重要的人要保护。 久而久之再也没人敢欺负她们了,因为那些所有人都知道了:寇蝶这个小灾星就是个小疯子,不怕疼也不怕打,野蛮又粗鲁。 寇蝶笑了。 曾几何时,她是父母掌上的小公主,是寇家呼风唤雨的小小姐,因为她的体质是整个风灵大陆都罕见的顶级资质。后来一切都变了。 她那时还未取名字,父母说她天资卓绝,要为她取一个全天下最好的名字,都是骗子! 只因为她的修灵是荧惑蝶,便放弃了她。是他们将她高高举起,又重重摔下,跌的粉身碎骨啊。 荧惑蝶现,寇氏诛族,千年恩怨,涅槃成灰。 荒诞的预言。 她冷笑,只因为她不是寇氏一族传统的修灵,而是会招来厄运的蝴蝶,她便被弃置在这里整整五年。 “寇蝶你又在晒太阳,为何不修炼?”黑袍裹身的少年脸色苍白又清峻,出现在这荒凉的院落里,格格不入。 “弟弟回来了,有没有给姐姐带五合酥?”寇蝶一跃而起,像是根本没听到一般顾左右而言其他。 这少年便是司臻,姐弟俩相依为命已有三载。 司臻恨铁不成钢的看她,变戏法似的从袍袖里拿出软帕,寇蝶嗅了嗅,机灵古怪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兄妹呢。 两人进了屋,少年脱下身上黑袍露出削瘦的身体,腿长腰细,肩宽臂长,屋子里唯一的异性寇蝶却罔若未见,或者说是习以为常。 “弟弟,这回又有什么惊喜啊?” 寇蝶站在他身前,身高却仅仅只达到他的胸口。她说着,伸出手抚上司臻胸口上的灵纹。 灵纹是每一个修灵者的标志,位置不一。越精致美丽的灵纹便越为高级。 少年胸口上的灵魂却甚是骇人,以银黑两色勾勒出狰狞的兽首,覆盖在少年白皙流畅的肌肤上。 寇蝶却是不惧,手指凝聚灵力在司臻的胸口上描摹勾画,沿着线条一寸寸描绘,灵力尽数散尽少年的身体,胸口的兽首竟有了一丝人的神态,狰狞的脸上显露出丝丝愉悦之色。 寇蝶面不改色,竭尽全力控制灵力逸散,以最恰到好处的灵力继续疏通,一晃便是一个白昼。 夜色如墨,星辉灿烂,明月隐没在云层之后。 屋子里静悄悄的,仿佛落针可听。 一片寂静中,寇蝶率先出声,“弟弟,你还会回来吗?” 她的目光落入黑暗里。 “会,要不了几年我就会回来的。那些钱在我回来之前一定要花完,别亏待自己。” “好,那我在这里等你。”寇蝶眼中盈盈闪烁,“你一定要回来。” 司臻已转身轻跨,脚下一顿,终究还是走了。 少年单薄的身影转瞬即逝,完全消融在夜色里。 寇蝶枯坐在黑暗中,银月破出云层,洒下清冷光辉。 她垂着头,眼帘下的眸子里一片火红。 “笨蛋,他骗你呢!你这么没用,谁会喜欢一个废物?!” “不,不是的我我还有你,我一定会变厉害的,不用他喜欢,我只要,只要能陪在他身边就好。” “笨蛋!傻瓜!” ************* 十年后,天星城。 主干道上驶来一辆马车,静静地在一堆废墟前停下。 车帘无风自起,一身黑纹绣袍服的青年从马车内缓步跨出,宽大的帷帽遮住他大半张脸,露出线条优美的下颌。 车麟马轩,犹似故人归。 “老人家,这里发生了什么事?”他询问路边摊位里的老者。 “啊,小伙子,你肯定是外地来的吧?死了都死了,真是惨呐,三年前一场大火将这里烧得精光。说来也奇怪,那火竟然扑不灭,直到寇家烧成这个样子,才慢慢熄灭。老朽现在还记得那火光满天,照亮了半座天星城。寇家是两百多口人,没一个人逃出来。” 青年沉寂半晌,从袖口掏出一锭银子,放在摊面上。 “使不得使不得,这、这老朽怎么敢要?”老者推却,再抬头,眼前竟没了那青年的身影。莫不是眼花了?老者犹自嘀咕,一低头,银锭还在原位。瞬时明白。 “灵师,多谢灵师!”老者激动难耐,将银锭用布帛包好收入怀中,后用之置买田产,家中日趋富裕。此为后话,按下不表。 残日渐退,青年坐在云端,手中斟着半杯薄酒。 “怎么会,明明,明明说好等我的,怎么会死了呢?”似是回应他的话,青年指尖泛出黑色灵力,玉杯琼浆尽数笼缦,灵力收回,手中空无一物。 虚寂的宫宇内,石阶上。 “本尊此次闭关十年,虚灵殿交由冥岳打理。” “是,属下遵命。” 待人退下,青年脱下帷帽,露出了一张皎若明月的脸庞,一双眸子却似血色染筑,异样邪诡。血眸代表着整个风灵大陆都闻之色变的灵师——魔灵师。 他们是天弃者,拥有强大法力却无法控制灵魂的残缺者,他们的力量与能力成反比,力量越大便越堕落,最终也只能死在自己手中。 然而,十年前出现了一个异类。他拥有强大的修灵,亦拥有清楚的神智。 他是魔灵师新一代的魔尊——沧粟。 无人知晓他的真名,便是沧粟二字,也不过是因他曾屠戮沧粟城所致,短短数年,他一统领整个魔灵界,魔灵殿不现在该称之为虚灵殿了。 传闻他犯下滔天罪孽,已成为整个正道修灵师的敌人。 日落光明褪去,黑夜蜿蜒而至。死生交替,光暗互换,已成为天地法则之基。 然而,令人惊诧的一幕出现了。 光与暗各占半边,以他半身为界限,时空法则之凝固,它们竟在他身上停驻脚步。 有什么,在改变…… “你敢杀了我吗?呵呵。”女人轻佻的声音在耳畔响起,他却手持匕首,这是怎么回事他欲要转身,眼前画面却再次转换。 身体在急速下落,风声凛凛。 “……是你?” 第11章 荧惑蝶 (下) 他抱着人,在半空下坠。眼前一片云雾缭绕,怎么也看不清那女人的脸。 “不是我,不是我,真的不是我……” 又是她。不过此时被人逼至崖边,身后已是绝路。 猎猎风中,血色长袖上下翻飞。心念一动,他快步走上前。 “啊——!” 怎料那女人一声尖叫,跌坠悬崖。 下一刻,他竟跟着一跃而下。 蓦得睁开眼睛,青年抚上胸口,脑海里犹自停留着一双眼睛,那里盛满了全然的信任。 这是什么,遇见吗?他的劫数。 只是一双眼,便教他失去了所有沉稳,他还真是,脆弱啊! 青年起身,伫立于满天星辰之边。 命中注定怎么会认命?既是劫数,那便摧毁吧,反正,他已经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 “不是我,不是我,你们这是污蔑!”寇蝶大声反驳,却被眼前人步步紧逼。崖风极冷,胸口仿佛破开一个大洞,冷风暴灌,呼呼作响。 “寇蝶,别再装了,就是你!存心报复,偷走寇家的《调香手札》,快些交出来,本灵师还可以饶你一命,否则我定叫你生死不能!” 寇蝶倒退,脸上露出似哭似笑的表情。 她放声大笑:“呵呵呵,原来如此,你们逼我到如此境地,竟是为了一份莫须有的书,哪来的《□□手札》?便是有也不会给你!一群伪君子!这般大义凛然的样子,为的不过那渣滓的东西!”她厉声喝斥,眉目冷冽。 “贱人,死到临头还嘴硬,给我上!”那人被寇蝶戳破心思,已是怒极。 寇蝶脸色一肃,已是存了死志。竟纵身下跳,衣袖翻飞,猎猎作响,她冷笑一声,眉眼俱是不屑,刹那芳华。 紧接着,另一道身影随她一跃而下。 寇蝶望见那人之际,欣喜若狂,不禁脱口而出:“弟弟,是你。” 山洞里篝火辟啪声不绝于耳,石壁上人影重叠。 寇蝶偎在他胸口,任他一勺一勺喂下那苦口汤药,竟也面不改色。青年看着她,忆起往事,她那么嗜甜。 一碗药见底,青年拿巾帕为她擦拭嘴唇,他何做过这般事。继而从怀中掏出一包蜜饯,拆开封递给她,开口道:“你吃,很甜的。” 然而对面那人却露出了一瞬的呆愣,随即便绽开笑颜,轻捏一个放入口中,露出甜笑,反复咀嚼全部吞下肚,竟说道:“很甜。” “寇蝶!” 青年胸口燃起一把无名大火,她当他是瞎子吗,那蜜饯是他特意买的,根本没去核,她竟将那核与肉一同吞吃!他恼她骗他,却更怨恨自己,因为他知道,如果再给他一次选择的机会,他仍会离开。 “你不要妄图骗我,你怎么了,告诉我?” “没什么,只不过是,失去了味觉而已。”寇蝶垂下明眸,“弟弟你不要生我的气,能再见你我已经很开心了。”她笑着道,将这些年来的苦难一语带过。 当年,他离开不过两年,她便离开了寇府。与其他被抛弃的寇氏族人一道送入一名大能手下。 她是被剧痛生生痛醒的。因她百般不愿,被人灌药送了出来。醒来时已是五天后。 她哑了。 似乎是耗光了她所有的运气,接下来的是无休止的痛苦。 她成了大能坐下的一名药人,名义上的记名弟子。 从不知,这世间竟有如此的苦难。较之寇家的责罚,在大能花样百出的折磨下,只能算是尔尔。 几度鬼门关前徘徊,她终是活了下来。后来她因为体质原因成了大能座下亲传弟子,他晋升的最佳补药。再然后,她杀了大能。反噬?又或者是报应。 她用千焱赤焰将他烧成渣滓,烧死了所有药人。因为她知道,那些人已经毁了,即便活着也只能用永生承受着无休止的痛苦。 她做的事终究是纸包不住火,她成了正道人士口中恶名远扬的妖女。呵呵,那些自诩正道的伪君子,两面三刀,人面兽心,竟玩得花样百出,他们打着替天行道的幌子,所为的不过是那大能的遗产。 可寇家大火,却当真不是她所为,至于为何出现千焱赤焰,她亦不知。 朔雪域。 银霜千里,朔雪无域。整个凌风大陆最冷的地方。 皑皑雪被之上,一片静寂。 兀地一声惨号,两枚薄如蝉翼的弧形刀片掠空划过,最终停止在一双玉手掌心之上。 不远处,一头白色雪巨熊,轰然倒地。尸体凝结为冰晶,化为溯雪线的养料。 司臻迅疾出手,玉脂匕首轻划,一颗冰白色的银线果便落入玉匣之中,两人配合的天衣无缝。 此时,地面震颤,远处传来雪巨熊的咆哮声。 寇蝶变了脸色,略显惶急道:“糟糕,我们快走,定然是雪巨熊族群找来了。” 司臻却一把拉住她,“太慢了。” 他双手一扯拥她入怀,黑芒闪过,两人旋即消失原地。 “扑通——” 两人尽皆掉入水池里,衣衫湿透。寇蝶第一反应便是捂胸,脸上红云点点,司臻视力极好,将之一切尽收眼底。 心念一动,他弯腰再度攀扯上她的腰身,寇蝶大惊,死命挣扎,反被他一把箍紧了腰肢,湿透了的衣衫能有什么作用,无非是徒增暧昧而已。 “嘘——”他竖指点上她的绛唇,“不要动,有蛇。” 她呆怔听着,不是听见,抑或是没听见,待他移开视线后,满面桃色嫣然。 又是一阵黑芒闪过,两人瞬间消失。 换下湿衣服,寇蝶神思晃荡,娇艳面庞上粉桃朵朵,不胜娇羞。 直至此刻,她才终于认识到,她所信赖的弟弟,已然成长为一个英武男子。 红鸾星动,是缘邪? 他偷偷走出结界,冷不防听见一个女人的声音,她咬上嫣红唇瓣,下意识的躲了起来。 “尊上,您不能在这么下去了,否则冥月将以死为谏。” “你在威胁我,是不是本尊待你太好了,我虚灵殿何时缺过人?滚开!” 她脸色霎时苍白,虚灵殿,答案已在胸口呼之欲出。 “尊上!您会死的,您不要忘了您身上还承载着历代老尊上的责任,您怎么可以为了一个劫数而放弃一切?!” “滚开!本尊的事你一个奴仆怎么胆敢过问!” “啊!”冥月发出一声惨嚎。 他挥动长袖,眨眼间冥月已重伤倒地,形容狼狈不堪。 “本尊今日暂且饶你一命,若敢再犯,便让你入万魔窟,受尽婆罗炼狱之厄难。” 半晌,再无动静。 寇蝶屏息退回结界,心中一片冰冷。 可寇家大火,却当真不是她所为,至于为何出现千焱赤焰,她亦不知。 朔雪域。 银霜千里,朔雪无域。整个凌风大陆最冷的地方。 皑皑雪被之上,一片静寂。 兀地一声惨号,两枚薄如蝉翼的弧形刀片掠空划过,最终停止在一双玉手掌心之上。 不远处,一头白色雪巨熊,轰然倒地。尸体凝结为冰晶,化为溯雪线的养料。 司臻迅疾出手,玉脂匕首轻划,一颗冰白色的银线果便落入玉匣之中,两人配合的天衣无缝。 此时,地面震颤,远处传来雪巨熊的咆哮声。 寇蝶变了脸色,略显惶急道:“糟糕,我们快走,定然是雪巨熊族群找来了。” 司臻却一把拉住她,“太慢了。” 他双手一扯拥她入怀,黑芒闪过,两人旋即消失原地。 “扑通——” 两人尽皆掉入水池里,衣衫湿透。寇蝶第一反应便是捂胸,脸上红云点点,司臻视力极好,将之一切尽收眼底。 心念一动,他弯腰再度攀扯上她的腰身,寇蝶大惊,死命挣扎,反被他一把箍紧了腰肢,湿透了的衣衫能有什么作用,无非是徒增暧昧而已。 “嘘——”他竖指点上她的绛唇,“不要动,有蛇。” 她呆怔听着,不是听见,抑或是没听见,待他移开视线后,满面桃色嫣然。 又是一阵黑芒闪过,两人瞬间消失。 换下湿衣服,寇蝶神思晃荡,娇艳面庞上粉桃朵朵,不胜娇羞。 直至此刻,她才终于认识到,她所信赖的弟弟,已然成长为一个英武男子。 红鸾星动,是缘邪? 他偷偷走出结界,冷不防听见一个女人的声音,她咬上嫣红唇瓣,下意识的躲了起来。 “尊上,您不能在这么下去了,否则冥月将以死为谏。” “你在威胁我,是不是本尊待你太好了,我虚灵殿何时缺过人?滚开!” 她脸色霎时苍白,虚灵殿,答案已在胸口呼之欲出。 “尊上!您会死的,您不要忘了您身上还承载着历代老尊上的责任,您怎么可以为了一个劫数而放弃一切?!” “滚开!本尊的事你一个奴仆怎么胆敢过问!” “啊!”冥月发出一声惨嚎。 他挥动长袖,眨眼间冥月已重伤倒地,形容狼狈不堪。 “本尊今日暂且饶你一命,若敢再犯,便让你入万魔窟,受尽婆罗炼狱之厄难。” 半晌,再无动静。 寇蝶屏息退回结界,心中一片冰冷。 哈哈哈!劫数,她竟是他的劫数。寇蝶仰天大笑,笑着笑着,竟生生笑出泪来。 凌枫大陆三千修法,各不相同,唯有一点,便是劫数,欲要超脱劫数便必须渡劫难,劫难劫难,渡不过,下场便是彻底魂飞魄散。 余下的日子里,寇蝶与司臻一同回到天星城。 夜阑人静,自失了寇家守护后,天星城使开始没落,时至今日,已成了僻远之地,再不见往日繁华。 昔年寇家废墟之上,两道人影,比肩而立。 寇蝶提着宫灯,力他引路。 “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司臻。”自溯雪域归来之后,她便再也不叫他弟弟,改唤名字。如此,甚合他意。 踩踏上一块焦木,他道:“七月九日,朝香节。” “我以为你早忘了呢,路太长,我为你讲个故事吧。” “千年前,天星城还只是一个边陲小镇,乱世中却犹为安定……” 荒林还未失去名字,它唤蝶海。蝶海中有一蝶皇,名曰:荧惑,正合天上星宿荧惑妖星二字,然而它却代表安静,因荧惑存在,天星城才得以存留。 有一日,外地人误入蝶海,碰见了正在沉睡的蝶皇荧惑。荧惑修炼千年,所求的不过飞升二字,故修仁心,从不妄动杀念,离它飞升尚有三年。 外地人被荧惑安然送出蝶海,并受到警告,终生不得再入。 可人呐,越禁止便越好奇,越好奇便越渴望。 一日,外地人终是忍不住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再次进入蝶海,这一次他一无所获,不仅如此,更是差点丢掉了自己的性命。 他由此恨上了荧惑。 正巧一名修为高超的修灵师路过,外地人从此人口中得知荧惑消息,并且以祖传灵器为交换,让修灵师降下七离水,在蝶海深处捕获了荧惑。 修灵师临走前将荧惑封印,他走后,年轻人放出荧惑。 他后悔了?不! 他骗了荧惑,在得到了荧惑的所有珍藏之后,终于露出本性,他将仅存的一瓶七粒水直接浇灌入荧惑头顶,然后,他命令家人肢解了荧惑,即将飞升的荧惑血肉,对于凡人来说是多么大的诱惑啊! 他们放干了荧惑的血液,砍下它的双翅,烹吃了他。 “到了。”寇蝶放下宫灯,在一块焦土下挖出一个白玉小瓶。 “这瓶里存放的正是荧惑的血液,你应该猜到了吧,那故事里的主人公就是寇家祖先。当年他们确是得偿所愿,可后来却受到诅咒,那是荧惑临死前降下的毒咒,千年后,寇氏一族将永远消失在凌枫大陆之上,受尽烈火焚身之痛!” 白玉小瓶在她指尖把玩,旋转,她霍然抬眸看他,“司臻,我是这寇家最后的血脉了吧?” 语毕,她拔起瓶封,将瓶中液体一饮而尽。而他,竟无法动作半分。 镇魂香。 “啊——!” 冲天焰障拔地而起,血色火焰将她团团围住,湮灭、生长,火色帏幕中的人在火舌上烤炙,女子一声似比一声的惨叫宛如一根根长钉狠狠钉透心脏。 时间,那么漫长。 骤然,焰火收拢。 一身火色裙裳的女子檀口微张,千焱赤焰竟被她吞下腹中,愈发精致绮丽的容貌,愈发曳动人心的身姿,只除了…… 那一双惊心动魄的华丽蝶翼,金红交织,勾勒出瑰丽绝伦的纹理,月光下光芒四射,风华无双。 “吾要倾覆这天!”一句话,戾气横生。 “不可能!把寇蝶还给我!” 镇魂上早已失去了效力,他手中修灵自然幻化成一把半月弯刀,锋刃如雪。 “铛——!”金戈交击之声在空气中曳荡。 而她,却仅仅只用了两根手指,便轻而易举的夹住那雪刃。 “汝,不配。”手指轻扣,雪刃瞬间断裂,他亦重重倒地。 如此实力,怎么可能打败她?但是,又怎么会放弃? 寇蝶。 再次发力,他震颤的手臂竭力幻化出修魂,凶魄狰狞欲出。 “呵,”对面女子勾唇冷笑,以一种玩味的冰冷视线瞧着他。巨大的华丽尾翼于身后微颤,黑发翩跹,空气中似乎有什么在微微漾荡,无形涟漪轻轻溢散,她陡地轻移莲步,瞳孔在漆黑如墨的夜色中散发着妖异红光,似有火焰燃烧。 “太脆弱了。” 彼时,她莹白如玉的手指已穿透他的胸膛,鲜血淋漓。 他看着她。 她亦是。随后露出痛苦的表情,背后双翼随之折拢,闭合,她以一种缓慢的速度抽离手指,同时勾拽出汩汩血水。 红光逸散。 寇蝶道:“司臻,是我。” 原来,关键时刻她竟压制了蝶灵,暂时掌控身体。 寇蝶看着他,泪如雨下。 “司臻,帮我。” 她动作艰难地从须弥芥子中取出一把匕首。 “此名无刃,司臻,帮帮我,拿他刺进我的心脏。只有这样,蝶灵才能从我身体里消失。” 他犹自不信。 “是真的。我早以吞下一枚银线果,无刃可以将蝶灵之魄从我身上彻底剔除,至于银线果是何种功效,司臻,你知晓的。求求你,帮我,我快我快要撑不住了,啊!” 她凄厉痛号,双瞳在火红与幽黑之间转换。 他沉下眸子,终于拾起匕首。 可是,还是不能啊! “司臻,快啊!快啊!啊——” 她在催促他,随即他不再言语,陡然沉寂。 “我爱你。” 她握上他的手,指尖冰冷。 “往这里刺下去,我不会死的,司臻,你要等我醒过来嫁给你。” “你要杀了我吗,呵呵,她可是……” 她手下猛然发力,刀尖直直没入心脏,伴随着血肉的洞*穿声,灼热的液体滴在他皮肤上,一切都结束了。 可是…… 你骗我。 寇蝶骗了他,什么蝶皇荧惑占据了她的身体,他早该知道的,她们是一体双魂,而那银线果,她根本没吃过。 “对不起啊,司臻。” 寇蝶倒在他怀里,血色双瞳宛若凝止碎星,漾着波光。 “对不起,我骗了你,对不起……” 她挣扎着起身,眼里有泪流下。她将唇瓣印上他的,冰凉且柔软。随后她颓然倒下,瞳孔里定格着最后的爱恋。 刹那间,身体幻化成无数光芒,一点一点从他手中心飞走。 对不起啊,直到最后才敢对你告白,我爱你,司臻。 百年后,天星城已是一座禁城。没人能走出来,一个人都没有。 天星城外毒障漫天,城内早已成为一座废墟,随处可见年久失修的倒塌房屋。唯有一个地方,昔年寇家废墟,今日已成为一片蝶海。 蝶海中站着一个人。一袭黑袍,长身玉立。 日光倾国倾城,却独独倾不了他的心。 司臻伸出手轻触那只艳红色蝴蝶,沉沦于记忆深处。 九岁。 我终于支撑不住了。为什么还要活着?我为什么还要活着呢?好累。我要去死,死了就什么都不用忍受了。 他是谁?我好喜欢他。他救了我,那我就把他捡回家吧。 “阿草说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可是我好丑,你好漂亮……” 确实是很丑呢,可,我喜欢。 知道我为什么不要你做我姐姐吗?因为姐弟恋是没有好结果的。你做我姐姐,我怎么还能娶你呢? 十五。 好痛好痛!我不要死!我不要死!我不要、我才不要死呢! 弟弟,你会回来吗? 二十七岁。 你回来了。 还好我没死,终于等到你。 …… 我……爱他?怎么会?他是我的弟弟啊! 可是,我爱他。他也是……呵,劫难! 从小到大,都是你在保护我,这一次,换我保护你吧。 怎么可以,这么傻! 如果你说的保护是这个,那我宁愿立刻去死!我才不要、我才不要你的保护。 骗我是保护我?伤我是保护我?让我亲手杀掉你也是保护我?为什么就这样罔顾我的意愿做下决定,我不愿意啊! 寇蝶,我不快乐。 在你以那样的方式离开我之后,我便永失所乐。我拥有了满城的蝴蝶,终究不是你。纵使我得到了你全部的记忆,可是我不快乐。 我难受。 你走后的世界,四季再无变化。 你留下的那个人呐,他终于再无牵挂。 就让我永世沉沦吧,直到世界毁灭。 ——end 第12章 情敌想要做我男朋友 “我本将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季洛书恨得咬牙切齿,他怎么都不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女生喜欢阎戾那个又冷又硬的千年大面瘫。阎戾严厉,连名字都这么人如其名,到底有什么好的! 可是,任他再百般不忿,也改变不了一个事实,明月喜欢他。 季洛书颓废的坐在茵茵绿色草场上,脑子里天旋地转。 日光融融,天地寂静,仿佛世界都融化了。 明月……明月…… 他喜欢的明月,整整五年。 从高中到大学,他再也没见过明月那般美好又纯洁的女子,她温婉的样子就如一轮明月,她心地善良,会好心的带些东西喂公园里的那些流浪狗,虽然不知道为何那些小动物会讨厌她。但他就是喜欢她,那么美好的明月,所以纵使他喜欢了她五年,他却始终没敢靠近她,她是他心里的一束白月光;是看在无人的深夜里独自回忆那些美好画面。 他是如此的喜欢她,太过喜欢,所以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畏首畏尾,整整五年。 可是阎戾,他恨不得把他嚼吧嚼吧吃了,他怎么敢!他怎么能惹哭那样美好的明月?她是他可望不可即的珍宝,就这样被他弃之如敝。 他愤恨又绝望的倒在草地上,神思恍惚。 “季洛书同学,这里不能睡觉。” 季洛书睁开眼,眸子里愤恨的情绪还未消散,漂亮的琉璃眸子因为过度气愤而微微泛红,像浸润在水中一般,氤氲着水色。蓦地,他双眼爆出浓烈光彩,像粉丝见到痴迷的爱豆,更像,见到了杀父仇人。 阎戾!叫醒他的人竟然是阎戾! 他的身体反应远比大脑快速,眨眼间已从草地上爬起,伸手便是一拳,又急又猛,正中红心。阎戾被他打中左眼,很快便有瘀青泛上眼眶,但是阎戾却并不反抗。 直到出拳后,季洛书才反应过来,自己刚才到底做了什么,对面那人冷着一张脸,硕大的青灰色眼圈异常显眼。这是他做的? 他正要道歉,却见远远的走来一个白色身影。 什么歉意都被怒火冲散了。这样的人怎么配得上他道歉! 他故作恶狠狠的道:“这一拳是小爷我给你的教训,下次不要再被小爷碰到了,否则小爷我见你一次打一次!” 他说完,跑得比兔子还快,远远的躲在一棵大树后,心跳异常的快。 “阎大哥久等了吧,老师临时交待我去办一些事,我来晚了,对不起啊。”明月一脸红晕,低垂着头根本不敢看他,只是温声细语的解释。 对面那人收回视线,淡漠的回上一句,“没事,我也是才到。” 其实不然,他已经呆了半个小时,若不是某只傲娇小猫龇牙咧嘴供他欣赏,他定然是早就不耐烦了。 “那,那我们走吧,别让伯母久等了。”明月语笑嫣然道。 这次,阎戾连话也没说就径自走了,丝毫没顾及身后的女生。 明月脸色有一瞬的阴沉,复而又露出清纯的笑靥。 她快步追上前面的人,甫一抬头,脸色大变:“阎大哥,你的脸——” “没事,被一只可爱的小野猫打了一拳。” 明月自然不好再说什么,只是垂下的头有一瞬的狰狞、恶毒显露无疑,到底是哪个不要脸的小贱人?敢觊觎她的人。 小贱人·季洛书揣着一颗噗通乱跳的心脏回到宿舍。 #好激动,今天我打了情敌一拳# 正忙着打游戏的老大忙里偷闲瞧一眼发出发出响动的门,“哟,老二回来啦,这么高兴,是不是收到女生的表白信啦?” 季洛书立刻反驳,“都告诉你多少遍了,不要叫我老二!信不信我弄死你!” “呀,死了!”老大手指一抖,按错了键盘,屏幕上的小人立刻被boss斩杀掉了。 “老二,做人不要那么激动是不是,你看,我又被你害死了。”说完,埋头开始继续打游戏。 季洛书嘴角微抽,自己的室友自己还不了解,一个比一个宅!玩起游戏简直就是两耳不闻窗外事,如果没有他,活活饿死也说不定。 叫就叫吧,他终于放弃了反驳,又不会少两块肉。 季洛书躺回自己的床铺,怔怔的望着白色屋顶。 说起女神,他瞬间想起了明月,可惜女神并不是她,临川大学只有一个女神,艳压群芳,不只人长得好看,名字也好听叫岁薇薇。连他这样心有所属的人见了也不禁心神动摇。 她与明月是完全是两种不同的类型,此妹子热情奔放,艳而不俗,若明月是空谷间绽放的幽兰,那岁妹子便是沙漠中盛放的火热玫瑰,堪称人间极品。 妹子性格也好,大方又开朗,故而是很多男生心目中的女神,自从有了校园榜,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没有女神了(男神)啦! 但是阎戾和岁薇薇分别别位居男神榜和女神榜第一位,这一点他恨得咬牙切齿,凭什么!这绝对是有人作弊,刷粉了吧!刷粉了吧?! 怀着复杂又微酸的心情,他竟睡着了。 却说这厢,阎戾颇为不耐的听母亲嘴里话外的打趣,他只觉得厌烦极了。偏偏对面那女人还一脸碍眼的羞涩,真是令人反胃,有这个美国时间在这里看这女人演戏,他还不如去逗逗大黑呢。哦,对了,大黑是一条狗。 他终于忍受不了了。 “我吃饱了,回房。”说完,他径直走上楼,关上房门。 “诶诶,你这孩子,明月你别介意,他就是这样,伯母我送你回家。” “没关系的伯母,阎大哥是好人,我、我……”她一脸潮红呐呐难言。 阎母也不为难她,唤来司机送她回家。 “路上小心。” 看着汽车绝尘而去,严母转身回家,对这个爱害羞的小姑娘不禁又多了几分好感。 进门看见阎戾坐的沙发上,即便是穿着一身毛绒家居服也照样能做出高冷总裁范,像极了他们家那位面瘫老头子,也不知她上辈子是做了什么孽,今生遇见了这两个冷面冤家。 “回来了。” 他头也不回地盯着液晶显示屏,上面正放着最新一季的八点档爱情肥皂剧,他竟看得津津有味,这孩子也就这一点随自己了,阎母感慨的想着。 阎母在他旁边坐下,母子俩人手一份水果拼盘。趁着电视上放映广告的片段,两人说起来。 “我说,你怎么想的,人家小姑娘多好啊,你竟然还冷的下脸来赶人家?” “白莲花。” “白莲花?”阎母不解,随即恍然大悟,犹自有些怀疑,“来我们家少说也有几十次了,小姑娘挺好的,而且你以前也没这么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呀?儿子?” “没有误会,她欺负我的人,伪白莲。” 阎母惊讶的连电视也不看了,双眼放光盯着自家儿子英俊的轮廓,“儿子你有喜欢的人啦!什么时候带回来给妈看看,妈手上可攒着好几个水头十足的翡翠手镯呢。”(≧w≦)/说起这个,高冷面瘫今天第一次露出表情,虽然只是皱了皱眉。 “不会是还没追到手吧,呵呵……”说着,连阎母自己也不信这话,自家这个儿子虽然常年冷着一张脸,但那桃花旺的可真是没话说,幼稚园时就有小姑娘哭着吵着要嫁他。 “你怎么知道?” 哎呦,还真是!他这个全国第一好妈妈,不得为情路艰难的儿子支招。 “儿子听妈说,小姑娘都是有虚荣心的,你怎么天然的优势,可得好好利用利用,要不然,可对不起你爸分分钟上亿的挣钱速度。” “明天把妈妈几天前送你的西贝尔开出去,上学去花店订都订购999朵红玫瑰,就是要这么浪漫,咱用花也能把人给埋喽,实在不行……就、就笑!对这个好!儿子你这么高的颜值可算是派上用场了,儿子,妈相信你,就用你的笑容青征服小姑娘的芳心吧!妈支持你!话说当初你那冰山老爸用的就是这一招,逼我就范,呸,是征服了我。那一笑真是山河失色天地无光……” “他是男的。” 正在此时,电视里突然传来一声撕心裂肺的嘶喊:“家门不幸,孽子!孽子啊!” 阎母当场就死机了,“你刚才说什么? what the fuke?!” “他是男的。” 阎戾极有耐心的再一次重复了一遍。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只能用一句歌词来形容: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丝顾虑,你就这样和我出了柜…… 阎母突然泪如泉涌,捂着脸呜呜哭了起来。 “苍天、苍天有眼呐,我终于终于有了一个同性恋儿子……” “儿子,你不造,你娘我十几岁就成了一名腐女,自从嫁了你爸,生了你,为了你的身心健康发展,我再没碰过一点儿那种思想‘污浊’的动漫小说了,每天只能刷论坛过过瘾……儿子你大胆的弯,你爸那儿,我来顶着……” “啊啊啊!终于解放了,我要去下载最新一集的恋爱暴君,我要把我空白的十几年青春全部充回来!” 阎母风风火火的离开了,留下阎戾一人独自思索。似乎是想到了什么有趣的画面,他轻笑了起来,好似有风拂然过他冰冷的棱角,他看起来像温柔的一塌糊涂,像,南国里五月的风枝头上二月的花,不可思议的柔软。 霜原覆绿,春意茵茵。 翌日。 如同往常一样上学的同学们忽然看见了一辆车子驶入校内停车场,炫酷的车门打开,竟是第一男神! 好像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秘密了。 早有发烧友一眼就认出这不是jerod shelby最新限量款的西贝尔,不止售价高得让人乍舌,关键是它还只面对有钱有势的上流人士销售,万恶的资本主义啊! 正在这风口浪尖上,一名容貌姣好的女生赶上前去,这是刚放好自行车的明月。 她含笑走过去,打招呼:“阎大哥,早上好。” 万众瞩目,只要她知道,众人的目光都聚集在她身上就好,她才不在乎那些目光是嫉妒还是羡慕。 熟料阎戾竟以一种漠然的眼光看着她,面色淡漠。如果她就此停止,也不会再有后来的那些事情。 可是人呐,都是一种贪婪的动物,一点一点会想要的更多。 或者说,是不知满足。 “阎大哥,快要上课了,我们走吧。” 然而今天,对面那人却毫无反应,或者说是不屑理睬。 她的笑容瞬时僵在脸上,维持不住了。 从没有一刻如现在这般怨恨自己绝好的听力,周围人那刻意压制的嘲讽,她听的清清楚楚。 “看见没,这女人还真是贱,没看见男神冷着一张脸,根本不想搭理她,还硬往人跟前凑。” “什么嘛,你根本搞不清楚,这女人是我们系的,经常死皮赖脸缠着男神,都快成风景线了!” “哈哈,还真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呐。” “白莲花,绿茶婊。整天一副纯洁样子,还真以为她是灰姑娘呐,假的要死!” “”是啊,是啊,早就看不惯她了,装什么装啊,什么样的货色我们还不清楚?” “嘻嘻,你真是毒舌,不过我喜欢,继续保持啊!” …… 嫉妒!他们都是在嫉妒!明月加油,只要阎戾爱上你,那时候一定要让她们百倍千倍的还!到那时还有谁敢嘲笑你…… 她垂下的面容挤出一个诡谲的笑,扭曲、可怖,再没有往日的半分单纯。 然后有泪珠大颗大颗落下,单薄的双肩微颤任谁都以为她是在哭了吧,这才是真正的她,为达目的不则一切手段。 “让开!” 季洛书大喝一声,冲进人群核心,他在害怕。 目光毫不犹费力的就找到了他心心念念的那个人,心脏骤然间缩减成一团。 明月,她在哭。 她竟然在哭。 他从论坛上看见照片的那一刻就夺门而出,一路跑到这里,顾不得喘气,现在干涩的嗓子火辣辣的疼,一路烧到他心口。 他们都做了什么啊!竟将他的明月逼到这副田地,怒火在胸口疼疼的燃烧,他两眼一片发黑,什么都来不及说,竟就这样直直的昏厥过去。 倒地的那一瞬,他被人稳稳地接住了。 是阎戾。 他在第一时间接住他,素来冷硬的面容愈发冰寒,眉间竟泛起淡淡褶皱。 “让开。” 密不透风的人群自发的退让出一条道路。 所有人都看的清清楚楚,一脸不耐的他将人抱进车里,绝尘而去。 他离去后,静默的人群像滚热的油锅里溅入了一滴水,瞬时炸开了锅。 唯有明月悄然退出。找到了,那个贱人! 医务室。 医生简单的诊断几次,有些哭笑不得。说道:“他没事,就是运动过猛导致大脑缺氧,晕厥了。我还有事,你弄一些清凉油抹在他额头上,他很快就会醒过来的。” 说罢,医生将清凉油放在桌面上,快步离开了。 静,令人空虚的静。 阎戾看了一眼躺在床上昏迷不醒的人,拿起桌子上的清凉油。 他站在床边,居高临下地看着季洛书,眼神却是异样的温柔。 开心又有些激动。 这是他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接近他。 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少年的呢?是在图书馆看偶然瞥见少年满足又开心的笑容时,还是在十字路口看见少年横穿马路只是为了救一只小猫的时候呢,零零碎碎,太多太多啦。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他轻呼一口气,慎之又慎的将掌心沁凉的冰绿色液体抹在少年额上,那肃凝的神情,仿佛是在进行一项重大的仪式。 所有关乎少年的事,他都将谨记在心里,永生不忘。 季洛书是在铺天盖地的凉意中醒来的,睁眼便对上了一张放大数倍后依然俊美的毫无瑕疵的容貌,他吓了一跳。疼肿的嗓子将到口的尖叫尽数吞噬,喉咙里传来涩感,毫无防备的疼痛几乎是瞬间让他含了泪,他真是娇养惯了,竟然连这一点点痛都忍受不了,为了维持自己最后的尊严,他硬是含着泪水,没让它掉下来。 却让一边的阎戾看迷了眼。 潋滟流光,盈盈秋水,却原来是真的。 然而,他快速掩去眼中的痴迷,关切道:“你不要说话,我去倒杯水。” 温热的液体滑过喉舌,寡淡无味,却是最保护嗓子的,就比如自己身边的这个人,他应该是误会了吧。 季洛书不难猜出那天晕倒后发生了什么,眼前这位很可能就是自己的‘救命恩人’。袅袅白烟,遮住了他罕有的涩然表情。 他看了眼一直站在身旁默不作声的人,轻轻开口道:“那个,今天谢谢你了,阎同学。” “不用谢,叫我阎戾就好。” 两个人都不是多话的人,对话就这样无疾而终。 然而接下来的日子,两个萍水相逢的人似乎特别有缘,因为季洛书发现,自己好像在什么地方都能碰上他,图书馆,食堂,小树林,天台,甚至是主修课上…… 他主修音乐系,但是阎戾,他可是清楚知道,他主修的是金融系,被誉为临川大学金融系大神,辅修他却是一门也没选,天才就是这么任性。 现在,自己身边这个一本正经的人真的是他吗?他有点儿怀疑的世界了。或许是他的表情太夸张了,讲台上正侃侃而谈的教授忽然就停下来了讲话,而是点名问他:“季洛书同学,你对我的课有什么意见吗?” “啊?”众目睽睽之下,他瞬时面红耳赤,呐呐道:“没、没有。” “没有那就坐下吧,没有下次了。”教授念在他是初犯,放他一马。 季洛书松了一口气,再不敢跑神,整整一堂课,听得无比认真。 时间过得很快,似乎眨眼间乌泱泱的教室就散了个干净,只留下他和阎戾。 憋了一节课,他终于说出来了。 “阎同学,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洛书,叫我阎戾就好,”对面那人粲然一笑,他脑子一昏,竟傻傻的重复了一遍。 “阎戾。”说完,恨不得把自己舌头咬掉了。叫你看,丢人丢大发了。 懊丧的念头一闪而过,在看向阎戾时,他已经恢复正常,所以刚才那一定是他的错觉吧?对,一定是! 怎么能这么可爱呢。阎戾眼中闪过一丝笑意,忽然就倾压过半身来。 “洛书,我想和你交朋友。” “啊?”季洛书脑子一懵,有些转不过弯来。不过看着阎戾认真的样子,应该是真的吧,不过,他和他又不熟,正要拒绝,脑子里灵光一闪,他笑了。 “好啊!” 唇角弯弯,脸颊边乍现两个可爱的小小酒窝,藏不住的狡黠。 “从今天起我们就是朋友了,洛书。”他特意咬重他的名字,念出来,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季洛书晃了晃神,怎么感觉有点怪怪的,不过不愧是临川第一男神呐,就连他这个同性友人都不禁心生好感。 不过他追人,对了追人!这套路怎么那么像同寝室那哥们追妹子的招数,细思极恐…… “你没事吧?” 一句话将他的发散性思维打乱,他颇为认真的盯着他的眼睛,足足注视了十秒,男神很坦荡,是他想歪了吧。 他歉然的笑笑,“没什么,就是突然想到了一些奇怪的事。不过已经不重要了,我们走吧。”他说完大大方方牵起他的手,很快将之前那些奇奇怪怪的想法抛诸脑后。 他没回头,自然也没看到方才一脸坦荡的男人此刻邪气十足的表情。 意外的,有些敏感呢。 他是真心想和他做朋友。不过不是做兄弟、哥们儿,而是爱人伴侣。在未确定他爱上自己之前,他绝对不会表明心思。 “儿子,你要知道你是同性恋并不代表别人也是同性恋,我不赞成那些强行掰弯别人的行为,那样做的人通常没有好下场,所以儿子你要拿出你的智商情商以及毅力,一点一点打动他,在他真的爱上你之前,千万千万不要挑明,否则会吓跑人家的。所以,追妻第一守则,隐藏目的接近他。 ——by爱子心切的母上大人 现在,第一守则 get?事实证明,当阎戾认真的想要交好一个人的时候,是没人能拒绝的了的。 天台上,凉风兮兮。最不可爱的便是万里晴空了吧,太阳分外炽盛,那些金黄色的光线射下来,刺个人几乎泪流满面。 季洛书软塌塌的靠在阎戾怀里,脚边扔着几个空易拉罐。在他自己的未曾发现的时候,他已经将阎戾当成了他最好的朋友,否则一向循规蹈矩的他又怎么会拉着他翘课,上天台来喝酒呢。 “阎戾。”他红着脸对他说:“我真的是一个好孩子,真的。” “当然,洛书是一个好孩子,我一直都知道的。”他说着,将怀里的人调换姿势,尽量让他躺的更舒服些,而他自己,因为长时间维持一个姿势,腿脚都已经发麻了。 可他甘之如饴。原来喜欢上一个人的心情是这样的,恨不得将全世界都送给他,只怕他嫌弃说太重,不要。 季洛书在他的怀里,意识渐渐回笼,他本来就没喝多少,所以没醉几分,至于他最后说的那些话,他完全没有了记忆。 此刻他坐在他怀里,心跳的厉害。 他迷蒙着一双漂亮眸子,问他:“阎戾,你喜欢明月吗?” 对面那人瞬间沉下脸,连阴雨绵绵,季洛书的心扑通一声沉到了河底。 “不喜欢。”他蹙眉回答,不知为何怀里的少年突然提到这个大煞风景的名字。 “我、我喜欢她。”少年醉熏熏的回答,脸上绽开羞涩的笑容。 阎戾脑子轰的一下炸了。 “不行!”他大声反驳。 怀里的少年因着这一声瑟缩了身子,他吓着他了。他慌忙放软口气:“洛书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你别生气。” 然而怀里的少年似乎是真生气了,缩在他怀里一声不吭。 他心急如焚却又无可奈何。竟放下身份,讨饶他,说道:“”你别生气,是我不好,我的错,可是我说那个女人,她真的配不上你,我们家洛书值得更好的人。”比如我。 少年终于舍得探出头来,一双眸子浸润着水色,湿漉漉的眼里挥之不去的恐惧,十足十像是吓坏了的小动物,柔软的可爱,叫他头皮发麻,受不了。 “为什么这样说?” 少年软软的声线带着鼻音,躲在的怀里,仰头问他的样子,像刚睁开眼的小奶猫,无辜又柔软。 他的心软的一塌糊涂。 柔声向他解释,“因为她是一个坏女人,居心不良,”说到这儿,他眯起眼,想起那些资料上的话,心里就厌恶的不得了。他逐字逐句像少年复述,当真没夸张半句。 等他说完,才发现唯一的听众已然睡着了。他轻笑一声,内心有一种微妙的情绪在慢慢滋长。 季洛书当真睡着了吗?当然不! 他只是无法面对,无法面对他嘴里的那个恶毒女人,那当真是他喜欢了整整五年的明月吗?他不知道,也不知该不该相信。 他毕竟喜欢了五年,可他同样也知道,阎戾没有理由说谎。他,不屑说谎。 回到寝室时,鲜少的,老大并没有打游戏。季洛书福至心灵,他做不出决定,关于明月的事,他还是不死心。不妨问一问老大的意见,其实,说到底,还是他不愿意放弃这段不见天日的暗恋。整整持续了五年,比起一无所知的另一个主角,他投入了太多感情,怎么能割舍的下。 “老大,问你一个人,你知道明月吗?” “舞蹈系,喜欢穿白衣服的那个女人。”老大冷笑,怎么会不知道呢,甩了他弟弟另攀高枝的那朵白莲花。 “你问她做什么tmd那个女人贱的要死!” 季洛书的脸色霍然就沉了下去,“别说脏话。” 老大诧异的看他,“你小子别是喜欢上她了吧,我劝你还是换个人喜欢吧,哪怕你喜欢上一个男人比他强,真的。” 他又怎么感受不到老大话里的真意,可是,晚了。 他没回答老大的话,只是问他:“你们为什么都对明月有偏见,我觉得她挺好的,心地善良。” 他试着为明月说两句好话,却不想,老大反应很是激烈。 “呸!心地善良个屁!老二,你是不是眼瞎了?全校都知道明月那女人是什么德行,你竟然还会为她说好话,她是不是给你灌什么迷魂汤了,那个贱——” “好了!你们都不了解,明月是个好姑娘,你们凭什么这么说她?” “呵,老二,你对我发什么脾气,你觉得明月是个好人,可对我来说她就是一个婊*子,贱*货!”老大气的手指发抖,抽出一根烟,点燃,放到嘴边,第一次以那种嘲弄的神色看他,那眼神,像是在看一个傻逼。 他吐出一个烟圈,才说:“这事,本来我也不想说的,可是看在往日的情分上我告诉你,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打游戏吗?因为我弟弟今天跳楼自杀了,他也是临床大学的学生,才大一,知道他为什么自杀吗?就是因为你嘴里的那个好姑娘!那个贱*货!我和我弟弟都喜欢打游戏,他小小年纪已经是游戏里的大神。就是因为那个明月,直到今天我才知道,他跟你嘴里那个纯洁的明月,已经在网上谈了足足半年。我弟弟为她花光了所有积蓄,就在今天,她竟然提出了分手。这事还没完,我弟弟找不到她,在游戏里发消息,他才从别人嘴里知道,她还有很多男朋友,这就是你说的好姑娘,操!tmd就是一个贱*人!贱*货!我走了,我要去见我弟弟最后一面,你自己好自为之吧。” 老大吐出一个烟圈,低咒一句,真是艹tmd! 季洛书脑子一片混噩。他看着老大拉开窗拉开门,嘴唇蠕动,却最终什么也来不及说。 他原以为事情已经够糟的了,可到头来还是他太小看命运了。命运予他以当头棒喝,他不得不在痛苦中绝望中醒来。 老大他说的没错,他确实是眼瞎了,可此生以深陷于之泥泽中,他又怎么能拔的出来。 “洛书,有什么心烦的事吗?最近你总是心神恍惚的样子。” “啊?”季洛书恍然归神,“没事。甜筒快化了,我先吃了。” 他错开话题,认真无比的舔起甜筒。然而阎戾的视线却紧锁着他,灼热的叫他忽视不能。只得害羞地垂下眼睛,敛住了眸中倾泻的深色。 越来越不对了,他该怎么办。 “洛书。” “嗯?” 季洛书猛然抬头,下一瞬阎戾的手指已拭上他的嘴角,“有水渍。”他轻轻拭去,黏湿的触感,很好奇会不会如同想象中的那么甜? 他按捺下心尖的骚动,不急,他们还有很长时间呢。 季洛书几乎反应不过来,那一瞬间,他倾身覆压过来时,他几近窒息,鼻端净是他的气息,他的心跳乱了。有一种酥麻的感觉在心底滋长。 “我还有事。”他以手掩住泛红的脸颊,“我先走了。” 他如风一般快步跑开,不敢回头,胸口处的跳动,还在提醒着他,他刚才经历了什么。 被留下来的阎戾轻笑一声,动心了,真是可爱。 第二守则 get√ 他站起来,打了个响指。 躲在暗处的保镖立时出现,“少爷。” “照计划行动。另外查一查洛书身份。”他眸子愈发幽深,眼中是势在必得自信。 季洛书什么也想不到,竟然会见到这样的一幕。 许是知道四周无人,明月对着眼前的流浪猫露出一个恶意满满的笑容,漂亮的红唇吐出种种恶毒言语。 “贱*人,不要得意,总有一天我会得到阎戾的爱,我会成为阎家少奶奶,你们且等着,一定会好好报答你们的,哈哈哈,贱人!” 他狞笑一收,抬脚便要台上的流浪猫的脊背。 季洛书清楚看到,明月脚下那双足有7cm的细高跟鞋,竟是有备而来!而那只无辜的猫正吃的正香,丝毫不知道自己已危在旦夕。 “明月!” 明月反射性的转身,动作也停下了。 季洛书赶忙跑过来,将猫从她脚下抱走。 他生气的质问:“你这是干什么,虐猫!你真是一个恶毒的女人!” 明月脸色未变,冷眼相待。她向来不会在意旁人的表情,更何况,眼前这个男生是她的仇人,她如此想着,脸色有些扭曲,愤然道:“是又怎样,快给我滚,干你何事!” “你、你……”季洛书气的肝痛,直到今日才明白,他喜欢上了一个怎样的人,怪不得室友说他眼瞎,他当真是眼盲心也盲了。 明月远远见着有人过来,匆匆走了。 季洛书蹲在地上抱头,他喜欢了五年的人竟然是这样一个女人,他好后悔,胃里翻涌起阵阵呕意,真是恶心到了极点。 “洛书,你怎么了?” 此人正是闻讯赶来的阎戾。 季洛书抬头看他,一脸羞愧难当。他那时如此劝他,他只以为他是不存好心,现在想来…… “对不起。”季洛书向他道歉。 阎戾哪能不知他是何意,笑着说,“没关系,你现在看见也为时未晚。”也不枉我苦心半天的成果。 季洛书还是蔫蔫的,像耸搭着枝叶的小树。他站了起来,一把抱住阎戾。 “可是阎戾,我还是后悔,怎么没有早点发现……” 他沉默半天,阎戾还以为他快要伤心的哭了。 他却说:“我好亏!我喜欢了她五年,白当了五年跟踪狂!阎戾,我的大好青春就这样被一个女人深深浪费了,阎戾,我好亏啊!我还没谈过恋爱,不知道现在有没有妹子看得上我?诶,阎戾,你有没有漂亮妹子,给我介绍一个吧。” “不准!” 听到好友决绝的拒绝,季洛书讶然抬头,没敢问为什么。他有一种直觉,再问下去,他肯定死定了。 然而他不问,并不代表阎戾不说。 “洛书,我爱你,你能和我交往吗?以结婚为前提。”阎戾表白了。 季洛书整个人已经呆掉了。 “我刚才肯定是幻听……” 他挣扎着想要从他怀里挣出,反被他箍紧了腰肢。 “别动,洛书。”他低头看他,声音喑哑。连他自己也没料到现在他会对他有如此强烈反应。他是被怀里的人刺激到了吧,还真是他的克星。 “洛书,那不是幻听,我爱你,你可以和我交往吗?以结婚为前提。”看见他眼里的挣扎,他松了口气,没在紧逼。“洛书,我给你足够的时间考虑,但在此之前,请允许我一个追求者的身份,吻你。” 他说瞬时吻上那人的唇瓣,猝不及防,不给他任何时间反应、挣扎,便开始攻城略地,诱开他闭合的嘴巴,在湿润的口腔里搜刮香甜的津液。 良久,唇分。季洛书靠在他怀里,气喘吁吁,心里却没丝毫的不适,不过,他还是难以接受,自己竟然就这么突兀地弯了,这绝壁不可能! **************** “洛哥哥,你还认得我吗?”岁薇薇一脸甜笑,看着眼前俊秀的男生,一阵心神摇曳。 “你是?” “我是岁薇薇呀。” 废话!他当然知道,可是他们什么时候认识的,他怎么不记得他认识了第一女神? “我是你未婚妻,洛哥哥你难道不记得小薇了?” “什、什么?!”季洛书觉得他受到了1万点打击,血槽已清空。 卧、卧槽!这是岁小薇!真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小时候那个又丑又胖的小女孩竟然是今日的校花,季洛书忽然觉得他有点牙疼。 不过,有个人却是自始至终都意外的帅得好看呢。怎么又想起他了,季洛书不禁兀自懊恼。 “请让一让。” “洛书,我送的杏桐花你觉得好看吗?” “你、你们是什么关系?”岁薇薇莫名的觉得不对,心中所以想便脱口而出,瞬时红透了整张脸。呀!她明明不是那种容易害羞的性格,今天这是怎么了。 “追求者与被追求者的关系。我爱洛书,你说呢?” 岁薇薇登时脸色惨白,不待季洛书反应过来,便抱歉道:“对、对不起,是我错了,洛同学我回家就会和母亲说明的。一定会第一时间解除婚约,你们一定要幸福啊!” 说完便匆匆跑了。一边跑一边想着:果然这世道,好男人都自产自销了。 季洛书简直是欲哭无泪。“混蛋!”好不容易有妹子喜欢他,还是全校第一女神,虽然很突然吧,但是也不能不是不能接受,可眼前这家伙一句话就把人家妹子吓跑了,“我快到手的媳妇儿,你赔我!” “好啊。”严厉邪气一笑,“那我就把第一男神赔给你。”他笑着握住他的手,在季洛书摊开的手心上轻轻一吻,深深看他,“这世上再没有人比我更爱你的。洛书。” 季洛书突然不说话了,他知道他动心了,第一次如此毫无顾忌的看他深邃的眼睛,俊美的五官,如此优秀的人,天之骄子,他不知道他的爱能维持多久,可他仍是动心了,他想试一试,一下就好。 “好,我答应你。”他反手握住他的手。 熙熙攘攘的街道,一对对情侣浓情蜜意,四处撒狗粮,真是够了! 季洛书看得心里痒痒,又嫉妒又羡慕。他偷偷打量阎戾,身边似乎一无所知的男人。手一点一点挪移到那人旁边…… 猝然间,反被他握住了手。 “洛书。”阎戾含笑看着他,眼角眉梢皆是温柔,丝丝缕缕,扣动了他的心。 霎时间,季洛书红透了整张脸,不过,心口却像泡了蜜一般,甜得发涨。 “啊!!!” 此起彼伏的尖叫声响起,伴随着隆隆的引擎震动声,叫人心颤。 明月坐在车子里,神色疯癫,都是这个贱人毁了,全毁了,她的一切全毁了。季洛书我不好过,也不会让你们好过! 车子逆向闯进人行街道,目标直指季洛书。 “快走——!”这个时候,季洛书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力气,第一反应就是推开了身边的阎戾。如此之后,他已经再没时间了,深深看他一眼,只道是永别。 出乎意料的,两车相撞。季洛书在空荡荡的路中心大汗淋漓,整个人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 阎戾发疯一般抱着他,力道大得骇人,几欲将他揉进骨血里,“傻瓜,你怎么能这么做,我怎么办?我怎么办……” 季洛书乖巧的任他抱着。 他当时并没有想那么多,只有一个念头,要他活着。这是潜意识里的选择,他也终于明白了阎戾在他心里的地位,原来不知不觉,他竟然爱上了他,如此之深。 眼前这个男人,也定是后怕极了吧。 他笑了,回抱他。 “阎戾,我没有说过,我爱你。” 阎戾的动作停了,像被人按下了暂停键,他一点一点转过脖子,看他。“你、你刚才说什么?” 季洛书第一次主动吻他,一触即分。 “我说我爱你。阎戾,我很爱,很爱,很爱你。”他终于坦然承认自己的内心。 “我也爱你。” 季洛书笑出声来,男人这副呆样子真是可爱极了,呆萌呆萌的,要命啊! “还不快扶我起来。”他瞪着他。 阎戾乖乖照做,最后索性将人背起来。 季洛书环着他的脖子,双腿夹着他的腰,趴在他的背上,眉目隽永的好似一副画。 他说:“阎戾,我们会这样过一辈子吗?” 阎戾想也不想便回答道:“会。” 他再没说话,时间会证明一切的。 于是,他们就这样走着,好似要走到天荒地老。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