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人》 第1页 [科幻探险] 《狱中人》作者:王角【完结】 一 相逢 到过这里的人就知道什么是深牢大狱了。 笔直的走廊,一丝不苟地向前延伸着,看不到尽头。墙壁的颜色被统一地粉刷成了墨绿色,接近背上挤满了大大小小的脓疮的蛤蟆的颜色,古铜色的碗口粗细的一根根钢棍被固定在比14寸彩电的屏幕稍大一些的窗口上,从这里犯人们像看电视一样窥视着走廊里的一举一动,通常只有一个节目,就是身着制服满脸严肃的狱警来回踱着步子的画面。屋顶的灯,大概是为了节能,又或许是心理作祟,仅仅发出微不足道的光,昏黄而暗淡。静,出奇的静,这种静很容易让人联想起某个废弃多年的医院的地下室,所不同的是那里曾经停放的是尸体,而这里羁押的是犯人。 走廊的那一端传来了脚步声,由远而近,是皮鞋有节奏的与光滑的地板相接触发出的响声,颇有乐感,像是从另外一个世界传来的。顺着声音,一个高大的身影渐渐从黑暗中走出,轮廓也明朗起来:一身笔挺的西装,灰色的。他留着精干的短髮,有一张削瘦的脸,尖窄的下巴,上面爬着一层淡淡的鬍鬚,显然是刻意留下的 ,与精干的装束并不相称。他的眼睛也终于从黑暗中露出来,细而长,目光锐利 ,像猫的眼。猫是不戴眼镜的,他有,是一副宽边黑眶的眼镜,细而长,与他眼睛的形状相配。 他叫裹子,是一名警察,他的腋下夹着一沓厚厚的档案,里面记录着一个个可以改变世界的名字――将世界变成地狱。裹子不紧不慢地走着,对于走廊两旁紧紧锁闭着的一座座黑灰色的牢房毫不在意,只是径直地走,终于走到了尽头。 那里是一面墙,裹子对着墙说了些什么,也许是“芝麻开门”吧,然而墙并没有顺势开启,倒是旁边的电梯门开了。裹子进了电梯,食指按下了-4层的按钮。 电梯门再度打开,这一次,大不一样:走廊不再深遂,头顶的光亮得像礼堂的灯,一齐放光,把整个地下四层照得像手术室一样。裹子的步伐依旧稳健,并没有走多久,是一扇门。 裹子在门板上的窗口里熟练地敲击着数字,里面传来机器运算的声响,“邦”地一声,门开了,那是一扇厚重的门,足有六七十公分厚。 伴随着大门的开启,门缝越来越宽,里面的光渐渐放射出来,不同于外面的白光,是金色的,极明亮的光,照得人睁不开眼,什么也看不到,一片金黄。 这就是裹子戴眼镜的缘故,那不是一副普通的眼镜。透过特别的镜片,面前是一个人,一个特别的人。 他一头的金髮,杂乱无章,将自己的颜面遮盖,再加上他的眼上蒙着眼罩,全然看不清他的脸庞,下巴上的鬍鬚也如头髮般杂乱。身上的衣服倒是很干净,不过是款式较老的囚服。面前的人呆在这里已经有些年头了,值得一提的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在这个特殊的牢房里待得这么久。 “恕我冒昧,打搅了。”裹子走进来,四处看了看,除了西北方向的墙角上垂下的蜘蛛网告诉他这里存在生命外,再也感觉不到任何生气。 “谢谢,三年来你是第一个来看我的人。但恕我将来不能报答你,因为我什么也看不见。” 裹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副眼镜,与自己耳朵上的一模一样,他先是摘下了面前的这个人的眼罩,又将眼镜戴在了他的耳朵上。 起初他的眼睛是闭上的,过了一会儿,他试探着慢慢睁开,“哇,真是太好了,我又能看见东西了,怎么又是你,不派个姑娘来,我好久没见到姑娘了。哈~哈。” “是啊,我们又见面了。”裹子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只是一瞬间便消失了。 “哈~哈,我记得你,我们是老朋友了,真应该开香槟好好庆祝一下。”他用力拍着裹子的大腿,看不出因何而兴奋。 “是吗,”裹子推开他的手,把腿翘起来放在另一条腿上,光纤的裤子,没起一点褶子。他不紧不慢地说:“我一直在调查你,越深入越觉得困惑……” “我比你更困惑,”他打断了裹子的话,“其实你什么也得不到,因为你根本不可能明白。”他的表情严肃起来,两只眼睛放射出奇异的光。 “你说得对,我必须承认,现在我还不能确定你是谁,为谁工作,动机又是什么,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你不是普通人。从来没有一个系列案会持续如此之久,他们都说我疯了。但我相信,虽然已经持续了几百年,但无需再等多久,谜底就会揭晓。”裹子将厚厚的一沓档案重重地摔在凳子上,“看看吧,都在这里。” “不必了,这里面的人我比你了解。” “说吧,告诉我你是谁,还有,你的同伙,是否你们是个不为人知的奇异种族。还有你们为什么要自投罗网,并且总是重复着这种把戏。” 他又笑了,这一次,是得意的笑,“如果我告诉你一直都是我一个人干的呢?”他的眼睛,停留在裹子的脸上,也停留在裹子的意识里,“我们真的见过面?” 裹子肯定地点点头,“别耍花样,”他将嘴巴凑到他的耳朵前,“告诉我,你认不认识舍焱?” 第2页 他笑了,微微点点头,“我想起来了,你的眼神……”他盯着裹子的眼睛看,“你怎么还活着?” “因为你还活着。” “既然你这么了解我,那我会怎么做你也知道了?” 裹子点点头,“所以我为你准备了这个。”裹子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袖珍手电筒一样的东西,“试试这个。”说着,他打开了那个小东西,从里面放射出的气体伴着奇特的颜色,颜色介于绿色和黄色之间,却没什么特别的气味。 金髮的犯人被特殊的气体喷到了,显出极度痛苦的表情,嘴巴抽搐着,两颗眼珠像出了故障的钟摆,无序地游离着。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响彻整个牢房,“你很了不起,不过还是差了一点点,再见了……”声音越来越远,就像从天边传来的。 眼前的人口吐着白沫,朝裹子身上落下,裹子一把推开了他,就在他要倒地的一剎那,从身上掉下了一个小东西,“不可能,你绝对逃不出这里!”裹子大声喊着,试图去捡起从他身上掉出来的东西。 说完这番话,裹子感觉头很痛,剧烈地痛,像是有千万只蚂蚁在同时咬他的脑子,手也不听使唤,不住地抖,再也拿不动那个小小的喷雾器,它缓缓落下,在落地的一刻摔得粉碎。失控的裹子像是还没有掌握行走功能的婴儿一样,晃动着身体,手不停地胡乱舞动着,试图够到某个支撑点,接着他也不知道碰到了什么东西。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有这种感觉了,然而这种疼痛并没有持续太久就消失了,他使劲儿晃了晃脑袋,竟然就一点也不疼了。而他,正在笑,一边吐着白沫一边笑。那笑是诡异的笑,看不出因何而笑。裹子捡起了那样东西,是一枚胸针,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字母d。 就在这时,警报声响彻整个监狱,“见鬼,我怎么拉了警报。”原来他刚刚不小心摁下了记录着他的指纹信息的报警器,那个不会被轻易拉响的报警器。 整个监狱顷刻沸腾了,警报声响彻环宇,监狱的上空,信号灯像灿烂的烟火美丽地绽放着,黑夜亮如白昼。空气中瀰漫着火药的味道。周围的狗像是嗅到了猎物的气味,狂叫不止,和监狱中兇悍的狼犬的叫声相附和,寂静的监狱一下子成了集贸市场。全狱的警察都慌作一团,全然没了平时训练有素整齐划一的样子,由警犬引领着四处乱跑,又像是瞎子军团,毫无目的的乱蹿,结果是撞在一起,抱成一团。 监狱外,接到增援请求的援军也正飞驰而来,警笛声,汽车急转急停声将所有周围的生物都吵醒了,还有相互联络通信的广播声。很久,很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 犯人们也全都爬起来,探出头去,大声喧讲着,有的作的是独立誓词,有的则是对某个女明星的爱情宣言,有的什么也不是,只不过单调的“嘿,呀,”的唿号几嗓子。若还闹不够,则干脆伴上乐器,饭碗脸盆都成了极好的打击乐器。 直升机也来了,这一下,鸡也跟着叫起来,大概是不能飞的缘故,只是叫,冲着直升机叫。飞机上很快降下了一批黑衣全副武装的特战对员,一个个荷枪实弹,高度戒备,一下子接管了整个监狱,他们沖了进去。 “等一等,可以解除警报了。”是裹子,他从黑暗里走了出来。 “什么人?”一个全副武装的特警瞄着裹子的脑袋厉声问。 裹子把证件递给了他,“不愧是全球警卫最森严的监狱,我领教了。不过,已经没事了。 那个人核实完裹子的身份,把证件还给了他,“你是联合国的探员?” 裹子点点头。 “我只知道联合国有维和部队。” 裹子吐了吐舌头,“相信我,还有很多事是你不知道的。” 监狱中,那个牢房,特制的牢房,那个囚徒还在那里,目光呆滞,一动也不动。特战队员上去推推他,他也没有甦醒的意思。死了吗,摸摸鼻息,平缓而均匀。他们不死心,左推推,右捅捅,却没有丝毫反应。 “刚才发生了什么事?”另一个特战队员问。 “我得好好想想,明天我会写份报告。” 裹子整夜都没合眼,他在报告中这样简短地写道, “我正和他谈话,试图控制他。但没有成功。他逃脱了。他对我说了声‘再见’,我还没明白怎么回事,灯光就灭了,警报响了起来,我想一定有劫狱的,于是我扑了上去,死命地摁住了他。 他也不反抗,只是笑,笑声里是一种极度的得意,仿佛他已经顺利逃脱了,而事实上也正是如此。接下来,他停止了笑,一切也随之结束,电力供应恢復了,警报声也戛然而止了。”裹子虚构了部分细节。 “你的报告我看了,那个傢伙已经送到医院了。”说话的是一个中年女人,干练的短髮有规律的向上捲起,富有层次感。嘴巴很大,涂着鲜艷的唇膏,十分火辣。长长的睫毛不自然的向上弯曲着,很难想像她就是整座监狱的负责人,监狱长的名字实在和她太不相称了,也许是这个原因让之前的所有追求者望而却步。她叫瑰玛。 两个人相视一笑,情况有点像几个月前他们第一次见到对方的时候…… 第3页 雨停了,在下过一整夜之后。窗台上滴答、滴答地落着小雨点。太阳也出来了,阳光透过窗玻璃,洒在桌面上,原本一尘不染的桌面反射起一道柔和的光。各种文件,记事本都整齐地码放在桌角,笔筒里的笔参差不齐的插放着。桌子的正中央是一本厚厚的档案。一只纤细的手伸了过去,轻轻地翻开了那本档案。 “你都看到了,瑰玛警官。这些事情至今都无法解释,而现在,这个人就关在你的监狱当中。”裹子的表情严肃。 “坐下,坐下,慢慢说。”她合上了厚厚的本子。“你是说妖魔鬼怪作祟吗?” “不知道。但至少是一种我们还不了解的力量。”裹子很肯定地说。 “你是说我们?”瑰玛疑惑地问,“我们什么时候上了一条船?” “没错,监狱长女士,我需要你的帮助。”裹子用两只细长的眼睛盯着瑰玛,仿佛从里面射出一道绳索,使人有种无法挣脱,无法拒绝的感觉。 “我能帮你什么,我又不是占星家或是巫婆。”她像是在翻字典一样地来回翻着那本档案。 “可你掌握着这所监狱。”裹子在不经意间吐了吐舌头,又用手摸了摸鼻子,“金塔马监狱,全世界戒备最为森严的监狱,这里里面关押着来自世界各地最恐怖的犯人,包括杀人魔王,大毒枭,能够颠覆国家政权的*,甚至是一些犯了罪的异能人,对吗?” “是吗?”瑰玛笑了,嘴角的余纹有些紧,“你是说特异功能的人。” “瑰玛小姐,相信我,你的笑很不自然。你很清楚我指的是什么样的人,我现在需要你的帮助。” “可我并不这样认为。难道你没发现,我们的城市很美丽吗?”瑰玛试图转移话题。 “我明白你的意思,通常人们都会认为那些关押重犯的监狱应当安置在诸如沙漠,孤岛,甚至是南极之类的荒蛮之地,也正因为如此,这里才显得与众不同,也更容易掩人耳目,我说的对吗,狱长女士。” “好吧,既然你对我这么了解,说说看,给我一个帮你的理由。” “当然。”裹子陷入了长长的思考之中,他的表情有些凝重。 “问题很棘手吗?” 裹子摇摇头,“只是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是吗,你究竟想说什么?”瑰玛有些不耐烦。 “我想给你讲个故事,希望你能有耐心听下去。”裹子一脸严肃,似乎要讲的并不是一个普通的故事。 瑰玛点点头,“那就说说看吧。” “很多很多年以前,有一个叫柯冉的刺客……” 关外,大雪山。飞雪漫天,柯冉怀抱着舍焱,长发遮住了他的双眼。他的双眼细而长,目光锐利,像猫的眼。手中的剑已经刺穿了舍焱的肚皮,流出的热血融化了周围一片雪。 柯冉,“……” 舍焱用颤抖的右手紧紧握住柯冉,“好…好剑法,死在你…你的剑…剑下…我无憾…”声音减弱,柯冉屏住了唿吸,将耳朵凑到了舍焱嘴边,“只是託付…託付之事…” 柯冉点了点头。 舍焱用颤微微的左手从怀中取出一封对摺的书信,缓缓地递给了柯冉,一丝微笑浮过,他停止了唿吸。 雪愈下愈越大,天地茫茫,一骑黑马如闪电般穿破混沌的世界。坐骑之上,一长发,全身黑衣打扮的人正是柯冉。他的内心颇不平静。 三日前,晨,大雪山。 最快的刀与最锋芒的剑。他们的争斗无人旁观,见证的只有天地与飞雪。两个人已做了约定,假使一个人倒下了,另一个将把消息传递给对方的亲人。那一刻,柯冉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团火焰,火焰之中是一个红衣女子。只是一闪念,他很快恢復了平静,双眸中露出寒光。 “你果然守信,未带一兵一卒。”柯冉把剑扛在肩上,被风带起的头髮遮住了眼睛。 “你也一样,只身前来,我又岂能失约。亮剑吧。” 语音未落,不知从何处闪出一道白光,霎时已刺了过来。千钧一髮之际,无数刀影闪出一道庞大的屏障,将舍焱保护起来…… 打斗一直持续到黄昏,就像缓缓飘下的雪花一样没有停下来的意思。雪愈下愈大,柯冉的视线模煳了。此时,舍焱突然弯下腰身,双手伏地,将刀藏在雪堆里,柯冉一时看不出他想要干什么,便用剑护住心门,静观其变。勐然间,一道寒光噼来,雪雾之中完全不似人形,只见舍焱双手在前,两条腿舒展地向身后踢直,向前形成一个巨大的冲击力,仿佛是横空里飞出的豹一般,勐地扑向猎物。柯冉急忙侧身,这一扑,扑了个空。接着又是四肢并用的几次空中跃起,似乎是舍焱的看家本领,柯冉只有招架之功了。“手足并用,当今之世恐怕再也找不出第二人了。”柯冉在心中暗暗赞嘆。然而即便如此,舍焱也战之不下。又是几个来回,舍焱伺机卖个破绽,不及柯冉多想,剑已刺出,柯冉心叫声不好,必中圈套。然而剑已出,不可收,柯冉闭上了眼…… 此刻黑马已到了关口。 第4页 骆城,篷子酒馆。 “你们听说了吗,官府正在全力缉拿大盗柯冉。”靠窗的一桌一个长相精灵的吃客。 “这有谁不知道,”旁边一个身形魁梧的大汉不住地搓着手,“这鬼天气。听说朝廷派出了大内第一高手舍焱限期捉拿。” “天下人都知道了。”另一个留着络腮鬍子的人端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口。 又是那个精灵的傢伙,“大盗柯冉,劫富济贫,除暴安良,只怕这次凶多吉少了。”一边说,一边嘆息着。 “据我所知,他可是当今第一刺客。没你说的那么仗义,谁给的钱多,他就为谁杀人。”大汉终于不再搓手了,大大饮了一口,很享受的样子。 “不管怎么说,这次肯定是两败俱伤。”小精灵一副很惋惜的样子,就像他们是自己的熟人一样。 “柯冉必败,”络腮鬍很肯定的说,“舍焱在投靠朝廷之前早已名满天下。江湖传闻,他的宝刀从不出鞘。出,则必见血。旁瞻者众竟是瞧不见半点刀影。”他故作神秘的放低了声音。 说到这,大家似乎再没什么可聊的了,都不做声,仿佛看到了那场惊世骇俗的对决。“嗨,管他是谁做皇帝,谁是大侠呢,我们只管喝我们的,”络腮鬍举起酒杯,一饮而尽,四座也跟着干了杯中的酒。 “你们听说了吗?”突然从酒馆外闯进一个长相酷似那个瘦小精干的吃客的人,只是身材更瘦小,样子也更精灵。 “你怎么才到,”那个小精灵大声呵斥道,“弟兄们就等你了。” “让诸位久等了,我刚听到最新的消息,柯冉与舍焱在关外大雪山决斗了,如今胜负已分。” 他似乎没意识到自己的声音有多大,整个小酒馆的每个角落都听见了,一下子炸了锅,大家七嘴八舌的讨论起来。毕竟这里是关内的第一个小镇,关外有什么消息总是先传到这里,如今,决斗的事似乎成了头等大事,只是谁也说不清谁打败了谁。 这似乎也惊动了酒馆角落里的一名红衣女子,她刚刚还只是不动声色,此刻已经起身离开了,只留下还腾着热气的茶杯和几个铜钱。 柯冉与舍焱的名头果然不小,整个骆城都传开了他们决斗的故事,然而究竟也没人亲眼看到,于是就有了不同的传闻: 一说大盗柯冉赢了。他的剑果真快如闪电,只一剑就斩了舍焱持刀的手,至于舍焱哪只手持刀尚待确定,有说左手,也有说是右手,总之是一剑就被砍断了。接着又是一剑就刺穿了心。 另一说也是柯冉胜了,只是没有那么容易。两人打得是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本就难分胜负,不过老天有眼,惩恶扬善,横空里生出一道霹雳,伤了舍焱,柯冉趁机一剑结果了舍焱。 多数是说柯冉胜而舍焱败的,只有一说似乎是舍焱胜了,却胜之不武。激战正酣,舍焱突然卖个破绽,随即使出独门暗器,另一说是发出暗号,总之是预先埋伏好的兵士便一拥而上,柯冉不及防备,失手被杀。 其实,民间对柯舍二人的传闻都神乎其神,本也没人说得清谁更逊一筹。只因这些年州府的赋税又加重了些,百姓便毫不犹豫地一边倒地支持柯冉了。渐渐地,原本的大盗柯冉竟也传成了“大侠柯冉”。 消息大都传进了红衣女子的耳朵里,她只是笑笑。她总是一个人,心中惦念着他。 骆城外,莫名山谷。 柯冉到的时候,马已疲乏,快要死了。红衣女子长而纤细的手抚摸着马头,眼眶里闪着泪花。柯冉嘆息一声,走上去扶起她,“这匹马伴我多年,就像我的兄弟。我本不该这样对它。” 红衣女子看着柯冉,“你也不要过分自责,它不过是只畜生。”她话锋一转,“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柯冉:“我很佩服他。” 红衣女子:“这世上被你称作佩服的人似乎不多见。你想好下一步的路了吗?” 柯冉不语,牵过红衣女子的双手,她微微转过头去,一丝绯红浮过脸颊。 不觉天已黑了,柯冉怀抱着红衣女子,坐在新坟前,那匹马已长眠于此。 柯冉:“快乐的日子总是过的很快,”他轻轻抚摸着红衣女子的头髮,如丝一般,“这样的日子真希望能多些,再多些。” 她依偎在柯冉宽阔的臂弯下,“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柯冉:“我要与你厮守一生。只是……”柯冉欲言又止,她正用期待的眼光看着他,“只是那舍焱是条汉子。他的重託我同样不能辜负。你能再等我几天吗?” 红衣女子抬头看着柯冉说:“你说呢?我早知道你要走,只是不知道要去多久。” “舍焱临终託付,一定要将绝笔信交到母亲手中。他自幼丧父,受母恩惠,是天下皆知的大孝子。这点心愿我一定要替他完成。再打发些银两,经年去探望,以报柯冉对我的信任。” 红衣女子点点头,“我可以与你同去吗?” “大可不必,这里就是我们的家,我一定会回来的。况且路途遥远,舍焱本是蜀中人士,距此万里。我一个人况且不方便,何况加上你。你只需耐心地等我回来,到时我们再不问世事,过神仙一样的生活。” 第5页 翌日,山涧又蹿出一匹黑马,这马虽不比前日的矫健却也快如疾风。 这一行便是数日。柯冉一路行,一路打探,终于探得舍焱故居所在。翻山越岭,又不计死上几匹良驹宝马,终于是到了。深山之中,一座别致的小院儿-—简单的篱笆包围中见方的小院儿。院中鲜花遍地,一口井,一张石桌,一套车,却不见牲口。柯冉便待在那里,痴痴地想着: 骆城山谷里,鲜花遍地,绿草茵茵,一座柴屋。柯冉上山伐薪归来,红衣女子为他拭去额角的汗水。好一派静谧的生活!良久才缓过神来,柯冉这才轻轻推开柴门,发出“吱吱”的声响。 屋中的主人并没有听到,只是不断地咳嗽,咳得厉害,像是要把肺子连同肚子里的血一併咳出来。柯冉便候在门边,好大工夫,门轻轻开了。 眼前是个枯老的女人,脸上满是沟沟壑壑,几乎没有平坦的地方。她双目深陷,一半头髮都已斑白,一张毫无生气的脸,像是被反覆揉搓过,一手拄着拐棍,一手捂着嘴,显然是要咳嗽了。果然,不待柯冉说话,便咳出了声,这声咳接二连三,半天才止住。 “老人家,我是柯冉,是令公子生前的好友。” 老妪愣了一下,似乎没听清楚。 柯冉很肯定的说:“是的,你的儿子已经死了。我受託带来家书一封,敬请过目。”说完便从怀中取出信交给老妪。老妪颤微微地伸出手,眼眶里泪滴打着转,却始终没有溢出。她拆了信,仔细端详,未及读毕,依然号啕大哭起来。 那哭声,撕心裂肺;那哭声,悲天悯地;那哭声,伴着咳嗽声;那哭声,叫听闻的小鸟啼哑了鸣声;那哭声,叫山林震颤,却是悽惨无比。这份痛疼在老妪的心上,也刺穿了柯冉的心。柯冉,一个杀人无数的佣金刺客竟动了恻隐之心,然而这已不是第一次,从他接受了红衣女子的爱起,他已不再是个没有丁点弱点的刺客。 此刻,他不知道该做些什么,记忆里已满是儿时朦胧的却又是亲切无比的母亲的秀像,不觉竟忘乎所有。忘乎了耳边的风声,忘乎了“叮噹当”的金属碰击声,忘乎了掀翻石桌的磕拌声,忘乎了从井水里爬出来的落花流水声,忘乎了老妪由哭到笑的质问声…… 老妪突然破涕为笑,“我根本就不认识字!” 柯冉这才醒悟,可天空里不知从哪里降下大网,将他罩在当中,不待拔剑,数十把刀已经架在脖子上了。这些持刀的个个膀大腰圆,力拔山兮。便是柯冉这等高手,竟也一时动弹不得。 但柯冉终究是柯冉,他如何挣脱了网谁也没看清,他又如何斩断了那几个高手的“高手”却被看清了,被一个红衣女子看得清清楚楚。 她,素来一身红衣。清秀的面庞,艷丽鲜嫩,加之如美工刀修整过的精緻五官正透露出痛苦的表情,更加让人怜惜。还有她纤细的双手正结实地翻在背后,被极不协调的绳索紧紧扣死,不觉让人砰然心动,莫要绑疼了她。 柯冉毕竟是人,他动摇了。再战数位高手已然力不从心,暗中哪里飞来几只袖箭,柯冉正避刀锋,无暇顾及,正中腹部,一串鲜血如紫红葡萄般滴落下来。又战数个回合,他终于寡不敌众,被擒了。 红衣女子又一次落下泪来,这泪与黑马死时无二,也与舍焱死时无二!原来,舍焱死时她也在场,在很远的地方,隐约见了。 老妪:“柯冉,还有话要说吗?”柯冉就像什么也没听见,只是盯着红衣女子看,“红绸,你拿着信,念给他听。” 只见她伸手接过了信,她那双看似五花大绑的手原来一直是自由的。柯冉似乎明白了,只是什么话也不想说。 “舍焱在哪儿,让他出来见我。” “柯大侠,还是你自己看吧。”红绸将信递在柯冉的眼前。 柯冉吾兄: 我知你侠肝义胆,必不会私拆此信。若非各为其主,愚弟真愿结交你这个好朋友,只可惜愚弟要先行一步了。 你我同是上乘高手,我深知与你缠斗必不能取胜。你我功夫本在伯仲之间,愚弟屡次捉你不到,再埋伏人手,也难免让你逃脱,况且胜之不武,于是出此下策。以愚弟贱命换取柯大侠信任,单刀赴死,加上我的结髮妻子早已暗中潜入你的生活,方成此计。虽不光彩,然而忠义不能两全。 愚弟拳拳报国之诚心,天可怜见!九泉之下,你我再战百合,定要看看谁更胜一筹! 舍焱绝笔。 骆城红楼。 红楼不夜城,夜夜值千金。那花魁生的俊美,一身红衣,似鲜血,看得男人们个个心潮澎湃…… 瑰玛听得入了神,寂静的办公室里只有两个人均匀的唿吸声。窗,半掩着,有风吹过,窗台上的仙人球纹丝未动,一边的一品红的嫩叶却被摇得沙沙响。 “怎么,讲完了?不错的故事,你是小说家吗?”瑰玛深深吸了口气,雨后的新鲜气息穿过窗户进入鼻孔,很舒服。 “还没有。” “你究竟想说什么?”瑰玛更加不解,什么也没听明白。 “今天就到这里吧。”裹子站起身来,走到门边时又转过头来,“我会让你相信,我所讲的故事都是真的。” 第6页 二 旧事 点上一根烟,轻轻吸一口,让尼古丁通过狭长的喉管深入到肺部,伴随着肺叶的一张一弛,就像旧时的火车一样,从鼻孔里喷出来。嗓子痒痒的,全身酥麻,一切压力似乎都伴着轻烟飘到了天外。 裹子看看烟盒,稜角分明,白色与蓝色混合的包装,是mild seven,中产阶级女性的首选。 “不来一根吗?” “戒了。”裹子微笑着,伸伸舌头,露出烤瓷一般白亮的牙齿。 瑰玛也笑了,牙齿上沾满了烟垢,与她白皙的皮肤并不相称,浓烈的香水味和同样浓烈的菸草味交织在一起,很特别也很辛辣。 “继续讲你的故事吧,既然你说还没结束。” “我真希望故事就在昨天讲完,那样就不会有今天发生的和即将要发生的事了……” 那件事过去了很多年,以至于红绸已经习惯了卖艺不卖身的生活,岁月多多少少在她的脸上留下了痕迹,却反而更增添了她不凡的气质,她却始终矜持着,你永远猜不透她在想什么。只是在不经意间你会看到一丝愁绪爬上眉梢,总该有她惦念的人吧。 舍焱这个名字比很多年前更加响亮,他早已功成名就,有了自己的庄园,名望高过了每一个曾经混迹在江湖的人。他的武功,很少有人再见过。只是有一次,他似乎出手了,真就打了个平手。至于他的对手,谁也不知道,也许就只是个传说。唯一令人不解的是,当年他确实被埋在了关外,上面积满了厚厚的白雪,分不清是冢还是小山丘。 骆城红楼。 红绸的房间是最大的,她的铜镜也是最大的。铜镜里装着整间屋子,也几乎是她的全部世界。一个身影占据了整个镜面,占据了她的整个世界。他的到来悄无声息,甚至连鼻息声也听不见。 “啊,是你~”当红绸的倩影完全转过来的时候,他的手已经死死抓住了她的手腕,那是一只足以将号称坚硬无比的石头轻易捏碎的手,“真的是你?你还活着?你去了哪里?”她一连的提问接连切中要害。“为什么不来找我?”这一次她哭了,像很多年前一样,但在他的眼中则截然不同。 “我只想知道,在你的心中,我究竟算什么?”眼前的人一如当年的一身黑衣,一如当年的长髮遮面,只是当中沾染了不少灰屑,也一如当年的冷酷面孔,是柯冉,即便老了许多却依然透着一股寒气,令人瑟瑟发抖。 “这些年,你一直被这种想法折磨着,对吗?”红绸望着柯冉的眼睛,那里面是愤怒,是哀怨,是委屈,是无数种复杂的心情交织在一起的难以捉摸的情感。他点点头。 红绸只是哭泣,她试图为自己辩护,却又发觉一切言语都显得苍白无力。哭了一会儿,她索性闭上了双眼,静静地等待,等待。 忽然,耳边响起了急促的喘息声,是柯冉,他试图控制自己的气息,他的表情很痛苦,脸皮无助地向上抽搐着。终于,他没能忍受住,像火山喷发一般咳起来,声音惊动了整个红楼,夜已深,很多客人被吵醒。红绸急忙去拍打柯冉的背,又持续了片刻咳声终于止住了,一口鲜血从柯冉的口中喷涌而出,全部落在了红绸的手上。“我的心,好痛。”柯冉再也无法抑制自己的情感,一把将红绸揽在怀中,那一刻,他忘记了恨,忘记了痛。 那一夜过后,柯冉又恢復成从前的模样。那一夜,受伤的也许只有柯冉自己。无论他有多么冷酷,杀了多少人,在她的面前,他只是一只羔羊,一只待宰的羔羊。 人存在有很多原因,有些人的存在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使命。 黑武士就是这样一群刺客,每一个成员,只为一个使命。 之所以称做黑,因他们没有怜悯,欢娱,哀惧,也没有理想,追求,与人生的色彩斑斓相反。他们中最出色的一个名叫柯冉,只不过如今知道这个名字的人已经很少了。 柯冉曾经退出过,他也是唯一一个活着退出的人。后来他又回来了,成为第一个两度加入的人。传奇,只有这个词可以形容他。 从离开红楼的那时起,他似乎又少了分牵挂。也不知从何时起,他的身边多了另一个女孩,十六七岁,剃着短髮,像个假小子。 荒山野岭就是柯冉的家。山路崎岖,他还在向纵深走。天眼看就要黑了。柯冉拾了柴,燃起一堆篝火。小女孩儿围了上来。 “丫头,从即日起我让你留髮。” 名叫丫头的女孩点点头,她想问为什么,但没问,知道那是犯忌。 彻夜仅这一句话。 两个人继续往前走,走向大山深处,然后出山,再入山。循环往復,一年就在行走中度过了。 “上次拔剑是什么时候啊?”柯冉向四周看了看,这里十分空旷,也很平坦,于是他停了下来。 “一年前,老师。”丫头也跟着停了下来。 “你与我差多少?” “分毫。” “恩。”柯冉点点头。“今日须叫你分毫不差。” 柯冉一转身从怀中抽出宝剑,这剑藏在黑衣之中,他的黑袍奇大无比,剑置其中,竟不露声色。 丫头也只得举起行路的拐杖,用力一拧,木拐裂开,里面竟也是明晃晃一把剑。 第7页 “记得我的话吗?” “不敢忘记。”丫头此刻眼已发红。 柯冉,依旧头髮半遮面,二目中放射出锐利的光,兵法云不战而屈人之兵,柯冉的气势足够在出招前给予敌人足够的威慑,她盯着丫头没有持刀的左手。 宝剑起,锋芒露。丫头未持刀的手先动了,柯冉的剑如闪电般刺了出去。“噹噹,”刺得快,当得也快,双剑相碰的声音不绝于耳。两把剑,如游龙般在空中翻飞,本来无形的空气像是被撕开了一道道口子,剑气在瞬间凝固,又在同一时刻融化在空气中,可谓奇观。两人使得是同样的招数,比的就是谁更快。起初,柯冉尚能招架,攻势如潮,步步紧逼,但不久,他的气吁声就盖过了风声,金属撞击声,丫头的气息声。 丫头乘胜追击,一剑比一剑诡异,一剑比一剑迅疾。虽说丫头的力度不能与柯冉相提并论,然而论变化,论速度却是更胜一筹。柯冉,虽刚过壮年,然而一生中从无败绩,这一次却似乎有些力不从心。 柯冉的喘息声愈来愈大,终于体力不支,手腕松动竟持剑不住,剑将下落,丫头乘机剑挑手腕,“啊,”鲜血流了出来,一如当年从舍焱胸口流出的血。 丫头住了剑。 “为什么停……”不及说完柯冉又不住地咳起来。 “公平比武,不乘人之危,是你教我的。”丫头很平静,气息均匀,似乎并没有消耗太多。 “错,欲达目的,不择手段。”柯冉撕下衣服,缠住伤口。“你已毫釐不差。” “不,是你退步了,我根本没进步。” 柯冉无语,他紧了紧包裹伤口的布,还是有血不断地溢出。他席地而坐。 “我教你的,全记住了?”柯冉这时才稍稍缓过神来,强抑住伤口的痛。 “恩,不敢忘。” “说说你的父母。” 丫头沉默了片刻,“十七年前…… “十七年前,屠家犹如这个名字,惨遭屠戮,上下十七口,除了刚出生不久的女婴再无一倖免。而我就是那个女婴,屠戮屠家的就是你。”丫头的口气像是在说一个毫不相干的人的毫不相干的事。 “很好,这就是你不断进步,在如此年纪就达到如此成就的原因。现在,你可以动手杀我了,普天之下恐怕再没人能伤得了你。但要记住,你已是个刺客。动手吧。”柯冉凝视着丫头手中的剑,即便要死也要明白的死。 “你就不怕我杀了你,又不去做你要我做得事呢。”丫头端起剑,指着柯冉的胸口说。 “你已是个刺客,我的愿望已经达成一半,至于以后,已不在我的控制之内,正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动手吧。”柯冉没有眨眼睛。 风,是剑噼过带着手腕巨大力道的风,剑在距离柯冉脖颈毫釐的地方停了下来,出剑如此之快,却又停得如此稳妥,不差分毫,当真是炉火纯青。柯冉依旧没有眨眼睛。 “你要死了,能回答我几个问题吗?”丫头突然天真的说,杀气一下子散去了。 柯冉笑了,这很少见。那张脸,刚毅而俊俏,若配上这笑容,可称得上完美。 “老师,你的武功早已独步武林,对吗?” 柯冉点点头。 “你想杀谁应该都不成问题,对吗?” 柯冉摇摇头。 “你杀不了他,可是你的武功在他之上!” 柯冉不置可否,“毫釐之间,并无必胜把握。” “我可以吗,其实我的功夫根本不及你。”丫头很肯定的说。 柯冉眨了眨眼,“可你是女人。” 艷阳下,微风中,已是长发的丫头如初入凡尘的仙女,俊俏的脸庞,娇俏的身体,不单单是出类拔萃,可称得上万里挑一。 “这就是你把我养大的原因?” “恩。当你记事起我就告诉你,我们这些人,一生只为一个使命而生。而你,只为杀他。” “他若不吃这一套呢?” “色,是他唯一的弱点,而病则是我唯一的缺点。”也许是心理暗示的原因,柯冉又不住地咳起来,丫头忙上前为他捶背。“因为这治不好的病,我的武功已大不如前。我们一生中交过两次手。第一次他故意让我杀了他,第二次,我没能胜他。”很多影像如白雪,如红衣,如青冢急速地在柯冉脑际窜梭。 “老师,你煳涂了吧。第一次你已杀了他。” “对,我亲手埋了他,亲手。可他重生了,我只能这么说。” “你相信死而復生?” “不,我不信。可他,还活着,我解释不清。”回忆有时是件痛苦的事,“别说了,动手吧,为你的爹娘报仇。”也许柯冉真的累了,这次他闭上了眼。 眼睛闭上了却没有一团漆黑,而是一团火焰,炽热的火焰,不停地燃烧着。柯冉嘴角泛起一丝笑意,此生他与红色结缘,无数人的鲜血,不问原委一个个倒在他的面前,没有怜悯甚至半点仁慈。她的一席红妆,至尊红颜,将他的铁石心肠击得粉碎。柯冉感到前所未有的平静。他感到胸口暖暖的,也许鲜血已经流出来了吧,他很享受这份痛,比病发时要轻得多,甚至是一种舒服的感觉。柯冉发觉不对,睁开了眼,丫头竟已钻入了他的怀抱。 第8页 女人心,海底针。女人的心思是柯冉永远也解不开的谜题,究竟是什么使红绸背叛了舍焱真的爱上自己,又是什么令丫头连杀父之仇都不顾,柯冉翻遍了自己的刺客守则,却找不到一条应对之策。曾经自诩无情无欲,如今却被温柔乡轻易攻破。 “你忘了,还有一个方法,我们可以双剑合璧。”丫头的眼神依然天真。 “他与我熟识,我根本靠近不了他。”柯冉看着怀里的丫头,第一次把她当作女人,一种不知所措的感觉充斥心田。 “我接近他,然后设计,你配合我,一起结果了他。” 一语点破梦中人。 “后来呢?”裹子停了下来,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水。 “有茶吗?”裹子感到没什么味道,嗓子有些发干。 “有。”瑰玛打开抽屉,“你喝什么茶?” “都可以,最好是绿茶。” 瑰玛点点头,取了些茶叶,放进裹子的杯子里。裹子不紧不慢地站起来,接了些热水,杯子里升腾起白色的热气,裹子闻了闻,感觉舒服些了。他又喝了一口,继续说道:“后来吗,后来二人设计杀了舍焱。” “啊,那太好了。那是什么计呢?”瑰玛很兴奋,不得不钦佩裹子,他的确是个优秀的讲述者。 “不知道。我也不知道。”裹子很平静,倒是很像他提到的柯冉。 “哦,为什么?”她更加不解。 “不为什么,忘记了。一点也不记得了。也许我爸爸根本就没讲给我听过。” “那你继续吧,还有什么?我猜是个喜剧。”她不再掩饰自己,只是想知道结果。裹子却摇摇头。 刺客柯冉的故事这里基本上就讲完了,刺客丫头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新婚之夜。 柯冉一生中经歷过许多事,这却是第一次,心情很复杂。舍焱死了,他的心愿已了,本打算一个人把自己藏起来,远离尘嚣,这一切也许都是上天可怜他孤单的恩赐吧。 这一次闭眼等待的换作了丫头。柯冉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也许和自己一样百感交集。他慢慢地靠近她,热血涌上心头,这一次是真正的热血。柯冉感到的不再是温暖,不再是幸福,鲜血从他的小腹喷涌而出,多么熟悉的手法,一把匕首完整的刺进了他的小腹。来不及做任何反应,也无须任何反应。 柯冉又一次笑了,痛的多了也就麻木了,“做得好。” 丫头冷笑着,“杀舍焱是你的使命,我报答了你的养育之恩,帮你杀了他。而我,也有我的使命,就是杀了你,为了我的爹娘,让你加倍痛苦!”丫头露出从未有过的狰狞。 “那么说,你没有喜欢过我?”柯冉似乎明知故问。 “不,我喜欢你。你是我见过最了不起的男人。你漠视一切的眼神,对红绸痛彻心扉的爱,以及对舍焱刻骨铭心的恨,我永远也忘不了!”丫头情绪激动,手在不住颤抖。 “好,”柯冉一直在笑,“我没选错人,你已是个合格的刺客了。” “不,我再不为使命而生!”丫头使劲一推,匕首从柯冉后腰飞了出去,一口鲜血从柯冉嘴里吐了出来。 柯冉最后支撑着,“你知道为什么你长得这么漂亮吗?” 丫头没领会他的意思,“你说什么?” “不是每个人…每个人都能从婴儿脸上看出…看出她将来…将来是个美人儿的。” 丫头似乎明白了什么,上前扶起柯冉。 “为了激励你,我…我编了故事。你是我从几十个小孤儿中,专门…专门挑…挑选…挑选最漂亮……”话未完,柯冉咽了气。 从此,丫头成了黑武士中最出色的一个刺客。 “完了?”瑰玛显然意犹未尽。 裹子点点头。 瑰玛又点起一根mild seven,吸了一口,吐出一个烟圈,再吐出一个刚好套住前一个。 “如果这些都是事实,那又和你有什么关系?难道你已经几百岁了?”瑰玛向上撩着眼睛,目光落在一只蚊子上面。 “柯冉就是我的祖先。” “开玩笑,”她还在盯着那只蚊子,“他连女人都没有。” “他有。和红绸在红楼一夜之后,就有了孩子。柯冉从不知道。后来,丫头找到了红绸,把一切告诉了她。红绸将柯冉的故事讲给了他们的孩子,从此故事被一代代传下来。” “呵呵,”瑰玛终于不再盯着蚊子了,因为她已经抓到了它并捏死了它,“我妈妈还说我的祖先是武则天呢!” “不开玩笑。我们家族的人都有一种共同的特长。”裹子表情很严肃。 “别告诉我你会飞。” “是过目不忘。只要是我听到的,看过的,每一件事都会记得清清楚楚。” “那这个故事是你什么时候听到的?”瑰玛还是想笑,几乎笑出声了。 “很小。” “有多小,婴儿?” “差不多。” “是吗,这么说你还在娘胎时就记事了?去你的特异功能吧!”瑰玛故意摇摇手。 第9页 裹子反而笑了,“别告诉我你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特异的人。如过真是那样,这里就不会秘密关押那么多奇异动物了,甚至是~”裹子故意放低了声音,“外星人。” 瑰玛吃惊地张大了嘴,足够塞进一整个苹果,“你是谁?” 裹子不经意地吐了吐舌头:“你认为还有谁知道这个秘密?” “家园。”瑰玛似乎明白了什么,收起了笑容。 裹子点点头。 “我以前听说过‘家园’这个名字,难道是真的,你能说得详细点吗?”瑰玛开始信了。 “‘家园’就是世界特殊事件调查组的代称,是一个国际性秘密组织。我们的活动经费由所有会员国共同负担,‘家园’独立于其他一切国际机构,只接受组织内部调遣。北约,欧盟,五大国,几乎世界上所有的强国都与我们合作。我们严格培训来自世界各地的精英,调查所有发生在地球上的难以解释的事件,比如ufo,百慕达三角,麦田圈,金字塔,復活岛石像,远古核反应堆,雪人,矮人,史前巨兽,当然也包括异能人。比如皮特?金,他可以将圆周率背到小数点后两万位。纳尼亚姆,一个目不识丁的非洲农民,200年前就可以精确计算出冥王星的轨道,质量,并指出它不是一颗行星,而冥王星的发现距今不超过90年。一个无名氏在他距今1000年前的着作中提到了电话,飞碟,南极大陆。肯可?托维奇,一个可以令时间凝固的人,我在他的房间里待了三天,当我离开的时候,世界还处在我进入的那一天。这样的例子太多了。家园,是一个真正属于全人类的组织,探寻所有不解之谜。而你们的监狱,秘密关押着从世界各地抓来的犯了罪的具有异能的人,用全世界最尖端的安全措施确保他们不再出去,可还是有人可能逃出去。”裹子喝了一口水,脖颈上的喉结随着水的流动上下移动,他有两个喉结。 “谁,就是你要见的人?” “对,如果我没说错的话,你们关了他这么久,却依旧对他一无所知,对吧。” 瑰玛对此不置可否“这么说你很了解他了?” 裹子摇摇头,“不过我一直试图接近真相。”说着,裹子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四四方方的东西,屏幕闪着光。把它递给了她。 “这是什么,最新式的gps? ”屏幕上闪烁着颜色各异的点。 “这里,看到了吗?”裹子指着一处近乎透明的圆点,“这个是他,正被关押在你的监狱里。” “有什么不妥吗?”瑰玛伸长了脖子。 “你和我是不会显示在上面的,而他,”裹子指着屏幕上的一个半透明的略微泛蓝的圆点说。 “有什么特殊的含义?” “恩,只有异能人才会显示在上面。” 起风了。风从半掩的窗户外急速吹进来,吹在窗台上的仙人球上。瑰玛急忙去把窗子关死。就在这时,屏幕上一个圆点异常的亮起来,这次是绿光。 “机会来了。我带你去见一个人。” 不由分说,裹子拉着瑰玛的手,跑出了办公室。 三 巨人 风,好大的风。街上的行人被吹得东倒西歪,撑起的伞被吹得扭曲变形,雨点也在风的指引下朝着一个方向砸下来,砸得遍地是坑。裹子的开着瑰玛的车在公路上疾驰着,那是一辆银色的别克?里维埃拉,顶着风,雨水不断打在窗玻璃上,像是要把它打个粉碎。 “要去哪里?”瑰玛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和他上了车。 裹子并不回答,只是吐了吐舌头。 “好吧,就算我相信你,可你的祖先的故事和你有什么关系?”女人总是有一种强烈的好奇心。 “那就是我后来加入‘家园’的原因。”裹子专心驾驶着汽车。 “你说什么?”瑰玛没领会他的意思。 “从那时起,我就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神奇的事情会发生。” 说完裹子又恢復了沉默。 汽车就这样在漫无边际的路上疾驰着,走过黄昏,走过黎明,穿过风雨,穿过彩虹。 清晨,熹微的阳光透过污迹斑斑的玻璃照在瑰玛惺忪的睡眼上,她眯缝着眼,不愿睁开。 “你整夜都没睡?” 裹子对着倒车镜吐了吐舌头,瑰玛笑了,“你把我绑架了。” 汽车在像是行驶了一个世纪后进了一座山。山路蜿蜒曲折,车转了一个又一个弯,就像在某个巨型生物的肠子里蠕动,怎么也进不了胃里,也消化不了。 车愈是向大山深处深入,屏幕上的圆点闪动的频率就越高,车停了。 “我并不打算上厕所。”瑰玛看看车窗外,正在半山腰的位置,周围都是大约45度的陡坡,虽称不上悬崖峭壁,但还是令她倒吸一口凉气。 裹子先下了车,用下巴指了指他对面的山坡,示意她下车。瑰玛紧了紧衣服,打开车门,一股劲风从裤腿一下子窜到脖子上,嘴巴跟着抽了几下,“你疯了吗?” 裹子急忙脱下外套,披在了瑰玛身上,“我也没想到他会在这里。” “谁?鬼才会住在这种地方。”瑰玛极不情愿地下了车。 第10页 “跟紧我。” 他们上了山坡,艰难的爬上半山腰,“来,把手给我。”裹子抓住瑰玛的手,将她拉了上来,“看不出,你这么瘦手劲儿还挺大。”两个人一前一后,继续向上,大约在即将到达顶峰的位置屏幕上的绿点不再闪烁。 “就是这里。” “你要找的就是这个?”瑰玛指指裹子头顶的树枝。裹子也不解的四处张望,“按照显示应该是这里。”裹子想了想,“我们居然走了这么远,他身上的能量一定大得惊人,否则我的仪器怎么可能在数百公里外就监测到了他的信号。 “你什么意思?” 裹子的话让瑰玛有些不安,裹子摇了摇头,继续向上爬去。 “餵!”瑰玛大声喊着,裹子并不理会,她只得跟在后面。 终于到了山巅。山顶上竖着几个巨大的风车,山风唿啸,风车急速地旋转着,裹子几乎要站不住了。瑰玛也上来了,她捂着脑袋,沖裹子喊,距离很近,裹子却听不清楚她在说什么。他伸手将瑰玛揽在怀里,两个人才不至于被吹到山下去。 裹子深深吸了一口气,风小些了,他勉强直起腰。每一个登山的人都会享受这一刻,这一刻整个世界都在脚下。而裹子则是享受他所见到的,正是他想要的。山坡舒缓地伸向远方,一个足以放下古时候的勐犸巨象的洞口就在眼前。两个人都不说话,相拥着走了进去。 一进洞,风马上小了很多。洞不深,却很黑。遍地是碎石子,裹子和瑰玛的脚踩在上面,发出细小的声音,裹子打开了袖珍手电。 “是谁?”一个声音传出来,像是从地底传来的,也许是他们听错了,因为那根本就是大地在隆隆作响! 顺着手电的光,是两个鹅蛋大小的黑洞。鹅的蛋并不大,然而如果告诉你那是两只眼睛的话就大的惊人了吧。看到裹子和瑰玛,眼前的庞然大物站了起来。与此同时,灯亮了。没错,是灯,看不出这样的山洞里居然有灯,灯光照亮了整个山洞,像是维也纳的金色大厅。 伴随着他的身躯不断升高,瑰玛和裹子的头不断上扬,最后到了脖子能弯曲的最大角度,据瑰玛的目测,他足有七八个裹子摞起来那么高,加上他的宽度,绝对远远超过了任何书上记载的巨人的高度,与其称其为巨人倒不如说他是一幢中层楼房或移动的小山丘更为恰当。那种感觉,是惊嘆,是前所未有的压抑,或是恐惧。然而更叫人嘆为观止的是他的手,红紫的的手背,青筋像是要爆裂出来,整个手掌的高度就有裹子整个人那么高,虽然他已经很高了,可这么大的手还是显得太大了,完全不协调,一直垂在地上,手指像弯曲的钢筋,还在微微的动弹着。他的脸,并不狰狞,可是即便是天使的脸被无限地放大到那种地步也是个灾难了吧。最显着的特徵就是他光光的头顶,只在周围零星分布着一圈头髮。 瑰玛轻轻推了一下裹子,小声说,“我信你了,能带我离开这儿吗?” 裹子的两个喉结有规律的上下移动着,他狠狠地咽下一口空气,这让他稍稍松弛些。 “你们到这儿来干什么,你们怎么找到这里的?”他的声音浑厚而有力,确切的说是浑厚到了极点和有力到了极点。 “你好。我叫裹子。”裹子吐了吐舌头。 “你呢,你又是谁?”他用他钢筋一样的手指指了指瑰玛。 “我叫瑰玛。”她也在拼命吞咽着空气。 “别紧张,我不会伤害你们的。”说着他又坐了下来,屁股底下是一张奇大无比的波斯地毯。“坐到我的身边。”他轻轻挥挥手,招唿他们也坐到地毯上,煽起的风将二人的头髮吹起来。 “你们能找到我,就证明你们不是普通人,自我介绍一下吧。”他用鹅蛋大小的眼睛看着裹子和瑰玛,目光中是和蔼与友善。 裹子眨了眨眼,他正在考虑编个什么样的谎话。 “我猜你们来自‘家园’,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找到我。”巨人不紧不慢地说。 “你知道‘家园’?”裹子以为世界上只有极少数人知道他们的组织。 “知道,世界特殊事件调查组,一个国际秘密组织,二战后由美国牵头成立,目的是抵抗可能遭遇的未知威胁,比如外星人入侵什么的。”他平静的说。 裹子不大的眼睛张到了极限,“你是外星人吗?”裹子用试探地语气问。 “你见过这么大的et吗,即便你看过星球大战的电影。我是和你一样的人类,地球人。” “不可能,普通人不可能长这么高。”瑰玛很肯定地说。 “可我不是普通人。”他微笑着,表情像个年轻的老头儿。“年轻的时候,我很矮,很矮。同事们总是嘲笑我。但我是他们当中最聪明的一个。能让我看看你手里的那个人体特异能量探测器吗?”他指了指裹子手里的仪器,眼里闪着光。 “连这个你都懂?”裹子很兴奋,眼前的傢伙真是不可思议。裹子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在他巨大的手心上。那个仪器在他手里就像个火柴盒。裹子不肯松手,生怕被他轻易地捏碎了。 “全世界只有三台。”裹子用他的小眼睛看着他。他的另一只手伸了过来,食指轻轻弹了一下裹子的手背,他只得把手抽了回去。 第11页 “那个时候,我们在一起研发这玩意儿。当时很多人提出了质疑,因为特异的标准有很多,如何界定是个难题。”他把手凑到鼻孔前闻了闻,“对,就是这个味儿。你们跟我来吧。”他站起来,随手把探测仪装进了口袋里,朝洞穴的深处走去,裹子和瑰玛像两只老鼠,蹑手蹑脚地跟在后面。 裹子抬头看着这个洞穴。不可思议,这样一个天然洞穴居然被安装了一个巨大的穹顶,裹子不是建筑方面的专家,完全看不出是如何固定在上面的。穹顶上镶嵌着数百个高效节能灯。 “抱歉,装修不够华丽。我实在没有那么多精力。”巨人发现裹子正在看他的屋顶,“能照明就行,我这个人怕黑。” “那刚才进来的时候为什么不开灯?”瑰玛也觉得奇怪。 “是为了节能。这样的深山,必须得省着点用。”巨人停下了脚步,在他的面前是块巨大的石头,刚好把前进的路堵死,“你瞧,我还得干体力活儿。”巨人将他两只巨大的手放在巨石上面,十个钢筋一样的指头几乎嵌到了里面,“我敢打赌,五角大楼存放机密文件的屋子都比这个容易打开。”他打着趣,紧接着吸了口气。他开始发力了,一双巨手不知道有多大的力气,那块看上去少说也有几吨的石头真的被推开了。 裹子明白了巨人的话,石头的另一边是个巨大的实验室,几千盏灯同时亮了起来。里面如同他一样什么都是巨大的,世界上最大的实验桌,世界上最大的椅子,裹子不能确定那是否是最大的电脑,但至少键盘是最大的,每一个按键都有他的整个手掌那么大。他就像学龄前的孩子第一次上幼儿园,感觉什么都新鲜。裹子四处张望着,还有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比如墙上挂着一根长长的棍子,棍子的顶端有个巨大的圆形橡胶,腕状的,深度大约有四十公分,瑰玛很好奇,想要试着摸一摸。 “等一下,”巨人制止了她。 “怎么?”她转过身来,指甲几乎触碰到了那东西。 “我打赌你不会对这个感兴趣的。”巨人边说边坐在了巨大的椅子上,他小心翼翼地把裹子的探测仪放在桌上。 “这是什么东西?”裹子也不知道墙上挂的是什么。 “皮踹子。”巨人从口袋里掏出眼镜,戴在耳朵上,镜框很粗糙,像是用手捏成的。他将探测仪连接到那台巨大的电脑上,显示器上立刻出现了不停变化的数据,“就是通厕所用的那玩意儿。” 瑰玛恍然大悟,连忙捂上鼻子,“这东西怎么能挂在这儿!” “我每天都要吃很多东西,自然要上很多次厕所,它总能用的上。”巨人不停地敲击着键盘,目不转睛地看着显示器。 “不可思议,”就连裹子也啧啧称奇,“是靠什么供应电力的?” “风能,还能有什么,这种地方就是不缺风。”巨人很得意地说,眼睛则一直没有离开显示器。 裹子想起了山顶的风车,原来是风力发电站。 “你和外界有联繫,可为什么没人发现你?”裹子坐到了他的大床上,确切的说是爬了上去,使劲压了压,强有力的弹簧把他从上面弹了起来。他不甘心,索性把整个身体扔了上去,他居然能跳那么高,一个精彩的背跃式。 “不是被你发现了吗。”巨人停了下来,拔了数据线,“很好玩吧。”他长长的胳膊伸了过来,探测器就在他的巨掌中央。裹子坐起来,把它接了过来,就像从圣诞老人手里接过新年礼物。 “这东西不错。不过还是有些漏洞。”他将椅子转了过来,转椅旋转发出了刺耳的声音,“抱歉,我这里只接待过一个正常身高的人,所以只有一把小椅子你们可以坐,”巨人指了指他巨大的床。瑰玛几乎不用低头就钻到床底下了,下面果然有一把椅子。瑰玛把它抽了出来,可那椅子并不像巨人所说的是正常尺寸,而是要小一号,瑰玛尽量蜷缩起自己的身体才把整个臀部都放在了椅子上,这应该是为孩子准备的。 裹子看了看探测仪,上面的绿点消失了。 “怎么弄的?”裹子使劲摇了摇,还是没显示。 “很简单,我修改了程序。” “我的老师跟我说这是高科技,而且是刚刚才研制出来的。”裹子原本对他的仪器很有信心。 “高科技吗,对于我来说只有皮踹子是高科技。我说了,他有漏洞。他的工作原理就是利用遍布世界各个角落的通信电缆以及太空飞行器,无线电,太空卫星等搜集信号,专门搜集那些人体体内所含有的重要化学元素以及脑电波。这很了不起,因为那些次声波,超声波原本是无法用无线手段接受的,或者只限在很小的范围内。”他滔滔不绝地说着,像是在说自己家里的事。 “你是说现有的技术达不到。”裹子不是科学家。 “达到了。是我的专利。”他用食指指指自己的鼻子,眉飞色舞地说:“一旦发现人体某个或某些微量元素异常,无论极大还是极小,一旦达到峰值就会有所显示。脑电波的异常则更为直观。我将它们分成惰性,积极,物理,生物四大类。黑色代表脑电波负异常,红色代表脑电波正异常,蓝色代表物理异常,而绿色代表生物能异常。异常越多,颜色越深,没有异常就是透明的。” 第12页 “你是说这是你设计的?”裹子更加吃惊,眼前的傢伙的智慧远远超出了他的想像。 “我可没这么说。我只说设计了这四个小圆圈。” “那它的漏洞又是什么?”裹子仍不死心。 “现在你没必要知道。”巨人笑了笑,“一直都是我在说,你们还没介绍自己呢。”他把十指交叉在一起,放在大腿上,胸前形成了一堵一人高的肉墙。 裹子把探测器装进口袋里,从另一边掏出证件递给了巨人。巨人用食指和中指把它夹过来,紧紧地贴在眼镜片上,眯起眼睛仔细研究了半天。“稍等一下。”他熟练的从抽屉里取出梳妆镜大小的放大镜,透过凸起的镜片,他的眼睛又被发放大了一倍,瞳仁儿就像颗保龄球要掉出来似的。“可算看清楚了,这可比读报纸困难多了。”巨人将放大镜放回到抽屉里。 “还有我的。”瑰玛也把证件掏了出来。 巨人的两条眉毛几乎要挨在一起了,他揉了揉脑门,摇摇头,“你叫裹子,不错的名字,至于你,”他指指瑰玛,“还是自己说吧。” “我叫瑰玛。”瑰玛友好的伸出右手。巨人很为难,“握手就免了吧。”三个人一起笑起来。 “我们来这里就是想知道那个绿点儿究竟是什么东西。没想到……” “没想到会是我这样一个可爱的老头儿。” 也许是基因突变的缘故,口口声声称自己是老头的巨人一点也看不出年龄,岁月在他的脸上仿佛凝固了,这让裹子又想起了不死与重生的话题。 “那么老先生,你相信人可以不死吗?”裹子吐了吐舌头。 “决不可能,生老病死是不可违抗的伦常。”巨人很肯定的摇摇头。 “那有没有可能活的很长,我的意思是明显比其他人长,比如500年。”瑰玛在一旁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他并没有察觉到。 “也不可能。”他的语气依旧很肯定。 “为什么?”裹子想不明白。 “除非像龟一样,把能耗降低到最低。否则,在地球这样的环境下300年就是个极限,这已经是最不保守的估计了。无论任何方法都不能产生超越环境制约的效果。” 裹子觉得有些道理,“那死而復生可不可能呢?” 巨人笑了,“我能不回答吗?”他揉揉眼睛,打了个哈欠。裹子看看表已经是深夜了。 “抱歉打扰你这么久。”疲惫像一张从天而降的网,裹子再也无力抵抗,他才想起昨天一夜都没睡,两支胳膊不听使唤地垂了下去。 “呵呵,远道而来的朋友,就在这里过夜吧。你们可以选择睡在外面的地毯上,或者桌子上。请自便吧。”他巨大的身影再一次升起在裹子和瑰玛的面前,边走边揉着眼睛,脚底下像是踩在棉花地里。刚才还困意十足的裹子一激灵从大床上蹦了下来,巨人顺势倒了下去。 裹子抬眼望了望那张桌子,目测应该超过了三米,他转身看了看瑰玛,“我建议睡在地上。” 瑰玛举起两支手,“我表示强烈贊成。” 就这么在陌生山谷中的大洞穴过了一夜,大手巨人仍旧热情地挽留他们,他的脸上总是洋溢着开心的气息。不过,瑰玛整夜都没睡好,巨人的鼾声之大,几次都以为洞穴要被震得倒塌了。于是,他们踏上了归程,结束了短暂的旅行,巨人站在洞口沖他们摇晃着巨大的手掌,那一刻,裹子和瑰玛都产生了错觉,像是到了迪士尼。 这次旅行让裹子彻底说服了瑰玛,她决定帮助他。之后,就有了裹子和那个金髮狱中人的第一次会面。 阳光从开着的半扇窗户照射进来,照在白色的办公桌上,照在瑰玛白皙的皮肤上,太阳回到了它原本的轨道上,同时时间也被拉了回来,其实倒转的时间只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中,就算这分意识那么逼真,就像是刚刚发生过的一样。 “我不明白,他还在那里,你怎么说他逃脱了?”她坐在那里,努力向后靠着,手里的烟点着了,却没见她抽一口。 裹子并没有回答她,而是掏出了那个瑰玛之前已经见过的特殊仪器,上面原本代表那个金髮囚犯的半透明点已经不见了。 “能跟我去医院看看吗?” “恩,”看着仪器,瑰玛点点头。 瑰玛的车在市立精神病院停了下来。两个人一前一后进了医院。 “这是家权威医院。之前的检查表明,他的身体一切正常,可能是脑子出了什么问题。”瑰玛在脑袋上比划着名。 裹子走在前面,“他现在在哪里?” “就是这里。”瑰玛指指前面的病房。她无意地朝旁边的病房看了看,里面的一个傢伙正不怀好意地看着她,他的手里当作旗子摇晃的分明是条*。她急忙跟着裹子进了病房。 这是单独的一间病房,医生刚好在。而那个犯人此刻正安详的躺在病床上,睁着眼。一边的仪器显示他的心跳正常,其他数据也都表明他正在睡觉。 “医生,说说情况吧。”瑰玛看看那个犯人,又看看医生。 医生摘下了口罩。“这个病人很特殊,是我从来没见过的。甚至连听都没听过。”医生很严肃,不像在开玩笑。“我们对他的脑部进行了ct扫描,脑组织完好,既没有遭受外部创伤,也似乎见不到有什么疾病侵扰的痕迹。他的问题应该出在意识上。他好像无缘无故地丧失了意识,而且是彻底地丧失。”医生看看手中的病例,又在上面添了几笔。 第13页 “那不是成了植物人。”瑰玛感到很好奇。 “也是,也不是。”医生合上病歷,来回踱着步子。“一般来说,植物人都是受到外部撞击,从而导致意识功能严重受损,从而丧失一切能力。而这个病人,他的意识器官并未受损,功能应该是健全的,但却没有了意识,这很奇怪。就像是被人抽去了一样,而且是彻底抽走,不留一丝一毫。” “哦,你是说像丢了魂儿一样。”瑰玛边说边比划着名。 “我讲的是科学,”医生一脸严肃,“就像是一台录音机摔坏了,里面的磁带就播不出声音了。而他,录音机和磁带都完好无损,磁条上的信息却被抹去了,录音机放出来也就跟没放出来效果一样了。” “可以治好吗?” 医生笑了,“既然磁带和录音机都没有毛病,我们该修理什么呢?” 那个金髮的囚犯就静静地躺在那里。头髮和鬍鬚都被剪短了,他的眼睛很大,碧绿的。原本很少有人见过这种颜色的眼睛,那双眼直直地盯着天花板。裹子觉得他挺可怜的,那双眼似乎想要告诉他些什么,比如他是无辜的什么的。 四 灵光 天蓝色的顶棚,碧绿色的墙面,家具都是粉色的。这样的搭配显然不是男士的选择。木地板上堆砌着各种毛茸玩具,沙皮狗,乌龟,袋鼠,兔子,当然还有最可爱的熊。墙壁上布满鲜花的框子拼成心的形状,里面是两个打扮奇特的人,女的穿着粉色的礼服,头戴花环,像童话故事里的公主。而男的则半蹲着,穿着奇异的绿色服装,大概是扮作野兽了吧。 房东是个臃肿的女人,肚子里像是注满水的气囊,水在里面不均匀的分布着。她没好气的扔下裹子的包,只说了一句,如果不喜欢那张照片可以取下来,但不要毁坏。裹子仔细地看了看,直到确定没有什么落下的角落,这才打开了行李,从里面取出一幅画像,他缓缓地摘下了墙上奇怪的照片,挂上了这一幅,是着名女歌星游茄鸣韧的肖像,画中人露出天真的微笑,清纯而可人。 他把仙人球放在了窗台上,用喷壶在上面洒了些水,裹子并不能确定水是否足量,于是又洒了些,直到水从不高的花盆里溢出来。还有一盆是杜鹃,是裹子自己选的,花开得红红的,很鲜艷,他同样浇着水,直到水溢出花盆。喷壶是崭新的。裹子摇摇头,瑰玛告诉他这种东西最容易养活,放在窗台上有助于空气流通,这是他到金塔马后的第四个落脚点,总算让他有了一些家的感觉。 他又打开立柜的门,似乎打扫得很干净,然而他还是从口袋里取出一个滴眼液大小的瓶子,沖里面喷了喷。裹子身上有种淡淡的味道,不香但是很特别,是hugo bossin motion,这种香水融合了菠萝叶、柠檬与野生薄荷的爽朗,透着一股清新果香。闻了闻,确定里面已经布满了这种味道,才把提包里的几身衣服挂了上去,是款式,颜色完全相同的西装,但每一件都定制于不同的厂家,比如armani,guess,valentino。料子也有差别,是那种除非是行家里手否则很难察觉的细微差别。他们的工作属于高收入群体,裹子有个原则,即便再潦倒也要穿得体面。 裹子坐在床上压了压,很软,总体感觉比较满意。接下来,他无聊地坐在那里,盯着手里的表看,数着秒针一点点的移动,眼睛同步做着圆周运动。“铃~”,门铃响了。 “你比规定的时间晚了六分四十七秒。” 门口的邮递员有点摸不着头脑,“先生,你说什么?” 裹子苦笑着,“一条生命因你而消失了。” 没有人能领会他的意思。送走了邮递员,裹子打开了包裹,又从行李箱里掏出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狠狠地塞进了包裹里,将包裹扔进了垃圾桶。新买的垃圾桶里多了一本兽医手册,一些猫粮,一只死猫和几针疫苗。 裹子没精打采地靠在椅背上,一直等到天黑。 灯,没有任何预兆地熄灭了。裹子皱皱眉头,手里不停地转着铅笔。灯又亮了,接着又灭了。一刻钟过去了,灯没有再亮。整间屋子漆黑一片,只有面前的电脑显示器前还有亮光,电池显示,电量是满的。 裹子突然想起些什么,敲击了几下键盘,一个文本文档弹出,里面记录着他和他的第一次相遇,居然已经过去了十年之久,在他的印象当中却像是仅仅过了几天。 青年有三种,一种是奋发图强的,一种是游手好闲的,还有一种是介于这两者之间,这种人往往有着非凡的才能,却做着比游手好闲更游手好闲的事情。 西部有个小镇,叫骑耷朵朵。骑耷朵朵是个荒凉的地方,气候干旱,多大风天气,且不是一般的风沙大。每到狂风大作的时候,遮天蔽日,过后天和地就分不清了,都是褐色的,让人们充分领略到什么是“天地玄黄”。当地于是有了一个雅号:火星城。 对于骑耷朵朵的人们来说,每天的工作就是闲逛。资源,这里没有,据说后来证实地下有,可国家尚无开採的计划。地上呢,寸草不生,整个小镇就快和沙漠连成一体了。就这么闲了好多年,“火星城”的名号并没有为更多的人所知,人们还是坐吃山空,等着国家的救济。直到有一天,一只驼队从更西面的地方来了,他们头髮捲曲,长着长鼻子,个个都是大胖子。 第14页 “洋人!”镇里的孩子们惊唿着,追赶着驼队。老人们则眯缝着眼瞅着他们,仿佛在说:“洋人有什么好看的,年轻时我见多了。” 他们来“火星”干什么,没人知道,然而之后他们的发现震惊了世界,“火星岩画”!原来他们是一群考古学家,其实正确的叫法应当是“骑耷朵朵岩画”,但如果那样叫的话也就不会有这么大的轰动效应了。 世界各地的游客朝“火星”涌来,他们大都以为这里留下了火星人造访地球的遗蹟,天真的想看看“火星人”的杰作。 有个年轻人也伴着人流涌入了骑耷朵朵,他的样貌与当地人无异,说着一口地道的当地话。 “小兄弟,你是本地人吧。”查马老头儿是个热心肠,他靠卖“火星岩画”的印刷品过活。 年轻人点点头。 “刚才听你说话,看你穿着打扮都像。”查马一笑起来眼角的鱼尾纹便完全遮住了眼睛。 “恩。”年轻人又点点头。 “可我怎么没见过你,我在这儿住了五十多年,从来就没离开过。镇上这些人即便不认识,也都面熟啊。” “怎么会呢,”年轻人笑起来,“我叫查特,你再好好看看,有印象吗?”他把脸凑到了查马的眼前。 “哦,哦,”查马兴奋起来,“你这么一说我就想起来了,你是查特,查特!”当查马笑过之后,才发现查特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人群中了。 半晌,查马老头儿才回过神来:“查特,前几年外出打工,不是说死了吗。难道是谣传,怪事,怪事。”查马小声低语着。 当查特来到小镇的时候,小镇早已变了模样,岩画发现于三十年前,三十年后这里已经颇具规模。游人络绎不绝。 出了小镇,西北行大约十五分钟,便是个巨大的地下隧洞。洞口高约两米,宽则刚好通过一人。游人们排着长龙,鱼贯而入。查特跟着浩荡的人群进了洞穴。 洞口虽小,内中可谓别有洞天,大洞套小洞,一洞挨一洞,越往里走越是豁亮,太阳光从洞顶的岩缝中轻洒下来,却丝毫没有减轻洞中逼人的寒气。查特继续往前走,不多时,是一个更窄的洞口,稍胖些的人需要侧身而入,查特便是如此,他侧着身,好容易才挤了进去。 里面又是个巨大的洞穴。长长的钟乳石从高高的洞顶插下来,像是一把把利剑,透着寒气。穴壁上绘满了各种图画。大概是描绘狩猎活动的。其中一个女子在原野上奔跑,追逐野牛的画面栩栩如生。那女人有着*的身体,尤其是代表女性特徵的部位被无限放大了。她舒展的姿态,完美的曲线以及英武的动作一直为专家所称道,据说是反应了母系社会的风貌。游人们赞不绝口,导游介绍说这幅画叫“女子狩猎”,是所有岩画中价值较高的一幅。 “看不出,远古社会就流行抽象画了,”查特看着画上被放大的乳房发感慨到,“这幅岩画是真迹吗?”为保护岩画,洞穴中是不允许有强光的,为了看得更清楚些,查特伸长了脖子,尽量使眼睛离画近些。 “很遗憾,不是。”导游这句话引起全场一片譁然。“是这样的,只有这一幅不是,里面其他的都是真迹,是从远古保存下来的。”导游解释说。 一位年长的人扶了扶眼睛,然后说:“为什么,难道这一幅是后人加上去的?”他的镜片很厚。 “也不是,”导游索性把麦克风贴到了嘴上,“是这样的,当年的外国专家,就是岩画的发现者们企图骗走我们的国宝,他们声称为了更好的保护岩画必须把它们从这里移走。因为这里的环境不适合岩画的长久保存。” “那该怎么办?”一个长髮披肩的女人问道,顺便甩了甩她乌黑的长髮。 “是这样的,”导游继续解释道:“他们企图用一种特殊的技术把十幅珍贵的岩画原封不动的粘下来。” “哦。”人们不约而同的发出声音。 “不过没能得逞。我们的政府及时发现了这个阴谋,把那几个不怀好意的外籍专家赶了出去。然而遗憾的是当时这一幅已经被完全揭了下来,再没办法復原了。其余九幅只是局部被揭,造成了现在残缺的模样。”导游用手指指旁边的岩壁,“看,就是那几幅。”游人跟着朝那边走去。 “等等,”查特叫住了导游,“那么这幅画的真迹又保存在哪儿呢?” “就藏在骑耷朵朵镇的博物馆里。游客朋友们参观完这里可以去博物馆里转转,这幅名画刚好在展出期间。”当导游转过身来的时候查特已经不见了。 骑耷朵朵博物馆。 门口的一张公示牌很醒目:“我馆将于明晚8:00在火星拍卖行对部分馆藏文物进行拍卖,其中包括混元图,女子狩猎图,雕花石尊,翠玉项鍊等几件珍贵藏品。为期十五天,欢迎您届时光临。” 裹子刚刚完成了一件大事,他捣毁了一个由一群天才黑客组成的团伙,也因此得到了这次休假的机会,足足十五天,他选择了一个陌生而又遥远的地方——骑耷朵朵。初到这里,他就后悔了,天是红红的天,地是昏黄的地,没有一点生气,从哪个方向看都是单调的颜色,就像一听劣质的罐头,汁和肉搅拌在一起。漫步在一望无际的大沙漠里,裹子迷失了方向。 第15页 “这里就是闻名世界的火星岩画了。”导游小姐长着一双美丽的眼睛,一边说一边无所事事的游离着,随机在人群里找着关注点,嘴巴则机械式地向外发出重复了无数遍的话,这份工作并不需要过多的经过大脑,但对外表的要求比较高,好的外貌配上好的记忆力就是个好的导游了。“请大家按顺序进入。” 裹子跟在队伍的最后面。人群中,不时传出小的议论声,他并没有兴趣参与其中,只是一个人看,看那些岩画。老实说,其实并不怎么样,十分简单的线条,你可以说是画,从另一个角度看似乎又什么也不是了。渐渐地,他的注意力转移到人群上来。 其中一位中年男子引起了他的关注。那个男子背着个挎包,他的块头很大,包是褐色的,在他宽实的肩膀上显得很有着落感。挎包很有质地,判断应该是牛皮的。还能看出些什么,裹子这样想着。牛吃草,这里最缺的就是草。可那和包又有什么关系?还是猜猜里面装了什么,是一大瓶水吗,因为从皮包突起的状况看应该是圆柱体,这里离小镇不过十五分钟的路,显然没必要。应该是个摄像机,对,有可能,这里禁止拍照,只能採取秘密方式。 裹子又将目光转向了一个小女孩儿,她正专注于舔着手里的冰棍儿,认真地舔着,口水不断地流出来,掺和着融化的冰棍儿水。她很可爱的扎着两个小辫子,它们有力的沖天翘上去。由于太过专注,她的视线几乎没有离开过自己的小手。孩子应该是多动的,对声音应该比较敏感,她的听力有问题。裹子这样判断。 转来转去,实在没什么可看的了,目光终于落在了导游的身上,刚刚好她的没有目标的眼睛也正投向这边,两个人的目光交汇在一起,短短的秒钟,彼此都没留下什么印象,就又错过了。 游人像一串长长的糖葫芦,由导游手中一根无形的线穿着进了里面一个狭小的洞穴,“大家看到我左手边的就是久负盛名的女子狩猎图了。”裹子也睁大了快要睡着的眼睛,是幅不错的画,裹子这么认为,最优美的要数她的曲线,想不到远古时期的人就懂得採用夸张的手法表现人体美,当然还有另一种解释,她的确长成那样。这引起了裹子的兴趣,他轻轻推开了前面的人,尽量靠近那幅岩画。 “请大家跟我来,我们到下一个洞穴去。”导游小姐招唿着大家朝另一处走去,她注意到裹子还呆在原地,想叫他一起走,不过话没出口。 裹子丝毫没有察觉洞里只剩他一个人,他在仔细看这幅画,并且记录下每一个细节,比如她的手里好像攥着一个什么东西,还有她的眼睛是超前看的,眼珠却翻向斜上方。显然她在注视着什么,裹子于是朝着她眼神的方向看去,是一片裸露的岩石。“应该有什么东西才对。”裹子伸手摸了摸,涩涩的,突起的石块像刀一样锋利。 游客们跟着导游一个又一个的钻山洞,每一幅画都是走马观花,游人们也不在乎,对于他们而言,旅游本身就像飞鸟,不在乎天空中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只在乎已经飞过。不知什么时候裹子已经回到队伍中了,“本次参观就到这里,欢迎您继续到骑耷朵朵镇的博物馆去欣赏岩画的真迹,祝愿您度过一个美好的假期。” 裹子拍了拍裤腿上的尘土,抬起头,看到导游小姐正沖他这边看,便走了过去。 “你好,我叫裹子。”裹子友好的伸出右手,不经意间吐了吐舌头。 “您还有什么事吗?”她用那双漂亮的眼睛仰视着他,一脸困惑。裹子注意到她胸前的牌子,上面写着“离阿嗔”几个字。 “是这样的,如果你不介意,就叫你阿嗔好了。”裹子的手就在那里端着,她却丝毫没有伸出手的意思。也不回答。“请不要误会,我是对岩画很感兴趣,想多跟你了解一些情况,比如画的细节什么的。”裹子努力解释着。 突然,他注意到她的眼睛,那是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透着天真与善良,至少在裹子眼中是这样的,更加印象深刻的是那双眼像极了一个人,对,就是游茄鸣韧!他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而她也似乎明白了他的意思,点点头。然而这时候,裹子注意到一起的游客正超四面八方走去,距离已经很远了,其中那个小女孩正牵着妈妈的手朝东走去,而大块头则是相反的方向。 “阿嗔小姐,我还有点事,请等我一下,我马上回来。”不及阿嗔回答,裹子已经扭头跑了。 他很快就追上了那对母女,“对不起,”裹子的突然出现着实吓坏了母亲,她急忙把小女孩儿抱在怀里,“你想干什么?”她瞪大了眼,似乎在说:离我们远点儿。 “我没什么恶意,只是想问一下,您的孩子似乎听力有些问题。”裹子不紧不慢地说着,眼睛还在看另外一个人,他正向停车处走去。 “我的孩子什么病也没有。”那位母亲丝毫没有放松手里的孩子的意思。 “我并没有恶意,”裹子继续解释着,眼睛继续朝着另一个方向看,“我真的只想知道她的耳朵有没有问题。” 孩子的母亲更加不信任他,“请你走开。” “妈妈,看,是爸爸。”小女孩一声清脆的声音。 第16页 “很好,看来你的听力没有问题。”说完这番话,裹子头也不会的朝西面跑去。 “爸爸在哪儿?”母亲惊讶的看着自己的孩子。 小女孩笑了,笑得很天真,“我骗那个叔叔的。”真是个聪明的孩子,母亲很高兴,把她抱了起来。 裹子拼命跑着,他似乎又明白了一点,小孩子有时候也会说谎,她不看不闻并不代表她听不到,也许仅仅是注意力不集中而已。终于,他在汽车发动前拦下了那辆车,一辆绿色的丰田4500越野车。 “有什么事?”那个人把脑袋伸出来。 裹子稍稍调整了一下气息,“您的包里装的是摄像机,对吗。” 他疑惑地点点头,“你怎么知道?” “猜的。能把带子给我一份吗?” “你想干什么,”他警觉地伸手摁住了副驾驶上的挎包。 “我对岩画很感兴趣,想拿回去研究一下。我可以付给你钱。” 他似乎明白了,“当然可以。不过我得先去趟骑耷朵朵,到那里拷一份再给你。” “好的,非常感谢。”裹子让开了路,汽车扬长而去。 司机回头看看裹子,又转过头来,“神经病。你知道我住哪里。” 当裹子再次回到洞穴旁时,阿嗔早已离开,天暗了下来。他有些懊恼,狠狠地踢了一脚脚下的石子。 夜悄悄降临。沙漠中的的小镇骑耷朵朵被繁星所笼罩,天空中,银河横亘在中间,圆圆的月亮像一面天底下最大的镜子,将小镇照亮。白天川流不息的街道此刻终于安静了。小摊贩们收了摊,游客们则各回各的旅馆,准备养好了神,第二天再继续美好的旅程。 查特消失了整整一个下午。深夜,他出现在青年画馆里。 “查特,你怎么来了?”一个青年,一手拿着画笔,一手掐着一根烟,烟已熄灭,他的余光扫到了查特。 “学会抽菸了。”查特走了过来,他的鞋子上沾满了土。 “为了提神。”他嘬了几口,才发现烟早就熄灭了。 “让我看看,怎么还没长出鬍子。”查特伸手摸了摸他的脸。他有些恼火的把头摇到一边。“哈哈,和你开个玩笑。” 眼前显然是个年轻的画家,没错,虽然年轻,已经小有名气。他长着一双三角形的眼,这样的眼睛总像是在用余光看人。鼻樑高高的,是当地人的普遍特徵,胳膊上似乎没有半点肉,这样的手也许只拿得动画笔。最醒目的是他的一颗光头,像被剃刀剃过一般,没有定点儿髮根,进而你就会发现,他连眉毛也没长,没有鬍子也就不足为奇了。 “不过没有鬍子可成不了真正的艺术家。”查特还在挖苦他。他冷冷的笑了。查特凑了上去,看看他的画,“画的水平似乎没有提高吗,还有所退步啊。” 青年哼了一声,“你当我是gdp,只许升不许降啊。” 查特笑了笑,“吸菸可不是个好习惯。”随即从他手里接过烟,点着了吸了两口,又还给了他,“小心把你的画全部点着。”他接过烟,依然没有抽的意思,似乎只为拿在手里。 “你需要什么?”自从查特进来,青年再没动过一笔,“我画画的时候不喜欢别人站在边上盯着看。”他似乎在下逐客令。 查特并不在意,依然挂着笑脸。“我要买你的画。” “那太好了,全都在墙上,自己选吧。”他的眼睛仍未离开画布。 “都不是,我要你专门为我画一幅。” “好啊,现在就可以开始,摆个造型吧。”他终于瞥了查特一眼。 “不是画我。”查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来,“这个你肯定熟悉,画的尺寸我写在背面了。” 他接过照片,看看背面,“原画的尺寸?” 查特点点头,“我要一模一样的。” “这可有点费劲,它不是画在纸上啊。”他皱起没有眉毛的眉头。 “两万块。” 青年点点头,“那我试试吧。” “记住,要一模一样。我知道你是这方面的专家。” “好吧,什么时间?” “现在就要。我在这儿等你,画好了带走。”青年盯着他,确定他不是开玩笑。 “这不可能,首先要画在岩壁上,要表面尽量相似。还有……” “四万。” 三天后,骑耷朵朵镇。 裹子开始喜欢上这次旅行了,不是因为骆驼和沙漠。而是他觉得终于找到了目标。 “阿嗔,接下来我们要去什么地方?”裹子把手放在眉骨上来遮挡毒辣的阳光。 “嗯,安排的路线都走过了。不如我们去看拍卖会吧,那里有你感兴趣的岩画。”阿嗔微笑着,微笑总是挂在她的脸上。 “好啊,真是谢谢你。”裹子边说边吐吐舌头。 “客气什么,你掏钱,我伴游,公平交易。”说话时她总需要仰视裹子。 抛开了旅行团,裹子和阿嗔并肩走在骑耷朵朵的小巷里。天色渐渐暗下来,整个小镇又静了下来,很少有行人。不过,“火星拍卖行”是个例外。 第17页 穿过一个又一个小巷,阿嗔领着裹子抄了近道。走过最后一个小巷,眼前豁然开朗:霓虹灯放射出五彩的奇异光芒,人也一下子多起来。面前是一座宏伟的建筑,四根高而结实的汉白玉立柱托起圆形的穹顶,巨大的拱形门,都是典型的西域风格。此刻正是入场的时候。进去的人们大致分成两类,一类像裹子和阿嗔一样穿着很随便,这也表明了他们的游客身份。另外一些则大不一样,他们穿着很正式,做工精良的西装从上到下找不到线的接口,皮鞋被擦得像清澈的湖水,他们个个趾高气扬,大多身边还有随从,簇拥着走进拍卖会场,显然他们是藏品的竞拍者。其中的一个,穿着一套棕色的鸵鸟牌的西装,也就是当地所能见到的最昂贵最上档次的服装。脖颈上扎着精緻的黑色领结。他的样貌并不出众,但他的这身行头却引起了裹子的注意,每一个进去的有身份的人都被裹子记录在脑海里,特别是他右手提着的黑色提箱,有些太大了,以他这样的身份似乎没必要带这么大的箱子,而且看上去并没多少分量。 “现金,你说那个人包里会不会是现金?”裹子拍拍阿嗔的肩膀。 “有可能,”阿嗔也同样注意到了。 “我看不像。”裹子正要吐舌头,似乎想起了什么,舌头没有吐出来,只在唇边转了转。 “嗯?” “箱子太轻了。再说现在谁还提着这么多现金到处跑。即便是,至少也该多领几个随从吧。” 说到这个随从打扮也很奇特,带着一顶鸭舌帽,压得很低,像是怕被人认出来似的。而且他的屁股上还背了一个工具包,大大的扳手就夹在那里,像个水暖工人。 “你注意到了吗,名牌西服配了双破皮鞋。”那两个已经进去了,裹子他们却还站在门口。 “没有。” “那双锃亮的皮鞋,左边的鞋跟是后换的。比右边的稍高一些,所以他走路时有点跛足。不细看看不出来。”裹子表情很严肃。 “呵呵,是吗。”阿嗔的脸上永远挂着标志性的微笑。“你是干什么的?” 裹子笑了笑,“将来你会知道的。” 由于是公开拍卖,熙熙攘攘的人群差不多把整个拍卖行挤满了。竞拍者各自拿了一个号牌,那个人也拿了一个,是77号。自从见到那个人以后裹子的目光就再没离开过他。那个奇怪的随从此时不知道哪里去了。 前两天的拍卖并没有拍出重量级的藏品,今天则不同,其中最吸引人眼球的要数那副女子狩猎图的真迹。它的低价高达700万,几乎是今天所有其他拍品价值的总和。而另外一幅火星岩画的残品混元图的底价只有它的七分之一。 8:17分,拍卖活动正式开始。最初的几件藏品显然没有吸引到那位先生,他的77号牌一次也没有举过。随着拍卖活动的进行,高潮迭起,拍卖师手中的锤子每次落下,都会引来台下的一片欢唿声,拍得最高的是一个精美的瓷碗,成交价达到了十万元。 10:08分,展台上只剩下两样东西了,就是那两幅画,也是最为珍贵的两样东西。 “下面这件拍品就是这幅被称为火星岩画代表作的混元图。这幅画描绘的是远古时期骑耷朵朵的先民们的生活状况,被专家学者认为是有浪漫主义色彩的作品,甚至在天空中还有天神在注视着大地,这被专家认为是远古时期人们对于大自然朴素的认识。然而遗憾的是如今它只剩下五分之三了,这也是它的价值降低的最主要原因。”拍卖师尽量想吊起人们的胃口,然而大家的注意力似乎都集中在最后一件拍卖品上。“这件拍品长为177cm,宽为101cm。它的底价为100万元。” “我出150万!”77号,第一次举牌。 “好,77号这位先生出价150万。” “我出200万。” “好,98号这位先生出价200万。” “我出300万。”77号再次举牌。 “350万。”98号不甘示弱。 拍卖师紧张地握着手中的锤子,这幅画成了77号和98号争夺的对像,场内气氛一下子热烈起来。 “98号450万。”也许是到了所能承受的极限,77号全神贯注,捏牌子的手已经出了汗,不大的77号牌此刻像是有千金重。“98号450万第一次,450万第二……”就在拍卖师的锤子即将落下去的一剎那,灯突然熄灭了,偌大的拍卖场变得漆黑一片。顿时,惊声尖叫声,指责谩骂声交织在一起,最响亮的应该是98号的声音:“怎么回事,你们谁听见了,是不是已经落锤了?” 拍卖师也没遇见过这种情况,“请大家不要慌张,呆在原地。可能是电力供应出了问题,工作人员已经去检查了,相信很快就能排除故障。” 拍卖现场并没有因为他说了几句就亮起来,人们的吵闹声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反而越来越大,黑暗中乱作一团。阿嗔也不例外,她死死抓住裹子,就像盲人不肯放松手里的导盲棍一样,“出什么事了?” 突然,一道绿光从屋顶射下来。那光十分的诡异,虚而不实,若隐若现,不像是自然形成的,又与照明灯发出的有所区别,大家都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只听见有人起闹,大喊了一声:“有鬼!”胆小的阿嗔被吓得扑进了裹子的怀里。那绿光继续着生动的表演,忽而明亮,忽而又暗淡下去。这下更加热闹起来,许多人摸着黑打算离开,现场秩序更为混乱。 第18页 一个黑影拎着一个箱子,似乎是个黑色的箱子,迅速地凑了过去。 “是那个傢伙!”裹子大喊了一声。 那个黑影好像从手里掏出了什么东西,“邦”地一声响,绿光熄灭了,全场又是一片漆黑。大约一分钟后,拍卖场的电力恢復了。阿嗔发现自己竟然在裹子的怀里,觉得有些羞愧,赶忙松开了紧紧抓着裹子的双手,“不好意思。”她的脸微微泛起一抹红色。 裹子却根本没听见,他正专注于四处找寻,找寻那张陌生的脸。刚才的响声震动着实不小,观众被惊得慌不择路,现场已是一片狼藉,裹子再也找不到77号的踪影了。 98号费力地挪动着身体,眼睛却始终没有离开过展台上的画,“你们看——”突然,他指着陈列台上的另外一幅画,就是那幅女子狩猎图大叫,众人顺着他所指的方向看去。那幅画,本来被放置于一个透明的玻璃柜里,此刻,一枚子弹正镶嵌在玻璃中。玻璃是特制的,并没有碎。一旁站着数十名保安,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说不清发生了什么,样子十分滑稽。 “请大家保持秩序,呆在原地,不要退场!”拍卖师有些慌乱,此刻他的嗓子已经喊哑了,但还是得喊。人们却并不买帐,还在向出口的方向拥挤。终于出口的大门被锁上了,人群被堵在了出口处。 “那声响,是枪响,有人企图打碎玻璃!”98号的声音再次惊动了全场,他一直留意着最后这两幅画。 “警报!为什么警报没响?快来人!”拍卖师惊魂甫定,他有太多的疑问,现在似乎在崩溃的边缘。 保安和警察一起围了上来。玻璃箱仅仅是被打了一个洞,画还在。只是画歪了些,已经不是镶嵌在玻璃箱里一个量身定做的框子里了,显得不是很稳定。 “快请专家来看看画。”谁也不能肯定,里面还是不是从前的画了。 专家们拖着他们或臃肿或老迈的身体以他们所能达到的最快速度缓慢地赶来了。他们一个个风尘僕僕,一脸的灰尘。 “你们从考古现场赶来吗?”说话的是98号,他比任何人都关注这幅画。 “我们从沙漠中的帐篷里赶来。你是谁?”说话的是个瘦老头,看样子与98号年龄相仿,然而体积大约只有98号的三分之一。 “我是这幅画的竞拍者,打算买它。但现在我也不确定是否会这么做了。” “那么请你离开这里,靠后。”瘦老头使劲地推了一把,98号纹丝未动,“你能靠后一点吗?”瘦老头的口气软了下来,98号这才向后退了几步,更像是颗滚远的皮球。 “把这个玻璃盖子掀开。”另一个考古专家命令道。工作人员急忙打开了玻璃盖儿。几个考古专家围了上去。他们的神情由凝重转向轻松再转回凝重,就在这两档间来迴转换,被关起来的人们都紧张地注视着他们,期待着,期待着。最终,他们的表情定格在眉头紧锁上。 “我们无法确认。”他们派出了代表,是那个瘦老头,由他来宣布。 “什么?”98号率先长大了嘴,接着是拍卖师,然后是周围的警察与保安。 “我更倾向于被调了包。”另一个专家态度更明确些。 “就是说这幅画不是真的?”拍卖师像只受了惊吓的猴子。 “这个不好说。它像极了真品。但颜色上有些不对,太老了,似乎比之前我们见到的年代更为久远。不过总的来说,仿的技术很高。”考古专家给出了确切的答案。 “仿制品!”最失望的莫过于98号了。 第二天,发生在“火星拍卖行的”的事情上了各大报纸的头版头条。人们都在猜测歹徒是用什么方法在没有破坏玻璃箱的情况下把画取走的,又是如何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把一幅仿品装进玻璃柜里的。整个小镇都为这件事疯狂了。最疯狂的是骑耷朵朵的镇长,他感到机会来了。 “我们要把消息发往世界各地。还有,要特意提一下绿光的事,明白吗?尽量描写的神秘些。”镇长名叫查幼司,他正在办公室单独会见整个地区最大的报纸的主编。 “镇长,我会的。你说要加强几分神秘色彩,我看就叫做‘灵光事件’吧。” “‘灵光事件’,这个名字起得好。我看就这么办吧。” “你看报纸了吗?”阿嗔手里拿着最新的报纸,“这上面说有‘灵光’,‘灵光’闪过之后画的魂被吸走了,之后那幅画就变得一文不值了。” “看过了。”裹子细细地品着茶,茶的温度很高,他吹开浮在水面上的茶叶末, “你记得那个77号吗?” “好像记得。”事实上,阿嗔并不确定。 “我觉得是他干的。昨天晚上似乎是他的身影出现在被盗那幅画的前面。”裹子也不能确定。 “得了吧,你的眼睛是猫头鹰的眼吗,那么黑,你能看清?” 裹子又吐了吐舌头,这次是因为茶水太烫,“当时不是有‘灵光’吗。”裹子放下茶杯,继续吐着舌头,着实烫得不轻。 裹子并没有看错,那个人的确就是77号,而77号正是查特。 第19页 查特依旧穿着那件鸵鸟牌的西装,鞋却换了,换了一双棕色的皮鞋,这样舒服了很多。 “计划正在一步步进行中,查敲,你觉得怎么样,镇长是不是很可爱?”查特一边一边用布子擦拭着新皮鞋,一边对旁边的人说。 “上天赐给我们这么好的机会可不能错过。”说话的人戴着鸭舌帽,后面还背着个工具包,他是个电工,名叫查敲。 “回去和查幼司镇长说,很高兴为他服务,并期待以后继续与他合作。”他看了看皮鞋,还是觉得不满意,又俯下身去。 “嗯,我一定转达。这是酬金,你收好。镇长希望你从此消失。”查敲把一沓钱递给查特。查特直起腰,纵了纵肩膀,接过了钱。他并不打算也从来没有打算过要继续留在骑耷朵朵。 炽热的太阳不放过地上的每一寸土地。暴露在骄阳下的人们即便是撑着伞戴着帽子也不免汗流浃背,而呆在屋里的人们就像待在烤箱里,浑身不自在。 查特是土生土长的骑耷朵朵人,他早已适应了这里的环境,并没有感到太多的不适,虽然身体上不免感到由炎热而产生的疲惫,脑子确是极为清醒的。他还清楚地记得查幼司的话,由他来扮演劫匪,派给他最好的电工查敲,弄出些绿光来。记者们还给取了个好听的名字,“灵光”,不知道“火星城”是否会因此而变得更加出名,就像尼斯湖水怪一样,在他的内心当中,二者没什么区别。 98号即将离开,带着失望而回。他是个富翁,并不缺钱。他拖着肥胖的身体,像只企鹅一样迈着步伐,几个彪形大汉簇拥着,像一群企鹅在迁徙途中。 “麦道先生,就这么鎩羽而归吗?”是查特,他依旧穿着鸵鸟牌的西装。手里依旧提着那个大箱子。 “66号,我记得你。” “是77号,麦先生。”查特显得很有礼貌。 “那幅画在你手里?”他的语气似乎在提问,又像是很肯定地说。 “是的麦先生,我有你想要的。” 麦道摇摇头,“我要离开这里。”几个大汉围了上来。 “呵呵,”查特冷笑一声,“麦先生,如果你就这么走了,我恐怕你会后悔一辈子的。这可是你梦寐以求的东西。” “是吗。”麦道停下脚步。 “可以进去吗?”查特指了指麦道的寓所。 “好吧。”正要离开的麦道又携随从返回到临时寓所。 “不愧是镇长的贵宾啊。”查特环顾四周,是个不算大的别墅,装修却极为奢华,落地吊灯,红木家具,俨然一副塞外行宫的模样。 “快说吧,我可没工夫和你扯闲篇。”麦道坐了下去,沙发立刻沉了下去,旁边有人递过来一根雪茄,为麦道点着了。 “就不给我一根吗?”看情形,查特菸瘾很大。麦道用下巴示意身边的人,也递给查特一支雪茄。 麦道的随从也为他点着了,查特却并不着急,半天才吸了一口。“那就言归正传吧。我知道麦先生对女子狩猎和混元图比较感兴趣。” “是又怎么样,那晚不是闹鬼吗,你不是也在现场吗。”麦道故意乱讲。 “哈哈,无稽之谈。”查特仰天大笑,“枪是我开的。” “你承认就好。”麦道的猜测被证实了。 查特将黑色的皮箱放到了茶几上,熟练的调试着密码伴随着一声清脆的声音,箱子开了,平铺在茶几上,里面赫然是一幅画,一幅破而不残的画,一幅画着一个女人和一群野兽的画。 “女子狩猎,真的是你拿了!”麦道肥胖的身体居然一下子站了起来。 “没错,我趁乱调了包。” “不可能。你是怎么做到的,警报怎么没响?”麦道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做了手脚,先是把照明系统弄乱,然后就开了一枪,再趁着乱劲儿,移开了玻璃箱,调了包,整个过程就像在变魔术一样。”查特的脸上写满了“得意”两个字。 麦道把整个眼睛都贴在了画上,不知道该怎么看,往哪里看。 “绝不可能,这是假画,你在骗我。”麦道情绪很激动,胸口的肥肉在不住地颤抖,还用满是脂肪的手指指着查特。 查特却面不改色,“当天发生的事你也看到了,如果不信,可以找人来鑑定一下。” “对,马上给那个瘦老头儿打电话。”麦道对手下吩咐到。 查特伸手按住了电话,“你是在开玩笑吧。那几个老头前几天刚刚鑑别出拍卖行的那幅假画,难道你想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是我偷了画,而你要买赃物吗?”这一次查特依旧面不改色。 麦道想了想,示意自己的手下放下电话。“让我再好好看看。”麦道吩咐手下,不多时,拿来了一个放大镜,他又对着放大镜仔细看了半天。造型逼真,有着浓重的岁月的印痕,看不出什么破绽。麦道不是这方面的专家,然而他对眼前这幅画却是钟情已久,他边看边不住地点头,然而这都不足以让他下决心。 “你还在犹豫,”查特看出他还拿不定主意,“当时你就在现场,你不相信我难道还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吗?”查特看着麦道,手指不停地敲击着桌面。 第20页 终于,麦道点头了,“开个价吧。” 查特松了一口气,“400万。” “300万。” “麦先生,我想你应该很清楚,那天你肯出450万买那幅画,而这幅画的底价就是700万。我只问你要400万。”查特还在极力抬高价格。 “300万。不卖就找别人。”麦道坚持不肯让步,他也看透了查特的心思。 “好吧,300万就300万。我要现金。”查特显得有些沮丧。 麦道点了点头。 拍卖会没能继续办下去,受“灵光”事件的影响,大多数人表示不再来了。两幅珍贵的画又被重新放回了博物馆,而查特也马不停蹄地赶到了那里。他整理了一下衣服,把每道扣子扣好,又拍了拍没有灰尘的上衣。 “请进。”从里面传来一道洪亮的声音。 查特依然穿着那件鸵鸟牌西服,手里依然拎着那个箱子。 馆长的办公室不大,没有查特想像的那么大,但书要多得多。很少有人三面墙都摆放书柜,馆长就属于少数派。他也并没有想像中那么老,看脸面也就四十岁左右,可能是过分操劳的缘故,头顶一半的头髮已经斑白,正在写着什么的他抬头看了查特一眼。 “有什么事情吗?”那的眼光落在了查特的提包上,大的有点夸张的提箱。 “我是来买画的。” “买画?”馆长不解地看着他,放下了手中的笔。 “对,我打算买那张混元图。”查特顺手把椅子拉过来,把大提箱放在了上面。 “那幅画,不卖。”馆长的声音很浑厚,有一种天生的说服力。 “不卖?”查特故作惊奇,“不会吧,几天前它还被拿出来拍卖的,你是不是搞错了?” “可是现在它不拍了。除非……”馆长欲言又止。 “除非我肯出大价钱。对吗?”查特似乎看穿了馆长的心思。 “你肯出多少?”馆长合上了本子,表情凝重。 “我知道,女子狩猎图已经被专家定成了仿品,受那幅画的影响,它的价值已经大不如前了。相信我,除了我,不会再有人来买的。”查特很自信。 “低于底价我是不会卖的,无论你说什么。”馆长似乎也不愿做出让步。 “我说了,我会出大价钱。150万。” “300万。”馆长的声音就像在下命令。 查特的手放在了箱子的把手上,“我再给你个价,200万。”提箱离开了椅子。 馆长摇摇头。查特转身就走,再不赘言。他的手已经抓住了门把手。 “等等,200万,画是你的了。” 当查特走出博物馆的时候,还是那个箱子,里面变成了一幅画,一幅珍贵的画。此刻,天还没有黑,头顶上空,一架小型飞机飞过,载着麦道离开了骑耷朵朵,查特冲着飞机挥了挥手,说声再见,加快了脚步。 裹子要离开了。他在骑耷朵朵的最后一站是位于小镇东边的漠南旅店。他敲开了307的房门。里面的人是个大块头,刚刚洗完澡,头髮湿漉漉的,他看了看裹子,“是你?” “还记得我。”裹子微笑着,很像阿嗔。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裹子笑而不答,“不打算让我进去吗?” 大块头让出一条道来。 裹子笑着摇摇头,“我要赶火车,把录像带给我。” 他点了点头,看得出,他是个守信的人。 拿了录像带,裹子迅速离开了漠南旅店,临走又看了一眼停在门口的车,是一辆绿色的丰田4500越野车。 阿嗔已经等了好久,“你终于来了,火车就要开了。”她帮裹子看着行李,只是一个不大的书包,“东西拿上了?” 裹子吐了吐舌头,把录像带塞了进去,“我会经常给你打电话的。” 阿嗔笑了,一如之前的每一次微笑,她记住了裹子,也记住了他吐舌头的样子。裹子也记住了阿嗔,特别是她的微笑和漂亮的眼睛。 当然,还记住了一张熟悉而陌生的脸。火车开动了,站台上,是查特,他依然穿着那身衣服,手里依然是那个大箱子,在沖他笑,那笑只有裹子看见了。 青年有三种,也许查特就属于第三种。 这次旅行整整一年后,裹子又从报纸上看到了骑耷朵朵的名字。查幼司镇长因贪污罪被捕,同时他曝光了一件事,就是他一手策划的“灵光”事件。其实画是真的,从未被人调过包,那些考古专家都是按照他的指示做的。几名专家也都站出来澄清说至今仍就藏在镇博物馆的女子狩猎图是真品,千真万确。 虽然是件丑事,然而骑耷朵朵旅游人数却比上一年翻了一番还多。裹子赞嘆着人类的猎奇心理。他似乎明白了,自己可能真的冤枉了查特,可还是觉得他有点怪。 五 照片 裹子有个习惯,离家之前总会检查一下窗户是否关好了,即便是租来的房子。他缓缓走到阳台,清爽的风提示他新的一天的到来。一整夜窗户都没关,昨夜的风留下了明显的痕迹,迎风的杜鹃花花瓣有几片被吹落了,裹子拾起花瓣撒进了花盆里。仙人球却坚挺着,依旧满是葱葱的绿意。 第21页 秘密追逐了很多年,很多人,有时他就像个猎人,猎人身边总需要一条强悍的狗,裹子却不是,他只养一种动物,那就是猫。想起那只死去的猫,不免有些伤感。他用食指轻轻地抠着花盆里的泥土,直到花瓣完全不见了。临走时,他又看了看墙上的游茄鸣韧,想起的却是阿嗔的微笑。出了家门,裹子找到了一家牛肉面馆。牛肉的香味从屋里飘散出来,老远就闻到了,不过他倒像是被茶水的清香牵着鼻子拽过来的,无法抗拒。 “最近生意好吗?”裹子把手藏在口袋里,看了看,靠墙处有个空位。 “老样子吧,你吃什么?”老闆只顾低头记帐。 “那我也老样子。”裹子抓了把茶叶,坐到了靠墙的位子上,把茶叶添进了茶壶,热气腾腾的水从壶里缓缓流出,茶叶放多了,水的颜色有些像咖啡,裹子吐了吐舌头。这是一家只经营面食和茶水的饭馆儿。 “茶可不能这样沏。”一个看上去也就十七八岁的伙计抓住了裹子的手,把茶壶夺了过来,他的另一只手背在后头。他伸出背在后面的手,原来提着一只茶壶,壶嘴儿足有一米长。小伙计捧着茶壶居然做起动作来,仙人指路,回头望月,回马枪,每一招都做得有模有样,可称得上潇洒自如,引得一边的顾客连连叫好,只是茶水一滴也没倒在杯里,全都洒在桌上了。见水都洒了,小伙计有些惭愧,红着脸说:“真是抱歉。”周围的客人也都笑了。 老闆这时才缓过神来,“您说的老样子到底是什么饭?”裹子吐了吐舌头,指了指墙上的牛肉面。 馆子不大可生意很好。不一会儿就宾客盈门了。坐在裹子对面是个上了年纪的人,光秃秃的头,只在周围分布着为数不多的髮丝,他头也不抬地吃着。虽然已经是秋天了,可秋老虎的本事着实不小,加上热气腾腾的面条,老头的额头很快就冒了汗,他抬起头,用纸巾拭去额角的汗水。裹子注意到他的脖子上有一处明显的烧伤,疤痕从下巴一直延伸到脖子,再下面就被衣领遮住了。 “老先生,就住在附近吗?”裹子觉得无聊,想找个话题。 老头又抬起头,他的眼睛很小,眯成了一条缝,盯着裹子看。他的眼神很特别,容易让人联想其一种动物,猫。所有的猫科动物在看到猎物的时候都会集中全部精力,眼光中透露出一种威慑。又像是困顿中的懒猫,眯缝着眼睛却时刻保持着警觉,即便闭上了眼睛也还有耳朵,就像一台永不断电的雷达,时刻监听着周围。看了半天,他又低下了头,用嘴吹了吹发烫的面汤,把碗端了起来。面已经吃光了,老头像是很久没有吃东西了,把一整碗面汤都灌了进去,放下碗还意犹未尽地添了添嘴唇。 裹子的面好了,冒着热气,伴着香味。裹子把碗向老头的方向推了推,“要是没吃饱这里还有。”裹子并不是很饿。老头却不领情,把钱留在桌子上,头也不回的走了。他的眼光停留在老头的背影上,有些尴尬。看看表,时候已经不早了,他也把钱留在了桌上,还不忘喝一口杯中的浓茶,又苦又涩。 “第一天正式上班就迟到。”瑰玛正斜靠在椅背上,一只手搭在扶手上面,似睡似醒。屋子里充满了一股浓烈的味道,她的食指和中指间夹着一支烟,依旧是mild seven。她直起腰,把菸蒂掐灭在透明的菸灰缸里,菸蒂触碰到菸灰缸的底部,飘起最后一缕轻烟。这也是菸灰缸里的第一根烟。 “你不是也刚来。”裹子的左手一直放在口袋里。 瑰玛笑了笑,笑得很自然,她轻盈地离开了座位,“我代表金塔马监狱欢迎你。”她走上前,拍了拍裹子的肩膀,“带你去看看新的办公室。” “等一等。”裹子的左手终于从口袋里掏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个包装精美的小盒子,是中国红,盒子顶端还繫着一支纤巧的中国结,瑰玛吃了一惊,小心翼翼地接过了盒子。 “谢谢你接收了我,一份小礼物。”他有些腼腆,皮肤发紧。 “是烟吗?”无论形状,大小它都与烟盒相仿,瑰玛凑上去闻了闻,“我都不捨得打开了。” “那就回去再打开吧。” 瑰玛点点头,“我们走吧。”裹子跟在她后面出了办公室,向着走廊深处走去。“你们可真了不起,是不是想调到哪里就能调到哪里呢?”瑰玛边走边问。 “不是,”在穿过了一条长长的走廊后,裹子跟着瑰玛转向右边上了楼梯,“比如我一直都想调到疗养院去,但是不行。” “是吗,为什么不是疯人院呢?” 整栋楼共有7层,管辖着金塔马的2000多名犯人。瑰玛和裹子上了第6层,楼被设计的就像个迷宫,裹子跟着瑰玛穿行于各条走廊,不停地转着弯,时不时有人向瑰玛打招唿,裹子则不断地点着头,以示友好。瑰玛的脚步终于停下了。“就是这里。”她推开了门。 裹子跨了进去,就像到了另一个世界:雪白色的天花板,乳白色的地板,奶酪色的墙壁,亮白色的立柜,暗白色的办公桌,被打扫的一尘不染,桌上是一个满是黑色斑点的白色笔筒,里面参差不齐地插着几支铅笔,文件被整齐地摞在书桌的左上角,还有一个不知是什么白色的液晶显示器。裹子又往远处看看,白色的窗台,白色的百叶窗,窗户半掩着,窗台上的仙人球是唯一的一抹绿色。这里和瑰玛的办公室一模一样,裹子仔细闻了闻,有股淡淡的味道,和瑰玛身上的一样。 第22页 “这儿是我过去办公的地方,后来觉得楼层太高了,就搬到下面去了。”瑰玛习惯性地坐在了书桌前的椅子上,熟练地点着了一根烟。裹子关上门,坐在了沙发上,沙发是米色的。瑰玛从厚厚的一摞文件下抽出一份档案,翻了翻。“裹子,你有化名吗?”她看着那份档案,轻轻吸了一口烟。 “有。” “是什么?” “裹子。” “那你的真名呢?”瑰玛很好奇。 “裹子。” “你就不怕暴露了身份?”尽管只有她自己认识裹子,还是很担心。 “我根本就没有身份。除了名字,一切都是随机形成的。”他的语气很轻松。 “连国籍也没有吗?” 裹子摇摇头,“可以是任何国籍。” “为什么不换个名字?”瑰玛还是不明白。 “是父亲给取的。”他笑了笑,眼神里流露出一丝淡淡地忧伤。瑰玛便不再问了。 “我们谈点儿别的吧。”她试图把裹子拉回来,“能说说你的计划吗?” “能。”裹子回答得很干脆,屋子里安静下来,只能听到时钟上秒针转动的声音,一直响了67下,裹子的心也刚好跳了那么多下。 瑰玛有些不耐烦了,“你到底说不说?” “不是今天。” “你说什么?”她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冷笑了一声,“你可真会说话。” 裹子也笑了,是挤出来的。笑的时候左边脸上露出一个不深的酒窝,很不自然,继而,他又不自然地吐了吐舌头。“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先不说出来。”不等裹子解释完,瑰玛已经重重地摔上了门,勐地,门又开了,“桌上有份表需要你填一下。”接着又是一声响亮的摔门声。 裹子坐到了椅子上,使劲往后靠了靠,把两条腿都放在了桌子上。他意识到桌面太干净了便又把脚收了回来。他拿起那张表,目光落在那张照片上,是他正式加入家园那一年照的,头髮很少,大约只有现在的十分之九。裹子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钱夹,棕色,像野兽的颜色,实际上是小牛皮制成的,上面手工缝制着一只张大了嘴巴老虎头,栩栩如生。里面除了少量的现金外,还装着一个小信封,他从信封里掏出了几张照片。其中的一张拍得格外清晰。 在蓝蓝的天空映衬下,驼峰显得明亮而富有光泽。那是一支浩浩荡荡的驼队,照片里的驼背上驮着一个身形微胖的人,他刚好把遮脸的纱巾取下,脸色看上去已经不成样子,像是脱了皮,又似乎是要被烤熟了。他的眼神很特别,特别到足以让裹子永远记住。椰幽纯是和裹子一起被吸纳进家园的,在他的眼里,椰幽纯似乎只有一项专长,就是摄影。那年他们一起去了骑耷朵朵,去看望一些熟人,一路上裹子都在思考,该来的似乎应该是另一个可以并肩作战的战友。 火车行驶在一望无际的戈壁上。一眼望去只有单调的黄色,所能见到的也只有石头和石头垒起来的石头山。再走一会儿,连石头也看不见了。 一座接一座的沙丘,像大海的波浪,跌宕起伏。光,七彩的光,不远数亿公里透过云层,洒在沙丘上,沙粒一下子有了光泽,一闪一闪的,像是海上即将沉没的豪华巨轮上最后的灯光,它们闪烁着,若隐若现,最终还是熄灭了,就像所有的船只被狂风暴雨所吞没一样。 转眼就起风了,大沙漠向人们展示了它安静温柔的另一面,就像一个不懂世事的小姑娘,没有任何徵兆的发起脾气来,沙尘四起,一下子就看不见蓝天,也看不见太阳了。 沙丘上的颗粒倒是很乐意自由*一次,于是空气中挤满了争先恐后的沙粒,借着风势,想必是要掀起厚厚的沙被,露出肥沃的土壤,黑色的石油,灿烂的宝藏。 裹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火车的窗户关上,他拼命地吐着舌头,试图把嘴里的砂石清理干净。椰幽纯正捧着个画板坐在铺位上平静地看着裹子。裹子又开始清理自己的头髮,无数沙粒伴着头皮屑落下来,有的落到了椰幽纯的画板上,他急忙把画板贴在了自己的胸口上。“小心一点。” “这下知道沙漠的厉害了吧。”裹子停了来,确定再没有可以清理的砂石了。这一别就是几年时间,本以为这辈子可能都不会再回到这个地方了。 “恩,”椰幽纯把画纸撕了下来,又重新钉上一张,“现在,把那个人的相貌特徵仔细向我描述一下吧。”他用嘴叼开了画笔的笔帽。 裹子想了想,“那个傢伙好像没什么特别的地方。” “尽量描述一下,比如是长发还是短髮。”笔尖在距离画纸一公分的位置上左右徘徊。 “是短髮,很精干,和你的髮型一样。” 椰幽纯摸摸自己的脑袋,“我的髮型,也就是最酷的髮型。”他的笔终于落在了画纸上。 “是长脸,黄瓜的形状,下巴尖尖的,留着一些小鬍子。”裹子在自己的脸上比划着名。 “山羊鬍?”椰幽纯有些看不明白。 “不是,就是这样,”裹子又在下巴上捋了捋,“不是刻意修剪的,不长,但很自然。” 第23页 椰幽纯指指自己的下巴,“像这样?” “对!” “那你看我像不像他?”椰幽纯感觉在画自画像,“你能认真点儿吗?” “我很认真,他的侧脸颳得很干净,不像你,到处是鬍鬚。” 椰幽纯点点头。 “鼻子高而挺立,很典型的西域人的样子,鼻子很突出。至于眼睛,细而长,像什么呢?”裹子想找一个恰当的形容词。 “像你的眼睛。”椰幽纯帮他补充完整了。 “去你的,是猫。对,像极了猫的眼睛。”裹子很肯定地说。 “猫的眼,”一幅幅猫的图片过电影一样出现在椰幽纯的脑海里,“说说他的体型。” “怎么,不是只有头像吗?” “心情好,来张半身的。”手中的画笔在纸上自由地舞动着,他的眉毛竟也随之上下翻飞起来。 “体型稍胖。就这些了,其他的我也说不出了。” 画笔继续在纸上跳跃,发出细微的“沙沙“声,伴着机车轰鸣声,奏出别样的协奏曲。“画好了,看看像不像。”椰幽纯把画板递给了裹子。 裹子眼前一亮,画中人已然与那个陌生人有七分像了,可似乎又大不相同,哪里不同,一时却看不出。 “到底像不像啊?” “挺像,又不像。” “哪里不像,我再改改。”椰幽纯的表情很严肃。 “我也说不上来。那傢伙似乎更为狡猾,再添几分诡异,说不出的感觉。”裹子奇怪地比划着名,连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椰幽纯点点头,若有所思地用手扶着下巴,“你就那么肯定他还会去骑耷朵朵,世界这么大。” “恩,”裹子一脸自信,“他一定会回来的,那里还有他想要的东西。”他说话时的语气很肯定。 椰幽纯点点头。 在30多个小时的颠簸后,火车终于停下了,在距离骑耷朵朵还有二十多公里的小城里。可以选择乘车和骑骆驼两种方式,他们选择了后者,“浪漫之旅,”椰幽纯打趣说。 炎炎烈日下,一只几十人的商旅驼队出发了。裹子和椰幽纯用巨大的纱巾把脑袋包裹起来,看上去就像*人。 “不骑骆驼就算没来过骑耷朵朵。”裹子扭头沖身后的椰幽纯说,他的身体随着骆驼的步伐上下颠簸着。 “这么说上次你就算白来了。”椰幽纯左右晃动着身体,来保持平衡,却适得其反。 裹子吐了吐舌头,“也不算白来,结识了一些人,比如画上的那个。”裹子还想起了阿嗔的微笑,自己的嘴角也不由得上扬起来。 “是吗,看你一副幸福的样子,是不是有什么美事?” 裹子摇摇头,“能有什么事,还是想想下一步计划吧。”显然他在搪塞椰幽纯。裹子把纱巾撩起来,放眼望去,一望无际的沙海绵延到天地交界处,已经是沙漠深处了。“给我照张相吧。” “可以。”椰幽纯的脖子上一直挂着照相机,“朝这边看,”他的眼睛对准了镜头,“笑不笑无所谓,但不要吐舌头。”裹子情不自禁地笑起来,他的笑也定格在了那一瞬间。无论走到哪里,椰幽纯都会带上他的相机。他又按了几次快门,蓝天,大漠,骆驼,别有一番韵味。 几十公里骆驼们花费了三个多小时,裹子和椰幽纯的屁股已经开始有所反应了。太阳的余晖从天边倾斜着洒下来,温和而轻柔,就像遍地的细沙,风推一把也只是轻轻地挪动。此刻的骑耷朵朵是最迷人的,没有了白天蛰人的毒光,人们的衣衫湿了又干,干了又湿,反反覆覆不知多少次,三个小时的路程,除了屁股起初还有第一次触碰骆驼柔软而富有弹性的驼峰的新奇与兴奋感以外,其他地方都感到难受,疲惫写在每个人的脸上。 落日笼罩下,骑耷朵朵放射出奇异的色彩,那色彩不如鲜红来得热烈奔放,不及粉红来得清暮和缓,也比不上紫红来得娇艷欲滴,沉沉中又不乏跃起的灵动,抑或是冲动,也许这也是它被称作火星城的缘故吧。 旅游是这里的支柱产业,现在正是旺季,围绕“火星”的话题,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譬如旅游节。随着一批又一批的旅客的到来,新一轮的大型画展又开始了。这次展出的最受人关注的是那幅女子狩猎图。 “一路上都不怎么说话,就看见你在拍照,都拍了些什么?”裹子脱了上衣,赤条条的只留下一条短裤,舒展地躺在床上,“真舒服啊。” “是一些风景照,大漠的风光不错。”椰幽纯换好了睡衣,手里摆弄着数位相机。 “感觉怎么样?” “还不错,就是辛苦了些。下次我可不到这种地方了。” “不是经常旅行吗,怎么会抱怨起来呢?”裹子转过头,看到他正在透过显示器浏览照片。 “那可不一样,旅行是一种放松,是享受。这次可是带着任务来的。” “这么说不全是风景了?”裹子伸出手去,“给我看看。”椰幽纯把相机递给了他。裹子一张一张翻看着,里面基本上都是风景,“没什么特别啊。”裹子正准备关机,眼睛突然定格在了一张照片上。 第24页 “看什么呢?” “没什么。”裹子被从愣神儿中唤醒,关掉了相机。 椰幽纯接过了相机,“你肯定他会来吗?” 裹子笑了笑,手指不停地在唇边左右摩挲,“没有肯定会发生的事情,不过这里有他感兴趣的东西。那幅画,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展出过了,这次难得的展出机会他是不会错过的。”裹子显得格外有信心。 “也许吧。”椰幽纯说完就进入了梦乡。裹子的手指继续在嘴唇上摩挲着,摩挲着。 一夜很快就过去了。新的一天,世界又活过来了,火星城很快从死一样寂静的火星变成了人声鼎沸的地球。椰幽纯用他独特的眼光看着这个地方,褪去了色彩斑斓的装饰,形形色色的穿着打扮,对于世间的繁华异常冷淡,他像只没头的苍蝇,游走在骑耷朵朵的街上,但并没有失去自己的主意,而仅仅是暂时地失去了目标。 裹子还在回味,几年前的这个时候,他开始了这段旅程。街上的很多建筑看上去都很亲切,就像回到家乡一样。天空似乎在沖自己微笑,蓝色的脸庞,云彩则是她撅起的嘴角。晴空是这里的名片,一年中大多数时间都是这样的好天气,不知不觉,到了沙漠古堡。 “这儿你来过吗?”椰幽纯独自走在前面,勐然回头才发现裹子已经落下很远了。“想什么呢,快点!”裹子听到了,沖他挥手示意,小跑着赶了过来。 “你来过这儿吗?” “喔,”裹子发出惊嘆的声音,“来过。过去这里还是座普通的建筑,没想到几年不见竟变成这个样子了。”裹子抬头仰望着眼前这座古堡,完全是按照童话故事里关押公主的城堡建造的,通体是风格一致的冷色调,“上次就是在这里举办的画展。走吧,我们进去瞧瞧。”裹子一步三个台阶地跑了上去,椰幽纯则不慌不忙,先照了几张相。 “我看你一路上都心不在焉的,在想什么?”椰幽纯赶了上来,跑得勐了些,大口喘着气。 “没什么。在想上次的情形。” “想起什么了吗?”椰幽纯终于不喘了。 “很模煳,没有正面接触过他。不过只要他露面,我还是有把握认出他。”他原来还在想着他。 椰幽纯点点头,“我们去看画吧。” 女子狩猎图被摆放在进门最显眼的地方,灯光很柔和,甚至有些灰暗。游客仅仅被允许站在一米线以外观看。 “就是这个吗?”椰幽纯站在线外看着画。 “嗯。” “画倒是幅好画,但好像没什么特别的啊。”自诩为艺术家的椰幽纯胡乱地评论道。 “我也看不出,总之那个人对它很感兴趣。”裹子隐瞒了一直在研究画的事情。“真假难辨,现在还有人怀疑画是假的,真画早就被他弄走了也说不定。” “你不是说镇长已经出来澄清了吗,它的确是真品啊。”椰幽纯拿起了暗藏的相机,“还是看看有什么记号吧。”快门声响起,连拍了数张。 之后的几天,对于裹子是种煎熬。他被迫把骑耷朵朵的各个景区又熟悉了一遍,而对于那个可能出现的盗画贼却连个影子也没见着。 “我不逛了,哪儿都不想去。”裹子懒散地趴在床上阳光早已透过窗户,照亮了整个房间。 “走吧,今天我们去个好地方。”椰幽纯穿上了新买的绘有火星岩画的背心,又加了件衬衣。 裹子勉强坐起来,“既然买了,干吗不漏在外面?” “这样会显得更有内涵。”椰幽纯站在镜子前,看着里面的自己,感到很满意。 裹子又倒了下去,“真受不了你。”他又闭上了眼睛,“这儿的好地方不是都带你去过了吗。”他正视图再次进入梦乡。 “还有个重要的地方你似乎忘记了。” 尽管不情愿,裹子还是被椰幽纯拉了出来。“看来镇上很多人靠卖画度日。”椰幽纯注意到很多人在街头画肖像。 “是啊,你看吧,到处是卖仿画的。”顺着裹子的手指,小路两边摆满了形形色色的小摊,几乎每个摊上都有火星岩画,当然包括女子狩猎。 “这幅卖多少钱?”椰幽纯指着一幅和原画大小相仿,很逼真的画问。 “6000块。” “6000块,这么贵。”裹子以为椰幽纯对画感兴趣。 “这可是高仿,可以乱真的。”卖画人吹嘘着。 椰幽纯观察着画,画上连记号都几乎做得一模一样,画框的右下角写着一行小字“春天画室。” “你们这儿能做这么逼真的多吗?”椰幽纯还在琢磨着画。 “只此一家。他可是最棒的。”卖画人显出很得意的表情。 “春天画室”并不出名,找到它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但还是找到了。画室是一间很大的屋子,陈设简陋,但摆放很紧凑。墙壁上挂满了画,地上则是各种各样的小饰物。整个画室就像个大皮箱,即将远行的人把它塞得满满当当的,几乎没有落脚的地方。 “你就是老闆吗?”裹子四处看了看,画室里只有一个人。他正坐在屋子的最深处,一块巨大的画板挡住了整个人,只露出一只拿着画笔的手。一个脑袋从画板后面伸了出来,是张年轻的脸,嘴唇上留着鬍鬚,长长的头髮被刻意弄得很乱。他的眼睛很特别,是三角形的。 第25页 “对,我就是,需要画吗?” “可以让我们看看你的作品吗?”椰幽纯正关注着墙上的每一幅画,有达?芬奇的,梵谷的,列宾的,临摹各个名家的画,还有一些是復刻火星岩画的,那些被刻在石头上,栩栩如生,似乎可以乱真了。 “你不是在看吗?” 椰幽纯发现唯独少了那幅最值钱的岩画的仿作。他沖裹子打了个手势。 “我们想要一幅女子狩猎,似乎墙上没有。” “那个需要的人很多,已经脱销了。你真的要的话,可以给你们做一幅。”他的眼睛又回到了画布上,裹子注意到他的另一只手上捏着一支烟,已经熄灭了。 “我需要一幅一模一样的。” 他抬头看了裹子一眼,笑了笑,“当然可以,但是很贵。” “只要逼真就可以,贵点无所谓。”椰幽纯看完了画,走了过来,一副很有钱的模样。“不会是和真画一样贵吧?” “十万。不讲价。”他并没有动笔的意思,视线却始终没离开过画布。 这是个裹子可以勉强承受的价格。“好吧,什么时候能取?” “五天之后来取画。”他回答得很干脆,“先预付十分之一,作为定金。” 裹子点点头,虽然早料到会很贵,可还是没有带够现金,从椰幽纯那里又拿了些,“好的,这是定金,请收好。”裹子把钱递给了他。“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当然,很高兴认识你们,我叫查可察克。” 五天后,事情似乎进展的很顺利,太阳光也不那么毒了。展览仍在继续,离女子狩猎图展出结束的时间也只剩一星期了。会馆里的游客兴致盎然,对展出的作品赞不绝口,似乎都成了专家。平静,似乎一切都井然有序。 椰幽纯则和裹子在另一个地方。他们刚刚拿到画,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手中的画简直比真画还像真画,虽然画的线条原本就很简单,然而在短短的五天里做得这么像从石头上拓下来的的确是件了不起的事情。画的每一个细节,包括石头的纹理,用笔的力道,都学的惟妙惟肖,在一般人看来都与原作无异。椰幽纯又拿出照片,仔细对照了半天。 “真了不起。裹子瞪大了细长的眼睛。”他用手摸摸画布,很粗糙,可能是被故意做旧的,“这纸不错啊,像极了旧货。” “本来就是旧的。”椰幽纯的手已经从画布上放了下来。“是拓在旧纸上的。”他一副内行的模样,裹子倒不以为然。 查可察克点着了一根烟,拿在手里,也没有打算邀请他们抽一支的意思,高傲而冷漠。 “你在这里抽菸,就不怕把画都点着了。”恰好裹子和椰幽纯都不吸菸。 “烧了又怎么样,都是我画的,还可以重画。”他倒是满不在乎,椰幽纯的话提醒了他,他拿起烟吸了一口。 “这么贵的画也有人买吗?”椰幽纯开始步入正题。 “你们不是买主吗。” “五年前你把画卖给谁了?”裹子则更为直截了当。 “哼,”查可察克冷冷地看了裹子一眼,“怎么,你们不是来买画的?” “我们是要买,不过你得先回答我的问题。”裹子抓着问题不放。 “付了钱,我就告诉你们。”查可察克抬眼注视着眼前的两个傢伙,一个魁梧有力,一个也不可小觑,他们一边一个,把自己包围在当中。 “你没的选择。”椰幽纯掏出了证件,警徽放着光,在画室里很显眼。 查可察克的脸色很难看,那份表情是愤怒也是无奈。眼光左右飘忽,不愿正视他们。他用手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干的,没有汗。然后点点头,“好吧,警察先生。知道我花了多大辛苦画这幅画吗?”他用舌尖添了添嘴唇,“看看吧。”他指了指自己的眼睛,里面布满了血丝。 “我很抱歉。我必须确定,确定你的能力足以画出一幅以假乱真的画。现在你证明了自己。”椰幽纯似乎也很无奈,他感到站着有些累了,靠在了墙上。 “ok,”他又抽了一口手里的烟,再次摸了摸额头,“自认倒霉吧,想知道什么,尽管问吧。”他的眼睛不再躲闪。 “能买得起这么贵的仿画,这样的人一定不多吧。”裹子也有些累了,从一旁抽出一块画板,竟坐在了上面。 “如果我说很多呢。” “那就把买过画的人都告诉我们。”椰幽纯补充道。 查可察克的手一直攥着手里的画笔,“好吧,五年前只有一个人买了画。” “是谁?”裹子他们都屏住了唿吸。 “查特。” 裹子想了想,“听名字像是本地的。”他认识几个当地人,名字都差不多。 “他说是,可我之前并不认识他。他干的一切都与我无关,我只是个卖画的。”他想把责任推卸干净。 “这么说你知道他想干什么?”裹子不怀好意地笑着。 “不不不,”他使劲摇着脑袋,“我真的不知道。” 第26页 “你卖了很高的价钱吗?”椰幽纯把话接过来继续问道。 “不是,很便宜,我们彼此信任。” “刚才还说不认识。”椰幽纯一刻也不放松。 “我是说以前不认识,后来我们成了朋友,他买过很多画。” “能说得详细点吗,比如他的家庭,他是干什么的,最重要的是现在在哪里。”椰幽纯的问题就像连珠炮弹。 “不知道。他是六年前我还在街上摆画摊时认识的。是他鼓励我,并资助我开了这家画室。我挺感谢他的。但对他的事一无所知。”他不像在说谎。 之后裹子和椰幽纯又问了很多问题,但除了查特这个名字外,什么有价值的信息都没得到。 “谢谢你,我们随时都会回来的。”裹子拿回了定金,觉得有些不妥,“这里是3000块,就当这几天的辛苦钱吧。”查可察克有些犹豫,没有伸手,“拿着吧。”裹子把钱塞进了他的手里。 “你的画真的不错。”椰幽纯竖起了大拇指,是发自内心的。 查可察克点点头,“谢谢,但我不欢迎你们再来了。” 离开了春天画社,裹子回头看了看画室的牌匾,是新换上去的。他们直接去了警察局。 骑耷朵朵虽然只是个小镇,不过警察局还是跟得上潮流的,设施还算先进。只有八名工作人员,包括一名所长和两名副所长。查巍巍是工作时间最短的,只比裹子他们早来这里两周,所以他是最为忙碌的一个。 办公桌上,电脑被淹没在厚厚的笔记,卷宗,卫生纸,方便面以及一个羽毛球拍里了。裹子跨进门的时候刚好踩在一只被打光了毛的羽毛球上面,地上满是纸屑,吃了半个的苹果,易拉罐,啤酒瓶。窗台上,窗帘半掩着阳光通过另一半窗户照在沙发上,沙发上堆着还没来得及捲起来的被子,风扇开到了最大,朝着那个方向不停地吹着。 “两位先生,不好意思。这几天一只都是我在值夜班,还没来得及收拾,你们随便找个地方吧。” 随便,裹子看了看,几乎没有落脚的地方,“你是让我们随便找个地方蹲下,对吗?” “哦,当然不是,就请坐在这里吧,”查巍巍捲起了被子,胡乱地堆进了柜子里,腾出了沙发。 “你们是要查一个叫查特的人,对吗?”见裹子和椰幽纯都坐下了,查巍巍推开了桌上乱七八糟的东西,启动了电脑。 “对。不过我担心你的电脑。”裹子指了指那台看上去至少用了十年的电脑。 “查户籍信息是半点问题也不会有的。”他拍着胸脯保证道,他盯着显示器,手指点击着滑鼠,上面的信息不断变化着。“结果出来了,请你们自己看吧。”他把显示器转过来,冲着沙发。结果令人失望,小镇一共有八个叫查特的,其中六个在六十岁以上,其余两个还不到六岁。 “大概是假名字吧。”查巍巍这样解释说,做出一个很无奈的手势。椰幽纯和裹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你们是在找那个盗画的人吧。” “你怎么知道?”两人异口同声地问。 “我们也查到了他的名字。是从青年画室查到的。” “青年画室?”裹子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可我们以为他是在春天画室里买的假画。” “难道他还买了另外的画。”椰幽纯这样推测道。 查巍巍摇了摇头,“能有这么高超技艺的,骑耷朵朵恐怕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了。” “也许全世界也不会有。”裹子曾经带回了一盘岩画的珍贵录像带,并做了细緻地研究,其中隐藏着许多他无法解释的东西。 “你见到的那个人长什么样?”椰幽纯继续问道。 查巍巍伸了个懒腰,“他的特徵再明显不过了。脑袋就像一颗鸡蛋。” “什么意思?”椰幽纯没能马上领悟。 “就是寸草不生呗,不单单是头髮,鬍子和眉毛也没有啊。走在街上我一眼就能认出来。不过,因为卖假画已经被逐出小镇了。对了,你们是从哪里知道查特这个名字的?” “这么说,画画的另有其人了。” “不是,”裹子想起了那个叫查可察克的人的眼睛,“眼睛是三角形的,对吗?”裹子把双手的食指和大拇指对了起来,拼出一个三角形。 “好像是,这里有他的照片。”查巍巍从电脑里调出了青年画室的人的照片。 “没错,就是他。”椰幽纯也站了起来,很肯定的指着电脑里的照片说。 裹子反倒笑了。 “你乐什么?” “没什么。既然他改头换面,说明他们一定还有联繫。今晚,我们就守在画室门口,等到他出来为止。” 裹子决定的事不大会改变,椰幽纯和查巍巍同他一起每晚都守在春天画室外,一待就是三天。 第三日,三个人照例呆在屋子外面,静静地等待夜幕的降临。椰幽纯时不时地看看口袋里的怀表,圆圆的錶盘里的分针只有过了很久才会稍稍偏离上一次看到它的位置。他们谁也不说话,只是等着太阳落山。 第27页 夜深了。 “好冷啊,你以前试过这样过一夜吗?”查巍巍把整个脑袋都藏在了竖起的衣领里面。 “我们经受过的考验比这多得多。”尽管很冷,椰幽纯还是尽量不发抖,“这里昼夜温差有多大?” “十至二十度。” 只有裹子像个没事儿人似的。画室的灯一直亮着。“几点了?”裹子弓着背,尽量把身体捲缩起来,完全被矮树丛所遮挡。 “快三点了。”椰幽纯掏出怀表看了看。 “这小子怎么还不睡?”查巍巍已经快要支持不住了,身体不住地发抖。 “艺术家吗,总是睡得很晚。” “嘘,”裹子似乎发现了什么,“都藏好了。”他小声说道,接着完全趴在了地上。透过掩体的缝隙,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个黑影正向画室走去。 “听我口令,”裹子低语着,“一…二…三”,“三”的声音只发出了一半,三个人一起沖了出去。黑影听到响动转身就跑,四个人开始了赛跑。 起初,他们和黑衣人一直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没有拉大,也没有被缩小,渐渐地,椰幽纯和查巍巍的速度慢了下来。距离越拉越大,很快,裹子和黑衣人就都消失在茫茫夜色中了。 椰幽纯和查巍巍停了下来,查巍巍捂着肚子,大口地喘着粗气。 “你的体能不合格。”椰幽纯也在喘,声音要小得多。 “你合格了,怎么不继续追。” 椰幽纯摇摇头,“根本不可能,你注意到了吗?” “什么?” “那个黑影竟然能手脚并用地跑。”椰幽纯打开了相机。 “你这么一说倒像是真的,我好像也见到他用四只脚在跑。”查巍巍把脸凑了过去,相机的显示器上是一片漆黑。 椰幽纯又摇了摇头,“速度太快,天又太黑,根本拍不到。” “你那个伙计可真了不起,连四条腿的都追得上。”他们也只有感嘆的份儿了。 裹子显示出超乎寻常的体能,黑影在前面高速奔跑,却一直没能拉大同裹子的距离。最令裹子惊嘆的是他竟然双手着地,像只猎豹一样在奔跑,这让裹子想起了舍焱的绝招,也许舍焱并不仅仅是个传说。很快,黑影就出了骑耷朵朵,向着小镇的西北方向跑去。裹子也似乎有使不完的劲儿,他加大了胳膊的摆动频率,同时放大了步幅,速度跟着提了上去。 广大的沙漠,只要紧紧咬住,他就走不了,裹子这么想着,然而很快,前方就出现了洞穴,就是发现岩画的地洞,洞口被拦住了,然而巡夜的人正坐在椅子上打盹儿。黑影则全速向洞口跑去。 “喂,拦住他。”裹子有些急了,大喊一声。守夜人被这一声惊醒了。 “什么人!”他打开了电棒顶端的手电,发出一道强光,正照在黑影上,然而还没来得及看清,黑影一个急转,就消失了。还没等他缓过神儿来,又一个黑影就又闪了过去。“天啊,有鬼!”守夜人被吓得一动不动。 黑影不得已向沙漠深处跑去。裹子则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深夜,大漠深处,没有半点亮光,尽管裹子的视力极佳,但还是有些看不清楚,“这么追下去,肯定让他跑了。”裹子决定冒险一试。 裹子再次提速,这一次使出了最后的力气,黑影似乎没有力气跑得再快了,已经能听到喘息声了,裹子只等一个机会。就这样又跑了一会儿,机会终于来了。黑影突然变向,转向左边,企图摆脱追捕,就在他的两只手即将落地的同时,裹子鼓起最后一点力气,利用转向瞬间缩小的一点点距离,像勐虎扑食一样把自己扔了出去。这一扑,竟然飞出了四五米远,双手的指尖刚好碰到黑影的衣服,但还是差了一点点,巨大的推动力到了这个地方已经变得很小了,他只是一个踉跄,继而又向前跑去。裹子再没一丁点力气了。 他目送着黑影一点点消失在夜幕中,上了沙丘,就要完全看不见了。然而就在他即将彻底放弃的时候,黑影却像是被什么东西拌了一下,“啊”的一声,他整个身体滚了下去。见此情形,裹子不知又从哪里来了力气,勐地站起来,追了上去。一口气跑下了沙坡,黑影正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裹子整个人压了上去。 第二天是个大晴天。 人来人往,画展结束了,什么事也没发生,裹子和椰幽纯的旅行也结束了。查特的手上多了一副手铐,裹子用上衣把他的手包了起来,椰幽纯则押解着他,他的脸上却并没有多少失落的情绪。 送行的只有阿嗔,在观赏洞穴岩画的时候居然又遇见了她,这是裹子期盼已久的事情,却是个意外的惊喜。 “怎么要走了才来找我啊?”阿嗔穿着一条蓝色的裙子,就像一弯清澈的湖水,“至少去洞穴前应该告诉我一声啊。” “是啊,裹子你也太不仗义了,认识这么漂亮的导游小姐竟然不告诉我。” 裹子什么也不说,只是吐了吐舌头,查特则冲着阿嗔坏笑着。裹子就这么看着她,半天才露出笑意,“我没有想到,过去几年时间了,你居然还在这里。” 第28页 听到这番话,又看了看查特,阿嗔似乎明白了,标志性的微笑又出现在脸上,“哦。不过既然是好朋友,下次来一定记得找我哦。我或许永远也不会离开这里了,我喜欢这里的一切。” “忘不了的,阿嗔小姐,他忘了我也不会的。”椰幽纯冲着阿嗔摆了摆手,“再见了,有时间的话就到我们那里去。”椰幽纯拉着查特上了火车,查特的眼睛则一刻也没离开过阿嗔。 阿嗔也沖椰幽纯挥挥手,视线转回到裹子身上,“怎么,你好像不欢迎我去?” 裹子腼腆地笑起来,露出烤瓷一样的牙齿,“怎么会呢,只要你去,不论多么大的事我都会放下,来招待你的。好了,火车要开了。”裹子也上了火车。 一声响亮的汽笛,火车缓缓启动了,把裹子的视线渐渐拉远,直到看不到小站,也看不到阿嗔了。同时,也将裹子的视线拉回到白色的办公室来。 裹子不觉地吐了吐舌头,他从相片中翻出了另一张,是阿嗔,照片里的她穿着一件蓝色的裙子,就像一汪清澈的湖水,旁边是一列火车,一列陈旧的火车。 六 解剖 再次见到查特已经是一个月以后的事情了。他始终不承认把画调了包,直到查可察克被迫出面作证,却依旧不肯说出画藏在哪里。让人头疼的是他迷一样的身世,查不出任何资料,籍贯,年龄,姓名,职业,一切都是未知数,dna资料库中也没有任何记录。这样的人通常只有几种情况,无国籍的不受欢迎的人,詹姆斯?邦德,执行死刑前秘密越狱者,失踪达三年以上的人,被无限期软禁的人,当然还有像裹子椰幽纯他们这样的人。 “你确定只有上述几种情况吗?”椰幽纯穿着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他的头髮很短,短到只有髮根,是新剪的头髮,由于理髮师的疏忽,没能达到他的要求,只好全部剃了。还有些不习惯,总觉得脑袋发凉,时不时的摸一摸。看着他的脑袋裹子总忍不住发笑,因为很容易想起“刺头”这个词。鬍鬚,满脸的鬍鬚,用他自己的话说男人有两张名片,一张是美丽的鬍鬚,一张是身上淡淡的菸草的香味,然而裹子却从没见过他抽菸。除此之外再没什么突出的了,中等身材,鼻子也很小。相机是一定会带的,这次是一款tm-2510型的袖珍机器,放在裤兜里,他的手也一直没离开。 裹子的主色调则是灰颜色的,大概是他的幸运色。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大多时候他都会穿这样颜色的衣服,暗灰色,显出与年龄不相称的老成,也许老气横秋更恰当。他比椰幽纯高出了一大块,“还有一种情况。” “什么情况?” “死人。” “死人,”椰幽纯摸摸光秃的脑袋,“开什么玩笑,你见过死人白天满大街乱跑,死人冒着热气,死人的心跳个不停的吗?” 裹子笑了笑,便不再说话。 两个人很少到监狱里,确切的说是第一次。他们一前一后地跟在一名狱警的后面,穿过一扇又一扇冰冷的铁门。朝两边的牢中看去,碗口粗的一根根钢条把他们同走廊隔离开来,同时也同自由世界隔离开来。他们大多都在午休,有的则在翻着小书,据说很多文盲进了监狱都成了文化人。有的在剪指甲,有的则只是呆呆地坐着,午休时间,不允许发出太大响声的活动。只有少数人注意到了裹子和椰幽纯,主要是注意到他们身上光纤的衣服。 在不知穿过了多少个铁门之后,裹子看到了查特,他也看到了他,正在冲着他招手。“咔、咔,”两声清脆的声音,铁门被打开了。查特盯着裹子,似笑非笑,又伸出舌头,缓缓舔着嘴唇,像是灰狼见到了食物,而裹子正是一只大肥羊。 “从火星来的吗,地球上似乎没有你合适的身份啊。”裹子站在了他的眼前,两只手都放在口袋里,学着他似笑非笑。椰幽纯也靠了过来,两个人把他包围在当中。 查特点点头,“能给只烟吗?”他伸出两个手指示意。裹子摸了摸口袋,其实他很清楚自己口袋里没有烟。“你呢?”查特用下巴指指椰幽纯,椰幽纯也作了个没有的手势。“那恕我什么也不能告诉你们。”他索性闭上了眼睛。 裹子只好走到狱门口,问狱警借了一包烟。他把烟放到了查特的鼻孔前,他嗅了嗅。“这也算烟吗?”他没有伸手的意思。 “那么能告诉我你抽什么烟吗?”裹子很耐心。 他睁开了眼,坏笑着,“parliament lights,marlboro,dunhill king size 没有的话more也能将就。” 裹子和查特四目相视,“都是美国货,你以为这是在夏威夷度假吗?” “算了,就当是烟吧。”他接过了烟,椰幽纯为他点着了。“对了,登喜路是英国的。”他很肯定地点点头,把烟塞进嘴巴里。接着,他像一个久未吸毒的瘾君子见到了毒品一样,勐地吸起来,不停地吸起来,根本不像是在吸菸,直到差不多燃尽了才停下,“你们两个大人物跑到牢里探望我,可真叫我受宠若惊啊。”说话的时候一股难闻的刺鼻气味从他的口里冒出。 “你有多久没刷牙了?”椰幽纯捂上了鼻子,他的嘴巴里的气味不好闻,不过牙齿却很白。 第29页 “这是我的隐私。”他用尚在冒烟的菸蒂又点燃了第二根,继续像上次那样抽起来,抽完又点着第三根,第四根,直到整包烟都抽光了。 “没有了?”他把烟盒捏扁了攥在手里揉,确定没有烟了。 “现在你可以说了吧。”椰幽纯已经有点不耐烦了。 “说什么?”扔了烟盒,他又开始不停地揉自己的下巴。 “你究竟从哪里来,不会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吧?” 查特摇摇头,“他问过了,换个话题。”查特指指裹子。 “你真的是用四条腿跑步吗,怎么做到的?” 查特伸了个懒腰,“还是问你的好朋友吧,问问他怎么比我跑得还快。”椰幽纯也认同这个观点,看着裹子,期待一个答案,裹子却不说话。 “那就说说你把那幅画藏在哪里了。”椰幽纯继续问 “呵呵,”查特用不屑的眼光瞥了他一眼,似乎是在嘲笑,嘲笑他们的无能,“放了我,自然就会告诉你们。”椰幽纯摇摇头,把嘴巴凑到裹子耳边,低语道:“我看最好是给他点颜色。”裹子笑着摇摇头。就这样,谁也不说话了,这份沉默大约持续了十分钟,查特像只猴子一样,一会儿挠挠脸,一会儿又咯吱咯吱自己的腋下。可能是一次抽了太多烟的缘故,他干裂的嘴唇开始颤动,面部肌肉也跟着上下抽动起来。 裹子从狱警那里要了一杯水,此刻距离他们进到狱中已经过去了半个钟头,他把水递给了查特,他一饮而尽。 “好吧,那我就给你们讲个故事吧。”他终于想要说什么了,也许是估计到故事会很长,裹子搬来了一把椅子,椰幽纯见了,也想弄一把,四处瞧了瞧,只有这一把。 “就讲讲我们那里的故事吧。”他把两只手交叉在一起自然地低垂在腿上,“那时候我还在读中学,是一所医类的专科学校。从小我就立志作一名医生,救死扶伤。当然,更重要的是可以接触到很多漂亮的护士。”他停顿了一下,继续说:“去火车站送你的那个姑娘真不错,她的鼻子是假的吗?”他不怀好意地看着裹子,裹子也看着他,没有表情地看着他。 “呵呵,不想说就算了。”他把话题又转会到故事上,“不过,我却十分厌恶血,一见那东西就噁心。” “你晕血?”椰幽纯打断了他。 “就算是吧。所以我不爱上解剖课。那种课让我浑身都不舒服。每次进到解剖室就会闻到让人无法忍受的巴斯消毒液和防腐剂混合在一起的刺鼻气味,接着肠子就跟着不停地蠕动,拼命往外爬。我只好闭上嘴,封住它们,才不至于把整条肠子都吐出来。那种感觉很不好。还有那些器官,譬如被切下来的手和脚,眼睛,耳朵,鼻子,嘴巴,破开的肚子,里面结结在一起的肠道,各个脏器,还有它们散发出来的恶臭都让我不舒服到了极点。所以,我经常逃课,每到解剖课的时候就会悄悄熘出学校。我会带上猎枪,运气好的话能打一些小动物。不过,这么做却是冒了极大的风险。”他使劲儿咽了一口口水,表情开始变得凝重。 “逃课太多会被开除,对吗?其实不必那么紧张,我小时候也被开除过。” 裹子看了看椰幽纯,“那我可要刮目相看了。” “哼,”查特冷笑了一声,“你那个未免太小儿科了吧。你有压力吗?生存,生存的压力,你根本无法体会甚至无法想像的压力。压得我喘不过来气,即便那时我还只是个孩子。听说过蜘蛛吞食蜘蛛的故事吧?”他一直低垂的眼睛抬起来,看着他们,裹子点点头,而椰幽纯则呆呆地,目无表情。“有一种体型很小的蜘蛛名叫跳蛛,听上去有点像有个姑娘叫小芳,不是吗?它总是主动攻击比自己大一百多倍的蜘蛛,比如霸王蛛什么的,通常跳蛛总能把它们整个吞下。”他的表情就像是在说一个美好的爱情故事,“在我生活的环境里,你就必须有这种本事才能生存,才有可能活下去。而我身材瘦小,稍不留意就会沦为他们的盘中餐。” “听到你的描述,像是南美的热带雨林或是非洲原始森林里某个尚未被发现的食人族部落,可要是你真从那里来,怎么会肤色这样白?”椰幽纯尽量展开自己还不算太丰富的想像力,在最短的时间里週游了世界。 他大笑起来,露出洁白的牙齿,牙齿干净到像是从来没有使用过,更看不出刚刚还抽了很多烟,一直冒着异味,没有沾染丁点油腻。他的笑声半天才停下来,“我生活的世界里,弱肉强食,优胜劣汰,你懂吗。只有强者才有生存的权利。” “你是说就像达尔文的进化论,书我虽然没读过,但和你说得差不多。你不会是从远古社会来的原始人吧。比如搭乘某个时空旅行者的飞船来到现代社会。那你可真够幸运的,这可是个发达社会。你说呢,我认为完全有可能。”椰幽纯看了看裹子,他也看了看他,依旧没有想要说话的意思。 “你的想像力还算丰富,不过还没丰富到脱离烂俗小说的固定模式。我不是什么远古人,显而易见,远古人的学校里不会上解剖课。 我累计逃课的次数已经达到了上限,再没有逃的机会了,甚至迟到也不行。你们不知道,在我们那里,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自由,然而一旦超越了限度,许多权利就会被剥夺,包括生命权,通常这被称作‘弃权’。 第30页 我遭遇到了人生中第一次巨大考验,做出了有可能被视为放弃生命权的事情。我清楚地记得那是周一的早晨,周末刚刚狂欢过。每到周末我们都会聚餐,吃老鼠盛宴。老鼠你们吃过吗?” “那种东西看到就想吐,”椰幽纯做出一副很倒胃的表情,他又看看裹子,他只是轻轻摇了摇头。 “看看你的样子。老鼠可是世间美味,说起来,还真有些怀念。”他闭上眼,竖起耳朵,“啊,隔壁有只老鼠,要是跑到这里就好了,”他睁开眼睛,又添了添干涸的嘴唇,“前一晚,我喝得大醉,仅凭最后的一点意识提醒自己,已经没有逃课的权利了,于是上了闹钟,接着唿唿睡去。可惜,酒精在我身上的作用太过强烈,无法抗拒。当我睁开双眼的时候,已经过了上课的时间,并且是解剖课。 我绝望了,内心充满了恐惧。原本以为自己很坚强,甚至有点冷血,根本不懂什么是害怕,什么叫畏惧。可当时我哭了,哭得很惨烈,是撕心裂肺地放声痛哭,那一刻,心跳加速,就像在做噩梦一般,然而又与噩梦完全不同,因为,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竟发现那不是什么梦。 就像挂了一块巨大的石头,那石头比我整个身体还要重,而且是很多倍。走在校园里,走在通往实验室的幽僻小路上,两旁是高耸的树木,天阴沉沉的,却一直没有滴下雨点来。我走得很慢,就像是在走向地狱,事实也正是如此。 我小声对自己说要镇定。上楼的时候,腿开始发抖,接着是双手。当我去扶楼梯的扶手时,全身都抖起来了,就像是地震了,怎么也站不稳。我祈求着,祈祷着,希望解剖课的老师能网开一面,尽管早已知道那是根本不可能的。我又想,要是实验室在高些的楼层该多好啊,可是它就在二楼,就在不知不觉中,我已经看到了实验室阴森森的门。 整个楼都很安静,就像现在~”他的话就此中断了。三个人都屏住了唿吸,两只小虫钻进了裹子和椰幽纯的心脏,抓着,挠着。“唿,”他长长地唿出一口气,“‘啊,’先是一声惨叫,那一声,整个大楼都听到了,不过整个大楼都不会有其他人听到,因为在上解剖课的时候,这是唯一一间有课的教室。接着是二声,三声,四声…数不清是多少声,直到没有力气喊出来,或者是再也没有喊叫的功能了,这才停下来。 汗水不知不觉就湿透了整个衣衫,没有退路,我推开了门…”他若有所思的直视着前方,眼珠一动不动,两只手攥成了拳头,像攥住了救命稻草。裹子和椰幽纯的眼睛也顺着他的眼神方向看过去,透过阴森的铁门,一片漆黑。“看到眼前的场景,我再也无法抑制自己,‘哇’地吐了出来,把前天晚上吃的老鼠全部吐了出来。” “难道是…”裹子不敢想像。 “是一具喘着气的尸体。我知道这样说可能不对,不过他的确还活着,他瞪大了眼睛,被破开的肚子还在有节奏地上下运动着。只坚持了几秒钟他就彻底地变成了尸体。老师把手伸了进去,取出一个红通通还在扑腾的东西,是他的心。” 椰幽纯张大了嘴,想说什么,却怎么也发不出声音。半天,嘴巴才合上,“你们吃人?” 查特摇摇头,“我们从来不吃人,但我们上活体解剖课。真是走运啊,死的那小子总和我在一起,算是死党。他替我死了,因为我们处境相同,逃课记录也相同。” “犯了错,用命来抵?”裹子的表情同样惊讶。 “是这样的。起初的解剖课用的是监狱里的死囚。一旦有学生被视为‘弃权’,就改用学生了,这叫做生存赏罚教育。” “他死了,所以你就不必死了吗?”裹子有点疑惑。 “不是,从来就没有顶替这一说,只不过可以多活一周而已。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些同学看我时的眼神,是期待的眼神,是得意的眼神,还有那一张张坏笑的脸,他们庆幸,庆幸我即将为他们腾出生存空间。” “如过是这样,那现在的你是什么,鬼魂?”椰幽纯越听越煳涂。 “呵呵,”他又笑了,得意之情写在脸上,“就在第二天,我被军队看中,离开了那所学校。” “你是当兵的,他们训练你用四条腿跑步?”裹子是近距离看到他奔跑的人。 “就算是吧。你又是干什么的?” “怎么?” “你是第一个抓到我的。你是飞人?” 裹子吐了吐舌头,“没有翅膀,拿什么飞?”他晃晃脑袋,脖子有些酸痛。眼前的人的确不寻常,确切的说是极不寻常。“能说说你盗画的动机吗,不单单是对艺术的喜爱吧。” 他笑了,再次露出洁净的牙齿,“能说的就这么多了。你们走吧,我要休息了。”说着就打起哈欠来。 “我们可不是来听你讲这些鬼故事的,直接说重点吧。”椰幽纯有些急了。 他并不理会椰幽纯,反倒眯起眼睛看着裹子,冲着他笑,这一次大不一样,没有露出牙齿,小声说,“我们好像以前就见过。” “对,几年前我们就认识了。” 第31页 “不,我说的是更久以前。” “是吗?” 他肯定的点点头,“你不记得没关系,总会想起来的。”说完他又转过头,脸冲着椰幽纯,“知道吗,你听到了许多不该听到的话。” “那又怎么样,我还拍了你的照片。”椰幽纯看着裹子,“在沙漠里,你骑着骆驼,裹子竟然没告诉我。” “哦,怎么你已经知道了。”裹子吐了吐舌头,带着些许歉意地笑了。 “可那又能怎么样,你还想从这里出去?” “你很快就会知道的。”他还盯着裹子看,“裹子,你的名字我记住了。也许我们还会见面的。” “你要休息吗?” 他摇摇头,“已经不困了。”他这样说着,可头却垂了下去,脑袋很重的样子,全身跟着放松下去,缓缓倒下去,直到完全倒在床上。 “你怎么了?”裹子用手推了推他,一动不动,再推推,还是没反应。他又便使晃动他的身体,可是无论怎么摇,他都个睁着眼睛的沙袋,毫无反应,只是大睁着两只眼睛。椰幽纯也弄不清怎么回事,急忙用手指去掐他的人中,这一掐不要紧,白色的污秽物从他的口里吐了出来。“那是什么?”裹子的举动又令椰幽纯吃了一惊,他竟然毫不犹豫地蘸起一点那东西塞在嘴里,又吐了出来。 “你在干什么!你疯了吗?”椰幽纯放下查特,大声嚷道。 “不像是毒药。” “你的味觉就那么灵吗?” 裹子摇摇头,“快!叫狱警来。”一切都出乎裹子的意料。于是椰幽纯冲着门外大声叫着,很快,狱警就沖了进来。 “发生什么事了?”当狱警赶到的时候,查特的口里已经不再吐白沫了,无暇顾及喷在身上的秽物,裹子一把抱起了查特,“快,把他送到医院去!”几个狱警试图帮着抱住查特,裹子推开了他们,夺门而出。在他的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就是他不能出什么事。一口气跑出了楼,警车已经停在那里了。 查特被第一时间送到了医院,推进了抢救室。椰幽纯他们这时才姗姗赶来。 “情况怎么样了?” 裹子只是摇摇头。他捏捏自己的鼻子,像只不安的公鸡来回踱着步子。他们能做的也只有等待。很快,查特就被从急救室里推了出来。 “他怎么样,怎么这么快?”死了吗,眼睛始终不肯闭上。 医生摘下了口罩,“他没什么事情,据我观察,一切正常。” “什么,一切正常的人会无缘无故倒下去,不停地吐白沫吗?” 椰幽纯看看查特,既看不出问题出在哪里,也看不出好的迹象。他就那么躺着,大睁着眼睛。 第二天,医院对查特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意外发现,他已经是胃癌晚期了。一个胃癌晚期的人像只猎豹一样奔跑在沙漠里,真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三个月后,他死了,睁着眼,没有任何痛苦的表情。他的死因却很奇怪,是全身性的血液栓塞,并不是想人们预期的那样死于癌症。他的全身性血液栓塞和失去一切知觉都无法得到科学的解释。裹子隐隐地感到,事情也许并没有结束。他的死因同样震撼着裹子的心灵,因为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见到这种奇怪的疾病了,第一次是在他很小的时候。 “我们回去怎么交差?”椰幽纯很沮丧,裹子比他更沮丧。 “不知道。那是很重要的画,也许并不像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 “你说什么?” 裹子摇摇头,“没什么。” 最近几天里,裹子一直徘徊在现实与回忆之间。不停地回忆,似乎回忆已经成了现实,现实也等同于回忆,难分彼此。现实与回忆犹如两条看似相交的平行线,你永远也别指望它们能够沟通起来。脑子里的弦绷得紧了些,想找个人排解一下,而在这座城市里,瑰玛是唯一认识他的人,他拨通了她的电话。 “喂,”裹子略带尖细的声音通过无线信号传了过去。 “是你。似乎很晚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不等裹子回答,她就挂了电话。裹子摇摇头,翻着脑海里面的电话本,先是椰幽纯。他拨通了电话,无人接听。他又想起另一个名字,拨了过去,同样的结果。“怎么回事?”他看看手机屏幕,信号显示是满的。阿嗔,他想起了她的号码。看看天空,夜已深。裹子想了想,还是决定不打扰她,只是发了一条信息,信息很简短,只有一个字,“安。”他刚刚合上手机,居然就回復了。 裹子打开手机,是一张笑脸,裹子回復到,“夜深了,怎么还没睡觉?” 很快就又接到了回覆:“因为一直在等…” 夜空中,刚巧一颗流星划过,拖着长长的光晕,在夜空中自东南向西北运动,发出暗淡的光,似乎就像希望这个东西,总有一点点光亮,却很暗,暗到稍不留神就会忽略它的存在。“真的想你了。”裹子呆呆地看着手机里的照片,一张张都记录下她美好的笑脸,天空一样美丽的脸颊,刚刚才流过两行晶莹的雨泪,洒在地上,渗进土壤中,转眼就出了彩虹,灿烂的微笑,永远也忘不了,那是一份豁达,一份开朗,一份乐观。不觉中,裹子的脸上浮过一丝笑意,是对往昔岁月的眷恋,是对浮华躁动心灵的慰藉,也是对繁重到无以復加的苦闷的一时解脱,那美好的一刻,已经分不清是他还是她在笑了。裹子的心跳得比平常快了些,他的手指已经按下了第一个号码。 第32页 电话声响起,是瑰玛。裹子摇摇头,“怎么,有兴趣听我把话说完吗?” “你马上到医院来,那个傢伙出了问题,快!” “你说什么?”另一边已经挂了。裹子像是被打了一针强心剂,意识一下子回到了现实,迈开异于常人的大步,奔向黑夜的深处。 “发生什么事了?”当他急沖沖地进入病房的时候,只有瑰玛守在那里,“医生呢?” “你终于来了。快来看看他吧。他的情况一直都很稳定,今晚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差不多九点的时候突然出现了异常。”瑰玛也很着急,不停地抓着自己的手指头。 “异常,什么异常?” “大夫说他的病情突然恶化了,早上还没有任何症状,夜里九点左右突然出现唿吸困难,心里衰竭的症状,经过医生全力地抢救,才稳定下来。医生说他可能还会出现这种情况,如果再发生的话,就很难挽回了。” 裹子注意到,他的眼睛闭上了,“我可能知道是怎么回事。” “什么?” “他的眼睛一直是睁着吗?” 瑰玛点点头,“上次来的时候,医生说即便是睡着了,他也会睁着眼,的确很怪。” “没错,查特也是这样。” “谁?”瑰玛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我们的时间不多了。”裹子把头转向瑰玛,“明天有个重刑犯人会被押解到这里,对吗?” “你怎么知道,他们今天早上才通知我。” “明天我陪你去火车站,一起去认识一下这个大人物。我有预感,光靠我们两个不行,得有个帮手。”说着,他拨通了电话。 七 梦境 秋天的金塔马市总有些特别的感觉。这种感觉不同于身处在闹市中见到形形色色琳琅满目的商品时的心痒难耐,也有别于一个人坐在静悄悄的丛林深处抬头仰望满天繁星时的孤独寂寥。 秋天的金塔马总有些特别的声音。这声音不同于千军万马摆开一字长舌阵对垒敌军雄师劲旅大战一触即发战士们屏住唿吸只等一声令下时令人窒息的静,也不同于正月里喧天的锣鼓声,震耳欲聋的炮竹声,合家团圆的欢歌笑语声。 秋天的金塔马也总有些特别的颜色。这颜色不同于麦田里金灿灿的稻麦在太阳光的照耀下时而浅时而深错落有致的丰收的色彩,也不同于杀猪宰羊款待尊贵的客人时从锋利的屠刀刃上自上而下滴下的近乎于黑,近乎于紫的血色。 就像“塔马”这个词的本意――太平一样,太过于平淡,也太过于平静。平淡到刚刚黄昏时分,街上便只有零星的过客,平静到只能听见晚风轻拂落叶的沙沙声。 天边的太阳已经下了云头,浓浓的云彩披上一层重重的红色,近乎黑色的红,分量感十足,随时要掉下来似的。这么重,这么大的云朵真要是落下来,金塔马肯定是吃不消的,好在只是假象罢了。在那份厚实的火烧映衬下,城市也变了模样,最远处延伸到黑暗里的街道已经亮了起来,零零星星点缀着原本漆黑的大地,却又没有多少亮色,不足以让人联想起繁华都市里不夜城的奇异景观。 金塔马的火车站里人头攒动。候车的多数是拎着大包小包做着长远离开这座城市打算的当地人,火车缓缓驶来,运载着来自世界各地的异乡人。当地人不愿留,纷纷离去。异地人也不愿来,一条条铁路却像一条条结实的锁链,硬是把他们拉了过来。这就是金塔马,一座世界上百分之九十的地图都找不到名字的并不繁华的城市。此刻,车站的灯已经全部打开了,那沉重的云早已被漆黑的夜空所吞没,完全看不见了。 列车缓缓驶来,像一只巨型蠕虫,放慢了脚步,最后是一声嘶鸣,拉响了汽笛,火车进站了。裹子下意识地看了看周围,一个清洁工穿着橙色的环卫工人马甲,佝偻着,正在清扫站台。另一边,是几个男孩,蹲在地上做着游戏,其中一个执拗着不肯蹲下。还有一位孕妇,身边放着几个大箱子,东张西望,似乎是在等待丈夫。 机车的门打开了,几个押解人员一跃而下,站在了机车大门的两侧,二目圆睁,颇有些气势。瑰玛使了个眼色,接站的狱警们也摆开阵势,封锁了周围一百米的区域。“大人物”即将出场,已经听到了他的脚步声,声音像是从另一个空间传来,裹子就站在时空之门的这一端,好像伸手就能触碰到,却是两个世界的人。他的侧脸已经从黑暗中伸了出来,被长长的头髮遮住了,双手连同铐他的镣铐一同从黑暗里脱颖而出,裹子的心跳有点加快了。 “你感觉有什么不对劲的吗?” 裹子转过头,看着瑰玛,她的双眼已经没了神,像两个嵌在稻草人眼窝里的玻璃球,仅仅剩下灯光照耀下反射起的光泽。裹子也感到全身乏力,他屏住了唿吸,“我想是乙醚。”说完这句话,周围的狱警们纷纷倒下,瑰玛也不由自主地朝裹子身上坠下,裹子试图接住她,却怎么也使不上力气。 “大人物”出现了,裹子依旧没能看清他的脸,因为他用衣服把整张脸包住了,“哈哈,发生什么事了,你们怎么都倒下了,是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吗?”他兴奋地从火车上蹦了下来,从裹子身旁跑了过去,“快看,这是什么,专门为我准备的别克?里维埃拉,谢谢你。”他一只手捂着鼻子,一只手拍了拍裹子的肩膀,裹子差一点就倒下了,那是瑰玛的车。他钻了进去,接着只听到马达的轰鸣声,裹子伸手试图去抓那辆车,眼前却变得一片漆黑。 第33页 别克?里维埃拉像箭一样飞驰而去,就在同一时刻,斜刺里又射出另一支箭,一支更快的箭。“大人物”刚刚才松弛下来的神经不得不又紧绷起来。透过后视镜,他看到那是一辆金色的跑车,像一只低空盘旋的直升机,唿啸着掠过公路。“大人物”将油门踩到底,车窗玻璃像是贴了一层摩沙,车窗外的一切景物都变得模煳,像刚下完雨的路况。他们的距离却还在缩小,“不行,得换条道。”想道这里。他勐地转动方向盘,同时右脚踩了下去,方向盘几乎旋转了360°,而汽车则在瞬间掉转了方向。这似乎并不出乎跑车主人的意料,他的车也做出了同样的动作,就在“大人物”疾驰而过的瞬间,跑车也完成了漂亮的转身。“见鬼。”“大人物”狠狠砸了一下方向盘,手铐刚好擦到手腕,就像被刀片划了一下,鲜血流了出来。这一切都顾不上了,他只是不停地超越着前面的车,两只手来回于档把和方向盘之间,手铐,牢牢地铐住了他,他开始烦躁起来,后面的车像一贴膏药,死死咬住。街上的车渐渐多了起来,大约进了市区,车速不得不有所放慢。 夜幕笼罩下的金塔马,这一天格外热闹,来自四面八方的车向火车站涌去,警车的警笛声,救护车的警笛声交织在一起,原本就难以分辨的声音,此刻再伴上火车汽笛声真的有点交响乐的味道。街头交响乐还不该忘记马达轰鸣声,一辆别克?里维埃拉,一辆暂时看不清的金色跑车把金塔马当成了城市公路赛的赛场,不停地超越,不断有珍贵的不珍贵的东西被撞翻,红色的番茄散落在路面上瞬间就成了鲜艷的番茄酱,一桶桶干净的矿物质水省去了洒水车不少麻烦,直升机也来凑热闹,接到报案,已经从市郊的基地缓缓升起,“大人物”果然是大人物。 一个老头似乎并没有被眼前的紧张气氛所感染,他牵着小孙子的手,缓缓地,悠然自得地,带着几分少有的好心情地走向马路中间,走向城市公路赛的赛场,而两位赛车手也刚好不期而至了。这位突如其来的老头儿像是电影里基努?里维斯的动作一样,镜头特写加上慢动作回放,完全不顾及别人的感受,“大人物”本能地勐打了一下方向,车轮碾在路基上,在巨大的初速度形成的巨大推动力下,别克?里维埃拉真的飞了起来。金色的跑车却及时地停在了路边。 当直升机飞抵事发现场的时候,除了别克?里维埃拉的残骸以及冒起的火焰外,什么也见不到。“没有见到跑车身影,完毕。” “继续搜索,继续搜索,完毕。”直升机依照命令继续在城市上空盘旋着。 当裹子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头顶是天蓝色的顶棚,看看周围,绿色的墙体。裹子揉了揉眼睛,口渴得要命。“谁把我送回家了。”他的脑海里只有那个匆匆躲进瑰玛车里的人,他蒙着脸,什么也没看见。他起身走到窗台边,窗户打开了,窗台上的仙人球和杜鹃花的土壤还是湿的。裹子又走到茶几前,水杯里盛满了水,他迫不及待地拿起来一饮而尽,居然不是水,带着点淡淡地甜味。茶几上还有一份吃光的盒饭和一份盛满的盒饭,裹子把手贴在上面,还有些热气。 “瞄。”裹子眯起了细而长的眼睛,他转过身,立柜的角落里躲着一只精灵,他的嘴角露出微笑,走过去把它抱了起来,是一只黑色的小猫,全身黝黑,没有一根杂色的毛,漂亮极了。它对裹子一点也不生疏,温顺地躲在他的怀里,发困似的打着哈欠,“我知道是谁了。”放下猫,裹子拿起了手机,电刚刚充满,他拔了线,通常充满电需要两个小时。裹子看了看表,居然已经是上午十点钟了。他拨通了电话。 “喂,睡得好吗?”话筒的那边是一个浑厚的声音,也是一个熟悉的声音。 “干嘛不多待一会儿,又不是上班,八点就得离开。”显然他们是熟人了。 “呵呵,没有我,你可怎么活啊。” 裹子添了添嘴唇,柜子上居然放着另一杯水,他又喝了一大口,甜甜的,“把小猫都带来了,可真有你的。不是让椰幽纯来吗,组织上怎么把你派来了?” 问题似乎有些难回答,他半天没答话。裹子似乎觉察到有些不对,“他怎么了?不会出什么事吧。” “你别急,我们见面再说吧。” “你现在在哪里?” “在金塔马监狱。”说完就挂了电话。 裹子急匆匆地穿上了外套,环顾四周,似乎陈设都没什么改变。他走到阳台,关上了窗户,又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笔状的仪器,把它贴在墙壁上,立柜上,茶几上,床底下,地板,天花板,电脑,在每一件物品上都检测了一边,确定没有窃听装置后,才又拨通了电话,“喂,您好。”他一边说着,一边出了家门,顺手带上了门,“我是租你房子的人,麻烦你帮我联繫一个换锁的人,我需要换把锁。” “你开什么玩笑,”房东没好气的说,“这已经是你第三次要求换锁了,如果觉得不安全,就住到保险柜里去吧!” “对不起,劳驾您了,我会多付些钱的。” “好吧。”房东挂了电话。 第34页 当裹子赶到监狱的时候,瑰玛已经到了,一条腿放在另一条腿上,一只手上的烟正独自燃烧着,另一只手则在按摩着脑门,眼睛紧闭着,鼻子里有轻微唿出的气。另外一边,一个傢伙带着红色的棒球帽,上面绣着纽约洋基队的标志,正在低头抽着烟,眼看菸灰就要落下来。他听到响声,抬起了头,见到是裹子,微笑着站了起来,“终于来了。”手里的菸灰也终于落到了地板上。 “你都搞定了?”眼前的人和裹子一样瘦,只是裹子的身上是有力的腱子肉,而他的身上似乎是真正意义上的皮包骨头,脑袋同瘦弱的身体相比较,显得太大了些,像裹子一样,长了一对细而长的眼睛,眼神里透着一股子灵气,调皮地眨着。整张脸显得搭配不当,各个器官单拿出来似乎都算端正,可组合在一起就显得有些不协调了。不过鼻子比较好看,有些向上翘的趋势。 他点了点大脑袋。“真不知道,没了你我可怎么活。” 瑰玛听到声音,两只大眼睛不情愿地睁开了,“他真的是你们‘家园’的人吗?” 裹子点点头。 “看来,我不得不佩服你们了。”她轻轻地扭了扭脖子,像是被什么东西卡住了。“要不是你的朋友,我的麻烦可就大了。”脖子终于又回到了正确的轨道上。“不介绍一下吗?” 他很惊讶的看着瑰玛,“怎么,裹子没跟你提起过我吗?” 她继续扭着自己的脖子,“提起?你的这位朋友平常就像是个哑巴。” “他叫罹,我们是很好的朋友。” 罹向瑰玛走去,伸出了手,“我们还是正式认识一下吧,我叫罹。”瑰玛也伸出手,两只手握在了一起,他的眼睛却一刻也没离开过瑰玛的脸。“您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监狱长。” “是吗,那么能告诉我你认识几位监狱长吗?” “呵呵,”罹笑了,露出不齐的牙齿,“您是第一位。”瑰玛用力把手抽了回去。 裹子和瑰玛依旧显得很疲惫,恨不能把椅子变成沙发床,脑袋像是有千金重,“还没缓过来?”罹一个人抽着烟,觉得很无趣。“真的有这么强烈的作用吗?”裹子勉强睁开了眼睛,努力地晃着,晃着。 “我也觉得奇怪,药效居然这么大,不可思议。”这一次终于完全清醒过来了,看看瑰玛,她似乎还需要睡一会儿。“对了,为什么不派椰幽纯来。” “你就那么不欢迎我吗?”一支烟已经抽完了,他不间歇的又点燃了一支。 “你的菸瘾越来越大了,啊。”裹子盯着他的手臂看,手背上有道抓痕。 他掐了烟,看看自己的手背,“这是昨天抓那小子的时候弄的,就像个婊子。”他伸出舌头添了添手背上的伤口。 “他的反应那么强烈?” “是啊,如果他束手就擒,就不会这么麻烦了。”他向裹子的方向挤了挤,沙发显得拥挤了些,“难道还嫌我对你的照顾不够吗?” 裹子觉得很不自在,向另外一边挪了挪,“谢谢你给我带来了小猫。没有它们,感觉生活少了什么似的。” “难道没有我,你就不觉得少了什么吗?”他又试图朝裹子的方向挪动屁股。裹子索性站了起来。 “我在问你,为什么不派椰幽纯来。” 罹有些失望地眨了眨并不美丽的眼睛,表情严肃起来,“你真的不知道吗?” “知道什么?他的电话总是无人接听。难道…”裹子的表情也变得严肃起来,他预感到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 “他死了,所以来不了了,也无法接你的电话。”说这番话的时候罹的脸上没有一点表情。 “你说什么?”裹子感到两条腿一下子没了力气,就像即将沸腾的水被一下子抽走了薪柴,瘫坐在沙发上。半晌才说出一句,“怎么死的?” “车祸。”罹又点上一根烟,“我去了现场,当时的情景…”罹向裹子详细地描述了一番现场的情况,裹子听得很认真,却什么都没记住,他只记住了一个结果,一个可能永远都无法忘记的结果。 光滑的石板路,刚刚下过雨。已经是仲秋时节了,正所谓一场秋雨一场凉,气温不算低,但是和着风感觉就会大不一样,有种*了躺在石板上的感觉。雨水把道路沖刷得很干净,“梆、梆”,两只易拉罐从屋顶落下来。总是有人习惯喝完了饮料就随手扔在高处。 “瞄~”,一只黑色的猫,朝下瞧瞧,看看刚刚碰掉了什么,接着转过脑袋,一跃下了屋顶,就不见了。 “爷爷,给。”一个小男孩,大大的眼睛,圆圆的鼻子,大大的脑袋。身上却穿着脏兮兮的单衣,就像这易拉罐一样刚被雨水淋洗,头髮湿漉漉的。 一个老头,正推着三轮车。他身形消瘦,驼着背,头顶的头髮已经不剩下几根了,脚下倒是很有劲的样子,迈出的每一步都很扎实,全然不像上了年纪的人。他接过易拉罐,扔进了一个缝着补丁的编织袋,里面已经装得满满当当了,老头使劲压了压,又把另一个也塞了进去。 第35页 “瞄。”还是那只猫,它瞪大了眼睛,警惕地朝下面看了看,似乎发现了什么,四只爪子悄悄伸了出来。“嗖”的一声,来不及看清楚,男孩居然一跃窜了上去。小猫受了惊吓,叫了一声,沿着墙沿儿飞奔而去。男孩见小猫跑了,俯下身去,双手扶墙,两条腿很有力地朝后一蹬,弹簧一般扑了上去,男孩的姿势与那只小猫无异,双眼放着光,眦着牙。见猫一跃上了房顶,也跟着纵身一跃,“梆”,房顶的一块瓦片被踩得稀碎。 “喂,你干什么,快下来!”呵斥一声,听得出来,是用了全身的力气。 “怎么回事!”又是一声呵斥,声音更加洪亮,是从屋里传来的,“哪里来的小孩?” 小男孩转身轻巧地一跃,从屋顶落到了墙头,又一蹦,就落到了三轮车上。 “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老头瞪大了眼,恶狠狠地说,“叫你不许用四条腿乱跑。”男孩低下了头,不敢正视老头的脸。老头也不慌张,推着三轮车,朝胡同口走去。 老头是从哪里来的没人知道,他从未跟人说起过,也从未有人问起过,就像是从天上或者地缝里突然冒出来的。人们对他的了解只有一个名字,栓老头,至于为什么这么叫就不得而知了。栓老头到金塔马也就不到一年的时间,一直领着自己的小孙子,名叫哟哟,一起生活,再没人见过其他亲戚或是朋友。栓老头每天靠捡破烂维持生活,供养两个人还算宽裕。栓老头就这么推着小车,慢慢朝前走着,哟哟则一刻也闲不住,一会儿抠抠手指头,一会儿挠挠头髮,一会儿又在不大的车上打起滚来,很像一只无忧无虑的小猴子。男孩停了下来,因为车不走了。迎面走来两个人,显然是喝醉了,相互搀扶着。胡同很窄,似乎无法让他们同时通过。其中一个似乎还算清醒,正看着栓老头,栓老头也看着他。 “为什么不走了?”一直埋着头的是裹子,他很少喝酒,喝醉的次数则更少,这条胡同是去他租住的房子的必经之路。“怎么你们认识?”他注意到罹正看着对面的老头。 “哦,怎么会呢,我才刚来这里。我们走吧。”他搀扶着裹子,继续向前走去,从老头的三轮前侧身而过,就在那一刻,裹子注意到了那个老头,他的脖子上,有一道长长的疤痕,他一下子清醒了一大半。老头低下头,推着车,加快了脚步,而那个孩子则一直盯着裹子看,脸上洋溢着微笑。裹子又把头垂了下去,贴到了罹的身上。 罹拍拍他的脑袋,“还是这么不能喝,下次可要小心了。”他把他的胳膊绕在自己的脖子上,艰难地挪着步子。就这么穿过了胡同,穿过了楼前的小广场,上了电梯。 裹子一边晃着脑袋,一边喃喃地说:“钥匙在我的口袋里。” “不必了,我有,昨天配的。”转眼就到了家门口,他熟练地把钥匙插了进去,打开了门。罹把裹子小心地放在了沙发上,盖上自己的上衣,“好好睡一觉,我去给你做点醒酒汤。”说完进了厨房。 在确定罹已经离开后,裹子睁开了双眼,他拨通了房东的电话,“帮我换锁芯了吗?” “已经换了。记得把钱和房租一併打过来啊。对了,新钥匙就塞在你的邮箱了,回去记得到那里取。” “真是太感谢了。”裹子挂了电话,牙齿咬着下嘴唇,慢慢推开了房门。 罹就像是房子的主人一样,在裹子的面前干着各种家务,而裹子需要做的就是坐在那里,像个不会动的稻草人。 “醒酒汤好了。”罹端着一个汤盆兴沖沖地走了出来,裹子连忙闭上了眼睛。罹放下汤,嘆息了一声,“还是不省人事吗?”他摇了摇头,“瞧我对你多好。”他俯下身,用手摸了摸裹子的脸,“你不留我吗?”裹子假装听不见,双目紧锁,“算了,你可真没良心。醒来自己喝吧,我走了。”他试图拿走盖在裹子身上的衣服,见他睡得正香,便没有取走。“邦,”裹子听到了关门的声音。 裹子有些抓狂,该来的永远也来不了了,不想见到的却永远也摆脱不掉。他检查了搭在身上的罹的上衣,里面什么也没有。裹子坐了起来,喝了一口醒酒汤,呆呆地望着天花板,长长地嘆息了一声。他翻出了兜里的一沓照片,几乎全是椰幽纯拍的,到今天裹子才发现,里面竟然没有一张拍的是他自己,裹子拼命地回忆着,生怕再也记不起他的模样了…… 过丘镇是美丽的,特别是黄昏。黄昏的过丘镇,听得见潺潺流水声的过丘桥上,天边的火烧云映红了半边天空,也给过丘桥下的小溪披上一层淡淡的红霞,裹子到这里已经有些时候了,每天他都会在过丘桥上站一会儿,看看下面清可见底的溪水。黄昏的过丘桥,他还是第一次看得这么仔细,天边那一片片火红的云朵,一点一点披上金色的外衣,层层叠叠,像极了海上的浪花,一浪接着一浪,一浪赶着一浪,由远远的天边推到小溪边,推到过丘桥下。 过丘镇也是僻静的,但不全是,至少市场是个特例。市场,也就是裹子的家,则是另外一番景象。每天自清晨起就不再寂静,叫卖声,吵闹声,啼哭声,抓贼声会一直持续到黄昏,取而代之以大喇叭里的不再流行的歌曲声,麻将牌推倒后的相互撞击声,以及压大压小的大唿小叫声,这里的赌场很多,只是在门口稍稍做了伪装,挂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未来之星创建娱乐广场”几个字。 第36页 这里的一切对于13岁的裹子来说都是新鲜的。特别是那种被称作卡拉ok的东西,似乎带有魔力。每天夜里凌晨一两点,他都会来,运气足够好的话,就会接过最后一位客人手中的话筒,之后顶着老闆“小流氓”或者“小叫花”的呵斥声,有时则干脆是一通噼头盖脸的毒打,但无论如何,他都会接过话筒,唱上一支歌。这样久了,老闆也就不再轰他走了,除非他唱完一支仍赖着不走,老闆可就动粗了。 这一次他挨了一记耳光,因为在唱过了《爱情迷航》,《最终》,《情人节礼物》,《心跳》,《地平线》,《明明是爱》,《最后一次拥抱》,《你会记得那年十二月七日清晨的大桥边》后,他试图再唱一首《我永远记得那一天》,结果他真的记住了那一天,手捂着红红的脸,身后是“你这个小混蛋,不要再让我见到你”的谩骂声,离开了“未来之星”,走得远了,一个人伤心起来。他唱的歌都出自一个叫做游茄鸣韧的女歌星,从第一次在电视上见到她,听到她的歌声,裹子就再也忘不了了,忘不了她完美的眼睛,忘不了她完美的鼻子,忘不了她完美的嘴巴,忘不了她完美的声音,就像忘不了妈妈领他吃过的唯一一次酱猪手的味道,以及小时候爸爸讲给他的刺客故事一样。 角落里,一个不大的角落里,野猫温馨地把头藏在皮毛和爪子里,而将四个爪子,肥肥的肚皮和捲缩的尾巴全都掩藏在男孩的怀抱里。三年了,三年的流浪生活,他从未离开过小猫,似乎自己天生就爱猫,也只有这样,才不至于在从噩梦中惊醒后手里什么也抓不到。 “裹子,天亮了。”如同公鸡打鸣一般准时,裹子被叫醒了。天还黑洞洞的,所谓的“亮”不过是东方地平线上的一抹淡黄而已,怀里的猫听到了,却不理会,只是侧转头去,眯眯眼,继续睡去。 “我说了,不加入。”裹子把猫抓起来,扔在了一边。 “你可想好了,我们可是天下第一大帮。” “哼,”裹子沖他吐了吐舌头,“又是这一套,你都没我大,凭什么领导我?” “瞎说,我都十四了。” “你的年龄难道是每十一个月就长一岁吗?” 他竟然扳着手指头数起来,数不过来竟然撅起了嘴巴,“就是又怎么样?”记不清是第几次邀请裹子了,椰幽纯很着急,他是市场里的孩子王,自封帮主,裹子就是不买他的帐,他总是以独居的罗宾汉自诩。 流浪的孩子们总有些共同之处,相似的经歷,但也不尽相同,比如理想,他们各有各的理想,椰幽纯渴望领导别人,而裹子则梦想成为歌星,和偶像游茄鸣韧同台演出。椰幽纯还是显露出了卓越的才华,至少在他的“统治”下,市场可以鸡犬不宁,市场里的孩子们也被分成了两派,乞丐帮和裹子。 太阳光狠毒地射在面板上,锃亮的一把刀,显然是锋利无比的,直插到面板里很深的地方,显然还要配合上强劲的手劲。板上堆满了肉,面前挂的也全是肉。肉板的边上摆着一个大筐,里面装满了黄澄澄的橙。裹子比同龄人要高一些,却很瘦弱,此刻的他,藏在人群中窥视着那些橙。 “喂,”不等卖橙的人开口,裹子已经窜进了人群,假装漫无目的地四处张望。“想吃就跟我说,别总是偷,小东西。”卖橙的是个上了年纪的人,一把年纪了,还得出来辛苦卖东西。裹子有些不好意思,可肚子是不会撒谎的,它已经开始叫了,于是他向着大筐慢慢挪着步子,老头很慷慨,挑了两个个大的,放在了他的手里。裹子不说话,只是吐了吐舌头。 一个中年男子怀抱着孩子,拎着菜篮子走了过来,边走边晃着屁股,抱孩子的手还时不时地往嘴里送着瓜子。耳朵上挂着一副眼镜,从厚度看,度数一定小不了,裹子在一旁悄悄地数了数圈数,竟然没数清。 “师傅,我买肉,要里嵴肉。”一边说话,一边还往外吐着瓜子皮。声音有些怪,一点也不阳刚,甚至有点娘娘腔。这让裹子有点受不了,他一直自诩是独居的侠盗罗宾汉。卖肉的人从案板上抽出刀,熟练地切下一块肉,正准备上秤,娘娘腔就又发话了,“让我看看。”他并不打算用眼睛看,因为鼻子已经凑了过去,像狗一样闻了闻,“这块可不行,不新鲜了。” “您可瞅准了,今天早上杀的。绝对没问题。” “这我不管,再切别的。”体型大约是娘娘腔两倍的肉铺老闆就这样被他指来指去,换了好几次,他才掏钱收下了肉,裹子不得不佩服老闆的好性格。那人装好了肉,抱着小孩,离开了肉铺。裹子则跟着他挤进了人群,手脚麻利的裹子从袖管里掏出常备的钩子,小心翼翼地伸进菜篮里,只一钩便把那块肉弄到手了。活儿做得熟了,竟没叫任何人觉察。裹子把肉揣在怀里,一闪就不见了。 椰幽纯正带领着手下一干弟兄帮忙卸货呢,他们算是市场里的正经小孩,大家都愿意找“乞丐帮”出来帮忙。“我也不吃生肉,偷这东西有什么用?”裹子后悔了,正为无处“销赃”而发愁,他看到了正忙得不亦乐乎的椰幽纯。于是,一个坏主意诞生了,他跑过去随手把肉丢在了椰幽纯身后,椰幽纯丝毫没有察觉,裹子已经不见了。 第37页 较真儿的娘娘腔很快就发现了,抱着孩子又返了回来,恰巧逮了大汗淋漓的椰幽纯一个正着,他还搞不清怎么回事就被扣了一顶“人赃俱获”的帽子,还惊动了市场派出所。这一幕都被一个穿着制服的人看在眼里,他悄悄地接近了裹子。 “小伙子,手段不错吗。” 裹子正躲在角落里窥探着所发生的一切,被这一声吓了一跳,“你是谁,要干什么?” “还假装,我可是全都看见了。你不觉得自己有点坏吗?那小子可是被打得不轻啊。”穿制服的人坏笑着。 “要你管。”裹子起身打算离开,却被那人一把抓住了,那只手不知有多么大的力量,任凭裹子再怎么挣扎也动弹不得。 “我当你侠义心肠,原来这么不仗义。” “胡说,你说谁不仗义!”裹子痛苦地甩着肩膀,吐着舌头。“好吧,你松开我,我现在就去认错。”那人放开了他,裹子还想狡辩,“其实我们是好朋友,我只是想和他分享搞来的食物罢了。” “朋友?这么说你是想恩将仇报了?” “什么恩将仇报,他对我有什么恩?” “没有吗?你再好好想想,他好像每次弄到好吃的总想着分你一份,尽管你一直不肯加入他们的组织,对吗?” 裹子瞪大了细而长的眼睛,“你怎么知道的?”他有些羞愧地涨红了脸。 “我还知道你崇拜游茄鸣韧,想当歌星,对吗?”他就像裹子肚里的蛔虫。 裹子仔细看着眼前的这个大块头,在当时的裹子看来他像一座大山一样,而最有特点的是他的鬍子,是很特别的山羊鬍。裹子拼命地回忆,从自己的眼睛里将每天成百上千个一闪而过的影像找了出来,分类检索一一对比,当兵的,穿制服的,就是没有眼前这一位,又或许他就在那一群穿制服的人当中。 “没可能,我没有见过你,你不可能这么了解我。 “哈哈,”那人大笑起来,“你这个小鬼还太嫩了,走,跟我去救你的朋友。”裹子只得不情愿的走上前去,向娘娘腔和警察承认了偷窃事实。 “是我干的,你们放了他吧。” “我可以证明。”穿制服的人也来凑热闹。警察正准备带走椰幽纯,这一次,带走的换做了裹子。 就这样,裹子度过了人生中在警察局里的第一个24小时,第二天的相同时刻他被放了出来,因为警察了解到他的父母都不在身边。裹子很担心,担心自己被送进孤儿院,从小他就觉得那里面的阿姨都是魔鬼,会像继父一样虐待他,因此每次被送进去,他都会悄悄熘出来,继续流浪。 这一次,一个陌生而熟悉的人站在了他的面前,旁边还有一个自己再熟悉不过也厌倦不过的人,椰幽纯。 “跟我走吧,我盯你们两个很久了。”是那个穿制服的人。 “去哪里?”裹子很好奇。 “去你想去的地方。”那人看看裹子,又捏捏他的嘴巴,“对了,你不是很讨厌加入某个帮派吗,这次恐怕由不得你了。” “你说的是什么组织?”椰幽纯也很好奇。他却只是笑笑,并不回答。“那能告诉我你是谁吗?” “你们会知道的,他们都叫我山羊,你们叫我老师就行了。”他的脸上露出一丝诡异的笑,之后,三个人的身影逐渐消失了,就像西下的太阳。很多年以后,“你会知道的”这句话也成了裹子最常说的话。 过丘镇依然僻静,市场也依旧喧闹,只是细心的人或许间或会发现两个流浪的孩子不见了,“乞丐帮”也换了新领袖。即便如此,也从来没有人问起过这件事,久而久之,好像那两个人从来也没存在过。 天空中忽而一片漆黑,忽而又金光闪闪,裹子仰望着天际,似乎是椰幽纯的身影,他微笑着,露出两个酒窝,裹子大声喊着他的名字,他的身影却越来越远。取而代之的是一只猫,是小时候天天陪伴自己睡觉的野猫,它冲着自己笑,裹子也冲着它笑,伸手想要把它抓过来。突然,一只巨大的手从天上伸下来抓住了小猫,小猫变得痛苦不堪,瞪大了眼睛,里面满是恐怖,它竭力想要喊叫,却发不出一点声音。那只手上有一支穿着黑线的针,那只手把针连同线刺入了小猫的脑袋,小猫痛苦到了极点,像是要死过去似的。然而一转眼,小猫又恢復了平静,在那只大手熟练的操控下变成了皮影,手一提线,它便站了起来,再一拉线,小猫就走起了方步。 裹子睁开了眼睛,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他感到手心热乎乎的,摸了摸,毛绒绒的,他打开了灯,那只小黑猫正躺在他的身边。裹子揉揉眼睛,看见了墙上的游茄鸣韧,她也正看着他。 八 战国 长长的走廊,看不到尽头,无数的灯像繁星一样点缀在高高的天蓬上,发出昏黄的光。这一切很容易让人联想起某个废弃多年的医院的地下室,所不同的是那里曾经停放的是尸体,而这里羁押的是犯人。 走廊的那一端传来了脚步声,由远而近,是皮鞋有节奏的与光滑的地板相接触发出的响声,颇有乐感。顺着声音,一个高大的身影渐渐从黑暗中走出,轮廓也明朗起来:一身笔挺的西装,精干的短髮。他有一张削瘦的脸,尖窄的下巴,剃得很干净,十分干练的样子。他的眼睛也终于从黑暗中露出来,细而长,目光锐利 ,像猫的眼。猫是不戴眼镜的,他有,是一副宽边黑眶的眼镜,细而长,与他眼睛的形状相配。是裹子,这一次他的身边多了两个身影,瑰玛和罹。三个人不紧不慢地走着,对于走廊两旁紧紧锁闭着的一座座黑灰色的牢房毫不在意,只是径直地走,终于走到了尽头。 第38页 那里是一面墙,瑰玛做好了准备,一只手已经抬了起来,裹子却抢先一步,他对着墙说了些什么,罹没有听清楚,不过墙并没有顺势开启,倒是旁边的电梯门开了。裹子进了电梯,罹和瑰玛也跟着走了进去,裹子的食指按下了-4层的按钮。 “没看出来,你似乎比我更了解这座监狱。”瑰玛拍拍裹子的肩膀。裹子转过脸,沖她吐了吐舌头。“你送我的东西我拆开了。” “喜欢吗?” 瑰玛点点头。“为什么是tendre poison的香水,shalimar不好吗?” “不知道,我觉得这种味道更适合你。”电梯的门开了,裹子快步走了出去,接着是瑰玛。只有罹留在电梯里,他总是走在他俩的后头。 “喂,这次换我来,别忘了,我是监狱长。”瑰玛抢先一步到了门口,在门板上的窗口里键入长长的一串数字,里面传来机器运算的声响,“邦”地一声,那扇厚重的门开了。瑰玛戴上了眼镜。 “大人物”被大门开启的声音惊醒了,他从床上坐起来,用手遮住了眼睛。裹子还是没能看清他的脸。像上次一样,裹子把准备好的眼镜戴在了他的耳朵上,他的手才离开了脑袋,神秘的脸第一次露出来。那是一张看过之后就记不起来的大众脸,没有想像中天才的大脑袋,体型不胖不瘦,皮肤不黑不白,头髮不短不长。裹子敢打赌,世界上百分之八十的人都和他相似,就像烧制瓷器的模子,柴汝哥钧定,无论多么珍贵,多么精美,最初的模子长的都差不多。只是裹子手上的仪器不停闪烁的红点提醒他面前的不是个普通人。 他还是闭着眼睛,“你们这么作可是侵犯了犯人最基本的权利。” “那么对不起了,不过,对于一个企图逃跑的犯人,我们会考虑让他在这种地方多关几天禁闭的。”瑰玛解释说。终于,他还是没能抵御五彩缤纷的世界的诱惑,缓缓睁开了眼睛,剧烈的灯光透过特制的镜片,能量被分散了百分之九十八,变成了柔和的光,就像每天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在眼睛上,轻柔和缓,很舒服。“还算识相。”瑰玛翻开了厚厚的卷宗的第一页,“拿师,1975年出生,无国籍,被十五个国家或地区视为危险或不受欢迎的人。从小患有自闭症,后转为精神分裂症,狂想症,幻想自己是命运之神的儿子,有一天会回到天上去。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可以读懂人心,看出别人的所思所想。科学家尚无法对此做出合理的解释,只是判断可能是使用了某种人类尚未掌握的思维沟通的方法。通过读心术窃取国家机密,卖给敌国,再用同样的方法骗取敌国的情报,成为双面间谍。” “喂喂,”拿师打断了瑰玛,“既然是没有国籍,那还分什么敌国我国。”他一脸的不屑,翘起下巴,用手支在桌子上。 “还有,以命运之子的名义非法成立邪教组织。”瑰玛并不理会,执拗的念完了他的简歷。 “你的心里也在打鼓,难道不是吗?”他的笑容很自信,眼睛盯着瑰玛,“你们每个人还不是各有各的主意,你打着他的主意,”拿师用下巴指指裹子,瑰玛看看裹子,他刚好也在看她,她皱起了眉头。“你也打着他的主意,”他又指指一直在角落里的罹,罹不自然地咳了两声,把棒球帽往低压了些,“你们都疯了吗?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对同一个人,哈哈。” “你在胡说什么?”瑰玛的脸涨得通红,极力掩饰自己。 “还有你,只有你,我有点猜不透。你似乎被谜团所笼罩,极力掩饰着自己的感情。不过,我可以明确地答覆你,我没有你想要的东西。”他在看似毫不经意间说出了每个人的想法,就像在做猜字游戏,却远比那种游戏来得轻巧容易的多。“睡了整整一天,好久没运动了。” “你要干什么?”瑰玛见他站了起来,闪在一边。只见他闭上眼睛,左右晃着脑袋,两只手放在胸前做着迴环运动,两条腿有节奏地跟着左右摇摆。滑稽的样子把三个人都逗笑了。 罹站了出来,抓住了他的胳膊,“你这算运动吗,是做给你的信徒的吗?” 他睁开眼睛惊奇地看着罹,“你要干什么?快放开我。” “不是会猜心吗,难道会不知道?”不等拿师回答,罹将他一把揽入怀中,“教你做真正的运动。” 监狱变成了舞池,拿师在罹的手中变成了没有重量的布娃娃,被他拉回来,抛出去,还不过瘾,罹索性把他抱起来,像扔篮球一样抛在空中,再接住,死死抓住他的胳膊,甩到裆下,拿师大张着嘴巴,整个背心都贴在了冰冷的地板上,罹又将他抽回来,转个身,抱住他的腿,这样他就完全大头冲下了,拿师全身的血都涌向了脑袋,一时间喘不上气来。罹轻轻唿出一口气,“这才叫做运动吗。” “喔。”瑰玛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你是干什么的?” “他从小在舞厅长大。”裹子回答说,罹听到了,冲着裹子坏笑,“呵呵,我们可是老相识了。” “快把我放下来,受不了了。”大头冲下的拿师被折腾的痛苦不堪。 “这么说你答应帮我的忙了?”裹子弯下腰,鼻子差不多贴到了拿师的鼻子。 第39页 “我答应你!”拿师有气无力地答道。 罹放下了拿师,他平躺在床上,用手按住脖子,上气不接下气。“你们这群疯子,要不是你,我早就跑了。”罹的厉害他是深切领会了。 “既然答应了,就不必呆在这里了,瑰玛,能把他转移到普通牢房吗?” 瑰玛仰视着他,学着他的样子吐了吐舌头,裹子被逗乐了,“为什么你总是用命令的语气,我是你的御用女佣吗?” “哦,不是。当然不是,对不起,没有注意措辞。请把拿师转移到普通牢房好吗?” “你还是在命令我。”这次连一旁的罹和拿师也乐了。 “那我该怎么说?”裹子紧张起来,越是紧张,越是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他不是诚心的,他也不知道如何表达。”拿师的语气很肯定。 “这我可以证明,他对我就是这样。”罹也来凑热闹。这下子,裹子一句话也说不出了,嘴巴半张着,瑰玛盯着他的嘴巴看,双手上下活动,看不出是什么手势,“你,你明白了吧?” “从一开始我就明白了。算了,谁叫你是哑巴转世呢。”裹子笑着吐了吐舌头,大伙儿都跟着笑了。 傍晚,pink orenge beach酒吧。 裹子,罹和瑰玛。 “需要点什么?”服务员曼妙的身姿出现在三个人跟前,声音极细,罹像是发现了宝贝。 “要两杯芝华士,瑰玛,你要什么,啤酒怎么样?”裹子开始点菜了。 瑰玛穿着白色的风衣和白色的裙摆,她喜欢白色,就像裹子喜欢灰色,一条纤细的腿搭在另一条腿上,正悠闲地抽着烟,菸草味道很浓,不过裹子还是能闻得出来,这次她用了他送给她的香水。“你觉得我就那么差吗?” “什么?” “小姐,要三杯芝华士。” “哦,”裹子听明白了,“给我来一份椒盐脆鸡骨,你们呢?” “我也一样。”罹还在?着服务恘,她似n已经习?了,并 觉得有&agr*e;么不自(。 “我要一份黑胡椒牛柳比萨。”瑰玛继续吞云吐雾。 裹子稍稍放松下来,双手却还在不停地相互揉搓着,“今天上午真是不好意思。我平时就是这样不注意吗?我是指对您说话的措辞。”裹子把人称换成了敬称。 “你在跟我说话吗?”罹故意插话,还不停地坏笑着。裹子狠狠盯了他一眼。 “突然变得这么谦恭,我还真是不适应呢。” “是吗,您会慢慢适应的。”裹子继续陪笑着,瑰玛却绷着一张脸,让人琢磨不透。 “那这样吧,监狱长大人,就让我唱一支歌来表示歉意吧。”说着他接过了话筒,“喂,给我接那首歌。” “哪首?”罹明知故问。 “就是我们每次必唱的那首。” “哦。”罹选了那首游茄鸣韧的代表作,《我永远记得那一天》。 节奏声响起,裹子的肩膀不由得随着节拍动起来,这是首他再熟悉不过的歌了,屏幕上,一个曼妙的歌星迈着轻盈的步伐从沙滩走来: “我会永远记得那一天 轻轻涌上岸边的潮水打湿了捲起的裤腿 柔柔吹过的海风撩起你飘逸的秀髮 缓缓洒下的阳光照耀进我懵懂的心灵 轻轻躺在你的肩膀上 静静回忆我们的童年 郎骑竹马来 绕床弄青梅 同在长干里 两小无嫌猜 哦~哦 就在不知不觉中 时光飞逝如流水 终于等到这一天 哦~哦 就在不知不觉中 时光飞逝如流水 终于等到这一天 我会永远记得这一天…” 裹子完全陶醉在歌声当中,那一刻,似乎真的等到了心上人,那一刻,一切烦恼与忧愁都化作轻轻的水滴,随着落潮而去。他的声音在业余人群中显然有着不可小觑的震撼力,瑰玛呆呆地望着他,半晌没说话。歌的尾声很长,大约一分半钟,裹子的眼睛始终闭着,聆听偶像的歌,还在回忆着刚刚终了的乐曲声。当音乐声完全消失的时候,罹和瑰玛不约而同地鼓起掌来,罹还不停地怪叫着。“真是看不出啊,你唱得真不错。”瑰玛的模样很像发现了璞玉的智者,玉捧在手心上,一切辛苦就全都忘记了。 裹子长出了一口气,用舌头添了添有些发干的嘴唇,瑰玛把水递到了跟前,他微笑着,笑得很自然,“谢谢。”像喝啤酒一样,干了整杯水。当然,必要的寒暄还是少不了的,“好长时间不唱了,不免有些生疏。” “你就别谦虚了,真的很不错。”瑰玛又递给他一杯水,“继续啊。”裹子的歌瘾已经上来了,接着,他扯开嗓子一连高歌了十多曲,每一首都有些难度,不过真是应了那句老话,状态来了挡也挡不住,他都应对自如的拿下了。 “怎么不继续唱了?”裹子终于停了下来,瑰玛好像还没听够。 裹子摇摇头,“唱不起来了,罹你来露一手,让我们瑰玛小姐高兴一下。” 第40页 罹也很高兴,似乎已经憋了太久,瑰玛反倒没有刚才那么兴奋了,“你马上就会知道的,来吧,罹!”裹子举起酒杯,瑰玛也举起酒杯,两人分别喝了一大口。裹子对酒精很敏感,脸蛋已经通红了。 罹脱了上衣,将杯中剩余的酒一饮而尽,独自一人跃进了舞池。罹果然没有让所有人失望。音乐声响起,整个舞池的人都成了他的观众。他扭动着即便是少女也少有的纤细腰身,做着各种高难度的动作,好似一个真正的舞蹈家,渐渐融入到音乐之中,身体化作舞曲的一部分,就像一支跳动的音符。 “等等,我好像见过他。”瑰玛完全被他吸引住了,不单单是他的舞姿。 “你说什么?据我所知,他好像不出生在这个地方。”裹子的耳朵很灵,瑰玛却不一定能听清他的声音,所以他尽量把嘴靠近她的耳朵,以便穿透隆隆的音乐声。 乐曲的节奏越来越快,舞池上空跳跃的灯光来回变换着七彩的颜色,整个舞池就像一个大转轮,时空大转轮,不停地转啊转,转回到从前,转回到罹和瑰玛的从前…… 那时候这里还不叫pink orenge beach,而有一个更酷的名字――战国。罹生在战国,长在战国。战国是当时整个金塔马最大的舞厅,或者叫club,至于罹为什么出生在舞厅里,还有一段故事。 罹的母亲那时正年轻,是战国的常客。绝好的身段,吸引着每一个舞者的眼球,追慕者不胜枚举。她并不高傲,但也像所有的少女一样怀揣着欢乐的理想,于是便同当中的一位佼佼者发生了恋情,也因为一次意外,有了罹。罹的出生同样是个意外,他是提前两个月降生的,依然是个孩子的母亲显然不会意识到这一点,当时还在战国同新男友跳着舞。有些女人是这样的,即便临盆,腹部的变化也不是特别明显,就这样,罹被生在了战国。 后来,罹只见过母亲的照片,和他自己长的一点也不像,至于父亲是谁,恐怕只有他的妈妈知道,好像一夜之间就全部消失了。也许罹就长得像这个父亲。然而当时就在战国的人却矢口否认碰到过与罹长相相似的人。 罹是生在战国的,好心人收养了他,才发现他的心脏有问题。好心人很有钱却怎么也治不好他的病。然而也许是遗传的原因,尽管心脏不好,罹却很爱跳舞,不过跳一会儿就必须停下来休息。还在读小学的时候他便是战国的常客了,所以说他是“长在战国”的。久而久之,身体越来越好,心脏的毛病似乎不治自愈了。 罹的舞技没的说,相貌也说得过去,一张超越年龄的成熟的脸,颇受女孩的青睐。他的养父母则更加开放的可以,不仅将身世从小就告诉了他,连逃课跳舞这种事也表示理解,甚至不介意13岁的养子交女朋友,因为他们自己的交往就始于12岁,真是可怕的父母! 罹因此而变得肆无忌惮,吸菸,酗酒,嗑药,但有一点却做得很特别,他总是独善其身,拒绝所有的女孩,理由也足够充分,她们的年纪太大了。是啊,有谁能比他更年轻呢。直到有一天,瑰玛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 打架不是罹的长项,但逃跑却是。每每到了战国里狼烟四起,响声雷动的时候,即便是主要当事人的罹也总能在第一时间逃得无影无踪。就算偶尔失手被擒,亦能立刻做出一副天真无邪的可怜无辜状,被警方误以为是受害者不切实际地保护起来,最多只是向他纸醉金迷但却富得流油的养父母那里收缴些在普通人眼里是半年生活费在他们手中还不够半日挥霍的罚款而已。说真的,他的养父母真的很了不起,罹一直不知道老爸是干什么的,总之从来没为生活发愁过。 战国,如同它的名字,混乱不堪。入口处竖立着一只原件大小四分之一的狮身人面像,进门不显眼的位置张贴着“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的标志”,然而似乎“成年”指的是已满十周岁的人。通常的歌舞厅都很注重门面,战国也不例外,气派的大门足足有两人高,金光闪闪。进到门里却变成了深邃的走廊,灯光晦暗,就像是从天堂到地狱的通道一样。又像是进入了老虎的嘴巴,通过长长的喉咙然后进入巨大的肚子,而舞池就是老虎的胃。夺目的七彩的光,震耳欲聋的声音,人贴人,人挤人,相互蠕动的场景,也如同老虎胃里正待消化的各种动物的腐肉一般,缠绕在一起,散发出特别的味道。老虎的食物是可以消化干净的,战国却不行,人多了,什么样的摩擦都会发生。 “给我一杯白水,加冰的。”刚刚跳完一曲的罹满头大汗,坐在椅子上就像上面插了针一样,来回摇晃,再不就敲敲桌子。瑰玛正坐在他的对面,抽着烟,那时她也就二十出头,刚刚工作不久。他无意中看了瑰玛一眼,她穿着一身连体的白沙裙,紧紧包裹下凸显出傲人的曲线,加上从涂得奼紫嫣红的唇中不断冒出的烟圈,使得罹误以为是新来的小姐。这次有所不同,因为以前在战国也见的多了,却没有过这种怦然心动的感觉。瑰玛也刚好注意到了他。 “怎么,不邀请我吗?”她说话的时候故意翘起下巴,一副从高处俯瞰芸芸众生的姿态。 “再来一杯加冰的白水。”罹招唿道。 “怎么你这小鬼只喝的起白水吗?”瑰玛故意把烟吐到了罹的脸上。 第41页 “哦,哪有啊,这个最解渴,如果不喜欢,你可以选别的。”说话的时候还是不免露出一脸的稚气。 “我可是听说你是这里的机灵鬼,小人精,只要是战国发生的事,没有你不知道的,对吗?” “哪有啊,听他们瞎说的。”罹意识到平时的牛吹得有些大了。 “不要怕,小朋友,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好吗?”罹笑着摇摇头。“那好吧,我们谈点儿别的。你练舞蹈有多久了?” “没练过。”罹回答得很干脆。 “真的吗。”瑰玛露出灿烂的笑容,那时她的牙齿还很洁净。“那你跳得可真不错,不想加入专业的舞蹈队吗?” “不想,玩玩儿而已,何必当真呢。”罹开始仔细观察眼前这个女人,她的举手投足都像个舞女,却有一份特殊的气质吸引着他,一个还不真正懂得爱的他。 “是吗,对你将来考艺术学校可是有帮助啊。” “代沟,我和你真的有代沟,”罹还在不停地摇晃着身体,“我连中学都不想上,你却跟我说什么大学。还没料到你老到这种程度。” 瑰玛觉得好笑,居然被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孩教训,“我可是专业人士,专门练过的。”其实,她真正专门练过的是散打。 “恩,”罹有些犹豫,但他并不想离开瑰玛,拿起水杯,喝了一口加冰的水,没有咽下去,还在享受舌头浸泡在冰凉的水里的滋味。 “好好考虑一下,把知道的都告诉我,好吗?”瑰玛用一种慈祥的眼光看着他,让罹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信任感,好像不得不说似的。 “你想知道什么?” 瑰玛笑了,就像给罹吃了一块蜜糖,甜甜的,沾着口水。“好吧,你靠近一点。”瑰玛冲着罹招招手,弯曲的食指仿佛是无形的钩子一样,钩住了罹的衣领,“她会亲我一下吗,”他一厢情愿地想像着。瑰玛却看看四周,目光停在了舞池中央。 就在罹满心欢喜着尽量闭上千方百计试图张开放声大笑的嘴巴时,也就在瑰玛看到自己的同伴一前一后没有半点伪装地步入舞池的正中央感到无奈与失落时,也同样是在震耳欲聋的一声枪响过后人群中爆发出刺穿耳膜的惊声尖叫时,“轰”地一声巨响,那个挂在舞池中央的摇摇欲坠的球形灯,那个原本有十七种颜色变换如今只剩下七个灯头在闪光老闆早就允诺要换掉的灯终于完成了点亮黑暗舞池的使命,光荣地落了下来,急速地落了下来,已有先兆的落了下来。 也不知是那声枪响非同一般的震撼作用,还是因年久失修沧桑岁月无情的洗刷作用,总之那个球形灯落了下来,落向刚刚还专注于跳舞此刻正忙于尖叫的人群中间。舞池里一片漆黑,乱作一团,直到15秒钟过后,备用灯才被打开,人们四散而逃,只有舞池的正中央还有两个人,是瑰玛的同伴,一个正躺在地上,那个下落的灯不偏不倚地砸在他的脑袋上,鲜血像泉水一样涌出,另一个则抱着他,惊慌失措地四处张望着,寻找着瑰玛。 瑰玛的表情就像兴沖沖地跑回新买的房子时发现房子已经被一把火烧尽了一样难看。罹看看她,又看看舞池里的两个人,“他们是你的朋友?”瑰玛没有理会,她拨通了医院的急救电话。 “你们在干什么?我马上就要探听到交易的细节了。你们这样闯进来明摆着要打草惊蛇吗。”看着受伤的同伴,过多的指责似乎也无济于事了。好在她认识了罹。后来。在罹的帮助下。瑰玛成功抓获了经常在战国秘密交易的团伙。 “你说得都是真的?”裹子感慨着世界的渺小,“你说他对女人感兴趣,这不可能吧。我们在一起共事的年头也不短了。” “我不会骗你的,那时他只有十二三岁,和现在不太一样,也不戴帽子,所以我一时也没有认出他。后来,过了很多年我也没有见过他,渐渐就忘记了。直到再次看到他的舞步,我敢肯定那个人就是他。” 裹子吐了吐舌头,“难怪他认识那个老头。” “哪个?” “没什么,一个怪老头。”裹子远远地看着罹,罹见了又冲着他坏笑。他的舞的确跳得很好。 “还有,你注意到他刚刚看那个服务员时的眼神了吗?”裹子摇摇头,“是色迷迷的,他是个再正常不过的人了。” “也就是说一切都是装模作样,演给我看的。”裹子似乎恍然大悟了。“你都调查清楚了?” “我敢保证,十几年前我就把他查了个底儿掉。” “他还装作完全不认识你,他究竟想干什么?”这次摇头的换做了瑰玛。裹子掏出了随身携带的人体特异能量探测器,上面没有任何显示。 “有反应吗?”瑰玛好奇地把头探过来。 裹子摇摇头。 瑰玛的话提醒了裹子,虽然罹进入“家园”已经很多年了,可是他和裹子熟识却不超过一年,现在想起来的确有些蹊跷。 罹终于跳完了,全场都被他的舞技折服,一些顾客甚至起立为他鼓掌。“呵呵,”他坐下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你还是不抽菸吗?”裹子摇摇头,“这可是个好东西,”他又取出一支递给瑰玛,瑰玛接了过去。他勐嘬了两口,说道,“你还是那么没有情调,烟就是男人的名片。不过我就是欣赏你这种做作,一本正经的样子。”不知道他是在夸奖裹子,还是在挖苦他,总之说完了就又狠狠地吸了两口。裹子注意到,他抽的是登喜路牌的香菸。 第42页 “我要去一下洗手间。”裹子离开了座位扣好西服上的每道口子。 “用不用我陪你?”罹用渴望的眼神看着他。 “不用了。” 裹子进了洗手间,关上门,拧开马桶沖水的龙头,一阵哗哗的流水声过后,他合上马桶盖,坐在了上面,掏出了手机。 “接到简讯请不要回电,回覆信息就可以了。”裹子熟练地输完文字,点击了发送,他忐忑地等待着回復,他不确定他会不会听到铃音。五分钟后,手机震动起来。 “收到,搞什么啊,神经兮兮的,还不让打电话。” “我现在和罹在一起,你马上想办法把罹调回总部。” “开什么玩笑,我现在在非洲。他又缠着你了?” “这你别管,照我说得去做,叫总部派他到别的地方,你那里也行。” “开什么玩笑,我也怕被他缠住。” “要快,拜託了。还有,帮我查查他的底细。” “受不了你,我们这些人的底细可都是机密。” “别废话,我知道你的能力。” “好吧,我试试。”裹子合上手机,再次拧开马桶沖水的龙头,又是一阵哗哗的流水声。 “你怎么在这儿?”裹子洗完手正准备离开,透过墙上的镜子发现罹就站在他的身后。 “我是担心你,怎么这么久?”罹眯起眼睛看着他。 “哦,我便秘,你还是办自己的事吧。”裹子不想和他过多的纠缠,转身打算离开,却被罹拦住了。 “我就那么让你讨厌吗?”裹子笑了笑,并不回答。罹吞咽了一口空气,“好吧,很遗憾我不能为你做得更多了。后面的事情还得靠你自己了,我有其他的任务,这次只是途径这里,听说你在这儿就急急忙忙地赶来了。”罹一脸的沮丧。 “是吗,那真的要谢谢你了。”裹子把他搭在墙上的手放了下来,出了洗手间。 裹子摇摇头,“难道是我弄错了,”他心里这么想着。“如果是装出来的,拿师怎么会看不出来?”裹子边走边琢磨着。 罹已经先裹子一步回到了座位上,“今天玩得可真开心吶。很高兴认识你。”桌上的酒杯已经空了,于是罹伸出了手,瑰玛微笑着,心里在说,“我们不是早就认识了吗,”也伸出了手。两个人的手并没有握到一起,从罹的袖口落下一把钥匙,罹把钥匙放到了瑰玛的手上,“抓那个混蛋的时候把你的车弄坏了,不好意思。这辆车本来是打算交给裹子的,既然他那么不欢迎我,就送给你吧。车就停在楼下,是辆金色的跑车。”说完,罹站起身,与裹子擦肩而过,头也不回的离开了。看着他离去的背影,裹子仿佛脑袋被什么东西重击了一下,记不起发生了什么也想不出该做些什么。 “这么快就搞定了,他还真听你的话。”瑰玛也感到奇怪,看看手上的钥匙,感觉沉甸甸的,上面的标志是她不认识的标志。 “呵呵,”很快裹子就从迷惘中解脱了出来,“不管怎么说,我自由了,来,干一杯。”瑰玛举起空空的酒杯,在裹子眼前晃了晃,最后一滴顺着杯沿流了下来。“小姐,再来两杯芝华士。”就这样一杯接着一杯,也许仅仅是一杯,裹子记不清了,总之,后来的时间被直接跳过了,跳过黑夜,跳过早晨。当再次回到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世界时,已经是艷阳高照了。裹子揉揉太阳穴,头还是有些晕,身上的衣裳不见了,周围的环境很熟悉,天蓝色的顶棚,碧绿色的墙,窗台上放着一盆仙人球,一盆杜鹃花。仙人球依旧绿意盎然,杜鹃花的花盆里卧着一只小黑猫。 裹子打了个哈欠,整宿连梦都没做,睡得真好,他沖小黑猫招招手,它就跑了过来,裹子把它放在床上,它太小了,但毛色很好,没有半根杂毛。它瞪大了两只黄色的眼睛,“也应该给你取个名字了,黄豆怎么样?黑猫,小黑,或者太白,对,太白。”小猫也学着裹子的样子打了声哈欠,“哈哈,有反应了,这么说你同意了,好,从今以后就叫你太白了。” 九 攻心 拿师看看蔚蓝的天空,天晴得要命。眼睛自由了,放眼望去,不再是高墙电网,一座接一座的高楼,沿着宽广的马路朝远方延伸,一直与天边的山嵴相连。金塔马称不上繁华,但比起巴掌大小的监牢,还是让他有种心旷神怡的感觉。他很享受地吸了一口,空气中有股淡淡的水果香味。 “很特别的味道啊。”拿师的手上依旧铐着手铐。 裹子沖他笑了笑,一只手抓着他的胳膊。 “为什么不坐那辆?”他指的是一辆金色的法拉利456gt,在阳光的照耀下更加灿烂夺目,“那小子呢,我是说开车抓我那小子?” “先上车再说。”裹子把他一把推进了警车。 “要带我去见一个人对吗?”裹子的眼睛游离在窗外,瑰玛姗姗来迟。 “不好意思,让你们久等了。嘿,看到那辆车了吗?是罹留下的,感觉太棒了。”瑰玛一面说一面启动了车,“不打算试试?”裹子摇摇头。 窗外的风景不断变换着,连名字也不知道的傢伙病情有所稳定,又开始睁着眼睛睡觉了,不知道是好的症状还是相反。医院与监狱刚好一个在南郊,一个在北郊,需要穿过整座城市。 第43页 汽车上了大桥,桥下就是塔马河,宽广而清澈,太阳照耀下泛着金波。下了桥就是市中心了,同其他城市不同,金塔马的市中心是一座小山包,围绕着小山修建了公园,仲秋时节,颜色更加丰富多彩,由浅入深,富有层次感。大约50分钟后,汽车驶入了金塔马市立精神病院。 “就这么带我下去吗?”拿师伸出带着手铐的双手。 “那你想怎么样。”瑰玛对他没什么好感,拉住了他的手。被裹子制止了,裹子掏出了钥匙。 “可以给你打开。记得抓你的小子吧,他都逃不出我的手掌心。”裹子替他打开了手铐。拿师很顺从,把两只手都放进了口袋,他走在最前面,裹子紧跟着他。 “病房在二楼,我们从楼梯上去。” 裹子押解着拿师上了楼梯,二楼是一处空旷的平台,裹子朝四处望了望,平台的两面都没有墙,只有不高的护栏,医院的楼层比一般的楼层要高些,这个高度应当接近普通楼的三层。裹子刚想说话,拿师却抢先一步了,他使劲挥了一下手臂,裹子抓他的手却没有松开,他用力一扯,衣服被撕开了,他挣脱了。“他要跑了!”瑰玛惊叫着。裹子却不慌不忙,转身冲着瑰玛吐了吐舌头。 慌不择路的拿师毫不犹豫的从平台上一跃而下,“啊”地一声,他的腿还算结实,似乎没有断,顾不上喘息,一瘸一拐的朝出口跑去,裹子也跟着跳了下去,灰色的西装被风带着朝空中高高扬起。他的脚下似乎有弹簧,落在地上又弹了起来,三蹦两蹦就到了拿师的面前。“啊,”拿师长长嘆息一声,蹲下去揉他肿起来的右脚,“你是妖怪吗?” “我提醒过你别耍花样。你的腿没什么大事。” “你的眼睛是x光吗?” “不过你的人就有事了,”裹子蹲下身,“如果你不乖乖地按我说的去做,我会把今天的事报告上去,那样的话,你可能就永远也出不去了。”拿师恶狠狠地瞪了裹子一眼,裹子把他扶了起来,他亦步亦趋的朝楼梯口走去。除了顺从,拿师似乎想不出别的办法,从裹子的内心中他看到的只有自信。 “你说的就是这个傢伙。”拿师见到了他们要他见到的人。“怎么会是绿眼睛,”他走到他的床边,看看他的资料卡,“怎么是无名氏,有叫这种名字的吗。从未听说过。” “那要看你的本事了。” “你们怎么办的案,连名字都查不清吗?”他搬开病人的眼眶,像个医生一样查看他的瞳仁。“谢天谢地,他还活着。如果是死人,恕我帮不上你们什么忙。”他继续在他的身上做着检查,就像他能治好他的病一样。 “这就是你的计划吗?”瑰玛看不出他要干什么。 裹子点点头,他有些紧张,成败在此一举,“你只需认真地看,然后把你看到的全部告诉我,这就是你要做的。准备好了吗?” “这有什么可准备的?他身上有什么你难道看不见吗,一头金髮,一双绿眼睛,一只大鼻子,身体略微发福,个子不小,还有什么,我可以回去了吗?”他摆出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两只眼睛不停地打转。 “呵呵,你知道我的意思,我要的是有价值的线索。我知道他很快就会死掉,到那时,一切就又石沉大海了。所以,在那里仔细的看,否则,你休想离开。”裹子的话说得很坚决,表情同样严肃,不苟言笑。 拿师看看瑰玛,她的心里正在嘲笑自己。“哈哈,嘲笑我。如果我告诉你他的心里没你,你会怎么样?” “你说什么?”拿师转过头,避开瑰玛锐利的眼神,“我配合你,不过看一具跟尸体差不了多少的东西要花上一些工夫。我只能读出他残缺不全的记忆,明白吗,残缺不全。”裹子点点头,凑过来,蹲在了拿师的身边。 病房变得静悄悄,小声的喘息声,心跳声,时钟声,监控病人的仪器声构成了房间内全部的声音。进来的时候,阳光从右边的窗户射进来,此刻太阳已经坠向西边了。“现在,记录我的每一句话。”拿师的话像是通过话筒传出来,洪亮而清晰。“你没听到我的话吗?” “我在记。” “就不打算拿个本子什么的吗?” “他的脑子就是复写纸,你说吧。”瑰玛倒是从挎包里取出了纸和笔。 拿师点点头,“他的名字我不知道。他有三个孩子,一个大约是初中生,一个要小一些,另一个大约还没读书。他去第五中学开过家长会,老师很漂亮,给他留下的印象很深刻。这是他记忆里的影像,他们可能已经长大了。他好像到过法国,乌克兰,俄国,中国,韩国,美国。” “你是说他週游过世界,这么说他是个旅行家了。”瑰玛边记录边问,上述几个国家有些她也想去。 “不知道,在他的记忆中他会上述国家的语言,我不肯定是不是这几个国家的语言。” “哦,天吶,还是个语言大师。” “他家的门牌号是107,棕色的墙,白色的屋顶。” “街区和城市名呢?”这次提问的换做了裹子。 第44页 “不知道,好像是座航天城。他工作的地方,像是实验室之类的,有许多飞船火箭的模型。还有三个个名字,真是怪事,妻子和三个孩子的名字是模煳的,唯独这三个是清晰的。” “是什么?” “克鲁姆伦普和姆伦普克鲁。” “绕口令吗,怎么会有这种名字?” “那另外一个呢?”裹子的样子很着急。 “刁。” “你是说刁?”裹子张大了嘴巴,舌头随着这个音向上翘起,“是姓还是名?” “不知道。” “就这些吗?” “还有他的儿子,他经常叫他,不过发音很奇怪,我发不出。” “什么叫发不出?” “就是这样,”拿师实在学不出,就张大嘴,尽量把双唇合成圆形。 “那不是‘啊’的音。”裹子跟着作出同样的口形,似乎只能发出这种声音。 “不是‘啊’的音,你再去想像吧。” 裹子还在试着把嘴张大,不断变换舌头的位置,可就是发不出其他的音。 “对了,他家的周围有家银行,他的车是辆蓝色雪佛兰,他很喜欢字母d,字母d还出现在他的笔记本上,火箭模型上,甚至他的胸针,他的胸前会戴字母d的胸针,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名字首字母。” 拿师很得意,讲完话就闭上了眼睛。 裹子把手伸进口袋里,从里面掏出一枚大约只有小拇指大小的胸针,是那枚从他身上掉下来的胸针,红底黄字,看完又重新装进了上衣口袋。 “真的就只有这些了吗,你确定?”瑰玛认真地记录着他的每句话。 他睁开了眼睛,脸上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 “是什么?”裹子很兴奋。 “呵呵,是他和老婆的一些私密镜头,你知道这些画面比较容易记住。” “你确定只有和他老婆?”裹子似乎扑捉到了什么。 “不知道,可能有其他人,反正影像都差不多,都是长头髮,可能是他比较喜欢的类型吧。”拿师这样推测。 “好的,非常感谢,瑰玛,把你记下的给我看一下。” “你不是复写纸吗。” “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听一遍就记住还真是困难不小。”瑰玛把本子递给了他。上面画着一个女人和三个孩子,地球,长头髮的女人,一个既像火箭又像飞弹的东西,写着克鲁姆伦普和姆伦普克鲁,刁,第五,107,银行几个字,还画了一个圆形的嘴唇,以及雪佛兰的标志。 “啊哈,”裹子笑逐颜开,“你真是个天才。”裹子从本子上撕下了那页纸,“谢谢你,这张纸我留下了。”裹子在纸条上又补上了一个字母d,然后把纸装进了口袋。 “我们可以班师回朝了。”裹子扔下瑰玛和拿师先出了病房,这一天的收穫超过了过去的一年。 拿师看看瑰玛,她正恶狠狠地盯着他,“你可别耍花样,对付你这样一个瘸子,我可是很有把握的。” “是吗,”拿师伸了个懒腰,“他刚刚那么兴奋,你也跟着瞎高兴,还想着他能给你一个拥抱,我说的没错吧。”拿师嬉笑着,一瘸一拐的走了出去。 “你说什么!”瑰玛敢怒而不敢言,每天和这样的人呆在一起真是件可怕的事情。 然而他们依旧还有一个疑问,离开的时候,瑰玛又看了拿师一眼。 “你想知道我是怎么做到的,对吗?呵呵,你是没办法理解的,我可以从你身体的其他储存记忆的部位看到你正在想些什么,如果不介意的话,我还想多看一会儿。” 瑰玛不敢再多想,追出门去,裹子已经离开很远了。 事情终于有了一些眉目,虽然还没有露出端倪,但裹子有种强烈的预感,答案就摆在那里,等着他去解开。神秘的潘多拉魔盒,打开它究竟会发生怎样的事情,谁也说不清,就像突如其来的地震,无法预先知道。 混沌的世界,自从它开始为人们所了解的时候,就从未完全剥下过它神秘的外衣,人们常常说真理是*裸的,然而大自然却从未*过。你无法预知明天将要发生的事情,你无法透彻了解一只昆虫的精密结构,就像你无法把它们从地球上彻底消灭一样。你也永远别想猜到大海数公里深的地方究竟生活着什么动物,谁又能保证不是智慧高于人类的生物呢。还有每天都会玩的电子游戏,人们常说人生就是一场游戏一场梦,我们究竟是生活在梦里还是游戏里呢。太多的传说,太多的故事,有的也许只是传说,有的却不单单是故事,这就是这个神秘的世界,这个未知的世界。 裹子是无暇顾及那么多事情的,只一件就足够让他眩晕不已了。他迫切想要了解事情的真相,这种感觉几乎陪伴他长大,从听到那个故事起,就挥之不去,就像是自己乘坐时空机器飞到远古时代告诉他们有一天他们可以吃上开水泡的方便面一样,他们会迫切想要知道方便面的味道,尽管也许知道后会十分的后悔,但还是会不懈地努力,当然,对于原始人来说,了解方便面要从知道面的做法开始。裹子要首先弄清那个傢伙的家究竟在那里。他把瑰玛纸条上的所有信息都输入到计算机里,那并不是一台普通的电脑,而是一台可携式超级计算机,经过了秒的运算,计算机为裹子提供了8个符合要求的目的地,其中,排在前两位的最有可能的目的地是美国航天城休斯顿和距离金塔马2000公里的新努尔,后面的几座城市的名字则比较陌生,电脑似乎不加分辨地列举了8座航天城。 第45页 “要去休斯顿吗,漂洋过海,这太费事了吧。”裹子想想那个傢伙的模样,以及他眼睛的独特颜色,考虑到距离的因素,决定先去新兴航天城,新努尔。有时候,某些决定会改变人的一生,或好的方面,或变得更糟糕。 为保证一个良好的睡眠,裹子特意吃了一粒安眠药,沉沉地睡去,直到天亮。他打着哈欠从床上爬起来,收拾好行李,把行李箱立在了角落里,他也不确定会走多久。太白似乎觉察他要走,趴在他的脚下舔着他的脚趾头,裹子把它抓了起来,闻了闻,确定它的身上还有那种味道,属于裹子的味道,他会使每一件属于自己的东西上沾上这种味道,特殊的水果香味。裹子把准备好的鱼肉放到托盘里,递到太白的面前,它欢乐的叫着,然后把小脑袋埋进鱼肉里。裹子又仔细查了一下,确定都收拾好了。在他的包里面装着证件,探测仪,袖珍电脑,几件内衣,游茄鸣韧的画,必备的生活物品等等,而那些名牌服装则统统被装进了一个大纸箱,这样可以避免一路上的颠簸,保持衣服的光纤,不生一点褶子。住处是从网上预租的,租期暂定为三个月。他又仔细地检查了一番,确定没落下什么。一直等到太白吃完了盘子里所有的鱼肉,他才抱起它,离开了家门,住了没几天的家。裹子突然想起了什么,一口气跑上了楼,跑到阳台,抓起了那盆杜鹃花,又看看仙人球,它倒是没有任何变化。这次再没什么落下的东西了,裹子锁了门,下了楼,把钥匙顺手丢进邮箱。 瑰玛已经等在那里了。 “真的要走了?” 裹子吐了吐舌头。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裹子点点头,从包里取出杜鹃花,“你说养花好,可这一盆被我养得差不多死了,你看还有没有救。” “什么啊,分明已经死了。” “是吗,那扔掉好了。”裹子做出一个扔的手势,被瑰玛制止了。 “别扔,把它给我吧,说不准能活。我送你那盆仙人球呢?” “还在家里,你说那东西耐活,就没带出来。对了,我要的车你准备了吗?” “当然,在那里。” 裹子很高兴,朝瑰玛指的方向看去,“什么啊,我还以为你会把那辆法拉利借给我呢。” “说什么胡话,我还没享受够呢。” 失望的不仅仅是裹子,还有罹,他正躲在一间阴暗的屋子里,刚好可以观察到裹子和瑰玛的一举一动,现在他所关心的只有一件事了。 “好吧,总比没有强,那我走了。”瑰玛有些不舍,裹子却完全没有意识到,他先把箱子和行李扔进了汽车,然后自己低头也坐了进去,“瞄,”太白有些憋不住了,叫起来,声音透过旅行包传了出来,“差点忘了还有你。”裹子拉开拉链,把太白取了出来,放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 “很好。”远在楼上的罹透过望远镜看到了,十分得意。 “好可爱的猫啊,从哪里弄的。”瑰玛见了太白,忍不住伸手抓了出来,抱在怀里,“叫什么名字?” “它叫太白。” “太白,好奇怪的名字,”瑰玛有点爱不释手了,尤其是它打瞌睡的样子,“难道你要带着它走?” “呵呵,”裹子摇摇头,“算了,既然你这么喜欢,就帮我照料一下太白吧。” “真的吗,那你快走吧,你已经没什么可让我留恋的了。”刚刚还对裹子依依不捨的瑰玛似乎完全不在乎了,裹子真正明白了善变的含义。 “好吧,那我走了,有什么事就打电话。”马达轰鸣声响起,裹子风一样的离开了。 望着汽车远去的背影,瑰玛似乎刚刚醒悟,“都没问他要去哪里,什么时候回来。”一切都晚了,裹子象一支射出去的箭,没有回头的道理。 罹一脸的无奈,一切都与他计划的相反,“你还真他妈的走运。我们还会再见的。”罹拉上了窗帘,屋子变得一片漆黑,就像他的脸的颜色。 十 男孩 通常校园并不是一个令人血脉喷张的地方,有时却是。特别是在这样一个艷阳高照的中午,同学们刚刚下了课,带着空空的肚子,忍受着飢饿的痛苦,拥挤在挂着“不服就单挑”的标语的球场周围高声唿唤着一个人的名字的时候,对于一个尚未或者刚刚成年的高中生来说,就已经算得上被渲染到了极致。 “昂力,加油!加油,昂力!”这样的吶喊声让早已大汗淋漓的男孩有一种充足了电的感觉,他用眼角的余光瞟了一眼计时钟,还有秒,他抓紧了球,向右边虚晃一下,一个漂亮的左转身,他清楚地感觉到对手被甩在了身后,眼前已是一片空旷,只有天空,篮圈和他自己。他屏住唿吸,早已听不到那一浪高过一浪的吶喊声,他向前跨出一大步,腾空而起,身体在空中划出一道美妙的弧线,然后球离开了手心,向着篮筐的方向飞去,就像飞蛾张开一对翅膀向着炽热的但却是极度绚丽的燃烧着的火焰飞去,男孩目送着皮球,嘴角的笑脸已经翘起了一半。 一声哨响,倒在地上的男孩蹦了起来,高喊着,“我赢了,”而飞在空中的男孩却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就在皮球即将滚入篮筐的一剎那,也许是起风的缘故吧,虽然那风在场的所有人都没有感觉到,总之是影响到了球运行的轨迹,它又滚了出来,落在男孩的头上,和他一同落在了球场上。之前的1000次都上进了,偏偏第1001次,皮球滚了出来。男孩很沮丧,这已经是第六次了,自上中学以来,每年他都会打进决赛,却从未品尝过冠军的滋味。 第46页 他也许是整个学校里长的最漂亮的男孩,却被冠以“掉链王”的名号,没人喜欢这样的外号,可当全场的观众都齐声这样喊的时候他似乎又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事实。就差了一点点,短短的30分钟,那个不足十秒钟的镜头已经在他的脑海里回放了237遍,球场早已空空荡荡了,脖子上的银牌是什么时候挂上的,谁挂上的居然一点也想不起来了,他把它摘下来,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总还是有一个骨灰级粉丝的,她走过来帮他捡起了那枚放着并不夺目的光彩的奖牌,递给了他,他却推开了她的手,一声不响的离开了。他在心中暗暗祈祷,来一场雨吧,急需要那样一种解脱的感觉,可这样的天气是不大可能下雨的。就像男孩,是不大可能获胜的。那个女孩就这么默默地看着他,看着他傲岸的背影。 正如多数人喊出来的那样,他叫昂力,他也像他的名字一样,似乎总有着使不完的力气。走了好远,他又回头看了看,看看空荡荡的篮球场,看看已经看不清楚脸庞的小女孩。什么也不想说,什么也不想做。他突然感觉口渴得要命,就到路边的杂货店里买了一瓶可乐,喝进嘴里,苦苦的,于是就又大喝了几口,索性仰起脖子打算一饮而尽,碳酸饮料在剧烈的晃动后扬起了厚厚的泡沫,一多半都洒了出来,洒在身上,很清爽。欲望就像喝可乐,喝的时候总是有种释然的*,喝过之后却发现口渴难耐的感觉丝毫没有减轻,于是有了再喝一杯的冲动,又不同于喝酒,酒不醉人人自醉,喝它你却永远也找不到沉醉的感觉。 终于走出了校园,昂力回头看看学校的大门,看看第五中学的字样,也许这是他最后一次进这所学校了。他拿着可乐瓶晃了晃,还有一半没喝却已经开始打响嗝了,他把瓶子留在了校门口。 二十分钟的路显得格外漫长,因为他只想走着回去,或者不回去。其实早就应该离开这里了,可是他一直在等一个人,一个只有他相信会再次出现的人。遍地的黄叶提醒他此时已经不是炎炎夏日,他的身上却只是一身打篮球时穿着的短裤背心,不过一点也不觉得冷,倒是一息尚存的热情还在时不时的令他产生一种依然站在在球场上的错觉。 “铃~”电话响了,他掏出手机看了看,就关了铃声,任由它去了。 女孩儿也从学校出来了,她朝路的东面望了望,她知道那是昂力家的方向,他走的很慢,还能见到他的背影,怎么办,追还是不追,她有些犹豫。就在这时,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了校门口,其实不一定是黑色的,因为它就像是刚刚从火星落下来的,布满了灰尘,泥土,一侧的门上漆皮都已经脱落了,副驾驶位置上的倒车镜居然都没有了,更要命的是它所发出的声音,完全不像是轿车,更接近于坦克。好在车已经完全熄火了,不必再忍受那强烈的轰鸣声了。她猜开车的一定不是车的主人,否则不会任由自己的车脏成这个样子不管。车门开了,从里面下来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士,浑身上下也一如他的车一样布满了灰尘,他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四处看了看,当发现周围只有她一个人的时候就朝她走了过来。 “小姑娘,这里就是第五中学吧。” 那人戴着一副夸张的蛤蟆镜,把整张脸的上半部分都遮住了,这里显然就是第五中学,女孩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哦,对不起,我看到学校的牌子了。我是想向你打听一个人。” 女孩心不在烟的朝东面看去,昂力的身影越来越远了,不知从哪里突然冒出的勇气,她一把推开了挡在身前的陌生人,勐地追了上去,留下陌生人独自感慨,“莫名其妙,”他自言自语道。 一直拖着沉重步伐的昂力突然有一种想要喊叫的欲望,他于是“啊”地大喊一声,也迈开大步朝前跑去。 “搞什么啊。”女孩见他也跑起来就不再追了,因为她知道那完全是徒劳的。 陌生人摇了摇头,于是走到保安室,向门卫打听起来,“怎么这个时间学校就没人了?” 门卫穿着一身新换的制服,正站在镜子面前端详着,感觉十分良好。“下午放假,该回家的回家,该回宿舍的回宿舍。再说现在是中午,人本来就少。”他认真整理着袖口和领口,就像自己要参加一个什么重要会议似的。 “是秋假吗,要到什么时候开学?” “什么秋假,只是例行的节日休假,星期一他们就会回来上课。”他终于整理好了身上的制服,这才转过身来,却发现整个屋子里面只有他一个人。 女孩又跑了回来,因为她的家在学校的西边,昂力走的时候什么也没带,包括他的书包,他的奖牌。女孩都为他收起来了,书包很沉,里面却没有一本书,而是两个沉甸甸的槓铃。 “需要帮忙吗?”陌生人刚好又遇见了她,看到她背了两个书包,十分吃力。 真没想到,还会碰见他,她却依旧没有搭理他的意思,继续费力地挪着步子。 “书包里怎么会放哑铃这种东西,难道你不是来上学的?”陌生人似乎有透视眼,“刚才的问题还没回答我,能帮我一个忙吗,只是打听一个人,不会耽误你太多的时间。” 女孩终于松口了,她放下了沉甸甸的书包,喘了一口气,“你问吧,这个学校里的男孩大部分我都认识。” 第47页 “那真是太好了,”陌生人摘下眼镜,露出细而长的眼镜。“是这样的,我想打听一个男孩。他可能在这所学校念书,也可能不是。他的年龄我不清楚,因此他可能是初中一年级到高中三年级的任意一个年级。他的名字我也不清楚,只是叫的时候嘴巴尽量要圆。”他蹲下来,张开嘴巴,好让女孩看清楚他的口形。 女孩呆呆地,用一种极度吃惊的眼光看着他,然后提起了书包。“请你走开。”她头也不回的走了,留下陌生人一个人。 陌生人不住地揪着自己的头髮,“天啊,我都说了些什么。”突然,他又想起些什么,“等等,小姑娘,他应该是个漂亮男孩,他的爸爸长着一双绿眼睛,所以我猜他可能也有一双绿眼睛。” 女孩停了下来,陌生人又追了上来,她似乎想起些什么,“怎么样,认识这样的人吗?” 女孩摇摇头,“不认识。从来就没见过。” “那好吧,谢谢你。” “昂力,回来了。”母亲已经做好了一桌丰盛的午餐,因为今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没有叫同学们一起来吗?” 昂力失望地坐在餐桌旁,看着摆在正中央的大蛋糕却没有一点垂涎欲滴的感觉。 “你的奖牌呢?”母亲端上了他平时最爱吃的可乐鸡。“不是进决赛了吗,就是输了也该有块奖牌吧。”这话刚好刺中了他的伤口。 “妈妈,你就别问了,不说也知道。刚刚给他打电话都不接,肯定又输了呗。”从里间屋出来一个小姑娘,长长的头髮一直垂到腰下,刚洗完的头髮,湿漉漉的。昂力二目圆睁的看着她,“妈,你快来啊,昂力想要吃了我。”女孩瞪大了眼睛,眼睛的颜色有些独特,是浅绿色的,接近浅蓝色。“看什么看,难道我说错了吗,”女孩无论神态,看他的眼神都像极了他。其实他们是一对龙凤胎,昂力只比她早出生了5分钟,也因此她从不把他当作哥哥看,他们在不同的学校,昂力在全市知名的篮球学校五中,而妹妹则刚刚从那里转到了一所舞蹈学校。 “两个人一周也见不了几次,一见面就吵,快点洗手吃饭,今天可是你哥哥的生日。” 没错,两个人虽然时间上只差了五分钟,日期上却相差一天,昂力出生在凌晨11点58分,而妹妹则生在第二天的00点03分,为此他们总是分开过生日,而繁忙的母亲也总会在这一天抽出时间,特意为他们做一桌丰盛的生日大餐。 “还不如像去年一样,晚上零点的时候一起过呢,要不然就让她吃我剩下的蛋糕。” “你说什么?”女孩撅起了嘴巴,昂力也学着她的样子撅起嘴,学得惟妙惟肖。 “呵呵,”昂力收起了笑容,“昂那,你这傢伙就是欠扁啊。” 昂那也收起笑脸,“昂力这小子才欠扁。”母亲摆上了最后一道菜,清蒸鲈鱼,母亲显然和他们两的长相不同,是典型的东亚人种,黄皮肤,黑头髮。 “最喜欢吃妈妈做得中国菜了。”女孩子的嘴巴总是很甜。 “丫丫呢,奶奶还是不放他回来,今天可是我的生日啊。”昂力尽量想忘记今天的事情,试着想些别的。 “是啊,奶奶只要一见了他,就说像是见了爸爸…”昂那一边说,一边看看母亲,她的脸色突然沉了下来,阴云密布,她便不敢吭声了。餐桌上变得安静起来,每每提到爸爸的时候都会是这样,昂力已经有5年没有见过爸爸了。三个人就呆呆地看着餐桌上的饭菜,谁也不说话。 半晌,昂那先开口了,“昂力,今天是你的生日,还不快点吹蜡烛。” “对呀。”昂力勉强挤出笑容,伸长了脖子,用力一吹,全部蜡烛都熄灭了。“祝愿妈妈身体健康。”餐桌上的气氛又恢復了正常,三个人又变得有说有笑起来。 “我同意搬家。”差不多午宴接近尾声的时候,从昂力口中冒出了这样一句话。 “真的吗?”母亲显得很激动。“我不是听错了吧。” “我认真想过了。妈妈说得对,爸爸永远不会回来了,生活还要继续,搬到舅舅那里,我可以更加安心的读书。”昂力的表情很严肃,他的决定是认真的。 “开玩笑,你决定放弃打篮球了吗?你可想好了,到了陌生的城市,你就必须认真读书,什么都会变得大不一样。”昂那也很认真。 “我想好了,只要你们都同意,我没什么可说的。我可以降一级,这样可以把落下的功课补上来。” “太好了,妈妈你都听到了,早就想去舅舅那儿了。” 母亲也很高兴,“你能这么想真是太好了。”她用手轻轻地抚摸着昂力的头,就像小时候的爸爸一样。 新努尔是一座沿海城市,风光比金塔*得多,气候也温暖了许多,即便冬季气温也很少在零度以下。然而就是在这样一座美丽的城市里,裹子感觉自己就像一只没头的苍蝇,漫无目的地盘旋在城市的低空中。他惊异地发现,在这样一座大都市里竟有那么多条街道有107号,竟有那么多的家庭是一位单身母亲带着三个小孩生活,只有第五中学是唯一的。他的车此刻已经完全看不出颜色了,还有他自己,他觉得有必要彻底改变一下了。 第48页 汽车驶入了洗车场,如果车有人的思想这里应该是它梦寐以求的地方了。经过一番清洗,汽车露出了它的本来面目,是辆银色的车,瑰玛喜欢的颜色,车里面也充满了她的味道。“先生,好香啊。”洗车的男孩看上去也就二十岁出头。 “把香水也换了。”裹子这才想明白,为什么脑子里总有瑰玛的身影,原来是由于车里充满着的她的味道。洗过了车,他找到了房东,从他那里拿到了钥匙,住处是从网上预租的,租期暂定为三个月。见到他时,房东很惊讶,因为他比预定的时间早了两天。房子位于凯达格霖大道的106号,106号通常是挨着107号的,这样就有可能成为要找的人的邻居,裹子是这样设想的。 终于到了。这里是一处别墅小区,每幢别墅都是独立的庭院,与其他小区分离,大多数房屋的样式都差不多,棕色的墙,白色的屋顶,这让裹子有些兴奋,虽然房租花费了大半年的津贴。这里到第五中学也就30分钟的车程,别墅的样子也和拿师描绘的差不多。他于是迫不及待地跑向周围的别墅,106号是北边的第一家,他朝南面一直找了下去,从105号一直到55号,号码越来越小,他最终放弃了。“怎么会唯独没有107呢,难道这里的编号截至到106。”裹子只得返了回去。 “请问,凯达格霖大道有没有107号?”裹子敲开了105号的房门。出来的是一个中年男子。 “当然,整条街都是住宅区。” “那为什么只有106而没有107呢?” 中年人想了想,“难道107就一定要紧挨着106吗?上帝好像没有这样的规定啊。” “是吗,那您能不能告诉我107号在哪里?” 中年人朝北面指了指,“这里是凯达格霖大道南街,107号应该在北街,看到了吗,过了那条马路,应该在马路的那一边才对。” “哦,”裹子明白了,顾不上到新租的房子里看看,乘上汽车,朝北街逝去。 就在裹子的车刚刚停下还没有完全熄火的时候,前面的一辆大型货运车刚刚离开,车太大了,盪起的灰尘弄的裹子的车身上到处是灰尘,前面的视线完全被遮挡了。“见鬼,这是要干什么。”他赶忙把窗户的玻璃摇起来,土才不至于进到车里,“看来我又得洗车了。”当尘土完全散尽的时候,货车也不见了,裹子下了车,原来107号就在这里。他很高心,刚刚还满身疲惫,一下子就变得精神百倍了。 房子的门没锁,“有人吗,”裹子试探性地推开了门:屋子里像是进了强盗,被洗劫一空,只有光秃秃的地板。裹子急忙跑了出去,里面也是一样,他意识到这家人可能刚刚搬走。然而当他从屋子里返回来的时候,那辆货车早已没了踪影,连刚刚盪起的灰尘也似乎从来没有出现过。裹子匆匆忙忙地上了车,开足了马力追了上去。 回到租住的房子的时候,失望的情绪到达了极点。什么也没追上,也许是选错了路,又也许是那辆货车长了翅膀。“算了吧,也许他们早就搬家了,刚刚那一辆根本就不是他们家的。也许他们根本就不在这座城市,”裹子这样安慰着自己,“不,他们就在这座城市,我可以感觉的到。”疲惫的感觉顷刻就攻占了他意识的高地。拖着勉强支撑起不算太重的身体的两条修长的腿,裹子走进了浴室。当他进到浴室里面的时候才发现并不像承诺中的那样有热水器,的确,墙上挂着一个类似热水器的大铁箱,但仅仅是样子近似罢了,以为当他插上电源的时候,发现上面没有任何显示。就这样被浑身的瘙痒难耐和困意折磨了半个小时,当他拧开水龙头的时候,流出来的依旧是冷冰冰的水,带着新努尔秋天的温度的水,大概热水器是坏了吧,也只好这样认为了。顾不了那么许多,裹子*了身上的全部衣裳,拧开了水龙头。感觉不错,有点类似冬泳的感觉,起初还要尽量迴避流下来的冰水,慢慢习惯了那种接触皮肤后直抵骨头的辛辣滋味,还真是有一种热水澡所没有的*。水不断地流出来,裹子实在有些困了,为了尽早赶来新努尔,已经有两天两夜没有合眼了,洗着洗着,眼睛终于不由自主地闭上了,双手还在头顶上本能地做着圆周运动,一圈,两圈,三圈… 或许是太累了的缘故,进来的时候忘了关门,对于裹子来说这很罕见。门在风的吹动下打开了,从里面探出一个可爱的小脑袋,脑袋圆圆,眼睛圆圆,她把脑袋探进来,四处巡视一番,确定没有人之后,这才招唿她的同伴。“进来吧,这就是我叔叔的房子。他一直打算把房子租出去,现在还没有房客。”她就像一个南斯拉夫的女游击队员,在她的身后跟着一串人,从一至十一,恰好组成一支足球队。她们的装束也像是急行军到这里的,背着大包小包的食物,小吃,有的还拎着音响设备。 “现在,我宣布,狂欢活动正式开始。”领头的圆脑袋站在桌子上,把杂志捲起来大声地喊着。十一名队员中的十个都行动起来,打开自己的背包,掏出各种膨化食品,dvd,啤酒,用于烧烤的肉串儿等等。音乐声响起,姑娘们伴随着强有力的节拍扭了起来。 “娅尤莉亚,你怎么不动弹?” 只有娅尤莉亚独自呆坐在那里,抱着一个书包,始终没有打开。 第49页 “这是什么东西?”圆脑袋抢过了她的书包,她没有防备,书包已经在她的手里了,“怎么这么沉,”她拉开了书包的拉锁,“哦,天吶,大家快来看,娅尤莉亚居然背着两个哑铃来参加昂那的生日聚会。”姑娘们都停下了手头的活,争抢着看她拎着的提包,“怎么不背个炸弹什么的?” 娅尤莉亚的脸有些红了,“是这样的,这是昂力的东西。” “哦,原来是这样啊。”人们怪叫着,“我们的小莉亚还是忘不了那个笨蛋啊。” “不是,是他落在学校的,我想,反正今晚是昂那的生日,正好带过来。”她这么一说脸反倒更红了,像是一颗尚未成熟的桃子,红里面透着几分粉色。 “别说莉亚了,其实我也暗恋过他。你们说,还有谁没有?”一个高个子女孩说,这得到了很多姑娘的响应,好几个也都承认喜欢过或正在喜欢他,他的确是个漂亮男孩。 “其实暗恋他也没什么,”高个子继续说,“可就是受不了他那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好像全天下的人都比不上他似的。” “是啊是啊,那种人站在远处看看就行了,真要是生活在一起,一定会把人逼疯的。” “最受不了的是他那么自以为是,却连一次比赛的冠军的都没拿过。” “是啊。不过他的姿势还是够酷。”人们为了一个男孩争论起来,同性聚会,通常都是以异性为话题中心的。娅尤莉亚并不参与,只是左看右看,耐心地聆听。 当晚的主角终于千唿万唤始出来了。昂那,穿着一身绿色走了进来,特意穿了一双高跟鞋,皮鞋的细跟接触到光滑的地板,有节奏地发出“咯噔、咯噔”的响声。她特意把头髮捲起来捧在头顶,是弄了整整一下午的成果,蓬松的感觉倒是出来了,但却像一个尚未竣工的鸟巢,乱七八糟的,没一点章法。她在脸上也涂了一层厚厚的粉底,突出了粉红的主题,就像一块尚未完全烤熟的牛排加了些淀粉和孜然,放在火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所有人都被镇住了,确切的说是吓到了。她的出场果然引发了想像中的轰动效应,不过并不是因为夸张的打扮,由于不太熟悉高跟鞋的缘故,就在她想要跟大家打声招唿,话还没出口的时候,意外发生了,她扭到了脚踝,“啊”的一声,倒在了地上。“快来帮帮我。”十一个姑娘都围了上去,一起把她抬到了沙发上。 “怎么样啊。”娅尤莉亚帮她把鞋和袜子脱了,右脚脚踝明显鼓起了一大块,“你怎么能穿成这样。” “穿成这样倒也无妨,总该事先练习一下啊。” “我练了整整一下午。”她还想为自己辩护,脚踝却又疼起来。 “还是快点叫昂力来吧,你也真是的。” “不要不要,他知道了一定会笑话我的。”受伤事小,面子体大啊。“弄一些正骨水,红花油之类的就行了,不碍事的。 圆脑袋的叔叔家里除了缺一个完好的热水器之外,还真的什么都不缺,很快,她们就为昂那敷上了药,狂欢也就此展开,她们把音响的声音放到了最大,几个人你一句我一句地唱着歌星游茄鸣韧的歌曲,游茄鸣韧是昂那最喜欢的歌星,全然没有注意到浴室里还躺着一个人。 “今天,我们要一直狂欢到天亮。”昂那已经忘掉了脚上的伤痛,放声唱着, “轻轻涌上岸边的潮水打湿了捲起的裤腿 柔柔吹过的海风撩起你飘逸的秀髮 缓缓洒下的阳光照耀进我懵懂的心灵 轻轻躺在你的肩膀上 静静回忆我们的童年 郎骑竹马来 绕床弄青梅 同在长干里 两小无嫌猜 哦~哦 …” 声音传到厨房里,传到卧室里,传到浴室里,传到整栋房子的每一个角落。冰凉的水滴在裹子的身上,就像滴在了尸体上,他太困了,没有一点察觉,可是这歌声,毕竟太熟悉了,他竟然在睡梦中跟着音乐的旋律哼唱起来。 娅尤莉亚的耳朵很尖,“你们听到了吗,好像有个男的声音,也在唱这首歌。” “听到了,不就是你的白马王子在唱吗。”其他人并没听到。 “难道是我听错了。”狂欢就这样热闹地进行着,大家都敞开了心扉,敞开心扉的同时也敞开了胸怀,灌了一肚子的啤酒,几人十几人次都到过厕所,对厕所一旁的浴室却视而不见,只能说薄薄的一层帷幕帮了大忙,有了这层幕布,裹子和她们像是被分在了两个世界。 “你们真的要搬家吗?” “对呀。”昂那的脸上已经由蜜桃变成了苹果,红富士苹果。“昂力也要转学了。” “什么?”这个消息足以让那些迷迷煳煳被酒精催眠却在心底里或恋过或正在恋或考虑恋还是不恋的女孩马上清醒过来。 “去哪里,难道和你一起学舞蹈?” “不是,我们要离开这座城市。到舅舅那里去生活。舅舅早就邀请我们了,可哥哥他就是不肯,说什么要等着爸爸,完成什么理想。” 第50页 “你是说哥哥。” “你不是说昂力要比你小吗。” “对啊,他比你晚出生5分钟,就生在了第二天。” 昂那意识到自己喝多了,有些忘乎所以,“不对不对,我还真是喝多了,是弟弟才对。” “那他还会在学校呆多久?”娅尤莉亚关心的是昂力。 “不知道,最快下周我们就会搬走,最晚也不会超过一个月。”一想到昂力要走了,有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了,娅尤莉亚这个号称是昂力的骨灰级粉丝的女孩居然失声痛哭起来。 “你怎么了?”昂那对此一无所知。她哭得就像一个被人抢走了糖果的小孩,哭是因为还未品尝够糖果的甜味,哭也是因为怀念那份甜蜜。一边的圆脑袋女孩把事情告诉了昂那。 “我都还没来得及告诉他。”娅尤莉亚一脸的委屈,眼泪不断地流下来。 “开什么玩笑,你居然喜欢那个头脑简单,意志上,行为上都像是个侏儒的傢伙。太不可思议了。” “其实不单单是她啊。”昂那的周围立刻涌现出几个昂力的拥趸。 “怎么,怎么你们都是白痴吗。” “我们好羡慕你啊。” “是啊,我多想有那样一个哥哥啊。” “什么哥哥,她是我弟弟。”昂那越是着急,越是生气,扭伤的脚踝就越疼,“哎呦,”她捂着脚踝,“既然你们这么想见到他,那就满足你们,我让他赶来把我背回去。”几个刚刚还叽叽喳喳吵个不停的姑娘一下子安静下来,恨不能屏住唿吸地听她打电话。“喂,你能来一下吗?” “不是和朋友们在一起过生日吗,还没过十二点,叫我干什么。” “我的脚崴了,疼得要命,你快来接我吧。”她努努嘴巴眼泪竟然流了下来。 “什么,谁让你穿高跟鞋出去的,你现在在哪里,我马上过去。” 放下电话,昂那还在得意,“你们看到了吧,我说他头脑简单吧,我说腿疼地走不了路,他就会马上赶来。”姑娘们都用一种期待的眼光望着门口,竟然都没注意到昂那的话,“喂,你们在看什么?今天可是我过生日啊。” 大约十五分钟后,昂力骑着自行车赶来了,见窗户开着,他就把bmx骑了进来,仿佛从天而降的天兵,不偏不倚地落在了娅尤莉亚的面前。 “让我看看究竟怎么回事。”他把车子扔在一边,关切地查看着昂那的脚踝,“是崴到了,不过不严重,我打球的时候经常崴。”昂力一副身经百战的表情。 “歇菜吧你,好像就你崴过,我成天跳舞不也经常崴脚吗。” “是吗,既然这样,那你叫我来干什么?” “不是我,是她们,她们一个个一听说你要走了都疯了一样,想见到你,就像老鼠想见到猫一样。” “你说什么?” “啊,不对。是猫想见到老鼠一样。”昂力这才注意到,她们一个个花痴一样,盯着他的一双双眼睛都像在放电,昂力不禁打了个冷颤。 半晌,他才冒出一句,“既然这样,那大家就一起玩吧,反正今天是我的生日。” “对,我们狂欢到十二点,为昂力庆祝生日。” “不,是明早八点。” 只有昂那感到气愤不已,明明是给自己过生日,昂力反倒成了主角。 “好吧,我们唱歌吧,来一首游茄鸣韧的歌。”受昂那的影响,昂力也会唱游茄鸣韧的歌。这一次,歌声再次传遍了整栋房子。 裹子从睡梦中彻底清醒了过了,“游茄鸣韧的歌,太好了。”裹子关掉了不停滴水的水龙头,忘记了自己全身*,毅然地拉开了帷幕,从幕后走到了台前。仿佛是在做梦,不知什么时候,屋子里居然坐满了人,裹子柔柔眼睛,看看他们,惊奇地发现,他们也在看着他。 “啊,”惊声尖叫,声音大概超过了100分贝,灯管足够结实,才不至于被震碎,这是裹子一生中遇见的无数紧急时刻中最紧急的一个,他看看地上,没有衣服,更没有地缝,他只好有跑回到浴室,拉上了浴室的帷幕。 “你们/你是谁?”双方同时发问。 “你们究竟想干什么!”最怒不可遏的居然是昂力,他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你们也搞得太过火了吧,居然找来一个大叔跑来这里,你们一个个都疯了吗!” “谁是你们的大叔。我会起诉你们这群小孩的,即便是孩子也不能私闯民宅吧。” “你说谁私闯民宅,”说话的换成了圆脑袋的姑娘,她义正词严地说:“这是我叔叔的房子,你还是乖乖投降,省的我们费事。 裹子找了一条毛巾把下半身围上才敢出来,露出了胸口上的玫瑰花。那是一朵含苞欲放的玫瑰花,娇艷欲滴,一边还有两片下落的花瓣作为点缀,纹得栩栩如生,花瓣似鲜血,枝叶又嫩又绿,根本不像是纹身,更像是摆在胸前的一朵花,纹身的背后隐藏着一个冗长的故事,就像纹身本身一样难以磨灭。玫瑰花配上原本就颇有力量美感的腱子肉,几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竟然忘了迴避。裹子弓着背,忙不迭地把衬衣从沙发上抽出来,穿在身上。平时为了掩盖这个纹身,不管多么热的天气,他都会贴身套一件背心。“我马上给这里的房东打电话,叫他来赶你们走。”裹子拨通了房东的电话。 第51页 红色的玫瑰花,透过薄如蝉翼的衬衫若隐若现,更加深了昂力对于裹子是个浪荡不羁的傢伙的判断,而其他的人却还在窥视着裹子完美的躯体,这让昂力和裹子都感到不舒服。 “好的,你们谁是珂鄂兰?” “我是,”圆脑袋的姑娘瞪大了圆圆的眼睛回答说。 “你叔叔要和你通话。”裹子把电话递给了珂鄂兰,她战战兢兢地接过了电话。 “你是怎么搞的,”电话那边的声音像是经过扩音器传过来的,在场的几乎所有人都能听见,“怎么能随便把人带到家里面呢。那位先生就是房客,马上把钥匙交给那位叔叔,向他赔礼道歉。” “可你不是说…” “什么我不是说,马上照我说得去做!”她的叔叔更像是在下命令,说完就摔了电话。 “好吧,对不起,叔叔。”她只好乖乖地走到裹子的面前,把钥匙递给了他。 突然被叫作叔叔还真有点不适应,“我真有那么老吗?”裹子指着自己的鼻子问。珂鄂兰点点头。“好吧,我原谅你们了,天色不早了,如果不方便的话,就呆在这里吧,反正房间有的是。”裹子把自己脱掉的衣服抱在怀里,朝楼上走去。 “谢谢叔叔。” “不用谢,反正我也不会住得太久的。” 这番话使珂鄂兰有点慌神,“您是说您不打算住在这里了,千万不要啊,叔叔会杀了我的。” 裹子回头看了她一眼,“别担心,不是因为你们。”偶然间,他注意到了躺在沙发上的昂那,她的一只脚明显比另外的一只粗壮,“你的脚怎么了。” “他没什么事,只是崴脚了。”昂力替她回答了,他总觉得眼前的不是什么好人。 裹子点点头,继续向楼上走去,不一会儿又返了回来,“我这里有药,涂上明天就好。”裹子把药扔了过去,昂力伸手接过,“一晚上就好,你以为是仙药。”昂力心里这么想,还是帮昂那仔细地涂上了,裹子注意到两个人的相貌和表情,都极为相似。 “双胞胎?真有趣。”突然又感觉困得快要支撑不住了,裹子打着哈欠,一声接一声地上了楼。 十一 难题 新的一天,新的开始。尽管还不能确定要找的那一家就是原先住在凯达格霖107号的那户人家,裹子还是决定先从那里入手。 同昨天的风尘僕僕颇有几分乞丐像不同,裹子从里到外翻新了自己。为使自己看上去更年轻些,头髮不再向后梳,而是让它自然地垂下来,再喷些摩丝固定。裹子从箱子里特意挑选了一套giorgio armani的服装,深灰色,从头到脚形成一条笔直的线,整个人也显得挺拔傲岸,配上同样是armani的皮鞋,站在镜子前面,有一种单身贵族的高贵气质。纸箱里还有数十条领带,他很少系,这样会显得更休闲些。当然,还不能忘记hugo bossin motion,他似乎是giorgio armani的忠实拥趸。他把香水喷在左右手腕,双耳和脖颈后,又弄了弄头髮,直到镜子里的自己脱胎换骨,焕然一新,而这一切仅仅花费了半个小时的工夫。 时间却还是早了,孩子们一个个还东倒西歪的睡着,只有昂力已经开始锻鍊了,“1027,1028,1029…”他不停地举着哑铃,肱二头肌随着哑铃的举起放下有节奏的收缩舒展,汗水已经浸透了衣衫。 “早。”裹子从口袋里取出一片口香糖,塞进了嘴里。 昂力停了下来,抬头看看裹子,也说了声“早”,姑娘们像是约好了一样纷纷从睡梦中醒来,“叔叔早,”当珂鄂兰从里间屋走出来刚刚揉完眼睛的时候,被吓了一大跳,“叔叔,你很帅。” “是吗。”裹子吐了吐舌头。“孩子们,都起来听我说,”裹子拍拍手掌,好叫每个人都听到,“我有些事要处理,你们看看有什么吃的就吃一些。走的时候记得把门窗关好,我就不继续陪你们做游戏了。”裹子像一个王子一般离开了,只留下淡淡的幽香。 “哇,你们看到了吗,他的身材。”昂那从沙发上蹦了下来。 “怎么,你的脚?” 她这才注意到自己的脚,昂力也急忙跑过来,俯下身去检查她的脚,肿已经完全消去了,淤青也基本散尽,“这是什么药?”昂力很好奇,找出裹子给他的那瓶药水,上面并没有标籤。 当裹子再次赶到107号的时候,刚好房子的新主人也来了,是一对中年夫妇,女主人很富态,同丈夫仔细看着房,一边还做手势比划着名,勾勒他们房子的未来。 “对不起,能占用您一点时间吗?”裹子显得彬彬有礼。 “你好。” “您好,夫人。你是这间房子的新主人,对吗?”妇人点点头。“是这样的,我一直在找这家的主人,没想到他们已经搬走了,所以想打听一下他们的消息。”裹子不经意地吐了吐舌头。 “你是说屋子原来的主人?”男主人瘦高瘦高,与他的夫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裹子点点头。 “我们也不太了解。只知道是个寡妇,一个人生活的很艰难。” 听到这里裹子很高兴,“您确定她是单身吗?” 第52页 他的态度令男主人有些吃惊,“应该是这样的。不过恕我直言,你们似乎…”男主人慾言又止。 “这不用您操心,您能告诉我她现在的住址吗?” 男主人摇摇头,他又把期待的目光投向夫人,她也同样摇摇头。“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她现在的住址呢?” “他为什么要告诉我们她的家庭住址呢?”胖夫人反问他。 “这倒也是,”裹子有些急煳涂了,“那您还有其他的朋友认识她吗,或者您还认识她的一些其他的朋友,或者是通过他的一些朋友介绍,或者是您的朋友介绍给了她,能明白我的意思吧。”裹子还配合上两只手,似乎更把夫妇两转晕了。他们一起摇摇头。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不过我们是通过中介联繫到她的,你可以去那里问问。”男主人终于提供了一条有用的线索。 “真的吗,那太好了,请告诉我中介的联繫方式。” 一刻也不愿多做停留,裹子小跑着钻进了汽车,发动了它,一个急转弯,车朝着另一个方向驶去。电话声响起,裹子戴上了耳机。 “喂,头儿吗。” “嘿,一不,是我,查到了吗?” “查到了,我是通过原始档案查到的。那小子的确出生在金塔马,他和我们说了慌。” “很好。他现在回去了吗?” “还没有。” “见鬼。也就是说他还在金塔马。”裹子狠狠敲了一下方向盘,“你的任务完成了?” “是啊,正准备去休假呢。” “很好,我给你推荐一个好去处。”裹子一边开着车一边看着车窗外的风景。 “真的吗,我知道你去的地方可多了,最好是美女多一点,有山有水的地方。我可不喜欢沙漠,太热了也不好。” “对,我说的这个地方完全符合你的条件。”前方红灯,裹子的车停了下来。 “头儿,你就别买关子了,快说吧,是什么地方。” 裹子的手指不停地敲着方向盘,“金塔马。” “什么!” “这次真的要拜託你了,我现在在新努尔,没法赶回去。罹那小子不知道是什么来头,他和你并不熟悉,所以你是最合适的人选。你还可以顺便浏览一下金塔马,说真的,那里很漂亮,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城市。”裹子违心地编着谎言。 “别开玩笑了,我需要休息。” “算我求求你,好吗,你知道,椰幽纯死后,你就成了我唯一可以相信的人,就帮我一次好吗?”电话的那边再没有声音了,半晌,裹子继续说道:“好的,你去金塔马监狱找那里的监狱长,她叫瑰玛,让她暂时把你安排在我的岗位上。” “你是什么岗位?” “不知道,反正挺不错的,有大的办公室。”裹子将瑰玛提供给他的办公室向电话那一端的人描绘了一番,“然后叫她带你去我的住处。你就住在那里。” “当然。可是我怎么找罹呢,他会不会发现我呢?” “这就是你的事了。你说得也对,你不能住在我那儿,找别的地方。不过,我住处的附近有个怪老头,大约65岁,谢顶,最明显特徵的是脖子上有道疤,好像是烧伤,他和罹似乎有关系,你先去查一查他。” “我听明白了。还有其他事吗?” 裹子想了想,“还有照顾好太白和仙人球。” “你说什么?” “就这些了,你会明白的。”裹子摘下了耳机。刚刚放下耳机,电话声再次响起,他不得不又把耳机戴上了,这一次是个温柔的女孩的声音。 “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又是红灯,裹子一个急剎车,脑袋险些装上前挡风玻璃,“总是要我给你打电话吗?” “哦,当然不是。”裹子满脸堆笑,尽管他知道对方看不见,“我最近任务比较多。” “你总是这么说,是在敷衍我吗。老实说,我让你很为难吗?” “当然不是。”裹子开始紧张了,一紧张就更不会说话了。 “如果不是,就来找我。你不是说每年秋天都会休假吗。” “对啊,”裹子努力吞咽着空气,两个喉结上下移动着,“但,但我去不了。” “真的吗,那我去找你好了,反正很久没出去散心了。你那个朋友不是早就答应过会款待我吗,还真有些想念他呢。” “啊?”阿嗔显然是指椰幽纯。 “难道你不欢迎我?” “不是。”与她通话的同时裹子的大脑也在飞速地运转着,总不能让她去金塔马吧,那里还有一个瑰玛,“好吧,有一个航天城,你知道吧。” “你是说新努尔?” “对。” “你怎么又跑到那里了?” “是啊,我的职业就是到各地去考察,搞科研,”汽车行驶到了新努尔的标志性建筑,一枚即将发射的火箭的模型,“研究火箭什么的。”裹子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 第53页 “真的吗,还以为你只是到各地捡石头呢。我会尽快赶过去的,这次我有一个月的休假。”那边挂了电话。 “我真应该漂洋过海去休斯顿。”和游茄鸣韧有着同样可爱的一双眼睛的阿嗔要来了,是盼望已久的事,可是手头的一大堆事情却像第一次吃螃蟹,不知从何下口,真的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沮丧。中介公司到了。 三天后,金塔马市。 “我是新来的记者。负责调查监狱的虐囚事件。” “请出示工作证。” “这是我的记者证。” 瑰玛一只眼睛盯着工作证,一只眼睛打量着眼前的人,眼前的傢伙戴着一副金丝眼镜,鬍鬚和双鬓的长髮连成一体,像蜿蜒曲折的山峦,一直延伸到下巴,上唇和下唇,嘴巴如果长在美女的脸上会显得很性感,在他的脸上就有点怪了,是典型的厚嘴唇,或者叫朱唇。鼻子略微有些鹰钩,脸面的整体构图还算工整,没有太出格的器官。瑰玛又朝他的身上看去,穿着很整齐,上身的记者专用夹克显然是新的,能清晰地看到线头的痕迹,块头很足,似乎比一般的记者强壮很多,料想应该是常年肩扛摄像机的结果。再往下就会看到两条腿明显地画出一个字母o型,总体上看,除了大鬍子外,给人以斯斯文文的印象。 手上的烟眼看菸灰就要落下,她才抬起手把烟掐灭,还是那个晶莹透明的玻璃菸灰缸,根本不像是个菸灰缸,总是格外干净。“你的话我没听懂,你有什么证据表明我们监狱发生过所谓的虐囚事件。” “能借一步说话吗?”他的故作神秘反倒让瑰玛反感。 “你究竟想说什么?”见她并不配合,他转变了策略,从记者夹克众多的口袋里的一个掏出一个小本,然后在上面写上了一段话,递给了瑰玛。瑰玛接过来,上面写着: “裹子是我的朋友,我是奉命来调查罹的。请提供给我裹子的住址,并且为我提供必要的帮助。罹在这里埋藏了窃听器,因此,待会儿请配合我演一齣好戏。请相信我说的每一句话。” 瑰玛看完就把纸条揉了,扔在了纸篓里,表情一下子严肃起来。“我现在郑重其事的告诉你,我们这里从来就没有发生过什么虐囚事件,请你拿出必要的证据,否者的话,就要请你出去了。”瑰玛故意提高了嗓门儿。 “既然您这么不配合,那就不要怪我把整件事情公布出去了。”说完,记者转身就要走,瑰玛急忙跟了上去,做出一副很着急的样子,“请等一下,我们出去谈,好吗。“随即也跟着跑了出去。”留下没能彻底掐灭还在冒烟的菸蒂,和忘了合上的抽屉,抽屉里同样有张纸条,上面写着: “你好,瑰玛小姐。我是裹子的下属,他是我的头儿。我奉命来调查罹和他的同伙,有迹象表明他已经背叛了‘家园’,罹在这里藏了窃听器,所以请把裹子的住址写在纸上交给我。” 瑰玛和那名奇怪的记者并没有搭乘那辆法拉利,而是叫了一部计程车,大约半个小时之后,来到了裹子租住的房屋楼下。瑰玛从裹子的邮箱中取出了钥匙,两人一前一后上了楼。 “这里就是裹子的住处。”瑰玛先进去,接着是记者,裹子的屋子被打扫得一尘不染,甚至比他本人居住时还要干净。“你随便坐吧,有什么事的话就给我打电话。”瑰玛递给他一张名片。记者接过了名片。就在他低头的一瞬间,从旁边的屋子闪出一个黑影,抡起棒球棍就是一击,记者的反应很快,急忙侧身,躲过了这一下,“梆”接着就感到脑后剧烈地痛,他捂着脑袋,倒了下去,是瑰玛,瑰玛这一下刚好砸在他的要害上,力气不是很大,他却晕了过去。 “谢谢你,瑰玛小姐。我现在要把事情报告给裹子。”黑影从黑暗中走出,居然是个穿着打扮都同倒下的人相同的人,他刚刚掏出电话,准备拨号,却感到脑部剧烈的痛,也跟着到了下去。 “我怎么判断你们两个一模一样的傢伙到底哪个是真的呢?”瑰玛放下了藏在门后的棍子,拍了拍手。 在新努尔的火车站迎来了阿嗔,她依旧天真活泼, 五年时光在她身上仿佛并没有留下什么痕迹。依旧是一身天蓝色的连衣裙,只是在外面套了一层宝石蓝的外套,依旧是一头长髮一直垂到腰身,依旧是一对像极了游茄鸣韧的大眼睛,依旧带着标志性的微笑。见到她,一切烦恼就都没有了。 “来,把包给我。”裹子的举动出乎她的意料,她是张开双臂的,却没有等到一个拥抱。“你怎么了,又撅着嘴。”裹子一见到她似乎就会大脑短路,她正仰望着他。看着她的眼神,裹子又觉得空气中瀰漫着紧张的气息,“怎,怎么了。” “哦,没什么。就是像看看你。”阿嗔的表情就像夏天的晴雨表,一会儿晴天,一会儿电闪雷鸣的,“咱们走吧,”她把胳膊插进了裹子的胳膊里。两个人的背影一同汇入涌动的人潮中。 “这座城市好大啊。”很少出远门的阿嗔见到什么都是惊奇的,她只在电视上见过这么多的高楼大厦。 “比起你们的小小火星城强多了吧。”裹子得意起来,自己也算生活在大城市里。 第54页 “是啊,你看,那座高楼是什么建筑?”阿嗔指着车窗外的一座电视塔问道。 “那个,是座电视塔,是全市最高的建筑。”裹子也不知道,只是信口胡说。 “真的吗,我怎么觉得旁边那座就比这座塔高。” “是吗,”裹子探出头朝阿嗔所指的方向看去,果然比电视塔高,而且不只一座,“哈哈,那,那只不过,恩,”裹子边说边想,“只不过是视觉上的误差罢了。” “哦,原来是这样。” 裹子吐了吐舌头,庆幸自己矇混过关。 当汽车停下来的时候,阿嗔完全惊嘆于眼前的一切,绿色的草坪,绽放着在这个季节本该凋零的郁金香的花池,棕色的墙壁,白色的屋顶,一座接一座的别墅仿佛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配上蓝天白云,就像在电影里看到的富人区,门口的牌子上清晰的写着凯达格霖大街106号。 “你就住这里吗?”仅仅是站在大门外就足以让这个来自小地方的女孩惊嘆不已了。 “第一次来富人区吗?”裹子推开了门,门口的摄像头也随即扭转过来。 “你就生活在这种地方?” “租来的。为你特地租的。” “为我,要多少钱?” 门开了,整幢屋子大概是阿嗔的家的20倍,裹子告诉了他一个月的租金,“天啊,够我的房子一年半的租金了。你究竟是干什么的?” “我不是告诉过你吗。”裹子推开了一楼的一间房门,里面被折腾的乱七八糟的,地上堆满了各种书籍,空易拉罐,一些食品外包装。是几天前那几个姑娘的杰作,她们走后他还没有进过这间屋子。裹子关上了门,“我们去另一间看看。” “不,我喜欢这间。”阿嗔倒是不介意,“你还在装修房子吗。”当阿嗔整个人都进到这间屋子的时候,她忍不住捂上了鼻子,地上的食物残渣显然已经发霉了。 “对不起,还是换一间屋子吧。” “不,这间挺好。”她弯腰捡起了地上的书,“《*密码解析》,你就看这个书?” 裹子点点头。 “你什么时候告诉我你是干什么的?”阿嗔把散落在角落里的书一本一本地捡起来,插进书柜里,她看到书时的眼神就像裹子见到她一样,他只顾着看她,忘记了说话,“怎么了?” “没什么,”裹子急忙把眼神转移到另外一边,“我说过,总有一天你会知道的。” “好吧,就不打算过来搭把手?” 裹子有些挠头,的确屋子租的大了些,清扫就是个大问题,“这样吧,我帮你找些帮手。” 清扫屋子的确是一件令人挠头的事情,他想到了事情的始作俑者,那些未经允许的闯入者。三天来第五次来到第五中学,次数恰好应和了学校的名称,不知道是否有深意。刚好赶在了下课时间,校门口身着黑色校服的学生们涌入的到繁华的街道上,就像一条条小溪自源流的大河大江分出,流向城市的各个角落,也算是一道风景。 “你好,帅哥叔叔。” 机灵的珂鄂兰先看到了裹子,虽然他的一身灰色在黑色的学生人流中并不十分显眼。 “我正在找你。” “找我?”珂鄂兰指着自己的鼻子,惊异地看着裹子。 “对,是你,上次你们离开的时候,把屋子搞得乱七八糟的,需要你去打扫一下。” “什么?”她的表情由惊讶变为了诧异,“那可不是我一个人干的,你应该去找他们。” “说得对,你可以联繫他们,叫他们一起干,你应该学会对自己做过的事情负责。”裹子的口气仿佛珂鄂兰干了什么大事情,她当然不会吃他的这一套,耍了一个小机灵,钻进涌出的人群,朝另一个方向跑去。 “哎呦。”她只管自顾自地跑,脑撞上了什么东西,硬帮帮的,石头一样。“喂,你干什么?”他冲着眼前的人大声喊道。 是昂力,他只是笑了笑,继续推着bmx准备离开,却被面前的人挡住了,他耸了耸肩膀。 “好像那天你也在我家里。”裹子留意了一下他的眼睛,是黑色的。 在两个高中生的面前,裹子显得很强硬,特别是见过他胸口的纹身之后,似乎给他们造成了一种不可抗拒的压迫感,只好乖乖的就范了。裹子的眼光总有些独到之处,他注意到了另外一个年轻人,他的个头并不足以令他脱颖而出,相貌平平,然而先是在他东北的11点方向,也有一个学生打扮的人,相隔大约200米,在注视着他,这种关注,很难引起人们的注意。接着,他又朝西北,东南和西南三个方向看去,果然也有人。 裹子拍拍昂力的肩膀,“你认识那小子吗?”他用余光指指那个小个子。 “不认识。你见过他吗?”昂力又把皮球推给了珂鄂兰。 “你说那小子,转来一星期了。” 裹子点点头,为了证实自己的判断,他决定试一试。他缓缓地靠近了那傢伙,双眼不怀好意地盯着他,一只手插在口袋里似乎是在找什么东西。 第55页 “他要干嘛?” “不知道,大概是恐吓。我要走了,你去给他清扫屋子吧。”昂力抓住这个机会,扬长而去。 “喂,别丢下我。”她也想跑,然而裹子却已经站在了她的面前。就在刚刚,他试图靠近那个小个子男孩的时候,他清楚地观察到这一举动惊动了四个方向的人,他们低头迅速地朝他靠拢,而且衣服里藏着通讯装置,以保持行动的统一,很明显是受过训练的。 “他有什么问题吗?” “没什么。上车吧。”珂鄂兰不情愿地上了裹子的车。 当裹子载着珂鄂兰回到凯达格霖106号的时候,未进大门已经闻到了香气。阿嗔不知从哪里找来的烧烤工具,在院子里开起了烧烤派对,香喷喷的烤肉味已经让珂鄂兰垂涎三尺了。 “来客人了。快进来吧。”她还在张罗着,从屋子里往外转移着餐具。 “喔,太棒了。很久没有在叔叔家吃烤肉了。”珂鄂兰像是回到了自己的家,面对着一桌的美味,摆开一副誓要消灭干净的姿态。 “她是你的侄女?”阿嗔小心地翻转着正在煎烤的香肠。 “是我帮你找来的清洁工。嘿,现在还不是开饭时间,马上去把你弄乱的屋子打扫干净。”珂鄂兰放下即将入口的熟肉,撅着嘴巴,像是受了委屈的样子,离开了座位,在阿嗔的面前,裹子摆出一副很有威严的样子。阿嗔笑了,看到她的微笑,裹子又吐了吐舌头。 “啊,很香啊。就像是在骑耷朵朵。”裹子坐在了阿嗔的面前,阿嗔把头髮挽了起来。“还是散发的样子好。” 珂鄂兰像是中了大奖,飞奔了出来,“叔叔,里面早就打扫的一干二净了。” “什么,”裹子吃惊地看着阿嗔,“你已经打扫干净了?” “是啊是啊,姐姐好像把房子翻新了一样。现在我可以吃东西了吧。” “好吧,”裹子点点头,珂鄂兰像一只见到了发霉食物的苍蝇,俯冲下来,把头扎进了食物中。” “你说需要帮手的,没想到找来一位客人。” “其实只是想让你帮忙,怎么你从来不打扫屋子。” 裹子摇摇头,是代表从来不打扫,还是记不得了,阿嗔没有领会。 难怪珂鄂兰长着圆圆的脑袋,她一个人几乎包办了餐桌上一半的烤肉。 “好吃吗?” “恩。”她试图咽下了最后一块,却发现出了点问题,肉在通过气管的时候出了问题,可能是和先进去的挤在一起,造成了食道的局部阻塞,她使劲地重复着吞咽的动作。 “哦,天吶。” “哦,天吶,”阿嗔发出了同样的声音,急忙把水递给她,并且到她的身后轻轻地拍打着她的后背。这么折腾了半天,她的食道总算是被疏通了,她喘了一口气,裹子也喘了一口气。 “你父母虐待你吗?” “没有啊,他们对我很好。” 裹子想笑却没笑出声,“能帮我个忙吗?” “说吧。”她还是觉得有点不舒服,又端起了水杯。 “我想到你们学校去。” “哇”地一声,珂鄂兰把刚刚喝进嘴里的水全部吐了出去,吐在了裹子的脸上,和他无比爱惜的西服上。 瑰玛离开了裹子的住处,领着两个陌生人。他们语无伦次地说了一大堆,从中却没能找出一句有用的话。她不想非法拘禁他们,就只好放了他们。而这,也正是他想要看到的。一个黑影正蹲在暗处观察着,目送着瑰玛上了那辆黄色的法拉利,一直到消失在夜幕中。他像只猿猴一样蹲在大树上,枝干上的叶子在这个季节差不多掉光了,然而在夜幕的笼罩下,还是很难分清是人的胳膊还是干枯的枝条。风,夜晚的风捲起细小的沙粒迎面吹过来,怎能不瑟瑟发抖,想到可能会在这种天气下在树上待上整整一个晚上,他还是把衣服往紧裹了裹,眼睛却不敢离开裹子的房间半步。 突然,透过望远镜,窗台上的窗帘动了动,窗户一直是紧闭的,他警觉起来,果然,有一个黑影出现在他的视线当中,两眼放着光,似乎也看到了他。原来是一直小猫,像是暗夜里的精灵,通体是黑色的。 灯亮了。他早已确定屋子里的人都已经离开了。他把望远镜的远程调到了最大,却还不足以看清屋子里的状况,不过他自己出现了。先是闭了灯,接着是一个弯曲的身影出现在窗台前,躲在窗帘的后面,伸手抱过了小猫,大约一分钟后又把小猫放回到原处。之后就再没出现,大概是离开了。 那个直不起腰杆的身影并没有从他的视线里消失太久,不一会他就出现在望远镜的前面,是一个老头,很瘦的老头,瘦到在风的吹拂下,左摇右晃,站立不稳。这风也着实大了一些,摇的树枝哗哗直响,树上的人生怕被发现,又向枝叶更加繁茂的地方挪了挪,好在老头并没有察觉,他迫切想要离开,加快了步伐,很快就消失在夜幕之中。然而老头却还在他的视线当中,他跟着从树上爬下来,沿着老头离开的方向跟了上去。 当裹子把想法告诉阿嗔的时候,阿嗔吓了一大跳。 第56页 “你让我去当老师。开什么玩笑,我只是个导游。” “没错。所以你可以当地理老师。”裹子极度信任的眼光看着她。“你对整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的山川地貌,风景名胜都有所了解,对吗。你是我见过的最棒的地理老师。” “你见过我讲课?” “是讲解,可讲解和讲课差不多吗。总之从你的讲解中我学到了很多很多,你是我人生中少有的启蒙老师。”裹子开始侃侃而谈了,情绪很放松。 “呵呵,”阿嗔又笑了,是她标志性的微笑。 “对,就是这样,拥有最美丽笑容的老师。” “好吧。不过我只了解骑耷朵朵的岩画,其他地方的地理我可什么也不懂。”她很诚实。看到裹子高兴的样子她也很高兴,“可我是来旅行的,不是给你打扫房间,也不是去教学生。” 裹子点点头,“没问题,秋游,我们和学生们一起去秋游。很浪漫,不是吗。”阿嗔永远搞不懂他在想什么,问他他也不说,这次又不知道打着什么鬼主意。 “如果你有什么企图的话,为什么自己不去。” 裹子吐了吐舌头,“珂鄂兰说他们只缺一位地理老师,显然不是我。”其实还有一个难以启齿的原因,在一群学生面前通常他会十分紧张。 从小失去父亲的裹子很早的时候就开始了流浪的生活,他总是习惯独来独往,甚至很长时间都无法掌握与人沟通,与人和睦相处的方法。直到遇见了改变他一生命运的人,就是他的老师,山羊。山羊带他告别了流浪的生活,教会他了很多,特别是生存下去的技巧。山羊曾经说过,之所以从那些流浪儿中选择了他,就是因为他们有着太多的相似处,其中就包括容易紧张,习惯站在人群中的最后一排。 从某种意义上讲,裹子是幸运的。就像这一次,就在他查阅了很多讯息后仍旧找不到一个叫做刁或是克鲁姆伦普和姆伦普克鲁的人,或许那是一些根本不存在的名字,亦或许压根就什么也不是,并且很有可能要找的一家人已经离开这座城市一头雾水打算放弃的时候,他在第五中学遇见了那个男孩,一个并不起眼的男孩,似乎又不是一个同他看上去那样寻常的男孩。更加有趣的是他的房东的侄女珂鄂兰,她不仅有一个拥有很多房产可以把一套普通人看上去是极其富丽的别墅租给裹子的叔叔,还有一位就职于第五中学起初是一位普通教师后来因工作努力被评为优秀教师进而一步一步走上领导岗位如今已经成为第五中学二号人物并且极有可能升迁到*门任职的副校长老爸。从这方面看,裹子的确了不起,查清这些事情,他只用了三天时间。 裹子为阿嗔买了一套衣服,望着镜子里的阿嗔,白皙的皮肤配上海蓝色的落地裙,让他想起了美丽的人鱼,那种灵动而智慧的生命如果上帝真的创造了,可真是要让地球上其他的生物汗颜了。她试了很多件,最终选了一身干练的中性简装,工装裤配白衬衫,加一件蓝色外套。 裹子摇摇头,“真好,像极了纺织女工。为什么选这一身儿?” “不是要当老师吗,我觉得挺好。”她还在镜子前打转,仔细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等等,还差一点。”裹子从货架上取下一定小红帽。带在了她的脑袋上,“你觉着呢?” 在镜子面前搬弄了半天,阿嗔满意地点点头。 “刚刚试穿的那件也买了吧。” 阿嗔摇摇头。 “你不是很喜欢吗?” “可是,好像穿不出去啊,裙子也太长了。” “没关系。小姐,要把这两套都装起来。”在裹子的印象里,阿嗔已经定格在了穿着那一件蓝色长裙的画面中。信用卡划过之后,裹子发现这个月的支出有些大,“调查经费”有可能支持不到月底了。“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他想起了这句莎翁名言。 十二 魔孩 “‘keep moving forword’,是沃尔特?迪士尼说的,现在我把它送给你。别担心,我会一直关注着你的。”面对忐忑的阿嗔,裹子原本希望告诉她的信誓旦旦竟然在临出口的时候变成了这样的话。 阿嗔还在镜子前,直到确定衣服已经整理好了,“我准备好了,我们走吧。” 距离副校长的办公室越来越近了,阿嗔的心上下打鼓,她反覆咀嚼着裹子编织的谎言,仍旧担心会一张口就说不话出来。然而副校长室的门被敲响的那一刻,也宣告所有准备的话都变成了一张白纸。 “请进。” 裹子轻轻推开了门,一位戴着眼镜,长着圆圆的脑袋,气质儒雅的中年人正在埋头工作,他抬头看了一眼,放下了手头的笔。 “你们就是珂鄂兰同我提到的两位老师吧。”珂鄂兰这个傢伙还是很配合,把裹子吩咐她的都告诉了爸爸。 “哦,不是。是这位女士。她是来临时代课的,听说教地理的老师生病了,要至少休息半个月,所以,她可以暂时补上空缺。”裹子满脸堆笑,推推阿嗔。 “是啊,我对于地理十分了解。刚好到这座城市旅行,很希望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 第57页 副校长笑了,他笑起的样子很像他的女儿,“你们的消息还真灵通啊。不过,那位老师今天来上班了。因为是毕业班,他就提前复课了。” 裹子有些失望,“那可真是太遗憾了。那我们就告辞了。”他拉着阿嗔的手准备离开,没有注意到副校长正上下打量着他。 “请等一下。” “还有什么问题吗?” “您是干什么工作的?” “我,”裹子很努力的咳了几嗓子,“我是个自由职业者。”他觉得这是个很有面子的职业。 “呵呵,是这样的,珂鄂兰向我推荐了你。” “我,”裹子很吃惊,“推荐我做什么。” “是这样的,我们学校向来很重视德智体的全面发展。马上要开市运动会了,我们缺少一个优秀的篮球教练。刚才据我观察,你的身高,身体条件,似乎,似乎应该会打篮球,不知道是不是这样。” “你是说篮球教练,”副校长认真地看着他,不像是开玩笑,“当然,我的篮球水平很高。”裹子撒了谎,他擅长的是长跑和桌球,他甚至没有真正玩过篮球。 “很好。那就来上班吗,你只需每天下午来指导他们一会儿就可以了,到月底运动会结束。怎么样,能抽出时间吗?” “当然。”裹子很痛快地答应下来了。 裹子很得意,机会从天而降,一切都在向着有利的方向发展,当然如果是长跑教练就更完美了。他去了音响书城,买回了一大堆篮球教程,有dvd,有书籍,以填补他的空白,一切从头学起。 “你知道麦可?乔丹?”当裹子试图把一些所谓的知识讲给阿嗔的时候,得到了出乎意料的答案。 “我当然知道。难道除了这个名字外,你就不知道些其他的吗?比如,你打过篮球吗。”阿嗔耐心地启发他。 “好像打过。” “什么是好像。” “就是我也不记得打过没打过。” “你不是记忆力很好吗?” “那就是没有。”裹子被迫承认。 “那很好。你会教好他们的。”阿嗔用医生看着绝症病人时的眼光看着他,仿佛在说,“回家去吧,在医院和在家里没多大区别。” 只有记忆力,惊人的记忆力是他唯一可以利用的。他开始阅读那些枯燥的教科书,看dvd,尽量记住球星们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术语。整整一夜,他没离开过沙发,似乎忘记了到学校去的真正目的。 “你在干什么?”当阿嗔做好了早餐的时候,发现裹子正在撅着屁股朝后移动,一只手拿着书,一只手上下摆动着。 “嘘,我在练习。”看着他认真的表情,阿嗔忍不住发笑。 “为什么不买颗篮球?” 这似乎提醒了裹子,“对,今天就去买一颗篮球,是到了理论联繫实际的时候了。” 天气有些反常,像是要下雨了。都下午5点钟了,新教练还没有来,篮球队被分成了两组,一组绕场地慢跑,一组则在做着投篮练习。体育馆里响彻着球鞋与木地板摩擦,篮球与球网接触,以及皮球砸在篮板篮圈上的声音,还有混乱的脚步声,队员们无精打采地跑着圈儿,步伐也不一致。 “昂力还没有来吗?”教练不在,队长临时负责起来,他就是赢了昂力的那个男孩。 “他说他准备转学,所以不会再打球了。”是个瘦高个儿的男孩,可能是队里的中锋,显然身体有些单薄 “什么,快给他打电话,就是去死也得比赛完了再死。”队长就是队长,话语中透着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瘦高个拨通了昂力的电话。 “让大家久等了。”裹子以一个全新的形象出现在众人面前,一身黑色的运动服,一双价格不菲的耐克球鞋,还有怀里抱着的一颗货真价实的篮球,都表明了他的决心,决心扮演好一个教练的角色。 队员们急忙停下手里的活,站成两行,裹子从左至右检阅了一番,这群男孩平均身高不高,只有一个有些像篮球运动员,站在队伍当中鹤立鸡群一般,可惜的是身体似乎很单薄,只有队长说得过去。他巡视了一番,发现没有在他家出现过的昂力,“奇怪,我以为他会在这里呢。” “教练,您指的是谁?” “没什么。首先做一下自我介绍。我叫裹子,很高心成为大家的新教练。我的目标是带领大家在月底的比赛当中取得冠军,不知道你们有没有信心。”裹子学着dvd里教练的样子说道。 “您是在开玩笑吗?”大家七嘴八舌的议论道,五中早年曾经以篮球闻名全市,可最近的几年几乎每次都是垫底。 “有什么问题吗?你来说。”裹子指指队长。 “教练,我想是您弄错了,我们的目标是不当倒数第一。” “狗屁!这算什么目标。”裹子挺直了胸脯,尽量使自己的声音洪亮些,“一切都是态度问题。我会让你们尝尝魔鬼训练的滋味的。”裹子耸耸肩膀,依依不捨地把新买的球扔在一边,“我比大家也大不了多少,所以不必称‘您’,即便直唿其名我也没意见,你们只需服从就行了。”裹子转过身去,“现在跟在我的后面,去操场跑步。” 第58页 就这样,裹子领着队员们跑出了体育馆,跑进了体育场。天阴沉沉的。队员们对于新教练还有几分敬畏,乖乖地跟在后面。新教练很特别,从前的教练是不会在前面领跑的。就这样开始了慢跑,跑完了一圈就接着再跑一圈,跑到体育场里全部的灯都打开,跑到太阳落山,跑到队员一个接着一个倒下去,跑到裹子的后面只剩下队长一个人,他也仅仅是在距离裹子身后50米的地方挣扎着,跑到队长也终于停下了。 “呵呵,”看着他们一个个或趴着或躺着的样子,裹子笑了,“这就是你们的水平吗,难怪总是倒数第一呢。” “教练,你是练篮球的吗?奥运会马拉松少了你可真是一大损失啊。”一个在地上坐了大半天,刚刚缓过来的队员说。 “我们也不是田径队的,用得着这样吗?” 其实裹子也不想这样,可似乎只有跑步是现成可以做的。“你就一点儿也不累吗?”大家都满头大汗地喘着粗气,只有他,若无其事,似乎这连热身都算不上。看着他们一个个狼狈不堪的样子,裹子动了恻隐之心。 “今天就到这里,算是见面礼。以后要做好更加艰苦训练的准备,只有苦练,才有可能出成绩。好了,你们自由了。” 通常这个时候都会有欢唿声,今天是个例外,因为没有力气。裹子想起自己的篮球还在体育馆里,就小跑了过去。刚好有一个身影,一个金髮的男孩与他擦肩而过。 “怎么是他。”昂力刚刚赶来,发现球场上空无一人,以为训练已经结束了,正打算离开,裹子显然没有注意到他。“他到这里干什么。”昂力停下了脚步。 裹子抓起篮球在手里掂了掂,然后举过头顶,再放下。“这么轻,该怎么玩呢。”第一次面对篮筐,他有点不知所措,这时,他想起了dvd上的画面。裹子看看球,觉得是个累赘,就把它扔在了一边。他退后到三分线以外,然后助跑,加速,就在接近罚球线的一剎那全身腾空而起,经过了在空中漫长的滑行之后,他的双手落在了篮圈上。裹子还不满足,使劲地晃了晃,栏架随之摇摆起来,索性作了几个引体向上才满意地落下来。“难道是我记错了,应该是更远一点的线。”裹子这样琢磨着,回头又看了看球场上的白线,不过他还没有掌握如何配合皮球起跳。 这一幕都被昂力的眼睛记录下来,他大张着嘴,好像见到了外星人。 “是你,你也是这个篮球队的吗?”裹子也看到了他。 昂力点点头。 “刚才怎么没看见你,你退出了吗?” “哦,没有,我会认真训练的。”昂力的话掷地有声。队员们陆陆续续地回来了。 “你怎么才来。” “算你聪明,逃过一劫。”他们纷纷拍打着昂力的肩膀,裹子也拍了拍。 “既然没有,就好好练吧。” 出了体育馆,正好是学生们放学的时间。裹子在人群中寻觅着,终于,目标男孩出现了,他搓搓手背,小心地跟了上去。 一不已经跟踪了怪老头三天。老头的行踪很有规律,似乎每天只是起个大早,推着小三轮去收购废品,直到天黑后再独自回家。他就住在距离裹子租住的房子不远的垃圾转运站,除了那天晚上,再没有见他去过裹子那里。 “奇怪的傢伙。”通常能够成为“家园”的一份子总是有些不寻常的地方,一不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他可以忍受一些异于常人的折磨,比如现在,下过一场雪后,气温骤降,这也是秋天即将结束的最后一场雪,他却耐住了严寒,一直蹲在大树上,密切关注着转运站里的一举一动。此外,他还会像猴子一样敏捷地爬树。 “你再跟着我,我就对你不客气了。”干枯的树枝上,叶子已经落光了,秃秃的,上面压着一层洁净的新雪。风,很大的风,掠过枯枝,一些雪被带了下来。整条小巷,被厚厚的积雪掩埋,放眼望去,世界都是白色的。小巷不是很长,但却蜿蜒曲折,看不到出口。栓老头拉着自己破旧的三轮车,车身的漆差不多掉光了,他拉着它,发出“吱呀”的响声。这会儿,栓老头似乎怎么也拉不动了,一双有力的手从后面拽住了车子。 那是一双粗糙的手,皮肤干裂,缺水的样子,大概是干了许多苦重的活儿。同他瘦弱的体格相比,手显得大了一些。栓老头没有食言,他加了一把力,他便再也抓不住了。他“啊”地叫了一声便脱了手,瘦小的老头不知道有多大的力气。 “你别走。”他不死心,上前一步,又抓住了车。“听我说好吗,我叫身弓,是报社的记者,请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见见你的孙子。”栓老头转过身,怒目圆睁地看着他,他把工作证递给了他。 栓老头从他的手里接过记者证,看都没看就顺手丢在了地上。他转过身,恶狠狠地抛下一句话,“别给自己找麻烦。”他一把推开了身弓,看不出,那样一副瘦弱的身板竟蕴藏着这么大的力气。身弓一个踉跄,差点滑倒。栓老头跨上三轮车头也不会地离开了。身弓没有追上去,目送着栓老头的车越来越远,消失在小巷的尽头。刚刚下过雪的小巷中留下了两道不深不浅的车辙。 第59页 “我的眼睛里可揉不得沙子。”他把手伸进大衣掏出一部摄像机,打开显示器,对着镜头说,“你们好。这里是《探秘》栏目,我们将继续跟踪报导魔孩事件,刚刚您看到的,就是魔孩的爷爷。”说完,他收起了摄像机,弯腰去捡地上的记者证,一个黑影从树上落下来,脚不偏不倚地落在了记者证上。身弓抬起头,面前是个穿着记者马甲的人。他俯下身,捡起了身弓的记者证。“你是谁?” “和你一样。”一不把证件还给了身弓。“你感兴趣的我也很感兴趣,不如我们合作吧。” “怎么合作?”身弓很疑惑,他不能确定眼前的是敌是友。 “把你知道的告诉我,我是说比如魔孩什么的。” “我不知道。”身弓一把推开了他,一不没说什么,又重新爬到了树上。当身弓回过头来的时候,一不已经不见了,他揉揉眼睛,不确定刚刚是否产生了错觉。 一不在一棵又一棵的树上穿行着,就像奔跑在平地上一样。夜幕降临,天渐渐暗下来,看看手錶,刚过七点,他拨通了电话,电话的那一端是一部公用电话,电话的那一端一个人已经守候了半天,是瑰玛,她一刻也没耽搁地接起了电话。 “现在我说,你听。感谢你对我的信任。罹已经上钩了,他甚至从垃圾桶里取走了那张纸条。我们的迷惑战术很成功。他和那个怪老头正在分头去调查那两个不相干的傢伙。不过现在有些麻烦,出来一个真正的记者,当然,也许是好事情,这样罹就更摸不着头脑了。你只需每天都去一趟裹子的家里,什么也不要作。听明白了吗?” “明白。”说完,他就挂了电话。 天完全黑了,天气变得更冷了。栓老头做好了饭,热气腾腾的,却不见呦呦回来。栓老头从口袋里取出一个破烂的钱包,钱包很破了,新缝上的补丁又开了线。他从口袋里取出厚厚的一沓零钱。因为是零钱,所以显得很厚,也很凌乱,栓老头一面数着钱,一面朝门口看。 “叮”的一声,一枚硬币从老头的指尖滑落,滚了出去,沿着地板缝滑落到门边。一只小手把硬币捡了起来,“爷爷,我回来了。”是小男孩哟哟,他蹦跳着把硬币递到了栓老头的手上。 “赶快吃饭吧。”老头头也不抬,继续数着钱。“你是走回来的吧。” 哟哟像是没听见,并不回答。“说话啊,我在问你话。” “是啊。”哟哟犹豫了一下,这引起了栓老头的注意,他严厉地盯着哟哟,“最近有个奇怪的傢伙,你要格外小心。不要动不动就上墙。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呀。” 哟哟看着桌上的饭,显然没有什么食慾,“我可以不吃吗?” “不行,难道你又忘记我的话了吗?” 栓老头的话简直就像是圣旨,哟哟把头埋下去,大口吃起来,一边吃东西,一边看着电视节目。那是一台破旧的电视机,偶尔还会出现雪花,影像很模煳,哟哟还会时不时地发出笑声。只有一张桌子,桌上放着计算器,帐册,和一本书,一本封面很显眼的书,上面画着一枝红色的玫瑰花,花苞几乎占据了整个封面,书名是《别了,西塔尔柯的血色玫瑰》,是一本畅销小说,甚至被改编成了网路游戏。 “哎,”栓老头嘆息了一声,收好了钱。 屋子外面堆满了垃圾。栓老头负责的这个转运站是附近规模较大的一个,每天都会有许多的垃圾被运到这里。院子的围墙并不高,周围也仅有一棵大树。透过大树的枯枝,可以清晰地看到小屋里的情况。刺骨的风越刮越大,栓老头关上了窗户,又拉上窗帘,这下便什么也瞧不见了。树上,一个团缩的身影,将自己完全包裹在大衣里,却依旧感觉不到一丝温暖,他冷得要命,也开始担心自己会不会就冻死在这里,眼见什么也瞧不见了他收起了袖珍望远镜。然而刚才的一幕还是让他觉得不许此行。 “爷爷,你指的是那个叫做罹的叔叔吧。”哟哟并不是一个天真到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孩,“就是上次那个…” “嘘,”栓老头用食指堵上了哟哟的小嘴,“小孩子别管那么多事,让你做什么就做什么,让你小心就小心。好好走路,不要再让别人看见你飞檐走壁了。” “知道了。”小孩子共有的特点就是答应得痛快,却不一定往心里去。 大约在一年前,哟哟和栓老头来到了金塔马,转到了附近的一所小学,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就是比别的孩子更好动,也更机灵些。“爷爷,为什么我总是长不大?”哟哟认真地看着栓老头,眼神里充满了疑惑。栓老头停下了手里的活,也看着他,却不知道如何来回答。 一不,在整整蹲守了一天后,终于从树上下来了,脑海里还在回忆着刚才见到的一幕:哟哟,就像是个精灵,背着书包从远方蹦跳着走来。第一眼见到哟哟就把他吓了一跳,他使出浑身解数才勉强没有被哟哟甩远。灵动的哟哟从这个屋顶轻巧地一跃就到了另一个屋顶,再一个漂亮的腾空,就又蹦到了另外一棵大树上,他的身体轻巧而灵活,就这么跳来蹦去最终落在了小院外面的街道上,哟哟拍拍身上的尘土,推门进去了。这一切都像极了传说中的飞檐走壁,然而却又不像,因为从未有过一个故事里的大侠是採用手脚并用的方式在飞跃一座座障碍物的。 第60页 “太酷了。”他还是想不明白,“得仔细研究一下,还有那本书,他也喜欢这样的书吗,”想到这里,一不加快了步伐。 第二天,夜。 “叮铃,”房门在门铃响过了十多声后终于打开了,身弓刚洗完澡,穿着睡衣,头髮还是湿的。 “你找谁?” “怎么,这么快就把我忘记了?” 身弓一面用毛巾擦拭着头上的水珠,一面打量着眼前的这个人。眼前的傢伙戴着一副金丝眼镜,鬍鬚和双鬓的长髮连成一体,像蜿蜒曲折的山峦,一直延伸到下巴。上唇和下唇,嘴巴如果长在美女的脸上会显得很性感,在他的脸上就有点怪了。鼻子略微有些鹰钩,脸面的整体构图还算工整,没有太出格的器官。穿着很整齐,上身套着一件记者专用的夹克,块头很足,似乎比一般的记者强壮很多。 “是你,”身弓想起来了,“可你怎么会找到这里?” “我看了你的记者证。”身弓让出一条道,请他进去。 “抽菸吗?”身弓递给他一只香菸。 “谢谢,我不抽登喜路。” “那你抽什么烟?” “随便。” 身弓又取出一盒555,递给了他,他微笑着,“谢谢,我不抽555。” “你刚才是说随便?” 他有些不好意思,接过了烟,身弓为他点着了。 “我想了解更多有关那个男孩的事情。” “哪个男孩?” “就是被你称作‘魔孩’的那个。”他从衣服里取出一份报纸,丢在了茶几上,刚好露出文章的标题《我市惊现‘魔孩’》。“我看了你的报导,很精彩。不过为此,你差点丢掉工作。这篇文章后来被认为是不实报导,由于没有确凿根据,你不得不承认自己说了慌,对吗?” “可我说得是真的,要不是亲眼所见,我也很难相信。”身弓的情绪有些激动。 “我相信你。我来是为了看看你拍摄到的影像资料。” “你怎么知道?” “我都看到了。你的衣服里藏着摄像机,你想证明你的报导都是真的。”手中的烟他只抽了一口就掐灭了,“给我看看把,我对那个孩子也很好奇。” 身弓犹豫了一下,还是放了一段他拍摄的视频。视频拍得不是很清晰,但身弓很肯定是那个男孩,与其说是男孩,倒不如说成是在房屋顶端飞奔的精灵,他四脚触地的自由来回于每座平房的屋顶上,如履平地,一般人根本无法模仿,速度之快甚至不逊于一只上惯了树的猴子。 “谢谢你。”他拍拍身弓的肩膀准备离开,“继续努力吧,你会成功的。” “可我还不知道你是谁。” 他笑了笑,一副斯斯文文的样子,“我叫一不,我也是一名好奇的记者。” 裹子的判断似乎出了问题,那个被几大保镖严密看守的男孩不但没有爸爸,似乎连妈妈也没有。他像裹子一样住在租来的房子里,进出房子的除了保镖以外还有一个保姆和一个大学生模样的人。保姆每天就是按时买菜,而大学生总是会在固定时间出现。奇怪的是他每天会花上40分钟步行去学校却从不乘车。灵机一动,他想出了一个主意。 晚上八点一刻,裹子拦住了这个要去男孩家里的大学生。 “你要干什么?” “嘘,”裹子看看周围,确定没有人。“这是我的证件。”裹子从口袋里的一沓证件里随便取了一张。 “骨科医生?”女学生不解的看着他。 裹子挠了挠头,看来拿错了证件,“对,骨科医生。” “那你为什么拦住我。” “是这样的。我有一个妹妹与你年纪相仿,”裹子开始编瞎话,“她总是找不到工作,我想帮帮她,所以想让你介绍她到前面的房子里当家教。否则,长时间失业会把我妹妹逼疯的。” “可我是那里的家教。” “没错,我知道。你只需要把我妹妹介绍给他。就说你临时有事。别担心,你的一切损失我来承担,我会付给你一个月补习功课的费用的。”裹子从钱夹里取出一些钱,“这些够不够?” 女孩竟然激动地看着裹子,“要是我有你这么好的哥哥就好了。”她接过了钱,“就让你妹妹明天这个时候来上课吧。” 目送着她远去的身影,裹子松了一口气,看看天空,今晚的星星似乎格外亮堂。 从这一天开始,节气上新努尔进入了冬季,气温却远没有金塔马的低。裹子却干得热火朝天,带领着昂力他们在田径场上挥汗如雨。 “教练。”昂力停下了步伐,他已经是最后一个停下的了,其他队员早已累得不成样子了,“我们还要跑到什么时候,我们要参加的是篮球比赛,不是马拉松。”昂力捲起衣服,擦擦额角不停流下来的汗水,衣服已经完全湿透了。 裹子也停了下来,“怎么,你怀疑我的能力?” “当然不是。”自从那天看到了裹子的惊人爆发力,他就深信裹子是个高手。 第61页 “对呀,教练,不到一个月时间了,你就不打算教我们一些东西吗?”队长也站了出来。裹子严肃地看着他们,尽量表现出一种威慑力。 “好吧,你们跟我来吧。” 几天里,队员们第一次回到篮球场,一个个已经疲惫不堪了,他们还是站成两排,并尽量使队伍看上去整齐。 裹子从他们的面前一一走过,检阅了一番,并在最后一名队员昂力的身边停下了脚步。 “你们谁能告诉我,你们当中谁的技术最好?” “是我们队长。”几乎所有人都指向了队长。 “不,是昂力。” 裹子皱皱眉头,“你很谦虚啊。” “不是谦虚。” “那为什么他们都说是你?” “就是队长,”沉默的昂力也开口了,“他是我们全市篮球单人赛的第一名,我在决赛时输给了他。” “不是,教练。平时我几乎没有赢过他。” 裹子觉得很有趣,“别说那么多废话,你们比比不就行了。” 大家的情绪一下子被调动了起来,刚才还在一个劲儿的叫苦不迭,这会儿却来了精神,纷纷怪叫着,把球场让了出来。昂力看看队长,心里还有些打鼓,队长也看看他,两个人的眼神交织在一起,昂力低下了头。 “你怎么了,连竞争的勇气都没有吗?这样的素质,还怎么打比赛。”裹子双手叉腰,颇有几分老师的威严。 被他这么一说,昂力似乎又打起了精神,“好的教练,我准备好了。” 裹子又看看队长,队长点点头。裹子把球抛给了队长,“梆”地一声,队长有些瘦弱的身体一个踉跄,差点摔倒。裹子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手劲儿有多大,“喂,你……”本想上前看看他的情况,可话锋一转,裹子的表情又严肃起来,“怎么连球都接不住吗,你也算高手。” 被裹子这样一说,两个人都卯足了劲儿。裹子盯着手里的计时錶,这也是这块表第一次派上用场,“时间,五分钟,”一声哨响,比赛开始,首先由队长持球攻。 队长的步伐灵动,皮球在两腿之间来回穿越,没有打过篮球的裹子还以为胯下运球是什么了不起的技术,居然对他赞嘆不已。只见他突然一个加速,再一个急停,昂力被晃到一边,抄手投篮,皮球空心入框。昂力也不甘示弱,背身单打,利用比对手高出一块的身体将他挤到篮下,转身打板球进。双方你来我往,互有攻势,比分一直紧咬着,眼看比赛时间又要到了。 一切仿佛回到了几天前的决赛赛场上,比赛时间剩余已经不多,依旧是落后一分。面对队长的严密防守,他抓紧了球,像上次一样,他向右边虚晃一下,一个左转身,这一次队长同样被晃在了身后,眼前已是一片空旷。他屏住唿吸,却不知道该干什么。场上的裹子急了,“勾篮!”对于篮球的一窍不通的他居然把“扣篮”喊成了“勾篮”,不过昂力已经领会了,他学着裹子的样子向前跨出一大步,腾空跃起,皮球一点点朝篮筐逼近,昂力仿佛比以前跳得更高也更远了,平常只能摸到篮圈的他整只手都超过了篮圈,他已经听到了皮球穿过网圈的声音。 “梆”地一声,皮球并没有发出如昂力所料的穿过网圈的声音,而是重重地砸在了篮筐上,这是他第一次如此接近扣篮成功。裹子看看表,时间已经到了,可他忘了喊停,昂力不知从哪里来的劲头,追了出去,就在队长即将碰到皮球的一剎那,昂力抢到了球,跑到三分线外漂亮的转过身,投出一记三分球。皮球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这一次,他又没能听到皮球穿过网圈的声音,因为是空心入网。 “喂,你太笨了。”一个队员一直紧盯着手錶,“怎么能扣篮呢,三分无效,比赛时间到了。” “谁说的,”裹子放下手里的计时器,看着场上的队员们说:“我说时间到,比赛才会结束,我是裁判。”他拍了拍昂力的肩膀,“比赛结束,你赢了。”昂力居然有些喜不自胜,他有力地挥了挥手臂,那一刻,在他的眼中裹子的形象似乎更加高大了。 “别这么激动。那么今天的训练就到这里了。”裹子总算松了一口气。 “等一下,教练。”说话的是队长,他的脸上挂着笑脸,并没有因为输球而有任何沮丧,“既然我们都比完了,教练能不能露一手呢?”这个提议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队员们迫不及待地想要见识一下裹子的球技。 裹子大睁着一双不大的眼睛,用舌头添了添嘴唇。 “是啊教练,给大家露一手吧。”最期待的莫过于昂力了。 裹子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无数电视上的画面出现在他的脑海里,可他知道,自己拿着球就不知道该干什么,只会扔球而不会投球,突然,他脑海里的画面定格在了那一瞬间,“呵呵,原来不抓球也可以打篮球啊。” “你说什么?”大家都没能领会他的意思。 “没什么,那就试试吧。需要告诫你们的是,光会一些花拳绣腿是不行的,赢球靠的是防守。就让我亲自示范一下。昂力,由你来进攻,使出你的本事来从我的身上跨过去。”裹子搓搓手掌,吐了吐舌头。 第62页 昂力兴奋到了极点,刚刚的赢球重新解放了他的自信,他拿起了球,双眼盯着裹子,这种眼神让裹子很不舒服,他又吐了吐舌头,学着电视里的球员,张开了双臂。昂力见识过裹子的爆发力,所以不敢轻举妄动,他试探着在裹子面前运着球,裹子却始终没有半点反应,这反倒令昂力有些不安,他又开始紧张了。“死就死了”,昂力索性闭上了眼睛,他晃动身体,从裹子的身边突破了过去,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裹子已经在他身后了,没有半点反应。昂力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又把球运了回去,重新站在了裹子面前。裹子也在打鼓,不知道他怎么又回来了,同样也没看清楚他是怎么过去的。看到一个过了人又返回来,一个压根就没反应,全场大笑起来。这一笑,昂力的神经又紧绷起来,“搞什么啊,教练,那么瞧不起人吗,”这次他再次鼓足勇气,运球突破,连假动作也没使直接沖了过去。 裹子心叫声不好,转过身去,昂力已经长驱直入到了篮下,球已经离开了手掌心,不容裹子多想,他使上浑身的力气像一枚飞弹一样飞了出去,木地板仿佛是飞弹升空的起落架,伸出的双手就是飞弹的弹头,就在皮球即将下落,坠入篮圈的一刻,裹子的整只大手拍在了皮球上,巨大的冲击力顷刻改变了皮球的运动轨迹,以一个30°的折线超过100公里的时速飞了出去,又是“梆”地一声巨响,皮球重重地砸在观众席前的护栏上爆炸了。 全场的人目瞪口呆,包括特意来球场观看昂力练球的昂那和娅尤莉亚,皮球只要再高出公分砸到的就不是护栏而是娅尤莉亚的脑袋了。裹子感觉有点口渴,又添了添嘴唇,“有谁带水了吗?” 这句话唤醒了大伙儿,队员们把裹子围在当中,纷纷抢着把水递给裹子,“教练喝我的吧。”裹子一时不知道拿哪一瓶好。昂力更是瞪大了一双黑色的眼睛,他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篮球了。今天对于昂力来说是值得记住的一天,他知道自己还是有能力的,他也明白了天外有天,山外有山的道理。昂那和娅尤莉亚也从看台上下来了。 “怎么回事,这个傢伙怎么在这里?”昂那不知道裹子什么时候跑到五中来了,而娅尤莉亚还没有从刚刚的惊吓中缓过神来。 昂力咧着嘴吧,“他是我们的教练。” “教练?你不是打算退出球队吗。” “那已经成为过去了。我要和教练好好练球。”有人说女孩子是善变的,昂力的主意似乎变得也很快,他注意到了娅尤莉亚,沖她微笑着点点头,“谢谢你。” “你说什么?”娅尤莉亚缓过了神。 “呵呵,我是说谢谢你帮我保管那枚奖牌,虽然不是第一名,但同样是对我的肯定。”昂力像是善变的天气,由阴云密布转为晴空万里,他的话让娅尤莉亚感到高兴,“走吧,今天我们一起吃饭。”他第一次邀请她,虽然还不是单独的约会。 “教练,我走了。”他冲着裹子挥挥手,裹子正被一群队员包围着,仿佛成了篮球明星,他努力伸长脖子,看到了离去的昂力,昂那和娅尤莉亚。 结束了训练课的裹子还在回味着一天中发生的事情。 “这小子。”他想起娅尤莉亚和昂力,“他好像还不明白小女孩的心意。”其实,自己又何尝不是,直到遇见了阿嗔,这种迟钝的现象才有所改观。 裹子把车停在路边,独自望着漫天的繁星。夜晚的星空,总是让人浮想联翩,人类从荒蛮时代起就试图弄明白,天上究竟是什么样的,是否上帝正坐在一面大镜子前俯视着云云终生。无论时空怎样改变,人类探索的欲求不会改变,与生俱来的好奇心只会愈加强烈。其实,欲望本身就是人类前进的根本动力,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因为他,人们才会贪婪的想要把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可以说正是因为有了欲望,执着,才会进步,同时也才会犯罪。对于裹子,解不开的谜团太多了,就像天空中的星星,看似点点,却是无穷无尽。也不知在他看星星的这会儿工夫是否也有别人在其他的星球上看着星空,其中也包括地球。 就在裹子愣神时候,阿嗔结束了家教工作,小男孩格外热情,一直把她送了出来。 “我可以不叫你老师吗?” “那你想叫我什么?”阿嗔没明白他的意思。“叫我阿嗔也可以。” “不,我想叫你姐姐。”他张开两只天真的眼睛看着阿嗔,说实话,他也许是个神童,因为他看上去要比同年级的其他孩子至少小两岁。 “哦,当然可以了。”阿嗔露出了微笑,就是这笑容,加上她游茄鸣韧式的眼睛彻底捕获了裹子的心,如今,小男孩似乎也有些招架不住,“以后我会把你当作弟弟看待的。就如同他的长相,小男孩的笑容也没什么特点。 “姐姐,让他们送你回去吧。” 阿嗔朝路边看看,看见了路边的裹子,“谢谢,不必了。已经有人来接我了。”男孩顺着阿嗔的眼神看去,天太黑,只是看见一辆车,人的样子看不清,他一直目送着她。 “和小少爷的关系搞得不错吗。”见到阿嗔,裹子练球的疲惫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第63页 “是吗。”裹子为她打开了车门,她钻进了车厢,裹子也跟着进了汽车,他注意到男孩居然还没有回去。 裹子发动了汽车,“阿嗔小姐的魅力真是厉害啊。” “哈,也许他对每个家教都很好呢。” 直到裹子掉转车头,消失在茫茫夜幕中,小男孩才回到屋子里。 “少爷,您对他很满意。”是其中的一名保镖。 “恩,”他点点头,“她让我想起了妈妈。” 汽车行驶在新努尔宽广的街道上,正驶向凯达格霖大道。 “就知道这么多了。” “除了他叫做亚亦奴之外真的就没别的信息了吗?”这显然不能满足裹子的要求。 阿嗔摇摇头,“第一天去,难道让我把他家族的世系表都问清楚吗。” “那倒不是。你说他很聪明,那你能教她些什么呢?” 阿嗔有些不好意思,“我怎么教的了他啊,他比我知道的还要多。就连骑耷朵朵他都去过。” “那不是连导游也没得当了。” “是啊。不过,他请家教似乎只是为了找个人谈心。我们除了聊天就没干别的了。”阿嗔也有点纳闷儿,谁会在这么小的年纪不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找家教又只是聊天呢。 就在几乎已经看到了裹子租住的房子的时候,裹子突然调转了车头。 “你要去哪里?” 裹子吐了吐舌头,“暂时保密。” 不一会儿,广阔无垠的大海出现在裹子和阿嗔的视线里。深蓝的海,深蓝的天,静静地听海的声音,一切语言都成了多余。裹子打开了窗户,任海风从天边吹来,阿嗔把脑袋靠在了裹子肩膀上,“为什么不等白天来。” “这样不是更浪漫。” 时间像是静止了一样,不知过了多久,阿嗔扬起了头,在浩瀚的天空中寻找着什么。 “你在找什么?” “启明星。” “呵呵,”裹子笑了,“现在哪里有什么启明星啊。你喜欢星星?” 阿嗔又重新把头靠在了裹子的肩膀上,“是啊,在骑耷朵朵待的久了,似乎真的喜欢上星星了。那里的星星都比这里的多。”说道这里,阿嗔便不再说话了。 的确,废除了视觉,也无需语言,只需竖起耳朵,用心去聆听,聆听大自然的声音,也聆听彼此的心跳。 十三 战斗 一不就是一块胶皮糖,一旦被他沾上是很难甩掉的。如今他的身边也多了一个帮手,就是身弓。身弓是一名合格的记者,他执着地挖掘着自己的素材,一旦确定目标,就绝不轻言放弃,然而离奇的故事却并不等同于吸引观众的好素材,除非你能证明它的合理性,找出相关的证据,这有时候又比离奇故事本身更为离奇,难以捉摸。 就像栓老头,裹子没能发现他的身边有什么可携式的通讯器材,比如手机什么的,也从未见他使用过公用电话,然而他似乎又在一丝不苟地执行着罹的每一步计划,他们之间是如何取得联繫的,一不就不得而知了。 几天前,当一不接到裹子的委託来到金塔马的时候,他就在想如何能把隐藏在裹子家附近的老头引出来,同时又能惊动罹并且不暴露自己,于是,他想出了一个一箭三雕的主意。 第一步就是联繫到瑰玛,这似乎是件容易的事情,裹子已经告诉了一不她的电话号码,然而,罹掌握着先进的窃听技术,他可以很容易地通过对普通通讯工具的监视获取一不已经到达金塔马的信息。于是像往常一样,他把自己打扮成了一个记者。为自己贴上一脸的鬍鬚,在嘴唇边上在镶嵌一层,显得嘴巴很厚,还特意戴上了金丝眼镜。罹和一不并不熟悉,虽然在一起共事,也就见过几面,因此,一不确信他不会认出他。 紧接着,一不雇来了两个打手。他们个个膀大腰圆,与普通的记者并不一样,一不为他们装上了与自己相仿的装束,大鬍子,厚嘴唇,金丝眼镜,记者帽,粗壮的身体。这样不协调的搭配或许更能引起人的怀疑,当然也就更能起到迷惑罹的作用。 第二步就是联繫瑰玛了。她每天的作息时间都很规律,从不迟到。上午,一个大鬍子的记者先到了,按照一不教他的,说了一气不着边际的话,然后把纸条递给了她。瑰玛看了纸条,知道对方是裹子的人,于是很高兴,把他送回了裹子的住处。临走的时候,就把纸条随手放进了抽屉里。而一不,就跟在他们的后面,这样就知道了裹子的住处,并很有可能找到罹的行踪。果然,就在瑰玛离开不久,罹就出现了,带着那顶红色的棒球帽,尽量把帽檐拉下来。他试图知道那个闯入的人究竟是谁,却迟迟不见那个大鬍子出来。 下午时分,第二个人出现了,他掏出了相似的纸条,说出的话也几乎完全相同。这让瑰玛大为震惊。她不知道怎么会有两个长相打扮都酷似的人,说着相同的话跑到她这里来,似乎她们都动机不纯。于是,她暗暗地计上心来。这一次,她把纸条扔进了垃圾桶。 当瑰玛和第二名大鬍子来到裹子的房子的时候,在一不的授意下,第一个人藏在暗处击倒了第二个进来的人,并声称他是冒充自己的,瑰玛当然不确定他们谁的话是真的,于是索性也把另一个击倒了,把两个来路不明的傢伙击倒后,瑰玛用绳子结结实实地绑好,确定他们逃不出去了,才离开了裹子的住处,她不知道该怎么办,似乎只有打电话给裹子才能证实。 第64页 瑰玛犹豫着,电话始终没有拨出去,因为裹子警告过她,电话是最容易泄密的。就在她徘徊于打还是不打的时候,位于监狱外面的公用电话响了。电话就在那里一直响个不停,瑰玛有种感觉,似乎电话就是打给她的,于是她接起了电话。 “瑰玛小姐。” “你是谁?”果然,电话的那一端是找她的。 “我是谁并不重要,关键是我知道你现在把两个人关在了裹子的住处,他们现在已经醒过来了,罹就在屋子外面,过一会儿可能还会来一个老头。” “你说什么,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他们都是在我的授意下才这么干的。我是裹子的朋友,我来就是为了把罹引出来,并且查出他的真实身份。”听筒那端的人不慌不忙的地说着,语气很让人信服。瑰玛开始相信了,知道这些事的只有她和裹子。 “好吧,我相信你,需要我做些什么呢?” “现在回到裹子的住处,把那两个傢伙放出来。” “然后呢?” “然后就作你自己想做的事。每天晚上七点一刻我都会拨通这个公用电话的,我们暂时就这样取得联繫。好吗?” “可以。” 于是瑰玛按照一不所说的返回了裹子的住处,把两个傢伙放了出来。一切似乎都在一不的掌控之中,罹跟上了其中的一个,而栓老头则跟上了另外的一个,这样做是需要一点冒险精神的,因为如果罹还有别的帮手的话,则完全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了,好在想见的人都已出现了,一不还特意注意看了一下老头的脖颈,果然有一道长长的疤痕,一直延伸到脖子下面。于是他开始了对栓老头的跟踪。 一不找到了好帮手,既然身弓是个可以拍下哟哟飞奔镜头的记者,他当然有理由把监视栓老头的任务交给他。此刻,他正在盯着另外一个受僱的傢伙。 受僱的小混混已经除去了伪装,却依旧是个大鬍子,每天无所事事。虽说长相很魁梧,却只是个领导着不足十个下属的小角色,每天还得看老大的脸色,地位低了,似乎谁都是大哥,却唯独自己要到处跑腿。路跑的多了,肉却一点也没减下来。中午十二点,对于大鬍子是刚刚起床的时间,他懒洋洋的迈着将军步,打算吃些早点。那天罹一直跟踪的就是他,也不知道现在是否还在跟着他。罹比栓老头难对付的地方就在于他没有固定的住所,完全是一只生活在黑暗洞穴里可怕的蝙蝠。 大鬍子将一瓶啤酒一股脑地灌了进去,这让一不明白了啤酒肚是这样练就的道理。他一边吃着,一边还抱怨着饭菜如何的不合口味,如何的难以下咽,这大概也是他惯用的手法。一切都很平常,莫非罹已经知道了他的确是个小混混,否则怎么会不出现呢。一不警觉地朝四周望了望,整条街道的两边都是饭馆,进进出出的人很多,于是他也把帽子往低压了些。人群的另一端,一个带着红色棒球帽的人也把帽檐往低拉了拉,这个角度刚好可以把自己隐藏起来,还能看见那个正在吃饭的大鬍子。他四处张望着,直到眼光落在了一不的身上,他急忙把身体藏在了墙壁后面。 “怎么回事,又出来一个。”他小心翼翼地探出头去,穿过穿梭的人群,一不的目光也落在了餐桌上正在进食的傢伙身上,隔着两层玻璃,他在饭馆的另外一侧,虽然可以看得见,但却隔着一整座餐馆儿。“今天要把你们两个一网打尽。”戴红帽子的就是罹,他像一不预料的一样,紧盯着那个雇来的小混混。 整个下午,大鬍子都在四处闲逛,一不和罹就悄悄地伴随在他的左右,这更坚定了罹对于他和一不是一伙的判断。“难道说他们之间有什么秘密,或许他知道裹子现在在哪里。” 天终于黑了,这是属于大鬍子的时间,他的生活才刚刚开始。几个傢伙聚在了一起。见到这些人他很高兴,咧着大嘴巴,寒暄着,相互讲着粗口,像是遇见了久别重逢的亲人。就在这时,一个小个子跑过来,示意他俯下身子。他很听话,把耳朵凑到了小个子的嘴巴跟前,小个子在他耳边嘀嘀咕咕说了一大堆,他的表情一下子凝重起来。气氛似乎一下子紧张起来,一不和罹在不同的位置上打起了十二分精神。 大鬍子像是接到了命令,马上拿起电话,冲着电话一通乱吼,不一会,刚刚的一小撮人就聚成了三十几个,看不出谁领导谁,来了三辆面包车,三十几个人一拥而上。大鬍子的啤酒肚有些占地方,险些被挤下了车,好容易把肚子缩回去,才勉强坐了上去,就在车门即将关上的一刻,一不注意到,车里的人手上都拿着一尺多长明晃晃的刀。三辆车扬长而去,盪起一片尘土,尘土的另一端,罹像箭一样跑了出去,当尘土散尽的时候,这一边也没了人影。 前一天同阿嗔在车里度过了前半夜,后来两个人都睡着了,在困顿面前,一切似乎都显得不那么浪漫了,完全记不得什么时候睡着的。阿嗔则比他睡得更死,当他在后半夜醒来把车开回家的时候,她居然还没有清醒的意思。裹子把她抱进了房间,感慨着她的娇小,几乎没有感觉到一点分量。 现在,裹子正百无聊赖的嚼着口香糖,抬头望着星星,一颗也没有,是阴天,可能要下雨了。金塔马那边可能都下雪了,裹子想到了一不,他现在应该正躲在某个角落里监视着栓老头的一举一动吧。想到这里,他取出了手机准备给他打个电话,“嘿。”是阿嗔,就在这时她从亚亦奴的家里出来了。 第65页 裹子合上了手机,“今天似乎比昨天要晚一些。”裹子看看手錶,“确切的说是晚了47分钟,看样子你们很谈得来啊。” 阿嗔点点头,“是啊,他和我讲了很多他家里面的故事。” “真的吗?”裹子很兴奋,这比接到中奖的消息还要令他兴奋。 就在这时,几辆黑色的小轿车轰鸣着掠过街道,它们三辆并行着驶来,使原本宽敞的街道显得拥挤不堪,就像是在咆哮。剎车声,几辆车在同一时间停了下来,同时发出刺耳的剎车声,将整条街道死死堵住,他们停在了亚亦奴的家门前。 “他们要干什么?”刚才的一幕留给阿嗔的印象完全是街头狂飙,她庆幸自己待在裹子的身旁。 裹子摇摇头,舌头缓缓地舔着嘴唇。 从车上下来的人全都是一身黑色的西装,戴着墨镜,手里拿着明晃晃的刀,在一个首领模样的指挥下,沖了进去。裹子的手放在了腰上,就在裤带的后面藏着一样东西。 “他们是冲着亚亦奴来的吗,他们要干什么?”阿嗔有些慌了。 “别着急,他是我要找到人,我不会让他有事的。你什么也别管,待在车里,把门锁好。”裹子打开车门,示意阿嗔进去。” “你要干什么?他们那么多人。”阿嗔紧张地看着他。 裹子微笑着吐了吐舌头,“别担心,我会跟他们讲道理的。”说着,他锁上了车门。 “放开我!”亚亦奴还在拼命地挣扎着,然而夹在两个黑衣人之间的原本就瘦弱不堪的他显得像极了三明治里夹着的肉,闻上去香味扑鼻,只要抓紧了就绝不会有掉出来的危险,恨不能马上就一口吞下去。院子里一片狼藉,亚亦奴的几个保镖此刻已经东倒西歪的被放倒了,鲜血像新挖掘出来的泉眼,汩汩地往外冒。 裹子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滚开,你不要命了吗!”几个黑衣人手持着砍刀围了上来。裹子看了看他们,看看他们手里的刀,一脸的不屑。 “刀可不是这么抓的。” “你不想活了。识相的就马上滚开!”其中一个挟持亚亦奴的的人怒斥道。见裹子没有丝毫让开的意思,他大喊一声,“给我砍了他!”几个傢伙得到命令,像被放开了项圈的恶狗一样扑了上来。裹子从腰带后面使劲一抽,一把同裤带长度相仿的软刀出现在众人面前,几个黑衣人先是一惊,举过头顶的刀又放了下来。 “干什么,你是变魔术的吗?你们愣什么,给我上!”这下,他们才又醒悟过来,大喊着为自己壮胆,沖了上去。 刚才的一幕仿佛又回到了冷兵器时代。地上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有磕碎的啤酒瓶的玻璃茬,有劣质的被砍断的刀,有断成了两节、三节不等的棍子,有洗完了鼻涕又擦血的黄手帕,有被撕扯下来的仿造名牌西装的衣服残片,有被切下来的小拇指,有在惊慌失措逃跑时被踩下来的拖鞋,也有被友军误伤所致带着头髮沾着血迹的一小块头皮,然而最多的却还是血。当鲜红的血液沸腾了一样从人的各个部位诸如脑袋,躯干喷涌出来遇到了地板上,墙壁上污浊的泥土沙粒时,就会变得更加污秽;而当这些鲜血遇见啤酒,白酒,饮料,从人的肚子里吐出的分不清是肉是菜叶的分泌物的时候又会变得加倍血腥,就像到了海鲜市场一样。 刚刚的打斗的确异常地激烈,不知是为何而战,人类兇残的一面和无所畏惧的一面被同时放大展示出来,一不有些后悔了,似乎不该找这样一个傻头傻脑的傢伙。就在被急匆匆赶到的救护车抬走的前一刻,一不清楚的看到他的脑袋就像新做好的大鼓一样,被结实的鼓槌狠狠地敲了数不清多少下,之后一不也清楚地看到了他的眼神,里面已经没有了智慧闪烁的光芒,也许从一开时便没有吧。当硝烟散尽的时候,只剩下了他和罹,躲在角落里。对面的角落里升起了一缕烟,罹终于从黑暗中走了出来,他吸菸的样子很特别,就像很久没有吸食到毒品的瘾君子突然见到了古柯硷,恨不能一口就全部吸到肚子里,整支烟抽完也不过花费了不到一分钟。他扔了菸头,把它踩在脚底下,正好是在一滩血迹上,菸头的高温遇见液态的血发出细微的“吱吱”声。 “不打算出来吗?”罹充满了自信,就像知道一切的天神,似乎已经抓到了那个隐蔽在黑暗里的人。他见半天没什么动静便纵了纵肩膀,朝一不的方向走来。“难道要我亲自出来迎接你。”他缓缓地向一不藏身的方向走来,然而当他走到那个位置的时候,罹所看到的却只有一个空荡荡的角落,漆黑一片,他朝屋顶看去,却什么也没找到。 几个傢伙累得气喘吁吁,有的趴在地上,有的半蹲着,有的则坐在地上,除了挟持着亚亦奴的傢伙之外,每个都像是刚刚跑完马拉松,上气不接下气。腰上就像绑了一个大铁球,压得人没有站直了的力气。他们的刀也全都落到了地上,没有血,这是一场和平的战斗,就像奥运会上格斗项目的比赛,再怎么激烈也是点到即止。 裹子始终没有亮出刀刃,可即便是刀背,也足以让他们疼上好一阵子了。裹子看看唯一还站着的黑衣人,他似乎读懂了裹子的眼神,松开了亚亦奴,“扑通”一声跪倒在他的面前,“请原谅我们,我们也是受人指使,确实不关我们的事啊。”说话的时候他尽量克制着自己,可汗水还是顺着两个鬓角流了下来。 第66页 “说说吧,谁派你们来的,为什么要带走这个男孩?”众人都跪倒下去,原本就个子很高的裹子更是有种君临天下的感觉。 “我们是照会长吩咐的做的,他让我们无论如何要把小少爷抢回去。” “小少爷?”在今天这样一个时代竟然还有人使用这个名词,想必一定是个作威作福在家里过着贵族生活的享受狂,这样的人大概每天都做梦能当上皇帝。 “他是会长的私生子。会长吩咐,一定要把他从他的妈妈那里抢回来,于是我们就到这里来了。因为他妈妈的手下不肯放人,我们只好动粗了。”他倒是一副迫于无奈,很委屈的样子。 “你说什么?他的爸爸。他有多少个孩子?” “我们会长有很多孩子,这个是他最小的儿子,也是他最疼爱的孩子。” 看来裹子又看走了眼,这个孩子同医院里的绿眼睛应该是扯不上关系的。“你们会长有多大年纪?” “大约60岁。老人家现在病得很厉害,就像见见他。”他的眼神里又流露出一种恳求的目光。 “呵呵,60岁。”裹子摸着自己的下巴,“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就把他带走吧。”裹子似乎没什么理由去干涉别人的家务事,就算这种方式有些简单粗暴。 “不,叔叔,你别听他的,我没有父亲,爸爸早在几年前就不知所踪了,请不要相信他的鬼话!”亚亦奴拼命挣扎着,却无法挣脱黑衣人铁钳一般的手掌。 “放开他。”裹子的声音像是能够穿透钢板的钢钉,深深地扎进黑衣人的两只手,他不得不松了手。“马上离开这里。”他们就像老鼠遇见了猫。不敢再多说一句话,落荒而逃。 裹子扶起了摔在地上的亚亦奴,为他拍去身上的灰尘。他的神经突然紧绷起来,“叔叔,你怎么了?” “你有没有听到…”这回所有的人都能听到了。 “啊!”是阿嗔的声音,裹子像一头疯了的公牛,跑了出去,可还是太晚了,街道恢復了原初的平静,所有的车都开走了,包括裹子的车。裹子呆呆地站在那里,“咔”地一声,天空中一道闪电,大雨不期而至。也许他应该以最快的速度追上去,可是他犹豫了,还有屋子里的男孩,也许他可以解开所有的迷。雨点倾泻一般倒在裹子的身上,最终他选择了回去,回到亚亦奴的身边。 而阿嗔则被两个大块头挤在中间,她的嘴巴被塞上了,原本娇小的她根本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她瞪大了眼睛,试图记住车里每个人的脸,但光线太暗,根本看不清楚。 “老大,这个女人有什么用?” 被称作老大的人驾驶着汽车。 “笨蛋,可以把他当作人质吗,有了她还愁弄不到那个小孩。” “过一会儿给那个傢伙打电话,让他用亚亦奴换这个女人。”老大一边开车一边指示道。 他们的身上多少还有点痛,其中一个胳膊还是肿的,“那小子是干什么的,怎么那么厉害。”他把袖子捲起来,轻轻抚摸着自己的胳膊,紫了一大片。 “不知道。再也不想和他打了。我们挣的这么少,为这点钱陪上小命可就不划算了。” “铃~”电话响起。原来在车里放了一部电话,是裹子落在车上的。就这么响着,没有人去接。 一不放下了电话,摇摇头。转而拨通了另外的一个电话。 “身弓吗,进展怎么样?”他就在与裹子的住处相隔一条街的地方租了一套房子,透过窗户,可以清晰地看到那处房子。 “我查到了魔孩所在的学校。” “恩,好的。告诉我地址,我用笔记录一下。”他去摸口袋里的笔,找了半天,没找到。 “我开始说了。那个孩子叫哟哟,是一年前从外地转过来的。学校的名字是溪明学校。是一所私立贵族学校,因此只有周末的时候哟哟才会回家。真看不出,老头看上去挺寒酸,居然上得起贵族学校。” 身弓的话带有强烈的当地口音,一不这在思考一些问题,于是他记下了“幽幽”,“思敏”这几个字。“好的,我都记下了。你提供的线索对我很有帮助。” 一不试着再一次拨通了裹子的电话,这一次终于有人接了,不等他开口,里面传来了咆哮声,“如果你想再见到这个女人的话,就拿亚亦奴来换!”说完就摔了电话。一不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看看电话,确定所拨打的号码是正确的。裹子的电话和一不的一样,带有gps定位系统,并且无法被外界监听,应该说是安全手机,只有这样,一不才敢使用它联繫裹子。然而刚刚的话又分明告诉他手机现在不在裹子的手里。他试着通过自己的手机找到裹子的手机所在的位置,这是只有他们俩才有的联繫,而上面则显示手机现在仍在新努尔。 “算了。他应该自己就可以处理。”一不已经开始为第二天的调查做准备了。 事情有时候就是这么巧,金塔马真的有一所叫做思敏的贵族学校。一不已经完全变了一个人,脸上的鬍子彻底剃干净了,眼镜也不见了,还有厚厚的嘴唇也恢復了正常,只有两条腿,可以看出还是明显地程o形。头髮也是装饰的一部分,他特意剪了一个精干的髮型。 第67页 贵族学校和普通学校最大的不同就是门口多了许多站岗的人,不能随意出入,四面的围墙也比普通学校的高了一大截,此外,大门关的时候多而开放的时候少。相比较普通学校,贵族学校和监狱的共同点更多一些。 一不在校门口来回踱着步子,进去之前,他还是先给裹子打了一个电话,依旧无人接听。 “站住。请说明来意。”与其说是学校,倒不如说成是军事禁区,一不被挡在了一块来客登记的牌子外。 “我来找一个人。是在这里读小学。”那人站在高高的阶梯上,一不仰起脖子,太阳刚好照射下来,照的他睁不开眼睛,他就像站在太阳上面,光芒万丈。 “要找谁?” “幽幽。”一不接过递来的纸,在上面写下了这个名字。 经过一番电话核实,一不被批准进入了。 “我爸爸住在那里。”亚亦奴很平静,尽管已经一夜没合眼了,还是显得精神十足。 裹子点点头。他的gps上显示载着阿嗔的车已经行驶了一整夜,他们正在朝北方驶去,裹子暂时无法判断他们会去哪里。“我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为了你的任性,让阿嗔陷入到危险了境地。” “不会的。我爸爸不是坏人。”看来有时候看似天真无邪的人也是靠不住的,其实裹子早该记住这一点。 “你们真的有心灵感应?”裹子的人体特异能量检测仪上没有任何显示。通过这一夜的长谈,裹子了解了眼前这个不平凡的孩子,了解了他的家族。 其实他并不是裹子要找的人,因为他和父亲母亲从来就没分开过。所谓的不知所踪是指他没有和爸爸生活在一起。他有一个双胞胎兄弟,他说其实他们根本不是什么兄弟,他们根本就是同一个人,由同一个大脑控制的两个躯体,由于裹子的仪器上面什么显示都没有,裹子更倾向于他是个狂想症患者,幻想着父亲已经失踪多年,幻想着自己可以同时操控两个人,自己和名叫幽幽的弟弟。 裹子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一些,因为gps上所显示的方向也印证了亚亦奴的话,他们正在驶向他的父亲居住的城市,金塔马。而关于他对他的父亲的描述,则更让人踏实,是个慈祥和蔼的老人。因为是私生子,他被迫同家人分开,母亲供养他独自生活在这里,每月会来看望他。有趣的是,他的妈妈也只承认他这一个儿子,至于另一个,则是他的另外一个身体罢了。他之所以三番四次地拒绝他的父亲,也只是因为好玩而已,他总是不顺着大人的意愿。 “我们不是心灵感应,我们就是同一个人,一个大脑支配两个身体。” “那你能证明给我看嘛?” “当然可以。现在一个奇怪的傢伙正在找我,他在向我招手…” “嘿。”一不见到了幽幽,有些失望,因为显然他不是哟哟。“我想我找错人了。” “等一下,请不要走。我们谈谈怎么样?” “我们有什么好谈的,要找的人不是你。” “坐下吧。不会耽误你很多时间的。” 一不觉得很难拒绝他这样一个初中生的要求,就和他找了个位子坐下了。一不丝毫没有留意他的话,脑子里还在琢磨着究竟哪里出了错。 “没话和我说吗?”幽幽的长相没有什么特点,用一句成语来形容就是骨瘦如柴。 一不没有理会。 “能告诉我你为什么找我吗?” “我说了,不是你。是我弄错了。”一不站起身,“好了。我得走了。” “等一下,能帮我一个忙吗,不会耽误你太多时间的。” 一不有些不耐烦,但还是勉强坐了下来。 “既然你不想说出你的名字,就让我给你照张相吧。”说完。幽幽不由分说地给一不照了一张相。 “好的,我现在可以走了吧。” 幽幽点了点头。 “以上都是在千里之外的金塔马所发生的事情。那个人说他找的不是我,所以他走了。不过我给他拍了照。” 裹子越听越觉得荒唐之极,“是吗,照片在哪里?” “那个我已经把照片发过来了,你看吧。” 裹子其实并不在意,他接过了手机。 “哦,天吶。”当他见到传过来的照片时不禁大吃一惊,照片里的人居然是一不。“你真的可以穿越数百公里的距离?” “不是穿越,我告诉你了,我就待在那里,一直就没有离开。” “好吧,你去把他叫回来。” 接到裹子指令的幽幽追赶了上去,然而一不已经走了很远了。 “喂,一不,等一下。” 一不已经走出了校门,他好像听见有人在喊他的名字,回过头,只见幽幽被门卫拦在了校门以内。 “等一下,有个人想要见你!”上课时间学生是不允许擅自外出的,他只能隔着栏杆冲着一不大喊。 一不摇摇头,“真是个奇怪的孩子。”距离越来越远,声音完全听不见了。 “他走了。他不理我。”亚亦奴的表情很失落。 裹子再次感受到了吃惊,他想像不出两个人的脑子是通过什么方式连接在一起的,恐怕并不是心灵感应那么简单。这令裹子想起了一个故事。 第68页 “我听说过和你差不多的故事,你愿意听吗?” 亚亦奴点点头,通常聪明的人都爱听故事,当然,更聪明的人就不会满足于听这么简单了,而是会自己创作一些故事,比如小说什么的。裹子想了想,开始了他的讲述。 有一个名叫麦克的富翁,他的两只手都被反绑起来,嘴巴也被布条塞住了。 他的身边做着杀手亨特?戴维,他在焦急地等着电话。 “叮铃,”电话响了。 “喂,”电话另一端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现在你可以干掉麦克了。” “梆”地一声枪响,亨特?戴维倒在了血泊中,一枚子弹从他的脑门射入了大脑。 一个和亨特长的一模一样的人从窗帘后走了出来,他松开了绑在麦克身上的绳子。重获自由的麦克格外高兴。 “干得漂亮,亨利,我会奖赏你的。八万块,怎么样?你…”就在这时,麦克感到一阵钻心的痛,一把尖刀插进了他的胸口,他永远闭嘴了。 “叮铃,”电话声再次响起。还是那个女人的声音。 “不要被人发现,连亨利也一块干掉,我会给你想要的一切的。” “可他是我的兄弟。” “照我说的去做,你会得到二十万。” “好吧,我还有一个条件。” “什么都行。” “就是你。” 对方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他的条件。亨利摇摇头,走到亨特身边,为他闭上了双眼,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对不起了,亨特,我知道你会这么干的,我很遗憾,谁让我们是同卵细胞的双胞胎,连指纹都相同呢。永别了,从今以后,再也没有亨利?戴维这个人了,我是杀手亨特?戴维。”说完,他把枪塞在了亨特的手上,又把麦克的手放在了插入亨特身体里的刀柄上。 “怎么样,是不是和你说的心灵感应有点像呢?” “一点也不像。他们是对双胞胎,而我们是同一个人。我又怎么会伤害自己呢?”亚亦奴有些恼火的看着裹子,无论怎么解释,裹子都不相信他。 “好吧,既然这样,就让他们把阿嗔给我送回来吧。”裹子还是惦记着阿嗔,尽管亚亦奴说她不会有事,还是特别担心。 “那要等到他们到了金塔马才能说。” “难道你现在就不能打个电话吗?”裹子有些恼羞成怒,“他们还开走了我的汽车。这些,都需要解决。” “好的,我一定都给你解决。现在,跟我来吧。”亚亦奴又不知要耍什么花样,裹子只好跟在他的后面。“我赔你一辆这个怎么样。”裹子和亚亦奴到了他家的车库,他掀起了盖在汽车上的帆布,眼前的车虽然落满了尘土,但足够让裹子眼前一亮了。“我来介绍一下,bugatti veyron拥有16气缸引擎,后轮驱动,1001匹马力,配置有车尾扰流翼帮助汽车避免在高速行驶时失去控制。它从零加速到每小时62英里需要秒,最高时速可达英里,使用米其林为它量身定做的轮胎,全国只有两部。”亚亦奴伸手摸了一下车体,手上沾满了灰尘,“两年前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他忘记我还没到领取驾照的年龄。在阿嗔姐姐和你的车回来之前就请先使用这辆吧。” 裹子连做梦也没想过会开这样的车,他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现在送我去上学吧。” “现在?”裹子看看表,“现在是快要下课的时间了。” “不要紧。老师从来不会指责我。我的保镖都受了伤,所以要请你暂时保护我的安全。ok?” 裹子点点。经过一番休整,一直存放在仓库的车又重新有了生命。它就像一把黑色的钢刀,破开空气的阻隔,以斩断一切的勇气,风驰电掣一般碾过宽广的马路,速度在这一时刻归于平淡。那种感觉,难于言表,只有第一次驾乘的裹子知道。汽车急速驶向学校,车窗外是一望无际地大海,沿着这条沿海公路可以绕道到学校,也可以直接上高速,裹子的表情凝重起来。 “你要去哪里?”一夜没有睡的亚亦奴打起了精神,他发现车正在驶向高速公路。 裹子目光冰冷,完全不似与他彻夜长谈的那个人,只是专注于驾驶,车已经上了高速,上了这条世界上少有的不限速公路,迈速表上的数字不断刷新着,源源不断涌入的机油赋予了它无穷的动力,它只需向前向前,超越所有的障碍。声音,全封闭式的车体内几乎只能听见风声,平坦的路面使得车更像是在滑行,滑行在近乎没有摩擦的冰面上,亚亦奴流下了眼泪。 “求求你,放了我好吗?”那是一种无助地哀求,一个天才少年使上浑身解数,在重复了无数遍谎言,极尽巧舌之能后的最后努力。 “你很了不起啊。说谎的时候居然毫不吝惜精心编制的语言,差一点就被你骗了。 “为什么,为什么不相信我?” “如果是简单的家族纷争的话,怎么会有流血冲突。你说你和你的妈妈生活在一起,所以你的爸爸要把你接回去,简直是无稽之谈,我从来就没见过你的妈妈。会有人还未成年就拒绝同自己的父母生活在一起吗?”裹子的一声声责问令他没了话语。“还有,在得不到你的时候,他们抓走了阿嗔,想想看,他们是在争夺你,你是个很重要的人,或者根本不是人!”裹子似乎看穿了一切,他相信自己的判断,只是想尽快地赶回金塔马,仪器上显示,先他们一天出发的那一伙人已经快要到达金塔马了。 第69页 “你真的要用我换回阿嗔吗?”亚亦奴的神情已经由无言以对变成了绝望,摆在他面前的似乎是一条绝路。 汽车行驶在蜿蜒曲折的山路上,离海越来越远了,还在不断地向大山深处驶去。这里陌生而熟悉,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上次来的时候山坡还是绿色的,如今已经蜕变成了黄色,迎着海风的一面还有绿色,不过那是山的背面了。汽车不断向上攀升,就像吊在起重机上一样,一点一点,一寸一寸地向上挪着,脚下就是万丈深渊,偶尔朝山下看看,晕车或是恐高症的病人都会受不了的。 “我再求你最后一次,我会保证阿嗔的安全的,只是希望你能放了我,我不想回去,真的。”他的一对眼睛充满了泪水,他摘下了眼镜,露出两只由于长时间戴眼镜而变形的死鱼眼。 裹子还是摇摇头。 “那就再见了。” “你要…”不等裹子的话说出口,亚亦奴打开车门,纵身跃了出去,裹子用最快的反应速度试图拉住他,无奈他已经跳出去了,他的衣袖留在了裹子的手中,那是一块紫色的碎布。他摔在了公路上,又滚向路边的护栏,接着滚出了道路,坠向万丈深渊。 裹子紧急踩了剎车。刚刚下过雨的路面,积水大大降低了轮胎的抓地力,一直处于高速运转的汽车一时难以停下来,在路面上转了一个圈,勐地撞向路边的护栏,裹子别无选择,打了一个近乎180°的方向,这时,后面的一辆车避让不及,沖了上来…… 也就在同一时刻,正在教室里上课的幽幽站了起来。 “你怎么了?” 幽幽瞪大了眼睛,用极度惊恐的眼神看着老师,一字一句缓慢地答道,“没事,老师。” “你又犯病了?”老师关切地摸摸他的脑袋,体温是正常的。 幽幽清晰地感觉到了发生在千里之外的事情。 十四 抉择 篮球队的少年们似乎从没有这样积极过,早早便来到了球场,自发跑着圈,他们在等待着那个神奇的教练,期待着能够再看看他神奇的表现。就像期待明星签名的中学生,通常会等到偶像的惊鸿一瞥,其实也不知道是瞥给谁的,总之就像是瞥给自己的一样,久久不能忘记,以至于晚上都睡不着觉。可是,左等右等,却始终没有见到他的身影。 “昂力,你有教练的电话吗?” 昂力摇摇头。 “我们解散吧。”一名队员向队长提议道,看看时间也差不多是结束的时候了。 “不如我们分组打会儿比赛吧,今天都感觉没有热开身呢。”昂力则这样建议道,他的胳膊还硬着,光是投篮大家都提不起什么兴趣,建议得到了大家广泛的认同。大伙分成几组,开始了半场攻防演练。在运动场上时间观念通常是会被淡化的,比如这一小会儿分组对抗就进行了两个多小时。当训练课结束的时候,一个个都已是满头大汗了。 娅尤莉亚一直坐在看台上,偌大的看台只剩下她一个,空空荡荡。昂力是最后一个离开的,他换上了一身干净的衣裳,提起了书包,目光定格在了看台上,渺小的她也正注视着他,当他的目光投过去的时候,她的脑袋就怎么也转不动了,“喂,一块儿走吧。”昂力的脸上露出了笑脸,这样的话很久没有对她说过了,也许从来没有。 娅尤莉亚指指自己的鼻子,恨不能从看台上跳下来。 “这么晚了,还没回家,你妈妈该担心了。” 昂力和娅尤莉亚肩并着肩走在回家的路上,是娅尤莉亚的家。 “没什么事,就去看你们训练了,今天怎么没看到你们教练?” 昂力摇摇头,“对他记忆犹新吧。” “当然,差一点就要了我的小命了。” “呵呵,不知道他每天在干什么。” 昂力想要对她说些什么,话到嘴边却又想不起要说什么,这种感觉很奇怪,就像饿了一天的肚子,坐在餐桌前又一下子忘记了最想点的菜。于是就说了些不着边际的话,她却总是表现出极大的关注,也许是她的真实想法吧。 时光的流逝有时是相对的,虽然是漫步,却好像一转眼就到了娅尤莉亚的家。 “你到家了。”娅尤莉亚住在一处简陋的平房里,从屋子里照射出暗淡的光,屋子里只有她妈妈一个人。 “谢谢你送我回家。” “没什么。”昂力傻笑着摸摸脑袋,“快进去吧。” “等一下,”娅尤莉亚叫住了他,“你真的要搬走吗?” “恩。这届比赛完了就走。有什么事吗?”昂力看看娅尤莉亚,她也看着他。 “哦,没什么,记得常联繫。” “当然。”昂力感觉她还有什么话要对自己说,可是她没有说。 对于一个男孩子来说,时间还早,他一个人漫步在街头,耳机里放着噪杂的音乐,内心倒是很平静,漫无目的本身也许就是一种极大的自由吧。不知不觉,他到了裹子的住处,也许是潜意识带他来这里的。屋子里黑漆漆一片,裹子还没有回来。“上哪儿去了,”昂力自言自语道。 他继续挪动着步子,来来回回,却并没有走出去多远,也许是两只脚不愿意,不愿意加快速度。就在他的双脚缓慢地离开裹子的家的时候,一辆黑色轿车驶来,停在了昂力的面前。昂力伸手遮住了眼睛,车停下了,车前的大灯还在放光,好让他看清楚这辆车。这是一辆明显遭受到了重击的车,车头的右翼已经完全变了形,向内凹陷,副驾驶位置上的座位被撞成了扁平状。昂力低头朝里面看去,司机无力地将头埋在方向盘上。 第70页 “老师,是你吗?”昂力还是认出了裹子,昂力使劲敲着窗玻璃,里面却没有半点反应。“喂,快把门打开!”昂力使劲喊着,裹子依旧无动于衷。他试着搬动车门把手,门开了,裹子无力地朝昂力的身上倒去。他的头上到处是鲜血,衣服上也全是,手里还攥着什么东西,裹子试图把他的手掰开却怎么也做不到,像是一块布头,已经被染成了红色。安全气囊被捅破了,还能见到破损的残片,不过他的头并没有撞到气囊上,而是偏向了一边。仪錶盘虽然毫髮无损,不过驾驶台上的一滩血迹说明了这一点。更让人惊奇的是那里留下了一处明显的凹痕,难道是头部撞击所致,有些不可思议。昂力使出全身的力气,把他背进了房间。 “天啊,这么好的车,真是可惜了。”昂力为他擦净了额头上的鲜血,已经不流了,血全部结了茄。“真不知道他的头是什么做的,”昂力好奇的摸摸裹子的脑门,发现温度有些偏高。“这个我可处理不了。”他拨通了昂那的电话。 很快,昂那就赶到了。 “出什么事了。”她急沖沖地赶来,把书包扔到了沙发上,“这不是你们的教练吗,出车祸了?赶快送医院啊,找我来有什么用。” 她伸手摸摸裹子的脑袋,“没什么问题啊。” “怎么,你不认为他在发烧?” “发什么烧,我看你才被烧昏了。是正常的体温。” 昂力摸摸裹子的脑门,又摸摸自己的,觉得温度差不多,应该是刚才太紧张了。 “这傢伙是铁作的吗?”昂那为裹子简单包扎了一下头顶的伤口,其实血已经止住了,“车被装成那个样子,他好像一点事也没有。” “没事,没事会昏迷不醒吗?” “嘘,”昂那让昂力保持安静,竖起耳朵静静地听,裹子的唿吸均匀,竟然有规律的打起唿噜来。“你听到了吧,我看他是睡着了才对。” 裹子的确是睡着了,由于之前的一天一宿都没合眼,加之高速行驶在公路上耗费了太多的精力,又遇见了车祸,所以当他勉强把车开回家的时候,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紧绷的精神松弛下来,于是就睡着了。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舒服地躺在床上,此刻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宿。他从床上坐起来,摸摸自己的脑门,还是有点疼。 “老师,你醒来了。”昂力为他端上了一杯茶。 裹子把眼睛眯成了一条缝,“我怎么会在这里,你怎么也在这里?” “还记得车祸吧。” 裹子点点头。 “后来你就自己把车开回来了。”在昂力的引导下,他似乎记起来了。 “是你救了我。” “没有,你本来就没事。喝点水吧。” 裹子接过茶杯,闻了闻,是自己爱喝的茶,一饮而尽。裹子的脑海中又出现了亚亦奴的身影,重放着他坠崖的一幕,他开始有些怀疑自己的记忆力了,也许他没有坠落深渊,因为当时的确车速太快,看错倒是完全可能,“有没有生还的可能?” “当然,你不是完好无损吗。”昂力误解了他的意思。 “昂力,我要去上学了。”昂那刚刚弄好了头髮,长长的头髮自然地垂下来,她见裹子已经醒过来了,就冲着他点点头,“我先走了。” “恩。去吧。” “对了,你的手里一直攥着这个,好像不是你身上的。”不知到什么时候,那块碎布到了昂那的手里,她把它递还给了裹子。 裹子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看到昂那,第一次见到了她的眼睛,一双有着特别的浅绿色的眼睛,他接过了沾满血迹的碎布,昂那沖他微笑着点点头,转身打算离去。 “等一下。”裹子叫住了她。 昂那转过身。披肩的长髮自然地甩到了身后,一双绿色的眼睛,这样一看还真与那个躺在医院里的傢伙有七分相似, “你是在叫我?” 裹子点点头,“你们是兄妹,对吧?” “对啊。看长相就知道了。” “你们还有个弟弟,你们和母亲住在一起。” “老师,你是怎么知道的?”昂力感到惊奇。 “我还知道你家的门牌号是107。” “难道你已经拜访过我家了?” “对呀,怎么妈妈没有说起过。”两兄妹都对裹子如此了解他们家的情况而惊讶。 裹子张大了嘴巴,仔细咀嚼着“昂力”这两个字的发音,的确是要把嘴巴张大成圆形。 裹子笑了,绕了一个大大的圆圈,又回到了起点,“没什么,很快你们就会知道的。”原来一直要找的就是昂力,这个每天都会碰到的漂亮男孩,如果早知道是这样就不必去招惹那个奇怪的亚亦奴了。不过,发生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就像你永远别指望时间能够倒转回去,只能一直往前看。 “为什么,为什么我早没有发现。”裹子懊恼无比,他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力了,他狠命地敲击着自己的脑袋,打得越重,反倒越是没有疼痛感。包扎好的伤口又被打开了,血映红了纱布。 第71页 “你在干什么。”昂那只得重新把旧纱布拆下,换上新的。“难道是脑子撞坏了。”她想徵求一下昂力的意见,他的眼神告诉她他也是这么认为的。 “可能是吧,躺下休息一会儿吧。”昂力扶着裹子,把他轻轻放在床上。“对了,那辆*跑车可能要大修了。” “别担心,去上学吧,那辆车上了保险。” 裹子独自躺在床上,自言自语道,“看来我得租辆车了。”嘴上这么说,脑子却很混乱,亚亦奴纵身跃下高速行驶的汽车的画面不停地出现,伴随着他的叫声,汽车剎车声,勐烈的撞击声,最悽惨的是阿嗔的叫声,在他的耳畔不停的播放。尤其是阿嗔,她与整件事毫不相干,其实自己也本来是个过客,就算因他有些特异的地方而勉强扯上了关系,可这份关系这么快就又断了,随着他的纵身一跃,一切都结束了。随着他的手机的丢失,谁也找不到他了,一不,瑰玛,阿嗔,甚至是罹,也许,他们正在试图联繫他。 水,清澈的水从水管里源源不断地流出来,流进浴池里。裹子将自己浸在清水里面,包括受伤的额头,把头完全埋在水里面,听不到外面的声音,看不见色彩斑斓的世界,大脑处在一种休息的状态,什么也记不起。他可以在水底下憋很长时间的气,小时候就常常把水浸在湖水里面,静静地看,看湖底的小蝌蚪,长长的水草,水里的世界是另外一个世界,没有灼热的阳光,整个身体都在向上浮,有一种置身于宇宙飞船的感觉。“那里有我的飞船”,裹子突然想起了一个故人常说的话,他从水里探出头来,他也一直在寻找着一架属于自己的飞船,自由自在的飞船。 几乎每过一个小时裹子的电话就会响一回,每次都是同一个人打来的,看样子,这个人已经察觉到了什么。被称作老大的人舒服地躺在沙发床上,眼睛半闭着,欣赏着音响中传出的音乐,身体不由得随着旋律摇摆着,最主要的是肚子,一上一下,好像是沙发上有什么坚硬的东西,令他躺着也感觉不舒服。就在他对面的房间里关着阿嗔,她并没有遭受到什么不好的待遇,已经松绑了,还为她准备了一摞摞书,对,是一起买来的几摞书,翻都不曾翻过。不过,阿嗔对此却打不起精神来,因为全部都是漫画,大概是给亚亦奴准备的吧。如果说,亚亦奴是个富翁值得绑架的话,为什么又绑架了阿嗔,这是她始终想不明白的,没有人会为了她这样一个不相干的人付出任何东西的,更别指望亚亦奴会拿自己交换他了,看来绑匪不是什么聪明的傢伙,也不知道裹子是不是已经在路上了,这里的气温骤降,和新努尔判若两季,而她的衣裳就显得太单薄了。“铃…”裹子的电话再次响起。 这次他们当中的头目闯了进来,他不允许阿嗔接电话,不过,他自己倒是拿起了裹子的电话。 “你怎么回来了,事情进展的怎么样,出什么事了吗?”一不已经通过gps看到他回到了金塔马。 “你是裹子的什么人?” “什么?”一不先是一惊,“你又是什么人?你怎么会有他的手机?” “不管怎么说,如果能联繫上他的话,就叫他尽快把男孩带到金塔马来,否则,他的情人可就完蛋了。”电话的另一端语气算不上兇恶,却有一种不可违抗的力量,说完就挂了电话。不过,电话所在的位置已经清晰地显示出来了。一不能做的似乎只有等着裹子的电话,至于他为什么还没来电话就不得而知了。他先抛开电话的事情不管,因为手头还有要紧的事情。 一不终于找对了地方,哟哟所在的溪明学校。这是一所更加气派的学校。投资人是个中国富翁,他摒弃了大多数贵族学校所採用的欧陆风情,而选择了中国风,古色古香的中国古建筑,让人嘆为观止:主体发扬了唐代建筑规模宏大的风格,配合简洁明快的的色调,现代建筑与古代建筑完美结合在一起,气势宏大。而学校的绿化也是相当不错,根据中国传统城市园林建造,将建筑天然的融入到人造山水之中,迴廊,池塘与树木精巧搭配,将有限的空间无限利用起来,给人一种山环水绕,连绵不绝的印象。这一切都很难同一个收破烂的老头联繫在一起,除非他收破烂只是个伪装,一个不怎么高明的伪装。 这一次一不改变了策略,他不打算直接去找哟哟,而是直接找学校的主任,了解一些他的情况。 “对,他是今年才转来的。” “能告诉我从什么地方转来的吗?” “是,我查查,”主任把头埋进了一堆资料里,像躲避敌人进攻的鸵鸟,完全看不见脑袋了,找了半天,像是找到了,“是位于新努尔市的卡拉学校。” “什么,新努尔?”怎么又是这个地方,世界就这么小吗。 “我是他的亲戚,想见见他,不知道可不可以?” “当然,我告诉他的老师,叫他到这里来。”主任拨通了电话。 “哦,对不起,他今天请假了。” “什么?” “您还是去他的家里看望他吧。他今天没来上课。”贵族学校的主任通常都十分和蔼可亲。 一不前一天还见过男孩,怎么会没来上学呢。他在第一时间联繫到了身弓,“马上到栓老头的住处看看。” 第72页 “我现在就在这里。他们都出去了。” “什么?” 仅仅是一晚上,栓老头和他的孙子就不见了,事实也是如此,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他怎么也没想到,会这么快。 裹子终于来电话了。 “嘿。好久不见。” 一不靠在墙上,脑袋后仰着,嘴角向上翘起,还在琢磨魔孩儿的事情,“怎么连手机也弄丢了吗,那可是个好东西,恐怕没有第二部了。” “在阿嗔的手上。” “阿嗔,她不是你的情人吗,这种事怎么能把女人扯进来。” “怎么你都知道了。” “恩,”一不的一支脚在无聊的踢着地上的小石子,蹦起的石子击中墙壁又弹了回来,打在自己的身上,“我给你打了电话,他们叫我带一个男孩过去换人。” “我会尽快赶回去的。” “算了吧,等你赶回来没准儿就再也见不到她了。”一不故意想要吓吓裹子,裹子果然上钩了。 “你是说她有危险,快告诉我,他们都说了什么?” “别担心,吓你的。交给我来处理吧,不过你也不会很清闲。” “你说什么?” “你和男孩有缘。我看还是先去对付另外一个吧。” “你是说昂力,你怎么知道的?”裹子不记得他曾经向一不提起过昂力,因为从前他只当昂力是个不相干的人。 “呵呵,你还是别当我的老大了。去学校当老师吧,你和孩子有缘。”一不打趣说。 这却又让裹子吃了一惊,“没错,我现在就在一所中学当体育老师,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是吗。我想我还知道一件你不知道的事情。也许你不会相信,你让我查的那个和罹有关系的老头是从新努尔来的。” “什么?” “卡拉学校,在来金塔马之前他的孙子就在那所学校上学,去查查吧,他们现在已经不见了。” “什么!”似乎除了这两个字,裹子想不出别的话来。“什么时候又多出一个小孙子的。”裹子现在有种对学校的恐惧感,似乎里面到处是些奇怪的傢伙。 “没错,他的孙子,是个超人。你会有机会见到的。如果我搞不定,你再飞来吧。我还不知道那小子到底什么来头,能做的也就这些了,接下来还得看你自己。” “好吧。我会的。有什么消息要尽快通知我。”只有一不能让裹子放心到把阿嗔的安慰交託给他,这本身就是一场赌博。 “恩。” 又起风了,这个季节的金塔马常常是这样,伴着黄沙,铺天盖地的风,这倒是很合一不的口味,他将衣领向上竖起,尽量遮挡住颳起的砂石。可毕竟风还是有点大,他从口袋里掏出了墨镜,戴在耳朵上,视线才稍好一些了。镜片是红色的,扬起的黄沙也接近橘红色,透过镜片看这座城市,红红的,像火星一样。一不已经记住了gps上的位置,只是不知道手机是否还在阿嗔的手上。他加快了步伐,步行至大街上,打了一辆计程车。 外面的风再大也无法撼动这间巨大的仓库,这是一间废弃多年的仓库,墙皮掉得差不多了,空空噹噹的,有几件大型报废仪器,被厚厚的油布遮住了,只能看到露出的机器的局部,除了斑斑锈迹什么也看不到。整座仓库只有一个入口,就是一扇足以通过火车的巨大的同样是锈迹斑斑的铁门,它现在大开着,大风就从那里疯狂地刮进来,所有呆在仓库里的人不得不躲在一旁,裹紧了衣服,身体却还在不住颤抖,尤其是阿嗔,被缚的双手让她失去了自由。况且她还穿着在新努尔时穿的衣服,显然过于单薄了,无法抵御狂风,身旁却没有一个绅士,自然也就没人发扬绅士风度把自己的衣裳披在她的身上了。 终于,传说中的人,大约是亚亦奴口中的会长爸爸到了。大开的仓库的门就像是张开的血盆大口,吞噬着大风,吞噬着各种生物,当然包括这辆车,一辆并不起眼的车,它停下了,就停在了阿嗔的面前。 会像电影里演的那样下来一个戴着墨镜,叼着雪茄并且围着白色围巾,穿着拉风的风衣的大背头吗,之前阿嗔已经想像了好多便,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因为只有一辆车,根本没有想像中的前唿后拥,车里居然也只有一个人,唯一的一名乘客兼司机,没有人为他打开车门,他自己从车里下来了。他的样子更是与“会长”这个名称扯不上关系,倒是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其他的职业,比如老乞丐,老教授什么的。总之是不注重外表的人,有没有内涵就不得而知了,倒是穿了一件风衣,在别人身上只是件普通的外套,在他的身上却变成了风衣,没错,他的个头的确太小了,阿嗔在裹子的面前是那么的娇小,而在她的面前则不是一个年龄层的,至少是幼儿园大班与小学毕业生通常的身高差别。虽然个子小的让人见了忍俊不禁,倒是有一颗智慧的脑袋,智慧到只有周边零星分布着一圈花白的头髮,眉毛也是白的,带着一副厚厚的黑框眼镜,鬍子倒是剃得很干净,否则就更接近于与小说中丐帮帮主的形象了。 “为什么交代给你们的事总是搞砸,你们知道那个男孩对我有多重要吗?”他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因为看见了阿嗔,他扬起头,下巴抬得高高,“怎么,你们带回来的是个姑娘!”他的眼睛就像发现了宝藏,充满了贪婪的欲望。 第73页 “对啊,老东西,你说得没错。” “你们确定,那小子会拿亚亦奴来换她?” “当然不确定。不过为了你的事,我的兄弟们可是没少吃苦头,你不知道那傢伙有多么厉害。”说到这里,他还心有余悸地摸摸脸蛋,肿还没有完全消下去。 “什么,你的意思是说随便带来一个女人就让我照单支付全额吗,门都没有。”老头直起了腰杆,却还没探到人家的腰杆。 “怎么,有什么问题吗?”那个傢伙用兇巴巴的眼神看着他。 “当然,当然要照单全付了。”老头挤出笑脸。 “这就对了。老东西,平时净对着一些小男孩,这次给你换换口味,你该感谢我们才对。别总是打孩子的主意,啊。”他低下头,拍拍老头的肩膀,“这姑娘可是很正点啊,为了你,我都克制住没有动手啊。” “哦,”老头咽下一口唾液,“那就这样好了,钱我会一分不少的打到你的帐上的。” “这还差不多哦,我们走吧。”一声令下,绑架阿嗔的人开始一同离去,他们的话令阿嗔不安到了极点,眼前的这个怪老头,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对了,”那个为首的傢伙临上车又转过身,“你一个人到底行不行,需要弟兄们帮个忙吗?”这话引得大家一起大笑起来,那笑声就像从地狱里传来的,足以让阿嗔身上的每根汗毛竖起来。 “照顾好你们自己吧,我的年纪可是你的两倍,快滚吧!” 在一阵嬉笑声和马达轰鸣声中,其他所有的车都离开了,包括裹子的车,只留下老头的破车。 难道他真的是会长吗,怎么他的下属一点也不尊重他。他的眼神,那是怎样的眼神,得意,充满欲望,抑或是二者的结合,他们的话更是令阿嗔不确定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好在眼前只是个半残废的老头,阿嗔尽量给自己鼓劲儿,毕竟她练过女子防身术。 “你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什么?” “为科学献身。” “呵呵,”看到他的样子,阿嗔的恐惧感已经消除了一大半,“你说什么?” “虽然你没法同亚亦奴相比,他是我即将成功的试验品。但不管怎样,你是个女孩,这样试验就不至于变得毫无意义了。你要记住,不是我要把你怎么样,而是他们把你绑架来的,所以我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老头说着为阿嗔松开了绑在手上的绳子。 他的话越来越不靠谱,也许是个疯子,“你说够了吗,快滚开。”面对看似弱小的同类,人类总是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盛气凌人气质,阿嗔一把推开了他,她看似没使多大劲儿的一推,老头居然朝后打了一个滚。“你没事吧,”阿嗔的本性使她弯下腰试图把他扶起来,他看上去并没有多大的危险性。 然而,外表不代表一切,甚至什么也说明不了,阿嗔就上当了,就在她的手臂即将接触到老头的衣服的时候,老头的另一只手从口袋里掏出了早已准备好的针剂,不偏不倚地插入了阿嗔的手臂,无色的液体仅仅几秒种就完全流进了阿嗔的身体。 “啊,这是什么!”这也成了阿嗔的最后一句话,话音刚落,她的双腿无力的倒了下去,什么也看不见了。 “啊哈,”老头怪叫着,“你以为我是白痴吗,和你想像的正相反。”老头费力地拖动着阿嗔的身体,一点一点将她拖进了汽车。那是一辆改装过的汽车,并不是车的性能,而是大小。车的后排有很大的空间,足以放下几个阿嗔这样的,而前排的空间则很小,因为所有的部件都被改装成了适合老头驾驶的尺寸,有点像袖珍型的迷你系列,或者孩子们的玩具车。虽然看上去像玩具,发动起来可是有着十足的马力,老头载着阿嗔迅速离开了废旧仓库。 一不赶到了,就在所有人离开后的不足20分钟。一不看看脚下的灰尘。显然仓库已经废弃了很久,再看看留下的车辙,显然是刚刚离去,车辙清晰可辨,“可恶,还是晚了一步,”他很懊恼,然而事实就是如此,他又取出了仪器,再次锁定了手机的位置,只能寄希望于手机还在阿嗔的手里。 差一点得救的阿嗔未能如愿,自从那种无色透明的液体被注入她的身体里之后,她就感到浑身乏力,试着伸伸胳膊,胳膊没有反应,又试着蹬蹬腿,腿似乎也没有动,嘴巴也张不开,这种感觉就像是被套上了枷锁,全身动弹不得,然而意识却是清醒的。她能清晰地感觉到汽车已经停了下来,他正在拖动着她的身体,她的身体在光滑的地板上摩擦着,接着她被推上了一把椅子,椅子很厚,可以半躺着,很舒服。接着,他用几道安全带一样的绳索帮助了她,确保她一动也不能动,尽管本来她也动弹不了。然后,他又在她的脑袋上套了一个什么东西,硬帮帮的,有股钻心的痛,似乎脑袋被同时扎了好多的小洞,小虫子顺着小洞延伸下去,一直延伸到脑子里,那种感觉仿佛有东西直接连到了脑子上。她极力地想要反抗,怎奈还是没有半点力气。 接着,阿嗔听到了老头的声音,和之前的声音相比更尖细了,是一种极度的得意和激动,他几乎要控制不住自己了,“哈哈,我等待这一天已经很久了。小姑娘,你应该感到骄傲。为了你即将成为的了不起的人而庆幸吧,你将和亚亦奴一样,成为我的孩子。说实话,我有很多儿子,女儿你却是第一个。不过就像统一世界需要经过第三次世界大战一样,一开始需要付出一点点代价,我是说会有一点点小小的疼痛。但在那过去之后,一切都会改变。当然,在电波经过你的海马体的时候,会暂时抹去你的一些记忆,不过没关系,当一切结束的时候就又会恢復正常,你将重获新生。准备好了吗,我的女儿,我们开始吧,让我们一起去改变整个世界吧!” 第74页 紧接着,阿嗔感觉有细微的像是沙粒一样的东西缓缓流进了自己的大脑,“你可别像亚亦奴一样,记住,孩子是不能背叛父亲的!”老头的声音越来越小,取而代之的是沙粒流进大脑的声音,阿嗔明显感觉到流速愈来愈快,唿吸也跟着急促起来。她的头开始疼了,老头撒了谎,根本不是一点点痛,而是撕心裂肺的痛,感觉那些流进去的细沙已经汇成了汹涌无比的沙海,正在试图将她的整个大脑都沖走,从脑壳里沖走。接着是记忆的碎片,骑耷朵朵美丽的沙漠,落日,骆驼,家人,同学,朋友,裹子,他的一幅幅画像也正在一点点的被沖走,和他一起游览沙漠,在火车站与他惜别,和他一起听海声,和他一起乘车,他吐舌头的样子,他一副自高自大全知全能的样子这一切都如同流沙一样一点点流走,流进巨大的漩涡,记忆漩涡里。阿嗔的表情痛苦到了极致,不仅仅是物理上的痛,还有她极力希望留住,留住那些记忆的潜意识,然而一切似乎都无济于事了,就像外面正在刮着的沙尘暴,足以带走一切美好的不美好,完美不完美的记忆。 就在痛苦大道极点的时候却戛然而止了。阿嗔听到了一个陌生的声音,“你这个疯子,你在干什么!你想死吗!”接着她感到头顶的禁锢被人用力的掰开了,外面的空气重新充斥整个大脑,唿吸似乎又均匀了,接着,她感觉身上的枷锁被一道道解开了,她的身体被从一双有力的大手从椅子上抱起来,感觉自己飞了起来。接着又是几声,她已经判断不出那是什么声音了。 当阿嗔再一次能够支配自己的身体时,她首先选择了继续闭上眼睛,让阳光暖暖地照射在自己的眼睛上,感受那份暖色,尽管天气很冷,颜色却足够温暖。全身上下都很舒服,整个身体都酥酥的,像致身于羽毛的世界,全身从未有过的放松,妙不可言。她缓缓地睁开了双眼,就像第一次看到整个世界,她看到的是天花板,也正如她想像的那样,她正躺在一张柔软的大床上。她又看看周围,墙壁上挂着一个女人的照片,照片里的女人手里拿着一支烟,冒起的烟刚好使得画面整体有了一种朦胧美,透过薄薄的一层青烟,画中人给她的第一印象是挺漂亮的。她又看看身边,一个傢伙,正把头埋在手臂里睡觉,她伸手推了推他。他抬起头,揉揉眼睛,露出微笑,阿嗔仿佛是第一次看见别人的笑容,便也跟着笑起来。 “你终于醒了,太好了。”他竟有些激动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阳光恰好打在他的脸上,整张脸都嵌在太阳里,是神吗,阿嗔竟然有了这种错觉。“你没事我就好交代了。”显然他不是神,是一不。他从老头手里救出了阿嗔,然而她却一直昏迷不醒,于是他就守在她的身边,整整一夜。 阿嗔上下打量着一不,这也是一不少有的本来面目,通常他都会打扮一番,和裹子不同,他的眼睛是圆形的,像卡通作品里倒霉的男主角,下巴尖尖,最有特点的是嘴巴,虽然去除了贴在外面的一层模,还是比一般人要厚一些,鬍子剃得很干净,头髮也理得很短,是为了伪装起来方便。 听到一不的声音,外面的人也推门进来了,阿嗔朝门边看看,是个女人,就是照片里的那个,也和照片里一样,两指间夹着一只即将燃尽的烟,是瑰玛。裹子一直让他来找她,可一不一直也没有,这次他希望有个女人能照顾阿嗔,所以找到了瑰玛。 “你出来一下。”瑰玛看了一眼就又出去了。 “她是在叫你?”阿嗔想要和瑰玛说些什么,她却什么话也没说就出去了。 一不点点头,“你继续休息吧,我去看看。” 一不也朝门边走去。 “等等。” “什么事。”他又转过身来。 “是你救了我?” 一不点点头。 “那你是谁?” 一不摸摸脑袋,有些不好意思,“对不起,忘了介绍了,我叫一不,是裹子的朋友。你继续休息吧。”说完,一不离开了房间,关上了房门。 “裹子,”阿嗔琢磨着,似乎是个熟悉的名字,是另外一个星球,是小狗,一条街道还是某种服饰的名称却记不起来了。她轻轻敲打着脑袋,似乎只有被老头注射了液体,最后被绑在椅子上的记忆了。 瑰玛的表情变得凝重起来,一不第一次见她,竟有些紧张,她就坐在那里,一个劲儿的吸着手上的烟。“坐下吧。” “哦。”一不坐在了瑰玛的对面,却不敢放松下来。 “你说她和裹子是什么关系?” “恋人关系吧。”一不还不清楚怎么回事。 “是他告诉你的?” “那倒是没有。可他的一举一动,”一不做了一个手势,“我判断应该是。” “是这样,”瑰玛点点头,紧绷的神经似乎有所松懈,表情不那么严肃了。 一不反倒觉得好笑。 “你笑什么?” 在一不看来没有显露出来的得意却被瑰玛看到了,“哦,没什么。”电话铃在此刻响了起来,一不看看手机,是昨天的号码,“应该是裹子,如果不信我的,你可以向他求证一下。”一不把电话递给了瑰玛。 第75页 “不必了。”瑰玛有些不好意思,刚刚的表情也的确有些奇怪。 “餵。什么事,头儿。”一不接起了电话。 “阿嗔现在怎么样了?”裹子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她现在很好,正在睡觉。我把她叫起来。” “不必了,真的吗,那真要好好谢谢你了,”听得出电话的那一端很兴奋,“你怎么样,受伤了吗。”在裹子的想像中应该是一场恶战。 “还好吧,就是断了条腿,可能再也不会爬树了。”一不故意开着玩笑。 “你说什么,我现在去看你!”裹子真的急了。 “呵呵,不必了,头儿。开玩笑的。我很好。” 裹子松了一口气,这个世界上,有几个人的生命在裹子看来或许重于自己的生命,其中包括阿嗔,也包括一不。 “你还是继续查你的事情吧。我这边的目标暂时消失了,就看你自己了。” “恩,替我向阿嗔问声好。” “我会的。不过,这里似乎还有一个人在等着你问好。” “谁?” “瑰玛。” 听到这个名字,裹子也是愣了会儿神。 “怎么了?” “呵呵,没什么,当然,也替我问她一声好。” “恩,好的。我会转达的。”一不的眼光落在了瑰玛的身上,那是种奇怪的表情,是在揣测通话的内容吗,一不不得而知了。“对了,你的手机我会邮寄回去的,注意查收。” “恩” 挂了电话,一不发现瑰玛还在看他,他笑了,笑得很不自然,她也笑了。 十五 谋杀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刚刚透过玻璃,照进房间里,床上的被褥已经被整齐地叠好码放在一旁了。穿越了凯达格霖大道的106号,门前的大街早已被勤劳的清洁工人打扫干净了。迎着晨曦,迎着早晨清凉的风,看着草丛中渐渐褪色的草甸,耳畔响起动感十足的旋律,唿吸着最新鲜的空气,沐浴在最美丽的氛围之中,只有晨跑的人最能体会。 就这么慢慢地穿过街心公园,看着早起的人们一个个精神饱满地做着运动,新的一天,充满了昂扬的斗志,充满了愉悦的好心情。裹子和昂力就这么肩并着肩,并行奔跑在美丽的新努尔的街道上,树荫下,小河旁,阶梯上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原本晨跑是裹子的习惯,然而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有跑步了,原本的习惯已经变成了新鲜的体验,好在他的心情不错,应该说是几个月来最为舒畅的一次,连天空里飞翔的鸟儿似乎也在歌唱,那种平时听上去不怎么悦耳的声音乎也变成了世间少有的美妙音符,裹子开始理解养鸟人的心情了,其实就跟他养小猫没什么区别,就像憨态可掬的太白,怎么看都可爱。 “不错啊。要不要停下来休息一下。”昂力一直陪伴着裹子,裹子要他暂时住在自己的家里,允诺教他一些东西,对此昂力当然是求之不得的。 昂力点点头,两个人于是就坐在了路边的长椅上。 “老师,你的体力真好啊。” “怎么样,感觉很棒吧?” “恩。”昂力点点头,中学生通常都会被繁重的课业压得喘不过气来,有一点业余时间都会花费在学习上,有时间就会多睡一会儿,还总是觉得没睡够,床就是最舒服,最贴心的地方,昂力也是如此,他很少尝试起的这么早,几乎与太阳同步,经过这一番的长跑,感觉每一次唿吸都大不一样,不再是被迫的,没有丁点的机械运动,而是享受,享受每一立方的空气,享受每一缕阳光。“为什么老师的体力这样好呢?” 裹子故作神秘地仰起头,闭上眼睛,就像小时侯在美丽的故乡,那里有美丽的田园,湛蓝的天空,每当他闭上眼就能听见草丛中各式各样的蝉鸣。也像是后来的市场,他在那里度过了如同用复写纸写出来的生活,每当他闭上眼睛还是会听到相同的蝉鸣声,相同的流水声,风儿划过衣角的细小声音,以及脚下越过一道道障碍时的急促步伐声,没错,在那样宽广的天地当中,到处是路,奔跑在蓝天下,奔跑在原野上,裹子不必担心闭上眼睛会摔跟头,即便是摔了,也不会有事,就像困了累了一头跌倒在床上。就是在那样的环境中,他不停地奔跑,越跑越快,越跑越远。 “老师,你在做什么?”昂力很好奇,也模仿着他,闭上了眼睛。 “想像一下,你正奔跑在无边无际的原野上,前方是一片坦途,不必担心跌倒,只要跑下去。用心去感受,感受透过薄薄的眼皮照射在眼球上的阳光,有时我们并不需要看清,要看清太阳反倒会被炽热所灼伤,这样反倒可以感受到最温柔的阳光,难道不是吗?” “是啊,老师。”昂力似懂非懂,依稀也有些感同身受。 “就是这种感觉,在这样的感觉指引下,我每天都会跑上一段距离,后来也就习以为常了。”裹子睁开了眼睛,他也很久没有重温这份美妙的感觉了。 “我感觉到了。你是说,只要这个样子,我们就能拿冠军,对吗?”年轻的昂力还有太多的梦想,这是眼前最大的一个。 第76页 裹子笑着摇摇头,“知道你为什么总是拿不了冠军吗?” “不知道。” “走,让我见识一下。”裹子在复制着他的老师对他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就是在山羊带他离开了那个狭小的过丘镇之后,教会了他如何生存下去,他现在特别想把这些教给昂力。 不知不觉,裹子和昂力就到了学校体育馆,尽管已经跑了一阵子,时间还是太早,体育馆里还没有人,只有他们两个。昂力将球拿在手里,抛起来,又接住,来回做着这个动作。 “你紧张吗?” 昂力摇摇头。 “很好,就让我看看你的水平吧。”裹子后撤了几步,学着电视里的画面,伸出双臂,尽量保持镇定,心里却是七上八下的。 昂力嘴上说不紧张,可面对裹子他还是胆怯了,在他的心目中裹子不亚于一名专业的运动员,有种班门弄斧的感觉,他就这么把球来回地拍着,空旷的球场上只能听见皮球砸在地板上的声音,他的心跳也加快了,撩起眼睛,眼神都没能掠过裹子的身影,这样的事情过去也常常发生。 “你在想什么?”从他的眼神中裹子读到了一些东西,恰巧与他身上的相仿,就像从前,他和他的老师那样,在老师的面前总是唯唯诺诺。“怎么了,很困难吗?” “恩。”昂力把球捧在手上,呆呆地望着他,仿佛裹子的脸上刻着答案。 裹子无奈地摇摇头,“你练球多久了?” “六七年吧。” “自己感觉呢?” “平时,感觉很好。他们都说我很有天赋。可是到了正式场合就有点…”他停顿了一下,显然有些不好意思。 “是怯场,对吧。” 昂力点点头。 “你有很强的表演欲,却总是发挥不出应有的水平。恩,这是个问题。”裹子感到机会来了,正好可以给自己一个台阶,“那就不要考虑我的事情,自己来,尽情地发挥吧。”裹子将整座球场都留给了昂力,自己则将双臂缠绕在一起,站在了一边。裹子总算松了一口气。 昂力也松了一口气,就像是一只被关了很久的小鸟,终于被放出来了。他可以说使出了浑身解数,变速,变向,空中换手上篮,转体上篮,跨下花式运球,如幽灵般在木地板上起舞,渐渐地忘记了裹子的存在,渐渐地忘记了自己的存在,他索性将电视上看来的动作都学了一边。也不管什么花拳绣腿的了,一颗球像是抹上了胶水,无论他的手指手腕如何翻转,就是落不下去,光是上篮就演示了十几种上法,运球更是运到裹子都眼花了。玩得兴起,他索性退到半场中圈附近,他想试试扣篮,对于弹跳并不出众的昂力来说,这绝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他屏住了唿吸,开始助跑,心跳在加速,双腿也跟着加速摆动,起跳,他仿佛是飞了起来,他尽力不让皮球从手指间滑落,他清楚地感觉到皮球已经碰到了篮圈,“梆”,球进了,他第一次扣篮成功。球场外竟然响起了一片掌声,昂力才注意到,已经有几个其他的同学了,他们也被他的表演吸引了过来。 昂力大叫着,手舞足蹈,把球捡起来又狠狠地砸在地上,以此来发泄着心中的郁闷,仿佛爆发的火山,他用眼角的余光看了眼裹子,却发现他在摇头。 “老师,你不觉得我的表现不错吗?” 裹子吐了吐舌头,“那不如你再来一次。” 昂力感到体内的热血还没有凉下去,他鼓足勇气,又退了回去。 接着是同样的助跑,同样的起跳,同样的“梆”的一声,球弹了出来,不是扣在篮脖子上,这次阻止他的是裹子那双巨大的手,就像一面永远也无法逾越的高峰,他甚至没看清裹子是怎么跳起来的。 “喔,”除了惊嘆,似乎也发不出别的声音了。 “你在干什么?”裹子很失望,他没有打过篮球,可他明白一些东西。 “怎么了,老师。我只是想展现一下最好的自己。” “我不是要看这些,明白吗?我是让你把自己的真功夫展现出来,像这样。”裹子拿起球,作了一个投篮的姿势。 “什么真功夫?” “就是投篮,基本功,懂吗?”裹子把球交给了旁边的一名队员,“你来投一个,告诉他该怎么作。”其实站在身边的并不是篮球队的,他也没打过几次球,不过碍于老师的威严,他只好勉强出手了,而且是在三分线以外的一大步,结果可想而知了,皮球的弧线完全不对,偏出了一大截,差不多在距离篮圈还有一半的距离时就落了下去。“你在干什么?”显然,裹子没有选对人,表情有点尴尬。 “总之我的意思你该明白了吧,我是要看你的水平,投篮能力,就是苦练的结果。” 虽说球没有进,可昂力已经领会了他的意思,“我知道了,3分球不是我的专长,不过中距离跳投是最拿手的。”昂力重新捡起球,这次他又为裹子上了一课,他明白了什么叫做相对论。昂力所说的3分不准,只是相对于与他的中投,看着皮球一个接着一个的空心入网,就像出膛的精确制导炮弹一样,例不虚发,3分偶尔有几个偏框,2分几乎全部命中。 第77页 裹子无话可说了,其实刚才的话也全都是脱口而出的,凭他一个外行人,看不出任何破绽,在裹子看来,他简直应该去进国家队,为国出战了。当昂力把最后一颗球投进的时候,围观的人又增添了不少,一旁打球的也都围了上来,这次他带头鼓起掌来。 “去上学吧。” 大约是在裹子和昂力切磋篮球技艺的同时,另一座城市也在酝酿着一齣好戏,真可谓好戏连台,只是,当事人还没有什么预感,裹子也不可能知道,这一切与他有什么关系,就像他刚刚说出的一些话,连他也没想清楚对与错,对于昂力却是莫大的启迪,他开始明白了,练习是一回事,赢球是另一回事,有时并不需要太多眼花缭乱的技巧,把球以最稳妥的方式送进去就是最好的技巧了。对于即将开始的比赛,他已经迫不及待了。 而在另一座名叫高京的城市,也有人在磨刀霍霍。这是一座比金塔马更靠近北极的城市,这里的冬天格外寒冷。北国的大雪总是一道独特的风景,就在金塔马还在不停地刮着大风,新努尔还时不时来场雨的时候,这里已经是一片素裹的银装了。特别是在飘雪的时候,更有种说不出的清爽之感。 这一场雪,从凌晨开始就下个不停,且有愈下愈大的趋势。位于闹市的街区却依旧人头攒动,因为每天的这个时候都是这座城市最热闹的时候,行人并没有因为下雪而减少多少,倒是可以一边欣赏雪景,一边购物。 一个小男孩,并不起眼,个子小小的,十分瘦弱。他钻进了人群,就再也找不到了,只有用心找,或是目光聚焦在他的身上才不至于让他在青天白日里无端地消失。他很调皮,总是从东边挤到右边去,和南北走向的人流相交叉着,还时不时地下黑脚,专门踩一些穿着漂亮皮鞋的人,然后装出一副不小心的可怜模样,事主自然很生气,可是见了他的小样气也就消了一大半,谁又能把他怎么样,男士最多是骂几句粗口,免得失了爷们儿的风范。可他还是会继续踩下去,就像是要把革命进行到底的英雄一样。 下雪天,少了许多骑自行车的人,偏偏有一位迎难而上,在厚厚的积雪中找寻着自己的快乐,他骑的是一辆山地车,努力控制着车轮,挣扎在厚厚的积雪中,享受着排除艰难险阻,轮胎时不时地打下滑心脏跟着小小地震颤一下的乐趣。在雪地里骑车,有过经验的人都知道,免不了轮胎会打滑,体力也要比平时付出更多,因为轮胎几乎是完全陷在雪里的,必须克服许多平时不必要的阻力。他仗着自己年轻,有些力气,依旧充满了活力。许多陌生的行路人都与他擦肩而过,倒是没有停下来看看的,大家都忙碌着,每天都会有那么多的人擦肩而过,留下印象的却没有几个。 同样,骑车的人不会对前面的小男孩留下任何印象,尽管他固执地继续在人群当中穿行着,不知疲惫。 平时他都有着使不完的劲儿,今天有所不同,胸口一阵一阵地疼,眼前的雪景也开始变得朦胧,是雪愈下愈大的缘故吧,他这么想。无奈胸口的疼痛却是实实在在的,就像缓缓落下的雪花,越落越快,越落越多。 山地车在雪地中滑到了,这在大雪天出现的概率不会比到装满了鱼的鱼塘里钓上一天鱼上钩了数不清却小到看不清的鱼小。年轻人的山地车先是在雪地里打了一下滑,尽管轮胎已经足够防滑了,车把偏向左边,前轮则转向右边,一个踉跄,他从自行车上跌落下来,侧身躺在了雪地上。通常情况下,他会马上站起来,拍拍身上的雪,扶起车子,继续前进,因为他总是充满了干劲与活力,许多认识的人都对他不是铁做的提出过质疑。路上的行人说笑着,从他的身旁走过。 良久,没人注意到确切过去了多久,年轻人一动不动。 男孩还在做着横穿的游戏,从街的东边跑向西边,再从西边跑回来,脸上洋溢着一份满足,不知因何满足,也许小孩子就是容易满足吧。 突然,有人喊了一嗓子,“怎么回事,有人晕倒了!” “快叫救护车!” “出人命了!” 不论有没有根据,有人就是这样喊的,其实喊什么的都有,很快那个骑车人倒下去的地方就取代闹市成了中心,行人以最快的速度将第一现场包围起来,里三层,外三层,这个时候或许在其他地方机关枪扫射都不会有人注意到。 机关枪扫射倒是没发生,但一个声音在天空中响了一下,声音不算小,却被一声盖过一声救护车的警报声盖过了,救护车唿啸着开过来,警报声在整条街道响彻,飞雪的天空下乱作一团,原本漫无目的的行人突然间找到了方向,原本有事的人也不得不停下前行的脚步,因为交通已经阻塞了。更大的,具有轰动性的事情也在同一时刻发生了。 救护车仅仅来了一辆,就算声音很响亮,但毕竟装不下两个人,先倒在雪地中的年轻人被抬上了单架,护士动作麻利地为他挂上吊瓶,不停地询问着他的家人,可惜围观的谁也不知道。 不一会儿,街道更加拥挤了,可以用水泄不通来形容。和上次有所不同的是多了几声尖叫,响彻整条街的除了救护车的声音,还多了警车的警笛声。不知是谁打了报警电话,按说这样的事情原本是不该惊动警察的。 第78页 原来警察的到来并不是为了那个摔倒的年轻人,而是另一桩事情。就在骑车的年轻人跌倒的不远处,另外一个人也躺在雪地中,他的身旁是一片鲜红的血迹。那片鲜红的带着他的体温的雪将他的周围的洁白的雪都染红了,没错,是血,刚刚从动脉血管里流出来的,一颗子弹从他的头部左侧穿了进去,在即将飞出颅骨的时候骤然停下,永远留在了他的颅腔内。他的头自然就像盛满了水的水桶被开了一个豁口,不到流尽似乎停不下来。 救护人员在现场手忙脚乱地检查了一番,很快就得出了一个显而易见的结论:他已然是一具尸体了。接下来,警方接管了这一区域,明黄色的警戒线将惊魂甫定的人们隔离在四方区域之外,人们围在外面还在议论纷纷,有的说听见了枪响,有的说什么也没听见;有的说眼见的这人被子弹击中了,有的则说什么也没看到就见他倒下了。总之,这一天已经变得很不寻常了,能在同一时间亲眼目睹两个人的倒下,不知应当算作一种幸运还是一种晦气。但人们就是不愿离开,期待着,期待着一个根本不可能一下子就得出的结论。 一个中等身材的人出现在几名警察的最前面,他有一张消瘦的脸,特别是眼睛,眼眶上有一处不大不小的红色胎记,让人忽视了他的长相。 “近距离射击,有目击者吗?”眼眶上有胎记的人问身边的人,他只是摇摇头,认真做着记录。 “当时现场很混乱,因为刚刚发生了一起突发事件,一个行人突然发病倒在路中间,当时人们的注意力都在那人的身上,甚至连枪响都没注意。”另外一名警察说明了情况。 他又仔细检查了一下尸体,特别是伤口,“9mm,glock 18手枪。”记录员一字不差地记在了本子上。他摘下了手套,向四周看了看,除了攒动的人头,还是攒动的人头。 雪花依旧在飘,在一阵警笛声过后,街道又恢復了平静。行人们边走边议论着刚刚发生的事情,消息就像自己长了脚,跑进千家万户,跑进每个人的耳朵里,楼上楼下,街里街外,全城几乎都知道了这件事。而那个小男孩,活泼而好动的小男孩早已没了踪影,不知是在骑车的人倒下的时候,还是在枪响的时候离开的,总之是消失了,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有胎记的傢伙有麻烦了,他遇见了头疼的事情,因为事情是发生在大白天,又是闹市里,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他也只好取消一切休假,把所有精力投入到办案当中了。死者是一名科学家,是天文学家,生物学家,物理学家还是经济学家对他来说区别不大,他过去就分不清研究飞弹和克隆飞弹有多少区别,也不想知道为什么鸡下的蛋没有火星那么圆。当然,如果说连尸检报告和dna都不算科学的话,他则彻头彻尾与科学二字无缘了。 很奇怪,死者死于glock 18手枪的近距离射击,这种枪的特点就是可以在点射和连发间转换,显然是点射,虽然点射的威力要小一些,然而射击距离是惊人的,大约只有三至五米。也就是说死者死前都可以数的清杀手上衣扣子的数目,当然前提是他穿了有扣子的上衣,而在这样的距离显然不会射偏,被击中的人自然也不会有生还的可能了。 对于一个科学家,相对于卖菜擦皮鞋的人无疑是地位尊贵待遇也不错的,收入也很可观的群体,然而比之房地产商,it业等等高薪群体似乎收入又是微薄的,但无论如何总该是安全的。就像一个普通上班族一样,不必成天带着打手保镖,开着安着装甲和防弹玻璃的豪华轿车出行,也不必穿着一身酷酷的黑色时装,还不忘了戴一副夸张的蛤蟆镜把自己同一般人区分开来的同时也掩盖了自己的真实身份。然而不该发生的却发生了,究竟是谁会去枪杀一个科学家呢? 眼眶有胎记的傢伙百思不得其解,他突然警觉地摸摸口袋,里面的枪还在,一种不安的感觉冒了出来。他翻出了通讯录,想要找找看有什么和科学两个字能扯上关系的名字,好通知他们小心一点,可惜没找到。他意识到自己可能忽略了什么,是那个突然发病的病人。他飞快地赶到了那个骑车人所在的医院,不出他的意料,那个人已经消失了。 “他是什么病,心肌梗塞?脑溢血?” 医生摇摇头,“可能是哮喘,也可能是癫痫或是其他什么病。” “这算什么话?” “我们都没有见过他。” “你说什么,难道不是送到这里的吗?”他有些着急了,本来就有些丑陋的脸此刻更是有点可怖了,他几乎把医生逼在了角落里。 “你要干什么!刚到医院他就表示自己没事了。我们虽然建议他住院观察,作进一步地检查,可他拒绝了。”医生据理力争。 “他是不是装的。” “以我的经验,不是。”医生很肯定,“他为什么要装呢,不会只是像你一样吧。”医生指指自己的脑袋。 “你说什么,”他尽量压制住自己暴躁的情绪,“那他的姓名以及家庭住址总该留下了吧。” 医生摇摇头,“他什么也没说就走了。” 他的情绪低落到了极点,除了失望还是失望,他一时没了头绪。这件事很快上了各大报纸的头版,一则是因为事情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二来就是死者,他是个不寻常的人,他也有个不寻常的名字,刁。 第79页 当裹子捧着报纸读到这一则消息时已经是事发后的第三天了,同时也是运动会开始的前一周,他感到后悔,后悔自己没有先从那几个陌生的名字查起,后悔走了许多弯路。然而,刁已经死了,没有什么办法了,除非他可以重生。他决定查查这个傢伙,看看他是不是要找的人,与昂力的父亲究竟有没有关系,又是什么关系。昂力的爸爸和刁这样的人又会扯上什么关系,他可是个头脑精明而又异常敏捷的傢伙,除非他对刁的研究成果感兴趣,抑或是另有其人。 裹子把脑袋藏在报纸的后面,鼻子里充满了劣质纸张的味道,不仅是鼻子不舒服,被贴在眼睛上的文字字里行间都被放大了,这么大,反倒模煳了,模煳到什么也看不清了。 “有一天,你会明白的”,从前,山羊总是如是说,他说很多问题是没有答案的,然而你却不能停下脚步,因为只有不断的追究下去,才能离事情的真相更进一步,假使你什么都不做,反倒可能忘记已经知道的一些东西,就像从前的人早已掌握的一些技术,譬如纺织,烧瓷,冶炼,后人反倒搞不清前人是如何做到的,技术不代表一切,后掌握的技术永远不绝对优于先前的技术,只是很有可能先前的技术已经失传了。就像在咀嚼口香糖,裹子反覆地琢磨着山羊的这些话,每一句似乎都对自己有帮助,他又想起了那个小时候父亲讲给他讲起的奇怪故事,裹子和父亲在一起的日子并不多,在他很小的时候父亲便去世了,可他却给他讲了柯冉与舍焱的故事,那究竟意味着什么,故事是否一直在延续,裹子的潜意识告诉他是的,故事一直就没结束,就像昂力的父亲,他也是个不寻常的人,至少在手足并用的奔跑这一点上,与查特,与舍焱无二,他们是什么关系,是豹人吗,裹子给他们取了这个名字,只有一种比较靠谱的解释,他们也许是同一家族,总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繫,想到这里,裹子忽然很高兴,那么昂力应该也可以手足并用地奔跑了。 裹子决定试一试。结束了晚上的训练,裹子单独和昂力讲了许多话,大概是些鼓励的话,看得出,他很高兴。之后,他悄悄地埋伏在校门口,等着昂力的出现,并没有等的太久。昂力的身边多了一个小姑娘,是娅尤莉亚,裹子还记得她。裹子吐了吐舌头,果然是漂亮男孩,总会有追随者的,他这么认为,见他们两并肩走远了,裹子才跟了上去。 “老师说我能行,基本功不错。”昂力的脸上洋溢着微笑,“就是他太容易紧张了。他说他也有这个毛病。” “是吗。”无论他说什么,她都觉得有意思。 “就是这里。” 在一处小餐馆门口停下了。 “原来是请客吃饭。”裹子从黑暗的角落里露出头来,“还真是个坏小子。”看看手錶,时间还早,他决定给阿嗔打个电话。手机一不已经给他邮寄回来了,这是一部特殊的手机,无法被监听,同时可以视频通话,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见到她了,电话上显示正在连接,大约几秒钟后,阿嗔的脸清晰地显示在屏幕上。 “嘿。”裹子试图把最好的微笑展示出来。 “喂,站住!”这一声着实不小,半条街的人都听到了,裹子朝声音的方向看去,一个黑影从餐厅里跑出来,接着是昂力,他紧跟在后面。 “我们下次聊。”还没来得及看仔细,裹子合上了电话,他不能错过这个好机会。 三个人排成一字长蛇状,沿着笔直的街道朝前跑下去,敢做小偷的人自然会有两条特别的腿,要么很长,要么很结实。裹子看不清小偷,大概属于第二种吧,其实他可以很轻易地追上去,有谁比查特跑得更快呢,他不过想见识一下昂力的真正实力,他和昂力的步伐一致,节奏统一,这样即不会被察觉,也不会被拉得很远。 小偷是拼了命了,就像出堂的子弹,没有退回来的道理,子弹是不会拐弯的,他却在不停地转着弯,如果昂力的腿不是够坚韧的话可能要扭断了。毕竟他也算半个运动员,无论小偷如何矫健,却始终没能摆脱昂力。盲目地跑通常会遇见一个问题,就是无路可走,显然小偷就遇到了这个问题,不知不觉他就进了一个死胡同。他转过身,惊慌失措地看着昂力,昂力也停下了脚步,他伸出了手,“把包还我,把包还我。”他故意用低沉的带有几分威胁的意味冲着小偷说道。这招也许很管用,但绝不是今天,因为昂力还穿着校服,有时不服从学校的管理也是有好处的,就像此时此刻,无路可走的小偷反倒平静下来。 “我说不给呢。马上滚开,臭小子。”他倒趾高气扬起来。 这令昂力很恼火,他攥紧了拳头,“不想挨揍的话,就把包还我。” “是吗,我倒是很像试试。”小偷顺手把包扔到墙头上,昂力意识到他可能要跑,急忙追了上去,果然他灵巧地攀上了看似高而陡的墙壁,就在左脚也要跨上去的时候昂力抢先伸手抓住了他的脚脖子,使劲儿一拽,小偷从墙头落了下来,不偏不倚砸在了昂力的身上,同时包也跟着落到了墙壁的另一端。 “妈的!”小偷真的火了,一拳挥下去,昂力急忙把头闪在一边,这一拳正好打在地上。两个人于是缠斗在一起,在地上打起了滚。躲在一旁的裹子摇摇头,他不能肯定这是否是昂力的真实水平,他期待着他使出他的绝招。 第80页 昂力果然使出了绝招,但不是裹子预想的那一招,他翻身将小偷压在身下,一计锁喉,把小偷紧紧地控制在身下,终于他求饶了。完全是中学生打架的招式,即便昂力算的上学校霸王,可还是距离查特和他的爸爸很远,裹子想了想,决定再观察一阵子,便继续躲在黑暗中。 昂力松开了手,小偷已经没有还手之力了,两个人坐在地上,大口喘着气。警报声,是警报声,随之而来的是警察,几名荷枪实弹的警察,昂力很纳闷,不知道是谁报了警,比他更纳闷儿的是小偷,除了纳闷儿他还有一份沮丧和懊恼。 “他偷了你的东西?”警察指着小偷问道。 昂力点点头。 “那东西呢?” 昂力低着头指指墙壁,“刚刚被他扔到那边了。” “难道不是这个吗?” “什么?”昂力瞪大了眼睛,不知道什么时候包已经落到了警察的手里,“明明掉到那边去了。”虽然有些疑惑,他还是毫不犹豫地接过了包,“对,就是这个。” “跟我们走一趟吧。” 就这样,昂力跟着警察去了警察局,昂力的请客不欢而散,裹子同样嗅到了失败的味道,从昂力的身上没见到半点他父亲的影子。裹子还在犹豫着,该不该马上把真相说出来,如果他知道了他父亲的状况又会发生什么事情,会不会配合他,想来想去也没有得出一个满意的答案。 十六 玫瑰 刁的葬礼的那一天,新努尔的电视台进行了现场直播,在这座城市他是个家喻户晓的人物,上至古稀老人下至学龄儿童,都知道他的名字,也多少了解一些他的成果。这天下着小雨。你不得不感嘆这个世界的丰富多彩,他死的时候还下着大雪,出殡的时候又赶上了小雨,也许是上帝对他的眷顾吧,让他在大地上的最后一段日子里能够充分体会一下这个绚丽多姿的奇异王国。 裹子不得不承认,一些时候自己是孤陋寡闻的,对于这样一个对人类做出过杰出贡献的人他居然一无所知,他找出了一大堆刁的资料,虽然人已经离去了,了解一下他的生平也算是对逝者的一份告慰吧。刁是一名杰出的天文学家,尤其对于来自外太空的信号有着比较深入的研究。他此次出现在被称为北极村的地方据说就是为了採集一些相关证据。 昂力继续和裹子居住在一起,看电视直播的时候,他居然痛苦不已,就像是失去了亲人。裹子拍怕他的肩膀,看着他难过的样子,似乎也证实了他们之间的关系。 “你认识他?” 昂力点点头,“在我们这里没有人不认识他。” “我的意思是他也认识你,你们有交往。” 昂力好奇地看着裹子,用手擦去滴下的泪水,“他怎么会认识我,我只是对他特别崇拜而已,可以说他是我的偶像,就像游茄鸣韧是你的偶像一样。”和昂力一起的这段时间,裹子给他讲了不少小时候的事。 “是这样,那你的家人呢?” “当然更不是了。我们家的人都和科学二字扯不上关系。”昂力很肯定。 这显然不包括他的父亲,据裹子所知,他的父亲也是个身体强健具有非凡能力的人。 “既然如此,能跟我说说他吗?” “当然。”话匣子一下子被打开了,之前除了聊nba篮球,还从未见过他有这么兴奋过。 “你相信天外有智能生命吗?” 裹子笑着吐了吐舌头,回答也似是而非,“也许吧。”昂力显然迴避了他的问题。 “我相信。如果天外真有智能生命的话,他们也必然和我们一样,会想方设法与外界同类取得联繫,而最好的联繫媒介就是无线电波了。事实上,种种迹象表明,宇宙间的确存在着这种电波,他们早就设法与我们取得联繫了。你等一下。”他从书包里翻出了一本科学杂志,他的书包里居然除了篮球画刊和科普读物没有一本课本。他急速的翻着书,最后定格在大约中间的一页,“就是这里,我念给你听: 1953年到1957年的五年的时间里,法国国家空间研究中心研究主任莫里斯阿雷发现,地下实验室的观察仪发生了奇异的偏差。设在巴黎市郊的地下实验室里,利用一只重7500克的钟对地球引力作长期观察。这个钟由一根长83厘米的金属棒支持,底座重4500克,总重量为12公厅。因为钟摆的摆动平面对地球表面来说处于转动状态,这种转动和理论计算中的转动之间的变异,可以反映出地球的运动。1954年6月30日中午正值日食,莫里斯?阿雷更是格外注意钟摆的运动。日食发生时,他惊讶地发现钟摆的摆动平面移动了15度。这一现象一直持续到日食结束。这种情况过去从未发生,后来也没出现过。当时科学界对此作出的种种解释都站不住脚。30年以后,一位科学家提出了一个大胆而又新颖的解释:1954年6月30日发生的物理异常现象是来自宇宙空间的一个智能信号。他的推理是这样的:外星人一定了解引力的奥秘,他们很可能掌握左右引力的方法,用它来推进飞碟,飞碟才具有地球人不可思议的种种奇妙本领。假如外星人决定利用引力来引起我们注意的话,最佳选择便是利用日食之际,干扰地球上天文学家的观察。日食发生时所出现的奇异的物理现象就是外星人利用引力搞的恶作剧…”昂力兴奋地把整篇文章读给了裹子,还举出了许多其他的例子,证明自己的观点,裹子不住地点着头,时不时地打断他,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与质疑,他越来越清晰地感觉到眼前的男孩的不平凡,倍感亲切的是他像极了自己,探索的第一步不正是源于对种种困惑的东西的好奇心吗。同时,他也越来越感觉自己犯下了大错,这样重要的人居然被忽略了,这就像是去观看足球比赛忽略了裁判员,他势必会给你沉重的一击,同时也提醒了他,不能再错过其他人了。 第81页 上午还下着濛濛的细雨,到了下午就又恢復了万里晴空,靠近海洋的中纬度地区就是有这样的好处,永远不会持续热下去,也永远不会持续冷下去,这里的人们也因此形成了自己独有的性格特徵,从来不会对同一件事情感兴趣。 就拿面前这所学校来说吧,卡拉学校,连裹子的猫都不叫这样的名字,据说有一段时间这个名字很火,所以诞生了多个卡拉,譬如卡拉ok,卡拉餐厅,卡拉浴室,卡拉超市,连电影都拍出来了,叫《卡拉是条狗》。如今这里成了仅存的以卡拉命名的建筑了,似乎也没有从前宣传的那样气派了,倒是原本的巴洛克风格的建筑在增添了几分古旧气息后反倒更有韵味了,不再是一味地模仿,一味地追求华丽外表,有了几分文化气息,虽然是仿造出来的。不管怎样,这里是一所国际学校,沾上“国际”二字多半是要华而不实的,因为从广义上来说似乎人人都可以挂以国际二字,就算八竿子也和外国人搭不上关系,至少可以拍拍胸脯说一声,自己可是国际主义者,至于国际主义者和国内主义者,非暴力不合作者,人道主义者,爱好和平主义者,志愿者等等这些名词的本质区别在哪里就不必深究了,就像假使家庭里十年都没有添丁,只见小狗的数量在增多,女主人的辈分也由狗的妈妈上升为祖母了,你大可不必深究是男士还是女士的功劳。 裹子没什么心情去参观这所投资不菲的学校,五点以前还要赶回学校,现在已经到了大赛前的最后冲刺阶段了。他只是想查清楚那个叫做哟哟的小傢伙的情况,很快就得到了确认。 “没错,这个孩子是在我校就读过的,不过他已经毕业了。”负责学生档案的女老师很肯定地回答说。 “毕业了,你是说小学毕业。” “对,当然不是指幼儿园。” 裹子有些困惑,因为一不告诉他说那个孩子现在仍旧在读小学。 “他会不会留级,我的意思是会不会因为学习成绩不佳而导致他继续留在小学里。” 这居然令女老师大吃一惊,“你在说什么,他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孩子了。如果有可能,我们都希望让他直接跳级到高中部去,他获得过各种竞赛的一等奖。不信你看。”老师居然依旧保存着哟哟获奖时的照片,居然有一大囖,还有许多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哟哟已然成了这里招揽更多学生的金字招牌。 裹子仔细地翻看着每一张照片,“那为什么不允许他跳级呢?”他一边看一边问。 “他已经在跳了,从二年级跳到了毕业班,只是没能再往上跳。全都因为他的爷爷,真是个奇怪的老头,他不允许我们这么作,不让他的孙子直接上中学,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他的爷爷是不是这里有一道长长的疤痕。”裹子在自己的脖子上比划着名,一直到衬衣里面。” “对,一点不错,是个怪老头,明明很有钱,却成天干一些奇怪的事情。”所谓“奇怪的事”看来是指收废旧品这件事。 “他是一直就读于这所学校吗?” “不是,是从另一个学校转过来的。” 裹子认真地记下了学校的名称。事情变得更加蹊跷起来,一个天赋异禀的男孩却迟迟不肯小学毕业,到金塔马继续去读小学,究竟是为什么。裹子来回比对着他的照片,“他的个子为什么这么小?” “这个你说对了,大概是太聪明的缘故吧,他看上去就是七八岁的样子,比同龄人小得多。”老师又取出了他的毕业照,他站在第一排,其他的人几乎都要比他高出不止一个脑袋。 “他在体育方面有什么特长吗?” “有,跑得快,耐力也好。真是文武全才啊,这样的孩子要是继续留在我们学校,可以说是前途无量啊。”她永远也不会想到,他眼中的天才仍旧在小学读书。 裹子点点头,按照老师提供的学校名称,他继续向上查了下去。结果足够让裹子失眠了:裹子按照向前推移的办法调查了哟哟先后读过的学校,近十年里换了五所,每一所学校都位于不同的城市,甚至是不同的国家,加上卡拉和现在就读的学校,他一共念了七所,一个天才,十年都没有小学毕业,而且每换一所学校就会从二年级读起,他读了七个二年级,除了在卡拉学校因跳级而毕业外,他从未读过其他的年级,难怪会成为天才。更重要的是,五年前他就读于骑耷朵朵小学,这所以骑耷朵朵命名的学校虽然本身不在骑耷朵朵镇,但直线距离不超过50公里,这又是怎么回事。继续向上查的愿望被迫终止了,因为十年前的学校没有保留他的资料,每一份材料都有所不同,最大的区别就是出生日期,每所学校都不一样,相同的地方是,表上填的日期到他读书那一年刚好是7年,换言之就是他永远是7岁。过去十年是7岁,那么过去100年呢,想到这里,裹子打了个寒战。 和阿嗔生活在一起是一件极为幸福的事情,连视她如敌人的瑰玛也不得不承认。她每天都会把她和一不照顾的周到妥帖,不知道她从哪里学来了那么多的手艺,每天都会变换口味,几乎不做重样的饭菜,一不从未享受过如此周到的服务,起初还碍于是在瑰玛的面前,后来索性顾不了那么多了,大口的吃,也不管口水滴下来,油渍弄得到处都是,连衣服上也都是果酱,甚至不惜狼吞虎咽,噎住了喉咙,吐不出咽不下。每每这种时候,阿嗔都会递上一杯水,为他拍打后背,而瑰玛则在一边索然无味地咀嚼着食物。 第82页 阿嗔丝毫没有发觉生活中缺少了什么,似乎原本生活就该这样,其实也是如此,离开了谁,太阳都会照常升起。瑰玛也渐渐开始接纳这个比自己年轻了十岁的女孩儿了,尽管她从未透露过自己的年龄,不过瑰玛见过她的身份证,和她一作比较,原本自信满满的瑰玛也不觉汗颜,感慨着岁月的无情,它会带走许多东西,青春,梦想,生命,除非有例外,明星们似乎是例外,瑰玛也希望成为这个例外,原本她做到了,不过是在和阿嗔作比较之前。她也开始对以前不屑一顾的厨房产生了兴趣,原本只是一些摆设的厨具她也想摆弄一番,不说是有模有样吧,至少目前为止还没有伤害到自己,这对于一个独身的不会做饭的中年女人来说已经殊为不易了。 阿嗔很乐意和他们说起自己的从前,一直到在骑耷朵朵成为导游为止,她都能滔滔不绝地说出来,那里的一草一木,每一幅画都记忆犹新,唯独她的好朋友,父母却记不起来了,似乎越是应该记住的东西反倒忘记了,每每说道这些,她就会像自动点唱机的切歌功能一样直接跳过去,倒也自然。 “我说了这么多,该轮到你了。”阿嗔把接力棒抛给了一不。 不知道为什么停电,按说应该事先通知一声,瑰玛的家里蜡烛成了唯一的照明工具,在几支小小的蜡烛发出的微弱的烛光下,瑰玛,阿嗔和一不围坐在一起,整间屋子好像一下子回到了中世纪,窗外也是一样,一片漆黑,到颇有几分神秘的意味,有点像非洲的原始森林。他们谈着一些不着边际的话,讲述着自己的故事,一个个平凡的故事,在这样的环境中度过不眠之夜倒是有些独特的感觉,彼此看不清对方,透过烛光只有朦胧的印象,无论是什么样的肤色都笼罩在昏黄的光晕里,把整张脸想像成扭曲变形的样子,有点恐怖,但更像印象派大作,写意远远多过写实。 “我只会讲一个故事,不知道你们愿意听吗?” “只要不是鬼故事。”阿嗔有点担心,瑰玛则表示什么故事都可以。 一不停顿了一下,像一个即将走上三尺讲台的初出茅庐的年轻教师一样,先在脑海里润色了一番。 “我有一个外号,叫猴子。通常被冠以这样的名号的人不外唿两个原因,要么是长相被认为接近这种灵长类动物,要么就是有一些异于常人而更接近于这种动物的本领。显然,我长的和那种动物沾不上边。不过我会爬树,像只猴子一样爬树。他们说我是基因突变的结果,由一只猴子一下子变成了人,也可能是猴子精,就像孙悟空,修炼成了人形。也有人说我是猩猩养大的,因为早年被人从原始森林里带了出来,救得及时,就学会了人类的生活方式。 其实都不对,是天生的,我天生就会爬树,就像天生就会睡觉一样。也因为有这一技之长,我被分布于全世界的训练师选中,经过被称作老师的人员训练后,考核合格正式被吸纳进了家园。就是在老师的指导下,我掌握了许多东西,不亚于那些从正规的谍报组织或是特种部队里挑选出来的精英,而这个老师就是裹子。其实他也比我大不了几岁,然而却是我一生都值得尊重的人。除了他教授的本领以外,还有一点就是他挽救了我。人最危险的时候不是你身处于怎样险恶的环境,而是有人要伤害你你还很乐意地为他提供一切杀死你自己的便利条件,包括无条件的信赖,这也许就是我心智最不成熟的地方吧。”阿嗔的目光有些特别,像是在节日大促销时焦急守候在超市门口蓄势待发的顾客们在排了整整一夜的队伍后突然得知活动取消了的神情,是无奈,更多的是一种愤怒,这份愤怒的表情商家可以不予理睬,不过一不却不能熟视无睹,“你怎么了?” “怎么会有人想要伤害你呢,谁又能伤害的了你呢?”她的话有些稚气未脱。 “我说的是从前的事情了。我想你见过裹子胸前的纹身吧,”一不在身前比划了一下,瑰玛和阿嗔都摇头表示否定。“就像这个。”一不也只好自己做个演示,他解开上衣的扣子,露出了里面的肌肉,其实没什么内容,不过胸口上的红玫瑰却很刺眼,含苞欲放的玫瑰花,鲜血一般的颜色,娇艷欲滴。“我们身上有着相同的纹身,因为是一起纹上去的。为了共同完成一个任务。”瑰玛和阿嗔都吃惊地看着他的胸口,除了鲜红的玫瑰花,在大约是心脏的部位有一处明显的伤疤。” “是枪伤。”瑰玛显然比阿嗔的见识要多一些。 “这也就是我要说的。是裹子,我的老师救了我。我被派遣到一个帮派去作卧底,你们也许永远也想像不出那里面有多么危险,不仅仅是统领着一帮小混混的充其量就是个专业混混的微不足道的帮派,而是一个威胁到人类安全的组织。他们拥有一个天才的首领,一个可以攻击人类一切电脑网路的天才,他之所以创建这样一个帮派,源于一个完美的畅销网路游戏,《别了,西塔尔柯的血色玫瑰》。游戏的背景设置在遥远的未来的某一天…”看着墙壁上的钟摆,时间仿佛被拨快了,它迅速地旋转着,提前进入到故事里的未来世界。 “故事发生的年代里,由于寒季的提前到来,人类社会进入到一片白色的世界,白色意味着死亡和绝望。传说有一块神秘的地方,那里依旧四季如春,遍地盛开着美丽的花朵,到处是五颜六色的蝴蝶,那里是神所庇佑的最后一块乐园,叫西塔尔柯。寒冷的冰原上,有一个部落,以黑玫瑰为图腾,世世代代找寻着西塔尔柯。…” 第83页 裹子试图和昂力成为朋友,不得不告诉他一些其实已经算不上秘密的神秘事件,此刻的他正在给昂力上课,是人生课,一些空洞乏味的说教,这显然无法满足他的好奇心,在他的脸上写满了不高兴的时候,裹子被迫停了下来,就像对舍焱,查特,昂力的父亲的调查一样,尽管还是充满了向前的勇气和动力,却不得不停了下来。 “那么能说说你想知道关于我的什么事情呢?”如果他要问一些关于如何开始打篮球之类的话题,他就把自己成为“家园”一员的经歷告诉他来搪塞他,裹子这么计划着。显然并非如此。 “我想知道你身上的纹身,是怎么回事。” 裹子笑了,是自信的微笑,关于讲故事,他很拿手,就像给瑰玛讲述柯冉的故事一样。他看看钟表,时针不紧不慢地运动着,它是最忠诚的守护者,也许裹子并不会意识到,远在千里之外的不一样的钟表下指示的只有些微差别的时刻里,有人在讲述着同样的故事。 “爷爷说,故乡就在不远的地方,过了雪原,再在过了隧洞。 “父亲说,他儿时充满了快乐的记忆。那可真是个蝴蝶自由翻飞,四季如春,到处是参天的大树,到处是温暖的阳光的地方。那里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作西塔尔柯,是神所庇佑的最后一块乐园。 “后来,在父亲很小的时候,我们的族人被迫离开了西塔尔柯。”说话的是我的父亲,那时的他就像今天的我一样年轻,他的眼睛凝望着蓝天,许久,没有鸟儿飞过。 “那儿是鸟儿的天堂,它们自由自在地飞翔着,欢快地唱着歌谣,也从不惧怕我们。最有灵性的是蝴蝶,它们就是快乐的源泉,是美丽的天使,它们盘旋在美丽的红玫瑰花上,和着悠扬的旋律一同飞舞着,飞舞着。” “庇暗,吹一曲怎么样?”提出建议的是我的母亲,她叫娜塔塔,她向我父亲的鹿皮大衣里钻了钻,用手抚摸着他的胸口,闭上了眼睛。 “恩,”父亲从腰间取出一只短笛,轻轻拭去上面只有他自己看到的些微尘土,好叫它在月光的照耀下,反射出更加夺目的光泽,由于爆发了核战争,人类的居住环境一天一天恶劣下去,电器已经成为了像西塔尔柯一样的美好传说,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重新拿起那些早已被淘汰的冷兵器,时空仿佛出现了错乱,人类似乎重新回到了远古社会,我就出生在那样的时代里。 父亲吹奏了起来,曲子是首古老的歌谣,和着悠扬的旋律,母亲跟着低吟起来: “你是一直蝴蝶 你破茧而出 被束缚的身体 在阳光下伸展 清晨 你伴着晨曦飞来 黄昏 你随着夕阳离去 雨露是你斑驳的翅膀 风暴中有你翻飞的蝶影 你似彩虹 总在风雨后出现 你是甘露 总在饥渴中将我浇灌 你是太阳 总在极寒时洒下暖来 飞舞在红玫瑰上的你 总是人们心目中最完美的图画 哦 蝴蝶林 西塔尔柯 我美丽的家园。” 北方的荒原,一年中八个月飞雪连天,四个月寒如初冬。此刻已是一年中最温暖的时刻了偏偏不知是从那里来的狂风,风挟着皑皑白雪自西向东唿啸着一撵而过。刚刚还算晴好的天霎时没了颜色,空气中满是风啸声,干树枝“吱呀”的叫声了。 父亲紧紧地抱着我母亲,用鹿皮做的大衣包裹着他们的身体,艰难地挪进了几步外的小屋中。“梆”,父亲用他强壮的身体顶住门,急忙取来木棍将门插好,又顺手拉来门边的柜子把门死死地顶住。“咣当,咣当,”门板敲击着棍子和柜子。父亲又麻利地把窗户上的木板也安上了,木屋里变得一片漆黑。母亲点亮了一束明亮的光,漆黑的屋子被照亮了。 “还有多少柴?” “够过冬的了。” 父亲将尚未熄灭的炉火点燃,不一会儿,小屋变得暖和起来。 “一定要去?” 父亲点点头,他的脸像刀割一般,坚定到好似一尊青铜器。 “我们的孩子就要出生了。”他们谈论起了我,这并没有让我有多少快乐的情绪,因为我已经不记得听到了什么。 “恩,我知道。不过我是首领,必须要这么作,就像我必须要保护你一样。”透过昏暗的烛光,父亲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少有的温存,是对这个家庭的留恋,或许同样带着几分对我的寄望,他抓住了母亲的双手,“相信我,我一定会凯旋的,但别等太久,只需要三年。”后来,听我母亲说,父亲向来说话算话,从不食言。 母亲抽出一只手,用手指堵在父亲的唇上,“我会一直等着你的,就像从前一样,等着你的归来。等着你接我们回故乡。” 父亲点点头,“如果…我是说万一,万一三年我都没有回来,就去找庇阳,他会帮助你的。” “不,我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助。别说什么万一的话,我们等在这里。” 父亲抓住母亲的手又紧了些,“对,就算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孩子如果出世了,男孩就叫希望,女孩就叫珍爱。” 第84页 我的名字就这样被确定了下来,也没人徵求过我的意见,假使真的事先通知我了,也许我会反对,谁知道呢。 翌日,天气稍稍有所好转,但风却一直刮个不停。大风中,一骑人马如黑夜中的一块美玉,浩浩荡荡,全都是白衣白马,就像是遍地的皑皑白雪,纯洁无瑕。位于队伍最前方的就是我的父亲,他的双眸中两道箭一样的光锐利地射向前方黑漆漆的道路,大风捲起他的头髮连同金色的披风,空气中夹杂着微香,是母亲身上的味道。 母亲站在部队的一边,全村的所有妇女儿童也都站在那里,送别他们的亲人送别他们的英雄。父亲拨转了马头,马儿像是明白了他的意思,嘶鸣着跑到了母亲的身边,他俯下身体,“如果我没能回来,把这个交给我对孩子,还有我的剑。”他的声音不高,但很有穿透里,有力地震动着母亲的耳膜,父亲将随身携带的短笛交给了母亲,“我会为你採回只有在传说中才有的红玫瑰。”低语过后,他轻轻地拍拍母亲的肩膀,腾地直起身体,抽出了手里的宝剑,那果然是一把宝剑,发出只有传说中的神剑才会有的声响,就像是有人在低吼,也许不是人,而是百兽之王。 “我们出发!”一声令下,父亲的马如同一道闪电,划破暗夜的长空,大地也跟着震颤起来,当妇女和儿童们试图继续目送他们的亲人时,已经不见了踪迹。 几个月后,村子里多了一个孩子,就是我。珍爱这个好听的名字并不属于我,我的叔叔庇阳在父亲之后成了全村的首领,其实他也应该一同前往,我是说如果他不是一条腿的话,即便是一条腿,却有着一双全村最敏锐的眼睛,也因此练就了出神入化的箭术,在这种地方,箭术是活下去的必不可少的技能,就像在古代人们手里的猎枪一样。我最喜欢枪了,没事就会摆弄一番,家里的墙壁上就挂着一把,可惜子弹厂已经有将近100年没有生产过子弹了,我也不得不拿起了弩箭。也许你该开始畅想故事的发展了:我和叔叔庇阳练起了射术,父亲再也没有回来,后来我成长为部落的英雄,率众击退了敌人,夺回了美丽的西塔尔柯。 你想错了,尽管至少在第三句以前还是完全正确的,如果不是她的出现,或许这五句话就可以概括我的全部了。 时光之箭从来就不会往回射,三年之期转眼就到了。母亲一边抱着我,眼里又闪现出泪花。“吱~”,门开了。是庇阳,他拍拍身上的雪,用一条腿支撑着,另一只手把拐棍靠在了墙壁上。“娜塔塔,你是怎么打算的?” 母亲再也按奈不住,眼泪就像熟透了的葡萄,一颗接着一颗地滴了下来。风夹着雪花打在窗玻璃上,打得玻璃直响,母亲急忙把窗板扣了上去。 “我能帮你什么忙吗?”我这个叔叔还是值得信赖的,至少我就一直相信他,这种信任丝毫不亚于儿子对于父亲的信任。 母亲的哭声半天都没能止住,“没有一个人回来吗?”至少该有个送信的吧,我猜母亲一定这么想,可我明白什么叫全军覆没,就是连信使也不能活着。 庇阳摇摇头。“没准儿是迷路了。”这倒是有可能,谁也没去过西塔尔柯。 “你刚才说你会帮我,对吗?” 庇阳点点头。 母亲把我从摇篮里抱了出来,我从睡梦中被惊醒了,当然不会善罢甘休,大声号啕起来,母亲并不理会,往昔的温柔早已荡然无存,“我把他交给你,把他变成和断腿之前的你一样的人。”母亲的眼泪没有继续流出来。 我那时并没有选择的权利,否则我会毫不犹豫地拒绝的。同样无法拒绝的还有庇阳,他摸摸我的脑袋,我竟然就不哭了,还傻呵呵地笑了起来,所以我说有些事情是註定的,就算事后发现当初本应该有一百个拒绝的理由,然而却选择了第一百零一个贊成的理由。自打那天起,我每天都会见到这个只有一条腿的叔叔,稍大一些的时候,他开始教我剑术,骑术和射箭,显然他是骑不了马的,所谓的教我就是把我扔到马背上,然后拍拍马的大屁股,任由它自由地驰骋在一望无际的雪原上,我想不出这跟马戏团里的老虎骑大象有什么区别,如果说非要找出当中的差别的话,我想是老虎骑完了大象或是马,训兽师还会给它一块肉,而我却什么也得不到,倒是很有可能因为没有达到要求而受到和老虎同样的待遇,被庇阳打一顿,我真的很佩服自己,那么幼小的身体居然就承受住了。渐渐地,随着我的年龄的增长,我开始相信一个事实,自己是个笨蛋,因为我似乎永远也达不到庇阳的要求,或者说他永远都对我不满意,无论是哪一种得到的却是相同的答案,直到有一天,我悄悄听到了庇阳和母亲的谈话。那已经是又过去了很多年之后的事情了,那时的气候更冷了。 “娜塔塔,希望是个天才,我真的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还很少见到庇阳的笑脸,也许只是没有对我笑过。我躲在一棵大树的后面。 “是吗。你如果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的话,那些在你的视野里面的猎物可要欢欣鼓舞了。” 我当时并没能理解母亲的话,说实在的,到今天也没有,也许我真的有点迟钝。打那以后,庇阳似乎对我更加兇勐了,不仅笑容见不到了,连其他的脸也都收起来了,面对着我,除了目无表情就是目无表情,似乎变成了一尊青铜雕像,如果雕像一词不是母亲专门用作形容父亲的话,我倒是很愿意安在他的头上。就这么度过一个又一个冬天,我在心里暗暗数了一下,一共送走了十个完全相似的新年。我也再没有听到父亲的消息。村子里多了一帮男孩,是那一年走的时候勇士们留下来的。有的已经是大人了。 第85页 “叔叔。”背着他的面,从来就没这么叫过。他的脸上露出了罕见的笑容,在我看来,这和我们村头的小河完全解冻一样是个几乎看不到的现象,他竟然像小时候一样摸了摸我的脸蛋,然后就住着拐杖进屋去了。 “娜塔塔,”他掀开了用厚厚的牲口皮制成的门帘,母亲停下了手里的活,“我和村里的长者商量过了,最后决定离开这里。” “往哪里去,西塔尔柯吗?” “忘了那个地方吧。谁又见过呢,或许根本就不存在。” “你说不存在,那你的腿呢,因为什么成了这个样子,难道也是从来就不存在吗?” 我照例躲在门后面,现在的我已经不能完全藏在门后了,母亲的意思我懂了,原来庇阳生下来就没有腿。 “你听我说,那都是从前的事情了,我们必须去追求更好的生活,明白吗?娜塔塔,面对现实吧,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西塔尔柯,也没有什么红玫瑰。” “你怎么知道?” “我也有过幼稚的憧憬,可我现在必须做出决定,离开这里,到温暖一些的南方去。”庇阳的神情很坚定,就像平时对我说话时的一样,如果是我,就会选择服从,可母亲不是我。 “到南方去,我们可是一直生活在这里。我哪儿都不会去。” “对,我们哪里也不去。”我想这是摆脱难缠的庇阳的最好时机,于是站了出来,坚定不移地站在了母亲的一边。 他回头看了看我,已经没有了过去看我时的那种锐利。他摇摇头,尽管还是极力想要说服我母亲,但凭我对她的了解,绝不可能,就像我们的生活不会回到几百年前没有打过仗时的一样。“好吧,就让希望照顾好你吧,他现在已经超越了从前的我,或许比起我哥哥也差不了多少。”他看看我,又摸摸我的脸蛋,现在他想要碰到我的脸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我需要低下头去。 也就是在距离父亲浩荡的队伍出发还有一个月零三天的那一天,在相同的位置上集结了大队人马,声势更为浩大,这一次是倾巢出动,有马车,有男人,有男孩,有女孩,有女人,马车中没有我的马,男孩中没有我,女人里面也没有我母亲,男人中有庇阳。 “等我们安顿好了,我会派人回来接你们的。”庇阳坐在车上这样同我和母亲说,说完就走了,带走了全村的所有人,只留下我,母亲,几条狗和一匹马。 庇阳兑现了他的承诺,常常派人来看望我们,在来人的口中他们找到的俨然是西塔尔柯以外的又一个世外桃源,可是母亲却从未给过他们任何承诺。日子就这样重复着,就像太阳重复着升而又落,荒原上的雪下完了积起来,来年融化一些,又降下新雪,再积起来,而我则重复着每天的工作,不停地练着,练着,毫无新意,格外的单调。直到有一天,我已经和父亲离开的那一年年龄相仿,父亲走的那一年已经有了母亲和肚子里的自己,而我现在一无所有,除了母亲,已经有好几年没有见过异性了。 母亲把我叫到了身边,“明天你不用练了。”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等待这一天不知等了多久。 “你已经是个斗士了,我把这把剑交给你,这也是你父亲留给你的。 母亲从床底下取出一个黑色的包裹,一层层地拨开,最后露出了一把剑,一把明晃晃的宝剑。我从母亲的手上接过了剑,其实早就悄悄取出来把玩过了,可还是要装成一副庄严肃穆的模样,我把剑拔出了剑鞘,出鞘的声音清脆而响亮,“好漂亮的剑。”这倒是一句实话,是一把合金制成的剑,分量十足,锋利无比,不说削铁如泥吧,切菜做饭还是很好用的。 “这是你父亲的佩剑。我们这个部落过去经常与人征战,只有真正的勇士才配得上这把英雄之剑。多少代人为了心目中的理想,为了美好的家园,用这把剑守卫着家园。 “保卫西塔尔柯?” “对。” “父亲又是用的什么剑呢?” “是我的剑,他们原本是一对。” “真的吗,妈妈,你也会舞剑?”就像听说母亲同意和我搬离这个鬼地方一样,宁肯相信是真的。 母亲并没有直接回答我对问题,她接过了剑,冲出门去。雪地里,母亲似乎突然间青春焕发了,她时而婉转,时而翻飞,身形像蛟龙一般,又像是在天地间舞蹈,左右腾挪,动作协调而飘逸,持重不乏敏捷,自由自在,只是偶尔会有不太娴熟的地方,无论如何叫我大开眼界了。 “这么多年不练了,有些地方居然忘记了。”母亲收起了剑,把她交到了我对手上,顿时感觉剑沉了不少。“全靠你了。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点点头,我太明白母亲的意思了,因为之前不知听了多少遍,就像不知道经歷过多少场暴雪一样。白雪皑皑的荒原上,放眼望去,满眼的白色,隔了好远也是同样的景致。天空也是银白色的,雾蒙蒙一片。一缕炊烟缓缓升起来,显得势单力薄,一阵大风颳过便被吹撒了。但毕竟是有炊烟,有炊烟的地方就有人家。 我就在这样的炊烟下出发了,笔挺地坐在马背上面,白色的马,腰里别着同样的剑,母亲说像极了我的父亲。当年的父亲是一哨人马,如今我却是形单影只,站在广袤的大地上,显得更加孤单,似乎完全是去送死。 第86页 母亲的表情我永远也忘不了,她必生的愿望就押在了我的身上,“记住,只是让你去打探一下你父亲的消息。假使真的死了,要知道他葬在何处。不要和他们动手,你争不过他们的。” 我像从前的每一次聆听母亲的教训时一样点着头,心却早已飘向了九霄云外,真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母亲的心头仍旧惦念着父亲,惦念着那个虚无缥缈的地方。我尽量遏制住自己的内心中的激动之情,狠命地拽了拽马缰绳,白马的两条前蹄听话地扬起来,我拨转马头,头也不回地朝远方,朝着没有炊烟的方向跑去。清晨,太阳正从地平线上冉冉升起,太阳底下,我迎着光芒飞驰而去,我的耳畔是母亲告诫我的话:“故乡就在不远的地方,穿过了广袤的雪原,再穿过了隧洞,那里是神所庇佑的最后一块乐园。”每每到了这种时刻总是有种热血喷张的感觉。 我的母亲永远也不会想到这一别竟然会是那么久,久到她的容貌都在不经意间发生着巨大的改变,一半的头髮染成了银色,尽管她依旧留着长发,然而深深的纹理像一道道难以填平的沟壑将她漂亮的大眼睛嵌在深陷的眼窝当中,她的手也失去了原先的光泽。这是后来我再一次见到她时的模样,当时真的有种想哭的冲动。 听母亲说,我不在的日子里,每天她都会朝北方张望,看看有什么动静,哪怕仅仅是个过路的,然而即便是过路的也很少经过这里,但只要有,她都会拦下来打探一番,却总是一无所获。她的泪水早在我在的时候就已经枯竭了。她的希望却一息尚存,她是永远不会死心的。“难道希望没有听我的话?”有时候她也会这么想,但很快就否定了自己,她的儿子是最听话的。母亲真的很了解我,不过那是从前的我,她似乎从未发生过任何改变,当然不包裹她的容颜。 这一天不知是过了多少年以后,反正我是记不清了,然而比起儿时数的清的一年又一年,这几年仿佛是一眨眼的工夫就过去了。我回来了,并且不是一个人。从北方来。 我已经变成了一个中年人,留着鬍鬚,身板挺直了,威严地朝那一缕孤独的炊烟看去,看到了一个同样孤独的垂垂老人,目光中的锐利一下子就消失了。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庇暗!”母亲激动地喊出声来,却不是我的名字。 “不,妈妈。”我从高大的马背上翻身而下,扑到在地,抱住了母亲的双腿。真的是感慨万千,想说的话太多,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希望,是你,你终于回来了。你是来接我的,对吗?”母亲显然比我还要激动一百倍,她用颤抖着的手抚摸着我,落下来的泪水打在我的脸上。 “是的,妈妈。这是我的妻子和儿子。”她居然没有注意到我身后的人,顺着我的手指的方向,是一个美丽的中年女人和一个漂亮的男孩,请允许我用这样的辞藻来形容他们,在我的眼中这是没有半点修饰的说法。母亲很激动,伸出手抚摸着男孩的脑袋。 “我有孙子了。我有孙子了。”她不停地重复着这样的话,她也许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已经老了。当一个人突然变成一大家子的时候,原本就不宽敞的木屋就显得更加拥挤了,但却很暖和。 “希望,告诉我,这些年你都干什么去了?”母亲死死抓着我的手,体温透过手心传到我的手背上,传到我的身体里面去,她的身体依旧是那样的硬朗。 “我一直在探听爸爸的消息,还有找寻西塔尔柯的踪迹。” “说说看。” 我把手从母亲的手里挣脱出来,伸进随身的口袋里,从中掏出了我早已准备好了的盒子,盒子是铁作的,敲上去硬帮帮的。我打开了盒子,我想无需我再说些什么了,里面是一朵黑色的玫瑰花。母亲如获至宝地把盒子捧在手心上,她等待这一天不知等了多久。 “我搞清楚了一些事情。父亲是战死的。” 那一年,父亲和他的几十名勇士跋山涉水,向着从前的家园进发。没有人回到过家乡,曾经在那里生活过的也都垂垂老矣,没有嚮导,仅仅是凭藉着手中的地图。北方荒原,苦寒之地,越往北越是四季被冰雪覆盖的大地,很少有人活着穿越过雪原。那一年的天气特别的冷,虽然父亲他们从小就生活在冰天雪地中,却仍然有抵挡不住严寒的,不久就有两个成员冻死了。队伍士气低落,不少人打起了退堂鼓。父亲不断地鼓励大家,鼓励大家坚持下去,同严寒抗争到底。就这样在茫茫雪原上,顶着狂风暴雪,队伍一直沿着地图上所指的道路前进着,不得不面临无路可走的事实。然而在全体人员不懈地努力下,他们开闢了新的道路,有一天,他们终于找到了隧洞,传说中的通往西塔尔柯的道路。人们欢唿着,一扫连日征程的疲惫。大家一同向苍天祷告,希望得到上天的庇佑,夺回原本属于我们部落的家园。 上苍似乎真的听到了父亲他们的声音,第二天风就停了,可以说是入冬以来最好的大晴天。队伍抖擞精神,像隧洞的深处进发,不久便到了西塔尔柯。然而现实总是与理想有着巨大的差距,西塔尔柯早已不是从前的模样了,它被落日部落破坏殆尽,树木被砍伐净了,小溪不再清澈,连往日的蝴蝶也不见了踪影。父亲大失所望,然而毕竟那里曾经是我们的家园,况且那里的气候要比隧洞外面好得多。于是,父亲率众与落日部展开了殊死的拼杀,双方都拼尽了全力,终于难逃两败俱伤的厄运。父亲在战斗中牺牲了,其他倖存下来的也再没有人回来。 第87页 这一番讲述,原本还极力保持镇定的母亲早已声泪俱下,她把我紧紧地抱在了怀里。 “你说的都是真的吗,孩子?” “是的妈妈,我不敢说半句谎话。” 就这样抱着我哭了好久,母亲的声音都开始沙哑了。 “妈妈,别太难过了,一切都已经过去了。”我试图安慰母亲,可那却使得情况更为糟糕。 “可你为什么走了这么多年,难道你忘记我了吗?” “不,妈妈。我一刻也不曾忘记你啊。只是…”我的声音戛然而止,本来想为自己辩护的,话到嘴边却觉得难以启齿。 “有什么难言之隐吗?”母亲的情绪稍稍平稳下来。 这反倒让我有些不安,“妈妈,请相信我,那一年我遇上了暴风雪,迷失在广阔的雪原上,差一点就死了。是我的妻子救了我,后来我便在他们的部落呆了下来,一呆就是这么许多年。”我尽量想让母亲相信我的话。 母亲频繁地点着头,“孩子,不要想那么多了,也许是我错了。对,一切都是我的错。”她已经停止了哭泣,只是一个劲儿地缕着我的头髮,她的话令我费解。 “不,妈妈,我们谁都没有错。我接您离开这里吧。” “去哪里,到你妻子的部族?” “不,到南方庇阳叔叔那里去。那里全都是我们的族人。” 母亲显得很高兴,“也好啊,早就该到那里去了。” 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看来固执的母亲终于松口了。 一家四口有生以来第一次团聚,我从来也没想过这会是最后的一次。看得出,母亲的心里一定很高兴,半晌也睡不着,翻来覆去,他悄悄地看着我和我熟睡的孩子,更多的是看我的妻子,似乎怎么看也看不够。我一点也没有察觉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直到第二天的来临。 “希望,你让我感到失望,或者说惊讶。”这是早起母亲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我有些摸不着头脑。 “怎么了,妈妈?” “你变了,变得连我也不认识了。从前你从来不说谎的。”其实那是因为没什么机会,每天面对着母亲,没有什么事情值得我去说谎。 “我没有说谎,怎么了?”尽管我已经意识到了,但还是试图挽回。 “你还想抵赖,这个女人脖子上的项鍊是怎么回事,还有什么可说的?” “项鍊?”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妻子的脖子上的确有一条项鍊,是她母亲给她的,与我无关,可能是昨天熟睡的时候被母亲看见了,她的眼睛还是像年轻时一样尖锐 “你还想骗我吗?就是这个。”她从我妻子的脖子上拽出一条项鍊,黄金项鍊,上面是一个金色的太阳,像四周放射着光芒,显然是对太阳的崇拜物。 “这个女人就是我们的敌人落日部的人,这是他们独有的信物,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妈妈,请听我解释…” 母亲像是发了狂,“你什么也不要说。这么多年你都不回来,是因为你背叛了你的族人,背叛了你的父亲。你不配作他的儿子,你走吧,我不想再见到你。”她的态度简直就是决绝。 “妈妈,真的不是你想的那样。”无论我怎样解释,母亲始终都不肯听,我太了解她了,她是不会原谅我的,我们被赶出了家门,“好吧,妈妈,”威严的我在母亲面前底下了头,“我说了慌,但并不像你想像的那样。这里有一封庇阳叔叔的信。”我从口袋里掏出庇阳的信交给了她。母亲接过信就关上了门,将我和我的妻儿关在了外面,我知道,在我们离开之前她是不会再把门打开的。 第二天,一个年迈的老妇人出发了,不可思议,她只是凭藉着两条腿,没有代步工具,没有强健的体魄,没有一切作这种长途旅行所应具备的条件,她只拥有一样东西,那就是执着的信念。 这一次,老天也格外眷顾她,天气温暖,几乎没有多少风。北方雪原似乎一下子平静下来,来等待这位早就应该到达的客人。母亲手持着破旧的地图,不断地探寻着,探寻着,终于有一天,传说中的大隧洞呈现在她的面前,此刻的她已经比出来时瘦了不止一圈,她的头髮也全部变白了,之所以没有饿死也许只能感谢上苍了。这是一个巨大的山洞,整座大山的一多半几乎都被它占据了,朝里望去,黑漆漆的,没有一丝光亮。此刻的母亲更加憔悴了,她拄着拐棍,艰难地挪着步子,每一步都在用生命去行走,每一步也都在丈量着她的生命。她的步伐虽然缓慢,却始终在不断地向前,直到眼前豁然开朗,一个崭新的世界出现在她的面前,却不是她心目中的那个世界。 如同山洞的那一边一般是白茫茫的一片雪海,没有动物,更没有植物。站在洞口,两边的风同时穿过,吹在母亲的身上,她一下子支撑不住,瘫坐在地上。就在下落的一瞬间,手刚好被带刺的拐杖划到,鲜血汩汩地流了出来,母亲却没有感觉到丝毫的疼痛。眼前的一切都与她的期望相觑太远,简直就是两个世界。她知道自己很可能回不去了,于是从口袋里取出我给她的那个小盒子,将黑玫瑰攥在手里,同时从口袋里还带出了那封庇阳写给她的信,她这才艰难地打开了信: 第88页 娜塔塔: 你依然如故,像从前一样固执,甚至更加固执。其实希望并没有去北方,他很快就迷失了方向,并且偶遇了落日部的人。 落日部的人是从西塔尔柯迁出来的,他们要到南方去。于是希望就向他们打探其中的原委。原来气候一天比一天差,西塔尔柯似乎失去了神的庇佑,一天不如一天。那里原本就没有传说中的那么美好,整个世界的气候都在向坏的方向发展,最终西塔尔柯消失了,永远不见了,他们只好迁了出来。使那里异于周围环境的真正原因是数百年前在估计到要爆发战争的时候我们的先人在人迹罕至的北方人造了那样一块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后来战争真的爆发了,一切如他们所料,人类延续千年的文明荡然无存,我们这些倖存者不得不为了争夺那仅有的一块乐园而展开厮杀,最终没有胜利者,由于先进的技术早已失传,无法养护那块乐园,西塔尔柯从地球上消失了。 至于当年的庇暗,他们根本没有同落日开战,因为西塔尔柯早已不是从前的模样了,双方顺利和解了。然而就在庇暗他们准备返回的时候,却发生了罕见的暴风雪,庇暗他们迷失了方向,全部活活冻死了。 于是,希望和落日部的人一起南下,来到我们这里,讲明了一切。我们从此和好了,永远和好了。希望还跟落日的一个姑娘结婚了,他知道你的脾气,一直也没敢回去说明真相。我也知道你不会到南方来的,之前我已经劝了你那么多次,你都无动于衷。于是我编了这个故事,让希望说给你听,说庇暗是战死的也许你更能接受。 忘记那些痛苦吧,娜塔塔,快到这里来继续你的生活吧,也许这里才是你的西塔尔柯! 庇阳 当得知了事情的真相后,母亲坐在那里喘着粗气,再也没有了站起来的力气,血就这么不停地往下滴,许多都滴在了黑玫瑰上,其实那是我花费了大价钱从南方来的商人手中买到的,他也只有几支。母亲此刻的气息越来越弱了,她不知道我正在赶往那里。母亲的脑海里只剩下了幻觉,幻想着那个美好的世界: 蝴蝶自由地飞舞在美丽的玫瑰花上面,那里四季如春,到处是参天地大树,到处是温暖的阳光,是神所庇佑的最后一块乐园。 “妈妈,妈妈,妈妈!”我扯开了嗓子喊着,仍然无法确定她听见了我的声音,因为风实在是太大了,母亲也没有了回答的力气,我冲上去把她抱了起来,此刻她已经闭上了眼睛,我的眼泪夺眶而出,看看她的手里依旧死死攥着那枝花,此刻从她体内流出的鲜血已经把那朵多花染成了鲜艷的红色,娇艷欲滴,突然,一阵狂风颳过,整枝花的花瓣几乎都落了下来,我紧紧地抱住了母亲,试图用身体挡住她。 天边黑云压境,天空中已经不见了太阳。大地上万物惊恐,一场大雪,夹着暴风即将爆发,这场雪不逊于好多年前的那场灾难性的暴风雪。我已经嗅到了雪的味道,似乎也和母亲体内流出的血一样带着腥味,也许是父亲的味道。我不确定将要发生什么,我所能做到的就是取出笔和本子,把这些都记录下来。 希望,是我的名字,我真切地希望以后的人也能记住我,记住这个真实的故事。 裹子就像在讲述着自己的故事,昂力被这样的故事迷住了。 “那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他很急迫地想要知道。 “没有了,我都告诉你了。” 昂力显然有些意犹未尽,“那么你的纹身呢,因为喜欢这部小说就纹在身上了吗?” 裹子点点头,“它有许许多多的象徵意味,你知道,每个人的心目中都会有一个美好的理想,就像我身上的纹身,它就代表了理想。然而理想本身或许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美好,或许把它深藏在心里面才是它最美的一面,假使你过分执着于这份理想,或许最终不得不面临这样一个现实,那就是玫瑰花的确美丽,然而却是用你自己的鲜血染红的。这大概也是《别了,西塔尔柯的血色玫瑰》这部小说如此畅销的一个原因吧。”他说了一通自己的理解,似乎昂力把每一句话都记在心上了,就像从前听父亲讲故事时的情形一样。 一不也把故事讲完了,没有裹子讲述的那样生动,却也把瑰玛和阿嗔吸引住了,只是他又多了一些内容。 “于是,我们每个加入他帮派的人都需要在胸前纹这样的图案。起初,我只知道自己在里面做卧底,还以为自己干得很出色没有露出马脚。然而,危险却一步步向我逼近,我们的老大果然聪明绝顶,他原来早就知道了我的身份,终于有一天,他在我的身后掏出了手枪。我听见了声音,你们也许想像不到,当时我的汗水就流下来了。我本能地举起手,然而以我对他的了解,自己死定了,于是我闭上了眼睛。 “‘梆’地一声枪响,我以为自己死了,但发现一点也不疼。于是我回过头去,见到了我的老师,也就是裹子。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示意我把他的尸体拖进去。后来我才知道,裹子在我之前就打入了那个组织的内部,他一直没有露面,也因此我没有见过他。他救了我却打草惊蛇了,为此组织上不得不修改了原来的计划,裹子也因此受到了牵连。不过好在他打死了那个天才,这样,我们才不至于输得一塌煳涂。从此,裹子成了我的头儿,除了上级的命令。我只听他的。” 第89页 “你是说裹子也会用枪?”瑰玛和裹子共事了一段时间,他留给她的印象就是神秘。 “对,他有一把银色的左轮手枪,不过很少用。他通常会用裤带里藏着的软刀。” 说到软刀,阿嗔似乎响起了什么,“喂,说了这么多,一定口渴了吧,我去给你们切西瓜,这个季节的西瓜可绝对称的上世间美味。”说着,她就朝厨房走去,瑰玛看着她的背影,她似乎对裹子的事一点也不关注,大概是彼此太过了解的缘故吧。 十七 登山 当晨曦的第一缕阳光刺破天空的时候,它们穿越了很远的距离,突破了层层的阻隔,诚可谓排除了艰难险阻,到达地球的土地上,照耀在每一寸土地上。它的光晕每移动一寸土地也就同时意味着时间流逝了一寸,与其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倒不如说是一寸光阴一寸土,用广袤的大地丈量时间,太阳是公平的,无论这个星球有多么大,是水星,木星,火星还是地球,它都会公平地在一天的时间里照耀遍每一寸土地,你只需掌握它的位置就能够判断出时间。 当亚亦奴睁开眼睛的时候,通过目测的观察,他觉着是清晨了,想想从飞驰的汽车上一跃而下的情形大约过去了整整一夜。他感到奇怪,这个世界完全是陌生的世界,阳光是从一个口子里照进来的,不是窗户,他也记不清摔在了那里,但至少应该在山里面吧。而眼前的这个地方就显得有些蹊跷了,四周围都像是一个不规则的巨大的几何图形,墙壁上布满了小坑,你说那是岩石吧却又多了几分装饰,有种人工去天然的味道,到处是一些奇怪的东西,看不出是什么,但都是巨大的,有几个规则的四棱形石柱倒是很醒目,它们支撑起了一个巨大的平面,那的确是一个光滑的平面,显然是被打磨过的,上面放着一个同样是规则的类似正方体的东西。还有顶上,除了那个透进阳光的小洞外还有许多类似节能灯的东西,没有亮,但很显然这里不应该有什么节能灯。 他开始怀疑自己是否依然活着,显然他自己更倾向于否定的答案,这里俨然是另外一个世界了,巨大的空间感,也许就是传说中的时空旅行的空间,他这么琢磨着,还晃晃身体,果然,仿佛置身于大海一般,屁股底下的这个大地都像波浪一样摇摆着,舒服极了,他开始对自己的看法持肯定态度了,看来这一跳的确是英明的决断。就在亚亦奴暗暗窃喜的时候,他感觉到屁股底下的晃动更厉害了,他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难道是地震,照理说他应该在天堂,即便是十几级的地震也不会震到天上去吧。虽然这么想着,他还是真切地感觉到了下面的晃动,他这才发现自己原来并不在平地上,而是处于一个高坡上,他毫不犹豫地跳了下去,就在他落地的那一剎那,地动就消失了,他摸摸自己的胸口,一切正常。 “你醒了。”亚亦奴的耳边传来了极有力量的声音,这声音就像是透过一个巨大的喇叭传出来的,绝对分贝也许并不那么高,却极富穿透力,声音显然不是从声带里发出的,因为如果是声带的话,那么这个声带应该是普通声带的好几倍粗,大概是天堂的主宰者吧。就是这并不似人发出的声音,吓住了他,也许不是什么天堂的主宰,看看周围的环境不能让人产生丝毫的归属感或美好感,难道是恶魔的声音,真有点不寒而慄。他停顿了一下,他在心里安慰自己,或许是错觉吧,然而正当他要松一口气的时候,又传来了那个声音,“为什么不回答我?在想什么?”这一次是千真万确的听到了,不会是错觉了。亚亦奴颤巍巍地转过身去,闭上眼睛,不敢看。 “你已经睡了一周了,难道还没睡醒吗,过来,让我替你检查一下。” 亚亦奴小心翼翼地睁开了眼睛,“啊”,他尖叫了一声,“你怎么会追到这里的,请你放过我吧,我真的不想做你的实验品,求求你了。”他被眼前的人吓坏了,并不因为他可憎的面目,因为说实话眼前的人应该算是有一张和蔼的脸,也并不因为他的庞大身躯,亚亦奴只当是自己已经死了,当然不介意天堂或是地狱里有体型如此庞大的神或魔了,可他仍旧是害怕。 巨人从床上站了起来,原来刚刚的波动并不是海上的风浪,也不是什么大地动,而是因为他睡在巨人的床上,巨人移动身体所致,而刚刚他看到的那些奇形怪状的东西也不过是被放大了的物品罢了。巨人伸出巨大的手,将他放在手心上面,举到了鼻子跟前嗅了嗅。 “睁开眼睛好好看看,你惧怕的人是我吗?” 亚亦奴似乎别无选择,他睁开了眼睛,他的整个人都要进入到巨人的眼睛里似的,他点点头。 “怪事,我有几十年没有离开过这里了,小东西,看来你得的是心病啊。”他把亚亦奴重新放在了床上,从口袋里掏出剪刀,把衬衣上领子的一角剪了下来,刚好就盖住了亚亦奴的整个身体,“你还得多睡一会儿。我去弄点吃的来。”说完,床似乎又有些颤动,是他离开时传回来的脚步声。 亚亦奴想趁着这个时间逃出去,无奈身上一点力气都没有,他又反覆咀嚼着巨人说话时的声音,他的样子像极了他,可是声音一点也不一样,可能是作了什么伪装吧。就这样,很快就又睡着了,也许这要归功于大床太过舒服了吧。 第90页 的确,床真的很舒服,昂力还想赖在上面不起来,可是裹子已经掀起了他的被子,他眯缝着眼睛看看墙上的时间,才刚刚过了五点一刻,他也只好爬起来了。 裹子差不多只留给昂力10分钟的时间,他已经适应了这样的节奏,也许有人会发出质疑的声音,因为他们通常早晨洗漱的时间大约也是十分钟,不过昂力有所不同,因为这里面包括了早餐时间。就这样像只热锅上的蚂蚁着急忙慌地吃过了早餐,裹子已经等在那里了。没有过多的对白,只是跟在裹子的身后,慢慢地跑,迎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漫步在凯达格霖大道上。 已经在这里住了20几天,却对这里的人一无所知,也没有人向他们两打招唿,倒不是因为没有人认出他们,而是因为大部分上班族,金领白领们此刻还在梦乡当中,距离比赛还有五天的时间,究竟问还是不问,这就像是一道难解的数学题困扰这裹子,回答是或不是,仅仅是简单的两个选项就足以让他不知所措了。 “最近你的进步很大。”裹子还是决定从其他的话题谈起。 “是啊,老师。我感觉自己的体力好了很多。可能是早晨的空气比较清新的缘故吧。”他一边走一边享受着透过肺叶的一张一弛进入到身体里面的新鲜空气,仿佛是给身体注入了强心剂。 “最近我看到你经常和那个小姑娘在一起,进展还算顺利吧。” 昂力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其实谈不上什么进展,只不过要离开了,想和她多留下一些美好的记忆。” “是把你的记忆留给她,对吗?” 昂力点点头。 裹子在心里面感慨着,昂力是个招人喜欢的男孩,他们通常都有特权,就是让别的女孩去为她着魔,自己却无动于衷,裹子却没有意识到自己在某些人的眼中有何尝不是如此,“那谁是你钟爱的姑娘呢,或者你的理想型的,是什么样的,如果方便告诉我的话。” 用这样的问题提问如此年轻的男孩似乎有些不合时宜,不过差不多在他这个年龄的时候,裹子的老师也问过类似的问题。 “现在我还没有考虑那么多,我想专心做一两件有意义的事。” 这又让裹子吃了一惊,不仅答案与当年他回答老师时的如出一辙,就连他回答时一副深思熟虑的样子也与自己有几分相似,这究竟是与年龄不相称的老成持重呢,还是过分的幼稚,发育的太晚,别人都明白的道理还迟迟无法领悟,裹子就不得而知了,相同的现象背后往往隐藏着不同的有时甚至是相反的原因。 “你指的是什么事?” “我希望找到我爸爸。” 裹子完全没料到他会不假思索地回答他,假使他知道他的爸爸现在的状况的话,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裹子点点头,“你相信他会回来,对吗?” “老师,你知道我爸爸?” 裹子摇摇头,“我只是听说你爸爸失踪了。” “是啊,已经五年了。” 裹子开始有点兴奋了,也许这就是突破口。 “至今我还记得他离开那一天的情景。 那天,天降暴雨,父亲接到实验室打来的电话就出去了。他离开的时候天还没亮,家里只有我,昂那和弟弟,前天夜里妈妈和爸爸刚刚吵过架,妈妈负气出走了。当时所有的人都睡着了,只有我看到了爸爸匆匆离去的身影,我叫住了他。他沖我笑了笑,返回来摸了摸我的脑袋,和我说了一番话就头也没回的走了。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从此他再也没有回来。”看得出,昂力很伤心,他放慢了步伐。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五年前,那时我刚刚上中学。” 五年前,裹子刚刚目睹了查特的离奇死亡,在他死之前最后一次开口谈话中,他向他讲述了那个奇怪的关于解剖的故事,会不会之间有什么联繫呢,“他是怎么走的,开走了汽车吗?” “对。” “你父亲开的是什么车。” “雪弗兰,一辆蓝色的雪弗兰。” 这一切都让裹子感到兴奋,“那么车呢,不会是和你的父亲一起消失了吧。” “对,都不见了。我猜父亲是开着车离开了这座城市。” 裹子点点头,“你说你父亲离家去了实验室,这么说他是个科学家,也就是说他应该认识刁,对吗?”裹子逐渐忘记了自己篮球教练的身份。 “没错老师。不过我也是后来才知道他们在一起共事,不过他们研究的不是同一个科研项目。我们到了。”不知不觉,两个人已经跑到了学校门口,昂力迈开大步,跑进了校园,裹子还想继续问下去,不过因为是在校园里就只好作罢了。 在通往体育馆的路上,一幅设想的场景在裹子的脑海里展开了:在那样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昂力的父亲一夜未归,清晨才回到家,把疲惫的身体不负责任地扔到了床上,却遭到了妻子的严厉斥责。原来,在一次家长会上,昂力的父亲被教昂力的老师吸引住了,特别是她金色的长头髮,正是他所喜爱的类型。于是他开始想方设法接近这个女老师,终于在不懈地努力下,他成功了。没想到东窗事发,妻子知道了他的越轨行为,同他大吵了一架。他知道自己愧对妻儿,于是就在次日早晨,雷电交加的早上,他接到了情人的电话后开着那辆写有字母d的蓝色雪弗兰越野车离开了家门,到他的情人那里去了。至于他为什么再也没有回来,反倒做出一些违法的事情,被抓进了金塔马监狱就不得而知了。 第91页 这不过是裹子一厢情愿的相法,也许一点也不正确,不过他必须假定这就是事情的真相,事实证明昂力并没有那种四足并用奔跑的本领,而他的父亲有,这就需要知道他本人的状况了,比如他是否接受过未知的训练,这的确很困难。不过,他可以从相对较为容易的地方查起,比如长着金色长髮的女老师。 在这样一个由大量移民组成的新兴航天城里,生活着各式各样的人,裹子仔细的观察了一番,光是女老师差不多就有好几种肤色,头髮的样式更是五花八门,然而即便是外教当中也没能找到一个金髮碧眼的漂亮女老师,就是那种天然的金色头髮。头髮不应当是染的颜色吧,否则不会令昂力的父亲放弃家庭的,至少裹子暂时是这么认为的,又或许有这样的老师,碰巧没来上课,或者调到别处去了。 裹子来到了新努尔市的档案馆,希望能够找到一些蛛丝马迹。寻找的目标被锁定在了生活在新努尔的科学家们身上,依照裹子的目测判断,昂力的父亲也就是五十岁上下,应该算作是一位年轻有为的科学家。 裹子向图书管理员出示了自己的特殊证件,那是一张授权可以查阅绝密以下所有文件的许可证,走到那里都用得着。他被获准进到了靠里间的一所小屋子里,里面陈列的档案并不多,查阅的也只有寥寥几人,裹子找到一个角落里的位子上,正好靠着窗户,阳光可以照射进来,他翻开了第一本档案,将头埋了下去。 一不觉得无所事事,罹和怪老头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呆在金塔马似乎都成了多余。他正在徘徊着,如何找些乐趣,通常他是一个闲不住的人。没想到机会这么快就来了。 登山是最锻鍊人的意志品质的。“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正因为站在峰顶上才能看到如仙境一般的壮丽景色,才能领略到看到更远的非凡状物时的激动心情。也正因为如此,才会有那么多的人喘着粗气,往外没完没了地冒着汗,却依然要举步维艰地朝峰顶挪动着脚步。珠穆朗玛也因此成为了最有魅力的神秘之巅,每年都有无数怀揣着梦想和朝圣之心的人向着峰顶努力地攀爬着。 而登山也是不分季节的,当然顶着烈日,或是冒着严寒想必不会是件舒服的事情,可偏偏就有那么一群好事者要在冬季登山。此刻的大地正在期待着万物的復甦,大自然的色彩尚没有多少变化,几乎没什么好形容的,光秃秃的,你别想分辨出这里和那里的区别,到处是相似的小山峰,没有一座异军突起的,平淡到无奇,平淡的到千篇一律。然而,偏偏有人喜欢这样的景色,似乎这样的风景更为真实,你甚至可以认为它更为原始,同武装的到每一粒小石子到处都涂上了油彩的盛夏同样有价值。 选择冬季的登山的人通常是需要些勇敢精神的,倒不是因为会发生什么危险,因为这里看上去实在没有多少危险系数,要是足够幸运的话,倒是大部分人会幸运的活下来。不过,必须准备好接受寒冷的考验,唿啸的山风和坚硬而冰冷的石头将伴随登山过程的始终。一个摄影者会放慢自己的脚步,驻足于山间的每一个角落,不一定是山上出名的景点或是所谓必去的标志性建筑,也不在乎是否把官方推荐的标识在地图上的地点都到过了,一本专业的游览指南此刻更像是一本值得大大抨击一番的启智读物,因为摄影者往往认为自己发现了尚未见诸于书但却要比书中提到的美上好多倍的景致。他们往往不惜在一棵不起眼的歪脖树下待上一上午,又或是在一块并不奇特的崖壁上毫不吝惜地拍上几百张照片。普通的游客则大不一样,在导游的率领下,像上足了发条的玩具老鼠,无暇顾及一旁的一旁的风景,尽量保持着队形不要被前面的人拉下太远,以急行军的速度赶往一个个指定地点,然后又在指定地点稍做停留,进而继续奔赴下一个制高点。下山的时候则更是如此,也因为不比上山是那么费劲消耗体力,大都眼睛也顾不上抬起来地看着脚下的路,脚下的石阶,一个撵着一个,急匆匆地赶在饭点之前下了山。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落脚点,结束观光。 比起那些普通游客,身弓算的上专业人士,作为一名记者他掌握了合格的摄影技巧,另外他喜欢登山。小春山并不像它的名字听上去那么温柔,海拔1200米,那不过是个数字,因为这里地处高原,然而它本身是由陡峭的崖壁组成的,在增加攀登难度的同时也就增加了许多攀登的乐趣。小春山同样也是一座尚未被开发旅行的处女地,所以这里没有人工修筑的石板路或是其他什么能称的上路的东西。到这里登山的大多是真正的登山者。 几天前下过的一场雪在金塔马市区早已不见了踪迹,而在这样的山区却随处可见雪的踪迹,像刚刚下过的新雪,尚未沾染上半点污染。身弓驻足在小春山的半山腰上,口里喘着粗气,此刻太阳开始显现,摆脱阴云的纠缠,阳光斜撒在山坡上,十分瑰丽。身弓举起相机,不断地按下快门。大约过了一刻钟,身弓开始继续向上,他抬眼看看,一不早就在很高的地方靠在石块上休息了。他想加快速度,无奈自己不像一不有两条怪异的相对于人类更为接近猴猿的腿脚,他也只能望天兴嘆了。越往上岩壁就更为光滑,也就更为耗费体力,身体柔韧的身弓紧贴着岩壁,谨慎的向上攀爬着,天然的山体没有现成的道路可循,他必须依靠自己的眼睛和手去摸索,身攻能够清楚地听到自己的喘息声和心跳声。 第92页 终于到了山顶。身弓深深地喘了一口气,回头朝下看了看,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不知不觉竟然爬到这么高的地方了。身弓举目四眺,果然是无比美好的景色,远处的山若隐若现,似在云雾缭绕中一般,这也就是所谓的云海吧。山在云中,云裹着山,加上一抹阳光,微微泛着红色,好看极了。身弓又取出相机,试图把这些美好的景色圈框到自己的镜头里。而一不就在一边,爬上这样的山峰似乎并没有耗费他多少体力,他正悠然自得地坐在一块突出的石头上唿吸着有些稀薄的空气。他还在耐心地等着身弓,看着远处的风景,看着长长的峡谷,想像这里从前的样子,其实向上推上几万年这里也是今天的模样,一不所想的是是否曾经在这样的地方发生过故事,或缠缠绵绵,或盪气迴肠,或者什么也没发生过,不过那样的话,就可惜了面前幽深的大峡谷了。 “说吧,约我出来有什么事情?这么冷的天,爬到这种地方,不会仅仅是让我陪你拍照片吧?”一不看到身弓终于放下了手里的相机。 身弓笑了,“不觉得很壮观吗?” “你是指你自己?”一不从石头上站起来,用衣袖掸去屁股上的浮土。 “别想那么多了,叫你来就是给我做个伴,来吧,我们吃点东西。”身弓的书包里原来不光装着摄影器材,还有一口袋的食物,在大风中野餐,不知道是什么滋味。果然,不是值得回味的滋味,咬进嘴里的石子远远多过食物,不过在那种状况下已经分辨不出了。 “你怎么那么厉害啊?”身弓把大块的面包塞进嘴里,让人担心他噎住自己。 “我受过专门的训练。” “那你说,那个怪小孩会不会也受过训练?” “或许吧,没准是家传的,什么神秘的部落,他们从小就接受这样的训练。你知道,如果训练的好的话,手脚并用可以跑得更快,就像豹。” “你是指猫科动物,我还以为更接近于灵长类动物呢。” “呵呵,反正都一样,没什么本质区别。” “那倒也是。”看到一不似乎没什么胃口,身弓又从书包里掏出一盒巧克力,递给了他。 一不摇摇头,“不喜欢吃。” “什么都不打算吃?” 一不点点头,,身弓只好显得有些无趣地一个人大口吃起来,不过这丝毫没有影响到他的食慾,他似乎消耗了太多的体力,以至于需要补充大量的水分和食物。一不还算是个单纯的人,他对于同样单纯的身弓有份天然的好感。 “你查那个魔孩有多久了?” “将近一年了。” “怎么发现的?” “是有人举报的。那个孩子有时候在不经意的时候就会跑到房顶上去追逐小猫,这样就有被他惊扰到的居民,于是就打电话给我们报社。如果是夜晚的话,那些住户甚至不知道跑在他们头顶的是什么东西。于是我就有了用武之地,悄悄的蹲守在那个孩子周围。果然皇天不负有心人人,他的神奇举动被我拍到了。原本以为可以变成具有轰动效应的新闻,可不成想偷鸡不成蚀把米,反倒被网友职责造假,加上我拍到的原本就不够清晰,一时间我的新闻成了众矢之的。最后只得承认是虚假报导,为此差一点丢了饭碗。”看得出,他的处境有些艰难。 “除了那一段就再也没拍到其他的,对吗?” 身弓点点头,他似乎终于吃饱了,也因为除了为一不准备的面包外只剩下那一盒巧克力了,他拍拍手,把粘在手套上的食物残渣抖下去。 “把这个也吃了吧。”一不把自己的那一份面包也递给了他,他摆了摆手,一不放下面包,继续问道:“你认为是怎么回事?” “我觉得是人类的返祖现象。比如有些孩子生下来全身都长着毛,有的人甚至长着长长的类似猴子的尾巴,这些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一不点点头,他说的似乎也有些道理。 “我们走吧。”一不从地上站了起来,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善于爬树的本领不知道算不算是一种返祖现象。 而身弓则注意到了地上的面包和巧克力,也只是看了一眼,并没有装起来。 “常言道,上山容易下山难。” “你说什么?”一不显然没明白。 “不如我们比试比试。” “比试什么?” “下山啊。上山的时候是因为我忙着拍照片才输给了你,如果是下山,,我可不一定会输给你。”身弓说着还做出一副热身的样子,伸胳膊转腰的,还不停地做着扩胸运动。 看着身弓滑稽的样子一不忍住了笑容,“你是认真的?” “当然。”这会儿,身弓已经开始跳了,看来那几个面包对他很管用,不仅在身体上,也在心理上给了他巨大的勇气。 “那就来吧。” 就在一不与身弓跃跃欲试的时候,一个身影已经先他俩一步健步如飞地下山去了,山顶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至少把一整支野战连队藏起来还是可以做到的,更何况是一个人,他下去的速度是惊人的,快到一不也丝毫没有察觉,就连无意中把他拍进照片里的身弓也没有发觉。当他们开始下山的时候,那个影子已经完全看不见了。 第93页 “来吧,快点。”昂力的目光已经明显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或许他自己还没有意识到,裹子却是看在眼里。只见他带领着本方的两名队员,毫不畏惧地接受了队友的挑战,对抗练习开始了,昂力颇有些指挥家的风范,裹子就在一旁观看,看着皮球在他的手里发生一些奇妙的变化,像变魔术一样,出现在每一个意想不到的地方,或者自己得分,或者助攻队友,总之是有模有样。其他的队友似乎也不干甘于这种状况,纷纷攒足了力气,也使出了看家本领。 裹子应该说是没有什么战略战术的,就是凭着自己的感觉在训练他的弟子们,这些天都没有讲过什么战术的问题,他也不知道应该从何讲起,一切都是跟着感觉走。也许问题本来没有那么的复杂。看着他们一个个生龙活虎谁也不服谁的劲头还真是一支有战斗力的队伍。 就在这种谁也不服谁的劲头中,训练课又结束了,连裹子都觉得意犹未尽。看着他们一个个满头大汗的样子,他倒是很轻松,裹子把所有的人集合在了一起。 “今天大家的表现都很好。”这是固定的开场白,就像爱情歌曲的头几句通常是交代失恋一样,“这些天大家辛苦了。” “不辛苦。”他们的声音也发生了变化,成为了同一个声音,掷地有声。 “今天我想和大家谈谈在球场上的策略问题。比赛距离今天还有一周的时间,明天是周末,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兴趣加练。” “有。”这次的回答更为干脆。 “可我有另外的打算。其实大家也明白,我们的身体上是有巨大的劣势的,面对那些专业的体校学生,我们似乎就像是一群低一级别的选手。你们知道,在拳击比赛当中,跨级别参赛通常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我指的是对于高一个级别的选手。原因很简单,他会很容易地相信自己的实力,这样轻一些的选手就有机会了。歷史上,轻量级击败重量级的例子屡见不鲜,就看你们能否抓住对手轻敌的要害,将对手击倒。你们对自己有信心吗?” “有。” 裹子点点头,“但是,要记住,对手的麻痹不会持续很久,当他醒悟过来清醒的认识到你们的真实水平之后,他就会严肃起来,那样就难办了,因此要在这之前彻底的摧毁他的斗志,让他来不及反应就被ko了。这就是我们的策略,也是我们要做的,而我们也有充分的条件来完成这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我们是上届比赛的最后一名,我们是本届参赛平均身高最矮的队伍,这些看起来的弱点其实正是我们的优势,你们同意我的观点吗?” “同意!”每一次的回答都要高过上一次,裹子反而变得愈加冷静。 “我没有和大家谈过什么战术,因为在绝对劣势的情况下,我们玩什么把戏都会落入对手的圈套,所以,临场的应变是非常重要的。你们也千万不要把这项运动看成是什么复杂的项目,他会比微积分还要难吗,他是高科技或是什么尖端技术吗,别想那么多了,想的太多就会变成数学家,科学家,球场上是不需要这些人的,因为他们根本就不会打篮球!”之所以会打这样的比喻因为在诸多功课中,微积分总是困扰着裹子,他似乎更愿意去看一些乏味的小说,“所以,你们要做的就是把球放进篮筐,并且只要比对手多放进一个,那就足够了。听明白了吗?” “明白!” 连裹子也没有想到,他的这一番看似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话竟然让大家有一种热血沸腾,空前团结的效果。 “所以,只剩一周了,我们已经练得足够好了,明天安排大家聚餐,晚上八点,新快餐自助,我请客。” 此话一出,场面可想而知,队伍马上像获得了冠军一样掌声雷动,一切快乐,欢声笑语一起爆发出来,他们恨不能像对待冠军教练那样把裹子扔到空中去,还好他的反应足够快,他像一个到了最后关头领先球队的组织后卫,任对手怎么围追堵截,就是抓不到,“大家冷静一下,这个就留到比赛结束以后吧。”裹子领着他的队员们狂奔出了体育馆,这其中并不包括昂力,他注意到娅尤莉亚今天又来到了体育馆。 “今天你的那一招是怎么使出来的?”娅尤莉亚总是对昂力充满了好奇。 “哪一招?” “就是那个指东打西。”娅尤莉亚做出一个动作,尽量模仿昂力的样子。 昂力故意摇摇头。 “那还有一个,球不是进了吗,为什么是无效呢?” “那个是走步在先了。” “走步,那又是怎么回事?”认识昂力之前,娅尤莉亚从来不看篮球比赛,如今则更彻底,目光完全集中在他的身上,全然不知道场上发生的其他事情。昂力开始变了,不仅仅是自信提升了,从前遇到这样的问题他一定不会回答的,可是面对娅尤莉亚,他居然开始认真地解释起来,丝毫不觉得麻烦,他却还没有意识到。同样的状况也发生在一不的身上,这个比昂力早出生十多年的傢伙也丝毫没有察觉到身边的细微变化。 “能再说一些你以前的故事吗,似乎很刺激啊。”同身弓从小春山下来之后,一不累的要死,但还是不放心阿嗔,他总觉得裹子的这个女朋友有些怪怪的,但具体哪里怪就说不上了。 第94页 “我的故事有什么好听的,还是我们头儿更勇勐,别看他比我大不了几岁,他可是我们组织里的精英呢。”见到她一切都好,本来想马上离开的一不似乎又走不了了。 “是吗,那你说说看,我去准备好吃的。” “不必那么麻烦了。玛姐呢?” “她说晚上有事,我们不必等她了。” 自打从怪老头手里救出了阿嗔,她就暂时和瑰玛住在一起,而由于罹的暂时消失,一不得以居住在裹子的住处。说到饭,他还真的饿了,在山上只是看着身弓吃了好多,自己却滴水未进,现在肚子早就过了咕咕叫的时候了,不过阿嗔的手艺真的没的说,据说是名导游小姐,那可真是屈材了,饭店大厨才更适合她。 大约过了三刻钟,阿嗔就从厨房里陆陆续续地端出了热气腾腾的饭菜。 “尝尝这个,香酥鸡,不错吧。” “喔,光是看看就要流口水了。”看着一桌丰盛的饭菜,一不第一次对裹子有了一种羡慕的感觉,“能天天吃上阿嗔小姐的美食,头儿可真幸福。” “你要想吃就天天来吧。” “那我就不客气了。”一不真就没打算客气,说是三天没开荤的饿狼有些夸张,可那架势丝毫不逊于即将上刑场的犯人,卯足了誓死不当饿死鬼的劲头,面对一桌美食没有半点退缩的意思,也顾不上吃相的丑陋了,只有一个目标,就是把餐桌上的食物消灭干净。当然,这个任务最终被证实是有些困难的。 “你确定吃饱了吗?” 一不将两只手放在肚皮上,似乎已经鼓起来了,他成了一只名副其实的胖猴,他刚要开口,就打了一声饱嗝,“对不起啊,刚才吃得有点勐,你不会被吓到吧。” 阿嗔摇摇头,一对漂亮的大眼睛不经意地眨了一下,确实与大明星游茄鸣韧有几分相似,受裹子的影响,一不也很喜欢游茄鸣韧的歌。 “现在开始吧。” “开始什么?” “人们常说,吃得多了,记忆力反倒要退步,还真是不假啊。你说要讲些故事的,这么快就忘记了?”也许是爱听故事的本能,使得阿嗔当了导游,可以每天为别人讲故事,而现在,她又迫切的想要听到一不为她讲故事。看着阿嗔一对大眼睛里流露出的渴望情绪,一不又怎么能够拒绝。 同样无法拒绝的还有昂力,他把自己的初吻献给了娅尤莉亚,这是他所始料未及的,也许那只是一种情不自禁下的举动,连他也被自己的所作所为惊呆了,向来居功自傲的他竟然会抵不住从前根本不放在眼里的女孩的诱惑,的确有些出人意料,出乎昂力的预料,也出乎裹子的预料。他突然感觉自己的行为有些不道德,他悄悄地离开了那一片属于两个青涩少年温馨之地,孤寂之感油然而生,也很自然的想起了阿嗔。 “我都快要忘记亲她的感觉了。”道路两旁的路灯发出的光只够照明的,有多少次他和阿嗔也是在这样的灯光下散步,却什么也没有发生,这只能用懊恼两个自来形容了,当然,昂力的勇敢以及娅尤莉亚的主动都超出了裹子的想像,他是否该退出了,和那些还只能称的上孩子的后辈们相比,他简直就不属于这个世纪。裹子还在边走边琢磨着,不知不觉地拨通了阿嗔的电话,电话的另一端却始终是无人接听。 “算了,阿嗔总是睡得很早,好好休息吧。”裹子又记起了来新努尔之前的那一幕,阿嗔给她发来信息,说一直在等他的电话,于是,他再一次拨通了她的电话。遗憾的是,依然没有人接。 与此同时,在另一座城市里,一不滔滔不绝的故事完全把阿嗔吸引了过来,放在另一个房间的手机被调成了震动,她丝毫没有察觉到电话已经响了很久,直到一不的故事说完。 “你的那个头儿还真是了不起啊。” “那当然,他是我最尊敬的人,他很了不起,他给了我一切。” “你也不错啊。冲锋在前,还有你的毅力,你真的可以在树上蹲守三天三夜吗?” “当然。为了完成任务,再长一点也能忍受。” 谈笑风生间时间的流逝就像是dvd被按下了快进键,一不无意间瞥到了墙壁上的钟摆,“已经这么晚,你赶紧休息吧,我可是答应头儿要把你照顾好的。” “没什么,还不是很晚啊。” “开什么玩笑,你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復呢。快去休息吧,我得走了。”一不意识到在瑰玛的家里呆的时间有些长了,说什么也不肯多待一分钟了,就在他离开的时候,瑰玛回来了,显然她已经醉了。 “怎么是你,你跑到我家里来干什么?”当瑰玛张开口的时候,一股刺鼻的酒精味扑面而来。 “玛姐,你这是怎么了?”不由一不分说,瑰玛已经趴在了他的身上,就像沾上了席梦思床,再也不省人事了。 等忙完了所有事情,把瑰玛背到床上,又告辞了阿嗔,已经是夜里一点钟了,金塔马又恢復了往日的平静。他朝阿嗔的房间里望去。窗帘被拉上了,灯却亮着,阿嗔从里面探出头来,冲着他挥了挥手,一不也沖她挥了挥手,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怪怪的。同样的感觉也出现在阿嗔的身上,她目送着一不的背影消失在茫茫夜色当中才关上了窗户,她不明白,为什么总是对他救她时的情形念念不忘,尽管那时她根本什么也看不见,可是她却对一不的声音记忆犹新。躺在床上,她还在回味着一不给她讲的故事,这才习惯性地看了看手机,看到上面有两个未接来电,都是裹子打来的。 第95页 “裹子,我们很熟吗?”她自言自语着,脑子里却还是一不的声音,其他的就完全没有注意到了,甚至包括裹子的简讯息,她在没有留意间就连同两个未接电话一併删除了。 十八 对接 裹子认为自己有必要研究一下关于太空飞行器的知识了。经过一整天埋在档案馆里的查询,他确定了昂力父亲的身份,确定他是这方面的专家,这可与他后来的所作所为毫不相干。这就像是一名受人敬仰的大学教授因为赌博输得倾家荡产,最后不得不把上门来的讨债鬼用斧头剁成了肉酱然后把肉酱投进下水道的故事,同样有些不可思议,听了总叫胆小的人毛骨悚然,胆大的人或许会吃不下东西。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他放弃了高薪又受人尊敬的科学家的身份,去干一些类似上述故事里提到的龌龊的事情,确实是让人费解,除非也是相同的情况,因为赌博输得倾家荡产,如果是那样的话,昂力和他的母亲又怎么会依旧住在他们原初的房子里。所以,裹子更倾向于其他的情况,比如发生了情变而不得不离开家,离开受人尊敬的工作岗位,如果这样的假设是正确的话,还有一个问题,那个神秘的女人,暂且认为她是金髮美女倒是从未出现过,还有,就是为什么昂力的父亲之前一直是迷一样的人,甚至连名字也没能搞到。说道名字,这一次,裹子恐怕要终生铭记了:昂狄,显然字母d并不是他的名字的首字母,又会是什么呢。 发现昂狄这个名字除了以后再也不用称唿他为躺在医院里的得了怪病的无名囚犯或是狱中人外,似乎再没有其他的实际意义了,档案上公布了他的科研成果,并且标註已经死亡,因为根据当地法律一名自然人如果无端失踪超过五年就可以被确定为死亡,算算时间刚好过了五年,当地对于法律执行时的一丝不苟的确令裹子肃然起敬。此外,他还发现,上面记载他离开的那一天刚好是新努尔是新的航空航天基地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的日子,作为一名知名科学家,昂狄自然受到了邀请,出席位于在新努尔郊外的新航天城的落成仪式,不过他并没有出现,并且就此消失了。 “究竟发生了什么?”裹子吐了吐舌头,一切似乎都有些蹊跷,一个人被确认死了,却没人在意他的尸体,至少应该寻找一下,即便他身处遥远的金塔马。或许他在去往新的航天城的途中发生了车祸,这倒是很有可能,裹子亲身体验过那条盘山公路的艰险,还差一点把小命送了,崎岖的山路,不限速的规定加上突如其来的暴雨,倒是很有可能令昂狄连人带车一併冲到悬崖底下去,因为发现不了他的尸体,于是就认为是失踪了。裹子又查阅了昂狄失踪那天的天气情况,是大暴雨。 裹子似乎忽视了一个小生命,那就是亚亦奴。自从他从悬崖上纵身跃下就再也没了消息,包括他口中所说的母亲都没有来打听过他的消息,这又是怎么回事,会有那么放心的家长在孩子失踪这么多天后还没有任何动静吗,还有他的父亲,在绑架阿嗔失败后就再也没有任何动作了,他又在想什么,难道真的像亚亦奴自己说的那样,他还有另一个自己。这些都让裹子头疼,就像第一次见到螃蟹被摆到餐桌上,早就听别人说是人间美味,却无从下口,真希望有一个经常吃蟹的人能告诉他从哪个部位开始。 昂狄曾经是个宇宙飞船方面的专家,根据裹子在这方面的了解,他也只知道一些诸如东方号,联盟号,阿波罗号宇宙飞船等等这些几乎是被写进少儿科普读物的知识,至于昂狄在干些什么,似乎不是裹子所能了解到的。他和刁的关系倒是引起了裹子的注意,他们照昂力的说法应该是不熟悉的,昂力一直视刁为自己的偶像,却从未见过他的面,作为同一个单位的同事,这应该不是一件困难的事,除非其中有什么蹊跷,这也很快得到了证实,刁是在新努尔的新航天城建成后的那天起才正式到那里上班的,而昂狄在那一天就失踪了,也就是说,很有可能他们两个从未谋面,如果是那样的话,在昂狄的脑海里怎么会留下关于刁的印象。越想就越发没有答案,裹子似乎在渐渐背离自己的初衷,原本他是想要查出昂狄与查特的关系的,现在似乎越扯越远了。 裹子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了那个绣着老虎图案的钱夹,里面装着几张照片,还有一枚胸针,红底黄字,是字母d。裹子把这枚不大的胸针放在眼前,又仔细看了半天,是用哥特体艺术字书写的字母d。 “老师,你怎么会有这样的胸针?”是昂力,他准时回来了,尽管是星期天,他还是严格按照裹子说的早早去跑步了。 “怎么了?” “没什么。我父亲…”昂力欲言又止。 “你父亲,他也喜欢这样的胸针?” 昂力点点头。 “能告诉我,有什么含义吗?” 昂力摇摇头,过了一会儿,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他说这个可以治好他的病。” “你说的是什么病?” 昂力又摇摇头,裹子随即把胸针放回到钱夹里,钱夹上的老虎二目圆睁仿佛正在看着他,“这个钱包很精緻啊。”昂力顺手从裹子的手里接过了钱包,拿在手里仔细地把玩着。 “为什么是虎头呢?” 裹子笑着吐了吐舌头,“不知道,感觉很好。”他看得出,昂力似乎有什么话要说,他停顿了一下,转而问道:“你是混血儿吧?” 第96页 “对啊。” “是那两个国家呢?” “两个,不止,有五个国家。” “哦,是吗,五国血统,这么说你们家里的每个成员都不止有一国血统了?” 昂力点点头。 “这么说你会五国语言了?” 昂力有些不好意思,面带微笑,将钱夹还给了裹子,“我爸爸会说五种语言,可我只会讲二种。”他丝毫不会演示自己,从他的笑意中裹子可以肯定他没有撒谎。 “有五国血统,那可真了不起,这么说从你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都是不同国家的人。” “没错。” “那是怎么走到一起的呢?” “旅行,不停地旅行。我们家族几乎从来不会固定生活在一个地方,我有两个叔叔生活在俄罗斯,舅舅在法国,还有一个姑姑在韩国,我父亲在美国和中国都生活过。” “最后你们选择定居在这里?” 昂力点点头,“没错,在我6岁的时候就住在这里了,想想就要离开了,还真是有些捨不得。”昂力在沙发上半躺着,将一条腿高高翘起,恨不能直接踢到顶棚。在裹子的家里已经习惯了,和在自己家里的感觉没什么两样。 “你说你6岁起就生活在这里了,而你父亲又在中国和美国都生活过,也就是说那都是发生在你出生前的事情了,对吗?” 昂力晃了晃自己的脚丫,表示说是的。 “那么,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的父亲在这之前应该还有一次失败的婚姻,对吗?”这个问题提出来,裹子有点担心,担心昂力会有什么反应。 “你怎么知道?”昂力从沙发上坐了起来,两只本就很大的眼睛几乎要掉出来了,“老师,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啊,你以前就认识我爸爸?” 裹子吐了吐舌头,“是猜的,我才到这里不到一个月,怎么会认识你爸爸呢。”似乎又向谜底近了一步,或许那个金髮的女人并不是什么老师,而是昂狄的前妻。“昂力。” “什么事,老师?” “你还会见到你爸爸的。” 昂力不知道为什么裹子会跟他说这样的话,不过他倒是一直是这么认为的。“谢谢你。老师,我也相信会有那么一天的。”昂力收起了一脸轻松的表情。 “能告诉我,你的理想是什么吗?” “天文,有关天文方面的知识,我的最大理想就是成为像刁一样的科学家。” 昂力的措辞很奇怪,应该说他之所以喜爱天文学应当是受了父亲的影响,可他居然希望成为刁一样的科学家,他似乎是在掩饰自己的感情。 “不,也不完全一样。我希望成为一个纯粹的天体物理学家,很夸张吧。”昂力收回了自己之前的话,哈哈笑起来,“比如研究一下太阳系的八大行星什么的,没准能发现外星人什么的,那样我就名垂青史了。” “那么你觉得哪里会有et呢?” “火星吧,我想是的。我听说刁就接受到过来自火星的信号,有可能是智能生物发来的,如果是真的,不是很刺激的事情吗。” 裹子点点头,“刁被暗杀的地方在哪里?”裹子一直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高京市。” “高京,”裹子反覆琢磨着这个名字,在他的脑海里只有一个奇怪的编号与这个地名有关,uml-3081,但他一时想不起来那究竟是什么了。 裹子不住地摇着头,他想起了另外一件事情,于是他站起身,上了楼梯。不一会儿,他从楼上下来了,手里多了一盘录像带。 “这是什么?” 裹子并没有回答,而是把录像带插进了放像机。电视机中出现了一幅幅古老的画,画的线条很简练,内容有些奇特,大约是远古时代的场景,裹子将画面定格在一幅追逐猎物的画上,画面的主体被一个明显高于其他族人的女人占据着,作者用极度夸张的手法来表现她的曲线,以及强健的体魄,正在不停奔跑的她充满了动感。 “这是什么?” “你知道骑耷朵朵吧。” “知道,着名的火星城吗。” “我猜你一定没去过。这是那里的一幅着名的岩画,叫女子狩猎,来吧,未来的科学家,鑑赏一下吧。” 昂力不知道裹子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他像猫锁定了猎物一样,把眼睛眯起来,还生怕看不清楚,索性凑到电视机的跟前,观察着画的每一个细节,其实画的线条很简单,但他总觉得不会那么简单,“老师,你注意到了吗?” “你说吧。” “她的眼神有点怪,猎物在前面,她好像在注视着斜上方,还有,人们很容易被她手持长戟的动作吸引,而忽视了另一只手,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她扬起的另一只手上应该攥着什么东西。还有吗,上面真的没有别的什么东西。”裹子摇摇头,这些也正是他所关注的地方。接着,裹子继续为昂力放着其他的影像。 “这个又是什么?” 裹子将画面定格在了混元图上,之所以起这样的名字,因为大部分专家都解释不清上面画的是什么,似乎更接近与写意画,或者根本是一幅抽象画。画面混乱不堪,分不清人脸还是动物的脸,空中似乎还盘旋着大鸟,那只长着巨大的翅膀的鸟似乎要遮住大地似的。还有天和地也完全分不出来,天仿佛要塌下来,地也似乎要裂开似的,当然这也许不是原本的初衷,因为造成这种效果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墙壁的开裂,对画面的朦胧感觉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所以就起了这样一个混乱不堪的名字,老实说,说它什么也不是倒是会有很多人贊成。 第97页 “远古人真的可以画出这样的画?”第一次见到的昂力也不禁赞嘆连连,这倒是又让裹子想起了《别了,西塔尔柯的血色玫瑰》,有时侯文明不一定是永远向前发展的,倒是可能呈现周期式的发展,也许进步了很多年就又会回到出发时的原点,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或许画里面真的有裹子没有觉察到的东西,足以令他大吃一惊的东西。 “不知道。反正不是我画的。” 短短十几分钟的录像,两个人差不多看了一整天,直到裹子承诺请客的时间到了。 “我们走吧。”裹子拍拍昂力的脑袋,另一只手则提起了放在沙发上的上衣。 “什么也没看出来。”昂力还想多看几眼,裹子关掉了电视。 “我们还有时间,走吧。” 闪烁的灯光底下人头攒动,音乐有时就是有这样的魔力,当你的耳边充斥着这种快节奏的旋律的时候,就会有一种冲动,尽量不让自己的身体停下来的冲动,你也可以对于其他的一切都置之不理,这大概就是一种所谓的忘我的境地吧。因为迷失了自我,所以要找寻自己,找的久了也还是没能找到自己的位置,到这种地方来无疑是最恰当不过的了,既然找不到那就彻底地忘记,其实痛苦本来就是由那些点滴的痛苦记忆组成的,没有记忆也就无所谓痛苦了。 身弓独自一人坐在吧檯上,喝着闷酒,远远的盯着舞动的人群发呆,他不确定自己是否已经迷失了,但可以确定自己无法忘却,甚至愈是吵闹,愈加清醒,酒喝的多了,反而把从前的事情全都回忆起来。对于身弓这样一个年龄失恋或许不是一件值得长时间回味的事情,然而对于他而言这却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就因为他长着一张并不十分讨女孩子喜欢的脸,怎么形容呢,那是一张看上去颇有几分悲剧色彩的脸,就像拍得不成功的电影一样,坏人好人的界定似乎只存在于他们狰狞与否的脸蛋上,而身弓恰恰是个第一眼看完就会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并且主观上立即予以定位的脸,倒不是说一眼就可以判定他是个坏人,而是那对倒八字形的眉毛和总是给人一种永远睡不醒的眼眶配合在一起就会让人觉得他的家庭发生了巨大的变故,他正沉浸在悲痛之中,这一悲就是将近三十年,这一悲也直接导致了他在快要三十岁的时候才获得了人生当中第一次恋爱的经歷。然而与他挥之不去的悲剧式的脸不同,这份爱却以超乎想像的速度结束了,仅仅维繫了三十八天零十五个半钟头,他就又恢復了被人们看见就会同情的表情上面。 这样的打击或许并不算什么,比起他的远大理想来说或许都不能算作挫折,然而魔孩的报导因魔孩的消失而不得不告一段落却着实让身弓备受打击,他的报导眼看就要被永远套上不实报导的恶名了,他却无能为力,越是这么想越是不停地往肚子里灌酒,越是灌酒就越是这么想,直到约他的人到了,他已经分不清这个人和服务生的差别了。 “再给我来一瓶啤酒。”他的倒八字眉努力克服着地球引力往下撇着,原本就惺忪的一对眼睛已经完全闭上了,他只能靠听觉去判断有个人站在他的身边。 站在身弓面前的人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把他从吧檯上拖了起来,他的口里还在不停地嘟囔着,“一共多少钱?”赴约人为身弓结了帐,拖着他离开了这间酒吧,并为他叫了一辆计程车。 “送他去这个地址。”赴约人将一张纸条递给了计程车司机,汽车随即扬长而去。 赴约人将身弓弄在他身上的秽物用力拭去,然而难闻的味道却怎么也挥之不去,他只好脱掉了外衣,自然地搭在左臂上。他看看四周,目标还没有出现,于是他从口袋里掏出了香菸,是一包登喜路牌的香菸。 “就是这里。”瑰玛一席白衣地出现在歌厅的外面,蓝色的牌子上粉色的霓虹灯很显眼,上面写着pink orenge beach。 “一不呢?”阿嗔也从车里下来了,那是瑰玛的新坐骑,一辆风格简约的面包车,而不是那辆华丽的跑车。 “他很快就到了。你来这些天还没有好好招待你呢,怎么说我和裹子也算是好朋友,这样实在有些说不过去,走吧,我们先进去。”瑰玛拉着阿嗔的手,朝酒吧里走去。 赴约人嘴上的烟也刚好燃尽,他抽得很快,也就是瑰玛和阿嗔说了几句话的工夫,这时候,从一辆计程车里走下了一不,他特意去换了一身精干的行头,他朝这边转过头来,他们中间隔了几个人和一扇窗户,头顶的光恰好照不到这里,在一不的眼中这里应当是一片漆黑,即便如此,赴约人还是本能地压低了戴在头上的棒球帽。果然,一不没有看到他,大步流星地走进了酒吧。 “呵呵。”赴约人冷笑了一声,他转过身去,也叫了一辆计程车,他该去赴自己真正的约了。 舞厅里暗淡的灯光似乎令阿嗔很好奇,她已经记不得上次到这种地方是什么时候了,仿佛在做梦一样,一不则显得很兴奋,他其实算得上一个酒鬼,这些日子一直克制着自己,连他都纳闷自己是如何度过这段没有酒的日子的。 “三杯芝华士。”瑰玛要了同上次和裹子来时相同的酒,她将白色的风衣脱下,放在了椅背上,露出了曼妙的曲线,与一般的窈窕淑女不同,她的身体显得很健美,通常只有女运动员才会给一不留下这样的印象。而阿嗔则大不一样,她们俩的区别就在于一个看上去是可以保护别人的,而另一个则肯定需要别人的保护。 第98页 “你确定要喝吗?”一不丝毫不怀疑阿嗔没有这样的能力。 而她倒是很不在意,“那就试试吧。” 其实喜欢喝酒的人不外乎有两种,一种是沾酒必醉的,一种是千杯不醉的。沾酒必醉的人喜欢喝醉了的感觉,飘飘欲仙,而这种美妙的感觉又不需要付出太多的辛苦,何乐而不为呢。而千杯不醉的人则是又一种困惑,困惑究竟什么时候才是自己的极限,这有点像赛场上的运动员,他们不停地训练,只为探究自己的极限究竟在那里。而一不则自认为是第二种人,起初,他把酒完全当成了加冰的水,也正因为是水,所以没能品出味道来,还需继续品。而阿嗔则不同,她已经忘记了沉醉的滋味,只是作为一名观众,偶尔沾上一点点。 “玛姐,怎么不敞开了喝呢?”几杯下肚,一不依旧面不改色,而瑰玛的脸颊上已经泛起了微微的红色。 “我还得开车送阿嗔回去,你尽兴吧。” “恩。”一不点点头。 这次的氛围与上次有着很大的不同,上一次有会跳舞的罹和会唱歌的裹子,而这一次,已经过去了好大工夫,却还没有人提议干点什么,场面很冷清,如果不是包房的外面隐约传来的舞曲声,瑰玛甚至产生了身在她的金塔马监狱的感觉,而且是关押着重刑犯的地方。 “怎么这么闷呢,一不,来首歌吧。” 一不的嘴里刚刚塞进去一块牛排,他看看瑰玛,又看看阿嗔,使劲地咽下了塞满嘴巴的肉,“你们不先来吗?” 阿嗔微笑着摇摇头。 “来吧,快一点,你又不是饭桶。” 一不想了想,“那就唱一首游茄鸣韧的《我永远记得那一天》吧。” “又是这一首。”瑰玛自言自语道。 “什么?” “没什么,看来你们还真的是好朋友啊,就点这首歌,我和你一起唱。”认识裹子之前,瑰玛从来不听游茄鸣韧的歌,而从那以后,她也开始喜欢游茄鸣韧的歌了。 当熟悉的旋律再次响起,三个人都陷入了各自的感觉当中,此刻的游茄鸣韧已经不再是一个高耸在天外的名人,而成为了三个人彼此的亲密朋友。一不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过瑰玛,他们深情对唱这支情歌,仿佛在短短的一首歌的时间里,他们真的回到了过去,回到了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意境中。而瑰玛则一直在看着大屏幕,盯着里面的女歌星,没错,阿嗔的确与她有几分相似,特别是眼睛,就像是克隆出来的,又或许她们是从同一家整形医院走出来的。而感觉最复杂的莫过于阿嗔,这熟悉的旋律她似乎在那里听过,好像也是一个男人为她而唱的,可就是想不起来。当曲终人未散的时候,三个人都对对方有了新的了解。 pink orenge beach外的夜空中看不见一颗星星,大约又要下雪了。在这样的天气中,你做了什么似乎都会被黑幕所笼罩,正应了那句龌龊的古语:风高放火天,夜黑杀人夜。赴约人如约见到了他要见的人,但不是身弓,是个矮小的老头,他大概只有赴约人的一半高,这样的人应该被称作侏儒。侏儒通常有着与自己的身高极不相称的智商,如果因为他的身高而小瞧了他那么就大错特错了。 “这就是你给我带来的新实验品吗?”他扬起头,整个身体都笼罩在了赴约人的身影下。 “怎么不开灯?” “你知道环保节能有多么重要吗?”他的态度很严肃,边说边把眼镜向上扶了扶。 赴约人倒是很合作,没有开灯,“那我也当一迴环保人士,你就放心用吧。我查过了,这小子是从外地来的,本市没有亲戚。刚刚和女友谈崩了。” “他对你又有什么价值呢?” “呵呵,首先他很听话。在山上的时候就照我说的去做了,这就足够了。一旦成功了,他可以成为我的王牌。” 老头点点头。 “有亚亦奴的消息吗?” “没有。他和幽幽的对接本来就要完成了,这下可好,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们之间的感应时断时续的,让我费解。” “早就让你处理好的,如果不是你让他给跑了,我们的试验早就成功了。” “也不能都怪我吧,谁知道半路会杀出个程咬金。再说那小子也太固执了,或许将来也不会乖乖地听我们的话的。” “是吗?”黑暗中赴约人露出了诡秘的笑容,一排洁白的牙齿犹如新换的乳牙,点亮了一小片黑暗,“你只需完成你的事情,别的不需要你来操心。” “好吧。”矮个子的怪老头试图把身弓扶起来,但显然他有些沉,“过来搭把手。”赴约人示意叫他闪开,独自一人将他抗在肩膀上面。他把身弓放到了一张巨大的椅子上。 “上次那个姑娘是被谁救走的,你查到了吗?”老头先是给身弓系上一条结实的安全带,其实这条带子对于身弓并不会起到什么保护作用,安全是相对于老头而言的,因为它可以保证身弓不会逃跑。然后,老头为身弓安上了一个巨大的头罩,把整个大脑包括眼睛都罩在了里面,这与上次他对付阿嗔的工具相同。接下来就是为他的大头罩接上无数根线,通过这些线,计算机会被直接接到身弓的大脑各个部位。 第99页 “我想我刚刚见到他了。” “打算怎么做。” “还没想好。” “现在可以把灯打开了。” 赴约人很听话,在这间实验室里,最不起眼最渺小的人却是绝对的主宰。“我想他并不知道,我已经回来了。”他一边说一边打开了实验室的灯,几十盏节能灯同时亮起来,他的身影也第一次出现在黑暗之外,一顶红色的棒球帽,上面绣着纽约洋基队的标志,帽子的下面是一张熟悉的脸,没错,是罹,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又回到了金塔马,又或许一直就没有离开过。 “你想好对接的人选了吗?”老头熟练地将看似杂乱无章的线井然有序地接到了身攻的脑袋上。 “就是那个把那个小姑娘从这里救出去的人。” “为什么是他?” “因为从他离开这里的那时起,我就认出了他。更有意思的是,他居然住在了之前我为裹子特别安排的住处,你说这是否是一种自投罗网的行为呢?” 小老头看着他,做出一副忍俊不禁的样子,“这么说,你已经知道了裹子的确切位置?” 罹点点头,“他正在一步步走入我为他设计的坟墓。” 老头的表情有些怪,还是那副尽量克制自己不笑出声来的模样,最终他没有忍住,于是,他和罹的笑声响彻了整个实验室,笑声里充满了得意,同是也有一种阴谋得逞的味道,在他们的眼睛里,已经成功了一多半。 “得尽快查出亚亦奴的位置,他不是已经和幽幽融为一体了吗,怎么会不知道他现在的位置?”罹双手叉腰地站在老头的身后,看着显示器上的指示,上面显示,“开始提取大脑源信息。已完成2%。” “我现在就和你详细谈一下试验的步骤。”老头转过身来,“这项试验总共需要三项步骤,首先是提取猎物的大脑源信息,通过这台每秒上百亿次运算的超级电脑将提取出来的信息暂时存放在电脑里面。我们现在的技术尚无法读取这些信息,但可以保证这些信息不会丢失。 接下来是第二个步骤,将我们打算结合在一起的两个人的大脑源信息进行对接,有点像火箭升空以后和空间站的对接,这样两个人的脑信息就会实现共享,当然起初是被分别计算的,通过我在他们各自的脑子里植入的特殊晶片,可以激活他们彼此的意识交流功能。意识交流是先进于现代人交流方式的一种交流方式,是我发现了大脑控制这一功能的区域并且发明了激活这种功能的方法。然后,两个人的大脑会被天然的连接起来,然而这种连接却很不稳定,他们会像传说中具有某种心灵感应的兄弟一样,看到千里之外的另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并且自然而然地认为他们原本就是一体,当然,这需要一个很长的磨合期。 显然,我可不是为了制造什么意识连体人才做这项愚蠢的试验的,我们的终极目标就是控制另外一个人。这就需要第三个步骤。再把两个人的大脑对接起来,这一次,要将他们之间的阻隔彻底捣毁,两个人的大脑源信息会像两条涌入大江的小溪一样汇合在一起。开始或许会有些不适应,出现一些思维混乱,记忆模煳,分不清彼此的现象,但是真正当思维交流的功能被彻底激活之后,两个人就会不分彼此,从而达到合二为一,彼此相互控制的效果。而假如我们再在其中稍作一些干扰的话,就会让一方彻底服从另一方了。 而亚亦奴和幽幽的试验就是进行到了第二步,因此他们的联繫还远远没有达到我们所预想的那样自如。本来这次是打算把他弄回来接受第三个步骤的,没想到被人搞砸了。不过,这小子可以弥补我的试验的不足,你要尽快地把另外那个傢伙弄来,好让我实现他们大脑的第一次对接。” 当老头把试验内容简短说完的时候,显示器上显示,“提取大脑源信息,100%。” 罹一副似笑非笑的模样,“我激动地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他想了想,还是有可以说的话题,“这次试验之后,他会不会比以前更为听话?” 那倒不会,他不会感觉到有什么异样的,他并不知道我们对他的大脑做了什么手脚。” 罹点点头,若有所思地看着显示器。 “在山上你就应该得手的,这样没准我们现在就可以开始了。”老头拔掉了身弓身上的密密麻麻的线,摘下了他头上的头罩,似乎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他仍旧在睡梦中。 “是啊,要不是那小子没有吃我为他准备的巧克力和面包的话,或许我们已经在进行第二个步骤了。”罹从口袋里掏出了烟,“他不会和以前有什么差异吧,比如弱智,痴呆什么的?” “当然不会,你想找死吗,这里可不能吸菸,”老头垫起脚夺过了罹手中的烟,“不过那个姑娘可就有麻烦了,她在试验的中段被救走,也就意味着,大脑记忆的残缺。”他一边说一边把那支烟扔进了垃圾桶。 “哦,是吗。今天真是好消息不断啊。” 裹子惊嘆于年轻人的活力,喝了那么多的酒居然像没事人一样,对他们而言,过量的酒精似乎和过量的水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他倒是有些经不起酒精考验了。站在宁静的夜空下,晚风拂过自己的身体,有种摇摇欲坠的感觉。 第100页 “没事吧,老师。”昂立站在裹子的身后,其他的队友都已经离开了。 裹子努力地晃晃脑袋,里面像是散了架一样,原本包装完好的罐头被打破了外包装,里面的肉和汁一起涌出来,冲击着大脑的各个部位,裹子尽量使自己镇定下来。 “我没什么事,真没想到,你们这帮小子的酒量居然这么大。我们打的回吧。”通常裹子做任何事情都充满了信心,这一次却连开车回家的勇气也没有了。 “上车吧,老师,我送你回去。” “你?”裹子带有怀疑的眼神里更多的是一份朦胧的睡意,他快要睁不开眼睛了。 “我早就会开这玩意儿了。”他自作主张地从裹子的口袋里掏出了钥匙,同时掉出来的还有裹子的钱夹。昂力捡起钱夹,把裹子扶进了汽车,这是裹子租来的车,一辆红色的沃尔沃,之所以选择这个颜色,是希望能够摆脱霉运的纠缠。 他发动了汽车,车却没有开,车载收音机同时响了起来。每一个人都会对偶然得到的东西感到好奇,昂力也不例外。他翻开了裹子的钱夹,先是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一些照片。 “是老师的女朋友,她可真漂亮。”放在上面的几张都是阿嗔的,这几天裹子总在翻来覆去地看她的照片,后面还有几张其他人的照片,大约都是一些至今都没有答案的人的照片,有查特的,有椰幽纯的,罹的,还有昂狄的。当看到昂狄的照片的时候,昂力的后背像是被一根无形的绳子拽着离开了椅背,尽管照片里的昂狄与他熟悉的那个父亲在外型上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可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怎么回事?”他继续翻阅着裹子的钱夹,里面有一张他在金塔马的工作证,上面写着金塔马监狱狱警的字样。他又从里面找出了那个写有字母d的胸针,“难道说这就是爸爸的那一枚?”就在昂力感到困惑,独自发呆的时候,广播里发出了一条新消息。 “这里是新努尔广播电台nbc从新努尔发射场发回的报导,晚间23时17分许,穿山甲t-7型火箭与联合号空间站成功对接…”这一消息也惊醒了昏睡中的裹子,他挣扎这从椅背上坐起来,“怎么,我们已经到家了吗?” “还没有,老师。”昂力慌忙将照片、工作证和胸针塞进了裹子的钱夹,裹子说完这句话便又浑浑睡去了。昂力摇摇头,发动了汽车。 十九 梦境 天空中的颜色有些奇怪,忽而一片漆黑,忽而又金光闪闪的。那黑漆漆的一片不像是乌云,而那金光灿灿的也不是太阳。裹子看看四周,世界似乎在一夜之间就变换了模样。黑暗,黑暗很快就接管了他视线所能达到的地方,也许那一束金色的光根本就没有存在过。裹子置身于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一切感官都失去了作用,视觉,触觉,味觉,嗅觉统统都消失了,唯一能听到的就是灵魂的声音,他在痛斥命运的不公,他在宣洩着内心的不满,他在悲泣,他在唿唤,他在嚎叫,这一切都是对苦难的申诉,这声音让听到的裹子毛骨悚然。接着是一团紫色的火焰在燃烧,像盛开的地狱之花,吞噬着黑暗,吞噬着周围的一切黑暗,将它们统统燃尽,统统消灭,黑暗不见了,取而代之以紫色,到处是暗紫色,血一样的暗紫色,无限疼痛的暗紫色,应该是这样的,的确是这样的。裹子又可以看见东西了,他发觉脸上湿漉漉的,顺手去摸,他惊讶地发现满脸都是血,他抬起头,发现天空中正在下着紫雨,紫色的雨滴滴到身上就变成了鲜血,裹子开始后悔了,后悔自己又能看见东西了,因为就在他的前方,有一个金髮的男孩,他正在向后退,而在男孩身后的几步远就是万丈深渊。 “我是不会原谅你的。”男孩一边退,一边冲着裹子大声地喊着。 “你应该听我说,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裹子试图为自己申辩,恨不能冲上去一把抓住他的手。 “住口,有种的话就和我一起跳下去!” “等一下,不要!” …… 裹子被一阵汽车轰鸣声从梦中吵醒了,他勐地从床上坐起来,满头是汗。 “昂力!”他大声地喊了几声,没有任何回復。看看墙上的钟表,已经九点一刻了,昂力应该去学校了。 裹子松了一口气,好在是一场梦。他庆幸被吵醒了,否则在梦里面自己可能也要跟着跳下去了。他轻轻地揉着自己的太阳穴,昨晚做了很多怪梦,不是关于昂力的就是关于亚亦奴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到正常的生活轨迹上来。 “真应该听老师的话。”裹子照例从冰箱中取出一盒牛奶, “老师说的对,我最好永远都别碰酒精。” 裹子注意到,除了牛奶,冰箱里什么都没剩下,“昨天不是还有几罐可乐吗。”裹子关上了冰箱门,“这小子,一天要喝这么多。” 裹子将牛奶倒进水杯里,乳白色的粘稠状物体缓缓溢满了整个高脚杯,他将剩余的又放回了冰箱。裹子试图伸展开胳膊和腰腿,都像是上了锁,硬帮帮的,他一边活动颈椎,一边打开了电视机,通常他总是在特别清闲的时候看节目,而最近的几天里,显然送走昂力的早晨是最清闲的。手中的遥控器在几十个频道中来回穿梭,最终定格在了新闻节目上。 第101页 “昨天晚上当地时间23时17分许,穿山甲t-7型火箭与联合号空间站成功对接,这是今年在新努尔发射场成功发射的第三枚载人火箭。此次穿山甲t-7共搭载着三名太空人,他们将在空间站度过十五天,期间将进行太空行走等一系列科学活动…” “穿山甲,”裹子一边喝着牛奶一边琢磨着,“奇怪的名字。这样的地方也能发射火箭?”新努尔市的周围有海和海拔较低的丘陵,照例是不能发射火箭的,其实是他不知道,所谓的新努尔发射场并不在新努尔市。 裹子无意中看到了桌子上的纸条,是昂力留下的,“这小子,”裹子一手端着牛奶一手慢条斯理地打开了纸条,才发现是十万火急的事情: “老师,昨天我在无意中翻看了你的钱包,发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东西,你居然认识我爸爸。我似乎明白了,你之所以和我待在一起,教我很多东西,完全是在利用我,我不知道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可我就是不明白,既然你知道我爸爸的下落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是一个没有师德的老师,当然,其实你根本不是老师。再见了,虚伪的傢伙。” 顾不上每次离开家门的例行检查,裹子抓起上衣沖了出去,这才发现,自己租来的那辆车已经不见了,或许他就是被那辆车的轰鸣声惊醒的。 “见鬼,我真的不该喝酒!”裹子把手伸进头髮当中,头髮又长长了,手背被完全埋没在了头髮丛中,另一只手还端着那杯牛奶。裹子摸摸口袋,发现钱夹和手机都在,“好小子,还算讲义气。”如果就是昂力离开时的声音吵醒了他的话,那么他应该不会走的太远,他打开手机,裹子在那辆车上放了追踪器,本来是用来防贼的,现在倒是派上了用场。手机显示,那辆红色沃尔沃正在驶入高速公路。 裹子拨通了昂力的电话,“嘿,小伙子,玩得有些过火。” “是吗,你这个大骗子。” “难道连学也不上了?” “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那你的冠军梦呢?” “去你的什么梦想吧,我现在只想见到我爸爸。” “好吧,事情并不像你想像的那样,如果你现在就回来,我会把一切都告诉你的。” “住口,有种的话你就追上来啊。”昂力的语气很坚决,坚决到令裹子绝望。 “昂力,你听我说…”不待裹子多说,对方已经挂了电话。 裹子突然觉得事情开始变得充满了趣味性,也许昂力真的可以做到许多他所意想不到的事情,他接着拨通了维修站的电话,得到的是个好消息,那辆亚亦奴的黑色bugatti veyron已经修好了。 “顶级跑车,让我看看你究竟能跑多快。”裹子从维修站里开出了那辆黑色的跑车,就像一道黑色的闪电,划破艷阳高照的蓝天,这次的路况要好得多,很快就上了高速公路。裹子不断地变换着档位,仪錶盘上的速度指针也在不停地向着更大的数字转动,就像一台赌博机,随着轮盘的转动身家性命就全部押在上面了。整个车体都像是要飘起来了,这都要归功于不限速的规定。裹子很喜欢这条路,它是世界上少数几条可以直接降落民用客机的公路,其质量可以说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层面,这样的不限速规定直到入山以后才会发生变化,裹子希望尽量利用这一规则,在进山后不久就能追上昂力,当然,这只是一厢情愿的看法,他发现,显示器中的昂力在速度上丝毫没比他慢多少,不知道这小子是什么时候学会飙车的。就这样,裹子不仅在和昂力赛跑,同样也在和时间赛跑。 昂力已经率先进入了山区,十几天前他刚刚度过了十八岁生日,还没来得及考驾照,不过他的驾龄已经超过了五年。五年前,昂狄就经常带着他到新努尔的各处去旅行,并且会在人少的地方把车交给昂力来掌控。这条高速路他不知道走过多少回,因此即便是盘山的公路,他也可以熟练地驾驭。 裹子正在以接近极限的速度追赶着,他不断地超越着前面的车,在他的汽车的冲击下,其他的车辆似乎都停止不前了。然而天空却再次暗淡下来,一片厚厚的云悄然而至,“开什么玩笑,每次进山都会遇见这种天气。”他紧了紧握方向盘的手,舌头在唇边转了一圈。 昂力的脑海里只有关于父亲的影像,埋藏多年的谜底或许就要揭晓了,他最关心的还是为什么他会不辞而别,又为什么一走就是这么多年,这一个个问题,都让他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他和昂那只相差了几分钟,昂那却从未失眠过,似乎她从来就不考虑这些问题,几分钟的差异往往就会造就两个截然不同的生命。 昂力的电话响了,是一首亢奋的摇滚歌曲的旋律,叫做s*ing me,也正适合他现在的心情,他故意不去接,这样可以欣赏一下这首曲子,直到差不多要结束的时候,他才放慢了车速,昂力不想拿生命开玩笑,毕竟他没有正式学过车,所以接电话的时候,他会把车速放慢。 “你今天怎么没来上课?你从来不逃课的。”电话的那一段是亚尤利娅的声音,也只有她会注意到他的缺席。 不知道为什么,昂力突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似乎只有她才会在乎他的存在与否,昂力的母亲只有在过生日的时候特别关心他,和裹子居住在一起的这段时间里,她居然都没有来过电话,昂力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妈妈就执意要离开这座城市,这座生活了十几年的城市,而昂那似乎不到遇见摆不平的生活是不会想到他这个哥哥的,她也从来不把他当作哥哥,他还是忍着没有哭出来,尽量不露声色地说:“哦,我有点不舒服,所以就没去上课。” 第102页 “真的吗,你还住在你们老师那里吗,下了课我去看你。”听得出,她很着急。 “不,我没事,”他撒谎的能力显然是不够的,“是这样的,我现在正坐在老师的车上,他说要带我去山里,很快我们就会回去的。” “山里,到山里干什么,打猎?” “对,打猎。” “你不上学去打猎,这太夸张了吧,真不知道你的老师是什么样的人。” “呵呵,是啊,我也不知道。”或许这片雨云只出现在山区的天空中,否则这样的谎话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就在昂力和娅尤莉亚通话的过程中,裹子悄悄地追了上来,看到红色的沃尔沃裹子总算松了一口气。看着前方的车,裹子再次拨通了昂力的电话,终于不再占线了。 “喂,昂力,我是裹子。” “怎么又是你,我不想听你说话。” “别挂电话好吗,我向你道歉,我不该隐瞒你父亲的情况。我很快就把一切都告诉你,好吗?” “你不觉得一切都太晚了吗?” 就在这时,天空中又响起了惊雷,“不,一切都还来得及,我现在就带你去见你的父亲,好吗?” “你不是骗我吧。” “当然,如果我不带路的话,你恐怕连金塔马也到不了吧。”裹子放慢了车速尽量和昂力保持一定的车距,大雨终于降了下来,这不是一场及时雨。 雨声,电闪雷鸣声让昂力有些不安,毕竟他并没有多少上路的经验,这一声声巨响简直有些恐怖,“好,好吧,可我已经在路上了。” “我就在你的后面,你看见我了吧。”裹子也紧张起来,他并不惧怕在任何的路况下开车,可这样的天气总是让他想起上一次的事故,特别是到现在为止亚亦奴都生死未卜。 透过后视镜昂力看到了裹子的车,但看不清楚,雨水已经使后玻璃窗模煳了。 “你的车修好了?” “恩,我说过,这台车上了保险。你现在把车靠边,我走到你的前面,然后由我领航,你就跟在我的后面,好吗?”裹子尽量放慢语速,好让昂力在雨声中把话听清楚。 昂力没有回答,不过他的车已经靠到了路边,裹子伺机高速超越了过去。当汽车在超越昂力的一剎那,透过被雨水打湿的玻璃窗,裹子似乎看见了他的脸,一颗悬着的心也终于能够放下了,或许从一开始裹子的选择就是错的,他不应该瞒着昂力,但是又不知道该怎么办,带他去见一个完全丧失了意识的爸爸吗,似乎别无选择了。 车厢内可以清晰地听到外面轰轰的雷声,一边看着闪电,一边注意着前方模煳不清的道路,好在路上的车并不是很多,昂力紧紧跟随着裹子,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雨愈下愈大,昂力不得不承认自己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至少在决定前应当看一下天气预报。后悔显然来不及了,只好任由雨水打湿车窗,在朦胧的水世界里探索着向前了。 裹子的心情也好不到哪里,事情依旧没有什么眉目,倒是越来越像一个保姆了,总得照顾孩子,翻遍了脑子里的工作手册也没有一条是教他如何照顾孩子的,看来要做好他的工作,需要学习的东西还真是不少。有些东西是经过不断地努力可以掌握的,有些却不能,就像是喝酒,在裹子的印象中每次都会醉得不省人事。有那么句话说得很有道理,命中该有的总会来,命中不该有的莫强求,不知道这场雨是否就是命中该有的。 裹子一面琢磨着一面还要时刻关注后面的情况,生怕昂力跟丢了,当然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是很小的,因为只有这么一条盘山公路。“看来这雨今天是不会停了。”裹子百无聊赖地望着窗外救生气垫一样厚的乌云,里面不知道夹着多少雨水,即便是一个漏水的暖水袋恐怕也要漏上一整天,耳朵里充斥着雨水打在车身上的声音,他想起了昂力特意为他下载的一张专辑,一直说要听,还没来得及听,裹子打开手机,接上了耳机。 蜿蜒曲折的盘山公路,像是要把人带入到一个隐秘的世界当中去,下个不停的雨正是奏响了欢迎的乐章,营造出一种别样的风情,汽车就像是缓缓向上爬的蜗牛,无论从前有多少马力,如今统统变成了牛力。这样的路况倒不是完全没有优点,路上的赶路人很少,大约每过三五分钟才会看见一辆车,并且大多是出山的,昂力倒是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好好掌握一下驾驶技巧,其实是要比打篮球简单得多,至少没有人会神兵天降一般把你连人带球赶出赛场。 昂力的爱好显然与裹子不同,这从音乐中就可以判断,裹子的偶像是游茄鸣韧,她的歌多数是温情柔和的曲风,昂力则不同,他给裹子下载的这些歌曲当中充斥着激昂动感的旋律,吉他的和旋,架子鼓的震盪,乐手全情投入的演唱,都让裹子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他们的歌声,似乎不是在用嗓子在唱,而是一种情感的宣洩。裹子的神经也跟着旋律跃动起来,又或许是因为不平的道路,脑袋一上一下地晃动起来。歌曲放完了,他把耳机从手机上拔了下来,裹子记住了演唱者的名字, nickelback,一支摇滚乐队的名字。 裹子习惯性地吐了吐舌头,他的嘴巴有些干,顺手去摸,结果什么也没摸到,他才想起饮料都放在昂力的车上了,他掏出了手机,发现居然没电了,刚才听歌的时候警报灯就一直闪个不停。这算的上一件奇闻了,裹子的手机不是一般的手机。可以超长待机,可以在太阳底下充电,同时还具备一些其他功能,比如在没有信号的地方可以接入到海事卫星,永远不会出现无法接听的情况;还有变音功能,模仿各种人的声音;即便是採用最先进的监听设备也不会被监听;潜入水底或是从几十层楼高的地方摔下来也不会影响通话;当然也不会丢失,因为内置导航系统,除非离开地球,否则它无论被带到那里裹子都能找到它。 裹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即便他已经记不清上次充电是什么时候了,或许真的久远到连他的手机也耗不住了。当然也要归功于这样的好天气,现在显然不会有什么太阳能可以利用。裹子摇摇头,但还是有办法,车载充电,他把手机接到了汽车电源上。 第103页 裹子又看了看后视镜,距离上一次大约过了五分钟,后视镜依旧模煳,里面只有一条被雨幕遮住了的道路,“没跟上吗,”上一次看的时候还见到了昂力驾驶的车,距离不超过10米,裹子放慢了车速,依旧没有见到昂力的车,他索性把车停在了路边。5分钟,10分钟,仍然没有见到他的车。裹子有些慌了,看看手机,已经可以打电话了,他急忙拨通了昂力的电话,还没来得及开口,电话的那一端就传来了昂力惊恐万分的声音。 “老师,快来救救我!” “你现在在哪里,发生了什么事?” “我不知道,就在刚才我的车突然脱离了路面,好像悬空了,接着……”还没来得及说完,通话就中断了。 “什么,难道又是车祸。”从昂力语无伦次地话语中裹子很难判断出发生了什么,如果真如他所说的那样,又怎么会有时间给他打电话,顾不上那么多了,他掉转车头,狠狠地踩了一脚油门。 当巨人回到他的洞穴的时候,全身都湿透了。这次的动作让他冒了很大的风险,也就是这样的天气路上的车少,又看不清楚,否则,他是不会离开山区的,毕竟他的身形太过巨大,一旦被人发现,恐怕就再也没法过安宁的日子了。 原来巨人一直躲在大山的背后等着猎物的出现,当他见到猎物的时候,突然伸出他巨大的强有力的手将疾驰中的车一把抓了过来,整个过程只用了不到一秒钟,谁也没看清楚怎么回事,就像老鹰抓小鸡一样,小鸡还没来得及感到疼痛,尖利的爪子已经刺进了胸口。 “喂,小东西,瞧我把谁带来了。” 小椅子上坐着的是亚亦奴,他正在通过巨大的显示器观看电影《拜见罗宾逊一家》。是一部卡通电影,效果丝毫不逊于在宽银幕的影院观看电影。 亚亦奴抬起头,仰视着巨人,以及巨人手里的红色沃尔沃汽车。“不是这辆车,道博士。” “哦,是吗,就算车不是,里面的人应该是吧。”巨人将车放到了地面上。之前呆在车里的昂力还一直不清楚发生了什么状况,他的车似乎变成了飞车,一直悬空在半空中,只有前面的窗玻璃可以看到外面的世界,两侧都被一团黑乎乎的东西挡住了,这绝对是他所想像不到的,他几次试图发动汽车,都没能摆脱这种悬空的状况,他朝着下方看去,似乎有两只大船一前一后在向前游去,他也只好放弃了,任由自己的车飘向山谷的深处。 昂力的车会被重新放到地面上这显然是他始料未及的,就在汽车落地的一剎那,他发动了汽车,车像是被巨大的手推了一把,向前方的洞口沖了出去。 “他要逃跑!”亚亦奴的目光已经从那些怪诞的卡通人物造型上回到了现实中的巨人与车上。 巨人摇摇头,他动作迟缓地弯下了腰,尽管昂力的车的启动速度已经相当快了,然而在巨人的眼中却还没有快过玩具车,他弯下腰,就在汽车即将驶出洞口的一剎那把它死死地摁在了地上,四个轮子在巨人一根手指的压力下居然就停止了转动。 “你在想什么,难道已经忘了老朋友了吗,快下来!”巨人的话带有几分斥责意味,更多的是一种命令的口吻,特别是这种命令的口吻又像是通过扩音筒发出的。 昂力依旧没有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他把脑袋从窗户中探了出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亚亦奴,而就在同一时间,巨人和亚亦奴也看到了他。 “怎么是你!”亚亦奴的第一句话是这样的。 “你怎么会在这里?”昂力则这样回答道。 “欢迎回来。”只有巨人发出了与众不同的声音,他的声音又一次吓了昂力一大跳,他的脑袋开始注意到先前一直以为是船的东西,显然他忽视了一件事情,山谷中并没有一条河流,没错,他弄错了,那是一双已经穿得很破旧的皮鞋,尽管已经磨掉了颜色尽管皮子已经开了口子,一只大拇指漏在外面,尽管皮鞋上的鞋带看起来足有麻绳那么粗,尽管脚面的宽度畅就足以放得下昂力的整辆汽车而且可以算作是高级车位,但那还是一双脚,一双会被误以为是船的巨大的脚,昂力的心跳开始加快了,他把头仰起来,巨人也恰好在向下看,两只如同洗脸盆一样的眼睛正在盯着他的脑袋看,之前昂力一直被认为是大眼睛的人,可现在他明白了,或许他的眼睛只能算作是芝麻。“为什么不下车呢?” 巨人这次应当是看到了昂力的头,但却没有意识到眼前的是一个陌生人,因为他是近视眼,虽然大的惊人,可那充其量不过是一双放大了的近视眼,还是不足以让他看清楚。昂力显然不会相信他的话,他用比一只自认为受到了巨大威胁的乌龟还要快的速度把脑袋缩进了车厢,又以工程兵的速度关上了窗户同时上了锁。 “我一定是在做梦,昨晚的酒还没醒。”一直对自己的酒量很自信的昂力居然怀疑起其酒量来,他把这一切都归为环境。直到亚亦奴的出现,他凑在窗口上敲击着玻璃。 “怎么是你?” 昂力和亚亦奴除了是在同一所学校以外并没有什么共同的地方,其实他们并不认识,只不过两个人都是学校的知名人物,一个是号称是篮球天才却屡战屡败的傢伙,另外一个则是号称是连跳了好几级的天才事实上也的确是个天才的傢伙。 第104页 “裹子在那里,他不是也来了吗?” 昂力摇摇头,满脸的无辜。 “直到被那个怪物抓到,我一直都跟在他的后面,后来就不知道了。”车的隔音不错,昂力可以听清亚亦奴的话,而反过来就不行。 “我听不清楚你在说什么,快把门打开!” “你当我是傻子,我才不会傻到自己出去呢。” “他这是怎么了?”巨人感到困惑,“我们不是早就见过面了吗?” “道博士,你弄错了,你抓来的不是裹子。” “什么?”巨人不相信,他记得自己是看准了才下的手,怎么可能抓错呢。他从那个巨大的抽屉里找出了那副看上去像是自己捏成的黑框眼镜,他重新把车拿起来,摆在面前,透过粗糙的镜片,看到了昂力,而昂力则像个小姑娘一样把身体蜷缩起来,尽量躲到角落里,而事实上整个车体都暴露在巨人巨大的眼皮底下,根本无所谓角落。 “呵呵,”巨人放下了车,“看来我真的搞错了。”巨人从口袋里掏出一款仪器看了看,上面有一个橘红色的点在闪烁,“裹子还在附近,他似乎在来回兜圈子,可能是在找他的小朋友吧。你跟这个小东西说,我去把裹子接回来。”巨人把仪器重新装进了深不见底的口袋,便又一次离开了。 巨人说的没错,裹子一直在来回地穿行,顾不上逆行的危险,他始终相信就在昂力消失前的五分钟他还看见了他的车,所以,出事的地点不会在这个范围之外。可令他费解的是,周围并没有见到任何发生事故的痕迹,裹子生怕是自己的疏忽导致错过了事发现场,索性跳下车,沿途狂奔起来。雨还是没有减小的意思,他的衣服几乎是在接触雨的一剎那就完全湿透了,他越跑越快,越跑越快,他想冲破这一片薄薄的雨雾,冲破枷锁到另一个自由的世界去,那里将不会有这么多的交通事故。 最终裹子还是放弃了,显然凭他的肉眼根本就找不到事发现场。他回到了车厢内,精緻的跑车的真皮坐垫被他无情的屁股给弄湿了,他考虑的却是怎么向昂力的母亲交代,还有,亚亦奴的母亲,她们或许很快就会找上门来,他是不是在犯罪。在这样的混乱中,裹子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发动了汽车,也不知道是怎么回到了住所,他还在反覆地回忆着,回忆着当时的情况,想不起有任何的纰漏。裹子拿出了在亚亦奴跳车时从他衣服上撕下来的紫色的衣袖,上面已经沾上了自己的血迹,他不知道,原来梦有时候是这么的准确,准确到了丝毫不差的地步。 裹子打开了电视机,他想知道明天的天气情况,尽管之前同样认为预报常常失准,不过他很想知道,节目中预报说,明天继续会有大到暴雨。 二十 博士 那一夜裹子又喝醉了。 窗户一夜都没有关,忘记了对屋子的例行检查,忘记了所有潜在的威胁,忘记了他一直想要弄清楚的事情的真相,忘记了自己的所谓使命,甚至忘记了支撑他一直找寻的那个古老的故事,现在想想似乎一切都显得那么可笑,或许就像很多人提醒他的那样,这些事情根本就扯不上关系,完全是他自己的主观想像罢了。仅仅凭着相似的表情,相似的怪异姿势,相似的下场把现代人同早就逝去了的古代侠客联繫在一起,也仅仅是个重生的传说就认定世上真的有那样蹊跷的事情,这难道还不够牵强吗,裹子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精神是否异常。 假如说昂狄和查特,舍焱,血玫瑰他们真的能够扯上关系的话,为什么他现在还躺在医院里,而那几个除了舍焱都不明不白地死掉了呢,而且死前都没有徵兆地失去了意识,死的时候都没留下半点痛苦的痕迹,还有他们都会手脚并用地奔跑,又该怎么解释呢。就在这样一个接一个的问题当中,裹子记不清喝了多少杯,也记不清什么时候停下了对自己的质问,真的是忘乎所以了。 第二天,艷阳高照,晴空万里。 一切似乎都在重复着昨天,同昨天一样从床上爬起来,看看表依旧是早上9点一刻钟,头依旧疼得要命,依旧记不起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依旧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从冰箱中取出一盒牛奶,连裹子都产生了错觉,是否这才是真实的新的一天,昨天的发生的一切只不过是一场梦罢了。然而时间是不会骗人的,日历牌上清楚地写着,“距离比赛还有最后的三天,加油!”是昂力的笔迹。 “还有三天,呵呵,人都不在了,计算日期还有什么意义。”裹子感觉身体突然又变得很重,两条细而长的腿已经无法支撑身体了,他坐了下去,更确切地说是摊在了沙发上,使不出半点力气。 “傻孩子,我还想提拔你作我的接班人呢。”裹子盯着电视墙发呆,电视的电源关着,裹子却从里面看到了许多影像,全部都是昂力的画面,他带球突破的画面,他勇敢地追逐小偷的画面,他和女孩约会的画面,当自己被撞得头破血流的时候他把自己背进屋子的画面,他们一起看录像带的画面,好多好多。裹子情不自禁地站起来走到了录像机前,那还是一款老式的松下放像机,房东居然有这样的古董式的机器,也着实让裹子吃了一惊,他把机器从柜子里抽出来,想再看一看骑耷朵朵的岩画,一张纸条从上面滑了下来,裹子捡起了纸条,是昂力留下的。 第105页 “虽然不知道你的真实身份,不过还是叫你一声老师。你给我看的那些画我想了一天一宿,最后终于有了一些眉目,假如你把那两幅图叠在一起看呢,没准会有新的发现。” “叠在一起,”那两幅图早已印在了裹子的脑海中,他试着在脑海里完成这项工作,结果令他大吃一惊。“哦,天吶。” 裹子像是吃了什么难以下咽的东西,真切体会了一把如鲠在喉的感觉,他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半晌才缓过神儿来,“为什么我早没有想到。”喜悦大约只持续了一闪念的工夫,他又重新坐到了沙发上,机械一般地将盒子里剩余的牛奶倒进高脚杯,刚好装满一杯。香醇的牛奶不知为什么已经完全品不出味道了,就像在喝冰水,却远远没有那样刺激的滋味儿。原本这座城市已经不再陌生,因为裹子正在适应这里的气候,适应这里的人的生活方式,就像是一夜之间,熟悉的人统统离去了,一切都重新变得陌生,确切地说是更加陌生,他还该继续下去吗,继续向着永远没有终点的道路走下去吗。就这样静静地坐着,时间的流失第一次变得毫无意义,感觉不到丝毫的飢饿,感觉不到口渴,似乎那一杯牛奶就一直停留在唇边,却没有半点湿润的滋味,就像到了极点,时间和空间在那里都被归于零点,你分不清东西南北,你也找不出时间的坐标,一直到天空换了颜色。手机一直响个不停,它似乎又有了活力,每次看到都是陌生的电话,裹子并不理会,而是再一次找出了昂力推荐给他的歌。 “梆。” “梆梆。” “梆梆梆。” 敲门声由轻到重,由温柔到粗暴,频率越来越快,终于把裹子从耳机当中拔了出来,他就像是等来了久别亲人的消息一样沖了出去。 “老师,你好。” “是你啊。”裹子勉强挤出笑容,面前是一位长相清秀的女孩,还穿着校服,梳着长长的马尾辫,他们已经见过不止一面了,是娅尤莉亚,“进来吧。”裹子吐了吐舌头,让开了道路。 裹子从冰箱里取出了最后一盒牛奶,为她斟满,冰箱里再没有其他什么好喝的了。 “听昂力说这段时间一直和您住在一起,和您学到了不少东西。”她端起了高脚杯,却没有喝。 “哦,是啊。”裹子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 “您生病了吗?” “是啊,你怎么知道?”裹子只好顺着她的话往下说。 “昨天因为下雨,大伙都没去训练,可今天您也没去,队长一直往您的手机上打电话,却总是无人接听,所以就想,是不是病了。” “哦,是啊,怎么他们都去训练了,好奇怪啊,今天不是也下雨了吗?”原来那个陌生电话是队长打来的。 “嗯?”娅尤莉亚吃惊地看着裹子,裹子则将眼睛瞟向窗外,他竟然没有注意到今天没有下雨。 “是天气预报说的。”他显然只记得昨晚的天气预报。 “哦。”娅尤莉亚点点头。 裹子就像在接受询问,他在等待着关键问题的到来,却迟迟没有问道,不知道这对于罪犯是好事还是坏事,假使法官不去问你的罪行,那么很有可能就是已经掌握了确凿的证据。裹子的两根大拇指不停地转动着。 “那么您现在好些了吗?” “哦,我完全好了,没有任何问题。” “那就和我回学校吧,他们都在等着您呢。” “什么?”裹子后悔刚刚的回答了,他应该说依旧难受才对,他哪里还有什么心情。 “我去的时候他们已经开始训练了,大家说只有三天就打比赛了,练得格外卖力,所以就派我来看看。既然您已经好了,就回学校去吧。”娅尤莉亚一副很认真的样子,让裹子无法拒绝。 “那我们就去一趟吧。” 十五分钟的路程裹子都是在忐忑不安中度过的,他生怕娅尤莉亚问起昂力的事情,出乎意料的是一路上她都没有问过其他的问题。 平时健步如飞的裹子居然跟不上娅尤莉亚的步伐,她第一个冲进了体育馆。 “也好,向他们说明情况,我不干了。”下定决心以后,裹子加快了脚步。 体育馆顶棚的灯都已经打开了,整个体育馆像白天一样敞亮,队员们像是上紧了发条的玩具老鼠,毫不怠慢地训练着,地板上有他们洒下的汗水,你可以清楚地听到他们悦耳的喘息声和皮球打在地面上充满节拍的声音,大伙居然都没有注意到裹子的到来,他也不想打搅大家。裹子闭上眼睛,抬起了头。 “是教练。” 终于有一个队员发现了裹子。 “整队集合。” 裹子听到了他们整齐划一的步伐,在队长的指挥下站成了一排,队伍中或许仅仅少了一个昂力。 裹子的头慢慢低下来,他决定不再隐瞒真相,“非常抱歉,我不得不告诉大家一个这样的事实,那就是…”他的眼睛随着脖子的晃动睁开了,目光定格在了他的队员的身上。 “老师,你想说什么?”一张漂亮的面孔正在盯着他看,这样的脸孔本该只出现在女孩子的身上。 第106页 “你,你没事?” 他点点头,是昂力。 裹子很想冲上去给他一个拥抱,然而一个显然是不够的,因为从球场边上也走来了一个人,他同样让裹子惊得说不出话来。 “亚亦奴,你也回来了?” “是啊,我们一起回来的,先别管那么多了,大家都等着你呢。” 裹子这才回过神来。 “是啊,让大家久等了。我今天身体有些不舒服,所以来晚了,对不起大家了。好的。现在和我一起跑圈,如果你们不累的话。” “不累。”见到了裹子似乎大家都有使不完的力气,这声响亮的回答连裹子都感到了压力,他带领着队员们在体育馆里开始了漫长的跑圈。其实这段日子里,裹子或许只教会了他们如何跑圈,他们却感觉受益匪浅,不知道是裹子改变了他们,还是他们改变了自己。不管怎么说,裹子的脸上一直挂着笑容,对大家而言,跑圈似乎从来没有这么轻松过。 跑完了圈,裹子照例要进行一番说教,“你们的行为让我非常感动,在没有教练的情况下居然还会自觉地参加训练,你们不愧是一个团结的集体。我相信你们一定会取得胜利的,记住,决定比赛胜负的不是对手,而是你们自己。今天的课就上到这里,解散。” 每到下课的时候裹子都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他在不经意间发现自己的口才进步了不少,面对这一双双关注的眼睛,他一点也不紧张了,同样不紧张的还有他的肚子,一整天水米未进的它开始打鼓了。 裹子的身边只剩下昂力,娅尤莉亚和亚亦奴。看到他们,裹子有太多的问题,他拍拍昂力的肩膀,“我现在不想知道怎么回事,先填饱了肚子再说,走吧,孩子们,我们去吃饭。” 裹子吸取了教训,没有喝酒。他只是想填饱自己的肚子,假使没有酒而又饿了一天的话,裹子可以配得上另外一个名字,就是饭桶。几个孩子都在盯着他看,在喝光了最后一滴汤和吃尽了砂锅拌饭里的最后一粒米之后,裹子停了下来,发现他们的碗里几乎还是满的。 “你们不饿?” 亚亦奴点点头,“阿嗔姐姐现在怎么样了,我爸爸没把她怎么样吧?” 裹子笑着摇摇头,“没事,她现在很好。你能告诉我你的那个爸爸,和所谓的心灵感应究竟是怎么回事吗?” “哦,这个问题可就复杂了。我改天告诉你,行吗?我现在饿了。”刚才看起来还没什么食慾的亚亦奴狼吞虎咽起来。 裹子拍了拍亚亦奴的脑袋,头很硬。 “我爸爸和你的那个巨人朋友长得很像。”亚亦奴突然冒出一句。 “哦,是吗。”裹子并没有在意。 席间裹子一直在关注着昂力,从他的身上没有看出半点伤痕,他是怎么消失的,又是怎么回来的,这都让他百思不得其解,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们都没事,所有的人都完好无损,他可以不喝酒也睡个安稳觉了。 他可以安心了,有的人的心却始终是悬着的。 “计划正在按部就班地进行着。”是矮个子老头,他一直在忙碌着,一把老骨头重新焕发了青春。“我这里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就剩下你提供合适的人手了,怎么样,想好计划了吗?”身弓似乎还是没有醒来的意思,他的大脑已经处于一种休眠的状态,就像是被强行剔除了鱼骨的鲶鱼,死一样地摊在那里。 “你做得非常好,克博士。他这样的状态会持续多久?”罹已经开始习惯呆在黑暗里了,因为这个奇怪的克博士总是喜欢在黑暗中工作,他的实验室总是营造出一种阴森的氛围。加上尽量压低的棒球帽,罹就像是失去了阳光的植物,身上的肤色正在一点一点的消失,伴随着叶绿素的消失,蜕变成黑色,黑色显然不再是植物的颜色,也就没有了那样盎然的生气了。 “我给他用了氯胺酮,因为从他的脑子里植入了小小的晶片,这会有一个痛苦的过程,而氯胺酮可以使他的意识变得模煳。已经过去24小时了,应该没什么问题了。”克博士看上去镇定自若。 “你是说晶片,可是我并没有见到你对他的脑袋做过什么植入手术啊,那是什么时候放进去的?” “呵呵,你当然不会明白的。”被叫做克博士的老头故作神秘地微笑着,“是这样的,上次我和你说过试验的第一个步骤,对吧。只要第一个步骤完成以后,他的大脑中自然会留下一小块盲区,我把那里称之为‘晶片’,通过那里就可以进行信息的置换。只要我们找到另外一个人,对他做同样的工作,再将两个人的大脑通过意识连接起来,这个所谓的‘晶片’就会成为他们彼此信息交流的中转站。打个比方吧,地铁站在重要的站口往往会安置一个转运站,以缓解交通运输的压力。将来我们通过人为的方式,把两个人的大脑信息连接起来,就需要这样一个中转站,这样就不会出现因大脑信息交流不畅而出现脑死亡的状况。”克博士像是在给学生讲课,指着墙上的一面人体内部脑组织的图片对罹讲解到。 “喔,不可思议。你或许是这个星球上最伟大的科学家了。” “仅仅是这个星球吗?”克博士对此不以为然。 第107页 “将来一旦两个人达到合二为一的状态,又会发生什么,怎样确定是我在控制他,而不是他在控制我呢?”这显然才是罹最为关心的问题。 “别着急,这也就是我发明这一所谓‘晶片’区域的主要目的。假如没有晶片的话,我的试验到第二步就可以结束了,它只能做到将两个人的大脑连接在一起,至于大脑的拥有者们还是会习惯于听命自己的大脑发出的指令。而有了它一切就都不同了,在试验到了第三个步骤的时候,用人为的手段在晶片中植入信息筛选的命令,这样就会出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所有一方发出的指令都会被搁置,两个人的大脑会优先处理另一方的信息,这样久而久之,当第三步试验完成的时候,就会形成习惯。就像习惯使用右手的人永远会优先考虑从左脑发出的指令一样,从而达到一方控制另一方的目的。”克博士挥舞着左手,显然他是习惯使用右脑的傢伙。 “那么这种状况会不会发生改变呢?” “当然,假如我现在砍掉你的右手,你是不是得试着使用自己的左手去做一些事情呢?”克博士倒是反问了罹一句。 “哈哈,”在克博士面前一向以冷峻面庞示人的罹也不免露出了得意的神采,“我有点迫不及待了。对了,上次那两个孩子进展到什么程度了?” “第二个步骤,本来是要把他抓回来做第三个步骤的,没想到让他给跑了,现在也失去了联繫。” “已经建立的联繫居然会失去,你可没告诉过我。” “现在还不清楚,毕竟试验没有完全成功,一切都不好说。理论上可能会发生这种状况。” “是吗,”罹的脸色又沉了下来,“那就赶快弥补。” “我会的,不过你也得兑现你的承诺。” 罹点点头。他看看还在昏睡当中的身弓,“他醒来不会有所察觉吧?” “应该不会,我说了,我使用了氯胺酮,他醒来的时候只会当作是一场梦。不过这段时间的记忆会出现缺失的状况,但总体来说没什么大的影响。”他上去扒开身弓的眼睛,确定他的状况没出问题。 “好的,让他继续睡吧,明天就用的上他了。当然,还有他们,度假该结束了。” 昂力打开了手机,为裹子播放了一段视频,是他和亚亦奴这次奇遇中遇见的巨人的视频,视屏当中只能见到他的嘴巴的一小部分,透过长长的舌苔,裹子看到的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洞穴,如果不告诉他,他很难相信那是道博士的长长的食管。 “嘿,老朋友,这么快就把我忘记了吗?我可是记得你。就在上次你和那位漂亮的姑娘来拜访我以后我就一直惦念着你们。你或许没什么感觉吧,我在你熟睡的时候,往你的脖子后面插了一根绣花针大小的追踪器,这样当你进入到我的区域的时候,我就会发现你。 没想到你的信号很快就出现了,可惜你并没有来拜访我的意思。直到那一次,下大雨你还记得吧。我又看见你朝着回去的方向驶去,于是我认为你可能再也不会来了。看到天气状况不是很好,于是打算去邀请你到家里来。没想到,当我冒着雨打算把你的车空中拦截的时候,却从上面掉下个小孩。哈哈。”不知道为什么道博士大笑起来,整个屏幕就变成了漆黑一片。 “啊,对不起,刚刚差点把手机都吞了。我已经几十年没见过小孩儿了。当然,我把他领回了家,不知道你是怎么搞的,连个孩子也搞不定,呵呵。”道博士是个爱笑的人。 “我还一直在想怎么送他回家呢,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回来了。说也巧了,怎么每次你出现都是雷雨天呢,害的我只好冒雨去接你。没成想又抓错了车,把昂力的车给抓回来了。呵呵。 不过他们都是聪明的孩子,我和他们在一起感觉很好。我把你的事情都告诉两个孩子了,你不必向他们隐瞒身份了。至于昂力的父亲,虽然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是我让他相信你,因为以我的眼光来看,你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好了,就说到这里吧。山里需要节约能源,你记得来看我啊,我可不是个没用的傻老头啊。呵呵。” 视频播放完了,裹子有种百感交集的滋味。 “这么说你们都知道了?” 昂力看看亚亦奴,亚亦奴也看看他,一起点点头。 “不过老师,以你的水平不去当篮球运动员,真是个巨大的损失啊。”对于裹子三脚猫的球技,昂力倒是没有看出什么破绽。 “那是当然,我可是没有不擅长的运动的。”裹子索性吹起了牛,脸上居然没起任何变化,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百鍊成钢吧。 “能告诉我,为什么你总是带着我爸爸的照片和胸针吗?” 裹子笑着吐了吐舌头,“当然,但不是今天,很快你就会知道的。”裹子把头转向了亚亦奴,“怎么样,你今天也住在这里吧,你妈妈不会担心吧?”显然不会,否则她早就该出现了。 亚亦奴点点头。 “你还真是不能相信什么天气预报,哪里有什么大雨啊。”裹子进了卫生间,牙刷已经塞进嘴里了,说话的时候,冒出的泡溅到了玻璃上,仿佛是自己的脸被画花了。他用手擦去镜子上的泡沫,又摸了摸后脖颈,“没什么异常啊,怪老头。” 第108页 就在裹子一边刷牙一边说话的工夫,乌云还没来得及出现,闪电先一步噼开了夜空,还来不及做出什么反应,大雨就倾斜下来,伴着大风,摇曳着窗户,像是要把玻璃打碎似的。顾不上嘴里还咬着牙刷和满嘴的泡沫,裹子冲出去,关紧了窗户。当他回过身的时候才发现昂力和亚亦奴已经趴在沙发上睡着了。 二十一 乱战 入冬以来,金塔马出现了一个难得的好天气。总是脾气暴躁的人也偶尔会露出温柔的一面,就像拳王不要总指望能ko对手一样,偶尔也会有马失前蹄被对手ko的状况出现,这也符合概率论,即再小概率的事情也可能发生,再大概率的事件也可能不发生,没有什么是一定会或必然不的。 一不浑身上下好好打扮了一番,下巴上的鬍鬚被剔得干干净净,脸上几乎洗掉了一层皮,头髮整理的也是一丝不苟,就算他的头上并没有太值得花费功夫打理的地方,可他还是在镜子前搬弄了半天。范思哲的成衣配上一件阿玛尼男士休闲夹克,再在脖子上系一条厚厚的有些夸张的紫色围脖,有点像颈椎病的患者,原本脖子并不是很长的一不只好时刻保持着昂首的姿势,这倒是有助于他对于周边风吹草动的细微察觉。这一身行头都是在裹子的屋子里找到的,却没见他穿过,通常他总是穿着比较正式,只是不知道这些衣服是否原本就是为他自己准备的,因为相对于他的高大身材来说,这几件衣服显然小了一点。脚上的锐步运动鞋是一不特意买的,这样的搭配很适合去逛游乐城。再喷上一些裹子的hugoboss,这也似乎是他有意留给自己的,真不愧是头儿。 当然,除了享受裹子留下来的物质好处之外,一不还不忘照料好裹子留下的花草。那盆杜鹃花能活到现在就不得不感谢一不的精心陪护了,无论多么累,回到家他都会为这盘花浇水,因为从前也没有养花的经验,他还特意买回了一些花肥施进去,一盆看上去已经死了的花居然又活过来了。对于仙人球,一不向来没什么好感,直到在瑰玛的家里也看到了同样的花,他才发觉,有时候外表并不是那么重要,顽强的生命力才更为可贵。当然,更为重要的是每次看到它就会想起瑰玛来,今天是他到金塔马市以来第一次正式出去玩,所以不得不重视起来,就像他第一次执行任务一样,紧张,不免还是有些紧张。 “嘿,太白,我要走了,祝我好运吧。”一不往盘子里加了一些猫粮,这种猫粮是从外地邮购过来的,听裹子说吃这种猫粮太白才会健康茁壮地成长,显然,比起对花的无知裹子更为了解太白。它就像是饿了很久一样嗅到盘子边上,狗吞猫咽起来。太白的吃相很可爱,像一只好久没有捕获到猎物的黑豹。“难怪裹子这么喜欢小猫呢,哦,对了。”一不想起来,裹子叮嘱他要在早餐的时候给太白加一些干了的猪肝,猪肝晒干之后有助于猫的消化,他急忙从冰箱里的猪肝上切下了一小块,加在了猫粮当中。 一不蹲在地上轻轻地抚摸着太白的皮毛,它也扬起头闭上了一对眼睛做出一副睏倦的样子,伸直了猫腿猫脚,向他的身上磨蹭,一不也把脸贴上去,和它做了一次亲密接触,据说这是猫表示友好的一种方式。 “梦剧场,听上去不错的名字。”一不已经开始憧憬美好的一天了。他按照裹子吩咐过的检查了一番屋子里的东西,确定没有异常后才离开。太白则是吃完了猫粮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一跃跳上了沙发,主人不在的时候,这里的一切就都属于它了。 游乐场的外面巨大的牌子上写着“梦剧场”三个字,相信每一个孩子都会嚮往这种地方,据说除了迪士尼这里是规模最大的,今天不是周末,进出的游客依旧络绎不绝,一不也有点蠢蠢欲动了,他看看表,自己有些心急,离约定的八点三刻还有半个钟头。他朝四周望了望,走到了杂志报刊亭。 “来一份早报和一个面包。” 忙活了一早晨,也餵饱了太白,才发现自己的肚子却还是空的。一不一边吃着面包,一边无聊地翻着报纸。报纸的质量逐年下降,几乎看不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不是已经过时的新闻,就是不着边际的奇闻,当然还有更为离奇或者可以用惊世骇俗来形容的各种gg,伴随着面包的被消灭干净,早报也随着面包的外包装一起进了垃圾箱。 一不百无聊赖地看着大门,足足有七八层楼那么高,往门里面望去,各种游乐设施正在运转着,他有些迫不及待了,当然更加迫不及待的是见到瑰玛。 “喂,在等我们吗?” 一不感到有人在身后拍他的肩膀,他转过身去,是阿嗔,她像往常一样穿着一身蓝装,长长的头髮自然地垂到肩上,并没有太多地打扮自己,“喔,今天好漂亮。” “是吗。”阿嗔冲着他笑了笑,就像含苞待放的花朵,并没有从盛开的鲜花丛中脱颖而出,却很有内涵。 一不倒是没有注意到她的微笑,他的眼珠在她的身后乱转,“你在找什么?” “没什么,瑰玛呢,她不是说好做我们的嚮导吗?” “哦,忘记告诉你了,本来今天她是要轮休的,不过早上临时通知她单位有事,所以她来不了了。” “这样啊。”剎那间一不对本次观光的兴趣减掉了一大半,就像是一只漏了气的气球,迅速地坠落下来。 第109页 “怎么了?” “哦,没什么,我是在担心,没有她我们还会不会玩得尽兴,毕竟我也不是本地人。不过没关系,咱们走吧。”一不挥挥衣袖,做出一个冲锋的手势。 到了梦剧场的里面阿嗔和一不才知道,原来这样的名字真不是用来吹牛的。他们尝试了各种器械,落差37米的过山车,穿越隧洞的冒险之旅,碰碰车,笨猪跳,攀岩。当然,比较有难度的就由一不独自来完成了,印象深刻的是开碰碰车,阿嗔居然连碰碰车都不敢开,每一次碰撞都像是发生了车祸一般,看得出她很紧张。时间就在这样的欢声笑语中熘走了,一不和阿嗔登上了最后一个游览项目,也是最有趣的一个,高度为米的观光摩天轮,这里是整座金塔马的制高点。大转轮缓缓地转动,将游人渐渐送到最高处,在那里可以欣赏到金塔马市的全景,刚好适合游览了一天的游客稍作休息。 夜幕降临的金塔马同样有些独到之处,伴随着转轮的缓缓升高,整座城市的轮廓也逐渐呈现在一不和阿嗔的眼前,最好看的要数被如同华灯初上的街道包围着的位于市中心的塔马河了,无论外界如何喧嚣,如何五光十色,它只是静静地流淌着,没有华丽的外衣,没有咆哮的水声,在这样一个灯火辉煌的夜里,一眼望去却依旧是如同夜空中的幕布一样的颜色,它反射起来自四面八方的各种颜色,五彩缤纷到了这里都被化作了一种静谧的亮色,城市的中央因为河的存在而变得不再浮躁。 看着看着,阿嗔有了一种似曾相识的错觉,是水的模样,她见过比这更为宽广更为美丽的水,那里一望无际,同样是夜晚,却没有现在这般嘈杂,只要闭上眼睛用心去听,就可以听到水声,动听的水声。阿嗔不由自主地闭上了眼睛,仿佛又回到了记忆深处的那个地方。 一不则全然没有什么感觉,他只顾吃着手里的冰激淋,“你怎么了?”他发现阿嗔手里的冰激淋正在一点点的融化,“不好吃吗?” 阿嗔慢慢睁开了眼睛,“不是,”说着她咬了一口手里的冰激淋,甜甜的,也凉凉的,这也是冬季的冰激凌所独有的味道,她的眼睛则继续向远处的塔马河望去。 一不的眼睛也跟着望了过去,“有那么迷人吗?” 裹子就像吃一个馒头一样三口两口就吞下了冰激凌的一多半。昂力和亚亦奴都感到奇怪。 “不好吃吗?”两个人异口同声道。 裹子摇摇头,“没吃出什么味道。” “太甜了吧?”昂力看看身边的娅尤莉亚,她点点头表示贊同。 “我也觉得。” 裹子却又摇摇头。“没有啊,不觉得。什么味道都没有,还是买些水果味的比较好。”裹子吧砸吧砸嘴巴,还是没品出什么味道。 “你们继续吃,吃完了我和昂力还要去训练。” 裹子的电话响了,铃声被设置成了nickleback的if everone cared。 “啊,老师,你换歌了。”最惊喜的是昂力,裹子居然把铃声换成了他喜爱的乐队,裹子冲着昂力吐了吐舌头,接起了电话。 “是的,我是裹子。 “什么? “好的,我知道了。”裹子摇摇头,看得出是出问题了。 “怎么了,老师?” “没什么,我们球队的三号人物,思壮受伤了。”裹子吐了吐舌头。 “什么,后天就要比赛了!”昂力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他怎么会受伤呢?” “下午上体育课的时候左腿扭伤了,送到医院,确诊是小腿骨折。”裹子也有些失望,虽然对他而言,那个什么所谓的市篮球赛根本就不值一提。 “我们快去看看吧。” 裹子点点头。 “你怎么了?”看到阿嗔的表情有些呆滞,一不有些不知所措。 “不知道,刚才看到那条河使我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幻觉,你说是幻觉,可我又觉得是真的。” “哦是吗,那是什么幻觉,能告诉我吗?” “我也说不清楚,里面有个高个子的傢伙,我们好像很熟悉,可是我想不起他是谁。” “哦,呵呵,”一不笑了起来。 “有什么好笑的?”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了。别担心,你们很快就能重逢的,相信我。” “真的吗?”阿嗔的样子就像是每一个小姑娘在第一次听了白马王子的故事以后向妈妈求证有一天白马王子会不会真的出现一样,充满了好奇而又显得稚气未脱。 “当然了,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就在一不和阿嗔像是一对并不亲密无间的情侣一样走在金塔马的街道上的时候,身弓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他像是一只放的时间久了的茄子,脑袋直不起来,不得不扶着街边的路灯。 “身弓,你怎么会在这里?”一不和身弓同时看到了对方。 身弓强打起精神,“我是来找你的。” “是吗。可你怎么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 “哦,我昨天又熬夜了。”身弓努力使自己的表情看上去像是一个正常人。 “是这样啊,找我有什么事?” 第110页 “是关于那个老头和怪孩子的。” 听到这几个字,一不的神经又紧绷起来。他拍拍阿嗔的肩膀,“我帮你打个车,你先回去吧,我和他有些事情需要处理,好吗?” 阿嗔点点头。 于是一不为阿嗔叫了一辆计程车,送走了她。 “我们走吧。” 一不跟着身弓上了他的车,一路上不知道转了多少个弯,身弓的脑袋始终有种坠落的趋势,看得出他很想睡觉,这有些奇怪,如果他真的那么困的话,除非是一直在监视着栓老头他们的举动,否则以他现在的状况,就是别人把刀架在脖子上恐怕也不会做任何反抗的。当然,一不也在为自己的安全担忧,他仿佛坐在小船上,晃得厉害。 “你不会睡着吧?”一不捅捅他的腰。 身弓打了声哈欠,“没事,就快到了。” 随着汽车的不断深入,距离金塔马市区越来越远,几乎到了荒无人烟的地方,虽说是荒芜,但一不总有种怪怪的感觉,是似曾相识,又或许是疑神疑鬼。汽车在大约行驶了一个多小时后停在了一处厂房外头,随着汽车的彻底熄火,一不也记起了这个地方,这里应该就是当初救出阿嗔的地方,那个矮个子老头的栖身之所。 “到了。”说完这句话,他便又变得哈欠连连了。 一不朝四周围看了看,这是一片荒芜的地方,厂房不知是何年何月的建筑,周围是一大片寸草不生的土地,除了孤零零的厂房院子便再没有其他的建筑物与之交相辉映,上次来的匆忙,竟然没有注意到这里,尤其是隔着一条马路不远就是一处坟冢,在这样的地方如果不仔细看,根本就辨不出哪里是厂房,哪里是坟冢。一不垫起脚朝院子里望了望,居然连一点光亮都没有。 “你确定是这里吗?”一不用疑惑的目光向身弓求证道。 身弓用手捂着嘴巴,就像平铺开的掌心可以接住从嘴里冒出的哈欠似的,“就是这里。“ “是吗,我以为他们原来住的地方就够破烂的了,现在居然真的搬到这种鬼地方和鬼待在一起了,真是佩服他们,难怪最近见不到他们了。”一不故意说谎,他知道这里是矮老头的试验场,看看身弓的模样,一不感觉可能即将要发生什么事情了,他悄悄地摸了摸口袋,心叫声不好,新换了上衣,枪没带在身上。 “你怎么走的比我还慢吶。” 身弓已经走到了门口,一不犹豫了一下,还是转身就跑。 “哼,这圈套也太明显了吧。”他从来不会做没什么把握的事情。 “既然来了,干嘛急着要走?” 一个人堵在了路中央,他身形消瘦,带着一顶帽子,加上本来天就黑,根本看不清楚他的脸。 一不又往前靠近了一步,借着月光,罹的脸颊从黑暗中显露出来。 “我们又见面了。” “你?我们什么时候见过面?”一不停下了脚步,他将衣服的领口袖口都整理了一番,脖子还是得直着,好在已经习惯了。 “呵呵,还真是贵人多忘事啊。上次你的伎俩也还算是高明,害的我围着那个小混混转了两天。当时他们打架的时候我就发现了你,叫你出来,没成想你连出来的勇气都没有,今天你可是不请自来啊。”一不始终看不到罹的眼睛,他似乎有意地将帽子压低,好让对手产生一种压迫感和神秘感。 “你在说什么。我根本就没跟踪过什么小混混。” “是吗,既然是这样,你为什么会跑到这里呢?” “这里吗,来看望一个朋友。”一不调整着自己的唿吸,罹的厉害他是有所耳闻的。 “是吗,我们不是朋友吗,还说不是来看我的。”罹的眼睛终于露了出来,似乎从里面伸出一只手,一只非同一般的*的手。 “哦,你误会了,我说的是躺在那边的一个朋友。身弓,我看我们还是离开这里吧。”他故意放大声音,才发现身弓已经不见了。 “呵呵,他也是我的朋友,不如我们一起进去喝一杯。”罹边说边添了添舌头,喉结有规律地上下移动着,似乎在故意表演给他看。 “是这样啊,那就让他陪你吧,我还有事。”一不是个精明的傢伙,他从来不会在这种阴森的地方和一眼看不明白的人纠缠不清的,他试图从罹的身边冲过去,他也做到了,因为罹并没有阻拦他。然而就在他的手即将碰到汽车的把手的一剎那,天空里噼下一把刀,将他的手和汽车又分开了2米远,也就是在同时,灯亮了。原来这里并不是那么黑,黑得同马路对面的坟冢都区分不出,而是有人故意关了灯,其实一不早就身在怪老头的厂房里了,而一不的周围则站满了人,个个一身黑衣,目露凶光,少说也有十几个人,将他一个人包围在当中。一不将两只手攥成了一对拳头,左顾右盼。 “识相的话就束手就擒吧。”罹轻轻地摸着自己并不突出的鼻子说,他看上去胸有成竹。 在包围他的人群外围一不看见了身弓,“身弓,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不会是你们合伙设的计吧。” “我不知道!”身弓的疲惫似乎全都消失了,他的这一声喊中气十足。 第111页 “这还用问?”罹抬起头,把一直隐藏在黑暗中的脸露了出来,“上次你们一起爬山也是我安排的,要不是你什么也没吃,我恐怕今天也不用费事了。” 一不点点头,似乎不必再多说什么了,只是感到喉咙有些发干,向下吞咽着口水,口渴却没有丁点的缓解。他索性做出一个摇摆右手食指的手势,示意他们一起上。 “呵呵,很有趣啊。你们都把刀放下,不要伤到了他。” “是。”罹一声令下,黑衣打手们纷纷放下了手中的兵器,这让一不松了口气。 “假使你打得过他们,我就放你走。” “少废话,我打倒了他们你还拦得住我吗!” 一不知道在这样双方人数对比失衡的的情况下要出其不意,他的脚底下像是装了弹簧,高高跳起来踢向罹的脸。这一脚也不偏不倚地踹在了罹的鼻子上,血几乎在同一时刻流了出来,打手们也在同一时间围了上来,顷刻间,身前身后,左面右面都有拳头带着风声飞了过来,看不清,也听不清。 一不的格斗技巧是裹子教的,一拳一脚都能看到裹子的影子,可惜都只是神似,没有什么内在的力量,他既不能跳得像裹子一样高,也同样不能像他一样有力度,很快他就感到后背,左膝,右臂,后脑,除了一直保护着的面部以外都遭到了攻击,打手的拳头可不是一般的力度,几拳下来,一不已经有些吃不消了。他终于被不知是从哪里伸出来的一条腿绊倒了,随即失去了平衡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几双大手顷刻就把他摁在地上,再没有半点动弹的力气了。 “呵呵,”罹用纸巾塞上了被踢破的鼻子,“你这小子,还算是有两下子,不过也仅仅是两下子,我这里有这么多双手,还怕你这只到手的鸭子飞了不成。”罹取出了纸巾,血已经不流了。躺在地上的一不才发现原来那个矮个子也在,只是他的个子太小,之前根本没有注意到他。 一不见过老头对阿嗔的所作所为,心想不会也遭受到同样的待遇吧。 “别太担心,我们只是请你来做个小小的试验而已。把他扶起来。”罹命令道。 就在克博士的脸上露出得意的微笑,双手手掌相互摩擦跃跃欲试的时候,也就是在罹的脸上露出诡异的微笑,一只手还在摸着有些疼的鼻子心满意足的时候,也同样是在每个打手都松了一口气还在回忆刚刚的激烈打斗特别是一不的敏捷身手而志得意满的时候,其中的一个按照罹的吩咐伸手准备去扶躺在地上的一不,一把飞刀,确切的说是一把飞行的匕首不偏不倚地从罹的脸旁飞过,要不是罹警觉地做出一个闪躲的动作,匕首就不仅仅是飞过了,并且速度并未放慢,而是直接插进了一个打手的手掌,“啊”地一声,那个打手痛苦地捂着自己的手摔倒在地。 一不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混战就开始了。 临阵折损大将是兵家大忌,可偏偏让裹子的一群原本就羸弱不堪的军队干上了,大家似乎都不再对两天后的比赛报什么希望了。一整堂训练课都像是裹子一个人的表演,不是球技的表演,而是对于乏味说教的升华演练,然而无论再怎么升华,这次都无济于事了。大家原本被他鼓起的那一点点自信心似乎伴随着月亮一起躲到乌云后面了。 “好吧,今天就到这里,大家回去休息吧。至于拿什么弥补,我会在明天的课上通知大家的。” 尽管每个人都无精打采地挪着步子,球场还是很快就*了,只剩下昂力裹子,和看台上的亚亦奴了,亚亦奴也从看台上跑下来了。 看着表情失望的昂力,裹子很想安慰几句,但不知从何说起。 “老师,可以上替补队员啊。”以亚亦奴的眼光来看,似乎除了昂力之外大家的水平都差不多。 这次连裹子都在摇头,“你说的没错,大家的水平的确差不多,不过替补们还是差得很多,其实我只打算在打比赛的时候让他们上几分钟,有可能的话就不上。”裹子吐了吐舌头,他有两个喉结,似乎更容易口渴,他喝了一口水,继续说道,“最为关键的是他是队里唯一的大个子,篮球需要高度,所以他是没法替代的,你明白吗?” 亚亦奴摇摇头。 “你不明白?” 亚亦奴点点头,“太阳离开了谁都转,不是吗?” “呵呵,”裹子摸摸亚亦奴长长的头髮,“你真的只有13岁吗?” 亚亦奴又遥遥头,“他们谎报了我的年龄,其实我只有11岁。” “什么?”裹子的惊讶即是因为他这么小就上了高中,还有个原因就是原来认为他个头太小,可如果是这样的年龄的话就不应该被称作是小个儿了。 “老师,我有一个提议。” “什么提议?” “让我加入你们,虽然我不能顶替那个大个子,可是我可以很好的分配球,有了我,你们的球队的整体实力都能够提升。” 亚亦奴的话使得一直沉默不语的昂力笑出了声,“你,不是开玩笑吧,我们的小天才。” 裹子也认为不靠谱。但昂力提出了一个更不靠谱的建议。 “他的话倒是提醒了我,不如老师你扮成是思壮的模样,替他比赛吧。” 第112页 “我?”裹子指着自己鼻子的样子更像是看完了经典的恐怖片,“我已经三十几岁的人了,孩子,你不是把我当傻瓜,就是把全人类都当成傻瓜。” “没关系的老师,你的外形特别年轻,只要把鬍子剃干净,我会告诉他们说你留了三级。嘿,你觉得怎么样?”昂力用肘子去推搡亚亦奴,才发现他已经不在那里了。 亚亦奴像模像样的抱着皮球走到了场中央。 “你要干什么,想扣篮吗,再长100公分吧。”昂力显然不相信亚亦奴能有什么能耐。 “你以为篮球仅仅是扣篮吗,来吧,我们两个试试。”亚亦奴扶正了眼镜,向昂力做出了一个&ldquoe on”的手势。 昂力觉得很好笑,而裹子却并不这样认为,因为他看到了刚才昂力错过的一幕,亚亦奴将皮球在身前身后连续做出了十几个运球动作,皮球在地板上像是被恩了快进键,如果不是仔细看根本看不出球在上下颠簸,接着他急速跑到篮下一计空中换手上篮后抓着皮球又回到了中场处,这一过程不到10秒钟,昂力才转过头来。 “去吧。”裹子示意昂力,让他接受挑战。 “老师你不是开玩笑吧?” “不试的话你会后悔的。” 昂力向来不会违抗裹子的命令,他站起身,准备接受挑战。当昂力的眼神和亚亦奴的眼神交汇在一起的时候,他正在扶眼镜。 “输了可不许尿炕,听见没,小东西。” “没关系的,你尿吧,反正不是我家的床。” 十几个人对二十个人,人数上相差并不悬殊,然而结果却是悬殊的一边倒。刚刚还生龙活虎的围攻一不的那群黑衣打手们如今全部趴在了地上,是被名副其实的打趴下了。而站在地上的依然是一群黑衣人,黑色或许是永恆的流行色,在赛场上你永远也看不到比赛双方身着同样颜色的服装,而在这里丝毫不必忌讳都是黑色,只要分得清楚是敌是友就万事大吉了。被包围在中间的也换成了罹和克博士。此时的克博士既是幸运也是不走运的。幸运是因为他的个子小,刚好可以躲在罹的身后,不走运的是,以他这样的身体条件,一旦前面遮阳的大树到了,对付他也不会比捏死一只蚂蚁费事多少。 罹依旧在摸着自己的鼻子,似乎又有血流出来,“你们是什么人?” “识相的话就快点走开,我们要找的是你身后的侏儒。” 为首的傢伙发话了。 克博士尽量又向罹紧了紧,用手抓住了他的衣服。他只是僱佣打手打过别人,却从来没有被别人找来的打手打过。 罹的表情依旧如故,只是手已经伸到了口袋里。 “要是我不走开呢?” “那就请你走开。”为首的傢伙说着话就摆出了一副向前沖的姿势,于是其他人像接到指令的飞弹一样,从发射架射向目标。 克博士闭上了眼睛,身弓和一不则瞪大了眼睛,已经退出战区的他们可以期待一场大戏了。 这是一不第一次见到罹这位同事出手,看过之后便要终生难忘了,之前对于那一脚飞腿不是碰巧才踢到罹自信满满的一不立刻就收回了这种想法,因为他看到的罹已经不是再用简单的格斗技巧在打斗了,简直就是一个武林绝顶高手在对阵一群武林高手。武林高手和普通人的差别已经是巨大的了,而绝顶高手和高手的差距同样是如此悬殊,以至于人们会误以为那些高手是徒有其表。最神奇的是,他像是一只兇残的勐兽一般,四肢并用地将自己扔到了天空中,又像舒展的老鹰一样落下,尖利的爪就深深地刺进了对手的肉皮中。能够跳得这么高恐怕也只有在武侠小说里面可以见到。更可怖的是他的眼神,目露凶光,真的就像野兽一般。 “刚刚那一招是什么?”身弓完全没有了困意。 正专注于罹惊世骇俗的表现的一不胡乱回答道,“饿虎扑食。” 血,是鲜血,罹已经捡起了一把刀,这次他的一双血红的眼睛找到了上色剂,那就是真正的鲜血,他丝毫没有心慈手软的意思,他像一只杀红了眼的豺狼,完全看不出一不印象中他应有的阴柔,或者完全看不出是他。罹手起刀落,朝着一名对手的脑袋噼了下去。 “助手!” 这一声可以说是拯救了那个即将脑袋开花的傢伙的性命,因为罹已经用余光看到了,看到了一个人正用枪指着他的脑袋。 “谁?”罹的声音已经变成了小声的咆哮,可那也是咆哮,浑厚而低沉,居然连声音都改变了。他一边说一边抬起了头,大睁着眼睛,锐利的目光向用枪指着他的人投去。 她居然是个女人,她的迅捷使得她是从哪里冒出来,又是如何掏出枪的这一系列动作都没人看见,她伸出纤细的手摘下了挂在耳朵上的墨镜,“好厉害啊。” 透过浓浓的夜幕,一不对眼前的女人产生了一种似曾相识的错觉,“我怎么好像见过她。” 罹似乎也有着同样的感觉,他的目光中流露出的杀气居然散去了,这也太不像一只失去了理智的野兽了。 “是你。” “怎么你认识我?” 对方很好奇。诚然,对手是个美丽的女人,但似乎也不至于发生这样的一幕,罹放下了手中的刀。看得出,见到刚才还生龙活虎的罹这么痛快就缴械投降了,她的眉目间也显露出几分惊讶的神情。 第113页 “你终于放弃了?” 罹点点头。 “马上给我滚到这边来!”她大叫一声,所有被罹打得狼狈不堪的手下像是集体搬迁的旅鼠,连滚带爬地躲到了她的身后。 “说吧,你为什么会到这里。”罹的表情恢復了,既不像在一不面前表现的那样诡异而狡诈,也不像面对一群打手时的兇残绝情,而是像个正常人。 “我是来要人的。” “谁是你要的人?” “我儿子。这个老头知道怎么回事。” 罹闪开了路,叫克博士站出来说明情况。克博士像是一只不愿离开母鸡温暖的羽毛的雏鸡一样扭捏着不肯出来,罹一把把他提熘出来。 “哦,她就是我和你提到的把亚亦奴带走的他的后妈。”老头还是尽量靠近罹,尽管他们之间已经是零距离了。 “扯淡,我是他的亲生母亲。” “什么?”惊嘆的换作了罹,“你是说亚亦奴是你的孩子。” “对。十年前,因为种种原因,我不得不把他送到了这里的孤儿院。可是后来,当我准备接他回家的时候,才知道他被人领养了。我当时也很欣慰,因为毕竟孩子有了正常人家的照料,总比跟在我的身边打打杀杀强得多。作为孩子的母亲,我只想再见他一面,确定他是幸福的。然而令我没想到的是,领养他的居然是你这样一个糟老头。而且当我得知你们是用我的儿子在做什么鬼实验的时候,我更加不能容忍这样的行为在我的儿子身上发生,于是我从你的身边抢走了他,对吗?” 克博士点点头。 “你难道已经忘了我对你说过的话了吗?”女人的质问声好似坚硬的石头,被投石机抛了过来。 克博士摇摇头。 “你说什么!” “我的意思是没有忘,”克博士紧张地打了一个机灵,“你说你要把亚亦奴带走并收养他,让我从此打消对他的坏主意,我都照办了。” “你这叫照办?你居然派人在趁我不在的时候打倒我的手下把他又抢了回来,这叫照办吗?”她把枪口顶在了克博士的脑袋上。 克博士的脑袋上的汗水就像一台水加的太满的加湿机,全都溢了出来,“不是我,是他让我这么做的,亚亦奴也是他从孤儿院抱来的,你去问他。”他用手无力地指着身边的罹,同时闭上了眼睛。 她的目光也转向了罹,“你是谁,我从没见过你。” “你并没有说过孩子是你的亲生儿子啊。”两人显然讨论的不是同一个话题。 “那又怎么样,把我儿子交出来,我的手下调查说他被你们抓回来了。如果被我发现你们还在利用他做那个骯脏的试验,我会立刻打爆你的头的。”枪口再次对准了罹的脑袋。 罹的脸上丝毫看不出惧怕的神情,倒是有些着急,是为亚亦奴着急吗,“我不知道啊。” “你说不说,再不说话就打爆你的头。”她的手已经开始无限接近扳机的位置。罹头顶的青筋已经鼓了起来,他将全身的力量蕴藏在两条腿上,准备做最后一搏。 就在千钧一髮之际,就在她的手指即将要接触到扳机的一刻,也就在罹即将准备冒死一试躲开子弹的时候,一个之前没有露面的小弟急匆匆地跑了过来,“等一下,老大,有亚亦奴消息了。”他手里捧着一部手机,就像是刚刚完成了马拉松跑,所不同的是他并没有倒下去。“刚刚从新努尔传回来的消息,少爷在失踪了几天后又出现了,现在正住在那个老师家里。”他一边喘气,一边把电话递给了她。 她看了看电话号码,果然是从新努尔打来的,她又拨回去进行了一番核实。 “好吧,也许是一场误会,我们走吧。”她收起了枪,她的话就像是输入到电脑里的指令,而每一个傢伙都像是接收指令的机器人,跟着她一起离开了这间阴暗的小院。一不感到庆幸,不管怎么说,这里没有多出一个冤魂,一不也悄悄地跟在后退的人群中离开了这个恐怖的地方。克博士一直拉扯着罹的胳膊,他看见逃跑的一不了,然而罹却没有半点反应,他的眼睛一直盯着她离去的身影,直到她的身影完全消失在朦胧的夜色之中。同样离开的还有身弓,几天来他都感到有点头痛,而头痛的后果就是找不找北,他不知道为罹工作是对是错,至少现在看来是个天大的错误。 昂力同亚亦奴的较量完全出乎裹子的意料,他不得不怀疑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刚才看到的亚亦奴完全不是这个样子的。昂力则丧失了所有兴趣与耐心,他把球高高地抛在空中,任由它暂时脱离地球引力高高地飞翔,下坠,然后落到裹子的手里。而亚亦奴,正气喘吁吁地坐在地上,他的表情倒不是很失落,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就像刚才的狼狈都不是他一样。两个人完全不在一条水平线上,其实一个应该被划分在儿童组,而另一个可以进青年队了,无论从对抗性还是力量速度,亚亦奴都明显是个小孩子,年龄上他们相差了7年,而篮球方面似乎差了一个世纪。其实对抗早在第一回合他被昂力轻轻扬起的手臂刮蹭而倒地不起就已经结束了。 裹子看看亚亦奴,他也正看着他,突然他递给了裹子一个眼神,裹子似乎明白了。 第114页 裹子还是上前安慰了昂力,“只要你尽力就可以了。” “恩,”昂力点点头,“可是我不想再得倒数第一了。” “当然不会了。你在外面等我一会儿好吗,我想和亚亦奴聊会儿。” 昂力用不屑的眼神看了一眼依旧没有站起来的意思的亚亦奴,在心里暗暗发狠道,“还不如刚才再使大点劲儿直接送进医院呢。”心里这样想,他还是拽起了亚亦奴,“还是那句话,想玩篮球的话,先长高100公分再说吧。” 目送走了昂力,裹子还没开口,亚亦奴先说话了。 “老师,还是把我吸纳进来吧,我可以在关键时候上场。” “你是说让你做秘密武器?” 亚亦奴点点头。 “你刚才为什么不在昂力的面前露一手,而是故意让他打的很狼狈呢?” “呵呵,如果让他知道的话,我还叫做秘密武器吗?”亚亦奴笑得很灿烂,裹子觉得有些奇怪,似乎和平常不一样。 “对了,你的眼镜呢?”原来在刚才的对抗中,亚亦奴的眼镜被撞飞了。 “对啊,眼镜,我的眼镜哪里去了?快帮我找找。” 当裹子帮他找到眼镜的时候,其中的一块镜片已经摔碎了,亚亦奴戴上它,有种看万花筒的感觉,也同样有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没事吧明天带你去再配一副。” “我没事。我的意思是让我当你的副手,作一个助理教练兼秘密武器,平常是助理教练,关键时刻成为制胜武器,怎么样?”透过摔碎的镜片,裹子又多出一个脑袋和几条胳膊。 裹子摇摇头,“你在说什么?” “把战术板递给我。”他从裹子的手里抢过了战术板。 战术板是每个教练员通常用来指挥场上的一举一动,对战术进行演练的道具,上面通常会画一个篮球场的草图,用不同颜色的笔标出每一名球员的位置,以及跑动路线,而裹子的战术板则让亚亦奴吃了一惊,上面是一个卡通小人大力灌篮的图画,透过摔碎的镜片看到的是一个伸出无数手臂同跳跃的篮筐大战的图画,“哇,老师你画得真不错。” “你究竟想说什么?” “制胜的策略。”亚亦奴很认真地擦掉了裹子的杰作,代之以一道道真正的线路图,“你了解中学生篮球和职业篮球的区别吗?” 裹子微笑着摇摇头,事实上他连篮球也不懂。 “在中学生比赛当中,假如一个队里有巨人级的球员的话,那么毫无疑问,几乎所有的球都会传给这个高个子队员,因为他们通常是战无不胜的,而我们恰恰可以利用这一点,老师请看。” 亚亦奴把战术板递给裹子,上面已经用红蓝笔画出了一系列的线条,“我们的唯一一个大个子球员受伤了,所以我们可以派出两个4号位作为先发,就站在这个位置和这个位置上。”亚亦奴一边说一边把位置给裹子标註在图版上,“他们两个的任务就是防住对方的大个子。当对手明显比你高出一大截的时候,如何争抢篮板球呢?” 裹子一脸迷惘。 “对啊,我就没有听老师教过他们,是故意留一手吗。应该採取前后夹击的办法。我们两个4号位的队员就对对方的大个子实施前后夹击,你知道,通常皮球会先落到高个子的手里,可是不会很牢固,而我们的队员因为在前后夹击他,造成他的重心不稳,球很容易脱手,这时,我们的后卫,也就是昂力,只要跟过去把球接好就可以了。 “当大个子进攻的时候,还是这个办法,我们的队友要採用绕前的方式,就是尽量不让对手接球,然后小个队员从后面包抄过来实施抢断。在这样的逼抢下,业余选手一定会慌乱,这样我们断球的机会就大大增加了。” “你说得有些道理,可是我们派两三个人去夹击他,那必然会把这名队员空出来。” “老师你不愧是专业教练,可我说了,这是业余比赛,业余比赛里他们会千篇一律的把球传给最强点,而最强点就是这个制高点。而场上的5个人的水平绝对不像专业队那样,露出的这一点,我保证是个给他十次机会也未必能把握一次的角色。” 裹子看着图版上花花绿绿的线条,有点眩晕。 “接下来就是赢球了。这还得感谢你这样一个专业教练。” “我?”裹子不知道他指的是哪一方面。 “对,老师。我看了好几趟你们的训练课,老师都是带着大家在跑圈,从未讲过什么战术方面的东西,只是鼓励大家是一个坚强的整体,这是非常正确的。业余比赛当中,队员们的体力通常是有问题的,因为他们平时的训练与其说是训练倒不如说是游戏。而我们的队员,每天都进行着不亚于田径队的体能训练,这就使得我们的队伍有了战胜他们的砝码。依照我刚才说的战术,我们防死了对方的大个子,可以保证上半场不会落后太多,而到了下半场就是我们的时间了,我们用跑不死的体力同他们周旋,出现在每一个指定区域里,然后开始反击。我看过了,所有队员中,昂力是最出色的,这时候让他接管进攻,如果还是搞不定,就派我上场,我们肯定能够以摧枯拉朽的尽头将对手歼灭。”最后,亚亦奴在对方的半场区域上写了一个大大的ko。 第115页 “你真是个天才,好的,就让你当我的助理教练。”裹子用手使劲地揉搓着亚亦奴的头髮,把他的眼镜又弄歪了。“那么助教先生,我还有个不明白的地方。” “是什么?”亚亦奴扶正了眼镜。 “什么是4号位?” 今晚的打斗一不着实伤得不清,躺在床上,脑袋还在一阵一阵地疼。他一手捂着脑袋,一手抚摸着太白,它的毛很柔软,有点像人的头髮。 “那女的到底是谁呢?”他忍着不算剧烈的疼痛,翻阅着储存在脑海里的相册,一张张照片走马灯似的划过,终于在她的影像前停了下来。 “居然是她。” 一不的脑袋似乎疼得不那么厉害了,一天的晴好天气就此结束,起风了,风穿过门窗的缝隙,捲起了厚厚的窗帘,吹到一不的身上,他不禁打了个寒战。 二十二 笔记 见识过亚亦奴的智慧与球技之后,裹子更加怀疑他是否是个普通人了,但至少在他的那台精密的探测器上没有任何的显示。也许是灵敏度被设置的太低了吧,当然,假使它的灵敏度被设置的太高的话,许多人都会被算作异能人,或许裹子也会被计算在内,看来有的时候也不能过分相信科学仪器。裹子还记得起这台人体特异能量探测器最后一次发出警报的情况,是在碰到拿师的时候,看来它还是能够正常工作的,但愿亚亦奴只是个智力超常的傢伙而已。然而这仅仅是裹子一厢情愿的想法,他总觉得人一旦具有了某种特殊的本领后就会变,说不好会变成什么样。 裹子正学着慢慢改变,变成一个合格的体育老师,一个不会打篮球的篮球教练,不过他并不担心,因为他的身边坐着亚亦奴,这个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一些的傢伙,他换了一副眼镜,除了裹子谁也不知道,因为是一副款式和过去完全相同的眼镜,除了度数,没错,他的眼镜度数又增加了些,照这样的速度发展下去,该担心他还能不能看清战术板上的路线了。裹子几乎是在对抗所有的队员,最后不得不以编外队员的身份让他搭上了末班车,有时候教练也不得不权衡利弊,没办法像个专制的暴君一样说一不二。 学校向来很重视市里的篮球赛,大约在十年以前五中还拿过全市的冠军,当然在那以后的十年里战绩则惨不忍睹,前后七次勇夺最后一名的桂冠,彻底丢尽了篮球名校的脸。新努尔是个大区,除了新努尔市区以外还管辖着六个县和三个地区,所以这并不是一场规模不大的运动赛,特别是今年的参赛队伍中多了一个邀请队,去年全国中学生锦标赛的冠军队。坐在大巴车上的队员们都有了一种如临大敌的紧迫感,似乎真的成了专业运动员,虽然这并不事关什么国家荣誉,但至少谁都不愿再次面对倒数第一的成绩,因为那样的话,就会是一个尴尬的三连冠了。 大巴车似乎也感到了这份凝重的情绪,速度怎么都提不起来,看着一辆辆汽车从它的身边超越过去,它却无动于衷,让人开始怀疑它的引擎,是否真的有足够的马力。又是那条熟悉的盘山路,几天时间里裹子第三次上了这条盘山路,而且每次都是相同的遭遇,不知道这一次是否还会同上次一样。 正琢磨着,天空像是约好了一样又一次出现了乌云,它似乎也在用调皮的眼神看着裹子和他的队员们,提醒他们,它要打喷嚏了。裹子把脑袋伸到窗户外面,看见那片云就像一艘巨大的宇宙飞船一样朝着这边移过来,它到过的地方就放晴了,只是不知道会不会平静地度过裹子他们的巴士车头顶的这一片狭小的蓝天。他把脑袋缩了回来,看看亚亦奴,他正在翻着手里的漫画书,是时下流行的《死神》。 “你相信上面说的吗?” 亚亦奴点点头,“你呢?” 裹子摇摇头。 “为什么不相信?” “我的意思是没读过,不知道。” “哦。”答应一声他便又把头埋了下去,书里面似乎真的有种魔力,无法抗拒的魔力。 裹子还在关注着天气,新努尔的天气真的很奇怪,似乎季节是和其他地方反着的,当然,他也在找寻巨人的影子,他的信号应该再次出现在道博士的仪器上了吧,不知道他会不会出来迎接他,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他倒是可以不在乎是否会吓到这些少年。 一切都很平静,除了天气,那一块阴霾终于还是在它离开裹子他们的巴士车上空之前爆发了,响亮的雷鸣声让裹子又紧张起来,而他朝后面座位上的昂力看去,他却已经进入了梦乡,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其他人的身上,运动员们除了拥有异于常人的体力之外还有易于常人的睡眠本领,在震耳欲聋的雷声中,他们都进入了自己的世界,在他们的世界里可能发生任何事情,只是不知道会不会发生车祸,或者有个像传说中的金刚一样的巨人从山谷中突然跳出来,却不是为了可爱的姑娘,而是已经紧张地缩成了一团的裹子,那样的场面似乎有些滑稽,裹子不敢再想了。他再一次把目光投向亚亦奴,他是少数几个清醒的人,而他也不呆在现实世界里,他已经进入到那个由漫画家编织的世界里了。 “嘿,嘿。”他捅了亚亦奴几下,他才转过脸来,没有什么表情,“真的有那么好看吗?” 第116页 亚亦奴没有回答,从书包里又掏出一本扔给了裹子。裹子翻了翻,居然是日文原版的。 “你读得懂日文?” “自学的。” “哦,怪小孩。”裹子在心里这么说着,身边的怪小孩似乎多了一些。好在天公还算作美,只是干打雷不下雨。尽管如此,大巴车依旧开得很慢,这让裹子踏实了不少。 千篇一律的故事不是好的故事,但有一个例外,那就是肥皂剧,而千篇一律的天气也一定不是好天气,梅雨天气会造就洪水灾害,而干旱天气会制造沙漠,就像骑耷朵朵。幸运的是这一次只是干打雷,也许乌云的下水堵塞了,总之等它疏通好了的时候,巴士校车已经驶出了那一片浓云,裹子也算松了一口气,不知道道博士家里的厕所是否也需要疏通了,要是那样的话,或许他的那个皮踹子又可以派上用场了。 终于下山了,巴士车拐到了另外的一条路上。而不是驶往金塔马的路。看着那条通往金塔马的路越来越远,有一种依依惜别的感觉。雨过天晴,乌云过后也是同样的效果,只是不会出现彩虹,裹子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彩虹了,每次都是在雨中穿行,像是一台织布机,只能来回穿梭,想停也停不下来。 巴士车终于驶出了山区,又见到了平坦的原野,有种久别重逢的感觉,尽管只是分别了两个小时而已。经歷充沛的队员们也纷纷从周公那里回来了,一个个大睁着惺忪的睡眼看看外面的风景,继而把视线转回来,百无聊赖地看着自己的同伴,想说话却没有话题。 “老师,唱支歌吧,太无聊了。”最后一排的队员提议到。这也得到了大家的热烈响应,一些还在睡梦中的队员也被叫醒了。 “是啊。从谁开始呢?” 大伙都把目光投向了裹子,裹子微笑着吐了吐舌头。 “当然可以。不过我唱完了,大家也要轮流唱,好吗?” “好啊。” 裹子从座位上站起来,试了试嗓子,他回忆着,确定没有在这帮孩子们面前唱过,“那我就先来一首。”不出他自己的意料,想了很多首歌的歌名脱口而出的还是那首《我会永远记得那一天》这就像是早餐一样,不会因为昨天吃的太饱今天就不吃了,除非是减肥,这首歌已经成了裹子的生活习惯,就像是习惯了看人的不为人知的一面和四处漂泊一样。就在裹子陶醉在自己的歌声当中的时候,汽车突然勐地晃动了一下,就像是《变形金刚》里的擎天柱试图变形一样,跳了起来。 “地震了吗?” 显然不是,原来是一辆黑色的轿车,它像是装上了火箭一般,从巴士车的身旁沖了过去,那架势像是要去命中目标一样。 裹子的歌被迫中断了,还没回过味儿来,就又过去了几辆同样速度的车。车速确实太快,裹子没能看清车的模样。他又看看亚亦奴,他一点也没有受到影像,还在翻着手里的漫画。 “就到这里吧。” 大伙愣了几秒钟,接着是热烈的掌声,和欢唿声,“没想到老师唱得这么好啊。” “呵呵,”裹子只是傻笑,“你们继续吧。” 缓慢的巴士车在那些风驰电掣的汽车面前成了老爷车,可是谁又在乎呢,大伙都处在欢声笑语中,暂时忘记了即将到来的激烈比赛。 “嘿,”裹子又捅了捅亚亦奴的胳膊,“你想过吗,假如我们拿了冠军,每个人都会得到一笔数额不小的奖学金,还有照顾分数,你会怎么办。”他总是试图走进这个天才少年,就像迫切希望走进昂狄的生活一样,这大概是一种本能,就像猫天生有着捉老鼠的本能一样。 “我妈妈很有钱,我也不需要加分,一切都是因为好玩,这就够了,老师你不需要过分感谢我。” “哦,是吗,那你的妈妈呢,怎么从来没见过她呢?” “你会见到她的,刚才过去的汽车看到了吧?”他眼睛依旧没有离开过手里的漫画书。 “我当然看到了,我以为只有你没看到。” “是我妈妈的车,我想她是来找我了。” “什么?” “别大惊小怪,我对那车的声音很熟悉,你的听觉不是也很灵敏吗?” “这你也看出来了。” “当然我亲爱的老师,我们或许还有很多共同之处。”亚亦奴继续翻着书页,真的很难相信通过一本漫画就能掌握一国的语言。 大巴车在经过了3个多小时的行程后终于驶进了努尔区,这里是新努尔市辖下距离市区倒数第二远的区,名字就叫努尔区。市篮球赛在每一个区县轮流举办,今年的承办权到了这里。这里的风光与新努尔截然不同,没有海,没有山,人也不多,像是到了世外桃源。距离比赛还有一天的时间,裹子他们的巴士车停在了天门山饭店外面,所有的参赛队伍都被安排在这所宾馆。 裹子率领着手下的精兵强将下了车,他抬眼看了看眼前的这座并不是很豪华的宾馆,“天门山饭店,倒是很气派的名字。” 停在他们旁边的是一辆黄色的校车,从上面也刚好走下了一批队员,他们每个人都像是经过长途跋涉来到这里的,显得极度疲惫,几乎是拖着身体在走。运动服的背后写着“新努尔发射场”的字样。 第117页 “他们怎么会这么累呢?”裹子总是很好奇。 “因为路途遥远。”尽管裹子只是自言自语,还是被亚亦奴听到了。 “是吗,新努尔有那么大吗?” “你知道有个叫火星城的地方吧?” “骑耷朵朵?” “对,就是那个什么‘耳朵’的地方,新努尔发射中心就在那座城市附近,虽然地图上没有标註,但是我知道具体坐标。” “什么,怎么又是这个小地方。你怎么知道它的具体位置的?”裹子还想继续问,亚亦奴已经跑进宾馆里去了。 又一辆大巴在这个时候也不期而至了,宾馆门前不大的停车场挤满了大巴车,几乎没有富余的车位了,裹子不得不惊嘆驾车人的熟练技巧,他似乎能够在只能通行一辆车的车道上随意转弯,因为在他看来那么狭小的空间这么个庞然大物是无法转过身来的,可它居然做到了,或许你不能因为擎天柱的外表就断言他是只大笨象,裹子很有兴趣看清楚司机是怎样做到的,不过车已经停稳了,几乎是停在了为他的车量身定做位置上。整个停车场的车位这下被全部占满了,就像是蓄势待发的战车,只等战斗的号角吹响。 接着,一个接一个参赛队员从车厢内走了下来,他们也正如即将踏上战场的正规军一般,很有秩序地下了车,又一个接一个地从裹子的身边走过,仿佛是在向他示威。他们就像是正规的篮球运动员,这一点从平均身高就看得出来,大约一半队员都比平时总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的裹子要高,当然最夸张的要数最后一个下车的队员,他就像是踩着高跷下来的,要不是两条竹竿一样的长腿前后有节奏地晃动,一定会被误认为是插在稻田里吓唬鸟的稻草人,且不是一般的鸟,至少是老鹰,用四个字来形容,就是好高好瘦。当他从裹子身边走过时,裹子特意目测了一下他们之间的差距,超过了20公分,他大约是道博士之外裹子见过的最高的真人了。 裹子吐了吐舌头,“看来我们有麻烦了。” 除了恐怖小说,一不最爱干的事就是看比赛,无论是篮球足球还是冰球。他的这一爱好似乎也感染到了太白,它也正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一双像是得了黄疸型肝炎的眼球随着电视里在空中飞来飞去的篮球转个不停。 一不则一边吃着玉米卷,一边沾着番茄酱一边吃着奥地利火腿,一边不加分辨地往嘴里塞着薯条,这些举动很快就把太白的眼睛从电视上吸引过来,“不是刚刚餵过你吗?”一不一边摸着太白还有些湿滑的皮毛一边看着电视说,让猫洗澡可不是一件比打篮球容易多少的事情,不过今天一不就做到了,就像电视里的中国队居然战胜了美国队,这不会是真的吧。一不关上了电视。 一不走到窗边,轻轻掀起了窗帘,朝外边望去,四周很安静,小区里鲜有进出的人。 “不知道那小子在打什么鬼主意。”从罹的手心逃出来之后,一不的弦就一直紧绷着,连每一阵刮进来的风似乎也变得疑点重重,像是有人指使它吹进来的一样。一不关了电视,用凉水好好沖了一把脸,感觉清醒了一些。电话也像是约好了一样,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 “阿嗔啊,你好啊。” “好久不见。”听筒的那一边,阿嗔正在翻看着刚刚找到的一个小册子,一直装在她被抓到金塔马时穿着的那件外套的口袋里,因为上着一把锁,因此一直没有打开。今天,她突然萌发了把锁子撬开的想法,这也并非是一件高难度的事情。 “开什么玩笑,仅仅一天而已,怎么了?” “能到这里来一下吗?我发现了一些重要的事情,需要你的帮助。” “重要事情?”一不紧锁着眉头,阿嗔能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难道是关于那个侏儒的吗,“好的,我马上去。”这倒是离开这所阴森森的屋子的好方法,不知道是谁的主意,居然把墙壁粉刷成了绿色,在他的眼里,绿色似乎也跟罹搭上了关系,特别是他头上戴着的那顶小红帽。他的视线又转向了太白,它正沉浸美梦里,或许在梦中它遇见了自己的梦中情人,一只纯白色的波斯猫,正在孕育着它们一生当中一百多个宝宝当中的一个,计划着到塔马河边去度蜜月,整个一白天的大多数时间里,太白都会保持这种团缩在一起把自己打扮成毛线团的很酷的姿势。一不关上了门,门响的声音也惊醒了美梦当中的太白,它睁开眼睛,特意把它们眯成一条缝,然后从沙发上爬起来,伸了伸四条看似瘦弱的腿,或许你会以为它想要起来活动一下了,答案却是又趴了下去,这次脑袋埋得更深了,或许是继续完成它刚刚未完成的梦去了。 年轻的巨人队员也在伸着看似瘦弱的胳膊腿,像他这样的两条大长腿在汽车里狭小的空间挤了这么久也是应该好好活动一番了,他丝毫没有注意到周围人对他的关注,因为他早就习以为常了。 “他就是我们的对手,好可怕啊,高中生可以长得这么高吗?”餐厅里打饭的队员们正在排着队,亚亦奴倒是个机灵鬼,他已经打好了两份,一边看着一个个生勐的面孔,一边往嘴巴里送着食物,像是在嚼着俄罗斯的大列巴,嚼啊嚼,也尝不出什么味道来,就随着喉管壁的前后蠕动送进了不大的胃里。 第118页 裹子回到了座位上,他接过了自己的那一份。 “是给阿嗔姐姐打的电话吧?”亚亦奴的视线转会到了餐桌。 裹子点点头。 “她说什么了吗?” 裹子摇摇头,“刚刚一直占线,然后就是无人接听,她好像在刻意迴避我。”裹子真的陷入了困惑之中,这种困惑也许只比对于昂狄的困惑少一点点。 “没准儿她还在生你的气。” “对啊,”裹子瞪大了一对细而长的眼睛,“生我让她当你的家庭教师的气。” “呵呵,那可不能怪我。” “快吃吧。”裹子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一份饭似乎对于他来说有些微不足道。 昂力则一直坐在另外的一桌上,他和队长被分在了同一间屋子,而裹子则安排自己和亚亦奴住在一起,昂力摇摇头,“老师在干什么呢?” 吃过了晚饭,裹子指示他的队员们回房休息,准备第二天的比赛,五中的对手也足够强大,上届亚军队。而裹子则和亚亦奴一同进了房间。 “长夜慢慢,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亚亦奴用一种试探性的眼光看着裹子,确定他没有回答的意思之后,才退去了上衣,房间里很热。亚亦奴打开了电视,正在重播早些时候结束的篮球赛,“嘿,有球赛,老师快来看!” 裹子没有理会,耳边充斥着的流水声可以成为他没有听到的藉口,他好好洗了一把脸,镜子里的自己一脸的迷惘,就像一只找不到回家的路的小猫,他又取出了手机,上面还保留着阿嗔微笑时的照片,以及她最近发给他的简讯,“我不确定你的话是真是假,可我能够确定的是我已经完全记不起你了。”这算是拒绝的口吻吗,短短的几天里,什么使她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由温柔到决绝。裹子把手机放到了水龙头底下,任凭流水沖刷,那张照片却一点也没有变,她的微笑依旧可爱,同脑海中的那个她完全一致。 “哇,老师,好酷的手机啊。” 这次裹子真的没有听到,亚亦奴已经跑到了他的身边。裹子甩了甩沾满了水的手机,“走吧,我们去看球赛。” 那是一场激烈的比赛,双方都发挥出了高水平,就像是特意表演给裹子看的一样,他渐渐地融入到了比赛的进程当中,“喔,那个大个子打得真好啊,比赛简直就是他一个人的游戏。” “对啊,”亚亦奴一边看,一边吃着薯条,他的空闲时间几乎都交给了薯条,玉米卷,“所以说篮球是巨人的运动吗。” “我们明天也会遇到巨人,对吧?” “应该是把,那个什么亚军队好像也是这样的打法。” “对了,你能给我讲一下一些基本的战术吗?” “什么?”亚亦奴的嘴巴突然定住了,塞进去的食物未加咀嚼就又掉了出来。 “对,我现在告诉你,我是个对于篮球一窍不通的教练。我也知道那些空洞的战术,可对于我来说,那些和读不懂的梵文诗一样,我可以一个字不差地背下来,但却无法领会它们的意思,你听懂了吗?” 亚亦奴盯着裹子的眼睛,确定他不是在说笑话。“哈哈,”他扔掉了手里的薯条,“我就说吗。没问题,问我就算是找对人了。”他从床上磞了下来,从书包里找出了战术板,“老师你是什么程度呢?” “什么什么程度?” “比如说,你平时打球吗,看比赛吗?” “当然,不过是桌球。刚刚结束的那一场比赛是我看过的第一场篮球赛。” “哦,那真是太好了。”亚亦奴想了想,在板上画了几条线,“那就从最基本的讲起吧。战术不外乎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进攻,一类是防守。进攻,最基本的是传切球战术,请看这里…” 亚亦奴递给了裹子一本书,不是什么他之前见到的战术讲义,也不是什么体育画报,而是一本漫画书,“你让我看这个?” 亚亦奴点点头,“这个是日本的漫画《灌篮高手》,对付他们有这个就够了,并且图文并茂,容易掌握。” 裹子将信将疑地翻了翻,又看看他的战术板,他又开始像复写纸一样记录亚亦奴的话了。 在那个夜里,老师和学生的角色进行了互换,亚亦奴讲解地很认真,裹子也像是回到了课堂上,他没有接受过一天正规的学校教育,所有必须掌握的知识几乎都是靠自学和山羊教授的。同样的角色转换也发生在了阿嗔和一不的身上。 阿嗔毫不隐讳地把她的笔记交给了一不,就像一个赌徒把全部的家当都压在最后的赌註上面一样。当然,也同时交给了瑰玛,她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是高兴地帮助她让自己不快乐,还是正相反,特别是当她清晰地闻到那本笔记上居然散发这一种特别的味道,而那种味道也正是同裹子送给她的礼物的香水一模一样的味道的时候,她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难道裹子也是个花花公子,一切对于他来说都只是游戏吗? “你真的打算让我们看你的日记?”一不感到吃惊,他也注意到了上面的味道,不是很浓,但很有女人味。 第119页 阿嗔点点头,“如果上面说的是真的话,那么我可以肯定自己是出问题了。” “什么问题?” 阿嗔摇摇头,“先看了再说吧。” 一不翻开了那本日记,里面的文字一同映入了一不和瑰玛的眼帘,第一页,她这样写道: 水一样的牵挂 牵挂是一条小溪,涓细而优雅,清澈而缠绵。虽然只是浅浅的细流,却从不间断。 牵挂是一汪湖水,湖面碧波荡漾,所有温存所有关爱包容其中,不曾流走。 牵挂是一条大河,波涛滚滚,气势恢宏,情之真切,一发而不可收拾。 牵挂是广阔无边的海,深不可测,登高远望而不见边际,宽容而博大,包容一切。 水一样的牵挂在经意间流走,水一样的牵挂滋润着你我干渴的喉咙,水一样的牵挂在无声无息中支撑起你我头顶生命的蓝天。 珍惜这份牵挂,就像珍惜水一样。 “喔,写得真好啊。”一不发出了慨嘆,继续翻开,里面则是一篇篇日记。 十年前我们在骑耷朵朵相识,后来的我们再次重逢,我就知道,这一切都是上天的旨意。其实我早就该离开这个地方了,可是我一直在等,一直在等,直到你真的出现了,多么美妙的人生! 我…… 你真是个神秘的傢伙,你究竟是干什么的,似乎什么也骗不过你的眼睛,或许这样我才会有种安全感,还在等什么的,为什么我们总是若即若离的? 我…… 你终于告诉了我你的真实想法,真的太好了。我有种飘飘欲仙的感觉,如果算上我们的初次见面,我们认识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九年,过去了这么久,聚少离多,我们却都没有忘记对方,这难道不是一个奇蹟吗? 我…… “喔,十年,阿嗔你今年有多大年纪?” 阿嗔摇摇头。 “她二十八岁了,她的身份证上写着。”瑰玛也被她的笔记打动了,显然这是一份整理好的笔记,将十多年来她与裹子的点点滴滴记录了下来,最后一页这样写着: 这些都是我一直想要说的,我会在十一月十二号我生日那天把它送给你,所以这一次无论你在那里我都要和你待在一起,不知道到时候你会为我准备什么礼物呢? “十一月十二号,今天是几号?”瑰玛也忘记了日期。 “今天是光棍节,十一月十一号,”一不很肯定地说,他对这一特殊的日期十分敏感。 “明天是你的生日!”瑰玛和一不一同喊出了声音。 阿嗔却摇摇头,“我不知道,能告诉我这上面写的都是谁吗?” “什么?” 一不和瑰玛同时意识到了一个一直被忽略的问题,她似乎并不像她看上去那样安然无恙。 “天吶,一不,你在救她的时候究竟都发生了什么事?” 一不拼命地摇着头,“我不知道,我只是看到那个侏儒在她的头上插满了导线,我当时什么也没想,就把那些线都拔掉了。”一不感到脑子很乱,就像是被洗乱的扑克牌,分不清大小王和黑桃a。 阿嗔也开始慌了,她其实早就意识到自己可能忘记了某些东西,但没有想到会是如此多的东西,居然连十年前认识的人都忘记了,“笔记里提到的人究竟是谁,难道不是你吗?”她惊慌失措地抓着一不的手不松开。 “玛姐,怎么办,快想想办法,他连头儿都记不起来了。” 阿嗔的情绪有些失控,她放开了一不,却开始敲打自己 的脑袋。 就在这当紧的关头,瑰玛想出了一个注意,“阿嗔,我可以帮助你,你冷静一下,我有办法了。” 阿嗔停了下来,用两只漂亮的大眼睛看着瑰玛,“真的吗?” 瑰玛点点头。 裹子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有时候他可以几宿都不睡觉地思考问题,直到问题被想明白了,之后便一气睡上几天几夜,把失去的睡眠一次性补回来,而这次遇到的是他最为棘手的感情问题。他揉揉眼睛,看看一秒钟以前视线才离开的钟表,早晨5点钟,天还没有完全亮,他推了推亚亦奴,亚亦奴转了个身,继续唿唿睡去,样子很像一只贪睡的猫。裹子整齐地叠好了被子,走到镜子前将衣物整理好。他推开了房间的门。 “老师,早啊。” 昂力恰好经过。 裹子吐了吐舌头,发现连舌头都没有力气了。 “老师你没休息好吗?” “没有,我睡得很好。”裹子强打起精神,“你起的好早啊。” “是老师你教我的,早晨起来晨跑吗。” 裹子点点头,“今天我们一起跑。” 踏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裹子和昂力又开始了晨跑,这或许是裹子带给昂力最大的变化,在他出现之前,昂力是个喜欢赖床的人,他像大多数人那样喜欢说再睡一小会儿,时间就在一小会儿当中过去了,人类社会也是在一小会儿当中慢慢发展起来的。他们第一次有机会好好看看这个区,位于大山后边的区域,由于被大山遮挡住了海风,所以这里也就少了几分海洋气候的气息,反倒是多了几分冬日的感觉,这首先就体现在了温度上,大约比城市中低了十摄氏度,这样的差距在清晨可能还要大一些。裹子和昂力不紧不慢地奔跑着,唿吸均匀而有力,能够明显地感受到早晨新鲜的空气,虽然道路两边已经没有多少新鲜的植物,不过看看一尘不染蓝天倒也不失为一件惬意的事情。 第120页 这里或许是个安逸的小镇,安逸却并没有造成居民们的懒惰。才过了五点一刻,已经有镇上的居民出来参加户外活动了,有的在修理汽车,有的则开始准备早餐,当然,还有一道独特的风景,就是野猫。这里生活着很多只野猫,它们成群结队地大摇大摆地走在小路的边上,还时不时地仰起脖子看看从它们身边经过的人,其中就包括裹子和昂力。 “他们起的真早啊。”昂力一边跑一边发着感慨。 “你是说他?”裹子用眼神指了指正在自己花园里忙活的当地居民,他正在清洗自己的农具,洗的很认真,没有注意到从他身边熘进了家门的小猫。 “我是说这些小猫。” 裹子摇摇头,“不是起的早,它们才刚刚回来,结束了一晚上的奔波,对于它们来说,美好的时光才刚刚开始。” 昂力点点头。 “从不养宠物吗?” “是啊,我母亲从不允许,她说她对动物的毛髮过敏。” “哦,是吗。你说你有好几国的血统,那么你妈妈是哪国人?”裹子希望能够把话题拐过来。昂力果然没有察觉到。 “她是亚裔的。” “可是从你的身上似乎看不出亚裔痕迹啊。” “是啊,他们也说我长得一点也不像我妈妈。大概是遗传了太多我爸爸的基因吧。” 裹子摇摇头,他见过昂狄,昂狄可没有昂力长得这么清秀。 “有没有一个金髮的女老师曾经教过你?” “没有。” “你确定吗?” “确定。” “也就是说那个女人不一定是昂狄的情人。”裹子这样琢磨着,他似乎有了一些主意。他又仔细端详了一番昂力,还是看不出他哪里有亚洲人的特点,特别是深陷进去的眼窝,如果把眼珠染成绿色的话,简直可以说和昂狄一模一样。 或许是为了迎接远道而来的参赛队伍,天气格外好,阳光和煦,还伴着一点清凉的风,恰到好处地吹在人的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惬意。裹子和昂力绕了一大圈,返回到了驻地,还是没有几个人起来,看看表,已经六点半了,他们的比赛被安排在了第一场,也就是说还有两个小时比赛就开始了。裹子挨个叫醒了还在睡梦中的队员们,他们马上就由迷离进入到了临战状态,这样的比赛对于他们来说的确有着不一般的含义,不仅仅是奖金,分数,代表着许多许多。 刚过了七点,所有的队员都集合完毕,望着空空荡荡的篮球馆,没有一个观众,没有一个对手,大概对手们还在梦乡中吧,裹子还是照例说了一番话。 “今天或许是各位期待已久的一天,我也很高兴这一天并没有让大家产生等了一个世纪那么久的感觉。你们可能也对我们的对手没有多少了解,不过那没有什么,只要我们充分相信自己就可以了。我们知道自己的实力,打出自己的水平就行了。同样,他们也不会太了解我们,恐怕只有一个简单的数字概念,那就是我们是倒数第一,而他们是正数第二。这实际上就足够了。不过他们忽略了一个关键的问题,我们是一支全新的队伍了,有谁参加过去年的比赛?”裹子以前没有调查过,他估计昂力参加过,结果却是一个也没有。 “怎么,你也是新队员?”裹子指了指队长。 “不是老师,去年比赛前我受伤了,所以没能来参加。” “那么你呢?”裹子又指指昂力。 “哦,去年和教练有些矛盾,所以…” “那么其他人呢?” “我们都是今年入校的新生,旧的队员都已经从高中毕业了。” 裹子点点头,真是个出乎意料的结果,看来又让他把话给蒙对了。 “所以我说,我们是支全新的队伍。” “老师,我们的确是一支新的球队,不过似乎是比去年更弱的队伍。”一名队员打断了裹子的美好思路。大家也附和着表示贊同。 “不对,不对。难道这么快就忘记我说的了吗。就在出发前我还说过,只要我们有信心,战术合理,我们就有希望。” “可是你并没有讲过什么战术啊。”昂力说了一句大实话。、 “说的对,伙计们。今天叫你们提前来到这里,就是要告诉你们今天制胜的战术,好的现在围拢过来。”裹子话音刚落,队员们全部围上来组成了一个圈,只有亚亦奴还在圈外,裹子沖他眨了眨右眼,他也做出了一个ok的手势,这是他们两之间的手势,他们两的战术。 时钟又转过了一个圆圈,这意味着自传的地球和黄道的夹角又发生了一点点变化,同时也意味着比赛即将开始,陆陆续续已经有观众入场了,他们是比赛场地所在学校的学生,有的是被拒之门外迟到的学生,有的是逃课出来无所事事的学生,还有的则是学校指定要求必须到场的学生,这从表情上就可以看出来,他们似乎对于这样的比赛根本就不屑一顾。无论是什么理由到了比赛现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像裹子他们不熟悉他们一样不熟悉裹子他们这伙人,他们有的捧着杂志在无聊地翻着,有的吃着刚刚买来却没有一点热气的早餐,有的则在玩着可携式的游戏机,当然也有一些无事可做的傢伙在关注着场上练习的队员们,他们多半是在好奇,怎么比赛还没开打,他们已经满头大汗了,直到他们终于锁定了目标。 第121页 “快看,那个金毛,他的姿势很好看啊?”女观众通常是冲着人去的,她们才不在乎谁是球场上的英雄,除非他有一张好看的脸蛋外加飘逸的球风,后者只是附属品,只是让大餐更加可口的佐料而已,就像她们并不在意什么是走步违例,什么是打手犯规,或者根本连违例这个词听都没有听说过,昂力显然很符合这些条件。 “嘿,加油,黄头髮的。” 亚亦奴从一边的座位上磞了起来,只恨自己没有染一头金髮,“你们是说他吧,”他指指正在专心练球的昂力,“他叫昂力,待会儿要给我们加油啊!” 他这一声喊,产生的作用显而易见,自打知道了昂力的名字以后,她们像是见到了明星一般,大声唿唤着,“昂力,昂力,昂力。”这一切似乎又回到昂力所熟悉的场景当中去了,他冲着那些为他加油的学生挥了挥手,样子还真像一个明星。 裹子微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感觉不错吧。” 昂力只是笑笑,“我又有点紧张了。” “哦是吗,别担心,你可以做的很好,难道你忘记了吗,忘记你的水平了吗?” 就在这时,对手也出现了,他们还在伸着懒腰,打着哈欠,他们是否实力超群,裹子他们不知道,但是,从他们的态度上来看,这场比赛对于他们来说不过是一次旅行罢了。昂力想要说些什么鼓励自己的话,可是看到他们,便什么都不想说了。 对于瑰玛来说,这里是再熟悉不过的地方了,而对于阿嗔来说这却是人生当中的第一次,她第一次到监狱里来,连一不也不知道她想要干什么。 房间里的黑暗以及悄无声息让阿嗔有点透不过气来,她四处观察着,除了一模一样的蛤蟆绿色的墙壁,还是蛤蟆绿色的墙壁,上面就像是写着什么魔咒一样,令她感到不安。 “我们要见什么人?” 一不冲着阿嗔笑了笑,“我想国王是不会关在这里的。” “那你可错了。”那扇看上去已经生锈的门让人不免产生怀疑,怀疑它是否会被顺利推开,它却顺利的开了,显然不是自己打开的。 首先进来的是一张一不和阿嗔都不熟悉的面孔,不过他倒是面露微笑,“早上好,哦,你可真漂亮。”他是对着一不说的。“你们大概还不知道吧,这里可是什么样的怪物都有。像什么恐龙了,爬行动物比如响尾蛇了,蜥蜴了,蜘蛛侠什么的,当然也包括你们提到的,比如某个不知名的小国家被反政府武装推翻的国王什么的。”他倒是不觉得拘束,像是回到自己家里一样,坐到了阿嗔的对面,“你在想我这个怪人会不会伤害你,对吗?答案是分情况的,比如在这里显然我会选择否,不过到了外面可就不一定了。” “你说什么?”他的话令阿嗔更加不安。 “别担心,”瑰玛终于进来了,就像她去的并不是什么附近的洗手间一样,“我不会让他出去的。” “哦,是吗,漂亮的女典狱长。” 瑰玛取出纸巾,把手上的水擦干净,“我来介绍一下,他叫拿师,他可以帮助你恢復记忆。” 阿嗔还是有些困惑,“他,难道他就是我在笔记中提到的人?”显然这与她的期望值相去甚远。 “当然不是了。不过他什么都知道,他会让你把一切想起来的。” 一不也开始怀疑了,“玛姐,你确定是他吗,可他好像没什么特别的啊。” “无知的傢伙,难道魔鬼的脸上会写下‘撒旦’两个字吗,你这白痴。” “我明白了。”一不像是恍然大悟了。 “你真的明白了?”显然,瑰玛也不相信,她还没有介绍他。 “你打算用宗教的方法,让阿嗔摆脱苦恼,对吗?” “当然不是,”瑰玛将两只手合在一起,做出一副恳求的样子,“请别再乱猜了。他叫拿师,他会读心术,我想他应该可以告诉阿嗔一些有用的东西。”说着,瑰玛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她关上了铁门,就像是关上了尘封已久的记忆之门。阿嗔看着拿师,他却还是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就像是看到了猎物的猎人一样,只是此刻兇勐的他正被镣铐束缚着手脚。 二十三 故人 比赛的时刻终于到了,对于裹子而言,短短的一个月令他学到了很多东西,基本上都是昨晚学到的,他在亚亦奴的讲解下才真正明白了那些生僻的词彙和晦涩的术语,生僻的词彙源于一种陌生的语言,来自漫画书里的日语,裹子并不想记住,可是无奈亚亦奴讲得太多,而晦涩的术语或许也没什么用,因为当比赛即将开始的时候对手才出现,而他们一个个虎背熊腰的架势,也足以令他和他可爱的一群队友们刚刚鼓起的一点点斗志又像被扎开了一个口子的气球一样慢慢泄了下去,特别是那个傢伙最后一个走进来以后,气球的洞也跟着急速扩大,好像已经没气了。 对于中立的观众们来说,他们也找到了新的聚焦点,“快看那个人,好高啊!”当有一个人发出这样的赞嘆的时候,很多人像是附庸风雅一般跟风了过去。 “我从来没见过那么高的队员啊。” 第122页 “他是专业球员吗?” “他的腿是真的吗,怎么会那么长?” 这样的直接后果就是他们迅速忘记了之前的宠儿,那个被称作“黄毛”的傢伙,谁也不在乎他到底是谁了。 高大的记分牌,正矗立在篮筐的背面,终于有显示了,上面用大大的红字写着:大岗中学00:00市五中。或许还在调试阶段,那几个字时隐时现的。裁判也出现了,裁判在他们的业余比赛当中很少出现,但是今天不同,这是一场事关重大的篮球比赛,至少在裹子的那一班手下的心目中是这样的。 当记分牌上的红字不再闪个不停的时候,当双方的球员站到了中圈的时候,裹子也松了一口气,因为他们并没有派上那个像是踩着高跷上阵的队员,昨天的邂逅已经使他将对方铭记在心,没想到这么快就遇见了。尽管巨人没上,可裁判一声哨响,球还是落入了对方的手里。 裹子也随着哨响坐到了场边其实并不怎么舒服的教练席上,坐在他旁边的是一群做好了不上场一分钟准备的替补队员和你永远也猜不透他在想些什么,长着一张再普通不过的脸庞的亚亦奴。裹子用余光看了一眼那个细高个儿,他坐在了大岗中学的替补席上。 “在想他为什么不上场吧?”亚亦奴还是一边吃着薯条一边看着场上的比赛。 “还有薯条?”裹子的印象中他一直在吃。 “我可是有计划的,至少够吃三天的了。” 裹子点点头,此刻双方呈现了胶着的状态,基本上是你得一分,我回敬一分。 “那小子不是主力就是巨人症。” “什么意思?” “再看看就知道了。” 然而等了大半天,巨人还是没有上场的意思。 阿嗔知道了不少自己的事情,尽管都是些小事情,譬如她的出生地,她的家人,她从哪里来,可对于她来说就像是解开了身世之谜一样,原来她忘记了这么多东西,最不能理解的是她居然没有丝毫的察觉。 “别难过了。”一不拍拍她的肩膀。 “我难过了吗?”阿嗔疑惑的看着一不,其实那只是他想像出的结果罢了。 “是啊,你以为每个女孩子都像你一样脆弱吗?”瑰玛点着了一根烟,她感到了一丝疲惫尽管太阳才刚刚升起来没多久,她轻轻地吸了一口,她每次抽菸的姿势都像是在享受,“我们也有责任,居然没发现你已经失去记忆了,尽管从前我们也不清楚你究竟记得一些什么东西。” “我已经好了,感觉非常好。” “好了,别开玩笑,”一不插话进来,对于这样的结果他有些内疚,“你见过有人从书本里学习自己的从前吗,别人告诉你以前是怎么回事,像话吗?得把它们变成真正的你的记忆,你说呢,玛姐?” 瑰玛又吸了一口,“没错,得想个办法。” “解铃还须繫铃人,我去找那个侏儒。”想到这里,一不抓住了阿嗔的手,“我们现在就去。” “等等,”瑰玛掐灭了手中的香菸,“你不怕罹了吗?他现在一直在找你,你现在去不是自投罗网吗?” “那你说我们该怎么办?”一不又重新坐了下来,头脑的一时发热慢慢冷却下来,才发现手上的温度很高,原来他还抓着阿嗔的手,他立刻松开了,赔笑说:“对不起。”阿嗔大方地笑了笑。 三个人,两个像热锅上的蚂蚁,一个不知所措,这一切都被拿师记录在眼中,尤其是他们微妙的内心世界更让他感觉到巨大的乐趣,他半天没有说话,只是看,看他们表情的细微变化,看他们将何去何从。 最终只能是不欢而散了。 “等等。”就在他们打算离开的时候,拿师叫住了他们,这一次瑰玛并没有回头多看他一眼,但还是有些紧张,不知道他又看出了什么,“别紧张,我尊敬的典狱长。我是看你们一个个像热锅上的蚂蚁,想要给你们指一条出路,或许是一条可行的道路。” “是吗?”瑰玛将信将疑,但还是叫住了阿嗔和一不,“听听他说什么。” “我知道你很怕那个叫罹的傢伙,他让你吃了苦头,”拿师指着一不说道,“我可以让你离开这里,到你最信赖的朋友那里去,当然也是这位小姐曾经最信赖的朋友那里。”他又将目光转到了阿嗔的身上。 “你究竟想说什么?” “别着急,我的典狱长小姐。我知道一个神奇的傢伙,他的本事不比我小,他是一个专门治疗抑郁症的催眠大师,巧的是他的医院就设在新努尔,你们可以去找他。这样,你就可以暂时摆脱罹的纠缠,又可以治好阿嗔小姐的病,一箭双鵰,不是吗?” “真的吗,那么我要回去查查,看你说的是不是真的。”一不很高兴,这的确是个好主意,当然是在他没有撒谎的情况下。 瑰玛也点点头,“罹不会知道吧?” 一不摇摇头,“除了在这间屋子里的人,谁也不知道裹子的下落。” 拿师被继续留在了空荡荡的牢房中,他的双眼却始终放射着奇异的光芒,他在思考很多的问题,有些是他这样一个绝顶聪明的人也想不通的,“罹,昂狄,昂狄,罹。”他反覆地琢磨着这两个名字,就像是在品味一杯好茶,味道在入口之后才会慢慢品尝出来,否则就和一般的茶无异了。 第123页 裹子之前从没有意识到,当昂力内心中的火焰被燃起的时候他有多么的强大,当满场都在响彻着一个人的名字的时候,谁都知道发生了什么。在进攻当中他就像是一个无所不能的赵子龙,凭藉着一个人的力量对抗着对方的整支队伍。而在防守的时候,他们也很好的贯彻了裹子赛前的战术,当然,版权事实上是归亚亦奴所有的,他们死死地防住了对方的中锋,在没有场下的巨人的时候,他们几乎把百分之八十的球传给了中锋,而裹子的弟子们则不惜体力地採用多人包夹的战术,将球切断,或者直接採用犯规的办法,一切似乎都在亚亦奴的掌控之中,上半场结束了,五中仅仅落后了2分。裹子再次看了对方的巨人一眼,他刚好也把目光投过来,看到裹子也在看他,并不迴避,两个人就这样对视了一番。 “干得漂亮。”裹子对昂力说道。他的整件衣服都湿透了。 昂力似乎已经累得说不出话来了,亚亦奴递给了他一瓶水,他扬起脖子一饮而尽。 “你们干得非常棒,我几乎看不出谁是去年的亚军了。不过大家还要再努把力,下半场还需要继续跑,继续跑,直到拖垮了他们为止。好的,现在我继续讲一下我们下半场的战术。”裹子拿出了战术板,上面早已画好了线路图,只是多了两个卡通头像,裹子仔细看看,一个是他的,一个是亚亦奴的,当他想要找到他的时候,发现亚亦奴居然不见了。 “薯条吃完了吧。”裹子自言自语道。 “老师,你说什么?” “没什么,大家看我的题板。”裹子认真讲解着亚亦奴的战术,他的黑色记号笔沿着红蓝色的线路图在战术板上就像是在画一幅极为抽象的画一样,只是因为太过抽象,看上去又成了一张错综复杂的网。裹子画得很认真,队员们听得也很认真,特别是昂力,他的眼神让裹子产生了一种错觉,一种时过境迁却依旧难以忘记的错觉。 同样也是网状的,所不同的是那网不是用画笔勾勒出来的,也没有这样丰富多彩的颜色,冰冷而尖利的铁丝网就像是一根根蜇人的毒刺,你只要稍稍不小心就会被它刺穿皮肤。 “快点!我这里没有破伤风!”之前留给裹子和椰幽纯以和善印象的山羊此刻变了模样,他收起了微笑,完全没有了带他们来时的影子,那种感觉似乎不能简简单单用一个发狠这样的词来概括。裹子他们像一只只蠕虫一样往前匍匐着挪动着身体,只是蠕虫可以惬意地蠕动,而他们则不能耽搁一分钟。这还不够,很快有水降落在他们的身上,感觉很刺激,那是八十米高的水柱在高压的推动下从天而降的感觉,像极了被暴雨淋湿的感觉。不仅如此,他们还需要继续在泥地里挣扎,任凭泥土,污水,和自己完全融为一体,让他们产生恍惚,恍惚自己是否还是那个自己。 当面对高耸在面前的似乎不应该被称作是绝壁而更像是一面墙壁的近乎直角的天然障碍物的时候,你只能想着如何以最快的速度爬上去,再在没有任何辅助工具的情况下飞降下来,那时候裹子认识了一不,在这方面他绝对是王牌中的王牌,而更不可思议的是他比自己还要小2岁;当完成了攀爬比赛,又完成了把散打变成自由式摔跤的比赛后还被马不停蹄地带到山脚下进行越野争先的时候,大家都有些绝望,只有裹子不负众望地得了第一,裹子才第一次意识到或许自己也很强;而当裹子他们累了一整天刚刚进入到深度睡眠的时候,被老师面带微笑的吵醒,并且告知为了鼓励他们,要进行一场有趣的足球赛,输球的一方将受到一天没有东西吃的惩罚,而事实上他们已经饿了三天的时候,连裹子也绝望了。那是一段并不美好的回忆,原来裹子是会踢足球的,当然要在那样一种特殊的情况下。 他们受训的地方在一个神秘的小岛上,气候倒是和新努尔有几分相似,特别是那一晚的暴雨,让裹子印象深刻。当一群队员饿了三天又被从极度的睏倦中叫醒,或许这应当是一种解脱,从饿肚子却还要勉强睡觉中解脱出来,最好是有香喷喷的饭吃,然而谁都知道那不过是一厢情愿的想法而已。他们被带到了那个熟悉的烂泥谭里,幸好他们在这样的坑里摸爬滚打了很久,已经知道摔在上面虽然不至于像跌倒在专业足球场上那般惬意,但至少不会很疼,当还是没有谁愿意在里面不停地打滚,然而却由不得你。 队员们站成了整齐的一排,裹子站在第一个,雨越下越大,水珠像是被串在一起的珍珠项鍊从他的帽檐上滴落下来,山羊从他的身边走过,又从其他人身边一一走过。 “我现在给你们提供一个做游戏的机会,我这里有一颗足球,当然,你们也可以不把它当成是足球,当炸弹也可以。规则很简单,不论用什么方法,把球踢进门里,进得多的获胜。输的明天继续挨饿。我以中间这名队员为基准,分成两队,听清楚了吧。” 椰幽纯恰好被分在了另一支队伍。 “老师,我们是按照大小个站的队,这样的话,是不是太不公平了。”一名被分在小个队伍的傢伙提出了质疑。 老师并不想回答,他将球放在了泥潭的中央,然后朝着场边走去,边走边大声喊道:“我再给你们最后一个提示:这是一场战争!” 第124页 那时的裹子比眼前的队员们还要小一两岁,大约只有现在的年纪的一半,他也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只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们并不是在踢通常意义上的足球,如果非要说那是足球的话,把那叫成美式足显然更符合事实。 从那段峥嵘岁月中回过神来的裹子看着眼前的队员们,还真的有些像,“这是一场战争,”他似乎也找到了话题,“你们应该把自己的斗志全部发挥出来,我们打了一个精彩的上半场,下半场还会打得更好。” 从他们一个个凝重的眼神来看,裹子感觉自己成功了一半,或许这并不是什么值得彪炳的成就,即便是现在下结论也为时过早,他还是有种说不出的喜悦,不知不觉中,他和这些傢伙有了一种默契。 裹子的眼睛虽然不大,但却可以看到很多大多数人不太注意的事情,比如那个巨人,他终于开始热身了,似乎有些不对劲,他的左手不停地揉着右手手腕。不过无论如何,真正的比赛就要开始了。 中场休息很快就结束了,队员们重新回到了球场上,昂力的眼睛一直盯着裹子,直到哨响的一刻。 巨人并没有如期待中的那样上场,他依旧平静地坐在场边平静地看着场上发生的事情,大概是因为场上并没有发生令他吃惊的一幕,当然不包裹紧接着出现的这一幕。 不知道是不是最近的坚持晨跑锻鍊了昂力的体格,他像一只跑不死的藏羚羊,球场上到处能见到他的身影,他为了救一刻即将出界的球,把自己的身体横在了半空中,滑翔机俯冲式地在边界上压住了皮球,顺势把球扔给了队友,队友却有些失常,近距离的投篮球却偏出了,然而滑翔机的动力却还没有完全熄灭,他神兵天降 一般地冲到篮下抢在对手前将弹出的皮球生生地塞进了篮筐,五中已经反超了对手十分,这一举动引发了全场为数不多的观众所能爆发出的最热烈的掌声,“昂力加油”的喊声再次充斥全场,这个球连对手也坐不住了,大岗中学的教练马上吩咐巨人上场,他麻利地退去了外套,露出了右臂。不出裹子所料,他的右臂上带着护腕,护腕的里面还缠着厚厚的一层,大概是纱布之类的。 “是王牌还是巨人症?” 巨人的回归引爆了全场,在这样的业余篮球赛当中居然能够见到这样的长人,的确让每一个观众兴奋,特别是当他像救世主一样接过皮球,并且对裹子的弟子们熟视无睹,像戏耍孩子一般地强行扣篮得分,并且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这样的动作而他的弟子们却束手无策的时候,比赛似乎真的成了他一个人的表演。正如亚亦奴所预料的那样,他们把每一个球都交给了他,可是即便五个人都去防守他,也无济于事,他们的确不是一个级别的,有点类似拳击场上的超重量级和超轻羽量级的对抗。比分被毫无悬念地追上并反超了,一共也仅仅花费了六个汇合而已,这六个回合刚好被对手打了一个12比0,昂力们彻底哑火了,因为无论你怎么投,皮球都像是铁皮碰上了磁铁,最终球都会牢牢地落在巨人的手上,或者被他的巨掌像迫击炮弹一样打到场外去。裹子倒是平静了下来,他已经在考虑下一场比赛了。 裹子感到有什么东西在捅他,原来是亚亦奴,他递给了他一瓶水,“情况有些不妙啊。” “你打算怎么办,还有计策吗?” “当然,你知道在斗兽棋里面大象最怕什么吗?” “老鼠。” “对,所以我们还有希望。” 裹子笑着吐了吐舌头,“就凭你这只小老鼠?” 亚亦奴摇摇头,“我还有个主意。看到他手上的伤了吧,有句话叫‘打蛇打七寸’。”亚亦奴认真地看着场上的局势,对手来者不善,不过好在裹子的这帮队员们平时也没少吃他的加餐,渐渐地想出了一些办法,远投。毕竟个子大移动也就相对缓慢,而裹子和队长都是不错的投手,几个漂亮的空心入网后,落后的也就没那么多了。 无论是谁,全神贯注地投入到一件事情当中都会忘乎所以,忘记了时间的流失,也忘记了对周围的变化的敏锐洞察力,一个陌生的身影正站在裹子后面的观众席上,亚亦奴冲着那个陌生人做了一个鬼脸。 “老师,是时候让我上了。” “你真的准备好了?” 亚亦奴点点头,他脱掉了外衣。里面居然穿了一件95号的五中队服,这显然是个大号码,因为场上最大的号码不过是大岗中学的一个傢伙穿着的23号。 “允许穿95号?”裹子也有些疑惑,因为他只是在nba的比赛中看到过这样的号码。 “没问题,业余比赛,一切都有可能。” 裹子还是毫不犹豫地准备换上95号队员亚亦奴,而他的号码也刚好同五中的主力昂力和队长形成了唿应,他们一个是9号,一个是5号。这引起了不小的骚动,裹子立刻叫了暂停。 “老师你在开玩笑吗?”昂力顾不上擦拭额头的汗水。 “我知道你的心情,不过相信我,他是我们的秘密武器。”裹子拍拍昂力的肩膀,昂力还是不相信亚亦奴能是什么制胜法宝,最不能容忍的还有他的号码。 “你在干什么,95号,你疯了吗?” 第125页 亚亦奴一副无辜的表情看着裹子,“好了,按照我说的去做。” 当比赛重新开始的时候,局面并没有太大的改观,渺小的真实年龄仅仅11岁的亚亦奴虽然也使出了看家本领,就是像是一支旋转的陀螺一样摆脱过人,的确很酷,他的动作让人眼花缭乱,可还不足以在巨人面前得分,因为他简直是生长在篮下的一株大树,把篮筐封锁的严严实实的,任亚亦奴怎么转,也不能把球转进篮筐。 “看不出来,你还真有两下子。”昂力看看亚亦奴,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真的吗?我很棒吧。” “可是全都没什么用,还是把球给我。”昂力在向他招手。 亚亦奴看了看面前的防守队员,又是一个漂亮的旋转,对手没来得及作出任何反应,亚亦奴已经到了篮下,直面巨人,巨人再次伸出长臂,把亚亦奴前进的路堵住了。 “他不会把球传出来的。”昂力这样琢磨着,只希望亚亦奴能够把这个庞然大物也转晕了。 亚亦奴行动了,他像一只小刺猬一样头也不抬地朝着巨人的胯下沖了过去,就在刺猬即将进洞的一瞬间,皮球不见了,而亚亦奴也真的像带了刺一样蹦了起来,将浑身的力气集中在右手上,“啪”地一声响,他的手清脆地打在了巨人的右手上,也就在同一时刻,昂力意外地接到了皮球,一名身着9号球衣的防守队员像是橄榄球场上才有的跑锋一样沖了过来,顾不上那么多,昂力张手就投。 这一幕几乎发生在同一时刻,又在同一时刻结束了,大约仅仅持续了不到2秒钟,发生了什么,谁也没有看清楚,只是在2秒钟过后,裁判的哨子响了,哨响之后,巨人,亚亦奴和双方的9号全部倒在了地上,而巨人则和昂力同时发出了惨不忍睹的尖叫声。巨人的右手的确是伤了,所以他一直没有上场,而现在他也不可能再坚持了,当他取下护腕的时候,整个手腕都成了紫色。而昂力也受伤了,就在皮球出手的一剎那,对方的9号也撞了上来,在倒地的一刻,他的右手刚好落在了地板上,手腕跟着一个大角度的弯曲,或许巨人之前就是这样扭伤的。 这是谁也没有料想到的局面,裹子和对方教练同时冲进了场内,“你真卑鄙。”两个人又异口同声地说道。 裹子扶起了昂力,又看看亚亦奴,他坐在地上冲着裹子坏笑着,裹子明白了,“这就是你的绝招?”亚亦奴笑着点点头。 “什么绝招?”昂力强忍着手腕的疼痛。 “就是他们对付你的这一招。” 昂力似乎也明白了,“我打不了了。”他的手腕也像巨人一样,变成了紫色。 “别担心,交给我吧。”裹子把昂力交给了一名替补队员,他的头也转向了观众一面,恰好被看台上一直坐在他的头顶位置的一位观众看到,“把他送到医务室去。” 当所有人的视线都转回到球场上的时候,比赛重新开始了,亚亦奴和对方9号被判双方犯规,都要罚球。而在刚刚昂力的那次出手之后,比分差距被缩小了,他的确是个优秀的投手,本来有机会打4分的,不过罚篮这一球就由队长代替了,而偏偏对方的罚球又没有进,比赛距离结束还有不到3分钟,裹子的队伍把比分迫近到了9分。 裹子继续关注着球场上的一举一动,他已经完全顾不上球场以外的任何事情了。 尽管双方都有主力队员受伤离场,激烈的比赛仍在继续,谁也不愿输掉第一场比赛,对于五中来说,已经有三年时间没有赢过一场球了,感觉上似乎更久,像是三十年,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很多事情都发生了改变,五中,已经离他们篮球名校的名号越来越远,而距离他们三年来的第一场胜利倒是越来越近了。而对于大岗中学而言,这绝对是一场出人意料的比赛,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入了强援,成绩没有理由不比往年更进一步。然而这毕竟不是简单的算术题,往往会有意外的事情发生,比如说赛前主力队员的受伤,一个像裹子这样的怪人不远万里的赶来,这些都是无法预知的事情,当然,更加想不到的就是整件事情的策划人居然是个瞒报了两岁年龄的男孩。 随着裁判的一声哨响,比赛结束了,五中取得了三年来的首场胜利,同时付出了昂力受伤的惨痛代价,最后的获胜也需要归功于一点点运气,因为对手的最强点也报废了,队员们就像是获得了冠军一样,欢唿雀跃着,把裹子抛在了空中,他感到一份久违了的畅快,这份畅快更像是在情绪淤积了很久以后的一次小小的爆发,虽然不是什么值得一提的事情,但在当时的那一刻小小胜利的一面却被无限地放大了,直到他在天空中看到她之后才有所收敛,他收起了刚才的笑脸。他落到了地上,目光却停留在了观众席上的那个人影上,她也觉察到裹子已经看见了她,正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这个并没有多少观众的体育馆。 “老师,你在看什么?” 队员们只顾着高兴,裹子的眼神只有亚亦奴看见了。 “没什么,刚才好像看到了一个熟人。” “熟人?”亚亦奴也垫起了脚,“不会是穿黑衣服的那个,被几个傢伙保护着朝外走的人吧。” 裹子点点头,“就是她。” 第126页 “你认识我妈妈?怪事。” “什么?”不及他多问,亚亦奴也加入到了欢庆的人群中。裹子有点不敢相信自己,包括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和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了。 也就在这个时候电话响了,是一不的电话。裹子退到了一个僻静的角落里。 “喂,头儿吗,你似乎忘记今天的日期了。” “是啊,我早就不知道今天是哪一天了。” “真的吗,那你可不应该啊。” “是吗,难道是国庆节吗,总不会这里的人都忘记了吧。” “今天是十一月十二号,真的想不起来了吗?” “十二号。”最近的事情不少,倒是没什么特别值得记住事情,“十二号,”裹子还在反覆琢磨这这个日期,“难道是……” “你终于想起来了。” “哦,”裹子的声音就像是蒙在鼓励几十年的孤儿终于知道了亲生父母的消息,“是阿嗔的生日,我怎么连这个都忘了。”裹子这才想明白,为什么阿嗔偏偏要到新努尔来和他生活一个月,因为恰好可以赶上她的生日,然而终究还是没能在一起过,甚至连礼物也没有准备,裹子半天没有说话。 “头儿,你怎么不说话?” “没什么。你可不要告诉她,就说我时刻想念着她,我给她准备了一份惊喜。” “真的吗,头儿?” “那你别管,你就这么跟她说,我晚上会给她打电话的。” “好吧,那就先这样吧。不过我遇见了一个人,你一定猜不到。” “是谁啊?别卖关子了。” “姬拉妮,我见到姬拉妮了。” “是吗,我也见到她了。” “我说的是真的,还好她没有认出我,否则,我的麻烦可就大了。” “我说的也是真的。” “什么,”一不的反应着实不小,“她到你那里干什么,她认出你了?” “我不知道,我想在我看见她之前她就认出我了。” 有些事情似乎会一直纠缠下去,就像一些并不愿意见到的人,总免不了在人生的漫长时间里的某一个或几个小段里遇到,这种相遇有时是巧遇,有时又是早有预谋的,然而无论如何却又都是无可避免的,特别是当她的出现又和某件事情某个人联繫在一起的时候,那种感觉岂是一个麻烦了得。 不过裹子是不会被一些看似杂乱无章的问题困扰太久的,无论有多少件没有头绪的事情,也该从最要紧的事情做起,而当前的大事,就是为阿嗔挑选礼物,这听起来有些荒唐,但确是他真实的想法。其实早在十年前第一次遇见阿嗔的时候,裹子就梦想着有一天他们能够像故事里的主人公一样在一起,幸福的生活,确切的说这份梦想要更早一些,在他小的时候听到游茄鸣韧的歌,看到她的样貌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这种类型的女孩,没想到真的会在现实生活当中遇到,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对于裹子而言似乎并不比七仙女私自下凡嫁给董永大多少。然而他却很清楚自己并不是一个普通人,这不仅仅因为他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流浪,后来又加入了一个虽然不是什么黑社会,但又没有太多差别的组织,重要的是他们假如在一起的话,也许直到自己退休成为无名英雄或者牺牲成为同样无名的烈士之后才有可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而前者所剩时日无多,后者则根本就是一种精神寄託。然而他无法抗拒命运的安排,五年之后,他再一次遇见了阿嗔,尽管在这漫长的岁月里,他都没有联繫过她,但他们居然还是相遇了,从那时起,裹子决定放弃之前的想法。 远在千里之外的阿嗔却一点也感受不到,她早已把曾经的那份执着的记忆抹杀的一干二净了。一不把她带到了裹子在金塔马的住处,这也是她第一次来这里,也许是最后一次。 留给阿嗔的第一印象就是古怪,古怪的颜色,很难想像一个大男人会频繁地使用绿色,粉色这种艷丽的颜色作为装饰,有些孩子气。当然,早已不是原本的模样了,一不精心地整理了一番,“这儿是裹子的房间,进来看看吧。”阿嗔在一不的指引下,走进了裹子的房间,那是一间不大的卧室,墙体同样被粉刷成了绿色,一盏吊灯吸引了她的眼球,这盏灯从天蓝色的屋顶上自然地垂下来,就像是一串晶莹剔透的葡萄,是在裹子离开之后才添置的。 “可以打开灯吗?” 一不摁下了灯的开关,那一串水晶葡萄状的灯发出了紫色的光芒,和房间里的氛围契合在一起,特别是床上摆满了的毛绒玩具,沙皮狗,乌龟,袋鼠,兔子,树袋熊,它们都被一不从地板上挪到了床上,看上去它们正在酣睡中。 “这都是裹子留下的吗?”阿嗔情不自禁地弯下腰去抚摸那一只只可爱的毛绒玩具,突然,她用像是发现了珍宝一样的眼神看着深藏在毛绒玩具中的这个精灵,它一身黑色的茸毛,被从睡梦中惊醒的它恋恋不捨地睁开了眼睛,并不惊嘆地看着面前的这个陌生的面孔,然后就又眯成了一条缝。 “多可爱的小猫啊。” “是啊,这些都是头儿特意为你准备的。” 第127页 “真的吗,可他从来没有告诉过我啊。” “怎么会,只是你不记得了,我们头儿可是个细心的人。”一不并没有撒谎,但裹子的细心显然没有花在阿嗔的身上。 阿嗔又把目光投向了四周,最醒目的就是游茄鸣韧的巨幅照片,照片中的她露出灿烂的微笑,似乎正在注视着她,“是那个歌手,对吧?” 一不点点头。 阿嗔的目光最终落在了阳台上的仙人球上面,它依旧绿意盎然,生机勃勃。“这盆花,和瑰玛家的一样啊。” “是啊,我没注意,玛姐家也养仙人球?” 阿嗔点点头。 “我们真的要走吗?” “当然,难道你不想回忆起从前的事情吗?” “我很想记起从前的事情,不过我还想在这里多待一些时间,我能在这里住一晚上吗?” 这个要求显然是一不始料未及的。不过他想了想还是答应了。 “当然,你就睡在裹子的房间里吧。”阿嗔点点头,她再次看了看这个陌生的房间,内心像一个不情愿的闯入者,既好奇又不知所措。 架设在城与城之间的高速公路让偌大的世界变得小了许多,特别是金塔马至新努尔之间的路,它为急切奔走于两个相隔千里的城市之间的人提供了莫大的方便。罹一边驾驶着从课博士那里弄来的破车,一边听着广播,这的确是一辆破车,值得庆幸的是它并没有被克博士改造过,否则罹可能要花上一些工夫把它再改回来。 罹狠狠地敲了一下方向盘,看得出他很懊恼,“要是我现在还在那里,一定会去抓住你们。”他似乎已经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他并不是一个土匪。他看看随身携带的gps,已经走过了一多半的路程,他不可能在明天早晨之前赶回金塔马了。 原来罹刚才听到的并不是什么广播,而是阿嗔与一不的对话,从谈话当中罹知道他们准备离开金塔马了,只是不知道要去哪里。他还是不愿意放弃,因为阿嗔和一不是他最想要抓到的人。 “喂,克博士吗,你的那帮打手朋友还好吧。 “好。我知道了。 “现在我找到我们的实验品了,不过他们打算离开了,最好在他们离开之前去问候一番。 “我会叫人给你带路的。 “好的。” 罹放下了电话,他不知道克博士和他的那群打手会不会把事情搞砸。他点着了一根烟,狠狠地吸了两口,还有更让他烦心的事,一根烟根本无济于事,于是罹像从前一样,一根接一根地抽了半包烟。 阿嗔没有意识到她将度过一个不寻常的生日,她倒是被太白吸引住了。 “为什么叫它太白?” “不知道,是头儿给起的。” “头儿,你很尊重他,对吗?” “是啊。” “就因为他救过你?” 一不想了想,“差不多吧,他比我年纪大一些,而且我也很佩服他。他是个值得信赖的人。” 阿嗔点点头,她张开嘴巴,做出一副要吃了太白的样子,它却无动于衷,“我觉得你也是个值得信赖的人。” 一不没有回答阿嗔,“你的表情不对,吓唬它得有副狰狞的面孔,像我这样。”一不抓过太白,冲着它大叫了一声,它还是没有被吓到,反倒是把脑袋蹭了过来,太白的样子把阿嗔和一不都逗乐了。 “说吧,想吃什么,今天是你生日,我把玛姐也叫上。虽然头儿不在,也总得像样些。” 阿嗔点点头,“哪里都可以,不过我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说吧,尽量满足你。” “就我们两个。” “什么?”一不有点蒙,她似乎不单单是失去了记忆,性情也不一样了。 “没什么,我有些话想要对你说,单独说。” “哦。”一不点点头,“可是我对这座城市也不熟悉,我们该去哪里呢?” “什么地方并不重要。”阿嗔的眼神让一不有些不安,他不敢正视她,因为那会使他失去抵抗力。 “好吧,那我们就出去随便走走。” 阿嗔放下了太白,“你们的工作和别人究竟有什么不一样?” 一不想了想,“也没什么,比较细心吧,比如这间屋子里的东西,我都会定期检查一遍,确保安全。我们是不会让对手窜了空子的。” “真的吗,你是指这间屋子里的一切?”阿嗔环顾了周围,这间租来的房子零零总总还真是有不少的东西。 一不也顺着她的目光把周围看了一遍,“当然。”就在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太白像是听懂了他的话,从床上跳了下来,或许是睡得太久的缘故,它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 时间总是公正的,就算再怎么盼望晚上,夜空也不会提前降临,就算再怎么恐惧黑夜,它也不会推迟出现一秒钟。裹子像只热锅上的蚂蚁,他在思考该准备一份什么样的生日礼物。 “老师你不困吗?”住在同一间屋子里的亚亦奴依旧在翻着那本已经破旧不堪的漫画书,似乎永远也读不完。 “我为什么会困?” 第128页 “老师,我真佩服你的精力。昨晚你好像没怎么睡。” “我看到你也没有睡好。”其实裹子并没有注意到亚亦奴,他只是不愿承认这一点。 “为什么,在想什么?” “那么你又在想什么。” 亚亦奴摇摇头,“在想我妈妈,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总是那个样子。” “哪个样子?” “没法形容,就是一副女皇的派头,漠不关心,似乎什么都不重要,除了她自己。” 这话倒是让裹子又回到了过去,那是比十年前更久的过去,那是他的身上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有了纹身的过去,也是他第一次杀人的过去,更是他第一次与人结仇的过去。他想起了那个曾经很陌生,后来变得很熟悉,再变得陌生的名字,姬拉妮。那时的她似乎是个充满了理想和热情的女人,至少在裹子的眼里她是个不会愤世嫉俗,一心辅佐自己的爱人的了不起的女人。当然,那些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是否还记得当初的话,这是显而易见的,连裹子自己都无法忘记他亲手打死了血玫瑰的事实,又何况是姬拉妮呢? “你妈妈给你讲过《别了,西塔尔柯》的故事吗?”半天的沉默后,裹子冒出了这样一句。 亚亦奴摇了摇头,“其实她是我的养母,我是个孤儿。”这倒是他从未向裹子提起过的。 “哦,难怪。”裹子意识到事情并不那么简单。 “难怪她对我漠不关心,对吗?”亚亦奴的样子有些不同,和之前经常看到的表情不同。 “当然不是,她对你很好啊,甚至还为你派了保镖。” 亚亦奴摇摇头,“我可不这么看。他和那个怪老头一样,或许只是把我当成是试验品。” “哪个怪老头?” “就是把我和幽幽的大脑连接起来的怪老头。”说完,他的视线又回到了手里的漫画上。 “幽幽。”裹子琢磨着这个名字,“栓老头?” “对了,”亚亦奴又想起了一些,“他和你的巨人朋友长得很想,起初我还以为他们是一个人。” “道博士?”其实这个名字还是从亚亦奴的口中听来的,他又和栓老头有什么关系呢,裹子想不出来。 “对,就是他,他们长得很想。”亚亦奴突然兴奋地坐起来,合上了手里的漫画书。 亚亦奴的话令裹子费解,他把垫高的枕头放平了躺在床上,然后呆呆地看着屋顶,两只手则平静地放在胸口上,感受着并不平静的心跳声。 天终于黑了,同一片夜空下的同一片陆地上,不同的城市的人们做着不同的事情。沿着静静流淌着的塔马河,行人们放慢了脚步。河中鲜有过往的船只,同巨轮相比,河道显然窄了一些,能看到的只是一些小的渔船,他们早已失去了原本的功能,像一支支折好的纸船一样,漫无目的地在江心飘来盪去。视线可以走的很远,轻易地看到河对岸的天主教教堂,而人的脚步却没办法跟的上去,想要过去至少需要一段桥,而阿嗔和一不的身边却恰好缺少一座桥,哪怕是座独木桥。 阿嗔的目光终于从河面回到了平路上,她穿着一件深色的大衣,是刚刚才买的,她被抓来的时候身无分文,花的是一不的钱,不过他却说这是裹子的钱。她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变化有多么大,至少在挑选衣服的时候她已经不再对蓝*有独钟了。 “我们明天就出发了,你还有什么想要对我说的吗?”阿嗔将两只手放进口袋里,这样,无论气温如何下降,她的手也能够感到温暖。 “没有。”一不也把手放进了口袋里,他笑的时候,有凝成的气从嘴里冒出来。 大约又走过了一段路,阿嗔突然停下了,“我有。非常谢谢你救了我。” 一不依旧微笑着,“你已经和我说过好多遍了。” “是吗,希望你能记住我。” “当然,我怎么会忘记美丽的阿嗔小姐呢。”阿嗔的话令一不有些不自在,他不自在地摸了摸自己的脑袋。 “你跟我讲了很多关于裹子的事情,看得出来,你们就像兄弟一样。虽然在我的记忆中对他已经相当模煳了,但我相信我会渐渐想起他的。但是,我也不会忘记你。”阿嗔的手同时伸了出来,落在了一不的手上,她一直藏在口袋里的手依旧带着体温,带着从她的内心散发出的体温。 一不愣住了,他的手是凉的,但很快也被温热过来,他看着她的眼睛,就像看到了两眼清澈的泉水,有泪水从里面缓缓地流淌出来,半晌,一不才缓过神来,他用手轻轻拭去了阿嗔的眼泪,“别难过,我不值得你这样。头儿才是你值得守候一生的人。” 就在这个时候,阿嗔的电话响了,她的铃声同样是游茄鸣韧的歌,是裹子发来的信息。 “是头儿的信息吧,快看看吧。” 阿嗔打开了信息,是裹子的一段视频。 “阿嗔,虽然只是几天不见,但想想你经歷的事情,我还是无法原谅我自己。特别是忘记了你的生日,真的很抱歉。其实我早该想到你千里迢迢赶来新努尔的目的了。最近你总是不接我的电话,所以只好发信息了。 第129页 “生日快乐。这是我为你买的生日礼物。我想了很久,觉得这个你应该会喜欢。最后我想说的是…” 视屏在这里中段了几秒钟,“你明白了吧,生日快乐。” “什么啊?”视屏片段最终定格在了那件礼物上面,是一条银色项鍊,最特别的是项坠,一颗星星状的项坠。 “呵呵,头儿还是这么幽默。” “你看明白了。” “当然,他是对你说‘我…’”一不同样没有说出口,因为阿嗔正在看着她,“别误会,我是在学着头儿说。” “既然是这样,他为什不说。” “不是他没说,而是手机出了问题。”一不开始挠头了,“这样不是很好玩吗。” “是吗。”阿嗔收起了手机,“为什么是星星?”她还是记不起他们之间的事情,看来裹子的一番苦心又白费了。 有着同样感觉的还有栓老头,他不知道一不和阿嗔去了哪里,他和克博士雇来的打手们就这么一直守候在裹子房子的外面,一直到几个小时之后,却依然没有见到阿嗔和一不的影子,气温也跟着他们一落千丈的情绪降下来,藏在黑暗里的一个个身影都多少感受到了,尽量靠在一起,好让身上微弱的热量能够通过热传导影响到别人也同时被别人影响到。这样的状况不知道要持续多久,至少小区里的其他居民已经等不及了,伴随着一盏又一盏灯的熄灭,整个小区也进入到了夜晚,漆黑的夜晚。对于富有诗兴的人来说,这可是作诗的好时候,比如“黑漆漆的也给了我黑色的眼睛”什么的,当然,这需要一个必要的先决条件,就是一不和阿嗔赶紧出现。 “老头儿,你确定就是这里吗?”又一次见到了他,上次绑架亚亦奴未遂的就包括他。 “就是这里。”栓老头用他有些嘶哑的声音做出了肯定的答覆。 “还要等多久?” “不知道。应该快回来了吧。” “快回来?要是他们去开房间了,我们可就麻烦了,要在这里等一夜吗?”他的话显然引起了同伙的一致贊同,他们开始小声议论,有的干脆从黑暗当中暴露出来,大声地吆喝着,眼看局面就没法控制了。栓老头也认为事情有些蹊跷,他悄悄地熘上了楼,他也记不清这样做过多少次了。然而,让他颇感意外的是他居然换了锁芯。 “糟糕,他们肯定是知道了什么。” 没错,阿嗔的话提醒了一不,当他几乎每天都会对所有的物品进行一番例行检查排除一切可能的窃听设备之后,却发现,原来他一直忽略了一些东西,比如裹子特别关照他的太白和仙人球,它们显然是受到了特殊待遇,从来没有受到过任何检查。果然,在太白的嘴巴里,一不探测到了窃听器,这的确让他吃惊不小。裹子居然一直养着一只危险动物,不亚于在枕边安插了一只兇勐的老虎。他拼命地回忆着,回忆自己是否在无意中说出了裹子的行踪,然而什么都想不起来了,他只希望自己什么也没说过,不要把罹这只嗅觉灵敏的肉食动物给吸引过去。 其实一不和阿嗔并没有在金塔马停留太久便从租车行租了一辆车,朝着新努尔的方向疾驰而去,当黑夜的大幕彻底降下的时候,他们距离金塔马市区已经很遥远了。 “我们连玛姐也不告诉一声吗?” 一不摇摇头,“她知道我们要去哪里,等到了地方再告诉她。” “你是怎么知道太白有问题的?” “我其实从来没想到是它的问题,就因为它是一个小生命,所以让我忽略了很多东西,当然就包括怀疑,其实有的时候,窃听装置不必非要安在一些固定的隐蔽角落。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我们去酒吧吃饭会遇到身弓了。幸亏之前没有把你带到这里来,否则麻烦就大了。” “那你确定它现在没什么问题了吗?”阿嗔从书包里取出了太白,黑夜里它倒是来了精神,一双黄色的眼睛像汽车前面打开的灯一样,放射着犀利的光。 “没什么问题,只是少了一颗牙齿。”一不很自信,他的视线直视着前方的路,一条平坦而又漫长的路。 二十四 医生 昂力静静地躺在床上,昨天的这个时候,他已经在外面跑步了。不过对于现在的他显然是没有必要了。他右手的伤医生说至少要休息一周才会康復,显然他要错过这次比赛了,除非五中打进了最后的决赛。 这次市篮球赛参赛的十支队伍被分成了两组,前四天要打四场单循环赛,每组的头两名出线。休息一天之后开始进行半决赛然后是决赛,刚好是一周的时间。 屋外传来了敲门声。 “这么早,会是谁啊?”队长被从睡梦中吵醒了。昂力下床开了门,是裹子,他的手里拿着几本书。 “老师,早啊。” “你也早。” 见到是裹子来了,队长也艰难地从床上爬了起来。 “继续睡吧,时间还早。”裹子示意他继续躺下,他倒是很听裹子的话,重新把脑袋埋进了被窝里。 “你的手怎么样?” “已经不是很疼了。” 第130页 “那就好。你安心养伤吧,我知道你很失望,但这并不能改变什么。” “你是说我们还能继续赢球?”昂力似乎又看到了出场的希望。 裹子没有回答,拍拍他的肩膀,“我是来送书的,没事的时候就多看看书。” 昂力接过了书,放在最上面的是一本《灌篮高手》,还有一本是关于骑耷朵朵岩画的书。 “不待会儿了吗?” 裹子微笑着关上了门,昂力的身影也逐渐在他的眼前关上了。 “现在的年轻人都很聪明。” 裹子的注意力又回到了姬拉妮的身上,她应该不会忘记当初说过的话,即便已经过去了12年,连亚亦奴都长这么大了。他回到了房间,亚亦奴还在睡梦当中,他有些累了,之前的一夜他都没有睡好,不知道如果姬拉妮兑现她的承诺的话,他是否还能睡得像现在这样香甜。裹子拉开了窗帘,只是一半,好让阳光刚好铺满自己睡着的那一半房间,他不喜欢黑夜,尽管在黑夜中他依旧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个世界。他的眼睛的确很特别,不仅仅是形状,他的视力也很好,更确切的说是好极了。 裹子把枕头垫高,还特意拍掉了上面散落的头髮,最近头髮似乎掉得多了一些。裹子靠在枕头上,从抽屉里取出了那条买给阿嗔的项鍊,它从裹子的手里自然而然地垂落下来,那颗有些夸张的透亮的星星就全部展现在了他的眼前,在初生的太阳的照耀下,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让他产生了一种错觉,好像阿嗔就在她的面前,他试图亲手帮她戴上的时候才发现面前只有空气。 这也让他想起了姬拉妮,十二年前的她比现在的阿嗔稍稍年轻一些,也像如今的阿嗔一样留着披肩的长髮,所不同的是她喜欢把头髮染成紫色,紫色给人一种妖娆的感觉,这又有些像瑰玛,没错,她们的年纪也差不多。那是一段令裹子终生难忘的岁月,就像是小时候听过的武侠故事一样,柯冉与舍焱早已不再仅仅是故事里的人物了。那时的他很年轻,年轻到让现在的裹子很难相信那就是自己,就像大多数人看着小时候的照片的时候都会发出,“这真的是我吗,”的感慨。而一不,则更加年轻,加上他向来就没有裹子成熟,他成了裹子的手下,从那时起,他成了一不的“头儿。” 血玫瑰是个值得铭记一生的狠角色,他的天才让裹子佩服,据说在他13岁的时候,他就成了一名世界顶级黑客,十六岁的时候就创建了自己的帮派,招募了一群疯子,攻击各种看似无坚不摧的堡垒,上到国际安全机构,下至关乎公民隐私的地方,当然也包括“家园”,当“家园”这样一个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的机构被血玫瑰黑了之后,他们开始坐不住了,他们也就是裹子的上级们。他和一不被分别派遣打入了血玫瑰的内部,那时的血玫瑰可谓如日中天,已经有了不小的规模。而姬拉妮就是他的女人。其实进入他的帮派只需要两个条件,一是精通电脑,第二就是要在胸前纹上象徵着他的永恆理想的血玫瑰刺青,这也是他的名字的来由,后来,人们逐渐连他的真名字也忘记了。 血玫瑰是裹子杀过的第一个人,因为他发现了一不的身份,当时这是他唯一的选择。那也是他最后一次见到姬拉妮,她抱着倒在血泊中的名副其实的血玫瑰,留下了一句话,“当我再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一定会杀了你。” 后来,裹子很少再用枪,软刀成了他的防身工具,世界这么大,他真的再没见过姬拉妮,再没见过她的一头紫色的长髮。当然,也留下了一个遗憾,那就是他始终没有弄清楚,血玫瑰一直想要得到的秘密信息究竟是什么,这也成了永恆的谜。 所有的谜语都有答案,除非这个谜语本身就有问题,从这方面看,再见姬拉妮或许不是一件太糟糕的事情。裹子整理好了衣衫,又摸了摸裤带后面的软刀,确定万无一失了。 罹驾驶着克博士的老爷车在平坦的盘山路上艰难地行驶着,他感到的是在颠簸的路况上才会有的感觉,就像车的底盘原本就不平一样,或者四个轮胎不是一般大小。同样不能忍受的还有它吱吱呀呀的响声,那声音提示罹这辆车的动力没准是来自什么动物的,比如驴车马车在拉动的时候才会发出这种奇怪的声音,并且越来越大,似乎这辆老爷车已经开始发牢骚了,走的太远,该歇歇脚了。罹看着一辆接一辆的车从他的身边飞驰而过,误以为车自己停下了,看看迈速表,它还在不紧不满地按照自己的节奏向上爬着,他明白了,其实说它是驴车一点也不为过,它就是一头倔强的驴,不想走了,任凭你怎么着急,它也不会加快一点点,终于,它彻底的停下了。罹从车上下来,打开了发动机仓,就像是在战场上被敌人的炮火击中了一般,冒起一股青烟。 罹没有抱怨什么,他朝着四周看了看,距离新努尔还有一段距离,他和他的车正处在一个不上不下的位置,向两边的护栏外望去,到处是深沟,风景倒也说得过去。罹还没有这样的心情,他试图拦下一辆车,但每一辆路过的车都像是躲避灾荒一样从他的身边唿啸着加速飞驰了过去。罹无奈地看了看手錶,刚过了8点钟,按照计划,他现在应该已经到达目的地了。 不愉快的事情通常不会像值得高兴的事情一样很久才能遇见一次,它会像深夜中隐蔽在某个阴暗角落里的蚊子一样,绝不会仅在人的身上叮一个包,罹的电话响了,知道他的电话的全世界也不超过五个人,是克博士。 第131页 “怎么了,抓到那两个傢伙了?” “没有。我的人和你派去带路的那个老头在那个地方蹲守了一夜,他们始终没回来。” “好的,我知道了。” 罹取出了探测仪,上面的圆点一动不动,罹没有多想,把探测仪连同那个红点一同丢进了深渊。一直在闪动的还不仅仅是那个探测仪,罹还有一个,那不是一个普通的仪器,它的数量甚至比知道他的电话号码的人还要少。罹回到了车厢,打开了储物箱,从里面取出了那个并不起眼的东西,他们管它叫人体特异能量探测器。上面有两个圆点,一个是蓝色的,一动不动;一个是绿色的,在不停地闪烁。 “这种地方会有什么,恐龙吗?”罹拿着探测器下了车。他朝周围看了看,四周都是不高的山峰,于是他朝着绿点闪烁的方向走去。其实在金塔马的时候他已经看到了这个绿点,当时这个点还是若隐若现,信号十分微弱。他很奇怪,照理说这里距离金塔马有上千公里,仪器怎么可能检测的到。 顾不上思考那么多问题,罹爬上了山,并没有耗费太多的力气,罹翻过了这座山,继续向纵深处走去。山风唿啸着,将罹的帽子吹 了起来,他试图去够那顶帽子,它却像风筝一样飘了起来,直到挂在了半山腰的树枝上。罹用手摸了摸鼻子,接着他勐地跳起来手上像是生出了什么东西,又尖又细,他的手变成了锋利的爪,罹的爪死死地抓住看似光滑的石壁,三纵两跃就抓住了半山腰上的树枝,他取回了自己的帽子,接着又灵巧地爬了下来。 罹拍去帽子上的土,重新戴上了它。他掏出那个精密仪器,仪器和他自己一样毫髮无损,蓝色的点一直伴随着他,像他的影子一样,一起上,一起下。 “到底是什么东西。”罹拿着手里的探测器继续向大山的深处走去。 伴随着绿点闪烁的频率不断地加大,罹的心跳也加快了,终于,在一个巨大的洞口前,绿点像蓝点一样停止了闪烁。罹掏出了手枪。除了这个偌大的山洞,罹还看到了山顶的大风车,那风车在不停地转动着,让他想起了小说《堂吉诃德》里描写的那座可以变成妖怪的风车,只不过如果转动的叶片是妖怪的手臂的话,眼前的风车的手臂显然转动的太快了,即便是罹恐怕也要被他碾成肉酱了。 罹举起枪,一步一步地走进了洞穴,里面一片漆黑,他继续放慢自己原本就不快的脚步,他怕踩到的脚下的砂石声会惊动了里面的傢伙,如果在千里之外都可以探测到的话,他的当量级应该是惊人的,特别是一直在闪光的是代表生物能的绿色。很快脚底下便没有砂石的声音了,罹感到脚底下很舒服,像是踩到了什么毛绒绒的东西,他的耳朵也跟着竖起来了。罹打算退出去,但前方已经看到了一些光亮,他决定赌一赌。 距离光亮越来越近,罹屏住了唿吸,顺着光亮他朝脚底下看去,原来并不是什么可怕的东西,而是一面巨大的地毯,它大到铺满了整个洞穴的大地,更让罹惊奇的是,走到这里,洞穴的地面像是被平整过一样,没有半点沟壑。他的食指始终没有离开过扳机,他壮着胆子进了那个一直亮着的地方。 发出亮光的是一扇巨大的屏幕,至少在罹的眼中那应该是一个显示器,当然更让他惊嘆的是那个显示器上的画面居然同他的探测器上一模一样,只是不知道放大了多少倍,上面的蓝点此刻也已经不再闪烁了,奇怪的是上面只有蓝点而没有绿点。 “人呢?”罹也大唿不解,然而他看看手中的仪器,上面的绿点还在,“怎么回事?”罹轻轻地拍了一下手里的仪器,画面没有任何变化。 “欢迎你,又来了新朋友。” 罹感到背后有一股巨大的波浪在冲击他,他马上转过身,举起了枪。 “是谁?” 出现在罹眼前的是两条形状奇怪的石柱,说它奇怪,因为它就像是两条粗壮的腿,紧接着,罹就意识到,那根本就是两条腿。当然还有一直垂在地上的两个东西,两只大的惊人的手。罹扬起了脖子,手臂也随着脑袋的扬起而张开,直到他看到了他的脸,手枪也跟着瞄准了他,当然,瞄准眼前这样的庞然大物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 “你是什么东西?”罹的唿吸开始加速,他扯开嗓子,发出他所能发出的最大声音。由于距离太近,他只看到了巨人的下巴,以及他下巴上的鬍鬚。 “别这么大声,我的耳朵没什么问题。”巨人弯下腰来,把眼睛凑了过来,罹惊慌失措地大叫着。 “别过来,”紧接着他扣动了扳机,巨人的速度同样灵敏,他伸出巨大的手挡在脸上,子弹就像是打在了防弹玻璃上,巨人伸出两根钢筋一样的手指,毫不费力地抢过了罹手上的枪。 “你觉得这种枪就能打穿我的厚脸皮吗?别紧张,建议你坐下来,平静一小会儿。” 这时候,灯亮了,几十盏节能灯同时放出耀眼的光芒,他可以清晰的看到眼前的巨人了。 罹扬起头,看看巨人的眼睛,他似乎没有其他选择。他又看看周围,发现只有那张床的高度还算合适,罹蹦了上去。巨人也跟着坐在了他对面的椅子上。巨人从抽屉里取出眼镜,戴在了耳朵上。 第132页 罹眯起了眼睛,刚刚的确有些紧张,他被巨人的模样吓坏了,可是现在,当一切都平静下来,心跳也平稳下来的时候,他才有机会看清楚眼前的这个巨人,巨人也同样看着他。 “说吧…”罹和他同时说道。 罹笑了,一贯地自信又回到了他的脸上,“你先说吧。” “我想知道,为什么你的身上一直闪烁个不停,你是什么人?” “呵呵,”罹冷笑道,“我被一个怪物当成了怪物,难道不好笑吗?” “哈哈。”巨人大笑起来,“说的好啊,不过我至少知道自己是谁,所以我才藏在深山当中不出去见人,而你呢,你又在干什么?” 罹举起了手中的探测器,眼前陌生的巨人却长着一张并不陌生的脸,“我手里的这台探测器,全世界只有三台,一台在我手里,一台已经报废了,这么说你手里的是第三台?” “呵呵。”巨人还是那样爱笑。“你是说有一台报废了,不久前我还见过那台机器。” 罹冷笑了一声,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就是姆普克鲁伦,对吧。” “你怎么知道我过去的名字?”好奇的换成了巨人,“我以为已经没有人知道我的事情了”。 “从你的长相上看出来的。” “呵呵,你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好啦,把手里的探测器交给我吧。”巨人伸出他的手,罹似乎没有拒绝的可能。 “好吧,你想干什么?”他把那个小玩意儿放在了他巨大的手掌上。 “不干什么。”他一边说,一边像上次一样把它接到了自己的电脑上。 罹还是对周围的东西充满了好奇,“你创造了这里的一切?” “对。” “你果然是个了不起的傢伙。我想知道,你在隐居的这些年里都在忙什么?难道你已经放弃从前的理想了吗?” “从前?怎么你很了解我吗?”巨人把眼睛凑到了仪器跟前,用放大镜看着那个在他的手里显得那样微不足道的小玩意儿。 “当然,我找了你很多年,没想到你躲到这种地方来了。” “世外桃源,难道不是吗?”他收起了放大镜,小心翼翼地把探测器放好,“一点改进都没有,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搞的,漏洞至今都没有修復。”巨人将探测器还给了罹。同上次裹子接过来时的情况一样,只是蓝点依旧存在。” “为什么不把这个点也去掉?” “那要问你自己了。” “问我?” “你可不是个普通人。”巨人把工具都放在了一个巨大的箱子里,然后合上了盖子,把它放到了床底下,就像是一口棺材,里面放着他的一切,只是他还不打算把它们带到天国去。 “好吧,既然我们彼此了解,或者说是彼此仰慕,为什么不合作呢?” “合作什么?”巨人的脸上依旧很平静,似乎已经没有什么事情可以打动他了。 “好吧,姆普教授。” “别这么叫我,我现在叫道博士,就是道德的道。” “好吧,不管你叫什么,你把我吸引到这里不会是什么目的都没有吧?” “呵呵。”道博士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先告诉我你是谁,其实有的时候我和你们有很多共同之处。” 罹看看道博士的脸,他的脸上依旧洋溢着微笑,对于他而言,金钱没有任何作用,罹在想,用什么办法可以让他为自己服务,当然,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即便他答应了,他也不知道如何去处置他庞大的身躯,要知道,即便是把他安置在动物园,恐怕也只有恐龙化石博物馆比较适合他。 “我叫罹,对于你的研究一直很感兴趣。我们可以谈谈吗?” 道博士打着哈欠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他晃动着巨大的屁股,用手捂住了嘴巴,“对不起,我要休息了。” “现在?” 还没等罹把话说完,道博士就落了下来,像倒下的大山,沉沉地砸在了巨大的床上,罹被强力的弹簧弹起来,飞在半空中,他伸出手努力地保持平衡,才在落地的时候不至于是个狼狈的样子。大约在同一时刻,从道博士的口中发出了震耳欲聋的鼾声。 “喂,道博士。”罹试图吵醒他,但显然凭他自己还制造不出足够大的分贝。他看看表,还不到中午十二点,或许是午休,也许很快就会醒来。罹像一直猫一样灵巧地跃上了桌子,他想看看这台电脑当中的玄机。然而就在他的手刚刚伸出去,还没来得及接触到电脑的按钮的时候,钟声响了,那声音不知道是从那里传来的,罹没能找到钟錶的所在,它就那么响着,响着,仿佛是从教堂的顶端传来的,他也不知道那声音意味着什么,钟声响过之后,整个山洞都暗了下来,全部的灯都熄灭了,更糟糕的是电脑的显示器也熄灭了,整个世界都黑了,就像那声钟响表示的根本不是中午十二点,而是午夜时分的到来。 “嘿,怎么回事,停电了吗?”尽管是漆黑一片,罹却依旧可以看得到,他天生就长着一副夜视眼。“老头儿,你在耍我吗,你怎么把电都掐了。难道你和那个克博士连习惯都一样吗?”他又一次跳上了大床,然而即便他再怎么摇晃道博士的手臂,他都无动于衷,的确,他的摇晃对于睡着的他而言就像是蚊子的叮咬一样微不足道。罹只好乖乖地坐在了他的身边,还要时刻提防他的转身,稍不留神,或许就会遭到致命的打击。 第133页 罹也不想知道时间是怎么过去的,只是觉得道博士的午休时间久了一些,他也不知道山外面的太阳已经转到了广阔的天空的西半边,并很快就沉了下去。他的那一辆破车依旧停在路边,任由太阳光的照射,任凭一辆又一辆车从它的身边疾驰而过。又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一辆载着阿嗔和一不的车也从这辆破车的身边飞驰过去。 “还有多久就到了?”依旧在睡梦中的阿嗔似醒非醒地问道。 “快了,大概在天亮以前就会到了,你好好睡吧。”一不并不知道拿师的话有几分是可信的,但他认为值得试一试。他总觉得阿嗔失去记忆和自己有关,假如能够在提前那么一小会儿找到克博士的实验室的话,或许一切就都不会发生了。可惜谁都知道假如是个多余的词彙,实际上根本就没有假如的事情会发生,它只不过是在人们做了后悔莫及的事情之后用于加重这份沉重心情和自我内心的谴责而已。 终于,一不的车驶入了金塔马市区。他不知道自己比罹晚出发了一天,却整整早到了一天,其实这是一个真实版的龟兔赛跑。一不没有什么到达目的地的喜悦,因为他知道这不是一次惬意的假日旅行,他看看后视镜,里面的阿嗔依旧在熟睡着,她就要在车里迎来新的一天了。 同样迎来新的一天的还有裹子和他的队员们。他们都睡了一个好觉,至少裹子是这样的,当他把想说的话和礼物送出去之后,就有了一种睏倦的感觉,这两个晚上都睡得很好,当然,这也同球队取得的优异成绩分不开。在过去的两天里,裹子的队伍发挥得不错,一胜一负。在没有了昂力和思壮的情况下,他们居然战胜了从骑耷朵朵附近的发射场远道而来的对手,这让裹子不得不对亚亦奴更加刮目相看了,或许他带给自己的惊喜还远远不会是这么一点点。 裹子照例要比亚亦奴起的早,这两天他再也没有失眠,亚亦奴无疑是赢球的关键先生。其实失眠或许真的是那些太过安逸的人才会发生的状况,假如你每天累得半死,唯一的休息就是几个小时的睡眠,谁又会睡不着觉呢,除非他的睡眠功能真的退化了。裹子帮他把落在地上的被子拾起来,重新盖在了他的身上,他依旧睡得很香甜。 裹子整理好了衣衫,照例检查了藏在裤子后面的软刀。看看镜子里的自己,依旧是一张消瘦的脸,鬍子又长起来了,似乎最近鬍子长得特别快,这倒是也像十二年前的自己。那时候的他还从来不会刮鬍子,就任凭它自由地生长,而那些鬍子最多也就长到现在这么长便不再长了。想到这里,裹子拿起的剃刀又放下了。除了脸上多了几分沧桑感,镜子中的自己都和那时的他没什么两样。 “还有头髮。”裹子照了半天,他把手伸进了头髮丛中,“那时头髮没有这么长,显得精神一些。”他梳理完了头髮,又系好了每一道口子。他从包里取出了一条黑白相间的领带,系在了脖子上。裹子打领带的手已经有些生疏了,不知道为什么,他今天很想系一条领带。 在这两天的时间里,姬拉妮每天都会到现场看他的儿子的表现,裹子偷偷地观察过,每一次亚亦奴得分,她的表情都会有细微的变化。亚亦奴也再没有和他们一起吃过饭,或许是姬拉妮给他吃了什么灵丹妙药,否则他怎么会如此的神勇,就像是一个无所畏惧的小战士一样。当然,裹子也同样察觉到,她或许并不是他的养母,算算他开枪杀死血玫瑰的时间,如果他们有孩子的话,应该和亚亦奴的年龄相仿。 裹子轻轻推开了昂力的房门,他已经起床了。 “老师,你来了。” 昂力露出一副很高兴的样子,他正在看那本裹子给他的书。他特意铺平了床单,示意裹子坐下,而他则进了洗漱间。看他铺床时用的是右手,裹子很高兴。其实他可以想像到昂力的心情,原本他是这次比赛的主角,至少在他自己的内心中是这样期待的,而如今,他却只能作为一个看客,目睹着队友们的精彩发挥。裹子又看了看他的同屋,是球队里另外一个不可或缺的人,他还沉浸在美梦当中。 “你的手怎么样?” 昂力从洗漱间里走了出来,用左手擦拭着弄湿的头髮。 “好多了,已经不影响平时的事情了。”昂力一边擦拭,一边甩了甩头髮。他的头髮很厚实,就像是被施足了肥料的草甸,再遇上几场及时雨,茂盛地生长着。再配上一张俊俏的脸庞,或许也可以用出水芙蓉这样形容女性的词彙来形容,难怪他走到哪里都有那么多的女粉丝。 “最近联繫娅尤莉亚了吗?” “呵呵,”昂力整理好了衣衫,“昨天还通了电话。” 裹子点点头,“我们走吧。” “你就穿这一身?”昂力指着裹子脖子上的领带,这的确很奇怪。 “哦,我都忘记了,那你就自己去吧。” 裹子已经习惯了和昂力一起去晨跑,就算今天原本没有这样的打算,当然他本来也没打算到昂力的房间来,不过两条腿显然已经习惯了,习惯了朝这个方向的这间屋子走来。他也习惯了不系领带的日子,现在他正在习惯脖子上像狗一样套上一个东西被一根无形的绳子这样牵着走。整个走廊里只有他的脚步声,这倒是很像他去探望昂狄时的情形,只不过那时他的手里有一罐特质的喷雾剂,从那里喷出来的气体可以令对方暂时休克,然而似乎对昂狄没什么作用,受伤害反倒是自己。从那时起,也宣告了他的阶段性成果的失败,他起初以为这些傢伙是用一种类似催眠的方式使自己失去了意识,这样,只要在他们企图催眠自己的时候令其休克就可以控制住他们,可还是没能起效,又或者稍稍晚了一些。 第134页 裹子独自一人走出了宾馆。宾馆外面有一群孩子,他们背着书包从那里经过,其中一个突然加快了脚步,接着就跑了起来。裹子本能地跟了上去,原来后面有几个追逐的孩子,他们有的穿着熘冰鞋,有的踩着滑板,有的则骑着小轮车。而那个被追逐的孩子越跑越快,他们怎么也追不上,他们于是开始发出怪叫,一边怪叫,一边嘻闹着。 裹子停了下来,站在路边看着他们的身影越来越远,直到完全消失。他在那里感觉站了几个钟头,而事实上远不止几个钟头。 昂力始终没能等到再一次上场的机会,因为他的队伍已经被淘汰回家了,尽管如此,他们可以高兴地回去了,因为他们取得了第四名的好成绩,这足以使裹子成为功勋教练了,唯一的遗憾就是亚亦奴,他差一点就拿到优秀运动员的奖项了。除了五中的成绩是个意外,还有一个意外就是大岗中学,他们特意把可以直接升入到体育大学的巨人留校一年,原本是想争夺冠军的,然而却因他的意外受伤而小组未能出线。当然,出人意料的事情还远远不止这一件,全国冠军输给了市冠军,这才是本次锦标赛的最大冷门,奇蹟似乎无时无刻不在上演,就看你敢不敢把握了。 这里早已不应当被称作是新努尔市了,离开新努尔市驱车大约三个小时,一不和阿嗔才来到了这座市辖的区域,它的名字居然就叫努尔区。 “新努尔市努尔区,应该就是这里了。”来到新努尔的这几天时间当中,一不一直领着阿嗔到处寻找拿师所说的神医,最后打听到他就居住在努尔区。 “天门山路77号,就是这里。”一不一面看着手中的地图,一面观察着周围,比起新努尔市区这里要小的多,也安静得多。只是不知道这样一个平坦的地方怎么会有叫做天门山的地名。 与安静的努尔区相比,天门山路就算得上是一条繁华的大街了,特别是一不他们的对面就是一座号称3星级的宾馆,不过他们并没有注意到。眼前的77号也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这座楼房像是一个接一个的鱼肉罐头落起来的,每一层的阳台上都放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似乎这里的人们习惯了把阳台当作储物室,如果是那样的话,这些东西起码要具备防晒的功能,否则就会发出现在一不和阿嗔所能闻到的气味,是从楼上散发出来的晒咸鱼的味道。 “就是这里吗?”阿嗔也感到疑惑,她早已脱掉了那件在金塔马买的大衣,这里的温度升高了很多,让她有些不适应。 “我不知道,找个人打听一下吧。” 刚好就有一个过路人,是个目测体重在100公斤以上的矮个子。 “请问你知道这附近有一家专门治疗抑郁症的医院吗?” 他很高兴,像是遇见了知音,“当然知道,你是说催眠治疗吧,我就是在那里减的肥,那个人很了不起的。” 他的话让一不和阿嗔的心都凉了半截,很难想像眼前的这样一个人是减过肥以后的状况,不过他很热情地告诉了一不医院的详细地址。背上没有多沉的行李,一不开始朝小巷中走去,阿嗔也跟着走了进去。 就在这个时候,五中的校车满载着胜利的队员们凯旋了,似乎连这辆车也有了劲头,开足马力一阵风似的从阿嗔的身后疾驰而过,扬起了她的裙角,即便是在冬季她也喜欢穿裙子,不过那已经成了过去,如今是阿嗔没有选择的余地,她的手头只有这一套蓝色的裙子。 从天门山路延伸出去的有许多条小巷,一不他们走进的这一条现在显得有些冷清,不过晚上一定会是另外一番场景,这从小巷两边的店铺就可以判断出来。有军品店,野味儿食品店,魔幻服装店,性文化博物馆,纹身店,恐怖小屋等等,阿嗔有些不知所措地跟在一不的身后,她的眼睛突然落在了纹身店门口的一幅图案上面,那是一朵黑色的玫瑰花,即将要凋零的样子,让人产生一种衰败的惋惜之感。她停下了脚步。 “怎么了?”一不回过身来,他也看到了那幅图片。“走吧。”一不伸出手去拽阿嗔的袖筒,她的头却始终没有离开过那幅图。 “想起些什么吧?” 一不一边走一边回头看着阿嗔,她的眼神有些迷惘。 “好像在哪里见过。” “你会想起来的。”仅过了几个转弯,又直行了大约一百多米,他们终于到了。 其实根本不是什么医院,面前是一幢不大的二层小楼,不仅门面不大,几乎看不出是一所心理治疗中心,除了门上已经可以称的上是朽木的牌子上丑陋的掉了漆的字迹告诉他们这里是步克康復中心之外,再也看不出它和周围其他建筑的区别了,甚至是小巷入口处的公共厕所,也是同样的二层小楼,所不同的是那里显然要比这所心理治疗中心要新一些。 阿嗔抓着一不的袖口进了屋子。 里面同样是一副衰败的样子,仿佛已经很久没有顾客来过了,墙壁上还挂着一幅幅减肥成功者的照片,他们一个个就像是取得了奥运会的奖牌,站在高高的领奖台上,脖子上还挂着一面减肥冠军的金牌。其中的一张似乎就是刚才给他们指路的人,他减肥之前的模样着实吓人,身上像是套了数百个唿啦圈,仿佛能听到他走路的时候唿啦圈跟着步伐有节奏地旋转的声音,只是现实生活中的唿啦圈显然有点小,不知道除了脖子之外还能套在身上的哪一个部位。 第135页 看着一张张照片,一不不由得感慨道,“怎么这里过去是个减肥医院吗,要是他治疗失忆的本事能有减肥本事的一半就好了。” “是谁要减肥啊,减肥的话请你下来。”声音是从楼下传来的,而且是很深的地方,“小心一点,不要踩坏了我的木梯。” 医生看来真的把他们当成是减肥的病人了,“他在地窖里?”一不推开了眼前房间的门,没有人,又推开了几间,都没有人,他们只好朝着走廊的深处走去,终于,在走廊的尽头,他们见到了入口,是通往地下的入口。 “就是这里?”阿嗔显然不愿意下去。 一不已经下去了,他把手递给了阿嗔,阿嗔只得硬着头皮一步一步地走了下去。当她的脚掌离开最后一级木梯踩在地面上的时候,她的身体随之有了一份着落感,然而心却依然悬着。底下的情况同上面大相迳庭,灯光晦暗,狭窄的过道弯弯曲曲,墙壁上画着一条条或平行或相交的线,给人一种错综复杂的感觉。更让他们想不到的是,上面看上去并不大的一幢楼,下面真可谓别有洞天,大约每走上十米就会有一个指示牌,如果不是靠着这些牌子的指引的话,恐怕他们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这个传说中的催眠大师了。这倒是让一不想起了一种动物,它们也生活在这样的地方,阴暗潮湿的地下,就是那些擅于挖地洞的田鼠,没错,这里就像极了被放大以后的地洞。终于,在墙壁上错综复杂的线条的迷惑和指示牌的指引下他们像是经过了长途跋涉一般找到了步克大师。 这里不再像外面那样昏暗,但毕竟是地下室,打开再多的灯也和自然光不同,况且这里的灯光也未免太暗了一些,幸运的是阿嗔和一不的视力都很好。而步克正悠闲地半躺在一张木制的睡椅上,两眼半睁着,似醒非醒,在他的头跟前有一个不大的传声器,楼上的风吹草动都可以清晰地在这里听到。他或许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就像地鼠习惯生活在地洞里一样。 一不和阿嗔打量着四周,这是一件大约90㎡的房间,虽说不算太小,但堆砌了这么多的东西之后还是显得十分拥挤,那些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被放进了大小不一的盒子,形状各异的筐子里,他起初可能是打算只是把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放在墙角的,因为墙角的盒子已经快要摞到屋顶了,后来越堆越多,就只好占用了过道,这倒是很像菜市场里的摊主,每个人的身后都带着他们的巨大产业,堆起来大约也有这么多。虽然不知道里面装的到底是什么,可是从墙壁上的陈设可以略知一二。 四周的墙上挂满了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有可能是在南美热带雨林中的印第安使用的吹箭,有野山羊的脑袋,有老鹰的标本,还好那只是标本,否则它唿啸着张开翅膀这间屋子也就放不下了,还有象牙制成的大概是什么吹奏乐器的东西,一张弩箭,这一切似乎都在表明他是从原始森林回来的。 这些东西大约占据了百分之九十的墙面,而另外的一点点空地也没有闲着,上面挂着一张张照片,照片里的人穿着打扮形形色色,大概是曾经到这里接受过治疗的病人,一不的眼睛从那些照片当中一扫而过。 一不和阿嗔见他并没有起来的意思,就继续参观这间不大的博物馆,就在他半躺着的睡椅旁边有一张桌子,上面同样放着琳琅满目的东西,各种仪器,天平,怀表,最醒目的是一幅画,它就被那么斜放在了桌子上。借着昏暗的的灯光,一不看到画中是一个打扮奇特的人,大约是中世纪欧洲的装束。长着老鼠一样尖尖的耳朵,老鼠一样细长的鬍鬚,唯独眼睛,大睁着,好像正在盯着一不看,这吓了一不一大跳。他又凑上去看了看,终于想起来,画中的人不正像是电影里的吸血鬼吗。在画的旁边,一个看上去粗糙不堪的小盒子似乎在跳,一不怀疑是房子在晃动,但他看看周围,显然不是,其他的东西都很平静。于是他打开了盒子从里面跳出一只青蛙,落在了他的手掌上面,足足占据了他的整个手掌,一不慌了神,大叫一声把青蛙扔了出去,它不偏不倚地落在了步克大师的肚子上,阿嗔看见了,也跟着尖叫起来,其实她一直在克制自己。 “吵什么。”步克抓起了那只青蛙,把它重新装进了盒子里。青蛙试图再次从里面跳出来,那其实是一个小盒子,大约只比青蛙本身大了一圈,步克盯着青蛙的双眼,大声呵斥道:“不许动!”在一不和阿嗔听来那不过是普通的一声,却像是军官把命令下达给了士兵,而那只青蛙居然就是他的士兵,它正要起跳的已经弓起的两条强有力的后腿又弯了回去,一动不动地坐在了像是为它量身定做的盒子里,两只名副其实的青蛙眼也不再转动了,它成了一个模型。 一不似乎明白一些什么,他抬头看了看那只像是要展翅高飞的雄鹰,步克也转过头看了看。 “我知道你们一定会对这里的一切比较好奇,所以就没打扰你们,现在都参观完了吧,说吧,是谁要减肥,什么时候送过来?”步克把半躺着的睡椅的椅背摇起来,坐了起来,这样他看上去更精神一些。借着灯光,可以看清他的脸,并没有想像中的一大把年纪,大概也就40多岁,他的模样倒是和画中那个吸血鬼模样的人有七分像。特别是他的眼睛,眼眶深陷,眼球要掉出来似的,像极了在骷髅的眼眶里镶嵌了两个铜铃一样的圆球,圆球还在框子里左右地旋转着。 第136页 “难道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太阳了吗?”一不这样琢磨着,而阿嗔已经躲到了他的身后,在他的背后不停地拽着他的衣角。 “您就是步克大师?” “对啊。” “您误会了,我们不是来减肥的。”一不在步克的身上游离着,他倒是也像普通的大夫一样穿着一身干净的白大褂,这多少让病人感到些许安慰,他的胸前挂着一枚胸针,红底黄子,写着一个字母d字。 “哦,原来是这样。”步克面露喜色地直起了腰,“那更没有问题。这位女士进来的时候我就发觉她有问题,把她交给我吧,我在这方面可是最拿手的。” “我能知道您最为拿手的是什么吗?” “呵呵,”步克笑着指了指胸前的字母d,“就是这个,depression,抑郁症。我的催眠疗法可以在半个月时间内让那些重度抑郁症的患者恢復健康,不再想着自杀什么的,把她交给我吧。”步克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但在这样的环境中,一不还是很难相信他的话。 “可是她并不是什么抑郁症,她是失去了记忆,您也可以治好吗?”一不不想放弃这样的机会。 “那更没问题,比抑郁症还好治。你还担心什么,减肥我都能治。” “真,真的吗?”一不还是有些不相信。 步克则很肯定地点了点头。 “我还想问一个问题。” “问吧。” “为什么你不在楼上办公?” “呵呵,”步克诡异地笑了,“你认为楼上会允许我摆放这些东西吗?”步克指了指墙上的各种物品。 “好的。”一不转过身看了看阿嗔,她的眼睛告诉他她有多么地害怕眼前这个怪人,她的手还抓着一不衣角不放松,“我们回去再考虑一下,好吗?” 步克的微笑由诡异变成了善意,“当然可以。不过你应该相信,她的病只有我可以彻底治好,我可以向你保证。”他很肯定地点着下巴。 一不也跟着点点头,他也微笑着,“非常感谢。” “等等。”就在一不和阿嗔即将跨出这间奇怪的地下室的时候,步克叫住了他们,“给你们一个这个,你们只要用这个去打听一下就知道了。” 一不转过身来,一个小东西正向他飞来,他顺势接在手里,打开掌心,是一枚和步克身上一模一样的胸针。 二十五 图纸 你永远也别想猜透一个女人的心思,裹子开始领会这句话了。从努尔区回来之后,他就一直在等,等着姬拉妮的出现,以他过去对她的了解,她是个言出必行的女人,然而她却迟迟没什么行动,这倒让裹子很不安,他不喜欢总是处在这样的被动之中。除此之外,还有昂力的母亲,她从未给昂力打过电话,似乎他的成长与她无关。 昂力收拾好了行李,其实也没多少东西,一个书包就全部装完了。当然,这不包括裹子送给他的一双皮鞋,虽然体型差了很多,两个人穿鞋的尺码是相同的。 “谢谢你,老师。”昂力背起了书包,穿上了那双名贵的皮鞋,从来不穿皮鞋的他感觉脚上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卡住了,无论怎么晃动脚腕也还是不舒服。 “假如一个人总是不穿鞋的话,所有的鞋对他来说都是一种束缚。慢慢就会习惯的,你看我,不总是穿着这样不舒服的衣服吗?”裹子指了指身上的灰色西装,他有好几天不穿休闲装了,对于他而言,期待中的于姬拉妮的会面不亚于两国元首之间的会面。 “好的,我会适应的,那我走了。” “我送你。” 裹子抢先一步推开了门。 坐在车上的昂力感觉速度快了很多,街上的汽车也比平时少了很多,他几乎感觉不到时间流逝的过程。 “和娅尤莉亚他们道过别了?” 昂力点点头。 其实裹子也在努力放慢着速度,他所想的倒不单单是即将离开的昂力,他在想如何继续同他保持联络。 “老师,记着你答应我的话。” “当然,等你在舅舅那边安顿好了,我就带你去见你爸爸。” 很快就到了,透过汽车玻璃以及玻璃上贴着的一层薄薄的黑色贴膜,裹子看到了这幢别墅的门牌号,元台山路107号。 “呵呵,是元台山路,一个城东,一个城北。”裹子自言自语道,有些时候真的要靠运气,运气好的话或许他早就找到这里了。 昂力下了车,小跑着打开了门,他转过身,裹子还在车上。 “老师,进来坐坐吧。” 其实这正是他想要听到的话,裹子吐了吐舌头,熄灭了火。 这是一幢和裹子租住的别墅从外面看很接近的别墅,特别是它外面的颜色,居然也被粉刷成了灰色,灰色的墙壁,白色的屋顶,难怪他会误认为昂狄的家在凯达格霖了。裹子的视线转向了房子的周围,果然,距离房子不足200米就有一家银行,找到这家银行后拿师提供的线索就基本吻合了。裹子走进了屋子。 屋内的陈设没有他想像中的那样富丽堂皇,总体上比较平淡,以粉色为主色调。桌上摆着新鲜的百合花,撒发出的淡淡幽香提示着每一个到这里的客人主人的品味。 第137页 裹子在客厅里来回踱着步子,客厅的墙上挂着一幅昂力和昂那的合影,还有一幅是和他母亲的合影。她的母亲没有裹子想像中的漂亮,确切的说是很普通,这倒是让他联想起了仍旧躺在医院里的昂狄,从相貌上看他们倒是很般配。唯独缺少的就是昂狄的照片,或许他在这个家庭消失的太久,连照片也都跟着消失了吧。 “老师,给。”昂力递给了裹子一罐可乐,在这一段共同生活的时间里,裹子也开始习惯喝可乐了,居然快要忘记绿茶的滋味了。 “没有全家福。”裹子举着可乐,继续参观着昂力家的客厅。 “老师的眼睛还挺尖啊。原来有,自从爸爸失踪后就都取下来了。”昂力站在裹子的身后,看着眼前他和昂那的合影,照片里的他们一副亲密无间的样子,两个人无论从相貌,个头都差不多,只是昂力反倒多了几分腼腆。 “这是五年前照的,那时候昂那比我还要高一些。” 裹子点点头,“你妈妈对你们兄妹两怎么样?” 裹子的提问有些突然。 “什么怎么样?”昂力显然有些不知所措。 “没什么,随便问问。” “哦,“昂力半天才回过神来,”当然很好了,天底下哪个母亲不爱自己的子女呢?” 裹子点点头。裹子有些无聊地用食指敲击着茶几的桌面,茶几是大理石的,应该价值不匪,客厅里的其他陈设也显示出主人的气质,比如树立在42寸液晶电视两边的索尼落地音箱,只是没有播放设备。裹子有些好奇,他蹲下来检查了一番,的确没有播放设备,他打开了电视机。里面正在播放肥皂剧,在这个地区很流行肥皂剧,虽然不是肥皂剧的发源地,却是最流行的地区之一,几乎每一部都会拍摄200集以上,直到故事里的男孩从出生一直到大学毕业,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节目结束了,因为他也会随着下一部的开播而结婚生子,这样一部剧有可能伴随人的一生,看来昂力的生活就是这样度过的。 昂力从冰箱里取出了一大堆东西,但显然没有合乎裹子口味的,他从来不喜欢吃膨化食品,而昂力的手中恰恰只有这些东西。 “是《成长的烦恼》。怎么又在播这部剧。”他扔给了裹子一袋虾条,把两条腿都挤在一起,像是被捆住了手脚一样坐在宽敞的沙发上,裹子觉得他那样坐很不舒服,他的两只眼睛一直盯着电视机里的节目,手则不停地往嘴里送着薯片。 看来自以为很好地照顾了昂力十几天的裹子完全想错了,他从来不看电视剧,不知道昂力有没有偷着看。 “这可是我年轻时候看的,你瞧,他那时还是个孩子。”裹子指着里面当初还是个童星的迪卡普里奥说道,电视机无论如何升级换代,里面的节目却不会发生太大的改变。 昂力没有听到他说什么,只是伴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而不断地发出笑声。裹子只好陪着他,看电视,直到他确定昂力的母亲不会回来了,至少在凌晨之前。他的视线落在了茶几上一个做工考究的菸灰缸上。 “你妈妈抽菸吗?” “不抽,我们家只有爸爸抽。” 虽然已经失踪了5年,昂力却丝毫没有当他是不存在的。 “哦,那你爸爸喜欢抽什么烟?” “好像有好几种,记不清了。” 裹子点点头,又看了看表,已经11点钟了。 “你没有告诉你妈妈今天回家住吗?” “说了,她可能是加班。” 刚说到这里,电话像是约好了一样响了,电话的那一段传来了昂力妈妈的声音。 “你瞧,她今天加班。抱歉,老师。不如你就呆在这里吧,反正只有我一个人。”昂力倒是很诚恳,不过看看桌子上一大堆吃光了的食品袋和一罐罐可乐,其中只有一杯可乐是进了裹子的肚子,裹子笑着摇摇头。 “我得回去了。你不去上课了,对吧?” 昂力点点头。 “你什么时候带我去见我爸爸?” 这个问题也同样是裹子一直在思考的问题,他也不确定。 “把你新家的地址告诉我,我到时候去接你。” “要那么晚?” “相信我,这个周末你们不是就要搬家了吗,我下周末去接你,接你见你爸爸。” 昂力同意了,事情比裹子想像的顺利,他从昂力那里获得了新家的地址,那是一座属于他舅舅的房子,从昂力那里裹子了解到,这其实不是一桩公平的交易,他们将卖掉这所房子,而他舅舅提供的房子远远比不上这一座。如果说有什么东西促成了这桩不公平交易的话,裹子觉得不单单是亲情这么简单。 离开了昂力的家,顾不上咕咕作响的肚子,裹子直奔距离新努尔200公里的康京市,就是昂力的舅舅所在的城市,按照昂力的说法,他的舅舅是那里一家企业的老总,没能见到他当护士长的母亲多少有些遗憾,但后来的事实证明,其实这并不是一件坏事。 阿嗔在一不的坚持下开始了治疗,其实并没有多少人认识步克提供给他们的那一枚胸针,否则的话他的门诊应当门庭若市才对,倒是有几个现在依旧看上去严重超重的傢伙都说是在他那里得到了及时治疗。相比从前的模样,一不不得不承认,虽然他们现在的样子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北美森林中的棕熊,然而减肥前的样子则更接近于大象。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那些稀奇古怪的动物,如果它们会听凭步克的摆布的话,人又为什么不可以呢。 第138页 阿嗔并不知道为此一不付出了多少,大约是他半年的精帖,前提是他做出了值得发出这些钱的事情,而这种事情的标准通常是以拯救了多少人的生命,某个民族,甚至是整个地球来衡量的。 通常这样的治疗都是保密的,至少应该是在很安静的状况下,但步克绝对是一不见过的最不墨守成规的医生,如果他是医生的话。 他把一不和阿嗔带到了一间小一些的房间,由于地上少了那些大大小小的盒子,反倒是宽敞了许多。像所有的治疗室一样,正中间放着一把看上去就有种想要睡在上面的欲望的躺椅,躺椅表面的牛皮已经有些磨损了。屋子倒是亮堂了一些,但是十分有限,柔和的灯光也许有助于催眠,一不这么猜测。 阿嗔被示意躺在了上面,而步克则坐在了她的旁边,手里始终拿着几天前见到的那个小盒子,“跟我说说,你之前受到过催眠吗?” 阿嗔摇摇头,突然又剧烈地晃动起来,她想起了在克博士那里出来之后的遭遇。 “好的,我明白了,你自己也不确定,是吧?” 步克的眼睛似乎一直在阿嗔的身上游离,“身材不错。” “什么?” “没什么,你的脑袋上有什么东西,我想是椅子不够平吧,否则你的头怎么会一直抬着。”步克的眼睛仍在游离,找不到目标。而阿嗔则有些不解,她抬起了头,发现脑袋底下真的有什么东西是鼓起来的,于是她的脑袋就那么悬空着。 “哦,我的青蛙,难道你喜欢上眼前的天鹅了吗,那为什么不去试试呢?”步克打开了盒子,一直一动不动的青蛙像是听懂了他的话,一跃蹦了下去,刚好落在阿嗔的脸上,她还没来得及反应,步克的声音像是从她的头脑深处发出的,并不是他在对她说话,而完全是她自己的声音:“青蛙变王子,瞧,它变成了你的王子,用手抓住它放进我的盒子,好吗?” 一不注意到,步克的眼睛现在已经不再游离了,而阿嗔像是一个听话的机器,抓起那只大青蛙,把它慢慢地放进了步克手中的盒子里。 “很好。我不知道你听过那样一个故事没有。故事是这样的: “有个傢伙的父亲去世了,没有留下遗嘱。但他的妹妹告诉他,父亲曾经向她吐露过,他的遗嘱已合法生效,对大家都公平。但他们始终不知道遗嘱放在哪儿。这个年轻人在临睡前对他的潜意识说:‘我现在把这个问题交给你,你知道遗嘱在哪儿,你会向我显现。’然后睡了。嘴里还不断地说着‘回答我,回答我。’第二天早晨他起床后,觉得有一个不可抗拒的预感,要他去洛杉矶的一家银行,结果在那里的保险箱里找到了父亲的遗嘱。正如他父亲说的,对大家都公平,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 “我想你听过,对吗?” 阿嗔一直悬空的脑袋像是在空中漂移的飞车,她前后晃动着脑袋錶示她知道。 “很好,复述一遍。”步克面带微笑。 “有个傢伙的父亲去世了,没有留下遗嘱……”她果真一字不漏地复述了一遍。 步克转过身去对一不说,“现在你可以出去了,我要对她进行治疗了。” 一不有些目瞪口呆,他的脑袋也像木头一样上下晃动着,身体也跟着转了过去,他打开了门。 “把灯顺便关掉,谢谢。” 一不已经没有思考的意识了,他关上门的同时也关上了灯。 步克打开了椅子上方的灯,那盏灯正对着阿嗔的眼睛,“好了。你可以舒服的躺下了。”阿嗔听话地躺平在椅子上,“现在我们开始进入正题,听仔细我的每一句话。”步克的眼睛像是用一条无形的线和阿嗔的连在了一起,他的声音也像是带着锁链,假使声音也像是一双手一样就别想挣脱。 “斯~儿~杰~比~尼~亚~那~尼~亚~可。”他一字一句地说着,接着又重复了几遍,“斯儿杰比尼亚那尼亚可,斯儿杰比尼亚那尼亚可……”是一道奇怪的咒语,一遍又一遍地进入到阿嗔的脑海里,她也跟着一遍又一遍地复述着,复述着。 当门关上的那一记不大的声音传进一不的耳朵里的时候,他就被惊醒了,他的记忆停留在那只青蛙从盒子里跳出来的片段当中,当他把耳朵贴在门上试图听清里面的动静的时候才发觉原来这是一扇隔音如此之好的门,他什么也听不到,就像是里面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无论心情如何焦急,他只能在那里硬着头皮地等待,等待。 裹子显然已经不能再等了,他像一个在沙漠中行走了太久的过客,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快点走出沙漠,而想要走出去最重要的就是水源。对于他而言,这份救命的水源就是昂力的舅舅。 眼前的这桩宏伟建筑就是昂力提供给裹子的地址,一幢经贸大楼,虽然还不是世界前十位的建筑,但相对于站在它的脚下仰望他的人绝对称的上壮观。裹子倒是无暇顾及建筑的宏伟,他健步如飞地进了大楼。有些出乎意料又像是在情理之中,昂力舅舅的公司根本就不存在,这倒是让裹子松了一口气,看来他可以一心一意地怀疑昂力神秘的母亲了。 从电梯当中走出的昂力显得有些迷惘,假如他的舅舅不在这里工作,那么很有可能他的妈妈也不是个护士,当然那只不过是个猜测。不过既然到了这个之前从未来过的城市,似乎没有理由不出去走走。刚出电梯,裹子就看到一个年龄不大,看上去也就是个中学生的男孩被两名保安拉开,他的手里好像是一朵红色的花。裹子摇摇头,“这么年轻就学会送花了。” 第139页 裹子没有作任何停留,径直朝大楼的出口走去。就在他走出大楼的时候,刚好和一位女士打了个照面,不过裹子并没有注意到她,她却停下了脚步,一直目送着裹子的背影消失。裹子想到了昂力的新家,或许在那里会有一些收穫。很快,他就上了车。 没花费太多的工夫,他就见到了那座即将成为昂力和他的妹妹的新家的地方,那里还处在毛坯房的阶段,只能说是盖好了一个框架,他不需要徵得任何人的许可就走了进去。里面也如外面看起来的一样,除了窗户是安装好的却没有玻璃之外,这里还缺少灯具,门,地板等等,很难想像一周之后昂力和他的家人可以住进这件房子里,而巧合的是这里的门牌号同样是107,是否那不仅仅是个门牌号呢。裹子拍了拍皮鞋上的灰尘,地上的尘土也多了一些,大概建成目前的样子已经是几个月前的事情了,既然他们急着搬进来却又为什么不急着把它建好呢。 这或许还轮不到裹子操心,当他走出房间的时候,他才注意到,周围的整个小区都是如此,大概是工程出了什么问题。不过,令人费解的是房子都还没有装修好,倒是竖起了一个崭新的邮箱,邮箱被刷成了乳白色,倒是很适合每天都往里面放入新鲜的牛奶。不过当裹子打开没有上锁的邮箱门的时候,映入眼帘的却并不是一袋或一瓶牛奶。 是一支娇艷欲滴的玫瑰花,裹子从里面取出了这支玫瑰花,里面还夹了一张字条,上面的字迹裹子依旧可以辨别得出:“下午6点,西货仓库。” 裹子将字条揉成一团,又扔进了邮箱,他纵了纵肩膀,朝四周巡查了一番,没有发现任何人的踪迹。 “我被跟踪了?”裹子在记忆中来回地寻找,并没有发现被人跟踪的痕迹,如果有的话,大约就是从停车场到经贸大厦的这不足1000米的距离中。裹子尽量回忆着,难道说在这座城市也有她的人手。 就在裹子有些迷惑不解的时候,从房子里走出了一个女人,他穿着一身女士西装,领结系得一丝不苟,头髮被染成了金色,不过她的脸型是典型的亚洲女性,那并不是一张看了让人忘不了的*的脸,但是裹子却记住了,仅仅是看过照片之后。 裹子像是一个竖在邮筒边的稻草人,只是不知道他是用来保护邮筒的哪一方面的,但无论如何他都敬业地摆出一副一动不动的姿态,直到这个女人微笑着靠近了他。 “你好。”裹子先开口了。 “我们刚才已经见过面了。” “是吗。”的确,她就是那个在经贸大楼里和裹子打了个照面的女人,因为走的太匆忙,裹子并没有注意到她。 “一直在找我,对吗?” 裹子微笑着点了点头,“你真年轻,一点也看不出是两个十八岁孩子的母亲。” “谢谢夸奖。”她一边说一边向别墅走去,她见裹子没有跟上来,便转过身微笑着说,“既然来了,不打算进去坐坐?” 裹子于是跟着她进入了那座刚刚才从里面出来的房子。他跟着她进入到了最里面的一间屋子,那是一间看上去和其他房间没什么两样的房间,不过当裹子的脚踩在那间屋子的地板上的时候,他就知道了,这是刚才没有进过的一间屋子。墙壁上有一个显得很破旧的控制窗帘的按钮。 “这屋里好像没有窗帘啊。”裹子明知故问。 她并不理会,用拇指摁下了那个快要断成数结的按钮,接着,地下并没有想裹子想像的那样出现一个大洞,而是窗户,它被两扇铁幕遮住了,而那两扇铁幕就是从墙壁当中伸出来的,将射入整间屋子的阳光都挡在了屋外。接着,在那一片挡板上出现了图像,是一个光头的男人,一张裹子从未见过的陌生的脸。 “你好。裹子先生。” “你好,连个座位也没有吗?” “怎么会,阿莲,给裹子先生沏杯绿茶。”裹子这才发现,就在刚才挡板缓缓合上的同时,这件屋子的本来面目也出现了,是一间豪华的房间,就在他的身后有一张舒适的沙发座椅,而墙壁上则挂着他从为见到过的裹子的全家福,而里面的女人正是负责招待他的名叫阿莲的女人,他也早已在昂力的家中看见过她的照片了。 裹子坐在了沙发上,透过那扇窗户,他看到屏幕的里面应当是一间实验室,在光头的身后似乎放着什么东西的草图。见裹子很好奇,光头索性侧转了身体,“裹子先生对这个很感兴趣,对吗?”他把那幅图投影到了大屏幕上,又通过那扇窗户呈现在了裹子的面前。那是一副复杂的设计图纸,裹子也看不明白,只是觉得有些地方的线路似乎在哪里见过。 就在他专心看图的时候,阿莲端着一杯热气腾腾地茶微笑着走了过来,她把茶放在了裹子的身前,就在茶杯快要落地的瞬间,裹子的面前就出现了一张茶几,水杯则不偏不倚地落在了茶几正中央的杯垫上。 “我知道你喜欢喝绿茶,这是产自中国的西湖龙井。” 裹子端起茶杯,吹了一口,将升腾起的热气吹散,轻轻地品了一小口,温度,味道都刚刚好。 “这是什么设备,未来世界吗?”裹子指了指仿佛是在瞬间出现的沙发和茶几。 第140页 “雕虫小技,对于裹子先生来说这又算得了什么呢?” 裹子又喝了一口,那滋味已经有段时间没有尝到了,“我想昂狄也一直在你们的操控下对吧?” 光头点了点头。“他是干什么的,我想你早该清楚了。” “就是你刚才给我看的图纸,不过我一点也看不懂。” “没错。同昂狄相比,你的确不是宇宙飞船方面的专家,不过在间谍方面,你绝对是最佳人选。” 裹子点点头。“能不能让我先说,我似乎听明白了一些。” “当然可以。”画面中的光头很和善,“我们可以满足你的要求,只要不过分就行了。” “阿莲夫人,你可以坐到这边来吗?”裹子指着自己的身旁说道,而在他的手边什么也没有。 “当然可以。”她微笑着走过来,那里居然就多了一座沙发。 “你其实并不是昂力的母亲,尽管你把头髮染成了金色,你也不是。” 阿莲点点头。 “大概在昂力很小的时候,你就取代了昂力的母亲,成为了昂狄的夫人。而为了掩饰你和他们没什么血缘关系的事实,你们编造了一些故事,比如你和昂狄都是混血儿,而他本身居然就有五国血统。这一切的有力证据就是昂狄会说五种语言,而为了让这样的谎言更加真实可信,你们还在譬如韩国,中国,俄国,美国,法国这些国家安排了所谓的昂力的叔叔,姑姑,舅舅什么的,对吗?” 阿莲继续微笑着点着头。 “而你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利用昂狄这个火箭方面的专家获取你们想要获得的东西,那张图纸,我说的没错吧。” “完全正确。”光头和阿莲同时鼓起了掌。 裹子吐了吐舌头,“可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费这么大的事,直接给昂狄安排一位白*子不就可以了吗?” 阿莲摇摇头,“我以为裹子先生聪明绝顶呢,正是因为我们有着复杂的社会关系和复杂的血统,我们才可以频繁地来回于世界各地,去完成我们的使命,你不觉得这样很好吗?” 裹子点点头,他把左腿翘起来放在了右腿上,“这倒是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这恰恰说明了图纸的重要性,连昂狄这样一个本应该把名利看得很轻的人居然都加入到你们这样的间谍组织当中了。” “没错。” “后来昂狄失踪了,你们就一直在寻找,对吗?” “不对,我们很清楚他现在正躺在金塔马市的医院里,他被捕时的情形我们都看到了。” “就像现在这样?” 光头点点头。 裹子若有所思地回忆着发生的事情,“在昂狄被捕后,你们又将他的一切信息都抹去了,所以他的身份就显得扑朔迷离了,你们还真是煞费苦心啊。” 光头的脸上露出几分得意。 “那你们还在等什么,早该物色新的人选,或者放弃你们龌龊的计划了吧。”裹子继续说道。 “我们现在不就物色到了吗,裹子先生,来自‘家园’的精英。” “你们已经知道我的身份了。” “当然。” 裹子又端起茶杯,将剩下的茶一饮而尽。他从沙发上站了起来,“那你应该知道‘家园’守则中的每一条了?” “当然,我们做过细緻的研究。” 裹子走到了大屏幕前,把嘴几乎贴了上去,“其中有一条,不接受任何其他组织的摆布。”说完,裹子回过头又看了阿莲一眼,打算离开。 “等等,裹子先生。” “还有什么事吗?” “难道你认为‘家园’派你无休止地调查,仅仅是为了一只四蹄动物吗?” “什么?”裹子没想到他们居然知道这些。 “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一直在调查一个所谓的可以手脚并用的奔跑的种族,然而你想过没有,仅仅是调查这样一个不知道生活在哪里的种族,‘家园’会在你身上投入这么多的经费吗?他们让你调查昂狄,难道仅仅是因为他是个四蹄怪物?” 她的话提醒了裹子,摆在他面前的事可能比想像中还要复杂。 “我们再给你放一段录像。” 裹子的视线再次回到了大屏幕上,画面中是一个城市的闹市区,大雪一直下个不停。就在镜头当中,有个小男孩来回地穿行在马路的两端,行人谁也没有注意到他。就在这时,一个骑着登山车的年轻人突然倒在了雪地中,人群聚拢过去。也就在人们争着去看热闹的时候,一位白髮苍苍的老者也经过了这一区域,他夹着公文包,急匆匆地赶路,就在这时,那个被所有人忽视的男孩沖了上去,一枪解决了老头,并抢走了公文包。 裹子呆呆地站在那里,倒在血泊中的正是刁博士,这则新闻他早就在报纸上看到了。而由于当时路面情况太过复杂,路边的监控头根本没有拍到身高仅一米多一点的男孩兇手,至今此案没有任何头绪。 “你们怎么拍到的?” “相信我,我们总会有办法的,不过建议你再看的仔细一点。” 第141页 说着,大屏幕放大了其中的一个场景,就是骑自行车的人倒在雪地里的场景,他的脸孔被不断放大,画面也越来越模煳,但裹子还是认出了他。 “罹!” “没错,如果我们掌握的情报可靠的话,他应该也是你们‘家园’的一员。” 裹子不得不承认,他有些目瞪口呆了,他又坐回到了沙发上。 “你应该对刁有所了解吧。在昂狄失踪之前,我们也曾派昂狄调查过他。他同样是一名航空航天方面的专家,他的专长是研究来自天外的信号。他这次到这座北方城市的目的尚不清楚,据说是又接受到了来自天外的信号。而你的伙伴,”阿莲指了指屏幕上的罹,“他和他的小朋友在那条街上观察了半个月之久,确定了刁每天的生活习惯之后才密谋了这次谋杀,并且做的天衣无缝,谁也不会把犯罪嫌疑人的帽子扣在这样一个似乎不足7岁的男孩身上。当然,更重要的是,他得到了刁手里的包。”阿莲又指了指屏幕中的两幅图片,事发前,刁的手里抓着一个公文包,在他倒在雪地中以后就不见了。 “也就是说组织上派我一直调查的其实就是这幅设计图纸,调查昂狄也同样是为了这幅图纸,那么到底是什么图纸?”这次裹子是真的不知道了。 光头的神情变得凝重起来,“我想给你介绍一个或许是爱因斯坦之后人类最聪明的傢伙,而他的名字并不为世人所知,就是姆普克鲁伦。” 裹子明白为什么在昂狄的脑海当中始终忘不了这样一个名字了,他一直在试图寻找他。 屏幕上居然显示的是一张他小时候的照片,“很遗憾,我们只有这一张影像资料。”照片中是两个完全一样的男孩,他么紧紧抱在一起,一副天真活泼的样子。 “我不能指给你他们究竟谁是谁,因为他们长得太想了。其中之一就是姆普克鲁伦,另一个也是位知名人物,就是把他的名字倒过来,克鲁伦姆普。他们后来都成了科学家,克是个默默无闻的生物学家,而姆的发明则震撼了世界。遗憾的是,30年前,在他研究出这张草图后不久,他就失踪了。而这张图,后来成了全世界追逐的目标,知道它是什么吗?” 裹子摇摇头。 “他是人类设计的第一艘可以往返于地球和火星之间的宇宙飞船的草图。” “开玩笑吧,往返于火星和地球,这太不可思议了。你的手中不是已经有这张图了吗?” “呵呵,他显然不是真的。人们一直不知道姆普克鲁伦为什么没有把图纸付诸实践,或许是他心愿未了就身先死了,又或者是当中有这不可逆转的缺陷,我们不得而知了。但这都不重要,我们现在需要的就是图纸,把它拿到手,由我们的人来完成它,我国将一跃成为世界航天国家当中的佼佼者。” “是吗。”看着大屏幕中有些癫狂的光头,裹子却冷静了下来,“谢谢你告诉我这么多,就是说刁的死和姆博士的失踪都和飞船有关,而你们要我去帮你们把图纸搞到手,从而提高你们国家航天技术的水平,对吗?” “没错。” “你太天真了,假如那幅设计图纸真的有用的话,新努尔的发射场早就把飞船发往火星了,还用等着你们去费这么大的力气去取吗?”裹子这次是真的不打算呆在这间奇怪的屋子里了。 “好吧,我们给你时间再考虑一下。” “不用考虑了,我重复一遍,我不会为组织以外的人服务的。”裹子在即将跨出门槛的时候,又转过了身,“我想我也知道你们是谁了。” 裹子义无反顾地离开了这座107号,他看看时间,居然已经是下午5点钟了,他整理好了系在脖子上的领带,准备去赴约了。 “请再等等。”阿莲追了出来。“请你想清楚,你知道约你的人是谁吗?” 裹子看了她一眼,“不要告诉我,她你们也认识。” 阿莲摇摇头,“不过我提醒你,如果不和我们合作,你会死的很惨。” “是吗,他们怎么会把玫瑰花送到这里?”其实裹子早想问这个问题,然而未知的东西太多了。 “记得在经贸大楼里的那个男孩吧,本来他打算在那里把玫瑰花交给你的,我命令我的人把男孩赶走,把花亲自放进了邮箱。本来是打算在你答应同我们合作之后,帮你摆脱他们的纠缠的,现在……” “真是太谢谢你了,阿莲夫人。让你失望了。”原来邮箱中的花就是姬拉妮的信物,上面的几个字已经印在了裹子的心里。他头也不回地上了车。 裹子的车在西下的太阳的光晕中渐行渐远,他打开了gps导航系统,车自动锁定了位于郊外的西货仓库,上面显示,还有45分钟的车程。就在汽车即将驶出市区的时候,裹子把车停在了一家超市的外面,下了车。 二十六 残阳 当裹子驾车急匆匆地赶到西货仓库的时候,距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十五分钟。他的口袋里鼓鼓囊囊的,多了一件东西。他把车停在了仓库的外面,看了一眼西下的太阳,它正放射出最后的能量,尽可能多地染红更大一片天空,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残阳如血吧。 第142页 裹子从口袋里掏出了那样鼓鼓囊囊的东西,是一包烟。裹子点着了烟,细细品味着已经十二年没有尝到过的滋味,奇怪的是,什么滋味都没有。他拨通了阿嗔的电话,和之前的几次一样,对方迟迟不肯接听。 裹子百无聊赖地抽着没有什么滋味的香菸,一边等着似乎总是在刻意迴避他的阿嗔的电话,就在他即将要挂断的时候,电话终于接通了,似乎并不比十二年才又一次等来的滋味儿快了多少。 “裹子,我现在正在恢復记忆,我已经可以记起一些我们从前的往事了,这种感觉真的很奇妙,有点像重生。” 裹子笑了,他已经有些不认识电话另一端的那个阿嗔了。 “好吧,不管怎么说,今天我可能会遇到一些麻烦,但无论如何,希望你永远记住我,好吗?” “你在说什么啊,我不是说了吗,我正在记起我们之间的事,现在要开始了,我先挂了,再有几天我就会完全想起来的,到时候再联繫了,再见。” 还没来得及多说什么,阿嗔就挂了电话,这几乎是这些天来和她通话的最新翻本,他真的开始怀疑,阿嗔是否还是从前的那个阿嗔,就像她自己所说的,她正在试图回忆起他们之间的从前,就是说她已经开始忘记了,这并不是裹子希望听到的。 他还是耐心地抽完了一整支烟,看看时间,刚刚好。他又摸了摸藏在身后的软刀,依旧是冰凉冰凉的,或许只有它才是最值得信赖的。裹子径直走进了仓库,一个废弃多年的仓库。 仓库里空无一人,到处是积满了灰尘的木箱,裹子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仓库的最中央,就像是一棵长在沙漠当中的仙人球,周围都是黄沙,唯独自己的一抹绿色,也许什么也改变不了,但至少是不一样的颜色。大约又过了五分钟,裹子清晰地听到了从仓库外面传来的马达轰鸣声,声音由远而近,直到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几辆车停在了他的面前。废弃的仓库的顶棚已经裂开了,还有残阳从顶棚射进来,射在裹子的眼睛里,照得他睁不开眼,只好用手遮住额头,这大概是太阳最后的一点光了吧。 从车上下来了几十个人,裹子并不打算数一数究竟有多少人,他只要看清楚他们的首领就足够了。最后一个从车上下来的是一个体型娇小的女人,通常这样的女人容易衰老,不过从她的身上裹子却没有看出多少岁月的痕迹,她还是和十二年前一样染着紫色的头髮,唯一的区别就是由当年的长髮变成了短髮。 仓库当中静得出奇。连风声也不知到哪里去了,太阳的最后一点光也移开了,裹子放下了遮阳的手。 “好久不见。”首先开口的是姬拉妮。 “是啊。”裹子又点燃了一支烟,同时他也递给了姬拉妮一支,她摆了摆手。 “不是早就让你戒菸吗。” “是啊。”裹子又吸了一口,然后就掐灭了手中的烟,把整支烟踩在脚下,踩进土里,升腾起的最后一缕青烟是否也象徵着如烟的往事。 “我不是让你永远不要再出现吗,你怎么还是出现了,而且又一次出现在我最爱的人的身边,你是不是要一直和我对抗到底呢?” 裹子微笑着吐了吐舌头,“我果然没有猜错,亚亦奴是你和血玫瑰的儿子。为什么你不告诉他真相,还有,你又为什么要把他放到孤儿院去。” “为什么,为什么,早知道你还是老样子,当初就应该把你的舌头割下来。”她停顿了一下,在裹子的面前她显得很渺小,渺小到需要时时刻刻扬起脖子,但这并不意味着她是个同她的相貌相匹配的角色,当年的血玫瑰之所以有那么大的势力,其实都得益于他娶了姬拉妮,而现在姬拉妮的父亲死了,她作为父亲的唯一继承人,继承了这笔遗产,最重要的是继承了这一群肯为她卖命的人。 “不过你还是来了,这让我很惊讶。” “你的帮派似乎势力更大了,这样的话,你说我还有躲藏的必要吗,世界这么小,反正你总会找到我的,不是吗?”裹子并没有被她咄咄逼人的气势所吓到。 “算你识相。我已经看在你救过我的情分上,让你多活了十二年,你该知足了。” “那真是感激不尽了。不过我也有个条件,要是你杀不了我呢?” “呵呵,”姬拉妮冷笑了一声,“你还真是不死心啊。真要是杀不死你的话,我就把真相告诉你。行吗?” “不行。” “你说什么?”姬拉妮瞪大了眼睛,她松下来的拳头又攥的像石头一样。 “我还想多说一句,你们的儿子很了不起,像他爸爸。” 这的确是一句能够打动姬拉妮的话,然而却不足以令她攥紧的拳头再次松开。姬拉妮退到了她的手下的身后,“当初你用枪打死了他,我本应该把子弹还给你,不过,我答应要给你最后的机会,所以,希望你把握这最后的一线生机。”姬拉妮做了个手势,他的手下立刻将裹子包围在了中间,他们一直背在身后的手里全都拿着明晃晃的刀。 裹子长长地吸了一口气,感受着杀气伴随着混浊的空气进入到口腔和鼻腔当中的滋味,他的脖子也跟着上扬起来,透过顶棚破损的窟窿,他看到外面的天还没有完全黑,残阳也一定躲在即将要落下的地平线上拼命地挣扎着,它还想要照进这间仓库里,好叫它不完全暗下来。 第143页 随着一声脚步移动捻到地上的尘土发出的细微响动,接着是数不清多少双脚捻动地上的尘土发出的同样没有多大动静的声响,姬拉妮的兄弟们沖了上去,也就在同一时刻,裹子的双脚纹丝未动,右手却从腰间抽出了他的软刀,还来不急看清楚软刀的模样,刀已经甩了出去,刚好挡住了噼向脑袋的一把碗口粗细的刀,接着,裹子像是又长出了几条臂膀一般,左右招架,挡住从四面八方落下的刀刃。 裹子开始怀疑眼前这一切的真实性,就像是回到了很多年以前,还有那迟迟不肯坠落下去的太阳,以及面前一个个身怀绝技的对手,他们就像是刚刚学好了本领被师傅放下山门并告知以后可以独创江湖了的少年游侠们,只是本不该如此强悍的,毕竟裹子在这个江湖已经混迹了多年。他其实顾不上思考任何事情,因为对手也不去想任何事情,这是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要做的就是把刀砍在对手的身上,同时不被别人的刀砍到,就是这简单的游戏规则,配上悬殊的人数对比,使得裹子开始吃力了。他感慨着时间流失的缓慢,令他全身上下无处不感觉到疲惫,特别是一双手,早已没有了当年接受特训时创造长距离耐力跑纪录时的威风,当然也不能怪这双手,因为耐力赛更主要靠的是两条长腿。没错,裹子的两条腿依旧有力地支撑起他整个身躯,他的步伐依旧灵活,一道道刀光从背后,从耳畔,从鼻尖,从脚下,从胸前,从手腕划过,仅仅再慢一点就不仅仅是划过了。 然而毕竟裹子的体力也是有限的,即便他是耐力赛跑的纪录创造者,即便他的眼睛可以在黑暗当中看清对手的出招,特别是当他的手在每一次都拼尽了全身的力气挥舞了数不清多少下之后,即便是面前依旧站着得只有两个人了,裹子的体力还是透支了,他的步伐开始错乱,他的手开始变成了乱舞,而依旧站在他面前的人也是同样的举动。其实那个看似总也不消失的太阳早就落山了,裹子也觉得自己的脑袋沉沉的,他从未经歷过如此之长的鏖战,终于在无数把利刃划破了衣服又划破了皮肤却始终没有伤到肉里之后,裹子感受到了什么是皮开肉绽的感觉,冰凉的刀带着金属特有的响声刺进了他的后腰,这次他再也没有力气闪躲了,他的衣服早已被血染红,只是这一次的一大片红色,完全是从他身上流出来的。鲜血的温度遇上了钢铁的温度,就像是火遇上了冰,裹子转过身去,他为自己感到骄傲,因为刺中他的并不是一直在同他从技击演变成为肉搏的那些高手们,而是姬拉妮,她的刀或许可以称得上温柔一刀,因为她已经无需用上太大的力气,裹子在她的面前缓缓坠落,就像是在他心目中一直没有落下的太阳一样。 残阳如血,整个仓库的地板已经被染成了红色,地上还有不知是谁的手指,撕扯下来的衣服残片,倒在地上起不来的庞大身躯,还有捂着伤口小声呻吟的傢伙,也许他们并不是在呻吟,而是在小声地庆幸,因为就在他们的跟前就有同伴再也发不出任何响声了。他们真正领教到了裹子的厉害,其实有的时候传说不仅仅是传说。 裹子还在挣扎着,在姬拉妮的眼中倒更像是苟延残喘。 “你真的很了不起。”接着月光,裹子还能看清姬拉妮的脸,只是她头髮的颜色已经看不出了,或许在这种时候只有本色才能显露出来。 “谢谢。”裹子还能挤出笑容,只是舌头却怎么也没力气吐出来了。 “其实当初你完全可以不暴露自己,那样的话,你或许可以完成自己的任务。” “你说的对,”裹子尽量不使自己的声音变形,“其实我当初也可以不救你的,那样我就不必在身上纹上我不喜欢的图案了。” “是吗,别跟我说这些,你杀了我最心爱的人,无论救过我多少次,都不行。” “我话还没说完,那次救你其实也是我导演的,没有我,你根本不会遇险,难道你现在还不明白?” “你说什么?”姬拉妮其实早该明白,一切都是为了打入他们的内部才有意而为之的,可她宁愿相信一切都是真的,她举起了枪,透过准星,她再次看到了裹子痛苦的脸,“呵呵,你是想要我快点帮你减轻痛苦,对吗?” 裹子微笑着摇了摇头,“随你怎么想,我可是个疯子。”裹子的血还在向外流,他感到体力也在跟着一点一点地流走。 “别再狡辩了,我现在就送你上路。”姬拉妮的手指缓缓接近了扳机,她的银色的手枪在银色的月光下闪着和谐的光。“不过在你临死的时候,我还是很愿意让你知道我们一直试图破译的东西,省的你到了地下还想着去作卧底。”她一边说一边把枪口对准了裹子的额头。 “是吗,我真的很想知道。”裹子又挤出了一丝微笑,这或许是他最后的微笑了,疼痛已经不允许他再微笑了。 姬拉妮将嘴巴凑到裹子的耳畔,“我们一直试图破译的是关于进入到存放一张图纸的实验室的密码,而那张图纸关乎着血玫瑰的理想。” “飞船。”裹子明白了,居然和昂狄有着同样的目的,也许他早该猜到了,“那里有我的飞船”,一句血玫瑰经常说的话,而这个“飞船”,原来不仅仅是梦想的代名词。 第144页 裹子闭上了眼睛,接着耳畔响过了两声枪响,他心目中的残阳终于彻底地落下了。 对于阿嗔来说,每一天都是崭新的,因为每天她都会回忆起更多的往事,特别是和裹子在一起的往事。裹子的轮廓也渐渐清晰起来,对他的印象也渐渐丰满起来。 “你的头儿就是那样一个腼腆的人吗?” “对啊。”一不则扮演着步克大师助手的角色,帮助她恢復记忆,“他现在好多了,过去面对一大堆人或是和女孩子表白的时候他都会紧张地说不出话来。” “真的吗,他长得有那么高吗?” “当然,他可是个高人,在他年轻时有多项纪录至今都没人能打破。”一不又夸夸其谈起来,他愿意把他所了解的裹子全部告诉阿嗔。 阿嗔在一个接一个的朦胧印象当中逐渐恢復着记忆,每一天对她而言都是崭新的一天,不仅仅是记忆,连心情也一样。 步克大师依旧会为她进行催眠治疗,和十天前没什么两样,只是多了一次,由起初几天的每天进行一回变成了早晚各一回,这样,阿嗔会经歷三个轮迴,两次是在步克的病房内,一次则是在晚上的睡梦当中。时间也因此变得十分漫长,就像是每天都要经歷至少三天那么长,这也使她产生了强烈的愿望,那就是见到裹子,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人。 “今天是第几天了?” 阿嗔像往常一样躺在了为她准备的舒适的牛皮躺椅上,黄昏悄悄地降临到了这座城市的这座并不起眼的建筑物上,不过步克和阿嗔却丝毫也感觉不到,因为在潮湿阴冷的地下室,任何太阳位置的变更都是毫无意义的。如果说有,那只不过是停留在时钟上的一个符号而已,前提是它依旧在孜孜不倦地运转着,就像阿嗔的大脑一样。 “第十一天。你不是早上刚刚问过吗?” 阿嗔看着墙上的钟表,上面的指针一直停留在3的位置上,一动不动。 “步克大师,你可真了不起,能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时间的吗,没有时钟,没有昼夜的更替,你也从不出去。” 步克的样子显得很得意,“你为什么不去问问住在洞穴里的蝙蝠呢?我早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了,我对时间有着特殊的感觉,而这样的感觉你是体会不到的。就像在你身体里面的生物钟一样,它会按时叫醒你的,无论你睡的多么晚,都会在差不多同一时间清醒过来。” “也就是说你的钟会提示你我要来了?” “没错。”步克又开始他的催眠了,和之前的几次并不完全相同的是他不再使用深度催眠,而是像谈话一样,和阿嗔一边聊天,一边帮她恢復记忆。“准备好了?” “还没有,你的成功率很高吗?” 步克点点头。 “那有没有患者从你这里走出却依旧拖着病体呢?” 这话让步克陷入了沉思,他单手扶着下巴,想了很久。 “这很难回答,对吗?” 步克微笑着摇摇头,“我在计算总共有多少个在我手里治疗失败的人,大概只有5个。” “真的吗,那是为什么?” 步克摇摇头,“人和动物最大的不同就是他们总是有自己的理由,他们有理由选择不去完成治疗,这就是原因。我现在还记得大概是五年前的一个傢伙,他的抑郁症已经到了十分严重的程度,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如何告别这个世界,原本我这里是他生命的最后一站。不过在我的催眠下,他渐渐好转了。” “真的吗,也就是说,他康復了?” 步克摇摇头,如果在第十五天他来做最后一次治疗的话,情况就会像你说的那样。” “是吗,为什么他不来了呢?” 步克又沉思了片刻,他在试图回忆当时的情景,“他在前一天告诉我说第二天有件重要的事情,所以他将不会赶来,我告诉他说晚来也可以,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我担心就在那一天他就会挨不住。” “后来呢?” 步克摇摇头,“后来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了。” 阿嗔也在发呆,她似乎看到了那个颓废的身影似的,“什么样的人会得抑郁症?” “如果你总是在做你不想做的事情,很容易得这种病。” 阿嗔似懂非懂,她一直在做的究竟是不是她所钟爱的工作呢。 “好了,我们开始吧。” 那长长的咒语一般的声音再次在阿嗔的耳畔响起,“斯儿杰比尼亚那尼亚可,”不停地迴荡着,迴荡着。 生活有时候是会颠倒的,就像是黑白颠倒,只要在东西半球穿梭就可以实现,而季节的颠倒只要在南北半球做一次旅行就可以办到。阿嗔似乎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倒不是整天生活在地下室里让她产生了黑白部分时空错乱的感觉,而是裹子。在她什么都想不起来的时候,裹子总是在试图找到她,电话也不停地打过来,而现在同样的情况发生在了她的身上,她试图联繫到裹子,因为她的治疗即将成功,她希望把这样的消息提前告诉他。然而无论她有多么的着急,电话是不会慌张的。 第145页 “一直打不通吗?”一不一直陪伴在她的身旁。 阿嗔摇摇头,“会不会是到了什么没有信号的地方,比如山区沙漠什么的?” “没有信号,这绝不可能,头儿的手机除非是火星来的电话,否则是不会没有信号的。”一不也跟着掏出了手机,他拨通了裹子的电话。 “嘟~嘟。” 同样无人接听。 “难道是又把手机给丢了?”一不打开了那部手机的定位系统,就像上次找寻阿嗔一样。 “怎么样,找得到吗?” 一不的脸上露出了笑容,“没事,他还在新努尔附近。可能是去调查一些事情,不方便吧。”上面显示他此刻正在距离新努尔并不是很远的康京市。然而就在他即将合上手机的一刻,信号消失了。 阿嗔点点头,“那就等明天我做完了最后一次治疗再告诉他吧。” “是啊,明天我就可以把你安全地交还给他了,我也算不辱使命了。”说完这番话,一不的目光不由得停留在了阿嗔的脸上,像是相机摁下了快门一样,将她的特写镜头永远地留在了脑海中。而阿嗔的目光也落在了他的身上。 “想什么呢?” “哦,没什么。”一不才把他的镜头聚焦到了别处。 “总是你请我吃东西,今天我请客吧。” “真的吗。” “当然。”阿嗔肯定地说,“不过要先记在帐上,我现在是身无分文。” “我就知道,当然没问题,我可全记在头儿身上了。” “好啊,想吃什么?” 阿嗔和一不的身影就这么肩并着肩,越走越远,在路灯的照耀下,两个人的影子结合在一起,没有半点缝隙。 远处,步克正站在诊所的门口,他的整个身体都隐藏在黑暗之中,“怎么回事,他们倒像是一对,那个叫裹子的又是怎么回事。难道我真的已经不属于这个时代了吗?”一辆车从门前疾驰而过,车头的灯一时间打破了黑暗的世界,照亮了步克的全身,他像是被什么东西击中了一样,急忙捂住眼睛,等那片强光过去之后才松开了手。 罹不辞劳苦地赖在道博士的洞穴中,他的有一种特殊的性格,就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这也让他具备了超乎寻常的能力,当这种能力完全释放的时候,会爆发出不逊于火山喷发的惊人能量。 而道博士则依旧每天都笑呵呵地应对罹的每一次攻势,和他不停地兜圈子,对此他倒是乐此不疲,因为毕竟已经在孤独中生活了三十年,罹的到来无疑是上天赐给他最好的礼物了。 罹也由此知道了像道博士这样一个庞然大物是如何生存的,这无疑让人联想起6000万年以前的恐龙,它们中的大多数或许也是这样生存的。 道博士每天都要吃掉大量的食物,这从体型上就可以判断出来,然而仅靠方圆数百公里的山区显然是不够的,因为在这样的山区中大型动物是十分罕见的,为此,道博士早就有个愿望,就是搬到南美的热带雨林中去,那里可能会有充足的食物,只是一直没能搞到一张船票。他像是在抓跳蚤一样从山中带回了数以百计的兔子和山鸡,他一顿就要吃掉三十只野鸡和二十只兔子,运气好的话,还能从天空中抓到野鸭子什么的,深山中分布着大大小小的湖泊就是它们的栖息地。 “你每天就是这样生活的?”罹被允许同道博士一同进了一次山,但他很快就独自返回了,因为他根本就跟不上道博士的步伐,即便他可以健步如飞的爬山,而对于道博士而言,一座不算高的山峰更像是小土坡,他可以毫不费力地翻过去。 看到满载而归的道博士,罹不得不感慨道。 “怎么,你认为呢?”道博士把抓回来的东西全都扔进了储藏室,那个大冰窟里的东西足够罹吃上一整年的了。 “你这么聪明,会做烤箱,电脑,冰柜,为什么不做一把大枪呢?” “大枪?”罹的话像是提醒了道博士,他在手里比划着名,假如他要做一把猎枪的话,枪桶应该有多粗,枪身应该有多长,在罹看来,他比划的应当是一门巨炮。 “你真是个天才。” 罹很得意,“我可以帮你。” “不必了,难道你会用枪去打跳蚤吗?” 罹看了看道博士奇大无比的手,发觉这样的比喻倒还算是恰当。 “你没有钱,这些都是怎样造出来的?”尽管已经在山洞里生活了一段时间,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谁说我没有钱?这里虽然远离尘世,可不代表它和外界没有联繫。山间穿过的电缆,电话线,信号塔,还有输油管道我都可以利用,当然全部都是免费的。然后我可以在网络上做生意,帮助他们解决一些他们解决不了的问题,然后再用赚来的钱去交换我所需要的东西。”说这番话的时候,道博士显得很得意。 “可是我不明白,那些器械,怎么运来,难道让联邦快递送进山里来?” “差不多,不过通常我只和军火商联繫。你知道,他们神通广大,给他们图纸,连原子弹也会送来。我会告诉他们我是隐藏在深山中的一支游击队,这样他们会很乐意把东西空投下来,而整座山区都在我的视线范围内,只要他们把我的货投到指定区域内,我都可以准确查收,还免收邮寄费,不是很棒吗?” 第146页 “我懂了,粮食也是这样弄来的。他们会以为山里的某个村庄遭受了地震洪水什么的,否则怎么会需要这么多的粮食,对吗?” “呵呵,”道博士笑了起来,他张开的大嘴足以吞下一头牛,“你说的很对。不过他们才不管那么多呢,只要是汇钱给他们,怎么样都可以。” “可我还是无法相信,你就这样生活了30年,而没有人发现你。” 道博士把他钢筋一样的手指伸进了耳朵里,来回地旋转着,“怎么说呢,反正没人发现我。我有先进的反侦查手段,进入到这里,一切与外界的联繫就都中断了,除了我的电脑。” “为什么我可以发现你?” “呵呵,这也是我正要说的,这个东西可以找到我。因为它探测的不是普通的信号,而是从人体内部发出的能量,这是我从未想过的。而巧合的是,我的信号输出装置在无形中起到了将这种能量放大的作用,因为我恰好把这台信号输出机的接受终端架设在了金塔马。这就像是我自己给自己架设了一张网,30年前我出于好玩的原因造出了这种东西,30年后我又在金塔马架设了可以发出信号的设备,于是你就来到了这里。” 罹点点头,眼前的傢伙难怪会被称作是天才,或许他的愿望就要实现了。 “那么关于图纸呢?”罹终于开始步入正题了。 “呵呵,”道博士晃了晃他的脑袋,“我就知道,你还是为了那幅该死的图纸。不过我是不会告诉你的。”道博士像过去一样坚决,他的脸色也像天气一样,沉了下来,“如果你想离开这里的话,就继续问你无聊的问题吧。” 道博士从他巨大的椅子上站了起来,一边打着哈欠,一边移动着身体,罹已经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了,他急忙从床上跳了下来。道博士不仅仅是能吃,还很能睡,或许只有超出常人许多倍的充分睡眠才能恢復他每天消耗掉的能量。 二十七 掘墓 也许是太久没有同其他人打交道的缘故吧,在罹的眼中道博士就像是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他保护自己的东西的方式也很特别,只是大声地呵斥,却从来没有赶他走的意思,这已经是第五次他被警告不许再提图纸的事情了。这更让他明白了一句话,顶级的天才在某种程度上等同于顶级蠢才。 “好吧,那就说说别的事情吧。”在成为穴居人的第二十天,罹终于打算告诉道博士一件事情,一件从未提及的事情。 “你说吧。” “如果我没有搞错的话,克鲁姆伦普和姆普克鲁伦应该是双胞胎兄弟吧?” “呵呵,看来你对我的了解的确很深啊。你认识他?” 罹摇摇头,当撒谎成为一种本能的时候,就像吃饭睡觉一样简单,当然前提是既不厌食也不失眠。 “跟我聊聊你的故事吧,比如你怎么变成了现在的样子,我想是和你那个天才的生物学家的哥哥分不开吧。” “哥哥,谁告诉你的,他是我弟弟。” “随便吧。” “你真的有兴趣听吗?”道博士又有了精神,其实他早就想把这些陈年旧事说出去,就像待嫁闺中的女人一样,无论再怎么故作矜持也都禁不起时间的漫长磨砺,更何况这件事已经在道博士的心中藏了30年。 “当然,说说看。” “不过,我有个条件,如果我说了我的过去,作为交换,你也得把你的事告诉我。” 罹很爽快地点头答应了。 洞穴中白天是从来不会开灯的,道博士躺在床上,把罹放在自己的枕头边,就像是小时候因为有了一件旧式的半导体一样,所不同的是半导体只能机械地播放一些固定节目,而罹则可以不停地变换交谈的话题,他也很乐意把自己的故事说给他的袖珍听众。在昏暗的洞穴当中,他的大床也像是摇篮一样摇晃起来,渐渐地,连原本就昏暗的光线也不见了。 瑰玛坐在那辆罹留下的跑车里,它就想是一位英勇无畏的勇士,在道路上驰骋穿梭,霸道十足。她喜欢呆在里面的感觉,就像是呆在某个可以信赖的人的怀抱中,只是这样的人似乎总也找不到,不是根本找不到,就是若即若离。 瑰玛又点燃了一支烟,坐在车里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拿着烟,视线里的场景急速地变换着模样,从一小块停车场变成了四通八达的道路,它们变换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就像是播放胶片的投影机越转越快,唯一不同的是,投影放完了还可以重放,而经歷过的事情却无法重来。 瑰玛把车停在了路边,手上的烟已经燃尽了,不过并没有吸入到她的鼻腔中,她就让它一直点燃着,在风的作用下化为灰烬。瑰玛下了车。 瑰玛看看眼前的建筑,虽说大致还能看出十多年前的模样,也仅仅是个轮廓。她迈着轻盈的步伐,沿着翀山路往里走去。只所以停车是因为她希望从记忆中找出那所房子,但愿她还能记得起来。翀山路在上个世纪一直都是金塔马市着名的富人区,这里紧挨着塔马河,远离都市的喧嚣,背靠着翀山,的确是一块人杰地灵的好地方,不少有钱人都愿意把家安在这里。不过,现在已经不是从前的模样了。随着市区面积的不断扩大,这块原本属于郊外的好地方也快要被城区所吞併了,当然,吞併它的还有日益膨胀的富人数量,上个世纪这里还象徵着一种尊贵的荣誉,如今,它已经不再是富人们的专有了,当然富人们也不再热衷于这片土地。 第147页 不过这里的环境保持的还是相当好的,夏天的时候,翀山大概是在金塔马所能看到的最美丽的山,特别是它并不是很高的海拔可以方便那些有钱的住户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到山上去观赏一下金塔马的风景,虽说因为山的高度所限,并不能看的很远,但已经可以算得上是登高远眺了,瑰马抬起头朝翀山顶上望去,那里依旧矗立着一座现在看起来并不是很壮观的观景台。狭窄而幽静的道路是禁止机动车通行的,两旁的树木花草虽然在这个季节不会绽放,但还是会营造出一种不一样的氛围来。 从小生活在贫民区的瑰玛自然很享受这种感觉,虽然过去了这么多年,她还是无法忘记第一次到这里的情况,当时她还是一名警员,从警校毕业没有多久。她很喜欢到富人的家里去,即便是一无所获,但还是很高兴能在这样的地方多呆一会,有点像免费逛公园,而在公园里你是不会看到这样多的当时最先进的家用电器和豪华家具的。 “翀山路78号。就是这里了。”在一处银灰色的三层别墅前瑰玛停下了脚步,她又核对了一下门牌号,然后摁下了门铃。并没有等待太久,门开了。 开门的是一位女士,瑰玛并不能一眼辨别出她的年龄,皮肤白皙,保养的十分好,身上穿着时髦而舒适的衣裳。 “请问这里是罹的家吗?”尽管瑰玛在来之前就已经核实过当初的记录了,出于礼貌她还是这样问道。 那位女士似乎没有听清楚,“你说谁的家?” “罹。” “对,是他的家。请进来吧。”眼前的女士让开了一条道,邀请瑰玛进去。 屋内的装饰并没有想像中的那样华丽,倒是多了几分端庄古朴,和多年以前她来的时候截然不同,当初这里是另一番模样,或许这都取决于房屋主人的喜好,而当年的主人显然还要算上罹。 “请坐吧。” 瑰玛注意到,墙上依旧挂着罹和他的父母的合影,在那幅照片中,罹和现在的模样有些差距,最明显的是没有帽子,那时的他从来不戴帽子。 “你是罹的朋友吗?”这位女士为瑰玛倒了一杯咖啡。 瑰玛先是摇摇头,然后又点点头。 “什么意思?” “呵呵,”瑰玛露出了笑容,由于她的牙齿不是很好看,她在笑得时候总是格外小心,有点像笑不露齿的古代淑女,“我很早就来过,不知道你还记得吗?” 这位女士仔细地打量着眼前这个女人,和她一样,这么多年过去了,瑰玛似乎也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只是她的年轻似乎更自然一些。 “没什么印象了。”最终她还是摇了摇头。 “这也难怪,那时侯的罹还不到15岁。”瑰玛看着眼前的女人,按照推算,她至少也有60多岁了,“罹没有提起过我吗?” 听到这样的话,她居然长长地嘆息了一声,“他怎么会向我提起呢?这孩子,从小我们就溺爱他,结果还是没能照顾好他。”说到这里,女士的眼圈有些红了。 “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有点想念他了。” “罹很久没有回来了吗?” 她摇摇头,“他不会回来了。” “什么?”瑰玛没能领会她的意思。 “看样子,你也很久没有见到他了吧?” 瑰玛点点头,她只能撒谎了。 “能和我说说吗?” “其实他不是我们的亲生儿子。”老人咳嗽了一声,这就像是说书人的一句“话说…”的开场白,表明她要回忆往事了,“我们夫妻一直也没能有个孩子,后来听说有个年轻的女孩在舞厅生下了一个男孩,然后就不知所踪了。我们觉得那个孩子很可怜,所以就收养了那个男孩,他就是罹。”其实早在很多年前瑰玛就知道这些事情了,不过她并不介意再重温一遍。 “我们从小很疼爱罹,像亲生儿子一样看待。可惜的是,养了没多久,我们就发现这孩子的心脏不好,我们找了很多医生,跑了很多医院,始终无法根治。罹又是个好动的孩子,而且从小就爱跳舞。后来我们想,既然他的身体不好,就让他作自己喜欢的事情吧,况且多跳跳舞对锻鍊身体也有好处。结果也非常不错,他的病似乎是好了。” “让有心脏病的孩子去舞厅跳舞,我不是听错了吧。”瑰玛在心里琢磨着。 “不过他也染上了一身的臭毛病,他就像个小混混一样,为此我们也有责任。” “明明就是个小混混。”瑰玛一面听一面在心里叨念着。 “不过他还是很快就转变了,随着年龄的增长,后来他收敛了很多,最让我们惊喜的是,他居然考上了警校。他说这都是为了一个姑娘。呵呵。”看得出来,她沉浸在回忆的喜悦当中。“不过在我们看来,当警察,既受累又挣不了多少钱,还是有些不愿意。不过,从小我们就没反对过他的任何事情,所以也就由着他了。他也的确是个了不起的孩子,后来真的成了一名警察,还进入到了一个特殊的调查组,自从他加入了那个调查组,他就很少回家了。” 她指的调查组应该就是“家园”,到目前为止和瑰玛掌握的情况完全吻合。 第148页 “不过这样的表象也使得我们和他自己都忽视了他的病,原来他的病一直就没好。”这显然是她不愿意提到的事情,她放慢了语速,“就在一年前,罹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了家中,看得出来,他着实累得够呛。他很少回家,他说他得到了休假的机会,终于可以好好在家待一段时间了。我不清楚他究竟在从事什么工作,把自己搞得这样疲惫,看他那么累了,也没打搅他,就让他早点休息去了。没想到的事,他就在那天晚上永远地离开了我。”说道这里,她终于忍不住流下了眼泪,罹是她唯一的儿子,她哭成了一个泪人。 瑰玛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你是说罹心脏病发作在一年前就死了,我不是听错了吧?” 罹的母亲已经没有了回答她的能力,她一个劲儿的哭泣着。 “不是开玩笑吧。”瑰玛也经歷过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但还没有经歷过这样的事情,难道和他一起吃饭并跳了一段精彩的舞蹈的傢伙根本不是人,又或者是借尸还魂,无论如何她也不能相信。在罹的母亲情绪稍稍稳定下来之后,瑰玛向她询问了罹墓地的地址。 “你不要太难过了,罹是我的好朋友,我会去他的墓地上看望他的。” 罹的母亲把她送出了很远的距离,直到看到了瑰玛的车。 “这不是罹的车吗?”她惊讶地看着罹留给瑰玛的汽车。 “什么?”瑰玛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告诉她是罹在他死后把车送给她的吗。 “哦,”她恍然大悟一般地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大概是他爸爸把车卖了,你买的是二手车吧?” “没错。”瑰玛只好顺着她的意思不住地点头。 离开了罹的家,瑰玛一刻不停地赶到了罹的墓地。果然,光看墓碑,罹已经是个死人了,早在一年前他就长眠于此了,可瑰玛还是不相信,她不相信有借尸还魂的事情发生,于是她决定做一件听上去很恐怖的事情。 用月朗星稀来形容这天晚上再合适不过了。山里要比城里冷得多,山风唿啸着,冰冷刺骨。无论这里多么庄重,多么值得人们去缅怀,这里都是个人们不愿意来到的地方,特别是在这样一个黑漆漆的夜晚。 然而总有人喜欢做一些别人都不愿意干的事情。瑰玛又回到了这座陵园,要想在这里长眠显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因为这里的每一座墓都价值不匪,在里面长眠的个个非富即贵。高大的石碑上用漂亮的字体书写着一个个传奇人生。墓碑前的鲜花争奇斗艳地绽放着,松柏长青,的确是个好归宿。 然而一切在这样的时间里都变了滋味儿,寂静的夜,耳畔不断传来的风声。偶尔也有不甘寂寞的乌鸦出来喊几嗓子,但无论是什么声音都不做任何铺垫,平空里杀出来,直入骨髓,加快心脏的跳动频率。 “砰砰砰,”瑰玛的心一直跳个不停,也许有上山太累喘不过气的原因,然而更多的还是出于紧张和恐惧。和她一起上山的还有两个人,两个雇来的游民,她算是干了一件缺德事。游民似乎并不感到害怕,不知道他们是否做过这样的事情,在金钱的驱使下,这点活根本就不算什么。他们一锹接着一锹地挖开了罹长眠的坟冢。瑰玛屏住了唿吸。 终于,罹的棺材出现了,这已经是这座棺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第二次重见天日了。 “把它撬开。”瑰玛像是盗墓司令一样命令道。 当两名僱工费力地撬开了棺木的时候,原本胆子很大的他们也开始发抖了。 “啊!”其中一个大喊了一声,马上捂上了嘴巴。 瑰玛急忙跳到了坑中,“嘘,”她用食指堵上了自己的嘴巴,示意他们小声点。 棺木是空的。瑰玛打开手电朝里面照去,手电发出的光在不大的棺材里显得十分刺眼,那是一口南北方向放置的不知是何种高贵木材制成的棺椁,她仔细地检查了一番,确定里面什么都没有,如果是古人的墓地的话,瑰玛或许还能挖出一些宝藏来。 瑰玛又在棺木的周围勘察了一番,似乎这里曾经被开启过,“好了,把墓填好,尽量恢復到从前的样子。” 瑰玛从坑里跳了上去,看着两名僱工重新把棺木放到冢里,一点一点地把土重新填进去,夯实。为此,瑰玛整整折腾了一个晚上,花费这么大的精力挖了一座没有死人的墓地。 “这小子,难道是在装死。”对于诈尸的传说,瑰玛向来不屑一顾,但当她坐在罹留下的汽车上的时候却随处可见他的身影,“他究竟想要干什么?”这是一件暂时没有答案的事情。 就在瑰玛驾车飞速离开陵园的路上,扬起的灰尘还没有散尽,太阳已经出来了,而在陵园的外面一直有一个老头的身影,他的仪器上可以清晰地显示出瑰玛的车的位置,这或许才是罹把车留给裹子的真正原因,只是裹子并没有接受这辆车罢了。 他就是栓老头,他一直悄悄地跟在瑰玛的身后,他觉得有必要把这件事告诉罹,于是他拨通了罹的电话,然而令他颇感意外的是,电话居然无法接通。 无论阿嗔如何着急,裹子像是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一样,没人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居然连他的手机发出的信号也採集不到了,一不也有些不知所措,他不仅无法把阿嗔交还给裹子,甚至连裹子也丢了。 第149页 “究竟怎么回事?” 两个人像热锅上的蚂蚁一般。 “我们去他租的房子那里找找看。”阿嗔已经记起了从前的一切,她的胸前也多了一枚写着字母d的胸针,尽管阿嗔说她并不是抑郁症,不过步克大师还是坚持把胸针送给了她。 当她再次回到凯达格霖107号的时候,刚好遇到了同裹子告别的昂力,他刚刚从屋子里出来。 不过阿嗔和昂力没有见过面,但昂力知道阿嗔。 “你是阿嗔小姐?” 阿嗔点点头,她回忆着,即使在记忆的深处也没能找到眼前的这个男孩的踪迹,她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完全恢復记忆了。 “我们见过面?” 昂力摇摇头,“我听亚亦奴说起过,他你还记得吧?”昂力注意到了阿嗔胸前的胸针。 原来和昂力同行的还有亚亦奴,他依旧穿着一身校服,带着一副镜片很厚的眼镜。 “你好,阿嗔姐姐。”亚亦奴注意到昂力一直盯着阿嗔的胸口看,“看什么呢,老兄?” 昂力这才缓过神来。“没什么。”他露出了腼腆的笑容。 阿嗔没有注意到昂力的眼神,倒是对亚亦奴这张脸孔记忆犹新,“是你,我们又见面了。”阿嗔也很高兴,特别是见到了这个古灵精怪的傢伙,“裹子呢,他在屋里吗?” 亚亦奴摇摇头,“他失踪了。” “什么?” 看来阿嗔希望见到裹子的愿望又要延迟了,她不会知道,再见裹子会是件多么艰难的事情,同样蒙在鼓里的还有亚亦奴,任他如何聪明,他也不会想到,那个收养他的姬拉妮其实就是他的母亲。 静,出奇的静,当很多人都在寻找他的时候,他却只能躺在这样一件房间里,听着滴答滴答液体缓缓滴落的声音,单调而乏味,然而即便是这样的声音他也是刚刚才听到。 裹子像是从娘胎里出生一样,睁开了一双细而长的眼睛,看着这个新奇的世界。 这是一间被各种仪器塞满的房间,房间不大,但却很敞亮,那些仪器并不陌生,在昂狄的病房里他都看见过,他感到肚子上像是有什么奇怪的东西,伸手去摸,上面缠了厚厚的一层,当他撩起衣服的时候才看到,是白色的绷带。他这才发现手臂上正插着针头,而听到的滴答声正是液体缓缓流进体内的声音。裹子试图伸手摸摸脑袋,才发现手臂居然被绷带固定了,于是他又用正在输液的右手去摸,脑袋上同样缠着纱布。 裹子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记不起发生了什么,直到一声门响。 阿莲站在了她的面前。 “是你。” “你终于醒了,知道是什么时候了吗?” 裹子显然对她的问题不感兴趣,“发生了什么事?姬拉妮呢,我记得最后是她用枪对着我的脑袋,接着我就听到了两声枪响。”裹子回忆着当时的情景,的确是这样的,不会错的。 “我来帮你回忆一下。”阿莲打开了裹子对面的闭路电视,电视中开始播放一段画面,画面中的裹子已经耗尽了体力,无奈地倒在姬拉妮的枪口下,但却和裹子想像中的截然不同。 正当腰间被姬拉妮的刀刺穿之后,裹子已经是奄奄一息了,他用最后的力气支撑着自己的身体 ,姬拉妮用枪指着他,他闭上了眼睛。就在这时他听到了一声枪响,就在这声枪响过后,倒下的却是姬拉妮,一颗子弹穿过了她的背心,就在她倒地的一刻,她发出了最后一颗子弹,就是裹子听到的第二声枪响,子弹穿过了他的左臂,在子弹的作用下裹子朝后倒了下去,脑袋重重地磕在了地板上。 “是你开枪打死了姬拉妮?”裹子从未这么吃惊过,即便是对于他还活着这样一个事实。 阿莲微笑着,“你不用太急着感谢我的救命之恩,因为你很快就会有机会报答我的。” “呵呵,”裹子用舌头添了添干裂的嘴唇,“能给我一杯水吗?” “当然,不过现在不能给你茶水。” 阿莲从饮水机里接了一杯水,水很清澈,他看了一眼,把水倒了。 “说说吧,想怎么样。”裹子很清楚自己的处境。 “你先不要着急,好好养伤。需要告诉你的是,你的伤恢復得很快,超出了医生的想像。” “真的吗?” 也许是用了什么药的缘故,裹子总感觉昏昏欲睡,他就在这样半梦半醒中又过了好久,久到他已经搞不清楚是何年何月,搞不清地球是否依旧在不停地转动,或许有些夸张,但他就是这么觉得。他也得感谢这次负伤,因为这给了他充分的休息时间,充分到他似乎把今后的觉都睡光了,他开始担心今后倒在床上究竟还能不能睡得着。 这一切都不过是他的感觉而已,他在完成了记不清第几次全身的大检查后,终于被告知完全康復了。 裹子使劲地挥了挥胳膊,稍稍有些酸疼,不过是没有负伤的右臂。阿莲递给他一套西服。裹子终于可以褪去那身看上去和监狱中的昂狄穿得差不了多少的病号服了。他取出来看了看,是一套灰颜色的西服,款式和他一直穿着的一模一样。 “你还真了解我。” 第150页 “谢谢。” 裹子穿上了那身西服,把久违的舒服又套在了自己的身上,由于是量身定做的,因而很紧,他开始怀疑,怀疑从前的自己是否就是穿着这样的衣服和对手们周旋的,那的确是件了不起的事情。 “还算满意吧?” 裹子点点头。 “跟我来吧。” 离开了不知生活了多久的病房,裹子跟在阿莲的身后,第一次有机会走进这座神秘的建筑。他被带到了一条似乎没有尽头的走廊上,走廊顶端的灯发出的光很柔和但毕竟和自然光不同,直到穿过了整条走廊,他都没有见到一扇窗户。他被带到了一间敞亮的房间里,除了一面宽屏的显示器之外,什么也没有。 “又要给我放电影吗,我喜欢看喜剧电影,最好是法国的。” “对不起,是科幻电影。”姬拉妮打开了大屏幕。 大屏幕上出现了上次看到的图纸,是几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只掌握了其中两片,电脑于是就在这两张图片之间来迴转换着。 “我猜这张图纸有一本书那么厚。” “比你想像的还要厚,有1284页,是一本制造飞船的手册。” “我不相信。” “不相信,一个人能在三年画出这样的图纸。”裹子吐了吐舌头。 “你说的对,在30年的时间里,他们作了许多补充,让它从一个梦想变成了可能,飞船,属于我们的飞船。” “我很贊成你的话,不过我想你所说的‘我们’应该指的是全人类吧。” 阿莲将两只手臂交叉着放在胸前,她依旧面带微笑,“我没工夫和你开玩笑。我们觊觎这张图纸已经30年了,甚至不逊于我们当初对整个世界的梦想。为此,我在这个陌生的国家生活了20年。” “你管那叫梦想,不过我记得你们最终是失败了,不是吗?” “但这次不会了。”她神情坚定地说。 “为什么这么肯定?” “因为我们有你。” “你那么肯定我会帮助你们?” “因为你别无选择。” “是吗?”裹子对于这样长的时间里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但他已经有所察觉,就像地震前的预兆一样,当你看到的时候已经无可避免了。 “你现在已经是我们的人了,我们早已把消息散布了出去,当你跨出这个地方的时候,你将被你的组织‘家园’的人通缉,你也会被本国的警察追捕,不信的话,就看看这里。” 这次大屏幕中播放的是一张通缉令,上面裹子的头像拍得并不清晰,但很容易给人留下恐怖的印象,上面他的国籍,名字,年龄等等个人信息都用x替代了,唯一清晰的是双面间谍两个字。 “谢谢你们给我拍了一张如此精美的照片。不过什么信息也没有,他们怎么通缉我?” “你说的对,但至少你不该怀疑你的组织吧。” 裹子点点头。 “就是说我现在是你们‘绿岛’的人了?” 阿莲微笑着点点头,“你已经知道我们是谁了?” “第一次见到你们就知道了,除了‘绿岛’还有哪个组织能像你们一样神通广大呢?” “谢谢。” “能让我一个人待一会儿吗?”裹子收起了自己的笑脸。 “当然。”几声清脆的高跟鞋的声音响过之后,屋里就只剩下裹子一个人了。 他调出了那幅图片,上面错综复杂的线条让人眼花缭乱,总体上是以直线为主的,但也有一些是曲线。裹子用手比划着名,他不知不觉地走到了屏幕跟前,那样的一个类似环形的曲线。裹子的指尖沿着那条曲线向上,然后再转到其他的线条上,直线,曲线,接着又是直线,再翻转回来,一切似乎都很平淡,只是那一条弯曲得太大了而已。裹子把刚才在屏幕上走过的路线描摹到了纸上,他被纸上出现的图案惊呆了。 “眼前的简单线条汇成了一幅富有动感的图画,画面中似乎是一个女性的首领带领着她的部落成员们吶喊着超前冲去,他亲手绘制了一幅女子狩猎图。当把照片取出来的时候则更加清晰了,那个有些夸张的乳房实际上就是图纸上的涡轮页片的一部分,而那个所谓的女领袖手里攥着的小东西就是图纸上的一个小零件,小到让人如此容易忽略它的存在。其实早在昂力的提示之下,裹子已经发现了这个秘密,当他把女子狩猎同混原图叠加在一起的时候,似乎是女人仰望天空中的奇怪东西,当时他在想,是否是古代人想像中的天神,而那个飞艇状的东西,现在也可以知道了,它同样是组成图纸无数线条中的一部分。而当裹子再将其他的岩画一张接着一张叠加在一起的时候,虽然线条少了许多,但大体上和这张图纸有着相同的轮廓。 “天才,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天才,如果这就算作天才,那么昂力也是天才了。” 裹子感觉自己这时起才完全恢復了,从内心到身体。他从电脑当中找出了那个所谓绘制这张图纸的姆普克鲁伦,那张他已经看过一次的他小时候的照片。 “姆普克鲁伦,我找你找的好辛苦。”裹子仔细看着眼前这张照片,照片中的他还是个孩子,似乎根本不可能看出他成年后的模样。 第151页 “小个子,双胞胎。”裹子在心中琢磨着,琢磨着,终于他像煮开的水一样沸腾了。 “是你!” 裹子将所有巨人的画面调出来,已经很模煳了,但是他的话很值得思考,他曾经对裹子说他年轻的时候因为个子小而常常受到同伴的嘲弄,更重要的是,亚亦奴曾经被他的模样吓坏了,这说明他的模样像极了拿他作脑部试验的老头儿,这说明他们或许是双胞胎。 裹子摸摸口袋,才想起所有的东西都被阿莲拿走了,包括那台人体特异能量探测器。 “为什么在离开他之后,那个仪器再也没有亮过,只有他动过那件东西。”想到这里,裹子像一头髮狂的公牛一般沖了出去。 裹子朝着锁闭的门飞起一脚,不知使了多大的力气,门板就像是塑料泡沫一般飞到了半空中,守在门边的阿莲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裹子已经在很远的地方了。 “快拦住他!”阿莲冲着通话器大叫一声。 裹子像是离弦的箭一样飞了出去。就在跟着阿莲到那间屋子的时候,裹子断定这座建筑位于地下,于是他边跑边朝屋顶看去。这条长长的走廊就像是个迷宫,有无数条通往其他地方的道路,而每一条都像是没有尽头,他只能跑,不停地跑。 终于,裹子停了下来,在一处十字交叉口停了下来。他知道,再这么跑下去,即便是他有超人的毅力,也会累趴下的。裹子趴在了地上,把耳朵凑在地板上,屏住了唿吸。他的样子就像是一条狡猾的蛇,没错,是蛇。因为蛇可以生活在地洞里,而蛇并没有耳朵,它们靠的是感觉,感觉震动,震动越大,就越能够吸引蛇。 裹子听到了追赶他的人正从面前的通道和右手处的通道跑来,而右手处的傢伙们的距离显然要远一些,于是他毫不犹豫地朝右手的通道跑去,当跑到一半的时候,他又停下来趴在了地上,而震动告诉他,那群人已经跑过了十字交叉口,于是他拼命地跑了回去,沿着刚刚经过的那群人的道路沖了过去。就在他转过身跑进不见边际的走廊之后,过了没多久,原本从他右手处走廊赶来的人群也冲过了十字交叉口,就这样,他们一队人朝着裹子身后的方向越跑越远,而另一队人则朝着他左手边的方向越跑越远。 裹子尽量集中精神,在这样的地方他无法辨别方向,他尽量走直线,终于,他看到走廊的顶棚有处开口,应该是个通风口,只是有些太高了。裹子看看周围,并没有什么可以踩踏的东西,而墙面又太过光滑,就在这时,地板震动也越来越大了,他清晰地感到,他们正朝这里赶来。 裹子朝后倒退了几步,深吸一口气,他奋力的一跃,像受惊的小猫一般扑了出去,当横在空中的时候,他像是在停在了空气中,就在那一瞬间,他的两条腿朝前踢去几乎碰到手的时候又朝后甩了出去,所行成的助推力使他在空中有了一个二次起跳,就这样他抓住了那个看似高不可攀的通风口。这动作说起来很复杂,但在一瞬间就完成了,在那一刻,裹子几乎化身成为了一只灵巧的猫。顾不上多想,他沿着狭窄的通道把自己像是三明治中间的肉一样夹在当中,一点一点向上爬去。起初,当裹子抬头望时,只有一个小点,渐渐地,那个小点越来越大,最终通道和下水管道连在了一起。 当裹子爬进下水管道的时候,他才松了一口气。 裹子像是重新负伤一样,又坐在了地上,大口唿吸在下水管道里蔓延的难闻气味。 “可真够深的,你们是老鼠吗,打洞的傢伙。” 稍作停留,裹子爬了上去,当他揭开下水井盖的时候,阳光照耀下来,灿烂的阳光。 二十八 成长 裹子像是一只漂泊在空中的热气球,他不知道身处何地,想要降落却看不到任何地标。他独自一人步行在漫长的城际公路上,路边的野花争相开放着,在青草依依下尽情摆出各种妩媚的姿态,裹子意识到,已经是夏天了,只是不知道是何年的夏天。 裹子在爬出来的时候是位于某个小镇的地下,为了不被阿莲追捕回去,他只好继续跑,他希望能够尽快赶到另外一个地点去,然而相对于漫长的公路,如果想要丈量它的长度仅凭两条腿显然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几个小时后,他终于又看到了人家。 “你们这群废物!”阿莲的样子与之前大不一样,她怒不可遏地咆哮着。 看着眼前的几十个人居然没有一个人见到裹子的影子,而在主要的上行通道口的监控摄像头也没有拍摄到裹子通过的镜头,她终于控制不住自己了。 “难道他从我们的基地消失了吗?” “长官,我想他是从这里逃跑了。” “什么。”其中一人指着头顶的通风口说道。 “开玩笑吧,”这马上招致了大部分人的反对。 “你知道这条走廊有多高吗?” 他扬起头看了看,“据我目测,大概有三、四米的样子。” “我告诉你,是米。你觉得会有人能够够到那个部位去吗?”阿莲显然低估了裹子的能力,就连裹子自己也低估了自己。 裹子并不知道走廊的具体高度,只是觉得很高,他也不知道走了多远,只是觉得很远。当他得知自己就在新努尔市的周围的时候,他就下定了决心,去找到巨人,而他还清晰地记得那个山洞的模样,以及具体的坐标,只是现在他的手中并没有gps。 第152页 裹子搭便车上了盘山高速公路,当他要求在半山腰下车的时候,司机吓了一跳,不过裹子还是坚持那么做了。他下了车,也下了公路。 到处的山都是一样的,就像你永远也别想找到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一样,你也永远别想找到两座完全不同的山峰。裹子迷失在了大山里,他不能在到过一次的情况下找到那座山洞,即便他对山洞的模样印象深刻,但那不能抵消时间的作用,况且他也不知道此时是何年何月,至少应该是第二年的夏天了。 裹子找了一块宽阔平坦的石头,躺在了上面。山里面的空气很新鲜,最重要的是气温合适,走在公路上的他感觉就想是聚焦在放大镜下面的蚂蚁,无处可藏,而现在他可以舒舒服服地睡一小会儿了。不过,当一个人三天都没有吃东西的时候,显然这是一件困难的事情。裹子在石头上辗转反侧,他已经没有继续爬山的力气了,也没有睡着的定力。他伸出了双手,把它们合在一起摆出一个双筒望远镜的姿势,从里面看着周围。 山中已经披上了绿装,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欣赏着各式各样的鲜花,聆听着溪流声,虫鸣声,的确是一件舒心的事。 “但愿他们在给我作全身检查的时候不会查到道博士放在我的身体里面的追踪器。”这显然只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他还面临一个大问题,如果道博士真的是他的敌人,就是说他在一直试图阻止他接近事情的真相的话,那么究竟他该怎么办,他总不至于去螳臂当车吧,那样做的后果只能是白白牺牲自己。 裹子就这么琢磨着,渐渐地忘记了飢饿,居然睡着了。一觉醒来,已经是黄昏了,周围的一切都没改变,溪水继续地流淌,花儿继续绽放着,他看看周围,什么都没发生。 “看来他是不会找到我了。”裹子从草丛里捉了一直企图从他的手掌心蹦过去的蚂蚱,看着它张牙舞爪的样子,裹子吞咽着口水,“晚餐就吃烧烤蚂蚱了。” 就在裹子四处採集火种的时候,他感到了大地的震颤,那分震颤越来越强烈,越来越近,裹子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感受着这份震颤从他的身后向他靠近,当震动消失的时候,他也转过了身,道博士庞大的身影遮住了所有投向裹子的亮光,裹子像第一次见到他时那样扬起了脖子,而他也像从前一样挂着笑容。 “我以为你找不到我了。” “怎么会呢,我只是多睡了一小会儿,没想到你来了,真是我的稀客啊。”道博士伸出他像巨轮船板一样的大手,把裹子放在了甲板的正中央,然后又装进了口袋里。 躺在道博士的口袋里,伴随着道博士步伐的移动而上下颠簸,感觉像是坐在海绵上。大约过了十五分钟,他被从口袋里取了出来。 “我以为他们发现了位于我身后的追踪器,没想到你还是找到了我。”裹子想要感谢道博士,尽管他是他怀疑对象。 “他们怎么会发现呢,我可是信号研究方面的专家啊。在他们看来,那不过是一根头髮丝罢了。”道博士照例还是把裹子放在了他的大床上,而自己则坐在了椅子上。 “说说吧,你经歷了什么事情。” 似乎什么事都瞒不过道博士的眼睛。 “呵呵,我想这是个冗长的故事。” “没关系,我刚刚睡醒。” 裹子把自己的遭遇简单地讲给了道博士,他不住地大笑,就像是在听笑话一样。 “那么后来呢?” “后来我逃了出来,就到了这里了。” “很好,你很会讲故事。” “那么现在该轮到你了。记得上次我到这里的时候,我问过你一个问题,你还记得吗?” “当然不记得。” “我说你是不是外星人,你说‘见过这么大的et吗’,想起来了吗?” “呵呵,是啊。怎么了?” 裹子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那么你能解释一下为什么你从一个小矮人变成了巨人,为什么你从骑耷朵朵回来就设计出了一艘宇宙飞船,还有为什么你要试图造一艘宇宙飞船呢?” “哦,天吶。”裹子的话让道博士也大吃一惊,“你是怎么知道的?” “请先回答我的问题。” “那么你又是怎么想的。” “我不知道,但你的确是个怪物,不是吗?” 道博士的表情又恢復了平静,“你很了不起,你知道我去了骑耷朵朵,这说明你也看出了画中的玄机,对吗?” 裹子点点头,“你不过是把岩画上的信息提炼了出来,可它现在却成了炙手可热的宝贝,全世界都在疯狂追逐那件东西,这你知道吗?” 道博士点了点头,“看来你也是为了那张图纸,对吗?” “不,我只想知道事情的真相。还有,只有你修改过我的仪器,后来它就再也没有闪过光。” “就是那台人体特异能量探测器吧,你怀疑我把它弄坏了?” 裹子并不回答他,只是看着他鹅蛋大小的眼珠,聚焦在那样大的目标上并不困难,尽管他的眼睛不大。 “那么说你认为我是外星人了?” 第153页 裹子还是不回答,但他的眼神显然在说是。 “好吧,如果我是外星人,找出了先民留下的图纸,打算再造一艘飞船,飞回我的家乡,可是我现在这么巨大的身形,有什么飞船可以装下我呢?” “因此希望你解释一下,究竟你是怎么变成现在这副模样的。”其实就在他第一次见到道博士的时候,他就想明白这件事。 “好吧。”道博士的脸上又露出了笑容,“如果你强烈要求的话,不过,那同样是个冗长的故事。”道博士用两根手指支撑起下巴,只是两根手指就足以将整个下巴包裹住了,他一边回忆着,一边讲述着,裹子已经不是第一位听众了。 当那时还叫做姆普的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又是新的一天,天已经亮了,但屋子里的光线依旧很暗,因为我们的家是一间窄小的没有窗户的木屋,之所以没有窗户,因为它原本就不是为人设计的,我的意思是说它的正确叫法是马厩。 当我冲出那个狭小的马厩的时候,才发现克鲁伦早就在干活了,不过他没有叫醒我。我们要做的事情其实很简单,就是帮着家人把装满草的驴车赶到农场去,然后餵饱那里的牲畜。这活儿很简单,因为我们根本干不了别的,那时我们年纪都太小了。后来,随着时间一天天的流逝,我们却依旧在干着同样的简单倒不怎么费力的活,因为我们几乎没怎么长高。十年前当我们帮着父母干活的时候,人们总是夸奖我们,然而十年以后,就变成了嘲笑。十年前我们感到愉快,十年后我们感到屈辱。 渐渐地,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现实,我们可能再也长不高了,就像是两匹偏要生活在良种马的世界里的矮马,却别无选择,直到我实现了一生中的第一个梦想,得到第一个半导体,我们全家依旧住在那个狭小的没有窗户的马厩里,连马都离开了的马厩。 我和克鲁伦也同样明白了一个道理,这样干下去,我们会像那些牲畜一样,默默地离开他们的圈或棚,唯一不同的是没人稀罕我们比老鼠多出不了多少分量的肉。 我们必须承认,我们不是正常人,这种异常体现在我们的身高上,也体现在我们的智力上。我在二十岁的时候就进入了国家无线电研究方面的实验室,而克鲁伦在二十岁的时候依旧默默无闻的研究着他的遗传学,基因学。为了纪念我们之间的感情,也为了纪念走出农场,我们都把对方的名字加在了自己的名字的后面,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的名字听上去有些奇怪的原因。 后来,我有了和别人合用的实验室,而克鲁伦则有了独立的实验室,每个人的成长轨迹都是这样,你永远不要天真的以为,自己永远比别人强。很快我就由被克鲁伦羡慕变成了羡慕他,他的研究经费大约是我的十倍,而我则碌碌无为,徘徊在被清除出实验室的边缘。特别是在那一段时间里,我成了高薪清洁工,拿着国家科学家的特殊津贴,却干着清理实验室的工作,我的情绪低落到了极点。特别是他们看我的眼神,仿佛在说:“小傢伙,干嘛还呆在这里。” 我努力着,却没有用,即便我有什么新的主意也会被冠以集体智慧的帽子,属上别人的名字。我已经彻底厌恶了那样的生活,甚至开始怀念从前的马厩,你知道,这很奇怪,但有的时候,不管你怎么着急都无济于事。 而克鲁伦则像是换了一个人,他变得沉默寡言,在实验室里一待就是好几天,这我很清楚,因为在无事可做的那段日子里,我经常去找他,并被他的同事们当成是他。我才发现,原来他的待遇比我强不了多少,我们的身高似乎决定了我们的一切。 就是在那一段时间里,我开始了研究一个叫做人体特异功能探测仪的东西,我不喜欢说谎,因为整个设计小组当中我的贡献是最大的。后来,这种东西据说是没有成功,我已经记不清是谁对我说的了,或许是只对我一个人说的。我开始像盼望快点离开那个实验室一样盼望着长高,有的时候你不能完全抱怨老天的不公,其实就像那句话里所说的一样,上帝在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也会为你打开另一扇窗。我不得不相信这句话,虽然我的身高并没有长高,倒是离开了那间国家级的实验室,但却并没有如我期待地那样进入一个更好的工作单位,我差一点就失业了,在那一段时间里,唯一肯邀请我去工作的就是学校,而你知道,我在学校里的孩子们面前是多么地渺小。于是我拒绝了,就像拒绝承认自己不会再长高一样。 利用那一段无聊的时间我进行了一次旅行,事实证明,那次旅行改变了我的生活,我开始找到了目标,旅行回来后的三年中我完全忘记了所有的不愉快,终于绘制出了那幅许多人许多国家都希望得到的东西,那张图纸。 本来或许我的一生要因此改变了,然而事实的发展并没有如我预想的那样进行,就像你永远也别指望你的狗会对你微笑一样,因为它似乎总是在笑,根本就分不清哪一次是真的在笑,这不是我所能掌控的,除非我把它的每一个表情都当成是在微笑,包括它呲牙咧嘴的样子。但我说这些话却并不意味着我的人生没有发生变化,其实是更大的变化,彻头彻尾地改变,只是与这件事无关。 我开始琢磨着当我的发明创造轰动世界之后的情形了,那时的我或许还是会被邀请到各所学校去,所不同的是不再是邀请我去教课,而是演讲。站在高高的讲台上,身着着色彩光纤的燕尾服,看着台下一双双痴迷的眼睛,我沉醉在喜悦之中了。然而接下来的一幕则彻底把美梦变成了噩梦,当我挂着微笑走上讲台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只有垫起脚后跟才和那张讲桌一样高,而那个可以弯曲的话筒我跳起来,像是人猿泰山抓住了树藤,然后盪着树藤从一株树上盪到了另一株树上一样,我居然被话筒挡了起来,于是,就连坐在最前排的知名专家们也跟着大笑起来,全场的笑声经久不息,丝毫不逊于我的研究成果公布之后的持久掌声。 第154页 我勐烈地晃动着脑袋,庆幸刚才的一幕不过是一厢情愿的想像罢了。我决定去找克鲁伦。有的时候你不得不承认兄弟之间,特别是双胞胎之间是有种特殊的联繫的,这种联繫说不清道不明,或许就是一种心灵感应吧。就在我碌碌无为被炒鱿鱼的时候,他也差一点就被裁掉了,而当我像发现了宝藏一样废寝忘食地进行着研究的时候,他居然在做着同样的事情,他也找到了那时的人生目标,而这个项目他却迟迟不肯告诉我。后来我才明白,他不告诉我,对于我来说才是莫大的帮助。 然而,强烈的好奇心的唆使下,我决定搞清楚他没日没夜的工作究竟是在研究什么。这并不是一件像想像中的那样困难重重的事情。我趁他难得的休假的工夫熘进了他的实验室,谁也没有注意到,因为他们都把我当成了他。而当我翻开他的厚厚的还没有完成的实验报告的时候,我惊呆了,他居然在研究一种可以促成人体长高的生长激素。 当时的我像是着了魔一样,对报告中提到的各种不良反应都当成了写在杀虫剂上的警示一样的东西,虽然每个人都会看到杀虫剂上的提示,可那并不能阻止任何人使用它。而我,已经昏了头的我一股脑地把他研究出来的成长激素喝了下去。当时我以为克鲁伦想要独自享用他的研究成果,从而摆脱侏儒的帽子,而我则挫败了他的阴谋。 看着在他的实验室的笼子里养的狼狗大小的白老鼠,以及比一只老鹰小不了多少,不断地用它的喙啄着关它的笼子的麻雀,我开怀大笑着,我想我会像它们一样不断地长大,长大。 我只顾着高兴,一点也没有意识到灾难的降临,而对于克鲁伦而言,他的灾难已经降临了。我不知道他的那瓶药水花费了他多少心血,也不知道我喝下了看上去只是一小瓶的药究竟意味着什么,只不过对于他而言,重要的科研成果,特别是危险物品的丢失是必须承担责任的,就这样,他和之前的我一样,被迫离开了他的实验室。 而我则仍旧处于兴奋的状态之中,因为我发现自己正在长高,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经歷,起初每天都只是长高一点点,我是指无法察觉的一点点,因为必须要相隔差不多几周的时间我才能从数字上读出药物的疗效,可是到了后来,这种疗效就呈现几何级的递增了。不过,我一点也不担忧,因为即便如此我也还没有长到正常人的水平。 而我的研究图纸居然被国家所认可,他们已经着手开始评估它的可行性了。 我的好日子也差不多到头了,因为我在无意中发现了这份研究的致命缺陷,而这样的缺陷我想评估小组很快就会发现的。我不得不抓紧时间去研究另一套可行性方案,可你知道,这是宇宙飞船,不是用手就可以变来变去的变形金刚玩具,我越想就越混乱,越混乱也就越发什么都想不出来,而更糟糕的是我的身体正在经歷着我自己都无法改变的变化。 距离我成名的日子是那么的近,11月11号,后来我才知道这一天被好事者提议成为了光棍节,那倒是很符合我之后的人生,我每年都会经歷这样一个高兴不起来的日子,在那一年,也就是距今30年前的那一年的11月11号,国家航空航天局正式邀请我的加盟,我很清楚那意味着什么,我已经是顶级科学家了。不过这都是后来才知道的,而事实上,我没能等到11月11日,换句话说我也没有见到过那封聘书。就在光荣的那一天到来前的一个月,我不得不去找我的兄弟了,那时我的身高已经超过了全世界最出名的篮球明星,当然,我指的是以身高着称。而从一个普通身高的看上去还不错的人长到那样一个高度我仅仅经歷了一年多时间。 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抓起手中已经变得十分渺小的铅笔,费力地计算着,我必须承认,那是我计算过的最复杂的一道算术题,甚至超过了我在计算飞船轨道时花费的经歷,当然我指的是流出的汗水。是的,我紧张极了,然而最后的运算结果还是让我大吃一惊。起初,我以每天千分之一厘米的速度生长,而一百天后变成了百分之一厘米,又过了一百天后则变成了十分之一厘米每天的速度生长,接着是一厘米,十厘米,一百厘米… 一百厘米,当得知我将会在未来的某一天一天就生长一米的时候我简直就崩溃了,而更为可怕的是他还会变成10米,100米。而按照药物剂量和我的大脑,你知道,生长主要靠的是脑垂体分泌的生长激素,所以我只需要计算药物和我的大脑的体积之间的比例就可以了,而大脑的体积生长速度还远远达不到身体的长高速度,计算出来的结果吓了我一条,当全部的药物刺激都失效,换言之就是不再起作用需要3年的时间。 天吶,三年,三年之后这个世界将没有我的容身之所! 我用床单把自己的全身都包裹起来,像是全世界最大的小偷一样离开了我的住所,那是我最后一次离开我的家,我为之奋斗了很多年的家,在那之后我再也没有回去过。然而,我的庞大身形还是引来了街上几乎所有的行人的注目,最滑稽的是一个篮球教练看到我健步如飞的样子居然想要培养我去打篮球,摆脱他花费了我整整一上午的时间,你不得不承认,有些人真的是干错了行,比如我,或许一直当个农民或者那个篮球教练去当个说唱演员什么的都比从事现在的职业要好的多,同样对于造福人类事业起到的作用也大得多。 第155页 我已经不愿回忆当我找不到克鲁伦时的情形了。 我无家可归了,因为身体还在持续地长高,我不得不离开了那座熟悉的城市,躲进了现在的地方,一呆就是30年。那时还没有手机可以随叫随到,因此每天我都要悄悄地潜回到市里面,藏在克鲁伦家的附近,你知道,那的确是一个滑稽的场面,我都快要和小树一样高了,却试图用小树的枝叶遮住自己的身体,当然引来了周围人的关注。好在在我惊动全世界之前,克鲁伦,我的好兄弟回家了。 当他看见我的时候,他就知道了一切。他已经没有指责我的欲望了,当他得知我已经被迫藏进了山中的时候,他和我一起回到了深山之中,他驾驶着一辆改装后的卡车,而我则像大象一样坐在卡车的后面。 很快我就知道他为什么需要一辆大卡车了。 “看看吧。”在我的帮助下,我们并没有花费多长时间,就从地下挖出了一具已经开始腐烂的尸体,之所以腐烂的这么快是因为克鲁伦在它的身上用了药。这些天他一直在忙着埋葬这两个他的心血,当然,前提是杀了他们。 “看到了吧,你想停止生长,就得像它一样,你这蠢货。” 我很贊成克鲁伦的做法,把这东西深埋在地底下,然后想办法让它彻底地分解掉,否则会引起恐慌的,至少鼠疫专家会恐慌,那是一只从体型上看是恐龙,而从外形判断是老鼠的动物,“我们不如叫它恐龙鼠,或者鼠恐龙也行。”我还在打着趣,而克鲁伦却没什么心情开玩笑,他一眼都没看我就离开了。 我不得不叫住了他,“这里怎么办?” “当然你来负责掩埋尸体了,难道你想让我去埋掉它吗?” 我不情愿地抓起了比筷子粗不了多少的铁锹,“你直接告诉我不就行了,干嘛要费力把它挖出来。”他回头看了我一眼,我看到了从他的眼眶里流出的泪水,我意识到他不是在和我开玩笑。“我真的要像这只死老鼠一样吗?” 他没有回答我,但我已经知道了答案。其实他之所以没有把他研究的成果告诉我,是因为他的试验和我的图纸一样存在着漏洞,而这种漏洞就是,他可以改变生物的基因,让它们长高,却没办法控制这种增高,也就是说根据生物体的特异状况,有的会长得很高,有的则会长一点点,而我或许是由于从小生长激素就受到了抑制,所以这种药物对于我来说特别的奏效,加上我又吃了大剂量的药,尽管那看起来只是不够塞牙缝的一小瓶,但确实是大剂量,于是我开始了疯狂的增长。而克鲁伦则一直在研究如何能够停止这种疯狂的增长。 “我可以做手术,像治疗巨人症那样,把垂体瘤切除,那并不困难,不是吗?”我还没有绝望到一言不发,对于我来说,真的到了一言不发的时候除非是世界末日,而且必须是在我看着地球毁灭的壮观瞬间,否则我是不会闭嘴的。 “问题是你有脑垂体瘤吗?如果你是巨人症的话,你早就变成傻瓜了。我的药是利用了基因的突变,促成生长激素的有规律的自然分泌,而不是没有节制地不停分泌,所以除了让你变成巨人之外,没有任何副作用,你不会因此而变傻,不会缺钙,不会残疾,当然,也不会停止生长。” 他的话让我绝望,“这就是你所谓的纯天然没有副作用的神奇药水吗,这就叫做有节制的分泌,对吗?” 他摇摇头,“由于没有掌握让这种生长停下来的方法,我只好停下了试验,而你,则完全是咎由自取。” “我咎由自取?”我指着自己原本就有些比例失调的大鼻子说:“你为什么不说那只老鼠和不知道飞到哪里去的麻雀是咎由自取,难道你就没有责任?”我还在对着克鲁伦胡搅蛮缠,他就那么一言不发地坐在那里。最后,我不得不哀求着说道:“你不会不管我吧?” 他绝望地摇了摇头。 我则比他绝望十倍地开始了对未来的憧憬,我将很有可能被关在巨大的笼子里在世界上最为出名的十座城市的动物园里作巡迴展出,和那些灵长类动物关在一起,不能洗澡,吃不上熟食。或者,他们并不会十分张扬地把我的存在公诸于众,而是迫不及待地对我进行活体解剖。又或者我将被虚构成是外星人,然后去造访世界各国,最后被送上一艘特大的火箭,将我送回所谓的老家。又或者我成了电影明星,一个名副其实的特型演员,为了衬托好莱坞的俊男美女们,我不得不装出一副十分恐怖的样子,过着着金刚一样的生活,做着哥斯拉一样的事情。我想了很多很多,但都是想想而已,我知道,现实不会是那样的。 在深山中有一个废弃的小屋,我想那里可能是某个猎人留下的。晚上天气冷得要命,我不得不想方设法钻进去,那样子你可以想像得到,就像是一只大象非要钻到马厩里去。这样还算是可以忍受,最要命的是没有食物,我那时还不会用手去抓那些小动物,当然,这也是由于那时我的手远没有现在的大。 好在我还有克鲁伦,无论他嘴上怎么说,他都是我的兄弟,虽然我们从外形上看已经不再是双胞胎了,可他还是没有放弃我,让我真的变成那只恐龙鼠。他每天都会从城里赶来为我送来食物,他说他正在想办法。 第156页 过了很多年之后,我听说他们把失踪了许多年的我说成是长了一颗最为聪明的大脑,我想说的是我的大脑充其量不过是最大的,而克鲁伦才是最聪明的。他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尽管并不像是想像中的那么好。 “我想出了一个主意,虽然不是太好的办法,但是一个可行的办法。” “真的吗!”我像是得到了人生中的第一台半导体一样兴奋。 “我给你打一针,从今天起,每天三针,要打一个月。”他是带着药箱来的。 “不要啊,你不是开玩笑吧。”从小我就怕打针,“我会被打成筛子的。” “你知道这药有多贵吗?” 我必须承认,当时我并没有意识到这种药究竟有多贵。我乖乖地趴在了地上,脱下了裤子。 “不是打这里,打在手上。” “什么?”我并不知道为什么要把药剂打在手上。 “是这样的,这是一种特殊的封闭剂,我把它们注射到你的胳膊里,这样长时间的注射,会使你的手臂以外的其他地方形成真空,也就是说人为的制造一条通道从而使你大脑中源源不断分泌出的生长激素中的大部分注入到手上,从而延缓你的生长速度,因为仅仅是手臂的生长显然要比全身一起长高要慢的多。你听明白了吗?” 虽然我不是搞生物研究的,但我还是听懂了,我在想像着将来会变成什么模样,就这样,我连续注射了一个月的药剂。最终,我变成了今天的模样,还算不错吧,特别是两只比例严重失调的大手,它们同样赋予了我无穷无尽的力量,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因祸得福。 而我不得不提的是我的好兄弟,克鲁伦,那一个月的药剂居然使他失去了房子,他还没有成名就有变得碌碌无为了。有时候,我对他打趣说,为什么你不再弄一些药出来,变得和我一样,我们一起在山里生活。他回答说,如果他长高了的话,第一件事就是痛扁我一顿。 他并没有这样做,谁都知道,做一个合乎常理的矮人要远比做一个超出想像的怪物要强得多。一次很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这座山洞,他就像是为我量身定做的一样,在克鲁伦的帮助下,我把这个山洞一步一步地建成了今天的样子。 说到克鲁伦,我还真是有些想念他,他已经有几年时间没来过了,不知道他又在搞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 当道博士把整个故事讲完的时候,天已大亮了,不过在山洞里感觉还不明显。 “那次改变你生活的旅行就是去了骑耷朵朵,对吗,然后你意外地发现了岩画上的秘密,接着就是一个华丽转身,由一名尚不出名但却是卓越的信号方面的专家变成了航天飞船方面的专家,对吗?” “呵呵,你说的没错,其实我连真正的发射场都没去过,更不要说是见到火箭了。30年前,或许更久,那里刚刚被发掘出来,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当时的我正无事可做,就去了那个地方,没想到竟然有那么大的发现。” “专家说,那是一处远古时期的岩画,就是说早在远古时期就有外星人造访地球了,是吗?” “哈哈,”道博士又大笑起来,“你相信那些欺世盗名的外国专家的话,以我看来,远远没有那么长的歷史,他们的判断依据只不过是画上的那些所谓的远古居民罢了。”他的表情像晴雨表一样突然又变得严肃起来,“或者比他们想像的年代还要久远,远到没有人类也说不定。” “真不敢相信。” “有什么不敢相信的,你们‘家园’不是常常和造访的外星人打交道吗,比如索科洛事件什么的?” “但我从未见过外星人留下的飞船图纸。” “不过我还是想说,你的聪明出乎我的意料,我以为只有我看出了岩画上的秘密。” 裹子摇摇头,“据我所知,起码还有一个人。” “是谁?” “或许他是个真正的外星人。”这是裹子第一次把查特同外星人联繫在一起,虽然很荒唐,但目前来看,他愿意这么理解。 “你说的是谁?” “没什么,我还没有查清楚他究竟是谁。不过道博士,能告诉我为什么有了图纸却迟迟不去行动呢,它的缺陷究竟在那里?” “对于我们人类现有的知识和智慧来说,它根本就是完美无缺的。” “什么?”这样的回答令裹子大吃一惊。 道博士打开了电脑。 “这是一搜早期的宇宙飞船,它的构造和工作原理同我们现在所研究的载人太空飞行器差不了多少,”大屏幕上出现了一幅飞船的效果图,道博士从抽屉里摸出了眼镜,“看,它大体也是由逃逸塔,留轨舱,返回舱,推进舱等等这些我们现在设计载人太空飞行器的的部分构成的,所以我说也许这是在人类出现以前他们造访地球时用的东西,现在我们能看到的目击报告似乎已经清一色变成了碟子形状,要是留一张那样的图纸的话,或许我一辈子也复制不出来。” 裹子看着眼前的这艘飞船,在道博士的讲解下,他似乎已经看到了飞船遨游在天际的画面。 “由于上面没有文字,就算是有,我也读不懂,所以只能根据我们造飞船的手段进行推测,制造它的材料首先是个问题,我们需要外侧覆盖有耐高温材料,能承受进入大气层时因摩擦产生的摄氏5000c左右的高温。其他的还有动力问题,在它的内部装载推进系统的发动机和推进剂,这样就可以为飞船提供调整姿态和轨道以及制动减速所需要的动力。当它建造完毕的时候利用氢气和太阳能,它完全可以载着两名太空人飞回火星去。” 第157页 “载人去火星,你是说它是一艘来自火星的飞船?” 道博士点点头。 “从它设计的飞行距离,耐热程度等等来开,它的确是被设计成了火星至地球的单程飞船。” “单程飞船?” “对,这也就是它迟迟无法问世的原因。”道博士继续耐心地讲解着,“在三十年前,这可是个轰动全球的发明,人类踏上火星的一天似乎就要到来了,它可以搭载两名太空人,这显然是个惊喜,不过到今天为之仍旧无法实现这个看似近在咫尺的愿望。” “对呀,你不是说它的构造完美无缺吗?” “没错,但我同样告诉你了,它是一艘单程飞船,因为按照这张图纸建造出来的飞船根本无法在经过了火星到地球漫长的太空旅行后又穿越了炽热的地球大气层而继续存活,就是说,当它降落到地球上之后,它就再也无法起飞了,成了废铁,一堆废铁。而我们,是不可能把太空人送上这条不归路的。” “就是说它的硬伤是结构上的问题,根本无法改变?” 道博士笑着摇摇头,“我努力了三十年,我国的科学家也在努力,据说现在的图纸已经有一千多页那么厚了,对吗?” 裹子点点头。 “不过它仍旧只是一艘单程飞船,没法飞回来。除非彻底地摒弃这张图纸,我们才有可能在未来30年内登上火星。”道博士似乎已经开始憧憬了,“只是建造者不会是我,我只需当好自己的信号专家就可以了。” 裹子点点头,他增长了不少知识,“可我还有一个疑问,谁又会乘坐这样的飞船呢?” “不想回家的人。” 说到这里,睏倦又爬满了道博士的脸,他打着哈欠,摘下了眼镜。 道博士刚一沾上枕头便唿唿地睡着了,接着就打起了唿噜,鼾声响亮而富有节奏感,有点像擂鼓的声音,他厚实而悠长的脖子倒是可以作为很好的储音箱。裹子也很累了,但怎么也睡不着,倒也不是枕戈待旦,聊了一宿现在天早就亮了,只是他一直在不停地思考,他倒像是变成了废寝忘食的科学家,只是考虑的并没什么科技含量。 有时候别人说的话,当时听到了并不会有什么反响,然而事后琢磨,往往有新的发现,就像亚亦奴曾经说过的话,突然冒了出来。 “他的爸爸和道博士长得很像。”裹子从冷冰冰的椅子上坐了起来,“他的那个所谓的爸爸,有60多岁的黑帮大佬,就是克鲁伦。”这的确是个重大发现,只是他还没来得及听亚亦奴把真相告诉他,“怎么可能,”裹子实在不敢相信姬拉妮会找一个60多岁的侏儒,况且就他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他对亚亦奴一点也不好,甚至让他成为了实验品。 裹子第一次意识到,亚亦奴的话也许并不像听上去那样不着边际,他开始细细回味亚亦奴曾经和他说过的话,尤其是那一晚,他从一群打手的手中救下了他,他和他说了很多。他说他和某个人成为了同一个人,而他只当那是个孩子编出来的故事,当时他也不相信亚亦奴有一个很有势力的母亲,而事实上,她的母亲的势力要远远超过了他的想像。亚亦奴最终承认,姬拉妮只是他养母,而事实上是姬拉妮隐瞒了真相,而裹子也同样知道,他的父亲就是电脑天才血玫瑰,这就很清晰了,60岁的侏儒,克鲁伦根本不是他的父亲,而裹子也不相信姬拉妮会嫁给他,那么他怎么成了亚亦奴的父亲,裹子越想越煳涂,他似乎就在真相的门口徘徊,徘徊,却怎么也走不进去。 裹子只好无奈地翻过了这一页,但依旧睡不着,他还有一个问题,是否“家园”自始至终真正让他调查的都是这张所谓的能够飞向火星的飞船的设计图纸,很多事实也在支持这一判断,比如血玫瑰,裹子出于逼不得已打死了他,否则也许早就得到了图纸,而查特,则一直在打着岩画的主意,还有昂狄,他被迫成了双面间谍,最后的下场也是锒铛入狱。昂狄和查特都现露过他们像猎豹一样的奔跑姿势,最后的下场也相同,都是无端失去了意识,裹子再翻出其他的几个案例,可以手脚并用的奔跑的案例,他们的下场都是如此,而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查不出身份。那么昂狄呢,他现在怎么样了,死了还是活着。 “我一直在查动物形态的傢伙,而组织上的目标是图纸,难道他们是重合在一起的?”裹子已经无法平静了,但无论他再怎么回忆,怎样去设想,也没有答案,“还有血玫瑰,西塔尔柯,飞船,都意味着什么?” 混乱中渐渐失去了知觉,裹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进入了梦乡,然而在梦里,世界继续混乱,混乱着。 二十九 炸弹 山里的夏天是最美丽的,青色,一眼望去都是青色,大山穿上了盛装,朴素的盛装,在蓝天下,山与山之间一切都是那样的渺小,即便长得像道博士一样也是如此,天地万物都有自己的灵性,无论你是只蝼蚁又或是丛林之王都是如此,永远不要想着违背自然法则,否则就会像道博士一样,一生只能和大山为伴,自己同自己打趣,一座座矗立在天地间的山峰成了他无法越过的屏障,把他圈在这座或许可以称的上世上最大的监狱里。 第158页 不过裹子还是很欣赏道博士乐观的态度,无论如何,他总是想方设法自娱自乐,把这里想像成是诺亚方舟,只是靠近公路的方舟似乎又在表明道博士其实并不想离人间烟火太过遥远。 站在山一样的道博士的身边的确让裹子感慨万千,特别是一起看风景,有一种靠在风景边欣赏风景的感觉。新努尔的确是个奇怪的地方,冬季下雨天很多,到了夏天却总是阳光灿烂,真希望这样的日子多一些,不过从道博士那里,裹子得知,此时已经是第二年的夏天了,对于阿嗔,一不,昂力他们来说,他已经失踪了半年,虽然不至于像昂狄那样被当成死人,但至少他应该出现了,还有很多事情,那些事对于已经拖了十几年的裹子来说的确有些太长了。 “道博士!”裹子冲着道博士大声喊着,在唿啸的山风中,半天工夫声音才传到了道博士像长在半山腰上的耳朵里,他笑呵呵地坐在了地上,把裹子放在了手掌上。 “我得走了。” “恩,去吧。” “我会常来看你的。” “小心点儿,你现在已经是个被通缉的人了。” “我会的。”说到这里,裹子的脸上露出一丝愁容,他不知道该去找谁,他想到了一不,或许只能找他了,只是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 “你可以去找罹。” “什么?”这让裹子大吃一惊,道博士还从未向他提到过罹的事情。 “呵呵,我都忘了,那个叫做罹的傢伙是你的同事吧。” 裹子不可否认地点点头。 “他在你之前就来过了,用的是和你相同的办法,他也有一个探测仪,是我疏忽了,不过他似乎也不错,还和我说了一些他的故事。” “故事?”连裹子也不知道他究竟有多少故事,“可以和我说说吗?” “当然,我以为你没兴趣听呢。”道博士把裹子放在了一块突出的岩石上,“我把我的故事也告诉他了,我说他必须也把他的过去告诉我作为交换,可是他并没有说。我本来是要发火的,不过他讲的故事很动听,我就原谅他了。他讲的那个故事是……” “真的只是个故事吗?” “对啊。”道博士点点头。 裹子有些失望,他对故事没什么兴趣,不过这已经勾起了道博士的兴趣。 “那个故事发生在未来,那时的世界由于环境的改变,已经变成了冰天雪地。在那样的冰天雪地中,生活着一个部落,部落中的人们始终相信他们曾经有一个名叫西塔尔柯的家园,他们的理想就是回到那个如画的地方去生活……” 当听到“西塔尔柯”这几个字的时候,裹子的眼睛不由得亮起来。 “……她的手上拿着的那朵黑玫瑰,最终被她的鲜血染红了。”裹子一言不发地盯着道博士,道博士以为是他讲的故事太过精彩吸引了他,十分得意,“怎么样,很不错的故事吧,有时候我在想,其实我也该尝试着写一部小说,我的故事不就是很好的素材吗,你说呢?” 裹子没有听到。 “喂,听到我说的了吗?” “哦,很好的主意。”裹子这才缓过神来,道博士讲了一个和他讲给昂力完全一样的故事,“这真的是罹讲给你的?” 道博士点点头。 “那么他从你这里拿走了什么东西吗,我是说比如,比如你的小发明什么的。”裹子试探着问道,他总觉得罹有些奇怪,也从来没有把他当作自己人看待过。 “怎么是小发明,是很大的发明。” “什么大发明?” “我给了他一份飞船的图纸。” “什么!”裹子差点从突起的石头上摔下去,道博士伸出一根手指把他又推了回去。 “怎么了?” “没什么,我的确应该去找他。”裹子嘴上这样说,心里却在想,“哦,天吶,道博士真是单纯得可怕,我不得不承认‘天才到了极致就和蠢才没什么两样了’的说法了。” 道博士把裹子从石头上取下来,放在了草地上。 至于去找谁,裹子已经有了主意,这的确是一次不错的旅行。 就在裹子准备离开的时候,天空中飞来了一架直升机,道博士像是遇见了老鹰的小鸡一样惊慌失措地寻找着藏身之处,他把身体劲量靠在山体上,试图用茂密的树木遮住他庞大的身躯,好在曾经是个瘦小的侏儒,至今也没长出肚子来,否则那些树木是不可能挡住他的,好在直升机并没有注意到他,就在不远的地方投下了一个大箱子。 “喔,好险,”道博士长出了一口气,“所以我白天才很少出来逛,不然可就麻烦了。” “他扔下了什么?”裹子冲着箱子跑了过去。 “大概是我订购的什么东西吧。”道博士也跟着走了过去,两个人几乎同时走到了落下的箱子跟前。 “看来我真的老了,我不记得最近订购过什么东西了。” 裹子捡起了箱子,准确地说是抱起了箱子,箱子个头不小,也很沉,道博士接过了箱子。 第159页 “你猜是什么?” 道博士打开了箱子。 “我猜是定时炸弹。”裹子打趣说。 “答对了。” 道博士把东西从箱子里取了出来,摆在了裹子面前,上面的倒计时刚刚启动,距离爆炸还有十分钟。 “我启动了它。”裹子不是炸弹专家,但他多少知道一些,就在他刚才抱起箱子的时候可能触碰了开关。 “我可没订购这个,我猜是投错地址了。” “你这个地址可不容易投错,看着坐标投下来的,有几个人会知道你的坐标呢?”裹子仔细看着眼前的这个炸弹,又大又沉,道博士也趴在了地上。 “我没带眼镜。” “戴了又能怎么样,你会拆弹吗?”裹子仔细检查着这枚炸弹,“好大的当量,我想这枚炸弹是用来炸山的。” “他怕炸不死我,对吗?”道博士也明白了。知道洞穴的精确坐标的只有三个人,克鲁伦,裹子和罹。 “怎么办?”裹子摆弄着眼前这个巨大的炸弹,他就快没辙了,而事实上从一开始他就无计可施。 “让我看看,我怎么就没想到呢,虽然看不清楚,但我想这里一定有个特殊的热感应装置,只对人体的体温敏感,所以,当你接触到它的时候,他就被启动了,不错的发明。”道博士用两根手指摆弄着这个小玩意儿,而同时,上面的倒计时也在不断变换着数字,只剩下7分钟了。” “博士,你在干什么,只剩下不到7分钟了。” “别担心,孩子,我的肉很厚。” 裹子已经接近崩溃的边缘了,似乎这次美好的旅行就要变成他最后一次旅行了。 “是这样的,在对面的山麓中隐藏着一座大峡谷,深不见底,我一般都是绕行过去的。” “是吗。”裹子似乎又看到了希望。 “绕过去大概有40公里远。” “什么!”裹子惊嘆在这种时候道博士还能沉得住气。 道博士把裹子连同炸弹一起装进了口袋,“别担心,我是说绕过公路的话,我们这次从公路上走,你看好炸弹,别让它掉出去。” “好的。”尽管裹子扯开嗓子喊道,但他知道道博士根本听不到,他看了一下倒计时,还有五分钟。 接着裹子感到了前所未有的颠簸,就像是在坐过山车。道博士迈开两条长腿,像夸父逐日一般向前跑去,面前的小山丘根本不值一提,他像是翻过小小的障碍物一般越了过去,很快就见到了公路,盘山路上,车来车往,道博士顾不上那么多了,他爬上了公路对面的山峰上,景象蔚为壮观,像是平空里加高了那座山,他跨出了一大步,这一大步就越过了整条公路,落在了公路对面的山谷中,在那一瞬间,路过的汽车上方出现了一片不自然的乌云,又像是架设在两山之间的桥樑,只是一眨眼工夫就不见了。 公路上一片狼藉,前面的汽车勐然踩下了剎车,后面的车跟着撞了上去,一辆接一辆,就像小时候玩的拉火车的游戏,一共十多辆。好在为首的车在冲出护栏的一瞬间停了下来,也因为上山的汽车大多车速有限。 “你看到了吗?”司机还没有来得及感嘆自己大难不死,而是在回忆着刚刚的一幕,他看着副驾驶上的妻子说。 她点点头。 裹子感觉自己坐上了火箭,只是这火箭一会儿上,一会儿下,飘忽不定,他知道,这已经是极限速度了,然而时间却是超极限的速度,眼看时间就要到了,道博士忽然停了下来,“抓紧我的衣服!”外面响起了打雷一样的声响,裹子松开了抓着炸弹的手,转而去抓他的衣服口袋,道博士伸进了两根手指,然而他的手指太粗也太笨重,怎么也夹不到,看着时间一秒一秒地流逝,裹子只好再次抓住那枚炸弹,递到了道博士的手上,道博士触碰到了炸弹,还不及裹子松手,他便把炸弹夹了出来,片刻不停地把它扔进了万丈深渊,当炸弹出手的一刻,他似乎看到了依旧抓着炸弹的裹子从他的眼前飞过,但不容他多想,他向着来时的方向狂奔而去,紧接着就听到了身后一声巨响,他急忙跳起来匍匐了下去,他重重地砸在了地面上,压在他身下坚硬无比的石头全都变成了碎石。 那一声巨响过后的余威还在,大地也跟着剧烈地震颤起来,仿佛要裂开似的,道博士闭上了眼睛,紧紧抓住地面,他的手像挖掘机一般刨开了两个巨大的坑,半天大地才停止了晃动,幸好那个深谷足够深。 然而,道博士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他还记得刚刚抛出炸弹的一幕,似乎裹子依旧在炸弹上,他的脑子很乱,“啊,你怎么不松手呢。”道博士又屏住唿吸在地上匍匐了半天,确定震动消失了才从地上爬起来。他转过身去,一切入故,炸弹的威力还没有大到把两座峭壁轰倒的程度,这就像是一枚鞭炮在爆炸前被装进了玻璃杯,它的威力会减小很多。 炸弹并没有改变周围的模样,不过道博士倒是做到了,在他的身下,出现了一个巨大的人形大坑。道博士看着身下的这个大坑,感嘆着不知道自己使了多大的力气,他摇晃着身体,伸出手,准备拍去身上的尘土。 第160页 就在他抬起手的瞬间,他看到袖口上似乎挂着什么东西,道博士把手凑到了眼睛跟前,居然是裹子,他好像已经失去了知觉,两只手却像生出了爪子一般死死地抓住了道博士的袖口,任凭身体再怎么往下垂,也不松手。 “哈哈,”大约在道博士脸上消失了5分钟的笑容又回到了他的脸上,“你这小东西是什么做的。哈哈。”道博士撕下了袖口,把裹子装回到口袋里。 道博士把被砸成了人形的大坑掩埋并精心做了一番修饰,直到从空中看不出是个人形他才离开。他没有再次横穿马路,而是选择了绕行40多公里,回到了洞穴,他不知道新闻媒体会怎样报告这次大爆炸,或许它会被描述成一次地震什么的,不过那已经不在道博士的考虑范畴之内了。 这的确是疯狂的一天,有人目击说见到怪物从空中跨过了公路,从而导致了连环大撞车,接着就是一声巨响,却没有造成任何损失。道博士正通过网络,观看着相关的新闻,最后的初步结论是新努尔市外的盘山公路出现了罕见的尚未查明的天气现象,而那个所谓巨大怪物也是这一现象的一部分,因为无法证实目击者的说法,况且按照他们的描述,怪物是在空中,大小应该和一座小山相差无几,这样荒唐的说法显然不能被接受。 裹子美美地睡了一觉,就在他被道博士连同炸弹扔出去的瞬间他的一只手死死抓住了道博士的袖口,差一点,他就和炸弹一起坠入深渊了,当道博士看完新闻之后,他才醒了过来。 “我还活着。” “对,你还活着。”道博士收起了眼镜,“你的反应可真迅速。” “我不知道。”他使劲地晃了晃脑袋,又活动了一下颈椎和手臂,确定它们都还完好。 “我收回我的话。” “什么话?” “你最好不要去找罹了。” “说的对,在他把我炸死之前。”裹子从床上跳了下来,“我必须得走了。” “开什么玩笑,现在是深夜,白天你可能搭上便车,现在则绝不可能。” “没关系,公路上有报废汽车,很多车并不像它看上去那么糟糕,我必须得走了。”裹子觉得他一刻也不能在这里停留了,尽管他知道炸弹不是冲着他来的。 “算了吧,那些车早就被拖车拖走了。我这里有一样东西或许你可以派上用场。”道博士在他巨大的抽屉里找寻着,他的抽就像是多啦a梦的口袋,有许多普通人的抽屉放不下的东西,比如他的眼镜,又比如他取出来的这件。 “山地车,你从哪里弄来的。”道博士把它放在了地上。裹子跨了上去。 “有一次我在河道周围捡到的,我猜是发洪水把游客的车冲到了岸边,这个可比你乘坐报废车来的靠谱,不是吗?” “好的。”裹子刚要出发,又被道博士叫住了。 “还有这个。”这次是一个红色的背包,道博士是重新戴上眼镜后才找到的。 “这个是和自行车一起捡到的,里面的东西或许可以派上用场。” 裹子打开了背包,里面有一顶遮阳帽,一个睡袋,一根爬山拐杖,一把手电,还有纸和笔等等,对于裹子而言,最重要的是里面居然还有一个小的煤气炉。“太感谢你了,我会回来的,我走了。” “别着急,年轻人,你想就这么骑到山上去吗。”道博士把裹子连同自行车一起撞进了口袋。 当裹子被再次放出来的时候,已经在公路上了。 “再见,道博士。”裹子使劲儿地踩了下去,车轮转动,他重新上路了,朝着金塔马的方向,在时隔半年之后重新踏上这条熟悉的路。 看着裹子远去的身影,道博士才又感觉到了疲惫,他又开始打哈欠了,一声接着一声。 裹子就这么骑行着走过了一天又一天,饿的时候就从山里找一些野菜,用煤气炉煮熟了吃,还有野味,十几年前,他曾经接受过不止一次野外生存训练,那时的条件要差得多,没有煤气炉,更没有自行车,当时总是抱怨,没想到十几年后居然派上了用场。当他在骑行了一个多月穿越了2000多公里的距离到达金塔马的时候,他不得不感嘆,人有的时候的确能够作出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来。 当他进入到金塔马市区的时候,终于松了一口气,一切都是那样的熟悉,尽管他在这座城市待的时间也不是很长,不过那条之前从未留意的塔马河此刻也变得异常美丽,他一鼓作气骑到了家门口,只是不知道半年以后这里还是不是他的家。他朝窗口望了一眼,里面的灯是熄灭的。他走到邮箱跟前,试着用力拔开锁头,果然,和他离开时一样,锁头是假的,而里面也同样放着一把钥匙。用这把钥匙,裹子打开了房间的大门,一切都和他离开时没什么变化,就像是昨天一样。 “是一不吗,”裹子猜想一定是一不继续租了这间房子,并且按照他的吩咐换了锁。“不太像,”他又检查了一番各个房间,显然是近期才被打扫过的,特别是房间里的香水味,居然和他送给阿嗔的香水一模一样。裹子来到窗台边,发现那盆仙人球还在。 “怪事,会是谁呢?” 第161页 裹子打开了冰箱门,发现里面居然放满了可乐,还有一些面包,那面包很特别,是特制的大列巴。裹子不由分说地取出那种他曾经非常不喜欢吃的面包,大口吃起来。 “是昂力,一定是他,他怎么会住在这里。” 裹子的猜测很快就得到了证实,门开了。 当时正在狼吞虎咽的裹子听到开门声便抬起了头,视线刚好和进门的昂力交织在一起,他楞住了,因为裹子的样貌实在是变化太大,他全身的衣服已经看不出从前的模样,脸蛋则和衣服一样沾满了尘土,嘴里还塞满了面包和可乐。 “老师,你终于回来了。” 他居然像见到了久别的亲人一样沖了上来,抱住了他的脖子,原本塞满了食物的裹子差一点就窒息了。半天他才松开了手。 “你,你还好吧。”裹子张开嘴巴,把嘴里的东西全都吐进了垃圾桶。 “对不起,老师,我有些太激动了。” “哦,没事。”裹子一边咳嗽,一边摇着自己的手,“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是为了我爸爸,你说过要带我来见他的,可你却跟着消失了。” “哦,是这样。”裹子面有愧色,“这么说你已经见到他了?” 昂力点点头。 “他现在怎么样?我是说他甦醒了吗?”尽管裹子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昂力摇摇头,“他还是老样子。” 裹子点点头,半晌,他才问道:“告诉我,这半年时间都发生了什么?” “你很着急吗,老师?” “怎么了?”裹子发现昂力看自己的眼神有些不对,他一直在盯着自己看,裹子也低下头朝自己身上看去,才发现自己早就脏得不成样子了,要在从前,他是绝不允许有这样的人碰他的沙发的,“你说的对,慢慢回忆,我去洗个澡。”裹子以最快的速度脱掉了衣服,昂力再次见到了他胸前的玫瑰刺青,在那一瞬间,他愣了一下神。 裹子拍了拍胸口,“还从来没试过这么长时间不洗澡呢,我现在才感觉到浑身都这么不舒服。”裹子进了浴室,拉上了窗帘。“你是什么时候到的。” “我到了三天了。” “哦,是谁把你带到这里的?” “瑰玛阿姨。” “瑰玛,你认识她?” “是一不告诉我的。” “哦。”裹子的印象中,他并没有在昂力的面前提到过瑰玛,原来是瑰玛一直在打理着他的房间,他也记起了那种香水,除了阿嗔他也送给过瑰玛一瓶,“这么说,她还在用,看来我的眼光真的很独到。”他一边洗,一边回忆,虽然和瑰玛认识的时间不长,她倒是一个可以信赖的人。 “什么,你见过一不了?”裹子勐然想起来,“难道他去了新努尔?” “是啊,还有阿嗔小姐。” “阿嗔,她现在怎么样?”裹子很兴奋,就像是在监狱里服刑了半年的释放人员,对于每一件事都很好奇。 “还是等你出来再说吧。” “对,你说的对。”这是他第二次说这样的话。 裹子没能履行他的诺言,当他出来之后才感觉到身上有多么地累,“我看我们还是明天再说吧。” 昂力显然不会反对他的,裹子睡了一个好觉,一个多月里最舒服的一次,当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了。 吃过了中午餐,裹子和昂力回到了租住的房子,去年离开的时候他在房间里留了一张卡,里面的钱足够他生活一段时间,只是不知道,“家园”还会不会给他发工资。 裹子终于可以为自己沏上一杯绿茶了,看着冒着热气的茶水从茶壶里倾泻出来,早已香气四溢了。裹子细细地品味着其中的滋味,就像是浸泡在岁月中的陈年的酒,只是没有那样悠长的歷史,也没有那样刺激的味道,平凡淡雅,就像生活一样,当然不是指他的生活。 “你可以说说了吧。” “你想知道谁的消息?” “先说说阿嗔吧,你说你见到她了。” “对。大概是在12月份的时候,她和一不去了凯达格霖大街的107号,我刚好也在那里,我们碰到了。” “他们是去找我的?” “对。” “后来呢?” “后来我们搬家了。” “哦。”裹子点点头,看来要知道阿嗔的消息还要去问一不。“那亚亦奴呢,他的事情你应该知道一些吧。”裹子又为自己斟满了一杯,昂力是向来不喝茶的,他也只能自饮自斟。 “死了。” “什么?”裹子的茶还没来得及送进嘴里,就像是被烫到了一样,只是茶水的温度并没有多高。他向昂力投去二次求证的目光,而昂力的眼神则十分肯定。 “车祸?有人杀了他?”第二种可能显得有些荒唐,谁会把中学生当成是暗杀对象呢。 “生病。” “怎么可能,半年前还好好的。” “对,就是从努尔区回来以后不久,他就得了病,而且是种怪病。” 第162页 “是什么样的症状?” “全身多处栓塞,最开始是下肢,后来蔓延全身,最后连大脑血管都阻塞了,死因是脑梗和心梗,也就半个月的时间,他就死了。” 当听到亚亦奴死了的消息的时候,裹子的内心咯噔一下,而当他得知是这样的死因的时候,他的心几乎停止了跳动。裹子感觉嗓子像是阻塞了一般,一个劲儿地喝水,嗓子里的异物却怎么也沖不下去。 “医生是不是说,这有可能是一种基因病,遗传所致。” “对啊,老师,你怎么知道。” “没什么,我听说过这种病。那后来呢,他怎么办了,我是说他死后。” “有个自称是他的亲人的人带走了他的尸体。” “亲人,他有什么亲人?” “我不知道。” 裹子在脑子里找寻着答案,据他所知,姬拉妮应当是他唯一的亲人,而她已经死在了“绿岛”的枪口下,会是谁呢。 半天工夫他们都没有说话的意思,直到茶杯里的水没有了丁点热气。 “说说你自己吧,你该念大学了吧。” 昂力点点头。 “看完爸爸就走,我要去日本留学了。” “那真是太好了。我想这是你妈妈的主意吧?” “我的主意。” “哦,那你妹妹呢?” “她会留在新努尔,那里有一所全国知名的舞蹈学校。” “真为你高兴,祝贺你。”裹子举起了手边的茶杯,“就喝这个吧。”他有很多话想要跟昂力说,可阿莲毕竟是他的母亲,似乎又什么都不方便说。 电话铃在这个时候响了,是那个裹子早已不陌生的乐队的歌曲。 那个电话不知是传达了什么信息,昂力像是发了狂,“是我爸爸,快,快。”他扔了电话,朝门外沖了出去。裹子已经觉察出了什么,但来不及多想,他跟着冲出了门。 计程车在中午车不算是很多的情况下已经到达了几乎是极限速度,昂力却还在抱怨速度太慢,“你可以再快一点吗?”他不停地催促着,恨不能自己跳上驾驶座。 “你见过你爸爸了?” 昂力没有听见裹子的声音,裹子一直想要避免的问题还是出现了,而现在,情况可能更糟。计程车疾驰到了市立精神病医院,车还没停稳昂力就沖了出去,如果不是裹子反映异常迅速的话,根本追不上他。他跟着昂力急匆匆地上了楼梯,一级一级,裹子也不清楚跨过了多少级,当他和昂力赶到的时候,瑰玛已经等在那里了。 昂力冲进了病房,大声叫嚷着,“人呢,人呢!” 瑰玛看到裹子先是一惊,不过很快他就顾不上他了,他抓住了昂力的手,“他现在被送进了急救室。” 裹子似乎已经知道即将要发生的一幕了。 大约在一个小时以后,昂狄被推了出来,比裹子预想的稍好一些的是,医生还没有在他的面部蒙上白布。 “他还好吧。”昂力沖了上去,昂狄依旧像十个月前裹子见到他时一样,大睁着一双绿色的眼睛,目无表情,疼痛在他的脸上没留下任何痕迹。 “什么问题?”裹子更关心的是他的病发原因。 医生摘下了口罩,依然是十个月前的那个主治医生,“怪事,这样的病人我真是闻所未闻,无端没了意识,现在又急性发作。刚刚是脑梗,不过我们在给他动手术的时候,发现根本没办法。” “你说没办法是什么意思?”昂力沖了上来。 “小伙子不要激动,不过病人的情况确实很特殊,他的血液里好像有一种我们分辨不出的成分,那种成分就像是定时炸弹一样突然在全身爆发,导致多处血液栓塞,根本无法手术,他现在依旧活着已经是个奇蹟了。” 又是这样的结果,裹子不知道听到了多少次,从查特到昂狄,甚至是亚亦奴,以及他最亲近的人,裹子也有些蒙了,这真的是一种罕见的疾病吗? 昂力还是不愿相信,他抓着医生的衣服,眼眶的泪水不停的打转。 “小伙子,怎么这几天才来啊,他在这里躺了十个多月了。不过要提醒你,据我们判断,这有可能是一种遗传病,你最好查一查你的血液,不要步你爸爸的后尘啊。” 医院里每天都会上演着一幕幕生离死别,对于医生而言已经司空见惯了,而对于每一个当事人而言,确是一辈子也无法抹去的记忆。看着昂力正在复制着当年自己的一幕,裹子感慨万千,如果说生命是一个轮迴的话,难道就必须以这样的方式吗。昂狄的坚强也超出了裹子的想像,他坚持着,一直到第二天下午,他才离开这个世界,其实他的意识早就离开了,只是他强壮的身体,居然坚持了这么久,这也算得上奇蹟了吧。这同样让裹子想起了查特,他则更加不可思议,居然抗过了癌症的折磨,却最终也死于这种病。 如果说亚亦奴也死于同样的疾病的话,那么遗传给他这种病的自然就是血玫瑰了,难怪他愿意把自己污浊的血放出来染红手中的玫瑰花,当然,假如不是被裹子一枪毙命的话,他或许会死于同样的疾病。如果是这样的话,裹子是否和亚亦奴,昂力都有一定的关系呢,这绝对是一个让裹子脑袋一嗡的想法,在他30多年的人生中,他检查了许多次身体,至今还没有发现这种病菌,那么昂力又如何呢。 第163页 现在昂力似乎无暇顾及自己的身体了,他依然无法相信在分别了六年时间后见到的会是父亲的尸体,他抓着昂狄的尸体,迟迟不肯松手。 三天后,昂狄化作了灰烬,而昂力则像是变了一个人,其实在裹子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已经察觉到了这种变化,他像是一夜之间就完成了从男孩到男人的转变。 裹子拍拍他的肩膀,“抱歉,瞒了你这么久,我就是不希望你看到他这幅模样。” 昂力还是面带笑容的接受了裹子的歉意,“没关系,老师,我能理解你的想法。” 裹子笑着吐了吐舌头,“其实我经歷过和你相同的遭遇,只是年纪比你小得多。有时候,你必须学会面对,面对一些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这就是我们的生活。” “知道了,老师。”昂力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样东西,对于裹子而言是再熟悉不过的了,那枚黄底红字的胸针。 “哦,它怎么又跑到你手里了。” “趁你不注意的时候拿到的。既然父亲已经走了,我也不想留着它了。送给你,和阿嗔小姐配成一对吧。希望你看见它就像看见我一样。” 裹子从昂力手中接过了这枚胸针,他很高兴,“你说的对,以后每当我看到它就会想起你,不过前半句我没有听懂,和阿嗔配成一对是什么意思?” “难道她的那一枚不是你送给她的吗?” “我?”裹子指着自己的鼻子,这倒是第一次听说,他从未给阿嗔看过手上这样东西。 “那我不知道,反正她的胸前也有一枚一模一样的胸针。” “是吗。”看来这半年发生的事情他所没有预料到的事情还远不止几件。 送别了昂力,裹子把那枚胸针戴在了胸前,只是他并不知道上面的含义,不过就算没有这样的一枚胸针,他也不会忘记昂力,即便他如他所说的去了日本,因为他还没有见过一个经歷和自己如此相似的人,相似的还有他们的性格。 昂力的事情可能要暂时告一段落了,裹子把全部的焦点都集中到了罹的身上。 三十 狙击 最近,裹子的头髮掉得很厉害,他把掉落下来的头髮从水池里拾起来,再一根根堆在一起,揉成一团,然后一起冲进下水道,就像是烦恼和忧愁一样。他一边梳理着头髮一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半年多没有理髮了,头髮差不多把整张脸都包起来了,倒是和从前的模样有些不同。 裹子决定让头髮继续生长下去,直到一切都结束为止,只是不知道,那又会是什么季节,希望不会比来年春暖花开的时候晚。 春天是裹子最喜欢的季节,春天总是带给他很多的惊喜,最大的惊喜莫过于在那样的季节里认识了阿嗔。春天是最没有特色的季节,甚至没有它的代表颜色,然而正是这样的季节,孕育着无限的希望,许多事情从这个季节开始,就像裹子的生命一样。 他又耐心地为那盆绿意盎然的仙人球浇了水,如今阳台上除了它又多了几盆花,只是裹子全都叫不上名字,就像是一个个美丽的姑娘,当你穿梭于人潮涌动的闹市区时,她们总会接踵而至,令你目不暇接,而你却一个也不认识。 很多东西失去了还能找回,叫做失而復得,就像裹子身上的衣服,他又有了一身新的让他看起来精神百倍的衣服,同样的颜色,同样的款式,显示着他的倔强,也同样预示着他的坚韧。而好多东西一旦失去就再也找不回了,就像他手中的手机,和从前的一模一样,但只有裹子知道它们之间的相似点恐怕只有外表罢了。手机可以买到相同的款式,而钱夹则不能,那是只有在骑耷朵朵才能买到的钱包,还有里面的照片,丢失了就永远也找不回来了。想到这里,裹子又看了一眼墙上的游茄鸣韧,她倒是没有任何的变化,依旧在冲着他微笑。 “女人就是细心,居然能买回一模一样的挂图来。”裹子感慨着,他至今也忘不了第一次见到瑰玛的办公室的情形,那件办公室就像是透明的,已经不能用一尘不染这个词来形容它的干净了,而现在他的屋子也是如此,搞得裹子倒像是成了一个不注意卫生状况的人。他也一直想不明白,瑰玛是如何处理那些菸灰的,总不至于也让那些菸头也不随意播撒烟尘吧。 正想着,瑰玛就来了。一如从前一样穿着白色的裙子,画着浓妆。 “很抱歉没有敲门就进来了。” “没什么,你可以把这里当成你的家。” “哦,是吗,我的家似乎要干净一些。” “当然。” 瑰玛还是照例取出了一支烟,烟就像是是她最亲密的伴侣了,裹子帮她 把烟点着了。看着她吞云吐雾的样子,时间似乎又倒转回他们最初认识的时候了,那时的裹子穿着和现在相同的服装。 “有那个小男孩在,很多事情不方便说。”大约在半支烟的工夫,裹子为瑰玛倒了一杯咖啡,当然是速溶的,不过瑰玛还是很乐意品尝了一下。 “你是指谁,阿嗔还是一不。” 在他们之间的共同话题似乎只有可以数得清的这几个人。 “是罹。” “罹,我也感觉他很奇怪,你先说说看。” 第164页 “我去了他的家里,不知道为什么,我始终觉得他有些奇怪,你知道吗,结果让我大吃一惊。” “你们很久以前就认识了,对吗?”裹子打断了瑰玛的话。 “对。你不会相信的,他妈妈亲口告诉我说,他早就死了。” “什么,”裹子的表情倒不是十分惊讶,“或许他在隐瞒什么吧,为了执行某个任务。” “你们组织的人通常就是那样干的吗?” “你是指什么?” “把从埋葬自己的坟墓当中逃跑当成是一种掩饰自己身份的方式?” “你是说,你见到了他的坟墓,并证实其中没有人,对吗?” 瑰玛点点头。 “或许那个墓原本就没有人,他只是装装样子而已。” “那么请问装给谁看呢,据我观察,墓已经不是第一次被开启了,我猜上一次就是他从墓中逃出来时挖的。” “你说的对,他是想做给谁看呢,难道仅仅是他的父母吗,和父母闹矛盾,似乎也用不着诈死吧。”最近总是碰到与罹有关的事情,他简直就无所不在。 “但还有一件事情,你似乎忽略了,就是他对我很陌生,我想说的是,他根本就不认识我,你难道忘记了吗?” “对,你说过,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已经成了一个小混混,并且追求过你,他怎么可能不认识你呢。”裹子也在头脑中找寻着答案,而好多他掌握的情况又不能告诉瑰玛,比如他从道博士那里找到了图纸并试图炸死道博士,又比如他还参与了暗杀刁博士的行动,并很有可能是这件事情的策划,还有就是他与“家园”的关系,那些图纸究竟是落入了“家园”的手中还是依旧在他自己的口袋里,而炸死道博士又是谁的主意,一切都不得而知了,最好的方法就是等待。 “你打算怎们办?” “我不知道,在金塔马这边发生了太多的事情,我想我只能等一不来了再说。” “他会回来。” 裹子点点头,“我通过网际网路给他留下了暗语,只有我们俩读得懂,我让他快来这里,他会尽快赶来的,要完整地揭开这个谜团,就必须依靠他,他那里有许多我不了解的情况。” “说的对,听你的口气,阿嗔的事情你也不知道吧?” “阿嗔,她有什么事情?” 原来阿嗔失去记忆的事裹子一直蒙在鼓里。 瑰玛露出了顽皮的笑容,“你还是去问你的好兄弟吧。” 在等待一不出现的那段时间里,裹子知道了自己是安全的,并没有什么追捕他的人,如果说存在的话,一定是身处暗中的“绿岛”的人,至于“家园”和官方,没有任何动静,只是不知道这种静会不会是风暴来临的前兆。5天后,裹子见到了一不,并没有久别重逢的喜悦,两个人都像是心事重重的,因为他们对彼此都有太多的隐瞒,无论是善意也好,无意也罢,都或多或少地阻碍了事情的进展。 裹子和一不找了一家安静的咖啡馆,因为他并不能排除家里是否还有隐藏的窃听设备,特别是出了太白这样的问题,这一切也都指向了罹,因为太白是他送给他的。 “头儿,组织那边等着你呢,你消失了半年,怎么不先回去呢?” 裹子摇摇头,“是我疏忽了,我被‘绿岛’的人骗了,他们声称我加入‘绿岛’的事情已经被组织知道了,所以我连你都没敢正式联繫。” “你是说,你被‘绿岛’的人绑架了?”这个消息的确让一不感到震惊。 “说来话长,以后再告诉你。你没有听说罹有什么重大发现吧?” 一不摇摇头。他的目光落在了裹子的胸前,“你怎么会有这样的胸针?” “怎么,你见过它,它是我从昂狄身上找到的。” 一不见隐瞒不过,就说出了事情,“对不起,头儿,我没能照顾好阿嗔。” “你说话什么时候变得不着四六了,我在问你关于胸针的事。” “我就是在在说关于胸针的事。”一不把阿嗔从新努尔回来后就失去了记忆,到步克大师那里经过一番治疗恢復了,又找不到他,一不最后把她送回骑耷朵朵的事情都告诉了裹子,裹子这才知道,原来阿嗔经歷了这么多的事情。 “对不起,头儿,我原本是想把一个恢復了记忆的阿嗔带到你的面前的,没想到把事情搞砸了。” 对待他所信赖的人,裹子向来很宽容,况且也并没有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没什么,你做的很好,我要谢谢你,是我的疏忽让她陷入到这种危险的境地中的。那么按照你的说法,昂狄也接受过抑郁症的治疗,这倒是‘绿岛’的人没有跟我说起的,也就是说,他们也不知道。” “对啊,那又能说明什么呢,难道说一个抑郁症的人就不能成为间谍了。” “说的没错。现在我们来研究一下克鲁伦这个傢伙,他究竟在干什么,他又想要做什么,据我所知,他是个科学狂人,他是个有可能创造出改变世界的发明的可怕对手。”裹子指的显然就是他把道博士变成怪物的发明。 第165页 “不过,我这里还有更加重要的消息,我见到罹和他在一起。” “什么,”这也是裹子第一次听到,“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我是想说,可是不知道从何说起,他们和姬拉妮在一起。”一不越说裹子就越煳涂,他只好把他被抓到克鲁伦的实验室里见到的情况向他说了一遍。 “他们企图把你变成实验品,把你和身弓连在一起,还有亚亦奴和幽幽,以及阿嗔和某个其他人,他究竟在玩什么!那个身弓现在在哪里?” 一不摇摇头,“我们可以从亚亦奴那里下手,不知道为什么罹放走了姬拉妮,我看得很清楚,是他有意放走的,而姬拉妮是亚亦奴的母亲,你或许可以从他那里下手。” 裹子摇摇头,一不不知道,他提到的两个人都已经成为了歷史。 “栓老头和幽幽,看来我们只能从这两个人身上寻找突破口了。”一直被裹子忽略的一件事情就是,幽幽和哟哟其实不是一个人。 “你说的对,关于那个同样可以手足并用的奔跑的男孩哟哟,的确值得我们的关注。” “你说什么,幽幽也可以用猫的方式奔跑!”裹子有些激动,所有的消息似乎都不及这一条来的激动人心,“为什么不早告诉我?”这已经是他今天记不清问的第几遍同样的问题了。 “我告诉过你,让你去调查位于新努尔的卡拉学校啊,难道你忘记了?” “对,你说的对,”裹子的脑子有些乱,“幽幽,他是个怪物。” “没错。还有,我在他们的房间里看到了一本我们再熟悉不过的书。” 裹子马上就明白了,“《别了,西塔尔柯的血色玫瑰》。”两个人异口同声地说道。 裹子摇了摇头,“你认为那能说明什么问题吗?” “不能。” “对,我们还是来说说那个小男孩儿吧。他似乎是个永远也不会小学毕业的傢伙,而他可以像猫一样奔跑,跳跃,他还参与了谋杀刁的工作,还有,他的大脑和亚亦奴的连在一起,你能相信,他只是个七八岁的男孩吗?” 一不摇摇头。 “他和栓老头一样,都是罹的得力助手,而在他们到达卡拉学校以前,他们生活在骑耷朵朵,那个怪胎,是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傢伙,他根本就不是个孩子!”当裹子得出这样的结论的时候,连自己也吓了一大跳。 “也就是说,一个怪物打入到了我们组织的内部。” “一点不错,可是要想弄清楚他们是什么东西,我们必须找到切入点。”裹子陷入了漫长的思考,桌上的咖啡还没有碰上一小口。“我们去找克鲁伦怎么样,既然你说他也和罹有关系,那么我们就从他开始查起,怎么样?” 一不点点头。说走就走,裹子已经不能容忍片刻的停留。 如果事情能够如裹子所设想的那样找到克鲁伦的话,也许他能够更快地接近事情的真相。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这也不能怪谁,假如一切顺利的话,也许裹子早就可以去度假了。不过世界上本来就不存在假如的事情,这个词最现实的意义就是一个“假”字,假如每个人都能很快的看到这个字,或许可以省去不少不必要的懊恼。 当一不和裹子赶到那处位于坟冢边的厂房的时候,里面早已恢復了原有的模样,形同废墟,克鲁伦像是学会了打地洞,从这里消失了。站在原本就像是废墟的厂房的中央,举目四望,像是被地震洗礼过一样,到处是倒塌的残垣断壁,显然并不是什么天灾。 裹子无语了,他从一不的眼神里求证到,这里的确是他当初见到的克鲁伦的实验室所在。 就在这个时候,裹子受到了一条简讯息,知道他的电话的只有昂力,一不和瑰玛,而这条信息恰恰是来自昂力的。 “老师,救救我!”这款手机的外放功能很好,昂力的声音同样引来了一不的关注,他也把脑袋凑了过来,画面中的男孩两只手被反绑着,正在痛苦地嚎叫着,“老师救救我,救救我!”他似乎就只会重复这几句话。 短短几秒中的视频结束后,电话声再次响起,这次是个陌生的号码,裹子接起了电话。 “你好裹子先生。”声音穿越了遥远的距离,又透过耳膜,传输到大脑中,就在同一时间,裹子的记忆中枢已经把她的名字反应了出来,是阿莲。 “怎么,你绑架了你儿子?” “不是亲生的。” “你说的对,那么来找我干什么?难道说我和他有血缘关系。” “那就不知道了,反正我只知道他现在没什么亲人了,既然你不管,那就让昂狄去管他吧。”说完,阿莲就挂了电话。 “头儿,怎么回事?” 裹子使劲地摇着脑袋,“不知道。”他很想说这与他无关,但却没说出口。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不知道。”似乎除了这句话,他不再有其他答案。 裹子和一不都变得沉默起来,回去的路上,两个人一句话也没说,一不更多的是看着裹子,他原本是个很有主见的人,但见了裹子却总是习惯什么也不想,等着他的指示,因为之前的两个人的每一次合作都以裹子的正确判断而告终,只是不知道这一次,他又会作何决策。 第166页 “记得我给你讲过的那个故事吗?” “什么故事?” “柯冉与舍焱。” 一不笑了,“头儿,你想说什么?” “如果柯冉真的可以六亲不认的话,他或许可以活得很久很久。” “头儿你怎么了。”裹子的话听上去有些古怪。 就在那天夜里,裹子又一次接到了阿莲的电话。电话的内容只有裹子和阿莲知道,他并没有告诉一不。只是那一夜,裹子又失眠了,他数着眼睛闭合的次数,等到了天亮。 裹子就像是失去了重量一样,静悄悄地,走路也不发出一点声音,在客厅来回打着转,直到一不也从睡梦中醒来,正巧看见他推开了门。 “要去哪里?” “没什么,出去走走。” “我和你去吧。”裹子迟疑了一下,还是关上了门。 一不整理了一下凌乱的床,从布满褶皱看不出形状的被子下面找到了手机和一包口香糖,他也差不多一夜没睡,前半夜都在发信息。 裹子看着他凌乱的头髮编制成的有许多漏洞的“鸟巢”觉得很可笑,“你的头髮,鸟蛋都要漏下来了。” 一不这才有所察觉,慌忙冲进了卫生间。也就五分钟的工夫,他把自己的头髮算是清理干净了,确定鸟蛋不会漏下去,也不会漏雨。 “我们走……”不过当他探出头的时候,客厅里已经空无一人了,窗户半开着,挂起一阵风,透明的窗帘被捲起来,一直飘到桌子上才被坚固的拉环又拽了回去。一不跑到阳台上,见到裹子正驾车离去,他又租了一辆车,不知是什么时候。 就在这个时候,一不受到了一条简讯息,是裹子发来的。 “我有些私事需要处理,你等我三天,三天后如果我没回来的话,你就去做自己的事情吧。” 一不一头雾水,他再次像窗外看去,发现根本没有什么行人,时间还早,所有人差不多都还在睡梦中,所有的车都停在它们原本的位置上,只有一处,像是无端多出了一个豁口一样。他摇摇头,顺手去取口香糖,才发现一片也没有了。 裹子再次接到了阿莲的电话,每一次来电显示的号码都不一样,这次是本地号码,她就像是幽灵,甩也甩不掉,总是如影随形。 “见不到他,我不会做任何事。” 裹子的车在金塔马市的大街上来回打着转,他的前方只有相似的道路,唯独缺少了一个可以落脚的目的地。直到电话再次响起。 “我不再重复了。” 这次,汽车终于像是一直在黑暗中徘徊的瞎子突然復明一般,调转车头,高速驶了出去。 记得几天前裹子还在想可能昂力的事情就要告一段落了,没想到这么快就重逢了,只是场面有些凌乱,他们也不再是对等的地位,他像是皇帝一样处在高高的位置,裹子只能扬起脖子去看他,只是他的身上除了累累的伤痕并没有如帝王一般的威严与豪气,他正被吊在半空中,鲜血从他的胸前滴下来,因为他的上衣已经被撕扯成了无数的碎片,只是不知道碎片究竟在什么地方还藕断丝连着,他的胸脯才没有完*露出来。 裹子朝四周看了看,这是一个不知是何原因停工的半成品大楼,中间的楼层尚未安置,显得破败不堪。只是除了已经昏迷过去的昂力,裹子并没有见到阿莲,他正要动弹,从身后,身前,侧身突然冒出数十把手枪,一起顶在了他的脑袋上,裹子立即打消了移动的念头。 “阿莲在哪里?”裹子的声音很响亮,似乎在这桩废弃的大楼的每个角落都听到了,包括一直悬在半空中的昂力。 他突然来了力气,大声喊着,“老师,你怎么会到这里,快离开这里!”他拼命地摇晃着身体,一张原本白皙的脸,由于吊得久了,已经充满了暗红的血色。 裹子看了他一眼,“阿莲。阿莲在哪里,让她出来见我。”无论裹子喊什么,始终没有人出现。“你们想要干什么?”面对着一把把冷冰冰的手枪,听着昂力痛苦的呻吟,裹子似乎只有听凭对手的摆布了。 在其中一个人的引领下,裹子跟着上了楼,楼层并不高,透过没有窗户的框架可以清楚地看到塔马河,在这座城市里,塔马河似乎无处不在,就像阿莲一样,不知道他们的密道是否也延伸到了这里。 在楼层的最顶端有一间建好的房间,这很滑稽,就像是在废墟上矗立的别墅一样,应该感嘆它的坚固呢,还是应该唏嘘建造者的荒唐,但这的确是一个房间,它最大的不同就是有落地式的窗户,被粉饰过的墙面以及一台足以装下像裹子这样高大身材的立柜,但显然那不是它的真正用途,而阿莲,则一直站在窗口处看着外面的风景。 “这么快就又见面了。”阿莲的头髮又变回了黑色,髮型也不再夸张,而是自然地梳理下来,倒是更想一位母亲了。 “是啊,没想到你会用你儿子来要挟我,你不觉得可笑吗?” “我也是没有办法,谁让他和你的关系走的那么近呢?” 裹子也往窗外看了看,正好看到了欧式的圆顶大教堂,它正对着这幢未完成的楼,与教堂的富丽相比,这幢楼就像是个可怜的乞丐。 第167页 “我不想跟你废话,想让我帮你么干什么?我说了,如果是图纸,恕我办不到。” “当然不是,我们已经得到了图纸。” “什么?”这的确是个让裹子赶到吃惊的答案。 “我们还有件重要的事情要你去办。” 说着,阿莲打开了立柜的门,里面摆放着几只型号各异的狙击步枪。 “你开什么玩笑,我可不懂这玩意儿。”裹子撒了一个并不高明的慌。 “这个就不在我的考虑范畴内了。”她一直盯着裹子,这让他感觉很不自在。 裹子似乎没有选择的余地,因为他从一开始就放弃了选择权,当然,这不包括选择武器的权利。在sg-1和sg-552的一堆零部件当中,裹子挑选了sg-1,它的威力不算大,但射程很远。 “把它组装起来。” 裹子用探寻的眼光看着阿莲。 “别介意,我怕你生疏了。” 裹子的确生疏了,比他过去慢了很长时间。 “不错。”阿莲点点头。 “什么时候?” “待会儿你就知道了。” “开玩笑,你不是想说在今天吧。” 阿莲点点头。 “我还没有勘察地形,气候,还有,至少我应该给自己设计一条逃跑的路线吧。” “这些你都不用担心了,我们都为你安排好了。况且,你只有这一次机会。” 就在裹子打算拿走这把枪的时候,却被阿莲制止了。他被迫把枪又放回到了远处,离开了那幢大楼。当裹子下楼的时候,大楼又恢復了平静,昂力已经不见了,这里就像是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一样,就连地上的血迹也被清理干净了,而当他回过头去的时候,阿莲也不知去向了,或许就隐藏在某根柱子的后面,只是裹子看不见罢了。 裹子再次上了车,这次还没等汽车启动,电话就响了。 “到元君山路78号的昌星大厦a座。” 按照阿莲的指示,裹子很快就到达了指定地点。这是一幢中高层建筑,而在楼的对面隔着一条马路就是金塔马的地标建筑,观光大转轮。 电话再次响起。 “你不会是让我暗杀市长吧。” “呵呵,你很快就会知道的,现在到楼顶去。” 裹子按照阿莲的指示,到了大楼的屋顶,这里的视野却并没有开阔多少,因为它的三面都被更高的建筑包围着,只有隔着一条街的公园有较大的空地。 在电话还没来得及响的时候裹子已经接了起来。 “西北角,有一个黑色的垃圾袋,打开它,之后的事情我想你知道。” 裹子按照阿莲的说法,走到了大楼的西北角,那里果然放着一个黑色的塑胶袋,裹子打开袋子,里面是他在绑架昂力的大楼里见过的那把狙击步枪,以及一个双筒望远镜。 “我的指纹。”他这才反应过来,阿莲只是确定他的指纹留在了枪身上。裹子摇摇头,他趴在了地面上,调试了一番枪的瞄准镜,他之所以挑选这把sg-1,就在于它的装弹速度比较快,或许裹子还有机会再开一枪。透过远程瞄准镜,果然如他所料,目标是在公园里,只是不知道是在观光轮上,还是下面的空地上,而空地上临时搭建起的一处高台似乎也表明了今天这里将会有一场活动。假如目标是在观光轮里,那么将会是一次巨大的考验。裹子看了一眼手中的表,刚过了8点。夏天的昼长总是令人吃惊,裹子几乎度过了半个工作日,才迎来了游乐园开门的日子。很快,观光轮的下面就聚集了一大批人。渐渐地,裹子意识到,似乎不仅仅是因为游乐场开门营业,裹子在那片空地上还见到了一些行踪诡秘的人,他们四处张望的眼神,以及胸前鼓起的枪型异物,似乎在想裹子传递着一个明确的信息,这里将发生一件不寻常的事情。 很快,谜底就揭晓了,市政府高官们的汽车不期而至,他们这些重要人士被簇拥着走进了太阳无处可躲的空地上。裹子提高了瞄准镜的位置,并调近了距离,临时搭建起来的高台上面的文字就一目了然了,原来今天是要举办金塔马市建造全球最大的过山车的奠基仪式。 “过山车。”裹子移动着枪身,瞄准镜里已经可以清晰地看到市长大笑起来嘴巴就要挑到眉毛上的丑陋表情,只是不知道,子弹是否会穿越他的嘴巴,如果是那样的话,裹子很愿意提醒他,牙齿上沾了一片菜叶。 电话声再次响起,裹子已经开始厌恶那个铃声了。 “现在你去找目标吧,他就在市长身前大约十米的地方,”裹子把眼睛从瞄准镜里拔了出来,又钻到瞭望远镜里。 “我看到了一个红头髮的高个子青年。” “对,在他的左边。” “是一条大得吓人的牧羊犬。” “不是它,你看到牧羊犬的前方了吗?” “对,一个被大狗吓得躲到一边小孩儿。” “没错,就是他。” “什么,一个孩子。” 裹子显然不能相信,费了这么大的周折,居然是让他杀一个孩子。 “我说的是领着孩子的人,记住,是那个老头儿。先不要开枪,等着我的电话。” 第168页 裹子差一点就忽略了孩子身边的大人了,因为他本身也像是一个孩子,如果单从身高来看的话。不过他秃顶的后脑勺,以及周围零星分布的白髮还是提示着他的年纪已经不小了。裹子等待着,等待着他把头转过来,好让裹子知道,他的暗杀目标是谁。 裹子放下瞭望远镜,重新拿起了狙击枪,并没有花费太多工夫,他就找到了那个老头儿,这次他露出了侧脸,骄阳下,他的侧脸已经流下了汗水,虽然没有见过面,但裹子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就是他一直在找寻的克鲁伦。 “怎么会是他。”裹子惊呆了,他又仔细地盯了老头儿半天,直到确认他就是克鲁伦。他又把瞄准镜对准了孩子,“他应该就是亚亦奴提到的幽幽吧。”镜头中的幽幽显然比亚亦奴的年纪还要小,只是不知道他们来这里要做什么,不会仅仅是看看奠基仪式,憧憬一下未来的过山车这么简单吧。 裹子又把瞄准镜对准了克鲁伦,射杀他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因为他总是淹没在人群中,镜头很容易就会被遮挡。 应该说这的确是个暗杀的好日子,连一丝风都没有,而克鲁伦又像是木偶一样,乖乖地呆在方圆不超过十米的距离内,和幽幽说着话。 裹子像是在等待最高指示一样等着阿莲的电话,然而电话却迟迟没有来,直到市领导做完了所有的讲话,履行完了剪彩的程序,仪式就要结束了。这个时候,裹子的镜头当中,克鲁伦正试图接近市长,他瘦小的身体倒是很占便宜,可以见缝插针地挤过去,他离市长也越来越近了。 这时电话响了,就像是为克鲁伦敲响了丧钟。 “射杀他。” “人太多,我没办法锁定……”不等裹子说完,对方已经挂了电话。 克鲁伦显然是得到了某种授权,他居然接近到了市长的身前,领着他的孩子,幽幽,不知道在和市长说着什么,市长的表情告诉裹子,是一个愉快的话题,市长微笑着,车已经开了过来,他示意克鲁伦一起乘坐他的座驾,机会正从裹子的身边熘走,他的食指早已与扳机融为一体,只是迟迟无法决断,他即将进入车体,他的脑袋已经隐藏在了车窗玻璃的后面,一扇无法穿透的玻璃。 “梆”,其实谁也没有听见,不过是裹子想像的声音罢了,就在这一声在裹子的脑子里响过之后,克鲁伦倒了下去,裹子的子弹并没有穿过结实的防弹玻璃,子弹是从车门的旁边擦着车门射过去的,显然不是裹子的弹道轨迹,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开枪。 裹子勐地转过身去,就在他的背后的高楼里,他的眼睛像是雷达一样在无数间一模一样的房间穿梭,一眼就看到那个人的身影,就在他一边笑,一边向后退的时候,裹子举起了枪,还没来得及看清楚,他扣动了扳机,子弹冲破了一切险阻,射在了他的左胸前,然而他的脸上依旧挂着笑容,这次,裹子有充足的时间看清他的脸,一张熟悉的脸,是罹。不容裹子多想,因为埋伏在附近的警察已经开始行动了,警笛声,鸣枪声,尖叫声交织在一起,裹子扔了枪,拼命地向楼下跑去。 在奔跑中他一直等着电话,显然不会再有什么电话了,没有逃跑路线,他简直就是在自寻死路,裹子开始意识到,自己是掉进了一个圈套,而且是要命的圈套。 裹子射击的速度已经超乎了罹的想像,他差一点就可以全身而退了,就是不被裹子发现他的脸孔,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一切都结束了,他站了起来,揉了揉依旧隐隐作痛的胸口,里面有着厚厚的一层防弹衣,假如再给裹子一点点反应时间的话,子弹可能已经穿过他的脑袋了,不容多想,罹也沖了下去。 就在裹子不顾一切地朝楼下跑去的时候,楼下传来了嘈杂的声音,他意识到,对手早已为他布下了天罗地网,他只得又返回到了屋顶。 整条街道因为这次突发事件而炸了锅,特别是公园里的游客们,他们受到了枪声的惊吓,四散奔逃,而一直受命保护领导的警员们也都进入到临战状态,很快,元君山路整条街以及周围的公路都被封锁了。 裹子居高临下地看着下面发生的事情,他似乎只能怪父母生下他的时候少生了一对翅膀,而选择这栋大楼看来阿莲也颇费了一番心机,其实早在裹子上来的时候他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因为周围都是比这座楼高的建筑,对裹子形成了三面包围之势,他根本无处可去。就在裹子四处张望的时候,一张熟悉的脸再次出现在了裹子的面前,他就像是一只不死鸟,任凭裹子如何努力,他依然活着。而他正用枪指着裹子的脑袋。 “是你,你是怎么从对面的楼飞过来的?” 罹转过身指了指身后的高楼,“事先忘记告诉你了,这两栋楼是连着的。” 裹子点点头,他已经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或许会毁掉一生的错误。 “你同样为‘绿岛’工作。” 罹点点头。 “为什么要打死克鲁伦,你们不是一伙儿的吗?” “过去是,刚刚你看到他在干什么了吗?” “他带着那个小孩,那不就是他的研究成果吗?” “没错。3个月前,事情发生了变化,他多年以前的论文被一个腐朽的老教授在临死之前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其实早在十年前,克鲁伦就完成了那篇论文,遗憾的是一直未被重视。而当这番话成为这名老科学家的临终遗言之后,情况就可想而知了,克鲁伦又被人们所熟知了,特别是当人们注意到他还有一个天才的兄弟以后,更是如此。于是,他打算把自己研究成果出卖给政府,所以我不得不阻止他,而当我把这个计划上报之后,‘绿岛’也很贊同,原因是这样可以除掉你,所以我们实施了这次计划,而你还真是一条没什么脑子的大鱼。” 第169页 “你说的没错。但我还是有个疑惑,为什么要假死?” “假死?你知道的还真不少,不过这些问题下半辈子在牢里慢慢想吧。” 就在这时,大批警员也上来了,他们把裹子和罹包围在了中间,罹向他们出示了证件,他们逮捕了裹子,而就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人们发现了那把狙击步枪,上面留下了裹子的指纹,而打出去的子弹也证明了裹子的杀手身份。 裹子被反绑着,被迫低下了头,他被押解着从罹的身边走过。 “下次一定打你的头。”裹子还是努力地抬起头看了一眼罹,他显得很得意。 “好啊,只是看你有没有那样的机会了。” 当警笛声再次在整条街道响起的时候,颇有几分旗开得胜的意味,只是车中囚犯多了几分让人憎恨的理由,在这样的公开场合下制造暗杀事件,的确令人髮指。而裹子,也终于可以好好冷静一下了,在那样一个安静的地方好好想一想发生的每一件事情。 三十一 迷雾 裹子因为他的“出色表演”而征服了整个金塔马市,金塔马的歷史上还从未发生过类似的案件,他荣幸地被载入了史册,也正是鑑于此种重要原因,裹子跳过了看守所而直接被关押进了金塔马监狱,要知道,并不是任何罪犯都有机会被关进这样一所号称是五星级的监狱的。 当然,也并非每个犯人都有几乎关在一所和监狱长熟识的监狱中,只是不知道这能带给裹子多大的实惠,但就目前而言,他还没有看到。 裹子享受到了和查特,拿师相同的待遇,地下四层,一个鲜为人知的地方,裹子却已经不是第一次来了,只是这一次他不得不直面强光,没有眼镜的保护,他真正体验了一回看不见的滋味。当然,这样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大约在第二天,他就见到了瑰玛和一不。 当裹子缓缓睁开眼睛的时候,当一不和瑰玛的影像逐渐在他的眼前由模煳到清晰的时候,虽然仅仅过了一天,裹子却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欢迎回来。”瑰玛冲着裹子招了招手。 “头儿,这次你可是把戏演砸了。” 裹子满脸苦笑,回答不上来。 “监狱的滋味不错吧?” 裹子点点头。 “看看你的档案,”瑰玛把裹子的档案递给了他,上面几乎所有的项目都是x,“是不是有点眼熟,没有身份,没有名字的间谍,还有这件相同的总统套房。” 瑰玛说的一点都没错,裹子复制了昂狄的下场,简直就是在重演着十个月前的一幕。 “还不算太糟,至少我还活着。”这倒不是一句简单的打趣,裹子也很惊讶自己的生命力为何如此地强。 “我会尽快想办法把你安排到一间舒服些的监狱的。” “不,这里感觉很好,我可以不受干扰地思考一些问题。” “你不是在说笑话吧。” “显然不是,在外面的时候,我会受到许多的干扰,而在这里则不会,只有我一个人,安安静静地思考。昨晚我想了一整夜,我们遇见的事情太过蹊跷,摆在我们面前的就像是一团团乱麻,而其中并非无懈可击,有一个突破口,那就是幽幽,一不,你还记得他,对吗?” 一不点点头。 “就从他开始。查查他为什么长不大,还有为什么他可以像猫一样地奔跑。” “可是,他和栓老头早就从这所城市消失了。” “别担心,他们一定还在那里,相信我,只要罹出现了,他们一定会出现。” “好吧,可是上次我并没有在学校见到哟哟,那天他请了假。” “不,你找到他了,他和亚亦奴的大脑被克鲁伦连接在了一起,他还给你拍了一张照片,然后我才开始相信原来亚亦奴的话是真的。接着,我试图让幽幽叫住你,然而你却走远了,他没能叫住你,你都忘记了吗?” 在裹子的提醒下,一不回忆着,“我想起来了,头儿。可是,那个孩子并非我要找的哟哟,我敢肯定,我见过他的面貌,他们不是同一个人。” “你说什么?让我想想。”裹子再次陷入到了沉思之中,半天他才回过神来,“难道说,有两个叫哟哟的傢伙,一个是罹的帮凶,一个是克鲁伦的实验品?” “说的对,头儿,我再去找找。” 一不像是接受了重大使命一般,一刻也不敢耽搁。这次,他想起了身弓为他提供线索时的情景,当时仅仅是打了一个电话,而身弓的说话是带着口音的,所以,一不决定到身弓家里去求证一番,令他赶到以外的是,身弓不在家,而据他的邻居讲,已经有将近半年时间没有见过他了,一不心叫声不好,他可能也成了罹的实验品。不过他还是打开了身弓的家门,这对于一不而言并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一不不得不感谢这位不知所踪的朋友,因为在他还是个记者的时候,他做了大量的关于魔孩的报导,只是没有成功,看来一不要继续他未完成的事业了。在身弓的家里,一不终于见到了文字方面的资料,幽幽的正确写法应当是“哟哟”而非他之前所认为的,而关于他所在的学校也并非是思敏,而是溪明学校,这件事倒是早已被证实过了。 第170页 今天恰好是周末,就是说,如果哟哟还在学校的话,他今天一定会回家。一不兴奋地离开了身弓的家,马不停蹄地赶往了溪明学校。 “你确定他还在这所学校读书?”一不向学校的老师求证到。 “没错,他是个聪明的小孩,他一直在跳班,下半年可能就会跳到毕业班了。”说起哟哟老师似乎总有说不完的话题,不过在她谈起得意门生的时候,一不早就不见了。 “这回要来个彻底的调查。”一不琢磨着,他悄悄地潜伏在学校附近,果然,在下课铃声响过后不久,哟哟出现了。 他像是蕴藏着使不完的力气一样,一路小跑着,一不则悄悄地跟在他的身后。果然,狡猾的栓老头搬了家,而一不则一直跟在他的身后。哟哟是个顽皮的小孩,当他发现周围并没有路人的时候,他便又开始蠢蠢欲动了,他像是一只半岁多的小猫一样,轻巧地跃上了高墙,半岁的猫差不多相当于人的6岁,正是好动的年龄,哟哟就是这样。一不则尽量跟在他的后面,幸运的是,回家的路上并没有那么多的低矮建筑,他只能在墙上跑一会儿再跳下来,否则的话,一不真的很难追上他。 这一次的终点又是一座垃圾场,大概这也是栓老头唯一能够从事的工作吧。而罹的出现则更像是一份意外的惊喜,他在哟哟进门前叫住了他。裹子则像一只猴子一样窜上了大树,他屏住了唿吸,因为罹和哟哟就在他的脚下。 “你现在不怕我了吧?”罹拽了拽哟哟的脸蛋,他的脸皮也很有弹性的跟着罹的手几乎离开了他的脸庞。 “我不怕了,可你总是变换模样,和我的主人不同,所以要熟悉你还得花上一些工夫。” “呵呵,”罹松开了手,他的皮肤又弹了回去,就像是一块橡胶,“你不是很想成为一个真正的人吗,人可是千变万化的,如果总是一成不变的话,你永远也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人的。明白吗?” 哟哟摇摇头。 “呵呵,我们进去吧。”说着,罹和哟哟一前一后地进去了。一不则继续向上爬去,这一次是另一番景象,虽然同样是废品,但这次的显然要大得多,因为栓老头显然已经不满足于简单的破烂了,这是一家废旧汽车报废场,一辆接着一辆的报废汽车排起了长龙,一个接一个地被推向了它们的断头台,一架巨大的碾压机,任凭你是钢铁身躯,在这台超大功率的碾压机的作用下都会被碾成贴片。不过现在,机器都没有工作。 “我得想办法混进去。”一不这样琢磨着,但离天黑还早,他这样冒然闯入显然很容易被发现,正琢磨着,一辆大型运输车开了过来,由于载重量过大,它发出的声音完全不像是汽车,而更接近于坦克。一不伺机从大树上跳了下去,不偏不倚地落到了大卡车的货仓中,而其中装载的也全都是报废的汽车,他很容易就把自己隐身在了里面,就像是透明人一样。 大卡车的轰鸣声在持续了一段时间后才完全熄灭,一不就像是经歷了一场战争,耳朵居然出现了耳鸣的现象,他无法想像司机是如何在这样的噪声中工作的。罹似乎是专门为这一车的货物而来的,他窜上了车,,他看着一车的报废汽车愣了神,而一不则极力把自己的脑袋隐藏在一辆破旧的吉普车当中,罹的目光显然不是眼前的这些丑陋的汽车,在他的脚下除了汽车似乎还有别的什么东西,货车的司机也爬了上来,对于他而言,爬上接近二层楼的高度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你要的东西全都在这里了。”他还没来得及喘过气来,还在大口地唿吸着车上充斥着汽油味的混浊空气。 “我怎么知道它们就在下面?” “卸了货,自然就知道了。”罹点点头。跟着,两个人一前一后地下了车。 货车的马达声再次响起,它像一头大笨象一样调转车头,驶向那一堆堆砌成了小山的废品汽车,一不可不想被汽车压成碎片,就在汽车缓慢行驶的过程中,一不从货车上跳了出去,落在了一堆废旧汽车上。他小心翼翼地探出头去,那辆货车的车斗被翻了过去,跟着是一声接一声的巨响,一辆辆废旧汽车被像被踩扁了的纸箱子一样倾倒了出来,扬起一阵灰尘。灰尘过后,一不看清了大货车下面的状况,是一些钢材,一辆大型的被伪装成了废品汽车收购车的运钢车,只能说明一点,那些钢材的来路不明。而除了眼前的这些钢材,一不也没有看到其他的钢材,这让他大惑不解,不过谜底很快就揭晓了,在检验完货物之后,就在钢材泻下的地方,罹开着那辆大型的碾压机把碾成了薄片的汽车堆在了钢材上,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 “这傢伙究竟在干什么?”一不不知道这算不算是重大发现,不过他还是打消了绑架哟哟的计划,因为如果他那么做的话,应该很快就会惊动罹,那将是一不无论如何不愿看到的一幕。在货车的持续轰鸣声中,一不悄悄离开了那里。 坐牢的滋味对于裹子而言无疑是陌生的,特别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不知道是怎样的天才发明了这种灯,它的最大特点就是亮却不伤眼睛,人的眼球可以对光进行漫反射,而这种光恰恰不是,它会根据人的眼球的形状自动调节光的来向,也就造成了人眼无法对这种光进行漫反射,从而达到失明的效果。一个犯人如果失去了眼睛,也就没有能力去做其他事情了,这大概就是这座监狱设计者的初衷吧。不过裹子倒不这么认为,因为看不见,他可以静下心去琢磨一些事情,这也许是设计者希望看到的,让犯人在监牢中自我悔过。 第171页 而这种感觉又和完全失明不同,因为整个世界都是金色的,倒是给人一种神圣的感觉,像是到了某个梦想之地,当然,监狱还为犯人提供了眼罩,戴上眼罩就和失明没什么两样了。同样丧失的还有人的听力,因为那扇厚厚的门的缘故,这里与外面完全隔离了,除了必要的通风口之外,就再没有其他的可以传进声音来的渠道了。裹子摸索着,尽量熟悉这所特殊的牢房,而这并不需要花费太多的时间,一间位于墙角的洗漱室,可以解决三急和卫生问题,显然,监狱不会让犯人在黑暗中解决这些问题的,那是一间独立的小屋,有正常的灯光,所以每次都会 有种奇特的感觉,从监狱步入洗漱室有点像从光明的天国走向人间,不过每次使用都不得超过15分钟,超时的话,就只能在什么都看不见的情况下解决了,似乎对于便秘的犯人来说有些不人道,好在裹子并没有那样的情况。此外,两次进洗漱室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半个小时,以及全天总使用次数的上限都使得这里充满了监狱的味道,连最起码的上厕所都被如此限制,更何况其他的人身自由呢。当然,如果你完全适应了,一切都会不同。 裹子显然还没有完全适应,利用上厕所的时间,他呆在了洗漱室中,抬头仰望着,这里有一只蜘蛛,不知道它是怎么进来的,它的存在也表明从这个通风口出来的远远不止它一个。在感慨着自然界神奇的同时他也不得不面对时间到了的显示,他只好戴上眼罩,摸着黑走了出来。在里面的感觉时间像是被拉长了,他并不知道过了多久,只有开饭的时间是固定的,早中晚,也只有在开饭时间,灯光会恢復正常,很神奇,同样是金色的光,开饭的时候就会给人一种金碧辉煌如同置身皇宫的感觉,这倒像是在天堂与皇宫之间来回穿梭一样,不知道别人是否会有同感。裹子数着,自从一不和瑰玛来看过他之后,他已经在这座特别监狱中吃过了27餐,应当是第十天了。 就在第十天,他再次听到了门开的声音,他见到了瑰玛,不过她不是来看望他的,而是第一次提审。其实早在十几年前,他就接受过这样的训练,所以,从他的口中,对方什么都没得到,而事实上裹子也确实不是杀人兇手,只是他没办法说的清。经过了一天的提审,裹子被放了回去。 他继续数着吃饭的次数,直到又过了相同的时间,这一次门响之后,进来的是一不和瑰玛,裹子听他们的脚步就知道了。 “怎么样啊,大侦探,感觉不错吧?” 瑰玛帮他戴上了那副特制的眼镜。 “当然,这里很舒服,至少很安全。” “是啊,而且很舒服,跑腿的事情都由我们来做了。” “呵呵。”裹子还是感觉很新鲜,特别是一不的新髮型,是一头染成红色并梳成了无数小辫子的髮型,“你的头髮?” “哦,还没来得及取下来。不过我的收穫可是不小。” “是吗。” “你想先听谁的?” 裹子的兴趣也被调了上来,“就从你打扮成现在的模样说起。” “好吧。我找到了栓老头的新地址,而在那里见到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特别是昨天,我遇见了身弓。” “身弓?那个失踪的记者。” “没错,他和哟哟在一起,他们现在已经是一伙的了。我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于是我就跟着他们,你猜他们去了什么地方?” 裹子摇摇头。 “是一间酒吧。他们似乎在谈论着什么事情,好像是长高之类的。” “长高?” “对。你也许想像不到,身弓现在的个头已经不像去年我认识他时的样子了,据我目测,他大概长高了不止十公分。” “你相信成年人会长高吗?” “所以我怀疑他隐瞒了身份,又或者吃了某种增高药。” “你说的没错,我知道为什么罹要杀死克鲁伦了。” “为什么?” “因为克鲁伦不想把增高药卖给罹。”这是裹子的初步想法,“继续说下去,还有什么。” “哟哟,还有哟哟,他一直抱怨着自己为什么总是长不大,而身弓则答应他帮他弄一些长高的药。” 裹子点点头。“就这些吗?” “还有很多。”一不于是把他在栓老头的汽车报废场看到的一切,以及听到的罹和哟哟的谈话全部告诉了裹子。 裹子的嘴巴半张开着,半天说不出话来。 “你怎么了?” 瑰玛疑惑地看着他,“需要我把你从这里弄出去吗?” 裹子摇摇头,“把眼镜留给我,我还需要一支笔。” 瑰玛点点头,“我会给你送来一支记号笔的。” 从那天起,监狱的墙壁成了裹子的图纸,他把脑子里掌握的一件件怪异的事情全部连接起来,其实他早就应该得出这样的结论,只是没有确凿的证据支持他听上去十分荒诞的结论,但当他把所有的环节都画在墙壁上的时候,一切都倾向于他的判断,而当他的笔最后指向一个遥远而又陌生的地方的时候,整个墙壁都画满了,这个游戏在进行了几百年后看上去就要告一段落了。 第172页 当裹子又经过了两次询问过后,他终于再次迎来了一不和瑰玛,他们这一次是等着他说出谜底的,而对于这道连谜面都不清楚的谜语,破解它是个巨大的工程,工程本身似乎不亚于建造一艘宇宙飞船。 一不和瑰玛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堵墙的面前,就像是在欣赏一幅拼图,通常拼图本身是由不规则的图形构成的,但最终它们会构成一幅完整的规则的画,而眼前这幅拼图则最终也还是一些不规则的图形,只能用杂乱无章形容。 “你在干什么?”面对这幅图,瑰玛感嘆道。 “现在我给你们讲解一下。一直以来我都无法确定罹的身份,因为就像他自己说的,我根本无法理解,不得不承认,到目前为之,我也没有全部弄懂。不过,首先还是要感谢一不,他提供的线索,使我确信我的看似荒唐的判断是正确的。 “首先,我很早就注意到了这个永远长不大的哟哟,”裹子先从画的中部讲起,那里画着一个小男孩,旁边写着哟哟,“一不偷听到了哟哟和罹以及和身弓的谈话,他说他很想快点长大,以及他想变成一个真正的人,此外,一不还清晰地看到,他的脸皮像一块胶皮糖一样被罹差一点从脸上拽下来,而正常人的脸皮怎么会这么薄,而又这么有弹性呢?” “没错,头儿,当时我也觉得奇怪。” “还有,他可以像猫一样地逃跑,这一切,直到上一次你们离开的时候,我才恍然大悟,”他故意停顿了一下,看着瑰玛和一不期待的眼神继续说道,“他不是人。” “什么?难道是冤死了很多年没有投胎的小男孩儿?”瑰玛不敢相信裹子的话。 裹子吐了吐舌头,他有些激动,“他是个机器人。” “这不可能。”一不首先提出了反对意见,不过三个人当中他最了解哟哟,“像他的身体那样协调,外表看不出任何破绽的男孩,整个地球恐怕也没人能造的出来。” “完全正确,所以,我才判断,罹,栓老头,根本就不是地球人。”裹子尽量慎重地公布出了他的结论,但还是让瑰玛大吃一惊。 “你怎么了,不会是得了狂想症吧。” 裹子看着瑰玛的眼睛,又看看一不,“你相信我说的,对吗。” 一不笑了,和从前他与裹子的每次交谈一样,裹子知道,那就是不敢苟同的意思。 “我知道这有点不可思议,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一直被罹牵着鼻子走,也一直无法看清楚事情的真相。而且,我相信,罹就是来自火星的,而他的最终目的,就是回到他的‘西塔尔柯’去,就是他的故乡,火星。”裹子从墙壁的中央跑到了墙尾,那里的圆球表示的就是火星。 “姆普克鲁伦相信大家都知道,他在30年前绘制了一幅可以飞往火星的设计图,这件事情当时引起了全世界的轰动。然而之后,姆普失踪了,而他的图纸就被藏在了新努尔市的机密文件室,而昂狄就是深入到里面企图去盗取这份图纸而被捕的。然而奇怪的是,早在30年前就出现了这张图纸,我们到今天也没听说它被建造出来,甚至连建造计划也没有,知道是什么原因吗?” 一不摇摇头,而瑰玛似乎明白了,“因为有不可弥补的漏洞。” “没错,瑰玛说的对。记得上次我带你去见到的那位巨人先生吗?” “当然,忘了你 也不会忘记他的。” “他就是失踪了30年的姆普克鲁伦。” “什么?” “他是我见过的最了不起的人,他在深山中建造了自己的大帝国。我们能够找到他也是他的一次疏忽,他为了接受来自外界的消息,就在金塔马市安装了一个秘密的装置,这不奇怪,因为他的孪生兄弟就一直生活在金塔马市。结果,我的仪器意外地探测到了他的存在。” 裹子停顿了一下,他在整座墙上他所能触及到的最高的位置找到了姆普,他被尽量地画的大了一些,“就是这里,”裹子把代表姆普的图形指给他看,“而使用同样的方法找到他的还有一个人,你们猜是谁?” “是罹。” “你答对了。” “不是,头儿,你旁边的箭头不是指向了罹吗?” “没错,一不已经看懂这幅图了。更糟糕的是,他还取得了那幅图。” “那又能怎么样,你不是说图纸的设计有缺陷吗。”提问的换成了瑰玛,在她的目光中依旧充满了疑惑,她还是无法相信裹子的话。 “没错。对于我们来说是这样的,然而对于罹来说则刚刚好。飞船的设计缺陷在于,结构的不稳定只能保证它的单程航行,换言之,就是有去无回,显然,如果我们要发射载人飞船去火星的话,至少应该保证他们安全的返回。然而对于罹来说,返回显然是多余的,因为他只要回去就可以了。而可容纳两名成员的飞船就像是专门为他设计的一样,因为还有一个火星人,他就是栓老头。” “那么哟哟呢,你的意思是把他留在地球?” “不,他是机器人,所以,我想会有放置他的地方的。” 到目前为之,裹子还是没能说服一不和瑰玛,当然,连他也很难接受这样的答案,不过比起接下来他的推断,上述的一切似乎又都不算什么了。 第173页 “还有什么,头儿,我看你这里还有好多其他的东西。”一不一只手扶着下巴,在墙壁前来回踱着步子。 “我想接下来的结论似乎更接近天方夜谭。”裹子又把目光投向了瑰玛,“你记得罹喜欢抽什么烟吗?” 瑰玛摇摇头,但只是一闪念,“好像是登喜路。”这对于烟龄比年龄短不了几年的她来说并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查特也喜欢抽这个牌子的,确切的说他喜欢抽英国香菸。” “要这么说,血玫瑰也喜欢这个牌子的烟,这能说明什么问题?”一不也想起了一些。 “不仅如此,昂狄,查特都喜欢这个牌子的烟。还有一点,我一直就觉得罹抽菸的样子有些怪。瑰玛,你不觉得吗?” 瑰玛顺着裹子的思路回忆着,“好像是,他总是用最快的速度抽完一支烟,中间几乎没什么停顿。” “血玫瑰也是这样的。”一不也想起来了。 “查特也是这样的。”裹子补充了一句。关于查特,一不和瑰玛都不了解,瑰玛更是第一次听说,而当事人椰幽纯则早已离开了这个世界。 “同样的牌子,同样的模样,加上同样的目的。” “什么目的?” “查特的故事大概瑰玛还不熟悉,他是我在骑耷朵朵见到的一个盗画贼。而他盗走的骑耷朵朵的珍贵岩画,恰恰就是飞船图纸的原型。” “什么?” “这是个秘密,知道这个秘密的全世界也没有几个人,其中就包括姆普克鲁伦。其实,凭藉他的智慧是根本不可能在3年时间内独立设计出一艘飞船的,而他依靠的正是这幅岩画,”裹子的手又落在了一个画着抽象的女人的图像的画面上,而查特和巨人的箭头都指向了这幅话。 “仅凭这幅话就能绘制出飞船的设计图来,你不是开玩笑吧?”从裹子的简易图上,瑰玛显然什么也看不出来。 “没错,就连聪明绝顶的查特也办不到,他虽然想方设法地试图绘制这幅图,甚至不惜把画直接骗到手,但最终也没有成功,而成功把它復原的只有姆普博士,从这一点来看,虽然飞船并不是他设计的,但也足以说明他是个天才。” “你的意思我懂了,就是说骑耷朵朵真的是‘火星城’,在遥远的过去的某一年,真的有火星人在那里造访了地球,并因为飞船的构造缺陷而永远留在了地球。后来他们还不忘把飞船的设计图纸隐晦地绘制在了洞穴中,希望将来从火星来的同胞们能够看见,并吸取教训。”一不说出了他的看法。 “完全正确。骑耷朵朵说不定就是远古时期的一个飞船降落场。”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就是说,在很遥远的过去,就有火星人造访过地球?” “对。据道博士,也就是姆普克鲁伦讲,或许那时候地球上还没有人类。” “开玩笑,既然是这样,查特怎么连他的祖先留下的东西都搞不定呢?” “呵呵,瑰玛你又错了,即便是我们,也不能完全把先人留下的技术全部继承下来啊,还不是有很多方面都失传了?” 瑰玛点点头。 “那么接下来,既然他们是比我们先进了那么多年的外星人,我们为什么不大胆地设想一下呢?”裹子在胸前画了一个大大的圆圈。 “你想说什么?” “把这些事情联繫到一起,从最早的血玫瑰到现在的罹。12年前,我和一不受命打入到血玫瑰的帮派内部,调查他的攻击对象,因为一不的暴露,我打死了他,一切就都终止了。而从姬拉妮的口中,我意外得知,他的目标其实就是攻击防范措施严密的新努尔航天局,从而获得那幅设计图纸。而后来,他摇身一变成了查特,并获得了关于骑耷朵朵岩画的消息,起初他并不知道岩画的秘密,于是他想方设法地骗到了其中的重要作品,后来被我捉到了。之后,他又变成了昂狄,最后的一次变身就是现在的罹。所以,瑰玛才会查到,罹已经死了,你们认为呢?” 裹子向一不和瑰玛徵询意见,他们显然也被绕晕了。 “你说的摇身一变是怎么回事?”瑰玛问道。 裹子摇摇头,“现在还不清楚。不过从我小时候听到的那个传说来看,应该是死而復生,就像死了的舍焱。” “难以置信,你居然还相信那样的鬼故事。” “为什么不呢,没准儿那就是故事的开端,那也是我不断调查的源泉啊。” “你的源泉就是一个不着边际的关于死而復生的传说?”瑰玛显然觉得这很荒唐。 “就算头儿你说的是对的,但那也只能是死而復生,而为什么在復生之后他又变了一个人,这你又怎么解释呢?” 一不的话又让裹子陷入到漫长的思考当中,过了很久,他才回答道: “一不说的没错。我不知道。但至少这可以解释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 “罹放走了姬拉妮的事情。一不,是你亲眼见到的,对吗?” 一不点点头。 “照例说,罹并不认识姬拉妮,面对她的时候,他应当会毫不犹豫地杀了她,而他却放了她。这或许有点牵强。”裹子看着墙壁上的图画,昨天想了一夜的成果,原本很有条理,但是在一不和瑰玛的盘问下,他也陷入了混乱,他狠狠地抓挠着已经张长了的头髮。 第174页 “不说这个了。看看身弓吧,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裹子换了一个话题,“从道博士那里,罹得知一直同他合作的克鲁伦有可以让人长高的办法,于是他试图说服克鲁伦把药方交出来,从而用到身弓的身上。身弓原本是要和一不结合的,但现在他们找不到一不了,所以罹有了另一个计划,把身弓变成巨人。而这个计划显然遭到了克鲁伦的反对,于是他安排了我对克鲁伦的暗杀,这样即可以除掉已经掌握了他全部知识失去了利用价值的克鲁伦又可以让我锒铛入狱,一箭双鵰。” “那么说,罹已经得到了药方?”瑰玛说道。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是这样的。” “克鲁伦死了还不到一个月,身弓就长高了,这太不可思议了,我也想试试了。”一不望着比自己高了一大截的裹子说道。 “相信我,你不会喜欢那东西的。”裹子一脸严肃地告诫一不说。 “如果这么说,他们都是同一个人的话,那么我们下一步该作什么呢?” “那要看罹的下一步计划了。” “你不会觉得他是要建造一艘宇宙飞船吧,那显然太不靠谱了。”一不继续说道。 裹子摇摇头,“我不知道。他现在脚踩两只船,有‘绿岛’作他的后盾,也许有这种可能,我刚刚说过了,他的梦想就是回家,他或许可能藉助‘绿岛’的力量,又或许……”说这番话的时候裹子显得底气不足。 “或许什么?” “我不确定,但你在那件汽车报废场看到的可能是建造飞船所必须的钛合金。你觉得呢?” 一不摇摇头,他还是不相信罹可以办得到。 “好吧。那么就从栓老头调查起。我曾经试图和他交谈过,但他什么也没说,可以肯定的只有一点,他和罹的关系非同一般,我们是否可以想一个什么办法?” 裹子并没有把所有的问题都想明白,比如昂狄是如何变成罹的,还有罹又是如何死而復生的,还有查特以及昂狄的死因等等,还有一个很容易忽略的问题,就是字母d,这些都是一个个看似无解的谜,当然前提是他的判断是正确的。那一天是一不和瑰玛和裹子待在一起时间最长的一次,有点像最长的一天,不过再长的一天也终究会结束的,就像故事,再长的故事也终究会有个结局的,如果没有,那么故事本身会被认为是很失败的。也许是太想给故事画一个圆满的句号,裹子想了很久,很久,不过有些东西强求是得不来的,就像歌德巴赫猜想一样,猜来猜去,只有无限地接近,却没有人得出正确的答案。如果说,裹子的自信是有道理的话,那么罹的行动显然为他的说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一直悄悄躲藏在栓老头的屋外的一不终于见到了他们的行动,那批被裹子称为疑似钛合金的东西被装上了几天前他见到的那辆车,运往一个陌生的地方,而这一次,罹并没有出现,而这批金属在这些天里一定是经过了严格的检验,确定合格之后,才被运走。一不决定铤而走险,他悄悄地爬进了大货车的翻斗中。他不知道这一走,竟会是那么久。 在货车的轰鸣声响过之后,栓老头继续无精打采地收拾着行李,他知道这一走又不知道要去哪里了,他似乎甘心听从罹的调遣,毕竟属于他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復返了。他一边琢磨着,一边收拾着行囊,其实只有一个大箱子,他还在装,直到他看见桌上的那本旧的不能再旧的书,《别了,西塔尔柯的血色玫瑰》。他轻轻地翻了翻,由来已久的想法突然被加深了,他同时意识到这将成为他一生中最重要的想法,不知为什么,它把那本早已破旧不堪的小说的封皮扯了下来,叠好装进了口袋。不过在他决定完成这件事的之前,他还要去履行他对罹的另一个承诺,也是最后的一个承诺。 三十二 断线 换个角度来看,裹子的运气不错,能够享受贵宾式的监狱待遇,这不仅仅是指他被关押在了什么也看不见的特殊牢房中,还有他在入狱短短的一个月后就遇见了一年一次的身体检查。而过去通常他会接受一年两次的全面检查,当然,今时不同往日,仅仅是例行查验,除了身体指标的简单检查就是抽少量的血,确定你没有传染病。而事实上这对于裹子而言是多余的,他根本就是被隔离了,有没有传染病似乎并不重要。 不过裹子还是很高兴地接受了检查,这次是最奇怪的一次,为了不被发现对他的特殊关照,他只好把眼镜藏了起来,所以他就只能凭着感觉,感觉对方是抽走了他的鲜血,当然,他同时也可以听到对方的声音。 “好了。”对方示意他用棉花把伤口摁住,裹子很听话。那声音很细,也很甜美,这又让裹子想起了阿嗔,那就像是他的一个遥远的梦,他已经打算放弃了,因为他不知道还要在这样的鸟笼里待多久,,听着护士的高跟鞋渐渐远去的声音,裹子突然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那声音仿佛是阿嗔发出的,越来越远,也越来越像是个美丽的梦了。 接受检查的当然还不止裹子一个人,所有的犯人,无一例外。这一天,就在秩序井然中平静地度过了,不过这并不预示着第二天也同样会平静地度过,只是裹子并没有察觉到,在他的那个静得出奇的地下室里,什么都听不到,即便是楼上正在进行着紧急抢救,犯人们跟着起闹他也一点都听不见。 第175页 不过很快就有热心肠把发生的事情第一时间告诉了他,而这个热心肠的人显然就是瑰玛。当她急匆匆地把裹子叫醒的时候,裹子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听到瑰玛声音急促地不停地重复着一句话:“出事了。” 裹子已经习惯了这种寂静的生活,而瑰玛突然冒出来的声音简直就像是突然把随身听的音量调到了最大,他心里咯噔一下,跟着就坐了起来,他还在摸索着那副眼镜,好不容易才在枕头旁边摸到。 “怎么了?” “拿师死了。” “怎么回事?”刚刚从梦中惊醒的裹子居然就收到了这样的晴天霹雳。 “没时间解释了,你现在马上跟我离开这里。” 瑰玛像是热锅上的蚂蚁,裹子被瑰玛同行的狱警铐上了结实的镣铐,一个多月以来第一次离开地下四层。伴随着电梯的缓缓上升,他有种从地狱上升到人间的感觉,只是他必须回到那个地方去。 裹子被瑰玛带到了一间单独的审讯室,审讯室内安放着一台电视机,电视中不停地播放着昨天的一幕。 “拿师是在昨天的抽血时被人暗算的。在体检结束后不久,他就感到浑身不适,于是我们把他送往医院,今天凌晨的时候宣布抢救无效。在他的体内发现了剧毒物质。” “剧毒?” “对。有可能是在为他抽血的时候悄悄注射进去的。” “你们知道是谁干的吗?” “我们在监狱入口处架设了监控头,拍到了这个可疑人员的画面,后来经过其他医护人员的证实,他们都认不出这个人是谁。” 画面中出现了一个将脸面严严实实地用口罩和帽子包裹好的人,他的步伐很稳健,看不出什么破绽,当裹子将他的图像放大之后,可以明显地看出这是一名上了年纪的人,眼角的鱼尾纹十分明显。而随着裹子一边又一遍地观看,最终画面定格在了他放大的脖颈上面。 “是他。” “谁。” “栓老头。” 裹子指着画面中不是十分清晰的那名医生的脖子说道,“看到了吗,这就是他的最明显特徵,他的脖子上有一道长长的烧伤的痕迹,这就是他的名片,想要掩盖,除非大夏天就戴围脖。” “你就那么肯定?”瑰玛也把眼睛凑了上去,没错,他的脖子上的确有一道长长的伤疤,一直延到衣服里面。 “拿师自从从地下四层搬上来之后,换过监狱吗?” 瑰玛摇摇头。 “那就不会错的。你想想看,如果是别人想要暗杀拿师的话,你认为他可能找到拿师被关押的监狱吗?” “应该不会。” “所以一定是栓老头。像我和拿师这样被单独关押的犯人是不会被带入到医疗室里接受体检,而是在自己的牢房中接受专门人员的检查。所以,想要暗杀他必须知道他的具体位置。你还记得罹吧,从一开始他就一直和我们在一起,就是说,只有你,我和他知道拿师关在什么地方。而他也许早就授意栓老头杀了他。他只不过是动手晚了一些罢了。” 瑰玛也贊成裹子的说法。 “可是罹的动机又是什么。” 裹子笑了,不知因何而笑。 “你笑什么?” “笑我自己,又错过了一次破解谜题的好机会。” “什么机会?” “我忽视了拿师,其实拿师也是知情人之一。” “知情人?” “没错。记得那个神勇无畏的罹的事情吧,当时我们去火车站接拿师的时候,拿师逃脱了,而正是他把拿师追了回来。” “没错,他还送给我一辆车,说是代替你赔偿我的损失的。” “我想你一定没怎么开过那辆车吧?” “对啊,那车的样子有点夸张,我一直没怎么用。” “幸亏你没怎么用。我现在才想明白,那辆车根本就是为我准备的。”裹子回忆着当时的情形,事情已经过去了一年,有些细节似乎被他忽略了。 “对啊,他好像也说本来是给你的,他总是对你作出一副暧昧的样子。” “没错,那是在逢场作戏。真正的罹并不是同性恋,而他那样作,我看就是为了接近我。”裹子的想法似乎有些一厢情愿,不过他努力地回忆着,似乎都在证实他的说法,“罹进入‘家园’已经三五年时间了,因为来自同一个国家,所以我知道他,但仅仅是知道,从来没共事过。但正当我奉命调查昂狄的身份与来歷前的几个月,他突然冒了出来,正如你所说的,处处对我作出一副暧昧的样子,他似乎在向我套近乎。他所做的一切其实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能够以合理的原因,协助我到金塔马来。后来,当得知拿师要被押解到这所监狱的时候,他就想出了这样一条妙计。”裹子觉得真相已经完全展现在他的面前了,他细细琢磨着每一个细节。 “你是说,劫狱的事情完全是他一手策划的?” “没错,是罹自编自导自演的一齣好戏。那天在火车站放出蒙汗药的其实就是他,而之后他又亲手抓住了拿师。我们都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拿师曾经消失了一夜,他和罹是在第二天才突然冒出来的。” 第176页 “你说的不错。拿师对他究竟有什么威胁,如果他要杀他,又为什么不在当天夜里就行动呢?” “你说的非常好。我先说你的第二个疑惑,显然想现在这样杀死他,要远比当时就杀了他高明的多。如果不是我们已经掌握了如此大量的情况,我又怎么会认出栓老头呢?” 瑰玛点点头,“另外一个问题呢?” “另外一个就会复杂一些了。如果昂狄和罹没有关系的话,那么罹大可不必出现,而假如如我所料,他们的确是同一个人的话,那么就可以解释清楚了。我会带着拿师去见昂狄,而通过独有的读心术,拿师有可能掌握昂狄的一切,包括他前世今生一样在无数人中间变换身份的事情,那样我早在一年前就知道他的身份了,你说对吗?” “所以他要千方百计地接近你,然后和你一起到金塔马,然后抓住拿师,让他闭嘴。就是说,我们一直都没有注意到的那个晚上,发生了许多事情。” 裹子点点头。 瑰玛在询问室里来回踱着步子,“那他又是如何让拿师闭嘴,不揭穿昂狄的事情的呢?” 裹子摇摇头,“那就只有罹和栓老头知道了,也不外乎威逼利诱这几种可能,谁知道呢,坏人总会有他们的招吧。” 说道这里,裹子的话匣子就盖上了,他的眼神也有些木讷,他盯着画面中的栓老头,半天没有眨眼睛。 “你没事吧?”最近瑰玛经常看到裹子这副表情。 “没事。我只是有些懊恼。我居然忽略了拿师这个知情人,简直是不可饶恕。” “算了,不要自责了。反正一不已经悄悄地跟踪他们的货车了,等他回来就会有消息了。” 裹子点点头。瑰玛把手放到了他的肩膀上,他很欣慰,因为他知道,瑰玛已经完全相信他的话了。 “对了,”裹子突然反应过来。 “你怎么了?” “快告诉警察,罹的车早就出发了,栓老头也不会待得太久的,尽快抓住他,否则就再也别想见到他了。” 裹子的话提醒了瑰玛,“我马上就去,我会到他的住处以及哟哟的学校去的。” “没错。” 就在瑰玛像是接到紧急任务往外沖的时候,裹子叫住了她。 “等一等。” “什么事?” 裹子做了一个手势,示意瑰玛把耳朵凑过来,他在瑰玛耳畔低语了一番,瑰玛的脸上露出了笑容,而裹子的身上也留下了那种他所钟爱的味道。 穿城而过的塔马河或许是游客们最愿意去的地方,特别是在这样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平静的河面上,只需要一块小小的石头,就能激起不小的涟漪,更何况是马力充足游艇。游艇在河面上飞驰而过,它的两侧掀起的水花足以让人体验到清凉一夏的滋味了。只是乘船的人却始终是闷闷不乐的,他站在游艇的甲板上,呆呆地看着激起的水花,任凭它们调皮地淋在身上,打湿了新买的衣裳。 阿莲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从他的身后走了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 “什么事让你这么不开心呢?” 他转过身,摘下了太阳镜,一张年轻的脸,依然有些稚气未脱,是昂力。 “没什么,妈妈。你说裹子他会被判死刑吗?” 阿莲露出了微笑,在昂力的面前,她总是一副和蔼的样子,“很多事情都不会像你想的那样简单的,我们也很想除掉他,但是这很困难。” “真的吗?”昂力的表情恢復了他涉世未深的大男孩的样子,他很高兴。 “怎么,你不想他死?”阿莲显然误解了他的儿子。 “没有,”昂力收起了笑脸,“只是有点不敢相信,他竟然是个那样的人。” “呵呵,”阿莲摸了摸昂力的脑袋,“现在你的爸爸永远离开了,我就是你最亲人,我会让你摆脱这种痛苦的。至于裹子,他也让你好好上了一课。这就是是你必须面对的世界,一个尔虞我诈的世界,你不能从表面去判断一个人。” “可是妈妈,”昂力打断了阿莲的话,“即便他用卑劣的手段害死了爸爸,但我们是用同样的手段陷害了他,似乎也不是正义的做法吧?” “呵呵,傻孩子,你以为人就像是教科书上写的那样,不是正义就是邪恶吗,你现在已经是个男人了,男人就应该有自己的判断力,而不是简单的忠孝仁义,敌人是从来不会和你讲这些的。你明白吗?” 昂力点点头。 “我会继承爸爸的事业,为组织尽可能多的贡献一份力量。” 阿莲摇摇头,“以前我一直没有对你说出真相,其实就是在等待时机。不过现在机会尚未成熟,还要再等等。” “等什么,等着裹子的最终结果?” “他这个人很不简单,没有被我们吸纳进来就必须确保除掉他,你明白吗?” “什么意思?” 阿莲收起了笑容,一脸严肃地说道:“能人要尽量为我所用,否则也不能便宜了别人,这就是生存之道。” 游艇在经过了一个多小时的河面航行之后终于靠岸了,岸上与金塔马最大的游乐场相连,此刻的太阳也像是梦醒的睡狮一般喷出火焰,阿莲和昂力都戴上了遮阳帽和太阳镜,他们一边交谈一边下了船,看着眼前的一座座大型游乐设施,他们的脸上都洋溢着一份迫不及待的喜悦,特别是那座矗立在眼前的摩天轮,比在电视里看到的壮观得多。 第177页 原本一天前就该跟随着罹离开这座城市永远不再回来的栓老头却留下了,他把收拾好的行李都留在了家里,此刻他只想再和哟哟交代几句话。哟哟是个聪明的傢伙,他正像是一个活泼的孩子一样背着书包从学校里跑出来,今天是周五,上完了最后一堂课,他又可以放松一下了。 哟哟同一群小伙伴打过招唿后,就独自一人朝家的方向走去,走着走着,就小跑起来。他没有看到栓老头,因为栓老头躲了起来,他需要看清楚哟哟能否担当得起他的託付,至少在不和小孩子交朋友这一点上他做的不错。一路上,哟哟始终保持这小跑着匀速前进的姿势,这让栓老头比较满意。不过到了人少的胡同巷子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爬上了墙。 “喂,我提醒过你多少次,不要爬墙,怎么就是不听!” 栓老头的突然出现,着实吓了哟哟一跳,他像一只听话的小猫一样从几米高的墙头跳了下来。 他满脸堆笑地说,“呵呵,爷爷,我不知道你一直跟在我后面。” 栓老头像往常一样不苟言笑,“你这样,我怎么能放心呢?” “怎么了?”哟哟似乎发觉有什么不对劲,把嘴凑到栓老头的耳朵边上,“你真的要走,主人?” “呵呵,”栓老头居然露出了微笑,“你还真是个聪明的傢伙,要是你能像人一样长大就好了。” “那不是你的主意吗,我们可是有各种年龄段的。” “我把东西藏在老地方了,我走以后,你把它取出来,然后就去按照我交给你的地址去找罹,你要严格按照我说的去做,今后他就是你的主人,听懂了吗?” 哟哟点点头,他瞪大了两只眼睛,作出一副想要哭的表情,却没有滴下一滴眼泪。栓老头摸了摸他的脸蛋,“你离真正的男孩不远了。” 栓老头拖着略带驼背的身体,缓缓地走远了,他的背影,无数张背影,从一个强壮如牛的年轻人再到如今的模样都从哟哟的眼前闪过,他从书包里掏出了放学时买的一瓶橘汁,一口气全部喝了下去。然后,他像出膛的炮弹一般沖了上去,跑到了栓老头的跟前。 栓老头停下了脚步,看着挡在面前的哟哟,他的眼睛比刚才还要睁大了一倍,他面部的皮肤不停地抽搐着,从两眼的眼角流出了橙色的泪,看上去伤心到了极点。 看着哟哟不断流出的橙色的泪水,栓老头居然没有笑,他用手指摸着哟哟的脸,眼睛居然身不由己地滴下了两行透明的泪水。哟哟的泪戛然而止。 “爷爷,你怎么了,我是和你开玩笑的。我的责任就是听你的话,让你高兴啊,你怎么哭了? “没什么。快回家去吧,要尽快动身。” 说完这句话,栓老头加快了步伐,他像是突然年轻了一样,尽量直起腰,越走越快,跟着小跑起来,动作姿势和刚才哟哟的差不多一模一样。 瑰玛和她的同伴们已经在汽车报废场的周围埋伏了整整一天,顶着烈日把自己藏在汽车里,像极了被放进烤箱的鸭子,她已经能够清晰地闻到身边的人被烤熟的味道了。本来她是不必经受这样的考验的,作为一名狱警,看好犯人才是她的职责所在,不过为了帮助裹子,她也只好忍一忍了。 “玛姐,感觉不错吧。”同车的一个年轻的警员说。 “当然,日光浴加桑拿。”瑰玛有半天没吸菸了,倒不是没上来菸瘾,而是车上到处是菸蒂菸灰,让她感觉很不舒服。 “这里可比监狱长的办公室差多了吧。”年轻人说着递给瑰玛一支烟,是登喜路牌的。 “你怎么抽这烟?”瑰玛在裹子的影响下,对这个牌子特别敏感,就跟见了炸弹似的。 “我一直抽这个呀。”瑰玛才注意到,一地的菸头差不多都是这个牌子的。 瑰玛点点头,“你说的没错。不过我从前也是抓坏蛋的,特意来找找感觉,寻找一下从前的影子。”瑰玛接过了烟。 这样闷热清闲的时光很快就结束了,侦查人员发现了正在往回赶的哟哟,大伙儿一下子紧张起来,急忙找好自己的掩体,从哟哟的视线里消失。 哟哟并没有察觉到周围的异样,他边跑边跳地进了屋子。 “怎么光回来了一个小的,那个老的呢?” 就在大家被失望和疲惫的情绪笼罩的时候,哟哟很快就从家里出来了,背上多了一个像是小山丘一样的东西,那个包大概和他本人的身高差不了多少。他的脸上倒是没有多少愁容,有点举重若轻的意思。 “哇,那小孩可够厉害的,好好培养一下,估计能成举重冠军。” 瑰玛仔细盯着哟哟,从他的外表看不出任何破绽。 “我们该怎么办,他要搬家吗?” 队员们小声议论着。 “队长,我们还是继续等下去吗?” 队长摇摇头,一个中年警察做了一个手势,要求继续待命。 瑰玛凑了过来,“队长,我想栓老头可能不会回来了。” “你是说这个男孩是在搬家,这不可能吧,他拿的东西也太少了吧。何况要逃跑也不会带着一个孩子吧。” “那好吧。我申请离开这里。” 第178页 “当然可以,”队长一脸的笑容,“你可以随时离开。” 瑰玛充分享受了一次特权待遇,原本就是自愿跑到这里的,而现在又主动申请离开,队长也无可奈何。他微笑着目送着瑰玛的离去,继而又投入到蹲守的工作当中,几个人就这么在太阳底下等着,等着一个不会再出现的栓老头。 其实瑰玛也好不到哪里,虽然不必再在那里忍受热浪的煎熬,可她很清楚,如果栓老头真的如裹子所说不是普通人的话,凭她一个人根本就不可能抓住他。但她还是悄悄地跟上了哟哟。 哟哟像是一台运输机一样扛着巨大的行李包,顶着炎炎烈日向着目的地前进,他也很清楚,自己即将踏上一条必须由他自己独立完成的道路,这对于他而言同样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无疑也是新鲜的体验,他丝毫没有察觉到瑰玛的就在他的身后不远的地方。哟哟沿着河道不停地往前走的,因为背着包,视线也被遮挡了,所以他的速度很慢。 瑰玛跟在哟哟的身后穿过了大街小巷,街上的景致不断变换着,渐渐走进了瑰玛熟悉的区域,熟悉的街道,熟悉的广场,熟悉的饭店,他居然到了裹子家的周围。正当她疑惑不解的时候,哟哟也终于停下了脚步。他走进了一处垃圾转运站,想必就是一不提到过的,他们原来的家吧。由于垃圾转运站是个封闭独立小院,瑰玛没有走进去,她只能藏在门前的大树后面,等着他的重新出现,而这也并没有等待多久。他很快就出来了,这一次,大包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黑色的小箱子,大概和女士用的坤包差不多。由于卸下了沉重的包袱,哟哟健步如飞地跑了起来,瑰玛见势不妙也跟着追了出去,她几乎使出了从前在警校里集训的力气,然而跑了没几步她就放弃了,因为哟哟把跑道转移到了屋顶,三蹦两纵就消失了,就像你永远也别想知道一只猫在做什么么一样,他不见了,连个影子也没留下。 “一不居然能跟上她。”瑰玛望着平房的屋顶发呆,好像红砖绿瓦也会说话似的。看了半天,哟哟显然是不会回来了。 为了不使自己到了裹子那里太没办法交差,瑰玛只好回到垃圾转运站,院子里还是那件小屋,只是里面换了主人。门是敞开的,屋内的陈设很简陋,一张床,一张桌子而已,一直住在这样的环境中的栓老头即便要搬家,似乎也没什么需要带走的。另外一个老头显然是接替栓老头守在这里的,他的床上堆满了各种衣服,以及一些生活必须品,比如茶壶,风油精,闹钟,茶杯,手电什么的,零零总总堆满了整张床。老头正在不厌其烦地收拾整理着。 “我想问一下,刚刚那个孩子是从这里取走的箱子吗?” 老头转过身,两只眼好不容易才从那一大包东西中拔了出来。 “对呀,你有什么事?” “他和你有什么关系吗?” 老头摇摇头。“我认识他爷爷。是他爷爷把这里交给我的。他爷爷还交给我一个箱子,并且嘱咐我要好好照看。刚才的那个孩子来说是向我道别的,没想到还给我留下了这么多的东西。呵呵。”老头说着居然笑了起来,这些在瑰玛眼里值不了多少钱的东西对于老人而言看上去是很珍贵的。 “是吗,你没有看见他从你这里取走什么东西?” “我看到了。他说是从后院取走的,我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取出来的,可能是他爷爷之前就放在那里的吧。” “那你还知道其他的事情吗,比如他们要去哪里,那箱子里面是什么之类的?”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告诉我?” 是啊,他为什么要告诉我,瑰玛也觉得好笑,栓老头又怎么会把这些事情告诉眼前这个比他还要瘦小的老头。 “我能到后院去看看吗?” “随便。”老头已经顾不上瑰玛了,他还在整理着那一大箱子的东西,栓老头大概是把他穿的衣服都留给他了。瑰玛正打算到后院去,突然被床上的一本书吸引了,她拿起了那本书,那是一本陈旧的书,倒不一定是很早以前的书,只是它显然受到了读者的青睐,不知道被翻过多少便了,书皮被撕掉了半页,前边的几页是被浇水重新粘合好的,瑰玛翻了翻,里面居然做了大量的读书笔记。她很高兴,至少不会一无所获了。 “这本书卖给我,好吗?” “这是什么?”老头把书从瑰玛的手里抢了回去。 “我付你钱。” “不必了。”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瑰玛甚至做好了抢的准备。 “我是说不要钱,送给你吧。我根本不识字,真奇怪,栓老头怎么连书都不要了。”他若无其事地把书还给了瑰玛,瑰玛这才松了一口气。 到后院转了一圈什么都没发现之后,瑰玛只能带着唯一的战利品,一本旧书回去了。她思索着栓老头的举动,其实他根本就不打算带走任何东西,那一大箱子的物品只不过是装装样子,为的是回到这里取回藏在这儿的箱子罢了,不知道那个箱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 瑰玛还是不想放弃,因为她不想让裹子失望。她的目光落在了墙上一条条砖缝上,一块块转被整齐地码放起来,于是就形成了一条条笔直的平行线,一直伸向大楼的尽头,就像列车行驶的轨道。 第179页 栓老头拖着沉重的步伐步行在塔马河边,他知道在河对岸哟哟正按照他的指示朝相反方向走着,他们再也不会见面了。 “不知道他能不能把事情办好。”栓老头自言自语道。 “呵呵,我还管那么多事干什么,真可笑。”他又这样说道,“以后什么事情都不用过问了。”差不多每到哟哟不在的时候,他就会跟自己说话,这几乎成了他的一个习惯,他就是他自己最好的朋友。当他再次抬起头的时候,游乐园已经到了。栓老头像是干瘪的气球突然被吹了起来,他健步如飞地进了游乐园。 “你看那个老头,这么大年纪了,居然还有这么大的精神来玩儿。” “那当然了,童心未泯吧。”门口的两个门卫说道。 栓老头居然听到了,他返回头走到了他们跟前,“你说我一把年纪了,那你知道我究竟有多大年纪啊?” “60?” 栓老头摇摇头。 “70?” 栓老头又摇摇头。 “不对,你这笨蛋,78岁。” 栓老头没有回答他们,他继续朝游乐场里走去。 “那你到底有多大年纪?” 栓老头伸出了三根手指。 两个门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30,这老头肯定有病。” 游乐场里的各种设施都在不停地运转着,虽然不是周末,依然充满了人们的欢声笑语,而看着已经被掘开的大坑,想像着将来会在那里修建起的大型过山车,不知到时候又会是怎样的一番场景。 昂力和阿莲花费了好大工夫才绕开了那个被隔离开的大坑,他们已经把大坑另一端的所有项目都体验了一番,阿莲已经有些体力不支了。 “累死了,你还那么有劲儿啊?” “这不算什么。你应该见识一下我们的老师,他的耐力才称的上惊人呢。” “是吗。” 阿莲刚才还挂在脸上的微笑不见了,昂力才觉得有些尴尬。 “对不起啊,我又提起他了。不过马上就可以休息了。” 说话间,两个人来到了观光轮的脚下,从底下往上看更加可以感觉到它惊人的高度。 “喔,”昂力一面用手倒在额头上遮挡阳光,一面看着这座转轮,它的速度很慢,因而可以更好的欣赏到城市的美景。 “下次一定要把昂那也带来,你在这里等一会儿,我去买票。”说完,昂力就冲着售票窗口沖了过去。 就在昂力急急忙忙地跑向售票窗口的时候,刚好碰到了别人的胳膊,昂力抬眼一看,是位上了岁数的老人,“对不起,老先生。” 昂力撞到的就是栓老头,他并没有理会昂力,他拿着手里的票,再看看眼前的观光轮,缓缓地向着入口处走去。由于准备上观光轮的游人太多,已经排起了长龙,栓老头只能耐心地排在队伍的后面,一点一点向着入口处靠近。他的目光不经意地转向一边,恰好转向了阿莲,而他无神的眼睛并没有看到她,却被她看见了。阿莲认出了他。 “妈妈,我买回票了。”昂力跑回来,把票递给了阿莲,而阿莲则一直盯着人群看。 “你在看什么?” “那个老头,你看到了吗?” 昂力顺着阿莲的手指方向看去。 “是他啊。刚刚我还不小心碰了他一下。怎么了?” “别问那么多,他出现了,在他身边应该还有一个孩子,快,昂力,找找看。” “一个孩子,妈你不是开玩笑吧?” 阿莲这才注意到,身边到处是孩子。 “那就算了,跟上去看看,他是个重要人物。” 刚刚还抱怨累得要命的阿莲此刻像是重新焕发了活力,她朝着人群中挤去。此刻栓老头已经登上了摩天轮。 栓老头坐在了靠窗户的位置上,整个包厢像一个小型的餐厅,可以同时容纳十多个人,栓老头是其中唯一一个成年人。他望着窗外不断远去的大地,脸上露出了笑容。用于观光的窗户很大,不过可以打开通风的却只有一小块,也是为了游客的安全。那一小快玻璃在很高的地方,栓老头垫起脚还差了一大截。于是他奋力地跳起来,推开了那扇窗户。 窗户打开之后,一股清凉的风吹了进来,吹在每个人身上,感觉有点像久旱逢甘露,非常惬意。 “老爷爷,你一个人来吗?” 坐在栓老头身边的一个小女孩好奇地看着栓老头,看样子也就是六七岁,和哟哟相仿。 “对啊。”栓老头不想在这种时刻还绷着一张脸。“你和谁一起来的呢?” “我们是一起上来的。售票的阿姨说,里面很安全。”她说着朝窗外望去,不自觉地张大了嘴巴。她朝上面望去,什么都没看到,事实上转轮离最高处还有一大段距离,小姑娘转过脸来,“你为什么是一个人?” “因为没有其他的人。” “不可能,你的孙女呢,还有女儿,儿子什么的?” 栓老头一阵大笑。 “我说了,我什么都没有。” 小女孩更加好奇了,“那你为什么不看看外面的风景?” 第180页 栓老头摇了摇头,“不喜欢看。” “那你为什么上来?” “因为这里高。” “哦。”小女孩点了点头。 “你听懂我说的了?” 她又摇摇头,“没有。” “那你点什么头?” 就在栓老头和小女孩说话的工夫,转轮差不多已经到了最高处,小朋友们全都挤到了窗户前,风从上面的通风窗口刮进来,把孩子们的头髮吹了起来。 “你说我能从那个小窗口爬出去吗?”栓老头指着那个通风窗口对身边的小女孩说。 小女孩疑惑地望着窗口,又看了看栓老头,最后仍旧满脸不确定地摇了摇头。 当摩天轮旋转到最高处的时候,栓老头奋力一跃,抓住了上面的通风窗口,他爬了上去。小女孩以及所有的孩子们都瞪大了一双双好奇的眼睛,盯着他看。 栓老头转过身来,“你们说我能从这里出去吗?” “不能。”所有的孩子异口同声地回答道。 “好,我就给你们表演一回。”栓老头的面前是一个窄小的窗口,虽然他已经驼背,身体也十分瘦弱,但对比那个窗口还是有些庞大,但栓老头还是把脑袋伸了出去,接着他的身体像是缩小了一般,他狠狠地一挤,玻璃居然裂开了一道缝,他整个人都挤了出去,接着就落了下去。所有的孩子都蒙住了,只有小女孩带头哭出声来,他们才跟着嚎啕大哭起来。 而就在栓老头跳下去的一瞬间,下面的所有游客也惊呆了,不过就在他们那一声尖叫还在嗓子眼里的时候,栓老头已经以极快的速度落了下来。 正在寻找他的阿莲和昂力也看得清清楚楚,还没来得及反应,他就跳了下来,重重地砸在了对面的人群中。就在他落地的一剎那,尖叫声也随之而起,只是除了被吓到的人,其中也包括被他压在身下的人。由于跳得太匆忙,栓老头没有注意到他的下面有一群游客,又或许是高空中他有意移动着身体落在了人群中,无论是那种情况,结果都是相同的。 当晚金塔马市的新闻头条无疑就是栓老头跳摩天轮的消息。他的这次可以称的上壮举的事件共造成了四人死亡三人重伤的恶果。死亡的四人当中也包括栓老头本人,无论地下有多少人,都没能接住他的生命。他的死,似乎也直接宣告了裹子解迷的失败,他的图纸上永远失去了这一条重要线索,而这一切,裹子都蒙在鼓里。 于此同时,瑰玛也踏上了开往北方的列车,这是她第一次跳火车,没发生什么意外她已经感觉到万幸了。正如墙壁上的平行线提示她的那样,她乘坐计程车赶到了最近的火车道,恰巧碰上了哟哟,他带着那个箱子跳上了火车,对于她而言,把自己装扮成一个可怜的流浪汉似乎是最可行的方法。 瑰玛不知道火车会开往哪里,不过这并不是最糟糕的,对于她而言,最不能容忍的是她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了。 三十三 追踪 漫长的铁轨在蜿蜒曲折的山脉之间来回穿梭,像是萦绕在山腰上的一条丝带,只是颜色晦暗了些,好在大山不会说话。也许发明出火车的人永远也不会意识到将来的铁轨会成为如此宏伟的工程,几乎遍布世界上每两座城镇之间,差不多有人的地方就会有轨道的铺设,只是它的雄伟又极易被人忽略,甚至居住在城市的人们仅仅是在出门的时候才会意识到它的存在。瑰玛就是如此。 瑰玛已经记不清上一次乘坐火车是什么时候的事情,虽然坐过很多次了,但像现在这样和成堆的木头呆在一起,清晰地数着被砍断的木头露出的一条条纹理,猜测它们是否到了被砍伐的年龄,她倒是第一次,并且也不想再有第二次了。山风唿啸着,只要稍稍直起腰,把脑袋探出货仓头髮就会像断了一样拼命朝天外撕扯,就像是要把头皮一块掀掉一般,那样的感觉确实像是兜风,只是全然没有了坐在敞篷跑车里厚厚的真皮座椅上的舒适感觉,更没有了那种酣畅淋漓的感觉。瑰玛仅仅尝试了一次,便把脑袋缩了回去,并决定不再探出头去。 瑰玛产生了一种错觉,那个男孩真的跳上这辆车了吗。 “要是他没上这辆火车的话,那我就是天底下最大的白痴。”瑰玛完全可以毫不忌讳地把心里想的话喊出来,反正没人听得见。她把脑袋靠在车厢里的木头上,上面布满了刺,她只好把包垫在脑后,木头虽然没有稜角,但终归也是硬帮帮的。瑰玛枕在上面始终没法把脑袋固定住,不停地摇晃,其实也不能怪她,整辆火车都在剧烈地晃动,就这样,包也不听话地从脑后掉了出来。 瑰玛捡起了包,拉锁是开着的,她从里面掏出了那本唯一的收穫。书的封面上画着一支只剩下一半的花,确切地说是整个花蕾都不在了,书名也被撤掉了,不过即便看到的只有几片落下的花瓣,瑰玛也能分得清那是玫瑰花。 瑰玛小心翼翼地翻开了第一页,上面已经没有了空白处,密密麻麻地挤满了各种符号,那些符号就像是一只只长着犄角的畸形小虫子,瑰玛一个也不认识,一个念头闪过她的脑际,“是文字!” 当她翻开第二页的时候,也就是小说正文,谜底就揭晓了。 在书的扉页处的大段空白处,都写满了文字,其中也参杂着如同前一页上的“小虫子”,当瑰玛开始阅读那些笔记的时候,她可以深刻地体会到阅读这本书的人是用心在读。 第181页 开始的第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这已经不是我第一遍读这本小说了,确切地说,我已经记不清读过几遍了,然而每次读都会有新的想法,所以这次我决定一边看,一边把想法记录下来……” “难以置信,难以置信,当我试图用母语进行记录的时候我居然发现很多意思表达不出来,并不是我的母语的语彙不够丰富,时至今日我都把我的母语看成是全宇宙最优美的语言,然而遗憾的是,因为太久不曾使用,我居然想不起来了。 “想想也没必要太过自责,毕竟我已经太久太久没有使用过那种优美的语言了。 “呵呵,久到我几乎要记不清是多久了……” 瑰玛继续翻看着,不错过每一页的每一处细节。 “小说中的地方其实是我的家乡。没错。我的家就是那样的,在很久很久以前,久到我的爷爷的爷爷都没有出生的时候,那里是一块美丽的地方,大概就像这里的人们常说的世外桃源吧。不过好景不长,随着大环境的不断变化,我的家乡也未能倖免于难…… “小说里说有一天,因为世界大战的爆发,家园被彻底毁掉了,那种场面描写也像我的家,其实就是我的家乡的翻版。我的家现在已经不成样子了,随着人口的膨胀,环境的恶化,似乎没有了我们的荣身之所,所以我们必须去寻找西塔尔柯,或者是像太阳部的人那样,即便原本不属于我们…… “我有时也很想念我的家人,相信我的家人也是如此。每当我读到娜塔塔思念庇暗和希望的时候,我就会想起我妈妈,我爸爸也是战死的,为此我成了她唯一的儿子。如今我就像是希望一样,为了我们的西塔尔柯,呆在这样一个陌生的地方,不知道何时才能重逢…… “我开始迷失方向了,为了所谓的荣誉而成为别人的杀人工具,形同走肉,这不是我想要的…… “小说结束了,尽管早就知道了,可还是有些莫名的伤感,娜塔塔的命运是否将会是我母亲的翻版?不仅仅是她,还有我的xx,xxx.”后面又出现了几个虫子一样的符号。到了小说结束的时候,也是读书人写下笔记最多的地方,而结尾处清晰地标记着日期:7月18日,是半个月前写的。 “尽管我对这里的人信仰的宗教不屑一顾,但我却开始相信他们的一句话了,‘命里有时总会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希望我记对了其中的每一个字。 “当我们的飞船梦想宣告破产的时候,我知道这就是自己的命,命里的我什么都不该有,命里的我永远也不可能回到‘西塔尔柯’了。我真的是煳涂了,究竟我的‘西塔尔柯’在哪里,是这边孕育着无数希望的土地,还是有我的母亲,xx,xxx的故乡!如果让我在二者之间作出一个选择的话,我宁愿选择我的故乡,我的家!”字迹在这里有些模煳,或许是被泪水打湿了,而在母亲的后面同样有几个陌生的符号,瑰玛同前面提到的做了比对,是相同的符号,似乎是某人,或某些人的名字。 “这是我最后一次阅读这本小说,最后一次。我曾经不止一次这样想过,但这一次是千真万确的,我不知道我的家人们是否还在等着我,但我要让他们失望了,其实在很久以前他们早就绝望了,而现在绝望的换成了我,我将无法带给他们惊喜了。 “最后我想告诫我的朋友一句话,或许你从未把我当成过朋友,因为我也没见你把谁当成过朋友,这是实话,并不是因为你破坏了之前对我的承诺毁掉了我的梦想,也不是因为我和你大吵了一架,而是在我眼中一个真实的你,或许你可以说那就是你的梦想,我不能否认你的梦想,成为万人敬仰的英雄也是我的梦想,但那不能隐藏你冷血的一面,甚至是你的儿子! “原谅我,我的话,有些过激,不过你的确没表现出对他的半点爱护,当然你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死了。不过我不能像你一样,我老了,知道自己等不到回去的那一天了,最后,作为这么多年的战友,希望你能成功,名垂青史。 “呵呵,我这是怎么了,说了一堆废话,你是看不到这些话了,就当是对自己说的吧。我把哟哟交给你了,他会替我完成属于我的活儿的。 “再见了妈妈,再见了xx,再见了xxx,再见了xxx,再见了……全都再见了。希望在下一个文明的轮迴中,我们的后代能够做得更好,那样也就不会产生与我经歷相似的人了。” 在最后一句话当中,一连十几个再见,大概是他最后所能想到的所有人,还有他提到了“文明的轮迴”,这让瑰玛费解。 火车继续在山中穿行着,一座接一座的隧洞从火车身边擦肩而过,随之而来的是一次又一次的漆黑一片。 在经过了一条长长的隧洞之后,光明又照射进车厢来,瑰玛又把书仔细地翻了一遍,确定所有的笔记都看了,然而比不看更加煳涂了,她把书重新放回到了包里,此刻天还没黑,她看看手錶,已经下午五点了,接着又是一片漆黑。 这大概是目前为止瑰玛经歷过的最长的一条隧洞,就像没有尽头一样,不过对她而言这并不重要,她摸索着,把包垫在脑袋下面,躺在了一块很宽的圆木上,身体被木头和车厢挡板夹在中间,倒也舒服,她闭上了眼睛。 第182页 火车驶出了隧洞,太阳光穿过薄薄的眼皮照进瑰玛的眼睛里,不仅仅如此,他清晰地感觉到有一股微弱的气流均匀地打在她的面颊上,她睁开了眼睛。 一双像湖水一样清澈的大眼睛正注视着她,他像是一直灵活的猴子蹲在木头上,身体向下倾斜,和她面对面,鼻子几乎碰到了自己的鼻子。 “啊。”瑰玛大叫一声,从木头上坐了起来,而看着她的一双眼随即就落在了她的身前。 “你怎么了?”站在瑰玛面前的是一个七八岁年纪的男孩,就是瑰玛一直跟踪的哟哟,他一脸稚气地看着瑰玛,“你也採用这种方式旅行?” 瑰玛有些惊慌失措,不过几秒钟之后,她平静了下来,她意识到对方并不认识自己。 “对啊,你在这里干什么?你还是个孩子就一个人跑出来了吗?”瑰玛边说边朝他的身上看去,那个不大的箱子并不在他的手里。 “呵呵,当然了,从来就只听说过流浪儿吗。”哟哟用手摸着自己的头髮说。“其实我早就发现你了。” “啊,什么时候?”瑰玛尽量保持镇静,即便是机器人,他看上去也只是个小孩。 “在过山洞的时候,因为无聊,我就到处走走,每个车厢都转转,我看到你在看书,就没有打搅你。” “哦,是吗。你是说过山洞的时候?” 哟哟点点头。 “那你这是要去哪里呢?”瑰玛尽量保持自然,把一切都制造成是偶遇,至少看上去是。 哟哟摇摇头,“不知道,既然是流浪,到哪里都无所谓。”哟哟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瑰玛点点头。她可以仔细看一下眼前这个男孩,他的表情丰富多彩,眨眼睛时嘴巴配合着会有一个微微的上翘动作,不过表情不是很丰富,他一直用他一成不变的好奇看着瑰玛。而哟哟的五官每一个都很精緻,搭配在一起形成了大概是这个年龄中能想像得到的最可爱的一张脸。 “怎么了,在想什么?”哟哟似乎看出了瑰玛的想法,他的脸上露出了笑脸,那是一个有点像卡通人物的笑容,很灿烂。 “哦,没什么。”瑰玛这才把眼睛转移到了一根光秃秃的木头上。 “那么你想去哪里呢?” 瑰玛摇摇头。“和你一样,四处流浪,到哪里并不重要。” “真的吗。”谈话戛然而止了,哟哟蹦跳着,跑到其他的车厢里了。 瑰玛松了一口气。从哟哟给她的印象来看,他的确是个男孩,大约又过了几个钟头,天完全黑了,瑰玛抱着自己的书包,听着外面单调的声音,感受着火车机械的晃动,她渐渐进入了梦乡。 “醒醒,醒醒。”瑰玛感到有人在推她,她睁开了眼睛,一如上次走出黑暗的隧洞一样,看到了一双大眼睛,只是在月光照耀下,更加透亮,就像是两颗晶莹的宝石。 “是你啊。” “前面就到站了,我叫醒你,免得你忘记了下车。” “是吗,可你知道我在哪里下车吗?” “马上就会知道的。” 火车不紧不慢地行驶着,瑰玛再次试着探出脑袋去,她朝前面看去,黑漆漆一片,就又把脑袋伸了回去,她用疑惑的目光看着哟哟。 “你不用怀疑,马上就要到站了。” 又过了大约五分钟,火车行驶到了一座大桥上,桥下面是一条河,就在火车行驶到桥中央的时候,哟哟站了起来,瑰玛这才注意到,他的身后一直放着那个黑色的包。 “瑰玛小姐,就到这里吧,你到站了。”哟哟的声音像是在向瑰玛施加魔法,她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这个个头才到她胸口的男孩。 “你认识我?” “从我家出来的时候就看见你了,还有那些滑稽的傢伙,是你的手下吧。呵呵,没时间了,你好像练过潜水,是吧?” 居然连这些他都知道,瑰玛攥紧了拳头,把书包死死地跨在了身后。 “没必要反抗,只是一次潜水而已。”说完,哟哟沖了上来,瑰玛根本没来得及看清楚他的动作,她试图作出反抗,然而她已经被他举了起来,哟哟举重若轻地跳上了木头的最高层。接着,瑰玛像是一个并不是特别重的沙袋一样被扔了出去,一一个并不是很漂亮的自由落体落下了大桥,朝着碧波荡漾的水面落下。在那一刻她终于相信了裹子的所有判断。 医院里进进出出的有两种人大多数人是会避开的,一种是传染病人,一种是死人。当栓老头被推进来的时候,并没什么特别的,他被放进了74号冰柜,推进去的时候,谁也没有注意到,他的眼睛是睁着的。 太平间是个特别的地方,也是每个人都註定会光顾的地方。平常的时候都会出奇的静,没有定点气息,再加上用作尸体保鲜的冷气,很接近人们印象中的阴间,其实那不过是想像而已,当然,太平间74号也并不是栓老头人生的最后一站,按照常理,他还会经歷火葬场和墓地这两站,然后就可以安息了。不过生前的栓老头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在他死后会经歷那么多事。尽管他自认为一生都是单调的灰色,不过要是连死后的事情也算上的话,就算不是色彩斑斓,也可以称的上五颜六色了。 第183页 按照相关的法规,栓老头并不会在太平间待的太久,身份确认之后,他就会被带到火葬场进行火化。当然像栓老头这样的外地人身份确认起来会比较麻烦,大概会按照流浪人员的待遇来处理,也还是火化,通常只有两种人可以避免火化的命运,一种是富有的人,另一种是太过富有的人,这大概就是罹可以从坟墓里跑出来的原因吧。 果然,栓老头火化的日子就在转过天的时候来到了,他静静地躺在里面,当他被工作人员从冷柜里拉出来的时候,胳膊和手还保持着他落下来时的样子:两只手在胡乱挥舞着,腿也一样,他似乎在作最后的挣扎,尽管他落在了游客身上,然而人肉做成的垫子显然单薄了些,最终没能避免双手落地粉碎性骨折的命运。不过他却保存下了一颗相对完好的头颅,从他的面部表情上看,并没有来得及作太多的呻吟。 工作人员推着栓老头缓缓地走向太平间的出口,门外正停着一辆车,一辆开往火葬场的车。工作人员显然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在他的眼里二目圆睁的栓老头更像是一个喜剧明星,用他生命中的最后一次壮举为所有人奉献了一场盛大演出,所有在现场的观众都会留下终身的回忆。他推车的速度并没有因为栓老头的体重很轻而加快多少,他甚至吹起了口哨,是一首节奏欢快的曲子,就是在这种看似不合时宜的场合中吹得久了,只有那些竖起耳朵但却什么都听不到的听众,才练就了他的高超技艺,他的口哨吹得嘹亮而高亢,优美而动听,渐渐地,就连外面的车里的人都鼓起了掌。就是在这样的表演当中,栓老头被推出了太平间,假如他的口哨声没有那样动听以至于接应栓老头的两个年轻人放慢了开启舱门的速度的话,又或者吹口哨的人稍稍走的快一点,他们都将顺利地送走栓老头,然而那些毕竟只是假如。 就在栓老头被两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装进运尸车的一刻,另外一辆面包车从远处飞驰而来,也就是一眨眼的工夫,它已经停在了他们的身前,还没来得及反应,从车上就下来了几个身着白大褂,带着口罩,医生打扮的人,他们二话没说地把栓老头从车上抬了下来。 “你们是谁?”负责运送栓老头的人总要履行一下问讯的职责。 “哦,我们是市生物研究所的,需要一具尸体,这是签好的协议。”来人向他出示了一张证明,他只是匆匆扫了一遍,速度并不比把一本字典从头翻到尾来得慢多少。他打了个手势,示意他们可以把栓老头带走了。 于是栓老头被几个白大褂前唿后拥着抬进了另外一辆车,他们小心翼翼的架势一点也不像是在抬一具尸体,更像是获得了一箱子财宝,生怕一不小心弄丢了一个珍珠,或是一枚金币。 汽车在把栓老头停顿完毕后,唿啸而去,只剩下一个吹口哨的太平间工作人员,和两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之后连他们也从太平间门前消失了。 飞驰而去的汽车上,医生打扮的人都摘下了口罩。 “妈妈,你要一具尸体干什么?”说话的金髮男孩就是昂力,如今他正在适应新角色——当好阿莲合格的助手。 阿莲摇摇头,“上面吩咐我们这么作,应该会有他们的用意吧。”阿莲摘下帽子,朝后甩了甩头髮,她无意中瞟了一眼躺在他们身边张牙舞爪的栓老头,特别是他大睁着的一双眼睛。阿莲把落到地上的白布盖在了他的脸上,这次连她也不知道原因。 “我们现在去哪?” “到飞机场,直接运回总部。” 栓老头继续着他的旅行,就像是他漫长的人生一样漫长的旅行。 起初的平静心态在时间的作用下早就荡然无存了,裹子不得不佩服那些修行的人,面对着一面墙就可以面壁经年累月的时间,而他面对着墙上亲手绘制的图画,却一筹莫展,他知道,再这么待下去,很有可能等到罹的计划完全实现了他还没能重见天日。 还有一件奇怪的事情,就是再没有人审讯过他,似乎他们已经忘记了他这个杀手的存在。牢房里是不会像外面一样有着日新月异的变化的,就在这种一成不变当中度过了一个月或者更久的时间。 “放我出去!”裹子终于再也按耐不住自己的情绪了,他厌恶了这种戴着眼睛才能看到的单调乏味的空间,然而更令他濒临崩溃的是他不知道罹藏在哪里,他究竟在干什么,还有一不和瑰玛,他们都像是消失了一样,他开始宣洩自己的情绪,这里也是宣洩的最佳场所,几十公分厚的墙壁,深埋在地下四层,这些都保证了裹子可以尽情地吶喊,一吐心中的不快。 “放我出去,我要出去,放我出去!”他不停地重复着同样的话,脸上也不停重复着同样的表情,直到他扭曲的脸到了没办法再作丝毫的夸张改动,直到他把嗓子也喊哑了,裹子的心情却突然平静了下来,就像是刚刚喷发完的火山,一阵像是要用炽热的烈焰吞没一切的爆发后的归于平静。 裹子摘掉了眼镜,他把自己的身体舒展地放平在了地板上,感受着如阳光般射入他的眼睛里的金黄的光芒。 并没有等待太久,对于外面的人们来说是第二天,而对于不吃不喝只是躺在地上的裹子来说大概仅仅过了五分钟,门开了。裹子像是等到了传说中的救世主一般从地上跳了起来,而从外面走进来的人也并没有令他失望,是瑰玛和一不。 第184页 “听说你一天没吃东西,还有这么大的力气,看来是不饿啊。” “见到你们,我就像是刚刚吃过一顿法式大餐一样,你们终于来了,我以为你们不回来了。” “我们不回来,谁来救你出去?” 一不明显要比走的时候瘦,也晒黑了不少,他微笑着看着同样有些骨瘦如柴的裹子,两个人相视一笑后拥抱在了一起。 “查到什么了吗?” 一不点点头,“我跟着他们的车到了高京市,后来,就跟丢了。不知道罹会不会到其他地方去。” “怎么会,你被他发现了?” 一不摇摇头,“应该不会。只是跟丢了,所以我就回来了。” “那你为什么这么久才来?” “其实我早就回来了,一直想来。可我得等着玛姐啊,半个月前她才回来,一拖就拖到今天了。” 裹子细而长的眼睛转向了瑰玛,“对了,你怎么样,抓到栓老头了吗,照我的办法做了吗?” 瑰玛微笑着,她的笑容有些神秘,“你的方法根本没派上用场,还要提醒你的是,这个方法恐怕今后也用不上了。” “什么方法?”一不不想被蒙在股里。 “是这样的,裹子告诉我说,一旦抓住了栓老头,可以告诉他我们掌握的一切,这样他就会以为事情败露了,然后告诉我们他们所有的秘密,不过遗憾的是,他根本没给我们这样的机会,他死了。” 栓老头的死讯一不早就知道了,不过对于裹子而言无疑是晴天霹雳,裹子惊讶的表情不亚于瑰玛在火车上听到哟哟叫出她的名字。 “怎么回事?” 于是,瑰玛把几天来追踪栓老头未遂转而追踪哟哟的一桩桩事情讲给了裹子。 “那本书呢,给我看看。” 瑰玛摇摇头,“我说了,我是被哟哟扔进河里的,当我从河里爬上岸的时候,书全都被水打湿了。” 裹子点点头,他的脑袋嗡嗡直响,肚子就像是约好了一样跟着咕咕地响。 “我饿了,监狱长女士,可以来份加餐吗?” 裹子显然是想要把一天都没吃的食物找回来,面对着每天都没有太大改变的食物,他像是见到了珍馐佳肴一般,食慾大开,将它们统统消灭,肚子终于不再叫了。 “你们这里的伙食不错。”吃完了饭,裹子用舌头添了添有些油腻的嘴唇。 “那就多待些日子。” 裹子摇摇头,“我得出去了。” “你想好怎么做了?” 裹子点点头,他向来很自信。 “瑰玛,你不觉得奇怪吗?” “奇怪什么?” “照你所说,从一开始哟哟就知道你在跟踪他,而他却迟迟不肯动手,直到到了桥上他才把你扔下去,不觉得奇怪吗?” “他说他知道我擅长潜水,”瑰玛琢磨着哟哟的话,“他还说,看到我在看书就没打搅我。”她在思考的时候,一不和裹子都盯着她,等着一个最后的结论,“他是故意放我走的。” 裹子点点头。 “如果哟哟认识你的话,我想可能是罹告诉他的,而从他在黑暗中仍然能够看清你在看书,以及把你扔进河水中来判断,他是机器人,不过他为什么要放了你,显然他不是个大善人,否则的话,就不会那样决绝地给刁博士一枪了。”说道这里,刁博士在消失了很长一段时间后又重新回到裹子的脑海里。 “你说的似乎有些道理,河水并不是很湍急,再大一些的河的话,或许我就回不来了。” “如果哟哟的确是机器人的话,按照机器人的三*则,你们认为他会怎么样?” “三*则,真的有机器人三*则?”一不不解地问道。 裹子摇摇头,“我不知道,我是说如果有的话。” “他会对栓老头绝对服从。”瑰玛说。 “对,是栓老头的授意。” “栓老头临死前就知道我会跟着他,这太不可思议了吧。” 裹子摇摇头,“显然不是,栓老头希望留下一些东西,而你显然就是他留下的重要的人证,就像你说的,在小说的笔记中,他提到了争吵,梦想破灭,等等,他之所以留下那本书,就是为了在他死后,不至于一切都伴随着他被埋进坟墓中去。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或许随身携带着那本书的半页封皮,希望有人能够破解其中的疑云。” 瑰玛赞许地点点头,“可是现在,书已经被毁了。” “这也是问题所在,或许书中还有其他的信息。” “是啊,要是我不去追哟哟,把书带回来就好了。”瑰玛显然有些懊恼,她早该料到对手并不像看上去那么弱小。 “没关系,你从书里看到的已经很有价值了。至少我们可以判断,栓老头之所以会自杀,是因为他的梦想破灭,而和罹的争吵更加深了他的这种想法。他说他已经活的太久了,所以,我想他是担心无法再见到他的亲人了,显然,我最初的判断是错的,罹不是在建造宇宙飞船。” “没错,”一不也兴奋起来,“就是说,当罹告诉他他不打算回去的时候,栓老头绝望了,他和罹产生了争执,于是他就有了轻生的念头。” 第185页 “同时,他们之间显然是一种不对等的关系,即便决定要死了,他还是完成了罹交给他的最后一个任务,杀死了拿师,同时他也不能把真相告诉别人,而是寄希望于别人能够破解他的谜题,所以刻意留下了那本书,和那些行李,行李!”瑰玛恍然大悟,“那些行李或许还有什么有用的东西。” “或许吧。”裹子皱起了眉头。 “那我再去一趟那个垃圾场。” “过去这么久了,那些东西恐怕早就不知去向了。”一不说。 “高京市,刁博士,”裹子想着这两个名字,就像是两把钥匙,或许可以开启谜团的钥匙,但他并没有说出口,对于裹子而言,他不想一不和瑰玛再因为他而涉入险境了。 “现在我们可以大致了解了,栓老头显然是肩负着使命的,虽然我们不知道使命究竟是什么,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离开了栓老头罹也很难做,所以他才会把东西交给哟哟,很可能让哟哟完成他的使命,而机器人是会绝对服从主人的话的,对于哟哟来说,栓老头是他唯一服从的人。你们觉得呢?” “没错,头儿,现在就剩下罹藏身之处了,让我再去一趟高京市,他或许没有走远。” 裹子摇摇头,“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把我从这个鬼地方弄出去。” “这个好办,我可以想办法把你弄到一个相对好一些的监狱去。”瑰玛显然误解了裹子的意思。 “不是换牢房,其他牢房和这里没有任何区别,我的意思是,如何逃出这里。” “这不可能,”瑰玛十分肯定,“你一定是疯了,从来没有人从我的手下逃出去,你千万别乱来,需要做什么就和我们说,我和一不会帮你完成的。” 裹子微笑着吐了吐舌头,“亲爱的监狱长女士,你未免太过自信了吧,真的没有吗?” “你是说昂狄,他那也算是逃走?” “我们可以复制他的办法。只要到了医院,一切就好办得多了。只是还要惊动一下那些狱警了。”说道这里,裹子又回忆起了当时的情景。 “你真的想这么干?” 裹子点点头,“千真万确。对了瑰玛,记得当时的情景吗,我的头突然疼得厉害,接着我不小心拉了警报。” “我怎么知道。” “哦,对,我还以为当时你也在场呢。这次拉警报就让一不来完成,不过需要你像上次一样把一不的信息也纳入警报系统当中。” 瑰玛点点头。 “我来探视你,然后复制昂狄的一幕,玛姐送你去医院。” “不错的主意吧。”裹子像是已经成功了一样露出得意的神情。 “听上去不错。” 三个人会意地相互点点头。 三十四 绝望 傍晚,pink orenge beach酒吧。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里几乎成了瑰玛请客的固定场所,她早已习惯了酒吧中那种有些昏暗的灯光,更重要的是她喜欢这里从前的名字:战国,混乱不堪,生活中有时候就需要一些波澜壮阔的东西,让人真正体验一下乱世出英雄的感受,当然,想要实现这样的梦想,单单在酒吧里跳跳舞是行不通的,必须到更广阔的舞台上去,就像罹,他的舞跳得很棒,最终却成了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人。 瑰玛喜欢这里,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喜欢看调酒师的表演,散落在不同酒杯里不同颜色的酒在他神奇的手指间仿佛是从天而降的仙雨,再配上燃烧的火焰,玩出各种眼花缭乱的动作,最后落入自己的酒杯,那种滋味即便不喝只是看看也很过瘾。 “透过晶莹剔透的酒杯仔细看着当中的红色液体,摇一摇会有少量的沉淀物,再透过暗红色的沉淀物,就可以看到对方的脸。”瑰玛捧着一杯葡萄酒在眼前轻轻地晃动着。 “那你看到了吗?”一不把脸凑了过来,接着整个酒杯中就全是他的脸了。 瑰玛喝了一口,然后放下了酒杯。 “说说你和阿嗔的事情吧。” “我们的事?”一不的表情有些惊讶,“什么事?” “还想瞒着我吗,阿嗔可是经常和我诉说呢,说说吧,或许我可以帮得上忙。” 一不收起了故作惊讶的表情,脸色凝重起来,包厢外面正放着激烈的音乐,虽然听不见,但看着外面舞动的身形,一个个陶醉的表情,他仿佛也在随之起舞,只是起舞的不是身体,而是思维。 “是啊,我对不起头儿,他对我那么好。” “这不是你的错。” “这么说是阿嗔的错?” “也不是她的错。这样的事情谁又会碰到呢?只能说,这是早已註定的事情。” 瑰玛希望她的话能够给一不带来些许的安慰,一不反倒觉得更加痛苦了,他端起酒杯,仰起脖子,一饮而尽。 “她没回骑耷朵朵,对吗?” “对,她一直和我在一起,玛姐,你要相信我,我不是有意要骗头儿的。” “我当然会相信你的,能跟我说说吗,你们是怎么走到一起的?” 一不又为自己倒了一杯,同样一饮而尽。 第186页 “其实自从她失去记忆见到我的时候就对我产生了好感。后来,我也有所察觉,不过我知道他是头儿的女朋友,我和头儿相处了这么久,她是他的第一个女朋友,我又怎么会接受她呢。后来,为了帮助她恢復记忆,我和她呆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久,你知道,谁都难免会产生一些想法。即便是那样,我还是克制着自己,不和她交往,玛姐,你相信我吗,我尽力了。” “我当然相信。”瑰玛说着点燃了一支烟。 一不继续说道:“后来的事情你也知道,在拿师的授意下,我们去了金塔马,找到了那个步克大师。其实我的想法是把阿嗔的病彻底治好了,然后把她交给头儿。结果治疗进行地非常顺利,阿嗔很快就康復了,她迫切想要找到头儿,假如那时候头儿没有失踪的话,我想他们现在早就在一起了。然而,事与愿违,我没能找到头儿。那段时间,阿嗔的情绪很低落,我就一直陪着她。你知道,步克让她记起了从前,但却没有让她忘记我们之间的事情,她在思念头儿的同时,也还记得我和她之间的事情。”说到这里,一不看着瑰玛,看着从她口里吐出的烟圈儿。 “因为她没有忘记是你救了她,同时她对你的好感也依旧存在,所以,当她无法找到那个给她感觉并不真实的裹子的时候,他就投向了身边的你的怀抱,对吗?” “没错,玛姐,谢谢你对我的了解,可是,我该怎么向头儿交代呢?” “放心吧,这件事交给我吧。” 听到瑰玛的话,一不的脸上拨云见日般露出了笑脸。 “别想那么多了,今天叫你来是陪我喝酒的。”说完,瑰玛也一饮而尽,她的脸上泛起了一丝绯红,一副似笑非笑的样子。 一不和瑰玛的情绪都很好,他们一边喝着酒一边计划着如何把裹子从监狱转移到医院去,似乎一切都在他们的掌握中。就在这时,瑰玛的电话响了。 “餵。” 通话仅仅持续了不足十秒,瑰玛的脸上由晴天又转为了多云。 “马上跟我走。”瑰玛拿起包,从包里取出一些钱扔在了桌上,然后不由分说地离开了座位,一不急忙跟了上去。 “发生什么事了,玛姐?” “是医院打来的电话,我特别吩咐他们,要多留意裹子的体检结果。” “是查出什么病了吗?” 瑰玛没有回答一不,她加快脚步,上了带有警察标志的汽车,一不也跟着上了车,脚刚一落地,汽车就启动了。 一路无话,汽车飞驰到了医院,一不和瑰玛一刻不停地进了医院,每年犯人的例行体检就是在这里进行的。 医院的角落里停着一辆金色的跑车,它藏在黑暗之中却依旧十分显眼,显眼的不仅仅是它流线型的设计,还有它上面的尘土,显然有一段时间没人驾驶过了。从车里走下了两个人,一个带着棒球帽,把自己的脸隐藏在黑暗中,一个则身材瘦小,被他的身影完全遮挡了。 “你不是说,你已经杀了她吗?”罹转过身,看着在他的阴影笼罩下的哟哟。 “我把她扔进河里了,没想到她还活着。” 罹摇摇头,他从口袋里取出了一包烟,里面只剩下一支了,他像从前的每一次那样,一口气吸完了整支烟。 “没关系,这次让她和他作一对死命鸳鸯。”罹说着顺手拍了一下汽车,在车顶留下了一个手掌印,罹看看手上沾满的灰尘,吹了一口气,“我送你的车,你不开就没事了吗?”他低下头看看哟哟,哟哟也学着他的表情看着他。 “主人,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 “按我说的办,我要让裹子呆在监狱里,一辈子都甭想出来,然后就没人能打搅我们了。”罹捏了捏已经被捏扁的烟盒,继续使劲儿,直到盒子变形扭曲,不成样子。 “到时候,我倒是可以帮助他爱护一下阿嗔,那可是个不错的姑娘,你觉得呢?”罹又把目光投向了哟哟。 “我觉得瑰玛也不错。” “呵呵,”罹一阵大小,“不错吗,小东西,你快要开窍了,不要学你的爷爷,他怎么懂得这些。” 罹就这样躲在黑暗中和哟哟说着一些无聊的话,直到一辆计程车的到来。 “先生,您要去哪里?”看到罹冲着他招手,计程车司机把车停在了路边,他探出头看了看罹身后的跑车,“好漂亮的车啊,坏了吗?” 罹把脑袋低下来,看着司机,“没有,你觉得我的车不错?” 司机点点头。 “那和我交换一下怎么样?” “你说什么?”司机瞪大了眼睛。 “我是说,用我的车换你的车,你换吗?” “您真会开玩笑。” “不开玩笑,你现在就可以把它开走。”说着,罹把钥匙扔进了司机的计程车。 司机抓起钥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用试探性的眼睛看着罹,“先生,我的车快要报废了。” “没关系,我就是喜欢报废车。” 说到这里,司机像是疯了一样冲出了自己的破车,他跑到罹的车前,兴奋地钥匙怎么也插不进去,哟哟帮他打开了车门,他像个第一次见到碰碰车的孩子一样跳进了车里。很快,引擎的轰鸣声就让他忘乎所以了,他没来得及再和罹说上一句话,就迫不及待地加速离开了医院。 第187页 “主人,他可真爱贪小便宜啊。” 罹拍拍哟哟的脑袋,“记住,以后千万不要贪图小便宜,我们走。” 说完,罹进了那辆换来的计程车,按下了空车的标志,把车停到了一个阴暗的角落里。 不大会儿工夫,一不和瑰玛从医院出来了,他们的脸上没有了笑容,一言不发地上了警车,而罹的计程车也悄悄跟了上去。 罹的车不紧不慢地跟在瑰玛的车后面,离开医院没多久就行驶到了宽阔的马路上,华灯初上的街道上,川流不息的汽车,瑰玛的车越开越快。 “还真是个急性子。” “他这是要去哪里?”哟哟显然猜不出来。 “当然是去监狱把裹子患病的消息告诉他了,还能去哪儿。” “我现在可以开始了吧。” 罹点点头。 哟哟从书包里取出一个psp游戏机,不过那仅仅是它的外表,当他打开那部游戏机的开关的时候,屏幕上出现了一条街道,游戏机的另一端被固定在了汽车的后视镜前方,但显然不是罹的这一辆,屏幕里的车速要快得多。 罹一边驾驶一边看着游戏机里的车,“喔,他一定爽坏了。” “让他更爽一些。” 哟哟像是在玩一款超逼真的顶级赛车游戏一样操控着里面的汽车,而与此同时,在另一条大街上,正有一辆金色的跑车以超乎想像的速度在公路上飞驰着,而车上的驾驶员就是那位计程车司机。 “怎么回事?”看着急速变换的速度表,他有些惊慌,“这车怎么不听使唤?”就在这时,汽车的车门自动上了锁,他使劲踩着剎车,汽车速度却一点也没减下来。“怎么回事!”他终于大喊起来,因为他的手已经离开了方向盘,而他清晰地看到,车的方向盘在自己打着转,而汽车也像是自己长了一双眼睛,不停地超越着前方的一辆辆看上去像是蜗牛在爬的汽车。 “鬼呀,我见鬼了。”就在他大唿小叫不顾一切地试图打开车门的时候,才发现车门早就上了锁。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眼前随着车速不断提高而不断模煳的前方道路,感受着心脏跳到嗓子眼里怎么也咽不下去的感觉。 这辆飞驰的金色跑车很快就成了交警的焦点,大街上很快聚集了数十辆警车试图对它进行围追堵截,然而无奈汽车的主人显然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了,警车只能跟在它的后面吸食着它排放的尾气,真实地感受着什么叫鞭长莫及。就在这时,跑车终于出现在了瑰玛的视线里,而瑰玛的车也同样出现在哟哟的游戏机上。 哟哟看看罹,罹也看看他。 “好戏就要上演了。” 罹掉转了车头,而游戏机里的车则将速度加到了极限,画面中的道路几乎看不清了,只有正前方的一辆警车,接着,屏幕完全黑了。哟哟转过身去,看着车后面燃起的熊熊大火,两辆车在那一刻差不多都化作了升腾起的浓烟,速度快到没有一方来得及作出任何反应,也就在同一时间,一直跟在后面的警车也开启了警报,警报声再次响彻整条街道,就像前几次的翻版一样,罹从后视镜中看着身后发生的一切,悠闲地离开了。 “主人,会有人倖存吗?” 罹笑了,“没准儿吧。”说完,他踩了一脚油门,他和他的新车迅速离开了那条街道。 这起非常的交通事故在第二天就见诸报端了,最终造成了两死一伤的惨剧,裹子却一直蒙在鼓里,他还在等着他的好伙伴的回来,等着他们把他从深牢大狱中救出去,一等就是一个月,或者更久,他的心始终是悬着的,罹看似从地球上消失了,而知道他在什么地方的只有裹子,况且他也不会一直待在那个地方,更要命的是谁也不知道他之后还会变成什么模样。 裹子终于等到了离开地下四层秘密监狱的这一天,不过接他的既不是瑰玛也不是一不,但他还是很高兴。他被带到了一间新的牢房,从上到下都是新的,只有他一个人被关押在那里。不过在新牢房并没有呆多久,他就被带到了接见室,并被告知,今后他将在这里接见他的律师。他计划着,大概瑰玛他们很快就会来的,而转移到这间牢房更有利于他们计划的实施,还有药物,瑰玛至少应该准备一种可以让他看上去像是死了的药物。裹子焦急地等待着,他预感到,行动的日期即将来临。 脚步声,是高跟鞋与地板接触的脚步声,由远而近,独自生活的时间长了,裹子的听力更好了,他开始兴奋起来,随着脚步声的临近,他像是一匹饿了很久等待出笼的狼,只等着被放出去扑向猎物,而那个猎物就是罹,裹子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守在了门边,透过窗户看着走廊中的一举一动。然而,出现在他面前的却不是他想见到的人。 门被打开了,裹子呆呆地站在原地,看着进来的人,是阿莲,让他吃惊的却并不是阿莲的出现,而是她身后的昂力,一如从前的他一样,穿着一身灰色笔挺的西装,头髮也剪短了,显得很精干,似乎几个月不见他就长大了,裹子和昂力都没有说话,阿莲则径直走了进去,接着铁门就被关上了。 “好久不见,裹子先生,怎么对我儿子也开始陌生了吗,你们的关系不是很好吗?” 第188页 阿莲坐在了审讯桌前,翘起了一条腿,她穿着蓝色的裙子。 “你是我的律师?”裹子回过头看着阿莲。 阿莲点点头,“算是惊喜吧。” “没错,巨大的惊喜。就是说,我干了一件愚蠢的事情。”裹子指的显然是帮助昂力这件事,站在他面前的昂力看上去要比他的状况好很多。 “不是你,是我们大家都干了件愚蠢的事情。” 裹子拖着沉重的镣铐坐在了阿莲的对面,而昂力则一直躲在她的身后。 “你怎么了,见到你亲爱的老师却一言不发,到前面来。”在阿莲的敦促下,昂力从她的身后站了出来。 “你现在和你母亲一起工作,对吗?” 昂力点点头。 “能告诉我,什么使你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吗?” 昂力停顿了一下,然后小声地说道:“是我父亲,父亲的死让我看清了你的真面目,你不过是想要利用我而已,我则是採用了相同的办法,来对付你,这大概就叫做以牙还牙吧。” 裹子点了点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认为是我害死了你爸爸,对吧?” 昂力点点头。 “因为他死了,所以我们必须反目成仇,对吧?” 昂力的眼睛开始发红,一双手已经攥成了拳头,看得出他在极力克制着情绪,那样子吓了裹子一大跳。 “阿莲,你还真是会教育你的孩子啊。不过,既然我是个大坏蛋,你的杀夫仇人,那么,请问你来这里干什么?” “当然是通知你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了?” “是吗,我洗耳恭听啊。” “你终身监禁的判决就要下来了,就是说一级谋杀罪成立,下半辈子就呆在这里吧。” “是吗,那真是谢谢你,在我终身监禁之前还来看我。” “不过,只要你和我们合作,我们可以帮你从这里出去,是大摇大摆地走出去,怎么样?” “呵呵,为什么,你们为什么转变的这么快?” “我们都被罹骗了。” “哦是吗,那我倒是很愿意知道。” “我一直没有告诉你,罹帮我们弄到了飞船的图纸,那是我们一直梦寐以求的东西。” “这件事我早就知道了。不过以罹的为人,他恐怕不会这么大方吧。” 阿莲点点头,“作为交换,我们给了他一大笔钱,以及市面上很难买到的一批建造材料,其中包括一些通讯器材,微型晶片,航空器材,总之是一批特殊材料。” “是吗。”裹子的兴趣被调动了起来,“这么说你们给他提供一切援助?” 阿莲点点头,“但他没有告诉我们他要那些东西有什么目的,不过后来,在我们的专家的充分验证下很快就识破了他的图纸,那不过是一张仿制的图纸,虽然他制作的很逼真,但那根本就不是一张可以造出飞船的图纸,我们被他骗了。接着,他就从人间消失了。” “从陷害我之后,你们就再没有见过他,对吗?” 阿莲点点头。 “就是说你们无比精明的‘绿岛’在免费为罹提供了一切所需之后才发现自己是被耍了,对吗?”裹子用轻蔑的眼神看着她。 “你说够了没有,我想你还是没听清楚我的话,不合作的话,你就得永远呆在这里。” “是吗,我想知道你们找我来干什么?” “不过,好在我们也不是一无所获,对于罹我们一直有所防备,虽然最后他算是得逞了,不过我们却得到了他身边的人。栓老头我想你不陌生吧?” “什么,栓老头没有死?”裹子打起了精神。 阿莲摇摇头,“死是死了,不过我们得到了他的尸体。其实我们也一直在怀疑罹的这个伙伴,以及他身边的那个小孩,所以,当他从我和昂力的面前坠落下来的时候,我决定即便是死了也要把他的尸体弄回去。结果令我们大吃一惊。” “你发现了他的秘密。” “没错,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裹子先生应该早就知道了吧。” 裹子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长时间没有刮的鬍子已经沾满了整个下巴。 “从外表上看,栓老头的身体和我们人类似乎没什么两样,不过当解剖之后才令我们大吃一惊,他的内脏,血液,以及嵴椎都和人类有细微的差别,在他已经摔碎的手指缝中我们发现了隐藏着的利爪,而他的耳朵是动过手术的,他从前的模样应该是尖尖的,他的两只手不仅可以伸出爪,而且异常发达,我们怀疑他可以手足并用地奔跑,最特别的是他的血液,表面上看和我们的血液没什么两样,其中却蕴藏着一种特殊的物质,一种在地球上从未发现的宇宙物质。他临死的时候,手和脚摆出了一种特殊的姿势,似乎是在空中做着最后的挣扎,当我们的专家对其进行復原后,我们发现,他在空中作出了手和脚前后滑动的姿势,就像这样。” 阿莲从口袋里取出了一张照片,照片里是一直野猫,它从高处跃下,手脚并用着作出了一种减缓下坠速度,增大落地面积的姿势,猫之所以能够从很高的地方摔下来而不会受伤,就是因为它们在空中特殊的姿势,而这种姿势的关键就是它们的尾巴,用于在空中保持平衡的尾巴。 第189页 “你是说他是一只猫?” “应该说是一只少了尾巴的猫。他仅仅比猫少了一条尾巴,从进化的角度,以及遗传基因的角度,他和猫是近亲,一种拥有高度智慧的猫。一种地球上所没有的猫。” 裹子的推断得到了进一步的证明,而更让他兴奋的是,这样一来,那些使用奇怪姿势奔跑的事件就全部可以解释清楚了。 “喔,你们弄到了奇特动物的尸体,恭喜。” “但我们还想抓住一只活体。” “你是说罹。” 阿莲点点头,“我们怀疑罹和栓老头以及那个男孩是同样的生物,但现在罹和那个男孩就像是从地球上消失了一样,而昂力告诉我,你可能是唯一可以破解这个谜团的人,怎么样,和我们合作吧,只要你同意,很快就可以获得自由。” “听上去好极了。不过,我还是不能答应你们,因为我是不会被同一个人捉弄两回的。”说这番话的时候,裹子一直盯着昂力,而他也盯着自己,两个人就像是见到了敌人。 “先别忙着拒绝,我们可以给你三天时间考虑,三天后再给我答覆。” 说着,阿莲像只企鹅一样快速地挪动着步子,尖尖的鞋跟敲在地面上发出刺耳的声音,裹子叫住了她。 “不必等那么久了,我想我已经给过你答覆了。” 阿莲停住了脚步,她转过身一脸微笑地看着裹子,“哦,对了。或许你还对你的监狱长朋友抱有什么幻想吧,昂力,把报纸递给你的老师。” 昂力很听话地从包里取出一张报纸扔在了桌子上,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伴随着一声响亮的关门声,裹子拿起了那张报纸。读完那则消息足足花费了他十几分钟的时间,要不是狱警进来把他带回到新牢房,他可能还会读得更久,而那张一个多月前的旧闻报纸却被孤零零地留在了桌子上,上面写着,“……在昨天夜间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中,共造成两死一伤的惨剧,其中包括我市监狱的监狱长瑰玛女士,她是一位杰出的女性,曾经……” 在那一刻裹子才第一次感受到了镣铐的沉重,也第一次感受到了绝望,他的眼睛里已经很久没有流下过眼泪了,这一次他同样克制着自己的情感,泪水始终没有落下来,一边走,一边挤压着情绪,他是如何回到新牢房的,居然没有丁点印象了,只是当他抬起头的时候,似乎又看到了瑰玛。报纸上没有点出一不的名字,裹子也在心中暗暗地祈祷,但愿另外两个人当中没有他的名字。 瑰玛的影像从未像现在这样清晰过,就像她正站在身边一样,突然,裹子意识到,这会不会又是阿莲的把戏,于是他揉了揉湿润的眼睛,走到了牢房门口。狱警被他喊了过来。 “有什么事?” “哦,我想知道,你们监狱长瑰玛,她还好吧。” “死了,你不是知道了吗?” 裹子点点头,看来那并不是一份伪造的报纸。 当得到这份确切的消息后,裹子又开始发呆了,他常常发呆,只是这次只有一个主题,那就是瑰玛,他最希望想明白的就是他们之间的关系,却始终没能想明白。裹子伸了一个懒腰,把自己从木偶一样的状态中释放出来,他只剩下一个心愿,那就是从这里出去,无论什么方法,都要出去。接着,裹子睁着眼睛躺在了床上,盯着天花板,一直盯着。 “罹给了阿莲假的图纸,呵呵,狡猾的傢伙,没准儿那是一张假图纸。又或许他从道博士那里得到的根本就不是飞船的图纸,那又会是什么,难道说,道博士在说谎。”恢復了平静的裹子的思路更加清晰了。在他脑海里出现最多的,换成了刁博士,神秘信号以及uml-3081,特别是uml-3081的编号在他的脑海里反覆出现,就像是他的家庭住址一样熟悉。 裹子像是在乘坐过山车,他无法预料下一个转弯会在什么地方,即便他预计到了事情的开头却无法预计到事情的结尾,即便预计到了结尾,过程又是想像不到的,他反覆思量着,看似清晰的脉络却始终有无法揭开的谜团,比如究竟道博士有没有说谎,又比如那个和亚亦奴连在一起的幽幽,裹子清楚地记得在他瞄准克博士的时候,他就在身边,还有一不提到的身弓,他现在可能已经长高了。 三天就在这样的复杂心情中度过了,三天后,裹子被带到了相同的审讯室,而不同的是,这一次阿莲和昂力已经等在那里了。 “你们还真是感情深厚啊,居然总是形影不离。” 看着阿莲和昂力裹子已经想好了答案。 “我想裹子先生是个聪明人,应该会给我一个满意的答覆的。” “是吗。我想知道,如果我出去了,却不为你们办事,你们会怎么样?” “这个你放心,其实上一次我们抓到你的时候,就打算把微型监控器装进你的体内的,不过是我的疏忽,才会在实施手术以前就被你逃掉了,这一次绝对不会,手术室将会成为你离开监狱后的第一站。” “谢谢你的坦白。不过我恐怕会令你失望了。” “什么?” 裹子露出了久违的微笑,在他两行洁白的牙齿之间再次伸出了舌头。 第190页 “我的回答和三天前一样,不接受你的帮助,你可以走了,带着你最最亲爱的儿子。” 裹子的回答出乎阿莲的预料,她以为失去了瑰玛和一不的帮助,裹子会投入到他们的怀抱,毕竟,自由才是实现一切的基础,然而裹子却给了她相反的答案。不过阿莲还是很快就收起了她惊愕的表情。 “那么再见了,裹子先生,祝你在监狱中生活得愉快。” 说完,他们就走了,一如三天前一样,裹子叫住了他们,不过这次是昂力。 “昂力,我可以单独和你谈一会儿吗?” 昂力用徵询的眼神看着阿莲,她点头允许了他。 当昂力再次坐到裹子的面前的时候,他们已经形同陌路了,昂力的头始终是低下的。 “谢谢你留下来听我说完最后的话,我知道,今后我们可能不会再见面了。” 昂力低下的头终于抬了起来,“没什么,就算是对于你的最后一点点慈悲,你不必过分感激我。” “呵呵。”裹子吐了吐舌头,“我不想为自己辩解什么,一开始我就是希望利用你查出你父亲的身份,从他的身上寻找突破口,所以我不能告诉你事情的真相。可是到了后来,当我发现你和昂狄的感情那么好的时候,我就更加没有勇气说出他的真实情况了,我不想让你知道他已经变成了一具活着的尸体。” “没错,你同样也没办法说出他变化的原因,对吗,我看是难以启齿吧。” “不,你不该这么肯定,他变成那个样子和我一点关系也没有。” “那你说是怎么回事?” 裹子已经不想再说什么了,昂力的眼神说明了一切。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至少到目前为止,我不知道。” “你撒谎。”昂力显然无法容忍裹子继续说下去了,他离开了座位。 “好吧,我知道,我们之间的误会是没办法说清楚了,我只想知道,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决定报復我的?” “记得我给你的那枚胸针吧?” 裹子点点头。 “是一枚特殊的追踪器,我并没有启动它,因为当时我爸爸还没有死,当时我决定,假如我爸爸有什么事情的话,就把它打开,结果很快,我爸爸就死了,一切都得到了验证。” “于是你就开始监视我,并且用你自己给我设置了一个陷阱,对吗?” 昂力点点头。 “你做得好。不过,我要告诉你的是,你爸爸的死与我无关,他早就死了!” “你胡说!”就在昂力和裹子争吵的同时,裹子赛给了昂力一张纸条,昂力情绪激动地打开了纸条,上面写着,“阿莲不是你的亲生母亲”的字样。 裹子作出一个手势让他不要做声,昂力发现背面还有字,他迅速将纸条装进了口袋,他们之间的争吵也因此停顿了片刻。 “你不相信我,就去问问那个字母d吧!” 就是这短短的停顿,阿莲从外面沖了进来,“你跟他胡说些什么,昂力,我们走!” “出什么事了吗?” 狱警也跟着沖了进来。 “没有,我和我的律师因为一些细节问题产生了一些分歧。”裹子冲着昂力使了个眼色。 “希望你不要对我的孩子灌输什么不好的思想。” “当然不会了,阿莲女士。” 当大门再次关闭的时候,裹子知道,他的希望完全破灭了,他把最后的线索告诉了昂力,那或许可以查出昂狄之谜,不过对于罹即将要作的事情而言并没有太大帮助,这样做只是让裹子的内心稍稍好受一些,希望他最终能够明白,昂狄的死和他没有关系。 三十五 寄生 当秋天再次降临到新努尔市的时候,新的计划又在这里实施了,科研人员从这里发布了消息,他们攻克了三十年的难题,解决了飞船无法往返的问题,并正式对外宣布,国家即将投资在未来的二十年内建造一艘可以搭乘两名太空人往返于火星和地球的飞船,这一消息发布的日子,举国欢腾,这也彻底粉碎了外国间谍组织的阴谋,因为一旦图纸付诸实践,那么也就意味着它的保密程度的升级,同时意味着想要得到它几乎成了不可能,“绿岛”苦心经营了数十年的计划也宣告失败。不过他们仍旧没有放弃找寻罹的下落的努力,毕竟得到一个外星人活体的爆炸程度将不亚于制造出一艘飞船,只是他们并不知道,罹可能会变成其他人。 努尔区迎接秋天的礼物就是体育比赛,不同于去年的篮球赛,今年这里举行的是全市的田径锦标赛,来的运动员更多了,这对于天门山路77号的住户来说未尝不是件好事,特别是对面的三星级酒店就是运动员的接待场所,所以每天都有很多人来向他打听减肥的事情,多数是女运动员,只是当她们费了好大力气爬到地底下的时候又都会被步克大师一屋子乱七八糟的东西吓跑,他只能看着一只又一只煮熟的鸭子从嘴里飞走了。 步克大师一如既往地和他那些不会动的朋友呆在一切,等着愿者上钩的客户。 “请问这里是步克大师的家吗?” 从楼上传来了一个响亮的声音,显得中气十足。 第191页 “对,只要按照箭头的指示就可以找到我。” 步克大师舒服地半躺在摇椅上,摇椅咿咿呀呀地响个不停,又响了不大工夫,从屋外走进了一个人。步克大师睁开了一直眯缝着的眼睛,面前的人让他眼前一亮。 像所有第一次进来的病人一样,他迅速地巡视了一番这间不大的房间,但他的目光很快就停留在了挂在墙上的一张张照片上。 “这个人在你这里接受过治疗?”他指着其中的一张说道。 步克大师从摇椅上站起来,走到跟前看了看,他指的是一个金色头髮的人。 “你是说昂狄?” 对方点点头。 “当然记得,他长着一双绿色眼睛,怎么会忘记呢。你是他儿子吧?” “你看出来了?” 步克点点头,“虽然你比他长得好看得多,不过还是可以看到许多相似的地方。” “那么说,我爸爸真的是在你这里治好的抑郁症了?” “恩,”步克大师回到了摇椅上,“你有什么事吗?” “那么能告诉我一些相关的事情吗?” 步克大师一边摇晃着椅子,一边晃着脑袋,“可以。”他闭上了眼睛,不紧不慢地说。 站在步克面前的就是昂力,裹子最后对他说的一句话提醒了他,就是这个字母d,而在裹子递给他的纸条的背面,留下的就是步克大师的地址。 “昂狄是我的一个遗憾,我没能治好他,只是我有一点不明白,怎么在他死了六年以后你才来找我?” “你说什么,我爸爸已经死了六年!” “没错,我可以肯定,他早在六年前就死了。” “快告诉我,他是怎么死的?” 步克继续晃着脑袋,“我不知道,治好他的病需要十五天,而最后一天他没有来,之后也再没有出现过,所以我可以断定他早就死了。” “我爸爸是什么时候患上抑郁症的?” “小伙子不要着急,在我这里看过病的人那么多,你总得容我想想吧。” 昂力尽量稳定住自己的情绪,耐心地等着,这一想就过了一个多小时,就在昂力以为步克已经睡着的时候,他却突然开口了。 “昂狄是个特殊的病人,因为他是一个太空飞行器方面的专家,我说的没错吧?” “对啊。” “但他长期生活在一种压抑的环境中,致使他患上了抑郁症,因为到我这里治疗,所以他把他的苦闷都告诉了我。好像是他娶了一个间谍老婆,而那个老婆一直试图控制他,让他去完成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什么,间谍老婆,就是说,爸爸一直被妈妈操控着。” “没错,他真正的爱人大约在孩子几个月大的时候因一场车祸死掉了,事后不久,这个女人就进入了他的生活,开始他很高兴,然而过了没多久,他就发觉眼前的这个妻子并不像外表看上去那么简单。后来,他被迫编了好多的谎话,比如他的一双儿女全都是这个妻子生的,而他的孩子们有着复杂的血统,渐渐地,他就被这个女人所掌控,而她让他做的居然是去偷放在一个号称拥有世界上最严密的安保系统中的东西。他就在这样的被人操控中痛苦地活着,直到他找到我为止。” “你怎么可能记得这么清楚,毕竟事情已经过去六年了。”昂力有些吃惊,令他感到吃惊的不仅仅是事情的真相。 “呵呵,他是我治疗过的仅有的五个失败的案例,所以在他消失后,我就把他记在脑子里了,恐怕到我死的时候也不会忘记了。” “那么,我想知道一点,就算我爸爸没有到你这里来完成治疗,他就一定会死吗?” 步克很肯定地点点头,“对于一个把自杀看作是自己最大追求的人,你觉得呢?” 新努尔的秋天是多雨的秋天,就像现在。从步克大师奇特的诊所出来以后,大雨倾泻而下,昂力依稀记得六年前的那一天,也是这样的大雨,昂狄从家里出来,开着那辆蓝色的雪弗兰离开了家,而那天正是新努尔市新航天署落成的日子,也是刁博士到新努尔的日子。这一天对于那时的昂力而言,是个重要的日子,因为他一直崇拜着刁,昂狄走的时候还答应会邀请刁到家里做客,一切都像是刚刚发生的一样,而新的航天署就在新努尔市郊,开车大约需要40分钟,可是短短的40分钟的车程,昂狄再也没有回来。 雨刷器在车玻璃上不停地粉刷着,雨水很快就又把玻璃打湿了,就是在这样模煳的盘山路上,每年都会发生许多起交通事故,有些直接冲到了深谷中,车毁人亡的同时连残骸也无法找到。昂力想像着当时的情况,或许在参加完新航天署的落成仪式后,他试图尽快赶到努尔区步克大师那里去,他的内心充满了喜悦,因为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康復了,然而就是在这样的天气,这样的道路上,昂狄冲出了护栏,同他的车一起坠入深渊。昂力不停地设想着,在他的脑海中展现出了当时的画面,就像真的发生过一样。 “得了吧,”昂力加快了速度,他现在已经不惧怕在这样的路况下开车了,“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么后来的昂狄是怎么回事,试图盗取图纸被捕,并且被秘密关押在金塔马,后来又无端失去了意识,直到死。这些又是怎么回事,难道说他死而復生了?”昂力的车划破雨雾,在山路上疾驰着,他似乎相信了裹子的话,承认父亲早在六年前就死了,可他又没办法想明白之后发生的事情,似乎连裹子自己也解释不清。 第192页 说来也怪,当昂力的车驶入新努尔市区的时候,天空放晴了。新努尔已经不再是他的家了,不过他的奶奶依旧住在这里,昂力把车停在了奶奶的家门外,他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见过弟弟和奶奶了,弟弟是在昂狄失踪前几个月出生的,今年也有六岁了。 “奶奶,我回来了。” 昂力推开了门。年迈的奶奶正半躺在沙发上,透过她眼前的老花镜,昂力看到她的一双眼睛已经闭上了,而电视还开着。 “奶奶,我回来了。”昂力上前捅了捅她,她被惊醒了。 “儿子,是你,你终于回来了。” 上了年纪的奶奶常常把自己和弟弟当成是昂狄。 “是我,我是昂力,你还好吧。” 老太太居然一把抱住了昂力,“是你,好孩子,不要离开我。”她死死地抱住了昂力,像是要掐死他似的。昂力费了好大力气,才从她的手中挣脱。 “奶奶你怎么了,弟弟呢,去上学了吗?” 精神稍稍稳定的奶奶这时才缓过神来,“昂力,是你啊,让我好好看看你。” 她摘下了老花镜,仔细地端详着昂力,就像是看到昂狄一样。 “你也要走了吧。” “是啊,奶奶,你怎么知道?” “是你妈说的。” “她来过了?” 老太太点点头,“一个星期前来的,把我的小孙子也接走了,她说她可能会带你去国外,是真的吗?” 昂力点点头,“我会回来看您的,奶奶。” “好孩子,饿了吧,我去给你做饭。”恢復了神智的老太太又来了精神,她站起身,准备到厨房去。 “不用了奶奶,我现在不饿,你坐下。”昂力扶着老太太坐在了沙发上,“有个问题我想问您。” “哦,是吗,什么问题?” “我想知道,弟弟为什么和我长得一点也不一样。” 当听到这个问题的时候,老太太愣住了,她盯着昂力看了半天,确定他是认真的,老太太露出了笑容,她的牙齿差不多掉光了,“我已经是老煳涂了,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还是给你做饭去吧。”她再次试图起身去厨房,这一次昂力没有阻拦她。 “奶奶,我只想知道我妈妈现在埋在哪里就足够了,我不会说出去的,好吗?” 最终,昂力的奶奶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其实早在昂力出生后不久,他的母亲就在一次车祸中丧命了,后来,阿莲就走入了昂狄的生活,为了让昂力和昂那生活的更好,昂狄隐瞒了真相,当然或许还有其他的原因,这一切都是阿莲的主意,一切都表明,裹子从来没有欺骗过他,而步克大师的话也都千真万确,只有一个人一直在说谎,而那个人就是阿莲。 “妈妈,我来看你了,虽然有些晚。”看着墓碑上母亲的照片,昂力明白了一切,她和昂那长得一模一样,连头髮的样式都相同,“爸爸瞒了我这么多年,我很抱歉,妈妈,我应该早点觉察的。”说着,昂力冲着墓碑深深地鞠了一躬。 昂力用带来的鲜花替下墓碑前早已枯萎的花,突然,一个念头从他的脑际闪过,花,玫瑰花。 “妈妈,我要走了,我会经常来看你的。” 顾不上作过多的停留,昂力离开了陵园,他又返回到了花店。 “先生,您还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昂力看了看这家花店,整个花店被各式各样的鲜花包围着,散发出阵阵香气,“给我来一束玫瑰花。” 当昂力回到汽车里的时候,身边多了一束玫瑰花,他看着玫瑰花发呆,“究竟是什么意思?” 解剖栓老头的时候,阿莲和昂力都在现场,他亲眼见证了那惊心动魄的一幕,当医生打开栓老头的内脏的时候,起初没有什么奇怪的,后来便兴奋起来,直到得出了他是外星人的惊天结论,而此刻的阿莲也正在进一步研究栓老头和寻找同样有可能是外星人的罹,大家似乎都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在栓老头身上找到的唯一一样东西,就是半张纸,而那半张纸显然是一本书的封皮,他撕下一本书的封皮又要做什么。 虽然封皮不在昂力的手中,但是他清楚地记得上面画着的玫瑰花,以及书名,而那本书也正是裹子曾经给他讲过的故事《别了,西塔尔柯的血色玫瑰》。 昂力不停地摆弄着手里的玫瑰花,数着上面的花瓣,一直等到天黑,玫瑰花都看不清楚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昂力把已经被他折磨地不成样子的玫瑰扔进了垃圾箱。 “血玫瑰,血玫瑰。”昂力一边念叨着一边开着车,不知不觉到了凯达格霖大街106号。 “我怎么会到这里来?”透过窗户,可以清晰地看到屋里的人影,如今这里早已租给了别人,“对啊,那我该去哪里?”昂力此刻才意识到,他已经不属于这座城市了。就在他发动汽车的同时,从屋子里走出了一个人,叫住了他。 “喂,是昂力吗?” 听到有人叫他,昂力朝车窗外看去,居然是一个熟悉的身影,“柯鄂兰,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这是我叔叔的房子。” 第193页 “可是,它不是租出去了吗?” “现在不租了,你到这里来干什么?” “没什么,就是路过。你要到哪里去?” “到超市去买点东西。” “那上来吧,我送你一程。” 柯鄂兰愉快地上了车,在车上两个人攀谈起来。 “大帅哥,你现在在干什么?” “无事可做。” “不会吧,看你穿得这么正式。” 昂力只是微笑。 “你和娅尤莉亚不是蛮好的吗,干嘛分手呢?” “呵呵,奇怪的问题,那你和那么多男生分手怎么没有人问过你为什么呢?” “我只是觉得可惜,她现在的处境可不好,听说她妈妈病得很厉害,她现在已经辍学了。” “哦,知道了。” 昂力把柯鄂兰送到了一家超市门口,,刚刚离开的他又把车倒了回来。 “你怎么又回来了?” “你知道娅尤莉亚母亲住在哪家医院吗?” “哈哈,我就知道你没那么绝情。” 昂力的车离开了那片熟悉的街区,或许今后再也不会回来了,这里藏着他愉快的童年和并不愉快的少年时代,一年前当他决定放弃从前的理想跟着阿莲的时候,他并没有意识到他还会见到娅尤莉亚,即便想到,也不会是这样躲在车里悄悄地看着她,看着病房里的她趴在母亲身边坐着就睡着了。昂力没有打搅她的美梦,而是在娅尤莉亚在医院的帐号上汇入了一笔钱,算是对曾经的美好回忆说了声再见。 昂力漫无目的的在新努尔这座熟悉的城市来回穿梭着,而脑海里始终还在琢磨着那半张封皮,除了一朵玫瑰花,书名,作者的署名以及出版社外再没有其他的信息了。 当阳光再次普照新努尔市的时候,昂力也从睡梦中醒来了,这一夜很特别,是在家门口度过的,同样这里也已经不是他的家了,而他就在车里度过了一夜,当汽车离开的时候,屋子里的新住户还没有起床的意思,窗帘还关着。 尽管一夜都没想明白,但昂力还是决定去书店试一试,把那半张封皮上的信息全都挖掘尽。 “我想买一本《别了,西塔尔柯的血色玫瑰》。” 导购员把书名输进了电脑当中,很快他就把书取了出来。 “是这一本吗?”导购员把书递给了他。 “对,是这一本。” 昂力第一次见到了这本书,封面和那半页封皮一模一样。昂力翻了翻,没有内容简介,也没有作者简介。 “还有其他的书吗?” “您需要什么书?” “就是这个作者写的书。”昂力指了指暗舒的名字。 导购员很快就给出了答案,“有,暗舒还有一本小说,是最近才出版的。” “真的吗,那太好了,把那本书也给我。” 导购员很快就递给了昂力另外一本书,书的封皮上写着相同的作者和出版社,书名叫做《两个人的入侵》。 “还有其他的书吗?”昂力如获至宝地捧着书。 导购员摇摇头,“这个作家只写过这两本书,这本是最新的,今年一月份才出版的。” “《两个人的入侵》,”看着书的封面,昂力恨不能马上找个地方把它通读一遍。“暗舒,”捧着书的昂力一边走一边琢磨着,“会不会是他。” 昂力上网对暗舒这名作家进行了一番详查,按照裹子的说法,他的小说在当年可是畅销书,果然,当他把暗舒两个字输入电脑的时候,出现了许许多多的消息,然而令他惊讶的是,所有的网站对他的介绍都大同小异,暗舒是个奇怪的作家,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他就像是一个谜,很多媒体试图採访他,但都没有成功,他甚至把稿费都捐给了慈善基金,也正因为如此,暗舒被许多人称赞为纯粹的作家,一个真正淡泊名利的人。除此之外,还有一则消息是最多的,就是关于暗舒的新书,被指责太过夸张,让人难以接受,也有人认为他的新书在思想性艺术性方面丝毫不逊于前作,甚至超越了前作,他书中的描*实,情节生动曲折。但无论如何,这是暗舒在时隔十几年后的新作,还是引起了巨大反响。 昂力试着把暗舒的名字拆分重组,在一无所获后他把暗舒的名字倒了过来,“暗舒,舒暗,舒暗,暗舒,舒暗,栓。” 裹子不得不放弃从前的所有想法,转而适应监狱中的生活了,对于他而言,就算他知道了天大的秘密也都只能学着忘记了,在监狱中的裹子等待着法庭的最终判决,不过判决之后也没什么两样,继续留在这样的监牢中,只不过他可以接触到更多人,而不是这样孤独的生活。不过对于裹子而言,现在的生活显然要好的多,因为从小他就是个独来独往不合群的人。 当牢房门被打开的时候,裹子也不再好奇地想要知道会不会有什么人来探望他了,因为他知道,不会有人再来看望他的,就像他知道,罹正躲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笑一样。 “裹子,这里有你的邮件,我们事先拆开了,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 在目前的阶段,裹子还不允许接收信件,不过一些通过查验的物品可以被送达到手里。狱警把东西放在了他的面前。 第194页 “你的朋友还真不少。”说完,狱警就关上了铁门。 裹子看了看,放在他面前的居然是一本书,书名叫作《两个人的入侵》,裹子翻开了书,书的第一页画着一个大大的字母d,d字下面是一行小字:“送给我最亲爱的老师,” 这大概算的上是裹子被关进监狱以来最大的惊喜了,他又把书大致翻了翻,再没看到其他任何文字。读书或许是打发时间的好方法,就像是病入膏肓的病人注射古柯硷或者大麻可以减轻病痛一样,裹子翻开了那本名叫《两个人的入侵》的小说,并迅速进入到了小说营造出的世界当中去。 小说发生在一个遥远的时代,这倒是和前作《别了,西塔尔柯的血色玫瑰》有些类似,同样的坏境恶化,不同的是这一次,书中的人们想出了一个好办法。 在我服役即将期满的时候,我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那时我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个错误的严重程度竟然深到我付出余生都无法弥补。当我被捆绑着吊起来的时候,我拼了命地求饶,竟然对于活下去抱着巨大的幻想,而我知道自己犯的是不可饶恕的错误,但那也是迫不得已,因为我想家了。或许在残酷的大自然中坚持了半个月之久到达终点,却被告知因为是最后一名而将受到严厉的惩罚,而告知你的人恰恰是一直折磨着你的魔鬼上司,你将被迫不能按时回家的时候,或许谁都会有和我类似的想法,然而却并不是谁都还有力气去实践他的想法,而我却有,确切的说,当我听到我将会被送往下一个特训营的时候我爆发了,事情过去了这么多年,我是怎么办到的已经记不起来了,只是当他满脸鲜血地倒在我的面前的时候,我听到那帮和我处境相似的疲惫不堪的兄弟们,一起欢唿,为我喝彩,那一刻,似乎实现了我入伍的初衷,成为一名受人尊敬的英雄。 随之而来的是接二连三的消息,有好有坏,好消息是那个魔鬼永远闭嘴了,而坏消息是,我将因此而受刑,反抗上级的统治已经可以被处以极刑了,更何况是置之于死地。 正当我绝望的时候,突然从上边下来一记调令,在当时看来,对于我来说,那无疑是一根救命稻草,那也就意味着,我可能还有生存下去的机会,这份调令很有可能成为我的特赦令,不过,我同样明白那份调令意味着什么。 我被派遣执行一个比死亡更加危险的任务,和我一起接到命令的还有来自各个部队的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行的士兵,而有幸获得执行这次危险任务的就将从我们之中产生。在那样一个资源匮乏,人口膨胀的年代,似乎最不缺乏的就是竞争,而这种竞争具体到我们这些犯了不赦之罪的士兵来说,就是完成每一项严酷的考核,生理,心理各方面的都接近极限的考核,也就是在那一群死刑犯中,我认识了后来和我共同生活最久的人。 当时我简直不敢相信,在刚刚结束了野外生存训练后不到一周的时间,我又被送回了那一片荒蛮之地,也许这就是命运,我和那个刚刚认识不久的傢伙被分在了一个小组,也就是说这次的训练要比上次的简单一些,因为上次我并没有队友,这不知道算不算是他的幸运,至少当时我是这么认为的。最终,在一周以后我没有重蹈覆辙,带着他顺利完成了整个比赛,获得了宝贵的名额,我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我叫循珈。”看着灰头土脸的他向我打招唿,我也热情地和他击掌,我知道了他的名字,后来他很少用,确切的说是根本没有再用过那个名字,时隔多年我居然还能记起他的本名,的确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不过最值得骄傲的还是我在一个月时间里连续两次从号称死亡之地的密林中活着逃出来,这不大不小是个纪录,尽管第一次因为超时而受到责罚,不过第二次我和循珈却是第一个到达的。 那天过后,我和循珈大睡了三天,等着接受命令。那三天是我这辈子睡得最舒服的一次,虽然不是什么舒服的床,可我竟然始终无法忘记在那三天里做的梦,以至于直到今天我还常常做着同样的梦,那就是有一天,我的家乡变得像传说中的从前一样美丽,我们找到了新的没有污染的能源,人的生命被重新尊重,最重要的是在梦结束的时候,我和我的家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然而当我和循珈被叫醒的时候,一切就都结束了,看着一个个从死亡之地回来的半死人,我知道很快他们就连一半的性命也保不住了,而他们也仅仅是少数,大多数死刑犯再也没能回来,我知道,这才是现实世界。我们从小接受着绝对效忠国家的教育,为了国家的利益牺牲自己的一切,包括最宝贵的生命。即便如此也没有人会志愿入伍的,连年的征战,结果却是资源越争夺越少,资源越少,争夺战也就越激烈,直到从星球内争到星球外,而每个成年人都必须履行的强制义务兵役制,使得所有人除非是有肢体残疾的都必须在这里接受严酷的训练,对上级无条件的服从。从这一点来说,我的确是犯了十恶不赦之罪,与我从小就接受的教育大不相同,这也是后来为什么我不再反抗的原因。 尽管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但当我得知即将派遣给我和循珈的任务的时候,我还是吓了一大跳,我们将作为新的最尖端技术的实验品,被派往另一个星球。 这的确有点不可思议,不过,面对资源日趋枯竭的现状,到别的星球去显然是早晚的事情,否则就要面对坐以待毙的窘境了,而征服其他星球显然不像拍电影那么简单,而我和循珈将成为开路先锋,假如我们能够活着回来的话,那么我们将成为整个星球的英雄。 第195页 英雄这两个字听上去的确分量十足,不过还没有重到让我失去理智,两个人究竟能干什么呢?最终,他们把计划告诉了我们。 我们当中的一个人将成为最新科学技术的实验品,这个人将有幸被植入一种被改造了的寄生虫,而这只看上去并不起眼的寄生虫却是全人类的智慧结晶,他被科学家称作寄生体。有幸植入寄生体的人的所有基因信息都将被记录寄生体当中,而这个人将会得到永生。当他死了以后,另外一个人只需要用一种特殊的装置把寄生体从他的体内提取出来,在十天之内,找到另外的母体,也就是一具保存完好的尸体,然后把寄生体注入到新的母体当中,它就像是一株被埋进土壤中的幼苗一样会在新的母体中生根发芽,短短的十五天之后,寄生体将改变新的母体的基因,将他彻底变成寄生体记录的信息中的那个人,之后寄生体还会和母体一同成长,母体的新记忆也会源源不断地被寄生体获得,而当母体快要支撑不住的时候,只需把寄生体转移到新的母体当中就可以了,而旧的母体也不会马上消亡,他会存活一段时间,根据原有母体的体质,长短不一,首先意识消亡,最终旧母体将会彻底死亡。 当时我和循珈都惊呆了,我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然而被注射寄生体的人却只有一个,说起来很滑稽,这样一个高科技的成果,决定它注射到谁的体内的方式却是简单得有些幼稚,抓阄。最终,抓阄的结果是循珈获得注射寄生体的机会,我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因为我并不相信那个听上去就不真实的什么寄生体。循珈显然有着和我一样的想法,他愁眉苦脸的看着我,一点不比那些即将被执行枪决的犯人强多少。 试验开始了,科学家将一针无色透明的液体注射到了循珈的体内,在我的眼里,那一针和普通的感冒药没有什么两样,我和循珈都好奇地盯着针剂被注射进了他的体内,期待中的虫子却始终没有出现,之后的一周时间里,他每天都会注射同样的药水,科学家解释说,寄生体就在药液中,它们会在循珈的体内自动採集信息,并和他体内的细胞结合,散落在循珈身体各处的血液中,当旧的母体快要死去的时候,只要从他的体内抽出血液,再通过採集器将分散在血液中的寄生体分离出来,和那种特殊的药液一起注射到新的母体中就可以了。 其实数以亿万计的寄生体根本不像我和循珈想像的那样可以用肉眼看到,即便是在显微镜下,也无法把它们同其他微生物区分开,它们分布在血液中,通过血液到达身体各个部分。 我有幸不被注射寄生体,我的任务也就确定了,帮助循珈寻找新的母体,使他重生。而那个採集器也就成了我的武器,我被培训了一周时间,教授的内容只有一个,就是如何使用这种採集器。首先要做的就是从循珈的体内抽血,这或许听上去不难,然而对于抽血时通常会闭眼的我来说,克服对血的恐惧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下一个步骤也是最关键的步骤,就是把血液放进採集器中,採集器会自动将无数的寄生体从採集到的血液中分离出来,浸泡在无色透明的药液中,在这种药液中寄生体可以存活十天,因此十天内必须找打新的母体,否则寄生体就会死亡。 当我接受完所有培训后,新的问题也就产生了。 “如果我们真的被长时间派驻到一个陌生的星球去,药物会失效,那样的话就没办法保存寄生体了,对吧?”我一脸严肃地看着培训我的教授。 他也用同样严肃的眼神看着我,突然笑出声来,“你觉得那种无色透明的液体是什么?” 我有点丈二和尚的感觉。 “是水,孩子。别紧张,我们会把你们派遣到一个有水的星球的。” 我才知道,那种无色透明的液体其实根本不是什么药水,难以置信,这样可怕的寄生体居然靠一点点水就可以存活十天。 也就是从那时起,我知道循珈已经变成了无数个小黑点,一个没有实体的寄生体。 三个月后,带着成为英雄凯旋的美好愿望,我们出发了,还给我配备了一个帮手,最先进的机器人,而我将成为循珈的守护神。寄生体已经被试验证明,可以在任何人体内生效,我们要做的就是在其他星球进行秘密试验,看看寄生体在外星人体内是否同样奏效,从而为有朝一日人类大规模迁移到其他星球创造条件,其实我更愿意称之为两个人的入侵。 然而,事情却总是不像想像中那样顺利,我们的飞船在进入到另外一个星球的时候发生了事故,循珈被烧得面目全非了,而我则幸运的保住了性命,好在循珈原本就是寄生人,我开始迫不及待地为他寻找一个新的母体了,同时我也意识到,随着飞船的坠毁,或许我的回家梦又要无限地推迟了…… 裹子一口气读完了整本小说,感慨万千,他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三十六 造访 自从收到那本小说之后再也没人来看过裹子,按照繁琐的法律程序,裹子的最终审判被一拖再拖,但这对于裹子来说是毫无意义的,因为没有证据能够让他从金塔马出去,也没有人愿意帮助他,也就是说,他将会等到一个终身监禁的判决结果。 春暖花开的时候,春风拂过每一寸土地,所有美丽的植物在这个季节萌芽,很多美好的事情也喜欢在这个季节发生。就在裹子度过了难忘的夏季,秋季,冬季并惯性地认为春天也会在金塔马监狱中度过的时候,他却真切体会到了春风拂面的感觉,不是在高墙下被围困的密不透风,也不是在渺小的监牢中看到的比井底之蛙看到的大不了多少的天空,而是一个真正的自由世界,真正的春天,裹子再次产生了一种乘坐过山车的感觉,或许生活真的就是过山车。 第196页 “老师,你是怎么做到的?” “你会知道的。” 当听到这样熟悉的声音的时候,裹子有种冲动,大声喊叫的冲动。裹子就像小时候被从菜市场带走一样跟着他的老师离开了金塔马监狱,他差不多有十年没有见过山羊了,如今的他长得比山羊还高,但却依旧习惯跟在他的身后,而如今的山羊头上差不多一半的头髮都白了,同样白了的还有他引以为荣的鬍鬚,这倒是更符合他“山羊”的名号了,山羊总是走在羊群前面,勇敢并且聪明,他依旧健步如飞。裹子跟着他上了汽车,离开了金塔马,不仅仅是监狱,还有整座城市。看着熟悉的街道渐渐远去,裹子知道他要开始新生活了,而新生活的起点将是抓住罹。 “看看这个。”裹子接到了一枚信封,他拆开信封,里面是几张照片,照片里是一个正在快速奔跑的人,他带着棒球帽,像一只扑向猎物的豹一样快速奔跑着。 “老师,你怎么有罹的照片。” “是他现行的照片。是椰幽纯拍的。” “什么,他还活着?” 山羊摇摇头。 “他死了,在拍完这些照片后。不过罹不知道,椰幽纯事先给了我一份拷贝。” “那么说,椰幽纯的死也和罹有关。” 山羊点点头。 “从那时起我就开始注意他了,再看看这两张照片。” 这次裹子见到的是两张轮胎印的照片,在经过一番仔细的比对后,裹子确认,从纹理上看轮胎是同一型号的。 “看清楚了吧,一张是撞死椰幽纯的车的照片,一张是和瑰玛,一不的车相撞的车的照片。很像,对吧?” “你的意思是说,他们是同一个人。” “不知道,有这个可能。当初你要求一个帮手的时候,我本来是派椰幽纯来的,可没想到,在快要到金塔马的时候出了车祸,椰幽纯的尸体被我们秘密处理了,当时只留下这样一枚轮胎印。你只要找到罹就可以得到证实了。” 裹子仔细比对着照片。 “我们现在去哪里?” “去见你熟悉的人。” 山羊的说话方式一点也没变,他们从金塔马市一路向西,在路上,裹子把他一年多所经歷的事情都告诉了山羊,山羊听了之后一只沉默着,就算对于身经百战的他而言,这也算的上是奇闻了。经过了大约半天的旅程后,他们到了一个裹子之前从未到过的陌生城市,最终汽车停在了一家医院的门口。 “这是什么地方?”走下汽车的裹子仰视着眼前的建筑物。 “你马上就知道了。” 裹子跟在山羊的身后走进了大楼,他注意到原来这是一家全国知名的骨科医院。大厅中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楼里盘旋着不断向上的螺旋状楼梯,接着他跟着山羊进了一旁的电梯,电梯最终停在了十四层。在穿过了长长的走廊之后,山羊在一间病房前停下了脚步,正当他们准备走进病房的时候,一张熟悉的脸出现在裹子的眼前,她依旧穿着一身蓝色的长裙,眼睛依旧像泉水一样。 “阿嗔,你怎么会在这里?” 毫无准备的阿嗔和突然出现的裹子呆如木鸡地站在原地,两人约好了一样,半天说不出话来。等阿嗔缓过神来的时候,她突然变成了一只惊慌的兔子,目光尽量避开裹子的眼睛,而喜不自胜的裹子就在她转身离去的一刻抓住了她的手,阿嗔却极力挣脱了他。 裹子不知所措地站在门口,同样一脸茫然的还有站在他身边的山羊。 “你还是进去看看吧。” 愣在门口的裹子这才走进了病房,他看到了躺在床上的病人,而这个人居然是一不。一不的一只脚被结实的夹板死死地固定在了床上,脖颈也被固定死了,无法旋转,因此他并没有注意到裹子。 “一不,你还活着。”对于裹子而言,这的确是个莫大的惊喜,这份惊喜甚至不亚于再次见到阿嗔,裹子冲到了一不的面前,“你居然没死,你是什么做的啊?” 当裹子出现在一不的面前的时候,他同样感到震惊。 “头儿,你真的出来了?”两个人相互抓着对方的手,让彼此的体温在那一刻传遍心田。 裹子点点头。 “老师,怎么回事?”裹子转过头去向山羊徵询道。 “情况就是,我自以为最得意的弟子却无法摆平,所以我只好亲自出马了。我知道这里是全国最好的骨科医院,所以就把一不转移到了这里,顺便把他的未婚妻也接来了。” “未婚妻?” “对啊,怎么你们不是很要好的朋友吗,连他的未婚妻也不认识吗?”山羊显然对此一无所知,而裹子则像是被人从后面给了一闷棍,他不知所措地看看阿嗔,而阿嗔的目光告诉他,他们已经形同陌路了。 或许那一天註定是属于裹子的,在那一天发生了太多刻骨铭心的事情,然而那一天是如何度过的,裹子却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第二天,第三天,直到第四天。 长长的走廊,就像裹子的内心一样空空荡荡,而坐在身边的阿嗔早已不是从前他所熟悉的那个爱笑的女孩,三天来他甚至都没见她笑过。 第197页 “一不是我最好的兄弟,谢谢你对他的照顾。” “没什么,他是我的未婚夫,有什么可谢的呢。” “他的腿,医生说下半辈子都离不开拐杖了……” “我知道。” 大约又停顿了片刻,裹子把所有想说的话都咽到了肚子里,还有那条项鍊,那份没有送出去的生日礼物,他再也不必因为弄丢了而懊恼不已了。 “我会经常来看你们的。” 阿嗔点点头。 裹子再次回到病房看着病榻上的一不。 “头儿,对不起。”一不把所有的歉意都写在了他并不迷人的眼睛里。 裹子微笑着吐了吐舌头。 “是我对不起你,好好养病,我等着参加你们的婚礼。” “可是,头儿,你应该……” 裹子用手捂上了一不的嘴,“什么都不要说了,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在离开的时候,裹子又看了一眼阿嗔,仿佛在她的脸上又看到了十年前的微笑,当他再次上车的时候,突然感到一切都是那样的不真实,那样的虚幻,就像做了一个长长的梦。 “老师,现在可以告诉我,你是怎么把我救出来的了吧。” “这很简单,当时留下的详细的现场材料为帮你翻案提供了足够证据。据材料显示,当时你的位置和市长的汽车所在的位置决定了枪不可能是你开的,因为在你的位置上射出的子弹必定会打在汽车玻璃上。而通过弹道分析,我计算出了枪手的位置应该在你身后的大楼里,于是我把绘制好的弹道图提供给了警方,警方很快在那栋大楼里找到了另外一把和你拿着的型号相同的狙击枪,从上面找到了与你不同的指纹。而当天的监控录像也说明了一切。” 裹子点点头。 “现在换你来回答我,我们要去哪里?” “高京市。” “好的。为什么是那里?” 裹子深深吸了一口气,打起精神来,“我想老师应该记得uml-3081这个编号吧,在我进入‘家园’的第一堂课上,你就给我讲了关于这个编号的故事。” “没错,看来你要受益终身了。” “在这个星球上,有许多事情是你们不知道的,今天,我会向你们介绍一下uml-3081。这个奇怪的编号究竟意味着什么,如果今天你们不是坐在这间教室的话,我相信你们永远也不会听别人讲起。说实话,这是个不吉利的数字。 “其实这是一个代号,它代表了一个神秘的地方,而这个地方是你翻遍全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的地图都找不到的地址,也没有哪个地方会叫这样的名字,不过它却是真实存在的。自打从这里发现了神秘物质那天起,我们对它的秘密探测就一天也没有停止过。”说到这里,裹子停下了,他把头转向了山羊。 “我学得像吗?” “哈哈,”山羊一阵大笑,“你居然可以把我当初给你讲的一字不落地复述下来,不过我好像说的是百分之百的地图。” “不,有一张地图标记着它的确切位置,就在这里,”裹子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你肯定罹一定会在那里吗?” “我不是非常肯定,然而所有的证据都指向那里。我查阅了各种资料,在当地的地方志上记载了这样一件事:大约在300多年前,在今天的高京市以北的某个地方曾经有许多人目睹了惊世骇俗的一幕,当时有一个巨大的火球状物体从天而降,伴随着一声巨响,火球坠落在了一片无人居住的山区中,在它落下的时候半边天空都被映红了。这件事过了很多年以后,那个位置就有了uml-3081这样一个编号,所以,我可以肯定地说,300多年前的那次事件应该就是一次飞船坠毁的事件,在那以后,那里也就发现了神秘的宇宙物质。” “这么说,那里应该就是罹的大本营了?” 裹子点点头,“它最近一次进入我的视线是在刁博士遇害之后。当我得知,刁这名曾经多次从宇宙中截获到神秘信号的科学家最后在高京市被暗杀了,而他尚未公布的重要成果也不翼而飞,我就试图把这件事和uml-3081联繫在一起。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截获的应当就是来自罹的家乡的信号,而罹之所以把基地安在飞船遗骸的地方则很有可能是那里方便继续接收到信号,来自火星的信号会习惯性地发送到那里,因此罹必须不断地回到那个地方,而刁博士正是发现了从天外源源不断地传来的讯号而招致了杀身之祸。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如今,罹正在那里兴建一个规模不小的信号塔,可以和他的家乡取得联繫。” “信号塔,这不可能吧,他有那么大的能力吗?” “一开始我并不这么认为,我一直觉得他的目的是飞回火星去,因为他一直在试图建造一艘飞船,所以我一直在关注着位于骑耷朵朵附近的发射场,而骑耷朵朵同样是罹的先民们造访地球时的降落点,那里应该是比较适宜飞船的起飞的。直到栓老头的自杀,才令我恍然大悟,他的计划悄悄改变了,也因此他失去了一直陪伴在他左右的栓老头。建造一艘飞船的确不现实,但要建造一座信号塔,把他的情况发送回火星却非常有可能,而克博士的巨人药水,以及道博士的信号塔的图纸都为罹提供了方便。” 第198页 “你不是说他从道博士那里得到的是飞船的设计图纸吗,怎么又变成了信号塔呢?” “这就要问道博士了。我猜他是被罹骗了,罹真正想要得到的其实是一个信号接收装置的图纸,而道博士是这方面的专家,他假装要那张飞船的图纸,而最终退而求其次得到了信号塔的设计图纸,特别是当罹许诺会把他的图纸从梦想变为现实之后,他就天真地为他保守了秘密而欺骗了我,最终等到的却是从天而降的炸弹。而罹同样欺骗了‘绿岛’,他对于骑耷朵朵岩画上的研究也超出了常人,虽然绘制不出像道博士那样的图纸,但他制作一幅真假难辨的图纸还是可能的,于是凭藉着他绘制的图纸,他从‘绿岛’的手里得到了一切建造信号塔所需的材料,可谓万事俱备了,他最终把地点选择在了uml-3081这个位置,一方面是罹对uml-3081的熟悉以及外界对它的陌生,另一方面也在于火星的信号已经习惯发送到这里,就是说这里早已成为了他的基地。”裹子耐心地分析着。 “可你还是没有回答我,他一个人如何建造一个信号塔?” “我想如果你见到道博士的话,你就不会奇怪了,他为自己建造的实验室丝毫不逊于信号塔的规模。” “那么说他们如今走到一起了?” 裹子摇摇头,“罹掌握了克博士的技术,如果没猜错的话,身弓已经成了他建造信号塔最好的帮手了,一个身形巨大的身弓我想是无所不能的。除此之外,我相信他还有一个惊世骇俗的计划。” 去高京市的路上,裹子把行动计划详细地告诉了山羊,他将这次行动命名为“造访”。 又是一个初春的早晨,不过对于高京这样一个北方城市来说,春天总会姗姗来迟,就像今天,从起床的时候就飘起了雪花,裹子用一身登山装备将全身武装起来,他开始了一个人的“造访”。 清晨5点,裹子从旅馆出发,驱车两小时后到达了汽车所能到达的尽头,接着他徒步进入了山区,一片白茫茫的雪海。按照gps的显示向大山深处进发,他越过了高山,不断向纵深伸入,雪也越下越大,裹子不断地看着表,12:00,13:00……16:00,当运动手錶显示17:17的时候,海拔显示3500米,而与此同时gps上显示的坐标同uml-3081的位置大致契合,就是在经过了整整一天的跋涉后,裹子终于来到了这一区域,尽管已经有了充分准备,裹子还是被眼前的壮丽场景惊呆了。 一座高耸入云的塔架拔地而起,像一柄直插大地深处的胜利之剑一样,而在它的身后是一处可以称的上豪宅的建筑物,虽然不高但平铺在雪地中,在皑皑白雪的映衬下仿佛童话故事里的建筑,而这里也的确是个好地方,四面环山,中间却是一片开阔地,很难想像,当年的罹是如何在紧急状况下把飞船迫降在这种地方的。 幽幽的出现则为这样一个童话故事增添了不少色彩,他从屋子里走出来,看着漫天飞舞的雪花,穿得像是被充满了气的热气球,仿佛只要一阵风就会随之吹散到天外去,在裹子看到他的时候,幽幽也看到了他,他径直走了过来,直到他完全处于裹子的阴影之下,他扬起了脖子。 “我好像见过你。” 裹子点点头。 “你叫什么名字?” “亚亦奴。” 当幽幽说出自己的名字的时候,裹子会意地笑了,他看看手錶,17:27。 “走吧,我爸爸在等着你呢。” 就这样裹子跟着已经叫做亚亦奴的男孩朝童话一般的小屋走去,走到门口的时候,裹子拍了拍身上落满的雪花。 裹子沿着走廊朝屋子的深处走去,走廊的墙壁上挂着不同的人的照片,他们的打扮显示出他们生活的不同的年代,从中裹子找到了查特,昂狄,罹,还有一个穿着一袭黑衣,身后背着剑,像一个剑客,而裹子就像是穿行在时空隧道中一样,当他走到走廊的尽头的时候,罹正等在那里。 “欢迎你,老朋友。”在罹的身边,还有一个裹子并不熟悉的小男孩,大概就是呦呦。 “是啊,没没想到我们会在这里见面。” 裹子坐在了罹的对面,他终于不戴那顶棒球帽了,长长的头髮半遮着脸,裹子也一样,他们大概都有一年多没有剪头髮了。 罹突然鼓起掌来,裹子则又看了看表,17:45。 “你终于还是来了。” 哟哟为裹子端上了一杯茶,茶水在这样的天气里,似乎是最能温暖人心的,不过裹子并没有喝。 “说说你的计划吧,似乎没必要向我隐瞒了吧。” 罹的脸上露出了微笑,“你大概还不了解克鲁伦的伟大发明吧,那项伟大大发明将帮助我征服世界。” “你是指哪一项,巨人药水还是对人脑的控制。” “当然是后者,在我知道那个计划之前,我一直在寻求离开这座星球的方法,但当我得知我可以和其他人的大脑连接在一起并最终控制对方的时候我就改变了初衷,如果我可以控制这个世界上最有权力的领导人并发动一场前所未有的战争你认为会怎么样?” “这就是你的计划?” 罹点点头,“而我将把计划通过你看到的那个发射架发回我的星球,你听过木马屠城的故事吧,到时候整个地球就是特洛伊城。” 第199页 “了不起的计划。不过还有一个问题,难道你不怕被人发现吗,毕竟在300多年前你就已经制造了轰动效应,这个地方在很多秘密研究机构中都有标记。” “说的好。我想你应该知道,越是危险的地方就越安全,知道这里的人早已把能够挖掘的东西全部挖掘走了,对于世人而言,这里将渐渐被淡忘,他们不会再来的。” “那么你在这里收发信号的事情呢,你认为不会有人知道吗?” “呵呵,你以为地球上还会有几个刁博士几个道博士,现在他们都长眠地下了,你觉得还会有谁能破译我的信号吗?即便真的还有人来,你觉得我会让他们活着回去吗?” 裹子点点头,“看来你把他们都送回了老家,你就不怕我也送你回去吗?” 罹微笑着摇摇头。 “你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吗?”提问的换作了罹。 “可以。” “为什么要朝我身上喷那种药水?” “你指的是当你还是昂狄的时候那次吧。” 罹点点头。 “当时我无法解释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因此我试图用一种药物使你镇定下来,说白了,我把那当成了一种精神错乱所致的现象。” “呵呵,很有趣啊,那么你现在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当然,循珈先生。” 正像裹子所预料的那样,罹表现的很惊讶,“连这个你都知道了,你比我想像中的还要聪明。” 裹子再次看了看表,“那要感谢你身边的机器人朋友。” 哟哟并没有领会裹子的意思,他瞪大了一对可爱的眼睛,而罹则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他,半天才缓过神来。 “不过我还是有些不明白。” “说吧,我会把一切都告诉你的。” “如果查特,昂狄和罹他们都是尸体的话,你又是怎么找到他们的,在他们死后不久就寄生在他们身上的呢?” “呵呵,那要看我需要什么样的人了。比如查特,我当时需要一个骑耷朵朵当地人,而他是个年轻的癌症病患者,我想后来你们应该查出他是患有晚期癌症的,对吧?” 裹子点点头。 “我专门到医院去锁定了他作为我的下一个母体,果然,没过多久他就跳楼自杀了,其实他是在我劝说下才那么做的。 “至于昂狄,他则是死于暴雨天湿滑的路面,在我成为昂狄之后,才发现原来他妻子有着和我相同的目标,就是图纸,只是她并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后来,在她的安排下我就失踪了,为了那张图纸,我们合作得很愉快,不过在盗窃图纸的过程中,我还是被抓住了。之后的昂狄便在‘绿岛’的安排下从地球上消失了,因此你们一直都没能查出昂狄的真实身份。 “至于罹的死,我想你都知道了,在他死后不久,姝安就帮我把他挖出来了。” “由于是死人,所以我们无法查到他们的准确身份,所以每次你都是那样的神秘。” “没错,这样即便被你抓到了也无济于事,因为姝安会帮我找到新的母体,而呆在监狱中只会帮我把做过的事一笔勾销,当我开始新生的时候,谁都不会怀疑到我的身上。” “也就是说,每当你被抓起来之后,姝安就会从你的身上把寄生体取走,这样你就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了监狱,而我还在审讯着走向穷途末路的被你抛弃的旧母体,对吗?” “正像你所说的,有时我还会主动投案,把没有用的母体主动投入监狱。” “如果真如你所说,为什么我的仪器一直没有检测出罹的异常?” “呵呵,显然我做了手脚,难道你忘记了吗,在抓到拿师之后,你曾经昏迷了一整夜。”罹说话时的一脸轻松倒是像极了狱中的昂狄。 “看来那一夜我错过了太多。”裹子的思绪被带到了拿师的身上,“不过你没有料到拿师尽管没有说出你的前世今生,却说出了昂狄的状况,你也没料到,居然会被瑰玛认出来,对吗?” “呵呵,”罹笑了,他的神态的确与猫有几分相似,只是猫是不会笑的,“是啊,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在我的预料之中,比如拿师,他的确是个怪物,他是怎么从死人那里得到信息的,的确值得研究一番。” “看来你真的是个神出鬼没的傢伙。” “你也没有让我失望,不过你打算做什么呢,我已经是箭在弦上了,你觉得你可以阻止我吗?” 裹子点点头。 “怎么做?” “杀了你。” “呵呵,”罹笑了。 “你的笑有些勉强。” “是吗,亚亦奴,到爸爸这里来。”幽幽听话地蹦跳着跑到了罹身边。 “看来你真的很想念你的儿子啊。” “对,不过我都没来的及和他相处多长时间,这或许是我的一个遗憾,不过很快,我征服了世界就会有更多的亚亦奴了。” “为什么他会死?” “呵呵,这也正是我想说的。其实你和亚亦奴一样。” 第200页 “什么?” “如果不是这个原因的话,你认为我会让你活到今天?”罹把幽幽从自己的怀抱中放下。“跟我来。” 罹把裹子带到了走廊中,停留在了那张剑客的照片前。 “我想你认识他吧,他就是你的祖先,也就是我。” “你说什么!” “别惊慌,我的孩子,难道你已经忘了那个故事了吗,你爸爸经常给你讲的故事,柯冉与舍焱。” “没错。那个重生的舍焱,杀不死的舍焱,我又怎么会忘记,可是爸爸说过,我的祖先是柯冉。”裹子看着照片中的人说。 “没错,他就是你的祖先,我的第一个新母体,柯冉。” “你说什么,重生的不是舍焱吗?” “哈哈,”罹一阵大笑,“我的孩子,你都听到了什么鬼故事,你不想知道事情的真相吗?” 裹子一脸疑惑地看着罹。当两个人重新坐在沙发上的时候,裹子终于端起了茶杯,这时的温度刚好,而窗外的雪有所减小,不过雪花还在不停地落下来。 “你听到了一个与事实截然相反的故事,让我来告诉你事情的真相。那是发生在很多很多年以前的事了… 那是一个飞雪的早晨,就像今天,雪下个不停。 最快的刀与最锋芒的剑。他们的争斗无人旁观,见证的只有天地与飞雪。两个人已做了约定,假使一个人倒下了,另一个将把消息传递给对方的亲人。那一刻,柯冉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团火焰,火焰之中是一个红衣女子。只是一闪念,他很快恢復了平静,双眸中露出寒光。 “你果然守信,未带一兵一卒。”柯冉把剑扛在肩上,被风带起的头髮遮住了眼睛。 “你也一样,只身前来,我又岂能失约。亮剑吧。” 语音未落,不知从何处闪出一道白光,霎时已刺了过来。千钧一髮之际,无数刀影闪出一道庞大的屏障,将舍焱保护起来…… 打斗一直持续到黄昏,就像缓缓飘下的雪花一样没有停下来的意思。雪愈下愈大,柯冉的视线模煳了。此时,柯冉突然弯下腰身,双手伏地,将剑藏在雪堆里,舍焱一时看不出他想要干什么,便用剑护住心门,静观其变。勐然间,一道寒光噼来,雪雾之中完全不似人形,只见柯冉双手在前,两条腿舒展地向身后踢直,向前形成一个巨大的冲击力,仿佛是横空里飞出的豹一般,勐地扑向猎物。舍焱急忙侧身,这一扑,扑了个空。接着又是四肢并用的几次空中跃起,似乎是柯冉的看家本领,舍焱只有招架之功了。然而即便如此,柯冉也战之不下。后来姝安才知道,这是柯冉的独门绝技,饿虎出笼,也就在那一刻,姝安看中了柯冉,因为他的招式让他产生了一种他乡遇故人的错觉。这一招原本从来没人躲得过,不过舍焱做到了,他的武功当真胜过柯冉一筹。此招过后,柯冉便再没有制胜之法了,舍焱的刀却越来越快,终于,柯冉倒在了他的屠刀下。 此战,没有胜利者,舍焱流下了泪水,他的心里只有红绸一人,却怎么也想不通她会背叛他。 “好…好刀法,”柯冉已经无力抵抗,“果然是无人能出其右的第一刀客,我死而无憾了。只是这里有封信,拜託你交给我的母亲,请务必交在她的手里。” “就没有要对红绸说得吗?” 柯冉笑了,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团火焰,这是他活下去的唯一动力,“要是我能和她永远在一起,该多好啊。”他还在憧憬着,似乎胜过了伤口的剧痛。 舍焱仅仅攥着拳头,“你真无耻,我待你如兄弟一般,你却勾引我的妻子。” “呵呵,你投靠朝廷,家里的娇妻都被你冷落了。我只不过给她一些温暖而已,在他需要我的时候,关心她,爱护…” “住口!”舍焱早已怒不可遏了,他一刀了结了柯冉,热血从他的脖颈流出,融化了周围一片雪。 这一切都被姝安看见了,哦对了,你大概只知道我的本名而不知道栓老头的本名吧,其实他叫姝安,同时也被红绸远远的望见了,她吓出一身冷汗,从此,她把自己藏进了骆城红楼,天真地认为再也不会被舍焱找到,事实却并非如此,的确,舍焱此生都没有见过她,那是因为他再也不想见到她了。 而当时,我们的飞船在这一片区域坠毁了,好在飞船没有爆炸,姝安得以逃生,也因此他的脖子上留下了一道长长的疤痕,而我则没有那么幸运,我死了,好在我是个寄生人,所以,姝安就在周围寻找可以成为母体的人。 虽然舍焱恨透了这个夺妻的小人,但还是念及朋友之谊,为他留下了全尸,并亲手把他葬了,埋在了关外。也正是因为他留下了柯冉的全尸,才成就了我的第一次重生。 当晚,姝安就把柯冉从地下挖了出来,同时把我的寄生体注射到他的血液中。于是,我在他的体内生长,发芽,像寄生虫一样不断壮大自己,并且成功占领了他的大脑,使他的心脏再次有力的跳动起来,十五天后,我成功的寄生在了地球人的体内,我重生了。 当时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如何去主宰更多的人,我想起了舍焱,于是,我决定杀了他。然而毕竟他的武功更胜一筹,他也是我迄今为止遇见过的最厉害的角色,我失败了,拥有地球和火星两种基因的我居然失败了。我想到了另一条路,也许尸体的活力永远也比不上鲜活的生命,于是我找到了红绸,利用他来完成我终极试验,与她一夜欢愉后他果然有了身孕,那就是你的祖先。 第201页 出生的孩子并没有让我失望,体格健壮,过目不忘,我想我是找到了接班人,然而就在他婚后不久他便突然发病离开了世界。当时我不知道怎么回事,于是只能寄希望于其他办法,但我的目标没有改变,就是杀了舍焱,因为那样我就可以扬名立万了。 之后的故事你也知道,那就是我培养了一个名叫丫头的杀手,完成了最终的刺马。 于是我取代了舍焱的地位,我知道我的行为并不那么光明正大,不过红绸却不这么认为,他把我的事情进行了一番美化,讲给了她的小孙子,而她并没有意识到,我的后代会有这么强的记忆力,于是,故事被一代代传下来,传到了你的耳朵里。 “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当然不是,我的孩子,难道你不对自己感到惊奇吗,惊人的弹跳力,过目不忘的记忆力,接近完美的肌肉纤维,在夜晚也同样看得清楚的视力。我想你对猫并不了解,但你不会不知道自己尝不出甜味吧,而猫是品尝不出甜味的,还有,你认为一个普通人就可以在沙漠中追到我吗,你的惊人耐力,到了晚上常常失眠,这些难道你都不明白吗。你有来自我身上的基因,一种类似猫的基因,也正是这些基因造就了你完美的身体。 “不过所谓有得就有失,由于在我们的血液中含有一种特殊的成分,起初它就隐藏在血液中,没有任何表徵。不过,这种成分会自发地凝结,而在地球人的血液中缺乏可以分解这种物质的酶,这就像是一颗定时炸弹,有一天它们会突然爆发,在这之前或许会有一系列的先兆,比如无端的头痛什么的,最终行成全身性的血液栓塞,这也就是我必须不断寻找新母体的原因。亚亦奴是我的孩子,他就是死于这种疾病。我想你该不会忘记你父亲也是死于这种疾病吧?” 裹子真切地感受到了什么叫当头棒喝,罹所说的几乎全部在他的身上得到了应验,比如无端的头痛。 “你的意思是说,有一天我也会像我爸爸那样,全身血管栓塞而死?” 罹点点头。 “绝不可能。” “让我如何使你相信呢?这样吧,让我讲一个你没有听过的故事,就是我和丫头设计害死舍焱的故事。那应该算是我和姝安的第一次通力合作,” 我想你不止一次听到过关于舍焱如何好色的传闻,其实好色的并不是舍焱,而是我。不过柯冉的俊朗外表的确给了我很多方便,比如丫头,其实故事根本没有那样的复杂,我教会了她柯冉的功夫,而目标只有一个就是杀了舍焱,她被我塑造成了一个杀人机器。 我还清楚地记得那天的情景,其实你的好记性也得益于我。 那是中秋节的夜晚,居家团圆的日子,也是丫头打入到舍焱身边整整一年的日子。一年前的中秋节,丫头在舍焱府邸不远处举起了卖身葬夫的牌子,而姝安则扮作了那具尸体。当时的姝安还很年轻,他身上有着明显的烧伤痕迹,由此很容易就产生了一个能够以假乱真的谎言,家中起火,房屋被烧毁,丈夫被烧死。其实舍焱是个心肠很软的人,他理所当然地被这样一起家破人亡的惨剧打动了,于是他把丫头带回了家。丫头虽然是我百里挑一选出来的姑娘,无奈舍焱始终无动于衷,我猜是他被红绸伤得太重了,所以我的计划一拖就是一年。 这一年的八月十五,舍焱从老家把母亲接了过来,他们大概有三年没有在一起过中秋了,而活过来的姝安则扮作了马车夫,带着哟哟,那时的哟哟和现在没什么两样。舍焱的确是个孝子,他大开城门把母亲连同赶车的姝安和哟哟迎了进来,也把死神迎了进来。 晚上,舍焱为他的老母亲在院中大摆了一桌宴席,他的母亲也是他唯一的亲人,一边吃一边观赏着天空中的月亮,其乐融融。在我的受益下,丫头不停地为他斟酒,也许一切都是往事惹的祸,那些往事不知是令他太过高兴还是太过伤心,总之他越喝越多,很快就醉得不省人事了。就在他昏昏沉沉唿唤着红绸的名字的时候,我出现在了他的面前,一直在后院歇脚的马车夫姝安把我放了进来。 “既然你这么痛苦,倒不如让我为你解除痛苦。” 我的出现显然刺激了舍焱,他打了一个机灵,酒醒了一大半。 “你这个妖人,这次一定要送你归西!”他拔出了手中的刀,不管喝得多醉,他的刀却从不离身。 我不得不承认,见到他我就有些发憷,好在这次有丫头做我的帮手。 我的剑直接刺向了他的母亲,而舍焱的母亲当时就吓傻了,好在舍焱跳过来护在她的身前,用刀挡住了我的这一剑,好快的速度,我居然什么都没看清,接着又是几剑刺了过去,没想到他竟然都接住了。就在我有些慌张的时候,丫头从背后刺死了他的母亲,这一刺,也彻底葬送了舍焱,他也慌神了,大叫着母亲,试图扶起倒在血泊中的母亲,大概也就在那一刻,酒精也开始起作用了,他不再无懈可击,我一剑刺穿了他的背心。 我至今都无法忘记舍焱临死前的眼神,是悲愤,是不甘,是疑惑,他永远也想不明白为什么红绸会背叛他,丫头也会背叛他,当然,最最疑惑的就是为什么我没有死。不过即便是我亲手杀死了舍焱,他也是我遇见过的最厉害的角色,当然这仅表现在他的功夫上。后来我继承了他的庄园,把红绸接了过来,和丫头我们三个生活得很愉快。 第202页 我不得不承认,我一直忽略了姝安的感受,他就那样孤独地怀念着他远在天边的亲人,而我则过着三妻四妾的生活,直到柯冉病发死去。不过我却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要不是那个落后的时代没有我需要的任何东西的话,或许你今天看到的这一切早在数百年前我就实现了。 “就是说,姝安已经300多岁了?” 罹点点头,“他不愿意继续成就我们的梦想,因为他感到大限将至了,这也是个不大不小的遗憾吧,他再也无法看到我们的理想实现的一天了。” “没什么可遗憾的,因为你也看不到了。” “是吗,难道你还不明白吗,你是我的后代,所以我让你活到了现在,你应该站在我这一边。” 裹子摇摇头,“就是说你的那个关于解剖课的故事讲得都是事实,对吗?” 罹点点头,“在我们的星球上,弱肉强食,所以我们必须寻求一条出路,而现在正是我们入主这颗美丽星球的最好时机,加入吧,我的孩子。”罹向裹子伸出了双手。 “我还有最后一个疑问,既然我是你的后代,为什么从一开始,我手里的仪器就监测不到我自己,而只有你?” “呵呵,我的孩子,我遗传给你的基因只占了一小部分,所以你的能量还不够,这也是我奉劝你不要和我作对的原因。” 裹子点点头,他再次看了看表,18:50,“不请我参观一下你的杰作吗?” “当然可以,我的孩子。” 裹子跟在罹的身后走出了屋子,雪花还在飘,就在他们走向宏伟的信号塔的时候,罹却停下了脚步,“我请你见一个人。”罹对着身边的哟哟一通耳语,过了一会,大山的背后出现了一个壮观的风景,在夕阳西下的映衬下就像从天而降的天神,他的出现几乎将所有的人和房子都挡在了阴影下,他唿出的气就像是蒸汽火车喷出的汽。 “你觉得有谁会对他造成伤害吗?” 裹子摇摇头,他看了看手錶,19:00。 就在这时,空中同时出现了两架巨型直升机,它们唿啸着飞抵信号塔的上空,然而最醒目的却是吊在它们下面的巨型箱子,飞机缓缓落下,当箱子快要接触到地面的时候,两架飞机同时放开了绳索,巨大的箱子轰然落下,接着箱子四面都倒下了,另一个庞然大物出现在大伙儿的面前,而他,正看着面前和自己相差无几的巨人,脸上的嘴大咧着,他唿出的气也有同样的效果,而他的一双夸张的大手则更加醒目。 “我已经很久没坐过飞机了,谢谢你,裹子,我以为这辈子都不会有机会坐飞机了。” 当道博士降落在众人面前的时候,罹的表情已经无法用简单的惊讶来形容了,而同样的表情也出现在身弓的脸上。 “怎么回事,我不是已经炸死你了吗?”罹第一次有了挫败感,“这不可能。” “我和你一样觉得不可思议,不可思议我居然相信了你的话。还有可怜的克鲁伦,要是他能和我一样走运就好了。” 道博士眼前突然一亮,他晃动着巨大的身躯,径直走向了信号塔,“哈哈,我的成果,不错吧,裹子。”他就像是见到了自己久别的孩子,对眼前的信号塔可谓爱不释手。 “故事该结束了,”此时的天已经完全暗了下来,好在信号塔的周围都安装着照明设施,照明灯自动打开,裹子仰望着身弓,“你认为有什么必要继续为罹工作吗,他欺骗了你,难道你还不明白吗,看看你现在的样子,到我这边来吧。” 身弓似乎被裹子的话说动了,他的表情有些奇怪,既像是沮丧,又像是得意,最终他向罹一样大笑起来,“我想你一直没能见识到克博士的人脑控制技术的最终成果吧,现在就让你见识一下。”身弓说话的语气居然和罹没有两样。 “你说什么?” 道博士此刻也把注意里转向了这个和自己身高相仿的大傢伙,“克鲁伦的试验成功了。” 就在大家惊嘆于眼前这个被罹所操控的大傢伙的时候,其中的一架直升机又飞回来了, 它正在试图迫降,而显然周围只有这一片空地,当它缓缓降落的时候,身弓的视线一直集中在这架飞机上。 “不,老师,快开回去!”裹子一边大声喊着,一边挥舞着双手,然而已经太迟了,完全被罹所掌控的身弓挥起一拳,拳头像飞弹一般砸在了机身上,在机身上出现了一个明显的大洞,它立即像被苍蝇拍打中的苍蝇一般迅速落了下去,裹子只能眼巴巴地目送着飞机的坠毁。然而就在飞机即将重重地砸向地面的时候,道博士沖了上去,见到他,机上的两名飞行员不顾一切地跳了出来,他们不偏不倚地落在了道博士巨大的手心里。裹子松了一口气。 “你的个头不小,不过似乎没有我这样一双大手啊。” “是吗?” 两个庞然大物相互对视着,摆出一副磨刀霍霍的样子,道博士把手里的两个人放到了地上。 裹子则把目光转向了罹,“你不会是想和道博士较量一下吧,这可是我们两之间的事情。 罹摇摇头,他从口袋里取出了香菸,“这次要慢慢品味。”说着他点着了烟。 第203页 正像罹所说的那样,身弓不顾一切地沖向了道博士,道博士像橄榄球运动员一般伸出了一双大得惊人的手,“轰”地一声,仿佛是地震了一般,道博士轰然倒下,身弓像一座小山一样压在了道博士的身上,他死死地掐住了道博士的喉咙。 “老师。”两名从飞机上死里逃生的人绕过两个巨人跑到了裹子的身旁。“我不是说了,把道博士放下就离开吗?” 山羊摇摇头,“或许我可以帮得上忙,再说,我可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场面啊。”话音未落,大地再次剧烈震颤,道博士居然翻过了身,将身弓压在了身下,由于他的手比身弓大得多,蕴藏在手上的力气也大得多,他将整个手掌都压在了身弓的脸上,他几乎要窒息了。 对于罕见的巨人搏斗的壮观场景裹子却没有太大兴趣,他将目光投向了罹,同时从背后抽出一把明晃晃的软刀,罹也看到了他。 “为什么,为什么你还是要反对我,别忘了你的身上可是流着我的血。” “为了死去的瑰玛,为了残疾的一不,为了死去的椰幽纯,也为了我自己。” “你还真是冥顽不灵啊!” 裹子一只手攥紧了还没有捂热的软刀,另一只手则始终放在口袋里,他慢慢朝罹走去。 当罹把燃尽的菸头像弹玻璃球一样弹到空中之后,他紧了紧上衣,把领子竖了起来,“天气有点冷。”他这才抬起了头,而裹子已经到了他的跟前,“你以为现在是冷兵器时代吗,还拿着一把刀,真是有点像从前啊,没错,这雪也像。”罹有种时空错乱的感觉,仿佛又回到了几百年前的那场决战,只是换了对手。“你真的要与我为敌吗?” “少废话,除非你马上收手。” “是吗,不过需要告诉你的是现在已经不是冷兵器时代了,”罹话音未落,站在他身后的哟哟突然冒了出来,他扣动了手枪的扳机,也就在同一时刻,裹子一直放在口袋里的左手也掏了出来,原来他的左手一直握着一把枪,子弹飞速地射出,目标却不是哟哟。 两声几乎是同时发出的枪响过后,罹和裹子都倒下了,一颗子弹从罹的眉心穿了过去,而哟哟的子弹也不偏不倚地射中了裹子的心脏,也就在同一时刻,身弓像泄了气的气球一样突然没了力气,他的眼里一片茫然。 山羊沖了上来,他扶起了裹子,“你怎么样?” 裹子缓缓地睁开了眼睛,“我没事,我穿了防弹衣。千万不要让哟哟跑了。” 当山羊再次试图寻找哟哟的时候,他已经不见了。此刻,巨人之间的较量也停止了,道博士也跑了过来。 就在罹倒下的一刻,哟哟放弃了罹的尸体,使出了全部力量朝大山深处跑去,他留下了长长的脚印,像一条延伸到山中的小路一样。 “道博士,你能看到哟哟吗?” 道博士朝远处看去,那里一片漆黑,“我什么都看不到,真应该戴上眼镜。” 缓过神儿来的裹子从地上爬了起来,“身弓,我需要你的帮助,你现在还好吧。” “对,好极了,我又变回了自己,没有比这更好的感觉了。”他轻轻地揉着自己的太阳穴。 “带我去追那个小傢伙,不能让他跑了。” 身弓点点头,他弯下腰,将裹子放到了肩膀上,肩上驮着裹子的身弓朝大山深处跑去,裹子则死死地抓住了身弓的衣领。由于这里四面环山,哟哟很快就跑进山林中了,而站在身弓的身上可以看得更远。 “你还能看见吗,这里可是漆黑一片啊。” “我可以。” 裹子的眼睛像雷达一般在树林中搜索着。 “快出来吧,哟哟,你忘记了吗,你真正的主人姝安早就死了,你没必要为了一个陌生的罹而躲躲藏藏吧,只要你肯出来,我答应你,今后你可以成为自己的主人,当一个真正的人,这样好吗?” 裹子不停地朝树林中喊着话,他的眼睛也不停地观察着里面的风吹草动,终于,哟哟从树林中探出了小脑袋。 “你说的是真的?” 裹子拍了拍身弓的肩膀,身弓弯下腰,裹子从他的身上跳了下来。 “我说的都是真的。” “我真的可以成为自己的主宰?” 裹子点点头,站在他面前的哟哟瞪大了眼睛,目光中的天真无邪像极了一个真正的男孩,裹子伸出了手,缓缓向他靠近,“来吧,哟哟,你可以成为一个可爱的男孩,再也不会有人对你指手画脚了。”在那一刻,连裹子都把哟哟当成了一个男孩。 然而就在哟哟把左手放在裹子伸过来的左手的同时,另一只手也同时伸了过来,所不同的是那只手上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匕首瞬间就刺穿了裹子的腹部,毫无防备的裹子这一次还来不急反应就倒了下去,好在哟哟的左手已经被裹子死死抓住。 “放手!”哟哟大叫一声,将匕首砍向裹子的手,裹子只好松开了手。 哟哟没命地朝着树林深处跑去,他俯下身,又变成了一只猫。就在哟哟即将提速的时候,一只巨大的脚从天而降,这一脚刚好踩在了他的身上,没有惨叫声。虽然身弓只能隐约看到一个小点,不过还是冲着小点踩了下去,就像是踩到了一只蟑螂,当他的脚离开的时候,哟哟已经支离破碎了,裹子终于闭上了眼睛。 第204页 三十七 尾声 当裹子睁开眼睛的时候,一切都像是做了一场梦,他发现自己正躺在舒服的病床上,他四处看了看,才发现病房里只有他一个人,顿时产生了一份怅然若失的感觉。 就在这时,门开了,他见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山羊,而他的身边则带着幽幽。 “我得走了。” “你要把他也带走?”裹子指的显然就是幽幽。 “对。” “我们是怎么回来的?” “记得来时的直升机吧,我们是乘坐另外一架回来的。” 裹子点点头。 “道博士和身弓呢?” “他们当然是留在那个地方了,对了,这里有一段道博士留给你的视频。” 山羊把手机递给了裹子,裹子打开了其中的一段视频。 “哈哈,裹子你现在还好吧。我现在可以不必一个人生活了,没想到会在三十多年后找到一个同类,看看我身后是什么?”道博士把镜头对准了他身后的一片空地,那座信号塔已经不见了,而身弓正在利用拆下的材料搭建新的建筑。 “不管怎么说这座塔都是按照我的设计建造的,还真是有些捨不得,不过为了我们的新家,只好把它拆了。就说到这里吧,我想你不会忘记赶来看我吧。” “还有我。”身弓也把大脑袋挤了进来。 看完了视频,裹子把电话还给了山羊。 “不,他是你的了,和从前一样的号码。” 裹子微笑着收起了这部和从前看上去没什么两样的新电话。 “老师,他们生活在那里安全吗?” 山羊点点头,“我想再也不会有人光顾那个地方了,我修改uml-3081这个编号所代表的位置,把他从陆地移到了北冰洋。” “真的吗,老师。” 两个人一起大笑起来,只有幽幽蒙在鼓里,瞪大了眼睛,像在看一部后现代主义的话剧。 “我得走了,我已经记不清这是你第几次死里逃生了,不过你需要时间来恢復。” 山羊领着幽幽离开了病房,临走的时候,幽幽不停地回头看着裹子,裹子则不断地沖他招着手。 “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你会知道的。”山羊的脸上再次出现了带着些许诡异的笑容,他用余光瞟了一眼躺在病床上的裹子。 幽幽和山羊的对话也让裹子想起了昂力,或许将来他可以超过自己。 几个月后,裹子出院了。在医院里,罹的话得到了证实,在他的血液中发现了那种特殊物质,而之前的检查却从未查出过,他知道这意味着他随时都有可能发病,像亚亦奴,像他的爸爸一样,裹子知道依靠常规方式是无法治癒的,于是他想到了步克大师,不知道他会不会有什么办法。 在去寻找步克大师之前,裹子决定去探望一下瑰玛,在她离开这个世界之后,裹子还从未探望过她,而他也很久没有见过阿嗔和一不了,或许他们已经结婚了。 当裹子一步一步接近瑰玛的时候,他们之间的事情就像走马灯一样在脑海中来回穿梭,直到真正见到她的坟冢的时候,他才知道什么叫瞠目结舌。令裹子目瞪口呆的倒不是瑰玛的长眠之地,而是葬在她身边与她同时下葬的人,墓碑上清晰地刻着墓主人的名字,一不,裹子突然意识到自己或许犯下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来不及和瑰玛多说一句话,他冲出了陵园。 裹子的脑子里一片混乱,他思考着如何才能查到那起交通事故的情况,他驾驶着汽车,不知该往哪里开,突然,裹子感到脑袋一阵疼痛,就像是在监狱中见到昂狄时一样,似乎有千万只蚂蚁在同时撕咬着他的头,他努力克制着自己,拼命地晃了晃脑袋,疼痛才稍稍有所缓解。 就在这时,电话铃响了,裹子取出了手机,一个熟悉的电话号码,是一不的电话。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