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线传》 第1页 [侦探推理] 《红线传》作者:远宁【完结】 红线传之仙度瑞拉的眼泪 十二点的钟声就要响起,亲爱的,请原谅我不能继续留在这里,否则一切就将暴露在黎明的晨光前,而事情的真相永远不如表面那么美好。——有感于《灰姑娘》 八年前 美国 这是一个由岛屿和一部分大陆组成的城市。它拥有五光十色的璀璨灯火,却在明朗鲜媚后隐匿着峥嵘的阴影;它拥有让人眼花缭乱的纸醉金迷,却也以此为饵让许多人前仆后继地迷失;它拥有来自五湖四海的移民带来的不同优秀文化,却也熔炉般将这许许多多的民族带来的自身最好和最坏的东西融合在一起,形成颓废的风景。它富庶、强大,又神秘莫测,有如真实与虚幻交织的梦境,让人无法真正掌握,而这里——就是纽约。 英式奶茶散出裊裊的热气,茶具是淡花的细瓷,小匙划出清脆的“叮”声,面前的人优雅地端起它呷了一口,仿佛这里是英国乡间的雅致庭院,而并不是这曼哈顿暗夜里被人遗忘的东河码头仓库的一隅。 坐在中央的木条箱上的中年金髮男子干瘦而矮小,五官平淡无奇,神情无谓淡然,只有一双眸子隐藏了太多的精光。男子的名字是莫奇-罗宾,他常常自豪地对业内人士宣称自己是亚森-罗宾的后代,即使大家都认为那是一个小说中虚构的人物。 和他颇负盛名的先祖一样,莫奇-罗宾先生也是一个成功的大盗贼,但可惜的是他并没有背负祖上侠盗的英名,当然,还有祖上英俊的外表和浪漫的性情。莫奇-罗宾先生在这个庞大的都市里培植了自己的势力,织好了一张大网,尽情打捞自己的猎物,成为了这个都市阴暗面的一个代表人物。 莫奇-罗宾有一个十二岁的女儿,是一个有着黑眼睛、黑头髮、黄皮肤的亚裔女孩,她的到来是莫奇先生一时兴起的父性和东方情结的结果。世上有人顺手牵羊,而他顺手就抱走了一个孩子。对于莫奇-罗宾来说,这是一个养成游戏,需要付出足够的时间与耐心。但是等待得越久,果实就会越甜美,不是吗? 莫奇-罗宾用挑剔的眼光看着眼前这个被人贩子带来的孩子,同样的挑选他已经进行了无数次,他庞大的帝国里需要新鲜的血液,需要有人继承他的衣钵,成为女儿事业上的对手或是搭档。 有一个孩子很让他中意,那群吓得瑟瑟发抖、“嘤嘤”哭泣的孩子里最镇定的一个。虽然恐惧也在他的脸上浮现,手脚也在发颤,但却不哭不闹,自控得很好。还有他的眼神。呵——那眼神啊,莫奇-罗宾心中暗自满意,驯服一只小狼的过程和他能带来的未来可真是让人期待!于是他点了点头,歷经许久的挑选过程今天似乎终于能告一段落了。 “就是他了。剩下的你带走吧,希望你能卖个好价钱。”莫奇-罗宾向人贩子示意,“还有红线,进来看爸爸给你挑的礼物。顺便说一句,你的脚步落地还是太重,唿吸也过粗,这样是不行的---” 众人讶然,在这严密的监控下,外面什么时候来了一个人?而其还是一个孩子。 仓库的门开了一个小缝,在所有人的注视下,一个小孩如小猫一般落地无声地走了进来,乌黑的头髮剪得短短的,面目清秀,瘦弱的身形看起来只有八九岁的孩子大,一时之间竟然无法辨别是男孩还是女孩。 红线,莫奇-罗宾偷来的女儿,名字来源于中国的一个古老的故事,罗宾依稀记得那女子神奇地盗走了一个重要的东西,于是他将这个名字给了眼前的女孩。 “爸爸,您能不能再送一个?”女孩唿吸有些急促,但是却极力压制着自己的情绪,“外面有一个孩子,看起来是先生们不需要的,于其丢到海里,不如就送给我吧。” “那个孩子---”人贩子迟疑了一下,随后赔笑说,“是哈林区的蛇头要我处理掉的。”他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好像身上是非不浅,小姐想要玩具不如再换一个!” “我从未开口向您要过什么,这一次请答应我吧。”女孩没有理人贩子,而是直直看向莫奇-罗宾。 男人有些吃惊地看着女孩,随后对人贩子开了口:“什么样子的孩子要这样对待,带进来让我看看!” “这---” “怎么,不可以吗?让阁下为难了吗?”此刻莫奇-罗宾的表情更加柔和,甚至连语调都更加轻柔客气,可是站在他面前的人却觉得后嵴上似乎滑过了一尾眼镜蛇。 “马,马上就给您带进来!” 那是一个几乎没有什么生气的孩子,小小的身体上遍体鳞伤,巴掌大的小脸泛着不正常的苍白,半合的眼睛里透露出的是沉沉死寂,薄薄的嘴唇倔强地抿得紧紧的,莫奇-罗宾注意到他有一头黑髮、一双黑眸。 “因为同样的眼眸和肤色吗?”男人懒散地笑了。“可是我的小公主,这个孩子的命运已经要託付给死神了。” “您不是说过,如果愿意,您能从魔鬼那里偷到他的钢叉吗?何况目前是还没有到来的死神。” “哈哈!我喜欢你这句话,孩子。”莫奇-罗宾大笑,随后瞧了一眼那男孩,“所以我答应你的要求。不过,我的孩子,请不要忘记规则,在我们家里,想要额外获得任何东西都需要付出代价。” “那么您希望我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去尼亚加拉瀑布下面沖水,到深山里面修行,在森林里与熊搏斗?” 第2页 “咳咳!”男人被口中的奶茶呛了一下,随后转过头去对身后捧着水瓶的黑衣男子说,“j,以后要看着小姐,不要让小姐乱看一些奇怪的电视。” “是,先生。”一向刻板的管家先生的语音似乎也带上了丝丝笑意。 莫奇-罗宾若有所思,过了一会儿开了口,“j,我记得三天后,布里奇特家与卡洛家在长岛有一场订婚宴。” “是的,布里奇特家是珠宝商世家,卡洛家是油田的拥有者,有消息说布里奇特家如今在经营上出现了一点困难,所以联姻势在必行。先生,您该不会看中了他们的聘礼——‘仙度瑞拉之泪’吧!” “不,不,那‘灰姑娘’如今对红线来说有些难。”莫奇微笑摇头,“我想要的是‘王子’。” 珍珠的英文名称为pearl,它的另一个名字margarite由古代波斯梵语衍生而来,意为“大海之子”。布里奇特家族拥有的名珠宝之一就是两颗名为“大海之子”的黑珍珠,如今被制成袖口戴在了准新郎的新装上。 曼哈顿岛以东便是世界着名的豪宅区——长岛。它三面濒临大西洋,风光旖旎,多海湾、港口,其地形就像一条鱼,鱼嘴咬着曼哈顿,鱼身向东延伸至大西洋。长岛早期曾是欧洲王公贵族的居住地,时至今日,许多权贵世家,如美国前总统罗斯福、甘迺迪家族和许多好莱坞大明星依然选择落户于此,因而此处根植了许多豪宅、别墅,卡洛家族就在其中占有一席之地。 暗夜,与黑色无关,仅仅是繁华与奢靡的开始!与其说这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婚姻,倒不如说是一个家族和另一个家族利益的结合,宝马香车,云衫鬓影,衣冠楚楚的上层社会人士们在这里举杯庆祝又一契约的达成。 “你要怎么进去,小姐?要去‘借’一张请柬吗?”j看着人生熙攘、车水马龙的别墅大门问。 “您觉得一个看起来只有八九岁大的孩子手持请柬合适吗?”红线回了一个“你笨”的眼神给j,捋了捋自己的假髮,“想要进去,不一定要有请柬。” 没有人注意大厅里来来往往的人群中那个小小的身影,那是一个可爱的东方娃娃,乌熘熘的长髮,随时随地都笑得眉眼弯弯,嘴里含着的棒棒糖把小脸颊鼓成了一个小包子,身上穿的是在时尚杂志中才能看到的童装。所有见到她的人都在想,这一定是某位贵宾带来的小姐,所以红线即使没有请柬却也一路畅通无阻。 “所谓只认衣服不认人,世人的浅薄可以让人趁虚而入,果然很有道理。”红线站在门厅里愉快地耸耸肩。 名贵的古董家具,光亮的木质地板,左右手边是华丽的迴旋楼梯通往楼上,上面铺着踩上去软软的义大利手编地毯。这个空间里每一个装潢细节都精益求精,尽显卡洛家的奢侈豪华。红线很喜欢天花板上那座仿古的水晶大吊灯,因为它的晶莹,它的璀璨,总会让人一再恶意地想起《歌剧院魅影》中某个情节。如果它掉下来---啊哈,上帝,请原谅一个十二岁孩子的邪恶想法吧。 宴会厅中间那个高瘦英俊的男人就是准新郎理察-布里奇特,而那个身穿银白色晚礼服、笑得满面春风的金髮美女就是今天的女主角——准新娘苏珊-卡洛,而在他们身后不远的两对老夫妇就是两家的家主。 “亲爱的,这是我对你的心意。”理察极为绅士地递上一只小小的白色首饰盒。所有人都知道那是布里奇特家向卡洛家表示的一种诚意,蓝丝绒上放着的是一颗形状如泪珠般的大钻石,无托的裸钻,完美的切割,熠熠的光芒,让在场所有的女士都为之疯狂不已。 这便是“仙度瑞拉之泪”,传说它在刚果的一条河边被一个放羊的孩子发现,那孩子一直把它当作一颗晶莹的鹅卵石来看,甚至拿来和小伙伴们比赛投掷,后来才被识宝的布里奇特家人发现,经过打磨后才现出它夺目的光彩,其过程就如灰姑娘被仙度瑞拉教母变身一般。因为被打磨成泪滴的形状,所以便命名为“仙度瑞拉之泪”。 “我相信,我们的爱情会像它一般夺目和无坚不摧!”准新娘手执宝石,满脸都是得意之色。 乐手们奏起欢快的音乐,在准新郎和准新娘的领舞下,许多人开始步入舞池翩翩起舞。 “如果没有看错的话,那个带着侍者上餐点的是卡洛家的三小姐黛西!真是的,怎么能让自己的女儿做下人做的事情。”一个浑身珠光宝气、打扮得如同圣诞树一般的女人正和她的女伴窃窃私语,“而且听人说理察看上的是黛西,可是怎么到头来却是和苏珊订婚?” “理察在珠宝鑑定方面拥有无可匹敌的才华,是家中最得意的接班人,就算布里奇特家式微,黛西也不可能有这样的机会,因为她是个私生女,重视血统与出身的布里奇特家族是不可能接受这样的一位儿媳的。”她的女伴回答道,带着悲悯的眼神看着那个正在忙碌的褐发女郎。 “可怜的姑娘,那个苏珊既骄傲蛮横又挥金如土,理察有得受了。不过既然都是联姻,为什么不是长女凯萨琳?” “凯萨琳对于珠宝有着疯狂的偏执。”贵妇指指在厅中角落里点燃一支香菸的女子,“连她父亲给她的大笔钱财都无法满足她对于珠宝的欲望,她曾因为在珠宝店顺手牵羊和伤人——就是因为盗窃别人的首饰被主人发现而伤人进过警局。” 第3页 “我的天啊!真可怕!” “你知道她还有一个绰号叫什么吗?”女人咯咯地笑了起来,“就是‘搬仓鼠’。因为她会将在自己收集到的珠宝藏来藏去,结果到了最后连自己都忘记放在哪里了。你说布里奇特家能愿意娶进这样一个女人吗?” “可是你不觉得她今天很奇怪吗?看到那钻石我都心动,可是她似乎看起来无动于衷啊!” “男人和宝石都不属于她,有兴趣又能怎样?” “最可怜的是黛西,简直就是这个家中的仙度瑞拉!” “所以生活并不是童话,黛西想要嫁给理察,除非---” “除非怎样?” “除非她的姐姐们死去。” 真是个可怕的话题,红线悲悯地瘪瘪嘴,就算是名门望族,也是离了八卦不能活。在她看来,与其看着苏珊的得意、凯萨琳的低迷和黛西的忧伤,还不如看着理察袖口那比丝绒还要乌黑的珍珠更有现实意义。此刻理察正带着完美的绅士微笑为周围的女士验看她们引以为傲的珠宝,各种不同的首饰在他的黑手套中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晚上,23:45,晚会的气氛就要达到最高潮。 “轰!”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惊动了每一个人,让整个宴会厅似乎都微微震动。 枪击或是爆炸---枪枝的泛滥并不会让人感到安全,相反,越是如此越让每一个人心中都埋藏着不安的种子,一有风吹草动就会生根发芽。 有人把宴会厅的雕花大门打开,顿时有一些亮晶晶的碎片蹦跳着滚了进来。 原来门厅中那盏庞大的镏金脚水晶大吊灯不知为什么从屋顶脱落了下来,给门厅下了一场昂贵的水晶雨,留下了满地绚烂的凄凉。好在它的下面并没有人,大家都目瞪口呆地望着这一切,为此而震惊不已。 理察与他的准新娘还有卡洛夫妇都急匆匆地向门口走去,当理察穿过人群时,不小心撞到了一个小人儿。 “你撞到我了!很痛!”跌倒在地上的小女孩嘟着嘴,皱着眉,可爱极了。 “对不起,小甜心。”理察急忙蹲下身将红线抱了起来,“请先允许我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然后再用行动向你表示歉意。”他指了指不远处餐桌上的甜点,拍了拍红线的脸颊,向门口走去。 “这活见鬼的灯!爸爸,一定要投诉这些该死的装修商。”凯萨琳不满地抱怨,她不知什么时候从宴会厅中转移到了外面,结果不幸“适逢其会”,她看着自己身上不小心被水晶碎片划出的伤痕,尤其抚到脸上的一道伤痕时,变得怒气沖沖,“讨厌的天气,无聊的宴会,一切都糟透了,我要上楼和我亮晶晶的小宝贝们在一起!” “凯萨琳,你!”父亲显然对自己女儿的表现很不满意。 “算了,亲爱的,由她吧!”卡洛夫人阻拦道。 “女士们先生们,很抱歉,一场虚惊!请大家继续享用美好时光。”理察看了看门厅中情况,站在门前将看热闹的人群拦在了门里。 “黛西,这里你带人清理!理察,我们回去,不能怠慢了客人。”苏珊看了一眼黛西,下巴抬得高高的,冷冷吩咐道,“还有,不要忘记,后面的事情要赶快准备!” “我知道,苏珊。”黛西垂下眼睑,戴上手套指挥下人们开始动手。 “再戴上一层手套吧,水晶的碎片很锋利。”理察从手上褪下长手套,默默递给了黛西,然后走进厅内。很快,大厅里的音乐和话语声又响了起来。 “喜欢甜松饼还是抹茶蛋糕?”从门口回来的理察牵着红线的手来到餐桌旁,用餐刀切了一块蛋糕给她,“你是谁家的小公主?就要到十二点了,这时间好孩子不是应该上床睡觉了吗?你的爸爸妈妈呢?” “嘘,尊敬的王子啊,这是个秘密。过了十二点我就要离开这里了,我不能被黎明的晨光照射到,否则仙女教母给我的魔法就要失效,我就会变成你认不出的灰姑娘了,所以有什么好吃的东西请赶快介绍给我吧。”巧妙地引开话题,将真话和谎话各百分之五十地混杂着来讲,这才是完美的骗局,红线用眼角扫了一眼靠自己最近的那颗熠熠生辉的珍珠,微笑。 “啊哈哈,真是可爱的小小灰姑娘!”理察吻了吻红线的脸颊。 23:59。 “快来,亲爱的,我要送你一件礼物,保证让你惊喜!”此时,不远处的苏珊得意地拍了拍由黛西刚刚用推车推进来的礼物箱,站在大厅中间向理察喊道。理察微笑着向红线欠了一下身,向自己的未婚妻走去。 “这么大,亲爱的,你不会是挑了一个家中的原油桶打上包装送给理察吧?”几个看起来是苏珊闺中密友的女子在旁边打趣说道。 “当然不是---”苏珊神秘地笑了笑,然后就要抽开礼物上的绸带。可就在这一剎那,整个屋子瞬间变得漆黑,有女宾惊恐地叫了起来。 “请大家不要惊慌,这应该只是跳闸停电而已!”此时苏珊镇定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可是随即——“哎呀——啊——谁抢我的钻石——啊——”苏珊的话戛然而止,叫声惊愕短促,随即就被黑暗吞没了。 “苏珊,出了什么事?”理察焦急地问,可是黑暗中没有人回答。 第4页 黑暗中嘈杂一片,大家似乎没有了刚刚初遇黑暗时的慌乱,有人甚至在窃窃谈笑。 “奇怪,什么时候连蜡烛都熄灭了?”红线发现四周用来增添气氛的宴会蜡烛都熄灭了。照常来说,屋子里陷入了黑暗,有人可能受到了袭击,大家应该会惶恐,应该有人拿出自己的打火机点燃照明,可是为什么却没有人这样做?就在红线心思如一团乱麻之时,厅中的灯突然又亮了。 红线吁了一口气,看了看表,00:01分,这样漫长的黑暗其实不过仅仅一分钟。 “苏珊,苏珊,你在哪儿?” 没有人回答,因为准新娘已经不见了。只有黛西一脸惊恐地坐在地上,用手指着侧门。 “有人撞倒我,跑出去了!” 接近侧门的地上,一方沾着点点血迹的餐布落在那里。 红线迅速环视四周,离前厅的门距离太远,那里到处是僕役和没清理完的水晶碎片,从那里离开是不大可能的。至于窗子,因为这几日变幻得有些任性的气候——白日的时候还是好好的,而到了晚上大风却忽然袭来。为了隔绝那夹杂着腥味与水汽的海风,宴会大厅的落地窗一直都是关着的,看来唯一一个没有障碍、可以让人顺利熘走的只有黛西身后的那个供僕役进出的侧门了。 “哦,新娘丢了吗?钻石也不见了吗?莫不是有飞天大盗进来了?”有人笑嘻嘻地说,随后还夸张地拍了拍胸脯。 为什么大家是这个反应,难道--- “啊——你们看,礼物、礼物箱底渗出了血!”黛西忽然大叫起来。 果然,一股殷红的细流正从箱子的底部缝隙中淌出来,理察冲到箱前,抽开缎带,打开了箱盖。 “我的上帝啊,苏珊---”理察后退了一步,礼物箱里赫然就是他未来的新娘,只是身体上多了一把餐刀,鲜血已经布满了箱底。 “怎么样,理察,吓到了?这是苏珊她---”有人走上前来拍了拍理察的肩膀,不无揶揄,可是当看到箱子的情况时,她半信半疑地到苏珊的鼻下试了一下鼻息,随后惊唿,“我的天啊!苏珊,苏珊她死了!” 惊喜惊喜,有惊而无喜。世上的事情就是这样瞬息万变,几秒钟就可以让一个职业杀手拔枪、上膛,然后扣动扳机,抑或用匕首直接刺穿他人的心脏,何况已经过了一分钟。 “快,快报警啊!”宴会厅乱成一团。 “苏珊手上的钻石也不见了!”另一声惊唿在人群中有投下了一颗炸弹。 “你左手边上的那颗‘王子’不见了!我的孩子,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理察的父亲走近自己的儿子,颓然地抓住了儿子的手。 理察诧异地举起了自己的左手,果然,“王子”之一已经不见了。 红线将手背了过去,小小蕾丝手套中已经握住了一颗黑珍珠袖口。红线的行窃技术是她从懂事开始,由莫奇-罗宾亲自训练出来的,虽然如今只有十二岁,她的手法却已经快得如同变魔术一般,其完美程度有如天鹅拨水。可惜人的手臂毕竟是一边一个,红线一次下手也只能成功一半。 “钻石丢了,不会是凯萨琳做的吧!凯萨琳不在这里,听说她犯过故意伤人---”人群中有人窃窃私语,而此刻卡洛夫人已经晕了过去,只有卡洛先生还兀自坚强地站在那里,听到众人的议论,让他眉宇间又平添几分忧色,“管家,把凯萨琳从楼上叫下来,也应该让她知道苏珊发生了什么事。” 众人带着各种各样的心思看着老管家急匆匆而去的身影,而随着老管家惊愕悲痛的叫喊声从楼上响起,大家又知晓了另一个可怕的噩耗。 凯萨琳再也无法下楼了,她躺在自己卧室里的床上,从太阳穴上的枪伤伤口流出的鲜血染红了大片床单,周围是她琳琅满目的珠宝藏品和一只小小的医药箱,一支手枪就掉在她的右手边。 红线向窗外望去,闪烁不定的警灯,记者的闪光灯,围观的人群,在苍茫的夜色中显得那么迷乱与光怪陆离。果然是富人区,发生了什么事都要比别出更兴师动众,而警察的反应显然要比别处更快些。 红线吐了吐舌头,其实要熘出去也很容易,只是她骨子里的那抹不安分的因子又蠢蠢欲动,也许留在这里事情会更有趣一些。 领队的伍德探长外边如同一只顽固的拳师犬,他有略矮但结实的身板,棕色的头髮向后梳得整整齐齐,油光可鑑,露出他有些微凸的前额。多数时候,他的蓝眼睛里显现出来的是异常的斗志,让人感到他有一股干什么事都绝不含煳的认真劲。此刻他正恶狠狠地扫视着大厅里的每一个人,根本不在乎这些人非富即贵。 “死者苏珊-卡洛,年龄25岁,一刀致命,这一刀出血很少,下手又准又狠,立时就要了她的命。而这块餐布应该是兇手用来包住握刀的手防止溅上血迹和沾上指纹的。”法医抬头对伍德探长说,“兇器是一把餐刀,上还有奶油,看来兇手很会就地取材。” “这么看来,杀意很可能是临时兴起的,毕竟死者手里可是拿了一颗价值连城的钻石啊!”伍德探长摇了摇他的脑袋,不无鄙视地扫了一眼不远处那些打扮得珠光宝气的女人,“女人啊!总是为这些亮晶晶的东西疯狂。” “少来鄙视女性,男人也脱不了嫌疑!不过这个家里对于死者心怀妒意又对钻石最为觊觎的人,应该就是我立刻要去打招唿的那位凯萨琳小姐吧。”法医抬起了自己的箱子,“我会向她转达你的看法,只可信,她不能对此做出回应了。” 第5页 “案发当时礼物箱旁有几人?”伍德探长对法医摆了摆手,转头问其他人。 “离得最近的是死者的妹妹黛西,这姐妹两人是情敌,有仇杀的可能,当时死者与黛西相距不过半米,黛西扶着推车,据她说灯熄后有人从她身旁经过并把她挤倒在地——事实上灯亮后大家看到的就是这样。补充一句,黛西手上没有发现任何血迹。” “其次是死者的几个好友,案发时她们几个正靠在一起,如果其中有人有动作的话,其他人一定会发觉,她们其中一个手上有血迹,但那时发现死者时接触尸体沾上的,这一点周围的人都可以作证。” “再次就是死者的未婚夫理察,他离推车大约有三四米远,手上无血迹,除了他对死者的死反应过于平淡外,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更重要的是餐巾发现的位置靠近侧门,兇手应该是通过侧门离开的,从这一点上看,以上的这些人和兇案似乎没有什么关系。” “刚刚提到的这些人手上有硝烟反应吗?” “都没有。” “头儿,凯萨琳有伤人夺宝的前科,会不会是她一时鬼迷心窍为了抢夺钻石下了杀手,可作案后又承受不了杀死妹妹的罪恶感,所以就自杀身亡了呢?”伍德身边的一个小警察猜测道,而探长先生对此不可置否。 “至于十二点停电的原因,头儿,我找到一个要为此负责的傢伙。”一个膀大腰圆的警官像抓小鸡一般带过来一个佣人。 “是我拉下的电闸,可那是苏珊小姐让我这么做的!小姐说她要给理察先生一个惊喜,所以要我在十二点的时候拉下总闸一分钟!”那佣人脸色苍白地嚷嚷。 “惊喜?什么样的惊喜?我看这礼物箱里好像也没有别的东西,她玩的该不会是那种‘我就是你的礼物’的把戏吧!” “您说对了,就是那种把戏。”佣人苦笑了一下。 “那么有谁知道苏珊的计划?”伍德探长追问。 “除了理察先生以外的大部分人。”佣人说,“苏珊小姐怕来宾破坏她的计划,特意要我们叮嘱了一些吸菸的女士和男士,还吩咐我们在十一点五十左右熄灭宴会蜡烛。” “也就是说兇手利用了苏珊的故弄玄虚杀害了她,可当时礼物箱外面的包装绸带还没有来得及打开,而在箱外的人是如何到了箱子里的呢?无论如何,一分钟内摸黑杀人再装箱打包似乎太过匪夷所思了。”有人质疑道。 “是大变活人啊!警察先生。”一个娇嫩的声音在警官们的身边响起,一个小女孩出现他们身边,一只手指着箱子,一只手还拿着一根棒棒糖,“爹地带我去百老汇看魔术的时候,有一次我被选为魔术助手,魔术师先生把我装到一个箱子里,他在外面加了锁,当箱子再次打开后,观众们就看不到我了,因为箱子的底部是活的,有一个暗门,一个助手姐姐带我从那里离开了---” “你是说箱子的底部与推车连接的部位是假的?外面邦成十字花的绸带的箱盖就如同魔术中的锁一样,只是迷惑众人的一种手段,所以只要抬起箱子,就可以顺利地进到箱子里。”伍德探长喃喃说。 “嗯,看来苏珊小姐想当魔术师,而周围的人是她的魔术助手。突然熄灯的时候,大家都知道这是这位苏珊小姐的一场表演,是她给未婚夫先生的一个惊喜,所以大家不慌也不乱。我想苏珊小姐的计划是这样的:趁停电的一剎那钻到礼物箱里,给大家造成她失踪遇袭的假象,等恢復光明后理察先生为此焦急的时候,她再从箱中跳出来,对他说:‘嗨,我就是你的礼物!’,然后大家就会觉得很惊喜很浪漫。” “咳!”伍德警长禁不住与自己的下属对望了一眼,嗯,这小傢伙认为自己有多大?还浪漫呢!转念想到严肃的犯罪现场怎么能随便让一个小孩子进入,刚想斥责几句,却看到红线的下一个举动,不禁大为恼火。“喂,小丫头,不要随便乱动地上的证物!”伍德警官一声咆哮,把红线吓得手上一抖,她刚刚在侧门边拾起的水晶碎片一下子割伤了她的手。 只见红线立刻氤氲了眼圈,嘴角下弯,向上高举受伤的手指,委屈无比,此举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面前气势汹汹的“拳师犬”迅速退缩了,甚至换上了惊慌无措的表情。 “不,上帝啊!不要哭!”他嗫嚅着,“我的好小姐,你,你别哭啊!” 不说这话还好,一说倒糟糕了。哭声如海豚飙音,直袭而下。 “糖果,你不喜欢糖果吗?喏,吃糖!不要再哭了!”伍德探长急急忙忙将棒棒糖送入了红线的嘴里,然后一副“你若哭我便逃”的神情。 “来,不要哭了,姐姐给你打一个可爱的蝴蝶结好不好?”黛西适时地为伍德探长解了围,把红线拉到了一旁。 “楼上的女性死者——”法医此时走下楼来,“我现在只能告诉你她死于近距离枪击,鑑证人员检验出她的手上有硝烟反应——这位女士开过枪,但进一步验尸结果要回去检验才能知道。还有,这枪是带了消音器的,拥有消音器是违法的,这很可能不是正常途径来的枪枝。嗯,弹夹中少了四颗子弹,除了最后一颗外不知道其他三颗的下落。” 第6页 “这个问题我能回答,先生们。”一个探员从门外走进来,“吊灯不是自然脱落的,它是被用枪连击了三次底座后才掉下来的。而且据调查,凯萨琳-卡洛是射击俱乐部的会员,而且技术很好。” “难道是凯萨琳射下了吊灯?”伍德探长眉毛一挑。 “应该是。”法医点点头,“她衣褶缝隙处有水晶的碎片,而且身上与脸上的划伤就是飞溅的水晶碎片造成的,伤口已经被处理过了,还包上了和那个小姑娘一样的纱布。” “至于这一点,头儿,灭灯前有人看到黛西给她送过医药箱。” “那时凯萨琳很快就把我赶出了门外,我以为她是怕我对她的那些珠宝有兴趣,当时还觉得可笑,可是谁知道---”黛西低下了头。 “说到珠宝,头儿,凯萨琳的收藏品可以开一家小型的珠宝商店了,但其中却没有‘仙度瑞拉之泪’,我们搜索了这个大厅中所有地方和所有的在场人士,目前没有发现钻石的下落。至于理察所说的丢失了的那珍珠袖扣,在厅中靠近餐桌的地上发现了它的铂金托,珍珠已经脱落,不知道哪里去了。” “真是活见鬼!毫无头绪!”伍德探长嘴里嘟囔着。 “老大,凯萨琳击落吊灯的目的是什么?为了给妹妹的婚礼捣乱,那干脆像《歌剧院魅影》那样等着她妹妹站到灯下的时候---”话说到半截,他看到自己的头儿愈加阴沉的脸色,明智地收了口,转而言他,“啧啧,真可惜,品质多好的水晶吊灯啊!可惜散得到处都是---” “您不觉得这水晶好像一滴滴的泪珠吗?警官先生,您说这是不是‘吊灯先生’从屋顶掉下来是因为疼痛而流下的泪水啊?”红线长睫闪闪,一派天真可爱之态。 “什么吊灯泪水,小孩子就喜欢这些不着边际的想像。”伍德探长无奈低语,随即眸光一闪,惊唿,“等等,吊灯的水晶形状像泪珠---‘仙度瑞拉之泪’!这难道是凯萨琳射下吊灯的原因?” “什么意思,头儿?” “想隐藏一片叶子,最好把它藏在森林里,这里没有森林,所以有人就制造出了一个。因为如果事情败露的话,有前科的自己肯定是大家怀疑的首要人选,这是将钻石藏在哪里最安全?” “明白了,头儿!藏在地上的水晶碎片里!”警官们显然很兴奋,急急忙忙加入到搜集地面上水晶碎片的行列里。 “我一直忘了问你们,谁把那小姑娘带到这里来的?”忙了半天的伍德突然想起给了他重要提示的红线。 “是我,头儿,关于这个孩子的问题,刚刚一直忘记说,我们盘查了屋子里所有的人,只有这个孩子来歷不明。” “来歷不明的孩子?哎?”伍德探长转过身来,“那孩子呢?” 大厅里,再没有那个可爱女孩的身影。 “到手了吗?小姐?”一直等候在车里的j问,“里面的情形怎么样?” “到手了一半,我们先走吧。”此刻的红线已经拿掉了假髮,她透过车窗看着依然一片忙乱的卡洛家说,“至于里面,警察先生们依然忙碌,虽然我给了他们提示,但是他们还是走错了方向。” “再见了,警官们,还有,谢谢。”她吐出了口中的棒棒糖。 是啊,谢谢您,警官。是您亲手将“大海的王子”送到了我的手上,不,应该是送到了我的嘴里。那圆圆的糖果是特别的,外面如糖果,而内里却是空心的,“大海的王子”就被嵌在里面。 “什么时候下的手?” “他递给我蛋糕的时候,放心吧,我会取到另一个的。”红线回答,可是不知想起了什么,突然皱起了眉头,“抹茶蛋糕!讨厌的甜点!以后离它越远越好。” 几天后的傍晚,中央公园的一处露天咖啡座。很奇特,本来人流不息的这里今天没有什么人。 “约我们来的罗宾先生,怎么回是你?”理察疑惑地看着一头短髮的红线问:“你是男孩子?” “不,我是女孩子,头髮剪短是为了可以戴各式各样的假髮。请坐,黛西小姐和理察先生,我已经为二位叫了饮料和甜品,希望你们能喜欢。” “啊,谢谢。可是不知道罗宾小姐你有什么事,非叫我们两个都来?”黛西看了一眼面前这个如同小大人一般的孩子,不知为什么心中竟然不安起来,“你真的是要买剩下的那颗‘大海的王子’吗?” 红线拨弄着自己橙汁里的吸管,看着旁边碟子里的蛋糕,微笑,抬头。 “当然,我想要它,但是我还有一点事想请教理察先生和黛西小姐。” “什么事,我的小公主,尽管问吧!”理察面上带笑。 “我想知道那一天,你是不是用给我切开蛋糕的那把刀子杀了苏珊小姐。” 空气似乎在一瞬间凝固了。 “理察先生,您真的不知道苏珊的惊喜计划吗?” “还有黛西小姐,那天晚上理察先生给你的黑色手套在哪里?生活并不是童话,黛西想要嫁给理察,除非她的姐姐们死去。如今看来,那晚听到的几句话真是一个魔咒。黛西小姐的确是兇手,但不是杀死苏珊的那个,她杀死的是凯萨琳。” 第7页 “你说什么?”黛西开了口,声音有些尖锐。 “是凯萨琳射下了吊灯,这点毫无疑问,可她射下吊灯并不是想为了发泄自己的妒意,而是另有目的。因为这是你们三个人的计划,只是她没有想到这计划是要把她和苏珊的命包含在内的。”红线不理面前的两人,自顾自地说着,“她在门厅内把枪藏好后才出现在大家面前,因为就如你的晚礼服藏不下一把刀子,她的晚礼服也没有地方藏下一把加了消音器的手枪。凯萨琳上了楼,黛西小姐留在厅外带着僕役收拾残局,取到手枪后将其藏到了医药箱里。也许你们三个事先制定好的计划就是由黛西处理掉手枪吧。理察先生把自己验看珠宝用的黑色长袖手套给了你,手套的功用很简单,防止留下指纹,吸附飞溅出去的血滴,还有防止硝烟反应,何况黛西小姐当时还套了两层手套。 凯萨琳是懒散地躺在床上、四周围绕着她的藏品死的,如果是外人进入她的房间,出于一个女人的矜持和对自己藏品的保护,她定然不会以这个姿态出现在人前。可是出现在她房间里的人并不是外人,是为了讨好她而送医药箱的异母妹妹,是她一直视为僕人、随便欺负的人,也是一直有求于她的计划参与人,她当然要表现得像个女王。而黛西小姐,你就是趁她无视你的时候枪杀了她。 法医到现在也不能把人的死亡时间确切到具体的分钟,最低的估算时间是半个小时,所以你们才把击落吊灯的时间定在了23:45,从那时谋杀计划展开到警察的到来,不过只有半个小时左右,虽然很匆忙,但是却很完美。” “胡说!你有什么证据?”黛西尖利地叫了起来。 “我可以建议警方去查查凯萨琳脸上的那块与枪伤同侧的纱布,纱布这一环节的设置无非是为了证明黛西在离开凯萨琳房间后她还活着,但是这也是致命的一点,指纹并不是主要的问题,如果有黛西的指纹可以解释为是凯萨琳要求黛西帮她包上的,主要的问题是硝烟反应。如果是她遭枪击前贴上的,那么纱布的表面必定会有硝烟反应,可是如果表面没有,而贴近皮肤的那一侧有,问题就大了,那只能说纱布是她死后被包上的。那么唯一进过凯萨琳小姐房间的你就有麻烦了。” “可惜警方不是并没有调查吗?” “所以我们应该感谢久居不下的犯罪率,还有现实中犯罪鑑证科与警察先生们并不如电视中上演的那么面面俱到和智勇双全,他们都是普通人,很容易被迷惑。” “亲爱的,你忘记了一件事,在警方迅速而有效的调查下得出的结论是:凯萨琳是因为憎恨我与苏珊的婚姻,所以才蓄意破坏吊灯,警方还认为她击落吊灯式为了将‘仙度瑞拉之泪’藏在散落在地上的水晶里,而她在刺死了自己的妹妹后却因为受不了杀死妹妹的罪恶感选择了死亡。”一直沉默的理察终于开了口。 “可是据我所知,警方并没有从水晶碎片中找到‘仙度瑞拉之泪’。”红线喝了一口果汁。 “凯萨琳的外号就叫‘搬仓鼠’,谁知道她把钻石藏到了哪里?因为她的死,‘仙度瑞拉之泪’也许真的成为永不见天日的灰姑娘。” “凯萨琳射下吊灯确实是为了藏起钻石。”红线说,“我不得不感嘆,这是多么完美的计划啊,计算准了每一个步骤,听到吊灯落地的巨响有人会开门,而水晶碎片一定会滚入宴会厅,正好可以为隐藏假钻石做出掩护,而警方会致力于验看水晶中哪一颗是钻石,却绝对想不到实际上应该检验的是哪一颗水晶上有指纹——你的指纹和苏珊的指纹!” “你说我家的‘仙度瑞拉之泪’是水晶?” “你在将钻石送给苏珊的时候,是徒手持钻,珠宝手套的作用是为了不让汗液黏到珠宝上影响珠宝的光泽,而选用黑色手套的目的是它的颜色不会和珠宝混淆,也不会影响首饰的光泽,这是任何一个珠宝店的店员都会有的常识。你在为他人验看珠宝时候,戴上了手套,而手持自己的家中至宝竟然没有带上手套,这实在很奇怪。” “当今伪造钻石的有四样材料:锆石、玻璃、苏联钻和水晶。其中水晶是天然矿物透明晶体,经加工后似钻石,但缺少钻石的彩色光芒。我现在明白了为什么当天凯萨琳会对你手中的钻石毫无兴趣,正因为凯萨琳对珠宝有着非比寻常的狂热,所以她鑑别珠宝的能力也定然不可小觑的,她大概从一开始就知道那是一颗假钻,很可能是你们刚刚开始洽谈这桩婚姻的时候吧!” “凯萨琳为什么要帮助我?我与她可并没有什么交集!” “虽然你没有了‘仙度瑞拉之泪’,可我相信你还有别的可以满足她,珠宝世家就算颓败也不可能一日之间倒塌,中国人有句话:‘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你有足够的诱饵可以将她拉入自己的阵营。这么看来,传闻中说布里奇特家陷入了极度困境一说并不是谣传。我想‘仙度瑞拉之泪’已经被秘密卖掉了,判断这一点主要通过老布里奇特先生的反应。当所有人都惊异于钻石的丢失时,老先生去只注意到你的珍珠,因为他知道那颗所谓的钻石还不抵你袖扣价值的万分之一。”红线摇摇头,“卡洛家执意要以‘仙度瑞拉之泪’为聘礼,这个谎言迟早是要被揭开的,所以解决之道就是让它堂而皇之地消失,只是后来你们在计划中加入了除掉婚姻障碍的这一项。 第8页 四米,理察先生。”红线甜笑着看向理察,“你离礼物推车大约有四米远,我一直在想要如何在黑暗中跨越这四米的距离将一把刀子刺进人的胸膛里,可是后来我发现自己真的是太笨了,推车是有轮子的啊。就像这个小碟子。”红线将自己面前的一个小碟子推向理察,随后丢了一颗方糖在里面,“熄灯后苏珊在忙于钻进箱子——就像这颗方糖,而此时黛西将车子推向你,四米的距离,车子在你们两个人中间,你只要上前一大步就可以杀了苏珊,然后从她的手中拿回钻石,再盖上箱盖。”红线慢慢将自己喝完饮料的杯子扣到了碟子上盖住方糖,然后将碟子拉回自己面前,“而黛西再将车子拉回自己身边,你再后退一步,一切就恢復了原样,大家都知道,这次停电是苏珊为了给你惊喜搞出的小手段,所以没有人怀疑,也没有人点燃打火机,大家甚至在黑暗中谈笑。果然,过了十二点,碍眼的姐姐们消失了,灰姑娘得到了王子,钻石变成了水晶,一场残酷的童话终于落下了帷幕。多可怕啊,这是在大家眼皮底下发生的谋杀,可是却没有一个人发觉!” “一派胡言,滴血的餐巾可是在侧门附近找到的!” “那个就更简单了,你只需要用餐巾松松地包住假钻,丢出去就可以了。假钻滚到地上混入了熘进来的水晶里,而餐巾就留在了那里。其实除了以上推测,我还找到了一个更直接的证据!” “你还有什么证据?” “这个。”红线从怀中掏出一面手帕,打开,一颗黑色珍珠就躺在里面。 “是‘王子’!你在哪里找到的?” “在你们一片混乱的时候,我在推车和礼物箱的夹缝里找到的,想来是你在杀人的时候碰掉的吧。” “她明知我爱他,可是却逼我为她的订婚宴忙上忙下,为她准备所谓的可笑惊喜,她残忍地践踏着我的自尊与卑微,是她逼着我走到这一步的!”黛西此刻终于崩溃,喊叫出来,眼泪簌簌而下,被理察一把抱住。 “你为什么没有向警察告发?还是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理察紧紧盯住红线。 “与聪明人说话总是很轻松,我父亲很喜欢黑珍珠,我想要另一位‘王子’送给我父亲做礼物。” “想要另一颗做封口费吗?好大的胃口,小孩子是不应该自作聪明的。”此刻,理察的声音变得极为涩哑,眼睛紧紧地盯住红线,好似一条盯住了猎物的蛇,“我从不相信人的嘴巴能封得住,这世上只有一种人可以保守秘密,那就是---” “死人。”红线可爱地嘆了口气,“我就说嘛,现实如此残酷,童话未必美好。仙度瑞拉虽然隐忍,但是却不善良,王子虽然英俊,却是心思歹毒。如果说凯萨琳贪婪,苏珊骄傲,而你们就是残忍,所以才能无动于衷地杀死两个无辜的人。面对你们这样的人,你说我会没有戒心吗?” “你,防备我?”理察显然觉得有些可笑。 “请不要乱动,先生,否则我不敢保证自己的手会不会抖。”一件有金属质感的冰凉东西抵住了理察的后脑,伴随着j冷冷的话语,似乎周围的气温都下降了好几度。 “枪的确是个好东西,它能让谈话气氛变得更加和谐安全。”红线看着交到自己手中的珍珠,笑得如同一只小狐狸,“在分别时要告诉你一个秘密,理察先生。”她凑近理察的耳边悄声说,“对于‘王子’的来歷,我说了谎,但是它却是你们心虚地坦白。” “一个这么大的孩子---这么多的心思!”理察的声音有些颤抖,“你---简直是魔鬼!” “承你所言,夕阳西下,就是逢魔时刻。”红线微笑,“上帝原谅该隐杀害自己的手足,我也不打算告发你们。童话里灰姑娘和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你们现在已经拥有了一切,财产、家族、爱情---我想知道现实中双手沾满了血腥的灰姑娘和她的王子是否真的也能幸福下去,就让我看看你们可以幸福多久吧。” 看着两人仓皇远去的背影,红线轻轻嘆息,“我是在诅咒他们吗?不,是他们自己诅咒了自己。” 此刻两粒黑珍珠在丝帕中滚动,发出柔和的光。 红线-罗宾,十二岁,盗取了珍珠“大海的王子”,为自己赢得了一个八岁的男孩。 我不知道把你拉入我的世界是否正确,遇到我的那一刻是不是你的逢魔时刻,只是当时那是我唯一能就你的方法,而我们的故事也不过刚刚开始而已。 【完】 红线传之骨之歌 【1】 “我想我不知道怎么养花。”红线看着那盆打蔫的仙人掌崔头丧气。 “记录又创新高,这次竟然是仙人掌---”忘言站在旁边无可奈何,“姐,你若喜欢花,以后我会负责养,你只要做到离它们远远的然后等到花开时欣赏就可以了。”小傢伙嘴里继续嘟囔着,“人都说鲜花是精灵向上帝绽放的笑颜,说实在的,如果姐你不总是把热茶水倒到花盆里去的话,我相信它还会继续表现对上帝他老人家的爱的。” “咦,你怎么知道?” “姐,谁都能看见花盆里残留的茶叶!”忘言无奈抚额,“本来茶水对于仙人掌这种生命力极强的植物来说并没有什么害处,可前提是必须是不热的,而姐你总因为急着喝热巧克力却又想偷懒少走几步路去厨房倒掉茶水---唉,怎么说呢?是惯犯啊惯犯!所以我认为姐很适合做摧花狂魔。” 第9页 “臭小子,你中文学好了是吧!你知不知道摧花狂魔是什么意思就乱用?看来你是清闲过了头,让我来考考你的中文日文韩文武术宝石鑑定---” “姐,恼羞成怒、迁怒于人是不厚道的!” “咳,小姐,忘言少爷,抱歉打断一下,老爷有任务过来。”j的一句话让在打闹中的两个人都静了下来。 “先生现在在哪里?”忘言问。 “英国。”红线连头都没有抬就回答说,“看哪里的警察鸡飞狗跳就知道父亲的行踪了,这一次竟然和爱德华闹到了贝克街,难道他真的打算把福尔摩斯先生的蜡像偷回来作为他的战利品吗?” 爱德华——莫奇-罗宾当年亲自挑选的孩子,也由莫奇亲自教导。而忘言嘛--- “小子,我这辈子都记得你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红线总是气鼓鼓地抱怨,“竟然只有一个字——切!” “因为如果那是我再不出声,你就要给我起名字叫‘珍珠’了!”忘言一反常态地跳脚,“起的那都是什么名字啊!海王子、珍珠、还珠---” 红线捂住嘴笑得浑身发抖,不错,忘言就是用“大海的王子”换回来的那个孩子,从死亡线上挣扎回来的他,清醒后却忘记了一切有关自己的前尘往事。 岁岁年年,日日月月,不知不觉间流年已经抛却了八载。当年的两个孩子已经长大,身体如青竹一般,好似一夜之间就拔高,而容貌就如初春的花蕾一般,生气勃勃。 二十岁的红线依然是短短头髮,有着桃子一样的鼓鼓的脸蛋,圆圆的眼睛总是闪着狡黠的光芒;她总是喜欢带上一副黑框眼镜,让人一眼望上去感到雌雄莫辨,伴着她那一米六四的身材,看起来就像一个可爱的高中小男生。 而忘言却越发向一只小狐狸的方向发展,他有着细长迷人的丹凤眼,总喜欢眯着将眼底的光彩小心收藏;他有着白面小包子一般的脸蛋和可爱的笑容,但对于外人却懒于微笑;他的头髮是乌黑的,柔顺服帖,常常让人误以为那就是他的性格——可是红线知道,这小傢伙会在你疏于防范的时候,露出獠牙吓上你一跳。他今年虽然只有十六岁,却有一丝少年老成的味道,他学会的一切都是红线教出来的,可就算是在熟悉的人面前,人们也往往会忘记红线要比他大的这个事实。 “高烧,折磨,对于一个八岁的孩子来说实在槽糕了,他身上所背负的一定是可怕的往事。”j偶尔会嘆息着对红线说,“忘记了也好,谁说忘却不是神的恩赐?”但他随后又会接着说:“小姐真的相信他失忆?这可不是电视剧。那孩子可不像是---”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我为他起这个名字就是想告诉他,最宝贵的东西,都在心里埋藏,不一定要别人倾诉才能证明它们的存在。而且就算他是装的又如何?每个人心中都有不像被别人提到的过往,那是我们的底线。就算他会给我带来麻烦或是不可预测的未来,我也绝不会为这些而忧虑,因为从决定救下他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经有了准备,这是我选择的路,所以我绝不后悔。 我唯一忐忑的,就是把他拖进我的世界。” 【2】 “这一次的工作是什么?”红线问j。 “人骨笛。”j将图片给两人看,“藏传佛教中的法器,藏语称‘罡洞’。长约30厘米,相传是用十六岁少女的小腿骨制成,两端包银,上面还镶宝石,据说这种法器吹起来声音尖利刺耳。” “听起来真恐怖!”忘言绷起包子脸。 “就像天主教视死亡为神圣的是,死后将尸身献给上帝以象徵无上的赞美一般,藏传佛教也认为灵魂是永恆的。”红线表情肃然,“他们认为一旦灵魂由于死亡而脱离了身体,身体便形同于石块、土木之类没有生命的物质。而这些法器所用的骨头都是人死后被僧人送到天葬厂时,按照严格的密教规定举行隆重的天葬仪式后留取的。如今制作人骨法器这种事情已经消失了,而遗留下来的法器都变成了文物,成为了密宗修炼者和工艺品收藏家追求的珍品,因此价格不菲。” “是吗?可是无论用怎样的理论来武装,对于这些用人的骨骼做成的东西,我还是感到不舒服。” “不错,我也一样。”红线伸手搂住忘言的肩膀拍了拍,“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尘归尘,土归土,去去留留,不带尘埃才是。” “骨笛的拥有者是个尼泊尔人,我们的僱主正是多次向他购买未果才向老爷下了订单。”j说道,“首期款已付,我们自然要拿钱办事。” “姐,我们这一次要怎么做?” “狸猫换太子。” “我前天在网上向一家在骚河区的骨制品工艺店订做了一个仿制品,用它把真的换掉。像人骨笛这种东西,寻常人也不会闲来没事拿出来吹奏吧!待到主人真的发现有问题,事情大概都过去许久了。不过那店主也真有意思,他竟然问我订做骨笛要做什么。” “姐,你怎么回答他的?” “我说要为神吹奏圣歌啊!” “姐你说假话都不打草稿,你只信奉‘睡觉(教)’,还神呢---”忘言不无挪揄,“不过用仿制品替换这一手是不是多此一举啊,为什么不像先生一般留朵梅花或者预告函什么的,然后再直接下手?多拉风啊!” 第10页 “亲爱的,做人要低调,做贼更要低调。至于父亲为什么要留梅花——”红线的脸像是吃了青柠檬一样扭曲了一秒后恢復原状,“那是因为从前他在中国城听了一个关于贼的中国古代故事,然后他认为那个贼很风雅,所以---至于预告函,亲爱的,那是你动画片和漫画看多了,只有嫌麻烦不够多,希望警察跟着自己屁股跑的傢伙才把自己要做的事情广而告之,像你姐姐这种内涵深厚的人当然还是选择低调!” “我懂了,姐,我也知道你对先生的评价了。”忘言忍俊不禁,包子脸笑得皮薄褶足,“我恰好出门,顺便把仿制品取回来,姐就在家好好享用低调人生吧。” “好孩子,你深得我心,记得要先换一张皮再出门。” “姐,你能不能不要总是把化装术讲得就像恐怖电影一样!” 【3】 忘言回来的时候表情有些奇怪,他用戴着手套的手小心翼翼地将骨笛递给红线。 “骨制品的表面一般都会处理得很光滑或是涂上明漆,你要把老闆的指纹也清理干净,不要留下麻烦。”红线在看书,所以看都没看就吩咐道。 “这个我自然知道,姐,我找你可不是为了这事。”忘言用指尖点点骨头,“骨制品商店的原材料是动物骨、塑胶或是骨粉石膏的合成品,可是这根骨头——你觉得它像动物的骨头吗?” 这句话成功地把红线从书里拉了出来,她接过那支骨笛,观察了一会儿,蹙起了眉头。 “这骨笛的确是严格按照我要求的尺寸样式做成的,原料是真骨。但重量有些重,颜色也太新鲜了些,应该是新骨。我们要替换的骨笛是上百年的旧骨,骨的重量一定会轻,这样的仿制品如果遇到细心的人定然会露出破绽,不过在如此仓促的时间内,仿制品能做到这种程度已经不错了。” 随即她将骨笛递给了忘言,“但问题在于人骨与兽骨有很大差别,用任何一种动物骨骼代替都不太可能有如此合适的。为了保险起见,我们还是做个切片观察一下吧。” “人骨的哈佛氏管形态规则,多作圆形,管径大而数目较少,骨板层排列显着。兽骨的哈佛氏管形态不规则,多作长圆形,管径小而数目较多,骨板层排列不显着。”忘言将显微镜推给红线,“姐,毫无疑问,我们中奖了——这是人骨。而且骨中的油脂还没有消散干净,我想它离开人体不过两到三年!” “骨制品商店里竟然真的卖人骨,我的上帝,世界真疯狂!”红线做了个惊愕的表情。 “从前就有人以剔骨 、割肉、挖器官等方式,从殡仪馆里盗取死者遗体器官及组织,大发死人财,这种交易如今在黑市中也并不鲜见。姐,你说有没有必要让我们的人打听一下?” “嗯,别急,我们先查一下骨店老闆的底细吧。一个一辈子跟骨头打交道的人怎么会不知道手中的原料石什么?无论如何他也脱不了干系。我记得他好像叫---麦金蒂-弗什么的。” “麦金蒂-弗莱德,至于他的底细——小case!”忘言俏皮地眨了眨眼,拿过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我先到警局的资料库去查查这傢伙有没有案底,放心,就算这傢伙有一次酒后驾车的记录都跑不掉。” “好傢伙,多有名气的人啊!”过了一会儿,忘言就感嘆道,“姐,看看我们这位麦金蒂老闆的过往吧,他可是曾经荣获了‘曼哈顿蓝鬍子’之称的人哪!” “蓝鬍子?”红线挑了挑眉毛,“杀妻者!” “麦金蒂的四任妻子先后失踪,他的第一任妻子十年前失踪,那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与人私奔确有可能。但是他后几任妻子的人品都是极好的,绝不是那种不负责任抛夫弃家的人,所以接二连三的失踪就显得太奇怪了。顺便说一下,他最后一任妻子在两年前失踪,身高是一米六二。” “这骨笛用的是人的胫骨,长32厘米,推算起来是用一个约一米六高的女子的腿骨做成的。而这仿制品也是相似的长度,也就是说---该死的,他不会把自己老婆的腿骨卖给了我们吧?”红线瞪大了眼睛。 “有流言说他把自己的妻子都做成了骨工艺品,但警方多次突击检查了他的店铺和家——店铺后面就是他的家,那里所有出卖品、半成品和存货,原料都是牛骨、猪骨果实塑胶骨粉一类的东西,并没有人骨制品。在他每位妻子失踪期间,他的行踪并无可疑,只在市内活动,连市郊都没有去过,而家中也没有血迹或是可疑迹象。一宗案件没有证据,仅凭怀疑是无法将人定罪的,这可不是《c.s.l》,警察先生们并不像想像中那么无敌。”忘言摇了摇头。 “我们应该去会会这位麦金蒂先生。”红线将视线从忘言的手提电脑上移开,“敢卖给我一根真正的人骨,就要有承受死者与我的怨气的胆量。” 沿百老汇南下的第八街到坚尼街之间就是骚河区,骚河区是艺术家聚居的地区,这里散布着许许多多的书店、画廊和古董店,麦金蒂的骨制品商店就安居于其中一隅。 “我去见他就好,毕竟你今天见过他一次了。” “嗯,好,麦金蒂先生的两次酒后驾车记录显示,他开的是一款黑色奔驰,车的型号和样子我还记得,我去找找他的座驾。” 第11页 “你要做什么?” “人可以说谎,但是机器却不会。如果他车上有gps导航仪,便可以调出车子以往的行驶路线,gps导航仪对驾车人来说非常实用,当然对警方和我们也很实用,科技进步的最大好处是我们越来越没有所谓的隐私了。如果他开车去取骨或是买骨的话,那我们便能知道大致的地点在哪里。” “好吧,我的电子天才,你在搞到数据时小心不要弄响车子的报警器。” “如果连开车门这样的小事都搞不定的话,我会亲自到那位调到我们布鲁克林区重案组的伍德探长那里报到的。”忘言摆摆手,带上了他那顶黑色绒线帽离开了。 骨制品商店的名字叫“kutan hora”。红线知道这名字的由来,kutan hora是位于布拉格以东约70公里的小镇,而世界上着名的人骨教堂就在那里。 推开kutan hora厚重的门,扑入红线眼帘的是陈列在店铺里的各种各样的骨工艺品,一颤一颤的蛇骨玩具、蹲坐的青蛙骨骼标本---墙上装饰了很多骷髅头骨,角落里会有蓝光朦朦胧胧地照出来,在屋子的某个樑上或是货架的某个角落里,会有一两只伸出的手骨在微微颤动,平添几分阴森悽惨。不得不承认,店铺装修得很有创意,但是面对这琳琅满目的森森白骨,实在是让人心生恐惧。 红线走到柜檯前,上面摆放了一个骷髅烛台,而它的旁边放着一串骨念珠和一个腿骨做的十字架。红线用手指小心地触了触烛台的头盖骨,然后瘪了瘪嘴,看了一下它们的旁边,不仅微笑起来。 一株种在白瓷盆里的兔耳花(即仙客来)向红线俏皮地招摇着,唯一让她遗憾的是,这漂亮精灵的叶子已经有些发黄打蔫了。 “真是可爱的存在,怪不得忘言说花朵是精灵为上帝绽放它们的笑颜,有了你,连死亡的气息都能被沖淡啊!”只是并不是任何人都能养好花,红线不无遗憾地用手挑逗着它的花瓣。 身后突然有声音传来。“头骨中最灵的就是头盖骨,它是天与人之间交流的中介,它并不完全代表死亡,而是代表对灵魂、对生死的冥想。我的小姐,看着它的双眸,你不这么想吗?” 红线吓了一跳,从兔耳花身上移开视线,饶是她艺高人胆大,但那一剎那,这突然出现沙哑语音还是让她抖了一下。麦金蒂-弗莱德kutan hora的店主,绰号“曼哈顿的蓝鬍子”。他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身形有些发胖,看真人并没有他留在警局的照片上那种阴郁的感觉,看起来更和气得多。 从他那个角度,认为红线注视着的是那骷髅烛台。 “是。”红线微笑,推了推自己的黑框眼镜,“我一直认为,死亡与生命对立,并相辅相承。因为生与死毕竟都是我们无从选择和不可预知的。看到您的作品,我更加体会到了这一点。” 麦金蒂惊愕了一下,他没有想到在红线口中能听到这样的回答,他笑了:“你真的是我所见过的最有趣的客人,可爱的东方小姐,有什么可以为你服务的?你是要挑成品,还是订做?当然,也可以在指导下自己动手做出作品来。” “我想挑一个头骨制品,您有什么好的推荐?不过,您怎么看得出我是女孩子?”红线扫了一眼自己,自己可是一副男孩装扮。 “衣服和髮式可以骗人,但是骨骼是骗不了人的!我看人可是看骨的,失礼的说,小姐你的骨骼就是不错的,很纤细,但也很漂亮。”麦金蒂微笑着,看红线瑟缩着后退了一步,继续说道,“想要头骨制品,那个骷髅烛台就不错,或者传说中维京海盗饮酒用的头骨杯也不错---” “在宗教寓意中,头盖骨代表着殉道者的圣洁和虔诚,象徵着神灵至高无上的权威。我---想要一个可以供奉在神前的东西。” “奉献给神啊,我听说从前的宗教祭祀中,曾点燃过一千盏童男童女的头盖骨做的灯。想想看,那是一个多么盛大而神圣地景象啊!”麦金蒂一脸神往,迷离的眼神看着柜檯上的那骷髅烛台,“人骨是造型最为精美的自然艺术,就如黑夜与白天共存一样,死之艺术与生之艺术石相辅相承的,死亡艺术繁生于宗教之树,拥有着无上的崇高与华丽!所以用人骨供奉神真的是最恰当的选择啊!” 真是个疯子,红线心中暗自嘀咕。 “所以,我不想要这种仿制品,供奉神难道不应该真实而无伪吗?” “小姐想要真实而无伪的 ---”麦金蒂盯着红线若有所思。 “先生,既然我能够找到这里,就是说明有人指引了我,价钱方面并不是问题。” “很抱歉,小姐,我是正当商人,做的也是合法生意。”麦金蒂勐然板起脸来,“小店可能无法满足小姐你的要求,对不起,帮不了你了。” “是这样吗?”红线反而笑了起来,“那真是抱歉打扰了您,请问,您这里有卫生间可以借用吗?” “当然,就在后面,请自便。” 红线欠了欠身,去了卫生间,回来道谢后就离开了店铺。 “阴郁多疑而又疯狂的傢伙,和他再多待一分钟我就要疯了!”红线伸了个懒腰,狠狠吸了几口新鲜的空气,伸开双臂拥抱了一下阳光。 “姐,有什么发现?” “亲爱的,姐姐教你一手吧!”红线搂住忘言的臂膀若有其事,“如果你将来长大当了警察,一定要注意卫生间,那是毁尸灭迹消除证据最佳之地,也是罪犯最爱之处,无论如何都应该仔细搜查,因为罪恶不是用水就可以清洗干净的。” 第12页 “警察?怎么可能啊。”忘言闻言微笑。 “是啊,你跟着我,还能做什么啊!”继而红线察觉到了自己的失言,嘆了一口气。她摸着忘言的头,觉得眼前温暖的阳光竟然变得那么刺眼,晃得人就要落下泪来。 “啊,姐,你知道吗?我得到行车路线和最终地点了!我厉害吧!厉害吧!”忘言急忙讨起红线的欢心来,像小狗一样在红线面前跳来跳去,只差摇着尾巴了,“麦金蒂去了曼哈顿第五大街,时间就是你订货后的那天晚上。而经过33分钟后,汽车再次启动,回到了他的家。” 红线扯出一个微笑,又摸摸他的头,“我在他的卫生间里,发现了一双长筒水靴,还有一条沖洗干净的防水裤,但鞋底上有些没沖净的淤泥,腥臭难闻,这个傢伙应该是到过河边或是下水道一类地方。我想麦金蒂不是道第五大街去买名牌的,他去的是那里的下水道。以我们的经验看来,无论隐藏尸首还是偷偷交易尸骨,那里都是个好地方,不是吗?” 【4】 第五大街,是曼哈顿的中轴线,它集中了曼哈顿的精华。这里寸土寸金,集中了全美国最着名的珠宝、皮草、服装、化妆品商店,是纽约最具代表性的时尚大道。 白昼逝去,黑夜降临,黑夜中辉煌而璀璨的城市在脚下显得遥远而陌生。几分堕落、又有几分阴霾的气息包围住这里;五彩的霓虹灯、闪亮的gg牌下,歌舞昇平,云鬓香影。空气中似乎闻得到刺激却又危险的味道,如罂粟般蛊惑所有人的内心,引诱他们继续沉溺在这欲望的都市。 不过是地上与地下,却是两个世界。 “水靴、水裤、手套、口罩、手电筒---手枪!忘言,你要是再拿一个防毒面具来我们就可以去演《生化危机》了!” “下水道时不安全的地方,布满垃圾、细菌、害虫和小动物,却又空间广阔,四通八达,几乎每一个家庭都有一个出入口,同时这里的环境不可预料,第五大街这么长,我们也不知道在里面找多久,而且也要提防那些在下水道里活动的傢伙——乞丐、流浪汉抑或是黑帮,准备这些我还嫌少呢!” “你是16岁,不是61岁!别啰嗦了,快进去吧!而且——”红线啧啧摇头,“我们也不是良善之辈。” 美国的下水道系统十分庞大,而第五大街这里让两个人直立行走完全不成问题。这里的地下水道里有长年的积水,通道内壁非常湿滑,而低部堵塞部分长出了厚厚的苔藓。老鼠们在脚下得意地熘来熘去,两个人要小心地走而避免踩到它们。 “啊,真是难闻的气味!真是令人不愉快的环境!” “姐,你就不要抱怨这些了,这里本来就是下水道!你还期待这里是希尔顿大酒店不成?” --- “我亲爱的小牧童啊,你吹的是我的小骨头,我的哥哥杀死了我,把我埋在了桥下头---” “姐,这种时刻,这种地点,这种气氛,你就不雅唱这种恐怖的童谣吧!”忘言忍无可忍。 红线伸出了她的一只“爪子”在忘言面前得意地晃了晃,口罩上露出的双眼露出狡黠神秘的光芒,看得忘言默默地打了个冷战。 “忘言,你记不记得这里是什么的发源地啊?” “是什么?姐你可不要讲什么恐怖故事啊!你知道我对这些可是最没辙了!”忘言害怕恐怖片,讨厌鬼故事,尽管他可以面无表情地去做极为危险的事。 “是知名的都市传奇——“下水道的鳄鱼”的发源地啊!给人们做宠物的小鳄鱼,长大到无法再当宠物养时,就被不负责任的主人沖入马桶中,然后一直住在下水道内。1935年,一群年轻人在哈林区的下水道捉到一条鳄鱼,事件曝光以后,整个30年代,纽约与附近地区的市民在各处,包括布鲁克林地铁站、布朗克斯的河流、东河及郊区的湖内都发现了鳄鱼踪影,搞得人心惶惶。纽约下水道公司召集一班敢死队扫荡下水道,至1936年,鳄鱼完全在下水道中彻底消失,事件随之成为陈年旧事,遭人遗忘。啊,你说我们会不会遇上一只鳄鱼?” “切!遇到黑帮更可能些!” “或者一条下水道的人鱼!” “姐,我与你无话可说!离我远点!” “嘻嘻,小笨蛋!”红线嬉笑后正经起来,“忘言,寻找时不要光注意脚下,因为下水道每隔一段时间是要放水清洗的,而且这里也偶有人来。如果藏尸骨,我想应该是藏在高于水面和隐蔽的地方,否则早就被别人发现了。麦金蒂一来一回用了33分钟,也就是我们要以大约17分钟的脚程为半径搜索。咦,忘言,你怎么不走了?”红线回过头问突然停住脚步的忘言。 “姐,你看那边的管道上!”忘言的话语里有一丝惊恐,用手电筒光指出了方向。 红线也用手电筒光扫过那里。 “我的上帝!” 一具无头的尸骸被牢牢地固定在两人左侧不远处的下水道顶上,双臂交叉固定在胸前,如同祈祷。 “从骨盆上看,是女性,没有头颅和右腿的胫骨——嗯,我想那根小腿骨现在就在我们的家里——身体其余各部分骨骼完好。姐,死者的胸骨上好像用萤光笔写了一个字母,你看那是不是‘e’?”两人费力地用手电筒的光源照射着尸骨,观察着尸骨的形态。 第13页 “是,且不论字母本身,这尸体的状态,都说明兇手来了不止一次。”红线点点头。 “拿走头颅,应该是怕尸体在没有腐烂的时候被发现,从而让人认出死者的长相,同时也是怕警方用头颅復原死者的头像,或者从牙齿上得到牙科记录,从而知道死者的身份。取走头骨,说明兇手心思缜密,而将尸骨放到这个高度又摆成这个姿势,要耗费很多时间和精力,令人称奇的是他竟然没有被人发现,只能说他实在是个运气好而胆大疯狂的傢伙。”忘言蹙起了他好看的眉头,“死因虽看不出来,但是颈骨与颅骨分离得十分漂亮,善于做这样事情的不仅有医生或是屠户——比如一个长年与骨头打交道的骨雕工匠。” “一想那个人看我的眼神我就发毛,分明是想把人剥皮拆骨的感觉。”红线挥了一下手,好像要用力将那种感觉驱出体外,“疯子往往都有种偏执,因此会有一定规律可寻。从骨骼的大小和她右腿骨上推测出时间来看,这是他的第四任太太。忘言,我有一个猜想,麦金蒂第一个妻子的尸骨也许就在第二大街,第二个妻子在第十五大街,而第三个妻子的尸骨挤在一街之隔的第十四大街。” “姐,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e,字母中的第五个,这是第五大街,忘言,骨骼这个词怎么拼?” “b-o-n-e。”忘言嘆了口气,“我明白了,怪不得警方当年没有发现他的可疑行踪,他们只是注意麦金蒂有没有到远处弃尸的可能,但是却忘记了脚下的世界,麦金蒂的店铺离这几条大街不远,夜深人静时找一个僻静的下水井盖一钻,省时又省力。”他看着下水道似乎没有尽头的远方,那是所有的一切现在都笼罩在黑暗里,“可是纽约的下水道就如迷宫一般,而每一条街都是那么长,上面有不同的建筑,我们就算知道尸骨藏在哪一条街,也未必可以找到尸骨的所在地,我们不会总是有今天这样的好运气!” “可是如果能够大致确定地点就容易得多,忘言,你能猜到我们头上是什么地方吗?”红线指指头上,“你仔细听听。” “好像隐隐能听到歌声——这是圣歌!上面是教堂!” “对,上面是第五大街上那座纽约最大、最华丽的教堂——圣派翠克大教堂。从那个人对于死亡艺术的追求和对于kutan hora人骨教堂的向往来看,你说他可能将那些尸骨藏在哪里?” “不错,是很有可能---第二大街、第十五大街、第十四大街,这几条街上都有或大或小的教堂。我的上帝,难道说那些尸骨就藏在这些教堂地下的某一处,而且全都失去了她们的头颅,双手抱在胸前做着无言的祈祷?” “是,她们在祈祷世人能看到这隐藏在神的光环下的罪恶!” 红线与忘言两人对望一眼,嘆息一声,一切却在不言之间。 “姐姐,我想往前再看一看,二街的下水道应该离这里不远。我记那里的骷髅酒吧旁边就有小教堂,也许在那里会发现另一具尸骨。”忘言突然开口。 “好的,我从这里往回走去报警,忘言,有些事情还是让警察处理,我们在一边观望就好。” “姐,你放心,我去去就回。” 很快,忘言的脚步声在水道中消失了。 水道中静得似乎只能听见红线自己的唿吸声,片刻之后,她静静转过头来,对着水道的拐角温文地开了口。 “弗莱德先生,跟踪累不累?” “被你发现了?果然不是普通的丫头,听你们刚才的对话就知道。但是很可惜,我也不是普通的人!”麦金蒂-弗莱德从阴暗里现出了身,得意地晃了晃手中的枪,“我店里偶尔出售人骨这件事,是没有任何人知道的,包括我的买主。而且我的人骨交易并没有什么黑道中介人,全要看我认不认可买主。” “我说要为神吹奏圣歌这句话打动了你,你把我认成了你的同道中人,所以才会用真正的人骨为我做出了骨笛!” “竟然是你订购的骨笛?之前你在店里表明知道我这里出售人骨制品的事时,我就判断你只可能是两种人:一种是我曾经的买家,而另一种就是故意试探的警察。所以我跟踪了你,到现在我终于做出了判断,你不是警察,更不是我的同道中人,你是我最讨厌的那种人——自作聪明、自以为是侦探,喜欢挖掘别人隐私的蠢女人!和那些挂在墙上的女人都是一样的! 和你在一起的那个孩子的骨骼也不错,刚刚看你们在一起我还真觉得有些麻烦,所以不得不找了帮手!你放心,有人会在那边迎接他,把他送到这里。而他很快就会和你在一起,然后你们二人永不分离。这个残酷的故事告诉我们,侦探游戏不是谁都可以玩的,尤其是小孩子。” “你娶来妻子,就是为了这样对她吗?”红线对麦金蒂的话不置可否,指指壁顶的尸骨。 “这个世上连枕边人都能背叛你,还有谁是值得信任的吗?” “有外遇的是你第一任妻子,并不代表所有人都会背叛你!” “蓝鬍子出门前拿了一大把钥匙特别交待妻子,不可以用其中的一把小钥匙打开走廊尽头的小房间。丈夫走后,妻子用钥匙打开了所有房间的门,看得她眼花缭乱。她走到那个小房间门口,想起丈夫的嘱咐,犹豫了一阵,终于按捺不住好奇心,取出小钥匙,打开了门。起初,她什么也没有清楚吗,因为里面挂着窗帘。过了一会儿她才看出地板上血迹斑斑,靠墙躺着一排女人的尸体,都是蓝鬍子从前的妻子---童话和现实里,都有些自作聪明、喜欢挖掘别人隐私的蠢女人!不管什么形式的背叛,精神或是肉体,对我来说都没有区别,有勇气背叛就要有勇气付出代价!她们有人是发现了我的秘密,而有人是---” 第14页 “是你已经谋杀上瘾了,对吗?” “那不是谋杀,请不要用这么污秽的词来玷污艺术。在岁月的面前,人只是微不足道的砂,死亡是最后的终点,骨是敬献给神的最好礼品。你看,我的作品多么美丽——向神祈祷,向神忏悔,这个女人一生最美的时刻就是此时,是我把她的美留到了永恆。而你和那位小朋友也很幸运,能为我要完成的这世间的最高艺术来添砖加瓦。” “哈,果然---疯子!”红线长出了一口气,打量了一下麦金蒂手中的枪,“西格玛0.40in手枪,表面简洁美观,握持舒适稳定,扳机为独一无二的铰接在一起的两段式扳机,内部设有扳机阻铁保险。先生,你有持枪执照吗?嗯,这真是个蠢问题,你要用它杀了我,定然是不能留下把柄的黑枪啊!” “小姐现在还有心思为我上军火课和法制课吗?” “不,我要为你上意义深远的另一课。”红线神秘地笑笑,“电影中的反面角色为什么总是不幸地被打倒,因为他们该下手时没有下手,而是废话太多,所以总是错失良机!而更不幸的是,你也在犯这种低级错误。” “嗯?你什么意思?” “童话的结局里,蓝鬍子死在了妻子的兄弟的手上,‘曼哈顿的蓝鬍子’似乎也逃不脱这个命运。请允许我告诉阁下一件事,我的弟弟就在你身后。”红线微笑,“他并不是到第二街,而是绕道到你身后。而其以他的身手,几个好手也不在话下。” “而无趣的是,他僱佣的都是草包。”一个讥讽的声音从麦金蒂身后冷冷传来,忘言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消无声息地来到了麦金蒂身后,“你觉得我可能在这样的地方单独留下自己的姐姐吗?而且以我们二人的警觉,怎么可能不发现身后有人跟着?跟踪这种事情你根本是三流,而打架嘛,你更是完全不够看!” 可怜的“曼哈顿蓝鬍子”,还没反应过来,枪就被人从前方踢掉了,而脑后袭来的一击顿时让他失去了意识。 “刚才的枪械课再补充一点:西格玛0.40in手枪的扳机阻铁保险这一设计可防止手枪意外掉落地面时待击或走火。嗯,实践告诉我们果真如此!”红线正经八百地跟地上昏厥的人说上了一句。 “虽然如此,姐,正面迎击枪口这种事还是太危险了。”忘言又好气又好笑地拉走了红线,“我们快离开这里,我已经报警了。曼哈顿蓝鬍子,在自己的老婆的尸骨前还非法持枪,有了这些警方很快就会撬开他的口,然后找到其他遗骨。” 【5】 “姐,我们现在去哪里?回家吗?”看着身边向第五街唿啸而去的警车,忘言问红线。 “趁警察还没到,去一趟kutan hora。” “去那里做什么?” “去还一件东西。还有,我怀疑---”红线蹙了蹙眉,“忘言,你说兔耳花的叶子为什么会发黄?” “兔耳花以前大多是野生的,现在才栽培在温室里。或许是因为这样,美丽的它生命力稍嫌脆弱。缺少光照,土质的原因都会让它的叶子发黄衰败。麦金蒂的店里缺少阳光,所以它叶子发黄是必然的。啊,姐你该不是怀疑---不可能不可能,那些女子的头颅是不可能藏在花盆的泥土中的,第一,放不下,第二,如果藏在哪里,警察抽查时早就把麦金蒂逮到了!” “我怀疑那盆花有问题是因为它与店内的创意格格不入。柜檯上的骨念珠、骷髅鼓、头骨烛台、腿骨十字架,都是东西方宗教用到的东西,麦金蒂将它们摆放在一起并不奇怪,奇怪就在于为什么会在它们中间摆上一盆花。” “是啊,很难想像麦金蒂这样一个人也会喜爱兔耳花这种可爱又生机勃勃的花朵。” “所以我在怀疑---”红线点了点忘言的额头,“忘言,记得你小时我讲过的故事吗?中国古代一个名叫包拯的清官的断案故事。” “我记得,那个狸猫换太子的主审官嘛!他在中国人心中,已经上升到了神的存在。” “《乌盆记》!” “嗯?” “那个故事里,被害人被烧成了骨灰,做成了一只乌陶盆。” “你的意思是说,麦金蒂把妻子的头颅粉碎成骨粉,烧成了花盆?啊,人的身体是微硷性的,而兔耳花喜欢酸性,会不会是这一点也让它的叶片发黄呢?可是骨粉---” “我说,跑题了!就不要念你的养花经了!”红线觉得自己脑上青筋直跳,“16岁的孩子,61岁的爱好!” “切,总比某些人辣手摧花好!” --- 红线将骨笛放到了柜檯上,轻轻嘆息了一声。 “尘归尘,土归土,很快你们就可以安心长眠。” “如果有神,是不会喜爱用头骨花盆供上的鲜花的,那可是死亡的微笑啊!”忘言看了一眼那盆兔耳花,轻声说道。 “当然没有神,否则他怎能对如此罪恶放任十年之久?” 纽约、曼哈顿,我与你,经歷过这一切一切,我们都在想一件事—— 这世间,神,或许从未来过。 “你没把这骨笛上面店主先生的指纹除掉吧?” “当然没有,发现这笛子不对劲的时候我就再也没动它了。姐,你把这支骨笛还回了kutan hora,警方是高兴了,可是我们的任务怎么办?” 第15页 “姐姐是盗贼啊!无法考虑‘狸猫换太子’,当然也可以试试‘空手套白狼’。”红线微笑,“或者考虑考虑预告函这种拉风的事情,好让伍德探长的头髮在凋零一大片。” “姐,你不是希望低调低调再低调吗?”身边这喜欢装深沉的孩子立刻绽开天真的笑容,眼睛弯弯,声音变得俏皮,一副可爱的童稚的样子。 “是,是,低调!低调!赶快锁好店门走吧!否则一会儿就要和伍德探长面对面,那才是真正的麻烦,故人相见可不一定都是感动啊!” “切,姐,你觉得人家还能记得你吗?自作多情!” --- 某些人的皮真的很痒了。 【完】 红线传之寻找爱丽丝 大家一起来,一起来 游歷仙境的旅程开始了 …… (一) 3月风,4月雨,带来5月的花。每到5月,英伦漫长的冬季便为春天所取代,花儿开始绽放笑脸,而到了6月,空气中就会瀰漫起迷人的玫瑰香气,英国的夏日就在此刻翩翩到来。 伦敦雾、大本钟、泰晤士河,彬彬有礼的绅士和优雅从容的淑女,提到英国,人们总是会想到那些盛名在外、如繁花织锦一般的英伦典故。却不知世间真正耐读的故事,往往是那些远离喧嚣洗却尘世浮华的,有如醇香的美酒,需要在岁月中慢慢酝酿。 牛津城在伦敦西北方,路程约六十英里。古木苍苍的深深庭园,点缀在尖塔石墙上的古藤红花,古雅、宁谧和厚重的文化气息是这座学术之城留给你的最初印象。 方头浅平船划过桥底,波纹静静推向两岸,打碎一袭沉浸在河中梦幻般的倒影,这里让人感觉恬静、可爱而又美好。看到不远处岸边正在热切挥臂的熟悉身影,红线慢悠悠的将小船靠了岸。 “甜心儿,好久不见!”刚刚上岸,一道甜腻腻的嗓音和两只拼命表示亲切的爪子就搭了上来。 爱德华·罗宾——莫奇·罗宾的养子兼弟子,金髮碧眼,相貌英俊,体态修长,年龄比红线小两岁,心性就如他那双四处放电的桃花眼一般不可捉摸。红线曾听他的某一任女友说他的相貌如同希腊神祗一般英俊,红线对此表示同意,嗯,话说希腊的神似乎都是花心萝蔔。 红线轻轻回抱了一下爱德华,然后干脆利落的拍掉他明显还想继续油腻下去的爪子。 “亲爱的,不要这样,你怎么可以如此厚此薄彼,只疼爱那个狐狸眼包子!” “不要做出这么委屈又可怜的表情,让任何一个拥有正常思维的人来判断,老实可靠的包子当然要比花心萝蔔更合心意。”红线翻了翻白眼。 “啧啧,真是伤心。”爱德华夸张的捶胸顿足,随后却加上了一句,“知人知面不知心,你怎么知道忘言那个小包子不是只善于伪装的小狐狸或是小野狼呢?也许有一天就是他——背叛你!” “爱德华,我千里迢迢的飞过来不是为了听这些无聊话!快说,这次的任务是什么?”红线晃了晃拳头。 “亲爱的,你真性急,既然如此,我们不妨到那边找一块可爱的草地,在野餐的同时来讨论这一切……”爱德华拿起一直放在身后地上的篮子向红线做了个“请”的手势。 (二) “爱丽丝,我们的任务是寻找爱丽丝?”红线瞬间眼睛瞪大,“是那个构建了让全世界小女孩都痴迷梦境的书稿吗?这本书是牛津大学基督堂学院数学教授卡罗尔送给院长女儿艾丽丝·普莱曾斯·利德尔的圣诞礼物,当时的书名叫《爱丽丝地下奇遇记》。卡罗尔后来将手稿加以修订、扩充、润色后,书名才变成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如果要找那份书稿,可是有些麻烦,它现藏伦敦大不列颠博物馆,是无价之宝!” “不!不!”爱德华连连摇头,向路过的少女飞了个眼神,看到少女红了脸他得意的微笑起来,“没那么麻烦,我们的目标并不是手稿,虽然大不列颠博物馆里的防盗系统——啊,想想都觉得有挑战性。事实上,我们这次的爱丽丝任务非常容易,它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我们只需要参加一个游园会去寻找一份被藏起了一年的礼物,而奖品——你绝对想不到,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的首版!” “首版《爱丽丝》!”红线有些吃惊,“莫非是那传说中的五十分之一?” “不错,就是那五十分之一。”爱德华点点头,“ 1865年7月4日,《爱丽丝漫游奇境记》由麦克米伦出版公司发行首版问世,首版印刷了2000本,但由于画家坦尼尔抱怨插图印刷质量太差,作者卡洛尔教授坚持要收回所有成书,尚未装订的散页则卖给了一家出版社。而于1865年发表的第二版《爱丽丝漫游奇境》则将出版日期印为1866年。据说真正的1865年原版当年在英国也只剩下了50本,这使得它身价倍增,图书收藏家们竞相抢购。” “把它作为游戏的奖品实在是太贵重了!”红线感嘆。 “是啊!有时我甚至猜想那份被藏起的礼物该有多么珍贵,是否会如同女王头上的钻石!可事实并不是这样,它不过是一个小女孩送给父亲的生日礼物。只可惜这份礼物在到达父亲手中前,女孩的生命就被永远定格在了十二岁。而这个小女孩又恰恰与我们任务的第二部分密不可分——准确说是红线你的任务,要保护我们的僱主在今晚的降灵会上不受她的侵扰。” 第16页 “等等,女孩不是已经死去了吗,你现在在谈论鬼魂?”红线表情不可置信,“而且,我为什么要去保护人,我又不是专业保镖!” “你知道牛津也是鬼怪之说的发源地吗?”爱德华的表情变的十分玄妙,“牛津的学生学习压力非常大,每年有15%的学生自杀,所以传闻牛津城有勐鬼。而最近,牛津又诞生了一个传说,一个小女孩在午夜的牛津穿梭。有人说,那是童话中的爱丽丝在精灵世界里漫步,也有人说那就是现实里可怜爱丽丝的幽魂……” “请等等,爱德华,抱歉打断你。”红线举手,“我看你需要从头为我讲讲这个故事,我都要煳涂了。” “ 好的,女士。”爱德华优雅的欠了欠身,“其实这件事要从一年前开始说起,一年前的今天是《爱丽丝》首版发行一百四十年纪念日,班杰明·杜利斯——就是我们的僱主,他的旅行社举行了一个名为‘寻找爱丽丝’的主题游园会,具体的地点就是基督学院、植物园这些与《爱丽丝》童话的诞生不可分割的地方。游园会中的重头戏就是展出了不同年代各种版本的《爱丽丝》原版书,而这些珍贵书籍的主人就是基督堂学院的弗麦尔教授。 “他是小女孩的父亲?” “是的,这位教授可是卡洛尔的超级fans,从他为女儿所取的名字——爱丽丝和他的至爱收藏上就可见一般。更巧合的是首版的发行日也是弗麦尔教授的生日,一年前的今天,小爱丽丝准备了一份生日礼物送给父亲,可是狡黠的女孩却给父亲出了一道谜题,要父亲自己找到礼物,然后我们的这位现实中的小爱丽丝就离开了父亲到游园会中扮演童话中的爱丽丝。她躲藏在某处,等待着参与游园会的某个幸运儿将她找到。可是那天没有人赢得胜利,因为孩子失踪了。几天后的清晨有人在牛津的一处古墓地里发现了爱丽丝的尸体,可怜的女孩死因是窒息,而更悲惨的是她身上有几个重要器官丢失了——后来证实是被人手术摘除的。这桩惨案震惊了牛津,虽然警方传讯了几个嫌疑人,但是最终都以无果收场。” “我想这几个嫌疑人中就有我们的僱主,而他被警方怀疑的原因就是因为教授的收藏。” “哇,你怎么知道!” “很简单,因为即使到了现在,他对教授的藏品依然没有死心,所以才会僱佣你我。” “不错,他一直千方百计的想要从教授手中买下那些珍贵的藏品,警方一方面怀疑他想要通过绑架爱丽丝达到目的,而更多的则是因为另一个不为人知的原因。”爱德华从篮子里拿出一个苹果递给红线,讨好的笑笑,“现在是时候为你介绍一下我们的僱主了。班杰明·杜利斯,美国人,经营着一家国际旅行社,表面上看是个衣冠楚楚的生意人。但如果某天他撸起袖子,你就会发现他的左前臂上的刺青——一条红色的眼镜蛇。” “赤蛇?是那个国际走私集团,涉嫌走私——各种各样物品的走私,甚至包括人。”红线的表情变得冰冷,“爱德华,这样的任务我们不应该接!你也明白,即使是拿钱的僱主,我们也不服务这样的人。” “我当然也不想,可是红线,我们能违背父亲的命令吗?” “……” “班杰明先生与父亲有些交情。”爱德华顿了顿,“我们都知道,赤蛇是警局内部上榜品牌,罪恶夜空中的明星,他们行为谨慎,帮规严厉,据说帮中的高层都会在身上的某个部位纹上一条红色的眼镜蛇。可是就算有这么明显的标记**先生们依然烦恼,毕竟抓人要靠真凭实据,而不能因为谁身上有纹身就想当然的抓人。我们的班杰明先生是个合法商人、体面绅士——至少表面上看如此。” “但是如果现在这位合法商人真的被鬼掐死,我想很多国家的执法人员一定会去酒吧彻夜庆祝。”红线冷笑,恶狠狠的咬了口苹果。 “呃,没错!”爱德华看着红线的表情打了个寒战,继续他的讲述,“案发后,悲痛欲绝的教授无心情顾及这份礼物。过了一段时间,在情绪逐渐平息后,他想起了女儿的这份心意。可是女孩留下的谜题真的很奇妙,让教授一直无法破解,所以教授才特意在今年的生日高悬赏额。说到这里,就要说一下刚刚提到的降灵会了,这可是今晚的重头戏,教授邀请了当年所有的嫌疑人,还请了一位据说精通死灵术的死灵法师来召回女儿在牛津四处游荡的亡灵。嗯,听起来很荒唐吧!你也许会想班杰明为什么会答应这个听起来都很荒唐的邀请。” “因为如果最大嫌疑人的他不去,就会显示他的心虚,为了证明自己的无辜,无论怎样也要去啊!” “不错,而且教授说出的请求让人拒绝,他说:‘即使看起来可笑,诸位想要证明自己的清白,请答应一个父亲的最后任性。’班杰明声明他并不怕法师会招来爱丽丝的亡灵,因为他问心无愧,然后一口答应了邀请。但是——”爱德华笑嘻嘻的卖关子。 “但是他还是害怕,所以他需要一个人保护他,而那个人似乎就是我。” “我亲爱的,你真是聪明的过分!没错,你就是今晚的我为他请来的东方的神秘巫……呃,除灵师!” 第17页 “我哪一点长的像巫婆!”红线狠狠的给了身边诡笑的傢伙头上一巴掌,然后无视他的痛苦眼神,“死去的女孩、游荡的鬼魂,悲伤的父亲,降灵会……你不觉得这很像是推理小说中把所有相关人士集中在一起后开杀的那种桥段吗?” “是啊,不过在这个电影电视剧泛滥的年代里,尤其还是在英国这样一个推理文化源远流长的国家里,大家早就有这样的觉悟了。为了让大家放心,教授让参与者带上他们的朋友,甚至让普通游客参加——这也是我们参与其中的身份。只不过这降灵会……”爱德华一边揉着脑袋一边说,“死者的悲剧,却打开了在生者荒谬喜剧的大门。一位医学院的成名教授,难道不是最应该看透生死讲究科学的吗?” “爱德华,有时情之所至,无关乎于一个人的身份和学识。在自己的孩子面前,他并不是学者,而是父亲。” (三) 晴雨不定,暖寒交迫,在英伦的一天中奇妙的融合在一起。白天还是一片晴朗,可是到了晚上天空竟然阴霾密布,还飘起了细雨。 “你能想到现在是七月吗!”红线对着刮来的冷风抱怨着,紧了紧身上的大衣随后撑起了伞。 “白天都是变化无常,你便不能期待夜晚。亲爱的,拿伞是对的,天气预报说今夜还会有大雷雨,不,不必管我,我带了一次性的纸雨衣。现在雨不大,我想在雨中漫步,男人啊,经歷风雨会更有魅力!” “咳咳!”红线忍笑轻轻咳了两声,“你到现在还没有告诉我今天游园会的起始地点设在哪里。” “啊,女士,能让我卖个关子吗?暗夜游园会的第一站——就是进入奇幻世界的兔子洞,前提是你能找到它。” “不就是基督教堂学院的大食堂?红线微笑,“卡洛尔的画像就挂在那里,据说学生们每次盛汤时抬头就可以看到他,而食堂的旁边有一道小门,由于墙上贴着墙裙,让人几乎看不出它来,教师们这个洞里钻出来吃饭,然后又消失进他们的洞里,所以大家都管它叫兔子洞。” “你到底是从哪里知道这些的?” 回答他的是迎面飞来的一本导游手册。 “我忘记了基督教堂学院的食堂是景点,尤其在拍了《哈利·波特》后,那里的典故已经人人皆知。”爱德华的语调不是一般的郁闷。 为什么有灯不点而要点上蜡烛,答案是营造气氛,此种手段适用于情侣的烛光晚餐到满世界南瓜的万圣节。此刻用来召开魔法宴会的餐厅里幽幽暗暗的很有几分神秘的气氛,在这样的光影下,人的脸都添上了几分阴晦玄妙。看到**地点里的人,红线小小的惊讶了一下。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来的人看来果真大多是“勇夫”——五大三粗面目狰狞的男人真是不少。 “这里大多是班杰明的人——保镖和打手。而剩余的游客,你知道,包括我们,都是经过筛选而来的。” “越是草菅人命的人,越是怕死,这一点倒是真理。”红线摇了摇头。 一个工作人员模样的人发给每个参加者一张纸,上面写着五句话。 老虎的头,马的脖子,海雀的尾巴,发出狮子一样的吼声。 太阳升起与发散炽热之地,受到不公正待遇亡灵在那里徘徊,水中仙子在西方自古沉睡之所。 当黑暗降临,谁带来了光明,请记住是十五个,由前到后的第十五个。 跟着线球走,你将到达中心,它在t之下,s之上。 你会发现我的外表和内心不尽相同,因为我最终的目的是希望你快乐。 “这就是爱丽丝留下的谜语。” “女儿希望父亲快乐,可是失去女儿的父亲,又怎么能快乐呢!”红线轻轻的嘆了口气,将纸条折了折放进兜里,随即指着从兔子洞里刚刚钻出的一群人目瞪口呆,“谁能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 童话里的三月兔、红心王后还有公爵夫人等等都神奇的出现在眼前。 “亲爱的,教授复制了一年前的游园会——据说这样的重现可以更加容易的召回女儿的灵魂,虽然我们不知道这是真是假。但是请看,我们的僱主扮演的正是三月兔!”爱德华指着其中一个四十岁左右的胖男人说,只见他头上带着一对兔耳朵,穿着马夹,带着羊皮手套,手里还握了一把摺扇,正在摇啊摇。 “我的上帝啊,这是多么可怕的视觉谋杀!”红线抚额喟嘆,“他竟然真的同意穿上这样的衣服?” “亲爱的,你要知道,不管内里如何暗潮汹涌,这场游园会至少在表面上还是娱乐性质,至少这里还有些不明真相的普通游客。”爱德华悄声的为红线介绍每一个人,“站在最前方的红心国王就是弗麦尔教授,医学院的教授,为人和蔼可亲,是个老好人。他是个鳏夫,家产丰厚,爱丽丝是他唯一的掌上明珠。一年前他掉进了爱情的陷阱,而挖那个陷阱的人就是那个打扮的像孔雀一样的红心王后,她是鲍曼夫人,离过几次婚,职业是班杰明旅行社的导游,虽然恋爱的双方都你情我愿,但无法顺利晋级为婚姻是因为爱丽丝不喜欢鲍曼夫人。游园会那天,这个准继母想要讨好一下这个很有主见的小女孩,所以就带上了一篮点心偷偷去送给躲在终点的爱丽丝,此行便为悲剧拉开了序幕,也同时为两个人的感情画上了终结。案子的发现者往往就会第一个被怀疑,这一次也不例外,毕竟为了自己的幸福除掉绊脚石的后母并不是没有,虽然这并不能作为指证她决定性的一点,但我知道除了警方,教授对她也是心存怀疑,否则他们不会分手。”一口气说了这么多,爱德华急忙的灌了几口矿泉水润喉,“而那个扮成睡鼠的工作人员,就是那个在剪烛芯的年轻人,是个牛津的学生……” 第18页 “他是学医的吧,他的手指指尖部分最白,而且指甲剪得很短,拿剪刀的手法採用的是三角形固定剪刀的手法,这种手法是医学上惯用的,可以更加牢靠地固定住剪刀。” “是的,他叫西蒙斯,教授带的本科生。虽然牛津培养了无数人才,但是也并不意味着来到这里的每个人除了有才学人品都是一等一的…… “他和爱丽丝的遇害有什么牵连?” “据说——西蒙斯是个恋童癖,曾经猥亵过幼童。虽然没有警方明确的记录在案,但是从**在他的宿舍里中搜出几纸箱的爱丽丝的照片和私人物品来看,此事未必是空穴来风。而且,取下人体的器官,并不是随随便便的人就可以的。” “呃……”红线觉得有些恶寒,随后看着某个人颇有兴趣的开了口,“那么那位打扮成公爵夫人盯着我们俩看的美人又是谁呢?” “她是安妮,是这里的社工,也是班杰明的情妇。一年前,作为爱丽丝的朋友的她本应该是陪着爱丽丝等在躲藏地点的,可是却在因为她一点小事外出后,爱丽丝就不见了。警方怀疑是她带走了孩子,可是有人为她做了不在场证明。对于她,我要补充的一点是,在她负责的福利机构和去过的区域,发生过多次儿童丢失案,虽然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能够指出她就是那个诱拐犯,但是警方已经把她列入了视线。 “以上,就是一年前爱丽丝案的几大嫌疑人。” “这些人,这游园会,爱德华,不会……真的出问题吧!” “天知道。” (四) 老虎的头,马的脖子,海雀的尾巴,发出狮子一样的吼声。 爱德华看着纸上的话抓了抓头,大声说:“这是什么动物?格里芬?巴克比克?可这不是希腊神话也不是《哈利·波特》,基督堂学院里不会有这种奇怪动物,莫非是指画或雕像?” 看到因爱德华的话而暗自骚动的人群,红线不禁莞尔。于是她拉着爱德华借着烛光欣赏了一下食堂里着名的爱丽丝之窗和墙上的油画,此时班杰明与公爵夫人与两人擦肩而过,彼此只是点头致意,红线看着他们,微微皱眉,直到人群渐渐散去,才开了口,“爱德华,你果然是个坏傢伙!” “你是指我成功的调虎离山吗?”爱德华得意洋洋。 “一半儿吧!还有一半儿指的是味道——你身上的讨厌香水味道。”红线耸了耸肩,随后指着三月兔离去的方向,“他现在不需要我的保护吗?” “别忘记他身边有人负责他的安危,那些人对付活人的手段可是属于专家级别的。而在十二点的时候,大家都要到植物园参加降灵会,那时才会轮到你大显身手。所以我们还是先去解开爱丽丝的谜语吧!我们要加油,毕竟对手很多——虽然我并不认为他们有谁是我们的对手。” “唉!”红线无奈的抚额嘆了口气,对最后一句话选择了无视,“其实对我们来说,不管那本书最后落在谁的手中,得到它都很容易,但是你……还是希望通过参加游戏得到它?” “是啊,第一,因为有趣;第二,我希望向那位父亲致敬,因为他让我觉得爱要比任何东西都珍贵。” “好吧,既然如此,我们就抓紧时间赶到第一个地点去吧!”红线拍了拍爱德华的肩,因为此刻他看起来有几分伤感,“这个谜语中,我认为老虎(tiger)的头是指字母t,马(horse)的脖子是指o,而海雀大概指的是英国方言中的loom,那么尾巴就是指m,合起来就是tom这个词。” “tom,是指这里的汤姆方庭还是汤姆钟塔?” “当然是汤姆钟塔,谜语的最后一句是有典故的,昔日卡洛尔时常会带上利德尔家的女儿们去欣赏大汤姆钟,爱丽丝拿一根棍子敲钟,于是它就像一只年迈的狮子一样发出吼声。在《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中有过这样的语句:狮子讲话时‘声音沉闷和空洞得像一只大钟’。” 两人摸黑穿过了汤姆方庭,途中看到四处都有诡异的手电筒的光芒闪耀,那是与他们一样的参与者,红线还从方庭的水池中掬了一捧水,而爱德华则向屹立在那里的天使墨丘利赠送了飞吻一个,也不管如此深夜,天使能否收到。 汤姆钟塔被视为英国的巴洛克-哥德式最别具一格的代表之一,是一座双塔,白天看起来真是壮观,但是在黑夜里却像盘踞在那里的怪兽,黑黢黢的让人心惊。两人从门而入到爬上塔楼没有遇到任何状况,到目前为止,显然没有人涉足这里。 “声音如同狮吼一般的大钟!”爱德华用手指轻轻敲着着大钟,随即打开手电筒四下搜索起来。 “喂,看这里!”红线指着大钟的内壁,一张纸条贴在那里。 疯狂茶会上, 杀死那只带着羊皮手套的三月兔, 因为它总是用甜言蜜语来引诱孩子。 ——爱丽丝 4+7 10+9 “杀死三月兔,思路清晰,目标明确。”红线嘆气,人生果然总是墨菲定律占了主流,“我并不认为一个小女孩会写出这样充满恶意的话来——即使她是鬼魂,注意其中引诱孩子这句话,这是关键之处,留下这张纸条的人,显然……” “显然知道班杰明是个什么样的货色!到目前为止,这件事最大的嫌疑人就是那个留下纸条的人。换句话说,如果这真的是一部侦探剧,那么我只能得出一个结论——教授是真的想杀了班杰明!”爱德华懒懒的接口。 第19页 “你不着急紧张?” “为什么要着急紧张?班杰明只是顾主而已。相信我,比起什么鬼魂,他身边的那些人对付起活人更加拿手。而且他已经付了我们一半定金,就算他死了,我们也不亏啊!”爱德华打了个哈欠,两人走下塔楼,“与其为他担心,还不如解谜,至于以下几个地点,我们来个比赛好不好,看谁破解的多。”他很孩子气的瘪了瘪嘴,“第一个谜语的破解已经让我的自尊心受到了打击,毕竟我在牛津这里呆了这么长时间啊!虽然很不绅士,但是我亲爱的红线,请让我们暂时分道扬镳。” “好吧,好吧,你还是这么争强好胜!”红线向已经隐入黑暗不知所踪的人摆了摆手。 “嗯,我想下一个地点应该指的是植物园。”身后突然有人搭腔,把红线吓了一跳。 “天气真好,真是个游园会的好日子!”身后的那位先生笑的一如四月的春风,一举一动将绅士风度一词阐释的可谓完美无瑕,“抱歉,小姐,没有吓到你吧!” “当然不,您也是参加者?” “应该算是吧。请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斯瑞德,是个降灵师。” “咦——”红线不可置信,世事还真的是很奇妙,这人无论如何都不像一个术士。就如自己今夜的身份,同样让人无语。 “太阳升起与发散炽热之地,太阳升起的地方是东,而最热的时候是在南方,所以方向应该是指东南,受到不公正待遇亡灵在那里徘徊是指死人道,牛津在某一个歷史时期非常敌视犹太人,默顿学院的围墙外通向植物园的路叫做死人道,这是运尸车从圣阿尔代特街前往城外犹太人公墓时所走的路,自古大凶之地。而植物园正好是在牛津城的东南,植物园的面积不小,具体地点指就是水中仙子在西方自古沉睡之所。沉睡的水中仙子指的是睡莲,可植物园中有睡莲的地方不少,所以自古一词就是提示的关键,植物园中歷史最悠久、位置处于西方而且还拥有睡莲的那就是——” “老园温室的睡莲池。”红线接口,“真不错,本来就是要到那里,如今正好一举两得。” (五) 牛津大学植物园是英国最古老和经典的植物园,它犹如一颗绿色的明珠镶嵌于牛津大学中心城的东南角。年纪已经超过了380岁,而其中温室的歷史已经超过300年,老园的西面就是温室区,由7个分区组成,北部由一条狭长的走道相互连接,每个分区内分别展示着高山植物、蕨类植物、睡莲及王莲等水生植物。红线对爱德华心存了退让之心,所以一路走走停停,游览欣赏夜幕细雨下的牛津,到这里时已经花费了不少时间。 温室里没有点灯,只有幽幽的烛火照亮着一切。池中维多利亚圆盘睡莲的叶子看起来就像卷边的伞,据说它们可以托起一个婴儿,而其中某片靠近岸边的叶子上还落满了法国梧桐的叶子,就像翠绿的圆盘盛满一叠可爱的淡黄色书籤。 “多漂亮啊!”红线感嘆,“不过温室里并没有法国梧桐树,而且现在是七月,也没有到梧桐落叶的时候,那片莲叶上肯定有文章!不过,爱德华,你既不是水边的阿狄丽娜,也不是观水自照的水仙花那喀索斯 ,你跑到水里去干嘛?” “为了拿到这张字条,我脚滑了一下,把衣服都弄湿了!”爱德华站在水中憋着嘴委屈的说,然后向红线展示他那湿漉漉的衣袖和裤脚。 “那喀索斯抛弃了仙子,所以变成了植物,你丢下了我,所以掉进了水里,这真的是——报应!”红线显然幸灾乐祸,但还是向他伸出了手,“留言拿来!” “喂喂,你难道不先拉我上来吗?真伤心!”爱德华嘀咕着。 永不停息的艾希斯啊,是到达冥府的忘川, 公爵夫人被砍掉了头颅, 鲜血染红了身边那丛白色的玫瑰花 ——爱丽丝 8-4 23-5 “咳。两位,上一张说要杀死三月兔,而这一张把公爵夫人也扯进去了。”儒雅的死灵法师开了口,“原来以为是玩笑,如今看来,不会真的有人打算大开杀戒吧?” 爱德华红线耸肩摊手问天。 “无论如何,距午夜还有十五分钟。只有在魔法阵里,地狱之门才能打开,所以即使想要拉什么人下地狱也要等到那时候才行。”斯瑞德先生优雅的看了看手錶,“在此之前,我们应该好好的享用一下茶会提供的茶点,这大半夜,还真是有点饿了。” 真是思路飞越奇妙又诡异的对话,红线默默的发了个抖。 银器配瓷杯、糖罐、奶盅、三层的点心架的下层是三明治咸点,上层是司康甜点,旁边辅以奶油、果酱及蜂蜜。浓郁的茶色在雪白的骨瓷茶具里,发散出诱人的香气。 英国的茶会十分重视礼仪,通常是女主人亲自为客人服务。虽然是深夜的茶会,但是主持人和一年前一样依然是红心王后。红线看到鲍曼夫人穿梭于众人之间推荐着茶点,但时不时偷眼看一下教授,神情十分紧张。 “当时钟敲响四下时,世上的一切瞬间为茶而停。可如今却是午夜。”站在温室里,红线感嘆说,“红心女王、睡鼠、三月兔……名副其实的疯狂茶会。咦,公爵夫人到哪里去了?” 第20页 “红线,你忘记了,想要解谜得到那本原版的可不止你我!”爱德华一边拧袖子上的水一边回答红线的问题。 “两位不用点点心吗?”红心王后走过来殷勤的向两人推荐。看起来参与茶会的人似乎都无心品尝这些美味。想也瞭然,如此深夜如此诡异的气氛,能有食慾才让人意外 “当然,谢谢您的好意。”红线随即露出了甜美的微笑,“嗯?夫人,您的袖口和膝盖……”红线向红心王后微笑,随手为她摘下了粘在袖口处的一片草叶。 “刚刚在河边洗了手,大概是那时候弄湿的吧!”鲍曼夫人显的有些慌乱,大概觉得茶会上衣物不洁是一件很失礼的事。 “哦,亲爱的,再给我一块。”说到食慾——显然个别人是例外。打断尴尬的是那只美国的三月兔,他热切的打量了一下红线和——桌上的甜点,“多么美味的杏仁甜点啊,奶茶的味道也很香醇。”然后就直接伸手在三层点心架的顶层取了一块甜点。 “越是肥胖的傢伙越是喜爱这些高热量的东西!不过他还真有胆量,就这么随便吃别人准备的东西?他就不怕其中有点什么会要了他的命?”红线与爱德华咬了咬耳朵。 “茶会上的食物是他信得过的人准备的,他当然敢吃。” “信得过的人?” “鲍曼夫人做的。不过这一点和一年前不一样,那时的茶会,制作糕点的是公爵夫人安妮。可是今年他并没有要安妮动手。” “为什么?” “因为班杰明的公司出了点问题,而那个被怀疑对象就是安妮,班杰明已经暗暗疏远了她。” “你了解的可真清楚。” “做我们这一行,识人与收集情报当然是最基本的啊!红线,你的对手——那个所谓的降灵师似乎也不是什么简单的角色!” “你应该说,今天晚上进到这个园子里的,有几个是善类呢?” 午夜十二点,降灵会开始了。斯瑞德先生把在场的人召集到了一起,在摇曳的烛光下,各种诡异的符号中,气氛果然显得很玄妙。 “一年前,我们失去了一个可爱的孩子,今天让我们来共同召唤她的灵魂!诸位,请站到魔法阵内,相信我,只要彼此握紧手,诚心的祈求亡灵的降临,因为你们的召唤,她一定会来到我们中间!”话音落下的时候,红线与爱德华一左一右的握住了教授的手,这当然是班杰明所授意的——看住教授不让他捣鬼,而红线的另一只手则牵住了班杰明——这是所谓的保护。此刻,人们的手握在一起,就像锁在一起的一条锁链,大家都慢慢的闭上了眼睛。不知是否是心理作用,空气似乎变得阴冷起来,那种令人心惊胆寒的冰冷,似乎就来自于那个未知的世界。因为闭着眼睛,眼睛感受不到光明,有人渐渐开始紧张了起来。 “她来了,就在那里!”斯瑞德先生的话把红线吓得微微一颤,大家几乎是同时把眼睛睁开了。 “我的上帝呀!”人群开始嘈杂起来。 “啊!”教授大叫,“那是爱丽丝,我的孩子!” “大家看睡莲池的那边!” 这真是一个诡异的场景,耳边还能听到人们压抑的唿吸声和惊唿声,甚至还有远处酒吧传来的乐声和年轻人的笑闹声,可是正是这喧闹却让此刻的一切显得如此诡异。 不远处睡莲池的莲叶上悬浮着一个人影,那是一个大约十二三岁的小女孩,白色长裙,有一头捲曲的金色长髮,有着可爱的笑颜。她伸出一只手向人群中指了一下,然后一晃眼的功夫就不见了。 “我、我的上帝啊!这怎么可能!”鲍曼夫人尖叫起来。而随后红线也发出了一声短暂的惊唿,因为她身边的班杰明颓然倒地,面孔发紫,四肢抽搐。 鬼魂出现了,而我——果然是冒牌法师,红线混乱的想。此刻教授依然望着睡莲池神情恍恍惚惚,虽然不喜欢班杰明,但是看到一个生命在自己眼前消失而袖手旁观还是无法做到,红线刚刚想要上前,已经有人跑到了班杰明身边,是西蒙斯。 “呕吐,心动过速,抽搐……” “他嘴里怎么有杏仁味?”爱德华俯下身子检查了一下三月兔的口腔。 “啊?杏仁味?这症状……应该是的,不过,中毒的剂量应该不大!”这个牛津大学的医学生面色苍白,慌慌张张的从自己的皮包里掏出几管针剂,击碎了其中的一支后倒入手帕,放在三月兔的口鼻前吸入,随后他将手帕交给自己的旁边的爱德华,交代他要两分钟给三月兔嗅一次,而他自己又取出了一支针剂进行静脉注射。 红线捡起西蒙斯丢弃的针剂瓶扫了一眼:亚酸硝异戊酯和亚硝酸钠。 可是即使拥有了解毒剂也无法救得了班杰明的性命,一阵可怕的抽搐后他停止了唿吸。 “氰化物中毒!有人毒死了他!氰化物中毒!有人……”西蒙斯在朦胧的光线下惊恐的望向他的导师,口中不住的碎语。 红线凑上前去,看了看三月兔的嘴和鼻腔,然后若有所思。 “既然发生了命案,这里就是现场,那么诸位请退后!在警方到来之前,任何人都不要离开。”一个冷静的声音从旁响起,是斯瑞德先生。 第21页 “可是,现在的问题是,老闆他是怎么中的毒!难道是茶点?那么我们……”一个明显是班杰明手下的人发问。 所有碰过奶茶与糕点的人听到这句话也都慌乱起来。 “诸位,大家不要慌乱,氰化物是剧毒,大剂量中毒常发生闪电式昏迷和死亡。而小剂量中毒可以出现15~40分钟的中毒过程,会出现咽喉麻木感、胸闷、脉搏加快、心律不齐等症状,大家到现在都无反应,说明食物应该没有问题。”斯瑞德先生安抚众人,大家渐渐冷静了下来。 “如果茶点没有问题,也就是有人投毒。”爱德华环视了一下左右,“除了那些没有到场的人,我们之中有人是兇手!” 此刻一道闪电划过天际,照亮了每个人惊恐的脸庞也带来了隆隆的雷声。雨,终于下大了。 “说到没到场的人。”红线打破了沉默,将视线转向斯瑞德先生,“我不知道艾希斯河是不是流到达冥府,但我认为我们应该立刻去找公爵夫人,有些事情似乎已经开始了,警官先生!” (六) 泰晤士河流经牛津就更名为了艾希斯,卡洛尔就是从这里为可爱的小女孩讲出了那个以她为名流传至今的童话故事。此刻在它附近的小路上,流逝的雨水被染成了红色。 安妮的尸体趴伏在小路上任雨水沖刷,双眼大睁,表情惊恐,脖子上从左至右横着一道深深的血槽,肌肉则因血液流失而变得惨白,皮肤在路灯灯光和闪电的照射下,那种不正常的白和地上一片片的红反差的让人心惊。 红线退了一步,长久以来,她一直相信自己已经见识过了太多的犯罪场景和人间悲剧,再没有什么能够震撼她。但是此刻,她突然一阵噁心,几乎要吐出来。她深吸了几口空气,雨水掠过雨伞袭上她的脸,带来几分凉意,慢慢地,她平静了下来。 “从刀口的进出角度来看,死者应该是从背后被袭击,兇手先伏腰拉过她的肩膀,然后捂住口鼻向后扳住身体,最后割开她的脖子。这种残忍的手法更像是黑帮的惩戒手法——会不会是班杰明清理门户的行为。”爱德华做了个勒住脖子然后用刀抹的动作,雨水在他的脸上肆意流淌,他将雨伞往红线的方向推了推,而自己却被淋的湿透,“我已经湿透了,不在乎更湿,但我不希望你着凉。” “爱德华。”红线有几分感动。 “人已经死了有一阵子了。”斯瑞德先生检查了一下尸体,然后望了望天,“只是这该死的雨!该死的雨!” “红线,有人说雨是天浴,你说它可以洗净罪恶吗?”爱德华看着眼前的一切轻声问。 “不,世上有些东西融魂刻骨,永远不会消失不见!而罪恶就是其中之一”红线静静的开口,“但就本案而言,这场雨最大的后果就是——洗清了某人罪证。” “你是说老天也站在兇手这边么?”爱德华喃喃的说。 “死在路灯旁边,她也许是在这里等待什么人。”斯瑞德先生四处打量,“腿微微的蜷曲,手伸向路灯的底座。我想她很可能是蹲伏在这里找些什么时,兇手从背后袭击了她。” “等一等,路灯、找东西!”红线的双眸瞪大了,“爱迪生之道!这里是爱迪生之道!当黑暗降临,谁带来了光明,当太阳落下,由灯光照亮黑暗,那么是谁发明了电灯,是爱迪生。爱丽丝的第三个谜语的谜底应该就是爱迪生之道!而第十五个,由前到后的第十五个是指路灯,这条路上的第十五个路灯应该是——” “就是我们眼前的路灯。”教授站出来,脸色苍白,“第三个谜语就藏在底座上给电工维修用的小门里!” 悽苦无边的牢狱里 红心王后今后再也不会叫嚣 双手沾满鲜血的她最终也将在绞架上飘摇 ——爱丽丝 3×7 3×7 23×1 23×1 “这是什么?这并不是我留下的纸条!”读出上面的留言,教授讶然。 “目前来说,这并不是最重要的问题,教授。”红线意味深长的将视线转向伞下已经被惊吓的有些呆滞的鲍曼夫人,“重要的是这纸条上指出的下一个要接受惩罚的人。” “小姐,请不要制造恐慌了。”斯瑞德先生打断了红线的话,“死者显然是在这里找留言时别人袭击的,那时天还没下这么大的雨,这么大的伤口,血迹一定是立刻飞溅出来,就算兇手是站在死者身后,身上也难免会沾上零星半点。而且这里是土道,兇手的鞋子定然沾上了这里的泥土并且留下了脚印。可惜,下了这么大的雨,把一切都搞砸了!” “说到这个,我想起了一个人……”爱德华的目光移动到某个人身上。 “她的袖口和膝盖在茶会的时候就是湿的,至于她为什么要深夜中到艾希斯河中洗手或者说之前她做了什么,就要看警方的调查了。”红线望向斯瑞德先生,指了指不远处的鲍曼夫人,“当人处于情绪崩溃的边缘时,会需要一个宣洩口来获得精神上解脱。以她现在的状态,我想您现在问什么,她都会坦白。” (七) 表演和语言都是艺术,红线知道怎样运用它们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走完录口供这个程序,从这一点上看,她对于自己不可预测的未来中要和**先生们打交道的那部分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第22页 “小姐,我不得不承认,您的眼光极为锐利,我很好奇您是怎么看出我的职业的?”斯瑞德先生把刚刚被录完口供的红线非常绅士的引到了沙发上,然后递过一杯水。 “首先,您并不是一位合格的死灵法师,这当然不仅仅是从您的外表和着装上下的判断。一位正统的召唤灵魂的死灵法师,仪式的地点通常会指定在一些荒废的十字路口、废墟、人迹罕至的森林中,从爱丽丝一案看来,发现她尸体的墓地或是一墙之隔的死人道都是极好的选择,而人气鼎盛的植物园里并不合适。还有那些作为仪式用的像征力量的同心圆和符号画的显然敷衍了事。当然,如果不考虑这些因素,作为一个临时顶替的冒牌法师,您做的不错。” “呃,谢谢您的夸奖!”斯瑞德先生抓了抓头。 “其次,是教授的反应。” “教授的反应?” “有人说,世上有三样东西无法真正伪装隐藏——爱、贫穷和咳嗽。如果说人脸上的情绪可以伪装和隐藏,那么感谢上天赐给了我们一颗时时刻刻跳动的心脏——至少它是最为真实的,我们可以根据脉搏心跳来判断一个人情绪的变化。在降灵会中,我恰好持住是教授的手,当爱丽丝来到的时候,教授表现的很激动,可是——他的脉搏却并无明显的变化起伏。”红线摊了摊手,“他爱自己的女儿,可是却会出现这样的反应,这不是很矛盾吗?我便在猜想教授是否对于要发生的一切都心知肚明,如果降灵会是假的,那么教授请来的降灵师自然也是假的。 “最后,也是极为重要的一点。我非常细緻的观察了您,您稳健又庄重,言行彬彬有礼,是一位典型的绅士。而您的手,手掌和食指上的茧告诉我那是一只常握枪的手,而从您的站姿看——明显是受过军事方面的训练,综合一下您在各个方面的表现和在事件发生时您所作出的一系列反应,我得出了结论:您是一位警官。” “小姐,我为您不是我的同行而感到遗憾。”斯瑞德先生举起自己面前的杯子致意,“说来可笑,身为**的我当然知道法律上没有把鬼魂指证把人入罪的先例,但是我依然寄希望于人在惊恐之下会泄漏出某些秘密的本能。当然,有关爱丽丝的鬼魂…… “我明白。”红线以指掩唇,“这世间总有些事情不足为外人道也,警方当然也一样。” “很高兴您能理解,如今的情况为警方和陪审团都免去了麻烦,虽然对于他会在另一个世界接受另一场审判这种状况我并不乐见,但我依然很高兴可以对留在这世上的某些人作出惩罚。呃,您不喝点水吗?”斯瑞德先生将水杯又向红线那里推了推。 “不,谢谢您的好意,我不渴。虽然在**局这种地方,大部分人都紧张的口干舌燥……”红线看着那透明的玻璃杯饶有趣味的笑了笑——想得到我的指纹并不容易。 “您知道我们把西蒙斯先生扣起来了吗?” “这不奇怪。因为验尸的结果一定表明,三月兔先生并不是死于氰化物或是他的心脏病——虽然他当时真的病发了。美国是肥胖症心脏病高发的国家,三月兔先生过于肥胖,从他的唇色和脸色上看,他的心脏并不是很健康,而昨夜我抓住他的手的时候也发现他的脉搏很不规律。我想他的真正死因是——亚硝酸钠中毒和心脏病。氰化物的解毒剂也是毒物,氰化物中毒口腔里会出现充血、水肿,而亚硝酸钠中毒皮肤黏膜上则会出现明显的紫绀。换句话说,他是死于一场慌乱之下的误诊。”红线状似遗憾的耸了耸肩,“这件事的奇怪之处在于西蒙斯先生——他竟然将氰化物的解毒剂亚酸硝异戊酯和亚硝酸钠随身携带,要知道,这两种**并不常用。” “西蒙斯先生刚刚解释了这一点,一个月前,他觉得自己申请来做试验的氰化钾似乎是丢失了少许——他自己也无法完全确定这件事,也许是在试验的使用上出现了误差。但是他声称那是一种直觉,一种无法抹煞的直觉——这可怕的毒药被某个人偷走了。” “他认为丢失了多少?” “不多,但足可以让一个人致死!而让人忧心的是我们到现在还无法确认是否真的有这样一份潜在的威胁流失在外,如果等到真的出现了尸体,那才真正是糟糕透顶。” 斯瑞德先生顿了顿,“而您说的很对,班杰明当时确实是心脏病发作。不幸的是,由于他刚刚所食用的甜点都是杏仁口味的,在口腔中留下了气味,造成了一直疑神疑鬼的西蒙斯先生的误诊。” “警官先生,甜点中就没有什么别的吗?” “您这是什么意思?” “突发性的精神刺激是心脏发病的一个诱因,但我想知道是否有其它的可能性存在。” “虽然不符合规定,但我还是告诉您。洋地黄,里面有洋地黄。但是分量不大,三月兔吃下的所有糕点里的洋地黄加起大约不过0.1克,这个分量是作为药物口服洋地黄可接受的安全剂量范围内。” “是这样啊!”红线点点头,“这让我想起了某些孩子不喜欢吃药,妈妈就会把药偷偷藏在食物里的例子。洋地黄是做糕点的鲍曼夫人放的吗? 第23页 “是的,因为班杰明不喜欢医生和药片——怕死却又偏偏讳医忌疾,所以作为情人的安妮时常会限制他的不良饮食习惯——戒掉他的甜食和高脂牛奶,或者偷偷的将他要服用的药物藏到食物里。这次虽然不是安妮做的糕点,但是鲍曼夫人还是学了安妮的做法。” “原来是这样,看来班杰明先生的死亡真的是一个不幸的意外!” “恕我直言,小姐,您真的不认识班杰明?你刚刚提到了鲍曼夫人,您怎么知道制作糕点的人是她!”斯瑞德先生眼睛熠熠发光。 “先生,难道英国的茶会上的茶点不应该是女主人亲手准备的吗?为了到这里旅游,我可是认真的学习了英国的礼仪。”红线表情天真而无邪,毫不慌乱,“而且,不知道您听没听说过六度分隔理论,你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所间隔的人不会超过六个,也就是说,任何两位素不相识的人之间,通过一定的联繫方式,总能够产生必然联繫或关系。世界很大,就算我加入了班杰明先生旅行社下的旅游团,又共同来到了同一个地方参加了一场死亡游戏,但我对他一无所知。” “据我所知,您的男伴——那位爱德华先生似乎与班杰明先生有过来往。” “我本人刚刚在英国入境,而我的男伴和班杰明先生有过什么样的来往,我觉得您最好去询问他本人。换句话说,先生,我现在是作为嫌疑人被传讯吗?” “当然不是,小姐,如果我冒犯了您,我愿意向你道歉。您得原谅我的好奇,在某些方面,您真的是——非常专业而神秘。”斯瑞德先生用手托住自己的下巴,眼神真诚又歉然,“所以我总是忍不住做各种各样的猜想,您是否真的是一位寻幽访古的游客!” “先生,这世上不乏了解各种知识的人存在,比如贵国的福尔摩斯先生。”红线微笑,“不过说到游客这件事,我的导游鲍曼夫人今后还有可能为我服务吗?” “很遗憾,我们已经正式的逮捕了她。诚如您说的那样,崩溃的鲍曼夫人招认了一切,班杰明、安妮和鲍曼夫人自己,都是一个国际走私集团的成员,他们以旅行社的名义,在各国诱拐流浪儿和福利机构中的孩子,进行贩卖和人体器官走私。一年前,鲍曼夫人为了能和教授结婚,想要除掉爱丽丝——随便找个国家把她卖掉,鲍曼夫人就利用游园会之便,让安妮带走了爱丽丝,交到了班杰明手中,可是他们一不小心之下,竟然把孩子弄死了。所谓一不做二不休,他们便灭绝人性的把坏事做到底——取下了她的几个器官然后弃尸,现在警方正在搜捕旅行社其他的涉嫌其中的人员。至于安妮之死,我们查验了鲍曼夫人的衣物,有血液反应,她也承认那是安妮的血,只是……” “嗯?”红线皱眉,“你的意思该不会是说,她承认那是安妮的血,但是不承认杀人。” “就是这样,她的确被班杰明命令杀死安妮,但是在她找到安妮时,安妮已经被杀死了,由于她搬弄了安妮的尸体,所以沾上了血迹。后来她把要作为兇器的刀子丢到了艾希斯河里,在那里清洗了手然后回到茶会上,虽然不知她说的是真是假,但是在安妮一案上,警方依然会以一级谋杀罪起诉她。” “英国没有死刑,但是她的余生必定要在牢狱中度过,这是爱丽丝给她的惩罚。” “说到爱丽丝,本案的最神秘之处就在这里,逝去的小爱丽丝只留下了那些算式,而这位留言的爱丽丝——无论是他或她,才是真正冷静和可怕的对手。” “留言的真的不是教授吗?” “除了下面的算式,教授否认了署名为爱丽丝的留言出自他的手笔,我们警方信任他的话。”斯瑞德先生吁了一口气,“因为昨夜的兇手一定不是教授,昨天晚上,教授寸步未离大家的视线——你知道明里暗里有多少双眼睛盯着他,他无法离开植物园,更不要提靠近班杰明身边。除了一种可能——买兇杀人,可是目前没有证据支持这一点。” “了解一切,冷冷的观望,一步步的诱导,让每个人都付出代价,不管他是谁,这位爱丽丝真是冷静的可怕。”红线感嘆,“说到这个,您应该找到最后一张字条了吧?‘跟着线球走,你将到达中心,它在t之下,s之上。’跟着线球走应该指的是希腊神话中米诺斯迷宫的故事,谜底应该就在花园迷宫的中心。如果按字母顺序来理解,t之下是s,s之上是t,显然行不通,我想这应该是指花园迷宫里开头带t和s的东西。t——tree, s——stone,字谜应该藏在花园迷宫中心的某棵树下,某块石头上。” “不错,就是这样!”斯瑞德先生将放在证物袋中的纸条递给红线。 闭上眼,堵起耳, 即使看不见听不着,罪恶依然在那里, 如果继续装睡,你这只睡鼠终会自食其果。 ——爱丽丝 56÷2 15÷3 42÷2 “对西蒙斯先生的警告很严厉,但是不血腥,因为这位爱丽丝很清楚,他罪不至死。”斯瑞德先生说,“也许在今后的很长时间我都会在寻找,谁是这位把他人性命玩于股掌之上的神秘的爱丽丝。” 第24页 “那么先生,我在这里预祝您早日成功。”红线微笑,“而我,则对下面的算式——爱丽丝的真正留言更有兴趣。因为,我终于可以得到那本珍贵的《爱丽丝》原版了。” (八) “真的?你真的找到了爱丽丝留下的礼物?”教授那一刻的表情是如此惊喜,他那满是胡茬憔悴的脸上似乎也升起了片刻光辉,“我只是解开了爱丽丝留下的字谜,但却不明白这些算式的意思。它们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当然,教授,请不要着急,我愿意为您效劳。不过,在此之前,您能让我们参观一下爱丽丝的房间吗?请相信我,这和找到她给您的礼物有关。” “好的,从她的走后,我一直把她的卧室保持着原样,任何东西都没有动过。”教授有些尴尬的将两人让入自己那杂乱的屋子。 粉红的小床,可爱的玩偶,还有那一书架的书。打扫的干干净净的卧室,与外面的脏乱形成了两个世界,红线在心里嘆了口气。 “《福尔摩斯探案集》、《牛津童谣选》、《哈利·波特》……能看出爱丽丝是一个擅于思索和喜爱幻想的小女孩。咦?还有这个!”红线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密码歷史和起源》。” “这孩子,什么都有兴趣,淘气又聪明……”教授眼中泛起的悲伤就如同艾希斯中的河水层层叠叠。 “很抱歉,教授,我无意让您伤心。”红线欠了欠身,“我现在就为您解开算式中隐藏的迷题。您还记得那些算式吗?” “当然!”教授飞快的在纸上写下了算式: 5+6 10+9 8-4 23-5 3×7 3×7 23×1 23×1 56÷2 15÷3 42÷2 “请原谅,教授。当年你找到爱丽丝留下的算式的时候就是这样写在一起吗?” “不,和纸条上一样,分为上下两行,不过那时爱丽丝是用粉笔留的言——除了植物园中的那个,那时她把算式写在池塘边的石头上。而游园会那天我也只是在纸上留下了算式,只是纸条后来不知被谁调换了。” “所以教授,你不应该把它们写到一起,算式分为上下两行就是要我们将它们分着看,第一行的算式放到一起:5+6 8-4 3×7 3×7 56÷2 ,第二行的算式放到一起:10+9 23-5 23×1 23×1 15÷3 42÷2。刚刚看到书架上的书,让我更确定了我的想法——密码。爱丽丝虽然聪明但也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过于复杂的波雷费密码、栅栏密码她未必能懂,所以我想她留下的密码不会太难,也许就是简单的埃特巴什码(最后一个字母代表第一个字母,以此类推),但是您看这本密码书折起的这一页——是描述凯撒密码的。我们可以从日常的细节上揣摩到一个人的行为习惯,现在我们不妨用凯撒密码试一下,最原始的凯撒密码是通过将字母按顺序推后3位起加密作用,很简单。将上面的数字减3再在字母表中找到他们的次序就可以了。第一行算式的结果是:11 4 21 21 28 ,把他们减3,得到的是8 1 18 18 25,对应字母表所以拼出的词语是harry(哈利)” “下一行是16 15 20 20 5 18,词语是potter(波特)”爱德华说,“哈利·波特!爱丽丝要送一本《哈利·波特》给教授当生日礼物吗?” “没错,就是《哈利·波特》。”红线指了指书架上的那一排《哈利·波特》原版书,其中只有一本精心的包上了书皮,书嵴上用萤光笔写了书的名字。 “虽然我的外表和内心不尽相同,但最终的目的是希望你快乐。外表和内心不相同……”红线轻轻的摸着书嵴,“礼物就藏在这里!” 打开书,里面的内容果然不是《哈利·波特》。 “这是去年发行的《爱丽丝》最新版本,也是她送给您的礼物。” “爸爸,祝你生日快乐! 她最喜欢他,这必须永远是个秘密。也切勿告诉其他人,只在你我之间。(註:这为《爱丽丝》中涉及歌谣的一段)” 望着书中夹着的贺卡,教授潸然泪下。 “你是我的生命,没有了你,我怎么会快乐!” “即使不快乐也请活下去,爱丽丝没有延续的生命,希望您可以让它在别人身上延续下去,用您的双手,用您的知识。”红线拥抱了一下痛哭的教授,轻轻的在他耳边说。 阳光洒在人身上,似乎要把一切阴霾扫去。从教授家中出来,爱德华有些兴奋的看着手中的原版书,而红线缓缓的从兜里拿出了一个小小的玻璃瓶,里面只有小半瓶液体。 “这是什么?” “教授兜里的小纪念品,你没有发现他的手总是下意识的触碰左边衣兜吗?我把它顺手拿了过来,这可是要命的东西,也许那一天教授是真的想把它投到某个人的杯子里。” “是教授偷的氰化物!” “想想看,在实验室里,谁与西蒙斯最接近,谁最有机会偷走氰化物?是教授!人都是有第六感的,西蒙斯从前对爱丽丝的不正常的爱恋本就让他在教授面前心虚,他一直怀疑教授要毒死他所以才一直身揣解毒剂!你记得在班杰明死亡后,西蒙斯看向教授的眼神吗?多么恐惧啊!” “可你又凭什么判断教授想要自杀?” 第25页 “你不记得教授邀请各位嫌疑人时说的话了吗?他说:‘请答应一个父亲的最后任性。’为什么是最后的任性?为什么把自己最珍贵的收藏送人?为什么他的生活状态是如此低迷不振?” “如今兇手得到了惩罚,而女儿的礼物也找到了,他的心愿已经完成,那么……也许你只能阻止这一次,而今后……” “命运是自己选择的,我希望他能够明白:‘对于一个缺乏耐心的世界来说,坚韧而耐心地受苦,这本身就是最可宝贵的榜样。’”(出自《福尔摩斯探案集·带面纱的房客》) (九) “不管怎么说,这次的牛津的寻爱丽丝之旅很有趣,竟然出现了三个爱丽丝:一本书、一个鬼魂还有一个神秘留言者。”在酒店的阳台上,看着艾希斯河水中的倒影被划艇的浆划散,感受着暖日骄阳,红线满意的端起爱德华为她续上另一杯奶茶。 “至少现在,我们已经成功找到最有价值的一个,不是吗?”爱德华晃了晃手中的原版书,我们的僱主死了,所以这次我们书财两得,真是一笔不错的买卖!” “不,其实三个爱丽丝我都找到了。”红线笑得神秘,“你不妨去看看我的床下,那里就有一个被我打包要寄给忘言的爱丽丝。” “咦?”爱德华讶然,但还是很快的起身走到了屋内。“这是什么?” “收藏爱丽丝鬼魂的魔法道具呀!也是我牛津之行的战利品——最新型的全息投影机,拥有最新的3d光学成像技术,就是全息影像,让人无需戴任何专用眼镜,在1.5米到30米内,无论从哪个角度都可以看到在空中成像的3d立体图,在室内或室外都可以运用。这可是最新型的产品,教授和警方用这个上演了一场闹鬼记。虽然它占地不大,可是也不代表班杰明那么多的手下还有游客们个个都是瞎子,所以当天不能把它放在茶会四周,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本应该出现在魔法阵的中间的鬼魂却出现在了莲池上方,还有为什么那天晚上所有的光源都是蜡烛,营造气氛是其次,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隐藏这些设备不被人发现。” “温室作为案发现场被封锁了起来,而你竟然从那里把这些偷了出来!” “**也是人,并不是神,在别人眼皮底下做事就是我们的本职工作,我下手的时候它还在温室,警方忙着死亡现场还没来得及顾及它。” “虎口里拔牙,真是刺激,小包子会喜欢的。”爱德华甜笑,“那么,红线,最后一位爱丽丝又是谁?” “呵呵!”红线笑得城府,“中国有句话叫做‘引狼入室’,爱德华,你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吗? “嗯?是说有人把狼领到了自己的家里吗?”爱德华眼神闪烁了一下,但神情还是无比平静。 “礼仪攸关性命,毒药亦可甜蜜。”红线喝了一口茶,并未对爱德华的话表态,“说实话,我很喜欢奶茶。但是我讨厌过于繁琐而古板的茶桌礼仪。英国茶会中的点心搭配正确的吃法是由咸而甜,而三层点心架上的茶点按照规矩必须先从下层吃起,英国人有时恪守传统甚至达到了古板的地步,所以大家先拿的都是三明治咸点,而美国人比较随意,讲究也不是很多,只有班杰明一个人吃了上层的杏仁甜点,而巧合的是上层的杏仁甜点里被掺上了洋地黄。 “英式奶茶喝法是先倒鲜奶、糖,再冲进茶水,本来这是可口甜蜜的饮料,与人身心有益,但是心脏病人服用洋地黄、地高辛等药物治疗时,喝大量牛奶,轻易就能产生中毒反应,甚至发生意外,因为牛奶中所含的钙能增加洋地黄的毒性,而茶叶中的鞣酸能和许多药物产生化学反应,并生成难以被人体吸收利用的沉淀物质,产生严重不良反应。这种手法很巧妙也很保险,在昨天那个情形下,没有多少人会有心情去品尝点心,即使有人赏脸,也不过是先吃咸点或是浅尝辄止,其中并没有像班杰明那样嗜甜如命的老饕。 “班杰明疏远了安妮,没有人会对他饮食多加控制,他的心脏本就不好,所以见到爱丽丝的鬼魂受到惊吓心脏发病也不奇怪。可是睡鼠先生即使再不学无术,也是牛津大学的学生,判断出一个人是否是中毒还是心脏病还是不难的。他发生误诊,缘于三个因素,一是他自己心中的隐忧,二是受了别人的暗示,三是他导师的态度。这个游园会本就让他精神紧张,你记得我说过他对教授的恐惧吗?他本就惴惴不安,而此时一个人在他耳边的一句话又给了他极大的心理影响,所以当他闻到死者口中的杏仁味时,他认为自己的担心终于发生了,而此刻教授对此漠不关心的态度让他的恐惧变成了肯定。” “所以说这是一场悲剧,一场阴差阳错下的悲剧啊!”爱德华耸了耸肩,摊开了双手,毫无同情之意。 “爱德华,我记得首先提到杏仁味这个词的人就是你吧!” “是啊,真遗憾,我又不是医生,做不出准确的判断是正常的,谁能责怪我呢?”爱德华的眼神无辜而自然,“可是我们的教授先生在这场悲剧中又扮演了什么角色呢?如果说西蒙斯是过于慌乱无法确诊,而牛津大学的医学教授又怎么会看错呢?明明知道眼前爱丽丝的鬼魂是假的,还装作失神忧郁,在一旁袖手旁观一言不发的态度不是更令人寻味吗?” 第26页 “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恶意,爱德华,你抓住了教授心中的恶意。因为你知道,教授的心中对他们的恨早已到达了极点。”红线抱紧了双臂,好似在这么温暖的阳光下依然会感到寒冷一般,“小爱丽丝留下的谜语并不是什么绝密,可以很容易就得到,我想你早就得到了谜语并解开了第一层并以此做了文章。因为你了解他们每一个人的秘密和罪恶,所以你才能依照每个人的罪,为他们安排下了死亡之路。 “如果说班杰明之死是你的设计,可是安妮之死你却是执行者!那天衣服有问题的不仅仅是红心王后,还有你!那天晚上你故意拿出任性的态度和我分道扬镳是有预谋的,我在莲池边遇到你的时候,你已经杀了安妮,跳入了水中是为了处理身上的痕迹,而后来,你更是站到了雨里,你连老天爷都利用到了,我还能说什么呢?” “是啊,可红线要怎么证明你说的这一切呢?”爱德华语气温柔,好像在听别人的故事。 “首先是时间,我游游逛逛到植物园花费了太多的时间,而以你的聪明,怎么可能只比我略提前一点到达,毕竟你在牛津呆了这么久了。说实话,我当时以为你是得到了其余的留言,为了赶上降灵会才最后到达植物园呢!还有,那天你那件一直没有出现的一次性的纸雨衣最后的归宿到底是哪里呢?”红线双手握紧茶杯,好像要从中汲取一点温暖,“我不得不说,一次性的纸雨衣真的是个好东西,可以遮挡雨水也可以挡住血液,同时易销毁易处理,这种可以干净利落抛弃的东西真的是要比感情这种麻烦的东西好多了。”红线看了爱德华一眼,“安妮——是你柔情陷阱里的猎物吧!从她看向我的眼神和你们身上同样的香气,我想我没有判断错——女人的直觉总是很灵。班杰明要除掉安妮,也许是并不因为她是内鬼——至少我在警方那里没有看出这样的迹象,很可能是因为发现了她在感情上的背叛,而你处理这样的感情纠葛似乎永远不会给别人留下把柄,爱德华,我不得不说,你的确有花花公子的本钱。” “多谢夸奖。” “安妮出现在寂静的爱迪生之道是因为你约了她,不管你约她的理由是什么,她可能永远也想不到,这次赴约付出的代价是她的生命。爱德华,你怎么可以如此平静的杀人!毕竟,她……” “你在怜悯他们吗?红线!”爱德华笑的冷酷,“有人说:凡是有甜美的鸟歌唱的地方,也都有毒蛇嘶嘶地叫。是啊,世间一切美好都伴随着阴影。联合国在03年发表的一项报告,批评英国入境管理措施松懈,让这个西欧先进国家成为全球贩卖儿童的中心,甚至被不法组织利用作为贩卖人口的转运站。班杰明的旅行社,私下进行人口走私,他们的网不仅仅撒在牛津这里,还有别的旅游线路,下手的多是各国的流浪儿还有福利机构里的孩子。可怜的孩子们,童工、色情行业、器官的买卖……魂归异国土地便是这些孩子的最终归宿。 “你记得《爱丽丝》中有段童谣是怎么唱的吗?‘它笑得多么快乐,伸开爪子的姿势多么文雅, 它在欢迎那些小鱼, 游进它温柔微笑着的嘴巴。’用伪善的面孔欺骗世人,实则包含祸心,这样的人是最不可原谅的。红线,你知道当年我为什么会被拐卖吗?就是因为这样的人,他会面带微笑的为你拍去身上的泥土,会温柔的递给你糖果和礼物,可也是这样的一个人,转瞬之间就可以变成可怕的恶魔。只不过我是幸运的,至少活到了现在。班杰明、鲍曼夫人、安妮披着美丽的外皮,贩卖的不是孩子们的快乐而是他们的噩梦。《圣经》上说:以牙还牙,以眼还眼。随意扭曲他人命运的人自然也要有自己命运也被人扭曲的心理准备!”爱德华的蓝眸里折射出的光芒是如此冰冷,“所以,我不介意双手沾满他们的鲜血。而且,红线,你认为鲍曼夫人还会活很久吗?被捨弃的棋子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在她泄露出更多秘密之前赤蛇的人就会堵住她的嘴,相信我,她很快就会在另一场审判中和那些人团聚。” 红线久久不语,她觉得这短短的午后光阴里自己好像要把一生的气都要嘆光了。 “爱德华,你知道我第一眼见到牛津时觉得它像什么吗?”片刻之后,红线才缓缓开口,爱德华没有答言。 “像迷宫。步入其中,更有体会,牛津是迷宫——拥有四通八达的古老街巷的牛津城就像一个大迷宫,同时这里也是各种学术的迷宫,人们在此寻找解答的终点。当看到了班杰明一行人,我又觉得这里像米诺斯的迷宫,有专吃小孩子的妖魔鬼怪。直到现在,我才发现这世间最大的迷宫,就是人心。一如你我,虽然相隔近在咫尺,但是我却不知你的心在何方。爱德华,我不会出卖你,无论是在**还是任何人——包括父亲。但是,爱德华,我却一直认为:我们不是神,不能随意决定他人的生死。所以……” “所以,有一天,你我终将背道而驰。但是我会祈祷,希望那一天不会过早到来。” 【完】 红线转之迷路的海德薇 来自忘言的第一封电子邮件 亲爱的红线: 掀开遮在脸上的报纸,才发现太阳已经西斜,大座钟的时间指向4:32分。红线,在你离家19个小时后,我才发现你的不见,我把这归罪于这让人昏昏欲睡的天气!家中一切如常,j和佣人们如同平常一样在忙里忙外,我如同平常一样完成了训练后在长条沙发上打瞌睡,本来一切安好,除了我的可怕梦魇。 第27页 红线,不知有多久我没有做那个噩梦了,我被绑在船上,一群可怕的人要将我扔进冰冷的海水里,我如何唿救都没有回应,我只能眼睁睁的望着那冰冷的海水等待着它一点点的将我吞没……不过,还好有你,在最后向我伸出了手,一如当年。 j把你留下的纸条给了我,‘8157 231 182019 112 934’,红线,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这样简单的密码并不能引起我的兴奋感,英文的26个字母,8是h,第15个是o,第七个是g,第二十三个是w,以此类推,拼出来的单词是‘hogwarts’(霍格华兹),而第二个单词是alice(爱丽丝),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地方拍摄了哈利?波特,同时也是爱丽丝漫游仙境的发源地,那就是英国的牛津! 夜之女神蒙上了她的面纱,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就在我撩开窗帘的一剎那,窗外的一双眼睛把我吓了一跳。你相信吗?我竟然看到了哈利?波特心爱的海德薇。 这是一只雪鸮,雪白的羽毛上点缀着些许斑点,似乎并不怕人,此刻它正歪着毛茸茸的脑袋瞪着圆圆的眼睛打量着我。 “你迷路了吗?”我望着它轻轻说,生怕把它吓跑。流落在栖息地外的雪鸮,通常会在觅食途中迷途,这也是全球各地为什么偶尔会出现这些迷迷煳煳的小傢伙的原因,当然,这也是它们会被称迷鸟的主要原因。可是就在下一刻我看到了它脚上的银环,可怜的小傢伙,它竟然是某个人的私有物品。事实上,由于电影《哈利?波特》的放映,刺激了对雪鸮等猫头鹰种类的宠物市场,黑市上1只已经叫价到2000美元,如果是一对,可能会有人出5000美元,像海德薇这样珍贵稀少的雪鸮价格会更昂贵。供求决定市场,而人们总是因为自己一时的喜好做出不理智的行为,一如当年的下水道鳄鱼的噩梦(美国有段时间人们养小鳄鱼当宠物,可是在鳄鱼长大后因为有危险性就把它们扔到了下水道,结果后来发生了鳄鱼袭击人的事件)和流浪的斑点狗事件(《101真狗》的产物,人们都去养斑点狗,但是后来因为到处都是所以又不喜欢,就抛弃了这些狗)。猫头鹰并不适合做宠物,他们是兇勐的肉食性勐禽,并不像外表般可爱。当人们一时热血过去后,这些黑夜中的精灵的命运又是什么呢? 黑夜中,我的海德薇如同白色的幽灵一般悄无声息的远去,让我不禁想起关于它们无数或好或坏的传说。但是无论如何,我衷心的希望它从此可以在天空下自由的飞翔,再没有任何事物束缚它的双翼。看着它远去的背影,我不仅想起了那个身在魔法世界的小巫师——哈利?波特。红线,你身在英国,不知有没有听到或者看到网上的这样一则小小的流言——《无头骑士再现安尼克城堡》: “霍格沃茨里游荡着歷代的幽灵,差点没头的尼克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朋友,这里并不是断头谷,这里是魔法的城堡,但是却有无头骑士的出没。继伦敦塔后,安尼克城堡又成为了有幽灵出没的古堡,有人说,这位在城堡游荡的骑士是昔年守卫城堡的黑骑士的鬼魂,也有人说这是歷史上哈利?霍特斯伯?珀西先生的亡灵,种种说法,莫衷一是……” 无头骑士啊……我的心中充满了对他的种种想像。 红线,你也许不能相信,在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在网上定好了机票,明天我就在爱丁堡了。你一定会说,那个最怕鬼怪的傢伙怎么能够跑到幽灵出没的古堡去呢?那么请不要为我担心,我也是在成长的啊,其实与对鬼怪传说的恐惧相比,有时我更畏惧人心。 总之,明天,我将与你站在同一片土地下唿吸魔法的空气。那么,今天就写到这里,祝一切安好! 忘言 2008.7.4.17:03 来自忘言的第二封电子邮件 亲爱的红线: 这是一个风中飘荡着风笛与灵歌、胸怀里起伏着密林与山岗、幻境里出没着精灵和仙子的神秘之地。人们相信,古凯尔特人的灵魂还在苏格兰的荒野中游荡,向世人宣告,他们那一颗颗勇敢的心永生不灭。上天果然眷顾这片土地,就在英雄和神影开始从人们心中淡出的时候,一个黑髮绿眼的小巫师又开始用魔法护佑这里。 坐着旅游巴士,沿着a1公路一路向目标行驶,远远地就会看到古堡独然屹立。尽管今天的天气有几分阴霾,但打开车窗迎面扑来的依然是清新的空气,映入眼帘的是干净的绿色和草坡,这里没有世俗的喧嚣,如果在这里停留,我们的眼睛和心灵可以享受真正的安宁。 安尼克城堡虽然已经有了七百岁高龄,经歷无数战乱和风雨的侵蚀,依然雄据在那里透出当年的辉煌。至今它还属于珀西家族——一个从十四世纪就开始闻名的古老家族。城堡门前,工作人员们穿着黑色长袍,手中拿着魔杖和羊皮封面的课本,打扮成魔法学校的老师在城堡门口迎接游客。其中最吸引我注意的就是高大的海格和矮小的弗利维教授——能找到如此身材悬殊的演员实在是不容易。尽管今天天气不是很热,但我心中却暗暗为他们祈祷。愿上帝保佑他们,尖帽、长袍与鬍子,希望他们不要因为中暑而晕倒。 从狭窄的城门进入古堡内宽敞的庭院,四处都能感受到歷史留下的痕迹和唿吸到魔法的气息。城堡里开设的魔法课程和骑士课程,城堡小店内出售的长柄笤帚和猫头鹰道具成了抢手货,而草坪上到处都是骑着笤帚拍照留念的小魔法师,甚至还真的有可以升上空中的飞天扫帚,让人不得不感嘆这里的生财有道。 第28页 扮演邓布利多的先生一边用扇子扇着风一边为好奇的游客讲述无头骑士的传说,无头骑士的传说源于中古时代的哈利?珀西先生,他是土生土长的安尼克英雄,8岁的时候就加入战争,11岁就成为勇士,14岁加入了贝利克郡围攻战,他的勇气和无畏为他赢得了极大的声誉,这位少年成名的英雄在1403年的什鲁斯伯里战役中死去,尸体惨遭砍头和分尸并游行示众。所以有人说所谓的无头骑士就是他的灵魂,而这位先生在城堡中游荡就是为了寻找他那不知已经风化在何方的头颅。红线,虽然我很喜爱奇谈怪说,但是我依然对一位死去了六百多年的老先生为什么会突然有兴致在他的领土上巡游表示怀疑。 罗马制造的威尼斯马萨克铺成的走道、垂花式的中央圆形赌桌、哥德式的餐厅、艷丽四射的玫瑰色墙壁、手工木刻雕花的天花浮雕装饰,墙壁中设置的为公爵大人运送餐点的古老的升降梯……这里将古典和优雅,精緻与华美诠释到了极点。 而最让我喜爱的是城堡里的藏书阁,书架几乎占满了四处,各种各样的书籍都摆放在上面——听说珀西家族的每一代主人都会将其藏书放在这里,使得整个藏书阁变成了书海。如果红线你能拥有这些藏书,大概会欣喜若狂,然后一整天泡在里面吧。书架的前方,摆放着几只仿古样式的木摇椅,上面摆放着咖啡色的棉靠垫。而房间中间摆放的宽大的办公桌上,除了几摞硬皮精装书籍外,还有现有珀西家族人员贵气逼人的生活照。其中有一张是公爵夫妇怀中抱着一个小婴儿在城堡面前,身边还有其他几个孩子,那是公爵夫妇刚刚继承爵位拥有这座城堡时的相片,我看了看照片拍摄的时间,岁月已然在其中流转了十年。 “您现在所看到的是公爵的全家福。”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公爵夫妇每年的冬季要回到这里度过漫长的冬天,而少爷和小姐们多是呆在伦敦——他们都在那里接受教育,我们很少能见到他们。当然这里面的原因除了年轻人更喜欢新潮而时髦的东西外,也是公爵夫妇出于对子女教育的另一层考虑,虽然他们拥有巨大的财富,但是他们并不认为孩子也应该从小拥有这种优越感。” “这个婴儿也是他们的孩子吗?” “是的,那是公爵夫妇最小的孩子,上一次回来的时候他刚刚回走路,而他今年应该十一岁了。啊,这正是魔法学校入学的年龄,不是吗?说实话,我们所有的人都期待着他能够光临这座魔法城堡……” 我点头微笑。诚然,当那么多嚮往这座城堡的孩子都来到这里一偿心愿,作为这座城堡的小主人如果不来到自己的领地那真是太遗憾了。 在我的身边,一个小男孩正兴奋的对着书架上的一本书指指点点,旁边还有他的朋友——那个扮演赫敏的小工作人员。男孩名叫汉斯,是我在旅游车上认识的一个小朋友,拥有着淡绿色如松石一般的眼睛和一头金褐色的捲髮,浑身上下都写满了活泼二字。听说他是同父母来到这里度假,一直居住在镇上,加上今天已经是第五次光顾这座魔法城堡了,显然,这五天的时光让两个孩子迅速的建立起了友谊。 “看,我的徽章!”他得意向我显示自己胸前的一枚古朴的银质徽章,精雕细琢的花纹中间簇拥着hp两个字母。 “哈利?波特的徽章?”我问他。 “当然。”他甜笑。 我微笑,拍拍他的头,快乐有时真的很简单,在于孩子,也许只需一枚小小的徽章。 “一会儿去训练猫头鹰吧!”快离开时,我听见汉斯邀请自己的小伙伴。 “那是残酷的奴隶劳动!”我听见小女孩轻轻的嘟囔,随手掸了掸身上身上沾到的细小羽毛,在她的胸前,一枚hp徽章也在闪闪发光,此刻的她倒是真有几分赫敏为家养小精灵抱不平的样子。 “那你还不是天天去?”男孩轻轻巧巧的驳回女孩的话,两人一前一后的跑掉了。 说到训练猫头鹰,不得不说,猫头鹰表演是这里最受孩子们欢迎的节目,驯鹰人让参与的孩子分成两队,再把一只猫头鹰架在一个孩子的臂膀上,随着一声唿哨,猫头鹰便掠过宽阔的草地,停落在另一侧队伍中某个孩子的肩头。但说实话,我并不喜爱这种表演。鸟儿本应在天空自由飞翔,但如今,它们的双翅也成了人类收敛金钱的工具。 猫头鹰屋在城堡的侧面,曾经在拍电影的时候用到,而在这里我第一次见到了魔法城堡里的海德薇。这里有两只扮演海德薇角色的小傢伙。一只雄性的雪鸮是日常表演的明星,毛色纯白,十分的驯服,它的名字叫海德,而另一只是一只可爱的雌性雪鸮,所以名副其实,它就叫海德薇。在电影中,海德薇的扮演者们都是雄性的雪鸮,因为小说中的海德薇的羽毛被描绘成纯白的,而实际上雌性雪鸮的身上往往有较多黑色的斑点,而雄性的雪鸮才有纯白的羽毛,所以电影中的海德薇并不是一位小姐而是一位先生。可是我眼前的海德薇却是一只真正的纯白的雌性雪鸮,又是刚刚离巢的幼鸟,作为一只真正的年幼雌性雪鸮,她本身要比雄性的珍贵许多。当海德薇用雪白浑圆的小脑袋转过来迷迷煳煳的看向我的时候,我怦然心动,这——实在是太可爱了! 猫头鹰棚里驯养这些午夜精灵的是一个瘦小枯藁的中年人,一副瘦削脸庞,右眼角到额头间有一条看起来很可怕的抓痕,他微微有些驼背,不知是否是与鹰们呆了太久的缘故,他的眼神中也带上了几分兇狠的味道,而在我进来的时候他正与海德薇定定的对视。 第29页 “呃,先生,抱歉打断了您。” “不,没有关系,年轻人。训练它们,首先就要告诉自己不要畏惧它们!它先转移了目光,说明它畏惧了我,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多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要谢谢你,是你让它分了心,所以败下阵来,这可恶的小傢伙,真是野性难驯!即使是在这里住了这么久,它还是想着逃离。”他一边说一边摸摸头上的伤痕,看来是在从前的交锋中,这位先生吃了一个不大不小的亏。 它当然会想着逃离,因为青山绿水间的自由是它骨血中的追求啊。可是多么讽刺,人们为了自己的快乐就禁锢了它的自由。望着眼前的小傢伙,我突发奇想,我的魔法城堡之旅是不是应该有一个战利品,比如——这只可爱的海德薇。 此时的天空已经完全阴暗了下来,浓重的青黑色云层,低低地悬浮在头上,让人的心似乎都跟着沉了下来。当我从黑骑士餐厅用完午饭出来后,暴风就夹杂着大雨击落地面。在无数小说电影电视剧中,这样的场景总会伴随着罪案,而眼前的阴云、古堡、传说似乎都是上演这一切的合适舞台。 我爬到城堡四楼,因为能见度低,古堡里点起了灯,可是在这幽长的走廊里,那些昏黄的灯光更使空间里显得昏暗晦涩。这里的房间多属于伯爵大人生活起居的私人空间,所以长年上锁,陪伴着寂静的只是两端有着雕花扶手铺着厚厚地毯的楼梯和挂在墙上多幅油画。无论如何,这只是一条长长的走廊,并不拥有魔法,楼梯不会自由移动,油画里的人亦不会走动,更没有小巫师在奔跑。除了古典古旧之外,它平淡无奇,但是如今它却因为一个奇妙的传闻变得着名——无头骑士的徘徊,传说中,那位骑士先生的身影就是在这里被发现的。 我走到窗前向外望去,这里向下可以看到大面积的草坪,那是哈利?波特飞行课的场地;往右看,能看到城堡圆形防御城墙的尽头,墙垛上的石雕卫士,正在默默地守护着古堡,他们已经在那里屹立了几百年。随后我敲了敲墙壁,期望能听到迴响,可惜的是这里没有哈利波特的密室,其中也没有一条游弋墙壁之中的大蛇。 同我一同在这四楼的还有慕骑士之名而来几个游客,而小汉斯一家也在其中,一个看起来是导游的小伙子正对几个游客讲解着什么。此时,青白色的闪电划过天际,晃得人脸上惨白一片,大雨变成了雷雨,大家的面上都带上了几分怯意。此时我决定转移到楼下去,骑士不知何时能出现,而眼下我更感兴趣的却是海德薇。 亲爱的,让我们等到阳光再次照射于大地之时再相见。也许那时,海德薇就会在我身边飞翔。 2008.7.6.14:03 由此转入忘言的自述 这是城堡的三楼,光线有些暗淡,但是并不能影响我的欣赏艺术品和观察周围环境的心情,要如何不声不响的带走那个野性未泯的小傢伙真是个难题,我徘徊在走廊上,苦恼的思索着,因为我还不想在自己英俊的面庞上添上几条有伤大雅的伤痕。 “我的上帝啊!大家看城墙!”此时楼上一个女人的唿喊让大家下意识的都望向窗外。 城堡圆形防御城墙上,一个身影缓缓躅行。那是一位中古而来的骑士,在这个大家都变身为魔法师的地方这身装束也许不奇怪,但是关键之处在于所有人都看到的这位可敬的先生——他没有头颅。 “是无头骑士、无头骑士出现了!”此时从城堡的不同地方都传来了惊唿。 “上帝啊!这又是什么!”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新的一轮惊唿立刻又席捲而来。 窗外,唿啸的狂风和阴沉的雨幕中,飞舞的不是枯枝败叶,而是一只只猫头鹰,它们竟然就飞舞在骑士身边!在这样的天气里,猫头鹰竟然结群飞起,究竟出了什么样的事把猫头鹰屋里的这些本应眯眼打瞌睡的傢伙们赶了出来,让它们在这样的雨幕下发疯!大家随即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可是当下一道闪电亮起的时候,更疯狂的事情发生了,随着本楼层一位夫人的尖叫和她那颤抖的手指,透过乱飞的猫头鹰们,所有人都看到了那奇妙的一幕。 闪电似乎就在天的最低处闪动,从窗子这个角度看去,它们似乎就围绕在无头骑士的周围,一个闪电在面前闪过,有雷要来了,我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就在这时,我看到了无头骑士做了一个奇怪的动作,他抬起了自己的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胸部,然后身子微微蹲了下去。 这是什么情况?我有些呆愣。难道——他怕雷? 无头骑士现在所处的位置很妙,城墙的尽头是瞭望台,而另一边才有楼梯和通向城堡内部的门。也就是说如果我现在跑到四楼,从那里的通向城墙的角门跑到外面,就可以迎面遇到他,而他无路可走——除非他会跳下城楼,或者——他真的是鬼。 身体的行为永远先于思想,就在内心还在纠结之时,我的脚已经移动到了三楼与四楼楼梯之间的拐角处时,而就在这时,我又听到了四楼传来的惊叫。 是汉斯夫人! 当遇到恐惧和危险时,母性总是能够战胜一切。在大家都为无头骑士的出现而惊恐的时候,汉斯夫人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孩子,可是却发现刚刚还在身边开心玩耍的小汉斯已经不见了。 小汉斯的确是不见了,应该说他从四层消失了。 第30页 如此笔直的走廊,小汉斯想要从西侧楼梯下楼的话必然会与我迎面相遇,而想要从东侧下楼,迎面会遇到过来查看情况的‘斯内普教授’,他表示在上楼的过程中不曾看见任何人。我快速的推了推四楼各个房间的门,同从前一样,锁的严严实实。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通过东侧楼梯旁的小门去了城墙,那么……这孩子会不会遇到了无头骑士? “斯内普教授”看到了我的动作显然明白了我所想到的一切,他扑向窗子,想要看看此时城墙和塔楼上的情况。可是我们刚刚把视线转向窗子,又是一幢意外让我们停下了脚步——是猫头鹰们,它们此刻似乎比刚刚更加兴奋,在大雨中横冲直撞,竟然逼近了窗子,其中几只竟然摇摇晃晃的撞在了窗子的玻璃上,发出了邦邦的响声,大家不约而同的后退,生怕它们会撞破玻璃打在自己身上。 其实一切发生不过一分钟,不,也许只有半分钟,当大家再往窗外看时,猫头鹰已经开始渐渐散去。 “天啊,无头骑士消失了!”有人用有几分涩哑的嗓音轻声说到。恐惧就如同一尾毒蛇缠住了每个人的咽喉,当然,也包括我。 “城墙!”汉斯先生首先反应过来,他冲到了走廊的尽头,推开了那扇门,率先沖了出去。而我和”斯内普教授”也随后跟了上去。 上帝知道我们会遇到什么? 可是实际上我们并没有遇到什么。 无头骑士的消失和他的出现一样神秘莫测,我明明记得骑士行走的方向是那个最高的塔楼,他已经走了一半的路途,就在城墙的中间,他微微下蹲,可是还可以看到他的身形,但是如今他在一瞬间神秘的消失了。如果不是用神秘的非自然因素来考虑的话,也许骑士先生是猫起腰藏在城墙的后面从后庭防御城墙的一角盘旋而上的楼梯逃走,或者……他老人家选择了从城墙上跳下去? 我不可置信的站在雨中与大家面面相觑,身后是刚刚冒雨从城堡后庭城墙楼梯跑上来的丹妮与“弗利维教授”,听声响,楼下还有正在跑来的其他人。。 “你刚刚上来的时候看到有人下去吗?”“斯内普教授”一把抓住“弗利维教授”。 “没有,我没有看到任何人!”“弗利维教授”摇头,水花四溅。 “听说汉斯出事了,你们没有找到他吗?”这是小丹妮,身上的t恤被水浇的湿透,“他、他不会真的被无头骑士带走吧?” 现场一时陷入了奇妙的沉默,大家都带上了几分惊恐环望四周,不顾瓢泼的雨水击打在自己身上。 “诸位,我们还是先回城堡吧,天还在打雷,很危险!”还是“斯内普教授”站出来主持了大局。 “你的手怎么了?还有你可爱的脸颊,我的小姐?”休息室里,我用工作人员递来的毛巾擦着湿漉漉的头髮,然后看着身边有些沮丧的小姑娘。 “噢。”小姑娘看了看自己的手又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刚刚我在后庭和猫咪打了一架。” “看来我们赫敏的克鲁克山(故事中赫敏的猫)很兇,很深的伤口,我的小姐,建议你还是去消消毒,还有换件衣服吧,你的衣服已经湿透了,否则会着凉的。” “谢谢哥哥,您真是个好人!”丹妮吻了一下我的脸颊,向我微笑了一下跑开,分别时还眨了眨眼睛,“你们会找到汉斯的对不对?” 我向这个可爱的小女孩点点头,随后陷入了自己的思绪中。刚刚从城堡两边的护墙分别往下看,我并没有看到地上有散落铠甲,也就是说骑士并没有跳下去。虽然护墙上有石铸的卫兵,但是绝对不可能是它们混淆了大家的视线,这些卫兵多年来都伫立在那里受尽风雨和沧桑,但是至今没有一条信息证明过它们如魔法学校的卫士一样会移动。 我又将思绪转回到眼前的城堡四楼,无法想明白,这样一个视线一览无余的地方个孩子怎么会凭空消失。它不是第一层,走廊上并没有什么活地板或是暗道的存在,而对这一点的搜查我认为自己的专业素质完全可以信赖。外面的大雨依然没有停,伴随着雨声和吵杂的人声,我听到了汉斯夫人的低泣,看着身边在上下楼层的寻找孩子忙成一团的工作人员和骚动不安的游客,我苦笑了一下,这么多人的眼皮下,让一个孩子失踪了,难道世上真有魔法不成? 在小汉斯父母的要求下,城堡的负责人——那位“斯内普教授”,他打开了四楼的所有房间,我们切不描述这些房间的装饰布局,这毕竟属于公爵大人的隐私,通过那一扇扇紧锁的门和搜查这些房间,我们知道这里没有任何人进来,以我的专业眼光来看,至少没有撬过的痕迹。 “我可以向您保证,夫人,这些钥匙在这座城堡中只有我拥有,它们被锁在保险柜里,除了我没有人知道密码。” “我不明白,先生,您为什么要强调‘在这座城堡’,这是否意味着还有人拥有钥匙?” “您真敏锐,客人。”“斯内普教授”点点头,“拥有它们的还有公爵夫妇,但是从四月到十月他们并不在城堡居住。而如今,公爵夫妇和这里至少相距千里。” “好吧!”我郁卒的点头,看来这孩子就在众人的眼皮底下消失了,有如魔法。我还记得‘劫美路’和‘拐孩林’的传说,埃及阿列基沙特亚市的勒比坦利尼亚大街会吞掉美丽的新娘,而加利福尼亚州的安琪儿森林里失踪的全是8-9岁的儿童。其实与这样的世界未解之谜相比,我更愿意相信人性的罪恶,闹鬼和儿童失踪案对于一个旅游景点来说,绝对不是什么好事,会不会是有人故意想要搞坏古堡的名声呢?这吞掉孩子的可怕魔法之旅后面,如果隐藏的包藏祸心的贪婪之人,那便是世上最不能原谅的事情了。 第31页 汉斯先生愤怒的说:“这座城堡里可能存在着一个绑架孩子的罪犯!而且……这里竟然、竟然闹鬼!而这个鬼很可能是绑架我孩子的犯人,请问,你们要如何解释这一切?不,你们做的应该是先还给我我的孩子!”在父亲愤怒的质问声中,背景音乐是母亲悲伤的哭声。 “请允许我向大家解释一下,无头骑士确实是城堡想要搞的一个活动,虽然我们确实已经做出了仿制的铠甲,但我们没有请扮演骑士的演员和构思出要表演的具体剧情,因为这个活动还在策划中,所以……出了这种事情,我们也非常讶异……”面对如此状况“斯内普教授”显然手足无措。 “您是说城堡里根本不应该会有这位无头骑士先生?” “是的。所以我认为也许这是谁的恶作剧,而您的孩子也许只是在城堡中迷路走失——毕竟鬼怪之说在世界上还没有完全被证实。现在的情况还不足以报警,况且不能确定是失踪还是……绑架。我们已经要所有工作人员到处寻找,相信不久之后会有好消息。” “可是不可否认的是,骑士出现了。如果无头骑士是人装扮的话,那么谁能解释一下他是如何在城墙上失踪的?”一个游客犹疑的问。 “嗯,我们可不可以考虑一下那个可以载人升降的魔法笤帚?那个为了给孩子乘坐,安全系数是极高的,外表虽然好像是木质的,但是实际上是由钢铁制成的,而且承重极强,虽然说是给小孩子乘坐照相,但实际上完全可以承受一个成人的体重,如果无头骑士从那里上下的话。”那位事发时也在四楼的导游先生尽责的描述着一个可疑的景点设施。 “在打雷下雨时,严禁在山顶或者高丘地带停留,更要切忌继续蹬往高处观赏雨景,也不要行走或站立在空旷的田野里,亦应远离其它金属制物体,以免产生导电而被雷电击中……”我慢悠悠的开了口。 “呃,请原谅,先生,这似乎是人人都知道的安全常识。”导游迟疑的说。 “我只是藉此向您解释,那个人只是想扮成幽灵,而不是想真正变成幽灵。”我摇了摇手指,“城墙很高,笤帚外表看似木头实则本质是铁,而吊起那笤帚也是钢索。即使有保护设施,您不觉得在这样一个大雷雨的天气身着一身铠甲乘坐它上下危险系数太高了吗?而且最重要的是——”我用手指敲了敲窗户,“如果无头骑士从那里上下,就是将自己暴露在内庭里,让所有人对他的逃走路线和方法一览无余!” “其实——”“弗利维教授”插言说,“那铠甲并不是铁制的,而是塑胶制品。铁制铠甲太过冰冷沉重,所以我们选择了轻便实用的。不过按照目前的情形看,这似乎也不能成为乘坐笤帚逃生的理由。内庭有你们在,而城墙的另一边外庭是工作人员的宿舍,当时我和几个客人在躲雨,并没有发现有人或是骑士什么的跳楼,而且,大家也看到了,发现出事后,我立刻沿着楼梯上了城墙,当然,什么也没遇到。” 现场又陷入了一种奇妙的寂静当中。 “嗨,我们有麻烦了!”打破静谧的是刚刚跑上楼梯的猫头鹰驯养员,他的脸上身上又出现了不少划伤,“刚刚我清点了一下那些不知道为什么发疯如今又飞回来的猫头鹰,发现我们的海德薇不见了!” 咦?海德薇不见了?我还没有下手!我愕然了。 “海德薇不见了?”斯内普先生也瞪大了眼睛表示自己的惊讶,“话说回来,戴维,刚刚猫头鹰棚里发生了什么事?” “真是活见鬼,我也不知道!”这位刚刚被我得知叫戴维的猫头鹰驯养员大声抱怨道,“有电话叫我去黑骑士餐厅,说有一只猫头鹰飞到了那里,可是到了那里,什么也没有。可也就是在这时,天上就下了猫头鹰雨又出现了骑士。等我跑回猫头鹰棚,把这些骚乱的小傢伙安抚下来的时候,喏,发现没有了我们新来的海德薇。” “也许它是受到了惊吓,藏在了哪里,过一会儿就会自己飞回来。” “呃,在我看来很难,这小傢伙野性难驯。如果它真的不飞回来,我们的损失就大了!如果让我抓住那个打开笼子的傢伙,我一定拧掉他的脑袋!”驯养员忿忿不平的说。 “对不起,我能问一下您接的那个电话是手机还是内线吗?”我插了一句嘴。 “是内线,不过不知道是哪里打来的。因为城堡里的电话都是仿古样式的,没有来电显示。” 如果警察插手,也许可以查到通话记录,找到电话的出处,可是那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来人用的是公用电话,那么一样是无用功。 留下那些一筹莫展的人,我偷偷的熘到了猫头鹰棚,这里现在没有人,驯养员还在和“斯内普教授”抱怨。棚中的土地潮湿而松软,地面上散落着猫头鹰的粪便和一些看起来是田鼠的遗骨和皮毛,一把扫帚和铁锹放在棚中间的地上,看起来刚刚驯养员正在打扫卫生的时候就被叫了出去。 红线曾经跟我说过一个中国的成语——调虎离山,描述的就是这样的情况。 猫头鹰们都在笼子里嘟嘟囔囔,似乎都在回味刚刚的那场叛乱。我抑郁的望着其中一只铁笼上的铭牌,海德薇,我的海德薇不见了!很明显,有人在我之前下手了。我的海德薇并不是训练好的猫头鹰,也不是魔法世界的信使,它的小爪子打不开笼子上的插销,当然,这里所有的猫头鹰似乎都做不到这一点。 第32页 我慢慢的在棚中巡游,忽而感到锋芒在背,有双眼睛在恶狠狠的盯着我,呃,原来是一只雕鸮,是欧洲最大,最重,最健壮的猫头鹰,同时也很兇勐,它甚至可以捕捉到狐狸,豪猪,野猫,小鹿等兽类和苍鹰,因为它也能猎杀其它种类的猫头鹰,所以是单独饲养的。此时它暴躁的在自己笼中的树杈上踱着脚,不时的拍拍翅膀,咂咂嘴发出几声不耐的鸣叫。所有的鸟儿中只有它的羽毛是干爽的,看起来在刚刚的那场猫头鹰的骚乱中,它并没有获得自由,而看此情形,它对此似乎很不满。 咦,那是什么?雕鸮笼下的一抹小小的银光吸引了我。 那是一枚哈利?波特的徽章,这样的东西在这个魔法的城堡中几乎到处都是,粗看之下你也许会认为这也许是哪一个来参观猫头鹰棚的游客遗失的。但实际上似乎并不那么简单,因为这徽章上面还带着线头,似乎是雕鸮从人身上扯落的,或是来人为了躲避雕鸮而掉落的,徽章落在土地的表面,而这块土地是被驯养员已经打扫干净的地方,也就是意味着这是驯养员在接到电话离开猫头鹰棚后有人进到了这里,那么这个会不会就是把猫头鹰们都放出的那个人落下的呢? 就在我思索的时候,风雨中传来的一声惊喜的叫喊打断了我的思路,我下意识的把徽章放进了兜里。 “找到了!找到那个男孩了!他在地牢!” 地牢!安尼克城堡中拥有地板活门的,那就是城堡的地牢,地牢有9英尺长,8英尺宽,11英尺之深。从前的犯人们都会带着脚铐镣锁被扔进去的,大多时候,他们会在其中度过漫长的岁月,他们被时光忘记,被外面的人忘记,所以它们在法语中被称为“被遗忘”。 上帝保佑,这一次它并没有被遗忘。 小汉斯就躺在城堡的一个地牢里,手上身上有几处划伤,身上漂亮的衣服也有破损,他在里面静静的沉睡,在被激动的人们所惊醒后,他揉了揉他那双漂亮的绿眼睛,惊恐的望着自己身边放置的一副铠甲。 “那是无头骑士的铠甲。”有人倒吸了一口冷气,“可是……他不在里面!” 我的上帝,他当然不在里面,难道你还指望他在那里用他那副没有头颅的身躯向大家致敬吗?我走到那副铠甲前,伸手摸了摸,胸甲部分里里外外都是雨水,但是下身铠甲竟然滴雨未沾。真……奇怪! “汉斯,我的宝贝儿,你可真是吓死我们了。”汉斯夫妇上前拥抱住自己的儿子。 “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只是睡着了,醒来后就发现自己到了这里。”醒来的小汉斯面对所有人的追问只是这样回答,然后他带上了几分兴奋几分恐惧的表情望向骑士的铠甲,“ 莫非真的有骑士幽灵?” 没有人能回答他的问题,这里所发生的一切都让人无从解释。 我走出地牢,远远的望着那团聚的一家三口,心头却带上几分困惑,总觉得这一家人似乎有什么不对,但又说不出什么。我苦恼的思索着这个问题,眼睛却茫然的环视着四周,墙上多是珀西家族的油画像,我漠然的盯着打量着这些已经作古的老人家们(即使他们在画像中还很年轻,可是对我来说他们已经是老人家了。),突然想起一段话。 “是不是象一个你认识的人?” “下巴有些象亨利爵士。” “也许隐约有一点。等会儿!”他站在一只椅子上,左手举起蜡烛,把右臂弯曲着掩住宽檐帽和下垂的长条髮捲。 “天哪!”我惊奇地叫了起来。 好象是斯台普吞的面孔由画布里跳了出来。 “哈哈,你看出来了吧。我的眼睛是久经训练的,专能检查容貌而不致被附属的装饰物所蒙蔽。这是罪犯侦察人员的首要特点,应该能看破任何伪装。” “简直太妙了,说不定这就是他的画像呢。” “是啊,这确是一个返祖遗传的有趣的实例,而且是同时表现在肉体和精神两方面的。研究家族肖像足以使人相信来世投胎轮迴的说法。显而易见,这傢伙是巴斯克维尔家的后代……” 《巴斯特威尔庄园的猎犬》中的一段不禁浮现在我的脑海,难道说…… 那么说,汉斯对于自己的父母…… 我下意识的将手伸进了兜里,取出了那枚徽章,来来回回的翻看,脑中如迷雾如外面的天气,云开雨散。原来事情的真相,不过如此。 海德薇的归处(此处进入第三人视角叙述) 孩子找到了,城堡里唯一的损失只是丢失了一只白色的雪鸮。雨中无头骑士的一幕如梦似幻,让人惊嘆疑惑,但没有人能肯定幽灵是否真正存在,而汉斯夫妇似乎也并没有要追究城堡的意思,孩子似乎也并没有受到多少的惊吓,一切似乎就要就此告一段落。 就在全体工作人员满怀歉意的准备送大家出城堡的时候,一个清朗的嗓音从人群中不紧不慢的响起。 “我们是游客,应该离开城堡,可是,汉斯你为什么也要离开城堡呢?如果你就这么抛开了祖先留下的土地,你的无头骑士朋友会感到寂寞,而哈利?珀西先生,那位真正的无头骑士也会感到悲哀!” 所有人都讶然,不明白这位东方的少年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大家看着少年走到汉斯的面前弯下腰,目光与他对视。 男孩的目光闪了闪,但是并没有说什么。 第33页 “我想,这的确算是个完美的……恶作剧。”忘言颇有深意的挑了挑眉头,嘴角绽放一丝诡秘的笑容,“这个事件是这样的:首先,是有人策划了猫头鹰的惊飞。我们知道,驯养员被假电话叫走了,随后便有人打开了猫头鹰的牢笼。然后,就是无头骑士的出现,把大家的视线都集中到窗口。啊,那时我记得第一位发现无头骑士的人是四楼的某位女士,好像是…… “汉斯夫人。”有人说。 “是的,就是汉斯夫人。”忘言满意的点点头,“然后满天都是四处飞窜的猫头鹰,这时大家惊慌失措,惊叫声无数,没有人会注意一个孩子去了哪里,所以有人趁机用钥匙打开四楼的房门躲进去。注意,我说的是用的是房门的钥匙!而当汉斯夫人开始惊叫孩子不见时,人们的注意力从无头骑士身上回来了,这是极为重要的第三步,因为它关系着第四步无头骑士的消失,我不得不说,这是整个事件里最为巧妙的一环,那时许多人的注意力转移到了寻找孩子身上,可是与此同时,乱飞的猫头鹰突然撞击了窗子的玻璃,把大家吓了一跳,而无头骑士也同时消失了。” “是啊!”大家都心有余悸的回忆起当时的情景。 “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可是猫头鹰们为什么会撞上玻璃?猫头鹰的视力虽然不好,但是还不至于如此。如果大家把脑中那些非自然的因素抛弃后,能得出什么结论?” “鹰哨!有人用了鹰哨!”训鹰人先反应过来。 “不错,是鹰哨!猫头鹰的听力要比其它鸟类强上许多,而且在判断声源方向方面也高人一筹。即使我们听不见,它们也能分辨的出。我想,猫头鹰的雨中叛乱应该是扮演骑士的人吹了鹰哨,所以猫头鹰才会围绕在他的身边,而后来猫头鹰对城堡的袭击,应该是有人,应该说当时城堡中的某人召唤了猫头鹰,所以猫头鹰才会沖向了城堡。” “你是说,还有一个人?” “是的,所以不要把心思花在什么鬼怪之说上,所有的这一切,人力都可以完成!”忘言冷静的说,“而猫头鹰本来就是勐禽,带有攻击性,虽然一般情况下,猫头鹰并不会主动攻击人,除非你威胁到了它。那些在白天被轰起来表演的小傢伙们大概本来就不心甘情愿,而好不容易回到笼子里刚刚想打个盹的时候又被人打开笼门吵醒,心情不愉快可见一般,所以给来人留下些小小的纪念品也未尝可知。我记得这里有三个人身上有抓伤。丹妮说是被猫咪抓伤的,而小汉斯是被骑士带走时弄伤的,而训鹰人先生则是不肯屈服的海德薇为他留下的印记。”忘言把眼神往三个人身上熘了一圈后然笑了一下,“当然,以上只是我个人的粗浅意见,并不是在指证某个人。下面再让我们再来研究一下无头骑士的问题吧! “无头骑士这个表演项目而且尚在计划中,如今也只是在网上制造舆论的阶段,而知道铠甲制成的人并不多。那么本次事件的发生说明了什么呢?那就是——扮演骑士的人对于城堡中的事情非常了解!” “您怀疑骑士是城堡中的工作人员假扮的?”“斯内普教授”问。 忘言无言的耸了一下肩,“不如我们先来看看骑士的铠甲是如何在我们眼前消失再到了地牢的吧。骑士的铠甲虽然是可以拆卸的,可是却不能堂而皇之将它扔下城楼,那么要怎么办?在《哈利?波特》中猫头鹰是信使,可以运送包裹。而这里的猫头鹰们接受的训练也有召唤、携物、飞停这些动作。塑料的铠甲每一片并不重,在猫头鹰可以携带重量的范围内。所以,消失的骑士铠甲其实是被分成了几份,然后被几只经过训练的猫头鹰带出了我们的视线。而这也说明了一个问题,猫头鹰们服从那位骑士的命令,也就是骑士会召唤猫头鹰,所以这位骑士应该就是城堡中的人。” “那么他会是谁?” “无头骑士有一个很有趣的动作,在雷声响起的时候他弯下腰捂住了自己的胸部。”忘言用手指点了点自己的额头,笑笑,“无头骑士不可能有心脏病,其实他是怕雷的,那么骑士的耳朵难道长在了胸上?是的,我想那是因为扮演骑士的人个子不高,穿上铠甲后头恰巧在胸处。而我们只能仰头看见骑士的上半身,而胸以下都被城墙所掩盖。而这恰巧能够解释为什么我们发现的骑士铠甲上身是湿的而下身却是干燥的,这是因为扮演骑士的人只动用了上半身的铠甲。无头骑士没有头颅,所以他的扮演者身材必须矮小,才能够穿上铠甲正好看不见头颅。那么城堡里谁能够符合身材矮小但是却知道无头骑士的计划的条件呢?比如说扮演‘弗利维教授’的先生和工作人员中的小孩子,比如说……扮演赫敏的丹妮。” “丹妮?怎么可能?”大家不可置信的面面相觑,而两个孩子却紧紧的拉住了手。 “骑士的不见,应该是扮演者在弯腰低头将身体藏在城墙下逃过我们的视线。而他不可能从通往第四层的门逃走,因为那必然会和那里的人相遇,所以他必须走外部的楼梯,因为一个雷雨的糟糕天气里,留在外面的人实在是很少,他会更容易脱身一些,可是在那么短的时间内,他根本没有时间跑完那么长的楼梯,而这个楼梯也有人迎面而上,所以他做了一件很聪明的事情……我想问弗利维先生的是,你是在哪里遇到扮演丹妮的?” 第34页 “咦?”被突然问到的“弗利维教授”显然吓了一跳,但是他马上回忆起来,随后他将把惊讶的视线转向了丹妮,“我是在中途遇到她的,现在我能想起来,在我上楼梯的时候,我的前面似乎并没有人!可是在某一个转弯后,丹妮就出现了。” “所以,我们的丹妮小姐几乎就可以算是凭空出现的,遗憾的是她手中并没有时光转换器。诸位,无头骑士先生其实是位小姐,就是丹妮。” “可是,丹妮为什么要搞出这样一场恶作剧?” “准确的说,应该是汉斯和丹妮为什么要搞出这样一场恶作剧,我的先生。”忘言对着“斯内普教授”眨眨眼,随后看着汉斯微微笑,男孩此刻倒是一番坦然,“我记得这座城堡中一位先生曾经对我说过,他们期待他们的小王子——也就是说公爵夫妇的小儿子能够在他十一岁的时候光临这座魔法城堡。现在我只能说,他们的愿望已经实现了。十一岁的哈利?波特,收到了来自霍格沃茨的入学通知,而十一岁的汉斯?珀西也来到自家的魔法城堡。你们眼前的就是公爵夫妇的小儿子——汉斯?珀西。而他就是丹妮的同谋。” “可是,你怎么能断定他是公爵的儿子?”一位游客问到。 “因为这枚徽章。”忘言从口袋里取出那枚徽章,“hp,格兰芬多的花纹。丹妮,我能先问问你的徽章到哪里去了吗?” “在我换掉的湿衣服上吧!”小女孩迟疑了一下回答。 “不,我亲爱的,上面没有。”忘言如同变魔术一般从身后取出了一件湿漉漉的针织衫,“请原谅我光顾了你们的洗衣室,没有经过可爱小姐的允许就拿了她的衣服,相信大家可以看到在胸前别徽章的地方已经挑出了线头,而这枚在猫头鹰棚捡到的徽章,上面还有衣服上的纤维,它是被一个脾气暴躁的大傢伙碰掉的,其实只要经过稍稍对比,就能知道它的主人是谁——也就是说,打开猫头鹰笼门的其实是丹妮。 “丹妮的徽章属于魔法世界的哈利?波特。而汉斯的徽章却是银质的,虽然也有hp,但是上面的花纹不是格兰芬多的标志,那是属于古老家族——珀西家族的,我在图书室的珀西家族的家族徽章上看到同样的花纹。哈利?珀西,我还记得安尼克城堡的导游很乐于将这位中世纪的本土英雄与哈利?波特相提并论。如果,小汉斯是珀西家族的人。那么他的名字就是汉斯?珀西,名字的缩写也是hp。那么他的失踪也可以解释,他是这个城堡的小主人,自然可以随意进入任何一个房间——当然,是用钥匙。在无头骑士出现的时候,小汉斯趁机开了锁躲到了伯爵的房间里,而他的父母,也许应该称之为扮演他的父母的人为他打了掩护——刚刚提到,真正使我们注意到窗外无头骑士的,其实正是汉斯夫人。而且不知大家是否注意到,汉斯从未称唿他们爸爸妈妈……” 此时,汉斯夫妇耸了耸肩,微微做了个摊手的无奈手势。 “无头骑士消失后,大家都跑去了城墙,而在其余楼层的人这时也都往四楼集中。那么汉斯要如何离开四楼呢?我记得在公爵起居的房间里都有一个响铃,那是从前为公爵提供餐点而设置的特殊设备,而与之相对应的则是隐藏在墙壁中一部小小升降梯,由它将餐点从厨房直接送到公爵大人的手边。我不知道这升降梯的承重大约有多少,但是一个孩子的体重……啊,先生,从你的表情我可以看得出我的猜想应该是正确的,它可以承受一个孩子的体重。”忘言望着“斯内普教授”的表情点了点头,“那么小汉斯就可以乘坐它从房间里跑到一层去,我想那时那里已经没有什么人在了吧,所以他才能够顺利的吹响鹰哨,让那几只携带了一片铠甲的猫头鹰把铠甲送到自己的手中,然后再进入地牢料理好自己和铠甲。因为他知道,丢失了孩子,城堡内外势必要进行一个大搜查,地牢自然不会被放过。” “可是,汉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也许,我们未来的小爵士搞出这样一场恶作剧可能只是想给诸位一个难忘的见面礼,而且这的确是一个宣传新的旅游项目的好噱头,不是吗?”我微微一笑,“虽然有些冒险,但是取得了成功。” “给诸位添了麻烦,我很抱歉。请允许我自我介绍,我是汉斯?珀西。”刚刚似乎还是淘气的男孩现在变的温文有礼,歉然的鞠了一躬,他如今真的成为了驾临这座城堡的小王子。 尾声 天空上的阴霾散去,斜阳照在这座歷经风雨的古堡上,游客们纷纷离去,而忘言却再一次找到了小汉斯和丹妮。 “亲爱的,海德薇在哪里?” “您说什么,sir?”小汉斯有些天真的歪了歪头。 “不明白也没有关系,就当做我再说一个故事吧!”忘言并不在意小傢伙的态度,挣扎是每个生物的本能,何况一个狡黠的孩子。想到这里,他轻轻地笑了,眼眸中闪着势在必得的光芒。 “在大家面前我并没有点出,你们真正的目的就是海德薇。你们两个互相配合,丹妮先打电话调走了训鹰人,打开了所有鸟笼,猫头鹰在笼子中昏昏欲睡,所以开笼时并没有造成太大骚乱——也许除了那只愤怒的雕鸮。丹妮伪装成骑士悄悄的跑上了城墙,吹响了鹰哨,受到召唤的猫头鹰果然都飞来,丹妮分解了铠甲,交给了几只训练最好的猫头鹰——你们俩几天来一直训练猫头鹰大概就是为了今天吧,随后上演失踪的小汉斯也在房间里吹响了鹰哨,所以猫头鹰们便直往四层的方向而来,在我们因为猫头鹰的冲击震惊的时候,无头骑士又恰时失踪了。大家忙于骑士结果又顾不得猫头鹰,顾此失彼,一场忙乱下来,大家也只能认为在这场猫头鹰的叛乱中,海德薇是不幸的损失,而碍于你的身份,这件事的结局大概也会不了了之吧。可是孩子们,请把海德薇交出来,它当不了你们的玩具,这里是现实,并不是所谓的魔法世界,你们不能把它当做私有宠物!” 第35页 “它怎么会是我们的玩具宠物!我们……”丹妮愤怒的嚷着,即使是刚才被忘言指认出是骑士也没有让她情绪变动如此之大。 “您说的故事很有趣,我很喜欢。”小汉斯拉住了丹妮,“那么我们告诉您另一个故事,不知道您会不会相信?”他停顿了一下,直视忘言的双眸,“我们是动物保护者,即使我们只有十一岁。我们放走海德薇是希望它可以得到自由。” 两个孩子的眼神坚定而认真。 “我设计盗窃自己家的东西,这不应该。但是……我只能这样做,因为直接提出释放海德薇我一定会被拒绝,也许还会被训斥,所以才和丹妮想出了鬼怪的做法。可是托您的福,如今我却一定会被训斥了。”汉斯的小脸上满是苦恼。 “对于这一点我很抱歉,我能理解自盗自家并不是件愉快的事情。”忘言郑重的欠了欠身,“希望你带来新的商业契机会让你所遭到的训斥减少几分?” “唉,但愿!”汉斯长长的嘆了口气。 “虽然在这里依照法律给了这些猫头鹰们足够的自由,很多猫头鹰也把这里视作了家,但是……我认为它们真正的自由和真正的家在那遥远的山林之间。用于宠物的猫头鹰都来自野外,是生来自由的鸟儿。可惜的是大部分的猫头鹰被磨去了野性认定了这里,它们无法或者不愿意回到自己真正的家园。可实际上,它们其实不属于任何人,我们、甚至包括魔法世界的巫师们。” …… “尘世上总有些事情被遗忘 就如同被碌碌所尘世湮没的人们 忘记了自由是他们曾经永不停止的追求 一如这个风笛吹响的大地 勇敢的心在此永生不灭。” 忘言望着渐渐被夜色笼罩的大地轻轻低吟,“这是流传在这里的歌谣,我非常喜欢……其实,在我们的生命里,都有许多渴望而无法拥有的东西,我们也许会穷尽一生对它们念念不忘,但因为无法离开现实的束缚而无法拥有。它们是,我们也是,好在海德薇还可以选择,不是吗?” “是啊!” 黑色的天幕下,在人们所不知道的地方,海德薇在翩翩飞翔,美丽的夜的精灵啊,再也没有囚禁你的囹圄,再也没有束缚你的镣铐,请你在这广阔的天空下,没有束缚的、自由飞翔。 这是忘言的一次失手,但他甘之如饴。 多年以后,红线回忆时如此说。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