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神婆有个约会》 第1节 书名:我和神婆有个约会 作者:季桃初 晋江vip 2019-03-13完结 总书评数:1479 当前被收藏数:1471 文章积分:43,517,172 文案: 毛不思身边有三样东西: 跟着她灭鬼除妖的降魔杖, 脾气暴躁爱吃零嘴的秃毛凤凰, 以及一个只会赚钱买买买的无用男人。 小神婆:我的梦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总有一天他会带着汤包小龙虾火锅麻辣烫,骑着僵尸来娶我! 富二代:洗洗睡吧。 【撞鬼体质富二代 x 降妖除魔小神婆】 内容标签:灵异神怪 恐怖 欢喜冤家 穿越时空 主角:毛不思,马明义 ┃ 配角:顾采薇,林寥,汪声荃 ┃ 其它: ☆、长安酒店 毛不思接到清理的活,是在一个烈日炎炎的午后,她正抱着大盒的冰淇淋追剧,就接到了马明丽的电话。 “长安酒店七楼。”马明丽的声音还是那么硬邦邦,“一口价八万。” “你也太抠了。”毛不思叼着勺子,屋内冷气散发出醉人的凉爽,她看了眼马明丽发过来的图,“这脏的,简直可以称之为大扫除。” “如果不是因为我在日本,八万块也不给你赚。”马明丽又传了张照片给她,照片里的男人高鼻薄唇,很是好看。 “这是什么?”冰淇淋融化在口中,毛不思盘着腿坐在沙放上,“我只清扫,不杀-人。” “呸。”马明丽的情绪难得有了起伏,“这是我弟弟。” 接着短信铃声响起,就见一连串数字出现在信息栏,毛不思看了眼便记了个清楚,“行了,我到时候联系他。” “你别吓到他。”马明丽多少有些担心,若非她在日本被脏东西缠住实在走不开,这次她说什么也要自个去,敢在他们老马家的地盘上放肆,简直吃了熊心豹子胆。 “啧啧,就算你们马家吃饭的手艺传女不传男,他也不至于胆子那么小。”没等马明丽开口,毛不思又幽幽补充道,“我这么忙,懒得去吓他。” 电话被挂断,毛不思拿勺子戳了几下冰淇淋,对着腻人的甜忽然没了兴趣,翻身趿着拖鞋把吃了一半的东西又丢回了冰箱。 巴掌大小的降魔杖被塞在背包里,毛不思摸了摸脖子上的玉葫芦,想想又多塞了打符咒在背包里面,才再度瘫倒在沙发上,随意翻着手机信息,下午三点,时间还早的很,她嘴里哼着不知名的古怪曲调,闭上眼睛,打算先休息会。 今晚怕是要通宵,毛不思阖着眼,心中感叹:这年头,钱真不好赚。 长安酒店是港城最大的一家酒店,里面富豪贵人们来来往往,当毛不思衣着朴素地打车出现在酒店门口时,出租车司机还再三确定地点有无错误。 “奢侈。”毛不思看着高入云霄的辉煌酒店,扯扯背包,伸手把马尾盘成丸子头,想着呆会做事也方便。 “毛小姐?”旁边一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推推眼镜,又看了眼手机里的照片,等确定是毛不思之后,忙快步向前,他伸出手,温和道,“我姓王,是长安酒店的经理。” “马小姐让我来的。”毛不思伸手机械性的握着晃了两下,顺便把出租车的小票塞到了王经理手中,示意他报销,等对方顿悟后,才扭头迈着步子往酒店里走去,“七楼人都走干净了?” “干净了,连只苍蝇都不剩。”王经理阔步跟在她身后,按下电梯上行键,“毛小姐需要我们帮忙吗?” “不用了。”又不是打群架,人多能壮势,现在这种情况,多一个人,就是多一个拖后腿的,“准备好支票就成,我当场结收。” “没问题,只要您能帮忙把脏东西赶出去,这点钱算什么。”王经理絮絮叨叨,眼睛却一直不停的瞧着楼层的数字。 “你害怕?”毛不思扭头眯着眼,见他额头上不停的冒汗,从兜里掏出一袋手帕纸丢给他,“擦擦吧,一会我自己进去就成。” “多谢毛小姐。”王经理手指头不停的颤抖,撕了几次,才把包装纸撕开。 “别客气,收费的。”毛不思点点他手里的纸巾,“一袋二十块,完工后一起结账。” 正如她老爹毛方林所言,毛不思生来就是个做奸商的材料。 叮咚—— 电梯停在七楼,按钮上的红灯灭掉,电梯门打开,王经理方抬头,就被吓得一个哆嗦,跌倒在地上,“这是什么。” 正对着他们的是堵厚厚的灰色水泥墙。 王经理往后挪动着身躯靠在电梯壁上,整张后背都是冷汗。 “障眼法。”毛不思把背包翻扣到胸前,从里面摸出张明黄色的符咒,反手拍在墙壁上,顿时坚硬的墙壁化成一道白烟消失在眼前。 王经理抖着手臂抹了把额头,就见一枚折成三角状的黄色纸张丢在他怀里,上面还印着些奇怪的红线,好似扭曲的蚯蚓。 “这是?” “护身符,效果贼好。”毛不思踏出电梯,手肘还抵在门框上,她个子不高,伸出手掌在王经理面前晃了下,“五百,要么?” “要,要,要。”王经理握着符,心里多少获得了点安慰,他点头如捣蒜,没等毛不思开口就回道,“我到时候一并跟您结账。” “ok,我就喜欢不拖泥带水的。”毛不思快速扫了眼王经理,西装剪裁合体,衬衣是某知名大牌,袖口精巧一看就是定制的,勉强算是个有点钱的,干她们这行,不介意多发展些客户,毛不思心中有了底,手指从兜里夹出张名片递给他,笑道,“有需要call我。” 接着按下旁边的按钮,电梯门砰的一声合上,她看着电梯不断下行,直至停到一楼,才转身向着七楼的深处走去。 楼道里的灯明亮的扎眼,如果不是周围若有似无的黑影飘过,还真看不出有什么不同。 凉风从身后不停扑来,跟空调的带来的冷意有着本质的区别,毛不思口中哼着奇怪的曲调,从包里拿出降魔杖按下,原本只有巴掌长的棍子立刻伸成一尺长,泛着幽深的蓝光,她用棍子敲着掌心,脚步轻松,突然,膝盖一弯,便有道黑影快速的从她头顶划过。毛不思动作娴熟,这些年来不知道做过多少遍,降魔杖被笔直的竖在空中,顶端穿透了黑影的身体。 吱—— 刺耳的尖叫声穿透整座楼层,难听的如同指甲盖划过黑板。 然后消散于空气中。 灯光开始变的昏暗,滋滋的发出电流乱窜的声响,最后整层灯泡同时熄灭,陷入无尽的安静与黑暗之中。 毛不思也不怕,她挥着棒子,边走边在墙上点下,身后偶尔传来被火光燎到的叫声,她走到一间房间门口,降魔杖似乎感应到什么,颜色越发的深重,“原来在这儿。” 毛不思自言自语,她拉着门把手,轻轻一推,房门便借力而开。 房间内人声鼎沸,明亮的灯光刺眼,照的毛不思双眸忍不住眯起。 这不是酒店的房间,而是间巨大的逍遥场。男男女女灯红酒绿,烟雾缭绕,嬉笑声和歌舞声充斥着耳膜,靡靡之音包裹着在座的所有人。 厉害啊。 毛不思探着身子看了眼靠她最近的牌桌,手刚碰到男人的身子,就见他瞬间化成黑烟消失,伸手翻开桌上的底牌,就见旁边的人放声大笑,接着把之前男人放桌上的东西收入口袋。 扑克,桥牌,舞池,酒吧,应有尽有,超短裙的啤酒小妹,穿马褂旗袍的老夫少妻,古今中外构造出和谐却诡异的氛围。 “美女,一起喝杯啊。”英俊的男人端着酒杯上前,毛不思眉头微挑,就看到他微笑皮囊下铁青的脸色,毫无血色。 她手指刚碰上对方的指头,面前的人立刻消失不见,红酒杯应声落地,乌黑的泥沙混着河水沾染了地毯。 “知心人儿呀出了门,他一去呀没音讯。我的有情人呀,莫非变了心,为什么呀断了信,我等待呀到如今……”毛不思随便拉了椅子坐在大厅的正中央,舞台上的歌女正在悲切切的唱着老海滩时的曲子。 酒店的7002房间里四周空无一人,唯有毛不思安静的坐着,她闭着眼,不停地有黑影从她身边穿过。 一曲终了,她拍拍手,就见歌女冲她微微一笑,奶白色的珍珠耳坠子更衬得歌女娇艳美丽。 “牌也开了,酒也端了,连曲儿我也听了。”毛不思手心里藏着符咒,伸手向着旁边的空气狠狠拍去,速度如风驰如电掣,“是时候送你们上路了。” 嘎嘎的响声从耳畔传入脑海,毛不思这一掌当真使了不少的劲力,冲着快活场的脏东西冲击而来,灰影四处飞散,周围营造出的奢靡景致瞬间坍塌,眼前是雪白的四堵墙。 “障眼法玩的很好,可惜姑奶奶不吃这套。”眼睛睁开,毛不思右脚弹起,脚踏莲花步,舞着手中的降魔杖飒飒作响,棍棍带着寒星打到乱窜的黑影身上,毫不含糊。脖子上的玉葫芦发出温润的光泽,毛不思轻拍了它两下,“急什么,全是你的。” “乾坤互藏,晃朗太元,灵宝符命,普告九天。”毛不思以惊人的速度腾移,飘身落在地上,拇指大小的玉葫芦被从脖颈上拽下丢入空中,她双手交扣继而化作左手握挙,拇指竖起,右手张开包着左手,最后食指相对,其余四指并拢,“斩妖缚邪,度鬼万千,神君急急如律令,诛邪!” 玉葫芦瞬间变成巴掌大小,封闭的酒店内狂风四起,鬼哭狼嚎敲打着耳膜,万枚金针喷发而出,穿透黑影的身体,最后包裹成团,黑雾不停地被吸入到葫芦腹中。待风将停,葫芦才稳稳落在毛不思掌心,变回之前的大小。 黑了许久的灯再度亮起。 ☆、南毛北马 毛不思伸个懒腰,眼角的余光突然扫到什么,整个人僵硬在了原地:7002的角落里站着一个男人。毛不思没想到还有遗漏,一时有些诧异,按理说玉葫芦乃神物,不会放过任何脏东西才对。 “要我动手,还是你乖乖地进葫芦里?”毛不思望着他的背影,靠坐在一旁的桌子上。 男人听到她的声音回头,这是一张很清秀的脸,没有狰狞憎恨,他迷茫的张望着,许久才又背过身去,沿着墙壁不停地绕圈圈,似在寻找些什么东西。 黄色的符纸被毛不思展开,割裂空气横飞穿过,他的身体没有立刻被打散,男人揉了揉刚才符纸穿透的地方,继续做着自个的事情。 “这倒奇怪了。”毛不思干了这么多年老行当,第一次遇见这种奇怪事,她屁股离开桌子,跟在男人身后,降魔杖就握在掌心里,顺着他的视线望去,“你在找什么?” 男人没回答,仿佛她从不存在。 毛不思想了想,又用降魔杖的顶端敲了敲他的胳膊,降魔杖感受到了死气,瞬间幽暗,未曾想到,不过片刻的功夫,又回归原本眼色。就见被敲的男人皱着眉,转身寻找,口中依旧不言。 “你……”他居然不知道自己已经死去,毛不思看着面前的鬼魂,突然来了兴趣。 正当她准备再进一步,走廊里忽然传来急速的脚步声和王经理焦急的声音。 来人众多,王经理口中不停道,“真没有,咱们可是正经的酒店。” “我们接到民众举报,希望酒店可以配合我们检查。”门口的男音很陌生,下一秒,只听门锁嘎嘣一声被人拽开。 糟糕,门没锁。 毛不思飞快收起降魔杖丢到身后背包中,动作将完,就这么和几个警官毫无预兆的打了个照面。 “毛,毛小姐。”王经理欲言又止,眼睛不停地打量着周围,瞳孔微张,显然是怕极。 “港城警方。”为首的男人出示警员证,给身后几人递了个眼色,他们接到暗号,二话不说分头推开紧闭的卧室门,男人这才继续,“我们接到举报,七楼有非法活动。” 7002是总统套房,别的不说,就地方大,毛不思瞥了眼挨着墙壁绕圈圈的鬼魂,就见他不小心穿过其中一人的身体,引的那人连打了三个喷嚏。 “长官,没有。”等人把房间里里外外搜了一圈,才回到客厅中。 第2节 她是来捉鬼的,万万没想到会遇到这种情况。 “你什么人?”男人面容硬朗,警服套在他的身上显得人越发精神。 “客人。”毛不思肩上还背着包,老实交代,“阿sir,我可是良民。” “包里是什么?” “感兴趣的小玩意。”毛不思也配合,当场就把背包里的东西全倒在床上,几张黄纸和一根蓝色的小棍子。 待检查无恙后,带头的长官才再度开口,“身份证拿出来一下。” 唔……毛不思三更半夜过来捉鬼,哪里会带身份证,她搓搓手,眨着眼,有些尴尬,“我来的急,忘带了。” “住酒店不带身份证?”对方狐疑,看毛不思的眼神多了几分探究。 “不是,我是来……” “她是来找我的。”门口传来轻佻的男声,毛不思顺着声音偏头望去,就见那人穿着身休闲西装,单手插在兜里,另一只手转着银白的打火机,腕上戴着串上好的蜜蜡,笑着踱步而来,“张sir这时间来怎么也不通知一声。” “来工作,又不是度假。” 毛不思的身份证被来人递到张警官手中,那人又伸了胳膊搭在毛不思肩膀上,冲着她笑的张扬,“再想我也不要大半夜的往这里跑啊。” 眼前的男人比毛不思高了一个头,她斜眼瞧着他,怎么也无法把眼前这个高大的男人与小时候那个病秧子联系到一块,皱眉嫌弃,“马明义,把你胳膊从我肩膀上拿下来。” “张sir还在呢,给我点面子咯。”马明义靠在她耳边轻声,口上虽这么说,身体却很诚实,他手中的打火机又被转了两圈,收回放在毛不思肩头的手臂,单手插兜,眯着眼笑,“张sir办案辛苦了,这看也看了,我一正经生意人,哪能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职责所在,收队。”张警官把身份证递回过去,毛不思刚要伸手,就被旁边的男人中途接过。 “张sir有空带女友来住店,给您打九折。”马明义也不在留他们,目送着众人离开。 等人走的差不多,才冲杵在一旁冷汗直流的王经理挥挥手,王经理松口气,忙步履匆匆的沿着来时的路返回,房门被带上,楼道里传来王经理奔跑的皮鞋声。 马明义解开衬衫扣子,毛不思无意瞧见他若隐若现的锁骨,暗暗吐槽,“一个大老爷们,偏生的比女人还漂亮。” 她没压低声音,这话自然而然的也入了马明义的耳朵,他随意地靠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眼神落在毛不思身上,从头到脚把她打量了个遍,感慨道,“毛毛,你这些年是一点都没长个啊。” 不知是反击她方才的话,还是发自真心。 要说毛不思这辈子活了二十多年,拢共就讨厌两个人,一是小学时动不动就抽她手心的班导,另一个就是和她当了四年同桌的马明义。 她和马明义的孽缘可以追溯到她爹老毛那一辈,她们毛家是捉鬼的,马家是驱邪的,早年两家关系好,在鬼鬼怪怪的地碰撞中结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毛家多子,马家多女,到时候强强联手,指不定能生出一代天师出来。 于是,也不知道是谁脑子进了热水,大腿一拍,就想起了娃娃亲这种封建糟粕。 只可惜,想象很美好,现实很骨感。 第一年,马明丽出生了,老马家大喜,给她爹老毛递了个帖子,据说老毛也很高兴,当晚就去当地的玉器店里买了块玉石头,亲手磨成瓦片状,送给了马家,以贺其弄瓦之喜。 就这样,马家等了一年,又一年,直到第三年,毛不思才匆匆来迟的投胎到她老妈的肚子里,偏巧,老马家的媳妇同年也怀上了。 老毛就开始发愁,自个媳妇肚子里的儿子,到底要娶马家的哪个姑娘。 不过,这个念头也就在老毛心头上萦绕了十个月。 在一个安静的深夜,毛不思出生了,是个丫头。 老毛很诧异,老毛媳妇很诧异。家里两位老人也很诧异,得到消息后连夜就赶到了医院,四个人八只眼,齐刷刷的围观着婴儿毛不思。 “咱们毛家连续三代没出过闺女了。”据说她爷爷当时就拍了她爹的肩膀,乐呵呵道,“真争气。” 做不成夫妻,那就做姊妹吧。老毛想想马家那个冰雪可人的小丫头,拨通了老马家的电话。 毛不思觉得,电话打通的那一刻,就是她童年噩梦的开始。 马家生了个儿子。 许久的沉默过后,两家做爹的一合计,也行吧,凑合凑合。 这一凑合,就凑合出了毛不思和马明义这对冤家。 马家驱鬼术传女不传男,作为男孩的马明义‘先天不足’的被排除在传承人这一行列。再加上他身子骨不太好,八字又弱,打小被穿了耳洞当女娃养着,导致很长一段时间毛不思去马家小住,都没搞清楚他是男是女。再加上她自幼跟着老毛东奔西走的去看各种法阵,比起瘦瘦弱弱的马明义,自然更喜欢大气强势的马明丽。 毛不思听她妈说,她小时候知道长大要嫁进马家,开心了好几天,后来知道不是嫁给马明丽小姐姐而是那个病娇娇的女娃,气的又哭了好几天。 这件事也彻底导致了她和马明义塑料花般的友谊全面破裂。 再然后,她上了小学,和马明义一个班,严格遵守‘法术只可用于邪祟之物’的毛家家训,成绩惨不忍睹,堪称悲剧。 老师,毛不思上课睡觉。 老师,毛不思抄我卷子。 老师,毛不思没交作业。 …… 种种,种种,令人发指。 这种暗无天日的生活,直到小学四年级才画上句号。 在学习方面颇有天赋的马明义因远在美利坚的外婆想念儿孙,他爹妈觉得女儿还要研修法术,干脆打包把儿子送出国,养到了老太太膝下。 毛不思得到这个消息的当晚,含泪吃了整整三大碗白米饭,她跪在地上,由衷的冲着各路散仙道人感恩的连磕三个响头。 再后来,她们搬家离开港城,毛不思除了偶尔和马明丽在网上联系,两家走动的也就少了。 ☆、一毛不拔 这份井水不犯河水的微妙关系,直到去年马明义正式回国才被打破,老毛觉得自家女儿年纪也差不多该嫁人,那祸害回国的当晚,老毛就一张飞机票,把她踢回了港城。 “不敢当,不敢当。”毛不思收回思绪,看着半靠在沙发上的男人,“你倒依旧那么的貌美如花。” 后四个字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 马明义也不生气,他摸着下巴,勾勾唇角,“这倒是。” 不要脸的功夫见长。 毛不思被他给堵了回去,冷哼几声,便不再管他,三步并作两步的跑到墙根处,然后慢悠悠的围着墙壁打转。 “干净了吗?”马明义晃晃腿,随意捡起手边的符咒团成一团,向着毛不思的脑袋抛去。 纸团被毛不思中途截住,她语气中透着不耐烦,“要是干净我早跑了,还至于留下来跟你扯皮。” “呵,你不光个头没长。”马明义起身走到她身后,伸出两根手指轻捏了下她脑袋上的花苞,“本事也没长。” “再多话信不信我抽你。”毛不思拇指按下,降魔杖瞬间变成一尺长,她昂着头敲敲墙壁,震的墙上的壁画抖了三抖,“你见识过的,降魔杖不光能打鬼,还能打人。” 那时候毛不思年岁小,又是个性子野的,不知道用这东西打哭过多少高她两三级的校园小混混。 “脾气依旧。”身后的人目光微闪,笑着收了手,手指头不小心划过毛不思的耳垂,冰的她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凉死了。”毛不思搓搓耳朵,蹦开了两尺远,继续绕着墙边走。 “还不是为了你,我连外套都没穿。”他靠的近了些,顺手把什么东西塞入毛不思的口袋,语气有些暧昧,说出的话却让毛不思瞬间想要打死他,“来酒店开房都不带证。” 平和,平和,不要和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男人计较。 毛不思忍着心里狂烧的怒火,抿着唇又紧跟着前面的东西走了两圈,最后停在一张挂饰前面。 “这是什么?”那魂魄每当走到挂饰前都要盯着看片刻,来来回回,就这么一点的不同,毛不思停下步子,扭头问马明义,这是他的酒店,他应该清楚。 “苏尾岛。”马明义单手插着兜,另一只手点了点相框。 毛不思眼尖的看到了他腕上的手串,上面刻满了经文,这是道家用来辟邪。上一次她见,还是戴在马明丽的手腕上,她说这是马家祖上传下来的宝物,护身最是灵验。连毛不思都没给碰过,没想到马明义刚回来,那个疼他入骨的姐姐就把护身符挂到了他身上,生怕他遇到什么脏东西。 “这你都知道。”毛不思收回视线。 “整个长安酒店的装饰画都是我拍的。”马明义垂下头,望着毛不思脑袋上圆滚滚的花苞,又忍不住戳了两下,“你问这个干嘛?” “能干吗,去度假咯。” “现在?” “要你管。”毛不思收了降魔杖在包里,摸了张符咒出来,冲着面前的空气拍下,就见符咒立刻缩成一团落在地上,偶尔向上弹起两下,她弯腰捡起地上的东西,扭头对马明义道,“搞定,八万零五百二十块。” 她清楚地记着王经理要了她一张符咒和一包纸巾。 马明义跟在毛不思身后踏出房间,走廊里只有他们俩人的脚步声。 突然,身前的人猛地停下了步子。 马明义差点撞到她身上,往后踉跄皱眉,“怎么了。” “我刚想到。”毛不思掐着腰,转身指着他的鼻子尖,一手掏出他刚才塞到她口袋里的东西,那张惨不忍睹的大头照,不正是她的身份证么,“你为什么会有我的身份证。” “从你家拿的。”马明义了然,歪头笑道,还没等毛不思发火,就继续补充,“你爸给的钥匙。” “我就知道。”毛不思气的直跺脚,难怪老毛非要她家里钥匙,原来是暗藏了这祸心,这还是亲爹么,“还给我!” 眼前的人伸着手,模样恶狠狠的。 马明义撇撇嘴,转手从口袋里掏出来一枚闪着银光的钥匙,刚张开手心,就让人一把抓了回去。 毛不思握着小铁片,又给了马明义两记大眼刀,这才怒冲冲的哒哒向着电梯门跑去。 “啧啧,真是个小没良心的。”马明义迈着步子单手掏入口袋,碰到一团冰凉。 他又想到了归国后初见毛方林那日,老毛精神抖擞的站在他面前,笑的眼睛都看不见,递给他一枚钥匙:我家小毛出租屋的。 他收下,就见老毛又变戏法似的掏出了一大串:我配了二十把,你省着点用。 …… “你一个人磨磨蹭蹭干什么呢。”毛不思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电梯里,冲着慢悠悠跟闲庭散步似的马明义皱眉道,“你再不快点我就把你丢下!” 嘴上虽然这么说,开门键却始终亮着。 马明义的视线从按钮移到毛不思脸上,他低咳了两声,依旧步子缓缓,眯着眼笑嘻嘻,“你的工钱可在我手里。” …… 毛不思顿感心累,脑海里天人交战三秒钟,最后还是决定向金钱势力低头。 “你手里这玩意怎么办?”马明义盯着电梯的下行键,他虽然没学过捉鬼驱邪的法术,但也知晓,这年头捉鬼都是收在一起的,等挑个好日子一并超度。这倒不是什么规矩,只是这超度着实要花不少钱,凡事都要讲究个成本,像毛不思这种捉妖师也一样,零零散散的不至于她准备那些个物件,更何况……马明义把目光移到毛不思身上,眼角的打量转瞬即逝,“你这么抠门。” 额头的青筋直突突,毛不思到底想不明白,就因着儿时她那句:我才不娶你这病丫头。他怎么能小心眼的记恨自个那么些年,哪怕多年后的初见,也是嘲讽技能全开,丝毫不在意这十来年的陌生。 他和她很熟吗?当然不熟,若不是碍着两家关系,毛不思恨不得和他此生不打照面。 讨人厌,小时候讨人厌,长大了依旧讨人厌。 电梯到达一层,毛不思也不搭理他,抬着鼻孔冷哼三声,蹬蹬向着前台跑去,王经理早就立在一旁等着他俩,这会见到活的,才松口气,马明义要真出了事,他也不用在港城混了。 “钱!”毛不思开口说的第一个字。 第3节 “哦。”王经理挠挠头,手忙脚乱的从钱夹里掏出五百二十块,放到毛不思的手中。 他……这是在耍她么? 毛不思看看钱,再看看他。 王经理也有些羞赧,忍不住抬眼点点她身后,声音低的跟过冬蚊子似的,“钱在我们老板那儿。” “马明义!你什么意思!”眼前的小人暴躁了。 “在商言商。”马明义掏着兜,笑的有些欠揍,“我总得保证质量没问题,才能付钱不是。” 啪—— 降魔杖从空中划过发出巨大的声响,落在马明义脖子两公分处。 “你当真以为我还跟小时候似的任你欺负么。”毛不思这回是真气急,夺人钱财有如杀人父母,何况还是八万块,这里面除去找人写超度书文,施食烟供,法师念经,也着实剩不下多少,她也是要吃饭穿衣,人情往来的。 “瞧瞧你这脾气。”食指抵在降魔杖上往前推出段距离,马明义用手肘轻撞了下毛不思的胳膊,依旧笑眯着眼,“长安酒店在这立着,我还能跑了不成?亲兄弟也要明算账,咱又没签合同,八万着实不是个小数目,我当然要小心些。” “小心你个大头鬼!”毛不思抬脚冲着他的小腿肚子狠踹过去,没想到马明义反应挺快,身体微移,人就躲了过去,毛不思踢了个空,怒上加怒,“你小时候零花钱就不止八万了,这节骨眼跟我装什么穷!” 马家祖上驱邪起家,过的也不过是温饱日子,直到马明义他爹这一代。也许是老马长得的确太潇洒帅气了些,惹了不少小姑娘的青眼,这其中就有马明义他妈,港城地产大亨家的闺女,都道女追男隔成纱,这么一来二去,三来四去,翻来覆去,老马就被绕指柔拿下,翻身一跃荣升成了传说中的土豪女婿。 老马没有姊妹,却还记挂着家传的绝学,女儿生出来的那晚,就泪流满面的去祖宗牌位前磕了几个头,说马家后继有人,不至于传了几辈子的东西毁在他手上。 至于马明义,自然而然的接过了纨绔子弟富三代的人设,打小时就做三件事:学习、花钱、学习花钱。 再后来,马明义那祸害远赴资本主义国家,毛不思也偶尔从马明丽口中听上两耳朵,无非是马明义年纪到了,接过他妈手上的那些个股份,老老实实地做起了他的奸商。 这其中,就有长安酒店。 这么一个生长着金鸡毛的鸡,对上她偏偏小气的一毛不拔。 ☆、苏尾海岛 “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啊。”眼前的男人眯着眼,笑的像只千年老狐狸。 “你……你……”毛不思气的直结巴,她不是没遇上要求事后结算的,可撞上马明义这么要求,心里就是一个不乐意,‘我’了半天也没‘我’出个所以然来,最后一跺脚,拿着王经理给的五百二十块钱,怒气冲冲的奔出了长安酒店。 马明义收回视线,随手点了根万宝路黑冰,爆珠咬碎的瞬间,清凉直钻入肺很是过瘾,烟雾缭绕在半空,“举报电话谁打的?” “应该不是咱们酒店的客人。”王经理这点脑子还有,长安酒店是港城首屈一指的高端酒店,做的那都是要面的生意,无论是传出经营非法活动还是捉妖驱邪,对酒店的形象都会造成不小的打击,因此这事情王经理做得很隐秘,嘴巴封的也严实,消息怎么透出去的,连他也觉得奇怪,“张sir来到酒店后直奔七楼。”丝毫没有给他反应的机会,犹疑道,“要不,我找机会去探探他的口风?” “算了,张博尧嘴巴出了名的紧,你别想从他那儿问到丁点东西,怕是问多了还要把自个搭进去。”烟灰弹在桌上的烟缸里,马明义拿出手机看了眼时间:凌晨四点半。港城治安很好,毛不思那身吃饭的本事也不是白学,可到底是个姑娘,“你去看看那丫头走哪了,等她安全到家你再回来。” “需要我送她吗?”王经理口袋里还揣着车钥匙。 “不用,你跟着她就成。”马明义灭了手中的香烟,幽幽道,“她不还有点钱么,不舍得花就跑着吧,还能锻炼身体。” 王经理心底撇撇嘴,谁深更半夜的锻炼身体啊,铁定会打车回家。到底,王经理还是高估毛不思了,花她的钱,等于要她的命,毛不思这么多年来,依旧是个爱财如命的。 “喂!”手机传来清亮的铃声,马明丽的大脸出现在屏幕上,毛不思独自走在空无一人的长远街上,没好气的接通电话,还没等对方开口,就满头乌云的冲着话筒咆哮,声音在整条街上回荡,“我以后再跟马明义说话,我就是孙子!” 只是这时候毛不思并不知道,原来,当孙子是一件如此容易的事情。 从长安酒店到家,毛不思忙了大半夜也没什么睡意,天还没亮就到楼下的包子铺买了一笼灌汤包,配着咸菜甜豆浆美美的吃了顿早饭。 符纸被展开丢在地板上,收在里面的鬼魂立刻聚集成型,继续为着墙壁打圈圈,可惜这是毛不思家,不是长安酒店的7002,鬼魂绕了两圈,开始陷入极度的不安中,周围的相框被震得哗哗作响,鬼魂向着西北方扑身而去。 毛不思的家那是什么地方,说好听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说难听了,什么阵法符纸一应俱全,典型的神婆居住场所,只不过她这个神婆真的很灵验就对了。 到她家的鬼啊怪啊的,哪能这么轻而易举的就出去,这不是打毛家祖宗的脸么。 就见身影刚碰到墙壁,就被一阵金光弹了回来,烫的身上白烟直冒。鬼魂滚在地上缩成一团,等烟雾下去,又再度飞身而去,结果自然与之前无差。 就这么来来往往几个回合后,毛不思看不下去了,又捻了符把他收了回去,从头至尾,脖子上的玉葫芦都与平常没有半分的不同。 毛不思好奇,越想越好奇,玉葫芦是她祖上传下来的收魂神器,只要对方还残留着贪念欲望,妄图偷偷留在世间,玉葫芦就会感应到其的不同之处,收入腹中。 至于这个鬼魂……毛不思盯着手中包成一团的符咒,他□□没觉得自己已经死了。 这世上,怎么会有不知自己死去的人呢? 毛不思开着视讯,把自己的疑惑讲给了马明丽听,她嘴里还叼着半个肉包子,口齿不清道,“我跟着老毛走南闯北这么些年,都没遇到过这种事。” 和风的房间十分宽敞,风铃声叮叮当当的很是好听,马明丽身上套着干净的浴衣,困得脑袋不停地点,现在还不到六点,刚和家里那混小子就‘你不要欺负思思’‘我没有欺负她啊’这两个话题进行了深刻而友好的会谈,谁料电话刚挂上,毛不思的视讯又打了过来。 为了佐藤家的那只女鬼,她已经两天两夜没合眼了,好不容易整理干净,准备睡个好觉,偏偏这一个两个的都不让她清净。 打了个哈欠,马明丽托着腮,“也不是没有可能,如果他死的安详,事后没看见自己的尸体,又没人为他出殡招魂,保不齐他真以为自个还活着。” “可我总觉着他在找什么。”包子下肚,毛不思盘着腿回想刚才和之前在7002发生的事情,皱眉道,“他刚才在我屋里,拼了命的往长安酒店跑。” 听到长安酒店,马明丽才来了精神,急忙开口道,“你可看住他,我弟弟八字弱,经不起这些个玩意在他身边来来回回的。” “我看马明义八字硬的很!”瞧他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哪里像个弱的。毛不思嫌弃的连翻几个大白眼,“你什么时候回来?” “明天上午的飞机。”马明丽随口道。 “行,那你到港城直接来我家。”毛不思把包着鬼魂的符纸放到手边的小匣子中,又打了两道封印在上面,指着它道,“帮我照看两天。” 马明丽一听,就知道毛不思要出远门,“你去哪儿?” “苏尾岛。” 她要去看看这个鬼魂不停打量的地方到底有什么,又是发生了什么让他误以为自己还活着,甚至在她家里撞到遍体鳞伤也在所不惜的想要回长安酒店。 超度亡魂容易,可超度误以为自己还存活的亡魂,就不是那么简单了。 他活在自己的幻想里,看不到她的人,亦听不到超度的经文。 想起来要自个掏钱去苏尾岛,毛不思幼小的心脏忍不住又抽抽的疼了起来,钱啊!感叹道,这年头像她一样良心的捉妖师,简直是世上少有,凤毛麟角的存在了。 距离苏尾岛还有四个小时。 许久后。 距离苏尾岛依旧还有四个小时。 大海中央,毛不思背着双肩包,脑袋上盖着件防晒衫,阳光照在身上,烫的人火辣辣的,她忍啊忍,终于被晒得忍不下去了,九月的盛夏,热的足够把一只鸡烤熟,她三步并作两步跑到船舱,“大爷,您这船还能不能好了。” “快了!”船夫猛踩了一脚,继续打火。 “两个小时前您也是这么说的。”毛不思捂得严严实实,就露了两只眼出来,“要不您用无线电再叫个船来吧。” “我船上没有无线电。”年过半百的船夫热的双鬓冒汗,笑起来缺了一颗牙,“船有点老化了,多踩两下就好。” “都这样了,您还敢带我出海?”毛不思愕然,“万一一直打不起火怎么办!” “小丫头,你想四百块去苏尾岛,也就只能找这种船了,你之前在岸上不也看了报价的么。”船夫弯着腰持续鼓捣着这艘濒临报废的小破船,也不忘了安慰她,“放心吧,这片海域上救生艇蛮多的,实在不行我就插个求救旗。” …… 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这句话果然可以应用在所有的范围内。毛不思认命的坐在船头上,遥遥的望着广阔无垠的大海。 苏尾岛地方偏僻,岛民排外不太好相处,故而很少有人去,通行的船只自然不多,船一少,价格就上来了,毛不思看了好多家报价,皆是千元起跳。当然,也有便宜的,例如毛不思选的这条。再然后,船在半道熄火,停在了海面上。 唉——毛不思再次叹息。 就在她以为自己多半是要等船夫插旗被救援队捡回去的时候,一条巨大的私家游艇向着他们缓缓行来,风帆被吹得飒飒作响。 “有船,有船!”毛不思骨碌一声从地上爬起来,蹬蹬往旁边跑了两步,招呼船夫一起过来看,“要不咱让它把咱拉回去吧。” 如果对方愿意的话。 十分钟不到,毛不思就后悔了。 船上的人晃着玻璃杯,伏特加里滚着颗巨大的冰球,他薄唇高鼻,笑起来的样子很是好看,当然,这是在别人眼中,落在毛不思眼里,则是,“哟,一天不见,毛毛你怎么就沦落成这样了?” 真的,好想打死他。 “关你什么事!”毛不思掐着腰,头颅高昂,脑袋上还盖着防晒衣,随风飘荡,小小的渔船愣是被她演出了加勒比海上黑珍珠号的气势。 来人晃了晃手中的相机,无视毛不思的高傲,“我去苏尾岛拍片,你干嘛去?” 我也去苏尾岛……毛不思张张嘴,愣是没说出口。 ☆、二层阁楼 “那你能带着这丫头一起去吗?”关键时候,还是得看老船夫的,船夫听到苏尾岛三个字,当下就扯开了喉咙,指着自个破旧的渔船,“咱的船打不开火。” “如果她不介意,我当然没问题。”马明义耸耸肩膀,冲毛不思挑着眉道,“怎么样,上船么?” 心里天人交战,后来毛不思转念一想,跟了马明义的船,好歹能省下回去的路费,顿时也就不纠结了,点着头嗯嗯了几嗓子。 老船夫也没闲着,反正白来的不用白不用,顺便也拜托着马明义用无线电报了个求救坐标,自己这才安心的又躺回了自个的渔船上,等着海上的救援。 “你真是什么船都敢坐。”马明义靠在沙发上,船舱里面的空调呼呼的吹着,桌上的冰桶里镇着未启的香槟,切成小块的水果散发出清甜的气息,旁边是瓶喝了一半的伏特加,“喝哪个?” “唔……香槟,一小杯就好。”毛不思也不是非要和马明义抬杠不可,这会他不疯了,她也就不和他一般计较,“你真的是去拍片子的?” “我有病啊,大日头的去那地方。”香槟冒出白气,马明义顺手拿了杯子给她倒了半杯,眼见毛不思又要因他的态度变成斗鸡,才接着补充,“苏尾岛不是一般人能去的地方。” “为什么?”毛不思突然来了兴趣。 眼前的人剥了颗橘子,待把毛不思的胃口掉起来后,便不再接她这话题,只晃着腿吃水果,“要么。” 橘肉一瓣瓣码成团,澄黄的果肉晶莹剔透,毛不思从早上到现在,除了手里的香槟,就没垫过丁点吃的,这回看着马明义吃的欢实,腹中也着实有点饿。 她抿抿唇,马明义又把剥开的橘子往她面前推了推。 好吧,反正船也上了,酒也喝了,不差这半颗。 毛不思伸手接过来,把白络子随便一撕,就丢了颗在嘴巴里,牙齿咬断果肉的瞬间,就听到马明义如释重负的长舒一口气:“我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酸的橘子。” 老话怎么说来着,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大意了! 毛不思被酸的五官扭成一团,当场拿了剩下的橘子狠狠地砸向那只‘黄鼠狼’的脑袋,却换来了对方不痛不痒的几声嘲笑。 “夏天的橘子,哪有甜的。”马明义手里把玩着打火机,笑的有些岔气,“自个没常识,也要怪我不成?” 不甜,不甜你吃那么开心做什么! 等到苏尾岛的时候,夕阳已经渐敛,别看马明义年纪长了,爱捉弄人的性子倒是与儿时无异,毛不思从上船到下船,憋了满满一肚子的气没地方发,要不是碍于两家世交,她与马明丽关系又好,保不齐自己真会把他踹下船去。 苏尾岛。 毛不思背着双肩包,昂头把登岸口的三个大字念了两遍。 “这个给你。”毛不思刚要迈开步子,就被人从身后揪住衣领,一块硬邦邦的对讲机被塞到她怀里。 “这是什么?”毛不思觉得奇怪。 “你怎么这么多废话,让你拿着就拿着。”马明义快速的教了下毛不思对讲机的使用方法,“苏尾岛信号不好,手机时常不通。”还没等毛不思反应过来,马明义就继续,“万一你不小心掉山沟里,我还能把你挖出来。” 第4节 “呸呸呸,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毛不思果断甩了两个白眼让他自己体会。 海风吹过,苏尾岛上的椰子树呜咽作响,听得人浑身直起鸡皮疙瘩,毛不思搓搓手臂,垂眼扫过马明义腕上的珠串子,还是忍不住交代他,“你手上的串子是辟邪的神物” “嗯。” “无论什么时候都别取下来。” “嗯。” “洗澡睡觉也得带着。” “知道了。”马明义手指捻过手串上的经文,又捏了捏毛不思刚扎起来的丸子头,“你怎么比我姐还啰嗦。” “要不是看在你姐的面子上,我才不搭理你。”话虽如此,毛不思还是做了万全的准备,这个岛总让她觉得不安,里里外外透着些古怪,她从兜里掏了两枚符纸拍到马明义的手心里,“左边那个跟蚯蚓似的是引路符,你要是迷路了就取开,它自然会带着你来找我。右边那个画的工整些的可以用来缚魂,万一,我是说万一,你向着脏东西直接扔出去,然后撒腿跑就成,千万别回头。” “回头会怎样?”马明义虽说学不得这些法术,但各种符啊咒啊的,还是略微知晓些。 这也多亏了马明丽,他生来八字弱,时常看到些入不得眼的东西,每每都吓到高烧不退,他姐心疼他,但凡学到点新东西,都要弄了送他,一来二去,这符咒也就认了个八九不离十,毛家的缚魂咒和他们马家略有不同,但是不许回头这条,他倒是闻所闻问,多少有了点兴趣。 “不会怎样。”毛不思摇头晃脑,手里转着巴掌长短的降魔杖,眼角染了丝笑,像只骄傲的孔雀,“单纯怕你看到那东西真身,吓得腿软跑不动。” “啧啧,你这人真不可爱。” “彼此彼此。”毛不思背着手跑了两步,走在马明义旁边,拿手指头捏出小缝隙比划道,“你也一点点都不可爱。” 苏尾岛沐浴在通红的晚霞里,家家户户都大门紧闭,从登岛到现在,毛不思愣是一个人都没瞧见。 “虽说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可这也息的太早了些吧。”毛不思拿降魔杖敲着肩膀,捉鬼的法器愣是被她用成了痒痒挠,“你之前来的时候也这样?” 摇摇头,马明义神情有些严肃,他双手插在兜里,“我上次来是两年前,晚上□□点还能看到岛民进出。” 晚风呼啸而过,毛不思手中的降魔杖微动,散出幽暗的光泽,她抬头跟马明义对视了两眼,才又迈开步子,俩人迎着夕阳,朝着马明义口中的村长家走去。 村长家是一栋毫不起眼的二层阁楼,大门上贴着两条红色的对联。 上书:占天时地利人和。 下书:取九州四海珍宝。 横批:财源不断。 对联因长时间的风吹日晒,连红底都微微泛白,纸张斑驳,破旧不堪。 敲门声在这个寂静的傍晚显得格格不入,许久,门才被打开条细缝,一双眼珠混沌的眸子从中望出来,沙哑的声音响在门后,“谁?” “村长,还认得我么?”马明义先毛不思一步开口,他歪着头,露出副玩世不恭的模样,“两年前我朋友不小心误闯了岛上的祠堂。” “是你。”门缝里的人松了口气,语气不再那么硬邦邦,却也听不出来欢迎,“你又来做什么?” “跟之前一样,看看你们有没有想开发苏尾岛的意思。”马明义把胳膊搭在毛不思肩头,手指轻敲着旁边的墙壁,“不打算让我进去坐坐?” ‘吱扭’大门被打开,毛不思这才看清楚那人的脸,额头上刻着深深的皱纹,眼角耷拉垂下,眼球微微泛黄,嘴唇是不正常的青紫色。 “进来吧。”老人拄着拐棍,他有只腿不太好使,走起路来有些坡脚,他们将进去,大门就被老人砰的一声闭上,动静大到震的毛不思心跳都快了两拍,“我年纪大了做不得主,大家伙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习惯了,他们不愿意我能有什么法子。” 屋内收拾的很是齐整,毛不思眼角飞快的扫过房间的角角落落。 “你看什么呢!”老人突然开口,目光有些锐利,含笑盯着毛不思。 “我看您窗户上那对小铜狮可爱的紧。”毛不思没想到老人年纪虽大观察人倒是细致,她也不怵,点着窗台上的狮子,“我家也有一对,说是可以生财。” “生财?”老人眯起眼。 马明义的胳膊还架在毛不思肩膀上,回应着老人的狐疑,“我女朋友,家里做生意的。” “哦。”老人一听生意,当下了然,也不在多言,只请两人坐下,端出白瓷杯倒了两杯热茶供他们解渴。 话题无非是围绕着苏尾岛的开发计划案,马明义做足了功课,开出的条件十分诱人,给人一种非要拿下苏尾岛,势在必得的模样,是真是假连毛不思都有些不确定。 直到钟声敲响,时针稳稳地落在九上,老村长才颤巍起身,打着哈欠,“不说了,不说了,都这么晚了,你们也早点休息吧,有什么事,等明早跟乡亲们说。” “好。”马明义一口饮下手中的茶,只剩了些细碎的茶叶沫在杯底,“咱们明早继续。” “那你还是住之前的房间好了。”老人走了两步,忽然想起什么,扭头补充,“只是这大晚上的,可别再跟之前似的乱跑了。” 老人说这句话的时候,苍老的面皮上挂着和蔼的笑,可惜,未达眼底眼里。 ☆、小五帝钱 脚步声渐行渐远,马明义也拉着毛不思向卧房走去,门刚关上,就见毛不思拉了他的胳膊,她靠他靠的有些近,声音小到还不如蚊子音大,“你真的要开发苏尾岛?” “我看起来像这么闲的人么?”马明义弯着腰,刚好与毛不思平视,对上她那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如果说当年他还有点想法,那么两年前那件事便彻底打消了他的念头,他是个商人,喜欢赚钱,但更容易嗅到金钱之下的危机,“你有什么发现。” “可以啊,没我想象中那么蠢。”对上马明义的嗤之以鼻,毛不思呵呵了两声,才清清喉咙低声道,“这哪里是家,简直是个辟邪场。” 楼梯底部压着五帝钱,窗外若隐若现的雕着八卦,家具被摆成风水罗盘阵,还有窗户上的那对铜狮子,她装作不知晓得样子随口而言‘生财’,但毛不思看的真切,上面的经文是作了法的,妥妥为了压邪。 “先前降魔杖的感应,或许与林木有关。”房间金器极多,五行相生相克,金克木,毛不思张开手心,降魔杖快速转了两圈,敲了下马明义的肩膀,“你老实待着,我出去瞧瞧。” 刚要伸手开门,毛不思的领口就被人拽住,硬生生的给扯回来,对上马明义微皱的眉毛,就见他不留痕迹的摇摇头,“今日不行,等明天。” “可是……” “明天你去哪儿我都不拦你。”马明义把毛不思按在沙发上,表情极其严肃,“我知道你不怕鬼,只是人心比鬼更难测,我劝你还是听我的。” 毛不思张张嘴,到口边的话又咽了回去,这座海岛确实里里外外透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马明义来过苏尾岛,自然要比她清楚岛上的情况,早晚也不差这一会儿,毛不思嗯了声,示意答应他。 早上,阳光透光窗纱洒入室内,整栋房子安静的骇人。毛不思醒来的时候,马明义正坐在上发出神,他盯着地面,不知在想些什么。 “你傻坐着干什么呢。”毛不思伸个懒腰,腰背有些疼,穿着衣服睡了一夜果然不太舒服。而这一切都要怪马明义,说她是什么不好,非要说她是女朋友,仅凭这三个字,就彻底断了她一人霸占一间卧室的念想。 “早。”马明义顺着毛不思的声音望去,整个后背都靠在沙发上,懒懒散散。 “不早了。”毛不思扒拉过身边的背包,胡乱的拉开瞅了两眼,符咒降魔杖都在,这才从床上蹦下来,抓了牙刷准备出门去洗漱,“咱们……” ‘是不是该行动了’几个字还没说出口,拉门的手就顿住。 毛不思不可思议的睁大眼,又拉着把手使劲晃了两下,这才扭头惊诧,“门被反锁了?” “不然你以为我干嘛跟傻逼似的坐着。”马明义招招手,跟唤宠物狗似的邀毛不思过来坐,“等着吧,村长不回来,咱们哪都别想去。” “简直太过分,这还有没有王法了。”毛不思使劲的砸了两下门,外面依旧没有丁点声响。 朗朗乾坤,法治社会,毛不思做梦也想不到自个会遇到被然反锁在房间里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 “这该不会是你的阴谋吧。”毛不思躁郁,连带着看马明义都有些可疑。 “切。”对方鼻子里冷哼出声,马明义继续晃着二郎腿,手中的打火机被转出各种花样,“要不是我多少了解苏尾岛,我还怀疑是你想仙人跳呢。” 啪——打火机被打开。 啪——打火机被关上。 俩人就这么在室内干坐着,坐到毛不思实在忍不住,她好奇的探身到马明义身边,下巴微抬,“你老转它做什么。” “抽烟吗?”马明义停下手中的动作。 这是哪一出? 毛不思摇摇头,“不会。” 她是认真的,虽说现下不少神婆驱邪喊魂,都喜欢吞云吐雾一番,但毛不思对此却嗤之以鼻,烟瘾犯了就直说,还非得给自己按个非抽不可的人设作甚。 “喜欢问烟味吗?”马明义继续。 “不喜欢。”揉揉鼻子,毛不思诚实疑问,“这两者有关系?” “如果你抽烟或者喜欢闻二手烟,我就不转它了。”马明义随手掏出一盒黑冰丢在桌上,在毛不思恍然大悟的眼神中,打火机又被啪的打开,幽兰的火苗蹿起,“觉不觉得哥哥我特体贴。” 这么不要脸的话,也只有马明义好意思说出口了。毛不思看着他阳光下的脸,很想捏一把,看看到底有多厚。 苏尾岛的村长办公室是几间低矮的平房,一群人此刻正在里面聚集成圈。 “谁知道他安了什么心思。”男男女女皆皱眉,坐着的老妇怒目,声音粗哑,“两年前就不该放他们离开。” “张嫂子说得对,要不是他们夜闯祠堂,咱们哪里至于在家中备下那些个驱鬼吓邪的破烂玩意。”为首的壮汉皮肤比黝黑,眼神落在身侧一位面容清秀的男人身上,又不留痕迹的转了回来,指桑骂槐,“不过人家好歹还要点脸,知道苏尾岛不欢迎他们,不像某些人,非厚着脸皮留下。” “你骂谁呢!”人群中的钻出来条娇小的身影,眼角上挑,她把清秀的男子往身边拽了一把,横眉冷对的指着壮汉的鼻子,“你有种再说一遍。” “我骂谁,谁清楚。”壮汉猛地拍案而起,被旁边几人眼疾手快的拉住胳膊,他青筋微鼓,“那玩意为什么死缠着苏尾岛不放,你们心里没数么。” 两年了,整整两年了,祠堂里的夜夜啼哭女声简直是他们的噩梦。 “哟,现在倒是怪起来我了。”女子冷笑,扫过周围的人群,“就跟与你们无关似的,当时苏洋说要去自首,你们拦着做什么!” “苏尾岛是个什么情况。”壮汉也气急,眼睛瞪的似铜铃,“我他妈要不拦着,大家……” “闭嘴!”拐棍狠狠敲在桌案上,打碎了一桌子的瓷杯,老村长眼神阴鸷,室内瞬间寂静,他敲着桌面,打量着方才吵得不可开交的二人。壮汉抱胸撇头恨不得不再瞧女子一眼;女子则咬着下唇瞪壮汉的眼神充满了凶狠。至于他们争吵中的核心人物,反倒一副习以为常的模样,依旧安静的站着,老村长收回视线,“真是越来越口无遮拦了,什么该说的不该说的都敢往外说。” 寂静的办公室里,安静的掉根针都能听到,只有此起彼伏的呼吸声。这片寂静,直到桌上的电话响起,才被打破。 “村长。”角落里戴眼镜的男人看着电话,上面显示的号码熟悉而陌生,是市内办公室的,他点了点,见老村长颔首,才按下公放键,“喂,高主任,我是孟朗。” “小孟,你们村长在吗?”电话里的男声有些急迫。 “在,您稍微一等。”孟朗往后退了两步。 众人皆屏住呼吸,就见老村长颤悠悠的走到电话旁,半弓着身子,“高主任。” “您老身体可还好?”高主任随意寒暄了几句。 “挺好的,这一大早,可是市里有什么通知?” “没有,就想让您那边给传个话。”办公室里,高主任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从昨天到现在,他打了不知道多少个电话,苏尾岛才接通。 不是建信号塔了么,怎么信号还是这么差? 高主任也是昨天下午得到的消息,他们南州市前些日子的土地拍卖,马家的公司中标,之后签了书面合-同就结。谁料想对方秘书打电话来,说马明义来了南州苏尾岛,联系不上,问能否帮忙给苏尾岛去个电话,说是流程走完了,能不能尽快报去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高秘书絮絮叨叨说了一堆,无非是马明义的手机打不通,这才联系到办公室里来。 老村长只满口应下,笑着说马明义还没醒,等醒了立刻给市里回电话,对方才答应着挂断。 “怎么连市里都搀和了。”壮汉眉心皱成团疙瘩,“他还真是个不省油的。” “行了行了,多大点事。”老村长单手拄着拐起身,听他们闹了一早上,心里也有点烦躁,“白天你们多看着他点,别然他们乱跑。” “白天咱是不怕,可晚上呢?”有人疑问。 “晚上?咳咳……”老村长向门口行去,咳嗽弯了腰,“晚上锁了就是,就说村里闹野猪,家家户户都锁门。” ☆、诡异祠堂 “我饿了。”毛不思从昨天开始到现在,拢共就吃了瓣酸橘子,喝了杯香槟。这会儿肚子早就饿的咕咕叫,把她锁屋里也成,好歹得给口饭吃啊,犯人也不是这个待遇法呐。她拿胳膊肘撞了撞百无聊赖的马明义,“你说,咱们今天还能吃上饭吗?” “看运气吧。”苏尾岛的信号出了奇的差,他也不知道南州市的电话能不能打进来,马明义瞧了眼跟霜打鹌鹑似的毛不思,又忍不住去招惹她,“不过饿两顿也好。” 第5节 嗯?毛不思满脑袋写满了问号,正思考他这话有什么深层的含义。 马明义就告诉了她答案,“毕竟你竖着一米五,总不好再吃成横着一米五。” “谁跟你说我一米五了!”毛不思怒了,原本还在沙发上盘着腿晃脚,这会整个人唰的一声从上面跳起来,指着马明义的鼻子,“我明明一米六多。” “不该啊。”马明义眯着弯弯眼,掏了手机,翻到毛方林发给他的图片。原本老毛是想给他看看毛不思现在变成啥样了,不知怎么就给他发了张证件照,证件照就算了,还是一份极其详细的体检报告证件照。 照片下边不远处,赫然写着:身高:159。 面对非常直接的证据,毛不思语塞,一厘米,一厘米代表着什么,代表着毛不思作为哈比特星人的尊严! 对她而言,158、159就大于等于160,这是不可逆转的事实,但凡不符合她认为的实话,统统可以用一句话反击:我不听,我不听,我就一米六,我就一米六。 “马明义,我要跟你绝交!”这世上,已经没有什么可以阻止她讨厌他了。 毛不思生了一肚子闷气,连方才叫个不停的肚子也偃旗息鼓,她拿着降魔杖扔在沙发上,正式和他画出了一条三八线。 “都过了这么些年了,你怎么还喜欢玩这种小朋友的游戏。”马明义差点笑出声。 却换来了对方的一声,“哼!” 他看着毛不思,记忆瞬间回到十数年前。 那时候毛不思也是这样,恶狠狠的瞪着他,圆圆的大眼睛明亮的像天上的启明星,脸蛋也圆乎乎的挂着点红粉,跟盛夏的水蜜桃似的。拿着铅笔郑重其事的在他和她之间画上粗粗的一条三八线,跟现在一样,她自己的地方画的大一点,他的地方画的小一点。之后便装作感兴趣地去听老师讲课。 一分钟过去了,两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半个小时过去了…… “毛毛,听歌吗?”马明义晃晃手里的耳机,跟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真的,好无聊啊。毛不思自己默默地闷了半个多小时,这会马明义主动示好给了她台阶下,她纠结了半响,最后还是自我说服,反正俩人还要在苏尾岛呆上几天,何况她还要坐他的船回去,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不好闹得太不愉快,也就借驴下坡,佯装自己很大度的样子,开恩道,“拿来吧。” ——— “毛毛,吃零食吗?”多年前,还是豆丁的马明义在桌子底下晃晃书包,书包露出缝隙,里面放满了牛奶,薯片,以及毛不思最爱的巧克力。 毛不思看看桌上崭新的三八线,又看看马明义怀里那一大包好吃的,最后还是忍不住诱惑,拿橡皮把楚河汉界擦掉,边擦边盯着他的小书包,“拿来吧。” 阳光照进教室,暖融融的,晒的人忍不住想要昏昏入睡。 —— “咳咳、咳咳——”门外传来阵阵咳嗽声,由远及近。 来人了,毛不思如同警惕的松鼠,她盯住门口,就见门外传来‘吧嗒’一声,房门就被缓缓推开。 老村长笑的慈眉善目,手中还拎着份食盒,手上的皮肤好似苍老的树皮,皱皱巴巴的包裹着骨头,皮肤上零星长着几块黑斑,“醒啦?过来吃饭,热乎的。” “好来。”马明义率先起身,迈着大步向前,伸手接过老村长手上的食盒,早餐还泛着温热,马明义打开盖子,焦黄的小米粥配着白胖的肉包子,包子上点缀着黑色芝麻,带着诱人的麻油香,不经意问道,“老人家,这大白天的怎么还锁门啊。” “最近岛上闹野猪,闯过好几户人家了。”老村长坐在桌子旁,陪着马明义唠嗑,“我年纪大了,出门一来一回的常常忘记关大门,索性把你们的屋门锁上,万一野猪进屋了,你们隔着屋门也安全些。” 毛不思心底暗翻了几个白眼,这老头是拿他俩当傻子了么,礼貌性的回了个微笑,就拎着包就往外走,“我先去洗漱下。” “下楼左拐就是。”老村长黯哑着嗓子,笑容依旧挂在嘴角,等毛不思下了楼,才再度扭头跟马明义道,“咱们岛上不及市里,地方简陋了些,住的可还习惯?” “比初次来习惯多了。”马明义递了根烟给老村长,被他摆手拒绝,才反手咬在自己嘴里,打火机‘啪’的点燃幽蓝的火焰,手指惯性的敲着桌面,“昨晚谈的事咱们继续?” “别、别、别。”老村长摇摇枯瘦的手掌,“今早开会的时候我跟大伙商量过了。”马明义把烟灰敲在旁的纸杯子里,就听老村长继续,“祖祖辈辈都住这,安静惯了,不想弄得这小地方人来人往。” 马明义扁扁嘴,眉毛一挑,似不甘心,试探,“这可是一大笔收入,可观的很。” “钱这东西,来来去去,够花就行。”听起来,倒是不在意这些铜臭之物。 俩人又絮叨了会,老村长才起身离开,“一会你们看看想去哪,我让我们岛上的小孟跟着你们,顺便带你们去逛逛。” 言罢,才颤着胳膊拄拐离开,走路的背影一斜一歪,楼道口遇到回来的毛不思,还心情颇好的打了声招呼。 “回来了。”马明义灭了手中的烟,又把窗户推开一条缝隙。 “你不觉得他的说辞很敷衍么。”毛不思随手丢了背包在沙发上,伸手捏了颗包子,张嘴咬下去,肉香四溢,边嚼边道,“我可不信。” “人家也没打算让你信。”马明义见毛不思吃的欢实,也捡了颗丢在嘴里。老村长这次来就交代了两件事,一是告诉他们岛上闹野猪,晚上还要锁门,二就是他们哪怕白天出去也有人跟着。 也不知市里的电话打进来了没有,马明义心里叹了口气,顿时就没了胃口。 这个岛到处透着古怪,比他两年前来的时候感觉更胜。 “你不吃,我全吃光了。”毛不思想的没马明义这么多,她的心思更多的是放在早餐和昨天傍晚降魔杖的感应上,面上却不显。 她去洗漱的路上又仔细的把整座房子打量了遍,看似朴实的装饰下皆暗藏玄机,而且所含的阵法绝不是出自一人之手。 毛不思也是吃这碗饭的,深知世上除妖降魔的何止十家百家,各派各宗皆有自己所擅长的东西,整栋房子里不止有正道的布阵,亦有些旁门左道的手法。 越是隐秘的地方,越是凶险,她洗脸的时候就发现,墙角根处,七枚金钉连成一线,上面缠了血线,她蹲下仔细瞧了片刻,钉身刻着的是道家禁咒,一度看的毛不思遍体生寒。 该有多大的仇怨,才能用上这种阴毒的东西,竟恨不得令对方永生永世不得超生。 最后一颗包子下肚,毛不思又把小米粥统统灌进肚子里,这才跟马明义商量,“一会咱们出去玩吧。” 她想去看看苏尾岛的地形。 “好。”风从窗户缝中吹进来,马明义笑的一脸高深莫测,“既然你主动约我,我也不好意思拒绝你。” 不该跟他一起来的。 毛不思心塞塞。 头上带着遮阳的竹编帽,沙滩被太阳烤的滚烫,毛不思几乎睁不开眼,拖着腿奋力的在进四十度的高温下艰难前行。 孟朗和马明义走在她前边,偶尔有几声不合时宜的笑声响起,听得人心里更是烦躁。 “我知道这条路,直走就是岛上的祠堂。”马明义的声音传入耳朵,毛不思顺着望去,映入眼帘的是起伏地山峦,祠堂就镶嵌在主峰的半山腰。 山顶求神,山脚镇邪。 毛不思到还真没怎么见过把祠堂修在半山腰的,不上不下,不算个好地界。 “你这回可不能再去了。”孟朗眯着眼看了半响,才笑着对马明义说,“咱们苏尾岛里里外外就这么一个禁地。” 说着孟朗换了个方向,继续介绍周围的景致,毛不思抬头看了眼,祠堂诡异的立在半山上,风吹过山脚的林地,沙沙作响。 ☆、你是道士 这一趟,直到晚霞爬满海面,孟朗才把他们原路带回了村长家,把他们今天游玩的路线笼统的讲了两句才离开,话里话外倒也没提山腰上的祠堂。 毛不思怀里抱着两颗椰子,苏尾岛上的椰子又大又圆,喝起来十分清爽。这还是他们走到半道上遇见收椰子的货车,她被晒了大半天渴到不行,死活要买,孟朗才跟岛民商量,从副驾上顺了两颗最大的给她。 孟朗的步子迈的快,没一会,人就消失在了巷口的拐角处。 老村长见毛不思叼着吸管,只笑着请他俩回屋,还不忘了夸赞,“咱们岛上的椰子,那可是出了名的好喝。” “确实。”马明义结果毛不思手中的椰子晃了晃,椰肚里传来汁水拍打的声音,“南州市面上那些没法比,只是我看你们收的量有点小。” “咱们靠海吃海,又不指着椰子赚钱,只有疯长的时候才卖些去对岸,不然留岛上也是浪费。”老村长走在前面,拐敲着地面,底部不知在哪里染了淡淡的灰白。 晚上吃过饭,毛不思本想着出去走走,谁料老村长死活不让,苦口婆心的劝了她半响,才把她和马明义又送回了二楼。 “我现在满脑子都是半山腰上的祠堂。”毛不思不知是不是晒的太久,莫名的口渴,咕咚咕咚的灌了几口茶,才抹抹嘴,往马明义旁边蹭了蹭,“你上次来的时候那里边有什么?” “不知道。”马明义靠在沙发背上,茶杯在他手指间转来转去。 “你朋友不是闯进去了么?”这件事不止村长,连孟朗都暗暗的交代了遍,可见他们当时没干什么好事,铁定得罪了人家,连带着今天遇到的人对他俩都疏离的很,“你跟我讲讲。” 对上毛不思圆溜溜的大眼,马明义这才撑起身子,胳膊肘落在膝盖上,把两年前发生的事一五一十的跟毛不思理了一遍,自从登岛以来,这事他也来来回回的想过不少次,可就是没什么头绪。 那是两年前的盛夏,他从国外回来,台品国际家的宋令阳非要给他接风,拉着那群狐朋狗友搞了个海上party,就这么乘船一路玩过去玩过去,苏尾岛就是其中一站。 他们的到来显然惊扰了不问世事的岛民,差点引起冲突。后来马明义觉得,最后岛民之所以让他们一群人登岛,多半是因为宋令阳的一席话。 宋家是国内有名的开发商,手上有着不少顶尖的度假村,到宋令阳这一辈,光亲哥他上头就有仨,更别提叔伯家的那几位,偏偏宋令阳又是个不上进的,平日里撩猫逗狗四处晃荡,典型的厚脸皮二世主。当下就十分不要脸的自报家门,并表示:不让我上岛,我可以申请开发。 马明义家里也做地产生意,当然明白宋令阳的意思,这些年市场需求不断扩大,生态资源的稀缺性注定了它广阔的前景,国家的扶持力度持续加大。宋令阳要真想整点钱在苏尾岛上折腾,也不是不可能,但凡不涉及到公司管理核心权利,他不往上边伸手,宋家那几个哥向来睁一眼闭一眼,随他闹。 双方就这么僵持不下,宋令阳好面子,自然不愿意在自己的朋友面前落下风,耗了许久,还是老村长开口,双方才各退一步。 在岛上闲逛的路上,马明义还听见宋令阳冷嘲热讽,“什么破地方,倒贴钱给老子,老子都不要。” 这口气,直到半夜他们在沙滩上喝了不知道多少瓶酒才压下去,再然后,他们回老村长家休息。 半夜,马明义被突如其来的慌乱惊醒,窗外灯火通明,岛民成群结队的向着西北方匆匆跑去,他们几个被吵醒后出来的,自然面面相觑,不知发生了什么。 毛不思听得专心,中途马明义停下喝杯水,还要不停的催,“后来呢,后来呢。” “后来,后来宋令阳砸了人家的祠堂。”马明义回忆起他被人从祠堂里拽出来的瞬间,整个人都处于极度醉酒的状态,要不是老村长中途帮他们讲几句好话,单凭着宋令阳砸人家祖宗的地方,就免不了要挨顿毒打,“事后我问过他,他说喝断片了,丁点印象都没有。” “村长家离祠堂可不近。”毛不思伸手捂着嘴打了个哈欠,使劲的眨了眨眼睛,消除涌上来的困意,今天走了太多路,连身子都比平常疲倦。 按马明义的说法,宋令阳喝了这么多酒,怎么就能在大半夜起身出门,还爬到山腰上去,不说别的,单三更半夜穿过山脚下的树林,就足够吓人的,何况还要孤身进阴森森的祠堂,这太不符合常理。 “别想了。”马明义见毛不思不停地打哈欠,连带着他也有些困,只拍拍她的脑袋,“瞧你困得,眼睛跟兔子似的,去睡吧。” “好。”毛不思实在困极,抓了抓脑袋也不在硬撑,转身就移了两步倒在床上,翻滚着把自己包裹在被子里边。 马明义躺在沙发上,枕着手臂,毛不思说的疑惑他也想过。从他们喝完酒回房到宋令阳被岛民从祠堂里揪出来,加加减减也就一个小时不到,试问一个普通人都要走二十分钟的路程,作为醉汉的宋令阳是怎么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到祠堂的呢。 思绪逐渐模糊,马明义撑了许久的眼睛也缓缓阖上。 房门依旧被从外面反锁,老村长弓着腰把耳朵贴在房门上,混沌的眼球镶嵌在下耸的眼皮下,里面偶尔模糊不清的细碎交谈最终陷入死一般的寂静当中。 他这才收回耳朵,喉咙里压抑了许久的咳嗽声大爆发,上气不接下气,枯老的手指颤抖着在口袋里摸了半响,才拿出个白色的塑料药瓶,药片落在手心里被他慌忙的吞下,这才舒服了许多。 拐杖声咚、咚、咚的回响在走廊里,房间内的两人睡得依旧安稳。 半夜,毛不思还抱着被子,脖子上的玉葫芦忽然开始发出温润的光泽,然后变得越来越热,不停地抖动着。 毛不思还沉浸在睡梦中,她置身在一片花海之中,周围静的骇人,她扯着嗓子喊了许久,也换不回半点回声,突然,胸前被什么燎到,烫的毛不思一个激灵。 眼睛骤睁,她飞快的爬起来,胸前的玉葫芦被她握在手心,这才安静下来,温度逐渐降下去,只散着微弱的光。 翻身下床,毛不思趿着拖鞋跑到窗前,厚重的窗帘被她猛地拉开—— 正对窗口的空旷处,站着一个女人。 就这么一动不动,死死地盯着二楼的窗户,毛不思隔着许远,都能感受到女人身上掐出水的怨毒。 这是个恶灵! 毛不思使劲推推房门,门锁像被焊死了般纹丝不动,毛不思又不敢踹门而出,马明义之前讲的故事还在耳畔回响,即便她今晚硬闯出去了,那么明早怎么办?比起鬼魂,岛上这些奇怪的岛民才更让她不安,本能告诉她千万不要冲动。 “马明义。”毛不思带上背包,降魔杖在掌心打了两个圈,她推推沙发上的男人,却换不来对方的半点回应,几乎就是睡死在了梦里。 “难怪今天这么困。”毛不思自言自语,她看了眼桌上的空茶杯,又想起了晚上咸的有些过分的晚餐,“他妈的太过分了,居然放料。” 毛不思就着月光瞧了眼马明义,直到视线落在他腕上的辟邪手串上,心里再三纠结,才从背包里找了张应心符,打成结系在手串下边。 对方是恶灵,毛不思觉得比起阵法重重的村长家,马明义跟着她出去确实不怎么安全;可要真把他留在给他们下药的人家里,毛不思依然觉得不安全。索性在二人的手腕上下了道应心符,万一马明义有个什么闪失,她也好及早感应到。 第6节 村长家的二楼说矮也不矮,正常人确实下不去,可偏碰上的是她毛不思。 窗户被推开,呼啸而过的狂风肆意的拍打着玻璃,吹得窗纱缠绕着乱飘。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毛不思坐在窗台上,嘴角一勾,便纵身跳下去,单膝落地,稳稳的停在黄泥铺就的土地上,降魔杖在黑暗中透着惊人的幽蓝。 “你是道士。”女人声音低哑,往后略微退了两步。 道士?她哪里像道士?毛不思起身拍拍膝盖上的尘土,有些尴尬,“你还是叫我毛小姐吧。” 毛不思由衷建议到,实在不行随大流喊她一声小神婆,这也比叫她道士强啊。 ☆、辟邪手串 “咱俩井水不犯河水,你为什么要与我作对。”女鬼身上的衣裙被风吹起,露出了几个血窟窿。 “你是鬼,我是捉鬼师,鬼魂本就该走阴间道,偏有那不死心的要行阳间路,我不捉你捉谁啊!”毛不思收回落在她身上的视线,伸手把头发盘起,舒展了下筋骨。 “说的好听,还不同样为了钱。”四周场景变换,阴风狂做,吹得人睁不开眼,女鬼咬的牙齿咯咯作响,带着嘲讽,“怕你有命来,没命花。” 她说:同样。 毛不思快速捕捉到了她话语中的重点,“看样岛上来过不少高人。” 女鬼瞧着毛不思手中的降魔杖,纤细的胳膊抱着肚子大笑,“来过的是不少,可回去的却不多。” 阴影闪过,降魔杖一沉,瞬间便刺透冲身后扑向毛不思的黑雾。 这女鬼,居然还玩偷袭。 毛不思身形晃了几晃,降魔杖被反手扫过地面,尘土连成一线,顿时化为利刃,向着女鬼打去。 戾气交撞,响彻在空旷的土地上,周边的景致全被陌生所替代,女鬼幻化成群,从四面八方把毛不思围绕在中间,偶尔有长发擦过毛不思的脸颊,落下细细的血痕,像是被锋利的白纸划过。 何为真,何为假,倒让人看不真切。 劲风鼓荡,降魔杖在空中飞旋不止,如枪似矛,不停穿透周围飞窜的女鬼。 背包被毛不思转身甩回胸前,几张符咒被夹在食指与中指间。 “收为□□,散为无穷。”毛不思口中念念,女鬼变化繁复,并不凶狠,多半是为了消耗自己的体力,最后一击而中。 她深吸口气,双目微微闭合,黄色的符纸被撒入空中聚集成圆圈,毛不思放弃用肉眼去辨别,只用耳朵去辨别女鬼冲向符咒发出的声响,霎时心下澄明,东南方向阳爻簌簌,转瞬有行至于阴爻交汇处,顺势而动,向着毛不思缓缓而近。 她依旧闭着眼,手中动作不停,越来越多的黑影被打散化作烟灰落下,只道簌簌声停在她的正前方,才猛然张开双目,左手执降魔杖。 “抓住你了。”毛不思对着眼前与周围没有不同的身影挑眉一笑,两指迅速从空中夹住一张符咒横在面前,以迅雷之势快速冲着女鬼的胸口拍去,“急如风火,迅若奔霆。鬼死人安,天地肃清。” 啊—— 刺耳的凄厉声响彻夜空,不停在空中盘旋的身影立刻烟消云散,只有眼前的这个,被毛不思一掌拍出数米,符咒闪着金光,似乎要融入女鬼的身体,燎的肌肤冒烟,疼的她缩成一团在地上挣扎翻滚。 净邪咒威力确实大了些,可谁让她不听话呢。 玉葫芦被毛不思不客气的拽下,“老老实实进来,我到时候花钱给你请给个好点的师傅念经超度,体面地送你离开,转世投胎总好过留在人间做这见不得光的邪祟。” “你懂什么!”女鬼手指扭曲的撕扯着胸口的符咒,声音几乎是从喉咙里挤出来,带着浓烈的怨恨,“我为什么要走,我还没有亲眼看着他们死去,我还没有看着他们遭到报应。” 符咒烫掉了她胸前的皮肤,女鬼几乎是连带着皮肉一起扯了下来,恨声丢在地面上。 黄色的符纸离了邪体,光亮瞬间黯淡下来。 女鬼喘着粗气,看着毛不思因诧异而微张的嘴巴,笑的人毛骨悚然,“都去死,你们统统都去死!” 女鬼怒急,化身为剑,向着毛不思狠狠的劈过来,速度快如闪电,力道大的骇人,惊的毛不思忙抬手去挡,降魔杖抵住女鬼的进攻,反被她掐住胳膊,缠斗之中应心符不甚被从中劈开。 女鬼得了机会,瞬间扑回空中,黑影向着祠堂下的山林蹿去。 想跑,吓了她一身汗还想跑,这让她毛不思的面子往哪里搁,毛不思都能想象到老毛知她被鬼魂吓到后幸灾乐祸的模样,当下就把降魔杖舞了两圈,也追着女鬼往山林间奔去。 此时,马明义手腕上的符咒感应到了毛不思那边的危险,飞快收紧,如细密的针尖刺入皮肤,腕上一疼,原本睡得香沉的马明义被突如其来的疼痛惊醒。 窗户大开,白色的窗纱在月色下轻轻飘荡着。本该睡在床上的人早就不知去了哪里,房间空荡荡的,只剩下他一人。 马明义翻身坐在沙发上,腕上的应心符也断开飘落在地面。 “这丫头。”马明义心中暗道不好,连忙起身冲到窗前,外面早已没了毛不思的身影。他不知方才毛不思与女鬼斗得厉害,只当她是孤身去了祠堂,眉头皱的更是厉害。 两年前岛民集合直奔祠堂的场景还历历在目,人群庞大,几乎家家户户都出动。这也是马明义最无法理解的地方,岛上没有信号,他们是怎么做到这么短时间内集合完毕,又是怎么确定宋令阳在祠堂的呢?这对他而言,一直是个谜。 如今,毛不思居然丢下他自个去了,她胆子倒是大的很。 马明义立在窗口,手指敲的窗框微微作响,最后还是连声叹息,认命的探身出了窗子,脚下不远处是呼呼作响的空调,他踩在上面,发出细碎的声响,又细心地从窗外把屋里的窗帘拉起,轻手轻脚的关上窗户,做出一副从未被打开的样子。 这才蹬着旁边的管道,尽量不带出声,白色的旅游鞋落在松软的泥土上,留下了浅浅的脚印,马明义也不急着去找毛不思,而是折了绿叶茂盛的树枝,随意扫了两遍,把地上的脚印掩去。 等一切都整理完,才快步离开。 山下的树林,毛不思从未来过,多少有些不熟悉,虽然伤了女鬼,自己也暗暗的吃了点亏。 “别挣扎了,有我在的一天,你就别想逃出去。”毛不思背靠大树,降魔杖敲在树干上哒哒作响,她抬起下巴点了点不远处的女鬼,她的衣裙已经被烧出大片,双腿上遍布着黑色的窟窿。 如果不是刻意隐藏容貌,成为鬼魂的瞬间,所保留的就是她在人世最后的模样。 毛不思不用想也知道,女鬼死的并不安详,甚至是受尽了折磨,轻抿着唇,她语气又软和了下来,劝慰道,“人间种种都过去了,你在阳间留的时间越长,平添的罪孽也就越多,万物皆有因果,你再这么下去,到头来说不定连投胎的机会都没了。” “因果,这么多年了,我只看到了恶因,却没看到他们得到丁点的恶果。”女鬼眼睛微凸,额头上布满了青筋,皮肤是诡异的惨白,“他们一天没得到报应,我就一天不会离开。” 便是魂飞魄散,她也要等到这天。 双方僵持不下,直到林间传来细碎的脚步声。 毛不思心头一惊,扭头看向身前的女鬼,没想到女鬼速度比她更快,苏尾岛的人晚上是决计不敢出门的,那么能出现在林中的只有一个人,那便是和毛不思一起登岛的马明义。 毛不思一身的家传绝学,她伤不了她,可别人就不一定了。 马明义手里拿着毛不思登岛那日给他的引路符,符咒扭转,最后在距离毛不思不远处垂下。 还没等马明义抬头寻人,就见空中黑影闪过,一披头散发的女子双目泣血,面容扭曲扑向他,喉咙里发出的是野兽般的阵阵咕噜。 他几乎是本能的抬胳膊去挡,腕上的手串感到了威胁,珠身的经文立刻展开屏障,串联成网,交织着向女鬼撒去,根根缠绕其身上,疯狂的聚紧收拢,与女鬼所碰之处立刻滚出暗红的疤痕。 女鬼前脚出现,毛不思后脚就跟了上来。 就见女鬼被巨网包住,在空中挣扎,像只濒临死亡的海鱼,不停地想要挣脱。 ☆、漫山花海 “你快把她松开。”毛不思三步并作两步跑到马明义身边,晃着他的胳膊,这样下去,也用不着她超度了,当场就能化成灰飞。 “我,我不会啊。”这也是马明义初次见到手串的威力,话都有些磕巴,他摸摸腕上的串子,耳畔又出现了马明丽的声音:带着它,遇见脏东西它自然会护着你。 毛不思的玉葫芦是捉鬼,而马明丽给的这条祖传手串,却是灭魂。 马明丽此刻身在港城,空气中的烛光莫名的闪了三下,不久,就听到匆忙的脚步声从楼道里响起,接着房门被人快速推开。马明丽还穿着睡衣,乌黑的秀发斜斜的扎在耳朵一侧,她紧紧的盯着桌案上的三根蜡烛,就见火苗疯狂蹿起一尺高。 出事了。 火苗摇摆的十分不安稳,最后骤灭,马明丽心头一震,就见灭掉的火苗再度燃起,继而回归平静。 今晚的夜,很深,今晚的星,很亮,只是今晚的人,却都不怎么安稳。 “喂。”林秘书揉揉眼,还带着浓浓的睡意。 “马明义到底去哪了!”手机里,女人的声音硬邦邦,显然是在气头上,马明丽本身就不是个好接触的人,这会儿更是不善,当下就把林秘书的瞌睡虫吓跑大半。 “去……去旅游了啊。”林秘书骨碌一声从床上坐起来,马明义走前专门交代过,除非接到他的电话,其余时候只拿自个当哑巴,林秘书这会儿心里那叫一个纠结,“他说收购案完了要去散散心。” “我问你他去哪了!”里里外外全是废话,马明丽忍不住冷笑,一巴掌拍到桌面上,“不说的话,明天直接找人事部,准备打包去下家。” “苏尾岛!”林秘书在听到‘打包去下家’的瞬间,脱口而出,“老板他去了苏尾岛。” 跟毛不思去的一个地方。马明丽怔了片刻,好不容易放下点的心再度跳回嗓子眼,连思思跟在他身边,都能惊动手串,可见是碰到了□□烦。 “给我个警方电话。”马明丽开口,“跟明义比较熟的。” “哦。”林秘书脑海中过了一遍,立刻报出串数字。 “张博尧。”马明丽输入号码,又把名字念了遍。 “对。”林秘书在电话的对面狂点头,“打过不少次交道,私下也吃过几顿,前两天他还去了长安酒店……喂……喂……” 电话被挂断,里面传来嘟嘟声。 “你好。”大半夜的,声音倒是挺精神。 “张警官吗,我姓马,长安酒店的副总。”马明丽看了眼时间,凌晨四点,“想请您帮个忙。” 长安酒店姓马的不少,可是能当上副总的就那一个。张博尧举着手机,倒是没想到马明丽会在这个时间给他打电话,马家这位小姐也是港城圈子里的一个奇葩,不爱钞票也不爱名利,就喜欢研究风水阵法,平日里也不常与人接触,即便请人帮忙,也是一副命令的口气,就像现在。 “不好意思马小姐。”张博尧立在会议室门外,看着漆黑的夜空,嘴里还叼着燃了半根的香烟,“我现在人在南州出差,抓走私二级禽鸟的。” “南州?那正好。”马明丽着实没兴趣知道张博尧到底在干什么,“你忙完能否抽空去趟苏尾岛。” “苏尾岛?去哪做什么?”香烟被夹在指间,张博尧听到苏尾岛,眼神突然闪烁两下,进而继续追问,“我总得知道原因吧。” “我弟弟在那,今晚出事了。” “他打电话了?那也应该报警才是。”男人疑惑。 “没有。” 许久之后,对方才开口,“那你怎么知道?” “掐指算出来的。”马明丽等了半天,对方才回话,顿时有些不耐烦。 …… 片刻,对方才无奈的回,“我知道了。” 知道了,知道了是什么意思?通话被对方挂断,马明丽看着手机暗下去的界面,忍不住皱眉。 “张sir回来了。”会议室的门被推开,凌晨四点多,里面依旧讨论的热火朝天,坐在门口的小警察抬手打了声招呼,“咱们和南州这边刚商量了,明天去林仔屿,后天去苏尾岛。” “不,改路线,明天去苏尾岛。”张博尧拉开椅子坐下,按灭了手中的香烟。 “可咱抓的人是林仔屿的,就算他的口供属实,也该先去他老窝搜一遍。”有人提出疑问,“之后再去苏尾岛也不迟。” “比起人来人往的旅游地,那种鸟不下蛋的地方反倒更可疑。”张博尧靠着椅背,“何况苏尾岛出了名的排外,一年到头过不去几条船,消息一时半会也传不到林仔屿,但林仔就不同了,那可是个度假胜地,动静传得比什么都快,万一走了消息呢……” “就跟对外说的一样抓走私禽鸟的呗。” “动用多警力,闹出这么大动静,就为抓个贩鸟的?” “确实有点不太可信。”南州市某方脸的警察呵呵了两声,才清清喉咙正色道,“其实苏尾岛确实有那么点怪,和他们同样的几座海岛都发展了,就他们,铁了心的的守着那一亩三分地,说什么不愿意开发,市里也跟他们谈过几次,根本谈不拢。” “所以咱们现在好好计划下,今晚加个班。”张博尧伸个懒腰,脑海中还回荡着女人怯怯的声音:我最后就听到了苏尾岛三个字。在十分钟之前,无论是她之前说的长安酒店七楼有古怪,还是苏尾岛这个陌生的名字,他都只听不信,可当二者因着某些事情联系在一起后,就让他不由得开始怀疑,张博尧敲敲桌子,等大家伙的目光都聚起来,才开口,“明早我请客。” 第7节 “没问题。”警局内传来欢呼声,灯彻夜亮着。 “我跟着老毛这么些年,也勉强算个行家,从没见过这么有求生欲的鬼。”毛不思站在祠堂门口由衷的感慨,祠堂的大门紧紧地闭着,上面的朱漆经过岁月的洗礼有些斑驳。 在那种情况下,都能让她挣脱跑了,可见也是个有毅力的,难怪老村长家里那么多辟邪的玩意儿。 只是,他们俩当下又面临了新的问题,这祠堂,他们是进,还是不进。 进吧,老村长再三交代,一群岛民又阴阳怪气的,相当于自找麻烦。 不进吧,女鬼就在里边,还受了重伤,在努力一把,就妥妥的能捉住。 四目相对,就在俩人犹疑不觉时,朱门忽然被阵风吹开,发出刺耳的吱扭声,里面与一般的祠堂没什么不同,整齐的放着三层牌位。 “来都来了……”毛不思咬牙,她一个捉鬼师,吃的就是这碗饭,哪能因为惧怕活人,而放过游荡的鬼魂,当下就拉了马明义的胳膊,“走吧。” “我先说清楚。”马明义反手按住毛不思的肩膀,神情极其严肃,“这次不管捉没捉住,天亮之前,咱们必须回去。” 他来之前做了万全的准备,只要悄悄回去,多半是不会被人发现。 不安,极度的不安。 “好。”毛不思伸手,跟马明义约法三章,她也不想在这个岛上呆着了,诡异的祠堂,古怪的老村长,以及充满防备的岛民,这一切都让她那么的不喜欢,还有女鬼身上遍布的伤,更是加深了她对这座岛的恐惧。 祠堂里黑漆漆一片,毛不思从背包里摸了半响,才寻到手机,按下手电筒,周遭顿时明亮了一圈。 这也没什么奇怪的东西啊。 毛不思沿着牌位一个个望过去。 俩人寻了一圈,也没瞧出个所以然,连女鬼的衣角都没看见半分。 喔—— 喔—— 岛上的公鸡开始打鸣。 “走,回去。”马明义当机立断,不能在呆下去了,他有种不好的预感,再待下去说不定真的有什么发生。 唉。毛不思忍不住叹气出声,看样子她是无缘度她,只盼她能想开早些回头,不然真到了她后悔想回头的那天,怕是没了机会。 谁料俩人刚走出两步,就听见牌位墙后传出女人压抑不住的咳嗽。 “马明义。”毛不思抬头望他,女鬼就近在咫尺。 “多长时间。” “五分钟,不,三分钟。”毛不思回忆着女鬼的状态,直奔牌位墙。 墙壁似乎有道缝隙,肉眼不仔细看根本发觉不到。 “这是什么。”毛不思开口,手本能的就按了上去,墙壁发出轰隆声,立刻旋转出一米宽的窄门。 密道。毛不思单手捂住自己差点尖叫出声的嘴巴,祠堂里怎么会有密道,她指着幽幽的黑暗。 马明义闻声上前步,就见方才在林间与他们缠斗的女鬼倒在密道的尽头处。 密道的地面上铺着厚厚的石板,与苏尾岛遍地的黄土十分不同,毛不思走在前面,直距离女鬼一米处才停下脚步,她握着玉葫芦,尽量压低自己的声音,“八景冥合,气入玄元。” “小神婆。”女鬼还倒在地上,毫无半点血色,她没有看毛不思,只盯着远处,“你瞧那儿,多美。” 毛不思念咒的声音微顿,她顺着女鬼的视线望去,谷中的花海红的扎眼,美的人失神,忍不疑问出声,“这是什么。” “罂粟,也不仅仅是罂粟。”女鬼的声音响起,马明义和毛不思被她的话浇了个遍体生寒,从头凉到脚。 天空泛起微微的鱼肚白,风灌入山谷,摇曳着的,是漫山遍野望不到头的红,以及隐藏在深处,那座不可告人的化工厂。 “这里才是地狱,他们才是比恶鬼更加可怕的东西。” ☆、费尽心思 眼前的一切,都超出了毛不思的想象,她从未想过,在这片蔚蓝的大海之上,会隐藏着着座巨大的毒窝。 明明是炎炎的盛夏,毛不思却冷的像浸泡在腊月的冰水里,话都说不利索,她颤抖着圈住马明义的胳膊,“报、报警,快报警。” “没用的。”马明义的头发被风吹乱,他能感受到毛不思的害怕,可现实摆在眼前,“你忘了吗,岛上没有信号。” 所有的一切统统都有了答案,为什么岛民如此的排外,为什么两年前宋令阳的事情让他们如此动怒,为什么他们再三叮嘱不可踏入祠堂,以及,为什么岛上明明建了信号塔却没有信号。 他们在防备些什么,在害怕些什么。他们费尽心思,把这打造成一座孤岛,为的又是什么。 无非是防的真有那么一天,外人登岛不小心撞破这个秘密。 届时手机不通,行船极少,便是知晓这个天大的秘密又如何,到头来还不是求救无门。想要一个人在海上消失,对苏尾岛上的人而言,太简单了。 马明义又想到了宋令阳,岛民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汇合,绝对不是偶然这么简单,他飞快的环视四周。 “牌位墙被推开的时候,老村长就会知道。”阴影下传来女鬼咯咯的惨笑,她的眼睛里没有暖意,充斥着无尽头的疯狂,“天亮了,他们也该来寻人了。” “你是故意的!”毛不思恼羞成怒,降魔杖直指女鬼的鼻尖,“我不过是好心想替你超度,你居然这般害我。” “好心,那不过是你的自以为是。”她被阵法困在岛上出不去,而外人,即便是来也根本看不到这片土地之下的腐烂,“我本来就不属于苏尾岛,我是信错了人才落得如今这个地步!” 她身体越来越弱,老村长请的捉鬼师却络绎不绝,其中也不是没有手段阴邪的,她已经没有多少机会了,这次即便没有毛不思,之后还会有其他人,她要把这里的一切都展示给他们看,她的身体已经死了,她不甘心让灵魂也湮灭在这片恶之花盛开的土地上。 她不叫女鬼,她也是有名字的,顾采薇。 采薇采薇,薇亦柔止。她的父亲给她娶这个名字,便是希望她一生都能如同盛夏的采薇,热烈而努力。母亲说:虽然你现在看不到花,看不到草,看不到大河与山川,可你的成长对我们而言,便是最有意义的存在。 她的眼睛是在很小的时候受伤毁掉的,对世上所有的颜色都是儿时的记忆,她喜欢花的颜色,花的味道。八年前,她家楼下的拐角处开了一间花店,她每次走过都要在门前嗅着花香伫留许久。 直到有一天,她和往常一样,蹲在花束前闻着好闻的香味,面前突然传来了一阵好听的男声,“喜欢吗。” “嗯。”她点点头,知道这是花店的老板,偶尔,他也会跟她说上几句话。 “喜欢便送你。”老版的话音刚落,她怀里便多了一大捧玫瑰,他笑嘻嘻的,声音清亮,比风吹过的铃铛还好听,“我叫苏洋。” “我叫,顾采薇。” 这是顾采薇二十年的人生里,初次有人喜欢她,也是她第一次喜欢别人,苏洋是个很温柔的人,对她又好,于是她每天都过得很快乐,比拥有了全世界还快乐。 而这一切的转折点是五年前的那场车祸,这是苏洋第一见她的父母,几人吃过饭回家的路上,一辆载满货物的卡车迎面撞来,她感到有人把她护在了怀里,再然后,世界就陷入了无尽的寂静。 再度睁开眼,不是想象中的黑暗,光亮从她微微眯起的眼皮中透过,在黑暗中活了十几年,她从未想过,自己还有重新看见光明的一天。 床边伏着一个陌生的男人,胳膊上头上皆包裹着白色纱布,胡渣从麦色的下巴上长出,她摸了摸,有些扎人。 “薇薇你醒了。”男人握着她的手,声音嘶哑,她看到他脖子上缠了厚厚的一圈,对上她惊恐的眼神,男人眸子里的光渐渐暗淡下去,“我的声音是不是变得很难听。” “你是谁?” “我是苏洋。” 谈了一年的恋爱,她第一次用自己的眼睛看到了苏洋。 这场车祸中,她的父母重伤不治,而她则在住院时碰到了适合的□□,那段时间她几乎再度把眼睛哭瞎。 是苏洋关了花店,日夜陪在她身边,他的嗓子受了伤,手指也那场车祸中断了两根,比起以往,也变得有些寡言。 等父母的丧事办完,他们便卖了烟城的老房子,彻底离开了这个伤心地。 再然后,他们偶然到了苏尾岛,爱上了这里的与世无争。 “可是他却负了我!”顾采薇讲述的语调突然变得激动,她疯狂的撕扯着自己的头发,伸手去抓毛不思的裤脚,谁料手刚接触到阳光,就立刻烫出一片黑印,她吃痛缩回墙角,“他怎么能爱上别人,他怎么可以爱上别人。” 毛不思蹲下身子,与缩成一团的顾采薇平视,她身上的伤那么狰狞恐怖,活着的时候该死吃了多少苦。 “后来我跟着苏洋和那女人,无意间发现了这儿。”顾采薇抱着膝盖,不愿意回想那天,她此生最爱的男人,在别人女人面前,把她活活的掐死在了这片花海中,“我的魂魄就收在祠堂的牌位里,上面镶了七枚定魂针。” 她的伤,难怪毛不思看着有些眼熟。 “所以,宋令阳的事也是因为你。”马明义从口袋里掏出无线电对讲机,不禁疑问。 点点头,顾采薇继续,“他喝的实在太多,神识极弱,又心怀怨恨,这才给了我机会,用尽所有力量把他唤到祠堂。” 那夜,宋令阳砸了苏尾岛上的祠堂,也正式解救了她。 无线电沉甸甸的被拿在手中,马明义听顾采薇讲完,心里也有些同情,可更多的是对他和毛不思俩人处境的担忧。 “对讲机带了么。”马明义开口。 “带了。”东西从登岛开始就被她丢在背包里,从未拿出来过,毛不思从里面翻出黑块递给他。 就见马明义立刻接过手,打开后盖,两手同时按下里面那个毛不思从未见过的按钮,等无线电蓝光连闪烁三下后,才再度合上盖子递给她,“千万不要丢了。” “这是什么?”毛不思不记得初到那日马明义教过她这个。 “报警器。”马明义不瞒她,反手把自己的对讲机别在后腰带上,“这东西连着我的游艇,说不定能救咱们一命。” 在毒枭的地盘发现毒窝,就等于去阎王殿赴宴。他们能够活着回去的机会怕是微乎其微,当下也就只能寄希望于此。 游艇还停靠在苏尾岛岸边,运行的系统接收到无线电的求救,立刻自动链接公司电脑,传送信号进入,并自动通过无线电向海域发出求救坐标。 高科技时代,他们这些做富二代的,总得在自己身上多上几层保险。 “喂,长官。”大海之上,张博尧忽然接到港城上司的来电,里面的声音带着迫切,听得张博尧不停皱眉,“我知道了。” “有情况?”旁边的警察开口。 “加快速度,赶快上苏尾岛。”张博尧冲着船舱里面高声喊了两嗓子,才扭头对身边人道,“港城来电话,说马明义被绑架,发了求救信号。” “苏尾岛?” “嗯。”张博尧单手撑在船杆上,觉得事情比他想象的要更加复杂。 ☆、不识人心 “已经通知市局了。”小警察探着身子冲张博尧道,“海上救援队收到了求救信号。” “苏尾岛传出的?”张博尧眯起眼。 “对。”小警察看了眼时间,“咱们嘴快也要三个小时才到苏尾岛。” “通知海上的救援队,不要靠近,免得打草惊蛇”如果真的像他们所想象的一般,苏尾岛跟之前的运毒案有联系,那么岛上绝对是做了万全的准备,这时候让救援队去搜救,就等于是告诉他们,事情败漏。 穷凶极恶的毒贩能做出什么,不言而喻,张博尧眉心紧锁,唇抿成细线,心中暗自祈祷马明义想办法能多撑些时间。 “咱们肯定出不去了。”密道里,马明义伸手拉住毛不思的胳膊,示意他们先找个地方藏身。 “双童把门,七灵守房,收。”毛不思从兜里捻出张符咒,直拍到女鬼的肩膀上,就见符咒瞬间扭成一团,她这才,捡起来,随手扔在自己的背包里。 而这一切,都被数双眼睛看进心里。 “居……然是……是个神婆。”老村长口中咳嗽个不停,呼吸突然变得沉重刺耳,身边的男人慌忙从怀里掏出一枚小白瓶,倒了片药送到他口中,轻轻地给他顺着背。 不久,呼吸才渐渐平稳下来,青紫的肌肤也有了点血色。 第8节 “消息刚发出去了。”男人直起身子,语气淡淡,说出的话却透着股狠劲,“到时候一起埋在花谷里就是。” “到底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棘手啊。”老村长拉开窗帘,看着朝霞匍匐在东方,“还是得想办法弄到海里去才是。” “行,我一会儿和张超商量下。”男人往前走了两步,就见村长楼下开始人群聚集,“不过死海里咱们就不能开枪了。” 身上只要落了弹孔,哪怕海水泡的再发,也能辨出一二来。 老村长点点头,“去吧。” “等等。”男人转身,刚行到门口,就听身后老村长唤他,“苏洋,咱们那车椰子怎么样了。” “您放心吧,夜里交货,下午出海也不迟。”苏洋嘴角微挑,碎发下的笑洋洋得意。 苏尾岛的罂粟花海绵延无尽头,却没什么藏人的地方,至于化工厂,地方小且复杂,他们是肯定不能进去,只好带着毛不上往山上跑。 这是一座天然的山林,高低起伏延绵,唯有祠堂一条进出口。 岛民只留了几人守着出口,剩下的一半留在村里看家,另一半则全部入了祠堂。 牌位墙被推开,迎面而来的就是诱人的花香,苏洋走在前边,还不忘了交代,“别开抢,要活口。” “他奶奶的,你知道后山有多大么,不用子弹扫两圈得找到什么时候去。”之前和苏洋在办公室里争吵的壮汉冷笑出声,拐外抹角的嘲讽道,“也不知这些灾祸都是谁引来的。” “张超,我念你年纪比我大,愿意叫你声哥,事情到了这一步谁都不想的,你也别阴阳怪气的刺挠我,这是村长的意思。”苏洋停下脚步,眼底的戾气一闪而过。 “别拿村长压我,他年纪大了,胆子变成芝麻,我年轻胆肥有什么可怵的,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安了什么心思。”张超抱着胸立在苏洋身后,前脚掌轻点着地面,“一个外人,难不成还真想让苏尾岛姓苏啊。” “过分了!”苏洋扭头跟他对视,正色道,“我没这么想过。” “想没想你自个心里清楚。”张超抬起食指狠狠的戳着他的胸口,下巴高抬,点的苏洋忍不住后退,“亲手掐死自个的媳妇换村长信任,正常人谁做得到啊。”说着还转头问身边的人,“孟朗,你说是不是啊。” “跟我有什么干系。”孟朗掏着兜,手心里把玩着一枚尖尖的子弹头。 “别介啊,人家苏洋现在媳妇不是你老相好吗。”张超斜了他两眼,一把把孟朗拉在胳膊下,故意道,“你可要擦亮眼防着点,有些人就喜欢跟在你二伯屁股后头拍马屁,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才是村长的亲侄子呢,别到头来什么都让人抢了。” 弹壳嵌如掌肉,孟朗用肩头使劲推了对方一把,“行了,别闹了,先找人。” “啧啧啧,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呐。”张超吹了声口哨,这才背着手把枪支塞到腰里,“走吧,走吧,人家都发话了,别开枪,要活的。” 苏洋侧着身子,被张超狠推了一把,后背整个撞在墙壁上,发出闷响。 这种人,早晚得杀了他。 苏洋垂着头,见他带着一群人目不斜视的穿过密道,牙齿咬的死死。 “张超的脾气你也知道,别跟他置气。”孟朗走到苏洋身边,抬手拍拍他的肩膀。 “我真的没有别的意思。”苏洋尴尬的笑了两声,才恢复了平常的模样,“他说的那些我想都没想过。” 老村长姓孟,是孟朗的亲伯父,要不是孟朗他爹死得早,他年岁又小,这村长的位子是怎么也轮不到老村长手里的。 “我晓得,找人去吧。”孟朗咧嘴一笑,露出八颗大白牙,只是手心的弹壳,却握的更深了。 盛夏的光晒得人头晕,毛不思昨晚几乎没睡折腾了整夜,这会儿又连续爬了许久的山头,难免有些眼花耳鸣。 “做梦也没想到,我不过是来捉个鬼,却要把自个搭进去。”毛不思扶着腰努力向上爬。 “我更惨,我图什么啊!”马明义手里还拽着毛不思的双肩包,整个人的力量都落在她身上,被毛不思拽着往前走。 这是毛不思的意思,原因是嫌弃他走的慢。 这也不能怪马明义,他一个做生意的,自然没法跟上蹿下跳的捉鬼师比体力。 两个小时走完的路,愣生生的被缩短了大半个小时,等俩人登上山顶的时候,早已喘的上气不接下气。 “找找有出口没。”马明义深呼了几口气,立刻开始着手办正事,俩人沿着山顶从南往北,细细地寻了大半圈。 所见之处,皆是深不见底的悬崖峭壁,好不容易有条小道,却是从中被人为炸开,彻底切断了大山两边的联系。 “b区12号没人——”山谷中荡着岛民的回声,他们正在做着地毯式搜寻。 苏尾岛的山林和花海成块划分,为的就是方便管理,与世隔绝的岛屿上,用着最原始却也最有用的管理办法。 “妈的,简直是一群变态。”马明义忍不住爆粗口,烦躁不安的情绪,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累积。 “马明义。”毛不思突然开口,指着不远处压低声音冲他道,“你瞧瞧这!” ☆、黄雀在后 山石下面隐着根人工编就的藤绳,藏的极深,需得探着身子才能瞧见。 毛不思搓搓手心,“你等着,我下去瞧瞧。” 不了步子还没迈开,就被马明义捉住,他拉着她的后衣领,怒道,“你疯了。” “我不过是下去看看而已。”毛不思也不知他是哪来的火气,转念一想,事情到这个份上是个人都会焦躁,也就按耐下性子,“万一咱们能出去呢。” “那也不至于让你个小丫头片子只身范险。”马明义瞧着毛不思这短胳膊短腿,往前跨了两步,探身去看山崖下边,“我去。” “得了吧,我的少爷。”毛不思见马明义真要把藤条往身上拴,连忙制止他,一手拽着他的胳膊,一手拍着胸脯保证,“我习武这么些年,利索得很。” 起码,比起养尊处优的马明义,要好些吧。毛不思心里想,当下就扭着腰,一屁股推开马明义。 “你。”马明义看着毛不思利落的把藤绳系在腰上,又俯身看了眼山崖,“你小心点。” “放心吧。”毛不思心里也没底,嘴上却不饶人,开着并不好笑的玩笑缓解紧张的情绪,“要是我先下去,就不等你了。” 山崖极陡峭,毛不思冲马明义比了个‘ok’的手势,示意他放心,这才小心翼翼的环着藤条,双脚蹬着崖壁,缓缓下行。 马明义单膝跪在地上,趴在崖边,就见那条小身影一步一起,稳稳的下行。 走了莫约不到五米,毛不思如之前一样踩向崖壁,没想到脚下突然一滑,整个人不受控制的前倾,脑袋狠狠地撞向石壁,幸亏她眼明手快,伸出右臂去挡,然后翻身用脚再度踩上,只听‘撕啦’一声,面前的爬山虎被她踩了个空,整个人滚了进去,后脑勺碰的磕在石头上,撞得毛不思眼前黑星直冒。 “疼,疼,疼。”毛不思抱着脑袋,使劲的揉搓着被撞到的地方,仿佛这样就能缓解疼痛。 “毛毛,你怎么了!”头顶上传来马明义焦急的声音,他只看到毛不思打滑差点摔下去,再眨眼,人就消失在了半空中。 “我在这呢。”毛不思环顾着四周,这是悬崖上的山洞,莫约两米宽窄,一面被爬山虎覆盖,另一面则是半米高矮的小洞,洞外只有条十几公分宽的山石板横在半空中,再往下就是万丈的深渊。 拍拍身上的尘土,毛不思将站起来,脚下一阵剧痛,人就又跌了回去,脚踝处红彤彤一片,看来是不小心跌进来的时候扭伤了脚。 “毛毛。”外面传来马明义的疑问声。 “我在这。”毛不思按着脚踝,皱眉飞快道,“上面滑的很,你小心些。” 只听爬山虎藤外沙沙作响,没一会,便被人拨开,马明义弯着身子探进来来,把毛不思从头到脚打量了个遍,才松口气,“你没事吧。” “脚扭了。”这在当下,就是天大的事。 “疼么。”马明义手上的藤绳还被紧紧拽着,丝毫不敢松开。继而又眉心紧锁,“我刚才就看了,崖壁上被打了蜡。” 他环视了眼狭小的山洞,墙壁有被打凿过的痕迹。 “你的意思,这是人为的?”毛不思惊诧着想要起身,又被马明义按了回去。 “费这么多心思在这开个洞,又刻意把洞门掩上,想来也是个鲜为人知的隐秘地。”马明义晃了晃周围的爬山虎,如今岛民们结队上山,比起他们俩无头苍蝇似的乱转,这里显然要安全的多。 “藤绳还能往下走吗?”毛不思一点就通,当即了然,她看着马明义腰间所剩无几的藤绳,开口问。 “能。”马明义对上毛不思的不明所以,转身不知寻着什么,不会儿,又从外面掏了条爬满绿色的绳索,绳索坚硬,若不是他方才下来的时候被银光闪了眼,还真不知这里也暗藏玄机。 苏尾岛做的是刀头舔血的生意,指不定哪天就阴沟里翻船。偏偏岛上岛民众多,区区的一条藏起来的藤绳和铁链,自然无法把所有人都送出去,而进来的路又只有祠堂密道一条,那么,这个地方必然是有心人所为。 暗暗给自己留了一条不可对外人道的逃生通道。 “那你先走。”毛不思看到铁链的瞬间,眼神突然亮了,她推了推马明义的胳膊,“咱们不能坐以待毙。” 兔子挖洞还知道挖三个呢,何况是人。即便这里在隐蔽,也是有人知道的,到时候他俩都在这缩着,岂不是那瓮中的王八,等人捉。 悄无声息地交代在这儿,也是说不定。 “我怎么能把你一个受伤的矮子丢这儿,我姐知道还不得打死我。”马明义蹲下身子,轻按了下毛不思的脚腕,已经开始肿了起来,圆鼓鼓的像发面馒头,“我先送你下去。” “你看我这样,跑不了跳不动,下去不得给人活捉啊。”毛不思连翻了三个白眼给他,“你先出去,走一个是一个。”还不忘了佯装镇定的补充,“好快点搬救兵来救我。” 苏尾岛一来一回少说得十个小时。 这十个小时之内什么都有可能发生,可能他根本无法活着走出苏尾岛,也可能毛不思无法活到他来救援。 可是,还有别的选择吗?马明义垂着头,手指压着手串上的经文,他心里明白,怕是没了。 这串珠子,遇到恶鬼能够救他,遇到凶灵可以护他,可遇上丧心病狂的活人,却无能为力。 “那你一定要等我。”马明义低头,捏着毛不思脑袋上的花苞示意她与他对视,“我保证会活着会来救你。” “嗯。”毛不思瘪瘪嘴,眼眶到底还是忍不住微微泛红,她孤身呆在这儿,也不是不怕的,眼见要哭出来,连忙使劲眨了几下眼睛,又把泪给憋了回去。 “对讲机千万要开着。”马明义再三交代,“我这边只会在确保你安全的情况下出声。” “好。”毛不思伸手揉眼,擤了擤鼻子,坐在地上伸手帮马明义把绳索系紧,“等我回去,请你吃饭。” “吃贵的。”马明义准备下去。 “就蛋炒饭。”毛不思冲他招招手,就见他再三回头,最后消失在爬山虎墙外。 眼泪唰的一下就下来了,她捂着嘴,努力地不让自己哭出声,心里暗暗抱怨自己,“下个崖也能崴脚,真是个不争气的。” 绳索停在半山坡,下面是茂密的树丛,马明义借着巧劲才从上面爬下来,中途差点踩空,更是确定了这条路线的隐蔽性。 强壮的岛民大部分都去了后山,留下的大多是老弱妇孺,他专程寻了小路走,倒也没碰上什么人,树叶划过他的脸颊,马明义步子越迈越快。 二层楼房里,老村长死死地盯着监控器,监控正对着密道,并没人从中走出,他枯老的手指上布满了老年斑,轻敲着手中的拐杖。 内线突然响起,发出刺耳的声音。 “喂。”老村长按下接听。 “村长,有人登岛!”里面的男人气喘吁吁,在老村长骤然凸起的眼球下,飞速补充,“不止一条船。” “村长。”后山,岛民还在细细的搜索,孟朗忽然接到了老村长的电话,为了便于管理,岛上通信的机子不多,就他们几个所谓的‘骨干’才有。 “留几个看着密道,剩下的都回来!”村长少了往日的淡定,声音高出许多分贝,“岛上出事了,有条子。” “怎么了?”张超远远瞧见他收了机子。 “村长电话怎么打到我这来了?”孟朗奇怪,“不打给苏洋也该打给你啊。” “来的急,忘带了,想必那扫把星也是,不然就你二伯那偏心眼的,早就打过去听人家拍马屁了。”张超挠挠后脑勺,腰间的枪支露出程亮的黑,等骂够了苏洋,才想起来问,“什么事?” “村长说……”眼神微闪,孟朗眯起眸子迎面望向太阳,那么耀眼,“让咱慢慢来,搜仔细些,别让人跑了。” ☆、坐以待毙 “老糊涂,看那副小心翼翼的样子。”张超嫌弃的嗤鼻,到底没敢大声说出来,他拍了拍孟朗的肩膀,“别愣着了,干活。” 孟朗笑着点头。 第9节 罂粟花海几乎被翻了个底朝天,从天空泛白寻到烈日当头,开始陆续有人上山。 “c区6号没人——” “d区11号没人——” 毛不思缩成一团坐在山洞里,脚腕高高鼓起,红肿的吓人,岛民的声音越来越近,她的心跳也越加的快速。 咚咚……咚咚……响个不停。 “妈的。”张超脱了短袖搭在肩上,黝黑的肌肤在阳光下微微反光,汗水浸透了他的头发,他掐着腰,毒辣的太阳照得人异常烦躁,啐道,“要我说,当场毙了得了,要什么活口。” “毕竟市里来过电话,要真死在咱这,倒是麻烦。”孟朗随着张超一起,见他不停地皱眉,似要到爆发的边缘,才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抬下巴点点山顶,“要不我自己上去就,你先歇会。” “歇个屁。”张超单脚踩在上山路的石头上,狠踹了两脚,“早抓住早完事,下午还要和那个扫把星去送货。” “所以才让你歇会儿,顶上空旷,没什么藏人的地方,要是没有,铁定在下边被咱们略过去了,到时候恐怕还要再捋遍。”孟朗眯起眼,阳光投在他的睫毛上,落下薄薄的阴影。 “麻烦死了。”张超胡乱应了声,干脆走到一边坐在树荫下,随手拔了根野草叼在嘴里,盘着腿冲孟朗做了个擒拿的动作,“那我先休息会,把着这道儿,要是有人下来,当场就按下。” 孟朗被他滑稽的模样逗得笑了几声,才转身上山,边行边道,“那你可千万要看住了,别让人偷跑下来。” 身后的没没回他,孟朗飞快扭头看了眼,就见张超盘着腿,随手捡了几颗碎石头丢着打发时间。 苏尾岛的山呈弧状,半包裹着罂粟花海,外面听不到里面工厂的运作声,里面也听不到外边的嘈杂。 孟朗站在峰顶,眼皮微抬,就能瞧见那大片的鲜红,他环顾下四周,因着他们是分区划片的搜索,故而不会有人突然出现,这才迅速奔到山头裂开处,藤绳悬挂在山石下,藏的极深,需探出大半个身子,才能摸到。 往日里被系成一捆的藤绳早已被取开垂在岩壁上,孟朗使劲拽了几下,藤绳这才簌簌向上,“运气怪好。” 就是不知道是安然无恙的下去,还是中途踩到蜡油直接滑落摔死了。 毛不思支着耳朵,就听爬山虎墙外传来沙沙声,等她想要听得再仔细些,却没了声响。 孟朗的动作很轻,这条道他走了不知多少遍,双腿盘在藤绳上,他倒挂着,只露出两只眼睛,透过密密的爬山虎望向里边,这是最安全的姿势,便于隐藏,可以自保,亦能够空出手来杀人。 四周安静的吓人,汗水浸透了毛不思后背,直到她偶然抬头,这才瞧见洞口上方的那双眼睛,因突如其来的惊吓,汗毛唰的瞬间立起。 幸亏这些年毛不思见惯了鬼邪,才没当场叫出声,她背后握着降魔杖,这是如今她唯一可以自保的武器。 “居然在这儿。”一根黑乎乎的长管从树叶中伸进来,孟朗没看见马明义,他也不急着开枪,而是同往常一般与她话家常,“怎么就你一人。” 降魔杖还在身后,被毛不思不留痕迹的按下,她瞧着他,“关你什么事。” “这话说得,要不是我的地方救了你,你们早变成大海上的浮尸了。”孟朗晃晃手里的枪杆,又收了回去,“怕什么,跟受惊鹌鹑似的。” “你要干什么。”毛不思依旧不敢放松警惕,她不知道孟朗的举动什么意思。 “来取我的东西。”孟朗斜眼瞧瞧毛不思身边的石头墙,“给我。” 这是命令式的口吻。毛不思没动,就听孟朗继续,“我是无所谓,只是你耗的时间越长,越容易暴露。” “等等。”毛不思伸手往石壁上摸去,扣到一块略微凸起的小石块,指尖一使劲,小石块就借力而落,骨碌碌滚到她身边。 方才的地方出现浅浅的半个手掌大小的凹处,里面窝着枚金戒指,戒指上的花纹有些繁琐,是毛不思从未见过的图腾。 “好看吗?”孟朗突然开口,倒是吓了毛不思一跳,“我爸的遗物。” 她抬抬眼皮,伸手取过来递给他,递出戒指的刹那,毛不思还在想,自己要不要顺手把他拉下去,永绝后患。 这样,算故意杀人吗? “老实呆着吧。”孟朗随手接过,把戒指带到食指上,也不在搭理她,冷笑了几声,人就直接消失在了洞口。 这是怎么回事。 毛不思还保持着递戒指的动作,不会儿,就听山顶传来孟朗的高呼:d区18号,没人。 祠堂还没有动静,张博尧他们却已经到了苏尾岛的渡口,马明义的游艇还安稳的停着,与古朴而落后的岛屿显得十分不搭。 小警察跟在张博尧身边,悄声道,“就这个,跟咱们那边接收到的重合了。” “局里那边怎么说?” “在路上了。”小警察还是有些担忧,“闹出这么大动静,要是扑了空,咱们都得被批死。” “啧啧,乌鸦嘴。”张博尧伸手在他脑袋后拍了一巴掌,这才下船登岛。 远远就瞧见老村长住着拐,蹒跚而来,“呦,出啥事了?怎么来这么多人。” “您老人家动作够快啊。”小警察跳下船,“我们才刚来,您就到了。” “呵呵,今早左眼跳个不停,我就知道有贵客来了。”老村长权当听不懂他的话中话,“咱们苏尾岛初次来这么些个人,倒还真有点热闹。” 马明义怕惹眼不敢走大路,只选了小道,脚程自然比平时慢上些,他心中不停地盘算,该如何把消息尽快送出去。 突然,有颗硬物从肩膀嗖的飞过,死死的嵌入面前的树干中,弹起了周遭的灰尘。 这是,子弹! 马明义心中骤惊,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胳膊猛地一疼,人就被冲劲带的倒了下去。 身后的小树林里藏着人,她个头不高,扎着长长的马尾,她离的有些远,见马明义倒下,才确定自个打中了他,人倒在树林里没有了声响,女人等了好大会,才从里面蹿出来。 她一路小跑,等人到了足够看清马明义的地方,才停下步子,就见眼前的捂着胸口,胸前是大片的鲜血,这才放下心来,反手将枪别在腰后,哒哒的向着他跑来,伸手掏进他的口袋,打算把他身上能够证明身份的东西全取下来。 这是女人第一次开枪,手还在颤抖,以往这些事都是她男人做的,不过现在她男人在后山,她也是打算去寻男人的时候偶然撞见了马明义,怕他真的出了岛,这才模仿着以往她看到的拉下枪栓。 就在她低头取东西的瞬间,眼前骤黑,就见方才倒下的人这会突然张了眼,脑袋猛地一疼,人就直挺挺的倒了下去。 马明义这会也顾不得她是女人了,当场又冲着她的后脖狠劈了一掌,才捂着胳膊跪在地上,把她身后的枪支拽了出来。 枪口装着消声器。 难怪他刚才没听到枪响。马明义看着手中黑漆漆的长管,这里是座孤岛,按里说,他和毛不思跑了,对方想杀他怎么会悄无声息呢,不应该是恨不得所有人都听到枪响,知道他在这才对么。 这才是斩草除根,万无一失的法子。 马明义唇抿成细线,他快速的掏出身上的无线电,再度打开后盖按下,游艇上的求救信号中途断开,继而再度链接,重新发出。 他盯着手上的无线电,就见没多久,蓝灯闪现,游艇上有人把信号切断,约莫过了几秒钟,蓝灯再度亮起,对方把信号重新连接。 马明义心中大喜,有人上岛了,还是行家,他先前的报警被接收到。 他望着手中的枪支,欣喜还没落下,就有个想法冲破禁锢萦绕上心头,如果岛民认定他和毛不思出不了后山,那么消声枪是给谁准备的? 脸上的笑意逐渐凝固,马明义心里再三掂量,动是打草惊蛇,不动是坐以待毙,他在明对方在暗,他也真的不确定,自己莪撩这一路不会再被第二个人发现,最后索性一咬牙,果断的卸下消声器。 枪栓被拉下举过头顶,血液涌出伤口顺着马明义的胳膊不停滴落在地上,染红了脚下的土地。 张博尧一行人还在试探着彼此,他们不太确定岛上的情况,亦是不敢有过分的举动。 砰!砰!砰! 只听不远处的山林突然传出几声枪响,惊起了满林的飞鸟。 ☆、一语成谶 岛上有枪。 老村长走在前面,被突如其来的枪声震的身子一抖,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有一双手掌按住了他的胳膊,反手扣到身后。 为什么会开枪,为什么会有枪响。 后山的岛民还不知发生了什么,花谷中很安静,只听到风吹过花瓣的声音。 马明义握着枪,地上的女人没有醒来的意思,不知是失血过多还是烈阳太盛,他嘴唇泛白,只感觉眼前不停地出现黑点,耳道里发出剧烈的嗡鸣声。 他晃晃脑袋,继续安静地等待着,这条小道很偏僻,除了外面偶尔传出的声声枪响,外面究竟发生了他也不清楚。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等张博尧找到马明义的时候,他的上衣几乎被血水混着汗水浸透,以往他俩见面,马明义那次不是从容体面,何曾这般狼狈过。 “幸好你准备的齐全。”张博尧快步奔到他身旁,单膝蹲下瞧了眼他的伤口,子弹穿过皮肉,留下了个血窟窿,幸好没伤到骨头,这才放下心来,忍不住开口,“你这模样也太惨了。” 把自个的游艇和警报系统连接进公司高层的内网,他还真是个小心谨慎的。 “别废话,去救人。”马明义把顺来的枪支丢到张博尧脚边,这才费尽用另一只完好的手臂从口袋里掏出了对讲机,“毛毛还在后山。” 苏尾岛上只留了老弱妇孺,成年的男人都去了哪里,张博尧也问过被控制住的岛民,可惜她们铁了心不说,他也不再做无用功,只带着一队人沿着枪响得地方寻来,这才找到了安静等待救援的马明义。 “地点。”张博尧接过对讲机,也不再跟他墨迹,直切重点。 “后山,祠堂的牌位墙后边有密道。”马明义捂着胳膊,又瞧瞧张博尧身后,“你这些人怕是不够。” “支援后续就到。”张博尧起身,看着马明义,心里衡量了片刻,才道,“港城前些日子破获了一起贩毒案。” “张队……”身后的小警察开口制止,这些事情,涉及机密,不到案件侦破是不能说的。 张博尧抬手,示意自己有分寸,“你知道些什么吗?” 他们强登苏尾岛,扣押岛民,事后出了岔子,还可以借说是听到鸣枪,非法私藏枪支。但是他缺乏一个更强硬的理由,一个可以让他彻底放开手脚的理由。他们如今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建立在合理的猜测上,林仔屿那边没查,就强闯苏尾岛多少有些名不正言不顺,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化工厂算么。”马明义眼角一垂,“如果你们回去的时候遇不到海难,就等着表彰吧。” “呸,乌鸦嘴。”张博尧连呸了几口,才扭头拍拍身边警察的肩膀,“你给祥子他们通个信,让他们快点。” “好。” “咱们走。”说着又点了两个人留给马明义,“你俩照看着他点。” 脚步匆匆离去,小道又恢复了以往的宁静,留下的两个小警察看起来年纪都不大,其中一个递了瓶水给他,“我们船上带的,来寻你的时候张队专程让人拿来的。” 从昨晚到现在,马明义跑了不知多少路,一口水都没喝过,见他拧开盖子递给他,只伸手去接,抬头‘咕咚咕咚’的一口气灌了大半瓶才停下,用胳膊蹭了下干裂的唇角,“真没想到还能活着出去。” 语气有些感慨。 “我们也没想到你在这儿。”小警察把倒在马明义旁边的女人扣住,这才坐在他旁边,用手扇着风,问,“你来这干嘛呀?怪偏僻的。” 南州市的岛多多啊,开发的很是彻底,各种风情都有,马明义没事来这个封闭的地方做什么。 “本想体验下淳朴的民风,没想到差点体验到阎王殿去。”马明义随口道,总不好跟他们讲自己是陪人来捉鬼的吧。 这种东西,信则有不信则无,不是每个人都相信这世上有鬼魂的。 后续的援军来的很快,苏尾岛被里里外外的围住,这件事做的隐秘,可调动这么些船只和警力过海是不可能瞒的住的,南州市上层敏锐的嗅到了丝不寻常的味道,只遣人时刻关注的岛上的消息,但凡苏尾岛的电话全部汇报,事无巨细。 毛不思还安静的缩在山洞里,拨弄着地上的碎石头,对讲机安静的放在手边,黑乎乎硬邦邦的一块,很是安静。 不知道马明义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逃出去,降魔杖再次戳在石块上,突然,旁边的对讲机突然闪了一下,就听里面传来陌生的男音:毛毛? “是我。”毛不思快速抓过对讲机,“你是谁?” “咱们见过面的。”张博尧又想到了那晚他与毛不思的初见,“长安酒店。” 哦。对讲机另一头的人顿时恍然,继而补充,“我在悬崖下头。” …… 第10节 张博尧他们进入祠堂很顺利,由于村民分开寻人,他们来人又多,倒是把对方骇了一跳,他们有备而来,打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即便有反抗,也很快被镇-压下去。化工厂内的大喇叭发出的劝降声传遍了整片花海。 孟朗立在山腰上,这一刻,不知怎么,内心由衷的感到舒畅。 等张博尧再次见到毛不思的时候,是她被人系着绳索从悬崖中间拽上来。脚踝处鼓得像发面馒头,红肿的吓人。 要说马明义和毛不思,今天也算是让他开了眼见,一个浑身是血的倒在树林,一个脚伤严重的留在崖壁的浅洞。 “马明义呢?”毛不思没在他身后瞧见那个吊儿郎当的身影。 “挨了一枪在外边等着呢。”张博尧看着单腿撑地的毛不思,“到时候还要你俩一起去作下笔录。” “伤哪儿了?严重么!”毛不思被张博尧的话一震,脱口而出,好歹认识了二十几年,猛地听见挨枪子,毛不思心中还是大为触动。 “胳膊。”张博尧拍拍自己的手臂,“放心吧,没伤到骨头。” “张队!”有人从山下爬上来,气喘吁吁的向他报告,“二十三把黑管子,李队那边带人守着工厂,里头的东西东西比咱想象的只多不少,祥哥那边把岛全封了,现在正在赶过来。” 工厂里的东西足以跌破人的眼镜,罂粟、□□、蓝冰、玻璃粉,应有尽有。 “工厂内少了一批。”小警察拿着手中的单据,“上边写着是昨天下午从厂子里运出去的。” “怎么运?运到哪里?” “不知道。”小警察又认真捋了遍,“没写。” “昨天下午?”毛不思正被人架着出祠堂,就耳尖的听到张博尧和小警察的对话。 “你知道?”张博尧往前走了两步。 “昨天下午我和马明义一直在岛上闲逛,没有船只出去。”毛不思单手架在身边的人身上,对于这点,她是十分肯定的。抿着唇回忆昨天下午发生的一切,脑海中突然灵光一闪,“椰子。” “什么。” “我昨天下午看到岛民装了一车的椰子。”毛不思还记得她实在口渴得很,非要顺两颗椰子,不曾想人家说什么都不给,还是孟朗开口,对方才从前方的副驾上摸了两颗给她。明明伸手就能拿到,干嘛还要绕一圈去开车门去取。 老村长说过什么来着,他说:只有椰子疯长的时候才卖些去对岸。 所以,这车椰子肯定是要出岛的。 “你们去找她口中载椰子的车辆。”张博尧不做停留,立刻交代下去。 来的警察们身手利索,做事也积极,苏尾岛就这么大,找辆车实在太容易了,椰壳中间似乎被劈开过,只是隐藏在毛茸茸的包裹下看不真切。 李队下令当场撬开,就见椰壳满地掉落,露出白白的袋装粉末,一袋又一袋,堆了满满一地,鼓出山包,看的众人皆忍不住咋舌。 饶是李队干这行十多年,也从未见过这么多的玻璃粉,明明近四十度的高温,他却只觉得心寒,从头到脚。 此次张博尧他们的的登岛,也有由开始的探路计划正式变成全员行动,打破了苏尾岛长久以来的宁静,在这座因落后而毫不起眼的岛屿上,警笛声长鸣,此举更是捣毁了南州市有史以来最大的制毒贩毒窝点。 而马明义和毛不思两个人,一个伤了胳膊一个伤了脚,全程被抬上船。 人就是这样,一旦从高度警惕的处境中放松下来,饥饿也就如期而至。张博尧他们是来办公的,船上自然没带什么吃的,还是马明义,颐指气使的打发着张博尧上他游艇上取了速食面和各式各样的罐头。 毛不思看张博尧当时的表情,她觉着要不是马明义受伤,早就被一巴掌拍飞了。 面发出暖暖的热气,马明义指使毛不思取下盖子拌好,这才摸起筷子塞了口进嘴巴,又累又饿又疼,“这破地方,跟我八字一点不合。” “跟我也不合。”毛不思怀里还抱着她的双肩包,继而又感慨,“真没想到我还能活着出来。” “我早说过。”马明义就着玻璃杯喝了口水,胳膊上的伤口被紧急包扎过,只印出点点猩红,“哪怕你掉到山沟里,我也能把你挖出来。” 一语成谶。 瞧他这不吉利的嘴,毛不思心里直哼哼,。 但念在马明义受伤也跟她多少脱不开干系,才又把吐槽的话憋回肚子里,只托着腮啃手中的面包。 “也多亏孟朗放了我一马。”船舱里暂时就他们俩人,见马明义抬眼,毛不思轻轻地点点头,她这次能活着,靠的真是老天眷顾和孟朗的良心。只是她始终不明白,为什么孟朗会帮她逃过这劫,“会不会是线人?” “要真是线人,张博尧那边就不会那么没底。”马明义停下手中的筷子。 ☆、何其扎眼 大海风平浪静,返航的路上,马明义开始发起了高烧,他们只好先快一步送他去医院。毛不思坐在小艇上,身上套着蓬蓬的救生衣,橘黄色一团在在船头迎着海风。 “后怕了?”张博尧点了根香烟,人放松下来,烟瘾就犯了,他吐了口烟圈,冲毛不思摇摇手里的东西,“别介意。” “世上有这种地方我也晓得,我只是没想到会这么近距离的出现在我身边。”毛不思闭上眼,仿佛还能看见那栋灰黑阴冷的化工厂,和漫山遍野的罂粟花,有劫后重生的唏嘘也有感慨,“岛上还有不少孩子。” 他们有的还小,还是分不清黑白对错的年纪,却生来就见证者阳间的地狱。 “以前是不知道,如今只能事后补救,我们会给他们做详细心身检查,事后也会让他们能够接受正常的教育。”张博尧单手撑在船栏上,狠狠地抽了口香烟,“大人的错总不能让孩子背负。” 毛不思没接话,她不知道怎么接,只垂着头支吾了两声,苏尾岛的现实让她想起了很久之前看过的一个故事:有记者去落后闭塞的山村采访了个放羊的小孩,“你为什么要放羊?” “挣钱。” “挣钱做什么?” “娶媳妇。” “娶了媳妇呢?” “生孩子。” “生了孩子呢?” “让他放羊。” 祖祖辈辈,如此循环。而苏尾岛更可恨,如果说山区放羊的小孩是因为贫穷而无知,那么苏尾岛的岛民便是因为贪婪而无知。 这个世上,有些人是真的不配做人,亦是真的不配为人父母的。 “很不可思议对不对。”张博尧看着毛不思沉默不语,手上的香烟也只剩下最后一截,语气像是疑问,又像是在陈述,“可这就是事实,甚至其他地方还有更多比这更可怕,却未被发现,不为人知的事实。” 挖不尽,斩不断。但庆幸的是,总有人前赴后继的为之努力,努力改变。 烟头被捻灭,张博尧正在出神,就见眼前被人递了张名片。 “你留着吧。”毛不思把名片塞到他手中,就一个名字,下面留着行电话号码,“要是觉得不舒服,医生又说不出个所以然,可以来找我瞧瞧。” 张博尧翻过名片,后面挂着枚小小的黄符,被折成三角状,他摘下来细细端详了一番,“这是什么?” “辟邪的。”毛不思接茬,“特别灵。” “好。”张博尧笑着把名片塞进口袋,眺望着远方,“快靠岸了,你去看看马明义,准备下船。” 毛不思点点头,这才跑去看马明义。 黄符还在手指间转动,张博尧捻了两下,手指一松,符咒便应声而落,没有飘起,直直坠入了大海深处。 这次苏尾岛一案,给南州市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震动,服务窗和市政的电话几乎被打爆,全国各地的媒体一股脑的涌往南州市,电视台二十四小时循环播放,热度持续不退。 厚厚的玻璃墙阻挡了毛不思和孟朗,她的脚已经好的差不多,四目相对一时竟然语塞。 “你知道我第一次开枪是什么时候么?”孟朗穿着灰蓝色的囚服,安静的坐在玻璃墙后,“六年前,对方是个女大学生。” 那天半夜,大雨倾盆,他们交易的地点是在某知名大学附近的废弃建筑里,建筑还没拆完,半立半塌,然后,不知怎么那个女学生就闯了进来,还红着眼睛,看上去刚和男朋友吵完架。 那一秒,是他生命中最漫长的一秒。 他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恐惧,对方也看到了他的慌乱,他们的话不知道被她听进去了多少,只要她去报案,他们很有可能就这么完了。 那夜,女孩的哀求声还响彻在耳边,她求他们放过她,她说她才二十岁,她说她什么都没听见,她保证一个字都不说。 可是活人的话怎么能信呢,只有死人才是会保守秘密的。 事后,他失魂落魄的回到苏尾岛,那座建筑里发生的一切都成了秘密,这件事曾在南州市引起了极大地关注,但是拆迁处缺少监控画面,又恰逢暴雨,冲刷掉了证据,案件被迫停滞。 他再也没去过那个地方,据张超说,案件发生后,南州市里又安装了许多的监控。 只是那个女孩再也不可能回来了。 “所以你才没杀我。” “那夜过后,我常常做恶梦,梦里都是女孩的哭声。”孟朗直视着前方的桌面,手指不停的在桌子上画圈,“在这之前,我从来不知道什么是良心。” 可是他有,可惜他有,幸亏他有。 之后顾采薇的死,成了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顾采薇是个很温柔的姑娘,大眼睛黑头发,笑起来都软软的,她跟岛上的所有人都不同,跟苏洋也不同,她的世界,都是些美好的东西。 再然后,苏洋故意引着她发现了岛上的秘密,于是,她死了,被埋在了花谷中。 那天,他站在人群中,看着他们如同埋葬蝼蚁般的把顾采薇埋下,没有人伤心,他们都在庆幸,庆幸这个秘密还是苏尾岛的秘密。 风吹过罂粟海,他突然有些恐惧,犹置身深渊,四周全是扭曲的面容。 于是他暗暗打造了一条逃生天梯,他怕别人,也怕岛上的所有人。亦在马明义登岛的那天暗暗连上了微弱的手机信号,想着起码能让他俩可以在登岛的时候给家里报个平安,只是没想到居然接到了市里的电话,让岛民们有了忌惮。 他不知道事情最后会变成什么样子,他没有能力改变岛上的一切。能做的,就是放过毛不思,也没有听村长的话,带岛民离开后山。 没人能明白,他在山腰看到警察,听到广播里劝降声的一刻,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做解脱,食指上的金戒指闪闪发光,那是他父亲离家前留下的遗物,至于他的父亲,早不知道死在了何处。 他不想莫名其妙的死去,也不想永远在阴暗里活着。 这是他的故事,写满了自己的悲剧,也写满了别人的悲剧。 “我会好好超度顾采薇的。”毛不思还能说什么,她无话可说,隔着厚厚的玻璃,她不知怎么又想到了苏洋,在顾采薇的陈述中,他曾是那么温暖的人,却最终变成了魔鬼,“都说爱花的男定是个温柔的人,到头来也不过是个假象罢了。” “爱花的男人?”时间快到了,孟朗抬头,眼神里写满了狐疑,“谁?” “苏洋啊,你不知道吗。”毛不思开口,“他之前是花店老板。” “不可能。”孟朗起身,他神色轻松,听到毛不思的话,略微摇头,“他初到后山,连罂粟都不认识,怎么可能是店老板。” 铁门被关上,隔断了毛不思的视线,她呆愣愣的坐在玻璃前,嘴唇颤抖,下一刻,人就冲了出来。 “马明义!”毛不思不知道该跟谁说,她抱着手机,想过了种种的可能与不可能。 “干嘛。”电话里头的声音懒洋洋。 马明义躺在病床上,投影仪在面前的空白墙上投下电影画面,他的高烧已经退下去,唯独胳膊还有些疼,马明丽下了死命令,敢不养好胳膊乱跑,被她抓住了当场打断腿。 马明义知道,她肯定是骗他的,这么些年,他就不记得马明丽真正儿八经的打过他。 这会儿正啃着苹果闲到发毛,毛不思的电话就打进来了,依旧大呼小叫,很没礼貌。 “你在烟城有人脉没。”毛不思跟马明义说话,从来不带拐弯的。 “怎么,生意做到烟城去了。”他伸了个懒腰,“有话快说。” “你帮我查一个人。” “谁?” “苏洋。”毛不思抿着唇,从苏尾岛收来的女鬼还在符咒里包着,身后的双肩包不知怎么,今天异常沉重,她总觉得,有什么东西被他们所有人忽略了。 第11节 三天后。 马明义坐着他的豪华小跑车给毛不思送来了一份文件,小小的出租屋内,她只看了几眼就不忍心再看下去。 手中的黄符被丢在地上,冒出一阵青烟,顾采薇刚得了空,未等毛不思开口,就飞身冲着墙壁撞去,妄图离开。 这是哪里,这是毛不思的家啊,顾采薇身子刚碰到墙壁,就被上头的八卦打了回来,吱叫着缩成一团,口中念念有词,“杀了那个负心汉,我要杀了他。” 怎么做了鬼,一个两个的还都这么急性子,毛不思蹲下身子,“你别折腾了,我给你看样东西。” 手里的文件被烛火点燃,落在桌脚的铜盆里。 东西化为灰烬,出现在顾采薇手边,这是一份详细的资料,厚厚的好多张,顾采薇眼角扫过上面陌生的照片,“这是什么?” “你说你的眼睛是在车祸之后才看见的。”毛不思还蹲在地上,降魔杖微敲,她看着她,问得何其认真,“那当时你是怎么确定,身边的人就是苏洋?” 毛不思的话落在寂静当中,顾采薇盯着她看了好久,她听得懂她话中的每一个字,可合在一起却怎么也不明白。 她顺着毛不思的视线看去,白白的纸张上头写着死亡时间,是五年前六月二十三号。 这天顾采薇记得清楚,那是她父母的忌日,她和苏洋一起去见了她的父母,回来的路上四人遭遇车祸,她死里逃生得了对眼-角膜,重见光明,而她的爸妈,却再也没有醒来。 顾采薇盯着那张陌生的照片,‘苏洋’两个字就落在下方,何其扎眼。 ☆、奈何命运 顾采薇嫁的人姓吕,是甬市郁南人,年轻的时候惹是生非,被仇家砍了两根手指,又坐了几年牢,出来后便到烟城打工。他没什么学历,身上又有点残疾,只能做些体力活果腹求生存,后来到了一家矿泉水公司外送桶装水,苏洋的花店也在他的配送范围内。 马明义托人调查的时候问到了矿泉水公司的老板,提起他,老板还有些印象,说他不爱说话,只埋头干活,平日里和员工也不怎么交流。直到某天早上,他过来辞职,说要回老家结婚,老板看他也怪不容易,结工资的时候还自掏腰包多给了他几百块。 更多的,老板也是不知道了。 “是不是他开的车?”毛不思问。 “应该不是。”马明义摇摇头,“他没有驾照,而且车祸司机案发后立刻报警,算是场单纯的意外了。” 只是这场意外,给了他一个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哪怕这个机会是如此的不堪。 再然后,就是他们知道的,顾采薇和他卖了烟城的房子,到了苏尾岛。 事情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呢。 毛不思托着腮,面前放着枚小匣子,上面的两道黄符崭新如初,她不停地用手指头拨着微卷的符角,盒子里的男鬼身份依旧是个谜。 她之前曾想象过,7002的这只是不是苏洋,所以才对苏尾岛这么向往,但马明义带来的消息却直接打破了她的幻想。 照片里的男人毛不思不认得,跟那个不停打转的男子容貌全然不同,她也想过要不要顾采薇帮着认证一下,可一想到她原先是个看不见的,又把念头收了回去。顾采薇如今已经抱着那张死亡证明在角落里呆了两天两夜了,一句话没说,也没有流泪,可她周身散发的悲伤气氛,让毛不思不知该如何靠近,只能默默地由她去。 “厚颜无耻大概就是为他量身打造的了。”马明义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毛不思冰箱里仅剩的一罐可乐。 她这才趴在茶几上,抬头看电视,电视里轮番放着苏尾岛的案件,老村长垂着头,接受官方的访问,他年岁已近很大了,头发灰白身形瘦弱,正佝偻着坐在镜头前,枯老的双手遮住眼睛,低声啜泣着。 “这种人渣,有什么好说的。”毛不思对苏尾岛上的人丁点的好感都没有,无论什么惩罚,都是他们罪有应得,“死千次百次都不可惜。” “人都会犯错,万一后悔了呢?”马明义掏出手机,翻着苏尾岛的新闻,下面全是网友回帖。 “呸!他会后悔?”毛不思嫌弃,“他就算后悔,也是后悔没提前干掉咱俩,后悔自己被抓罢了。” “这话可不是我说的。”马明义把手机推到她眼前,就见下面的留言累积数万条,“你看看热评第三条。” 浆糊小乖乖:人都会犯错,万一后悔了呢?老人家没儿没女怪可怜,又这么大年纪了,肯定也是不想的,希望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 旁边的大拇指还被点了数百个‘赞’。 “这种都有人洗地?还是人吗!”给他机会,他怎么不给别人机会。毛不思气急,又飞快的往下刷了几条,在一大堆‘活该’的拍案叫好声中,也不乏为老村长开脱的,说来说去无非是觉得他可怜。 “共情而已,无非是站在道德的高地上悲天悯人,虚伪的展现着自己的大爱。”马明义又喝了口可乐,才从毛不思手中把手机抽回来,“这是要摊到这群圣父圣母身上,你看他们还会不会这么说。” 怕是早恨不得把老村长千刀万剐了。 为自己心中所谓的‘弱者’寻找个合理的借口,然后设身处地、真情实感的试图劝说旁人,显现出自己的不同无畏,并发自内心的相信自己编造出的假象,对着众多意见相左的人,悲愤的发出:真理都是掌握着少数人手里,他也是有苦衷的,你们为什么不看看他的苦衷! 可当他们闭着眼抱结成团,发出的声音盖过真理,碰了壁、撞了墙,却又会反过来大骂那些不阻止他们的人:明知道是错的,为什么不制止我们,为什么不快点拿出证据打醒我们,要你们有什么用,社-会要完! 而他们,则摇身变成谎言受害者,拍拍屁股,接着投入到下一场的自我感动中。 这个世界,需要冷静不是沉默,需要热血不是盲目,需要呐喊不是瞎喊。 毛不思觉得,如果不是因为自己亲眼看清过岛民的丧心病狂,怕是多少也会有些唏嘘。 俩人不在多言,只沉默看着电视,电视里的人哭的何等悲凉,却引不起毛不思丁点的同情。 苏洋的文件单突然出现眼前。 “你能给我买件衣服么。”毛不思和马明义抬首,就见顾采薇站在他们面前,她的衣裙早已褴褛不堪,长长的头发遮住了脸上的表情,许久才出声,“我想……去看看他。” 烟城距离港城有段距离,顾采薇不能见光,他们便挑了凌晨过去,等他们到达墓园的时候天还未亮,烟城的天空阴沉的骇人。 苏洋的墓碑旁钻出细细的青草,迎风摇曳,碑上是个很年轻的男人,有着十分陌生的容颜,唇边的笑比阳光还灿烂。 顾采薇忍不住去碰照片上的脸,忍了许久的泪珠唰的就从眼眶里掉下来,继而消失在空气中。 “我有了眼睛眼睛,心却瞎了,我怎么能认不出你,怎么能认不出。”她摸着照片口中不停呐呐,泪水不停地落不停地干,“明明不一样,明明就不一样的。” 眼前的女人,散去了满身的怨毒,蹲在墓碑前,哭的像个孩子,脆弱而绝望。 也对,怎么可能不绝望,她爱的人早就死了,她一直错付的对象,对她只有谎言。 那个人抢了她爱人的身份,毁了她和苏洋间最美好的回忆。这么些年,顾采薇爱错了人,也恨错了人。 毛不思站在顾采薇身后,她的身子那么瘦弱,就像风中的芦苇,看的她有些不忍心。 “你还有什么未完的心愿么。”她问。 “没了。”顾采薇背对着毛不思,轻轻地摇摇头。她已经没有什么心愿,她的父母和爱人在同一天死去,她孤零零的一人,还能有什么心愿,还留在这个世上做什么。她抚摸着墓碑,手指滑过碑上男人的笑脸,嘴角勾起好看的弧度,“真好,我爱的人从头到尾都没骗过我。” 阴阳四方,玄水涤荡。 毛不思忍不住偏了头,她鼻尖红的像颗草莓,许久,才默默念出,“诛邪!” 玉葫芦发出柔和的光,瞬间包裹住顾采薇。 她脑袋轻靠在墓碑,乌黑的秀发柔顺的披在肩头,碎花的连衣裙被风吹起小小的弧度,乖巧而温婉,手指上的婚戒早不知被她丢去了哪里,指头周围还泛着一圈印子。 她微笑着,眼神盛满了柔情,再也不是那个在苏尾岛被怨毒充斥被愤恨包围的模样,那么那么美好。 毛不思都能想象得到,曾经的她该是多么惹人喜欢的女孩子,奈何命运对她太不公平。 渐渐的在光亮中消失,最后空余下青草杂生的墓碑。 “我是不是太不近人情了些。”毛不思低着头,闷哼出声。 马明义看不清她的表情,只伸手揉揉毛不思的头顶,顿时肩膀一沉,就见一向大大咧咧的毛不思扯着他的衣服掩了眼。 他知道,她现在一定很难过。 苏尾岛,那么美的名字,却见证了场彻头彻尾的悲剧,一群丧尽天良的岛民,一对擦肩而过的佳偶,一颗最恶毒的人心,以及一段痴心错付的情意。 顾采薇的爱人死在了故事的最初,而她死在了故事的结局。 “回家吧。”马明义抬头,空中乌云密布,他的心情也如这黑上来的云层,他拍着毛不思的肩膀,怔了许久才轻声道,“要下雨了。” “嗯。”毛不思就着马明义的肩膀点点头,正准备去拣收妖的玉葫芦,突然眼尖的看到什么刺眼的东西落在草丛中。 她上前去看,那是一片铜制的名牌,上面写着:烟城二十六中,苏洋。 “这是什么?”马明义也上前,奇怪道,“之前没见过啊。” 烟城二十六中。 这是苏尾岛一行,唯一给他们留下的东西。 毛不思小心的把名牌收到口袋里,又深深的看了眼回归孤寂的墓地,恸哭声仿佛还萦绕在耳边,“走吧。” “去哪?” “来都来了,去烟城市里逛逛。”毛不思揉揉眼,迎接着新一天的到来,“你要去吗?” “费用谁出?”马明义的声音幽幽响起。 …… 毛不思扭头转身,“当我没说过。” 墓园里的脚步渐渐远去,只留下孤零零的墓碑立在风中。 死去的人永远不会回来,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活着,时间毫不停歇的奔跑,生命继续高歌而行。 ☆、顾采薇番外 我叫顾采薇,土生土长的烟城人,妈妈说我虽然看不到东西,但她可以做我的眼睛,把看到的东西都将给我听。 我看不到光明,可每天过得都很充实开心,日子出现转折,是在一个温暖的午后。 楼下巷口的拐角处开了一家花店,每每我从店门前走过,都能闻到好闻的花香,有时候是栀子,有时候是百合。 花店的老板是个年轻的男人,每天早上,她都会给我打招呼,就像抚过肌肤的微风,那么温暖。 后来,我和花店老板渐渐熟悉起来,偶尔也会停下讲几句话,再然后,事情就像流水般自然,他送了我一束玫瑰,说喜欢我,这是我张这么大,第一次有人说喜欢我。 黑暗中,我听到了心底玫瑰盛开的声音。 我开始频繁的出现在他的花店,花店生意称不上多好,最常常出现的,就是每日清晨的一桶罐装水,送水的人不爱说话,我也没听过他的声音,时常都是我给钱,他收钱,仅此而已。 这种日子过的快极了,爸爸妈妈也知晓这个人的存在,对于爸妈,我是从来不会做任何隐瞒。 我晓得他们担心我,苏洋是个正常人,而我,极有可能这辈子都瞧不着太阳,望不见花草。我把这件事情告诉苏洋,换来了他清爽的笑声,那句话,即便过了这么些年,即便后来我过得如此不堪,即便我濒临死亡的那一刻,我都记着。 他说:你看不见花草,我陪你听风;你瞧不见雨雪,我为你打伞;你看不见前路,我牵着你就好,只要我还在。 事实证明,他做到了,也不在了。 回忆起我和苏洋的第一次约会,也称得上惊心动魄,我因为视力问题,没上过普通人的学校,对此,一直是我人生中的小小遗憾。我们约会的地点在一间咖啡厅,马路不远处就是一所初中,正巧赶上学生放学,人来人往的好不热闹。 而苏洋,也是这个学校毕业的。 或许是我的语气着实太可怜了些,苏洋也开始沉默下来,许久,才握住我的手,“你等等,我回家拿样东西送你。” 之后,他再三交代让我不要乱跑,才匆匆离去,我觉得有些想笑,要知道,没和他恋爱的时候,无论去哪,都是我一个人。 我坐在咖啡店的玻璃墙旁边,面前是诱人的咖啡香,我摸着杯子,等了一秒又一秒。 直到,窗外响起人群的惊呼声,刺耳的摩擦敲响了这个和谐的黄昏,咖啡店的人都在往外冲,有人不停的高喊着,“死人了!撞死人了。” 我的心唰的一下提到嗓子眼,也敲着盲杖跟着人去涌出去,我看不见东西,不知道出事的是谁,只好不停地拽住身边来往的人,“是谁,男的女的。” “不知道。”没有人回答我,我只好盲目的往里面挤。越挤越害怕,害怕听到不好的消息。 第12节 就在我不停冲破人群的时候,身后忽然一暖,整个人就被人从背后拥在怀中,苏洋的声音响起,带着后怕,“吓死我了,还好没事。” 我在担心他跑的太快出事,他又何尝不是担心我等急了出门寻他。 手中微沉,一枚带着体温的小铜片就被人掌心,他喘着粗气,“送你。” “这是什么?” “我学生时代的胸牌。”他拿着我的手指摸着上面凹凸不平的刻痕:烟城二十六中,苏洋。 这算是定情信物吧,我如是想。再然后,苏洋拉着我离开了熙熙攘攘的人群,我看不到现场发生了什么,迎面而来的是得了消息的学校学生,他们气喘吁吁。 “听说三班那个出气筒出车祸了。” “啧啧,真可怜。” 花朵般的年纪,到很是可惜了,我牵着苏洋的手,顿感唏嘘,与赶来的学生擦肩而过,我听到有人问: “那女孩叫什么来着?” “林寥。” ☆、一颗玉米 “牛鬼蛇神,速速离去。”漆黑的小屋内,身穿大袍的老妇人,正摇头晃脑,拂尘被她在空中甩来甩去,周围是浓烈的烟火香。 蒲团上跪着名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她双手合十,口中呐呐忏悔,身子抖动的如风中芦苇,“你放过我吧,我不是故意的,我知道错了。” 老妇手中还捏着两束泥偶,五谷洒满屋子的角角落落,念念有词,突然,手中的泥偶一沉,还没待老妇反应过来,其中一枚泥偶的脖颈就从中裂开,圆滚滚的脑袋落下来,砸的地面哒哒作响。 手机不合时宜的传出短信声,女孩慌忙打开手机,上一条还是朋友发给她的短信,只有短短两个字:救我。 就有图片被传入手机,一张接一张,扎马尾的女孩打开窗户,然后回头,下一刻,就整个人从楼上跳了下去。 “啊——”尖叫声响彻这座小小的驱鬼所,老妇抖着手,就见方才传来的图片渐渐消失。 “大师,你救我,你救救我啊。”女孩拉住神婆的大袍子,死活不松手,她害怕,内心从未如此的恐惧过。 “作孽啊。”神婆望望手中断了的一枚泥偶,不留痕迹的摇摇头,只从随身携带的匣子里,拿了一打符咒给她,“你把它贴在客厅厕所卧室,但凡有人能进去的地方,你都打上一枚。” 治标不治本,可是,更多的她也无能为力。 风呼啸着在窗外刮过,带着呜咽。 “现在的孩子,心理承受能力都太弱了,她倒是一死解脱了,也不想想爸妈该多伤心啊。”烟城今天凌晨四点发生了一起跳楼案。 案件的主角是烟城师范大学的在读学生,貌似有些心理问题,半年前办了停学手续,父母也带着她看过好多心理医生,奈何怎么都治不好,经常莫名其妙的说些诡异的话。 毛不思和马明义坐在烟城二十六中巷口的早餐店里吃着馄饨,就听旁边几个人刷着手机,窃窃私语的讨论着凌晨发生的案件。 “她前段时间还在二十六中门口烧纸,大半夜的,学校周围又都是花树,要不是保安被火光惊醒及时报警,怕是那一片都得被她烧了。” “我听过这事。”隔壁桌的年轻人塞了口面条在嘴里嚼着,“好像是农历七月十五,拜鬼的日子。” “停、停、停,别说了,怪瘆人的。”男人搓搓胳膊,毛不思看着他抬头喝下了最后一口汤。 “喂,你觉得呢?”马明义吃着小馄饨,那套据他说上万块钱的裤子,看上去与这家小小的馄饨店很是相称。 “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神仙。”毛不思扭扭屁股,离着他又远了点。 “你不掐指算算?” “我要能一掐指就算出来,还用得着为填饱肚子东奔西走?”毛不思暗暗的甩给马明义两颗白眼,“早买彩票去了。” 他是不是对捉鬼师有什么误解,不能啊,他姐就是干这行的啊! 对上毛不思的疑惑,马明义从她碗里捞了几颗小馄饨放入自己碗中,笑道,“没,就是看你翻白眼,觉得好玩。” 你大爷! 毛不思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再一低头,终于忍不下去了,指着空荡荡的大瓷碗,“你特么好歹给我留一个。” 这顿早餐是毛不思掏的钱,原因很简单,马明义身上没零钞,当他开口说要给老板刷卡的时候,毛不思觉得,如果她再不掏钱,俩人八成会被当成吃霸王餐的打出去。 心好累,她不该带着马明义一起来烟城的,然而后悔有用吗?毛不思瞥了眼跟在她身侧的男人,大概没用吧。 烟城二十六中是当地首屈一指的重点中学,分初中部与高中部,学风严谨,安保也是不同寻常的严格。 关于这所中学,与它成绩同时出名的,还有那些个诡异事,而且越传越离谱,不只外界,连学校内也有传闻,虽然学校下通知禁止谈论,但哪里压的下学生的好奇心。 按理说这种学校家长应该敬而远之才对,可事实恰恰相反,谣言不可证,但他们高中升重本的升入比是可证的。烟城二十六中学生进入重点高校的比例高达百分之十,甩了第二名好个百分点,仅凭这点,就足够吸引着家长绞尽脑汁、前赴后继的把孩子往里塞。 “你想不想进去看看。”大铁门外,毛不思已经和掐腰的保安相顾无言两分钟了,马明义靠在她耳边,小声道。 “想,感觉有些不舒服。”毛不思眯起眼,这座学校风水奇佳,想来建校的时候费了大功夫,专门请高人算过,可她总觉得那里有些怪怪的,偏偏站在外面又瞧不出来些什么,“你有办法?” “喂,林秘书。”马明义拉着毛不思走到偏僻处,拨通了林秘书的电话。 “老板!”林秘书激动地颤抖,这是要回公司了吗?有钱也不是这个糟蹋法啊,不能因为自己是大老板就不上班啊,这给下面员工做了多么不好的示范。 “咱们最近在往良心企业上靠拢对吧。”这话说得,跟以前不良心似的。 “咱们一直很良心啊。”这话林秘书不爱听了,哪有这么埋汰自个的,“您不是说之前上边董事会开会,说是想要接地气,要打造亲民形象么。” 他们口中所谓的‘上边董事会’就是马明义他姥爷那批元老了,他们这些个做小辈的,上边怎么说,他们怎么做。毕竟做高层到到那个份上,身后的智囊团要比他们这些小辈手中的强的多。 “我表哥表姐有去沙漠种树的,有去建福利院的,有去造希望小学的,有去参与慈善机构的,你说我该干嘛?” 这件事不是早就定下来了么?怎么还问,林秘书有些奇怪,“慈善捐赠啊,但凡在咱们名下的酒店、饭店消费,便从中拿出相应的公积金通过第三方慈善机构为需要帮助的地区提供帮助。” “亲民也不一定只雪中送炭对吧。”马明义突然开口,“顺便来个锦上添花也成吧。” 这又是打了什么算盘,林秘书心中警铃大作,“老板,你可要想清楚咱们的账目每年都是要往上报的。” 有钱不是你想花,想花就能花。 “没多少,见效快。”马明义沉思了片刻,“比如给当地最出名的中学捐个实验室极最新仪器什么的。” “港城一中?” “港城还用得着我吗?你看我表哥表姐的报道满城乱飞。”马明义在毛不思的大圆眼下,补充道,“烟城。” 烟城,林秘书没想到他会跑这么远,“这件事是不是该会来开会决定?” “当然,不过你还是要先给烟城这边递个消息,说明下情况,咱们也得来人考察考察不是,有钱也不能瞎捐啊。” 这倒是,林秘书在电话另一侧点点头,“不过,要派谁过去。” “就我吧。”马明义笑眯眯地弯了眼角,“反正我现在在烟城旅游,可以顺便看看。” 这一刻,毛不思觉得,自己真的是小看了马明义,见过睁眼说瞎话的,没见过这么睁眼说瞎话的。 电话被挂断,马明义捏着毛不思的花苞头,“找个地方等会吧,小林办事素来麻利,差不多下午咱们就能进去了。” 而且是进的正大光明,想看哪儿看哪儿。 “就为了进去,你要花这么些钱?”毛不思疑问。 “我是个商人,不做无利的生意。”马明义拇指和食指捏在一块,捻了捻,哪怕是慈善,“一来满足你的好奇心,二来留下我企业的好名声。”正如他人所说,烟城二十六中有着最优秀的生源,在这些所谓的潜在人才脑海中留下好印象,不是件坏事。 烟城是座很繁华的都市,除了学校周边寂静些,其他地方皆高楼耸立,马路上车来车往,看不到头。 毛不思和马明义也不是真的来旅游的,索性找了个离二十六中比较近的影院看了场电影,最近没什么好片子,便买了两张听名字还不错的文艺片和一大桶香喷喷的爆米花套餐。 整场电影,与其说是在看电影,不如说是他俩包了场吃爆米花,四十人的包间里居然只卖出了他们俩两张票,可见这部电影文艺到什么地步。 完全看不懂。 毛不思叼着爆米花,世俗的大脑完全不能理解这部电影表达着什么样的内容。 “你看得懂么?”毛不思抬胳膊撞了撞身边的马明义,“还是我智商有问题?” “第一个问题,我也没看懂。”马明义清清嗓子,“第二个问题,你智商确实有问题。” “滚。”毛不思真想掏出夹子把他的嘴给夹上。 爆米花越吃越少,剩在底部的都是些硬梆梆的玉米粒,毛不思嚼了两颗,选择了放弃。 “知道这是什么吗?”电影院黑漆漆的,只有大荧幕上泛着幽幽荧光,马明义把手伸入爆米花桶,捏了颗没爆好的玉米粒放到毛不思眼前。 “爆米花啊。”毛不思随口道,继而又改口,“玉米粒。” 马明义那性格,哪能说出让她轻易猜到的答案。 “呵呵。”就听身边传来轻笑,“想不到别的,比如隐喻之类的?” “一粒小果子,能想到什么隐喻啊。”毛不思接过他手上的玉米粒,俩人一言一语,完全没有看电影的意思,“那你说这是啥!” “人生。”马明义顺口接住。 “太假大空了。”毛不思端详着手里的玉米粒粒,嗤之以鼻。 就听马明义继续,“以前,我跟在姥姥身边的时候,特别爱吃爆米花,你也知道,这东西在西方遍地都是。” 有一天,他坐在电视机前看语言频道,手里抱着桶爆米花,吃到最后,只剩下硬邦邦的玉米粒在桶低,就在他想要丢掉的瞬间,被姥姥制止,他姥姥是个很温和的老人,那天,姥姥把他拉到身边,就问了他这么一个问题:这是什么? “硬玉米。”他如实回答。 “不对,这是人生。”老花镜还架在姥姥高挺的鼻梁上,她笑起来连脸上的皱纹都好看了许多,“你知道它告诉我们什么吗?”马明义摇摇头,就见小老太太耐心的为他讲解,“它告诉我们,如果你在社会上开不出花来,就会滞留在最底层。”她接过他手中的爆米花桶,随着垃圾应声落下,她的声音同时响起,“然后被丢进垃圾桶。” 对于一个上小学的孩子,还是个初到国外,人生地不熟的孩子而言,这句话显然太过残酷。但事实就是如此,金字塔越往上走越小,每天都有人不停地往上挤,有人想打破阶级天花板,有人想守住自个的位子,双方、三方甚至多方不停地博弈拉扯。 马明义也是后来才恍悟,不是老人家想他了,而是觉得他爸妈无法把他教养成符合他们要求的孩子罢了。比如马明丽和他那三位表姐,就完全没有丁点的相似度,无论性格还是追求。 故而,老马当年是怎么娶到他妈的这点,令他无比好奇,并至今无解,且无论怎么问,俩人都是一副‘我不说,你能咋地’的模样。 “难怪。”毛不思看着手中硬硬的玉米粒沉默了片刻,反手又丢进去了爆米花桶中,“你长大了还这么变态。” “哈哈。”马明义也不生气,“既然你已经看透我的本性,那么……”他欺身上前,毛不思也不躲,镇定的模样倒让马明义有些下不来台,只好灰溜溜的揉着鼻子,“长安酒店的八万块钱就一笔勾销了吧。” “做你的春秋大梦!”还敢蹬鼻子上脸了,毛不思提手就是一巴掌,被马明义机智的抬胳膊挡住。 ☆、破旧课桌 电影絮絮叨叨两个多小时还没结束,看的俩人昏昏欲睡,就在这时,马明义的手机响起,是林秘书的号码。 “boss,我们已经跟烟城那边沟通过了,校长说欢迎咱们的人去看看。”林秘书也实在不好意思说自家老板旷班游山玩水,只好谎称在附近开会,可以顺便去看看,对方当然更乐意了,毕竟眼见为实,何况是公司掌权者,他们的实验器材是该换最新的了,挂电话的时候校长语气还带着欢乐,林秘书继续,“我跟对方说您在附近谈工作……” 剩下的,你懂得。 林秘书从心中发出呐喊。 “ok,回去给你加薪。”马明义应下,电话被挂断,她反手揪了揪毛不思的花苞头,“走吧,小秘书,带你参观学校去。” “谁是你秘书。”毛不思不乐意这个称呼。 “呵,你还别不乐意。”马明义打着哈欠看了眼主人公还在奔跑的电影,从城市跑到乡村,从平原跑到海滩,就不累么,意义何在啊。这才扭头打量起毛不思,“就你这整体素质和学历,真心当不了我秘书。” 第13节 真想把他的脑袋和爆米花桶一起按在垃圾桶里。 毛不思看着马明义揉脖子的背影,抬脚空踹了两下,到底也没敢让他瞧见,他心眼比顶针都小,万一脑子一糊,再不带她去了呢? 豪车是租来的,司机也是租来的,毛不思觉得如果哪天马明义落魄了,他还可以发展第二职业,比如:骗子。 校长姓何圆圆脸,个子不高,有点秃顶,但整体打扮的很是清爽,笑起来眼睛弯成一条缝,跟大殿里的弥勒佛似的,看上去就透着喜庆。 “马总,来来来,里面请。”何校长握着马明义的手摇晃了两下,才一起进去。 马总,头一次听这个称呼的毛不思差点笑出声,强忍着才没被人看出破绽。 俩人的到来对二十六中的学生没有丁点影响,课程依旧有条不紊的进行,操场上只剩下几班再上体育课的学生。 教室明亮,玻璃擦得程亮,人人桌上都放着台电脑,黑板是遥控的,毛不思看着授课老师按下按钮,黑板刷立刻从上而下,把半块黑板擦了个干净。 毛不思小时可没这么多高科技,擦黑板那都是学生的活,常常睡得半梦半醒见就被粉笔头砸中,然后擦黑板、罚站。 当然,这其中少不了身边的这个罪魁祸首,毛不思恶狠狠的瞟了马明义一眼,就见他眉头一动,视线还停留在教室内,口中继续附和着何校长,说着些她听不太懂的东西。 降魔杖握在手心,圆珠笔大小并不惹人瞩目,从一楼到四楼,直到临近一间被封闭的教室,降魔杖才忽然变得幽暗起来,毛不思步伐放缓,这间房就立在四楼的正中间,左右两边都是普通教室,这点更加凸显了其的不同。 “这间教室怎么被封了?”毛不思停下步子,扭头指着落锁的教室疑问道。 “这是这栋楼的杂物间。”校长脸色不变,“从三年前我来任职就在了。”说着还指着其他几栋楼给毛不思看,“文德楼的在二层,武承楼的在三层,这是秀禾楼,在四层,隔壁眷书楼在五层。” 大概就是传统的意思,何校长来任职后,也没敢乱动校园里的摆放,怕坏了二十六中的风水。 最后,在偏厅的侧墙上写着大大的‘功德墙’三个字,上面挂满了所有资助过二十六中的企业家及民众,毛不思挨个看过去,突然一怔,她飞快的拉住了马明义的衣角。 引的马明义顺着她的视线寻去。 一张十数人的大合照中,7002那只男鬼跃然纸上,只不过比毛不思现在所见的鬼魂年轻了许多。 “怎么了?”何校长见他们停下,也好奇的去看这张照片。 “这是谁?”毛不思指着7002那个男人问道。 “应该是资助人吧。”何校长看着照片上的日期,这都是六七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他还不在本地呢,“你认识?” “觉得有些像我的之前合作过得朋友。”马明义笑着开口,继而又把话题拐到了实验室上面去,成功的吸引回了何校长的注意。 “老板,宋总监电话。”毛不思故意按下铃声播放,然后装摸做样的接起,“说是需要前几日的报表材料,琳达没找到,我去交代下。” “去吧。”马明义挥挥手,不再管她。 等毛不思拿着电话走到拐角处,才一闪身,撒腿向着四楼封闭的教室跑去,那个地方,她可以百分百的肯定,有东西。 “阴阳开眼,返神还灵。”毛不思拉开背包,从里面掏出折成豆腐块大小的符咒,在眼前一抹,立刻,冲天的黑气从那间所谓的杂物间里面传来。 她走到门口,伸出手指小心的拭擦去门窗玻璃上的灰尘。 这是一间巨大的教室,里面坐满了男男女女的学生,老师用着传统的黑板擦,学生在埋头狂抄笔迹,偶尔还有几个调皮捣蛋的传个纸条……与普通的校园无异。 毛不思用降魔杖轻点了下窗户,里面的幻影立刻烟消云散,只剩下一个孤零零的女学生,她背对着毛不思,口中念念有词,“这道题x为2,y为17。” 双马尾就垂在脑后,她的声音渐渐小下去,然后身上开始出现伤口,乌黑的血液开始从雪白的校服里涌出,她不停地捂住,命令道:回去。 血液停止流动,再度反流回体内。 毛不思感到落在窗上的降魔杖一震,虎口立刻像被针扎一样,毛不思连忙收回降魔杖,就见方才消失的画面,再度重现,她看到了更多,比如有人把报纸团成团,狠狠地砸向了方才扎双马尾的女孩。 “这是个什么诡异的情况。”毛不思的本能告诉她,她从落下降魔杖的瞬间就被人发现了,偏偏那人不恼不怒不怕,只当场与她划清界限,示意井水不犯河水。 毛不思抬眼,突然想到,这间杂物间是没有窗帘的,女鬼自始至终就暴露在阳光下。这世上怎么会有不畏惧阳光的鬼魂?!毛不思顿感身上一阵恶寒。 教室里还在安安静静的上着课,双马尾女孩面前放着张满分试卷,上面被人画满了涂鸦:贱人。穷酸鬼。有爹生没爹养。狗腿子。打小报告去死吧。 试卷被团成一团,周围景象静止,女孩打开朴素的铅笔盒,里面放着三只断掉的铅笔,她小心地抚过,最后落在完整无损的那根上,阳光落在她的脸上,这是个很清秀的女孩子,也就十几岁的模样,脸蛋上还挂着婴儿肥。 教室里传出她痴痴的笑声,女孩捧着那根铅笔,小心的审视着,忽然,血液从她身体四周冒出来,止都止不住,褐色的血液流过她的眉毛、鼻子、嘴唇,她感受到了方才外部人为的压力消散,轻声哼唱,嗓音清甜而诡异,“还有一个好朋友,你藏到了哪里,哦,原来你在花丛中,我看到了你美丽的帽子,还有乌黑漂亮的长头发。” 歌声穿透教室,直直的冲进毛不思的耳膜中,再眨眼,人就彻底消失不见,杂物间依旧是杂物间,堆满了破旧的课桌和泛黄的作文纸。 下课铃声不合时宜的打响,之前看到的一切,仿佛都是毛不思的一场幻觉。 ☆、识人多年 “我当时就发现黑雾弥漫,然后一个箭步奔至窗前,你猜我看到了什么?”毛不思嘴里还叼着鸡翅膀,小小的包间里就她和马明义俩人,六道菜,三荤三素,外加一大盆白米饭。 “这么多吃的还堵不住你的嘴啊。”马明义慢条斯理的喝汤,听着毛不思絮絮叨叨的跟他比划四楼杂物间的见闻。 “我现在在跟你谈正经事。”毛不思不乐意了,放下手中的鸡翅膀,摸起旁边的小毛巾抹掉指头上的油腻,“我看那小姑娘也不过十三四岁的年纪。” 捉妖除鬼对于毛不思而言,就跟马明义签合同买地是一个意思,都是正经工作。 “关键是也没人出钱给你,让你去捉鬼呐。”马明义觉得烟城的天麻鸽子汤味道极好,忍不住又盛了一盅。 “这倒是。”没人愿意做白工的,毛不思眼球在眼眶里咕噜噜转了两圈,“你说,那小丫头会不会认识7002那只?” “你问我有什么用,你问她去。”马明义开始听毛不思提及女鬼不惧光亮,就知道是个棘手的,苏尾岛的事还没过去,没必要再把自己往这种奇怪的事情里面带。 “闲聊而已嘛,我又不是什么闲事都管……”毛不思努努鼻子,不再继续这个话题,只翻着手机里偷拍的‘功德墙’上的照片,按理说能掏出闲钱资助学校的,理应不是穷人才对,可怎么就连自己死去都不知道呢?连三七招魂都没有。 “安安,你就出来吃点东西吧。”二层别墅伫立在烟城东北角的名豪博苑里,这是烟城出了名的富人区,女主人把房门敲得哒哒作响,两个阿姨也赶在一边劝着,“这都一天没吃饭了,好歹吃点。” 关安安有些不对劲,是参加完中学同学会之后,开始关妈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也不知这孩子是怎么回事,整个人突然消瘦下去,药也吃了,大夫也看了,老是不见好。 昨天说是去同学家完,结果今早一回来就整个人扎进卧室,任凭别人怎么叫也不出门。 关安安怀里还抱着神婆给她的符咒,颤抖着身子缩在被窝中,耳边一切喧嚣都离她很遥远。 这一切,都要追溯到两年前的夏天,她刚在学校外吃完烧烤,就接到了周岚她们的信息,她们在海边度假,拍了张跟她嘚瑟,她嘴上说着‘去死’,心里还是挺羡慕的,她和周岚从初中就混在一起,算上去也得有个小十年了。 关安安看着喝的有些蒙圈的周岚,敲下了‘早点回酒店’几个大字,照片上的人还在笑着,关安安又看了几遍,忽然瞧见角落里坐着个扎双马尾的女孩,她背对着她们,周围是满地的啤酒瓶子。 “周岚,你们喝酒咋还带小孩?”关安安笑着回她。 “什么小孩。”对方显然不明白她的意思。 “就你身后啊,那个十来岁的小姑娘,你当我瞎啊。”关安安继续,“教唆未成年开车可是犯法的。” “滚蛋吧你,这里都是咱们青年男女,哪有什么未成年。”说着周岚又拍了张图发过来,双马尾的女孩侧了身子,脸在灯光的背照下看不见表情。 “行行行,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关安安也没心情跟个酒鬼讨论什么,只是这一晚,不知怎么睡得不□□稳。 第二天,她掏出手机打算跟周岚回个电话,打开手机的瞬间,整个人就冰冻在了床上,两张照片还在,周岚依旧是醉醺醺的模样,可是那个双马尾的女孩像是凭空被人从图像中抹去了一样。 这件事她后来跟周岚说起,还得了好一通嘲笑,渐渐也就被压在心底忘了。周岚出事那天,她正在上高数课,校园里忽然炸开了一般人声鼎沸。 就见周岚扎着双马尾坐在实验室的窗户台上,手中握着大大的波板糖,头发上还系着粉色的头花,哼着歌悠然自得的模样。 关安安就在周岚的正对面,她躲在同学铸成的人墙后,看着她放声大笑,然后在老师和同学的劝说声中,直挺挺的从八楼落了下来。 鲜血染红了她的白衣裳,粉色的头花染了泥土,手里的糖早已碎裂开来,这副模样,让她有些熟悉却又不敢多想。 再然后,事情平静了一年,有天顾亦打电话给她和宋乐,说是要办什么同学聚会。朋友之间,分分合合很正常,除了周岚,关安安跟顾亦和宋乐也没什么联系,本是不想去的,偏顾亦像是认准了要聚,直接打车接到了她家门口。 说是同学聚会,也不过是她们三人而已,小小的ktv包房显得很压抑。 顾亦不停地喝着啤酒,喝到最后连关安安也看不下去,“叫我来看你喝酒啊,没事走了。” “别。”顾亦拉住关安安的挎包,嘴唇不停地颤抖,她来来回回的望着关安安和宋乐,问道,“你们,还记得林寥么?” 宋乐脸色一变,继而又恢复平静,“记得啊,小小年纪就没了,怪可怜的。” “现在都记得那场车祸。”关安安摇摇头,“司机也真是,不知道校园附近减速慢行么。” 几人一言一语,唏嘘出声,还是宋乐疑惑,“你怎么想起她了?” “我见到她了。”顾亦哪里还听得懂她俩再说什么,现在满脑子都是林寥,“就在我家楼下。” “别瞎说。”关安安直接打断顾亦的话头,“冤有头债有主,又不是你撞死她的,她找你做什么,我看你是喝多了。” 继而推了她一把,拉着宋乐夺门而去。 “顾亦是疯了吧。”宋乐怀里抱着关安安的胳膊,“林寥的死跟咱们又没关系。” “别理那个神经病。”关安安口上这么说,可脑子里全是周岚的影子。 第二天早上,关安安就在电视上看到了顾亦的消息,烟城一间ktv因消防问题半夜起火,客人们鱼贯而出,有个女大学生喝多了被困在四楼,在惊吓中慌不择路,从窗户里冲了出来,室内烟雾滚滚,关安安就这么看着,那团黑好像个忘不掉的人脸。 “安安。”关安安看着电视,接到了宋乐的电话,电话那头的宋乐几乎崩溃,“你看到了吗。” 她看到了,看到的比她还要多。 之后,关安安和宋乐拜遍了大大小小的寺庙,结识了不少真真假假的捉妖师,昨天她去见得林婆子,就是暗地里传的很神奇的一位,说她能通神见鬼。 而这位林神婆着实有那么点本事,还真帮着宋乐过了一关大灾,可惜,过的了初一过不了十五。神婆推心置腹的问过关安安,小姑娘就这么抱着她的道袍哭的稀里哗啦,是打心底里不知道哪里的得罪了女鬼,只说上学的时候偶尔也欺负她两下,但真心没做过什么。 神婆识人多年,怎么看关安安说的都不像假话,于是更加不懂林寥对她们哪来的这么大的怨气。 烟城的天就像孩子的脸,说下雨就下雨。毛不思出了餐厅,抬头望着门外的乌云密布,“今天,又是不爽快的一天。” ☆、捉鬼天师 小雨淅沥沥的下了大半夜,关安安是被雨水拍打玻璃的声音惊醒的,大片的白纱稳稳的垂挂着,窗外没有月亮,也没有光亮,黑的仿佛可以把人吞噬。 关安安抱着被子缩成一团,她记得,她卧室的窗帘是拉上的,那么,如今又是什么时候被拉开的呢?整间屋子内只能听到她心脏的跳动,细碎的头发垂在耳侧,漆黑的窗外似有什么东西在鼓舞着她:靠近一点,靠近一点点。 脚底的冰凉阻挡了关安安行动的步伐,当她清醒过来时,人已经走到了窗户旁,脚下的白地毯被木地板所替代,她雪白的脚丫在上面显得越发苍白。 ‘砰砰——’窗户被大力震动,窗框上的符咒不停颤抖,血红的朱砂逐渐变的暗红,然后消逝。 似乎被视线锁定着,关安安身子莫名一抖,抬头的瞬间,窗户外出现一张小女孩的脸,十二三岁的年纪,她扑在窗户上,面目狰狞,“把东西还我。” “妈——”关安安的叫声响彻再整栋小区,别墅立刻被灯光点亮,恍若白昼。 关爸难得回家,没想到深夜听到女儿凄厉的呼唤,更是急的连鞋子都没来得及穿。 “怎么了?怎么了?”卧室门被打开,就见关安安缩在床脚,手里抓着不知哪里得来的符咒,关爸关妈外加家里的两个阿姨,四双眼睛齐刷刷的注视着卧室里的人。 卧室里挂满了奇奇怪怪的东西,桃枝短剑,罗盘八卦,还有一些不知道写着什么的东西。 “你这是干吗?把卧室整成这德行。”关爸当场就急了眼,觉得自家孩子越来越过分,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都干往家里搬。 “爸,你救救我啊。”关安安沿着床脚直接爬到关爸身边,伸手拽住他的裤脚,哭的涕泪横流,口齿不清,“我看到她了,我看到她了。” “安安,别胡闹。”关妈伸手去拉她,却被关安安躲了过去。 “我没有胡闹,你懂什么!”关安安手指间攥的泛青,“爸,你还记得周岚、顾亦和宋乐她们么,她们都死了,就还剩下我。” 关安安的表情开始变得扭曲,陷入了最后的疯狂,“她来找我了,我要死了,我就要死了。” 两个阿姨面面相觑,这种时候,她们这些个外人也不好说什么,只垂着眼在一旁看着,心里倒是信了三分。 “安安,你是不是学习太累了。”关妈伸手抚着关安安的后背,“不要紧的,多睡会就好了。” 第14节 “你当然巴不得我死,我死了家产就都是你的了,你做梦!”关安安并没有被安抚住,而是越发的烦躁,她指着妇人的鼻子尖,“不下蛋的鸡。” “住嘴!越来越没规矩。”关爸抬手佯装做了个动作,到底没打下去,换来了关安安越发止不住的泪水。 她把最近发生的事情完完整整的讲给关爸听,越讲越难过,她不明白,林寥的死明明跟她没有任何关系,为什么她非要找上她。 这一夜,整个关家无人入眠。 毛不思接到老毛电话的时候,天还没放晴,她懒洋洋的躺在酒店的套房里,把脑袋埋在被子中。 老毛依旧那么啰嗦,喋喋不休,听得毛不思差点又睡过去。 “毛毛,这单生意你要做吗?”老毛自己跟演单口相声似的讲了半响,发现心爱的女儿自始至终没有回应。 “什么生意……”毛不思的大脑早上只能短暂的理解几个单词。 “你现在不适合小马那孩子在烟城吗?”老毛翻着昨晚马明义传给他的照片,照片里毛不思臭着一张脸,活脱脱像别人欠了她几万块钱,到底还是觉得旁边岁月静好的马明义可惜了。 但重点不在这。 他们捉妖人跟正常工作一样,也是有体系的,一群人建个线上群,天南地北的海聊,今早,烟城那边就来了个大单,价格开的很漂亮,老毛要不是觉得要不是自个离得远,还真想去接单刷刷业务。 “六叔又在骗你吧。”毛不思对他们的‘捉鬼天师万万岁’老年群十分的鄙视,以往也不是没有业务,只是在毛不思连着奔了几个小到蚂蚁肉都没有的场子后,对这件事失去了所有的兴趣,“你自己去,反正我不去。” “你离得近,就顺手接了。”老毛不乐意了,这赚钱的生意哪还有往外赶得。 “不去,没空!”毛不思一口否决。 “不去?不去谁给你交房租,交水电,你吃什么?穿什么?啊?你摸着你那小良心问问自个,你往家里掏过一分钱没?”老毛这暴脾气,气的当场拍了桌子,“明年的房租自己交!” “不是,话不能这么说……”毛不思怀抱着手机,“爸,爸,亲爹……” 啪—— 电话被挂断,传来‘嗡嗡’声。 亲爹没有搭理她,毛不思翘着脚丫,脑袋乱成鸡窝,她使劲的薅了两把头发,陷入了更深层次的纠结:我到底为何要做神婆。 “早啊。”房门被人用脚轻轻踢开,马明义手上还端着两份早餐,他早已收拾妥帖,看上去跟毛不思的不修边幅有着天壤之别,“吃饭吗?” “吃你个大头鬼!”毛不思从床上打了个滚爬起来,她探着半个身子,“你什么时候把长安酒店的工钱给我结一下?” “干活啊,跟做人一个道理,你得干净,对吧。”马明义倒了杯咖啡给毛不思,被她拒绝,就见她伸手掀起隔壁的小米粥,然后咬了口包子,吐司片烤的焦黄,马明义饮了口咖啡,继续他的话题,“7002那个搞定了?” 没有……吃包子的手停在嘴边,毛不思简直要泪流,她擤擤鼻子,权衡利弊,最后决定再度开张。 “六叔,您再把烟城的单子跟我说说呗。”毛不思吃过早饭,蹲在沙发上开着免提电话打个不停。 对方的声音听上去中期十足,“我给你个电话吧,你就说是林婆子介绍的。” “林婆子是谁?您相好的?”毛不思突然来了兴趣,不得不说,她是个十分爱八卦的存在。 “毛毛啊。”对方一怔,接着叹气出声,语重心长,“难怪老毛担心你,你在这么下去,可怎么找对象啊,谁还要你……” 扑哧—— 周边传来了不合时宜的一声嘲笑,毛不思慌忙按下话筒,敷衍道,“我知道了六叔,回头聊。” 室内一时有些尴尬。 马明义忍了又忍,最后终于忍不下去,抱着肚子蜷在沙发另一头笑成一团,边笑边拍大腿,“哈哈,哈哈哈……” 好笑吗?有什么可笑的!毛不思抬着鼻孔,要不是因为她的职业问题,追她的小伙子早能排出一道收魂符了。 一脚踹到马明义的后腰上,毛不思在他止不住的笑声中,怒道,“笑屁,干活了!” 出租车停在某高端小区门口,雨滴还有些淅淅沥沥,毛不思按着六叔给的号码拨通电话。 “喂,您好。”对方接的很快,听声音是个温和的女人。 “喂,您好,我姓毛。”毛不思自报姓氏,马明义没吭声,只在一旁给她撑着把小红伞,就听她继续,“是林神婆介绍我来的。” 天依旧灰蒙蒙,小红伞显得越发扎眼,风吹过,别墅周围更冷了三分。 ☆、渐渐行去 关家的别墅就是纯粹的土豪风,毛不思踏进去的瞬间,‘有钱’两个字就扑面打来。 关妈看上去年岁不大,四十露头的样子,瞧见毛不思和马明义稍微一怔,人就恢复了往日的柔和,只让阿姨取了一次性的拖鞋给他们换上。 毛不思也不在意,对方这种神色她见得多了,大多是人家觉得她太过年轻,难免会往骗子身上想,毛不思也不懂,捉妖师就该头发灰白仙风道骨,到底是哪里来的约定成俗,难不成,捉妖师都是直接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没有年轻过不成。 “毛小姐今年多大了?”关妈带着她向关安安的卧室行去,半道上还不忘了和她寒暄两句。 “二十四。”毛不思随口应下。 “年纪不大啊。”就听关妈继续,“比我家安安就大几岁。” 关安安的卧室在二楼的东北角,卧室的门被大大的敞开,毛不思踏上台阶,就能感受得到,她房间里有股莫名的磁力,想来里面是放了不少道家的东西。 “什么时候出现的情况?”毛不思跟在关妈后头,提出自己的疑问。 “这个具体的我还真不清楚。”关妈把毛不思带到关安安门口,皱着眉摇头,“这孩子心里有什么事都不跟我说,你还是自个问她吧。” 万一她说的不中听,依着关安安那脾气,铁定又要和她闹一场,惹不得还躲不得么。 毛不思回看了眼马明义,就见他努努嘴,无声道:果然后妈。 留在屋里陪着关安安的阿姨被毛不思请了出去,诺大的房间内就剩下了关安安,毛不思和马明义三人,毛不思对上关安安怀疑而谨慎的审视,抬手扯下了她贴在窗户框上的符咒。 “你……” “朱砂已化。”毛不思看着手中辨不出真容的黄符,随手投入垃圾桶,“这符帮你挡过一道,没用了。” “我爸给了你多少钱?”关安安还靠在床上,身上的真丝睡衣泛着点点的珠光白。 “到我手里差不多五万。”毛不思深觉这个价钱很不划算,但还是实话实说,“你觉得高了?” “我没想到你这么便宜。”关安安上下打量着毛不思,白短袖配上牛仔裤,长长的头发被扎成马尾,看上去与普通人无异,视线平移,当关安安眼神落到马明义身上,瞬间变了三变,飞快的收了回来,指着他问,“这位是?” “客户。”毛不思在脑海里把她和马明义的关系仔细捋了两遍,想来想去,还是‘客户’俩字最为贴切,“正巧碰上你这单,就顺便一起过来了。” 片刻的沉默,就在毛不思以为三人间的尴尬气氛将会一直持续下去时,关安安忽然俯身,从床头的柜子里拿出个巴掌的的盒子,她顺手翻了翻,抽出一张灰绿色的卡递给毛不思。 “这是什么?”毛不思望着手中接过的卡,如果她的视力正常,这应该是张银-行卡。 “钱。” “我都是事后收费。”毛不思面上不显,心中却恨不得拍到马明义脸上,看看人家,提前给钱,这是多大的信任啊! “事后的五万你问我爸要就是。”关安安从床上爬起来,她红着眼抓住毛不思的手腕,“这是另外的价钱,我单给。” 卡里是关安安这些年攒下的零花钱和压岁钱,她一直坚信,只有价格给到位,别人给你的帮助才会到位。她不知毛不思有多大的能耐,但是她认得马明义身上那套的价位,他穿的衣服,他带的手表,不是常见的牌子,但是价格都不是正常人可以负担的起的,除了那串奇怪的珠子她辨不出来,剩下的心里都能估出大概价位。 骗子,是不会在这些细东西上下功夫的。 “行,卡先寄存在我这儿,不成功包退。”毛不思顺势坐到关安安的床上,盘着腿跟她细聊,“你仔仔细细,把全部的事情讲给我听。” “事情是这样的……” 这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发生在关安安上初中的时候,很多细节她已经记得不太真切,只挑了重要的讲给毛不思。 那个女孩叫林寥,是班里有名的学霸,成绩特别好,人也老实,就是喜欢打小报告,比如谁谁谁上课又说话了,谁谁谁下午的自习又逃课了之类的,班里的同学大多不是很喜欢她,一来二去,自然就被孤立。 但是大家都是同学,低头不见抬头见,虽然林寥不讨人喜欢,班里的学生偶尔也对着她恶作剧一把,但真心没伤害过她。 “后来,她出了车祸,班里还给她点了蜡烛。”关安安用手背抹了把眼角下的泪,越说越委屈,“可谁知道她那么小心眼,车祸又不是我们造成的,明明是她横穿马路。” 眼前的姑娘还在上大学,也不过二十左右,委屈起来也挺让人心疼的,毛不思顺着关安安的话头,脑海中骤然出现二十六中四楼的那个女鬼,“你之前的班级是在秀禾楼四楼吗?” “对。”关安安点头如捣蒜,眼底的光因着毛不思的开口亮了几分,“林寥车祸后有段时间班里老是晚自习停电,电路检查过好多次都没问题,传出了很多奇怪的流言,然后我们班就被封了,换去了其他教室。” 这件事在当时的二十六中造成了不小的轰动,只是这轰动,也随着时间的消逝而渐渐的褪却,归于平静,然后被后人遗忘在角落里。 可是,不对啊。 毛不思还坐在床上,背包被丢在地毯上安静的呆在一旁。人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鬼亦如此。那个背影,毛不思至今都记得真切,她闯入了她的地盘,劈开了她的幻境,对方也只是震开她的降魔杖而已,并无多大的恶意。 可如果是像关安安所言,林寥不分青红皂白,应该是个睚眦必报的主才对。 “你说你昨晚看到了她。”马明义也听得仔细,“她说什么了?” “我只顾着害怕,哪里还敢听她说什么。”关安安连回忆昨夜都觉得惊悚,林寥似乎说了句‘把东西还我’,摇摇头,关安安觉得不太可能,自己哪里欠她什么东西。 之后,毛不思把别墅里里外外瞧了个遍,暗中布下几个阵法,才和马明义回酒店取东西。原本毛不思的意思是等人出现了,她再过来,谁料关安安死活不同意,这才没办法,俩人只好应下从酒店暂时搬到关家的客房住几天。 “关安安要说的属实,姓林的那小丫头可不是个善茬。”外面的雨还未停,马明义撑着从商店买来的来的小红伞。 “良鬼收,恶鬼灭。”毛不思斜眼看了眼把伞整个达到自个头上的马明义,往里挤了挤身子,“若真是害人的东西,也无需留下等着日后浪费经文,渡不过去的。” “你老挤我干什么。”马明义冷不丁的被毛不思挤到伞外,脖子上迸了几滴雨水。 “没看我被淋着呢。”毛不思指了指自己湿了半截的短袖口,“你就不能绅士一点,舍身挡雨?” “不带伞还有理了。”马明义嫌弃的把伞往自己上拉了拉,毛不思立刻又像泥鳅一样挤了过来,四目相对,马明义由衷的感慨,“二十五一把你都不买,你怎么就这么抠呢?!” “钱,要花在刀刃上。” “淋你的雨去。” 不远处的巷子口,有位年近五十的妇人在拼命的推着破旧的三轮车,车上码着几大捆青菜,塑料膜披在上头,被雨水砸的噼里啪啦作响。三轮车有些斑驳掉漆,熄火在半道上,妇人身上的衣服全被雨水浇湿,头发像海带片一样贴在脸上,她咬着唇,瘦弱的身体里不知哪里来的力气,缓缓地推动着三轮车前行。 她身后跟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小姑娘扎着双马尾,乖巧的跟在不远处,雨水穿透她的身体落在地面上,四周的行人来往匆匆,偶尔有人从她身上撞过去,都要忍不住冷的打几个喷嚏。 妇人和小姑娘就这么一前一后,向着城北渐渐行去。 ☆、戛然而止 “无极之极,莽弥非垠!” 小姑娘还跟在妇人身后,突然一道冲力穿透雨帘,向着她的面门狠狠撞来,幸亏小姑娘发应迅速,眼角一抬,人就消失在了大雨之中。 毛不思抓着小红伞,往前追了几步才停下,大雨冲刷掉了小女孩方才的气息,让她一时无从寻起,这才收回视线,落在不远处的妇人身上。 妇人浑身被雨水淋透,有些诧异的回望着毛不思,嘴巴微张。也不能怪她,任谁看到大雨天冲出来一人,对着空气胡言乱语一番,都会感觉奇怪,指不定还会被人当成神经病。 “大婶,您没事吧。”三轮车上的大白菜掉了两颗在马路上,溅上了一层细细的泥点子,毛不思小跑着到她跟前,弯腰捡起,“我看您车好像坏了。” “常常这样。”妇人结果毛不思手里的白菜,小心的蹭了蹭,又塞回塑料膜中,抬手抹了把眼帘上的雨水。 毛不思慌忙把小红伞撑到她头顶,脑中却还是方才小女孩的身影,嘴上却道,“雨下的怪大的。” “你也知道雨大。”气急败坏的男声从身后响起,马明义原本走的好好地,也不知毛不思发什么疯,忽然抢了他的伞冲出去。 雨水倾倒在他脑袋上的瞬间,马明义整个人都是懵的,手还停在半空中,身边的人已经跑出了数十米外,等他再回过神来,毛不思已经站在远处的路口,不知道和谁说着什么。 “你来的正好。”毛不思扯着马明义的胳膊把他拽到妇人身边,“你帮着推推车。” 第15节 “大姐,你脑子没坏吧。”马明义庆幸人只有一双眼睛,白眼翻起来有限,夺他的伞,害他淋成落汤鸡,这会儿不道歉就算了,还拿他当车夫,献爱心也不是这个献法啊。 “我看到那只了。”毛不思抬手抚了抚马明义的后背,亡羊补牢的给他顺着毛,她靠的他有点近,声音压得低低的,“如果我的记忆没错,应该是林寥。” 马明义瞧了眼狗腿的毛不思,又看了眼再打量着他俩的妇人,艰难的挤出一抹尬笑,“阿姨,我帮你。” “不、不用了。”妇人慌忙摆手,在她眼中,毛不思和马明义怎么看怎么奇怪,“再过两个路口就到家了,不用麻烦你们。” “反正我也湿透了。”马明义动作比语言要快上三分,直接上手推车。 妇人拧不过他俩,转念一想自个也没什么可图的,也就随着他俩去了。 妇人在前面掌着车把,马明义哼哧哼哧的在车屁股后头推车,他袖口被高高挽起,胳膊上的还缠着防水绷带,这是苏尾岛落下的伤,还没好利索。毛不思眨眨眼,心里扭捏了会儿,才把小红伞往他那边多打了一半。 “良心发现?”马明义目光直视着前方,眼角的余光扫过毛不思。 “你的胳膊没事吧。”距离苏尾岛的案子过去也没多久,他的伤就是用最好的药,也好不了这么快,万一泡了雨水,会不会发炎啊,相比他而言,自己简直不要太健康,多淋会雨也不会生病的健康,想着又不漏痕迹的把雨伞往马明义那边移了移。 “现在才想起来?晚了,我不接受你的慰问。”马明义故意晃了晃胳膊肘,佯装悲痛,“好歹也是个病号,大雨天的给人推车就算了,还要淋雨。” 身边的人没吭声,他瞅了毛不思一眼,就见身边的胖包子尴尬的‘呵呵’两声,马明义头上遮挡的范围更大了。 妇人住在城北的一个巷子里,巷子都是几层高的老楼,楼距很窄,有些灰扑扑的。马明义帮着她把车停到附近的棚子底下,另搭手卸着车上的白菜,白菜被厚厚的塑料膜包裹的很严实,看上去还水灵灵的。 “不知道明天还鲜不鲜了。”妇人叹了口气,眉心皱成一团,不知道这连下了几天的雨什么时候才能停。 “我瞧着挺好的。”马明义抱着白菜,连打了几个喷嚏,他揉揉鼻子,“一会儿您给我称几颗带回去。” “淋了一路了,哪能再让你掏钱。”妇人连忙摆手,邀着他俩进屋喝口热茶,休息会,“走的时候我送你两颗。” 妇人住在二楼,楼道的角落里布满了灰尘,很是老旧,即便是白天,都昏昏沉沉的看不清楚,防盗门还是好多年前的样式,绿油油的漆已经褪的差不多。 这是套两室一厅的小房子,阳台上还放着地瓜干,因为几日没太阳而被堆在小箩筐里,妇人从厨房拿了两个崭新的杯子,摸了撮茶叶泡上,又洗了碟苹果端上来,招呼毛不思二人,“吃苹果,昨个刚买的。” “好。”毛不思口上应着,眼睛却打量着周围,热热的清茶被她捧在手心,暖暖的,不远处的一面墙壁吸引了她所有的注意力。 上面挂满了大大小小的奖状,三好学生,优秀班干,还有作文大赛的一等奖,每一张奖状都被贴的平整。 “都是我女儿的。”妇人见毛不思望着出神,笑着停了手里削苹果的动作,点着跟她介绍,“从小学开始,每年都是三好学生,那个二等奖是她初一第一次参加市里的数学竞赛,没发挥好得了个第二名,哭了一晚上,连饭都没吃,这个是她第一次拿优秀班干部……” 奖状一张又一张,每张妇人都能讲出来它的来历,她说起这些的时候,眼里闪着光芒,带着止不住的骄傲。 毛不思听得认真,偶尔跟着附和几句,可她看的真切,这些奖状在初三那年戛然而止,再也没有被更新过。 整张墙满满的只写着一个名字:林寥。 小屋子低调而朴实,东北角的台子上挂着一幅黑白照片,照片上的男人面带微笑,前面放着四张小碟子,里面盛着几块点心,照片有些泛黄,看样子已经去世很久,应该是这间屋子的男主人。 窗台旁边养着几盆花草,在旁边是一张焦黄的木桌,桌子被擦得铮亮,上面摆放着几本中学课本,毛不思眼神游走,妇人还在絮絮叨叨的讲着自己的女儿。 等时针指到五点,她才停下,楼下开始渐渐传来学生放学回家的雀跃声,暗了许久的巷子开始有了烟火气,家家户户开始点灯准备晚饭。 唯独他们在的这间屋子,还是安安静静。 “我女儿可听话了。”妇人声音渐低,最后补充道,室内一时寂静无言。 毛不思拿捏不住妇人现在是个什么心境,也不知怎么开口搭话,就见马明义按了按她的手背,不留痕迹的摇摇头,示意她不要多言,这种情况下,说什么都是无用的,你无法感同身受,对方也不会接受任何的善意。 直到门外传来哒哒的敲门声,才打破这片诡异的宁静。 “林嫂子。”房门被打开,毛不思借着楼道里传来的光亮,看清门口的男人,莫约四五十岁,穿着灰白色的短袖,手里拎着一条肥硕的大鲤鱼,笑容腼腆,“我今天卖剩下的,也吃不了,送一条给你。” “前两天送的还有半条在冰箱没吃呢。”妇人推推男人的胳膊,示意他拿回去。 “你就收下吧。”男人似乎没想到妇人家里还有外人,看到毛不思和马明义明显一怔,继而又笑开了,“家里不还有客人么,正好加个菜。” 这种情况,毛不思搭眼一瞧,就能看出个所以然,明显是对方看上妇人了,这才隔三差五的寻着借口送点东西给她。男人长得周正,看上去脾气也不错,妇人没了丈夫和女儿,这对她而言,也未尝不是个好缘分。 她正想着,周遭空气骤然一寒,毛不思本能的按住兜里的降魔杖,马明义不知道在垂着头想些什么,毛不思张张嘴,最终看了他腕上的珠串,没吭声。 窗户边上的花朝草轻轻摇曳着,一抹小小的身影不知何时起安静的坐在了旁边的板凳上,双马尾垂在胸口,她的整张脸都埋在阴影里,让人看不清表情。 ☆、而是大恶 楼道里传来男人‘哒哒’下楼的声音,毛不思坐在沙发上,手中还捧着小瓷碗,只是降魔杖不知何时也落在手中,短短一根,闪着幽幽的蓝光,很是可爱。 她的严阵以待,引起了马明义的狐疑,暗自里打量了几眼毛不思,她虽然端坐着,但身体的弧度却微微抬起,只不漏声色的扫了眼四周,便不再说话。 女孩的马尾垂在胸口,手指圈成圈,轻敲着桌案,突然,手上动作骤停,然后冲着窗外弹出什么,力道极小,这才没有过多的触及到毛不思紧绷的神经。 就听楼下传来男人的一声,“哎呦。” 像是被什么东西砸到,妇人连忙跑到窗边,俯着身子探出去,高声问道,“怎么了。” “没事。”男人摸着落在身上的一团灰白,眯着眼向楼上抬头,笑道,“被东西砸了下。” 心里却是暗道倒霉,窗外还灰蒙蒙的,雨水已经小了下去,他眯起眼环顾着狭窄的天空,这才从口袋里摸出卫生纸,把落在身上的鸟粪擦掉,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次数多到他已经习惯在裤子口袋里塞团纸。 妇人目送他离去,才再度把窗户关上,跟毛不思继续闲聊,“我们这儿鸟多,老是往下落东西,你们待会走的时候也注意点。” “晓得了。”毛不思把视线从椅子上移到妇人身上,随口应下。 “现在天也不早了,你们就在阿姨这里吃饭吧。”妇人家里很少来人,冷清的很,再逢马明义帮过她,很是乐意留他们吃顿便饭。 “不……” “好的。”马明义的‘不’字将说出口,就被毛不思飞快打断,她笑眯眯地点头,不客气的应下。 现在这种情况她还摸不清楚,也就不做那些门面上的功夫,她迫切的需要知道,事情变成这样子,究竟发生过什么。 厨房的门被人带上,里面传来油烟机的声音,轰隆隆很是吵杂。 “你是林寥?”毛不思把手里的降魔杖放在桌面上,轻轻往外推了段距离,示意自己对她并无恶意。 她对着空气开口,令这个小小的二居室陷入诡谲的氛围中。马明义看看毛不思,再扫了眼空荡荡的房间,冲着身边的人伸出手。 自从他成年后,就再也看不见脏东西,本是件值得庆幸的事情,可现在马明义却不这么觉得,试问一间屋子里,有个莫名的东西存在,她看的见你,你却瞧不着她,多吓人啊。 对面的小姑娘没有出声,依旧垂着头,反倒是身边的人,不耐烦的勾着手指头停在毛不思眼皮子底下,想当碍眼。 “闭眼。”她伸出手指头沾了下碗里的茶水,在掌心画了道符咒,最后一笔落在手腕处。不等马明义反应过来,就冲着他的上半脸‘啪叽’一巴掌拍了上去。 毛不思力气说大不大,说小打到脸上还怪疼的,马明义就感觉眼睑像被热水滚过,骤然一黑,再睁开的时候,两米开外的地方,就多了个小女孩的身影。 白色的校服有些大的罩在她瘦小的身子上,头发有点微黄,刘海遮住了大半张脸,投下厚厚的阴影,安静的坐着。 马明义后背瞬间就起了层鸡皮疙瘩。 “这是你家?”毛不思继续问,综合发生的一切,这个问题的答案显而易见。 女孩依旧没吭声,只转过身子背对着他们,什么也不做,什么话也不说,就跟这个空间里从未出现过毛不思二人般。 三个人,再无人开口,直到不久厨房的门被妇人推开,饭菜的香味扑面而来。 “家里没什么好菜,别介意。”妇人端了几副碗筷摆桌,毛不思撇了眼女孩,起身帮忙端菜。炝锅白菜,红烧鲤鱼,番茄炒蛋,还有一锅米饭,都是些很家常的东西。妇人把碗筷摆上,“趁热吃。” 四副餐具,其中有只青绿色的宽口碗,盛了半碗米饭,上面还放了颗红彤彤的山楂糕,被妇人习惯性的摆在自己身侧。 毛不思和马明义对视一眼,立刻又把目光收回来。 就见方才坐在书桌前的小姑娘跟着他们一起入座,坐在了青绿宽口碗面前,正对着马明义。 这顿饭,吃的马明义头皮发麻,根本尝不出饭菜的味道,每一口都像一团棉花塞在嗓子眼,上不去,下不来。 妇人话不多,只偶尔和他们聊上几句,问问他们是哪里人,多大了,干什么的,毛不思只一一作答。 “现在清洁工都招小姑娘了,时代真是变了。”妇人听毛不思是做清洁的,只笑着给她夹了段鱼肚子放到她碗中,“赚钱都不容易啊。” “是啊。”毛不思吃着鲤鱼肉,味道鲜美,很合她的胃口,指桑骂槐道,“偏偏还有没良心的奸商,欠钱不给。” 她口中的奸商,指的自然就是马明义了。 只是现在的马明义,满脑子满眼都是对面死去的小姑娘,全然没有精力和毛不思斗嘴。小姑娘的胳膊惨白,偶尔还有乌黑的血液从身体里涌出,然后再被她按回去,怎么看都不适合吃饭的时候接触。 米饭还剩下大半碗,他就吃不下了,妇人心细,见马明义一个大男人,吃的还不如姑娘多,只当饭菜不合他胃口,“吃不惯吗?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不用了。”马明义觉得现在就是给他顿只凤凰,他都吃不进去,“中午吃太多了,现在还不饿。” 毛不思心里啧啧两声,要不说他们普通人心理素质不好来着,想当初她去赤岭收鬼,面对着一对肠子外泄死状凄惨的鬼魂,还不是能美滋滋的吃掉整整一只烤鸡和两个馒头。 “阿姨,他中午真吃多了,不是客气,您甭管他。”毛不思看着他面前干净的米饭,伸手拽到了自个旁边,“我就不同,您菜做的这么好吃,我得多吃碗米。” 说着,就在妇人安心的眼神下,用勺子盛了些番茄鸡蛋拌饭吃,西红柿汁液炒的通红,配上对面女孩不停外冒的血液,落在马明义眼里,那叫一个视觉冲击,只庆幸自个现在没怎么吃,不然非得反胃不可。 “阿姨,你旁边那碗饭要凉了。”毛不思夹了口白菜塞入口中,视线落在女孩身上,又转了回来。 “给我女儿留着的,等她回来饿了再热热就是。”妇人看了眼身边空荡荡的位子,米饭上的山楂糕那么扎眼,“她平时就爱吃饭的时候吃块山楂糕开胃。” 她女儿,她女儿不是死了么。 马明义抬头,正巧撞上女孩的眼睛,空洞洞的两颗白眼球,就这么直勾勾的盯着他,顿时让他感觉身边的温度骤降,继而又把视线垂到桌面上,不再跟女孩对视,手指不留痕迹的抚上腕上的珠子。 “您女儿去哪了?”毛不思权当不知,继续和妇人唠家常。 “去同学家了,要晚些回来。”妇人语气很轻松,若不是亲眼瞧见她身边坐着那么一个东西,怕是连毛不思都要相信。 昏暗的灯光,三个影子,四只碗,四个人,构造成安静而诡异的画面。 他们离开的时候还不到八点,马明义手里拎着塑料袋,里面装了三颗大白菜,妇人说什么不要钱,马明义说什么也要给。视线落在妇人身后的女孩身上,马明义呼吸一滞,立刻把从毛不思兜里掏出来的五十块钱塞到妇人手中,这种情况,就是打死他,他也不敢对着妇人白吃白要,“做生意,都不容易。” “白菜就算早上卖,一斤也才八毛钱,这也太多了。” “不多,您不还请我们吃了饭吗。”马明义顺手把毛不思扯到身前,“何况她还吃这么多。” “胆小鬼。”毛不思压低声音,在马明义耳边非常小声道,又冲着站在门后的小姑娘挑了下眼角,没想到对方依旧不言语。 毛不思顿感挫败。 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毛不思拿着伞,马明义拎着白菜,偶尔踩到水洼,惊起一滩水花,雨后的夏夜很凉爽,等他俩走到巷口,毛不思才驻足,抬头望向妇人的家。 灯光从玻璃里射出来,窗边站着一个人,身形娇小,也遥遥的望着他们。 “怨、憎、恨,总得有个理由吧。”毛不思冲着远处轻呼出声,语调透着古怪,似乎听不真切,又似乎能够传到远处的人心里。 再眨眼,女孩就消失不见。 马明义顺手把塑料袋甩到肩上扛起,等那抹身影彻底消失在眼前,才开口,“没想到你会放过她。” “切,我总不能在她妈面前把她给收了吧。”那样还是人吗,毛不思嗤之以鼻,继而又皱起眉头,唇瓣轻咬,“不过她迟早要到我的葫芦里去。” 人属阳,鬼属阴,阴阳相克,妇人现在眼底就已经挂青,再这么下去,迟早要折损阳寿的。 更何况还有关安安那边,三条人命,这已经不是不善,而是大恶。 ☆、去吃宵夜 “不说这些了,怪感伤的。”马明义肩上还扛着几颗白菜,之前他在林寥家里,正对着模样骇人的女鬼,几乎没怎么吃东西,这会出了那地界,悬在嗓子眼里的心一松,饥饿感也就随之而来,他单手拉着毛不思的马尾辫晃了两下,“去吃宵夜吧。”“这才几点!”毛不思看了眼手机,九点不到,“这是吃宵夜的时间吗?”“你一个人扒了三碗饭,吃了一整条鱼,当然不饿。”马明义说着忽然把肩上的白菜往毛不思面前一伸。人在专心对话的时候有个习惯,很容易顺手接过别人递来的东西。毛不思就很好的贯彻了这点,本能的去接眼前的东西,然后,胳膊一沉,就见马明义揉着肩膀,迈开步子向着不远处的大道走去,毛不思这才反应过来。气急败坏的抱着满怀的白菜咆哮,“你居然让我一个姑娘自个拎白菜,算什么爷们!”“吃这么多,不该化食量为力量么。”马明义随手打了辆出租车,他撑着车门,冲十几米开外伫足不行的毛不思挑眉,“不走?”“不走!”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在某些时候,毛不思觉得自己是个十分有骨气的人,比如:现在。“真不走?”马明义掏着口袋,一枚巴掌大小的钱包被他从口袋里拎出来,钱包上还贴了大大的卡通头像,怎么瞧都不像是马明义的东西,“刚才从你兜里拿钱的时候,忘记把钱夹给你塞回去了。”说着还在空中晃了两下,远远地都能猜得到毛不思的表情。朋友,你经历过绝望么。小手在身上乱摸了阵,毛不思才再度悲愤抬头。问:如果有人顺走了你的钱,你会怎么办?一:打死他。二:坚决的打死他。“马明义,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毛不思也顾不得自个的骨气了,钱包就是她的命根子,跟钞票相比,骨气算什么,能吃吗?她做除妖师这行,力气本就比普通的女孩大很多,这会抱着十几斤的大白菜,跑起来也称得上健步如飞,脸不红心不跳,等她奔到出租车前,还没站稳,就被马明义猛的拉进了出租车里。大白菜就这么安安稳稳的坐落在毛不思的膝盖上,出租车里的空间不大,带着雨后的潮湿。如果自己偷偷套麻袋打他一顿,会被人发现吗?毛不思扫了眼偏着头看街景的马明义,手指头不停地暗暗戳着怀中的白菜,忍了半天,才佯装轻松的开口,“你做生意,应该的罪过不少人吧。”“废话。”马明义单手撑腮,看着街边闪过的大厦树木。“那也应该有很多人想要打你吧。”毛不思再接再厉,问出心声。“你说呢?”马明义收了胳膊,似笑非笑的扭头瞧着毛不思,仿佛看透了她的心思一般。瞧的她有点心虚,“我不是怕你万一被人打了,找不到仇家嘛。”“我是个普通人不假。”马明义伸手揪着毛不思的马尾绕在指头尖尖上,笑的像只千年老狐狸,“可马家不全是普通人。”对啊,马家跟她毛家一样,都是会术法的。怕是今天她打了他,明天就能被马明丽给揪出来,依着马明丽那脾气和护短的性格……毛不思浑身一哆嗦,怕是得把她五花大绑,捉了栓到马明义床边给他赔礼道歉吧,说不准还会告诉老毛,别看老毛平日里笑嘻嘻,要真打起人来,那叫个疼。“你刚才是不是想打我?”耳边传来马明义恶魔般的声音。“是……”毛不思正陷入沉思,脱口而出,‘是’字出来的瞬间,她就反应过来了,只可惜为时已晚,只好强行扭转,“就怪了。”没出息,大概就是形容自己这样的。毛不思悲伤地想,但嘴上还得圆过去,“咱俩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这么多年了,我什么时候打过你?”“这倒是。”马明义手里还绕着毛不思的头发,就见她乖巧的坐着,并不挣扎,通常这种情况,就是她心虚的表现,一旦有什么想法被识破了,就装作无比顺从的样子,跟小时候一模一样,马明义翻起小学时代的旧账本,“想当初你给人家小男孩写情书,我告诉老师,你都没打我,现在这个自然也不算事。”气急,吐血,他还有脸说这事!?事情发生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毛不思情窦初开,看上了班里的学习委员,每每瞧见,都小鹿乱撞,最后在朋友的怂恿下,买了几张好看的信纸,洋洋洒洒的写了快四百字的情书,在小学生眼里,四百字,那就已经是极长极长的了。她趁着大家上体育课,偷偷的把情书塞到了学习委员的抽屉洞里,谁料到,被回教室喝水的马明义撞了个正着。那一刻,毛不思脸涨成了红苹果,觉得整个天都塌了,让马明义知道跟让老毛知道有什么区别。当下,毛不思就做了个她前半生最后悔莫及的一件事。“你不阻碍我跟他谈恋爱,等我长大后就分手嫁给你。”这个他指的自然是学习委员,这么多年过去,毛不思已经记不起他的名字,她只记得之后自己还威胁了马明义,“你要是敢告诉老毛,我就每天打你一顿。”“好。”他喝着水,笑眯眯的点点头,小模样还怪可爱。而当时的毛不思,亦觉得为了爱情的自己简直是世上最伟大,最机智的人了,然而,事实却给她沉痛的一击。马明义确实没告诉老毛,而是不知怎么拿到了那封情书,私下交给了班主任,结果自然是免不了批评教育外带请家长豪华套餐,还顺带着连累了毫不知情的学习委员,之后,学习委员就再也没借给她抄过作业。而毛不思也没来得及打马明义一顿,就得到了他出国的消息。马明义从她生活中滚出后的每一天,都是毛不思开心的一天,仿佛如影随形的乌云突然散去,露出了又大又温暖的太阳。可惜啊,这会儿乌云又回来了,毛不思认命的抬头,瞧着窗外的风吹动树叶,沙沙作响。宵夜是万佳酒店的豪华自助,大只的波士顿龙虾,肥厚的三文鱼,牛排散出诱人的香气,在马明义的大快朵颐中,毛不思非常不争气的又饿了,她摸着微圆的小肚皮,自我安慰,夜宵和晚饭是不一样的,然后端着白瓷盘奔向了甜品区。关家的别墅灯火通明,关安安静静的坐在床上,手里握着毛不思给她的符咒,只听窗外风声呼啸拍打着窗户,窗帘垂下,看不见外面,突然,垂在窗口的银铃叮当作响。 第16节 ☆、二十六中 毛不思正左手蛋挞右手饮料吃得欢腾,耳边突然传来几声细线崩裂的声音。 “我说你……”马明义切了块牛排,还没来得及吃进嘴巴里,就见毛不思拍桌而起来,震得桌上的碗碟连抖几下,手中的刀叉被她飞快的抢过。 还没等马明义反应过来,眼前的人已经拽住了他的手腕,“走!回关家。” 毛不思别看个头小,力气倒是大的很,马明义被她扯了个踉跄,还不忘了从果盘里揪顺颗小香梨。 出租车穿梭在烟城的大道上,雨后的夏还带着凉爽,风呼呼的吹动着,毛不思左手不停的敲着窗框,她心中暗暗盘算着自己的阵法能撑多久,耳边的崩裂声比她想象的还要快,她右手还拽着马明义的手腕,倒也不是非带着他不可,只不过之前在林寥家里,她临时拍了灵力在他身上,为他开了天眼。 毛不思自带修为,一般的小鬼妖灵隔着老远就能感觉到,若不是有意找死,躲着她还来不及,真没必要往她眼皮子底下凑。可马明义就不同了,天生八字弱,虽说现在有神器护体,可毛不思到底不敢把一个开了天眼的他大半夜的扔在外边,鬼怪这种东西,知道和看见的概念可大不相同,何况,马明义又是个怕鬼的,要真吓出个好歹来,她怎么跟马家和老毛交代。 手腕上还有些油腻腻,马明义低头瞧了眼,只安安静静的啃着手上的香梨,汁水甘甜,许久才开口,“能撑多久?” “二十分钟。”毛不思手上动作一停,“最多了。” 她是没想到,一个小女孩,怎么会有那么强烈的执念。 关家的别墅灯火通明,关爸在外地开会还未回,关妈跟关安安关系紧张,只有两个阿姨在卧室内陪着她。 关安安手上还缠绕着毛不思给她编的手链,尾部串着一颗不会响的银铃铛,古怪的灰里透着淡淡的红线,很是古怪。 手机依旧没有人接。 这已经是关安安打给她的第八通电话了,她从小到大哪里这么被人无视过,电话里的嘟嘟声再度响起的瞬间,关安安就把手机砸到了地毯上,她不是个脾气多好的人,尤其是当下这种情况中,又气又怕。 手机在地毯上滚了两圈,没发出多大的声响,看着她的阿姨似乎早已习惯,弯着腰把手机又给她捡了回来,好心劝慰道,“也许是没听见,不然一会再打。” “我花钱是买平安的,不是让她出去耍着玩的。”关安安一把抓过手机,眉心一皱,倔脾气又上来了,反手再度扔了出去。 这一回,手机直接砸到墙壁上,屏幕碎出了几道裂痕,落下的瞬间,熟悉的铃声从话筒里传出。 “来了来了。”年长点的阿姨麻利的去拣手机,看到‘毛不思’三个字,才暗地里松口气,按下接通键递给她。 “喂。”关安安压着心底的怒火,尽量让声音变的平稳,“你什么时候回来。” “马上就到了。”等了好一会儿,毛不思的声音才从话筒中缓缓流出。 “马上是多久?”关安安需要一个具体时间,她才能安心,“你现在在哪儿?” “你家附近。”毛不思的声音依旧没有起伏。 “你……”关安安刚要再说些什么,话到了嗓子眼,突然卡住,她不安的抬头望向窗户,外面风大的吓人,而手机里却是一片死寂。 空气仿佛凝结,手机被关安安迅速挂断,她死死的盯着屏幕,手指头尖不停地颤抖,最后还是咬着唇瓣点开了通话记录,最后一条通话是她打给毛不思的,对方没接。 自始至终,就没有毛不思的电话打进来。 关安安感觉整个后背发凉,鸡皮疙瘩瞬间爬满了全身,手机铃声再度响起,毛不思三个大字闪动在碎裂的屏幕上,十分扎眼。 这不是她!关安安整个灵魂都在叫嚣,她在她手机里存的名字是‘小神婆’。 她来了,林寥来了。 关安安缩在床头,嘴唇煞白,看的两个阿姨都有些心惊肉跳。 “这是怎么了?”其中一阿姨见关安安额头上的汗不停地顺着鬓角往下流,忙起身,准备出去给她倒杯冰水。 “不准出去!”这四个字几乎是从关安安喉咙里拼命挤出来的,带着破音的劈裂感和暴怒,很是难听。 卧室外,依旧静悄悄的,以往关妈为了讨好关安安,屁大点事都会第一个冲进来,而现在,楼梯口空无一人,仿佛没有听到她的暴躁的声音。 关安安害怕,两个阿姨也害怕,她们的怕与关安安不同,她们压根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只知道眼前的人貌似被恶鬼缠上,变得神神叨叨疑神疑鬼。 ‘你家附近’这几个字在关安安的耳畔挥之不去,她想给毛不思打电话,更怕接到电话,只闭着眼祈求毛不思早些回来。 阿姨的大手轻轻地拍着关安安的后背,一下又一下,“别怕,别怕。” “你说的轻巧。”关安安睁开眼,眼眶通红,她还记得那张照片,她的朋友们,就这么在她眼前,纵身跳下了高楼。 “所以……”面前的阿姨盯着她,眼神涣散,声音压的低低地,“你们为什么不把东西还给我?” 还没等关安安反应过来,就听见不远处传来年长阿姨的尖叫声,声音穿透空气,阿姨指着窗户,眼珠子几乎要瞪出来,“鬼!有鬼!” 下一秒,腿肚子一软,人就倒在了地上,她几乎没有勇气在抬头,只扭身后退,连滚带爬的冲出了门。 大难临头,连夫妻都各自飞,何况她只是个拿人钱财洗衣做饭的阿姨。 胳膊被人死死按住,关安安拼了命的挣扎,偏偏任她无论如何也挣脱不开,卧室的门被缓缓带上,‘砰’的一声,打碎了她所有的希望。 林寥就站在窗外,她推了下窗户,眼前微光骤闪,手掌犹如针扎,只好远远地与关安安四目相对,她张张嘴,稚嫩的女声从阿姨口中吐出,“还给我。” “我还你什么?”关安安身体抖动的像个筛子,“三条人命换你一个人还不够么,你放过我吧,我发誓每年都给你烧纸点蜡。” 她不想死,她才二十岁,还有大把的青春年华要过。 林寥没有听她的祈求,她抬头看了眼卧室内的符咒,就见方才禁锢着关安安肩膀的阿姨缓缓起身,关安安得了空,忙翻身往门外扑去,她拼命地拽着卧室的门把手,拼尽了吃奶的力气,面颊涨的通红,却怎么也拽不开。 身后的阿姨一张一张的摘着贴在屋内的符咒,关安安不停地拍打着屋门,手心通红都感觉不到疼,她脑子一片空白,浑身的汗毛都被炸了起来,“妈,救我,妈!” 人在面临极端的恐怖时,往往都是不清醒的,所做的所有事情,都出自于动物的本能,只是这声妈是喊的后妈还是亲妈,怕是连关安安自己也不晓得。 “天地无极,玄心正法。”降魔杖化作一道幽蓝的光线从林寥身后闪现,幸亏林寥躲避及时,降魔杖才没穿透她的身体,而是从她胳膊划过,直直的插入窗户的玻璃中。 屋内阿姨的动作这才停下,这个人就像被抽干了力气一样,整个人一头栽到了床上,昏了过去。 血液滴滴答答的打在别墅外的草地上,林寥扭头,不复之前在妇人家里的模样,此刻的她,脸上布满了刮伤的血印子,因为车祸死亡,她脖子上的骨头已经断裂,只用手托着耸拉的脑袋,小心翼翼的把它扶正。 “孽障,我见你可怜,好心放你一马,谁料你非但不知悔改,反而变本加厉。”毛不思张手念咒,降魔杖得了主人的令,瞬间又飞回毛不思手中。 林寥拨起盖在眼帘上的刘海,毛不思这才能仔细的打量她,额头的骨头已经扁下去,眼珠翻白,森白的牙齿在黑紫色的嘴唇里显得更加恐怖。 俩人几乎是同时动作,毛不思从来不知道,一个小女孩,动作可以如此迅速,降魔杖棍棍带风,但凡被敲到,都如被烈火点燃一般烧得皮开肉绽,道行浅些的当场化作黑烟消散,即便对方只有十几岁,可对上毛不思这种心肠硬些的,年幼并不能讨到多少便宜。 降魔杖再起,幽光在这个夜晚显得异常诡异,周围的景致不知变换了多少,有时是荒无人烟的村落,有时是水流湍急的江边,连毛不思偶尔也分不清究竟身处何处。 眼前的小姑娘吃了她不少棍,呼吸如老犬般沉重,带着浓厚的血腥味。 “人有人道,鬼有鬼道。”毛不思伸手拽向胸口的玉葫芦,谁料取了个空,更让她诧异的是,如今开口的并非她现在的声音。她低头看向自己,不复二十多岁的身体,现在的她手短腿短,似乎是个少女身形。 还没等她回过神,眼前的女鬼就再度袭来,身后的背包也不知去了何处,这个林寥,暗戳戳的把她带入了自己的幻境里,没有玉葫芦,也没有镇魂驱鬼的符咒,幸得降魔杖自始至终都被她握在手中。 毛不思暗恨,只身形急转,降魔杖如开刃的匕首,棍棍敲入林寥的身上,留下道道黑疤,最后干脆一狠心,毛不思伸出右手食指,纠结了片刻,才用牙齿狠狠咬下。 十指连心,真特么的疼啊。 毛不思倒吸一口气,在掌心画着本家的驱鬼符,平日里用惯了狗血朱砂,突然要从自个身上取血画符,还真是有些下不去嘴。 朝天五岳,镇定乾坤。敢有不从,令斩汝…… 毛不思把血符拍如林寥胸口的瞬间,身子突然被她一冲,毛不思顿感周身冰凉,此刻脑海中只蹦出一个念头:鬼上身。 毛不思活了二十多年,捉过的鬼比写过的字都多,也不是没遇见过鬼上身,只不过她是捉妖师,骨子里都是些茅山道士的东西,一般精鬼在她身上根本呆不了多久,反而会消耗掉自身的灵力,最后弱到连控魂的力气也没有,跌出肉、体之外,从而给了毛不思毫不费力,收拾它们的机会。 毛不思坐在教室的课桌后头,桌上放着满分的数学试卷,老师在讲台上喋喋不休的讲着枯燥的数学题,她托着腮,环顾着周围的一切。 这是烟城二十六中,是林寥的班级。林寥操控着她的感官,却超控不了她的思考,毛不思也不着急,她只要安静的等着就好,等着林寥在她的体内慢慢变弱,慢慢消逝。 ‘砰——’ 毛不思正看着黑板发呆,突然,一大团草稿纸就从后面闪过来,正巧不偏不倚的砸上她的脑袋。 ☆、如此不同 是谁!到底是特么的谁! 身后的学生们哄堂大笑,毛不思的脑袋还保持着被砸到的弧度,心里一团火骤然烧起。 她活了这么大,除了在马明义手里吃了不少暗亏,除此之外,就是年级里的小霸王,有人要敢这么欺负她,早被她轮着棍子打的找不到北了。 只可惜,她叫嚣的的在猛烈也没用,这个身子如今是林寥的,伸手揉了揉脑袋,在老师‘安静,不许说话’的呵斥声中,继续伏下身子,看桌上的试卷。 看啥,看啥!一张满分的卷子有什么可看的!当务之急不应该是找到纸团的始作俑者,然后去抽他么!毛不思心里不停地吐槽,可身子却依旧巍然不动。 这一早上过得毛不思昏昏欲睡,她不知道自己举手干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在黑板上答的题对不对,只不过,她从小到大上了这么些年学,听到的夸奖都没有今天一早上多就对了。 铅笔盒有些脏旧,毛不思仔细瞧过了,除了一只钢笔看起来着实不便宜,剩下的,都是些一两块钱的小东西。 她在教室此次彼伏的背书声中,悄悄地拧开了钢笔杆,两张红票包裹着墨囊映入眼帘,毛不思眼前一亮:钱!大钞! 只可惜,她没有碰到,右手又小心的把笔杆拧了回去。要说这林寥也真是逗,把钱藏到钢笔杆子里,她小时候怎么就没想到这么藏零花钱呢。 如果说林寥的中学生涯和自己的有什么不同,毛不思觉得,大概除了成绩的天差地别,就是在被不被人欺负,讨不讨人喜欢这上面了。 毛不思也不是个多讨人喜欢的人,可起码没人敢欺负她啊。在她被砸了第三个纸团后,气了满肚子的火,偏偏被林寥压着身体,怎么也发不出来。 不作威作福,不欺善怕恶,而是被欺负,这是鬼上身该干的事请吗?这明摆着是打她的脸玩。 “最近咱们学校不少人被校外的不良少年抢了钱,隔壁班的学生昨天就碰上了。”班主任放下手中的课本,清清喉咙,“学校已经派保安巡逻了,咱们班同学回家路上也小心点,别抄小路,知道吗?” “知道。”懒散的回答。 毛不思又把手中的钢笔握的更紧了些,动作虽如此,心里却是恨不得撸袖子。 小小年纪学人家打劫,真要让她碰上,还不知道谁打谁呢,当然,摊上这么个情况,毛不思如今也就只能想想了。 脑子里天马行空,连班主任喊她都没听到,还是身子先反应过来起身,毛不思才回神。 “林寥跟我来趟办公室。”班主任推推眼镜,又布置了一大堆作业,才满意的离开。 毛不思只好认命的跟在后头,还没等她出门,就被然从旁边使劲推了下肩膀,脚下一滑,后腰就磕到了桌角上,就见几个小姑娘和半大的小伙围着她,为首的小姑娘扎着长马尾,眼睛又大又亮,毛不思并不认得,脑袋一偏,就看到了她身后的关安安。 “你要再敢打小报告,就别怪我不客气。”小姑娘手里还拿着大团的草稿纸,不停地在两手里丢来丢去,“现在是软的,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变成石头。” “行了周岚,跟她说这么多干嘛。”关安安拍了拍为首小姑娘的胳膊,看着眼前的人,白眼差点翻到天上去,“有爹生没爹养的都这样,只会讨好老师的马屁精。” 接着周围又是一阵爆笑。 毛不思差点没气到吐血,胳膊刚抬起来,就被林寥又压了回去,她只听自己怯生生的开口,“赵老师还在等我。” 刚走出教室,就感到后脑勺一疼,方才还在周岚手里的纸团就滚在了地上,脚步没有任何停顿,反而越走越快,直到楼梯拐角处才停下,眼泪就这么在眼眶里转啊转啊,她抬起胳膊用校服使劲擦了俩下,才吸吸鼻子,向着班主任办公室走去。 气死我了,气死我了。毛不思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这么憋屈过,哪怕现在是林寥的人生,可被砸的是她,被讽刺的也是她啊。 “赵老师。” “进来。”班主任见到她,笑着招招手,等毛不思走到她面前,忙拉着她坐下,手中是一份月考的成绩单,夸赞道,“不错,年级第二,就差八班的张敏敏两分,在努力努力,争取期中考试拿第一。” “嗯。”毛不思被迫点点头。 “你这个成绩上高中部的重点班肯定是没问题的,但是吧……”话锋一转,班主任继续,“你也得学会跟同学交流,不能死学习。” 毛不思一肚子的话啊,要不是林寥死活不开口,她能说满中午俩小时。 班主任看她只垂着头不说话,微微摇头,叹口气拍着她的肩膀,“还是说班里又有人欺负你?有什么事你尽管告诉老师。” 第17节 “没有。”毛不思心里头翻着白眼,脑袋却摇成拨浪鼓。 别说林寥了,连毛不思都明白,学生间的小打小闹,一旦有了老师的插入,万一没处理好,矛盾就会立刻升级。赵老师既然说‘又’,就代表之前有过,而林寥也实话实说了,结果可想而知,一定是处理的相当不妥帖,才发展成现在这种样子。 “我怎么听班里同学说有呢?”赵老师从抽屉里拿出一堆小字条,挑了一张递给毛不思,笔迹是打着尺子写出来的,看不出是谁,她还眼尖的看到了:顾亦晨读吃零食,林畔夏自习课抄作业,张恒和王志远下课打架……当然,还有班主任递给她的这张:周岚数学课用纸团砸林寥。 谁啊这是,咋这么闲的蛋疼呢? 字条又被收了回去,班主任靠在椅背上,安慰道,“没事,我到时候批评批评周岚,一个班集体,怎么能这么没有团结精神。” “不用了。”毛不思第一次跟上了林寥的步伐,疯狂摇头,“大家都是同学。” “你看,我就说是她。”周岚几人躲在办公室后门,她们是在林寥后边来的,刚到就听见老赵这句话,周岚当场就气狠了,“仗着自个学习好假惺惺的,不要脸。” 毛不思出来的时候,正巧看到周岚她们离开的背影。 跟上。毛不思这么想,林寥也这么想。 “没事,反正也快要中考了,到时候咱们又不和她一个班,就让她折腾呗。”校门口,关安安嘴里叼着棒棒糖。 “那是,人家不告你状,你当然无所谓,你特么知道我因为林寥被叫过几回家长了么?”周岚猛推了关安安一把,冲着地面啐了口吐沫,这才拉着顾亦长扬而去。 “还真当自己是个东西了。”中午的学校早已空无一人,关安安掏着口袋走到一排教师信箱前,飞快的环顾了下四周,顺手把兜里的东西塞到赵班主任的信箱里,动作无比的娴熟。 毛不思躲在远处,幸亏她眼神好,这才看的真真切切,一时倒有些无言。 小孩子的世界,有时候比大人的世界更加可怕,她们从来都是只看眼前,不计后果。 中午的午饭依旧是普通的家常菜,这间屋子毛不思才来过,很熟悉,她没什么胃口,倒是林寥,努力地吃了一大碗米饭,最后才吃掉留在最后的山楂糕。 “妈。”书包背在身后,林寥忽然开口,倒吓了毛不思一跳。 “嗯?” “我去上学了。” “路上小心。”妇人站在毛不思面前,笑着帮她整理了下衣领。 “再见。” “再见。” 只是这个时候,毛不思并不知道,林寥口中的‘再见’,真的应了那句‘再也不见’。 下午上课前,她心爱的钢笔就被偷了,铅笔盒里只留下了一张小纸条,说知道她作文获奖得了奖金,让她买东西来换。 无需用脑子,用脚趾头猜,毛不思都能猜出是谁。 林寥也不傻,一下课就去找周岚,没想到周岚跑的比她还快,只让同桌宋乐留了话给她。 “周岚说,她知道那是你考上二十六中,你爸给的,所以她想要这个。”宋乐掏出来一张纸,上面写着最新款mp3的牌子,价格不算便宜,她收拾着书包,头也不抬,“周岚还说,你不给她,或者告诉老师,她就把钢笔随便找个地方扔了。” “这样做会不会太过火了?”顾亦、关安安和周岚一起逃学,坐在学校不远处的奶茶店喝饮料,顾亦抿着唇,“她穷逼一个,哪有钱给你买mp3。” “这可是咱们学校门口卖的最贵的了,要是老刘的店里卖手机,我就让她拿手机来换了。”周岚摇晃着二郎腿。 “周岚可没打算让她买。”关安安咬着吸管,跟着附和,“可以偷啊。” “哇塞,你俩也太坏了,老刘那火眼金睛,别说mp3,连块糖怕是都偷不出去。”顾亦顺手拿过周岚的热巧克力喝了口,甜的发腻,“这要是有了前科,一传十,十传百,她就算真考上咱们高中部的重点班,怕是那三年也不好混。” “打人家小报告的时候怎么没想到自己被反噬,活该。”周岚吸着饮料,冲着店长挥挥手,“老板,再来一杯热巧克力。” 再然后,毛不思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伸手摸了最显眼处的mp3,头也不回的往商店外冲,身后是商店老板气急败坏的咆哮,毛不思心里也在咆哮:你傻啊! 突然,耳边响起轮胎和地面剧烈的摩擦声,眼前顿时漆黑。飘起来的这一刻,是毛不思第一次亲身经历死亡,不是幻想,亦不像苏尾岛的千钧一发,她都能听到骨头碎裂的声音,害怕,恐惧,她拼命地想要抓住什么,黑暗散去,她再次看到太阳,不同以往,染满了鲜红。 “林寥。”毛不思再眨眼的瞬间,人已经离开了这场车祸,她站在乌泱泱的人群中,就见一抹瘦小的身影以一种奇怪的姿势倒在马路中央,鲜血染透了她白色的校服。 “我只想拿回我的东西。”周围的一切化作青烟,瞬间消逝,二十六中门口空荡荡的,林寥不知什么时候从毛不思身体里出来,她的声音很平静,“可她们不给我,她们一直不给我。” 这是林寥的故事,跟关安安与毛不思讲的那么类似,却又如此不同。在关安安的记忆里,她已经记不清楚这些细节,她甚至选择性的篡改美化了自己的回忆。所以,面对林寥,她才那么疑惑,她已经不记得自己带给别人的伤害。 在关安安看来,林寥被欺负她不是始作俑者,林寥出车祸也是因为自己横穿马路,而林寥却要把这些错误统统归咎到她的身上,这让关安安发自内心的感到无比委屈。 ☆、两面三刀 毛不思一动不动的站在关家别墅外两个小时了,马明义知道她使用了离魂术,只是他没想到毛不思会不布阵就突然离魂,只好取了自个的手串暂时带到她的手腕上。 一条没有灵魂的躯体,在很多游魂野鬼看来,可不是一般的诱人,而马明义又不是个会念咒施法的,能做的,只有从她背包里挑几张眼熟的符咒带身上。 早知道就不让毛不思给他开天眼了,没了手串护身,一睁眼就能瞧见有白影在天上飘,还真怪吓人的,想着,马明义扯了张符,展开贴到自个身上,像他这么舍己为人又大方的朋友,世上哪里找! 所以,当毛不思回来,再度睁眼的瞬间,就看到浑身贴了不知道多少道符的马明义,瞧上去像极了要开屏的孔雀,“你干嘛呢?跟要准备飞升似的。” “好意思问?我刚赶过来,就看到有脏东西在你周围晃悠。”马明义心地松了口气,还没等毛不思反应过来,就一把从她手腕上把自己的护身手串撸了下来,重新戴回了自个身上,晃了晃胳膊,“这才舍生取义,给你的身子上个保险。” “那你跟我站一块就是的,手珠又不是护不住你。”毛不思一听,差点扑哧笑出来,“至于在身上贴这么多道符么。” “我特么不是害怕吗!”马明义不乐意了,指着空旷的四周控诉,“你现在醒了,那些玩意才脚底抹油,你知道你离魂的时候,我看到多少东西么?没头的,没脸的,缺胳膊断腿,毁容的,跟进了鬼屋似的,嗖嗖乱蹿。” “好好好,我以后绝不给你开天眼。”毛不思举起四根手指头,想起方才经历的一切,又瞧瞧马明义,心情顿时又沉重起来。虽然马明义也老爱欺负她,可是真到了关键时刻,他也从来没丢下她一个人自个躲着,仅凭这一点,她就比林寥幸福太多了,起码,她是真的有为她好的朋友。 “这是重点吗。”马明义握住毛不思的四根手指头,“你以后先把自己安顿好,再去追那些个鬼啊怪啊的。” “放心,它们就算真上了我的身,怕也撑不了多久。”对于这点,毛不思有些引以为傲。 “呵呵。”谁料却换了马明义的两声嗤笑。 毛不思只好临时岔开这个话题,“关安安呢?” “在屋里躲着呢。”马明义单手插兜,另一只手点了点窗户里面,就见关安安抱着桃木剑,口中念念有词,眼睛却一瞬不瞬的关注着他们这边,“怎么了,语气这么差。” “姓关的骗我。”毛不思看了眼远处白色的身影,扭头向着别墅阔步而去。 “怎么样。”毛不思刚走到关安安卧室门口,就见关安安三步并作两步的从里面奔出来,手心滚烫,握在她的胳膊上,都能感觉到里面湿漉漉的汗水。 “东西呢?”毛不思直接越过关安安,拉了椅子坐下,桌上还放着半盒巧克力,她随手剥了一颗塞到口中,方才她在林寥那里耗费了太多力气,如今紧绷的神经松弛下来,倒还真有些头晕目眩。 “什么东西?”关安安好奇的看了眼跟毛不思一起进来的马明义,冲他礼貌性的一点头,才坐在床边上,疑惑的对上毛不思。 林寥是带着执念离去的,鬼怪皆如此,除了极少数像7002的男鬼不知道自己已经死去,留在人间游荡的,要么是无人收尸超度,要么是对人世充满眷恋,要么就是有放不下的执念,而林寥,就属于后者。这些年她一直在寻找,或许再别人看来不过是一只破旧的钢笔而已,可它在林寥心里,却是最宝贵的存在。 “林寥出车祸当天你在哪里?”毛不思咬巧克力的动作微顿,她伸手戳了戳关安安的胸口,如今整间屋子,就只有他们三人,毛不思是捉妖师,她的工作是降妖除魔,拍雇主马屁这点不在她的服务范围内。 “那是下午放学的时候,我应该是和周岚她们在一起。” “在一起做什么?”毛不思抬头。 “我真不记得了,时间太久了。”关安安皱着眉心,毛不思有些不耐烦,她也有些不耐烦,“再说她现在都成了恶鬼,你直接把她收了不就得了。” 呵呵。毛不思不由得摸上脖子上的玉葫芦,“我捉妖收鬼也是要度化它们的,林寥现在被执念驱使,不圆了她的心愿,她就是真被我收了,怕是也度不过去。” “这倒是可笑,一只恶鬼还要超度,那因为她无辜死去的人就白死了不成?”关安安冷笑出声,“难道活人的命就不是命了?” “善恶有报,天理循环。”毛不思突然撑起身子,高高在上的俯视着关安安,她看的清关安安眼底的怒气,毛不思不懂,她有什么可怒的,种什么因,得什么果,“有些事情不是你忘了,就可以从头到尾都当它不存在。” “你什么意思?” “我入了林寥的幻境。”看到了许多许多,毛不思抿着唇,“其中就有你,我眼中的你,并不无辜。” “你都说是幻境了,怎么肯定那些是真的?”关安安深吸了口气,缓下语气,试图说服毛不思,“她许是骗你,就为了离间咱们的关系,让你起了恻隐之心,网开一面。” “那你还记得林寥有只旧钢笔么?” 摇摇头,关安安笑道,“我跟她又不熟,哪里知……” 话音还未落,眼前就闪过一道黄符,紧接着关安安整个人都直挺挺的倒在床铺上。 “毛毛。”马明义见她突然引符拍向关安安,慌忙叫出声,他伸手扣住毛不思的肩膀,脸上难得带了吊儿郎当以外的表情,“她可是个普通人。” 咒法只可用于妖邪。 这向来是道门祖宗一贯的训示,连他这个门外人都晓得。 “没事,我只不过是要带着她去破解林寥的执念。”如今四个小姑娘,活着的就只剩下关安安,而她又偏偏不记得这些个东西,林寥这两年动静越闹越大,也不过是执念越来越深,不了却她的心愿,她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毛不思瞧着倒在床上的关安安,就见她双目微闭,犹如睡着,“她不过是梦回初中,睡一觉而已,可是林寥却再也不会回来了。” 朱砂作画,烛蜡为阵,毛不思把红线分别系在她和关安安的手指上,绕了几圈,这才乖巧的躺在关安安旁边闭上眼,还不忘了交代马明义,“如果我两个小时还没回来……” “我就想办法弄醒你。”马明义不等她说完,就中途插嘴。 惹得毛不思悄咪咪地睁了只眼,“你知道怎么做?” “一盆黑狗血泼上去。”他这话当然是开玩笑,可惜,俩人都没笑出来,他这才伸手点了下毛不思的脑门,“放心吧,你的八字我都能倒背如流了,到时候烧回魂咒给你。” 有时候,带着马明义还是有点用途的。 毛不思进入关安安世界的瞬间,如是想。 毛不思找到关安安的时候,她正望着湛蓝的天空出神,毛不思的突然出现,反倒吓了关安安一跳,飞快的欣喜过后就是心底涌上来的怒气,“这是哪里,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 “带你看看你忘了什么。” 二十六中离放学还早,毛不思拉着关安安站在学校操场的矮墙旁边,没多久,就有三颗小脑袋从墙头后边探出来。 这是十几岁的关安安和周岚她们,这也是关安安第一次站在外人的角度,看着少女时期的自己。 “快点。”顾亦率先跳下墙头,伸手去接周岚,刚落下墙头,也不带喘息三个人撒腿就跑,最后钻进了学校街口处的一家奶茶店。 毛不思和关安安也跟着一起进去,她们就是两个透明人,整间奶茶店无人察觉她们的存在。 三个半大的小丫头喝着奶茶,口里不停地咒骂着老师家长和学校,叛逆期的孩子,仿佛整个世界都对不起她们,与她们为敌。 “你骂人的时候倒挺溜。”毛不思看向关安安,就见她目光中偶尔流露出一丝尴尬。 周岚从口袋里掏出那只眼熟的钢笔,‘啪’的一声拍在桌子上,“就这个,那马屁精看的跟宝贝似的。” “牌子啊。”顾亦掂在手里瞧了两眼,“上千了吧,马屁精家里不是买菜的?哪来钱买这么好的钢笔?” “她小升初那年她爹不死了吗,死前给她买的。”周岚把钢笔在桌子上转了两圈,“敢告我的状,我就让她高中三年都抬不起头来。”接着就把她和宋乐的计划跟关安安和顾亦说了遍,笑道,“考第一名的小偷,这个名声多响亮。” “哈哈,你这太坏了。”顾亦叼着吸管笑的东倒西歪。 关安安则在一边煽风点火,“说不定都没脸考咱学校的高中部。” “谁让她乱打小报告,翻天了她。”周岚拿起钢笔,怒上心头对着桌子猛敲了几下,等笔盖憋下去,才丢到一边。 “对啊,不要脸。”关安安眯着眼,抱起了手里的冰奶茶。 这些记忆都沉睡在关安安脑海的最深处,它们被作为不光彩的东西,早已随着关安安越来越优秀而被永久的埋葬,不曾挖掘,如今却被毛不思毫不客气的全部翻出,暴露在早已长大的关安安眼前。 “你是不是以为你打小报告,写小纸条的事不会有人知道。”毛不上探着身子,她靠的关安安很近,都能看清她抿成细线的嘴唇和晃动的瞳孔,“不是的,你做过的事,会一直都存在,即便你忘了,它也会永远跟着你。” “那又怎么样?”关安安拉过身子,靠在奶茶店的沙发上,琥珀色的瞳孔在阳光下闪着疏离的光泽,“我真实的给老师反映班里的情况,有错吗?” “你既然觉得没错,为什么要甩给别人,自己却装作一副受害者的模样。” 关安安没有回答,再然后,二十六中传来了车祸的消息,宋乐气喘呼呼的冲进奶茶店,“马屁精出车祸了,横穿马路。” 第18节 “真是恶有恶报。”周岚嘴巴微张,半天说出这么一句话。 “报应来的也太快了。”关安安摇摇头,有些惋惜,她把书包往身上一背,“走吧,跟咱又没关系。” “钢笔怎么办?”宋乐瞧着桌上闪着银光的钢笔,有些拿不定主意。 “死人的东西我可不敢留,你们谁要?”三个人连忙摆手,关安安这才端起饮料,抽了吸管出来,把钢笔从桌子上拨到垃圾桶中,“那就丢了吧。” 四个人迎着夕阳,拌着嘴踏上了回家的路。而那只钢笔,则安稳的躺在垃圾桶底部。 林寥胆小自卑,周岚暴躁□□,宋乐推波助澜,顾亦煽风点火,关安安两面三刀。 这场故事,从头到尾只有三种人,紧逼的加害者,退让的被害者,冷漠的旁观者。 毛不思目睹了全程,没有一个人伸手拉林寥一把,也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制止周岚她们,同学间的矛盾升级,通过一件极小的事情,产生了出人意料的巧合,最后引发了无法挽回的悲剧。 夕阳渐敛。 这是一场噩梦般的回忆,毛不思一分一秒都不想呆在里面,没等两个小时,没等马明义叫她,她就先一步,逃跑般的脱离出关安安的记忆。 睁开眼的瞬间,卧室的灯光照的眼睛生疼,毛不思觉得心里像压了块石头,压抑的令人喘不过气来。 当她看到钢笔落入垃圾桶的瞬间,毛不思就明白,林寥的执念找不回来了,只是那个孩子还是十二三岁的心性,她游荡在初三的教室里,游荡在自己家中,她还没有长大,她还不懂得,她视若珍宝的东西,在一些人眼中不过是随手可丢的垃圾,她以为的贵重,在别人眼中偏偏一文不值。 “马明义。”毛不思起身,她眼眶有些红,身边的关安安则一言不发,她写下了一只钢笔型号,这是她借着关安安的眼睛,最后记住的东西,“你能找到一只一模一样的钢笔吗?” “可以。”很多话,毛不思不说,他也不多问,这是做人最起码的礼貌,他伸手捏捏她的马尾辫,没有花苞头捏起来舒服,半开玩笑半认真道,“哥有钱,别说钢笔,钢笔厂都能给你搬过来。” 这好像,也是他唯一的优点了吧。 “我去林寥家。” 毛不思刚要起身,胳膊就被身边的人拽住,关安安眼底闪着泪花,“那我呢?不思,你要救我啊。” “我现在不就在救你吗!”毛不思甩开她的胳膊,顺手抓起背包,拉着马明义头也不回,“你在家呆着别出门,我保证你没事。” 凌晨五点不到,天还没亮,毛不思再度敲响了林寥家的大门,许久,才有女人的声音从屋内响起,屋门被人打开细细的一条缝隙。妇人见是毛不思,才松口气,她肩膀上还披着衣服,忙把门打开,“大清早的,怎么……” 妇人的话没有说完,毛不思就忍不住落了眼泪,马明义忙着去打电话交代寻找钢笔的事情,这会儿只有她一个人站在楼道。 她看着妇人身后满墙的奖状,老旧的桌椅,还有紧紧跟在妇人身后的那条身影,突然就忍不住啜泣出声。 “怎么了这是?进来坐。”妇人拉了毛不思进屋,倒了杯甜甜的蜂蜜水给她,偏她一直捂着眼睛,倒让妇人一时半会不知如何是好。 “我是个捉鬼师。”毛不思擤着鼻涕,她好像已经没有别的话可以说了,妇人眼下的一团青黑,都是阴气入体,长年累月积下的,林寥是鬼,鬼怎么能和人一直生活在一起呢?何况她的身上背了三条人命,那些对林寥而言只会加深她的怨气,更快的消耗着妇人的阳寿。 即便毛不思心疼林寥,可她也不能任由林寥在人间游荡,林寥还坐在书桌前的板凳上,毛不思与她四目相对,她没有出声,只在心底与她对话,“跟我走吧。” 林寥摇摇头。 “你若不走,林妈妈怕是没有几年可活了,这是你要的吗?”毛不思只垂着头,她也在想,一个女人,没了丈夫,没了女儿,守着一间空荡荡的屋子和满墙的回忆,到底是真坚强,还是她能感觉到女儿的存在,消极的对待着自己的生命。 “不是。”这是林寥第一次在现实中与她对话,她的声音很稚嫩,有那么丁点的委屈,“我的钢笔。” “我要是帮你把钢笔找回来,你跟我走吗?”毛不思再问。 林寥没有回答她,只是安静的起身,她站在妇人身后,就这么怯生生的瞧着,想伸手去抱她,一伸手,胳膊就穿过了妇人的身子,骤然的冷意让妇人忍不住打了几个喷嚏。 “妈妈。”林寥轻唤出声,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人回应。 许久,她才再度看向毛不思,小幅度的点下头。 “阿姨。”毛不思收回落在林寥身上的视线,眼眶鼻头红成一片,“我想吃苹果。” “我去给你削。”妇人见毛不思一进她家门就眼泪落个不停,眼神乱飘,这会儿好不容易正常了点,忙应下她,去厨房给她洗苹果。 毛不思从身边拉过椅子,冲着林寥招招手,小姑娘才犹豫过来,毛不思把手边的茶水倒在手心里,对着林寥念了个净身咒,又伸手再她脸上一抹,面目全非的女孩变成了她曾见过的模样,一双怯生生的小圆眼,白白净净,看上去又清秀又乖巧。 毛不思想,她要是平平安安长大,该是多讨人喜欢的姑娘啊,偏偏命运就是这么残忍,把她留在了永远的十三岁。 ☆、薄薄光圈 ‘啪——’ 盘子碎裂的声音,毛不思和林寥同时回头,就见妇人掩着嘴立在厨房门口。 灯光打在林寥身上的,荡起薄薄的光圈,她看看妇人,又看看毛不思,就见毛不思闭上眼冲她轻微颔首。 “寥寥。”妇人不知道自己现在是哭是笑,她的内心在狂喜,她的面容却有些扭曲,她越过地上的碎片和滚落在四周的苹果,颤抖着双手碰了碰眼前小人的胳膊。 硬的像石头,冷的像冰块。 快十年了,她已经快十年没见过自己的女儿了。 她每天晚上都煮女儿最爱吃的山楂糕米饭,就盼着有一天能她忽然回来,尽管所有人都劝她女儿走了,尽管她也知道女儿再也回不来了。可她就是放不下,明明中午还好好的孩子,怎么能说不在就不在了呢。 丈夫去世后,女儿就是她生活中唯一的亮点,她那么聪明,次次考第一,又懂事又孝顺,她吃完饭总喜欢和她一起刷碗,女儿常常拉着她粗糙的手说,等她长大了,赚钱了,就给她买最贵、最好的洗碗机。 可是那天以后,这些画面便统统都没了。 林寥的离去让她的世界迅速灰暗,时间越长越走不出来,她做了很多事情去忘掉伤痛,可总能在因为某一个微小的瞬间哭崩。别人家的孩子放学了,她的孩子没回来;商场里上了好多好看的新衣裳,她买了不知给谁;好吃的苹果到季了,身边却在没有人缠着她买水果吃。 就是这样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像诅咒一样,永远好不了。 “妈妈。”林寥嘴巴一憋,泪水在眼眶中转了转,就坠了下来。 换来了妇人撕心裂肺的嚎啕大哭,她就这么拉着林寥的胳膊,整个人都瘫坐在地板上,泪水沿着两侧的脸颊不住地流,在她的脸上交织成网,“你怎么才回家。” 她日日夜夜,等了她这么多年,等的头发白了,眼角也爬上了鱼尾纹。 林寥还是十几岁的模样,生命的静止让她无法长大,毛不思虽能让她不再是个影子,而是真真正正地出现在妇人面前,可也不是什么都能做到。 林寥没法穿人间的衣服,那些重量会压的她喘不过气来。没法吃人间的食物,那些于她而言,就如同让活人吃香吞蜡。 毛不思偏过头去,不再看母女二人的团聚,她想,自己的这个举动,如果让老毛知道,又免不了一顿骂吧。 老毛常常告诫她,作为驱鬼师一定不能心软,要快刀斩乱麻的切断它对这个世界的留恋,过多的怜悯,只会让它生出再搏一把的念头。可她就是不忍心啊,林寥才十三岁,在这么美好的年纪无辜的死去,她只是想在收魂前完成她最后的心愿而已。 手机安静的躺在口袋里,马明义那边还没有动静。 “老板,东西我给您寄到哪里?”马明义要的那款钢笔型号三年前就已经停产了,还是林秘书亲自给品牌打电话,才从本厂的仓库里找到几只。林秘书开着车,等了许久对方也没吭声,“老板?” “你觉得我现在急是不急。”马明义突然开口。 这又是什么意思?林秘书是马明义回国后才招来给他当秘书的,磨合期并不长,再加上马明义跟他的几个表兄弟还有些不同,不是个过分专注事业的主,向来讲究不功不过,导致他这个做秘书的多少有些吃不准他的心思,但马明义在两个小时内连给他挂了四个电话,应该是挺急切的吧。 “急。”林秘书过了遍脑子。 “我都这么着急了,你作为我的秘书,该怎么办?” “给您……送过去?” “下午之前我要看到它。”马明义看了眼手表,然后打着哈欠按下挂断。 空留下开车的林秘书风中凌乱,马家这对姐弟,真是一个比着一个折腾。苏尾岛的案子过去还没多久,马明义前脚启动公司报警系统,把高层吓了个半死,后脚就拍拍屁股跑到烟城潇洒。二十六中资助的提案还没走完流程,又开始心血来潮的要停产的钢笔。 至于马明丽,就更神奇了,好好地三代白富美不当,成日里研究五行八卦,也不知到底研究出什么东西。 林秘书心中不停叹气,只调转车头,向机场行去,边开车边按下了号码订票,“我要一张港城飞烟城的机票,最近的一班,经济舱商务舱皆可。” 等林秘书到烟城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钟,马明义约了他在机场见面,也就免了他人生地不熟的寻他,这点倒是让林秘书很意外,自家老板有时候也是蛮体贴的。 只可惜,他的这份自我感动没多久,就被马明义不合时宜的开口打碎,“真慢。” 这能怪他吗?航班又不是他家的,想飞就飞,他也不是孙悟空,一个跟头就十万八千里,林秘书面上还是认真的干笑两声,“下次我会再快点。” 当然,也只是说说而已。 马明义拿着钢笔拍了张图发给毛不思,从中选了最旧的一只,头也不抬的对林秘书道,“你回吧。” 多么令人发指的老板,林秘书立在机场,悲愤望天,手指却很诚实按下了订票号码,之前的话被他在三个小时内重复了一遍。 “等等。”林秘书手机刚挂断,就听到马明义的声音。 他看着她,上下打量了一圈,看的林秘书很不自在,难道前两天他上班迟到被发现了?不该啊,何况马明义也不是个爱抓这种小事的人。 “您还有事?”林秘书犹疑道。 “有现钱吗?”毛不思的短信还亮着,上面只有短短一句话:塞两百块钱在笔杆里。 马明义没现金,但是不代表别人没有啊。 “有是有。”林秘书慌忙掏出皮夹,“就是不多。” 莫约□□百块的样子,剩下的就是五花八门的卡了。 “够了。”马明义从林秘书手中接过两张,转念一想,索性全要了,随便一折,塞到裤子口袋中,拍拍林秘书的肩膀,“距你上次加薪差不多半年了,该提了。” “谢谢老板。”林秘书原本暗淡的目光被''加薪''两个字再度点燃,马明义是能折腾了点,但是架不住人家挥鞭子的时候会赠送胡萝卜啊! 马明义坐上车的时候,林秘书还在眯眼狂挥手的目送他离开,心情就像这雨后的烟城,热烈而明媚。 两百块钱被小心翼翼的塞在笔杆中,马明义想了想,又把笔放在脚底下拧了两圈,笔杆上瞬间多了些灰尘和细细的划痕。 很多细节毛不思没有讲给他听,他也习以为常,这是她们捉鬼师的习惯,不止毛不思,连他姐也一样的。 马明丽曾说过,他是个普通人,这些鬼鬼怪怪的东西不要听、也不要看,离得越远越好。 可他就更不明白了,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打小定了他和毛不思的娃娃亲? 马明义知道自己有个小媳妇,还是上小学的前两天,偶然听到了他爸妈聊天,才知道那个脾气不好、吃得多、长得矮的胖团子以后是要嫁给他当老婆的。那时候他对媳妇的概念就是会多个人吃他的糖果,玩他的玩具,抢他的姐姐。当场就不干了,闯进爸妈的卧室,彻头彻尾的耍了好大一通脾气。 那时他爸怎么说来着,说是他奶奶死前给算出来的,马明义没见过所谓的奶奶,当他还在他妈肚子里的时候,老人家就去世了,说是走的很安详,临了给他们姐弟俩二人算了个条子压在枕头底下。 再然后,原本跟毛不思不对付的他,看毛不思就更加不顺眼了,更何况知道真相的毛不思居然还敢先嫌弃他,她有什么资格嫌弃他。 打那天起,他的日常就变成了:学习,欺负毛不思,哄好她;再学习,再欺负毛不思,再哄好她。 小姑娘每每都被他气的像只膨胀的河豚,那时他只当她是个色厉内荏的纸老虎,直到他亲眼看着毛不思挥舞着棍子打跑了高年级的小混混,她单腿踏在台阶上,昂着头,表情是那么的骄傲,像个小英雄。 虽然事后小英雄被她爹一路追着从老师办公室打出校门。 那时候,马明义才知道,毛不思对他已经是竭尽全力的忍耐了,她着实不是个脾气好的,也着实是个下手狠的。 然后,他便摸清了她的爆点,在毛不思能够容忍的底线之内,为所欲为的——欺负她。 想来,那些年毛不思应该是十分讨厌他的吧。 再后来,他出国,和毛不思也彻底断了联系,也有过不少追他的女孩,可到底是他性子太过古怪,再加上爸妈和马明丽隔三差五的拿着“有妇之夫”的名头给他洗脑,遇到的恋情皆是还没开始就已经死去。 有时候马明义也在想,说不定人家姑娘不愿意他啊,小学那几年,他差不多都成毛不思的心理阴影了吧。何况,毛不思又是个看脸的,打小给人家写情书就能看出个端倪。 他婉转的表达了自己的意思,暗戳戳的向家人灌输着“此乃封建糟粕”的思想,谁料却得到了马明丽拍着胸脯保证:放心吧!毛叔棒打鸳鸳的水平可高了! …… 令他有了种毛不思不得不嫁,他也不得不娶的错觉。 第19节 长安酒店一遇,就是他与毛不思多年后的再见,他瞧着她,顿觉俩人前途灰暗。 “八十块。”司机的声音从前座响起,打破了马明义的回忆,司机探着身子道,“前面是小巷,车子进不去。” ☆、天崩地裂 马明义站在城北的老城区里,纵横交错的电线在头顶支起凌乱的网,偶有麻雀从天空飞过,他抬头望天,皮肤被热辣的阳光照的微疼,钢笔还握在手心,凸起的笔夹在掌中留下浅浅的印痕。 许久,才低下头,大步向着林廖家的老楼走去,楼下三五成群的坐着乘凉的老人,口中说着他听不太懂的方言,他能敏锐的感觉的不停往他身上扫的目光,人就是这样,对于陌生人的出现,总是充满好奇。 脚步声在楼梯口响起,刚踩了两层,就听见毛不思的声音从头顶飘出来,“回来了。” 马明义抬头,探着身子从楼梯的间缝看到了正啃着苹果俯身的毛不思。 见他看上来,毛不思咬了口左手还剩一半苹果,才挥挥右手里完整无缺的另一颗,“吃吗?可甜了。” “你不在家里呆着,跑楼道里做什么?”马明义双手撑在铁锈斑驳的栏杆上,眯着眼冲她笑。 俗话怎么说来着,红颜祸水,美色误人。 如果有人问毛不思,马明义有什么缺点,她能洋洋洒洒的写篇千字文出来,可若说马明义的优点,毛不思也能磕磕巴巴写上个八百字,其中大概有一多半要着墨在他的脸上。 人生的好看总是会让别人的容忍度提升一个等级,毛不思承认,马明义不毒舌她的时候,还是很好看的。 “人家叙旧,我一个外人干嘛插在里边讨嫌。”毛不思瞥了眼紧闭的屋门,“东西拿来了?” “你说呢?”马明义歪着头握着钢笔冲她挑眉。 “啧啧,还不是……”毛不思拿着苹果一路小跑下楼,等到了马明义身边,才反手把苹果塞给他,换了他手中的钢笔,钢笔被故意弄得脏旧了些,光泽也有些黯淡,拧开笔杆,除了两张大钞,笔囊里的墨水也只有零星的一点颜色挂在透明上,毛不思没想到他会这么细心,一时有些惊讶,后半截话就变成了,“你居然记得挤了墨水?” “切,哥哥我这脑子,你当跟你似的?”说着,马明义圈起手指在毛不思额头上弹了个栗子。 又,又,又,又来了! 马明义的话在毛不思脑海里滚了两圈,最后还是决定大人不记小人过,暗暗嘟囔道,“早三十分钟算什么哥哥。” 马明义咬了口苹果,眉毛微挑,不在多言,只是舒展的眉目多少暴露了他此时还不错的心情。 楼道很老旧,但还算干净,俩人就这么并排坐在楼梯口,盛夏的蝉正发出刺耳的吱鸣,透过对面的玻璃,能看到不远处茂盛的梧桐,马明义极少来这种地方,城市中的歪树旧楼,他平日里只在一些老旧的照片上看过,在坐着车偶然行过的时候撇上两眼。 这些地方,是一个城市繁华的开始,可终究会随着这座城市的越发繁华而寂寥落幕。 就跟几块钱一张的明星海报似的,等新鲜劲过去了,你换了别人喜欢,买了其它的海报,而它却旧了老了,便开始瞧着其碍事占地方,即便它揭下来换成新的,扔掉也不觉可惜。 最多不过是夜深人静的时候,看着崭新的海报,新鲜的小明星,感慨自己也曾喜欢过某某某。 跟这座老城是何其的相似,总会有人在酒足饭饱,灯红酒绿过后,开始抽着烟站在窗户边怀念以前。归根结底,怀念的只是自己的过去和年轻岁月罢了,而并非那个上学都要跑上几里地的时代,毕竟,没有人真的愿意往历史的背面走去。 除了,那些已经死掉,却不愿离开的某些称不上人的魂。 活着的人想去看一眼未来,死掉的人只想回到曾经,这些在世上每一个角落都存在,就像离他们只有几米远的屋门内一样。 “我觉得自个真的有些老了。”毛不思手肘抵在膝盖上,十指交握撑着下巴,楼道里有些阴暗,窗外刺眼的阳光被楼墙遮住,无法全部洒进来。 “这话要是被楼下侃大山的别人听到,非背地里骂你几句矫情不行。”苹果在马明义手中转来转去,染上他他肌肤的温度,“二十多岁就算老了,那七十岁的老头老太太怎么办?” “搁到以前,我是绝不会允许林寥和活人单独在一屋叙旧的。”尤其是十七八岁的时候,毛不思正式出师,可以离开老毛单独去面对那些个鬼怪邪祟,下手那叫雷厉风行,丝毫不会迟疑,好像随着年纪渐长,她反倒多愁善感了许多,无视马明义方才的话,毛不思托着下巴继续,“这些年,看到了好多常人看不到的事情,听了好多别人听不见的故事,遇见过极多无辜的人和害人的鬼祟,可也偶尔遇见过比冤魂更可恨的人。” 她刚出道那会儿,初生牛犊不怕虎,久而久之,倒也也这行拼出了点名声,还曾有人重金请她去大厦封住死去原配的魂魄,价格给的足够她几十年吃喝不愁。像这种人毛不思之前也不是没接触过,她只需到地方瞧上几眼,就知道原配死的冤枉,大厦内布满了戾气。灭魂诛鬼,令其带着满身的怨恨与不甘魂飞魄散是一件极不光彩的事情,可却是一件极赚钱的事情。 她犹豫了好久,到底是没有接,她怕借法助恶被反噬,更怕老毛用藤棍抽她,事实证明她的猜测是正确的,当晚,老毛就一通电话打了过来,老毛急性子,不是个特别爱絮叨的人,可那晚他与她整整聊了两个多小时。 老毛说:做人要对得起良心,做捉鬼师更要对得起良心。捉鬼师与寻常人的不同,注定了会遇到更大的诱惑,面临更多的选择。可人的福运是有定数的,违心事做多了,终究会毁了运道,捉鬼师一旦运没了,就只能等着被恶果反噬。 毛不思不是没见过驱邪除鬼的法师赚脏钱,他们有的本领极高,有的则是虾米两三只,却个顶个的比她有钱,她东奔西跑的忙活一年,都没人家为富豪显贵擦屁股,动动手指头赚的多。 开始她还气愤不解,到后来,随着她走遍了高原沙漠,城市乡村,见过了形形色色的人与鬼,她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世上,有好多人的心是黑的、是坏的。他们的恶,有的被明晃晃的暴露在阳光之下;有的则披着金缕衣来诱惑你,试图呼唤你成为他们的同伴。 富贵荣华,金钱美色,是世间最难抵挡的东西。 马明义见她摸着脖颈上的玉葫芦,望着窗外出神,就知她不知又想到了什么东西,她想事情时候的模样,从小到大都没变过。 “你要放林寥一马么?”马明义虽然嘴上这么问,心里却很明白,不可能的。 果然,换来了毛不思的摇头,“人世间,终究不是她的归宿。” 阳光之下,沃土之上,可以容下好人的悲苦欢乐,恶人的健康安平,却没有角落留给鬼邪。普通人类与它们相比太弱小了,弱小的就像蝼蚁,她没有经历过百鬼夜行的那个年代,也没亲眼看着大批道人法师的死去。都道人心是会变的,鬼魂也一样,当它强大起来,当它想要的更多,灾难便随之而来。 即便胆小如林寥,当她的执念强烈起来,不依旧可以轻而易举的毁掉三条生命。 人鬼殊途,到底是无法和平相处的。 又坐了一会儿,毛不思才率先站起来,她拍拍屁股上的尘土,抿着唇,抬脚轻轻踢了下马明义的鞋,“走吧。” 马明义抬起手腕上的手表,时针指到四点半,夏日的天还很亮很亮,“时间走得真快。” “美好的幻想总是短暂的。”毛不思后仰着身子把马明义从台阶上拽起来,“现实早晚会来。” 毛不思给够了林寥时间,当她再一次带着马明义出现时,林寥就了然,从毛不思踏出家门的那刻起,她就做好了心理准备。 “妈妈。”林寥拉着妇人的衣摆,“我想吃白米饭配山楂糕。” “好,我去给你做。”妇人摸摸她的脸,又看了好几眼,才一步三回头的向着厨房走去。 多么拙劣的借口,多么拙劣的回答,明明她们都知道,林寥什么也吃不了。 室内依旧寂静,毛不思坐在小板凳上,和林寥隔了一个茶几的距离,她从口袋里摸出被捂的温热的钢笔,小心的轻放在桌面,“是它么。” 钢笔安稳的躺在茶几上,笔盖上写着它的型号,白色的笔身有着细碎的刮痕,跟她记忆中的一模一样,林寥想要多记起些什么,可时间真的过去了太久太久,久到连林寥都有些记不太真切,那些刮痕是否还是原来的位置。 笔杆被拧开,两张一百块钱有些老旧,不像她当年放进去的时候那么崭新。 林寥把钱拿出来放在桌子上,又把钢笔拧回去,起身走向墙边的那张黑白照片,照片上的男人唇畔带笑,眼睛很温柔,她把钢笔放到照片前,又用袖子蹭了蹭包裹着照片的那层玻璃,“爸爸,你看,你送给最后的礼物,我又找回来了。” 照片上的人表情没有变,也没有回她,他早就不在了。 林寥收回胳膊,她也是死掉以后才知道,原来不是所有人死后都会留在世间的。他们好多人能看见光,跟着光走去他们该去的地方。可她不同,她的眼前没有光,没有人告诉她该去哪儿,当然她不想也不愿意离开这个这个世界,这里有她的梦想有她的不舍有她无与伦比的留恋,对她而言,这些都太闪耀了。 饭菜的香味从厨房飘进来,林寥闻不到,直到妈妈唤她,她才笑着奔过去,妇人盛着饭,笑着絮叨,“只可惜,少了你爱吃的鸡腿。” “没事。”林寥拉着妇人的手撒娇,“我出去买。” 妇人这才变了脸色,许久,才好不容易把嘴角提起来,她的眼眶通红,眼球中布满了血丝,“明天,明天妈妈给你买好不好。” 可是,她已经没有明天了。 林寥紧紧握着妇人的手指头,声音软糯糯的,像颗棉花糖,“妈妈,我等会儿就要去上晚自习了。” 妇人手上的动作一顿,又立刻活起来,把桌上的菜一点点的往她碗里夹,“嗯。” “这次,我就不回来了。”林寥看着碗中的鱼肉青菜冒出了山包,“您也别在等了。” “傻孩子。”妇人伸手摸着她的头发,碰到的地方皆是硬邦邦,没有活人身上的柔软,“妈妈不等你等谁啊?” “妈妈,巷子里长给你送鱼的叔叔长得不好看,个子没有爸爸高,也没有爸爸力气大。”林寥嘴巴抿成一条线,找了一圈父亲的优点,声音越来越小,“可他人挺好的。是我不乖,之前老用鸟屎偷偷砸他。” “寥寥……” “妈妈。”林寥唇角往下小幅度的耸拉,努力地不让自己哭出来,“你不要忘了我好不好,等你跟别人结婚,当了其他人的妈妈,也千万别忘了我。” 妇人眼泪不停的往外冒,死死地压抑着喉咙里的哭腔,面上却笑着,“你是我的骄傲,我怎么可能会忘记。” 这顿饭,没有人能吃得下一口。 电视里放着无聊的电视剧,林寥趴在妇人怀中,直到六点的钟声响起,她才恋恋不舍钻出来。 “妈。” “嗯?” “我去上学了。” “路上小心。” “再见。” “再见。” 这一次,是真的再也不见了。 脚步在楼道响起,昏黄的灯光下,妇人轻轻地挥着手,她注视着女儿的背影,直到她彻底消失在转角处。 离开了,真的离开了。女儿在她身边,在她看不见的地方,望着她孤孤单单那么些年,她在厨房的门后偷听了女儿和毛不思所有的对话,她的女儿,活着的时候就没过过多少好日子,死了怎么还能这么孤独难过。 妇人靠着门框,身子逐渐软了下来,她抱着膝盖,许久之后,才忍不住失声痛哭,隐藏了许久的伤疤被连皮带肉的揭起,鲜血混着脓一起流出,那些个压抑在心底的疼痛,瞬间震了个天崩地裂。 ☆、佯装无碍 月亮不知什么时候爬上了半空中,皎洁而明亮,林寥很安静也很平和,毛不思和马明义跟着她一起去了二十六中,再看最后一眼。 这里,曾孕育了林寥的希望,也见证了她生命的结束。 操场后边的矮墙很容易就翻过去,高年级还在上着自习课。 “真好。”林寥眯起眼,看着教室内的的光亮,“他们有那么美好的人生可以过。” 毛不思不知怎么回答,只好附和着应了两声,直到路过功德墙。 “林寥。”毛不思突然想起来一个人,都是鬼魂,都跟二十六中有关联,万一呢,她对上林寥疑惑的目光,她拉着她快走了几步,指着一张老照片上的男人道,“你认得他么?” “不认得?”林寥瞧着照片上陌生的男人,摇摇头。 “你再看看。”毛不思不死心。 “真不认得。”林寥不知道这是谁,她抬头看向马明义,就见他也眉心紧锁。 线索又断了,毛不思心中叹气。 “不过……”林寥把照片仔细端详了遍。 “不过什么?”毛不思暗淡下去的眼神,又亮了起来。 “不过我认得照片里的其他人。”林寥指着7002旁边身材挺拔的男人道,“我认得他。” 照片中,俩人站在一起,看上去颇为相熟,毛不思和马明义相似一顾,有点线索,总比什么都没有强。 照片上的男人约莫二十来岁,笑起来很是青春元气,毛不思忙道,“你可知道他人在哪里?” “知道。”林寥此刻的心情平静,她歪着脑袋,照片里的这个人她认得,那也是一个找不到光,被轮回抛弃的人。 “在哪?” “朱山公墓。”林寥的声音很稚嫩,说出的话却令人头皮发麻,“第二排,第三个,就是他。” “他是亡魂?”毛不思脸上的笑容渐渐收敛。 “他在等人。”等人去看他,或者,等人带走他。 第20节 林寥第一次见他,是她死后跟着母亲去给父亲扫墓,当时他就站在阴暗处,看着朱山公墓人来人往,他和她一样,都是鬼魂,他和她却又不太一样,他惧光。 也对,几乎所有的鬼都怕光,唯独林寥例外,她可能,连做鬼也是个不合格的鬼吧。 四周的空气陷入死寂。 还是毛不思先开口,“你想要什么时候离开。” 林寥可以选择,她也可以任由她选择,只是不能拖太久罢了。 “等我买完蛋糕。”双马尾垂在林寥胸口,她从口袋中掏出两百块钱放在毛不思掌心之中,抿着嘴,微微一笑,身子开始逐渐变的透明。 他们去了二十六中附近的一家蛋糕店,据林寥说,这家的蛋糕公认的好吃,毛不思和马明义都没吃过,自然不做判断。 两百块钱在经过小十年的变迁,早已不像当年那么值钱,他们挑来挑去,买了个六英寸大小的水果冰淇淋蛋糕。 蛋糕被店员小心的打包,她手上动作不停,眼神却不住的往他们这边挑,也不能怪她,着实是进来的这俩人太奇怪,一开始,俩人同时指向了慕斯蛋糕,接着就是一阵自言自语,什么“你既然不喜欢就换个吧。” 你是谁?谁不喜欢?那一刻,店员觉得俩人八成是对疯子,提高十二万分警惕的看着他们一路从彩虹巧克力,变成水果冰淇淋的,才定下来。 等买完蛋糕出来,毛不思还沉浸在店员警惕的眼神中,“别说她了,要是我看不见林寥,也得以为是俩疯子。” “别带上我,明明是你自个装神弄鬼。”马明义拎着蛋糕,冰淇淋散发着凉气,即便里面有冰袋,想来这大夏天的也不适合放太久,可林寥又吃不了,这会儿她的咒语早已解除,马明义也就看不着他,只好对着空气问道,“这个要给谁?” “给我妈。”林寥伸手去碰蛋糕盒,手指从盒子上穿过,“我妈下个月就要过生日了。” 这两百块钱,是她当初作文获奖得到的,那时候学校周围总有些抢钱的混混,所以她才把钱严严实实的藏在钢笔中,就等着妈妈生日那天,去给她买一个最大最好看的蛋糕。 只不过林寥没有等到那天,这个蛋糕也迟来了好多年,而两百块钱也买不到最大的蛋糕了。 “我想提前送给她。”林寥眼睛亮晶晶的,她的脖子和身体只有一层皮连接着,要不停的扶着脑袋,脸上的伤口毁了她原本清秀的容貌,白色的校服上染满了污血。 “为什么不今天给?”毛不思张张嘴,“你们可以一起过。” “我不想在她吹蜡烛的时候告别。”林寥走近毛不思,瞧着她脖颈上的玉葫芦,玉葫芦感应到鬼气,散出温热,“也不想真的让她生日那天掉眼泪。” 她的妈妈,这些年早就快把眼泪流干了,一个人的周末,一个人的团圆饭,一个人过的生日。 “这就是你去找她们的理由?” “嗯。”林寥失神,继而应下,“可她们都不还我,然后我就特别生气。” 这明明就是她的东西,她们怎么能偷她的东西? 她不想变得和她们一样坏,可是她已经有些无法控制自己了,这两年,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她有些开心,也有些害怕。 开心的是她终于有能力去找她们,害怕的是自己会不会伤害到妈妈,毛不思就出现在她自我挣扎的节骨眼上。 她早就不是人了,而是别人口中害人性命的恶鬼。 “可是你别告诉我妈。”林寥见毛不思解下脖子上的葫芦,她缓缓的闭上眼睛,模样乖巧,“我想在她心里永远是个值得骄傲的好孩子。” “好。”毛不思含泪点头,食指交扣,拇指竖起,“洞中玄虚,晃朗太元,乾罗答那,度鬼万千。收魂!” 白光涌出,包裹着林寥小小的身子,最后化为一道细烟,被收入玉葫芦之中。 马明义安静的站在一旁看着,他看不到林寥,也看不到白光,他只瞧见毛不思手心的葫芦安安静静,咒语过后,被瞬间握紧。 “毛毛。”马明义见她模样伤心,忍不住开口,话到嘴边,却不知该如何安慰她。 “老毛曾说过,看到的东西越多,就越容易伤心。”毛不思飞快的背过身去,后脑勺对着马明义,胡乱在脸上抹了一把,佯装无碍,“可我从没见老毛哭过,他确实比我厉害。” “谁说的,我眼里的毛毛可厉害的紧,当初上学时打架,一对四你威风极了。”马明义伸手搭在毛不思肩膀上,用脑袋轻磕了下她的脑门,权当安慰,“走,哥带你吃大餐去。” “吃毛线!”毛不思不乐意,扫了眼马明义手里的蛋糕,吸吸鼻子,“先找个地方冻上才是真的,省的化了。” “这不容易。”马明义伸手招车。 手臂刚抬起来,一辆蓝色出租车就从他身边急刹车停下,司机摇下车窗,高声道,“您去哪儿?” “最好最近的酒店。”马明义开口。 对上司机了然的眼神,毛不思瞬间变得窘迫。 “存蛋糕而已。”马明义明显感觉胳膊下的人一僵,眼角微挑,他笑着偏了脸,凑在毛不思耳边轻声道,“你可千万别对我有什么想法。” “呸,想的美!” 出租车司机开起车来跟上了赛场似的,连甩尾都用上了,颠的车后边的俩人有些想吐,毛不思憋不住提醒,“师傅,您开慢些。” “好嘞。”司机口头答应,确全无减速的意思。 “下次,我还是把我的车开来吧。”马明义有些头晕,“这次大意了。” 做人呐,有的选当然选法拉利。马明义坐在堪比f1的出租车上,起码,要比的士强吧。 ☆、最是无辜 毛不思到达酒店的时候还在想,她到底是对马明义有多放心,随随便便就跟着他往酒店跑,再转念一想,反正他打不过她,自己怎么也吃不了亏,就又把这个念头给收了回去。 至于马明义,进了酒店第一件事就是把冰箱门打开,把冰淇淋蛋糕放进去,然后再把冰箱门关上,十分利落的完成了一整条小品段子。 从昨天早上到现在,俩人整整忙活了两天,还没等人歇过来,关安安的电话就打进了毛不思的手机,要说毛不思现在最不想见到谁,非关安安莫属了。 “干嘛?”毛不思语气有些僵硬。 听得马明义耳朵微动,她还真是个喜好分明的人,情绪全写在了声音里。 “不思,那个脏东西怎么了?”关安安心里十分没底,因为毛不思临走前的一席话,她整整一天都没敢乱动,“我害怕。” 呵呵。害怕。毛不思好不容易压到心底的火气再次冒了出来,她口袋里还放着关安安给的银行卡,就像带着火,燎的她皮肤疼,“先挂了,我去找你。” 怒气冲冲的拉过双肩膀,毛不思还没迈开步子,就被马明义抓住手腕,他还在闭目养神,“你先喝杯水,消消火再出门。” “我就不该接这个活。”毛不思狠狠跺了两下地面,从口袋里掏了银行卡丢在沙发上,“现在这个钱一想到是她给的,我拿着就不舒服。” “不要了?”马明义把眼睛张开条缝隙。 “不要。” “我敬你是个有骨气的铁公鸡。”马明义拉着毛不思一起靠到沙发背上,“关总给的也要退回去吗?” “凭什么?”一码归一码,毛不思靠在软软的沙发上,“我气个半死,还不拿钱白给她驱鬼,我傻啊我。” “既然这样,为什么关安安的不一起收着。”马明义转过身子,用手掌撑住额头看向毛不思,“多宰她一笔不是更好。” “有的钱我非要不可,就像某些人,欠我八万我记得清清楚楚。”毛不思张开眼,对上马明义有神的眸子,“可有些人,她不配给我钱。” “走吧。” “嗯。” 房门被带上,俩人迎着月光,快步踏出酒店。 希望来个开车稳点的司机。之前的出租车司机给了俩人十分严重的心理阴影,马明义手臂将抬。 就见一辆蓝色出租车一个漂移拐弯,冲在了其它出租车前面,停下的速度,和微颤的车身,都让人莫名的感到熟悉。 车窗被摇下来,那是一张十分熟悉的面孔,还没等马明义开口,司机就率先招呼出声,“这么快啊,兄弟。” 不到三十分钟。 这回,轮到马明义张口无言,而毛不思则抽搐着肩膀,低下了头。 等他们到关安安家的时候,已经接近凌晨,毛不思还没迈进卧室,就见关安安从床上奔了下来,她抓着她的胳膊,眼睛里写满了期望。 “成功了?” “成功了。”毛不思掰开她扣在她小臂上的手指。 “真的吗?”关安安捂着嘴,似不相信的看向马明义,似乎在向他寻求认同,等看到他点头,才欣喜地尖叫出声,她的声音很尖锐,直冲耳膜,她不停地绕着房间奔跑,手里的枕头被她不停地砸来砸去,喜极而泣的咬牙切齿,“那种东西,就该除了。” “还给你。”卡被毛不思嫌弃的丢在床上,“我不要。” “为什么?你值我开这个价。”关安安见毛不思丢了卡过来,才停下,她上下打量着她,不由得怀疑,“还是说,有什么后顾之忧?” “没,我向来报多少收多少,关总给了我自然不会多收你的。”毛不思一字一句吐出来。 “哟,这世道,还有这么良心的卖家。”关安安听毛不思说没后顾之忧,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她一屁股坐到床上,笑道,“不过,我怎么瞧着你不高兴。” “你在脑子里给我看了那么一出故事,我能高兴地起来么。”毛不思用降魔杖轻敲着掌心,“我瞧你倒是高兴地很。” “缠身的恶鬼被除了,我当然高兴。”关安安仰着头望向她,柔顺的发丝披在肩头,眼里是掩盖不住的愉悦。 “你就不觉得自己对不起林寥?”毛不思冷眼,“这一切的一切起因都因为你。” “干嘛这么严肃。”关安安往日里脾气也不好,她打小被娇惯坏了,要不是因为毛不思帮了她,她也真心感激,绝不会容着她这么指着她的鼻子批,关安安吸了口气,再度眯起了笑眼,“捉鬼除妖多好的事情啊。” “你知道我的意思。”毛不思对关安安此时此刻还能笑出来,感到无比的诧异,“且不说你死了三个朋友,单就林寥一事,你就不觉得自己有错吗?” “你够了,我是真心谢你,才坐在这让你训斥。错?”关安安起身,她伸手把茂密的头发挽到耳后,认真道,“又不是我逼她去死的,我哪里有错!” 这一切又都跟她有什么关系,就因为她写了告状的纸条,丢了林寥的钢笔,她就该去死么?这就公平了?这就对了? “你们能不能不要这么理想主义,能不能不要站在杀人凶手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关安安忍不住冷笑出声,“朋友死了我也很难过,可我还活着啊,我既然活着,当然要自我庆祝,总不能她们死了,我就要抱着照片哭吧。” “我真的,从没见过你这么自私的人。”毛不思觉得,自己完全无法理解关安安的思维,明明就是始作俑者,却说得如此冠冕堂皇,仿佛自己才是受害者一般。 “我这不叫自私,我只是在陈述事实而已。”关安安眉心微蹙,见毛不思不认同她,转而走向马明义,“要是你,劫后余生,不开心吗?” 不该接的,费尽力气,这是救了个什么人。 毛不思唇抿成线,如果关安安不是人,如果她也是亡魂,自己一定二话不说就带她走! 这个地方,毛不思一分一秒都不想多呆。 愤而暴走的瞬间,路过关安安身边,她费了好大的劲才控制住自己没上手给她一巴掌。 “哎呦。”在走廊不小心撞到前来送水的阿姨,托盘里放着三个玻璃杯,两个透明是他俩的,一个粉色自然就是关安安的了。 毛不思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气急了,扶住的瞬间,顺便念了咒封在了粉色杯子的杯口。 走廊里的脚步声越来越远,马明义觉得自己待下去也没什么意思,“那我也走了。” “哎,等下。”关安安眼珠骨碌碌转了两圈,转身拿了床上的卡给马明义,“要不你帮不思收着吧,等她气消了再给她。” “算了,她既然还给你,就肯定不会再收下。”马明义用手指挡住卡身。 “她脾气确实差了点,但人挺好的,我是真心实意想和她做朋友,就是不知道她愿不愿意。”关安安叹气出声,她生的好看,这会儿又摆出一副无措的表情,着实挺惹人心疼。马明义眼睛眯起,嘴角的嘲讽一闪而过,丝毫没令人察觉,他只抱着胳膊不说话,最后还是关安安等不下去,“要不,你留个号码给我吧,我怕我打不思的电话她不接。” “那我也没办法。”为什么还是同样的招数,就不能换点新鲜的吗?马明义对这种要电话的方式表示失望,“毕竟我有老婆,也不好常跟别人联系。” “你结婚了?”关安安眼睛骤然睁圆。 “对啊。” “和谁?”毛不思?关安安刚升起这个念头,就被自己打消了,感觉不像。 第21节 “我发小。”马明义再度把同样的拒绝借口搬出来,别说,这种时候,有个娃娃亲还挺管用,“青梅竹马。” 目送马明义离开,关安安深觉可惜,好好地男人,年纪轻轻,怎么就结婚了呢?顺手接过阿姨递上来的粉色水杯,狠狠的喝了一大口。 次日晚上,林妈妈的家门被敲响,快递小哥捧着一盒铺满冰袋的盒子站在门口,盒子里面是水果冰淇淋蛋糕,上面压着张卡片,熟悉的字迹在上面写着:妈妈,提前祝你生日快乐。 至于元市的毛家,则鸡飞狗跳,毛不思被老毛直接打飞的从烟州揪回了老家,一起被带回去的,自然还有最无辜的马明义。 ☆、兜兜转转 “拿家法来!”客厅里,毛方林拍的桌子啪啪作响,“你知不知错!” “我没错!”毛不思老跪在地上,也倔强的很,泪水不停的在眼眶里打转,她吸吸鼻子,愣是没让它落下来。 “翻天了你!”毛方林几乎是从媳妇手中抢过藤棍,一棍子甩下来,抽的桌子都裂了到三寸深的口子,往日里笑眯眯表情早不知去了哪里,他冷脸指着毛不思,怒道,“我跟你说过多少遍,这些术法只能用于邪祟之物,万万不可用到人身上,你这是拿我的话当耳旁风么!” 毛不思抿着唇,背脊挺的笔直,马明义原本不想掺合她家的事,但到这步,到底是看不下去,“毛毛也是一时想差了,毛叔您就原谅她这回吧。” 这种时候,示弱才是最好的办法,马明义这么些年来百试百灵。 “说话!”毛方林注视着地上的小身影,无视马明义的帮腔。 “我没错。”毛不思心里委屈极了,无辜的孩子悲惨死去,始作俑者却在这个世上安稳的活着。 的确,世上没有百分百的公平,关安安也只是年少时图乐子,或许连她也想不到因为自己的作弄,会令一条鲜活的生命永远的离开。 可她就是看不过去,她做不了别的,唯一可行的不过是施法给关安安个教训,几日的腹痛难忍而已,比起关安安当年的过错,又算得上什么。 “五十下。”毛方林被毛不思气的胸口疼,敲着藤棍开口,“不!一百下!” 一百下,会打死人的吧。马明义看着裂开的桌案皱眉,还没等他想好开口劝,手里顿时多了根棍子。 就见毛方林气的胡子上翘,指着毛不思对他道,“明义,你来,不打够一百下别让她起来!” “别麻烦明义了,人家难得来一趟。”毛妈伸手拽拽毛方林的胳膊,抚着他的后背给他顺气,“还是跟之前一样,我来打吧。” “慈母多败儿,她变成今天这样就是你惯的。”毛方林气冲冲的背着手,扭头出屋,洪亮的声音从门外传来,“你打她跟挠痒痒有什么区别!” 毛方林离开,只留下屋内的三人,毛妈望着大开的屋门摇摇头,继而伸出手指点了点毛不思的脑袋,“可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爸要亲自动手呢!” 马明义是来给毛不思撑场子的,怎么也料不到自个要给毛不思行家法。 毛妈抚抚胸口松口气,又扭头对上不安的马明义,笑道,“既然她爸让你打,你打就是。”还做了个动作,“老毛嘴上说的凶,也是怕这孩子走了弯路,你轻点就成。” 说完看了眼窗外,时间不早,该吃晚饭了,这才拍拍马明义的肩膀,出去洗菜做饭。 “来吧。”毛不思大义凛然,下一句却是暴露了性格,“你要打疼我了,我就告诉你姐。” 花她的钱,吃她的饭,还打着她,怎么什么好事都让马明义撞上了。 “你刚才也忒凶了,我瞧着小毛都吓坏了。”毛妈摘着菜,把旁边的泡好的大米推给老毛,示意他快点干活别闲着。 “吓坏了?你看她那模样,跟冲锋大鹅似的,哪里像害怕的。”毛方林把大米洗干净,放到电饭煲里,叹气道,“也不知脾气随了谁。” “谁闺女随谁呗。”毛妈侧耳听着屋里传来毛不思咋咋唬唬的喊疼声,有点担忧,“明义那孩子,该不会真把小毛打坏了吧。” “他敢。”毛方林一听,啪的一声把锅盖盖上,抬着下巴哼哼了几声,“真打坏我闺女,我非把他皮剥了不可。 “知道你心疼小毛。”五花肉下锅,毛妈翻动着炒勺,肉香顿时就冒了起来,“但也收着点,一犯错就挨骂,谁也受不了啊。” 身后的男人陷入沉默,毛妈侧着耳朵等了许久,才听见他叹气。 “收魂捉鬼本就是跟天借法,讲个身正无惧,活人的是非恩怨自有定数,咱们参合不得。”老毛的声音混在油烟机的抽气声中,不算大,“小毛什么都好,就是看不得好人委屈,万一闹过了,我怕她用到别人身上的术法,最后会加倍反噬到自个身上。” 千百年来,多少捉妖人走弯了路,兜兜转转最后反倒折在了自己的手里,他就这么一个女儿,打小宝贝的跟眼珠子似的,生怕她生出哪怕一点歪心思误了自己。 “这些小毛又不是不知道,她心里有数,你也别太矫枉过正。”毛妈盛出油灿灿的辣椒五花肉,又放了碟青菜下锅。 “哎呦,疼。”毛不思趴在长椅上磕瓜子,叫的很不走心,藤棍敲在身上跟挠痒痒似的,她还不忘了小声指使马明义,“往左边点,重些。” “喂,我看你爸是真气急了。”马明义索性蹲下身子收了毛不思手里的瓜子,和她对视,“是不是有什么说法。” 在马明义的记忆中,马明丽似乎也一样,从未把那些个术法带到真实的生活里。 “可能吧。”毛不思抬手抓抓后脑勺,整张脸贴在长椅上,“据说会被反噬,但我也没亲眼见过。” “那你也敢乱用!” “我又没做坏事,我只是想要帮林寥出口气而已。”毛不思也不高兴了,撑起身子,胸脯因气愤轻微起伏,“凭什么被伤害的人死去,而加害者却可以高枕无忧的活着,这不公平。” “是不公平,但车不是关安安开的,人不是关安安杀的,你纵然能够在道德的层面上鄙视她千次百次,可那又能怎样,她到底没有踩过线。”藤棍被放在脚边,马明义剥了几颗瓜子仁放到毛不思的手心,低声道,“毛毛,这个世界或许有因果,但从来都不是绝对善恶有报的。” ☆、纨绔子弟 口里的瓜子也不香了,毛不思头一次感到这么强烈的挫败感,“一想到我降妖驱鬼到头来还保护了这种不知悔改的的人,心里头就窝了一团火。” “你又不是救世主。”马明义伸出食指猛戳了下她的脑门,“管好自己就成了。” 莫说别人,这年头,能做到自己问心无愧,已是极大的不易。 “你老戳我做什么。”毛不思揉揉脑袋,手里的瓜子仁被她一口塞到嘴巴里。 “戳你怎么了。”马明义敲敲地上的藤棍,眉毛高挑,得意洋洋道,“我可是替你爹行家法。” “少拿老毛来压我。”毛不思骨碌一下坐起来,她打小习武,动作自是比马明义快上三分,眨眼的功夫,马明义手中的藤棍就被她转手顺到了自个掌心里,“话说太满可是容易吃亏的。” 棍子的另一头指着马明义,毛不思笑的像只猎到兔子的小野狼,如果,此刻她身后没有将踏入门口的毛方林的话。 马明义眼神不留痕迹的扫过老毛,又故意冲毛不思眨眨眼,这模样落到毛不思眼中,那可就是赤-裸-裸的挑衅。 迟钝的人还没有感觉到背后来临的危险,索性单腿一盘,跨坐在长椅上,马明义还蹲在她面前,比她矮上半头,俯视别人的感觉真好啊。毛不思心里乐呵呵的想着,飞快的把藤棍移到他的肩峰上,收起所有力气轻敲了两下,她可不敢使劲,万一敲坏了,她还不得被老毛活剥了,对由上马明义弯起的眸子,故意压低声音,恶狠狠道,“这家法就是真落你身上,也没别人晓得,你……啊啊啊啊……疼……疼疼疼……” 毛不思的话还没说完,就顿感耳朵突然猛疼,她整个人几乎是跟着这股力量起身的,拼命的捂着耳朵往使力点偏去,以此来缓解疼痛。 毛方林的冷哼声从背后响起,“我让你好好反省,你非但不停,还仗着自个力气大欺负明义。” “我没欺负他。”毛不思那个冤呐,从头到尾她不过就恐吓了马明义一句,连他的小拇指都没敢动。 “放屁,当你爹瞎啊!”毛方林又往上提提毛不思的耳朵,就见她脚尖点地更高了,到底是自己的亲闺女,老毛见她疼的龇牙咧嘴,手上的力道减了几层,语气却一如既往的僵硬,“我不光看见,我还听见了!什么叫''家法落到你身上'',人家明义难得来咱们家做客,你就这么连唬带吓的对待客人?” “他又不是自愿来的,不是您非强迫他过来坐坐么。”毛不思脑子不知哪里短路,小声的嘟囔道,“又不是隔着几条大马路,来坐坐就来坐坐,这都跨省了。” 老毛被毛不思的话噎了个哑口无言,最后眼睛瞅了一圈,才把藤棍从毛不思手上夺下来,塞到马明义手里,气的老脸通红,“打了多少下了?” “我忘了。”马明义眼神轻晃,又见毛不思睁着大眼瞪他,只好道,“估计差不多了。” “差不多是差多少?你想清楚。”毛方林松开毛不思的耳朵,眼角就瞧见她快速的搓了两下,“不然就再加五十下。”坐在客厅的原木沙发上,老毛继续补充,“这次,我看着你打。” “爸!”毛不思一听,又要挨打,说什么也不干了,“说好一百下的,你怎么能临时加码呢,咱家可没这条规矩。” “那是以前没有,但是现在有了。”毛方林抱着茶杯,“趴下。” 真的是,好气啊!毛不思气的直跺脚,转念一想,自己这么倒霉,都是因为身边的罪魁祸首,当下就抬腿在马明义小腿肚子上踢了一脚,权当撒火。 毛方林和毛不思父女二人的吵架,看到马明义眼中,就跟小孩闹别扭似的,看上去吵得怪厉害,到头来,还不是一句重话都没说,一个重手都没下。反倒是他这个做客人的,平白当了个出气筒,腿肚像是被皮球踢到,不算疼,但很强烈的感受到了对方的不开心。 “毛叔,我想起来了。”马明义看着咸鱼般挂在长椅上的毛不思,一拍脑袋,“还差二十下够一百,这要是再加五十会不会太重了?” 算起来,还要再挨上七十下才成,眼不见不在意,亲眼看着自己闺女被打上七十棍,想必哪个当爹的也不乐意吧。 “咳咳。”沉默了片刻,老毛才清着嗓子装犹豫,“既然明义都替你说话,那就打够一百下吧。” 毛妈系着围裙从厨房里忙进忙出,中途偶尔搭眼瞧瞧客厅内的情况。 就见马明义高举轻放,藤棍落到毛不思身上都不带响的,再配上毛不思毫不走心的撕喊声,看的老毛忍不住想翻白眼。这是家法吗?挠痒都比这重! “行了,你俩搁着唱双簧呢。”一百下没到,毛方林就看不下去了,嫌弃的皱眉挥手,指着毛不思二人,“棍子还没落下呢,你叫什么?还有你,没吃饭啊……你……你算了!” 毛方林对着马明义你了半天也没你出个所以然,毕竟不是自个生的,又很少见面,以后还要做女婿,他也不好意思骂的太难听。 “毛叔,我打小就上学读书,很少碰这些棍棒,力气确实小了点。”马明义放下藤棍,不好意思的笑到。 多么拙劣的借口啊! “对。”毛不思趴在长椅上,抬起头跟着附和,“何况我皮还厚。” “……” 最后,自然是老毛气的吹胡子瞪眼的率先坐到饭桌前等着开饭。 晚饭三荤三素,都是些家常小菜,毛不思虽说表面上挨了打,可到底没怎么疼,就着满桌爱吃的小菜扒了两大碗白米饭,直到月亮挂上楼顶,才抱着圆滚滚的肚子,放下手里的碗筷。 毛妈每晚吃完饭都要强行带着老毛去不远处的公园跟些大叔大婶跳广场舞,今天自然也不例外,就这么留下毛不思和马明义俩人洗完收拾顺便看家。 马明义从小到大,吃穿住行都是现成的,哪里干过什么活,在他不小心失手打碎第二只碗以后,毛不思下达了禁止他再度出现在厨房的死命令。 马明义靠在门框上,就见毛不思手腕不停运转,透明的洗洁精被她揉戳出丰富的白色泡沫,在碟子中两抹一冲,腰一弯,洁白的碗碟就落在了碗架上,的确比他利落许多。 盛夏的天,厨房里有些闷热,毛不思挽着花苞头,鼻尖上浸着点点的细汗,不复捉鬼时的勇狠,在柔和的灯光下显得温婉了许多。 “你是不是在偷看我?”毛不思总觉得有道目光盯着他,家里有没有其他人,小妖小鬼又不敢往她家里蹿,目光的主人自然就只有马明义了。 “没有。”马明义一口否决,“我是在正大光明地看。” “无聊。”等毛不思把星盆上的水擦干,才扭着脖子丢了抹布。 “是挺无聊的。”马明义斜着头,手指一下又一下的敲在门框上,“你要在家里呆多久?” “明天下午就走。”电视还滋滋啦啦的响着,里面各种广告和狗血电视剧轮播不停,毛不思干脆关上,她家住在一楼,自带个四十多平米的小院子,与其俩人在屋里大眼瞪小眼,还不如到院子里乘凉。 “回港城?” “不,烟城。”毛不思一屁股坐在台阶上,胳膊撑在身后,“我要去林寥口中的朱山公墓。” “我跟你一起。”马明义掏着口袋,摸到了里面的一盒烟,想想,到底没拿出来。 “你不需要上班吗?”毛不思抬头眯眼看他,“又不像我,吃的就是这碗饭。” “公司里,天大的事轮不到我,芝麻小的事不需我管。”嘴角轻抿,马明义突然轻笑出声,“再说要真有什么事,我早丢下你飞港城了。” “纨绔子弟。”毛不思嫌弃的撇嘴。 “多谢夸奖。”马明义就着月色,习惯性的伸手捏了捏她头顶的小花苞。 ☆、林廖番外 我是亲眼看着宋乐从楼上摔下去的,那个瞬间,那个悲凉的背影,透着惊吓与恐惧,不知怎么就想拍下来发给关安安。 手机自动打开,录下了这一幕,我不知道关安安看到后是个什么表情,应该是极害怕的吧,记忆中,她的声音记又脆又尖。 我看着消息传达的,忍不住想要微笑,嘴角刚刚挑起,脑子突然被什么东西震撼到,那一刻,我竟然觉得自己有些可怕。 每次厨房里传来妈妈烧饭做菜的声音,每次看见她在望着满墙的奖状不停的落泪,我都会想,要是我还活着,该有多好。 我好像越来越怨,越来越恨,也越来越不甘心。 直到我遇见了毛不思,在我死后这么些年,第一个与我无关却又看得到我的活人,初见是在二十六中的教室里,那日,我如往常,正活在自己营造好的幻像之中,即便是被欺负被嘲笑,起码,也像是还活着。 第22节 不久,我就听到了有棍子敲击着墙壁的声响,那是一种试探,有什么东西正在试图打破幻境与现实之间的壁垒。再然后,声音逐渐小了下去,我侧着耳朵听了很长时间,楼道里再度恢复了平静。 我为自己方才忽然闪现的念头感到可笑,是啊,这是我的世界,一个谁都看不到,进不来的世界。 除了我自己,怎么可能会有别人呢。 然而事实证明,真的有人走了进来。那是个女人,她身上有着很浓的香火气,这个味道令人烦躁,对,我忘记了,我好像不是人。 她在后门的窗户外打量着我,目光落在我的后背上,火烧火燎,我又听到了棍子敲击幻境的声音,午后的教室被她的敲击声震碎,同学老师,课本书桌立刻烟消云散,黑褐色的血液从我的身体内涌出。 啪嗒—— 啪嗒—— 落在地面上,提醒着我回忆起那场车祸,那个夕阳渐敛的午后。 “回去!”我捂着不停涌现的血液命令,又气又恨,我的声音难听而尖锐,不知门外的人是否听的到。 这是我的回忆,我的故事,不允许有其他人破环,我不知那里来的力量,周身所有的力气都被推了出去,班级再度被重组,敲在玻璃上的棍子被震的发出刺耳的噪音,我听到脚步踉跄后退声。 我想,她应该是被我吓到了。 这就对了,井水不犯河水,离开我的回忆。 阳光撒在身上,我抬起头,真好,即便死了我还能看到阳光,哪怕感觉不到丝毫的暖意。我沉浸在自我编造的虚幻中,忍不住想要唱歌,我又感觉到了体内翻滚的血液,“还有一个好朋友,你藏到了哪里,哦,原来你在花丛中,我看到了你美丽的帽子,还有乌黑漂亮的长头发。” 我想,我该去找那人了,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第二次见毛不思,是在雨后的小巷中,我跟在母亲身后,她推着破旧的三轮车,雨水不停的往她身上砸去,每每这种时候,我都忍不住难过,如果我还活着,我就可以去帮她推车,为她打伞,而不是像现在,只能无力的跟在她身后,什么都做不了。 直到一道冲力透过雨帘向我劈来,幸亏我反应迅速,才躲了过去,远方,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子撑着小红伞立在路中央,我又嗅到了四处飘荡的香火味。 她看我的眼神冷的像冰,仿佛我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东西一样。虽然,这也没错,我确实十恶不赦,我的手了结了三条人命。 而她,就是传说中的捉鬼师。我不知道活人看不看得到,可我看得真切,她的身后在发光,明亮的令我自惭形秽。 我看着她跟着母亲进了家,也看到了她身边的那个男人。我不怕她,却怕那身边的那个男人,他手腕上戴着的珠子,令我胆战,可他却不像个捉鬼师,就像万千的普通人一样,他的身后没有光。 关于要不要出现在毛不思眼前,我想了许久,最后,我还是选择了出现,我想,或许她会帮我,她听我过去时的神情不像是假装。 我的出现,立刻让她产生了防备,她的每句话都像试探,她不信我,亦认定了我不是个善茬,而我,也不知怎么讲述我的故事。 于是,我想到了一个人,关安安。 我去找她,看着她在卧室里痛哭流涕,看着她惊慌失措,那一刻,我居然感到了来自心底的欢愉,忍不住想要亲手掐住她的喉咙,扭断她的脖子。 怨恨主宰了我的思绪,我觉得,我可能真的坏掉了。 “天地无极,玄心正-法。”熟悉的声音,熟悉的味道,降魔仗从天而落,我几乎被她打的毫无还手的余地。 毛不思说之前好心放我一马,我信了,可我不能就这么被她收下,我还有好多事情没有做,我想要再见母亲一眼,我想要把自己的委屈说出来,我想拿回父亲留给我的遗物,我想给母亲过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生日。 当我用尽所有的力气,把毛不思带回我记忆深处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成功了,我只有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的机会。 这一刻,我无比的希望,毛不思是个心肠柔软的人。 我可以离开,但我不能舍下这些纠缠在我生命中的过往离开。 我带着她去了我的过去,我不敢告诉老师母亲的过去,我是胆小,我是懦弱,可我更怕母亲知道了难过,她为我已经付出了太多太多。 当白色的汽车从马路中开过,当我再次目睹自己飞向天空,鲜红的血液沾染了大片的柏油马路,司机奔过来的瞬间瘫倒在路上,商店老板高呼着打救护车。 这个画面,我看过了百次千次,只不过这次,我带上了毛不思一起。 “我只想拿回我的东西。”我对陷入震惊中的毛不思小声道。 我不要关安安她们的道歉,不要听那些假惺惺的对不起,我只想拿回我的东西,如果她不给,我便杀了她。 我是林廖,可我又不是林廖,林廖已经死了,我只是和她有着同样名字的孤魂野鬼,带着一个未完的梦。 直到遇见毛不思,她为我的梦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我叫林廖,十年前的我今年十三岁,我有个梦想,等我长大,读最好的书,交最好的朋友,有份喜欢而稳定的工作,让操劳了一辈子的母亲可以不再那么辛苦,安享晚年。 我叫林廖,十年后的我依旧十三岁,我的梦想,没了。 ☆、朱山公墓 毛不思几乎是和马明义逃出去的,刚上飞机,还没来得及关机,就接到了老毛的电话,咆哮声直冲耳膜,“你们俩别让我逮到!” “爸,飞机起飞了,咱们待会聊。” 啪——电话被毛不思迅速挂断关机。 “我觉得,你离挨揍不远了。”马明义斜眼瞧着毛不思动作娴熟,一气呵成。 “就你话多。”毛不思问空姐要了小毯子盖在肩膀上,准备闭眼眯会,“还不是因为你酒店的那只收不了,才惹出那么些个麻烦。” “这也能怪我?”马明义抬手在毛不思脑门上落下一颗栗子。 等俩人到朱山公墓的时候已经接近下午,盛夏的墓地没有多少人来往,俩人只说是来扫墓的,看门的大爷便证件都没看的就把他俩放了进去,想是正常人也不会这么无趣,大夏天的往墓园跑。 林廖的话还回荡在耳边,“第二排,第三个。” 毛不思数着墓碑走过去,映入眼帘的是一块许久没人清扫过的墓,杂草丛生,在缝隙中塞满了整个坟头,墓碑上是个清秀的男人,毛不思翻着手机中的相册,跟她从二十六中偷拍下来的照片一模一样。 四周静悄悄的,毛不思看不到人,也感觉不到鬼气,“咱们来早了。” 是的,他们来早了,极少有鬼怪是可以行走在阳光下的。 “晚上墓园可不开门。”马明义提醒她,“你便是想要半夜来一探究竟,想必守门的大爷也不会放你进来。” “咱们不出去不就得了。”毛不思倒想得开,拉了马明义往墓园深处走去,“放心,只要出现的不是活人,我都能罩住你。” “嘁,我姐都没这么大口气。” “那是明丽低调,这年头,这行业里,能找个比我还牛的女捉鬼师,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毛不思对自己相当自信,正如同老毛所言,她是极有天赋的。 “我活了二十四年,都没这些天遇到的奇葩事多。”马明义托着腮,跟着毛不思一起坐在矮墙上,旁边是两棵生长的及其茂密的大树,绿叶覆盖,正好能够遮住他俩,“一个接一个,全然没有给人喘息的余地。” “这算什么。”毛不思从背包里翻出两根棒棒糖,一颗塞给马明义,一颗去了皮塞到自个口中,“我当初为了追只成煞的恶鬼,独自一个人在丛林里等了它整整一个礼拜,掉了好几斤肉。” 那段时间,毛不思连尖下巴都耗出来了。 “捉住了?”马明义顺着她的话题继续往下说。 “没有。”默了片刻,毛不思才继续,“那时是我少不更事,轻看了它,要不是后来六叔帮忙,怕是我要困死在它的幻境之中。” 那场幻境太真实了,真实的就像现实一样,每每想起来,都令毛不思头皮发麻。 那不是她初次失手,在这之前,偶尔也会有些强大的鬼魂从她手中逃脱,老毛口中说是历练,可还是要叨叨她几句。而丛林那次,却是她失手后老毛唯一没训斥她的一次,老毛说依着她能力不足以灭煞鬼,之后若是见到,莫要心急收它,且先自保。 煞是集天地怨气而成,鬼魂一旦成煞,后果不堪设想。这也是毛不思这么些年,对鬼魂毫不留情的原因,容它们在世间活着,就是埋下不可预测的祸根。 后来她长大了,也不是没灭过煞鬼,但是像丛林里把她玩弄于鼓掌之间的那种,她再也没遇见过。 俩人不再说话,只遥遥的看着太阳从半空逐渐西下,最后淹没在漫天的红霞之中。 “朱山公墓六点关闭,请进入墓园的家尽快出园。”大喇叭发出广播。 马明义抬手,腕上的手表指到五点四十,今天怕是要在墓地里呆一夜了,腕上的珠子颗颗饱满,上面的经文布满珠体,他轻轻用指腹捻过,立刻感到密密麻麻的不平凹凸。 “你怕不怕?”毛不思率先跳下墙头,冲着马明义张手。 “毛毛,你还真拿我当小孩子了?”眼下的人头颅昂的高高的,正冲着伸出手臂,做出一种要保护他的姿势。 这个动作,他已经看习惯了,有时候,他在家里看小时候的录像带,里面的人就是这样对他,无论是爸爸妈妈,还是马明丽,每当他站的高了点或者怎样,镜头里的人都是这样一副保护的姿态,仿佛他是什么瓷娃娃,一磕就碎。 而毛不思,也是有样学样,他还记得,三岁那年的生日宴上,他踩着沙发站的比所有人都高,镜头里的毛不思就冲着还是女孩打扮的他伸出了胳膊。 他很小就知道,他和正常人是不同的,他能看到许多奇奇怪怪的人围绕在他家别墅的周围,偶尔出去玩,也会有陌生人来牵他的手,那些陌生人有的模样古怪,有的肢体扭曲。 他经常生病,严重的时候,会一个多月昏昏沉沉分不清白天黑夜。 后来也不知道家里想了什么法子,他逐渐好起来,那些奇怪的东西也越来越少,直到十八岁后,他彻底变得与常人无异,那些让他备受惊吓的东西再也没有出现在他的生命里。 马明义单手撑住墙头,纵身一跃,人就稳稳的落在了地上,他拍拍手心,笑道,“去哪儿?” “去会会那只鬼。”毛不思顺手抽出降魔杖,又念着咒抹了把眼皮,补充,“我就不让你看了。” “嗯。”马明义点点头,他也不想再看了。 “等下,万一他自己现身怎么办?”刚走了两步,毛不思就停下了步伐,转身打量着马明义,扯了扯肩上的背包,“不如,我给你眼上拍个咒?” “得了。”毛不思将抬起手腕,就被马明义捉住,“你力气大的跟金刚芭比似的,隔三差五的在我眼上拍,我这双眼睛还要不要了。” “你不是怕么。” “又不是鬼魂满天飞,一只两只有什么可怕的。” 风吹动墓地旁的草木,就见毛不思眼神微晃,偶尔有魂魄从墓地里爬起来,毛不思看了眼时间,死亡时间不足三日,还没到头七的告别日。 毛不思也就不费精力管它,只和马明义向着之前确定的地点走去,原本是马明义握着她的手腕,不知什么时候就变成了她拉着马明义,朱山公墓占地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只要定准了位置,找个鬼魂还是很容易的。 天不知什么时候灰了下来,风吹过墓碑,带着骇人的呜咽。 毛不思看到那个男人的时候,他正立在自己的墓碑旁,双眼直直的盯着远方的月亮,他面容惨白,没有多少伤痕,毛不思猜,他死的时候一定很安详。 “你好。”毛不思松开马明义,两步跨到男鬼面前,他比她高许多,毛不思得抬头看他,手机翻到男鬼和7002男人的合影,她指着问道,“你认得他吗?” “我在等我女朋友。”男鬼开口,他声音冷的像未化开的冰雪,“我找不到她了,我找不到她了。” 东问西答,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了。 “我瞧你死了也有不少日子,咱们干净利落点。”毛不思按下性子,“你回答完我问题,我为你超度离开。” “认识。”男鬼眼角扫过照片,又继续盯着月亮。 “他是谁?”毛不思心中大喜,如今那鬼被她收在匣内封着,也不是个办法,可要真打到魂飞魄散,她也着实下不去手。 “你帮我找到女朋友,我就全说给你听。”鬼魂穿着白色的衬衣,看上去越发的没有血色,“我好想她。” “人鬼殊途,我不可能帮你寻人。”毛不思一口回绝,“她既然不来看你,自然是打算尘封过往,你又何苦多做留恋。” “我想看她最后一眼。”男鬼机械扭头,他望着毛不思,眼睛黑如曜石,“她一定出事了。” “出事了?” 男鬼挽起袖口,露出一串同心结,这是月老庙求来的东西,只不过事后俩人往里面编入了双方的头发丝,誓要此生与共的。 毛不思觉得,只有傻子才会办这种事,一旦双方削发编结,一方遭遇灾祸,必定可以顺着同心结寻到另一方。这种东西,正规的法道自然有之,可更多的,是用在旁门左道上。 “以往,我能感受到她的存在,无论多远。”男鬼瞳孔突然收缩,“可这三个月来,我感觉不到她了。” “也许是她把另一半的同心结烧了。”毛不思琢磨着,“你的已经没了,她若是想开了走出情伤,烧掉也不是没可能。” 双方的同心结一旦烧毁,个中法咒自然烟消。 第23节 “不会,我的一直都在,它并没有随我一起被火化。”那鬼摇摇头,颤声道,“出事了,她肯定出事了。” ☆、大暴风雪 “你帮我去看看她,只要她还活着,我就安心了。”鬼魂声音充满悲怆,“我不求可以永远陪在她身边,只想知道她还好不好。” “你是鬼。”毛不思知道,这个世界在鬼魂的眼里心里是多么的闪耀,顺手把扫在脸颊上的碎发捋到耳后,“我凭什么信你。” “你我道不相同,无论我如何保证你都不会相信的。”男鬼摇摇头,又把目光移到毛不思的手机上,“不如就做个交易吧,你能找到她,我把那个男人的所有事都讲给你听。” 与鬼怪做交易,向来都没什么好处。 毛不思心中不停的掂量,不能拖了,她得早点把7002那只装进葫芦里。 “你身上那么多法器。”看了眼毛不思身侧的马明义,男鬼眼神落在他手腕的珠子上,瞳孔微晃,又转了回来,眼中的伤浓的化不开,“有什么可怕的。” “你怎么死的?”毛不思与他拉开一定的距离,问了她最想知道的问题,面前的鬼魂虽然有些瘦弱,但看上去并不像病痛死去,周身没有伤口亦不是食欲灾祸。 “暴风雪。”苍白的嘴唇微颤,鬼魂轻声吐出这两个字,“明明是婚前旅行,却换来了这么个结果。” 未等毛不思开口,他继而苦笑出声,“如果我还活着,现在应该早结婚生子,过幸福喜乐的平常日子了。” “那你腕上的同心结手串呢?”毛不思跟正常人的思维多少有些不同,面对异类,她要敏锐的多,既然它没随着男人火化,被放到了其他地方,足以证明当时他没戴,毛不思疑惑道,“照理说,这么重要的东西,女方都随身带着,你怎么会不带?” “当时赶飞机忘记了,为此小水跟我生了一路的闷气。”男鬼似乎陷入到了自己的回忆,许久才被毛不思的问题拉回来,“我可以任由你去探当时的回忆。” “这么大方?你不怕我当场收了你?” “我也没有其他办法了。”鬼魂闭上眼睛,身体放松下来,“只能舍出自己拼一把。” “毛毛……”马明义顿感肩膀一沉,就见毛不思把背包摘下来挂在他肩头。 “他给我机会我当然要看个究竟。”毛不思打断马明义的话,想了想又拉过他带着珠串的手放在自个的肩头,拇指交扣,食指相抵,“真龙使者化千真,吾今与汝合其形,入魂!” 毛不思刚探到男鬼的记忆,就看到漫天的雪扑面而来,周身冷的像冰,那是一何其恐怖的回忆,四周的矮树被山上轰隆滑落的大雪瞬间覆盖。 女人的求救声刺透耳膜,雪花如刀,割的人脸皮生疼,睁不开眼,毛不思透过男鬼的回忆看到他正向着女人求救声传来的地方跑去,他高呼着她的名字。 渐渐地,一条红色的身影出现在眼前,她似乎扭伤了脚,被雪埋了小半个身子,怎么都挣脱不开,还没等毛不思看到女人长什么样,只感觉男人脚下一滑,人就顺着雪坡滚倒了不远处的深坑中。 女人求救的声音更加刺耳,下一秒,毛不思眼前一黑,高处的厚雪被压塌,还没等毛不思回过神来,整个人就被从男鬼的记忆中弹出来。 再往后的记忆,毛不思没法探下去,因为她只能进入活人的回忆,而非死人的。 身上冷意散去,毛不思打了个冷颤,顿感肩头上手猛地收紧,一抬头,正对上马明义有些担忧的眼神。 “我没事。”毛不思拍拍他的手背示意马明义放心。 不知道是自己的手太冷,还是马明义太暖,毛不思明显感到了俩人之间的温度差。 “你确定她还活着吗?那么大的暴风雪。” “我确定,我感受得到她。”男鬼点头如倒是,“直到最近三个月,那感觉忽然就不见了。” “你该知道,只要她的身体还有生理机能你们之间的结就不会断,你的感觉就会存在。”毛不思犹豫着把自己的猜测告诉他,“而植物人之类的也在这个范围内,你从死亡到现在有没有亲眼见到过她?” 他好像,真的没有亲眼看到过她。 男鬼张张嘴,一时语塞。 “如果是因为之后救治无效,而她家人又承担不了这个负担,植物人‘意外’死亡的可能性也很大。” “不会的,不可能的。”男鬼想要冲上前拉毛不思的胳膊,却忘了马明义的手还放在她的肩头,生生被手串的光给震了回去,往后打了两个踉跄跌坐在地上。 马明义见状,忙把手从毛不思肩上塔放下。也幸得男鬼对马明义没有恶意,否则多半碰到禁忌,跟顾采薇一样被铺天盖地的经文穿透包裹,束死在网里面。 男鬼就这么坐在地上,没有起身的意思,即便看不清头垂下后的表情,也能感觉到周围散发的难过,“不管她是人是鬼,我都想最后再看看她,你们帮帮我吧。” “让我想想。”毛不思不敢轻易应下,这世上纵然有好人坏人,善鬼恶鬼,可她捉鬼以来被坑的次数也不少,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她真的无法确定自己帮他是对是错,就怕出哪怕那么一丁点的差错,但还是忍不住问,“你的同心结手链在哪里?” “阳近街路208号公寓书房桌子的第二个抽屉里。”男鬼因着毛不思的这句话,眼神突然一亮。 “三天后,我来找你。”毛不思掂量了许久,才转身离开,“这几天你老实的呆在这儿不要乱走。” “死后,我从未出过朱山公墓。”男鬼对着毛不思的身影,送给一个感激的笑,高声呼道,“我女朋友叫姜水。” 马明义回头的时候,鬼魂还维持着原样坐在地上,忍不住开口,“你为什么会觉得那女人死了?” “那场暴风雪实在太大了,救援队根本无法第一时间进去。”毛不思背着胳膊,降魔杖被她插在牛仔短裤的口袋里,“我看到她的时候,她已经半个身子被埋在雪堆里,那种情况,不出半个小时,人就会被冻死。即便她运气极佳,风雪骤停,能被及时找到送往医院救治,她不伤不痛活着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那你要帮他么?” “不知道。”毛不思抿着唇,“先去阳近街取东西。” 朱山公墓的晚上,充斥着不少新死去的鬼魂,有的试图靠近男鬼,被他一掌拍出老远,男鬼的声音在一大片的悉悉索索声中显得如此清晰,他靠在自己的墓碑上,抬头看着高空的圆月,听不出任何情绪,“无论是死是活,我都要见到你。” ☆、富鸾大厦 毛不思和马明义来到阳近街的时候,周边的早餐铺才刚刚开门,偶尔出现几个背着书包等车去上学的学生。 他们顺着路上的号码牌,沿着阳近街走了许久,才看到208号公寓。 公寓在街道深处,房门是现代化的指纹锁。毛不思犹疑了很久,才把手指放上去,鬼魂既然让她过来,就必定做了准备。 果不其然,她手指将放上,房门便顺势而开,这栋公寓不算大,似乎是鬼魂的私人场所,还保持着主人刚离去的模样,未曾有人打理过,空气中弥漫着肉眼可见的灰尘,冰箱里的食物早已过期许久。 毛不思按着鬼魂的话打开了抽屉,映入眼帘的是枚暗红色的绒布盒子,一条极细的手链安稳的躺在盒子中,隐约可见中间的红线,交口处被打成同心结的形状,特别却又不那么扎眼,比昨夜看到的幻象要精细许多。 “奇怪。”马明义凑到毛不思身边,探着头望向她手中的绒布盒子,眉心微微皱起。 “哪里奇怪?”毛不思偏头望了马明义两眼,才再度把视线收回来,她把盒子翻来覆去看了几遍,普普通通,并无古怪的东西附着。 “你还记不记得。”马明义半靠在桌子上,点着盒子,“那男人说是走的匆忙,才忘记带手链。” 如果是常常佩戴的东西,最可能放的地方,要么是床头柜上,要么是洗漱的台子上,即便放在书桌的抽屉里,又怎么会存放在盒子中。 “他说的是假话?”毛不思恍然。 没道理啊,他为什么要骗她呢?毛不思在手心快速画了道符咒,果断的把双指并拢按在手链上,皮肤立刻感到了轻微的热,里面的那股子气,分不清是正是邪。 “怎么样?”马明义问。 “是有两人的东西。”毛不思收手,东西也的确是做了法,男鬼说的没错,“他们俩如果一方还活着,另一方化身为鬼,的确可以感觉到对方的存在。” “这么邪门。”马明义摸了摸手臂,忍不住啧啧出声,“那还这么多人去求这玩意。” 一般的同心结自然没这么邪气。自古以来,同心结不过是情爱的象征而已,可这条不同,他们结了发,做了法,许了誓,所谓的誓言,毛不思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八成是‘死也要在一起’或‘下辈子还要遇见你’之类的。 东西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 “侬既剪云鬟,郎亦分丝发;觅向无人处,绾作同心结。谁让他俩在这玩意里面放头发丝。”对上马明义莫名的眼神,毛不思好心拍拍他的肩膀,“你就不用怕了,要是谁敢拿你身上的东西结誓,明丽姐还不得手撕了对方。” “说正事呢,怎么又往我身上歪。”马明义不满。 “我这不说着呢么。以青丝系同心,现在男女结婚这习俗都没了而已,再往前数上百年,牵巾、合髻、合卺,这三样礼,哪一步都少不了同心结,他俩这都快做全了。”手链沐浴在空气中,毛不思眯着眼把它捏在手指间,透过空隙看去,“彩段绾成同心结,各执一头相牵而行,拜谒先祖夫妻对拜,视为牵巾,他们选择了交扣红绳手链。洞房花烛,男女结发,名曰合髻,他们选择了把发丝一起编在手链之中。这都是走的古礼的路子。” 毛不思不知道这究竟是他们非要闲着瞎折腾,还是被人算计了,亦或是他们之中有人刻意为之。 “就是说,相隔阴阳,也如近隔咫尺?” “那要看他们到底起的什么誓,所谓的高人又给他们施的什么法。”没有人从中搀和,仅凭着两个正常人,毛不思不相信能但凭着一根红绳就能寻到对方,“要是真承诺了生死相依,那就有些麻烦。” “至死方休?”马明义看向手链的眼神染了些警惕。 “倒也不至于。”毛不思觉得施法之人多多少少还留了点良心,“倾合卺,醉淋漓,同心结了倍相宜,谓之交杯。幸亏最后一礼还没成,不然男方但凡有那么点心思,就能带着女方一起共赴黄泉……” 不对!毛不思大脑突然运转。 如果女方死了,手链中的法咒理应散去。如果女方没死,鬼魂肯定能感知的到。 那么,女方去哪了? 毛不思瞳孔不停地晃动,背上忽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朱山公墓迎来了早上的第一缕阳光,墓中的鬼魂闭着眼,他的身体早已化为一堆灰烬,他也全然不在意,手腕上的链子还是没有丝毫的反应,他在等,等他的红线牵动着他找到那人。 突然,手腕上的同心结猛然收紧,鬼魂睁开眼睛,就见一条红线沿着手腕快速伸展去远方,直到另一头消失在看不见的地方。就好像一团毛线,他只要沿着红绳走去,就能看到系在另一头的她。 “找到你了。”外面阳光灿烂,跟墓穴中的阴暗潮湿形成鲜明的对比,鬼魂心满意足,伸手点了点腕上的红绳,弹起小小的弧度。 对方似乎感应到了他的呼唤,猛烈地颤抖着。 “咱们得快一步找到人。”毛不思在背着手转了不知道多少个圈圈后,还是选择下了追魂咒,毅然决然的把手链套在了自己腕上。不久,三股力量开始从中撕扯,她能感觉到朱山那边传来的试探,也能感到另一头的惊慌失措。 以及,姜水那边带来的那种莫名奇妙的熟悉。毛不思心里越发的没底,这感觉她好像在哪里遇见过,令人浑身不舒服。 朱山公墓的鬼魂给她设了个局,借着她的手去寻人,可毛不思没有办法,这其中疑点重重,姜水那边绝对有问题,事实也恰恰如此。 而她,有着比男鬼多整整一个白日的时间,弄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 同心手链引着毛不思一路向北,直到傍晚才抵达永川。永川是座海滨城市,冬暖夏凉,非常宜居,这也是毛不思第一次来,只不过她步履匆忙,全然没有欣赏风景的心思。 “富鸾大厦。”马明义顺着毛不思的视线抬头,喃喃念出声,对上的是一栋富丽堂皇的豪华酒店,他家是做酒店生意的,但凡出名的高端酒店,多少都有些印象,睫毛动了两下,还没等毛不思撸起袖子往里冲,就从身后一把拽住了她的领口,“我知道这间酒店。” “啊?”眼前的人被拉了一个踉跄,后背撞向马明义的胸口,幸亏他站的稳当,才没让毛不思摔倒,偏偏他力气不小,毛不思挣了两下没挣开,才指着西方的晚霞,急切道,“天快黑了。” “你现在这样闯进去,也只会被保安踢出来。” “我花钱住不行吗!” “有的地方花钱能住,有的地方花钱都住不了,富鸾大厦与其说是酒店,不如说是国内最神秘的酒店公寓。”马明义摇摇头,“我从没听说过它会对外开放。” “什么意思?” “富鸾大厦的老板姓吴,四十多岁,做连锁酒店的,可以说是白手起家的典范,他的发家史在商界也算得上一个传奇了,这个我事后再跟你细说。关键是,他下边这么多家酒店,唯独这一栋酒店公寓,作为私用,全年不对外开放。”马明义单手插兜,“据说除了吴老板本人,里面还住有其他房客,可到底住了什么人,没人知道,只知道吴老板每年都要砸大价钱升级安保系统。” “可姜水就在这栋酒店里面啊。”毛不思按着手链,使劲拽了下,立刻就有股力量从对面传来,“这么近的距离,我不可能出错的。” 毛不思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眼巴巴的看着透明的月亮开始渐渐往天空上爬。 ☆、玩具娃娃 “他找到我了。”女孩握着手机不知在跟谁通话,她的声音带着止不住的颤抖,胸口因为惊吓而不停起伏。 诺大的套房内,摆放的全是她喜欢的东西,墙上挂着前段时间她在画廊里买下的油画,画中的女人背对着立在窗口,乌黑的头发绑成麻花盘在后脑,背影遥遥望去,是那么的悲伤无助,就像现在的她。 要说姜水和吴老板,认真算起来俩人认识了好几年,初次相见,姜水还是跟在之前上司身边的一个小秘书。 那时候吴老板和她们公司谈生意,她作为秘书,自然而然的担起了端茶倒水的活计,在不小心听到吴老板的投资数额后,手一抖,茶水就不小心洒出了几滴在桌面上,老上司的脸顿时就像刷了层锅灰,黑成一团,幸亏吴老板不计较,还笑着替她解围。 离开时她跟在老上司身后,一抬眼,就瞧见吴老板礼貌的冲她颔首微笑。 四十岁左右的成功男人,正是最有魅力的年纪。吴老板没有以往她见过的富商的傲慢,也没有中年男人的油腻和啤酒肚,合体的西装配上白衬衫,背脊笔直,看上去很是挺拔,笑起来眼角旁会出现淡淡的细纹,就像春风,看的人心里怪暖和。 事后姜水跟在上司身后,承认将才的错误,有意无意的提起了吴老板,才从上司口中得知,吴老板是永川人,打小在孤儿院里长大的。 “好厉害。”姜水忍不住感叹,毫无背景人脉,单凭着自己在商界混的风生水起,没有过人的头脑和手腕,是绝对不可能。 第24节 难怪他对自己这么和蔼,自古以来,从底层爬到高位的,要么变本加厉的践踏别人,从他人身上提升自尊感;要么推己及人,越发的包容。而吴老板,恰恰属于后者。 “可别被他那张脸骗了,发家史不清不楚的。”前上司小声的嘟囔了几句,“不过命好是真的,但凡生意人,没见过比他还顺风顺水的了。” 当时姜水还不清楚,上司口中的吴老板,究竟有多顺,直到她后来阴差阳错的进了吴老板烟城的分公司,跟在他身边,才切身实际的感受到。 这个男人,仿佛被命运眷顾了一般。只要他看上的地,没有不涨的,只要他投资的生意,没有不赚的。 姜水长得漂亮,性格又好,很得吴老板喜欢,相处的时间越久,吴老板就对她越好,老板与员工之间的关系也就发生了质变,多了点暧昧的味道。 吴老板是个很果决的人,一旦确定了目标,就势必为之努力,他在姜水身上砸起钱来都不带手软的,名牌豪车,别墅珠宝,她想要的、看上的、喜欢的,只要吴老板能弄到,几乎眼都不眨的往姜水身边送。 开始姜水还会义正言辞的拒绝,她是个有男友的人。姜水和高维峰从大学到工作,正儿八经的谈了几年恋爱,就差领证这一步。 可物质的诱惑多大啊,姜水在遇到吴老板之前从来不知道,自己一贯坚守的信念、做人的准则在金钱面前,是那么脆弱的东西。 她看上许久舍不得买的包包,只要多瞧一眼,第二天就能收到整个系列。跑工作鞋后跟有些磨脚,没多久就有数十双名品鞋送到她手中,生生把红毯鞋当拖鞋买给她穿。如果说这些姜水还可以拒绝,还可以有尊严的说不,那么父亲重病就是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她永远不会忘记,医院里,她和高维峰掏不出巨额的医疗费,抹着泪四处求人借钱,哭到崩溃。可是吴老板一个电话,就让她的父亲住进了最好的医院,请了最好的医生,接受了最好的治疗。 那一刻姜水握着手机,呆呆的看着吴老板的短信,只有短短三个字:交给我。然后就解决了她面临的所有问题,她肩膀上挑不起来的重担,吴老板勾勾手指,就迎刃而解。她望着医院里高维峰忙里忙外的背影,越发觉得可悲,高维峰人很好,对她也很好,可她却想要更多更好的了。 内心深处沉睡着的渴望、欲望和虚荣,被吴老板一点点勾起。 分手是姜水提出的,她不知道自己的选择是对是错,她也不知道自己跟吴老板有没有结果,她只知道,这辈子也遇不到高维峰这么好的人了。 分手只用了短短五分钟,说明来意,阐述因由,然后挥手再见。高维峰没有挽留她,也没有喝的烂醉如泥给她打电话,直到几个月后。 姜水在一个清晨接到了高维峰的电话,这时候吴老板已经出门了,他总是天还不亮就起床去公司。 电话那头的人很平静,问她要不要再去看他们的孩子最后一眼。她和高维峰有过一个孩子,还没来到这个世上,就离开了。那是他们刚工作的第二年,姜水被公司分到燕平,那里的天真冷啊,孩子也来的不合时宜,高维峰便辞了工作去照顾她,说好等孩子再长大点就结婚,然后,孩子没了,婚也没结成,当时的高维峰哭的眼眶通红,她也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她说,要等自己有能力以后再结婚生子,不想孩子来这个世上受苦,他应了。并约定好每年冬天都去燕平看那个还未到来就离去的小生命。 而后,姜水辞了职,换了个新工作。 再然后,她在工作的第三年,遇到了吴老板,那个彻底改变了她人生轨迹的男人。 “好。”姜水沉默了许久应下,她要去跟她的孩子做最后的告别。 只是她没想到,这趟燕平行,成了她一生挥之不去的梦魇。 她觉得,高维峰疯了。大雪纷飞,他开车载着她行到了深山中,无视她的拒绝,自顾自的说着一些诡异不懂的话语,他拽着她胳膊的力气那么大,大到令人心生恐惧。 “你相信世界上有鬼么?”他手指摸向她的脖颈,语调古怪,他问她,“我相信。” 还没等姜水反应过来,就见他瞳孔猛然收缩,拼命地挥着拳头向四周砸去,像只野兽带着咆哮,“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直到两道目光凝聚到她的脸上,她从未见过这样的高维峰,他看着她,恨不得真的杀了她。姜水脑中紧绷的弦突然就断了,她尖叫着,挣扎着冲出了车,四周的矮树被山上轰隆滑落的大雪瞬间覆盖。 她拼命地求救,雪花割在人的脸上,惊恐到忘了疼,身后的男人呼喊着她的名字,越来越近,姜水怕到不能自已,一个不小心,扭到脚,整个人都跌坐在雪堆里,爬不起来。 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高维峰越走越近,直到他奔跑而来的脚步一滑,这个人就顺着雪坡滚倒了不远处的深坑中。 她死死的盯着高维峰消失的地方,直到救援队到来,都没见他爬出来。 被抬上担架的瞬间,姜水突然有种劫后余生的庆幸。 姜水这昏睡了整整两天,吴老板坐在门外,面无表情地看着燕平的新闻,不报道停地播放着这件突发事件:大雪封山多日,山内惊现男女游客,一死一伤。 “你什么时候回家?”有人在他耳边轻声细语。 “马上。”吴老板脸色难得柔和下来,嘴角微微翘起。 “我以为你有了新的玩具,就不想回来了呢。”笑声遥远而清晰,带着点诱惑的尾音,“只好自己来看看。” “我只想挑了个最好看的娃娃送你。”小心翼翼的摸着手上的戒指,戒指的纹路已经有些不太清晰,吴老板压低声音,生怕吓到对方,语气中带着掩不住的讨好,“喜欢吗?” “喜欢。”比我现在的这副皮囊好看多了。 ☆、河神娶妻 “真的没有办法吗?”毛不思眼见着天色暗下来,腕上的链子呈现出不自然的摇摆幅度,“他开酒店你也开酒店,你俩就没生意上的往来?” “我才回国多久,哪能这么快就跟他们这些老油条建立起关系网。”马明义和吴老板也算得上同行,多少存在些竞争关系,虽说他走高端,吴老板走平价,两家定位不同,很少出现摩擦,但也不是绝对没有的。 马明义第一次听到吴老板这个人,还是大学假期回国的时候,那时他表哥贺子旻看上了一大块商业用地,原本势在必得,结果不知怎么兜兜转转落到了吴老板手里,为着这事,表哥被外公用拐杖指着鼻尖痛骂了一顿。 事后,贺子旻拉着他喝酒狂吐苦水,从头至尾对吴老板没一个好词,话里话外皆不不明白,吴老板一个背靠白纸的人,怎么能在短短十年的时间里建立起一个酒店连锁王国,他们这行毕竟跟电子商务不同,不是有脑子就能闯出来的,人脉,权钱,一样都少不了。 至于吴老板的发家史,则是商界的秘闻,传的风言风语,有的说他是权贵流落在外不可告人的私生子,有的说他背后的boss看出了他的才能收他当马前卒,还有的说他不过是丧心病狂的赌-徒借了巨额钱财驳翻身。 可这统统都是流言,未被证实。而吴老板这些年来也的确顺风顺水,蚕食吞并着其它的酒店连锁品牌,下手又快又准,唯一让人感到奇怪的是,他似乎只专注于酒店生意,对其他领域毫无兴趣,并未有打算扩张其他产业的打算。 “姜水怎么会跟这样的人扯上联系啊。”毛不思抬眼,平凡女孩和中年大叔,这个组合不由得使她往歪处想,“金屋藏娇?” “金屋是真的,娇也是真的,但吴老板可用不着藏。”马明义摇摇头,“人家现在单身。” “没结婚?”毛不思诧异。 “老婆死了。”马明义把胳膊架到毛不思肩头上,弓着腰冲富鸾大厦抬抬下巴,“你看看他这地方是不是有问题。” 富鸾大厦外面平静,没有冲天的怨气,也没有若有似无的黑雾,毛不思又不是个傻的,要有问题她早就一眼看出来了,还用得着马明义提醒,当场就手肘往后一戳,“别疑神疑鬼的,你见过富商住的地方有风水不好的么?” “那就只能说他命里没妻子儿女的福分。”马明义被毛不思撞得揉着肚子往后退了两步,嘴上还在继续,“他都死了三个老婆了。” 第一个可以说令人惋惜,第二个可以说让人同情,可连续三个撒手人寰,就不免令人有些多想。 “三个?” “如果姜水嫁了他,就是第四任。”马明义回想着朱山公墓里男鬼墓碑上的死亡时间,“前任都去世两三年了,再找也不奇怪。” 哪里不奇怪,这简直太奇怪了! 人的气运有好有坏,毛不思不知道吴老板的生辰八字,没法算他的命格,但从马明义的叙述中也可以得知,吴老板是个运数极佳的人,可是这样的人接连丧妻就说不过去了,磁场相互吸引,即便正缘弱,也不该弱到这种地步。当然也不排除吴老板命带孤鸾,只是世人虽多,真正的孤鸾煞却屈指可数,要真有富商自带这种命数,早就私下开重金求高人化解,在她们捉鬼驱魔这行里传开了。 而毛不思,从头入行到现在,从未听闻有吴老板这么一号人物。 姜水是怎么遇到吴老板的,又怎么有能力避开男鬼的寻觅,吴老板的命势这么好是不是借了他人的运数,在手链上做法的高人又是谁,是正是邪,跟他们又有什么关系,吴老板到底知不知道这一切。谜团越来越大,令毛不思一时间理不清头绪。 富鸾大厦依旧耸立在眼前,毛不思顺着无形的红线再度望上去时,眼底多了层不可明说的探究。 “怎么办,我好怕。”姜水还在抱着手机,手腕上的同心结手链早不知道丢去了哪里,被一只银花镯子所取代,镯子上雕着她看不懂的经文,据说是辟邪的,姜水不懂这些,可她自从戴上镯子后,的确再也没梦到过高维峰。 可今早不知怎么,手腕上突然有什么东西在猛烈的拉扯着她,姜水睡得迷迷糊糊间再次听到了高维峰遥远的呼唤:找到你了。 “什么时候发生的?”电话另一头的男人语气平稳。 “今天……”声音顿住,姜水有些犹豫,如果说今早发生的事现在才告诉他,他会生气吧,念头一转,随口道,“下午,就在刚刚。” “镯子还在吗?” “在、在、在。”姜水连应下三个‘在’字,“你说不让我摘,我就没摘。” “这是我找高人求来的,护身最是灵验,千万别取下来。”吴老板语气带着安抚,“我马上回去,等我,乖。” “嗯,你快些,我好怕。”电话挂断,姜水又陷入惊惧之中,咬着指甲缩在沙发上,看着时钟上的指针一点一点的移动。 姜水的背后是那副买来的油画,画中的女人背对着她,忽然,脑袋一动,整张脸便转了过来,目光死死的盯着沙发上的人,她伸出手,灰白的手掌落在姜水的肩头,指甲轻轻滑过她的脸颊。 冷死了。 姜水感到周遭的温度骤低,颤抖着身子搓搓手臂,这才起身去拿遥控器,把空调调高了几个度。 沙发后面的油画依旧安稳的挂在墙上,背对着望向窗外,姜水不由得一起看向画中的窗户,自言自语,“窗外的风景该多美啊,令你这般向往。” 画里的女子没有回应,也是,一幅画怎么回应呢?姜水叹息着重新坐回之前的位子。 画中人站在窗前,看着只有自己才能瞧的见的景色。 那是百年前的县镇,十分落后而贫瘠的,常年水患。此时正在敲锣打鼓的好不热闹,人群从河东排到河西,几个壮汉正抬着竹条编制的笼子,笼子上系着大红花,里面装着块巨大的石头和个二八年华的女人,女人拼命地挣扎嘶吼,腕上的银花镯子早已推到了小臂处,勒的胳膊生疼,眼神中写满了绝望。 年迈的巫师脸上抹着煞白的铅粉,闭着眼挥舞着手中的木杖,口中念念有词。 河水突然凶猛的扑上岸边,卷走了附近一个看热闹的幼童,骇的众人忍不住尖叫着后退,河边乱作一团。 巫师这才下令放彩船,纸扎的船只载着大肉瓜果飘入河中,继而才蹲在女人身边,在她耳朵处别了朵大红色的珠花。 唢呐声高起,女人的哭声划破天际,竹笼应声而落,沉入湍流的河水之中。 “礼成。”巫师伏在河边,整个上身都贴着地面,“愿河神大人保我安平县,四季平安。” 身后的百姓也跟着跪了一地,高呼不止,仿佛那冰冷的河水中,真的有这么一位神仙存在。 莫说没有,便是真有,那也该称之为鬼,而非神。 “真冷啊。” 画中的女人张张嘴,就听姜水打着冷颤喃喃出声。 ☆、听不真切 昏暗的地窖四通八达,吴老板看着沉甸甸的手机,眼中的温柔逐渐被冷玻璃所替代,突然发狠的砸在地面上,手机落在地面继而被弹起,敲到了旁边的黑木头。 幽幽的灯光落在吴老板脸上,脸上的皱纹比白天更深了几分,只有这个时候,才让人真正觉得年岁在他脸上留下的痕迹,他也已经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 正对面前放着的,是副棺木,木头被刷了黑漆,颜色暗到如入夜后的悬崖深渊,里面躺着位耄耋之年的老人,睡的安详。 “这些年总是忘记,自己已经这么老了。”吴老板伸手去摸棺中人的脸,苍老的面皮包裹着骨头,硬的像块石头,“时间过得真快。” “现在可不是怀恋从前的好时机。”女人的声音飘荡在吴老板的耳旁,“早跟你说过,斩草除根,你非心软的放他一把,如今惹火烧身了不是。” “不是还有你么。”吴老板把视线投到戒指上,“你还会怕他们不成。” “这么多年小心谨慎,就是怕惹上麻烦。”女人声音冷下来,带着暗恨,像是从嗓子眼里挤出来膏药,浓的抹不开,“偏偏有些个捉鬼驱妖的玩意儿,本是井水不犯河水,无奈他们非要与我为敌。” “这点倒是可以放心,我酒店的安保是最顶级的,何况现在是法治社会,就是给他们一百个胆子,也不敢硬闯。”至于那个死去的男人的冤魂,无论是余情未了还是千里寻仇,他都没有这个本事,“整栋楼都被你打理的固若金汤,费了这么多年的心血,富鸾大厦难道还挡不住一只小鬼?” “呵,你说的倒是轻巧,我为了咱们的安全,用了多少奇珍异宝,才镇住冲天的鬼气。莫说那些个半吊子,恐是得道的天师都看不出破绽。你做了这么些年的酒店,找了这么些年,理应知晓,六十年一甲子,能出同样的生辰八字有多难得。”女人的叹息声在地窖里回荡,“你什么时候能回来。” “三个小时后。”吴老板看了眼腕上的手表,时针指到七点。 “还有九天就是百年前沉河的日子,是借命重生,还是再等上一个、两个甚至更多个六十年,就看这几天了。”女人的声音落下,再也没了声响。 是啊,同样的八字多么难得。 吴老板靠在椅背上,多年来,他的酒店开遍了大江南北,无数的人来来回回,也不过就找到了姜水这么一个而已。只要在等九天,只要姜水死了,就能让在世间徘徊了百余年的女人重生,不是单纯的附身,不是粗暴的夺舍,而是瞒天过海彻底变成那个人,生老病死,活的跟正常人一模一样,不比战战兢兢的担心捉鬼师,不必惧怕寺庙鼎盛的香火。 她会变成人,一个完完整整的人。 手机还落在棺材旁,吴老板弯腰捡起来,毫不迟疑的拨通了秘书的电话,“备好飞机,二十分钟后回永川。” 这么多年都熬过去了,不能在关键时刻功亏一篑。吴老板看着手机屏幕暗下去,又闭起眼沉默了几分钟,才起身离开地窖。瞳孔识别关闭的瞬间,地窖的灯光全体熄灭,仿佛从未有人进入过,诺大的地方,只躺着副冰冷的棺材和里面一位沉睡多年的老人。 毛不思依旧被堵在富鸾大厦门外,就在她试图跟保安第三次交谈的时候,门外刮起了大风,吹得树叶哗哗作响。 来了。毛不思耳朵动了两下,脖子上的玉葫芦微微泛热,那鬼魂是带着怨气而来,玉葫芦对这种极近的恶意有着强烈的预感。 保安还在喋喋不休,无非是之前说过一遍又一遍的东西,毛不思听得耳朵起膙子,保安也说的口干舌燥,最后实在没办法,才下了最后通牒,“你们再这样闹事,别怪我们报警。” 第25节 “这点小事,就不劳烦警察了。”马明义见他们态度坚决,就知道毛不思的软磨硬泡根本不起任何作用,拉着她就往外走。 本以为毛不思不乐意,谁料她这会儿跟变了个人似的,居然不声不响,真跟着他出来富鸾大厦,这态度反而让马明义不安了。 立在花坛不远处,马明义望望手指不停摸着玉葫芦的毛不思,只见她一脸凝重,不知道再想些什么,当下,就从口袋里掏出什么,猛地往她脑门上拍去。 还没等毛不思反应过来,就见黑影从天而降,伴随着清脆的‘啪’一声,黄色的符咒不偏不倚的正中眉心,本能促使她后退,谁料身后正是花坛,就这么一屁股坐了上去,幸好马明义眼明手快,出手拽了她一把,才没让她在花坛里滚两圈。 “马明义!”毛不思被拍了一巴掌,又出了糗,脸顿时涨成红苹果,一把把额头上的符咒拽下来,团成团冲着马明义胸口砸去,怒道,“你故意的!” “哪能。”纸团很轻,砸到身上全然感觉不到力度,马明义还握着她的胳膊,“我见你一直走神,跟鬼上身前奏的,怕你着了道。” “我堂堂毛家第十七代传人,要这样就着道了,非得把祖宗得气的活过来不行。”毛不思嫌弃的努努鼻子,下巴昂的高高的,活像只炫耀羽毛的孔雀,不久就狐疑回神,“你真的不是故意想打我?” “我是那样的人么?”马明义垂下眼,神情看上去有点受伤。 “当然不是。”他这副模样,反倒惹得毛不思有些无措,只好自打脸,把之前说出的话再度吞了回来,“我这不跟你开玩笑嘛。” 说着,还强装友好的用肩膀撞了下马明义的手臂。 是所有的捉鬼师都这么单纯好骗,还是只有毛不思这样?马明义之前担心她是真的,之后装无辜自然是假的,反倒是毛不思的举动,让他打心底忍不住想笑。 可能只有她这样吧,马明义又不由自主的想了想自家的亲姐。 “所以,你刚才怎么了?” “那鬼来了。” “朱山公墓的?” “嗯。”毛不思点点头,继而又把眉毛皱成一团,有些迟疑,“不过,他一直没进去。” 没进去?对上马明义不解的眼神,毛不思抿着唇,个中缘由,她也不清楚。 就在之前,她感受到了强烈的杀气,这股杀气伴随着夏风吹到富鸾大厦周围。她被保安堵在门口,心里又急又慌,毕竟东西是她带过来的,万一不小心害了无辜的人,她真的要金盆洗手,没脸呆在江湖了。 毛不思只好集中所有的神识,去感受那股无形的怨。 只是这股力量却没有冲上富鸾大厦,而是不停地在周遭徘徊,毛不思能感受到它的冲击力度,它的杀气越强大,玉葫芦的温度就越高。 好似游乐园里的过山车,不停地往高处冲,就在毛不思以为他要冲上云霄的瞬间,突然九十度转弯,立刻摔落消散。 仅留下微弱的力量徘徊,弱到连毛不思都很难感知,再然后,她就被马明义一巴掌拍的回过神来。 怎么会突然衰落的这么厉害,这太诡异了。 毛不思翻身从背包里掏出降魔杖,关键时候,法器可比她好使多了,“与其自己瞎想,不如去寻求真相。” “小心有诈。”马明义带着灭魂的手串,眼睛又瞧不见这些个东西,倒是不怕,“他能设计你来永川,就知道不是个无脑的。” 鬼魂是什么来头,有什么目的,他们有的也仅仅是表面的猜测推断而已。 “那正好,敢在太岁头上动土,本仙姑就替天行道,收了那邪祟。”毛不思把降魔杖在手心转了几圈,更何况……毛不思眼角的余光扫过富鸾大厦,依旧毫无邪气可寻,正常到有些反常,连方才鬼魂的气息也没留下,“事出反常必有妖。” 降魔杖感受到空气中徘徊的微弱鬼气,微微泛起幽蓝的光,毛不思轻敲掌心,原地转了几个方向,才向着最降魔杖幽暗的西北方走去。 毛不思口中哼唱着古怪的歌谣,马明义跟在她身侧,却怎么也听不真切。 “落雨大,月光光;水浸石,照地芒;点燃的灯笼自己走,没脚的花鞋进厅来;床底珍珠化为鸟,笼子中□□跑出街;背后的耳朵在何方,有人闭眼寻你来……” ☆、一声六叔 俩人沿着花坛,向着西北方向越走越远,满街的灯火开始渐渐黯淡下去,脚下的马路不知何时有了大片的水渍,踩在上面溅起细小的泥点。 等马明义回过神来,才惊觉自己跟着毛不思走入了另一个世界。 这里的街道建筑与永川很是相似,只是少了很多的烟火气,路边的街灯闪烁,夜空中没有星辰,也没有月亮。 “别乱看。”毛不思握住马明义的手,她的手心有点潮,眼睛并未乱瞟,而是直视着前方,降魔杖敲在空气中,偶尔出现窸窣的爆破音,“无论遇见什么人,它跟你说什么,都不要听不要信,更不要回应。” “这是哪里?”空旷的街道上只有他们二人缓缓前行。 “阴阳道。”一个存在于阴间与阳间交汇的地方,一个与他们共存的世界。 毛不思不想把马明义也一起带进来,可单独放他在外面,更让她不安,只想等这件事告一段落,就与马明义好聚好散。他一个正常人,跟着她实在太危险了,往常毛不思自己一个人不觉得,可一旦肩上担负起了保护别人的责任,终归是有了后顾之忧。 降魔杖落在一条幽暗的巷口处,碰到墙壁的瞬间,颜色骤然变得墨蓝,墙壁是用水泥铸成,没有门窗。 毛不思在沿着路口向里面行了七步,这才转身闭眼,一手轻叩墙壁,一手捂住了马明义的眼睛。 “你是谁?”马明义被毛不思掩住了眼睛,看不见面前发生的一切,他只听到有苍老的声音从墙壁后传来,接着是吱扭的开门声,寒意扑面而来,继而又听到老妇人略显诧异的声线,如同枯枝刮过石头,“居然有活人敢闯入阴阳道。” “婆婆,我来寻友。”毛不思还闭着眼,她从男鬼公寓里拿来的同心手链还在,当面有着那鬼魂的气息,毛不思果断的伸出手腕,“您认识他么?” “你是捉鬼师?”毛不思闭着眼,都能感受到对方打量的目光,“哪家的姑娘?何家老六是你什么人?” 对方连续三问。 “我姓毛,祖籍南桐县。”至于婆子口中的何家,指的自然就是那个在他们行当里以卖消息为主业的何映秋了。据何映秋说他在家里排行第六,所以她们这些个小辈出于礼貌,也就唤他一声六叔。至于他是不是真的排行第六,家里是干什么的,没人知道。何映秋是个在降妖捉鬼方面极有天赋的人,却偏生不爱这些。要不是多年前,自己诛煞被困在幻境里,他出手相救,毛不思真觉得他就是个倒卖二手消息的信贩子而已,“我唤那人一声六叔。” 那次诛煞失手给了毛不思不小的打击,也让她越发的用心专研这些个术法。如何入阴阳道,便是六叔实在受不了她没日没夜的往自己家跑,又是蹭吃蹭喝蹭符咒,才忍无可忍教她的。 为此,老毛一度气的和六叔断绝了来往,前前后后持续了小两年。 按说人入阴阳,是她们这种有家学渊源的捉鬼师必学的绝活,莫说老毛练得炉火纯青,就连她爷爷,花甲之年还能往里面走两圈,偏偏到了毛不思这里,任凭她怎么折腾,老毛都不肯教她,只说她本事足够应付一些小妖小鬼。 可应付那些虾兵蟹将有什么意义,毛不思是个立志要在这行里闯出名堂的存在。这才在那次差点见阎王的重大失误后,盯上了六叔。 她姓毛,自是没法拜师,也亏得六叔不在意这些,虽说常被六叔嫌弃,但收获颇丰,短短半年,她就能独自出入阴阳道。 代价当然也是有的,比如被老毛知晓后,挨了顿打不说,还饿着肚子在祖宗牌位前跪了整整两天。 对此,毛不思自然是不服气,那地方,凭什么老祖宗都能去得,她去不得,她明明也是毛家的血脉,就因为她是个女孩,所以连这个术法也不能学?那时毛不思年纪还小,也不能怪她多想,她们毛家传承到她这里整整十七代人,还真没有一代是没有男孩的。 毛家的儿子,马家的女儿,这似乎成了这行里最根深蒂固的认识,偏偏到了老毛这里,命中无子。 对于她这个女孩的到来,家里其实还是挺开心的,毕竟毛家已经近百年没有女娃娃的玩闹声了,她爷爷甚至把心爱的玉葫芦都给了她,连老毛的手都没过。 可再后来,问题就来了,毛家一些祖传的法术跟她阴阳相克,练不得,虽说毛不思在同代里算得上出类拔萃,可真要细细算起来,她的造诣还远不及父辈。 降魔杖是前朝天师的陪葬物,到毛不思手里才再度开封认主。 玉葫芦可以让她不会耗费太多法力,就能把鬼邪收入其中。 毛不思先天的不足,因借着外界法器加持弥补,倒也没显出什么弱势来,可她却没法像马明丽一样,眼睛都不眨一下的就把祖传的灭魂手串送给别人。 灭魂对马明丽是加持,可有可无。但毛不思不行,没了降魔杖和玉葫芦这两样,她的能力会大打折扣。 后来还是六叔来找她,被老毛气急败坏的指着鼻子骂了一顿,毛不思才知道,进入阴阳道,对她来说太危险了。她是活人,踏入阴阳界限的瞬间便是半个死人,万一丢了法器,依着她的本事,真不一定能完好无损的走出来。 “所以,我这不是来亡羊补牢了么。”六叔被老毛连续骂了十几分钟,等他骂够了,才冲着毛不思招招手,在地上画了张地图给她,他说,“阴阳道的三岔巷口住着一位婆婆,顺着墙沿走七步,就是她老人家的住所。迷路,寻人,求救,皆可问她。但是,千万不要睁开眼。” “睁开眼会怎样?”毛不思看着地图上的分叉口,肚子还饿的骨碌碌作响。 “谁知道。”六叔耸耸肩,笑的有些莫名,他声音压的极其低,“也许永远留在里边也说不定。” 毛不思至今都记得六叔说这句话时嘴角的笑容,直到翠姨喊他回去吃饭。翠姨是六叔的老婆,一个很温柔的江南女人,说起话来跟黄鹂鸟唱歌似的,动人极了,可是那时候的毛不思却全然感觉不到翠姨动人的嗓音,她脑海中只记得六叔的笑。 许久以后,毛不思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愤愤不平争强好胜的少女,她能够自由的穿梭在阴阳道中,也未曾真的去寻过那个婆婆。 直到今天。 那个男鬼隐藏的太深了,她是真的寻不着他。 “没想到,毛家居然还有姑娘。”老婆婆的笑声在耳畔低沉的响起,伸手摘下了毛不思手腕上的链子。 婆婆手指碰到毛不思的皮肤,带着冰凉,粗糙的像是百年枯树皮。 毛不思等啊等啊,等了很久,也没见对方出声,只好率先开口,“可是寻到了。” “寻是寻到了。”婆婆尾调拖得颇长,心里不知在盘算着什么。 “那……”毛不思听得出她的迟疑,“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按理说,映秋能把这儿告诉你,你理应是个好的。”水泥墙卡着半张人脸,脸上皱纹密布,她的手穿梭在泥墙中间,无半点阻碍,“我有句话儿想问问你,你莫怪老婆子多心。” “您说。” “他可是被你伤的?”老婆子食指和拇指卡在毛不思喉咙不远处,目光沉沉,语气却一如既往的慈祥。 “他被伤了?严重吗?”玉葫芦被莫名的光亮隔开,毛不思看不到眼前的场景,也感觉不到玉葫芦被包裹的滚烫,她只抓到一个重点:鬼魂受伤了。 “差点魂飞魄散。” “我就说。”毛不思飞快的接道,“富鸾大厦果然有问题。” “噢?”老婆子的手重新收回袖中,玉葫芦的温度也渐渐降下来,直到它的温度恢复如初,包裹着的光才轻轻散去。 毛不思把之前的所见所闻,从头至尾讲给了对方听,尤其是富鸾大厦的古怪,各种原因她不懂,但对方听声音比她不知道多活了几十年,想必要比她懂得多。 “我若是你,就想办法见见大厦的主人。”老婆子耸拉着三角眼,“或许还跟你是同行。” “不可能。”毛不思大脑飞速运转,而后摇头,“捉鬼师姓吴的只有河东市有一户,群里聚会的时候,我见过他的,年纪怎么看也不到四十岁,何况法术完全不行。” “我不会看错。”老婆子喃喃出声,眯起眼望向不远处的墙壁,许久才收回视线,“你找的人的确是被法器所伤。” “吴老板是永川人,孤儿,今年四十出头。”马明义听着二人的对话,补充道,“他在市面上做生意,年纪身份都是极确定的。” “身份?那可是最会骗人的东西。”老婆子摆摆手,“即便不是他,也是别人,总归有个高人在后边躲着。” “会不会是鬼祟?”毛不思觉得这也不是没可能。 “你这般本事,难道辨别不出鬼气妖气?”要真是鬼祟,毛不思早就看出来了,何必多此一举的问她,但老婆子还是好心的提醒道,“此人虽然习的正宗道法,可绝非正道,说不定真搭上了什么极恶的东西。” 手腕一沉,同心结手链又被老婆子戴回了毛不思腕上。 “它会带你去找该找之人。”关门声响起,老婆子的声音在墙后飘出,“这玩意正气邪气交缠,不是个好东西,我劝你出去赶紧丢掉。” “好。”毛不思应下,等彻底没了声响,才张开眼睛,面前依旧是厚厚的水泥墙。 “所以老太的意思是说,吴老板不一定是吴老板。”马明义感觉自己一时半会消化不完这个消息,“他可能是个捉鬼的,但是却和恶鬼达成了某种合作。” 那吴老板到底是谁? “我认识的没有一个符合这个条件。”毛不思也有些混乱,“你也知道,这个世上人口虽多,但干我们这行的可不多,真有什么风声,大家多多少少都会有些耳闻。” “算了,先别想了。”马明义觉得他俩这么干想下去,就是想破头皮也想不出个所以然,他举起毛不思带着同心手链的胳膊,“找到当事人问下不就知道了。” 同心结在黑夜中连着红线,这是他们方才和老婆婆说话时,老婆子接上的。 红线牵引着北方,毛不思和马明义二人也不在多做停留,只迈开步子,沿着红线的方向快步跑去。 一只耳朵听着外面两人的对话,等脚步声响起,才收回,老太婆弓着腰,脸上的肉皮耸拉着,眼睛却黑的吓人,没有老者该有的混沌。 屋里的摆设还是七八十年代的样子,老婆子坐在床头,手边的箩筐里还放着几块布料和针线,许久,才从中掏出一面镜子,镜中是她年轻时候的脸,“我说过多少次了,不要让人来寻我,要乱了阴阳道的秩序,我真的会杀了她。” “毛毛又不是那心狠手辣不讲理的。”镜子中传来男人的声音,他似乎有些感冒,不停地擤着鼻涕,“何况阴阳道本就是不该存在的地方。” 第26节 “存不存在不是你说了算的,它既然存在于阴阳交汇处,就自然有它的道理。”老婆子把镜子放在身侧,“这地方确实有着无数的恶,可也有无辜走失的魂魄,就跟你们没在里面寻到过似的。” “头发长见识短,我不跟你多说。”男人被噎了一把,使劲打了几个喷嚏,就听里面传女人的招呼声,“媳妇喊我吃饭去了。” “你可知我比你年长了多少岁?” “……”对面无人回应。 等毛不思找到男鬼的时候,他正团成团倒在一边,身上全是乌黑的勒痕,纵横交错,像被巨大的渔网包裹住,在身上留下了抹不去的痕迹。 “你觉不觉得这伤有点眼熟。”马明义跟在毛不思身边,食指轻摸着下巴,余光不由自主的滑落到自己手腕的珠串上。 毛不思的眼神也跟着马明义的视线往下滑,将看到灭魂,就把目光收了回来,“你一定要拿自家祖传的宝贝对比不知哪里来的野货么。” “我这不是看着有点类似么。”马明义耸了下肩头。 俩人的谈话声不大,却还是吵醒了陷入昏睡的鬼魂。 他的目光有些迷茫,待看清楚毛不思和马明义的脸,才清明起来。 “好久不见。”马明义见他睁眼,这才蹲下身子跟他打招呼,他们之间,大概整整一天,二十四小时没见了吧,“不是说好你老老实实的呆在墓园里么。” “我不是相见姜水的心很急迫么。”男鬼嘴角微挑,就顿感脸上一片火辣辣的疼。 “是啊,你现在身上横一道竖一道,收获倒是挺多。”毛不思敲敲脖子上的玉葫芦,“你自己主动进去,还是我请你进去。” “你们就不想知道发生了什么。”男鬼一怔。 “想啊,只是我更怕再被鬼骗而已。”毛不思用降魔杖优哉游哉的敲着肩膀,“我瞧着姜水在富鸾大厦好吃好喝的住着,挺好的。” “好?哪里好?你们根本就知道那里边有什么!”男鬼突然暴怒,身子还没起来,就牵动到伤口,整个人再度低吼着蜷缩成虾米。 “本仙姑围着大厦瞧了好几圈,安全得很。”毛不思故意开口激他,眼睛睁地圆滚滚的,努力做出一副羡慕的神情,“吴老板对她真是好。” “吴老板,你们知不知道吴老板养了个什么东西。”男鬼嗓子里发出骇人的冷笑,他抱着胳膊,脸颊贴着地面,“我看到了,就在他背后。” ☆、替身新娘 和姜水分手后的每一天,高维峰都在借酒消愁。关于姜水和吴老板的关系,他之前多多少少也能感觉到一些,那段时间姜水脾气变得很不好,他知道她也在纠结,多余的话便被压在了心底。 同心手链是他们关系最不稳定的时候求来的,当时朋友圈都在疯传香山下的月老庙很灵验,有好多人再遭遇情感危机后都靠着月老庙的姻缘绳化解度过。 高维峰原本是不信的,某天跟讲笑话似的跟姜水说完,就见她沉默了许久,问他要不要一起去。 这时他才认清,他们俩之间的关系已经紧张到这个地步,需要靠着求神拜佛换取精神安慰。 那么久时间过去了,高维峰至今都能回想起那天,黑云压的人喘不过气,细细的雨丝不停地从天空扑向行人的头发衣服,五彩斑斓的雨伞装点了街道上的阴暗。 工作日的月老庙人并不太多,进门的时候有工作人员在他们的手背上印下号码,说求姻缘的时候需抽签,签数和手背上的号码一致,可以得到月老庙的一份小礼物。 多么无聊的游戏,高维峰看着手上青绿色的数字,倒也没多说什么。 再然后,他们跪在月老的神像前,高维峰扭头去看身边的女人,她双眼紧闭,黑长的头发披在身后,睫毛刷的微翘,口红是当下最流行的斩男色,脸上的妆容很精致,这些年,她变美了许多,越来越像个大城市的女人。 他望着姜水的侧脸,不知怎么就想到了高中时期,她扎着长长的马尾辫,脸上干净的像个剥了壳的鸡蛋,套着大一号的运动校服,站在教室门外冲他招手:高维峰,你妈打麻将去了,说让你去我家吃饭! 他在姜水家吃了好多年的饭,吃到姜爸姜妈直接拿他当准女婿看待。 “我想这辈子,下辈子,都和你在一起。”他听到自己的声音,“你呢?” “我也想。”姜水缓缓睁开眼,她的语气很真诚,真诚到高维峰以为他们真的会有以后。 竹签落地和手背上的号码对上,好兆头。庙里卖香的老太太探着头看到他们的竹签很是惊奇,说是很少遇到签号和数字对上的,还不忘了哄着他们买了炷香,事后絮絮叨叨的说着庙里的规矩,说是什么不能长时间盯着月老像的脸,把头发埋在香灰下就能永结姻缘云云。 俩人点着香,也没多想,进庙求姻缘,不过是求个心安,也就顺手拔了两根头发埋在香灰里。 出门的时候,月老庙还真送了他们一对同心手链,手链做的很精致,搭眼就知道不是地摊上批发来的,他也就亲手戴在了姜水的手腕上。 自从去了月老庙,姜水和他的关系的确有升温的趋势,吴老板的礼物她也不再多瞧一眼,让高维峰更相信了月老庙的神奇,也就越发的珍惜手腕上的链子,几乎二十四小时不离身。 直到姜爸爸病重,才打破他们好不容易重新塑造起的美好,巨额的医药费几乎压垮了高维峰和姜水,再加上公司倒闭,公寓每月还要缴贷款。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高维峰陷入最深的绝望中,他借遍了能借的亲戚朋友,就在一筹莫展的时刻,姜爸爸突然转入了市里最好的医院,那些让他愁白了头发的医药费被全部缴清。 那天起,姜水再也没有回家,他就坐在沙发上,从天黑等到天亮,从天亮在等到天黑,最后等来了她要分手的消息。 地点就在楼下的包子铺,从见面到分开不过五分钟,他没挽留她,也没歇斯底里的咆哮,俩人相对而坐,就像之前的每一个清晨。 姜水离开后,他含着泪吃光了桌上的两笼灌汤包,或许他曾经是姜水最好的选择,可现在,他只是她人生里需要放弃的一个选择。 他比吴老板,差的太远太远,爱情,说到底还是会输的东西。 可也就是从那天起,高维峰开始不停地做恶梦,梦里是个十分陌生的地方,他看到有人被塞在竹笼中,被众人抬着扔到水流湍急的河水中。 喇叭唢呐,欢声笑语,女人的哭喊声消失在空气中,鞭炮响起,大红色的绸布在树干上迎风摇摆,明明是场谋杀却仿佛办成了喜气洋洋的婚礼。 这个梦,日复一日,越做越真实,无论他在梦里怎么规劝那些人,他们依旧载歌载舞的穿过他的身体,他和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们看不到他,而他也触碰不到他们。 对于这个无限轮回的梦境,高维峰甚至去咨询过心理医生,得到的结果无非是他失恋失业,精神压力过大。 梦还在继续,高维峰似乎已经认命,穿梭在敲锣打鼓的送亲队伍中,新娘子依旧把脸埋在双臂中。 彩船被推入河中,下一步就该把女人沉塘了,他弯下膝盖蹲在女人身边,这是他第一次这么靠近谋杀现场,也是他第一次离女人这么近,他望着她的头顶,即便知道她听不见,还是忍不住叹息,“真可怜。” 他的声音落下,忽然,面前的女人肩膀一抖。 她能听见他说话!这个认知让高维峰猛然恐惧起来,原本被当成画面的假象,随着女人的颤动,突然鲜活起来,杀死假象,和亲眼看着有感觉的人死去有着本质区别。 一只手飞速的从笼子里伸出来,她的胳膊雪白,跟周围女人暗黄的肤色形成鲜明的对比,手腕上带着复古的银花镯子,死死地拽住他的裤脚。 四目相对的瞬间,高维峰感觉一盆凉水从天而降,如同置身寒冬腊月,从头发丝冷到脚趾头尖。 “你,你……”高维峰看着眼前熟悉的人脸,眼睛瞪的几乎脱离眼眶,嘴巴张张合合,愣是一句完整的话也说不出来。 “高维峰,救我,救救我。”姜水恨不得把把手指头攥断,豆大的泪水不停地砸到黄土地上。 “河神娶妻。”年迈的巫师煞白着脸,跳着古怪扭曲的舞蹈,“送。” 竹笼被抬起,高维峰从未听过姜水这么绝望的声音,死死地拽着他的衣服,“救我,救我……” “放开!你们放开她!”姜水的哭声,周围的礼乐声,和高维峰的暴怒在河边交织,可除了姜水,他依旧谁也触碰不到。 再然后,重物落水的,高维峰从噩梦中惊醒,冷汗浸透了床单。 “我当时只当这是个梦。”男鬼拉回自己的回忆,他依旧无力地倒在地上,神情在安静的阴阳道上越发的悲伤,“直到我一次次的看着姜水死去,感觉愈发的真实,我才会去找她,我才发现了吴老板的秘密,我才知道,我不救她,她真的会死去。” “河神娶妻,外女代嫁。”毛不思打个寒颤,鸡皮疙瘩爬满了后背,“我知道为什么吴老板只开酒店了。” 他是在为死在河里的女人寻找替身,一个可以跟她彻底交换的替身。这世上,没有比做酒店更容易知晓别人生辰了,他甚至只要使点小手段,就可以令选中的人悄无声息消失,他如果真的把人换出来过,决不会只等一个姜水而已,之前定然会有不甚完美的替代者。 “吴老板,是不是死过三个老婆。”毛不思半蹲在地上,“或许,死的还不仅仅是他老婆。” ☆、约定俗成 “毛毛,你不觉得很奇怪吗?”马明义听着俩人的对话,许久才疑惑出声。在他的认识里,吴老板是个严谨的人,绝对不会放任男鬼在梦里看到这些,更何况他的身份还透着那么多的诡异。 “再奇怪又怎样。”鬼魂眯起双眼,掩盖住里面的痛苦,“这就是事实,一个我用生命来作为佐证的事实。” 周围随着高维峰的这句话,再度陷入沉默。 阴阳道不适合长久呆下去,毛不思见高维峰衰弱的连起身的力气都没有,索性掏了张符咒放在手心,身边立刻就出现唰唰的风声,毛不思知道,这是一直盯着他们的鬼魂惊吓离去的声音。 无视其他,毛不思用降魔杖敲了敲,“你要跟我出去么?” “你会救她吗?”男鬼没有正面回答毛不思的问题,反而问出心中的所念所想。 “你说呢。”毛不思还蹲在地上,她个子本就不高,又蜷缩着身子,远远望去,很小一团,“我的使命就是捉鬼驱邪。” 高维峰的目光从毛不思脸上飘到符咒上,又再度移到她的脸上,似乎在衡量着什么。 “你不用算计这么多,我既然不把你收到葫芦里,后面自会把你放出来。”留着高维峰还有用,有些事情,她这个活人做不到,鬼魂却可以,“照片上的那个男人你还没告诉我是谁。” 7002,这一切的起源都来自于7002,它就像一根线头,扯啊扯啊,就扯出了这么些个事情。 “只要能让姜水活下去,我保证会把知道的所有事情都告诉你。”高维峰勉强抬起手臂,手指细长苍白,骨节分明,“这是约定。” 啪啪啪,毛不思不做迟疑,抬手跟他连击三下,边击掌边碎碎念,“我堂堂捉鬼师,居然还要跟鬼订契约。” 似乎有些懊恼,掌声将落,毛不思就收起符咒,啪的一声拍到男鬼身上,但见白光一闪,原本躺在地上的白衬衫男人就不见了踪影,只留下一团黄色的纸符稳稳的掉落在地面上。 等毛不思收了纸团在兜里,才按着旁边马明义的肩膀起身,蹲的久了,脚还真有点麻。 “二十多岁的人,怎么跟个老太太似的。”马明义肩膀被毛不思按着,见事情都办得差不多了,以往的性子就又回来了些,忍不住吐槽毛不思。 “要你管。”毛不思活动活动肩膀,又晃了几下脖子,“信不信我把你留这儿。” 她也就只有嘴上逞能了,还真不敢把马明义丢这儿,俩人才沿着之前来的路返回,偶尔有黑影从他们身边穿过。 随着午夜的到来,阴阳道也逐渐繁华起来,民国的老洋楼,中式的四合院,漂亮的复式公寓,一栋栋,一座座,拔地而起。 “哟,这是谁家的小哥哥?”二层的老洋楼开着窗户,妖娆的女人背靠在窗框上,大波浪正留到肩膀,盖住了半只眼睛,此刻正饶有兴趣的看着与此地格格不入的毛不思二人。 抛下的好意没有回应,女人咬唇一笑,眨眼间人就消失在了窗户旁,一楼的房门被打开,她生的美艳,走起路来更是摇曳,颇有民国时候富家金丝雀的风情。 踏入阴阳道,莫应道中人。 活人和死人交道打多了,极容易生出恶缘。活在阴阳道里的,善恶皆有,只要他们不出来在阳间作恶,毛不思自然也不会闲着进来打扰他们,这似乎成了默认的规矩。 这个世上并不是非黑即白,他们也一样,总有些约定俗成。 毛不思目不斜视的从女人面前走过,同性相斥异性相吸,女人的目标自然不是她,而是一个转身,人就靠在了马明义身边。 女人笑起来很好听,“小哥哥怎得不说话。” 眉心微跳,马明义行走的步伐停了下来,引的前方的毛不思连翻两个大白眼,只得一起停下步子,心里暗暗道:千交代万交代,不要搭理这里边的人。 只是还没等毛不思硬着头皮去揪他,就听身后传来女人的一声尖叫,接着墨绿色的身影瞬间消失在街道上,洋楼紧闭,轰隆几声,就彻底消失在空气中,徒留下光秃秃的一块土地。 “你做了什么?”毛不思快步跑到马明义面前,把他上下打量了一圈,见他没事才放下心来,紧接着又皱眉,“不是让你不要回应这儿的人么。” “为什么都没干啊。”马明义无辜摊手,是个人搭讪就搭讪了,可是一个鬼,生的再好看,也会让人心生恐惧,何况马明义打小就看得见那些东西,不知道遭了多少罪,本能的排斥它们,他收紧手指,转了下手腕,“不过是看了下时间,可能吓到她了吧。” 表带旁边,灭魂手串上的经文若隐若现。 这落在鬼魂的眼里,显然是极大地威胁了。 “你也太不怜香惜玉了。”毛不思了然,又回想起那声女人的尖叫,“我看她也没恶意,别理她就是的,何必这么吓唬人家。” “站着说话不腰疼。”马明义把手掌放在毛不思脑袋顶上,胡乱的揉了两把,“你要没这身本事,遇个鬼试试。” 指不定还不如他呢。 “谁让你不是女孩子。”见马明义迈开步子,毛不思忙快走了几步跟上,嘴里还在念念叨叨,“你家好多祖传秘术,老厉害了。” “你又知道?”身边的人揣着手,一步赶毛不思两步大。 “我哪有这么好的运气瞧见。”毛不思有些可惜,又有些羡慕,“听我爸说。” 第27节 她和马明丽同样都是女的,怎么差别就这么大。 “想看吗?”马明义把胳膊肘架到毛不思肩膀上,刻意拉近了俩人间的距离,诱惑到。 “可以吗?”眼睛唰的一下子亮了起来,毛不思贝齿咬着下唇,黑眼珠在路灯下闪闪发光,激动的有些磕巴,还有那么点的小害羞,“这种东西,给我这么个外人看,不太好吧,明丽姐会愿意么?” “当然,我给你出个主意。”马明义勾勾食指,就见毛不思跟只听话的金毛似的,兴冲冲的把脑袋靠了过来,侧着耳朵显得很是虔诚。清清喉咙,马明义眼睛弯起好看的弧度,一字一句,口齿十分清晰,“你找几只恶灵锁到自己身子里,然后让我姐把它们打出来。” 扑哧——话还没说完,马明义反倒自个捂着肚子笑了起来,他的胳膊还圈着毛不思的脖子,明显的感觉到对方情绪的转变。 先是莫名动了两下,接着身子僵硬,继而身体的温度骤然拔高。 小害羞转变成了恼羞成怒,毛不思抬脚冲着马明义的小腿肚子踹去,没想到往日里磨磨蹭蹭的人,要挨揍的时候运动神经这么的发达,居然让毛不思一脚踢了个空。 “你、你……”跑了,马明义居然拔腿跑了,毛不思怒火更盛,挥舞着降魔杖追在他身后,恨不得立刻敲在他头上,“你有种别跑,跟我单挑!” “不跑?你当我傻啊!” 吵闹声回荡在整个阴阳道,穿道三岔巷口的婆婆耳中,听得她眉角忍不住抽动,想了又想,还是摸起了镜子,跟远方的人对话,“现在你们这行的年轻人,嗓门都这么大的么?一点也不及父辈稳重。” ☆、冷的刺骨 等他们再度回到现实中的时候,已经晚上十点多,十点多的永川,正是热闹的时候。 毛不思和马明义是直接从公园的厕所后面的小树林里闯出来的,他俩出现的突然,吓的面前几个来上洗手间的广场舞老太太一个哆嗦。 毛不思肚子里还包着一团火,挥舞着降魔杖飒飒生风,连定点都给忘了,只跟着马明义一脚踏了出来,还没等她回过神,顿觉得鼻尖剧痛,人就直直的磕到了一堵人墙上。 幸亏鼻子是真的。毛不思捂着鼻子,逮到机会,冲着眼前人的后背‘啪’的落上一棍子,降魔杖是法器,自带灵力,落下的瞬间激的灭魂手串本能的自保,把马明义锁在保护罩里,与其说是打在马明义身上,不如说是打在了空气中,力气整个被灭魂隔断。 而这一切,也只有毛不思这个研习术法的人才能看得到,幽蓝色的光被马明义周身的暖黄融合。这么一来,简直令人更生气。 鼻子里有点暖,毛不思也顾不得,胡乱抹了把,反手从头上的柳树上折了一根细细的小树条,冲着马明义的屁股狠狠地抽了上去,果然,这回的手串没有了反应。 “停手!”马明义胳膊后拉,握住了毛不思的手腕。 这会的毛不思头发被树枝刮的微乱,因着剧烈的奔跑和羞怒,脸颊早就爬上不正常的红,再配上嘴唇上方被摸开的鼻血,怎么看怎么狼狈。 “停手?这可真不是你欺负我的时候了。”新仇旧恨加在一起,毛不思在他手底下吃了多少憋,他怎么好意让她停手的,还有八万块钱,那可是实打实的劳务费,索性把小柳条一丢,大剌剌的张开手掌,“把钱给我,咱们分道扬镳。” “朋友之间,提钱多俗气。”马明义把她的手指头又握了回去,伸手拍了拍毛不思的肩膀,尴尬的‘呵呵’几声,余光却不由自主的往旁边瞥。 就见不远处,几个老太太停在了厕所门口,探着头向他们二人的方向不停地张望,似乎还在窃窃私语着什么。 毕竟他俩现在这个模样,马明义把毛不思上下打量了一圈,的确太惹人遐想了。 显然,眼前的人没有理解他的良苦用心。 “谁跟你是朋友,咱俩之间就是单纯的金钱关系!”胳膊被拍飞,毛不思掐着腰,努力地把下巴高高扬起,马明义之前那句话什么意思,还想赖账?好好一个富三代,哪里学来拖欠工钱的臭毛病。一旦涉及到金钱问题,毛不思就立刻进化成铁公鸡,“一毛钱也不能少。” “小声点。”这三个字马明义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他声音压的极低,冲毛不思眨眨眼,使了个眼色,“有人看着呢。” 脑袋微微转动,毛不思这才瞧见不远处几个老太太,几个人,十数只眼睛,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对了个正着。 “别看了。”下巴被马明义拧回来,圆圆的包子脸被捏着,就见马明义抿着嘴唇,“丢不丢人?” 太丢人了。 等毛不思反应过来,小柳条一丢,拖起马明义的手拔腿就跑,身后还能听到老太太们的声音:现在的年轻人…… 脸颊依旧红成一团,只不过现在却不是愤怒,而是变成了尴尬。 等出了公园,跑到便利店门口,才喘着粗气停下来。 “你……”毛不思不知道什么时候放的手,等她喘够了,才准备和马明义继续之前关于工钱的话题,“欸,人呢?” “在这。”毛不思扭头,就见一张凉凉的东西直接盖在了她的脸上,遮住了她看向马明义的视线,就听他道,“擦擦脸。” 湿纸巾擦掉了汗水,也擦掉了禁锢在人中上的鼻血,之前毛不思只觉得鼻头酸疼,等看见那团团红色,立刻惊诧出声,“流血了!” “我看看。”马明义捏着她的下巴往上托了托。 “怎么样,严重么。”毛不思脸蛋红扑扑的,嘴巴因为剧烈的运动透着水嫩的光泽,像颗带着露水的樱桃,忍不住想让人咬一口。 “有点。”马明义的眼神从她的眼睛一路看到嘴巴,拇指不由自主的划过她的上唇,很柔软。 啪—— 就在马明义失神的瞬间,脑门上突然挨了一记栗子,疼痛彻底拉回了他的神思,不停地揉着额头皱眉,“你……” “要不是你突然停下,我怎么可能撞到鼻子,还流血。”毛不思把降魔杖插在口袋里,环顾着周围,不满意的哼哼了两声,“还在阴阳道踩偏定点,来到这儿。” “最重要的一脚可是你踩的。”马明义回忆,“明明是某些人挥棒子的动作太大,没注意脚下,连带着我一起被拉了过来。” “要不是我千钧一发间扯了你一把,你还不知道在哪呢!”毛不思有点心虚。 “好好好,你说的都对。”马明义想,如果毛不思不拉他,他此刻应该一个人出现在富鸾大厦旁边吧,手指不停绕着毛不思的马尾辫,“现在去哪?” “找个酒店睡一觉。”毛不思打着哈欠,他们已经两天没合眼了,“明早去会会吴老板。” 她找上了他的地盘,而吴老板,也应该知道她来了。 富鸾大厦里面灯火通明,吴老板刚下飞机就匆匆赶往酒店,直奔姜水住的地方。 门框刻着细细的经文,不仔细看根本瞧不出来,吴老板深呼了两口气,才伸手敲门。 ‘哒哒’声还未落下,就见满面雕花的房门被打开,一条瘦小的身影猛地撞入他怀中,似乎怕极了,混着哭腔,“你怎么才回来。” “对不起,我来晚了。”吴老板的声音很温柔,手指头抚过姜水的发丝,眼睛却抬着,向她背后望去。 众人眼中的吴老板,向来是个温和慈祥的人,除此之外,再无别的情绪,他永远都是那么平和,不骄不躁,即便在姜水的心里,也是如此。 这点是姜水最大的不安,她知道吴老板喜欢她,可那种喜欢,就像是对小猫小狗的喜欢,令人着迷,却感受不到爱意。 她从未在吴老板的身上,感受到跟高维峰一样的爱意。 可她却无法离开他,也无法任性的与他吵闹,因为只有吴老板才能救她,他能为她请最好的法师驱邪,能让她免于被恶鬼骚扰,能让她不再日日夜夜看到高维峰的脸。 “怕么?” “不怕。”姜水抱的吴老板更紧了些,“你来了,我就不怕了。” 画中的女人就站在姜水背后,跟吴老板四目相望,他的眼中,有着掩不住的深情,“在等几天,我就让她彻底消失。” “好。”姜水趴在吴老板怀中,不停地点头。高维峰要杀她,是真的要杀她,那双掐住她喉咙的手,至今都能感受到,那么冷,冷的刺骨。 女人手指划过吴老板的额头鼻尖一路到嘴唇下巴,她与他之间,始终隔着一个人。 她瞧着姜水的背影,张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就见吴老板闭上眼轻摇了下头,示意画中的女人不要再说下去。 吴老板的动作很轻柔,下巴放在姜水的脖颈处,看上去更像一个男人对女人无声的安抚。 待吴老板再度睁开眼睛,眼前的女人已经消失不见,他也没了继续抱着姜水的兴趣。 “怎么把空调关了?”门被关上,吴老板走到沙发前,正对着墙壁上的画,等姜水走进了,才拉着她一起坐到沙发上。 “有点冷。”姜水靠到吴老板怀中,“应该是被高维峰吓到了。” “别怕。”吴老板下巴抵着姜水的额头,右手不留痕迹的摸着沙发后的画框,“我不会让别人伤到你。” ☆、回忆曾经 画中的女人没有回头,依旧面对窗外,遥望着那看了一遍又一遍的熟悉场景。 室内很安静,姜水担惊受怕一整天,这会儿吴老板回来,心底紧绷的一根弦也松了下来,他身上喷着淡淡的松木香,味道很好闻,姜水靠在吴老板肩膀上,没一会,眼皮就重的开始打架,昏沉的睡了过去。 “好好睡吧,做个好梦。”吴老板把姜水圈在怀中,单手抚摸着她的发丝,戒指偶尔闪出稍纵即逝的微光。 逢场作戏,他演绎的很完美。 吴老板背靠在沙发上,双眼闭合,还有九天,他就能和爱了一辈子的人在一起了,为了这一刻的到来,没有人知道,他抛弃了多少。 走到这一步,他已经没办法回头,而吴老板,也没打算回头。 这晚,姜水做了一个梦,她梦到自己结婚了,爸爸妈妈笑的很开心,她也很开心。阳光洒入室内,姜水是在柔软的大床上被温暖的太阳所唤醒的,吴老板不知道去了哪里,姜水看着床头上让她按时吃饭的便条,忍不住捂着嘴巴偷笑。 女人是眷恋温暖的动物,与爱无关。 姜水躺在床上,直直望着天花板,身上的被子又大又软,回味着昨晚的美梦,微笑的爸妈、开心的好友、以及幸福的自己……至于新郎,笑容凝固在唇角,她翻了个身把被子压在身下,黑色的头发像瀑布一样垂下。 姜水突然发觉,梦中的婚礼似乎没有新郎,热闹的全是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 只是,这个想法很快就被突然响起的手机铃声打断了,姜水摸出手机,是吴老板的电话,以往,这都是他最忙碌的时候,极少跟她打电话的。 “怎么了?”姜水起身趿着拖鞋去洗漱,手机夹在脖颈处,忍不住伸了个懒腰。 “想你了,吃饭没?”吴老板是个很爱说情话的人。 “没有。”姜水嘟嘴摇摇头,这才想起来对方看不到自己撒娇的模样,这才悻悻打开水龙头,挤上牙膏,“对了,今天我爸生日,我想约他和我妈去金华餐厅吃晚饭,你要来吗?” “你要出去?”吴老板一怔,“现在可不是个好时候。” “我爸的身体你也知道,这两年时好时坏的,不知道还能过几个生日。”姜水把牙刷横在杯子上,“他们就我这么一个女儿,总不能连陪爸爸过个生日都不行吧,老躲在这里面算怎么回事。” 姜水的语气很坚决,没给对方反驳的余地,她一向是个孝顺的孩子。 吴老板手指敲着太阳穴,过了片刻才答应,“注意安全。” “放心吧,何况我不是还有那个道姑送的护身镯子么。”姜水笑着晃了晃手腕上的老镯子,“我保证八点前就回家,绝不久留。” 电话被挂断,姜水因为吴老板答应了她与父母久违的聚餐而心怀喜悦,哼着小曲仔仔细细的洗了把脸,富鸾大厦的水四季常温,这点姜水很喜欢,虽然她并不知道这是如何做到的。 “高维峰来了,捉鬼师也来了,你还真敢放她出去。”耳边传来女人的声音,带着讥讽讥讽,吴老板权当听不到。 即便他这些年惹下了数不清的冤孽,可这并不代表他没有人性,养只狗都能养出感情,何况是个人。 “怕是最后一面了,就让她再看眼父母吧。”吴老板背靠在皮椅上,面前是巨大的显示屏,屏幕分成数十个格子,姜水的一举一动被以各种角度收入眼中。 就见她像只花蝴蝶,愉快的穿梭在各个房间,试穿着最适合自己的衣服。 “你何必费这么大功夫。”女人在吴老板耳边轻声,“她的一切我都看在眼里。” “那是你,我晓得你本事大,可我不同,我毕竟是个人。”吴老板看着姜水把衣服换了一件又一件。 哈哈哈哈…… 笑声回荡在办公室内。 吴老板的办公室是专门建造的,隔音效果非常好,即便是门外的秘书,也听不到什么奇怪的声音。等女人笑够了,才忍着欢愉,“对对对,你现在,的确勉强算个人。” 外面的阳光真好啊,很适合出去走走。 吴老板任凭女人笑个不停,只出神的眯着眼睛想。 至于毛不思那边,强攻不行,只能曲线救国,想办法先见到吴老板,弄清楚他究竟是人是鬼,才好继续下一步。 她手里捏着撒了糖霜的面包圈,牛奶可可还温热,眼睛都不眨的盯着马明义,马明义的手机开了公放,传来自带的嘟——嘟——声。 第28节 他的头发还没有吹干,湿漉漉的,一身睡袍松垮垮的套在身上,悠哉悠哉的摇晃着脑袋,电话不停地拨打着同一个号码,他似乎笃定了号码的主人一定会接。 “我他妈真受够了,还有完没完!”这已经是第六通了,贺子旻把厚厚的被子从脑袋上拉下来,此刻的他,整个人还处于宿醉中,按下接听键后,语气十分不耐烦,“有屁快放。” “表……表哥好。”毛不思小时候,常常去马明义家小住,偶尔也能遇上贺子旻他们来做客,勉强算有过几面之缘,也就跟了马明丽他们顺口叫贺子旻一声表哥。 只是毛不思和贺子旻这一表可不止三千里,两家人也没丁点来往,随着马明义出过,毛不思一家搬离港城,她跟贺子旻少说也得有个小十年没有交集了。 “你谁啊?”贺子旻一愣,揉着眼又认真看了下人名,马明丽虽然也比他小上两个月,可俩人毕竟同年,她喊他的时候也就省了‘表哥’,永远都是连名带姓。是是马明义的手机没错啊,“我表弟呢?” “我是……毛不思。”毛不思磕巴到,有事钟无艳,说的就是现在了吧,许久没有过交往,多年后一联系就是求人家办事,果然很不好意思。 “毛不思?”对方似乎陷入沉思,许久才恍然大悟,激动叫出声,“啊啊啊,我记起来了,你就是那个、那个明义的那个小媳妇,怎么了?什么事?要结婚了?我怎么没听姨夫他们提起过?” “哥。”马明义不由得抬头,正好和毛不思的眼神撞一块,彼此眼中都涂满了大写的尴尬,只好单刀切入正题,“你现在在永川吗?” “在啊,我之前不说了有个项目,要在这呆上几个月么。”贺子旻撑起身子胡乱套了件衬衫,“差不多快收尾了,再过半个来月就能回港城。” “哦……”尾音拉的老长,马明义冲着毛不思挤挤眼,就见对方猛灌了几口可可,疯狂点头。 如果贺子旻还在,就更好了。 “你有事?”贺子旻敏锐的捕捉到了马明义语气中的情绪。 “出来吃个饭吧。”马明义胳膊肘撑在膝盖上,身子前倾,“我把毛毛也带上,你俩也熟悉熟悉。” “哟,这事还真有苗头。”贺子旻拉开窗帘,阳光刺眼,嬉笑道,“行啊,就约小南岸吧。” “好,一个小时之后见。”说完,也不等贺子旻反应,立刻挂断电话。 大眼瞪小眼,毛不思甜甜圈才吃了一半,“这就完了。” “不然呢?”马明义反问。 “现在才九点半,一个小时之后也不到十一点。”这个时间,吃哪门子的饭。 “我表哥这个人吧,特别怕麻烦。”马明义这才撕了包白糖洒在咖啡里,让冒着苦气的黑咖多了点甜味,“有些话在电话里说的效果,远不如面对面。” 而且要趁热打铁,不能让他醒过神来。 马明义和毛不思到小南岸的时候,时针刚刚走过十点,他们吃过早饭,这会儿也不饿,只点了杯咖啡坐着。 贺子旻踏入餐厅的瞬间,就看到了坐在落地窗旁边的俩人。 对于毛不思,贺子旻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由始至终,他都没把她当过同类人,对于毛不思和马明义之间的娃娃亲,他也只当是两家大人开的一个小玩笑而已,直到姨夫不停地打电话要马明义回国,他才意识到这其中的严肃性。 对于贺子旻而言,指腹为婚、娃娃亲这种东西,那都是封建社会才有的存在,他从未想过居然真真切切的发生在自己亲人身上。还是如此的门不当户不对,三观契合吗?彼此乐意吗?对此,他还曾有意无意的问过自家老爷子,谁料那个连自个孙子交女朋友,都恨不得把对方家世挖出来再三衡量利弊的老头,在马明义的婚事上,却完全撒手不管。 老爷子曾说:明义和你们不一样,我只求他能平安活着。 眼前的人,健康而充满活力,怎么看也不像活不下去的样子,贺子旻盯着马明义,许是他的目光太直接,就见方才还趴在桌上的女孩突然直起了身子。 “哥。”马明义顺着毛不思的眼光看去,就瞧见贺子旻立在门口,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你俩来的够快啊。”贺子旻笑着冲二人挥挥手,迈开步子,“怎么想起来约我这个电灯泡了?” “表哥。”毛不思乖巧的问了声好。 目光在毛不思脸上扫了一圈,贺子旻才颔首微笑,“好久不见。” 餐桌上的气氛有些怪异,其实,自贺子旻挂了电话,他就反应过来了,但马明义毕竟是他表弟,而他,对毛不思又真的好奇。 毛家捉鬼,这点贺子旻是知道的,他也不怕,毕竟他的兄弟姊妹里还有马明丽这么个奇葩的存在。 “你们约我来,不只是吃饭这么简单吧。”随手剥了颗葡萄丢入口中,贺子旻眉头不留痕迹的一紧,又飞速松开,眼睛一转,就把刚刚服务员送上来的果盘推到了毛不思眼前,“吃葡萄,挺甜的。” “哦。”毛不思连忙接过,老实的就像初见公婆的小媳妇。 “就知道吃。”马明义见毛不思马上就要伸出手指头去揪,手臂一拉,果盘就又推回了桌子中间,“办正事要紧。” 揉揉鼻尖,贺子旻也不强求,只是有些不甘,那么酸的葡萄,就他一个人吃了,怎么想都有点亏啊。 “ok,说吧。”贺子旻身子后仰,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叉,拇指转动,“反正我来都来了。” “哥,你跟富鸾大厦的吴老板熟不熟?”马明义率先开口。 “明知故问,他抢了我的地,能不熟么。”贺子旻手上的动作停下,“你们找他有事?” 跟贺子旻这种七窍玲珑心的商人聊天,与其骗他被他看破,还不如老老实实地交代。 “我怀疑他养了什么脏东西。”毛不思掂量了许久,才选了一个较为保守的方向,“我昨天去他们富鸾大厦旁边捉鬼,可没等我动手,鬼魂就被人重伤,可富鸾大厦却没有残留丁点的鬼气,我总觉得那地方有古怪。” “话可不能乱说。”贺子旻见过吴老板这么多次,也没瞧见他和正常人有什么区别。不过,他的发家史和崛起速度的确太快了些,从吴老板这个人出现在商场,到他成为永川首屈一指的富豪,只用了短短十余年的时间。 “我也是不确定,所以想问问你能不能想办法让我们见到吴老板。”毛不思认真到。 贺子旻五指握拳,轻轻敲着桌面,眼睛盯着面前的餐盘,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就在马明义准备说些什么推他一把的时候,贺子旻才开口,“如果吴老板真养了什么仙啊鬼啊的,你会收了它们么?” “当然。”如果有,只能是鬼了,毛不思郑重其事的点头,“我是捉鬼师,但凡留在世间的鬼魂,我都要收了的。” “如果他没了这些个鬼祟的加持,是不是就没了凡压必中的先知。” “应该……是吧……”这点毛不思有些不确定,“即使他命运极好,沾染了这些个不属于阳界的东西,多少也会被反噬的。” “既然如此……”贺子旻哒哒敲了三下桌子,才把拳头松开,“我当然可以帮你去见他。” “真的吗?”毛不思忽闪着两颗大眼睛,狂喜,“谢谢,表……表哥。” “咱们这么多年的交情了,那用的着这么客气,何况我和吴老板关系还不错。”贺子旻眯起眼,笑起来的神情,简直和马明义如出一辙,这让毛不思顿生警觉。 “刚刚不还说人家抢了你的地,这会怎么又关系还不错了?”马明义跟贺子旻做了那么些年的表兄弟,最是知道他的,忍不住拆桥,“变的挺快呐。” “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贺子旻按下服务铃,示意点菜,“我和吴老板之间,可连着一条看得见摸得着的钞票链。” 这顿饭,与其说是贺子旻吃,不如说是毛不思被迫硬塞了一顿,期间,贺子旻拨通吴老板的电话,全程再跟他谈些毛不思听不懂的东西。 口中不停地塞着食物,毛不思听生意经仿佛听天书一般,中途还渴望的瞧了眼马明义,希望可以得到‘我也不懂’的相同回应。 然而事实更令她心伤,马明义只撑着额头不发一语,可毛不思看得出来,他的心思都在贺子旻贺吴老板的对话上,这些日子的朝夕相处,一度让毛不思忘了,马明义也是个生意人啊。 “搞定,下午三点,你们替我去吴老板的公司走一趟。”电话挂断的同时,贺子旻也饮下了最后一口红酒,对马明义道,“大概内容你刚才也应该听明白了,详细的我一会发给你。” “好。” “宁愿谈崩,也不能让步,这是底线。” 俩人又絮叨着说了几句,贺子旻才先走一步,留下毛不思和马明义对着面前几乎没怎么动过的菜肴。 “撑死我了。”毛不思看着贺子旻出了小南岸,才放松下来,瘫坐在椅子上,手却不自觉的去摸旁边的果盘,“吃颗葡萄清清口。” 这一回,马明义没有阻止她,而是撑起了腮,一瞬不瞬的盯着毛不思。 “我脸上有东西?”毛不思揪起一颗葡萄。 旁边的人摇摇头。 “那你看什么?”红唇微张,眼见着葡萄被毛不思送入口中。 “你马上就知道了。” 牙齿咬开薄薄的果皮,葡萄汁顿时充满整个口腔,没有想象中的清甜,苦涩伴随着酸水在嘴巴里横冲直撞,毛不思五官立刻挤成一团,恨不得后牙都要倒下去。 看的马明义啧啧出声,“甜吗?” 酸,非同寻常的酸。 毛不思狂灌了杯凉开水,稀释口中的酸味,又回想起之前贺子旻笑眯眯请她吃葡萄的脸,几乎可以和苏尾岛海上骗她吃橘子的马明义如出一辙,更是愤恨,“你们家的人都喜欢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吗?” “这话说得可就没良心了。”马明义上手捏着毛不思的鼻尖晃了两下,“我不是给你挡过一回吗,你非要吃,这也能怪我?” “你明确告诉我酸,我不就不吃了么!” “我哪知道,万一你就喜欢吃酸的呢?” “我……”万一,万一你个大头鬼!说时迟那时快,毛不思第一次手脚这么麻利,还没等马明义说完,就飞快的揪下一颗葡萄,飞快的塞到了他的嘴巴里,并强行按了下他的脸颊。 就见刚刚还满面笑容的人,脸色突然就变了,眉心挤成完美的川字。 这模样,怎么看,毛不思心里怎么舒坦。 “你说贺子旻帮了我,万一他跟吴老板合作谈妥了,事后吴老板被反噬了怎么办?他不也有可能跟着亏么?”出门的路上,毛不思还是忍不住问。 “你见过谁家谈生意就在电话里说死底线的。”马明义拎着毛不思的双肩包,“他跟我说这是底线的时候,就代表不会让步,也就是基本没得谈了。” “哇……”毛不思打心底发出感叹,“真是个奸商。” 强行坑着吴老板见上他们一面,自己却一点血都不放。 “我表哥毕竟做地产生意的,酒店也有涉猎。”马明义停下脚步,炙热的阳光透过树叶斑驳的打在他们身上,“做同行,想的永远是如何压制住对手,要么你吞了我,要么我吞了你。” 商场没兄弟,公司无知己,什么叫朋友,没有利益冲突的,那才能叫朋友。 而贺子旻就是个完完全全的生意人。 “你们家都这样的么?”毛不思突然问出口。 “我家应该不是。”马明义认真地想了想,“比起我做生意,貌似我姐捉鬼更强点。” “明丽姐自然是最好的。” “啧啧,你这个小马屁精。” 办公室的空调开的极冷,吴老板面对着巨大的玻璃窗,不知在想些什么。 “老板,跟贺总的会议安排在了两点五十,公司的例会推到了下午五点。”女秘书披着厚厚的外套,还是忍不住冻得打颤。 “出去吧。”吴老板动动手指,女秘书就快速应下,踩着高跟鞋咚咚几声,就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阿嚏——’站在门外打了个喷嚏,女秘书顿感身上一寒。 两点五十。吴老板看着腕上的手表,那个他听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女声没有响起,吴老板知道,她是睡着了。 富鸾大厦有法器来压制冲天的妖气,而她也需要耗费巨大的心力来对抗法器对她的伤害,每日都要沉睡几个小时。 “等你活过来,我就收了这里的一切,咱们找个安静的小城市,过点安安稳稳的生活。”吴老板看着窗外,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一手打造的,他建立起了国内最出名的连锁酒店,他投身慈善,热心公益,外人提到他,总是忍不住感叹一句好人。 真相却只有他自己才知晓,他借助遍布全国的信息网络,收集着所有能够让爱人复活的可能,捐款修路建学校,不过是对那些冤孽的悔过。 他死了三个老婆,他还清楚地记得她们临死前是多么的绝望,河水淹没她们的头顶,她们哭喊着,哀求着,他却立在祭祀的河边,无动于衷。 可她们终究不是最完美的人选,她们的身体在灵魂置换后还是加速老去,这是诅咒,化不开的诅咒。可他怎么忍心让她永远置身于冰冷的河底。 “这么些年,我终于找到了最完美的身体,我们可以结婚生子,可以白头到老。”吴老板眼中的深情浓的化不开,“然后一起进入下一个轮回。” 而姜水,则会代替她的位子,永永远远活在诅咒之中,困死在黑暗里面,她的痛苦不会消失,她的怨恨会盖过善,没有人听得到她的呼唤,没有人可以像他一样,费尽心思的救她出来。 她会一直存在于不见天日的地方,直到灵魂彻底毁灭的那天为止。 第29节 “不值得?怎么会不值得?”吴老板自言自语,“我把自己都放弃了,才换来这么一天,对我而言,这是我此生做过最值得的事情。” 缓缓闭上眼,吴老板依旧感觉不到室内的寒冷,他想到好多好多年前,那时候的他还不是吴老板,有着跟现在全然不同的音容样貌,上山打猎,下河捕鱼,日子过得很是逍遥。对了,他身边还有个打小一起长大的姑娘。 小姑娘脸蛋圆圆的,眼睛大大的,笑起来嘴角处有个小梨涡,跟盛着蜜似的,从小就喜欢跟着他漫山遍野的跑,当时村里人都说,北杏这姑娘长得俊,可惜被霍家那小子给定下了。 北杏是霍家在河边捡到的,那时候穷人太多,不知道被那个狠心的爹娘给扔了,襁褓里塞了一兜杏子,又是在北边拾来的,就起名叫北杏。 如今想来,这个名字起得真不好,北杏,北杏,用他们家乡话念出来就是‘不幸’,而她也应了她的名字。 那时候的自己,活的多恣意啊,慈爱的父母,尚可的生活条件,还有个和他一起长大的姑娘。如果不是他误打误撞在河底摸到了灵玉;如果不是他非要跟路过的老道士去外面看看;如果不是他跟那姑娘说一定要等他回来;如果他没有把传言中银花镯子扣在她的手腕上。 开始的时候,他还能收到她的信件,雀跃的述说着彼此身边发生的一切,他读信的时候,字里行间都能看到她的模样。他跟着老道士踏遍了山川大河,老道士也时常教他一些护身的法术,他很聪明也很认学,久而久之竟然把老道士的本事学了个七八分。 就这么过了一年又一年,他爱上了外面的广阔,就像只风筝,不停地飞向更高的天空,可是他一点也不怕,风筝飞的再高,也有线牵引着,只要它想休息,滚轮就回缠绕住丝线,把飞累的他接回来,而他的线,就是那个姑娘,那个一直等着他的女孩。 她会等着他,会嫁给他,这似乎是他打小就认定的存在,他从未想过第二种可能,比如她嫁给别人,再比如她被丢进冰冷的河水里。 灵玉镇河鬼,那时的他并不知晓。他摸上来的那只银花镯子会带给北杏这么大的灾难,他亦不晓得。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离开后,那条平静的河流常常变得湍急暴怒。 他不知道除了北杏外,村里的人开始做起同样的梦,梦里的银花镯子戴在一个陌生女人手上,她死在河里的瞬间,河面恢复了以往的平静。 北杏最后一封信寄来的时候,他正在当地有名的地主家里收恶灵,难以脱身,等一切尘埃落定已经是半个月以后的事情。他满心欢喜的打开信件,里面只有潦草的两个大字:救我。 他从未像当时一样,觉得回家的路有那么遥远。等他赶到的时候,一切都太迟了,村里爆发了严重的疫情,他的父母不知何时死去,他喜欢的姑娘也永远葬在了河流中。 “霍冬青,你再不回来,娘说就当没你这个儿子,让我嫁给别人了。” 叮咚—— 电话响起,吴老板缓缓睁开眼睛,年纪大了,总是喜欢回忆许久之前的东西。 按下接听键,秘书甜美的声音闯入耳膜,“老板,贺总那边的人到了。” ☆、守株待兔 毛不思不止一次想象过吴老板的模样,可当真正见到的时候,反倒有些失落。眼前的人,就是一位四十多岁的温雅男人,休闲西装,举止从容不迫。 毛不思打量着吴老板,吴老板也在打量着他俩,他的目光柔和,没什么侵略性,也很难让别人产生警觉,直到视线落到马明义手腕上的灭魂手串上。 吴老板笑着做了个请的动作,示意他们进办公室,“喝什么?” “白水。”马明义回应到。 办公室的温度不知什么时候恢复了正常,几株盆栽在窗边努力地吸收着光热,毛不思从进了办公室,就不停的扫描着周边,房间内没设阵法,也没有令人不舒服的存在。 “两位是想跟我谈生意,还是谈别的?”吴老板不喜欢拐外抹角,对于明面上的事,喜欢直言,“远来是客,怎么称呼?” 马明义掏出名片,递上,薄薄的卡片上,马明义三个大字夺人眼球。 “长安酒店。”吴老板瞳孔微扩,瞬间又恢复了正常,与他握手,“初次见面。” 那这位是?吴老板笑着望向毛不思。 “我姓毛。”毛不思把降魔杖放在面前的茶几上,就见它蓝的平静,与往常无二,“是个捉鬼师。” “捉鬼师。”吴老板又重复了遍,才笑着把身体靠在椅背上,“这职业满新奇的。” 吴老板明显知道他们的来意,毛不思也就不再跟他绕圈子,“我觉得您的富鸾大厦有些奇怪。” 空气顿时凝结。 “哈哈。”还是吴老板先笑出声,“那你觉得我奇怪吗?” 说着,手掌按上降魔杖,三双眼睛齐刷刷的盯着桌面,就见降魔杖依旧没有变化。 “我当初建富鸾大厦的时候请了个有名的风水师傅,事后里边也放了些别人送来驱鬼辟邪的玩意。”吴老板收回手,端起桌上的玻璃杯,白水温热,从喉头划过很舒服,“我本人你也看到了,瞧你的模样,我身上应该没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吧。” “我……” “而且私自在别人住所周围打转,是一件非常不礼貌的行为。”吴老板放下杯子,“我希望你们可以有作为公民的基本素质。” 这话说的算很重了,他们的凭空猜测被无情的打碎,一切都在吴老板身上卡住了。 只因为他是个人,一个活生生的,正常人。 烈日从头顶落下,毛不思立在柏油马路边,内心充满了挫败感,吴老板并没有跟他们聊多久,就起身送客,而他们也着实不好意思赖在人家公司不走。 好烦躁,炙热的天气令人烦躁,抓不住的真相也令人烦躁,毛不思觉得有些委屈,自己明明一分钱都不赚,还赔着脸面做些危险事,究竟是为了什么。 “不如,我干脆把它们灭了。”无论是高维峰,还是7002的无名氏,它们的恩怨情仇,不满委屈,说到底又跟她这个活着的人有什么关系。 说完,还不忘了抬眼看向马明义,不知道是想要他阻止,还是听他附和自己的意思。 “随便。”与己无关的两个字。 她就是无法抉择,才选择问他啊!毛不思手里还拿着瓶冷饮,是刚刚路过报刊亭买的,这会儿瓶身早已覆上了层薄薄的水珠,她想了想,才拧开瓶盖递给马明义,“如果我说听你的,会不会显得很自私?” 毛不思想,遇到困难就逃避,肯定是很自私的。以往她身边没有别人,无论是坚持还是放弃,都必须自己做决定。 可一旦身边有了与你同进退的伙伴,人的劣根性就显现出来了。就像一个人去吃饭去买衣服,永远比两个人快,因为选择永远自己做,可两个人时你就会纠结,就会习惯性的求助身边人的参考意见。不管结果接不接受,就是想听听别人的想法。 马明义接过水,并没有喝,而是拉着毛不思一起坐到路边树下的阴影处,低矮的台子坐上去很不舒服,“我只能说,如果长安酒店那只落在我姐手里,恐怕早就化为云烟了。” 他跟马明丽二十多年的姐弟,也不是没见过她捉鬼时的身姿飒爽。南毛北马,他们马家与毛家名声相齐,在一定程度上,提到一方,就势必会顺口说一句另一方。跟毛不思不同,马明丽捉鬼时从来不听亡魂讲故事,死了就是死了,不过奈何桥,不去阴阳道的,对她而言都是异端。 他在家时偶尔也会听到父亲训斥马明丽,说的最多的无非是她太不近人情。 马明丽当时怎么说来着,她说:我跟它讲人情、留体面,就是给我自己留弱点。 人可以有弱点,但是捉鬼师不行,她们一旦走错一步,很有可能就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所以他姐,从来都是杀伐果敢。 而毛不思,表面看上去跟马明丽性格类似,果决不讲情分,可归根结底,心还是柔软的不行。 马明义曾想过,如果当初林寥遇到的不是毛不思,而是马明丽,会有什么后果,他几乎可以断言,在见到林寥鬼魂的当下,马明丽就会毫不犹豫的出手,直到打到她魂飞魄散。他也是在跟毛不思的接触中,才渐渐明白了老毛对她的担心,作为捉鬼师,毛不思还是太善良了些。 “明丽姐确实比我厉害。”毛不思有些挫败,马明丽学的东西比她多,长得比她好看就算了,“连职业素养都比我高。” 或许这就是她从小到大,都这么喜欢马明丽的原因吧,人都是慕强的。 “毛毛,你捉鬼为了什么?”马明义突然问。 “匡扶正义,替天行道。”毛不思也没深入想过这个问题,可是每次渡它们重生的时候,她总会产生无比的自豪感,仿佛她就像个英雄,伸手把那些在泥潭中挣扎的好与坏洗涤成干净的白绢,送它们步入新生,“何况这是我们毛家的天职。” “那你想不想知道我姐怎么回答?”对上毛不思的眼睛,马明义笑道,“我之前曾问过她的,她说因为她姓马。” “她说的没错啊。”毛不思接口,就因为她姓马,所以可以不拜师寻道,就能学到别人拼了命也接触不到的绝学。 “打心底里想要做的事情,和必须要做的事情,是截然不同的。”马明义拧紧瓶盖,把凉凉的饮料突然碰上毛不思的脸颊,冰冷的水珠撞上她温热的皮肤,让毛不思不由得打了个冷颤,“所以,你听自己的回答就好,感同身受,是绝不存在的东西。” 别人说的都是假的,不是自己,永远体会不到自己的全部。 瓶身被马明义故意在毛不思脸颊上滚了半圈,才再度收回,上面的水珠都被按在了毛不思的脸上,湿乎乎的一片。罪魁祸首这才身体后仰,仰头喝水,毫不担心饮料瓶上的水滴会滴下来打湿衣服。 抬起胳膊把脸上的水珠蹭干净,毛不思无意瞥了眼悠哉喝水的马明义,她已经习惯了这个人用幼稚的行为来隐藏自己的好意。 “讨厌鬼。”毛不思嘟囔出声,就见马明义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三分,看的她也忍不住想笑,只好清清喉咙,拍着屁股起身,“走吧。” “去哪儿?”马明义懒洋洋的伸手,毛不思顺势把他拉起来。 “富鸾大厦,我就不信姜水能躲在里边永远不出来。”毛不思把马尾扎的更紧了些,目光如炬,“这是一场攻坚战。” 守株待兔,时间长了,兔子总会撞上来。 “想法挺好。”马明义点头,把手肘横到毛不思肩头,小声道,“你在永川的住宿费用怎么算?” 你不打算掏钱?毛不思扭头,鼻头被晒得通红,满脸写满惊诧。 就见马明义抿唇笑着摇摇头,无声开口,“我又不是搞慈善的。” “那、那……”太抠门了,实在太抠门了,毛不思感觉自己的心再滴血,“咱们aa吧。” “ok,直接从你八万块的劳务费里扣。”言罢,马明义抬手揉了揉毛不思的脑袋,手指南方,欢快道,“出发,咱们捉鬼去!” ☆、谎言算计 富鸾大厦不远处是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咖啡馆,装修很美好,氛围很美好,就是价格很不美好,毛不思抱着免费的白开水,默默看着马明义喝红茶配西式的小点心。 “好吃吗?”肚子有点饿,先前进来时傲气在美食面前一败涂地。 “我记得有人说过不吃嗟来之食的。”马明义故意敲了敲三层高的点心架。 事情发生在半个小时之前。 金钱受到折损的毛不思显然有些不高兴,一路上都黑着一张脸,也不知道马明义是哪根筋搭错了,她越是不开心,他就越要逗她,一度让毛不思忍不住想要掏出降魔杖给他几下,最后衡量再三,还是理智战胜了冲动。 富鸾大厦周围不少名品店和休闲的地方,他们现在所在的咖啡馆就是其中一家,咖啡馆有两层高,楼上有着大片的落地窗,可以很轻易地看到富鸾大厦的进出口,当然,想要上二层,就要达到店家的消费低标。 马明义也许恍然自己有些过火了,试图缓和他跟毛不思之间的□□关系,说请客随她消费,主动把‘梯子’递过来,想给毛不思一个台阶下。 试问一个正在气头上的人会这么轻而易举的消气吗?答案当然是不会。毛不思昂着头,连个正眼也没给他,大步迈进咖啡馆,“古人云,君子不食嗟来之食。” 她往日里就是太好说话了,一点小恩小惠就能把她哄好,这才惯得马明义‘无法无天’,再这么下去还了得,她毛不思的脸面还要不要了。 尊严,重于一切! 当然,以上是在她没看到价位表之前的想法。 一杯咖啡二百七,一块蛋糕八十五,更别说限时提供的牛排和意大利面。这是一个正常世界该有的物价吗?毛不思抱着菜单,使劲揉了揉眼睛,突然对这个社会充满了怀疑。毕竟,她是一个早上吃碗面,都会纠结五块钱的小碗到底要不要多添两块钱肉沫的存在。 如果时间可以重来,她一定不会说之前的话,而是选择狠狠地宰马明义一笔,来‘安抚’自己的尊严。 小甜点看起来好美味,上面的巧克力小人真想咬一口。 马明义不喜欢吃甜食,从甜品上桌到现在,他一碰没碰。咖啡馆里放着老唱片,舒缓的音乐声覆盖了外界的吵杂,他只听着音乐安静的喝着杯中红茶,偶尔也靠在沙发上遥遥望向窗外。 “我饿了,先去吃饭。”下午四点坐到五点半,毛不思再也忍不下去,午饭早被消化完,又面对着一堆能看不成吃的甜点,肚子不停地叫嚣,谁受得了。 手腕被人拉住,马明义抬眼微笑,他安静笑起来的时候可以说是十分的好看,如果不是毛不思亲眼见证了他的性格,多半会被他如三月春风的笑迷了眼,“万一在你出去的时候,姜水出来了怎么办?” “你给我打电话。”毛不思不开心的晃晃手机。 “那多麻烦。”马明义一使劲,原本站着的人就重重的坐在了他身边,“要是我恍惚了也没瞧见怎么办?” 她不就想去吃点东西吗,怎么,难道捉鬼师就非得饿肚子不行么。 毛不思顿时一阵委屈涌上了心头,嘴唇抖了两下,垂着脑袋死死盯着面前的桌面,没吱声。 忽然,一枚白色的小瓷碟被人悄悄推到眼前,拿破伦酥上撒着着烤的微焦的杏仁片,旁边还摆了块裱花的生巧克力。 “你尝尝,很好吃的。” “你不是不给我吃么。”毛不思感觉肩膀被轻撞了两下,抬起胳膊揉了揉鼻尖,情绪低沉。 “我又不吃甜点。”马明义说着被餐叉递给毛不思,“这不一口没动都给你留这呢。” 第30节 古时候,骗毛驴拉磨就是这样的,在前面挂一根胡萝卜,可怜的毛驴就忘了自己的不满,一心一意追逐胡萝卜。 她又不傻。 “打一巴掌,给个甜枣。”餐叉停在半空中,毛不思没有去接。 “明明是我给你甜枣你不要……”马明义习惯性辩驳,他也是打小被捧在手心里长大的,之前身子骨又不好,向来都是别人顺着他哄着他,哪有讨好别人的时候。马明义话还没说完,就撞上了毛不思不满的一记眼刀,只好再度让步,把点心架整个拉过来,“是我不对,这些甜枣都是给你赔不是的。” 更多的,就是打死马明义,他也说不出来了。 甜品勺和叉子被人猛地夺过来,毛不思狠狠地落下第一叉,“看在你道歉的份上,和解。” 一开始闹别扭的明明是毛不思,为什么到头来反倒成了他的不对了?马明义想了许久也没想明白。 “慢慢吃,没人跟你抢。” “再加一杯巴菲。”毛不思吃了两块,有点腻,“算是我大度和解的赠品。” 脸皮真厚!马明义上手捏了把毛不思的脸颊,才按下服务铃加点,顺便要了两份茄汁意面。 一口甜一口咸,才是绝配。 毛不思吃的欢快,眼睛却没离开富鸾大厦,直到天色暗下来,一条红色的人影才出现在富鸾大厦门口,之前恨不得拿扫把把毛不思抡出去的保安,此刻正尽心尽责的给红色人影开车门。 毛不思认不得车辆的牌子,但看造型这知道是个值钱的。 她用膝盖碰了碰身边的马明义,手里还端着餐盘,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对面楼下的人。就见马明义快速的从背包里掏出封印高维峰的黄符,黄符落地,化出一阵青烟。 “是她吗?”毛不思问。 在这之前,她从未见过姜水。 “是。”鬼魂硬撑着身子,才勉强站到窗户旁,看向姜水的眼神,充满了留恋。 毛不思知道,高维峰的这个眼神是爱恋,是不舍,这对人类而言是最伟大的感情,对鬼魂而言却是最可怕的。 “回来吧,我去见她。”毛不思放下手中的餐盘,换了张崭新的符咒,再度摊开掌心。 窗边的鬼魂没有动,他只是扭头望着毛不思,许久,才粲然一笑。 不好,他想逃。 毛不思的大脑飞速运转,手上的动作更是先大脑一步,摸向口袋中的降魔杖,“你骗我!” “吴老板去过长安酒店。”高维峰的这句话,就像一颗□□,不做预设的落入平静的湖面,炸的毛不思动作一怔,这也给了高维峰逃离的机会,青烟如离弦之箭‘嗖’的一声,穿过咖啡馆的窗户,消失在灰暗的夜色下,他的声音从很远的地方传来,“这句话是真的。” 高维峰忘了自己在那里看到过这么一句话: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谎言和算计都算是正当防卫。 更可况,他说的话,几乎都是真的,除了某一点。 “我跟吴老板从未有过来往。”马明义眉心皱成疙瘩,“他去长安酒店做什么?” “不管了,先去跟着姜水。”无论是高维峰,还是吴老板,姜水始终是最危险的一个。 毛不思拉起马明义的胳膊就往楼下跑,突然,行到一半,毛不思下楼的脚步骤然停住。 “怎么了?”马明义感觉到她拽着他的手指在颤抖,指尖冰凉。 “你怎么会听到高维峰说了些什么?”毛不思机械的扭头,目光落到俩人交握的手指上,灭魂还稳稳的套在他的手腕,他不是已经看不到这些,听不到这些了么,目光上抬,毛不思摇头,“我没有给你开天眼。” 鸡皮疙瘩带着冷意爬上后背,马明义和毛不思站在狭窄的楼梯上,四目相对,空气仿佛凝结,他们在彼此眼中看到了莫名的惊惧。 是啊,他怎么又能听到这些了呢。 ☆、生辰八字 比起马明义,毛不思显然要慌乱的多,她全然不知是哪里出了差错,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最后果断的拨通了马明丽的电话。 这件事情太诡异了。 “喂,思思。”马明丽喘着粗气,话筒里传来沙沙地声音。“什么事?” 废弃的老屋里,有黑影从阴暗处飞快蹿出冲着马明丽背后扑来,就见她一手握着手机,身体快速下沉,黑影便从她头顶飞过,她手腕上缠着半厘米宽的黑色丝绒带,尾部缀着一对精致的环扣,黑影的半个身子将过,马明丽就后脚点地,狠狠地把丝绒带抽向黑影身上,影子被束缚住,带着惨叫拼命挣扎,发出的声音如同数十枚指甲同时刮向黑板,听的人烦躁恶心。 “在捉鬼?”毛不思仔细的辨别着手机对面的动静。 手臂交叉收紧,马明丽雪白的皮肤和黑色的丝绒形成鲜明的对比,她力气越大,鬼祟挣扎的动作越剧烈,还不忘了回毛不思,“马上就结束了。” 就听话筒里突然嗡鸣,穿透空气撞向人的耳膜,幸亏毛不思反应快,才没被突如其来的声音震到。 马明丽独自一人站在老房子里,狭小的窗户透过昏暗的月光,丝绒带紧绷的横在空气中,周围安静的可怕,仿佛之前发生的一切都是假象。马明丽揉揉脖子,她追这东西追了小半个月,这回终于找到它的老巢,给彻底端了。 披在肩膀上的头发被汗水浸湿,发尾有些湿漉漉的,马明丽单手绕着黑色丝绒带,像往常一般把头发扎起来,小环扣作为点缀,让这条死气沉沉的发带多了丝可爱,“结束了。” 马明丽的好心情从千里之外传达给了毛不思。 比起她的如释重负,毛不思的心情显然要沉重的多,一时半会,竟不知从哪开口,好好地一个人,跟着她没多久,受过伤不说,还把多年前的老毛病给勾回来了。 “我又看见了。”马明义从毛不思手里把手机拿到自己耳边,此刻的他比刚开始平静得多,“就在刚刚。” 马明义的话,似盆从天而降的冷水,把马明丽的好心情浇了个透心凉,“手串戴了么?” “戴了。”马明义瞧着珠壁上若隐若现的经文,“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你现在在哪儿?” “永川。” “我去找你。” “好。” 通讯被挂断,马明义拇指食指捏着手机,在失神的毛不思眼前晃了两下,“我姐要过来。” “那好。”毛不思手忙脚乱的从背包里抓出一把符咒,马明义和她呆了这么长时间,多少也能分得清功效,一把塞到他手心里,“你拿着这些,姜水那边我自己去,你先回酒店休息,等明丽姐过来。” “我跟你一起去。”毛不思刚转身,就被马明义用手指勾住衣领。 “不行!”两个字毛不思说的斩钉截铁。 捉鬼这件事情,对于马明义而言,还是太危险了。 “如今高维峰不知去处,吴老板那边又暴露了自己。”马明义一步到毛不思身边,“我一个人呆在酒店不是更危险吗?” 他这么一说,似乎也有些道理,毛不思顺着他的思维想了两圈,“可是……” “没有可是。”马明义圈住毛不思的脖子,跳下一个台阶,眼睛正巧与她齐平,“咱们就站在真相身边了。” 只要一步,只要在一步,就能揭开蒙在上头的面纱。 毛不思咬着下唇对上马明义的眼睛,迟疑许久,才点下头颅。 “爸。”破旧而空旷的老屋里,传出马明丽打电话的声音,她推开门的瞬间,月光扑面洒下来,她的脸色比月还白,手指还停在房门上,“明义为什么还能看见?” 漫长的沉默,马明丽看了眼手机,通话的时间依旧在增加,不知等了多长时间,带着疲倦男声才开口,“你先带他回家吧。” “能试的方法这么些年都试遍了,连灭魂也给了他护身,你和妈是不是还有什么瞒着我?”马明丽抬头望向月亮。 怨不得她多想,小时候的马明义经常被乱七八糟的东西吓哭,久久高烧不退,有好几次都差点活不下来,而年幼的她也不曾想太多,只当是自己弟弟八字弱。但随着她渐渐长大,马明丽心底也隐约有些不安,她甚至偷偷推演了马明义的生辰八字,得到的却是一个完全与他不符的命格。 奶奶临死前算了他们姐弟俩的运数,可时至今日,她都不知道留下的纸条里究竟写了什么。 “你想太多了。”老马放缓语气,“你先带他跟思思回来。” “八年前,你跟六叔曾进过阴阳道,说是去捉从阳间逃进去的恶鬼。”马家的捉鬼术传女不传男,老马学的都是些零星的皮毛功夫,马明丽怕他危险,想本跟着一起去,结果被老马跟六叔无情的驳回,只好呆在入口等他们。 她等了一天又一天,整整一个礼拜都没有动静,就在她不安到极点的时候,老马跟六叔才精疲力尽的从阴阳道出来,到家连饭都没吃,整个人几乎睡到昏过去,嘴角的笑却始终挂在脸上。 马明丽记得很清楚,他们根本就没带出来什么恶鬼,她感觉的不到丝毫的鬼气。可他们却那么累,那么疲乏,也那么开心。而马明义,似乎也是从那年开始,飞快的健康起来,直到十八岁那年,彻底看不到那些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 “爸,当初你和六叔到底从阴阳道里找到了什么。”马明丽觉得此刻的老屋令人窒息,本能的使人想要逃离,手机被按了免提丢在副驾上,红色的跑车与偏僻的郊区格格不入,她的车越开越快,声音也越来越大,“外婆在国外那么多产业,养了明义这么多年,你为什么一定要让他回国?他身体好不容易好起来,不用整日担惊受怕,你为什么不让他交往寻常的女孩?思思生在毛家,注定是捉鬼师,这是她的天职不可能改变,你为什么非跟明义灌输他俩要结婚的封建思想?” “明丽……” “爸。”偏僻郊区的柏油马路上,马明丽猛地刹车,车轮摩擦地面发出吱吱声,喇叭被狠狠地拍了几声,带着颤抖,“你这么坑思思,毛叔他知道吗!” “他跟老何这么熟,你觉得他会不知道么?”为人父母,都是盼着孩子好。他是这样,毛方林也是这样,马明义打小身子骨什么模样,毛方林会不清楚?他当然清楚,只不过好多事情,他们都清楚的都太晚了,他不会害自己的儿子,同样,毛方林也要为着自个的女儿,“老毛的术法那是一等一的,你都偷偷算过明义,你怎么知道他没给自己女儿算过?” 跑车依旧停在路旁,车里的人半响才开口,“我要去永川。” “自己小心。”老马咳嗽了两声,“也让他俩别折腾了,赶紧回来。” ☆、姻缘未断 “囡囡,过两天带着小吴来家里吃饭吧,妈还没见过他。”餐厅内,一位打扮朴素的中年妇女拉着姜水的手不停地絮叨,“要是你没有这个心思,就赶紧跟他分开,咱好好的找个人,怎么不比这样强。” 对于吴老板,姜妈妈称不上多喜欢,她甚至只在前两年老姜住院的时候,跟吴老板有过匆匆的一面之缘,此后,吴老板这个人就消失在了他们夫妻俩的视线中。 他俩人也在新闻上搜索吴老板,知道吴老板是在孤儿院长大的,白手起家,也结过婚。姜妈觉得这种童年虽然多多少少有些缺憾,但这也不是吴老板本人造成的,令她不安的是吴老板的几次婚姻,就像新闻评论区写的一样,姜妈也觉得,他婚姻倒霉成这样,是不是真的被诅咒了。 偏偏女儿像是被鬼迷了眼,非认准了吴老板,甚至无名无分的跟着他从烟城定居到永川,在他们当爸妈的看来,高维峰要比吴老板适合的多。 想到高维峰,姜妈不由得又红了眼眶,好好的孩子,怎么就这么死了呢。 “妈,好好地生日,干嘛又提这些。”姜水夹了一块炒牛舌送到姜爸碗中,“爸,吃菜。” 男人因为常年的病症折磨显得有些消瘦,头发早就花白一片,看上去还要比实际年龄老上个十几岁。 该说的他们都说了,该劝的也都劝了,他当初在鬼门关旁走一遭还能回来,也多亏吴老板给他找了最权威的医生,很多话,也就不好再说出口, “儿孙自有儿孙福,别说了。”牛舌被放入口中咀嚼,长时间的吃药,姜爸口中苦涩,已经有些尝不出菜品的味道,食物摆盘精美,用餐环境又好,想来是极好吃的。 这顿饭,就在姜水刻意调起的气氛中,和谐落幕。原本爸妈想让她跟着回家住一晚,却被她笑着拒绝。 爸妈坐上出租车的背影有些落寞,姜水立在路旁不停挥手,其实她也想跟着爸妈回家,可是她不敢,不敢离吴老板太远,不敢单独出现在其他地方,经历了这么多,姜水发自内心的觉得,没有地方能比富鸾大厦更安全。 “走了,走了,快快快!”毛不思拉着马明义躲在不远处的肠粉店铺里,金华餐厅距tender lines.富鸾大厦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她们一路打的追着姜水过来,就见她一下车,就开心的扑向了一对中年夫妇,携手进了金华餐厅。 毛不思和马明义也不忍心当着人家父母的面,说神神鬼鬼的事情,更何况中年男人看上去身体很不好,要是真被他们超现实的话给闹出个所以然来,那才叫作孽,只好躲在附近的肠粉店里,随便点了两份肠粉,用双眼盯紧了姜水。 等她爸妈一走,毛不思就拽着马明义往外冲,路过上菜的老板时,还没等老板反应过来,手里就多了张五十的钞票,桌上的肠粉几乎没动,在店里耗了快两个小时的人却消失在门外。 “喂!喂!钱给多了!”老版的声音被玻璃门隔断。 心咚咚的跳着,毛不思脚步飞快,远远就瞧见姜水站在路边给司机打电话。 “你现在就……”姜水的话还没说完,就见手机被人一把夺了过去,顺便按下了挂断。 眼前出现一男一女,女的手里还握着她的手机,半掐着腰躬身喘着粗气,“等……等等。” 抢劫?这是姜水的第一反应,但立刻又打消了这个念头,这里是市中心,人来人往的大马路,“你们是谁?” “我姓毛。”毛不思抿了下嘴唇,这才把手机还给姜水,“能不能抽空跟我聊聊?” “神经病。”姜水不停地打量着俩人,莫名其妙的出现,莫名其妙的抢了她的手机上,当下就要打电话。 手指还没按上屏幕,就被毛不思一把按下,“这位小姐。” 第31节 姜水一怔,立刻又警觉起来。 毛不思没松手,她的手心覆盖在姜水的手背上,感到了她身体里透出来的不同寻常的冷意。 靠近了一步,毛不思刻意压低嗓音,眼角瞥向姜水身后,“你身边,有脏东西。” 自古以来,电视剧里的神棍都是这么哄人的,毛不思觉得这方法甚是好用。 果不其然,颤动从手心底下传来,毛不思再接再厉,“他与你,似乎有姻缘未断。” “那是什么”姜水脸色瞬间变得惨白,试探道。 “我不光能看得到他,我还能看到你手腕上的链子。”隐形红线虽然还在,但链子是真没有,毛不思没这么大的本事看到早已不存在的东西,她只是需要姜水停下来,想从她的口中套取到更多关于高维峰和吴老板的信息,有时候,令人恐惧比令人信任更好使,毛不思装模作样的在姜水手边的空气中拨动了下,“还有根红线。” 红线,是她和高维峰的,没有错。冷汗瞬间冒出,姜水的手指抖得更厉害了,抽了半天也没把手从毛不思手心里抽出去,只好恶狠狠的高声,“胡说。” “小姐也别生气,我瞧着你身边还有高人相助。”毛不思垂着眼胡乱点了下手指头,明显感觉到了姜水紧张的视线,继而又摇摇头,“只是可惜啊……” “可惜?可惜什么?”吴老板的确给她请过法师作法驱邪,手上的银花镯子,就是那时候求来的。 “可惜那位高人驱鬼的时候粗心了点。”毛不思用拇指和食指比了点小距离,“我看红绳抖得厉害,想必那位阴间人又找到你了。” 面前的女孩二十来岁的年纪,一双大眼睛圆溜溜的挂在脸上,模样看上去并不像那些记忆中的道士法师,偏偏她说的每一句都对,令姜水不得不相信。 “你能把它灭掉吗?”姜水眼里的犹疑逐渐变成坚定的寒,“我受够了。” 她受够了这种躲在富鸾大厦的日子,受够了像只笼中飞不出去的鸟雀。 “可……” “可以。”毛不思刚吐出一个字,就被身边沉默的马明义横空打断,他瞧着姜水,顺手从口袋掏出手机,按下几个数字,“这个数,不议价。” 二十万。毛不思顺着马明义的胳膊望去,差点没咬到自个的舌头,先不说她如今是免费劳动,就是真开价,这价格也太高了点。 “挺便宜。”姜水搭眼一瞧,又把目光落在了马明义身上,跟女方普通的打扮不同,男人身上的穿戴,更让她熟悉,都是些品牌的高订,上上下下扫了一圈,姜水觉得,他开的价格,都不够他佩戴的手表的零头。 这三个字,显然给了毛不思极大地冲击,便宜,哪里便宜?她辛辛苦苦好几趟都赚不到这些钱。 “事后结清,不可赊账。”马明义笑着收回手机,拍了下身边的毛不思,“她刚出师,没什么名声,不敢定价太高。” 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花钱买来的平安,永远要比他人白送的好意,更会令人感到可信,对于姜水也不例外,理直气壮的要笔钱,反而更容易让她放心。 “那你呢?”姜水收回打量的视线,他这身的衣服穿戴,不是普通有钱就可以概括的,只装不明白的问道,“你也是捉鬼的?” “哈哈哈,我就是游手好闲的普通人,因为家人的关系跟她也算认识。”马明义睁眼说瞎话从来不带脸红嘴拙的,“正巧他师傅在我家有事要忙,我就带着她出来转转,然后就碰到了你。” 有时候,有钱也是一种优势。起码这些话从马明义嘴里说出来就可信的多,毕竟不缺钱的人没必要贪这点钱,而有钱人最是迷信,找的法师自然也都是最好的。 姜水在听懂马明义话中隐含的信息后,越发的心动。或许,她真的可以让眼前的女孩试一下,万一成功了呢。 ☆、铺天盖地 “惹是生非的东西。” 漆黑的地窖内,女人抚摸着棺材内沉睡老人的脸颊,老人已经睡了好多年了,多到她也有些记不清具体的年份,花白的头发紧紧地贴合着头皮,皱巴巴的皮肤上长满了老年斑,如不是若有似无的呼吸,真的像死去一般。 她的手指划过老人的喉咙,只要这么轻轻一掐,就能让这个脆弱的生命结束在须臾间。 “霍冬青。”女人轻唤着他的名字,“你知不知道我费了多少工夫,才让你躯体不死,在世上活的像个人。” “等价交换而已,不比自诩伟大。”吴老板孤身立在富鸾大厦的窗户边,落地的白纱在夜晚显得一片凄惨,窗台上放着两只红酒杯,一杯几乎见底,一杯未被人动过。 扑哧——安静的空间传出女人不合时宜的笑声,她先是压抑着自己,轻哼出声,继而放声大笑,仿佛吴老板说了什么天大的笑话。 “跟我等价交换,你也配!”笑声在高-潮处骤然收紧,女人语气冷的如寒天腊月的河水,她目光垂垂,正对上棺材里的老人脸,指尖敲击着他的脖颈,“你知不知道,在我眼里你就像是苟且偷生的蝼蚁,只要我动动手指头尖……呵呵,之后的事情,想起来,就很有意思。” 他身体死去的瞬间,躲在吴老板皮囊后的灵魂就彻底变成了无主的游鬼,散发出死亡的气息。这个味道,会引起同类的注意,也会被捉鬼师察觉。他会开始变得惧光,开始看着不属于自己的身子渐渐衰败下去,开始不停地寻找一个又一个的寄主,堂堂连锁酒店的最高领导者,居然是只附身而生的鬼祟。 “我没了对你有什么好处。”吴老板这两年越发的没了讨好她的心思,有时候连面上的功夫都不愿意做,“我死去的瞬间,富鸾大厦的煞气就会冲天而起,而你也没有把握能立刻令我魂飞魄散,你是知道我的秘密不假的,可这么多年过去,我对你也并非一无所知。” “你威胁我?”女人就着棺木撑起身子。 “是提醒你。”吴老板把面前的红酒一饮而尽,“同坐一条船,船翻了对谁都不好。” “好不好我不清楚。”女人起身踱步,没有丁点声响,“我只知道,你的船快翻了。” 夜幕下的永川,灯火辉煌,吴老板没有回应,他知道,对方也不耐烦听他的回应,手边的红酒已经空了半瓶,红酒倒落在酒杯里,溅起小小的水花。 肩头有些冰凉,一只灰白的手落在吴老板的右肩膀,玻璃窗反射出人影,依旧只有他孤零零的一个。 “放心。”吴老板放下酒杯,伸出左手,轻轻拍上自己的肩头,像是在自语,又像是在安慰,转身的瞬间,笑容挂上嘴角,“我一定会让你活过来。” “你眉心的‘川’字又重了。”大红色的嫁衣十分刺眼,依旧保持着她死亡时候的模样,她抬手轻点吴老板的眉心,“我记得你小时候从不皱眉的。” “都一百多年前的事了。”吴老板只有面对她的时候,才会前所未有的柔和,他握着她的手放在唇边,她的手真冷啊,比他碰过的所有东西都冷,“再等等,再稍微等几天,你就能回来了,不必整日泡在冰凉的河水中,也不必穿着这碍人眼的衣服,咱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 永远,这真是个看不见摸不着的存在。她曾经日日跪在菩萨面前祈祷,都没能遇见,如今她成了这副鬼样子,哪里还配得上永远这么美好的东西。 “可我觉得仿佛就在昨天。”北杏摇摇头,早就没了记忆中娇俏活泼的神情,她欺身向前轻轻抱住了吴老板,安静的跟他回忆斑驳的当年。 三间青瓦老屋,父亲一早就去村子的学堂里教书,母亲会准备好几道可口的小菜,每天早上都是被温暖的太阳唤醒,阿黄生了一窝小奶狗,在院子里不停地吠,她就和霍冬青一起围在狗窝旁,偶尔用指头戳戳狗儿的尾巴,或者去村头的小溪边捕鱼玩,等夕阳西下,炊烟袅袅,俩人才背着小鱼篓回家,偶尔遇见卖糖人的走商,霍冬青总会掏出父亲给的老钱,挑一个最大的给她。大肚子的猪八戒,昂首阔步的小马驹,还有记不清模样的别的,每一个都那么好吃,麦芽糖的味道至今都回荡在脑海里。 那时候的霍冬青,是从来不会皱眉头的,他虽然顽皮但是心肠极好,但凡村里有人需要帮忙,总能在人堆里看到他的影子。在北杏的记忆中,他总是笑嘻嘻的眯着眼,忍不住让人一起跟着笑,什么忧愁烦恼统统都能抛在脑后。 如果那天霍冬青没有在河中潜泳,如果之后他没救那个昏倒在山林边的道士,如果……如果……可是,世上哪有这么多的如果,只要发生了,就是命运的必然。 “北杏。”吴老板把她从怀里拉起来,双手捧住她的脸,让她跟他对视,“这些以后都会有的,等事情结束,我就带你回家,咱们哪也不去了。” 家,哪里还有家,他们的家,他们的爸妈,以及她自己,早就没了,一百年前就没了。北杏眼睛里包着团晶莹,她想让霍冬青清醒过来,让他从自己虚构的幻想中走出来。 那个女人,正在一点一点的消磨掉他的人性,把他变成偏执又双手沾满血腥的怪物,毁掉他曾经最为珍贵的热忱与善念,最终变成他最讨厌的模样。 北杏扭头看向玻璃窗,只看得到吴老板的影子,她指着窗户上的人,“冬青,现在的你还是你吗?” 吴老板的这身皮囊,已经在他的身上套了十多年,如果不是地窖里那副不可见人的躯体,偶尔他也会忘记自己的模样。 真正的他已经是垂暮之年,耳不能听声,眼不能识物,跟死亡只有一步之遥。 可他就是好不甘心,他耗了一辈子的心血,都没法把心爱的人救出来,有次他实在忍不住进到了北杏的神识里,无边无际的黑暗,钻心刺骨的寒冷,充斥着没有希望的绝望。 他根本无法想象,北杏那么怕黑怕冷的人,怎么能孤零零的在那种地方呆上十年几十年,甚至还有未来的上百年。 而他这么多年的苦心修炼,在沉重的现实面前,可悲的像个笑话。 “小老头,想清楚了么?”又是那个女人的声音,自从她知道了他的存在,就像个影子,无时无刻不在,“等你死掉,就是想跟我合作,也没机会了。” 女人手腕上的银花镯子,是他年少时从河底摸来送给北杏的,也间接的造成了北杏不幸的一生,而眼前的女人,就是一切的根源,是罪魁祸首。 她带来了水患,带来了噩梦,带来了瘟疫,带来了诅咒,他恨她入骨,却杀不死她。 灵玉镇鬼,她就是那个被镇在河中的恶鬼,没人知道她从哪里来,也没人知道她为何被镇在河底。 女人给了他一副新皮囊,让他从年迈的霍冬青,摇身变成不到三十的吴老板,而真正的吴老板,则被锁在了他年老的身体内,为他续着一口气。 他就像个正常人,偏过了所有人的眼睛,亲手建造了一个属于自己的酒店帝国,筛选着符合他们需要的男男女女,然后让他们悄无声息地消失掉。 他的身体不死,他的灵魂自由。 没有人会觉得他奇怪,即便是碰上毛不思这种代代传承的捉鬼师。 “开弓没有回头箭。”吴老板轻轻在北杏额上印下一吻,“我回不去了,只能往前走。” 怀中顿时一空,抱着的人消失在了空气中。 吴老板回头望向墙上的挂画,画中的女人肩膀微垂,瞧得人竟有些难过。 比起吴老板这边,姜水那边的反应要激烈得多。 餐厅的包间内,姜水拉着毛不思的手,指尖握的泛白,似乎怕她不相信,不停地重复,“高维峰要杀我,是真的要杀我。” “我瞧着他挺深情的,不像要至你于死地的模样啊。”毛不思现在已经分不清谁的话是真,谁的话是假,只好拍拍姜水的手背安慰道,“他要想杀你,就凭你手腕上的链子,早就能找到你杀掉了,哪用的到现在。” “那是因为刚巧赶到我男朋友的分公司选址。”姜水口中的男朋友,指的自然是吴老板。这是一个很长的故事,姜水几乎不愿意回想起那天。 那是高维峰死后的第七天,她跟着吴老板去看分公司的新地址,做生意的人,大多都有些迷信,吴老板也不例外。跟着他们同行的,还有一名三十岁左右的神婆,容貌十分普通,一路上左看右看,从下午直到晚上十点都没离去,她说有些东西白天不显形,晚上才能看见,吴老板很是相信。 姜水只好陪着吴老板等下去,中途实在累的不行,才在会客厅里小憩了会儿。 这一觉姜水睡的很不安稳,总感觉有道视线不停地在她身上扫来扫去,睁开眼的瞬间,姜水都能感受到自己的心脏骤停。 高维峰就趴在她身边,脑袋横放在桌子上,两只眼睛死死地盯着她,那不是一个人该有的眼神,白眼球上爬满青黑,他就这么看着她笑,血液从他的耳中鼻中不停地涌出。 本能促使姜水想放声大叫,嘴巴刚张开,还没来得及出声,喉咙就被一双大手紧紧地掐住,推向墙壁。 姜水后背就这么贴着冰冷的墙面,她拼命地挣扎,妄图发出声响,却无论如何也挣脱不开高维峰的钳制,青筋暴露,胸腔中的空气越来越稀薄,她不停地翻着白眼。 就在她绝望认命的前一刻,只听会客厅的房门被人猛地踹开,女人的呵斥冲入耳膜,“何方鬼祟,竟敢在我眼皮子底下犯事。”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姜水不得而知,当她再度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清晨。 她躺在吴老板家的卧室里,那日同行的神婆正坐在床边的地毯上念念有词,见她醒来才松了口气,“姜小姐平安就好。” 脖颈一圈冰凉,轻轻一碰就像针扎般疼痛,“那……那是什么。” 姜水心中早有了猜测,可她就是不敢相信,不敢相信,世上真的有鬼。 “姜小姐跟他在月老庙扯了姻缘线。”女人摇头叹息,“他会一直跟着你的,直到……” 女人没有继续说下去,还是姜水颤抖着声音补全,“直到我死亡为止?” 盘膝而坐的人没吭声,显然是默认了姜水的话。 那一刻,什么尊严什么脸面,通通都不重要了,她几乎是连滚带爬的从床上翻下来,跪在女人身边,眼泪不停地往地上砸,“大师,大师你救救我,救救我。” “唉,看你也是个可怜的,我也不忍心不救。”女人抬起手,在姜水的注视下,小心的摘掉腕上的银花镯子给她佩戴上,女人的动作很轻柔,“这是我师祖传下来的镯子,施过法的,很是灵验,你日夜佩带,可保平安。” 镯子上的雕花扭曲而古怪,姜水从没见过,但高维峰给她带来的精神冲击实在太大,当下也不管其他,只咚咚咚冲着女人磕了三个响头。 “自因为我带上这个镯子,他才没找到我。”姜水表情阴晴不定,口中念念有词,不停地咬着指甲,“可他还是找来了,找到了我。” 高维峰能找到姜水,这其中少不了她的推波助澜,毛不思听着,心底多少产生了股负罪感。 “毛毛。”马明义膝盖轻碰了下毛不思,等她回应,才轻声在她耳边道,“你们圈子里有这么一号人物吗?” 现在的情况就像一锅粥,分不清好坏,也辨不清真假,姜水说的每一句话,都能成为新的线索。 三十岁左右的女人。 毛不思在脑海中过着一张又一张的脸,也不是没有,只不过没见过谁带过银花镯子。 视线最终还是落在姜水的手腕上,毛不思犹豫再三,“我能瞧一眼你的镯子么?” “这……”姜水有些迟疑。 “如果这镯子真能护着你,我倒是可以再给你多加层咒法。”毛不思这话说的倒是真的,只不过里面暗藏了自己想要一探究竟的小心思罢了。 姜水没有回绝,只让她小心些,别坏了大师的法术。 第32节 手指按上镯子,毛不思指尖一沉,就感觉到了股奇怪的力量,分不清正邪。只是这股力量好像在哪里见过,毛不思闭着眼,指尖不停地追着这股力量走,突然,脑海中有什么猛地闪过,正巧被毛不思抓了个正着:同心手链。 银花镯子上的力量跟同心手链残留的那股气如出一辙。 这太正常了,起码在毛不思的认知里,这两样东西能联系在一起,很不正常。 她默默念着咒语,向着阻挡她前进的力量毫不客气的按下,顿时,银花镯子里聚集的东西四处散去,镯子主人的记忆铺天盖地的向着毛不思涌来。 ☆、逆天换命 “啊!”尖叫声回荡在整个包间,姜水跌倒在地上,颤抖着手指指向毛不思身后。 马明义奔向毛不思的脚步一顿,就见高维峰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了毛不思头顶上,他的脸青黑一片,见不得半点白皙,双目翻白,脖子似乎被什么东西扭断,外向一侧,脸部脖颈处血管凸起,看一眼就令人头皮发麻。 毛不思被方才的力道震得眼前漆黑,她只听到姜水的尖叫,并不晓得发生了什么,身子一轻,鼻息间就嗅到了马明义身上淡淡的烟草香。 “怎么了?”毛不思反手拉住马明义的指头,胸口剧烈的疼痛令她吐字都有些困难。 “高维峰。”马明义头皮发麻,他都能感觉到高维峰身上散发出的,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寒气,手串上的经文不停地在珠体上游走,似感觉到什么不寻常,可又寻不到方才的恶意来自哪里,“你现在怎……” “你不要过来!啊!!”姜水刺耳的尖叫掩住了马明义的后半句话,餐桌上的碗碟被她顺手抄起,几乎是本能的向着高维峰他们的方向砸来。 仿佛还能感受到那晚手掌掐住她脖子的寒意,以及空气消失在她胸腔时的绝望。姜水先被毛不思突然被甩出去的事实吓到,又亲眼目睹了高维峰的存在,这会儿哪还有什么理智,全然不顾毛不思和马明义也在那里,只疯了般砸着手边能摸到的所有东西。 眼前还黑花花的,毛不思听见东西砸过来的声音,想要抬手去挡,谁料方一动,胸口就专心的疼,忍不住让她倒吸一口冷气:真他妈的疼啊。 想象中的疼没有到来,毛不思听到碟子砸到人身上,然后落地碎裂开来的声音。这个时候,身边能为她挡下的,就只有一个人了。 “马明义……”毛不思有点点感动,她眼前虽然还有些雾蒙蒙的看不真切,但还是尽量抬着脑袋,想要表达出感谢的神情。 “不是白挨的。”毛不思感觉自己的脑袋被只大手按了下,就听到马明义的声音从上方响起,“一下五千,从你的劳务费里面扣。” 又一件瓷碗碎在地上,这一回,毛不思觉得自己的心口更疼了。 她努力扯出个僵硬的微笑,用手指头尖戳戳马明义的膝盖,深明大义道,“这多不好意思,你躲开,区区碗碟,我承受得住!” “铁公鸡。”马明义嘴上念叨着,眼睛却没看毛不思,他斜着眼跟咫尺外的高维峰对视,轻轻转了圈手腕,越靠近恶灵,手串上的经文游走的越快,字体被染上火红,流淌着若隐若现的金色。手串没有自动束灵灭魂,多少能证明此刻的高维峰对他们没起杀心。马明义无声张嘴,吐出两个字:帮忙。 也许是马明义往日里高高在上习惯了,当下这神情,与其说是请求高维峰帮忙,不如说是威胁更合适。 果然,冷漠的看着这一切的高维峰,眼皮不由自主的跳动几下。接下来,姜水丢过来的东西便都被什么挡住,从半空中直直的摔在地板上。 直到姜水身边再无东西可砸。 走廊里,扎马尾辫的服务员依旧立在门前,似乎有些无趣,包厢里的人也不点单,来到后就点了几杯花茶,然后结了最低消费,还非常大方的给了她两百块钱的小费,只要求她不要进去打扰他们谈话。真是怪人,服务员想着,侧耳听了听里面的动静,从他们进去到现在,一直安安静静,只无聊的她偶尔从兜里掏出手机发几条信息给朋友。 服务员并不知道包间内发生了什么,更无法想象遍地狼藉的茶水和杯碗碎片,屋内疯狂的声音就像是被吞噬掉了一般,没有丁点传出。 姜水精致的妆容早就花了,眼线晕染开来,脸上湿润的不知道是汗水还是泪水,喉咙被喊到略微嘶哑,不复之前的清亮。 “闭嘴!”降魔杖唰的从空中刺过,紧贴着姜水的脸颊牢牢插进她身后的沙发上。 毛不思还攀着马明义的手臂,眉心拧成一团小疙瘩。她刚才被脏东西狠拍了一巴掌,反应多少有些迟钝,现在缓过疼来,怒火也就跟着蹭蹭蹭的冒了出来。偏偏姜水嚎叫撕心裂肺吵得她脑仁疼。 等气息喘匀了,眼前的黑也散去,就瞧见姜水缩在桌子旁,死死地抱着脑袋抖个不停,高跟鞋也因着剧烈的动作掉了一只,徒留下另一只将将挂在脚上。 回头看了眼高维峰,毛不思这才一切一拐的让马明义扶她到姜水身边。姜水显然是被吓坏了,手臂上布满了细密的鸡皮疙瘩。 “有我在,高维峰伤不了你。”毛不思一手扶着腰,也多亏她现在年纪不大,不然被那么毫无征兆的摔上一下,这会多半是得去医院拍个片子住两天的。跟鬼怪妖灵相比,肉体凡胎还是要吃亏很多的。 话虽这么说,但毛不思现在这副狼狈的模样确实没什么说服力,就见姜水怯生生的抬头,眼中写满了防备与不信任,“就你现在?” “我现在这样也是你带的那个晦气东西惹得。”毛不思盯着姜水手腕上的银花镯子,“你怎么会有怨气那么大的东西。” “什么怨气,这是大师给我护身用的宝贝。”姜水猛地把胳膊收紧,死死的拽着手腕上的镯子,仿佛这样就能给她勇气,令她不那么惧怕。 “宝贝?”毛不思嫌弃的啧啧出声,她拽着马明义的胳膊,指着他手腕上的珠串子给姜水看,珠串上的经文泛着微暖的光泽,“瞧见没这种金亮亮的才是宝贝,你再看看你那个。” 姜水顺着毛不思的视线低下头,眼睛骤然瞪眼。 银花镯子上附着的术法早早就被被毛不思打散,邪气再也压制不住,银镯子恢复了原本的面貌,黑色的斑点遍布,透着死气沉沉的青灰。而她原本雪白的胳膊,也从手背到上臂爬满了紫红的细血管。 “这……这是什么……”姜水嗓子眼里像堵了一团棉花。 “恶鬼的诅咒。”毛不思蹲下身子,“有人拿你跟恶鬼做了交易。” “不可能。”姜水猛的抬头,一手紧紧抓住毛不思的胳膊,一手指着她身后,带着浓浓的哭腔,“要么就是高维峰!除了他,除了他没有别人,你快杀了他,杀了他啊!” 已经死去的人,怎么可能在死一回呢。 “你有没有想过别人?比如……”毛不思对上姜水的眼睛,一字一句,“吴老板。” “不会的,吴老板不可能害我,他还给我找了大师……”姜水说到最后,‘驱邪’两个字几乎低不可闻。 手腕上的镯子那么刺眼,吴老板的话还在耳边萦绕,他说,你要一直带着,千万不要摘下来。他笑的那么慈祥,她也听了他的话,吃饭睡觉洗澡,统统带着,片刻都不敢离身。 “我从没有害过你。”高维峰的突然出声,打破了室内的沉默,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恢复了生前的容貌,嘴唇白的不带点血色,身材消瘦,“我死后,就一直呆在朱山公墓,我等着你来看我,等着把知道的秘密讲给你听,可是我等啊等啊,等了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一年又一年,都没等到你来看我一眼,而我,无论怎么努力,都找不到你。” “不是这样的,你死前在雪山就想杀我!”姜水拼命地摇头,高维峰说的跟她的记忆有着极大的出入,“还有那晚,你在会议室掐着我的脖子,那个冰冷的触感,我至今都记得。” “雪山那里是因为我看到了你身后的女人脸,她就紧紧地贴着你的头发,我不是想杀你,我只是想赶走她,却不知道落在你眼中,反倒显得我像个疯子像个神经病。更别提死后,我跟不就不知道你在何处,怎么杀你?”高维峰没有给对面三人回应的机会,他自顾自的继续说下去,“跟你分手后,我每天都在做同样的噩梦。” 梦中是河神的婚礼,而那个新娘,却长着姜水的脸,以及和她一模一样的银花镯子,她哭着求他救救她。高维峰立在不远处,他垂着肩膀,平淡的讲述着只有自己知道的记忆深处的故事。 这倒是跟毛不思在镯子残留的主人记忆中看到的不一样,她看到的是百鬼哀嚎,尸首遍野,而高维峰讲的,似乎是另一个故事。 “你一个普通人,几乎没可能预知未来。”马明义到底是留着马家的血,能敏感的捕捉到高维峰话中奇怪的地方,“可如果那个人不是姜水,那又是谁?她怎么会知道你的姓名?又为什么夜夜引你入梦?目的是什么?没理由啊。” 难不成费这么多心思就为了间接害死高维峰? 同样的一张脸,同样的银花镯子,诡异的河神娶亲,遍地流血的尸体,以及去过长安酒店7002房间吴老板。 这之间又有什么联系?毛不思抱着肩膀,突然脑海中白光一闪:吴老板之前死过三任老婆。 “姜水。”毛不思犹豫着开口,“你对吴老板的之前的老婆知道多少?” “不太清楚。”姜水摇摇头,她和吴老板很少谈论这些,吴老板不爱说,她也秉着知道的少烦心事少的原则不怎么问,“等等,有一件。” 姜水忽然间想起来,倒还真是有一件事她知道。那还是她之前过生日的时候知道的,有家名品店在当天送了份小礼物给她,附上的生日卡上写了句“章小姐生日快乐”。她也是按着号码拨过去,才知道吴老板的前妻是这家名品店的vip,跟她同天生日。过生日遇到这件事,谁心里都不舒坦,为此她还和吴老板闹过小脾气。这算是姜水唯一知道的他前妻的事情了。 “什么?” “我和他第三个老婆同天生日。”姜水抿着唇,“别的就真的没了。” 嘴唇不由得抖动几下,毛不思不再言语,她骤然紧绷的身体,反倒引得扶着她的马明义侧目。 “怎么了?”他靠近毛不思耳侧,用着仅有他们俩人能听见的声音低语。 毛不思手心冷汗直流,她心里第一次希望自己猜想的是错的,她一直以为这件事最多是吴老板跟恶鬼有牵扯而已。可如果是真的呢,万一是真的呢?立在明处的吴老板,暗暗给高维峰线索的嫁娘,以及,操纵着这一切从未露脸的黑手。 他们这是想要遮住神的眼,妄图逆天换命啊。 ☆、众目睽睽 “我爱你,也从未想过伤害你。”高维峰低沉的声音如命运私语,品不出是个什么滋味。 说完,不等他人反应过来,人就化作一团青烟,散在了包间的一方天地中,徒留下三人对着满屋的狼藉失神。 女人抹着眼泪,由一开始的小声啜泣,变成了最后眼泪混着鼻涕的嚎啕大哭,没有多余的言语,就这么发自内心的,哭的像个孩子一样。 手腕上的银花镯子有点小,挤压过手背的时候磨出了细细的青白道子,配上姜水紫红色的皮肤,令人不由得汗毛直立。她忍着疼褪下,反手把镯子狠狠地砸向远处的墙面。 就见银花镯子砸到墙壁落下,然后顺着地面骨碌碌的滚了几圈,仿佛跟有了生命似的,眨眼间,就凭空消失在了眼前。 “好个多管闲事的丫头片子。”随着富鸾大厦内,一道暴怒的女声响起,就见一只高脚杯向着吴老板的脸颊飞来。 玻璃杯的速度极快,差不多到他身边半米处,就猛地停下,细细的杯颈遇到剧烈的冲击而从中折断,生生飘在半空中。 “好大的火气。”吴老板伸手,坏掉的酒杯缓缓飘入他的掌心,他瞧着断裂的杯颈,语气听上去有些可惜,“这可是人工吹制的,就这么糟蹋了。” 新开香槟酒落入断裂的高脚杯中,泛起细小的气泡,吴老板举杯轻抿了口。 “辛辛苦苦这些年,临到头来遇到个难缠的小丫头片子,你让我如何不气。”女人依旧没有露脸,只有声音在室内回荡,“你想办法杀了他们。” “现在是法治社会,你当跟百年前似的,平白消失几个大活人没人管么?”吴老板咽下香槟,这才把空掉的高脚杯丢到一侧的垃圾桶里,“何况还有一个是贺家人,贺老头子纵横商场几十年,根基稳人脉宽,如若平白没了个外孙,依着他的性子,能让这事神不知鬼不觉的过了?” “这倒是奇了,好好一个生意人,不多供几个财神,跟着个捉鬼的野丫头跑什么,也不怕损了福寿。”女人冷冷出声,“如果不是她强行入我回忆,我还不知盯上你的居然有这等本事。” “毕竟姓毛啊。”吴老板一挥手,毛不思的资料就飞到空中,瞬间被点燃,化作一团烟灰。 “毛家,哪个毛家?”烧掉的东西在女人手中成型,她一目十行。 “习茅山术法的毛家不就那一个。”吴老板双手撑着身子望向远方的夜空,“说起来,我年轻的时候跟着师傅走千山踏万水,捉鬼诛邪,也曾与毛家人有过一面之缘,这么想想,也都是十分久远的事情了。”k、d、t、c、d、j、z、l。 “元市人。”纤细的手指轻点着纸张,白纸黑字,女人继续看下去,最后目光微顿,念出声,“祖籍南桐县。” “这般看来,的确棘手。”但吴老板也不算太担心,毛不思毕竟还小,跟他这种活了百年的老怪物相比,还是太稚嫩了。 为了北杏,姜水非死不可,虽说他手上早已沾满了别人的鲜血,毕竟还残留着丁点的人性,不到万不得已,他不想跟几个愣头孩子过不去,亦不想得罪毛家和马家。 吴老板等着女人的回答,谁料半响没听到她的声音,只好扭头,对着空荡荡的房间疑问,“还在?” 哈哈哈哈…… 刺耳的笑声骤然响起,令吴老板不由得皱眉掩耳,他跟她认识这么久,从来没听过她那么诡异的笑声,就像被投入烈火熔炉的恶鬼,发出的声音令人十分不愉快。 女人笑的上气不接下气,突然数十张脸聚集在天花板上,千奇百怪,融合了各式各样的美人颜。 “毛家居然还能生出女儿?”几十张嘴同时开口,让吴老板也辨别不出哪个是她,笑声似鬼。 虽说毛家多男,马家多女,却也不是绝对,起码在吴老板年少的时候,曾听师傅说过,毛家祖上有过一位堪称传奇的女天师。 吴老板被女人莫名的言语搞得满头雾水,他眼睛不停地扫过每一张脸,试图辨别出哪个是她,“你该比我清楚才对,毛家祖上也出过女天师的。” “清楚,当然清楚。”她‘咯咯’的笑个不停,关于毛家的女天师,她不光听过,她还见过两位,一个是在她还是汪家娇小姐时见的,另一个则是她被封印在河底的时候。 初见毛家那姑娘,英姿飒爽,腰间配着条细细的银色软鞭,耳垂上挂着枚小珍珠,踩着马靴在她们汪府飞檐走壁,还有次捉鬼跑急了,直接从树上跳下来,吓得薛姨娘差点栽进荷花池里。 可惜,那个姑娘没活过二十五,准确的说,是毛家没有一个女儿能活过二十五岁。就像一个诅咒,不停地轮回应验,直到毛婉婉的出现。 那是世上最后一次大规模的百鬼夜行,天地无光,人间陷入一片地狱之中,无数的术士都死在了那场人惨绝人寰的动乱下,有的恶鬼灰飞湮灭,有的煞凶被焚烧殆尽,而她也被灵玉镇在了河底,永世不得出。 南毛北马,东齐西霁。那一役,只剩南北,再无东西。而毛婉婉,则强行改了毛家的女儿缘,至此以后,除却中途抱养过的几个孤苦无依的女婴,毛家再也没有生过女儿。 只是这些几百年前的故事,传到现在这一代,不知被篡改成了什么模样。 手上的银花镯子不停地晃啊晃啊,女人的笑声戛然而止。 富鸾大厦再度陷入死一般的静默。 挂在墙上的油画依旧背对着一切,画中女人望着波涛汹涌得河面,眼皮微垂,豆大的泪水就砸了下来,然后消失不见。 高维峰没了,银花镯子也没了。毛不思蹲在姜水身边,觉得事情到了这份上,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只是现在的永川对他们而言实在太危险,她就算大罗神仙转世,也没法一个人带俩没凡人永斗恶灵啊。 “要不咱们回港城或元市?再不济我给六叔挂个电话?”临阵逃脱可耻,但是安全有用,毛不思权衡利弊,又瞅了瞅姜水紫红到可怕的胳膊。 捉鬼就跟玩游戏打怪一个道理,现在情况就是她带着俩拖油瓶以一敌三,毛不思掂量着自己的水平,她还真没有单刷boss的能力。 第33节 “很危险?”虽然听上去像是在询问毛不思,但马明义几乎是肯定了自己的猜测。 “非常。”毛不思瞥着碎了满地的玻璃陶瓷,抬手戳了下姜水的膝盖,“别哭了,你先把钱赔了,咱们撤。” “你倒是不肯吃一点亏。”关键时刻,不改铁公鸡本性,马明义听得又好笑又好气,他站的高,抬起膝盖抵,正巧能碰到蹲在地上的毛不思的胳膊肘。 刚这么抵着敲了毛不思两下,就听见‘砰’的一声,包厢的房门被人一脚踹开,来人二话没说,还没让他们看看清楚脸,黑色的钱包就这么笔直的冲着马明义的脑袋飞过来。 砸的他捂着脑袋往后踉跄几步,跌坐在沙发上。 “一进门就看到你欺负思思。”熟悉的声音,怒冲冲的语气,除了马明丽,还能有谁。 马明义抱着被钱包砸红的脑门,忍不住倒吸着冷气抬头,“姐。” 就见门口的服务生拼命地拦着马明丽,直到小姑娘扭头看到包间内的狼狈,服务生揉揉眼睛,又仔细瞧了两遍:这跟招了强盗似的地方,还真是她负责的小包厢! 结果倒霉的自然是马明义,在经理、领班和当值服务生等人的众目睽睽之下,强行放血赔了对方一整套桌椅餐具和装修钱。 “明丽,你怎么找到这来了?”无视垂头丧气不高兴的臭脸马明义,毛不思上去就抱住马明丽的胳膊。 “我堂堂马家传人,想要找个带法器的人还不简单。”顺势抬腿踢了马明义两脚,才拉着毛不思瘫倒在他旁边的沙发上,眼神却没从姜水身上移开,“其实我也是大概圈了个范围,能这么快找到你们,也是因为远远看见这餐厅上方邪气冲天。” 不过等她赶过来,邪物也没了踪影,只残留下些许的气息。 “明丽。”毛不思现在见了比她厉害的,心也定下来了些,她指着姜水,决定把永川发生的这些事情一五一十的讲给她听,“我这边撞见大麻烦了。” ☆、狐假虎威 “你们俩胆子可真够大的。”马明丽没听完,就知道她们闯了祸事,“什么东西都敢招惹。” 说完,就习惯性的一巴掌扬了上来,冲着毛不思的小脑袋瓜下去。 就见毛不思怯怯地缩缩脑袋,她打小时候起,就跟条小尾巴似的爱追着马明丽转,对她的脾气自然了解。余光一瞥,就能把她之后的举动猜个□□,当机立断的垂眉低眼,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眯成细细的两条缝,看上去怪可怜的模样。 果然,空中的巴掌就这么生生的转了个方向,越过毛不思,扎实的拍到了马明义的后脑勺上,留下清脆的一声‘啪叽’。 作战成功。 毛不思暗地里给自己握了个拳头,面上却不显。 “明丽姐,我知道错了,可现在都已经这样了,总不能见死不救吧。”无视身边莫名挨了一巴掌的马明义,毛不思拉着马明丽的袖子口晃了晃,“人命关天呐。” “不管,这事你俩谁都别参合。”马明丽到底年纪比他们大上两三岁,头脑也要冷静理智的多。 在她看来,捉鬼诛邪就跟商人做买卖,老师要讲课,医生去看病一个道理,是他们的本质工作,但并不足以变成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姜水还站在旁边,听见这话,脸瞬间惨白下来,从毛不思他们的对话中,她已经了解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如果他们不帮她,她就必死无疑了。腿一软,人就扑通跌在了地上。 “我还不想死,求求你们救救我。”姜水一手撑着地面,一手去拽马明丽的牛仔裤,不行,她的人生还有好长的路要走,爸妈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好,如果她死了,他们该怎么活,“我爸妈就就只有我这么一个女儿,我不能死在他们前头。” “不是我们不救你,是救不了你。”如果是一般的鬼煞,她大可以卖个面子给毛不思,出手帮她一把,显然,想要姜水灵魂的这只很不一般,能够让吴老板身上不染半分邪气的纵横商场十多年,能够瞒过毛不思的眼睛让她最后关头才知道的存在,绝对不是简单的。马明丽从沙发上起身,把姜水拉起来,“我这个人说话向来直接,这事我没把握。” 无论对方是因为什么原因,能忍到现在还不出手,都算井水不犯河水,给足了他们脸面。尤其是……马明丽又想起来之前父亲的那一席话,目光不由自主的移到马明义身上,眼神越发的幽暗。 她这是个什么眼神。马明义先是平白无故的挨了一巴掌,又被自己的亲姐用莫名的眼神从头到脚的打量了一番,多少也有些不乐意,他背靠在沙发上,一只胳膊搭在毛不思的肩头,小声嘟囔道,“帮帮忙又不会掉一块肉……” “呵。”冷笑声响起。 接着毛不思眼前一花,下一秒,就听见马明义的呼疼声。 只见马明丽欺身上前,修长的食指和拇指圈成圈,里面还拽着马明义的耳朵,“你再说一遍。” “疼、疼、疼,姐你先把手松开。”马明义几乎半个身子都靠在了毛不思身上,尽量缩短他和马明丽之间的距离,减少疼痛,整个人呈现出受气包的样子,跟之前在毛不思眼中那个嚣张毒舌又跋扈的马明义截然不同,“我就是看她怪可怜的。” “先管好你自己再可怜别人,一天到晚的竟给我惹是生非,还敢哄着思思带你进阴阳道,你身子骨什么样,心里没点数吗?”一想起来他俩进那地方,马明丽就气从心头起,很多事情,他俩不知道,她也一知半解不能明说。想着,手劲一松,还没等马明义把脑袋缩回去,一巴掌就拍了下去,生生拍的他脑袋磕在毛不思的肩头上。 真疼啊!马明义一手捂着额头,一手抓了抓被打的后脑勺。 真疼啊!马明义的脑门可真硬。毛不思被他突如其来的动作撞歪了身子,又飞速的正回来,只心里想想,没敢出声。 暴怒的马明丽,那是很可怕的,当然,也很帅。 就在几人陷入诡异的沉默后,还是马明丽率先开口,打破沉默,她从包里翻出一枚小匣子,丢到毛不思手中,“你的‘客户’,我一直带着,现在还你。” 匣子上打着符咒,是长安酒店那只无名鬼,毛不思捏着在手中转了两圈,越想越觉得事情混乱,明明事情的开始,只是为了超度他而已啊。指头捻着黄符,方露出点缝隙,就见一阵阴风从里面穿了出来,摔在地上汇聚成人型。 他的似乎也没想到能闯出来,这会只没头没脑的环顾着四周。 “也是个可怜的,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毛不思叹了口气,掏着口袋中的符咒,准备再把他收回去。 “我认得他!”姜水再接二连三的经受了种种惊吓后,不知是麻木了,还是胆子被吓大了,除却鬼魂冲出来的瞬间,她还粗略的瞧了两眼,这一瞧不要紧,居然是个熟脸。震惊、好奇、惧怕、狐疑,脸上表情可谓异常精彩。 “你认识?”毛不思和马明义同时抬起下巴。 “好多年前了。”姜水看着他被马明丽丢出的符咒困在几平米的圈圈内,发疯似的锤砸着空气,“那还是我大四去烟城二十六中做实习的时候。” “高维峰也在?”毛不思又想到二十六中那张挂满了照片的墙壁,那张照片里,没有姜水,却有这个男人还有高维峰。 姜水点点头,那时候她和高维峰恨不得天天黏在一起不分开。 “你怎么认识他的?他是谁?”马明义单刀切入重点。 “那天他来二十六中谈图书馆捐赠的问题。”二十六中是烟城首屈一指的私立中学,有着最好的校园建筑,最好的学习环境,最先进的教学设备,这其中不少都是外界的捐赠,而黄术良就是其中之一,“他是吴老板之前的秘书。” “吴老板的秘书?”毛不思听得咋舌,“那你知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不见的?” “不清楚。”姜水记得,她后来初次见到吴老板的时候,他身边的秘书就已经换了人,之后她跟吴老板偶然说起二十六中的那栋图书馆,提到黄术良,才知道,他早就辞职回老家了。 一个不知道自己死掉的秘书,再结合之前高维峰说的吴老板去过长安酒店…… “是谋杀。”马明义开口,世上不会有这么多巧合的事情,吴老板不露痕迹的出现在他的长安酒店,却查不到丁点的痕迹,就已经很不可思议了,这会又确定了7002的身份,他几乎可以肯定,“他一定是听到或者看到了什么不该知道的。” “那他又在找什么?”马明丽听他们分析了半天,“思思不是说他一直在7002打转吗?” 更何况,根据姜水的叙述,黄术良应该是早早就离开了吴老板,而7002的鬼魂新出现没多久,算来算去,死亡时间也对不上啊。 “该不会我酒店里有什么吧。”马明义拍着沙发猛地抬高音量,“那可是我最喜欢的一套产业。” 两双嫌弃的白眼齐刷刷翻过,毛不思有了马明丽做后盾,胆子也越发的大了起来,鄙视道,“你这是在质疑我和明丽姐的专业性。” 真是,狐假虎威! ☆、九字真言 “你不觉得咱们四个人住一间房,很不合适吗?”马明义盘腿坐在紫灰色的地毯上,面对着神情各异的三个女人,准备起身,“我再去开一间房。” “不行。”马明丽脱口而出,不给他任何反驳的机会。 零食饮料堆满了透明的茶几,毛不思手里还握着几张扑克牌,她瞧瞧马明义,又看看马明丽无表情的脸,当场就顺着马明义的肩膀又把他按了回去,嘴上还念念有词,“拉倒吧你,输了就想跑。” 诺大的套房内,四个人从十一点多一直打牌打到凌晨三点,与其说是打牌,不如说是抽小鬼,鬼牌在四人手中轮流转动,显然是个十分无趣的游戏,偏偏毛不思感兴趣的紧。 姜水战战兢兢一晚上,如今看什么都觉得恐怖,说什么也不肯自己去睡。马明丽越到半夜越精神,也就乐意陪着毛不思玩牌。 唯独马明义,这一天天,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黑眼圈都能拉到嘴角,她们不困,他困啊。 托着腮,两根手指随便一捏,鬼牌就从马明丽手里再度转回到他手中。 红鼻子的小丑咧着嘴,仿佛在嘲笑他一般。 “玩也可以。”马明义丢了块薯片在口中,他看着毛不思抽牌的手停在鬼牌上方,然后飞快地转了个方向,抽到旁边的红桃k,按着直突突的太阳穴,马明义实在忍不住控诉,“但是你们能不能不要作弊做的这么明显。” “呵呵,娱乐……而已嘛,不要这……么认真。”毛不思嘴里叼着纸杯子,牙齿咬着杯口,声音有些含糊不清。 马明丽后背紧靠着沙发垫,这会她的头发已经松散开来,绑发的黑色绒绳绕成好多圈缠绕在手臂上,环扣散发着淡淡的青绿,跟平日里的金色很不同。 套房的客厅内早就被摆了阵法,没有什么能比他们聚集在一起更加安全,所以马明义想去睡觉的念头一出,就被她当即驳回。 她得亲眼看着他,才能安心,无论如何也要把他安安全全的带回港城,带到爸妈身边。 降魔杖安静的躺在毛不思的左手旁,颜色愈加的幽蓝,她权当看不到,只伸了手出去让姜水抽牌。 如暴风雨前的大海,表面平静,波涛暗涌。 “一会儿要是有什么动静,你!”马明丽抬起下巴点了点姜水,又看了眼马明义,“还有你,老老实实地在原地呆着吃零嘴。” 马明丽的话让姜水触电般浑身猛地颤了几下,刚抽出的牌就这么从指缝间飘到了地毯上。那些东西来了,那些东西来了,她拼命地压抑住自己想要尖叫的心情,雪白的牙齿咬的唇瓣出了浅浅的一条血印。 真是个不委婉的人。 游戏还在继续,只是气氛要比方才沉重了许多,各怀心思,轮到毛不思抽牌的时候,她还贴心的决定让马明义一步,明知是鬼牌,‘也大无畏’的抽到了自己手中。 我真是太善良了。毛不思下巴抵在膝盖上,由衷的想。 窗户被掩的死死地,棕黄色的窗帘遮住了整个室内,突然悬挂在半空的的银铃铛突然疯狂的晃动起来,铃声清脆悦耳,八双眼睛齐刷刷的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就见方才还肆意抖动的铃铛戛然而止,室内再度陷入无声的寂静中。 “姜水,夜深了,跟我回家吧。”温和的男声在房间的上空盘旋,看不到人影。 吴老板站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昏暗的街灯下盘旋着几只飞蛾,手指轻点,数着他们几人所在的楼层。眼镜框压的鼻梁有些疼,他索性摘下来随手丢在路边的石阶上。 “我不走。”姜水尖叫着一头栽进毛不思的怀里,抖动着身子像只雨打的鹌鹑,瑟瑟发抖,食指扭着她短袖的袖口,“求你,救我。” “命由天定,她气运未尽,怎能跟你回去。”展开姜水的左手,毛不思掐剑指暗暗在她掌心画了道符。 男人轻笑出声,十一楼的窗帘自动掀开,垂挂在两侧,吴老板的面容就这么出现在玻璃窗后,背脊笔直的站在窗外,他的声音很好听,笑起来也一样,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怎么也无法把温文尔雅的中年男人和杀人如麻的邪祟联系在一起。 “我跟你们向来没瓜葛,也不想起什么冲突。”吴老板手指敲击着玻璃,传来重重的‘哒——哒——’声,“把人给我,我保证消失在这个世界上,此生不再出现在你们眼前。” “洗魂换命,太过歹毒。”马明丽把脸颊旁的长发捋到耳朵后,扫了眼姜水,“她这辈子没做过恶事,也没害过别人,你为了一己自私,就要把别人置于生死无门的境地,实在太不公平。” “公平?这个世上哪有绝对的公平。”难道命运对他公平吗?对北杏公平吗?吴老板摇摇手指,在唇边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那个和他一起长大的女孩,比雨后的天空还剔透干净,这么好的人,凭什么要日日夜夜浸泡在冰冷的河水中受尽折磨?他不是没抗争过、没努力过,他费劲了心力,直到垂垂老矣,也没有办法救她出来。 若不是无能为力,若不是走投无路,谁会愿意跟一手造就所有悲剧的恶鬼做交易? “那就是没得谈了?”降魔杖被毛不思单手绕着转了两圈。 “没得谈。”下一秒,客厅的窗户就被一股巨大的冲击力撞裂开来,形成无数的碎片四处散开。 幸亏毛不思眼疾手快,一手拉着姜水,一手拉着马明义,飞身向着身后的沙发后面倒去,厚厚的麻布沙发就没那么好的运气了,几乎被碎片戳成筛子。 黑色绒绳在马明丽身前飞速旋转,形成一道坚硬的屏障,玻璃片撞到屏障上,立刻被绞碎成细细的粉末,散在空中。 下一刻,就见马明丽黑影一闪,手中的黑绳便狠狠向着吴老板抽去,左脚轻点,如兔奔如鹤起,迅捷无比,吴老板也不急,通身就跟长满了眼睛似的,手肘反撞,正正抵住绒绳抽下来的力道。 皮肤碰到灵器,没有像其他的恶灵一样被烫的皮开肉绽,只留下浅浅的红痕。 “你是人。”吴老板还活着,马明丽可以肯定。她脸上冰冷,心里却是咯噔两下,活人离魂本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更何况吴老板还能随意操控周边的事物。 唰—— 降魔杖闪过,直直的冲着吴老板的额头扎来,他身形一晃,人就退到了几米开外的空中,眼角却是留下了细细的伤口,他伸手抹去,就见撕开的口子立刻恢复如初。 “他是个什么东西。”毛不思弯腰撑着沙发背,纵身跳到马明丽身边,降魔杖转了几圈,再度回到自己主人手中。 非人,非鬼。 第34节 “活死人。”马明丽收了绒绳在胸前斜拉成线,“十有八-九。” 他还活着,事情就有些棘手了。她们是捉鬼师,斩妖灭鬼不在话下,唯独不能杀人,强行抹去活人的性命,是会遭天谴的。 “灭不了,那就收。”黄符被毛不思夹在手指中间,右手轻点一角,“朝天五岳,镇定乾坤,八景冥合,气入玄元,收魂!” 黄符冲着吴老板飞去,就见他嘴角一挑,熟悉的面孔就变了模样,那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人,高鼻薄唇,额前的碎发将垂在眉毛上,只瞧他反手在空中画了个半圆,脚掌速走七星,推指向前,“按行五岳,足落北斗,破阵!” 就见冲飞的黄符突然被从中截断,继而被燃起的两簇火苗烧化为灰。 “同行!” “术士!” 马明丽和毛不思几乎是同时脱口而出。 团团火焰在吴老板右手中汇聚,接着便向着套房内砸来,左手凭空画符,圈下周边,里面的诡异场景立刻消失不见,在普通人眼中,跟平日的凌晨三四点,并没有什么不同。 而身处在圈内的人,看到的就全然不一样,火团烧着了厚厚的窗帘,点燃了毛茸茸的地毯,烤裂了茶几上的玻璃杯。 “你一身法术用到这种地方。”浓烟熏得人忍不住流泪,毛不思在灭掉不远处的火球后,冲着吴老板的方向急声,“早晚会被反噬的!” “哈哈哈,这话真可笑。”吴老板,不对,此刻应该叫霍冬青,他踩在半空,“上天夺我父母,伤我爱人,我什么都没了,还有什么好怕的。” 临兵斗者,皆阵列前行! 马明丽默念着九字真言,右手结剑指印,左手握拳包住右手的中食二指,再用力拔出,如利剑出鞘。 三人斗法的动静震的周围的小鬼四处乱窜,连远在富鸾大厦的北杏也感觉到了。 她抱着肩膀缩在画中,无论她在哪,都能感觉到冰冷的河水冲刷骨肉的疼痛,如影随形,她一直以为这是世界上最疼的事情,疼到她几乎把所有的眼泪都流尽了,可现在,她不光身体疼,她的心也疼。 “收手吧,收手吧。”她额头抵在膝盖上,低声啜泣,口中喃喃自语,“明明就走错了,走错了。” “傻姑娘。”女人的手指轻抚着北杏乌黑的长发,银花镯子晃荡荡的挂在手腕上,嗤笑着挑起她的下巴,迫使北杏望着她,“你还能有逃离绝望的机会,多好啊。” 眼前的女人二十来岁的年纪,美的像是东城黄地主院里最名贵的牡丹花,令人移不开眼,却偏生长了副最恶毒的心肠。 “那还是我吗?伤了那么多条人命,做了那么多人神共愤的恶事,即便再次活过来,那还是我吗?”她还配做个人吗?北杏低着头,眼泪落下,又立刻蒸发消失。 “既然如此。”女人挥挥衣袖,北杏脚下的链子突然出现,她已经被绑了好多年了,从未离开过富鸾大厦,她笑着咬破自己的手指,恶臭的黑色血液滴落在链子上,牢固的链条立刻断开,“走吧。” 铺天盖地的疼痛迎面而来,奔涌的河水像是决堤般冲刷过北杏的皮肉,几乎能疼的人晕死过去,只是很可惜,北杏现在已经没了晕倒的能力,她很清醒,越疼越清醒,“我可以离开?” “当然,这些年,我帮你挡了河中大部分的怨与恨,想来你是过的太舒坦,忘了疼。”忘了那种时时刻刻被针扎刀刮的痛楚,女人坐在画中的藤椅上,翘着三寸金莲摇晃,“想去劝霍冬青,尽管去。” 女人眯起眼,她活着的时候被选择,死了以后,就喜欢看别人做选择,选择各种各样的生不如死。她只看着,就心生欢喜。 北杏的身影消失在她眼前,地上是滩她留下的血迹,甚至根本无法称之为血,清如水。 “这些年,你们腻,我也腻。”女人继续闭眼假寐,红唇微启,“也该换换新玩具了。” ☆、权衡利弊 姜水缩在沙发后面,双眼闭的紧紧地,打斗声不停地传入耳中,睡在枕边的男人无时不刻地想要取走她的性命,他给她莪撩编织了一整谎言,并为其披上美梦的外衣,把她骗的团团转。 令她从头到尾怕错了人、怨错了人、恨错了人。往事走马灯一样在脑海中滚过,姜水不知为何想起了高维峰,想到了她和他在一起的那些年,当时她总是自我调侃,说地球人口六十几亿,没有一个人比她更喜欢他。可结果呢,在她二十多年的已过岁月中,高维峰是这个世上除了爸妈以外,对她最好的人了。 以前就遇到他一个,以后…… 她还有以后吗?姜水感到有温热的液体从眼角滑过,她依旧闭着眼,吸吸鼻子,即便有,她也遇不到第二个高维峰了。 遇见他,是她的运气,她却把他弄丢了,消失在她的人生中,再也看不到。 姜水无言的悲伤感染到了马明义,如果说在他们之中,谁最像事外人,马明义觉得非自己莫属。 不像吴老板和姜水是故事的当事人,不像毛不思和马明丽背负着天职的重担,亦没有降妖除魔的本事,在这场激烈的打斗中,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安安静静的呆在一旁,不给毛不思她们添麻烦。 手串上的经文不停游走,快到令人目眩,可也仅此而已,他是它的主人,在外界没把恶意投放在他身上时,手串永远待发而不发。 靠在沙发背后,马明义盯着右手上的珠串瞧了许久才收回视线,身边的人依旧悲伤不已,不知回忆起了什么,眼角的泪就没停过。 与死亡正面相对,才能捡起心底最深的眷恋,这是人的本性。 马明义叹了口气,这才努力侧着身子从口袋里掏了半响,东西还没丢。 这是毛不思给他的,说等到收了高维峰,就把东西给姜水,留下做个念想。可人的一生那么长,又能有什么怀念比得上‘在身边’这三个字。 他用胳膊肘碰了碰姜水,低声道,“给。” 马明义不知道毛不思她们能撑多久,闹出这么大动静,也没听见对方呼疼,他就明白,她们想赢,可能真的太难了。 马明丽是个理智的人,不会拿着自己的性命去换别人的性命,到了无能为力的临界点,自然会选择自保。而他,也会果断放弃姜水。这么看来,唯一不同的就是毛不思了,那个古道热肠的一根筋,她似乎每次都是这样,哪怕嘴上说的潇洒,到头来总会拼尽全力去救人。 同心手链落在马明义的掌心,就见姜水微微张嘴,努力挤出两个字,“他的。” 点点头,马明义示意她先收着,也许这是姜水最后一次见它,也许这条手链将和它的主人一样,无法看到明天的太阳。 夜还深,天未明。 马明义跟姜水四目相对,火团不停地飞过他们头顶,还未落下,就被挡在前面的俩人灭掉,他无声开口,姜水辨别出了他的语言,他说:真到那步,我会拿你去换毛毛。 毛不思不会做选择,他会。 “好。”姜水眼角下垂,嘴角努力地挑起弧度。 可他们都明白,这只是个肤浅的回应而已,手链重新回到姜水手中,沉甸甸的,她从来不知道,它竟然有那么重那么重,重的她又忍不住想哭,手指不停的颤抖,戴了好多次才勉强扣上,千百个日夜,到最后,还是回到了自己的手腕上。 “如果明天我不在了……”姜水望着手链,突然开口,话说到一半,才深深地吸了几口气,她努力让自己的声音轻松些,听上去不那么难过,“你让小神婆偶尔捏个幻像出来,去看看我爸妈,他们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好,我不想他们太难过。” “还有别的吗?”马明义表情认真。 摇摇头,姜水把下巴又转了回去,“没了。” 沙发被巨大的力气突然撞击,头顶一黑,毛不思就直接从上边滚了下来,被甩出老远。 “毛毛。”马明义心头微颤,身体就先大脑一步迈了过去。 火团冲着他的后背飞扑而来,手腕温度徒然升高,经文就消失在珠体,向四周迅速散开串联成细密的网格,把火团从中隔断。 “明义,回去!”马明丽的身形几乎同时出现在毛不思身边,见马明义出现,整个暴怒,“有我在。” “没注意被拍了一巴掌而已。”电光火石间,毛不思就又反手把马明义给推了回去,肩膀被沙发上镶嵌的碎玻璃碴划出了细细的小口子,那叫一个疼啊,毛不思呲着牙,率先又冲了回去,“我堂堂毛家传人,哪能这么容易输给同行败类。” “我杀妖灭鬼的时候,怕是你爷爷都还没出世。”火苗在霍冬青的指尖跳跃,他的声音早就没了初见的暖意,“把人交出来,我不想再起杀戮。” “做你的春秋大梦!”让捉鬼师亲手把活人献给恶鬼,这简直就是打他们毛家祖宗的脸,毛不思怒极反笑,他们老毛家的祖坟里,就没埋过贪生怕死的人。 毛不思手执着降魔杖,幽蓝的降魔杖像是感应到她临近极点的愤怒,光滑的表面莫名浮现出若隐若现的凤凰纹路,仅瞬间就消失不见,并未被他人察觉。 剑张弩拔,一触即发。 马明义眼神在陌生的霍冬青和毛不思脸上转了两圈,拇指食指微微摩挲,他脸颊偏向姜水,声音低而小,“我保证让你爸妈安享晚年,到死都以为你活着。” 这是马明义的承诺。 毛不思所有的精力都投放在霍冬青身上,自然没心思再去关注后方发生了什么。反倒是马明丽,她离的近,把马明义说给姜水的话听了个完整。 他在逼姜水立刻做出选择,是大家一起死,还是给他们留个生机,给年迈的爸妈留个保障。 生死关头,人都是自私的,做不到为了陌生人赔上自己,她是如此,明义也是如此。马明丽望向自家弟弟,就见他目光灼灼的瞧向毛不思所在的地方,她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 不远处,毛不思正背对着他们,掐着腰迎风站在最前方,月光照过她的身体,影子拉的老长,看上去莫名的令人心安,令人自惭形岁。 马明丽不由得又想起小时候,那时的毛不思还是个圆圆的胖团子,总像个甩不掉的小尾巴跟在她身后。每每她在院子里练习术法,毛不思都眨巴着大眼,里面的羡慕和崇拜毫不掩饰: “明丽姐姐好厉害。” “我什么时候能像姐姐一样。” “等我长大了也要打坏鬼,保护好人。” 而马明义因为天生的阴阳眼,总是被脏东西吓得没日没夜的哭个,她虽说是姐姐,也不过就比他们大个三岁,也是个半大的孩子,马明义哭的狠了,她多少也会有些不耐烦。还是毛不思,常常蹬着小腿爬上床,坐在他旁边守着,三四岁的年纪,简单咒语将将念成句,翻来覆去就那么几个字。 有次她探头进去,就瞧见毛不思站在马明义身前挥舞着胖乎乎的小爪子瞎扑腾,不知道在干些什么,而她那个胆小的弟弟,则憋着嘴,泪眼婆娑的拽着小姑娘的衣角,一双大眼睛眨巴眨巴的看着她的背影。 她实在忍不住问了原因,马明义憋了许久的眼泪就再也止不住了,“我听见有人说要把我抓走炖汤喝。” “那思思在干什么?”她摸了把毛不思脑门上细密的汗珠。 “毛毛在保护我,”马明义手指还拉着小姑娘的衣服,眼泪聚成一包,“她说她站在前边,我就不会被抓走了。” 二十多年过去,这些记忆的插曲恐怕毛不思和马明义早已忘的一干二净。毛不思不再是那个什么都不会的小丫头,马明义也没了儿时的敏感胆小。 他们三个都长大了,只不过她和马明义懂得权衡利弊,而毛不思,则依旧跟小时候一样,以一种保护的姿态,挡在危险的面前。 . . . . . . . . 【小番外:】 某天,一直喜欢着漂亮强悍小姐姐的肉丸子突然从老爸口中得知,自己以后要结婚的人,不是法术高强的小姐姐,而是整天躲在自己屁股后头,又爱哭鼻子的病秧子,内心大为震撼,不由得悲从中来。 大哭两场后,肉丸子决定去找病秧子摊牌。 “我是不会娶你的!”柔软的大床上,肉丸子单手掐腰,一脚踩在枕头上,“你太弱小了!” “可我长得好看啊。”病秧子拉拉肉丸子的小裙子,嘴巴一憋,眼泪就又要掉下来,乖巧可人,“我还听话。” “你那么瘦,一点都不好看。”肉丸子伸出肉乎乎的胳膊跟病秧子比了比,心疼的摇摇头,决定告诉他残忍的真相,“他们是骗你的,其实你长得可丑拉。” 哇—— 嚎啕声从卧室传到客厅,贯穿了整个别墅,病秧子哭的上气不接下气,他趴在被子上,眼巴巴地瞧着肉丸子蹦蹦跳跳的跑出门去。 “我再也不要跟你玩了,你不再是我的好朋友!”病秧子抹抹眼泪,又瞧了瞧自己瘦弱的小胳膊。 论一段友谊的be。 ☆、无毛凤凰 “是不是只要我死了,一切就都可以停止!”姜水从沙发后冲出来,同心手链扣在紫红色的胳膊上。 够了,她认命了,不争了,还不行吗? 第35节 “谁让你出来的。”毛不思被姜水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当下就有些急躁,两步迈过去,就又把姜水挡在了身后。 “算了吧。”姜水扶着毛不思的肩膀,身上诡异的肤色跟毛不思的形成鲜明对比,从她身侧再度走出来,瞧向吴老板,吴老板早就不是她熟悉的样貌,眼前的男人很陌生,陌生的长相,陌生的眼神,姜水直勾勾的与他对视,“不就是想要我死吗,干什么浪费这么多的时间。” “真贴心。”霍冬青摇晃着手指,指尖所到之处留下翻腾的火龙,月光和街道上的灯光交辉相应,他迈着步子从空中来到室内,配上他这套休闲的衣服,不像是来斗法的,反而像出门买菜一样悠闲。 毛不思的降魔杖还横在胸前,霍冬青没有靠近,而是停在一个对所有人而言都算是安全的距离。 “想要我的命,尽管来拿吧。”姜水双眼猛地闭合,视死如归的张开双臂,语气坚决,“但你要答应我,放了毛不思她们。” 她跟马明义约好了,只要他活着,就会好好照顾她的父母,让他们安度晚年。 “这条命,先在我这里寄存几天。”霍冬青收回手指,火团骤灭,周边立刻暗下来,没了火焰的炙热,只留下徐徐夜风和刺眼的白炽灯。 “你知不知道他要拿你做什么!”毛不思恨不得一巴掌抽过去,打醒姜水,他不是要她死,而是要让她代替另一个人,活在阴冷的冰河里,河水会刷烂她的三魂,撕扯她的七魄,她生不得,灭不了,直到最后的一丝魂魄消失为止。 那是神魂俱灭的下场。 “你可别吓到她。”霍冬青在空中抬手微点,一条细细的小火龙穿过毛不思垂在耳边的碎发,撞入米白色墙壁,看着飘落的几根头发被燎成灰烬,霍冬青这才继续,他微笑着,只是这笑却没什么温度,“我从拜师学艺到现在,少说也得百年,你们两个还太过稚嫩。” 在他眼中,毛不思和马明丽就是孩子。 “我虽然本事不及你,但也没有让好人替别人还孽债的道理。”耳边的头发少了几根,毛不思并不在意,她脚掌后移,降魔杖在空中划出巨大的弧度,“你惹上了不该惹得东西,到头来却要把自己的过错推在别人身上,亏你还是个术士,要是你师父知道,怕是要从棺材里跳出来清理门户!” 毛不思的话就像一把刀子,狠狠地戳进霍冬青的心脏,那些他自我麻痹的安慰被眼前的小丫头一层层剥下。 在河底挖去灵玉的是他,把汪家那个恶灵放出来的是他,为北杏带上银花镯子的是他,想要闯荡江湖留下父母的还是他,这一切的一切,即便是意外,也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闭嘴。”霍冬青眼里的温度越来越低,冰渣子不停地往外冒,‘闭嘴’两个字几乎是从牙齿缝里挤出来的。 “毛毛年纪小,说话不过脑子,吴老板别往心里去。”不知道是不是小时候留下的影响,马明义对这种危险的感知度明显超过平常人,他能感觉到吴老板已经处在了暴怒的边缘,从中调和,“人你带走,咱们别伤了和气。” “你跟谁一伙的。”毛不思不满意,压低声音用手肘狠狠地撞了他一下,“怎么能帮坏人说话。” “好汉不吃眼前亏,你那三脚猫的功夫,就别老在太岁头上动土了。”马明义吃疼,也知道毛不思现在气急,可那又能怎么办?有胜算吗?没有。没有胜算的事情为什么要去做,这不是找死吗? “我是捉鬼师!”斩妖除魔,收鬼救人是她的职责。 “可你也是个人!”马明义握着毛不思的手腕,他当然懂她毛不思的意思,之前在苏尾岛,在烟城,哪次不危险,他什么时候阻止过她救人,只因那时候他知道他们有成功的机会,而不是像现在,极有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毛毛,不要在这个节骨眼上任性。” “马明义。”毛不思抬眼跟他对视,她跟他认识了二十多年,大多数时候都是彼此嫌弃,即便是认真的时候也要加上几句玩笑话,却从没像现在一样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我姓毛。” 毛家的捉鬼秘籍还在她家里床头的柜子里锁着,扉页第一句话就是:当明天理,看淡死生。 “那就是没得谈了?” “没得谈。”毛不思反手打出降魔杖,冲着霍冬青飞去。 被他跳身躲过,男人的冷笑从高处传出,“真是个有骨气的,可惜……” 冷风狂做,十二枚火球从霍冬青身后出现,勾勒出不同的动物容貌,对应着十二生肖,张牙舞爪的向着毛不思扑来。 风扫落叶,房间内坏掉的东西被狂风卷积着砸向四周,乌云遮盖住月亮,霍冬青身后的火团愈发的可怕,兽首变化多端,攻守大开大合。 毛不思为了躲过突如其来的火蛇尾,腰身一扭,生生翻了几个跟头。 “思思,小心。”黑绒绳抽入毛不思身后扑来的猛虎,打散成两半,就见火虎咆哮,翻滚着身子又再度融合。 马明丽向后挡架,脚下生风,飞速的移动到毛不思身后,“你啊……” 想了半天,也不知道该说她什么。 这场打斗,几乎把屋内所有能移动的东西都拆了个七零八落,毛不思中途因着体力不支被马后蹄狠踢了几脚,更是耳鸣眼花,看东西都有了重影。 马明丽跟毛不思棍棒生风不同,他们马家讲究以柔克刚,对上龙虎之类的刚烈之物,最是相克,虎头被绳索绑住,马明丽不停地寻找它的弱点。 就见从开始就盘踞在一旁的火蛇突然凌空而起,像离弦之箭直直扎向马明丽的心口。 “姐!” “明丽!” 男人女人的声音几乎同时响起,毛不思离马明丽最近,几乎不做思考,当即就飞身扑到她的后背上。 火蛇速度不减,吐出的信子将碰到毛不思的衣服,就触电般发出诡异的吱叫。 霍冬青操控着面前的十二兽,只见火蛇痛苦翻腾,下一刻,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感觉胸口一阵剧烈的疼痛,像是被生生挖去一块,火蛇的痛苦不减,身体迅速膨胀,最后爆裂在空中,彻底消失。 幽蓝的降魔杖周身勾勒出金线,之前消失的凤凰再度闪现,伴随着的,还有一道男女莫辨的声线,“何方妖孽,敢偷袭你爷爷。” 下一秒,凤凰飞离降魔杖,扭头啄瞎了被马明丽绑着的猛虎的双眼。 鸣啼声如歌,羽毛美的像是清晨的太阳。 “这什么东西。”马明丽还在被毛不思半抱在身下,呆呆的望着在空中与火兽纠缠的凤凰。 “我也不知道。”东西是从她降魔杖上飞下来的吧,毛不思张着嘴,这只降魔杖她从小用到大,从不知道里面还有个凤凰。 只是,她们的感叹时间并不长久,凤凰出来没多久,翅膀上的羽毛就渐渐掉落,最后幻化成人形,打着滚从空中滚到毛不思和马明丽脚边。 他扶着腰,呲牙咧嘴的撑着身子爬起来,一瞧见毛不思,因疼痛扭曲的脸立刻又换了副模样,食指指着她的鼻子尖,破口大骂,“你这仙姑好不讲道理,爷爷看你岁数小让让你罢了,未曾想你竟狠心拔我羽翅,还不速速还我!” 眼前这个不男不女也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是在跟她说话吗?毛不思看了眼远处因为损失了几只火兽而元气大伤的霍冬青,又把目光移到了眼前。 毛不思不记得自己收过这么个妖怪,更不记得自己还拔了它的羽毛,再三犹豫道,“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呸,你就是化成灰爷爷也记得你。”幻化成人的凤凰看上去一点也不优雅。 “毛毛,你没事是吧。”马明义得了机会,三步并作两步的跑到俩人身边,他先把压在在马明丽身上的毛不思好好地打量了一圈,见她没伤到,这才松了口气,把马明丽拉起来,小心的拍掉她身上的灰尘。 “你个骗子,原来你们是一伙的!”老凤凰显然这才看到之前被隔绝到一旁的马明义,着一看不要紧,气火唰的一下子冒到三尺高,正所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老凤凰横眉冷对,一巴掌就从后边拍了上来,生生把马明义扇的打了个趔趄,差点一脑袋栽地上,就听他尖着嗓子,“我说好好的,你怎么就那么好心给爷爷摘神仙果,哄得我去会会这仙姑,原是上了你们的当,丢了一身的凤凰羽。” “这是什么啊?”马明义幸好还拽着毛不思的胳膊,这才没当场摔过去。眼前人说的话,每一个字他都能听懂,可是合在一起,愣是一句话也听不明白。 三个人大眼瞪小眼,对上毛不思和马明义的不明所以,老凤凰更生气了,正准备要在补一巴掌,手刚抬起来,脑中什么东西闪现,整个人就呆愣在了原处,他瞅瞅自己的手心,又看了看按着肩膀的马明义,嘴唇不停地抖动,“你的法力呢?” “什么法力?” “这世上那位古道热肠的高人有这么大本事,能把你一身的术法给散了?”老凤凰把马明义一爪子拽过来,拍拍肩膀摸摸手,最后忍不住转着他的脸瞧了两圈,狐疑,“怎么还年轻了?” “放手。”这回毛不思不干了,从她降魔杖上跑出来的东西,老缠着马明义算怎么回事,眼里还有没有她这个主人!单手掐腰,毛不思抬着下巴,“你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降魔杖里?” “啊!啊啊!啊啊啊!看看你们这幅倒打一耙的面孔。”老凤凰连喊了几嗓子,下巴抬得更高,“明明是你们把爷爷骗进去的!” “你是谁?”马明丽看他们三个人牛唇不对马嘴的唠叨了半天,忍不住上前询问,黑绒绳下的火虎已经被打散,她收了法器,偏着头询问。 “我是凤璜。” “……” “……” “凤凰也得死。”霍冬青捂住胸口,身后剩下的八只火兽汇聚一体,在半空中呼叫咆哮着扑来。 “哇!救命。”凤凰翻身把毛不思从后边推向了身前。 “你不是神兽凤凰吗。”降魔杖挥出一道蓝光,怪物侧身躲过,“你刚才不是很厉害吗。” “你把爷爷的羽毛都拔了,我还能厉害到哪里去。”凤璜缩着脑袋,之前之所以醒来,也是感觉到了致命的威胁,放手一搏,未曾想居然从小仙姑的法器中醒过来了,“你不是很厉害么,这么个小东西都打不过?” 小东西?眼前那俩,哪个像是小东西?这不靠谱的凤凰是不是对她的本领有什么误解?毛不思被推在前边不停地挥着降魔杖,口中咒语不停。 “你老叨叨这些皮毛做什么,施法灭他呀!”身后的人叽歪不停。 毛不思太阳穴气的直突突,这已经是她最大的本事了,当下也不管他有毛没毛,身子一弯,就滑到了凤凰身后,“反正你又不是人,死不了。” 话音还未落,火团就入了凤璜的胸口,烫出巨大的窟窿。 “啊啊啊,疼死了,疼死了。”被迫给毛不思挡了一下,凤璜转身飞到天花板吊挂的水晶灯上。果然,伤口没多久就自动愈合,他虽然死不了,可不代表他不疼啊。继而向霍冬青表明态度,“老兄,方才爷……是我,我不小心伤了你的几滴心头血,都是误会,你别往心里去,” 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 霍冬青被逼急了,下手越发的狠毒,几乎是不打算让他们活着出去,姜水倒在不远处,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失去了意识,马明义插不进手,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毛不思和马明丽硬抗。 凤璜的脸色,也随着毛不思逐渐不支的体力渐渐黯淡下去,太弱了,是在太弱了。他看着毛不思那张脸,一模一样,可本事却比不上他记忆中那个小仙姑的一根手指头。 他惊恐的起身望向窗外,不是熟悉的青山绿水,不是茶馆酒肆,而是一栋栋拔地而起的高楼,偶尔有铁皮的四轮盒子跑过。 满身冒火的怪物最后用力扑向毛不思。 凤璜几乎是和北杏同时出现,巨大的怪兽被北杏用身体挡住,发出巨大的撞击声,就见小小的身影直接从半空砸向地面。 “北杏。”霍冬青强行收手,火兽的力量瞬间反噬到自己身上,他脚下一点,人就出现在室内,把落下的人紧紧抱入怀中。 而毛不思和马明义这边,凤璜收起了之前的吊儿郎当,他眼里写满了震惊,“这是哪里?你们是谁?”, 他只是饮了小仙姑的一杯酒,怎么会出现在这儿。 “先办正事,等会再说。”毛不思看见刚才突然出现的女人,再配上霍冬青的表情,多少猜到了来人的身份,没了跟凤凰探讨来去归属的心情,而是拔腿奔向不远处的霍冬青。 还好,她还没有来晚。北杏眯着眼,瞧见还活着的几个人,心里终于松了口气。 她太疼了,实在太疼了,每走一步对她而言都是巨大的考验,从富鸾大厦到这里,这么短的距离她居然用了这么长的时间。 “你怎么出来了。”霍冬青抱着北杏,眼中的戾气被惊慌所替代,“你怎么能出来了,是不是姓汪的,明明说好的,她为你抵住疼痛,怎么能出尔反尔。” “是我,是我硬要出来。”北杏拉着霍冬青的手指,倒在他怀中轻轻摇了摇头,“冬青,咱们走吧。” “事情还没结束,再等等,等我拿了姜水的魂魄,咱们就回富鸾大厦。”霍冬青在北杏额上印下一吻。 “不是富鸾大厦。”北杏摇摇头,“你别睡了,醒过来吧。” “北杏……” “等阳寿尽了,就去投胎转世。”北杏拉着霍冬青的手指,捏着他的指尖,就像小时候一样,“别留在这个身子里受苦了。” “我一点都不苦,我怎么能丢下你。”就快结束了,就快解脱了,还差一步,一小步。 “可是我苦。”北杏咬着唇,带着抑制不住的委屈,“我宁愿魂魄消失在这个世界,也不想这么活过来。” 他是个人,而她的存在,却把他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怪物。 ☆、为你而活 霍冬青的脸色铁青,吴老板的脸和他本人的容貌交替出现,在惨白的月色下更显得诡异,他刻意放缓语速,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温和,“别闹。” 短短两个字,却耗费了他巨大的心力。 “爹娘还在的时候,每次跟邻里乡亲聊天,都忍不住夸你几句。”说他们家冬青字写得好看,说他们冬青手脚麻利,说他们家冬青脾气好人和善,“我喜欢那样的你,也喜欢那时的自己。” 当时她就搬着小板凳坐在一旁听着,满心的欢喜,然后翘首等着他下学回家,即便是他离开家乡的那几年,她每每想起来,也都是他爽朗开怀的笑。现在她已经多久没见他真心地开怀过了,没见过他纯粹的眼神,这么活着,无论是对霍冬青来说,还是对她来说,都是种无言的折磨。 早就回不去了,那些他想象的,渴望的美好画面,通通都是假的。他们看着彼此就会忆起那些因为他俩而死去的人,像是埋葬许多着尸体的荒山,即便在上边种满了花栽满了树,可看到花瓣、绿叶,想到的还是下边阴森的骸骨。 “可我只有你了。”他所有的美好都死在了岁月中,霍冬青嘴唇抿成细细的一条线,年轻时候的他,委屈起来就像是山间的小野猫,眼睛圆睁,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都在心里憋着。 “你还有下辈子,下下辈子,下下下辈子,无数个轮回转世。”北杏抬手敲了敲霍冬青的鼻尖,周身的疼已经让她有些把握不准力道,“会有其他美好的回忆。” 第36节 只不过,每一场轮回都没有她罢了。霍冬青有各种可能的未来,她只有止步不前过去,她不想一辈子活在良心的谴责中,也不想再拖累他。 皎洁的月亮缓缓地在天空爬行,逐渐变的透明,漆黑的夜空也开始散出藏青色。 “都走到这一步了,我好不甘心。”霍冬青抱着北杏,眼泪莫名的就落了下来,砸进她乌黑的秀发中。 “都错到这一步了。”北杏额头蹭着他的下巴,小声的回应他,“该回头了。” “现在还不晚。”毛不思等他俩人的情绪都稳定下来,才在几步外开口,“多行善事,积福缘,总归是要好过现在的。” 善恶有报,天理循环。她不能保证霍冬青一定顺遂老死。 凤璜靠坐在毁到不成模样的沙发上,用胳膊肘戳了戳离他最近的马明义,就见对方冷冷的回了个眼神,内心不由得翻起俩白眼,真不可爱,比起他记忆中的潇洒自若的男人,差远了,不光马明义,在老凤凰眼里,毛不思更是差到没眼看。 “她一直这么婆婆妈妈的?”凤璜犹豫再三,还是在马明义的冷眼下,硬着头皮开口,“捉鬼就捉鬼,怎么还听对方演起起折子戏来了。” “那你觉得应该什么样?”马明义瞧着眼前的人,雌雄莫辩,穿着一身灰扑扑的小褂,丝毫没有初从降魔杖里飞出来时的风采。 如果放到记忆中小仙姑的身上,凤凰转着眼睛想了想,还真有些想象不出,男人这种道行,根本不可能等到女鬼赶过来,“大概,戏台子还没搭起来,戏子就没了吧。” “你还听戏?”马明义对突然出现的凤璜也很好奇,他瞧了眼远处,三人依旧保持着之前的姿势,便扭过头借着几乎把凤璜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随口问道,“你不是凤凰吗?怎么这么磕惨的打扮,看上去更像是农家乐里待宰的野鸡。” 问:如果有人骂高贵的你是野鸡怎么办? 凤璜:当然要打死他! 虽然老凤凰听不懂他口中的农家乐是什么,但却十分敏感的捕捉到了‘野鸡’二字,气的差点撸袖子扇他,转念一想,他现在没有术法,就是个普通人,万一被他一巴掌打死了怎么办。这才在心中不停的宽慰自己,把将将飚起的怒火强行压了下去。 “这衣服,是我的一个冤家送的。”凤凰看着马明义年比记忆中轻了好多岁的脸,不由得想起当年,他在暴风雪中苦苦哀求,那人才极不情愿地给了他一件旧衣服,求来的东西当然不能实话实说,他就算没了羽毛,可也是要面子的,只说是别人送的。 当然,收到衣服那日,也是凤凰最后一次见到那个酒葫芦不离身的男人,之后,他喝了小仙姑的一杯酒,便沉沉的睡了过去,不知道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当他再度醒来,世间已换了天地。 见到了同样容貌的男人女人,却又不是他记忆中的人。 “你要来我的玉葫芦中休息么?”毛不思摊开手心,一枚小巧的葫芦安稳的卧着,晶莹剔透。这里面的鬼魂大部分是她捉来的,等算个好日子给一并超度了,至于北杏……毛不思实话实说,“更多的,我也无能为力。” 她只能把北杏收到葫芦中,让她的灵魂永远沉睡,直到融化在里面。他们都清楚,北杏已经没有以后了,她能做的,也仅仅是让北杏不再痛苦不堪。 “真好看。”北杏用食指摸了摸葫芦的玉壁,温热的暖流透过她的指尖传到身体各处,“比漆黑的河底好看多了。” 对上毛不思的眼睛,她笑意盈盈地点点头。 “北杏。”霍冬青唰的握住她的手指,眼泪模糊了视线,“你别不要我。” “我没有不要你。”北杏仰头,在他眉心落下羽毛般轻柔的一个吻,“我会永远记得你,和你在一起的时光,是我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可我不能在你身边了,我的存在带给了你太多的磨难,也令我越发憎恶自己,我可以为了你去死,却没有办法只为了你而活。” 他是她这辈子最爱,也唯一爱过的人啊,可她也曾是个人,有自己的尊严和底线。 这么些年来,她过得好累好累,也好疼好疼,她太想休息了,抱着美好的回忆永远的沉睡下去,然后消失在这个世界,消失在所有人的记忆里。 没有过去,没有现在,也没有未来。 白光闪过,北杏努力拾起了十几岁的自己,碎花短褂,嫣红色的马面裙,头上带了两朵好看的珠花,笑起来眉眼弯弯,她脸颊上挂着甜甜的酒窝,冲着霍冬青挥挥手,这句话她一直都没舍得对他说过,“冬青哥哥,再见。” 霍冬青不由得伸手,只抓住了一把空气。 “哈哈哈……”笑声穿透泛白的天空,霍冬青不知道自己是哭是笑,是不舍还是解脱,他几乎收起了维持容貌的全部力量,年轻的男人迅速老去,他佝偻着腰,徒自坐在冷冰冰的地板上,脸上沟壑纵横,眼皮因为衰老而下耷,脖子手背长满了黑褐色的老人斑。 “吴老板。”毛不思对着年迈的老人,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一百多年了,我没过过一天开心的日子。”霍冬青还坐在原地,眼泪从他混沌的眼球下浸出,“让她活过来,是这些年我生命里唯一的支撑。” 话音刚落,只听‘咔吧’两声,霍冬青手指上的银扳指立刻裂成两半,吴老板的身子徒然倒下去,空留下霍冬青苍老的灵魂盘坐。 “怎么了!”毛不思大惊,飞快上前,身后的几人也快步移动过来。 “我这辈子,结束了。”霍冬青看着地上的扳指,倒下的吴老板胸腔开始起伏,他不停的咳嗽,身体却一动不敢动。 他被关在老人的身子里十年,他有着自己的意识与情感,他听见过女人骇人的笑,也听过霍冬青冷静的述说着他杀过的人,这是一场噩梦,一场真实的持续了十年的噩梦。 “你背后的人是谁?”毛不思语气急迫,她看着霍冬青的身子开始虚化,他对这个世界没有丝毫的留恋,离去的速度远比她想象的快得多,恨不得一口气问过来,“还有,你为什么要杀黄术良。” “她姓汪,百鬼夜行时曾被道人用灵玉镇压在河底。”对于那个女人,霍冬青知道的也不多,他不知道她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她到底要干什么,至于黄术良,“我没……” 朝阳升起,面前除了不停颤抖的吴老板,再无他人,如果不是狼狈不堪的房间时刻提想着他们昨晚的一场激战,还真安静的像每一个普通的早晨。 白日微风贯穿破烂的落地窗,毛不思握着玉葫芦,微微失神。 “我说……”还是马明义率先打破沉默,他一手搭在马明丽肩头,一手上前拽了拽毛不思凌乱的马尾辫,等所有人的目光集中在他身上,马明义才开口继续,“房间烂成这模样,得编什么理由才合理?” 大眼,瞪小眼。 阴冷的地窖中,女人笑着坐在漆黑的棺材旁,细长的手指还掐着老人的脖子,脖颈被拧成诡异的弧度,几分钟前还跳动的心脏已经彻底安静下去。 自言自语声回荡在空中,带着欢糯的愉软,“欢迎你们来寻我。” ☆、一败再败 毛不思一脸期盼的盯着马明丽,马明丽捉鬼的本事比她强,睁眼说瞎话的本领更是练得出神入化,中间都不带打磕巴的。 “你捉到了没?”手机里传出的男声多少有些轻浮,带着浓浓的鼻音一惊一乍。 “捉到了,但是把你小舅子家的酒店砸了一间。”马明丽依旧面不改色,“我跟他们家没交情,这事是不是有些难办?” 砸人家酒店套房,还弄成这幅样子,饶是他们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个合适的理由,索性实话实说,只是中途把故事改了一下,抹去了吴老板这件事,霍冬青虽然消失了,可吴老板还活着。 毛不思看了眼缩在角落沉默不语的男人,畏畏缩缩,全然没有白手起家一方巨富的气度,也对,搁谁在棺材里躺十年,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 马明义蹲在吴老板身旁,背靠在烤焦的墙壁上,嘴里叼着根未点燃的香烟,又顺手递了根给他,“抽烟?” “不……不用。”吴老板十年没开口,十年没说话,这会张张嘴,嗓子挤出的音调很古怪,他指着香烟,语序颠倒,“抽……怎么……忘了。”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毛不思远远瞧着马明义双眼微眯,就知道他多半又想到了什么馊点子,她一耳朵听着马明丽打电话,一耳朵把马明义和吴老板的对话收在耳内,只听马明义爽快的呵呵了几声,就掏了名片递给吴老板,“大家都是生意人,以后彼此照顾点。” “不……不懂。”吴老板中专毕业后就去外地打工,被强行剥离身体的时候,是他拿到工钱的当晚,他握着钱想着给媳妇买些好吃的,结果转头路过工地废墟,就看到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和年轻的女人,老人弓腰拄着拐棍,女人摇晃着腿坐在快要倒塌的石墙上,口中哼着惨惨戚戚的曲子,画面说不出的古怪,令人头皮发麻。 再然后,他被掐住了喉咙,任他怎么挣扎都挣脱不开,脚掌离开地面,兜里的钞票因身体的扭动撒出来,飘在空中。 女人的笑声带着欢喜冲进他的耳膜,“姓霍的,你瞧这漫天的钱,像不像在给他送葬。” 这十年,是他一生中最恐惧的十年,他躺在黑漆漆的棺材里,说不了话,起不来身,也死不了,唯一的声音就是偶尔相聚的男女,他听他们讲述着如何杀人,如何改运,那个男人也会不时地来看看他,用着他的名字他的脸,上面却摆着他从未见过的冷漠表情。 …… “成了。”马明丽挂了电话,顺手拉着毛不思来寻马明义他们,“这边宋令阳说他搞定。” 宋令阳,这个人名毛不思还有印象,当初在苏尾岛马明义就曾跟她提起过,那个误闯祠堂,放出女鬼的浪荡富二代。 “那咱们就等等吧。”马明义随口回应,又把精力投放在了吴老板身上,现在的吴老板,就像是个身怀宝藏穿梭街头的孩童,他自身的能力不足以玩转手里的这些产业,“你如果有什么不懂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给我来电话,说不定之后还能有合作。” 奸商!毛不思忍不住想要送给马明义几个大白眼。 “我媳……媳妇,想去……看……看。”吴老板握着马明义的名片,认真地放在胸口西装的口袋里,抬眼看向身边的几人。离他最远的女人看他的眼神充满了警惕,应该就是姜水吧,那个他在黑暗中听见过好多次的,替死鬼的名字。 她还活着,多幸运啊。 吴老板知道面前的几个人都是会法术的,也是他的救命恩人,理应先道谢才对,可是,他还有更想见的人。 毛不思没想到吴老板跟她说的第一句话会是这个,她慌乱的瞥了眼马明义,就见他的笑容也随着吴老板的言语僵在了脸上。 吴老板的老婆很久以前就死了,至于怎么死的,不用她说,对方也该猜得到。 “你……”牙齿不由自主的咬上下唇,毛不思思忖着该怎么开口。 “死了,知道我。”吴老板没等毛不思说下去,他不停地点头,示意都清楚,他媳妇出生的日子不好,赶上了跟男人心上人同一天。她死前,男人还专门带她来看了自己最后一眼,那该是一种怎样的绝望,吴老板不愿意去想。 只是现在他既然活过来了,就想去看看她,跟她说说话,哪怕是个墓碑也好。 吴老板妻子的墓地就在永川的南郊城区,距离他们所在的酒店不算太近,毛不思他们也怕吴老板突然活过来适应不了,这才决定亲自带着他过去。 因着宋令阳的关系,金城酒店并没为难他们,只是离开时,酒店经理不停晃动的瞳孔还是出卖了他的故作镇定。正常人再怎么折腾,也不可能把墙壁烧焦,玻璃磨的粉碎,再加上老板点名不追究,故而看他们的目光便多了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车辆行驶在宽广的柏油马路上,阳光透过车窗温暖着脸庞,一群人就安静无言的坐着。 开车的是吴老板的司机,他偶尔从后视镜装作不经意的瞧上几眼,心里也奇怪。老板娶过三任老婆,活着的时候每一个都爱的骨子里,可惜人走茶凉,那些女人死后,老板却从没有去扫过一次墓,今天怎么突然心血来潮?司机斜眼扫了眼窗外的太阳,这也没打西边出来啊。 吴老板在墓园一呆就是整整一天,直到夜幕降临,也没有离去的意思。凤璜早就因为体力不支,昏沉沉的睡回了降魔杖里,任凭别人怎么叫都没回应。马明丽忙着跟家人报平安,姜水则一个人站在花坛边不知道再想些什么。 只剩毛不思和马明义无所事事,并肩坐在远处的台阶上。 永川的月亮可真大,星星可真多,吴老板的背影,可真落寞。 “有了以前努力都得不到的一切,却没了最亲的人。”马明义用手掌撑住后仰的身子,他跟毛不思混在一起的日子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倒也看到了许多之前看不到的,无论怎样恶与善,背后都有着属于某个人的记忆。 错过、后悔、怨恨、悲伤,有的人拼命遗忘,有的人不停回忆,钩织成独一无二的故事。 “看到的越多就觉得自己越无用。”毛不思捧腮,脚下不停地踢踏着几颗圆滚滚的碎石头,她食指和拇指比划出细细的一条缝隙,“跟浩瀚的天地相比,人的力量就只有那么一点点。” “这么谦虚?”低落的情绪很容易引人徒增伤感,马明义不喜欢这种无力的状态,反手就着毛不思低下的脑袋胡乱揉了两下,故意逗她,“不像你的性格啊。” “公明仪对牛弹《清角》。”毛不思好不容易想要借着矫情一把,还没开始,就被马明义给扼杀在了摇篮里,只好仰天长叹,“就是现在呐!” “你说谁是牛?”马明义上手捏住毛不思的小圆脸。 “这里就泥和窝两个银。”脸被人捏着,毛不思说起话来有些口齿含糊,“反正窝不四。” 细碎的吵闹声传入姜水的耳中,她摸着腕上的手链。 “高维峰。”姜水心底轻唤着,试图想要找回生命中走丢的那个人。 夜风刮过,吹起了她披在肩头的秀发。 “谁!”毛不思突然高呼出声,引得姜水不由得去看她。只见毛不思拍着屁股上的尘土,直着身子四处张望,中途跟姜水目光对上,才抬起手臂冲她挥了几下,“你要是觉得哪里不舒服就立刻告诉我。” “怎么了?”马明义还保持着之前懒洋洋的姿势。 “好像有什么东西。”毛不思抓抓脖子,也有些不太确定,毕竟这里是墓园,难免阴气重。她又站了会儿,等实在感觉不到什么,才重新坐回去,和马明义继续之前的斗嘴。 一败再败,越挫越勇。 “是我。”高维峰的声音在姜水耳畔响起,没等她反应过来,就飞快补充,“别声张。” “我以为你不会来。”姜水开心的忍不住落泪,她紧紧地捂住嘴巴,“以为你再也不想见到我了。” “只要你想见我,我随时都在。” “就像之前一样?” “就像之前一样。”高维峰顺着她的话回应,却多少掺杂了些辛酸,“只是人鬼殊途。” “不会的,无论你是人是鬼,在我心里都是原来的模样。”梦醒了才明白,这个世上,她已经不会再遇到第二个像高维峰对她一样好的人了。 ☆、白纸黑字 “我想再看看你。”姜水面对着空无一人的花坛,她看不到他。 “再等等,等毛不思她们走了以后。”高维峰声音不大,染着低落的情绪,只勉强让姜水听到,“不然,这一见,对你和我来说,就是永别了。” 第37节 “不会的。”姜水急迫着为毛不思他们开脱,“她们是好人,你又没做过坏事,不会为难你的。” “可我已经死了,对于捉鬼师而言,只有生和死,哪分与坏。”高维峰语气依旧不急不缓,那是姜水最为熟悉的温柔,眷恋道,“我舍不得这个世界,舍不得你。” “高维峰……”姜水开口叫他,一如既往,连名带姓,只是这三个字说出口,才深觉无力。 “今生我只想陪着你。”高维峰接着姜水的话说下去,“陪着你结婚生子,陪着你白头到老。”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是这么个结局。 姜水听着他的声音,想哭。 她忍了好久才没让眼泪落下来。高维峰说过最喜欢她笑的样子,可以让人忘却一切烦恼,她不想他看见自己的眼泪,不想让他难过。 “好。”姜水摸着手腕上的链子,这是她和高维峰在月老庙求来的,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姻缘,“咱们永远在一起。” 男人没有回应,姜水以为他没听见,又重复了一遍。 就听到身后传来毛不思的好奇,“你自言自语些什么呢?” 毛不思刚刚又在与马明义的对垒中,败下阵来,越想越郁闷,对上马明义得意洋洋的脸就更郁闷了,索性拿着降魔杖跑过来找独处的姜水。 还没等她靠近,就听见她对着空荡荡的地面小声的嘀咕着什么,这才好奇开口。 毛不思视线越过姜水的身子,探着头又瞧了几眼,除了偶尔有几只弱小到未成形的灵物穿过,再无其他。 “墓园阴气重,等着再回家看眼亲人才离去的新魂也多,我偶尔也辨别不出,你要是哪里不舒服,或者看到什么,听到什么,记得及时告诉我。”毛不思伸了个懒腰,扭扭有些酸疼的脖子,这几天休息的时间加起来也抵不上空闲时一天睡得多,叹道,“等吴老板这边安定下来,适应了身体,我就想法子把黄术良给唤清醒。” “他不是连自己死了都不记得了吗?”姜水侧着脸皱眉,“都是吴老板身体里的恶灵做的孽。” “嗯。”毛不思没反驳她,胡乱点头,“超度也要让他知道才对嘛。” 话虽然这么说,毛不思心里多少有自己的盘算,霍冬青消失前说的那个‘不’字,一直在她的脑海中回荡,像有只小野猫,不停地挠啊挠啊,‘不’字后边的内容令她十分好奇。 反正现在知道了黄术良名字,等得了闲直接把他叫醒问问,也不过举手而已。 远处树枝微颤,毛不思心中警铃大作,立刻握着降魔杖警惕的望去,不久,就见一团还走路还不稳的新魂从里面钻出来,长得跟她下午路过哭声不绝的灵堂时,偶尔看见的黑白照一模一样。 毛不思忍不住念了个咒,就见跌跌撞撞的男人渐渐直起了身子,他脸上没太多表情,只怔怔的看着毛不思。 四目相对下,毛不思抬手指向东北角,男人顺着她的手指看了许久,才对着毛不思无言鞠躬表示感谢,下一刻,就迈开步子,轻飘飘的向放着他尸体的灵堂行去。 “怎么了?”姜水肉眼凡胎,自然看不见这些,她心里只挂念着高维峰,生怕被毛不思发现,话说出口难免有些焦急。 “二号厅的,迷路了。”毛不思收回视线,反手把降魔杖插到兜里,“倒是你,怎么了?” 姜水鼻尖上浸出了细密的汗珠,她随手摸了两下,接着机会掩去脸上的尴尬,“这几天吓到了,但凡有点风吹草动,就怕的不行。” “放宽心。”毛不思大喇喇的拍了几下姜水的肩膀,以示安慰,“霍冬青那种普通人一辈子能遇到一次已经是不可思议,不会再有下次了。” “希望如此。”姜水配合的笑了声,时间已经不早了,她看了眼手机,“咱们叫吴老板回去吧,老这么呆着也不是办法。” 说完,就先一步迈开腿,准备离开,姜水也不敢跟毛不思在一起呆太长时间,她不擅长说谎,怕一个不小心就把高维峰给说出来。 “一起走。”毛不思抓抓脑袋,三两步就追上了姜水,嘴里不停地碎碎念,“等咱们回去,就找个高端点的酒店好好地休息一夜。” “嗯。” “对了。”毛不思突然拉住了姜水的胳膊,她从兜里掏了几张画满朱砂的黄符纸塞到姜水的手心,还是把认真思考了许久的决定告诉她,“你要是在遇见高维峰,就把这个贴他身上。” “这是什么?”姜水看着手心里折成三角的符咒。 “定魂符,贴上起码几个小时动不了,你到时候记得给我打电话,然后找个近些的寺庙之类的地方躲着就行。”她没法在永川长时间呆着,也不知道高维峰趁乱跑去了哪里,只能教给给姜水自保的方法,连给她的符是老毛亲自画的,毛不思本就没拿多少,索性一股脑统统塞给了姜水,提醒道,“鬼和人是不同的,极小的恶都能被无限扩大,即便是高维峰,也不一定没有变。” “知道了。”姜水收了符咒,拉着毛不思的手,认真道,“谢谢。” “不客气。”姜水这么真诚,反倒让毛不思有些害羞,她该交代的都交代完了,心里的大石头也全部落下,只等着超度黄术良这一件小事情,这么一想,抑郁了许久的心情再度好了起来,连无聊着把玩打火机的马明义看上去都顺眼了不少。 似乎感觉到了毛不思的视线,就见马明义远远冲着她打了个响指,“毛毛,过来。” 他准是又想跟她斗嘴了,毛不思一撸袖子,双眸亮晶晶的,“看我怎么收拾他。” 姜水笑看着毛不思的背影越离越远,转身向着墓园门口走去,路过浓密的草丛,便有几张崭新的黄符飘落下来,被板鞋顺势随便踢了几脚,就消失在了厚厚的青草地中。 半个小时后,毛不思收到了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是姜水的,说是有事先离开。等她顺着号码打过去,传来的就是操着一口永川话的中年男人,说是之前打车的女顾客借用了他的手机。 于是,愉快了没多久的毛不思又再度郁闷起来,她趴在桌子上,下巴抵着小臂,“我又不是瘟神,至于事情告一段落就划清界限么。” 这种事情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常常都是前脚捉鬼结束,后脚客户就失去了联系,生怕染上什么晦气似的,要不怎么说她们捉鬼师交友困难呢。 “这时候,就显出我的难能可贵了吧。”马明义枕着胳膊,一手绕着毛不思的头发不停地打圈圈,自我赞扬,“八万块换我做朋友,这笔账多划算啊。” 不要脸的自夸她也就忍了,可跟她提钱是个什么操作,顺手扯过自己的头发,毛不思用鼻子哼”出声,“少跟我谈友情,伤钱。” “什么钱?”马明丽好不容易把吴老板从墓碑前劝回来,就听到毛不思和马明义的对话。 “明丽姐。”毛不思可算找到了机会,声声泣血地控诉,堪比被黄世仁压迫的杨白劳,“他欠我八万块钱的清洁费不给。” “明义。”马明丽不满,哪有干活不给钱的,何况还是捉鬼的辛苦钱。 毛不思有了马明丽撑腰,腰板挺得更直了,她掐着腰站在马明丽身后,理直气壮地讨薪,“给钱!” “先不说鬼你还没收走。”马明义敲敲桌子,决定跟面前的两个人算笔账,“咱们好好地捋一捋。” 他本来就是生意人,脑子活络,大大小小地数额加加减减,没多久就把毛不思绕的云里雾里,头昏脑涨,这个扣得似乎很合理,那个貌似也没错。 最后林林总总算下来,就剩下可怜的一万八。 “你这是欺诈!”毛不思盯着最后白纸上留下的几个数字,拍案而起,就差撸起袖子付诸暴力。 “白纸黑字,你算算。”马明义晃了晃手上的单子,长长一大串,“不过我现在没钱,先欠着吧。” “明丽姐。”毛不思扭头,一把抱住马明丽的胳膊。 “我这方面也不行啊。”马明丽贴近毛不思,小声的跟她咬耳朵。家里把法术都给了她,把做生意的脑子都给了马明义,这么算起来,倒也公平。 难过!悲痛!想要哭泣! 毛不思盯着被画了大圈圈的一万八,悲愤握拳,早就把姜水不告而别的事情抛到了脑后。 . . 几天前,元市,毛家。 毛方林带着老花镜,把银行的短信又来回看了几遍,忍不住感慨,“毛毛长大了,都知道往家里交钱了,还一口气打了八万。” “还不是你,天天在毛毛耳朵边念叨。”两荤两素,再配一盅鸡汤,毛妈盛了米饭递给他,“她就算给家里补贴,这钱你也不能用,以后得留着给毛毛当嫁妆。” “这话说的,我这个当爹的又不是不赚钱。”毛方林夹了筷子梅菜扣肉,塞到口中嚼着,“之前也就说她的随口提提,谁知道那丫头当真了。” “不过这也太多了。”毛妈喝着鸡汤,“要不打电话问问她” “算了。”毛方林摇摇筷子,“之前来电话的时候不是说和明义去永川捉鬼了么,等她忙完这阵再问吧。” 几天后,在公园里愉快的跳着广场舞的毛家二老,彻底忘了要问这件事。 ☆、未雨绸缪 黄术良抬头望着苏尾岛的画作,周围静悄悄的,心里只盘算着明个一早就出发,只是这冬日的天,亮的也太晚了。 他围着诺大的客厅不停地踱步,突然,脚下步伐一怔,隐约听到有人在叫他的名字,由远及近,像隔着数条街道,又仿佛近在耳旁。 “谁!”黄术良冷汗刷的一下子就冒了出来,他警惕的环顾四周,米色的墙壁一如平常,并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明丽姐,他回应了!”毛不思心里挂念着黄术良的事情,在永川并未逗留太长时间,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就拖着马明义姐弟俩去了机场,买了最早的航班回港城,准备对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做个圆满的收尾。 顺便快点领到工钱,不然按着马明义那资本家的作风,再过上几天,怕是连一万八都得插着翅膀飞进马明义的腰包里。 窗帘落下,把室内笼罩的如同黑夜,只在东南西北四个方位点了只白蜡烛,用抹了朱砂的红线围成方框,墙壁上挂着画满了咒语的明黄色绢布,以此防止他清醒过来无法接受死亡的噩耗而逃走。 准备妥帖,有备无患。 “你是谁?”黄术良的魂魄回到7002后就再度平静下来,他似乎忘记了之前的记忆,依旧沿着墙壁转动,偶尔停下注视着苏尾岛,直到毛不思跟他对话,才显现出了慌乱的一面,“装神弄鬼的,出来!” 下一刻,人就跑到座机前,手指不停的直接按下了前台的电话,准备投诉。 电话嘟嘟的响着,黄术良不断地环顾周遭,妄图发现声音传来的方向,电话接通的速度非常快,男人专业的声音从话筒里面传来,“喂,老板,我是小王。” “你好,我这里是7002房间。”黄术良虽然觉得对方称呼古怪,但也没多想,他握着话筒,简要的交代着房内的古怪,“我房间有人闯入,需要你们安保人员上来检查。” 一个电话,接通阴阳。 黄术良嘴巴一张一合,却没发出半点声音。 “喂……喂喂,老……老板?”气流通过话筒传到前台,带着风吹的摩擦声。王经理脑子一懵,头皮跟过电似的一片酥麻,顿时想起自家老板让他随时听自己安排时那副莫名奇妙的笑容。 带着马明丽和专门捉鬼的毛不思进了7002,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他们要干什么啊! 王经理腿肚子不停打颤,引得旁边的前台小姐频频侧目。 鬼魂给你打电话,遇到这事,谁也不想的啊。王经理心里怕的要死,可又不敢过多的表现出来,万一事情穿出去坏了长安酒店的名声,老板不得活剥了他!只好硬着头皮胡乱回应,声音里的惊恐早已取代了礼貌,“嗯,没错,对对对。” “我要求你们现在就派安保人员上来。”黄术良对前台的服务很不满意。 “谢谢您喜欢我们的服务。”王经理心里念着各方神仙菩萨,就差跪下叫声祖宗了,说完,也不管别的,立刻按下挂断。 长安酒店的空调开的凉爽,王经理背后留下的冷汗却浸湿了整个白衬衫。 饶是毛不思看不见,都能透过话筒传来的恐惧,想象到此刻王经理脸上丰富多彩的表情,真是,太惨了。 “你别按了,他听不到的。”毛不思眼见黄术良又要拨过去,及时开口制止,她手里夹着张上有黄术良名字的红纸,越过红线围绕的边界,一掌拍到了他的后背上。 黄术良顿感身后一阵温热,眼前的景象开始疯狂旋转变化,最后陷入昏暗之中,只有几束微弱的烛火散发出丁点的明亮。 “这……这是什么……”黄术良整个人当场石化。 “咦!终于看到了。”身后响起欢快的女声,接着,房间内的灯光亮起。 眼睛还未习惯黑暗就迎来光明,黄术良不由得眯起了眼。 抬头张望,依旧是熟悉的7002号房间,只不过多了很多古怪的东西,以及三个陌生人,“你们是谁?” “我叫毛不思。”毛不思离他最近,笑出了一排大白牙,“是个捉鬼师。” “捉鬼师。”黄术良嘴里默念了几遍,“你来我房间做什么?” “我是捉鬼师,豆矢古草你是鬼,你说我来做什么?”毛不思脱口而出,丝毫不给别人心里缓冲的机会,“你死了。” 真是直白到不能更直白。马明义摸着下巴,忍不住同情黄术良。 这种告知,就像你因为感冒进了医院,结果病例还没递上去,专家就拍拍你的手背,别治了,准备后事吧。 正常人听到,怕是早就要一巴掌拍上去。 果不其然,毛不思的话引起了黄术良情绪上的反感,“你神经病吧。” 第38节 “说实话也要被骂。”毛不思嘴里嘟嘟囔囔,多说无益,干脆掐着剑指在手心画了道符,反拍到了他的身体上,唤起他被吞噬的记忆,“你自己看。” 记忆如开闸的洪水,奔涌而出,几乎把他淹没。 他已经死了有段时间了,日日都在长安酒店的7002房间里徘徊,等待着第二天天亮后去苏尾岛寻人。可惜他从未等到过天亮,因为午夜一过,他就会忘记当天发生的一切,然后继续重复着昨天的行为动作。 日复一日,不停地准备着,遗忘着。 “不可能。”黄术良自我安慰的否认,“我明明还活着,我记得我洗完澡就上床休息,怎么可能会死?” 呐,这个就不要问她了。 毛不思毕竟只是个捉鬼师,又不是能通过去晓未来神仙,他自己都没有的记忆,她哪里能探的到,“你死前有没有见过霍……吴老板?” “没有。”黄术良果断摇头,“我已经不当他秘书好多年。” “你为什么要离职?”毛不思见他不像在说谎,提起吴老板也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也不由得产生了怀疑,难道是自己的推测出现了偏差,只好继续,“你是不是知道或者听到看到些什么不可说的?” 黄术良觉得眼前这个小神婆的问题很奇怪,每一句都在往吴老板身上引。 “就普通离职而已,难道跟吴老板有关系?”说出口连黄术良自己都不相信,人家一个连锁酒店的大老板,凭什么非得记得一个秘书,“可我跟他早就没联系了。” 所有信誓旦旦下的定义,被黄术良的两句话彻底推翻。毛不思感觉好不容易清晰起来的眼前,又升起了厚厚的迷雾。 “那你有没有见过别人。”马明义坐在红线之外的沙发上,银色的打火机在骨节分明的手指间来回滚动,偶尔被‘啪’地一声点燃,又被按灭,跟毛不思的眼神对上,才习惯性的扬扬唇角,继而又收回,他看着黄术良,问了个最令他好奇的人物,“比如,高维峰。” 吴老板来长安酒店,从头到尾,他们也只是在高维峰口中听说过而已。 倒是没想到马明义会提起这个人,黄术良眉心皱成川字,适当回忆,“我来这间酒店的前一天晚上倒是见过他一次。” “你什么时候住进来的?” “两天前。”黄术良立刻回道,转念又觉得这个答案不太严谨,“八月十七号。” 就在这个夏天。 “我就知道那个男人不可信,嘴里的话分不清真假。”马明义起身,他抬腿跨入红线围起的四方天地,“高维峰几年前就因为暴风雪死在了山林里。” 他看到的,不是人。 “高维峰之前一直说他没离开过朱山公墓。”毛不思猛地挥了下手中的降魔杖,“他撒谎!” “他从头到尾都以无辜的受害者,爱情的奉献者出现,而且咱们听到的所有故事都是从他自己口中讲出来的。”马明义抱着胳膊,有些事情一旦想通了,就很容易串起来,“我怀疑,姜水的记忆本就是真的。” 只不过,被高维峰强行掰到了吴老板身上。 “你是说两次想杀她的人真的是高维峰?”马明丽适时开口。 “不然吴老板和他背后的人绕这么个大圈子图什么?”如果真的是为了吓姜水,根本不需要高维峰出现,凭着他和背后那个女人的本事,随随便便就能编个虚假的假记忆给她,“高维峰的话或许有部分是真的,但肯定也掺了不少谎言。” 比如北杏托梦给他,再比如他生前对姜水的爱意,可当他死后,这些真就会变成掩盖他谎言最有力的武器。 从高维峰出现在他们眼前开始,就让自己处在弱者的地位,令他们相信他没有恶意,他本性是善良的,继而放松紧惕。面对高深莫测的吴老板和发生在姜水身上的古怪,他们本能的选择了相信高维峰,因为他的话放在这个故事里,是如此的合情合理。 这么看下来,从找到姜水,到吴老板和北杏消失在这个世界,再到那个所谓的汪小姐恨上他们,多少次都处在危险的当口,反观高维峰,几乎是没费丁点力气,最危险的时候从头到尾都未出现过。 “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毛不思忍不住搓搓手臂,又想起来阴阳道里他身受重伤的缩成一团,好像也是那刻起,她才下定决心去帮他。这么一想,明明是他自己撞向被法器护着的富鸾大厦,再怎样心里都会有个轻重才对,越发的气愤,“我堂堂毛家传人,居然被只鬼用苦肉计给骗了?!” 这事说出去,她还要不要面子了! “要真如你们说的这样,姜水恐怕有危险。”马明丽靠在沙发背上,提醒眼前的人。 “放心吧,我早有准备。”毛不思拍拍胸口,有些后怕,幸亏自己未雨绸缪,继而又弯着眼骄傲道,“我把我家老毛画的定魂咒给她了,真出了什么事,打个电话咱们就能及时赶过去。” ☆、高维峰番外 高维峰番外 夜晚的星真亮。 高维峰望着头顶偶尔行过的飞机,内心无比的平静。他喜欢的人,终于又回到他身边了。 他和姜水是彼此的初恋,从高中到大学,再到工作,偶尔也会有些争吵,但他从没想过和她分手后是什么样子,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在他的心里就从女朋友变成了要一起白头到老的存在。 为此,他极尽所能的去对她好,满足她,如果吴老板没出现的话,他可以保证,他们将是最令人羡慕的夫妻。 可惜这个世上没有如果,吴老板出现了,有着成熟男人特有的温柔,以及他这辈子都无法比及的财富。吴老板看姜水的眼神,带着探究与玩味,这是一个男人看女人眼神,令他很不安心。 他曾不经意的提起,却换了小女人的调笑,她小小一只,打着滚就钻进了他的怀中,尖尖的下巴抵着他的胸膛,笑的像只挠人的小野猫。 “有你在身边,其他人对我而言都是萝卜白菜。”他现在都能回想起姜水柔软的卷发垂在他手心的触感。 他相信了,安心了,可结果呢?她在吴老板挥金如土的强烈攻势下,渐渐动摇,他都看在眼中,可他不敢问,他怕问了,他和姜水就真的没有了以后。 再后来,姜爸爸重病住院,他为了高额的医疗费用愁红了眼,和姜水借遍了亲朋好友,可钱还是不够。 那日他去打饭回病房的路上,再次看到了姜水和吴老板,小女人哭花了精致的妆容,被男人抱在怀里。他没敢停留,他隐约听到男人许诺了她什么。 第二天,姜爸爸就转院了,去了烟城最好的医院,被最好的医生接手。而他,也等来了姜水的分手通知。 包子铺还是熟悉的包子铺,他们相对无言,姜水离开后他吃了面前的早饭,然后回到他们的家中,等待着姜水的回心转意。 他的虔诚没有感动到姜水,但是却感动到了另外一个女人,他开始不停地重复做噩梦,梦里的河水冰冷刺骨,梦里的女人不停哭喊,梦境越来越真实,他离得越来越近,他看清了沉塘女人的脸,那是他的爱人,他想要共度一生的女人。 当然,除此之外他还看到了其他的,比如一对陌生的恋人,看着他们相爱,分开,阴阳相隔。梦中的男人不停地拯救着自己的爱人,直到白发苍苍,才彻底陷入绝望的深渊,最后交出自己的灵魂,与魔鬼做了交易。 他看着他摇身一变,长出了吴老板的脸。 “去救救她吧。”被丢入河中的女人不知多少次被海浪淹没,在他耳边平静的留下了这句话。 他知道一个秘密,一个不足以对外人道的秘密:吴老板,不是人。 他开心的快要发疯,只是他是个人,他的力量太过渺小,他尝试过多种方法,也去各地请过不少的江湖术士,最后都是无疾而终。 频繁的动作引起了吴老板的注意,那日他坐在大厦顶层的办公室里,背对着他指向面前马戏团的海报,“这就是你的人生,从头到尾都活在我的眼皮子底下,像个小丑。” 吴老板可以抹去他对姜水说过的话,每次都像是人生倒带,他说的那些姜水总是听过就忘,反而对吴老板越发的爱慕。 那眼神令他发疯发狂,他时常在想,要是她死了就好了,她死了就是他一个人的了,这个念头自从冒出后,就不停的疯长。 冬日的雪多真大,那天他摘掉同心手链放在抽屉里,把他们住过的房子打扫的干干净净,与世界做最后的告别。 大雪封山,他开车载着姜水闯入,或许是一路上他的反应太过古怪,令姜水不安,关键时刻居然让她跑了。她怎么能逃离开呢?他曾在月老庙里发誓要和她一起死的啊。 鹅毛大雪伴随着北风,割的人脸疼,他高声呼唤着姜水的名字。 “找到了。”女人似乎扭伤了脚,倒在雪中嘶声力竭的求救,这让他兴奋,她终于不能再离开他了。 他向着姜水疯狂的跑去,周身血液沸腾。 还没等他靠近,眼前猛然一黑,人就滚下了山坡…… 他盯着落雪的天空,上方突然出现了张女人脸,女人媚眼勾魂,单薄的衣服与冰天雪地格格不入,她竖起手指放在殷红的唇边,微笑轻嘘,“这可是我家玩意想要的东西。” 喉咙被纤细的手指掐住,他想要挣扎想要呐喊,却张不开嘴动不了身,耳边听到的唯有生命流逝的声音。 他死了,死在了暴风雪中,临死前他才突然想起,明明已经暴雪封山,他到底是怎么进来的呢?他果然像吴老板说的,就是个不自量力的小丑啊。 朱山公墓很荒凉,偶尔也会遇见他一样的亡魂,那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穿着二十六中的校服,紧紧跟在一个妇人身后。 她问他:你一直都在吗? 他说:是的。 她信了,说自己住在家里,只会在忌日当天过来。 真是个单纯的孩子,单纯到可笑。 他怎么会一直在呢?他正在四处寻找他的女人,甚至有次差点得手。 如果没有那个女人的出现,他透过别人的皮囊,再度看到了她毒蛇般的眼神。再然后,他就失去了与姜水的联系,任他如何努力,都遍寻不到。 直到某晚他在港城游荡遇到了黄术良,如果没有这个男人,吴老板不会知道姜水的存在,姜水就不会离开他,自己也不会死,不会孤单的在世间徘徊。 当时的黄术良失魂落魄,他似乎在寻找什么人,面对早已死去的他喝的烂醉如泥。他俯身进去,操纵着他的沉重的身体,僵硬的回到长安酒店,把魂魄甩在床上。 既然你想找,就一直重复着找下去吧,像我一样。 深夜的大海波涛暗涌,他借着黄术良的身体躺在海面上,然后不停的下沉下沉,直到被冰冷的海水彻底吞噬。 再后来他遇到了毛不思,那个身后挂着光的女人,口中提到了长安酒店,提到了黄术良。 她翻开手机给他看,照片里是他和黄术良的合影,那是在烟城二十六中的墙上偷拍下来的。 他不由得想到了那个穿着校服的小姑娘。或许,下个忌日,她再也不会出现了。 “我在等我女朋友。”他望着毛不思,开口说了第一句话。 他在脑海里编织了一个故事,一个半真半假的故事,骗着别人,也骗着自己。 “想什么呢?”姜水见高维峰一直发呆,这才好奇开口。 “想这几年发生的事情。”高维峰手指抚摸着姜水的头发,逐渐下滑。 “别想了,太恐怖了。”姜水忍不住皱眉,不愿回忆,“你不知道他扮你扮的有多恐怖。” “是不是……”手指突然掐住姜水的脖子,高维峰敛去了维持容貌的力量,猛地把姜水推到墙面上,高高举起,青筋暴露在皮肤外,白眼球填满整个眼眶,阴森的语气让人毛骨悚然,“像这样。” 【我爱你,跟我永远在一起吧。】 ☆、不由自主 “好凄惨的样子。”马明丽靠在毛不思耳边,看上去仿佛跟她在咬耳朵,当然这也只是看上去而已,7002套房里,三个人,一只鬼,八只耳朵,几乎是同时听到这句话。 “嘘。”毛不思拉拉马明丽的胳膊,跟她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对于她们俩生怕别人不知道的举动,马明义简直没眼看,只好把关注度投射到黄术良身上,替毛不思开口,“虽然你在整个事件里的确很无辜,但是人鬼殊途,不该过多的在这个不属于你的世界停留。” “这就是命吧。”黄术良接受现实的速度远比毛不思他们想的快,他抬眼望了下左侧的墙壁,迈开腿走去。 结果还没碰到,就被绑在蜡烛上的红线给弹了回来,‘啊’的一声吃痛,整个人跌坐在地上。 “不好意思。”毛不思慌忙跑过去,刚伸手想去扶他,就看到自个手心里画的符咒,这同样是为了防止黄术良逃跑提前准备的。动作便这么僵停在了半空,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尴尬逐渐爬上脸颊,毛不思悻悻的干笑了几嗓子,“那什么,我现在手上有东西不方便,您自个起来吧。” 眼角的余光扫到毛不思的手心,黄术良也没生气,反倒是有些自嘲,“活着的时候家人不信我,死了也没什么信用。” 这句话就很严重了。 毛不思防患未然而已,没想到居然打击到了一条平和的鬼魂,只能努力做着事后的辩解,小脸憋得通红,磕磕巴巴道,“这年头,做鬼的都快比捉鬼的机灵了,我这也是没办法,不单单针对你。” 撒谎。 马明义揉揉鼻子,他可没见前几次毛不思准备这么多,八成是被之前接二连三来的突发事件搞怕了。 拍拍身上的尘土,从被毛不思唤醒到现在,黄术良还是不太习惯自己这副没了身体的模样,透明的肌肤下甚至可以看到地板的纹路。 寻了这么久的人,到头来还是没找到。 第39节 他有些懊悔,也有些不甘心。 脖子上的玉葫芦被毛不思从脖颈上拽下来,瘫在手心里,与黄术良做着最后的许诺,“进来吧,我会挑个好日子为你超度。” “你是会法术的。”黄术良看着玉葫芦,久久未动,就在毛不思的疑惑加深到极点时,才开口询问,“你能找到鬼魂,是不是也能找到活人,不对……” 貌似不太确定自己的回答,黄术良又垂下头,懊恼的嘀咕着什么。 又来这一套!吃一堑长一智,这回毛不思不乐意了,前脚掌落在黄术良眼皮子底下的地面上,狠狠点了三下,“只捉鬼,不寻人。” 要是再寻出来一个姜水,多造孽啊。 毛不思心里默念,只希望姜水闯过吴老板那关后,能够下半生平安顺遂,即便用不上老毛的符咒,让她平白损失一笔钱,毛不思也是乐意的。 跟生命相比,钱财毕竟是身外物。 “我妹妹可能在苏尾岛。”黄术良平静开口,看向毛不思的眼神颇为真诚,“你要是找到她,就让她早点回家。” “我可没答应你,何况……”毛不思摆摆手,还没等她说完,黄术良就快她一步摸到了玉葫芦。 玉葫芦碰到邪祟,散发出淡淡的金光,缠绕着包裹住眼前男人的魂魄,黄术良的身影愈发的黯淡。 从他听到高维峰的例子后,他就明白,即便毛不思他们有天大的本事,怕都不会再铤而走险的相信他了。而他孤身一人,茫茫人海,他去哪里找一个生死未卜的女孩,指不定什么时候碰见个高人术士,就被收了去。 除了离家出走的,这个世上也没什么值得他留恋的了,或许没了他,对亲人朋友而言,也是件好事。 “她叫黄缓。”黄术良的声音伴随着金光一起消失在玉葫芦中,留下戛然而止的尾音。 这么简单就结束了?他就不挣扎挣扎?毛不思眨眨眼,她捉鬼这么些年,不是没见过自愿进去的,可多数都要拉着她里里外外把自己的人生回顾一遭,少不了听些家长里短的抱怨。如今,她费尽心力,千辛万苦才找到黄术良的名字,结果就这么不费吹灰之力的平淡落幕,心里倒还真有些说不出是庆幸还是失落。 玉葫芦只进不出,没有毛不思的召唤,黄术良会一直呆在里面,直到她开坛做法送它们超度的那天,才会再看这个世界最后一眼。她环顾着满墙的的黄符,似乎从头至尾都做了场无用功。 “要怎么办?”马明义不喜欢这种四面无光的空间,他迈向窗户,长臂一伸,落地的窗帘就被唰的一声扯开,刺眼的阳光透过清透的玻璃铺满室内,地上的烛火在烈日的对比下,被衬的黯淡无光。 “他要是跟我闹一闹,我也就不这么纠结了。”毛不思吹灭蜡烛,把四盏小烛台整齐的码在茶几上,顺势坐上旁边的沙发,心里天人交战,“帮他把,就属于没事找事,纯粹闲得发慌。不帮他吧,也怪可怜的,死的时候没人送终不说,临了留个遗愿还没人听。” 关键是,苏尾岛上哪有他妹妹啊。毛不思回忆着岛上那群丧尽天良的岛民,除了顾采薇二人,其余的,可都是土生土长的原住民。 想着,视线不由自主的就望向了马明义。 一拿不定主意,就寻求马明义帮忙,这似乎是最近才养成的坏毛病。毛不思心里自我鄙视,也又忍不住想听听对方的意见。 背后传来灼热的视线,马明义用脚趾头想也能猜得出是谁,他忍不住有些想笑,眼底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港城地貌, “找人我倒是有路子。”阳光把影子拉的老长,马明义双手撑在窗台上,清清喉咙,还没等毛不思喜悦从心底冒起来,就听到了马明义的后半句,脸瞬间黑成了锅盔,“一万八的工钱就一笔勾销。” “你少欺负思思!”马明丽对上毛不思委屈巴巴的大眼,心瞬间就软了,她从包里翻出手机按下,给毛不思撑腰,“姐给你搞定。” 电话嘟声响起,承载着毛不思所有的希翼。 “喂。”电话里传来好听的男声。 毛不思侧着耳朵,越听越觉得耳熟。 “张博尧,你能不能帮我找个人?”马明丽直接开口,与其说是求助,不如说是命令更贴切,“有人失踪了。” 张博尧……毛不思暗暗一拍大腿,不就是当初排查长安酒店的张警官么!之后在苏尾岛他也及时赶到帮了她和马明义不小的忙。 毛不思的眼神越发的热烈,只要他愿意,自己说不定就能省下一大笔钱。 “哦。”马明丽抱着电话,表情看不出是喜是忧,“那我挂了。” “怎么样!”毛不思从沙发上跳起来,蹦过阻挡在她和马明丽之间的茶几。 “他辞职了。”马明丽面不改色的把手机收回包里,拍拍毛不思的肩膀,不熟练的安慰道,“钱是王八蛋,没了还能赚。” …… 奸商!除了这两个字,毛不思搜肠刮肚也想不出更适合马明义的词语,这俩字,仿佛天生就是为了马明义的出生而存在的。 毛笔沾着朱砂,毛不思心情沉重的在租来的小公寓中画着符咒,不知怎么,手下就写下了马明义的名字。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该是多大的怨恨啊!毛不思内心悲叹,要不是她一身正气,宽容大度,遵纪守法,早就画个圈圈诅咒他了。 空调呼呼的吹着冷风,忙碌了一大圈,连一毛钱都没赚到,毛不思越想越火大,干脆抱着冰淇淋,一个扑棱扎到柔软的小床上。顺手拨通了老毛的电话,准备跟自家老爸抱怨下近期发生的种种不公平的拖薪欠薪事件。 电话刚接通,就传来老毛开心的大嗓门,“毛毛,我今天跟何老头子下棋,赢了他两个子!” “你这么说六叔,他听到该闹脾气了。”毛不思吸口气,准备继续吐槽马明义,“爸,马……” “你妈不在家。”没等听清楚毛不思说啥,毛方林再度把话题拉到自己身上,“就老何那坏脾气,除了我,谁愿意跟他玩。” 毛方林话多,一张嘴就絮絮叨叨说个不停,连跳广场舞的时候隔壁老太太瞅了他一眼,都要拿出来跟毛不思炫耀,听的毛不思太阳穴直突突,最后大手一拍,枕头发出砰砰的两声巨响,“爸,你就不关心关心你女儿我的收入问题吗!” 她都快被那个冤家给坑死了! “关心关心,你这孩子,咋还急眼了呢。”毛方林见毛不思语气听上去并不高兴,连忙开口安抚,并由衷的夸赞道,“你前段时间不是还给家里打了八万块钱吗,我家毛毛真棒,真厉害!出息了!” 怎么听怎么像夸奖小孩子的方式语气。 不过这回毛不思可没注意老毛的语气,只听到了八万块钱,她掏掏耳朵,确认自己听到的真实性,“你说我给家里打了八万块钱?” “忙忘了?不可能啊,你这么小气……不对,是细致!” “爸,你确定是我发的?”毛不思没追究被说‘小气’这个她并不想承认的事实。 “工钱,毛不思。”毛方林点点头,他还怕自己老眼昏花,把八千看成八万,仔仔细细的瞧了好几遍呢,“银行的短信上的落款写的很清楚啊。” 又顺着老毛唠了几句,毛不思才带着疑惑挂断电话。不知怎么,脑海中突然冒出了马明义的那张脸。 是他?不是他!是他?不是他! 手中的冰淇淋有些微微融化,一勺挖下去,软绵绵的,毛不思一下又一下的戳着冰淇淋,最后求知欲战胜了胡思乱想,她干脆丢下冰淇淋,按下了快捷键,这是她之前和马明义捉鬼时,专门给马明义设下的,就怕发生紧急情况还要查电话簿找他,现在才记起来忘了取消。 “毛毛。”电话里,马明义声音听上去懒洋洋的。 大闲人一个!毛不思心里暗暗想。她盘着腿坐在自己的小床上,脑袋上套还了个蝴蝶结,把所有的头发一股脑的箍到后边,理直气壮,“我爸卡里的钱是你打的吗?” “好像是哦。”马明义转着手中的钢笔,笑道,“你不提我都忘了。” “你不说全部扣光了吗?为什么要打给我家老毛。”毛不思好奇。 “我打的时候不还没算钱么。”电话另一头,语调平平。 “那你为什么不打给我?那是我的工钱啊。”就算要给老毛,也是她这个做女儿的亲自给才对,让给马明义做,怎么想怎么觉得怪怪的。 “既然这样,那你把钱再给我打回来吧。”马明义嘴角不停地往上翘,差点笑弯了腰,语气却没出现多大变化,“这样咱俩就互不相欠了。” “你做梦!”给家里的钱自己再要回去,她毛不思还有何脸面在毛家立足! “这样啊……”对方似乎在沉思,不久,又再度阳光出声,“那就算你欠我八万块钱吧,以后慢慢还。” 嘟嘟—— 马明义说完自己想说的,立刻按下挂断键。 “你这个奸商!骗子!喂?喂!”徒留下毛不思在小公寓里咆哮,“你有种别挂我电话!” 手机回拨,毛不思盛着满肚子火抱着手机,话筒里只传来‘嘟嘟’声,无人接听。 诺大的会议室里,鸦雀无声,只有马明义的手机在文件上不停地震动,他权当看不见,拿着笔尾敲敲桌面,对着数十双眼睛笑道,“你们继续。” 林秘书装作不经意的瞧了自家老板一眼,他看上去,心情似乎非常好。 ☆、珍珠奶茶 距离黄术良进入到毛不思的玉葫芦里已经一个多礼拜了,黄缓的事情依旧没有任何进展,那个年轻女孩,如石头丢进池塘里,凭空消失了一般。 连港城消息最灵通的侦探社也找不到蛛丝马迹,没有出行记录,没有消费记录,甚至通话记录都没有。 马明义把这个消息带给毛不思的时候,她正抱着冰西瓜看狗血八点档,边吃边哭,泪眼婆娑。 毛不思拉着马明义的衬衣角蹭了蹭眼泪,“多好的老公啊,怎么吃口饭就噎死了呢。” 电视中的男人马明义认得,当红小生高显洋。曾和他在某周刊酒会上有过一面之缘,演技平平,为人却是八面玲珑,做事滴水不漏,因着祖上收了不少古董,有些家底,倒不是非要在娱乐圈混口饭吃,这也间接导致了他业务水平的不行。 “瞧瞧你这出息。”马明义嫌弃的把衣角从毛不思手指头缝里拽出来,进她家比进自己家都习惯,直接走去厨房,从冰箱的最上层拿了冰镇的柠檬水解渴。 毛不思不喜欢喝纯水,总是喜欢加点花花草草水果片之类的,而柠檬水,已然是她家里最合马明义胃口的饮料了。 “所以黄缓是确定不在港城喽?”毛不思一屁股坐到马明义身边的沙发上,单腿晃啊晃啊的。 “全国那么大,她不一定在港城。”遥控器不知什么时候转到了马明义手中,就见他胡乱摁了两下,画面就由一堆哭泣的男男女女换到了体育频道,“其他地方我就没办法了。” “那就算了,不用强求,人活着自有自个的运数。”毛不思也不是非要找到黄缓不可,虽然这件事看上去的确有些古怪,但毛不思也不是那种热心到非要满足别人的遗愿不可,做人做事都是这样,得力所能及。 不过……毛不思忍受着看了几分钟的足球比赛,最后还是忍不住伸手去抢遥控器,她实在看不明白,二十二个男人围追堵截一个球,究竟有什么好看的? “少看点八点档,对你的大脑发育有利无害。”遥控器被马明义握在手中,躲避着毛不思的‘魔爪’。 “我愿意,管你什么事儿。”毛不思一个飞扑,巴掌大的遥控器就再度回到了毛不思手中,她半压在马明义身上,两眼放光的往下调台。 身边的人难得没有打断她。 “关于南州市前段时间发生的特大制毒贩毒案……。”毛不思按动遥控器的手突然停下,电视里的女主播正播报着近期发生的大小新闻,画面就停在苏尾岛,讲述着苏尾岛事件涉案人员开庭的消息。 “这件事想起来就后怕。”毛不思摇头唏嘘,那可是她活到这么大,第一次经历被枪口指着脑袋,幸好指着她脑袋的那个人良心未泯。 “谁让你没事往那么偏僻的岛上跑。”马明义仿佛又感到了胳膊上的疤痕隐隐作痛,他不由得摸摸自个的手臂,顺着毛不思的话说下去,“幸好张博尧到的及时。” 嗯。毛不思附和着表示认同,忽然又想起了马明丽打电话那天,说是张博尧辞职了,不禁觉得有些可惜,“也不知道他辞职后做什么。” “卖奶茶。”马明义饮了口玻璃杯中的柠檬水,酸的他想皱眉。 “什么奶茶?”毛不思撑起身子,生怕自个听错了,“谁卖奶茶?” “张博尧。”马明义顺势把毛不思推起来,食指挠了挠鼻梁,示意她老实坐下,只是表情看上去多少有些不太自然。 “他卖奶茶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你脸红什么。”毛不思身体后倾,靠在柔软的抱枕上,打心底发出感慨,“没想到那么硬汉的男人,竟然喜欢做甜腻腻的小饮料。” 话说完,等了半天也没见马明义回应,毛不思片头望去,就见马明义不知道摸着杯口在想些什么。 “喂,想什么呢。”毛不思抬脚踢了踢马明义的膝盖,没等他反应过来,自己就一骨碌从沙发上爬了起来,她眼睛亮的发光,似乎想到了什么好主意,“咱们去张博尧的店里去喝奶茶吧!” “三伏天的下午两点,你不热啊。”马明义眯起眼,要是他没记错,没接到生意的毛不思已经在家里连续宅了三天了。 上一次出门,还是马明丽非拉着他和毛不思俩人装高雅去听演奏会,结果三人行听到最后,就他还清醒着,左手边的俩人睡得那叫一个安稳,就差床被子了。 “你不是有车么。”毛不思笑眯眯地开口,眼见马明义要露出嫌弃的眼神,她先他一步,快速阻截,“照顾照顾救命恩人的生意,是每个劫后重生的人都应具备的良知。” 好一副浓浓地,刻意地,说教口吻。 张博尧的店开在小巷里,马明义的车开不进去,无奈之下,俩人只好迎着烈日一路被晒进了张博尧的奶茶店。 “欢迎光……”看到毛不思和马明义的瞬间,张博尧目光微闪,意外僵住的笑意又再度挂上了嘴角,上前招呼道,“你俩怎么来了?” “有人非要吵着喝奶茶,我拧不过,就跟着一起了。”马明义拉开椅子,高低坐上去很舒服,面前是半米宽的小吧台,“矿泉水,谢谢。” 第40节 去奶茶店点矿泉水,摆明了是来砸场子的。 毛不思眼白眼瞅着就要翻上天,忍了半天才忍下来,“我要招牌奶茶。” “好。”张博尧挑眉,“前边珍珠不够了,我去后厨那些来。” 门帘落下,小小的奶茶店又只剩下马明义和毛不思两人,前台似乎接到了新的网络订单,滴滴的响个不停。 “喂。”这个‘喂’叫的自然是马明义,毛不思饶有兴趣的探头往操作台望去,“你说我要不要也做个网络接单捉鬼,紧跟下大时代的发展。” “你要真这样,是你赚别人钱,还是别人坑你钱都指不定了。”马明义单手撑着额头,胡乱的翻看着公司的这一季度的财政报表。 毛不思没吱声。 难道是自己说的太过?马明义好奇,他收了手机,伸手揉了揉毛不思的脑袋,“怎么,受打击了?” “马明义。” “嗯?”手指念着毛不思垂在耳边的碎头发,小声的应到。 “这瓶里,是珍珠吧。”毛不思指着盛满黑色球球的玻璃瓶,没做过奶茶还能没喝过奶茶吗,珍珠她还是认得的。 为什么要撒谎,操作台后的珍珠,明明还很充足啊。 空调呼呼的吹着,桌上的降魔杖突然幽光一闪,转瞬而逝。 眼花,还是,有东西? 毛不思收起脸上的玩笑,开始认真地打量起这间小小的奶茶店,桌上摆着小巧可爱的多肉,挂起的壁橱上坐落着几只可爱的毛绒玩具,连门帘都是暗色的碎花,这家店,怎么看,怎么不像是出自一个男人的审美。 ☆、不落太阳 “怎么表情这么严肃?”张博尧刚撩起门帘,就瞧见毛不思眉头深锁的半趴在小吧台上,笑道,“马明义又招惹你了?” 脱掉制服后的张博尧比之前温和了许多,连说话的语气都不在那么冷冰冰,他挖了一大勺珍珠送到马克杯里,红茶被煮出浓浓的香气,冒着袅袅白烟。 “他敢。”毛不思迎着张博尧的话头落下一句狠话,继而又垂下头,佯装道,“之前出来的急,能不能借用一下你店里的洗手间?” 降魔杖的感应,也不过瞬间而已,快的令人眼花。 真要说奇怪,毛不思也没感觉到,可若是说不怪,心里又总有某个地方觉得不舒坦。 捉鬼师的职业精神驱使她想去后厨房,一探究竟。 “当然,为人民服务。”张博尧撩起门帘,指着正前方,“直走,左拐。” 他行为坦荡荡,反倒显得毛不思的想法有些猥琐了。 内心略微挣扎,最后还是正义感战胜了心底隐隐升起的不好意思。过道有些昏暗,毛不思沿着两米宽的走廊一路小跑,过道尽头的房门被推开时,刺目的阳光差点闪瞎她的眼。 映入眼帘的是一方小小的院子,西北角种了葡萄树,藤蔓缠绕舒展,几乎覆满了上方的整个木架子,浓密的葡萄叶偶尔透过几缕阳光,照在一旁的花架上,花盆交错排列,开出粉粉嫩嫩的骨朵,让人有种盛夏变初春的错觉。 降魔杖在手中打着圈圈,毛不思沿着小院,来来回回瞧了好几遭,厨房厕所,就差闯进卧室去一探究竟了。降魔杖轻敲着几间紧闭的房门,并无异样,愣是找不出丁点奇怪的地方。 非要说的话,那就是这个地方怎么看怎么像女孩子居住的地方,葡萄藤,小花架,吊椅,以及过于袖珍的原木茶几。 一无所获,两手空空。 说的大概就是现在的毛不思。 等她再度回到小吧台坐下的时候,已经过了十多分钟,奶茶早就被空调吹凉,正是好入口的时候。 马克杯底部沉积着小半杯的珍珠,毛不思用吸管不停地戳着,最后还是忍不住对张博尧说出自己的疑惑,“你家看上去真……嗯……少女。” “不觉得这种反差很萌吗?”张博尧挑眉,笑声清亮,震得挂在头顶上的照片不停地摇晃。 “永夜。”毛不思默念着照片背后的钢笔字,画面映出的却是雨后空荡的街道,两者看上去全无联系。她又翻了翻,发现都是无人的风景,有的在麦田,有的在山顶,有夕阳西下的海滩,也有朝阳初上的公园,“你拍的?” “拿不出手的小兴趣。”张博尧端着红茶,胳膊肘撑在吧台上,颇为享受这种安谧的午后时光,“你知道吗,在摩尔曼斯克有着不会升起的太阳。” 毛不思恍然,她指着照片上的‘永夜’,“原来你想去看极夜。” 难怪写在抬头就看见的地方,她当年参加高考的时候也一样,把最渴望得到的分数贴在房门上,一天看个几十遍,哪怕最后只考了期望值的三分之二不到。 这个下午过的很悠闲,奶茶店里放着舒缓的轻音乐,偶尔蹦出几分网络订单,直到马明丽打电话来邀毛不思一起去她家吃饭,才终止了毛不思继续在这里耗下去的念头。 喝了整整三大杯奶茶,毛不思摸着圆鼓鼓的肚子跟马明义去取车,身后是风吹过奶茶店门口的风铃声,难怪张博尧喜欢,奶茶空调无杂事,这种懒洋洋的生活,谁不喜欢? 安静的奶茶店,因为深居在长巷中,依旧没有顾客进入,张博尧收了桌上的杯子洗净,等所有的事情都忙完,才转头煮了一杯热可可放在吧台的角落。 “人走了?”门帘后的过道里传来女人的声音,带着浓浓的欢喜,没等张博尧回答,就瞬间出现在吧台前,她盯着面前的热可可看了半响,才不满意的抱怨,“为什么可可里不加牛奶。” “你又喝不到,看着差不多得了。”张博尧侧着身子坐在旁边,试图跟女人沟通,“初一,你就不打算换个饮料试试?” 他真的不想再喝热可可了,倒掉又太可惜。 “我不吃不喝不花钱,就每天一杯可可你都不打算给了么?”初一不高兴了,掰着手指头跟张博尧算老账,“要不是我美救英雄,你早从医院楼上摔下去进病房了。还有苏尾岛那事,不也是我深入敌营,从听隔壁王大妈的相好的前妻的儿子那里听到了风声。” 话里话外,都把自己说的像个女英雄。 那是今年二月份的时候,天还有些冷,张博尧因工作在医院来回跑,连续几天几夜没合眼,下负二层的时候几乎都是闭着眼。他又想到了自己初次见到初一,就在楼梯的拐角处,余光微抬,差点吓得叫出声,连困意也不翼而飞。 通向太平间的楼梯口,坐着个脸色惨白的女人,任谁看了也得腿软,出于怜香惜玉,张博尧只硬着头皮拖着沉重的步伐上前劝她离开这地方。 “你看得见我?”这是初一跟他说的第一句话。 不夸张的说,张博尧当时差点因为这句话心脏骤停。 就因着这偶然的一句话,初一就跟黄鼠狼认鸡似的认准他了,频繁的出现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开始还只是每晚蹲在他门口敲门,再然后来胆子越来越肥,不是三更半夜站在窗口跟他聊天,就是藏在橱柜里突然蹦出来。 也亏得张博尧心理素质好,才没她被吓死过去。 直到某天,霸占着张博尧的客厅的初一,在闻够了热可可的香味后,郑重其事的对着张博尧开口,“我看你一个人也怪孤单,刚巧我也没什么朋友,不如我委屈下自己,搬进来跟你做室友吧。” 是的,初一没什么鬼朋友,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为了缓解孤独的鬼生,她几乎住遍了港城大大小小的墓园,连各大医院的太平间也没放过,总之哪里有死人,哪里就有初一。 初一交友的过程艰辛,结果更是闻着伤心见者流泪,几乎没有鬼魂愿意跟她一起玩耍,偶尔遇见愿意回应她的,也常常没几天就坚决地跟她“友尽”。 活人看不到她,死人不搭理她。对于初一这种话痨而言,这是何其悲惨的鬼生。 初一常常想,为什么阴间就没有心理医院,死人也是会忧郁需要心理指导的啊!比如她,一个被众鬼排挤的鬼魂。 所以没人知道,当她数不清多少次被朋友‘甩掉’,正悲伤缅怀逝去友谊的时刻,张博尧的突然搭话对她具有多么重要的意义。 一个人,一个能看到她的——普通人! 初一觉得二月份真是个好月份。 只是,张博尧的工作似乎很繁忙,常常不在家,偶尔他回来的时候,太阳都在东方露出了半个脸。 初一只好躲在黑漆漆的阴影里,望日长叹:如果不惧怕太阳多好,这样就可以去跟张博尧聊天了。 在经过了长时间的思考后,初一终于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既然他俩时间对不上,那她作为‘好朋友’,干脆牺牲一下自己,勉强搬进来吧!反正她现在住的地方被一个恶狠狠地婴灵占了,也无家可归。 全然不管张博尧暴跳如雷的拒绝。 真是个容易害羞的人。初一面对陷入暴躁中的张博尧,如是想。 再然后,就发展成了这个样子,张博尧不知为何辞了职,窝在小小的巷子里卖奶茶,她也多次旁敲侧击的问过,却换来对方一句:再问一次,你就搬出去吧。 她没有亲人朋友,连栖身之所也没有,哪能搬出去呢?也就老老实实地不在这件事上车轱辘。 面前的热可可凉了,张博尧习惯性的端起来一饮而尽。 “初一。”他端着杯子,杯子上印着一只奇怪的四脚猫,这是初一专属的,开口道,“你想不想去摩尔曼斯克?” “那是什么地方?”初一好奇,不过这些都无所谓。她下巴磕在桌面上,“你要去我就去。” “每年的十二月,那里都不会有太阳升起。”张博尧洗干净手中的杯子,又把它收到柜子里。 “唉?还有这种好地方?”初一眼底突然闪出一抹抹亮光,没有太阳,就意味着她可以一直存在,小鸡啄米状点头,“好啊,好啊,去去去!” 张博尧笑着伸手在她眉心点了点,只敲到了空气,他与她,始终是触碰不到的。 茂密的梧桐在马路两旁划过,毛不思还沉寂在奶茶的香甜中,嘴里难得哼了首轻快地歌谣。 “你在张博尧店里的时候为什么去后院。”马明义伐着方向盘,现在才开始问出心中的疑惑,他太了解毛不思了,若不是她感到不妥,决计不会找出那种拙劣的借口,去后边一探究竟。 “没事,它出了点小失误。”毛不思把降魔杖竖在眼前挥了挥,又忍不住嫌弃,“一定是因为里面的那只老凤凰。” “其实,我也觉得张博尧有些怪怪的。”马明义跟张博尧之前有过不少接触,那个黑面神,变得有些太温和了,“跟换了个人似的。” “也许这个他才是本□□。”毛不思靠在椅背上,感受着车厢内的凉爽,“他要是碰上脏东西我早感觉到,不至于像现在,面色红润。” “真的什么都没有?” “之前苏尾岛回程的时候,确实有些不妥。”毛不思回忆在游艇上发生的事情,所以她当时才会塞了名片和符咒给他,现在想来也派不上什么用场了。 ☆、变了模样 这晚,毛毛不思躺在自己的小床上,翻来覆去,满脑子都是奶茶冰淇淋巧克力,她捏着自己肚子上又厚了几分的游泳圈,觉得这个世界对她真是残忍,明明马明义姐弟俩和她吃的东西一样,甚至还要多上几分,为什么别人就吃不胖,而她却像和脂肪达成了契约似的,‘多吃点’和‘要减肥’常常在她闲来无事的午夜突然降临,徒增伤感。 “减肥好难啊。”这个世界的诱惑真他妈的多。 扑哧—— 空气中划过好听的男声。 “谁!”正捏着肚子感叹的毛不思心里头一惊,整个人咕噜从床上蹦起来。 “还能有谁,当然是爷爷我。”降魔杖的幽蓝被金色所替代,刻成扎眼的凤凰纹路,继而冲破禁锢,展翅高飞。 你见过凤凰吗?那是一种华丽而神圣的美,美到眼中脑中只看得到它。 如果——他不幻化成人形的话。 灰扑扑的男人单臂撑着脑袋斜躺在卧室的地毯上,挥着另一只空闲的手跟毛不思考打招呼,“呦!好久不见。” “你为什么会出现。”毛不思不满意,“传说中灵兽都是要经过主人允许才能现身的。” “呸,谁是你的灵兽!”凤璜嫌弃的翻身而起,把长长的亚麻灰长袍抱在怀里,把毛不思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个遍,“你要是那人,我也就认了。” 那人,是降魔杖原先的主人吗? “那真可惜,你主人早死了,你节哀吧。”降魔杖是前朝天师的陪葬物,到毛不思手里才再度开封认主,毛不思想了想,继续补充,“而且那位老道人的墓也被偷盗的差不多了。” “道人?”凤璜摸着下巴,对毛不思口中的词汇突然一怔,继而开口大笑,“收我的可不是什么道人。” 而是个嗜酒如命的野丫头,活的肆意潇洒,生的冰雪聪敏,他跟她斗智斗勇数年,要不是最后关头被身上这件衣服的主人匡了一把,也不至于被收到降魔杖里。 他可是凤凰,多么高贵,怎么能低头认一个凡人为主。 沉睡前他还在想,等他出来,一定要好好地修理他们一番。只是未曾想到,等他再度睁开眼,一切都变了。 模样还是那个模样,只是性格却截然不同。 “我当年不认那人为主,今日便更不会认你为主。”凤凰的碎发落在脸颊,配上破旧的道袍,有一种震人心魄的落魄美。 第41节 “哦。”毛不思探身摸过身边的降魔杖,随意在空中挥了几下,幽蓝光芒划过,很是好看,“你离开后,降魔杖还有法力吗?” “当然。”这可是那个丫头贴身的法器,凤璜望着眼前的蓝,语气听不出任何情绪,“可惜被你用成这个样子。” 如同武功盖世英雄,被束住四肢,落得个空有本事却无法施展的境地。 呼。 毛不思心中长长的舒了口气,还能用就好,她一屁股坐到小床上,柔软的令人产生些许困意,他打着哈欠,“那你慢走,我就不送了。” 毛不思向来是个不喜欢强人所难的人,凤凰不喜欢她,这点眼力价她还是有的。 唔。 似没想到眼前的人会这么轻而易举的放手,这让他作为灵兽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明明是自己先开口嫌弃她的,怎么临到头来却莫名产生了输掉的错觉? “你也太轻言放弃了!”凤璜不乐意了,拎着外袍,三步并作两步冲到毛不思面前,食指指着她的鼻尖,气急败坏,“你好歹挽留一下我。” 明明是他傲骨铮铮,说不认她做主人的啊。毛不思忍不住拿白眼球看他,敷衍道,“啊!好伤心,不要走!” “这就完了?”凤璜愈发的不满意,“台子上的戏子唱曲的时候还知道投入感情呢!这次不算,从来!” 啪! 降魔杖敲在枕头上,毛不思掷地有声,“我的忍耐也是有限的。” 他谁啊他,大半夜的不打招呼出现在她的卧室,已经很没礼貌了,现在还命令她演出低声下气的戏码。大家都是陌生人,凭什么她就要迁就那个灰扑扑的男人? 啧啧啧,一点都不可爱。 凤璜碰了一鼻子灰,面子有些挂不住,又老老实实的退回了刚才出现的地方,原本他的想法或是自己装模作样一番,然后毛不思诚意挽留,自己在顺水推舟,勉为其难的留在她家里。 如今对方居然跳出他的脑补模式,直接赶客,这就不能接受了。明明是同样的脸,怎么做人做事的差别那么大?再说这个世界翻天覆地的变了模样,他人生地不熟的,能去哪? 凤璜越琢磨越是这个道理。 四目相对,他清清喉咙,把下巴抬的老高,以彰显自己的高傲,只是看上去多少还有那么点小紧张,“我饿了。” “所以呢?”毛不思挺着身板坐在床上,降魔杖点点面前的地板,示意他坐下。 “要吃饭。”僵硬的三个字从喉咙里艰难的挤出来,凤璜挥着袖子拍拍地板,看上去更像是自己站累了,想要做些休息的样子。 “我这只有晚上的剩饭菜。”深更半夜,毛不思没有为了陌生人再开火的打算,索性选个最方便的,扔到微波炉里转一下就成。 他是不是听错了什么?剩饭?她居然敢给高贵的他吃剩饭?即便是当初那个小丫头,也知道买点酒肉讨好他的,她是不是对他有什么误解? 凤璜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粗布袍,的确寒酸了点,要不是那丫头为了赢他拔了他的羽毛,现在也不至于法力骤减到不足一层,仰人鼻息,连肚子饿都没有热乎饭菜吃。 “不吃。”俗语说得好,落窝的凤凰不如鸡,但他在落魄也不允许自己沦落到吃剩菜剩饭的境地,索性厚着脸皮与毛不思讨价还价,“你去做吃食,我给你说个秘密。” “你先说。”毛不思跟着马明义在一块时间长了,本事没长,心眼倒是长了不少,“不然我哪里知道你是不是坑我。” 做人能不能积极一点,阳光一点,他哪里像骗子? 凤璜内心挣扎了片刻,最终选了自己退一步,“你今天下午不是去了茶馆么。” 茶馆…… “嗯,怎么了?”毛不思脑中自动更替成现代人的语言——奶茶店。 真是迟晷日钝呐,凤璜心里暗自比较,要是记忆中的小仙姑,怕是早就发现其中异处了,“我虽睡得迷糊,可也不是没感觉。” 对上毛不思疑惑的眼神,凤璜伸出手指,一根一根的展开,一、二、三、四、五,“那家茶馆中,算上我,一共有五个人。” 五个人,毛不思盯着凤璜的的手,眉心扭成小疙瘩。 不应该啊,她里里外外都瞧遍了,完全没发现奇怪的气息残留。 “我看到降魔杖的反应了。”虽然只有一瞬间,“事后也认真搜索了一番,没发现什么脏东西。” “那只能说你技不如人。”凤璜把碎发塞到耳后,反正该说的他也说了,毛不思找不找得着,收不收得了,这些就不是他该操心的事情了,大手一挥,“饭。” “没饭,只有面!”不等凤璜回应,毛不思就冷着眼,气呼呼的钻进隔壁的小厨房。 冰箱里塞得满满当当,瓜果蔬菜,饮料零食应有尽有,这些都是马明义带来的,说是看她的冰箱空荡荡的太可怜,说什么也要填满,这样他拿水的时候,才能看着舒坦。 下层的冷冻柜毛不思更是连打开的想法都没有,她都懒得做给自己吃,还能做给别人吃? 只从中顺手掏了包泡面,想了想又从旁边摸了两颗鸡蛋。反正凤璜也不知道什么是速食产品,毛不思不由得打心眼里觉得自个聪明。 五分钟不到,毛不思就端着一碗精心准备的豪华版泡面登场了,鸡蛋火腿小油菜,看上去就美味。 香味冲入凤璜的鼻孔中,引得他食指大动,也不管这没见过的汤料究竟是什么,老老实实地抱着碗吃了个底朝天,他已经数不清自己都多久没吃过东西了。 “未曾想你这丫头术法平平,厨艺却很是惊人。”凤璜放下碗筷,连汤底都没留下,他又想到了第一次吃小仙姑煮的面条,小仙姑是不会做饭的,煮个面都清汤寡水,没吃两口就气的拍了桌子,反倒是那人,把剩下的半锅统统捞进了自己碗里。 他问那人:好吃吗? 那人回:极好。 那人和小仙姑之间的关系很微妙,惺惺相惜,又偏偏要斗个你输我赢。 凤璜不知道最后他俩谁赢了,那些都随着他们消失在了不断奔行的岁月中,只是他迫切的想知道,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那丫头从头至尾都没有唤醒他。 他虽然不满她收他的手段,可心底却微微存着那么一丝渴盼,若果他非要有个主人的话,如果必须的话…… 眼前的男人就这么盯着碗,目光开始涣散,逐渐陷入回忆之中。 “起来。”毛不思没有时间跟凤璜在这里耗时间,明天早上七点半,她还要早起跟马明义那个冤家去接机 想到这事,毛不思就忧伤,马明义的外婆回国,跟她有什么关系?为什么就被老人家莫名其妙的点名一起过去? 马明义家的情况很复杂,本家的两位老人没等到他们姐弟俩长大,就去了。而贺家的那对老夫妻更是水火不容,据毛不思耳闻,两位老人家是包办婚姻,一辈子互看不顺眼,后来家里的长辈去了,才摊牌离婚。 后来便一个在国内,一个在国外,双方互不干涉。 瞧吧!包办婚姻的血淋淋的负面典型!毛不思痛心疾首的希望两家父母可以以此为戒,坚决抵制这种封建糟粕。 她的心底的声音到底没人听见,几家大人依旧其乐融融,她也曾就这事跟马明义推心置腹的谈过一次,为了照顾到对方的情绪,只好违者良心夸对方贬低自己。 换来的却是马明义长长的叹息,他拍着她的肩膀,大义炳然中透着无奈,“不愧是毛毛,你明白就好,这事上的确是太委屈我了。” 最后无疾而终…… “何事?”凤璜回神,把碗往毛不思面前一推,“饱了。” “饱了就干活吧。”毛不思看看空碗,又看看凤璜。 “干什么活?” “洗碗啊!”这么大个空碗就杵在他俩之间,看不到吗! “我可是凤凰!凤凰!”凤璜掏掏耳朵,大眼瞪得提溜圆,不敢相信,“你竟然让一只高贵的凤凰去洗碗?” “你都能吃饭,干嘛不能干活?”毛不思掐腰,发挥出女主人的气势,她治不了马明义还能治不住一只没毛的凤凰,“我不是你的主人,你也不是我的灵兽,咱们俩就是陌生人,你要是想继续住在我的降魔杖里,吃的上一日三餐,就必须付出劳动,刷锅洗碗打扫卫生样样不能少。” “呸!爷爷我自小以来十根手指头就没碰过阳春水。”凤璜指着自己的鼻子尖,“让我打杂?想得美!” “哦,那就不留你了。”毛不思一溜小跑过去把房门拽开,冲着凤璜挥手告别,“走吧,再见。” “走就走!爷爷不伺候了!”凤璜气的想要炸毛,但转念一想自己的羽衣不知道哪去了,身上光溜溜的并没有毛,愈发的气愤,把对小仙姑的怒气一起发泄了出来,“长成你这副模样的女子,都……都不是好人!” 说完,头也不回的甩门而去。 ☆、沦落街头 深夜的街道上,人群熙熙攘攘,凤璜万分忧伤的蹲在马路边,眼前不停地飞过各种黑色白色的四轮箱子,突然,一枚银色的硬币‘啪嗒’落在他面前。 娇小的的女孩拽着身边男友的手臂,看向凤璜的眼神充满了怜悯,“好可怜哦。” 是挺可怜的。凤璜想起自己的悲惨遭遇,不由自主的点点头,他本就生的好看,即便沦落到这种地步,也掩不住,大眼一抬,瞬间就看的人心神荡漾。 面前的小姑娘估摸着也没料到看上去脏兮兮的乞丐居然出乎意料的好看,人是视觉动物,动物好看了会吸引更多的伴侣,人好看了也会吸引更多异性的好感,于是,眨眼间,又有二十块钱出现在了凤璜的手里。小姑娘蹲着身子,跟凤璜平视,开始长篇大论的鼓励着他,眼里都放着光。 多么好心的人儿啊,比那个凶神恶煞的神婆强多了。 凤璜不停地点头,手里瞬间又多了五十块钱。 还没等他弄明白两张巴掌大的纸究竟是什么,女孩就一步三回首的被男朋友强行拽走。 “年纪轻轻干什么不好。”不满意的声音从身边传过来。 凤璜扭头看着坐在他一米开外处的半百老人,老人套着灰扑扑的衣褂,跟他身上的布料粗粗瞧去很是相似。 “这位老人家,你已经打量我需多次了。”凤璜歪着头疑问,“可是有何事?” “有何事?!”原本哼哼唧唧仿佛风一吹就回倒下去的老人忽然间暴跳如雷,他指着凤璜脚边聚集了一堆的钱币,“狗都知道撒尿分块,你来我地盘乞讨还好意思问我有什么事?” “你才是乞丐!”凤璜被老人突如其来的指责闹得一愣,等他在反应过来,脸瞬间红成苹果,“你这老儿可晓得我是何等身份!” “呵呵,钱都接了,还好意思说自己不是乞丐?”老头弓着腰,跟凤璜相对而立,“现在年轻人脸皮都这么厚了吗?” 俩人的争吵引来了不少群众的围观,不时的有声音传入凤璜的耳朵。 “快拍快拍,这么好看的乞丐发到网上说不能能火。” “身强力壮的,捯饬捯饬干点什么不好。” “脸好看有什么用,没点自尊心。” 凤璜听在耳里,气在心里,他多想飞空咆哮:老子是神兽,是凤凰,跟你们这群愚蠢的凡人不一样! 霓虹灯火,照亮着整个黑夜,周围是不停聚集的人群和指指点点的交头接耳。凤璜内心无比的委屈,他只是睡了一觉而已,没想到醒来后,法力没了,小仙姑没了,他熟悉的山野都城也没了,还有人妄图想让他干活,有人指着鼻子训斥他是乞丐。 这是多么可悲的处境,简直闻着伤心,见者流泪。 “张博尧,那边有热闹!”嘈杂的人群中,突然传出一条不属于凡人的声线,带着双重的回音。飘进凤璜的耳朵,惹得他不由自主的寻声而望。 一条小小的身影,拖着透明的身体闯入重重的人群,如入无人之境。 就在目光碰上的瞬间,初一咧到耳朵的嘴角就这么僵硬的挂在了脸上。 她听到有人再跟她对话,“小鬼,咱们又见面了。” “我没见过你。”初一拼命摆手否认,“而且我也没做过坏事,是个好人……好鬼。” 周围的人看不到初一,只瞧见凤璜面向西北方,眼角含笑。 “他还有脸笑?” “这人没救了,一辈子也就这样了。” “怎么了?”张博尧好不容易挤进人群,还没等他靠近初一,小人就猛地扎进他怀里,穿过张博尧的身体,从他背后探出半个脑袋。 “有个秃毛的大鸟看到我了。”初一捂着眼,从指头缝里望出去。 他听到了什么?秃……秃毛? 第42节 凤璜这次是真的忍不住暴走了,他迈着大步,直直的向着初一所在的地方冲去,周边的人立刻尖叫着散开,生怕被他碰到。 凤璜隔着张博尧跟初一发火,“你再说句我秃试试!” 初一被凤璜吼得一怔一怔的,她飞快地扫了他一眼,轻声的嘟囔道,“可你就是秃啊。” 说实话而已,有错吗。 “你爷爷我虽然法力大减,但是对付你这么个不是人的小鬼还是绰绰有余。”凤璜撸撸袖子。 这副模样落在三个当事人眼中自然无比正常,可看在围观者眼中就变了样子:就见一个乞丐突然发疯似的冲着行人大吼大叫,极具暴力倾向,而行人似乎被他突来的举动吓蒙了,竟是动也不敢动。 初一别的本事没有,逃命的本事倒是一等一的强,凤璜话音将落,就见她双眼一阖消失在了空气中,连丁点的气息都没落下。 “吓死我了。”初一再度睁开眼时,人已经回到了奶茶店,她犹带后怕的抚着胸口,不停地安抚自己,哪怕她根本没有心跳。 ☆、大片梅花 “你们这群无知愚笨的人类!”凤璜眼见周边围观的人却越来越多,气的满脸通红,颤抖的手指头从灰扑扑的长袍里伸出来,他横眉冷对,愤怒混杂着羞赧,把之前对毛不思的怒气一股脑的怪到了张博尧头上,“你等着。” 言罢,又使劲在地上跺了几下脚,这才遮掩着脸,灰溜溜的冲出人群。 徒留下张博尧伫立在原地出神,初一那个丫头,这次怕是又招惹了什么不该招惹的东西。想当初她就是胆子太大,敢孤身一人去跟怨气横生的婴灵去抢‘家’。结果被打坏了脸,缩在他家许久没敢出门。 这次又是说话不经大脑,得罪了不知什么人。张博尧有点心累,他觉得,是时候带她离开了。 黑漆漆的房间里,只有月光透过窗纱洒下,毛不思大喇喇的躺在床上数羊,殷切的期盼着周公呼唤她一起去梦中扑蝶。 只不过还没等她迎来周公,就迎来了方才摔门离去的某只凤凰。 “毛不思,开门!”凤凰站在走廊里,砸门的声响砰砰不绝,再配上他特有的大嗓门,差点把毛不思的魂给吓出来,“爷爷我回来了!” “听不见,听不见,听不见。”毛不思翻身把毛毯盖在脑袋上,嘴巴里碎碎念,试图隔绝门外的呼唤。 毛不思知道这二十多年来自己没什么桃花运,但是也不至于身边的男人都是这个模样啊。是人的毒舌不说,还成日里一副黄世仁土地主的模样;不是人的疯疯癫癫,看人都恨不得把眼睛架到脑袋顶上。她到底做错了,要费尽心思的应付这么两个男人。 门后贴满了符咒,凤璜进不来,只跟迷途的哈士奇一般,扯着嗓子在楼道里悲鸣,全然不知道自己这样扰民的举动会给毛不思带来什么。 比如,隔壁大婶的短信:和男朋友吵架了好好说,别闹得满楼皆知,影响不好。 比如,楼下大哥的语音:孩子明早还得上学呢,你们楼上闹啥? 再比如,楼上大姐咆哮的电话:大半夜的,有病吧你们! 毛不思被接二连三的通知骂了个狗血淋头,只好陪着客气不停道歉,邻里之间,还是要好好相处的。只等电话挂下的瞬间,毛不思火气才唰唰冒起来。 这一天天的,跟她有什么关系啊。 门外的男人她也仅仅见过两面而已,还不如见隔壁公寓遛狗的张大爷见的勤。 “别叫了!”房门被唰的一声拽开,毛不思冷着一张锅底色的脸,“死人都能让你叫的活过来。” “尔等当世之人,实在无知至极!”凤璜单腿抵住门框,身子一弓,就从毛不思的胳膊肘下面钻了进来,麻利的如同耗子精转世。他三步两步蹿到客厅内,一屁股坐上柔软的沙发,口中抱怨不停,“竟辱我是疯子、乞丐。” 多么合适的称呼。 毛不思认命的把门关上,余光把凤凰上上下下扫了一遍,他现在这打扮状态,着实不太像个正常人。 “你这眼神什么意思?”凤璜敏锐的捕捉到了毛不思眼底的情绪。 “没有,就瞎想想。” “想也不行,想也有罪!”凤璜挥着袖口,拍的靠枕哗哗作响。 毛不思不想跟凤璜在这个话题上打转,她冰着一张脸,倒了杯冰水给他,语气僵硬,“你不是走了么?还回来做什么?” 扎心。 凤璜被毛不思直白的提问激的语塞,抱怨的话就这么卡在了喉咙里。走了没一个时辰,就灰头土脸的又回来,搁谁自尊心也受不了啊。 “呃……”凤璜大脑飞速运转,在心里编制着最合适的借口,一双桃花眼四处瞟个不停,眼前不知怎么就出现了初一和张博尧的脸,“我方才见到茶馆的老板。” 打着哈欠坐在一旁的地毯上,毛不思随意抱了个玩偶在怀中,“所以呢?” 港城是出了名的不夜城,即便是深夜两三点,街道上霓虹不灭,有不少来来往往的行人。 “喂,你就不能表现的好奇一点?”毛不思显然更想快点结束这个话题好再度去幽会周公,故而没有想象中的激动,这严重的打击到了凤璜讲故事的积极性,“你这性子,真没劲。” 还是小仙姑好啊,无论他说什么,她都一副极感兴趣的样子,虽然他知道她是装的,暗藏着想要驯服他的心思,可她装的多好啊,跟真的一样。 “又不是我非要你来不可,不喜欢我你走啊,又没人拦着你。”毛不思托着腮,困意不停袭来,都过了凌晨了,明早她还要早起去机场,真心没什么力气跟凤璜大半夜的坐在客厅中扯皮,“不行了,我得去睡觉。” “我看到那个女孩了。”毛不思刚起身,睡衣就被凤璜用手指勾住衣角,对上毛不思还略带迷茫的眼神,他嘴角微微勾起,桃花眼自带三分傲慢,“茶馆里那个你看不到的东西。” “还真有东西?”毛不思一个激灵,倦意立刻醒了八-九,只有这种事情,才会让毛不思忍痛割舍与周公的梦中之约,她把凤璜挤到沙发的另一边,眼里莹光闪闪,“是什么?鬼?妖?还是灵?” 能够瞒过她的眼睛,要么像之前的吴老板术法极高,要么就有法宝护体,除此之外,毛不思也想不出其它的可能了。 “不知道。”三个字被凤璜说的理直气壮。 不知道?毛不思眨眨眼,强作恨铁不成钢装,“你不是凤凰吗?你不是神兽吗?你之前面对吴老板的时候不是厉害得紧吗?怎么这会儿连她是个什么东西都分辨不出?” 对上吴老板那次,对于凤璜而言,完全是个意外,隐约中他感到了降魔杖的主人散发出来的强烈求生欲,这才从睡梦中醒来,多年的法力在瞬间爆发,几乎是瞬间就灭了吴老板操控的几只火兽,但也仅仅是瞬间而已。 “这能怪我吗?”凤璜反手戳着毛不思的鼻头,“就这张脸,就这张脸!罪魁祸首,你还我法力!” “你再戳我一下,我就真揍你了!”毛不思不一定打得过一只凤凰,但是没了毛少了大部分法力的,打起来可就不一定谁胜谁负了。 “哼,爷爷我大人大量,不与你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片子计较。”凤璜几乎是随着毛不思的话音收手,面上却做出副礼让的姿态。 “按理说张博尧身边要是跟着这么个东西,理应脚步虚浮,印堂泛黑,带着死气才是。”就像林妈妈,因为林寥长期跟着,整个人都冒着股骇人的阴气。 毛不思习惯性的抱着膝盖,另一只腿盘坐着,手指头尖不停地在膝盖上敲来敲去。 “左右与我无关。”凤璜把眼神从毛不思身上收回来,“爷的客房在何处?” 一厅一卧的小户型还想要客房,他怎么想的这么美呐。毛不思快速起身跑到橱柜前,胡乱抱了床杯子,扔到沙发上,“没床,你就睡客厅吧。” 说完,也不等凤璜反应,就快步冲进卧室,啪的一声把门带上,顺手贴了张符咒在门缝上。让出客厅已经是她最大的仁慈了,想抢她的床?门都没有! 又侧着耳朵贴在门上听了半响,见外面没传来丁点动静,毛不思这才安心地上床睡觉,把小毛毯盖上肚子的刹那间,她突然想起来,凤璜根本无需睡沙发,他睡在降魔杖里不就行了么? “凤璜!”毛不思隔着墙开口。 “干嘛?”声音带着些许的鼻音。 “你要是沙发睡得不舒服,可以睡回降魔杖里!” “丫的,又想关你爷爷,不去!”凤璜语调带了层□□味。 算了。毛不思深呼了两口气,自我安慰,不要和关了数百年的疯子较真。 小小的公寓终于再度回归了安静,凤璜躺在沙发上,想到了那个雪天。 大片的梅花在山寺中怒放,小仙姑就这么盘腿坐在屋檐下的蒲团上,她单手抱着膝盖,手指不停的就着琴音轻敲着,远处的红泥炉上温着热酒,那个穿着灰扑扑道袍的男人正小心翼翼的取着干净的雪水。 他落在远处的梧桐树上,瞧的一清二楚。小仙姑的眼神一直这么追着男人的身影,眉角间都带着笑。她那时的眼神,一点都不像她与他说话时那样,三分真七分假,只为了哄着他做她的灵兽。 “你到底去哪了啊。”月光落在凤璜的侧脸上,他默念出声。 ☆、疑心太重 起床铃声响个不停,毛不思第三次按灭了屏幕,把小毛毯重新盖到了脑袋上,好困啊,短短五个小时的睡眠完全不足以表达自己的渴求。 周公挥舞着小手绢不停地诱惑着毛不思,就在她撒开脚丫子想要一头扎进那个美妙世界时,马明义的脸突然出现在她的眼前,困意就这么冷不防的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毛不思不由得打了个冷颤,艰难的睁开眼,“太可怕了,梦里都阴魂不散。” 眼前的人眉毛动了两下,毛不思有揉了揉眼睛,那道影子已然留在眼帘里。 懒洋洋的轻松氛围,骤然一收,毛不思颤抖着手戳了戳眼前人的下巴,指尖还残留着特属于人的体温,“做个梦而已,这怎么还活了呢?” 手指头顺势被人拉住,马明义借着力道一把把毛不思从柔软的小床上拽起来,“不活哪有机会叫你起床。” 呼,居然真的是活人,毛不思有点小忧郁,仿佛看到了压在自己头上的五指山又飞回来了。 “你怎么在这啊?”毛不思挠挠鸡窝状的头发,猛然又想起来,她小手往前一推,理直气壮道,“我爸是不是又偷偷给你钥匙?拿来!” “家里又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还需要用钥匙?”马明义把毛不思的手掌从自己眼前推开。 他却是有毛不思家的钥匙,开始也确实没想着敲门能把毛不思给敲醒,只是,他也没想到会有另一个人开门。凤璜叼着泡面袋,看上去像是饿了很久的样子。瞧见他开口第一句话:会下面吗? “还有谁?”毛不思大脑还没清醒,半响才记起家里还有个吃白食的,“那只笨鸟还没走吗?” “没。”马明义摇摇头,小声道,“他还吃了你冰箱里粉色装的一袋泡面。” “太可耻了!”毛不思气愤,她都没舍得吃,“那可是最贵的!” 别看凤璜本事没多少,挑东西的眼光倒是不错,想着又暗搓搓的念叨了凤璜几句。 真没见过这么明晃晃说人家坏话的,卧室的门还开着,凤璜探着脑袋远远扫了两眼,又继续埋头吃面。 “瞧你小气的。”马明义捏着毛不思的鼻尖,“喂只鸟也这么心疼。” “又不是我养的鸟。”毛不思从小床上爬起来,连推带赶的把马明义搡出门,“换完衣服咱们就撤。” 凤璜抱着泡面碗,筷子在手中飞舞,嘲笑道,“呦,被赶出来了。” “那也比被符咒贴到外面强。”马明义习惯性的打开冰箱,拿了杯子和冰水,转身坐到桌子前,先倒了一杯放在自己面前,剩下的大多倒进了桌上饮水壶中,顺手按下烧水键。 “我不跟你这个‘凡人’一般见识。”凤璜刻意咬住了‘凡人’两个字,马明义这张脸,真是越看越惹人讨厌,总让他不由自主的回忆起当年那个永远带着假笑的男人,“虚伪。” 最后两个字也不知道是说马明义,还是说别人。 热水壶呼呼的冒着热气,室内的空调开的不算大,马明义对于凤璜的恶意并不在意,这个世上对别人怀抱不满的人太多了,凤凰不是第一个讨厌他的,也不是最后一个,他甚至对凤凰不喜欢他的原因都没有兴趣探究。 毛不思在衣厨里挑了半天,才选了件看上去落落大方的,虽然对她而言,短裤显然要比这件舒服的多。 客厅的俩人继续沉默着,毛不思不停地在卧室和洗漱间蹿来蹿去,直到热水烧开,还忙活个不停。 “我这样会不会太正式了点?”毛不思难得的拿出了自己封藏已久的羊皮小高跟,这还是她大学毕业那年,老毛专门买来送她的,结果除了毕业典礼,到现在都没用再从鞋盒里出来的机会。 “把鞋换了吧。”马明义倒了杯热水,又添了几颗冰球进去,往前推了推,就见毛不思立刻接过去,刚放到嘴边,就听见马明义继续,“我怕你走路走的一半就要逼着我给你买鞋。” 水差点从喉咙里喷出来,毛不思握着杯子猛地落到桌面上,十分不满意,“我在你心里就不能有点正面形象么!” “没有的东西就不要强求了。”马明义瞧着毛不思准备的差不多,晃了下手中的车钥匙,“走吧。” “等我拿个面包!”毛不思刚买开步子,就被马明义拉了回去,四目相对,毛不思指着不远处的冰箱,“我还没吃饭呢。” “我买了,车上吃。”似乎怕毛不思不听话,还故意补充,“你最爱吃的郭家包子,还有隔壁的甜豆花。” “肉的?”毛不思两眼放光。 “肉的。”马明义边走边回应。 真好!大早上就可以吃软乎乎香喷喷的肉包子,毛不思的心情瞬间阴转多云,看马明义的背影也亲切了几分,有时候,这个人还是是很不错的嘛。 第43节 凤璜翘着腿靠在椅背上,看着俩人日常的互动,偶尔□□味十足偶尔又春风过境,毛不思看上去像是吃了不少的哑巴亏,被压迫的死死的,可除了口头上占不着便宜,其他方面哪有什么损失?水有人倒,饭有人买。 配上这两张脸,不由得令凤璜想起一句老话:风水轮流转。 “等等。”毛不思屁颠屁颠的跟在马明义身后,准备去享用今天的早餐,临到出门,才恍然记起,家里似乎还有个人。 “我还以为你俩又把我忘了呢。”凤璜见毛不思在门口回头,才摸着耳朵打了个哈欠,“我就不去了。” “想得美,谁知道你又能干出什么人神共愤的事。”毛不思哒哒冲到凤璜面前,手里的降魔杖敲上他的肩膀,“走。” “瞧你小气的。”凤璜把之前偷听到的话原封不动的又甩给了毛不思,不待毛不思反驳,眼一闭,整个人就隐在了降魔杖里。 “好的不学,净学些不讨人喜欢的话。”毛不思气的跺脚,反手把降魔杖塞包里,正式开启了跟马明义的接机之旅。 “咱们去哪啊?”初一蹲在卧室门口,从天微微亮就看着张博尧快速的收拾行李,折叠成大大小小的豆腐块。 “你不是说你很久都没离开过港城了么?”张博尧把□□和现金带全,又仔细检查了一遍,确定没遗漏什么重要的东西,才笑着蹲到初一面前,“咱们去旅行,哪都行。” “我又不傻。”初一哼哼了两声,手指头不停地在地面画着圈圈,“我是不是闯祸了?” 她也是见那大鸟着实太凶了些,才忍不住反驳,这么想来,好像又是自己的错。 “不怪你,早晚咱们都得走的。”张博尧到不在意初一口中的‘大鸟’,他只是担心毛不思,那个小神婆,疑心太重了。 无论是她在苏尾岛回程的途中送给他符咒,还是在小店里她借上厕所的机会去后院一探究竟,都另张博尧不安。 他隐隐觉得,再不走,初一可能真的就走不了了。所有的事,都会有意外发生的可能性,没什么比远离危险源,更保险的做法了。 “好吧。”初一虽然多少有些舍不得这套房子,住久了还挺有感情的,但是她更舍不得张博尧,这世间唯一一个愿意和她交朋友的人,她捧着脸冲张博尧笑,“你去哪,我就去哪,咱们永远不分开。” “好。” “打勾。”初一伸出手指头。 小指被空气穿过,张博尧也随着她的晃动晃了两下,看似靠的极近,却是谁也感觉不到谁的存在。 “今早七点半的飞机,再不走可就要延误了。”张博尧看着腕上的手表。 “哎呀呀,那还等什么,咱们打车过去。”初一心里打着小算盘,“两个人坐车,只要付一个人的钱,好划算。” “对,很划算。”张博尧笑着回应初一,装模装样的摸摸她的头,她遇到他之前没有朋友,也不懂基本的常识,甚至连数字都记忆混乱。 初一不知道从哪里来,也不知道要去哪里,第一次坐车是和张博尧,第一次喝热可可也是和张博尧,他带着她去过好多地方,拍过好多照片,每一张都挂在奶茶店的吧台上。虽然,没有人看到她在田野间奔跑,在大雨中玩水,可她还是很开心。 每天每天都要缩在吧台的角落看着那些属于她的照片。 真好,这些都是属于她回忆。 ☆、金钱战争 毛不思口中咬着包子,味同嚼蜡,好不容易塞下去一颗,再度不好意思的回头道歉,“叔叔阿姨,实在不好意思,让你们久等了。” “跟我们还客气什么?”贺如庄笑眯眯地拍拍毛不思的肩膀,“许久不见,思思都瘦了,多吃点。” “好……”毛不思忍不住想要飙泪,她一手握着装满肉包子的牛皮袋,一手端着甜豆花,在空调中凌乱着,就是打死她,她也想不到,自己会和马明义的爸妈共乘同辆车。 想着,眼神就不由自主的射出两道激光,来来回回的用视线戳着悠闲开车的马明义。这么大的事干嘛不早说!让她在家里浪费这么长时间就算了,还给她买了两笼包子!简直就是为了抹黑她的良好形象! “我有这么好看,从上车到现在你光盯着我瞧了。”马明义滑动方向盘,眼睛直盯着前方。 “看你个……”‘大头鬼’三个字还没冲出口,就被毛不思及时咬断,快速的咽了回去,她从后视镜里看了眼坐在后座的叔叔阿姨,十分不情愿的晃了晃手中的牛皮袋,换了个委婉的说法,“你怎么不早跟我说叔叔阿姨也在啊,而且你早餐买的太多了,我吃不完。” “是吗?”马明义怎么记得,她当初和他去找高维峰的时候,路过路口的包子铺,她一个人吃了整整三笼灌汤包,引得周围上学前吃早餐的小学生频频侧目,“我怎么记得……” “一定是你记错了。”毛不思笑的像个虎姑婆,咬着一口小白牙,“呵呵。” “行吧,就当我买多了。”马明义轻笑出声,“你吃饱了就放下吧。” 没有,才吃了一颗包子怎么会饱,她手里的甜豆花还没来得及挖一勺,内心的黑白小人不停纠结,相互甩着对方巴掌。 一个说:不要吃,忍忍就过去了,在长辈的注视下,你好意思吃独食吗? 另一个说:不吃就要挨饿,这是血的教训啊,还不定什么时候能吃上午饭呢! 最后,黑色小人一巴掌拍死了白色小人,狭路相逢勇者胜。毛不思默默摸起一颗包子,小心翼翼的又咬了一口:老郭家的包子真好吃啊。 “明丽姐呢?”毛不思吃完手中的包子,又舀了口甜豆花,好奇道,“怎么没一起来?” “忙着呢。”马明义搭眼瞧了眼腕上的手表,“不过也差不多了,说不定还能比咱们提前到。” “捉鬼?”毛不思举着手,往马明义身边靠了靠,刻意压低声音。 “不,是……” “相亲。”贺如庄先马明义一步,饶有兴趣的往前探探身子,试图加入两个年轻人的话题中去。 回想起这两天女儿老是冷着一张脸对她,她也很难过啊。虽说贺家的外孙女不愁嫁,年纪什么她这个当妈的也不在意,可从马明丽记事起,跟她聊起的话题总是那么几个,不是要么是从东边捉了个鬼,从西边打了个怪,就是从南边灭了只小妖,从北边戳穿了个假道士,话里话外,愣是没个对象的影子。 为人父母哪有不担心的,她也是纠结了好久才和明丽开诚布公的谈到恋爱结婚这件事,并做好了十全的准备。有钱没钱无所谓,长得好看难看无所谓,是男是女也无所谓,人活一辈子,只要选择自己喜欢的,其他的都无所谓。 当然,在贺如庄的无所谓中还有一个例外:思思就算了吧…… 结果气的马明丽在坐在一旁看热闹的父子狂笑中,当场暴走,就差没把心刨出来证明自个喜欢男的了。 马明丽喜欢男的不假,可也要她看得上才行啊。 大表哥公司里新来的那个外国海归ceo,人高长得帅,就是体格不行,八字看上去跟她也不是很相配;二表哥介绍的某汽车集团的小少爷,一脸短命相,怎么看都活不过三十五;三表姐姨夫家的小堂弟,看个恐怖片都恨不得钻到沙发底下,实在跟她的终身职业背道而驰。 这个相亲对象,据说也是老妈的牌搭子王老太有意介绍的,她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去看看,也免了爸妈老猜些有的没的。 毛不思到没料到是这么原因,也不由得跟着八卦道,“男方人怎么样?” “没见过。”贺如庄如实回应,“只知道是个男的。” ??? 这样就敢给女儿介绍?毛不思内心大为震撼,半响才扭捏着说出了自己的担忧,“溪亭暮万一人品不好,或者是个骗子怎么办?” “明丽又不傻,我说的多,不如让她自个看,做家长的也别给她什么幻想,她瞧见人了,接触接触,自然能分出个好坏是非来。”在毛不思恍然的目光中,贺如庄嘴角微扬,眼角笑出了极细的纹路,“何况,敢介绍到我眼皮子底下的,人估摸着也差不到哪里去。” 模样看上去,还有些小骄傲。 一路上,贺如庄也不知打那来了兴趣,把马明义和马明丽小时候的趣事挑了好些讲给毛不思听,讲到开心的地方,俩人就差抱在一起笑成团。 包子和豆花就这么在欢声笑语中,被毛不思不知不觉的塞进了肚子里。 早上七点的港城机场人来人往,除了马明义一家子,还有贺家其他的人,毛不思大多不认得,只顺着打了几个招呼,就缩在了人群后头,心里只盼着马明丽可以早点到来。 “小叔叔,小叔叔,她就是要跟你结婚的小婶婶么?”毛不思正抠着手指头出神,就听见下边传来一阵童声,有个一米多高的胖团子伸着肉嘟嘟的小手拽着她的衣角,回头问不远处的马明义,还没等马明义回他,就抬起了黑葡萄般的大眼,好奇的盯着毛不思,“小婶婶,听说你和我姑姑一样,可厉害了。” 虽然毛不思并不怎么喜欢小婶婶这个称呼,可是能把她和马明丽放在一块做对比,她还是很开心的,当下就弯了身子,摸摸眼前小人的脑袋,非常厚脸皮的承认,“对啊,我超级厉害。” “真的。”小人眼里闪着光,胖乎乎的小胳膊愉快的扑腾了几下,举到毛不思眼前,“那你变成猴子给我看看吧。” 笑容就这么僵在脸上,毛不思呵呵的笑了几声,来掩盖自己的尴尬。 她是人,又不是妖怪,上哪里变成猴子去,真当她是孙悟空了吗? 小人的目光很真诚,毛不思没怎么接触过小孩子,牛皮也吹出去了,这种情况下还真有些骑虎难下。 “你这小家伙,趁着姑姑不在,敢欺负别人了?”就在一大一小目光交缠的过程中,小人突然被不远处奔来的人影骤然举高,“艾笑,你又重了。” “爸爸说,有教养的人是不会打趣女士的体重的。”小人虎着一张脸,被高高举起也不害怕,一套小休闲装怎么看怎么帅气。 这居然还是个女孩子,毛不思感觉自己这两年越活越回去了,鬼怪偶尔看走眼不说,竟然连男孩女孩都分不清了。 “就你,毛都没长全,还女士,你充其量就是个女孩。”马明丽抱着艾笑,捏着她圆滚滚的下巴,“怎么又剪成小板寸了,留长发多好,姑姑好给你扎辫子。” “热。”一个字从艾笑口中挤出来。 掷地有声,令人无法反驳。 “淘气。”马明丽放下艾笑,拍了拍她的小屁股,“找你爸去。” “你这个姑姑一点也不可爱。”艾笑嘟着嘴巴,又翻身扑到毛不思大腿上,笑眯眯甜丝丝地,“小婶婶,你以后要常来我家找我玩啊。” “好。”毛不思被艾笑的好情绪感染到,就差小鸡啄米的点头。 谁料小家伙话音一转,边跑边冲着她挥手,“到时候再变猴子给我看。” 收回!把以上的承诺彻底收回! “别听她闹。”马明丽一胳膊揽住毛不思,下巴微抬,“人小鬼大的。” “呵呵,习惯了。”毛不思看着远处的艾笑趴在男人背上对着毛不思挤眼睛,怎么看怎么带着小时候马明义的影子,这大概就是家族遗传吧。 “唉。”耳边传来马明丽的叹气声。 毛不思这才把所有的精力投放在她身上,刻意压低嗓子,八卦道,“相亲对象怎么样?” “别提了。”马明丽啧啧出声,“一大早就给我上演了出《金钱与战争》,高潮起伏。” “这么劲爆?”毛不思捂住嘴巴,“刚才在车上,我还和阿姨说这件事来着,以为人应该不错的。” “嗯……是还可以。”马明丽回忆着那个白净的男人,三十岁的年纪,事业有成,长相中上,面相生的也不错,方方面面综合下来,的确还可以,可惜身边缠着一棵棘手的桃花啊。 马明丽坐在咖啡馆里,眼睁睁的看着两人上演了出: 你走吧,咱俩不可能的。 你怎么能这样对我,我为付出了整个青春。 从开始的优雅哭诉,变成了最后的撕心裂肺。 让尚在处在困意中的马明丽瞬间感到了戏剧自带的张力,并且积极地投入到看戏的过程中去。 ☆、福祸与共 老太太是八点钟准时抵达机场的,对于这位老人家,毛不思几乎是没有丁点印象,她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带着离婚协议和大批的家产飞去大洋彼岸生活了,偶尔听到她的事情,也多是家里几个长辈聊天的时候带上几句。 老太太年纪不算小,但是很利落,一头花白的银丝烫出好看的小卷堆起,脖子上系着串晶莹圆润的珍珠链,墨绿色的改良旗袍上绽放着墨色的牡丹,整个人瞧上去精神抖擞。 “妈,您可算回来了。”贺如庄挎住老太太的手臂,指着毛不思道,“思思,快过来给外婆看看。” 老太太出国多年,这也是在毛不思百日宴之后第二次见她,伸手拍拍毛不思的手背,老太太笑的很是和蔼,“一转眼,都这么大了,我当年见你的时候还在襁褓里,那么小一个。” 说着还给毛不思比划了两下。 老太太这次回来,一是年纪大了,本能的开始怀念家乡;二是孩子们都在国内,虽然也常常出国去她那小住,但到底还是不能长久的陪在她身边。人一老,就容易怕孤独。她走了这么久,也该回来了。 “思思今年多大了?” “二十四。” “瞧我,年纪大了记忆力都不行了。”老太太笑着摇摇头,“忘了你和明义是同一年生的。” 准确的来说,她也就比马明义晚上那么几天。 第44节 毛不思跟老太太寒暄了几句,就把位子让给了贺家的几个小辈,自己默默走在后边。 “怎么了?”马明义没往前靠,而是插着兜走在毛不思身边,“忽然情绪这么失落?” “没,就是想起我爸前几天还给我打电话,让我立秋后立刻回家。都说本命年犯太岁,太岁当头坐,无喜必有祸。”毛不思抱着怀里的小挎包,“大概就是本命年闹得吧。” “那咱俩可真是福祸与共了。”马明义把胳膊肘搭在毛不思肩头,“要不立秋后我也去你家躲着。” “呸,你准是又惦记上我妈做的锅包肉了。” 包里的降魔杖幽光一闪,瞬间消失无踪,正在沉睡中的凤凰缓缓睁开眼,耳边传来的,还是毛不思和马明义的刻意压低的吵闹声。 这种水平,搁到他们那个年代,早就被妖狐鬼怪连骨头带皮的给扒吃了。 ‘哒哒——’ 凤璜叹着气,伸出白皙的手指敲了敲包壁,但见两双眼睛都望下来,才勾着指尖指向东北方向,“张博尧刚过去。” “张博尧?”毛不思心中警铃大作,机敏的抬头向着凤璜指出的地方望去。 张博尧因为之前工作的原因,想要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隐藏自己,不引人注目,简直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他一个人?”马明义并不知道凤璜撞见初一的事情,只对毛不思和凤璜的反应感到奇怪,“怎么了?” “明义。”老太太听不见他俩的声音,一扭头就瞧见俩人不知道斗着头在包里看些什么。 “先过去。”马明义拉住毛不思的手腕,把她往前待。 “可是张博尧……”毛不思有些犹豫,万一他跑了怎么办。 “你又找不到他,再说港城机场这么大。”马明义脚下步子不停,看了呀毛不思的挎包,“不是还有他呢么。” “他疯疯癫癫的出现在机场里还不得立刻被抓啊。”一个连身份-证明都没有的家伙。 “别现身不就得了。”马明义和包里盘腿而坐的凤凰对视,“这点本事你还是有的吧。” “哼。”凤凰伸个懒腰再度躺下,“我凭什么帮你们?” “成功后我送你套干净的衣服。”马明义想了想觉得诱惑还不够大,“毛毛冰箱里所有的泡面每种都买一箱给你。” 利益的诱惑,美食的诱惑。凤凰内心陷入了挣扎,还没等他挣扎完毕,大脑就先一步的做出了指示,“我还要张大床!” “成交。”别说床了,他就是想要个房,马明义也可以眼睛不眨的给他买下来,“别打草惊蛇。” “啧啧,果然富贵了。”跟记忆中那个恨不得一个铜板掰成两半花的男人有着天与地的差别,“我既与你打成约定,自会办的妥帖。” 凤璜打着哈欠,使劲转了转脖子,等整个人都舒坦了,才消失在挎包里。 “你们俩刚刚斗着头说什么呢?”老太太招招手,马明义立刻乖巧的靠了过去,他打小在国外跟着老太太长大,难免比几个表哥表姐亲上几分,“今天毛毛为了见外婆太紧张,出门的时候忘带钥匙了,这不刚刚翻找了下还真没带,我正训她呢。” “你这孩子,小小年纪,好的不学,尽学贺老头子爱训人的坏毛病。”老太太食指在马明义眉心狠狠点了一下,这才把毛不思拉过来,安慰道,“他要是在说你,你就反说回去。” “好……”毛不思弱弱的应下,比起马明义来,她还是太不会说谎了。 …… “张博尧。”候机室,张博尧正低头带着耳机听音乐,话筒里的歌声就变成了初一的声音,“咱们去哪里?” “雍安。”那是北方的一个小城市,他们可以暂时安顿下来,等到了十一月底在动身去摩尔曼斯克。 “咱们可以换个地方么?”初一顿了片刻,才再度开口。 “你想去哪?”张博尧疑问,继而又有些雀跃与激动,“还是说你记起什么了?” “没有。”初一在黑暗中摇摇头,想到张博尧看不到,这才停下动作,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一瞬间,真的只有那么一瞬间,她想到了一个地方,一个她从未见过也没有丝毫记忆的地方,“我想去南桐。” “南桐……”张博尧默默念了两遍,在脑海中努力地搜索着这个名字,依旧一无所获,他似乎不记得国内有这么个地方,只好拿出手机输入查询,“南桐县,隶属平北市……” 是个非常小的县城,没有什么特产也没什么特别出名的人物,难怪自己记忆中没有这个地方的存在。 “可我并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去。”初一透过耳机讲给张博尧听,“我再来的路上做了个梦,梦醒后,什么都忘了,只记得这么个地方。” “好,咱们去。”说不定到了那里,初一会想起些什么,记起些什么。张博尧收起耳机,起身准备去改签。 凤璜躲得远远地,他现在法力弱生怕靠近了会被那个小鬼发现,只隐隐约约地听到了南桐,梦之类的东西。 ☆、偶得玄机 吃一堑长一智,这次凤璜也算多长了几个心眼,非要等马明义和毛不思把东西给他规整齐全,才开口。 面前是加了鸡蛋火腿小白菜的豪华版泡面,凤凰洗了澡剪了头,又换了件新衣服,难得看上去清清爽爽的。 他捏着筷子,在马明义和毛不思的注视下,慢条斯理的吃着泡面,不得不承认,这个时代的面条,要比他存在的那个时代,美味的多。 凤璜抱着碗,满足的看了眼堆成小山高的泡面,内心无比的充实。全然不记得他们三人在超市横扫泡面时,服务员惊悚的眼神。 凤璜虽然是只鸟,却莫名有着仓鼠的本能,例如:爱囤食。 “你都吃了三碗了,也该开口说点什么了吧。”毛不思托着下巴,看着凤凰一筷子接一筷子,速度丝毫没有慢下来的痕迹,小声嘟囔道,“真没见过这么能吃的。” “你早上吃了两笼小笼包,我说你什么了么?”凤璜支着耳朵,把毛不思的话全听进了心里,当下就拿出今天早上的事情反击,“还有一碗豆腐脑。” 打击可谓是十分精准。 等把汤底喝光,凤璜才一抹嘴巴,靠在椅背上,如果还有羽毛就好了,真想展翅摇晃两下,凤璜有些可惜的想。 “张博尧他们去了哪里?”毛不思瞪着眼睛,略显紧张,万一真出国了,她难不成也要追出去,国外的鬼凶不凶啊,对于跨境业务,她还是少了点实践。 “原本要去哪不清楚,但是我知道他们最终去的地方。”凤璜眯着眼,盖住了眼里所有的光,懒洋洋的摇着双脚。 “你别卖关子啊!”毛不思急的抓耳挠腮,“快说,快说。” “他们去……”凤璜睁眼,“南桐。” “南桐?他们去那么个偏远的小县城做什么?”毛不思怎么也没猜到会去南桐这个地方,国内这么大,南桐地理位置不好,也没什么旅游资源,很难发展,故而现在还是有些落后。 “你知道这个地方?”凤璜不经意开口,“我瞧着张博尧像是不知道的样子。” “她祖籍南桐。”马明义索性替毛不思说出来,就见她在一旁狂点头。这也是他们去阴阳道的时候,听毛不思跟三岔巷口的婆子提起,他才知道的。但是,很多事情太凑巧了,就会不由得让人心生防备,而马明义又偏巧是个谨慎的人,“你们不觉得这件事太凑巧了吗?” “我不管,反正跟爷爷我没关系。”凤璜抬起屁股走到客厅,一伸手,整个人就倒在了柔软的沙发上,“南桐也好,北桐也罢,爱去哪里去哪里。” “要是别人也就算了。”毛不思最近也被发生的事情搞得有些束手束脚,高维峰始终是她的一块心病,偏偏姜水也不联系她,这都令她感到不安,亦不想再多管闲事,可是,“张博尧毕竟在苏尾岛上帮过咱们。” 要不是张博尧及时赶到,他们俩恐怕早就成为枪下亡魂了,还捉鬼,别人不捉她就是好的。 “你什么时候出发?”马明义已经习惯了毛不思,她每次看似纠结,内心多时候都有着偏向,就像这次一样,他索性跳过中间的节奏,直接问她结果。 “唔……尽早吧……”毛不思算了下时间,距离立秋还有些时候,“就这几天。” “你走的时候跟我说一声。”马明义看了眼桌上的空碗,也阔步走向客厅,在沙发上寻了个舒服的位子坐下。 “不行。”毛不思义正言辞的拒绝,搁以前就算了,现在她好不容易把马明义带回来,可不敢再带着他乱跑,况且他外婆还从国外回国定居,更加剧了毛不思拒绝他的底气,“我知道你想什么,这次我了不会带上你的。” “难不成你想让我自个过去?”马明义抱着胳膊,手腕上的珠串在灯光下散发出温润的光泽,自言自语道,“也行,反正带着灭魂我也不怕。” “马明义,你别闹了。”捉鬼除妖真的很危险,他跟着她这段时间,多少次都在死亡线上徘徊,要是真出了意外,她怎么跟他爸妈交代。 “我没闹,你一个人就不危险了吗?”在这个社会上,她所要面对的不仅仅是摸不着的魂魄,还有着不少走偏的人心。如果苏尾岛没有他,她还真不一定能逃出去,如果吴老板不是碍着他身后的贺家,还真不一定真做出什么杀人越货的勾当。 鬼有好坏,人有善恶。他有灭魂护着,一般的鬼鬼怪怪也近不得身,更何况他在她身边还能有个照应,“莽莽撞撞,真不知道你前边捉鬼的日子是怎么过来的。” 就是正常的过啊,更何况之前除了那只煞让她吃了极大地苦头,差点客死异乡。但其余的小鬼还都是可以应付的,起码比起后来遇到的吴老板,要轻松地多。 说起来也怪,她这一年,的确遇到了不少难以打发的鬼怪,看似没有联系,却总有那么点莫名的牵扯。 想了半天,毛不思实在想不出还能怎么拒绝马明义,余光正巧落在老神在在的凤凰身上,干脆心一横,抓着凤璜的前衣领瞬间把他拖起来,“我这不还有人一起组队呢么,肯定会安全的。” 这样,应该可以了吧。毛不思觉得,自己在关键时刻,还真有那么点小聪明。 “这才对嘛。”马明义也跟着一起起身,伸手勾住凤璜的后衣领,猛地往身边一拽,“既然有多个人保护我,你还担心什么呢?” 被反将一军。 马明义和毛不思大眼瞪大眼,双方谁也不肯退让一步。 倒是凤璜先急了,气愤的挥舞着手臂,挣开胸前背后的钳制。 “你俩打算的怪好。”凤璜掐着腰,指指毛不思的鼻子,又瞪上几眼马明义,拍着胸口,痛心疾首,“就不打算问问我的意见吗?爷爷我拒绝跟你们同行!” “那就麻溜的打铺盖离开!”毛不思不知道哪里来的底气,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对着凤璜竟是没有丝毫的畏惧之心,“我答应让你住在我家了吗?” “你……你……你,你简直是欺善怕恶!你对我这么凶干嘛!”凤璜就差用手指怼住毛不思的鼻尖了,他拉着马明义的胳膊,不停地戳着他的胳膊,“你怎么不这么凶他!” “我……”毛不思被问了个正着,他以为她不想吗?她明显是嘴笨说不过他啊!又不能真跟马明义动手,再说,马明义除了嘴巴毒一点,爱克扣她的工钱,在其他的地方,倒还真没什么大毛病,“管你屁事,我愿意。” 世风日下啊! 人心不古啊! 凤凰简直想重回几百年前,抱着小仙姑门前的大梧桐树掩面哭泣,像毛不思这么明晃晃双标的,他还是第一次见。 结局,自然是毛不思被迫答应,如果明丽姐允许就带他同行,至于凤璜,要么跟着去,要么拉着那堆泡面离开她家。 这一折腾,直到晚上七八点,马明义一会还要跟着去家庭聚会,只好先行离开。 临到出门,凤璜还跟在马明义屁股后头。 “喂。”凤璜拍拍他的肩膀,等马明义停下步子,才笑嘻嘻的在他耳边小声道,“你把我和毛不思孤男寡女放在一起,也安心?” “你不就是一只……”马明义扫了眼凤璜,“没毛的鸟吗?” 凤凰即便有着人的形态,在他和毛不思眼中,也跟人有着本质的不同。 碰—— 房门被狠狠地摔上,马明义站在过道里了掏掏耳朵,许久没出声,在毛不思心里,也应该是这个样子吧。 “太过分了,一只鸟?几百年前即便是那个牛鼻子道士,也没敢当着爷爷的的面说爷爷是只鸟。”凤凰被毛不思和马明义的二连击气的心口直疼,“长着同样的脸,都填了些什么无德的灵魂啊!真对不起这两副皮囊。” “凤凰。”毛不思的声音从厨房里传来。 “干嘛!”凤璜的语气听上去十分不满意,透着股恼羞成怒。 “过来洗碗。”毛不思探出半个脑袋,挥了挥手中的洗碗布,“别想偷懒吃白食!” 认命的走向厨房,凤凰就差眼眶含泪,他望着毛不思,许久才重重叹了口气,马明义感觉的对啊,他要是能和毛不思处出感情来,千年的铁树都能开花。 这晚,凤璜躺在沙发上,他做了一个梦,梦里是春雨淅沥的道观。 “臭道士,你出来,再与本仙姑斗上一斗。”小仙姑穿着烟粉色的长衫,举着把破旧的油纸伞,细腰被佩带收紧,上面别着幽蓝的降魔杖,扯着嗓子在虚青观门口叫板。 凤凰坐在梧桐树上,看着树下的小姑娘,又来了,这已经是她今年的第三次了,每次都张扬而来,败战而归。 “姓高的,你若不出来,别怪本仙姑闯进去。”小丫头不过十七八的样子,稚气未脱。 凤凰也是在她的言谈中才晓得,她本家是作妖的,祖上偶得玄机,开辟了一门宗法,传到小仙姑这一代,早已经练得如火纯青。 第45节 小仙姑是个降妖除魔练术法的好苗子,比兄姊要有天分的多,未曾吃过多少败仗,之所以和虚青观的道士刚上,纯粹因为那道士无意之间灭了她追踪依旧的赤鬼。 这还了得,小仙姑觉得自己受到了蔑视,说什么也要和姓高的道人比个一二出来。 这一比较不要紧,小仙姑居然输了,被抢了‘猎物’还输了面子,她越想越生气,越发的用功,誓要胜过那道人不可。 开始还是千里迢迢来踢馆,到后来索性在虚青观下买了块地,开垦出一栋小院,长久的住了下来,由半年一比,变成了一季,再到现在的三个月。 “仙姑,仙姑,我家师傅入皇城了,怕是要下个月才能回来。”虚青观的小道童也早已见怪不怪,只端了热茶给她。 “你家师傅什么鬼,皇城的人都是些面恶心恶的,与其帮他们捉鬼驱邪,还不如留下与我比试切磋一番。”小仙姑很不满意,甚至有些失落,连下山时的裙摆都无精打采。 这些落在凤璜的眼里,就多了丝乐趣,他游遍了山川河流,亦想停下来多休息些时日。于是他偷偷跟在小仙姑身后,回到了那座冷清清的小院子。 小仙姑不会做饭,也不怎么擅长家务,晚餐也是下山时顺手猎下来的野兔。凤凰就这么瞧着她下手利落的蜕皮放血,然后架在火堆上,随便涂了点盐巴,就算是一餐了。 这么个吃法,真亏了她能活下来。 那晚,月明星稀,凤凰装作不经意的样子飞过她的茅草屋,余光瞥下,他瞧见小仙姑张着嘴,手里的兔腿不知不觉的掉在了地上,沾染上了厚厚的泥巴。 “我果然貌美。”凤凰挥舞着令人炫目的羽毛,划过夜空。 “哇!真好看。”凤凰听见小仙姑发自内心的感叹,还没等他得意够,就听到了小仙姑的后半句,“真想把羽毛拔了做件披风。” 听得凤凰差点没从天上摔下来。 再后来,小仙姑的确拔了他的羽毛,他却再也没有见过她。 ———————————————————————————————————————— “等我收了你,定要带回家给兄姊炫耀。” “你家在哪?” “南桐。” ☆、一个秘密 空中电闪雷鸣,霹雳把黑夜撕开巨大的口子,豆大的雨水不停地从里面挤出来,噼里啪啦的砸向灯火通明的港城。 毛不思的卧室拉着厚厚的窗帘,黑漆漆的一片,伴随着雨滴拍击窗户的,只有毛不思平稳的呼吸声,挂在墙壁上的时钟哒哒的走动着,突然秒针一顿,凭空停下两秒,放在床头的降魔杖幽光闪过,时钟才再度走动,恢复如初。 “这场雨可真够大的。”明丽走动马明义身边,手肘靠在窗台上,她今天难得淑女了把,厚厚的波浪卷松垮垮的垂在肩头一侧看,她手里捏着颗剥了一半的橘子,仔细的撕着橘瓣上的白络,偶尔才抬起头看看窗外瓢泼的大雨。 “姐。”马明义开口。 “你说。”明丽好不容易把橘子剥完,递了一瓣到马明义唇边,“吃橘子。” “我真的非要和毛不思结婚不可吗?”马明义接过明丽手中的橘瓣,并未放入口中,模样有些恹恹。 飞快的看了眼远处聚在外婆身边的人群,明丽这才扯了马明义的袖口,把他拉的更紧了些,隐约带着点担忧,“怎么了?和思思又吵架了?” 眼前的男人比她高了一个头,小时候怎么也长不过她的弟弟,不知道什么时候,需要自己抬头望他了。 马明丽见他不吭声,也顾不得别的,只耐心的劝慰道,“思思脾气是差了点,但是人好啊,心地善良也不娇气,咱们两家又知根知底的,再说感情都是吵出来的,你是个男人,又是个做哥哥的,怎么就不能多让让她。” 真要计较起来,马明义也就将将大毛不思几天而已,平日里显不出来,一到关键时刻,哥哥这个帽子就压到他脑袋上。 马明义瞧着自己胞姐苦口婆心,恨不得把毛不思的优点挨个的陈列出来给他看,“毛毛是很好,我跟她呆在一起也舒服。” 这不就行了。 马明丽先前见他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以为俩人又闹别扭了呢,现在听马明义这么说,悬挂在心口的大石头才再度落下,拉着他上下打量了两遭,“我弟弟长得这么好看,思思性子也单纯,你俩再多处处,平日里的小打小闹,磨合磨合就好了。” 雨水拍打的玻璃,落下朵朵水花,马明义垂眼望着自家亲姐,她似乎松了口气,连语调都欢快了许多。是了,无论是他家,还是毛不思家,对于他和毛不思的婚姻大事,向来都没有人问过他们的意见。 他在国外的时候,偶尔也开玩笑似的跟外婆提起过这事,原想着外婆在国外多年,自己又是包办婚姻的受害者,理应嗤之以鼻才是。谁料老太太也只是叹气,说什么到底是一起长大的,起码要多上几分情分。 于他或者是于毛不思,把他俩凑一对,然后领个结婚证,似乎是两家人不容置疑的决定,成长的环境的鸿沟,性格习惯的不同,甚至对于他俩本身的想法,仿佛从来不在家长们的思考范围内。 “姐,我天生八字弱,和毛毛那种以捉鬼为毕生职业的人在一起,真的合适吗?”很多事,马明义愿意妥协,但这并不代表他没有自己的想法。 长时间接触下来,他也的确觉得毛不思很好,和她在一起四处折腾,走南闯北,比起枯燥无味的文件的确更让他热血沸腾,让他想要陪着她去看更多不可思议的人,见更多不可思议的事。 但是太奇怪了,这一切都太奇怪了,马明义手指还捏着之前的橘瓣,“除了爸妈定下的原因,我们是不是有什么非结婚不可得理由?” 他不相信,外公那么强势的人,表哥表姐的婚事哪个不得过了他的眼才最后定下,怎么偏偏到了他这里,就缄默不言。 “呵呵,呵呵,你想多了。”明丽被马明义问了个张口无言,半天才僵硬的笑着开口,“还不是思思讨人喜欢。” 马明义多聪明的人啊,明丽深知自己骗不了他,可他的疑惑不仅仅是他的,自己也很好奇,偏偏爸妈在这件事上闭口不谈,她只能隐约猜到这事奶奶临终前的占卜多少有着关系,可那两张纸条上到底是什么,无从得知。 很多东西,她不能说,也不知道。 马明丽说完,只自顾自的塞了橘子瓣在自己口中,内皮被牙齿咬破,汁液从中不断涌出,酸的马明丽牙疼,夏天,真不是个吃橘子的好时节。 “张嘴。”马明义把橘子瓣不留痕迹的递到明丽唇边,就见她本能的张嘴咬下,脸瞬间皱成一团,不知怎么又想到了在游艇上的毛不思,也是这么一张嘴,咬下了不和时令的橘子,脸皱的像个包子,“酸吧。” 真是令人火大。 马明丽先是被他对结婚的态度惊了心神,又被问及原因难免慌乱,最后还被惯性的塞了一瓣酸橘子,对上马明义笑眯眯地眼睛,马明丽怎么想怎么令人怄气。 啪—— 手掌高高扬起,正对着马明义的后脑勺,结实的落下来一巴掌,“瞧你能耐的。” “君子动口不动手,你也太残暴了。”往日里欺负毛不思习惯了,一时忘记了马明丽不是毛毛,是个睚眦必报的主,只好抱着被打的生疼的脑袋指责道,“有你这样当姐姐的么。” “给你一巴掌是轻的。”马明丽又抬着胳膊做了个抽他的动作,方才还觉得长得很帅的弟弟突然间就不顺眼了,嫌弃道,“难怪思思对你这么冷淡,白瞎了一张脸。” 这副性子,着实太对不起他的这副皮囊了。 周遭的气氛因着这条小插曲再度活跃起来,马明义嘴上虽然不停地抱怨,心底却是一片冷清,想来他和毛不思之间没有那么简单。 只不过他是因为自身问题,那么毛家又图什么呢?他当然不会傻到相信是毛方林信守承诺,再信守承诺的人,碰上捧在手心里的独生女儿的婚事,也不可能做到这么独-裁,这一定是大家思来想去,权衡下选择出的双赢结果。 真是令人烦躁,明明是他和毛不思的秘密,偏生就他们两人不知道。 “唉,想起明天就头疼。”马明丽打断他的思考,手指头尖在玻璃上画着扭七拐八的符咒,看了眼人群中的外婆,狠狠叹了口气,“明天老太太和老爷子见面,又得是一场腥风血雨。” 这么些年,俩人虽说谁都不碍着谁的眼,可偶尔同个电话商量商量几个孙子孙女的婚事,都能隔着电话线,吵个不可开交,如今马上要见面了,又指不定得闹成什么样子。 “那只能辛苦你们了。”马明义靠在窗台上,对上马明丽疑惑的眼神,笑道,“我明天和小神婆有个约会。” “约会?”马明丽眯起眼,满脸的不相信,鄙夷出声,“该不会是你一厢情愿吧,我可没觉得思思哪里想和你约会。” “不信就算了。” “信、信、信。”见马明义迈开步子要走,明丽连忙拽住他,好奇害死猫,她还是忍不住问,“你们要去哪里?” 食指竖在唇边,马明义神秘回道,“秘密。” 啪—— 一声闷响,某人的脑袋上又老老实实地挨了一巴掌。 手机里躺着林秘书刚刚发来的短信:老板,明早十点二十三,港城飞允州机票两张,车辆已备好,从允州机场到南桐县莫约两个半小时。 两张机票,一张他的,一张毛不思的,与其等到毛不思偷摸的撇下他离开,不如先下手为强。 至于那只没毛的凤凰,马明义捻着手指,就留在降魔杖里吧,毕竟,飞机上是不允许带宠物的。 ☆、还有别人 “小姐,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吗?”空乘小姐露出八颗洁白的牙齿,望向乘客的笑容十分真诚。 “你们有饭么?”眼前的乘客似乎正刻意压制着自己的怒火,尽量挤出并不愉悦的笑容。 “现在正在准备正餐,还需要稍等片刻。”空乘望着桌上的空点心盘,试探道,“但是可以提前给您上一份布丁。” “那就两份吧。”丸子头乘客指着身边的男人,语气不善,“他也要吃。” “好的,小姐请您稍等。”空乘挂着依旧灿烂的笑容退场。 诺大的头等舱内就剩下毛不思和马明义两人,不对,还有一只被强行塞到降魔杖里带来的凤凰。 “干什么这么恶狠狠的看着我?”马明义晃着手中的香槟,冲着毛不思偏头。 “哼!”毛不思鼻孔里出气,她又想起了今天早上,一大早就接到了马明义的电话。 电话里,马明义声音懒散,直言他在去机场的路上,问她要不要一起去南桐。 典型的先斩后奏。 南桐因为张博尧的关系,她势在必行,原本想着偷偷的甩下马明义,未曾想那人却先她一步,买了机票准备直飞,全然不顾那地方现在有多危险。 “你要是出了事,我怎么跟明丽姐和叔叔阿姨交代啊。”毛不思接到电话,就连威胁带利诱的把凤璜一并塞到包里带了出来,火速赶往机场,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偏偏马明义跟个没事人似的,当下心里就更气了,“你怎么老不听我的,老要往那种危险的地方跑。”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妇唱夫随’了吧。”对上毛不思黑漆漆的大眼球,马明义放下手中的高脚杯,“哪有自家媳妇在外打拼,当男人的躲在后边当望妻石的。” 伴随着马明义话语落地,毛不思的脸颊瞬间红透,跟秋季农家的大苹果似的,以往他俩虽然知晓俩人间的娃娃亲,但也只是当朋友处着,没这么明确的点出来。现下从马明义口中平静的说出,难免让毛不思慌了神,舌头打结连话都说不利索。 “谁、谁、谁说要跟你、你结婚了,法治社会,我、我也是有选择权的。”毛不思脸是烫的,脑子是懵的,连咕咕叫的肚子也偃旗息鼓,许久才嘟囔出下半句,“盲婚哑嫁不可取……” “那说服双方父母的重任就都交给你了!”马明义拍拍毛不思的肩膀,在她骤然诧异的目光下,再度举起了手边的酒杯,“辛苦了,毛毛。” 什么叫交给她了,结婚是她一个人的事情吗?毛不思张着嘴巴,半天才挤出自己要说的三个字,“那你呢?” “经过我的深思熟虑……”马明义眯起眼,盖住晶亮的黑眼珠,“觉得挺好。” “大哥!你可要想清楚!”毛不思指着自己的鼻子尖,“我一没高学历,二没厚家底,还是个常常撞鬼的捉鬼师,你真的愿意么?不害怕么?” “我学历高,也不在乎你混出来的大学文凭,你虽然穷了点,但是我有钱啊,至于撞鬼……”马明义摸着下巴沉思了半天,“那就只能靠你保护我了。” 他一个正常人,着实对鬼怪没什么办法。 “就这么草草决定了?”毛不思眨眨眼。 马明义抿着唇,郑重其事的点点头,“我出钱出脑子,你出力,多和谐。” 和谐个鬼!毛不思无语问苍天。 凤璜侧身躺在降魔杖里,俩人的对话丝毫不差的落入他耳中,也只有在这个时候,他可以完全把毛不思和马明英跟记忆中的两人割裂开来。 如果是那两人,一个做不到扬言娶她,另一个也不会舍得把对方推离身边,就像一对日月,势均力敌却又隔着永远跨不过的鸿沟。 南桐是允州下的一个小县城,地理位置不算好,发展也有些落后,好在当地人大多淳朴,张博尧和初一到了没多久,就在宾馆门口和下棋的大爷聊到了一起,主要是张博尧说,初一缩成团躲在他怀里听着。 张博尧大多问得是当地的一些奇闻异事,他觉得初一能够记起这个地方,决计不是偶然,只想着能不能从当地人口中打听到什么线索。 “咱们小县城,哪有奇闻异事,也没啥好听好玩的,最出名的就是城郊的奶奶庙,小孩挂个红绳求个健康,小伙丫头求个姻缘什么的,庙里的桃花初春的时候开得特好看,不过现在都要立秋了,花早就败了,你们来晚了,顶多去庙里拜拜奶奶像。”大爷套着薄汗衫,几个人聚在一起走象棋,因着张博尧性子活络,也愿意听他们唠嗑,这才多说了几句。 大爷手里的扇子送来徐徐的凉风,张博尧蹲在马扎旁边,到底是没打听出个所以然来,头顶茂密的枝叶阻挡了阳光,也减少了人心底的烦躁。 “张博尧。”初一的声音突然钻入耳道,“要不咱们去奶奶庙看看吧。” “你想起什么了?”张博尧怕自言自语被人当神经病,只拿着手机装作接电话的样子,走到宾馆的一侧。 第46节 “没有。”初一也说不清楚原因,只是在听到奶奶庙这个地方时,心底总有个念头涌动:去看看,去看看。 “行,咱们先过去再说,你难得有想去的地方。”张博尧看了眼腕上的手表,还没到十二点,索性在宾馆旁边的包子铺打包了笼包子,招手打车准备去传说中的奶奶庙。 出租车里的空调并不凉爽,司机在听到客人要去奶奶庙时,忍不住回应坐在后座的张博尧,“那地儿又远又偏,也没啥可看的,拢共就俩院子。” “我听说咱们南桐的人常常去拜奶奶的。”张博尧把下棋大爷的话跟司机重复了遍。 “还不是因为地小。”司机滑着方向盘,“开春的时候倒是有不少人去那里看桃花,现在花也没了,又遍地蚊子,自然也没什么人去,进庙里拜拜也就是求个彩头罢了,算不得数。” “不是说很灵验么?” “信就有,不信就没。”司机摆摆手,“那庙在咱们这一直没说法,连牌匾都没有,里的奶奶像也不知道供奉的是谁。” 语音落地,司机才惊觉说错了话,连忙呸了几口,默默念叨,“奶奶莫怪,奶奶莫怪。” 出租车莫约行驶了半个多小时,就到了他们口中的奶奶庙门口,两栋连在一起的合院,没有牌匾也没有大门,周边的红漆早已斑驳不堪,也没有人来修葺,如果不是因为大中午,人烟稀少的确挺吓人的。 司机探着身子招呼张博尧,递了张号码条给他,“这附近很难打车,你要是走的时候打不到出租,可以电话给我。”说着还忍不住嘿嘿笑了两声,司机挠挠头,“不过到时候咱就不打表了。” “好,谢谢师傅。”张博尧反手把号码塞到口袋中,别说搁到港城,就是再大点的城市,这样的司机也是要被投诉的,但是南桐县太小了,张博尧也没有节外生枝的意思,只附和着应下。 等车走远了,才迈步踏入奶奶庙里边。 正午下的奶奶庙空荡荡的,周围围了一圈的桃树,错落有致。 “停下!”初一刺耳的声音从怀中骤然响起,带着点点的惊恐。 “怎么了?”张博尧猛地停住步子站在桃树外。 “我不知道。”初一试图去寻找方才在眼前一闪而过的人影,“这里除了咱俩,还有别人!” ☆、到底是谁 初一安静的听着四周的动静,缩在张博尧仔细打量着这片地方,空荡荡的庙里,只有风声穿过树梢,伴随着唧唧喳喳的鸟鸣。 之前眼前出现的人影仿佛是她眼花产生的幻觉。 “难道是我退化了?”没道理啊,以往她总是能够敏感的捕捉到那些奇怪的东西,就像抢占了她老巢的婴灵,也是隔着老远她就能嗅到他身上的那股子死气,初一挠着额头自语出声,“是不是平日里可可闻多了,五官不敏锐啊。” “既然这样,以后就少煮几倍可可给你。”张博尧开着玩笑话,中午的奶奶庙整个都曝露在阳光下,他跟初一朝夕相处了大半年,对于她们的习性也多少有些了解,惧光似乎是她们的共性,“这么大的太阳,就是有东西,也得等到半夜才敢出来吧。” “这倒也是。”初一这么想想,也觉得是自己想多了,她缩成小小一团,打了个哈欠,“你快找个暗些的地方,放我出来。” 前院是花树,后院则供奉着无名的一栋等人高的泥像,泥像是个年轻的女人,穿着传统的服饰,五官因为岁月的洗礼而模糊掉,看不清长相。 泥像的正中间摆着香炉,烟灰堆起尖尖的小山,旁边供奉的瓜果点心也早就不新鲜,看上去颇为萧条。 张博尧里里外外走了两遭,也没明白这座庙到底是求什么的,只认真寻了个背光的角落把初一放出来。 “憋死人了。”初一毫无做鬼的自觉,立在背光的泥像后伸着懒腰,周边的环境十分陌生,并未有任何的印象出现在脑海。 “你想起什么东西没?”两双筷子,两杯豆浆,小笼包在塑料袋里还有些温热,张博尧插下吸管,又放了双筷子在初一面前,小笼包散发着浓浓的香味,嗅的人食指大动,他背靠着泥像,伸出拇指点了点身后,“这该不会是你的前身吧。” 除此之外,张博尧想不到其他的理由。 “应该不是吧。”初一摸摸鼻尖,又探着脑袋看了圈,这尊泥像除了和她一样是个女的,真心瞧不出什么所以然,“我自打有记忆起,就活在医院里。” 虽然一直没在太平间寻到自己的尸体,但初一相信,她应该是死在里面的,也应该是和张博尧活在同一个时代。 他们好像又白跑了一趟,初一有些气馁。 “在港城呆了那么久,就当出来散散心吧。”张博尧并不觉得这次白做工,起码他们离开了那个城市,远离了那些人,在这个偏远的县城,可以安心的松口气。 “张博尧。”初一戳着筷子,内心发问,“你觉得记忆重要吗?” 有时候,初一觉得自己没有回忆活的也很好,没有前尘的烦恼忧愁,没有不甘和悔恨,自由自在。可每每她孤身在夜间游荡时,看到一群朋友在外面聚餐,看到在外的白领给父母打电话,看到医院里的生离死别,初一还是忍不住羡慕,她常在想,她是不是也有家人朋友,他们是不是也因为自己的离开难过,会不会也在想起她的时候默声哭泣,而这些却统统被她给自私的遗忘了。 “重要”张博尧夹了颗包子塞到口中,“却也不那么重要。” “如果不重要,那你为什么还要陪我来南桐呢?”他们明明可以去他口中的边境城市的,等冬天一到,就飞出国,去看那永远挂在天上的星辰。 “据说人死的时候,会看到走马灯,这辈子的喜怒哀乐都会在眼前掠过。”那是一个人最完整的故事,初一想知道自己的故事,而他,“我也想知道你的过去。” “难怪无论人还是鬼,都喜欢交朋友,你这话说的我心里……”暖暖的三个字没有说出口,初一的左手放在自己的胸膛上,此刻的她既没有心跳,也没有温度,只好中途换了个说法,“怪感动。” “若不是我知道自个是什么,还真以为是月老转世呢。”女人的声音不高,嘴角带着止不住的笑意,却怎么也掩盖不了眼底的冰凉,腥红的指甲不由得抚上腕上的银花镯子,红色的绣花鞋上缀着两颗硕大的珍珠,上面染了污血,很是渗人,“真是走到哪儿,都能看到一出出的活话本。” “她人呢?”男人的声音听上去并不愉悦,与他原本温柔的容貌并不相符。 “人?人不是早死了么?”女人用袖口掩住因惊讶而故意张大的嘴唇,“你亲手掐死的,这才几日就忘了?” “把她的半个魂魄还给我。”男人有些生气,“你这么大本事,为什么非认准她不可。” “高维峰,你这话说的可就不中听了,这人本就该是我的。”汪声荃扭腰靠在郁郁葱葱的树干上,太阳被树叶彻底隔绝在外,徒留下遍地的阴影,“若不是你引得那姓毛的捉鬼师去永川,我何至于沦落至此,我心善不与你计较,你反倒寻我的不是来了。” “就算没了吴老板,依你的手段,再找个张老板、李老板呆在永川也不是问题,毛不思根本拿不下你。”高维峰眯起眼看着远处的院子,“没必要跟缩头乌龟一样躲起来。” “上一个敢这么跟我说话的人,早被打的魂飞烟灭了,我念在你是个小辈,不跟你计较。”汪声荃顺着高维峰的视线再度望回小院子,院中一人一鬼正说着毫无营养的话,“我不是躲,我是来寻个真相。” 那间破落的院庙,她始终进不去,之前她权当里面画了符咒,鬼怪勿入,今个看见初一毫发无伤的进去,才恍然,不是鬼怪进不去,而是里面的人会自个筛选‘客人’,显然,她不是那人的座上客。 这反倒令她越发感兴趣,里面的,到底是谁。 “你知不知道,毛家已经好几代没生过女儿了。”汪声荃突然开口,跟高维峰讲述着一个不知道是否能称之为秘密的秘密,“除了最后那个把我镇压在河底的那个婆娘活了百岁有余,再往上数几代,没有一个女儿活过二十五岁。” “这话是什么意思。”高维峰不懂汪明荃为什么现在跟他说这些。 “那时候人人都说毛家曾惹天怒,受了诅咒,后来我在世上过了一年十年几百年,亲眼看了几位莫名离世的毛家姑娘,才有些相信。”汪声荃摇晃着三寸金莲,“毛不思也差不多了到这个岁数了吧。” “所以你才故意躲着她?” “躲?呵呵,我只是不想给自己惹更多的麻烦。”自己死了和死在她手里,得到的后果可全然不同,她还不想硬碰硬,与那群捉鬼师为敌,“毛家的祖籍就是南桐。” 好奇心驱使她来南桐瞧一瞧,这不瞧不知道,这种偏远的小县城,居然还隐藏着这么个诡异的地方。 鸟雀叽喳的在空中飞过,奶奶庙内,张博尧和初一不停地说着话,偶尔还能听见阵阵笑声传来。庙外,汪声荃则虎视眈眈的打量着这栋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院庙。 斑驳的泥像依旧伫立在原处,一动不动。 阿嚏—— 毛不思刚下飞机,就忍不住打了几个喷嚏,她揉揉鼻子,觉得多半是在飞机上冻到了,抬头望着允州晴朗的天空,毛不思忍不住感慨,“我从出生到现在,还真没去过南桐。” “你们祖籍不是在这儿吗?逢年过节也不回来祭祖?”马明义配合着毛不思的步伐,慢悠悠的往出机口行去。 “我太爷爷那一辈就把祖宗牌位都搬到元市了。”这么久远的事情,毛不思也搞不清楚,“貌似元市的风水更好些,阿、阿嚏——” “你该不会感冒了吧。”马明义伸手摸了摸毛不思的额头,温度很正常。 “我要是真感冒了,也是因为你!”害她一大早衣服也没收的冲到机场赶飞机,毛不思倒没觉得哪里不舒服,顺口得意的补充道,“说不定有人想我呢。” “想你的人……”马明义沉思了片刻,快步走了段路,刻意拉开自己和毛不思的距离,才开口,“那也就只剩我姐了。” “……” 扑哧。 包里发出轻微的嘲笑,毛不思不好在机场里去追打马明义,只得恼羞成怒把手伸进包中,摸起降魔杖,狠狠地摇晃了几圈,果然,笑声骤然消失。 一个两个的,都欠收拾! ☆、小鬼遭殃 神仙斗法,小鬼遭殃。 凤璜躲在降魔杖里,忧伤的感叹。 他觉得有必要跟毛不思和马明义约法三章,这么下去,他这个无辜的外人早晚得因着他俩斗嘴给折腾死。 从允州到南桐的车是林秘书提前准备好的,为了方便,凤凰还特意去洗手间变了个人样。 身上的衣服是他自个挑选的,复古的棉麻裤子,衬衫上大片的大片的印花看的人眼花缭乱。头发也是在家的时候被毛不思一剪子下去,截了个不长不短。当场就心疼的凤凰不得了,但转念一想,他自打来到这,的确没见过男人头发留到腰上,便是女人,也没有这般长的头发,这才默默抱着头发忧伤了一番,而后强行夺了毛不思脑袋上的头绳,把自己垂肩的黑发扎了个小啾啾绑在脑袋后头,胳膊上还生着展翅凤凰的纹路,栩栩如生。 毛不思瞧着凤凰插兜走在她身边,周围的人刻意离着他们老远,也难怪,凤凰这幅打扮,怎么看怎么不像个好人。 就连来接他们的司机,也不停的从后视镜离打量他们,心中不由得纳闷:林秘书明明说是两个人啊,旁边那个格格不入的人到底是哪里冒出来的啊? “还有多久到南桐?”马明义的话打断了司机偷偷打量的目光。 “差不多一个小时吧。”司机估摸着时间,“我直接送您们去酒店。” “酒店大不大,床软不软,能看港城频道的八点档么?”凤凰迷上电视剧也就最近几天的事,罪魁祸首还是毛不思。俩人经常一人坐在沙发一端,隔着马明义抱着纸巾痛哭流涕。 对于一只看遍了世间万事的神兽,还能被别人恶俗的假故事感动的泪流满面,对此,马明义感到很费解。 “应该可以吧……”司机开车这么多年,听过问路的,问美食的,问景点的,还真没听过有人问他电视能不能看八点档。 “那就好。”凤凰拍着胸脯,跟他的外表形成极大的反差,“今天男主角就要知道女主的孩子是他的了,好激动。” 按着眉心,马明义忍不住伸出手指点了点毛不思的肩膀,发自肺腑道,“你下次能不能带着他看点正常的东西。” “我也没想到他这么痴迷啊。”毛不思沉思片刻,“要不,我下回给他放动物世界?” 归根结底,他们也应该算是同类吧。 最后这句话,在凤凰突如其来的怒视下,毛不思到底还是没有说出口。 南桐地方不大,他们住的酒店已经是当地最好的了,一间小小的套房,两室一厅。他们不知道张博尧到底在哪,只能暂时先停下来休息,再做打算。 比起毛不思和马明义的淡然,凤凰显然要激动的多,第一时间蹿到沙发上打开电视机寻找频道,这个时间,是昨晚剧情的重播。 电视里,高显洋凭借着十分不给力的演技周旋在女一女二女三之间,将将看上几眼,马明义忍不住起鸡皮疙瘩,他坐在凤凰旁边,“我真是不懂,这个到底哪里好看。” “多感人的爱情啊。”凤凰沉睡前,他只看过各式各样的折子戏,短短一场,远没有镜头大细节全方位来的细腻,他原本也是不爱看这些的,可是小仙姑喜欢,他也就常常跟着她一起去,城南邵家班的小凤仙,城北梨花园的赛貂蝉,没有一个他不认识的。 如果小仙姑活在现在,她一定是顶喜欢看这些的,她最喜欢圆满的故事,可是他却连她的结局圆不圆满都不清楚。 “我们南桐的桃花开的可美啦,你若跟了我,我定做个好主人,春日带你赏花,夏日为你摘桃。” 到后来,他没看过花,也没吃过小仙姑亲手摘的桃子。 “这还是我第一次来南桐。”毛不思拉开窗帘,看着这座十分陌生的县城,“不知道有什么好玩的没。” “别问我。”马明义靠在沙发背上,“我连允州都第一次来。” 凤凰盯着电视里拉扯的哭戏,忍不住跟着一起红了眼眶,跟着马明义一起回道,“爷爷我年轻时去的都是皇城都府,从未听闻有这么个地方。” “这地虽不大,可茫茫人海,到哪里去找张博尧他们啊。”毛不思托着下巴,太阳晒的她不由自主的眯起眼睛。 “你不去你家祖屋看看吗?”凤凰抽了张纸巾,不停的擤着鼻涕,这部剧真好看啊,看的人怪伤心,“难得来这么一趟。” “这都多少年前的事了。”毛不思摇头,“我都不知道在哪,说不定早就被拆迁了。” 空调呼呼的吹着冷气,如今的天,早已不像前些日子那般炎热,室内回归沉默,只有电视里发出演员的表演声。 又在奶奶庙里呆了会儿,张博尧才拨通之前出租车司机的号码,那司机说的不错,奶奶庙四周的确不好打车。 第47节 “我就说了,那庙里没什么可看的。”司机并未打表,显然是想要多收张博尧点车费,“你们与其呆在南桐,不如去隔壁的野山县看看,人家那里有很多旅游景点,要不我送你过去?” “不用了,送我们回宾馆吧。”张博尧话说出口,就暗道不好,车里就他一个人,哪里来的''我们''。 “也亏得是白天,要是大半夜的口误,吓人不。”司机并未多想,只悠悠划着方向盘原路返回。 车费比去的时候多了五十块钱,张博尧并未给他讨价还价,但是听到初一耳朵里就不乐意了,五十块钱,够买三杯热可可了,她也是跟张博尧一起生活后,才知道钱不好赚,当下就念了个咒。司机收下钱的瞬间,那张多付的五十块钱就在他口袋里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张白惨惨的冥币。 “让你贪心。”初一暗地里哼哼了两声。 这个时候她并不知道,这张冥币之后会给她和张博尧引来多少不必要的麻烦。 当晚,出租车司机就被口袋里突如其来的冥币下了个魂飞魄散,又想起下午男乘客口中的''我们''更是惧怕不已,难怪要一个人去那阴森森的地方,难怪被坑钱也不还口,他这是遇到脏东西了啊! 如果说这个世上还有比七大姑八大姨嘴更快的,那就非出租车行莫属了,一夜间,整个南桐的出租车司机都知道昨天老王收了张冥币,吓得高烧不退,他媳妇满县城去找驱邪的神婆。 小县城就是有这么个特点,但凡出点事,你知道我知道全县城就都知道,没等毛不思她们纠结太久,第二天一早,张博尧的消息就被他们的司机给带了回来。 司机开车载着他们去吃南桐最具特色的早餐,把昨晚听到耳的添油加醋,一路上说的有鼻子有眼,“那女鬼附在人身上,从兜里掏了把冥币,老王都快吓尿了,最后硬着头皮接下来,结果当晚就病了,请了八大巷口算命的给叫魂,现在都没醒。” “假的吧。”毛不思听的想翻白眼,大白天的鬼上身,这年头鬼都这么招摇了? “是真的。”司机一听毛不思不信,就差举着手指头跟她保证,“那男的也不是本地人,就住宾馆,您想想啊,一外地人,又不是来工作的,大正午的非孤身一人去城郊的奶奶庙,能正常嘛。” “外地人?哪里的?”马明义突然开口发问。 “不知道啊,咱哪能知道这些细节。”司机开着车,指了指前边的左拐路口,“群里都说在和兴大道上,让拉活的时候小心点,当然这跟我没关系,您们是包车,咱这车只为您们服务。” 开最好的车,拉最贵的客人,赚最多的钞票,鬼才去接私活呢。 “师傅,咱们不去李家早餐馆了。”马明义当机立断。 毛不思瞬间明白他的意思,“咱们去和兴大道。” ☆、当局者迷 毛不思他们见到张博尧的时候,他正在和兴大道中段的早餐铺买馄饨,塑料盒盛了满满的两大碗。 “哟,这么巧。”毛不思让司机减速慢行,距离张博尧还有段距离就摇开窗户,趴在窗框上高声冲着张博尧打招呼,半天也没想出什么合适的词汇,索性发挥国人最朴实的开场白,“还没吃呐。” 车停靠在路边,凤璜瞧瞧毛不思激动而灿烂的笑容,又瞅瞅张博尧突然乌云密布的脸,车内车外形成鲜明的对比,不由自主的就伸出胳膊撞了撞旁边的马明义,压低声音,“我要是张博尧,现在手里的两碗馄饨,就都在毛不思脸上了。” 虽然毛不思本人感觉得不到,但对于一个‘携鬼潜逃’的人而言,她此刻的表情着实太扎眼了点,令人有种无论如何都逃不开的挫败感。 “你跟我们上车,还是我们跟你回住处?”马明义没回答凤璜,而是探着身子,手腕上只套着串灭魂,面无表情地对着张博尧点头示意,“我们都可以。” “哎呀呀,真不愧是一对璧人。”凤璜桃花眼眯成缝,一个过于简单粗暴而不自知,另一个则是明晃晃的刻意为之,真是没有一点人情味,不由得啧啧出声。 啪—— “好好地凤凰,学什么多嘴多舌的鹦鹉。”脑袋上瞬间挨了一棍子,毛不思反瞪了凤璜一眼,又把目光投向马明义,“你委婉一点,别吓到别人。” 用来捉妖除鬼的降魔杖,居然沦落到用来敲他的脑袋! 凤璜飞速的抓着被敲到的的地方,即便不疼,他的尊严也受到了蔑视,尤其是他和马明义都令毛不思不满意的情况下,她居然毫不犹豫的选了他下手,欺软怕硬,欺善怕恶,真是一点都没有毛家后人的风骨! 凤璜的举动被司机从后视镜里看到,忍不住咬着下嘴唇闷笑出声。 于是,原本就处在暴怒边缘的凤璜彻底炸毛了,祸水东引,直接把枪口对准司机,“笑什么,信不信我揍你!” 说着一伸胳膊,大片的凤凰纹爬满大半个胳膊,像是有意纹上的花臂,再配上凤璜的怒目相向,还真有那么几分的威慑力。 吼得司机瞬间呆滞,自觉地垂下脑袋,小鸡啄米状的不停道歉,“不好意思,客人您别介意。” “我凭什么不介意!我就介意!你知道爷爷是谁么!我可是……” 啪—— 脑袋上又挨了一闷棍,毛不思本来想要请张博尧一起找个地方好好聊聊,谁想凤璜在车里跟吃了□□似的,哒哒哒个不停,生生压下了她的邀请声,这才忍无可忍,“闭嘴。” 救星啊。 司机有些感动,忍不住抬起泪汪汪的大眼,通过后视镜送给毛不思一个感谢的眼神。 可惜并未被对方接收到,就听毛不思继续补充,“你揍人和吹牛这两件事就不能往后放一放吗!” 马明义双目微抬,就见司机又把脑袋给垂了下去,身边的两个人还隔着他怒目相向大眼瞪小眼,这一车里,恐怕就他一个还记得张博尧站在车外了。 “多大了还跟个鸟较劲。”马明义只好叹口气,当场捏住毛不思的下巴,生生把她的脸再度扭回到车窗一侧,“办正事。” “你说谁是鸟!”凤璜耳朵尖,顿时就不乐意,毛不思好歹还跟小仙姑沾亲带故的,就是闹他几句,他也可以看在小仙姑的面子上不与她这个三脚猫功夫的捉鬼师计较,可马明义算什么?一个肩不能提手不能抗的‘普通人’,有什么底气说他是鸟。 “可你的确是……”马明义扫了眼司机,才握拳掩住嘴唇,把声音压到只有他们俩人才听得到,“凤凰啊。” “你……”马明义的话深究起来,也没什么不对,他归根结底,的确是鸟,可凤璜就是不喜欢。 不只是对这句话,而是对马明义整个人都说不上多喜欢。 简单来说,凤凰是对长着这么一张脸的人,都不喜欢。当年那人坑的他丢了羽衣,在小仙姑的降魔杖里沉睡千百年。而今,马明义虽说不像那人一般高高在上,一副世事了然于胸的超脱姿态,可依旧令他打内心里不喜。尤其是马明义本人,似乎也不怎么喜欢他,他是凤凰,动物的第六感向来准确。 “下车。”凤凰探身拉开毛不思方向的车门,没等毛不思反应过来,就被他一把推下了车,车门砰的一声被带上,凤凰看了眼前座的司机,“你也下去。” 凤凰不笑的时候,真的有些可怕,司机飞快的扫眼马明义,出钱的是老板,他总不好把买家丢在车里,但是旁边绑小辫子的,又真的很吓人,只好迟疑的望着后视镜。 这一秒钟,是如此的难熬。司机盯着镜面,见马明义点头,这才如释重负,驻车离开关门,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车内顿时安静下来,只有凤璜和马明义两个人坐在车内,毛不思拍拍门趴在车窗上试图询问,可又怕张博尧一个不小心跑了,这才一跺脚,撇开他俩跟张博尧面对面交流。 “你是不是讨厌我?”凤璜问出了心声,千百年前的这张脸他可能不懂,但如今的马明义要简单好懂的多。 “彼此彼此。”马明义后背靠在皮垫上,反问,“你不也讨厌我吗?” 有这么明显?凤璜瞳孔微微张大,“你看得出来?” 摇摇头,他之前也不过是从凤凰的举动上这么猜测罢了,凤璜对他和毛不思的态度太不一样了,虽然语言上都不算客气,但那些看似细小的差别给人的感受却截然不同,马明义唇角一扬,“但是现在确定了。” “哇,你这个心机重的。”凤璜忍不住为马明义感叹鼓掌,“我真是自愧不如。” “生意人,难免看的人多了些,多少瞧得出喜欢和讨厌的差别。”马明义也不是不好奇,只是当着毛不思的面他不好多说什么,毛不思平日里敲打两下嘴上嫌弃,可要真是别人这么对凤凰,她心里就不一定愿意了,再不济,凤璜也是从毛不思的降魔杖里跑出来的,人对属于自己的东西难免护短,“你跟着我们的目的是什么。” “爷爷无家可归,自然要跟着你们。”凤凰翘起二郎腿,随手拨了把脑袋后头的小辫子,“哪有什么目的。” “你是神兽,天地广阔任你遨游,还怕无处可归?会甘心被人类禁锢?”凤凰的话并未能打动马明义,“何况,毛毛对你也称不上多么礼待。” “爷爷我爱去哪儿去哪儿,管你何事。”凤凰胳膊肘撑在膝盖上,“谁规定神兽就该喜欢广阔的天地,我就爱好泡面电视剧不行吗!” 凤栖梧桐,扶摇九重。 他当然知道天地山川有多美,知道这个世界有多少值得他去走一走看一看的地方,可他就是不甘心,就是想知道,那个明明说好要带着他闯荡天下,降妖除魔的小仙姑去了哪里,为什么不告而别,为什么把他留在降魔杖中。 她想要嫁的人到底有没有娶她。 她想要去的地方到底有没有走到。 她想成为一代女天师壮志豪情到底有没有实现。 而不是等自己一觉醒来,人间便换了天地。 那个心心念念想要拔他一把羽毛给爹爹做扇子,给自己做披风的小仙姑突然就消失在了他的生命中,没有留下只言片语,除了毛不思的这副皮囊,他什么线索都没有。 “哦。”马明义这一声拉的老长,语气像极了那个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假道士。 顿时让凤凰火大,连装都不想再装,看马明义的眼神都充满了不善,“爷爷我的确讨厌你。” 虚伪,自私,平白生了副好看的皮囊,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小仙姑当初喜欢他,真真是被猪油蒙了心。 “我看出来了。”马明义摊手,随意转着手腕上的珠串子,“只是不知道你讨厌的是我,还是我的脸。” 如果他的记忆没出问题,凤凰初初见他的时候,可是一度把他当成了别人。 “原本是讨厌这张脸。”凤璜斜眼瞧着马明义,双手抱胸,“现在顺便讨厌你这个人。” “你这是连坐。”手串没有出现任何异常,身边的人虽然对他不满,但并未有什么其他的恶念,马明义撇撇嘴,“我可不是你记忆中的那个人。”对上凤凰不满的眼神,顺口又补充道,“毛毛也不是。” 他们就是他们,那些凤凰回忆中的人,与他们毫无关系。 车内顿时鸦雀无声。 “算了,就当我……”许久的沉默,就在马明义准备退让一步示好。 凤凰反倒快了他一步,当场勾着把手一脚踹开车门,冲着无辜的司机嚷嚷,“你下车就下车,关什么空调,爷爷差点热死在里边。” 司机原本正躲得远远地,找了个阴凉地抽烟,冷不丁的被凤璜批头训斥了一顿。 “我没关空调啊……”司机叼着烟屁股,狐疑的嘟囔。 车内空调呼呼的吹着冷气,马明义探身按下熄火,冷气这才伴随着他起身的关门声骤然停止。 比起车内两人的别扭,毛不思这边显然更加棘手,饶是她左看右看上看下看,也没瞧见张博尧身上有丝毫的鬼气。 只好装作偶遇,拉着他讲些没有营养的场面话。 “你俩在大太阳底下不热啊。”凤凰和马明义一前一后过来。 “这不是难得在这种地方遇到么,呵呵,呵呵。”毛不思尬笑着扭头看了眼凤璜,对着他无声做口型,“哪有东西,很干净啊。” “就你这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水平,还好意思自称捉鬼师。”凤璜把之前说毛不思简单粗暴的话一股脑的全抛在了脑后,一把拽过毛不思,上前走到张博尧身边,单刀直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方才和马明义在车里的交谈并不愉快,语气里多少带了□□味,“你天天把那东西揣到怀里,不各应啊。” 初一小小一团,被凤璜周身散发的怒气明显骇的一个冷颤,张博尧原本就凉爽的胸膛,这会儿更是像放了颗冰块,从皮肤冷到骨肉里。 怀里的人很不安,张博尧不留痕迹的整整衣领,暗暗拍了两下,示意怀里的人安心,又看了眼他后侧的毛不思和马明义,把原话改了两个词汇,原路砸给了凤璜,“毛不思把你带在身边,也没见她膈应。” “呵,你居然敢那种见不得光的东西跟爷爷比。”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太令人讨厌了,凤璜自出生以来,都是被人捧着、敬着、拜着,还真没这段日子受到的委屈多。 “咱们真要在众人眼皮子底下聊天吗?”马明义跨到凤璜和张博尧中间,周围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了几对围观的群众,他冲着不远处的司机道,“去开车。” “不用了。”张博尧打断马明义的话,他火来的快,冷静的也快,下巴微抬,点了点马路对面的小宾馆,“去我那吧。” 这段路不长,除了毛不思,其余的人心情似乎都有些不佳,她往左移了两步,靠的马明义更近了些。 “你俩到底在车里聊了什么。”她用手掌捂住嘴巴,忧心忡忡,“要是凤璜有羽毛,现在一定全炸起来了。” 马明义停下脚步,连带着毛不思一起,他就这么盯着她瞧,也不说话,这越发的加剧了毛不思的不安,瞳孔晃动,毛不思脑海里闪过各种各样问题:他这是生气了吧,看上去好像是生气了啊。她是哪里惹到他了?难道是凤凰刚刚拽她的时候,她没站稳扯了他衣袖一把?他这件衣服一定很贵吧。但更贵的她都扯过,马明义也不是那么小气的人啊。 “你觉得我现在心情好吗?”马明义站在大太阳下,阳光照过他的身子,投下乌黑的人影。 飞快的摇头,毛不思这点眼力价还是有的,“不好。” “既然知道。”马明义狠狠地捏了把毛不思脑袋上的花苞头,不满意的重新迈开步子,“那你为什么先问那只鸟不问我?” “你、你……”毛不思‘你’了半天也没‘你’出个所以然,脑海中不知怎么就冒出之前马明义说过的话,“你多大了还跟个鸟较劲。” “……” ☆、心生欢喜 小宾馆并不大,走廊里回荡着刺鼻的烟味,张博尧住的地方是三楼的最里间,脚踩在留有污迹的地毯上,没落下丁点声响。 第48节 “进吧。”张博尧按下门卡,木制的房门立刻感应打开,室内并没有外面看上去那么不堪,规整的十分整齐,白色的窗帘垂在地板上,窗户闭的死死的,隔绝掉街道上的微风。 门被顺手带上,毛不思随意地靠在玄关口,余光扫过四周的环境,心底瞬间有了计较,“请它出来吧。” 这个它指的自然是初一。 满屋的阳光被猛然拉上的帘布遮挡住,室内的灯光骤然亮起,惨白惨白没有丝毫的活气。 初一缩在张博尧怀里,很是不情愿,半天,才小心翼翼的探出半个脑袋,瓮声瓮气,“你找我什么事?” 言罢,一阵凉意,原本探头探脑的初一就出现在了大床上,抱着抱枕打量着面前的三个陌生人。 这是什么?毛不思哪怕近在咫尺,也没感觉的初一身上的鬼气,甚至她身上还染了张博尧的人味。 “你还活着?”毛不思脱口而出。 “死了。”初一撇撇嘴,“在医……” 还没等初一说完后半句,冷不丁的就有数颗圆滚滚的东西向她砸来。 “初一。”张博尧时刻关注着几人的动作,毛不思刚动,他就反应过来,当场就抓起一旁的坐垫甩了出去,却还是遗漏了几颗。 小圆球直直敲上初一的脑门,随即弹落在洁白的床单上。 毛不思出其不意,并未减少力度,饶是谁莫名其妙的挨上一下,脾气都不会太好。 就见原本坐着的初一这会已经抱着脑袋,冲着她发了好大一通脾气,“有话说话,你干嘛打人啊。” 小珠子是临来南桐前,毛不思顺手从家里抓的,用的是上好的硫磺制成,驱鬼最是好使。 初一被砸了两下,除了本能的反应,并无灼伤,毛不思顿时安心,也明白了自己察觉不到初一的原因,“好好地装什么死人。” “你这话什么意思?”张博尧不知什么时候插到了毛不思和初一中间,他坐在床沿上把初一挡在身后,防止别人再伤到她,听到毛不思的话,也只是抬眼皱眉。 “她要是鬼,这会儿早被硫磺球给打穿了,还能在这发脾气?”毛不思背靠墙壁,双手抱胸,连伸手摸降魔杖的想法都没有,眼神却忍不住瞟了眼凤璜。 凤璜明显是知道初一身份的,他是神兽,这方面必然要比她敏锐许多,可那家伙居然从头到尾都没跟她提过,这才让自己如临大敌,生怕遇到个什么法力高超的鬼怪,到头来,不过是一个离体的魂魄而已。 看似与鬼相似,却又全然不同,一个是死,一个是生。 “不可能啊。”初一回想着之前身上发生的种种,不仅仅是她,即便是其他的鬼魂,也都是把她当成死人的,非要说不同的话,大概就是,“不过他们不愿意与我交朋友倒是真的。” “化鬼时间越长,身上的阴气越重,你身上全然没有这些东西,时间一久,自然显现出与他们的不同。”毛不思拉了一旁的椅子坐下,非我族类,必有异心,“我要是鬼,也不愿与你交朋友。” “那我是谁啊?”初一放下捂着脑门的手掌,问出了一个一直萦绕在她心头的问题。 “我怎么知道你是谁。”毛不思是个捉鬼师,又不是能掐会算的神仙。 “那你们老追着我做什么。”如果不是她们逼得太紧,她和张博尧也不至于这么着急的离开港城,比起超市里的可可粉,还是张博尧在店里煮的好吃。 这件事就要全怪凤凰了,毛不思这几天因为张博尧的事情被弄得心里极其不安,这会儿见了初一,悬着的心才真正放下来。 “你事先知道居然不告诉我!” “我不知道。”凤凰一口否认,指尖敲着胳膊自,吊儿郎当的模样很是惹人恼火。 “你……” “爷爷我只能感觉到它的不同,至于是什么,依我如今的本事怕是也辩不出个所以然。” 马明义自从进了房间,就处于沉默中,只瞧着几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反倒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细节。 “你们为什么回来南桐。”除却初一的身份,这才是马明义最想知道的。 南桐不过是允州里一个小小的偏远县城,什么都没有,他们为什么要千里迢迢来这个地方,更巧合的是,这儿还是毛不思的祖籍所在。 凤璜手上的动作一顿,随着马明义的声音一起抬头去看张博尧和初一。 “是初一做了个梦。”等张博尧确定他们对初一没有恶意后,才把之前的事说给他们听,“我们也是想来看看,是不是可以找到什么线索,知道初一的身份。” 结果呢? 对上毛不思他们疑惑的目光,初一摇摇头,“来到之后才发现,我竟是对这里丁点的印象都没有。” 与其他陌生的县城无异。 “一个梦。”凤璜喃喃出声。 “对。”初一点头,她没有过去,以往很少做梦的,所以这个突来的梦才令她这么在意,“梦里有个声音让我来南桐,我一直以为那是我失去的记忆在呼唤我。” 再然后,他们被凤凰在机场发现,接着就等到了毛不思和马明义他们的到来。 马名义摸着手腕上的灭魂,愈发的不安,很多事情,都太像巧合,把他们一步步的往未知的方向引,“我觉得咱们可以尽快离开南桐。” “这才刚来。”凤璜不乐意,一屁股坐到沙发上,揉着脖颈,“我还没好好逛逛呢。” “这种地方有什么可逛的。”马名义不做思考,直接否决,“我会让秘书买最近的一班飞机。” 轰隆—— 原本晴朗的天空不知何时变了脸,马名义挑开窗帘,露出小小的缝隙,晴空万里被乌云取代,窗外变得乌蒙蒙的,像极了此刻他变得糟糕的心情。 “救我,救我。”天空暗淡下来,姜水奔跑在空荡荡的郊区,头顶看不到太阳,雨滴穿过她透明的身体,她只知道奔跑,却不知道自己要跑去哪里。 太可怕了,这段日子以来发生的每件事都太可怕了。 脚步快到看不真切,她只管遵循着脑海中的声音,在路口做着选择。 “允州大暴雨,最早的一班也要等到明天。”林秘书的声音在话筒中响起,遇到数十年难得一遇的大暴雨,这种自然因素,也不是机场能够控制的。 “要不咱们先回酒店?”毛不思拽着马明义的袖口,他烦躁的情绪也感染到了她。令毛不思也没了探索这座故城的兴趣,“等雨停了就走。” “你们也一起吧。”毛不思想了想,把初一和张博尧留下多少有些不妥,开口邀他们同行,窗外闪电雷鸣,“怪令人不安的。” 初一应着毛不思的话,点头如捣蒜。 车辆行驶在马路上,突如其来的暴雨让整个街道陷入沉寂,南桐地方本就小,这会路上除了昏暗的路灯,再无其他行人。 司机安静的开着车,车内的三个人没有言语,仿佛进入了沉默的怪圈。 毛不思透过车窗看向外面淅沥沥的大雨,翠绿的梧桐树从眼前飞快划过。 “救我,救我……”求救声由远及近,传入耳道。 毛不思身子微颤,背部立刻挺直,身边的马明义一如既往的沉默,司机也面不改色的滑动着方向盘。 “有东西。”凤璜薄唇轻起,单手撑着膝盖,淡淡地吐出三个字。 “啊?”司机伸着脖子看了眼前方的马路,空荡荡的,“没东西啊。” 白色的身影穿过雨幕,向着他们的车辆跑来,不时地回头张望,面上的惊恐掩都掩不住,直到车辆穿过,毛不思感到了对方冰一般的寒冷。 “毛毛,你怎么了?”马明义立刻察觉的毛不思的变化,她的手变得冰冷,连眼睛也睁的圆滚,像是看到了什么让人无法接受的事情。 “我看到了姜水。”她不是应该在永川才对吗,她不应该在父母身边活的好好地才对吗?刚刚那个,明明不是个人呐,“停车!停车!” 声音破裂带着颤动,吓得司机立刻靠边踩下刹车。 毛不思刚冲下车,就看到了那抹熟悉的身影,她停在马路中间,正悲切的望着她,大雨穿透她的身体,落在冰冷的马路。 “对不起。”姜水抿着唇,一步步的靠近毛不思,最后伫足在她面前,想要伸手去拉她,却生生穿过。 “毛毛。”黑色的雨伞遮在毛不思头顶,马明义一下车就被雨水淋了个半湿,他看不到眼前发生了什么,只能在一侧为她撑伞。 “怎么会这样。”毛不思不懂,她明明已经给她留下了符咒,只要她有危险,她会立刻赶去救她的啊,“我没有听到你的求助。” “不是的,是我的错。”姜水掩面痛哭,是她太愚蠢,愚蠢到丢了护身符,愚蠢到信了高维峰,“选来选去,还是选了条不归路。” “你跟我走。”毛不思伸手去摸脖子上的玉葫芦,抓了几次才抓住。 “不行,不思,先去救人。”姜水疯狂的摇头,“我之前被关在了旧工厂的盒子里,有几个小孩做迷藏,不小心撞翻盒子把我放了出来。” “你被谁关起来的?高维峰?” “不是,是个姓汪的女人。”那个女人的眼像无尽的黑渊,吞噬着一切,她看过汪声荃半夜无聊时会故意把行人推下楼梯,见过她让梦游的人打开窗户从十几层一跃而下,而她,只会恹恹的说着:真无趣。 她才是真正的恶鬼。 “孩子们现在应该还在旧工厂。”雨这么大,旧工厂又是孩子们十分熟悉的地方,一定会呆在里面等父母打伞来找的,“如果他们遇到那个女人,怎么办。” “所以你就把他们丢在那,自己先跑了?”毛不思不可置信,姜水现在,完全可以现身变副模样,吓他们一吓,让孩子因惧怕而逃散,比起撞鬼,淋点雨又算得了什么。 “我当时吓坏了,没有想这么多。”她当时是真的吓蒙了,只想着快点逃离汪声荃,想着离开那个恐怖的地方。 她不想被逼着看尸体烧焦的惨状,不想看人肉从高层落下摔烂的瞬间,这段日子,她被迫看着这些画面,已经快崩溃了。 直到偶然遇到毛不思,她的的恐惧才减少了几分,才想起来那群七八岁的小孩子。 “这玩意儿,还真是把什么都甩给毛不思呐。”凤璜坐在车内,听着街道上传来的对话,不由得嗤笑出声。 “他俩是吵架了吗?”车窗紧闭着,司机听不到外边的动静,只能透过后视镜,看着一男一女撑伞站在雨中,“因为啥啊?莫名其妙的。” “不是你的事,瞎操什么心。”凤璜用膝盖撞了撞司机的后椅背,“放首歌听。” “哦。”吵杂的歌曲充斥在整间车厢,司机更加听不见外面的声音。 凤璜随着音乐默默地闭上眼睛。 ————————————————————————————————————— “做人呐,就是不能太心善。”三月,春光明媚,凤璜撑着身子躺在屋檐下吹风,小仙姑要死要活的呼疼生从室内传来,“好好地一个姑娘家,为救人伤成这副模样,我瞧着那肩膀八成是要留疤的。” “非也,非也,若做人都不心善,岂能称之为人。”身边放着上等的佳酿,男人在隔壁用蒲扇扇着火炉,苦涩的药味扑鼻而来,“莫看她叫的这般凄惨,灭煞救人,心底指不定有多欢喜。” “药好了没啊,姑奶奶我都快疼死了!”小仙姑不满的声音从屋内传来。 “就是脾气差了些。”男人无奈的摇摇头,“怕是以后嫁入夫家,免不了其相公日子难过些。” “嫁你不得了。”凤璜冷笑出声,“我瞧着小仙姑对你倒是有几分意思。” “话可不敢乱说。”男人端了药,长长的衣袍垂在地面,笑的温和,“我又不会娶妻。” ☆、废旧工厂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汪声荃指尖染着猩红,面前是沉睡的几个小孩子,她蹲着又数了几遍,才伸手摸向离自个最近的小孩的脸颊,从眉毛摸到下巴,在停在孩子的喉咙处。 这个年岁的孩子,还带着圆鼓鼓的婴儿肥,皮肤软绵绵的,睫毛像是沉睡的蝴蝶,卧在孩子的眼皮上,柔弱到她只要轻轻一碰,就能掐断那细小的脖子。 “没想到你连小孩子都不放过。”高维峰的声音从高处传来,他坐在废旧的楼梯口,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 “我要真杀他们,你会出手相助么?”汪声荃一袭赤红,上面开满了深色的曼陀罗。 “跟我有什么关系。”高维峰对于汪声荃没有兴趣,对于她想杀谁也没有兴趣,青灰色从眼皮蔓延到下巴,眼中毫无波澜,“我只是来找姜水而已。” “我之前还当你是个有血性的,断没想到褪去了人皮,化为邪祟后,骨子里竟是这般糟糕。”手从小孩的喉咙上收回,汪声荃忍不住掩唇轻笑,笑声配着工厂外淅沥的雨声,莫名令人毛骨悚然,“也难怪,没了刑律道德的束缚,这广阔的天地还不是任由你想做什么做什么。” 永远不要怀疑人性险恶,尤其是像高维峰这种带着满肚子怨恨与不甘枉死的人。 第49节 “做人哪有做鬼自在。”自在到可以为所欲为,难怪好多恶灵都不愿离开,这儿对他们的诱惑太大,约束也太少。 “有人来了。”汪声荃把食指竖在红唇畔,她的眼睛很大,却没有任何光亮,脚步声匆匆忙忙,不是一个人的。 “是谁?” “你心上人。”汪声荃见高维峰起身,接着补充道,“还有——捉鬼师。” 面色凝重,高维峰立在台阶上,就听汪声荃道,“你不走?” “你不也没走。” “呵,我活了多少年,你才活多少年。”汪声荃仿佛听到什么惹人捧腹的笑话,“小小的天师,还不至于唬到我。” “就在那里。”姜水远远地自给毛不思看昏暗的旧工厂,漆黑一片,毫无光亮,自从身死以后,姜水就感觉自己的五官触感全被打开了,闻到的,听到的,要比做人时清晰许多倍,她咬着下嘴唇,颤抖道,“那女人回来了,孩子,孩子还在里面。” 她能感受到汪声荃,那老妖婆自然也能感受到她。 关于汪声荃,毛不思只从吴老板口中听问过她的名字,并未真正的与她打过照面,唯一一次,就是她碰了汪声荃的银花镯子,然后被她狠狠地拍了一巴掌。 毛不思衡量着自己和汪声荃之间的差距,如今马明丽不在身边,她真的有些心中没底。降魔杖在黑暗中闪着幽幽的蓝光,凤凰纹路爬满整个棍身,“马明义,你在这儿等着我,我自己进去。” “毛毛。” “没关系的,我还带着凤凰呢。”毛不思下巴微抬,黑色的大伞撑在头顶,挡住了倾盆而下的雨水。 狂风暴雨,如同在为今夜做悲壮的奏鸣,马明义不由自主的摸向手腕上的珠串子,凹凸雕刻的经文印在指肉中,起伏不平像是当下他的心情。 马明义当然明白毛不思的意思,无非是怕他出危险,真是傻啊,离得这么近,他一个普通人,跑能跑多远,站在里面,和站在外面又有什么区别呢。 “你可不要小看我们马家的传家宝。”马明义伸出手臂在毛不思眼前晃荡了两下,“关键时刻可以自保。” 也可以护住你。 对于灭魂的历史,马明义不清楚,不光是他,甚至明丽,他父亲和祖母都不晓得来历,只知道从他们马家有族谱的那天,灭魂手串就跟着一代一代的传下来,除却保命护身,它到底还有什么用,却是无从得知。 祖祖辈辈留下来的,理应是极好的吧。 “可是……” “别可是了。”凤璜坐在降魔杖里,冲着纠结中的毛不思高声道,“就他那肉体凡胎,你但凡出个差池,他只要留在南桐,就躲不过。” “他说的对,我跟你们一起进去。”马明义拉起毛不思的手,不等她回答,就向着乌黑的旧工厂行去。 姜水还伫立在原地,腿脚怎么也不听从指挥。 闪电劈开昏暗的夜空,大雨下,只有窸窣的脚步声响起。 元市,毛家,油烟机照常工作着,毛方林的声音就在客厅内响起。 “媳妇,你给毛毛挂个电话,让她明早就回家。”他最近这段时间,心里老是有些不安,面对满桌子可口的饭菜都没了食欲。 “现在孩子该在吃饭呢。”毛妈盛着鸡汤,劝道,“等吃完饭。” “不行,我这会儿心里跟长了只兔子似的,蹦的心烦。” “好好好,打电话。”毛妈安抚着毛方林的急脾气,放下手头的汤碗,掏出手机,按下了毛不思笑眯眯地头像。 嘟嘟声从话筒中传来,无人接听。 “这孩子,怕是又丢三落四把手机给忘了。”屏幕暗下去,毛妈摇摇头,把通话录往下滑了两下,寻到马明义的号码,“给明义打吧。” “对不起,你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话筒里,机械的女音冷淡传出。 不应该啊。毛妈眨眨眼,又盯着屏幕仔细瞧了瞧,是马明义的手机号,没错啊。 手指哒哒的敲击着桌面,毛方林眉心紧锁。 “喂,叔叔。”马明丽接到毛方林的电话时,正在西餐厅吃着牛排,面前坐着的是前两日相亲的男人,俩个人已经这么相顾无言的坐了半个多小时了,如果不是这通电话,马明丽觉得自己早晚会被这个氛围下的晚餐给噎死。 礼貌的打声招呼,马明丽这才松了口气,抱着手机一路小跑到走廊中,“您找我有事?” “毛毛他们跟你在一起吗?”毛方林没有过多的寒暄,直切重点。 “没有啊。”马明丽捧着电话,心里又暗暗把马明义骂了一通,去允州居然不带着她,“他们出去玩了。” “去哪儿?” “好像是南桐。”之前林秘书面对马明丽的质问也是支支吾吾,还是她那他奖金作威胁,才换来了这个地名,允州她是知道,但南桐这个地方,马明丽连听都没听过,自然也不知道他俩去那里做什么。 “明丽,你能买到最快去南桐的机票吗?”毛方林整个脑子都是蒙的,他们家之所以从南桐迁出来,就是因为祖上卜出了个死签。 “小林说是没直达的飞机,只能从允州开车过去。”马明丽从毛方林的回答中,也多少感觉到了不妥,也跟着严肃起来,把林秘书的话全盘说给了毛方林,“不过现在允州大暴雨,一时半会飞不了。” “那丫头真是从小到大都不让我省心。”毛方林显然是真动了怒气,却又远在元市无可奈何。 “叔,您别着急,我给明义打的电话,让他们航班一开通就立刻回家。” “明义的电话打不通。”毛方林食指和拇指圈成圈,敲打着饭桌,“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你再打打试试,要还是不行就告诉老马。” “好。”马明丽立即应下。 顺手拎起椅背上的外套,毛方林饭也不吃了,边穿鞋便跟毛妈交代,“你先吃点东西,我去找趟老六。” 嘟嘟声还回响在耳畔,马明丽也顾不得等她回去的相亲对象,索性冲进电梯,准备下停车场开车回家,空荡荡的停车场里的灯光微弱,她坐在车内,按下了快捷键,心中只期盼着马明义快点接电话。 能让毛方林急到给她打电话的事,绝对不是小事。 “接电话啊!”马明丽咬着指甲盖,胡乱把头发顺到耳后。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话筒中机械的女声戛然而止,在马明丽骤然变白的脸色中,转而被另一股阴森森地声音所替代,“欢迎来到,我的世界。” “这地方黑的太不正常。”毛不思握着降魔杖,环顾着四周。 手机开了手电筒,为他们几人照出一段光明的路段,这件旧工厂远远看着不大,可真走进来就全然不同,楼梯是铁片搭就,一脚踩下去,咯吱咯吱作响。 “时间也不正常。”马明义捏着手机的一角,屏幕上的数字从他们踏进这个工厂的瞬间,就完全没变过。 “咱们怕是进入静止空间了。”毛不思抽出兜里的黄符,掐剑指拉开,飞快的覆到马明义的眼帘上,口中念念有词,黄符应声消失,“我开了你的阴阳眼,这样你能看得到,也安全些。” “啧啧,上来就玩这么大。”凤璜抱着手臂跟在毛不思和马明义身后,感觉周围有无数双眼睛紧盯着他们,“那老怪物,这是不打算让咱们活着出去呐。” 外面时光流走,而他们所处的地方却是永远停留在这一秒钟,如果找不到生门,就会一直困在其中,直至死亡降临。 “先去找出口。”毛不思降魔杖突然往左上角一刺,惨叫声骤然从半空中传来,继而再度归于平静,“小心点。” 这座旧工厂,不只有汪声荃,还有更多其它的东西飘荡。 ☆、人皮水袋 旧工厂的楼梯盘旋而上,只有微弱的手机照射到的地方才能看到光亮,空气仿佛随着时间一起凝结。 “怎么了?”毛不思感到有人在拉她的衣角,这才顿住脚步回头。 却不想对上马明义诧异的眼神,“什么?” 衣服上的力道还在,毛不思顺着自己的衣服往下望去,惨白的手指扣在她的衣摆上,只有中指配了只绿莹莹的宝石戒指,这双手,没有身体的支撑,再往下,就是一双红色的绣花鞋,红鞋残旧不堪,暗沉的鞋面上斑驳着辨不清颜色的丝线和一块有一块的污迹。 轰隆—— 一道闪电劈下,眼前的画面突然消失。 手机屏幕瞬间暗下,周围陷入巨大的黑暗中。 “姐姐,你瞧,这双绣鞋好看么。”轻细地女声遥遥的飘进几人的耳朵,似乎隔得很远,又似乎就在他们耳侧。 脖颈处有些微微的瘙痒,毛不思不待停顿,转手抽出兜内的符咒,果断丢洒在半空中,挥舞着降魔杖飒飒带风,棍段穿透符咒,燃气团团的火焰,符咒抱裹着降魔杖,像是一只小小的火把。 脖子上出现的,是不属于自己的枯草般的头发。 “毛毛,你看身后!”马明义抬头的瞬间,瞳孔骤然收紧,鸡皮疙瘩从后背蔓延着爬满整个手臂,凤璜和毛不思视线离开手中的枯头移开,寻声望去。 二楼的尽头处,挂着条麻绳,明明没有风吹入,却不停地摆动着,底部圈着个女人的脖颈,微弱的火光下她的表情忽明忽暗,舌头伸出嘴巴,耷拉在半空中,眼球无神的瞪出眼眶,面上的表情惊恐而绝望。 大红色的婚服把她紧紧地包裹起来,不停地有水从衣服上低落,无声的在女人脚下聚集成滩。 手臂晃荡着垂落在身体两侧,翠绿的戒指仿佛翠的能掐出水来,越发衬的画面阴深深,脚上穿的,正是方才毛不思看到的那双绣花鞋。 “姐姐,你瞧,这双绣鞋好看么。”女声蜿蜒在耳边,一双颤巍巍的手捧着肮脏不堪的绣鞋呈现在毛不思眼帘下方。 几乎是不做任何思考,降魔杖在手心旋转着,直生生的插入那双手掌中间,毛不思剑指夹着黄符,只听‘吱啦’一声,黄符如利刃晃过眼前,带着女人的悲鸣化作灰烬,“孽障!” “嘻嘻。”女人的疼痛没有持续多久,便再度被欢愉所替代,脚步声从四面八方涌来,带着水花敲打地面的声响,一双,一双,又一双,同样的绣花鞋在没有身体的地面上不住的跑动着。 符咒飞动,毛不思的降魔杖暗到令人心慌,脚步轻点,整个人就像后翻去,胳膊舒展开来,降魔杖送出老远,水声‘噗呲’响起,左侧的绣花鞋跟着冰凉的污水一同融化渗入地面。 凤璜在半空画着火圈,条状的火焰随着他的指尖游走,时而锋利,时而柔软,抽打在空气中,传来火与水碰撞的吱啦声。 女人在毛不思和凤凰那里吃痛,绣花鞋不停生出,又不停的消融。 “依水而生。”毛不思狠狠挥下降魔杖,伴着刺耳的哀叫,绣鞋幻化成水消失在地面,继而又在其他的地方汇聚成型,“灭不了。” 水有形亦无形,这么下去,只会不停地耗费他们的力气。 “小心。”马明义手腕一热,灭魂上的经文瞬间铺开串联向着三人头顶扑去,他本能的拽过毛不思,只听哗啦几声作响,大片的冷水从天而降,带着令人作呕的血腥味。 亏得凤璜反应迅速,在上方画出一道屏障,冷水才被挡住,向着旁边浇去。 “你居然不拉爷爷我一把!”凤璜气急败坏,冲着马明义高声抱怨,“爷爷这可是新衣裳。” “你这不没事么。”马明义脚步迈的急,一个没站稳,踉跄了两步,“我一个普通人,哪来这么快的动作拉你们俩。” “好了,都什么时候了,你们还在斗嘴。”毛不思擦了把溅在脸颊上的几颗水珠,血腥味也随着水渍被推抹开来。 水中哪来的血腥味。眼前的绣花鞋不见减少,毛不思只不停地环顾四周,试图找到破绽。 尽头处的尸体依旧悬挂着,女人正对着他们,表情没有丝毫的改变。 “走。”毛不思手臂前甩,降魔杖穿透空气向着尽头处的尸体飞去,中途却被突如其来的水墙挡了个正着,再度回旋着飞入毛不思掌中,果然如此,毛不思握住马明义的四根手指头,“咱们去破阵。” 尸体上的水越滴越快,二楼的绣花鞋也就越来越多。 马明义的灭魂十分之有灵性,但凡对他有些恶意,经文就回串联成链成网,把眼前的东西包裹绞碎。 这会儿毛不思也不在好强,索性紧紧跟在马明义身边,配合着灭魂解决一些小鱼小虾。 “看你们俩这点出息。”凤璜抬着鼻孔,不由自主的有些嫌弃,生觉眼前靠着法器缓步而行的俩人,是在摧残他对记忆中这两张脸的回忆。 “能智取的事,傻子才会选择力敌。”毛不思又不是傻子,她缩了下脑袋,就见灭魂再度闪着金光扑了出去,心里不由得感叹,马家的这串珠子,果然对得起‘传家宝’这三个字。 “姐姐。”距离尸体还有两步之遥,悬挂着的女人突然变了神色,她口齿并不清晰,试图扮出楚楚可怜的表情,配上凸出眼眶的眼珠子,怎么都让人觉得瘆得慌。 “姐姐你个头,我可没你这么难看的妹妹!”毛不思转身闪到尸体面前,“北阴金阙,玄冥帝君。赐吾威力,诛斩鬼精!” 话音落下,降魔杖就闪着幽光从中横着劈过,惨叫声在响彻整座旧工厂,大片的污水混着飘荡的血丝应声而下,周围不断涌现的绣花鞋一双接一双的消失。 “都说女子是水做的,我倒要看看此中有何乾坤!”大红色的嫁衣被凤璜拉着下摆扯开,顺着女尸的皮肤滑落。 第50节 嫁衣之下身体,是任凭他们如何,也想象不到的。 严格来说,那甚至不能称作是一副身体。 骨肉内脏全部被掏空,只剩下薄薄的一层皮肤连接着手脚,指甲微微外翻,里面嵌着红色的纤维,显然是经过了剧烈的挣扎,偶尔还有没流干净的污水从毛不思横切开的口子中涌出。 难怪会被嫁衣包裹的严严实实,难怪会有液体从她脚下滴落。 眼前的女人,早就被人挂在此处,做成了一副人皮水袋。 “这也太恶毒了。”饶是毛不思这些年走过了不少地方,见到了不少人事,可像这么活活把人折磨死的,她还是第一次见。 女人依旧睁着眼,她的嘴唇还在颤抖,死死地盯着远处空无一人的地方。 三人合力把尸体从麻绳上放下来,明明是个成年的女人,却只有婴儿般的重量,小心翼翼的把人摊放好,毛不思才从脖子上拽下玉葫芦。 “三部生神,八景已明。吾今召汝,离神送灵。”黄符按在女人的四肢和头颅上,玉葫芦闪着柔和的光亮,许久,才有一条细小的魂魄从人皮中飘出来,脆弱到仿佛风一吹,就能折在半空中。 “贱人,还敢妄想轮回!”阴风狂作,汪声荃瞬间出现在尸体旁,她的速度快到令毛不思和凤凰还没来得及反应,细长的手掌便狠狠地掐住了想要钻进葫芦里魂魄。 “放开她。”降魔杖化身利刃,冲着汪声荃劈砍过去,当场削下了她手臂上的一块皮肉。 “你让我放,我便放,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魂魄在汪声荃手中死命的挣扎,被降魔杖砍下的地方开始乌黑结疤,十分的难看,腥红的指尖抠进皮肤,汪声荃骤然收紧指头,小小的魂魄就这么在她的手掌间灰飞烟灭。 不等毛不思再动手,人就消失在空气中,漆黑的空间内只回荡着汪声荃阴冷清晰的声音,“我这般美的肌肤,连划个白印子都心疼,你居然敢剜我的血肉。” “你有本事出来,躲躲藏藏当什么缩头乌龟。”凤璜最看不惯这种失了人性的的东西。 “就你们小虾两三只,坏了我多少事,舒舒坦坦死了岂不无趣。”汪声荃语调越发诡异,“且等我准备妥帖,呆会儿给你们变个戏法瞧瞧。” “怎么还不出来啊。”旧工厂外面,姜水无言的蹲在树下瑟瑟发抖,旁边的人好奇的用树枝划着地面,她身上套着透明的雨衣,一手托腮,扭头望向姜水,“你把人家三个哄进去,自个就准备这么置身事外的呆着?” 如果不是她临了记起奶奶庙的事没跟毛不思讲清楚,也不至于他们前脚出宾馆,自个后脚就跟出来,结果就看到那样的场景,好奇心驱使着她跟在三人后头,除了半道上凤璜无声的跟她对上了眼,再无别人察觉。 也许毛不思说得对,她身上没有丝毫的鬼气,初一抱着膝盖跟姜水一起蹲在工厂远处的林子中淋雨,旧工厂内安静的仿佛没有人。 “不等了,我要进去看看。”初一实在是太好奇。 “那个女人很可怕的。”姜水也很想去帮毛不思一把,可她不敢,她亲眼见过那个女人的手段,人命在她心里,低贱如蝼蚁。 “那我去了。”初一靠近姜水,指着身后,小心翼翼的在她耳旁道,“咱们身后有个男人,盯着你看了许久了。” 姜水脑子一懵,机械的回头,向着乌黑的林间望去。 就见高维峰躲在树叶后,他歪着脖子,偶尔露出阴森森的一排尖锐牙齿。 ☆、花月良宵 人皮瘫在地面上,身上安静地贴着符咒,里面的魂魄却在受尽千般折磨后,化为一抹青烟,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再也没了以后。 毛不思默默扯过红色的嫁衣,遮盖住她惊恐地表情,超度的话停在嗓子眼里半天也没吐出来,魂都没了,何来超度,“走好吧。” “我看咱们也要小心为好。”马明义蹲在毛不思身侧,从姜水到吴老板,再到现在,他们着实坏了不少那女人暗搓搓的勾当,消失前的话现在还清晰回荡在耳边。 ‘准备妥帖’这四个字,怎么听怎么像打算把他们埋葬在此处。 “若不是我失了凤羽,被减八-九成法力,何至于把她放在眼中。”凤璜起身,不再看地上的人皮,“这次怕是一番苦战。” “你说会不会是她引着咱们来的南桐?”毛不思实在想不通,事情怎么会这般巧合,世界这个大,他们一群人,怎么就偏偏凑到了小小的南桐县。 “那她目的是什么?”凤璜抱着肩膀,永川,港城,这么多地方不选,却选了毛不思的老家,断没有在别人祖籍所在的地方灭人家血脉的理由,尤其是毛家这种世代捉鬼的,万一留下些祖先遗愿的庇护,也不是没可能。 “万事小心些吧。”他们在明,敌人在暗,马明义摸着腕上的手串,如果姜水跟他们说的是实话,那怪物显然是先他们一步到的南桐,不管是不是冲着他们来的,这劫他们都跑不掉,“咱们现在就是瞎子走路,看不出什么道道。” “你们有没有觉得这里边越来越冷了。”毛不思搓搓肩膀,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你不会是在这个节骨眼病了吧。”凤璜扭头,他们停留在静止的时间内,温度自然没有改变,“难不成因为之前淋的那场雨?” 手被人握住,毛不思顿时感到一双大掌覆盖上她的额头,马明义手心传来的是毛不思正常的体温,许久才离开,“没发烧。” “我身体这么强壮。”毛不思曲起胳膊晃了两下,“怎么可能生病。” “那就更没理由了啊。”凤璜摸着下巴,指尖点着火苗,把毛不思上上下下打量了个遍,突然,被她脸上一块淡淡的血迹吸引了视线,“你脸上这块什么?” 抬手抹了一把,血迹被再度蹭到了毛不思的手背上,“之前被溅到的。” 果不其然,只是被随意抹了几下,脸颊上的血迹就消失不见。 凤璜悬着的心这才落下来,又恢复到了以往的模样,“里里外外都没毛病,八成是那人皮里的污水流了满地,导致这里边凉了几分。” “或许吧。”毛不思打了个哈欠,继续晃着降魔杖跟在马明义身边向着三层的楼道行去。 凤璜拇指和食指间捏了一束火花,走在最前边探路,偶尔有扑棱的黑影穿过,还没沾到几人的身,就被从天而降的降魔杖穿透,四分五裂开来。 “前面有光。”凤璜的嗓音在这个黑夜是如此的清晰。 马明义和毛不思顺着凤璜的手指望去,就见三楼的楼梯口,一片木头门半遮半掩,偶有微微的光亮从里面透出。 “我去看看。”不等毛不思回答,凤凰就三步并作两步跨了上去,破旧的房门被他一脚踹开,清新的的空气扑面而来,混合着泥土与灰尘的气味。 居然出来了,这么简单的么?凤凰诧异的盯了半响。 “先出去再说。”毛不思拽着马明义,伸手一推凤璜,他整个人就感到了暴雨倾盆中空气的寒冷。 毛不思紧跟着和马明义一起冲出去,谁料身体刚越过门框,整个人便被股无形的力量弹了回去。 “小心点。”马明义还在毛不思身边,眼见着她的身体向大地扑下,忙快步伸出手臂从中拦住。 毛不思看着眼前的画面,心中警铃大作,她的身体在外面,而她的灵魂却没有跟随着肉体一起出去。 毛不思垂着头,身体仿佛瞬间就失去了生气,马明义这才察觉到不妥,一回首,就和门内的毛不思打了个照面。 先前被她拭擦掉的血迹再度浮现,且越发的清晰。 “马明义。”毛不思试图伸手,谁料刚碰到门口,手指就像被火蛰了疼痛沿着指尖传到心口。 “你的脸!”凤璜惊叫出声,还没等马明义和凤璜闯进来,毛不思周围的的空间开始震动,眼前再度陷入到无尽的黑暗当中。 她点燃口袋中的符咒,伸手抹了把自己的脸庞,原先擦拭干净的血迹不知何时又爬上了她的脸颊。 他们中计了,汪声荃不是想把他们困死在静止空间,而是只想留下她,留下她一个人! 房门被坚固的水泥墙所取代,毛不思知道,越到这个时候,她越不能惊慌,手掌游走在墙壁之上,毛不思侧耳听着墙外的声响。 外面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别费力气了,你出不去的。”汪声荃的笑飘了好远,仿佛从天边而来,“你沾到了那个贱人的血,就别想从我构筑的世界里走出去。” “你到底是谁,做这么多伤天害理的是有什么目的。”毛不思把燃烧的符咒串到降魔杖顶端,高高的举起,与汪声荃隔空对话,“你就不怕报应吗!” 天道轮回,不死不休,没有谁能真正的跳出这个循环,只是早晚而已。 “报应?”女人的似听到什么可乐的笑话,由开始的小声轻笑逐渐变成刺耳的狂笑,“来啊!我都走到了这一步还有什么可怕的!我就算灵魂消逝,也要拉着别人给我陪葬!” 无视毛不思,汪声荃自顾自语,带着微微的扭曲,“我就喜欢听见刀子割破皮肉的声响,看见鲜红的血液滴落地面包裹着尘土的模样,每每瞧见他们惧我、怕我、跪我、求我,我这心里啊,就止不住的欢喜。” “你疯魔了。” 女人的脸突然出现在毛不思眼前,只距离她短短十公分的距离,那是汪声荃的幻术。毛不思虽然捉鬼的本事比不上祖辈,但这等小伎俩还是看得出。 她安静的立在原处,连眼睛都没眨。 “现个这里只有你孤身一人,那只碍眼的凤凰不在,你左右都是个死。”汪声荃张张嘴,透过她的口腔,可以看到对面的墙壁,“不如,我给你个收了我的机会。” “你会这么好心。”毛不思可不相信鬼怪的许诺,满嘴的谎话连篇,满肚子的恶毒生意,况且汪声荃手上折了多少条人命。 “哎呀呀,被你瞧透了呢。”汪声荃眯着眼笑,幻术中的人阴森可怕,更显得笑容诡异,“你们这些术士,总觉自个正气凛然,可骨子里并不比我强多少。” 手掌从二人眼前划过,出现几个陌生的人脸,有男有女,无一不是目光呆滞的穿着鲜红的嫁衣。 嫁衣与二楼人皮身上披的一模一样,连刺绣的的花纹都没有变化,脸上鲜血从下巴滑落,不停的落在地面上,分不清到底是他们的还是别人的。 “这是什么。”女人还好说,男人穿嫁衣毛不思是极少见到。 “我数百年来搜集到的人偶玩具,你瞧,是不是特别生动,有趣的紧。”汪声荃欣赏着看着,像是什么珍惜的宝贝,说出的话却令人心惊胆战,“这些都是各方的道士仙姑,他们与我打了个赌,可惜呐,输的一塌糊涂。” 看到这里,毛不思虽不知道个中细节,但也明白,汪声荃是给她设了个几乎必输的赌局,“我若是不与你打赌呢。” “那我就只能呢个立刻杀了你。”汪声荃手指掩住唇角,脸颊微侧,“你把我盛水的器皿搞坏了,我只能无奈把你做成人皮水袋,挂在二楼,等着下一个有缘人到来。” “你这是不给我选择的机会。”她与汪声荃,中间差了几百岁的修行,带着凤璜,说不定关键时候还能激出他初遇吴老板时的本事,有那么些胜算,而如今,她孤身一人,无异于以卵击石。 “选择?在我的国度,只有我能选择。”汪声荃迅速的从黑暗中扑身上来。 毛不思脚步一留,身体就往后仰去,黑影从她背后扑过,穿透她眼前的幻术,汪声荃旋转着踢上墙面,旋转着落下。 这是毛不思第一次真正的与汪声荃面对面,眼前的女人不过二十岁,身上的长袍红到泛黑,朱唇染血,艳丽到令人觉得可怕。 “我竟不晓,这年头居然还有女子瞧我瞧的呆了去。”汪声荃衣袖带风挥出,直取毛不思的咽喉。 降魔杖发出震动,随着汪声荃的衣袖落下,而飞快的横在毛不思头顶,她握着降魔杖,被力道震得后退了数米,直到背脊碰到冰凉的墙壁。 衣袖柔软,降魔杖坚硬,火星四溅,双方不偏不倚的交锋。 “毛毛。”马明义的声音突然从墙壁后响起,带着急迫,伴随着的是慌乱的打斗声。 他们出事了!这是毛不思第首个冲入脑海的想法,手上的动作略微有些迟缓,下一刻,她就知道,自己上当了。回忆之前,无论遇到什么危险的情况,马明义从来没唤过她的名字,因为他知道,那样只会令她分心。 “果然,人都是有弱点的。” 笑意爬上汪声荃的嘴角,她手掌向着毛不思的面门劈来,世界瞬间陷入无尽的黑暗深渊。 该不会真的就这么窝窝囊囊的死了吧,爸妈会很伤心的,毛不思倒下的瞬间还在想,马明义终于有娶别人的借口了。 “多年轻的一张脸啊,我可舍不得让你这么心安理得的死去。”汪声荃拖着毛不思的脚脖子,闲庭散步似的把她往更深的地方拖去,“我手里还缺个年轻的娃娃。” 夏日的蝉鸣吵得人心烦,毛不思眉心扭成一团,索性拉起身边的锦被,把自个从头到脚的蒙起来。 “小姐,您怎么还在瞌睡。”娇俏的女声从头顶响起,下一刻,被子就被人不满的拽了下来,一双小手不停地摇晃着她的胳膊,“您再不起身,先生又该发您抄书了。” 身体仿佛对这句话有着本能的反应,没等毛不思睁开眼,身体就先行坐了起来。 等她揉着眼睛伸个懒腰,才看清面前。 室内古色古香,巨大的屏风立在西北角,上面绣着副精细的百鸟朝凰,烟青色的床幔则被银勾子勾在两侧,身穿粉色襦裙的小丫鬟鼓着包子脸,手中端着雕花的漆盘,果茶散发出淡淡地清香。 “这……这这是哪儿?”毛不思脑子还不太清醒,地府?这年头地府都修葺的如此豪华了? “小姐,您莫要与莺歌打马虎眼,在不快些,早课又要迟了。”名唤莺歌的女子端了茶,迈着步子把杯盏送到毛不思嘴边。 “不是,我……”毛不思将将张嘴,大片的记忆就如同洪水般涌入她的脑海,母亲的葬礼,父亲外室进门,女夫子罚她抄写文章,老夫人接了王家的送定礼…… 旧工厂内,汪声荃手指不停的压着毛不思本身的记忆,白色的光团最终黯淡下去,被她送进去的黑色团团包裹住,待地上的人不再挣扎,才褪了自己腕上的银花镯子,使劲推到毛不思的手腕上。 真好,看着一个又一个的术士变成自己,这种感觉让汪声荃由内而外,每个毛孔都感到舒爽。 “是了,若再不快些,先生又该训斥了。”毛不思张嘴,记忆十分清晰的呈现在她的脑海中,很熟悉,却又很陌生。 第51节 她手指不由的往脖颈处摸去,空荡荡的一片,毛不思总觉得少了些什么,“莺歌,我往日都佩些什么?” “小姐准是被这暑气给热糊涂了。”莺歌握着她的手,把她的袖口微微提起三寸,指着银花镯子笑道,“除了王公子送的这物件,小姐何曾配过其它。” “我总觉得应该有些什么的。”毛不思看着空荡荡的手掌,却怎么也想不起来,那好像,是非常重要的东西。 “柳媚花妍莺声儿娇,山眉水眼盈盈而笑,花月良宵,莫把流光负了,我的情郎阿……”漆黑的楼层内,汪声荃无波的唱词戛然而止,“不如作那山间野鬼,永世不得轮回。” 渗人的笑声响起,撕破了刚刚到来的平和,汪声荃敲着毛不思手上的银花镯子,一下又一下。夏日的蝉伏在树干上,鸣个不停,一声一声的,毛不思摸着腕上是镯子,心里头‘咚咚咚咚’跳个不停。 ☆、万州王家 “这是怎么了?”初一前脚刚闯进旧工厂,姜水后脚就跟了进来,瞧着眼前发生的种种,当下就傻了眼。 毛不思安静的靠在斑驳的墙壁上,马明义和凤璜不停地在墙壁上摸索着什么。 她眨眨眼,就出现在毛不思眼前,只见她双目紧闭,神色平和。初一颤抖着把手指头凑到毛不思鼻子下方,冰凉一片,全然没有活人应有的喘息。 “她死了!”初一瞪着大眼惊叫出声。 “闭嘴!再瞎说信不信我用灭魂灭了你!”马明义还在上下拍着墙壁,寻着着静止空间的入口,“傻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来帮忙,毛毛被关在里面了。” “好。”初一一撸袖子,瞬间出现在了巨大的墙壁旁,拍了两下,才忍不住斜着眼扫了眼凤璜,“你这秃……大鸟不是很厉害吗,冲进去救人呐!” “爷爷自然可以进去。”凤璜敲着灰色的水泥墙,“可万一进错了地方,就得不偿失,救不出毛不思不说,要是咱们再散开了,爷爷我尚可自保,你们怕是要永远埋在这残破的地界了。” “可这么摸索要摸到什么时候。”初一小声的嘟囔着。 “时空不会无端形成,我们既然出的来,就一定进得去。” 毛不思依旧靠在墙壁上沉沉的睡着,姜水把身子靠的她更近了些,轻轻攥着她的袖口,不知道是不是毛不思在她的世界里太明亮了,即便只是一副驱壳,也让姜水觉得无比安全。 “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离也。”毛不思坐在曲柳木的桌案前,盯着枯燥无味的书文,“行违神袛,天则罚之。礼义有愆,夫则薄之。” 忍不住打了个哈欠,毛不思上下眼皮不停地轻吻着对方,即便承载了汪声荃的记忆,可她毕竟不是汪声荃,到底是提不起任何兴趣。 “姐姐,你可是有些困乏。”身后传来软糯的女声,后背被笔杆轻戳了两下,“我这儿有上等的薄荷凉糕,可要吃些?” 毛不思一回头,就看到了个瓜子脸的女子,鼻头凝脂,咬着薄薄的红唇,好看的紧。按理说她是应该喜欢她才对的,谁想口不从心,“你我二人既不同父亦不同母,姐姐二字我可担不起。” 言语间真是刻薄。 毛不思边说边想,脑海中不停地出现她与这个妹妹的画面,等再度看向女子的时候,心底里那股莫名的喜欢早不知道飘到了何处。 “韵儿,我方才讲的这段可有道理?”女夫子手执戒尺,敲的啪啪作响。 “有,有道理。”汪声韵颤巍巍的站起身子,毛不思眼尖的瞧到了她手心的红痕,再配上这副唯唯诺诺的模样,俨然是被打习惯了的。 “那你便说说。”女夫子行到二人中间,戒尺就立在毛不思眼前。 “夫君可以二娶,女子不可再嫁。”汪声韵说话的时候,语调都是颤抖的。 “你莫要怪先生待你严苛,毕竟这么些年你长在外头,不晓得咱们汪家对女子的规矩。”女夫子温柔的摸上她的手腕,就见她小手紧握,许久,才认命的张开。 戒尺狠狠地敲下,看的毛不思咋舌,她知道自己在笑,心里在舒坦,可她还是有些不明白,这究竟有什么可笑的。 “我瞧阿荃今日气色不好,可是前几日我罚你罚的过重了?”女夫子笑着松开汪声韵的手,这才温柔的弯下身子,柔声问道。 “可不是,那方方块块的字誊了厚厚一沓,咱们家小姐身骄肉贵,哪里熬得了夜。”莺歌乖巧的在旁边给女夫子端了杯热茶,“夫子下次可要轻罚些,不然夫人在天之灵也会心疼的啊。” “一想起你母亲,心里头就忍不住难过。”女夫子叹了口气,拉着毛不思的手轻轻拍着,对着的,却是汪声荃的脸,“她可是我教过最有才情的女子。” “我怕是不及母亲,令先生失望了。”毛不思嘴上说着,眼里就落了两颗泪珠子。 “阿荃也是极好的。”女夫子用袖口拭着她的眼角,“待嫁入王家,定能做个威严的主母。” 俩人就这么抱头痛哭,毛不思下巴放在女夫子的肩头,无意的扫了眼还立在一侧的汪声韵,小丫头抿着唇,委屈的不行,却努力不让眼泪落下来。 亲娘被外室气死,这件事搁到谁身上,都咽不下这口气,汪声荃也一样,她不敢把父亲的续弦怎么样,可折腾她女儿,汪声荃还是敢的,即便那丫头改了姓氏,归根结底不是父亲的女儿。又因着对发妻的愧疚,只要她不太过分,父亲也多是睁一眼闭一眼。 “我瞧那野丫头,脸都憋红了。”夜幕笼罩着大地,莺歌抠了香腻子仔细涂到毛不思手臂上,“到底是个有娘生没爹养的,浑身小家子气,我之前去翠胭阁买物件,还听到隔壁林府的婆子说叨咱府的事,说是那野丫头前两日居然强买了林小姐之前相中的一对掐丝金镯子,啧啧,好生的不要脸,居然也配当咱们汪府的小姐,真晦气。” “有其母必有其女……”这句话在毛不思嗓子里转啊转啊,老久才被硬挤出来,这件事她当然知道,因为那对镯子就是她要的,说到最后,不知是不是有些良心不安,原本应该理直气壮地鄙夷,显得有些心虚。 白色的记忆不停地想要突破黑雾的包裹,拼命地向外挣扎,汪声荃躺在毛不思的身边,手指头不停地在银花镯子上面打转,“有些人,你越是怜她,她就越无耻。” “有些人,你越是怜她,她就越无耻。”毛不思躁动的心突然平静下来,她瞧着腕上的银花镯子,不停地小心轻抚,不知为何,这话便脱口而出。 “可不。”莺歌扶着她起身去休息,“好在咱们小姐要嫁到王家去了,不用再看那碍眼的玩意儿。” “颂哥哥,你走吧,莫要再来见我了。”汪府的侧门十分安静,只有细细的女声响起,“此生你我无缘。” “我明明说好要娶你的,若是骗你,天打雷劈,这都怪母亲,都……”男人急迫的表白心迹,话还没说完,就被一双洁白的小手掩住。 “莫要怪夫人,我这般身份,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嫁入你们王家做正头娘子的。” “你的手?”淡淡的药香钻入鼻息,王颂飞快的拉下覆盖在唇上的洁白,借着月色细细瞧着,强忍着怒火,“可是她又欺负你了。” “没,不关姐姐的事,是我说的话惹了夫子。” “你放心,我一定会带你走。”王颂红着眼,“不如咱们私奔,咱们挣脱世俗,去找个无人认识的地方好好生活。” “聘为妻,奔为妾。”汪声韵摇摇头,“我若真跟你走了,我母亲弟弟如何在汪家做人。”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我当真要娶姓汪的那个毒妇不成!”王颂忍不住抽泣了几声,“明明是你我先相遇的,明明你我彼此钟情。” “颂哥哥。”夜色下,一男一女在侧门外紧紧地拥抱着。 而闺房中的自己,正坐在矮床上,借着昏暗的烛火,满心欢喜的绣着出嫁那天的嫁衣。 旧工厂内,汪声荃把脑袋靠在毛不思的肩头,这画面,无论她看多少次,都忍不住想要抽出刀子,把他们一片片的切碎。 “你会替我做到的对么?”红唇轻启,话音落在毛不思耳侧。 此刻,正盯着秀水鸳鸯的毛不思手指飞舞,即便有些陌生,但也做的利落,直到耳边响起一声疑问,手上的动作才顿住。 等毛不思想要再度回忆时,却怎么也记不起那个声音说了些什么,甚至有些不确定她是否真的听到过声音。 “小姐,该睡了。”莺歌掌着烛火,“明个一早,还要去跟老夫人问安呢。” “好。”毛不思把身边的箩筐递给莺歌。 床幔垂下的瞬间,她应声栽倒在床上,从心底松了口气,双眼一闭,整个人就陷入了睡梦中。 梦中,是莺歌递给她银花镯子时惊喜的模样,小丫鬟笑的眼都眯成了缝。 “王家夫人给的。” “老夫人托我给您带过来。” “小姐,您要嫁到万州王家了。” “小姐,您不高兴吗?” 小丫鬟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最后双眼放光的看着毛不思,眼里盛满了欢愉。 “高、高兴。”毛不思看着莺歌把银花镯子套上她的手腕上,心里到底还是有些奇怪,梦中,毛不思喃喃出声,带着些许的疑惑,“我似乎嫁的人不该是他。” “是他。”汪声荃暗灭毛不思好不容易爬出来一点的白色记忆,“万州的王家的公子,就是你的夫君。” “万州的王家的公子,就是我的夫君。”毛不思依旧闭着眼,跟着汪声荃轻念了遍。 ☆、一片空白 自打定亲后,毛不思就只见过自己所谓的夫君一面,还是在郡守小姐家的的婚宴上。 那日的气候炎热,她站在秀楼上,远远冲着行来的王颂行了个礼,结果换来了身后小姐妹的哄笑。毛不思觉得自己应该害羞才对,可她着实做不出来捏着手帕掩面含春的模样,只垂头望着王颂,与他双目而对。 对方也只是疏离的颔首,脚步没有多做停留,便和几名公子匆匆而去。 毛不思虽然迟钝,但是她并不傻,她感觉的出,那个男人似乎并不像老夫人和自己记忆中的那么喜欢他,这次该是二人婚前最后一次相见了,显然王颂没有丁点想要留下与她遥望的想法,现实中的匆匆一眼而已,就与毛不思往日的回忆拉开了距离。 “我瞧着王公子好似不太满意我。”毛不思对着莺歌低声耳语。 “小姐多心里,您这容貌生的比天上仙女还要美上几分,岂会有男子不喜。”莺歌摇摇头,示意她快去看郡守小姐,“您啊就等着风光出阁吧。” 正如同毛不思想的那样,王颂不会老在此地呆着,晚膳时就听父亲说他过两日便该回万州了。 万州,这个地方对于毛不思的记忆而言,就是一片空白,与离她生活的地方极远,或许这一嫁,此生都无法再见亲人面。 这顿饭,就在毛不思的味同嚼蜡中度过,她没有心情,后娘和几个弟弟妹妹也不敢高声说话,生怕惹了她的脾气。 “我去把这双绣鞋送给姐姐吧。”赤红的绣鞋上绣着细密的纹路,只需搭眼就知道是用了心的。 “娘对不起你。”正房内,妇人拉着汪声韵的小手,这双鞋原本是她绣来给自己的,“老夫人瞧不上何家,这才……” 她一个外室,能被扶正,嫁入汪家当续弦,已经是极大地不容易,老夫人偏又成日里在她面前一口一个‘我那早逝的贤媳’,视她如眼中钉肉中刺,落到韵儿的婚事上,她怎的还敢跟老夫人争。 王家那是什么家世,王颂长子长孙,王夫人又岂会看上韵儿的出身,老夫人不过是旁敲侧击了下,没几日,王家就来提亲了,只不过由王颂与韵儿的郎情妾意,变成了与汪声荃的媒妁之言。 “母亲莫要自责,是女儿与颂哥哥无缘。” “傻孩子,以后可不敢这么叫。”摸着汪声韵手心一道道的红痕,妇人眼眶又红成圈,“疼么?” “习惯了。”疼当然是疼的,可她已经习惯了。 绣鞋是被莺歌嫌弃的拎进去的,汪声韵站在夜风中等啊等啊,等到隔壁院子里都熄了灯火,汪声荃才把她唤进去。 只有在汪声荃的闺房内,才能感受到什么是大家小姐,这屋里最劣质的物件,都是汪声韵房间里没有的。 “做的倒是精细的很。”汪声荃的调调从毛不思口中说出,带着些许的古怪,“怕不是两三日做出来的罢。” “我绣了月余。”汪声韵这话倒是不假,从王颂说要娶她的那天开始,她就偷偷的绣起了自己的绣鞋,好在她与汪声荃脚一般大,这才可以舍爱送她。 “这么巴不得我嫁出去?”毛不思猛地拍了下身边的几案,动作响的连自己都忍不住骇了一跳,嘴上却不饶人,“你当我走了你们一家子就可以在汪府为所欲为了么?别做梦了,有我兄长在,这汪家永远轮不到你们出声。” “姐姐教训的是。”汪声韵垂着头,看上去,莫名的让人怜惜。 “我收了你这物件,不过是给你个脸面罢了。”说着,便不耐烦的闭眼挥手。 直到脚步响起,房门被打开,然后再度被带上。 莺歌站在一旁听了半响,等人走了,才蹲下身子,给毛不思捶着小腿,“小姐真是菩萨心肠,要我,早把东西甩她脸上了。” “我还真要收了这绣鞋,踩着它出汪府,踩着它去更好的地方。” 黑暗中,毛不思和汪声荃躺在冰冷的地面上,两张嘴不停地张合,一个回应,一个跟着不停地重复。 “韵儿妹妹,我明日便要动身回万州了。”与前两日相同的地点,侧门旁,王颂牵着她的手。 “颂……王公子路上保重。”汪声韵抿着唇。 “韵儿,你若是还想与我一起,我有个万全之策。”这个想法自从出现在王颂的脑海中,就一直忘不了,抹不掉,“婚期是明年三月,我二月会亲自从万州来迎亲,你要是想通了,就差人把这枚白玉叶子递给我。” “不可……”汪声韵当下便要拒绝,却被人捉住了手腕。 “你若是不愿意,便留着它,权当做个纪念吧。” 第52节 之后的日子,日复一日,夜复一夜,无趣的紧,汪府的大小姐依旧不停地折腾,每次欺负人,毛不思心里都万分的煎熬。 她偶尔也会想,自己这样做简直太过分了,父母辈的恩怨为什么要报复在弱小身上,可每每一觉醒来,内心的不安内疚又再度被怨恨所取代。 “不愧是家传的本事,顽强的紧。”白色的记忆再度被黑雾吞噬,汪声荃侧躺在毛不思身边,看着她眉心的‘川’字越皱越深,伸手为她抚平。 这次,在毛不思又一次把汪声韵撞进池塘里后,终于把一向两耳不闻后宅事的父亲惊动了。 “这可是腊月天,你到真不怕韵儿出个什么意外!”汪父拍的桌案声声作响。 “大夫不都说无碍么。”套着厚厚的夹袄,脖颈处镶着一圈的白狐狸毛,毛不思靠着小火炉剥桔子,整个空气中都是甘甜的气息,“躺上几日便好了。” “你可知道韵儿高烧几日都未退,你母亲在床前哭的眼睛都肿了,你身为汪家的女儿,怎的就不能尊爱母亲姊妹!” “女儿何处不尊爱母亲,女儿可是日日都去给母亲的牌位上三炷香的。”毛不思放下手中的橘子,脑海中又出现母亲缠绵病榻时绝望的神情,心中的愧疚早不知被丢到了何处,“至于姊妹,我可不记得父亲生过其他的女儿。” “你……”手掌猛地抬起,向着毛不思的脸颊扇下来。 想象中的疼痛没有来临,汪父的手掌被一只老藤木的拐杖从半空中拦住。 “祖母。”毛不思红着眼,忍不住扑了过去。 “祖母的好孩子。”老太太精神抖擞,脸色微红,显然是匆匆赶来的,她一手揽着毛不思,一手拎着拐杖狠狠地杵了几下地面,三角眼一眨,泪就沿着眼角的皱纹流了下来。 她这一哭不要紧,吓得整间屋子的丫鬟都慌了手脚,汪父也顾不得毛不思了,忙搀扶着老太太坐下,“母亲这是何故?” “我就是心疼我们阿荃,小小年纪就没了娘。”哭着哭着,索性拍起了大腿,“我那可怜的外甥女啊,姨母对不起你,你活着的时候没照顾好你,你走后连你女儿都护不住啊,我这个老婆子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不如撞死算了。” 老太太说着,就装模作样的起身,然后被汪父和丫鬟好说歹说的拦下来。 “儿子这不看阿荃做的过火了些么,眼看着开春就要出嫁了,这脾气万一惹得夫家不悦怎么办,这才念叨她几句。” “哎呦,那真是我老眼昏花了,瞧着你跟要动手似的。”老太太扶着胸口,又拉了毛不思坐在自己身边,“瞧把我们阿荃吓得。” “母亲,您是不知道……” “我不知道什么呐,我都知道,不就是和韵儿那丫头玩耍的时候碰了一下么,至于你这般大惊小怪的?” “可那毕竟是咱们汪家的女儿。” “这话说得,姓汪了就是汪家的骨血了?”老夫人伸出苍老的指头,随便点了下立在不远处的莺歌,“莺歌这丫头也姓汪,还是打小跟在阿荃身边在我眼皮子底下长大的,难不成她也是汪家的女儿?” “奴婢不敢。”莺歌膝盖一弯,人就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瞧见没。”老太太起身走到莺歌面前,顺手递了块金坠子给她,就见小丫头感激的磕了两个响头,“生在府里的都晓得感恩,何况是个半道进来的。” 事情在老太太的四两拨千斤下,迅速的没了声响,汪父也只能多安慰自家夫人几句,再多的,也是不敢说了。 “我可怜的女儿。”汪夫人伏在床沿上,哭的心伤,冬天的池水多冷啊,差点命都没了,罪魁祸首却连个歉意都没有。 “母亲莫哭,女儿会心疼的。”汪声韵抬手摸着母亲的手背,心底的委屈再也压抑不住,欺她辱她抢她的心上人,她都忍了。如今在鬼门关走一遭才真的看清,母亲软弱,弟弟年幼,兄长又与汪声荃一母同胞,她骨子里流的不是汪家的血,老夫人和父亲亦不会把她当成真正的汪家人。 她以后要嫁的人,要走的路,又能好到哪里去? 摸到胸口的玉叶子,从未敢想的人再度跃入脑海,母亲有弟弟撑腰,而她,只能靠着王颂,搏上一搏。 ☆、没有活路 柳絮不停地往人脸上飘,汪声韵坐在马车里,春光透过帘幕映射到她的脸上,手里还握着大红的盖头,鸳鸯戏水如今落到她的眼中,多少有些讽刺。 “小姐,您吃茶。”莺歌调了杯清茶双手端给汪声韵,她性子活,眼皮子灵,粗粗看上两次,就晓得汪声韵不像自家小姐,就好酸甜口,她吃的东西喝的东西多少有些寡淡无味。往日里莺歌仗着是汪声荃的大丫鬟,一向不把面前的主仆二人放在眼里,可而今不同往日,免不得伏小做低,端着十二分的恭敬。 “咱们到哪了?”汪声韵接过茶,轻轻碰了下杯口。 “我方才取水的时候问了姑爷身边的小厮。”莺歌快一步开口,“待太阳落下,就差不多到川县了。” 马车内又是一片寂静无声,王颂骑马行在马车前方,偶尔才能听到汪声韵细软的声音从里面飘出来,他知道,她现在心情不爽快,他有什么办法,那种时候,没有比埋葬一个死人更好的法子了。 阿嚏—— 王颂想着,鼻头一痒,连续打了几个喷嚏,柔和的风变得有些微寒,天空不知什么时候暗了下来,风卷积着杂草,看上去像是要落雨的模样。 “公子,咱们在前面的驿站休息会儿吧。”小厮扶着被风吹的凌乱的发髻,眯眼抬头,“这天阴的快,怕是不久就要下场急雨,过了驿站,到川县这段路,没什么躲雨的地方。” “去安排罢。”王颂翻身下马,伸手撩开马车上的帘幕,欺身钻了进来,“韵儿,咱们怕是要停上片刻。” 说着,手习惯性的覆上汪声韵的手背,动作娴熟,仿若做过千遍百遍。 小丫鬟习以为常,却不料莺歌看在眼里也全然不在意,好奇心顿生,“莺歌,你这泰然的模样,倒是跟见惯了似的。” “姑爷和小姐郎情妾意,奴婢早就看习惯了,你莫要笑话我。”话里话外,仿佛汪声韵天生就是她的主子。 “我记起来了。”王颂坐在马车里,这才静下心认真地打量着莺歌,这身形怎么看怎么熟悉,“我有次跟韵儿在月老庙相会,那个撞到花盆离去的丫鬟可是你?” 那时候他还没有和汪声荃定亲,正满心欢喜的与心爱的姑娘互诉衷肠,结果被个陌生的丫鬟撞见,那丫鬟跑的快,隐约只看了大概的模样,并不真切,如今和莺歌对上,王颂便是确定了个七八分。 “奴婢只记得花盆,不记得见过姑爷小姐。”莺歌脑子动的飞快,开口就回。 那日,她当然看到王颂和汪声韵了,只是她思虑再三,才没告知自家小姐,再后来,老夫人说了王家求亲的事,莺歌又不傻,她看着慈祥的老夫人,立刻就明白,定是老夫人从中做了些什么,求亲的对象才变成她家小姐。 万州王家,多好的家世,若是小姐嫁进去,越发富贵荣华,她岂不是能够跟着一起享福气。打定了主意,月老庙那件事便被莺歌彻底吞在了肚子里,只字不提,一心盼着小姐能够嫁去万州。 “呵,真是个滑头的丫头。”王颂捏着汪声韵的手,身后越来越冷,这才感到暴雨前的凉,“难怪汪声荃喜欢你。” 依着汪声荃唯我独尊的性子,碰上只顺着她心思说话的丫鬟,能不喜欢么。 马车悬挂着薄薄的帘子,一双眼睛瞪得圆滚滚的,白眼球上布满了充血的红丝,把眼前的事全部记到了脑子里。 “柳媚花妍莺声儿娇,山眉水眼盈盈而笑,花月良宵,莫把流光负了,我的情郎阿,化作山间野鬼孤魂,陪着带血的白骨,莫要轮回。”毛不思磨着手中的匕首,她也不知道这是哪里来的,好像它一直就在,也好像是在路边捡到的,她已经不记得了,她只记得房里缩在地上瑟瑟发抖的丫鬟欺骗了她,一身红袍的男人杀了她,穿着嫁衣的女人抢了她的身份。 诡异的唱腔悲切,在空中不停地徘徊,听的人毛骨悚然,迎亲的队伍不知什么时候沉沉的睡了过去,只有二楼处的某个房间传来颤抖的求饶。 匕首划拉着门栓,毛不思口中不停地轻念,“看到你了。” 下一秒,毛不思烦了,也失去了跟他们捉迷藏的兴趣,她从紧闭的房门探进去半个脑袋,眼球快要突出眼眶,半条舌头被老鼠啃食掉一半,只剩半条耸拉在嘴边。 她就这么笑着,一步一步的靠近王颂,脑海中有个声音疯狂的叫嚣,杀了他!快杀了他! 旧工厂内,毛不思躺着的空间依旧乌黑一片,汪声荃不停地在她耳边蛊惑,带着止不住的嗜血的残暴,“他毁了你的一切,他亲手勒断了你的脖子,他是渣滓,是败类,是你不共戴天的仇人,快动手,杀了他!杀了他!” 汪声荃阴森的声音撕扯着扭曲的空间。 毛不思被这股声音驱使着,步步向前,中间有着无数的拉扯都被她不停地推开,手指触碰到王颂皮肤的瞬间,活着的温度跟她身上的冰凉形成鲜明的对比。 “好疼!好疼!”初一被降魔杖敲到后背,差点哭出声,眼前的人,不,眼前的并不能称之为人,她没有呼吸,没有生命,初一从来不知道,毛不思下起手来真的是又快又恨,只能跺着脚冲凤璜吼道,“你不是极有本事的么,帮忙啊!” “你没看见我已经在拉她了么!”凤璜扣着毛不思的肩膀,并不敢用力,这是一副缺了灵魂的身体,却被注入了毛不思的意念,只知向前,不知疼痛,但凡他用点力,就有可能折断她的手臂。 毛不思依旧没有感觉,死死地按住马明义的胸口,整个人笔直的压在他的上方,降魔杖被握成匕首的姿势,一头正对着他的心脏。 灭魂手串敏锐的感觉到了毛不思的不同,经文疯狂的旋转,没等它彻底亮起来,就被自己的主人迅速取下抛到了远处,经文离开危险的中心,这才再度黯淡下来。 “毛毛,快醒醒。”马明义也不知究竟出了什么问题,自从毛不思睁开眼睛,就落在他身上没离开过,再然后就变成当下这种局面。 “你为什么要杀我?”身上的人突然莫名的蹦出这么一句话。 汪声荃握着匕首的画面和毛不思握着降魔杖的画面相互重合,她等着死亡来临时,那个男人最后的遗言。 四目相对,马明义努力地寻找毛不思眼中的情绪,却只看到了空洞洞的一片。 “毛不思,你再不停下我真的会断了你的肩膀。”凤璜也急了,如果只是她暴打马明义一场,他是愿意袖手旁观的,可是真走到杀人这一步,却是太过火。 “毛毛,这是幻象。”马明义反手握住毛不思的手腕,他不知道她毛不思在经历什么,也不知道她能否听见他的声音,“你还活着。” 王颂张张嘴,“毛毛……” 名字刚出来,后边的话便没了声音,只有嘴巴不停地张合,似乎在对她说着什么。 匕首就这么停在半空中,毛不思记得这两个字,可她却不记得这两个代表什么,那么熟悉,听的她有些想哭。 “快杀了他,想想你死的有多么绝望!没有人救你,地上那么冷那么寒,你想要呼吸,却吸不进一口气。”汪声荃不停地在毛不思耳边重复,“杀了他!杀了他就报仇了,就解脱了,就不疼了。” “毛……毛毛……是……是什么?”毛不思手不停地在抖动,她拼了命的克制着自己,费了好大的力气,才问出心底的疑惑。 ☆、这是幻象 “那怎么办。”姜水咬着唇,她只是想让她救回被困的孩子而已,没想到孩子没看见,毛不思却变成了这个模样。 “你进去。”凤凰指着姜水又指指毛不思,“让她的记忆清醒一点。” “不行,姜水身上阴气太重,她进去的瞬间就会被汪声荃发现。”到时候想再去第二次就难了,马明义抿着唇,身上的人如同被定住般,手指尖握的泛白,降魔杖就立在他心口的正上方,视线透过缝隙落在初一身上,马明义瞳孔微晃着拍板,“你去!” 初一是他们几个人中最适合隐藏的存在。 “太、太危险了吧。”初一指着自己的鼻尖,怎么也想不到强烈的好奇心会把自己拖到这个么个古怪的环境中,大脑不停的运转,最后迟疑的转着脚尖犹豫,“又没有什么好处……” “你想要什么。”初一话还未落音,马明义就明白了她的意思。 “港城十里街北段最大的那家奶茶店!”初一眼睛唰的亮起来,他家的热可可最好闻了,就是好贵,张博尧很少带她喝。 “买!”别说一家奶茶店,就是十家,只要她能把毛不思唤醒,都不是问题。 “君子一言。”袖子撸起,初一搓着手提提裤子,向着毛不思的身体快步冲去,不忘了向马明义邀功,“我去了!” 真没出息! 凤璜看着消失在毛不思身上的初一,心里不由得念叨:好歹要套房啊! “哇塞,这是什么鬼地方啊?”初一冲进毛不思的身体,脚下一个打滑,幸亏她眼疾手快扶住门框,才没摔下楼梯去。 这是一栋十分荒凉的古楼,到处遍布着血腥味,白色的帆布鞋下,是一滩滩发黑的污血,粘哒哒的粘在鞋底。 实在太恶心了,初一有些想吐,转念一想,自己肚子里有没有食物,就是想也吐不出来,这才略微好过了些。 掩住口鼻,她轻手轻脚的推开离自己最近的一扇门,门内是个穿着道袍的男人,桃木剑直直插入一名老人的心脏,老人已经带着痛苦死去很久,道士就这么失神的跪在老人身边,口中喃喃,“师傅。” 初一立刻反手把要推开的门拉住,心中像放了一面大鼓,咚咚、咚咚响个不停。 第二间、第三间、第四间……几乎每个房间都是相同的状况,只不过有的是宝剑有的是匕首,有的是男人有的是女人,有的是将将满月的婴儿有的是年迈体弱的老叟老妪,却无一例外的都是谋杀现场。 初一越走身上越冷,感觉身上的寒毛都立了起来,她突然有些明白了眼前发生的是什么,那些令人作呕的鲜血,都是从他们的亲人朋友身上流出,汪声荃给他们造了个真实的不能再真实的记忆,然后给了他们选择权。这世上,最绝望的莫过于亲手杀死自己的孩子、自己的爱人、自己的父母、自己的恩师。 脚步加快,初一几乎是跑着冲进走廊最深处的房间。 “杀了他,快杀了他,是他害你惨死异乡,是他毁了你拥有的一切。”半空中回荡着汪声荃的蛊惑,毛不思握着降魔杖,她脸上的表情不停变换,似乎很痛苦又似乎带着无尽的恨意,面前空无一物。 “毛不思!”初一不敢再等,只要她这一杆子前脚戳下去,外面的马明义估计后脚就去阎王殿报道了。 娇小的身影刷的一声闪到毛不思眼前。 毛不思原本正对着王颂努力的克制自己,不曾想,一个陌生的女子突然出现在她眼皮子底下,她衣着古怪,露出两条雪白的胳膊,伸手就按住了她的肩膀。 “你是……” 何人两个字还残留在喉咙里,肩膀就被人疯狂的晃动起来。 “毛不思你醒醒,这是假的啊!”初一知道自己时间不多,直切重点,“你可是捉鬼师!” 第53节 “下贱东西,敢坏我好事。”初一的出现令毛不思有些意外,也给了汪声荃一个措手不及。漆黑的空间内,汪声荃怒极反笑,摸着毛不思手上的银花镯子,一眨眼,就消失在了黑暗中。 初一顿时感觉天旋地转,房屋上方汇聚成一张狰狞的女人脸,毛不思还有些迷茫,来不及了,初一实在想不出如何才好,不知怎么就想到了电视剧里如何令人清醒的画面,大手一伸,便冲着毛不思的左脸狠狠的一巴掌拍了下去,把台词原封不动搬了下来,“你清醒一点啊,这不是你该呆的地方。” 黑暗中,毛不思躺在冰冷的地面上,白色的记忆团不停的突破黑雾,初一着一巴掌,打的毛不思脑子一懵,白色的记忆找到缺口,奔涌而出,冲的黑雾四分五裂。 汪声荃直接奔着初一的天灵盖打去,还没等碰到她的头发丝,手腕就被坚硬的降魔杖从中挡住。 “我赢了。”毛不思左手剑指,右手执着降魔杖,脸上还挂着五根手指印。 “那又如何?”汪声荃凌空飞下,单脚踩在椅背上,周遭的墙壁瞬间倒塌,恢复成残破不堪的废墟,她带着不甘心,咬牙道,“就差一点。” “我知道你这些日子的委屈。”毛不思醒后立刻就意识到这些是汪声荃的过去,因为实在太真实了,红绳绕住她脖子的触感仿佛还能感觉的到,“但这一切都过去了,伤你害你的人早已死去,你何必这么执着,又何必把自己的恨意强加到他人头上。” 那些汪声荃所谓的人偶娃娃,不过就是这场回忆中的祭品,只不过自己被初一强行唤醒,没有走到后悔莫及这一步。 “我只不过是生生世世追着这对狗男女而已。”什么三世姻缘,那些臭道士说的话她一个字也不信,每一世,她都在他们将要举案齐眉的节骨眼上出现,每一次看着他们家破人亡她都心生愉悦。 漫天的大火烧透了整个村庄,她坐在高高的山坡上,看着他们再一次被大火烤焦,村里老人孩子的哭喊声震天,那场火烧了一天一夜,染得整个夜空都一片通红,那是她最后一次见到王颂。 “都是你们这些管闲事的,若不是你们,我怎会让王颂脱身。”她捉了汪声韵的魂魄,用尽了各种办法,都没能把王颂给引出来,“而你们,却不管是非黑白,怪我太过残忍?” “是你就把所有碍你眼的人都杀了?”毛不思指着周围死去的人和那些早已没了生气的魂,“你的人生凄苦,与他们何干?” “这不能怪我。”汪声荃的银花镯子再度回到她的手腕上,满脸无辜,“谁叫他们老想着捉我。” “好不要脸。”初一在旁边听着,那遍地的血腥不停地往她鼻子里冲,“就因为你这种败类的存在,我们这些善良的鬼魂在这个世上才那么的举步维艰。” “今日之后便不会了。”银花镯子蔓延出细细的红线,攀着汪声荃的手臂环绕着爬上她的脸颊,笑声毛骨悚然,“莫说举步维艰,我会让你们一步也跨不出去。” ☆、是非黑白 空气凝结,残破的古楼开始变的虚化,等毛不思再睁开眼时,人就从新回到了漆黑的时空中,不知道是不是在地上躺的时间太久,身体有些僵硬。 “毛不思,你在哪呢?”初一声音怯生生地,带着些恐慌,“这是什么鬼地方?” “小心!”毛不思的声音刚出口,汪声荃惨白的人脸就出现在初一身后。 惊笑之声瞬间把所有人包裹住,细长的舌头缺了半块,在初一耳边划过,惹得她不由得打了个冷颤。 “啊!”叫声响彻在漆黑的空间内,尾音带着止不住的颤抖,初一是个惜命的,她还没有和张博尧去看用不升起太阳的夜空,还没有喝够热可可,回头冲着毛不思高声,“我先走了,你保重。” 说完,拔腿就要跑,身体化烟,没等初一全部消失,汪声荃手腕上的镯子便化为条条柔韧凌厉的花藤,四面八方汇聚而来,向着青烟扩散的方向劈头盖脸的抽打而下,片刻之间便形成巨大的网,封死了初一的所有退路。 “来到我的地方,还想跑?”汪声荃四肢张开挂在网上,脖颈处拴着长长的红色腰带,周围的皮肤是不正常的紫红色,额头青筋暴露,“我魂魄活了数百年,未曾受过此等大辱。” 藤条抽下,初一顿时显出形态,从空中被打落向地面,幸亏毛不思眼明手快,伸手接住,拉着初一往后踉跄几步,后背撞上冰冷的墙壁。 降魔杖闪着幽暗的蓝光被丢入半空,棍体越来越长,转起来带出飒飒风声,向那藤网的最中心处迎去。一蓝一赤瞬间在空中纠缠一起,碰撞中偶尔有藤蔓被降魔杖从中截断,散发出刺鼻的腥臭味。 “快,找入口!”旧工厂内,毛不思依旧跨坐在马明义身上,只是表情开始变的平和,整个人一动不动。 “你说的倒是轻巧,这去哪里找啊!”凤凰嘴上不悦,动作却是片刻都没有停下来,墙壁被手指轻点着,有几处地方着实又古怪,可他不敢轻举妄动,万一走错路,光是在从新出来,就要费不少时间,越是这种时候,他们越不能散开。 “她手里这个可以用吗?”姜水现在恐惧到极点,里面是汪声荃,外面是高维峰,能够救她的如今只有毛不思他们。降魔杖还握在毛不思的手心,她盯着一尺多长的棍子,绝望道。 毛不思拿着小棍在二十六中敲打的画面再度出现在马明义眼前,它似乎能感应到各种肉眼看不见的东西,跟灭魂不同,它甚至不需要对方的恶意,又能发现对方的存在。 马明义抬眼,正巧和和凤凰的视线撞在一起,异口同声,“试试。” 降魔杖被攥的死死的,俩人拿不出又怕力气太大伤了毛不思,只得抱着她一同去用降魔杖探寻。 降魔杖落在凤凰做了标记的几个地方,确实或多或少有了些许的反应,只好按着降魔杖的反应大小做了个排序,继而接着寻觅其他地方。 “往日里晓得你胖,可未曾想这般重。”凤凰背着毛不思攀在墙壁上方,马明义是凡人,这种上天下地的苦力活就只能交给他了,“马明义,要是屋顶上没问题,我非揍你一顿不可。” 他一手推着毛不思的后背,一手按着她的胳膊,降魔杖敲到梁柱的瞬间,棍体大震,幽蓝爬满整个棍子,蓝到发墨。 “怎么样?”马明义皱眉瞧这头顶,凤凰对他放下狠话便在没了声响。 “八成是这了。”凤凰又仔细确认了两遍,才翻身从上方跃下来,一伸手,就把毛不思推到马明义怀中,揉着胳膊化作一团凤凰像,“你们等着,我去去就来。” 诺大的旧工厂内就只剩下他和昏迷不醒的毛不思,以及一个浑身颤抖的姜水,灭魂手串就在不远处,马明义心底不停的纠结。要是不带,若是周围突然出现的鬼怪,他没有自信可以应付;若是带了,万一毛不思没有醒来而是再度陷入魔障,少了凤凰从中打乱她的速度,怕是灭魂会立刻反扑,到时候,毛不思这副皮囊就算救回来,怕也要废了。 “你说得对。”马明义找了个舒服点的位置,把毛不思的脑袋放在他膝上,“关键时刻,我确实没什么用。” 黑暗中,万道藤条依旧不停的抽打着被围绕起来的空间,初一被抽的直掉眼泪,她虽然也在阴间晃荡了这么久,可这种折磨性的方式她也是第一回 遇到。 汪声荃并没有一口气杀了她们的想法,而是沉浸在藤蔓落在她们皮肉伤上的响声,每一下都伴随着一声低低的闷哼。 那种努力挣扎自救,最后绝望死去的凄惨画面,才是她最喜欢看的。 毛不思挡住面前的藤蔓,横空截断,还没等她松口气,又一条藤蔓从网中突然抽起,重重的向她胸口打来。这一下来得太快,没等毛不思构筑好结界,就被完全打散,火光电石间,那条藤蔓就冲着她的胸口击来。 “疼疼疼。”初一打着滚四处闪躲,倒还真没被伤到多少。 毕竟汪声荃把大部分的视线都集中在毛不思身上,基本是把她往死里打,偏偏又不立刻要了她的性命,藤蔓凌厉又一次落到毛不思面前,若真被它击中,只怕免不了穿胸断骨。 毛不思走南闯北,除去年轻时灭煞那次,已经许久没有这么狼狈过了,胳膊被打出许多条血道子,背后也火辣辣的疼,心底又不甘又委屈,毛家的术法不一定斗不过汪声荃,换成老毛或许就多几分胜算,偏偏许多法术不适合女子习练,禁锢了她的修行,这才让汪声荃敢在她面前如此嚣张。 就在毛不思退无可退之时,一束红光从她头顶破空而出,火焰烧的藤蔓滋滋作响,一双手突然扣住毛不思的肩膀,“走。” 凤凰的面容出现在毛不思眼前,生生的将藤蔓从毛不思眼前砍断,下一秒,尾巴一卷,就勾起初一,骤然消失在黑暗之中。 “想跑?”汪声荃的声音如十八层地狱里盘旋而来,陷入疯狂,“你们都去死吧!” 下一刻,身子就紧随凤凰一同消失在黑暗的空间内。 “哎呦!我的妈!”比起毛不思从马明义怀中骨碌爬起来,初一显然没有那么好的运气,整个是被从毛不思的身体中弹出,连滚了好几个跟头。 真他妈的疼啊!胳膊上的伤痕被皮肤盖住看不出来,但终究是真真切切落到她身上的,毛不思一睁眼,瞧见马明义,眼泪差点绷出来。 终于不是她一个人面对那个怪物了,虽然在某些方面马明义挺没用的,可到底他不会随便丢了她呐。 旧工厂顿时阴风狂做,汪声荃带着巨大的藤蔓瞬间封住了工厂的大门。之前在漆黑中毛不思看不清楚,当她真正的看向她时,才被眼前的画面彻底惊呆,那些抽打在她身上的,哪里是藤蔓。 花白的肠子带着血丝连接成网,上边挂着男女老少的尸体,皮肉已经萎缩,变成一个个的小节点,就像蜘蛛网上死去被吞噬的蚊虫。 难怪会有那么浓重的腥臭味,令人作呕,“你简直是个疯子。” “我还不是被那群贱人逼成这个样子的。”凭什么她不明不白的死去,他们却还能在下辈子遇见,她看到他们的第一眼,就忍不住想要杀了他们,毁了他们想要的、喜欢的、珍惜的一切。还有哪些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婆子道士,有什么资格对她的作为指手画脚,他们不过是群外人,又算个什么东西!?手指摩挲着离她最近的头骨,汪声荃转身,那是她死亡时的模样,耷拉着舌头,兴奋的语调上扬,“我这就接你们来我的世界。” ☆、地狱而来 白花花的肠子像是有了生命,快如白光,向着毛不思等人冲来。毛不思手腕猛地一收,降魔杖便一颤,飞来的白光瞬间换了方位,落在空旷的地面上,砸下深深的鞭痕。 陷入疯狂中的汪声荃已经没了平日的模样,眼里写满了对杀戮的渴望,她跟他们之前见到的所有都不同。 这个世界待我不公,我便憎恨整个世界。汪声荃的心在百年的时光中,早已磨练的固若金汤,没有柔软丝毫的容身之地。 旧工厂被层层围绕,看不清外面是白天还是黑夜,符咒和火光不停的飞入空中,烤焦的味道和雨后泥土的气息混合着往鼻孔里钻。 抽打声不停的落下,初一身上阴气弱,本就不容易被发现,这会儿索性隐去身型找了个角落缩成小小一团,马明义则是被凤凰和毛不思护在中间,降魔杖的蓝光,凤凰炙热的火焰画出半圆,相接抵挡着汪声荃疯狂的进攻。 偶尔被抽开巨大的口子,又被人迅速填满。 正所谓高人斗法,小鬼遭殃,姜水因着自个阴气太重,无法躲进毛不思画起的结界里,外面又是汪声荃从四面八方打下的鞭子,只得在旧工厂内不停的狼狈闪躲。姜水不知道自己做人和做鬼有什么不同,无论是哪个自己,都是极其胆小懦弱的。她活着的时候走错了路,信错了人,死后,只想再去看几眼年迈的父母,然后步入下一个轮回。 背后又被抽了一鞭子,姜水应声打了个滚,身上的疼和心底委屈不停的交织,她忍不住有些怨恨,明明自己的愿望那么简单,可为什么老是实现不了。 阴气徒增,毛不思敏感的捕捉到突如其来的变化,迅速扭头望向姜水的方向,嗔痴怨憎四者最容易乱人心。 “不能把姜水放外边。”毛不思心里有些焦急,“她太容易汲取到汪声荃负面的能量。” “那也没办法。”凤凰画了条巨大的火条,缠绕着白光扑向汪声荃,中途再次被截断落在地面,“阴阳本不相容,她根本就进不来。” “我可以先把她收了。”毛不思飞快拽下脖子上的玉葫芦,捏在手里,“你先帮我看着马明义。” 言罢毫不迟疑,身子一弯,整个人就钻出保护圈。 “呵,修道之人果然愚蠢不堪。”汪声荃操纵着的鞭条突然发生变化,几条凌厉的鞭身迅速绵软下来,化为有形无质的影子,沿着地面蜿蜒着向毛不思的方向爬去。剩下的,则是更疯狂的进攻,不停的打散凤凰的火焰,另他无法分心顾及毛不思。 抽下的白色被降魔杖横向截断,毛不思没有多余的时间跟姜水解释,她手心里握着玉葫芦,“快进来!” “我还没有见爸妈最后一面。”这个葫芦姜水认得,北杏就永远的沉睡在了里面,“如果进去了,我还能出来么?” 可以。这两个字毛不思没有说出口,她看着姜水的眼睛,不知道该不该骗她。 姜水进了葫芦,再出来的时候,就是开始买入下一个轮回的开始。玉葫芦会洗涤掉它们身上的七情六欲,也会洗净她对这个世界和亲人的留恋,干净的如同没有情感的婴儿。 就在毛不思犹豫的瞬间,刚刚消失的几条鞭身骇然从她脚下拔地而出,化为一条残暴凶猛的毒蛇,迅捷无比地向毛不思冲来。 就在白色落在毛不思身上的千钧一发之际,一条珠串冲破空气,一同砸在了毛不思身上,灭魂还带着马明义的体温和地上的尘土,经文感应到巨大的恶意,迅速串联成网,反扑向拔地而起的鞭条。 花白的肠子被包裹成团,在经文构建的网中扭曲挣扎,汪声荃吃痛,整个面容都变得扭曲。 “去死吧!”汪声荃气急,大批白色聚集,横向抽向马明义和凤凰,她这次下了狠手,几乎用了毕生的力气打去,光团被横空抽散,只听两声闷哼,人就被甩出去老远,重重的砸落向地面。 “马明义!”毛不思顿知不妙,正要迈步上前去给他一个缓冲,只听空气中传来一声尖利的嘶啸,方才被包裹住的白团已经烧的漆黑,猛的挣开经文,突的凌空弯折,狠狠的抽在毛不思后颈上。 眼前顿时陷入黑暗,毛不思感到身子不由自主的前倾,嗓子涌出一股铁锈的味道。 “我现在就送你去见祖宗。”被烤焦的鞭身没有停下速度,汪声荃没了和他们玩耍的性质,瞄准毛不思的心口,毫不迟疑的刺下去,力道之大,像是非要把她贯穿不可。 想象中的疼痛没有来临,身体一轻,毛不思只觉手中的降魔杖被一股力量夺了去,眼前顿时越过条青色的身影,再眨眼间,一双素白的手便托着马明义的后背,把陷入昏迷的他轻轻放在毛不思的眼前。 毛不思没有看到那人的模样,只觉头顶密密织就的白色被划开缝隙,露出昏暗的天空。 她的眼前还有些模糊,却本能的向着身影出现的地方望去。 “你是谁?”汪声荃看着突然出现的青色人影,眼底写满了防备。 眼前人人背对着她,仿佛是突然间出现的,没有任何的征兆,甚至没让她感觉到丁点的存在。 降魔杖敲击着掌心,一声又一声,鞋底踩着污秽不堪的地面,竟是一点声响都未发出。 “你又是何人。”青色的身影这才转身,只见汪声荃原本眯着的双眼,在见到那人容貌的同时,骤然圆睁,四目相对,那人才佯装惊讶的掩唇,眼底却是一片了然,“瞧我着眼神差的,你都死了几百年了,自然算不的人。” 同样的声音,相同的容貌,不同的,只有身上那股子不可一世的张扬。 “我认得你!”初一躲了老半天,越看越觉得那人的背影熟悉,脑海中画面不停闪过,最后定格,她刷的从暗处现身,“你是奶奶庙的那个泥像!” 只是这张脸…… 奶奶庙里的泥像面容模糊,让她看不真切,如今真的出现在她的眼前,更是不敢相信,初一瞧着那人眉尾上扬,又回头看了眼不远处的毛不思,这根本不是像,而是一模一样。 “你是毛家人。”汪声荃收了所有的白条子,把所有的视线都集中在青色衣裳的人身上。 只见她一袭烟青色的长袍,腰身被白锦腰带束着,乌黑的秀发一半盘在头顶,配了只褐色的木头发簪,剩下的则披在后背,将将垂到腰间,降魔杖在她手中变的细长,底端轻点着地面。 “我方才听见有人唤我祖宗,便出来瞧瞧。”小仙姑执起降魔杖,一端对着自己,一端指着汪声荃,眼里写着鄙夷,“未想一出来,就瞧见你这副鬼样子,着实有些污眼。” “牙尖嘴利。”汪声荃一挥手,铺天的鞭子再度抽下。 小仙姑也不着急,降魔杖甩出一层幽蓝的光,把伤重的几人罩在其中,这才将手中细长的降魔杖向天空抛去,口中念念有词,降魔杖顿时变成细碎的蓝色光片,暗器般向着四周划去,一时间,满天幽光蓝影,绚烂之极。 每一下打在汪声荃的鞭子上,都能把其切成薄片,疼痛声此起彼伏,网上挂着的人们表情逐渐痛苦。最后又变化融合成数十枚匕首,狠狠的扎向汪声荃。 第54节 毛不思呆呆的抬头看着,小仙姑的动作术法极像她们毛家的本事,却又如此陌生,莫说是她,恐怕连老毛都没见过。动作那么优美,行云流水。她甚至不知道,跟了她二十年的降魔杖,还有这种用法。 纵然汪声荃数百年的道行,可真对上传说中的女天师,也是力不从心,没多久,就见降魔杖化身为刀,割在人身上眼花缭乱,最后直接快刀切断了银花镯子与人网的连接处。 腥臭味奔涌而出,人网没了银花镯子的能量供给,片刻就萎缩起来,变成褐色的枯条。 “尔等邪祟,敢在姑奶奶地盘上动土。”小仙姑欺身上tender lines.前,降魔杖点在汪声荃的喉咙上,又往下移了三分,这才换来了对方的颤抖。 人有死穴,蛇有七寸,鬼怪也不例外。 汪声荃看着眼前的小仙姑,有扫了眼幽光下的毛不思,这才抬眼,不知怎么,忽然间笑出了声。 对上小仙姑的狐疑,她微微撑起身体,“我听闻,毛家的女儿都活不过二十五岁。” “你想说什么。” “不知道仙姑生前芳龄几何?”汪声荃觉得自己真是愚蠢的很,好多事情,她早该想到才是,通了,这些日子以来发生的一切她都连上了,不由得失笑,“如果你放了我,我愿意……” 话说到一半,心口一空,汪声荃不可思议的皱眉,“你……你……” “姑奶奶这辈子,就没放过任何脏东西。”小仙姑面上笑的甜甜的,眼里平静的紧,“而且,我最讨厌别人与我谈条件。” ☆、二十五岁 汪声荃目光顺着女子手中的降魔杖望去,尖细的一头正戳在喉头三分处,沉甸甸的身子开始变得轻飘,随着幽暗的蓝光快速扩散。 她眼神怨毒,费劲了浑身的力气,才把原本半倒在地上的身体撑起来,想要往小仙姑身上扑。 她不想消失,哪怕有丁点的机会她都想抓住。 “姑奶奶我降妖除魔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儿轮回呢。”降魔杖被小仙姑迅速的从汪声荃胸口拔起,在手心画了额半圆,直直的穿透烟雾,刺向被包裹在中间的一颗水珠。那是汪声荃死前的最后一滴眼泪,承载了她的怨她的恨她的怒。 珠体应声碎裂,汪声荃这数百年来的记忆铺天盖地的喷涌而出,冲向旧工厂内的数人,却生生被小仙姑画下的结界拦住。 “我是该死。”汪声荃跟着记忆一起碎裂,她看到那女子衣袖轻挥,身上没落下半点,全部化为黑烟在空气中消失的无影无踪,她扯着嗓子,声嘶力竭,“可你如今又是个什么!” “我生前与你不同,今个自是与你也不同。”降魔杖在小仙姑掌心旋转,最后被握着插入地面,凹凸不平的水泥地上尘土微扬,眼前残破的人体和打斗留下的痕迹皆化为幻境,彻底消失,“尘归尘,土归土,去吧。” 就着降魔杖拍拍青色的衣摆,小仙姑刚起身,一团红火就冲到了她面前,双臂一张,就把她整个人圈在了怀里。 “你去哪了?”声音带着浓浓的鼻音,他和她斗嘴斗法好多年,这抹身影凤璜再熟悉不过。 “凤凰。”小仙姑收起降魔杖,伸手拍了拍他的后背,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你怎么这般狼狈。” “还不是某人拿了我的凤凰羽衣,至今未还。”凤璜把下巴放在小仙姑的肩头,小心地蹭了蹭,如同走丢的宠物找回了自己的主人,带着点点抱怨,“这会反而倒打一耙。” “你莫要怪我。”拍在肩头的动作没有停下,小仙姑面上还在笑着,说出的话却让凤璜有些不安,“羽衣怕是无法还你了。” “那就算了,一身羽毛而已。”凤璜放开小仙姑,她比他矮一个头,依旧是他沉睡前的模样,明明是同一张脸,可在他眼中,和毛不思是如此的好分辨,心里的好奇疯狂的攀延生长,“你为何没有唤醒我?” “没有机会罢了。”小仙姑越过凤璜,她迈着轻便的步伐,踱到毛不思身边。两双眼睛隔空相望,瞳孔里映出的偏生是自己的脸,一古一今,降魔杖再度变成巴掌长短,她递到毛不思眼前,“给,物归原主。” “它是你的法器么?”毛不思伸手,碰到降魔杖的瞬间,手掌顿感酥麻。 “曾经是。”小仙姑冲着毛不思颔首而笑,露出八颗雪白的贝齿,降魔杖许久没化形,能量一时有些难控,在毛不思掌心呆了片刻才恢复平静,“我瞧你颇有慧根,怎的净学些皮毛的术法?” “祖上传下来的术法不适合女子修行。”毛不思看到小仙姑就知道,她们毛家的家传准是在某些地方出了差错,不然,仅凭着眼前人手上的功夫,怕是要在整个业界一骑绝尘了。 “我倒是可以教你一些。”小仙姑弯腰捡起地上的灭魂手串,轻轻拭去表面的泥土,这才把目光投向昏迷不醒的马明义。 “他姓马,叫马明义。”凤璜及时补充,马明义三个字刻意念得清晰。 “我分得清。”小仙姑拉起马明义的手指,细心地把灭魂戴在他的手腕上,一瞬不瞬的盯着他的脸,仿佛要透过这副皮囊看到什么,眼底的失望转瞬即逝,食指尖碰到马明义的眉心,低声念了句毛不思从未听过的法咒,就见原本昏沉的人睫毛轻微扇动。 “马明义!”毛不思的语气中包含着止不住的雀跃,她双手撑住地面,探着半颗脑袋看他,“你醒了,身上还疼不疼。” “毛毛。”马明义听着熟悉的声音冲进耳朵,他动了动,没有丝毫被打伤的感觉,只抬手刮了刮她的鼻尖,“瞧你的脸,跟小花猫似的。” 一醒来就开玩笑,一开玩笑就没好话,毛不思的担忧瞬间被马明义轻松地语气给盖了下去,嘴里嘟囔着,“你这模样也没比我好多少。” “身上可有不适?”小仙姑等他俩说完,才接着补充到。 “这位是……”马明义眨眨眼,眉头逐渐皱成团。 “有没有觉得我俩很像。”毛不思蹲在马明义身边,见他要起身,连忙扶住他的胳膊,狡黠道,“要是穿同样的衣服,保证你分不清。” “你啊,就是化成灰我也认得。” “呸呸呸,各路仙人莫怪。”毛不思不乐意了,一巴掌拍到马明义的肩头上,就见他疼的呲牙咧嘴,“大难不死,能不能说点吉利话。” “你轻点,我别没被汪声荃怎么样,反倒被你打进医院。”马明义揉着肩膀。 “我刚刚的力气,蚂蚁都打不死。”毛不思刚要撸起袖子,准备和马明义嘴炮三百回合,余光突然扫到被冷落在一侧的小仙姑,才决定熄火,“人家问你话呢。” “身体好得很。”马明义握拳拍了下胸口,礼貌的冲着陌生的女人微笑。 毛不思说她二人容貌相似的时候,他就不打算把心底的疑问再继续下去,他不知道那人在别人眼里长什么模样,可在他眼中,只有一团模糊,像是覆了层纱,令他看不清她的样貌,甚至连声音都如同远方传来那般缥缈。 “那便好。”小仙姑手指不经意的划过马明义手腕上的灭魂。 胸口突然砰砰砰跳了几下,速度快的连马明义自己都有些震惊。 “我该如何称呼您。”毛不思看着小仙姑的脸,又摸摸自己的。 “我的身份想必你也猜到了。”小仙姑背着手,手指放在下巴轻敲着,似乎在思考,“叫祖宗显得我岁数太大,我甚是不喜,不若,你也学旁人,唤我一声仙姑吧。” “仙姑,你现在要去哪儿?你真的是从奶奶庙的泥像里蹦出来的吗?”初一见小仙姑不像个难说话的,胆子也就大了些。 “你个活死人,不去找自个的身体,反倒关心起我来。”小仙姑从毛不思身旁望去,就见初一和姜水好奇又不敢过于上前的立在墙角,顿时起了作弄的念头,“我可是除了凡人,其余一概不会放过的。” “仙姑。”毛不思见过她灭汪声荃时候的果断,见她这会手指在半空划出小小的锁魂链,忙上前一步,拉住她另一只胳膊,“我一会就把她们收进玉葫芦里,不劳烦你动手。” “这葫芦,如今做个收魂的物件也挺好。”小小的玉葫芦挂在毛不思雪白的脖颈上,小仙姑忍不住想要上手触碰,还没碰到,手又迅速的缩了回来,她扭头轻咳了两声,笑道,“我不过吓吓她们罢了,未曾想如今的鬼怪竟这般胆小。” “这玩笑可开不得。”初一抚着胸口,“吓死我了。” “你会不会被吓死我是不是不晓得。”小仙姑伸手在她身上隔空点着什么,半响才放下胳膊,“我只知道,你再不回去,你爹娘怕是没多余的钱财养护你那副空壳了。” “我有爸妈?”初一飞快的抬头,手掌还放在胸口,“我还有家?” “自然,不过你阳寿虽未尽。”小仙姑依旧背着手,“可在阴间呆的时间长了,怕是要折损上数年。” “仙姑。”初一飞扑过来,一把抱住小仙姑的大腿,半跪在地上,她仰着头,眼底一片晶莹,“你可以帮我回家吗?” 毛不思也随着小仙姑的一席话一起激动起来,好多事情,她的能力有限做不到,可是小仙姑可以啊。 马明义垂着头,他看不见小仙姑的脸,只能听到她最原始的声音,他不清楚是不是自己和周围人听到的的语气不相同,落在别人耳中的轻松愉悦,灌入他耳中的声音是如此的无力,透着凉凉的悲伤,隐约让他不安。 “可以。”小仙姑点头,低头对着初一伸手,握住她指尖的同时,才继续补充,“但我要抹去你魂魄离体后的所有记忆。” “所有……”初一不由的念出声,那她在港城的这段日子,和张博尧相识相交的这段回忆也要被抹去吗?那可是她如今唯一的朋友,最珍贵的宝藏。 “没错。”小仙姑偏着头。 只有忘掉现在的一切,才能回到最初的轨迹。 ☆、物归原主 旧工厂恢复以往的平静,在里面玩耍的孩子被找到已经是一天以后的事情了,家长差点急疯,这会儿看到活的,又哭又笑,最后回到家也顾不得心疼,先打一顿长个记性再说。 小仙姑耳中传来孩子的啼哭,忍不住想笑,这才放下心来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眼前。 初一脚尖点在地面上不停地画圈圈,周围的气压极低,她飞快的抬眼望了望陷入沉默的张博尧,到口的话就又咽了回去。 “全部都会忘掉?”张博尧许久,才开口,像是疑问又如同自言自语。 阳光透光窗纱洒入室内,暴雨后的南桐难得迎来晴天。 “全部。”小仙姑神色未改,她半靠在沙发垫上,手指圈成半圆轻敲着粗糙的皮革,“魂魄离体后的一切都会被尘封,她会忘掉看到的一切,轻松地就像睡了一觉。” “没事的。”毛不思见张博尧脸色不好,连忙安慰,她虽然不怎么机灵,可是也不傻,初一当局者迷感觉不到,她这个局外人可看的清楚,要不是因为喜欢,谁会丢下原本的一切,出国去看那永不落幕的夜,“她能回到身体里是好事,起码要比阴阳相隔强吧,再说,忘掉就忘掉了,重新开始不是更好吗。” 说的真轻松啊。没有了回忆的爱人,还是他爱的那个吗?活着就不可能像死了一样随心所欲,等初一醒过来,她就会变成那个拥有了二十多年的记忆人,而不是单纯的如同一张白纸的初一,她的性格,她的喜好,都会与现在的她截然不同。 活的是那个身体,那个原本的她,而跟张博尧日夜朝夕相对的记忆却真正的死去。 小仙姑盯着手下褐色的皮革,张博尧如今这么纠结,怕是也想到了这一点。 没有真正的喜欢过一个人,是永远不知道彼此相知相对的回忆有多么强大,多么美好,有的人宁愿死,都不愿忘。 而毛不思……小仙姑眼角微抬,扫过她的脸庞,她还不懂。 红唇微张,小仙姑无声的低语:好久不见。 心脏又快速的跳动了几下,马明义翘着腿坐在单人沙发上,心脏突入起来的挑的,让他不由得捂住胸口皱眉。下一刻,就本能的望向他并看不清楚的那团模糊。 “你没事吧。”毛不思见刚刚还面无表情地马明义后背突然直起,即便幅度不大,可因着里的近,还是明显感到了他的不舒服,忙偏过头去,在他耳侧小声道,“是不是哪不舒服?” “没事,就是醒来后,心就莫名跳的厉害。”马明义暗地里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等回港城再说吧。” 南桐这个地方,他片刻都不想呆,这里总是令他莫名的压抑。 “什么时候走?”张博尧出神了很久,才勉强笑着抬头,他冲初一招招手,就见她脸上的不安立刻烟消云散,嘴角上挂了笑意,如往常般笑眯眯地奔到他身侧坐下,乖巧可爱。 “张博尧你别难过。”初一拍着自个的胸脯安慰他,“等我活过来,你就去找我,咱们再相遇就是,你与我永远是好友。” 好友。这两个字听到毛不思耳中,多少有些唏嘘,莫说是张博尧了。 “她的心脏还在躯体里跳动。”小仙姑手背撑着额头,话点到即止,“如今的她是没有心的。” 感觉不到心疼,也不懂什么是爱,初一对一切事物的喜爱都来自本能的驱使。 “你是说她的心里没有我,记忆里也没有我?”张博尧张张嘴。 小仙姑没有回他,只眯着眼,很久,张博尧脑中才徘徊进只有他自己听得到的声音,“没错,你就是个陌生人。” 初一还在还张博尧耳边唧唧喳喳的说这些什么,难掩心底的雀跃。 “明日卯时,太阳生出海平面,我便送她回去。”小仙姑见张博尧没有吭声,便晓得他是默许了,这才起身伸了个懒腰,“我要先睡一觉。” 说完人一闪,就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中。 毛不思兜里的手机铃声同时响起,掏出来的瞬间还带着肌肤的温度。 上面大喇喇地显示着两个字:老毛。 “喂,爸。”毛不思按下接听。 还没等她继续接下来的话,毛方林的声音就沿着话筒闯进毛不思的耳膜,语气是从未有过的严肃,“你现在立刻给我回家,不然我打断你的腿。” “我现在……”事情都告一段落了,她人也好好的,毛不思不知道老毛为什么要发这么大脾气。 “给我你的位置。”毛方林眼球里布满了红血丝,周身的气压低到可怕,连坐在他旁边的马明丽都有些不敢喘气,“我现在再去允州的路上。” 电话被挂断,毛方林没给毛不思留下任何解释的机会。 “我家老毛……”毛不思握着电话,语气里充满了疑惑,“气到暴走了。” 第55节 “许是被之前的事吓到。”马明义看着明丽发给他短息,上面只有短短几行字:我们今晚到南桐。 几个人又无聊的坐了会,毛不思把该交代的都给初一交代了个遍,才和马明义一起乘车回酒店。 “终于可以舒坦会儿了。”毛不思刚进套房,就一头扎到柔软的大床上,像只八爪鱼似的伸展着双臂,脑袋埋在枕头缝里,“这回我可算明白了什么叫山外有山,人外有人。” “我早就说你是三脚猫的功夫,你还不信。”凤璜翘着二郎腿,霸占住整个沙发。 “就跟你功夫好似的。”不照样被汪声荃打的毫无还手之力,毛不思扭过身子,“幸得小仙姑出手。” 听毛不思提到小仙姑,马明义拿水杯的手一怔,片刻又恢复了平常,似不经意问,“凤璜,我瞧着你跟她很是熟悉?” “打过几年交道罢了。”凤璜给自己倒了杯凉水,咕咚咚喝完,才用手背一抹嘴唇,似笑非笑,“你好奇?” “好奇称不上。”马明义递了杯水给毛不思,自己顺势坐在窗边的高脚椅上,白水碰到嘴唇,“我想知道她是从哪来的。” “对啊。”毛不思一拍脑袋,回忆着当时发生的情况,她当时差点被汪声荃穿透,身上突然一暖,整个身体顿感轻快,下一秒,降魔杖就消失在了手中,“我自始至终都没有感觉有人闯入旧工厂。” “你感觉不到再正常不过。”凤璜晃着膝盖,手指轻拨着指甲,“莫说现在,便是当年她年轻的时候,也是极有名声的捉鬼师,想必她的修为你看在眼里,心里头也明白。” “那她为什么偏偏这个时候出现?”马明义没有被凤璜带偏思路,他现在只想知道,那个女人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她为何又要在世间流连千百年?” “马明义你这话什么意思。”杯子被凤璜重重的放下,玻璃和木头相碰,发出清脆的声响。 “字面上的意思。”马明义与凤凰平视,“按你们的意思,她早已经离世轮回,不该出现才对。” “她不出现,你我现在早就双脚踏进鬼门关了。”凤璜现在整个人还没有从见到小仙姑的喜悦中走出来,听见马明义的质疑,难免上火,语气自然重上几分,“这就是你对救命恩人的态度?” “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听到的就是这个意思。”凤璜不想再跟他掰扯,摇身一晃,人就化作红光,消失在了降魔杖里。周围的一切声音都被他封住,凤璜背着手,脸色怎么看怎么不好,自言自语,“那人生的讨厌,如今这个更是惹人烦躁。” 扑哧—— 女子的笑声从身后传来,烟青色的裙摆垂在地面上,小仙姑的身影随着凤璜的回头,而显现出来。 “你……”凤璜眼睛瞬间亮起来。 “我家老高怎么着你了,非要躲在降魔杖里咒他。”小仙姑撑着腮,笑起来眯眯眼,瞧着就让人喜欢。 “你家老高。”凤璜默默念了两声,一屁股坐到小仙姑身边,嫌弃道,“那道士最后还真被你掳回家做夫君了?” “夫君。”小仙姑嘴里念叨着这两个字,不知怎么就笑出声,最后竟是捂着肚子笑弯了腰。 凤璜无言的望着她,她看似愉悦的紧,可凤璜心里明白,她并不开心,他跟她斗了好些年,最是明白她,她真正开心的时候,并不是这样的。 “他怎么了。”等她笑够了,凤凰才撑着身子,冷静出声。 “没事。”小仙姑摆摆手,好不容易才忍住笑出的眼泪,“他挺好的。” ☆、我的夫君 “叔,您别担心。”马明丽适时的递了瓶水给毛方林,“我听着思思不像有事的。” “你……唉。”毛方林想要跟马明丽说点什么,但又不知从何说起,只化作一声叹息,他望着通往机场路上的郁郁葱葱,眉心皱成疙瘩。 毛方林他们到达南桐县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八点钟,道路旁耀眼的路灯衬的天空暗淡无光,稀疏的星辰在淡淡地烟云里穿梭,为整个夜笼罩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毛不思和马明义自然免不了一顿训斥,诺大的套房内,毛方林坐在沙发上,从周围的空气中都能读到他的怒火。 “爸。”毛不思站在毛方林两米开外的地方,颇像小时候做错事情受罚,只不过这次同样受罚的多了一个马明义罢了,她瞧着自个的脚尖,决定打破僵局,清清喉咙,才讨好的往前迈了一小步,毛不思没敢走太近,降魔杖就在茶几上摆着,万一老毛一个心气不顺,拿起来抽她怎么办,她起码得拉开闪躲的距离吧,“您别气了,我这不好好的么。” “别气?你现在能活生生的站在这里是你命大,我早晚有天得被你给气死。”毛方林猛的一巴掌落在茶几上,震的身旁的人抖了三抖,马明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马明义则依旧缄默不语,毛方林这几天的怒火随着毛不思的开口彻底爆发,“我跟你说过多少次,让你最近不要四处乱跑,你倒好,次次拿我的话当耳旁风!” “那我总得知道原因不是。”毛不思也是有好奇心的,偏偏爸妈都瞒着她。 “小孩子家,知道这么多做什么。”毛方林没有打算跟毛不思解释,只按着额头下最后通牒,“明天一早就回家,把你之后接的活全推了,老老实实在家里给我待上几个月。” “爸!”毛不思不乐意,让她回家她可以理解,爸妈生气担心她也可以理解,但是把之后的胆子都推了,这不是典型的临时变卦放人家鸽子吗,她们这行最讲究信用,一口气全推了,她在业界的好名声还要不要了,遇到想法多的,指不定觉得她怎么着了呢。 “好,我让小林买明早的机票。”马明义不留痕迹的拉住毛不思的胳膊,看毛方林现在的状态,显然她说什么都不会听的,又何苦要往抢眼上撞,“毛叔,毛毛已经知道自己错了,您也别再气,早点休息吧。” “明义,叔知道你脑子转的快,也知道你为人处世踏实,可你别老顺着毛毛的性子。”毛方林示意他别站着了,随意坐,斟酌着语气用词,“你现在这个情况,着实不适合再遇见那些个乱七八糟的东西,老马嘴上不说,心里指不定比我还着急。” “毛叔,我已经不是十几岁的孩子了。”马明义对他和毛不思身上的谜团越来越好奇,“到底有什么事是不能让我们知道的?” “对对对。”毛不思在马明义身后附和着点头。 结果换来了毛方林抬手的一记糖炒栗子,“你闭嘴,哪都有你。” 凭什么马明义问得,她就问不得。毛不思揉着被敲到的脑门,心里酸的直冒泡泡,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捡来的呢。 下一秒,两眼一翻,毛不思眼前突然乌黑一片,整个人就一头栽在沙发上,昏睡了过去。 “毛叔……” “让她睡吧,知道的少也是福气。”毛方林又在毛不思耳后轻点了两下,才对上马明义的眼睛,“叔跟你说实话,这事我跟老马也谈过,他也是想说,但一直没找到机会,也不知怎么开口,如今到了现在,也没再瞒着你的必要。” 言罢,毛方林抽出几张符咒,食指略微用力,符咒便像生了眼睛,准确的飞向房间四角,稳稳的贴在墙面上,四周顿时出现大片的朱砂影,飞龙走蛇的布满四壁,把他们几人笼罩其中,彻底隔绝了与外界的声音。 等一切就绪,毛方林才再度开口,“毛毛这边我可以照看着,尽量不出什么大问题,至于你,我也只知道一些,更多的怕是要问你爸妈。” 毛方林这点倒是没骗他,他的确知道的不是那么详尽,只把当年的事情从头到尾的跟马明义讲了个大概。 那是二十多年前,毛不思刚出生没多久,他就打电话去给马家报喜,原本喜悦的心情在电话过于沉默的反应中慢慢下沉。老马在听完他的话后,许久才开口,说自己在几日前也得了个儿子。 这原本是件喜事,可对方低压地嗓音让毛方林本能的察觉到了不妥,甚至,在他给对方通电话之前,他对马家生子这件事全然不晓。 毛不思还在房间里啼哭,他抱着电话找了个安静些的角落,想着若是有什么问题,依着两家的关系,说不定还能帮对方一把。 “我儿子生下来就没有呼吸。”老马的声音隔着话筒都能听到颤抖,就在毛方林不知该怎么安慰他之际,就听那头继续补充,“原本想着三天后把他火化,结果刚抱回家,他就活了。” “夺舍?”毛方林纵然修习了这么久的术法,对于死而复生只能想到这点。 “我之前也以为是,便没有声张,家里的老太太便自作主张给他卜了一挂。”老马的声音越来越抖,也越来越冰,“结果生辰将落在纸上,便乱了日子,得到的是个未来之数。” “未来之数?”毛方林眉心微皱,竟然不是夺舍。 “就是今日,亥月亥日亥时。”亥是十二地支中的最后一位,物至终极必反,这个日子到底是好是坏,为何会出现,连他家老太太也拿不准,只是现在,电话中的男人望了眼嗒嗒行走的钟表,身上的汗毛倒立,“你女儿是什么时辰出生的?” “晚上十点半。”毛方林头皮顿时发麻,正是亥时。 “虽说孩童娇弱,不易算命术。”老马还是忍不住提醒,“你要不要给她看看。” 那晚,几乎是被毛方林封存在记忆里,之后便寻机会去了马家,同年同月同日同时,无论毛方林对着马明义算上几遍,几乎都是同一个结果,共生而不相克。他不知道是为什么,老马不知道,连马家的老太太也不知道,这几乎成了他们共同的秘密。 再往后,就像毛不思所误认的那样,是两家在电话里一拍即合,带着封建糟粕定下的娃娃亲。 “所以,我能看到那些东西,也与我的命格有关?”比起马明丽因震惊而瞪大的双眼,马明义显然要淡定得多。 “不知道。”毛方林摇摇头,他知道的也不过就是这些,若不是实在寻不到因由,他和老马也不愿意把两个孩子非死死的绑在一块,“你外婆去世前曾费尽心血,给你和明丽卜过一挂,但具体是什么,你爸妈未提起过。” “这件事我知道。”马明丽也曾问过,得到的却是缄默,她抿着唇,心里因为毛方林的一番言谈而有些沉重。 外婆的术法是马家出了名的,马明义不相信她会留下相同的东西离世,能让爸妈只字不提,准是起了变化,只开口试探道,“那毛毛的命数是不是也有了变化?” 毛方林陷入沉默,许久,才笑着起身,冲俩人摆摆手,“年纪大了,天一晚,就忍不住困。” 结果无疾而终。 落地的玻璃窗映射出模糊的人影,明丽端了杯香槟递给马明义,“还在想啊。” “姐。”端过香槟抿了一口,马明义环抱着手臂,“我总感觉有点不安。” 以往也不是没遇到过危险,但是像这样让毛方林马不停蹄的赶来,甚至暴怒的,这倒是头一遭。 “等明天到了港城,我跟你一起回家见爸妈。”马明丽伸手拍拍他的肩头,轻声安慰道,“别担心,有姐姐呢。” “哎,咱们家的小霸王突然温柔起来,我还真有点不适应。”马明义笑着昂头咽下杯中的香槟酒。 “你……”马明丽巴掌抬到半空中,看着马明义的背影,到底没有落下来。 毛不思倒在床上,睡得香甜,毛方林忍不住拍拍自家女儿的小脑袋,眼眶刷的一下子就红了。 虽然这丫头老惹他生气,脾气不好,性子又倔,可到底还是个勇敢心善的,也算把他们毛家的风骨继承了个八-九,“好好地孩子,平日里活蹦乱跳的,怎么可能活不过二十五呢。” ☆、亥日亥时 “点烟问道,□□丙丁,水火纵横,三界游-行。”毛不思还在房间里睡得香甜,诺大的客厅中央,则不知何时立起了几枚茶杯,杯中盛着清水,水面由南往北逐渐升高。杯底则压着纵横交错的红线,摆成古老的阵法,毛方林坐在正中央,左手食指和中指并拢竖在眉心正前方,右手轻托着手腕,口中念念有词,“玄帝清君,指点迷津。” 毛方林紧闭双眼,眼球不停地在眼皮下晃动,他感觉自己正行走在张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行了莫约百米,周围才开始变得灰白,大量的青烟从他的身边吹过,只听得见自己的脚步声。 眼前只有一条道路,毛方林别无选择,只好沿着这条唯一的路走下去,渐渐地,除了自身的脚步,他开始听到了别的声音,刚开始是若有似无的风声,再后来就是女子的窃窃私语,越往里走,声响越大,刀剑碰撞声,打斗声开始频繁的闯入他的耳膜。 客厅内依旧安静如初,毛方林保持着刚开始的姿势一动不动,唯有茶杯中的水面,多少出现了不同幅度的晃动。 “你是鬼祟,我怎可容你。” “萧郎,你另觅佳人罢。” “害人的妖物,道姑我今日便替天行道!” “汪小姐,何苦害人害己。” “大哥,救我,我不想死。” 不同女子的声音在这条路上交织缠绕,毛方林皱着眉,试图从吵杂中寻找到有力的信息,他没有太多的时间可以耗费,寻过去晓未来本就有逆天道,更何况他是亲自入内把古今走一遭。 “我愿用魂魄为注,换我毛家此后再无女儿临世。”清脆的声音伴随着缭绕的烟火响起。 毛方林心中一颤,脚步骤停,他越过众多幻影,向着声音传来的地方寻去。 “阿爸,女儿有负您所托,实在无法眼睁睁的看着我毛家的女儿,步我和姑姑的后尘。”一名年轻的女子跪在牌位前,周围全是镇鬼压邪的咒语,铺满了整间房子,她眼眶通红,嘴唇抿的死死的,“如今世道已安,女儿死前也要做该做之事。” 只见她对着牌位‘咚、咚、咚’连磕三个响头,这才伸手打开放在脚边的布袋,从中掏出几本泛黄的书籍和短小的降魔杖。 毛方林又靠近了些,除却最底层的一本秘术,是他们毛家从上辈传下来的,剩下的几本,毛方林竟是见也没见过。 女子端过火盆,黑炭冒出丁点的火光,就见她细细瞧了两遍,才把上面的几本摊开。 刺啦—— 纸张被撕开的声音,女子一张张的投入到火盆中,看着火焰把纸张疯狂的吞噬,“从小到大,您都说我是您和阿娘的心尖尖,比几个兄弟不知道强上多少,我也一度这般以为,法术练得比谁都认真,就这么信了一年又一年,从十多岁到二十多岁,看着兄长的和弟弟娶妻生子,身边的好友都已嫁做人妇,我却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后来,还是阿娘看不下去了,才哭着告诉她真相,阿娘捏着桃木牌,上面只有一句话:愿许世代女,廿五为限,以报恩德。 说这是祖上传下来的,是毛家姑娘的命,她那个年轻热烈的小姑姑,就是在二十五岁生日那天,躺在床上一睡不起,没有任何的征兆,就这么安详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你们说祖祖辈辈皆如此,女儿偏生不信。”女子把手中的书籍烧了个干净,又把桃木牌从身上取下,反手扔进了火盆中,“即便是逆了祖宗誓言,也断不会让后人重走老路。” 毛方林眼睁睁的看着桃木牌在火中化为灰烬,上面刻下的文字却始终在脑海中挥之不去,眼前的女子上手合十,手指不停地变换动作,最后双手食指中指相对,拇指相抵,其余手指则交扣在一起,于胸前形成三角形。 “太上金口,小女汲命。我愿用魂魄为注,换我毛家此后再无女儿临世。”女子闭着眼周身不停地有灵气往她身上钻,直到胸前拇指开离,她才再度把眼睛睁开,“即便死后灰飞烟灭,也断不后悔。” “何人?”突然,女子似感应到了毛方林的存在,敏锐地回头。 “我姓毛,想……”毛方林赶紧开口,想要把现在的事情讲给她听,谁料他刚张嘴,四周的场景便飞速的变化起来,日月飞速轮回,方才年轻的女子容貌快速变化,最终变得白发苍苍才停止。 第56节 “我年轻的时候,曾在父亲牌位前听过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声音,他说他姓毛。可惜我只听到了这一句,我甚至不知道他是谁,从哪里来,为什么要来找我。”老人躺在床上,周围跪了一圈人,各个都红着双眼,老人回光返照,精神都比之前好了许多,“我这辈子活了百岁,即便没有来世,也……值……值了。” 话音瞬间中断,老人嘴唇上扬,永远的睡了过去。 “姑母。” “姑奶奶。” 哭声顿时响起,毛方林环顾整间屋子,二十来岁的,皆是男孩。 “为什么。”毛方林喃喃自语,他只是想来找个原因而已。 忽然感觉眼前一黑,胸口顿感痉挛,人就捂着胸口睁开了眼,周围压着红线的茶杯应声而碎。 客厅内,水渍湿透了地毯。 “二十五岁是怎么回事。”降魔杖被遗落在客厅内,凤璜知道毛方林的本事,没敢出去,只安静的呆在降魔杖中,看着外面发生的一切。 他快步来到小仙姑面前,看她的眼神也严肃了许多。 “什么二十五岁?”小仙姑翘着二郎腿,躺在半空的绳索上,目光直盯着上方的一亩三分地,心不在焉的回应。 “你知道我问的什么。”凤璜拉着小仙姑的胳膊,生生把她从绳索上拽起来,他双手撑在绳索两边,抬起头,与坐在上方的小仙姑对视,“我之前从没听你提起过,你说你要成为当时最有名望的女天师,你说你总有一天会腻到那臭道士娶你,你说咱们可以一起降妖除魔,你说……” “我至今,都没有过二十五岁的生辰。”小仙姑平静的打断他的话,双手撑在下巴上,笑眯眯地问道,“好久之前的故事了,你要听吗?” 凤璜的后半截话就这么塞在了喉咙里,她虽然看上去张扬,对他也常常连哄带骗,可凤璜知道,她现在说的话,是真的。 她是怎么死的,为什么连他的凤凰羽衣都没护住她,凤璜张着嘴,不知怎么就对这个问题感到了乏味,他垂下眼角,轻声叹了口气,轻轻把脑袋放在她的膝盖上,“算了,都过去了。” 这么伤人的过去,何必再从头回忆一遍。 “你如今倒是比当年乖巧了许多。”小仙姑拍拍他的脑袋,“当初想让你和富贵一样给我摸摸,你还不乐意。” 富贵是她和那道士养的一条大黄狗,平日里最爱趴在她膝盖上晒太阳。 “我血统这般高贵,富贵哪里配跟我比。”凤璜睁着眼,试图让自己的语气听上去正常些。 “对啊,你比它强多了。”小仙姑笑眯眯地揉了揉凤璜的头发,轻拍了两下。 “我也比那个贪杯的道士强多了。”凤璜补充道。 “你是神兽,能活个万万岁。”小仙姑手上的动作停住,缥缈的声音从头顶传来,“自然比寿命短暂的凡人要强。” “你还在想他么?”下巴蹭着她的膝盖。 “想。”小仙姑眨眨眼,凤凰看着一片冰凉落下,化在她烟青色的裙子上,“做梦都在想。” “你……” “你怎么变得这么啰嗦。”小仙姑揪着凤璜的耳朵摇晃了两下,打着哈欠道,“我要去休息了,明早还要送初一回肉身呢。” 果不其然,第二天天还没亮,大家都醒了,各怀心思,多半是睡不踏实的。 毛方林眼底布满了红血丝,仿佛一夜苍老了许多,对上小仙姑的脸,震惊疑惑的复杂情绪都写在了眼神中。 “爸,这位是……”毛不思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合适的词汇介绍小仙姑,索性一跺脚,用了大白话,“这位是咱祖宗。” 怎么听,怎么像骂人,可偏生是事实。 “我虽长各位千岁,可真真算年纪,生前也不过二十多岁,不敢拿架。”小仙姑背着手,“您若是不嫌弃,便也如世人般,唤我一声仙姑吧。” “仙姑昨晚可在?”毛方林思忖着开口。 “在。”小仙姑点点头,在初一眉心点了一笔朱砂,她背对着毛方林,准备着手头的工作,“好了。” “这样就可以了?”初一好奇的想要摸摸眉心,被毛不思伸手从中拦下。 “剩下的只要我准备好就可。”小仙姑摆摆手,皱眉,“你们在这儿留着也没用,毛先生且留下帮我一把,你们都出去吧。” “我也不能留下么?”毛不思指着自己的鼻尖,毕竟小仙姑本事高,她多少怀了点偷师的小心思。 “不能。”小仙姑和毛方林异口同声。 “出去。”毛方林斩钉截铁。 “哦。”恹恹的应了嗓子,毛不思才一步三回头,不情愿的跟着马明义他们出了门,还不忘了疑惑,蹭着马明义的胳膊肘,小声道,“你想不想看。” “不想。”大手抓住毛不思脑袋上的小花苞,马明义把她的脑袋拧到正对前方,“陪我吃早饭去。” “你又不是小孩,吃个早饭还要人陪啊。”毛不思不乐意,妄图拧着脑袋挣脱,谁料花苞头在马明义手中,一使劲,头发丝连着头皮都疼。 “今早有鲍鱼玉米蒸饺,每人一次限拿一份。” “这关我什么事,我又不爱吃。” “我爱吃。”马明义捏着毛不思的花苞晃了晃,落下了几根碎头发,“你替我排队去。” “过分了昂!”毛不思不乐意,指着前方快他们几步的马明丽,“你怎么不让明丽姐去。” “我欺善怕恶。”好有道理,无法反驳,毛不思被马明义不要脸的承认噎的哑口无言。 马明丽走在前方,听得太阳穴直突突,什么叫‘怕恶’,她哪里恶了?但转念又想到这不过是马明义哄着毛不思不去偷听的伎俩,也就不好意思多说什么,权当默认她就是那个恶人。 昨晚的事情,是他们和毛方林之间的秘密,毛方林既然不想让毛不思知道,自然有他的打算,马明义也不好越过人家父亲说些什么,只好让事情顺其自然的发展。 “仙姑可知我想求什么,问什么?”房间里少了几个人,顿时安静下来,只剩下他和小仙姑。 “自然。”小仙姑在空中画了道符,示意毛方林用朱砂在黄色符纸上誊下。 “那还请仙姑指点一二。”毛方林执笔,落墨饱满,“为我解惑。” “来,便是因缘;去,便是命数。”小仙姑掏着广袖,神情莫测,“且看她的造化。” 酒店的餐厅内,在毛不思跑腿排了两次蒸饺后,还是没看见张博尧和初一的影子,她一屁股坐到马明义身边,“他们人呢?” “这次对张博尧而言,也算得上是生离死别了。”马明义夹了一颗蒸饺送到口中,“自然想两个人多呆一会。” “你说,仙姑为什么不告诉张博尧初一的肉身在哪儿呢。”毛不思托着腮,不管二人之后如何,总要给人家再一个开始的契机才对啊。 “她是你祖宗,你都不知道,我哪知道。”马明义用筷子夹了旁边的牛肉煎饺,顺势塞到毛不思口中,“吃饭。” “为什么你吃鲍鱼的,给我吃牛肉的。”毛不思眼睛多尖啊,他夹的还是明丽姐拿的。 “你不是不爱吃这个么。” “我忽然口味转变了不行啊。”毛不思一伸筷子,从马明义碟中夹起了她好不容易排队排来的蒸饺。 天空还有些昏暗,张博尧和初一坐在酒店的天台上,一人抱着一杯速溶热巧克力,香味老远都能闻到。 初一还在喋喋不休,语气中掩盖不住的兴奋。 “你眉心点个朱砂还挺好看。”张博尧撑着身子看着初一手舞足蹈,半响,突然蹦出这么一句。 “是吧,我也这么觉得。”初一努努鼻子,模样很是可爱,“等我走了以后,你一定一定要去找我。” “你没听仙姑说吗,你到时候怕是都记不得我了。”张博尧轻笑,半真半假道,“我还找你做什么。” “张博尧,你还是不是我最好的朋友了。”初一读不懂他的表情,但是她听得懂他的话,笑意就这么淡了下来,她放下热巧克力,移到张博尧对面,表情严肃,“咱们可是大风大浪里共进退的情意,正所谓情意重,值千金,你怎么能不去找我呢。” “我……” “我就算不记得你了,我还是初一啊,你瞧,我的名字都是你取得。”初一竖起三根手指,认真道,“我一定会努力记起的,你相信我。” “好。”张博尧把手里的热巧克力放在初一眼前,打住这个话题,“我刚才给你开个玩笑罢了。” “我就知道。”初一一听,嘴角再度扬起,露出八颗洁白的牙齿,拍着胸脯得意道,“也就是我,不嫌弃你的冷笑话。” 东方渐渐显露鱼肚白,张博尧眯起眼晴,遮住了里面的情绪,“天快亮了。” “呼……”初一深呼吸了一口气,拍拍屁股起身,她掐着腰,眺望着远方,“我还没看过日出呢。” “以后你就可以常看了。” “嗯。”初一点头,兴奋地往前跑了两步停下,冲着张博尧挥舞着手臂,“你给我拍张照吧,当做咱们第一次看日出的纪念。” “唉,真拿你没办法。”掏出兜里的手机,张博尧点开相机,对准初一,相机里的人笑的很开心。 朝阳开始从撕裂的天空中爬出,释放出第一缕阳光。 “茄子!”初一举着手,那么的开心,比她以往每次照相都开心。 张博尧自始至终都没有按下拍摄,镜头中的人影则随着新生太阳的到来,带着喜悦,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 热巧克力还在散发着醇厚的香气,张博尧把脑袋埋在手臂中,手机还停留在拍照的页面,今天以后,他喜欢的人,没了。 ☆、果不其然 “医生,护士!”走廊里传来一位五十多岁妇人兴奋地喊叫,护士小姐刚匆忙的踏进病房,就见女人扑来抱住了她的胳膊,表情又哭又笑,“我……我……我女儿,她……她动了。” 当天,沭安最好的医院里充满了私语,医生护士都有些不敢相信,103病房里沉睡了一年多的女病人突然睁开了眼。 没有任何的征兆,也没有其它的病变,就像是睡了一个长觉,醒的自然而然。 “妈,你都看了我一早上了。”病床上的人还不被允许出院,端着一碗白粥吃的欢快,就是爸妈的眼神看的她有些不自在,一会笑出声,一会儿有冲着她抹眼泪。 “真是老天保佑。”妇人抹了把眼睛,吸吸鼻子,“妈每天都盼着你醒过来,你要是再出什么意外,妈真的活不下去了。” “不还有哥哥么。” “别提那个不孝子,欠债就跑,到现在都没个消息。”妇人被这句话拉回了现实,对于那个儿子,她是真不知说什么好,“我就当没生过他。” 病房内陷入沉默,床上的人想了许久,才再度开口,“要不我出院吧,多住一天都挺贵的。” “我闺女怎么就这么贴心讨人疼呢。”妇人忍不住拍拍她的脑袋,“都说好人有好报,钱你就别担心了,你哥走前不是堆了好些个彩票么。” “中了?” “可不,上天都可怜咱们一家子。” 女儿外出打工还债,他们在家紧巴巴的过日子,后来儿子跑了,说是要去找妹妹,就这么没了踪影,要债的找上门,他们夫妻俩愁白了头发,还是走投无路下才抱着一点点的希望刮开了那堆彩票,结果喜悦还没过去,就传来了女儿从楼上摔下住院的消息。 只好拿钱砸在医院里,一天一天,一月一月,盼不到头。 没想到,早上刚拉开窗帘,就听见女儿熟悉的声音,“茄子……” 茄子她现在自然是不能吃的。 “一杯可可,谢谢。”飞往摩尔曼斯克飞机上人并不多,穿着牛仔裤的女孩伸了个懒腰,冲着空姐笑道。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就喜欢上了可可,怎么喝都喝不腻。 叼着杯子,她开始环顾四周,突然眼尖的看到身边男人的电脑正在播放最新的国际消息,摩尔曼斯克的极夜来临了。 “你也是去看永夜的吗?”她凑着脑袋,看着电脑里漫天的星光,那么的神秘,那么的美,自从她第一次见到极夜的美,就像着了魔,不停地想要去那个地方看看,她求了父母好久,这次才得到应允,“我去年就想来的,结果家人不同意,才拖到今年。” “我想亲眼看看。”男人抬头,笑起来很好看,“永不升起的太阳。” 第57节 没想到居然遇到了同好,女孩很兴奋,她眼神顺着电脑落到男人手边的杯子上,像是发现了新大陆,“可可?” “偶尔喝点。”男人晃晃手边的杯子,“心情会变好。” “我懂!”女孩眼睛亮晶晶的,非常能理解对方的心情,她就是这样,心情不好的时候喝杯热可可,所有的烦心事都能暂时抛开到一边,她笑着伸出手,“不如,交个朋友吧。” “好啊。”对方没有拒绝。 双手相握,他的手又细又长,真好看,女孩不知道为什么,对着他的脸莫名的有些开心,“我叫黄缓,你呢?” “张博尧。” ------------------------------------------------------------------------------- ☆、初一番外 “姜水还在你那么?”马明义靠在椅背上,他早上胃口不算好,索性把面前的早餐全推到了毛不思面前。 “我暂且把她收到了匣子里,想着让她见一见父母,然后再收进葫芦。”毛不思筷子飞舞,白糯的饺子配上香醋辣椒,一口咬下去,鲜美的差点咬掉舌头,她听到马明义的疑问,连蒸饺也不香了,索性放下筷子,忍不住叹气,“好好地一人,也是够可怜的,无缘无故的被扯进这么大的一堆烂摊子中,到现在,就还剩下半个魂魄。” “你现在这样还能去永川吗?”马明义喝着白水,不经意道,“你这回再跑,毛叔肯定会打断你的腿。” “不至于吧,他可就我这么一个闺女。”毛不思眨眨眼,回想起这次老毛震怒,都追到南桐来了,多少有些没有底气,瞳孔不自信的晃动。 “我看至于。”马明义摇头,昨夜他跟毛方林的一席话还在心头回荡着,莫说毛方林是修习术法的,便是他这个道外人,也能感觉到其中的严重性,“也不过就这段时间罢了,先在你那儿放着,出不了什么大问题。” “瞧你俩忧心忡忡的模样,我去不就得了。”马明丽的声音适时响起,每次她呆在俩人身边,总莫名有种被忽略的感觉,“好歹我也是马家的传人,又去过永川,看着只小鬼简直轻而易举。” “你也老实些日子吧。”马明义断然拒绝,对着她比了个口型:外祖母可是给你我一起算过。 “我不,一会去就要面对那个背着桃花债的相亲男。”马明丽想到就头疼,她也试探的跟爸妈提过,家人倒是无所谓,不行就换。反倒是相亲男,不知怎么就看上她了,隔几个小时就来条短信,打个电话,即便她拒绝,也越挫越勇,“我现在严重怀疑他是想要借着我,让他身上缠着的‘情债’知难而退。” “不一定,你长得那么好看。”毛不思托着脸,又盯着马明丽瞅了几眼,多好看啊,长眉红唇,鼻尖圆润小巧,重点是法术还比她强,怎么看都比一旁的马明义要顺眼,也难怪在她还分不清性别的年纪,老爱追着马明丽屁股后头跑,“说不定人家是真喜欢你。” “一共就吃过两次饭,一次看了场撕逼大戏,一次被我中途放了鸽子。”马明丽伸出两根手指,次次这么丢脸,鬼才想见她,“如此不幸,搁到咱们这行,就叫孽缘了。” “可是……” “别可是了。”马明丽身子前倾,一把抓住收着姜水的小匣子,“这点小事,放心交给我。” 因为毛方林的催促,几人只匆匆去郊区拜过奶奶庙,便起身回港城,让毛不思回港城是毛方林的意思,心想离马家较近,万一出了些事情,也好相互有个照应。 小小的出租屋内,毛不思抱着纸巾,鼻涕一把泪一把,她依着老毛的意思,在对方强-权的压-迫下,挨个的推掉了未来半年的所有工作,看着空荡荡的日程表,毛不思化悲伤为眼泪,整日抱着电视机看狗血的剧集,每次都能被老掉牙的恶俗戏码感动的一塌糊涂。 “太可怜了。”毛不思撕开第三包纸巾,鼻头都红成一团,“男女主到现在都不能在一起。” “人鬼殊途。”凤璜伸手从毛不思怀里抽了张纸巾,擤鼻涕,“这是跨越生死的爱情啊!” “毛毛,要你是剧里的道士,你会怎么办。”马明义实在看不下去了,一个捉鬼师,一只神兽,看着人鬼恋哭成这副模样,对得起他们的身份么。 “不要问我这么伤感情的话题。”毛不思拒绝思考,又默默掉下一颗金豆子,“我是不会回答的。” “收了她。”平静的声音从隔壁传来,小仙姑斜靠在单人沙发上,脚尖越过扶手,在半空中摇晃着,她盯着电视,里面的故事丝毫没有感动到她,与马明义的一脸冷漠不同,她只是人间百态看过了太多太多,比这令人动容的又何止千百,“男人既然是个孤儿,又生来自闭,生无人牵,死无人挂,若真想与女鬼相守,抛却万贯家财,一死了之,自是可以再一起,哪里还轮得到那傻道士出场,磨磨唧唧演这般久。” 一句话气死编剧,大概就是小仙姑这样的了吧。 毛不思抽抽鼻子,弱气道,“男主那么好看,刚出场就死,了多可惜啊。” 毕竟是电视剧,三十多集,总得有个起承转合才是。 “好看?贼眉鼠眼,尖嘴猴腮,一看就不是个纯良之人。”小仙姑望了眼电视中的男演员,“不过是命好罢了。” 要说这高显洋,的确是娱乐圈中的一朵奇葩。演技一般,却次次大男主,无论多少人说他小白脸,人家偏偏能扛得起收视,女朋友从模特到演员再到歌手行行不缺,但无论恋爱谈了多少场,同性的传闻就没停过。 这事的起因还是因为被狗仔扒出,他名下的六套房产,全写在他的男经纪人名下,这还了得,女朋友都没这么好的待遇。 “仙姑,你这话就不对了,他生的很好,很有福气的!”毛不思回的斩钉截铁,对于高显洋,毛不思还是很喜欢的,毕竟她亲眼见过真人。 那是她还上大学的时候,有次突然下暴雨,她回校的路上没带伞,正巧有辆车从她身边路过,好心载了她一程。当时她只觉得那人长得好看,等到了学校门口才知道,原来是电视剧组跑她们大学做校园宣传,而车上的男人就是这部戏的男主高显洋,因为有事晚到了一步,正巧遇上了被淋成落汤鸡的她,这才阴差阳错有了交集。 那刻开始,受到了帮助的毛不思,就对这个演技并不好的著名男演员有了极大地好感。 “我明天下午要去世纪庄园参加一场场慈善酒会。”马明义突然这么没头没脑的来了句,对上毛不思疑惑的眼神,他手指敲着沙发,“听说高显洋也会去。” “马明义。”凤凰感到眼前一花,人就被毛不思揪起甩到了旁边,毛不思刻意往马明义身边挪了挪屁股,伸手扯着他的衣袖,难掩激动,“你是打算带我去吗?” “没有。”马明义脑袋靠在沙发背上,懒洋洋道,“就是说出来让你羡慕羡慕。” “你这样是会没有朋友的。” “你又不是我朋友。” “哎呀,你带我去嘛。”毛不思心里简直想哭泣,语气难得软下来,“我天天憋在家里,快无聊死了。” “我瞧着不像啊。”马明义捏着她的小脑袋,扭到正对着的电视屏幕,“你不是有tv作伴么。” …… 世纪庄园是私人会所,这次酒会开在二十七楼,到场的多是在商界和娱乐圈有些名声的。 毛不思穿着马明丽从衣柜里淘出来的小礼服,兴冲冲地环顾着四周,左边那个是it界的精英,右边那个是顿瑞娱乐的副总,西北角的是影后何瑞芳,还有歌坛的常青树。 “你眼神收敛点。”香槟酒被送到毛不思手中,马明义用胳膊肘不留痕迹的撞了撞她。 “嗯、嗯、嗯。”毛不思不走心的应了几声,眼睛一亮,就看到了远处聚在一起聊天的高显洋,心蹦蹦挑了几下,颇有种小粉丝见到偶像的紧张感,挽着马明义的胳膊都收紧了不少,兴奋地压低声音,“你看,是高显洋!” “想过去么?” “想。”毛不思抬起脸,眼巴巴的瞅着马明义,眼里盛着大写的‘拜托’。 “见归见。”马明义心底觉得有些好笑,又隐隐有那么点的不舒服,只好清清喉咙,“别丢脸。” “我什么时候给你丢过脸。” “你什么时候没丢过。” “呦。”一群人中,很快有人发现马明义过来,举杯打招呼,“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 “看你们聊得开心,忍不住来凑个热闹。”马明义笑着碰杯。 “这位是?”戴眼镜的青年男人不由得把目光移向毛不思,在脑海中把各家小姐和艺人搜索一遍,才确认这是个生脸。 “我女朋友。”马明义在未婚妻,娃娃亲,好朋友,不熟,四个选项中徘徊了一圈,最后只选了个相对而言不那么惹人怀疑的名头,“毛不思。” “我知道,我知道!”另一个高瘦的男人仿佛想起什么,“前段日子跟老贺喝酒的时候,他还跟我们提起过这事。” 贺子旻的嘴,喝多了就没个把门的。马明义心里把那个表哥从头到尾数落个遍。 “高效,我在国外读书时的同学。张园凯,鑫源科技的副总。”马明义说完两个熟人,又指着高显洋,“这位你应该在电视里常见,高显洋。” “你好。”毛不思礼貌性的跟前两位炮灰握过手,才兴冲冲的对上高显洋,“我是您的粉丝。” “谢谢。”高显洋握着毛不思的手,礼貌性的点点头。 “呵呵,不客气。”毛不思有些僵硬的把手从高显洋掌心抽出来,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握手的瞬间,她总觉得高显洋轻轻刮了刮她的掌心。 这个感觉,让她很不舒服,连带着对高显洋的热情也熄灭的大半,仿佛之前那个开车载她,送她雨伞的是个美化了的梦。 “酒会真无聊啊。”毛不思端着餐盘,里面盛着几块小点心,马明义谈的东西她是丁点也听不明白,干脆自个找了个舒服点的沙发坐下,刀叉不停地戳着糕点。 突然,远处有些嘈杂,毛不思离得远,看不真切。 “实在不好意思。”马明义端着红酒杯,里面的红酒洒了不少在高显洋的白衬衫上,十分扎眼,“手方才有些打滑。” “没关系。”高显洋面不改色,只把酒杯放到服务生的托盘里,“我恐怕得失陪一下,换件衣服。” 说完,也不在多言,只笑着离开,去外面换衣服。 “还说不让我丢脸,瞧,自己出错了吧。”毛不思起身,准备去嘲笑一番马明义,谁料刚迈出一步,脚就像扎根在了地毯上,她还带着降魔杖,不可能是外力,心底顿时一惊,是小仙姑,还是凤凰,“谁。” “把身子借我一用。”小仙姑的脸闪现在毛不思的脑海。 还没等她答应,就陷入了黑暗。 “薛万万,你是蜗牛投胎吗?”高显洋把染上红酒的衬衣猛地扔向垃圾桶,打着电话,“我要因为受凉生病住院,你知道会损失多少钱吗?” “电梯……电……电梯,坏……坏了。”气喘吁吁地女声从话筒另一边传来,听上去很是费力,“我……我……我爬到了……第……第十八楼。” “三分钟,三分钟后我要还看不到你,你就可以再见了。”说完,高显洋也不等对方回话,伸手按下挂断。 “也别太欺负小姑娘。”经纪人在旁边洗着手,“你都这么大的人了。” “我欺负她,你是不知道她背后怎么骂我呢。”高显洋照着镜子,不知何时,门口映出了毛不思的影子,他一怔,这才立刻露出一个标准的微笑,“毛小姐?” 双手抱胸,眼前的女人一动不动,亦不回应他,许久,才发出一声嗤笑。 高显洋转身,指了指旁边,笑道,“女厕在隔壁。” “老不死的。”毛不思依旧靠在男厕所的门框上,张张嘴,声音仿佛从灵魂深处发出。 “你不是毛不思。”高显洋也随着毛不思的这句话,脸色逐渐沉下来,他双手插兜,居高临下的眯眼看她,不久,才恍然,“是你。” 两个字,说的十分肯定。 “他在哪?”毛不思冷着眼,没有丝毫和他开玩笑的意思,“我感觉的到。” “他都不去见你,更何况是我。”高显洋并不打算与她过多纠缠,“你我如今相见,不过意外而已,还是不认识的好。” 说完想要跨步出去,左脚刚迈出一步,就感到凌厉的剑气从胸前穿过,身子迅速后仰,才没被穿透,当下也有些恼火,语气僵硬了许多,“你莫要欺人太甚。” “我欺人太甚?若不是因为你,我何至于寻她千年。他明明可以逍遥的过完后半生,结果呢?你们全都好好地活着,死的只有他!”毛不思用手肘抵住高显洋的喉咙,“如今,我不过是问一句罢了,反倒成了欺人太甚?简直可笑至极。” “你难不成以为我这副模样叫活的好好地。”高显洋伸手阻止身后的人,“千年了,不老不死,眼睁睁看着每一个我爱的人枯萎老死,然后留我孤身一人,活的像个怪物,重复着一次又一次,永无止境的生死离别。” “仙姑,您就别怪主子了。”身后的经纪人适时开口,“不光您,我们也在寻找人,若是有消息,哪里还等得到现在?至于马明义,主子也想尽办法有意接触过,到头来也不过空欢喜一场罢了。” “他与你一母同胞,其中的缘分不是我能比的。”毛不思松下胳膊,嘴唇轻抿,心底多少有点挣扎,但还是决定搏一把,“你若有他的消息告知与我,我自有重谢。” “钞票珠宝,香车美人,地皮屋邸,我什么都不缺,你拿什么谢。”高显洋冷眼笑道。 如果真的能找到他,他也不想兄长与眼前的人再有瓜葛,只盼着他能安稳平顺,像个普通人般的度过一生,不要再理会妖魔术法那些个东西。 “我能把你送回属于你的时代。”毛不思偏着头,食指敲点着高显洋的胸口,“届时你晓过去,知未来,怕是无人可出其右。” 寂静,死一般的寂静。 哒哒哒—— 脚步声伴随着粗重的喘息声在楼道内响起。 “我助理来了。”高显洋摊手,“普通人。” 毛不思眉角轻挑,让开一定的空间让他出去,“我的话,你可以好好想想。” 侧身而过的人头也不回,没多久,走廊里传来高显洋不满的声音,“薛万万,三分钟超了。” “差九层楼!可是九层楼!”女孩的声音刻意压制着怒火,声声控诉,“我三分钟怎么可能爬得上来。” 第58节 “我不管。” “你凭什么不管!”对方终于暴走。 没多久,就诡异的戛然而止,只听高显洋故作阴森,“你知道我是什么的,小心我吃了你。” “老妖……神仙大人。”女声趾高气昂的愤怒,立刻消失在声线中,遥远都能感到怯生生地狗腿,“您老大人不记小人过,不要跟我一般见识,您要喝水吗?我去拿啊!” “千年了,我等了千年了。”毛不思靠在墙壁上,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她逐渐陷入沉思,眼神开始涣散。 “毛毛?”耳边响起马明义的声音,毛不思应声回头,四目相对,毛不思的脸落在他眼中,一团模糊,马明义的脸色看上去不是那么好,“仙姑。” “哈哈……哈哈……”笑声响起,小仙姑身子一转,人就消失不见。 少了力量的支撑,毛不思身体顿时瘫软下来,直接倒在马明义怀中。 “毛毛。”马明义一手撑着她的后背,一手环着她的腰,他就说,一个活了千年的灵魂,是祖宗又如何,怎么可能那么凑巧的出现,“醒醒。” “被上身……”毛不思缓缓睁眼,身体没有丁点力气,脸上凉凉的,分不清是小仙姑的的泪水还是毛不思冷汗,“真特么累。” 而且,好丢脸。 毛不思忍不住拿手遮住自己的眼睛,她还是太大意了,还有那么一点点的伤心。 感觉手背被人蹭了蹭,她听到马明义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轻声道,“别难过。” ☆、生死离别 小仙姑单手撑着额头,头发丝垂下,她已经保持这个姿势许久了。 凤凰就盘腿坐在离她不远处,俩人被沉默包围着。 “你就不想知道些什么?”小仙姑率先开口,她的眼眶还有些泛红,声音听上去倒是恢复了正常。 “你想说我便听,你不想讲我也不多问。”凤璜起身走到她身边蹲下,“看样,你这些过的并不开怀。” “我今天瞧见故人了。”小仙姑眼角微抬,“说是故人,却是我生来最厌恶的一人。” “是我沉睡之后的事情?”凤璜知道她说的是高显洋,也怪不得她看电视时流露出那么明显的恶意,只是这个人,在凤璜以往的认知里,是不存在的。 “我初次见他,是在道观。”小仙姑点点头,想来,他跟那人并不相像。 那日她刚把凤璜塞进降魔杖里没多久,心里别提多舒坦,刻意去山下的王屠户铺子里切了几块肥瘦相间的大肉,用牛皮纸包裹着兴冲冲地冲去了道观,想要找那人去喝两杯,顺便炫耀一番。 没想到人才刚到道观门口,就被明晃晃的刀剑拦下,周围围了一圈蓝粗布衣的男子,把道观围得滴水不漏,肃杀的气氛一下子就把她的不安唤醒,若不是之后道观里的道童亲自出来迎她,她说不定真的念个定身的咒法,先自个冲进去再说。 诺大的室内,开着扇小小的窗户,除了那人外,还有两张陌生的脸。 “臭道士,你家来客人了?”她打量着对方,对方也在打量着她,抖抖怀里新鲜的猪肉,她才再度移开视线,“正巧我买了几斤肉带来。” “这位姑娘是?”坐在一旁的男人率先开口,玄色的长袍边缘滚着金丝祥云,腰身被赤色的腰带束起,乌黑的发被白玉绾起,她只瞧一眼就清楚:非富即贵。 “南桐毛家的姑娘。”声音如清泉流过,温和而动听,“捉鬼的。” “毛到越的女儿?”男人恍然,继而笑道,“孤到听他提起过,万想不到会在这儿遇见。” “你认识我爹?”她一怔,眼前人自称为‘孤’,便是王侯一脉,记忆中,她似乎没听父兄提及过这么个人物的存在。 “放肆!”立在男人身后的随从从中打断他们的对话,却被男人抬手制止。 “自然,如今令尊正在孤府上。”男人背靠在竹椅上,继而又把目光投射在那人身上,“你我一母同胞,就忍心看咱们高家毁在你我手上。” “父亲那么多儿子,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也不少。”他笑的温和,端了杯清茶递给男人,“天意如此,何苦逆天。” “可孤不甘心,这个位子多少人费尽心血也触不到,而孤好不容易才坐上,怎可拱手让人?” “高氏一族,本就是臣子命,却偏要取帝王运,压不住的。” 她呆呆的听着,俩人最后变成互不相让的争执。 夜色如水,等月亮挂上枝头,道观才恢复以往的平静。 “我瞧着他不像个好人。”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女人的本能,她总觉得心慌,她从未见过这般颜肃的他。 “你说高洋么?”他迈下台阶,拂袖坐在石板上,灰色的道袍被他穿的仙风道骨。 点点头,她再度闷声道,“我倒不知你有这般家世。” 就如同山下卖肉的王屠夫突然有一天摇身南疆的富商那种差别。 “那又如何?富贵荣华皆与我无关。”脑袋被人用酒葫芦轻敲了一下,她抱着脑袋抬头,就见他早已侧过身子,对着皎月饮酒,“双生子向来被视为不详,偏巧我又与他同时出生,只得寻了游方道士为我二人占卜,结果正如你所见,他是个胸藏乾坤的,而我则被抱了出来,那个所谓的家,自始至终就没有我的姓名。” 上不得族谱,入不得祖坟。 “那你就不要管好了。”她拉着他的袖口,认真道,“左右也跟你没干系。” “高洋也不是只把结果压在我身上,前些日子风声不停的从都城传来,多少道家高人入了皇城,名门正派有之,邪门歪道亦有之。”酒葫芦被放下,他回头看她,“你父兄不也在他那么。” “你放心,父亲最是偏疼我,我去找他,准能把他劝回来。”她拍着胸脯保证。 “没用的。”她还是太过天真,不懂权势的诱惑有多么巨大,这对太多人来说,都是个扬名立万的机会,一旦成功,就堪称高洋的再生父母,莫说可以开山建庙被万家香火供养,便是子孙后人也能得庇护,“他能许诺的东西,是世人百年也拼不到的。” 那时候,她还不懂,为什么这晚他会给自己说这么多,甚至提到了自己的身世,以往都是她在他身边不停的唧唧喳喳,他笑而饮酒的。 那是她最后一晚和他一起看月亮,高洋耗尽心血求来的,他费尽心力给予的,也不过是短短三十年不到的运气。 为了高氏一族的三十年,他就像阵风一样,永远消失在了这个世界。 “高显洋?”这个名字在小仙姑看来,是何等的讽刺,“他难不成以为从中加上了高显的名字,人就可以活过来不成?” 那个男人,是她在这个世上讨厌的人,也是她最后的希望。 他们是双生子,只要她爱的人还有那么一丝的神识存在,高显洋就能更快她一步的找到他的存在。 凤璜把下巴贴在小仙姑的膝盖上,“所以我从千年的沉睡中醒来,是不是也因为你唤了我的名字?” “我没想到你能听见。”小仙姑拍拍凤璜的脑袋,“那时候,我被困在南桐,根本不知道你在哪。” “我虽然不知那道士如今身在何处。”凤璜心里有点酸酸的,不知道是为她还是为自己,“但我跟马明义也接触了不少时间,不是他。” “我晓得。”小仙姑起身,马明义和高显全然不同,“但我感觉得到,他回来了。” 落地的玻璃窗外,整座城市都匍匐在高显洋脚下,眼前是万千的灯火,红酒已经空了两瓶,桌上的手机不停地有短信涌入。 是薛万万的,自从知道他的身份,就一直处在担惊受怕的状态中,她怕他,而他也不敢让她乱跑,索性揪过来,让她做了贴身助理,更直白点就是二十四小时保姆。 “神仙,明早的通告七点半,我六点到楼下候着可以吗?” “皇帝大大,您早饭想吃中餐还是西餐?咖啡还是豆浆?” “我的陛下,您给个回信可以么?” 高显洋隔着短信里都能想象得到对方的白眼,一定边打字边诅咒他。 只不过他现在全然没了折腾她的兴趣,手机丢在一边,他又开了瓶红酒。 “主子,可不能再喝了。”经纪人温顺的揣着手臂,“伤身。” “福安,一千多年了,我看着这么多个朝代兴亡,到今天已经一千多年了。”红酒落入玻璃杯,荡起细小的涟漪,他一直以为会一直这么活下去,却不想有人跟他说,可以让他重新回到自己的时代,自己的国家。 “主子还再想毛家姑娘的话?”傅安站的笔直。 他怎能不想,这对他而言是多大的诱惑。他带着千年的经验回到过去,回到他坐拥天下的时候,未来发生的种种都在他的意料当中,他甚至可以救下兄长,不把他拖入到这滩浑水中去。 “可我又不想她再见到兄长。”高显洋把杯中的红酒一饮而下,“过了这么些年,什么情都得变成孽债了。” “主子,依奴才的意思,您便告诉她吧。”身后西装革履的人突然跪在大理石地面上,忍不住捂眼,“这么不死不活的活着有何乐趣,咱们就自私一把,回家吧。” “我之前在宴会上与毛不思握手事,刻意摸了她的掌心。”高显洋喝了不少,这会多少有些微醺,“我摸不到她的生死劫。” 这跟他之前遇到的毛家的那些女孩都不同,他每次看着那些或温婉或张扬的女孩烟消玉陨,心底都有说不出的可惜。直到有次他看不下去,在于毛家姑娘把一只恶鬼用灵玉镇在河底时,无意提点了她一下。那姑娘也是聪明,没多久就弄明白了自己的处境,用自己永生永世换了毛家再无女儿降临。 就这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久到连他都以为孽缘终结的时候,业界出了个颇有名望的小捉鬼师,说是毛家的女儿。 那天下着暴雨,他故意宣传迟到,在路上遇到了毛不思,她坐上他汽车的瞬间,对上那张熟悉的脸,他的整颗心都凉了。 他甚至都能回忆起她死亡时候的画面。 那人却丁点不记得,先是惊讶,后来又兴奋的表达了她对自己的喜爱。 “我叫毛不思,是您的粉丝。”小姑娘年纪还不大,圆圆的脸盘,头发上还带着细细的雨滴。 他想这个一定不是记忆中的那个人,如果是她,她应该恨不得把他大卸八块,哪里还轮得到说这磕磕巴巴的粉丝表白。 “没有生死劫,就是生死未定。”高显洋用手背撑着额头,心底天人交战,他十指交扣,许久才出声,“我只怕说出来,她便真的只有死没有生。” “陛下,你也该为自己想想,别人的事,就听天命吧。”傅安跪着移动到高显洋脚边,抱着他的大腿,啜泣道,“说不定,天师大人还能借此机会活过来呢?” “这话你信么?”高显洋放下手中的酒杯,跪在地上的抽泣声戛然而止,他目光望向窗外,“孤可不信。” 叮咚—— 手机不合时宜的再度响起,薛万万三个字挂在上方,信息只有短短的一行:大明星,那我明天早餐就给你买三明治和咖啡了。 “我想吃东城的烤火鸡,南区的三叔炒面,西郊的南岸咖啡和豆客的现磨无糖豆浆。”高显洋飞速的按下这些字,按下发送。 “我可去你大爷的吧!”薛万万收到短信,差点没吐血而亡,他这是打算让她不睡觉围着港城跑一圈啊,再说三叔炒面,这特么不是宵夜么,她活这么大,就没听过这家早上出摊的,“去死吧,去死吧,大变态!老妖怪!” 薛万万边骂边含泪打下:我尽量。并配送了一个笑脸。 “福安。”高显洋放下手机。 “主子您说。” “去死吧,去死吧,大变态,老妖怪。”高显洋不带情绪的把薛万万骂人的话重复了一遍,“你说,她在骂谁?” “啊?”傅安还没从方才的哭声中回过神,脑子一时短路,许久才哼哧道,“应该是骂的奴才。” “孤又不傻。”高显洋虚抬了下胳膊,“起吧。” 不傻还问,肯定骂的您啊!傅安揉揉鼻尖,没敢说出声。 第三天,天微微亮,薛万万就拎着一堆早餐,乖巧的坐在树荫下,一手鸡腿,一手豆浆,眼神却不由自主的往车里瞟。 通稿被临时推掉,薛万万用脚趾头也能猜出对方的气急败坏,却还是忍不住问一旁的傅安,“里边那女的谁啊?” 真可怜,她知道高显洋是个老妖怪吗? 保姆车内的空调吹个不停,如今的天气早已渐渐转凉,高显洋翘着二郎腿,把眼前的人从头到脚扫了一遍,嗤笑道,“你还真敢借着别人的身子乱跑。” “自然比不上你,一副皮囊用了千年都没坏,可见皮有多厚。”小仙姑背靠在椅背上,降魔杖在她手心不停地画圈圈。 “啧啧,毛不思真是可怜的紧。”高显洋无视她的嘲讽,“无意间把你带出来,却没想到还得分半个身子给你用。” “我若是能用别人的身体,又何苦伤她。”小仙姑不想跟高显洋废话,“你一早喊我出来,怕不是要与我叙旧的。” 更何况他们之间无旧可叙。 第59节 “如果我告诉高显的下落,你真的能够把我送回千年前么?”高显洋正色开口。 “你果然知道。”小仙姑并不惊讶,她都能在南桐感觉到高显的下落,何况是他。 ☆、无旧可叙 “我之前曾有意无意的接触过马明义。”高显洋随意拧开瓶矿泉顺,冰凉流过喉咙,他把后背放平,才继续,“虽然结果不甚令人满意。” 高显洋也不知道马明义为什么对他态度冷淡,按理说他也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可能就是天生的不对眼吧,高显洋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我第一次见马明义,是他刚刚回国没多久,身边绕着一群狐朋狗友,我远远瞧着,就觉得那张脸太像了,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我活了千年,从未见过这般相似的容貌。”于是,他想尽办法,在一次私人聚会上和马明义有了接触。 那时候马明义国外的事情还没处理完,经常两地飞,初相见,高显洋也没在他身上感受到什么不同于常人的东西,直到马明义正式接手长安酒店。在他跟马明义事后几次的接触中,他身上那股熟悉的感觉总是若有似无,每当他想要再进一步,总是被马明义拒于千里之外。 “我也不知道他是跟我兄长有何关系,有时候我觉得或许是他,可有时候又让我怀疑是自己的错觉。”对上小仙姑冷淡的双眼,高显洋摊开掌心,“也许是当年被反噬的太过厉害,陌生到我都无法确定。” “这就是你知道的全部?”小仙姑手中还握着降魔杖。 “是。”高显洋用手指撑着额头,“他还有一丝神识残留在这世界,我只能告诉你疑似的寄主。” “可我没从马明义身上发现丝毫迹象。”如果有,一定瞒不过她的眼睛。 “你别忘了,他当初是形神俱灭,哪还有东西留下?也亏得我还活着,灵犀相通,自是比你多确定几分。”高显洋越说越烦躁,他把保姆车内的温度又调低了几分,“你答应我的,可要说到做到。” “当然。”小仙姑冷笑,看向高显洋的眼神又多了几分古怪,“不过你想清楚,是福是祸我可说不准。” “孤若能回去,自会把兄长和你父兄从那场劫难中摘出去。”高显洋身子前倾,与小仙姑之间的距离不过一臂,“届时你二人畅游山川大河,岂不美哉。” “借你吉言。”小仙姑掐指,半响吐出个时间,“十日后子时,七星将于西北方交汇,是百年难得一遇的时机,你记得带那个娘娘腔的太监出门。” “就这么简单?”高显洋有些不信,“你莫不是再阴我?” “是真是假,你到时候看看不就知晓,何必跟我在这儿车轱辘。”小仙姑开门下车,不准备多留。 她说的都是真的,只是有一部分没说而已。 车外的太阳照得人睁不开眼睛,小仙姑眯着眼,就见坐在不远处乘凉的小姑娘快步跑了过来。 “吃饭没?不嫌弃的话拿些吧。”薛万万好奇的看了眼小仙姑身后的保姆车,这才露出职业性的微笑,送上手里拎的满满早餐,“我叫薛万万,是大……明星的助理,您怎么称呼。” 大变态三个字差点脱口而出,幸亏她机灵,及时刹车,可惜,八卦的眼神却怎么藏都藏不住。 “我瞧姑娘印堂发黑,必有血光之灾。”小仙姑笑着开口,就见眼前的人脸色三遍,瞬间青灰一团,“可要小心啊。” 大清早的,还会不会说话了,能不能给人一个愉悦的心情,薛万万僵硬的咧着嘴,呵呵出声,心里早已默默把小仙姑骂了个底朝天。 “莫怕,莫怕,莫怕。”小仙姑伸手快速的在薛万万心口处拍了三下,没等她反应过来,人就迈开了步子,她背对着她,声音并不大,“生既是死,死既是生。” “一个老妖怪,一个女神棍。”薛万万揉着自个被她拍过的地方,皱眉嫌弃,“今年真是流年不利。” 小仙姑借着毛不思的身体并没有回家,而是随便找了个无人打扰的地方坐下,狭小的包间内,偶尔还挺听到外面的‘打斗声’。 “快快快,回城!” “傻逼!快推水晶!” 她不懂眼前的黑色盒子是做什么的,也没有了解的兴趣,双眼紧闭,她背靠着房门,试图与身体内的另一条灵魂对话。 “毛不思。”毛不思还睡的昏昏沉沉,小仙姑的声音就这么从头顶传来。 她坐在毛不思身边,看着眼前这个长得跟她一模一样的灵魂,多少还是有些失神。 手指从她的额头划过眉心,再到下巴,最后落在她的喉咙处。 这个孩子太弱了,法力根本没有办法与她抗衡,只要她想,就可以让毛不思在这里永远的沉睡下去,甚至让她消失。 手指在她的脖颈处轻抚了两下,才收手按上毛不思的肩头,轻轻地晃动了几下。 “嗯?”揉揉沉重的眼皮,毛不思觉得自己的身子有千斤重,视线模模糊糊的映着一抹人影。 “莫要再睡了。”小仙姑伸手把她扶起来。 周围是白蒙蒙的一片,“这是哪儿?” 毛不思不记得自己来过这么个地方。 “傻孩子,这是你的意识啊。”小仙姑抱着膝盖坐在毛不思旁边,一举一动都十分相似,让毛不思产生照镜子的错觉。 “我的意识。”毛不思从来没有醒着看过自己,按理说,一个正常的捉鬼师,是不会专注自己的意识的,这会极容易给邪祟留下空隙,强行夺舍,这会儿难免有些恼羞成怒,“你又上我身!” 一次也就算了,接二连三就难免令毛不思本能抗拒,甚至有些惧怕。 “我在找一个人。”小仙姑点点头,示意她放轻松,许久才开口,“一个我爱了千年的男人。” “你想让我帮你找人?”毛不思话说出口,就知道没有这么简单。 “不。”小仙姑摇头,她往毛不思身旁靠了靠,握住她的手,尽量不让她紧张,“你别怕,我不过是想借用一下你的身子。” “开什么玩笑。”毛不思听闻,立刻甩开胳膊,看向小仙姑的眼神充满了防备,“你比我年纪大,懂得多,自是明白借我的身子意味着什么。” 这代表着她将无法主宰自己的身体,丢失掌控权,若是对方日益强大,甚至被她挤出,变成孤魂野鬼也不是没可能的。 “可我已经等了千年了,我真的熬不下去了。”好不容易,才有了他的下落,好不容易她才可以再见到他,小仙姑扑在毛不思膝盖上,“我不会把你如何,你只要每日把身体借给我两个时辰,不,只要一个时辰,好不好。” “这……这不是好不好的问题。”毛不思不是个初出茅庐的懵懂丫头,她也听闻过把身体豆矢古草借给别人结果落得个魂飞魄散的例子,她跟小仙姑并不熟悉,甚至撇开同是毛家女这条,他俩根本就是陌生人。这对小仙姑来说或许不算什么,可毛不思不同。她是个人,还是个会法术的捉鬼师,最懂其中的风险,她贪生怕死,不是个敢冒险的,“不然,你告诉我他是谁,在哪儿,我帮你找。” “我找到了。”小仙姑眉头轻蹙。 “这不就更好办了。”毛不思反手握住小仙姑的指尖,冰的她忍不住打个寒颤,“我绑也会把他绑来,然后让你们见上一面。” “没用的,现在的他根本就不记得我。”小仙姑顺着毛不思的视线,抬头回应,“我爱的人正沉睡在别人的身体里,等着我唤醒。” 毛不思的鸡皮疙瘩随着小仙姑的话,蹭蹭的从后背往四肢蹿,“寄、寄生。” “我也不知道。”小仙姑摸着毛不思腮边垂下来的碎发,同样的两张脸,一古一今相望,略显诡异,她有些无奈又有些期盼,“可我却自私的希望如此。” “这可是禁术!”但凡有点修习之人的良知,都不会强行把自己的灵魂注入到别人的身体里。无法投胎亦无法重生,便绑着已死之人的灵魂强行存活,毛不思磕巴道,“是要遭天谴的。” “嘘。”小仙姑把食指竖在毛不思唇边,示意她不要再说下去,“所以,我才更要去唤醒他,让他离开那个身子,对不对。” “那原主不就死了么。”好好地一个人,活到长大才知道,自个早该死了,不过是被外物强行续命,打击可想而知,毛不思左想右想,觉得那个方法都不妥帖,她没经历过这些,简单来说,最近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都已经超出了她的认知范围,“不如,我去问问老毛和六叔他们,看能不能找到更好的办法。” “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醒过来,记起我。”小仙姑的声音有些尖锐,毛不思为什么还是不懂,这个机会对她而言有多么的重要,她握着毛不思胳膊的指尖开始收紧,指甲因为用力而有些泛白,“我只是借用你的身体而已,只要他醒来,我就立刻离开你的视线,从此再也不出现在你的人生中,我苦苦熬了千年,不过就为了再见他一面,你帮帮我好不好。” 小仙姑恳求的声线中带了轻微的哭腔,听上去莫名令人心酸。 “仙姑。”毛不思咬着嘴唇,心里天人交战,感情想让她可怜小仙姑帮她一把,理智却在不停地说服着自己,最后心一横,道,“你说我软弱也好,无用也罢,这从各个方面来说,都不是个小事情,要是老毛知道我跟寄生这种邪门禁术搅和在一起,非扒了我的皮不可。” “你是不打算帮我了?”小仙姑鼻头微红。 “我当然帮你,但也不一定非要用我的身子啊。”毛不思表示自己不是这个意思,千百年前好歹也是一家子,可是帮忙也不能没有原则啊,她压低声音,尽量让自己看上去诚恳,“你先告诉我那人是谁,我跟六叔他们商量个更妥帖的法子,你瞧行么?” “既然你不把身体借给我。”小仙姑收回扣在毛不思胳膊上的手,“那我只能强借了。” 广袖一挥,毛不思被突如其来的烟雾蒙了眼,再度陷入沉睡。她当然不可能告诉毛不思那人是谁,如果她爱的人和马明义只能活一个,那么她会毫不犹豫的爱人,可毛不思呢,她没有把握。 “傻丫头。”小仙姑缓缓地睁开眼,眼角的泪渍还在,她轻轻抹去,这才就着地板轻敲了两下降魔杖,唤道,“凤璜。” 男人的神情有些没落,少了以往的精气神,“你非要这么做么?” 从他之前听到小仙姑和高显洋的对话,就猜到了她要做什么。 “你帮我找下毛方林。”小仙姑从口袋里掏出手机,这种东西,她还很陌生。 “你找他做什么?”凤璜按下快捷键。 嘟声响起。 “喂,毛毛。”没多久,里面就传出毛方林的声音,听上去有些苍老,掩不住的疲倦,小仙姑自然知道他为何忧思。 “是我。”小仙姑声音颇为冷淡。 “仙姑?”毛方林一怔。 “我在毛不思的身体里。”小仙姑没有丝毫隐瞒的意思。 “仙姑这是什么意思?”毛方林直起背,放下手中的早已没了味道的茶水,他为着毛不思的事情,已经两天两夜没合眼了,可无论怎么算,都无解。 “毛家的女儿向来活不过二十五岁,想来您也已经知晓。”小仙姑单刀直入,她说话不爱拐弯,也知道对方没兴趣与她寒暄。 “仙姑可有办法?”毛方林听得真切,对方话音一落,他就迅速接上。 “有。”小仙姑语调依旧平平。 “仙姑请说。”对方的亢奋与激动隔着话筒都能感受到,“无论需要什么法器物件,只要仙姑说出来,我就是拼了命,也会取来。” “我想与你做个交易。” “交易?”毛方林被小仙姑的一句话,换回理智,“什么交易。” “我需要借你女儿的身体一段时间,你莫要拦我;无论发生什么事,你也莫要插手。”小仙姑一字一句说的干脆,“等事情告一段落,我自会帮她解除身上的诅咒。” “诅咒?” “这世间,除了我,再无第二人可以帮她。”小仙姑回想起跟汪声荃临死前说的一番话,“我向来不爱做交易,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电话另一边是无声的沉默,小仙姑知道毛方林在思考,可她更清楚,对于一个父亲来说,没有什么比能就回自己的女儿更重要,他试过那么多次,应该知道,他无计可施,陷入绝境,而她的出现与存在,是绝境中突然出现的一条道路。 一面是死,一面是生。 “好。”毛方林的声音传来,带着父亲的渴求,“只要能救毛毛,无论何事,我都权当看不到。” 电话被挂断,狭小的包间内只有小仙姑和凤凰。 “我所有的阻碍都没了。”小仙姑抬头盯着黑漆漆的天花板,马明丽因为姜水去了永川,马家的父母都是不通术法的存在,毛不思沉睡在她的身体里,毛方林不会插手她的任何决定,高显洋也与她交换了条件,现在她只要留在马明义身边,想办法唤醒高显就好。 可是,她为什么心里那么难过呢,眼泪在眼眶里不停地打转,她昂着头,努力不让它落下来。 “你说,他会不会怪我。”他是多么清高的人啊,心中装的都是苍生天下,也许他只是暂时在马明义的身体里休息,也许马明义的灵魂和他共生活着,可她,却要强行找到他,唤醒他,他和马明义,势必损其一,“我这么做是不是错的特别离谱,可是,我真的太想他了,每每闭上眼睛,都是他倒在我怀里,满身的鲜血,我怎么都擦不干净。” “没有。”凤璜单膝跪在地上,伸手环过小仙姑的肩膀,他记忆中的她永远那么张扬明亮,嫉恶如仇,如今却做着连自己都不齿的事情,她的心里应该更难过,更伤心,“你做什么都是对的。” 马明义接到毛不思的短信已经是晚上了,电话再打过去便是无人接听。 “毛毛。”漆黑的室内关着灯,只有皎洁的月光透光窗纱洒入,马明义试着按下开关,却只传来啪啪声,室内的灯依旧没有打开的迹象。 “你还记得我么?”声音远远飘来,有人坐在窗户旁,月色下,看不清她的容貌。 “仙姑?”马明义记得这个声音,异常的缥缈,明明近在咫尺,传入他耳中,却如同隔着山水。 “你说过等我二十五岁生辰那天,便会来娶我的。”身影走进,明明是毛不思的身子,马明义却依旧看不清她的五官,“你只是睡着了而已,不怕,我会唤醒你的。” 刺眼的阳光洒下,马明义被突如其来的光亮照的睁不开眼睛,耳畔是潺潺流水和此起彼伏的鸟鸣声。 扑通—— 面前的池水中落入一枚小石子,他顺着石子飞来的方向望去,就见一个圆圆脸的小姑娘坐在粗壮的梧桐树上,她摇晃着脚,单手托腮,另一只手里还攥着几颗小石头。 第60节 扑通—— 又是一声。 小姑娘见他出神,有些生气,虎着脸从树上跳下来,烟青色的裙摆划出好看的弧度,像是初春飘落的叶,轻盈灵动,“臭道士,干嘛这么看着我,不就昨晚偷了你一壶酒么。” “毛毛?”马明义张嘴。 就见小丫头一个跳起,在他脑门上轻敲了个栗子,“不许叫我毛毛,跟王屠户叫他家的家的狗似的。” 一个栗子下去,马明义脑中的记忆开始疯狂地流动组合,春日的河水边,他抱着头蹲在地上,身边的小姑娘更是惊惧不已,“我没使力啊,怎的了这是?” 初遇时,他见她被一只恶灵追的狼狈不堪,好心帮她一把,未曾想却踩到了她的痛处,莫名的成了个十几岁小姑娘的眼中钉、肉中刺。 熟悉后,小姑娘十分厚脸皮的搬到了他道观的山下住,经常身上没有几个钱,偷偷跑到他的厨房来偷东西吃,还隔三差五的顺走他几壶上好的佳酿。 再后来,不知他哪里入了小姑娘的眼,跟追债似的跟着他到处乱跑,说年纪大了,问他要不要娶她,弄得他哭笑不得。 最后一次,也是他唯一一次见她哭,她抱着他嗓子都哭哑了,他不知道怎么安慰她,用尽了所有的力气,说:等你过了二十五岁,我就娶你。 他不知道自己的话有没有说完,也不知道她有没有听到,整个世界,便彻底黑了。 “篡改记忆不是长久之道。”凤璜看着小仙姑把自己的回忆强行渡给马明义,“这是你的,不是高显的。” “没关系。”小仙姑的手指从马明义的眉心收回,“先用着,终有一天,他会想起那些过去。” ☆、狼狈不堪 “你们不觉得自己太过分了吗!”毛不思指着凤璜的鼻子,想要强行从身体里把小仙姑挤出去,却发现自己着实有些无能为力。 她又气又急,周围是一片广阔的海域,毛不思醒来的时候,就已经乘坐着游艇出海了,不用想也知道,这些铁定是马明义的。 她一个身体,两个灵魂,面上的表情因此变得莫测,偶尔伤神,偶尔气愤。 “毛毛。”小仙姑撑起身子靠在船栏上,阳光晒过头顶,透着凉爽,“如果你突然间有了前世的记忆,而你两世喜欢的人共用一个躯体,你会选择留下哪一个?” “你这话什么意思。”毛不思像只遇到危险的刺猬,突然就警惕起来。 从她醒来到现在,她还没有见过马明义。 “我想一定会很纠结。”所以从马明义睁开眼睛那一刻,就果断的选择了逃避,那些原本不属于他的记忆,此刻早已种进他的脑海生根发芽。 这世,马明义的确与毛不思经历过许许多多,只不过亦多了他与自己历经生死的过程,那些早已尘封在时光中的过去,比他现在经历的一切都要浓烈、惨烈,那是染了鲜血和岁月的许诺。 她没有抹掉马明义对毛不思的感觉,强行灌入的记忆只为了唤醒隐藏在他身体某处的那个人。 “不过你大可放心,我不会与你争夺身体,甚至还可以帮你躲过命中大劫。”小仙姑声音依旧淡淡的,毛不思与她同用一个心脏,她能第一时间捕捉到她的情绪,“可是毛毛,你总得在其它方面对我做出让步才对。” “是马明义。”毛不思回想着之前小仙姑跟她说过的一席话,除了马明义,她想不出第二种可能。 “算是吧。”小仙姑望着无边的大海,海面倒映着细碎的阳光,不知怎么就想到了当年。 那时候她偷偷跟着高显的大船出海捉妖,中途因为偷他的果子被发现,本以为会换来一通责骂,没想到最后得来的只有他无可奈何地轻笑,她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喜欢上高显的,可他每次对她笑她都记得,那模样一辈子都忘不了。 “毛家千年来失传的秘术心法,我皆可以传授于你。”小仙姑自言自语,带着恳求,“我如今什么都可以放弃,想要的,不过一个他。” 她声音如秋日吹过的风,冷清清的,即便是凤璜这个傍观者听得都有些伤感。 “我不要。”毛不思斩钉截铁的拒绝。 小仙姑口中的讲的,在她看来那都是别人的故事,就跟电视剧一样,她可以跟着哭跟着难过,可真发生在自己身上,那就是另一种态度。 千百年前的事情,她很抱歉无法感同身受。 无论是小仙姑,凤璜,还是他们口中的那个人,归根结底又跟她有什么关系?马明义就不同,虽然他们常常斗嘴,有时候也相互嫌弃,可在毛不思心里,马明义才是和她一起长大的那个人,她怎么可能选择放弃一个认识二十多年的朋友,一个跟自己历经困难的搭档,去成全一个陌生人? 关键时刻,毛不思的脑子异常清醒,“我根本就不认识什么道士,也根本不认识你。” 谈判再度陷入僵局。 甲板上,马明义端着香槟酒,气泡颗颗团在一起,纠结挣扎着破裂。 他的大脑整个处在崩溃的边缘,他自认为人处世比旁人要冷静镇定些,可到底也是个普通人,脑海中的回忆早已超出了他的认知范畴。 像是疯子般,被迫同时看到两个世界,分不清真假对错。 他记得和毛不思斗嘴的每一个画面,记得她敢怒不敢言的愤恨表情,记得他们为了一个秘密不停地去奔走在不同的地方,他平平淡淡的人生,每当遇到毛不思,就开始变得精彩,变得与众不同。他有时候也再想,这个娃娃亲定的也挺好,和毛不思吵吵闹闹过一辈子,那么有趣,那么开心,他应该是极喜欢的。 直到那晚过后,他的记忆中多了其他的东西,那是他拯救天下苍生的愿景,是压得他喘不过去的责任,有个女孩就这么不停的追着他,从豆蔻年华追到青春已逝,他不停的躲避,没有多余的勇气去承诺她什么,直到死亡来临的那刻,他看着她哭肿了眼,不知怎么,他突然渴望还有来世,那时天下太平,他一定会把她娶回家。 “她等了你一千多年。”凤璜拉开椅子坐在马明义身边,船舱内是两个女人的‘战争’,他没有办法说服毛不思,更舍不得在见小仙姑伤心。给自己倒了杯香槟一饮而尽,凤璜背靠在椅子上,缓缓开口,“她从来都是个好强的,可这次再见,她变了太多。” 身上那股子明亮张扬的劲,被周身散发出来的伤感笼罩,在以前,他从没见过她哭,就是被妖邪伤到,疼极了,也只是红着眼破口大骂几句龟儿子。 “我一直不喜欢你,想来也是因为这张脸。”凤璜垂头,嘴角扯过一丝苦笑,转瞬即逝,“那时候她一心想收了我,也常常跟我发牢骚,十句有八句说的都是你,我那时就在想,这么好的姑娘,你怎么忍心拒绝她一次又一次,看的我都心疼。” “你喜欢她。”这是个肯定句,马明义记得,当年她身边常跟着一只火红的凤凰,偶尔幻化成人也是一副看他不顺眼的模样,可是她多迟钝啊,眼里只看得到自己,从未往旁边瞧上一下。 “我那时还想,终有一天她会累会倦。”哪怕她觊觎他的凤凰羽衣,他也愿意给她,哄她开心,只是没想到,那晚,他一睡就是千年,甚至连她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毛不思是很好,可你扪心自问,你真的喜欢是毛不思吗?人有时候会把一时的感兴趣,错认为喜欢。” “他根本没有办法选择。”小仙姑远远听着二人的谈话,“在美好的现在,也斗不过同生共死的回忆。” “可那并不是他的回忆!”毛不思拧着眉心,想要往前,腿脚却迈不动一步。 “只要高显在他身上,就是他的,反倒是你。”小仙姑轻声,“你与他的故事,在生死的衬托下,脆弱的如同风中的沙子,一吹就散了。” 一个身体,两个灵魂。 一个灵魂,两种记忆。 毛方林跪在牌位前,香炉的烟灰下,埋着毛不思的命书,他连续磕了三个响头,才颤抖着把命书挖出来,眼神逐渐下滑,死亡时辰上的数字开始由深转淡。 “老毛。”门外传来何映秋哒哒的敲门声。 毛方林连忙收起手上的字条,起身去开门,他的手指还在抖,面上却一片平和,“怎么了?” “明义的生辰香断了一根。”何映秋额头上堆着细小的汗珠,“我之前一直细心地照料着,不可能出差错。” 对上毛方林的沉默,何映秋更急了,“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这香从阴阳道出来后就一直立着,怎么这节骨眼出问题了?” “你有没有告诉马家。”毛方林半响才挤出这么一句话。 “还没,我想先见见明义,看到底怎么回事。”何映秋摇摇头,又伸手抹了把额头上的汗珠,“毛毛这边怎么样?” “还是老样子。”毛方林脱口而出,手心的纸团却早已被汗水浸湿。 他开始有些不确定,这俩孩子相同的出生,是代表共生,还是一生一灭。 如果是后者,毛方林有着片刻的失神,作为父亲,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选自己的女儿。 ☆、真假对错 “出海了?”何映秋抱着手机,瞳孔不停的晃动,“去哪里?” “老板没说。”林秘书保持着微笑,马明义出海在他看来算不上什么大事,除了长安酒店是实打实的交在他手里,其余的产业多半还是老一辈拍板定案,他做不得主,无非是挂个董事的名头,握着部分股权吃红利。 马明义没有二世祖吃喝嫖赌的习惯,最大的乐趣就是开船出海,马家名下的房产不少,具体他去哪,林秘书还真是不清楚,一个大活人,总不能去哪都给他报备吧。 “他什么时候回来。” “短则半个月,长的话咱们也说不准。”林秘书估摸着近期马明义的行程,真是天南地北的跑。 电话被挂断,何映秋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他和明丽这俩孩子,一到关键时刻就联系不上。” “放心吧。”毛方林拍着何映秋的肩膀,语气听不出喜怒,“毛毛跟他在一起,出不了什么大事。” “你也是,前些日子不是说好不让毛毛乱跑么,在才多久,就敢让她跟着马明义出海游玩!”何映秋皱着眉头,眉心拧出疙瘩,“你还真不担心出事!” “老这么憋着她,保不齐她又生出什么小性子,偷偷跑出去。”毛方林背过手,拇指轻按着骨节,“还不如跟她说清其中道道,这些日子别碰那些污秽的东西便是。” “你们真是……”何映秋指着毛方林的鼻尖,晃了许久才憋出来,“皇帝不急太监急!” 这世上还有人比本家祖先更了解遗留下来的诅咒么?毛方林觉得应该是没了。 他望着何映秋的指尖,到底是没出声。 “每次出海都没有好事。”毛不思坐在餐桌前,面前是新鲜的蔬果,游船就这么在海上飘啊飘啊,不知目的地在何处。 小仙姑没有骗她,她的确只借用身子一个时辰,可每天的一个时辰足够她做好多事情。比如,无论毛不思跟马明义说了什么,都能在小仙姑掌控身体的时候把她说过的话抹杀掉。 马明义撑着额头,脑海中的两段回忆疯狂的撕扯着,任何食物在他看来都没有胃口。 “我吃好了,你们慢用。”刀叉放在洁白的餐盘上,里面的食物几乎未动,马明义又开了瓶红酒,刚要倒入杯中,就被毛不思伸手隔断。 她手心盖在瓶口上,使劲一拉,红酒瓶就从马明义手中落在了她手里。 “毛毛,别闹了,给我。” “喝什么喝啊!”毛不思抱着红酒瓶,她这几天说的嗓子都哑了,等自己再一觉醒来时,马明义就又忘了她说过的话,她还没借酒消愁呢!把桌上的冰水推到马明义眼前,毛不思仰着下巴,“吃饭。” 人是铁,饭是钢,别到头来小仙姑没把他身体里的记忆唤醒,反倒是马明义自己把自己饿死了,那才亏呢。 毛不思伸着胳膊把他碟中的牛排大刀阔斧的切成块状,边切还边斜眼瞅着坐在一旁安静吃饭不吭声的凤凰,夹枪带棒道,“也就我心疼你,不像某些白眼狼,吃咱们的,喝咱们的,还要帮着别人夺你命。” “这话你今天已经说过好多遍了。”马明义看着纤细的手指握着刀叉,不熟练的在他面前飞舞,刀叉的主人强压着怒火,毛不思脸圆圆的,眼睛也圆圆的,像极了一只软绵绵的包子。 “我就是说到口干舌燥,脱水而亡,又有什么用,等那千年老太婆醒过来,你不照样被勾的魂都不剩,把我说的话忘个一干二净!”毛不思越想越生气。 “这也不是我能决定的啊。”毛不思所谓的劝解和苦口婆心,在马明义的脑海里,是丁点也找不到,提到小仙姑,他只能想到当年的惨烈,心底某个地方总会微微的疼,很轻,但他感受得到,“她也挺不容易的。” “你什么意思,你是说我挺容易了?”毛不思啪的把刀叉按在桌子上,顿时怒气冲向心头,“我这都是为了谁,才这么倒霉,除了我想留下你马明义,整条船上还有一个人记挂你么?他们想要的不是你,是高……高什么玩意儿!” 她苦哈哈的挂牵着马明义,他反倒担心起想要扼杀他神识的人,能不气么?简直快要气炸了。毛不思也不知哪里来的脾气,连面前的牛排看上去也不香了,她猛地坐下,把餐盘往前一推,抿着嘴用行动来表达着内心的不满。 “可高显也是他的一部分,只不过这部分的记忆活了而已。”凤璜落下手中的餐叉,在这个混乱的局势中,他是最清醒的旁观者,四个人的争夺战,他挤不进去,只能被迫站在一旁观望,毛不思的确待他不错,但是他的心早就在千年前偏了,“莫说你我,便是他,怕是也分不清自己到底是谁。” “你们就是仗着人多欺负我。”毛不思知道那个所谓‘复活’的记忆是怎么回事,就像原本并肩作战的俩人中间强行插入了一个第三者,而她的搭档与这个第三者间,有着比她还要长还要深的羁绊,那个羁绊里从始至终都没有她。 毛不思有些委屈,明明她和马明义先认识的,从牙牙学语到叼着笔杆面对黑板,从不分性别到她穿上小裙子,即便分开过一段时间,再度相遇,她和马明义中间也是没有别人。 怎的到头来,反倒是她成了阻碍别人团聚的恶人,成了别人追逐千年中的绊脚石,那段记忆中,有他、有小仙姑、有凤凰,唯独没有自己。 “我哪敢欺负你啊。”马明义把下巴放在胳膊肘上,歪着脑袋看她,“你摸着良心问问自个。” “怎么没有,你骗了我八万块钱,让我免费给你捉鬼!” “后来不是打给你爸妈了么。”马明义声音透着点无奈。 “你抢我零食,还揪我头发,老毛罚我的时候你还看热闹……”毛不思话越说越弱,任凭她怎么想,到嘴的也都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而面前笑着哄她的人,在苏尾岛的时候救过她,他明明怕鬼还是跟着她去了林寥家,危险时候会把灭魂带到她的手腕上,身陷困境中也没想着丢下她,无论老毛是骂她还是罚她,他也是站在自己这边。 可这次,忽然间就有另一个人,抢了她在马明义心中的一半地盘,跟她平起平坐,马明义对她能有多好,对那个人亦能有多好。偏偏那个人还不知足,想要专属于马明义的回忆彻底消失。 她从小修行,跟个小霸王似的横行霸道,周围太平的环境也让她估错了自个的能力,直到祸事轮到马明义头上,毛不思才惊觉自己的无用。 盘子里的牛排早就冷掉了,马明义还在低着头,试图安抚毛不思的情绪。 忽然,一根手指轻轻点上了他的眉心,马明义没有闪躲,四目相对,毛不思才弓着身子,海风吹到人身上,有些冷。 第61节 “马明义,你千万要争气。”毛不思咬着下唇,指尖抵着他的眉心,“现在的你要是输给过去的你,你就真的不记得我了。” 小仙姑要的不是融合,是吞噬,一个完完全全的,属于她和高显两个人的回忆。 眼皮有些沉,毛不思知道,她又要出来了,而她跟马明义说的这些,又会再度被从他的脑海中抹去。 指尖收回,小仙姑身体后移,毛不思再度沉睡在身体的某个角落。 “高显。”她轻唤出声。 “头疼。”马明义的思维一片混乱,过去的记忆与现在疯狂的交错穿插,他能感觉到毛不思如今的难过,也能感受到小仙姑当年的绝望,“我现在根本分不清自己到底是谁。” “莫担心。”掌心覆盖到马明义头顶,她的动作很轻,很柔,掌心下的男人逐渐恢复平静,沉沉的睡去,“咱们还有时间。” “这都多少天了。”凤璜起身,小仙姑望着双眼紧闭的马明义,眼神里的温柔掩都掩不住,充满期盼又脆弱的像玻璃,他偏过头去,不忍心再看她,“你只是不停的把自己的回忆输给他,而他呢,根本记不起来任何你回忆外的事情。” “准是他当初伤的太重了,只要我多点耐心,他总会醒来的。” “你不要这么固执。”凤璜双手撑住桌面,“也许是高洋骗你也说不准,他当年能拿上百条修道者的人命换三十年的帝运,你就该知他是个自私的。” “哪怕只有丁点可能,我都要试一试。”小仙姑抬头,千年了,她真的快要等不下去了,“而且我还能为毛不思破除诅咒,能让她顺遂平安的活到老死。” 空气陷入死一般的寂静中,许久,才见小仙姑抬手从空中划过。 立刻有波纹出现,里面出现着不同女孩的身影,以及一枚被锁在匣子里的传家宝桃木牌。 “你曾问过我,活不过二十五岁是什么意思。”小仙姑让凤凰去看桃木牌上雕刻的文字:愿许世代女,廿五为限,以报恩德。 “为什么?”凤璜看着那些女孩,要么未曾婚配,要么婚后无子,无一例外都是廿五而终,“毛家怎会拿后代女儿落死契!” “这是我兄长刻予我的。”小仙姑瞧着那一张张生动的面孔,“我离世那天,是二十五岁的生辰。” 她还记得高显把兄长从鬼门关强行给拽回来那日,鲜血染红了不知谷的土地,百余位术士因着高洋的野心,被迫死于非命,强行修改天运,而她的兄长就是那场意外中的唯一幸存者。 一命换一命,多么公平的交易,可在她看来却是如此的不公,临死前,他说会在二十五岁生辰那日娶她。那是他跟她说的最后一句话,也是她那么些年来最想听到的一句话,她想过种种可能,却怎么也想不到是在死别之时。 生辰那日,她穿着大红的嫁衣,等着许诺她的男子来娶她,她知道不可能,那个男子早就不在了,可她还是愿意等下去,直到她坐在他坟头前,抱着墓碑,从日出等到日落。 “哥,我等不到他了。”眼眶里干干的,流不出半滴眼泪,“如果不是我求他,如果他没有答应我……” 可她怎么能不求他,她的父兄都在,她根本没有第二条路可选。 他答应的多轻松啊,轻松到她笃定他能回来。 她没有活过二十五岁,她不想活了,她把人生中的最后一道符打入了自己的身体里,她想,既然不能与高显同生,她便愿意与他同消亡。 夜空的星真亮啊,她躺在鼓起的土堆旁,想起自己的小院子,院里的白菜都该长大了,地里还埋着一坛上好的美酒,她和高显约好要一同取出来的,还有凤凰,一定还傻乎乎的等着她去唤醒他。 “莫怕。”兄长的身体还没好利索,跑起来跌跌撞撞,他瘫坐在她身边,她的五官已经没了感觉,听不到,看不清,直到闭上双眼的前一刻,有根红线绑住了她的手指,脑海中响起兄长的声音,“吾愿许世代女,廿五为限,以报恩德。” “从那以后,我每隔二十五年就会醒来。”小仙姑现在还能想起兄长低泣的声音,他舍不得她,便在她离去的最后一刻签下了死契,兄长术法不及她,便用毛家后世的女儿强行为她续魂,她没有生的意念,也感觉不到高显存在于世的任何痕迹,她活不下去,那些无辜的姑娘便随着她一起沉睡。 直到后来有个女孩烧了桃木牌,拿着自己的魂魄换取毛家再无女儿降临,她也才安静的睡了两百多年。 “毛不思也是二十五岁?”凤凰开口。 “是,只有我想活下去,她才能活下去。”小仙姑抚上胸口,她冥冥之中觉得是高显回来了,“我想活着的唯一信念,就是高显。” ☆、同生共死 度假岛上的日子很悠闲,除了毛不思和小仙姑每日都要交换一个时辰的身体外。 毛不思也曾在自己苏醒后偷偷给毛方林打过电话,却不料以往嫉恶如仇的老毛在这件事上极其的冷静,只说让她不要慌张,他会想办法,可这一想又是三四天无音讯。 投屏上播放着今日的新闻直播,毛不思兴致缺缺的抱着膝盖出生,心情低落到谷底,皎洁的月亮高高的悬挂着,能透过玻璃屋顶看到整个夜空。 马明义这段时间越发的沉默,什么心事都憋着不说,眼底的疲倦肉眼可见,俩人就这么相顾无言,只听得到细微的呼吸声和女主持字正腔圆的播报。 “下面插播一条最新消息。”女主播看向提词器的眼神一怔,立刻拿出专业的态度,“今日凌晨左右,西城北路发成重大交通事故,三辆行驶车辆于中段路发生碰撞,损毁严重,六人紧急送医,据前线记者发回消息,受伤人员已有三名名身份确认,正是凭靠着多部电视剧家喻户晓的演员高显洋及其经纪人、助理……” 十日后子时,七星将于西北方交汇,是百年难得一遇的时机。 毛不思脑海里不知为何突然闪过这句话。 “你给我出来,说清楚!”毛不思猛地抬头,空中七星交汇,古早时期流传下来的天文术法许多都已失传,毛不思虽不太懂七星交汇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可现在看来,并不是什么好事情,“这事是不是因为你!” “是。”小仙姑轻声回应着她。 “为什么,你拖着我和马明义还不够么?”毛不思闭上眼,太阳穴因为怒火如针扎般刺痛,她在心里不停地质问,“你何必再去伤害无辜。” “无辜?你肉眼凡胎识不破他罢了。”小仙姑轻笑,她侧坐在浓浓的白雾之中,青色的衣衫若隐若现,“他的不甘心憋了千年,如今他想回去,我也不过是帮他一把。” “千年……”毛不思似乎没有想到这是小仙姑的回答,她印象中,高显洋不过是个花边新闻不断的当红艺人,怎么看都与正常人一样。 “真正的高手永远都是平凡的活在人群中的。”只不过高显洋心高气傲,即便是千年不死,活的万众瞩目也才和他的性子,“高洋肉身千年不死,灵魂千年不灭,留着总归是个祸害,还不如把他送回他该去的地方。” “你会这么好心。”毛不思能感觉到小仙姑对高显洋的恶意,那种厌恶,藏都藏不住。 “我只是告诉了他回去的方法而已。”小仙姑垂眼抚着袖口的刺绣,“可这一回,是福是祸就说不准了。” “气死我了。”毛不思睁开双眼,被小仙姑方才的一番话气的胸口疼,索性也不再与她废话,只起身一屁股坐到马明义身边。 马明义头靠在沙发背上,眼皮轻阖,睫毛在他眼睑投下阴影,他似乎比之前又瘦了些。 毛不思盯着他,心底的火气不知不觉就灭了下去,想之前她只是在幻镜中承了汪声荃的记忆就感觉自己要疯了,如今马明义被两种记忆束缚着,肯定比她之前要累的多吧。 夜风轻拍着落地的玻璃处窗,毛不思看他睡得安稳,只默默去给他抱了床被子,本来心理压力就够大的了,万一感冒怕是要更难过。 被子落在马明义身上,眼前的人呼吸平稳,没有醒来的趋势,高鼻薄唇,安静时候的马明义的确长得很好看。 毛不思就这么盯着他瞧了好半天,手刚碰到他的脸颊,就像被火蜇了似的猛然收回。 “毛不思你清醒一点啊。”双手放在脸边连续拍了几下,恨铁不成钢道,“这都是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情花痴。” 不过,他这样睡多半会落枕吧。毛不思盘着腿坐在沙发一侧,想了又想,还是决定把他放平,为他寻个好点的姿势。 毛不思只好扶着马明义的胳膊拉他起身,未曾想她还没用力气,对方就直挺挺的倒了下去。 空气仿佛瞬间凝结。 “马明义。”毛不思冲到他面前,单膝跪在地板上,伸手拍了拍他的脖子,依旧是没有回应。 呼吸平稳,脉搏正常。 毛不思扣着他的手腕,他的呼吸很平缓,怎么看都像是睡着。 “醒醒,赶快起来!”毛不思晃着他肩膀的力气逐渐加大,却换不来丝毫的回应,心底的不安越来越大,毛不思的声音都开始颤抖。 降魔杖从空中划出巨大的半圆,镇魂符咒被快速的丢在四方压阵,不能让他离魂,这是毛不思唯一想到的事情。 “怎么了?”毛不思身体一轻,一条青色的身影就落在了她身边,那是一张长相和她相同的脸,亦如她一样布满了担忧。 降魔杖就这么冲着小仙姑的天灵盖凌空劈下,她身形一闪,降魔杖的力量落在体面上,砸下去一条泛着幽光的深痕。 “毛不思,你做什么!”凤璜从降魔杖里闪现,下一刻,就伸手攥住了带着凌厉气息的降魔杖。 “这句话该我问问你们,你们要做什么!”毛不思这会儿气血全都涌在头顶,右手使力,左手扣指,“太上真符,告下无停。急如风火,迅若奔霆,诛!” 蓝色的光团带着噼啪声冲着凤璜和小仙姑飞砸而下,毫不犹豫。 凤璜长臂一挥,空中形成火红色的结界,偶尔也有一两颗光团落下,“快停手,你就不怕被人发现么。” “我之前就是想得太多,才让你们欺负到头上。”毛不思憋了这么些天,终于憋不住了,她的确不及仙姑术法,哪怕只对上凤凰也不一定有胜算,于是她也有意无意的退让,试图寻找一个平衡,可马明义倒下的那瞬间,她彻底明白,她与她们之间,是没有平衡可言的。 你退三寸,她们进一尺。 “太上真君,四风俱停,阴阳乾坤,逆转五行。”光团和火红被突如其来的强风冲的四处飞散,从半空消失,小仙姑掐着剑指,她眉尾上扬,一袭青色的长衫被风吹得鼓起,对上毛不思,“你的术法都是从我手中沿袭下去的,你一抬手一张嘴,我就知道你要做什么。” “那又怎样。”毛不思握着降魔杖,不知哪来的勇气,“我跟马明义好歹有婚约在身,你算哪根葱?凭空插-进来就得了,还把他弄成这幅模样,我要是连自己的未婚夫都护不住,我毛不思还有什么脸面在业界混。” “我并不想插-入你二者之间。”小仙姑收手背在身后,“我只想见到我想的那人。” “呸!”毛不思挥起降魔杖,一端指着小仙姑,“你见你的人,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凭什么要用我的身子,要抹杀马明义的记忆,把他弄成这副模样。” “他变成现在这样,我真的不清楚为何。”小仙姑向前迈出两步,“让我看一下。” “你看一下?我怕你这一眼看过去,他命就没了!”毛不思腰板挺得笔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着一命换一命。” “我若看不到那人,你命就没了。”小仙姑忘了眼陷入昏睡中的马明义,毛不思已经先行布阵,防止他的魂魄离体,却看不到魂魄离开的迹象,这点倒也让她有些摸不清楚,按理说,高显的记忆没在马明义体内复苏,断不会出现这种突然沉睡的情况才对。她心中也有些不确定,可当务之急就是稳定住毛不思的情绪,她不想在这种时候跟她起不必要的冲突,索性把话敞开了说,“你可知,你二十五岁之后的人生是许给我的,与我共生共死,我想活着,你便活着,我若想死,你便只能随我一起死去。” “呵,你当我会相信你的鬼话?”毛不思怒极反笑,她站在马明义身前,做出一副保护者的姿态,“为达目的,真是什么话都敢说。” “你若不信,大可问下你父亲,为什么他愿意让你和我呆在这座岛上?为什么他言语间未曾提过马明义一句?为什么这么多天过去了他还没给你自救的答复?”小仙姑踱步而来,月色洒在她身上荡起浅色的光晕,降魔杖还横在二人之间,她故意把顶端抵在自己的胸口,“在你和马明义之间,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你。” “你胡说。”嘴唇有些颤抖,毛不思眼神带着倔强,“老毛一向是个正义至上的人。” “你若不信便试试。”降魔杖被小仙姑一把握住。 “同生共死。”毛不思念着小仙姑将才的一席话,难怪她会在汪声荃手里把她救出来,想来一是念着祖宗情分,二来她需要自己为她续命,“我要提前死了,你不也没有法子活。” 最快她也要再等下一个毛家姑娘的二十五年,只是这次不知道为什么,她居然提前醒了。毛不思不知道小仙姑身上还有什么秘密,但从她们相遇开始,仙姑似乎就没离开过她。 “毛不思,这个笑话一点都不有趣。”小仙姑难得冷下了脸。 “我觉得挺有意思的。”反手把降魔杖抵在自己喉咙上,毛不思昂着头,心里莫名就有了底,让开一条道给小仙姑,示意她去看看马明义,嘴上还不忘了继续,“你要是敢把他没了,即便你的情人醒过来,我也让你见不着他。” 老话怎么说来着,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你敢?”小仙姑神情难得有些严肃。 “不信你就试试呗。”毛不思拿降魔杖敲敲自己的脖子,没想到有一天,自己命居然重要到能够威胁别人了,真是唏嘘,“反正我死了还能拖上你,也不算亏。” 距离她二十五岁的生日,且有一段时间。 毛不思心里暗暗盘算,最起码她得保着马明义活到那个时候。 ☆、是福是祸 “我想回家。”家里的猫粮快没了,订牛奶的日子截止到今天,她还约了室友明早一起吃早餐,爸爸妈妈的电话还没回,她还有好多好多的事情没有做,她才二十多岁,还有着大把的青春没有过。薛万万感觉自己的生命在流逝,眼前一片漆黑,只凌乱的点着几颗星,她的身体没有丝毫力气,医生护士的脚步充斥着她的耳道,她心底有个声音在不停地祈求,“救救我,救救我,我不想死。” 身体越来越轻,薛万万眼里的星光彻底黯淡下去,她又想到了那日那个陌生的女声,她拍着她的胸口,像是安慰又像是忠告:生既是死,死既是生。 港城附院聚集了大量的媒体记者,都苦苦的堵在医院附近,等着传来的第一手资料。 而与他们一同陷入昏迷的,还有千里之外的马明义,对于马明义突如其来的沉睡,不止毛不思不解,便是跪在沙发前探脉的小仙姑也有些摸不准。 身体机能一切都正常,只是安稳的躺着,像是陷入了一场美好的梦境。 “三天。”潺潺流水的河边,花树摇落了满河的红粉,马明义抱着胳膊看着水中倒影,唯有自己的影子映在其上,眉心皱起,似乎在思考什么严肃的问题。 “最多三日,且也只有三日。”身边立着的男人宽袖长袍,腰间挂着个通透的酒葫芦,颇为潇洒。 男人是突然之间出现的,等马明义回过神来,就已经和他站在了河边,周围是如春的景致。 “你是高显。”马明义看着男人的容貌,侧着下巴打量道,“我的前世?” “非也。”男人摆手轻笑,周身的气度,不知怎么,就让马明义想起仙风道骨四个字,“贫道如今早已形魂俱灭,何来转世之谈。” 第62节 “你既然跟我没点关系,怎么就能确定我会把身子借给你?”马明义脚下踩着河边的顽石,偶尔有几朵细碎的浪花落在他的鞋面上,“你和那女人也够搞笑的,一个要借毛毛的身子,一个要借我的。” “贫道多少也救过你几次。”男人笑着伸手,他的手指细长,骨节分明的落在马明义的手腕上,灭魂感应到男人,雀跃的散出暖意,“我离世时,无意留了点气息在手串中,若非那丫头这般倔强,我也无需现身寻你。” “你想干什么?”马明义视线落在手串上,又再度上移。 “已有太多无辜女子为着毛家兄长许下的死契离去,因着我离世前的一番言谈,又使得她执念太深。”男人拂袖坐下,清风吹落花瓣,落在他灰褐色的长袍上,平添了几分颜色,他眯起眼抬头望向马明义,笑的温和,“无论她如何努力,哪怕再等上一千年、两千年、甚至上万年,也不会等到我了。” 这个世上,早就没有了他,他的一切都消失在了那场漫山遍野的血红中。 百年一次七星交汇,千年偶遇宸星再上,轮回之门开启,有人闯入了千年之前的北齐,也令他汲取到了缝隙中泄出的丁点力量,可以暂时的离开手串。他知道不能再等了,那些因着自己一时自私许下的承诺,未曾想却成了她人生命中最难以挣脱的枷锁。 那是一段很长很长的过去,沉重而浓烈,从男人口中说出来,却像是在平静的叙述别人的故事。 “哪怕有丝毫的可能,我都愿意搏一把,可是没有了,便只盼着不要再连累无辜。”他改了天命,得了天谴,如今这般,很是公平,“只愿子进回到了千年前,莫要再贪恋帝王权势。” 起码,让那个时代的自己,可以和心爱的人白头偕老。 而这个时代,便彻底放手罢。 “我是个疑心病很重的人。”马明义靠在花树上,这是生意人的通病,尤其是赌命的交易,“但这样似乎是最好的选择。” 不然,仅靠陷入挣扎的自己和毛不思,他没有让他俩都好好活下去的把握,还不如赌一把,听天由命。 “贫道会代你向毛姑娘说清楚。”男人拍拍他的肩膀。 七星交错开来,马明义缓缓睁开眼,港城附院也隐隐传出了不好的消息。 “你醒了!”毛不思忽闪着大眼睛,瞬间就扑坐在了沙发旁。 “起风了。”马明义望着空中明亮的夜空,风轻轻拍打着玻璃。他没有正面回应毛不思,视线划过两个人的脸又快速移开,“不知明个会不会落雨。” “高显。”小仙姑几乎没有时间反应,尖锐的声音就脱口而出,本能的抱了上去。 这两个字叫的凤凰心头一震,也叫蒙了毛不思。 如果醒来的这个是高显,那么马明义呢。 “滚开!”降魔杖凌厉的甩下,被小仙姑抬手握住,毛不思与她各执一端,僵持不下,她瞪着沙发上的男人,眼角微抬,透着疏离,慵懒的气质与马明义截然不同,“马明义人呢!” “贫道见这些日子他着实太累,便让他休息片刻。”依旧是马明义的声线,可听着却又如此不一样,“你若有能耐,大可唤醒他。” 巨大的客厅内聚着四个人,唯有她是孤零零一个,毛不思瞧着面前的三张脸孔,孤立无援。 打不过,抢不过,想要找老毛,可用脚趾头想也明白,他既然一开始选择了不闻不问,就更不会在这个关头出手帮马明义。 “你莫要伤怀。”小仙姑还握着降魔杖,许久才松开,眼底的流光溢彩难掩,却还是压下语气,试图安慰毛不思,“你放心,我定会保佑你长命百岁,定会把所有的术法都教授于你,让你成为如今最有名望的女天师,流芳百世。” 这些,都是毛不思一直以来想要的,炉火纯青的技艺,邪祟闻风丧胆的名号,降妖除魔匡扶正义的能力。 她想过很多种方法,无论是日以继夜的学法术,还是死皮赖脸的向六叔偷师,甚至偷偷求过天君菩萨像。她虽然总是嘴上说着马明义手无缚鸡之力的,可她从未生过丁点拿他换一身本领的心思。 好好地一个人,就这么在她眼皮子底下没了,她该怎么向马明丽交代,怎么像马家交代,他们拿她当一家人,而她们家呢?背信弃义,见死不救。 “我毛不思也不是吓大的,天南地北也走过。”毛不思收了降魔杖,把心酸一股脑的全咽在肚子里,蹬蹬两步走到马明义面前,高高在上的俯视着他,“他一天不醒,我就跟你们一天!反正离我二十五岁生日还有挺长时间。” 真是没用,居然被一千多岁的老头子抢了回忆。毛不思绷着脸坐在沙发上,生生插在马明义和小仙姑中间,她擤擤鼻子,心里委屈不停地往下压,等马明义醒过来,她一定要打爆他的头。 这个想法刚冒出来,就立刻被毛不思打消,她红着眼,心想,要是马明义醒过来,她一定再也不嫌弃他了。 “你答应我的可要算数。”马明义靠在沙发上,皮囊下,灵魂与身旁的一团气轻声对话,“我家毛毛这会儿是真伤心了。” “瞧得出来。”白色的气团努力聚集成形,不久又有些散开,无奈道,“总得等那丫头睡了,我才有机会与毛不思说不是。” 男人残留下的那口气根本不足以支撑马明义的身子,只借了马明义的五官做了个样,说上一两句话,就让了出来。 马明义余光瞥向毛不思,就见她拿白眼球狠狠剜了他一眼。 别人恋爱路上的绊脚石,都是些房子车子票子之类的,怎么轮到他头上,都净是些妖魔鬼怪千年绝恋。 ☆、千年绝恋 “毛不思。”有人在耳边轻轻唤她的名字。 毛不思本能的去摸身旁的降魔杖,却被一双大手横空捉住,月色下,马明义半跪在她床前,食指竖在唇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然后抬手在她眉心轻点了三下。 等一系列的动作做完,这才垂头低语,“姑娘随我出来。” 说着眉毛挑起,飞快的冲她眨了下眼,贱兮兮的模样,像极了马明义。 凌晨四点的户外,凉风穿过衣服,像是挥舞着小鞭子抽打着肌肤,毛不思裹着随手顺来的毛毯,与马明义一左一右。降魔杖还安静的躺在床头,她如今除了脖上挂着的收妖玉葫芦,没带任何捉妖用的武器。 “你与她,果真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马明义望着毛不思,率先开口,语气温和,“她向来是个急性子,这些时日怕是为你添了不少麻烦,我先代她向你赔个不是。” “免了,受不起。”毛不思斜眼瞧着马明义弯腰拱手致歉,嘲讽道,“用别人的身子向我道歉,脸皮也够厚的。” “就是,你赶快起来!”马明义嘴巴里突然又冒出一句话,听上去有些气急,“我又没犯错,凭什么折我的腰。” “唯有此举才能体现我的歉意。”同一张脸,同一张嘴,自问自答。 鬼上身?没有阴气啊。面对马明义,毛不思眼睛迅速的环顾下四周,眯成一条细缝,“这又是什么招数?” “吾乃高显。”马明义飞快直起身子,伸手垂着肩膀,肢体动作和他脸上真挚的表情十分违和,“暂时寄居于马公子体内。” 寄居! 毛不思张张嘴,惊讶道,“你不是回忆!” “我不过是残留在这世上的一口气罢了。”马明义靠在门框上,用眼睛跟毛不思打招呼,嘴巴说出的话语,却显得十分疏离,“如今也是得了机会,与姑娘说上几句。” “一口气你霸占着马明义的身子做什么。” 毛不思委屈了许久的心情,压在心头喘不过气的大石头,骤然消失的无影无踪,她甚至有些庆幸,裹着小毛毯三步并作两步的跑到马明义身边,小心的戳了下他的肩膀,就见对方回给她一个熟悉的笑容。 如果只是一口残留之气,那真的是给毛不思被摧残的心脏打了一针强心剂,左右无魂无魄,是活不过来的。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被吓到了,这会缓过来,毛不思脸上的温柔没有持续多久,行动就先了思维一步,一脚踢到了马明义的小腿上,她收着力道,既不会踢伤马明义,又舒缓了自己这段时日来压抑的心情,“你不早跟我说,装神弄鬼这么些日子,都快吓死我了,我还真以为你消失了。” 说着眼圈还忍不住有些泛红。 “我这不也是刚知道没多久么。”揉着被踢到的地方,马明义顺手在毛不思脑门上敲了个栗子,“你就晚了四个小时而已,瞧你小气的。” 被借了身子的是他,被篡改了记忆的是他,结果被踢的疼的还是他。 扑哧—— 马明义望着毛不思气结的捂着额头,不由得笑出声。 “你还有脸笑!”毛不思掐着腰,佯装生气,嘴角却随着这声笑一同上扬。 “不是我笑的。”马明义当场甩锅给高显,“是那个男道士。” 高显暗地里摇头,他不过是弯了嘴角而已,笑出声的可是这个身体真正的主人,也不拆穿,只稳定心神,把自己的来意一五一十的告知毛不思。 “你的意思是让我未来三天当个看客?”毛不思掏掏耳朵。 “也是我当年许了不该许的承诺,才害了她千年,如今有这个机会,我便想劝着她离去。”马明义嘴巴一张一合。 “她说我们毛家后人是被落了死契的。”毛不思提醒道,“同生共死。” “死契出生便可延续,你可知为什么她兄长非要选二十五岁生辰这日,才让契约生效?” 高显的这个问题,毛不思显然没有想过,她和马明义对视摇头。 “她从十几岁开始,就追在我身后,每每得了几乎,总要诱着我说娶她为妻。”可他是个修道之人,他被师傅从小养在膝下,每年也会偷偷收到母亲送来的生辰礼物,他知道他的家族杀戮太多,罪孽太重,这些都会被一笔笔记下,然后反噬到后人身上。 他想守护那个生他的母亲,想要保护那个在道观擦肩而过时唤他兄长的胞弟。他天资极高,几乎学了师傅一身的本事,他得到的亲情很少,性子也有些冷淡,生存的唯一目的就是护着他们高家的基业,平静的活着,默默地死去,不平添世间烦恼丝。 可偏生就有那么一个女子,大刀阔斧的闯入他的生命,追着他的脚步过了一年又一年,从盈盈可人的少女追到过了双十的花信之年。 她总是在他饮酒时,伏在棋盘上,托着腮抱怨:我都快二十五,你若不娶我,我怕是真要成老姑娘了。 “我临死时,她的眼泪一滴滴落在我身上,那一刻,也不知为何,便脱口许诺二十五岁生辰娶她。”哪怕当时他知道自己根本活不下来,也不可能再娶她,高显望着高空的明月,“她兄长便笃定了这天,每隔二十五年,她都会醒来,等着我兑现承诺。” 所以,她永远不会死在这日。 或许当时她的兄长也是单纯认为,时间总会抚平一切伤痛,只要熬过去,她或许就能活下去。可惜,他们都低估了她执念,明明是想要赋予她生的契机,却未想成了千年来她最充满希望,也最绝望的一天。 不停地轮回,不停地破灭。 “既然如此,那便放后人一条生路罢。”马明义眼前升起一团雾气,连悬挂的星辰都有些模糊,“多奢求三日,也不过是最后,我自私的想要与她再饮一杯酒,喝一盏茶,看一回日升日落。” “你知道,我这人一向心软,听不了这些的。”毛不思鼻头微红,左手不停地扣着指甲盖,她抿着唇,左右为难,高显的要求她听懂了,可让她把马明义借给别的女人用三天,她心底还是挺不乐意的。 “三天一过,一切都会恢复如初。”高显的眼神很温柔,“马明义还是马明义,而你,也可以安稳的活到老,不用再惧怕那些远古的契约。” “那你们只能说话聊天看月亮,不能有其他实质性的接触。”毛不思耸着肩,指着自己的眼睛,“我会看着你们的!” “姑娘大可放心,我不过是一团气。”高显的有些失笑,平静的仿佛再说今天的天气真好,“时间到了,便散了。” “你呢!”毛不思扭头,抬手不停地戳着马明义的胸口,“虽说娃娃亲是封建糟粕,你我都不想的,但是你也得时刻记得,婚约一天没解除,你就一天是有主的人!” “和你同样的一张脸。”马明义用眼神把毛不思从头打量到脚,下巴微扬着移开视线,“我对你这么个大活人都没啥想法,对她能有什么想法啊。” “你……” “口是心非。”毛不思刚说了一个‘你’字,就被高显温和的声线打断,他伸出右手拍拍胸口下的心脏,笑道,“跳这么快作甚。” “瞎说什么呢。”马明义一抬胳膊,胸口上的右手就被左手打掉,气急败坏道,“还想不想借身子了!” “罢罢罢,就当贫道未感觉到。”高显的声音带着笑意,“公子说什么,便是什么吧。” “睡觉去。”脚下的一颗小石子被踢得老远,毛不思下巴被包在毛毯里,夜色中看不清她表情,她转身飞快的打开门,打着哈欠冲向卧室,“困死了。” ☆、一条生路 小仙姑这一觉睡得很沉很沉,她做了一个梦,梦里的她依旧腰上挂着小小的竹篓,跟在高显屁股后头兴冲冲的去捕鱼。 河里的鱼儿游得欢快,她捉到了一条肥硕的鲤鱼,举过头顶,想要向高显炫耀,谁料一回头,身旁的人就没了踪影。 “高显!”阳光在睁眼的瞬间扑来,小仙姑感到身后一片冰凉,几乎是本能的把毛不思挤开,抢了她的身子,光着脚丫就冲出了卧室。 熟悉的身影端坐在沙发上,面前是素净的茶具,茶叶被滚烫的开水煮过,冒着清香。 “天寒了,你这般赤足而行,小心着了寒气。”马明义招招手,动作熟悉的让小仙姑想哭。 “我方才做梦,梦见你不见了。”小仙姑慢慢移动着脚步,看向马明义的目光一瞬不瞬,侧坐在地板上,她轻轻把脸颊贴上他的膝盖,这个动作她已经好多年没做过,现下失而复得,便多了几分小心翼翼。 “以后莫要如此冒失。”毛不思的眉心还染着他昨晚点上的绯红,高显抬手,趁小仙姑还没注意,不留痕迹的擦掉,“险些把这副身子的主人撞伤。” “是我太过紧张了。”小仙姑这会儿放下心来,才察觉到自己将才的力量有多大,忙收了部分力道,让出半个身体。 毛不思为着昨夜的事情想了大半夜,天刚蒙蒙亮才昏昏睡去,谁料还没遇见周公,就被身体里小仙姑的一句惊叫吓掉了半条命,接着巨大的力气瞬间充斥全身,把她向肉体外挤去,幸亏她这些年的术法不是白学,强行定魂,这才勉强留在身体内,没被小仙姑整个挤出去。 “无碍吧。”小仙姑有些抱歉。 “你试试,不吭不响突然来这么一招,我还以为你打算要我的命呢。”毛不思被力量冲的浑身疼,通过这些日子和小仙姑的相处,初见时的憧憬早被打的烟消云散。 第63节 “无事就好。”马明义倒了杯热茶,三指捏着放到毛不思面前,“这盏茶便当我替那丫头给姑娘赔罪,她素日里鲁莽惯了,姑娘莫介意。” 温和的话语配上马明义的容貌,毛不思怎么看怎么别扭。 要知道,她认识马明义这么多年,也没瞧见他这么轻声细语的跟她说话,如今却为了另一个女人向她道歉,哪怕昨夜做过心里建设,这会儿真遇上,还是免不了心中气闷。 “烫、烫、烫!”毛不思端着热茶一饮而尽,滚烫的茶水滚过喉咙,烫的毛不思直打颤,便用手掌扇风,便指着马明义的鼻子,“谁家赔礼道歉用开水的,你当是菜市场小贩给白斩鸡脱毛么!” “怒急伤身。”高显瞧她的模样便知她多少有些借题发挥的意思,马明义说得对,如果不是事先把事情告知于她,依着毛不思的性子,定会闹得他们计划无法执行,他面色不改,又倒了杯茶,手心横空划过,再度奉上,“这杯该是好入口的。” 对方不气不恼,毛不思仿佛一拳头打在棉花上。 “你别生气,我晓得刚刚是我不对。”小仙姑的心情随着高显的到来明显好了许多,连带着脾气也柔和下来,她歪着头,思考了半响,“不然,我把之前失传的秘法写下来送你,权当赔罪。” “这算什么,打一巴掌给个甜枣吃?”毛不思冷哼着抬头,像只骄傲的孔雀,心里不停地宽慰自己:忍一忍,就三天,三天过后,他们就桥归桥,路归路。 这顿早饭毛不思味同嚼蜡,连平日里最爱的小笼包都吃不下去。 翠绿的黄瓜段被马明义顺手夹到毛不思眼前的碗碟中,动作娴熟的如同做过千遍百遍,“多吃些。” “我爱吃肉。”毛不思握着筷子。 话刚说出声,身体就诚实的夹了起来,黄瓜段咬在嘴巴里脆生生的,“比起来,还是咱家菜园子里种的小黄瓜好吃。” 这是小仙姑的回答。 自从高显出现,小仙姑就不在让她每日昏睡一个时辰,而是和她商量着直接把她的身子一分为二,两种意识同存。 毛不思想了又想,觉得与其自己睡过去,不知道他俩在那两小时干什么,还不如从头到尾醒来盯着,也就勉强答应了小仙姑。 高显无论说话还是做事都很周到,令人如沐春风,对毛不思也多番照料,即便如此,每每三个人在一起,毛不思还是由衷的感觉到了自己与他们之间的疏离感。 毛不思叼着筷子,有点忧伤,自己现在跟大瓦的巨型灯泡有什么区别,偏生她还不好说些什么,心里却是把马明义从头到尾骂了个遍。 “等咱们回到南桐,你便捏个泥塑把我放进去。”小仙姑絮絮叨叨的畅想着未来。 马明义只安静的听着,面上依旧挂着笑,并不着急答话。 偶尔毛不思也能感受到小仙姑身上散发出来的点点不安,只不过她不说,她便当做不知道。 从吃完早饭到现在,毛不思已经呆在客厅看马明义自己和自己下棋下了一上午了,偶尔起身倒杯水,已经是他所有的活动量。 电视没开,客厅内安安静静的,自从高显出现,凤璜就一直躲在降魔杖里没出来,毛不思不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也没兴趣知道,相对而坐,高显很安静,小仙姑也很安静,诺大的空间,只偶尔发出毛不思啃零食的声音。 咬着零食,毛不思无聊到想要抓狂,她开始庆幸,幸好马明义不是高显这么个性子,不然非憋死她不可。 “要不你教我下棋吧。”毛不思实在忍不住开口。她扭头看了眼小仙姑,就瞧她撑着身子,笑眯眯地望着马明义,全然不觉周围有多沉闷。 “好。”高显点点头,粗粗把规则跟毛不思讲了遍,“懂否?” “否。”毛不思摇头,再次对自己的智商产生了怀疑。 “那你二人一起。”高显指挥着马明义摆子,这是他下了好多年的一盘棋,无论如何走,只要西北角落下一子,便是个败局。 毛不思不会下棋,重任便压在了小仙姑身上,一局棋从正中午下到夕阳西下。 高显不愿意完结,她们便有子可走,四处碰壁却又有一线生机。 磨到最后,连毛不思的火气都给磨出来了,若不是小仙姑力量比她强大,强行压制住她的脾气,她真怀疑自己会忍不住一巴掌招呼到高显脑袋上。 最后一子落下,这局棋,和不了,赢不了。 “我再落子就输了。”小仙姑的声音很轻,从开始的愉悦逐渐变成了现在的沉静。 “是啊。”高显回应她,笑的那么好看,“输了。” 身体骤然一轻,毛不思瞬间得到了身体全部的掌控权,那个借用着她半个身子的人,莫名的躲了起来。 眼睛一眨,泪水就涌出来,啪嗒落在棋盘上。 毛不思慌忙抬起手背抹掉,显然这眼泪不是自个的,“她怎么了?” “她的棋是我教的,却怎得也下不好。”毛不思手中的棋子被高显捻起,随意地落下,胜负已分,他手指轻点着漆面,“后来她就非逼着我让她,我瞧她着实不开心,便允了。” 那日,他坐在石桌前,雀鸟在树上叽喳个不停,她拉着他的袖口,模样很是讨人喜欢,他只得笑道:莫闹,莫闹,应你便是,我但凡活一天,便让你赢一天。 “可是今天……”毛不思喃喃。 “她输了。” ☆、一线生机 “仙姑?”毛不思在一片白雾蒙蒙中寻找着躲起来的人儿,明明就在她的身体里,可是真要找到她,却是这般的困难。 自从输了那局棋,从黄昏到天明,她已经无声无息的消失了整夜,高显并没有多少的能量可以长时间支撑马明义的身体,大多数时候,是她和马明义相顾无言。 “那丫头,一有不想面对的事情就躲起来。”许久,马明义才开口,那是高显的回忆,“多少年了,一点没变。” 时间不停的被消耗,耗到最后,还是毛不思看不下去,一个等,一个躲,这样折腾到什么时候,何况,高显那还有那么多时间经得起等。这才自告奋勇,双眼一闭,用所有的神识去寻找那个不知匿在何处的胆小鬼。 “逃避现实是最愚蠢的行为。”毛不思扯着嗓子,回应她的是不停传来的回声,她有些焦急,小仙姑比她多活了千年,理应比她更懂得“转瞬即逝”这四个字的曙歌道理才对,“你出来啊。” 好坏总要面对不是。 四周一片空白,毛不思不停的从一个地方奔跑着寻到另一个地方,明明极小的地方,真正设身处地进来,却是那般的广阔,广阔到寻找一个人都如此的不容易。 毛不思跑了半天,这会儿累的直掐腰,高声道,“仙姑,你我都是修习之人,理该晓得,这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 依旧无人应答。 平日里挺果决的一个人,到了紧要关头,却比任何人都要胆小。 世上是没有感同身受这回事的。毛不思清楚,自己不是她,刀子戳不到自己心上,永远体会不到对方最真实的感受。 可是逃避能解决问题吗?不能,逃避只会让人陷入更深的后悔之中。 毛不思想,如果有一天,自己最爱的人即将消失,她一定会抓住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把最后的时刻当成天长地久来过。 脚步不知道走向何方,毛不思不想放弃,纵然都是分离,可比起千年前的惨烈绝望,他们起码多了另一个选择,让最后的分开变的美好些也幸福些。 耳边偶尔响起鹂鸟婉转的歌声,很远很轻,可还是被毛不思第一时间捕捉到,这个声音不是她为自己创造的,那么就只可能是小仙姑。 沿着鸟叫声寻去,毛不思感觉自己走了好远好远,入耳的声音才逐渐清晰起来。 风声,水声,鸟叫声,蝉鸣声。 茫茫的白雾尽头出现一间小院,被青葱的林木包裹着,这是毛不思从未见过的景象。安逸且充满着生活的气息,如果不是幻像的话。 手指可以穿过稀疏的篱笆,水面的波纹有规律的荡漾着。 小仙姑穿着熟悉的青绿色衣裳,坐在葡萄藤下的石凳上与一名男子下棋。 “我又赢了。”小仙姑嘴角上扬,可毛不思看的清楚,她脸上的笑容未达眼底。 然后男人伸手摸了摸她的头,“你也就仗着我不能赢你罢了。” 明明是美好和谐的画面,却不知为何,每一帧每一副都盛着掩不掉的悲伤。 “仙姑。”毛不思伫立在小仙姑身后,不忍心打破她的幻想。 “太过分了,一出现就要赢我一盘棋。”小仙姑没有回头,保持着原有的姿势和对面的幻境继续落子,毛不思透过她的背影,都能感觉到她有多心伤。 “咱们回去吧。”毛不思轻轻把手掌落在她的肩头,不知怎么安慰她,“我把身子让给你两日,好不好。” “我从未生过夺你身子的念头,我一直都期盼着,若是高显能够回来,便让他塑个泥偶给我,即便无法自由的行动,可只要让我日日瞧着他,我都开心的紧。”小仙姑伸手想要触碰眼前的男人,指尖却穿过幻影落了个空,“你或许觉得我太过自私,千年来引的多少姑娘死在本该灿烂的年纪,可是我没办法,你可知我每次在二十五岁生辰醒来时,有多盼望亦有多绝望,我眼睁睁的看着天明,眼睁睁的看着日落,然后一次又一次的提醒自己,不会有人来娶我,我爱的人死了,没了,永远消失了。” 是生辰亦是死祭。 兄长落下的死契,对毛家的女儿们是个诅咒,对她又何尝不是,她舍不得死在这一日,万一,万一那个人又回来了呢,可过了这日,她又活不下去。 她的兄长,为了延续她的生命,给了她最无法舍弃的希望,于是就这样不停的轮回,不停的重蹈覆辙。 “可他现在回来了,不是么。”毛不思蹲下身子,与小仙姑实现持平,“这次不再是幻想,而是他真的回来了。” 那个有着他们共同记忆的人,在经过千年的等待后,再一次的回来了。 “可他回来是说别离的。”小仙姑视线模糊,她哭起来的时候,圆圆的眼睛盛着一汪清泉,跟毛不思一模一样,委屈到让人忍不住想要把最好的送她,她或许喜欢自欺欺人,喜欢抱有不必要的幻想,可是她不傻,她知道他的那盘棋想要说明什么。 有时候记忆太好,也是一件很伤人的事情。 “如果注定要分开,比起悔恨莫及徒留遗憾,难道不是用幸福完结更美好?”毛不思握着她的手,她的手是没有温度的,也对,一个被契约强行留下的残魂哪里有什么温度可言,“两天,二十四个时辰,四十八个小时,可以做好多好多事情,你真的要躲在自己构建的幻想中,任凭时光流逝么?” “我这么大人了。”小仙姑垂着头,脑袋碰到毛不思的脑门上,就这么安静的抵着,眼泪不停的往下掉,打湿了自己的裙摆,也打湿了毛不思的衣裳,“居然还要你个小孩子劝诫。” 她活了千余年,毛不思在她眼里可不就是个小孩子。 “瞎说,你不也才二十五岁。”毛不思环住她,伸手拍拍小仙姑的后背,差不多的年纪,她遇到的问题无非是鬼难捉,妖难收,房租一年年飙升,可怀里的人,却是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一次又一次的死亡。 “两天。”小仙姑声音不大,“两天后,我便把身子彻底还给你。” “那我到时候,找最好的师傅,给你捏个最漂亮的泥像。”毛不思点头应下。 手掌被人摊开,毛不思瞧着小仙姑在她手心随意画了个符咒,模样奇怪,竟是从未见过的。 “这个送你。”小仙姑写完,就见符咒闪着光芒消失在毛不思掌心。 “这是什么。”无需毛不思费心,符咒几乎是被立刻刻进她的记忆里,一抬手,就能流畅的涂写出来。 “这个咒语可以帮人忘却那些想要忘却的记忆。”这是小仙姑从小就学的,可她却从未用在过自己身上,她不舍得,可是回忆是多么伤人的东西,“这便当作我借用你身子的回礼,世人万千,总有人会需要。” 睁开双眼,又是新的一天,阳光正好。 “可要与我共饮一杯?”高显笑看着面前的人儿。 “好啊。”小仙姑笑着点点头,阳光落在她眼睛里,很温柔。 毛不思说的对,如果有一日,他们起码可以从新选择再见的方式,那么她希望他们可以拥有最美的离别。 “你知不知道,我追那妖怪追了多久,最后关头被你截胡。”小仙姑抱着酒瓶子,瓶内的酒红彤彤的,如上好的玛瑙,跟高显一起坐在阳台上晒太阳,说着只有他俩才懂的故事。 只是当时,谁都没想到,那次意外让他俩再此后的无尽岁月中交错缠绕。 “你有没有后悔当时出手帮我。”小仙姑托着腮。 “没有。” “我也没有。”眼睛眯成细缝,几口红葡萄酒下肚,小仙姑继续抬头晒暖,“如果重来一次,我还会做同样的选择。” 跟着他,从天南追到海北,然后陪他一起死。 短短两日,是她千年来最快乐的日子,偶尔高显也会因为体力不济,马明义就这么被迫莫名的跑出来听上一堆唠唠叨叨的话语,而小仙姑总能立刻分辨出他俩,眼底的光迅速散去,陷入沉默,安静的等着高显在回来。 没有时间的人,总会比一般人了解时间的可贵,小仙姑就这么腻在高显身边,陪他聊天,陪他饮酒,陪他作画,陪他去看夜晚的星空。 夜晚的海边很安静,小仙姑与高显并肩而立。 “不知子进现在如何了。”高显遥望远方,海面平静,底下却暗潮汹涌。 第64节 “有了前车之鉴,该是很好吧。”小仙姑顺着他的目光望去,“你会不会怪我,平白无故连累了他人。” 那个拎着零食的姑娘现在一定害怕极了,被迫去了个不属于自己的地方。 “我在那姑娘的胸口拍下了言灵。”小仙姑继续道,女孩在古代身死的瞬间,灵魂就会再度回到现在的躯壳内。 “所以,你就教了毛不思尘封记忆的咒法。”高显敲了下她的脑袋,“等那女子回来,亡羊补牢?” “嗯。”小仙姑颔首。 “做都做了,我还怪你做甚。”月光下,高显张开双臂,这是他第一次给她拥抱,小仙姑咬着下唇努力不让自己哭出来,下巴落在他的肩膀上,他的声音依旧那么好听,好似记忆中山涧的溪水,“起码,那个时空的你我会活着。” “那,另一个你会娶我么?”小仙姑拼命的压抑着情绪,眼泪不停地在眼眶里打转,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不那么难过。 “会。”高显环着她的肩膀,“无论当年还是现在,我从不曾骗过你。” 海浪拍打着沙滩,小仙姑抱着男人的腰,耳边,是灭魂手串断裂的声音。 她忽然又想到了好多好多年前,有次高显去黑城河捉水鬼,差点送了半条命,她就这么趴在他床头上掉眼泪,过了好几天他才昏沉着醒来。然后她又哭又笑的拽着他的袖口后怕个不行,他嘴唇苍白,就这样笑道:莫怕,只要我还剩一口气,都会来见你。 他的确做到了,哪怕晚了千年。 总有人不明白,哪怕凤凰也不懂,为什么她付出整个青春去追寻一段毫无回应的感情,只有她才知道,她付出的感情,从来都是有回响的,只是那回响只有她一人听得到。 马明义一动不动的盯着沙滩,珠子四处散落在,上面的经文再也没了往日的光芒。 他,不在了。 ☆、迟到千年 灭魂不再是灭魂,而是成了一颗颗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珠子,被人一粒一粒的重沙滩上捡起。 小仙姑没有说话,只蹲在地上,她的眼底没了往日的光芒,仔细的把沾在珠体上的细沙搽掉。 毛不思也在两日的百无聊赖后,再次看到了来自于外界的光芒,月色和霓虹灯交错的照映在海面,马明义就那么站着,一动不动,四周弥漫着吹不散悲伤。 “仙姑。”毛不思拍着她的肩膀,想要开口安慰,谁料刚出碰到,身体里的那个灵魂便顺势移出了她的体外。毛不思看着被抓了满手的珠子,又看看侧坐在一侧的女人,“你……” “他走了。”小仙姑的衣衫被海风吹起,显得极其平静,“我知道,这次他想带我一起。” “你想多了。”毛不思向前一步,蹲在她身边,这两日毛不思完全不清楚外界发生了什么,斯人已逝,她还有活下去的机会,“你我不是还缔结着死契么,只要你我共存,等我百年之后,契约解除,你还有可能轮回转世的。” 借魄养魄,虽然不是什么光彩的手段,但毕竟给了小仙姑一线生机。想必生前她的兄长是疼极了她,才舍下子孙后代,只求她活下去。 “千年来,我总是在二十五岁生辰那日醒来。”小仙姑没回答毛不思,而是望着远方自说自话,“可这一次,我却没有等到你的生辰。我苏醒那日,是被狂跳的心脏吵醒的,不知为何,直觉告诉我,他回来了。” 这个他,指的自然是高显。 她的心在雀跃,在沸腾。可她却只能困在南桐的泥像里,任凭如何也出不去。 是啊,她的兄长许了她毛家女子的二十五岁,在这之前,她是无法出现的,可偏偏这次她醒了。 这时候的南桐已然不是百年前的南桐,毛家的老宅也没了后人的身影,他们就这么消失在了这个扎根生长的地方。她又想到好久好久之前,曾有个姑娘见到了她,那个女孩说自己拿灵魂与神灵做了交易,说让她永久的睡去,倔强的站在她面前,笃定的告诉她,此后的人生,毛家将再无女婴降临。 她不知道那之后毛家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是不是那个时候他们离开了南桐,她只知道那个姑娘错了,她按着胸口,里面跳动的是千年前结下的契约。 毛家依旧有姑娘活着出生,而她爱了千年的人,也回来了。 她明明可以等到毛不思二十五岁出现,可是她不想再等了,不能再等了,她迫切的想要见到高显,想要看着他对自己笑,跟自己说话。 这几年,南桐偶尔有人说城郊的奶奶庙灵验,她也不过是在前来跪拜的人群中,挑几个纯善的,帮他们渡过小小的难关,可是来的人越来越多,求的东西也越来越贪婪。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她看着跪在脚边的人群,不再回应他们的任何诉求,她当时只是单纯的想,若是她什么都应,高显知道,定然会恼她罢。 于是,人也渐渐少了下去,直到一个夕阳如血的傍晚,有个男人失魂落魄的走进了她的庙门。 男人没吭声,就这么坐在地上,背着落日余晖,失声痛哭。 头顶是乌黑的死气,她看着那个男人,心里明白,他怕是没有多久的阳寿可活了。 “我跑遍了大大小小的寺庙,求各位菩萨帮帮我。”再然后,男人抹掉眼泪,跪在地上,对着她的泥像磕了三个响头,“我自知一切都是自己的过错,求各路神仙保佑父母妹妹,不要因我而受到牵连。” 头顶金光一闪而过,立刻被吞噬在黑影之下。善意是有,可惜被过度消耗,金钱所困的铜臭之像,无非商贾或赌徒。 “我若是你,便回家见一面亲人。”她忍不住开口,经历过离别,便知离别的苦。 男人显然被她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到,陷入巨大的恐慌之中,良久才磕磕巴巴道,“你……你是鬼吗?” “我是被拴在世间的残魂罢了。”她看着腿脚打颤的男人,显出原形,“你阳寿将尽,回家吧。” “仙人,求您救救我吧。”男人脱口而出,却只换来了她的摇头,没片刻,男人又换了要求,“那您救救我爸妈,救救我妹妹吧。” 他欠的债实在太多了,多到能彻底压垮亲人的脊梁。 “我愿意拿一切做交换。”男人咬咬牙,脸上的泪痕被风吹干,留下浅浅的痕迹。 一个将死之人,有什么可以交换的。 她望着他,突然又个念头升入脑海,不知怎么就开口,“那你能帮我去寻一个人么。” “一个人。”男人呆呆的抬头。 “我可以帮你把所有美好的回忆交易成运气。”天上不会掉馅饼,她有些迟疑道,“可这样太苦了,你到死前都会认为那些原本爱你的人不爱你。” “我愿意。”男人闭上眼,又想到了年迈的父母和的唯一的妹妹,自己犯的错,便让自己吞下苦果。 “你叫什么?生辰几何?”她点点地面,示意让他写下,“此后,我也会抹掉你我之间的记忆。” “好。”事已至此,男人什么都没了,也没什么可怕的了。 眉心顿感一片清凉,男人忍不住打了个冷颤,就听头顶上女声道,“我给你落了个咒,它会指引你去该去的地方。” 这晚,她摊开男人的一生回顾,唏嘘不已,最后把视线落在散落一地的彩票上,男人的父母正绝望的刮着上面的数字。 “美好的回忆本千金不换,可人到了绝路上,却卖的如此便宜。”她不知道这个交易划不划算,可她还是看到了刮开涂层瞬间,男人父母突然出现希望的眼神,就像猛然照入绝境中的一缕阳光。 陷入无尽喜悦中的他们,当然不知道那张彩票是用什么换来的。 “于是他来了长安酒店?”马明义坐在毛不思身边,三个人并排而坐。 “他离开后,用身上仅剩的几块钱吃了碗面,买了张彩票。”那是他濒临死亡前,被赋予的运气。 “原来如此。”马明义了然,难怪长久以来他一直觉得那里有些不对,依着黄术良当时的经济状况,长安酒店的价位绝不是他一个欠了一屁股债的人能够负担的起的。 他只是带着仅剩的运气k、d、t、c、d、j、z、l。,被外物指引着去到了长安酒店。 这才引发了之后一连串的意外。 “那黄缓……”毛不思没有继续问下去,也是,黄缓不记得一切,她的人生轨迹便能从此与他们完全错开,不记得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也能从心底认为,自己的哥哥在某个地方好好的活着。 爱也罢,怨也罢。 有很多东西,不知道,或许是最好的结果。 “我当时只是天真的以为他回来了,却没有想到,他是见不得我怀抱希望的等下去,伤了自己也伤了别人。”小仙姑对上莪撩毛不思的眼睛,“你不知道我有多羡慕你,有爱的人在身边。” 天上的星真亮啊,倒映在眼前人漆黑的瞳孔里。就见小仙姑起身,“可不要学高显事事都藏在心里的坏毛病。” “我生来就没有呼吸。”马明义望着她的身影,突然开口,这是上一代的秘密,果不其然,他的一席话换来了毛不思的诧异,见小仙姑回头,才继续问下去,“你可知我为什么能活下来?” 平静的就像在问别人的故事。 “我若是你,绝不会去寻这个秘密。”小仙姑转过身,背后是波澜不惊的海面,面前的两人并肩坐在沙滩上,远远瞧着,像极了她和高显。风吹透她的身子,她听到了毛不思惊恐的呼喊,感觉自己与空气逐渐融为一体,随着缥缈的声音一同消散在这片海滩,“莫入阴阳道,莫寻道中人。” 一千年,她的执念该放下了。 也该消失了。 ☆、爱恨皆罢 阴森森的山林中,静的可怕,低矮的蒿草后露出青色的裙角,山鬼被那个女人追了月余,身上参差不齐的落着大大小小的伤痕,这会儿只煞红着眼,猫成一团,迅速的朝着那条青色扑去。 远处的枝叶后有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瞧着它,只等它跳入她设计好的圈套,手中的降魔杖兴奋的不停抖动。 百米,十米…… 眼中的笑意越来越大,笑眼的主人是个十五六岁的姑娘,个子不高,裙摆缺了一大块,圆圆脸上也不知什么时候被抹了几道灰,她全然不在意,所有的精力都投注在山鬼的身上。 再然后,还没等她潇洒的打那妖物一个措手不及,一条灰色的身影就从天而降,手里的长剑闪着银色的寒光。 那是个年轻的男人,高鼻薄唇,黑发被将将束起,缠着灰白色的飘带,风吹过他的脸庞,撩起细碎的头发,手起刀落,三尺青锋随着他的手腕旋转劈下,动作轻盈优雅,仿佛那不是一把剑,仿佛被砍成两半的也不是扭曲的山鬼。 小姑娘痴痴的望着,手中的降魔杖闪着幽幽的蓝光。 就这样,一个突然出现的男人,在关键时刻,不打招呼的……抢了她的猎物! 这年头,男术士们都这么不要脸了么! “师傅。”清澈的嗓音还挂着童腔,一个年岁尚幼的小童手里拿着她故意扯下来诱敌的布料,快步奔向男子,“你瞧。”继而又疑惑道,“这深山老林里,怎的会无缘无故出现衣料,还惹得那傻鬼失了分寸。” “如晤。”男人手了佩剑,耳边听见匆匆的脚步声,下脚极轻,该是个女子,如晤虽是个半大的孩子,也不好随意拎着女子的衣料,“把东西放下,继续赶路。” “想的美!”一条青色的人影随着男人话音的落地,嗖的从林子中钻出来,脸上脏兮兮的,裙摆也破了大块,她一手掐着腰,一手指着男人,“你们这两个小贼!” “你说谁是贼!”如晤不乐意。 “说你们呢。”小姑娘拎着裙子三步并作两步跑到男人面前,昂着头,气势汹汹道,“谁让你砍它的!” 那个它,指的自然是山鬼。 “你这女子好生不讲理。”如晤在男人后面留出半张脸,“它是妖物,我师傅不收它,难不成要留着祸害人间不成。” “那也要有个先来后到,你知道我追它多久了么!”一个多月,一个多月啊,从叶城一路追到这里,这可是她离家以来,遇到的最厉害的妖怪,结果她一路把那妖怪折腾了个半死,眼见就要一举歼灭,结果居然被人横插一脚。 这种感觉就好比烤鸡,捉鸡拔毛生火的全是你,眼见就能吃了,结果被个路人一口啃掉,想想也觉得气结。 “姑娘若不嫌弃,便把它还于你。”男人开口。 女子瞧着早已化为原形的山鬼,更气了,鸡肉吃完了,把骨头给她是什么意思?好歹得再还她一只□□。 “我瞧你们这副模样。”女子看了眼男人的衣袍,“即便不是同行,也差不了多少。理该晓得咱们这行的规矩,你抢了我的东西,必定要还个更好的给我才是。” “并不晓得。”男人摇摇头,笑道,“不知是哪方的规矩?” “南边的。”小姑娘含糊其辞。 “我从南而来,怎没听过。”男人的衣袍被风吹起,“云青观?四海斋?南阳林氏?” 男人口中说的,都是南方首屈一指的捉妖门派。 “我们毛家的规矩!”女子一跺脚,“你孤陋寡闻而已。” “胡说,我师傅可厉害了。”如晤反驳道,“准是你家没什么名气。” “你这小孩,信不信我打你。”小姑娘佯装生气。 第65节 “你这女子,言行粗鲁不说,还欺负小孩。”如晤躲在男人身后,冲着小姑娘做了个鬼脸。 双方就这么僵持不下,最后还是男人让步,“好,我许你个妖怪。” “这还差不多。欠债还钱,欠鬼还妖,这才公平。”小姑娘收了手中的降魔杖。 “男女授受不亲,姑娘跟着我也不是办法。”男人比她高出许多,垂眼笑道,“不如姑娘留个地方,届时我差人把东西给你送去。” “看着我的脸。”小姑娘用手指点着自己的鼻尖,就见男人眼里闪过一丝困惑,“你是不是当我傻?” “姑娘这是不信我。”男人语气笃定。 “非常不信。”女子背着手,她好歹也在道上混了这么久了,又不是没被人骗过,索性道,“江湖儿女何必在意那些虚的。”歪着头又思考了片刻,“反正我是不会对你们负责的。” “真不知羞。”如晤被她一番话憋的脸通红。 “你个小萝卜头,知道什么羞不羞的。”说着伸手在他脑门上落下一颗栗子。 从南往北,一路上走走停停,男人靠坐在窗前,听着身后两个小人叽叽喳喳闹个不停,每每都是吵脸红脖子粗,如晤跟在他身边时间长了,难免斗嘴用的言语匮乏,时常委屈的来找他诉苦。 这日,如晤又被小姑娘气的钻到了房间里,死活不出来。 神清气爽的女子像只斗赢的孔雀,乐呵呵的一屁股坐在了他的身边,俩人中间只隔了一张茶几,上面放着一瓶清酒,一枚杯盏,和一碟茶点。 “你为什么都喜欢喝酒呢?”小姑娘有些不明白,在家里也是,父亲兄长们聚在一起,总要暖上几壶不可。 她也曾偷偷尝过一口,入喉苦涩,杀的嗓子火辣辣的疼。 “你呢?喜欢什么?”对方不答反问。 “呃……”小姑娘一怔,接着又开了话头,“我喜欢捉妖,喜欢闯荡江湖,喜欢练法术,喜欢漂亮的衣裳,喜欢爹爹娘亲。” 至于那两个常常欺负她的兄长,也勉强喜欢吧。 这话语,也的确像是个十几岁的孩子说出来的。 “我不喜捉妖,不喜江湖,不喜绫罗珠宝,亦没有亲人在。”男人敲了敲杯盏,“那些东西我都不喜,就只能喜欢酒了。” 这是个什么鬼逻辑。 小姑娘撑着腮,看他笑着饮了杯,依旧有些不明白,可她却听懂了他没有亲人。 这就真的有些,太惨了。 “可我看你好厉害。”她回忆着那日他降伏山鬼的画面,不得不承认,他比她强太多,小姑娘努力的转换着话题,不想让他陷入悲伤的情绪中,哪怕他看上去并不难过,一边伸手去摸点心,一边夸赞道,“你师傅也一定很厉害。” “嗯,我的法术皆是他教的。”男人应下,没等小姑娘松口气,又不经意道,“可惜他老人家半月前仙逝了。” 点心就这么卡在嘴巴里,小姑娘咽也不是,嚼也不是。 俩人就这么望着窗外的风景,坐了大半个时辰,小姑娘年岁不大,性子也活泼,如晤闹脾气不理她,她实在闷极了,也会跟男人说些什么,有自己出师以来遇到的故事,闹的笑话,也有一路上的所见所闻。 与其说是二人交流,不如说是她讲他听。甚至连她自己也怀疑,那个男人是不是压根就没听过她说什么,可是她反问他的时候,对方又总能说出个所以然。 “哎,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一个问题。”小姑娘趴在茶几上,一只胳膊垫在脸颊下面,一只手在男人面前轻点了两下。 “什么?” “你人特别闷。” “那有没有人也跟你说过一个问题。”男人到了杯茶,缓缓推到小姑娘眼皮子底下。 他的手真好看。 “什么?”小姑娘说了老半天,这会儿正好有些口渴,抱着茶杯咕咚咕咚两口下肚。 对上女子亮晶晶的大眼睛,男人依旧笑的如沐春风。 “你话特别多。” “……” 如果说,她每次都能把如晤气个半死,那么落到那个男人身上,就正巧反过来,每次对上他,她都没有占便宜的时候。 常常被他四两拨千斤的绕到自己头上。 娘亲说的对,模样俊俏的男人都不是个好相处的。 小姑娘瞧了对面的男人两眼,低头扒饭,又瞧了两眼,又低头扒饭。 “你干嘛老色迷迷瞧着我师傅。”如晤吃到一半突然开口,反倒把小姑娘吓了一跳。 “谁色迷迷的瞧着他了。”小姑娘一拍筷子,脸红的像煮熟的螃蟹,“我眼睛闲着随便望望不行么!” “我师傅高洁傲岸,不会看上你的。”如晤哼着鼻子,夹了一块鱼肉到自个碗里。 “把鱼还我!”如晤还没来及下嘴,碗里的鱼肉就又被小姑娘夹了回去,大眼瞪小眼,小姑娘昂着头,“这是我捉的!” “师傅,你瞧她。”如晤绷着脸,试图寻求助力。 哒! 哒! 一人脑袋上挨了一下。 “食不言。” “小孩。”午饭后,小姑娘和如晤抱着肚子晒暖,许久才不经意问,“你师傅叫什么?我总不好老是''哎、喂、那个谁''的叫他吧,多失礼啊。” “不知道。”如晤晃着腿靠坐在石阶上,“我只晓得叫他师傅。” “啧,你这徒弟做的也太不称职了,万一以后你出师了,人家问你,小兄弟师承何人。你却连师傅的名字都不知,岂不是被人笑掉大牙。”小姑娘晃着脑袋,“我说小孩……” “你能不能不要老是小孩小孩的叫我。”如晤上下打量着她,有种被人看低的感觉,“你又比我大不了几岁。” “那你叫什么?”小姑娘认真想想,他们行了这么些天,她还真没听男人开口叫过小孩的名字。 “如晤。” “你姓如,世上还有这个姓?”小姑娘惊讶到。 “我姓马!叫如晤!”头顶青筋直跳,如晤又想到之前小姑娘的一番话,她说的对,自己总不能不知道师傅的名字吧,可要是自己去问,师傅会告诉自己吗?他往小姑娘身边靠了靠,小声道,“要不,你去问问师傅叫什么。” “你怎么不去啊!”小姑娘摸摸自己的脸,她长得难道看起来就缺心眼儿不成。 “我还是个小孩啊。”如晤搬出自己的年龄,“小辈问长辈的名字,不合适吧。” 这种时候,到知道自己是个小孩了。 小姑娘嫌弃的哼出声,良久才起身拍拍屁股去寻男人,还不忘了嘱咐如晤,“你等着,姑奶奶我保准给你问出来。” “明明你自己也想知道。”如晤嘟囔着扭过头,继续悠闲地晒太阳。 “天气真好。”小姑娘伸着懒腰,晃到男人窗边,然后装作不经意的碰到,“呀,你也在这里啊。” “你推开我的窗户,就是为了与我说天气?”男人抬眼,又继续垂下,把视线落在手中的书卷上。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嘛。”纵身从窗户里跳进来,小姑娘抱着裙摆,风一样的跑到男人面前,拉开椅子坐下,动作一气呵成。 “如晤差我来问问你叫什么,省的以后他横行江湖的时候抱不出恩师名讳。”小姑娘一开口,就把自己的同伙给毫不犹豫的卖了。 “他还小。”男人翻到下一页,“时间久了,他自然会知晓。” “那我会知道吗?”小姑娘指指自己。 “你非我坐下弟子,知不知又有何意。” “那我跟你交换!” 手里的书卷被一只小手按住,他抬头,正对上小姑娘圆溜溜的大眼睛,“交换什么?” “名字。”不待他反应,小姑娘就脆生生的开口,?“我姓毛,爹爹说,希望我以后为人处事都可以三思而后行,所以叫三思,你呢?” “高显。” 高显,小姑娘默默把这个名字在心底念了好久,突然笑道,“你爹娘一定特别喜欢你。”对上男人的眼睛,她沾着茶水在桌面上一笔一画写下他的名字,“你瞧,你的名字里,有个太阳。” 窗外花香正浓,阳光碎在河面上,美的耀眼。 ☆、人生若只如初见番外 今早的海出奇的安静,毛不思和马明义并肩坐在沙滩上,看着朝阳在红霞的拥抱下露出半个身子。 阳光送走了星月,叫醒了清晨,昨夜发生的事情如同一场梦境。 毛不思看着手中的珠子,珠体圆润,上面的经文不知去了何处,平滑的仿若从未存在过,那个让她熟悉,也一度令她恐惧的女子,伴着清风彻底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有今生,无来世。 毛不思甚至都没法劝慰她,对于小仙姑而言,她即便永远活在无尽的时间中,也等不来下次的相遇,毕竟早已化为虚无的东西,哪里还有再见。 “活着真好。”毛不思抬手,就着指缝眯眼去看湛蓝的天空。 马明义随着她的视线一起望去,在这片巨大的蓝下,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生离与死别,相遇与错过。 他忽然觉得捉鬼师是一个很有趣的职业,与天地相比是那么的渺小,可对于有些人而言却又是那么的伟大,它连接着阴阳,远比普通人看到的世界,大许多许多。 “你说,另一个世界是什么样子。”马明义开口,亦或者他们只是无数世界中的一个,其它的世界长什么样子。 “我是人,又不是神,我怎么知道。”毛不思收手环住膝盖,下巴放在上面,眼睛垂成好看的弧度,“据说很久很久以前,是有道人可以与冥界相通,神游地府的,可这也只是传说而已。” 反正她是从未见过,莫说是她,便是老毛和六叔他们,也是没见过的。 “你可别生什么奇怪的念头。”毛不思说完才反应过来,她盯着马明义,神情有些严肃,“小仙姑说的话我可记得一清二楚。” 莫入阴阳道,莫寻道中人。 阴阳道是裂在阴间与阳间的缝隙,莫说有些道法高深的术士会因着各种原因来回几次,便是毛不思这种等级,也不是没去过的,可只要不是触及到某些禁忌,阴阳道对于他们而言,也称不上是一个十分危险的地方。 “我不过好奇而已。”马明义回想着当初他和毛不思一起进入阴阳道的场景,幽魂飘荡,阴森而诡异,除了三岔巷口里住的那个婆婆,摸着灭魂断开留下的光滑珠子,“毛毛,你说,仙姑口中的‘道中人’究竟是谁?” “我只从六叔口中听过这个婆婆。阴阳道究竟有多大,没人清楚,为什么会存在,也没人清楚,可归根结底沾了阴字,就注定不是个好地方。”毛不思摇摇头,把昨夜马明义的一番话和小仙姑临前的警示又细细思考了一遍,她蹲着步子移到马明义面前,跟他四目相对,郑重其事,“不过,你以后不可能进去了,我是不会再带你去的。” 不光是她,还有明丽姐,马叔叔、老毛和六叔他们,她都得跟他们说上一说,既然是不能被寻找的秘密,那就让它永远不要浮出水面。 毛不思相信自己作为捉鬼师的第六感,也相信小仙姑在这事上不会骗她。 “我这么个撞鬼体质,又没了灭魂保护。”马明义摊开手掌给毛不思看没了经文的珠子,“傻子才愿意再进去。” “这倒是。”毛不思抿着唇,突然伸手拍了下自己的脑袋,不可置信的瞪圆眼睛,“灭魂没了,我的责任岂不是更重了?” “你以为呢?现在起,我就是真的手无缚鬼之力了。”马明义把手臂搭在毛不思肩头,叹口气,起身时还好意的拍了下她的肩膀,佯装安慰,“你这么厉害,可得保护好我。”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望着马明义的背影,她一个骨碌从沙滩上蹦起来,边拍着屁股上的细砂边小步往前追赶,“这地也不是我要来的啊。” “仙姑的决定就是你的决定,反正从一张嘴里说出来的。” 第66节 “放屁!”毛不思掐着腰,火冒三丈,“明明是你喜欢人家,才出海的。” 从头到尾,作为毛不思的那条灵魂,可是一个字都没说,就被迫跟着一起出了海,到头来,做善事的名声都被马明义拿了,她反倒增了个大负担。 “我记忆被篡改,累到心力交瘁。”马明义食指点着毛不思的额头,“咱们各退一步来看,这不都是你祖宗惹出来的祸事么,你作为后人,是不是理该义不容辞的为先人收拾残局。” “法治社会。”毛不思昂着头,声音追着马明义飘远,“你怎么还玩老封建连坐那一套。” 毛不思发现,一旦她和马明义中间少了一个人,吵闹的火种又开始死灰复燃,常常被马明义气成圆鼓鼓的河豚,反倒感觉没几天,人就回到了港城。 明丽还在永川忙活姜水的事,视频时还叹说高维峰那边很是棘手。结果毛不思刚自告奋勇的说出要帮她,就被对方一口拒绝。 我堂堂马家传人,还搞不定只恶鬼。 然后通话被挂断。 毛不思猜想,她恐怕是一时半会回不来。 不过回不来也好,毛不思扣着手指头,飞快的抬眼扫过眼前的几个人,又迅速的落下,免得面对这么大的阵仗。 “你们遇到这么大的事,怎么也不提前跟我们说声。”老马率先开口,拍的桌子啪啪响,眉心拧成一团疙瘩,“你们有没有想过,万一出了点问题,万一事情没有按照你们预想的发展下去,怎么办?” 空气一时凝结,马家的别墅里,只听得到老马的训斥声。 等他骂够了,贺如庄才适时的端上一杯茶,示意他润润喉咙,继续道,“思思你也是,阿姨知道你不怕这种事,可被祖先附身这事,你多少也要告诉爸妈不是,你看你爸这几天憔悴的。明义乱折腾是他不懂,等他撞南墙就知道疼了,但你不一样,毛家就你这么一个孩子,真要出点什么事,你爸妈可怎么办啊。” 毛不思低着头,瞳孔晃动,许多话到了嗓子眼,又被她强行压下去,她怎么没说,她说了的,只不过老毛选择了不听不过问。 她是毛方林的女儿,自然明白自己老爸心里的想法。绝望之中,忽然祖宗显灵告诉他,只要他保持沉默,不听不闻不堪,就可以让女儿平安的活过二十五岁,哪怕老毛再富有正义,在她和马明义之中,他还是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她。 “我知道错了。”毛不思垂着眼开口,有些话她到底还是不知怎么说。 “这不没事么。”马明义打断毛不思的话,背靠在沙发上,浑身充斥着懒洋洋的气息,仿佛他面对的不是家长训斥,而是一场普通的茶话会。 “有事就晚了。”老马一拍桌子,注意力又落回了马明义身上,“年纪轻轻,不好好打理手头的生意,成天乱跑什么!” “我姐不也成天乱跑。”马明义嘟囔出声。 “你能跟你姐一样么!”老马食指指着马明义的鼻尖,要不是贺如庄拼命拉着,早就一巴掌拍上去了,“她是要继承马家衣钵的,捉鬼是她的责任。可你不一样,你天生就不能和鬼怪邪祟打交道。” “明义,也别怪你爸说你。”贺如庄连忙从中调和,拉着老马坐下,才苦口婆心劝,“这些年你身体是什么情况,你也清楚,咱们就好好地做个普通人,经商做生意,别再去招惹那些个东西了,不行么?” “可毛毛也是捉鬼师,我总不可能一辈子碰不到吧。”马明义撑起身子,对上父母的哑口无言,他好歹也是个是个商人,读的懂周遭的气氛,准备见好就收。 “明义说的有道理。”沉默了许久的毛方林突然开口,对上齐刷刷望来的几双眼睛,他端起杯子抿了口茶,“做姐弟的早晚得分家,可真要娶个捉鬼的媳妇,撞鬼见鬼这些个事,以后怕是想躲也躲不了了。” “爸……”毛不思抬头。 “当初订娃娃亲,也是算着俩孩子命里有劫,怕挺不过去,才不顾孩子们的意愿订下来。方才我和老六来之前给两个孩子算了算,结果你们也知道,想是告一段落了。现在孩子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想法,做父母的也不好强压着。”毛方林说的平静,却隐隐令马明义有了不好的预感,“捉鬼是毛毛的天职,丢弃不了,可明义又是这样的情况,再耗下去,对你们马家也的确太不公平。” “方林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老马按住毛方林的肩膀,开口辩解。 “我当然知道,但不可否认,我说的也是现实。”毛方林笑着点点头,“既然孩子们的命数已经分开,不如婚约就这么算了吧。” “毛叔,我不怕见鬼。”马明义几乎是脱口而出,他有些傻眼,不知道事情怎么会兜兜转转到解除婚约这一步。 “叔知道你是个有责任感的孩子。”毛方林背脊依旧挺的笔直。 “我觉得方林说的也有道理,孩子大了,现在又不是生死攸关的情况,还是让孩子自己选择吧。”贺如庄附和着应下,自私也好,胆小也罢,从个人角度,她的确很喜欢毛不思,可她更想自己的儿子平平安安的过完下半生。 捉鬼邪,入阴阳,对明义这种体质而言,真的太过危险。 一屋子人,各有各的心思,唯独马明义有些瞠目,什么情况,到嘴的媳妇,怎么还说飞就飞了呢? ☆、太不公平 今早的海出奇的安静,毛不思和马明义并肩坐在沙滩上,看着朝阳在红霞的拥抱下露出半个身子。 阳光送走了星月,叫醒了清晨,昨夜发生的事情如同一场梦境。 毛不思看着手中的珠子,珠体圆润,上面的经文不知去了何处,平滑的仿若从未存在过,那个让她熟悉,也一度令她恐惧的女子,伴着清风彻底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有今生,无来世。 毛不思甚至都没法劝慰她,对于小仙姑而言,她即便永远活在无尽的时间中,也等不来下次的相遇,毕竟早已化为虚无的东西,哪里还有再见。 “活着真好。”毛不思抬手,就着指缝眯眼去看湛蓝的天空。 马明义随着她的视线一起望去,在这片巨大的蓝下,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生离与死别,相遇与错过。 他忽然觉得捉鬼师是一个很有趣的职业,与天地相比是那么的渺小,可对于有些人而言却又是那么的伟大,它连接着阴阳,远比普通人看到的世界,大许多许多。 “你说,另一个世界是什么样子。”马明义开口,亦或者他们只是无数世界中的一个,其它的世界长什么样子。 “我是人,又不是神,我怎么知道。”毛不思收手环住膝盖,下巴放在上面,眼睛垂成好看的弧度,“据说很久很久以前,是有道人可以与冥界相通,神游地府的,可这也只是传说而已。” 反正她是从未见过,莫说是她,便是老毛和六叔他们,也是没见过的。 “你可别生什么奇怪的念头。”毛不思说完才反应过来,她盯着马明义,神情有些严肃,“小仙姑说的话我可记得一清二楚。” 莫入阴阳道,莫寻道中人。 阴阳道是裂在阴间与阳间的缝隙,莫说有些道法高深的术士会因着各种原因来回几次,便是毛不思这种等级,也不是没去过的,可只要不是触及到某些禁忌,阴阳道对于他们而言,也称不上是一个十分危险的地方。 “我不过好奇而已。”马明义回想着当初他和毛不思一起进入阴阳道的场景,幽魂飘荡,阴森而诡异,除了三岔巷口里住的那个婆婆,摸着灭魂断开留下的光滑珠子,“毛毛,你说,仙姑口中的‘道中人’究竟是谁?” “我只从六叔口中听过这个婆婆。阴阳道究竟有多大,没人清楚,为什么会存在,也没人清楚,可归根结底沾了阴字,就注定不是个好地方。”毛不思摇摇头,把昨夜马明义的一番话和小仙姑临前的警示又细细思考了一遍,她蹲着步子移到马明义面前,跟他四目相对,郑重其事,“不过,你以后不可能进去了,我是不会再带你去的。” 不光是她,还有明丽姐,马叔叔、老毛和六叔他们,她都得跟他们说上一说,既然是不能被寻找的秘密,那就让它永远不要浮出水面。 毛不思相信自己作为捉鬼师的第六感,也相信小仙姑在这事上不会骗她。 “我这么个撞鬼体质,又没了灭魂保护。”马明义摊开手掌给毛不思看没了经文的珠子,“傻子才愿意再进去。” “这倒是。”毛不思抿着唇,突然伸手拍了下自己的脑袋,不可置信的瞪圆眼睛,“灭魂没了,我的责任岂不是更重了?” “你以为呢?现在起,我就是真的手无缚鬼之力了。”马明义把手臂搭在毛不思肩头,叹口气,起身时还好意的拍了下她的肩膀,佯装安慰,“你这么厉害,可得保护好我。”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望着马明义的背影,她一个骨碌从沙滩上蹦起来,边拍着屁股上的细砂边小步往前追赶,“这地也不是我要来的啊。” “仙姑的决定就是你的决定,反正从一张嘴里说出来的。” “放屁!”毛不思掐着腰,火冒三丈,“明明是你喜欢人家,才出海的。” 从头到尾,作为毛不思的那条灵魂,可是一个字都没说,就被迫跟着一起出了海,到头来,做善事的名声都被马明义拿了,她反倒增了个大负担。 “我记忆被篡改,累到心力交瘁。”马明义食指点着毛不思的额头,“咱们各退一步来看,这不都是你祖宗惹出来的祸事么,你作为后人,是不是理该义不容辞的为先人收拾残局。” “法治社会。”毛不思昂着头,声音追着马明义飘远,“你怎么还玩老封建连坐那一套。” 毛不思发现,一旦她和马明义中间少了一个人,吵闹的火种又开始死灰复燃,常常被马明义气成圆鼓鼓的河豚,反倒感觉没几天,人就回到了港城。 明丽还在永川忙活姜水的事,视频时还叹说高维峰那边很是棘手。结果毛不思刚自告奋勇的说出要帮她,就被对方一口拒绝。 我堂堂马家传人,还搞不定只恶鬼。 然后通话被挂断。 毛不思猜想,她恐怕是一时半会回不来。 不过回不来也好,毛不思扣着手指头,飞快的抬眼扫过眼前的几个人,又迅速的落下,免得面对这么大的阵仗。 “你们遇到这么大的事,怎么也不提前跟我们说声。”老马率先开口,拍的桌子啪啪响,眉心拧成一团疙瘩,“你们有没有想过,万一出了点问题,万一事情没有按照你们预想的发展下去,怎么办?” 空气一时凝结,马家的别墅里,只听得到老马的训斥声。 等他骂够了,贺如庄才适时的端上一杯茶,示意他润润喉咙,继续道,“思思你也是,阿姨知道你不怕这种事,可被祖先附身这事,你多少也要告诉爸妈不是,你看你爸这几天憔悴的。明义乱折腾是他不懂,等他撞南墙就知道疼了,但你不一样,毛家就你这么一个孩子,真要出点什么事,你爸妈可怎么办啊。” 毛不思低着头,瞳孔晃动,许多话到了嗓子眼,又被她强行压下去,她怎么没说,她说了的,只不过老毛选择了不听不过问。 她是毛方林的女儿,自然明白自己老爸心里的想法。绝望之中,忽然祖宗显灵告诉他,只要他保持沉默,不听不闻不堪,就可以让女儿平安的活过二十五岁,哪怕老毛再富有正义,在她和马明义之中,他还是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她。 “我知道错了。”毛不思垂着眼开口,有些话她到底还是不知怎么说。 “这不没事么。”马明义打断毛不思的话,背靠在沙发上,浑身充斥着懒洋洋的气息,仿佛他面对的不是家长训斥,而是一场普通的茶话会。 “有事就晚了。”老马一拍桌子,注意力又落回了马明义身上,“年纪轻轻,不好好打理手头的生意,成天乱跑什么!” “我姐不也成天乱跑。”马明义嘟囔出声。 “你能跟你姐一样么!”老马食指指着马明义的鼻尖,要不是贺如庄拼命拉着,早就一巴掌拍上去了,“她是要继承马家衣钵的,捉鬼是她的责任。可你不一样,你天生就不能和鬼怪邪祟打交道。” “明义,也别怪你爸说你。”贺如庄连忙从中调和,拉着老马坐下,才苦口婆心劝,“这些年你身体是什么情况,你也清楚,咱们就好好地做个普通人,经商做生意,别再去招惹那些个东西了,不行么?” “可毛毛也是捉鬼师,我总不可能一辈子碰不到吧。”马明义撑起身子,对上父母的哑口无言,他好歹也是个是个商人,读的懂周遭的气氛,准备见好就收。 “明义说的有道理。”沉默了许久的毛方林突然开口,对上齐刷刷望来的几双眼睛,他端起杯子抿了口茶,“做姐弟的早晚得分家,可真要娶个捉鬼的媳妇,撞鬼见鬼这些个事,以后怕是想躲也躲不了了。” “爸……”毛不思抬头。 “当初订娃娃亲,也是算着俩孩子命里有劫,怕挺不过去,才不顾孩子们的意愿订下来。方才我和老六来之前给两个孩子算了算,结果你们也知道,想是告一段落了。现在孩子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想法,做父母的也不好强压着。”毛方林说的平静,却隐隐令马明义有了不好的预感,“捉鬼是毛毛的天职,丢弃不了,可明义又是这样的情况,再耗下去,对你们马家也的确太不公平。” “方林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老马按住毛方林的肩膀,开口辩解。 “我当然知道,但不可否认,我说的也是现实。”毛方林笑着点点头,“既然孩子们的命数已经分开,不如婚约就这么算了吧。” “毛叔,我不怕见鬼。”马明义几乎是脱口而出,他溪亭暮有些傻眼,不知道事情怎么会兜兜转转到解除婚约这一步。 “叔知道你是个有责任感的孩子。”毛方林背脊依旧挺的笔直。 “我觉得方林说的也有道理,孩子大了,现在又不是生死攸关的情况,还是让孩子自己选择吧。”贺如庄附和着应下,自私也好,胆小也罢,从个人角度,她的确很喜欢毛不思,可她更想自己的儿子平平安安的过完下半生。 捉鬼邪,入阴阳,对明义这种体质而言,真的太过危险。 一屋子人,各有各的心思,唯独马明义有些瞠目,什么情况,到嘴的媳妇,怎么还说飞就飞了呢? ☆、小有名气 “所以,你现在就不是我弟妹了?”周围黑漆漆的一片,只有马明丽脸上映着手电打出来的微弱光线。 “压根就没是过。”毛不思抱着电脑,面前的小茶几上摆满了零食,电视里放着各种无聊的新闻,高显洋及其助理车祸受伤至今昏迷不醒的消息还在不停地被播报,收回视线,毛不思寻了个更加舒服的姿势躺下,试图关心下马明丽,“大白天的,你这是干嘛呢。” 她周围的环境黑的有些不太正常,毛不思揉揉鼻子。 “还不是为了捉高维峰。”提到这事,马明丽就来气,那鬼法力不高,偏生十分狡猾,捉他还着实费了不少功夫,“我在棺材里躲着呢。” “这也太拼了。”毛不思啧啧两声,“都这情况了,你也不忘了与我视频。” “这不是有单生意要给你么。”马明丽和毛不思唠了半天,才想起来说正事,“你还记得之前跟我相亲的那个男人么。” “嗯。”毛不思点点头。 “他不是有个死缠烂打的前女友么,前些日子找上我了。” “这么狗血。” “不是,是她最近染到了什么脏东西。”马明丽一边听着棺材外的动静,一边跟毛不思絮叨,“也不知从哪儿得了我的号码,电话就没停过,哭的我耳朵都起糨子了。” 第67节 “所以呢?” “所以……我就帮你把她接下了,然后留了你的号码给她。”周身气温骤降,马明丽松弛的神经立刻绷紧,还没来得及听毛不思的回答,就快速道,“来了,有什么事之后聊。” “喂!喂!明丽姐!”毛不思抱着话筒,试图声音能够快过她挂电话的手速,她声音飙高,咆哮道,“价格,价格你还没说呢!” “又接单了?清理马桶还是帮人扫地啊。”身边的沙发一沉,鼻息间就嗅到了淡淡的烟香味,清清爽爽的像是薄荷。 毛不思托着腮,忍不住抬起小脚丫踢了下身边人的膝盖,“你干嘛老赖在我家不走?” “不想上班,不想工作,也不想天天听我爸妈唠叨。”马明义娴熟的从毛不思桌上翻了翻,最后嫌弃的拆了包薯片,随便吃了两片,就又丢回了原位,“反正你也闲着,咱俩搭个伴。” 毛不思不知道是不是她的工作内容写得太过隐晦,最近老是收到要她‘清洁’的信息,就是那种字面上的意思,还真把她当家政了! 在毛不思拒绝一户男主人让她哼出半个身子擦窗户的想法后,干脆把‘清洁’俩字改成了捉鬼,然后,原本就少的业务咨询,现在基本上就为零了。 她等啊等啊,好不容易明丽给了她份工作,却偏生没说重点。劳务费啊!多么重要的东西,严重关系着她的生活质量。 “谁说我没工作!”毛不思翻身坐在沙发上,把手机铃声调到最大,等着不知是谁的客户来电话,还不忘了打发马明义,“你可以走了。” “别介。”马明义往毛不思身边蹭了蹭,“我陪你一起去呗” “打住!”双臂交叉成十,毛不思想都没想的拒绝,“算了吧,你万一被那个小鬼捉去了吃了,我不得被老毛逼得以死给你谢罪啊。” “这不是还有你和他么。”马明义点了点安静的卧在桌面的降魔杖,“凤璜还没出来?” “一点动静没有。”毛不思搭眼望去,从小仙姑跟高显相处后,她就再也没见过凤璜。她想,凤璜是敏感的神兽啊,应该老早就感到了事情微妙的变化,他帮不了高显,也留不住小仙姑,索性当成鸵鸟,捂着耳朵躲了起来。 叮—— 被毛不思盯了半响的手机突然响起清脆的铃声,刚开个头,就被毛不思手快的按下接听键,“喂,您好,我姓毛,需要清洁吗?” 电话里只传来沙沙地电流声,许久,才听到一个女人的苍白无力的声音,“求你,救救我。” “很有幸为您服务。”每一个来找她的人,毫无意外都是来求救的,毛不思已经习惯了这个开头,“我们有数量和次数两种收费标准,对于缚地灵,恶鬼,煞我们建议选择前者,不过价格相对而言也要高一些,如果您方便,我们可以约时间详谈。” “昌安路四十六号。”女人开口,她的声音不停地颤抖,“我现在就有时间。” 电话挂断,毛不思搓着手掌,飞快的冲进卧室换衣服,全然忘记了马明义的存在,等她想起来时,客厅里已经没了他的踪影。 “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毛不思把符咒和降魔杖一股脑的塞到背包里,小声的碎碎念,“真拿我家当酒店客房了。” 昌安路四十六号并不好找,毛不思中途打了好几辆车,才有师傅知道地点,那是港城老城区的一条巷子,新城区建起来后,大部分的居民都在往新城搬,久而久之,繁华的老城多少有些死气沉沉的没落。 “我住在三楼,你朋友已经到了。”女人的声音比之前稳定了许多,毛不思握着电话,一头雾水。 她朋友,明丽姐吗?念头刚起就被毛不思否决掉,明丽现在应该在永川的棺材里躺着才对。 “真慢。”门被人打开,毛不思第一眼就瞧见为她开门的马明义,他眯着眼,模样瞧上去有些吊儿郎当,“我可是等你许久了。” “你来这儿干什么!”毛不思拽着他的袖子,把他从屋内拽到了楼道上,手臂一撑,就按在了马明义胳膊一侧的墙壁上,昏暗的楼梯荡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诡异气息,“这里不干净。” “我知道。”马明义借着毛不思的动作,顺手把胳膊架在她撑起的手臂上,诡异中突然就这么闯进了一丝暧昧的气息。 “我严肃的很,没跟你开玩笑。”毛不思打掉他的胳膊,都什么情况了,他还要这么不正经。 “我也想过了,你是捉鬼师这点注定改不了,所以,我只能屈尊降贵,来适应你了。”说着还冲毛不思眨眨眼,伸手把腕上的珠子亮出来。 “这是什么?” “六叔给的。”更准确的来说是他问何映秋要的,无非就是个可以护体的珠串子,威力自然没法跟灭魂相比,可遇到个小鬼小怪还是可以抗一下的,起码不会被轻易上身,“多少有那么点用吧。” “马明义,你成熟一点,这可是不是闹着玩的。”毛不思虎着小脸,“你是个普通人,万一……” “我的眼睛能看见鬼。”马明义打断毛不思的话,昏暗的楼道内,他低着头与毛不思四目相对,“毛毛,世上有这样的普通人么。” 自然,是没有的。 “可是好危险。” “从小到大,我身边就有无数的游魂来来去去,他们就那么盯着我,仿佛我是误入森林的猎物,如今灭魂没了,我的眼睛也回来了,无非是再回到从前而已。”他注定是和普通人不同的,有时候,他不去找危险,危险也会来找他,伸手刮了下毛不思的鼻尖,马明义弓着腰笑道,“你以后可等好好保护我。” “以后?”这怎么还有以后呢?毛不思不满意,“我又没卖给你当保镖。” “我想过了,我这么个情况,你又这么个工作,以后都挺难找对象的。”捏着毛不思脑袋上的花苞,马明义故作痛心道,“我就委屈下,跟你在一起吧。” “做梦你!”她年纪轻轻,又在业界小有名气,怎么就难找对象了,这年头,居然还搞就业歧视。 “毛毛,你要成熟一点。”马明义拿了方才毛不思说给他的话堵她,顺便转着她的肩膀把她推到屋内,下巴点了下正在客厅端坐的女人,“工作时间,得有职业精神。” ☆、坐怀不乱 “您给我详细说明一下吧。”毛不思冲着马明义抛下两颗白眼,这才迈进屋内。 她打量着屋内的环境,房子不算太大,看上去住了很久的样子,边角的壁纸都有些翘起,与之格格不入的只有西北方向的一面墙,整张墙被打成了格柜的形状,上面整齐地罗列着一排又一排的包包,大部分是毛不思见不认得的。 “看到左上角那只没?”马明义就在毛不是身后,他下巴贴的她有些近,示意她往上看。 “有鬼?”毛不思犹豫,就着马明义指出的方位连看了好几眼,也没瞧出什么所以然。 “我是说那只橙色的包。”顺手敲了下她的脑袋,马明义声音依旧压低,“捉鬼价格你就按着这个数来要。” “这些都是朋友送的。”女人的嗓音有些软,听上去就可怜兮兮的透着寒气,瞬间拉回了毛不思的思绪。 她随着女人的指引,坐到客厅中央的沙发上,降魔杖安静的放在身侧,“小姐怎么称呼?” “陈旭芳。”女人摆弄着手指,显得有些局促,“我也是没办法,才找上马小姐。” 低头求情敌帮忙,想来也不是件小事情。 “明丽现在抽不开身,有什么事情跟我说也一样。”毛不思进入自己的角色中,单刀直入,“你见过它没。” “没有。”陈旭芳摇摇头,“可我能感觉到那东西的存在。” 这些日子以来,她几乎每晚都在做噩梦,梦中的她泡在冰冷的水潭中,有什么拼命地扯着她的脚,那声音仿佛来自遥远的地狱,带着痛苦的□□,潭水逐渐染上血色,腥味充斥着她的鼻腔。 “它说什么?”这个状态,多少让毛不思想起高维峰口中的梦境,北杏当初就是靠着入梦向高维峰发出预警和求救的信号,只是那个单纯的女子,低估了人性的险恶,从而引发了后面接二连三的麻烦。 “它说疼。”陈旭芳抿着唇,眉头微蹙泪水就不由得充满了眼眶,鼻尖透着点红,看上去就是一副楚楚可怜的的模样。 偶尔抬头瞧她一眼,看的毛不思都生了怜香惜玉的心思。 “还有没有其它的情况。”声音难得柔软,毛不思语气放轻,生怕吓着她。 “有时候我出门,花盆会从头顶掉落砸在身边,车辆会猛地从路口穿出来擦肩而过,小孩子见到我也会不停的哭泣。”眼泪在眼眶里转啊转啊,最后唰的一下落下来,跟断了线的珍珠似的,一颗颗又圆又大,“我这些年也没做过什么坏事啊,怎么就被那邪门的东西缠上了呢。” “有我在你放心就是。”毛不思的正义感突然充满了整个胸腔,心里忍不住想,好看的人哭起来都是好看的,强烈的刺激着她的强者对弱者的保护欲,手从背包里翻了翻,越过自己的黄符,把老毛画给她的符咒又翻出几枚,“你贴身带着,它暂时伤不了你。” 屋里没有邪祟,只残留着点气息,想来是不在的。 “那你们要走么?”陈旭芳抬头,大大的杏核眼因为哭泣而有些微肿,“我一个人害怕。” “别怕,我一会写几张咒你贴在门上,这两天先不要出去。”毛不思不知道陈旭芳口中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准备的东西自然也要多上一些,“等我把所有装配备齐了,便过来守株待兔。” “那费用会不会很贵。”陈旭芳视线在马明义和毛不思身上掠过,不好意思道,“感觉很麻烦你们的样子。” “不会不会。”毛不思摆摆手,虽说是繁琐了点,可对面一个姑娘孤身一人也怪可怜的,当下就决定收她个友情价,把本钱赚回来就行。 只不过,不等她开口,马明义就抢先了一步,他翘着腿,下巴微微抬起,视线扫过西北方向的格子墙,“价格好说,上数第一排,或者左数第三列,您任选一格。” 陈旭芳嘴角扬起极小的弧度,笑的小心翼翼,“这个价位也是应该的。” “我们先清扫,后付款。”马明义顺手把毛不思从沙发上拎起来,准备告辞,“保证您没有后顾之忧。” “好。”陈旭芳应下,就瞧着毛不思被催着在她家四角和窗户门梁上系下红线,红线上拴着一枚精致的银铃铛和一张涂着朱砂字符的黄纸。 来回不过几分钟的时间,全程没给她说话的机会。 事情将做完,毛不思就被马明义揪着拽出了门外,只好远远地站在楼下冲陈旭芳挥手告别。 “你好歹让我喝口水再走。”等对方窗户关上,毛不思才扭过头,她个子小小的,下巴抬得老高,双手掐腰,满脸写着‘我不满意’四个大字。 小卖部就在左手边不远处,马明义利落的抽了瓶矿泉水买给她拧开,“喏。” “明明有免费的不喝。”凉爽滑过喉咙,毛不思干了许久的喉咙才放松下来,秋风吹过,天气早已不复夏季的炎热。 “瞧你那傻样。”马明义专挑毛不思喝水的时候开口,“也就冲着我当个窝里横。” 噗—— 喝到一半的的水就伴着马明义的一席话从毛不思嘴巴里喷出来,眼前的男人侧身一躲,水就画着弧度落到地面上,溅起了扑在马路表面的尘土。 “咳……咳咳……”毛不思弯着腰,一手握着剩下的半瓶水,一手拍着胸口,等咳够了,才气愤的回头,怒视着给她拍背顺气的罪魁祸首,“我要是被水呛去见阎王了,绝不放过你。” “说个实话而已。”顺手接过毛不思手上的瓶子拧上,马明义这才笑道,“至于么。” “怎么不至于。”好好地,对方突然冒出这么一句,饶是再大度的人,也是不乐意的,况且她毛不思还不是一个大度的人。 “你看不出陈旭芳想压价啊。”马明义伸手捏着毛不思的脸颊,“就你这交际水平,我可算明白你为何如此贫穷了。” 从头到尾,除了最后,对方也没怎么跟她聊价钱,哪里看出来想压价啊,毛不思抓抓脑袋,“价格不是你定的么。” “要是我不开口,你打算收多少?” “捉鬼的物件还有后续超度的流程,七七八八加起来怎么也要小一万吧。”毛不思伸出两根手指,“两万八。” 这是原本她打算给陈旭芳的‘友情价’。 “毛毛,不然这样吧。”马明义怜爱的摸着摸她的脑袋,“这次价钱怎么也算我谈的,我给你三万八,让你多赚一万,剩下的归我怎么样?” 他到底是要了多少啊!对上毛不思的眼睛,马明义忍不住再度上手捏她,“人家一个包就是六位数起跳,你苦哈哈的卖命捉鬼,难道还抵不过一个包钱么!” “住的环境看上去不像啊。”毛不思回想着那满墙的名牌包。 “你要是个古代君主。”马明义越捏越觉得手感舒服,“八成是第二个周幽王。” “什么意思。”这是讽刺她,毛不思听得懂。 “人家冲你一笑,你魂就没了。”马明义松开手,“毛毛,关键时刻你能不能尊重一下你的性别和取向。” “我……”毛不思话刚开了个头,转念就发觉了里面的漏洞,“不对啊,正常情况下,女人的目标也该是你,不是我啊。” “姑奶奶,她的眼珠子已经在我身上粘了大半天了。”挫败感从天而降,马明义忽然间就发现了他和毛不思之间存在的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她好像从来都没有他是个优质的钻石王老五的观念。 “我在普通人里,那是非常抢手的。”搁到以往,这话从自个口里说出来,多少会有点不好意思,但是到如今,却被马明义说的理直气壮,“我一个大老爷们在美色的攻击下都坐怀不乱,你凭什么鬼迷心窍啊!” 人家一哭,就恨不得屁颠颠的去伸手接眼泪,使给他看的美人计,到头来反倒被毛不思照单全收了。 “术业有专攻。”毛不思抿着嘴,许久才伸出爪子拍拍他的肩膀,老气横秋道,“我心思不在这儿。” “走开。”心情莫名有点不好。 “你别生气嘛,万一她就喜欢我这样的呢。”毛不思试图安慰脸色阴沉的马明义。 “你往那一站和我往那一站,有眼睛的人都知道怎么选。”马明义说完,还是觉得有些不知哪里冒出来的小委屈,“不对,没眼睛的也会选我!” “好了,多大的人了还耍小孩子脾气。”事情就这样走向了一个奇怪的方向,毛不思也不明白,怎么会变成她在哄他,“你饿不饿,一会儿吃什么?” 第68节 “吃西北风。” “小气鬼。” “我是小气鬼?”仿佛又被踩到了尾巴,马明义指着自己的衣服,这可是名牌,是高端订制,“你知不知道,我刚进她家门,她眼睛就直了,西游记看过吗,唐僧遇见玉兔精的现场版,结果我堂堂正正柳下惠,兔子撞了南墙,你倒好,在那保护欲爆棚,到头来还说我小气!” 话题转了一圈,又再度绕了回来。 “好好好,是我错了。”毛不思抓狂。 “你哪错了?” “够了啊!”真是蹬鼻子上脸,毛不思一跺脚,抽出降魔杖,“再得寸进尺信不信我抽你。” 肮脏的角落里,露着一双血红色的眼睛,它团成一团,注视着吵闹远去的二人,继而有抬头望向楼上紧闭的窗户。 “我对你这么好,你却还想抛弃我。”阴暗中,那团黑影低低出声,周遭温度骤降,过街的老鼠仿若感受到什么,吓得四处逃散。 ☆、唐僧与兔 滴答。 滴答。 滴答。 陈旭芳走在阴暗的小道上,偶尔有水声从旁边响起,她穿着大红色的高跟鞋,心中的恐惧越来也大,脚步开始变得慌乱,周围是完全陌生的场景。 渐渐地,滴答的水声开始变得快速而激烈,漫过鞋跟,漫过脚腕…… 又是同样的地点,又是同样的梦境,陈旭芳声嘶力竭的尖叫,水涨却愈发的汹猛,她开始被大水包围,积水逐渐变成深不见底的潭子,她被迫困在其中。 脚腕一沉,陈旭芳鸡皮疙瘩瞬间爬满全身,她感到有一双手死命的拉扯着她。 她想高呼救命,嘴巴刚张开,潭水就立刻涌入,把她惊恐的呼救淹没在喉咙中。 “疼……”潭水的温度骤降,冰冷从皮肤刻进骨头里,水底的呻-吟伴随着气泡破裂声敲打着陈旭芳的耳膜,“救我。” 铺天盖地的血腥味从水底扩散,陈旭芳死命的挣脱着水底力量的钳制。 啊—— 天还没亮,透明的月亮还在天空缓慢的移动,屋里没开窗户,却总让人有着风吹般的凉意。 陈旭芳满头冷汗,枕巾上潮湿一片,不知道是泪水还是汗水。 又是这个噩梦,每日每夜的缠绕在她的脑海中,只要一闭上双眼,她就能感觉到冰冷的水温,以及那个拼命拽扯她的力量。 陈旭芳甚至开始怀疑,毛不思是不是真的有能力捉鬼,亦或者是她求上马明丽,马明丽还记着她破坏自己相亲的事情,故意给她个教训。 她快要受不了了。 起身给自己倒了杯水,陈旭芳孤零零的坐在沙发上,面前是死气沉沉的名牌包包,这些都是她几年来的战利品,可如今,在这个诡异的气氛中,战利品并没能如以往一样,安慰到她的心。 “你为什么要缠着我。”陈旭芳自言自语,起身推开安静的客房,客房中只摆了一张小小的茶几,除此之外空无一物,跪坐在地板上,她手指摸着茶几光滑的桌面,“我已经给你超度了,你为什么还不放过我。” 毛不思接到电话的时候,正在刷着牙,边哼歌边思考早上是吃包子咸汤还是豆浆油条,结果自然是没吃到包子,也没吃到油条,而是在一个小时后,出现在陈旭芳的家里,端坐在沙发上,听她叙述着昨晚的噩梦。 “这就奇怪了。”毛不思环顾着四周,门窗上的符咒没有被摘下来的痕迹,她设下的阵法也没有被恶意闯入,除却空气中昨日就存在的若有似无的邪气,全然没有任何灵体出现过的现象。 但凡出现过邪祟,必然会留下痕迹,不可能做到悄无声息的来去。 毛不思上下打量着陈旭芳,白色的丝绸睡衣,头发乌黑如瀑的披在肩头,没有佩带任何的饰物,自然不会像是汪声荃借物寄灵,后边的话也就有了丝迟疑,“你有没有签过什么奇怪的契约。” “契约?”陈旭芳皱眉,贝齿轻咬着下唇,神情迷茫。 “就是与某些不是人类的东西达成过一些约定。”撞鬼遇邪到还好,就怕与鬼煞落了契。 就像小仙姑一样,因着落契与他们毛家的后人共生,如果不是她最后主动放弃,莫说这是一世,就是再过上百年千年,毛家也逃脱不了契约带来的束缚。亦或者是像姜水和高维峰,被汪声荃骗着烙下生死与共,把那个女孩拖入了烈狱之中,哪怕死后都纠缠不休。 “许诺、签字、手印都算。”毛不思尽量给陈旭芳解释清楚,降魔杖轻敲着左手心,最后被握住,她望着陈旭芳,正色道,“尤其是血契这种东西。” 下了血契,就是自愿与对方相融合,自然,得到的也是寻常人得不到的。 毛不思见过的鬼比人还多,这些年,事情见多了,多少也明白人性贪婪的道理。 有人愿意用寿命向狐妖求美貌,有人愿意用良知善念变取巨额的财富,还有人甚至主动找到恶灵,用灵魂来换取名望权势。 “你有没有,交换什么?”毛不思沉下声音,严肃的神情与她有些微圆的脸蛋有些格格不入,“你一定要说实话,这样我才能帮你。” 陈旭芳摇摇头,抬眼望向毛不思,神情一如既,坚定道,“没有。” “这就有些棘手了。”毛不思起身,又绕着她的房间,里里外外瞧了个遍,这世上除了梦魇,她就没听过不着痕迹就能给人造梦的鬼邪灵物,哪怕是梦魇,也只是存在于传说之中,未曾有人真正亲眼瞧见过它。 客房的门被推开,毛不思望着空荡的房间,降魔杖指向正中间的小茶几,歪头疑惑,“这是什么?” “我不是这段时间老是做噩梦么,就去庙里请了尊像,后来也不见好,一气之下,便把佛像又送回去了。”陈旭芳局促,“这样会不会惹怒菩萨。” “庙里请来的自然是不用怕。”毛不思纵横业界这么些年,只听说鬼邪记仇的,倒还没听闻过神佛记仇,想来佛道两家普度众生,该不会为了世人的出尔反尔动怒才是,但还是劝道,“如果你真的不信神佛,最好不要往家里请。” “好。”陈旭芳点头应下,关门的瞬间,眼神不由自主的划过空荡的桌面,背后猛然长出了一片鸡皮疙瘩,手一抖,房门就被‘砰’的一声飞快带上。 “你这个情况跟别人不太一样。”毛不思抓抓脑袋,不知道是不是真因着自己能力不足,找不到其中的关键点,“不如我过两天叫别人一起来瞧瞧。” 马明丽不在,老毛她又不敢叫,想来想去,术法高超人又热忱的,也就只剩下六叔了,只是六叔也忙的很,约时间恐怕要费上一番时间。 “可是我害怕。”胳膊被陈旭芳拉住,毛不思一扭头,就撞入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中,柔弱的如同暴雨中的一朵小白花,“这几天,我能去你家住么。” “我喜欢男人。”毛不思不知道脑子里哪根线搭错了,望着陈旭芳脱口而。 对方似乎也没想到会从毛不思口中听到这么一句话,连回应都有些磕巴,“我……我也喜欢……喜欢男人。” 尴尬他妈给尴尬开门,尴尬到家了。 “呵呵。”毛不思摸摸鼻子,在心底里又暗暗骂了马明义几句,都怪她,昨晚不停地唠叨,把自己给带偏了。 “可以吗?”陈旭芳松开扣在她手腕上的指头,“我现在不敢出门,在家里又害怕,想要睡觉还会做噩梦。” 唉!普通的正常人啊! 反正她也找不到什么。毛不思陷入沉思,还不如把陈旭芳放在身边,她家灵器阵法多,莫说一般的东西不敢进去,便是真有什么出现,也能及时下手,来个瓮中捉鳖。 “好。”毛不思左手握拳,拍入右手的掌心。 “不需要跟你男朋友说声么?”陈旭芳放下心来,只随便收了两件衣服,就准备跟着毛不思出门,上车的瞬间,才开口问,“我这样会不会打扰你们俩。” “不会。”毛不思脑海中突然跃出一只兔子精撞南墙的画面,基本没做任何思考的开口,“让他这两天住自己家。” “自己家?”陈旭芳一怔。 “你放心,我不让他来,他肯定不会来。”毛不思身子往后一靠,嘴角不由自主的就勾了起来,她眯着眼笑道,“咱们是有捉鬼大业要完成的,带着他算什么事。”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毛不思掏出包里的黄符,折成一枚又一枚的小三角,边哼歌边想,唐僧都不适合养兔子。 我要和你永远在一起。 好,永远在一起。 “你骗我。”对话仿佛还萦绕在耳畔,门框上的符咒突然剧烈运动,房门被巨大的怨气撞开,银铃铛叮铃叮铃作响。 降魔杖似乎感应到什么,刚一抖,就被毛不思立刻紧握住,她坐在车内飞快的扭头。 车外阳光明媚,毛不思透过窗户望向渐行渐远的老楼,窗帘被拉的死死地,看不到里面的情况。 “怎么了?”陈旭芳好奇,车辆转弯,挡住了她跟随毛不思的视线。 “你走的时候,拉窗帘了没?”毛不思收回视线,语气依旧平静。 “好像没有。”她放包的墙在西北方向,阳光晒不到,也就没什么拉窗帘的必要了,“你怎么想起来问这个?” “没事,闲聊而已。”毛不思嘴角一扬,露出好看的牙齿,心中却有些庆幸:那间房子,确实不适合陈旭芳继续呆下去,方才那下,莫说降魔杖,即便是她都能感觉到,怨恨太重了。 一般的鬼魂,是不会突然间迸发这么强烈的恨意的。 这之中一定有什么她不知道,且陈旭芳又刻意没说的事情。 “到底是什么。”毛不思神色复杂的望了眼身边出神的女人,终究没有问出声。 ☆、诡异泥偶 “你为什么不要我。”声音由远及近,就荡在陈旭芳耳边,听的她毛骨悚然。 “我求求你赶快离开。”梦中,陈旭芳双手合十,紧闭着眼睛跪在冰冷的水中,大水开始漫上膝盖,高涨的水面上放着那张熟悉的茶几,只不过比起家中的空无一物,上面反倒是多了一只栩栩如生的玩偶。 玩偶被捏成婴儿的形状,面前摆放着几只精致的碟子,有糖果牛奶,还有一些小孩子喜欢的玩具物件。 “你抱我回家的时候,明明答应要一辈子在一起的。”玩偶张张嘴,稚嫩的童声从漆黑的嘴巴中传来,有着委屈有着愤怒,“你想要的我都给你了。” 声音落下,便彻底没了声响,耳畔只有湍急的水声,陈旭芳心底的不安逐渐扩大,她开始缓缓地把双眼睁开一条缝。 对上的,就是一双漆黑无瞳的大眼,小巧的鼻子,小巧的嘴巴,圆滚滚的手指就这么摸上了她的脸颊,每动一下,都让她身上的衣服湿上几分,它张着嘴,无声道,“妈妈,来陪我吧。” 天神行道,万物有方,灵泉清明,驱魔除丧。 白光闪过,陈旭芳随着不知何处而来的咒语,一同从噩梦中挣脱。 呼—— 呼—— 陈旭芳满头大汗的握着被脚,身体本能的从床上坐起来,她的头发已经湿透,一缕一缕的贴在脸颊上,她摸上自己的脸,梦中冰冷的触感仿佛还残留在皮肤,胸口不停地起伏,喉咙里发出粗重的喘息声。 “我能救得了你一次,不一定能救得了你第二次。”毛不思盘腿坐在椅子上,顺手摸起旁边的苹果狠狠地咬了大口,果香味瞬间包裹住味蕾,她见陈旭芳情绪稳定下来,才开口,“你不跟我说真话,我办起事来会很麻烦的。” 毛不思几乎可以断定,陈旭芳之前骗了她,这方小天地是她的地盘,管他什么游魂野鬼,想进来可不是件容易事。但陈旭芳的状态,她也是看的一清二楚,显然是被什么东西控制住了心神,不是外界的,就必然是内在的。 “你与鬼灵做了交易不说。”毛不思苹果啪的落在桌面上,“还与它通了神识!” “我不知道。”陈旭芳咬唇摇头,望向毛不思的眼神带了丝胆怯。 “这是我家,遍地都是阵法符纸,莫说小鬼,就是阎王来了,我也能感觉到!”毛不思神经是大条了点,可她又不傻,纵横业界这么些年,她难道这点事情还分辨不出么?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现下,她是暴露在明处了,可对方却还在暗处躲着不知道是个什么东西,“陈小姐既然没诚意,这个案子我恐怕也无法胜任了。” “不要。”眼见毛不思起身要走,陈旭芳身体快思想一把,迅速的抓住了她的手腕,“我知道你能救我,我愿意多出两倍……不……我愿意多出三倍的价钱。” “大姐,我也是肉体凡胎,是要活命的。”毛不思借势坐下,擦擦手把啃了一半的苹果丢在一侧,“你什么都不给我说,我哪里晓得你惹了什么东西,该用什么法子,就是想救你,也得有个计划方案不是,总不能什么都不清楚,就替你卖命吧。” “我……”陈旭芳抿着唇,心中天人交战。 “不想说算了,您另请高明吧。”毛不思晃着小腿肚子,“这生意我做不了。” “我说,我说。”能把她从噩梦里拉出来,想来是有些本事的。陈旭芳想着近期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种种,一咬牙,心一横,左右都是个死,还不如拼上一把,“是佛童子。” “佛童子?”这不是东南亚那边的么,毛不思习的是正宗道法,对于其他派系多少有些不熟悉,但佛童子她还是听过的。 “那是几年前的事情了,我那段时间心情不好,出国游玩,得了个偶然的机会去面见一位高僧,当时他赠了我一枚佛牌护身。” 那是一段很长的故事。 第69节 陈旭芳稳下心神,把这段尘封在心底的过往重新拿出来。 不得不说,自从她戴上那枚佛牌后,工作生活的确比之前顺畅了许多,可是好景不长,没多久就赶上公司被收购裁员,她学历不高没有一技之长,空有一张好看的脸,自然是位列被裁名单中。 为此,她失神落魄了许久,直到某日鬼使神差的走进了一间算命的铺子中,那间铺子位置有些偏,故而来解惑的人不算多,她等了不到十分钟,就被人引着去了里屋。 “那是个男人,好像三十多岁,也好像四十多岁。”总之,让人猜不到他的年纪。 男人只看了她一眼,就说是她的佛牌出了问题,被束了灵力,只要解开就好。 他收的价格也不贵,不过三百块钱,她当时想也没想,就把身上仅剩的几百块钱给了他,看着他开坛做法。 事实证明,那个先生灵验的很,没多久,她就找到了新工作,在一家私人公司做文员,老板是个已婚男人,虽然有些闲钱,但为人还算正直,他们之间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日子也算的上好过。 只可惜,这份好过没有持续太久,老板娘就来公司大吵了一顿,以莫须有的罪名逼着老板开除了她。 “我当时就在想,要是我真勾引她老公,还轮得到她作威作福?”提起这件事,陈旭芳就满肚子怒火,这个世上总有些人对漂亮的女人,太过恶意。 “于是你又去找了那位先生?”毛不思对陈旭芳的感情史没什么兴趣,反而是对那个神棍充满好奇。 “对。后来他跟我说,是因为我的佛牌不小心被摔过,要经常修补才行。”于是她也就信了,运气也就时好时坏。 直到某个傍晚,她红肿着眼再次走进那间小铺子,铺子里的灯光幽暗,有人抱着什么东西步履匆匆的从里屋跑出来,正巧撞在她的身上。 那人怀里抱着的是一个巴掌大小的泥偶,见她望过来,慌忙又用衣服遮住,连道歉的话都没说,就消失在了小巷中。 “是佛童子。” 陈旭芳点点头,“然后我就去里面问了那位先生。” 说是有些可怜的婴儿无□□回,便自愿进入泥塑中,成为佛童子,用法力造福主人,行善来积累功德,以便于可以再入轮回。 男人神情柔和,语气中透着怜悯,一副济世度人的模样。 “因为之前他说的话都很灵验,我也就就相信了,便求着他请了一尊回去。”泥偶刚请回去的时候,也的确如男人说的那样,她的事业和爱情运势一路飙升。可人是多么贪心的生物啊,看到了好的,就想要更好的。 她精心的照顾着那个娃娃,吃的喝的都给它最好的,祈求能让自己遇见更优秀的男人,渐渐地,她身边的男人由普通的工薪族变成了暴发户,再变成了小老板,甚至还出现了一些大公司的二世主。 但随之而来的,还有越来越诡异的泥偶。 陈旭芳嘴唇苍白,“我开始能听到空屋子里的脚步声,偶尔还会有小孩子的笑声,我供养它的食物会莫名的减少,就像那间屋子里,除了我,还出现了第二个人。” “所以,你就把它丢了?”毛不思眉头微皱。 “没有,我去找那个男人了。”只不过她再去的时候,铺子早已上了锁关了门,久寻无果,房中小孩的动静愈发的大,她才迫不得已,通过朋友,找了几个传说通灵的大师,把泥偶又送了出去。 最终,却毫无效果。 无奈之下,她才求上了马明丽这个所谓的情敌。 “那你为什么一开始不跟我说实话。” “我是不敢,那个给我佛童子的男人说这是秘密,一旦秘密说出口,就会变成巨大的灾祸。”陈旭芳咬着指甲盖,浑身都在颤抖,“这些事串联起来,现在越想越觉得诡异。” “你请到的,恐怕不是佛童子。”毛不思拍着陈旭芳的后背,“而是婴灵。” 那些因怀有怨恨而无法转世的婴儿,灵魂被法术禁锢在泥偶之中,他们不是佛童子,而是恶鬼。 ☆、不速之客 风吹的窗户哗哗作响,像被人大力的拍打过一样,这不是来自国外的秘法,而是民间的禁术,俗称:养小鬼。 陈旭芳养了它这么些年,也不过是最近才有了异常,反噬算是比旁人小了许多了。 “它还是挺喜欢你的。”毛不思口中的这个它,指的自然就是那只小鬼。 “我不要它喜欢我,我只想让它离开。”陈旭芳喉头滚动,眼底的戾气一闪而过,“你能不能让它消失?” “佛曰: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虽然不是佛家弟子,可干的也是救命的生意,若是有机会,还是超度了的好。”毛不思看了眼被丢在一旁的半颗苹果,因氧化而有些泛黄,顿时也就没了食欲,把心思全放在了陈旭芳身上,“话说回来,一般养这种东西,它是无法长时间离开泥偶本体进入你的梦中的。”毛不思想了又想,说出了心底最有可能的认知,“你是不是用自己的血养过它?” “没有。”陈旭芳否认。 “说实话。”这是最合理最可能的解释了,除此之外,几乎没有其它的可能。 “我发誓,我说的全是实话。”陈旭芳竖起三根手指,“我胆子一向不大,要是知道需要鲜血喂养,就是打死我,我也不敢把这么邪东西请进来。” “这就说不通了,你不用血,它是怎么做到和你神识共通的?”总得把身体上的某些东西和它融合,才能不费吹灰之力在她的意识里来去自如才是。 月色下,马路中央竖着一枚小小的泥偶娃娃,它黑漆漆的大眼睛空的吓人,嘴角被固定成好看的弧度,一动不动的凝望着毛不思的公寓。 娃娃偏着脑袋,手中忽然多了两颗糖果,它轻轻一丢,糖果就像是被弹射出去,嗖嗖伴着风声冲向亮灯的窗户,力道之大甚至穿透了楼下生长的树枝。 只可惜未曾碰到玻璃,就被镀在周遭的金光挡住,‘啪啪’两声弹落到地面。 窗上的朱砂骤显,屋内的银铃清脆的晃动。 “谁!”降魔杖被毛不思快速握起,幽蓝的光泽深到夺目,她身体一轻,人就踩着椅子冲到了窗边。 放眼望去,只有路灯发出的焦黄灯光。 “怎么了。”陈旭芳缩在床上,把自己裹成粽子,只露出两只眼睛。 “小鬼没了家,自然是出来找妈妈。”毛不思又把窗上的符咒加了一道,“到还是个聪明的,知道丢东西来探探路。” 摆明了是想先试试真假和她的道行,再做决定,也幸亏遇到的是她,要是遇到个半瓶子先生,那小鬼这会儿多半是要闯进来了。 “那这里是不是很危险?”陈旭芳瞳孔不停晃动。 “安心吧,对你而言,没有比我这里更安全的地方了。”只要陈旭芳不出去,那小东西也就进不来。 街道的拐角处的花坛上,一只小小的人儿摆动着双腿,手里在拨弄着什么,港城的是个不夜城,偶尔也会有车辆从街道上行驶经过。 小人就这么安静的坐着,在这个凌晨三四点的夜里,显得格外的扎眼。 不久,便有两个喝多的小混混勾着肩膀经过,一个眼尖的看到了花坛中的小人,忙招呼身边的来瞧,“这半夜三更的,咋还有个奶娃娃。” “走丢的吧。”其中干瘦的矮个子打了个饱嗝,揉揉眼睛,“可惜是个孩子,要是个妹子说不定还能成个艳遇。” 小孩看上去不到三四岁的样子,也不哭,就这么安静的坐着,对涌上来的两个醉醺醺的男人全然不做搭理。 “小不点,干嘛呢?”矮个子抬腿猛地踢了踢小孩的腿示意他说话,他喝的不少,下手没个轻重,小孩受力身子微歪,就被人又用脚给勾了回来。 “找妈妈。”童声稚嫩,依旧低着头,手里不知道捏着什么。 “哈哈哈哈。”染着黄发的男人笑出声,他领口大开,露出退了色的半个纹身,“还真是个被丢了的。” “没丢。”小孩望着手心,“妈妈说过只爱我的。” “哥哥跟你说。”矮个子男人心底的恶趣味油然而生,“你妈就是不要你了,不然早找过来了,你……” 话还没说完,就顺着小孩的角度,看到了他满手的鲜红,后半截话就这么硬生生的塞在了嗓子眼里,鸡皮疙瘩疯狂的往外冒。 只见肉乎乎的小手中,握着一只死掉的老鼠,脑袋和身体被人活活的拔开,鼠头被小孩捏出了花白的脑浆,混着鲜血,望着就令人作呕。 这……这……这…… 路灯照射着地面,黄发男人也咽了咽口水,他僵硬的低头望向青石铺就的地面上,地面上投射着两条长长的影子,哪里来的小孩。 生而为人,最恐怖的莫过于夜半撞邪。 “鬼啊!”求救的尖叫声划破整个夜空,昏沉的醉意早就吓到了九霄云外。 “妈妈不会不要我的。”小人扣爆了老鼠的一只眼睛,扭头望向狂奔而去的两个年轻人,手指一点,只听砰砰两声,接着就是车辆紧急刹车的摩擦声,他再度垂下头,对着老鼠的尸体自言自语,“对么。” 有脚步声靠近,小人盯着停伫到面前的黑色皮鞋,这才把死耗子丢开,跳下花坛,伸手抓向眼前人的衣角抬头,那是一双空洞的眼睛,黑到骇人,浑身的怨恨突然迸发,“她是不是真的不要我了?” “昨夜凌晨三点四十六分,于北安西路发生车祸,两死一伤,经有关部门证实,虽该路段正处于通行状态,但肇事司机体内酒精含量严重超标,已远超醉驾标准,这场车祸造成了两名行人当场死亡,由于身上未带相关证件及手机等通讯设施,其身份还在查询中,希望看到……” 电视里播放着港城的晨间播报,毛不思端着刚出锅的小馄饨,皱着眉,所有的视线都集中在电视画面中。 新闻正在播放着事故发生时的街头摄像,只见俩人先是发酒疯似的冲着花坛踹了两脚,没多久,就像看见什么不该看的一样,突然癫狂的冲向正在通行中的马路,然后汽车飞速行过,人就被撞上了半空。 “那个人是谁?”视线离开事发现场,毛不思指着不知什么时候起站在花坛旁边的人,只见他抬手摸了摸身旁的什么东西,许久才低着头离开。 那个动作,像极了再摸小孩子的脑袋。 “可能是看热闹的路人?”陈旭芳不知道毛不思为什么对偶尔乱入的行人那么感兴趣,“司机也真是到了八辈子血霉,明明是绿灯,却遇上这么两个疯子,太可怜了。” “司机醉驾总是真的吧。”毛不思搅动着汤勺,咬下喷香的肉馄饨,“视频里那车晃得,连直线都开不稳,从一开始就不打算对自己和别人负责的人,没什么值得可怜的。” “你吃慢点,没人跟你抢。”陈旭芳看着血淋淋的新闻,一点胃口都没有,反观毛不思,倒是丁点都没被影响到。 “现在事发不久,我得去现场看看。”毛不思顺手把降魔杖往口袋里一插,现在解决问题才是正经事,小鬼生了杀人的心思,这麻烦可就大了,“你就在家里老老实实的呆着,哪都不许去。” “好。”陈旭芳应下,心底越发的不安。 车祸过去几个小时,现场早就被清理干净,地上看不到丝毫的血迹,毛不思站在路旁,缓缓地移动着,不久才置身于往一旁的树荫下,“节哀。” “好好地,我怎么说死就死了呢?”脑袋上还顶着一头黄毛,男人蹲在树荫下不停地抹眼泪。 “像你这种枉死的人,下辈子会把这辈子的福德给你补上的。”毛不思也叹着气蹲下,她托着腮环顾整个现场,下巴点向花坛,“昨晚你们在哪里碰到什么了?” 提到做完,黄毛的肩膀一抖,眼瞧着要跑,也幸毛不思眼疾手快,降魔杖一出,就敲到了他逃跑的路径上,落下一缕青烟。 “那是鬼!”黄毛睁着眼惊恐。 “你都死了,还有什么可怕的。”毛不思招招手,示意他坐下,“你跟我说说,到时候把它捉了祭奠你。” “嘁,到时候还指不定谁祭奠谁呢。”揉着鼻尖,黄毛把昨晚发生的事一五一十的告诉毛不思,“就这些了。” “那你还记不记得一个男人。”毛不思大约比了下高度,“事后他就站在花坛旁。” “不记得,但我记得那个孩子说的话。”从车祸发生到他灵魂出窍,这一切来的都太快了,他几乎什么都没看见,只隐隐听到那个孩子十分欢愉的童声,“他说,我见过和她在一起的男人,咱们去找他。” “男人?” “对啊。”黄毛抓抓头,“听上去还挺开心,我……” 白光一闪,没给他说完的机会,毛不思就摘下了挂在脖子上的玉葫芦,魂魄应声被吸入,葫芦落下的时候,毛不思手指抖得差点没接稳。 电话按下熟悉的号码,毛不思伫在阴影中,耳畔是持续不断地忙音,她紧张的都能听到自己的心跳,自己怎么把他给忘了,嘴唇被牙齿咬的泛白,她心底不停地默念:接电话,快接电话啊! “喂!”熟悉的嗓音。 “马明义。”毛不思心中的石头一轻,“你听我说,不管你愿不愿意,在干什么,现在立刻、马上来我家,或者去本家住也行。” “我去不了。”阳光被落地的窗帘遮盖的死死的,对上话筒里面的沉默,马明义瞧着室内盯着他沉默的小孩,“昨天晚上,家里来了个小客人。” ☆、充满恐惧 秋天的风,吹在人身上有点冷,毛不思下巴缩在高领毛衣里,只露出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马明义住的公寓在十一层,窗帘拉的死死的,隔断了毛不思的视线。 去他家的访客显然没有隐瞒自己身份的意思,阴气四泄。 “真不该让他知道陈旭芳。”毛不思有些后悔,想着下次在遇到同样的状况,说什么也要瞒着马明义才是。 踏上电梯的步伐有些沉重,降魔杖敲在手心,毛不思心里没什么底。 第70节 她孤身一人倒是没什么怕的,可偏生有个马明义杵在中间,没了灭魂,那小孩又不是个多善良的,真出点岔子也不是没可能。 心中天人交战不过短短速秒,伴随着一声叮,电梯到达了十一层。 马明义住的地方是港城最好的几个楼盘之一,一层一户,隔音效果也是奇佳。 刚踏进楼道,对面的房门就应声而开。 屋内亮着灯光,鬼气暗涌。 毛不思稳定心神,连做了三个深呼吸,才昂着下巴,大步迈了进去。 身子刚进入到公寓中,房门就被巨大的力量‘砰’的声带上。 浅色的地毯一脚踏上去软绵绵的,他就这么安静的坐在深灰色沙发上,旁边,是一个穿着红色衣服的陌生小男孩。 小孩不大,看上去也就三四岁,此刻正抱着不知哪里捡来的破娃娃,不止是他怀中,沙发上、茶几上、地毯上,甚至窗台上,但凡肉眼可见的地方,皆丢着神态各异的泥偶娃娃。 他是寄生于泥偶中的婴灵,无法长时间离开被塑造出的身体,只能把其放在身边不远处。毛不思余光扫过周遭,不得不说他是个十分聪明的小鬼,将自己的栖身之物混在一堆泥偶之中,每一只都染了他的鬼气,让人分不清哪个是真那个是假。 “你把他怎么了。”这个他,指的自然是马明义。 “他在做梦。”小男孩骨碌从沙发上站起来,他的眼球是全黑的,肉乎乎的脸蛋煞白,从脖子到额头,都布满了交错纵横的细密血丝,他扒在马明义肩头,认真地打量着他,许久才恋恋不舍的把视线移开,“一个美梦。” 男孩纵身跳下沙发,停在距离毛不思几米远的地方。 “鬼邪杀人是大忌。”低下头,毛不思注视着面无表情地小男孩,“你这么小,没有必要非留在世上不可,如果是因为锁魂之术,我可以帮你解脱,送你去投胎转世。” “你是在跟我讲道理吗?”小男孩拨弄着手中的娃娃,一点一点的把娃娃的眼睛耳朵扣掉,最后似乎有些不耐烦了,双手一则,只听清脆的‘咔吧’一声,他手里的娃娃就被扭断了脖子,丢在地上,小孩昂着头,嘴里说出的却是与他年纪十分不符的话,“女人的道理都是骗人的,自私自利自以为是。” 最后一句话说出,降魔杖立刻感受到极大的恶意,周身顿时涌动出墨色的蓝。 “你怨念太深了!”毛不思后脚蹬地,左手惯性的掐出剑指,这是一种防御性姿势,捉鬼师是有本能的,她能敏感的捕捉到空气中的不寻常。 “我不喜欢你,也不喜欢做梦的那个叔叔。”男孩毕竟还是太小,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的力量,阴气随着他源源不绝的怨恨在整栋房子里疯狂冲荡,震碎了房顶的水晶灯,也震裂了橱柜里的玻璃酒杯,声音还带着稚气,短短的手指指向沙发上的男人,“你把妈妈给我,咱们换。” 毛不思知道,婴灵极大一部分都是未出生就死去的孩子,他们渴望成人,渴望有母亲的陪伴,可这些都是假的,人鬼殊途,因为利益而喂养小鬼的人,又岂会真的把他们当做自己的孩子,不过是一场人与鬼之间的交易而已。 “不要那么执着了。”毛不思声音软下来,尽量不让自己激怒他,“你乖乖的让姐姐救你,咱们再入轮回,当个真正的好孩子不好么。” “我是妈妈的好孩子。”小男孩对毛不思的说辞并不满意,小手一挥,茶几上的果盘就冲着毛不思的头顶狠狠地砸了下去。 侧身旋转,毛不思单脚往后轻移,降魔杖从半空划过一条弧线,果盘撞击到降魔杖,立刻改变了方向,向着墙壁飞旋而去,最后生生镶嵌在了白墙之中。 “世上没有一个孩子会把车祸,高空坠物这种危险带给母亲!”他没有经历过正常的母子相处,不懂得他对陈旭芳做的根本不是亲情的体现。 “但她要的我都给了。”妈妈会在家里抱着他,轻声细语的说想要漂亮的衣服,背好看的包包,吃好吃的餐厅,遇见有钱的男人,小男孩抿着嘴,她想要的他都给她了啊,他对她那么好那么好,明明她也答应过自己要一辈子在一起,只爱他一个人的,“可她却骗了我,她想偷偷的要个新的宝宝。” 把他送到妈妈身边的小胡子叔叔说,因为他是个娃娃,跟普通的孩子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呢,他也是会说话,也会走路,也有灵魂的啊,于是他想要和妈妈变得更亲近,他开始偷偷和妈妈说话,开始离开泥偶在房间里走动,可是妈妈却更加害怕了,看他的眼神充满了恐惧。 直到有一天,家里来了几个会些法力的术士,他们把他装在一个奇怪的袋子里埋进了一个陌生人的坟墓中,任凭他怎么努力都挣脱不开。 最后还是那个小胡子叔叔把他挖了出来,小胡子叔叔摸着他的脑袋,眼神里写满了怜悯,他说:妈妈又不要你了。 他真的太委屈极,明明已经那么听话了,明明努力帮她实现愿望了啊,男孩有些想要哭,却发现自己是个泥偶,根本没有眼泪。 为什么?他问。 因为她是人,而你不是。他答。 “于是,你便制造了各种危险,想要把她变成和你一样的存在?”毛不思顺着男孩的叙述疑问出声。 “等她和我一样,我们就能够永远在一起了。”小男孩咧咧嘴,口腔中一片空洞,他脸上的的血丝又黑了几分,继而又有些伤心,“可她却不想死。” 难怪,男孩的怨念如此之深。 “妈的,骗子。”毛不思心底狠狠骂着陈旭芳,她倒是没骗她,但却把顺序打乱了讲给她听。 细细捋来,就是陈旭芳在得了好处后,由于害怕想要扔掉泥偶,没想到却甩不掉,于是暗地里请人送走,甚至还用了些见不得光的术法把小孩的灵魂掩埋,强行用他人的八字镇住,从而激怒了对方。 这哪里是反噬,显然男孩没打算从陈旭芳身上索取什么,不然这些糟心事真搁到其它恶灵身上,陈旭芳根本等不到她出现,早死了十次八次了。 ☆、看到你了 现在到可好,泥偶娃娃显然是聚集了极大地怨气,陈旭芳躲着不出来,它寻不到她,自然是要把所有的怒火发泄到她身上。 毛不思望着周边空气开始慢慢震动,手中的降魔杖被适时甩出,变成了三尺长的幽蓝色棍子,底部将将可以触碰到地面。 这是小仙姑离开后,降魔杖最大的变化,不再是短短一根,甩起来变得越发凌厉。 灯光被震动的晦暗不明,厚重的窗帘遮盖住了窗外所有的光亮,底部零散的坐落着几只残破的人偶娃娃,死死地压着帘布。 毛不思心中了然,跟面前的小东西四目相对,不,更准确地说,是她望着那双没有眼睛的空洞。小人比她想象的还要聪明,他知道在她的地盘会处处受到钳制,便毫不迟疑,没给她任何准备机会的找上了马明义,并且提前隐藏了自己的弱点。 无论是附身的泥偶,还是鬼邪特有的惧光,安静的等着她的来到。 好一个有备而来,好一个瓮中捉鳖。 若不是他小小的鬼魂,稚嫩的模样,毛不思都要怀疑他到底是不是个孩子。 玻璃爆裂声四起,毛不思只听对面阴测测的一声低笑,眼前的小人就没了人影,只有黑色的烟雾不停地闪现在房间各个角落。 整座房间在刺眼灯光的骤然熄灭后,侧地陷入到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毛不思毕竟肉体凡胎,眼睛无法立刻适应袭来的黑暗。一不留神,左肩就感到一阵刺骨入肉的疼痛,速度如风如电,倏忽而已。 毛不思不敢停顿,婴灵自幼离开母体,未曾学习过如何做人,所有的举动皆是出自本能,他只有最终的目的,没有所谓的同理心。 降魔杖被毛不思转手甩过,重重的敲击在身后的墙壁上,她力气用的极大,震得虎口像裂开般火辣辣的疼。 听声辩位不是她擅长的,对方又比以往她遇见的鬼邪小上许多,可速度却是不减,毛不思不停地闪身躲避,降魔杖在空中嗖嗖出声,虽未打中,但手法之快倒也没再令那小东西伤了自己。 “神君助我,借火而明。”毛不思转身间从口袋中掏出一枚折成三角状的符咒,迅速的插到降魔杖顶端,黑暗立刻被光火撕裂出一条,无用的双眼,总算能看得到周边的情况。 左肩上印着几颗牙印,下口之人毫不客气,血肉都有些外翻,鲜血顺着毛不思的肩头流到手肘,然后轻声的滴下,浸入到厚厚的地毯之中。 幸好是左肩,要是她执降魔杖的右手,那就麻烦了。 “咯咯。”小孩子的笑声从远处传来,只见咔吧一声,距离毛不思最近的一只人偶脑袋就被拧了下来,身体和头颅分开,人偶的唇边还染着鲜红的血迹,小孩的声音带着笑,似乎在责备断成两半的人偶,“哎呀,你弄错了呢,真笨。” 果然,小人原本是打算借着突如其来的黑伤掉她的右手,结果中间出了点偏差。 望着脚下两半的人偶,毛不思侧过身,指着隐在远处的小孩道,“你小小年纪,何必如此阴险毒辣。” “姐姐。”一双小手攀着马明义的肩头,按着肩膀从他身后探出半颗脑袋,火光下,他脸上的血丝更明显了,如蜘蛛网从下巴爬满到额头,脑袋微偏,“你要是再不把妈妈给我,下次,扭断的就是你脑袋了。” 短短的手指透着青灰色,小孩小心地戳了下马明义的脖子,恋恋不舍地抬眼继续望向毛不思,“我用这个叔叔跟你换。” 巨大的打斗声,并没有让马明义醒来,他还沉寂在被构建的梦境中。 那是在一个很美很美的地方,周围开遍了花草,他就这么安静的躺在草坪上,耳畔是毛不思絮絮叨叨地讲话声,他不记得了她讲了些什么,他只知道草地很软,花很香,天很蓝,阳光暖暖的晒在身上,毛不思跟他说话的声音清脆清脆的。 突然,马明义感觉肩头一沉,像是被人按了一下,身边的美景立刻如玻璃般破碎开来。 无尽的漆黑瞬间吞噬掉他,耳边是滴答滴答的雨声,每一步踩下去都是水声,渐渐地,雨滴愈来愈大,冷水开始聚集,淹没到他的脚踝,淹没过他的膝盖,马明义开始焦急,步子也越迈越大。 这是一个陌生的地方,只听得到晃荡的水声,没有出口,没有方向。大水扑打着波浪劈头盖脸的打下,如同一片汪洋,把他死死地包裹在里面。 这个场景,他好像有着莫名的熟悉,在哪里呢?马明义脑子一片混沌,他闭着眼不停地在脑海中寻找,水开始涌进他的鼻腔中,微微泛着血腥味。 我几乎每晚都在做噩梦。 耳畔闪过一个声音,陈旭芳的脸突然出现在马明义脑海中。 有什么扯住马明义裤脚的瞬间,他猛然记起,这是陈旭芳的梦! “救我。”声音细细小小的,从潭水的深处传来,带着痛苦的□□,水面变成诡异的鲜红色。 这场噩梦,陈旭芳没有做完,他们也不知道噩梦的结局是什么。那个小小的求救声让马明义狂乱的心跳逐渐平静下来,他盯着水面许久,不知为何一低头,人就潜到了水潭深处。 只要找到这个源头,说不定会成为解决这次事情的关键。 …… 越往底视线越不清晰,恶心的血腥味就越令人作呕。 马明义的视线开始变得浑浊,浑浊到他几乎连半米外的东西都看不到,呼救声戛然而止,整个世界陷入死寂中。 遍寻不到结果,马明义有些不甘心,胸腔里的氧气开始变得不足,无奈下,只好暂时离开。谁料,他刚转身,手指就被一股弱小的力量拽住。 那是他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画面,浑身的血液都仿佛停滞住。马明义圆睁着眼,手指上的力量又动了两下。 “疼。” 靠在沙发上的人舒展的眉毛渐渐皱起,他的手指动了两下,与之相对的,是对面打到昏天暗地的两人。 小孩子毕竟是小孩子,经验少,沉不住气,跟毛不思的车轮战彻底激怒了他。 漆黑的眼睛染上了赤红,他抬起双臂,房内原本安静着的人偶娃娃发出了吱扭声,拖着肮脏的身子一个接一个的站了起来,人偶此次彼伏的哭笑声听进耳朵里令人毛骨悚然。 毛不思视线飞速的扫过,最后落在一点上,又迅速的离开。 人偶得了小孩的命令,聚集成团,飞扑着向毛不思胸口直进。 脚步错动,毛不思闪身避过,对方急,那她便要稳,守中含攻,人偶没有自己的思维,全凭小孩的操控,等她探清楚后,降魔杖的速度开始渐快,生生落下也添了几分凌厉,一双漆黑溜圆的眼珠转了两转,左脚一蹬,人就借着机会从人偶的围攻中跃了出来,着脚处的茶几被她的力度当场踩出裂痕。 降魔杖化为黑影,向着马明义的胸口狠狠地刺下去,顶端碰到不属于人体的僵硬,毛不思一用力,‘嘎嘣’两声清脆响起。 原本还在半空中举臂未来得及放下的小孩,就伴随着一声凄惨的童声,从上方砸到餐桌上摔落下来,疼的蜷缩成一团。 降魔杖穿透的,是一枚小小的泥偶,被毛不思挑着从马明义怀里拽了出来,寄体一旦损坏,他想不走怕是都不行了。 “跟我走吧。”毛不思看着那小小的一团,他似乎还想要挣扎着离开,“何必留在世间受苦” “胡子叔叔。”小孩怕极了,他对空气伸出手,带着浓厚的哭腔,不知在跟谁求助,“救我……” 泥偶娃娃被毛不思握在手心,真是个好看的娃娃,毛不思摸了摸泥偶,归根结底,还是个孩子啊,心想虽这么想,可她也明白,这个娃娃是染了血带了恨的,留不得。 降魔杖对准泥偶的头颅,毛不思咬着唇,降魔杖就这么狠狠地刺了下去,最后戛然停在了泥偶的鼻尖上方。 手腕被强大的力量从中截住,毛不思顿感诧异,一扭头,正对上马明义通红的双眸。 “灵台清明,邪祟速离。”毛不思被他突如其来的动作吓得一怔,下意识的就伸出剑指点上他的眉心,这是驱邪的咒法。 “没事。”手指被马明义从额头上拿开,他的声音微微颤抖,视线透过毛不思落在远处的一团上,生怕吓到他,语气温柔的像羽毛,“我们会救你的。” 原本扭曲爬行的小孩因着马明义的一句话停住了挣扎,他回望着他,紧紧抿着嘴。 “我看到你了。”马明义起身,与他隔着满地的狼藉,“别怕,不疼了。” 许久的沉默后,房内传来小声的啜泣,不久,啜泣变成了嚎啕大哭,玄关处,一枚小小的身影抱着手边破烂的人偶娃娃,抬着脑袋,他没有眼泪,却哭的人心伤。 ☆、恼羞成怒 房间里的玻璃灯因为之前的一番打斗, 早已碎裂的遍地都是,小孩见不得光, 毛不思只好打开手机的电筒。 三个人在玄关处围成小圈, 中间只有手机发着微弱的光亮,毛不思手里捏着小孩寄生的泥偶, 抱着膝盖坐在地上,另一只手托着腮。 第71节 小孩吸吸鼻子, 受了伤的人儿就像没了爪牙的幼虎, 收了暴戾安静的如同猫咪,连脸上密布的血道子也显得不那么可怕了。 “别人跟我说,只要妈妈有了新的宝宝, 她就不要我了。”小孩沉默了好久, 想要伸手去摸毛不思手中的泥偶,被对方一眼瞪过来, 才弱弱地缩了回去, 小声道, “我没想杀她的,就是吓吓她, 让她不要丢掉我而已。” “你怎么知道她是你妈妈?”毛不思抱着膝盖, 伸手点了下小人的脑袋, “也是别人告诉你的?” “我就知道”小孩掰着自己的手指头, “她进来求宝宝的第一天,我就喜欢她了。” 特别特别喜欢。 “原来你是别人随便给的啊……”毛不思故意拉长声调,试图用激将法从小孩口中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 “不是妈妈真心想要你。” “妈妈是真心要我的,墙上那么多娃娃,她第一眼就选中了我。”小孩虽然聪明,可‘妈妈’二字无疑是他最大的弱点,回起话来都十分硬气,语气不容置疑。 他们不是他,不清楚当时的情况,那日他还寄生在泥偶里,昏昏欲睡,只听吱扭木被人推开,她就那么走了进来,微卷的头发垂在肩头,大大的眼睛,说起话来又轻又柔,她也是一眼就瞧见了他。 被小胡子叔叔从众多娃娃中取下的那一刻,是他最开心的时候,小胡子叔叔背对着妈妈摸上他的头,笑容一如既往地慈祥,他靠在他耳边,说:孩子,你要跟妈妈回家了。 小人鼓着脸,有些生气,刚要冲着毛不思呲牙,转念又想到自己打不过她,这才把已经探出一节的爪子重新缩了回来。 “那么多娃娃……”毛不思重复着小孩方才的话,忽觉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她拧下身子低头问道,“你能告诉我他们在哪么?” 小孩似没想到毛不思会这么问他,下巴一缩,人就再度团成一团,“不知道。” 明显是在撒谎了。 “小东西,我们又不是坏人。”面对小孩子,马明义这个侄子侄女一大堆的显然要比毛不思这个毫无经验的门外汉强的多,他弓下腰,试图跟面前的小人目光平视,刚对上那双空洞的眼睛,身子就不由自主的抖了抖,只得咽下口水,硬着头皮上,“你现在遇到的危险,以后那些泥偶也会遇到,到时候碰上的捉鬼师,可就不一定像我们一样网开一面了。” “哼。”小孩扭着脑袋,瓮声瓮气,“就算危险,他们也是想找到妈妈的。” “小家伙,并不是所有鬼魂都想从尘世徘徊的,他们之中或许也有被强行禁锢到泥偶中的。”马明义放缓语调,“如果有这样的孩子,你不想帮帮他么?” “对啊。”毛不思用屁股推了一把马明义,也跟着一起靠过来,“你口中的小胡子叔叔不一定是好人哦。” 那个在监控录像中出现的模糊背影,自始至终都回荡在她的脑海,再加上小孩口中满墙的娃娃,她实在无法把他和正道画上等号。 “是你们不懂,你们又没被抛弃过,小胡子叔叔是世上顶好顶好的人。”小孩抬头,他手里还抱着残破的人偶,手指一拧,人偶的胳膊就断了半截,“他把我们捡回家,给我们新的身体,还帮我们找妈妈……虽然,不是所有的妈妈都爱我们……” “那如果你们再度被抛弃呢,会怎么样?”毛不思抓住小孩的话头,“跟你一样,在她身边制造各种危险?让她无时无刻不处于惊吓之中?还是杀死她,把她变得跟你们一样?” “当然是跟我一样……”刚开了个头,小孩的后边的话就堵在了嗓子眼里,如果他无论怎样都不被妈妈接受,那他会怎么办? 杀了她?这也不是不可能的,毕竟,之前也有过几例。 “你看,连你都无法保证不是。”毛不思把手中的泥偶递到小孩眼前,又把自己的胳膊伸出来,拉着他分别摸了摸,“我和你有区别么?” “软的。”小孩指头按向毛不思的皮肤,带着温温的热度,一松手,按下去的皮肤就立刻弹了起来,跟他拥有的冰冷而僵硬的身体完全不同。 “你和我不一样,和陈旭芳也不一样,这是无法改变的。”毛不思伸手摸向他的脑袋,“那个人给了你们一颗糖,可是这颗糖被吃掉后,现实会显得更苦。” 他们面临的是人与鬼无法共生的矛盾,时间会让他们的恨加倍,怨亦会加倍。 “我只是想让妈妈喜欢我。”别人都有的,他也想要一点,这有什么错,“想让妈妈抱抱我,想和妈妈一起牵手去游乐场。” 他努力的帮助她实现各种各样的愿望,可他的愿望,却从来没有被实现过。 “姐姐可以答应你,让妈妈陪你去游乐园。”毛不思伸出小拇指,“但你也要答应姐姐,愿望实现后,彻底离开她,进入我的葫芦里,不要在这个世界流连。” 这一勾,就是契约达成,无法更改。 小小的手指头不停地颤啊颤啊,他盯着毛不思脖颈上的玉葫芦,最后还是勾上了她的手指。 “妈妈会很快忘记我的。”手指在空中摇晃着,小孩笃定的哭腔令人心疼。 惹得马明义忍不住伸手去触碰他的脸,摸着上面层层叠叠的血丝。 等他们从马明义公寓离开的时候,月亮早已爬上了树梢,车辆穿行在金黄的梧桐树下,毛不思把泥偶放在车窗旁,让它看车外的万家灯火,璀璨霓虹。 “真好看,可惜以后再也看不到了。”小孩扒着窗框,情绪有些低落,没多久又振作起来,“等我有了来世,一定要每天每天都看。” 他瘪瘪嘴,想要伸手抹掉眼泪,才发现,他是泥偶,没有眼泪。 他跟车外那些奔跑着的小孩子,是多么不同啊。 “姐姐。”小孩把视线从窗外移进来,“你就这么把我带回家,妈妈不会害怕吗?” “应该不会吧。”也说不准,毛不思想起出发前跟陈旭芳打电话的场景,对方就差没跪下对着电话磕三个响头了。 最后还是马明义帮忙,一句‘这是他的遗愿,实现后就会离开’活活堵住了对方的嘴。 “叔叔,你在前面陈婆婆的铺子停下,买个牛油菠萝包吧。”小孩抿着唇,“我妈妈最爱吃了。” 他想最后再送给她一份礼物。 妈妈曾说过陈婆婆家的铺子是她小时候就开的,快二十年了,她不开心的时候就喜欢吃她家的菠萝包,吃完了,心情也就变好了。 “你怎么这么乖啊!”毛不思听得心里酸酸的,伸手去捏小孩的脸,刚要用力,就被小孩挥着手打开。 “轻点,会裂开的。” 她这才认真地端详起他的脸来,那些布满皮肤的哪里是血管,而是细细的,一道又一道的血色裂痕。 车内的气氛有些沉,小孩伸手捂住嘴,佯装自己打了个哈欠,就又趴回窗口,看着马明义掏兜跟着众人一起排队。 陈婆婆家的铺子不大,菠萝包也大多是新鲜的,常常是一等就要半个多小时。 马明义站了没有两分钟,就有些略微不耐烦,他先是探着身子看了眼前面的队伍,又跟买完东西出来的人说了些什么,就见他从皮夹里拿出几张钞票,换了对方手中的牛皮纸袋。 “你男朋友好有钱。”小孩托着下巴。 “他说什么?”毛不思也俯着身子往前探了探,她可没有千里眼和顺风耳,两颗脑袋就这么贴在了玻璃上。 “他说,我想买你的菠萝包。”小孩歪着头,“十倍价。” 呃……毛不思眨眨眼,花钱买时间,这的确是马明义的作风。 “姐姐,你以后得注意些。”眼瞅着马明义向着他们走来,小孩最后好心提醒道,“我妈妈就喜欢有钱人,不光我妈妈,好多人都喜欢长得帅又有钱的人。” “你整日里都在乱糟糟的想些什么!”毛不思拧着小孩的下巴,示意她他坐好,眼神却又无意识的瞟了眼不远处的马明义,不知是今天伤感的事情太多了,还是夜晚的街灯把人照的过分好看,忍不住开口,“他是挺帅的。” “拿着。”车门被打开,纸袋还透着温热,马明义一伸腿,人就踏了上来,“老远就见你俩斗着头,说什么呢?” “姐姐说你长得帅。”小孩见他问,也就没多想,张口便回。 “小小年纪怎么能随便说话呢。”毛不思暗暗地瞪了小孩一眼,才昂起下巴,满脸写着: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 马明义忍不住笑出声,等他系上安全带,才笑眯眯地用胳膊肘撞了下毛不思,“欸。” “干嘛!”恼羞成怒的语气。 “原来你暗地里都这么夸我啊。” “谁夸你了!”毛不思迁怒的把泥偶拿到手中,重重的落在胳膊旁,对着一旁的小孩道,“你说,我夸他了么!” 威胁,□□裸的威胁。 “姐姐没夸你。”小孩摇头。 “好好好,没夸。”马明义启动车辆,“那你转告姐姐,我信了。” “姐姐。”小孩扭头,“叔叔说他信了。” “不是,我和她同一年生的,为什么你叫她姐姐,叫我叔叔啊!”马明义对这个称呼已经不满许久。 “你长得显老啊!”终于被她逮到机会,毛不思不等马明义反驳,又再度温柔的把泥偶塞进了包里,摸着小孩的脑袋得意道,“小孩子嘛,最不会撒谎了。” ☆、胡子叔叔 陈旭芳没想到自己真的会有见鬼的一天, 她望着站在门外的三人,白眼一翻, 人就狠狠地朝着身后的地板倒下去。 有些东西, 你模糊的幻想是一回事,可亲眼见到又是另一回事了。 早知请来的泥偶娃娃是个全身青紫, 脸上血条密布,没有白眼球的怪物, 她是怎么也不敢把他放到家里的, 一想起那些日子她日日夜夜对着这么个东西,鸡皮疙瘩就忍不住往外冒。 “她好像被我吓到了。”这是小孩第一次在陈旭芳面前现出原形,没料想对方受到了如此惊吓, 连带着他也有些嫌弃自己, 不自觉的往后退了两步,躲在马明义身后。 “没事, 活人胆子大得很。”胆子不大, 敢去跟恶鬼做交易么。 马明义推开门, 绕了个圈越过倒下的陈旭芳,还不忘了示意毛不思扶她起来。 “这不应该是男人干的活么。”电视剧里都这么演的, 女演员倒下的瞬间, 男主角横空出现, 但落在马明义这里, ‘怜香惜玉’四个字就不知道怎么写了。毛不思这么些年也练就了一身的力气,拉着陈旭芳的手臂一使劲,人就被她从地上拖起来架在了肩头上, 嘴里却还絮叨着,“你怎么好意思让我做。” 沙发上的靠枕被马明义顺手腾开,瞅着毛不思三下五除二的就把人拖到沙发上,愣是连个大喘气都没有,不由道,“古人曰了,能者多劳。” “呸,古人还曰了百无一用是书生呢!”毛不思掐着腰想了半天,才从茶几的抽屉里翻出一瓶不知道放了多久的风油精,随便点了点抹在陈旭芳人中和太阳穴上,“她该不会今晚就这么晕过去了吧。” “本能逃避而已。”马明义抱着胳膊坐在对面的高脚椅上,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你隔上几分钟就喊她一嗓子,准醒。” “你游乐场那边安排好了么?”毛不思拧上风油精的瓶盖,每当涉及到钱的方面,马明义就出奇的好使。 “这会儿不说我百无一用了?”马明义靠着椅背,冲着毛不思挑挑眉。 “哎呀别在乎这些细节。”毛不思巴巴两步走到马明义面前,冲他身旁的小孩挤挤眼,才继续道,“说正经的。” “放心吧,我跟贺子旻打过招呼了。”他那个表哥,什么都好,就是好奇心旺盛的吓人,旁敲侧击不知道盘问了他多久,马明义心中暗暗叹气,又道,“不过只有部分而已,大型的游乐设施夜间没法开放。” 什么过山车,大摆锤,倒吊秋千这种是想都别想,出了事是要负责的。 “小孩子家,给他开几个旋转木马碰碰车那种就儿童项目可以了。”毛不思小鸡啄米状点头,“其他的你就是开了,陈旭芳现在这个状态也玩不了。” 说着,毛不思又转身返回沙发旁,半蹲在她身边,轻推着她的胳膊,“陈小姐,醒醒。” 水。 越来越多的水。 她又做了同样的梦,陈旭芳站在黑暗中,大水疯狂地扑打上她的身体,她被人拽着下沉,就在她撑不住睁眼的瞬间,一双小孩的眼睛就这么活生生的出现在她瞳孔中…… “啊!”惊恐的叫声撕裂了黑夜,窗外的星星闪动不停。 毛不思也被陈旭芳突如其来的惨叫骇了一跳,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就见原本瘫倒在沙发上的人飞快的拽住了她的胳膊,拉她打了一个踉跄。 陈旭芳躲在她身后,只露出一双眼睛,里面写满了恐惧,“我看见他了,就是他,他要杀我。” 声声泣血。 毛不思顺着陈旭芳的指尖望去,就见被指控的小孩正手足无措的伫立在原地,见毛不思望过来,才小幅度的摇了摇头,小声自我辩解,“我没有……” “你别听他的,他可是鬼啊。”陈旭芳抱着毛不思的胳膊浑身颤抖,她身后冷汗不停地往外冒,至今她都能感觉到自己在水中的无力与绝望,“他要害我,他要害我!” “陈小姐,你冷静些。”毛不思上前挡住陈旭芳的视线,试图安慰陷入癫狂状态的女人,“他不会伤害你的。” “你怎么知道他不会伤害我!”陈旭芳不可思议的睁圆眼睛,事情都到这一步了,他们怎么还会相信那个不是人的东西,嘴角有些抽搐,有些口不择言的话几乎是脱口而出,“一定是因为我之前毁了马明丽的相亲,所以她暗自恨上我了,才让你们这样对我的是么!” 指甲扣在肉里,毛不思被她掐的有些疼,她明白,越到这种时候她越要平静,“陈小姐,收人钱财,与人消灾,我是专业的。” “那你还让我陪他玩。”陈旭芳和毛不思之间的距离不过十几厘米,眼泪混着冷汗往下落,“求你了,放过我吧。” 第72节 恳求声一句又一句的传来,倏忽间,降魔杖一震,毛不思顿感一阵强大的怨气席卷而来。 小孩低着头,看不清他的表情,手里还拿着从公寓带回来的破娃娃,手指轻轻用力,原本断了条胳膊的娃娃又折了另一条胳膊。 突然,一只大手就这么毫无征兆的落在了他的脑袋上,小孩受力抬头,就见马明义笑着轻拍了下他的脑袋,无声道,“乖,听话。” 震动的降魔杖逐渐回归平静,毛不思一边安慰着陈旭芳,还不忘了一边注意着马明义这边的情况。 “既然陈小姐不愿意,就算了。”马明义阔步走来,他个子本就高,这会儿更是更是高高在上的俯视着陈旭芳,“我们只能做到这一步,如果您不同意,大可另请高明。” “你……” “钱我们不赚了。”马明义反手从一旁拎起毛不思的背包,把泥偶从里面掏出来,递到陈旭芳眼皮子前,“东西你拿走吧。” “你们这是把我往死路上推啊!”陈旭芳看着熟悉的泥偶,更是不敢动一下。 “陈小姐,天地良心,我们给您找了一条活路,您帮他完成心愿,我们送他超度。”马明义晃动着泥偶,冷声道,“是您再三推脱,不肯走,我们又能如何?” “真的没有更好的办法了么?”陈旭芳雪白的贝齿咬在红唇上,留下一排牙印子。 “没有。”斩钉截铁的两个字。 对于有些人,就要彻底断了她侥幸的心理。陈旭芳也不是不能做,她只是还在期望着有更好的方法,能让自己更加的安全,至于别人会付出什么,她是不会考虑的,这种人马明义在商场上见的太多。 秋日凌晨的游乐场,只有诡异风声在耳畔吹过,周遭安静的吓人。 陈旭芳牵着蹦蹦跳跳的小孩走在前方,毛不思则好马明义跟在不远处。 “整个人都是僵的。”毛不思抬抬下巴,示意马明义往前看,比起开心的小孩,陈旭芳的步子迈的仿佛千斤重。 “妈妈,我想骑马。”小孩指着远处的旋转木马,他从来没坐过的,不对,小孩摇摇头,他坐过一次的,在他很小很小的时候。 “好……好……骑、骑马。”陈旭芳磕巴的应下,又扭头看了眼毛不思,见她一直都在,心里才有了几分底。 “我上不去。”旋转木马有些高,可是对他而言却不值一提,但他就不想自己上去,小孩眯着眼,冲陈旭芳伸出手臂,“妈妈抱。” 上帝菩萨佛主神仙,你们一定要保佑我不被恶灵伤害啊! 陈旭芳红着眼眶吸吸鼻子,心里默念着安慰自己,僵硬的张开胳膊,抱入怀中的感觉根本就不是个人,那么冷那么硬,就像是抱了一块泥巴。 眼中的嫌弃和厌恶一闪而过,更多的是不可言说的惊恐,像甩行李一样胡乱把小人扔到木马上,陈旭芳再也忍不住,她需要呼吸一口新鲜空气。 “我、我去趟厕所,你、你先、先玩会……”然后在小人脆生生的应答声中,落荒而逃。 冰凉的冷水从水龙头里奔涌而出,陈旭芳站在厕所的洗手台前,拼命地往脸上扑着凉水,白炽灯在夜色中照的人惨白,陈旭芳望着镜中的自己,因为长久的惊吓,眼眶下早已一片黑紫色,嘴唇煞白。 她不由的摸上自己的嘴巴,这些日子以来,她居然变得这么丑这么憔悴,想着便伸手去翻身上的包,掏了半天,也没摸着口红。 “用这个吧。”骨节分明的手指间,夹着一根黑管。 “谢……”谢字说了没一半,陈旭芳就猛然响起,这里是闭了园的游乐场。 她没有去接那人递来的口红,背脊僵硬到不能动,视线落在镜中逐渐左移晷日。 一张男人脸就这么堂而皇之的跃入陈旭芳的视线,那是她见过许多次的模样,微卷的头发塞在耳后,另一部分则垂在眉毛下,从头到脚一身黑。 男人见她望过来,只颔首微笑,唇上的小胡子随着上扬的唇角,形成好看的形状,就像他取下娃娃给她时一样。。 “许久不见。”男人无声踱步到陈旭芳身后,嘴唇贴近她的耳廓,低声轻笑,“陈小姐可还好。” ☆、拼凑完整 “你到底是什么人!”陈旭芳转身, 手掌撑住身后的洗手台,脸上还残留着几颗水珠子, “为什么要这么害我!” “陈小姐这话我就不爱听了。”男人拔开手中的黑管, 指头轻微扭动,就转出一截殷红的膏体, 他向前探着身子,陈旭芳被迫锁在狭小的空间内挣不开身, 喉咙里如塞了一团棉花, 堵住了她正要冲出口的尖叫。 下巴被人扣住,口红擦在陈旭芳的嘴唇上,抹了一层又一层, 对方似乎并不满意。 “你到底要做什么。”陈旭芳不敢看他的眼睛, 甚至不知道他是人是鬼。 “泥偶被取走那日,陈小姐可是亲口答应过我, 要余生供养它的。”男人画完, 又仔细端详了一番, 这才让出步子,反手一丢, 只听‘叮当’, 口红便直直地落入到了墙角的垃圾桶里, “你食言了。” “你说过他不会伤害我的。”可到头来呢, 那是只鬼,是个怪物。 食指立在陈旭芳眼前摇晃两下,惨白的灯光中男人的皮肤光滑到竟没有一丝皱纹, “贪心不足蛇吞象,难道不是陈小姐所求的东西过分了些?。” “我只是想嫁个有钱人,后半辈子不用在看人脸色而已。”她出身不好,没什么学问,这么些年来也遇上过不少人渣,“想要有尊严的活着,过分吗?” “尊严?”男人忍不住笑出声,他的声音不大,带着浓浓的讽刺,审视着眼前的女人,“这东西你浑身上下,我可没瞧见点。”他的嘴巴依旧在笑,“养了它,便不能再要孩子,他会随着时间慢慢长大,慢慢变得更有力量,这是规矩,而陈小姐,却试图破坏这个规矩。” 哒哒—— 哒哒哒—— 硬物敲击地面的声音,不会儿,门口就探头跳进来一只穿着大红棉袄的泥偶,它圆圆的脑袋圆圆的眼,黑眼珠布满整个眼眶,嘴角是被固定住的笑容,“我被发现了。” “那丫头片子倒还真是个有能耐的。”男人啧啧出声,一弯腰,泥偶就从地面蹦进他的怀里,只露了半条编起的麻花辫在空气里,余光扫向陈旭芳,“今日我本想与陈小姐做个生意,如今怕是没机会了。” 男人脸上的笑容突然消失,手掌瞬间就按上了陈旭芳的头颅,“不如,我送陈小姐个礼物。” 陈旭芳顿感眼前一黑。 耳边再度传来嘀嗒嘀嗒的下雨声,这是她的噩梦,只不过,这次的梦更加的真实…… “怎么这般不小心。”男人抱着泥偶,沿着蜿蜒的小路绕离了灯光忽明忽暗的洗手间。 “我见小哥哥在玩木马。”泥偶翘着小辫子,“就忍不住走近了些。” 再然后它就感到一道锋利的视线向着它的方位直直地射了过来。 “没受伤吧。”男人把泥偶从怀里掏出来,拎着他的小辫子认真瞧了一番。 摇摇头,泥偶发出咯咯的笑声,“她不敢单独留下一人一鬼在一起,自然无法来追我。” “没事便好,只是可惜了这个机会。”男人立在山坡上,望着匆匆赶去的毛不思几人,“害我拿不到一年的寿命。” “那您还把梦还给她。”泥偶的麻花辫一翘一翘,“这单生意一点都不划算。” “生意是小。”男人见毛不思进了女厕,才扭头离开,他的声音一路留在半空中,“我卖个人情给对方,咱们才会安全。” 这边,毛不思沿着阴气一路寻到女厕,刚进去,就看到陈旭芳面容惊恐地斜靠在洗手台上。 手指忙点向她的眉心处,片刻,才收手,“她被强行锁在梦里了。” 那个梦是她最害怕的存在,也是她的心结。 “要多久?”马名义看了眼腕表,凌晨三点半。 “不知道。”毛不思皱眉摇头,当下这个环境,那东西还在不在,是不是藏在暗处,她都不清楚,自不敢贸然作法入梦寻人,只好拉了红线,压上几枚符咒,试图唤醒她。 “是小胡子叔叔。”沉默了许久的小人总于出声。 “是我看到的那个梦?”马名义蹲下身子。 “嗯。”小孩垂着头应下,之后便再也不开口,惹得马名义有点心疼。 水涌进陈旭芳的喉咙,不似之前的冰凉,带着暖人的热,血腥味开始泛滥,她绝望的感到有东西扯住了她的脚踝,拉着她不停地下坠下坠。 她要死了吗?胸腔里的空气变得稀薄,人生的走马灯不停地在脑海中滑过…… 爸爸妈妈又在吵架,屋里传来歇斯底里的叫骂声,她抱着缺了口的饭碗蹲在楼梯口,饭菜早在爸妈的推搡间撒了多半,只残留着点饭渣,隔壁铺子的陈婆婆见她可怜,送了她一枚刚刚出炉的菠萝包,她边流泪边把面包往嘴里塞,又香又甜,那是她童年里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 她初三下学回家的那晚,家里又被摔的一片狼藉,妈妈披头散发的坐在地面上,拉着她的胳膊,边打她边哭,那时她才知道,他爸跟着不知道哪里来的女人跑了,打那日起,本就暴躁的母亲变得越发的难以相处,没日没夜的酗酒,喝多了就把所有的怨恨发泄到她身上,新伤旧伤不断,每当母亲清醒的时候,又比谁都自责。 她偶尔也会想,要是这世上没有妈妈该多好。高考前夕,这个偶尔出现在脑海中的愿望变成了现实,她跟众人一起站在楼下,看着躺在地上的人,鲜血染红了整个地面,警察说是自杀,让她节哀顺变。那天她没有哭,也没有去考试,她撬开床头柜,从中抽了十块钱,去陈婆婆的铺子买了两个菠萝包,一个自己吃,一个放在了楼下。 再后来,她认识了一个男人,男人比她大八岁,是她的初恋,对她很好很好,她也觉得自己很幸福,白天上班赚钱,下午买饭做给男人吃,所有对未来的幻想全放在了那人身上,直到某一天,有个女人闯进了她的生活,女人说她是小三,是破坏别人家庭的狐狸精,那时候她才知道,男人结婚了。他离开时给她留下了两万块钱,说是浪费了她的青春。却换来了女人的嘲讽,她说,这点钱还不够我买一个包。当年,十九岁的她拿着钱,第一次知道,原来青春也能买卖。 脚下的重量越来越大,陈旭芳不知道自己沉了多久,她缓缓睁开眼睛,鼻腔里是浓浓的血腥味,眼前是搅动的红。她可能真的要死了吧,有点难过,她想,如果还能再吃一口陈婆婆家的菠萝包就好了。这么些年,她有了满墙的包包,有了足够她安稳度过后半生的存款,她不拒绝男人们送的任何东西,唯独守着老城区那栋破破的居民楼,说她要是走了,就没法随时吃到陈婆婆家的菠萝包了。 他们都当她说傻话卖乖,只有她自己晓得,她说了那么多假话,只有这一句是真的,那是她记忆中最好的东西了。 鼻子有点堵,陈旭芳想要抬手,却被一股小小的力量握住,她顺着手指望去,那是一个刚刚成型的肉团,正被什么坚硬的物体捣成碎块。 他晃着她的手指,委屈极了,“妈妈,我疼。” 刺眼的灯光照进瞳仁,入眼的是几张陌生的面孔,手术刀的寒光白的人心惊。 “才十九岁,现在的姑娘都在想什么啊。”口罩下,有人开口跟身边的护士说话,“三个多月了,现在才来多伤身体。” “整整十五周。”陈旭芳张张嘴,眼泪唰的一下子就落下来,“一百零五天。” 是了,她曾经有过一个孩子,未曾出生,她说它不该存在,她养不起它,没有勇气养它,她不想自己成为母亲那样的人,也不想它成为第二个自己。 于是,它便变成了一堆堆的碎块,无声无息的从身体里离开。 小孩抱着膝盖蹲在陈旭芳脚边,手指在地上不知道画着什么,“妈妈还没陪我骑马呢。” “你不讨厌她么?”毛不思一伸手,小孩就顺势沿着她的胳膊抱上去,圈住了她的脖子。 “她当初不要我的时候讨厌过她,她接我回家又把我丢掉的时候讨厌过她,她让你来捉我的时候也讨厌过她。”小孩掰着手指头,回忆着这几年来发生的种种,低声道,“我讨厌过她三次,可是我却喜欢过她好多好多次。” 血道爬满小孩的脸颊,毛不思垂垂眼,脖子上也一样,蜿蜒而下,她的语气难得这么轻柔,“疼吗?” “应该不疼吧。”小孩有些忘记了那时候的感受,伸着胳膊给毛不思炫耀,“你瞧,小胡子叔叔把我拼的可完整了。” ☆、因果循环 小孩话音讲落, 就感到一股力量飞快的扑到他身上,带着人类的温度, 就这么把他罩在怀里。 “妈妈。”他微微有些发愣, 轻轻移过脑袋,脸上裂开的血道子在白色灯光下更加清晰, 他的眼睛依旧黑漆漆两团,就这么跟陈旭芳对视着, 片刻才裂开嘴, 对着她伸出胳膊,想要她抱。 人就是这么奇怪的生物,面对未知时会恐惧会猜疑, 可一旦明白那是什么, 反倒不怕了。 陈旭芳不知道他们之前在说什么,那个梦在她还躺在手术台上的时候强行画上了一个句号, 她醒来听到的第一句话就是那个还没出生就被扼杀掉的孩子说, ‘我却喜欢过她好多好多次’。 她顺势把小孩从毛不思怀中接过, 入怀冷冰冰的,就像一块木头, 一颗石头, 感觉不到生命存在的痕迹。 “妈妈我想骑木马。”小孩下巴放在陈旭芳的肩头, 她在他很小很小的时候曾经答应过他的。 那时候他还泡在温温的液体中, 她隔着肚皮轻抚着他,说,‘等你再长大点, 爸爸妈妈就可以和你一起骑旋转木马了’,他在她肚子里,开心地晃动了两下,当作回应,幅度小到没有人感觉到。 陈旭芳拍着小人的后背,鼻头一酸,忽然有些想哭。 旋转木马坐落在高台上,橘色的光影照耀在五彩斑斓的木马上,透着柔和,乐曲声在一次次的循环中倾泻流淌。小孩子还上去很是高兴,揪着木马的耳朵咯咯笑个不停。 “妈妈。” “妈妈。” “妈妈。” 每次转到陈旭芳眼前,他都要清脆的唤上一嗓子,见陈旭芳跟他招手,才再度把心思放在玩乐上。 “如果他能活下来,现在也应该和普通孩子一样背着书包上小学了。”毛不思立在陈旭芳身边,眼神随她一起追寻着那枚小小的身影。 而现在的小孩,显然要比所谓的同龄人小上太多。 第73节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陈旭芳笑着抬手,等木马转过去,眼神才再度黯淡下来。 “比你早上几个小时。”毛不思眼神扫过不知何时坐上木马的马明义,就见他一伸手,不知道碰到了小孩哪里,惹得小人扭着身子笑个不停,“幸亏他及时截住了我。” 如果马明义稍微慢一点,都不会出现现下这个和乐融融的场景。 她从马明义口中知道了小孩的故事,也明白了为何他可以肆意的穿梭在陈旭芳的梦里。或许那并不是他的本意,而是他被捣成碎块时留在陈旭芳生命里的最后一点意识。 小孩不安的情绪牵动了融入陈旭芳骨血中的那一丝丝的残留,使她没日没夜的做着所谓的噩梦。陈旭芳感受到的,都是小人真正经历过的,挣扎、绝望、求救…可惜她帮得了陈旭芳,却帮不了那个小生命。 毛不思想,纵然小孩无法留在人世,起码她可以帮他实现这个小小的愿望吧。 “我把他当泥偶带回来,满打满算也有四年了。”这是陈旭芳首次这么平静的跟毛不思对话,没有初见时的楚楚可怜,也没有后来的不满崩溃,“那人曾说过他会随着我的供养而长大,灵力也会变得越强。之前我还不懂,现在倒是明白了过来。” 那人所谓的长大,是真的。他从小小的胎儿逐渐成型,然后开始会跑会说话,也正是因为他的长大,他发出的那些奇奇怪怪的声音,才让她这个‘养育’他的母亲,陷入了深深的惧怕中。 种什么因,结什么果。到头来,也怪不得旁人。 “他还跟你说了什么?”毛不思不相信,那人冒着被发现的危险来到闭园的游乐场,只为告诉她这个梦。 “什么也没说,他进来没多久,就被你发现了。”陈旭芳摇头,她甚至不知道男人的出现为了什么,仿佛就是为了让她认清现实,认清自己自私自利的本性,除此之外……陈旭芳轻咬着唇瓣,他最后似乎说了一句想要跟她做交易,连忙补充道,“他中途还提到了什么交易。” 至于是什么,面对毛不思的疑惑,陈旭芳也有些不明所以然。 “妈妈。”小孩的呼声打断两人的交谈,他被马明义单手抱下木马,脸上的的兴奋掩都掩不住。“好玩吗?”陈旭芳摸摸他的头。 “嗯。”小孩点头如捣蒜,“跟我想的一模一样。” “你要是喜欢,下次还带你来。”小孩子的好情绪感染到了陈旭芳,承诺的话脱口而出。 换来了众人的沉默。 “可能没办法了呢。”小孩圆圆的脸上挂着舍不得,他抬头望着天空的月亮,月亮的颜色逐渐淡了下来。 “毛小姐。”陈旭芳打量着他们的神色,心里也有了底,她一把握住毛不思的胳膊,“鬼我不捉了,邪我也不除了,但您放心,该给的钱我一分都不会少。” 人总是如此的天真,觉得好多事情都会按照她们的想法发展。 “人心都是贪的,一旦得到,就会加倍的取索,鬼也一样,甚至更甚。”毛不思没有正面回她,自始自终,她在她们的故事里都是一个过客,陈旭芳潜藏在骨子里的亲情被唤醒,盲目的想要把早已离世的孩子留下。她不同,她是个捉鬼师,见过比这还要悲惨十倍百倍的故事,她会为别人的苦难心伤难过,会想要在鬼魂离开前满足它们小小的心愿,但这并不包括放任它们留在阳间。比起美好,它们更多的是吸收人间的恶,没有法律的束缚,只会变得越来越越乖张暴戾,喜怒无常。就像之前的车祸,对年幼的孩子而言,已经简单到打个响指,就可以决定生命的终止,轻易的像捏死一只蚂蚁,玉葫芦被取下放在掌心,“世上光阴短,地狱噩梦长,随缘消旧业,莫再造新殃。” 及时止损,尽早回头,才是对他最好的选择。 “可是我还什么都没有为他做。”陈旭芳拉住毛不思的手,嗓音颤抖,“就一个月,一个星期也行。” “妈妈。”小孩被马明义放下,扯着陈旭芳的裙摆,“你已经带我来骑木马了。” 她践行了她对他的承诺,他已经很开心了,比以往的每一天都要开心,而他也是时候履行自己的许诺了。 小孩咧着嘴,尽量让自己看上去很开心,这一刻,他才觉得,自己没有眼泪真好,起码可以在分别的时候显得不那么伤心。 他心里感谢毛不思,也自私的感谢把全部梦境放出来的小胡子叔叔,无论胡子叔叔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他都圆了自己的一个梦,亦有着更多孩子的梦需要他去完成,心中偶尔出现的念头再度被压了回去,甚至为自己产生帮毛不思找到胡子叔叔的念头而感到羞愧。 小孩搅动手指,眼神不停的在马明义身上打量,最后心一横,蹿到毛不思眼皮子底下,他抬着头,指着马明义认真道,“姐姐,你知道我为什么能这么快找到这个叔叔吗?” 快到都没有给毛不思反应的机会。 “你要告诉我。”这是个肯定句,毛不思蹲下身子与他平视。 “他的身上有道口子,里面会发光。”这是最近在鬼界流传起来的,那道口子不是出在身体上,而是灵魂上,不停的吸引着它们,忍不住想要伸手去触碰他,可碰到了又感到灼热疼痛,诡异到令他们向往亦觉得可怕。 “口子?”毛不思心中一震。 “死去的张爷爷说,他在二十年前也曾见过这么一个人,后来就消失了。”小孩说的皆是他流浪的这段时间,东一耳朵西一耳朵听到的。至于二十年前那个人是谁,不用想也知道,多半是挣扎在鬼邪中的幼年马明义,“最近一段时间才又出现。”小孩指着马明义,“就在他背后,看上去,缺了一块。” 小孩不晓得毛不思这种捉鬼师看不看得到,但作为鬼魂,他可以,这极快的帮他锁定了目标。 小孩看着毛不思,她瞧上去有些失神,紧握着降魔杖,好似在记忆中翻寻着什么。 说完该说的,小孩才再度扑向陈旭芳,他抱着她的脖子,因怕弄痛她而没有用力气。 “妈妈。”他开口唤了她一句。 “嗯。”陈旭芳应着。 “妈妈。” “嗯。” “妈妈。”这个称呼任凭他小孩怎么喊也喊不够,陈旭芳的手轻拍着他的后背,那瞬间,他感觉自己就像是她最珍贵的宝贝,比她摸着家里的包包还要温柔。小人有样学样,也抬手拍着陈旭芳,每每要碰到她,就收了所有力量小心的放上去,他靠在她的耳边,小嘴一张一阖。 接着陈旭芳听到硬物落地的声音,原本背在毛不思包里的泥偶娃娃突然掉了出来,随着清脆的碎裂声,玉葫芦抖动着,怀里的人儿倏忽间化为一道青光消失在眼前。 陈旭芳还保存着原有的姿势,她听到他最后的声音,那么小,娇滴滴的,他说:妈妈,这个世界里,我只爱你。 天空渐渐泛起鱼肚白,安静的游乐场里只留下失魂落魄的三人。 ☆、阳光正好番外 城郊的墓园里一片萧瑟, 西北角新增了一座小小的坟墓,黑色的墓碑方方正正, 没有名字没有照片。 前面摆着束带着露水的栀子, 陈旭芳把栀子扶正,又摆了些甜丝丝的点心, 素白的手才小心的抚摸上墓碑,许恋恋不舍的掏出自己带来的礼物。 “喜欢吗?我挑了好久的。”红色的丝带随风飘摇, 礼物被轻轻转动发条, 叮咚的乐曲便倾泻而出,这是一只十分漂亮的八音盒,彩色的棚顶下, 几只小木马相互追逐着旋转。 墓碑没有回答她。 一曲终了, 便再拧动发条,秋风吹乱了她的头发, 许久陈旭芳才再度开口, “妈妈要离开了。” 她坐在墓碑旁自言自语, “要去好远好远的地方,不过你别怕, 妈妈一定会常常回来看你。” 这座城市曾经生她育她, 有着太多她不堪回首的过去。那晚之后, 她常常在想, 她活了二十多年,到底在追求些什么,她求不到爱, 便求钱,求好多好多的钱。可到了最后,大梦初醒,才惊觉,世上最爱她的人早就被她亲手扼杀了。 那个和她留着相同血液,那个至今没有名字,那个她还没好好看看他就消失的孩子就像一把匕首,突然在她心上戳了个窟窿。 那是她最后一次吃陈婆婆铺子里的菠萝包,菠萝包早就凉透,硬硬的,她忽然觉得它一点也不好吃,她也一点都不开心。菠萝包的幸福魔法就这么消失了,在那个朝霞微暖的清晨。 童年爸妈不住地争吵,年少母亲毫无预兆的跳楼自杀,孤身一人去医院拿掉孩子,努力工作却被老板娘恶意炒掉,绞不出水电费去餐馆刷盘子,第一次为了钱去亲近不喜欢的人,第一次买得起名牌包包,每一次,每一次陪伴她的都是陈婆婆家的菠萝包。 泥偶还在的时候,有次她喝多了,趴在供台上跟它讲话,她说她不开心的时候就喜欢吃她家的菠萝包,吃完了,心情也就变好了。 就像是魔法,顽强地支撑着她脆弱的信念。 可那日,她迎着风,吃完了一整个的菠萝包,她看着安静的游乐场逐渐的热闹地来,看着小孩子牵着爸妈的手愉快地奔跑,看着旋转木马上的人越来越多,她总能想起晚上的那个拥抱,那个声音在她耳边低若蚊蝇:妈妈,这个世界里,我只爱你。 他拿着自己的法力去满足她的贪婪,只为了换取她那并不真心地供养,渴求她这辈子只爱他。那个状态,仿佛让她看到了她自己,拿着最自豪的美貌,去换取别人并不在乎的金钱,亦希望找到一张养她一辈子的奢华饭票。 菠萝包不是灰姑娘的水晶鞋,它就是一块普通的面包,仅此而已。 她该醒了。 老城区房子虽旧,但卖出的价格依旧令人咋舌,一个月不到,那栋她有记忆起就住着的房子迎来了新的主人,陈旭芳站在楼下,迎着阳光抬头,睫毛在她眼皮下方投下厚重的阴影。 “永别了。”她开口,不知道是对过去,还是对自己。 离开前,她再度来到了郊外的墓园,去看那座没有立起多久的墓碑,毛不思说他是她见过最懂事聪明的孩子,理该有更好的未来,而不是流浪在不属于他的世界受苦。 “他是自愿离开的,他不想你难过,也想在最后当回乖孩子。”毛不思分别前,对她如是说。 她当然相信,因为那是她的孩子,当他还在她肚子里的时候,她曾幻想过的,那一定是世上最好的孩子。 结果,她却让他带着祝福而来,怨恨而终。 “妈妈准备去看看更好的世界了,到时候拍好多照片给你,好不好。”周遭依旧寂静,只有秋风吹过枯叶的声音。 陈旭芳抬手摸着挂在脖子上的项链,灰褐色的石块被覆上了厚厚的透明层膜,密不透风的裹在里面,这是她在泥偶碎裂的地方捡的。 八音盒还在不知疲倦的唱着歌,留下渐行渐远的女人身影。 等人彻底消失在视野内,白色的栀子旁才多出一束花,花朵抱集成球并未绽放,看上去很不起眼。 黑色的长风衣盖住了他略显消瘦的身材,男人半蹲在墓碑前,手指拨弄着盛开的栀子,似感伤又似劝慰,“不是每个母亲都能彻底抛弃自己的孩子,比上不足比下却是勉强能称得上是好结局了。” “你送的花真丑。”男人怀里钻出一只娃娃,两根麻花辫微微翘着,“这是什么?” “韦陀。”男人瞧着紧紧闭合的花瓣,那个可怜孩子与陈旭芳不就像极了韦陀么,只有刹那的美丽与辉煌,瞬间便是永恒,“世人似乎更爱叫它昙花。” 昙花一现,只为了相遇的瞬间。 绿皮火车在铁轨上急奔,秋天的北方已经出现了大片的金黄,铺满了山坡,铺遍了草原,车身微微晃动着,人并不多。 陈旭芳托腮望着窗外的景色掠过眼球,南方的青绿与北方的灿烂在她的视线中逐渐交接,潜移默化的换着模样,列车员推着银色的小车高呼叫卖,车轮发出轻微的吱扭声,合着车厢中唧唧喳喳的聊天声,谱写出一首极具生活气息的乐曲。 她徒手拆开刚刚买来的扒鸡,嘴巴里叼着喷香的鸡腿啃得不亦乐乎,窗外是美到令人瞠目的美景,列车穿过山林,阴影与阳光交相呼应,奇妙到如同爱丽丝进入仙境。 “真美。” “真美。” 陈旭芳和对面的男人一起出声,男人似乎也没想到,尴尬的挠了挠脑袋。 那是个很清秀的男人,从上车起就捧着一本书,这是陈旭芳第一次瞧清楚他的脸,看上去年纪不大。 “你是学生?” “研二。”男人点点头,见她视线落在自己手中的书上,不由轻笑,“平日里没时间,这会子偷了闲便从书店随便买了本。” “好看吗?”陈旭芳放下手里的鸡腿。 对方没有回她,笑着把书推到了她眼前。 优雅的拿出湿巾纸蹭去油渍,陈旭芳翻开书页,苍劲有力的字迹就这么伴着墨香闯入她的视线:你背负的所有苦难,都是为了寻到最后的归途。 绿皮火车还在不停地奔跑着,为了尽头的终点。 “这个很有趣。”男人看了眼陈旭芳脖子上的项链。 “我儿子的遗物。”陈旭芳的笑很暖,那个孩子是她最宝贵的记忆,也是她堕落路上唯一的救赎。 “非常美。”男人没有感到尴尬,他点点头,仿佛再谈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像颗陨石在发光。” 天气正好。 阳光正好。 一切都正正好好。 ☆、新的眉目 “兜里揣着三个铜板, 买了两只死掉狸猫,一只挂在冬天的树上, 一只挂在晚上晒月光。”稚嫩的童声响起在漆黑的走廊上。 小小的人儿穿着碎花的夹袄, 稀疏的头发被编成两条麻花辫,随意地翘着, 口中哼着并不着调的曲子。 “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房内传来男人颤抖的祈祷声,还隐隐约约透着女人的哭腔。 “我回来了。”小女孩站在门口, 兴奋地两只大眼睛在眼眶里疯狂地转动, 最后定格在一片煞白之上。 房门伴随着吱扭声被推开,屋里的男女压抑着自己即将崩溃的情绪。 第74节 哒哒—— 哒哒—— 脚步声一蹦,一蹦, 每一下都敲击在他们心上。 “喂。”细嫩的童音怎么听都不像来自人类, 女人感觉有人摸住了她的腿,被触碰到地地方瞬间变得冰冷无比。她死死地闭紧眼帘, 有东西慢慢爬上了她的身体, 最后停在她耳边, “为什么要来我家?” 几根手指抚摸着女人的脸庞,用力的撑开她的眼睛, 四目相对, 女人就看到一双没有黑瞳的眼睛, 对面的女孩似乎也在她的瞳孔中看到了自己的模样, 使劲晃了下脑袋,黑瞳就从上眼眶掉了下来,倾斜着望向她。 “鬼啊!” 夜深人静的凌晨, 景园公馆的三号别墅里再度发出惨烈的惊叫声。 第二天刚微微亮,搬家公司就开始频繁的出入景园公馆,开车的司机四十来岁,嘴里嚼着口香糖提神,督促着新来的动作快些再快些。 “张师傅,咱们休息会吧。”新来的年轻人抹着额上的汗,“大家伙都还没吃早饭了。” 客户电话来的急,几乎是给了双倍的价钱,他们搬家公司的老板又是个爱钱的,当下就拍板定了,这不,天还没亮透彻,就赶着他们来搬货,加班费自然也多给了不少。 “吃吃吃,就知道吃!呸!”张师傅随便摸了张废纸,吐了口香糖在里面,“你丫不怕脏东西,兄弟们可怕的紧。” “什么脏东西?”年轻人好奇,景园公馆也算得上高端小区了。 “三号房这两年来已经搬了好几个了。”张师傅清清喉咙,刻意压低声音,神秘道,“我有次也是搬三号房,临时尿急,就自己去了厕所。” 越想越后怕,那还是夏天的时候,三号房早就被清扫一空,房间里没有开空调,却冷的刺骨,张师傅独自一人边哼着歌边给自己壮胆。解决完个人问题,他拧开水龙头,清水中就这么流出了一手的黑发,似乎还带着生命,在洁白的水池里扭动,吓得他差点没背过气去。 “不光我,老王他们也见过。”年轻人咽着口水,就听张师傅继续说,“这房子,不干净。” 年轻人感觉身上有点冷,看三号房的眼神也就带了丝莫名地恐惧,花圃里种着不知名的话,花瓣紧紧地抱在一起,不枯萎亦不开放。 景园公馆的三号别墅闹鬼,已经成了业界心知肚明的秘密。 “怎么都没写啊!”毛不思一脑袋扎在书堆里,眼皮子底下挂了两片黑眼圈,这些天为了马明义的事情,她翻遍了家里几乎所有的书籍,也没找到个所以然,降魔杖安静地躺在手边,住在里面的人自从小仙姑离开后,就再也没露过脸,她有些生气,租房子还知道对房东客气呢,他倒好,跟死在里边似的,猛地敲了两下,毛不思怒道,“凤璜,你给我出来!” 比起她,显然活了千年的老凤凰更能知道马明义身上发生了什么。 逃避现实也逃避的够久了,总不能一辈子都呆在里边吧。 “情伤难治呐。”马明义转着电话,轻松地仿佛身上破了个窟窿的不是他,此刻正随意切换着电视频道,“毛毛,你早餐想吃什?” “怎么就知道吃,现在你的处境非常危险知道吗!”如果只有鬼魂能看到他身上所谓的有光窟窿,就带便他对鬼怪有着莫名的吸引力。明丽不在港城,毛不思也不敢让马明义四处溜达,生怕在发生之前的事,索性暂时‘收留’他,这几日,她也来来回回瞧了很多次,换了不少术法,到底是没看到那窟窿的模样。 她也想过很多次,老毛知不知道她不清楚,可是马家肯定清楚,不然不可能出现光芒突然消失的情况。这事她从头至尾都没听过,回忆当时马明义震惊的表情,想来也是不知道的。 她一直以为自己和马明义的指腹为婚,是念在两家多年的情分上。直至小仙姑的事情曝光后,她才明白,老毛这些年来死活要把她和马明义拴在一起,就是在走投无论下发现了马明义的不寻常,是死是活都想当成最后的救命稻草。 可马家呢,他们图的是什么?小仙姑离开后,马家愿意解除婚约解除的如此爽快,是不是他们错误的认为,马明义和她面临的是同一个问题。可事实却证明,她的问题解决了,可马明义的并没有。 镇魂手串的消失加速了他的暴露速度,让马明义重新回到了鬼怪的视线中。 “有些东西,又不是我能躲就躲得掉的。”马明义拉了毛不思坐在沙发上,顺手在手机里点了毛不思最爱的小笼包和豆浆,等着早餐送上门,“我虽然没什么捉妖除鬼的本事,可家里有,从小到大,但凡能用的法子家里都试遍了,到头来不还是做无用功,随缘吧。” 想通了,也就看开了。 “去去去!”毛不思听得有些生气,“我让你跟着捉鬼,不是让你听故事,陪着他们看透生死红尘的。” 人生多美好,有看不尽的山川江海,吃不完的八方美食,怎么能随缘,肯定要拼了命的想活着才对啊。 “我要告诉马叔叔。”毛不思一跺脚,这事她撑不来。 “我爸妈又不傻。”这么长时间了,他还能和毛不思在一块,不正说明了问题么。爸妈多少也是发现了,只不过就像小时候那样,默许着把他放在毛不思身后,让他的身前多上一把保护伞。 毛方林愿意为毛不思做的,他的父母也一样愿意为他做,但凡涉及到自己的骨肉,旁人家的孩子总是要往后排的,自古以来,父母皆如此。 “那怎么办啊。”毛不思有些发愁,倒不是愁自己被人当做护身符,而是愁自己修为有限,不一定能真的保护好马明义,她缩在沙发上,眉毛扭成两条麻花。 “我们马家的法术自古以来都是传女不传男,像我爸就只会一些基本的护体心法,不过皮毛而已,真正的家传绝学全在我姐身上。”马明义抿着唇,往前捞了一把毛不思,俩人间就隔着一臂长的距离,“你们毛家呢?” “我们家倒是没有这个规矩。”毛不思听得不明所以,“只有女孩活不过二十五岁的‘诅咒’而已。” “那你家有无术法不可外传的家训?” “这个好像也没有。”毕竟之前她家祖上也抱养过弃婴,开过道馆,没听过不交人功夫的传闻,只是为着家学的纯正,极少收徒。 “我是祖上有训,所以学不得马家的术法。”马明义上前,对上毛不思恍然的眼神,上手刮了下她的鼻尖,“但你们家没有啊,你教我不就得了?” “所以,你要拜我为师?”毛不思脱口而出。 “你当我师傅了,以后嫁谁啊。”马明义不等毛不思反应过来,就继续,“如果我去拜你爸,他会收我么?” “我爸收不收你我不知道,但你爸肯定会打死你。”毛不思不认同,“你好歹也姓马,跟我爸学术法算什么事,到时候你生了女儿,是学你马家的绝学,还是学我毛家的家传啊。” “死脑筋。”马明义不明白毛不思驱鬼时候的那些心眼,怎么在正常的生活中一点没带来,哪怕他不学,结婚后生了女儿,不一样面临这个问题么,“那你教我吧,先说好,我不拜师。” “不拜师,我怎么教你。”毛不思难得硬气了一把,想要装腔作势一番。 却被马明义无情的错破,“你没拜六叔,他不也教你怎么进阴阳道了么。” 有凭有据,无力反驳。 叮—— 电话声响起,打破了毛不思再度被智商碾压的尴尬,她故装镇定的接起电话,“喂,您好,这里是清洁公司,我姓毛。” “毛小姐,我这里是景园公馆。”电话的一端是个男人,镇定的语气掩盖不住言辞中的迫切,“有单生意不知您做不做。” “现在啊……”毛不思看了眼马明义,有些迟疑,身边人的事还没解决呢。 “价钱上绝对不会亏待您。”男人显然是有些怕的,“我们三号别墅昨夜有人撞鬼了,是只会动的泥偶。” “又是泥偶!?”毛不思诧异。 不知怎么,她脑海中瞬间蹦出游乐园的那一夜,有只扎着辫子的婴灵潜在深处望着他们,还有张旭芳碰见的那个神秘男人。 就像突然中断的线索,突然有了新的眉目。 ☆、美人月下 这单生意是毛不思纠结许久才接下来的, 为此,还专门从家里扒出了压箱底的秘术, 翻到护身术那张从头到尾又顺了遍, 用上好的朱砂画了几张堪称完美的符咒,塞到了马明义怀里, 临了还不忘了絮絮叨叨地又交代了几遍。 “你怎么比我姐还啰嗦。”马明义掏掏耳洞,感觉听得耳朵都起了膙子。 胳膊又被人强行拽下来, 毛不思照着他手背就一巴掌, “关键时刻,生命攸关,万一碰见什么, 你只管跑就是的, 符咒戴在身上,一般的小东西伤不了你。” 这个小东西, 指的自然是婴灵。 说来也古怪, 港城出现婴灵, 也不过是近两年的事情,再往前算, 死胎极少会生出怨魂, 便是有了, 能够留在阳间的也不多, 偏生最近,光毛不思就知道三只。 一只是从初一口中知道的,说是有婴灵抢了她的房子, 无奈下她只能去张博尧家‘借住’。 一只是徘徊在陈旭芳身边,最后自愿进到了她的玉葫芦中。 最后这只,听电话里描述,应该是她亲眼见过的扎着麻花辫的小女孩。 “今晚咱们要夜探景园公馆的三号别墅。”毛不思把背包里的所有东西掏出来,只随便挑了几张黄符塞在口袋里。 东西带多了,反倒累赘。 景园公馆比毛不思想象的要豪华不少,经理把他们带入小区内,就借着闹肚子遁了。 “胆小鬼。”毛不思开着手电,照了老久,才看到经理口中那个前院种满花骨朵的三号别墅。 别墅没有锁门,猛地一推,就伴着沉重的力量撞到墙壁上。也是,这么个邪里邪气的屋子,但凡正常人,都不会选择进来。 别墅内漆黑一片。 “灯打不开。”马明义摸着开关,来回按了几下,并无反应。 鬼大多都是惧光的,越是黑暗的地方,它们会越有安全感。 空气中若有似乎的飘着淡淡地花香,毛不思一时分辨不清是什么,降魔杖顶端挂着一枚小小的火符,微弱的火焰在这个夜中格外扎眼。 二人一路从一层上到二层,也没发现什么不寻常的东西。 “没道理啊,难不成知道我要来?”毛不思推开二楼卧室的窗户,白色的窗帘鼓出好看的弧线,放眼望去,假山池塘,花圃草坪,皆纳入眼帘,现在恰逢秋天不显,等到明年开春,姹紫嫣红的,定然好不热闹。 “兜里的铜板还剩俩,狸猫死在太阳下,远行阿娘何时归,乌鸦告诉小妹妹,黄土地里埋过她。”稚嫩的童音再度响彻在走廊中。 毛不思慌忙吹掉降魔杖上的火苗,拉着马明义躲在沙发后面,食指竖在唇边,示意他不要出声。 一蹦。 一蹦。 声音均匀的敲击着地面,最后停在卧室门口。 这是活人的味道。 小女孩兴奋地晃动着麻花辫,身子一歪,房门就被她撞开,碎花的夹袄红的吓人,她一蹦一跳的向着味道传来的地方蹦起,刚跳了没多久,脚步就戛然而止,小女孩望着巨大的沙发,沙发后散发出幽紫的微光。 这种光她见过两次,一次是她出生的时候,另一次是在她死亡的时候。 “她怎么停下了?”马明义靠的毛不思颇近,嘴唇几乎都蹭在她耳朵的轮廓上,气息扫过耳垂,酥麻麻地像一群蚂蚁爬过。 毛不思脸颊有些滚烫,幸好现在深更半夜,看不到她红成虾子的脸颊,她偏开脑袋,刻意把两人间的距离拉得更远了些,这才又把所有的注意力放在外面。 沙沙—— 沙沙—— 有什么东西在摩擦着地面,缓缓移动。 “想跑?”毛不思越听越觉得不对劲,这才了然,单手撑住沙发背,纵身一跃,人就从沙发后冲了出来。 降魔杖快她一步从手中掷出,凌厉的穿透空气,直直插入对面的白色墙壁,绽出一道蓝色的屏障,阻断了小女孩慌张逃离的出路。 “这是我家。”女孩撞到蓝色屏障,尖叫着被弹到地上,小小的身体滚动了两圈,瞬间脱离出泥偶。 带着笨重的身子逃跑,怎么想都没有一条魂魄冲出去的可能性要大。 “你不是婴灵。”女孩身上带着极重的阴气,却不像之前的那个男孩带着怨念而生,寻着血缘磁场的密码找到亲人,纠缠作祟,它更像一个鬼,一个彻头彻尾的鬼。 景园公馆闹鬼这事,毛不思来之前也了解过,没有出现过死伤。鬼魂只是固执的霸占着这栋房子,不许外人踏入,仅此而已。 “看不见的东西那般多,我一不杀人,二不作恶,你何苦收我,不如我跟你指几个地方,你去斩妖除魔可好?”女孩偏着头,麻花辫垂在肩膀上,模样比寄身的泥偶不知美上多少倍。 “无功不受禄,无利不起早。”毛不思张手,降魔杖受到主人的感应,蓝光一闪,飞入毛不思的掌心之中,“你扰了人间的秩序,我得了钱财收你,天经地义。” 幽蓝飞闪,小女孩身子小,低身一猫,人就化作一团黑烟,在蓝光中快速穿梭。 她动作没什么章法,手上也没什么恶毒的术法,唯独沾了一个快字,肉眼难辨的跟降魔杖在半空中纠缠。 地上的泥偶倒在一旁,眼睛骨碌一转,就悄声的立了起来,默默寻着适合的时机,只等黑雾缠住降魔杖,便寻了机会飞身逃出。 来了! 第75节 降魔杖和黑影从窗口打到西北角,泥偶脚下一轻,人就迅速的向着窗上的玻璃砸去,就在她穿过透明的瞬间,脸上的笑意还没来得及舒展,就被一只白皙的女人手伸出窗外捏住了脖子。 “哎呀,疼,放开我。”泥偶娃娃碎开,一条穿着碎花夹袄的鬼娃娃被毛不思将将捏在手心里,她蹬着脚,费尽全力的想要挣脱。 “居然是分魂术。”毛不思拎着小姑娘的领子抬到与她持平的高度,分魂顾名思义,把自己一分为二,如蜥蜴断尾求生,只要留下一块,就能慢慢的再把魂魄长回来,这种术法,毛不思只听过没练过,也深知不是寻常人能修习的,当下就来了兴趣,“谁教你的?” “自己悟的。”小姑娘脚底踩着窗台,想要借着力挣开,低头的瞬间,毛不思看到了她眼底的微光闪动。 黑影不再与降魔杖恋战,借着吹入室内的秋风想要挤出玻璃,却被毛不思不知从哪里掏出的符咒当场拍下,滚动了几圈,便四处消散。 手上的小姑娘便也多了几分的重量,微微一沉。 “你这神婆子太过分。”小姑娘怒目圆睁,“恶鬼,阴灵不除,偏生逮着我个小孩不放。” “一般的鬼娃娃,可没有如你这般修习分魂术的。”这术法多是术士生前得罪太多妖邪,为了死后能够被超度,防止整个魂魄被邪灵捉去,而练的自保之法,“你个小孩,能得罪谁。” 最有可能的,就是学来应付她们捉鬼师。 毛不思又想到了那晚的神秘男子,他为何要养众多的婴灵鬼童,一只两只还好,若是个个都跟面前的小女孩般学了分魂术,绝对是她们驱鬼一行的灾难。 指尖点点脖子上的玉葫芦,毛不思不想在跟她耗下去,“我数到三,带我去找那人,或者立刻收到葫芦里,你选吧。” “一。”毛不思见小姑娘偏着头不出声。 “二。”玉葫芦被细白的手指从脖颈上拽下来。 “三。”白光闪现,没等毛不思念出咒语,手背就被滚烫的暗器打中,指尖一抖,手中的小女孩就直挺挺的坠了下去。 她的眼睛瞪得圆溜溜的,嘴角裂开,露出煞白的两排牙齿,消失在接住她的怀抱里。 马明义几乎是奔到毛不思身边,“没事吧。” “没事,被打了下而已。”毛不思盯着窗外。 马明义顺着毛不思的视线一起望去,楼下的花圃中,站着一个陌生的男人,黑的的大衣包裹住他整个身子。 三人就这么上下相顾,月色皎白,男人眯起眼,唇上的小胡子微微翘起,花圃中白日里还抱团的花突然绽放,洁白如雪,不含一丝杂念的和天上月遥遥相望,美到令人窒息。 月下美人现,隽隽倩影寒。幽幽月光淡,再见亦是难。 “又见面了。”男人的目光顺着毛不思望向马明义,手中不知何时拿了一枚血红色的糖果,对着楼上的人晃了晃,声音冰凉如水,“要不要吃糖,甜丝丝的。” “小朋友,要不要吃糖,甜丝丝的。” 同样的声音。 黑色的人影与记忆中的某些东西重叠,那一张张被马明义遗忘的脸开始变得清晰起来。 “我见过他。”马明义目光不瞬,身体有些发寒,那是在他很小很小的时候,有个男人曾牵着他过马路,离开时递给了他一颗血红色的糖果,“我吃了他一颗糖。” 然后,差点没有醒来。 ☆、镜花水月 “他是人。”这句话是肯定句, 毛不思没有从他身上感受到任何不属于这个世界上的味道。 “不可能。”马明义摇头,这张脸他太熟悉了。 那时候他不过四五岁的样子, 追着一只蓝色兔子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男人就坐在路边的长椅上,黑色的毛衣遮住了他的半张脸, 雨伞放在身侧,上面还挂着未干的雨水, 兔子将跑过他身边就被突然撑开的伞气打中, 顿时烟消云散。 马明义被眼前的场景震撼到,那个时候,他还不是太能分清眼中看到的究竟是现实还是妖邪。他就这么呆呆地伫立在路边, 看着男人从长椅上起身, 阳光下,男人的容貌清晰的倒映在他的瞳孔中。 “只有阴间的兔子才是蓝色。”男人蹲下身子, 把他翘起的碎发抚平, 笑着跟他平视, “你要去阴间么?” 年幼的马明义摇摇头,他不懂的很多, 可也知道, 阴间, 那是死人才去的地方, 手指搅动着衣袖,“我要回家。” “叔叔带你回家。”男人向着他伸出手,那是一种不太健康的白色。 马明义没有丝毫的迟疑地立刻握住, 就像溺水的人在河流中握住一根救命的稻草,男人的手很暖,他的心才放下来,跟以往握住的某些人不同,眼前的叔叔是有温度的。 男人牵着他走过了一条好长好长的马路,临别前,男人从口袋中掏出一颗红成兔子眼睛的糖果递给他,“小朋友,要不要吃糖,甜丝丝的。” 红色的糖在阳光下红的耀眼,美的让人忍不住想伸手,他像是被蛊惑了一般,毫不迟疑的接了过去。 入口的瞬间,奇异地花香布满整个口腔,眼前跑过许许多多他看不清的看不懂的残影,他没有来得及开口,倒下的瞬间,他瞧见那个男人从怀中拿了一株未开的花束放在他身侧…… 那一觉他睡了整整一个月,等他醒来的时候,床前围了整整一圈人,他妈握着他的手,哭的泣不成声,后来他才从马明丽口中得知,是六叔费了极大的功夫,才把他从鬼门关抢回来。 “他跟我记忆中的人一模一样。”这么多年过去了,男人几乎没有任何改变,马明义盯着他,就见男人冲他颔首微笑。 “是人是鬼,亲自会会不就晓得了。”二楼不算高,毛不思撑着身子跳出去,借着屋外的突起,轻轻踏上几下,人就稳稳地落到了别墅的花圃中。 男人没有闪躲,就这么站在距毛不思数米处,他紧了紧身上的黑色大衣,眼波平静的望着她,“我与你往日无冤,近日无雠,你又何苦为难我。” “打住,我这可不是为难你。驱鬼这行,向来是收人钱财□□,我收了钱,自然要办的妥帖,才不辱没我毛不思的名声。”毛不思脑子转的飞快,“倒是你,多次出现在我的工作地盘,显然是你在为难我。” “牙尖嘴利。”男人双手抱肩,大片的昙花在月色下怒然绽放,白的骇人,“你们驱魔一族向来没几个好东西,我今日卖你个面子,莫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你当我是吓大的不成。”毛不思上下打量着他。 “你是人,我也是人,你会的东西,我说不定也会,你凭什么认为靠着毛家现在残留的皮毛功夫,能跟我打个平手。”男人捻动着唇上的小胡子,透过毛不思看向行来的马明义,“二十年不见,你还是这副身子还是一如既往。” “果然是你。”马明义停下脚步。 “我能让你睡第一次,就能让你睡第二次。”男人在月色下踱步,语气平和的仿佛如往日闲谈,“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行我的独木桥,我不与你们折腾,也望着你们不要与我为敌。” “婴灵世间留久了,会变成恶灵的。”毛不思对于未知,向来都警惕三分,尤其是现在眼前的男人还带上马明义,更让她有些不敢轻举妄动。 “我教出来的孩子,自有分寸。”男人停下脚步,随风摇曳的昙花也跟着一起停下,“若是真出了问题,必会亲手解决,不劳烦外人费心。” “这是有违天律的。”能说出那番话,毛不思不相信男人不懂这么浅显的道理,“早晚都要走,你把它们养在世间又有何意义。” “你可知何为长生?”男人笑出声,他随手掐下身边的花,拨弄着洁白的朵瓣,“偷取他人寿命那是极蠢之人才会做的,但我不一样。”男人声音一怔,又把掐下的昙花从新接到了枝叶上,眼角含笑,“我会让他们自愿送给我。” 世上有太多如陈旭芳一样的人,她们胆小懦弱,却又有着不该有的心软,即便没有毛不思的出现,他也一样会让陈旭芳过往,只不过,他要一点一点的让她更内疚、更悔恨、更不舍,然后用寿命与他做场母子共享天伦的交易。 可人是多么自私啊,又怎会舍去后半生的时光呐,一年半载,是人类最能接受的界限。 到时候,镜花水月,不过就当做了一场春秋大梦。 而那个孩子,也会在使命和心愿达成后,被他再度送入轮回。 犯错的人受到惩罚,无辜的人完愿离去,作为牵线人的他得到寿命作为回报,怎么想怎么划算。 “昙花一现,瞬间而已。”男人怜爱的抚摸着月下的花瓣,它的美好只有片刻,“而常人,谁又想做着月下的美人,还未来得及见光就凋谢在夜色中。”他抬头,“如此对它们,我也是迫不得已。” “那我呢。”马明义冷冷开口,“你对别人是迫不得已,那当初那么对我又是为了什么。” “你?”男人眉心微皱,继而又舒展开来,笑声在这个夜里听起来并不悦耳。 将往前行了两步,就被一根细长的蓝色棍子挡住去路,毛不思立在男人与马明义中间,降魔杖横直在男人脖颈处,示意他不要再靠前。 食指把降魔杖推开一定的距离,男人没有再往前,只停在当下与马明义相望,上下打量着他,“你不谢我就算了,反倒摆出这么副面孔,真是令人心伤。” “谢你什么!”毛不思率先开口,这个男人,从头到脚都透着让人不舒服的感觉。 “你不去黄泉路上踏一脚,谁敢为你补魂。”男人捏住面前的降魔杖,转到马明义的方向,嘴角一撇,“只可惜,费了那么些功夫,到底是缺了些。” “胡说八道。”毛不思迅速的抽开降魔杖,冷笑道,“三魂七魄若真少了,我还看不出来不成。” “不相信不要紧,去问问他爸妈不就知道了。”男人啧啧出声,继而又低声浅笑,他靠近毛不思,“若还是将信将疑,不如亲自去阴阳道走一遭,说不定会有意外收获。” “阴阳道……”毛不思喃喃念出声,阴阳交界处的割裂处,有人有鬼,有术士有妖邪,做的都是不黑不白的买卖,毛不思去过不少次,可真没跟里面的东西做过交易。 小仙姑消散前的话再度回荡在毛不思的耳畔:莫入阴阳道,莫寻道中人。 “呵,他现在的情况,没有灭魂手串护着,真入了阴阳道,还不是羊入虎口。”毛不思眯起眼晴,“别做梦了。” “你们不去自然有别人去。”东方渐渐翻起鱼肚白,花圃中的花像是突然被抽离了生命,立刻枯败下来,“魂魄这东西,人活着,却少了,你知道落在鬼怪眼里,是多大的诱惑么。” 仿佛开着家门对它们说:欢迎光临。 见鬼,撞邪,附身,马明义幼年的那些经历,看到的那些形形色色的脏东西,就是最佳的体现。 “不是都没事了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老马给远方的人打着电话,手机中收到的是一条陌生人传来的短信,只有短短一句话:你儿子身上的窟窿又出现了。诺大的别墅里,只听得到老马的焦急的声音,“老六,你说是不是又被化掉了。” “你别急。”何映秋认真的听着,冲来唤他吃饭的翠姨摇摇手。 “我怎么能不急,你该知道我母亲临死前卜的那一卦是什么。”老马眉心挤成川字,“所以,不思的事情解决后你不知道我有多安心,他和思思的命数打出生起缠在一起,我一直以为他俩是共生,可现在看来,显然不是一回事。” “你打算如何?”何映秋心里隐约知道了他的想法。 “再去一趟阴阳道。”老马语气坚决,他想过许多办法,也用过了许多办法,到底还是有些走投无路,“我倒要问问那人,究竟什么意思。” ☆、天地悉之 “这样吧, 我先去问问阿谭。”何映秋在电话里及时制止老马,“阴阳道这种地方, 对咱们凡人而言还是太过邪乎。” 至于老马口中的那人, 他就没听闻有世人瞧见过,阴阳道链接阴阳, 可它到底怎么来的,为什么会存在, 对他们而言都是个谜。而阴阳道的主人更是如此, 传闻它是风是雨是雾气,是偶尔出现在阴阳道上的行人,是在阴阳道穿梭的小鬼, 没人见过他的真面目, 亦没人知道他的品性如何。 手机被挂断,何映秋打开上锁的抽屉, 从中摸出一面打磨光滑的镜子, 镜子上刻着复古的花纹, 一看就知道有些年头了,这还是他年少的时候偶然得到的。那日他坐在桥头悠哉悠哉的等着收网, 正想着待鱼入网, 晚上吃红烧的好还是清蒸的好, 镜子的主人就这么出现了, 那是个十分年轻的女人,长得比盛夏的花还好看。 女人说自己姓谭,而他对自己有过救命之恩, 现下她自身难保无以为报,便赠他一面镜子,若有机会,自然要感谢他救命的恩情。 年少时的何映秋并不认得她,也没见过生的那么好看的人,一时有些呆滞,连女人递了把镜子在他手中都没有察觉。等他再度回过神来,年轻的女人已经消失在了乡间的小路上,若不是手中握着的镜子,何映秋真要当自己做了场黄粱梦。 再后来,他跟着爸妈某次走夜路,遇到了难缠的脏东西,还是手里的这把镜子救了他,镜中女人跟两年前没有变化,只是更寡言了些,她说他是个有天分的,指点着让他去拜了个隐姓埋名的师父,学了些难得的术法。后来老师父离世,家里人对他能见鬼这事又惧又怕,邻里邻外的指指点点更是多不胜数,何映秋也就索性收拾好行李,离开了家乡。 这么些年,他没回去,家人亦没再寻过他。 镜中白光闪现,里面的女人依旧如三十多年前一般无二,她的身后,依旧是七八十年代的布局,仿佛时间从没在她的生命中走过,“怎么了?” “你还记得多年前,我和老马曾在阴阳道里捉过一魂么。”何映秋记得那一日,他们没有跟任何人提及过,包括在外面焦急等待的明丽,事后,他才在镜中人的指导下找机会把那条魂灌入了马明义的身体里,把他的三魂七魄填补完整,“现在那条魂,似乎又消失了。” “你想让我帮你在阴阳道里找找?”女人拨弄针线的手停下来。 “阿谭,你常年住在阴阳道里,应该知道,只有在人死以后,才会七魄散去,三魂离体,第一魂归于墓,第二魂归于神主,第三魂赴阴曹受审,直到再度轮回,三魂才会重聚。”何映秋眉心紧锁,“可马明义现在还像个正常人般的活着,却缺了一魂,这太不合常理了。” “阴间的事情我不晓得。”女人摇摇头,“但阴阳道有自己的规矩与秩序,如果那条魂魄再入阴阳道,我可以告知你,但他要去了别的地方,或者按照指引赴了阴曹,我就无能为力了。” “那会怎么样?”何映秋开口。 “等另外两魂七魄在世间正常老死,然后三魂再度相聚转世。”女人活了那么久,也没见过这么奇怪的事情。 “少了一魂对世间游荡的野鬼而言那可是致命的诱惑。”何映秋望着镜子,就等同于一副会移动的躯壳,随时等着他们去‘入住’,良久的沉默后,何映秋才继续,“我想见见阴阳道的主人。” “小六,这事我帮不了你。”女子放下手中的箩筐,眼底平静无波,“我上次见他也已经是几十年前了,之后没人知道他又化成什么,呆在何处。” 果然如此。 “的确为难了些。”何映秋心里暗暗叹了口气,再度抬眼,“那就麻烦你多留意下阴阳道的情况,若是再发现了它还望及时告诉我。” “好。”镜面黯淡下来。 女人坐在床头上,镜中精致的女人脸被面上耸拉的皮肉所替代,老太婆弓着腰,褐色的斑布满了整个脖颈,一双苍老的手小心翼翼地抚摸着身旁的箩筐,箩筐里放着几件小人的衣裳。 不久,便起身用袖口蹭了下面前的灰暗墙壁,阴阳道的所有景象都如同画卷一般展现在眼前,她瞧着来来往往的鬼魂,却没发现何映秋口中的那条,偶尔还会有步入其中的道人,捉了化恶的鬼阔步而去,她口中不由喃喃,“人心生一念,天地皆悉之,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 第76节 这天地之间,已然没有比乾坤更无私的存在了。 “你说,毛不思他们会进阴阳道吗?”扎辫子的娃娃坐在小胡子旁边,对着花生壳一抬手,果壳就被她身上坚硬的泥土砸碎,露出粉色的果仁。 “早去,晚去,都得去。”小胡子用手指捻开果仁上的粉红,丢了一颗在口中嚼着,“要不是这几年灭魂手串帮他把那条魂紧紧地缚着,他早不行了。” 要知道一个常人,时时刻刻看得见鬼魂妖邪有多恐怖么,要知道那些鬼怪各种垂涎觊觎你的身体又有多恐怖么。 “所以之前你才让那只凶巴巴的婴灵抢了初一的住处,逼得她躲到别人家里去?”小姑娘翘着辫子,“那你怎么知道初一会和毛不思他们会遇上?” “我不知道,但是种的因多了,总会开出果。”正如同他的墙壁上还挂着一只没有用到的雪娃娃,谁料娃娃的父母因为他人上代的恩怨在纠缠间化鬼不死不休;再例如他只不过是想借着初一从张博尧入手接触毛不思,结果却误打误撞合了小仙姑的局;偏偏他单纯想要换取寿命的陈旭芳,却让他和毛不思马明义再度有了交集,“缺魂的活人数百年难寻,而懂得补魂术的,我也只知道一人。” 小胡子坐在诺大的客厅内,空荡荡的房间只有一张黑色的牛皮沙发。 “不懂你们这些大人。”小姑娘瘪着嘴‘咔吧’一声,又砸开了颗花生,看着熟悉的大手再度摸上花生仁。 “不如,咱们去推波助澜一把。”现在马明义的灭魂手串没了,一条生魂也没,小胡子抱起身边穿着碎花夹袄的娃娃,认真地梳理着她的麻花辫。 “好呀好呀。”小姑娘拍着手,她最喜欢看热闹了。 “诛邪!”玉葫芦再度回到手上,毛不思左脚一蹬,人才稳稳地停住,这么些天,已经是第二只野鬼在她家门口转悠,自投罗网了。 “这么一瞧,我真是秀色可餐,惹得这么多个邪祟前赴后继。”马明义见毛不思收了手,这才上前一步,左胳膊顺势就搭在了她的肩膀上,“毛毛,厉害啊!” “不捉鬼不知捉鬼的苦。”毛不思手肘一抬,就生生往撞马明义的肚子上撞去,“你知道免费捉鬼我要倒贴多少钱吗!” 毛不思动作快,谁料对方更是早有准备,身子一歪,人就转到了左边,随即右手又架了上了毛不思的脖子,勾了个圈,动作行云流水,一看就是吃过亏练出来的,“我这么有钱,还怕贴这点不成。” “有钱又不给我。”毛不思翻了两个白眼,把玉葫芦重洗挂到自己的脖子上,小声的嘟囔,“我八万块的工钱都没付。” 全然不管对方打到老毛卡上这个事实,在毛不思的理念中,一切她收不到的费用,都是没给钱。 “瞧你这副小气样。”马明义捏着她的头发梢,在毛不思脸上蹭了几下,“我给你就是的,你还想要什么?”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毛不思眯起大圆眼,往后侧了侧身子,俩人间拉开了一臂的距离,“说吧,你又做什么对不起我的事了?是偷吃了我昨晚打包的鸡腿,还是把我冰箱里的冰水又给烧了?” “呸,我可是马明义,有车有房有存款还有事业,在你心里就这么个人设啊。”马明义嫌弃出声,“至于偷吃你的鸡腿么!” “那还不是你有前科。”毛不思一抬屁股,就把身边的人撞开,撸起袖子准备去做午餐,“中午想吃什么?” “唉!”毛不思刚踏进厨房就听见客厅里传来的叹气声,只见马明义随手换着电视频道,身子靠在沙发上认命,“你会做什么我就吃什么吧。” 不能把毛不思的厨艺水平想的太高了,他当初真是很天真的信了她的‘我厨艺还可以’这句话,夹生的米饭,不熟的排骨,没去血的鸡翅膀,那真是顿令人难以忘怀的大餐,还不如他的培根配蛋来的像回事。 再后来他也看开了,自己以后又不打算娶毛不思回家当厨子做菲佣,什么都不会就不会吧,好歹还会捉鬼不是,寻常的小姑娘哪有这种特别的技能,这么一瞧,可比做饭整理来的强多了,对毛不思在厨艺上的不思进取也就十分的纵容了,基本到了能吃就可以理解的地步。 “那就下面吧。”面,毛不思最引以为豪的拿手菜。当然,她的拿手菜也包括但仅限于面了。 冰箱被打开,没多久,就穿出来毛不思愤怒的咆哮,她拿着小锅铲冲到厨房门口,指着马明义的脖子,“你果然偷吃了我打包的鸡腿!” “是吗?”马明义眨眨眼,突然反应过来,今早毛不思出去晨跑,他醒来肚子饿,好像是在冰箱里拿出什么在微波炉里转了转的样子,“一个鸡腿嘛。” “那不仅仅是一个鸡腿!”还是她作为房子主人的尊严。 “那怎么办。”马明义奔到毛不思身边,瞧她大眼瞪得,怪委屈的,当下就弯了腰跟她平视,“要不,我叫个火锅给你赔罪?” “哼!”毛不思鼻子哼出声,绝不能屈服于糖衣炮弹的淫威。 客厅分了他一半,房间分了他一半,沙发电视都分了他一半,现在,毛不思要誓死守卫住自己最后的阵地:冰箱! “听说南顺房的火锅都要订位的,羊肉都是当天从大草原上运来的新鲜的很,做虾滑用的虾都是活蹦乱跳的,还有牛肉,那个纹理,下锅被辣汤包裹住的瞬间,叫一个香啊……”马明义偏着头,“你真的不吃吗?” 都怪自己太弱小,而敌人又太强大,毛不思想想火锅,又想想厨房里的面,悲壮的点下了头颅,“吃!” “好!”马明义揉揉她的脑袋,自觉地去冰箱抱了昨晚剩下的半颗西瓜,从正中间挖了一勺递到毛不思的嘴边,“我能吃吗?” “能。”毛不思心中含泪,咬下对方递来的一口瓜,恍惚间有种这个家已经不完全属于自己的了的错觉。 我方阵地全面失守。 俩人就这么抱着半颗瓜优哉游哉的等着火锅送上门,广告里偶尔也会插播一段电视剧,外面秋风呼呼的吹着,落叶打着旋的往下掉,家里暖和和地舒服的人想要睡觉。 “不开心。”毛不思咬了一口瓜,果然最甜的还是中间那一口,吃过了中间的,其它都是将就,吐了瓜子仁在垃圾桶里,她环顾着自己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小窝,有些失落,“感觉我家好像渐渐变成了你的殖-民地似的。” “我哪敢殖你的民啊,你见过侵-略者给被侵-略者点火锅的么。”马明义抱着瓜,睡衣松垮垮的套在身上。 “睡衣,拖鞋,我的瓜!”毛不思指着马明义现在的拥有的三件套,“还有我的半个衣橱,这不就是实打实的割地么。” “这么看也是。”在毛不思小鸡啄米似的点头下,马明义摸着下巴,最后一拍手,“有了,要不你搬到我家去。” 他眼里闪着光,“我把家分一半给你当殖-民地。” “我才不要……”毛不思弱弱地出声,她勺里还盛着半口瓜,直勾勾地盯着马明义,脑海中突然闪现出一个莫名的念头,“马明义,你是不是在追我?” ☆、曰送寒衣 “铜板一个骨碌碌, 晒死的狸猫爬下树……”稚嫩的童声伴随着叮咚咚敲击的拨浪鼓声在寂静的街道响起,刚起了个头, 就被一根食指点住, 悚然的歌声骤停,只听得到哒哒的脚步声。 脚步沿着马路一路西行, 最后停在毛不思出租屋的楼下。 “去吧,小心点。”小胡子把怀里的娃娃放下, 认真地梳理着她翘起的麻花辫, “可不要往前挤。” “真没劲。”小姑娘踢踏着地上的石子,这才举起手中的拨浪鼓在空中转动了几下。 树丛中出现老鼠惊跳的声音,栖息在树上的鸟儿也飞快的扑闪着翅膀离去, 安静地街道上逐渐传来小孩子‘咯咯’地童音, 哭声笑声吵闹声越来越大充斥着整条街道。 “叔叔,抱。”小孩子认人, 看到小胡子第一眼就冲了上来, 有几个直接顺着他的大腿往上爬。 “我听着响就来了。”微笑的泥偶落在小胡子的怀里, 他的嘴角被缝在腮上,永远一副微笑的模样, “连妈妈求明日赌马都没听。” “好孩子。”小胡子蹲下身子, 双臂一边抱着一个, 黑色的大衣扫在地面上, 扬起细细地尘土,“叔叔想请你们帮个忙。” “好啊,整天听爸妈许愿烦死了。” “供养我的糖果也不好吃。” 小孩子们唧唧喳喳的雀跃不停, “我们要做些什么。” “今夜在这栋楼上,你们想做什么做什么。”小胡子手指指向对面熄灯的六层公寓,“只要不杀生。” “那我想上别人的身体瞧瞧可以么?”怀里的泥偶依旧咧着嘴笑个不停。 “可以。” 得到允许的小孩子们瞬间炸开锅,他们从未真正的使用过人类的身体,对活生生的躯体自然有着无限的幻想,以往小胡子管的严,他们不敢,这回得了允许,自然是激动不已。 “叔叔我去玩了。”怀里的泥偶一轻,眨眼间就到了楼梯口。 数十只孩童灌入其中,阴气撞得毛不思客厅的法坛都在晃动。 毛不思和马明义几乎是同时惊醒,马明义额上冷汗直冒,月色下,他伸手抚着疯狂跳动的胸口,身体仿佛再渴望着什么。 “你还好吧。”一条白色的身影闯到马明义眼前,卧室的灯被按下,刺眼的灯光照的人一时半会睁不开眼,毛不思连拖鞋都没来得穿,一个鲤鱼打挺就踏到了马明义的客床上,“外面出事了。” 毛不思握着降魔杖的手都被震得有些不稳,自从小仙姑走后,降魔杖对鬼祟的反应愈发的大,幽蓝色不停地在棍中流窜。 “啊!”楼下传来女人的惊叫声,片刻就又被诡异的声线所取代。 “这个身体好重。”细细地童声四起。 “我这个好。”惊喜从对门传来,“是个四五岁的娃娃。” 泥偶跳着冲小小的儿童床扑去,床上的小孩眼里包了一大包晶莹,张着嘴吓得连哭泣都忘了。 “散!”降魔杖从背后狠狠地敲击上泥偶,方才还神采奕奕地娃娃顿时像被火燎到了后背,整个人冒着青烟从泥偶中滚出来,打了个圈,就消失在了床前。 “拿着它,千万别哭。”床上的小孩大嘴一憋,还没等哭出声来,毛不思就把一枚折成三角的符咒塞到了他的手心中,翻身冲出房门,“姐姐去打怪了。” 房间瞬间陷入死寂,人类是有生存本能的,小孩缩在床头,死死地咬住被脚,豆大的眼泪不停地往外冒。 六层的公寓从未如今夜般热闹,碰撞声,嬉闹声,打斗声搅碎了寂静的夜,小胡子站在楼下眯起眼,似乎偶尔还能看到毛不思穿梭的身影。 清脆的拨浪鼓一下又一下,合着人心脏跳动的节奏,马明义独自呆在出租屋内,身体有些不受控制的想要往外行,他从未感觉自己的心可以跳的这么快,脑海中一直有个声音不停地盘旋,“出来,快出来。” “身体里缺少一魂,自然本能的想要填充完整。”小胡子靠在路灯下,点了根香烟,烟雾缭绕的转向天空,整栋楼都是小孩子,有着最纯粹的魂,只要他推一把。 ‘啪嗒’拨浪鼓声骤停,一枚双面画着红灯笼的拨浪鼓被降魔杖从中穿透,直直的钉在门框上。 “你们到底要做什么。”毛不思侧身撑在门外,还不忘了询问门内的人,“你没事吧。” “没。”浓重的喘息声隔着木门从背后传出。 “之前讲明了互不干涉的,你们食言。”毛不思抬手猛然拔出降魔杖,拨浪鼓没了支点,落在地上砸的地面生响。 “那又怎样。”麻花辫小姑娘跟毛不思拉开一定的距离,她蹲在地上,垂头画着圈圈,“能奈我何。” “你……”毛不思被气得额头青筋直跳,当下降魔杖就由短短的一条化作了三尺,顶端划过地面,带起一串的火星。 降魔杖一起一落间,还没打到小姑娘头上,就被一根雨伞从中截住。 “恼了?”小胡子握着伞柄,面上依旧挂着虚伪至极的笑容,他的到来让楼层里的小孩子们渐渐安静下来,一个两个皆探着头往毛不思的方向瞧。 “说好井水不犯河水的,你什么意思?”视而不见,这已经是毛不思对他们的最大让步。 “给你模拟一下他之后可能遇到的情况而已。”小胡子口中的那个他,指的自然是马明义,“你把这破屋子打理的固若金汤,你防得住外面的鬼邪,可你防得住他么?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有本能存在的人。” 拨浪鼓被一阵风带到小胡子手中,“我只要像现在这般,下点功夫乱了他的心神,你所做的一切打算,便都是徒劳。” “呵,你费这么些功夫,傻子都不会相信你是好心。”毛不思举起降魔杖,正对上小胡子的鼻尖,“说,你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替我找到当初为马明义补魂的人。”小胡子收了脸上的笑意。 “我不认识什么补魂之人。”毛不思一口回绝,“便是有,我又凭什么帮你。” “不帮我,也该为了屋里的人着想。”小胡子拄着雨伞,弯腰把身后的麻花辫娃娃抱在怀里,笑道,“我收到的寿命,即便现在与你们耗下去,少说也能再撑个三十多年。” 他回望着毛不思,眼里的得意一览无余。 “你这么大本事,怎么不自己去,非要拖上我们作何。”降魔杖从空中落上地面。 “我找不到。”他找了好久,从未停止过。 直到那日他遇见了马明义,那个缺了一魂还能好好活着的孩子,他不过是抱着最后一丝希望让他睡了过去,只希望那个会补魂的人能够再次出现。事后他不是没挣扎过,到最后转念一想,即便没人补魂也不怕,那个孩子与其担惊受怕地活着,不如死去来的轻松。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那个孩子活了,他的三魂被修补的何其完整。 就像沙漠中的旅人,在濒临绝望的边缘,忽然眼前出现了一片绿洲,哪怕他仍然不知道那人在哪里,起码,他能确定,还活着。 那是个何其狠心的人啊,这些年任凭他想尽了办法,都寻不到。他只能把所有的赌注都压在马明义身上,打算徐徐图之,谁料天无绝人之路,马明义的魂居然又无缘无故消失了,与之一同消失的,还有马家祖传的灭魂手串。 “那人向来闲事不睬,有恩必报,她能使出看家本领救马明义第一次,必然是承了天大的恩情,也就自然能救第二次。”小胡子往前踏出两步,死死地盯住毛不思,“你去把那人找出来。” “她是女人?”降魔杖横在二人中间,毛不思始终与对面的人保持着距离,只见小胡子下巴微点,继续问,“爱人?” “仇人。”小胡子手指圈成圈,轻敲在门框上,他的脸色在月光中白的骇人,周围空气骤降,莫名散出浓郁的昙花香气,“她一日不出现,马明义就一日不得安宁。” “我是个捉鬼师。”毛不思昂着头颅,神色疏离,“不会跟你做这种没有良心的交易。” “正巧,我是个御鬼师。”小胡子顺着怀中小人的麻花辫,“虽然不才,但也不是什么本事都没有。” 第77节 四目相对,小胡子嘴角一勾,低声靠近毛不思耳畔,“马上就要到寒衣节了。” 十月初一,裁纸五色,奠而焚之,曰送寒衣。 “你要做什么。”毛不思心中瞬间警铃大作。 “小孩子难免贪玩,说不定那日就不小心借了你脖上的玉葫芦闹一闹,若是失手打碎,可就不好了。”小胡子目光平视着毛不思。 届时,恰逢寒衣鬼节,恐怕会惹出大祸端。 ☆、复杂情感 “这是法器。”毛不思降魔杖不知什么时候收短, 小小一根敲着掌心,“可别到时候赔了夫人又折兵。” 嘴角微撇, 小胡子抿着唇, 月色下昙花香气愈飘愈盛,“那咱们就走着瞧。” 双方剑拔弩张, 一时有些僵持不下。 嘎吱—— 毛不思身后的房门被人拉开,肩头一沉, 毛不思顿感力量压住肩膀, 她张张嘴,就瞧见马明义立在她身边小幅度的摇了下头。 汗水浸湿了他的睡衣,粘嗒嗒的沾在皮肤上, 马明义上下打量着眼前的男人, “大叔,交易可不是这么个谈法。” 小胡子能迂回地找上他们, 定是一筹莫展中想出的下下策, 不惜得罪两家, 也要将那个女人寻出来,足见那人的重要性。 毛不思性子直, 凡事不会往深了想, 男人今日敢上门挑衅, 把事情做到这一步, 摆明了是不打算放过他们俩,说得再多,也是无济于事。 退不了, 躲不过,那就只能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减少自身损失,这是商人的本性,也是商场的生存法则。 “我喜欢聪明人。”小胡子转身跨了一步,与马明义面对面,他胸口的睡衣挂着褶皱,搭眼一瞧就知道受了番挣扎,伸手客气的帮他抻了两下,才在毛不思防备的目光下再度抱胸,“懂事。” “要不要进去喝杯咖啡。”马明义让出半扇门。 “不了,门外宽敞。”他不喜欢去不熟悉的地方,尤其是个术士的住处,“我虽然不惧光,但也不想整夜困乏的耗在这里。” “三个条件。”马明义知道他不耐烦与他讨价还价,便也不作过多的推拉,直接亮出自己的要求,“第一,找到人之后时间地点我们定。” “可以。”小胡子偏着头,脸上呈现出不健康的白,“只要她能出现,阎王殿我也敢去赴。” “第二,事成之后你保证不再来骚扰我们。”马明义伸着两根手指,“我毕竟是个正常人,不想与你们这类人扯上关系。” “当然。”下巴微点,小胡子眼睛眯成细缝,“我对你们也没什么兴趣。” “第三。”马明义声音低下来,他胳膊还圈在毛不思肩上,身子前倾,拉近了自己与小胡子的距离,“我要你手上所有的娃娃。” “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的凡人,你要它们做什么。”小胡子眼底透着疏离,“你又凭什么认为我会答应你这个荒诞的要求。” “我能找到你想要的,可你手里却没有我想要的。”马明义跟他四目相对,哼笑出声,面上就差写上‘笃定’二字,他的声音很低,额前的碎发上还残留着之前的汗渍,“做交易,当然是砝码少的人先退一步。” “我也不打算把它们怎么样,这些个小玩意,留在阳间始终是个隐患。”马明义挺直腰背,伸出右手在两人中间,腕上还挂着条普通的护身手串,“不如免费帮它们超度了。” “这可是要我活命的家当。”小胡子没伸手,笑容有些古怪。 “等见到仇人后再说什么家当不家当的吧。”会补魂术,又能躲开男人这么多年不被寻到,多半也不是个简单的,马明义右手巍然不动,“届时先得有命,才能活命吧。” “成交。”双手交握,小胡子手上的温度略比常人低上半分。这些唧唧喳喳的小东西,在多年的岁月中为他排解着寂寞,养的时间长了,还真有点舍不得。 但归根结底,他靠着泥偶娃娃与人类换取寿命,活了这么多年,为的不就是找到那人吗。 夜还是那么沉,昙花的香气逐渐散去。 “不能去。”毛不思站在窗口,看着男人带着一群蹦蹦跳跳地小孩消失在巷口的拐角处,才猛然拉上窗帘,三步并作两步的冲到马明义面前,她蜷着膝盖坐在沙发上,扳着他的肩膀,一板一眼道,“我那老祖宗魂魄俱散前给你说的话,你都忘了吗?不要进阴阳道,不要去里面寻人。” 那是她对他们最后的忠告。 “小仙姑虽然在某些事上做的过分了些,那也是她被千年的不死岁月给逼疯了,临了她不会平白无故地留下那番话,一定是有什么咱们不知道的东西。”毛不思握着马明义的手腕,急的眼眶都有点泛红,“你怎么能答应他。” “不答应又能怎么样,他是个活人,不老不死又与阴灵相通,你收不了他,我也躲不了他,总不能买-凶灭-口吧。就算你我有幸躲得了他,那别的呢?从小到大,家里什么法子没试过,都是竹篮打水。”马明义探出胳膊伸手捏了捏毛不思的鼻尖,“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生杀大权掌握在别人手里始终不是办法,还不如去探个明白。” “一定要去?”毛不思贝齿咬着嘴唇,心里天人交战。 “一定要去。”马明义点头。 “非去不可?”不死心。 “非去不可。”马明义眼神笃定,“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我也想看看给我补魂的到底是何方神圣。” 眼前的一团昙花稳稳地呆在茶几上,毛不思越看越觉得它碍眼,忍不住一巴掌拍下去,昙花落在地上滚了两圈,丝毫不损,“我怎看怎么气。” “收着吧,这花能带咱们找到人。”马明义俯身把花团捡起。 “能找到那老怪物怎么不自个去,准是人家故意躲着他,这才把主意打到了你头上。”毛不思心里窝着一股无名火,也不知道是对小胡子,还是对自己,她绷着脸,扭着身子捧起马明义的脸,“明天,不,现在开始,我突击给你补习术法。” “天都这么晚了。”马明义嘴上说着,身子却没有要移动的意思。 “我不管,什么拜师念训统统丢掉。”毛不思在这个凉风如水的夜晚,前所未有的感觉到,自己的本事,根本不足以保护好马明义,老毛说得对,求人不如靠己,“起码,你要把逃命的咒法给我记得滚瓜烂熟。” 马明义毫无基础,毛不思也不指望他能学成什么样子,关键时候,只要能逃出去,比什么都重要。 翻出小时候毛方林专程为她装订的小册子,里面被她用各种水笔细心地标注,每个咒语相配的手势,失败的原因,成功的窍门,毛不思打开上锁的抽屉,把它们统统展现在了马明义面前,这些秘法,是她最珍贵的宝贝,再多的金钱美食也都比不上分毫。 “第六十八页,六十八页。”小册子不知道被她翻看过多少遍,毛不思耳朵上夹着降魔杖,纸张哗哗作响,她垂着头,手指点着被不知何时圈起来的半页纸,认真道,“这是我小时候学的最认真的一门法术,所有的秘诀都在这了。” 那时候她还小,经常闯祸,不是打了那家的弟弟,就是欺负了这家的哥哥,免不了隔三差五地被老毛逮住胖揍一顿,再后来她痛定思痛,刻苦专研了许久的逃命咒语,并且积极地运用在生活中,在跟老毛长久的斗智斗勇中不断地发展完善,最后基本做到了毫无破绽。 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幼稚可爱的紧。 “八景明台,这里面的八景指的就是……”毛不思伏在茶几上,跟马明义并着肩膀,每个字每个字的扣给他听,“左手要掐成剑指,右手食指和中指并拢,先点气海穴,在移到会阴穴下两寸,出手一定要快。” 毛不思手把手的教,恨不得把脑子里的东西一股脑的全倒给马明义,眉心间锁起小疙瘩,圆圆的下巴因着这几个月接连不断的事件变尖了许多。 马明义眼神落在她身上,不知怎么就笑了,时光推着所有人向前,唯独在他好毛不思的世界里伫足,他现在看着她,还能想起小时候一起上学的情景,她也是这样皱着眉,扣着并不困难的考试题,忧心忡忡地模样,仿佛天要塌下来一般。 那时候的毛不思多张扬啊,天天像个小太阳似的,身上有着用不完的活力,跟体弱多病而显得阴沉的自己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他对毛不思的感情很复杂,既喜欢她那副无所畏惧的劲头,又讨厌她天不怕地不怕的勇气。 后来,马明义出了国,许久以后他才明白,那种复杂的感情,叫羡慕。 幼年他尚分不清性别时,就喜欢缠着毛不思,因为她令他觉得安全,本能的去寻求保护。上学后他的自尊心开始滋生,不再允许他一味地追在小女生后头讨好,不安便换了副皮囊,重新出现在毛不思身边去博取关注,无论成绩还是日常中,无时无刻不想着压她一头,不带作业被罚站,偷吃零食被举报,送情书被破坏,但凡毛不思讨厌的、害怕的、不喜欢的他统统都做了。 这么一想,那时候的毛不思一定是讨厌死他了。 ☆、神秘婆婆 “你笑什么?”毛不思疑惑地扭过脑袋, 降魔杖被夹在耳骨后摇摇欲坠。 “毛毛。”马明义侧过身子,问出了心底好奇了许久的问题, “你是什么时候开始不讨厌我的?” 真是个棘手的问题。 毛不思眨眨眼, 降魔杖吧嗒一声从耳后滚下来,稳稳地落在她掌心内, 更衬得她皮肤白嫩嫩的,捏着小棍子, 她一边轻戳着面前的‘补习册’, 一边嘟囔,“我一直都挺讨厌你的。” “现在也是?”马明义靠的她近了些。 “嗯。”手上的动作不停。 “这么讨厌还帮我?”马明义忽然觉得这本小册子能在毛不思手里保存的这么完好,着实不容易。 “宰相肚里能撑船没听过啊。”毛不思拍拍胸口, 继而情绪又低落了下来, “再说,你就是人讨厌了点, 又没犯什么十恶不赦的大错, 凭什么这么倒霉。” “别戳了。”手腕被人握住, 毛不思一抬头,就见马明义取了她手中的降魔杖放在一边, 脑袋往桌前探了探, “戳坏了我看什么。” 压抑的气氛因为马明义的几句话暂时缓解了些, 可毛不思心里还是沉甸甸的, 像压了块大石头,她单手撑住下巴,就见马明义认真地比对着手上众多的穴位, 按哪个,绕哪个,先后顺序是什么都要记得清清楚楚,对于他们捉鬼师而言,错一点,那就是有命和没命的区别。 马明义性格说不上太好,满肚子的生意经,甚至偶尔还有些情绪化,可除此之外,毛不思扪心自问,他对她真称得上非常之好。 她性子倔一根筋,因为驱鬼师这个职业,注定会惹出些不必要的麻烦,也免不了连累到马明义,但任凭毛不思怎么想,记忆中都没有马明义埋怨她的画面,他说的最多的无非是让她小心些,让她别急切,让她放手去做。 捉鬼师,这个名头说出来,也不是没有歧视目光的存在,成日里与鬼怪邪祟打交道,免不了会令人常人心生恐惧,毛不思活了这么大,真正数得上的朋友也无非是同行里的寥寥几人,世上大多数人都是不愿意与他们深交,觉得他们可怕。这些现实随着毛不思日渐长大,也开始变得明白。 所以她从不强迫别人跟她交朋友,多年来,有着许多人在她的生命中偶尔停驻,又头也不回的离开,经历的多了也就练就了一副强心脏,渐渐变得不在意了,钞票和美食,足以令她乐呵呵的幸福活着。 白色的灯光让这个夜晚变得格外朦胧,毛不思换了个动作把脑袋枕在手肘上,马明义认真起来,还是有点好看的,小手指挠了挠对方的胳膊,换来了对方的回首。 其实,我没有讨厌你。 毛不思和马明义准备的时间并不多,小胡子过分的催促让他们这几日的神经异常紧绷,毛不思甚至在打开阴阳道入口时念错了咒法,差点被阴雷从空劈中,幸好她反应灵敏,才只是擦伤了皮肤,惊得马明义当场吓出一身冷汗。 凡事有好必有坏,有黑必有白,阴阳道介于阴阳交汇处,各种关系最是错综复杂,里面寄居的鬼魂既不像阴间的井然有序,又比阳间多了几分忌惮。 不问,不听,不答。便是最好的护身法则。 只是这次进入阴阳道,显然与他们上次来极为不同。 马明义没了灭魂手串护体,就如同一块肥肉掉进了狼窝,刚踏入阴阳道,一向诡谲安静的地方顿时阴风狂作,周遭的林木被吹得哗哗作响,刺耳的尖叫声呼啸着从二人身边擦过。 鬼楼四起,金银纸钱洋洒着从半空飘过,未等落在地面,便消失了踪影。 “别乱动。”毛不思一手握着降魔杖,另一只手不由自主地握住了马明义的指头,风冷的刺骨,她能感觉到灰蒙的背后,掩藏着无数只张望的眼睛,贪婪的注视着他们。 阴阳道无杀戮,无夺舍,这是自出现起就存在的规矩。 可现在,那些个沉寂许久的如同垂暮老人般安宁的鬼魂,嗅到了生的味道,生出了满心的雀跃。 黑色的雾气在经过许久的徘徊后,突然冲破漫天的金银色,笔直的向着马明义的头顶冲下。 幽蓝色的降魔杖划破长空,横扫截断,黑雾被从中切成两段,发出低沉地咕噜声。 “谁让你多管闲事。”漆黑的小巷里,衣衫不整的男人手中的水果刀沾满了血迹,满眼惊恐的落荒而逃。地上躺着个十七八岁的男学生,喉咙被人切断,血液止不住的往外涌,他努力地睁开眼望着月亮。旁边的女学生帆布鞋鞋掉了一只,哭到看不清模样,口齿不清的打着报警电话,声嘶力竭,“快……快救人啊!” 那是黑雾生命最后一刻的定格。 毛不思最怕这种枉死的鬼魂,阴阳道里他们可以肆意的捏造自己的容貌,有人喜欢化身美人,有人喜欢幻化成草木,而黑雾,则是把自己幻成了死亡的画面,毫无保留的砸向来人。 “我知道你死的冤枉。”毛不思往后猛退三步,降魔杖横在胸前,“冤有头债有主,你既然不打算报仇,选择进了阴阳道,就该知道这地方的规矩。” “我只是没有找到他而已。”黑雾扭曲盘旋,最后又汇聚成一团,“可现在,我不想报仇了,我想活着。” 堂堂正正的活着,这世上没有比缺少灵魂的身体更适合了,既可以体验到人间百味,也不会像附身一样残留阴气带给身边的人灾难。 “这位哥哥的身子,我也是极喜欢呢。”娇滴滴地女声从远处传来,优雅的墨绿色旗袍开叉到大腿根部,脚上踏着双黑如眼珠的高跟鞋,女子捂嘴蹙眉,“我那可怜的一魂不知在何处游荡,至今不归,不如这身子就可怜了奴家罢。” 阴风从背后吹过,毛不思反手从她与马明义的腰身间插去,只听吱扭一声,就有个圆滚滚地东西被穿透身子,消散在空中。 “今天,怕是场硬仗要打。”手指被握的咯嘣响,毛不思转着脖颈,还不忘了小声交代马明义,“一个咒法学三天,检验成果的时候到了。” 皮肉绽裂的声音伴随着降魔杖的碰撞声,在静谧的降魔道中不断响起,恶臭味充斥着整片土地。 “婆婆来了。”昏天暗地中,不知谁开口喊了嗓子。 毛不思顿感周身的气息一轻,可更多的,还是如黑雾般杀红了眼睛的。 女人的高跟鞋敲的地面咚咚响,“就是天皇老子来,姐也要定这副皮囊了。” 绿色的旗袍化身坚硬的丝绸,狠狠地切过来恨不得切掉一块肉才算。 “一。”苍老的声音不知道出自何方,并不多言,口中只平稳的念着数字,“二、三。” 第78节 ‘三’字将落,只听嗖的声响,像是一枚消声弹,又像是弓箭离弦,划破灰蒙,直冲向旗袍女子的面门。 空气瞬间凝结。 女子朱唇大张,眉心印着一枚黑点,喉咙发不出丝毫声音,身体五官仿佛被什么东西拽住,向四面八方猛烈撕扯成碎片,随着空中飘下的纸钱一起落下,未碰到地面,便消散个干净。 “入了阴阳道,就该守阴阳道的规矩。”满头的银丝被随意地绾起,老妇佝偻着腰身从雾中若隐若现,咳嗽声不停,“老婆子年岁大了,本不想杀生,奈何你们所作所为着实过火。” “你是三岔口的那位婆婆。”马明义身上挂了彩,比起孤鬼,他的速度显然不够,拼了命才能保证自己不会被这么快吞噬掉。 他想的没错,阴阳道既然讲究规矩,那么规矩破了,自然会有管事的人出来。 “你们来这儿做什么。”老妇比他们上次相见又老了许多,她的腰更弯了,眼球浑浊不堪,脸皮松垮垮的挂在脸上,褐色的斑点从额头一路爬向脖子。 “婆婆,我们来找阴阳道的主人。”毛不思也不知道小胡子口中的人到底是谁,拉着马明义往前猛跨步。 “我主?”老妇人仿佛听到什么可笑的故事,摆手摇头,咳嗽声又大了不少,“你们寻不到他的,便是我,也有几十年年没瞧见他了。” 几十年年。毛不思和马明义相互对视,便知道补魂的不是阴阳道的主人。 “婆婆可会补魂?”马明义斟酌再三,阴阳道里除了游荡在阴阳外的孤魂,眼前的老妇人,是他们唯一见过不同于其它的存在了。 “补魂。”老妇人努力睁开眼,蹒跚地走进马明义,隔着两步的距离,又认真地把他打量了一番,才恍然,“我说怎么瞧着亮晶晶的,原是少了一魂。” “婆婆知道?”毛不思惊诧。 “小六当年求我的时候,你还没有桌子高。”老妇人摊开手,周遭景物开始加速旋转,在睁开眼,人就到了一间小小的木屋内,老妇人颤巍巍地坐在床头上,抚着身侧的箩筐,“说吧,谁让你们来的。” ☆、林家少年 “您这么笃定不是六叔让我们来的。”马明义环顾四周, 这才弯腰取出了桌下的一条长凳,长凳有些年岁了, 木纹都有了细细地裂痕, 他拉着毛不思坐下,并未与老妇客气。 “小六那孩子, 虽不是我看着长大的,但多少也晓得他的品性。”老妇抬起混沌不堪的眼球, 嘴角因为下耷的皮肤笑的并不好看, “若真是他,你二人又何必搭着自个来阴阳道寻我。” 如果不是她及时出现,免不了要在阴阳道里生出大风波。 “六叔的确不知道我们过来。”毛不思收起降魔杖, 坐的笔直。 “谁让你们来的。”话说出口, 老妇忽然觉得自己有些可笑,这个世上, 知道她会补魂术的一只手都能数过来。何映秋向来是个嘴巴严实的凡事听得多说的少, 老师父则在小县城隐姓埋名, 多年前也已离世。 抛开他俩,知道补魂术的, 就只剩下那人了。 手指微微蜷动, 老妇起身倒了两杯茶递给面前的两人, 落杯的时候不小心溅了几滴在桌面上, “他,过的可好?” 语气听上去不像是仇人,更像是许久未见的朋友。 “不太好。”毛不思回想着与小胡子相处的情景, 他整个人都被阴郁包裹着,没有过分的喜怒,更多的是情绪上的阴晴不定。 她想,他应该是过的不太好的。 “我们之所以来寻婆婆,也都是被他胁迫。”马明义及时打断毛不思的话,大手在桌底看不到的地方不露痕迹的按了她一把,示意她不要说的太多。 言多必失。 他们不了解男人与老妇的恩怨,马明义便只挑了重要的讲给老妇听,把自己和毛不思从当事者的立场摘出去。 “御鬼之术……我当他永远也学不会呢。”空气中飘着花茶香,味道极淡却莫名有些熟悉,老妇身子骨不太好,坐在桌案的另一面越发显得佝偻,任凭怎么看,都是个耄耋之年的老人。 毛不思实在想不通,这样的一位老者,能和那个男人有什么深仇大恨,费尽心思不惜拿马明义做局寻她。 “自苍天初立,便生有三魂。三魂相依而生,你从别处取一枚补上,他人便少一枚,待百年后所取之魂若是认你为主,其它聚合不起的两魂将会因少一条而无法轮回转世,永留便冥界。可冥界是什么地方,哪里会容得无主之魂肆意游闯,到头来,不过是个魂飞魄散被消散掉的下场。”阴阳道也不是没有因寻不全魂魄而滞留的,可多半都是暂时的走散,十数年后自会相聚。但是补魂就不一样了,那是强行借别人的魂补全另一个,从而为另一人换取转生的机会,“世间的移植手术尚且出现排异,更惶诚是条有自我意识的魂魄,缺魂之人百年难见,可成功的补魂更是难上加难。” “所以,我被补上的生魂才会挣脱躯体,去寻找它自己的主人?”马明义盯着杯中的茶汤。 “主人?它哪里有什么主人。”茶水微凉,老妇又添了杯新茶,“它本就是你的,只不过它忘了。” “婆婆,我不懂。”毛不思被老妇说的越来越糊涂,“你怎能确定那条就是他的。” “契合。”老妇苍老的手指抚摸着杯口,“除了他本人的魂,世间这般契合的怕是难找。” “那婆婆,您能不能帮他再补一次。”毛不思身子前倾,她唇瓣抿起,一双眼睛大而晶亮。既然是契合的,那么修补起来理应简单才是。 “补魂也得先有魂,而后才能补。”她当然不介意再帮马明义一把,趁着还有几年可活,只是这其中最大的问题不是她不肯,而是那条挣脱而逃的魂消失了,没人知道它去了哪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我帮不了你。” 希望再度破灭,毛不思闪光的眼神因着老妇的这番话,立刻黯淡下来。 “那婆婆可有办法让那人不再来骚扰我们?”失望还没来得及在他心里蔓延,瞬间就被扼杀。凡事,如果你求不到最好的结果,那就一定要求最有利的结果。马明义脑子转的飞快,魂注定得不到的情况下,他起码要先做到自保,这个自保首先面对的就是那个月色中的神秘男人。 人心可怕,邪祟可怕。 能操控邪祟并有所图谋的人更加可怕。 “对。”毛不思提起精神,点头如捣蒜,语气里也免不了带着担忧,“我瞧着他似乎找您找的都魔怔了。” “他还是老样子,凡事都要辨出个是否黑白。”老妇口中叹气,示意马明义去把她床上的箩筐取来。 箩筐里放着针线和几身小孩的衣裳,衣口针脚细密,搭眼一瞧就知道下了真功夫,袖口纳着圈好看的白色花朵,从含苞到怒放正好围成循环。 “这个花……”怎么看着这么眼熟,毛不思把所有的视线都集中在衣服上,脑中金光咋现,话脱口而出,“是昙花。” 还有手中的茶,难怪她总觉得味道在哪里闻过,花瓣被撕成碎片,飘在晶莹的茶汤上,香味若有似无的往鼻息里钻。 “婆婆给你们讲个故事吧。”干枯的手指仔细地抚过刺绣的每一处,“那是好多好多年前了……” 那时候还没有这么多的高楼大厦,没有满城的灯火霓虹,有的是青远的山,翠绿的水,雪白的云,以及漫山遍野的芬芳。 在这片姹紫嫣红的角落里,住着一朵小小的花,她的花瓣比冬日的雪还要白,味道比火红的玫瑰还要香,她每天白日在流水的奏乐下沉睡,等夜幕来临,她便伸个懒腰,悠然自得的瞧着空中闪烁的星辰,悄然绽放,展现着自己不为人知的美丽。 偶尔也会幻化成形,背着不知哪里捡来的布兜去,借着夜色去城里闲逛一番,遇见过无家可归的拾荒者,也见过几个在夜校读书买宵夜的学生。 她的世界是黑的,可她却活的很快活,她尝过北城粥店的的青菜肉糜粥,吃过西北小巷里走街串巷的小馄饨,听过深幕下夜校传来的朗朗读书声。 读书声真好听,像是唱歌一般,有时她甚至还能听见远远传来的炮火声。 她不喜欢那个声音,每每那个声音响起,城里都会有好多天见不到人,家家门户紧闭,连城门口最难吃的桃酥店铺都不开门了。 再后来,她坐在夜校的墙头,听着教室里的学生聊天,他们眼眶通红,坚毅的下巴扬起好看的弧线,他们说这是侵略。 侵略,这个词她寻思了半天,才琢磨明白,大概就像隔壁刁蛮的迎春花无耻地把枝丫伸到她的头顶一样。 挑着担子卖小馄饨的老周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少,某个夜里,他给她盛了一大碗馄饨,又咬咬牙洒了满满一小瓶盖香油,他说他明天就要离开,前线已经撑不住了,怕是过不了多久,这座城就会全面沦陷。 老周说这句话的时候眼里裹着大团的泪,他紧抿着唇,愣是没让眼泪落下来。 她抱着碗,望着老周挑担离开的背影,也很难过,因为她再也吃不到这么好吃的小馄饨了。 “少爷,咱回去吧,跟老爷服个软。”小厮的声音从高高的灰墙后传来。 “放手,我不回去!”那是个年轻男人的嗓音,介于少年与男人之间。 她抬头,看了眼数米处的大门,朱红色的双扇门旁立了两只活灵活现的石狮子,门匾上用金粉写了大字,“木木广……” 广字下边的字她不认得。 “逆子,你给我站住!”木棍杵的地面生生作响,门外的她舀了颗小馄饨送到口里,又把耳朵支的高了些,里面的人似乎很生气,“你今天敢踏出家门半步,我就当没生过你这个儿子!” “男子汉大丈夫,国家兴亡之时,理应抛头颅洒热血,而不是一辈子躲在他人身后,当个缩头乌龟!”男人话语掷地有声,“我就死,也不做走狗!” “少爷……” “别拉他,让他滚!我林家有三个儿子,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也不少。” 大门被人一脚踹开,惊得偷听的她差点没脱手打了碗。 穿着中山装的少年就这么从门里冲了出来,他低着头,步子迈的非常快,路过她身边,不小心甩了下手中的书包,坚硬的皮革撞到陶瓷碗的边缘,只听啪嗒一声,陶瓷抱着小馄饨就这么在泥泞的路口四分五裂了开来。 “抱歉。”夜色下,男人压抑着自己的情绪,从兜里掏出一块银闪闪的大洋塞到了她的掌心,又快步离开。 “这可是最后一碗小馄饨。”老周走了,以后就再也吃不到了。 等她回过神,自己已经气呼呼的追了出去。 ☆、阿谭姑娘 “你跟着我做什么。”男人停下脚步。 “你还我馄饨。”她也跟着一起停下步子。 “一块大洋够买一车馄饨了。” “别家的都不好吃。”她是尝试过的, 手一伸,就把大洋砸在了他笔挺的中山装上。 “你这姑娘真有意思。”男人本就压了一肚子的火, 如今被个小姑娘砸了, 更是怒急反笑,“这个年头, 你可知道一块大洋是多少人当牛做马数十日也赚不到的。” “老周明天就走了,这是最后一碗, 是以后数十日, 数百日,甚至数千日都吃不到的。”白的的绸缎包裹着她的皮囊,裙底将将盖住大腿, 耳朵上挂着副翠玉坠子, 这副打扮是她偷偷路过西城的高楼,跟站在门口往里拉人的姐姐学来的。 “你是窑姐?”正经人家的姑娘不会大半夜的穿成这幅样子追着男人乱跑的。 “什么是窑姐?”她反问, 不料却换来了对方的张口结舌。 “对牛弹琴。”男人不再理她, 继续埋头前行。 “喂, 你真的要去送脑袋吗?”她在墙外听得清楚,他还说要放血。 多吓人啊, 多疼啊, 就跟拔她叶子似的, 想想就觉得可怕。 “战火都烧到中原了。”男人猛地停住, 吓了跟在身后的人一大跳,“抢你钱财,屠你同胞, 但凡是个男儿,岂有躲着忍着的道理。” 她被他满身的怒气震撼道,设身处地的想想,要是隔壁的迎春花每日都要占她三分地,抢她的养料,遮她的月光,让她越开越丑,自己怕是也要跟她拼命的,这么一想,也就觉得掉把叶子不是什么大事了,“是这么个理。” “你懂什么。” “我怎么不懂。”她不乐意了,明明是他打翻了她的碗,怎么还有脸嫌弃上她了,“莫说是个人,就是花草……就是阿猫阿狗被欺负了,也是要找机会还回去的,这是万物的本性。”她上前拍了拍男人的肩膀,“我觉得你说的很对,不反抗,别人就会觉得你好欺负,就会变本加厉的欺辱你。” 她自我代入一番,深觉自己平日里对迎春花太忍让,才会让她的枝丫在她头顶越伸越长。 男人沉默了好久没说话,就在她以为他不会再开口时,他忽然出声,“你叫什么。” 我叫什么?她一时傻眼,她时间不多,只顾着化身出来玩耍,哪里想过自己叫什么,突如其来的问题让她顿感无措,“我叫昙……昙……” 昙花这个名字,是不是太直接了点?她支吾半天,也没昙出个所以然。 “谭昙。”男人口中默念,“拨云见日,倒是个吉祥的好名字,你虽瞧着疯癫了些,名起的着实不错。” 疯……疯癫?!她可是城外山里开的最美的那朵花,哪里疯癫了? “我姓林。”男人伸出手,“林西元。” 他家的孩子,按着东西南北依次排开,他排行第二,占了个西字。 伸手是什么意思。 除了几个卖吃食的老板,她还真没怎么跟人类打过交道。回忆起街头的乞丐,阿谭学着那些学生,慢悠悠地把手伸进背着的布兜里,摸了半响,才暗暗挑了块最不好吃的点心出来。 林西元手心一沉,就见面前的女人绷着脸,十分不乐意的塞了块绿豆糕在他的手心。 笑声划破寂静的夜。 第79节 阿谭僵硬的立在一旁,看着林西元抱着肚子笑的直不起腰。 “那时候的阿谭什么都不懂,只知道心疼送出去的那快点心。”老妇人望着茶杯中飘荡的昙花片,“西元说,昙字取得好,拨云见日,可他却忘了,昙,本身就是阴暗的意思。” 见不得太阳。 “然后呢,他知道阿谭是只妖了?”毛不思开口询问。 “他不知道,出城没多久,俩人就分开了。”老妇摇头轻笑。 阿谭第二次见到林西元,是在她居住的老山里,那夜她跟迎春花借着月色大打出手,迎春花扯掉了她的两片叶子,她薅秃了她的一枝嫩芽,两败俱伤。 就在这种狼狈的情景下,她再次遇到了林西元。 年轻的男人似乎受了伤,比阿谭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清瘦了许多也黑了许多,身上的中山装被一身灰蓝色的军服替代,外翻的领章上沾染着污血,就躺在她家不远的地方,模样瞧上去比打了一架的自己还要凄惨。 阿谭推己及人,深觉可怜,便发挥着并不多的善心把他捡回家养着,想等他好了在丢出去。可林西元毕竟是大户人家的少爷,从小娇生惯养,哪里经得起烽火沙场的折腾,还没等她采药为他包好伤口,林西元便病了,那场病来的突然,烧得整个人都有些神志不清。 口中只喃喃念着:守不住了。 再后来,还是迎春花耐不住寂寞来寻她吵架,才在阿谭隐秘的山洞里看到了快要死的林西元,此时的的阿谭正抱着一堆草药犯愁,想着到底要不要施法救他,他看上去真的快不行了。 “你是不是傻!从咱们出生到现在,你听过几个妖精救过人的?”迎春花的嫩芽重新长了回来,挥舞着枝叶甩在阿谭身上,她俩虽然生来就不对付,可到底也没什么深仇大恨,“先不说这样做会不会扰乱秩序被反噬,你可曾想过,他是人,你是妖,你的灵力钻入他的体内会把他变成什么?” 她不知道,迎春花也不知道。 最后还是迎春花爬山涉水,顶着大太阳去城里的药铺帮她买了药,几副下来,这才勉强让林西元捡了一条命。 问及城里的情况,迎春花只摇头叹息,说是现在除了年迈的老人,都逃的差不多了,“药铺白发苍苍的老板说,城守不住了。” 悲伤的情绪在狭小的山洞里蔓延。 林西元彻底清醒已经是在三日后,炮火声打开了这座青灰色的城,从山坡望下去,都能瞧见滚滚的浓烟,蹿天的火龙。 时间仿佛在山洞中停止,他给她讲了许多事,讲他的抱负,讲外面的世界,讲这个风雨飘摇的破碎山河。他说这里已经不安全了,他可以带她去安全的地方。 “我不想死,出去才能活着。”男人目光沉稳,“你要不要跟我一起走。” 阿谭无意中触碰到他的手指,温度是那么的暖,灼的她头脑发昏,“好。” 她要走了,跟着一个称不上陌生也算不得熟悉的男人。临行前她借着月色去给迎春花告别,换来的对方许久的不言。 “你是昙花啊,沐夜而盛,白天怎么办?” “昨夜我在山坡下发现个死人。”阿谭口袋中取出一枚小小的瓷瓶,“便取了他残留的一点气。” 伪装成人。 “想清楚了?” “清楚了。”她点点头,其实她什么都没想过,就是单纯的想跟着那个人一起走,就像她非要吃到小馄饨的那种执念。 第二日,太阳照的人眼疼,昙花惧光,哪怕阿谭做好了万全的准备,还是有些害怕。 她是株昙花,依土而生,依土而活,她自己走不了,也离不得。便寻了借口拜托林西元挖了山中那唯一一株骨朵紧闭的昙花,并在临行前为隔壁的迎春浇了最后一捧水。 “阿谭从来没有离开过家,她的世界在此之前全都是青山绿水花香鸟鸣,那也是她第一次知道,原来其他的地方是那般的破落。绝望如同诅咒般写进了世人的眼中,刻进了他们的骨血。”老妇抿了口杯中的茶,露出雪白的杯壁,“不停地有人死去,在枪声中,在病痛下,那些死去之人残留的最后一口气,便成了阿谭能在太阳下行走的希望,源源不绝,她变得跟寻常女人一样,找不出丁点破绽。” 故事的后来,自然是阿谭与男人相爱了。 “西元为人聪明又是个有担当的,立下了一次又一次的战功。”老妇眼神有些迷离。 这其中,自然也少不了阿谭的帮忙,阿谭是只妖,总比常人多了些本事,她费尽半生修为打造了两面坚硬无比的小镜子,一面留在自己身边,一面送给林西元护身。 战场上,她能第一时间看到他,能远远地施法帮他躲过冲向心口的子弹。 战役对林西元而言可以累掉半条命,对阿谭而言又何尝不是。 城中人人都传林副将的夫人性子古怪,常常十天半个月的闭门不出,这些阿谭都知道,可她没办法,那些流言蜚语,比起林西元的安全,远不及半分。 “三人成虎,众口铄金。”毛不思听得入了神,亦有些气愤。 “这并不可怕,阿谭和西元并不在意这些。”老妇抬头,她的眼神透着古怪,“可怕的是,战争逐渐停止了。” “这不是好事吗?”毛不思皱眉。 “阿谭食死人残气而行于日下。”马明义点着茶杯的手缓缓放下,“战争停了,死人就少了。” ☆、灭魂诛邪 “是啊, 战乱逐渐平息,死去的人也越来越少, 阿谭能够行走在阳光下的机会也越来越少, 她开始搜不到足够支撑她日常活动的气息。”妇人弓着腰,咳嗽声压制不住的从喉咙里滚出来, 毛不思慌忙举起茶壶,就被老妇轻轻地按了下去, 这是老毛病了, 近年来越发的严重,“可她不想离开,她爱极了那个男人, 比以往遇到的所有东西都爱。” “于是, 她开始盯上了活人?”这个故事,马明义听了个开头, 就把眼前的老妇和那个叫阿谭的姑娘联系在了一起, 至于小胡子, 八-九就是林西元了。他习的一手的御鬼术,身边无时无刻不在的昙花香, 无一不在表明着自己的身份。 “阿谭是妖, 想要窃取活人的寿命, 对她而言并不是难事。”老妇语气轻缓, 听不出喜怒,“只是阿谭忘记了,你拿走的东西多了, 自然会漏出破绽。” 林西元的青云路没有想象中那么好走,人类就是这么奇怪的一个群体,需要你的时候,能力是最大的砝码,一旦事情结束,他们又会抛开你,捧着自己人上位。阿谭不是个会安慰人的姑娘,好在他也并不在意那些虚名,在之后的内斗中虽有被小小的波及,但并未伤及根本。 他冷眼旁观不入局的态度很快引起了别人的注意,那是个十七八岁的姑娘,司令员家的小姐。 “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那位小姐生的可人极了。”昏黄的灯光洒在老妇脸上,她平静地仿佛在讲别人的故事,无非是刘家的那位小姐看上了林西元,想着法的往他身边凑,连带着对阿谭这个原配夫人也越看越不顺眼,插了眼线无时无刻不在盯着她,这一盯,就盯出了问题。 两副尸体被抬到阿谭眼前时,她还想不明白,自己做的这般隐蔽,怎么肯能被发现了呢?小小的院子里没有别人,身后白色的洋楼更衬得她脸色苍白,阿谭抬头看了眼林西元,白色的衬衫被风吹起,碎发落在额前,他薄唇紧抿,表情并不好看。 “这可是司令府的人。”脚下的两名男子已经没了呼吸,面容却安静祥和如同在睡梦中,林西元检查过好多遍,寻不出丁点破绽,也不止一次的询问来报信的线人,线人说的清楚,的确是阿谭在寺庙祈福后没多久,这两个一直跟着她的眼线就莫名的死在了庙宇中。 “你派人跟踪我。”阿谭只在乎这点,她知道刘小姐的人,却没有在意身边是否还有其他的眼睛。 “我是在保护你!”林西元气结,阿谭是她的妻子,碍了刘小姐的眼,即便他不爱耍心眼,可多多少少也要有些防备,“要不是我及时赶去带人去寺庙装作搜查嫌犯,现在这两具尸体就不是出现在你面前了。” 阿谭没有吭声,只低头垂眼的瞧着脚上程亮的小牛皮鞋。 她总是这样,一犯错误就不吱声,做出无言抵抗的姿态。往常林西元可以让她顺她,但今时不同往日,这是两条活生生的人命,或者,不仅仅是这两条。 “半月前城外暴雨,淹死了几名修筑护城河的工人,跟这两副尸体一样,查不出死因,只好寥寥结案。”林西元蹲下身子,把白布重新盖回尸体的头上,他抬眼跟她对视,“阿谭知道原因吗?” “我……”阿谭瞳孔不停地晃动,她不想骗他,可她更不敢跟他说实话,她是妖不是人,要真这么说了,林西元还会要她吗?一时间竟不知如何开口。 “阿谭,我是你的丈夫。”慌乱中,有人握住了她的手,林西元的声音就这么闯进她的耳膜,“你不该瞒我。” “阿谭说了实话?”毛不思抱着肩膀,置身于老妇所讲的故事中。 “没有,阿谭什么也没说。”没人知道阿谭当时的想法,是害怕不安,还是胆小懦弱,亦或者是她不相信林西元对自己的情意,连阿谭自己恐怕也不明白,她为什么没有说出口。 阿谭看着林西元眼底的光逐渐散去,最后叹着气把她拥在怀中,手掌在她肩头轻拍了几下,“算了,都交给我吧。” 这件事办的很隐晦,当晚,城中的花楼走水,惊吓住了不少人,也烧死了楼里的两名嫖客,等查清了,才差人把二人贴身的枪支送到司令府上,气的刘司令当场大发雷霆。 刘小姐因着看管不利被训斥一番,更是打心眼里恨上了阿谭,盯得她更紧了,恨不得把她身上所有的故事都挖出来。 这件事情,就这么成了阿谭与林西元之间的秘密。 “可西元是个多么聪明的人啊,许多事,他不说不代表他不懂。”打那日之后,林西元把更多的目光放在了阿谭身上,他发现她变得越来越惧光,越来越不敢在白日踏出屋子,只有在夜晚,她才如往常般自由的行走。老妇的声音逐渐低下去,“直到有一天夜里,他牵着阿谭的手,带她去了关满犯人的监狱。” “最里面那一间,是凌晨要枪决的死囚。”这是林西元在监狱跟她说的第一句话,也是最后一句。 望着他转身离去的背影,阿谭立在装着死囚的铁门前,前所未有的厌恶自己,她第一次觉得,如果自己是个人,该有多好。 没多久,枪声响起。 “今晚的星多亮啊。”回家的路有些远,林西元和阿谭没有乘车,走了不知道多久,林西元才开口,他握着她手,示意她抬头,“跟你救我的那晚一模一样。” 天空渐渐翻起鱼肚白,阿谭沐浴在朝阳中,昨夜仿佛就像一场梦。 这场梦并没有给她和林西元之间留下什么裂痕,他们之间莫名形成了一种平衡,林西元偶尔会带着她去审问将死的犯人,去染了瘟疫的医院。 可惜纸包不住火,世上亦没有不透风的墙。当诡异的死亡达到一个峰值,人们心底的恐惧就开始疯狂滋长,偏偏那么不巧,阿谭怀了身孕。 “你知道妖和人结合会生出什么吗?”老妇猛然伸手握住了毛不思的手腕,她收缩的瞳孔里映出那张苍老的脸,老妇喃喃道,“是怪物。” 一个需要吸食活人阳气而活下去的怪物。 过多的死亡,让他们无法在这个地方继续生存下去,林西元开始谋划他们的后路,但事与愿违,刘家小姐不知道从哪儿请来了个章姓术士。 那是阿谭第一次见到章旸,很年轻。 术士的出现,彻底打碎了她与林西元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痴心妄想。 “那是阿谭生命中最灰暗的一年,比之前漫天的炮火还要令她害怕。”老妇望着手边的箩筐,里面小人的衣服叠的整整齐齐,“本身的恐惧,母亲的力量,让阿谭开始变得不再像自己,她迫切的需要自己强大起来。” 她开始把目光投向普通人,再她又一次扭断无辜稚童脖子的时候,终于换来了林西元的暴怒。 那是阿谭和林西元在一起十年来的唯一一次争吵。 刚出生的婴儿在房间内哭泣,林西元砸了屋里所有的瓷器,他红着眼说她是个嗜血的怪物,这场争吵,阿谭收了所有的法力,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瓷器从她身边砸过,却从头至尾都没碰过伤过她,哪怕一点。 “那时他应该是恨极了,他从敌人炮火中保护的那些脆弱无辜人类,最后却接连不断的死在阿谭手中。”阿谭救了他,给了他施展抱负的机会,却又在最后,逼迫着打碎了他的信仰。 他为那个被扭断头颅的男孩堆了个坟,那夜林西元坐在坟前没有回家,那夜他遇到了章旸。 “这就是妖。”章旸摸着立起的无名碑,“妖是没有人性的。” “他给西元出了个极好的对策,阿谭抱着孩子,被他们逼得走投无路。”桌前的人没有插话,也没有打断她,老妇沉默了很久,突然笑了出来,笑的人心伤,“可惜,他过不了自己良心那一关,却更舍不得伤了阿谭。” 这么些年,她总是在想,要是林西元不爱她,该多好,这样就没有后边的故事,他就不会经受那么多的苦难。 那时章旸把她当十恶不赦的妖怪下了狠手,招招都要她的命,她刚生了孩子,身体还没养好,自然不是章旸的对手,在他一掌拍下来,几乎打掉她半条命的时候,林西元忽然出现了,就这么突然冲过来半蹲在她面前。 “阿谭当时被逼红了眼,爱人的背叛更让她疯狂,说出的话难免伤了人心。”老妇收了笑,语气有些哽咽,“她说:我是瞎了眼才给你生孩子,若我侥幸活下去,一定将你变得和我一样,不人不鬼。” 她被林西元挡着,没有看到他身后章旸陷入恐慌的眼神,也没有看到插入他背后那把灭魂诛邪的灵剑。 ☆、爱恨蹉跎 “那是我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最后一句。”老妇的声音骤然拔高,双手猛地捂住脸, 毛不思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 她说的再多也不过是空话,刀子割在心脏的痛感没有亲身体会的人, 是感受不到的。 晶莹从老妇的指缝中流出来,毛不思唯一能做的, 就是递上一张纸巾。 林西元劝不住阿谭再造杀戮, 也劝不住章旸作为术士捉鬼除妖的决心,他是他们三人中最平凡而渺小的一个。那日,他坐在新起的坟头前, 听着章旸的念叨声, 不知怎么就想开了,阿谭不属于他的世界, 这么久以来的强留, 才是真的再伤害她, 是他的充耳不闻逐渐把那个月光下救他的姑娘变成了如今的这副模样,他冲着她发火, 冲着她暴怒, 何尝不是对他自私逃避地借口。 灵剑刺入林西元身体的刹那, 他还在想, 如果他死在章旸手里,是不是能让他心存愧疚,网开一面放阿谭一条生路, 如果他离开阿谭的生命,是不是她就可以如原来一般,做回那个在山野间游荡,兴趣只是吃一碗野馄饨的小妖。 既然错了,那就改罢,改到正确,改到一切都回到原先的轨迹。 诛心的话阿谭没有说完,就瞧见烈日下,原本还存在林西元体内的魂魄迸然涌出体外,向着四周飞快消散,旁边无花果树的果实熟透滚落,砸在地面上,也砸进阿谭的心里。 比起呆怔在原地打阿谭,章旸几乎是立刻扯下身上的薄衫系成口袋,向着飘散的魂魄冲去,手指咬破口子,从东到西由上至下画了一堆看不懂的符咒,奋力的将他们收入其中,他跟阿谭的争斗角逐多少伤了些元气,刚做完,人就像被抽去了所有力气,连下落的脚步都没站稳,直接从高处的梧桐树上栽了下来,手却死死地攥着那包衣裳。 章旸不知道自己究竟护住了多少,术士的经验却在心底暗自告诉他,三魂七魄,不可能只有手上区区这些,他们散的太快。 西元。 阿谭推了下眼前的男人,手指刚碰到他的衣服,人就顺着她那股并不大的力量,轰然倒下,尘土飞扬,鲜血透过他白色的衬衫滴在大地上,红的刺眼。 方才还歇斯底里的女人就这么倏然安静下来,声音变得柔软无比,颤抖地手指按上林西元的肩膀,阿谭小心地推了两下,男人没有说话,也没有回应她,他圆睁的瞳孔里还映射着她的身影,头发散乱,周身戾气横生。 这还是她么,她在林西元眼里,从来都是那个娇俏可人的阿谭,何曾这副模样过,也许是她早就变了,她已经很久没认真地看过西元的眼睛,没看过他眼中的自己。 第80节 “把他还给我。”黑影落在章旸头顶,那个他恨不得亲手诛杀替天行道的女子,此时正立在他面前,指着他手中的那包东西,阳光很烈,她的声音很冷。 “不可能。”章旸捂着胸口,用仅剩的力气支撑起身子,冷汗沿着脸颊往下流。 胳膊立刻被不知何处冒出来的昙花枝戳出一个血窟窿,右手微颤,却依旧死死地攥着。衣服上被画了符咒,阿谭碰不得,五指猛地一收,昙花枝如同有了生命,沿着章旸的胳膊上爬,往他的五官里钻去。 “我不给你是因为我还有办法救他。”花枝停在他的嘴边,诺大的地方只能听到章旸的声音,“你能吗?” 是啊,她能吗?阿谭的眼神渐渐暗淡下来,她不能。 他们栖身的地方是一间破旧的茅草屋,门前种了一棵无花果树,果实已经熟透,泛着浓郁的果香味。 在章旸用尽了所有的办法后,他和阿谭相视而坐,桌案上放着一枚瓷缸,瓷缸中魂魄的气息越来越弱。 “你说过能救他的。”林西元就躺在不远处的床上,阿谭耗着自身的术法护着他的尸体,确保他不会腐烂。 “我当然可以。”章旸是他们这一代中,法力最高强的捉鬼师,往日里多少有些自负,也恰是他的自负,让他无意间杀了林西元,“只是三魂缺一,十分难寻。” 不只是难寻,而是他静下心来才发现,人间海海,真正的无主之魂却是几乎没有。 就算他强行用了游离的游魂,也不一定与林西元契合,魂也是有自我意识的,它若有一日想离开,岂是一副不属于它的身体能控制住的。 “你想做什么。”阿谭耸着眼,没了往日的生气。 章旸抚着腰间的那把闪着寒光的灵剑,“补魂。” “那把剑……”毛不思瞳孔晃动,“竟是把诛魂剑。” “章旸当时一心想杀我,自然没打算给我留半点的退路。”结果却差点害的林西元魂飞魄散,老妇回望着毛不思,“那把剑你或许听过,叫留殇。” 毛不思心里顿时咯噔一声,留殇,那是六叔的剑! 她小时候去六叔家里玩,那把剑就挂在墙上,从未出鞘,每日三炷香的祭着,六叔说这把剑戾气太大,虽是法器,不到万不得已也碰不得。 “所以……”毛不思脑子微转,人就立刻反应了过来,林西元身上无处不在的昙花香,不老的面容,满身的怨恨,她嘴唇抖动,“你把自己的魂补给了他?” “这是最好的办法了。”游荡的孤魂或许会离去,生着活人章旸断不可能取来补给林西元,那么,就只有她了,一个妖,一个自愿把生魂献出来的花妖。 晚上的夜空没有星星,就着昏黄的灯光,阿谭最后一次握住了林西元的手,“等过了今夜,你就会醒过来的。” 等你醒了,我就不在了。 这句话阿谭没有说,归根结底,事情走到现在这一步,全是因为她的贪心。 西元已经做的够好了,她不想她的存在,成为他最深的愧疚,她愿意为他献上自己的一切,只要他能好好地活着。 “我少了一魂,再也无法幻化成人。”老妇现在都能回想起魂被从身体里抽离的痛楚,痛到恨不得立刻死去,“事后,章旸信守与我的承诺,没有告诉他,而是带着变成原形的我离开,继续游历四方。” 可阿谭毕竟是只妖,妖的魂落在人身上,难免会产生新的问题,只是那时候阿谭不懂,章旸也太过年轻,他们谁都没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多么致命的错误。 “多年后,林西元找到了章旸。”他变得与之前相比有些古怪,整个人都阴沉沉的。 他说自从身体好后,自己便能见鬼,日日都睡不安生,求章旸给他想个法子。 “章旸帮他了。”马明义不用想也知道,一个普通人,即便得了阿谭的一魂,也不该会御鬼术这种高深的术法。 老妇点点头,“章旸对西元始终存了份歉意,又亲眼见了几次,便心软教他了些皮毛。” “林西元的御鬼术我是亲眼见过的。”毛不思顺着老妇的回答皱眉开口,“不仅仅是皮毛那么简单。” 甚至可以称得上炉火纯青。 “没错,不仅仅是这么简单。” 林西元从章旸那里学了全部的心法,又学了有用的几招,这些足以令他控制一些法力极弱的鬼魂,那时候,他满腔的爱意就已经被蹉跎成了最深的恨。 死前,他听到的是阿谭泣血的诅咒,她说她要把他变得和他一样,不人不鬼。活过来之后,他便真的成了一个怪物。他愤怒时会生出浓郁的昙花香,他碰到别人便会不经意的抽取他人的寿命,他的眼睛能见鬼,身体感受不到四季的温度,甚至有了妖的本能,他却偏偏连基本的控制都不会,惹出了不少乱子。 那几年,他和他的孩子活的像过街老鼠,不敢出现在众人面前,孩子死掉那天,是大年初一,他好不容易卖了几包点心回家,结果从天亮等到天黑,也没瞧见那条小身影,他就这么沿着街道找啊找啊,最后在城外的河边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小人穿着破旧的灰色衣服,就这么飘在河面上,两条麻花辫上还绑着她最喜欢的粉色蝴蝶结。 透明的身影蹲在河边,等林西元到了,才哭着跑过去,却怎么也抱不住他,小孩哭的直跺脚,脸上身上全是伤,“他们用石头扔的我好疼。” 尸体被抱在怀里,早已被河水泡的肿胀,金银双色的眼睛就这么睁着,怎么也合不上。林西元望着小人脸上不知被谁砸伤的口子,从未如此憎恨自己,憎恨章旸,憎恨阿谭。 他用泥土为死去的女儿烧了副身体,扎了好看的麻花辫。 后来,他千辛万苦找到了章旸,骗着他学了御鬼术的心法。林西元是个聪明善良的人,但也是在炮火中摸爬滚打过的人,但当他真的恨极了,怨极了,心肠便比所有人都硬。 ☆、越爱越错 阿谭没想到林西元会偷书, 章旸也没想到,书房被翻得一片狼藉, 但凡与御鬼术有关的书籍都被撕掉带了出去。 “他学了心法, 后边的东西哪怕章旸不教他,他也能拿着那些书页琢磨出来。”从头至尾, 林西元豆矢古草就打的是这个主意。 事后,他再一次的消失了, 直五年后, 他第二次来寻章旸。 这时的林西元已经彻底没了之前的影子,那个充满信仰与热血的男人变得像只阴森的鬼魅,他把自己包裹在黑色的风衣下, 他的容貌一如既往地年轻, 脸色却苍白到骇人,他怀里抱着一只泥偶, 泥偶塑的很可爱, 嘴角挂着笑意, 两条麻花辫跳跃着在风中一甩一甩。 阿谭没了幻化的能力,被章旸塞在外套的内兜里, 她感受到了林西元, 也感觉到了那个孩子的存在, 那个孩子身上是死亡的气息。心里疼的想哭, 阿谭扭扭身子,却发现自己只是一株在平凡不过的花草,连掉眼泪的资格都没有。 “阿谭呢。”林西元立在风中, 小心地顺着泥偶的头发,他没有看章旸,几年来,他费尽心思,才从游荡的鬼魂中得到了阿谭的消息,御鬼术真的是极好的一门术法,他可以有那么多双眼睛,“我知道她在你这里。” 他找了她那么久,他想过她的下场,却从未想过,她在章旸身边。 “你找她做什么。”章旸没了年少时的心高气傲,岁月在他的脸上和心底都留下了时间的印记,他一年一年开始变得平和。 “当然是让她看看效果。”林西元展开双臂,昙花香气扑鼻,“你瞧,我现在是不是特别像个怪物。” “都过去了。”章旸这辈子没做过多少后悔的事,唯独这件,他每每想起,都悔恨不已,“我可以帮你敛去身上的气息,让你像普通人一样寿终正寝。” “寿终正寝?哈哈哈哈哈……”笑声划破天空,林西元嘴巴在笑,眼里却冷出冰渣,“是你们先把我丢下,我像个怪物一样的活了那么久,如今却想弥补?别做梦了。”林西元收紧衣服,双手抱胸,他没了未来,没了孩子,甚至连个人都不是,“上天给了我能长生不死的能力,我凭什么放弃?这可是我付出了天大的代价才换来的。” “你太偏执了……”这句话说的,连章旸自己都觉得没有说服力,如果这些事情发生在他身上,他还能说出偏执二字吗,他只怕会比林西元更恨吧。 “那日风刮的特别大,俩人从天黑打到天亮,又从天亮打到明月升起。”茶水已凉,老妇没有在续,她眯起眼,回忆着那段被埋葬在内心深处的故事,“西元终究是比章旸差上几成。” 林西元没有什么底子,御鬼术多少有些问题,半路出家的术法更是不能跟正统的章旸相比。 “即使赢了,章旸也不能把他怎么样。”马明义单手撑在桌面上,“林西元再特别,再不像个人,可他也是个人。” “是啊,魂已经补进去了,他的阳寿又未尽,章旸于情于理都无杀他。”老妇点头,“这点章旸知道,林西元也知道。” 所以他才敢这么张狂,他什么都不怕,逼得章旸最后不得不带着阿谭撤退,中途还被突如其来的几只小鬼伤了肩膀。 章旸受了伤,生怕保不住阿谭,便在中途路过乡村时,把她冒险托给了一个稚嫩的男孩照看。约好半月后的傍晚在村头的老槐树下再见,男孩年纪不大,抱着刚烤熟的半个芋头,郑重其事的点点头。 那之后,阿谭不知道章旸和林西元发生了什么,她被男孩带回家,细心地浇水照看。男孩每天在墙上画一笔计日子,半个月很快就到了,章旸没有来,又过了半个月,章旸还是没有来,男孩却依旧记得那个男人的话,依旧每日的傍晚都抱着盆里不开的昙花来村头看一眼。 这一等,就是两个月,两个月后,章旸来了,他瘦的吓人,一双眼也染上了抹不去的阴霾。他说,把林西元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是他此生最大的过错。张扬自负的少年终究是在而立之年后吐露了心声,否定了过去最骄傲的自己。 林西元开始有了各种各样的身份,他恨透了那些抛弃骨肉的父母,他养了许多无家可归的婴灵,让寻常人拿寿命自愿去与他做各种各样的交易,他从不取人性命,却总是会用最自己的方法,把真相血淋淋的展现在他们面前,他在无休止的报复中寻找快感,将他们彻底拖入悔恨的深渊中。 “西元可以长久的活下去,章旸却不行,林西元认准了他,更迫切的想要找到阿谭,他们就这样一年又一年的耗下去。”老妇起身,脚步蹒跚,“直到章旸撑不住,放了一把火,那把火烧了整整一夜,烧光了他所有的藏书。” 章旸望着漫天的火光,从怀中掏出了那株昙花,灵力灌入,昙花幻化成人,他几乎耗尽修为把阿谭重新幻化成了人形。 年轻女子的面容许久未见,亦不再鲜活。 “拿去吧,如果有一天,你想收回自己的魂魄,便给自己补回去。”章旸从怀里掏出一本泛黄的书册,补魂术是从太师祖那辈流传下来的,也是他们本门最引以为傲的术法。林西元身上的一魂是阿谭的,除了她,无人可以收回。 “我不可能收回。”如果她收回了,林西元该如何自处,他是那么好的一个人,若是到头来发现自己的恨才是最可笑的存在,他该怎么面对现在这个自己,“那会比杀了他还令他痛苦。” 一步错,步步错。 章旸已经没了护住阿谭的勇气,推翻了自己当年亲口许下的诺言,他用补魂术和一身的修为,向阿谭换取了自己后半生的安宁。 夜晚的天空,被火光烧得通红。 她与林西元身上存在的魂相互吸引,无论她怎么躲,都能留下蛛丝马迹,只是如今没了章旸护着,她逃得越发艰难。 终于,在一个夏日炎炎的午后,她撑不住了,趴在低矮的桌子上,面前放着她为自己和林西元打造的两枚精致的镜子,眼泪不停的往下坠,往事一幕幕的在她脑海里划过。 她跟林西元第一次相遇,他撞翻了她的小馄饨。 她救了濒临死亡的林西元,随他去到那个烽烟四起的战场。 她学会写自己的名字时,林西元赞赏的眼神。 她拿着自己所有的钱财偷偷去给难民施粥,最后换来林西元的一个拥抱。 她在他重伤时紧紧握着他的手,他在她耳边轻声说:我如果还能活下来,就娶你。 明明她那么爱他,他也那么爱她,只是因为他是人而她是妖,这段爱便开始越走越难,越走越错。 两颗无花果突然落在阿谭眼前,带着果实的香味,阿谭抬头,入眼的是个长相俊秀的男人,细碎的黑发将将盖住眉毛,嘴角含笑,白色的衬衫松垮垮的套在他身上,穿着很是得体。修长的手指无意识的滚动着面前的无花果,陌生的声音就这么缓缓从她对面响起,“需要帮忙么?” 阿谭不认得他,炎热的空气被他身上自带的冷气隔绝在外,由内而外的透着清爽,“你不是人。” 男人身上的味道跟其他的妖怪不同。 “我可以帮你躲一辈子,让他永远寻不到你。”男人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自顾自的说着话,他的声音很好听,如三月春风,“你如果信我,三日后来北溪村,我带你走。” “你是谁?”阿谭望着他的背影。 “阴阳道的主人。”阴阳道,一个人鬼妖邪皆可入的地方。 北溪村说近不近,说远也不远,阿谭认真地思考了两日,决定去见他,这一路她走过了许多熟悉的地方,也遇见了多年前在章旸手中接过自己的男孩,小男孩已经长成了清瘦的少年,正叼着根狗尾巴草坐在桥头等着鱼儿上钩。 阿谭摸了摸口袋,没有什么可以送给他报答恩情的物件,最后一狠心,把两面小镜子掏了一面送他。少年已然不记得自己,阿谭也不想吓到他,最后只匆匆说了几句便匆匆离去。 转身时,她还听到村里有人奔跑着向桥头赶来,气喘吁吁地高呼不停,“小六,阿妈叫你快点回家。” 低矮的黄泥草屋内,有两颗切开的无花果安稳的躺在桌面上。 好多年前,当阿谭还是个单纯的姑娘时,她最爱夏日香甜的无花果,每每都要林西元切开,她才入口。有次他实在忍不住,问其原因,阿谭才笑眯眯地抱着他的胳膊:每颗无花果切开都是心形的。 就像……就像我爱你的形状。 ☆、如鬼如魅 阿谭站在阴阳道的入口, 最后一次遥望这个世界,眼前的蓝天麦田每一抹颜色都充满着勃勃的生机, 身后的阴阳道死气沉沉, 所有都像是覆盖上了层灰蒙的雾气。 而后,她在小六危机的关头, 救了他一命,亦指点着他去找了归隐不出的章旸拜师, 不仅是为着何映秋身上难得的天赋, 也多多少少藏了点私心,希望得到哪怕一丁点林西元的消息。 可直到章旸离世,她都没有听过林西元三个字。章旸去世那晚, 小六第一次在她面前红了眼, 二十多岁的大男人哭起来的像个孩子一样,隔着镜面哽咽, 他说:阿谭, 我师父没了。 章旸就这么安静的睡去, 面容安详,除了那把留殇, 未曾留下只言片语, 他的魂魄没有伫足, 亦没有进入阴阳道与她再见一面。 阿谭知道, 他解脱了,那些犯过的错,心里留下的悔, 终于可以随着他这世的死亡而烟消云散。 至于她,老妇想,或许也快了。 “婆婆。”毛不思的话拉回老妇的思绪,她看着眼前老人枯老的手,褐色的斑点布满了她的皮肤,不由得疑惑,“阴阳道里的鬼邪理该永葆青春才是,怎么会……” 后面的话,她没有说完。 “孩子,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想要得到一样东西,就必须拿出另一样来做交换。老妇伸出自己的手掌,无名指上带着枚金戒指,指环卡入了她的皮肉,已然拔不出来,“我会如寻常人般,生老病死。” 第81节 甚至衰老的速度比世人还快上几分,这就是她的代价。 “婆婆……”饶是毛不思这些年看过了那么多故事,如今听着垂暮老人讲述自己的过往,还是忍不住有些感伤,想要请她帮忙的话便卡在了口中,如何也说不出来。 “这些年,我呆在阴阳道的三岔口,极少有人见得到我,我也极少出门,更不要说人间。”她听到的一切,都是何映秋从小镜子告诉她的,偶尔何映秋进来办事,也会路过寻她,一杯清茶,寥寥几句,他再度回到人间,而她依旧呆在清冷的阴阳道里。 她尽心尽责的帮那个人规整着道中秩序,一做就是几十年。 “只是没想到,我的逃避到头来却连累了你们。”林西元的性子,老妇最是清楚,不给他个答案,永远也别想安宁。 “我不怕连累。”马明义作为这个故事中的节点人物,反而跳脱出去,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回顾了阿谭和林西元的一生,在这场悲剧中,看似谁都没有做错,却又每个都错的离谱,他语气平和,“您有您的苦衷,可林西元也有他的委屈,他找了半辈子,为的不就是消除这份委屈么。” “但这些事情,婆婆如果真的说出来,林西元该怎么面对自己。”那样的一个男人,铁骨铮铮充满傲气,到头来,却变成了自己最厌恶最不齿的那种人,“我如果是他,怕是恨不得把自己千刀万剐。” “那也是他自己的选择。这是一个无解的命题,怎么解都是错,怎么算都无法走到正确的一端。”马明义大手扣在毛不思脑后,轻轻揉了下她的头发,“无论最后是不是他想要的,林西元都选了自己想要的解法,除了他自己,没人有资格替他做选择。” 眼前的老妇早已白发苍苍,走起路来脚步蹒跚,口中的咳嗽更是压都压不住,即便马明义对医学一窍不通,也知道,她是没有多久可活了。 孩子死了,章旸死了,若是连阿谭都死了,林西元就真的成了世界上最可悲的人,他所有的委屈,所受的苦难,渴望的真相,都彻底没了答案。 “每一步都走错!每一步都走错!”失声的哭诉突然爆发,声音中带着无尽的绝望,箩筐中精致的镜子幻化成白色的光线,围绕着老妇飘荡缠绕,镜子是她的修为所造,感受到主人的呼唤,绵绵不绝的灌入到她的身体,不久,另一条白色的光线也从空中飘来,它穿透墙壁,涌进老妇的体-内。 满头的银发逐渐被黑色所代替,干枯的皮肤也开始有了弹性,变得细腻白皙,白光散去,眼前的老人被个陌生的女人所替代,她眼角微垂,豆大的泪珠一颗又一颗地往下落,那是个十分漂亮的女人,像是夜晚怒放的最美的那株昙花,鼻息间全是清幽地花香,唯独那双眼睛,盛了太多的愁苦。 “婆……阿谭。”毛不思瞬间明白了她的想法,贝齿紧咬着下唇,压抑着没让自己哭出来。 “我的时间不多。”阿谭打开橱柜,里面都是些灰扑扑的老款衣服,她选了半天,才挑了件藏蓝色的连衣裙,裙摆盖到小腿,颇为端庄,“走吧。” 临行前,阿谭停下脚步,像当初离开人间一样,再度回头端详着自己这些年来的栖身之所,这一走,她怕是永远也回不来了。 一声叹息。 三岔口的泥墙被快速打开,又砰然闭合,留下扬起的团团雾气。 屋内开着灯,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男人的背影,他单手撑住桌面,抬手一挥,墙面上便显现出了毛不思三人的画面,脚步匆忙而坚决。 “我就知道。”男人拿了个空杯子,起身给自己倒了杯昙花茶,茶水已凉,入口从喉咙一直冰到心底,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回应着谁,“你虽不让他来寻我,但我冥冥之中感觉,总有一天,他会来的。” 画面中的浓雾被阳光替代,他看着眼前的画面,觉得马明义有句话说的十分对:除了他自己,没人有资格替他做选择。 阳光落下,透过树叶在皮肤上形成块块斑驳,阿谭已经好久没见过人间的太阳,秋风吹过,树叶打着旋的往下落,惹得阿谭忍不住伸手去接。 “我们要通知林西元吗?”毛不思眼眶的红肿还没消下去,带着浓浓的鼻音。 “不用。”她和他的魂相互吸引,只要她现身,他就能立刻感受到。 阿谭背着手,双眼一瞬不瞬的盯着面前的陌生景色,灰色的大桥连接着江河两岸,车辆有条不紊的穿行而过,再远处,则是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 没有饿殍遍地,没有硝烟炮火,这个时代,真好。 阿谭的魂在林西元身体内呆的时间越长,他就能越快的感应到她,魂被原有的主人吸引,指点着这副身体寻找正确的方向。 降魔杖突然一抖,毛不思立刻警觉起来,耳边是呼啸的秋风还伴着孩童细碎的笑声,“他来了。” 话音将落,黑色的风衣就出现在梧桐大道的另一端。 如鬼如魅,几乎片刻就到达他们几米外的地方。 林西元没有说话,只抱着怀里泥偶死死地盯着那抹消失了几十年的身影。 头发顺滑的披在肩头,她好像比瘦了些,不在喜欢浓厚的红红绿绿,藏蓝色长裙衬的她皮肤愈加白皙清透。 “来了。”阿谭扭头,嘴角一弯,露出温暖的笑容。 就是这张脸,就是这个人,他爱了一辈子,怨了一辈子,也想了一辈子。 无言的沉默。 阿谭的视线逐渐由林西元移到他怀中的泥偶身上,泥偶的面庞被雕刻的栩栩如生,两根麻花辫翘起半圆的弧度,身上被人用鲜血刻上了避光的咒法,想是这些年,林西元又学会了不少东西。 她盯着人偶,人偶也盯着她,小人被抱在怀里,能敏锐地感知到男人的情绪,他的心脏跳得人心烦,昙花香味收了又放,似乎在压抑着什么。 “囡囡。”阿谭开口,就见林西元怀里的小人猛然回头,白色的眼球顿时变成一金一银双色,她张开手臂。 熟悉的花香就这么随着秋风,涌入泥偶的鼻息,那是日日伴着她入眠的昙花香,比现在抱着她的怀抱更浓更香,她叫她‘囡囡’,在好多好多年前,她那个消失的母亲也这么叫过她,声音和这个一样柔软一样动听。 林西元感觉怀中一轻,怀里的小人就消失,出现在了阿谭脚边。 她抬头望着眼前蓝色衣裙的女人,小心的扯动了她的裙角,等女人蹲下,才缓缓开口,带着不安的期许,“你是妈妈么?” “嗯。”阿谭抬手摸着她僵硬的泥塑身体,忍着眼泪点点头,“原来囡囡还记得我。” “妈妈。”小姑娘嘴一憋,就伸着胳膊扑了上去,惹得阿谭忍不住去接,碰到阿谭耳边时,小姑娘的声音突然冷下来,透着股子不正常的阴森,“你知道吗,我已经死了。” “婆婆小心!”毛不思看着阿谭肩上的小姑娘瞳孔在眼眶里疯狂的跳动,心中一惊,冷汗立刻铺满了后背。 ☆、往日情分 还没等毛不思的降魔杖行动, 周身顿感阴凉,一条黑影就在眼前闪了过去。 “放开我, 放开我。”方才还趴在阿谭肩头的泥偶这会儿被人抓住后颈, 两条小短腿在空中不满地挣扎着。 “别闹。”黑色的风衣下,男人的声音听起来有些严厉, 他背对着毛不思,让人看不见他的表情。 “我哪里有闹!”泥偶挣脱不过, 只瞪着一双圆滚滚地大眼睛, 她的唇角依旧上扬,却没有孩童的天真,显然是气急, 女孩的声音有些刺耳, 不满地指责阻碍她的人,“是你整日的怨她恨她, 这是多好的机会。” 差一点, 她就得手了。 对于自己的母亲, 女孩并没有多少记忆,那些七零八落的温馨画面, 早在她不断躲藏世人探究眼神时, 被磨的一干二净。在她活着的那几年里, 在她被欺负被奚落被厌恶的时候, 那个温柔的声音始终没有响起,从始至终,她都是个被抛弃的孩子。 多少个日夜, 都是父亲把她抱在怀里,哄着她入睡,给她扎漂亮的辫子,他说她的眼睛很好看,一只像太阳般金光闪闪,一只如皎洁的明月银光撩人。 她知道父亲是骗她的,人人都害怕她的眼睛,他们说她是妖怪。 再后来她死了,在大年初一的下午,为了躲避砸来石头,不小心从长桥上摔下,淹死在了城外冰冷的河水中,周围的人作鸟兽散,没有人回应她的求救。 河水冷的的能碎掉骨头,淹过她的头顶,涌入她的喉咙,她就这么挣扎着,直到亲眼看到自己的尸体漂浮在水面,夕阳如血恶,染红了整条河流。她拖着透明的身子,不敢动,也不敢哭,憋到父亲半夜来寻她。 任凭她怎么努力地想要去拥抱他,到头来,都是冲过他的身体,抱住一怀的虚无。 她死了。 父亲给她烧了一个漂亮的泥偶,眼睛里布满了殷红的血丝,那个抱着她躲了好几年的男人忽然间就变了,压抑在内心深处的怨恨随着她的死亡瞬间爆发,她想,她应该就是那棵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父亲开始频繁的提到阿谭,提到章旸,他不再惧怕世人的目光,她亲眼看着他都走了一个女人半年的寿命。 之前令他惶恐不安的力量,成了他最厉害的武器。 他想活着,他想找到阿谭,他想要一个说法。 林西元没有给小姑娘更多的时间,他伸手在她身后的符咒上方三寸一点,小姑娘就瞬间安静下来,只有一双圆滚滚地大眼睛,不满的在眼眶中滚动。 “孩子还小,难免有些顽皮。”林西元话虽如此说,却一点责怪女儿的意思也没有。 “你还和以前一样。”阿谭努力挤出一个笑容,笑意怎么也到不了眼底,林西元变了太多,唯独护短这点丝毫没有改变。 以前她跟林西元在一起的时候,不太懂人情世故,许多事情都做不好,难免被下人背后说道几句,婚后也有那不识相的在她耳边絮叨,比起后来前赴后继往林西元身上扑的莺莺燕燕,阿谭显然有些不那么出挑。 男人嘛,人生三大幸事,升官发财死老婆。 这前两样林西元都有了,唯独死老婆这点欠缺,阿谭心里惴惴不安了许多天,才敲响了林西元书房的门,阿谭不爱看书,难得进他的书房,对上林西元疑惑的眼神,她想了好久,才坐在书桌对面跟他摊牌。 死老婆是不可能的,娶小老婆也是不可能的。 结果换来了林西元的扶额大笑,打这之后,阿谭就再也没听过什么风言风语,还是她忍不住询问,打扫的阿姨才开口说实话。 “先生说,您是他有生之年见过最好的女子。” “先生说,再敢在背后嚼舌根一律打出去。” “先生还说,他最大的缺点就是护短。” 而她,就是他的短。 “几十年,躲够了?”林西元冷笑,视线不在集中在阿谭身上,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头顶摇摆的树叶瞬间被定格。 结界!他居然设了个结界!降魔杖有些不安,毛不思寻摸着刚要上前,就被马明义拉住手腕,四目相对,他无声道,“别去。” 是爱、是恨、是情还是仇,都是别人的事情,不足为外人道,更容不得外人插手。 “你说,会是个什么结果?”毛不思借着马明义的力气停下脚步,与他并肩而站,她心里明白,哪怕自己上去,也改变不了什么。 人有回光返照,妖也一样。 阿谭收回了残留的所有法术,就为了在最后幻化成林西元记忆中的样子。 “不知道。”马明义语调低沉,沉重的真相坠住了他所有的情绪,眉心拧成一团,他的手松开毛不思的手腕,沿着手背下滑,最后扣住她的指头,“为什么世间会有那么多的错过。” 善良的人不得善终,相知的人被迫分离,背叛不过是虚假的外皮,它瞒过众人的眼睛,小心翼翼地包裹住脆弱到见不得光的爱。 “这辈子苦够了,下辈子就能甜了。”毛不思感觉到马明义手心传来的温热,说着不着四六的安慰话。 下辈子,没了记忆的下辈子,再美好,也不是现在的人了。 “我醒来后的第三天,第一次伤了个无辜的老人。”林西元眺望着远方的风景,平静地跟阿谭讲述着这些年来的点点滴滴,没有突如其来的暴怒,他平静地如晴空下的海面,只是这片平和下,暗潮涌动,“他下山时不小心摔伤了胳膊,我便好心扶他一把。” 就是那一下,林西元感觉自己身体的毛孔瞬间打开,好似沐浴在和煦的春风中,舒爽的令人陶醉,令人不由得想要溺死其中。 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他还掐着老人的胳膊,老人胳膊上的血迹已经干涸,整个人像是被抽干了生气,瞳孔泛出不正常的青灰色,整个人都昏了过去。 这股神秘的力量让林西元害怕,怀里的女儿扯着嗓子哭个不停,金银色的眸子被眼泪洗涤的更加晶亮吓人,他不敢去市里,也不敢让别人发现,只好一路躲躲藏藏,他知道阿谭没有死,他感觉的到。林西元抱着幼小的婴儿,心里渴望着阿谭能够逃离章旸能够再出现。 “好长时间里,我都当那日的你说的是气话,你把我变成这副模样也不过是气急了,我的阿谭,是多善解人意的姑娘,我们的女儿又是那么懂事可爱,便是脑我又能脑多久。”昙花香从林西元身上突然喷散而出,浓郁的香气在小小的结界内疯狂冲撞,“我等了一月又一月,一年又一年,等着你突然出现收去这一身的邪术,等着你来看看女儿的模样,听听她的声音,结果呢?你知不知道,那夜我在河面看到副小小的尸体时想的是什么?我恨不得当时死去的那个人是我。” 也是那一夜,林西元彻底明白,阿谭真的抛弃了他,把他变成了侧头侧尾的怪物。 “西元……” “别叫我!”林西元拼命地压抑住自己的情绪,瞳孔逐渐变的漆黑,指甲抠进掌心,他想他真的快要疯了,“我费尽心思从章旸那里偷来御魂术寻你,可万万没想到,你就在我眼皮子底下,你当时是不是觉得我不人不鬼的模样很可笑。” 砰—— 结界内传来一声巨响,林西元苍白的手指死死地卡住阿谭的纤细的脖子,沿着结界把她举到半空中。 “阿谭!”毛不思反应极为迅速,她挣开马明义的钳制,冲向结界,却还没等人碰到,就被一束白光弹了回来。 那道光是阿谭身上的气息,毛不思捂着胸口,神色复杂的盯着里面的两人,她居然在林西元设好的结界外留了一层抵御。 她,不想让自己救她。 阿谭没有反抗,她是妖,只要本体还在,她是不会死的。 手指微微颤动,阿谭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巴掌大的盒子,通过盒上玻璃,能看到一朵闭合的昙花,她没有迟疑,递到林西元眼前。 这个才是真是她。 “你是认定了我不会杀你?”林西元眼睛眯起一条缝,“今时不同往日,你我间的情分,早没了。” “对不起。”阿谭张张嘴,对不起,把你变成这个样子,对不起,婚礼上许下的生老病死不离不弃也做不到了。 第82节 “我不要听对不起!”盒子被林西元挥手打落,阿谭的反应令他怒火更盛,林西元是个不爱哭的人,阿谭也很少见他哭,他盯着阿谭的眼睛,忍了这些年的委屈,终于在此刻迸发,泪水在眼眶中聚集打转,他咬着后牙,努力不让它落下来,声音却掩不住哭腔,“阿谭,为什么啊?” ☆、昙花一现 世上哪有这么多的为什么。 不过是在错误的时间, 做出了错误的选择,最终得到了错误的结果。 身体摔落到地上, 有点疼, 阿谭捂着胸口,身体的疼痛不及心脏的万分之一, 她含着泪抬首,透过秋日的阳望向林西元。 男人背脊挺得笔直, 他的指尖在颤抖, 青筋从他的脖子爬上额头,眼眶中打转的泪突然间就掉了下来,落在灰白色的水泥地面上, 他死死地盯着她, 就像她看他一样,颤抖的嘴唇出卖了他此时此刻地情绪。 “阿谭。”支撑了林西元许久的力量, 轰然倒塌, 他踉跄了几步跌坐在阿谭眼前, 他还是杀不了她,几十年过去了他还是下不了手, 除了她的名字, 林西元再也想不出别的话可说。 中间还横着他打落的那朵昙花, 花叶放在狭小的玻璃盒内, 花瓣抱成团。这些年,林西元看遍了世上种种的昙花,每一朵在他手里都如月下美人般清丽动人。可只有这一朵不一样, 它枝叶微微蜷缩着,与早年养在窗台上的模样极为不同,恹恹地没有多少生机。 “西元。”阿谭拼命地压抑住嗓子里的咳嗽,想伸手去拽他的衣袖。 他怎么会这么绝望。 不是这个样子的。 阿谭指尖碰到他的袖口,她只是想把他补好,让他平安的活下去,到头来,却把他伤的支离破碎。 “我真的活不下去了。”阿谭伸出的手被人反握住,林西元从来都是骄傲的,哪怕是再狼狈时期的林西元都没这般的低声下气,之前的不甘心变成深深地无力,即便是这样的阿谭,他还是不忍心伤她,他想,他应该是被这个女人诅咒了,才会在面对她时输的一塌糊涂。 他掐住她喉咙的瞬间,想到的是中秋佳节她挽着他的胳膊去赏月,她的侧脸那么美好,比天上的月还好看。是盛夏清晨她悠哉的坐在葡萄架下为他剥着一颗颗晶莹的葡萄,鼻尖有着点点的细汗。是夕阳下坠的傍晚她靠在他的肩膀上听他讲述沙场上的漫天烽火。 林西元可耻的发现,他这些年累积下来的憎恨,在阿谭望向他的时候,土崩瓦解,她看他的眼神跟多年前一样,仿佛时间倒转。脑海中有个声音再告诉自己:只要她求他,只要她服软,他就愿意让步,让许多许多步。 偏偏她拿出了那株昙花,她想让自己杀了她。 明明是个柔软的人,为什么会变得这么残忍,在他心上捅了一刀又一刀。 他活着的理由是什么,滚滚红尘还有什么值得他挂牵的。结界被打开,风吹着枯叶沙沙作响,不停地往耳道里钻。 林西元攥着阿谭的手,肩膀就这么无力地垂了下来,“不如,你来杀了我吧。” 堂堂七尺男儿,炮弹没能打弯他的膝盖,战火没能压垮他的肩膀,现如今就这么拉着眼前瘦弱的女人,带着祈求。说他懦夫也好,无能也罢,他都不在乎了,刚强了一辈子,就让他懦弱一回吧。 时间游走,毛不思和马明义就站在原地,悲伤弥漫的氛围使他们没勇气踏进阿谭与林西元的世界。 “西元。”胳膊一沉,林西元就感觉自己被拉入了一个柔软的怀抱,怀抱的主人伸手环住他,这个感觉是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他没有挣开,额头就抵在她的肩头,眼泪大颗大颗的往下掉,俗话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他现在就活在伤心处。阿谭的声音染了悲伤,她轻拍着他的后背,一如当年,“我好不容易把你救回来,哪里舍得再伤你分毫。” 俩人的距离被拉开,对上林西元的眼睛,阿谭恨不得这些疼都是她来受着。 马明义说得对,除了林西元自己,没有人能替他做选择。 阿谭握着林西元的手指碰触自己的眉心,轻声呼唤着离开许久的一魂,魂感受到了主人的召唤,死命的从林西元的魂魄中撕扯挣脱,魂被剥离的疼痛不亚于活人扒皮抽筋。 林西元忍着剧痛,眼睁睁的看着一抹白色透过眉心伴着浓郁的花香想要进入阿谭的身体,她被强行缝上的两魂也逐渐裂开,想要迎接走失‘老友’的归来。 不过片刻,林西元的手就被阿谭强行推开,整个人倒在地上,勉强才能撑起身子。 浓重的喘息从阿谭喉咙里发出,她的背后泛着白色的幽光,跟马明义背后的光异曲同工。 在林西元复杂变幻的眼神中,阿谭明白,西元懂了。 她少了一条生魂,而把林西元变成怪物的,正是那条原本属于她的一魂,她把它放在了他的体-内,维持着他基本的生存。 少掉一条魂意味着什么,林西元练了这么多年术法,最是明白。 无法轮回,无法转世,一生终结后,便化为飞烟,消失在茫茫人间。 为什么会这样。 不是邪术,而是妖灵与人类魂魄相融合后的不良反应。林西元看着自己的双手,满心满眼都是不信,他起身想要去拉阿谭,不料却被她快速的躲开。 “我的魂魄将开,你若碰我,会把它重新引回来的。”阿谭声音有些尖锐。 她已经老了,她怕万一生魂入体,自己已经没有更多力气可以重新再把魂给补回去。 “你的魂怎么会在我身体里。”对此,林西元没有一点印象,他只记得自己被章旸一剑刺穿了胸膛,“就算是我死了,也不该……” “那是一把诛魂剑。”阿谭苦笑出声,所以章旸才会这么百般的退让,宁愿散去修为,章旸对她,对西林,到死都带着愧疚,“西林,我真的别无他法。” 如果不是走投无路,如果不是因为他剩下的两魂越来越虚弱,她怎么也不会走到这一步。 “我不知道事情会变成这个样子,也不知道怎么弥补,我只能逃,逃得远远地,逃到你忘记我。”假如时光可以倒流,阿谭想,自己依旧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只是这一次,她不会离开他,哪怕自责内疚,也好过生不如死的苦痛,好过几十年的不闻不见。 他们错过太多了,一方逃,一方怨,白白蹉跎了原本就有限的时光。 当真相大白于天下,名为背叛的外壳被敲碎,脆弱的爱情露出了它原本的模样。 “好可惜,这些年没能一直陪着你。”阿谭嘴角微弯,灵力已经控制不住的往外涌出,她老了,上天没有眷顾她,亦没有给她重新开始的机会。 “阿谭,这次,我可以与你一起走么。”林西元手指轻动,被钉在一旁的泥偶就出现在了他的怀中,小姑娘做鬼也做了几十年,明白眼前外泄的灵力代表了什么,只安静的趴在林西元怀里,他小心翼翼地抚着阿谭的发梢,“一个人活着,太累了。” “好。”阿谭笑着应下,她没有再抛弃林西元一次的勇气,也舍不得留下他孤苦伶仃。 林西元抱起阿谭,随着怀中泥偶的破裂声,一起消失在毛不思眼前。 地上只落了把染满鲜血的匕首,锋利的匕首上缠绕着诛邪的符咒。 毛不思快步冲上前,她双手撑在地面上,鼻息间隐约还闻得到淡淡的花香,突然就哭出了声。 “毛毛。”马明义蹲在她身后。 “我什么都做不了。”一盘死局无论如何也盘不活,阿谭和林西元只有一个能重生,匕首插入林西元心脏的瞬间,毛不思看见阿谭抬手用尽所有的力气,把要冲出来的魂重新补在了林西元的身上,毛不思抬着泪眼,“以后,无论林西元轮回多少世,他都不会再遇见阿谭了。” 他甚至都不一定会记得,在无尽的轮回转世,他曾经遇见过一只妖,那只妖为他付出了自己能给予的一切,带着对他最深的爱,消失在了这个世界。 “昙花一现,只为韦陀。”三岔口的屋内,年轻的男人盯着墙上的画卷,细碎的头发遮住他的眼睛,他抚摸着桌上的箩筐,依稀还能记起阿谭穿针的模样。那时候她刚来阴阳道,整日里不言不语,只不停地缝着一件又一件的小人衣裳,只是每一年的衣服都没大,就像那个永远停在而是的小姑娘。他知道,阿谭的心里一定藏了许多无人倾诉的苦。他不来打扰她,让她可以有足够的时间编织自己的回忆,在这个虚无阴冷的地方重新打造出了一个家,家里的摆放都是她和林西元在一起时候的样子,男人垂下眼角,语气中带着淡淡地感伤,“缘起缘灭缘终尽,花开花落花归尘。” 毛不思忍着眼泪抱起地上盒子,盒中闭合的花苞在阳光下缓缓舒展,盛开出了世间唯一一朵白日的昙花。 ☆、林西元番外 林西元见到阿谭的时候, 是夜风习习的晚上,那时正逢他与父亲大吵一架, 心情差到极点, 方冲出门就撞上了眼神慌乱的阿谭。 小馄饨洒了满地,林西元知道她在偷听, 若是平时,定会教训她一番, 而现在他着实没什么心情, 只随便从口袋里掏出一枚大洋丢给她,不想跟她因为这点小事有什么瓜葛。 此时,他只想离开林府, 离开这个地方, 先生曾说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如今这片大好河山正处在水深火热烽烟炮火中, 他却要像个缩头乌龟一样躲在别人的庇护下, 他不甘心。 今夜, 他也是偶然路过父亲的书房,听父亲与张叔详谈, 才晓得他生了投递叛国的心思, 什么有钱能使鬼推磨咱们要做好两手准备, 什么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咱们林家愿意花重金保平安。 父亲是个成功的商人, 可从来不是一个成功的父亲,父亲不懂他的抱负。 脚程很快,思绪混乱的充斥在林西元脑海, 直到出了城,才警觉身后跟随的脚步声,脚步声很轻,好像,是个女子。 猛然转身,他又看到了那个姑娘,姑娘手里颠着那块白花花的大洋,因为他的停步而显得有些无措。 “你跟着我做什么。”林西元知道自己的语气不算好,甚至有些严厉。 “你还我馄饨。”她也跟着一起停下步子,话脱口而出。 “一块大洋够买一车馄饨了。” “别家的都不好吃。”她看起来有些生气,脸颊鼓得高高的,手一伸,就把大洋砸在了他笔挺的中山装上。 白的的绸缎在月色下染上层层的薄光,裙底盖住大腿,包裹着她窈窕的身材,耳朵上的翠玉坠子嫩的能掐出水来,林西元将将一眼,就知道是上等货色。 城里有钱人家的小姐他皆有耳闻,没有这种作风的,何况月黑风高的出现在林府门口,又跟着他个男人乱跑,微微一想,讽刺的话忍不住就蹦了出来,“你是窑姐?” 他是林家的少爷,林家最不缺的就是票子,也不缺四处扑来的飞蛾,见多了也就不奇怪了,只是撞在了这个档口,免不得得上一顿讽刺。 “什么是窑姐?”眼前的女子瞬间陷入迷茫,顺着他的话头张嘴反问,模样看起来不像是装的,继而想到了什么,快步走到他身边,跟着他又走了段路,“喂,你真的要去送脑袋吗?” 送脑袋,他在家里与父亲说的那番话,想来她是都听到了。 他压抑了许久的怒气对着眼前的人,就这样毫无保留的宣泄出来。 女子没有害怕,也没有认为他的言谈是天方夜谭,而是认真的思考片刻,拍拍他的肩膀,“是这么个理,你不反抗,别人就会觉得你好欺负,就会变本加厉的欺辱你。” 许久以后,林西元鬼使神差的开口,“你叫什么?” “谭昙。”她的声音听上去有些挣扎,似乎不太乐意告诉他自己的姓名。 “我姓林,林西元。”他伸出手,不久手心一沉,就见面前的女人绷着脸,十分不乐意的在他的手心里塞了块绿豆糕。 这一路走走停停,紧跟着他的女人不知何时消失在了他身后,林西元松了口气继而又有些无来由的失落。 只是这种情绪并没有跟随他多久就被其它的东西所替代,他便想办法进了前线,穿上了那身施展他理想的军服。火炮的威力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强大,亲眼看着它把坚硬的大地炸成分裂的花,火光冲天,枪炮声不绝于耳。 他日日夜夜与它们为伴,身边的战友越来越少,他们用鲜血浇灌着这片泥泞的土地,没有人后退,没有人放弃,他们都坚信,只要坚持住,终有一日会拨云见月。 子弹穿进他胸膛的时候,他还在想,一定要把身上敌方的军防图送出去,这是好不容易才传到他手上的,多少人为着它丢了性命,不能就这么毁在他的手上。 老山里蚊虫肆虐,林西元倒在草丛中,看着天上皎洁的月,身子已经没了力气,“不甘心,好不甘心。” 不想死,血液不停地从胸口涌出,他不止一次的祈求上苍,只要让他完成任务,他愿意用一切作交换。 “咦?”熟悉又陌生的女声从不远处响起,矮木的叶子沙沙晃了几下,就有颗小脑袋从里面钻了出来,她的头发散了一半,脸上也挂了彩,看上去像是刚与人打了一架,她拎着裙子哒哒两步跑到林西元面前蹲下,“你回来了。” 这已经是一年以后的事情了,那个名叫谭昙的姑娘还记得他,一眼就认了出来。林西元放在腰间的手再度垂了下来,那里藏着他的枪支,以及最后的一颗子弹。 之后的事情,林西元便不记得了,他不记得是怎么去了阿谭的家,也不记得他与她之间发生了什么,他睡得很沉很沉,那个名叫阿谭的姑娘让他莫名的觉得安全,周围是挥之不去的淡淡昙花香。 他做了一个梦,梦中的自己还是个孩子。 他跟着兄长偷偷溜出城去玩,结果迷失在山林中,他哭着唤兄长的名字,却只听得到林木间的风声,那晚的月亮又大又圆,他又累又饿,哭的上气不接下,忽然山林间出现了一个小姑娘,他被眼泪糊住了视线,看不清她的模样。 “你、你是谁?”他红着眼,被吓得不停打嗝。 “我是谁?”小姑娘拍拍自己的胸膛,丝毫不觉得不好意思,“我是花仙子。” 最后,那个所谓的‘花仙子’把他带出了山林,她真的好啰嗦,一路上唧唧喳喳个不停,临别甚至还有些舍不得他了,剥了颗糖塞在他嘴里,香喷喷甜丝丝的,就像,现在鼻息间的味道。 那是刻在他回忆深处的一个梦。 林西元彻底清醒已经是在三日后,阿谭抱着药罐子,突然就扑了过来,她蹲在他身边,上手碰了下他的额头,眼睛里闪着兴奋,“果真不烫了。” “你是谁?”林西元望着她开口。 “我是昙……”眼前的人愣了许久,仿佛绞尽脑汁才记起来自己叫什么,“我是谭昙啊。” 炮火声打开了这座青灰色的城,从山坡望下去,都能瞧见滚滚的浓烟,蹿天的火龙。阿谭只有晚上才会出现,她给他带了各种各样的药以及吃食,有时候还会有几枚点心,他仔细的瞧过,都是些味道不重的绿豆糕豌豆黄,而那些挂着果仁蜜酱的则统统进了阿谭的肚子,当下就恍然,但凡留给他的,都是阿谭不喜欢吃的。 阿谭是个很啰嗦的人,常常绕在他身边一讲就是大半夜,全然不问他是否困倦,她给他讲山中的百花奇草,讲夜晚的学堂市集,她的世界什么都有,唯独没有太阳。 “可惜,现在的夜市已经没有人了。”阿谭神情有些寞落,她不喜欢这些新入城的那些人,他们好凶好凶,还会打人。 “阿谭,我不想死。”林西元盯着她,手指不由的碰到她的指头,“只有离开才能活着,你要不要跟我一起走。” 城破了,在这里呆着,早晚会被他们找到,他必须离开,他还有事情没有做完,怀里的信件贴在他的心口,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他。 然而,这一次,他想带着阿谭一起。 第83节 “好。”就在他以为等不到答案时,耳畔传来了阿谭小声的回应,果断中带着不安。 第二日,太阳照的人眼疼,阿谭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的。 “夜晚……”走也可以。后半截话林西元还没有说出口,就见阿谭跨步站在了骄阳下,阳光下的她比夜中多了一份白,嘴巴也没多少血色,眼神却带着坚毅。 “走吧。”阿谭冲着他伸手,“咱们一起。” 牵上她手的瞬间,林西元忽然就想这么和她一起,一辈子。 爱情,从来不是日久见人心,只要瞬间,这粒种子,就能在心里盛开出整个花园。 阿谭不是人。 林西元知道。 每次抱着她的时候,她身上的昙花香都令他心安,他想,哪怕阿谭是只要挖他心肝的妖精,他也认了。 夜晚的风十分凉爽,凯旋后的林西元褪去了灰蓝色的军装,薄薄的衬衫套在身上,他靠在阿谭肩头,整个人异常平和,“周亡褒姒,商倾妲己,现在想来竟有些理解。” “什么?”阿谭吃着橘子,正笑眯眯地瞧着家里的丫头们表演踢毽子,有趣的紧,也就没怎么在意林西元说了些什么。 “我说,阿谭甚是可爱。” 果然,阿谭闻言很是高兴,剥了瓣橘子递给他,还贴心的撕去了上面的白络。 林西元咬着橘瓣,把怀里的阿谭抱得更紧了些,他从来不在意别人说阿谭古怪,在他心里,阿谭就是天上地下独一份,无可替代。 如果,人生一直可以这样继续就好了。 可惜,世上没有如果。 ☆、别来无恙 林西元和阿谭的身影不停地在毛不思眼前晃动, 每每闭上眼,就能看到他们消失的画面, 她躺在床上辗转反侧, 迟迟无法入眠,索性起身踱到窗前看月亮。 手指敲着透明的玻璃窗, 脑子里想的却都是马明义,少了一魂代表什么, 林西元和阿谭的故事已经完完全全告诉了他们。 莫入阴阳道, 莫寻道中人。 小仙姑的话重新挤入毛不思的脑海,她抿着唇,手上的敲击声益发的快。 最后, 戛然而止。 毛不思迅速的换上衣服, 随手抓起几张昨日刚画好的符咒和降魔杖,推门而出。 这就像是一个局, 为她展现了他们止步不前的结果, 如果马明义这样发展下去, 最好的结局就是如阿谭一般,那她何不再搏一把。 凌晨三点的街道还亮着昏暗的街灯, 毛不思闭紧眼睛, 口中念念有词, 渐渐地面前的路变得黯淡了下来, 泛起浓浓地雾气,明明还是一样的街景,却少了人间的活气。 毛不思深吸一口气, 这才决然的迈开脚步,谁料手中的降魔杖红光一闪,凤凰图腾展翅而飞,在上空嘶鸣徘徊。 阴阳道入口被凤凰啼叫震到,浓雾瞬间散去,恢复了道路以往的模样。 许久不见的人借着红光现身,他比毛不思初见时清瘦了许多,头发绑在脑后,只留了几缕碎发在耳侧,扣住毛不思的肩膀,往后移了几步,才开口,“别去。” “你知道我要做什么?”毛不思挣开他的钳制,见入口彻底封死,才生气的跺了下脚,把视线重新投向凤璜。 “我一没聋二没瞎,当然知道这段日子以来发生了什么。”凤璜双手插着口袋,自从小仙姑消散后,他备受打击,天天混沌度日,外界的一切都对他失去了吸引力,就像只鸵鸟,自欺欺人的把头埋在沙坑中,装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如果不是这次他感受到了阴阳道中扑面而来的气息,怕是也不会出来。 浓雾的背后,有人在等着毛不思的光临,感受到的瞬间,凤璜就明白了小仙姑口中的那番话是什么意思。 “那你更应该知道,马明义不能这么下去。”毛不思伸手掐指,想要再把阴阳道的入口打开。 未曾想,还没等她开口,手指就被一张大手包住,凤璜的眉角斜飞入鬓,“这不一定是件坏事,或者,你们可以等,等马明义阳寿将尽的时候,再入阴阳道寻人。” 现在,或许不是个好时机。 “他现在吸引来的鬼怪妖邪越来越多。”多到令人害怕,这样下去,不出半年,就无法自由地在街道上行走,“一辈子躲在灵符好阵法当中,跟坐牢有什么区别。” 她太了解马明义了,他生来就不是个坐以待毙的人。 “毛毛,咱们先回去,等跟马明义商量完了再来也不迟。”凤璜的力气有些大。 “凤璜,你怎么还不明白。”毛不思使劲甩了两下手,没有甩开,焦急道,“这事不能让他知道。” 阴阳道对马明义而言或许有着极大地危险,可她不一样,她是个捉鬼师,有着足够丰富的经验,她可以替他去探个究竟。 “毛不思……”凤璜有些急了。 “为什么不能让我知道?”远处传来马明义熟悉的声音,带着几分怡然自得。 “你怎么出来了。”毛不思一惊,忙冲到他身边,降魔杖一挥,跟在他身后不远处的游魂便被凌厉的气息伤到,化作鸟兽散,她拉着他的大衣,把他来回看了几圈,才松口气,“没事吧。” “好得很。”马明义敞开大衣,里面密密麻麻的贴满了符咒,毛不思出门的时候他就察觉到了。毛不思很了解他,同样的,他也很了解毛不思。 马明义套了衣服,又把桌上那些个符咒搜刮一空,全带在了身上,这才远远跟着她。 身后诡异的声响是什么,马明义不用回头也知道,出现在眼前的无脸妖还没碰到他,就被身上那一道道灵符给挡了回去,他立在马路拐角处,看着阴阳道出现,亦看着凤璜从降魔杖里冲出。 这才在两人僵持不下的节骨眼现身。 “没事就好。”毛不思眼睛骨碌碌转了几圈,装模作样的用手捂着嘴巴打了几个哈欠,转身道,“那咱们就回去吧,困死了。” 步子刚买开,毛不思就被人揪住了衣领,马明义染笑的的声音从后脑处飘了进来,“先办事,办完事自有你睡觉的时间。” “你俩莫要再闹腾了。”凤璜虽然不明白这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却是明白了仙姑话中的意思,那个人,也许真的不要遇见比较好。 “我这条命,总归就在这了。”说不定也如阿谭一般,真的没有以后,马明义胳膊肘架在毛不思的肩头,“毛毛,你懂得,短短几十年,我不想活的不称意。” 毛不思垂头,双眼一瞬不瞬的盯着脚上的白色帆布鞋。 额头一沉,就被人用指头点着轻微后仰,被迫与眼前的人对视,“我想自己选。” 除了他自己,没人有资格替他做选择。 这此,这句话,马明义是说给她听的。 侧身转圈,毛不思在凤璜和马明义的注视下,又重新站在了正中间,她双指竖在唇间,咒法从朱红色的唇瓣中再度飘出,原本静谧的街道温度骤降,风声伫足,浓雾重新出现,沿着远处的石凳蔓延着到达毛不思三米外。 “凤璜。”毛不思犹疑片刻,才扭头,“你就别进去了。” 这一回,毛不思的第六感告诉她,事情恐怕没有那么简单。 “笑话,爷爷我岂是贪生怕死之鸟?”劝也劝不住,说也说不听,凤璜心中不由得叹气,但转念一想,事情既然都走到了这一步,自己索性跟着他们一起进去,万一真遇见什么事情,依着他与那人的交情,说不定还能帮衬毛不思他们一把。 浓雾遮住了众人的眼球,走了莫约五十米,视线开始变得清晰,空无一人的街道,灰蒙蒙的天空,只是比以往更安静了几分,连周遭的鬼魂都没了踪影。 空荡的马路只有一条,指引着他们走向不明的地方。 毛不思拉了马明义走在前边,大后方则放心的交给了凤璜。 路越走越窄,最后停在一扇数米高的大门后,门上镶嵌着七彩琉璃的玻璃,与这个灰暗的地界显得格格不入。 毛不思握着降魔杖的手紧了又紧,屏住呼吸伸手推向那扇厚重的大门,门身没有重量,轻轻一使力,就轰然打开,瞬间,刺眼的光亮扑面而来,照的人一时睁不开眼。 “哇!”毛不思感觉甚至被人一挤,就靠在了马明义怀中,凤璜的感叹声从身前由内而外的发出,“世上还有这般地界?” 左边是古式的山水园林,右边是西方的教堂古堡,中间被一条铺满鹅卵石的小路串联起来,大片大片的奇花异草拼凑成花海,各季的花卉皆在此时盛开,火红的狐狸摇着尾巴卧在清澈的池塘边,偶尔有雪白的兔子从它身边跳过,山石间穿梭的是威严的斑虎,羚羊悠然自得的啃食着地上的青草。 在这里,一切不合理的东西,都以诡异的状态被串在一起合理的存在着。 “这是什么地方。”饶是毛不思见多了世事,也难免咂舌。 “主人已经等三位许久了。”前来迎接的女人生的十分漂亮,套裙卡在膝盖上十公分的地方,白色的底子上印着暗色的花卉,既职业又不死板。 “式神。”凤璜伸手一挥,行走的女子便化做原型,不过是张再普通不过的白纸裁剪而成。 “日本人?”毛不思诧异,传式神为阴阳师安倍晴明所创,平日里便把他们当作仆人一样,倒茶开门皆是式神所做。本土自然也有相似的术法,可与眼前的相比多少还是有些不同。 “不过是当年出海,偶遇一友人,见他身边的仆人有趣,讨教了下。”男人笑声从远处飘来,“简单的很,你若喜欢,我教你便是。” 细碎的头发正垂到眉毛,整个人被裹在黑色的毛衣里,只露了半张脸出来,眼睛笑起来呈现出好看的弧度,眨眼间,便出现在凤璜眼前,“我还以为你会一直睡下去。” “果然是你。”凤璜并不感到意外,他主动散发气息的时候,凤璜心中就有了底。 “毛不思。”男人没有回应凤璜,而是转向毛不思和马明义,视线在他俩脸流连许久,才笑着伸手拉下遮住半张脸的衣领,白皙的手指被黑衬得有些透明,与毛不思对视,幽幽道,“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是你?”心脏顿时蹦到喉咙口,毛不思瞳孔不停地扩大,冷汗爬满整个后背。 ☆、少管闲事 “多年不见, 小丫头倒是长大不少。”男人侧着头,黑色的毛衣几乎把他半个身子包裹起来, 他伸出食指还没点向毛不思的额头。 还没碰到, 手指就被人截到了半空中。 男人顺着那条胳膊往上望去,正对上马明义面无表情地一张脸, 眉头轻挑了两下,才有些可惜的收回手去。 “你认得他。”马明义开口, 带着肯定的语气。 引得凤璜也好奇的扭过头来。 背后的冷汗还在不停地往外冒, 毛不思手心里一片湿濡,降魔杖都有些颤抖,她望着眼前神色从容的男人, “我十几岁的时候曾经遇见过一只煞。” 那是她离死亡最近的一次, 也是她败的最惨烈的一次,她跟了它许久, 多次被玩弄于鼓掌之间, 在最后一次的交手中, 她追着他去了丛林深处,一时的判断失误使她被困于煞的幻境之内。 毛不思不知道在里面呆了多久, 她只知道, 如果不是六叔救她, 或许, 世上就再也没有毛不思这个人了。 许是被她吓怕了,那次是她失手后,老毛唯一没训斥她的一次, 老毛说拉着她的手,说的最多的三个字就是:先自保。 老毛就她一个闺女,许多术法不愿意教她,也不敢教她,可她却仗着半瓶子晃荡的能力沾沾自喜了多年。直到那次的重大失误,才让毛不思清醒的认识到,自己是多么的不足,开始益发的用功专研术法,甚至死缠着六叔学了如何进入阴阳道,彻底打通她与鬼怪妖邪间的最后一道壁垒。 “我在那只煞身上得了教训,苦心修习这么久,却始终不得见。”鸡皮疙瘩不停地往外冒,毛不思伸出降魔杖,指着面前人的鼻尖,“到头来,你却活在阴阳道中。” 这太可怕了,他是阴阳道的主人,从自己初次进入阴阳道的那刻起,就毫无保留的暴露在他眼皮子底下,她却浑然不晓,甚至她学习进入阴阳道的导火索,也是他。 “我也不过是与你玩耍那几日,才摸清你的脾性,你性子好强,不甘人后,被我戏耍一番,自然会加倍用功。”男人背着手,指腹摩挲着毛衣锁边的纹路,“如此,进出阴阳道这招,就势必要学。” “哇哇哇!你还是这么不要脸!”凤凰张着嘴,忍不住站在身后惊出声,手掌拍的啪啪作响,“而且是越来越不要脸。” “客气。”男人握拳放在唇下,轻咳出声,“只不过论脸皮,还是比不得凤璜你,毕竟化为原型时,放下身份跟凡间的家禽抢食粮吃这事,打死我,我也做不出来。” “呸呸呸,你爷爷我当时是误食神仙果,才一时出了糗。”就这么一点点的小事,生生被他记了千年,可见这漫长岁月中,他有多么的无聊,眼珠晃了两圈,凤璜讽刺的话就脱口而出,“我一活生生的神兽,就不跟你这个死人一般见识。” 凤璜和男人的熟络,引起了马明义的兴趣,等俩人聊到兴头上,突然开口,“你们认识?” “当然。”马明义问的突然,凤璜还来不及想,话就先大脑一步,从嘴巴里吐了出来,“他可是……” “我可是他千年来唯一的朋友。” 男人及时打断凤璜,眼神不由得落到马明义身上,来回打量,“这是阴阳道,莫要动你的那点小心思。” “你先是诳着毛毛学各种术法,后又借着阿谭和林西元引着我们来寻你。”马明义也回望着他,便是再无聊的人,也不会兜转这么个大圈子,他做这么多,定有其他的因由,笑容涌向嘴角,“到底是谁在动小心思。” “咳、咳。”凤璜故意咳嗽了几声,不留痕迹的移到马明义身边,身子微侧,小声道,“这人小气的紧,你莫要跟他占口头便宜,省的吃亏。” 第84节 “凤璜,我是年纪大了,可我不聋。”男人当场点破,就见凤璜顿时石化在原处,让别人下不来台,一向是他的爱好。 “你们随我来。”男人又认真瞧了眼马明义,探出胳膊一抬,只听轰隆声四起,一栋别墅拔地而起,门口站着两位眼角含笑的式神,嘴巴上挑出完美的弧度,露出雪白的八颗贝齿,男人走在众人前面,声音从空气中飘来,仿佛刻意说给他们听,“这人呐,就不能塑造的太完美。” 他顿住脚步,幽幽的回看了身后的三人一眼,似笑非笑,“省的,变成个白眼狼。” 指桑骂槐。 马明义听懂了,可是白眼狼,他不明白。 别墅上下三层,奢华至极,细节间无不流露出暴发户的气质。 “你什么时候爱上了这些个俗物。”凤璜将踏进门,就立刻装模作样的捂住眼睛,“闪的爷爷的眼都花了。” “灰灰白白,青青素素,那是小孩子才喜欢的东西。”人老了,就爱金银珠宝,浓艳重彩。 茶水翠绿的盛在杯中,透着股青草的气味,毛不思不爱喝茶,更不爱喝这种看上去就很奇怪的茶,索性推到一边。 “说吧,你到底要做什么。”降魔杖被毛不思重重的拍在桌案上,方才倒茶的女人立刻化为一张雪白的纸人,沿着旋转的楼梯飞去,寻了了安全的地方躲起来。 “急什么,喝杯茶,吃些东西。”男人翘着二郎腿,悠哉哉的靠在沙发背上,眼神一瞥,桌上就瞬间多了大量的水果点心,夏季的蜜桃冬日的橘,西式的千层中式的糖糕,应有尽有,“我怕过会儿,你们想吃都吃不下了。” 叉子直挺挺的戳入蛋糕的深处,毛不思恶狠狠地咬了口香浓的奶油,又剥了颗荔枝塞到口中,最后把苦涩到难以入喉的茶水一饮而尽,脸皱成一团,“吃也吃了,喝也喝了,你到底想做什么。” 真是个无趣的丫头,空长了这副皮囊。 男人心里暗叹,他端了杯热茶放到唇边,轻轻抿了一口,“我呢,曾经大发慈悲,为某个很没有良心的人,寻了个十分契合的生魂。”很没良心四个字被他咬的极重,男人放下手中的杯子继续,“只可惜啊,帮忙的小神婆中途出了差池,收尾失败,生魂留了本体的意识,无法融合。偏生,我是个心善的,想着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打算在帮衬他们一把,不成想人家不领情呐。” 这回马明义倒是听明白了,感情是在这等着当恩人呢,“你为什么要帮我寻魂?” 非亲非故,马明义不记得自家跟眼前的男人有什么交集。 “我开心。”男人无视马明义的提问。 “等等……”毛不思越听越觉得这是跟她也脱不了干系,迟疑了许久才开口,“那个出错的小神婆,该不会是我吧?” “你以为我设下幻境是跟你捉迷藏呢?”他随便试了她几次,就知道她术法烂的离谱,如果不是时间不等人,他绝不会在那种情况下把她送去百年之前,他在赌,赌毛不思能活着回来,赌生魂也能被她带出来,结果前一局他赢了,后一局出了差错,好在还有补救的机会,“你变成现在这副有点用的样子,应该感谢我。” “感谢你?我差点就死在你的幻境里,你还好意思让我感谢你。”毛不思仿佛听到什么天大的笑话,要真是让她帮忙寻找生魂,直说就是的,装神弄鬼,而且她对幻境里的景象没有丁点印象,怎么听怎么觉得可信度不高。 “你要真困死在里边,也只能怪自己学艺不精,怨不得别人。”男人不再给他们开口的机会,“好了,我这次寻你们,也不过是再给你们个机会。” “什么机会。” “把那条生魂的执念消去。”男人起身,双手撑在茶几上,“届时,我可以还你们一个完整的三魂七魄。” “这么简单?”马明义隐约觉得男人还有什么瞒着他。 “当然不,也许还会跟上一次一样,困死在幻镜内。”男人手掌一挥,左侧的房门被打开,嘈杂的人声从里面传来,“选吧。” “不能去。”凤璜心底一紧,就见毛不思像丢了魂似的被门内的东西所吸引,缓步走去,忙伸手去拉她的胳膊。 “少管闲事。”手还没有碰到,只见男人手掌猛然用力,在毛不思和马明义肩头连拍两下,人就被迫被吸入了房门中,木门得了指令,俩人将入就瞬间闭合,“之前她选择进去,现在也不会变,你又何必横生枝节。乱她心神。” “臭道士的风骨没学到几分,狡黠的本事倒是学了个十成十。”凤璜手肘抵住他的胸口,眼里的怒气能烧出火来,“马如晤,你未免太过分。” ☆、迷雾重重 “萝卜赛梨哎, 一咬一口甜。”小商贩举着光滑的糖心萝卜,奋力吆喝。 “大米小米豇豆包, 白面勾成的稀饭哎。”隔壁的粥铺人声鼎沸, 老板边盛粥边招揽着新的客人,“来尝尝, 不香不要钱。” “针头线脑,烟袋锅儿, 瞧一瞧, 看一看啊,新花色儿的肚手巾。”货郎挑着货担,一摇木把儿, 硬纸小锤便敲在旁边的铜锣上, 老远就能听得着。 各种叫卖声充斥在长巷中,毛不思一睁眼, 一条肥硕的黑鱼就被拎在了她眼前, 黑鱼摇着尾巴, 打起的水花溅了她一身。 “你这老头,小心着些, 莫要弄脏了我家夫人的衣裳。”还没等毛不思回过神来, 就被一双柔软的小手拉了过去, 入眼的是一张圆圆的脸的女孩, 看上去也不过十四五岁的样子,举着手里帕为她拭擦脖上的水滴,嘴里还不停的叨叨, “夫人这般贤惠,三爷便是石头心肠,日子久了也得暖成绕指柔。 夫人? 这个称呼叫的毛不思周身一震,鸡皮疙瘩唰唰的往下掉。 她飞快地打量了几眼四周,再配上眼前小姑娘的模样,这声夫人百分之百叫的就是她了。 这太古怪了,周围人声鼎沸,活生生的行人货郎穿梭其中,并不像阴阳道中那人所说,是幻境。毛不思习惯性的去口袋里摸降魔杖,却抓了一把空,青绿色的马面裙向下散开,半身的云锦小袄上绣着大片的石榴花,她的背包和降魔杖,却全然不见了踪影。 穿越? 重生? 还是她死了没喝孟婆汤。 毛不思脑子顿时被炸开,一片空白,眼前陌生的环境,让她一时不知到底发生了什么。 “马明义呢?”反手握住小姑娘的手腕,毛不思死死地盯着她的眼睛,她记得,马明义是和自己一起被推进来的。 “小……夫人,您说什么胡话呢。”小丫头见她举止奇怪,也慌了神,伸手去摸毛不思的额头,“您可别吓唬石榴啊。” 石榴,谁是石榴?这到底是哪儿。 毛不思的心像是掉进了冰冷的大海里,不停地往下坠啊坠啊。 “这位夫人可有需要的么?”卖货的货郎一路吆喝着走到毛不思附近,见她穿的都是上等的料子,才凑过去叫卖了两声,“咱这儿珠花胭脂,应有尽有。” 货担里堆了一堆货物,毛不思盯着反光的那块摸去,入手的,是一块光滑的镜子,镜面有些微微泛黄,不像她所生活的时代一般清透。 毛不思盯着镜子里的人,手指慢慢抚向自己的眉眼,一路沿着脸颊下滑至嘴角,这是她的脸,她用了二十五年的脸,只是多了点稚嫩,年岁看上去跟旁边焦急的小姑娘差不多大。 “这面镜子,我家夫人买了。”小丫头丢了几个钱在货郎的担筐里,不耐烦的挥挥手,示意他离开。 平日里一个钱的镜子,生生多买了几个钱,货郎心里高兴,见眼前二人一个面容呆滞,一个有些慌乱,也就不再多做停留,生怕那丫头反应过来,再把多给的钱要回去,忙弓着腰挑担离开。 天塌下来,不过如此。 毛不思握着镜子的手垂在身侧,缓缓抬头望向这片陌生的地方,脑海中寻不到对这里的丁点记忆。 石榴陪在毛不思身侧,到嘴边的话绕了半响,又落回到了肚子里,只不时地偷偷瞧两眼自家的夫人,她手里拎着被宰杀好的新鲜黑鱼,心中的小鼓咚咚敲个不停。 早上出来时候还好好的,口口声声说要去五鲜斋吃刚出锅的玫瑰花饼,怎的杀个鱼的工夫,就变得失魂落魄,跟换了个人似的。 “夫人,咱们到家了。”石榴拉住毛不思的袖口,身边继续前行的步子才停下。 刘府。 黑色的牌匾上,两个大字闪着金灿灿的光,门前洒扫的下人看到她,忙放下手中的活计,快步上前,“夫人您回来了,三爷刚入府,看上去脸色不怎好。” 当然,三爷脸色不好才是日常,真好了,那才叫太阳打西边出来。 三爷又是哪个?儿子是不可能了,毛不思想想自己的年纪和身板,跟个半大鹌鹑似的,打死她也生不出个能跑会跳的儿子。老爹那就更不可能了,谁家会管自己叫夫人管老子叫爷。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那个所谓的脸色不怎好的三爷,是她这个半大鹌鹑的老公。 太令人发指了,小小年纪就要嫁为人妇,糟粕,简直是糟粕,毛不思跨上台阶,心中不停地唾弃这个时代。 “夫人莫要难过,三爷向来对人都是不冷不热的,不是针对您。”石榴说出的话没什么力度,大家心里都明白,三爷是看不上她们家小姐的,这么说也不过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罢了。 “等下。”毛不思迈开的腿停了下来,一脚跨在台阶上,她扭过头望着石榴,嘴巴有些颤抖,“我晚上要跟三爷睡吗?” 之前她都处在懵神的状态中,没细想现在的处境,跟着石榴走了一路,才在自己心里消化开来,既来之则安之,她对现在所处的环境一无所知,与其跟个没头苍蝇似的到处乱撞,不如先静下心来,好好地梳理一下目前的状况,想办法找到马明义,然后在做打算。 伴随着毛不思的豁然开朗,另一个问题就出现了,她是刘府的夫人,她有自己的丈夫,跟陌生人同床共枕干柴烈火,毛不思觉得不是自己封建古板,而是换做任何一个正常女人,都接受不了吧。 大脑飞速运转,毛不思看了多年狗血八点档的桥段跟连环画似的从脑海中唰唰飞过,还没等她想好用什么借口把这个难槛迈过去,就听石榴叹息低语,“夫人年纪尚小,身子骨又不好,三爷也是心疼您……” 好了,不用再说了。 毛不思瞬间明白,她认为的槛完全不是槛,她不想睡人家,同样,人家也不想睡她。虽说惹人厌不是什么值得开心的事情,但相对另一种情况而言,也算是皆大欢喜了。 松口气,毛不思心中的大石头就这么高高拿起,又轻轻地被放下。 毛不思嘴里叼着半个柿子,面前摆了一摞小报,一百多年前,毛不思趴在桌子上不停地叹气,没有手机,没有电视,没有降魔杖,连引以为傲的术法也倒退了好几年,她去哪儿找马明义啊。 “我记得自个当时术法没这么差啊。”毛不思咬着柿子,对于自己现在的水平十分不满意。 “夫人。”石榴的大嗓门从院内响起,老远就能听到,房门被砰的一声推开,就见她喘着粗气,鼻尖上覆着一层细密的汗珠,“三爷差人请您过去。” “他找我干嘛?”自打毛不思进了刘府,满打满算也有小三天了,从未见过石榴口中那个‘冷着脸跟别人生生欠了他百八十万’似的丈夫。 “许是咱家老爷那边又出岔子了。”石榴有些不安。 提到这个所谓的老爷,毛不思就忍不住想要翻白眼,如果说她家老毛是天上的云,那这个就是底下的泥,连老毛的脚指头尖尖都比不上。 她现在的这个便宜爹是个生意人,在商贾中勉强也算有几个人认得,就是做的生意不太地道,发的全是国难财,钱财虽多,但碍着他对穷人流民吝啬到骨子里,对商政上的大佬却逢迎拍马墙头草,基本上就没有口碑这种东西。 作为他女儿的毛不思,在外人眼里自然也就矮上同级别的大家闺秀们一头,更不可能嫁到在政界一路高升刘家来。 于是,在贿赂刘家老爷无果,碰了一鼻子灰的便宜爹,在经过各种小算计之后,不小心错过了风流成性的二爷,阴差阳错的坑到了三爷刘寻身上。 这还了得,没缝的硬生生的被苍蝇给叮了,于是她爹大喜过望,生生用一整颗洋葱抹红了眼,一路哭天抢地的拉着三爷去了刘府寻公道。 就这样,原本要嫁给二爷当小老婆的毛不思,就这么摇身一变,嫁给了三爷当正头夫人,据说当日她爹走后,刘老爷的夫人摔了整间屋子的瓷器,哭声凄厉到堪比死了丈夫。 以上,是她从石榴嘴里断断续续抠出来的,至于真实性,结合刘府对她的态度,毛不思觉得十有八-九跟她想的差不多了。 简直不敢相信,这居然是她自己决定的。毛不思无语问苍天,想破脑袋也想不通,自己的脾性她自己是清楚的,但凡她不想的,没人能逼得了她,她当初愿意嫁,一定是有自己的理由。 可这个理由是什么,毛不思竟一点都想不起来。 准确的来说,是她当年从幻境出来的瞬间,就什么都不记得。 ☆、压迫反抗 “院里来递话儿的吉祥说, 三爷今日见过咱家老爷后,心情十分不悦。”石榴快步跟在毛不思后头。 这还是她花了两个钱, 从吉祥口中求出来的, 府里人人都瞧不起她们家,可是, 钱财谁不喜欢,她们家虽然没什么名声, 偏生有钱, 老爷又需要小姐攀着刘家的高枝,送起黄白之物来更是眼睛都不眨一下,小黄鱼一匣子一匣子的往府里递, 看的大夫人和二夫人眼都红了。 “你找我?”未见其人, 先闻其声,毛不思哒哒敲了两下门, 见屋里没人回应, 伸手一推, 身子就跟着晃了进去。 “夫人近日越发的没规矩了。”墨绿色的长衫套在身上,桌案前的男人没有看她, 而是纹丝不动的翻阅着面前的报纸, 熟悉的咖啡香充斥着这间古朴而素雅的书房。 连翻两个大白眼, 毛不思学着石榴的模样用力挤出一个敷衍的笑容, 反正进都进来了,总不好在退出去吧。她眼睛尴尬的环顾着四周,脚步缓缓地靠到了书桌。对面的人依旧被报纸遮着脸, 没有看她。 把她叫过来又不说话,这是几个意思。 毛不思等了五六分钟,对方依旧没有开口的先兆,也有些呆不住了。她是个捉鬼师,不是宅斗专家,实在猜不透刘家这位三爷在想什么,索性从一旁搬了把椅子坐到书桌的另一边,伸手端起一旁的咖啡给自己倒了一杯。 桌上没有方糖奶球一类物件,毛不思又喝不惯正儿八经煮出来的黑咖,在身上摸了半天,才掏出一颗果子糖丢在杯子里,用旁边的银勺飞快搅动了几下。 “夫人倒是不客气。”对面的人抬眼,就见毛不思端着杯子,呼呼的吹了几下,“主人没动,客人反而先用上了。” 抬杠,典型的抬杠。 毛不思嘴巴里还包着一口咖啡,边咽边伸手倒了一杯推到自己对面,“你找我来,又不理我,我总得找些事情做吧。” “你父亲做了什么还需我说?”金丝框的眼镜被摘下放在书桌上,伴随着报纸的落下,男人和毛不思之间唯一的一点障碍也被清除,他的嗓音更加清晰,“夫人装傻充楞,也该有个度。” 男人抬着眼,外稍细长犹如刀裁,最佳扬起细微的弧度,就这么似笑非笑的盯着毛不思。 这眉眼,这鼻唇……还有这副讨人嫌的模样,不正是她想方设法想要寻的人么! 第85节 毛不思心中大喜,猛地扑身上前,绕过他面前的咖啡杯,一把握住男人的手,激动地情绪溢出,“你知道我等了你多久么!” “夫人既然猜到我会请你过来,想必也该晓得是因为何事。”毛不思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手被大掌翻开反握住,拇指在她的手背上摩挲着,语气听上去并不开怀,没有异乡重逢的喜悦,他的动作很温柔,说话的语气却远远不如,“军队的棉服岳父大人都敢以次充好,莫不是觉得我刘家的仕途太顺畅了些,想要给些磨砺不成?” 这不是马明义,毛不思的笑容逐渐僵硬,马明义就算跟她再不对付的时候,也没这么疏离,这么夹枪带棍的讽刺过她。眼角一动,咖啡杯里映出她和男人的倒影,自己依旧是这副模样,而握着她手指的男人却是另外的一张脸,一张她全然不认识的脸。 眼前是马明义,倒影中是其他人,这是怎么回事。 毛不思猛然把自己的手从对方的手心里抽出来,一个人,怎么会有两张脸。 抬起右手,毛不思一眯眼,冲着自己的脸‘啪’地给了自己一巴掌,脸颊有些刺痛,不是做梦。 “唉……”叹息声拉长,三爷没有制止她,而是翘着腿把身子靠在了椅背上,一手撑着下巴,一手自然的搭在扶手上,像看笑话一般,“夫人这戏做的可不真,比起当初你和岳父大人设计我那场,差的太远了些。” “胡说,谁陷害你了!”毛不思对自己高尚的品格还是十分自信的,别说十几岁的时候,就是几岁的时候,她也不可能跟别人狼狈为奸,死皮赖脸的算计别人。 “当初我二哥也在那条船上,要不是你用那棒子施了法引我过去,依着你外室女的身份,指什么能嫁给我当夫人。”他至今都记得那日,他刚踹门而入,就见他二哥坐在窗边被一脚踹下船,伴随着扑通一声掉进河水里。 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瞧见他,一拉衣领,就笑眯眯地奔着直直的冲了过来。闭眼前,他只看到了她手里握着的幽蓝的棍子。 第二日,他还是被毛家老爷哭天抢地的悲嚎声吵醒的,自己有没有做什么,他清楚得很,而开商行的毛家是个什么德行,他更了解不过,那是吸血的水蛭。 “给你瞧样东西。”昨夜的小姑娘卷着一床被子,张着嘴打了两个哈欠,衣服整整齐齐的穿戴在身上,她撸起袖子指着胳膊上的朱砂,神秘兮兮道,“听说这个时代的女孩都要点这玩意儿,我也就自个点了个。” 在他不解的目光中,小姑娘再次举起了她蓝色的小棍子,顺着胳膊在上方轻轻一划,朱砂便消失不见,再一划,又重新冒了出来。 “你会妖法。”三爷重新审视起面前的小姑娘,全然忘了毛老爷还坐在一旁哀嚎着拍大腿。 “呸,什么妖法,我可是个捉妖师,虽然、虽然不算顶尖。”小姑娘嘀咕了半响,等她又想到什么,声音才大起来,“我这是在舍身救你啊!” “救我什么?” “等你死了,给你的魂魄找个好身体。”小姑娘说着,扑哧一声笑出来,忍俊不禁道,“虽然那个身体嘴巴坏,人讨厌,脾气古怪,又整日里阴沉沉的,但是,他家里有钱啊。”忽然想到这个理由似乎不太像夸奖,只得挠着头皮继续,“而且他姐姐又厉害又温柔又漂亮。你看,有这么万里挑一的人做姐姐,多划算。” 当然,以上这些事情,毛不思是全然没有印象的,她只在短短的几句话中抓住了一个重点,那就是,没嫁到刘府之前,她的降魔杖还在。 “那我的降魔杖呢?”毛不思也顾不得别的了,推开面前碍眼的咖啡杯。 “夫人问我,我问谁?我今日找你来,是想让你给你爹带个话。”欺身上前,三爷的性子配上马明义的那张脸,在毛不思眼中别提有多违和,“幸亏这批货是我先发现了不妥,不然真运去了前线,寒冬腊月的冻死了人,你们家就等着灭顶之灾吧。” “出去!”三爷一拍桌子,人就重新坐回了原位,抖开未看完的报纸。 “出去就出去,我又不知道,冲我发什么火。”毛不思小声的嘟囔,心里对这个便宜爹的成见又多了几分,连军人冬天的寒衣都不放过,这是想钱想疯了吧。 “站住。”正在毛不思想着怎么治一治便宜爹,让他老实会儿的时候,身后又传来了三爷的声音。 “还有什么事,什么话,你一并说完,省的之后又要我多跑一趟。”她住的院子在西,三爷的院子在东,中间隔着不知道多少条小路多远的长廊。 “我瞧夫人今日火气有些大,你不是捉妖师么,不如就把《清心咒》抄写五十遍吧。”三爷眼神未离开报纸,“静静心。” “我、我、我是捉妖师,又不是和尚,我不懂!我不抄!”毛不思气的直结巴。 “那抄不完就不许吃饭。”三爷拭了下金丝眼镜,重新架在了高挺的鼻梁上,抬头,“我虽管不了你,可府里的吃用,我还是做的了主的。” 太不要脸了。毛不思怒视着属于马明义的那张脸,恨不得上去就给他两拳! “这是属于他的一部分,这是属于他的一部分。”毛不思一手翻着清心咒,一手握着毛笔,从白天抄到日落,再抄到月升,肚子饿的咕咕叫,三爷果然说到做到,说不给她饭吃,就不给她饭吃,毛不思越想越来气,毛笔被重重的摔在桌面上,溅了满纸的墨花,“这部分有什么好要的!难怪马明义这么变态,都是这玩意把坏习性给留下了,世上那么多人人鬼鬼,怎么就不能找个温柔点的生魂补给马明义。” “夫人,您在说什么呢?”石榴听到屋里的动静,刚推开房门,毛不思人就闪了出来,气冲冲的向着院外走去,石榴慌忙跟上去拉她,“夫人这是去哪儿?您书还没抄完呢。” “想让牛耕田,又不许牛吃草,他当他是黄世仁啊!”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毛不思甩甩酸疼的手腕,怒气冲天的准备去找三爷理论,“他人在哪呢!” ☆、脸大如盆 “说是请了梨园的班子, 在东院听戏。”石榴怯生生的回到,以往的小姐虽说活泼了些, 可也懂事听话的很, 隔三差五的拎着吃食点心往三爷身边凑,哪次也没今天这般, 跟烧了尾巴的狼似的,恨不得咬三爷一口。 “我饿着肚子抄经, 他到好意思?”毛不思原本就盛的怒火现下更是熊熊燃烧, 厚重的马面裙有些碍事,毛不思索性一胳膊捞起来,迈着大步就往东冲去。 “小姐, 可使不得, 这般太不得体。”石榴吓得连称呼都变了,一边往下拉她的裙子, 一边跟着她快步穿过蜿蜒的长廊, 嘴上还不忘了告知她, “三爷也不是夜夜笙歌,只是这几日也不知是否心情抑郁, 每每到了夜里, 都要请上几个戏子或酒楼里的说书先生, 一闹就到鱼肚泛白, 老夫人也说过他几句的。” 刘府有三位少爷,大爷常年驻扎前线不怎么回府,二爷又是个放浪形骸不学无术的, 老夫人的心自然而然的就偏到了三爷身上。 偏这几日,一向进退有度的儿子突然迷上了奢靡之音和那些入不得厅堂的粗俗玩意,跟变了个人似的,怎么能让老夫人不担心。戏腔跨过院墙,听得老夫人心中直突突,她拉着伺候婆子的手,忧心忡忡,“我瞧着三儿这两日越发的无度,你说是不是惹了什么脏东西。” “大爷在前线立功,三爷负责各方交际,听闻这些日子前边不怎么太平,信报多的跟雪花似的往城里飞,咱们三爷多半是累着了。”伺候婆子拍着老夫人的背安慰。 “往年肖大帅的军队差点在云城开火,都不见三儿这般举动。”老夫人转着手上老檀佛珠,“若是过两日还这样,你就去寻几个道士和尚来府里瞧瞧。” “老奴晓得。”伺候婆子搀扶着老夫人坐到床榻上,只听一声拔高,锣声鼓声伴着戏腔又更响了几分。 毛不思将踏入三爷的院子,就遥遥的看见他偏头望着戏台,下巴轻点,眼皮偶尔闭上,许久才迷瞪着睁开,显然是困得很,桌上放着两荤两素四果盘四点心,一出大戏只给他一人瞧着,真真是个富家公子的模样。 “你还有脸看戏!”毛不思拎着裙子,她是个捉鬼师,打小练脚程,话音将落,人就出现在了三爷面前,生生打断了戏台上的表演,人是铁饭是钢,她饿的眼都绿了,这位爷却悠哉悠哉的喝着酒,听着戏,吃着点心。 面前人的瞳孔逐渐放大,没待他开口,毛不思就飞快的抓了一根鸡腿,狠狠地咬了下去,来都来了,空手而归就太不划算,她活在新时代,受不得旧时代对女子的束缚和规矩,她是来办事的,不是学着如何忍气吞声,伏小做低当人家老婆的。 “毛毛。”三爷双手拍案而起,灯火倒映在他的瞳孔中,亮的灼眼,大手扣住毛不思的肩头,猛烈地晃荡几下,“是我啊!” 啪嗒—— 毛不思含在嘴里的鸡腿被他突如其来的一晃,带着被咬的缺口,直直的落在地面上。 自从来到这个世上,还没有人叫过她毛毛,毛不思摸起桌上的手巾胡乱擦了把手,神秘兮兮问道,“马明义?” 头顶一沉,一只大手就放在了她的头顶,轻揉两下,“是我。” “你不是刘府的三爷么。”毛不思疑问,明明白天的时候,他还是一副‘小样,看我怎么收拾你’的德行。 “都下去,不用伺候了。”食指竖在唇前,马明义示意毛不思先不要讲话,“我与……”一时不知道毛不思什么身份,索性略了过去,“有事要谈。” “是,三爷。”小厮挥挥袖子,台上的戏子应声而退,丫鬟们准备上前拾掇酒菜。 “吃的就不要撤了。”毛不思还没等她们碰到盘子,当即开口,笑话,从早上到现在,她一口饭都没捞着吃,好不容易碰见吃的,哪能说撤就撤,“石榴,你也跟着去门口溜达两圈。” 嘈杂的东院不久便安静下来,只留下毛不思和马明义俩人。 “到底怎么回事。”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还没等她想到去找马明义的办法,他人就自己冒出来了,毛不思执着象牙筷幸福的吃掉一块肘子。 “我也不知道,醒来以后我人就在刘府了,后来我想去找你,可一照到太阳就会立刻失去知觉,等再度醒来,就是令一个晚上。”来回两次,他就知道自己出了问题,“我照过镜子,镜中的人根本不是我,是另外的一张脸。” 白天他陷入沉睡,夜晚街道上有没多少人,又换了模样,这对他想要找到毛不思而言十分不利。 “可我肉眼瞧着是你啊。”毛不思伸手倒了杯茶,推到马明义眼前,指给他看,“只是,被水面反射出来,就是别人的长相。” “这我就不清楚。”马明义怕她吃的太快噎到,这才把手边的茶递给她,不禁笑道,“你慢点,又没人跟你抢,至于这么狼吞虎咽的么。” “我这样,还不都怪你!”毛不思吞下蟹黄包,痛心疾首的对着马明义告状,“你身上掉的这玩意罚我抄经书,抄的我手都抖了,还不让我吃饭,这是今天第一顿!” 人一旦进入到让自己感到安全的范围中,就难免刁蛮娇气一些。 “你来几天了?”马明义问。 “三四天吧。”毛不思吃饱了,擦擦嘴。 “你就这么呆着?”马明义故意把不高兴的情绪挂到脸上,让她读空气太困难了,还不如自己刻意露给她看。 果然,毛不思十分及时的‘发现’了他的不开心,“不然呢。” “你就没想过去找我?”马明义在果盘里摸了颗核桃仁丢在嘴里,细细地嚼着,不悦道,“好歹咱们也是一起进来的,不管出于什么感情,都得关心一下吧。” “我想过的,真的。”毛不思竖起三根手指向马明义展示着自己想要找他的决心,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可我没了降魔杖,又人生地不熟,去哪找你,只好韬光养晦,从头打算。”说着说着,眼角瞥见面前的一桌子菜,瞬间离家出走的勇气又拐了回来,“你不也没找我吗?” “谁说我没找你,我可是一直在找你。”马明义下巴微抬,点了下远处唱戏的戏台子,“我白天没机会,只能借着晚上的时间。” 他认真地查看过刘家这位三爷的书房,规整的十分干净,书架上的书籍极少批注,但纸张一模就是常被翻阅的。抽屉里需要上报的文件写的更是鞭辟入里,想来是个极有才能的人。半夜书房常亮也没有姨太丫鬟借着机会来送汤送水,男女关系自然也就乱不到哪里去。这样一个人,一定是个克己聪慧的人,不会让自己行差半步。 于是他架起了戏台,请了梨园的戏班子,酒楼的说书先生,茶馆里弹琵琶的老人姑娘,夜夜闹得院子里都是戏声乐声,他想着要是还不够,过两日索性请几个红楼的姑娘来唱上几嗓子。一个人突然间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白日和晚上判若两人,一定会引得家中父母怀疑,老人年岁大了偏信鬼神,刘府又是涉及军政的大户人家,到时候不用他开口,自然会有一批又一批的术士被请入府,依着毛不思的性子,多半会来探个一二。 他不是个傻的,白日这副身体的主人也不是个傻的,自然不会让自己陷于困境中,中邪这事可大可小,只要他一口咬定是政务繁忙,晚上松快下心情,别人也寻不出什么过错来。 这是马明义能想到不出门,又能最快寻到毛不思的最佳办法了。 显然……马明义看着毛不思恍然大悟的眼神,忍不住伸手在她额头上轻敲了个栗子,对方的智商跟他的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不过话说回来。”马明义扯着毛不思的袖子,上下打量了一番,“我是少爷,你是什么?” “呵呵。”勉强挤出两个干笑,毛不思端起茶杯,把温热的茶水一饮而尽,才展示出大义凛然的模样,“我是你媳妇。” 许久的沉默。 沉默到毛不思都有些不高兴,我还没嫌弃你呢,你有什么资格嫌弃我。 “毛毛。”马明义率先开口。 “干嘛!”没好气的回应。 “都到这了你还不放过我啊。”马明义撩起长衫,拍打了两下,再度坐回椅子上,露出毛不思往日里最为熟悉的笑容,毛不思小动物的第六感瞬间令她进入警惕状态,一般情况下,他这么笑,准没好话!果不其然,就听马明义慢悠悠继续,“怎么无论在哪,你都想着嫁给我呢。” 脸大如盆!脸大如盆啊!毛不思迸发出了心中最后的咆哮。 ☆、厚颜之人 三爷的院子不算小, 自打知道马明义就在她身边,毛不思的心就突然定了下来, 胆子也大了几分, “反正现在院里就咱俩,咱们先把降魔杖找到再说。” 那可是她用来安身立命, 扬名立万的法宝。 “你那根棍子不是从不离身的么?”马明义任凭她拽着冲进房间。 “对啊,我能感觉到它就在附近。”但是具体位子却有些说不准, 毛不思曾暗地里念咒唤过它, 没有回应,多半是被什么给镇住了。 马明义见她飞快的翻腾着三爷房里的柜子,码的整整齐齐的文件被翻的略微凌乱, 他眼神微闪, 到口的话又咽了回去。 刘家三爷是个仔细的人,莫说文件, 便是随时写字的宣纸, 也在左脚处有着暗印, 唯有背着阳光才能看到角上的数字,由一至百, 轮回循环。 毛不思这样, 三爷若是发现不了, 那才叫奇怪。 “你快帮我一起找啊!”毛不思埋着头, 打开了另一个黄花梨木的柜子。 “别白费功夫了。”马明义双臂环胸,立在毛不思背后,“刘家三爷为人谨慎, 要真是他有意隐瞒,决计不会让你这般轻而易举的找到。” “那保险柜呢,谨慎的人不应该有保险柜这种东西吗?”毛不思环顾四周,完全没有保险柜的影子。 “比起这个,我更想知道,降魔杖为什么会在刘寻手里?”降魔杖对毛不思意味着什么,不用她说,自己也明白。 “我怎么知道。”毛不思坐在沙发上,眉头紧锁,内心有点小忧伤,“现在连自己到底做什么也不清楚。” 她不清楚三爷是怎么成为了马明义的一部分,也不知道她和三爷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算了,慢慢来吧。”马明义坐到毛不思的身边,伸手揉揉她的脑袋,这仿佛成了他的习惯,而毛不思也不像一开始时横眉冷对,这会儿正唉声叹气的拖着腮。 习惯真是恐怖的东西,它会侵入到你的生活,把一切不习惯变得理所当然。 “与其一头雾水的乱撞,不如呆在刘府,把事情弄清楚。”马明义顺手拿起茶几上的橘子,剥了皮,又撕去橘瓣上的白络子递到毛不思唇边。 她也不客气,张嘴便咬了下去,显然忘记了他们在游船上发生的事情,她还真不怕自己再骗她,这么一想,自己好像也有好久没这么恶意的骗过她了。 “也对,咱们从长计议。”甘甜的果汁充斥着口腔,毛不思嚼着橘瓣,转念又想到什么,一巴掌就拍到了马明义的胳膊上,她拉着他的袖口,上面还印着细细的纹路,高声道,“不对!” 第86节 马明义这么每晚出现,三爷迟早会知道的,她给留下的印象又有些异于常人,到时候还不得把所有的古怪全扣在她身上啊,抄经禁足她倒是不怕,就怕他真把自己当妖怪给一把火烧了,真到时候,他入了阎王殿,找谁说理去啊! “万一,我是说万一。”毛不思指着眼前的这副身体,“我被当成邪祟关起来了,你一定要救我啊!” 鬼怪妖邪毛不思不怕,可活人就不行了,她又不能一生气就把活人给收了,更何况她现在法力低微,降魔杖又不在身边,跟半个废人有什么区别。 “你也会怕。”马明义见她认真,忍不住有些想逗逗她。 “你这么变态谁不怕啊。”毛不思话不经大脑,就见马明义的脸一半黑成了锅底,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言。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毛不思支吾着给自己找补,“不是说你。”她拉拉马明义的袖子,“是说你的一部分。” 然后,马明义的另一半脸也黑了。 “呵。”马明义单字回应。 “那咱们就这么说好了。”毛不思勾住他的小手指,强行跟他打了个勾。 “呵。” “……” 睡的可真舒服,和煦的阳光从窗户外洒落,毛不思眯着眼伸懒腰,半响才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肚子咕噜噜作响,“石榴,我饿了。” 如果说毛不思来到这个地方最令她开心的事,莫过于一起床就有各式各样喷香的早餐。 老夫人不喜欢她,免了她的请安。三爷也从不来她房里,让她这个名义上的夫人伺候吃食。睡觉睡到自然醒,想吃什么吃什么,也算是来到这儿唯一的优点了。 “小姐。”石榴恨铁不成钢,恨不得上去撑开她的眼皮让她看看身后。 三爷从天将亮就来了院里,偏盛小姐睡的安然,三爷不让开口,自然没人唤她,石榴急的直跺脚,又不敢真的忤逆三爷的意思,只在心里期盼着自家小姐赶紧醒来。 “日上三竿,夫人睡的倒是舒坦。”茶盖碰击茶杯,声音清脆,毛不思探头,越过石榴僵硬的身体,看到了正坐在她的四仙桌前悠哉饮茶的三爷。 他垂着眼角,修长的手指捏着杯盖,剐在杯口上,也剐的毛不思的心蹿到了嗓子眼。 “呵呵。”笑音没有灵魂,毛不思有些尴尬,她小心地拉开被子看了眼自己,烟水色的睡衣套在身上,因着石榴爱熏香,散发出淡淡好闻的味道。 嗯,很好,自己没有裸睡的习惯。 毛不思轱辘一下子从床上爬起来,踩着拖鞋蹭到三爷对面坐下,三爷没打算给她倒水,她也不在乎,随意摸了个小杯子,倒了满满一杯,茶水涌入喉咙,干燥了整夜的嗓子得到了缓解,装模作样地客气道,“三爷吃过早饭没?没的话一起在我这儿吃啊。” “我记得昨日我曾说过,抄不完五十遍经书,不许吃饭。”三爷停下手头的动作。 小气鬼。毛不思一怔,“可是……” “可是我明明昨夜应了你,不克扣你的吃食。”三爷唇角露出微笑,比清晨的太阳还暖上三分,马明义长得好看,毛不思是知道的,可当他故意勾你的时候,那就要比好看二字更盛三分。 嗯。 毛不思被他的笑晃了眼,不由自主地点点头。 “那昨夜夫人翻动我的书房,也是我应允的不成。”他自幼被带在父亲身边,看的东西多了,难免会养成谨慎的性子。 今早醒来,根本不用细查,搭眼一瞧,就知道自己的书房被人翻动过,翻动之人毫无章法,他故意留在隐密处的几分文件也未少,只是上下翻了个个。 他旁敲侧击地问了下,昨夜院里伺候的小厮便吓得脸色青紫,一五一十地全交代了。 他的书房从不留人,更何况是个疑点重重的女人。 “昨夜夫人在我院里呆到凌晨才离去。”三爷挥手屏退屋内的所有下人,才似笑非笑地再度开口,“而我这个做主人的却无半分印象,夫人可知为何?” 还能为何,因为你一个身体里住着两个人呗。 毛不思虽然说话不太深思熟虑,但她也不傻,这话是万万不敢说给三爷听的。 “三爷问我,我问谁。”毛不思端坐在桌前,隐去了马明义的存在,把昨晚的事从新串联了下讲给三爷听,“昨日夜里,我肚子饿的不行,于是去院里找你理论。谁知道你非拽着我的胳膊,强行把我留下,还清退了院里的下人,我瞧着你比早上和善了许多,便询问降魔杖究竟在何处。”对上三爷不信的眼神,毛不思也不知道是不是跟着马明义时间久了,脸皮也越发的厚,假话说的理直气壮,“三爷说若我能翻出来,就让我拿走,这可是你开了口,我才四处翻找的,怨不得我。” 反正没有人证物证,三爷自己不记得,这个时代亦没有监控之类的东西,可不是任凭她一张嘴。 “哦。”三爷尾音拉长,手指摩挲着杯壁,摆明了不信,“那夫人可知我为何会对你那般和善?” 为什么?世上哪有那么多的为什么!毛不思又到了杯水给自己,脸不红,心不跳,“或许,你是垂涎我的美色吧。” 啪唧—— 毛不思看着坐在她对面的三爷手一抖,染着花色的杯盖就这么从他指缝中掉了下来。 “世上女子众多,夫人这般厚颜之人倒是少见。” “三爷问我,我自是具实以答。”反正院里的人都看着,他要是真能抓到自己的把柄,还至于在这里跟她耗?毛不思越想越觉得是这个理。 “牙尖嘴利。”三爷手指点到毛不思的下唇,指腹压倒一片柔软,没有往日惊恐的躲避,眼前的女子比之前面对他时淡定了许多。 还不是你教的。 毛不思的脸皮在与马明义一天二十四个小时的相处中得到了锻炼,并且积极的用在了实践中。 ☆、碧玉年华 “三爷。”门外传来哒哒的敲门声, 伴随着屋内人的应允,一名容貌普通的不起眼男子推门而入, “您找我?” “这些日子你一直跟着夫人。”三爷摘下金丝眼镜, 深受捏着眉心,最近外边越发的不太平, 有些忽略了身边的人,“她可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夫人?”赵令不知道三爷为什么会这么问, 从毛家小姐注定嫁入刘府的那一刻, 三爷就专门拨了他过去,日夜紧盯着她,但凡有点风吹草动, 都要第一时间告知三爷。 早些时候, 夫人还经常会在半夜坐在院子里对着空气自言自语,有时候甚至在石桌上摆两副碗筷, 敲着根蓝色小棍子, 说些骇人的话。 直到嫁给三爷后, 才渐渐收敛。如今他已经许久没见过夫人自语,也没见过她那根不离身的小棒子了。 “几日前夫人带着丫鬟去早市买了条鱼, 之后便未曾出过门, 日日在院中呆着。”赵令眼睛盯着脚尖三尺的地方。 “我记得她一向是个闲不住的。”三爷起身, 踱步到窗前, 双臂猛然一推,紧闭的雕花大窗借力而开,清凉的空气争先恐后的闯入室内, 冲散了书房的淡淡烦躁,“如今乖顺起来,难免令人生疑。” “三爷放心,属下会盯紧夫人。”赵令抱拳。 “莫要让她发现。”三爷挥手,示意赵令退下。 “是。”不会儿,身后响起房门闭合声。 三爷立在窗前,阳光落在脸上上,荡起一层薄薄的金光,微垂的睫毛遮住了他眼中复杂的情绪。 他知道自己这两日生了变化,夜晚发生的事情几乎不存在他的记忆中,只是除了在院里略为行径荒唐外,再无其他症状,他的文书档案没有移动的痕迹,也不去烟馆红楼流连,敌不动,我不动,他一直保持着警惕,想要寻到原因。 只是他怎么也没料到,这个原因居然会和毛不思联系到一起。 “你究竟有多少秘密。”三爷望着院内略显萧瑟的秋景,毛不思那张圆圆的脸盘不知怎么就闯入了他的脑海,红扑扑的脸颊,透着伶俐劲的大眼睛眨啊眨,微翘的睫毛扑闪着如两只欲飞的蝴蝶,身上套着烟粉色的睡衣,远远瞧起来,竟像一颗粉色的蜜桃。 他比毛不思大了足足六岁,已过弱冠之年时,那丫头还不到碧玉年华。 对于自己的婚事,在毛家缠上他之前,他一次也没想过,天下女子,大多相似,无非是有的文雅娴静,有的娇媚活泼,有的刁蛮任性,终是跳不出世俗强加在女子身上的枷锁。 他是刘府的三爷,他的夫人也多半是在与他家世相当的名门闺秀中挑选。 他不喜欢被选择,也不喜欢选择别人,这让他觉得彼此像街边的货物,觉得差不多了,父母便丢下几个钱,然后双方皆大欢喜。 至于货物的思想,多是没人在意的。 林秘书长家的小姐,生的娇俏可人,又读了些洋书,他见过几面,母亲倒是喜欢的紧,总是寻了空子,拉着他的手说道一番。 可惜,母亲的欢愉没有持续太久,就被从天而降的毛不思打了个措手不及。 那日他被毛老爷连拉带拽的绕着远路,多走了好几道平日里无需路过的市集,他心里就有了底。 抱着看戏的心情瞧着他们父女俩在自家府中一唱一和的做戏。 也平白给自己紧绷的人生添了一丝乐趣。 母亲不是个好打发的人,没几日就不知道在哪儿寻了个游方道士,给毛不思算了个短命破宅的命数。 这类命数的女子,便是入了他们刘府,也做不的他的正头夫人,最多一顶轿子抬进门当个姨太太,就这还要连续请上七七四十九道灵符压着才行。 哪成想,还没等事情办利索,毛不思就不知那里得来了消息,直接差人趁着月夜去客栈绑了那游方道士,直拉着去敲响了他们刘府的大门。 他得到消息时觉得有趣的很,难得抽了点时间去母亲院里一探究竟。 方踏进院门,就瞧见毛不思跟那道人一南一北,中间隔着石桌争的面红耳赤。 嘴里说的全是他听不懂的词汇,什么圣台,什么清元,最后不知为何道人变了脸色,败下阵来,冲着毛不思拱手深拜,“是在下输了,仙姑道术心法远胜于我。” 言罢,当场撕毁了昨日推算的八字,把收到了一袋子钱原数奉还。 这样看来,到还是个有风骨的,他隔得太远,听不太真切他与母亲说了什么,只瞧见母亲的神色开始变的为难,最后化为一声叹息。 “三爷。”离开时,道人与他擦肩而过,那人摸约三十六七,侧身而过时,他听到他压的极低的声音,“三爷命有大劫,此女或许可化。” 他闻声扭头,顺着道人来的长廊看去,视线正巧与毛不思撞上,就瞧见小丫头眼睛亮晶晶的,挥舞着那根耀眼的蓝色小棍子开心的冲他打招呼。 “赵令,差人私下打听下她和那名道士有无关系。”他没有上前,而是对着身边的人开口,赵令是他一手教出来的,最是得用。名利场上混久了,便是磨也得磨出一副谨慎周全的思维,“打今日起,你亲自盯着她,事无巨细。” 他想,除非眼前的女子突然暴毙,不然依着她的家世她的脸皮她嫡女的身份,多半是要嫁进刘府的。 只是,她手中的那根蓝色棍子,看起来太邪门了。转身离开,他走前还在想,该如何把毛不思手里的那物件给去了。 太阳就快落山了。 三爷坐在书房内,毛笔在手指间停留许久,他盯着桌上的宣纸,不知在想写什么,未落下一字。 “天黑了!”毛不思眼巴巴的盼着,细细的月牙还没爬上树梢,她就兴奋的从房间里奔了出来,深深地吸了两口气,从未觉得有朝一日,深秋的夜也会如此可爱,“石榴,咱们走!” “夫人,您这是要去哪。”石榴忧心,自打夫人成婚来,三爷从不踏入她们院子,这次竟在屋里一坐就坐了近两个时辰,搁往日,她是连想都不敢想。 如果临走时,三爷没有给夫人下禁足令,就更好了。 “去找三爷。”毛不思摸摸肚子,马明义院子里的饭菜可比她这里的强多了。 刘寻舍得自己挨饿,马明义可不舍得。毛不思也不知道这是哪里得来的自信,可她就是本能觉得,无论她做什么,要什么,马明义都会顺着她,哪怕嘴上常常噎她几句。 “三爷不许您出院子。”石榴一路小跑才勉强跟得上毛不思,“您这样会惹爷生气的。” “对。”她怎么就没想到呢,脚步骤停,毛不思一脚踩在台阶上,一脚踏在鹅卵石铺就的小道,转身捏了把石榴还带着婴儿肥的脸颊,“石榴你真聪明。” 她不能上赶着去寻人,若次次都是她在三爷院子里,刘寻心思重,免不得他多想,说出去也不占理。 “你去给三爷院里说声。”石榴昨夜马明义是见过的,又是她的丫鬟,最是妥帖,毛不思清清嗓子,“就说我晚饭未吃好,心里很是难过。” 既然她扯谎说是三爷垂涎自己美色,那么就不能自个眼巴巴的往他院里跑,做戏做到底,她得让三爷自己找过来,亲自表演一回,什么叫做倒贴! ☆、定海神针 “夫人还说了, 如今天开始凉起来,最适合吃肥美的大闸蟹, 再配上盅菊花酒, 想来是极美的……”石榴的声音越说越低,恨不得自己在三爷门口打个洞钻进去。 门口传话的小厮眼里的不可思议几乎要夺目而出, 石榴脸颊发烫,站在这里对着三爷院里的人报菜名, 别说是别人, 就是自己,也觉得自己夫人怕是疯了。 “石榴姐姐稍等片刻。”小厮憋着笑,手里的钱锭子被颠起又接住, 等石榴说完才塞进兜里, “小的这就去把夫人的话禀给三爷。” 至于三爷听不听,见不见, 那就不关他的事了, 他一个奴才, 可做不得主子的主。 小厮一溜烟儿,只留下条灰扑扑的背影。 第87节 “就这些?”马明义翘着二郎腿靠在沙发上, 几只大闸蟹二两小酒, 自然还少不了点她最爱的蟹黄包。 跟着他这么久, 智商没涨多少, 小聪明倒是渐显,学会了以彼之道,换施彼身。 “是。”小厮点头。 “还愣着做什么。”马明义见小厮没有行动的意思, 刻意摆出一副不悦的神色,“难不成还要我亲自去知会厨房?” “小的不敢,这就去。”小厮怎么也想不到,今个太阳居然真的从西边出来了。 屋外的风有些大,小厮揣着袖口,哒哒的去敲响了厨子的房门,作下人的,别的本事可以没有,唯独揣摩主子心事这点,要做全。 袅袅炊烟顺着烟囱飘向高空,在这个夜里回荡起饭菜的香味。 “夫人。”石榴唉声叹气的坐在院门的石槛上数星星,也不知道小姐那里的信心,认准了三爷今晚会应她,她前脚刚踏回院子,后脚就被毛不思赶出来候着。 “要是这样能把三爷等来,就奇了怪了。”石榴踢踏着脚下的小石头子,绵延的过道里,只听得到她一人的声音。 唔。 似乎还有烤鸡的味道。有点浅,闻得并不真切。 石榴吸吸鼻子,又使劲嗅了下,只觉香味愈加的浓,甚至还能闻到桂花糕的香甜。 她惊诧的拍着屁股起身,眼睛盯着远处,伴随着杂乱的脚步声,石榴眼中的惊讶逐渐被兴奋所替代。 是三爷! 行在最前方的男人,可不就是自家小姐的夫君么! “小姐!小姐!”石榴拔腿就往院里跑,连称呼叫错了都浑然不知,她速度快,到毛不思身边时不停的喘粗气,“三爷……三……三爷来了!” 她当然知道,这点把握毛不思还是有的,如今他们都是陌生人,唯独马明义,他们因为同样的原因来到这个时代,有着同样的秘密,是最亲的人。 石榴的兴奋劲带动了毛不思,她把手心的最后一颗梅子到口中,揪起一旁的帕子随意抹了把手,也跟着兴奋,“螃蟹呢,螃蟹来了么!” 秋季的大闸蟹,还是安全无污染的,该是多么美味啊,光是想想,就让人开心。 “夫人,三爷来了,您怎么还能全心想着蟹呢!”石榴恨铁不成钢,她蹲下身子,双手覆在毛不思的膝盖上,语重心长道,“夫人年岁不小了,三爷又是血气方刚的年纪,您可要抓紧机会,莫要错过,空留遗憾,亦便宜了他人。” 三爷是个什么样的男子,城里哪个不知,哪个不晓。多少女子上赶着往三爷身上扑,偏生自家小姐,跟吃了定海神针似的不为所动。如果说跟之前似的三爷看不上她也就是算了,现在大半夜的,将听闻小姐腹饿,便带着吃食往这赶,态度显然松动许多。这种时候不趁热打铁,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 至于三爷为何一夕之间转变如此迅速,石榴不愿意深想,也许是王八看绿豆,忽然间对眼了吧。 吃个螃蟹而已,至于吗?毛不思无语,又不敢去反驳她,省的那小丫头再不停的从她耳边絮叨。 “石榴,我今年才十六。”这副身体,连发育都不健全,还是个孩子啊!毛不思反手握住石榴的双手,也期待的看着她,希望她能明白自己的意思。 “对啊。”石榴点头如捣蒜,“您都十六了。” 脑电波连接失败。 “三爷来了。”石榴耳朵动了两下,刚等她起身,马明义便推门而入。 “听说你晚饭没吃饱?”先声夺人,酒菜的香味嗅着就令人食指大动。 “嗯嗯嗯。”连续三个“嗯”字瞬间暴露了毛不思的期待。 她上前一把抱住了马明义的胳膊,探着头往食篮里看,“除了大闸蟹,你还给我带了什么好东西。” 这动作,看在石榴眼里,就是说不出的暧昧。 她脸颊发烧,屈身告退,关门时还刻意给毛不思握拳,嘴巴无声道:小姐,机会! 还顺便扯走了紧跟着三爷的两个小厮。 房门闭合,毛不思眼角被方才石榴的一席话说的直抽抽。 她如今的设定才十六岁啊,扔到现代妥妥的青春洋溢高中生,就算三爷是个禽兽,可马明义也不是啊。 胳膊松开,毛不思没了演戏的动力,所有的心思又从新回到了吃食上。 “毛毛,你可真是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呐。”马明义被她这一热一冷的态度弄的有些感慨“刘寻就这么恐怖么?” 恐怖到毛不思不得不做戏给外人看,这样一来,刘寻自然不能翻脸无情,毕竟上赶着过来的可是他,从外人的角度来看,她这个当夫人的可是无辜被动极了。 “你自己谈生意的时候什么样,自己没看过么?”毛不思端出食碟,以往探究算计的眼神,马明义从来不会用在她身上,那是一种窥探,这种窥探通过马明义的脸,马明义的眼,落在她身上,让她很不舒服,莫名的火大。可她又不敢做什么,只能小心的保护好自己,起码不能让自己在白天出什么问题。 马明义教过她的,叫什么来着?投鼠忌器。 “他那么讨厌我,我怎么着也得让自己显得特别,显得对他有用吧。”无法让别人敬你爱你,那就只能让别人忌惮你。 “谁说他讨厌你的。”马明义盯着面前的温酒,突然冒出这么一句,“他说的?” “这还用说吗。”毛不思夹起一颗汤包,软糯的外皮被咬开小口,鲜美的汤汁瞬间涌入口腔,“他就差在脸上写下讨厌俩字了。” 强行逼着男人娶一个他不爱的女人,而且岳家频繁出漏子,女人本人的爱好还不太正常。这搁到谁身上,都会讨厌的吧。 “我听说刘三爷娶你的时候,并未给你难堪。”马明义把刘寻的事情,在这几日探的一清二楚。 “他毕竟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自然不会给我难堪,不然,我那个便宜爹也不敢这么死皮赖脸的缠上他。”她爹是认准了刘家三爷的品性,才敢这么铤而走险,搏一把。 “可我不会。”马明义开口。 嘴巴里含着半颗包子,毛不思没明白他的意思,好好的说着三爷,他怎么还扯到自个身上去了,“不会什么?” “如果是我,被人这般算计,我决计不会对方有好果子吃。”杯盏中的酒水一饮而尽,马明义眼神落在一旁的糖醋花生上。 毛不思立刻心领神会,习惯性了夹了递到他嘴边,“然后呢?” “还想进门做我夫人,简直痴人说梦。” 如果说刘寻是他的一部分,而且是十分契合的一部分,那么他的某些地方,一定与他极为相似,比如未雨绸缪,比如凡事都爱多想几步…… 或许,连喜欢的人,都可能是相似的。 三爷这种人,哪怕嘴上说的再狠,只要不落到行动上来,那就是有回旋的余地。 在这个封建时代,一个男人,如果看不上一个女人,那他便有一万种不娶她的办法。 可是三爷娶了,无论原因是什么,结果都摆在眼前,毛不思成了他的夫人。 “哎呀,咱们不要说他了。”毛不思摆摆手,这么好的夜,这么美味的螃蟹,干嘛非要说些不开心的。 她拿出食盒里的另一双筷子,摆在马明义眼前,“吃宵夜啊!” 只不过,毛不思不留痕迹的打量着马明义,不知为什么,他现在看上去,心情,似乎有些不太好。 明明刚来的时候是开怀的啊。 “放心吧,我一定帮你把这条魂给逮回去,牢牢的镶嵌在你身体里。”毛不思只当他是在为着生魂的事犯愁,十分体贴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我不喜欢这条生魂。”马明义筷子夹上花生米,语气淡淡。 “真巧。”在这方面,毛不思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和马明义达成共识,“我也不喜欢他。” 她现在简直可以百分之一百的确定,马明义这辈子身上的坏毛病,多半是由刘寻带来的。 太气人了。 “这可是你说的。”马明义抓住毛不思的话头,眼神微闪,不由得伸手摸了下自己的这副皮囊,“长相我仔细瞧过,倒是不错,搁到现代,怎么也能成个三流小明星什么的。” “得了吧,就他这气死人不偿命的脾气,还不得一出道就被人diss到退圈啊。”毛不思不以为然,“更何况,我又看不见他的长相,他生的再好看,我看到的也是你的脸。” 这么一想,居然还有点亏。 说完,毛不思也不再多言,专心致志的与手头的大闸蟹做搏斗。 这样最好。 马明义到了杯酒给自己,毛不思吃的欢快,看的人心情也好了许多。 对于刘寻,马明义着实称不上喜欢,他们太像了,这个像令他十分不安。 刘寻是他的一部分,哪怕如今不明了,时间久了,他喜欢上毛不思也是迟早的事情。 这个突如其来的认知,让他不得不疑惑,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毛不思才会忘记那段历史,又到底因为什么,这条生魂非要逃离他的身体不可。 阴阳道里的那人真的那么好心,为他补魂而无其它考量吗? 这一个个,一件件,皆是谜团。 ☆、惯会撒谎 酒过三巡, 伴随着毛不思吞下最后一口蟹黄汤包,月亮也已经挂在了头顶。 “你可以走了。”毛不思下了逐客令, 她心里琢磨着, 三爷在她房里呆了那么久,足够了。等明早他本尊反应过来, 自然会差人来寻她,甚至亲自过来, 也不是没可能的。 马明义无语凝噎的瞧着毛不思抱着吃的圆滚滚的肚子, 拖鞋随意一丢,人就借力滚倒了大床上,打着哈欠冲他摆摆手, “出去的时候把灯灭了。” 过河拆桥, 真是个没良心的小东西。 她想借着此事,加重自己在三爷心中的砝码, 令三爷对她产生忌惮。人在不安的时候, 只会做出两种选择, 一是快刀斩乱麻,二是顺势搭船。 马明义觉得毛不思虽然想法可取, 但做的远远不够, 他要是刘家三爷, 处在这种混乱的环境中, 前者作为一个选项,也不是没可能的。三爷对自己的夜晚无从得知,未知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猜想, 一旦这个猜想越了位,后果极有可能不可控,而在所有的猜测中,唯有感情,是最令人安心的,它不会立即威胁到三爷的权位。 “睡里边去。”马明义抬腿踢了踢裹在被子里的毛不思。 “干嘛。”毛不思扭扭屁股,不满道,“你房间里的床可比我这个柔软多了。” “你以为我想啊。”马明义好不容易才推得毛不思移出一块空地给他,他盘着腿,一手托腮,一手捋着毛不思落在枕头上的秀发,“从别人口中听说的,远不及自己亲身经历要来的直接粗暴。” 这句话当场捅了马蜂窝,只见方才还瞌睡的睁不开眼的人,突然间,一个鲤鱼打挺,人就从被子里翻了出来。 “禽兽!”毛不思指着马明义的鼻子尖,说的痛心疾首,“这副身体还是个孩子啊!” 搁到他们现代,那就是个青春期的高中少女,虽然住着的是她这个二十五岁的成年人。 “拉倒吧。”毛不思翘着的手指被马明义一巴掌打开,“你这脑子里一天到晚都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上下扫视了一番,才扯了她身上的半条被子盖上,双手交扣放在腰部,阖着眼道,“就你现在跟个豆芽菜似的,分不清前后左右,我懒得。” “谁说你了!”毛不思抬着小脚丫对准他的小腿踹了一脚,“我是说三爷。” 马明义什么样,她当然清楚,有时候事急从权,也不是没和他在一间屋子里呆过,可是这位刘府的三爷是个什么品性,她就不清楚了,万一好这口咋办。 再说这个时代,她作为三爷名义上的妻子,就算真怎么着了,也没地说理去吧。 “那你就更不用担心了。”马明义侧了侧身子,睁开眼,“他是个心思重的,你越是神秘,他越不会碰你。” 以防惹怒藏在他身体里未知的那个东西。 “有时候真觉得面对活人,要比面对鬼怪难得多。”毛不思听他这么一说,心神瞬间稳定下来,连对方说自己是豆芽菜这事都抛在了九霄云外,也拉了被子躺下,她与马明义面对面,一双大眼睛在月色下晶亮,“打不得,收不得,还得小心翼翼的看护着。”继而又陷入迷茫,“按理说三爷这么个谨慎的人,怎么会落得个三魂俱失的下场?” “你还是担心担心咱俩吧。”马明义伸手捂住毛不思的眼睛,睫毛在他手心里上下眨动,“睡觉。” “哦。”对面传来毛不思不情愿的回应。 不一会儿,眨动的睫毛逐渐停在颤动。天大地大不如吃饭睡觉最大,不知道是不是和马明义在一起的时间长了,久而久之,会产生一种莫名的依赖感。 第88节 这种感觉,令人觉得安全,可以放心的睡去。 手掌从毛不思眼上移开,马明义并无睡意,他一瞬不瞬的盯着眼前的人,他认识小时候的她,认识长大后的她,唯独这个时期的毛不思,是他从未接触过的。 而现在,他正在和她一起经历着那段被她遗忘的故事。 这个故事里,她是个嫁作他人没多久的人妻,她有个充满雄心又步步为营的丈夫,以及一段不为人知的过去。 他的人生,从开始到现在,总是喜欢围着毛不思绕。小时候他眼巴巴的追在毛不思身后,她的目光却总是投射在马明丽身上。再长大点,无论是闹她还欺负她,他依旧无时无刻不在她身边打转,她喜欢的讨厌的,恐怕他自己都比毛不思记得清楚。再后来,他从国外回来,还是如此,他追着她去了苏尾岛,跟着她跑去烟城,他从来都不觉得成人后的自己是个无私的人,可每一次,比起自己,他更想让毛不思安全,仿佛,就像习惯…… “真是可怕。”马明义盯着毛不思沉睡的面孔,她安静睡觉的时候,才难得安静乖巧,“我怎么会有习惯这种东西。” 也许,这个习惯根本就不是他的,而是随着补进来的魂,一起驻扎在了他的体内,潜移默化的把它的习惯,变成了他的。 啪—— 毛不思顿感脑门一疼,懵生的睁开双眼,她睡得迷迷糊糊地挠着额头,嗓子有些黯哑,“怎么了?” “有蚊子。”马明义收了手,不要脸的撒谎。 深秋时节,哪里有什么蚊子。不过是有些事情他越想越觉得有些不舒坦,连看着睡得香甜的某人就跟更不舒坦,手一伸,就给了她一记糖炒栗子。 这一下就像是小石子丢在池塘里,荡起几圈涟漪,便没了后续。没多久,毛不思平稳的呼吸声再度响起。 风凉月深,马明义毫无困意,反而越发的清醒,索性起身下床。 茶几上的茶早已凉透,入喉冰凉。他靠坐在沙发上,握着茶杯,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清晨,毛不思是被屋外洒入的阳光叫醒的,她滚在床上,大喇喇的伸了个懒腰,胳膊落在床侧,却摸了一团空。 马明义呢? 这个念头迫使她迅速的睁开眼,大脑开始了一天中的初次运作。 哦,天亮了,他应该变成三爷了。 大脑向毛不思输送着思考结果。 那他应该是被吓到了。毛不思再度合上眼睛,嘴角勾起若有似无的笑意,幻想着一大早三爷醒来,受到惊吓,落荒而逃的画面。 真是越想越觉得可笑。 “夫人何事笑的如此开怀。”好听的男声冷不丁的响起,打碎了毛不思的幻想。 毛不思睁开双眼,又使劲掏了掏耳朵,才确信不是幻听,她一骨碌从床上翻起来,眼前那个优哉游哉饮茶的,不正是三爷么。 “你怎么在这儿?”还做出这么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样。 “夫人未起身,为夫又怎好离开。”三爷侧脸,敲着茶几随意唤了声,“石榴。” 果不其然,几乎是随着三爷的话音落地,房门就被几个丫鬟迅速推开,石榴走在最前方,手里捧着两方洁白的帕子,一方递给三爷,一方递给毛不思。 “爷,夫人,请先洗漱。”不待毛不思开口,继续道,“早餐已经备上了,爷可要与夫人一同用餐?” “不用了!”毛不思当机立断,抢在三爷前头,对上石榴恨其不争的眼神,硬着头皮道,“三……三爷有政务要忙,我就不打扰了。” “政务与夫人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三爷没有要走的意思,略微点下头,石榴就心领神会,迅速的帮两位主子拾掇完,便快步退了下去,临走前,还不忘了把房门掩上。 “昨夜,我可是放了手头上的要务,前来寻夫人的。”三爷招招手,点了下对面的位置。他动作不大,却隐约带着股上位者的压迫感。 强龙压不过地头蛇,个何况还是毛不思这个丢了法器的小龙,只好磨蹭着走到桌案前,用脚随便勾了个板凳出来坐下。 “夫人怎的不开心?”三爷倒了杯水,推到毛不思眼皮子底下,“我方才瞧着夫人醒来时,笑的颇为开怀。” 那不是没看见你这个阎王么。 毛不思低头叼住杯子,小心翼翼的抿了口,果然是烫的。 “那是因为三爷只有晚上才对我笑脸相迎,我自然以善意相待。”毛不思端正身子,也学着三爷的模样,一条胳膊搭在桌面上,指腹毫无节奏的敲击着。 “夫人可是怪我白日里苛待?”毛不思的一席话听得他想笑,怀里还放着今早他醒来时看到的信件,只有简单的几个字:唯求一人心。 信件没有题头,也无落款,可刘寻知道这封信是写给他的,每到夜里,他的身体都会被其他的东西所主宰,哪怕他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太阳一落,依旧陷入黑暗的沉睡中,他与夜晚的主宰者彼此试探,看谁先沉不住气开口。 他想过许多种可能,但怎么也想不到,他写给他的第一句话,居然是为了他这个不怎么有用的夫人。 唯求一人心。 这是对方的底牌,直接亮给了他。 “十分苛待。”毛不思喜欢给台阶就下,同样的,她也喜欢顺杆爬,三爷开了口,她就果断的给自己争取相应的福利。 “哦?”三爷抬眼,露出几分笑意,试探道,“那夫人说说,如何才不不算苛待。” “我可以随时出门,不许禁足罚我抄经书,院里的厨子不好我想要你的。”毛不思连说三条,最后心里天人交战许久,才忍不住,“还有,把我的降魔杖还我。” “就这些?”三爷多少有些诧异。 “不然呢?”毛不思也没想到对方会反问,眼睛骨碌两下,便又补充了一条,“三爷若是觉得愧疚,不若每月在多给我些零用。” “你父亲这些日子为了弥补军用棉服的亏空,损失了一大笔钱财。”三爷看着毛不思乱敲的手指头,有意无意的跟她保持着同样的频率,“你堂兄前几日在大烟馆闹事,现在还在局里关着,你兄长的办差事办到赌场里,惹得张领事大发雷霆。”对上毛不思的眼睛,三爷伸手按住了她的手指,“这些个事,我若是开个口,自然有人卖给我脸面。” 造假,大烟,赌场。 多么丢人的亲戚啊,毛不思心里感慨,她一世英明,怎么到这个年代,摊上这么一群极品。亏得她设计了三爷,三爷还屈尊娶她,要是搁到她身上,早就一脚把她们一家人打包踹飞了。 “吃一堑长一智。”毛不思把手从三爷掌心里抽出来,她摸了摸杯子,茶不烫了,这才端起来一饮而尽,“别管他们。” “那可是你的父兄。”三爷叹气,“夫人未免太绝情了些。” 马明义有句口头禅怎么说来着,得了便宜还卖乖。 他要真想帮她,早就自己出面了,还至于在这里跟她扯皮,何况那些人于她而言,也称不上亲人,她何必求这么个人情。 “世上哪有有免费的午餐啊,收到了就得回报,你卖我情分,自然也会要我做点什么,三爷想对我施恩的这份心我先记着,有需要的时候自然会求。”毛不思想,三爷的人情,她还是关键时刻求来用在自己身上比较划算。 “世上哪有免费的午餐。”三爷默默念了两遍,这才笑出声,他又给毛不思的空杯子满了茶水,“夫人这番话,可不像个孩子说的。” “三爷今年多大?”毛不思抱着杯盏,突然开口。 “二十有二。”他比她大了足足六岁有余。 呵。 小了她三岁,她读书的时候,这位三爷还不知道在哪里玩泥巴呢。这么一想,毛不思心里也平衡了。 这顿早饭,毛不思吃的味同嚼蜡,食不言寝不语的前三个字,她总算再跟三爷的用餐中,深刻地理解到了其中的含义。 “可算走了。”毛不思手里还拿着块白糖糕,一口咬下去,整个口腔都充斥着香甜。 “夫人,三爷难得来一趟,您下次可不能像这般,驳三爷的面子。”石榴收拾着桌上的碗筷。 “你到底是谁的丫头啊,怎么次次都向着那只笑面虎讲话。”毛不思瘫在沙发上,突然间想到什么,手里的白糖糕再也吃不下了,她向三爷提的几个要求,他似乎,一个也没答应,“什么食不言,他摆明了是在套路我啊!” “三爷。”宋阳难得见三爷一早就心情舒畅的模样,这些日子,天灾人祸不断,三爷眉心都要挤出疙瘩来了,这会儿也被他的好心情感染到,汇报公事时的脚步都轻快了许多。 “一会跟西院知会声,说若是夫人闷了,便出府走动走动吧,今儿有庙会。”三爷说完,头也不回,继续方才的话题,“我大哥那边战况如何?” 这是,禁足令,解禁了。 “什么!你再说一遍!”白瓷的茶杯落在黑色的乌木上,溅出了几滴水印子。 “三爷昨晚宿在了三夫人那里。”林婆子弓着腰,把早上珍珠传来的消息,一五一十的告诉了老夫人,“今早,也是吃完早饭,才出府的。” “他往日里不是从不踏足西院的么?”老夫人握着帕子,拭了拭嘴角。 “说来也怪,三爷这些日子不是好荼靡之音么,想来是府里貌美的戏子来多了,惹得三夫人不悦,去东院大闹了一番。”林婆子立在老夫人身侧,“三爷便静了下来,昨日太阳将落山,三夫人便差身边的石榴去寻了三爷,这戏台子便没搭起来。” “夫人。”林婆子屏退左右,把声音压了又压,“您说,是不是真应了当初那道士的话。” 此女变了命数,是度人之人。 “若不是她能替我儿挡劫,此等女子,哪里配得上我儿。”事后,她专程去请了闭门不出的高僧卜算,只能算出刘寻命有一劫,其余的,再推算不出,这才默许了那个商贾之女入门。 “那可要请三夫人来一趟?”林婆子年岁大了,眼角生满了皱纹,“您老人家也好提点几句。” “我提点,她也得听才行。”提到毛不思,老夫人就有些头疼,她初进门的时候,也日日前来请安,只不过她说她的,毛不思全程走神,时间一久,俩人相顾无言也颇为尴尬,她听着累,她看着也烦,索性两不相见,干脆免了她的问安,只要她的儿子能平安,“随他们去吧。” 毛不思开始频繁地出现在三爷的院子里,卧室、书房。 每每都是小心翼翼地翻上几圈,她自认做的天衣无缝,可偏偏遇到的是三爷,一个心细如尘的男人。 “夫人次次来,次次翻,可不是个好事。”赵令跟了毛不思这么久,一举一动落在他眼里,也就自然的落到了三爷的耳中。 “我知道她想找什么。”寒冬腊月,三爷怀里抱着个银制的手炉,通体雕刻着各种他识不得的咒法,一看喜好就不是出自其他女子之手,他专程誊了样子找人看过,皆是些护人平安化煞消灾的。 手炉是某天早上醒来时,落在枕头旁的,不用想也知这是给谁的。 指腹摩挲着手炉上凸起的纹路,里面包着温热的火炭,捧得人从掌心暖到心坎里。 毛不思是个很特别的人,他一直都知道,她想着法的嫁给他,却从不求些什么,每日里除了去茶楼里听书,就是带着石榴四处寻摸着弄些什么好吃的,偶尔得到心仪的点心,也会想着分他一些。 世道越乱,生意越不好做,毛家的产业多是些皮毛料子木材铁石之类的,后者在多年前或许会让毛家在频繁的战乱中大赚一笔,而今,火枪击炮的出现,逐渐取代了盔甲长刀,需求少了,生意自然也就做不下去了。 这两年来,毛家的商铺关了一间又一间,他有次路过长郁安馆吃酒,恰逢毛老爷谈生意,比起当初扯着嗓子硬把女儿塞给他的时候,看上去要苍老了许多。 这些事,刘寻不相信毛不思会不知道,可她就跟南山的老钟似的,从不来求他,甚至一个字都不与他谈。 桌上的文书,抽屉里的密信,她更是瞧都不瞧一眼。 那些机密在她看来,一文不值。 她只想找到她的棍子,那个每每提及,都会令她眼中闪现光芒的物件。 “夫人呢?”三爷收回思绪。 “在院里带着石榴敲冰呢。”赵令回道,“说是秋日往池子里丢了些鱼苗,现下该是长大了,想捞几条上来尝个鲜。” “她倒是想的长远。”冬日天寒,极少有人去河中捕鱼,便是有,最好的那批也到了城里最好的酒楼中去,价格也就可想而知。 偏生毛不思是个抠门的,拥着一匣子的小黄鱼,愣是舍不得拿出来。 有次他闲来无趣去寻她,就瞧见她把小金库抱在怀里,黄澄澄的金条子被挨个擦了个干净,然后又恋恋不舍地摆了回去。 自己的私房钱存着不动,花起她的钱来倒是大手大脚,他回去的路上越想越觉得自己吃亏,当天就下令把毛不思的月钱减了一半。 他想着她那么小气的一个人,指定是要来和她闹腾的,他就这么等啊等啊,从白天等到日落,也没等到毛不思过来。 第二天早上,手腕微疼,多了一小排牙印。 这排牙印落在他身上,可三爷明白,这不是给他的,而是给夜晚那人的。 那个人就像是他的影子,亦懂得他的心思,从不触碰他的书信,也从不曾挑战他的底线,自从他留下那张纸条后,便变得很安静,正如他所言,唯求一人心。 那人喜欢毛不思。 并用能够轻易轻易做到的所有事来与他交换喜欢毛不思的权力。 第89节 他不碰他的东西,他亦不能碰他的心上人。 君子之约,或许如此。 脚下的步子不急不缓,等停下时,三爷已经不由自主的走到了花苑,深冬的花苑一片萧条。 “快快快,石榴往左边一点。”毛不思脖子上绕了一圈白狐狸皮,脸颊被风吹得有些泛红,一双水盈盈的大眼睛眨啊眨的,此刻正垫着脚立在池塘边,指挥着石榴他们,一旁的水盆里早已有一只肥硕的鲤鱼在奋力的扑腾着。 “夫人前几日不是还嫌弃我送的脖套,怎的今日带上了?”三爷踱到毛不思身边不远处,视线也随着她一起落在捕鱼的几个丫鬟小厮身上。 那是三天前,他偶然得了一张雪白的小狐狸皮,摸上去软绵绵的,不知怎么就想起了毛不思,许是被养的太好了,整个人都比之前圆润了一圈,与这张小狐狸皮很是相称,便吩咐下去,把皮料裁了做成了一条围巾,差人给毛不思送了过去。 谁料小丫头片子不感激不说,还气的很,拎着狐狸皮便冲进了他的书房,“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她说的理直气壮,义愤填膺,仿佛手里拎着的不是狐狸皮,而是一张人皮。 “因为天太冷了。”毛不思搓搓冻红的手。 动物保护这种事情,哪怕她说干喉咙,这些百年前的古人也是不明白的,这倒也不能怪他们。试问生在一个吃不饱穿不暖,连生存都困难的时代里,普通人又哪有闲情逸致想着关爱动物,这么看下来,倒是她没正视现下的环境,对三爷要求的苛刻了。 小狐狸皮被毛不思日夜三炷香的供奉了三天,又念了几遍超度的法咒给它,才把皮料套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手指头冻得通红,毛不思有些后悔自己出来的急,没带新棉缝出的手套,眼角不经意地扫过三爷,就见他手中握着自己送给马明义的小手炉。 这可是货真价实的白银锻造,连她自己都没有。 “听闻夫人就打造这一只。”三爷转着手中的火炉,炭火中添了香,微微一晃,便有浓郁的香气荡出来。 “三爷早出晚归,难免风吹,我得了最好的给三爷,也是应当的。”毛不思深觉自己这番话说的很有道理。 “夫人睁眼说瞎话的本事见长。”三爷忽然间有些冒火,说出的话难免失了分寸,他看了眼一旁的水盆,鲤鱼张着鳃呼吸困难,如今已是下午,再过不久,便该日落,冬日的太阳,总是比其他时候升的晚些,落的早些。转身时,脚一抬,便‘不小心’碰到水盆,水盆应声翻滚了两圈。 “我的鱼。”伴随着毛不思的惊叫,鲤鱼在池塘边翻了个滚,扑通一声,又落回了被敲开冰面的池塘中去。 “是我不小心,夫人莫怪。”说完,三爷抬眼看了下阴沉的天,“天色已晚,勿要在花苑折腾,若是想吃鱼,明天一早差人去盛源酒楼说一声,中午便能吃上,何必费这么些功夫。” 言罢,头也不回的离去。 “夫人,鱼还捉不捉啊。”石榴尴尬的站在假山上,手里还握着细长的竹竿,竹竿的另一头,是张用绣线编织的捕鱼网。 “当然不捉了。”毛不思把双手揣在衣服袖里,半张脸都缩进脖子上的狐狸皮中,只露了一双大眼睛在外面,“没看见三爷跟吃了枪药似的,咱们就别往枪口上撞了。” “夫人,我怎么觉得三爷最近脾气越发的不定?”石榴收了东西,递给身后的丫鬟,这才跑到毛不思身边搀着她,等靠近了才低声,“明明晚上还有说有笑的,看您的眼神跟点了火的蜡烛似的,怎么一到白天,就换了副模样。我刚才在假山上看的清楚,三爷那一脚,就是故意踹的。” “也许是白天公务繁忙吧。”毛不思随便拿话搪塞石榴,“男人嘛,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不开心。” “那真是太可惜了,三爷要是知道那条鱼是您准备晚上烤来与他下酒的,保准肠子都悔青了。”石榴又唠叨了几句,见毛不思没理她,才噤了声。 “他真的是越来越过分了。”毛不思叼着肉脯,絮絮叨叨地跟马明义诉苦,“砍我工资就算了,现在还变本加厉,连鱼都不让我捉了,那可是我养的,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我有处理权!” 一天到晚都是风干的腊肉,地窖里存的白菜萝卜,她想吃点新鲜的怎么就这么难,想念家里的大超市,想念一年四季新鲜的瓜果蔬菜,想念巷口菜市场每天活蹦乱跳的大鲤鱼。 “毛毛,你被欺负的样子真的特别……”马明义伸手去捏毛不思的脸颊,比起刚来时多了二两肉,入手软软的滑滑的,跟剥了壳的鸡蛋似的,她生气的时候眉眼会不自觉的下耷,嘴巴憋成一条缝,看上去就很好欺负的样子,特别的可爱,马明义力道不大,到嘴的词瞬间换了意思,“特别怂。” “起开。”毛不思拍开马明义放在她脸上的恶魔之爪,“你不帮着我骂他就算了,还借机损我。” “你说他干嘛老针对我啊。”毛不思怎么想怎么郁闷,“又不是我占了他的身子,抢了他的时间。” “那没办法。”马明义耸耸肩膀,“谁让你跟我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他这是把对我的不满全撒到你身上去了。” “这回我真是亲身体验了什么叫做伤及无辜。”毛不思叹口气,继而又拍拍马明义的肩膀,语重心长的提醒道,“你可要记住,我这些苦难都是为了你受的啊!” “晓得了。”马明义拿着小锤子敲了半响,才把碟中的老泥敲开,荷叶的香气伴随着肉香一起往鼻孔里钻,他扯开荷叶,拔了根鸡腿递到毛不思嘴边,笑道,“这不,我本人亲自为了那条魂,给你上贡来了。” “算了,左右是你的一部分,我就原谅他吧。”借着马明义的手,毛不思扭头咬了一口鸡腿,虽说吃腻了肉,可真饿了的时候,肉还是香的。 空气中飘着淡淡地丹桂香,地龙烧得滚烫,马明义坐在毛不思床边,他顺了一缕她耳边的秀发,偶尔在她鼻尖一扫,就见她皱了眉头,伸手挠两下,她的睡姿算不上好,总是喜欢半夜三更踢被子,以往他没发现,直到他跟着来到刘府,他只有晚上的时间来观察这个世界,来观察毛不思,他的人生再也没有白天,没有了太阳。 这些都令他感到不安,比起三爷,他才更像是那个见不得光的部分。 毛不思总会想尽办法逗他开心,每次得了什么好玩的好吃的,也总是第一时间分给他,她嘴上不说,却不停地用实际行动带给他安慰,即便知道自己有时候帮不到她,还是会不停地唠叨着身边发生的种种事情,就像他们之前一样。 可偏偏他们之间有一个刘寻。 他活在阳光下,他是毛不思正儿八经的丈夫。 有些事情毛不思迟钝看不清,连三爷或许都有些莫名,可是他却懂得。 刘寻身上有他的一部分,他们是极为相似的,他们喜欢的东西相似,喜欢的食物相似,喜欢的人,自然也有几分相似。 喜欢的开始是好奇,他对毛不思的好奇来源于他幼年对鬼怪的恐惧对毛不思力量的崇拜,三爷对毛不思好奇来源于他猜不透她的心思。 喜欢却得不到的表现在于强烈的浮于表面的不削与欺凌,男人对女人有种天然的保护欲,这是动物的本能,只有对待同样的雄性,才会露出尖锐的爪牙,这是对自身的一种保护。而人类间的欺凌便是同样的道理,一旦男人开始若有似无的以不是恶意的态度去欺负女人,便是因为对方可以轻易地抓住他的弱点。 这两个阶段,他都经历过,也都在事后幡然。 三爷,正在一步一步的重复着他走过的路。 他把这一切,都对毛不思洗脑成是三爷对自己不满,三爷身上有他的影子,三爷是他的一部分。 只要毛不思眼里看到的那张脸是马明义,只要毛不思心里认定那个人就是他的一部分,这就可以了。 “距离。”毛笔染了重墨,落在纸上,浸透纸背。 他从不跟三爷交流,这么久以来,无非两句对谈而已。 “唯求一人心。”这是他的底线,他亮给了三爷。 “君子一诺。”这是三爷对他的许诺,换取他与他之间的平衡。 这夜,他没有留在毛不思房中,也没有回东院,而是一个人默默地在寒风中走到亭中,坐到天色渐渐变得灰白,才离去。 三爷病了,病的很严重。 这是毛不思第二天张开眼,得到的第一条消息。 石榴站在她床边,说的口沫横飞,“说是这几日大爷那边局势不稳,城里头两位帅府的少爷又争的厉害,三爷肩上的担子压的太重,昨夜竟然在亭中思虑了一宿,这不,今早就病倒了,老夫人把城里有名的中医西医皆请了个遍。” “真是……太不幸了。”毛不思哼哧半响,也没想出个妥贴的词来形容当前的这个情况,别人不知道,她和三爷可是明白的紧,昨晚在寒风里冻了一夜的人,可不是刘府的这位三爷,而是只有晚上才出现的那个人。 毛不思心里有点感动又有点后悔,她只是随口一说罢了,马明义居然还真想着给她报仇了。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可毛不思就觉得马明义这个书生挺好的,都落到这副田地了,还是想着她好。 “石榴,你一会去问问请来的大夫,看看有什么东西是吃了能消病气的,等晚些时候,咱们炖了去看三爷。”毛不思吸吸鼻子。 “夫人,您该早去才好,晚了,又要落人口舌了。”石榴有些不赞同。 “老夫人一早就堵到床边了,哪有我站的地方。”何况,三爷身子病了,不就代表马明义也病了么,仔细算起来,三爷还是害马明义生病的罪魁祸首呢,她凭什么要眼巴巴的去看个元凶,不过,石榴的话倒还真是提醒了她,“待会你跟着我去厨房里熬药,全天候着,省的人家说我这个做夫人的不靠谱。” “距离,好一个距离,咳咳咳……”咳嗽声从口中传出,压都压不住,如今正逢边境动乱,城内大帅之争进入白热化,他这个时候病了,不晓得要平白耽误多少事情。平日里不言不语,却在紧要关头,插他一刀,倒是厉害的紧。 “三爷此话什么意思?”宋阳常年跟在三爷身边,以往都是一点就通,唯独此次,如何也猜不到三爷的想法。 “跟帅府的两位少爷保持好距离,也知会父亲一声,莫要那二位走的太近。”身上烧得火辣溪亭暮辣的疼,他睁开眼,整个屋顶都在旋转,“大哥的事情一并交给父亲,让他千万别信肖上将的说辞,张领事那边也要小心为好。” “三爷。” “快去。” “是。” “我的儿啊,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想着官场上的那些个事。”老夫人眼中含泪,不停地用手帕抹着眼泪,“你大哥现在身处险境,你又病倒了,为娘心里那叫一个疼呐,跟针扎似的。” 说着,又垂头流泪。 “母亲,我无碍,病了也好,省的夹在帅府的五少和九少中间不好做。”三爷阖了眼,等眼前的眩晕轻了些,才再度开口,“她呢?” 那个她,指的自然是毛不思。 “一早就去厨房为你熬药去了。”刘老夫人拭干眼泪,手心手背分别谈了下三爷的额头,“这个时候,她倒是个懂事的。” 懂事。 她要真懂事就不会连头都不露一下。 这场病,不过是那人对他的一个警告而已,他在提醒他越界了,他知道他所有的秘密,甚至能左右他的身体。 “母亲,我想见下夫人。”三爷声音有些低哑。 “好,我这就让林妈妈去去寻。”老夫人连忙应下,脑子里只想着毛不思的命格,或许多少有些用处,抵个病,消个灾什么的。 “你找我?”毛不思鼻子上还挂着一抹锅灰,等周围的人都离开了,才抱着药碗踱到三爷床边,只见床上的人神色萎靡,嘴唇翘起了透明的白皮,少了往日的红,越发的苍白,不忍道,“你要不先把药喝了咱们再谈?” “他是谁?”三爷撑起身子,努力与毛不思平视,不管是谁,左右不会是他,他就算疯了,也不会拿着自己的身家性命在这个关头开玩笑。 “什么是谁?”毛不思端着药碗放到他唇边,“您别胡思乱想了,等喝完药发发汗,就好了。” “你对着他敢耍小脾气,使小性子。”手腕上她咬的牙印已经不见,可三爷不知为何,总能感觉到莫名的酸疼,“怎么对上我就这么小心翼翼。” “我不明白您的意思。”毛不思端着碗。 “你们不傻,我也不傻,我在明,敌在暗的戏码也演了这么久,该散场了。”三爷就着毛不思的手,把碗中的苦药一饮而尽,“纵然我现在缠绵病榻,可只要我一句话,准保你活不到天黑。” 这算什么?赤裸裸的威胁? 脖子被一只手环住,三爷病中,力气不算大,毛不思被他拉着缓缓靠前,“我再问你最后一遍,他是谁?” “我也不晓得他是谁。”幸好马明义早有准备,老早就教了她一套说辞,仿佛是早就料到他和三爷无法和平共处似的,“那晚你院里在听戏,我因着腹饿,气急的去寻你,结果你一见我就拽住,差点抱了个满怀,这事你院里的下人们皆可作证,结果没多久,我便发觉你有些不对劲,你也知道我是会术法的,套问了他许久,方知道他是一抹无主之魂,醒来时,便已经生在了你的体内。” “撒谎。”三爷拇指摩挲着毛不思的后颈,每一下都让她背后起一层鸡皮疙瘩,“他是个谨慎的人,怎会什么都与你说。” “我说的是实话,他说我模样可人,性子活泼,像极了他的夫人。”毛不思这话说的十分有底气,她跟马明义好歹有着二十多年的婚约,虽然后来双方家长一拍说散了,但也算曾经的未婚夫妻,“他之所以之前四处搜罗戏子琴娘,也是因为他夫人极爱听戏听曲,这才睹物思人,对,睹物思人。” “夫人惯会说谎,早在为夫与夫人初见时便领教过。”手下的肌肤细滑,令人忍不住多摸几下。 “那你说为什么?”毛不思被他略显亲昵的动作弄得有些不舒服,纵然是马明义的容貌,可到底与他有些不同,毕竟,马明义再生气的时候,也没威胁着要弄死她,连带着对三爷的印象又差了几分,“你不信我,自己又说不出个所以然。” “你讨厌我?”三爷是个敏感的人,察言观色是他在官场上练就的看家本领,只不过他一向不怎么用在身边人身上,这会儿等他静下心来,才发觉,那个总是刻意讨好他的小女人,并不如表面上表现出来的一般,她对他,似乎有着本能的排斥。 这不是废话么?毛不思恨不得当场甩给他两个大白眼,就他做的那些个事,是个人都会讨厌他好么,自己也不是没有向他示好,只可惜,每每都是得两道鄙夷的目光,时间一久,她也就不太愿意热脸贴冷屁股了。 “往日是我待你疏离了些,可……”后半截话戛然而止,刘寻忽然觉得,哪怕他现在与毛不思说了实话,她也是不会信的,在他与那人之间,那人早在一开始写下‘唯求一人心’的时候,便占了先机,三爷收回落在她脖子后的手,再度靠回了床垫上,“可你认为信得过的人,也会欺骗你。” “你说晚上的那位?”毛不思瞬间反应过来。 “时间一久,你自然明白。”三爷垂着手,眼神直视前方,“他可不是个多善良的人,心机的很。” 这简直是跟小母鸡科普黄鼠狼有多可怕。马明义是什么人,毛不思能不清楚么,她的人生过了二十五年,几乎有一半的时间是和马明义一起度过的。 她也不是没讨厌过他的,小时候没什么存在感,再长大些简直就是她的童年噩梦,上学的阴影,她想,要是真按着小学时候的性格下去,等长大了,马明义八成跟现在的三爷一模一样。可就在她被欺压的最黑暗的时候,马明义走了,被一张机票打包送去了大洋彼岸。那日之后,她的世界阳光普照,鸟语花香。 再后来,他从国外回来,比起小时候多了份稳重,虽然嘴巴依旧毒的很,但总归不再把欺负她当成人生中最大的乐趣,他开始尝试着理解她,尝试着走进她的世界,他在她心中的印象,逐渐从恶霸二世主变的更加立体,更加富有生命。 他逐渐成了她的朋友,成了她的搭档,有时候,她甚至觉得自己不在厌恶父母的指腹为婚。她是个捉鬼师,看遍了世间的爱恨情仇,悲欢离合,也见多了大难临头各自飞的同林鸟。马明义或许在别人眼里不善良,在商场上勾心斗角满肚子算计,可是毛不思扪心自问,他对自己算得上仁至义尽,即便是再危险,再绝望的情况下,马明义也未曾舍弃过她。 这就足够了。她不奢求一个十全十美的人,世上也不会有十全十美的人。 “或许吧。”毛不思起身,不想和三爷继续这个话题。 第90节 门被带上,室内再度陷入寂静之中。 三爷伸手从被褥下摸出一张字条,上面只有短短的“距离”二字。 是他想的太多,也防的太多,不想那人,一开始,就奔着毛不思去,初次的‘唯求一人心’并不是他的妥协,沉不住气,而是下了个先手,从此把他的白天与黑夜彻底割裂成两个人,并且在毛不思的心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距离,竟然是距离。”三爷靠在床榻上,忽然觉得那个未知的存在好可怕,他能算到他的真心,算到他的动摇,在他还懵懂不知的时候,给他一记当头棒喝。 等天色暗下,马明义才在床上缓缓行来,头有些晕,手中仿佛握着什么,他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看清楚,“棋高一着。” 他实在太喜欢和聪明人讲话了,不累。两个字他就明白他的意思,也间接承认了自己的心思。 “毕竟是我的一魂。”马明义把字条折起来,撑起身子,就着桌面上的烛火烧了个干净,“我喜欢的人,你也一定会喜欢。” 刘寻现在走的路,不过是他曾经走过的而已,一旦明白过来,便会如他一样。 如果没有他的话,可是上一次,刘寻与毛不思之间,的确是没有他的…… “布谷布谷。”马明义想的入神,门外忽然传来毛不思的声音,两声鸟叫就这么传入他的耳中。 “进来吧。”马明义收回思绪,又觉得有些好笑,房门顿时被推开,毛不思就这么挎着小食盒,三步并作两步蹦了进来。 头发上有几片晶莹,她随意拍打着身上的白色,兴奋道,“马明义,外面下雪了,好大好大的雪。” “瞧你这副模样,跟没见过下雪似的。”随手抛了桌上温热的手炉给她,“暖和下,省的感冒了,这儿可不像咱们家,吃个药挂个水就好的差不多,现在感个冒,搞不好能送掉半条命。” 说着,还配合的咳嗽了两声。 “那你还敢下地。”毛不思放下食盒,想要伸手扶他,一想自个刚从外边回来,指不定和冰块谁比谁凉呢,也就没敢上前,只跟赶鸭子似的挥舞着双臂,“去去去,上床上呆着去。” “他都躺了一天了,我要是再不活动活动,非得僵死在床上不可。”马明义被毛不思强行按在床上,只好披了件厚衣服盘腿而坐,探着脑袋冲她道,“毛毛,你带的什么好吃的?” “碧玉米粳粥,还有两份素炒青菜。”毛不思端出食盒里的东西。 “没了?”马明义简直不敢相信,“你的呢?” “这不。”毛不思指着眼前的清粥小菜,“跟你一样。” 忽然间,一只大手就探向了毛不思的额头,“毛毛,你怎么了,别吓我。” “我这是看你是病号,不好意思在你面前大鱼大肉,省的你看得见吃不着,眼馋。”毛不思拨开马明义的手,不乐意的盛了一碗粥给他,“你这表现,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平日里有多虐待你呢。” “这不是一日日,只有你陪着聊天说话,闷得慌么。”马明义搅拌着碗里的清粥,“要是再不跟你开开玩笑,我真以为自己才是那条无主的生魂,是别人的影子了。” 马明义一向不喜欢在别人面前示弱,这点毛不思清楚得很,如今看他这么说,不知怎么,竟然有些心酸。这事原本就是她当初办事的时候留了隐患,害的马明义生魂逃离不说,还把他卷入到了这个境遇之中,做了见不得太阳的一方。 想来他心里也是不好受的,只是平日里顾念着她,开开玩笑,闹腾下逗着她开心,如今病了,心底的不安也就跟着病气一起冒了出来。 毛不思难得看到马明义这样的一面,多少有些无措,她又靠的他近了些,把下巴放在他肩头,环着他的手臂轻拍了两下,“你放心,我一定会让你完完整整出去的。” 是了,这才是她来的目的。 几张纸人被毛不思施了法咒,在桌子上表演着节目,那是毛不思最喜欢的一个小品,想了许久,才把台词全忆起来。 自己则和马明义一起坐在床上,披着厚厚的棉被,被几个纸人的小品逗得东倒西歪。 “马明义。”毛不思笑的抱着肚子,眼眶红成一圈,她突然开口,“快要过年了。” “是啊,快要过年了。”以往每到快要过年的时候,家里都会下很大的雪。 “我每年都和爸妈一起过的。”年前年后的的两个月,她和老毛都会不约而同的停下手头的生意,一家人极少有相聚的时候,只有那两个月,毛不思可以什么都不顾不想,像个孩子一样腻在家里,过着日上三竿醒的生活,妈妈的回锅肉,糖醋排骨,老毛酿了半年的青梅酒,一家三口大半夜的包着饺子看春晚,外面是不绝于耳的鞭炮声。 一脑袋扎到马明义怀里,毛不思不知道哪里来的委屈,多的可怕,仿佛不是几个月,而是几年,是无数个日日夜夜,这种感觉,真实的令她胆怯。 “我想回家。”这四个字从毛不思口中说出,像是第一次,又像是说了无数次。 “为什么,这里不好么?” 耳边有个声音回答,惊得毛不思瞬间抬头,正对上马明义的眼睛,他张着嘴,不知道再说些什么,她听不到,脑海中只有方才的声音在不停地盘旋。 “你说什么?”她靠的马明义又进了些。 “我说,咱们一起回家。”毛不思的表情看上去不算好,他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把刚才的话又重复一遍。 “那如果必须要留下一个人怎么办。”这是个什么傻问题,毛不思问出口的瞬间就后悔了,可心底不知为何,却隐约觉得这个问题非问不可。 “那就把你送回去。”马明义捏着她的脸,揉揉捏捏,“我这么优秀的人,搁那都能过得好,不像你,除了捉鬼的时候闪闪光,其他时候都笨的跟个包子似的。” 桌上纸人的小品还在继续,毛不思视线又重新透了回来,只是怎么也找不回一开始的笑容,心底隐隐升起莫名的不安,可她又不明白,这份不安究竟从哪里而来。 正月初一。 毛不思坐在院子里看着满屋的福字出神,丫头婆子都笑作一团,喜气洋洋的,反倒显得毛不思有些格格不入。 “夫人,院里的丫鬟小厮都到了。”石榴穿着桃红色的夹袄,黑色的发间别了一朵大红色的绒花。 毛不思按照昨晚石榴的交代,十分大方的装了一颗颗银珠子在袋中,实打实的十几袋,心疼的一晚上没睡安稳,这会儿见石榴给她使眼色,只不忍心的摸了又摸,最后眼睁睁的看着荷包落在了石榴手上,又从石榴手上分发到了个人的手里。 “谢谢夫人,夫人新的一年里福寿安康。”齐刷刷的一群脑袋顶对着她,要不是毛不思花了钱,这会儿都恨不得跟他们对拜,她一不布施,二没行善,折寿啊! 更何况她一个十七岁的少女,被祝福寿安康,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古代人真没创意,就不能夸夸她越长越美,越来越有钱吗!? “夫人,您……您快……快些去……前厅。”门口传来丫鬟的报信声,还没踏进毛不思的西院,整个人就瘫倒在了地上,上气不接下气,“小……小少爷……回来……回来了。” “谁啊?”毛不思扯了下身边的石榴。 “大爷家的长子。”石榴小声道。 “我没听大嫂提过啊?”虽说她和那个所谓的大嫂也几乎是长期零交流。 “外室的儿子。”这种事情,都是高门秘事,不足为外人道,早前这个孙子老夫人也是不认的,谁料这仗打了一年又一年,大爷也就在外边耽搁了一年又一年,如今眼看就要到而立之年了,膝下只有这么一个儿子。 老夫人也就默许了,说是想要今年接回来一起过年。 “啧啧。”毛不思跟听故事似的,边听边跟着石榴来到前厅,除却几张熟悉的脸,剩下的,自然就是今天进来的了。 小男孩年纪不大,身边跟着个长胡须的老先生。 “这是你三婶。”老夫人开口。 “见过三婶。”男孩不卑不亢,怎么看都是费了心血教出来的。 天庭饱满,地阁方圆,双目威而不怒,耳侧一颗痣生的极好,搭眼一瞧,毛不思就知道,这是个不凡的命格,当下就有些蠢蠢欲动,双眼放光,八字,这种模样的孩子一定要看八字。 “夫人好眼力。”毛不思在刘府排第三,自然而然的就坐在男孩旁边,一直跟着他的老先生接着倒茶的机会低声开口。 “你是术士。”身上萦绕着淡淡香火味。 “万没想到,竟与夫人是同行。”老先生端了茶递给男孩,“不知师承何处。” “我姓毛。”毛不思的术法是家传,真遇到懂行的,瞒都瞒不过去。 “南桐毛家。”果然,那术士一点就明,继而又笑道,“只是南桐与此地相隔甚远,除了一名年迈的妇人,老道亦不曾听闻毛家还有女子习术。” “我只说我姓毛而已。”毛不思心里有了底,手里的小把戏自然不敢再拿出来,只厚颜道,“家中是做生意的。” 心中倒是有些可惜,那男孩的命数,她倒还真想推演一番。 ☆、三魂契合 比起外面的热闹, 三爷的院子显然要清冷许多,他不喜热闹, 院中的下人也不敢闹腾, 只如往常般做着手上的活计。 刘寻坐在书房望着手中的电报,大哥所处的边境因着年前大旱, 粮食不足,这个冬日过的不算太好, 偏生北方又遇到几十年未遇的暴雪, 粮车被堵在路上,一时半会到不了他手中。 金丝眼镜架在他高挺的鼻梁上,让人看不清他眼底的情绪。 把那个孩子带回府养着, 是大哥的意思, 以往他顾念着大嫂的面子,从不过多的谈起外室的孩子, 可这一次, 竟是连脸面也不要了, 求他帮着劝母亲一回。 “情况竟已经坏到了这种地步。”三爷远离边界,只能凭着临近几个地方发来的电报评估当下的环境。 不容乐观。 这是他得到的结果。 “三爷。”门外响起宋阳的声音, “小少爷和先生来了, 想见您。” “请进。”电报被收回抽屉中, 三爷这才摘了眼镜, 起身去迎。 “三叔。”男孩单名一个念字,年岁不大,倒是跟三爷颇为熟悉, 脸上难得挂了稚气,他身后的术士也冲着三爷颔首,跟着刘念一同跨进书房。 “孟先生请坐。”三爷揉了揉刘念的脑袋,对着他身后的男人发出邀请。 “三爷不必客气。”孟祥呈也不推辞,寻了个舒服的姿势坐下,笑道,“我方才见了三夫人,果真如您所说,是个会些术法的。” “我今日邀先生跟着念儿一同入府,便是想请先生在我府上多住些时日。”三爷开门见山,他与孟祥呈相识也不算不短,素知他是个直来直往的人,也就不跟他绕圈子。 “可是之前与我说的那事?”孟祥呈身子微抬,从进门开始,他就不停地打量着三爷,周身依旧不见丁点邪祟之气,莫说三爷身上,就是整个刘府,从外到内,都没什么奇怪的气息存在。 三爷点头,“先生当初救过小侄一命,大哥与我都甚是感激,也承蒙先生不嫌弃,愿意每年抽出些时日留在此地为念儿调理身子,我本不该过多叨扰,可您也知道,如今的城里波涛暗涌,外界又虎视眈眈,我断不可在这个节骨眼出事。” “这就奇怪了,我修习多年,自认见过不少怪事,可三爷这种夜间被人夺取意识的,倒是闻所未闻。”孟祥呈皱眉,继而又舒展开来,“罢了,等月上枝头,老夫亲自会会他。” 孟祥呈这一呆就是一下午,枯燥的刘念直打瞌睡,老夫人那边来人唤了好几次,还没进门,就被三爷给打发出去了,说是要给男孩讲讲府里的规矩。 “大过年的,什么规矩不能留在年后讲。”老夫人喝着茶,嘴上说着不满意,可面上一片悠闲,随便絮叨了两句,又继续和几个儿媳妇说话儿。 “母亲,要不,我去叫一下三爷吧。”随着天色渐暗,毛不思的心也提上了嗓子眼,他人都道孟先生是刘念的读书师傅,这才跟着一起入府的,但毛不思明白,那哪里是个教书先生,那摆明了是个得道的高人,还是肚子里有本事的那种。这会子跟刘寻一起缩在院子里,指不定在密谋些什么,她倒是不怕,可还有马明义啊,太阳落山的瞬间,就是他醒过来的时候,心里有些急迫,“这都该吃晚饭了。” “弟妹啊,不是我这个当嫂嫂的说你,这太阳还挂着层红边呢,晚饭怎么也得再等上几个小时。”言罢,还传来了几声打趣的轻笑,“你若是饿了,我让铃铛去弄些点心垫垫可好?” “我的确饿了。”毛不思也顾不得这么多,顺着对方的话一口应了下来,“就不劳烦二嫂了,我自己去。” 说完,冲着刘老夫人飞速弯腰鞠躬,然后头也不回的冲出老夫人的院子。 “唉,这副小家子做派,配给老三也太可惜了。” “算了,随她吧。”她配不配得上自己的儿子,刘老夫人能不知道吗,只不过有些事自己知道就成了,说不得外人听。 时间滴答滴答的流逝,墙上的钟表缓缓地旋转着,三爷起身去添茶,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从他的眼帘上擦过,再睁眼,便已换了个人。 上好的雪山银尖,被滚烫的开水冲过,荡起阵阵清香。 眼前的玻璃反射出身后正坐的人影,一旁的小孩早就趴在茶几上,不知道梦到何处。 自从知道他的存在,刘寻夜晚从不在书房留人。马明义看着壶中淡色的茶汤,如今不光留下了,还留了不止一会儿。 转身回到桌案前,他对着面前的两盏空杯子满上。他是人,不是神,算不到未来亦不知道眼前的人是谁,要做些什么,即便表现的再淡定,心中还是如同藏了一面鼓,‘咚咚’地响个不停。 “三爷。”一只大手按住马明义的手腕,声音缓缓流出,“天黑了。” 该来的,躲不了。 马明义不答话,只瞧了孟祥呈一眼,继续把茶水满上,等他优雅的喝完,才抱着胳膊,与眼前人隔着茶几对视。“所以呢?” “所以……”孟祥呈看着刘寻,没变,什么都没变,周身毫无半分阴邪之气不说,甚至连气息都与三爷一模一样,若不是他眼神充满防备,饶是他也分不出,现在的这个人和之前的刘寻有什么不同,“你是谁?” “刘寻找你来,不就是为了弄清这个问题么?”马明义背靠在单人沙发上,下巴微抬,眯着眼道,“怎么还问我?” 第91节 “你不是游魂。”孟祥呈肯定,世上没有任何的游魂可以在不夺舍的情况下,完全占据别人的身子,亦没有任何魂不带着死亡的味道。 眼前的这个不同,他是活着的。 四目相对。 只听门外一片吵杂。 不用说,敢在刘寻院子里闹出这么大动静的,也就只有毛不思了。 果不其然,下一秒,书房的房门就被人一脚踹开。 石榴被院里的小厮拽着胳膊,头上的绒花因为之前的拉扯歪在了一边,宋阳正努力地挡着硬闯的毛不思,却不想她是有备而来。 洋葱的辛辣味被寒风吹进,毛不思手里还拎着个透明的玻璃瓶,里面残留着半瓶液体。宋阳捂着眼,不停地吸着鼻涕,有什么晶莹从他的眼缝里滑落,嘴里却还道,“夫人不可进去。” “让她进来。”有时候,马明义真感觉挺对不起刘寻身边的这群人,宋阳堂堂一个大男人,平日里都是耍枪动刀的,结果被毛不思用洋葱汁偷袭,还不能说什么,想想都觉得有些无颜,“先去好好清洗下。” “三婶。”刘念被将才的动静惊醒,揉着眼睛起身问好。 毛不思先是走到马明义面前,把他从上到下看了个遍,才掐着腰,装出一副老大人的模样,背对着身后的石榴挥挥帕子,“石榴,带小少爷去见夫人,就说少爷饿了。” “侄……侄儿不饿。”刘念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怎么一醒来,就要吃东西。 “不,你饿。”而且是必需饿。 “去吧。”孟祥呈眼神在毛不思和三爷之间徘徊,最后笑着起身摸摸刘念的肩膀,示意他先出去。 “三婶这么一说,侄儿还真的有些饿了。”刘念眨眨眼,立刻明白了当前的情况,三叔曾经教过他的,有些不该知道的事,便不要知道。 身子一扭,人就被石榴牵着退了出去。 书房再度回归平静。 “夫人双目清明,神色自然,不像是修习邪术之人。”孟祥呈背着手,又把目光落在马明义身上,“而这位,身上既无煞气沾染,也无阴气缠绕,如此反倒令人奇怪了。”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毛不思嘟囔着。 契合的三魂,几百年不遇,她和马明义又没死,她融到自己身上,马明义融到三爷身上,自然找不到问题,寻不出破绽。 ☆、一般见识 孟祥呈没等毛不思反应过来, 一张涂满朱砂的符咒便以迅雷之势,被他一掌推下, 借着力道被狠狠地拍入了马明义的背后。 符咒光芒乍现, 马明义顿感背后一阵炎热,犹如火龙爬过肌肤, 但也不过瞬间而已,下一秒, 符咒便归于平静, 如同残破的废纸。 “你这道人居然偷袭。”毛不思素手一伸,符纸就被她扯入掌心,上面画着的道符她瞧着略微有些眼熟, 却一时记不起来。 “我不过试试罢了。”孟祥呈捋了下微微卷起的袖口, 神色依旧平和,他视线在马明义身上略作停留, 移了开来, “这不无碍吗。” 他说的倒是轻巧, 也多亏着三爷的魂和马明义的相融,才得以逃过一劫, 要真是些其它的东西, 他这举动无异于诛邪。 毛不思心里有底, 又不能明面上说出来, 只得看着孟祥呈云淡风轻的模样,心里憋着一股气。 室内空气一时凝结,许久, 马明义开口。 “我与刘寻本就是一体。”孟祥呈的一番举动令马明义茅塞顿开,他抓不住他的把柄,正值疑惑,与其被动,不如反客为主,脑中灵光一闪,顿生了个新的念头,“我不过是他的另一个意识罢了。” 马明义是个生意人,商场上真真假假的话说过太多,很多令人无法相信的事总会被他说得有鼻子有眼。 总归四个字总结:脑子有病。 毛不思看着马明义侃侃而谈,大段大段的谎话从他口中说出来,愣是不打结。到最后,她算是听懂了,感情马明义把之前看的八点档桥段拖到了这里来演一出。 这部剧是高显洋车祸前的最后一部剧,演了个多重人格的男主角,她逼着马明义陪她从头看到了尾。马明义有些嫌弃,看的时候明明吐槽的很凶,这会儿倒是一点不落的全搬过来了。 这个年代,医疗并不发达,人也要单纯许多,尤其是对上马明义这种无解的情况。只是,对古人讲多重人格的肯定讲不明白。 果然,孟祥呈神色不改的开口,“您这话说得太过深奥,倒是难以明白。” 人对未知都是充满恐惧的,他们捉鬼师也一样,未知代表着危险的存在。 马明义点点自己的额头,干脆掰成了大白话讲给孟祥呈,“我本是一个,后来莫名的变成了两个我。” “你是说分魂?” “大概。”马明义并不明白分魂为何物。 “此等先例也不是没有。只不过人生三魂,不入阴曹,三魂不散,阳寿未满的人,便三魂自有了不同的意识,自古以来,也仅有过几例而已。”孟祥呈背着手,拇指捻着食指的指腹,对着马明义不经意道,“这事三爷不知,你是如何知晓的。” “我醒来就与三爷共用一副身体,开始也不知,只是我与他一个醒来便要一个睡去,时间一久,便也明白了些什么。”马明义脸不红心不跳,“何况,方才你也证明了我不是邪祟。” “三爷口中可是另一番说辞。”孟祥呈靠近马明义,压低声音,“他言你中意三夫人,便是因着她像极了你的发妻。” 这是之前马明义编了给毛不思的,只因着那事他们谁也没料到后边会出来一个孟祥呈这么棘手的人物。 “一见倾心,总得有个说法。”俩人靠的极近,马明义在孟祥呈耳边轻笑,低声道,“我若不哄骗着她,她怎会这般轻易与我交心。” “然,她现在都知晓了。”孟祥呈与马明义拉开距离,声音骤然拔高。 双手摊开,马明义笑着不再说话,只飞速的瞧了毛不思一眼。 要不怎么说共患难是最好的默契培养剂,时间久了,对方的一个动作,一个眼神,都能快速的明白对方的意思。 “好啊,你竟然骗我。”毛不思不会演戏,眼见当前的情况比她预想的好很多,马明义又能控制住,索性脚一跺,眼不见心不烦,佯装怒气伤怀夺门而去,“我再也不要见你们了。” 动作娴熟,一气呵成。 “我似乎说了什么不该说的。”孟祥呈转身坐到沙发上,端起一旁温热的茶水又饮了口,脸上不见丝毫的内疚。 “先生。”马明义立在书房中,抱胸看着悠哉喝茶的男人,他不傻,知道孟祥呈不喜他,亦防备着他,借这个机会不想让毛不思和他走的太近也情有所原,“我心里明白,您又何必说这些虚的。” “我晓得你在刘府这些日子,并未做什么伤天害理,对刘家不利的事情。”孟祥呈见马明义摊开了,也就不与他客套,“我且相信是三爷的魂出了问题,可你该知道,这一个人,断然不该有两个意识,你早晚要消失。” “这可说不准,或许消失的不是我,而是三爷呢。”马明义反答,这么直接快刀斩乱麻,不给人留丁点希冀的说辞倒是少见。 “有我在,三爷不会出问题。”孟祥呈似乎很自信,他笑起来眼角出现细细的纹路,语气带着玩味,“不信,走着瞧。” 这个年过的,院里人人都揣着自己的小心思,连一向随心所欲的毛不思都难得的安静下来,食不言的夹着碗中的饺子,十分克制的没有抬眼去看马明义。 “夫人,今夜还要去寻三爷下棋么?”石榴抱着手炉塞给毛不思,又为她系了件厚厚的貂绒披风,这还是三爷专门命人给她家小姐做的,说是只取了绒,并未伤及貂儿,夫人收到后,便爱不释手,冬日里天寒,日日都要系着取暖。 “不去了。”卵石铺就的小道上,只有匆匆的脚步声,她想到今天傍晚在书房的那一幕,总觉得孟祥呈不是个好敷衍的,她惯不会做戏,断没有上赶着让人拆穿的道理,“以后都不去了!” “夫人,您慢些走……”石榴的声音追在身后,伴随着脚步渐行渐远,直到消失在拐角。 “师父,下午三婶跟三叔吵架了?”刘念双手掏在口袋里,脸埋在暖和的貂皮围脖中。 “不知。”孟祥呈轻手拍去落在刘念背后的枯叶,“她与你三叔的事,师父管不着,也不想管,但是你要时刻记得……” “记得三叔是你的贵人,可左右你的命数,为师便是为了你,也会护好他的安全。”刘念转着小脑袋,老气横秋的把孟祥呈的语气神态学了个十成十,“师父,您都说过好多遍,我这耳朵都听出膙子了。” “淘气,若是让你师弟看见,定会笑话你。”孟祥呈食指在他脑门上一点,权当教训。 “那小家伙,现在连字都认不全,我不笑话他就是好的了。”刘念嘴里嘟囔道。 “你多大了,他才多大。”孟祥呈摇头,继而又嘱咐道,“你的八字,切记不要告知任何人。” 否则,便是大灾。 大年初二,毛不思是被院子里的笑闹声吵醒的,她喊了半天,也没见石榴跟往日一样殷勤的跑来,只好眯着眼拖着未睡醒的身体走到窗边去看。 寒风从她推开的窗户缝中呼啸而过,刮到脸上,瞬间赶走了周公的邀约。 院里,三爷站在台阶上,放眼望去,一片银装素裹,刘念正带着几个年长些的丫头小厮在院子里打雪仗,雪白的球团砸在人身上,立刻绽开朵银色的花落下,伴随着此起彼伏的嬉笑,令人忍不住看的心生欢愉。 “想看就出来,正大光明的看,学躲在暗处偷灯油的小老鼠作甚。”三爷的声音清冷,不大不小,正好落在毛不思耳中。 她一向是个待不住的性子,只随便翻了件厚衣服套上,也不管好看不好看,随便那根钗子把头发绾起,人就冲了出来,自从学校毕业,她已经好多年没打过雪仗了。 “干什么去。”后衣领被人揪住。 “不是你让我出来的么?”毛不思扭头,三爷的侧脸很好看,尤其是在大雪的映衬下,长袍轻裘,还真有几分古代世家公子的模样。 只不过这张脸毛不思从小看到大,生气开心的、失落悲伤的、清醒困倦的,但凡马明义脸上有过的情绪表情,她没有没见过的,对于男色的诱惑早就有了免疫。 “不准去。”三爷使劲往后一拉。 毛不思是个练家子,便是没了降魔杖,拳脚功夫还在,只微微晃动了两下,人便如山钟磐石纹丝不动,反倒惹得三爷踉跄了两步。 周围的下人玩的开心,没发现自家主人出糗的一幕,三爷眼睛飞速的扫了圈,面上也有些挂不住,这才生气松手,还没等毛不思跨出步子,就不悦地开口,“你敢走一步,今日的午饭和晚饭便省了。” 他今早醒来,便从孟祥呈那里得知了昨夜发生的事情,踩准了毛不思晚上不会再去他院里,这才用来拿捏她。 忍住,不要跟他一般见识。 “你到底要干什么!”要不是老毛千叮咛万嘱咐,咒语不能用在凡人身上,毛不思觉得自己早就画个咒,让他闭嘴了。 “我还没吃早饭。”三爷抬手,不留痕迹地蹭了蹭鼻尖,下巴微扬,对上毛不思压抑着怒气的双眼,居高临下道,“约你一起。” 模样像极了她乘船去苏尾岛‘偶遇’马明义的时候,那时,他也是这么居高临下。 真想,一拳打爆他的脑袋。 无论是当时的马明义,还是现在的三爷。 ☆、亦不后悔 冰糖燕窝粥、两熟煎香鱼、八宝馒头、清蒸鸡、椒盐饼、凉拌茄瓜……菜品一个一个的上, 看的毛不思眼花缭乱,这是她有记忆起, 第一次和三爷一起吃早饭。 三爷在吃食上一向挑剔, 毛不思知道,可怎么也想不到他能挑到这个地步, 早饭而已,至于这么铺张浪费吗? “这是什么?”毛不思指着一笼豆皮捏就的鸭子, 鸭腹圆滚, 似包了什么。 “千张肉鸭。”端菜的下人是跟着三爷一起来的,听她问,立即开口回到, “把烤熟的鸭子切片, 留下最肥美的部分细细切碎,抹了香酱细葱, 在裹在蒸好的豆皮之内, 一口咬下, 唇齿留香。” 早饭吃烤鸭。 毛不思暗地里摸摸自个的胃,好在它生的坚强, 不然这么个吃法, 还了得。 说好早上要吃小笼包配酸辣汤的, 毛不思抬眼瞧向石榴, 就见那丫头眨眨眼,不留痕迹的把眼球转向一边,权当看不见。 刘念在院子里玩了好一会儿, 这会的确有些腹饿,他吃相优雅,唯独筷子的速度比昨日快了几分,吃的十分欢实。 “夫人不喜欢?”冷冰冰的声音开口,比窗外的雪还要寒几分。 毛不思不自觉的收紧衣裳,汤匙搅动着面前的燕窝粥,努力挤出谄媚的笑容,“喜欢。” 但凡是吃的,她都喜欢,可这也要符合她二十多年来,早餐一向包子面条就能粗养活的胃才行啊。 她努力地喝了两碗粥,又吃了两个烧饼,其它的菜色也有意识的多夹了几筷子,自认算得上积极表现,可三爷的脸还是肉眼可见的一点一点黑了下去。 “前些时候夫人破冰捕鱼,因着我的关系,未曾吃到。”一段煎的焦黄的香鱼被筷子夹着落在了她面前的碗碟中,“这是今早刚到的,不久前还活着,鲜的紧。” “哦。”两面的油光在这个清晨看的毛不思直反胃,但想起来这的目的,也着实不好冲着三爷使性子,筷子一插,颇有暮年英雄向虎山的悲凉感。 啪—— 第92节 香鱼没有落到毛不思口中,她贝齿在空气中咬了个空,筷子一根还留在双指间,另一根却被方才的力量打了出去。 三爷生气了。 所有人都感觉的到,毛不思望着掉在桌上的鱼肉,刘念则是眼神微动,悄声放了筷子,只垂着额头,眼观鼻,鼻观心。 蹬鼻子上脸。五个加粗大字在毛不思的大脑中奔腾而过。 她不是古人,更没真的把自己当成三爷的夫人,她留在这,无非是因着马明义需要她,降魔杖也没找着。 从小到大,别说外人,就是老毛,也没在她吃饭的时候打落过她的筷子,她在这里小心翼翼地本就窝着一团火,泥人尚且有三分气性,何况是她,如今再被三爷打这么一下,无名火终于冲破她的隐忍,在这个大雪纷飞的清晨爆发了。 “有完没完!”筷子被拍在桌面上,因着巨大力量的冲击断成两节,毛不思轰的起身,就差指着三爷的鼻子,“我尊你一声三爷,处处忍让,但凡你不喜的,我皆不做,也耐着性子陪你,你别欺人太甚。” 这亏得不是马明义,要不早一脚踹上去了。 欺人太甚? 呵。 三爷冷笑出声,周围人见状,更是大气都不敢喘,只得三爷一个眼神,便带着端坐在一侧的刘念起身退下。 诺大的房间内,地龙烧得滚烫,只剩下三爷和毛不思怒目而视。 “瞧你将才丧气的模样,整颗心都不知道飞去了哪里。”三爷生气的时候,长眉微挑,少了往日疏离的笑容,反倒让整个人带出了巨大的压迫感,“你是我夫人,媒妁之言明媒正娶抬进来的,我还没死,你做那副表情给谁看!” 那副表情?哪副表情?她不过是不喜欢这顿早饭而已。 “我知道你想什么,无非是觉得那人骗了你罢。”这个认知让三爷愈发的气结,他被那人耍的团团转,到头来那竟只是自己不该存在的一个意识,偏偏那个意识还快他一步,在毛不思心里攻城略地的插旗。 等他醒悟过来,眼前的人早就心有所属,她甚至能分清他与那人的不同。 宋阳说每夜每夜,都能听到屋里传来他和毛不思的欢声笑语,说从未见过夫人白日里那般开怀,也未曾见过他那般开怀。 她的喜怒哀乐,开心生气都是给那人的,半分没有显露给他。仿佛那个笑的像只狸猫,想着法的嫁给他的姑娘从来不存在一样。 现在的毛不思,没了当初心思外露的讨好,也没了隔三差五就往他眼前晃荡的举动,自从那人出现后,她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收回了对他所有的情绪。 开始的疑惑,而后的不满,逐渐到如今的愤怒。 他是个男人,可以允许自己的女人娇纵任性,行径与众不同,却不能容忍她心里有别人,那是对他尊严的挑战,哪怕那个人与他一模一样,那毕竟不是他。 “莫名其妙。”毛不思哪里知道这会的功夫,三爷心里来来回回想了多少,在她眼中,三爷不过是个借题发挥性情古怪的男人罢了,“我懒得理你。” 人在生气的时候,不适合谈话,毛不思阖上眼,心里默念了几句清心咒,才再度平静下来,屋里的气氛令她不想再做停留,索性用脚勾开板凳,准备出去冷静下。 刚转身,手腕就被一股力量扣住,毛不思回首,目光正巧与三爷撞上。 那是马明义的模样,马明义的眼睛,却不知为何,毛不思仅一眼,就能辨别出三爷与马明义的区别。 三爷缓缓起身,他比毛不思高出一个脑袋。手腕还被人握着,毛不思帅了几下也未甩开。 毛不思怕三爷,怕的是这个时代里三爷所有拥有的力量,而他本人,毛不思是不怕的。 她连鬼都不怕,还怕活人? 三爷下巴靠近,最后停在毛不思耳侧,他张张嘴,热气喷在她的肌肤上,说出的话,让毛不思微眯的双眼顿时圆睁。 “你说什么?”毛不思用手肘抵住三爷的胸口,与他拉开距离,不可思议。 “所以,你与其讨好那人,不如讨好我。”她的表情变换丰富,看的三爷很满意,离开时还不忘了提醒,“夫人且在好好想想。” 你的棍子,全天下只有我一人知道在何处。 “这都大半天了,他们为什么还不出来。”凤璜在金碧辉煌的大厅里不停地踱步,手中的降魔杖敛了幽蓝色的光芒,安稳的躺在凤璜的手心。 “你急什么。”马如晤托着腮,晶莹剔透的葡萄被式神剥开送入口中,“当下一日,过往一年,这换算到那地方,也不过数月而已。” “一件数月都完不成的事,你就敢把他俩扔里边?”凤璜闻言,立即炸毛,指着马如晤的鼻子,“你小时候仙姑是怎么对你的,到头来你就这么待她的后人。” “莫怕,又不是第一次了,何况这次她年纪大了,又有马明义跟着,想来不会跟上次一般。”马如晤挥挥手,伺候的式神当即化为一张薄纸,飘入他的衣袖中,对上气急的凤凰,他推了被冰水到他面前,“那一次,她可是困在里面整整七日。” 后来何映秋打破幻境找到她的时候,半条命几乎都没了。 “七日……”凤凰瞠目,嘴唇抖动,有个想法跃然闯入脑海,“那就是……” “七年。”她一个人在那个举目无亲的地方呆了整整七年,出不去,回不来,她甚至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做,就那么一天一天的熬着,熬到何映秋借着术法找到她,熬到那个空间的那个人出了偏差。 “难怪你他妈封了毛不思这段记忆。”凤璜有理由相信,要是毛不思还记得,万万不会这么容易再回到那个地方去。 “我是问过她的,是她求我抹去。”马如晤摊手,然后毛不思忘了那段过去,只当是除煞差点送命,把更多的精力都投放在了修行上,愈发的刻苦专研,“其实仔细想想,她灭鬼除妖的过程中,差点死在外面,毛方林在这件事上却一句苛责都没有,铁定是有古怪的。” “他们知道是你?”凤璜不满开口,看向马如晤的眼神更多了几分的不赞同。 “不知,他们只隐约猜到毛不思误入了个不属于她的地方而已,否则便是她求破天,何映秋也不会教她如何进我阴阳道。”马如晤唇角轻轻勾起,眼底漫上淡淡地伤感,“倒是仙姑,不过是湮没前嗅到了我的一丝气息,便拼着最后一口气去提点她。” “小仙姑向来是个聪明的。”凤璜再次提到她,心中有些酸涩。 “是啊。”那日的海边,他躲在远处,看着她迎着海风,风吹起了她的秀发,笑着笑着眼泪就落了下来,那是他真正的正视她的死亡,不留痕迹,灰飞烟灭,“而我亦不后悔去见了她最后一面。” ☆、左右抉择 二月, 平静的城内被外界递来的消息炸的人心惶惶。 这日,毛不思正带着刘念在院子里撩猫逗狗, 刘念生的毓秀, 性子又活泼,跟毛不思很是投缘, 她刚翻石子赢了他一局,宋阳就未经通传的闯到了她院子里, 眼眶微红, 只言要小少爷去趟前厅,说是老爷夫人和两位爷都在。 老夫人哭的眼睛肿成核桃,刘念和毛不思还没踏进厅堂, 就听见老夫人的恸哭, 她一边挥着手招刘念过去,一边泣不成声, “我这可怜的孙儿啊, 命怎么就这么苦呐。” “大哥没了。”三爷握着拳, 手背上青筋暴露,指甲狠狠地掐在掌心, 城里两位贵人的帅位之争随着大帅病重, 彻底进入到白热化阶段, 前线的电报发了一封又一封, 父亲和他各种周旋,却还是没能劝的两位贵人增派援兵。 肖大帅的炮火攻打破了边境的防线,也打开了长驱直入的缺口, 而张帅的两个儿子,却只看得到眼前的一亩三分地,只瞧得见面前的对手,对于真正的敌人,只想着用大量的钞票议和,拖延时间。 前厅一片期艾,毛不思把眼睛掩在袖口后头,观察着厅内所有人的神色。二爷夫妇咧着嘴,最后还是二嫂狠狠地宰俩人莪撩大腿上很掐了一把,才逼出几滴眼泪。刘念也红着眼,不停地给老夫人顺着气,举动不像死了父亲,更像是推己及人的安慰丧子的老妇。三爷低着头,他想事情的时候,嘴唇总会抿成一条线,眉尾上扬,小动作与马明义如出一辙。 这些悲伤地情绪,并没能感染到毛不思,她是个捉鬼师,看多了生死,尤其是刘家这位大爷,她更是一面都不曾见过,心里只叹口气,想着找机会给他多念上几遍往生的咒法,让他安心上路,再入轮回时,投个太平盛世。 “父亲。”毛不思正想的出神,三爷的声音就在她身侧响起,她回首,只瞧一向高高在上的三爷突然撩起长襟,膝盖砰的一声跪在地面上,动静大的吓了老夫人不由抖了下。他双手撑在两侧,对着上座的两位老人磕了个响头。 “我儿这是作甚?”老夫人满脸诧异,泪水沿着她的皱纹停在颧骨处。 “儿子想去前线。”三爷思虑再三,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如今世道不算太平,不在这种时候建功立业,一味死守首都,对他刘家的未来而言,十分不利。 “不可!北川那是个什么地方,我已经失去了一个儿子,断不能再失去第二个。”刘老爷当场拒绝。 “父亲。” “莫要说了,唯独此事,没得商议。”说完,刘老爷也不在,甩袖而去,空留下满屋的人噤若寒蝉。 “你真的要去北……什么地方吗?”毛不思知道马明义不是个轻易被说服的人,三爷承了他的性子,想来也不会这么快放弃。 毛不思快步追上三爷,在走廊拐角处欺身上前拦住了他前行的路。 寒风吹在人脸上,如刀割一般,毛不思几乎整个人都裹在厚厚的披风里,只露了双眼睛瞧他。 “是。”语气斩钉截铁,刘寻知道,自己这一走,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回来,可他非走不可,就像架在弓上的箭羽,留在都城,哪怕他再长袖善舞善于钻营,没了军队的支撑,也不过就是个没了锋利爪牙的纸老虎。收回思绪,刘寻又把目光投向在眼前人身上,原本的好声好气到了嘴边,不知怎么就变得难听起来,“怎么,怕我回不来,像大嫂一样年纪轻轻便要守寡?” 话说出口,刘寻就后悔了。 反倒是毛不思,左右恶毒话听多了,再说他是诅咒自己死,又不是她死,索性一耳朵进一耳朵出,直接忽略后半句,只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那你去的时候带上我吧。” “你一个女人家,去那种地方做什么?”三爷没料到她说这番话,眉心皱起,“那是前线,是见血挨枪子的地方。” “我知道,我又不是去战场扛枪点炮。”毛不思大脑飞快的运行,她得时刻跟着刘寻才行,不说现在他的身体里还有马明义,就凭他三魂只留其一的惨烈结局,也不能让他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内,万一不小心,仅剩的一魂也没了,那马明义还不得一辈子生活在鬼怪的纠缠下,“你也知道,我是会点法术的,关键时刻,说不定能帮你一把。” “你当我是三岁孩童么。”三爷伸出食指在她的鼻尖上轻点了下,她眼球一转,他就知道她在想鬼主意,“你要是实话实说,或许我还会考虑。” 三爷这就是典型的好话不听,非要听难听的,毛不思心里想。 她揉揉鼻子,没好气道,“我怕你死了,没人给你超度。” 哪怕救不下三魂,起码一魂是可以转生的,虽然是补给了别人,可留下点东西,总比什么都没有要强吧。 “夫人说话,真不讨人喜欢。” “忠言逆耳。”毛不思回应,“再说,是你非要听实话。” 实话,多是伤人心的。 下午,刘老爷的书房内再度传来瓷器被打碎的声音,伴随着几声咳嗽,“你大哥没了,老二又是个不成器的东西,你让我怎么忍心让你去北川,肖家的军队现在不过是因着拿了送去求和的大笔钱财,才暂时按兵不动……” “肖大帅的地盘多山岭,土地贫瘠,如今上头那银钱买短暂的安宁,无异于投食于虎,等老虎休壮养肥,再入山林,成为林中之王不过早晚,到时候再作打算,可就真晚了。”三爷跪在地上,脊梁挺得笔直,“还不如放儿子去搏一搏,儿子与大哥生前联系紧密,最是了解北川的状况,趁着大哥的余威还在,军队还能握在手里,儿子必须要去赌这一把。” 他清楚,父亲也清楚,着这个动荡的年代,又有一支军队代表着什么。 “老三,你可要想清楚,在帅位之争的节骨眼,你不选择,不站队,这一走,都城可就再也没有你容脚的地方了。”刘老爷黑发中夹着白丝,他半辈子的心血都投在了都城,如果老大还活着,等权利争夺落下帷幕,一手握军,一手握政,想来会是他刘府最辉煌的时候。 “二择其一,枪杆子里出真章。”三爷的话,掷地有声。 唉—— 空气中回荡着深沉地叹息。 “三爷那边没有动静。”石榴摇摇头,自从那日三爷从老爷的书房里出来,自家小姐就让她时刻盯着东院的动静,至于盯什么,她问了,小姐没说。 “这都三天了,怎么还没动静。”毛不思一手托着腮,一手往嘴里送着瓜子,桌上的瓜子壳堆起了小小的一座山包,“这古代人办事效率也忒低了。” “夫人您说什么?”石榴端了杯滚烫的热牛乳,奶香味四溢。 “我说这瓜子炒的也忒难吃了。”毛不思吐出瓜子壳,继续吩咐,“你继续盯着,就正大光明的站到三爷院子口盯,但凡出现收拾衣裳,打包行李的痕迹,就来告诉我。” 这次说什么她也得跟着他一起走。 “夫人院里的石榴已经在咱门口探头探脑三日了。”宋阳瞧着那丫头里一层外一层,穿的像只入冬的熊,一大早就搬了板凳抱着暖炉来东院门口坐着,直到下午太阳落山才走,不由得有些奇怪,“她这是干什么呐。” “宋阳。”三爷立在窗前,手指放在窗台的乌木上,更显得白皙,“你说,我这次去北川,要不要带上她。” 这个她,指的自然是毛不思。 “您是说夫人?”宋阳诧异,“北川是苦寒之地,夫人再怎样也是商贾之家的小姐,怕是吃不得那些苦。” “这几天我一直在想,如果我真死在北川,临终前最想要什么。” “三爷,这话可不能乱说。” “比起你们,我更想让她为我收尸。”他是个自私的人,若真孤独的死在战场,他太委屈,他是个不喜欢委屈自己的人,“既然她那么想去,不如就带上她。” 路是自己选的,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以吃。 “三爷。” 抬手打断宋阳的话,刘寻再度开口,“你去通知夫人,让她挑些有用的东西带上。” ☆、隐藏秘密 出行的日子是孟先生算的, 毛不思也凑热闹的扫了几眼,的确是个好日子, 除了过分的自信和身上那股子莫名的敌意, 提起孟祥呈这个人,还的确是个不错, 起码他对刘念算得上赤胆忠心,全部的心思都扑在他身上。 刘念的母亲毛不思没见过, 那个孩子也没提过, 身上有着不属于这个年龄的懂事,这点,让毛不思越发的好奇。临行前的一晚, 她抓耳挠腮了大半天, 还是没敢去找马明义,生怕不知踩了三爷哪条尾巴, 再被留在都城, 可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第93节 冬日还没过, 哈口气都能结出冰的冷,毛不思单手撑在车窗上, 出了都城, 放眼望去皆是泥泞的黄土路, 泥土被冻成冰疙瘩, 车轮压上去便是一阵颠簸,饶是毛不思这个在现代坐惯了汽车的人,也有些无法忍受。 将将出城半日, 就被颠的头晕眼花,五脏六腑差点没吐出来。 她晕乎乎的拍着胸口,嘴里不停地念叨,“不行了,司机先生,您开慢点,不然我这人还没到北川,就先去忘川了。” 话音将落,只听前方宋阳突然惊呼一声停车,车轮发出吱扭,毛不思顿感身体一轻,整个人都要往前扑去,幸亏三爷眼明手快,扶了她一把,才没让吐肿的脸和前方的靠背来个亲密接触。 她说开慢点,没说急刹车。毛不思觉得,也许三爷根本不想带她去北川,而是自然而然的让她‘交代’在路上。 “三爷。”宋阳扭头,眼里写满慌乱。 “我看到了。”随着宋阳开口,刘寻就本能的抬头去寻找原因,他是个敏感的人,宋阳也不会毫无缘由的失态。 路边的枯树下,立着两个人影,年纪大些的背手微笑,小些的被厚厚的棉服包裹的像颗团子,瞧见他们停车,甚至开心的冲着他们挥了几下手臂。 “小少爷怎么会在这?”宋阳脑中回想着清晨出行时候的场景,家里的下人说小少爷昨晚踢被子冻着,半夜就有些发烧,怕加重病情,今早就不出来了,他也的确没在送行的队伍里看见孟祥呈和刘念。 三爷皱眉,刚打开车门,人还没站稳,就被身后闯出来的人推了个踉跄。 “对……对不起……呕……”毛不思来不及说太多话,她已经忍不到三爷训斥之后了。 雪白的手指扶在灰枯的树干上,毛不思吐得天昏地暗,眼泪不知道是因为难受,还是寒风刺骨,不停地从眼眶里往外冒,差点把胆汁呕出来。 “平日里张牙舞爪像只小老虎。”三爷被推了一把,也不气,只叹了口气,俯身从车厢中拿了壶温水,走到她背后,一手拍着毛不思的后背为她顺气,一手递了水壶给她,“这会儿怎么摇身一变,倒成了只病猫。” 全然不在意站在他们一米开外的孟祥呈。 “圣贤有云,要想富,先修路。”毛不思握着水壶咕噜噜喝了一大口,仰头漱了几下嘴巴,才吐出来,口腔里还不时的尝到丝丝苦涩,她指着荒凉的黄土大道,含泪控诉道,“这还是靠近都城的地方,都这么难走,指不定其他地方差成什么样呢。” 顺气的手在毛不思背后一顿,三爷不留痕迹的收回,“夫人若是实在难受,不如就回去,正好给孟先生他们腾个座位。” “想得美。”她出都出来了,想让她回去,做梦。 抱着水壶,毛不思又喝了几口,才抹着嘴巴把水壶塞到三爷怀里。 “您若是不嫌弃,我这里到有几颗清脑提神的药丸。”孟祥呈从兜里掏出一枚小瓷瓶,盖子打开的刹那,毛不思就嗅到了一股浓浓地薄荷香。 哪怕往日里有些不对付,‘大是大非’之上,毛不思还是很识时务的,连推辞的意思都没有,就一把抓过来,倒了一颗塞进口中,药丸带着清凉划过喉咙,让她在这个并不温暖的季节,更冷了几分。 “先生这是何意?”三爷大掌放在刘念的头顶,隔着帽子揉了下他的脑袋,“北川不适合念儿。” “昨夜天朗星稀,老夫是在睡不着,便披了衣裳出来赏月。”孟祥呈头颅微扬,镇定自若,“隐约发现空中有星黯淡无光,摇摇欲坠,不由得掐指一算,这一算不要紧,却算出念儿若留在都城必有一劫,需北行才得以化解。大爷才没了不久,我怕说出去引起骚乱,只得自作主张,把他带了出来。” 四目相对,双方尽显从容,最后,还是三爷让开一步,做了个请的动作,“我车上只剩一个位置,孟先生恐怕要委屈下,与赵令他们一起了。” “不委屈。”孟祥呈蹲下身子,把刘念的帽子正了正,笑着交代,“你跟三叔三婶坐一起,我就在后面。” 说的好像她和三爷是大灰狼,而刘念则是只误入狼群的小红帽。 “你磨磨蹭蹭,还走不走了,再待会,等天黑下来进不了城,咱们真要睡在野外了。”毛不思端出刁蛮女主人的架子,她发觉自己越发的像马明义,对不喜欢的人,话里话外都能带上几根刺,伸手握住刘念的小手,毛不思迈开步子,头也不回,“走,跟婶婶上车吃点心去。” “好。”刘念笑眯眯地应下。 现在的小孩子,真是成熟的可怕。她都这么不给孟祥呈面子了,刘念作为几岁的孩子,愣是没表现出丁点愤慨。毛不思又想了想小时候的自己,自愧不如。 “三婶。”刘念手上捧着莲蓉酥,吃了小半个,才开口问,“您方才停车的时候说,要想富,先修路。念儿想了许久,也想不起到底是哪位圣贤说了这番话。心中顿感羞愧,可否请三婶告知?” 对上刘念渴求的双眼,毛不思觉得不该是他羞愧,而是自己羞愧,她第一次听到这句话,还是小时候吃着饺子看小品,至于谁说的,毛不思大脑当机,她还真没关注过。 “呵呵”尴尬的两声,毛不思塞下手里的最后一块糕点,拍拍指上的渣屑,决定反问,“你为什么想知道?” “觉得有趣罢了。”刘念眨眨眼,“念儿自认读了不少书,也明白些道理,却很少听到婶婶这种说辞。” 没听过不很正常么,现在这社会才发展到哪儿,她生长的地方又发展到哪儿。 “古往今来,但凡富裕的地方,永远都是人来人往,车水马龙,不就是因为它方便么。当有一天,你所到之处皆像都城内一样,青石铺面,四通八达,汽车可以快速的移动,通向各个地方,把外面的东西带进去,把里面的东西带出来。一进一出之间,彼此物资交换,带来经济上的增长,言语交流,才能看到更多的东西。”毛不思作为学渣,努力地提取着身上的并不多的知识,比划给刘念看,“就像深井里的青蛙,它不出去,看到的世界就永远只有井口那么大,如果你给它一条出去的路,它就能认识更多的青蛙,去池塘里愉快玩耍,回来时还能带回几朵荷花来装饰它生存的井底,可要是没有那条路,这些愉快舒适就统统都没有。” 身边即世界,这是最愚昧的认知。 真是给小孩子说了一番了不起的话啊!毛不思心里美滋滋地想。 她瞧着刘念逐渐了然认同的眼神,使命感爆棚,这大概跟老师教学生的成就感如出一辙,默默地盘算着等有机会,再把乌鸦喝水,狼来了的故事编排编排讲给他听。 “这些话现在听听就好。”三爷勾着刘念的下巴,把他肉乎乎的小脸重新转了回来,目光却停在毛不思脸上,“战乱之时,不需要那么多有自我想法的人的存在,再说国都护不住了,修什么路?开渠修路那是天下太平之后,才值得掌权者考虑的问题。” “三婶说得对。”刘念眯着眼,笑的谁都不得罪,“三叔说的也在理。” “除了这个,夫人可还有什么歪理?”三爷满意的拍拍刘念的脑袋,又看向毛不思。 “少生孩子多种树!”毛不思没好气的回答,她在三爷一席话里吃了瘪,又不好反驳他,毕竟她没经历过战乱,很多事情不了解,也就没有发言权。 “这又是为什么?”这回轮到刘三爷好奇了,前者毛不思六个字说出口,他就了悟,但是这句却是真的有些不懂。 安稳富裕之后会迎来人口大爆-炸,高速发展下会导致地球荒漠化严重!毛不思心里冷哼,这回不懂了吧,不知道了吧,可她却不想说了。 “你们叔侄俩那么聪明,自己悟呗。”毛不思大笔一挥,把他俩划到了同一阵营里,不悦的言语间,混杂着小小的得意。 月光洒入车窗内,距离他们要停留的城还有十几公里,刘念毕竟年纪小,颠簸了大半日,早就倒在毛不思怀里睡得香甜。 小孩子长得可爱,嘴巴又甜,毛不思的置气并没有持续太久,就败在了刘念清泉般的大眼攻势下。连他可怜巴巴地想要枕着她的膝盖睡一觉,这种累人的要求都一口应了下来。 “睡了?”身边的人睫毛扇动,缓缓地把眼睛张开。 “嗯。”毛不思拍着刘念的后背,小声的回应道,“这玩意,坐的比农村的三蹦子还累人。” 脑袋一歪,毛不思寻了个舒服的姿势,把脑袋靠在男人肩头。 无比的安心。 有时候,毛不思也在想,幸好马明义还在,不然她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守着无法说出口的秘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去,非疯了不可。 今晚的月色真美。 车依旧开的摇摇晃晃,毛不思的心却在经过了一天的摇晃后,安定下来。 “三爷,咱们到了。”宋阳坐在最前方,不忘了提醒。 长恒酒楼的大门敞着,前来迎接的主人在门外焦急的等待了许久,远远就听见汽车和马蹄声交错而来的声音。 车门打开,入眼的是一张发福的圆脸,大背头梳的油光铮亮,刚见到三爷,就上前弯腰拱手,“哎呦,刘三爷,孙某可算把您给盼来了。” “辛苦孙先生了。”马明义并不认识眼前的人,只是端着姓氏加上先生,总是不会错的。 “这是咱们考岚县的贺县长,这是瑞丰银行的吴行长,远程工会的沈副会长,苍港商会张会长。”孙康顺挨个的介绍完,等进酒店的时候,才跟在马明义身边,低声在他耳旁提醒,“前日远程工会的杨会长被暗杀在了野玫瑰大舞厅,这才换了沈副会长过来。” “知道了。”多说多错,马明义三个字带过。 就听孙康顺继续,“上边若是情况有变,也请您让刘爷跟咱们透个话,光去年就走了三位了,虽说以往也不是没出过事,可一年之内出三场祸事,咱们警备厅看不见上边的风头,也不好干呐,若是不小心大水冲了龙王庙,面上就难看了。” “您且放心。”马明义抬手轻拍了三下孙康顺的肩头,“父亲自会为先生打算。” 晚饭吃了一个小时,席间马明义负责周旋,毛不思负责适当的时候微笑,然后埋头苦吃就可以了。 马明义商场上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事经历的多了,自然而然的也就学会了自己的一套说辞。 凡事看破不说破,是彼此间最安全的尺度。 “那三爷好生休息,等后日羊桷村那条路通出来,您再走也不迟。”孙康顺拱手告辞。 “宋阳,赵令,你们今天辛苦一下,带着下边的人分两队轮流值夜。”马明义对考岚县的情况一头雾水,更不敢掉以轻心,这是个道德滑坡,律法缺失的时代,杀人越货的事频有发生,他可没有把一切身价压给孙康顺的打算。 “三爷觉得有问题?”宋阳问。 “小心驶得万年船。”马明义除了这句话,再多的也是说不出个所以然。 “属下这就去准备。” “怎么样?怎么样?怎么样?”门刚关上,毛不思就冲过来,拉着马明义的袖口连续问了三遍,“还有,进来的时候那个孙先生偷偷跟你说的什么啊。” “说一年内死了三个当官的。”马明义把孙康顺的话拆开重组,“他呢,想留两条后路,就一直按兵不动,等着事情柳暗花明后,再出手领功。” “这种话,也正大光明的跟你说?他是不是傻?”毛不思觉得这种人真扔到电视剧里活不过三集。 “不是,这是我自己琢磨出来的。”想当年金融危机的时候,他外公家资金链出了点问题,就有高层犹豫着要不要跳槽,孙康顺说的话跟那位高层说的话,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这年代的人活着也太不容易了。”毛不思坐到沙发上,顺手从桌上摸了个苹果,“脑袋上随时悬着一把剑。” 张嘴咬了个空,毛不思看着自己手中的品管转了个圈,就到了马明义手里,“少吃点,晚上吃的够多了。”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一紧张,就忍不住想吃东西。”毛不思摸摸自己又圆了几寸的腰,“一会我贴张符在门上。” “有脏东西?” 点点头又摇摇头,她现在修为跟着年龄一起回到了多年前学艺不精的时候,有些东西她无法准确的感知到,毛不思开口,“总觉这酒店得哪里怪怪的。” 深夜的考岚街道陷入沉睡,偶尔有打更人匆匆走过。 我要杀了你们! 救救我的孩子。 秘密,我知道你们所有人的秘密…… 凄厉的女声从街头飘到巷尾,带着呜咽的哭声,时而凶狠,时而绝望。 她的脖颈上印着泛紫的手指印,眼球凸出半颗在眼眶外,她站在长恒酒楼外,死死地盯着面前的琉璃大门,阴风吹过,大门悄然打开,女人把折断的脖子重新扭正,消失在酒楼的黑暗中。 铃铃铃—— 一串悦耳的银铃声在寂静的空气中响起。 原本躺在床上的孟祥呈突然睁开眼睛,他飞快的摇醒身侧的刘念。 “师……”刘念揉着眼眶,话还没说出来,一根食指就立在了他唇上。 “莫要吭声。”孟祥呈从怀里掏出朱砂桃符塞到刘念手心,“你拿着它它,无论谁喊你,发生什么,都不要下床。” 浸过黑狗血的棉线透着殷红,孟祥呈下手迅速,分别在东南西北四角绕成正方形,配合着刘念手中的桃符,布成一道坚不可摧的结界。 “我倒要看看,何方小鬼,敢在我歇脚处撒野。” 铃铛声唤醒了孟祥呈,也唤醒了毛不思,她骨碌一声从床上爬起来,侧着耳朵细听楼道中的声响,入耳的只有夜风吹过门缝的声音。 难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听错了?毛不思掏掏耳朵,又把耳朵支的更高了些,猫着脚步下了床。 “马明义,醒醒。”她悄着脚,踩在柔软的地毯上,听不出丝毫的动静,等走到沙发旁,才蹲下身子,摇了两下马明义的肩膀。 “嗯。”梦中的人半睡半醒,转了个身,把毛不思的手臂顺势枕在脑袋下。 “我感觉有东西进来了。”外面安静的过分。 “怕什么。”马明义闭着眼,只要不是人,鬼有什么好怕的,“孟祥呈不就在隔壁么。” “你又不是真正的刘寻,他可不一定会护着你。”毛不思下巴抵在自己的胸口,使了好大的力气,才好不容易把胳膊从马明义脑袋下抽出来,又推了他几下,“先醒醒。” “坐了一整天的车,骨头都快颠散架了。”马明义挠着头发,半眯着眼把身体拖起来,“水。” 第94节 “矫情。”毛不思嘴上说着,身体却诚实的做出了行动,有点凉,但现在也轮不到马明义挑剔了。 铃铃铃—— 又是一阵铃声响起。 毛不思再也等不下去了,拉着马明义快步走到了房门前,她把睡前画的所有符咒都贴在了门框上,既然质上不去,那就只能冲量了。 俩人蹲在门后,屏气凝神,果然没过多久,门外就传来打斗声,每隔几秒,银铃就想一次,直到五声全不响完。 “孟祥呈居然按了五串银铃铛。”毛不思蹲着有点累,干脆一屁股坐下,把耳朵贴在了房门上。 “五串?这个数有什么说法?”马明义手里还端着杯子,时间长了,对于毛不思她们行业的兴趣也就愈加的浓厚。 “说明他有钱呐。”像孟祥呈这种等级人物,一串银铃足以提醒他有鬼邪闯入,偏偏他用了五串,毛不思想了想,依着孟祥呈的性格,可能还有一个原因,“顺便还挑衅了一把邪祟。” 谁让人家术法高强,有这个资本。 “嗯,毛毛说的有道理。”马明义点点头,郑重道,“既然这样,那我就先去睡了。” “回来。”马明义刚起身,就又被毛不思拉了回去,“你说外面这只为什么要来长恒酒楼啊?” “要么寻亲,要么寻仇。”马明义瞧着毛不思好奇的模样,索性也坐了下来,学着毛不思把耳朵贴在房门上。 “戾气特别大。”等外面打起来,毛不思才感觉到了扑满压来的戾气,还伴着腥臭的血腥味,“我瞧着寻仇跑不了了。” “你这凶物,我瞧你死状被从,模样凄凉,才不忍痛下杀手,想着放你条生路,未料你竟如此不识好歹。”孟祥呈的声音冰冷的从外面传入毛不思二人的耳中。 “你们是一伙的,你们都该死!”凄厉的尖叫声划破夜空,刺的毛不思耳朵疼,只得把暂时耳朵收回来,外面阴风狂作,怒声肆溢,“还我夫家命来!” “这么重的怨恨,之前吃饭的时候,居然没人害怕。”毛不思咽着口水,心里盘算着自己和屋外恶鬼对垒的胜算有多少,搁到二十五岁的毛不思身上,肯定是不怕的,但是放到现在嘛,估摸着是输定了,“要是我早就换酒楼了,哪里还能吃的那么心安理得。” 除非—— 马明义瞳孔晃动,人都是怕鬼的,除非他们不知道。 孙康顺的话盘旋在马明义的脑海中:前日远程工会的杨会长被暗杀在了野玫瑰大舞厅,这才换了沈副会长过来。 马明义心中衡量片刻,有个他之前未想到的可怕的念头,忽然闪现在脑海,鸡皮疙瘩爬满后背,如果他的猜测哪怕有一分真,过了明天,他们就都完了。 ☆、干脆利落 马明义倏然起身, 手掌猛地拍到房门上,震得手心直疼, 对着门外高声道, “你认不认识远程工会的杨会长!” 他得赌一把,也许, 他隐约猜到了一个不得了的秘密。 巨大的暴戾铺天盖地向着他们存在的地方而来,毛不思飞身扑过, 一掌推开马明义, “让开。” 木门被劈烂,门框的符咒挡住戾气,瞬间化为灰烬。 毛不思透过裂开的房门, 看到了飘在半空中的女人, 下半身被鲜血染红,脖子早已被扭断, 牙齿外翻, 此刻正恶狠狠地盯着一旁的马明义。 “不行, 我打不过她。”毛不思看到女人的瞬间,就明白了当下这副身子与恶鬼的差距。 “我知道。”马明义还坐在地毯上, 与女人对视, 他的语气不变, 把刚才的问题又重复了一遍, “你认不认识远程工会的杨会长。” 周遭的空气仿佛停止了流动,耳畔只听得到鲜血滴落在地面。 滴答、滴答、滴答…… “北川……”女人的喉咙被折断,声音从里面挤出, 如指甲刮动黑板,极其刺耳。 “对,我要去北川。”马明义撑起身子,他去北川,考岚县是最近的行道,刘老爷纵横官场这么些年,出于他的安全考虑,哪怕跟杨会长有间隙,绝对不会在这个时候动手杀人灭口。如果这杨会长的死与他无关,马明义也就不怕跟女人实话实说,“你知道我?” “救救我的孩子……”张开的发丝开始蜷缩收拢,女鬼的的疯狂也渐渐平静下来,血泊之中,鲜血不停地留下,然后消失,周而复始,她低下脸,再抬头的时候已经变了模样。圆润的鼻头,小巧的嘴唇,两条弯眉轻蹙,眼神凄楚,面颊惨白的如雪。 “我为什么要帮你?”马明义眼神一瞬不瞬。 毛不思刚想开口,后面的话又咽了回去,这半年来,她已经学会了很多事情不多问,这个地方不是她的家,而马明义,他说话做事总有自己的几分道理。 她做不到聪明,却可以做得到缄口不言。 “原来,他们都没住在这儿。”女鬼扭动断开的脖子,扯出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我知道所有的秘密,也只有我可以救你们。” “孩子在哪儿?”到了现在,马明义还是没有听到宋阳他们的动静,心里也就有了底。 脚步匆忙,刘念怀里揣着桃木符被孟祥呈抱在怀中,离开前,毛不思不由得回望,长恒酒楼一片死寂,孤独的立在夜幕中,如同巨大的墓碑。 几人不知走了多久,才看到一座墙壁斑驳的破旧的小庙,周围杂草丛生,女鬼见到庙门,眼圈通红着就想往里冲,谁料身体还没飘进去,就被道白光挡了出来,整个人滚在地上缩成团,白光接触的地方,冒着恶臭留下了深深地疤痕。 这已经不是第一条了,毛不思不小心扫到了她翻起的衣袖,密密麻麻全是黑色的疤痕,在这之前,她应该来过许多次,只是任凭怎么努力,都踏不进去。 “别费功夫了,庙中供奉神佛,便是没落了,你这等含着怨念而亡的鬼祟也是入不得的。”孟祥呈怀里还抱着刘念,没有要放他下来的意思。 “我女儿已经在里面呆了整整一个日夜了。”女鬼连滚带爬的抓住毛不思的衣角,面容少了法力的维持,又恢复了原貌,眼球凸的骇人,“救救她。” 女人总是比男人要心软三分,女鬼没有求马明义,也没有求孟祥呈,唯独拉住了毛不思的裙摆。 “好。”毛不思点头。 “她在神像身后的洞里。”女鬼收手,眼神既期待又隐含着恐惧。 寺庙不大,桌案上倒着几座灰扑扑的烛台,毛不思按着女鬼的指示率先绕到神像身后,神像披着破旧的披风,毛不思没带线香,只默念了几句,求神像谅解,然后一把拽下披风。 空无一物。 “孩子呢?”孟祥呈也好奇的凑过来。 “在里面。”马明义伸出手指,这瞬间他忽然心生惧意,“在神像里面。” 毛不思顺着马明义的指尖望去,就见神像衣褶处裂出一块纹路,只留下了手指大小的地方往里输送空气。 没有婴儿的哭声,一切都安静的那么令人心慌。 “我来。”孟祥呈从衣下的靴筒中取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沿着裂开的纹路,小心翼翼地把神像撬开。 石块搬开的瞬间,蓝色的小包裹就这么跃入眼帘,里面躺着一个出生不久的婴儿,嘴巴边里塞着一团棉布,可能是怕它不小心掉下去,面布两头缝了根布条,绕过包裹系在一侧。 “还……还活着么。” 抱出来,快把它抱出来,毛不思脑中只剩下这么一个念头。 婴儿乖巧的躺在毛不思怀里,一动不动,她颤抖着手指碰了碰婴儿的脸颊,软绵绵的。 “应该是怕孩子哭,才塞了棉布团。”孟祥呈把布团握在掌心,微微使力,清澈的液体就沿着他的掌纹滑到手腕,“是水。” 该是什么情况,才能狠心把一个刚出世的婴儿放在这种地方,给着它极小活下去的机会,可种种迹象却表明,哪怕是这么渺茫的机会,都已经在做了最大的努力。 “咿咿——” 突如其来的晃动令婴儿有些不舒服,又少了面布的阻拦,嘴里咿呀出声,接着,便是突如其来的啼哭,细弱地像只刚满月的小猫。 “怎么办?”三个人顿时手忙脚乱,且不说毛不思和马明义这种未婚男女,就是孟祥呈,也没亲手照顾过这么丁点的孩子。 “先抱出去再说。”马明义将听见小孩哭,瞬间弹出一米开外,盯着毛不思怀里的婴儿,对于小孩子,他向来没办法。 砰—— 砰—— 两声枪响在小庙外响起,打断了他们出来的步伐。 “果然有问题。”马明义抿唇。 杀人灭口! 四个大字就这么明晃晃地出现在毛不思的脑海。 “你说我要是死这儿了,还能回去么?”毛不思习惯性的靠到马明义身侧,捉鬼尚且能勉强试试,可对上执枪的活人,她还真没有什么胜算。 “我又不是神,怎么会知道。”马明义耸耸肩膀。 “妙啊,妙啊!”拇指和中指碰撞间,孟祥呈打了个响指,看马明义的眼神也就多了几分探究。 不愧是三爷。 孟祥呈开口无声,只让马明义一人瞧见。 眼神微晃,马明义不留痕迹地别过脸,低下头不知道跟毛不思说着什么,惹得她连续叹气,“早知道就问清楚了。” 事到如今,孟祥呈总算明白了三爷为什么要来救这个孩子,不是因为他有多好心,也不是因为同情心泛滥。 这是个枪子比拳头快的年代,他们是人,是人,就必定会受制于人。 长恒酒楼里的那段对话,如今细细想来,才令孟祥呈恍然。 有些事他们因着礼法良心的束缚,做不得,办不到,但是外面的女鬼却可以。她与长恒酒楼那群人之间的血海深仇,甚至可以被他们心安理得的说服自己是家恨。 三爷是个聪明的人,他嗅到了危险,在生死存亡面前,毫不犹豫的给自己寻了个保命符。所以,他才会不顾一切拍响那扇门,喊出了那句话。 幼小的婴儿无依无靠,跟着三爷这种大户人家,再不济也能平安长大,女鬼听到北川的瞬间,才会立刻敛去自身的暴戾。 为着自己的孩子,女鬼不会让他们死在这里,他们不能死,那死的就只有别人了。 而伤了人命的恶鬼,是必然的不能留在世上的。 一步一步,走的干脆利落。 “念儿。”孟祥呈手心搭在他的肩头,“你的贵人,为师竟分不清,到底是哪个了。” “不是三叔吗?”刘念茫然。 “是啊。”只不过,不知道是白日的,还是夜晚的。胸前的东西被他贴身带着,许久,孟祥呈才再度开口,“罢了,再等等吧。” “师父。”刘念握着孟祥呈的手,能感觉到他手背上凸起的青筋,“咱们要带着妹妹一起走么。” “都道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涌泉之恩,怕是要倒给她整个湖海了。” 皎洁的月光下,破败的红墙后坐着一名女子,哭的悲悲戚戚,引的前方带路的沈副会长不由得停了脚步…… ———————————————————————————————————— “凤璜,你知不知道在战乱时代最可怕的是什么?”马如晤望着院外的大片花海。 “战争?” “不,是你的信仰、亲友的生命以及别人的存亡,三择其一时的决定。”马如晤伸手,花瓣便换了色彩,“要是我,很多事我也不愿意记得。” “你敢再这样下去,咱们连熟人都没得做。”凤璜明白他意思,瞬间震怒。 “放心,这次有别人冲在她前边做选择。”马如晤依旧波澜不惊,伸出拇指与食指比划,“罪恶感会小非常非常多。” “我真是越来越不明白你在做什么。” “我在修补。”修补当初犯下的一个大错。 ☆、家破人亡 第95节 毛不思从未想过, 自己捉鬼师的人生会面临这种选择。 老毛说,鬼存于阳, 乃大忌讳, 他们的使命是拨乱反正,匡扶正义。 老毛亦说, 人活一世,自有天命, 轮不到他们插手。 寺庙外, 是慌乱的脚步声,不绝于耳的k、d、t、c、d、j、z、l。求救声,伴随着枪声不停地往人耳中钻。毛不思的手腕被马明义捉住, 他的话是那么的清晰, 撞在毛不思心里,震的她呆愣在原地。 “那是他们之间的仇恨, 你不该插手。”怀里的小婴儿扯着嗓子, 哭的凄凉, 马明义示意她听听外面的枪火,“你如今的法力能收的了外面的女鬼么?你能确保那些居心叵测的人不对咱们下手吗?你能护的好怀里这个孩子吗?” 不能。 不能。 不能。 这是毛不思首先想到的回答。 “乱世之中, 先有自己, 才有别人。”孟祥呈见多了这些事情, 觉得对于毛不思这种从小养尊处优, 及笄后便嫁入世家的人而言,或许多少有些难以接受,“你会点术法不假, 可莫要忘了,你不是拯救苍生的圣人。” “恶鬼伤人,你是捉鬼师,不该捉吗?”毛不思望着席地而坐的孟祥呈,她感觉自己的心在动摇。 “该。”男人点头,“但正如三爷所言,我并非孤身一人,念儿是我的牵挂,我懂得取舍。” 取众人的平安。 舍一时的信念。 咿咿—— 怀里的婴儿挥舞着肉圆的手指,不小心绕到了毛不思的头发,这才停止了哭声,好奇的把一缕青丝攥在手中,上下的拉扯着,疼痛透过头皮,引来的毛不思的视线,她那么小一个,她的人生还没开始。 “求求你,饶了我吧。”沈副会长跪在地上,身体抖得像个筛子。 “你们杀了我丈夫,杀了我,一把火烧了我们杨府,我年迈的公婆葬身火海,可怜的女儿刚出生便没了亲人,我为什么要饶过你!”地上散落着丢弃的枪支,原本跟着副会长前来,想着表现一把的士兵这会儿早已连滚带爬的落荒而逃。 没人想到,他们会撞鬼,还是个寻仇的女鬼。 “嫂子,这真的不能怪我。”沈副会长额头磕在地面上,咚咚作响,鼻涕混着泪水糊了满脸,“是贺县长,是他下的决定,我也是被逼的啊。” “我看到你了。”女鬼的声音伴着夜风,阴森森地传入沈副会长的耳朵,她脑袋弯曲着垂在沈副会长头顶,湿漉漉地发尾扫过他的脸颊,带着咸湿的血腥味,“你的刺刀不停地插入草垛,想要找出我的女儿。” 沈副会长身子一抖,整个人无力地瘫了下去,一颗眼球掉落在他面前,死死地盯着他,女鬼的声音那么轻,那么冷,双手伸出,从后面绕向沈副会长的喉咙,逐渐缩紧,“当时,我就在不远的树荫下,盯着你。”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从寺庙的窗缝中顽皮地跑过,伴随着木门的吱扭,毛不思怀里的婴儿见到了许久以来的第一个朝阳。 枯黄地大地上,生长着几根稀稀落落的杂草,压着几杆枪支,不远处躺着一个男人,他瞪着眼,红血丝布满眼球,头发凌乱不堪,衣衫更是没了初见时的得体,皱巴巴地拧成一团,脖子被折成两段,将将望去,就看得出他经过了漫长而绝望的挣扎。 回城的小路很安静,灰色的城门大开,难得没了士兵的看守,整洁的青石板偶尔能看到因为仓皇逃窜而掉落的物品。 “三爷!”赵令的呼声穿透安宁,远远地响起。 下一秒,就带着部下冲到了三爷身边,整齐的行了个军礼,这才匆忙打量了他们几眼,“您没事吧。” “没事。”刘寻张开眼,就是身处破庙内,还是孟祥呈把昨晚的事挑了重点讲给他听,贺县长果然是只养不熟的白眼狼,他心中冷笑,也庆幸昨夜那人的果断,不然,今天是个什么模样还真不好说。 “长恒酒楼出大事了,宋阳带人在那里守着没敢动。”等确定三爷无碍,赵令才细细地把昨夜他们莫名睡去的事情事无巨细的讲给了三爷,“今天一早咱们的人是在监狱醒来的,但奇怪的是监狱无人看守,这才撬了锁头闯出来去长恒酒楼寻您,谁料长恒酒楼大门未掩,就那么敞着。”赵令现在回想起那个画面还头皮发麻,五条麻绳并排系在房梁上,隔空悬着四条尸体,包括昨夜感染风寒未来迎接的监狱长,“脖子全被人拧断了,我和宋阳查看过,脚下并无桌椅移动的痕迹,您说会不会是……” 赵令看了眼三爷身后的孟祥呈,后面的话犹如蚊蝇,“闹鬼。” “三爷。”走到长恒酒楼门口,宋阳抱拳行礼,引着他去大堂,四块麻布,“由东到西,依次是贺县长,张会长,吴行长,以及昨日未见的典狱长。” “孙康顺不在?”三爷疑问。 “我们发现的时候,孙秘书就倒在这群尸体旁边,八成是被吓昏了,怎么都唤不醒,这会儿还在后头躺着。”宋阳抬抬手,示意手下去把他架出来。 “你给她寻个奶娘,孩子已经饿了许久了。”说着毛不思把婴儿递到宋阳怀里,惹得一个七尺多高的大男人手忙脚乱,跟端贡品似的捧着,生怕弄伤了这个还没小臂长的女婴。 跟着孟祥呈一起上前,只见孙康顺眉头紧皱,面容紧张,被人推了几下,依旧没有苏醒的趋势。 “鬼迷眼。”毛不思开口,“香油一两,香灰一抔,鸡血一杯,和了书于符纸之上,再覆于眼帘,便能破鬼邪的遮眼之术。” “小小年纪,知道的还不少。”孟祥呈背着手,五条麻绳,四副尸体,显然其中一根是为孙康顺准备的,许是后来女鬼见他无辜,改变主意,放了他一马,寻仇却还能做到不乱杀无辜,只能说女鬼还没杀红眼,孙康顺撞到大运捡了条小命回来。 毛不思瞧着孟祥呈奋笔疾书,越看越觉得他的落笔在哪里见过。 “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孙康顺双手不停在空中挥舞,最后一个没坐稳,整个人从沙发上跌了下来,这才捂着碰到的额头,猛地睁开眼,对上的,自然是三爷一行人,手脚并用的爬到刘寻脚边,孙康顺抱着他的大腿,死活不肯松手,“三爷,您绕了我吧,我也是昨晚回府后才知道的,再想通知您,也来不及了。他们设计杀杨会长的事我是丁点不知啊,不然昨晚我也不会说那番让您不喜的话,什么留条后路,什么大帅少帅,下官以后再也不敢了,以后我只忠心于三爷您,求您让那女鬼放过我吧。” 接着,便是咚咚咚地几个响头。 “放过你也不是不可以。”三爷脑子转的飞快,把眼前发生的和孟祥呈讲给他的事片刻就串出了一条线,“不过,你该知道怎么做。” “知道知道,以后,您就是天,您说什么,考岚县就做什么。”孙康顺脑袋点的如小鸡啄米。 “去吧。”三爷不在留他,“回府好好休息。” 长恒酒楼大门被带上,赵令和宋阳在门外守着,室内只留下了三爷,毛不思和孟祥呈,婴儿吃了奶,这会儿被送到毛不思怀里,睡着正香。 “你用它在眼皮上抹过,就能瞧见了。”毛不思递给三爷张纸符。 “你可真不怕吓到三爷。”孟祥呈嘴上这般说,动作却没有制止。 “谢谢恩公。”女鬼脸色惨白,她缩在楼梯的阴影处,安静的跪在那里,眼睛却没离开过毛不思怀里的孩子,“我女儿还有十天才到满月,是我和相公的第一个孩子,说起来也惭愧,我身子骨弱,三十多才得这么一个女儿,相公开心的很,原本商量着说要给她好好办场满月酒的……” 结果,一夕间,家破人亡。 女鬼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谁料手指刚穿过她的皮肤,小婴儿顿时抖起了身子,似受到惊吓,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碰不得。”毛不思看着女鬼因为婴孩的啼哭,本能的想去拥抱自己的孩子,连忙开口阻止,“婴儿体弱,你这样身上的阴气会伤到她。” “我还没有看够她,还没有抱够她,没听到她开口唤我母亲,没陪着她蹒跚学步……”女鬼捂着嘴,血泪涌出眼眶,“我怎么就死了呢,怎么能死呢?” 我好不甘心,我好恨…… 孟祥呈望着女鬼的神色变化,不由得把手放进袖口中,拇指碰到里面的桃木符。 恨是鬼存于阳间的产物,它会一日比着一日强大,最后吞噬掉所有的善良。 “一个为了保护女儿死去的伟大母亲,和一个乱杀无辜的残暴母亲,你女儿会想要哪一个?”毛不思蹲下身子,把怀里小脸哭皱成一团的婴儿抱给她看,手摊开掌心,掌心中安静的落着一只玉葫芦,“你已经死了,便把最后的美好留给她吧,否则,你只会更快的消磨掉她的阳寿与运数。” “可我舍不得。”女鬼望着弱小的女儿眼神开始柔和下来,“她那么小,若是被人欺负了,没有父亲,没有母亲,谁还会帮她?” “你救过我,我心里感激。”三爷靠近女鬼,跟着毛不思一起蹲下身子,他目光沉静,俯身低声道,“只要你消失,她就是我刘府的小姐。” ☆、素来不好 考岚县的事办的极快, 孙康顺发送的电报里几乎是重新构造了一个故事,把自己和三爷摘的一干二净。并且成功抓捕了一支等在考岚通往北川必经路上的军队。 三爷北川之行铁板钉钉, 但是天高皇帝远, 三爷常年呆在都城,北川见过三爷本人的更是极少, 只要找个身形相似的,按着三爷的容貌装扮一番, 哪怕像个三四分, 都可以蒙混过关。届时顶了三爷的身份,直接进入北川,既可以把边境的军队收为己有, 又可以得到留家发来的所有消息。 只可惜这个如意算盘打的太响了, 走了声,漏了破绽, 这才引发了后来中立派的杨会长满门被杀一事。 事情的结果如何, 毛不思不清楚, 她此刻正站在被烧得漆黑的杨府大宅中,面前是桌案香炉, 铜盆里满当当的元宝纸钱, 青色的烟火萦绕成团, 不肯散去。枉死之地总是容易滋生怨气, 怨气经年累月,生出恶灵,也不是没有的事。 毛不思掐着剑指, 指缝中夹着一张涂了朱砂的符咒,口中念念有词。阴风吹过,手里的符咒剧烈的抖动开来,仿佛在表达着自己的愤怒。 “她离开时给孩子起了名,叫阿盈。”毛不思孤身立在寒风中,纸钱被卷起,漫天的飘洒。 毛不思又想到了不久前,女鬼被玉葫芦的光芒包围住,她望着不识愁滋味的婴儿,眼里的温柔能掐出水来,“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这是相公教我的第一句诗,就叫阿盈好了。” 风逐渐停下了呼啸,枯黄的树枝也不再瑟瑟发抖,阴风狂作的杨家大宅许久之后,终归于平静。 “破!”符咒化为一道黄色的光刃,穿透成团的青烟,朱砂由红转黑,最后无力地飘落在地面上。 寒气逼人的大宅恢复了初春的些许暖意,毛不思取出火捻点了三根香,香烟盘旋而上,再无抱团的迹象。 “干净了。”孟祥呈用赵令递来的毛巾拭擦着手掌,对背光而站的三爷道,“我是个术士,不是跟着你收拾烂摊子的。” 不远处横七竖八的倒着几具尸体,他们容貌或多或少,都与三爷有着几分的想象,他一扭头,阳光落在他的脸颊上,睫毛投下厚厚的阴影。“等到了北川,我手上沾染的鲜血会比现在多十倍百倍。” “伤人越多,福报越少,终有一日会被反噬。”孟祥呈摇摇头,“我是可以帮你为他们超度,使你不被恶鬼缠身,可更多的,我也做不了,你一旦染了血杀了人,做的就是损福报的事。” 他知道,可是…… “别无选择。” 他得活着,他的家族得延续下去。 三天后,刘寻一行人在孙康顺毕恭毕敬的恭送下,离开了兰考县,毛不思托着腮,有些发愁,“阿盈这么小,一路颠簸,身子能受得了么。” “我给她找的可是十里八乡最好的乳母了。”三爷闭目养神,“你若是想要食言,把她留给孙康顺养着也不是问题,就怕有朝一日,都城的祸事会波及到考岚县,到那时,我怕是鞭长莫及。” “我不过是担心念叨两句,你怎么这么啰嗦。”刘念瞧着阿盈可爱,非要跟着她去了后面的一辆车,没了刘念的缓冲,毛不思越发觉得自己跟三爷八字不合。 “君子一诺,我既然答应了她要好好照顾她女儿,就定然会说到做到。”三爷依旧未睁眼。 “是、是、是。”毛不思敷衍道,又给自己寻了个舒服点的姿势,打开点心盒,挑了快玫瑰酥咬着继续,“反正你也没女儿,忽然间多了个贴心的小棉袄,也是件好事。” “夫人这么一说,倒是提醒了我。”三爷睁开眼,睫毛在眼皮上忽闪了几下,他单手握拳撑在下巴上,思考了良久,才一把夺过毛不思吃了一半的点心,对上她不满的眼神,眉宇间难得添上了几分笑意,“都是做母亲的人了,可不能在这么贪嘴。” “咳咳——”伴随着三爷的一席话,毛不思被还没来得及咽下去的玫瑰酥卡了嗓子。 “夫人为何如此激动?”三爷递上水袋。 “人吓人会吓死人的!”毛不思抬头猛灌水,好不容易才五官扭曲的把卡在喉咙里的点心送下去。 她一个未婚女性,就这么在刘寻口里,平白无故地做了个娘。 “你是我夫人,她是我女儿,唤你一声母亲,岂不理所应当。”三爷话说完,瞧着毛不思变了又变的脸色,心里忽然就舒坦了,又老神在在的闭上了眼,继续假寐。 “我还没结婚啊!”毛不思盘腿坐在沙发上,面前摆着一壶上好的香茶,眼前人大眼瞪小眼,一手指着旁边摇篮里咿呀不停地阿盈,“养孩子也不是不可以,可好歹给我个准备吧,又不是小猫小狗的,给口饭吃就行,那可是个人啊,我连自己都养不好,怎么养她嘛。” 琴棋书画是别想了,她一个勉勉强强考上三流大学,又勉勉强强学到毕业,几年没看书,知识早就还给老师了。教她术法就更不行了,这个时代这么乱,应付人就已经够精疲力尽了,哪还有多余的时间应付鬼。毛不思想着襁褓中嗷嗷待哺的婴儿,感觉自己瞬间愁出了好几根白头发。 马明义看着她又咕咚咚灌了两口茶,这已经是今晚的第四杯了。 “毛毛,你会不会想太多。”马明义觉得有必要制止她,这么下去非喝撑不可,得让她早点脱离出纠结的怪圈,“我想,无论是我,还是刘寻,应该都没打算让你带孩子。” “……” “不过,孩子小小的,也的确很招人疼。”马明义冲着阿盈做了个鬼脸,就见小丫头扭着屁股手舞足蹈,咯咯的笑出声。 “这倒是,我还蛮喜欢她的。”毛不思也凑上去,给她比了两个牛耳朵,小丫头更喜欢了。 “小脸圆乎乎的,跟你小时候倒还真有几分相似。”马明义说着,干脆上手捏住了毛不思的脸颊,光溜溜,软绵绵,手感别提有多好。 “福说,你肯定八记得。”毛不思被他捏着脸颊有些口齿不清,她都忘了马明义小时候的模样了,马明义怎么可能记得她。 “你小时候不知道在我家照了多少照片。”昏黄的灯光下,毛不思忽闪着大眼睛,让他一时有些晃神。他说的是实话,他书房存放的相册里,毛不思小时候的照片比他自己的还要多,开心的,生气的,发脾气的……一张又一张,码的整整齐齐,仿佛她才应该是相册的主人。 距离逐渐拉近,马明义甚至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咚咚、咚咚,一下又一下。 唇靠近她脸颊的瞬间,他动作忽然停下来,正对面是大片的琉璃,刚巧能折射出他们的身影,动作有些暧昧,气氛也恰到好处,唯独,唯独那张脸不是他的。 除了毛不思,没有人能在三爷身上看到马明义,哪怕是他自己。 温馨的氛围突然被打破,马明义用脑门轻轻敲了一下毛不思的脑袋,快速离开。 第96节 他似乎……有些不太高兴。 毛不思脸颊通红,不知道是热的,还是马明义方才捏的那两下造成的,鼻尖上覆了层细密的汗珠,她偏着头,瞧着马明义不知打那来的情绪,有些奇怪,“怎么了。” “丑。”马明义知道刘寻长得俊美,也庆幸毛不思看不到三爷原本的模样,可偏偏他看到的是三爷,别人看到的也是三爷,而真正的马明义,不过是隐藏在这副皮囊下的不被外人所能见的存在罢了,心里没好气道,“这张脸,我越看越觉得膈应。” “……” 这个时候没有高速公路,毛不思也不记得自己究竟在车上颠了几天,反正就是颠着颠着就习惯了,不吐了,无聊便扑面而来,她也不是没想过跟三爷聊天,可是刘寻的毒舌跟马明义不同,后者是打一棍子给个甜枣,还要顺带着哄三哄,前者则是他说完就完了,每每都气的毛不思想翻白眼。 “那真是太可怜了。”中途下车休息,毛不思蹲在大石头的阴影下,面前放着两片树叶,树叶上放着块糕点,她抱着手臂,一脸沉重的叹息。 “夫人又在自言自语了。”宋阳把今早包好的酥饼腊味装在盘子里,递给三爷。 “许是无聊透了。”三爷瞧了眼毛不思,笑着摇摇头,“莫管她。” 心里却明白,她八成又是在和什么见不得光的东西聊天。 “师傅,三婶在和谁说话啊?”刘念挨着孟祥呈,啃着有些凉的南瓜包子。 “狗尾巴草。”孟祥呈抬抬下巴,示意他去看巨石的缝隙处,果然有一株颜色染着紫色的狗尾巴草艰难的从夹缝中艰难的生存着,“不过将将能聚点灵气,离幻化成形少说也得几十年。” “三婶笑了。”刘念瞧着毛不思忽然不好意思的抓了下脑袋,“狗尾巴草说什么了?” “低等生灵,眼神素来不好。”孟祥呈喝了口水润润喉咙,“它说,你三婶是它此生见过,最好看的女子。” …… ☆、山雨欲来 北川的情况比毛不思想象的还要严重, 连年的炮火让边境的将士们都有些力不从心,简单的吃了顿饭, 三爷就被副将匆匆寻了过去, 说是商议军要。 这一走,就是整整半月。 这日, 毛不思在屋里剥着糖栗子,屋门大开, 浓郁的香味冲出门外, 为清冷的小院平添了几分暖意。刘念坐在一侧逗着阿盈,阿盈是个很乖的孩子,极少哭, 无论瞧见谁都是笑眯眯地模样, 很招人喜欢。 “今日三叔把师父叫去了。”刘念塞了颗栗子在口中嚼着。 “难怪这么安静,连鸟叫都悦耳了几分。”毛不思对孟祥呈这个人称不上有多喜欢, 他不是个多富有正义感的术士, 甚至有些冷漠, 这一路走来对外界万事皆是冷眼旁观。 有次他们遇上被恶鬼缠住的少女,少女不过十几岁的年纪, 就剩下一口气吊着, 丑陋的鬼魂掐着她的喉咙, 双眼放光的盯着她的身体, 等着取而代之。毛不思瞧着可怜,孟祥呈只下去瞧了两眼,开口就是五个大钱。这对于活在富贵人家的小姐少爷自然不算多, 可对于贫苦人家来说,五个大钱足够他们省吃俭用活上大半年。 最后还是毛不思看不过去,偷偷钻到村头的地主家偷了只鸡,放了小半杯血,又配上自己带来的一管子朱砂,活活折腾了大半夜,才把那只恶鬼打的抱头鼠窜,最后收进她的玉葫芦里。降魔杖不在了,好在还有收鬼的法器在。 回房的路上,毛不思还撞上了闲来无事赏月的孟祥呈。 “如果是你,只需动动手指,就能捉了它。”毛不思脸上挂了彩,看上去有些狼狈。 “凭什么?”孟祥呈双手垫在后脑勺,靠坐在栏杆上,“世上妖魔鬼怪多了去了,我未收钱,它亦未招惹我,井水不犯河水。” “可她就要死了。”还是死在自己眼前,毛不思自认做不到这么冷血,她多年接受的教育就是匡扶正义,除魔救人。 “每个人都要死。”孟祥呈语气淡淡,“这个世道,冤魂遍地,你管得过来么。” 毛不思没有反驳,她不想跟孟祥呈在这个话题上车轱辘,他们有着截然不同的三观,没有谁对谁错,也没有什么道德不道德,能做的不伤害别人,已经比许多人要强了。 那晚,马明义心疼的给她擦着药,酒精刺激着皮肤,也刺激着她的泪腺。 “我想回家。”她拉开马明义的手,脑袋砰的一下抵到他的肩头,这世界,这里的生活,都太让人绝望,她的力量是那么的孱弱,她的拯救是那么的渺小。 “下次我陪你去。”马明义手掌拍着她的后背,一下又一下,每一下都证明着自己的存在,给她源源不绝的灌输着力量,“别怕。” “不要。”毛不思果断摇头,这里太危险,她护不住他,也没有老毛,明丽,六叔在,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那些想让他灵魂消失的人。 马明义不能消失,他是她在这里仅剩的相依为命。 “三婶不喜欢师父?”刘念瞧着毛不思握着栗子出神,情绪低落地自问自答,“其实师父是个很好的人,他有自己的责任。” 只是这个责任是什么,刘念也不知道,自从到了北川,师父就开始频繁的观看天象,常常彻夜不眠,他总觉师父有很多事情瞒着他,瞒着所有人。 北川因为三爷的到来,被灌入了新风气,三爷不擅长刀枪火炮,但胜在聪慧,时间一长,倒还真在北川站稳了脚,虽说无法全胜,但也打了大大小小不少的胜仗,士气受到鼓舞,死气沉沉地边境,也逐渐变得有了些人气。 日子过得说快不快,说慢不慢,刘寻和马明义之间形成了股说不清道不明地默契,有时候毛不思半夜起来喝水,还能瞧见马明义握着钢笔给三爷写信商量,都是些她看不懂的人和事。 “阴间鬼祟我没办法,在阳间我总能保护你吧。”马明义趴在桌面上,跟毛不思四目相对,“只要刘寻死不了,就没人敢欺负你。” “我今天傍晚在门外看见巷口的陈奶奶了。”毛不思也把下巴放在手肘上,马明义很忙,很忙很忙,忙到她总是要挤时间才能跟他说上几句话。 “我回来的时候,看到了巷口有人在烧纸钱。”马明义回忆着。 “奶奶说,她死了陈家就没人了,只剩下一个孙子在读书。”毛不思看了眼窗外,年迈的老人佝偻着身体,“说明日就是中秋了,问咱们能不能给孩子送个月饼,买月饼的钱就藏在在厨房的第二块墙砖后。” 孩子可怜,他娘走的早,爹几年前又死在前线了,跟着我这个老太婆受了不少苦,这么大了,连口月饼都没尝过,偏我这个婆子又不争气,摔了一跤而已,怎么就醒不过来了呢。老人说这些话的时候,捂着脸泣不成声,眼泪簌簌的往下落,还没碰到地面,就消失在空气中。 “好。”马明义点点头。 窗外的年迈的老妇冲着他们深深地鞠了个躬,含着泪消失在了夜色中。 八月十五,没有热腾腾的元宵,没有爸妈的唠叨,没有热热闹闹的团圆饭,也没有电视里的歌舞小品,她已经来到这个地方三年了。 毛不思抱着一盘热气腾腾的饺子,对面是一副未动的碗筷,马明义还没来得及吃上一口团圆饭,就被叫了回去,她隐约觉得,这个原本就飘摇的地界,将在不久后,迎来移场巨大的风暴。 “我已近许久没和爹爹一起吃饭了。”软糯糯地声音从左手边传来,毛不思一低头,就看见阿盈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瞧她,“阿盈想他。” 她手里抱着一牙啃了两口的月饼,嘴角还挂着残渣,在烽烟不停的北川,月饼是个稀罕物,马明义好不容易才弄来了两斤,她让人切了分给巷子里的人,陈老太太家专门送了个完整的,还剩了一块,就切了给刘念和阿盈。 如今的毛不思不在贪嘴,偶尔也会怀念蟹黄小笼包,但她已经学会了放在心里。以往在元市过中秋,老毛总是要把最大的月饼给她,但凡她想吃的想要的,只要不过分,通通都有。现在毛不思带着俩孩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开始把自己排在了孩子的后边,总是尽自己所能的去满足他们。 刘念和阿盈不知道比当年的自己强多少,毛不思想啊想啊,怎么也想不起他们提过什么要求,好像,什么都没提过。 乱世下的孩子,总是比国富民安时期的孩子早熟许多。 “爹爹最近忙,等他忙完,就可以和阿盈一起吃饭了。”毛不思轻声细语的安慰着手边的小玉团子。 第二天一大早,毛不思端着瓷缸站在院子里刷牙,北方的天要比南方冷的快些,风吹在身上有些凉飕飕的,三爷就这么一身军装的站在门口,细细地瞧着她。 过了今年,她就年满二十了,粗粗算起来,也嫁给他了四年多,个子长高了,也褪却了在刘府时候的婴儿肥,北川艰苦,生生把她圆盘的脸颊削尖了一块,瞧着就让人心疼。 他本想着她怎么也是个富商家的女儿,在边境呆不了多久,等新鲜劲过了,保不齐要哭鼻子,他甚至想到,若是她哭着想要回家,他会不会应允。 事实证明他错了,除了刚来到北川生过一场大病,病中的她烧得有些糊涂,眼泪跟不要钱似的往外撒,口口声声念着想要回家,病好后,便再也没有提起过,日复一日的呆在城中,偶尔会求着他帮忙寻个人,找点奇怪的物件,其他时候,皆与之前无异。 无论他何时回家,总能瞧见她,就像现在。 “回来了,吃早饭没?”她惊喜的出声,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手里还握着缸子,笑眯眯地举着冲他挥手。 “没。”刘寻不知道她欢迎的是自己,还是身体里另一个存在。 “阿盈和念儿还没醒。”毛不思推开门,扑面而来的暖意驱散了微薄的寒,桌上放着一碟花卷,一份小菜,和一大碗小米粥,看上去有些寒酸,却是他们来到北川后的日常。 一碗热粥下肚,三爷沉思了许久,才开口,“我想把念儿带到军营去。” “他才十一岁。”毛不思一怔,这个年纪,还是个孩子。 “他都十一岁了,不能成日里和阿盈在一起胡闹。”三爷夹了筷子小菜塞入口中,“我大哥第一次拿枪的时候比他还要小。” “这件事你我说了都不算,还是问问念儿和孟祥呈再说。”毛不思不喜欢插手决定别人的人生,可是刘念心里怎么想的,她也不知道,更何况他身边跟着一个孟祥呈,那个男人,通晓念儿的命数。 吃完饭,三爷只适当的提了几句,孟祥呈就同意了,毛不思瞧瞧刘念,再瞧瞧孟祥呈,心底有些了然。 天生富贵相也是需要因缘际遇的,而三爷,许就是刘念的际遇。 难怪姓孟的抛下刘家的荣华安逸,非要刘念跟着他们来这艰苦的北川。 “等战乱平息了,你想去做什么?”三爷难得有时间和毛不思闲谈,阿盈一个人蹲在院内和泥巴,热茶入口,稍带苦涩。 做什么。当然是回家。 这个问题毛不思想过千次百次,可任凭她绞尽脑汁,也遍寻不到回家的办法。 “不知道,走一步看一步吧。”毛不思喝了口茶,内心有些想念碳酸饮料。 “他也是这么说的。”三爷目光平视着院中。 这个问题,他曾忍不住问过身体里的那个人,那人说:随缘,走一步看一步吧。 之前,他以为时间可以改变许多东西,包括毛不思对那人的感情,爱情炙热过后,随即而来的就是平淡,时间久了,总归是要回归正途。却不曾想,毛不思与那人之间直接跨过了轰轰烈烈的时期,他们就像两条紧贴在一起的平行线,没有剧烈的交集缠绕,就这么平淡地走着。 那人与毛不思之外有一层摸不着看不见的屏障,形成了二人独特的世界,把他屏蔽在外,他与她离的再近,也走不进去。 “走。”毛不思正在出神,手腕就被三爷一把捉住,茶水洒出几滴,落在桌面上,形成透明的斑点,她疑惑地抬头,正撞上三爷的目光,他笑的如三月春风,借着力道把她拉起来,“你我已经许久没陪阿盈玩耍了。” “明明是你许久没陪她。”毛不思被他拉着,奔走的步伐有些踉跄,嘴上还不忘了反驳,“我可是每日每夜都伴着她的。” 毛不思这话说的不假,从嗷嗷待哺的婴儿,长成能跑能跳粉雕玉琢的小团子,十有八九都是她的心血。 前面的人没有反驳,骨骼分明的手指落在毛不思白色的皓腕上,形成了巨大的色彩反差。 “阿盈在做什么?”毛不思跟着三爷一起蹲下去,瞧着阿盈跟个泥猴似的,脸上还抹着几条泥印子,小小的手心中,捧着一坨看不清轮廓的泥团。 “捏兔子。”阿盈扭着屁股靠在三爷怀里,寻了舒服的姿势坐下,“爹爹,兔子为什么要长那么长的耳朵?” 一点都不好捏,阿盈有些挫败。 这个年岁的孩子,正是好奇的时候,芝麻大点的小事都能问出一整套十万个为什么,毛不思在她身上,不知道进行了多少次关于智商的自我反思。 “爹爹给你捏个。”三爷直接忽略了阿盈的问题,泥团在他手中上下翻动,不出所料地吸引了阿盈的目光,让她把方才的问题抛在了九霄云外。 “兔子。”阿盈瞧着逐渐成型的泥团,惊喜道。 “阿盈还想要什么?”三爷抱着她,小丫头小小一团,软绵绵的,他时常会产生错觉,仿佛这个孩子就是他的女儿。 “要狗狗,还有爹爹的大马。”阿盈小心翼翼地托着兔子,生怕撞坏了它,扭着身子从三爷怀里钻出来,端到毛不思面前,“阿妈,你瞧,兔子。” “真可爱。”毛不思顺着阿盈的话摸摸她的脑袋,又点了下泥兔子。 “咱们给它做个家吧。”阿盈说完还不忘了抬头,眨着明亮的大眼睛望向毛不思。 阳光洒落,树荫下,三个人围着泥坑蹲成一圈,泥巴溅在衣服上,并无人在意,笑声穿透围墙,传入隔壁。 “念儿可是想家了?”孟祥呈见他托着腮坐在门口,身上裹着加厚的长袍,比起初到北川,高瘦了许多,越发的像个大人儿,此刻正听着隔壁的欢笑声出神。 刘念摇摇头,他对家没什么概念,母亲虽然也偶尔来几封电报,说的也多是些无关痛痒的东西,他的母亲跟毛不思不同,她是个很安静很安静的女子,有时候刘念甚至怀疑,自己在母亲心中,跟别人家的孩子究竟有没有不同。 “等跟着三叔到了前线,怕是很少再见到三婶和阿盈。”刘念收回视线,“这还没走,心中便有些舍不得了。” “你的路注定与他们不同。”孟祥呈抬抬手,想要如往常般摸摸刘念的脑袋,才惊觉,这个孩子,早以在不知不觉间长到了他的肩头,这才悻悻地收回手,背在身后。 近日,他夜观天象,中空的星愈发的暗淡,摇摇欲坠。 孟祥呈又想到了某日午夜与毛不思在院中遇到,她掐着食指,眉头紧蹙的望着夜空,他看见了她,晷日她也看见了他。 山雨欲来风满楼。 不是吉兆,他们却谁也没说。 有时候,渺小如蝼蚁的人类是无法与天命抗衡的,毛不思脑筋是轴了些,可她不傻,有些事不能做,有些话不能说。就像那个如洗的夜色中,他们窥探到的,无法与人道的天机。 第97节 ☆、皑皑大雪 皑皑的大雪覆盖了整座北川, 三爷已经许久没回家了,毛不思抱着阿盈坐在屋里, 大门微敞, 阿盈伸着脑袋钻出厚重的棉衣外。 这几日,阿盈已经习惯了毛不思每日坐在门前, 风吹在她的脸上,像刀割一般, 她却始终忍者未吭声, 只偶尔伸出肉嘟嘟的小手,帮眼前人把紧皱的眉心舒展开来。 她不知道母亲在等什么,只乖巧的伴在毛不思身边。 “他已经许久没发过电报了。”毛不思眯着眼, 她口中的‘他’, 指的自然是马明义,他们曾约定过, 哪怕前线再混乱, 至少、至少也要一周来一封电报, 或者一封信件,让她安心, 让她知道, 这个世上, 起码还有他在。 夕阳的余晖落在雪面上, 染上了一层通红,阿盈打了个哈欠,又把脑袋埋在了毛不思怀里, 迷迷糊糊中,她似乎听到了有人说话的声音,她努力睁开眼,看到的却依旧是空无一人的院子,桌边不知什么时候,点上了微弱的油灯。 天黑了。 “阿妈。”阿盈缩在温暖的怀里,抬起头。 一项有求必应的声音没有回答她。毛不思失神的望着远处,空中的那颗原本摇摇欲的星愈发的暗淡,周边的星辰闪烁,忽明忽暗。 她们的院子坐落在北川的南方,每每打开院门,都能在夜深人静的午夜瞧见那些战死沙场,拖着残缺灵魂也要落叶归根的鬼魂,偶尔会有人忘记回家的路,毛不思就站在门口,手指南方,一直走,一直走,总能回到故土。 她不知道他们会遇到什么,也许会消散在阳光下,也许会化作恶鬼,亦或者被其他捉鬼师打的魂飞魄散。把他们通通收入玉葫芦里,或许是最好的选择,可她看着那一双双充满渴求的眼神,她犹豫了,一将功成万骨枯,他们已经为这个国家奉献了生命,她又有什么资格去剥夺他们最后再见一眼家人的权利。 这日,毛不思如往常一般,直到她看见一张熟悉的脸,那张脸的主人从她还没认识三爷的时候,就陪在他身边。 桌上倒了一杯清茶,冒着暖暖地热气。 宋阳安静的坐在旁边,他的手穿过茶杯,感觉不到丝毫的温度,“孟先生这两日回过来。” 见毛不思只盯着他不回话,又裂开嘴笑了下,在朦胧的月色下更显苍白,“原本先生是不想来的。”前线乱成这个样子,孟祥呈是必要把所有的精力放在刘念身上,哪还有时间管其它,最后,还是那个孩子,跪地恳求,他才迫不得已,勉强应下回来一趟。 “你不是死在活人手里。”毛不思望着死死勒在宋阳脖子上的一团黑雾,想要伸手去把它拨开,手还没碰到,她似乎又想到什么,飞快的把手缩了回去。 人死于鬼灵之手,杀死他的东西便没有必要留在魂魄身上,除非,这是个陷阱,一个寻找会法术人的陷阱。 宋阳无视毛不思的话,只把自己想说的说完,他的记忆越来越模糊,只记得远在帝都,有个人在唤他回去,而他,归心似箭,“孟先生说要把您和阿盈送去他的道场里呆些时日。” “阿妈。”睡在她怀里的阿盈扭扭身子,像是被惊扰了美梦,小声的呼唤着她。毛不思再抬头,便见宋阳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院外的雪地上,四周煞白,没有脚印,亦没有影子,安静的对着她抱拳作了个揖,然后消失在夜幕下。 “您在瞧什么?”阿盈见毛不思失神,顺着她的视线望去,空无一物。 “阿盈。”毛不思伸手理了下小姑娘的棉衣,对上那双亮晶晶的大眼睛,不知怎么,竟从心底冒上一股子鼻酸,“过几日你跟着孟先生回去可好?” “回去?回哪儿?”小丫头有些迷茫,她的阿妈在这里,爹爹在这里,家也在这里,她要回哪去? “去孟先生家里住几天……” “我不要!”毛不思话还没说完,就听见‘哇’的一声,怀里一向笑眯眯的玉团子小嘴一咧,眼泪就跟不要钱的雨滴子似的,大颗大颗的往下落,小姑娘哭的鼻涕泡冒出来都不敢檫,双手紧紧地拽着毛不思的衣袖,“你别不要我。” “阿盈,我哪有不要你。”毛不思连忙从怀里掏出帕子,心疼地帮她擤着鼻涕。 “对街的大黄说,他娘把弟弟卖给别人的时候也这么说的。”阿盈憋着嘴,大黄比她年长几岁,有次俩人一起在门口捏泥巴的时候,他看着她,不知怎么就捂着眼睛哭出了声,后来还是阿盈忍痛掏出了颗疙瘩哄他,他才啜泣着说起了自己家里的事,阿盈这才知道,大黄原还是有个跟自己差不多大弟弟的,因着家里是在太穷,吃不上饭,他娘才一狠心把他弟弟卖了,换了袋子地瓜面。阿盈思及至此,努力地忍住眼泪,小声道,“阿妈,以后我会少吃饭,少吃很多很多饭,你别卖掉我。” “谁说要卖你了!”毛不思实在搞不清楚小孩子的脑回路,想来小孩子都是敏感的,阿盈虽说不是她生的,那也是她一口一口喂大的,从两个巴掌大小,养到现在,可不是放在心上疼着,让她这个未婚少女提前体会到了老母亲的担忧与喜乐。 “现在不是在打仗么。”毛不思抱着阿盈,她不知道自己的话,阿盈能够听懂多少,如果可以,她也不想和自己养了四年的小包子分开,可一旦涉及到生死,就由不得她这么多愁善感、犹豫不决了,“阿妈带着你会分心,会担心你有没有受伤,肚子饿不饿,害怕不害怕,我没有信心可以保护好咱们俩。” “可是还有爹爹……爹爹可厉害了。”阿盈红着眼眶,在她的心里,爹爹就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他会骑马,会打枪,是个大英雄。 “阿盈,如果真到了百姓和你我二选其一的时候,英雄往往都会选择牺牲小我,成全大义。”毛不思轻柔地摸着她的头顶,“你还小,我的话或许你还不懂,再厉害的人也不是刀枪不入,无所不能的。” “爹爹说过会保护我的。”阿盈仰着肉嘟嘟的小脸。 “爹爹保护你,那你是不是也该保护爹爹,不让爹爹分心去照顾你。”毛不思比阿盈多活了二十多年,哄起小孩子来也是一套一套的,她举着手发誓,“等到打完仗,我和爹爹一起去接你回家,然后再也不分开了好不好?” “嗯……”阿盈包着眼泪,声音低的像只受伤的麻雀。 这夜,阿盈缩在毛不思怀里咬着手指头,偶尔有什么东西从眼眶里流出来,她吸吸鼻子,又使劲给憋了回去。阿盈觉得,这晚毛不思拍着她的背,动作格外的温柔。 孟祥呈比想象的来的更早,几乎是跟着朝阳一同到达毛不思的小院,一别数月,这还是毛不思第一次看到如此狼狈的孟祥呈,一条凝固的血道子从眉尾划到脸颊,身上不知染了些什么东西,隐约透着些古怪。 毛不思抱着阿盈,还没等她开口,孟祥呈就率先冲了过来,从怀中掏出巴掌长短的桃木剑,直接别到阿盈腰间,与此同时拿出的,还有一包被贴了黄符的包裹…… 毛不思感受着包裹中那阵莫名冲撞的熟悉,身体先大脑一步,本能的解开被打紧的结。四年了,这四年来,她无时无刻不想着要找到它。 降魔杖闪着幽蓝色的光泽,稳稳地落在一些护身的符咒上头…… “这件法器被我压了这么些年,也该物归原主了。”孟祥呈话音未落,只感觉眼前一花,右脚猛然后退两步,才躲过毛不思突如其来的发难,勉强站稳。 “你知不知道,对于捉鬼师而言,傍身的法器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她的命!刘寻不懂也就罢了,孟祥呈好歹也是同行,没理由不明白这么浅显的道理。 “东西我已还与你,今日十一时,阳气最盛,这是你们离开北川最好的机会。”孟祥呈抬眼,毛不思顺着她的视线望去,北方的天空,黑云密布,若是不晓其中厉害的人,定会以为是降雨飘雪的乌云。 可毛不思不是个普通人,她是个捉鬼师。 降魔杖失而复得的喜悦,对孟祥呈和三爷的愤怒,瞬间被心底的担忧所替代,这物件刘寻藏了那么久,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时候,断不可能重新还给她。 他那里,一定是出大事了。 又想到昨夜宋阳的出现,毛不思思虑再三,开口,“到底怎么了。” “三爷待你极好,愿意在这种时候放你一条生路,你又何必想这般多。”孟祥呈背着手,避而不答,“车辆我已经备好了,等到了地方,自然会有人出来接应你。” “事情很严重?”毛不思继续问。 又是一阵许久的沉默,就在毛不思以为等不到答案时,孟祥呈才轻描淡写的开口,“有人施了血咒。” “血咒?” “夫人。”孟祥呈苦笑着转身,“你可听过夜间百鬼的泣鸣,悲切刺耳,令人心生惧意。” ☆、殁于阳关 阿盈被奶娘抱在怀里, 寒风席卷着扑向车窗,她呆呆地望着窗外, 巨大的乌云笼罩住整座城池。 毛不思没有去送她, 阿盈现在仿佛还能感觉的她温柔的手抚摸在自己的头上,她揉着她的脑袋安慰, “阿盈放心,等过段日子柳条抽芽了, 阿妈就接你回家。” 汽车行驶出北川境内的瞬间, 天空骤然放晴,柔和的光穿过车窗,落在阿盈身上。 小声地啜泣声在温暖的车厢内响起, 断断续续, 不大,却总在阿盈睡去又醒来的时刻突然迸发。 这一路上, 阿盈哭累了便睡, 睡醒了一想起母亲, 就又忍不住要哭,连外界的景致都没了欣赏的兴趣, 奶娘在安慰无果后, 最终选择了放弃, 只就着洁白的帕子为她抹泪。 车辆穿过大道, 路过城市,三天后,总算到了孟祥呈口中提到的葫芦镇, 葫芦镇不大,只有一条必经的黄土大道,大道左侧坐落着一枚巨石,将将有一个成年男子高,外表遥远望去,到还真有几分葫芦的模样。 阿盈擤着鼻涕,只听不远处传来一道清脆的童声,她朦胧着抬眼,就瞧石头上坐着一个小少年,不过□□岁的样子。 “你们是打哪来的?”小少年见无人搭理他,又瞧着眼前的车辆,怎么看怎么像师父口中的‘大户人家’,他跳下石头,三步并作两步冲到车前,伸手敲了敲紧闭地车窗,“你们是打北川来的吗?” 阿盈红着眼眶,还没等奶娘回答,小少年又不耐烦道,“你们认得一个姓孟的老头吗?” “你是孟先生的徒弟?”司机是跟了三爷许久的老人,自然认得孟祥呈,似乎怕认错,还有意补了一句,“尊师可是孟祥呈先生?” “不然呢?”小少年口中嘟囔着,“老头居然坑人家唤他先生。”一边不客气的拉开车门,一骨碌钻进去,搓着手心哈气道,“你们怎么才来,我一大早就等在路边,都快冻死了。” “你是谁?”阿盈看着突然闯进她地盘的陌生人,连哭都忘了。 “我是你堂兄的师弟。”小少年说完似乎有点不甘心,又补充了两句,“虽然我是师弟,但可是得了孟老头的真传,术法比你兄长强多了。” 言罢,生怕阿盈不相信,手扯过她刚擤完鼻涕的帕子用手心一抹,白色的帕子立刻变成了一朵白色的绒花。 “变了。”阿盈诧异的瞪圆眼睛。 “障眼法罢了。”小少年得意洋洋的靠在椅座上,心里想着厨房的大米粥有没有熬干,他出门时,可是放了许多水的。 遥远的北川,依旧冰封在皑皑的白雪之下。 这是毛不思第一次踏入军营,放眼望去,士兵皆萎靡不振,目光透着麻木。 孟祥呈没太多的话,径直带着她穿过层层门卡,驶进了一座半新不旧的二层小楼。 小楼上传来沉重的咳嗽声,这个声音她实在太熟悉,她听了太多年。 “三爷。”屋内热的可怕。 毛不思刚踏进门,一股热浪便迎面扑来,伴随着消□□水和淡淡地血腥味。 三爷身上披着厚厚地狐裘,脸色苍白到没有半分的血色,与周围温暖的环境格格不入。 他似乎在忍受什么痛苦,只在看到她的瞬间露出片刻的诧异,继而又被苦痛的神色所替代。 “三爷。”毛不思跨前一步,却被孟祥呈抬手制止。 “莫要过去。”他看着毛不思手中的降魔杖,“此物锋芒太盛,靠太近恐会惊到他体内的东西。” 体内。 东西。 这两个词在当下这个环境内绝对不是什么好的词汇。 以人为法器,将妖邪困于体。 毛不思听过这过于邪门歪道的法子,可因着她过往的人生中遇到的术士多少都有些良知,故而从未见过。 对上毛不思凌厉的目光,孟祥呈微微偏过头去,“已经有六七日的功夫了。” “他呢。”毛不思打断孟祥呈的话,她对他接下来要讲的东西没有太大的兴趣,脑海中只回荡着那句‘已经有六七日的功夫了’,她的大衣下的身体在颤抖,马明义呢? 没有人回答她,室内明明热的可怕,可毛不思却感觉自己置身于冰窟之中。 “他呢?”她不甘心,非要固执的等待一个答案。 “应该还活着。”刘寻单手撑住桌案,想要努力地扯出一个笑容让毛不思安心,可身上专心的疼,让他的笑容将到嘴角便没了踪影,“他若死了,怕是那东西早就不甘在我身体里,冲撞出来了。” 这不是个很长的故事,却令人不知从何说起。 “那是半个月前的事情了。”孟祥呈端了杯透着苦气的药汤递给三爷,眯起眼。 那日,他们如往常一般,三爷又变了一副性子,懒洋洋地伏在窗口,嘴里念叨着他过两日回家要给毛不思和阿盈带的东西,大包小包的装了许多,仿佛是来游山玩水一般,前线紧绷地战事与他并无多少关系。 月光皎洁的撒在地面,看的人内心平静。 可是这份平静没有持续太久,就被突如其来的哭泣声打断,那是个女人的声音,偶尔还伴着凄凄惨惨的几句唱词,凭空出现在全是男子的军营之中,多少令人感到悚然。 马明义感到脖颈一抹冰凉,他没有回头,只感觉一根冰凉的手指划过他的后颈。 “夫君殁于阳关。” 女子没头没脑的话音降落,皎洁的月被浓厚地乌云笼罩住,逐渐染红、染红,红的诡异,红的骇人。 “出事了。”房门被孟祥呈猛地推开,他先是警觉的查看了下周围的环境,这才快步跨到马明义身边,掐出剑指在他耳根处点了两下。 只听外面马蹄奔响,吼声震天,似有千军万马过境。 “这是什么。” “阴兵借道。”孟祥呈眉心的川字越来越深。 第98节 阴兵借道本不是什么特别奇怪的事情,阴阳相隔,互不相干。 可这次却极其不同。 “他们以为自己没死,仍置身沙场。”孟祥呈看着空中血红的月亮,古往今来,北川一项不是什么太平的地方,指不定有多少活埋俘虏的万人坑,兵败后的战士被屈辱的埋葬在异乡,不知该有着多少不为人知的怨念与恨意,“有人挖出战士死去的尸骨,以血祭奠,召唤出了阴间的亡魂。” 与人之间的对阵,他们不惧。 可万一对方不是人呢? 马明义没想过这个问题,三爷没想过这个问题,连孟祥呈,也没想过这个问题。 北川驻守的部队开始频频陷入梦魇之中,一阖眼,便是染血的盔甲□□和血淋淋的脑袋,直到梦中的自己不停的挥刀砍下,对方的喉咙被隔断,心脏被刺穿,首级被砍下,才能从这场噩梦中逃脱。 日复一日,周而复始。 可也不是每个人都这般的幸运,也有那些被杀死在梦境中的人,他们的灵魂如在梦中一样,被切割的七零八碎,再也看不到第二天早上的太阳。 一日两日还好,数日下来,便有不少将士陷入崩溃的漩涡,死亡、死亡、还是死亡,绝望笼罩在北川的大地的上,包裹着每一个年轻而强壮的身体。 白天,是敌军攻城的炮火。 夜晚,是血腥残酷的沙场。 他们没有其他的办法,三爷和马明义可以两个意识共用一副身体,不被梦魇所打扰,可别人不行。 所以,他故意让两人睡去。 两军交战,擒贼先擒王,果然,为首的男人骑着一匹威风凛凛的枣红色战马,冲进了刘寻的梦境里。 然后,他们其中一个醒来,把百万阴兵的将领困死在了这副身体里。 “那为什么非要是马明义!”他是个商人,手无缚鸡之力的商人,他们居然把他留下应付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古代将军。 “这里是战场,是关要,丢不得。”三爷放下药碗,远处是飘扬的狼烟和枪炮声,“我守的是一方子民,是你,是阿盈。” 北川,不需要一位商人,他们需要的,是一个可以把炮火阻挡在城外,一个会懂兵用兵的存在。 这点,生在和平年代的马明义远不如刘三爷。 “所以你们就这么耗下去?”耗到那人在他的意识中寻到马明义,然后杀掉他,只为了给他们争取宝贵的时间。 “能够动用这么多人力物力施血咒的人不多。”他们需要源源不断地鲜血来滋养白骨,想要北川,能寻到高人做法,又有这种能力的,除了与他们遥望对战的肖家,实在想不出第二个人。 “只要能撑到我们攻破肖帅……”后面的话被三爷从新咽了回去。肖家的部队兵强马壮,想要攻下,是何等的困难,而他们的时间,又是如此的少。 夜晚的三爷睡得不甚安稳,苦痛的呻吟声偶尔从喉咙里滚出,毛不思就坐在他身边,他眉头每皱一下,她的心也跟着提起三分。 她不知道,疼的究竟是刘寻还是马明义。 若是三爷就好了。毛不思脑子里偶尔冒出恶毒的念头,还没等她多想,又立刻被自己打散。 “夫君殁于阳关。”恍惚中,毛不思听到身后传来女子的低泣。 她心中一慌,暗自唾弃自己:毛不思,你真是越活越回去了,居然没感觉到这东西的存在。 ☆、名唤涟瑟 毛不思扭头看去, 身后的女子哭的悲切,素白的帕子掩住了大半张脸, 却也能依稀瞧出她清秀的模样。 她的皮肤很白, 愁眉微蹙,娇弱地靠在窗台边的乌木茶几旁, 似乎感觉到毛不思的视线,她哭得越发真切。 似鬼非鬼, 似灵非灵。 “你是个什么东西。”毛不思把降魔杖横在胸前, 眼神不由自主的上下打量着远处的女人。 她的身上,似乎没有恶意。 “妾本伶仃孤女,承蒙夫君抬爱, 方能在这世道有条活路。”女子垂眼抹泪, “未曾料到,他竟会先我一步离去, 不曾见夫君最后一面, 妾身思念成疾日夜以泪洗面。” “你说这么多……”毛不思打断她的话, 抬头,“难不成想让我去寻你丈夫?” “正是, 妾日也盼夜也盼, 直到近日才寻到再见亡夫的机会。” “你说你丈夫殁于阳关?”毛不思手指微抬, 降魔杖便敲落在掌心, 一下又一下。 “正是。”女子起身冲着毛不思微微一俯,目光落在躺在床上锁眉闭目的男人,略微的有些失神, “我知道,他就在那里。” 她的夫君,就在那个男人身体里,与她仅有几步之遥。 “你非人,明知你丈夫所在,直接去寻便是。”为何还要出现在她眼前,她是个捉鬼师,她就不怕自己被她捉了去? “我进不去。”女人摇摇头,大颗的眼泪凝聚在眼眶,为落到地面,便消失在空气中,“我非人不假,可我亦不是鬼怪。” 女人说的不假,毛不思方才静下心来,再度打量她时,就发觉到了她身上的不同。 “我叫涟瑟。”女子缓步向前,最后停在毛不思面前,“你可否送我去看一眼我的夫君。” “我如何帮你?恐怕……”毛不思大脑飞速运转,涟瑟的丈夫,想必就是被封锁在三爷身体里的将领,她的眼神忽明忽暗,一边是想要搏一把,盼着能够唤起那将领的记忆,哪怕拖点时间也好,一边又怕自己的闯入会打乱三爷和马明义的思绪,改变他们大脑中为自己打造的保护壳。 而且,毛不思视线不留痕迹的扫过涟瑟,何况这个女子也是个未知数,着实有些太冒险了。 孟祥呈说的对,在不知进攻能否胜利的情况下,防守是最好的选择。尤其是在涉及到马明义的情况下,毛不思迟疑了。 “你可以用它抵在我的心口上。”涟瑟虽然看上去柔弱,却不是个蠢笨的,她的夫君伤了人家的心上人不说,她连个人都不算,又有什么资格要求别人相信她。涟瑟指指毛不思手中闪着幽蓝光泽的像魔杖,又点了点自己的心口,“若姑娘觉得不妥,届时一棍子扎进去便是。” 她没有太多的时间了,她要在消失之前,再看一眼她爱的那个男人,只要让她看一眼,哪怕下阿鼻地狱,她也是愿意的。 砝码越多,机会越大。 涟瑟没有过多的祈求,她知道,这些对毛不思而言,并不重要。 “我可以拿血月的秘密与你交换。” 果不其然,毛不思在听到血月两个字后,飞速的抬起原本低垂的头颅,“你知道血咒。” 涟瑟颔首,“只要你帮我进去那副身子里,帮我见到我的夫君,我愿把知道的所有一切告知于姑娘,若违此约,便让涟瑟永生永世无法与夫君再次相见。” 对于涟瑟而言,世上怕是没有比这更恶毒的誓言了。 三爷还躺在床上,眉心紧皱,似乎陷入了梦魇之中,孟祥呈忙着外面的事情,分身乏术。 毛不思沉思了许久,心中天人交战,她的每一个选择都有可能影响到马明义影响到刘寻。 可她还有更好的办法么?没有。 孟祥呈在乎的是刘念的前途,所以他要保护好三爷。 三爷在乎的是刘家的门楣,是手中的权力,是满城的百姓,所以他要保护好自己。 那么马明义呢,这个世上,又有谁想过他。 他好像,只有她了。毛不思鼻头有些微酸。 “你若骗我,我绝不会饶你。”降魔杖敲击着手心,最后一闪便落在涟瑟心口三分处,“更不要妄想我去渡你。” “姑娘放心。”涟瑟摇摇头,眼神里含着细碎的光泽,口中喃喃,“若真能度人,你便度我夫君一把吧,他……他是个极好的人。” “怎么做?”毛不思静默片刻,下定决心。 “姑娘入了他的神识,然后唤我的名字,我便会出现。”涟瑟抿唇,“只需一遍就好,莫要多唤。” 入梦不是什么难事,毛不思心中有些犯嘀咕:涟瑟为何不自己进去。 雪,好大的雪。 毛不思闯入刘寻意识的瞬间,寒风卷积着鹅毛大雪铺面打来,差点冷到背过气去。 难怪三爷要在屋里烧那么多的火炭。 “涟瑟。”毛不思开口,她听女人的,没有再唤第二声。 “这是哪里?”毛不思搓着手臂,看着周围一团雾气慢慢凝聚,最后幻化成一条婀娜的倩影。 “阳关。”涟瑟没有看毛不思,她眺望着远方,将将成型,便拎起裙摆,向着暴风雪更胜的西北方阔步行去,“我夫君战死的阳关。” 那一年的天也是这么冷,她在家里等着她的丈夫归来,等了一日又一日,一夜又一夜,最后等来了阳关被叛军攻破,数万将士被俘祭城的消息。 没有人回到故土,包括她的丈夫。 她哭红了眼,本就不好的身体愈发的衰弱,死去的那天,寒风凛冽,她用尽最后一口气祈求神明,让她再见她的夫君一眼。 不知道是幻觉,还是神明听到了她卑微的乞求,她好像到了阳关,那日的雪也是这么大,她远远的瞧见一个人,那个人似乎也看到了她,她听见他唤:涟瑟。 然后,鲜血染红了这片土地。 她的丈夫死了,死在了阳关,被埋在了黑暗的万人坑中。 她就这么守着他,不知道过了多少年,久到她误以为阎王都忘记了她的存在。 直到那个人出现。 涟瑟向着记忆中的地方奔跑,枯枝划破她的脸颊,巨石割开她皮肉,她都感觉不到,她没有时间了,毛不思帮了她,喊出了她的名字,那个人也会感觉到。 毛不思不敢离涟瑟太远,只好跟着她一路狂奔,冻得四肢都没了知觉,就在她以为自己会冻死在这场梦境时,手腕忽然一暖,身子一个踉跄,便被股温热的力量拖到了一旁的雪堆之后。 不待她开口,一根食指便飞速的立在了她的唇边,“别说话。” 熟悉的声音,习惯的语调。 毛不思瞅着眼前的人,眼眶骤然红作一团,眼泪就开始在里面打转。 风声呼啸,马蹄声似就在耳畔。 马明义感觉自己的血液都快凝固了。 这些天,他被禁锢在这副身体里,任凭他如何努力,都无法醒来。开始,他还能主导周围的一切,仗着自己的意识来躲避对方的追杀,可是渐渐地,马明义就发现了问题。 那个闯入他意识的男人,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把他和刘寻构建的梦境打破,把他引向了一个未知的环境中去,那里没有太阳与温暖,有的只有越发浓厚的血腥味,越来越大的风雪。 这不是他的世界,而是那个骑着枣红色骏马,手握□□的男人的世界,他能够躲藏的地方,越来越少。 “你怎么进来了。”马明义压低声音,没有久别重逢的喜悦,甚至有些气闷,他知道自己出不去,也庆幸只有自己出不去,毛不思还好好的呆在家里,如果她在,她一定不会把他单独丢在这里。 可他出不去啊,他只能拖垮她。 却怎么也不曾想,毛不思居然进来了。 “刘寻那个混蛋!”这几个字,几乎是被马明义咬着牙说出口的,“趁他未发现,你赶紧出去。” “我不走。”她,毛不思,一个祖传的捉妖师,把马明义一个普通人仍在这水深火热里,说出去她还要不要脸了,更何况,“我在这个世界,只有你了。” 是的,她只有马明义了。 只有他知道她的过去,知道她是谁,这些年,每当她害怕、迷茫的时候,都会庆幸,还好马明义在,还好她不是孤独的一个人。 毛不思指着远处向马蹄声奔跑的身影,“我带了她进来。” 第99节 风雪吹透了涟瑟单薄的衣衫,她惊喜的望着那身金色的铠甲,“夫君!” 她的嗓音穿过空气,直达年轻将军的耳膜。 马蹄声停下,男人骑在马背上,神色有些迷茫,他张张嘴,似乎在努力地回忆着什么,“涟……” 唰—— 天空突然放晴,年轻的将军像是被定住了,伴随着风雪骤然消失。 不知何方飞来的一根箭羽直挺挺的穿透了涟瑟的身体,然后化为灰烬消散在空中。 “涟瑟!”这一切来得都太突然,没有给毛不思任何反应的机会。 涟瑟倒在地上,双目圆睁的望着天空:看到他了,她终于看到他了。 只是好可惜,他没来得及喊出她的名字。 她慢了一步,而那人来的太快。 ☆、从不掩饰 她的皮肉开始缓慢的剥落, 化作一条条细细地血迹。 “我叫涟瑟。”涟瑟对上毛不思焦急的目光,而她旁边的男人脸上写满了探究, 一个热烈, 一个深沉,纵然没人告诉她, 她也晓得,这个世上, 能够豁出性命相救的, 便只有情一字了,她不敢耽搁太久,她没有时间, “我不是鬼, 也不是灵,我只是个名字。” 那个男人, 在死亡的时候, 喊出了这个名字, 带着眷恋,带着怜爱, 又带着不甘, 带着绝望。 她便在他的死亡中幻化而生, 拥有了他与涟瑟之间所有的记忆。 可是, 这个世上不只有她一个涟瑟,有爱有恨,她融合了他所有的爱意, 而那个人,承载了他所有的憎恨。 他恨践踏他国土的叛军,恨那些屠杀无辜百姓的侩子手,也恨那个答应妻子平安回去却没有做到的自己。 “他没有喊出我的名字。”涟瑟感到自己的身体在向四周不停的扩散,“所以,到死,我也只是个名字。” 空无一人的野外被换了天地,毛不思和马明义安静的坐在地面上,面前有两枚鲜血写就的小字:涟瑟。 一笔一划,深入骨。 好似,融入了一辈子的言语。 北川的阴了许久的乌云突然散开,半透明的月亮从夜色中闯出,摇曳着挂在天边。 一夜过去,天快亮了。 毛不思再度睁开眼时,人依旧站在刘寻床边。 “毛毛。”床上的男人依旧闭着眼,口中喃喃,“水。” “来了!”毛不思本能的接过话,身体先大脑一步,奔去了桌案前,室内热的可怕,明明是严冬,桌上的水放了许久却还是温的,她一手端着杯盏,一手扶起马明义,把水小心翼翼地喂进他的喉咙。 “天要亮了。”外面隐约能看清枯树冷墙的影子,马明义知道,朝阳升起的瞬间,便是他陷入沉睡的时候,只是这一次,梦中应该会温暖如春,没有慌乱的马蹄声,不需惶恐的躲藏。 涟瑟最后的话语还回荡在毛不思的脑海,她是:我和那人共用一个名字,她杀了我,就等同于杀了半个自己。她伤的一定很重,现在,是找到她最好的时机。 涟瑟的声音不停的消散,他们费好大的力气才能听清:告诉夫君,他已经亡了,而齐国,亦亡了。 “大帅,我打十五岁就跟着您,念在往日的情份上,您放过我吧。”跪在地上的女人瑟瑟发抖,雪白的狐狸皮落了一半挂在肩头,黑色的卷发勾勒得她整个人越发婀娜,如果没有哭花的脸蛋和惊恐的求饶声就更好了。 肖大帅撇撇嘴,坐在圈椅上的身子后仰,一抬手,身后立刻冲出来两个别着枪杆的士兵,连拖带拽的把女人扯进走廊尽头的房间去。 房间屋门紧闭合,女人挣扎着哀嚎着,口中的言语由卑微的哀求转化为了歇斯底里的咒骂。 门一开一合,女人的叫骂声戛然而止,化作一片死寂。 两个士兵吓得腿肚子有些打颤,屋里的女人他们也只是远远瞧过几眼,黑衣黑发,看不清五官。自打那个女人来了,不知用了什么法子,把肖大帅迷得七荤八素,连一向tender lines.受宠的十七姨太也没了往日的体面。 但也是在那个女人来了,久攻不下,被围城铜墙铁壁的北川陷入了诡异的变化中,据前线传来的消息,那里冷的可怕,对方的军队每日都有大批人莫名其妙的死去。 咽了下口水,俩人不敢在女人门口多呆,头皮发麻的匆匆离去,站到肖大帅身后的时候,才有些莫名的安心。 肖大帅不算太年轻,三十四五的年纪,皮肤白皙,五官并不硬朗,怎么看都不像统领一方的军阀,可这副柔和的五官下,却是享受杀伐快感和嗜血乐趣的灵魂。 “我以为你会怪我。”不久,阴暗的房间内,传来动听的女声。 “怎么会。”肖大帅屏退身后的人,独自推开门,踏入室内,透过珠帘,正巧看到梳头的女子,女子白的吓人,脸上未施粉黛,唯独嘴上涂了赤红的唇脂,别有一番病态的美感。 他撩开珠帘,走到女人背后,“身体可好些了。” “远不及之前。”女人瞧着珠宝镶嵌的镜子,抬手抚摸自己的脸颊,“原来,被杀的感觉如此疼痛。” 那一箭穿透了涟瑟的身子,就如同穿透了她的身子,濒临消失的感觉,是如此的不美好。好在她比那个哭哭啼啼的女人幸运,有人愿意费尽心力为她续命。 哪怕那个人另有所图。 “瑟儿需要什么,大可告知于我,但凡人世间能得到的东西,我必定寻来送你。”肖大帅手指圈着女人的头发,放在唇边吻了下,唇角不由得上翘,“这发,摸起来,倒有点小八的感觉。” 小八是肖大帅的姨太太,一头秀发乌黑亮丽,又香又软,跟上好的绸缎似的。 “你可是怪我吃了她。”女人伸出舌头飞快地舔了下嘴唇,视线透过镜子,与肖大帅对视。 “呵,一个女人而已。”肖大帅低头看着脚边堆成一团的洋袍和狐裘,伸脚踢了两下,便露出一张被吸干了血液和骨肉的美人皮,“我可是连小十七都送你了。” “大帅好狠的心肠,这小十年的情份,说没就没。”涟瑟笑得弯了眉眼,看上去心情愉悦。 若是落到旁人眼里,非要吓去半条命不可,可肖大帅不是旁人,眼前的这个怪物,漂亮而恶毒,让他浑身的血液都在兴奋,就像是一匹在无人深山里的一匹孤狼,走啊走啊,终于遇见了他的同类。 从不掩饰,恶毒到近乎天真的美。 他仍记得初见涟瑟的那天,那日他正在为破北川而不得法,忽然远处传来十七姨太的惊叫声。小十七是他最后一个姨太太,倒不是因为别的,而是挑来拣去,世上女子皆差不多,而他的府邸,也将将住满,索性就不在另添新人。 说起来,小十七的确是他所有的姨太太中最喜欢的,她贪婪、骄纵,动辄打杀奴仆,算不上是个好人,可他就喜欢这点。 他从小长在帅府里,看腻了一群女人的勾心斗角,很小的时候他就在想,为什么就没有个女人,去光明正大的切断竞争者的喉咙。直到某天夜里,他做了一个梦,梦中真的出现了那么一个人,她拿着白晃晃的刀子,在后院他父亲每个姨太太身上捅了数十个窟窿,看着血液留下,梦中的他忽然觉得神清气爽。 思绪被拉回,他循着十七的声音寻去,后院花圃正在翻修,许是挖的深了些,露出一截白骨。 这截白骨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命人继续挖下去,未成想,越挖越惊人,他居住的院子,居然盖在一片巨大的万人坑上,坑里摆满了姿势怪异的白骨,真切地展示了被埋葬时他们拼命挣扎的瞬间。 其中有一个穿着铜丝铠甲,装扮看上去颇像古时期的将军,他跳下坑,鞋底踩在大片白骨上,发出刺耳地吱扭声。 “涟瑟。”将军手里紧紧地握着一块玉牌,他费了好大劲才看清上面的字。看上去,像是个女人的名字。 事实证明,涟瑟确实是个女人的名字。 那夜月明星高,有人出现在了他的床头,那是个年轻的女人,冰凉的手指划过他的喉咙,他听到她说:是你叫了我的名字? 她不是人。 这个念头带着恐惧和亢奋,一起闯进了他的脑海。 人命在涟瑟的手中,就如同蝼蚁一般。 “你找到了我最重要的东西,也唤醒了我,我该如何报答你呢?”她的手指在他脖颈上游走,最后按住,渐渐收拢,“你想要什么?” 他不知道涟瑟是想杀他,还是再跟他开玩笑,他当时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天下,我要让所有人都匍匐在我脚下” 他母亲早逝,父亲一向不怎么关注府邸的事情,为了讨生活,他的膝盖不知道跪过多少人,嘴巴不知说过多少谄媚的话语,哪怕现在那些他跪过求过的人都一个个的死在了他的眼前,他的手里,可他还是不高兴,还是不舒心,他想要更多更多人跪在他脚下,就像当年的自己一样。 收紧的手忽然停住。 他等了很久,那个女人才开口,她嘴唇贴近他的耳朵,他感觉不到她的呼吸,“那样会死很多人的。” “那就让他们去死吧。”这是来自他心底的声音,不加掩饰。 再然后,他听涟瑟的,杀了不少的乞丐和俘虏,用他们的血液浇灌万人坑中的白骨,月色下,他听着此起彼伏的哭叫声,鲜血染红了白骨,也染红了天上的月亮。 那夜以后,北川的天,再也没晴过。 “只要你能让世人跪在我的脚下,臣服于我。”肖大帅把下巴落在涟瑟的肩头上,额头蹭着她柔软的发丝,闭上眼,“你要什么,我都给你。” “说话可要做数。”涟瑟看着镜面,里面偶尔闪过一个身穿盔甲的男人。 大雪纷飞的沙场,他腹背受敌,被敌人的长矛刺穿心脏,手里却还紧紧握着那枚小小的玉牌,她似乎还能听到他的声音,他唤道:涟瑟。 他好恨、好怨、好不甘心。 “夫君。”涟瑟无声的张嘴,“再等等我,等我把一切都送到你的手上。” ☆、畏首畏尾 许久未见的太阳终于挣脱了乌云的拥抱, 细碎地阳光落在雪面上,散着暖融融的金光。 身边的男人额头抵着她的肩膀, 伴随着清晨的来临, 不知何时又沉沉地睡了过去。 他的呼吸很轻,很轻, 却莫名的令毛不思感到安心,他还在, 她在这个世界唯一的依靠就还在。 降魔杖透着幽蓝地光泽, 抬手一挥,便带着轻鸣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多年未见, 它也很兴奋。 “咳……咳咳咳……”沉闷地咳嗽声引得毛不思低头看去, 下一秒,她手臂一抬, 三爷便被她不怎么的大的力道推到在了床上。 “醒了。”毛不思没有好脸色。 身体恢复了以往的温度, 没有了深入骨髓的冷, 室内的炭火也被灭了许多,令人通体舒畅。 “他没事吧。”三爷口中这个他, 指的自然是马明义。 “托你的福, 还没死。”毛不思看着三爷那张脸, 越看越气闷, 索性用脚勾来一侧的板凳,毫不客气地一屁股坐了上去,降魔杖敲击着手心, 这是她最熟悉的动作,这么些年,太过还念,若不是情况不允许,不然她非要捧着她失而复得的小棍子大哭一场不可,“我竟不知三爷对我的法器这般感兴趣。” 一藏就是多年。 “抱歉。”许久,对面的男人才撑起身子,坐在床榻上与她相望。 对面,毛不思抬着下巴等了许久,也没等来对方的解释和说辞,“这就完了?” 三爷似乎也没想到她会反问,略微一怔,才勾起嘴角,笑道,“不然还能怎样?我已道歉,若是你想要我赔你些钱财……”他展开手臂,“你是我夫人,但凡我有的,都是你的,钱财自然也是。” “你……”毛不思气结,世上居然还有这般不要脸的,降魔杖‘砰’的一声敲在一侧的茶几上,立刻被砸出一道深深地凹痕,说出的话,自然也就好听不到哪里去,“姓孟的是战死沙场了么,老早就差人去叫,到这会儿都没过来。” “事情告一段落,先生恐是在善后。”刘寻垂下眼眸,不光孟祥呈,连他自己也想知道,现在军中,到底情况如何。 “一共折损了八千七百六十三人。”这绝对是一个大数字,尤其是对于北川而言,孟祥呈还未进门,就听到毛不思对他发至内心的诅咒,暗暗摇头抬脚踏入,直接越过毛不思,把名册递给三爷,“如今军心涣散,咱们不能拖了。” 言罢,视线就直直的落在了毛不思身上。 一间屋子,三个人,两个望着她,那神情,似乎料定了能从她口中得到什么消息。 两只老狐狸。 毛不思又累又饿,这会子还憋了一肚子火,若不是事关马明义,又涉及到那么些无辜的士兵,她真想闭口不言,让眼前的二人吃些苦头。 “找到铁骑的首领,唤醒他的记忆。”那名将领如今被困在了自己的记忆里,明明已经死去数百年,却仍当自己活着。所以涟瑟出现了,那是将军除国土外,唯一想要守护的东西。 她说,“将军是个极好的人。” 她说,“求你们帮我救他。” 第100节 她还说,“我和那个人都是假的,涟瑟早就不在了。” 涟瑟依附着他的不甘和愤恨化生,也会随着他不甘和愤恨的消散而消失。 所以,那人才宁愿毁掉半个自己,也不要让将军想起。 想起那个在屋檐下捧雨的女子,那个春风里笑靥如花等他凯旋的女子。 他得恨,得怨。 气氛再度陷入僵局。 只有涟瑟可以唤出那位将军,只有那位将军可以帮着肖帅攻下北川,只有进入到肖帅的地盘才能找到涟瑟。 这是一段闭合循环。 “肖帅不是个绣花枕头,凭现在的情况,军队根本攻不进去数十里之外的城池。”孟祥呈说的简直就是废话,毛不思听的只想翻白眼,这些还用得着他说,瞎子都能看得出如今不管是军心还是兵力,都差的悬殊。 “不过,我倒是听到了点消息。”孟祥呈立在床头,没有要坐下的意思,消息是他拿战场上残留在世间的阳气与不死鬼换来的,若是毛不思知道,定会暗地里骂他辱没了捉妖人的风骨,居然拿着活人的东西跟邪祟做交易,“肖帅近期正在邺城大肆收罗美人……” 色狼。毛不思托着腮,暗搓搓地骂了两句,继续等着孟祥呈的后续。 不料却等来了三爷率先开口,“此举不妥。” 刘寻只听了个开头,就挥手打断孟祥呈,他皱着眉,看似对孟祥呈方才的话很是不满。 “那我着实是想不出更好的方法。”孟祥呈背着手,修长的指头被厚重的衣袍遮住。 毛不思迷茫地多听了两句,才明白孟祥呈的意思,大脑瞬间清明,感情孟祥呈是打算把她送进去当卧底。会功夫还能见鬼,如今法器也回来了,可不正是上好的人选吗? 压在心底的火到底是憋不住,刷的一下子冲上头来,毛不思像只炸毛的孔雀,用降魔杖指着孟祥呈的鼻子尖,破口而出,“你这个道中败类,你怎么不去!” 前脚把马明义逼到那种地步,后脚又在她身上打主意。她毛不思上无愧天地神明,下无愧父母先祖,怎么就非得来到这鬼地方,遇上这么一群人。 想着,越发的对周围和阴阳道里的男人不满。 “阿嚏……阿嚏……”如晤坐在沙发上,连续打了两个喷嚏,他揉揉鼻尖,笑道,“那丫头许是又在骂我了。” “骂你活该!”凤凰不停的在房间里踱步,“都好几天了,他们神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快了。”马如晤看着凤凰,神色有些莫测。 这次,可千万不要再选错。 “我若是个女子,自然不需你去冒险。”孟祥呈盯着毛不思,“如今你的命,我的命,三爷的命,还有北川这些战士的命,城内万千百姓的命都因这血咒的存在而随时断送。” 是啊,孟祥呈说的都对,可这又跟她有什么关系?毛不思胸膛不断地起伏,她不过是个会些术法的捉妖师,又不是以拯救天下苍生为己任的圣人,她还没结婚生子,爸妈还等着她回家吃饭。 毛不思不怕死,她遇过那么些恶灵鬼怪,离阎王殿更近的地方她都去过,可那些都是她自愿的,为了自己的信念,为了自己的坚守。而不是像现在这般,被人逼着、架着去做一些她根本就未知的事情。 如果她没了,马明义怎么办?她把他带入了阴阳道,误打误撞的又拖着他来到这个不属于自己的地方,甚至连个自由的身体都没有给他,她怎么能把他一个人丢在这个陌生的世界。 小时候,她一直不明白,老毛那么厉害的人,为什么总是接一些危险性不高的小生意,不然凭着他的本事,多接几单大的,就够他们吃喝不愁一辈子了。 直到这几年,她才体会到,人一旦有了牵挂,就容易患得患失,畏首畏尾。 在北川,她无论是捉鬼还是收妖,都不敢离家太远,家里还有阿盈等着她,她的罪了那么多小鬼小怪,万一它们趁她不在伤了阿盈怎么办,那个孩子,还那么小那么小。刘寻不在的时候,她也常常等着家里的电报,每当前线来了人,总要跟着一群女子去看看去听听,生怕马明义出什么事。 她开始心生胆怯,开始变得有些像她的父亲。 “这事就此作罢,以后休要再提。”毛不思的手握成拳头放在膝盖上,白皙中透着淡淡地红粉,看的三爷忍不住想要覆盖住,想要安慰她,手指伸到一半,反而有些莫名的心酸,到底没放上去,他轻咳了几声,坦然道,“我刘家儿郎顶天立地,岂能靠着女子去谋取天下。” “如果北川被破,你会怎样?”毛不思忽然开口,声音像是从嗓子眼里挤出来的。 “大丈夫自当以死抗争,想要踏平北川,便要从我的尸体上踩过去。”三爷说的是真心话,毛不思听得出来。 “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毛不思的声音越说越小,她知道的,三爷是个项羽般的人物,他有自己的骄傲,顿了一下,毛不思才继续,“他还在你身体里。” “不思,我要先对得起百姓,才能对得起自己,对得起你,对得起他。”刘寻一向喜欢唤她唤夫人的,反倒是喊名字的时候极少,他今日这么平静地与她交谈,便是给了她最后的答案。 他手里握着一杆枪,身后站着数万人,他要保护他们,使他们免于杀戮,免于颠沛流离。 北川不能丢。 毛不思突然起身,她的速度极快,带着身后的椅子应声倒地。 “给我。”她不再看三爷,而是一步踏到孟祥呈眼前,对着他张开手心。 “什么?”孟祥呈被毛不思突如其来的发难弄得手足无措,只迷茫地盯着她的掌心。 “当然是护身救命的宝贝。”毛不思抬着鼻孔,飞速地眨眨眼,把积在眼眶里的晶莹生生挤了回去,高声道,“你该不会一毛不拔,就想让我去邺城当炮灰吧。” ☆、李代桃僵 “你放心, 万一出现意外,我一定会去救你。”毛不思把孟祥呈炼了多年的丹药、护身的符咒和护身玉扳指一股脑地塞在了自己包里, 临行前, 沉默了许久的三爷难得拉住她的胳膊,他说的很是真心, 可毛不思却不信,若是她没遇见过像马明义那般对她好的人, 说不定还会被他哄过去。 毛不思侧了下身子, 扣着她手腕的指头依旧没有松开。 “大哥,我都答应你去当间谍了,就不能让我走的痛快点吗?”夕阳还露了半轮在天空, 毛不思习惯性地看了两眼, 又飞快的收回视线。 她想趁着马明义不知放到的时候离开,不然等他出现, 毛不思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解释现在的情况。 “你……”三爷比在都城的时候瘦了许多, 一双眼越发深邃, 他抿着唇,等的毛不思都有些不耐烦了, 才开口, “要不要再见他一面。” “我又不是死了不回来。”毛不思给了刘寻两颗白眼。 “小婶婶。”沉默在一旁许久的刘念忽然开口, 他跑到毛不思面前, 塞了一把匕首在她怀里,“这是师傅送于我防身的,您带上。” 多好的孩子啊。毛不思看到刘念, 不知怎么就想到了远在千里之外的阿盈,她酸着鼻头拍拍刘念的肩膀,想了半天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好随口道,“帮我多问着点阿盈的情况,别让孟老头子的徒弟们欺负她。” “好。”刘念郑重的点头。 夕阳的余晖洒在大地上,她哼着小曲坐在马车上,穿过小路向着邺城前行,驾车士兵的是三爷非要塞给她的。 这个世界多不公平啊,有的人生来富贵荣华,有的却用身家性命才能换来一口饭吃。 出了北川,毛不思才找机会在他身上贴了张符咒,警觉的男人陷入沉沉地梦乡,她费了好大力气,才把他拖到草丛里,还好心的抱了许多草叶。 “刘寻和孟祥呈不拿你当人看,我可做不到。”毛不思絮絮叨叨地把枯叶往他身上堆,“你们命不好,生在这个年代,要是在晚上个百余年,活在新世纪,你这年纪还在大学里愉快的享受校园时光呢,哪用得着受这罪。” 邺城离北川说近不近,说远不远,只不过碍着边境不太平,极少有普通百姓游走在两地之间,毛不思拉着缰绳行了半天,也没瞧见几个活人,偶尔有,那也是低着头,匆匆赶路的。 等她人到达邺城地时候,月亮早已高高挂在枝头,毛不思从包里翻了半天,才翻出来一张隐身咒。 如果说,这个时代还有让毛不思羡慕的,无非就是这些还没失传的术法了,这种符咒搁到她生活的时代,想都不要想,早不知道失传多少年了。 毛不思就这么蹲在墙角,等了许久,才等到城门大开,替换守卫,这才拍拍蹲麻的腿,隐着身,跟轮班的士兵一起进了邺城。 比起北川夜间的暗淡,邺城要明亮太多,家家户户门前皆悬挂着油灯,火苗被玻璃罩住,丝毫感受不到外界的寒风。 毛不思打量着邺城四周的情况,越看越觉得有些古怪,偶尔路过几户悬挂红灯笼的人家,门外皆有士兵把守,隐约还传来女子的啜泣声,其余地方皆是一片死寂。 灯笼里的火苗照的这个夜格外暖和,哪怕隐了身,毛不思不敢当着士兵的面推门,生怕打草惊蛇,只得轻手轻脚的爬上矮墙,纵身跳了进去。 “娘,我不想去,我害怕。”颤抖的女声音带着哭腔,“隔壁的二丫头自从进了肖帅的府邸,就跟没了这个人似的,林婶子眼都快哭瞎了。” “我可怜的儿啊。”妇人抱着眼前的女子哭的鼻涕一把泪一把,“你爹你哥死的早,娘就你这么一个了,那挨千刀的货是想要逼死我啊!” “娘你小声些。”女子慌乱的捂住眼前妇人的嘴,连哭都忘了,“外面都是他的兵。” “我怕什么,有本事连我也杀了!”妇人气的拉开女子的手,咒骂道,“我男人、我儿子为了他,一个个的死在战场上,就剩你我孤儿寡母相依为命,他却还想把你抢了去。” “这就是女儿的命。”许是看妇人哭的太伤心,女子抬起袖子摸了把泪,努力挤出一个微笑,“万一得了大帅的青眼,飞上枝头了呢。” “飞上枝头。”妇人擤擤鼻涕,恨声道,“前脚送进去姑娘,后脚就有草席子被拉到后山去,之前有人去看过,就剩一副骨头架子了,连身好衣裳都没换。” 室内不在有人说话,只有低低的啜泣。 之后,毛不思又去了几家,发现,但凡点了红灯笼的几家,皆有适龄待嫁的女儿。 她想了想,又悄悄折了回去,还不忘了在隔壁偷了件贴满补丁的男人衣裳和棉帽,方跳进院墙内,就扯了隐身的符咒,把匆匆把衣服帽子套上,她皱着眉头想了半天,又从地上摸了把泥土,闭着眼胡乱在脸上乱抹了几下。 这才轻轻敲响了透风的木头门,刻意压低着声音,“大婶,你家还有吃剩的地瓜么?” 突如其来的声音显然惊到了屋内的母女,竟是许久未出声。 毛不思等了会儿,见无人开口,亦无人开门,只好继续,“我已经许多天都未吃饭了,实在饿的受不了,才翻墙进来。”说完还不忘了补充,“我不是坏人。” 随着她话音的落下,室内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毛不思支着耳朵,只听没多久,紧闭的屋门被打开了小小的缝隙,缝隙中露出一双打探的眼睛,“你是谁?” “我是从隔壁村子过来的。”毛不思记得自己来的路上路过一座聊无人烟的村落,“我家人都没了,这才迫不得已出来讨口饭吃。” “真是个可怜的。”邺城之外的情况她们偶尔也听说过,许多地方人都死绝了,不知是明日要被送去帅府让她认了命,还是大门外立着两个凶神恶煞的士兵给了她胆子,并没有过多的打听,就开门让毛不思进了去。 地瓜面的糊糊还冒着热气,女子盛了满满一碗端到毛不思面前,这才又转身坐回了一旁的矮炕上。 这种东西,毛不思其实是不怎么喜欢吃的,虽然战争寒苦,但三爷着实没饿着她。 她发挥出毕生的演技,狼吞虎咽的把吃食扒到口中,没等它凉透,就往喉咙里咽。 “慢着点。”妇人头发有些花白,眼睛因着之前将哭过,还有些红肿,“锅里还有呢。” “谢谢大婶。”半碗糊糊进肚,原本在外边凉透的身子顿时暖和起来,临着她靠近火堆,鼻子上难免冒了细小的汗珠,毛不思寻思着时间差不多了,这才装作被热到,一把抓下脑袋上的帽子,一头乌黑的长发就这么散乱的披在了肩头上。 “你……你……”女子瞪大眼睛,不可置信的盯着毛不思,半响才吐出后半句,“你是女的?” “唔。”毛不思还在扮演着濒临饿死的小乞丐,边拼命的往嘴巴里塞着吃食,边点头答应。 “瞧孩子饿的。”妇人看到她头发落下来的瞬间,眼睛都直了,她快步走向毛不思坐下,语气很是匆忙,“家里可还有别人?” “没了。”毛不思见妇人来了兴趣,也着实不想再吃,只佯装伤心的放下碗筷,“都死了。” 妇人打量着毛不思,她的脸被泥土掩去了七八分,有些看出年纪,“今年多大了?” “十……十七。”毛不思忍着强烈的不适,生生把自己的年龄压在了十字开头,她这些年在刘寻身边养尊处优的,也的确比同龄的边城女子显得年轻,毛不思脑子转的飞快,既然对方问了,她不如就顺水推舟一把,“我翻墙进来的时候,瞧着门外站了两个兵,穿的可威风了,他们为啥在婶子你家门口站着啊?” “明天我家姑娘就要进帅府了。”想到自己的伤心事,妇人又红了红眼眶,“说是去伺候大帅。” “这是好事啊,婶子怎么还哭了。”毛不思故作天真,“听说帅府可气派了,比我们村村长的院子大十倍二十倍都有,日日都能吃白面馍。”继而又叹气道,“要是我能去帅府就好了,那日子,可要比在外边挨饿受冻强百倍千倍。” “那……”妇人内心挣扎着,不可否认,打从知道毛不思是个女子,就有个念头在她脑海里打转,如果她能代替自己的女儿有多好…… “娘!”坐在一旁的女子听到这儿,这才忍不住冲过来打断二人的对话,“你怎么能动那歪心思!” 被自家女儿一吼,妇人顿时回过了神, “我也只是想想,若是她能替你进帅府……” 可谁家的孩子不是爹生娘养的,妇人的声音逐渐小下去。 别啊!让我去啊!不要这么善良,快算计我啊! 毛不思心中在呐喊,在咆哮。她好不容易找到这么一个李代桃僵的机会,哪里肯这么轻易放过。 ☆、可疑之人 “我也可以去吗?”毛不思不瞬的盯着妇人, 尽量做出欣喜地模样。 “那可不是个好地方。”女子叹口气,好心好意地拉起毛不思的双手, “那是吃人的魔窟, 是人间的烈狱,多少好姑娘进去了, 都没能出来。” 第101节 “我不怕,我想去!”毛不思又不是个普通姑娘, 她是抱着目的来的, 本想着这个乱世,人性凉薄,眼前的母女又相依为命, 许是愿意‘狸猫换太子’的, 但显然,这个世上还是有好人的, 这让毛不思有些暖心, 更想着把眼前的姑娘给换出来。 好人理应有好报。 “这些日子来, 我没有一日不挨饿受冻,我苦怕了, 不想再吃苦了。”毛不思反手握住女子的指头, “求你带我一起去吧。” “不是不带你……可那地方……” “就算是阎王殿, 我也不怕。”女子想要在说些什么, 却被毛不思当场打断,“我宁愿当个饱死鬼,也不愿这样受尽苦楚的死去。” 她的语气, 带着不可置否的坚决。 “那便让她去吧。”妇人也可怜毛不思没了父母亲人,可她更舍不得如今唯一的女儿,原本打消的念头也被毛不思的话从新激了出来,她就坐在毛不思身边,忍不住最后提醒,“你可要想清楚,万一……可能连命都没有了。” “嗯。”毛不思点头,“我想清楚了。” “娘……” “咱们点灯笼的一家只有一个姑娘能进去。”妇人无视女子的恼怒,继续道,“你若是下定决心不后悔,便装作是我的女儿,代她去吧。” “谢谢婶子。”毛不思装作大喜过望,不停地对着妇人道谢。 “我一会烧点热水,你好好洗个澡,换身干净的衣裳。”妇人做了决定,起身去烧水。 她扭头时,毛不思看到了她眼底闪烁的晶莹。 想来妇人是不忍心的,可又无可奈何,在别人和自己女儿之间,做母亲的总是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自己的孩子,与其说是自私,不如说是母爱的本能。 这一夜,毛不思睡的不□□稳,总有一些陌生又熟悉的画面不停地从脑海中闪过,可等她想要去探究的时候,又突然消失不见,怎么都遍寻不着。 醒来时,耳畔只有一句:好,我答应你。 可是答应了什么,任凭她想破脑袋,也记不起。 呜—— 低沉的号角绵延着盘旋在邺城的上空。 妇人也适时的敲响了毛不思住的偏屋,“天亮了,该收拾收拾,去帅府了。” 毛不思在衣箱里选了半天,才挑了件让她看上去更年轻些的衣服,又把头发被扎成两条麻花辫垂在身后,只在发梢处系了两条红丝带,看上去,还真有些像这家的女子的感觉。 离开前,妇人给毛不思怀里塞了两个刚出锅的白面馒头,对于她们家而言,这已经是最好的吃食了。 跟毛不思一起进帅府的还有另外几个年轻姑娘,瞧上去都有些萎靡不振。 想来也是,明知是狼窝还要进去,任凭谁也高兴不起来。 肖帅的府邸比毛不思想象的还要大,明明只是临时居住,却极具奢华,整块白玉石雕刻的石狮子坐落在走廊入口处,细长的廊道两侧铺着大小统一的鹅卵石,假山流水石桥,雕梁画柱应有尽有,相比起刘府的低调,肖大帅则恨不得把全天下的好物件都收到府里来。 如果没有直冲云霄的怨气,就更美了。 毛不思抬头,空中大团的怨念横冲直撞,黑压压地笼罩在帅府之上,瞧得人心惊胆战。 “大……大帅去……去了西厢。”她们刚转了个角,就被前方匆匆赶来的一名士兵堵住,他脸色惨白,看上去似乎受到了巨大的惊吓,话都有些说不利索,“小……小姐心绞痛……这些人晚些再见,也……也不迟……” 西厢,那是姨太太和丫鬟们住的地方。 自打那个奇怪的女人进了帅府,东厢便再也没了旁人。 “怎么是你来知会?”为首的男人有些奇怪的看了眼他身后,“金珠姐姐呢?” 金珠是大帅拨给东厢伺候的丫鬟。 听到这话,来人脸上的汗流的更猛了,原本就惨白的脸这会儿又透了三分。 太可怕了,实在太可怕了。 他得到大帅吩咐前来的时候,出于本性的好奇,路过那个女人卧房到时候,他实在忍不住,偷偷往里瞟了一眼。 这一眼不要紧,他就瞧见了一根细长的手指,指尖的蔻丹红的骇人,从金珠的额头下滑,然后正在无声挣扎的女人便没了声响。 耳畔,是血液被抽干的声音。 大帅去了西厢,他知道,大帅是想要再挑个合眼的丫头送过去伺候。 府里风言风语说的对,东厢房的女人,不是人。 “管那么多……做什么”七分惧怕,三分怜悯,士兵连看毛不思她们的眼神都充满了同情,“先带她们去好好休息吧。” 一行女孩被统一锁在了后院的二层洋楼里。 无视周边低声啜泣的女孩,毛不思索性打量起四周来。 洋房是石头堆砌而成,雪白的墙面上刻满了密密麻麻的蝇头小字,远远瞧着,竟如花纹一般。 比起外面,楼内显然要多冷上几分。 “镇魂咒。”毛不思摸着墙面上的凹凸,心里顿时升起不好的预感,她直勾勾地盯着脚尖,她脚下,到底踩的是什么东西,需要满墙的咒语来镇压。 毛不思忍痛把指尖割开一条细小的口子,挤了许久,鲜血才汇聚成一颗血珠子滴落在地面,血液接触土地的瞬间,便像被吸食掉一般,消失不见。 原本安静的洋楼,突然发出轻微的咯吱声,大地开始颤抖。 “谁敢动我的东西!”东厢房内,女人阴狠的声音传出,带着破裂感,未等话语落地,她就出现在了洋楼十数米之外,阳光暖的人皮肤发烫,涟瑟不喜欢太阳,十分不喜。 她伸出双手,举过头顶,口中念念有词,随着她手臂的垂落,原本徘徊在空中的怨气像是接收了什么指令,首尾相扣环绕,把白色的洋楼包裹在黑暗之下。 屋内的女子与屋外的官兵肉眼凡胎,自是察觉不出半分,可毛不思不一样,她看着似有东西被血液诱惑到想要破土而出,却又被周遭骤然出现的死气压制住,重新归于平静。 “怎么了?”肖大帅晚涟瑟一步,将赶到就看见她身体靠在树干上,脸色比他离开时灰暗了许多,透着古怪的青灰色。 她靠着吸取活人的寿命与骨血来维持自己的变换的皮囊,可是她们的寿命在她身上消逝的太快了,再加上不久前她亲手杀了另外一个自己,元气大伤,在白日里竟有些维持不住身形。 “有人想要引那些沙场战魂出来。”涟瑟被肖帅搀扶住,顺势倒在他身上,指向洋楼,“那里面可都是今早进来的,你可莫弄了些损我功法的玩意进来。” “小姐问话呢。”肖豆矢古草大帅明显感觉到涟瑟身体的重量在消失。 “咱们都是层层把守的,人也是昨日验过的,都是些普通的姑娘。”带头的官兵腿肚子不停的打颤,“这几日,城里也无可疑之人。” “最好如此。”涟瑟轻轻阖起双眼,被肖大帅横抱在胸前,她嘴唇没了饱餐后的鲜红,略微泛着青白,北川至今未破,她心里多少有些计较,孟祥呈的存在,让她无法彻底的施展自己的手段,这次也只当被他寻了破绽,不知用了什么法术,略微撼动了压着万人坑的洋楼,幸得力量弱小,不值得她再费心神。涟瑟嘴唇贴在肖大帅耳垂上,呢喃道,“我饿了。” “你个贪吃鬼。”肖大帅垂眼,笑起来眼角有着细细地纹路,不可否认,这个男人生的的确有几分好看,可身上的狠戾却冲的这份好看多了丝疯狂的味道,他抱着涟瑟,头也不回到,“楼里的带几个去东厢。” “你也不瞧瞧有没有可心的?”涟瑟呼吸越来越弱。 “你的点心,我岂忍玷污。”肖大帅抱着涟瑟,一路上的官兵下人竟无人敢抬头,只听他继续道,“你我已是一条船上的人,待到大业可成,这天下便有你的一半。” “我可不是你的姨太太,被你这张嘴哄得东西不分。”涟瑟嗤笑,“你想说什么?” “你虽本事,可到底也会如现在这般受伤严重。”肖大帅步履不停,“我只想着若之后再遇到这种情况,我该能帮你一把才好,也莫叫你这般辛苦。” “呵,我非人,你是人,你若学了我,可就连人也不是了。”涟瑟昂起下巴似笑非笑道,“到时候便是有了这万里河山,又有什么意趣。” “不过是心疼你罢了。”肖大帅嘴角碰上涟瑟的发梢,眼底却冷出了冰渣。 远处的洋楼里,哭喊声一片,毛不思着实不好意思自告奋勇的冲在前边,生怕别人带不走她,只好混在一群女孩之间努力的睁大眼睛,学着她们的模样高声尖叫着,只不过别人越叫越往后,而她存了要去的心,三下两下,就被人挤到了前面来。 被官兵捉住手腕的瞬间,毛不思简直要喜极而泣,边不痛不痒的无力挣扎,边心生雀跃,脑海里不停游走过如何将涟瑟一举毙命的法子。 这次,她可不敢再当度魂救灵的圣母了,涟瑟跟之前遇到的不一样,她是恶的化身,没有丝毫的人性。 ☆、东厢走水 “不知道她现在如何了。”三爷立在窗前, 窗外的寒风吹在脸上,有些刺骨, 他手中夹着一封书信, 信件上的字迹有些潦草,一点也不似之前, 三爷虽未曾见过身体里的那个人,但凭着内容也猜得到, 昨夜的他是何等的暴怒。 如果他能控制住这个身体, 定然不会让毛不思去邺城,哪怕肖帅的铁骑踏破北川,哪怕真有一日边境变得生灵涂炭, 在他心里, 怕是都没有毛不思重要的。 三爷有些羡慕他,不背负任何, 只全心全意对一个人好, 仿佛那就是他的一切。而自己呢, 刘家的门楣,北川的百姓, 军中的士兵, 自己永远无法活的像他一样纯粹。 也不怪毛不思喜欢他, 待他不同, 若是自己选择,怕也是要选那人的。 “夫人聪明机警,定是不成问题。”孟祥呈嘴角有些淤青, 下手的人一看就没收力气,“今早就传了信过来。” 孟祥呈张张嘴,周边的肌肉牵扯的有些疼痛,看不出来平日里敛着性子,打起人来可真狠啊,也幸亏自己有些本事,对付个普通人不在话下,直到今早三爷快醒了,他才把人松开,对方明明气的眼球都冒火星子,却还是忍着怒火思虑再三,给三爷留了封信,内容他看过,无非就是让他保护好毛不思,临了还不忘了威胁三爷,身子有他的一半也有他的一半,他敢拿毛不思当蚯蚓钓鱼就算了,若是敢不顾蚯蚓的死活,自己也不介意拿这副身子去喂鱼。 “她倒是不拖泥带水。”三爷把信折起,塞在口袋中。 “夜长梦多。”孟祥呈踱到三爷身侧,随他一起看向窗外,“趁着那妖物伤重,必是要速战速决的,就怕夫人一时心软。” “先生这般放心不下,为何当初又让她去。”孟祥呈昨日的说辞,三爷信一半,自然也疑一半。 “比起入邺城,我自是先要保护好三爷。”风真大啊,孟祥呈瞧着窗外,“何况我早已暴露,对方自是晓得我的手段,对我防范再三。” 可毛不思不一样,她得回降魔杖不久,名声还未传入邺城那些人的耳中。 让她过去,是权衡利弊后,最好的选择。 “先生此番说辞,可真不像世外高人。” “我本就凡夫俗子。” 帅府的东厢房安静的可怕,只听到此起彼伏的呼吸声,女孩子们像窝受惊的鹌鹑,瑟瑟发抖的聚成一团。 肖帅离开时脸色并不好看,毛不思觉得他十有八九是在涟瑟那里吃了瓜落,眼珠骨碌碌滚了两下,便把室内的环境看了个大概,地上东一滩西一滩的褐色污渍,飘着淡淡地血腥味。 涟瑟坐在镜子面前,她的嗓子极软,口中哼着不知名的江南小调,听的人不由得想闭上眼睛沉浸在这曲调中。 “你们左右是活不成了。”涟瑟扭头,指腹压在唇上,涂了层厚厚地唇脂,衬的这张脸愈发恐怖,眼前都是群豆蔻年华的少女,少女味道鲜美,最得涟瑟喜欢,如今她瞧着她们就跟瞧蝼蚁一般,起了逗弄的心思,“我胃口也是有限的,不如咱们玩个游戏如何?” 发抖的女孩们没有出声。 涟瑟顿感无趣,她丢下手中的胭脂,既然想早些见阎王,也不是不可以,她伸出舌头舔了下指甲,上面仿佛还残留着香甜的味道。 “什么……什么游戏?”毛不思压低脑袋,双臂环抱着膝盖,只露出一双眼睛,声音听上去又害怕又恐惧。 “这批一共进来了九个女孩,也不是非得全折在我手里不可。”涟瑟翘着脚尖,双眼眯起细缝,点了点面前的四人,“当钟表最短的针指到十二上,唯一活着的那个,我今日便放了她。” “可我们有四个人……”最前侧的女孩呆滞出声。 “可不,你们有四个人。”涟瑟靠在桌面上,单手撑着下巴,“这才有趣,不是吗?” 互相残杀,听上去就让人热血沸腾,虽然涟瑟没有血。 “可这样一来,外面会听到。”毛不思怯生生开口,“万一,外人以为我要伤你,端着枪闯进来……” 后边的话被咽在了肚子里。 “帅府之内,怕是没有比我这里还与世隔绝的地方了。”涟瑟眼睛盯着前方,手却不由自主的抚上面前的镜子。 镜中似有人影晃动,隔着珠帘,毛不思看不太真切。 很好,隔音极佳的空间,放松警惕地涟瑟,惊恐过度的姑娘们,天时地利,甚是适合‘大开杀戒’。 “天地自然,秽炁分散,八方威神,覆护圆满。起!”降魔杖从袖中滑下直落到毛不思的掌心,她脚尖点地,迅速与另外三名女孩拉开距离,只见周边金光一闪,便有一张金色的屏障拔地而起,把三人罩在其中。 与毛不思发难同时而来的,还有涟瑟骤变的脸色,单手往后一甩,桌案上的镜子便被黑气覆盖笼罩起来。 第102节 最危险的时候,本能会率先保护自己重要的东西。 “你是个术士。”涟瑟咬的牙齿咯咯作响,忽然明白了方才颤抖的洋楼,“想不到北川竟还有高人隐着。” 涟瑟这话说的可不对,早些时间她之所以那么沉默,可跟隐忍二字全无联系,无非是降魔杖不在她手上,又无护身的法器,只得缩在刘寻背后。 如今却是不同了,她不光拿回了自己的法宝,还夺了孟祥呈的护身物件,又有各类符咒供她使用,如今正是驱鬼魅、斩妖气、役神将,意气风发的时候。 “乾罗答那,洞罡太玄,斩妖缚邪,杀鬼万千!”降魔杖一道蓝光劈下,震得大地裂开一道伤口。 因着之前在刘寻梦中杀涟瑟的举动,箭羽穿透打散了那个女人的元灵,也差点打散了她的,不然她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拼命的吸食活人的血肉活气来为自己疗伤。 她只当北川有个孟祥呈,千方百计的防着他,不料却因只盯着他犯了个致命的错误。 涟瑟伤的破重,对付个普通人或许跟碾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但毛不思不是普通人,她是毛家的后人,自幼学习除魔降妖之术不说,实战经验那也是一等一的多。 几个回合下来,涟瑟身体就有些不支。她清楚的认识到,自己不是眼前这个女人的对手。 “涟瑟。”她费尽了所有的力气喊出这个名字。 毛不思反手推出一道定魂咒,符咒如刀狠,如剑快,不想却直接穿透涟瑟身体,瞬间失去力道,从空中飘了下来。 肖帅正在书房喝茶,只觉腰间玉牌一闪,涟瑟忽然就从半空中摔了下来,她身体被什么东西穿透,还沾染了些红色的朱砂。 他从未见过这么可怕的涟瑟,眼球外凸,皮肤皱成老破的抹布,哪里还有一点往日妖艳的样子。 “快。”她的眼神涣散,手指如枯萎的树皮,拼命的拽住肖大帅的袖口,呼吸声比漏气的风箱还要难听,带着惶恐,“我的镜子,我夫君在里边。” “镜子?”肖大帅蹲下身子,轻轻的抬起她的胳膊,让她枕在自己手臂上。 “他们一定会毁了它!”涟瑟五官疼到扭曲,她强行感应玉牌,已用尽了最后的力气,只软绵绵的瘫倒在肖大帅怀里,眼神疯狂,“快,派人过去,杀了她!” “瑟儿觉得,凭什么会去救你的夫君?”肖大帅没有要起身的意思,只阴测测地盯着涟瑟,手指从下巴滑向她的脖子,“我竟不知你还养了个男人在我府里。” 他的动作很轻,压抑着濒临极限的暴怒,他可以允许女人残忍疯狂恶毒,但不能容忍她有秘密,不能容忍她骑在自己头上。 “大帅!东厢走水了……” “滚出去!”来人还没来得及踏进书房,里边就传来花瓶砸碎到门框上的声音。 书房外顿时回归寂静,只远远刚听到远处传来呼喊声,泼水声,求救声。 毛不思跟销售小姐发传单似的,把孟祥呈费了老大心血才画出来的隐身符咒分给被救出来的几个姑娘。 符咒不可用于活人,这是毛家的家训。 毛不思心里暗暗给毛家祖宗们磕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生死攸关的节骨眼,您们一定可以理解我违反咱们老毛家的规矩。 这把火,她放的有些大啊。 浓烟直冲云霄,却不见传说中阴狠毒辣的肖大帅,这点让毛不思有些意外,也有些不安,她把怀里的镜子抱的更紧些,和几名姑娘一起趁乱打开了帅府的门。 虽然没有彻底杀了涟瑟,可这次交手,她新伤旧伤加一起,便是不死,想来没个两三月,莫说开血咒令阴兵,怕是连化形都难。 起码,自己给北川、给三爷争取到了不少休整喘息的时间。 “瑟儿可还记得。”肖帅还在抱着她,她的面容越来越丑陋,但在他的神情,却像是在端详一件稀世珍宝,“你曾言,我若学了你,就连人也不是了。” 他开始怎么开始没有想到呢,他唇贴住涟瑟的下巴轻吻着,最后猛地一口咬住她的喉咙。 ☆、至此一生 很小的时候, 奶娘曾吓我说,你再淘气不睡觉, 就让女鬼把你捉走。 那夜我缩在被窝里不停地打颤, 咬着手指头不敢发出声音,房门被带上, 屋里静悄悄的,门外传来丫鬟婆子赌钱的声音, 奶娘的声音带着赢钱的喜悦, 她同我说话的时候,从来都是皱着眉凶巴巴的,未曾这般开心过。 我的父亲有很多很多的孩子, 很多很多的姨太太, 我母亲虽生的秀丽,性子也颇为恭顺, 却不太得父亲的喜欢, 他极少来母亲房里, 打我记事起,身边便只有母亲陪着, 住在偏远的院落里, 父亲的面容在我的记忆里很模糊, 因为除了逢年过节, 我基本见不到他。 后来,母亲病死了,这座院子便只有了我一个人。 那时候, 我才知道,夏日的冰,冬日的碳,是如此难得的东西,我总要陪着笑脸,说着好话,才能得到些。 捧高踩低,人性凉薄。 那是母亲去世后,生活教会我最重要的东西。 幸好,我还小,我有足够多的时间长大。 再后来,我长大了一些,早已不在怕奶娘口中的女鬼,但是却厌烦了她的喋喋不休。终于,在某个夏风凉爽的夜晚,我握着长刀坐在池塘边上,看着她拼命地在水中挣扎,每当她要靠近岸边,我便一刀刺下去,鲜血染红了池塘。 她不停喊着救命,院里往日在她面前打趣逗乐的人那么多,如今却没有人真的敢上前救她。 我瞧着她渐渐没了声响,渐渐漂浮在水面上,心中充满了难以言说的欢愉。 我说,奶娘吃醉酒掉水里淹死了。 我说,我记得你们的脸,若是有人不信去外头质疑,我便送他亲自去问奶娘。 打那之后,我有了新的乐趣,并且沉迷其中,无法自拔,兄弟们不敢做的事,我敢做,他们害怕的事,我不怕,我总会轻而易举的解决很多棘手的问题。当然,我不懂他们在害怕些什么,也不懂他们在恐惧些什么,那些人在我看来,与鸡鸭并无不同,只是流的血多些罢了。 渐渐地,外人开始敬我、惧我,开始像我小时候一样,拼命地陪着笑脸,说着好话来讨好我。我知道,他们跟那时的我一样,心里不住的咒骂,恨不得我去死。 可我怎么会死呢?我该去死的日子已经熬过来了。 父亲去世那天,我就坐在他的床前,他怒目圆睁,我敢肯定,他若还有些力气,定会用尽全部的力量掐死我,因为我杀了他最引以为傲的儿子。 你怎么敢!你怎么敢! 他口中不停地重复,当初那个伟岸的身影,如今已变得佝偻,皮包着骨头,像山林中已到暮年却还垂死挣扎的老虎。 枪声惊动了府中的飞鸟。 我看着黑管中飘出的细烟,十分体贴的帮父亲合上了双眼。 我想,我真是个心善的人。 大帅病死了。这是我踏出房间说的第一句话。 院中立着不少人,他们屏着呼吸,没人敢质疑我。 看到了没,这就是权利,至高无上的权利。 是人也好,是鬼也罢,我咬着面前女人的喉咙,有什么液体般的东西拼命地往我的喉咙里涌去,然后消失开来,融入我的骨血,可我却一点也不怕,甚至有了前所未有的兴奋与期待。 我明白,至此一生,但凡我在,便要做那被人仰视的天上月,而不是有朝一日变回脚底的泥。 ————————————————————————————————————————— 再度睁开眼睛,肖大帅只觉得喉咙像被莫名的气体充斥着,又痒又疼,让人忍不住想要上手去抓,脖子上青筋凸显,指甲刮的狠了,留下纵横交错的条条血道子。他想要嘶吼,却被堵得发不出声,脸庞被憋得青紫,像是沙滩上濒临死亡的海鱼。 风吹动着窗户,肖大帅不开口,便没有人敢踏入这间屋子。 肖大帅瘫倒在地上,双手掐着脖子,眼球动也不动,看上去如死了一般。 “我好比笼中鸟有翅难展;我好比浅水龙被困沙滩。我好比弹打雁失群飞散;我好比离山虎落在平川。”突如其来的唱词从肖大帅的口中唱出,那还是他的声音,却融合了女子的柔腔软调,还没唱全一段便戛然而止。 原本就俊美的五官,平添了份女子的娇艳,长相虽未变,气质却越发显得雌雄莫辨。 “这镜子到底如何打开?”毛不思一回来,就把镜子甩给了孟祥呈,整个人扎到床上昏睡了过去。 “先生不先担心毛不思,倒是担心镜子担心的狠。”三爷坐在床边,原本端着的一杯温水,却因毛不思怎么也唤不醒,而自己饮下。 床上的人挂着两个黑眼圈,孟祥呈又瞧了几眼,淡定道,“她这几日太劳累,又因着一路上怕引来计划外的麻烦,费了不少功夫压制萦绕的妖气,多休息两天便好了。” 毛不思这一觉,从清晨睡到深夜,等她再度醒来时,房间内早已亮了灯。 “喝水吗?”熟悉的声音从沙发上传来,听起来并不高兴。 摇摇头,毛不思捂着咕噜噜叫的肚子问道,“有吃的么?” 言罢,就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翻了下来,她趿拉着拖鞋小步跑向马明义,还是这里舒服啊。 “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时候怎么不见你问我?”马明义冷着脸,赌气道,“这会儿饿了,倒想起来我了。” 她到底知不知道他会担心的? 每次都是这样,遇到危险时,他盼着毛不思不要过来,结果她来了。明知道以艰险难测,他希望她不要去,结果一觉醒来,她又去了。 人生地不熟的,没有个人帮衬,也没有人顾念着她,他怎么能不生气。 气毛不思,气自己,也气刘寻和孟祥呈。 “我这两天可就吃了一晚地瓜糊。”毛不思一屁股坐到马明义身边,就见他满脸不开心的往旁边挪了挪,毛不思也厚脸皮的跟一起动了下。 “吃吃吃,就知道吃!”马明义气急起身,瞪着毛不思半响,最后袖子一甩,索性去了外间,坐在小叶紫檀料的四仙桌旁边。 桌上扣着几个碟子,一旁的小铜壶还冒着淡淡地茶香。 她就知道,马明义就是再生气,也不会饿着她。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记忆中那个立在游艇上嘲笑过她的男人,变成了很遥远的过去。 “大冬天的,买条鱼很难吧。”毛不思狗腿的坐到马明义对面,把面前的几个小碟子掀开,香味扑面而来,嗅的人食指大动。 “……”对面的人没有搭理她。 “红烧肉好香,你要不要吃一口?”毛不思笑眯眯的伸出筷子。 “……”对面的人还是无动于衷。 “那你先喝杯茶吧。”毛不思倒了杯茶水在杯中,清香绵长。 “毛毛,你以后能不能先把自己放在前头?”马明义叹了口气,接过毛不思递过来的杯子,认真道,“我不想有朝一日,能回家的时候,只有我一个人。” 她也不想只有她一个人,所以,她才更要护住北川,护住刘寻。 “我知道了,你好啰嗦。”毛不思低下头端碗喝汤,碗口遮住了她的神情,口中却嘟囔道,“你现在怎么变得比我爸还多话。” “近墨者黑。”马明义单手撑着额头,为自己找理由,“刘寻那么啰嗦,我住在他身子里,自然也染上了一些。” “你又没跟他见过面?你怎么知道?” “写个信都罗里吧嗦的,何况说话。”刘寻往日里总有些军政要务需要马明义帮忙办些,又怕他不懂,话语间难免絮叨了些,这会儿倒是被马明义光明正大寻了名头嫌弃。 砰—— 巨大的响声穿透云霄,震的地面都抖了三抖。 “出什么事了?”汤碗还捧在手里,毛不思猛然抬头,惊恐的与马明义对视,脑海中闪过种种可能性,都被毛不思一一否决。 言罢,毛不思快步跑到窗前,一把推开,半空中,摇摇挂着一轮血色的月亮。 “是涟瑟?” “不可能!她不可能那么快好起来。”涟瑟伤成什么样子,没有人比毛不思更清楚,“走,先去找姓孟的问清楚。” 孟祥呈盯着天空,异像降于乱世,新主必将替之。 第103节 乱了,这回是真的要乱了。 “姓孟的,这怎么回事?”毛不思拽着马明义,跑的上气不接下气,最后在城墙之上找到了遥望星宇的孟祥呈。 她顺着孟祥呈视线望去,不同于之前黑如墨的夜,这次却有几颗暗淡的星也恹恹挂在天空,其中一颗忽明忽暗,最后再也没亮起来。 “被吞噬掉了。”孟祥呈掐着指尖。 “谁?” “肖帅。”孟祥呈背手而立,肖帅的星已灭,人却还活着,孟祥呈眯起眼,“或许,是他自愿把自己献给了血月。” 怕是有一场硬仗要打了。 “那涟瑟呢?”毛不思继续问。 “夫人,我是个术士,不是神仙。”孟祥呈扭头,“如今阴兵群龙无首,我到可以撑些时间,你想办法把镜子打开。” “好。”毛不思点头,她想了想,又拉住了马明义,小声道,“这次你跟我一起。” 免得又跟上次一样,孟祥呈这个人,虽然道法精湛,可为人,毛不思着实是信不太过。 ☆、共赴黄泉 “撬开吧!”毛不思蹲在镜子面前端详了许久, 也没找到打开镜子的方法。 降魔杖敲在镜面上,发出清脆的玻璃声, 清透的镜子中, 只映着她略微有些圆润的脸庞,除此之外再也寻不到别的。 毛不思索性一屁股坐在地毯上, 眉心皱的能夹死一只苍蝇,不安道, “涟瑟该不会故意装模作样护它一把, 以此来坑我吧。” “你不说她用了多半的功力么。”马明义双指并拢抵在毛不思额心,把她皱起来的眉头推平。 额心这种地方,对于毛不思这样的捉妖师而言, 那就堪比野兽的肚子, 是最弱的地方,若是比人敢这么碰她, 早就一棍子抽过去了。可到了马明义这里, 就显得十分自然, 毛不思眯着眼,感受着两根指头在她眉心点啊点的。 “等等, 你说夜晚的阴兵需要鲜血浸过白骨才能活动, 那就镜子里面的呢?”毛不思脑子里突然冒出这么一个念头, 似乎从哪里听过, 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涟瑟定是与他心意相通,才能在千钧一发之间感受并且杀掉另一个自己。 与异相通,神识相连, 需取眉心三血。 这种东西毛不思知道,但对于二十一世纪的她而言,这到底是传说中的禁术,她既没有机会,也没有打算跟不属于人世间的东西交心走脑。 眉心血。 听起来就让人纠结的三个字。 窗外依旧是轰鸣的炮火声和破裂的嘶吼声,毛不思盘着腿,降魔杖敲着肩膀,许久才停下,“死马当活马医,试试吧!” 反正在这里的这段日子,能做的,不能做的,她都做了,也不在乎这一回了。 揉揉自己的脑袋,毛不思挑了半响,才从萝筐里挑了最合适的一根针,太粗了她嫌疼,太细了又怕扎不出血。 就在她端正好镜子,准备一咬牙一闭眼,戳自己一下子的时候,手腕被人攥住了。 细长的手指很是好看,毛不思却没什么欣赏的心情,“长痛不如短痛,我好不容易才做好了心理建设。” “让我来吧。”马明义握着毛不思的手,把她捏起的指尖送向自己的额头。 “那哪行!”毛不思脑子也没过,一口否决,还不忘了‘教育’他,“万一有危险怎么办啊,当然是我这种会术法的高人挺身而出才对。” “如今院里可就你和我,你要是真扎出个什么好歹来,就一个战斗力都没了。”对上毛不思瞪大的双眼,马明义忍不住敲了下她的鼻尖,“留下我一个普通人,还不得团灭,何况我身上可有两个人。” “那……”那也不能让你上啊,多危险啊。毛不思张张嘴,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被马明义截住话头。 “谁说要扎我,这扎的不是刘寻么。” “这也太不地道了吧。”毕竟趁人之危。 “他什么时候后跟你我地道过。”思来想去,这是最好的办法了,两者选其一,刘寻显然没有毛不思来的重要。 万一真出了问题…… 马明义没有再想下去,自觉地闭上了眼睛。 他生的可真好看,挺鼻薄唇,因为对她的放心,嘴角扬起微小的弧度,灯光照在脸上,荡起柔和的光泽,看的毛不思心脏忍不住就跳停了两拍。 多年以后,俩人坐在海边回忆起这一天,某人还得意洋洋的表示:当时你盯着我瞧了那么久,是不是想亲我来着? 呸!就你脸大。她嘴上虽然这么说,可那一刻,她真的差点鬼迷眼的吻上去。 血液滴在镜面上。 一滴。 两滴。 三滴。 原本安静的镜面开始微微作响,在地上左右不停的抖动,最后照出道道刺眼的光线,带着扑面而来的寒意席卷了整件屋子。 原本空无一物的东北角,突然出现了一位年轻的将军,他挺背而立,指缝中染着鲜血,左手紧紧地握着刀柄,脸上、身上全是刀剑划过的伤痕。 在毛不思和马明义的注视下,缓缓张开了紧闭的双眸,那是一双军人的眼睛,带着勇气,带着探究,带着不可侵犯的威严。 “嗨。”毛不思率先打破僵局,任凭是谁,忽然来到一个不属于自己的时代,也多少会惊慌,她尽量缓和下气氛,让彼此之间的精神不要那么紧绷,“又见面了?” “尔是何人。”对面的将军显然没有和毛不思寒暄的意思,单刀直入。 毛不思发现,无论是之前还是现在,无论是什么地方面对谁,她的寒暄总是以失败告终。 而接下来……毛不思扫了一眼身边的马明义,他十有八九又要毫无铺垫的直奔重点了。 “你已经死了,你的朝代也灭亡了。”马明义一开口,就丁点不给对方缓和的余地,至于对方的感受,对马明义而言,那是什么东西? “我为何信你?”将军面无表情,对马明义口中的事情,也无太激烈地反应。 不愧是将军啊,不愧能率领千军万马啊,这心理素质,一看就是个做大事的人。 “这是留声机,这是台灯,这是西洋传过来的时钟。”马明义随意点了点身后,又撩起衣摆,掏出黑漆漆的黑管,熟练的上膛,冲着身旁的沙发就是一枪,子弹紧紧地镶嵌在沙发内部,枪管还冒着丝丝烟气。他动作来的太迅速,连毛不思都没有准备,被抢响吓的一个激灵,“这玩意可以轻而易举地穿透你的盔甲。” 毛不思怕马明义的举动引起对方的敌意,忙跟在后边补充道,“你放心,他不会伤害你,你已经死了,这玩意伤不到你的。” 马明义内心无语,每次事情结束后,毛不思总会喋喋抱怨说他开口不留情面,可是她明明补刀补得比谁都狠。 不经意才最伤人。 马明义抬眼,如果眼前这种能被称之为人的话。 “我知道。”将军面容不改,他点了点自己的头盔,“我这里能感觉到你说的都是真的。” “你夫人死了。”有些话,早说晚说,总是要说的。 提到涟瑟,将军冰冷的表情才有了松动,他怔了许久,才咧咧嘴角,自嘲道,“毕竟她不能长生不老。” “她跟你死在了同日,就在你被利刃穿透心脏的那一刻。”马明义向前两步走,他靠近将军,“那日,你看到的不是幻觉,是她拼尽了一切,去见了你最后一眼。” 马明义闭上眼回忆涟瑟消散前的的瞬间,他与将军神识相通,他能看到他所有的一切。 他看见涟瑟向他跑去。 他看见一只箭羽扎进她的胸口。 他听见她说:嫁给夫君,涟瑟这辈子,莫说一日,便是一炷香,一盏茶的时间,都没有后悔过。 啪—— 眼泪落在地毯上,原本傲然挺立的男人,这会儿捂着脸,眼泪就这么从他指缝里流出来。 “我说好要陪她去江南看看的,说好要她一辈子安稳享福的,说好要和她白头到老的。”男人弓下身子,身上的铠甲幻化成了青布衣衫,“可我一样没做到。” 他是个将军,此生都奉献给了沙场和边疆,哪怕他把此外的所有感情都给涟瑟,她能得到的却还是那么少,那么少。 “叫她一起走吧。”毛不思也跟着蹲下,盯着他腰间的玉牌,“那么好的女子,别再让她为了你,染上更多的仇恨。” 窗外的月亮那么圆,红的骇人。 腰间的玉牌是涟瑟自幼戴在身上的,那是她最贵重的东西,她就是那样好的人,总想把所有最好的好东西都给他。玉牌入手温润,他小心翼翼地摸着,就像离开家后的每一天那样,他轻声开口,“涟瑟。” 邺城立在城墙上的男人忽然没了言语,他体内的暴戾突然平息下来,他喉咙里挤出细小的回应,那不是肖大帅的声音。一个身体,两副正在相互吞噬的力量交缠不停,其中一股突然安静下来。 “咱们回家吧。”千百年的岁月变迁,他们那里还有家。 那便一起共赴黄泉吧。 “夫君。”肖大帅立在城墙上,脑海中的呼唤盘旋不去,眼泪就这么顺着眼角滑下。 “下辈子,下下辈子,我还是要娶涟瑟为妻。” 将军话音落下,承载在这个名字上的爱恨情仇立刻消散如烟,千百种力量从四面八方冲击而来,撞进了将军的心里,也撞到了周边的花盆景栽。 马明义被突如其来又骤然消失的力量撞得直往后仰,最后顿感身体一轻,整个人就被从刘寻的身体里撞了出来。 这是他第一次出来,以一条魂魄的身份。 “马明义,你……”这股力量来的快,去的也快,室内顿时又只剩下了她和马明义两个,毛不思撑着他轰然倒下去的身体,就在眼睛落到他脸庞上的瞬间,胳膊一抖,靠在她肩上的人就这么直直地摔向了地板 这是毛不思第一次看清刘寻的脸,和马明义并不相同,毛不思立刻分辨出来,她猛地扭头望向屋外,放眼之处皆漆黑,只有几盏廊灯在闪烁着。 天,没有亮。 这个认知让毛不思觉得恐怖,鸡皮疙瘩不停的爬向后被,她一开口,声音几乎带了哭腔,“马明义。” ☆、等他回去 “我在这呢。”马明义伸出双手, 他第一次认真地端看自己的灵魂,透着浅浅的青灰色, 能够清晰地透过身体, 看到其他的地方。 “你怎么出来了。”毛不思三步并作两步的跑到马明义面前,可惜心中的欢喜还没升到脸上, 就被马明义的模样惊的咯噔一响。灰色,怎么会是灰色呢, 这个世上, 只有死人的魂魄才是这个颜色,可他明明活着,他身上没有死亡的气息, 所以这么些年, 她才那么放心。毛不思尽量压住自己言语中的颤抖,“你快回去。” 作为捉妖师, 这些年来, 毛不思一直认为自己可以把所有人都放在平等的地位上, 可事到如今,她忽然明白, 她是做不到的, 她也是人, 骨子里多少留存着些自私的本能。 马明义灵魂出来, 对刘寻而言,自然是好的。可对马明义,便不是这么简单了。这一刻, 毛不思几乎丢掉了作为捉妖师的原则,她只想着让他回去,让他好好地活着。 或许是她的表情很古怪,亦或者是她的语气很僵硬,马明义盯着毛不思老半天,只见她依旧垂着眼。 不知道有没有人告诉过毛不思,她是一个脸上藏不住心思的人。 马明义起身,也没问她为什么,其实无论为什么,他都相信,毛不思让他做的事,都只是为了他好。 身体穿过刘寻的身体,马明义躺在地毯上,没有感觉到这副身体以往带给他的温暖,他知道,自己没有进去。 在他和刘寻身体的拉锯战中,他输了。 “我好像……”马明义撑起身子坐到刘寻身体的一侧,手指点下,立刻穿透了他的皮肤,“进不去了。” 室内陷入一片死寂,毛不思张张嘴,嗓子里却一个字也挤不出来。 这场无言的沉默,直到刘寻睫毛微颤,才被打破。 第104节 “你醒了?”马明义离刘寻很近,几乎片刻就发现。 四目相对,这是他们共用身体数年来的第一次相见。 窗外是止不住的炮声,空中的血月逐渐退却色彩,刘寻的迷茫没有持续太久,他有太多需要做的事情,他肩上有着属于自己的担子。 “我去趟前线。”头还有些疼,刘寻勉强撑住自己的身体,他本能的回头看了眼毛不思,只见她的目光一直停留在马明义身上,心中莫名的有些苦涩,她向来都能分得清他们俩人,无论是在一副身体里,还是分开。 房门被推开,冷空气拼命地往人脖子里面钻,刘寻紧了紧领口,迈开步子向着院外。平心而论,这几年毛不思对他称得上很好,无事的时候他也喜欢待在家里,看着她教阿盈说话,偶尔作弄她一番,她总会掐着腰跟他斗嘴,几个回合结束,他在佯装败下阵来。她暗暗得意的小模样,每多看一次,他就多喜欢一分。 她什么都好,唯独,不喜欢他。 战火从天黑到天亮,从天亮再到另一个天黑。 一天一夜,毛不思只呆在室内守着马明义,他的身体好像每一刻都比前一刻变得透明,若不是那层淡淡地青灰,毛不思几乎快看不到他。 不能在这么坐以待毙下去。 毛不思猛然起身奔到沙发旁,把包翻了个底朝天,各式各样的符咒和小型法器,都是她之前从孟祥呈那里死皮赖脸磕来的,她小心翼翼的从中挑了一枚小鼻烟壶状的琉璃瓶,托在手心伸到马明义面前。 “我带你去找孟祥呈。”她眼眶红通通的,明明没哭过,可一开口就带了颤音,“不该用你的眉间血的。” 除了后悔,毛不思实在找不出第二个词来形容当下的心情。 “你啊……”马明义想要伸手去揉她的脑袋,却生生从她身上穿了过去,只好背起手,弯下腰与她对视,他的眼睛生的很好看,笑起来像弯月亮,安慰道,“这么多事都挺过来,不差这一桩。” 他很少看见这么没底的毛不思,也知道,这次或许不会像之前那么简单,还好,马明义想,他虽然不怎么喜欢刘寻,但他待毛不思还是不错的。 “你不要丢下我一个人。”仿佛听到了马明义心底的声音,毛不思忍了两天的眼泪刷的一下子就砸了下来,她抱着膝盖蹲在地毯上,整个脑袋都埋在臂弯里,肩膀不停地颤抖。毛不思是个心肠很软的人,捉妖的时候偶尔也会为着别人的故事红眼眶,可她极少哭的这么凄惨,仿佛整个世界都要坍塌,“咱们去找孟祥呈,他一定有办法救你的。” “你不说魂魄留在世间太久会变恶灵么?”马明义陪着她一起蹲下,故作轻松道,“我的一世英名可不能毁在这上啊。” 从他失去自己身子那一刻,他就做好了所有可能面临的结果,如今,不过是其中一种结果到来。 “不是这样的。”毛不思摇头,她努力睁大眼睛,泪水却怎么也止不住,“你没有死,我从你身上没有感受到丝毫的死亡气息,你信我。” 如果感受到了,她是不会任由事情发展到这一步的。 “我什么时候没信过你。”马明义挑挑下巴,冲着毛不思紧握在手心的小瓶子努努嘴,笑道,“你还盖着盖,我怎么进去啊。” “我这就打开。”抬起袖口抹了把眼泪,毛不思抖着手拔了好几次,才把瓶盖拔开,就见马明义一眨眼,人就钻进了小瓶中。 这是个养魂的法器,既不能超度,也无法困鬼,怎么看都有些鸡肋,开始拿到手的时候毛不思还有些嫌弃,没想到紧要关头,却还派上了些许用场。 不能哭,不能怕,不到最后的最后,万事都有转机。毛不思唇抿成一条直线,心里不停地为自己打气。 她可是毛不思,毛家的传人,若是连她都撑不住,若是连她都不抱有希望,那么这个异世,谁还能够帮她。 肖大帅这几日变得很奇怪,这是他身边的人的共识,偶尔还能从他的房间里听到几声惊叫,等敲门时,唯有大帅一人安静的坐在室内看着简报。 天又要亮了。 肖大帅坐在镜子前仔细端详着自己的容貌,涟瑟被唤出名字从他身体里消失的时候,已有不少与他融合,这些许的融合令他越发变得不人不鬼,他腹中无时无刻不再感到饥饿。他爱上了生肉与鲜血的味道,而烽烟不断地战场,为他提供了足够多的食物。 从开始咬下第一口的恶心,到现在他可以眼睛不眨的吃完一整副,也不过是这一两日的功夫。 “大帅。”门外传来副官略显急迫的声音,“前些日子彭县大雪封山,粮食运不过来,咱们后方的供这两日就该断了。” “所以呢?”肖大帅靠在椅背上,指腹捻去嘴角残留的血迹。 屋门依旧闭的严严实实,副官琢磨不出肖大帅的意思,只一咬牙,把心中所想说了出来,“近日发生的事情过多,将士们也疲惫的紧,不若等过些日子……” “等?我等了多少年了还要等!怕是我白骨埋地下的那日,也等不来南方那片土地!”门被肖大帅一脚踹开,他眼神透着凉飕飕的阴狠,“刘家的人,我能弄死第一个,就能弄死第二个。” “大帅……”副官有些迟疑。 “不过是个凡人罢了。”句话中透着难以言说的亢奋和古怪。 多年以后,野史上记载这次战役:北邺之战最后一日,天降大雾,日月同在,数米开外,人畜不分,世人皆道诡谲。 毛不思再次见到孟祥呈的时候,他比之前更疲倦了,因为染了风寒,咳嗽个不停。只是这一切如今在毛不思眼里都不重要了,甚至连客气的寒暄话都没说就直奔主题。 她很迫切,非常非常迫切。 放出来的魂魄几乎透明到肉眼难以辨别,孟祥呈端详着眼前的男人,毛不思说的不错,他还活着,只不过快要消失罢了,就像是本不该存在于世间的东西,不知为何而来,又理应随着岁月而逝。 “我帮不了他。”孟祥呈摇头。 “为什么!你不说你是世间最厉害的术士吗!”孟祥呈的话犹如一记惊雷,劈的毛不思头脑发麻,她手指抖到几乎抓不住降魔杖。 “人有三魂七魄,一魂一魄皆带有生气。”孟祥呈撑着身子走到马明义面前,“而我,一点都感觉不到他。” “你这话什么意思,他明明就在。”毛不思咬着嘴唇,点着旁边的马明义,“还是说,需要什么东西,我可以去找,天涯海角我都可以去找。” “毛不思,你仔细瞧瞧他,魂魄黯淡不一,就像是一个拼接的布偶……”提到这,孟祥呈语气明显一顿,心中的不安感因为这个突如其来的认知再度放大。 拼接。 如果人的魂魄真的可以拼接…… “先生!先生!快!您快去看看三爷!”孟祥呈的接下来的话被来人打断。 他匆忙略过毛不思,几乎不做停留的转身冲回身后的小楼。 “怎么了。”毛不思把马明义的魂魄重新收起来,孟祥呈之前犹疑的态度,让她心底多少升起了点希望。 “三爷今早去巡视军队,一回来,人就倒下了。”来人面如霜打的茄子。 “三爷可想好了,开弓没有回头箭。”毛不思晚孟祥呈一步,等她来到门口,只听到了这句话。 “谁!”室内一静,三爷的声音传出,带着高高在上的压迫。 “夫人来了。”孟祥呈开口,提到毛不思,三爷突然紧绷的神经才放松下来,这场计划是他和三爷走投无路下的一拍即合,只有他们二人知晓。 三爷一瞬不瞬的盯着门外,半响,才有一双蹬着小马靴的红裙出现,来人似乎有些迟疑,站在门外迟迟不肯进来,刘寻语气中的严厉被温和替代,“过来。” “听说你病了。”认真算起来,三爷也是个命苦的,她虽不精通,但也暗暗算过他的生辰,不是个长寿的命格。 “我瞧着你,病便好的差不多了。”以往三爷也偶尔向她试好,可这么露骨的说出来,还是第一次,毛不思脚步就这么生生停在床边,下一刻,就被人猛地拉了一把。 三爷使了浑身的力气,毛不思没留意被他拽的一个踉跄,跌坐在床上。 一抬眼,便在三爷的瞳孔中看到了自己的身影。 这是毛不思第一次离他这么近,也是第一次认真的看向他的脸,这些天,她的心里眼里只有马明义,从来没仔细看过三爷的脸。 三爷与马明义长得很不相同,可对着这张脸,毛不思总有种莫名的熟悉感。 “不思。”三爷望着她,前所未有的认真,“你可否,等我回来。” 只要她答应,就算面前是刀山火海烈狱,他也会回来。 “我……” 好,我答应你。 脑海中突然徘徊起自己的声音,说的那么认真,那么笃定…… “对不起。”毛不思闭上双眼,许久才缓缓睁开,“我有要一起走的人。” 她看到对方眼睛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破碎。 三爷和孟祥呈离开后,毛不思坐在窗边,指腹一下又一下的摸着小瓶子,马明义已经不会再给她回应了,安静的如同从未存在过,可她还是一遍又一遍的喊着他的名字,仿佛这样,就能把他留住。 大火烧透了天空,狼烟四起。 她等啊等啊,等到了千百条的亡灵,等到了月亮爬上高空,等到了前方传来的捷报,也也等来了孟祥呈,他是被刘念差人抬回来的,身体被穿了数个窟窿,血止不住的往外流,心口空空荡荡,原本应该安稳跳动的心脏早不知去了哪里。 他的手掌握成一团,已没了说话的力气,只用眼神示意毛不思把瓶盖打开。 马明义没有出来,从他再次进去的那一刻,毛不思就知道,他可能再也出不来了。 孟祥呈用手心覆住瓶口,口中喃喃,他的唇越来越白,他的血越流越干,几乎整个手臂的力量都压在毛不思的身上,刘念在一旁哭的几乎断了气,他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少年,却在这原本该无忧无虑生活的年纪,看到了世间的所有的血与泪,恨与恶,悲惨与别离。 原本空无一物的瓶内,忽然散出了微弱的光。 “赶上了……”孟祥呈眼前一片漆黑,已然看不到毛不思的脸。 同归于尽,神魂俱灭。 这是他们与肖大帅最后的归途,毛不思最后的一番话,断了三爷所有的不舍,他报了必死的信念,为了守住这片土地,他再也没打算回来。 可他怎么能让三爷彻底消失呢?最后一刻,他又想到了毛不思,想到了马明义,想到了那副被修补缝合的灵魂。他用尽了毕生的力气,才抓住了三爷仅存的一条魂魄。 “先生。”毛不思呆滞的看着手中的琉璃瓶。 “你可知。”孟祥呈双眼盯着天花板,又像是的穿透它望向其他的地方,手缓缓地垂下,“世上……幸有补魂术。” 补魂术。 毛不思眼泪挂在睫毛上,脑海中画面不停地闪过,难怪初见孟祥呈的符咒,她便觉得熟悉,原来,她曾在林西元掉落的匕首上偶然瞧见过的…… 砰! 空中开出巨大的光团,一只细长有力的手从光团中探了出来,“毛毛,回家了!” “回家。”这两个字,她等了多少年,等到她几乎绝望。 毛不思握着琉璃瓶呆呆起身,却被一旁的人忽然拽住裙角,一回头,就看到刘念抱着早已没了呼吸的孟祥呈,他死死的攥着他的裙子,眼睛哭成核桃。 “婶婶……”刘念哭到抽泣,“阿盈,你走了阿盈怎么办……” 阿盈,那个她养了好多年的小女儿,那个还等着她接她回家团圆的小女儿。 这一刻,毛不思竟然有了片刻的犹豫。 “你疯了!”凤凰透过光团,见她迟疑,若不是光圈只进不出,他真想跳进去一巴掌把她拍醒,“你在磨磨蹭蹭,马明义和刘寻就真和不到一起去了。” 一语惊醒梦中人。 毛不思骤然清醒过来,她蹲下身子,手指扣住刘念的肩膀,“念儿,你听我说,三爷还有一条魂留存,婶婶可以护住他。” “可我不想一个人……” “你还有妹妹。”毛不思含着泪,“帮婶婶,照顾好妹妹,好不好。” 十多岁的男孩仰着头,放声大哭,手指却渐渐松开,“好。” 只有一个字的承诺,这就足够了。 毛不思握住凤凰手指的瞬间,忍不住别开脸痛哭,从今天起,她的女儿就真的没有爹娘了。 富丽堂皇的大厅,毛不思刚被拉上来,就脱了力,她半跪在地面上,眼泪不停地往地毯上落。 “如今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这次你没有答应刘寻,否者,无论怎么把它困在马明义的身体里,他都会拼命地逃离。”马如晤蹲下身子,对上毛不思的眼睛,“他一直都记得,你在等他回去。” “所以……”毛不思抿着唇。 第105节 “所以,这是你与他的第二次开始。”只是这次多了马明义,毛不思与刘寻之间,就像两条平行线,彻底没了缘分。 ☆、拨乱反正 马如晤拿过毛不思手中的琉璃瓶, 里面的魂魄弱的可怜,因为之前的冲击, 原本融合在一起的魂魄四处飞散。 把那些原本不属于一体的魂魄重新拼凑起来, 可是个费心事的活。千百年来,他寻寻觅觅, 遇上魂飞魄散的人少之又少,而这些人当中不是那么罪大恶极的更是凤毛麟角。 他大手一挥, 周边立刻罩起一层结界, 马如晤这才安心的把琉璃瓶内的魂魄都放出来,马明义之前消失不见的身体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了结界内,各式各样的记忆带着各式各样的脸在结界内横冲直撞, 这些都是‘马明义’的回忆, 却没有一条是属于毛不思的。 不知怎么,毛不思就想到了孟祥呈之前的一段话, 他说, 马明义是拼接的布偶。 结界内, 男子身形飘逸,举手投足间都透着一股从容不迫, 魂魄在他的手中溜过、捏住、相接, 最后叠合在一起。 “他是高显的徒弟。”凤凰盘膝坐在毛不思身边, 身边的女人睫毛上还挂着泪, 他知道这些日子她经历了什么,也知道最后被逼迫着舍弃了什么,可那能有什么办法, 哪怕是她在异世最艰难的时候,他也只能干坐着,他碰不到她、帮不了她、也无法安慰她,“这副身子,原本是为高显准备的。” 马如晤一手打造了阴阳道,上通尘世,下接阴曹,但凡鬼灵想要求得庇护,总要来此,他就在这些数以万千的鬼怪中,挑选着适合的魂魄,然后心甘情愿的让他们奉献出自己轮回转生的机会。他费尽了心思,创造出了所有能够让高显复生的可能,所以凤凰从降魔杖中苏醒,小仙姑的归来,一度让他误认师父可能要回来。 可惜世事难料,灭魂手串中的一口气终究只是一口气。 高显不会出现了,他早已于千百年前那场惨绝人寰的人与天斗法中,彻底消失,那还有什么转世,这世间无论更改多少个时代,岁月无论带走多少场生死别离,都再也不会有那么一个人。 他道袍玉簪,偶然碰见山匪抢劫商队,他就这场厮杀中泰然自若的行过,衣袍不染尘间半分尘土,踩着满地的鲜血,神色平和的着对刚失去父母的男孩伸出手。这一握,男孩便有了师父,学了安身立命的本事,他教会他忘记仇恨,他说:天道轮回,自有报应。 那时候,马如晤最大的烦恼,无非是小仙姑太凶了,万一她真成了了自己的师娘怎么办。可又隐隐觉得,或许不会再有第二个人,能像小仙姑一样,满心满眼全是师傅了。 可最后,师父却死了,死在胞弟的贪婪中,死在了那些妄图想与天争帝运的疯狂里。 而那个一向洒脱坚韧的女子,那个捉妖时被妖邪打折手臂都没流一滴泪的女子,几乎在那段时间哭瞎了眼,想与师父一同归尘化土,却被毛家强行留了下来。每隔二十五年她都要醒来,可每一次,她都没有活下去…… 这么些年,马如晤恨不得把高洋千刀万剐,所有人都活的那般悲痛,他有什么资格长生不老?他有什么资格在名字里加上显字?可他又不能把高洋怎么样,那是师父放弃一切才拼命保住的人。 “所以,马家术法传女不传男,就是为了等高显回来?”马如晤想到了所有的可能,索性立下家规,从一开始就断了男子学术的念头,只为了有一天,高显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的重生在马家后人的身体里。 马如晤做了能做的一切,想好了所有的退路,唯独,再也等不到那个人。 马明义这才得以幸运地活到现在,马如晤如今再做这些,无非是给自己多年白白的付出收尾,亦是看在小仙姑的面子上,成全她的后人。 “补魂术本就是高显的绝学,只到了马如晤手中,便没了下文。”凤凰的话证实了毛不思的猜想,“不然,魂魄残缺,得而离体,马家哪里需要入阴阳道来一探究竟。” 一环扣一环,一切都是个轮回。 刘寻是马如晤找的最后适合的一魂,所以他算到了一切,故意把补魂术在机缘巧合下给了孟祥呈,只为在关键时刻救下那条魂,待与别人的魂魄融合修补之后,可再入轮回。却未曾想被毛不思的一句许诺打乱计划,刘寻执念太深,早与他融为一体,他一直记得有人在等他回去,导致后来马如晤无论怎样,这条生魂都会逃离,去寻找早已不复存在的北川,去寻找那个因意外误入他生命的人。 无奈之下,马如晤只好送毛不思回去,去修补自己之前犯的错,把错误的地方拨乱反正,然后带着没有执念的刘寻再次回来。 结界的光骤然散去,马如晤依旧挂着与之前无二的神情,好似如今这个局面根本不是他造成的。 毛不思抬头飞快的看了他一眼,便起身奔向了他旁边的马明义。 她不知道该用怎么样的态度来对待马如晤。 谢他?偏这一切都是他亲手造成的。 怨他?可若没有他,世上也不会有马明义这个人。 “咱们回家。”毛不思弯腰搀住马明义的胳膊,碰到他的瞬间,她才有了实感,不安的心在这一刻变得无比安宁。 马明义点点头,马如晤留下了他所有在北川的记忆,甚至一度让他分不清自己到底是谁。直到毛不思手臂挎过来的那刻,他才释怀,是谁又有什么重要的呢,终归他和毛不思缘分太深,注定是要一辈子纠缠在一起的。 “等我!”凤凰见他们二人要走,一转身,人就从新回到了降魔杖中。 镶嵌着各式珠宝的房门从他们身后猛的闭合,原本奢靡的宫殿转瞬变成了绿水青山环绕的道观,观中无人,只能听到弟子们诵书声,偶尔还有女子厚脸皮的讨价还价声,“下棋这么难,高显,要不你再多让我五个子吧……” “这是……”马明义被拉着,没有停住脚步。 “幻境。”马如晤给他自己造出来的幻境,他孤独了千百年,不知道又要再这场幻境中在孤独多久。毛不思头也不回,她只望着前方直通迷雾深处的小道。 走过去,他们就回家了。 空无一人的街道逐渐热闹起来,偶有几栋纸扎的楼房在两侧摇摆着,有低沉的唱腔在街上回荡:无事莫入阴阳道,遇难且寻道中人。 毛不思就这么牵着马明义的手,走过了迷雾,走过了鬼市,不知何时,周围传来食物的香味,昏暗的路灯下,小商小贩架着车,各式各样的宵夜凑成了熟悉的小吃街。 毛不思握着他的手指头,忽然回头,她抬着下巴,眼底的泪还没有吹干,就这么笑着问他,“饿不饿,咱们去吃烤串,我请客。” “啧啧,难得回家,你就请我吃这个啊?”马明义眼里映着闪烁的灯火,眼前是喜欢的人,周边是嘈杂的买卖声,四周充斥着世俗地烟火气息,多少日的惴惴惶恐,不过才一天的功夫,就变得模糊而遥远。他瞧着毛不思笑的开怀,伸手捏住她的花苞头,软绵绵地,是熟悉的感觉,“怎么也得去小南岸吃个和牛或波士顿龙虾什么的吧。” 居然还敢挑食! “爱吃不吃!”果然,温柔体贴又听话的马明义是假的,现在的这个才是现实,毛不思一跺脚,也不管他现在乐成什么样,赌气背过身,迈开小步子就向着离她最近的烧烤摊走去。 马明义慢她两三步,掏着口袋跟在身后,声音中透着欢愉,“之前某人不还表白要一直伴着我吗?怎么这会儿先走了?” “你不是不吃吗!跟着我做什么!”毛不思扭头,她生气的时候眼睛总是瞪得圆溜溜的,像只胖松鼠,虽然这只松鼠比他在长安酒店初见她的时候瘦了许多,原本圆润的下巴也有了瓜子的形状。 也似乎是从他们成年后再次相遇起,大事小事风波不断。 遇到他之后,她一定很累吧。 他快两步追上毛不思,手臂一环,就搭在了毛不思的肩膀上,他弯下腰,眼神与她平视,笑眯眯道,“免费的烤串,谁说我不吃。” “你把胳膊放下去。”灯光把俩人的影子拉的极长,毛不思往外靠了两下,又被马明义拉了回来,不满道,“热。” “哪里热?准是你在北川被冻习惯了。”马明义的声音挂着笑,“待会我一定要叫最贵的串。” “随你叫。”毛不思一副我很大度的模样,小声嘀咕着,“烤串贵能贵到哪里去?” 夜空下,奔着烤串前行的人忽然停下了脚步,“马明义,你带钱了么?” “不是说好你请客的吗?” “我包忘在你祖宗家了。” “……” “再说,我只说了请客,又没说要掏钱。” “毛毛,你这脸皮见长啊!” “唉……”理直气壮地女声就这么穿透来来往往的人群向着远方飘去,“在北川的时候,我老公可是一分钱都不要我掏的,世态炎凉呐!” 马明义耳边听着毛不思絮叨叨的自圆其说,眼角的笑止都止不住。喜欢的人,无论如何,终是喜欢的。灵魂融合时,他看到了自己过去二十多年的走马灯,看到了小时候的毛不思,看到了那些早已模糊掉的童年。看到有次她肚子里装着小九九,演技拙劣的骗光了他所有的糖果,而他,前一刻还装摸做样的配合着,后一刻便兴高采烈地准备更多的糖果,守株待兔的等她来骗。 很庆幸,他们的缘分开始的那么早,未来亦有那么长。 ————————————————完—————————————— ☆、三爷番外 我是被楼下嘈杂的争吵声吵醒的。 醒来时入眼的是摇晃的烟纱, 细碎的阳光透过薄如蝉翼的纱帐就这么落到床铺上,这些日子, 因着帅府两位爷日渐白热化的争斗, 我已经许久没睡过舒心觉。 我就这么睁着眼,安静的盯着头顶的纱, 鼻息间是香甜的瓜果味道,一时间竟忘了探究身在何处。 “你醒了?”女子的声音从隔壁传来。 我内心一惊, 警惕性的扭头, 就瞧见一个半大的姑娘卷着被子坐在我旁边。 她手里还握着颗啃了一半的梨子,笑眯眯的冲我打招呼,“吃梨吗?” 言罢, 被她啃得七七八八的梨子就出现在我眼前, 不知道是她的笑太过耀眼,还是我早上不甚清醒, 居然鬼使神差的真凑上去咬了一口, 很甜。 许多年后, 每每想起那日,我总是有些后悔, 初见便分梨而食, 很不吉利。 “你还真吃啊?”女子的脸瞬间黑了一半, 尴尬的看着被我咬了一口的梨子, 吃也不是,丢也不是,想来她当时只是客气客气, 断然不曾想到,我竟真的咬上去。 “你是谁?”我打断她的纠结。 “我是毛不思。”她呆滞了一下,立刻被我的话题吸引了过来,“是毛家的女儿。”似乎怕我不知道,又恨铁不成钢的小声补充道,“就是前几日卖皮料以次充好被告的那个奸商。” 她倒是挺了解自家人的品性。 我心下了然,看向她的目光自然带了几分嘲讽。 她却不怎么看的懂,探过身子光明正大把手中的梨子丢在床头的茶几上,临了还不忘了抹一把手。 “呆会儿我爹我哥我大伯我三叔我四姨夫……总之他们要进来。”她数的也有些迷糊了,索性摊开了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跟我道,“你得娶我。” “我是男子,且是刘府的少爷。”我盘腿坐在床上,全然没在意突然闯进来的一群人,为首的老头哎呀呀几声惊呼,人就倒在了地上,哭天喊地,我对做戏没什么兴趣,对上眼前女子的眼睛,“只要我不愿,便有千百种不娶你的法子。” “那我给你瞧样东西。”女子连打了两个哈欠,继而撸起袖子让我去看,雪白如藕的胳膊上,赫然落着一枚小红点,我虽是男子,但也晓得,清白的女儿家身上,总要点这么一粒守宫砂。 我有些莫名,只见女子乐呵呵的举起她手中蓝色的小棍子,对着手臂轻轻一划,红点便消失不见,在一划,又冒了出来。 瞧她得意洋洋卖弄本事的模样,我竟觉得有些好笑,不由开口打趣,“你还会妖法?” 万不曾想,这句话居然惹怒了床上的人儿,她掐着腰,凶巴巴的盯着我,似乎又担心声音过大引起闯入那群人的不满,只不高兴的嘀咕着。 “什么妖法,我可是个捉妖师。”片刻,似又想到什么,声音才大上一些,“我这是在舍身救你啊,你怎么能狗咬吕洞宾呢?” “救我什么?”我忽然发现,我有些喜欢跟她说话,哪怕她的话总是让人听不太懂。 “等你死了,我给你的魂魄找个好身体。”她噗嗤一声笑出来,掰着手指头跟我交代我的身后事。 “我可是要长命百岁的。”她的笑很有感染力,连我也忍不住弯起了嘴角。 之后,毛老爷拖着我绕远路,恨不得把女儿失身给我的事情闹得满城皆知。 我忽然有点可怜那个笑眯眯的姑娘,她的父亲,从始至终都没在意过她的名声。 听着身边一群人逢人就哭嚎的声音,我想,若是我还不娶她,她多半是要被沉塘了。 后来的事情,顺利的可怕,连一向强势的母亲都败下阵来,我站在花园里,瞧着她与不知哪来的道士斗嘴,看着她赢后挥着小蓝棍骄傲的模样,不知为何心底隐隐有了些许不安。 事后,我得到了宋阳递来的消息,年过半百的毛老头为了让她嫁的名正言顺,竟飞快把她一个外室女生的记在了自己正妻的头上,摇身一变成了嫡女,气的毛夫人差点背过气去,毛家想要她嫁入刘府的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于是,我寻来了孟祥呈,并在她嫁给我的前一天,带着孟先生去寻了她的父亲,我只提了一个要求,要她从不离手的蓝棍子,我说,那物件令我不安,我说,若是我拿不到,她便永远踏不进我刘府的大门。 也不知道毛老爷用了什么法子,总之天还未亮,那根棍子便被送到了我手上。 孟先生端详了许久,久到让我疑惑,他才开口,“世间难得的法器,若非祖传,便一定是得了什么天大的因缘际会。” “不管什么因缘。”我扣上盒子,“这东西都不能出现在她手里。” “我明白。”孟祥呈含笑点头。 他一向是个识时务的人。 大婚那天,我忙的晕头转向,直到入了洞房,才发现一间喜堂内,竟有两个新娘。 方才还拉着我红绸的女子一把拉下盖头,抖着腿肚子跪了下来,她额头不停地撞着地面,“小……小姐昨日喝多了……没……没法……” 这一刻,我忽然明白了,毛老爷到底是怎么得到了那根小棍子。 那晚,我就这么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文件,却是一个字也没看进去。 第106节 小棍子丢了,毛不思的半条命也丢了,我从没想过有一天会在那个遇事都笑眯眯的小姑娘脸上看到那么绝望的神情。 她几乎翻遍了整个毛家和刘府,可孟祥呈收掉的东西,是不会轻易被寻到的。 我去寻她的时候,事情已经过去了三日,她还在哭,哭的那么伤心。 她抱着膝盖,脸埋在手臂里,声音透着难以明说的委屈,“我回不了家了。” 这场低气压持续了月余,后来不知是她想通了还是如何,又恢复了以往的生机,隔三差五的往我身边凑。 与其说是讨好,不如说是想在我这里得到什么。 可与兄长来往的书信,边境的电报,各家盘根错节的消息,甚至有不少与她们家有关的,都被我放在了明面上,她却是连个正眼也没瞧过。 我知道府里没人喜欢她,她的处境亦很艰难,可除却刚开始的那段不快,其余时间,她总是开怀的默默准备着什么,偶尔我也会借着母亲的名义送给她一些上好的布料和新奇的西洋玩意,她扭头就让人收在了箱子里。 她的箱子很大,装满了她在这得到的一切,包括她父亲送来的几盒子小黄鱼。 我知道,那些她都不是顶喜欢的,她顶喜欢的东西都收在一个奇怪的小包裹中,我曾趁她不注意瞧过几眼,无非几张符咒一些我认不得的东西。 不知为何,心底的火就那么冒了上来。 我纵然不是世间最好的男子,可依着我如今的身份地位,配毛不思的家室,配她也绰绰有余。可她呢?费尽心思嫁进来,却把我当傻子一般。 我对她越发的冷淡,从不踏入她的院子,偶尔她来寻我,也被我冷嘲热讽的几句打发出去,每次我看着她气鼓鼓离去的背影,总盼着她能停下步子,能像寻常的女儿家一样对我说几句温软的讨饶话。 我想,只要她开一次口,低一次头,我便愿意让她一辈子都不必在对别人服软。 可她是个多倔强的性子啊。 之后,我与她吵架的频率愈加频繁,开心了吵一场,不开心也要吵一场,有时我甚至期待着看见她吃瘪的表情,那么生动,那么有趣。 再后来念儿被孟先生带着回到了刘府,我便知道,大哥在前线是真的撑不住了,果然没多久,报丧的电报被传到了我的手里,刘家的天好似塌了一半,母亲哭肿了眼,父亲一夜之间苍老了多岁。 那晚我坐在凉亭里,满眼的缟素,酒喝了一杯又一杯。 忽然,一双小手就这么把我面前的酒壶夺了去,我抬头盯着她,“我不想在大哥的葬礼上与你吵。” “我也不是来吵架的……”她嘀咕出声,从身后的小篮筐里拿出巴掌大的青瓷瓶,递到我面前,“喏,热的。” 那夜的月很美,她递过来的酒很暖,我就这么不由自主的拉住了她的袖子。 四目相对,许久,她才为难开口,“我不会喝酒。” 她不会喝酒,我知道,不然也不会稀里糊涂的丢了她视若珍宝的棍子。 可我不是想要与她喝酒的。 “我要去北川了。”我开口,有些迟疑,“你,要去吗?” “要。”她几乎不做思考。 “北川苦寒,不比这里,我给你三天时间考虑,等……” “不用考虑。”她打断了我的话,抬头看我,眼里装着皎洁的月亮,“你去哪我去哪,我是肯定要与你一起的。” “为了我死后给我的魂魄找个好雇主?”也不知为什么,我忽然想起初见那日,她说的这句话。 “也不算个好雇主……”她咬着唇,“也是如你……不不不……是比你讨厌的……但是,他家很有钱,有很多很多的钱……” “你就这么咒着我死?”其实我并没有生气,死亡对我而言,也不是什么不能接受的事情。 毛不思就这么杵在原地,她似乎在思考着什么,脸上的表情很是精彩,“我没有想让你死……可是……” 她看着我,没有继续说下去。 她想说什么,我是知道的,宋阳曾告诉我,每当她委屈了、不开心了,都会坐在院子里,对着花鸟说话,对着鱼虫说话,她说:我想回家。 我都能想象到她究竟有多难过。 “放心吧。”我拉她坐下,轻轻拍了两下她的手背,“你既要跟我走,我必要长长久久的活下去。” 不然,此后的人生,谁来护住你。 我想,遇见我,她怕是这辈子,也回不去所谓的家了。 ☆、脉脉不得语番外 “阿妈说要来接我的。”阿盈倔强的坐在门外青石板叠就的台阶上, 任凭奶娘怎么哄劝,都固执的坐着, 一动不动。 “夫人已经走了, 您这个样子,她怎么能安心啊。”奶娘红着眼眶, “咱们跟少爷回家吧。” 三天了,她每天天不亮就爬起来, 一个人跑到门口, 踩在石狮子上等她的娘亲,她的爹爹。 人人都告诉她,他们已经死了, 死在了寒冷的北川, 她偏偏不信,她的爹爹那么厉害, 会骑马会打枪, 是个大英雄。她的娘亲不久前还抱着她, 给她讲故事,陪她玩耍, 娘亲说过会接她回家的, 明明答应过她的。 “他们不会来了。”男孩穿着灰色的道袍, 默默地坐到阿盈身边, “人死灯灭,他们去另外一个世界了。” “你胡说!”阿盈猛地推了男孩一把,恶狠狠地盯着他, “娘亲从来都没骗过我,她一定会来接我走……” “阿盈。”男孩手掌撑住身子,憋住眼泪,“我师父也没了。” 男孩是个孤儿,据说家里事做生意的,结果走货路上被土匪劫了道,一家子人就留了还在襁褓中嗷嗷待哺的他,事后他被孟祥呈从土匪窝里捡回来,正巧碰上云游不定的师祖归来,师祖说他与自己经历十分相像,是个有缘的,便亲自给取了名字。 从男孩记事起,就跟在孟祥呈身边,他天赋极高,小小年纪已能收的了弱小的花灵草怪,阿盈是他见过的第一个小姑娘。 她比他个子还要矮,娇滴滴的,还时常哭鼻子,就像颗玻璃球,摔不得、碰不得,只能托在掌心里捧着。 可就是这么一个小姑娘,突闻噩耗,竟是一滴眼泪也没落过,只日复一日的坐在门口,从天黑等到天亮,可任凭她怎么等,也等不来想见的人。 再后来,阿盈还是被刘念带走了,临行前,她拉着男孩的手,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你教我法术好不好,我要把那些妖魔鬼怪都杀光!都杀光!” 男孩想,她一定是恨极了那些异类。 “不行!”没等男孩开口,就被刘念打断,他蹲下身子,望着阿盈认真道,“婶婶定是想要你一生平安顺遂,永不沾惹那些个东西。” “师兄说得对。”男孩跟着附和,一念成魔,一念入邪,阿盈的憎恨太深,他不能教,也不想她长大后卷入各种是非,他牵着她的手,小姑娘还带着婴儿肥,摸上去软软的,“我会好好学本事,保护好阿盈。” 之后,阿盈每年都要来道观里小住几日,只是每次来,她身上的气势都要更胜几分。她总爱托着腮跟他讲刘府的事情,讲刘念的事情。 “你不知道我二叔有多讨厌。”阿盈嘴里叼着半根甘蔗,脚边是吐了一地的甘蔗渣,“他居然说北川是我父亲打下的,理应是我的,待我长大后接过刘家,找个老实听话的入赘到进才好来。” “那你怎么答的?”少年手里握着弯刀,继续给她削甘蔗皮。 “我当然应下了。”阿盈哼笑了几声,满不在乎道,“回头就告诉了哥哥。” “师兄一定很生气。”这摆明了是要离间他们兄妹二人的感情。 这些年来,刘念靠着在北川累积下来的经验,变得越来越强大,他不只一次感激三叔把年少的他带去前线,实战经验远比纸上谈兵要有用的多。这份感激随着他长大,遇到的事情变多,而更加的深刻,继而转嫁到阿盈身上来。 人人都知道刘上将有个妹妹,疼爱的跟眼珠子似的,如今刘家二爷这番话说给阿盈听,可不就是想让他们二人产生嫌隙,这跟挖刘念的眼珠子有什么区别? “可不,哥哥气的连摔了好几个杯子。”阿盈又咬了口甘蔗,背对着少年,把脑袋靠在他肩膀上,淡淡道,“我又不傻,这世上真正待我好的人,只剩下哥哥了。” 她一个姑娘家,耍不了枪,舞不了剑,也不是个多七窍玲珑的,可就因着刘念争气,她几乎可以在刘府横着走,下人见到她都要屏气恭顺的唤声小姐。 “你这话里话外,可是说我待你不好?”阿盈手中的甘蔗将吃完,少年另一根又送了过来。 “你不一样。”阿盈接过甘蔗,“你是我朋友,便是我再落魄,你还是要给我煮饭削水果的。” 可那些人不同,一旦刘家出了事,一旦刘念出了事,她就会立刻从云端跌下来,人人踩上一脚。 功高盖主,便不得不反。 她来之前,刘念还拍着她的后背安慰她,“你去住段时间,等一切安定好了,我就去接你。” 阿盈记得,在她很小很小的时候,母亲也跟她说过同样的话,结果却没兑现。其实,长大了,她才懂得,在这个世道,多数人都是身不由己的。 她不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她懂得权衡利弊,甚至有些虚伪自私。所以,发现刘念的心思后,她一个字都没劝过他,她知道自己劝不住他,也盼着他能不再受人牵制,更明白,一旦他成功,那么但凡是刘念的地盘,她便再也不用看任何人的眼色。 那个柔弱娇气,遇事就缩在母亲怀里哭鼻子的小姑娘,早就被磨砺成了如今的这副样子。阿盈也想过,如果阿娘和爹爹还活着,她是不是会不一样,不用担心被厌恶嫌弃,不必担心说错话做错事,不需担心给年少的哥哥招惹麻烦,遇事便可以躲在爹娘身后,天塌下来都不怕。 六月初二,阿盈在这里呆了足足两个月,成日里吃吃睡睡,从未有过的清闲,直到某日,她坐在门前下五子棋,忽然,双眼就被一双手掌覆盖住。 光亮被阻挡在手掌之外,身后是好闻的雪松香,来人刻意压低声音,却掩不住心底的兴奋,“猜猜我是谁?” 成了! 阿盈手里还握着颗棋子,一扭头,身体就穿过来人的手臂,直挺挺的扑了过去,“哥哥。” 她眼底闪着光,刘念眯起眼笑着把她拉开,习惯性的捏了捏她的脸颊,“阿盈真是逍遥自在,心宽体胖。” “还不是三顿饭有三顿见不到肉。”阿盈扯着刘念的袖口,抬着眼与他逗趣,“我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住在道观还是和尚庙了,没有油水,可不得多吃些,多吃些,可不得又胖上些许。” “好,我说不过你。”刘念笑着刮了下阿盈的鼻尖,“哪里像是我妹妹,简直是个冤家。” “要走了吗?”少年不知何时立在了门口,手里端着给阿盈带来的葱油烙饼,她想吃烙饼,已经吵着闹着有两天了。 “嗯。”刘念腰背笔挺,笑起来也带了几分上位者的从容,“这些日子,麻烦你了。” “是挺麻烦的。”少年舒展着手臂伸腰,转手又把盛着烙饼的粗瓷碗塞到阿盈怀里,转身打着哈欠道,“可算走了。” “小气鬼!”阿盈气的想要追上去给他一记板栗,谁料,腿还没迈开,便被刘念一把拉住,不满道,“哥,他嫌弃我!” “这么大人了,怎的还跟个小孩子似的。”刘念摇摇头,笑道,“走吧,回家。” “我东西还没收呢!”阿盈抱着碗。 “让下人去收。”刘念牵着阿盈,一如当年他把她从这里带回刘府,只是这一次,他们要去的地方更令人振奋、令人沸腾,“到家后好好准备准备。” “准备什么?”阿盈盯着怀里的烙饼,心里很是明白。 “准备当司令府的小姐。”刘念走在阿盈身侧,“从今往后,只有你欺负别人的道理,断没有别人闲话你的份。” “还是哥哥对我好。”阿盈端起碗,笑眯眯地借花献佛,“吃饼。” 笑声传来。 少年听着二人的脚步越来越远,才驻足回头,阿盈到底不属于这里,她的心、她的眼注定要装下更多的东西,少年的声音听不出情绪,“不知今日一别,再见是何时。” 时光如白驹过隙,少年逐渐长大,阿盈偶尔也跟他写几封书信,聊得无非是些细毛蒜皮的小事。 她说城里来了一批好看贵重的首饰,各家的夫人小姐都极喜欢。 她说张秘书长家的女儿看上了哥哥,她自告奋勇去送信,结果却被哥哥好一顿数落。 她说外面的世道又乱了,各地告急的战报像雪花一样往城里飞。 她还说她到了该议亲的年龄,想要嫁个对哥哥、对刘家有助益的儿郎。 阿盈说了很多,可她从来不说自己喜不喜欢,自己想要什么。 他有些怀念儿时那个和他一起捏面人的小姑娘,那时她刚来到道观,穿着厚厚的花棉袄,脸上抹着几道面粉,她说:爹爹捏的面人可好看了,我以后要嫁个爹爹那样的男子。 还记得自己在一旁感叹:三爷保家卫国,汗洒沙场,的确是个英雄。 “我不喜欢打仗的爹爹。”小小的阿盈眼睛还盯着面团,“我喜欢会讲故事会捏泥人会烙饼会陪着我和娘亲说话的爹爹。” 第107节 他不知道现在的阿盈还记不记得,亦或许,她早就不再奢望那种只道是寻常的日子,她的感情、她的婚姻,注定与刘家的兴衰捆绑在一起。 摊开白纸,他把自己这段时日遇到的奇闻趣事统统都写给阿盈,写着写着,连自己都忍不住被逗笑,按下火漆的瞬间,他想,自己果然是个很会讲故事的人。 之后的很长时间,阿盈都没了消息,直到一日,他收到一封特别的信件。 信中字里行间满是厌恶,隔着文字,他都能感受到阿盈的愤怒。 阿盈说,她身边出现了一只妖,一只专门吸取别人阳寿的妖。 这些年她被刘念护着,极少遇见邪祟,可这次不知道为何,那妖物竟意外地撞到了她的眼皮子底下。 阿盈永远都不会忘记父母的死因,那是她根除不去的心病,对妖邪之物,阿盈更是恨到几乎偏执。 她暗中观察了那个女人很久,已经足够小心谨慎,结果,她派出去的随从一夜之间就那么死了。枪支被送去司令府的时候,刘念冲着她发了脾气,他让她莫要趟这趟浑水,他让她闭上眼不看,关上耳不闻。 “就因为她是你得力下属的妻子,就因为她能用妖法在战场上为你的副官保命,你便这么睁一眼闭一眼吗!” “你闭嘴!”刘念手掌落在桌面上,发出巨大的声响,又似乎怕吓到阿盈,声音再度软了下去,“我这是为了你好,只要她不伤你,你何必在意她伤谁?” “战火已经熄了,天下已经安稳了,昨日她吸食的是死囚,今日死的是我的随从,那明日呢?后日呢?未来的十年二十年甚至几十年几百年呢?”阿盈难得顶撞刘念,她整个身子都在抖,“她若不伤人,我便忍了,可现在,她在吞食别人的阳寿!” “阿盈……”刘念想去伸手扶她。 “就是因为这些东西!不然我爹娘不会死,我不会没有家,不会成为孤儿!”伸上来的手臂被阿盈一把推开,她的声音尖锐到有些破裂,手边的东西被推到地下,发出刺耳的破摔声,“我最亲的两个人没了,可我却连他们的尸体都没有见到!” 这是她心底永远也好不了的疤。 再说,世上,哪有不害人的妖。 阿盈和刘念陷入了冷战,与其说是冷战,不如说是她单方面不想见刘念,刘念私下来寻了她好几回,都被她让丫鬟打发了出去。 直到某天早上,前门的小厮拿着一把桃木剑来报,说外面有个男人来找她。 这把桃木剑阿盈认得,她有把一模一样的,那是她离开北川时带来的。 微风正好,身穿道袍的男子靠在司令府门外的梧桐树下,阳光透过枝叶落在他的脸上,男人眉眼舒展,自带几分骄傲。 他盯着门口,不会儿,就瞧见阿盈穿着红裙的女子从门里冲出来,她头发垂在肩头,贝齿轻咬着唇瓣,正好奇的四处张望。 他忍不住笑出声,声音吸引了阿盈的视线,她先是一怔,然后笑弯了眼。 许多许多年以后,他躺在病床上,回顾着一生的喜悦与悔恨,身边跪着他的小徒弟,小徒弟问他,您还有什么心愿没? 他想了好久,只记得阿盈的脸,记得那天风很暖,花很香,阿盈穿着她最爱的红裙子,像蝴蝶般飞来,接到她的瞬间,他听到她惊喜的唤他的名字:章旸。 这个名字是师祖取得,师祖说,日出为旸。 真好,章旸眯起眼,阳光落在身上,他一伸手,就抱住了他的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