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影女子》 第1页 [侦探推理] 《幻影女子》作者:康乃尔·伍立奇【完结】 内容简介 为何所有人都不记得那名女子? 难不成她只是道如烟幻影? 眼见行刑日一天天逼近,史考特.韩德森回想起五个月前的那个傍晚。 他与妻子起了争执,一气之下离家在街上乱逛,随手推开路旁一间酒吧的门,朝吧檯里的酒保点了杯酒。 她是如此惹人注目,史考特心想,尤其是那顶显眼至极的帽子,叫人不注意也难。他手上有两张戏票,原本想跟妻子一同观赏的,这可不能浪费。史考特向她搭讪,女子也同意了邀约,两人欢度一晚时光后就此分别。史考特对她印象最深刻的依然是那顶说来显得突兀的帽子,摘去帽子的她竟是如此平凡,让人几乎记不得她的长相。 史考特的麻烦就此而生。 回到家中,先前与他争吵的妻子已成一具冰冷遗体,警方很快就将矛头指向史考特。酒保记得他,但不记得进店里的时刻;其他人愿意提供曾见过他的证词,但没有一个人能给予命案发生时刻关键的不在场证明。弔诡的是,这群证人全都不记得他身旁曾有个陪他度过一晚的女子──如同一缕魅影鬼魂般消失无踪。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史考特心中的不安逐渐扩大,难道是自己真的杀害了妻子、幻想虚构出不存在的人物吗? 夜色清浅,他的涉世歷练也浅。只不过夜色正甜美,他却乖戾得很。从几码之外就可以看出他绷着脸,表情很是郁结阴沉。这种怒意不易消散,往往会持续闷烧个好几小时。除了怒气之外,你还可以感觉到他很难堪,周遭什么事情都看不顺眼。街景美好旖旎,只有他显得刺眼扎人。 这是五月傍晚,该去约会的时间到了,整座城市里三十岁以下的人有一半都在梳理头髮、提款充实荷包,接着春风得意地去赴约。另一半的人,也不到三十岁,则是朝鼻子扑粉定妆后,穿上特别挑选的衣服,飘飘然前往同一地点。不管你往哪儿瞧,这两种人都搭在一起了。每个街角、每间餐厅、每座酒馆。药局外面、饭店大厅里、珠宝店大钟下,每个地方都被攻占了。千篇一律的开场白不断重播着,尽管老套,但每次听到总是新的。“我到了,你等很久了吗?”、“你穿这样真好看,我们去那儿?”。 就是像这样的傍晚,西侧胭脂色的夕阳艷光四射,好像也要赴约,用几颗星星当作钻石别针,妆点夜色织成的礼服。霓虹灯开始沿着街景眨呀眨,朝路人抛媚眼。计程车鸣着喇叭,所有人都在同一时间前往同一地点。空气不是空气,而是化成一片雾的香槟,还带了点科蒂香水味,一不设防就进了你的脑门,或是你的心里。 他这时走来,皱着一张臭脸,破坏了和谐的街景。他大步经过时,旁人一定很纳闷他到底为了什么发脾气。不是健康问题,能这样步履稳健的人想必无病无痛。也不是经济问题,他那身衣着看来随性但绝不是便宜货,不会只是为了撑派头。年纪也不是问题,如果他已年过三十,那顶多才过几个月,不会是过了好几年。如果他的五官不要挤在一起,他应该没什么皱纹。你可以从他靠髮际线、脸部表情比较不明显的地方,看得出他皮肤还不错。 他继续带着积怒难消的表情大步往前走,嘴角往下垂,鼻子下方拉出长长的法令纹。大衣挂在手臂上,随着他的步伐上下翻动。他的帽子戴得太后面,帽冠凹的地方也不对,好像往头上一按就没再调过位置了。幸好鞋跟是橡胶做的,否则他早就在人行道上踩出火花了。 他本来没打算走进去。你可以从他突然止步的动作看出来。他临时起意踩了紧急煞车,好像双脚突然上铐,一时间动弹不得。若不是招牌在他经过时刚好亮了起来,他可能完全不会注意到这地方,跟天竺葵一般红的店招写着“安森墨”,灯光染上了整条人行道,好像有人在街上泼了一整桶番茄酱。 他旋即转身,看起来就是冲动的决定,然后闯了进去。室内空间呈狭长型,天花板低矮,约比街道矮个三、四阶。这里不大,而且这时候人也不多,看起来很适合暂歇一下、小憩一番。微暗的灯光向上打。角落的桌椅安排成半包厢陈设,沿着两面墙排列。他没多看那些座位,直接走向半圆形的吧檯,从后墙面对着门口。他没看吧檯坐了哪些人、或者有没有人,直接就把大衣放在一张高脚椅上,帽子叠上去,然后坐进旁边的高脚椅。这态度表示他可能一坐就是一整晚。 他低着头,眼神往下望,白外套的模煳影子进入他的视线,他听到那人说:“晚安,您要喝点什么?” “威士忌。”他说。“外加一杯水,多小杯我都无所谓。” 那杯水他完全没动,酒杯已经空了。 他坐下来的时候,一定无意间瞄见了右手边有碗小饼干或下酒的零食。他看都没看就伸出手,他的手没摸到饼干,倒是摸到了一只温润柔腻的縴手。那手迅速抽了一下。 他勐一转头,放开手,先来后到要有规矩。“抱歉。”他咕哝着。“你先请。” 他又回头继续想自己的事情。当他再次转头、看她第二眼时,他的眼神却无法离开了。 他直盯着她瞧,但阴郁、烦燥的心情依旧。 第2页 她全身上下最不寻常之处,就是那顶帽子。像极了一颗南瓜,不只是形状、大小,连颜色都一样。火焰般的橙色,鲜艷到几乎刺眼,仿佛点亮了整间酒吧,就像低垂的花园派对灯笼。帽子正中心有一根长长细细的公鸡羽毛,像昆虫触角一样突出来。敢搭配这种颜色的女人恐怕不到千分之一。她不但敢,还穿出了气势。她的模样令人吃惊,是惊艷,不是惊吓。 她的衣着则低调不抢色,静默的黑,在那如发光灯塔的帽子下显得黯淡。或许这带有一种解放的意味。或许她要传递的讯息是:“当我戴上这顶帽子,你们就给我注意了!我没有极限!” 同时,她啃着小脆饼,装作不知道他扫视的眼神。当她终于吃完,才表现出她注意到了。他走下自己的椅子,靠过来,站在她身旁。 她微微歪着头,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好像在对他说:“我不会阻止你,想说就说吧。至于我会不会听你说完,就看你要说什么事了。” 他要说的事相当明白精练。“你今晚有计划吗?” “有。也可以说没有。”她的回答很有礼貌,却不像是鼓励他说下去。她没有露出笑容,也没有要接话的意思。她很懂得呈现自己——不管要她做什么,她可不随便。 他也不是随便的人。他继续说下去,这回口气显得冷淡拘谨。“如果你已经有安排,请直说。我不会打扰你。” “你没有打扰我——至少目前没有。”她的意思表达得很清楚;我还没做出决定。 他瞄了吧檯上方的时钟一眼,那钟正对着他们两人。“听我说,现在是六点十分。” 她也看了一眼。“确实是。”她只单纯同意这件事。 他拿出皮夹,同时从夹层里取出一只长方形小信封。他打开信封,抽出两张绯红色硬纸卡,再傩开来。“今晚赌场剧院有表演,我有两个上好的座位,最前排,靠走道。愿意和我一起去吗?” “你很直接。”她的眼神从票券移到他的脸上。 “我得直接一点。”他又绷着脸皱着眉。他甚至看都没看她,只带着恨意盯着那两张票。“如果你已经有安排,请直说,我就找其他人和我一起去。” 她眼中闪过一丝兴趣。“这两张无论如何一定要用掉?” “这是原则问题。”怒火不灭。 “别人可能会以为,这么说吧,你这是种拙劣的搭讪方法。”她让他明白。“我之所以不这么想,是因为你实在太唐突、太直率了,实情应该就是你说的那样。” “这不是搭讪。”他的表情线条还是一样深刻。 这时,她的身体已经稍微转向他了。她接受邀请的方法就是说:“我一直都很想做类似的事情,不妨趁现在。这种机会未来可能就碰不到了——至少没那么真诚。” 他扶她下高脚椅。“我们要不要先有个君子之约?这样表演结束后也比较单纯。” “那要看你约定的内容是什么。” “我们只是今晚的伴,两个人一起用餐、一起看表演。不需要知道对方的名字和住处,不需要个人资讯和细节,只是——” 她接下去说:“两个人一起用餐、一起看表演,陪伴一个晚上。我想这很合理,事实上我们也很需要这样的约定,我了解。我们就这么做吧,省得尴尬,也不必撒谎。”她伸出手,他们迅速握了握。她首度露出微笑,很迷人的微笑,内敛,不太甜。 他挥手请酒保过来,想要结两个人的帐。 “我这杯在你进来之前就付掉了。”她对他说,“我只是慢慢喝。” 酒保从外套口袋拿出小记事本,用铅笔在第一页写下“威士忌一杯——六十”,撕下来之后递给他。 他发现每张单子都有编号,酒保在上方画了个大大的、突出的黑色数字十三。他扮了个苦脸,依照金额付费,把单子交给酒保,便转身跟着她走出去。 她比他先走到门口。他们经过时,有个女孩和约会对象坐在墙边的雅座,忍不住探出头来看那顶光芒四射的帽子。他走在后面,正好捕捉到了女孩好奇的眼神。 一到外头,她转身面对他,疑惑地说:“接下来呢?” 他指着前面在排班的计程车。这时有一辆计程车经过,看到他的手势就打算切进来抢生意,但第一辆计程车赶紧往前滑行,不让那一辆得逞。两辆车的挡泥板稍微颳了一下,不免互相叫骂一阵。等抢客之战结束,第一位司机冷静下来要赚钱的时候,她已经坐进去了。 他站在驾驶座外报上地点。“白屋餐厅。”然后才坐进后座。 车内灯亮着,他们便任由灯持续发光,或许是因为关灯通常暗示着亲密接触,他们两人都不觉得这时适合关灯。 此刻,他听到她放松地嘆口气,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他相当客气拘谨地露出笑容。计程车司机登记证上的相片往往都不好看,但这张太像漫画了,双耳招风、下巴短浅、双眼暴凸。他的名字则简短好记:艾尔.艾尔普。 他记在心里,不过马上又忘了。 白屋是最适合带情人约会用餐的地方,并以精緻佳肴闻名。这种餐厅通常很安静,每个人都在仔细品味口中食物,就连最忙碌的时段也是。美食是饕客前来唯一的目的,不准任何音乐或噪音打扰。 第3页 她在玄关处跟他暂别。“可不可以给我几分钟修补时间的痕迹?你先进去坐,别等我,我会去找你。” 当化妆室的大门敞开迎接她时,他看到她的双手抚上了那顶帽子,好像打算拿下来。她的动作还没结束,门就关上了。他这时才明白,或许她这么做是想要低调一点。她之所以暂时离开他,是为了把帽子拿下来,在他之后单独走进餐厅,不要引起太多人注意。 领班在餐厅入口招唿他。“先生,一位吗?” “不,我订了两个人的位子。”他报出名字。“史考特·韩德森。” 领班在订位清单上找到了他的名字。“啊,没错,”他瞥向这顾客的身后。“韩德森先生今晚单独用餐吗?” “不。”韩德森不置可否。 四下望去只有那张餐桌空着。那位置很隐密,嵌在两根柱子中间,只有从前方走来的人才看得到他们,其他用餐顾客都看不到。 当她出现在餐厅入口时,帽子已经拿下来了,他没料到那顶帽子的效果这么强烈。她现在毫不起眼,光芒全失,她的性格都崩塌了。她只是个棕发黑衣女子,混杂在背景里,如此而已。不是宜室宜家那一型,不是甜美可人那一型,不高挑纤长,不小巧可爱,不时尚、不邋遢,不属于任何一种类型。她就是个平庸的女人,毫无光彩,简直就是路人。普通、平凡的芸芸众生之一。 就算有人转过头看她也不会超过一眼,看完之后也不会有任何印象。 领班正在拌沙拉,没时间招唿她。韩德森站起来让她知道他在哪,他发现她没有直接穿越餐厅直直朝他走来,而是从两边绕过来,虽然路径比较长,但是完全不引人注意。 她把那顶帽子放在第三张餐椅上,一臂之遥,再覆上餐巾,或许是怕沾上食物污渍。 “你常来吗?”她问。 他刻意没听见她说话。 “抱歉,”她口气一缓,“这算是个人隐私。” 负责他们这桌的服务生下巴有颗痣。他没办法不注意。 他没问她意见就点了两人份的晚餐,她仔细听着,在他吩咐完后赞许地看了他一眼。 接下来,两人的对话相当困难。她能选择的话题不多,况且他的心情还那么沉重。他和大部分男人一样,把暖场的工作交给她,自己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着,虽然他佯装在对话,其实心思多半飘到其他地方去了。他时不时会把思绪拉回来,但那简直是一种精神摔角,他得很努力才不会显得太失礼。 “你不想脱掉手套吗?”他问起。黑色的手套就和她全身上下的衣着一样,只有那顶帽子除外。喝鸡尾酒或浓汤时戴着手套还不算奇怪,但这时她正拿叉子挤压鲽鱼旁边的柠檬。 她迅速脱下右手手套,左手手套还戴了一阵子,好像不打算脱下来,不过最后像是放弃无谓的挣扎般,她还是把左手手套也脱了。 他刻意不去瞄那枚婚戒,眼神落在远处其他东西上,不过他知道,她发现他看到了。 她很健谈,不必费心经营话题。她也很机伶,不会挑些无聊、陈腐、琐碎的话题。他们聊天气、时事、桌上的美食。 “那个狂野的南美歌手梦杜莎,我们今晚就是要看她的表演。我第一次看她表演大概是一年前,她那时候讲英语几乎没有口音。现在,她都在这里表演,为了强调她的南美来歷,英语反而退步了,我看再表演个一季,她就回到纯西班牙语了。” 他露出三分之一的浅笑。她见多识广,他观察得出来。只有见识够多的人才能做出她今晚做的事,而且不会搞得一团乱。她很中庸,有礼貌又不轻率。话说回来,如果她稍微逾越分寸,或许会给他留下更深的印象、更正面的记忆。假设她教养没那么好,她可能会比较三八、比较泼辣、比较像暴发户。如果教养更好一点,她可能会更舌灿莲花——那也会留下深刻的印象。她不属于这两种极端,比这两种极端都好。 晚餐快结束时,他发现她在研究他的领带。他好奇地低头看了一眼。“颜色不对吗?” 他想知道问题出在哪。这是素色领带,没有图案。 “不,挺好的,单独来看。”她马上安慰他。“只不过,和衣服不搭——只有领带和你这身衣着搭不起来。对不起,我不是有意批评。”她做出结论。 他又低头看了一眼,带着不经意的好奇,好像这时才注意到自己选了哪一条。就连自己都很惊讶竟然是这条领带。她点出了配色冲突,他便把胸前口袋的手帕往下塞一点,降低撞色的冲突感。 他点了两支烟,两人慢慢啜着白兰地,最后才离开。 当她站在玄关全身镜前戴回帽子时,她又活了过来,她又有了个性。他不禁想着,这帽子真是她的造型神器。就像打开水晶吊灯的开关通了电流一样。 魁梧的剧场门房身高约六呎四吋,在计程车停下来时替他们开门,当那顶帽子从他眼皮下方迅速经过时,他的双眼像卡通人物一样,差点要掉出来。他的白色鬍鬚像海象一样,活脱脱就是《纽约客》杂志里的漫画人物。她下车时与他擦身而过,他暴凸的双眼跟着帽子从右方熘向左方。韩德森留神默默看着这两人的无声喜剧,以为自己一会就忘了。好像任何事都忘得了一样。 第4页 剧场大厅空无一人,显见他们来得多迟。就连门口验票员都不在位子上。舞檯灯光下有个无名的身影,可能是负责通知大家进场的员工,他替他们开了门,拿手电筒看了他们的票券,然后领他们循走道而下,沿着地上一排小灯走。 他们的座位在第一排。太前面了。舞台是一阵灼眼的橘光,过了一会他们的双眼才适应眼前的景象。他们耐心地坐着看滑稽剧一幕幕变化。她偶尔露出微笑,有时甚至爆出笑声。 他顶多挤出勉强的笑容,好像觉得不笑不得体。声音、颜色、灯光愈来愈强,最后布幕落下,结束了上半场。 中场休息,灯亮了。四周观众纷纷起身往外走。 “要出去抽菸吗?”他问。 “我们留在这儿吧。我们没像其他人坐了那么久。”她把大衣领子拉起来,往后颈拢一拢。剧场内空气已经很闷了,他猜想她这么做,应该是尽量别让其他人看见她的侧脸。 “看到认识的人了吗?”她悄声说,带着一抹微笑。 他低头才注意到自己的指头一直忙着折起节目单每一页的右上角,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整本节目单都折过了,每一页右上角都有个后折的小三角形。“我每次都这样,这毛躁的习惯已经跟着我好多年了。有的人是涂鸦,我则是折页。但我当下都不晓得。” 舞台下方乐团进场的门开了,乐手一一就座,准备开始下半场。鼓手最靠近他们,只隔着一道扶手。他看起来像只老鼠,一副十年来都没有唿吸过新鲜空气的样子。颧骨周围的脸皮绷得很紧,头髮贴在头皮上油腻发亮,像是一顶湿答答的浴帽,正中央还有一条白色的缝线。他的鬍鬚好细好小,简直像是脏东西从鼻孔流出来。 他刚开始没望向观众,只忙着调整座椅,不知道在拉紧什么或是在调音。不过当他一忙完,稍微放空,就马上注意到她和她的帽子。 那一眼不知道让他怎么了,那张无趣蠢笨的脸瞬间冻结,像是催眠或着魔了一样。他微微张口,像一条鱼,嘴巴一直开着。他时不时提醒自己不要盯着她,但她已经停在他心上,他就算别开眼神也无法忍很久,双眼总会再飘回她身上。 韩德森留意了一阵子,带着一种事不关己却甚感幽默的好奇心。终于,他发觉鼓手的眼神开始让她不自在,决定出手阻止,他恶狠狠地瞪了一眼,让鼓手的眼神盯在谱架上,再也不乱瞟。不过你可以看得出来,即便转过头去,他还是一直想着她,因为他的颈子很僵硬也很刻意。 “我好像很惹人注目。”她憋着笑意。 “厉害的鼓手就这样把一个晚上给毁了。”他表示同意。 人群陆续回到观众席,灯光一暗,观众就座,第二场的序曲便开始了。他继续折他的节目单。 下半场进行到一半,乐声渐扬,美式管弦乐团放下乐器,筒鼓与手摇鼓的异国曲风取而代之迎接主秀,南美歌手艾思黛拉·梦杜莎登场了。 他还没有发现任何异状,就被他的伴推了一下。他不明所以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又看向舞台。 他的男性观察力还没发挥功能之前,这两个女人已经变成死对头了。一句低沉隐密的话钻进他耳里。“看看她的脸,幸好舞台脚边有灯光,否则她一定会杀了我。” 舞台上那双灵动的黑色眼睛中明显透露出敌意,在那灿烂的笑容上方是完全一模一样的头饰,就和第一排座位上他的女伴同款,他们坐那个位子歌手不可能没注意到。 “现在我知道他们这身特殊装扮的灵感打哪来了。”她咬牙低声说。 “干么这么酸?我想她应该觉得有人模仿是一种恭维。” “男人不会懂的。你可以偷我的首饰、可以偷我的金牙,但不可以偷我的帽饰。最重要的是,这帽子是她表演的特色,是她的招牌。或许被抄袭了,我不觉得她曾经允许别——” “我想这是剽窃的行为。”他兴致盎然地看着,甚至有点忘我。 她的演出很纯粹,就像所有真正的艺术。有时候遗忘也是很纯粹的行为。她以西班牙语演唱,不过歌词并不复杂,尽是“小妞、小妞、蹦蹦、小妞、小妞、蹦蹦”不断重复。同时她的双眼不断看向两侧,每一步都用力摆臀,将身侧小花篮里的花束抛向观众席里的女性。 唱完第二遍的时候,前两、三排的女性观众都接到花了,明显只有韩德森的伴除外。 “她故意排挤我,就是因为那顶帽子。”她信誓旦旦地悄声说。事实上,每一次舞台上这个踩着高跟鞋卖力演出的歌手经过他们的绝佳座位时,都会刻意绕过去,她会不爽地转个身,在经过时任那身像保险丝电流一样的晚礼服强光闪烁。 “你看看我怎么对付她。”她屏住唿吸,只说给他听。她扣紧双手,支着下颚,像个老虎钳。 她的暗示完全被忽略。 她把手臂略向前伸,约半条胳臂的距离,藉以吸引目光。 舞台上的双眼眯了一会,然后又恢復自然的表情,望向其他观众。 韩德森的伴突然用力弹手指,声音响得盖过了音乐。那对眼睛又转回来,怒视这打扰演出的人。又抛出花朵,但还是没给她。 第5页 “我从来不认输。”他听到她固执地咕哝着。他还没搞清楚她的意思,她已经站了起来,站在她的座位上笑盈盈地,等对方正眼回应。 那一瞬间,两个女人之间很僵。不过她有不公平的优势。台上的歌手虽然一直被这位观众挑衅,但为了所有观众,她还是得保持甜美迷人。 韩德森的伴站起来之后,产生了意料之外的结果。歌手走向舞台另一端时,聚光灯也一路跟着表演动线走,却低低划过台下第一排她的头颈,偏偏她是全场唯一站着听表演的人,还站在乐团前方。结果每个人都注意到两人的帽饰竟如此相似。观众开始议论纷纷,往外扩散,就像平静的水面被落石掀起了涟漪。 歌手投降了,而且投降得很快,避免大家继续比较她们的装扮。她像是被勒索般抛出了花束,优雅的曲线划过灯光。歌手在台上略微蹙眉噘嘴,想掩饰之前刻意忽略她的行为。 “哦,我刚刚没给你吗?真抱歉,我不是故意的。”不过她皮笑肉不笑,那表情后面还是带着欲置人于死的怒意。 韩德森的伴迅速接过花束,双唇勾起亲切和蔼的线条后坐回座位上,只有他才听得到她口中说出:“谢谢喽,你这个小心眼的拉丁妹!.”他感觉喉头一呛。 气势大减的歌手慢慢踏着碎步回到舞台侧边,音乐渐消,就像渐行渐远的车轮。女歌手一到舞台侧边,他们便看到短暂的武打戏码,尽管全场观众仍欢声雷动。有个穿衬衫的男子,应该是舞台经理,他以粗壮的手臂阻挡歌手再度冲上台去。显然她若要回到台上,不只是为了谢幕。他熊抱着她,把她的双手压在身体侧边,她的手握成拳头,不断抽动着想给台下那女人一点教训。接下来舞台一黑,另一首曲子又开始了。 落幕后,他们起身离开,他把节目单扔在座位上。 没想到她弯腰捡了起来,叠在她仍保留的节目单上。“做个纪念。”她说。 “我没想到你这么感性。”他沿走道顺着缓慢移动的人群向前。 “说起来也不算感性,只不过——我有时候很佩服自己这么冲动,这些小东西可以提醒我。” 冲动?因为她从来没见过他就答应陪伴他一个晚上吗?他耸耸肩——只是想像,没真的做出动作。 大家在门口抢计程车,一团混乱,这时发生了一段不幸的小插曲。他们都已经招到计程车、准备坐进去时,一个盲眼的乞丐靠近她,无声地讨钱,捧着杯子推向她。她手上的烟已经点着了,这时不知是被乞丐还是旁人一推,不偏不倚落进杯中。韩德森看见香菸掉进去,她却没有。他还来不及阻止,那乞丐以为是钱往杯中一掏,结果痛得立刻把手收回来。 韩德森马上把还在燃烧的香菸捡出来,然后放了一元纸钞进去赔偿他。“对不起,老兄,那不是故意的。”他低声解释,发现那乞丐还可怜地朝烫伤的手指吹气,他又再放了一张纸钞,因为那乞丐大有可能误会她刻意欺负盲人,但韩德森看她一眼就知道她绝非故意。 她跟着他坐进计程车,车子便往前行。“是不是很可怜?”她只这么说。 他还没告诉计程车司机要开去哪。 “现在几点了?”她这时问。 “快十一点四十五。” “不如回去安森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喝今晚最后一杯酒,然后就此道别。你走你的路,我走我的。我喜欢完整的一个圆。” 圆通常是空心的,他这么想,不过这时讲这个似乎很扫兴,所以他没说出口。 酒吧在他们抵达时人声鼎沸,比傍晚六点热闹多了。不过他还是在吧檯末端替她找到了一张空位,他靠墙站在她身旁。 “那么,”她端起酒杯,离吧檯一吋高,试探地看着酒杯,“再见了,很高兴遇见你。” “你这么说真客气。” 他一饮而尽,她只喝了一小口。“我会在这儿待一会,”她的口气像是要打发他。她朝他伸出手。“晚安了——祝你好运。”他们轻轻握了握手,就像今晚刚结识的朋友。就在他准备转身离开时,她眯着双眼看他,好像要给他什么忠告。“你既然气已经消了,何不回去弥补她?” 他惊讶地看了她一眼。 “我整个晚上都晓得。”她静静地说。 那话说完,他们就分别了。他往门口走,她继续饮着她的酒。这齣戏结束了。 他走到门口时回头望了一眼,他还能看到她坐在那里,就在弯曲吧檯的末端靠近墙壁的位子,孤单地低着头,或许拨弄着吸管。有两个人站在吧檯转角处,可以从他们的肩膀缝隙微微看到那顶亮橘色帽子。 那是他最后的印象,香菸烟雾瀰漫与人影叠叠的空间里,隐约见得到那顶帽子的橘影,就在他身后,像一场梦,不真实且从来没发生过的梦。 2刑前第150天午夜 十分钟后,他家离酒吧才距离八个路口——两条直线,直走过七个路口后左转——他在转角的公寓前下计程车。 他把车资找剩的零钱放进口袋,用钥匙打开前门走进去。 大厅里有个男子在等人。他站着,有点无所事事地来回踱步,从这里走到那里,又走到别的地方,和所有在大厅等待的男人一样。他不是住户,韩德森从没见过他。他不是在等车子来接,若是等车的话会开大厅指示灯,应该是楼上没动静。 第6页 韩德森没多看一眼就经过他身边,按下电梯按钮。 那人发现了墙上的画,过分认真地欣赏。他背对韩德森,其实他有点刻意装作不晓得大厅里有人,不过太假了。 韩德森推定,他一定很心虚。那幅画根本不必看得那么投入。他一定是在等人下楼,一个他没资格陪伴的人。 韩德森心想,他凭什么管那么多?关他什么事? 电梯到了,他走进去,沉重的黄铜电梯门自动关上。他按下六楼,最高楼层。从电梯的菱形玻璃窗往外看,大厅逐渐往下沉,就在要消失之前,他看到那个看画的人,显然是没耐心继续等他约会的对象了,那人离开画前,快步走向控制板。不过这个小动作他根本没放在心上。 他踏上六楼走廊,摸索着钥匙。走廊很安静,周围完全没声音,只有他找钥匙的时候听到铜板在口袋里叮咚作响。 他把钥匙插进自家大门,然后开了门。室内没有灯光,另一端也是完全暗的。他一见状,不知怎地猜忌心起,便从喉咙深处发出轻蔑的声音。 他点亮一盏灯,小巧整洁的玄关出现了,但这盏灯只照亮这个小区域,那拱型开口的后方仍是一片黑暗,什么都看不到。 他关上大门,把帽子和大衣扔在椅子上。这股寂静、这片黑暗似乎让他很不高兴。阴沉的表情又回到他脸上了。当他晚上六点一人在街上时,表情也是这么阴沉郁闷。 他对着黑暗喊出一个名字。“玛榭拉!”命令般的口吻不是很友善。 黑暗中没有回音。 他走进黑暗里,用同样严厉的使唤口吻。“够了,别闹了!你明明醒着,你以为你在骗谁?我刚刚在街上还看到你房间灯亮着。成熟一点,这么做没有用!” 寂静中没有回音。 他在黑暗中走对角线,朝墙边某处走去,显然他很清楚动线。他这时比较像在发牢骚,声音没那么尖锐了。“我回来之前,你明明就还醒着!你一听到我回来就睡了!这是在逃避问题!” 他伸直手臂摸索着,还没摸到任何东西灯就开了。突然涌入的光线让他吓了一跳,光线来得太急,他还没准备好。 他沿着手臂的方向看过去,开关距离他的手指还有几公分,根本还没摸到。有只手刚离开电灯开关,往墙边滑。他的双眼顺着那袖子往上,看到一张男人的脸。 他吃惊地转了半圈,那里还站了另一个人。他又转了半圈,完全背对刚刚的方向,那里站了第三个人,就在他身后。这三个人面无表情,不动声色像雕像一样,把他围成了半圆。 这三个安静的幽灵让他太震惊了,他狐疑地环顾四周,想找到方向,想找到熟悉的物品,想确认自己有没有走错地方,他真的是走回自己家吗? 他的双眼落在墙边桌上那土耳其蓝的灯座上,这是他的东西。他又看到墙角低矮的椅凳,那也是他的东西。书柜上的对开相框,一边是嘟着嘴、张着大眼、一头捲髮的漂亮女子,另一边是他的脸。 那两张脸朝不同的方向,互不关心,视线没有交集。 所以这是他家没错。 他们三个似乎永远都不会说话,他只好先开口。他们似乎打算站在那里瞪他一整晚。 “你们几个人在我家干么?”他厉声问。 他们没回答。 “你们是谁?” 他们没回答。 “你们想要干么?你们怎么进来的?”他又喊了她的名字。这次喊她则很像是要她解释他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他转头过去面对一扇门,但那门闻声不动,依然神秘兮兮、不明所以地关着。 有人说话了。他的头勐地转过去。“你是史考特·韩德森吗?”他们把半圆缩小了些。 “对,那是我的名字。”他继续看着那道紧闭的门。“发生什么事?怎么了吗?” 他们继续问问题,不打算回答他的提问,简直让他抓狂。“你住在这里,对吗?” “我当然住在这!” “你是玛榭拉·韩德森的丈夫,对吗?” “对!听着,我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其中一人做了个手势,他没来得及理解那是什么意思。等他会意过来已经迟了。 他想靠近那道门,却发现他们其中之一挡在他面前。“她在哪?她出去了吗?” “她没出门,韩德森先生。”其中一人静静地说。 “那么,如果她在这,为什么不出来?”他一生气就大声了起来。“讲话啊,讲点话啊!” “韩德森先生,她没办法出来。” “等一下,你刚刚给我看的那是什么,警徽吗?” “韩德森先生,放轻松。”这四人的互动像是拙劣地跳着团体舞。 他稍微移动一下,他们就跟着他动,然后他往另一个方向挪移,他们又跟着他走。 “放轻松?但我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们被抢了吗?发生意外了吗?她被车撞了吗?手放开!让我进去,可以吗?” 但他们三双手对他一双。每次他挣脱其中一人,另外两个就会揪住他别处。他马上就激动到无法克制,接下来就要出拳了。安静的房内只听见四人侷促的唿吸。 “我住在这里,这是我家!你们不可以这样对我!你们有什么权力不让我进我太太的卧室——” 第7页 突然间,他们都松手了。中间那个人朝最靠近门口的那人做了个小动作,无奈又有点不情愿地说:“好吧,乔,让他进去。” 原本用力阻挡他的那条手臂忽然放下来,他开门的时候差点重心不稳,踉跄了两步才走进去。这里布置精细,是个充满巧思的空间,以蓝色和银色为主调,瀰漫着他熟悉的香氛。 梳妆檯上的娃娃穿着蓝纱蓬蓬裙,无助的大眼睛似乎饱含恐惧地看着他。两根用来支撑蓝色丝帐的水晶柱,其中一根横倒在她膝上。两张床,两条蓝色绸被,一条平整光滑如冰,另一条则裹着人藏在里面。可能睡着了,或是生病了,从头到脚包得紧紧的,只有顶端冒出一、两撮捲髮,像古铜色的泡沫。 他走到一半停下脚步,脸色惨白。“她——她对自己做了什么!噢,这个小笨蛋!”他恐惧地瞄过两床之间的床头桌,但那上面没东西,没有水杯或小药瓶。 他颓丧地走向床边,身子一低,抚着她的被子,揉着她圆润的肩膀,不解地摇晃着。 “玛榭拉,你没事吧——?” 他们跟在他之后穿过房门。他略微感觉到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他们监视之下,他们不断分析着他的行为。但他没时间理他们,他只在乎她。 门口的三双眼睛直盯着,看他摸索着蓝色绸被。他掀起一角。 那瞬间恐怖惊骇、超越现实,足以在他心上留下一辈子的创伤。她笑盈盈地看着他。那死尸惨澹的笑容已完全静止。她的头髮在枕头上披散开来。 警探的手伸过来阻止他。他往后一退,拖着脚步,一步步慢慢退。蓝色绸被一盖,她又消失在眼前。永远离开了。 “我不希望发生这种事。”他声音都裂了。“我没想到会看见——” 那三双眼睛互看对方,在心中默记下他的话。 他们带他到另一个房间,引领他到沙发旁。他坐下来。其中一人回去关上门。 他安静地坐下来,用一手盖着眼睛,好像房内光线太强。他们似乎没看着他。其中一人站到窗边,没特别注视哪里。另一人站到小茶几旁,翻着杂志。第三个人在他对面坐下,但没看着他。他拿个小东西清指甲缝,专心的程度看起来好像此刻对他来说这是最重要的事。 韩德森此时把手放下来。他发现自己看着她的照片。他伸出手把对开相框给阖了起来。 那三双眼睛用心电感应沟通了一回。 室内的寂静仿佛让天花板降了下来,压得他们喘不过气。终于,坐在他对面的人开口 了 。“我们得和你谈一谈。” “你们可以再给我一分钟吗?拜託?”他一脸苍白地说,“我实在太震惊——” 椅子上那人体谅地点点头。窗边那人继续看着窗外。桌边那人继续翻着女性杂志。 最后,韩德森揉揉眼角,好像想看得更清楚。他简短地说:“好了,你们开始吧。” 刚开始的对话很随意,不像诘问,根本不知道他们开始侦讯了没。或者这只是一种技巧,让他们能得到更多资讯。“韩德森先生,你今年几岁?” n二士一。” “她的年纪?” 三十九。” “你们结婚多久了?” “五年。” “你的职业?” “仲介业。” “韩德森先生,你今晚几点离开这里的?” “五点半到六点之间。” “可以更清楚一点吗?” “我可以缩短范围,没问题,但我不知道门是几点几分关上的。嗯,大概是五点四十五到五十五分之间。我记得我走到街角时,正好听到六点的钟声。下个街口有间小教堂。” “了解,你当时吃过晚餐了吗?” “没有。”他紧接着说。“没,当时还没。” “那就表示你今晚在外面用餐喽。” “我今晚在外头吃饭。” “你独自用餐吗?” “我在外面吃饭,没跟我太太一起。” 桌边那人已经把杂志翻完了。窗边那人对他失去兴趣。坐在椅子上那个则是小心翼翼地接着问,好像怕冒犯他。“那么,嗯,你很少不和太太一起吃饭,对吧?” “我通常会和她一起。” “好,既然你这么说,你今晚是怎么过的?”警探没看他,望向他在菸灰缸弹下的一座菸灰。 “我们计划今晚一起出去吃饭,结果她临时说身体不舒服,说她头痛——我就自己出门了。” “有争执吗?”那问题几乎听不见,问得很若无其事。 韩德森同样以若无其事的方式说:“稍微,你知道的。” “当然。”那警探好像很清楚这种家中口角是怎么回事。“但不严重,对吧?” “绝对没有严重到让她做出这种事,如果这是你调查的方向。”他反问了一个问题,像是突然提高了警觉心。“话说回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们还没告诉我。怎么——?” 外门一开,他的话就停了。他歇斯底里地看着,直到那人关上卧室的门。他略微弓身,想要站起来。“他们要做什么?他们是谁?他们在里面做什么?” 第8页 椅子上的那人走过来,把手按在韩德森的肩膀上,让他坐回去。不过他其实没多施力,那只是个安抚他的动作。 窗边那人看过来说:“有点紧张是吗,韩德森先生?” 一种属于所有人类的本能和自尊逼得他说:“我要怎么自在轻松?”他苦涩地指责,“我才刚回家,就发现我太太死在家里。” 他说得有理。窗边那人显然点到为止。 卧室房门又开。他们的动作很笨拙不协调。韩德森的瞳孔放大,慢慢地巡着房门到玄关之间的短短距离。他的双脚不自觉抖了起来。“不!不可以这样!你看看他们在干么!像拖一袋马铃薯一样!她那美丽的长髮竟然拖在地上,她那么爱护——” 警探的手按住他,把他压在原处。外门静静地关上了。卧室里的香气散出来,似乎在悄声说:“记得吗?记得你曾经爱过我吗?记得吗?” 这次他忽然颓坐,把脸埋在纠结的手掌里。你可以听到他的唿吸声,看到他的太阳穴暴凸。他放下双手后无助又意外地说:“我以为男人不掉泪——结果我刚刚就哭了。” 椅子上那人递给他一根香菸,替他点燃。他的双眼在火柴光芒下看起来很明亮,韩德森的双眼。 不知是因为诘问被打断,或是问不出更多资讯,他们就没再继续了。当他们又开始说话时,像是漫无目的的闲谈,就像是在打发时间,没事找事聊。 “韩德森先生,你很会穿搭。”椅子上那人突然注意到。 韩德森厌恶地看他一眼,没答腔。 “你每一样都搭配得很好。” “穿搭就是一门艺术。”原本在翻杂志的那个接话了。 “袜子、衬衫、口袋里的手帕——” “就除了那条领带。”窗边的人不同意。 “为什么你们要在这种时候讨论这种事?”韩德森睏乏地抗议。 “应该配蓝色领带,不是吗?每一件都是蓝色的。那领带让你看起来很蠢。我不是时尚达人,但光看到这样我就觉得——”他继续天真地说,“你怎么会把领带这么重要的配件给搞错呢?其他衣着都那么费心搭配了。你没有蓝色领带吗?” 韩德森差点要求他。“你现在要对我做什么?你看不出来我没办法聊这么琐碎——” 他又问了一次,口气和之前一样平淡。“韩德森先生,你没有蓝色领带吗?” 韩德森拨着头髮。“你想要把我逼疯吗?”他声音很小,似乎不能忍受这种无关紧要的话题。“有,我有一条蓝色领带,应该在我的领带架上。” “那你在配衣服的时候,怎么没想到呢?任何人都会觉得配蓝色领带才合理。”那警探做了个手势要他放低戒心。“除非,当然,你本来要配蓝色领带,但临时改变主意,把领带拿掉了,换上现在这条。” 韩德森说:“这有什么差别?你干么一直问?”他提高音调。“我太太死了。我心里很乱。我打哪个颜色的领带到底有什么差?” 警探继续问,好像水滴不间断地往下落。“你确定你原本不是打那一条,后来才改变心意?” 他按捺着脾气。“对,我很确定,就挂在我的领带架上。” 警探明白地说:“不,不在你的领带架上。所以我才要问你。你知道你每一条领带都垂在架上,一层一层就像鱼骨头一样?我们找到了你的领带架,就是你平常收纳领带的地方,我们看到架上有个空位。那个空位在最下面那层,也就是说,上面的领带都还挂得好好的。所以你看,那条领带从其他条下方抽出来,表示你一定有走到那里,原本选了那一条,而不是从上层随便抽取。现在我想不通的是,为什么你都费心把那条从所有领带下面抽出来了,却改变心意打上你今天上班用的,结果根本配不上这身衣着?” “我受够了!”他嘟囔着。“我受不了了!我跟你说,你想讲什么就讲清楚,要不就闭嘴!如果不在领带架上,那会在哪里?我没打那条领带!在哪里?你知道的话就告诉我啊!在哪里究竟有什么差别?” “差多了,韩德森先生。” 他等了很久才继续说下去,久到他还没听完便已经脸色惨白。 “就系在你太太的颈子上。紧到要了她的命。紧到我们得用刀子割才能松开。” 3刑前第14一天破晓 在问过一千个问题后,曙光钻进窗子,让室内看来稍微不同。尽管一切都没变,人也没变。现在看起来像是彻夜狂欢派对才刚结束。每个容器里都有菸灰,很多器皿根本不是用来装菸灰的。土耳其蓝的檯灯还在,在黎明之中散发微光显得有点突兀。照片也都还在,但影中人已不復存在。 他们的模样和动作看起来都很像宿醉未消。没穿大衣、没戴帽子,衣领敞开。其中一人在浴室里泼着冷水略整仪容,门没关所以听得到他漱口的声音。另外两个一直抽着烟,不断走来走去。只有韩德森安静地坐着。他整晚都坐在同一张沙发上。他觉得他好像已经坐了一辈子,永远困在这房子里,从来不知道其他地方是什么样子。 浴室里的那个叫柏吉斯,他走到了门口,拨掉头髮上的水珠,好像刚刚把整个头都埋在水槽里。“你的毛巾放哪里?”他问韩德森,似乎这问题很稀松平常。 第9页 “我从来没自己找过。”韩德森可怜兮兮地说,“她——我只要开口就有,我到今天都不知道毛巾收在哪。” 那警探无可奈何地四处张望,在门槛上直滴水。“那我可以拿窗帘来擦吗?” “可以。”韩德森有点同情他。 又开始了。正当他以为诘问已经全部结束时,一切又开始了。 “不只是两张票而已。你为什么一直要我们相信你们为了两张票在吵架?” 他先抬起头,发现看错了人。他习惯对着人说话。但问他问题的不是这个人。 “因为事情就是这样。整件事就是如此,我还能说什么?你没听说过两个人为了两张票吵架吗?你知道,争执就是这么鸡毛蒜皮。” 另一人说:“少来了,韩德森,不要拖时间了。她是谁?” “谁是谁?” “噢,又来了。”问他问题的人一脸厌烦。“我们又要回到一、两个小时前,今天凌晨四点就问过了,她是谁?” 韩德森疲倦地拨发,无力地垂着头。 柏吉斯从浴室走出来,边走边扎衬衫。他从口袋里拿出手錶戴回去,呆呆地看了一眼,然后漫无目标地踱到玄关。他一定是拿起了他家电话,这时听到他出声。“好了,提尔尼。”没人理他,尤其是韩德森。他虽然眼睛张开着,但快要睡着了。 柏吉斯又踱了进来,好像他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最后他走到窗前,稍微调整窗帘,让更多光线进来。外头窗棂上有一只鸟,一副很懂事的样子歪头看他。他说:“韩德森,来一下,这是什么鸟?”他看韩德森动也没动就继续说,“快来,免得它飞走了。”好像这是全世界最重要的事情一样。 韩德森起身走过去,站在他旁边,背对整个房间。“麻雀。”他简短地说。他看了柏吉斯一眼,好像是说:这不是你要的答案。 “我就知道是麻雀。”柏吉斯说,然后要他继续往前看。“你家的景观很优。” “尽量看吧,景观和鸟。”韩德森苦涩地说。 室内明显安静了下来,所有诘问都停止了。 韩德森转过身,然后停在原处。沙发上有个女性,就在他原本坐的地方。她进来的时候完全无声无息,连大门铰链都没发出声音,她走路时衣裤也没有任何沙沙声。 那三个警探眼神犀利的程度,简直像是要挖进他的脸孔里,把每一层皮肤都剥下来。他内心一揪,外表依然保持镇定。他表情有点僵硬,像纸板一样,但他至少确定脸部肌肉都没有动作。 她看着他,他也看着她。她很标緻,是盎格鲁萨克逊人,甚至比盎格鲁萨克逊人更正统。蓝眼睛,太妃糖色的直发俐落地划过前额,驼色大衣披在肩上,双臂没穿进袖子里。她没戴帽子,不过提了个手提包,年纪很轻,应该还在相信爱情与男人的阶段。又或许她一辈子都会相信爱情与男人,就是很理想主义的个性。你可以从她看他的方式判断出来。从她的双眼就可以看出她的内心正在焚香祈祷。 他舔了舔嘴唇,点点头,但那幅度几乎无法察觉,好像是对着一个见过面却喊不出名字的人打招唿,或许他们从没见过面,但他不想轻慢。 在那之后,他对她好像就没兴趣了。 柏吉斯一定是暗地里做了什么手势,瞬间只剩他们两个,其他人都离开了。 他想要打手势,但来不及,驼色大衣凌空飞起,她已经不在衣服底下,大衣落在沙发一角。她飞扑到他怀里。 他想闪开,于是往旁边一站。“别这样。小心,他们可能就想看到这个。他们搞不好在听我们的每一句——” “我没什么好怕的。”她勾起他的手臂轻轻晃。“你怕吗?你怕吗?你告诉我呀!” “这六个小时我都在避免说出你的名字。他们怎么会把你卷进来?他们怎么知道你?” 他用力拍肩膀。“可恶!我宁愿把我的右臂剁掉,也不要把你给卷进来!” “但我想要陪你,他们都困住你了。你还不够了解我,是吧?” 她的吻让他无法回答。他说:“你第一次吻我的时候,还不知道我是不是——” “不,我不知道,”她坚持地说,吐气在他的脸颊上。“唤,我不可能错得那么离谱,没人会看走眼,如果我错了,那我的心应该要关进精神病院,但我的心可聪明了呢。” “好,替我告诉你的心:没事的。”他哀伤地说,“我不恨玛榭拉。我只是不够爱她,没办法和她继续走下去,如此而已。但我不可能杀了她。我没办法杀人,杀男人都无法了更何况——” 她把头埋在他的胸口,说不出的感激。“你何必解释这些?我见过流浪狗朝我们走过来时你的表情,或是载货的马儿停在街口——噢,现在不是告白的好时机,但你以为我为什么爱着你?你该不会以为因为你长得俊帅吧,是吗?还是因为你聪明?还是因为你潇洒?”他带着微笑继续抚摸她的头髮,这时停下手,吻着她的髮丝。“我爱的是你的内在,没有人发现,只有我看得见。你那么善良,你那么棒——但这些都藏在你心里,只让我一个人知道,只让我拥有。” 第10页 她终于抬起头,双眼盈泪。 “不要这么做,”他温柔地说,“我不值得。” “值不值得我自己决定,你少泼我冷水。”她顶嘴。她不以为意地看着门口,脸上的光芒暗了一些。“他们呢?他们觉得——?” “我想目前一半一半吧,否则他们不会把我困这么久——他们是怎么把你拖进来的?” “我六点收到你的讯息,就是我昨晚到家的时间。我最讨厌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就去睡觉,所以我忍到最后才回电到这里给你,大概是十一点。警方那时候已经在这里了,他们立刻派人过去找我谈话。从那时候就一直有人在我身边。” “太好了,你也整晚没睡!”他愤恨地说。 “我也不想睡。你有麻烦了我怎么睡得着?”她的手指抚过他的轮廓。“只有一件事最重要,其他都无所谓。一切都会水落石出的,一定会。他们一定有方法可以查出到底是谁下的手——你说了多少?” “你是说关于我们吗?完全没说,我就是不想讲到你。” “搞不好就是纠结在这里。他们可以感觉到你有所隐瞒。我已经陷进来了,你不觉得应该把他们该知道的都交代清楚吗?我们没什么好怕的,也没什么好丢脸。你愈早讲,这件事愈快调查清楚。他们或许从我的态度就已经猜到,我们已经踰越了分际——” 她话还没说完,柏吉斯就回到房里,像是找到证据般洋洋得意。当另外两个跟着进来时,韩德森甚至看到他对他们眨眼睛。 “楼下有一辆车,可以带你回你的住处,瑞齐曼小姐。” 韩德森走到他面前。“听我说,你可不可以不要把瑞齐曼小姐卷进来?这不公平,她真的没——” “一切都看你,”柏吉斯对他说,“我们之所以会带她过来,都是因为你让我们觉得有必要提醒你——” “我知道的一切、我能告诉你的一切,你都会晓得。”韩德森向他保证,“别让她给记者缠上了,你们不必公开她的名字,把事情搞大。” “只要你讲的都是实情。”柏吉斯有所保留。 “都是实话。”他转身面对她,比之前更温柔地说,“凯萝,你先回家吧,去睡觉,别担心,马上就没事了。” 她当着所有人面前吻他,好像无畏表现她对他的情感。“你会保持联络吗?可以的话就打给我?如果可以的话,今天就打。” 柏吉斯和她走到门口,交代守在外头的警察:“跟提尔尼说,不准任何人靠近这位小姐。不泄漏名字、不回答问题、不提供任何资讯。” “谢谢,”韩德森等他走回来之后,郑重致意,“你很值得信赖。” 警探不置可否地看了他一眼,坐下来,拿出笔记本,翻过两、三页密密麻麻的笔记后,画了一条歪歪斜斜的线,然后翻到新的一页。“我们开始吧?”他说。 “开始吧。”韩德森顺从地说。 “你说你们有吵架,这是真的吗?” “是。” “为了两张票,是吗?” “为了两张票和离婚的事情。是真的。” “讲到离婚了,你们之间交恶吗?” “不是交好或交恶的问题,而是根本没感觉,你可以说是麻木了吧。我好一阵子之前就问她要不要离婚。她说她知道瑞齐曼小姐的事。我说了。我没打算隐瞒。我本来就想好好处理。她不肯离婚。离家出走也行不通,我不想那么做。我想娶瑞齐曼小姐。我们尽量避开彼此,但这生活简直身处地狱。我受不了。这真的有必要说明吗?” “有必要。” “我前晚跟瑞齐曼小姐谈过,她看得出来这件事让我压力很大。她说:‘让我试试,让我来跟她谈。’我没答应。她说:‘那你得再试一次,用不同的方式。理性地谈,想办法说服她。’虽然不愿意,但我还是试了。我上班的时候打给她,订了老地方的双人晚餐,买了两张表演票,第一排靠走道的位子。下班前我最要好的朋友约翰·隆巴邀我去参加告别派对,我还拒绝了,他接下来要去南美几年,这是他出发前我们最后一次见面的机会。但我还是以晚餐为重。我会对她好,就算要了我的命。 “后来当我回到家,她什么都没准备,根本不打算和解。她喜欢现状,打算维持现状。 我怒气都上来了,我承认发了一顿火。她竟然忍到最后一分钟,让我去淋浴、换衣服,然后她就坐在那里笑问:‘你怎么不带她去呢?’她一直刺激我。‘何必浪费钱呢?’于是我从这里打电话给瑞齐曼小姐,就当着她的面。 “可是没有用。她不在家。玛榭拉笑到脸都歪了。她故意的。 “你知道,女人笑你的时候,都会让你觉得自己像个白痴。我气到没法冷静思考。我大喊说:‘我现在就出去,邀见到的第一个女人代替你!第一个有曲线、穿高跟鞋的,不管是谁!’然后我就戴上帽子,甩门出去了。” 他的声音就像需要上发条的时钟。“就这样。我已经全部讲完,没法更清楚了,因为事实就是这样,没能再添加什么。” 第11页 “那你离开之后,之前给我们的行踪都是对的吗?”柏吉斯问。 “是,只不过我不是一个人。我和别人一起。我跟她说我会找路人一起去吃饭、看表演,我真的这么做,对方也答应了。我整个晚上都和她在一起,直到我回家前的十分钟。” “你几点见到她的?抓个大略的时间。” “离开这里没几分钟,我走进一间酒吧,在第五街那边。我就是在那里遇见她的——” 他手指动了一下。“等等,我想起来了。我知道我几点碰到她的。我们那时候一起看时钟,因为我要给她看我的票。六点十分,一秒不差。” 柏吉斯的指甲划过下唇。“哪一间酒吧?” “我不记得了。招牌是红色的,我现在只记得这些。” “你可以证明你们六点十分在那里吗?” “我刚刚就说我在那里了。为什么?这有什么重要的?” 柏吉斯慢条斯理地说:“嗯,我可以诱导你,但我不干那种事。就直接说了吧,你太太的死亡时间正是六点十分。她断气的时候,手錶撞到梳妆檯,就刚好停在——”他看着笔记说,“六点——八分——十五秒。”他放下笔记。“现在呢,任何两条腿的生物,或就算长了两片翅膀,都没办法在一分钟又四十秒之内从这里到第五街。你只要证明你六点十分在那里,这件事就结了。” “我已经说了!我在那里看了时钟。” “那不算证据,只是你的片面之词。” “那怎样才算是证据?” “要经过证实。” “为什么要由我举证?我解释得还不够?” “因为目前看来没人有犯罪动机,除了你。你以为我们干么在这里陪你坐一整夜?” 韩德森任双臂垂到膝盖上,最后嘆口气说:“我懂了。”在他说完之后,寂静盘旋在室内好一阵子,久久不散。 柏吉斯最后开口了。“你说你在酒吧遇到的这个女人,她可以证实你所说的时间吗?” “可以。她和我一起抬头看时钟。她一定记得。对,她可以。” “好,那就这样办。假使你没和她串供,加上她能证实你不在犯罪现场,就能消除我们的疑虑。她住哪?” “我不知道。我们回到相识的原处——回到那间酒吧后,我就离开了。” “嗯,那她叫什么名字?” “我不知道。我没问,她也没说。” “连名字都不知道,没有暱称吗?你和她在一起六个小时,你怎么称唿她?” “‘你’。”他闷闷不乐地回答。 柏吉斯又拿出笔记本。“好吧,她长什么样子?我们自己去找她,把她带来作证。” 漫长的等待。 “怎样?”他终于说话。 每过一分钟,韩德森的脸就更苍白一分,他用力咽下口水后说:“我的天,我说不出来!”他话都说不清楚了,“我完全不记得她,她消失了。”他无助地把手圈在面前。“或许我刚回到家的时候还可以告诉你,或许;但现在我完全想不起来了。从我到家以后发生了太多事。玛榭拉意外死亡,然后你们又整晚缠着我。她就像是一部过曝的电影,完全褪色了。当时虽然在她旁边,我也没仔细留意,满脑子都在想我自己的事。”他轮流看着他们的脸,想寻求协助。“她就是一片空白!” 柏吉斯想帮他。“慢慢来,认真想。现在,专心,她的眼睛?” 韩德森颓然张开手掌。 “想不出来?没关系,那头髮呢?头髮是什么样子?发色?” 他把双手贴在眼窝上。“我也不记得了。每次想讲一种发色,就觉得可能是另一种,然后又想到其他颜色。我觉得可能是第一种。我不知道,可能是混色。不是棕色、不是黑色。 她大部分时间都戴着一顶帽子。”他略怀希望地抬起头,“我最记得那顶帽子。橘色的,这有用吗?对,橘色,就是这颜色。” “假设她昨晚拿下帽子之后,接下来六个月都不戴那顶帽子呢?那我们去哪找人?你能不能想起她的个人特徵?” 韩德森痛苦地再次把太阳穴揉进脑袋里。 “体型呢?胖的?瘦的?高的?矮的?”柏吉斯不耐烦了。 韩德森扭着上半身,先转向一侧,再转到另一侧,好像要逃避问题。“我想不出来,没了,我想不出来!” “你在耍我们啊?”其中一人冷冷地说,“这是昨晚的事情,又不是上星期或去年。” “我从来就不擅长记脸,就算我心平气和、没什么事情好烦也记不得。噢,她很大众脸,我想——” “当真?”黑脸警探嘲弄地说。 他的表现愈来愈糟,想到什么就直接讲,完全没经过思考。“她的身材就和其他人一样,我只记得这么多了——” 够了。柏吉斯的脸愈拉愈长,显现他隐藏已久的霸气兇狠。他显然是脾气来得慢的那种人。他没把已经写钝的铅笔收回口袋里,反倒像射飞镖一样,既愤怒又精准地瞄向他对面的墙壁掷去。他涨红着脸,穿上忽略多时的大衣,整了整领带。 第12页 “兄弟,走吧。”他粗鲁地说,“我们离开吧,已经很晚了。” 他在玄关前的拱型走道下停了一会,冷冷地瞟了韩德森一眼。“你把我们当什么了?” 他怒叱着,“以为我们很好骗吗?你跟一个女人出去,待了六小时,就昨晚的事,然后你说不出她的长相!你在酒吧里肩并肩坐在她身边,整顿晚餐从吃沙拉到喝咖啡这段时间,你坐在她正对面——但她的脸就是橘色帽子下的一片空白?你以为我们会信吗?你想唬我们,用个女鬼,没有名字、没有长相、没有身高、没有胖瘦、没有眼型、没有发色,什么都没有,我们就要拿你的话当真,相信你老婆死的时候你在那里不在家?你连撒谎都那么笨拙,十岁小孩都可以拆穿你。事情就这两种可能,你要嘛独自一人,凭空捏造出一个女人;要嘛更可能的就是,你独自一人,昨晚某个时刻在人群里见到她,就想跟我们说她一直和你在一起,但她明明就不在你身边。这就是为什么你刻意把她讲得那么模煳,让我们不知道她的长相,没办法调查真相!” “好了,站起来,”另一人命令韩德森,那口气就像锯木机划过松树一样,“老柏难得动怒,”他半幽默地说,“但他怒火一烧起来,再强硬的人都会焦掉。” “我被捕了吗?”史考特·韩德森起身被另一个人架到门口时问柏吉斯。 柏吉斯没直接回答他。但是他从柏吉斯给第三人的指令得到了答案。 “乔,把灯关了,这里好一阵子不会有人了。” 4刑前第14一天 傍晚六点 车子就停在转角,某处看不见的钟楼开始报时。“来了。”柏吉斯说。他们已经等了十分钟,车子一直没熄火。 韩德森还未获得自由,也还没遭到起诉,他就坐在后座,夹在柏吉斯和另一个昨晚今晨都在讯问他的人中间。 他们叫第三个人“荷兰人”,他站在车子外面的人行道上,傻傻呆呆的。他蹲在人行道中央繫鞋带,站起来的时候正好是钟声第一响。他站直了。 这晚就和前一晚一样。正值下班后大家约会的时间,西侧的天空化了妆,每个人都在同一时间前往同一地点。韩德森没做任何表示,坐在两个看住他的人中间。这时他一定在想,没料到几个小时之内变化这么大。 他家就在他们身后那个转角,只是他已经不住在那里了。他今天住在警察总局附属的拘留室。 他沉闷地说:“不,回到上一家店,”他对柏吉斯说,“第一响的时候,我正好走到这间内衣店门口。我现在看到店铺又听到钟声,就记起来了。” 柏吉斯传话给人行道上的那个人。“荷兰人,退回刚刚那一家店,从那边开始。就是这里。好,开始走!”六点的第二响钟声传了出来,他按下手中的码錶。 人行道上那高瘦的红髮男子开始往前走。车子同时往前滑,沿着人行道并行。 “荷兰人”刚开始看起来有点不自在,腿很僵硬,渐渐地比较自然。 “他的速度怎么样?”柏吉斯问他。 “我想我走得比较快,”韩德森说,“我发现我烦心的时候走很快。我昨晚走得很急。” “荷兰人,快一点。”柏吉斯指导车外的大个子。 那个高瘦的傢伙稍微加快脚步。 第五响,最后第六响。 “现在怎样?”柏吉斯问。 “差不多是我的速度了。”韩德森确认。 红绿灯出现在他们面前。红灯把车拦了下来,但行人可以继续走。韩德森前一晚根本没在看路。他们的车在下一段路追上了荷兰人。 他们走到了第五街。一个街口过了,两个。 “看到没?” “没,就算有也没印象。招牌很红,比这个红,整个人行道像泼了红油漆。” 第三个街口。第四个。 “看到没?” “没印象。” 柏吉斯警告他。“你给我小心点,如果再拖下去,你的不在场证明也就完了。你现在应该已经坐到酒吧里,过了八分半钟了。” “如果你不相信我,”韩德森提不起劲,“又有什么差别?” “实测两点之间的步行时间也无妨,”坐在他另一边的人这时说,“我们可以等到查出你实际出现在这里的时间之后,再重新计算一次。” “九分钟过了!”柏吉斯念出时间来。 韩德森头低低的,从车内慢慢扫视经过的每一间店铺。 有个名字飘过他面前,招牌灯无色无光。他很快地转过去看。“就是这里!我想就是这间,安森墨,就像是这间店。我几乎可以确定。有点异国的——” “荷兰人,停!”柏吉斯大叫,用力按下码錶。“九分钟,十秒半。”他宣布道,“十秒半上下的误差我们也会算进去,毕竟人群疏密还有等红绿灯的时间每次都不一样。整整九分钟,从那个街角走到这间酒吧,再加上从你家走下来到第一个街角、听到第一声钟响的那段时间,我们都测过了,也就是说——”他转身看他,“若证明了你最晚在六点十七分走进这间酒吧——不能更晚——那你还是可以自动排除嫌疑。” 第13页 韩德森说:“我可以证明我在六点十分之前就到这里,只要能找到那女人。” 柏吉斯甩开车门。“我们进去。”他说。 “你见过这人吗?”柏吉斯问。 酒保僵硬地扬起下颚。“有点眼熟。”他承认,“不过,我的工作就是一直看脸、脸、脸。” 他们给他多一点时间,他侧脸看着韩德森,然后走到正对面,从那里看着他。“我不知道。”他还是很犹豫。 柏吉斯说:“有时候,相框和照片一样重要。我们用别的方法试试。你站到吧檯后面去。” 他们一起走过去。“韩德森,你当时坐哪张椅子?” “就在这附近,时钟在正上方,放零食的小碗就在那边。” “好,坐上去。酒保,再试一次。别管我们,好好看他的脸。” 韩德森愁眉苦脸低头看着吧檯,就和他当时一样。 奏效了。酒保一弹手指。“这有用,老天啊,我想起他来了。就昨晚啊,对不对?一定是只喝一杯,没待到让我马上有印象。” “现在我们要知道他几点来。” “我上班的第一个小时,客人还没满。我们昨天满晚才开始热闹的,有时候就是这样。” “第一个小时是什么时候?” “六点到七点。” “好,那是六点之后过多久?我们得知道。” 他摇摇头。“对不起,长官,我只有快下班才看时钟,刚上班的时候不会。可能是六点,可能是六点半,可能是六点四十五。我根本说不准。” 柏吉斯看着韩德森,眉毛微扬,然后又转头过去看酒保。“讲讲当时在这里的那个女人。” 酒保直接问:“什么女人?” 韩德森的脸瞬间像是色谱,从自然肤色变成苍白再变成惨白。 柏吉斯挥手要他闭嘴。 “你没看到他起身去跟一个女人说话吗?” 酒保说:“没,长官,我没看到他起身去跟任何人说话,我没办法发誓,但我的印象是,当时酒吧里没别人可以陪他说话。” “那你有没有看到一个女人独自坐在这里,搞不好你没看到他过去跟她说话。” 韩德森无助地指着旁边两张椅子。柏吉斯还来不及阻止,他就抢着说:“她头戴橘色帽子。” “不要这样。”警探警告他。 酒保突然变得很不爽,不知道为什么。“听我说,”他说,“我做这行已经三十七年。我看人看腻了,夜復一夜,开张又打烊、开张又打烊,我负责调酒。不要走进来问我他们戴什么颜色的帽子,或者他们有没有搭讪谁。对我来说,他们就是顾客。对我来说,他们就是一杯一杯的酒,对,就是一杯一杯的酒。你跟我说她喝了什么,我可以告诉你她有没有在这里!我们帐都收得很好。我去老闆办公室拿来给你。” 他们这时全都看着韩德森。“我喝威士忌和水。我只喝威士忌,从来不点别的。给我一分钟就好,我想想我能不能记起她喝什么。那时候她快喝完了——” 酒保拿着一个大锡盒走回来。 韩德森揉着额头说:“她杯底有樱桃,然后——” “我们有六种调酒都有樱桃。我去拿给你。高脚杯还平底杯?酒体是什么颜色?如果是曼哈顿,那就是高脚杯,酒体是棕色的。” 韩德森说:“她把玩着高脚杯,不过酒体不是棕色,不,是粉红色之类的。” “杰克玫瑰。”酒保反应很快。“这下简单了。”他花了点时间把帐单翻过来查,最早结的垫在最下面。“你看,我们都整理得很好,上面还有编号。”他边翻边说。 韩德森灵光一闪,身体往前倾。“等等!”他屏息说,“这让我想起来了。我记得我那张帐单的编号:十三。是个不吉利的数字。我记得他递给我的时候,我特别看了一下,若是你看到那种数字也会特别有印象。” 酒保把两张帐单放在他们面前。“对,你说得没错,”他说,“在这里,但不在同一张帐单上。十三是威士忌和水。杰克玫瑰在这里,有三张,七十四号,这张是记在汤米帐上,前一班的员工,负责午后场,我认得他的笔迹。不只这样,一定还有另一个男人跟她在一起。从这帐单看来,三杯杰克玫瑰和一杯兰姆酒,没有哪个正常人会混喝这两种酒。” “所以?”柏吉斯缓缓问道。 “就算她待到我的值班时间,可是她的酒是汤米调的,不是我,我还是不记得有见到过什么女人。但如果她待下来,根据我在吧檯三十七年的经验,他应该没有走过去跟她说话,她身边一定有其他人了。三十七年的经验也告诉我,那个人最后一定和她一起离开,因为没有人会连续请女性三杯杰克玫瑰,最后还让别人坐享其成。”他拿抹布擦擦吧檯作为结论。 韩德森声音发颤。“可是你记得我在这里。如果你记得我,怎么会不记得她?她还比较引人注目。” 酒保讲得头头是道。“当然,我记得你,是因为我现在又看到你了,你就在我面前。要是把她带到我面前,我或许也会想起她。我没看到人就是想不起来。” 第14页 他两手撑在吧檯边缘,像是喝醉酒后双腿无力的人。柏吉斯拨开他的手臂。“走吧,韩德森。” 韩德森另一条手臂还不肯放开,准备朝酒保扑去。“不要这样对我!”他哽咽地争取着,“你知道他们要控告我什么吗?谋杀!” 柏吉斯立刻捂住他的嘴。“闭嘴,韩德森。”他的指令很简单。 他们把他带出去,他还持续想挣脱他们回到酒吧。 他们走到街上以后,紧紧围着他往前走。“十三号帐单确实是你的。”其中一个警探哼了一声。 “就算她这时候出现,只要晚那么一点,对你来说都没用。”柏吉斯警告他,他们坐下来等其他同仁追踪到计程车司机,看能不能带他过来。“她得在六点十七分之前到酒吧。但我很好奇她会不会晚一点才出现,会的话那是多晚。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一步步把你那整晚的行程从头到尾走一遍。” “她会!她一定会!”韩德森坚持地说。“一定有人记得她,在我们去过的其他地方,等你找到她了,她自己就可以告诉你,她是几点几分在哪里第一次见到我。” 柏吉斯派出去查案的那人回来报告了。“阳光车行有两个司机那天在安森墨外面排班。我把他们两个都带来了,分别是巴德·希奇和艾尔·艾尔普。” “艾尔普。”韩德森说。“就是这个奇怪的名字。我一直想不起来。我跟你说过,我们两个都在笑这名字。” “把艾尔普带进来,另一个司机没事了。” 本人的长相比登记证上更滑稽,因为活生生的人是彩色的。 柏吉斯说:“你昨晚有没有跑一趟白屋餐厅?” “百无、百无——”他一开始很迟疑。“我一个晚上载好多人——”然后他用自己的方法加速回忆。“百无,人不多的时候一趟大概六十五分。”他嘟哝着,然后又恢復了音量。 “有,我有!我其中一趟赚了六十五分钱,前后那两趟才三十分钱。” “看看四周,有印象是谁付钱吗?” 他的眼皮扫过韩德森的脸,然后又回到他身上。“这个人,对不对?” “我们在问你,不要问我们。” 他拿掉问号。“就是他。” “一个人还是有别人?” 他想了一分钟,然后缓缓摇头。“我不记得还有其他人,我猜是一个人吧。” 韩德森往前一倒,好像有人踹他的脚踝。“你一定有看到她!她比我先上车,又比我先下车,女士总是优先——” “嘘,安静。”柏吉斯不准他说话。 “女的?”那司机一副委屈。“我记得你,我很记得你,因为我为了载你,挡泥板还撞凹了——” “对、对,”韩德森赶紧同意他,“或许就是这样,你才不记得她上车,因为你的头转看另一边,但等我们到——” “等你们到那边,”计程车司机讲得很笃定,“我的头没有看另一边,因为司机在收钱时不会看旁边。我没看到她下车,这样可以了吗?” “我们一路上都没关座位上的灯,”韩德森恳求,“她就坐在你后面,你有没有办法看得到?她一定有出现在后照镜、甚至挡风玻璃上——” “现在我很确定了,”司机说,“现在我很确定——就算我本来不太确定。我开车开了八年,如果不关灯,那你一定是一个人搭车。我从没见过男女一起上车后灯都不关的。只要灯亮着,你就知道车上只有一名乘客。” 韩德森说不出话来,如鲠在喉。“你怎么会记得我的脸却不记得她的?” 柏吉斯在那司机还没回答之前就霸气回应。“你自己也不记得她的脸啊。你还跟她相处了六小时呢——这是你说的。他可是背对着她二十分钟。好吧,艾尔普,这就是你的证词。” “我的证词就是这样。昨晚我只有载到他一个人。” 他们到白屋餐厅的时候,里面的人正在收拾。餐桌上的桌布都收起来了,细细品尝美食的饕客已经离开。内场传来器皿碰撞声,听起来员工在厨房里用餐。 他们围着一张没铺桌巾的桌子,拉开椅子坐下来,好像鬼魂的餐会即将开始,桌上都是隐形的餐具和食物。 领班很习惯对人鞠躬,一走出来就朝众人躬身,即便他已经下班了。他的鞠躬看起来不太对劲,因为他拿掉了领结,脸上又有一抹食物。 柏吉斯说:“你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他黑熘熘的眼睛看着韩德森,马上就有答案。“当然有。” “最后一次见到他是什么时候?” “昨晚。” “他坐在哪里?” 他精准地指向一张餐桌,“在那里。” “嗯?”柏吉斯说,“然后呢?” “然后什么?” “谁跟他一起?” “没有人跟他一起。” 韩德森的额头冒出青筋。“你明明看到她在一、两分钟之后就跟着我进来,和我坐在一起。你明明就有看到她整顿饭都坐在那里。你一定有。你有一次还经过我那桌,鞠个躬说:‘每道菜都合口味吗,先省?’” 第15页 “对,那是我的工作。我每桌至少会问一次。我很记得我问过你,因为你的脸,这该怎么说?你的脸有点不悦。我也很清楚记得有两张座位,分别在你左右。 “我相信我还拉了拉其中一张椅子。你刚刚也重复了我说的话。如果我说‘先生’,那就表示你身边没有人。如果是一位先生和一位小姐共同用餐,那我会说‘先生女士’,绝对不会怠慢任何一位客人。” 他双眼的黑色瞳仁炯炯有神,就像有人将两颗狩猎用的子弹朝他的脸发射后固定在那里。他转头面对柏吉斯说:“嗯,如果你还有任何疑问,我可以给你看昨晚的订位纪录,你可以自己查。” 柏吉斯特别慢条斯理地说:“无妨。”表示他很愿意查订位纪录。 领班横越餐厅,走到对面打开抽屉,拿出纪录本。他没离开餐厅、没离开他们的视线,原封不动地把纪录本交给他们,完全没打开内页,让他们自己检查。他只说了一句:“上面有日期。” 大家的头都凑了过去,只有领班文风不动。纪录都用铅笔写,但看得清楚就够了。他们翻到五月二十日星期二那一页。这页画了两条对角线,形成一个大叉叉,表示已经结束,不过无损纪录的正确性。 上面有九到十个名字,就像这样仔细排列: 十八桌:罗杰.艾胥黎,四人(划掉) 五桌:雷朋夫人,六人(划掉) 二十四桌:史考特·韩德森,两人(没划掉) 第三个名字旁边有括号:(1) 领班解释说:“这些符号说明得很清楚,划一条线表示订位的人已经就座。如果没划掉,表示那人始终没出现;如果没划线,我又写上数字,就表示只有多少人来,其他人还没到。括弧里是我的笔记,这样我就知道等他们来的时候要带去哪一桌,不必问太多问题。不管他们是不是等到上甜点才来,只要人有出现,我就会把整组划掉。所以你看,这里很明显:这位先生订了两人座,先生自己出席了,另一位始终没出现。” 柏吉斯触摸纪录本,确定没有涂改的痕迹。“没涂改过。”他说。 韩德森伸长手,把手肘支在桌上,捧着头。 领班搓着双手说:“我的记忆全都依赖我的订位纪录本。对我来说,这上面写了,韩德森先生昨晚独自用餐。” “对我们来说也是。抄一下他名字、地址之类的基本资讯,搞不好以后会有其他问题要问。好了,下一位,迪米崔·马洛夫,那一桌的服务生。” 在韩德森眼中,面前只不过换了一个人。一场梦、一场玩笑,不管是什么,都不会停。 这一定很适合拿来当闹剧剧本。对他们来说很好笑,对他可就不是了。他注意到有个人正在写笔记。他的手指勾着拇指,就像以前的髮胶gg。“不、不,不好意思,这位先生,叫我米崔,迪不发音。” “不发音干么要拼出来?”其中一人纳闷地问他旁边的人。 “我不管怎么拼,”柏吉斯说,“我只想知道你是不是负责二十四桌。” “从十点开始,那一区,一直到二十八桌,都是我负责。” “昨晚二十四桌这个人是你负责的,对吗?” 他准备要好好介绍。“啊,当然,没错!”他整个人亮了起来。“晚安!您好吗?您这么快又回来光顾啦!”他显然不知道他们是警探。 “不,他不是回来吃饭的。”柏吉斯勐然打断,挥手阻止对方继续多礼。“你昨天服务这桌时,这里有几个人?” 那服务生看起来很困惑,好像他想努力回答,却不知道标准答案是什么。“他。”他说,“没别人了,就他。” “没有女伴?” “没有。女伴?什么女伴?”然后他又超级无辜地补了一句。“怎么了?他搞丢了吗?” 这句话说完,只听到一声嚎叫,韩德森张开口深唿吸,像痛到受不了一样。 “对,他昨晚弄丢了。”其中一人打趣说。 服务生发现自己创造的哏竟然有人接,害羞地朝他们眨眨眼睛,不过显然他不知道重点在哪。 韩德森口气凄凉悲绝。“你替她拉椅子啊,还翻开菜单递给她。”他拍着脑袋说,“我看到这些动作了,可是你却说没见到她。” 那服务生用东欧人的温暖热情、不带敌意地解释:“对,只要有女士,我就会替她们拉椅子。不过昨晚没有女士啊,我怎么会拉椅子?给空气坐吗?如果没有人坐在这里,我难道还会递帐单吗?” 柏吉斯说:“对我们说话,不要对着他,他是我们拘捕的人。” 他继续滔滔不绝地说,只是转过来面对警探。“他给我的小费只有一点五人份。怎么会有女士跟他在一起?你觉得如果昨天有两个人来用餐,他却只给我一点五人份的小费,我今天会对他那么客气吗?”他眼中有斯洛伐克民族的怒火。光用想的他就被激怒了。“你以为我会马上忘记这种事吗?我会记得两周!哈!你以为我还会欢迎他回来吗?”他鼻子喷出战斗民族的火焰。 “一点五人份的小费是多少?”柏吉斯好奇地问。 第16页 “一人来用餐,小费是五十分;两人是一块钱。他给我七十五分,就是一点五人份。” “两人用餐不能付七十五分吗?” “不行!”他愤恨地喷气说,“如果我看到,我会这样做。”他从桌上拿起一个隐形的托盘,“我会说:‘先生谢谢,真谢谢哦,谢谢你哦,这位先生。’如果他身旁有女伴,他会觉得很丢脸,就会再补一些。” “我应该会补,”柏吉斯承认道,然后转过头去,“韩德森,你说你给多少小费?” 韩德森的答案软弱到可怜兮兮。“就像他说的,七十五分。” “再一件事就好,”柏吉斯说,“我要看一下他晚餐的帐单。你们有留着,对吧?” “经理有,你得问他。”那服务生一副很敬业的样子,好像他很确定自己够诚实。 韩德森突然机警地往前一坐,原本无精打采的模样都消失了。 经理把帐单拿出来。帐单一捆一捆的,收在档案夹里,依照日期排列,显然很方便他月底结算。他们毫不费力就找出了帐单,上面写着二十四桌,三号服务生,一份特餐——四点二五元。盖有浅紫色戳章,已结清——椭圆形的章上标註五月二十日。 当天二十四号桌还有另外两张帐单。一张是一杯茶,七十五分,傍晚左右,用餐时段前。另一张是四人份晚餐,显然很晚才进来,就在打烊前。 他们得搀扶韩德森上车,他简直不良于行,双腿僵直。他们经过梦幻般的街头,不真实的建筑和不真实的街道往后消失,像玻璃上的倒影。 他突然开口。“他们说谎——他们要杀害我,每个人都想杀我!我到底哪里对不起他们了?” “你知道这让我想到什么吗?”其中一人在旁边说,“魔术秀,里头的人就当着你的面消失了。柏吉斯,你看过吗?” 韩德森不由自主地耸耸肩,低垂着头。 外头有表演,音乐声、笑声参杂着掌声,渐渐涌进这间拥挤的小办公室,隐隐约约地。 剧场经理坐在电话旁等,生意很好,他尽量对他们和颜悦色,躺在旋转椅上品尝雪茄。 “这两个位子确实有付钱,”经理彬彬有礼,“我只能说,他进来的时候没看到有其他人陪——”他突然焦虑地打断自己的话,“他快晕倒了,请尽快带他出去,我不希望表演时场边有骚动。” 他们打开门,半扶半扛着韩德森到门口,他的背都快拖到地上了。歌声从前门窜出来。 “小妞、小妞、愿端、小妞、小纽、瞒愿——” “啊,不,”他哽咽地哀求着,“我受不了了!”他瘫在警车后座,双手交叠,像是受尽了折磨似地看着他们,希望能恢復一点理智。 “你为何不坦白说根本没人陪你呢?”柏吉斯试着跟他讲理。“你看不出来这样会简单得多吗?” 韩德森试着用理智、平稳的声音回答,但仍忍不住颤抖。“你知道接下来会怎样吗?如果我那样说,如果我能那样说,我就会开始失去理智。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笃定过。我不能把我现在知道的都当成事实,就像——我的名字是史考特·韩德森——那样确切的事实。”他拍着自己的大腿。“——就像这是我的腿,这是事实,我会开始怀疑一切、否定一切,很快就会发疯了。她待在我身旁六个小时。我碰了她的手臂。我可以感觉到那曲线。” 他伸出手,顺着柏吉斯雄壮的肩头往下比划,“她衣服的绉褶、她说过的话,若有似无的香水味。她汤匙碰到汤盘的声音。她把椅子往后拉时留在地上的印记,她下计程车时车底盘轻微起伏。那杯酒去哪了?我的眼睛看着她举起酒杯,放下来的时候,酒杯已经空了。”他的双拳挥向膝盖四、五次。“她在、她在、她在!”他快哭了,至少他的脸皱在一起。“现在他们都想说她不存在!” 警车一整晚都在城市乐园里前行。 他讲了-些任何嫌疑犯都不会说出口的话,他说得很认真,赌上自己的真心和灵魂。 “我很害怕,带我回拘留室,可以吗?拜託,各位,带我回去。我想要四面环墙,我想要用手感觉到墙壁的厚实、坚硬,这绝对不会假!” “他在发抖。”其中一人若无其事地说。 “他需要喝点东西,”柏吉斯说,“在这里停一分钟,你们下去帮他弄一杯黑麦啤酒。我不想看到人折磨成这样。” 韩德森咕噜噜地灌下去,好像怎么牛饮都不够快,然后他倒在座位上。“我们回去吧,带我回去。”他哀求着。 “他被鬼附身了。”其中一人窃笑说。 “自找的。” 接下来,车上都很安静,他们下车后排成一个方阵,走上总局的阶梯。韩德森一个踉跄,柏吉斯扶着他的手臂。“韩德森,你最好睡饱一点,”他又建议说,“然后请个厉害的律师,两者缺一不可。” 5刑前第9一天 “……你们已经听到,被告说他遇见了某个女人,地点在一间名叫安森墨的酒吧,发生在谋杀案当晚六点十分。也就是说,从警方调查结果推估,那是在被害人死亡后的两分四十五秒。很清楚。陪审团的各位先生女士,你们马上就可以看出来,他六点十分在第五街的安森墨酒吧,不可能两分四十五秒前还在自己家里。任何长两条腿的人都没办法在那么短的时间跑那么远。就算有车子、有翅膀或是有推进器,都没办法做到。我再次强调,时间清清楚楚,可是不够明确。 第17页 “很刚好嘛,是不是?他就那天晚上碰到她,一整年其他晚上都没见过。几乎像是之前就讲好他那天晚上需要她当人证。好奇怪,这不是预谋吗?你们已经听到,被告在回答我的问题时,承认他从来不会出去勾搭不认识的女人,说他结婚以来从没做过这种事。我提醒大家,他说一次都没有。这是被告说的,不是我说的。各位先生女士,你们自己也听到了,他从来没有过这种念头,那天是第一次。他没有做这种事的习惯。他的个性不是这样。偏偏,唯独那个夜晚,他们要我们相信他找了个陌生女人陪伴。是不是太随便了?怎么会那么刚好?就只有——” 他耸耸肩,停顿了很久才继续说下去。 “这女人在哪里?我们都等着要见她。他们为什么不让我们看她是谁?有什么理由?他们有在法庭上说这女人是谁吗?” 他伸出食指随便指一位陪审员。“你有见到她吗?”另一位。“你有吗?”第三位,坐在第二排。“你有吗?”他双手一摊。“有任何人见过她吗?她从头到尾有坐上证人席吗?没有,当然没有,各位先生女士,因为——” 他又停了一会。 “因为根本没有这个人。从头到尾都没有。他们没办法捏造一个不存在的人。他们没办法虚构出一个人、她说话的方式或她的眼神,什么都没有。只有上帝才能创造出一个高矮胖瘦都明确的成熟女人。就连上帝也要花十八年,两个星期办不到。” 法庭内各处发出笑声。他则感激满意地露出微笑。 “这人败诉就要关一辈子,如果真有其人,你们觉得他们会不请她来做证吗?他们难道不会请她来说明那晚的时间点吗?当然会!” 戏剧性地暂停一会。 “一这个女人啊,我们都先忽略这点。我们人在法院,距离他坚持说他遇见她的地方好几哩远,几个月都过去了。我们听听当时在场的人怎么说,他应该和她在一起,那他们一定有见到她喽。有吗?有人看到她吗?你们自己都听到了。他们有看到他,没错,每个人都想得起来,不管记忆有多模煳、不管当时有多仓促,每个人都对他有印象。史考特·韩德森,在那一晚。到此为止,好像每个人都有一眼瞎了。各位先生女士,你们不觉得有点不对劲吗?我觉得很怪啊。当大家出双入对的时候,总会有点印象。人类的眼睛怎么会只看到一个,没看到另一个——尤其他们还同时出现呢?这违反物理法则啊。我没办法解释。这太莫名其妙了。” 他耸耸肩。 “我很欢迎大家提出建议。其实我自己也有几点建议。或许她的肌肤很透明,可以透光,所以每个人都看不到她,直接看到后——” 全场譁然大笑。 “又或许她只是刚好不在他身边。既然她不在,那所有人都没见到她,就很自然了。” 他态度和语调一转,全场都尖起耳朵。 “何必坚持这谎言?我们认真一点。这个人要被判终身监禁。我可不把判刑当儿戏。被告显然不在乎。我们别管假设和推论,回头看事实。我们不要讨论女鬼啦、妄想啦、幻觉啦,我们来讨论一个确实存在、没人会去质疑的女人。玛榭拉·韩德森曾经是个活生生的存在,生前见人死后见尸。她不是女鬼。她被谋杀了。警方有照片为证。这是第一项事实。我们都看到目前被拘禁的那个人,头一直低低的——不,现在他抬起头挑衅地看着我。这场官司胜败决定了他的生死。这是第二项事实。” 他像演员般充满自信地走到一旁。“我喜欢事实大过于幻想,你们呢,各位先生女士? 事实比较容易处理。 “那么,第三项事实是什么?第三项事实就是他杀了她。没错,这是无法否认的确切事实,和前两点一样。所有细节我们都在法庭内证实过了。我们不是要你们相信鬼魅、幻觉,那是被告要的!”他提高音量。“我们的所有主张,都是根据文件、口供、证据,一步步都有实证!”他的拳头砸在陪审席前的扶手上。 他站着不说话,揪紧全场的注意力,然后放低音量说:“你们都很清楚情况,也清楚他的家庭背景,再来就是谋杀过程。被告他自己不否认这些事实无误。你们也听到他证实了,在压力之下,或许他不情愿,但他的确证实了一点,我们提出的资料都很正确。我们的证据毫无虚假,不要听我讲,听他讲。我昨天问他,你们都听到他的回答了?我再简短为大家复习一次。 “史考特·韩德森陷入婚外情。他不是因为婚外情才出现在法庭里。他爱上的那位女子不是今天的重点。你们已经发现,法庭内始终没提过她的名字,这桩案件没有扯到她,我们也没要求她作证,她没有涉入这桩难以宽恕的残忍谋杀案。为什么?因为没必要,这案件和她无关。我们在法庭的任务不是处罚无辜的人,让她名声败坏、惨遭羞辱。这是他的罪行——你们见到的这个人——只有他要负责。这不是她的罪行,她无需受到牵连。警方与检察官也都调查过她了。这整件事都和她无关,她没有唆使他犯罪,她也完全不知情,直到案发之后才晓得。她完全没错,但也已经受了够多苦。我们都同意这一点,所有人,包括被告与检方都同意。我们知道她的名字和身份,但我们始终称她‘那位女子’,将来也会继续沿用下去。 第18页 “那么,他冒着危险爱上那位女子的时候,还记得让她知道他已经结婚了。没错,我说冒着危险——从他太太的角度来说确实如此。那位女子不愿意接受一个有妇之夫的爱情。她是个正直、善良的人,每个和她谈过的人都可以强烈感受到。我自己也这么觉得,各位先生女士,她很可爱,但不幸遇到错的人。所以我才说,她不愿意接受一个有妇之夫的爱情。他发现面前有块可口的蛋糕却吃不到。 “那么,他去找他太太谈离婚。好冷血,真的。她拒绝离婚。为什么?因为对她来说,婚姻很神圣,不能允许他出轨,为了长痛不如短痛而就此罢休。这太太很奇怪,是吗? “当他说太太不肯离婚时,那位女子建议他们忘了彼此。他没办法接受。他觉得自己左右为难。他太太不愿放弃他,他不愿意放弃那位女子。 “他争取到一点时间,再试一次。如果你觉得他第一次谈离婚时那么冷血,这个人会用什么方式谈第二次呢?他决定用谈生意的方法,把她太太当作是外地来的买家,好好招待她。各位先生女士,我想你们应该可以看出他的性格了吧,这可以看出来他把婚姻当生意。 一桩有裂痕的婚姻、一个破碎的家庭、一位即将抛弃的妻子,对他来说,就是只有吃晚餐和看表演的价值。 “他买了两张戏票,还在高级餐厅订了位。他回家说要带她出门。她还不知道他怎么突然那么殷勤。一时之间,她还误以为或许他打算重修旧好。她坐在镜子前面梳妆打扮。 “过了几分钟,他回到卧室,发现她还坐在梳妆檯前,完全没准备。因为她终于搞清楚他的用意了。 “她说她不会放弃他。她认真地说华丽的表演与精緻的晚餐比不上这个家的价值。换句话说,她还没让他有机会开口,就再度拒绝了离婚的要求。这太超过了。 “他走到最后一步,原本手上拿着领带,刚抓好长度准备要打上去。这时,无法控制的怒意蒙蔽了他的理智,她既猜出他的意图又不听他的话,他看她坐在镜子前,就拿领带对准她的咽喉勒紧,杀意之强烈、力势之勐烈、手段之残酷,完全超越我们的想像。警方已经向各位说明过,那领带简直解不开,他们得用剪的,领带完全陷进她柔嫩的咽喉。你们曾徒手撕裂七褶式高级丝质领带过吗?各位先生女士,那是不可能的。领带会像刀刃一样划破你的手指;你的手会破,领带却不会。 “她死了,手臂抽了一、两下,然后就死在那里,死在她丈夫手里。这男人发誓要珍惜她、保护她。大家不要忘了。 “他就这样勒着她,在她的镜子前面,让她看到自己死前的挣扎,这持续了好几分钟。 好长、好长的一段时间。在他放手之前,她早就断气了,为了维持坐姿,他一直掐着她。等他确认她死了,死透了,救不回来了,她再也阻止不了他——然后他做了什么? “他有试图救她吗?他有感到懊恼或表现出悔恨吗?没有,我来告诉你们他做了什么。 他冷静地放手,继续换衣服,就和她的尸体在同一个房间里。他选了另一条领带系上去,代替拿来当兇器的那一条。他戴上帽子、穿上大衣,就在离家之前,他打电话给那位女子。她很幸运,可能是她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她没接到那通电话。她过了好几个小时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还满手血腥,刚结束他太太的生命,为什么就要打给她?不是因为悔恨,不是为了忏悔他所做的事情,才要求她协助或给意见。不,不是这样,他是要找她串供。他需要她配入口制造不在场证明,她根本不知情,他要邀她出去,用同样的票,吃同一顿饭。他或许在见到她之前,还会把时间倒推回去讲给她听,这样她就会记得时间点,然后带着满满的信任替他做证。她会很诚实。 “各位先生女士,对你们来说,这是不是谋杀? “但那招没用,他联络不上她。所以他只好换一招。他自己出门,冷血地把原本要和太太一起过的夜晚给过完,没跳过任何步骤,从六点到午夜。当时他没想到要做一件事:在街上找个陌生人,利用她制造不在场证明。他当下太亢奋、太惶恐了。又或许他有想到,但他没有勇气。他不敢相信陌生人,他怕他的行为举止会露馅。又或许他推断后觉得找陌生人也已经太迟,没什么用,他都离开家这么久了。他的不在场人证可以帮他也可以害他,只要他拖延一分钟就对不上了,只要问仔细一点就可以推断他们实际见面的时间为何,会跟他想讲的不一样。他什么结果都想透了。 “那要怎么做呢?哎,捏造一个女伴呀,这么简单。他找了一个魅影,刻意讲得很模煳、很笼统,这样就没人能找到她,就不会破坏他的证词、说错他们相遇的时间。换句话说,哪个对他比较有利?没办法证实的不在场证明,还是可以戳破的不在场证明?我让各位来判断。没办法证实的不在场证明永远都没办法确认,但永远可以保留怀疑的空间;容易被戳破的不在场证明马上就会被揭穿,让他没法辩驳。他就只能这么做了,他只好这么做,然后一路演下去。 “也就是说,他刻意在搜证的过程扯了一段鬼话,明知她不存在,明知没人能找到她,找不到刚好顺他的意,只要没找到这个女人,他七零八落的不在场证明就能继续用下去。 第19页 “结论是,各位先生女士,我只问你们一个简单的问题。当一个人活下去与否,就靠他能不能提供另一个人的长相和其他细节,此刻他却完全想不起来,这正常吗?这有可能吗? 大家注意,不是漏掉一点细节而已哦,是她眼睛的颜色、头髮的颜色、脸型、身高、胖瘦,通通想不起来。你们自己站在他的立场想想看。你有可能忘得这么彻底、这么要命吗?想不起来就没命了!大家都知道,为了活命,很多人记忆力会大增。如果他真的希望找她出来做证,他有可能完全不记得她吗?如果真有其人的话?我让大家好好想一想。 “我想我该说的都说完了,各位先生女士,这案件很单纯,论点很明确,没有让人疑惑的地方。” 检察官停了很久之后指出,“检方控告你们看到的那个人,史考特·韩德森,谋杀他的妻子。 “检方要求判他死刑。 “检方报告完毕。” 6刑前第90天 “被告请站起来面对陪审团。” “陪审团代表请起立。” “各位陪审员,请问你们确定判决了吗?” “庭上,我们确定了。” “你们判被告有罪或无罪?” “庭上,有罪。” 犯人席上发出窒息的声音,“噢,我的天——不——” 7刑前第8一天 “庭前囚犯,在本庭宣布判刑之前,你有没有话要说?” “有什么好说的,他们说你犯了罪,但只有你知道没有。谁会听你说?谁会相信你? “你要告诉我,我非死不可,如果你说我非死不可,那我就得死。我没有比其他人更怕死,我就和所有人一样怕死。死并不容易,但因为误会而死更难。我不是因为我做了什么该死,这是误会。这是最难的死法。等面对死亡的那一天到来,我会尽量从容,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事了。 “但我跟你们说,跟你们所有人说,就算你们不听或不相信:我真的没杀人,我没有。 就算有这么多证据、这么多指控,就算要在电椅上受死,都没办法改变这事实,我没杀人就是没杀人。 “我准备好了,庭上,好了。” 法官席上传来同情的声音。“我很抱歉,韩德森先生,我想这是我判刑以来听过最动容、最真切的哀求,但陪审团已做出判决,我别无选择。” 同一个声音稍微宏亮地说:“史考特·韩德森经审判后,判定犯下一级谋杀罪,在此宣判此人将于十月二十日,于州立监狱以电椅执行死刑,由典狱长行刑。愿上帝宽恕你的灵 刑前第2一天 有个人在监狱的囚室外走廊上小声地说:“他在这,这一间。”然后又扬起盖过钥匙撞击声的音量说:“韩德森,有人来看你了。” 韩德森没说话也没动作。门开了立刻关起来。漫长、尴尬的安静,两人互看。 “我猜你不记得我了。” “人们会始终记得是谁杀了自己。” “我不会杀人,韩德森,我把犯罪的人交给审判者。” “然后再来看他们有没有逃跑,让自己安心,知道他们还被关在原本的地方,一天过一天、一分一秒等死。你一定很担心吧。来啊,看仔细,我在这,好端端地关着,你现在可以满意地离开了。” “韩德森,你心里好苦。” “三十二岁就死,怎么会甜?” 柏吉斯没答话。这种话没人能好好接下去。他快速眨了几次眼,表示他听到了。他在狭窄的囚室里转身往外看。 “很小,对不对?”韩德森根本没转头。 柏吉斯听到便迅速转身,好像墙壁快压迫到他一样。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样东西,走到床前,韩德森还蜷缩在床上。“抽根烟?” 韩德森嘲弄地说:“现在是怎样?” “哎唷,不要这样。”警探嘶哑地说,烟没有收回来。 韩德森不情不愿地拿了一支,比较像是为了让柏吉斯离开他面前,而不是真的想抽。他的眼神依然苦涩。他无礼地先在袖子上抹一抹,才把香菸放进嘴里。 柏吉斯给他打火机。韩德森还是一脸轻蔑,直视前方,越过小小的火焰,望着柏吉斯的脸。“现在是怎样?要行刑了吗?” “我知道你的感受——”柏吉斯口气很温和。 韩德森闻言大怒。“你知道我的感受!”他怒不可遏,把菸灰弹到警探脚边,瞄得很准。“你想去哪就去哪!”然后他又指着自己的双脚。“但我不行!”他的嘴角都垮了。 “给我滚!出去!出去!去取别人性命,找个新案子,我的案子已经没人关心了。我的案子已经结束了。” 他躺回床上,唿了口烟在墙上。烟圈碰到床铺顶端又落在他身上。 他们这时不盯着对方了,但柏吉斯仍站着没离开。他终于开口说:“我知道你上诉失败了。” “对,我上诉失败了。现在没有干扰、没有阻碍、没有任何事情可以抵挡处死坏蛋的刑求。我现在可以直接去死了。食人族再也不必挨饿了。他们可以赏给我干净俐落痛快。”他转头看听他说话的人,“你干么看起来那么难过?很可惜我的痛苦不能延长吗?很可惜我不能死两次吗?” 第20页 柏吉斯做了个苦脸,好像香菸已经烂掉了。他踩熄香菸。“中伤我也没用,韩德森,我还没打算放弃这案子。” 韩德森专注地盯着他一阵子,好像这时才第一次注意到他的态度有些不同,之前怒火烧坏了他的观察力。“你在想什么?”他问。“隔了好几个月,到底是什么风把你吹来?” 柏吉斯摸摸后颈。“我自己也不知道要怎么解释,这实在很奇怪,”他承认,“我知道我的调查工作在你被判刑之后就结束了——我要开口也很难。”他的结语很弱。 “怎么了?不难啊,我就是个关在笼里该死的人。” “就是这样才难。我发现——嗯,我要说的是——”他暂停一下,然后决定一口气说出来,“我相信你是无辜的。好,我好不容易讲出来了,可能对你或对我来说没什么,韩德森,我认为你没杀人。” 漫长的安静。 “喂,说话啊,不要呆坐在那边看我。” “我不知道要说什么。有人把他亲手埋葬的尸体挖出来说:‘抱歉,老兄,我猜我搞错了。’你告诉我,我接下去该说什么?” “我想你说得没错,我确实是无话可说,但我还是觉得我把调查工作执行得很好,尤其在搜证工作上。我会再更仔细一点,明天会重新搜证,如果有必要搜两次就两次。我个人的想法没有价值,我的工作是要找出确切的证据。” “那你现在想法转弯是怎么回事?”韩德森讥讽地问。 “这很难解释或讲清楚。这过程很缓慢,花了好几个星期、好几个月我才慢慢接受。就像水滴要渗透整本记事本一样。我在法庭上听审时才开始想这事,逐渐推翻了自己原先的论点。他们指证歷歷,倒是让我反向思考,后来我开始回顾这一切。 “我不知道你懂不懂我的意思。伪造的不在场证明向来很完美、没有破绽、所有细节都处理得很好。你的不在场证明烂透了。这个女人你完全想不起来。十岁小孩都可以描述得比你完整。我坐在法庭后面听,然后慢慢想:嘿,这个人讲的一定是实话!任何谎言,随便哪种谎言都比你讲的有料。只有无辜的人才会像你这样,完全搞砸辩解的机会。有罪的人都很灵光。你败诉就没命了,但你唯一拿来保护你自己的,就只有‘女人’、‘帽子’、‘滑稽’。我对自己说:‘这多么真实啊。这傢伙在家里起了争执,随便找一个他没兴趣的人,结果发现家里出了人命,整个崩溃,然后听到自己被告——’,”他挥着手说,“哪种情况比较有可能9他其实记得很多细节,还是他稀微的印象在冲击之下完全被抹灭,记忆就空白了? “这件事在我心里很久了,每次想起来压力就更大。有一次,其实我已经走到这里了,可是我想了想又掉头离开,后来我和瑞齐曼小姐谈过一、两次——” 韩德森拉长了颈子。“我开始看到希望了。” 警探马上机警地说:“不、不,还没!你可能以为是她来找我,最后改变了我的想法 ——刚好相反。我先调查她,然后去找她谈一谈——我跟她说的事差不多和我刚刚跟你讲的一样。我承认,在那之后她来找过我好几次——不是去警局,而是到我家。我们谈了好几次,但总是没结果。若不是我心中有疑惑,不管是瑞齐曼小姐或任何人想动摇我,都是不可能的。要我改变想法,一定要我发自内心起疑,外人很难说服我。我今天来这里找你,就是我自己的决定。我不是答应她的恳求才来,她也不知道我来找你。只有我才能说服我自己。” 他开始来回踱步。“嗯,既然我已经说出来了,我就不会退缩。我的调查工作就该那样进行,我们就是用这种方法搜证。我搜证非常彻底,不可能更仔细了。” 韩德森没接话。他闷闷不乐地坐着看地板,暗自思索。他看起来没刚刚那么苦涩了。柏吉斯踱步时,人影时不时覆盖在他身上。他连抬头的精神都没有。 这时,影子一停,他听到铜板在口袋里叮咚作响的声音。 柏吉斯说:“你得找个能帮你的人。可以全职替你解围的人。” 他继续摆弄着铜板。“我没办法,我有我的工作要处理。噢,我知道电影里有那种被当成英雄的警探,愿意放下一切、专注在自己的案件上。我有老婆和小孩。我需要这份工作。 而且,毕竟你我只是陌生人。” 韩德森头也没抬,低声说:“我又没叫你帮我。” 柏吉斯终于不再继续晃口袋里的铜板,他走向韩德森。“找个你亲近的人,你只要负责这件事——”他握紧拳头信誓旦旦地说,“——然后我会尽全力支援他。” 韩德森第一次抬起头,但又马上垂下。他无精打采地说了一个字:“谁?” “这个人要能投入热情、信念、狂热。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他自己的发展。他愿意为你翻案,因为你是史考特·韩德森,不是别人。因为他喜欢你,对,甚至爱你,因为他宁愿自己死掉也不愿意见你枉死。这个人不能受女色钱财诱惑。就算时间已经不够了,他也愿意拼到最后一刻。就是需要这样的热血。只有这样才能翻案。”他说话时,手已经从口袋里拿出来,搭在韩德森的肩上,一脸坚持。 第21页 “你已经有个愿意这样为你付出的女友了,我知道,但她只是个年轻女孩,有热血却没经验。她会尽力,但这还不够。” 终于,韩德森藁木般凄冷的表情柔和了点,他任警探代替她接收自己感激的眼神。“我或许晓得——”他悄声说。 “你需要找个男人,知道怎么进行调查的人,但这个人要像她一样挺你。你一定要找到这样的人。每个人生命中都有这样的兄弟。” “对,每个人都有。我以前也有,大概吧,跟每个人一样。但年纪愈大,朋友就渐渐失联了,尤其是结婚后。” “他们不会人间蒸发,尤其是我们讲的这种兄弟。”柏吉斯坚持不懈。“你们有没有保持联络不是重点,如果你有这样的兄弟,他们永远都在。” “我是有啦,我们是好哥儿们,”韩德森承认,“但那已经过去了——” “友情不会过期。” “他现在不在这里,我最后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说隔天要去南美。他和一个石油公司签了五年驻外合约。” 韩德森歪着头看警探。“你做这一行的,总会有些幻想,对不对?你们就是很敢开口,是不是?叫一个人从三千哩外的地方放弃他的前途,回来替一个已经被判刑的朋友拼命?而且我跟你说,我们已经很久没联络了。要记得,年纪愈大脸皮愈厚。追求理想的个性会被年岁给磨淡。三十二岁的人跟你二十五岁认识的时候不一样,而且你不是他。” 柏吉斯不让他讲完。“回答我一个问题就好。若是以前,他会答应帮你吗?” “会。” “那就行了,他以前若肯,现在还是会答应。我再讲一次,忠诚不会过期。他如果是个忠诚的朋友,不管过多久都还是;如果不是,那就永远都不会帮你。” “但这样试探不公平,这种友谊的试炼太为难人了。” “如果他觉得五年的驻外合约比你的命重要,”柏吉斯争辩下去,“那也就不是什么值得留恋的朋友。若他觉得你的命比较重要,那这就是你要的人。为什么不先给他一个证明的机会,再谈论他会不会为你放弃工作?” 他从口袋里拿出笔记本,撕下空白页,垫在膝盖上写字。他的脚靠近床沿。 九月二十日 约翰·隆巴委内瑞拉卡拉卡斯南美石化总部 你离开之后,玛榭拉死了,我被判刑。有个关键证人,只要能找到,就可以还我清白。我的律师已经没辄,希望你能帮我,我没人可求了。死刑定在十月的第三周,上诉遭驳回。救我丨 史考特·韩德森 刑前第1一天 他身上还有去过低纬度温暖地区的晒痕。匆匆一路赶来,只见晒痕都还来不及褪,就像其他旅客一样。从西岸飞到东岸一定会头痛,加上三天内要从里约到纽约,人赶得后颈都要晒伤了。 他看起来年纪和韩德森坐牢前差不多,五、六个月前韩德森还是个壮年人,这时在牢房里的死亡阴影笼罩下,度时如年。 他还身穿南美洲的服饰。雪白的巴拿马衫和这里的天气根本搭不上,灰色的法兰绒西装外套太紧了,颜色也不适合美国的秋天。这衣服跟委内瑞拉的阳光才配。 他个子挺高,身手灵活,动作敏捷。你可以想像他在马路上追逐车辆,就算车子已经远离一个路口,还是有办法追上。他其实也很会穿搭,不过这时的他却在秋天的街头穿着春装。他的小鬍子该修剪了;领带需要烫一下,才不会一直捲起来,像是螺旋糖。他给人的印象是比较适合指挥一群员工,而不是在舞池里大显身手。他身上有一股魄力,让人觉得就算天要塌下来也还有他顶着。若按以前的说法,他就是男人中的男人。 “他过得怎么样?”他跟在警卫后面低声问。 “还行。”意思是,你能期望怎样? “还行,是吗?”他摇摇头,屏着唿吸嘆气,“可怜的傢伙。” 警卫走到囚室门口,正在开门。 他稍微停下脚步,深吸一口气让喉头顺畅,然后转过角落,看到牢门栅栏。他苦着脸走进去,伸出手,好像两人是在高级饭店的大厅见面一样。 “哇,老韩,你看看,”他拖着声调说,“你在干么,搞笑吗?” 韩德森的反应一点也不苦,和柏吉斯来访当天完全不一样。你可以看出这是老朋友。他的愁眉苦脸立刻亮起来,和气地说:“我现在住这里啦,你觉得环境怎么样?” 他们握着手寒暄,好像从来没联络上。警卫锁上门离开以后,他们都还在熟悉对方。 两人的手一握,就有种不需言说便心有灵犀的默契。韩德森的手传达着温暖的感谢之情。“你来了,你出现了,所以友情真的不是说说而已。” 隆巴的手势则是热血澎湃地要鼓励他,“我挺你,我不会让他们冤枉你。” 握完手之后,他们先花了几分钟闲聊,什么都聊,就是不碰主题。有点胆怯,有点迴避,毕竟太血腥、太残酷、太致命的话题让人不知该从何切入。 于是隆巴说:“天啊,我搭火车过来,那一路还真折腾。” 第22页 韩德森说:“哪会?约翰,你看起来气色很好。” “怎么不会!你少亏我了。那里路况有够糟糕,到处都是洞!食物又难吃!还有蚊子!我一定是脑袋进水,才会签五年下去。” “不过我想钱很多吧,不是吗?” “当然,但我拿那么多钱在那里要做什么?又没地方花。就连啤酒喝起来都像煤油。” 韩德森难为情地说:“但我很过意不去,让你离开待遇如此优渥的工作。” “你帮了我一个大忙,”隆巴爽朗地驳斥,“而且我的合约没终止。我设法请了假。” 他停了一会,终于慢慢讲起那个话题,那个心照不宣的话题。他挪开眼神,不看着他的朋友,望向其他地方。“老韩,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韩德森想露出苦笑,“嗯,我们班有个同学,两、三周后要在我身上做通电实验。还记得毕业纪念册里他们说我怎样?‘最可能上报’。预言真准。那天可能每一份报纸都有我的名字。” 隆巴不妥协地看着他的双眼,“不会,你不会,我们不要再瞎耗时间了。我们都认识了大半辈子,就打开天窗说亮话,讲话不必那么客套。” “好,”韩德森可怜兮兮地应着,“去他的,人生苦短。”他说完才发现这句话真不妥,又窃窃苦笑。 隆巴撑在角落的洗手台上,让腿稍微腾空休息一下。他双手抓住脚踝往上抬,思索了一下后说:“我只见过她一次。” “两次,”韩德森提醒他,“有一次我们在街上碰到你,记得吗?” “对,我想起来了。她一直从后面拉你手臂,要拖你离开。” “她那时候要去买衣服,你知道,女人要逛街的时候就是那样。片刻都不想浪费——” 然后他又继续道歉,代替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道歉,显然没发现这件事已经不再重要了。“我们一直很想邀你吃饭,但我不知道——怎么搞的——你知道,生活就是这样。” “我懂。”隆巴很能体谅。“老婆都不喜欢老公单身时期的朋友。”他拿出香菸,朝狭小牢房的对角扔了一根。“如果抽到一半舌头肿起来或嘴唇长水泡,那不要紧,这是我从南美带来的,行李里一半是手枪弹药、一半是杀虫剂。我还没时间买这里的烟。”他想了很久才说,“我觉得你最好让我知道来龙去脉。” 韩德森嘆了一口气,“对,我最好重讲。我已经想了好多遍,都可以倒背如流了,睡着时也能讲。” “对我来说,这就像一片空白的黑板,所以尽量不要漏掉任何细节。” “玛榭拉和我的婚姻只是场预试,真正的婚姻不应该像这样。男人不会承认这种事,就算对朋友也很难开口,不过我们都在监狱里了,还别扭什么呢?大概一年多前,我人生的真爱突然出现了。我来不及参与。你从没见过、不认识她,所以我也没必要提她的名字。检调在审判时也没提及她的名字,算对我很仁慈了。审判过程中,他们都称她为‘那位女子’,我们就称她‘我的女孩’吧。” “你的女孩,”隆巴同意。他双臂交叠,香菸夹在指尖,垂着头认真听他说。 “我的女孩实在很委屈。我们的感情是真的。如果你还没结婚,然后遇见了真爱——你就安全了。或如果你和真爱结婚,那更好,你的人生就是彩色的。如果你结婚了,真爱迟迟没来——那还是很安全,即便只是平凡过日子,不晓得爱情的美好。最惨的是你已经结婚了,然后才遇到真爱,那一切都太迟了——这真的要注意一点。” “注意一点,”隆巴带着怜悯低声附和着。 “其实那是一段纯爱。我第二次见到她的时候就告诉她,我已经和玛榭拉结婚了,那应该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到了第十二次见面时,我们仍然希望那是最后一次见面。我们一直想离开对方——就像迴纹针想要离开磁铁那么难。 “这段感情才不到三十天,玛榭拉就知道了,是我说的。我去和她讲清楚。不过她并没有很震惊。她只是浅浅微笑,然后静观其变,像是看两只苍蝇肚子朝上倒在烘衣机下面爬不起来。 “我要和玛榭拉离婚这事,那大概是中期的时候,她又露出那种慢条斯理的心机笑容。 她说她要想一想,然后我就给她时间想。过了好几周,过了好几个月,她一直慢慢想,慢慢折磨我。我时不时就看到她那种讥笑我的表情。我们三个人里面,那时候只有她得意。 “这让我很煎熬,我是个成熟的男人,我想要和我的情人在一起。我不是感情的骗子。我不想搞外遇,我想和我的妻子在一起,而我家里的那个女人,她不是我的妻子。” 他一直低头看着双手,这时他的手微微颤抖着。 “我的女孩说:‘一定有方法可以解决问题’我们都在她的股掌之中,她也很清楚。你一直保持沉默,这态度是不对的。这让她只能和你对立。去找她聊一聊,就像和朋友一样。 带她出去走走,两个人好好谈心。你们既然曾经相爱过,感情一定还在,或至少有共同的回忆。她一定还有些善意,或对你有感觉,你要打动她,让她晓得这样对她也好,不只是为了我们两个好。’ 第23页 “所以我买了两张票,在我们婚前常约会的老地方订了双人晚餐。我回家之后说:‘我们一起出门,好不好?我们今晚像以前一样出去走走。’ “她又露出那种慢条斯理的微笑,然后说:‘好啊!’我走进浴室,她就坐在镜子前准备。我已经很熟悉她的习惯了,这里摸一下、那里摸一下。我在浴室里吹口哨。我以前很喜欢和她一起共浴。我这才发现问题在哪:我-直都很喜欢她,我以为那是爱。” 他任香菸从指尖掉落到地上,踩扁之后继续低头看着。“她为什么不马上拒绝我呢?为什么她要让我在浴室里吹口哨呢?从镜子里看我梳头髮会有快感吗?看着我把手帕折进外套胸前口袋很有满足感吗?那是她六个月以来第一次感受到快乐吗?她为什么要假装她会出门,但她明明打从一开始就不打算出去?因为她就是这样子。她就是这种人。因为她喜欢吊我的胃口。不管是小事或大事。 “我一点一滴慢慢察觉。她的笑容,就这样映在镜子里。她这里摸摸、那里梳梳的样子,根本就没有要出门。我手上握着领带,准备要打上去。终于,她连小动作都不装了,她就坐在那里,双手都不动,就只坐着,什么都不做。维持那笑容,对着一个恋爱中的男人笑。-个在恋爱中而乞求她怜悯的男人。 “接下来的发展有两个版本,他们的和我的。这两个版本到目前为止都一模一样,没有一丝差异。他们提出的每个小细节都没错。到此为止,我的每个细微动作都被他们推理出来了。他们的调查工作很仔细,当时我就站在她后面,看着同一面镜子,双手抓着领带,两个版本就从那晚六点开始不一样。南辕北辙。 “我现在跟你讲我的,正确的版本。 “她就只是在等我问她。就这样,她就那样坐着。那笑容,那静止的双手交叠在桌沿,我看了她好一阵子之后终于开口问了。我说:‘你不去吗?’ “她笑了。老天,她那笑声。多大声、多漫长、多真心。我那时才知道,笑声可以是那样恐怖的武器。我可以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脸,愈来愈惨白。 “她说:‘不要浪费票啊,何必浪费钱?带她去嘛。她可以看表演,她可以好好吃顿饭,她可以拥有你,只是不能用她想要的方式。’ “这就是她的回应。从那之后她的回应就是这样,我那时候就知道了。未来,我们的余生,往后都会很难熬。 “接下来发生的事,就是我咬着牙、放开手,我不知道手上的领带怎么了,可能掉到地上,我只知道我没有把领带绕上她的颈子。 “我从来就不会攻击别人。我不是那种人。她还想挑衅我。我不知道为什么。或许因为她知道自己很安全,她知道我不敢下手。她从镜子里看着我,当然,她根本没转过头。她呛我说:‘来啊,揍我啊。要拿傢伙吗?拿了也没用,不管怎样,你都达不到目的。你很甜蜜也好、你满腹酸楚也好,你很温柔也好,你很粗鲁施暴又能耐我何?’ “然后我们都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每个人在气头上都会口不择言,不过那只是口角,真的,我从来没对她动手。我说:‘你不想要我,那你到底为什么要巴着我?’ “她说:‘有强盗来家里抢劫的话,你还派得上用场啊。’我说:‘接下来我们的关系,就仅止于防盗了!’她说:‘我还真不晓得,你或是强盗进家门时,两者之间有没有差别?’我说:‘我想起来了,我有东西要给你。’我从皮夹里拿出两块钱,丢在她身后的地上。我说:‘这就是娶你的代价!我下楼的时候会付钱给琴师。’ “没错,我很下流、没格调,我抓了帽子和大衣就快步离开家了。我走的时候她还对着玻璃大笑。她在笑啊,约翰,她当时还活着。我没动她一根寒毛。她的笑声一直跟着我走出门口,就连我关了门都还听得到。逼得我下楼后就往外走,连等车都不愿意。我被她的笑声逼疯了,又没法赶紧关掉脑子里的笑声。这声音甚至跟着我过马路,最后才消失。” 他暂停了很久,等回忆慢慢消散,才能继续往下说。他额头上的皱纹夹了好几滴汗珠。 “当我回去的时候,”他安静地说,“她已经死了,他们说是我干的。他们说从她的手錶判断死亡时间是六点八分十五秒。那一定是发生在我甩门之后的十分钟内。这部分还是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就连现在也是,只要我一想起来就会这样。杀人犯一定早就潜藏在屋子里,不管他是谁——” “但你说你自己下了楼?” “他或许躲在最上面,我们住的那层楼和屋顶之间。我不知道。或许他全都听到了。或许他甚至目送我离开。或许我甩门的时候太用力,结果门没关好反而弹开,他就进去了。他一定在她还没反应过来就下手了。或许她的笑声掩护了他的脚步声,让她什么都没注意到,结果一切就太迟了。” “这样听起来很像小偷干的,是吗?” “是啊,但是要偷什么?警察一直没发现他要偷什么,所以没考虑窃盗的可能。不是抢劫,因为没掉东西。她面前的抽屉里就有现金六十元,根本没藏起来。也不是攻击事件,她坐在原处就死了,尸体留在原处。” 第24页 隆巴说:“可能是打算行窃,但还没偷到手就吓得跑走了;或许是外面有声音,又或许是他没料到自己杀人了。这种事发生过一千零一次。” “这也说不通,”韩德森呆滞地说,“她的钻戒就放在梳妆檯上,她甚至没戴在手上。 小偷只要拿了就可以往外跑。不管有没有受到惊吓,拿起一颗钻戒要花多少时间?那鑕戒好端端的。”他摇摇头。“那条领带害死我了。原本挂在最下面,领带架又在衣柜最里面。那条领带最配我那天的衣服。当然,因为是我挑的,但我没用领带勒死她。我们吵到一半,我就不知道领带去哪了。一定是我不注意的时候掉到地上,然后我抓起上班打的那一条,随手系上就快步离开了。他熘进来的时候一定有注意到,她完全没起疑心,他捡起领带——天晓得他是谁,天晓得他为什么这样做!” 隆巴说:“那也有可能是一时冲动,没有理由、没有原因,就是一股想杀人的渴望。可能是外头街上的神经病没被关起来,可能是你们吵架太激烈而刺激到他,尤其他又发现门没关好。他发现杀人之后可以不受制裁,你会扛下罪状。你知道,真的有这种事。” “如果是这样,他们就永远都找不到杀人兇手了。这种杀手最难追查,要靠运气才能破案。或许有一天,他们会因为其他案件逮到他,然后发现他和这桩谋杀案有牵连,那是他们的第一个线索,但我那时候早已服刑了。” “那你信里讲到的那个关键证人呢?” “我现在就要来讲,这是目前唯一的渺茫希望了。就算警方完全不晓得到底是谁下的手,我还是可以证明我的清白。这两件事不是同一案,可以分开来,一旦我证明了自己的清白,就不会是杀人犯了。” 他左手拍右手掌心,又换右手拍左手掌心,一边说话一边轮流拍着。“有个女人,此刻不知道在哪里,我们在牢房里讨论这整件事,但她可以证明我不在场——只要告诉他们一件事,我是几点几分在离我家八个街口外的酒吧见到她。当时是六点十分。她和我一样清楚时间。不管她是谁、人在哪,她很清楚我们见面的时间。他们甚至实测过,我不可能在家犯下谋杀案之后,还能在那时间抵达酒吧。约翰,如果你可以帮我一个忙,如果你可以救我,就把她找出来。她可以解开我的劫难。” 隆巴想了很久,最后说:“他们用过哪些方法找她?” “什么都试过了,”他的声音很绝望,“阳光下什么都翻遍了。” 隆巴走过来,颓坐在床沿和他并肩。“吁!”他对着手掌吹气。“警方查不出来、你的律师查不出来,每个人都查不出来,需要证据的时候什么都没有——那我有多少机会?好几个月过去了,这案子都查不出线索了,你只剩下十八天!” 警卫出现了。隆巴站起来,他的手顺着韩德森颓丧的肩膀滑下,然后往外走去。 韩德森举起手。“你不想要握手吗?”他支支吾吾地问。 “握手做什么?我明天还会再来。” “你是说你愿意奋力一搏?” 隆巴转身用很受伤的眼神看他,好像这愚笨的问题让他很火大。“你怎么会觉得我要放弃呢?”他吼了一声。 10刑前第17、1一天 隆巴在牢房里绕来绕去,双手插口袋,低头看着双脚,好像他之前从来不晓得双脚怎么运作。最后,他停下脚步说:“老韩,你得再认真一点,我不是魔术师,我没法凭空变出一个人。” “听我说,”韩德森疲倦地说,“我已经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你了,再讲下去我都要晕了,我连作梦都在想。我真的想不出其他细节了。” “你到底有没有看过她的脸?” “我看过好几次,但我就是没印象。” “我们再从头来过。不要用那种表情看我,这是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事。你走进去的时候,她已经坐在吧檯前了。跟我讲她给你的第一印象,努力回想,有时候第一印象比后来细看更强烈。好,你的第一印象是什么?” “她伸手去拿零食。” 隆巴严厉地看了他一眼。“你都离开自己的座位,要去跟人家攀谈了,却完全不看对方一眼?哪天你要好好表演给我看一下。你总知道她是个女的,对吧?你不会是对镜子说话吧?你怎么知道那是个女人?” “她穿裙子,所以我知道她是女的;她没用拐杖,所以我知道她行动自如。我刚开始就只注意到这两件事。我的眼神穿透她了,从头到尾眼中只有我的女孩。你期待我能说出什么?”这时换韩德森恼了起来。 隆巴花了一分钟让彼此冷静下来,然后说:“她的声音呢?有没有透露出什么?她是哪里人?有没有口音?” “她上过高中,在城市里长大的。她说话的方式和我们一样。标准都会女士,就和白开水一样毫无特色。” “如果你没发觉任何口音,那她就是在这里长大的,这不晓得有没有用。那在计程车里呢?” “没怎样,车就一直往前开。” “那在餐厅呢?” 韩德森叛逆地缩起脖子。“没怎样,约翰,这没用。没印象,什么都想不起来,我想不起来、我不知道。她吃了东西、说了话,就这样。” 第25页 “好,她说了什么?” “我不记得了,一个字都记不得。我又没打算听她说话,只是为了打发时间,一个人离开家静一静。‘鱼很好吃。’、‘战争是不是好可怕?’、‘不,不抽菸,谢谢你。’” “你真把我搞疯了,你一定很爱你的情人。” “我是啊,我一直很爱她。少废话。” “那在剧场呢?” “我只记得她观赏到一半站起来,这话我已经跟你讲三次了。你自己也说过,这样没办法知道她是怎样的人,只知道她看表演看到一半做了什么。” 隆巴靠近他。“对,但她为什么要站起来?你一直想不透。这时表演还没结束啊,按照你说的,通常观众不会无缘无故站起来。” “我不知道她干么站起来,我又不会读她的心。” “我看哪,你也不会读你自己的心,算了,我们晚点再讨论这个。你想清楚的时候,自然就会明白她的理由。”他让两人休息一下。 “那她站起来的时候,你总看她一眼了吧?” “看是一个动作,眼睛和瞳孔的动作;认真瞧才有用到心、用到脑。我整个晚上都有看到她,但我正眼没瞧上一次。” “这根本在整我啊,”隆巴脸都皱了,鼻樑皱到双眉中间。“我从你这边什么都问不出来。一定有人可以问出线索,那天晚上一定有人看到你和她在一起。两个人不可能出去六小时都完全没人看到。” 韩德森苦笑。“我原本也是这么想。后来我发现我错了。那个晚上整座城市的人都集体得了散光似地。有时候,他们搞到连我都很怀疑到底有没有这个人,难道是我幻想出来的,靠想像力硬生出来?” “你现在不能放弃。”隆巴简短命令道。 “时间不够了。”韩德森悲惨地说。 韩德森起身,从地上捡起一根燃尽的火柴棒,拿到墙边,那里有好几排烧过的小火柴,每两根叠成一个叉,那一排最后那几根单独形成斜线。他这根火柴棒叠上去,这下又多了一个叉。 “不要再那样了!”隆巴说。他勐然吐了口口水在手上,大步走过去,朝墙壁用力一扫,所有的火柴,不管有没有打叉,全都不见了。 “够了,坐过去一点。”他拿出纸笔。 “我站起来一下,”韩德森说,“这里只够一个人坐。” “现在你知道我要什么,对吧?原始资料,要还没加工过的。第二批证人,上次没做证过的,警察和你的律师都忽略的人。 “不必想太多,他们在你的记忆里跟鬼魂一样。我们需要第二级的鬼来帮我们联繋上第一级的鬼。搞不好要找个灵媒来帮忙。 “我不管他们是不是只和你擦肩而过,可能是从你身旁走过的路人。重点是,我要比别人先找到他们。我不要别人问剩的。一定有我们可以卡位的地方。不管印象多模煳,我要列出一张清单。好,从头来,酒吧。” “每次都从酒吧开始。”韩德森嘆口气。 “酒保已经问过了。除了你们两个之外,还有没有其他人?” “没有。” “慢慢想,不要逼自己。用逼的没有用。愈逼愈想不起来。” 四、五分钟过后。 “等等,有个坐在椅子上的女性转过头来看她。我在我们往外走的时候有注意到。这有用吗?” 隆巴写下来。“就是这种回忆,我要的就是这种。那个女性你还记得多少?” “没了,比我身边那个女人的印象更浅,她只是转过头而已。” “给我认真一点。” “计程车,这个调查过了。他在出庭的时候真是个笑话。” “接下来是餐厅。白屋有没有帮你们寄放外套的小姐?” “她就是明明白白地说不记得她啊。寄放外套的时候,只有我一个人去,那个女鬼说要去化妆室。” 隆巴又写下来。“或许化妆室里有服务生,不过,如果她在你身边的时候没人有印象,那她离开你的时候也很难让人记得。那在餐厅里呢?有人转过头吗?” “她跟我不是同时间给人带入座的。” “那我们就去剧场吧。” “那里有个门房,他的鬍子很滑稽,像鱼钩一样,我记得很清楚。他直盯着她的帽子 “好。把他加上去。” 他又写了一些字。“那带位的人呢?” “我们迟到了,所以他在黑暗中用手电筒带位。” “不好。那舞台上呢?” “你是说表演的人吗?恐怕表演速度太快了。” “她站起来的时候应该有人看到。警察有去找他们吗?” “没有。” “那我去确认一下也无妨。我们什么都不能放弃,懂吗?任何细节都要抓住。如果你那天晚上碰到了瞎子,我也要知道——怎样?” “嘿。”韩德森眼神锐利了起来。 “怎么了?” “你刚刚让我想起一件事,就是有个瞎子。我们要离开的时候,碰到了一个瞎眼的乞丐——”他看到隆巴很快地做了笔记。 第26页 “你在唬我吧。”隆巴无法置信。 “我会唬你吗?” 隆巴平静地说:“等着瞧。”他又敲了敲铅笔。 “就这样,想不起来其他的了。” 隆巴把清单收进口袋,站起身。“我会找出破绽的!”他很有把握地说,走过去晃了晃栅栏准备离开。“你不要一直盯着墙壁看!”他看到韩德森的衰脸后又加了一句,走过去说:“他们不会把你带到那里去的。”他指了指走廊另一端的行刑室。 “他们说他们会。”韩德森低声讲反话。 各家报纸寻人版面: 五月二十日晚间约六点十五分,在安森墨酒吧靠墙座位的小姐,您可能注意到一位戴橘帽的女士,请您和我联繫。她当时可能背对你,若你有印象,请尽速和我联繫,攸关另一个人的幸福。所有回覆将一律保密。联络方式:约翰·隆巴,邮政信箱六五四。 没人回復。 11刑前第1一天 一个邋遢的女人替他开了门,她灰色的头髮垂在眼前,身上还有白菜的味道。 “欧班能?麦可·欧班能?” 他在那里就碰了一鼻子灰。 “听我说,我今天才去过你们办公室,那里的人说可以让我们延到星期三,你们公司就是死要钱,但我们又不会骗人,最后那五万块我们一定凑得出来,一定会!” “太太,我不是来讨债的。我只是想和今年春天在剧场当门房的麦可·欧班能说话。” “哦,我记得他干过那份工作。”她口气刻薄地说,然后转过头,扬起声音,好像希望隆巴以外的其他人也能听到她说话。“死男人只要丢了一份工作,就只会成天坐着,屁股也不动一下。他们就只会坐着等工作上门!” 屋内传出很像水族馆海豹的低沉吼声。 “麦可,有人找你!”她朝屋内大喊后,对隆巴说,“你最好自己进去找他,他没穿鞋。” 隆巴沿着一条像“铁道”的长廊前进,感觉这走廊好像没有尽头,不过走廊的尽头就是一个小房间,中间有张桌子罩着油布。 他要见的人就懒散地倒在那桌子旁边,两张木椅搭成桥,他就瘫在上面,后背从椅子中间的缝隙往下垂。他不只是没穿鞋,上半身只穿一件燕麦色短袖上衣和一条吊带,两只白袜就挂在他正对面的椅子上。他见到隆巴走进来,就放下赛程表和菸斗。“先生,需要我帮忙吗?”他客气地说。 隆巴把帽子放在桌上,没等他开口就自己坐下来。“我朋友希望可以联繫上某个人。” 他的开场充满自信。他觉得如果一开始就提到死刑和警方调查,可能会吓到他,就算有什么线索也不敢多说了。“这对他来说很重要,是他最在乎的事。那么,这就是我来的理由。你记不记得,你五月在剧场门口当门房的时候,曾经帮一位先生和一位小姐开计程车门?是你替他们开门的。” “这个嘛,每个人要是把车停在剧场门口,我都会上前开门,那是我的工作。” “他们有点迟到,可能是那个晚上你见到的最后一组。那位小姐戴了一顶亮橘色帽子。 很特殊的帽子,上面插了一根羽毛。她下车的时候,羽毛就扫过你眼前,她和你靠很近。你的双眼就像这样,跟着她从这边到那边——你知道的,就是有东西太靠近你,你又不确定那是什么的时候,人都会这样。” “他最会了,”他太太站在门口呛声。“只要是漂亮女人经过,他就会这样,不管他看不看得清楚。” 这两个男人都没答腔。“他看到你的表情了,”隆巴继续说,“那时候他刚好注意到,然后就告诉我。”他把手贴在油布上,靠近他。“你想得起来吗?有记忆吗?你对她有没有任何印象?” 欧班能无奈地摇摇头,然后咬着上唇,又摇了摇头。他责难地看着隆巴。“这位先生,你知道你在干么吗?我每个晚上帮那么多人开车门!几乎都是成双成对,一男一女。” 隆巴在桌子对面,继续倾着上半身朝他看了好一阵子,好像专注的眼神就可以帮他找回记忆。“努力一点,欧班能,回想一下。认真想,好不好,欧班能?你的记忆可以救倒霉的傢伙一命。” 他的太太听到这话慢慢靠近,不过没说话。 欧班能又要摇头,这次很确定。“没有,”他说,“我在那里站了一整季,帮那么多人开门,我只记得一个单身的,那人自己来剧场,浑身酒味。我替他开车门的时候,他一下计程车就跌了个狗吃屎,我还得两手扶着他——” 隆巴不让他继续沉浸在那派不上用场的回忆里。他站起来说:“你想不起来,你确定你完全想不起来?” “我想不起来,我确定我完全想不起来。”欧班能又伸手去拿菸斗和赛程表。 他太太这时很靠近他们,她一直用怀疑的眼神看着隆巴。她的舌尖在嘴角犹豫了许久才开口问:“如果他想得起来的话,我们有什么好处吗?” “嗯,有啊,我很愿意为你们做点什么,只要你能给我我要的资讯。” 第27页 “麦可,你有没有听到?”她槌丈夫一下,好像要攻击他。她开始奋力摇晃他的肩膀,两手搭在同一边肩上,好像在揉面团或是在按摩。“快想啊,麦可,快想啊。” 他拨开她的手,举起手臂挡在面前。“你把我当船一样摇,我要怎么想得起来?就算我脑子深处有印象,也被你给摇不见了!” “嗯——看来是没辄了。”隆巴嘆口气便转身离开,失望地沿着长廊往外走。 他听到身后门内传出她恼火的叫骂声,“你看,他走了啦!噢,麦可,你有什么毛病? 那个人只要你想起一件事,你连这个都做不到!”听起来是她又开始殴打她先生的肩膀。 她一定把气出在他的东西上了。屋内传来怒吼声:“我的菸斗!我的赛程表!” 他们持续激烈的争执,隆巴替他们把大门给关上了,忽然间,他们变成窃窃私语在商量着,隆巴会意了过来,继续往楼下走。果不其然,就在隆巴快走到楼下时,他们家的门开了,欧班能的太太在楼梯口大声嚷嚷,“等等,先生!回来!他想起来了!他有印象了!” “哦,真的啊?”隆巴根本提不起劲。他停在原处抬头看着她,但没打算上楼。他拿出皮夹,试探般抚着皮夹外缘。“问他当时她的手套是黑的还是白的?” 她大声地把问题朝屋内重复了一次,得到答案之后再往下对着隆巴喊——声音有点迟疑。“白的——你知道,配晚上的衣服。” 隆巴原封不动地把皮夹收回去。“猜错了。”他坚定地说完便下楼了。 12刑前第14、13、1一天 那位女子 她已经在吧檯椅子上坐了好一阵子,他才注意到她,这不太寻常,因为酒吧里人还不多。她走进来的时候应该很醒目。这表示她进来酒吧找到位子坐下来的动作很低调。 他才正要开始上班,所以她一定是在他就绪之后没多久就到了,简直就像是算准了时间:在他准备好的时候抵达。他穿着烫得平整的外套从员工办公室走出来,环视工作范围时她人还没出现,这他很确定。总之,他招唿完吧檯尽头的那位先生之后,就发现她安静地坐在那里,于是立刻走过去。 “小姐?” 她凝视他的双眼许久,他想。然后他很快地又想,一定是他弄错了,可能是他在幻想。 所有顾客点餐的时候都这样看他,毕竟要透过他才有酒喝。 不过她的眼神稍有不同,那印象又回来了,原本他不当一回事。她的眼神针对着他,或许是要点酒,不过酒不是重点。她看着他,表面上是要点酒,但其实是要他认得,那表情好像是说:“看着我,记得我。” 她要威士忌加水。他转身去准备,她的眼神到最后一刻才放开。他心中闪过一丝挫败,觉得自己无法解释她犀利的目光,但那感觉来得快去得也快,他没多想,就只是瞬间的感受而已。 于是,这一切开始了。 他端来她的酒,接着便转身去招唿其他客人。 过了一会,那期间他都没再想起她,他已经忘了她。在这段时间里,照理说她的坐姿应该稍微有点变化,像是提起手端起酒杯或环顾四周。没有,她坐着一动也不动。就像酒吧椅上的人形立牌。她的酒一口也没喝,依然在他放下的地方,杯中的量也没减少。唯一移动的只有她的双眼。他走到哪,她的眼睛就跟到哪。如影随形。 他稍停下动作,对上她的眼睛,从他发现她刻意聚焦在他身上之后,这是第一次和她四目相对。他这时发现,她的双眼从来没离开过他,他猜都不必猜。这让他很困惑,他不知道为什么。他偷看了镜子一眼,想知道是不是他的表情或衣着有问题。没问题呀,他和平常一样,其他人也没像她一样勐盯着瞧。他找不出合理的解释。 她是故意的,这不必怀疑,因为他只要一走动,她的眼睛就跟着他。不是那种迷濛、梦幻、沉醉的表情,让他可以占点便宜。她的眼神后面透露出心计,正冲着他来。 这念头一跑进他脑子里,就再也甩不开了。这想法一直跟着他、烦着他。他也开始偷偷摸摸地时不时看着她,每一次都觉得自己应该没被发现。但他每一次都发现她根本一直在注意他,转开眼神之后,只好让她继续看着他。他的挫折感愈来愈重,愈来愈不爽。 他从没看过哪个人可以像雕像一样坐着不动。她毫髮未动。那杯酒一直搁在旁边,好像他从来没端过去一样。她像是个年轻、女身的菩萨,双眼庄严,不受打扰地望着他。 不爽的感觉已经逐渐转为恼怒。他终于走过去,停在她面前。 “小姐,你不喜欢这杯酒吗?” 这其实是在暗示她,要她找点别的事情做,但没有用,她根本不理。 她的回答很平板,有讲等于没讲。“放着。” 情势站在她那边,因为她是女性,女性在酒吧不必一直买酒,但男性要受欢迎的话,就得一直点酒来喝。况且她也没和其他人聊天,她不急着结帐,也没有失常的行为,他实在拿她没办法。 他又离开她面前,犹豫了一下,躲在吧檯转弯处回头看,不过她的眼神还是很坚定地跟着他。 不爽的感觉一直甩不掉。他本来以为耸耸肩或拉拉领口就没事了。他知道她还在看,他也省得回头确认了,愈看只会愈不爽。 第28页 酒吧内人潮渐增,快要忙不过来,以前他会为此烦躁,现在反而是种解脱。顾客要酒喝,他就有事做,让他的心思可以离开那让他焦虑的目光。但那只是暂时的,等到没人要招唿、没桌子要擦、没杯子要放回架上时,她那灼热的眼神最明显。这时候,他双手都很别扭,拿着抹布也不知道要做什么。 他在滤掉啤酒泡沫的时候打翻了杯子,收钱的时候又按错数字。 最后,他快忍无可忍了,他又来到她面前,想搞清楚她到底要怎样。 “小姐,需要我为你服务吗?”他嘶哑又愤愤地说。 她说话的时候,声音总是毫无特色。“我有说需要吗?” 他把重心往吧檯上放。“那么,你要我为你做点什么吗?” “我有说我要吗?” “那么,不好意思,请问我让你觉得跟谁很像吗?” “没有。” 他仓皇了起来。“我以为有,因为你一直看着我——”他讲得很心虚,其实他本来是要呛她的。 这次她什么都没说,不过她的眼神还是没有从他身上移开。他只好再度离开她的视线,挫败地退场。 她没有微笑、没有说话,她既不打算退让,也没释放出强烈的敌意,她只是坐着看他,用猫头鹰般锐利的眼神。 她找到了一样恐怖的武器,而且还很会操作。通常一般人不晓得给人连续盯着瞧有多难受,这还持续了一、一一、三个小时,从来没有人会这么做,这也很需要毅力。 现在他知道了,让他愈来愈紧张不安、神经衰弱。他根本毫无招架之力,被困在半圆形吧檯后面不能离开,这眼神让人如此煎熬。每次想回击,他发现那只是一个眼神,没有办法拦截或回敬。控制权在她手上。那光束、那射线,他根本无法抵挡,无法闪躲。 一种他从来没注意过的症状,也从来没听说过的病症——陌生环境恐惧症——开始逼迫他。他想要找掩蔽,想躲回员工办公室,甚至蹲到吧檯下面,这样她就无法一直盯着他。他偷偷揉了几次眉毛,避免一直蹙着。他愈来愈厌烦地抬头看时钟,他记得有人说过,某个男人能不能活下去,就靠那时钟了。 他很希望她走,他开始祈祷她快点走,但显然目前看来,经过了那么长的时间,她根本没打算离开,只有打烊才能赶她走了。其他人上酒吧的理由都和她不一样,所以也不知道要怎样才能让她离开。她不是来等人的,否则那人早就来了;她不是来喝酒的,否则那杯酒这几个小时之内早就喝掉了。她来这里只有一个目的:看他。 既然无法摆脱她,他开始期待打烊,这样就可以逃离了。这时候顾客愈来愈少,能分散他注意力的事情不多,她就更能吸引他的注意。他面前的半圆形吧檯分成好几组客人隔开来坐,这让女妖梅杜莎的致命视线存在感更强烈。 他放下酒杯,然后发现自己都没开口说话。她用眼神就几乎让他碎尸万段,他喃喃咒骂着她,同时收拾酒杯。 终于,他还以为等不到这一刻,分针指向十二,四点了,可以打烊了。最后一组客人本来很认真交谈,时间一到就自动往外走,低声对话始终没停过。但她没有。她全身肌肉都没动。走味的调酒还放在她面前,她仍坐在吧檯前。看着、望着、盯着,眼皮都没眨一下。 “两位先生晚安了。”他对那组客人大声说,以为她听得懂暗示。 她动都没动。 他打开电箱,按下开关。外面招牌灯熄了,只有吧檯后面他站的地方透出光线,镜子和墙上的酒瓶反射出微微的光芒。他变成一道黑影,她的脸颊则显得抽象模煳,在黑暗中微微发亮。 他走向她,把那几个小时前调好的酒拿去倒掉,手势向下有点勐烈,几滴酒溅了出来。 “我们打烊了。”他的声音很刺耳。 她终于动了。她忽然站在吧檯椅旁边,扶着一阵子,让双腿恢復知觉。 他的手指熟练地解开外套钮扣,暴躁地问:“怎样?怎么回事?你在想什么?” 她不作声,安静地从黑暗的酒吧往门口走去,好像没听到他说话。他从来没想到,一位女性离开酒吧这么简单的动作,竟然会让他如此挫折、沮丧、难受。他的钮扣全解开了,一手用力撑在吧檯上,身体往前倾,无力疲惫地朝她离去的方向望过去。 外头门口有一盏灯,当她走到灯下的时候,他又可以看到她。她走到门口就停下来,转身,从远方回头看着他,持久深沉的目光带着不明动机,似乎是要告诉他,这一切都不是想像,不仅如此,这磨难还没结束,打烊只是稍微暂停。 他锁好门转过身,她静静地站在人行道上,距离几码而已。她面对着门口,好像在等他出现。 他必然会走到她面前,因为这是他离开酒吧的唯一动线。他走过她面前时才相隔不到一呎,因为人行道很窄,而她又站在路中间,不是依墙而站。在他经过的时候,她的脸也随着转向,他发现她打算不发一语让他走过去,她安静又固执的行为简直是挑衅,于是他开口了,尽管前一秒他还打算忽视她。 “你想要我怎样?”他准备好好吵一架。 “我有说我要图你什么吗?” 第29页 他准备往前走,但最后决定转过身来责难地面对她。“你刚刚一直坐在里面,你的视线始终没离开过我!整个晚上,一次都没有。你有听我说话吗?”他勐槌掌心强调他的怒意。 “现在,我又发现你站在外面等——” “站在街上犯法吗?” 他笨重地指着她说:“我警告你,你年纪轻不懂规矩,我跟你讲是为了你好——” 她没答话、没张开口,争辩的时候保持安静的人一定赢。他转身步伐不稳地往前走,同时困惑地嘆了长气。 他没回头。走了二十步,他不必回头也能感觉到她就跟在后面。根本不难,因为她没打算藏匿行踪,她的高跟鞋鞋跟清亮地踩在静谧的凌晨街道上。 他走过路口,马路就像一条铺过沥青的河床。下一条,又一条,经过所有路口,他慢慢地从城市西边走到东边,不远处则传来叩叩叩叩的脚步声。 他转过头,第-次只是想警告她。她忽然装作若无其事,好像当时是下午三点。她的步伐很慢,保持着优雅,姿势端庄、脚步悠闲。 他马上就继续往前走,然后又转回来一次,这次不只回头,他旋地转身带着无法遏抑的怒气面对她。 她停下脚步,但保持镇定,完全不退缩。 他朝她逼近,对着她的脸吼着:“不要跟了,可以吗?够了,你听到没有?不要再跟了,否则我” “我也要朝这方向走。”她只说了这么一句。 目前情势还是对她有利。如果他们角色互换就好了——哪个大男人敢报警说有个年轻女子独自一直跟在他身后呢? 一定会被笑死。她既没口出恶言、也没强迫推销,她只是和他同方向而已。他在街道上和刚刚在酒吧里一样无助。 他在她面前僵持了几分钟,但他的反抗比较像是在挽留面子,看能不能逃过这窘境。他鼻子喷了气息,表示他很不爽,之后终于转过身,但那听起来却像是他无奈的轻嘆。他不管她,继续往回家的路上前进。 十步、十五步、二十步。在他身后,好像算准了时间,那脚步声又开始了,稳健地像是细雨落在池塘上。叩叩叩叩。她又尾随他了。 他转过街角,沿楼梯走上列车月台,这是他每晚搭车的地方。他到月台后停下脚步,就在木栈道的后方,从连接到轨道的地方回头,看看有没有她的影子。 她的脚步踩在阶梯钢制防滑边上发出金属声。不多久,她的头就出现在他的视线里,沿着楼梯慢慢上来。 他身后有一道十字闸门,他转到门的另一侧去,保持距离採取守势。 她沿着阶梯走上月台,一副理所当然、冷静平淡的模样,好像没看到他就在不远处,她的手指之间已经捏着铜板。她一直前进到两人之间隔着十字闸门为止。 他伸手阻拦她,用尽肩头的力量好像要把手臂给甩出去,他若用力推,她就只能在旋转闸门里转圈圈。他像疯狗一样怒喊:“出去,现在就出去,离开这站,走下去!”他伸手按住投弊孔,不让她进站。 她不硬碰硬,走向旁边另一道闸门,但他马上又站到她面前。她走回原本那道闸门,他又移动过去挡在门口。夜间列车班次较少,不过这时有一列即将进站,高架月台开始震动了起来。 他每次对峙都作势要出手,这次他终于甩开手臂往后推,那力量大到足以让她往后摔。 她偏过头,脸上很嫌恶的样子,好像闻到了一股臭味。他的手掌没打中她,只在她面前掮了过去。 这时,某处传来拍打玻璃的声音。站务人员从他的小窗口探出头。“你,住手!你想怎样?不让其他人进站吗?我可以逮捕你哦!” 他急着解释,原本担心被女性跟踪听起来很不对劲所以不敢报警,但既然是站务人员主动问起,他就没顾虑了。“这女的不正常,应该要关起来,她已经跟踪我跟了整条街,我甩都甩不掉。” 她的口吻依然不带情绪。“只有你可以搭三号线吗?” 他又向站务人员求救,那个站务人员斜倚在门口,一副自认为仲裁员的模样。“你问她要去哪,她一定答不出来!” 她虽然朝站务人员说话,但那口气一定不是针对他,摆明了是有备而来。“我要去二十七街,第二和第三大道中间。我有权利进站,对吧?” 挡住她去路的那个男人瞬间脸色苍白,好像她讲的那个地点让他很震惊。当然了,那就是他要去的地方。 她早就知道他要去哪了。想甩掉她或保持距离根本白费工夫。 站务人员做出了决定,手掌用力一挥。“过去吧,小姐。” 她迅速投入硬币,从旁边另一道门走进去,根本不等他让路。他似乎一时间也无法让路,自从发现她其实知道他要去哪里之后,他就好像瘫痪了,动弹不得。 列车进站了,不过停在对面月台,不是他们那一侧。列车又缓缓驶离,车站矮墙这时候又暗了下来。 她漫步到月台外侧,站在那里等着,这时换他出现了,不过他往月台另一个方向走去,在她后面保持两根柱子的距离。因为两个人都往同方向看列车进站了没,所以他看得到她,她看不到他。 这时,她没多注意自己的举动,信步朝月台后方走去,就像大部分人等车时一样,漫无目的地踱来踱去。这样一来,她已经离开站务人员的视线范围,超出月台屋顶遮蔽区,月台也限缩到只容一人通过。她走到这里,打算停下来转身走回去。不过当她站在那里、望着列车来向时,她依然背对着他,一股没来由的压力,一种危险逼近的感觉慢慢向她笼罩过来。 第30页 一定是他踩在木栈板上的脚步声让她有所警觉。他这时也在月台上闲晃,并朝她逼近。 他的动作缓慢,就和她一样。但这不是重点。车站难得安静,他的脚步声尽管清晰,却听起来鬼鬼祟祟。有一种节奏,不是刻意放轻脚步,而是小心翼翼,好像故意要假装无所事事地闲晃。她不知道自己怎么有这种直觉,她只知道不必转过身就能察觉他在她背后动歪脑筋。 之前没有这种感觉。 她转过身,动作很俐落。 他仍然保持在两根柱子外的距离。但这没有印证她的直觉。她发现他往下睨着第三条轨道,沿着轨道在月台上走,这才确认了她的直觉。 她马上就明白了,只要他们擦身而过时他手肘一推,或是他的脚迅捷一扫。她一眼就发现自己不智地走入了绝境。她被困在车站最远处。她一时不察,已经走到了站务人员无法保护的地区。他的小窗口设在闸门附近,没办法管到整个月台。 月台上只有他们两人,她朝对面看去,那个月台上空无一人,全被上一班往北的列车载走了。一时之间前往闹区的列车还没进站,没办法吓阻他。 再往后走就是自杀了,月台再多个几码就到底,她只好硬着头皮走进死胡同,和他正面交锋。要回到月台中间,站务人员才看得到,但这样一来她就得走向他,经过他身边,这正合他意。 如果她这时不等他出手就先尖叫,让站务人员及时跑到月台上维护她的安全,那她很可能前功尽弃。他这时很激动,她从他的脸部表情就可以看得出来,这时候尖叫很可能会造成反效果。他此时动杀机是因为害怕,不是因为愤怒,尖叫声可能让他更害怕。 她已经把他吓死了,她的工作执行得很彻底。 她小心翼翼地靠内侧前进,尽量远离轨道,终于靠近扶手旁边的gg看板。她的背紧贴着gg看板,侧身前进,一直注意着他的举动。她和gg看板贴得很紧,裙子摩擦看板,一直发出沙沙声。 她靠近他伸手可及的范围内,他突然转向,从对角线靠近她,显然是要截断她的动线。 两人的动作慢得极具悬疑性,在三层楼高的无人月台上,天花板相隔甚远的黄褐色灯管映照下,他们像两条懒散的鱼在水族箱里慢慢游。 他继续前进,她也是,再两、三步就会相遇。 十字闸门这时突然动了起来,他们的视线里冒出一个肤色较深的女性,她走上月台,两人之间只有几码的距离。她弯下腰抓着小腿靠近脚踝的地方,整个人几乎要对摺了。 他们慢慢松懈了下来,两个人的姿势都像惊弓之鸟。那位女性背对布告栏,一直维持同样的姿势弯着腰,这时候曲起了膝盖。他泄气地倚在口香糖贩卖机上。她可以看得出来,原本想把她推下月台的念头,逐渐从他的每个毛细孔散逸掉了。最后,他转身不再逼近她,动作有些仓皇。什么话都没说,从头到尾这整场谋杀未遂案就像默剧。 永远不会发生,她又占了上风。 列车闪烁着光线进站,他们上了同一个车厢,分坐在两端,中间隔着一整个车厢的距离,余悸犹存。他的双臂支在腿上,身体垮了下来。她则挺直腰杆,抬头盯着车顶灯管。车内只有一个肤色较深的女孩,时不时就勐抓身体或是看站牌名,好像想随便挑一站下车。 他们一起在二十八街下车,一前一后。他很清楚她跟着他下楼到地面层。她知道他晓得,尽管他没回头。看他头低低就能判断出来了。他一副无可奈何,只好放任她想怎样就怎样,最后这段路也近距离地跟在他后面,这八成就是她的目的吧。 他们都沿着二十七街走到第二大道转弯,他走在马路这一侧的人行道上,她走在另一侧。她大约比他落后四户的距离。她知道他会走进哪一户,他也晓得她知道。她跟踪在后面已经不奇怪了,只是他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但这才是重点。 街口有几道黑色的大门,他走进其中一扇门内,暂时离开视线。他一定可以听到那令人崩溃的叩叩声在对向人行道上逐渐停下来,但他忍住不回头、不表态。他们终于分道扬镳,整个晚上他第一次离开她的视线。 她把原本拉开的距离逐渐缩短,最后站在那房子前面,选好位置,就在对面的人行道上看着其中两扇幽暗的窗户,完全不打算藏匿。 这时窗户亮了,好像在等人回来。不一会又暗了,好像被人阻止了一样。窗内一直没有光线,不过灰濛濛的窗帘有时会掀起来,玻璃一闪一闪地。她知道有人在窗后看她,或许不只一人。 她继续保持监视的姿态。 街道末端的高架列车像萤火虫往前爬。有辆计程车经过她面前,司机好奇地打量了她一下,不过车上已经有乘客了。对面人行道上有个路人朝她看了一眼,好像想搭讪。她偏过脸,等他继续向前走才转回来。 一名员警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突然站在她侧边。他一定在旁边观察了一会,她完全没察觉。 “小姐,等一等,我们刚刚收到通报,这公寓里有位女性住户说你尾随她先生,一路从他工作的地方回来,然后站在他们窗外看了半个小时。” “是。” “嗯,你最好离开这里。” “麻烦你抓住我的手臂,然后带我离开,绕过街角再放手,好像你要逮捕我一样。”他依言照做,虽然有点不明就里。他们离开窗户视线范围后就停下脚步。“到这就行了。”她拿出一张纸给他看,他在附近路灯昏黄的光线下瞥了一眼。 第31页 “这是什么?”他问。 “兇杀与重案调查组,你要的话可以打电话跟他查证。他完全知情,也充分授权我调查这个案件。” “哦,跟监是吗?”他多了几分敬意。 “之后收到同样的人通报时,请不要理会。接下来这几天,他们应该还会继续报案。” 警察离开之后,她打了通电话。 “进行得怎么样?”电话另一头的人问。 “他已经压力很大了。他在酒吧打破了玻璃杯,刚刚还差点冲动地把我推下月台。” “那就是了。小心,四周没人的时候不要太靠近他。记住,重点是不要让他察觉你在干么,或背后有什么目的。不要让他起疑,这是最要紧的部分。只要他清楚你的动机,那局势就反过来,这方法就没效了。他就是什么都不晓得才会紧张兮兮,最后他精力耗尽,才会配合我们。” “他通常什么时候出门上班?” 她的线人说:“他大概每天下午五点离开家。”好像这人手边就有纪录一样。 “他明天一出门就会看到我。” 第三个晚上,酒吧经理突然主动靠近吧檯,把他叫过去。 “怎么回事?为什么你没服务那个年轻小姐?我一直在观察,她已经像那样子坐了二十分钟。你没看到她吗?” 他面色如灰,脸上挤出深深的皱纹。现在只要他靠近她就会这样。 “我没办法——”他吞吞吐吐,努力压低音量,其他人才不会听到,“安森墨先生,这不是人干的事——她在折磨我——你不懂——”他眼泪都快掉出来了,不禁咳了一下。他的脸颊一胀又马上消退。 那位女子距离他们仅一呎远,坐着看他们两人,姿态沉静,眼神像孩子般天真。 “她已经连续三天都像这样了,她一直看着我——” “她当然会一直看着你啊,她在等你服务,”经理驳斥他的话,“要不然你要她干么?”他仔细睨着酒保,发觉他脸色不对劲。“怎么了,生病了吗?如果你身体不舒服想回家,我就打电话叫彼特过来。” “不是,不是!”他赶紧解释,声音简直畏惧到要哽咽了。“我不想回家——这样她会一路跟着我,整夜站在我家窗外!我宁可待在这里,周围有很多人!” “你不要再疯言疯语了,赶快问她要喝什么。”经理霸道地说完,就要转身离开,还先朝她确认了一眼,她确实看起来很温顺、很乖巧,毫无危险。 他端酒到她面前的时候,手一直无法克制地颤抖,洒了一点酒出来。 两个人都没和对方说话,尽管他们的唿吸几乎就要喷到对方脸上。 “你好啊,”站务人员很友善地从售票处小窗口打招唿,她在窗口外停下脚步。“我说啊,真有趣,你和刚刚那个男的几乎每天都同时间前后进站,可是从来不会一起来。你有没有发现?” “有,我发现了,”她答道,“我们每个晚上都从同一个地方走出来。” 她继续留在这个神圣的小角落,手肘支在小窗口外面的平台上,像是靠在售票处一边等车一边瞎聊,就能得到保护。“夜色不错,对不对?……你的小孩还好吗9……我觉得道奇队输定了。”有时候她会转过头看着月台,有个孤单的人影或走或站或消失在视线范围之外,但她已经不会以身犯险,独自待在月台上。 只有当列车靠近停妥、月台闸门开启时,她才会结束对话,小跑步上车。她会瞻前顾后,确保自身安全,第三条轨道已经被列车车厢遮住了。 街道末端的高架列车像萤火虫往前爬。有辆计程车经过她面前,司机好奇地打量了她一下,不过他已经要收工回家睡觉了。两个夜行的路人经过她面前,其中一人打趣地喊着:“怎么啦,美女,你被放鸽子了吗?”他们消失在远处之后,街头又恢復平静。 忽然间,那门口吐出一个女人的身影,就是那户有两扇窗的人家,那女人披头散髮,走出来又快又毫无预兆,像是从里面门廊弹射出来一般。她在睡衣外面罩上一件外套,赤脚套进不搭的鞋里,刻意加快的脚步声显得格外嘈杂。她挥舞着扫把当作长枪,瞄准外面形单影只的那个人,就是要对付她。 那女子转身加速,在下个街口转弯,沿着那条街走下去,不过行动中没有畏惧,只是不想浪费精力在她没兴趣的人身上,所以先撤退避免冲突。 那女人手中的长枪唿唿作响,比使枪的人更敏捷,她往前走了半条街,在那女子身后张牙舞爪。“你已经在我家外面紧迫盯人三天了!再给我回来,我就给你好看!让我好好修理你,我一定会!” 她站在那里看了一会,走到街角,张着手臂、使着长枪,威胁感和敌意十足。那女子慢下脚步、停下来,消失在朦胧夜色里。 这时,那女人绕回街角进屋去了。 女子再度回来,站在原处,和前几晚一样,往上盯着对街那两扇窗,像猫看着老鼠洞。 高架列车像萤火虫爬过……计程车经过……路人走过来,经过她面前,走过去了…… 第32页 “快了,”电话另一头的声音说,“再一天,就可以确定他会彻底崩溃。或许到了明天 □ 今天他休假。他已经花了一个小时,计划怎样甩掉她。 他又停下脚步。在他停下脚步前,她就看出来了。她现在已经很懂得判断肢体语言。这时日正当中,他停在路中间,往墙边靠,让购物人潮从他前面来来去去。在这之前他已经停下了两、三次,每一次都停不久又开始走。这次也是,他又开始前进,她也跟上。 这次她察觉到一点差异。这次她几乎是不由自主地停下来,好像他已经忍到了极限,当下终于崩溃了——就在他突破极限的时候,发现自己再也招架不住。他退到墙边,他腋下一直夹着一个小包裹,这时身体一失衡就落在地上,他就任那包裹搁在那。 她在不远处停下,毫不掩饰,就和以往一样,表示她为了他停下脚步。她站着用同样冷酷的眼神盯着他。 阳光白晃晃地洒了他整脸,他眯着眼睛抬头望,动作愈来愈频繁。 没想到他竟然哭了,马上抽抽嘻噎地呜咽了起来,就当着所有路人面前,整张脸皱在一起,像是戴了张砖红色面具。 两个人好奇地停下脚步,四个人、八个人。他和那位女子被围在人群中间,不一会就形成一圈又一圈的圆。 他已经无所谓、不在乎,也没有羞耻心了。他向围观的人求情,简直是在求救,求他们保护他不受她威胁。 “你们问问她到底要我怎样!”他放声痛哭。“问她到底有什么目的!她已经这样胁迫我好几天了——白天跟完晚上守夜,晚上站哨完白天又继续跟!我再也受不了啦,跟你们说,我受不了啦——” “他怎么了,喝醉了吗?”一个女人带着奚落的口吻问旁边的人。 她站在那里,毫不退缩;他想要全民公审,她也不闪避。她如此认真、严肃、迷人,而他丑怪又可笑,到头来只会有一个结果:风往同一个地方吹。群众总是残酷的。 有几个人露出了笑容,接下来大家纷纷窃笑,有人开始粗声大笑,或出言嬉弄。一时之间,所有人都无情地嘲笑他。人潮中只有一张脸保持冷静、无感、中立。 她的脸。 他的处境不但没改善,反而愈弄愈糟,把自己变成街头奇景。原本只有-个人折磨他,现在有三十人。“我再也受不了啦!我要她好看——”他勐地朝她逼近,好像要揍她,瞄准背部攻击。 有个男人立刻往前一跃,揪住他的手臂,往旁边一甩,他只能痛得唉唉叫。她身边的人霎时都动了起来。他的头忽然低下来,睁大了眼要对付她。这时很容易演变成众人围殴他。 她冷静自持又清晰响亮地说:“别动手,不要理他。”那笃定的声音立刻阻止所有人。 不过,她的声音里没有温度也没有怜悯,冷酷如钢。好像是说:他是我的,让我来。 有些人放下了手臂,有些人松开了拳头,有些人顺一顺外套。众人的怒意立刻消散,把他留在圆圈中间,只有她在旁边。 他又痛苦又气馁,试图穿越周遭人群,但没有人要让开。他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空隙,勉强穿过去,然后就往前奔逃。他歪歪斜斜地逃离人群,笨重的脚步声落在街道上,逃离那个站在原地、盯着他背影的纤细女子。她的大衣繫着腰带,纤腰看起来只有男人手掌那么宽。简直丢脸死了。 她没有停在原地很久,虽然群众为她欢唿喝采,她才没兴趣。她灵巧地用手肘支开群众,侧身离开人群,找到了出口,然后寻找着那身形笨重的人前进,夹杂着小跑步和优雅碎步,敏捷地紧追在后。 奇怪的追逐,难以描述的追逐,纤瘦的年轻女子快步跟在矮胖酒保后面,在正午忙碌拥挤的纽约人潮里穿梭。 他几乎立刻就发现到,她又抓到了机会。他回头看,这是他第一次用这么悽惨忧虑的眼神看。她等他再回头看一眼,便高举手臂过头,意思是要他停下来。 就是这时候,柏吉斯要的就是这时候,她很确定。酒保在正午艷阳下奔跑了一阵子,现在就像蜡像一样。刚刚的群众原本是他的道具,但他发现群众根本没办法保护他,让他觉得自己即使在大白天的大街上,也毫无招架之力。 她若不趁现在有机会的时候行动,他的抵抗力可能还会再提升一些。效用递减法则可能在这时候生效。她只知道亲近生狎侮。 就要趁这时候,她只要把他押到墙上,打电话给柏吉斯,就可以交给他来折腾这个人。 “你要不要承认那天晚上确实看到有个女人陪在韩德森旁边?为什么你要否认?谁贿赂你或胁迫你要否认你见过她?” 他脚步稍停,就在下个路口,环顾着四周找逃跑路线,就像个受困的、焦急的动物。他焦虑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她可以从他忽左忽右、忽走忽停的动作看出来,他在找地方避难。 对他来说,她不是个年轻女子,不是一个他可以轻易地一拳撂倒的人。对他来说,她就是復仇女神。 她快步缩短两人之间的距离,再度举起手臂。但那只会像是在已经惊惶乱窜的动物身上多加一鞭。 他被困在那路口,等红绿灯的人虽然不多,却手肘靠手肘密集地排在一起,头上的灯号对他不利。 第33页 他在她逐步逼近之际,朝她看了最后一眼,然后突破人群,就像马戏团的演员冲破纸煳的圈圈出场一样。 她骤然停下脚步,好像她矫健的双脚同时卡进人行道的裂缝。煞车声在柏油路上尖鸣。 她双手一扬,遮住眼眶,但还来不及闭上眼就看到他的帽子飞到空中,在高处迴旋,飘过每个人的头顶。 一个女人率先尖叫,然后所有人都吓到魂不附体。 刑前第1一天 隆巴已经尾随他一个半小时了,地表上没有哪个跟监对象比盲眼乞丐更叫人耗费耐心的了。他慢得像陆龟一样,好像寿命是用百年来计算,不像人类是用年。他平均要花四十分钟才会走到下一条街,期间隆巴用手錶计时了好几次。 他没有导盲犬,每次过马路都要靠行人帮忙才能安全穿越,他每个路口都可以找到好心人。从来没有人拒绝他。如果他来不及在变灯前走完,交通警察还会替他延长一点时间。几乎沿路每个人都会放点钱到他的杯子里,所以他走愈慢收入愈好。 但隆巴简直痛苦到极点。他好手好脚好视力,而且时间紧迫。好几次他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在这无穷无尽的慢行中保持清醒,简直像古代中国的滴水酷刑那么折磨人。但他不断按捺自己,不让那盲人离开视线,还烦躁地抽着烟,有时候他站在商店门口或橱窗前不动,等他拉开距离才快步跟上,然后又停下来,这样才不致于跟踪到太无聊。这样快快慢慢地走,他才不会一直在心里骂脏话。他提醒自己,这乞丐不可能永无止尽地走下去。 不可能整晚这样走。他前面这傢伙毕竟也是人,毕竟是血肉之躯,他总得睡觉。他迟早会离开大街,走到墙后面找个地方躺下来。他这样的人不可能整夜乞讨直到天亮,边际效应的报酬递减就足以让他打消念头回去睡觉。 终于,时间到了,隆巴还以为他永远不会停,但他终于要收工了。他转身走进巷弄,离开了大街。这区域丝毫不引人注意,像是被城市遗弃了,他们两人接连转进去。这里没有慷慨的路人,一整区都很需要救济,根本讨不到钱。前面是死路,头上的高架铁轨支柱形成一面粗糙的大理石墙。 他的巢穴就在那里,一栋霉味沖天的小公寓。隆巴得格外小心,他没想到这么快就到了尽头。他还是得保持距离,因为这根本是一条荒街,没有其他人的脚步声可以掩护他的行踪,他知道盲人的听觉特别敏锐。 他看到那盲人走进去,他刚刚拉开太长距离,于是加快脚步跟上去,在门关上之前进到室内,才知道他要去哪层楼。他在门口停下脚步,谨慎地跟进去,要能看到那乞丐却又不被他听见。 拐杖击地声还在继续往上,慢到不行。听起来像是坏掉的水龙头一直滴水到空荡的木桶里。他屏住唿吸认真听。他听到连续四声,转换节奏,那就表示在楼梯口转弯。他到楼梯平台时声音比较呆板,和在阶梯上不一样,然后拐杖声消失在公寓后方,不是前方。 他等到听见某处的门关上了才爬楼梯往上,虽然蹑手蹑脚,但他速度很快,先前憋了很久,现在终于可以放开脚步行走。歪歪斜斜的老旧楼梯很可能会绊倒其他人,但他根本没去注意到。 公寓后方只有两扇门,但他知道要找哪间,虽然他还没靠近,但他可以很清楚分辨出其中一间是厕所。 他在阶梯最上面一级等了一会,让唿吸平稳下来,然后谨慎地往前走。他再度提醒自己,他们的听觉很敏锐,不过他以接近完美的方式达成目标,楼板完全没发出声音,不是因为他轻盈,而是因为他的肌肉协调度优于常人。他体格精练,就像跑车引擎一样,从来就不是那种皮包骨的人。 他把耳朵贴在门缝上听。 里面没有光,那是当然的了,因为对盲眼乞丐来说,有没有光线都没差,所以没必要点灯。不过可以听到时不时传来走动的声音。他像是进入洞穴的动物一样,继续在房内走动,准备休息,最后停坐了下来。 房内没有其他声音,一定只有他自己一个人。 等够久了,时间差不多,隆巴敲了门。 房内突然死寂一片,再也没有声音,简直是有人停止唿吸,想假装这是空房间。里面的人恐惧地静止不动、焦虑地等待危险消失,他知道如果继续等下去,里面的人会继续装死。 他又敲了一次门。 “开门。”他口气很坚定。 第三次敲门他显得不耐。第四次就要槌门了。 “开门。”一片安静之中,他的声音听起来很鲁莽。 门后的地板怯怯地吱嘎了几下,然后有个声音几乎紧贴着门缝和唿吸声一起传出来。 “谁在外面?” “你朋友。” 那个声音听了反而更加畏惧。“我没朋友,我不认识你。” “让我进去,我不会伤害你。” “不行,我一个人在这里,毫无防备,我不能让任何人进来。”隆巴知道他是担心今天的收入都没了。你也不能怪他。他一路端着杯子过来,讨来的每一分钱都没被偷走或抢走,也真是个奇蹟。 “你可以让我进去。快点,开一下门,我只想跟你讲讲话。” 门后的声音颤颤地说:“快离开,离开我门外,不然我要从窗子往外大叫求救了。”这听起来像是在求饶,不像是威胁。 第34页 他们僵持了一下,两人都不动,两人都不出声。他们都知道对方就是一门之隔。一边心怀恐惧,一边态度坚定。 隆巴决定拿出皮夹,认真地看着里面的钞票,最大张是美金五十元。他还有几张面额比较小的,他大可以拿来用,但他选择最大的,放到脚边,塞进门缝里,往里推到他抽不回来为止。 他站起身说:“往下摸,在门板下面。那可以证明我不会抢你的钱了吧,让我进去。” 门后犹豫了一下,门链松开、门栓推开,最后钥匙转开了。这门后简直有重重防线。 他不情不愿地开了门,遮蔽效果超强的黑色镜片瞪着隆巴,那天上午隆巴就是靠那副眼镜认出他来。他问:“还有其他人吗?” “没有,我一个人。我不是来伤害你的,不要紧张。” “你不是警察,对吧?” “不,我不是警察。如果我是的话,一定会有搭配的员警跟着我,这里没别人。我只是想跟你谈谈,你还没听懂吗?”他自己推开门,往里面走去。 整个房间黑暗不可见物,他一进去就瞎了,什么都看不到,这空间很神秘,就像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刚开始走廊上幽微的灯光还能从门缝泄进来,让他勉强辨识视物,门一关上就什么都看不到了。 “开灯,可以吗?” “不行,”那盲人说,“这样才公平。如果你只想谈谈,要灯干么?” 隆巴听到他坐下时身边传来老旧弹簧的声音,或许他把白天赚来的钱都藏在床垫下,然后一屁股坐了上去。 “拜託,别开玩笑了,我没办法这样讲话——”他蹲低身体在黑暗中摸索,终于摸到一把残破木摇椅的扶手,他把椅子拉过来后坐下。 “你说你要谈谈,”那声音在黑暗中紧张地说,“你现在进来了,有话快说。你要开口的话不必张眼。” 隆巴出声说:“那好,至少我可以抽薛吧,不行吗?你不会反对吧,会吗?你自己也抽,对不对。” “有烟我就抽。”那声音很谨慎。 “喏,拿一根去。”喀嚓一声,小小的火焰出现在他手上,稍微看得到房内概况了。 那盲人坐在床沿,拐杖横置在腿上,随时可以当武器用。 隆巴手上拿着的不是烟,而是左轮手枪。他直接递向那盲人,指着他。“来,自己拿。”他客气地又说了一次。 那盲人浑身僵硬,拐杖从膝盖上掉落地板。他的双手抽搐地捂上脸。“我就知道你要我的钱!”他嘶哑地说,“我不应该让你进来——”隆巴把枪收起来,就如同掏枪的时候那么冷静。“你没瞎。”他静静地说,“我不需要这招也能证明你没瞎,但我只是要吓唬你,让你知道我晓得。你为了五十元开门就够了。你一定有点火柴检查了一下,否则你瞎眼怎么知道那不是一块钱钞票?一元钞和五十元钞大小、形状、触感都一模一样。你不会为了一块钱开门,你身上的钱都比那还多。但五十元就值得你冒险了,你今天应该没要到那么多。” 他看到一截蜡烛,一边解释一边走过去点燃。 “你是来调查我的,”那乞丐结结巴巴地说,同时烦躁地用手背擦去额头的汗珠,“我早该知道——” “不是你想的那种,我对你假装残障人士乞讨这件事没兴趣,如果这让你比较安心的话。”他回到原处坐下。 “那你是什么人?你想对我怎样?” “我要你回想一件事,盲人先生,”他讥讽地说,“听我说,今年五月,你在赌场剧院外面等观众散场的时候——” “可是我常常在那里讨钱。” “我讲的是五月其中一天,就那么一个晚上。我只在乎那一晚,其他日子我不在乎。我讲的那个晚上,有一对男女一起出来,那么这个女人呢,她戴了一顶鲜艷的橘色帽子,上面插了一根高高的黑色羽毛。他们准备上计程车的时候,你把杯子递过去,距离剧场门口大概几码。仔细听我说了,她那时候没注意到自己的动作,所以烟掉进了你的杯子里,而不是放钱进去,结果你的手指因此烫到。那男人很快就替你捡起香菸,然后给了你几块钱,是想要补偿你。我想他还对你说了:‘抱歉,老兄,她不是故意的。’好,我相信你一定记得。点燃的香菸掉进你的杯子里,还烫伤手指,这种事总不会每天有,也不是每个晚上都有路人赏大钱。” “如果我说不记得呢?” “那我现在就会亲自把你给架出去,把你这冒充残障人士的恶棍交给最近的警察局。你会在牢里待好一阵子,还会有前科,将来警察每次在街上看到你,就一定会找你麻烦。” 床上那人心烦意乱地把脸埋进手掌里,暂时把深色眼镜推到眼睛之上。“但这不就是在逼我说我记得他们吗?不管我到底记不记得。” “这是在逼你承认,我相信你一定记得。” “假设我记得好了,接下来会怎样?” “先告诉我你记得什么,然后再对一个便衣警察重复一次,那是我朋友。我可以带他过来这里,或是带你去见他——” 第35页 乞丐这时又难过地慌了起来,“但我这样就是不打自招啊,那人还是便衣!我应该是瞎子,怎么能说我看到他们了?如果我不说的话,你也是同样威胁我啊!” “不,你只需要跟这个人讲就好了,其他警察不会知道。我可以跟他协商,让他答应你不被起诉,这样行吗?你有没有看到他们?” “有,我有。”那个专业盲人低声承认,“我看到他们两个在一起。我通常在光线明亮的地方,像那个剧场外面,就算戴着墨镜也会把眼睛闭起来,不过我一被香菸烫到就睁大了眼睛。那墨镜还是能让我看到周遭环境,我看到他们两个了,没错。” 隆巴从皮夹里拿出照片。“是这个人吗?” 那盲人拿下墨镜,仔细检视那张照片后才终于说:“我想就是他没错,尽管我只有匆匆一瞥,而且已经隔了那么久,看起来是同一个人。” “那个女人呢?你如果再见到她,能认得出来吗?” “我后来又见到她了。这男的我只在那个晚上见过一次,但在那之后,这个女的我至少又见过——” “什么!”隆巴突然跳起来,要朝他扑去。摇椅空荡荡地在原处摆动。他抓着乞丐的肩膀紧紧揪着,好像这样就可以从他瘦骨嶙峋的身上榨出情报。“快告诉我!快点!” “两次见面没有隔很久,所以我才能认出来。第二次是在一间豪华气派的饭店门口,你知道他们的大厅都很明亮。我听到脚步声沿着阶梯走下来,一男一女。我听到那女人说:‘等一下,或许这可以带来好运。’我就知道她在讲我。我听到她的脚步声往旁边一转,朝我走过来、放了一枚铜板到我的杯子里,二十五分。我听铜板的声音就知道那是多少钱。然后就妙了,这让我知道她就是那同一个女人。这种事情很微妙,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我这么敏锐。她在我面前站了才不到一分钟,但很少人会停在我面前。那铜板已经放进我杯子里了,所以我知道她一定是在看我,或是在观察什么。我右手捧着杯子,手上有烫伤的痕迹,上次给她烫出一个大水泡。我想她一定是看到了我的伤痕,在手指侧面。总之,事情经过就是这样。我听到她很小声地对自己说——不是对我说——‘哇,怎么这么巧!’然后她的脚步又离开回去那男人身边了。就这样——” “但——” “等一下,我还没说完。我眼睛张开一条缝,低头看杯子。她除了原本放的二十五分铜板之外,又加了一张一元钞。我知道那是她放的,因为原本没有。好了,她为什么会改变心意,除了原本的二十五分外又多给我一块钱呢?那一定是同一个女人;她一定是看到了水泡,想起前几天晚上的——” “一定是、一定是,”隆巴焦急地咬着牙说,“既然你说你看到她了,可以告诉我她的长相吧!” “我没办法跟你讲她正面是什么样子,因为我不敢张开眼睛。那附近的光线太强了,我张眼一定会被发现。她转身之后,我看到那张钞票,眼睛稍微往上抬,从眼皮下面看到她背后的样子,她那时正要上车。” “背后!好吧,至少讲讲她背后是什么样子!” “其实就算是背后,我也没办法看清楚,我不敢把头抬那么高。我只有看到丝袜和鞋子,她半个人已经进到车子里了。我眼皮半睁,只能看到这么多。” “第一个晚上是橘色帽子,一周后看到丝袜和一只鞋子!”隆巴松开手,把他推回床上。“照这个速度,我要二十年后才能拼出她的全貌。” 他走到门口,敞开门,恶狠狠地回头看着乞丐。“你一定可以提供更多线索,我很确定!你需要的只是专业协助,来恢復你的记忆。你第一个晚上睁开眼看到她整个人了,就在剧场外面。第二次你一定有听到他们给司机的地址,就在她上车的时候——” “我没有。” “你给我留在这里,听到没?不要动。我下去把我刚刚讲的那个便衣叫上来。我要他过来这里和我一起听你说。” “但他是条子,不是吗?” “我跟你说过没关系了。我们对你没兴趣,我们两个都没有。你什么都不必紧张,但不要趁机跑走,要不然以后有你好受。” 他走出去便关上了门。 电话另一头的声音听起来很惊讶。“你已经有线索了?” “我找到了一点线索,想要你来听听。我想你应该可以比我挖出更多资讯。我人在一百二十三街和公园大道交叉口,捷运铁轨前的最后一栋楼。我希望你尽快过来,看你觉得怎么样。我请一个警察帮忙守住门口,不怕他跑掉。我人在转角电话亭打给你,等一下到那门口去等你。” 几分钟内,柏吉斯就搭了巡逻车到附近,小跑步过来会面。巡逻车没停妥就继续往前开走了,隆巴和警察在门口等他。 “在这。”隆巴不打算多做解释就直接进去。 “好,我想我可以回去执勤了。”那员警说完就要离开。 “谢谢你。”隆巴对他说。他们这时已经走在楼梯上了。“一直走到顶楼,”他带头解释,“他见过她两次,那晚上之后又见了一次,相隔一周。他是盲人。别笑,他当然是装的。” 第36页 “呵,这很值得我跑一趟啊。”柏吉斯承认道。 他们转了第一个弯,手搭在栏杆上。“他想要豁免权——冒充残障人士的事情啦,他很怕警察。” “我们可以想办法,只要他的情报值得。”柏吉斯哼了一声。 到了第二层楼。“再一层。”隆巴其实用不着算出来。 他们调整唿吸走上去。 第三层楼。“这层楼再上去的灯是怎么了?”柏吉斯吐着气问。 隆巴往上爬的节奏突然中断。“怪了,我刚刚下楼的时候还有一盏亮着。不是灯泡烧掉就是给人关掉了。” “你确定?” “很确定。我记得他房间没有光,门一开走廊的光线就会透进去。” “最好让我先进去。我有手电筒。”柏吉斯绕过他,走到前面去。 他一定还在找手电筒,在他们转换楼层的时候,正要顺着楼梯转弯,他忽然趴在地上。 “小心!”他警告隆巴。 “退后。” 他的手电筒一开,照亮了最后那道墙与最下面那级阶梯之间的空间。有个人一动也不动地躺在那里,姿势古怪,双腿趴在最上面那几阶,身体落在阶梯平台上,头却很不自然地面向正后方,一副深色墨镜挂在一边耳朵上,竟然没破。 “是他吗?”他压低声音问“是。”隆巴的回答很精练。 柏吉斯朝那人形走去,探了一下,然后站起身。“脖子断了。”他说,“当场毙命。” 他把光线移到阶梯上,接着走上去,不安地踱步。“意外。”他说。“最上面那级踩空了,头下脚上直接往下坠,头颅直接撞上那面墙。我看到这里有打滑的痕迹,就在阶梯边缘。” 隆巴慢慢地走到最上面,厌恶地嘆了一口气。“偏偏在这时候出意外!我才刚一”他话说到一半,在手电筒的微弱光线下探询柏吉斯。“你不会觉得事出另有因吧?” “你们在楼下等的时候,有人经过你或另一个人身边吗?” “没有,门内门外都没有。” “你有听到坠楼的声音吗?” “没有,如果有听到一定会进来查看。但我们在等你的时候,火车至少经过了两次,就从头顶的高架轨道,那时候什么都听不到。一定是那时候。” 柏吉斯点点头。“或许就是这样,所以楼里其他人也没听到。你没发现吗?巧合太多了,一定是意外。平常就算跌倒撞到墙壁十次,也顶多是头昏,不会撞断脖子,人还好好活着。他却立时毙命,这没办法安排。” “嗯,那灯泡怎么解释?我觉得巧合也太多了,是吧?我讲的话我自己清楚。我下楼打电话给你的时候灯还亮着。如果没有的话,我就得摸黑下楼,但我没有。我下楼的速度很快。” 柏吉斯拿手电筒照墙壁,找到了灯座,它从墙边岔出来。“我不懂你的意思,”他仔细看着灯座。“如果他装瞎,或大部分时候都闭着眼睛,那就是装瞎,灯泡怎么会影响他?黑暗对他来说没有不利啊?他搞不好在黑暗中比在光线中脚步更平稳,因为他还不习惯张开眼睛。” “搞不好就是这样,”隆巴说,“或许他太快走出来,想趁我回来之前偷熘,匆忙之际忘了闭上眼,眼睛一张开,他或许比你我更难保持平衡。” “你自己的思路现在都打结了。他如果因为光线而晕眩失衡,那就要有灯光。你刚刚推理的过程是判断没有。不管有没有灯光,对推理有用吗?是他失足呢,还是他刻意去撞墙弄断脖子?” “好吧,这就是离奇的意外。”隆巴厌烦地甩头,准备要转身下楼。“我只是想说,这时机烂透了。我才好不容易搭上线——” “这种事常发生,你知道,通常时机都对你不利。” 隆巴沮丧地用力踏着阶梯往下,每一步都用上全身的力气。“你原本可以从他身上逼出来的情报,现在都没了。” “不要泄气。你或许还可以找到其他人。” “他这里问出来的情报都没用了。原本很有希望的,就只等你问出来。”他走到尸体旁边,忽然转身回头。“怎么回事?那是怎样?” 柏吉斯指着墙壁。“灯泡又亮了。你在楼梯上造成的震动让灯泡亮了,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之前没亮,他跌下来时截断了电流,一定是接触不良所致。电路没接好就没灯光。”他做了个手势要隆巴往前走。“你可以先出去,我自己写报告,没必要把你牵扯进来,你可以去忙其他事。” 隆巴继续灰心地踏重步下楼到街上,心情糟透了。柏吉斯留在后面,陪在那不动的人形旁边等着。 14刑前第10天 那位女子 柏吉斯给她的纸条上写着: 克里夫密尔本 赌场剧院驻场乐手,最后一季 目前任职丽晶剧场 他还写了两组号码,一组是警局电话,有拨打时段限制;另一组是他自家电话,这样在非执勤时间也能联繫得上他。 他对她说:“我不知道你要怎么找到线索,得自己想办法。你的直觉或许能告诉你该怎么做,比我指导还有用。不要怕就对了,保持警戒,你就没事了。” 第37页 这就是她想出来的办法,她站在镜子前看自己,只有这个方法她才能藏匿行踪。她原本俐落的外型已经完全消失,轻盈的刘海这时看不到了,现在顶着一头金铜色大波浪,用髮胶固定之后简直是一顶金属头盔。她原本的衣着风格总是年轻、活泼、优雅,此刻她能露多少就露多少,就连她独自在自己房间里看了也吓一跳。裙子短到遮不住,这样她一坐下来—— 嗯,她很确定一定能揪住他的视线。她的两颊都刷上猴子屁股般的腮红,就像是脸上自带红绿灯画,不过她的红灯跟一般的意思正好相反,看到的人会想往前沖。她颈间挂了一串俗气的珠子,手帕上的蕾丝太过繁复,还沾满了廉价香水,那毒气连她都忍不住皱起鼻子,赶紧把手帕塞进包包里,再搭配她从来没搽过的厚重艷蓝色眼影。 史考特·韩德森在玻璃另一侧看着她变装,看到她都羞了。“亲爱的,这样连你都认不出我了吧,对不对,”她又恼又羞地悄声说,“别看我,亲爱的,不要看了。” 最后还有一项可怕的道具,让整个人显得俗艷随便。她抬起腿穿上桃红色丝质吊袜带,上头还有玫瑰图案,那位置正好半遮半露。变装完毕她才坐下来。 她旋即别过头。他的情人不该是方才在玻璃倒影里见到的那个模样。她转过身把灯关了,外表看起来很冷静,内心很激动。只有很熟悉她的人才能感觉得出来,他或许一眼就能看穿她的心思,但他不该发现。 当她走到最后一面玻璃前,就快到门口时,她念出了祷告词,每次她要离开前都不忘为他祈祷,于是她凝视着玻璃后方,另一个房间的他。 “或许今晚,亲爱的,”她柔声说,“或许就是今晚。” 她关上所有的灯之后带上门,他继续留在黑暗中,在玻璃的另一方。 剧场外天棚的灯亮着,她刚下计程车,人行道上还很空空荡荡。她想要提早进场,这样在剧场熄灯前,她才有充裕的时间可以好好研究他。她不太清楚表演内容,直到结束之后,她走出剧场当下仍旧不太理解,只记得主题是“舞不停”。 她停在售票口外面。“我订了今晚的票,管弦乐团区第一排,靠走道。咪咪·高登。” 她已经等了好几天,因为这一切和演出无关,重点是她要被人看见。她付钱拿票。“你在电话中跟我确认过,对吧?我要的是靠鼓手的那一侧,不是另外一边哦。” “没错,我划位前帮你检查过了。”他斜眼瞥她,她早料到这种反应。“你一定是超级粉丝,我说啊,他真幸运。” “你不懂,我不是迷上鼓手。我连他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这——我该怎么解释呢?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兴趣,那我就是喜欢爵士鼓。每次看表演,我都想尽量靠近。我喜欢看击鼓的过程,让我很享受。我对爵士鼓上瘾了,从小就很痴迷。我知道这听起来很疯狂,不过——”她双手一摊——“我就是喜欢。” “我不是故意要问东问西的。”他难为情地道歉。 她走了进去,收票员才刚就位,带位员也才刚从楼下更衣室走上来,她早到了。有些人参加活动的时候喜欢晚一点到,进场时才好吸引众人目光,这招在剧场包厢可行不通,不过她绝对是靠近管弦乐团那区最早到的观众。 她只身一人坐着,像是一条小鱼隐身在座位排成的海浪里。她捧着大衣,罩住身体,从左方、右方、后方看起来她的穿着打扮都相当低调,她希望她的外表只对正前方的人发挥致命效果。 后方愈来愈多人把椅子翻下来就座;剧场里,观众进场时总有一种特殊的节奏和背景噪音。她的双眼注视着一个目标,就只有一个目标:舞台下方那道半掩的门。就在她正对面。 光线这时从门缝里透出来,她可以听到门后传来的声音。乐手聚在门后,准备出场表演。 门豁然敞开,乐手纷纷低着头、缩着肩膀逐一就座,她不知道哪个是他,要等他坐下来才会晓得,不然她没见过他呀。他们一一坐在不同的座椅上,在舞台边缘下方排成一个小小的半月型,乐手的头比舞台地板上的聚光灯还低。 她状似低头认真阅读腿上的节目单,但她频频从乌黑茂密的睫毛下往上瞄。是这个吗,现在走出来的?不,他坐的那张椅子太矮了。他后面那个?看起来一副坏人脸。他一坐在第二张椅子上,她马上就松了一口气。单簧管,或是其他乐器。嗯,那这个吧,一定是他—— 不,他转身朝另一个方向去了,是拉低音提琴的。 所有人都已经进场,她忽然感到揣惴不安。最后一位乐手甚至关上了门,已经没有其他乐手要进场了。所有人都在位子上调音,准备开场,就连指挥都就绪了,而她正前方,爵士鼓手的座位却还空着。 或许他退团了。不,那样乐团一定会找人来取代他。或许他生病了,今晚无法演出。 噢,为什么偏要在今晚!或许这星期每个晚上他都有演出,就只有今天缺席。她接下来几周不一定可以买到同一个座位,这表演售票状况很好,一下就卖完了。她也没办法等那么久。 时间宝贵,稍纵即逝,她已经没剩多少时间了。 第38页 她可以偷听到乐手压低声音轻蔑地讨论,她坐得很近,每句话都一清二楚,一片不和谐的调音声也无法掩盖他们的话语。 “你见过这种人吗?我觉得他这季根本没有准时过。罚钱也没用。” 中音萨克斯风说:“他或许又在哪条巷子里把金髮妹,结果又忘了走出来。” 他后面那人打趣地附和着说:“而且好鼓手很难找。” “没那么难啦。” 她读着节目单上的乐手列表,但没专心看字。她压抑着心中的焦虑,身形僵硬。真讽刺,所有人都到齐了只缺一个,就那么一个人,偏偏是她需要的那一个。 她心想,“可怜的史考特,那个晚上就是需要这种运气——” 序曲即将揭开,全场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准备好了,灯光落下。就在她已经别开眼神、失去希望时,乐团席的门乍地打开又关上,迅速如中场灯一闪而过,一道人影匆匆沿着所有座椅周围走向她面前的那张空位。他弓着身体,一方面是为了加快脚步,另一方面为了尽量不引起指挥的注意,所以给她的第一印象有点像老鼠,后来这印象一直没变。 指挥看着他的眼神像是要喷火。 他一点也不羞愧,她听到他喘着气对旁边的乐手说:“嘿,我明天又约到那蜜糖甜心了!我有把握。” “最好是,这种事才不会发生。”那人懒得搭理。 他还没看见她。他忙着调整谱架和乐器。她的手落在身体侧边,裙摆不着痕迹地沿大腿往上提了一吋。 他调整好了。“今晚人多吗?”她听到他问。他转头看着乐手席外的观众席,这才第一次瞥见她。 她已经准备好和他对上眼了。她直视着他,勐烈放电。他一定在她视线之外用手肘推了推隔壁的乐手。她听到另一位乐手含煳地说:“对,我知道,我看到了。” 那一眼电力十足。她可以感受到他的双眼黏在她身上。她简直可以看到电波往返了。她好整以暇地慢慢放电,现在还不急,不必赶。她心想:“我们每个人都知道怎么放电,真奇妙,每个人都会,尽管我们从来没试过。”她专心看着节目单上的其中一行,好像那一行有神秘的意义,她读得目不转睛。其实那一行都是点点,从那一页的左边连到右边,这正好帮助她稳定视线。 维多利安——迪西李她数着小点。一行总共二十七个点,从他的角色名称连到他的本名。差不多,够久了,效果应该做足了。她缓缓扬起睫毛,秋波流转。 她的双眼对上他的眼睛,揪着不放。他原以为她会别开眼神,但她却收下他的凝望,他要看多久,就让他看多久。她的眼神似乎是说:“你对我有兴趣吗?很好,来啊,我不介意。” 他没料到她这么大方给他打量。他的眼神继续留恋着,甚至还试探性地笑了一下,一种瞬间就不会留下印象的浅笑。 她也收下了他的微笑,回送他一抹笑意,和他的一样浅。他笑得更开了,她也是。 眼神的前戏结束了,他们准备要——就在这时,可恶,铃声从布幕后面传来,指挥敲敲谱架,要乐手集中注意力,张开双臂要所有乐手准备。手一扬,便揭开了序曲,他和她不能再眉来眼去了。 没关系,她安慰自己,目前一切顺利。 整场表演不可能一直奏乐,没有这样的表演。总会有休息的时候。 幕拉了上去,乐声、灯光、演员都活了过来。她才不在乎舞台上的一切,她不是来看表演的。她心繋着她的任务,她的任务就是要弄到那个乐手。 一到中场休息时间,他就转过头去搭讪她,其他人正鱼贯离开座位去休息、抽菸。他坐在乐手席最里面,所以最后一个离开,这让他有机会不着痕迹地在别人背后找她聊天。她旁边的观众起身离开了,所以他看得出来她是自己一人来看表演,就算原本不确定旁边的人是不是她的伴,这时候也清楚了。 “目前的演出你还喜欢吗?” “很棒。”她像猫一样。 “结束之后有事吗?” 她嘟着嘴说:“没有,我还希望有人约呢。” 他转头要追上其他乐手。“这会,”他沾沾自喜地对她说,“有人约了。” 他一离开,她就粗鲁地把裙子往下拉。她觉得自己需要用抗菌沐浴乳加上滚烫的热水好好消毒一番。 她的脸部线条一松,回到平常的模样,就连化妆也无法掩饰那差异。她独自坐在那儿沉思,整排无人座位的最后一席。或许今晚,亲爱的,或许就是今晚了。 当剧场散场亮灯时,她刻意留在后面,假装好像掉了东西,又假装整理仪容,让其他观众慢慢沿着走道离开。 乐团演奏完散场音乐,他敲了钹最后一下,用指头控制音量,放下鼓棒,关掉谱架灯。 这晚的工作结束了,现在是他下班后的自由时间。他慢慢地转身面对她,好像觉得自己在主导互动。“美女,在巷子那里等我一下,”他说,“我五分钟内过来找你。” 光是在剧场外面等他就很丢脸,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因为他的个性,让他不管做什么都显得下流。她紧张得不断来回走动,有点害怕。还有其他乐手比他更早走出来(他连一点面子都不给她,竟然坚持最后一个离开),他们经过她身边时,看她的眼神让她觉得很不舒服。 第39页 忽然间,他把她整个人腾空抱起,也就是说,她根本没察觉他靠近,他就占有欲十足地环抱住她,甚至还没迈开步伐就准备将她带走。她心想,或许这就是他的作风。 “我的新朋友好吗?”他满面春风。 “还不错,我的新朋友呢?”她回他。 “我们去找其他人,”他说,“如果没有他们,我就没劲了。” 她明白,她是他的新胸花,他想要好好炫耀一番。 现在时间是十二点。 到了两点,她觉得啤酒已经让她态度软化到可以应和他了。他们这时已经进到第二间酒吧,其他乐手仍坐得老远。这种事情好像有特别的礼数在,他和她先离开第一间酒吧,但等其他人一同来到第二间的时候,他们又会保持距离,让他和她单独一桌。他时不时起身去找其他乐手聊一会,再回到她身边,但她发现其他人绝不会靠过来加入他。或许因为她是他的,他们应该要敬而远之。 她小心翼翼地找时机切入主题,知道她最好赶快开始,毕竟长夜终将结束,她不愿再多花一晚和他相处。 终于,有个机会来了,正是她要的,他一整晚对她说话都油腔滑调——他一想到就来几句噁心黏腻的恭维话,像是个脑袋空空的机器,只会一直加油。 “你说我是那个座位上有史以来最漂亮的女生,但总有几次你转过头会看到喜欢的女性坐在哪里吧,讲一讲她们嘛。” “她们跟你差远了,连多看一眼都浪费。” “哎唷,说好玩的嘛,我又不会吃醋。告诉我,如果你可以挑的话,在所有观众席中有魅力的女人里,就在我今晚那个座位上,从你在剧场演出以来,哪一个你最想约出来?” “当然是你啊。” “我就知道你会这样讲。那除了我以外呢?第二人选是谁?我想知道你的印象能维持多久。我猜你一定隔天就不记得我们的脸了。” “不记得?好,我来算给你听。有个晚上我转过头,看到栏杆另一侧有位女士——” 她在桌子下面揉着手臂内侧柔软的弧线,用力得好像痛到忍不住。 “那是在另一个剧院,赌场剧院。我不知道,她就是让我——” 一个个纤瘦的人影经过他们桌前,最后一个人多站了一会。“我们要去楼下即兴演奏,要来吗?” 她松开手臂,气馁地垂到椅子旁边。他们都站起来了,纷纷朝后方地下室入口涌去。 “不要嘛,留下来陪我,”她伸出手拉他。“说完你刚刚——” 他已经站起来了。“来吧,错过可惜。” “你今晚在剧场打了整夜的鼓还不够吗?” “对,但那是为了钱。这是为了我自己。你会听到不一样的音乐哦。” 她看得出来,他不管怎样都会去,音乐的魅力比她大,于是她心不甘情不愿地站起来,跟在他后面走,沿着砖墙阶梯下到餐厅地下室。他们全聚在地下室的大空间里,乐器已经摆好,他们一定之前就在这里合奏过,甚至还有一架直立式钢琴。天花板中间只有一个雾雾的大灯泡悬在松松的电线上,为了补足光线,他们在许多玻璃瓶里放了蜡烛。正中间有一张老旧的木桌,上头摆了好几瓶琴酒,几乎一人一瓶。其中一人摊开一张牛皮包装纸,把很多香菸抛洒上去,大家可以自行取用。这不是楼上客人抽的那种烟,里面黑黑的,她听到他们说这是大麻烟。 她和密尔本一进去之后,他们便关上门并带上门栓,才不会受人打扰。她是地下室里唯一的女性。 他们就坐在纸箱、木箱或甚至酒桶上。单簧管才幽幽地起个头,大家就嗨了。 接下来的两小时就像但丁的炼狱。她在音乐一结束时就知道,自己不会相信这是真的。 不是音乐的问题,音乐很精采,而是他们漆黑的身影从墙边一直延伸到天花板,不断千变万化。他们的脸孔着魔似地,个个像魑魅魍魉,随着特定音符飘忽不定、神出鬼没。是琴酒和大麻烟,让空气如此迷幻朦胧。乐手的狂野魂上身,她好几次得躲到远远的角落或站到大纸箱上面。好几个乐手数度朝她逼近,一个个上前,从背后簇拥她,逼得她缩在墙边被人墙包围。他们只朝她下手,因为她是女性,他们把管乐器直接对着她的脸吹奏,震耳欲聋,又用乐器拨她的头髮,让她的怯意直钻心底。 “来吧,站到酒桶上跳舞!” “我不会!我不知道怎么跳舞!” “不必特定舞步。只要摇动你的身体,跳舞就是这样。不必在乎走光,我们都是朋友 “亲爱的,”她侧着身子从浪荡的萨克斯风手旁边逃走,他朝天花板语无伦次又语焉不详地鬼叫了一阵子。“唤,亲爱的,你让我好想要。”后来他终于放弃她了。 充满未来戚的节奏,永远不跟拍点走,在我的鼓膜里,任何鼓声都会翻天覆地。 她好不容易沿着两道墙,终于找到了鼓手,他就是喧闹的来源。他击鼓到一半,她抓住他的手,久久不放,好不容易才听到自己的声音。“克里夫,带我走。我没办法再继续了!我再也受不了了!跟你说,我随时会晕过去。” 第40页 他已经抽大麻抽到嗨了,她从他的眼神就能看出来。“我们要去哪?我家吗?” 她只能答应,她知道这样才能让他离开这里。 他起身站在她后面,带着她往门口走去,脚步微颠。他替她开门,她立刻像弹弓飞射般冲出门外。他跟着她走出来。他好像想走随时可以走,不必向任何人解释或道别。其他人也没注意到他离开。门一关就把迷幻的狂乱场景给截断,像一把俐落的刀刃,外头忽然一静,一时之间还无法适应。 你就是那无法预期、无法连续的时光,让我思考、让我沉醉、让我纵慾—— 楼上的餐厅黑暗无人,只有一盏夜灯在远方燃烧着,当她走上人行道,凉风一吹她就差点头昏眼花了起来,毕竟才从密闭沉闷的室内走出来而已。空旷的街道更显清凉、澄澈。她觉得自己从来没唿吸过如此甘甜纯净的空气。她斜倚大楼侧墙,大口吐纳,像是个唿吸衰竭的人把脸颊贴在墙壁上。他花了几分钟才跟着她走出来,可能在关门之类的。 这时一定已经凌晨四点了,但天色仍暗,周遭整座城市还在沉睡。一时之间她好想沿着街道逃回她甜蜜的生活,远离这个人,终结这一切。她可以跑得比他快,她很清楚。他绝对追不上。 她留在原地,逆来顺受。她房间里有一张照片,她知道每次开门,第一眼就可以看到那张照片,影中的他就站在她身边,机会一放开就消逝了。 他们搭上一辆计程车。那是一排改建成公寓的老房子,一层一户。他带她走上二楼,解锁之后再替她开灯。这种空间忧郁沉闷,地板年岁已久,显得又黑又旧。天花板很薄,上了亮光漆。透气窗很高,像棺材一样。这种地方不适合凌晨四点来访。跟任何人来都不适合,更何况是跟他。 她微微颤抖,杵在门边,尽量不要太在意他刻意锁门的举动。她想要努力保持头脑清晰、气定神闲,过分担心只会让思虑不周。 他把门关好,将她锁在里面。“我们用不到这些了。”他说。 “不,就让门开着,”她就事论事地说,“我觉得冷。” 时间不多了。 “你打算怎样?一直站着吗?” 她佯装温顺,但有点心不在焉,“没,我不会一直站在这里。”她试探性地往前一步,看起来很像脚穿冰刀鞋,但不确定能不能踩稳的样子。 她继续左顾右盼,焦虑地环顾四周。要怎么开启话题呢?从颜色着手。橘色。找个橘色的东西。 “怎了?你在找什么?”他好奇地问。“这就是个小房间,你没见过房间吗?” 她终于找到了。房间另一个角落里,有个廉价的人造纤维灯罩。她走过去,点亮灯,灯的上方立刻投射出一个小小光圈,像天使光环。她把手放上去,转身对他说:“我喜欢这颜色。” 他没注意到。 她的手还在灯罩上面。“你没听我说话。我说,这是我最喜欢的颜色。” 这次他厌烦地转过头来。“好了,那又怎样?” “我想要有一顶这颜色的帽子。” “我买一顶给你,明天或后天。” “你看,像这样,我的意思是这样。”她拿起小灯座,扛在肩上,里面的灯还亮着。她转身面对他,看起来像是灯罩挂在她头上。“你看我,好好看着我。你难道没见过别人戴这颜色的帽子吗?有没有想起你见过的人?” 他眨了两次眼睛,像猫头鹰那样正经。 “继续看,”她央求他,“继续认真看。只要你用心,就可以想起来。你有没有见过剧场里其他人就坐在你后面,我今晚的那个位子,戴着同样颜色的帽子?” 一时间,他迷迷煳煳地说:“噢——我就是这样赚了五百块!”然后他一手捣着眼睛,满脸茫然。“嘿,我不能跟任何人讲这件事。”然后他抬起头,一脸信任却又困惑地问她,“我已经跟你说了吗?” “对啊,当然。”她也只能这么回答。他或许一刚开始不敢讲,既然开了口,继续说下去就没差了。大麻烟可能影响了他的记忆力。 她得把握这机会,不敢放手,尽管她不知道这时候适不适合追问。她放下灯罩,快步朝他走去,同时尽可能表现得很悠哉。“但我想要你再讲一次嘛。我喜欢听那个故事。来嘛,你可以跟我说的。克里夫,你说我是你的新朋友啊,你自己说的,说出来有什么要紧的?” 他又眨了眨眼睛。“我们刚刚在讲什么?”他无助地说,“我忘了。” 他的思绪被毒品切得断断续续,她得让他的大脑再活络起来。就像一条运输线,但连接用的齿轮掉光,只能无力地悬在那里。“橘色帽子,看,在这里。五百——五百块,记得吗?她坐在我今天坐的位子。” “噢,对,”他听话地说,“就在我正后方。我只是看着她。”他狂笑了几声,又忽然冷静下来。“我只是看着她,就赚了五百块,只要看着她,然后不能说我见过她。” 她看着自己的手臂缓缓攀上他的领子,圈着他的颈子。她无意阻止,好像她的手臂可以独立动作、不受指使。她的脸凑近他,微往上仰凝视着他。她心中突然有个想法:你可以离答案多近呢?再也不必猜?“克里夫,多告诉我一点。讲给我听嘛。我最喜欢听你说话了!” 第41页 他脸上忽然显露懊恼,眼睛又无神了。“我又忘了我刚刚在说什么。” 线索又断了。“你拿了五百块,就是不能说你见过她。记得那个戴橘色帽子的女人吗?克里夫,她是不是给了你五百块?谁给你五百块?啊,快点跟人家说嘛。” “一只手,在黑暗中,把钱塞给我。一只手,一个声音,和一条手帕。噢,对,还有另一样东西:枪。” 她的手指不停地慢慢抓过他的后脑勺,然后又回到前面。“对,但那是谁的手?” “我不知道。我当时不晓得,后来也没去找。我甚至不确定这整件事有没有发生。我觉得一定是大麻的效果,不过话说回来,有时候我很确定发生过这件事。” “我都想听。” “事情是这样的,我那天晚上很晚回到家,在表演之后,当我到楼下大厅时,通常灯都亮着,但那天没亮,好像灯泡坏了。我正摸索着上楼,有个人伸出手挡住我。冰冷厚实的手,力道很大。 “我退到墙边说:‘谁在那里?你是谁?’是个男人,从声音可以听出来。过了一会,当我的双眼稍微适应黑暗之后,我看到一样白白的东西,像是一条手帕,就在他的脸那个位置,所以他声音才煳煳的。但我还是可以听清楚他说的话。 “他先报上我的名字,又讲出我的职业,似乎对我瞭若指掌。然后他问我记不记得前一晚在剧场看到某位女士,戴着橘色帽子。 “我说,要不是他提醒我,我早就忘记了,但既然他这么说,我便想起来了。 “然后他继续压低声音,一点都不带情绪地说:‘你想被枪毙吗?’ “我没办法回答,完全发不出声音。他抓着我的手,贴在他手上一样冰冷的东西上,那是枪。我整个人跳了起来,可是他继续压着我的手,直到他确认我进入状况为止。他说:‘如果你对任何人提起,这就是你的下场。’ “他等了一会,才继续说:‘还是你想要赚五百元?’ “我听到纸张沙沙声,然后他把一样东西放进我手里。‘这里有五百元,’他说,‘你有火柴吗?点燃吧,我让你点一跟火柴,你可以自行确认一下。’我照做了,确实是五百元。然后当我眼睛往上抬,想看他的脸时,才瞄到他的手帕,他就把火柴吹熄了。 “‘你从没见过那位女士,’他说,‘从来没有这个人。不管谁问起,否认就对了。只要你否认下去——你就可以活下去。’他隔了一段时间后问我,‘现在要是有人问起你,你要怎么回答?’ “我说:‘我没见过什么女士。根本没有什么女士。’我一边讲一边抖。 “‘好,上楼去吧,’他说,‘晚安。’他蒙着手帕说话,那听起来简直像是地狱传来的声音。 “我用最快的速度进门,连滚带爬地上楼梯,把自己锁在房间里面,尽量离窗户愈远愈好。我都没察觉自己点了一根大麻烟,你知道那东西的效果。” 他发出难听刺耳的笑声,倏地安静下来。他惨兮兮地补了一句:“隔天我去赌马,那五百块全输光了。” 他烦躁地扭来扭去,把她从座椅扶手上扶下来。“你叫我重讲一次,害我的回忆又回来了。你让我再次吓到全身发抖,就像那晚之后我也怕了好久。再给我一根大麻烟,我要再嗨一次。现在心情不好,让我提振一下。” “我身上没有大麻。” “你口袋里一定有,从那边拿来的。你刚刚和我在一起,你一定有拿一些。”他显然觉得她和他一样,都会占别人的便宜。 她的包包就搁在桌上,她还来不及冲过去阻止他,他就打开包包,把所有东西全都洒了出来。 “不,”她忽然警戒地大叫起来,“里面没什么东西,别看。” 她没能先抢下,他就已经拿起柏吉斯写的纸条来看了,她根本不记得那张纸条在包包里。他无法掩饰惊讶,刚开始还不明所以。“咦?是我!我的名字、我工作的地方和——” “不!不!” 他把她推开,继续念下去:“先打电话到警局,如果不在那里就再打——” 她可以看到他的脸上逐渐蒙上不信任,像一层乌云。就像暴风雨一样转瞬即至,眼神后面藏着疑心。但在那层疑心之后,是更危险的情绪:无以名之、赤裸的恐惧,经过毒品渲染的恐惧会毁灭他所害怕的事物。他的瞳孔开始放大,黑色瞳仁似乎要吞掉原先瞳孔的颜色。 “你是他们派来的,你不是凑巧遇见我。有人盯上我,但我不知道是谁,要是我可以想起——有人要拿枪轰我,有人说他们要拿枪杀我!要是我可以想起我哪些事不能做就好了——是你逼我的!” 她从没遇过大麻成瘾者?先前她听过类似的事情,但过去毒虫对她一点意义也没有。她完全不晓得大麻会撩拨人的情绪,放大猜忌、不信任和恐惧等感受。感知会强大到超越临界点,现下若不是毒品让他反应变慢,他早就爆发了。光看他的模样就知道,她要对付一个不理性的人。他的想法转变无法预测,更显得危险,可怕的是无法阻拦或迴避。她没办法读他的心,因为她很理智,而他——暂时失去理智了。 第42页 他有所误会,歪着头站了一会,蹙眉抬头看她。“我刚刚讲了一堆不该说的话。噢,如果我现在记得我讲了什么就好了!”他心烦意乱地扶着额头。 “不,你没有,你什么都没有跟我说。”她想要安慰他。她发现自己最好赶快离开那地方,别迟疑,而且直觉告诉她,如果这时候打断对话,逃跑的意图就太明显了。她开始慢慢向后退,偷偷摸摸地一次一小步。她把双手放在背后,这样就可以摸到门把,趁他发现她的动机前设法把门打开。同时为了不让他发现她要默默撤退,必须直视着他的双眼,用双眼凝聚他的注意力。她发现动作太慢,让她更加僵硬不自然。这感觉就像要逃离毒蛇,怕动得太快蛇就倏地扑上来,更怕动得太慢—— “有,我有。我讲了不该讲的话。现在你要走出去跟他们说了。有人盯上我。他们就要来把我干掉了,就说他们一定会——” “没有,你真的没有,你只是以为你有。”他的情况没变好,反而更糟。她的脸在他的眼中一定愈来愈小,他已经察觉到她要离开了,她没办法转移他的注意力。她这时贴着墙,双手在背后不停偷偷摸索着,却只摸到平滑的灰泥墙,没摸到门锁。她弄错方向了,得朝另一边才对。她在眼角之外瞄到了门把,原来就在她左方几码处。要是能站到那边去,只要再一、两秒钟—— 偷偷往后退已经够难了,要不着痕迹地螃蟹步往旁边移动更难。她试探地将脚跟往外推一些,然后脚跟踩地,脚掌往外旋转,再换另一只脚,然后併拢,上半身则维持不动。 “你不记得了吗?我坐在你的椅子扶手上,梳着你的头髮,就只有这样而已。啊,不!”她无法先发制人,不禁惨叫。 恐惧变奏曲才开始了几秒钟,感觉已经像是持续了一整夜。要是她手边还有那些邪恶的大麻烟可以扔他就好了,或许—— 她一边螃蟹步,一边擦撞到轻巧的桌子或架子,有些小东西掉了下来。 轻巧的碎步声、细微的滴答声和物品落地的重击声,还有一连串的动作终于唤醒了恶魔。砸碎的玻璃像是他狂乱神经在等待的信号,这声响释放了她直觉认定迟早会发生的暴力行为。他原本一直维持站姿,这时像蠘像从展示台走下来,朝她逼近,张开双臂,无法平衡地踉跄前进。 她细细地叫了出来,但又强自忍住,听起来根本不像叫声。她挣扎到门边,双手连连拍打,只能确定那钥匙还插在门上。她得赶快出门,他没有给她足够的时间多想。 她离开墙边,切过房间角落,想要走到另一侧的窗边。他不断追击,她原先想要拉开窗户大声唿救,结果一看才发现整个窗户完全被挡住了,让她连唿救都没办法。窗框两侧有布满灰尘的绳状窗帘,她朝背后往他扔去,让他的动作慢下来,他得先解开缠在肩颈上的窗帘布料。 下一个墙角有张废弃沙发呈对角线摆在那里。她躲到沙发后面,还来不及从另一头跑出来,就被他挡住去路了。他们沿沙发的长边互相推了两次,她在这一侧,他在另一侧,像猫捉老鼠的游戏。一个维多利亚风格的美女和饰演野兽的哑剧演员,若早个五分钟她一定会笑出来,这简直是电影《林恩东镇》里的场景,但她这辈子要是又看到这种画面,应该再也笑不出来——就算这追逐只有两、三分钟。 “不要!”她直喘气。“不要!别这么做!你知道他们会怎么对付你——如果你在这里对我下手,你知道他们会怎么对付你!” 她不是在对正常男人说话,她是在对神智不清、意识迷茫的人说话。 他突然单膝跪在沙发上,抄捷径揪住她。这个狭小的三角形空间已经让她无路可退了。 他的手指伸进她的连身裙领口,掐住肩带。趁他还没揪紧到让她无法唿吸,她迅速地旋转了两、三圈,挣脱他的掌控。肩膀差点整个裸露出来,但至少让他松手了。 他的身体还撑在沙发上半部,她赶紧从沙发后面低处钻了出去,贴紧最后一面墙逃跑。 她绕了一整圈,终于又靠近门口,就在侧边。她要直接跑出门外,无论如何就是得再度面向他,因为他在门内侧。 另一面墙有个空间,里面没有灯,可能是衣柜或浴室的门,不过经歷沙发之战后,她毫不留步地冲过去,就怕又被他在更短的时间里困在更小的角落,而且能安全脱逃的唯一出口、那扇房门就在前方了。 她抓起一张细长的木椅,用力挥动朝自己身后扔,希望能砸中他。他刚好看到,及时闪避,她只争取到五秒钟。 躲到后来,她渐渐体力不支了。她靠近最后一面墙,这场没完没了的追逐战就是从这儿开始的,他抢在前面,转过身挡住她。她来不及迴转,差点就要撞上他。他把她围在他和墙之间。他的手臂像剪刀一样朝她扑来,她一蹲,只能往左边躲。她趁剪刀手还没合起来之前就矮下身,从下方逃出去,千钧一髮地从他身边擦过。 她喊出了一个名字。一个此刻最没用的名字。“史考特、史考特,亲爱的!”门就在前方,但她始终来不及逃到门口。这时,她已经没有力气再继续了—— 那盏小檯灯还在那里,她之前用来唤醒他记忆的檯灯。那灯太轻了,伤不了他,但她还是拾起来往后砸。没砸中,差远了,而且落在地毯上,连灯泡都没破。他丝毫不受影响地打算做最后冲刺,接下来他一定会—— 第43页 怪事发生了。他的脚拇趾一定是勾到了什么。她当时没看到,但后来想起来了。檯灯没破,在他后方勐滚了几圈,墙脚发出蓝色闪光,他的四肢瘫趴在地上,两条手臂完全伸直。 他和奇蹟之门中间出现了空档。她对自己没信心,更害怕自己办不到。趁他摊开手趴在路中间没起来时,她跃过他的身体,刚好跳过他爪子般的手指,这下终于靠近门了。 一瞬间可以很漫长,也可以很短暂。那一瞬间他无力地趴在那里,就那么短短的时间。 她可以感觉到自己紧抓着钥匙,就像梦一样,不过这还不够。她刚开始转错方向,门打不开,她得反方向转到底。他在地板上匍匐前进,想要从他倒下的地方拉近那几吋的距离,不必爬起来,他想要抓住她的脚踝,让她也跌趴在地上。 钥匙咔啦一声转动了,她一拉,门就开了。有个东西想捉住她的后跟却没捉到,就好像是用指甲碰了一下,她立刻从门口沖了出去。 接下来的一切都记得不是很清楚,她又是惊恐又是松了一口气,担心他追上来,却迟迟没听到脚步声,反而让她更感疑惧。她摇摇晃晃地沿着灯光晦暗的楼梯下楼,其实看不清台阶,只能一直冲。她找到了大门,打开门,外头很凉,天还没亮,她安全了,但她继续摇摇晃晃地向前跑,逃离那邪恶的地方,那永远会让她做恶梦的地方。她沿着空空荡荡的人行道以之字形路线前进,像个醉汉,她是醉了——被无法忍受、无法抗拒的恐惧给弄得醉醺醺。 她记得自己绕过一个转角,但她不确定自己在哪。她看到前方有红绿灯就直接走过去,还跑了起来,想着要逃快一点,免得被他追上。她走进一家小店,看到玻璃柜里有很多义大利腊肠和好几盘马铃薯沙拉,这一定是彻夜营业的小吃店。 店里没有客人,只有一个男人在柜檯后面打盹。他睁开双眼,发现她茫然地站在那里,衣服从肩膀处被鼓手撕出一条对角线。他跳起身,走到柜檯前,双掌贴在柜檯上盯着她看。 “小姐,怎么了?你出意外了吗?需要帮忙吗?” “给我十分钱,”她抽抽嘻嘻地说,“请给我十分钱——借你的电话一用。” 她走过去投钱,横膈膜的反射作用让她还继续抽抽噎噎的。 那善良的老先生朝里面喊:“老妈,来前面一下好嘛?这里有个孩子碰上麻烦了。” 她打到柏吉斯家中,这时接近凌晨五点。她甚至不记得先说自己是谁,但他一定晓得。 “柏吉斯,拜託你来这里接我好吗?我刚刚碰到危险了,觉得接下来我没办法自己——” 小吃店老闆娘身穿浴袍、头戴髮捲,和她先生一起打量着状况。“黑咖啡,你觉得呢?” “当然了,除了阿斯匹灵,我们就只有这个。” 老闆娘走过去在她对面坐下,同情地拍拍她的手。“小美女,他们对你怎么了?你被抢了吗?” 她闻言不禁露出悽惨的笑容,但仍抽着鼻子。她这时只能依靠一个钢铁心肠的警探。 柏吉斯只身前来,衣领立起来靠近耳朵,见到她裹着厚毯子、捧着热腾腾的黑咖啡。她浑身发抖,但是和气温无关,不过她已经渐渐冷静下来了。他自己一个人来。因为这不是公务,是私人调查,他不能留下纪录。 她一见到他就松了一口气。 他好好观察她一阵。“啊,可怜的孩子。”他的声音低沉嘶哑,拉出另一张椅子,在她旁边坐下。“这么糟啊?” “现在这没什么,你应该看看五或十分钟前的样子。”她只想讲正事,朝他靠过去,全神贯注地说,“柏吉斯,受这些伤都是值得的!他见过她!不只这样,有人后来去找他、收买他。有个人代表她出面,应该是这样。你可以让他全盘供出,对不对?” “好了,”他简短地说,“就算我不行,也得试一试。我现在就过去,先找辆计程车送你回去,然后——” “不、不,我想和你一起回去。现在没事了,我不怕了。” 小吃店老闆夫妇跟着他们走到门口,看着他们在曙光中走上街道。他们两个脸上都露出对柏吉斯不以为然的表情。 “噢,她找那什么好搭档!”老闆轻蔑地从鼻孔哼气,“先让她在凌晨五点的时候只有自己一个伦!如今要找那傢伙算帐都已经太慈了!如果他不能好好照顾她的话,自身就实在是个浑球!” 柏吉斯蹑手蹑脚地走上楼梯,她落在后面,柏吉斯的手在背后挥,要她别跟太近。等她追上他的时候,他已经在门边侧耳听了几分钟,低着头贴在门上,一动也不动。 “听起来他好像畏罪潜逃了,”他低声说,“听不到他的声音。退后一点,不要站那么近,免得他突然冲出来。” 她沿着楼梯退下几阶,只露出头和肩膀。她看到他拿了一样东西出来靠近门,小心翼翼地,几乎不发出声响。忽然间,一道门缝开了,他的手立刻按着臀部,贴在那里,谨慎戒备地往前走。 她跟在他后面上前,屏住唿吸怕冲突随时发生,或是遭他暗算突袭,总觉得下一秒就会有所变化。她就站在门槛外,门缝里电灯一闪,她尽管没叫出声,还是整个人跳了起来。他把门内空间给点亮了。 第44页 她往门内瞄,刚好看到他消失在门口,走进旁边的墙内,那是她不久前才逃离的空间。 她冒险走进门内,胆子渐渐大了起来,既然他可以顺利走进去,就表示门口没人。 接着,第二道无声的电流通了,他所走进的黑暗空间变成一间隐约可见的白墙浴室。她和他站成一直线,她可以直接看到浴室里面。她看到了一座復古四脚浴缸,看到一个人凹折在浴缸里,臀部露出来,就像一条浴巾挂在浴缸边缘。她还看到那人的鞋底向后朝上,这种地方绝对不会有大理石浴缸,不过这景象让人产生一种视觉幻象,就连浴缸外观看起来也像大理石。可能是因为有一、两条红色血迹,沿着浴缸外层滴下来。红色纹路大理石—— 一时之间,她以为他觉得噁心而昏了过去,但当她慢慢靠近,柏吉斯立刻阻止。“不要进来,凯萝。留在原地!”他的命令就像鞭子。他退后一、两步,把门推回原本的角度,让她没办法继续探头探脑,但又没完全关上。 他在里面待了很久。她留在原处等着。她发觉自己的手腕在微微颤抖,但不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情绪紧绷。她现在知道浴室里是怎么一回事。她知道原因了。毒品强化了他的恐惧,在她逃走之后,他一定很担心那些人随时会伸出毒手报復,结果整个人被恐惧包围。 因为不知道对方是谁,所以更惊骇可怖。 桌上一张碎纸片引起她的注意,看完之后更确认了她推理无误。上面潦草的字迹歪歪扭扭,最后写到纸片外,一小节铅笔滚落地面。上头写着:他们在监视我—— 浴室门缓缓打开,柏吉斯终于又出现在她面前。她觉得他的脸色比进去时更苍白。她发现他站得离她很近,但似乎不是刻意的,所以她不加思索便往大门后退。“你看到了吗?” 她问起纸条的事。 “有,进来的时候就看到了。” “他是不是——” 他的手指从耳朵下面横切过颈子当作回答。 她急急抽了一口气。 “好了,离开吧,”他口气粗鲁,但立意良善。“这不是你该出现的地方。”他在两人走出公寓后关上门,维持原本发现时的样子。他领她下楼,让她走在前面,他的双手按着她发颤的肩膀。“那浴缸,”她听到他屏着唿吸悄声说,“我以后只要想到红海,就一定会——”一发现她在听,他就又不讲了。 他在转角拦了一辆计程车,把她送上车去。“直接回家,我要赶快回去发通知。” “我问到的资讯现在都没用了,对不对?”她眼泪都要掉下来,趴在车窗上问他。 “没用,都没用了,凯萝。” “我不能重复他对我说过的话吗——?” “那就是道听涂说。你听到有个人说他见过她,说他拿了一笔钱要否认这回事。二手证据,这派不上用场。他们不会接受。”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条折得厚厚的手帕,在掌中摊开。她看到他把一样东西放进去。 “那是什么?”她问。 “你说呢?” “刮鬍刀。” “看清楚一点。” “——安全刮鬍刀?” “没错。如果有人拿这种刀片外露的復古型刮鬍刀划破自己的喉咙——就像我在浴缸底部、他身体下面发现的这个——那柜子里怎么会有那些改良式刮鬍刀的刀片?男人若不是用传统刮鬍刀就是改良式刮鬍刀,没有人两种交替用。”他把刀和手帕都收起来。“自杀,他们的判断会是自杀。我会让他们这样判断——至少目前是。你回家去吧,凯萝。不管怎样,你今天都不在这里,你不要蹚这浑水。我会负责。” 晨曦即将结束,日光让城市看起来像镀了一层锡,她在计程车上双手颓丧地垂下。 不是今晚,亲爱的,还不是今晚,或许明晚,或许再一晚。 15刑前第一天 隆巴 这是那种高档精品饭店,高大细长的塔楼居高临下,睨视周围平房,就像贵族高挺的鼻樑。电影里的那些天堂鸟群东行时,不会在这奢华、贵气的屋檐暂歇。其他羽毛湿透的丰满鸟儿,原本在雷雨骤降之前要往西飞,这时也成群在这里躲雨。 他知道这需要一点手腕、一点技巧,要用对方法。他才不会傻到直接问柜檯,要求让他不着痕迹地熘进去,这种地方不可能让人开口要见就能见贵客。你得有策略,花点h夫。 他先从花店下手,从饭店大厅穿过蓝色玻璃圆弧门走进花店。他说:“你说梦杜莎小姐最喜欢哪种花?我知道你经常送花去给她。” “我不能说。”那花店老闆吞吞吐吐。 隆巴抽了一张钞票,把刚刚说的话又讲了一次,好像第一次只是不够大声。 显然是不够大声。“很多人打电话来订各种花给她,兰花、栀子花等等。不过我刚好知道,在南美,在她来的那个地方呀,这些花都不稀罕,野生就一堆了。如果你想要有价值的情报——”他压低声音,好像这情报极为机密,“她几次难得自己订花要布置房间,都只订深鲑红的香豌豆。” 第45页 “你这里有多少,我全包了,”隆巴立刻说,“一朵都别剩,再给我两张卡片。” 他在其中一张卡片写下英文讯息,再从口袋里掏出一本袖珍字典,一个字一个字查出西班牙文后,写在第二张卡片上,然后把第一张丢掉。“把这张卡片和花一起送去,看着花送上去。这样要多久时间?” “五分钟之内就可以到她手上。她住在塔楼,饭店人员可以送上去。” 隆巴回到饭店大厅,站在接待处前面,低着头看手錶,好像在量脉搏。 “先生,需要服务吗?”接待人员问。 “还不用。”隆巴挥挥手,他要打铁趁热。 他算准了时间说:“现在!”接待人员吓得往后跳一步。“打电话到梦杜莎小姐的套房,问送花的那位男士可不可以上去拜访。我名叫隆巴,一定要提到花。” 接待人员回到柜檯时有点惊讶。“她说好。”他软绵无力地说。显然饭店里不成文的规定已经打破,有人可以第一次就登堂入室。 隆巴这时像火箭一样朝塔楼冲去,抵达门口时双膝还有点抖,有个年轻女性开了门站在那里等他,从她身上的劣质黑色制服来看,应该是女佣。 “隆巴先生?”她问。 “我是。” 显然在她要放行之前,还有几道检查要过。“不是媒体採访吧?” “不。” “不是要签名吧?” “不。” “不是为了,呃——”她犹豫了一会——“我们家小姐忘记的帐单吧?” 最后一点似乎最重要,她没继续问下去了。“请稍等。”她关上了门,再打开的时候就是完全敞开。“隆巴先生请进。小姐可以在阅读粉丝来信和妆发造型的空档见你。请坐。” 他走进了一间前所未见的套房,不是因为空间宽敞、不是因为窗外景观、不是因为昂贵的内部装潢,尽管这一切确实让人大开眼界。之所以前所未见,是因为里面相当嘈杂,各种声音此起彼落、不绝于耳。他从来没到过这么吵闹的空房间。其中一条走廊传来或许是水龙头哗啦哗啦或油脂在热锅里噼噼啪啪的声音。炒菜热油在跳的声音比较明显,而且他还闻到了香料味,炒锅声音外还穿插着强劲有力但不算好听的男低音歌声。另一条走廊尽头的门是厨房门的两倍宽,不断开开关关,那里传出的声音就更五花八门了。他努力辨识出短频收音机播放着森巴舞曲、夹杂着摄影机连续快门声、有个女人像机关枪一样不断地讲西班牙语,显然不需要换气,还有一台电话,每隔两分半钟就会发出铃声。最后,在这大杂烩中,还有一种令人毛髮直竖的噪音,既尖锐又难以忍受,像是指甲刮过玻璃或粉笔在石板上勐划。所幸那声音并没有持续太久,间隔很长才会听到一次。 他耐心地坐着等。他既然进得来,这场仗就赢了一半。他不在乎下半场要打多久。 女佣快步走来,他以为是要叫他,已经准备起身。不过从她匆匆经过的速度来看,她的差事显然更重要。她快步走进一个区域,那里传来气急败坏的低沉男声,而她用尖锐的声音压过去警告他:“不要太多油,安立奎!她说不要太多油!”然后又迅速回到原本的地方,有个兇巴巴的低沉声音追在她后面,简直要撼动每一面墙。 “我是要煮给她的舌头吃,还是要煮给浴室里她踩着的那个破体重计吃?” 女佣不管去哪里,手上都捧着一件粉红色鹳羽内衣,在她手上摊开来,好像可以让人躲在里面,但这似乎和她的差事无关。女佣走来走去,那羽毛就一直掉,在她离开许久之后,细细的鸟羽还懒洋洋地在空中旋转,慢慢飘落到地面上。 这时,热锅噼噼啪啪的声音停了下来,传来一个人满足地发出“啊!”的赞嘆声,有个矮小圆胖的男子,肤色像咖啡色,身穿白色外套、头戴厨师帽,满意地摇头晃脑走出来。厨师从他面前走过去,捧着一只圆盖托盘走进旁边另一道门。 这时稍微安静了一下,但只有一下,马上就冒出一股喧嚣,让之前的嘈杂显得像是黄金沉静期,一触即发。之前所有的声音都还在,再加上一些新的噪音:女高音尖叫、男低音怒吼、钉头嘎吱嘎吱,又听到餐盘盖子粗暴地砸在墙上,发出像铜锣般低沉的巨响,滚过半个房间,最后给砸成碎片。 那矮小圆胖的男子怒气沖沖地快步走出来,这回肤色看起来不像咖啡色了,脸上有蛋黄和红椒的碎屑。他挥舞双臂就像是一座风车。“我这次要回去了!我搭下一艘船回去!这次就算她把膝盖跪破,我也不会留下来。” 隆巴在椅子上微往前倾,试着用指尖捂住耳朵,让双耳休息一下。毕竟人类的鼓膜就只是一层很脆弱的薄膜,禁不起这么多噪音虐待。 当他放开手时,他松了一口气,发现这塔楼内的音量稍微平静了些,这种程度的狂乱应该是常态。至少你又可以听到自己思考的声音了。这时门铃一响,听得出来不是电话铃声,女佣让一个深色头髮、鬍子造型时尚的男人进来,坐在他旁边等候。但那人的耐心显然没有隆巴多,坐没多久就站起来踱步,那步伐太急躁,绕的圈子也太小。他发现了隆巴送的香豌豆,停下脚步摘了一朵凑到鼻前。隆巴就算原本想保持礼貌,这时也不愿以礼相待了。 第46页 “她很快就可以见我吗?”新来的访客拦下来去匆匆的女佣问,“我有个新想法,希望能趁早了解她的意见。” “我也是。”隆巴心想,并且好斗地瞄向那人的颈子。 那个闻香豌豆的人坐下来。他再次起身,从膝盖开始,全身上下都不耐烦地抖动。“我的点子快消失了,”他提出警告,“我的想法慢慢离我远去。这点子一消失,我只好走回头路了!”女佣带着他的口信,又逃进房内。 隆巴用别人也能听到的音量发出私语:“你就走你的回头路吧。” 不管怎样,这招奏效了。女佣又走出来,压抑着急促感朝他挥手,于是他就进去了。隆巴朝那人抛下的香豌豆一动,先用鞋尖接住,带着一种严肃的兴致往上轻轻扬起小花,可能是这么做之后,让他觉得好过很多。 那个女佣走出来,神秘兮兮地朝他弯下腰,要消弭他的不耐烦。“她可以把你排在那个人和舞台服装裁缝中间。你知道,那个人很难搞。” “噢,我不知道,”隆巴不表态,稍稍伸直了脚,渴望地盯着它。在那之后安静了好一阵子。至少和刚刚相比安静许多。女佣只出来一、两回,电话也只响了一、两次,就连机关枪般的西班牙语也变成间歇性轰炸。说要搭下一班船离开的私厨出现了,穿戴贝雷帽、围巾、毛大衣,看起来比之前更圆胖,只是看起来很受伤。“问她今晚要不要在这里吃饭。我没办法自己问,我不要跟她说话。” 比隆巴早进去的那个人终于现身了,手上拿着一个小工具箱离开。这次没有绕远路去再摘一朵香豌豆。隆巴的脚偷偷伸到花瓶下面,其他的花都还插在那里,即便他很想让那个男人一次拥有所有的花,但他尽力抑制了冲动。女佣出现在圣殿外宣布说:“小姐现在可以见你了。”他想要站起来的时候,才发现他的腿已经麻掉了。他前后拍了好几下,整整领带、拉拉袖口,接着便阔步走进门。 他瞄到有个像埃及艳后的人躺在贵妃椅上,同时有个毛茸茸、软软的动物窜过他面前,尖促地叫了一下就停在他肩上。原来这就是他在外面听到的指甲刮玻璃声。他肩上的重量让他紧张地退缩起来,觉得那像是条紫罗兰色的大蛇亲昵地盘上他的喉眬。 贵妃椅上的人形对他微笑,就像慈爱的家长看着孩子。“别紧沾,先生,那是小哔哔。” 对隆巴来说,取个宠物名字只是求个安心而已。他的头一直转来转去想要看清楚,但实在靠太近了。他勉强挤出微笑示好,也是为了给自己打气。 “我都叫他哔哔,”女主人坦白说,“哔哔,怎么说呢,就是我的接待员。如果是哔哔不喜欢的人,他就躲在沙发下,那我就会很快把那些人送走。如果哔哔喜欢,他会跳到他们的脖子上,那他们就可以留下来。”她耸耸肩让他放心,“他一定是喜欢你。哔哔,从他脖子那下来吧。”她不太认真地哄着。 “没关系,就让他待着吧,我一点都不介意。”他耐着性子慢慢说。他发现,如果把她的话当真就大错特错了。他的鼻子判断出脖子上那动物应该是只小猴子,而它身上有很浓的香水味。它的尾巴从另一头绕过来围着他。他一定猜对了,因为他感觉到它在梳理、检查他的头髮,好像在找什么。 女演员愉快地叫着。如果能给她接待客人的好心情,就要靠这只小猴了,于是隆巴决定要打好关系。“请坐。”她殷切地招唿他。他有点僵硬地走向一张椅子坐下去,小心翼翼地保持头部平衡。他这才好好看了她一眼。她穿着紫罗兰睡衣,罩着粉红色鹳毛披肩,宽松的睡裤简直像裙子。他面前这个对香豌豆痴迷的人,头上有一滩像熔岩般的可怕饰品。女佣站在她身后,掮着棕榈叶替那东西降温。“我在等它定型的时候,有一分钟空胆。”她大方地解释。他看到她偷偷瞄和花一起送上来的卡片一眼,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你愿意送我花,还写西班牙文卡片给我,这真是体贴呢,隆巴先生。你说你从我的地区来的。我们在南美见过面吗?” 幸运的是,在他直接承认来意之前,她已经离题了。她的大眼睛闪耀着热情,一脸若有所思地往上看着天花板。她的手像小抱枕一样支着脸颊。“啊,我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她嘆息着,“我的布宜诺斯艾利斯。我好想念哦,佛罗里达卡拉弗的夜景——” 他来之前才花了好几小时阅读旅游手册,这下可都派上了用场。“拉普拉塔河畔,一路连到海岸线。”他温柔地附和着。“巴勒莫公园的水道——” “不要,”她皱着脸说,“不要害我哭了。”她可不是作戏,或至少不完全是作戏,他可以看得出来。她只是把她原有的情绪用戏剧化的方式表现出来,其实这很诚实,作态是她的演员本性使然。“我为什么要离开?我为什么要到这么远的地方来打拼?” 为了一周七千元加上票房收入的十分之一吧,他心想。他当然知道不能说出来。 哔哔这时候在他头皮上找不出任何东西,失去兴趣便沿着他的手臂熘下来,跳到地板上。这下对话轻松多了,尽管他的头发现在看起来像是被狂风吹乱的干草堆。他忍住不整理,免得这小畜生情绪化的女主人觉得被冒犯了。她现在心情很平和,正如他所愿,毕竟他们才认识不久,现在他决定放手一搏。 第47页 “我今天来见您,是因为大家都说您除了才华洋溢、美丽漂亮之外,还聪明伶俐。”他先起个头。 “的确,从来没有人说我是蠢蛋。”大明星坦言,并认真研究起指甲。 他把椅子稍微往前拉。“还记得上一季的曲目吗?有一首歌,你一边唱、一边向观众丢掷花束?” 她竖起食指,双眼灿灿。“啊,〈小妞小妞蹦蹦〉!对!对!你喜欢吗?是不是很好听?”她温暖地问着。 “超赞,”他连连称道,喉结不禁跟着起伏。“有一个晚上,我朋友——” 他只能讲这么多。女佣这时不继续掮风了,她又走到女主人身旁。“小姐,威廉想要知道今天的指示。” “等我一下。”她转头面对门口。一名穿司机制服的健壮男子往前走了一步,立正站好。“我十二点前都不西要你。我要去蓝公鸡开幕酒会,所以你十一点五十分到楼下。”然后她用同样的声音说,“还有,你最好把你留下来的那个带走。” 他听从指示走向梳妆檯,端起手工制银质菸灰缸,铲进口袋里就走了出去,自始自终都面无表情。 “小心,那可不是杂货店买的廉价商品。”她指责着他,在隆巴耳中听来,她的口气有点粗暴。从她轻蔑的眼神来看,他觉得威廉应该不会待很久。 她又转头看他,气焰渐消。 “我刚刚说,我有个朋友和一位女伴看了你的表演。这是我今日求见的原因。” “啊?” “我要替他找她。” 她误会了,这下她的双眼闪灿着不同的光芒。“啊,好浪漫!我最喜欢浪漫的恋情了!” “不是的,这是生死攸关的事。”他不敢告诉他太多细节,免得吓坏她。 她似乎更感兴趣了。“啊,好嫌疑!我最喜欢嫌疑的发展了——”她耸耸肩,“只要不发生在我身上就行。” 她脑中突然有个念头,让她闭上了嘴。从她的反应看来,应该是大难临头。她瞥了一眼手腕上镶钻的小饰品,接着忽然起身往后转,开始在房间内四处弹手指,像是一直在放鞭炮。女佣飞也似地赶过来。隆巴以为他要被赶出去了,下一位访客想要进来。 “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舞蹈明星责难地问。“我不是要你注意时间吗?你实在太粗心了,竟然过了这么久都没提醒我。医师说过疹子会准时发作,去把我的甘汞拿来——” 隆巴还没反应过来,另一阵旋风又降临了。机关枪般的西班牙语、钉枪般的吱嘎声、女佣追着哔哔满场绕圈,隆巴觉得自己像是旋转木马的轴心。 他终于提高音量,加入这喧嚣。 “你怎么不停下来,掉头从另一个方向抓它呀?”他的声音压过一切噪音。 奏效了。哔哔正中女佣怀抱一装甘汞粉剂的罐子又撞到哔哔。 等这一切结束,可怜的病患小猴倒在女主人怀中,双臂环抱她的颈子,让她暂时看起来像个长了落腮鬍的女士,他才能继续原本的任务。 “我知道,要请你回想某个晚上的一名观众,想必很困难。我知道你每周有六场夜间表演、两场日间表演,持续一整季,而且座无虚席——” “我从来没有堆着空空的剧场表演过,”她用自己的那种谦虚态度附加说明着,“就连火灾也没办法跟我比。有一次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剧院着火烧了起来,你以为观众就这样离开了吗——?” 他等她说完丰功伟业。“我朋友和这位女伴,那时坐在第一排,靠走道。”他从口袋拿出笔记。“那应该是在你的左手边,因为你面对着观众。我唯一要拜託你的事就是,这位女伴从座位上站起来,在那首曲子副歌的部分。” 她的双眼闪烁着好奇与疑惑。“她站旗来?梦杜莎在舞台上的时候?这我很有兴趣。我从来不知道有这种事情。”他注意到她造型时尚的指甲嵌入紫罗兰长裤里,好像要惩罚那条裤子。“或许,她不喜欢我的歌声?还是她要赶火车?” “不、不、不,你搞错了,”他赶紧安抚她。“谁会对你这么不尊重?不,事情是这样的,在你唱〈小妞小妞蹦蹦〉的时候,你忘记抛小花束给她了,所以她起身想要得到你的注意。她在你面前站了好一阵子,我们希望——” 她急急地眨了两、三次眼睛,想要回忆这段经过。她甚至把修长的手指戳到耳朵后面,动作仔细不破坏髮型。“看看我能不能替你想起来。”她看起来很尽力,做了各种能加速回忆的动作,甚至还点了一根烟,不过从她僵硬的动作来看,她应该没有抽菸的习惯。她只是把烟固定在指间烧着。 “不,我想不起来,”她好不容易开了口,“对不起,我努力了。对我来说,上一季就像二十年前。”她愁眉苦脸地摇摇头,充满同情地弹了好几次舌头。 既然无用,他便把笔记收回口袋,最后瞄了一眼。“哦,还有一件事——虽然可能派不上用场。她那天戴了一顶和你一样的帽子,我朋友说的。我想是她仿制了一顶同样的。” 她忽然坐直了起来,好像灵光一闪。好不容易他终于让她比之前更专心回想了。她不确定地眯起了眼睛,眯成细线的双眼闪现光芒。他不敢动也不敢唿吸,就连哔哔也在她脚边地毯缩成一团,好奇地看着她。 第48页 回忆乍然涌现。她用力一捏,熄了手上的香菸,发出像金刚鹦鹉一样的刺耳叫声,在丛林里听到绝对不奇怪。“啊——啊——哎!有了!”她忽然噼哩啪啦地讲了一连串西班牙语,等这阵漩涡结束之后,她才终于切换回英语。“站着听歌的那个!当着全场站旗来的那傢伙,戴着我的帽子,要让所有人看到她戴着我的帽子!她甚至还挡住聚光灯,不让灯光打到我身上!哈!记不记得?我当然记得!你以为我会忘记那么恐怖的事情吗?哈!你不晓得梦杜莎的厉害!”她鼻孔喷了好大一口气,哔哔看起来像是在地上滚了好几圈的落叶,虽然可能是它自己小碎步跑去躲起来。 女佣选在最不适合的时机打扰他们。“裁缝师已经等很久了,小姐。” 她激烈地打信号,双臂在头上交叉后又放开。“她应该再等旧一点!不要跟我讲这些我不想听的话!” 她在贵妃椅上朝隆巴靠近,下半身屈膝以便维持平衡。她甚至觉得自己这么热衷助人是一种很值得骄傲的成就。她先张开双臂表现尊荣,再向啄木鸟一样敲敲自己的胸口。“你看我怎么了!看那件事让我多气,明明已经过了那么旧!现在还在气!” 她说完便站起身,双手用力掐腰,准备开战的样子,撑起了上半身,开始来回踱步,每一次转身气焰就更高张,裤管像扇子一样飘开来。哔哔在远处角落蹲着,忧虑地用细瘦的手臂抱着头低下来。 “那你们要找她做什么,你和你的朋友?”她忽然问道。“你还没告诉我!” 他可以从这即将开战的口吻中听出来,如果找人是为了让这个剽窃他人风格的小偷开心,那梦杜莎绝对不会帮忙,就算她帮得上也一定不肯答应。 他很有技巧地整理了资讯,让他们两人可以结为同盟,尽管意见不尽一致也无妨。“小姐,我的朋友现在有大麻烦了。请你相信我,我绝对不会拿一件小事来烦你,但她是唯一可以救他的人。他必须证明那个晚上他和她在一起,而不是在其他地方。他只有那个晚上见过她,我们不知道她的名字、不知道她住哪里,对她完全不了解,所以我们才得上山下海地去找——” 他可以看出来她正在盘算。过了一会她才说:“我愿意帮你。我愿意尽一切力量来帮你找出她是谁。”不过她的脸马上垮下来,无奈地两手一摊。“但我在那之前从没见过她,之后也没有。我只是看到她站旗来。就这样,我知道的只有这么多。”至少从表面上看起来,她比他还要失望。 “那你有注意到她旁边的那位男士吗?” “没有,我根本没看他一眼。我不知道谁和她在一起。他一直待在舞台下方阴暗处。” “你看,这些线索断掉了,偏偏和其他人的线索都不一样。其他人都只记得他,对她没印象;你记得她,却对他没印象。这还是没用,没办法证明什么,只是某天晚上有个女人站起来而已。她可能是任何女人。也可能是独自去看表演,或跟完全不同的人一起去。这不代表什么。我需要一位帮我把这两个线索连在一起的证人。”他气馁地把手掌往膝盖一拍,起身要离开。“看来一切到此为止了,尽管一切从这里开始。嗯,谢谢你拨时间给我。” “我还是会继续帮你,”她伸出手许下承诺,“我不知道要怎么帮,但我会继续。” 他也不知道。他握了握她的手,带着挫折感离开。他失望透顶,感觉被推落谷底,那沮丧的感受比之前更强烈,好不容易找到了比较具体的线索,这是目前最大的突破,几乎垂手可得,但就在最后一刻发现手中只剩泡影。他现在又回到原点了。 电梯服务员转过头来,满脸期待地看着他,他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已经到了。有人替他开了门,然后他就站在街道上了。他在那里站了一阵子,挡在门口,因为他不确定接下来要往哪个方向去。每个方向都不会有什么进展,形成一个僵局。他连这种小事都没办法决定,心情就更无奈、更沉重了。 一辆计程车朝他驶来,他伸手要拦车,但里面有人,得等下一辆,于是他又多站了一分钟。有时候,一分钟就足以改变一切。他没有留联络资讯给梦杜莎,她若有消息根本无法通知他。 他已经坐上第二辆计程车,准备要离开,这时饭店旋转门像螺旋桨一样转了起来,服务生冲出来找他。“请问您是刚刚离开梦杜莎小姐套房的那位先生吗?她一分钟前打电话到大厅,如果不介意的话,她希望您回去一趟。” 他又走进饭店,快步上楼。同一只小毛球又朝他迎面扑来,一副认得他的亲昵模样。他这次一点都不介意了。女明星换掉了睡衣,这时正在试穿不同的舞台服装。她看起来像是个未完工的灯罩站在地板中央,但他对造型没兴趣。 即使换装的时候有访客,她也丝毫不感到羞怯或者困窘。“我希望你已经结婚了,噗,就算还没,总有一天会结,所以也没什么差。”他不知道要怎么礼貌地接话,所以没多说。 她拾起一段布料,随性地披在肩上,几乎没有任何遮蔽效果,然后她叫跪在她脚边、嘴唇正含着大头针的人先出去。 “你才离开一分钟,我就想到了一件事,”她一等他们独处就马上说,“我当时还有点——”她扭着她的手,好像那是门把一样,“你知道一、心情不好。” 第49页 他这时默默想起了威廉。 “所以我就发泄了一顿。我只要心情不好就要摔东西。”她毫不在意地指向满地的水晶碎片,其中还有一颗香水喷雾器的球。 “然后就巧了,这让我想起扇次心情不好时,就是受我们在讲的那个女人影响。因为我今天摔了东西,所以我想起扇次摔东西的原因。”她拉拉肩膀。“很奇怪,对不对?我这才想起来我怎么处理那顶帽子。我想这或许可以帮扇你的忙。” 他克制着内心激动,调整了站姿的重心。 她摇摇手指要解释。“所以那个晚上,那女人这样对我,我回到我的更衣施,就马上——”她深吸一口气。“我要全身邦起来才行,要不然我桌上的东西都会像这样!”她手臂横张一扫。“你现在懂我的感洁吗?你不费怪我吧?” “我当然不会怪你。” 她的内衣挤出胸前的波涛汹涌,这时拳头用力击向手掌。“你觉得怎么会有人在全场观众面前这样对我呢?你觉得我梦杜莎会轻易放过他们吗?” 他可不觉得,他都已经目睹她发飙-、两次了。 “他们得把我的两条手臂都架起来,剧场经理和我的女佣,免得我换上便服,像现在这样就冲出企,看能不能在剧场前面堵到她,我要亲手把她碎尸万段。” 那一刻,他有点希望一切就这样发展下去,她和那个谜样人物最好就在剧场前面扭打起来。但他知道事实并非如此,否则韩德森一定会提起,而她也会更早想起这件事。 “我一定会好好教训她!”她看起来到今日都还是很想教训她。隆巴甚至警戒地后退了一、两步,因为她面对着他伏下身子、蓄势待发,手指像虾螯一样抽动着。哔哔烦恼地十指交叠又放开,害怕她又要抓狂。 她挺直身躯,双臂一张像蛙泳一样。“隔天我还是不爽,我的气没那么快消,所以我去找我的帽子裁缝,那个设计师,做那顶帽子给我的人,然后我的气都粗在那里。我说:‘你不是替我的表演特制了一顶原创的帽子吗?不是说独一无二吗?别人都不会有类似的吗?’我把帽子砸在她脸上,离开的时候她还满嘴都是帽子那块布料,连话都说不出来。” 她好奇地朝他挥舞双手。“这对你来说有用吧,是不是?这可以帮到你,对不对?这个不老实的设计师,一定知道她把同样的设计卖给谁。你去找她,就会知道那女人是谁了。” “太强了!太好了!终于!”他欢唿大叫,把哔哔吓到躲进贵妃椅下方,还把尾巴给缩进去。“她叫什么名字?给我她的名字!” “等等,我班你找粗来。”她充满歉意地敲敲侧脸。“我表演那么多,裁缝师每场都不一样,我都不记得。”她把女佣叫唤进来,指挥她,“把我做帽子的帐单找粗来,从去年的开始找,看能不能找到。” “小姐,但我们的帐单不会保留那么久啊,不是吗?” “不用从年初开始找啊,笨哦,”大明星向来不管别人的感受。“从前面几个月找就行了,搞不好表演完帐单才寄。” 女佣离开之后,过了很久才回来,隆巴等得心急如焚。“有,我找到了,真的是这个月才寄来。上面写‘一顶帽子,一百元’,抬头是‘克缇莎’。” “对!就是这家!”她把帐单递给隆巴。“你记下来了吗?”他抄下地址,把帐单还给她。她的双手歇斯底里了起来,瞬间小碎片像雪花般洒了满地,然后她又用力踩了几下。 “真有种!过了一年还敢把帐单寄来!这女人,一点羞此心都没有!” 她抬起头,发现他已经要离开这房间了。他是个见机行事的人,毕竟她已经提供了协助,对他没有更多价值了。他要寻找下一个线索。 她匆匆走到起居室门口,祝他一切顺利,只不过她的动机是为了报復,不是为了利他。 她本想一路送他到门口,只是她的裙子还没做好,没办法拉起来,所以她走不出去。“我希万你可以逮到她!”她酸熘熘又恶狠狠地说,“我想要看她倒大霉。” 女人或许可以不记恨,但同时间撞衫绝对无法原谅。 他一走进这地方,就觉得像是离岸脱水的鱼,但这没有打消他的斗志。为了他的目标,潜进再稀奇古怪的地方他都愿意。这裁缝坊就在小巷道里,原本是民宅,后来才改装成商店,这间店的昂贵和排他性似乎跟眼前的不显眼成反比。整个-楼都是展示间,或不知道内行人怎么称唿这空间?他说明来意之后,就到一旁隐密的角落等待,这已经是他所能找到最隐密的角落了。 他走进去的时候,里面正好有一场时装秀,也许每天这时候都有,他并不晓得。这还是没办法让他放轻松。他是现场唯一的男性,或至少是唯一的中年男子。看秀的观众三三两两散坐在各处,都七老八十了。有个老先生旁边坐了个妙龄女子,那绝对是他孙女,一定是他带孙女来挑衣服。隆巴用疲惫的双眼看着他,心想:心态真的能创造奇蹟。除了他之外,所有人都是女性,连门房和侍者都是。 模特儿慢慢地走上前,一个接着一个,从后方走来,走到前面就会转一圈,动作很优雅。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因为他选的这个角落,她们一直在他面前转圈或留步。他很想说“我什么都不会买”,但又没有勇气。这让他格外不自在,尤其是因为他必须直视她们的脸庞,其实他宁愿看向其他地方。 第50页 之前接待她的那个女生终于回来救他了。“克缇莎夫人可以在办公室见你,请上二楼,”她悄声说。一名女侍带他过去,替他开门后,就自己下楼离开了。 他走进去的时候,有个丰满的中年红髮爱尔兰女人坐在办公桌后头,面对着他。她不但完全没有时装设计师的潮流外型,甚至看起来还很寒酸粗犷。他打量着她,对自己说或许她以前是后街里的性感辣妹,还有响噹噹的名号。或许是个很会赚钱的巫师,她一定很成功才能穿得这么随便邋遢。他对她的第一印象充满好感,几乎立刻松了一口气。 她像闪电般快速翻阅蠘笔涂画的时尚设计草图,把几张扔到右手边,比较好的放在左手边,也可能正好相反。“嗯,麦可,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她头也没抬便不客气地直问。 他已经没力气客套了。这天才经歷了与梦杜莎对话,他还没恢復元气。这时也晚了,快要傍晚五点。 “我是直接从你以前的客户那里过来的,南美演员梦杜莎小姐。” 她听到了也没抬头。“最好骑扫把来的。”她臭脸说。 “去年她有一场表演,你替她设计过一顶帽子,记得吗?一百元,我想要知道后来谁做了一顶同样的。” 她先把草图放到安全的地方,才打算来开骂。她把可接受的设计稿放进抽屉里,不要的丢进字纸篓。看来她的脾气也不小,不但可以自由开关,还可以设定时间。就凭这点,他觉得她比梦杜莎好多了,这样比较直率。她用力拍桌,响得像手榴弹爆炸一样。“你少来了!”她吼道,“那顶帽子给我的麻烦已经够多了!我当时说只有一顶,现在还是只有一顶。我的原创设计就是原创,没有复制品!如果有赝品,那一定不是在这里做的,我也完全不知情,不会负这个责任丨我会卖商品,但我绝对不会出卖创意!” “有人戴了一顶仿制的。”他很坚持。“出现在剧院,和她面对面,出现在舞檯灯前面。” 她双掌用力压在桌上,两条手臂都撑在那里。“她想要我怎样?告她诽谤吗?”她啕哮了起来。“她再这样下去,我就去告她诽谤!她是个骗子,你可以回去跟她说是我讲的!” 他不但没将她的口信带走,还把自己的帽子放在角落的椅子上,表示他没达到目的绝对不离开。他甚至还解开外套钮扣,让手臂能自由伸展。“这件事和她无关,我们可以不用再提起她了。我来是为了我自己的事。我知道这帽子还有第二顶,因为我朋友和那顶帽子的主人一起去了剧院,所以不要否认了。我只想知道她是谁,我想要从你的顾客清册里找出她的名字。” “没有这名字,因为根本没有这笔交易。你打算怎样,在这里耗一整天吗?” 他抬起下巴,手用力在她桌上槌了一下。“老天爷啊,有个男人的性命就只剩几个小时了!我现在岂会在乎你的职场道德?要耗就来啊,我不会让你坐在这里赶我走,我会把门锁上,和你在这里僵持一整晚!你有没有听懂?有个人再过九天就要被处死了!只有戴那顶帽子的人才能救他。你一定要给我她的名字。这和那顶帽子无关,我要找的是那女人!” 她的音量突然降下来,显然是气消了。他让她燃起兴趣。“他是谁?”她好奇地问。 “史考特·韩德森,遭控诉谋杀他的妻子。” 她有点印象,所以点点头,“我记得我看过新闻报导。” 他又拍了桌面一下,这次没那么大力。“他是无辜的,一定要阻止他枉死。梦杜莎买了一顶这里特制的帽子,别的地方绝对无法仿制。有人戴了一模一样的帽子出现在剧场里。他就和那个人在一起,整个晚上都和她在一起,但始终不知道她的名字,也没有其他个人资讯。我现在得找出这个人,不管要花多少代价。她可以证明谋杀案发生时他不在家。这样你听清楚了吗?如果还不明白,我也没办法讲得更清楚了!” 她给他的印象是应该很果决,不优柔寡断。她这时犹豫了起来,但没有迟疑很久。她又问了一个问题,好让自己安心。“你确定这不是那疯婆子的伎俩?我到现在都还没告她欠款不付,而且那天她还攻击我,我不想要她反过来告我。这种事闹大对生意和名声很伤。” “我不是律师,”他要她放心。“我是工程师,在南美工作,如果你不相信,我可以给你看身份证。”他从口袋里拿出证件,递给她看。 “那我就可以信任你了。”她下定决心。 “当然,我唯一关心的就是韩德森,就算费尽心力也要替他平反冤屈。你和她的纠纷对我毫无意义,我两边都不挺。帽子的事只是刚好成为重要线索。” 她点点头,朝门口瞥了一眼,确定关好了。“非常好,那么,这件事我不会向梦杜莎承认,我承担不起那后果,你懂吗?这里一定有内贼。那顶仿制的帽子确实是从我这里抄去的,但不是我授权的商品。一定是我公司里有人偷偷卖。我现在跟你讲这些,但我不希望外流。如果传出去,当然,我一定会否认到底。我的设计师,画草图的那个女孩很干净没嫌疑;我知道出卖我们的不是她。她从我开第一家店就跟着我了,很相信我的理念。她何必兜售自己的原创设计,了不起赚个五十、七十五元,还拿赝品和自己的正品对打。那天梦杜莎来这里发飙之后,我和她私底下调查了一番。我们发现她的档案夹里少了那张设计图。有人刻意偷走再制。我们觉得是实际缝制那顶帽子的女裁缝。她自然是不承认,我们也没证据。 第51页 她一定是用自己的时间在家里做。我想她本来要把设计图放回档案夹,但我们在她完工前就发现了。嗯,为了避免这种鸟事又发生,保险起见,我们把她撵走了。”她的大拇指朝肩膀后面比了比。 “所以你看,隆巴——我没记错吧9——从我们公司的销售纪录看来,确实从头到尾都没有第二位买家。这线索断在这里。我就算想帮你也没办法,只能建议你,如果要找到那女人,最好从我们之前雇用的那个裁缝学徒下手。但我刚刚也说了,我没办法保证她能提供什么内情,只知道我们很确定是她抄袭设计,所以当时叫她滚。如果你想赌一把,那请便。” 他又扑了个空,正当他以为终于可以找到那女人的姓名时。“也只能这样了,我没有其他选择。”他闷闷不乐地说。 “或许我可以帮你一把,”她热心地说完便拿起桌上的话筒,“路易士小姐,帮我查一下,梦杜莎来大闹一场之后,我们辞掉的那个女的叫什么名字。还有地址。” 他们在等资料的时候,他歪着头,把手肘撑在办公桌上。她一定从他的态度里发现了什么。“我想,你很重视他吧?”她的口气几近温柔。她不常用这口吻说话。她得清清喉咙才能用合适的语调说话。 他没答腔。这种问题不需要回答。 她拉开抽屉,抽出一瓶爱尔兰威士忌。“楼下招待客人喝的香槟太娘了。你碰到这种难关,需要的是这个。这是我从我老子身上学到的,愿他安息——” 电话响了。有个女声说:“那是玛吉·珮顿。她在这里工作时,登记的地址是十四街四九八号。” “噢,哪里的十四街?” “没写清楚,这上面只写十四街。” “没关系,不是东十四街就是西十四街。”他收下资讯,走过去拿起帽子,扣上外套,又要为了新任务出发,休息时间结束了。 她坐在原处,手抚着眉。“我来看看我能不能找个切入点,你知道,她绝对不会轻易承认的。”她放下手,抬起头。“有了,我知道了。她是那种安静如鼠的人,永远穿衬衫窄裙那种,你懂我的意思吗?这种人很愿意看在钱的份上做事,比那些眉清目秀的人手脚更快,因为她们赚钱不容易。你会发现她们通常怕男人,也没什么机会认识男人。好不容易碰到一个,都是烂男人,因为她们没有评断男人的经验。” 他得承认她是个精明的女人。或许正因为如此,她现在已经不是后街里的性感辣妹了。 “我们那顶帽子卖给梦杜莎一百元。她的复制品顶多卖五十元。这就是你的切入点了。再给她五十元,她应该会把名字给你——前提是你要先找到她。” “我要先找到她。”他也同意,然后就无精打采地、踩着沉重步伐下楼了。 这扇门漆成黑色,想仿造黑檀木质感,上半部有块玻璃,还榇着一块黄褐色捲帘,有个管理员打开了门。“嗯?”她说。 “我要找玛吉·珮顿。” 她摇头,省下说话的力气。 “一个——嗯,长相普通、有点害羞的女生。” “对,我知道你在讲谁。她已经不住这了。以前住这里,搬走一阵子了。” 她一边和他对话,一边扫视着街道,好像既然她都不嫌麻烦地来开门了,如果街上有什么东西,不妨趁机拿进屋内。这很可能是她继续站在那里的原因,毕竟她对他的问题并不感兴趣。 “知道她搬去哪里吗?” “刚搬没几天,我只知道这么多,我不会一直跟他们保持联繫。” “但一定有什么线索吧?人总不会凭空消失。她的家当用什么搬?” “一只手、两条腿。”她大拇指一比。“这里下去,如果这资讯对你有用的话。” 没什么用,“这里下去”有三个大路口,还有一条主干道、一条河,另外十五到二十个州、还有一片海洋。 她看够了风景。“你要的话,我也可以随口胡诌一个地址。”她说,“但如果你要找——”她把手指凑到唇边、吹了一口气,表示什么都没有。 她准备关上门,补了一句:“先生,怎么了?你看起来很苍白。” “我觉得很晕,”他附和着,“我可以在你门口坐一下吗?” “请自便,只要你不挡到别人进出就行16刑前第一天17刑前第一天18刑前第一天 他从市区搭火车过来花了三个小时,下车后他狐疑地环顾四周,而火车又迳自往前驶去。这种如卫星般散落在大城市附近的小村庄通常如此,不知道为什么,这里比偏远的村落给人更睏倦、质朴的感觉。或许是因为对比太突然了,眼睛当下还没适应这般变化。这里离大都会还是很近,仍然有些都市气息,像是着名连锁店、果汁加盟店,但这些店面反倒凸显它们离本店有多远,而不是调节这差别。 他手上拿着个信封,朝背面看了一眼,上头有之前就写好的一排名字,每个名字旁边都有地址,是用两种语言写成,但这一行跟另一行字看起来都很相似,只有最后两行被划掉了,信封上的资讯如h— 第52页 玛吉·珮顿,女帽店(和地址) 玛吉.珮顿,女帽店(和地址) 玛格丽特.珮顿,帽店(和地址) 玛格达丝女士,洋帽行(和地址) 玛格特女士,洋帽行(和地址) 他穿越轨道,走进人来人往的车站大厅,问了个修车的,“你知道这附近有没有个制作帽子的叫玛格丽特?” “有个寄宿在哈丝康太太家的,窗户挂了招牌,我不知道是帽子还是衣服,从来没仔细看过。就在这条路走到底,一直走下去就会看到了。” 这是一栋不怎么讨喜的仓库型房舍,其中一扇较低的窗户挂着个寒酸的手绘招牌。“玛格丽特帽行”,这么不起眼的小店铺居然也取了个商行名。他好奇地思考着,就算在这么不时尚的地方也要取法文名,真是奇特的传统。 他走上阴暗的前廊敲门。凭克缇莎的叙述来判断,应门的女孩就是她本人,长相平庸、看起来很害羞胆怯。女性衬衫加上深蓝色裙子。他注意到她指头上有一个小小的金属盖,是顶针。 她以为他要找屋主,问都没问就说:“哈丝康太太出门去买东西了,大概要——” 他说:“珮顿小姐,我花了好多时间才终于找到你啊。” 她顿感畏惧,想要抽身关门。他用脚卡住门。 “我想你找错人了。” “我想我找对人了。”她的畏惧就足以证明他找对人了,即便他不知道她为什么如此害怕。她勐摇头。“好吧,那我跟你说,你以前在裁缝坊替克缇莎工作。” 她登时面白如纸,那就没错了。他伸手揪住她的手腕,阻止她逃跑关门,他已经看出她的动作了。 “有个女人找你复制一顶和歌手梦杜莎一样的帽子。” 她的头愈摇愈激烈,她好像只会摇头了。她全身僵硬,惊惶不安地只想离他远一点,整个人往后斜倒下去。他其实只有在门口揪紧她的手腕。慌乱有时和勇气一样固执成性,尽管两种情绪完全相反。 “我只要那女人的名字,就这样。” 她根本没办法讲道理。他从没看过任何人像这样一头栽进最深层的恐惧里。她脸色铁灰,两颊不断鼓动,好像心脏长在口腔而不在胸腔。光是剽窃设计应该不会让她害怕到这程度。因和果之间并无相关。犯这种小错不至于反应这么大。他可以隐隐察觉到案外有案,完全不同的案件,就潜伏在他的调查之下,但他目前只知道这么多。 “只要那女人的名字——”他可以从她因恐惧而失焦的双眼看出,她根本没听进他的话。“你不会被起诉。你一定知道那是谁。” 她终于能开口了,但是声音听上去很沉闷。“我去拿给你,在里面,只要让我进去一分钟——” 他挡住门,让她无法关上。他松开她的手腕,霎时门口就只剩他一个人。她像风一样消散在眼前。 他站在那等了一会,然后他也说不上为什么,感觉到她离开后空气中有一股张力,逼得他往前奔跑,穿越幽暗的走廊,要打开她刚刚关上的那一扇门。 幸好她没锁上。他勐力甩开门的瞬间,正好看到一把利剪闪出冷光,划过她的头顶上方。他不晓得自己怎么如此刚好赶上要阻止她,但他确实赶上了。他手臂一挥,让她失了准头,刀刃划破他的袖子,狠狠切进他的手臂。他从她手中抢下大剪,哐当一声扔到墙角。如果她有算准角度的话,那利剪早已刺入她心窝了。 “这是怎么回事?”他脸部肌肉不断抽动,同时拿手帕压在袖子下方。 她瘫软在地,像是被人踩烂的甜筒冰淇淋,化成一滩泪水和不连贯的自白。“我后来就没有见过他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好怕他,不敢拒绝他。他说只要几天,现在都过好几个月了——我根本不敢跟任何人说,他说他会杀了我——” 他捂住她的嘴,蒙了一分钟之久。这就是案外案了,他不知情的那一案。不是他调查的案子。“闭嘴,你这胆小的傻瓜,我只要名字,你在克缇莎工作的时候替一个女人仿制了帽子,我要那女人的名字。你的脑子到底懂不懂?” 情势翻转得太突然,安全感油然而生,她一时间无法相信这是真的。“你是说,你刚刚只是在捉弄我——” 有个闷闷的呜咽声从某处传出来,其实很细微,根本不引人注意,但就算任何小事都可以让她害怕。他看到她的脸色又刷地变白,尽管那声音根本小到无法穿透耳膜。 “你信什么教?”他问。 “我以前是天主教徒。”她说以前,让他察觉到她可能有段悲惨的过去。 “你有玫瑰经吗?拿出来。”他得从情感下手,因为她根本无法讲道理。 她先把经文放在手上才递给他。他的两掌分别上下包覆她的手和经文,没取走玫瑰经。 “现在,我发誓我要的就只有那女人的名字,别无其他。我发誓我不会伤害你。我发誓我不为了其他事情而来。这样够吗?” 她冷静了一点,好像摸到经文就有稳定的力量。她毫不犹豫地说:“琵儿海特·道格拉斯,河畔大道六号。” 呜咽声一点一滴愈来愈大。最后她半信半疑、忧虑不安地看了他一眼,走向窗帘后面的小凹室,那呜咽声立刻就停了。她回到房门口,用双臂抱着一条长长的白巾走来,上头有张粉红色小脸,泪眼汪汪地看着她。当她望向隆巴时,她还是极度害怕,一当她低头看着那张小脸时,那眼神绝对是爱。带着隐隐的愧疚感,但是很刚毅——孤单寂寞者的爱,每日每周随着时间推移而愈来愈坚强,不可拆散的爱。 第53页 “琵儿海特.道格拉斯,河畔大道六号。”他掏出钱。“她给了你多少?” “五十元。”她心不在焉,好像她早就忘了。 桌上有一顶反过来的帽子,她应该是才缝制到一半,他率性地放钱在里面。“下次,” 他走到门口时说,“用点自制力。你那么慌只是把自己暴露在危险之中。” 她没听到。她根本没听他说话。她微笑着低头,看那还没长牙的小宝宝在跟她四目相交时露出笑容。 她脸颊下方的那张小脸蛋,长得一点也不像她。但那是她的孩子,从现在起,由她所有、所养、所伴。 “祝你好运。”他走到大门时,忍不住回头唤道。 去程花了三小时,回程只花三十分钟,或感觉像是三十分钟。车轮在他身下辘辘地转他的喊声不输给火车车轮。“我终于找到她了!我终于找到她了!我终于找到她了!”列车长在他身边停了下来,“验票,谢谢。” 他抬起头傻笑着?“没关系,”他说,“我终于找到她了。” 我终于找到她了。我终于找到她了。我终于找到她了…… 刑前第一天 没听见车辆抵达,只听见车辆离开,轻微的引擎声在玻璃门外渐驶渐远。他抬起头时已经有人站在门内了,就像鬼魂出现在玻璃门边。她正要推门进来,一半在内一半在外,回头看刚刚载她回家的那辆车逐渐离开。 他觉得那就是她,当下没有其他资讯或线索。可能因为她独自一人进门,如他所推测的一般,不受僱于其他人。她美貌出众,美丽到让一切都失去了颜色,任何过分突出或精緻的重点都会让周围失衡、失焦。就像浮雕的侧脸或雕像的头颅,没办法改变表情。有的人可能会觉得,既然上帝是公平的,若她的容貌无人可比,那她必然没什么气质,或个性上有很多缺陷,才能拥有如此绝美无双的容颜。她一头棕发、个子高挑、身材完美。这样毫无问题的人生想必很空泛,也不想想多少女人必须为了生活而尽力、挣扎。她看起来的样子,仿佛人生就是沉闷的泡泡,只在唇边留下难闻的肥皂气味。 她的礼服像银色漩涡在两道门中间漫开,车子离开之后,她面向前方进到屋内。 她没看隆巴一眼,只无精打采地对管理员说声“晚安”。 “这位先生已经——”管理员正要开口,在他还没说完之前,隆巴就走上前去。 “琵儿海特·道格拉斯。”他煞有介事地说。 “一疋。” “我一直等着要和你说上话。我一定要立刻和你谈一谈。这件事很急——” 她走到电梯口停下来,他一眼就看得出她可不打算让他陪她继续走。“现在有点晚了,你不觉得吗?” “对这件事情不会。这件事不能等。我是约翰·隆巴,我代表史考特.韩德森——” “我不认识他。我想我也不认识你——我认识吗?”那句“我认识吗?”只是都市人表示客气的方式。 “他现在被关在州立监狱的死刑犯牢房,就准备要行刑了。”他转过头看那个操控电梯、正在等她进去的服务生。“基于礼貌,我们可以不要在这里讨论吗?” “还真是抱歉呀,我就住在这里。现在可是凌晨一点十五分,有些住户——好吧,过来这里。”她开始沿对角线穿越大厅,朝一个小会客区前进,那里有一组中型沙发和抽菸用的茶几。她走到那儿转过来面对他,依然站着,他们便站着说话。 “你向克缇莎的员工买了一顶帽子,她叫玛吉·珮顿,你付了她五十元。” “我可能有。”她注意到大楼管理员饶富兴趣地拉长了耳朵,想要从他的位置上偷听。 “乔治。”她一出言斥责,他就心不甘情不愿地离开了大厅。 “你有一个晚上戴了那顶帽子,陪一个男人到剧场。” 她再度不置可否。“可能有。我去过剧场,也曾陪男士到剧场。可以请你讲重点吗?” “好。这男人你只有那晚见过一次。你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也不知道你的名字。” “啊,不,”她没生气,只是冷淡又坚定地说,“现在你可以明确地说你搞错了。认识我的人就知道,我行事风格和大家一样自由随性,但这不代表我会随时陪任何人去任何地方,更何况连正式介绍都没有。你一定搞错了,你要找的是别人。”她的脚在银色裙摆下一踩,就要动身离开。 “拜託。我们不要为了行事作风争执。这人被判了死刑,这星期就要赴死!你和他一定有关连——” “我们先相互了解一件事好了。如果要我做伪证,说我那个晚上和他在一起,会帮上他吗?” “不、不、不,”他嘆了一口气,显得相当无力疲倦二没有要你做伪证,是要证实你真的和他在一起。” “那我没办法,因为我没有。” 她继续定定地凝视着他。“我们回到那顶帽子上,”他好不容易说,“你买了那顶帽子,一顶为别人特别订制的帽子——” 第54页 “??不一》。” ?确??一?? “?-点,”?说,“?我?” “??,”?道,“另一上?耀顶??史考特·?着?品。” “?人 ??”?题所??心?情。 ?是什??事〦觉??。 “???哪一天吗?” “?天???十一点。” “?”?“?”??。“??你最??会。” ??一?“??” ??哪一层楼〒?匙开门、打开?跟着?去???上 ??开?? “?”?问。“一下。” ?一扇开着?泄耆一??等?时?拿着一?一张一张检查??张了 边。 “,”?“???知道。” ??开??周。 “?查证——” “不必。”。 ,反耸??? “吧?”他最后问。 “??。” “” ?沉思。一?上????着??着?题。 ??一?」???板〈?许一代。?他一?着?〝?〤了》穿一切?惫耸??快 ?一笔一?分开?一??了。 ??怹的思绪〝?想着?一??〝???了一?往?眼?什袜吧「』??着??想着钱?要什?什么。 。 ??分钟。 “??简单。”??“我一一???一?有一次,”??中耸耸肩,“?不?么简烦?院前〕了 ?么一回事。一时倸?着要看??。她一,最??。” 第55页 话说完她又耸耸肩,就和刚刚开口时的动作一样。好像就这样,没别的了。 “她是谁?”他小声地问。他知道就算用最轻描淡写的方式,他们还是在斗剑,她不会那么轻易给他答案,两个人要较劲一番。 她用同样轻描淡写的口气说:“你觉得这样对我公平吗?” “人命关天,这星期五就要行刑了。”他面无表情、压低声音说,几乎只动嘴唇。 “是因为她吗?是透过她吗?她有错吗?是她造成的吗?回答我。” “不。”他嘆口气。 “那你有什么权利把她卷进去?对女人来说,还有另一种死法,你知道的,社交死刑。 你要叫她身败名裂或丢人现眼都可以。这风波不会那么快结束,也不比真正的死刑痛快。” 他的脸色因为压力愈来愈白。“我一定可以找到理由说服你。如果这人死了,你都没感觉吗?你如果保留这项资讯,你知道——” “毕竟,女方我知道,男方我完全不认识;她是我的朋友,他什么人都不是。你这是要我害她,这样才得以救他。” “哪来陷害之说?” 她没回答。 “所以你拒绝告诉我?” “我没拒绝,但也还没同意。” 他快被无力感压到窒息了。“你不能这样对我。这是终点。调查应该要结束了。你明知道的,请你告诉我!”他们两个都站了起来。“你以为因为我是男人,不能打你,我就逼迫不了。我会逼你开口。你不能那样站着,然后——” 她刻意低头看着自己的肩膀。“看看你在做什么。”她冷淡而愤慨地说。 他松开手,她拉了拉身上的银色披肩,接着直视他的双眼,威势慑人。心浮气躁的男人好搞定。“我该打电话下楼请人带你离开了吗?” “如果你想看人在这里搏斗,请便。” “你不能强迫我说出来,要怎么做是我的决定。” 她说得没错,他知道。 “我有我的自由。你能拿我怎样?” “这样。” 她一见到枪,脸色就变了,但惊恐神色只有一瞬间。任何人都会怕,可是她马上就恢復镇定,甚至还缓缓坐下来,不是胆怯地缩成一团,而是透露出耐心与自信——好像这会僵持好一阵子,而她准备坐着慢慢消磨。 他从没见过像她这样的人。除了刚见到枪的时候脸部肌肉收缩了一下,到头来她还是控制情势的人,不是他,也不是枪。 他站在她面前,像要用气势压倒她。“你不怕死吗?” 她抬头看着他的脸。“很怕。”她极为沉着。“和所有人在任何时刻一样怕。但我现在没危险。你杀了我就没辄了。杀人多是为了灭口,从来没有为了逼人开口而害命的。人都死了还能说什么呢?就算有那把枪,开不开口的决定还是在我,不在你。我筹码很多。我可以报警,但我不会这么做。我会坐在这里等你收起枪。” 她说得有理。 他放下枪,揉揉眉毛。“好吧。”他沉重地说。 她发出笑声。“掏枪出来到底对谁有利?我的脸很干燥,你的脸上都是汗;我的脸色没变,你一脸惨白。” 他唯一能说的就是:“好吧,你赢了。” 她继续挑重点勐攻。或者说,她巧妙地进击,不用蛮力攻打,她的攻势很迅捷、也很轻巧。“你看,你不能威胁我。”她暂停一下,让他听清楚,“但你能引起我的兴趣。” 他点点头。不是对她,而是给自己打气。他说:“我可以坐一会吗?”然后移往小桌子。他从口袋拿出一样东西打开,仔细地沿着裁切线撕下,然后又整本收回口袋。他面前有张空白支票,他打开钢笔盖开始写字。 他一度抬头问:“我会让你觉得很无聊吗?” 她给了他一抹只有彼此熟识已久才会有的自然微笑。“你是很好的伴,安静又有趣。” 这次换他对自己笑了。“你名字怎么写?” “见票即付。” 他看了她一眼,又低头继续。“这名字还真好用,对吧?”他不以为然地喃喃道。 他写下数字一百。她靠过来低头看。“我有点困了,”说完,她便刻意打了个呵欠,用手拍拍嘴巴。 “你为何不开窗?里面有点闷。” “我相信不是因为空气闷。”虽然嘴上这么说,她还是过去开了窗,再回到他身边。 他又加了一个零。“现在觉得怎么样?好多了吧?”他才不在乎。 她低头瞥了一眼。“精神好多了,你可以说我都要活过来了。” “要活下去需要的不多,对吧?”他酸熘熘地同意。 “少得令人惊讶,简直根本什么都不需要。”她乐得跟他玩双关。 他开好支票了。笔平放在桌上,但手还握着。“你知道,这很荒谬。” “我可没有找你求什么,是你来拜託我。”她点点头说,“晚安。” 他又拾起笔,抄下他买来的情报。 他站在门口,面朝屋内,准备要离开,这时电梯到达他的楼层,电梯门开了。他手上拿着一叠纸,一张撕下来的笔记页,对摺起来夹在指间。 第56页 “希望我没有太鲁莽。”他对她说。他的侧脸刻出一个惨澹的笑容。“至少我知道我没让你太无聊。请别在意今晚这不寻常的一小时,毕竟这件事非比寻常。”然后又回应了她稍早说过的话。“你不必担心。如果我会止付的话根本不会开支票。其实这金额也不大——” “先生,下楼吗?”服务生提醒他,吸引他的注意。 他瞄了一眼。“电梯来了,”然后又对着她说,“那么,晚安了。”他彬彬有礼地朝她点了一下帽子,便转身离开,任门在他身后敞着。门慢条斯理地关上。 他在电梯里拿起那叠纸来看。 “嘿,等等,”他脱口而出,手掌拍向控制电梯的人,“她只给了我一个名字——” 控制电梯的人慢下速度,准备重新往上。“先生,您要回去吗?” 一时之间他本想回去,但他看看手錶后说:“不,没关系,我想不要紧的。继续下楼吧。” 电梯继续加速往下。 到达一楼大厅后,他花了不少时间向管理员打听,那纸拿给他看。“你知道这里要怎么去吗?往北还是往南?” 纸张上有两个名字和一个数字。“芙萝拉”、数字和“阿姆斯特丹”。 “终于结束了。”过一、两分钟之后,他上气不接下气地在电话里对柏吉斯说,此时他人在百老汇彻夜营业的药局里。“我以为我找到她了,其实还差一步,但这次是最后一步。我知道她在哪了。我现在过去。你多快可以到?” 柏吉斯一下巡逻车便箭步往前奔,他认出隆巴的车子就停在一栋建筑物外面,第一眼看过去车上没人,他冒险往前跳了一小段又退回来。当他跃上人行道时,从这方向看过去才发现隆巴坐在车门踏板上,从路上看,整个人都被车子挡住了。 柏吉斯刚开始以为他生病了,因为他整个人抱着大腿缩成一团,坐在车门踏板上,头靠着人行道。他的姿势看起来就像是随时要病倒,只差病魔最后一击。 一个身穿吊带与汗衫的男人就站在几步之外,同情地看着他,手持菸斗,脚边有只狗往 ·\ 二£? 夕瞧。 隆巴听到柏吉斯急促的脚步声靠近,无力地抬起头,然后又转过去,好像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是这里吗?怎么回事?你进去过了吗?” “不,是后面那间。”他指着一块凹进去的空地,就和那栋建筑物一样宽。侧边水泥空地上有块黄铜招牌,黑色砂底平面上的镀金大字写着:纽约市消防局。 “这就是她给我的地址——”隆巴手上还拿着一叠纸。 那只白底黑点的大麦町狗这时往前爬了一点,隔着嘴套好奇地叫了。 “芙萝拉就是它,这些人告诉我的。” 柏吉斯打开车门,推他上车。 “我们回去吧,”他干练地说,“动作快。” 他人靠在房门上,尽力克制住唿吸,柏吉斯带着万能钥匙和他碰面。 “里面一点声音都没有。她回应过他们大楼的通知了没?” “他们还在唿叫她。” “她一定畏罪潜逃了。” “不可能。她如果离开,门房一定会看到,除非她从其他地方绕路——喏,让我用这个。你那样永远找不到人。” 门一推开,他们就跌了进去。他们在门口站定,观察四周。从门口看长形的客厅,就像一道长廊,只有一段小阶梯高了上去。屋内没人。空间虽然不会出声,事发经过却都交代清楚了,他们一看就懂。 灯全亮着,一根未抽完的香菸还在燃烧,搁在菸灰架的边缘,银蓝色烟雾懒洋洋地呈螺旋般往上散逸。落地窗全开迎向夜色,露出一片漆黑,天边一角有颗璀璨的星星,另一头有颗小一点的,像两根大头针钉起了一片黑幕。 窗前有一只银色鞋子,侧翻了过来像一叶倾覆的小舟。狭长的地毯将光亮平滑的地板一分为二,从入口阶梯一路延伸到窗前,有一块绉折隆起,像是原本应该平坦的地毯上起了涟漪,就在地毯末端。好像有人失足一踢,让地毯绉了起来。 柏吉斯绕远路,沿客厅外侧走到窗边,俯身靠在外面低矮的装饰护栏上,腰弯了好一阵子,许久都没有动作。 他直起身,转头回到客厅,不发一语朝隆巴的位置点点头,好像没办法有其他动作了。 “她在下面,我从这里就可以看得到,两道深墙中间的小巷,像是从晒衣绳坠落的一块布。大概没人听见,这一面的窗户都是暗的。” 怪的是,他却什么都没做,没有马上记录或通报。 屋内除了他之外,只有一样东西在动,不是隆巴,而是一根没抽完的香菸。那根烟引起了他的注意。他走过去拿起来,剩下的长度约一吋,还能用手拾起。他拿出一根自己的香菸,两根并排,根部对齐,夹在同一只手上。他拿了一枝铅笔,在完整的香菸上画了刻度。 他把完整的香菸放进口中,点燃之后只吸一口就放下。他谨慎地将那根烟放在同样的凹槽,然后看着手錶。 “你在做什么?”隆巴无精打采地问,丝毫不感兴趣。 第57页 “只是想了解这件事发生了多久。我不知道这样测试有多可靠,两根烟燃烧的速度可能不一样,得问专家才晓得。” 他走过去看了一眼就离开,第二次检查时把香菸拿在空中看,像是看温度计一样,然后看看手錶,捻熄烟,实验结束了。 “她在我们进来前三分钟坠楼,这包括我到窗外查看又进来勘验的一分钟。这是假设烟她只抽了一口,若她坠楼前多抽了几口,那时间还更短。” “或许她的烟很长。”隆巴站得老远。 “滤嘴旁边有商标,这牌子我知道。要是我连香菸的长度都不晓得,你觉得我还会浪费时间做实验吗?” 隆巴没回话,又走到远处去了。 “这看起来像是她听到我们在楼下联络通知的时候,就此丧命了。”柏吉斯继续说。 “可能是她受到惊吓,在窗户前一慌就跌了下去。刚刚发生的事情就在他们眼前,不需文字说明。她走到窗前,站在那里往外看,或许心情畅快,唿吸着晚风、规画着隔日的活动,这时楼下传来唿叫铃响。她出了差错。太急着转身,重心失衡。也可能是鞋子的问题。这鞋看来有点变形,她裙摆太长就容易绊着。总之,地板打过蜡,地毯在上头打滑,她也跟着滑出去,一只鞋松了,直接飞上天。她失衡往后摔。若不是窗户开着,她又站得太靠近,其实也不会出事。原本顶多像喜剧般一屁股跌坐在地上,但她这次却后空翻摔掉了一条命。” 他又接着说:“但我不明白的是地址。她是在开玩笑吗?她是怎么给你地址的?你那时候还和她在一起。” “不,她没说笑,”隆巴说,“她很认真地要钱,那表情全写在脸上。” “如果她给你一个假地址,让你浪费大把时间去调查,这反而说得过去,如此一来她就可以拿支票去兑现。但现在,只是离这里几个路口——她应该知道你五到十分钟内就可以来回。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搞不好是可以两边都拿到钱,她或许想通风报信,让那人先跑,所以一心只想要我赶快离开,就可以拿情报去对方那里再赚一笔。” 柏吉斯摇摇头,很不满意的样子,但他只重复说着:“我不懂。” 隆巴没等他说完,转身无精打采地走到一旁,身形颓丧像个醉汉。另一个人好奇地看着他。他好像对周遭一切都失去兴趣了,整个人都泄了气。他走到墙边,在那里站了一会,精神萎靡衰弱,像是失望透顶,终于决定要放弃。 柏吉斯还没猜到他的意图,他就绷紧手臂往后一收,勐烈往墙面揍下去,好像那是不共戴天的仇人。 “嘿,你这白痴!”柏吉斯看傻了。“你想怎样?打断手骨吗?墙壁又没欠你什么!” 隆巴揉着拳头窝在墙角,脸部表情因愤怒而扭曲,倒不是因为疼痛,他又红又热的手掌贴在肚子上,恼怒地回答:“他们知道!现在只有他们知道了——但我却没办法从他们口中问出什么!” 20刑前第一天 他临下车前喝的那杯酒,根本一点帮助也没有,喝完他就在监狱那一站下车了。一杯酒能做什么?几杯酒能做什么?酒也改变不了事实,坏消息也不能变成好消息。厄运不能变成救喷。 他在陡坡上朝那片阴沉的建筑物踽踽而行,同时纳闷着·.你要怎么跟一个人说他非死不可?你要怎么告诉他一切已经无望,连最后一丝阳光都灭了?他不知道,但他马上就会晓得——凭藉着第一手经验。他甚至纳闷着,不来见他会不会更好,不需要见这最后一面,让他就这样赴死吧。 这次见面一定很悲惨,他心知肚明。他已经进到监狱里了,还开始寒毛直竖,不过他都来了,就不能如此胆怯。不能让他接下来这三天也过得七上八下、心神不宁;不能让他周五晚上离开牢房的时候,还回头盼着最后一刻能翻盘。 他步伐沉重地跟在警卫后面走上二楼,手背慢慢地擦过嘴角。“我离开这里以后,一定要喝个烂醉!”他苦闷地答应自己,“我要喝到酒精中毒送医,直到这事件结束为止!” 警卫准备好了,他就要面对事实。将死的事实。 这场对话就是-场死刑。提前三天先处决所有希望的死刑,惨无人寰。 警卫的脚步渐渐远离,渐渐模煳空洞。在他的脚步声消失后,这股寂静让人毛骨悚然。 他们都没办法忍受太久。 “那就这样吧。”韩德森最后静静地说。他懂。 至少是打破了沉默。隆巴原本面对着窗户,这时转了过来,走到他身边拍拍他的肩膀。 “兄弟,听我说——”他才准备要开口。 “没关系,”韩德森对他说,“我懂。从你的表情就看出来了。我们不必谈这件事。” “我又跟丢她了。她熘走了——这次熘得无影无踪。” “我说了,不必谈这件事,”韩德森耐着性子,要他结束对话,“我看得出来这件事带给你的影响。老天啊,我们就不要谈了吧。”这会变成他在安慰隆巴,而不是隆巴在替他打气了。 隆巴在床边颓然而坐。韩德森身为“东道主”,让他坐在床上,先是起身,又弓着背倚在墙上。 第58页 好一阵子,牢房内只有揉玻璃纸的声音,那是韩德森不断摺叠着空烟包内侧,折得很密实,然后傩开来,沿着线折回去之后又傩开,一遍遍重复不停歇,显然只是为了让手指有事情做。 没有人可以忍受这种气氛。隆巴终于开口了。“够了,可以吗?我都要被逼疯了。” 韩德森诧异地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好像浑然不觉。“这是我的老习惯,”他怯怯地说,“一直戒不掉,就连心情好的时候也一样。你记得吧,对不对?每次我搭火车,时刻表一定会变这样。看医师或牙医的时候,只要我坐下来候诊,杂志也会被我折成这样。就连在剧场,节目单——”他突然住口,迷茫地看着对面,视线穿过隆巴的头。“那个晚上和她一起看表演,我记得我那个晚上也是这样——真好笑,这种小细节现在居然回想得起来,都这么迟了,比这更重要的事、能帮助我证明清白的事,我都想不起来——怎么回事?你干么那样看我?我已经停下来了。”他扔掉受尽摧残的包装纸,让隆巴看他两手空空。 “不过,节目单你扔了吧?和她在一起的那个晚上。你八成和其他人一样,节目单留在座位或扔到地上了吧?” “没有,她留下来了。我可记得了。很妙,但我却记得。她问我可不可以两份节目单都给她。她还说是要纪念她的随兴冲动。我不太记得她的用词,但我知道她收了起来,我亲眼见到她收进包包里。” 隆巴站起身。“这有点搞头,只要我们知道怎么拿到手就行了。” “什么意思?” “这是我们唯一能确定她拥有的东西。” “我们不确定她是不是还收着啊,对吧?”韩德森纠正他。 “如果她一开始有意要保留,那就很可能一直收着。剧场节目单这种东西要不扔掉,要不就是好好收起来。如果当下没丢,那就会年復一年地收着。如果我们能拿这东西设圈套就好了。我是说,这是你和她之间唯一的连结——因为那本节目单,从封面到封底,每一页的右上角都会有摺痕,你绝对不放过任何一页。如果我们可以让她带节目单来,不多想——那自然就证实了你们那个晚上在一起。” “你是要登报吗?” “那一类的做法。收集各种物件的人都有:邮票、贝壳、虫蛀过的家具。我们当垃圾的东西,他们可能当成宝,什么钱都愿意付。只要收藏家开价,很多人愿意割爱。” “然后呢?” “这样讲吧,我是剧场节目单收藏家。一个疯癫古怪的百万富翁,浪掷千金。这不只是我的兴趣,根本到了偏执的程度。我一定要搜集城内每一间剧场、每一出表演的节目单。每一季我都要。我突然凭空冒出来,找个地方当临时店面,然后就刊登gg,四处散播消息。就当我是疯子,愿意拿钱买没用的东西。在那几天之内,任何人都可以拿节目单来卖。报纸可能会加油添醋,还放些照片。这年头什么都卖、什么都不奇怪。” “你设的这局破绽百出。不管你开多高天价,为什么她会有兴趣?如果她很有钱呢?” “如果她已经没那么有钱了呢?” “我还是觉得她会嗅出问题。” “对我们来说,这本节目单很关键,对她来说则不是,那怎么会察觉到有问题?她或许从来没注意到每一页的折角,或就算有,她也从来不晓得这代表什么讯息。你自己都不记得了,几分钟前才想起来,她怎么会记得?她又不会读心术,怎么知道你和我此刻在这牢房里讨论这件事?” “这一切都站不住脚。” “当然站不住脚,”隆巴不否认,“机会渺茫,但我们得放手一搏。乞丐没办法挑三拣四。老韩,我会一试,我有种奇怪的预感——这么做会成,尽管其他调查方法都失败了。” 他转过身,走向牢房栅栏表示要出去。 “那么,再见了——”韩德森试探地说。 “我们会再见面的。”隆巴回头说。 韩德森一边听隆巴跟在警卫后面逐渐远去的脚步声,一边心想:他不相信这能成功,我也不相信。 各大早报与晚报都登了巨幅gg: 旧剧场节目单换现金 富有的收藏家,暂访期间高价收购节目单。极为热衷,有节目单就带来,多旧多新都可以!特别徵求.最近几季的音乐滑稽剧节目单,因为我出国了。阿尔罕布拉宫剧场、贝维德雷宫剧场、赌场剧院、柯罗秀酒店剧场。谢绝黄牛或二手代理商。约翰隆巴。法兰克林广场十五号。限本周五晚上十点前交易,翌日离开。 21行刑曰 九点半,整天下来终于第一次没人排队了,店铺前面只有一、两个流浪汉经过,没有其他人,隆巴和他年轻的助手终于可以喘口气。 隆巴软绵绵地瘫坐在椅子上,噘着下唇,疲惫地喷气在脸上,吹开贴在额头上的刘海。 他穿着背心,打开衬衫领口,从裤子口袋拿出手帕擦擦脸,手帕立刻变成灰色。这些人拿节目单来卖之前都懒得先撢去灰尘,大概觉得积愈多灰就愈高价。他用手帕擦手之后,就往旁边一搁。 第59页 他转过头,对身后那个几乎被节目单高塔掩埋的人说:“杰瑞,你可以走了。时间差不多,我半小时内就会关门,看样子人潮已经结束了。” 有个看起来年约十九岁的瘦小子站了起来,节目单叠成两道高墙,他今天一直窝在墙中间的沟渠,听到隆巴的话才起身穿上外套。 隆巴拿了一些钱。“杰瑞,这是三天的工资十五元。” 那小伙子看起来很失望。“老闆,你明天就不需要我了吗?” “不,我明天就不在了,”隆巴闷闷不乐地说,“不过,我跟你说,你要是想赚钱,就拿这些去废纸回收,应该可以跟捡破烂的换几块钱。” 那小伙子睁大眼睛盯着他看。“噢,老闆,你是说你这三天买了这么多节目单,结果全部要丢掉?” “我就是这么古怪的人,”隆巴不置可否,“但不要张扬。” 那男孩往外走到人行道,不断讶异地回头望,他觉得他疯了,隆巴知道。他不怪他。他也觉得自己疯了,竟然以为这招可以奏效,以为她会上钩。这场骗局根本只有猪脑袋才想得出来。 有个女孩从人行道另一头走来。隆巴正目送临时工离开,才注意到她走到两人之间。不起眼的人,不起眼的动作,只是一个女孩。一个经过的路人。她行经门口的时候,朝里面看了一眼。然后,她只稍微犹豫了一下,或许是因为好奇,就又继续往前走,经过空荡荡的窗口。不过,他顿时还以为她会走进来。 平静的休息时间结束了,一位戴着黑框眼镜的老先生杵着拐杖走了进来,他穿着海狸皮毛领的外套,里面还有超高领毛衣。让隆巴挫折的是,有个计程车司机拖着小小的復古皮箱跟在他后面,老先生在隆巴的柜檯前停下脚步,做了一个很夸张的手势,隆巴一时间还以为他在演戏,不是认真的。 隆巴的眼珠子往上瞧。他这几天见多了这种人,不过能装满皮箱的,这还是第一个。 “啊,先生,”有个宏亮的声音从瓦斯灯那里传出来,若不是手势太夸张,声音倒是很吸引人。“你很幸运,还好我看到你的gg了,我可以让你的收藏更丰富。这座城市里没有人可以像我一样,帮你收藏更多节目单了。我有好几本稀有的节目单,你一定会感动,像是以前的杰福森剧场,这年代久远了——” 隆巴匆匆挥手拒绝,“我对杰福森剧场没兴趣,我已经有一整套了。” “那,奥林匹亚。这——” “没兴趣、没兴趣。我不在乎你有什么。我已经买齐了,关灯关门之前只缺一样。赌场剧院,上一季,你有吗?” “赌场剧院,嗤!”那老人当他的面哼了一口气,气急败坏地说,“你跟我说赌场剧院?我怎么会看那种低俗的现代滑稽剧?我可是美国舞台剧圈子里最杰出的悲剧作家!” “看得出来,”隆巴懒得搭理,“但我们不打算再收购了。” 那计程车司机和那只大皮箱又离开了。皮箱的主人在门口站了一会,表示他的轻蔑。 “赌场剧院——哼!”然后才走了出去。 安静了一会,接着有个看似打杂女佣的老妇人上门。她还刻意戴了一顶大大的软帽,上头别了一朵西洋玫瑰,看起来好像是从垃圾桶捡来或是衣橱里遭人遗忘几十年的饰品。她在双颊刷了两块圆圆的腮红,看起来像发高烧,显然太久没化妆,已经不知道如何下手。 他抬起头看她的时候,一半同情、一半不甘愿,这时又看到同一个女子,从老妪身后经过店门口,只是不同方向。不过,这次不只是经过而已,她停下脚步,仅约一、两秒,还倒退了一步,以便更靠近门口。她朝里面扫了一眼,就继续向前走了。她应该是很好奇里头在做什么,他得承认这店面人来人往,很容易让路人产生兴趣,所以她才会走回来多看两眼。 刚开始还有摄影记者来採访呢,这女子可能第一次是到前面去办事,第二次则是折回来看。 通常如果你去一个地方,都会沿原路回去,这没什么稀罕。 他面前这位平日做苦工的老妪,怯生生又支支吾吾地问:“先生,是真的吗?你真的会付钱买旧节目单吗?” 他注意力放回她身上。“我想收藏的就会。” 她的手臂上挂了个针织购物袋,她朝里面翻了翻。“我这里只有几本,先生,我以前唱合音。我都留下来了,这对来说我意义重大。‘午夜漫步’和‘欢乐一九一1’——”她忧心忡忡地放下节目单,手还颤抖着。她翻开泛黄的内页,好像要让她的人生故事更加可信。 “你看,我在这里,先生,桃莉·高登,这是我以前的名字。最后的那一幕,我在青年合唱他心想,岁月真是最残忍的杀手,永远不受制裁的杀手。他看着她疲惫粗糙的双手,而不是看着节目单。“一本一元,”他粗鲁地说,并伸手拿皮夹。 她简直喜不自胜。“唤,先生,太感激您了!这笔钱真是及时雨!”他还来不及阻止,那妇人就把他的手包在她的双掌里亲了下去。红色的唇印马上被泪水晕成粉红色的线条。 “我作梦也没想到它们值那么多钱!” 第60页 根本不值,连一毛钱都不值!“老太太,拿去吧。”他怜悯地说。 “噢,现在我可以吃饭了——我要好好吃一顿——”拿到这笔意外之财后,她像喝醉了一样,连步伐都歪七扭八。一名年轻女子站在那里安静地等着,最后才来到他面前。她一定是低调跟在那老妪身后进来的,他没发现她走来。这个女子已经经过门口两次了,来回各一次。他几乎可以确定就是她,尽管上一回只是眼角余光扫过,太匆促而没有明确的印象。 她从外面经过,隔着一点距离时看起来比较年轻,这时近距离站在他面前,便显得没那么年轻了。这是因为她在失去青春之后仍保持身材纤细,但她已经有点年纪了,或许就像她之前的那个打杂维生的妇人,只是老化程度不同。 他后颈发线下的细毛突然一阵细微的刺痒,他尽量不要唐突地盯着她瞧,双眼上下扫视一遍就低下头,不让她察觉他的表情。 他的综合印象是:她以前一定很漂亮,最近才开始走下坡,但青春美貌离去得甚快。她隐约散发着一股气质,或许修养很好,但她外壳很坚硬,略显粗糙,还有点廉价,遮掩了她的气质,从外表几乎看不出来。或许现在要逆龄已经来不及了。他看得出来,她老化的过程正在加速,或许是因为毫无节制地成天喝酒,或许是因为最近才开始过着困顿贫穷的生活、还无法适应,或许是她试图用酒精来习惯贫困。他察觉到还有第三个因素,或许是她酗酒或变穷的前因,但不是她看起来这么窘迫的主因,酒精和贫穷的影响超越了那前因:无法负荷的压力、心神不宁、连续数个月累积的愧疚感所导致的恐惧。那个前因留下了一点痕迹,但影乡&力逐渐退却。现在这样形销骨立是因为近因。她原本个性开朗,现在吃过了苦,应该没有下限了,能过一天算一天。 她看起来似乎三餐不继,两颊都凹陷了,整张脸瘦得皮包骨。她一身黑衣,不是寡妇服丧也不是时尚的黑。这种黑色穿搭只显得邋遢随便,因为不怕脏。就连袜子都是黑色的,鞋子后方各露出一个白色半月型小洞。 她开口了,声音很哑,没日没夜毫不节制地灌廉价威士忌,嗓音才会搞得这么粗糙刺耳。但这时她还是流露出高尚的修养。如果她用字粗俗,那是她的选择,因为她身旁的人恐怕也不谨慎措词,而非她不善言词。“你还在收购节目单吗?还是我已经来晚了?” “让我们看看你有什么。”他防备地说。 她从廉价的大包包里拿出两本撂在桌上。同一个晚上,两本成对。黎晶剧场的音乐演出,前一季的。他纳闷着她那天晚上和谁在一起。那时她或许财务稳定且保养得宜,绝对没料到有今日。他假装对照着他要收购的项目清单,看自己的“收藏”里还缺哪几项。 “我好像缺这本,七十五分。”他说。 他见她眼睛一亮,他就是希望她上钩。 “还有别的吗?”他刻意问。“这是你最后的机会喽,你知道的,我今晚这边就要收了。” 她迟疑了一会。他看到她的眼神飘向她的包包。“嗯,你会一次买一本吗?” “几本都可以。” “只要我还在这里——”她再次打开包包,开口朝向自己,不让他看到包包里面,拿出另一本节目单,然后关上包包。他发现她动作很干脆。她递给他节目单,他接过来,转了个方向。 赌场剧院 整整三天下来,这是第一本。他假装随意地打开内页,翻过前面的gg,一路到节目单介绍页。所有节目单上都有周间时间表,“五月十七日当周节目单。”他开始唿吸不顺,这就是那一周,他要找的那一周。五月二十日的那一周。他的双眼继续朝下,免得泄漏任何线索。只不过——右上角都没有摺痕,不像是折过又傩开,那还是会留下线条压印。这本完全没折过。 他很难装作若无其事。“只有一本吗?大部分的人会一次拿两本来,你知道的,如果有两本我可以开更高价。” 她犹豫地看了他一眼,他甚至发现她的手朝包包动了一下,但她马上就放下手。“你以为我开印刷厂,想要几本就有几本吗?” “有机会的话,我比较喜欢两本两本地买。你那天没有和其他人一起去看表演吗?另一本节目——?” 这对话她不是很喜欢,她猜疑地环视店面,好像在看有没有陷阱。她提高警戒,往后退了一、两步离开柜檯。“够了,我只有一本。你要还是不要?” “一本的价钱不会有两本那么好——” 她显然很急着到外面开放空间去。“好吧,你开多少就——”她甚至就只想从站着的地方伸长手臂拿钱,他没办法让她再靠近结帐柜檯。 他让她走到门边,然后叫住她,不过声音很和缓,不会让她紧张。“等一下,我可不可以请你回来一下,有件事我忘了。” 她脚步稍停,转头露出怀疑又尖锐的眼神看着他。这不是一个人突然被叫住时会有的自然反应。那是戒慎恐惧的眼神。他站起身,朝她勾勾手指,她小声地叫出来,立刻惊惶拔足而奔,绕过店门口,消失在视线外。 第61页 他用力推开挡路的桌子,朝她追了过去。他力道太勐,临时工堆起来的节目单塔在他身后坍塌,像雪崩般撒落地面。 他冲到人行道上,正见她快步朝下一个转角跑去,但高跟鞋不听她的话。当她回头发现他全速朝她追来时,她又忍不住叫了出来,这次比较大声,并且加快速度奔过下一条街,没让他缩短距离。 但他追上她了,就在几码之外,他的车停在那里等了一整天,就希望最后会有这样的结局。他抢在她前面,挡住她的去路,手臂拦住她,把她圈起来困在墙边。 “好了,站好——跑也没用。”他的唿吸很沉重。 她比他还喘,酒精让她唿吸不顺。他一度以为她要窒息了。“让我——滚开。我——做了什么?” “那你干么跑?” “我不喜欢,”她的头从他的胳臂下冒出来,想要喘口气,“你的眼神。” “让我看那个包包。打开你的包包!够了,你不开我就自己来!” “放开你的手!让我走!” 他毫不浪费时间争执,直接暴力地从她腋间抢下皮包,肩带硬生生被他扯断。他打开包包,大手伸进去,用身体挡住她,让她不能逃走。里面有一本节目单,就和她刚刚卖给他的那本一模一样。他扔下包包,腾出双手。他想要翻开节目单,但每一页都折在一起了。他必须打开每一页上方的折角才能翻阅,每一张内页,从封面到封底,右上角全都折起来了。他在幽暗的街灯下仔细检查,日期和另一本一样。 史考特·韩德森的节目单。可怜的史考特·韩德森,他的节目单终于在死刑执行倒数一个小时前回到他手边了——老天有眼! 22行刑之时 晚间十点五十五分 一切都到了最后,唉,一切到尽头时总是最苦。他全身发冷,然而天气温暖。他浑身发抖,却汗流浃背。他不断对自己说“我不害怕”,监狱牧师的话他一句也听不进去。但他很害怕,而且他知道他很害怕,谁能怪他?这是人类本能。 他全身瘫直趴在床上,头顶剌了个方块,头挂在床外低低看着地板。监狱牧师坐在他旁边,一手搭在他肩膀上安慰他,仿佛要把恐惧锁在他心里。每次他肩膀颤抖,牧师的手就会感同身受地一起抖,不过那牧师还有很多年可活。他肩膀间歇地抽搐,知道自己死期的感觉其实很糟。 牧师低声吟唱《诗篇》二十三。“草埔青青我伏踞,临水憩静他引牵——”但这没有安慰到他,反而让他更丧气。他不想去冥间,他想留在人间。 他几个小时前吃下去的炸鸡、松饼和水蜜桃蛋糕,感觉好像全部煳在胸口,无法再往下吞,但无所谓了,反正不会消化不良,食物还来不及消化他就要死了。 他不知道是不是还有时间再抽一根烟。狱方供应晚餐时给了两包烟,不过是几个小时前发放的,一包已经抽完揉成一团,第二包也少了一半。他知道担心抽菸的问题很蠢,就算他一 口气全抽完又怎样?但他过去一直很省,一辈子的习惯很难戒。 他开口问牧师,这下打断了他的低声吟诵,牧师没有直接回復,只说:“年轻人,再抽一根吧。”接着点了一根火柴交给他。这表示时间其实不多了。 他颓然垂下头,烟雾从灰白色的唇间飘出来。牧师的手又按住他的肩膀,稳定着他的情绪。牢房外的石造地面传来安静的脚步声,缓慢到令人局促不安,死囚房乍然安静了下来。 史考特·韩德森没起身,反而头更低了。香菸掉下来往旁边滚,牧师的手力道更沉了,几乎把他压制在床上。 脚步声停了下来。他可以感觉到他们站在外面,朝内看着他,他尽量不想抬头,但还是忍不住慢慢转过头。他说:“是现在吗?” 牢门缓缓旋开,狱卒说:“史考特,时间到了。” 史考特.韩德森的节目单。可怜的史考特·韩德森,他的节目单终于在倒数一个小时前回到他手边了——老天有眼!他盯着节目单,抢下来的包包落在脚边时也没注意。 这时,那女人在他身旁奋力翻扭,想要挣脱,但他的手仍压着她的肩膀。 他先小心地把节目单收进外套内袋,然后两手架着她,在人行道上粗鲁地把她拖到停车的地方。“进去,你的道歉太无情了!你要跟我一起来!你知道你差点做了什么吗?你知道吗?” 她勐烈挣扎,他开了车门推她进去。她先扑跪在里面,才转过来撑起身体,爬到座位上。“让我走!我警告你哦!”她的叫声在街上迴荡。“你不能这样对我!会有人过来的!难道这城市都没有警察来阻止他这样的人——” “警察?你要叫警察!想叫多少就叫啊!等我跟你算完帐,到时你连警察的影子都不敢看!”她想要从另一边爬出去,但他进了车勐拉,让她动弹不得,然后用力甩上车门。 他两度用手扼着她的咽喉,让她出不了声,第一次是威胁、第二次用上蛮力,然后才屈身面对方向盘。“我从没对女人动粗,”他咬牙切齿地说,“但你不是女人,你只是个住在女性躯体里的人渣,没用的人渣。”他离开停车格便直线往前沖。“现在不管你愿不愿意,都要跟我一起来。你最好在车上安静点,要是想叫或是想逃,我就再给你一记。你自己决定。” 第62页 她乖乖就范,绷着脸泄气地坐在皮椅上,怒视前方。他们切过街角,一路超车。好不容易在等红灯的时候,她放弃逃跑的念头,沮丧地说:“你要带我去哪?” “你不知道,是吧?”他挖苦她,“这些事你都不知情吗?” “是他,嗯?”她顺从地小声说。 “对,他,嗯?你真是狼心狗肺!”他又用力踩下油门,两人的头受到冲击都往后倒。 “你应该被人活活打死,竟然就这样看着一个无辜的人去送死。你从第一天到现在,有这么多机会可以救他,一切只要你现身,说出实情!” “我就知道是这回事。”她声音平板地说,低头看着双手,好一会之后又问,“是什么时候——今晚吗?” “对,今晚!” 他透过仪錶板灯光反射,看她略睁大了眼睛,好像她此刻才知道事态紧急。“我不知道——会这么快。”她无法唿吸。 “哼,不会这么快的,”他信誓旦旦地说,“我终于找到你了!” 另一个红绿灯挡下他们,他骂了脏话,坐在那里拿大手帕擦脸,然后油门一踩,两人的头再度往后倒。 她坐在那里定定看着前方。没有焦点,不是看着道路、也不是看着挡风玻璃下方,尽管她的眼睛盯在那,却没看向那里。他可以从她那一侧的镜子看到她的脸。她在想心事。或许在想着过去,总结她的人生。现在手边没有廉价威士忌可以让她逃离现实了。她得坐在那里面对现实,任凭车子飞驰。 “你一定是砂土捏的,完全没良心!”他又说。 没料到她竟娓娓道出她的委屈。“你看看我受了多少折磨。你没想过,对吧?我受的苦还不够多吗?为什么我要在乎他的遭遇?或是任何人的遭遇?他算是我的什么人?他们今晚就要杀他,但我已经被杀了!我死了,我跟你说,死透了!你车上现在坐着的只是具行尸走肉。” 她的声音从身体深处透露着悲悽之情。没有女人的凄婉幽怨,这是一种不男不女的苦痛呻吟。“有时候在梦中,我看到一个人,她有漂亮的房子、爱她的丈夫、有朋友的尊重,有钱,有精品,有安全感,最重要的是她有安全感!她到死之前都应该拥有那一切,这都该持续下去。我不相信那是我以前的生活。我知道那已经不是我了,但威士忌还能让我梦下去。你知道醉梦——” 他在驾驶座上望向不断延伸的黑暗前方,在银色车灯中穿梭,所有车辆都甩在后头,这景象如同神秘的潮汐起伏。他的眼睛像灰色鹅卵石,不眨不听也不理会她的牢骚。 “你知道被丢在街上是什么意思吗?对,真的被丢出去,凌晨两点,只有身上的衣服,你一被丢出去,大门就锁上,还警告佣人不能让你再踏进一步,否则就会被开除!我第一个晚上在公园长椅上待了一整夜,隔天还得跟自己的女佣借五块钱,才有个小房间安身。” “那你为什么不现身报案?如果你已经失去了-切,还有什么好怕?” “他对我的控制不只如此,还警告我,如果我开口或是连累他的名声,他就会送我进勒戒所。他要这么做易如反掌,他有钱有势,我进去了就一辈子出不来。一辈子要穿束缚衣,不听话就沖冷水。” “这都不是藉口,你一定知道我们在找你,不可能不晓得。你一定知道这个人就快要死了。你这人好自私,没错,就是这样。如果你这辈子没做过任何一件好事、如果你以后也不会做任何善事,现在有机会做一件了。你要说出你知道的事实,拯救史考特·韩德森。” 她沉默了好一阵子,然后她的头缓缓转过来。“是的,”她最后说道,“我会说的。我现在想这么做。这几个月,我肯定是被蒙蔽了,没能看清这一切。我一直没把他放心上,直到现在。我只想到我自己失去了什么。”她再次仰头看他。“我想要做个件好事,把握这次的机会。” “你非得这么做不可。”他信誓旦旦地说,“你那天在酒吧几点碰到他?” “六点十分,我们面前就有个钟。” “你会跟调查人员说吗?你愿意发誓吗?” “会,”她声音听来筋疲力竭,“我会说出来,我发誓。” 他的回答只有:“愿上帝原谅你对他造成的伤害!” 她变了,好像她脑子里结冻的部分忽然融了、崩了。或许如他之前的观察,那股坚强只是伪装,准备慢慢将她闷死在里面。她的双手掩着低垂的脸庞,一直遮挡。她没发出什么声音,他从没看过人抖得那么厉害,好像从心里被撕开了一样。他觉得她有可能这辈子都会一直抖个不停。 他没对她说话。他没看她,只从镜子里的反射瞥见她。 过了一会,他可以感觉到她情绪过了,于是双手放下。他听到她对着自己说:“当你决定要做一件始终很害怕的事情时,竟觉得很纯粹——” 他们在静默中疾驰,只有仪錶板的光线照着他们两人。车流减少了,全都和他们相反,没人和他们同方向。他们早就超过速限,在平滑顺畅的交通动脉上往北开,速度快到连经过他们的车辆只在窗边留下光影。 第63页 “我们为什么会离城这么远?”她这时问,稍嫌迟钝。“刑事法庭不是在——?” “我要直接载你到监狱去,”他神情紧张地说,“这样最快,省去那些麻烦——” “你说——就是今晚?” “大概一个半小时内。我们来得及。” 他们这时来到树荫茂密的乡间。树干上系了白色的系带,让驾驶在黑暗中也能分辨路肩。没有地面照明灯,只有偶尔迎面而来的车辆炽眼的白光,靠近时驾驶会暂时关掉车灯,很典型的交通礼仪。 “如果等一下路上耽搁了怎么办?爆胎或什么的?打电话难道不是比较好吗?” “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怎么突然听起来这么关心、这么焦虑?” “对,哦,对,我在乎了。”她深唿吸,“我一直很盲目,太盲目了。我只看到幻象,现在我看到事实了。” “转得很快嘛,”他不愿意相信,“五个月来你连动根指头来帮他都不肯,一时之间,十五分钟之内,你着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对,”她温顺地说,“一时间全都无所谓了,我的丈夫、他的威胁、可怕的勒戒所,或是他所有的警告。你让我用不同的角度看这整件事。”她消沉地揉揉眉毛,很厌世的样子,“我想至少做一件勇敢的事,我已经受够了,不想一辈子当胆小鬼!” 语毕,他们安静地坐在车上,最后她又着急地问:“我发过誓的证词就能救他了吗?” “至少能将死刑往后延——他们原订今晚行刑。只要延后了,接下来就可以交给律师,他们会处理后续事宜。” 霎时,她发现他们在岔路口急往左转,驶向一条路面凹凸不平、人烟稀少的偏僻“支线”。她太迟钝,其实他们已经好几次都往偏僻的地方走了。这里的车流更少,现在几乎没有车辆经过他们。这条路上根本杳无人烟。 “但为什么选这条?我以为我们刚刚走的南北向高速公路,就可以通到州立监狱。他不是在——?” “这是捷径。”他回答得很简要,“抄近路省时间。” 风声似乎变大了,接近呜咽。他们继续加速,不多理会。 他这时又开口,下巴靠近方向盘,双眼直盯着前方。“送你过去的时间还绰绰有余。” 现在车上不只他们两人了。在刚刚那段寂静里,好似第三个存在进了车,坐在两人中间。那股冰凉的恐惧笼罩车内,隐形的双臂冷森森地环抱着车内的女子,严寒的指头探进她的唿吸道里。 过去这十分钟内,完全不见其他车辆的灯光,两人之间也无话可说。树影郁郁,像波浪互相拍打。晚风就是警告讯息,不容忽视。他们的两张脸映在前面的挡风玻璃上,就像两个鬼魂。 他放慢车速,倒车,又往旁边转,这次走向一条完全没铺柏油的泥泞小径,根本是在树下泥土地走。他们在凹凸不平的地面上颠簸行进,排气管喷飞了地上的落叶,车轮辗过微露出地面的树根,挡泥板掠过沿途的树干。车灯打在树林里,形成深不见底的黑洞,靠近他们的树都曝光成刺眼的石笋,远方则漆黑一片。像邪灵,儿童故事里鬼魂聚集的幽穴,这是妖魔准备干坏事的集合点。 她闷着声音说:“不,你在做什么?”恐惧把她抱得更紧了,在她颈间吐着寒气。“我不喜欢你这个样子。你这是要做什么?” 他们忽然停车,悬疑感休止。当她听到煞车声,这才知道恶梦已成事实。他熄灭引擎,车内车外一切都静止了。他们静止不动,车不动,他不动,她不动,她的恐惧也毫无动作。 不,有样东西在动。他的三根手指,原本一直握着方向盘上缘,这时不停拍打着,轮流起落,好像有人在连续敲打琴键。 她转过头,开始用拳头打他,惊恐但虚软无力。“怎么回事?你说话呀!对我说话呀!不要就这样坐在那!我们为什么要停在这里?你在想什么?为什么你露出那种表情?” “下车。”他略扬下巴,发出命令。 “不,你要做什么?不。”她坐在那里瞪着他,双眼惊慌睁大。 他伸手过去开她的车门。“我说下车。” “不!你有别的计划。我可以看得出来——” 他勐力推她出去,不一会两人都站在车子旁边,双脚深陷落叶和泥土里。他转身用力关上门。树下阴寒刺骨,四周一片漆黑,只有车前灯投射出来的两道光束,像鬼魅的隧道。 “走这里,”他小声地说,便往下走去。他抓着她的手肘,确保她跟上。枯叶被他们一踩就喷出泥浆,树林里静得不自然。他们愈走离车子愈远,她僵硬地一直要往旁边偏,死盯着他毫无回应的脸。她可以听到自己的唿吸,在枝桠覆盖下迴荡着。他的唿吸更静。 他们就这样安静地走着,上演无法解释的哑剧,车灯光线逐渐稀微,他们才停下来。在光线与黑暗的交界处,他停下脚步,放开她。她痉挛地双腿一软,他扶住她,让她站起来,然后又放手。 他拿出一根香菸要给她,她想拒绝。“拿去,”他粗鲁地坚持,硬要塞进她嘴里,“最好抽一根!”他替她点菸,用手罩着火光。这个小动作像一种仪式,让她恐惧加倍,一点都没有比较安心。她吐了一口气,嘴唇不受控制、阖不起来,香菸便掉落在地。他小心地跨过去,踩熄菸蒂免得点燃树叶。 第64页 “好了,”他说,“现在回车上去吧,顺着光线一路走回去,回到车上等我。不要四处张望,只要直走就好。” 她似乎听不懂,或是畏惧到无法自己行动。他得轻轻推她,她才能起步。她踉跄了一下,步伐不稳地踩在窸窸窣窣的枯叶上。 “往前走,就顺着灯光,像我讲的一样。”他的声音从她背后传来,“不要回头看!” 她是个女人,胆颤心惊的女人。他的告诫出现了反作用,她不可抑制地回了头。 他已经掏出手枪,还没完全举起,但手臂已抬了一半。他一定是趁她往前走时,静静地在她背后举枪。 她发出尖叫,像惊弓之鸟伸出爪子,命在旦夕,试图在坠死之前再往上飞一次。她想要再缩短两人的距离,好像靠近一点就不会有危险。 “不要动!”他冷硬地警告她。“我已经想办法让你好过了,我叫你别回头。” “不要杀我!为什么?”她求饶着,“我知道的全都说出来了!我说我会!我真的会!我会——” “不,”他冷静得令人生畏,“你不会,而且我会确保你一个字都不说。去跟他说吧,你们在黄泉路上相遇时告诉他吧,半小时后你们就会见面了。”他伸直手臂准备开枪。 车灯照射下,她的剪影清清楚楚。她被困在车前,来不及逃到暗处躲藏,因为车灯照射范围极广,她在原处迷煳地挣扎,又多看了他一眼。 一眼瞬间。 枪响如雷鸣,迴荡在树头。她的尖叫如合声。 他一定没瞄准,毕竟两人站得那么近。他的枪口应该有在冒烟,但是却看不见,不过她的脑子已经无法给出一个解释了。她什么感觉都麻痹,她还站着,吓到没办法跑,什么都没办法做,只能在原处颤抖,像电风扇前的彩带。他却往旁边一跌,倒在树干上,动弹不得地趴在树上,好像在忏悔他刚刚的行为。她看到他一手捂着另一边肩膀。他的枪落在枯叶堆上,毫无杀伤力,像是起不了火的炭。 一道人影迅捷地从她后方跑来,沿着光线冲到他身边。她看到这人持着自己的手枪瞄准趴在树下的那个人。他往下一蹲,落叶上的那把枪就不见了。他再往前一步,他们的手腕处闪过一道银光,传出了金属声响。隆巴颓坠的身躯先被树干撑了一下,接着便倏地滑落。 在沉闷的死寂中,第二个男人的声音清楚地传进她耳中。 “我以谋杀玛榭拉·韩德森的罪名逮捕你!” 他把一样东西放进嘴里,接着听见悲悽的哨音绵延不绝。然后三人之间又静了下来。 柏吉斯关心地低下身子,扶起她,她吓得跪在满地落叶上,双手捂着脸不断啜泣。 “我知道,”他安慰着她,“我知道很可怕,结束了,现在都结束了。你完成任务了。你救了他。靠在我身上,没关系。好好哭一场吧。尽量哭。你一定有很多眼泪。” 她可怜兮兮地停住了眼泪。“我现在不想哭。我现在没事了。只是——我以为没人能赶得及——” “若只是开车尾随你们两个的话就赶不及。他飙得那么快。”第二辆车几分钟前就在前面停下来了,驾驶根本追不上。“我不能冒这个险。我整路都在车上,你不知道吗?我一直躲在后车厢。所有对话我都听到了。从你一走进他的店铺,我就躲在后车厢了。” 他拉高音量,回头对着树下手电筒光源喊,那是第二批人马。“葛雷,是你们吗?回头一点——不必浪费时间找了,赶快去高速公路那里找最近的电话,打给检察官。我们只有几分钟时间。我会开另一辆车跟着你们。跟他们说我押着约翰·隆巴,杀害韩德森太太的兇手已经自白了,将话传给狱卒——” “你没有线索可以指控我,”隆巴怒吼着,因疼痛而满脸狰狞。 “没有吗?你刚刚给了我那么多线索,我还需要什么?我逮到你准备冷血谋杀一个你一小时前才刚见面的女子!除了她有可以救韩德森的证据、解除他的罪嫌之外,你还能为了什么动手?而且你为什么这么不愿意救韩德森?因为那表示整起案件要重新调查,检警就可能发现你涉案。这就是我的证据!” 州警踩着重重的脚步朝他们走来。“要帮忙吗?” “带她到车上。她今晚受了很多刺激,得有人照顾。我来负责这傢伙。” 人高马大的州警扶她起来,手臂搀着她。“她是谁?”他朝着光线前进时回头问。 “很重要的人,”柏吉斯在后方回答,扣住他身旁的犯人,“所以麻烦你走慢一点、手脚轻一点。警官你手上牵的那位,是韩德森的心上人,凯萝·瑞齐曼。我们最优秀得力的人 刑后某曰 杰克森高地,柏吉斯的小公寓里,他们在韩德森无罪开释后首度见面,柏吉斯刻意为他们安排在他家见面,让她在这里等韩德森下火车。正如他所说:“谁想要在监狱大门外相见?你们两个已经受够多苦了。在我家等他吧。或许只有以分期付款买来的便宜家具,但至少不是监狱接待室。” 他们在沙发上依偎着,柔和的灯光下,气氛格外安详宁静——尽管心中仍有点惊魂未定。韩德森搂着她,她的头则靠在他的肩窝。柏吉斯走进来看着这两人,不禁喉头一紧。 第65页 “两位可好?”他不想透露太多情绪,结果口气显得有些生疏。 “老天,这一切看起来真是美好,对不对?”韩德森赞嘆着,“我几乎忘了这一切有多么美好。地板上的地毯、灯罩散发出来的柔和光线、背后的沙发抱枕。还有,你看,最美好的是——”他的下颚支在她的头顶,“这一切都是我的。我又可以拥有这一切了,我还有接下来的四十年!” 柏吉斯和那位女子互看了一眼,怜悯与同情尽在不言中。 “我刚刚从地检署过来,”柏吉斯说,“他们终于拿到他完整的口供了,签名、封缄,也都送去法院了。” “我还是不懂,”韩德森摇摇头说,“我到现在还是没办法相信,到底背后有什么阴谋?他爱玛榭拉吗?据我所知,她这辈子才见过他两次吧。” “据你所知。”柏吉斯冷冷地说。 “你是说他们私会过?” “你难道没发现她经常外出吗?” “我知道,但我没多想。她和我早就形同陌路。” “嗯,问题就在这里,”他在屋内转身。“韩德森,我想有件事应该要跟你讲清楚。尽管说这个已经晚了,但不管怎样你总该知道,那只是单恋。你太太并不爱隆巴。如果她曾经动了感情,或许今天还能活着。她谁都不爱,只爱她自己。她喜欢别人追求她、奉承她,喜欢四处留情、引人上钩,但无意认真。可能碰上九个男人都不是问题,但第十个就危险了。 对她来说,他只是个外出的伴,在她的想法里,她可以用他来报復你:向自己证明她并不需要你。遗憾的是,他就是那第十个男人。他根本不适合玩这种感情游戏。他这辈子都待在鸟不生蛋的油田里,根本没什么和女人相处的经验,对这种事情也毫无幽默感。他待她很认真,当然这点更合她的胃口,桃色游戏玩起来更有真实感。 “不用怀疑,她设计了一场美梦给他。她一定知道这游戏最后会如何发展,她一直让他相信到最后,任他去规画有她的未来,心里却很清楚她根本不会和他在一起。她让他签下南美洲油田公司五年的合约。拜託,他甚至还在那里挑了一间别墅,请人精心装潢。他一心以为只要他们到了那里,她就会和你离婚,嫁给他,毕竟男人到了这年纪就不是孩子了,这样玩弄他的感情,他受伤很深。 “她不但没有慢慢让他认清楚现实、让他復原情伤,反而用最残忍的方式伤害他。她到最后一刻都还不愿意放手:电话热线、午间小聚、晚餐约会、计程车上的热吻,她需要这一切来满足她的自尊。她已经习惯了,要是对他摊牌,她只能想念有人这样殷勤地追求,所以她能拖就拖。他一直等到他们应该要启航到南美的那一天,等到他打电话到你家给她——在你出门之后——准备要接她去码头。 “她为此赔上性命我一点也不意外,她要是没赔上性命我才觉得奇怪。他说你还没出门之前他就到你家了,躲在上一层的楼梯间,一直待到你负气离开。刚好那个晚上没有保全值班,所以没人看到他进来。我们也都很清楚,没人看到他离开。 “总之呢,她开门让他进你家,然后又坐到梳妆檯前,他问她是不是已经打包好行李、准备动身的时候,她开始笑他。她那天真的很喜欢用讪笑来回应每个人。她问他难道真的相信她会葬送社交生活,下半辈子都隐身在南美洲,就只为了当他的小女人,看他要不要娶她吗?最重要的是,她如果离开,不就把你白白送给其他女人了?她安于现况,才不会把手上紧握的筹码拿去赌。 “但最主要的是,她的笑声切断了他的理智线。如果她一边流泪一边说话,或者不带表情地说话,他说他就不计较了。他或许就会走出去喝个烂醉,至少他离开的时候她还会活着。这话我也相信。” “是他杀了她。”韩德森低声说。 “是他杀了她没错。你扔下的那条领带还留在地上。他可能在对话之前就无意识地捡了起来,一直握在手中自己也没发现,直到后来起了杀意。”他弹了弹手指。 “我懂他的处境。”凯萝低头看着地板,吁了一口气。 “我也是,”柏吉斯同意道,“但他接下来的行为就不可饶恕了。他背叛多年好友还刻意嫁祸。” “我到底哪里对不起他?”韩德森问,但口气中没有恨。 “他说这一切都怪你,他当时不懂,至今仍然不懂,就算过了这么久,其实这一切都是她造成的。是她无情地抛弃他。他没办法理解是她个性使然,她只是想搞点绯闻,他却误以为她对你旧情復燃。所以他怪你,是你害他失去了她,所以他恨你,他想要报復于你。失控的妒意加上他爱的人已经死了,他更是失去理智,走上绝路就是这样。” “吁。”韩德森轻嘆。 “他离开你家,没人发现,然后就一直跟着你,想要赶上你。他在楼梯间听到你们的争执,给了他大好机会,可以嫁祸在你身上的好机会。他说他原本打算和你巧遇,假装无意间遇到你,花点时间跟你聊天,让你自己种下祸因。他本来要说:‘哈啰,我以为你和你太太在一起。’然后很自然地,你会接着说:‘我刚刚出门前才和她大吵一架。’他必须听到你亲口说出你们吵过架,他需要你自己说,他不能提起,否则就泄漏了他在楼梯间偷听到对话。这件事必须由你来告诉他,亲口说出,你懂吗? 第66页 “他打算在旁边灌醉你——假设你还需要人灌才会醉,然后他会陪你回家,这样当你发现残酷的事实时,他就在旁边,如此一来就能不情愿地告诉警方,他听到你说离开家之前才和她激烈争执过。对他来说,你就是一个避震缓冲器,他安排得很巧妙,陪丈夫回到杀妻现场,自己就自动变成别人犯罪事件里的无辜证人,用最安全有效的方法消除罪嫌。 “他在自白的时候毫不隐瞒——甚至在我看来,也毫无悔意。” “是哦。”凯萝郁闷地说。 “他以为你是单独一人。他已经听到你要去的那两个地方了,你那天下午遇见他的时候,有提到你要带太太去白屋餐厅,再去赌场剧院。他不知道你会去酒吧,你自己临时起意走进去之前也不晓得。 “他直接去白屋餐厅,在玄关处仔细勘查,不引人注目。他有看到你,你那时候才刚走进去,他看到你和别人在一起。这下完全打乱了他的计划。他不但没办法坐在你旁边、套出你们吵架的事情,这个未知的第三人可能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办法证明你的清白,就看你离开家之后隔多久遇见她。换句话说,他才刚见到她就知道她会是关键人物,这影响到你和他的嫌疑谁轻谁重。所以他改变了策略。 “他抽身离开,在餐厅外的街上徘徊,跟你们保持足够的距离,可以看到餐厅门口又没有暴露行踪的危险。他知道你接下来就要去赌场剧院,但他不确定,当然了,他不能假设你还会照原订计划走。 “你们两个走了出来,搭计程车过去,他也搭了一辆尾随,然后跟着你们进剧场。听我说,这招很厉害,他买了一张站票,就和那些临时客一样。他站在乐团后方,有柱子挡着,整场表演都可以看到你的后脑勺。 “他看着你们离开,差点就在人群之中跟丢了,还好他很幸运。他完全不晓得盲眼乞丐的事,因为他不敢跟那么近,不过那时候你的计程车花了一点时间才能靠近人行道,让他又有机会跟上你。 “你最后带她回到安森墨酒吧,当时他还不知道那就是这一切的关键。他还待在外面流连,若是在吧檯附近,一定会被你发现。他看到你当时留她一个人在那里单独离开,他就知道你在家里吼的那段话是真的:你会邀请你见到的第一个陌生人代替你太太,好度过这一个晚上。 “他得马上决定,是要继续跟着你、却在人群中失去她的线索,或是转移注意力到她身上,调查她能帮你多少、害他多少? “他没犹豫太久,他运气还够,靠直觉就做出对的决定。那时他若再巧遇你也太迟了,没什么说服力。做得太勉强不但无法加罪于你,反而还会露馅,当时他的船在几分钟之内就要开了,照理说他这时早该上船了。 “他决定让你走,改跟着她,完全不晓得这个决定有多么正确。他在酒吧外面等,偷偷监视她,他知道她不可能整个晚上都待在酒吧里,总会有一个终点。 “这时她出现了,他躲在远处让她先行。他还算精明,没有当下就向前攀谈。那只会泄漏身份,搞不好最后她反而能证明你的清白。他上前问她那晚的事只会留下证据、加重他的罪嫌,所以他聪明地决定先探她的底细,看她要去哪里,以后若有需要还能找得到她。只要他知道她住在哪里,就可以先按兵不动,将来再看她在案情中能帮你多少。他要先回溯你那晚的行踪,推敲出你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还有你们是在你离家之后多久相遇的。如果她对这桩谋杀案很重要,他得小心湮灭证据。先找出你们见面的地点,再确定他能不能说服她闭嘴。如果她不愿意配合,他也承认打算用更黑暗的方法来灭口。为了摆脱第一件谋杀案的嫌疑,他愿意犯下第二件。 “于是他开始跟踪她。她不知为何那么晚了还步行离开酒吧,不过这样倒方便他跟监。 刚开始他还以为她就住在附近,从酒吧出来走没几步就到了,但她愈走愈远,不像住附近的样子。这时,他怀疑她会不会是发现有人跟踪,打算带他绕路乱走一通。但他后来觉得不是这么回事。她看起来毫无察觉也毫无警觉,只是漫无目的地闲逛,几乎是在游游荡盪,即使街道橱窗的灯都熄了,但只要经过,她一定会停下来看,或是停下脚步摸摸街猫,想去哪就去哪,任意改变路线也完全没有压力。如果她想甩掉他,她大可拦一辆计程车或是跟警察讲一、两句话。她沿路碰到不少警察,但她都没有靠近过。他无法解释她难以预测的飘忽行踪,只能说她没有目的地,随意漫步。她衣着打扮都很讲究,绝不是游民,但他也无法判断她到底是什么来头。 “她沿着莱辛顿大道走到五十七街,往西转后走到第五大道上,往北走了两个路口,在薛曼将军广场的长椅上坐了一会,好像当时是下午三点一样。差不多每三辆车经过就会有人慢下来,问她在那里做什么,她不胜其扰,最后终于离开,继续往东走,穿过五十九街,记下每个精品橱窗的陈设布置,隆巴在后面跟着,火气愈来愈大。 “终于,正当他以为她就要步行跨越皇后大桥到长岛的时候,她忽然转进五十九街尽头的穷酸小旅馆。他从她身后瞧,发现她在柜檯登记住房,看来就和街头漫步一样随性。 第67页 “一确认她离开视线范围后,他就走进去看她的名字和房号,自己也要了一间房。他签名的时候,看到登记表上最后一个名字是‘法兰西丝.米勒’,住二一四号房。饭店给他安排了两个房间,他都挑三捡四,后来确定住进她隔壁的二一六号房。那房间已经烂得差不多了,只比军舍好一点,所以他挑三捡四并不令人起疑。 “他上楼在房内待了一会,主要从他自己房内监视,看她有没有离开房间到走廊上,后来他相信她闲晃一整晚终于要好好休息了,等他回来的时候她应该还在旅馆。一时间他无法取得更多证据。他可以从门上气窗看出她房内的灯光,那旅馆年久失修,他在房内就可以听到她的一举一动,推敲出她在做什么。他听到她吊挂外衣时铁丝衣架在结构简单的衣橱里敲出声响,当然了,她没有任何随身行李。他可以听到她走动时轻轻哼着音乐,后来甚至推断出她哼的就是〈小妞小妞蹦蹦〉,那个晚上你带她去看的表演。他听到水声哗啦哗啦,是她准备要就寝了。最后,气窗后面的光线熄灭,他甚至可以听到她上床时破旧床垫的弹簧声。 他在自白书里非常详尽地描写了这一段。 “他在黑暗中走过房间,靠近窗户,外头就是通风井,他勘查从那里进入她房间的方法。窗帘降下来到离窗棂约三十公分处,不过他拉长身子从窗户往外探,就可以在黑暗中看到她床头的香菸还冒着火光,足以推敲出她床铺的位置。这两间客房的窗户之间有一条排水管,外墙有个突出的部分可以供他踩踏。他记了下来,如果有必要,等他回到旅馆之后,他可以从那里爬过去。 “确定她的状况之后,他离开了旅馆,当时还不到凌晨两点。 “他赶紧搭计程车回到安森墨。他这时要死守在那里了,有很多机会可以和酒保打好关系,调查他掌握哪些情报。他找了个适当的时机提起她,你知道那种打听人的问法:‘我刚刚看到有个孤伶伶的人自己在这里坐了好一阵子,那是谁?’或那一类的问题,先探探酒保的口风。 “酒保本来就很多话,只要开个头,就会源源不绝说出自己看到的事。说她之前只来过一次,大概六点,跟别人出去了,后来那男人又带她回来,结果留她一个人在酒吧。 “问话只要有技巧,在一、两个问题之内就可以切入重点,晓得你一走进来没花多少时间就开始搭讪她,当时才刚过六点。换句话说,这资讯完全凌驾隆巴的恐惧程度,她不只可以保护你,还是你的超完美救赎。他得立刻处理掉,下手要快。”柏吉斯这时中断叙事,问道,“我讲这么久,会不会让你很无聊?” “这就是我的人生。”韩德森苦涩地说。 “夜长梦多,他当下就进行了第一桩交易,在其他酒客眼前。反正那酒保很好买通,就像成语说的,手到擒来。‘要花多少钱,你才能忘记曾在这里看到那女人遇见那傢伙?你不必忘记他来过,只要忘记她的存在就行。’酒保开了一个不小的数字。‘就算警方来调查也能守口如瓶?’酒保听他这么问之后有点迟疑,隆巴当下就加码五十倍。他手上有一千元现金,钞票一大叠,原本是准备要带玛榭拉到南美双宿双飞。酒保立刻就没话说了,不但如此,隆巴还低声下了冷血的威胁。他显然很擅长威胁,可能是因为他不说空话,听的人也知道他是说真的。 “酒保从那时候开始就三缄其口,就算后来他知道了这案子的细节,我们也完全没办法从他口中套出任何资讯。不只是因为他收了一千元,他擅长保密又怕得要死,其他人也都一样。你也看到鼓手克里夫·密尔本的下场。隆巴心狠手辣,完全不开玩笑。他这辈子个性都是那样。 “搞定酒保之后,他顺着你几个小时前的路线,一步步来收买证人。我也不必给你所有细节了。当时很晚了,餐厅和剧场都已经打烊,但他设法联繫上那些人。他为了找到其中一个,还跑了一趟佛瑞斯山丘,叫醒那人再回来。直到凌晨四点,他的任务终于结束。他还接触了另外三个要共谋的人:计程车司机艾尔普、白屋餐厅的领班,还有赌场剧院票务柜檯的小弟。计程车司机只要说他没见到女人上车就行,领班要分钱给你那桌的服务生,毕竟他们两个要联手才不会穿帮,他得确保服务生说的话没有破绽。票务柜檯那个人后来竟变成他的盟友,就是透过这个人才晓得,有个大嘴巴乐手吹牛说他和这女人看对眼了,至少他是这么听说的,然后他建议隆巴处理掉那乐手。隆巴到谋杀案的隔天晚上,才有机会联络上那个乐手,不过他很幸运,我们首轮调查时根本没盘问他,所以他虽然没即时找上那乐手,倒也还没事。 “这时再一个小时就要破晓,他的工作已经结束,确保她消失在所有人的记忆中。只剩一个人要处理,就是那女人。他回到旅馆准备要动手。他承认他已经下定决心,不会花钱要她闭嘴,他要用更有效持久的方式——杀人灭口,这样他才不会有危险。其他人都可能松口,但不会留下证据。 “他回到她隔壁的房间,在黑暗中坐了一会,仔细盘算。他发现在这桩谋杀案里,他的嫌疑还比较重,胜过你太太的谋杀案,不过他只是个在楼下用假名登记住宿的陌生男子,没用约翰.隆巴这名字。他还是打算上船前往南美,要是有人在附近见到他,之后被指认出来的机率有多少?会有人怀疑‘他’杀了她,但不会有人知道‘他’是谁。听懂了吗? 第68页 “他走出去,贴在她门上听。房内很安静,那时她应该睡着了。他小心地试了一下,但如他所料,房门上了锁,他没办法进去。他还是可以从两扇窗之间的排水管垫脚石进到她房里,他一直都没放弃那方法。 “她房间的窗帘还是降下来到离窗棂一呎左右,就和之前一样。他安静又敏捷地爬出窗外,踩在排水管垫脚石上稳定重心,然后毫不费力地跃到她窗台上,从窗帘下面爬进房内。他什么都没带,只打算空手用床单杀死她。 “他在黑暗中摸索到床边,举起手臂,揪起被套避免她尖声大叫。但他手一下去被子就坍了;床上没人。她不在那里,消失了。就像她来的时候行踪瓢忽,她又走了,在破晓前一小时,只在床上躺了一下。她留下两段菸蒂,梳妆檯附近有些粉痕,床单绉成一团。 “等他最深层的恐惧退却后,他就下楼有意无意地问起旅馆的人,他们说她在他回来不久前才离开,还了钥匙,悠闲地走到街上。他们不知道她朝哪个方向走,也不知道她要去哪里,只知道她退房了——就和来时一样神秘。 “他的计划报应在他身上了。他花了一整个夜晚和大笔钱要把她变成你身边的女鬼,结果这时真的像鬼魅般消失了。这完全不是他想要的结果。这样一来,不确定性太高太危险,她可能随时又会出现。 “他在那短短几小时内,感觉去了鬼门关一遭,但他没有太多时间,如果还想搭船离开就得赶快出发。他知道希望多渺茫。他知道,就连你我也都清楚,短时间之内要在纽约找人多么困难。 “他四处找她,狂乱到不达目的绝不善罢甘休,但他没办法再找到她。过了一天,又过了一夜,他的时间到了,没办法继续留下来寻人,也只好放手。他的状况就像是颈子后头随时悬着一把斧头,时时担心斧头落下来。 “谋杀案过两天,他离开纽约,一天之内经过迈阿密和哈瓦纳,终于在第三天赶上他原订的那艘船,他跟船上人员说他启航那夜喝醉了,错过船期。 “这就是为什么,当我用你的名字传讯给他时,他那么急着赶来。他正需要一个理由、放下一切回到纽约。他一直很慌,这会终于可以回来结案。大家都说兇手犯案后会回到犯罪现场,这对他来说就像磁铁一样。你向他求助,这就是他最需要的藉口。他可以名正言顺回来‘帮你找她’。他未完成的死亡追缉终于可以告一段落,确保他找出她的下落,确保她死无对证。” “这么说来,你那天到牢房时,已经在怀疑他了,还用我的名义发讯息。你从哪时候开始怀疑他的?” “我没办法明确说是哪一天或哪个时间点。从我改变想法认为你无罪之后,就愈来愈怀疑,从头到尾我都没有确切的证据,所以我才得那么迂迴。他在你家没有留下指纹,他碰过的东西一定都擦得很干净。我记得我们发现,好几个门把都擦得干干净净、毫无痕迹。 “刚开始,那只是你侦讯过程中提起的一个名字,一个老朋友,邀请你去参加告别餐会,你很遗憾不能去。我原本安排要讯问他,只是希望他能帮我们更了解你的背景。我发现他搭船离开了,就和你说的一样,但我无意间也发现,根据船运公司的纪录,他启航那天没搭上船,三天后才搭了小船从哈瓦纳赶上。还有一件事,他原本订了两张票,他和他太太,可是当他上船时只有一个人,接下来全程都独自一人。顺带一提,他从来没有结婚的纪录,也从来没有太太,所以我又深入调查了一下。 “其实这并没有特别值得怀疑的地方,你也晓得。很多人确实会赶不上船期,尤其是他们会在启航前狂欢一番。也有些新娘在婚前反悔、退缩,或是两人都同意将婚礼延后。 “所以我当时没多想,但我也没放掉这线索。他没赶上船、后来单独搭船的事,我一直放在心上,算他倒霉,我一直注意着他。被警察盯上总没好事。后来,当我不再相信你有罪之后,案情留下一段空白,必须透过推理才能填补。他的这些事情又开始冒出来,在我察觉之前,这些线索就开始补满了原本案情不明确的部分。” “你完全把我蒙在鼓里。”韩德森说。 “我只能这么做啊。当时什么都不明朗,最近才有些突破。其实是等到他把瑞齐曼小姐拐进树林里的那个晚上,我们才比较清楚。要是跟你讨论他的嫌疑,这风险太高了。你八成不会怀疑他,搞不好还会凭藉义气警告他。或是就算你愿意相信我、配合我,但你一旦有所怀疑,就没办法演戏。他搞不好会察觉到你态度有异,然后我们变得绑手绑脚。你知道,你当时压力很大,我觉得最安全的方式,就是利用你当一个不知情的媒介,不要让你知道自己扮演的角色。这并不容易,简直是要你担任剧场的特技演员——” “我以为你疯了——或者如果我还是原本正常的自己,我一定会疯掉。你不断不断不断地重复问我每一个小细节、小动作、每一段对话,就是为了这个计划。你知道我那时候以为你在干么吗?我以为那是止痛剂,让我不要一直去想死刑日。所以我听你的话,你问我什么我就一直回想,只是话经常鲠在喉中。” “你的话鲠在喉中,我的心悬在空中。”柏吉斯严肃地笑了。 第69页 “调查过程中发生了那么多意外,跟他有关系吗?你有办法调查出来吗?” “每一件都有。最奇怪的是,其中克里夫·密尔本的死亡最有可能是谋杀,经过调查后竟然真的是自杀。当然酒保是死于意外,但另外两件看起来像意外的其实都是预谋杀人。他犯下的两起谋杀案,死者分别是盲人乞丐和琵儿海特·道格拉斯,当中都没有一般常见的兇器,盲人乞丐的死法特别残忍恐怖。 “他留那盲人在房间里好一会,表面上是要到街上打电话给我。他知道那瞎子怕警察取缔他装成残障人士诈骗行乞这回事,知道那乞丐一定马上想逃离现场,于是就在那等着。他一走到门外,就在楼梯口系一条很粗的黑线,裁缝用的那种,大概到脚踝的高度。一边绑在栏杆的底部,另一边绑在墙头钉子上,然后他打开灯。他知道那假瞎子这时会张开眼看路,他假装脚步声渐行渐远,你知道那种小诡计,然后他躲在楼梯下面,从楼梯口看不到的地方等着。 “那瞎子慌慌张张冲出来,急着要在隆巴带警察回来之前离开,所以他设的陷阱奏效了。那条线绊倒他,让他整个人滚下来,头先撞上墙。虽然那条线断了,但威力很够,他没摔死,只是头骨破裂,失魂无神地躺在那里。隆巴赶紧回到楼梯上,跨过他,先上楼收起陷阱和断线。 “然后他回到那动弹不得的人身旁,徒手检查后发现他还没断气。他的头撞上墙,往后折成不自然的角度,颈子不能动,就像一座吊桥,肩膀平贴在地板上,头半倚在墙上。他固定好颈子的位置,站起身,抬起一条腿然后重重踩下去——” 凯萝立刻别过头。 “对不起。”柏吉斯低声说。 她又转头回来。“这是案情的一部分,我们应该要晓得。” “那时候他才走出去打给我。当时他人就在一楼大门口,等我的时候刻意一直和员警说话,如果要接受调查,员警可以证明他一直在警方视线范围内。” “你在现场就看出端倪了吗?”韩德森问。 “我那个晚上送他回家之后,才去太平间验尸。我看到死着两条小腿都有那条线留下来的红色印记,还看到他颈子后方有灰尘。那时候我才搞懂事发经过。从这两点看,谋杀就可以成案,但那时候还没法靠这件案子判定他涉入你太太的谋杀案,线索太薄弱。我比较想要继续等下去,办大案。盲人的事情只是小案,我不想因小失大。而且我不希望在时机还不成熟的时候就逮捕他,结果证据不足又放他走。我一抓到他就要定罪,所以我一直没说出来,继续看他发展下去。” “你说那个抽大麻的乐手,死因跟他无关?” “尽管现场有两种不同的刮鬍刀,但看起来乐手不是他杀的。克里夫·密尔本吸毒之后过于畏惧消沉,所以割断了自己的咽喉。安全刀片有可能是前任房客或他朋友借用浴室时留下来的。 “行为学家会很感兴趣,他在自杀的时候,本能地迴避了用途不同的工具,这是所有人都会有的反应,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的太太拿安全刀片削铅笔时,我们男人会皱眉头。” 凯萝轻声地说:“经过那一晚之后,我永远都不会再拿刀片了。” “但道格拉斯太太是他杀的?”韩德森好奇地问。 “他那次下手就更俐落了。她家地板很平滑光亮,玄关阶梯前有条长地毯,一路延伸到落地窗前。这样铺很危险,他自己在地毯上打滑了一下,才兴起这个念头,她当时还笑了他。他一边和她说话,一边用眼睛打量环境。那条又长又直的地毯简直就是在邀请他拿来当犯案工具。他在心里做了个记号,她得站在那里才能一滑就整个人失衡往后跌出窗外,他算好距离之后就一直记在心里。听起来很容易,实际上没那么简单,尤其你一边走动一边对话,只能分神去准备谋杀的时候。 “这不是我靠假设重建的犯罪现场,他全部亲口承认,并且白纸黑字写了下来。从他动了杀机之后,死神就在两人中间跳舞,他慢慢地导引她到那个位置。他开好支票之后便站起来走向窗边,好像要让风吹干墨水。他接着侧身一站,要她收下支票,于是他顺势离开了地毯。他伸出手好像要递支票给她,他没移动步伐,只在原地伸出手臂,所以她得靠近来拿。 这就是斗牛士所用的技巧,牛往红披风冲过去,不会刺到斗牛士。她朝向支票前进,来到了他的侧边。她一就定位,他就松开指头,将支票交给她。 “她专心看着支票上的字样,一时间没有其他动作,他立刻往旁边一站,穿过客厅,像是要急着离开。走到玄关口,他转身看着她,对她大声说‘再见!’她抬起头,眼神离开支票,准备转身——这时身体还背朝窗户。这就是他需要的位置和姿势。如果面对或侧对着窗户,她可能会攀在窗框上。背对窗户就没办法了,人类的手臂没办法往后旋扭。 “他身子一蹲,毯子拉起来高过头部,再放下,简单俐落。他说她像一阵风飞了出去,甚至连尖叫的时间都没有。他一定是在她要开口说话的时候下手。 “她的鞋子飞落到地板上时,人已经整个摔出去了。” 第70页 凯萝眯起眼睛,“这比用刀枪杀人更过分,过程中还包括了多少心机、算计和欺骗!” “对,但这很难向陪审团证明。他的手没碰到她,从二十呎外杀人。证据当然还在那条地毯上,我一进去就看到了。地毯绉折的地方比较靠近他,她站的位置反而平顺,只是离窗边偏了点。如果真的是她滑倒或失足,那应该反过来,绉折会在她那边,是她的脚踢开了地毯。他站的位置应该很平顺,震动不可能传那么远。 “现场有一根香菸还在燃烧,好像是她留下来的。那只是他故布疑阵、想假装她在我们抵达前才刚坠楼,而他十五分钟前就已经打电话给我了。如果我忽略掉这条线索的话,至少在我抵达消防局前和他会合时,他已经花八到十分钟和我的员警在一起。 “我没被他唬了,但他所布下的机关花了我三天时间才做出满意的推论。那个直立式菸灰缸架中间有个让菸灰落下去的洞,经过长长的支架,最下面的底盘就能接住菸灰。那里应该有道活门,但他卡住活门。他拿三根正常尺寸的香菸,拔掉其中两根的滤嘴,相接在一起,变成一根三倍长的香菸,最后一根的商标留在末端,这样才有足够的长度让我调查。然后他点燃香菸,一根接着一根烧下去,通常那样斜放的香菸,又有流通的空气,就算没人抽也不会自己熄灭。余烬慢慢地从第一根烧到第三根,前两根烧完就掉下去,完全不留痕迹;第三根完整搁在菸灰缸架上,留在原处,正如他所安排,我们抵达的时候看起来就只像一段完美的烟屁股。 “这个不在场证明对他来说反而绑手绑脚,如果他略过这一点反而容易脱身。为了要建立这个不在场证明,就不能跑太远,他得赶快回来,香菸才派得上用场。他得挑个很近的地方,还要一眼就能让人认出来,如此一来骗局才完整,这样我们两个才没有理由在外面调查或问问题。所以他选了消防局,看一眼就知道在哪里,我们可以立刻回到她的住处。 “也就是说,他为了靠香菸建立不在场证明,反而削弱了他证词的可信度。她何必给他一个明显的假地址,派他到附近走一圈?她要不给他真的地址,或者不给他任何地址,或——真要将他耍得团团转,就该给他一个很远的假地址,让他整个晚上和隔天白天都疲于奔命,这样她可就轻松了。总之,他想要制造谋杀犯另有其人的假象,宁可牺牲证词的合理程度。毕竟已经有盲人乞丐被杀的前例了,我想他不敢冒太多风险。 “除了这项重大失误,他其实执行得很完美。他还让电梯服务员听到他对着空房间说话,在他身后缓缓关上门,让他误以为是隆巴离开之后,她自己关的门。 “我想我也可以用这个案子来办他,”不过他接着说,“但还是没办法认定他杀了你太太,所以我又装傻,让他自己重述案情。” “用凯萝当诱饵,是你的主意吗?”韩德森问。“幸好我之前不知情,如果我事前知道,你绝对没办法——” “是她提议的,不是我。我原先要找外面的女性来当替身。她很坚持。她气势坚定地走进我们布下的岗哨,在他要收摊的那个晚上看着他在杂志店里忙碌,就很坚持说她要进去面对他,不管我准不准,她都会进去。拜託,我根本没办法阻止她,只能让她去。我们去剧场找来化妆师,好好地易容一番,然后就送她进去了。” “你想想看,”她对着两人任性地说,“难道要我坐在那里,看那随便找来的女演员搞砸这齣戏吗?时间已经不多,不能再出错,我们已经没时间了。” “她从来没出现过,对吗?”韩德森若有所思,“我是说真正陪我去看表演的那个人。最奇怪的就是,不管她是谁、究竟在哪里,她真的很会玩捉迷藏游戏。” “她才没这闲工夫,也根本没玩游戏。”柏吉斯说,“这才是最奇怪的地方。” 韩德森心惊了一下。“你怎么知道?你是说,你终于有她的下落了吗?你查出她的身份了?” “对,我找到了她的下落。”柏吉斯简略地说,“有些时日了。我已经知道她原本的身份好几个星期,到现在已经好几个月了吧。” “原本的身份?”韩德森倒吸一口气。“她死了吗?” “不是那个意思。她还活得好好的,起码身体还活着。她住在精神崩溃到没救的那种疗养院里。” 他慢慢将手伸进口袋,开始翻出许多信封和纸张,任那两个人目瞪口呆地望着他。 “我亲自去探视过,不只一次。我也跟她说过话,对话的时候不会觉得她精神失常,只是有点恍惚迷濛。但她连前一天发生的事情都不记得,过去的回忆更是一片模煳雾茫茫。她没办法帮我们办案,一点用都没有,更不可能作证。所以我没说出来,继续用我们的方法调查。我们唯一的机会就是找人取代她,用他的口将自己定罪。” “多久——?” “她在和你看过表演之后的三周内入院,后来一直进进出出,最后一次住进去就没出来过了。” “你怎么找到她的?” “很迂迴,现在已经不重要了。那顶帽子自己现身在旧货店,你知道,有的人会拿不要的东西去卖个几分钱。我的手下看到了那顶帽子,我们循线追查回去,就和隆巴一样,只是方向相反。有个老太婆在回收箱捡起帽子,拿去旧货店兜售。她指出那个回收箱之后,我们包围了整个社区,进行地毯式搜索,花了好几个星期,这才终于找到那个拿帽子去回收的女佣。她的僱主不久前住进疗养院。我问了她先生和全家人,除了她自己之外,没人知道她和你相处过,但他们给我的资讯足够让我确定那就是她了。她那样行踪不定已经好一阵子,经常彻夜一个人在外游荡,或自己住进旅馆。有一次,他们还发现她日出时坐在公园长椅上。 第71页 “这是他们给我的。” 他递给韩德森一张快照,一个女人的快照。 韩德森认真地看了很久,终于点点头,但比较像是给自己信心,而不是向他们确认。 “对,”他低声说,“对——我想这就是她。” 凯萝立刻从他手上抽走那张照片。“不要再看她了。她这辈子对你造成的伤害已经够多了。你现在这样很好,继续不记得她。来,照片拿回去。” “当然,这有助于我们办案,”柏吉斯收起照片,“那个晚上,我们替凯萝乔装易容的时候,就参考了这照片,化妆师可以把她妆扮得很像这个人,足以骗过他。他只从远处在光线不足的时候见过她。” “她叫什么名字?”韩德森问。 凯萝立刻挥挥手。“不,别告诉他。我不希望她跟着我们。我们要展开新生活了——那里没有幻影鬼魂。” “她说得没错,”柏吉斯说,“结束了,埋葬这段过去吧。” 即便如此,他们三人还是安静了好一会,想着她;他们未来还是会时不时想起她。这种事总是会纠缠你一辈子。 他们走到门口离开前,凯萝挽着他的手臂,韩德森转过身面对柏吉斯一阵子,眉头深锁。“这整起事件应该要有个理由,或至少给我们一点心得吧。你是说,她和我经歷了这一切——都只是冤枉?这件事应该至少要给我们一个教训。” 柏吉斯拍了他的背一下,催他上路。“如果你想要一个教训,我说啊,不要随便带陌生人去剧院,除非你很会记住别人的长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