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文豪》 第1页 [穿越重生] 《女文豪》作者:三春景【完结+番外】 文案: 现代女写手的古代文豪之路。 内容标籤: 情有独钟 天之骄子 平步青云 穿越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连翘 ┃ 配角:许文华吴美娘 ┃ 其它:写手成神 作品简评:现代网文小写手,古代小说女文豪。小作者穿越似是而非的古代,这是最好的时代,有搭建好的舞台等着她去表演,超越时代的见识助她成功。现代女写手的成神之路,一代文豪的辉煌岁月!本文讲述现代女写手穿越古代终成一代文豪的箇中故事。塑造了一个架空大时代,这个时代国富民强、文化昌盛。主人公们在演绎的故事仿佛美梦,激昂向上、激励人心。同时,故事人物精彩,角色们均有个性,在大时代背景下演出了精彩人生! ================= 第1章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 书院中书声朗朗,连翘却只能茫然四顾。只在徽州旅游的时候见过的明清建筑,白墙黑瓦,高高的马头墙,透过雕花的窗户看过去,还能看到古代楼阁正嵴和垂嵴上面装饰的小兽头,因为变形的厉害,连翘不能确定那是螭吻还是别的。 她首先想到的是做梦,因为她的眼睛有中高度近视,虽然摘了眼镜不至于走道到水沟里去,但是想要看清楚这么远这么小的东西,也无异于痴人说梦。 「连翘——」 颇为严肃的声音,连翘条件反射一样坐好坐直,就像她读书的时候听到老师的警告一样。 叫她的是一个女人,年纪约四十岁上下,嘴角下垂,显得非常严肃和老相。身上穿着一身深青色的交衽广袖衫,头髮梳的一丝不苟。虽然是古代人的打扮,但是连翘一看到她就想起了自己高中的班主任。 看到连翘重新集中了注意力,那女人才继续讲话。 「你们虽然还是书院的学生,但是已经通过了结业考试。即是说,在书院结业礼之前,你们要早些找到事做。这种事不能拖延,等到学院这边结业礼后,周遭的同学都找到事做了。只有你一人没有,该是何等着急?」 连翘更加迷茫了,因为这听起来像她半个月前参加毕业答辩之前,班导和她们说的话。这种现代与古代时空交错感,让她没有一点真实的感觉。 「想要师长和山长推荐信的和我来说,只要是合情理的,书院方面都会通融……」 并没有说太久,很像连翘高中班主任的女人就离开了。她离开的时候所有学生都起立行礼,连翘并不懂这些,好在别人都在做,她混在其中虽然慢一拍,却也不打眼。 「连翘,你方才在想什么,许娘子说话的时候也发愣。」有个穿黄衫的娇俏女孩子有些好奇地拍了拍连翘的肩膀。 连翘抬头飞快地看了她一眼,杏黄色对襟衫子,底下是一条碧绿色湘水留仙裙,头上扎着电视剧里古代女孩子梳的那种髮髻,上面还有一个小小的,挂流苏的小簪子。如果从刚才起就是演的,那未免也太真实了。 毕竟她只不过是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而已,不算有钱,谁又会嫉妒她、图谋她,以至于做出这么大的景,请这么多演技很好的龙套演员来整她。 所以,如果不是她在做梦的话,那就是她穿越了。 穿越,这个名词对于现代的年轻人来说并不是一个多稀罕的词,定义也能张口就来。或许在小小少女的时候还做过穿越成公主郡主富家小姐,上演浪漫古代言情戏剧的梦。 对于连翘来说,当然也不陌生。 她是一名还算不错的网络小说写手,穿越这个词,熟的不能更熟,甚至她自己也写过穿越小说。 「在想结业以后的事情。」连翘还不了解周围的情况,怕露馅儿,只能含煳其辞。 那个黄衫女孩子却不觉得奇怪,只是道:「连翘你发什么愁呢?你课业好,没结业之前就在报社实习过了,实习成绩是全甲等——更重要的是你年纪小哇,不像咱们,做不了几年就要辞工成亲去,好些地方都不乐意聘用我们呢。」 黄衫女孩子不知道还要说什么,这时候一个穿浅红色交衽半臂的女孩子走了过来,立刻住了嘴。小声嘟哝了句什么,就走开了。 新来的女孩子让连翘有一种强烈的熟悉感,但是就是想不起来她是谁——虽然她穿越的这个身体和她叫同一个名字,但是明显不是同一个人,或许这是她本来的记忆。 「连翘,你和宋慧如说什么话?」这个女孩子和刚才的黄衫女孩子一样,都只有十五岁上下。但是看起来远不如之前那个女孩子自然,小小年纪脸上就敷了厚厚的一层粉,嘴唇上也擦了胭脂。 古代或许也有好的化妆品和化妆术,但是这个女孩子的妆容显然不符合这个条件。所以不仅不美,反而显得她十分庸俗蹩脚。 连翘还注意到她头上簪的一根簪子,是鎏金簪,空心的。连翘因为有一个表姐在珠宝行业做事,所以颇为了解,一眼就看出来了。这样的簪子看着光华灿烂,其实还不如之前那个黄衫女孩子的一根银簪值钱。 要么是审美不好,要么是小女孩的虚荣,连翘这样想。 她不太喜欢这女孩子对她说话用命令的口吻,所以只记住了她说的那个黄衫女孩子的名字,免得下一次连名字都叫不出来。就转移话题道:「没什么,你找我有什么事儿?」 第2页 吴梦春觉得连翘今日有些怪异,但她也不大和连翘有交集,所以只是完成任务一般道:「奶让我今日叫你和姑姑一起回家吃晚饭,你可别忘记了。」 对于自己的家庭关系毫无概念的连翘迟疑了一下,还是很快答应了下来。至于说这个女孩子的奶奶、姑姑是什么人,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吴梦春见连翘反应冷淡,哼了一声转身就走了,显然她不是很喜欢和连翘说话。 等到她走远了,黄衫女孩子才又凑过来,啧啧道:「连翘,你表姐是哪里学的做派,看看她脸上的粉,嘴上的胭脂,白的像鬼一样,我家新刷的墙也没有那样的。胭脂就更不要提了,那么厚……这就是结业了,要是以前,许娘子只怕早就拽着她去井边打水,洗干净脸再说了。」 虽然还没有认识人,但就事论事,连翘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到了一半才发现自己实在是没心没肺。刚刚发生了穿越这样的大事,心里连个着急都没有,竟然这么快就投入角色了,也太心大了。 当然,也可能是着急过头了,反而表现格外平静。 连翘发现所在的大房间是一个类似于教室的地方,整整齐齐地放着好些排书案——就像是古装电视剧里面的那种,桌案两头翘起来一些的桌子。除了她,每个人都在收拾桌子,把书本、文具装在一个木头做的书箱里。 现在依旧懵懂的连翘赶紧有样学样,不知道是不是身体的本能,她没有用过这种书箱,但是收拾的有条有理,好像是做的极熟的样子。这让连翘微微松了一口气……这个身体的很多本能很强的样子,应该会对她有帮助吧。 正在这时,外面淅淅沥沥地下起雨来了。通过气温和外面的景色,连翘推断正是春雨绵绵的季节,下雨也不奇怪。发现书箱上面还放了一把伞,就更不着急了。 收拾完毕,跟着『教室』里的女孩子走出教室的时候她才犯难——按道理来说,她应当回家吧?放学之后都是回家的,她想。不过这是女子都可以读书的古代,所以她又不确定了。 不过她运气很好,随着人流,穿过一个类似于花园的地方,来到大门这边。这里有高高的牌楼,上面镌刻着对联和牌匾。牌匾上面写着『丰山书院』,对联则是关于读书的名言诗篇。 牌楼建的很高大,牌匾和对联也写的很有气势,内容也印证了连翘的猜想,这里的的确确是一所书院——古代是没有女子书院的,除非在脑残电视剧里。 或许她穿越的是一个歷史上不存在的朝代,或者说,这就是另外一个世界的古代,连翘若有所思地想。 她也没有想多久,因为从一个『教室』里出来的女孩子都渐渐四散离开了,有很多还是坐自家的马车走的。她现在也要回家,可是问题是……她家在哪儿? 不得不说,悲哀啊!她忍不住埋怨,看来原身小姑娘的人缘儿不大好,竟然连一个可以一起回家的好闺蜜都没有! 就在她痛心疾首的时候,一辆小马车停在了她面前。赶车的是一个中年车夫。很快车帘子撩起来,钻出一个穿碧绿衫子,青布绸裤的小姑娘,她头上用红头绳扎着丫髻,应该只有十一二岁,杏眼桃腮,十分讨喜机灵的样子。 「小姐!」她拍拍胸口,似乎十分庆幸的样子,解释道:「还以为赶不上了呢!小姐快些上车,别淋着雨了。」 说着就跳下马车,先把连翘背着的书箱给摘了下来,又替连翘撑着伞。连翘虽然不认识她,但是强烈的熟悉感让她知道,对方一定是认识自己的。 心里舒了一口气,天无绝人之路,有人来接她回家了。 什么都不说地上了马车,然后那小姑娘也上了马车。连翘从她的称唿里推测她是原身的丫头,即使什么都还不知道,但是至少知道了自己现在的身份是一个『统治阶级』。 虽然从穿着打扮等确定,绝不可能是公主郡主国公府的大小姐,甚至就连富户千金都算不上。但是在生活艰难没有人权的古代,她不是穷苦人家的女儿,或者干脆是卖身为奴的丫鬟实在是太好了。 别说她没有觉悟,首先想到的就是这种鸡零狗碎。她也是写过穿越文的写手,事先了解过资料,知道古代生活真实的样子。有钱人家的生活除了没有一些现代的娱乐,其实和现代的有钱人也差不多。但是穷人家和现代的穷人相比,那就是天壤之别了。 现代的话,至少社会主义不兴饿死人,也不兴卖身为奴。 因为怕露馅儿,连翘一路上没怎么说话,只听小姑娘叽叽喳喳了。都是一些东家长西家短的琐碎小事,连翘就是再会提取关键信息,也得不出什么有用的情报。 「到了。」外头车夫说了一声,小姑娘也就应了一声。然后带着连翘的油纸伞和书箱先跳下了马车,撑起伞在外扶着连翘下车。 这样接受一个小姑娘的服务,连翘当然很别扭,但是为了不显得奇怪,她只得一一照做。 马车停在了一户有两扇黑油门的院子前,青砖砌成了高大的围墙,门也是用的好石材和木头做的,所有看上去就有一种沉甸甸的气势。 连翘点点头,看得出来,这是一个古代的中等之家。正在这样想的时候,脑子里涌现出了大量的记忆,短短的一瞬间,她好像经歷了一个十三岁女孩子的一生! 第3页 第2章 连翘原本是个普通的九零后少女,高考之后一家人陪她出门旅行,但是在景区的大巴发生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她的爸爸妈妈在事故中去世,她也受了重伤,因此录取的大学还申请了迟一年入学。 没有什么电视剧里面的狗血情节,景区方面、爸爸妈妈买的保险等等,都赔付了应该赔付的金钱,加起来有一两百万。连翘有叔伯阿姨,也有舅舅舅妈,但是没有贪图钱财,来占她便宜的。 实际上也占不到什么便宜,连翘在高考前夕正好年满十八岁,已经算是一个成年人了。 当然,也不要想这些亲戚有多热情就是了。好在连翘已经成年,本也不用麻烦他们。 连翘所得的赔偿金,再加上父母留下的存款,以及一栋位于四线小城市的房子,足够连翘舒舒服服地上大学,然后过以后的人生了。 连翘念大学的时候利用空余时间开始在网上发表小说,也就是俗称的网络写手、码字的。不知道是机会好,还是真的有天赋,反正很快签约了。一开始的时候辛辛苦苦一个月也只能赚个零食钱,但是后来就好多了。 ——码字速度上升,以及文笔进步,写作节奏提升都是原因。 总之在连翘毕业的时候,她已经能够月收入一万左右了。比不上大神、小神、粉红,但也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算是这一行里能够靠这个吃饭的那一类人。 最后她没有选择和自己专业相关的工作,而是打算转变成一个专职写手。她在毕业之后就收拾东西返回自己家乡的四线小城市,如果是写手的话,住在哪里都没有差别。 住的是自家的房子,吃饭什么的开销也很便宜,靠着月收入她就能在家乡这个小城市生活的相当滋润了,甚至能攒下钱来。至于父母留下来的钱,完全就是以备不时之需。 看起来她的生活完满,除了深夜码字的时候会忽然觉得有些寂寞,没有任何不好的地方。而且就算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也绝对不到需要穿越古代的程度。 古代啊,也只是穿越小说里面看起来很美而已,生活对于现代人,特别是一个现代女性来说,恐怕要艰难的多。不要说要戒掉现代的许多娱乐了,就是生活习惯也是完全背离的。 连翘记得自己前一秒还在面对电脑码字,然后下一秒就出现在古代一间古香古色的『教室』。虽然觉得莫名其妙,但是她确实是穿越了——如果可以,她想把这个穿越的机会让给任何一个抱着粉红色穿越梦想的女孩子。 只不过,她不能。 「连翘?」吴美娘担忧地看了一眼女儿。 连翘定了定神:「娘,没事儿。」 这个打扮简单却一丝不苟的中年美妇人,就是原身这个也叫连翘的小姑娘的娘亲吴氏,闺名叫做吴美娘。人如其名,年轻的时候是远近闻名的美人,当时求亲的人都快把吴家的门槛踏破了。 这些当然不是吴氏自己和连翘吹嘘的,一半来自于连翘的死鬼老爹,另外一半来自于连翘的外祖母。 连翘的老爹原是苏州府衙门的刑名师爷,五年前染病死了,所以吴氏才带着唯一的女儿回娘家嘉定这边定居。他死的时候连翘已经记事了,所以一些话她还记得。 至于说连翘的外祖母,方才就见过。方才连翘跟着吴氏去了一趟外祖母家吃晚饭,吃晚饭的原因是连翘和表姐吴梦春都从学堂结业了。就像现代家庭小孩子毕业了,大家也会庆祝一番一样。 说到这个,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连翘举目望去,现在她和吴氏正走在一条颇为繁华的街道上,旁边是一条水道。正是黄昏时候,有的人家开始点灯,河上做生意的船家也一样。于是街道上的、船上的灯都星星点点投在河里,这是古代的城镇图! 周围的人也是,都穿着古代人的装束,盘着古代人的髮髻,言笑晏晏之间和现代人完全不一样的亲切。 完全的古代不是什么好事,因为一个现代人在这里生活会很不方便。而一个女孩子的话,如果不能转变心态,那绝对是备受折磨的——针对女性的严苛一直没有消失过,但是在古代社会绝对是现代社会所不能想像的残酷。 但是万幸的是,这不是连翘熟悉的那个古代。这个古代的发展和连翘所知道的有很大的不同,别的方面原身也没有什么记忆,但是关于女性的地位,并没有那么低!大概是有几位伟大的女性人物做出了巨大贡献,从而激励了很多女性吧。 总之,女性是可以去外面的学堂上学的,而不是只有有钱人家的女孩子可以上家塾。连翘之前能够在丰山书院念书,并且毕业,就是这一条带来的好处。 更重要的是,社会给予了女性大量的工作机会——现代女性为什么能够崛起?无非就是获得了工作机会,然后从经济和社会资源上独立了,再之后的崛起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这一点这个世界的古代和工业革命前后的国外很相似,最主要的出路是做女工。 现在似乎处于工业萌芽时期,很多手工作坊建立起来,已经具备现代工厂的雏形了。这当然需要大量的工人! 大力气的活只有男工能干,但是更多的作坊工作女工完全能够胜任,甚至因为她们更加细心且善于忍耐,做的比男工还好! 第4页 更加低廉的工资,更容易管理的性格,丝毫不差的工作效率。资本总是逐利的,虽然社会上对于女性工作一开始很有意见,但是对于想要赚钱的商人来说,那些话屁都不算! 「到了!」吴氏停在一家铺子前面,轻声道。 陷入沉思的连翘这才注意到这是一家有五间门脸,上下两层的大铺子。正中间的门上挂着大大的牌匾,写着『福惠祥』三个大字,倒是不知道做的什么营生。 不过一进去就什么都知道了,光洁的玻璃柜子里装的是闪亮的金银首饰,这是一家古代的首饰店,也就是银楼。从这里看得出来,这时候的玻璃工艺已经很成熟了——连翘一点也不可惜,因为身为文科女的她从来不会造玻璃。 「你今日就算是结业了,娘送你一件好些的首饰,你佩戴着出门做事,也更加体面。」说着就拉了连翘往玉器的柜檯那边去。 玉器柜檯上的伙计不是电视剧的男子,而是一个面带微笑的小姐姐。这就是这个世界的不同了,不只是手工作坊里的女工,就连这种服务业也大量地招收女性工作者。 当然,工业革命时期,欧洲女性仅次于女工的常见工作,女僕,这边是不太流行的。 因为这里还保留着身契制度,所以用的起僕人的人家一般都会买,而不是雇。也有僱佣的,就像连翘家里专门做粗活的宋婆婆,她就是吴氏僱佣的,只不过这种是少数中的少数。 「喜欢哪一个?」吴氏在连翘耳边轻声问。 玻璃柜里面躺着的是各种各样的玉镯子,像是簪子之类的每天戴一样的难免被人议论讥笑。但是玉镯就不一样了,一辈子戴着不换的也正常,所以一只好玉镯可比其他的首饰有实用价值的多。 「哪一个都好。」原身连翘不是什么特别内向的性格,但也不怎么外向,这一点和连翘本身的性格很相似,现在连扮演都用不着了。 吴氏的眼光颇好,选中了一只芙蓉玉的镯子让连翘试戴:「你这个年纪的小姑娘还是用粉嫩轻薄一些的颜色好看,等到了我这个年纪,便是想用这个颜色也不能够了。」 柜檯小姐姐量了一下连翘的手腕,拿出了一个尺寸合适的让连翘试戴。笑着奉承道:「太太的年纪哪里大了?这要是走出去,只怕人家以为和小姐是一对姐妹呢!」 小姐姐当然是奉承吴氏的,因为她很快就开始推销银楼新到的一批蓝玉镯子,称其再适合吴氏不过,都被吴氏微笑着拒绝了。 连翘看了一样吴氏,奉承是奉承,但是吴氏确实显得十分年轻。三十好几的妇人了,看起来是不到三十的样子。这在现代或许很常见,但是在没有保养品,而且女人格外操劳的古代,是很难遇到的,只能说是天生丽质。 连翘的手腕纤细洁白,手掌还有一些微微的肉感,芙蓉玉的镯子很合适,戴上去了也没有摘下来,吴氏直接领着连翘去了柜檯那边结帐。连翘踮起脚尖看了一眼里面,似乎是两个帐房在盘帐,也是女人! 所以除了这些劳动力型的工作,女性在技术型的工作中也能得到机会,这确确实实是个不错的古代了。 「芙蓉玉镯子一只,五十两!谢谢夫人惠顾!这是本店奉送的丁香花银耳环一对,夫人和小姐收好!」 第3章 苏州算是天底下有数的富裕地方,不过苏州仅仅只是一座府城而已,就苏州底下还有许多的县城。时人评论过『金太仓、银嘉定……空心吴县』,将苏州下辖太仓、嘉定、常熟、崇明、吴江、崑山、长洲、吴县八县一一点评。这虽然有一概而论的嫌疑,但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空心吴县说的是吴县附廓,在府城苏州眼皮子底下讨生活,知县的日子可不好过——这就像是北京市市长一样,市长算是官大了,可是在北京这个地方实在难做官。发改委、中顾委、人大之类都在上头看着呢,谁敢掉以轻心? 何况古代做官又和现代不同,那时候做官捞钱占好处的更多,在个顶头上司眼皮子底下更不好混日子了!所以才有『前世作恶,知县附廓』这样的说法,空心吴县也算是正得其名。 至于金太仓、银嘉定,那就是好词了,无论金还是银,都是人人喜欢的好东西。 太仓和嘉定远离府城苏州,人口不至于大规模涌向苏州,而又受不着苏州的管。再加上都在入海口处,能沾海运的光,促进工商业的发展——太仓比嘉定排的更前更多是因为太仓品级更高一点儿。 同样都是苏州下辖的城市,太仓是州,嘉定却是县,知州可比知县高了一级! 而连翘如今所在的就是嘉定城,这时候虽是夜间,一副古代画卷却也向她展开。 嘉定建城池的时候是很有规矩的,以一条环状护城河为外界,城中被十字交叉的横沥与祁练两河分割。河流交叉处就是城中心,那里有着名的法华塔。河流两岸就是嘉定城的精华部分,最热闹繁华的街道都在这两条河两岸。 连翘跟着吴美娘沿着横沥河一路走,不久就到了一个坊市口,又往里走了一段。等到一个巷子走到一半,这就到了白日她见过的两扇黑油门。 门口挂着两只灯笼,看样子是特意为连翘和吴美娘留的。吴美娘拍了拍黑油门上的兽头门环,不一会儿有个十六七梳着大辫子的大姑娘来开门。 第5页 「太太和小姐回来啦!」 连翘白天的时候已经收到了记忆,只不过这种记忆就像是看一场电影,知道了原身连翘的记忆,却因为不是自己经歷的,所以要等到有什么东西触发才能反应过来。 这个开门的姑娘连翘白天的时候就见过,她是母亲吴美娘的大丫头,名□□儿。至于另外那个接自己放学的小丫头,那是专门照顾她的,名叫冬儿。名字的由来据说是她们来到家里的季节。 春儿殷勤地开门,一边走一边叫冬儿担热水去。 这时候这个小小四合院东厢房有人开门倒洗脚水,一个中年妇人见到吴美娘立刻带着讨好的笑容。 「嗳,吴太太和连小姐回来啦!」 连翘立刻想起这个白日不在家的妇女是什么人。 吴美娘和连翘母女带冬儿春儿两个丫头,实在住不了一个四合院,也是出于节省的心理,吴美娘就把家里的东西厢房给租出去了。她自己住正房西屋,连翘住正房东屋,两个丫头住耳房。 因为吴美娘和连翘都是女子,租房子就很看人。譬如东厢房这个就是一个姓陆的寡妇带着五岁的儿子过活,她靠着摆馄饨摊子赚钱过日子,白日的时候连翘没见她是因为她正做生意。 同样是寡妇这就没什么不方便的地方了,至少在陆寡妇五岁儿子长大之前是这样。 吴美娘笑着点点头算是招唿了,然后就和连翘回房。 连翘洗漱之后吹灯上床,等到这个时候她才有时间有精力理一理自己的经歷——今天实在是太忙了,穿越、书院、回家,然后得到了记忆,这时候来不及整理什么就跟着娘亲吴美娘去了外婆家吃饭。 一顿饭下来她光顾着将记忆里的人和见到的人一一对应起来,根本没时间多想。 现在她终于有时间了,在吹灯之后的房间里,眼睛渐渐习惯了黑暗。皎洁的月光透过窗子洒进来,隐隐约约能看到古香古色的床上吊下来一些穗子、丝绦之类的装饰。 哦,她是真的来到古代了。 她还要细想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经歷了大起大落的脑袋发出抗议,思维搅成了一锅粥,迷迷煳煳就睡着了。 一觉睡到天亮自然醒,懵懵懂懂醒来的时候她第一个动作就是去枕头旁边摸自己的眼镜。中高度近视就是半个瞎子,没有眼镜根本活不下去。 摸到一半才发现自己的眼界清晰,而且举目望去是绣着花的帐子,绸缎做的被褥——这不是她的房间……这才想起来,她穿越古代了。 发了一会儿呆,想不出个所以然,最终还是顺着自己的习惯下床。按照记忆的提示略有些生疏地找出衣裳裙子穿上,然后出门洗漱。 冬儿见到她起来,立刻去捧水,一起送过来的还有牙刷、牙粉、香皂之类的东西。 「小姐今日起的迟了一些——太太说小姐好容易不用赶早上学了,趁着做事之前就该让小姐好好睡。」 连翘含含煳煳地点头,她这才想起这个古代的小姑娘一样要上学,上学的强度也不比她的九年义务教育小。好消息是她来的时候这个小姑娘正好毕业,自然也就不用在刚刚大学毕业之后体会一把早起上课。 坏消息是这个古代世界不同,女孩子毕业之后大都会尝试寻找工作。嗯……好吧,这个消息其实还是好消息,至少这说明这个世界女孩子地位要高很多。 等到冬儿帮连翘挽了一个漂亮的古代髮髻,簪上两朵小珠花,春儿也过来叫吃饭了。 早饭很简单,一锅白米粥,里头投了些红豆、花生,然后就是几碟子小菜、一盘滷肉、一碟小鱼干,另外还有一小碟白绵糖,这是喝甜粥的时候用的。 连家是小户人家,并没有那许多讲头,所以冬儿和春儿两个丫头是跟着吴美娘连翘母女上桌吃饭的,另外雇来给家里做粗重活计的宋婆婆也在。不过让连翘意外的是这个家里还有一个人上桌,看样子是个十□□的年轻姑娘。 这姑娘穿着一身酱色棉布衣裙,浑身上下一点装饰也没有,以一个年轻姑娘来说她看上去实在是太朴素了,以至于有一些老气。 看到她的时候连翘才想起来,她就是住在西厢房的租客,姓马,大家都叫她马姑娘。连翘比她年纪小,则是喊她马姐姐。 她租了连家西厢房两间屋子住,又因为单身一个人不好开火,所以交了伙食费是跟着连家一起吃饭的。 连翘见她笑着问了一句:「马姐姐好!」 马姑娘似乎不擅长与人打交道,倒是吓了一跳:「哦哦,你好。」 连翘注意到她吃饭心不在焉,手指头上和手掌外侧有一些墨汁沾过的痕迹,想起来对方是个作家。 这个时候应该是用『文人』来概括作家的,但不管怎样,马姑娘就是一个想要靠发表文字为生的文艺女青年。如果放在上辈子,和连翘就是实实在在的同行。 吴美娘把白绵糖往马姑娘面前推了推:「马小姐喜欢吃甜的吧?」 看马姑娘点头又道:「多吃一些——我记得马小姐写的短故事是发在了《今日杂谈》上吧?」 听到这话马姑娘脸色一阵通红,连忙点头:「改了三四回,编辑总算是说可以了……说是这个月哪一期就让发,具体哪一日要看稿件的安排。」 吴美娘听了立刻笑着恭喜,连翘也不甘落后祝福了她。 第6页 在连翘的记忆里这位马姑娘属于起步阶段的作家,在这个行当里已经蹉跎了两三年了,却一直没有起色。而《今日杂谈》算是嘉定不错的小报了,在这上面发表故事,如果引起反响的话以后肯定会获得更多的机会。 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连翘没有想到自己不在同一个世界见到的却是同样的故事,她当初交到的很多写手朋友就是这样一步步起来的。 想到这一点,她对记忆中这个世界发达的报业、小说产业有了兴趣,打算放碗回房翻一翻原来连翘小姑娘订购的各种报纸、杂刊。 正这时外头敲门声响起,来的是个年轻姑娘,穿着一件白色杭绢上襦,一条石榴裙,眉宇间见一些英气,一看就知道是个爽快利落的小姐姐。 「表姐怎么来了!」连翘昨日见过她,知道她是自己的表姐。 来的姑娘要喊吴美娘做姨妈,笑意盈盈地行礼问好,这才拉着连翘的手,眉毛一扬道:「我当然是来看看你写的话本啦!」 这句话触动了连翘的记忆,她这才想起来原身完成学业之后就在本地报馆实习,本以为她是打算找个报馆的活计来做的,这倒也符合文艺少女的取向。这时候翻了翻记忆才发现原来还有另外的理想! 原身和马姑娘显然是同道中人,想要写小说扬名又赚钱。至于说报馆的活计,那只是这姑娘内心比较务实而已,想着先要找一个活计保底,免得些小说的事情没有出路,最后什么事也做不成。 至于说原身写的小说她也想起来了,这时候正收在书案旁边的匣子里,有厚厚一叠呢。只不过想到那些稿件的内容,连翘本能地不想给任何人看,于是干笑着搪塞了这位热情的表姐。 「我才从书院结业,并没有时间动笔,只有些以前的稿子,可是我心里不满意,打算趁着现在有空重新写!」 第4章 连翘并不是那种随随便便就会开始动笔的人,她喜欢事先做市场调查——她很有自知之明的,知道自己并不是那种能够引领潮流的作者,她都是选择合适的题材努力而已。 在熟悉情况的现代是这样,在完全不熟悉情况的另一个世界更是如此。 好不容易向表姐解释清楚情况之后送走了还要上班的表姐,连翘终于得以安心回房研究这个世界小说界的情况。 这是一个和她原本世界相似而又非常不同的新世界,朝代、歷史人物之类的东西全部不一样,可是有很多东西又微妙的相同,可以当作是歷史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规律和一定巧合。 回忆起原身连翘读过的史书,她可以做出这个判断。 不过这些事情暂时不重要,重要的是小说业的发展。就好比地球是圆的,这是一件大事,但是普通人不知道其实不要紧,反正生活也不会因此受到影响。而三餐是什么这样的小事对于普通人来说就很重要了。 歷史的发展、歷史的浪潮对于现在的小老百姓连翘毫无意义,反而是娱乐生活的小说业很重要。 一边从本地发行的小报中汲取信息,一边对本身的常识进行回忆,连翘倒抽了一口凉气——这个世界可和她想像的不一样! 连翘原来世界的古代,大约到明清才进入小说的巅峰时期。在这个时间段内涌现出了《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三言二拍》、《金瓶梅》等等优秀的古代小说。 在这些优秀的小说之下还有大量质量上乘的作品充斥着当时的市井生活。 渐渐的,这成为了一个产业。以《三言二拍》中『二拍』《初刻拍案惊奇》和《二刻拍案惊奇》为例,这本来就是在『三言』卖的好,使得书商大获其利的情况下,出钱请作者凌濛初所编。 然后《初刻拍案惊奇》大受欢迎,书商再接再厉劝凌濛初续作《二刻拍案惊奇》。这个过程完全就是一个商人逐利的过程,很容易说明当时的小说业已经成为了一个产业。 从作者偶然写作,到书商发现商机,然后邀请有才华的作者写书,最后出书赚钱。除了主动性差一点,这是一个非常完整的过程。 但是不要以为明清时代的小说业就那么美好了,能赚钱的是少数中的少数。这和现代的写手还不一样,现代作者靠写作餬口的只是少而已。而在古代,这种少叫做屈指可数! 而且仔细研究那个时代的小说就会发现,真正优秀的作品很少的。只不过好作品都流传下来并为人所熟知,所以显得作品质量很高。去看看冷门的明清小说,翻两页就会想『这是什么鬼,故事全乱写』。 总而言之,连翘这边歷史上,哪怕是巅峰时期小说业也像是一片荒原,野草生机勃勃地生长,有几株仙草生长其中。可是客观看的话,总体情况不容乐观,始终是没有开垦过的地方。 但是新世界这边不同,他的小说业很不同——或者说,就是发展的太好了而已。 连翘读书的时候学过哲学,对于其中一些观点深以为然——世界没有一个事物是孤立存在的。表现在这个世界的小说业也是一样。 小说业呈现蓬勃发展的状态,那是很多东西在背后推动的结果。 首先就是市民阶层的崛起,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工商业城镇大量出现,商人急速增加,而比商人更多的是在商人作坊和铺子里工作的工人伙计之类。这些人居住在城市里,人口紧密,买卖活动多,而不是像农民一样习惯自给自足。 第7页 市民阶层崛起之后自然会有自己的文化诉求,相比起那些阳春白雪的诗词歌赋,戏曲、小说的形式通俗易懂,显然更容易被他们理解然后接受。 更何况戏曲和小说还有意识地进化,越来越贴近市民生活的内容取材决定了在这个市民崛起的时代他们理应得到大发展! 其次就是生产力的发展,连翘回忆起原身经歷的日常生活,很确定这个朝代为『周』、地理位置和她本来的祖国一般无二的国家进展程度非常惊人。如果不是确定歷史上没有单单一个人特别突出,拿出了很多惊世骇俗的东西,强行点亮科技树,她都要怀疑是不是有人穿越到了古代才促成这个结果。 类比的话,现在的大周朝很类似于工业革.命前夕的英国。只不过当地大物博的文明古国取代了小小岛国,庞大的人口、广博的土地、丰富的资源累加,让这股取势待发的力量其实是超过原世界英国的。 生产力的发展带来了大量有钱进行消遣娱乐的人口,而不仅仅是文人、商人这些人参与小说的消费。这种情况下,哪怕是路边的一个小摊贩也有足够的钱买上一册小说蹲在路边看完。 最直观的影响就是书商卖出去的书增多了,很多人赚的盆满钵满。资本是逐利的,这种时候谁会放过下金蛋的母鸡?于是大量的资本参与进来推动小说产业的大发展。 然后就是技术方面了,世界上大多数的产业都要依託于一定的技术。连翘以前写的网络小说,如果没有网络的大发展,那是不可能出现的。 小说产业的发展要感谢的技术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印刷术。 华夏歷史上有雕版印刷术和活字印刷术,但是看起来十分便利,也和近现代印刷术更加接近的活字印刷术从来不是主流,相反,笨重而成本高昂的雕版印刷术一直活跃在歷史舞台上。 其中奥妙只读过高中歷史书的人并不知道,或许他们会以为这是古人比较死板,或许根本不知道这个问题。 其实一切都是现实的选择,看上去雕版印刷没有活字印刷那么先进。然而事实上,在当时的华夏,其实是雕版印刷术更有优势。 和国外少少的几个字母构成所有的文本不同,华夏文字要多得多,几万个字让造模成本飙升。哪怕退一步只打造常用字,那也是几千个! 而文字多除了造成成本高昂,其实也增加了排版人员的难度——在几十个子母中选出想要的一个和几千个几万个字中选出一个,难度高下立判。而这种排版人员的难度实际上也会转化为成本。 另外活字印刷术使用的活字本身也是一个大问题,小木块容易变形是当时技术水平不容易解决的问题,而胶泥块活字在于容易碎。铜块的倒是不错,可是铜钱是古代货币,铜可一直不便宜!更麻烦的是铜的着墨性很差,除非有适合铜的墨,否则铜块活字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好的。 雕版印刷十分精美,在印刷量小的情况下当然是雕版更有优势——排版一套活字的其实并不比雕刻一版更加容易。而印刷量大的话依旧是雕版更有优势,因为巨大的印刷量足以沖抵雕版高额的成本。 而这个新世界的印刷术其实是雕版与活字并存,雕版印刷术有了很大的发展,由木版变成了以铅为主的合金,而且和配合上了金属易于着色的油墨…… 为了雕版不变形要採用的坚硬木料大都不便宜,而在雕刻之前还要进行一系列的处理,以达到可以多年保存的效果。如今这些步骤都被省了下来,节约的是成本和时间。再加上铅的性质易于雕刻,省工省时。雕版印刷至此已经到了完美阶段。 活字印刷类似于西方近代的铅活字印刷术,配套古早时期的印刷机和油墨。整体而言面对现在的雕版印刷没有什么优势,不过印刷报纸刊物等倒是更加合适——因为这是常年印刷大量且不同的印刷物,这个特性决定了活字印刷更好。 新世界报业发展的很好,所以才形成了雕版与活字并行的印刷术场面。 两者相加,再加上造纸术等技术,使得印刷成本下降的厉害,即使是升斗小民也能买的起印刷品。印刷品就是小说的承载物,小说业的繁荣也是以此为基石的! 最后就是金钱了,之前一些原因只说到了商人能赚到钱,可是商人能赚到钱并不是全部,一样重要的是小说作者也能赚到钱。 这样说起来或许很庸俗,但现实是不为钱工作的人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人还是想做一份能赚钱的工作。 在新世界中小说业是在大约四十年前开始出现大发展的迹象,也就是那时候报业开始脱离邸报这种原始的模本,出现连翘记忆中和现代报刊很像的成品。 第一位赚大钱的作者蓬莱居士也是当时出现,他的一本《唐门虎子》,讲的是某朝末年着名将门扶大厦之将倾,外击胡虏的故事。基本格调类似于《杨家将》,出版之后大受欢迎,大江南北广为传阅,一时之间洛阳纸贵。 蓬莱居士是第一位将报酬和印刷量挂钩并且因此大赚的作者,虽然盗版使他损失了不少钱,可一本《唐门虎子》还是让他一口气赚了五千两银子,后面陆陆续续再版,前前后后快一万两。 后来这个数目被不断刷新,可是这在当时确实是石破天惊的事情。也就是从蓬莱居士起,所有人才知道写这些很多人看不起的小说竟然能这么赚钱,这直接使很多穷文人投身于此。 第8页 中间四十年,出过不少好书,也出过不少好作者。最近风头正盛的是北边的洛北公子宋志平与南边的草堂老翁丁一新,号称北宋南丁,一时瑜亮。而在这之下还有十几位小说界的『红人』,套用连翘原来世界的话,那就是大神。 而他们一发书基本上就是大新闻。 至于大神底下的小神、粉红、小透明,乃至于人数最多的扑街,自然一层层下来,像金字塔一样分布。 洛北公子宋志平是靠着他的《玉堂春》封神的,老实来说这本书并没有比他以前的书要厉害那么多。这本书大概是讲了白玉梅、丁月棠、刘春红三位美人的悲喜故事,多多少少带点艷.情。不过大师手笔,艷而不俗很有风味,原身也有一套,连翘都看入迷了。 之所以封神,还是因为这本书赚大钱了。当时出版的时候洛北公子是自费出版的,只让书商做了个打下手的活计——书商在面对小作者的时候非常强势,不提版税,好多都是买断的。但是面对宋志平这种大作者,他们的底气就没有那么足了,保底和分成都抬的很高。如果不愿意,这些大作者就可以跑到同行对头那里合作…… 不过像宋志平这种自费出版的之前没有,主要是没有这个思路,怕得罪整个书商团体,也是自己出钱怕反响不好要承担亏损。 不知道宋志平怎么运作的,书商竟然没有进行集体性打压! 《玉堂春》每套六册,大概卖了六十多万套——这并不是吹牛,这个世界不同于连翘本身所在世界的古代,人口和经济文化上面的因素叠加,确实可以卖到这么多。实际上这是『正版』的销售数量,盗版的根本算不过来。 这个印刷量在洛北公子宋志平的手下并不算高,可是赚的钱非常多。有人估计有五六万两银子的净利润,也有人估计可以达到十来万两。然而无论高或者低,都是一个前无来者,后面也很难有人追得上的数字了。 抛开别的影响不提,这件发生在三年前的事情确实激励了一大批人投身小说这个事业——就算工商业发展、海贸盛行之后钱越来越不值钱了,这也是一大笔财富!谁都不可以忽视的财富! ………… 「唿——」连翘吐出一口气,擦了擦额头的汗。进一步确定自己确实要在这个时代写小说,而不是应付表姐而已——本身自己就很喜欢这一行,何况这个行业确实很光明! 「不过写什么好呢?」她喃喃自语。 相比古人而言,连翘最大的优势就在于她看过太多种类的小说了,再加上那些被证明刺激有效的套路、锻鍊出来的行文节奏。只要选材合适,她基本上就能脱颖而出——这并不是她个人的胜利,只能说时代在进步。 第5章 写什么好,这是一个大问题。『有趣的作品受人喜欢』这是很有道理的,但是也得承认好的作品被埋没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就连愚蠢的清末拥趸也会叫嚣『我大清自有国情在』,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选择适当的题材就很重要了。 不能太超前,因为市场不接受。也不能太泯然众人,不然连翘也就失去了最大的优势。 第一部 作品她决定稳妥一点,参考此时的当红出版物。 新世界的出版界百花齐放,类似程文这种科举参考书,国家校订印刷的教化书籍,四书五经课本,诗词歌赋等文学类统统不提,连翘只考察小说类。 主流的小说大概分四类,一类是才子佳人的爱情小说,连翘上辈子的《西厢记》、《牡丹亭》就属于这一类。一类是王侯将相的演义小说,就如同《三国演义》。一类是英雄好汉的侠义小说,《水浒传》、《三侠五义》可以归类于此。最后就是神仙志怪故事,《搜神记》、《封神演义》、《西游记》、《聊斋志异》都算。 至于说世情小说等大的分类,其实也可以进入以上四种分类。 另外小众类的刑案洗冤、艷情春宫等也有不少,可是第一部 小说连翘是不会碰这些的。 四个大类里面她首先就把才子佳人划掉了——这真不是她擅长的内容,虽然连翘是个女孩子,可是她是男频写手…… 她以前写的都是一些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类型。这是因为喜好,也是因为她不擅长处理女频的题材。 仔细思索一番之后连翘决定写一篇世情风采很重,带有一些侠义色彩的故事。然后就是确定故事内核。 每个人都有自己文学上的父亲母亲,连翘也有。 她似乎从小就喜欢阅读,这是一种自发的行为,并没有父母和老师的逼迫。小学时期她就已经读了大量名着——除了鲁迅先生的文字看的头脑发晕,一半就放下了。 这些书籍不求理解深刻的社会内涵,至少她能从中得到『趣味』,这也是支撑她一直读下去的动力。 而所有的书里对她影响最大的有也只有一本,《基督山伯爵》。 这并不是这本书有多么高的文学成就,实际上它虽然是世界名着,可是它的文学成就平平——但是这一点不妨碍它成为连翘心目中的第一名。 可以这么说,将这本外国小说中的外国人名地名换掉,改掉一些华夏人不习惯的外文习惯,然后放到男频小说网站上,这依旧是一本将会取得很好成绩的小说! 它没有什么深刻重大的内涵,主线故事就是男主人公被邻居和朋友陷害,关入监狱。而这两个朋友一个获得了钱财,另一个得到他的未婚妻。他则是在监狱中忍受暗无天日的服刑生涯。 第9页 然后就是通过监狱的另一位狱友获得了财宝的信息并且越狱成功,成功之后通过宝藏成为大富豪。然而他的未婚妻成为了别人的妻子,老父亲活活被饿死。至于他的三个仇人,邻居成为了大富豪,朋友通过战争成为了将军,故意将被冤枉的他判入狱的法官是社会楷模…… 于是他隐姓埋名筹谋十几年,随着时间过去復仇开始,过去的恩惠被报答,所有的仇恨也得到清算。 提炼来看,这就是男频男主復仇流的套路! 曾经被人踩在脚底下暗害,华夏人总结『杀父之仇,夺妻之恨』男主全都遇上。于是在復仇的过程中眼看着反派一点点落网,读者老爷们愉快吧?最后反派被彻底击垮,读者老爷又怎能不跟着出了一口恶气! 连翘读小学四年级的时候看到这本书,真的惊为天人,才知道书可以好看到这个地步!长大后更明白,这本书或许文学内涵不够,但它绝对是通俗名着中最受人喜爱的。 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古今中外大家都爱这种復仇打脸故事啊! 连翘当然不会抄袭《基督山伯爵》,穿越古代做点什么都能有所成就吧……非要做这个?或许在别人看来留下了不少东西,可是自己看来没有一点新东西。 不过她确实要借这个復仇打脸内核来写就是了。 復仇故事其实新世界也有人写,不过感觉大家只把它当作一个引子,彻彻底底就为了写这一件事做小说,似乎没有这样的作者。 连翘很看好这样写。这就好比《回家的诱惑》之前电视剧里也有报復小三和渣男的情节,但是真的把这个当作主线故事那还是《回家的诱惑》,所以这个电视剧有大量的缺点槽点也大获成功了——说起来这个电视剧的内核也是復仇打脸啊,啧啧啧。 心动就行动,连翘很快收拾笔墨纸砚开始写大纲和细纲。 她本来就跟着自己爷爷学写过毛笔字,读书时候还上过软笔书法补习班,大学社团是书法社,再加上原身的记忆,毛笔写字并没有什么不适应的地方。 因为是很常用的套路了,用起来熟门熟路,她通过细纲将小说内容划分成了一节一节,小高.潮大高.潮一环套一环。现代人看来大概见怪不怪,可是对于古代人来说结果很可能就是欲罢不能。 因为是很简单的故事构造,连翘只花了两天时间就细化了所有细纲,并且看了一些现在的世情小说做参考,免得在生活常识上面露马脚。 等到第三天的早上开始动笔。 此时的小说大都文字精炼篇幅不长,志怪故事、哲言故事也就几千、万把字完成,就算是『大部头』的世情小说往往也就是七八十万字一百二十回文。 连翘这篇小说按照现在的行文风格根本不可能支撑起一百二十回大部头,实际上就算支撑的起,她也不会在第一本书就做这种尝试。然而太短了也不行,不适合故事本身,也不符合连翘想要一举成名的期待。 这可不是写诗词歌赋,短篇故事作者从来没有一举成名的! 暂时的,她将故事定为了四十回。按照此时写小说每回五千字到七千字的惯例,她这篇小说大概在二十多万字。放在男频网文里只能说是开局完毕,可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跨过长篇小说的门槛了。 『话说福建泉州有一个村庄,这村庄不以耕田为业,家中年轻子弟长成之后多跟着父叔舅兄做水手出海。等积攒一定本钱,便三个一群五个一伙纠集起一条船的货物自做生意……』 以此为开头,连翘文思泉涌,一直写到男主刘明程被陷害,这是整整两章的内容——上午写了一章,匆匆扒了一碗饭之后下午接着写。 一万两千字啊!用电脑打字当然没什么,用钢笔水性笔抄写她也做过。可是毛笔写字?……呵呵,谁试过就知道多可怕了。 一开头她的字是原身和她都习惯的簪花小楷,写到后面全成了连笔的行书。幸亏原身小姑娘和她功底都不错,看上去还是挺美观的。 这么狂飙字数的结果就是之后两天她的手都痛苦的很,根本写不了字。不过第三天拿起笔之后她再次重复了自己的行为,两章一万二千字。 不是她自虐,是她已经想好了。以后她的小说估计都是大部头,如何在有限的人生里写出更多的作品,对于别的作者来说是寻找灵感。可是对于灵感多的没地方安放的她来说,是手速。 趁着还是一个新人……锻鍊吧。 这种事都是习惯成自然,人也是很有耐力的动物。一天一万多字的分量习惯后也就是当天觉得身体被掏空了而已,第二天起来又是一条好汉。 这样勤奋地工作有一个好处,天一黑她就想睡觉……真棒!不知不觉就戒网了呢! 她给自己又找了一个勤恳码字的理由。 写到十五章完毕总共只花了十二天,这还是因为一开始不习惯这样的工作量。到了这里正好男主人公的復仇要开始了,正是十八年后开始的一幕。 这一天她休息,不是因为累了,而是她要考虑这部暂时被她命名为《海上归来记》的小说要上哪里发表。 几乎不用犹豫,她选择了报纸刊物而不是直接去找书商。后者比前者门槛高,而且小作者没人权的,先不说他们能不能认识到这本书的价值,就算认识地到他们也会拼命压价。 第10页 当然,报纸刊物没有版税只有稿费,赚的也不多。可是第一本书的重点本身也不是赚钱,重点是扬名。有了名气之后什么事都好办。 相比直接出版,慢慢连载发酵显然更适合新人扬名。 连翘直接抄写了几个嘉定本地报馆的地址,打算一个个拜访过去。之所以没想过像别的作者一样寄给全国各大出版社……实际点说吧,那种普遍撒网的方式要抄写多少字?除非僱人帮忙抄写,不然打死她她也不会那么做。 另外亲自拜访报馆,当着面面试总比只有一份稿件来的印象深刻。虽然她对自己的小说很有信心,可是为了多一分胜算她必须做的更加细緻。 索性嘉定的本地报馆也有几家不弱的,连翘直接去了『嘉定第一报馆』——名字听着很大气,实际上也很牛。 这家报馆是嘉定第一家也是最大的报馆,成立超过三十五年,最开始只是做一份『嘉定月旦评』的小报,每个月月初发行,点评嘉定上个月发生的大事小事、有名人物。 后来越做越大,有了旬报也有了日报。如今嘉定第一报馆旗下有七八份报刊,有的活的很好,在整个苏州都有一定的发行量——在苏州有影响力的话就可以说在江南有影响力了。 但也有的活的很差,随时面临被裁撤的危险。实际上嘉定第一报馆的机制就是这样的,做的不好的刊物被淘汰,新的刊物被发行,能者上无能者下。 嘉定第一报馆坐落在嘉定县城东北方向集仙宫东边,前面就是横沥河。 之前连翘也在其他报馆『实习』过,不过嘉定第一报馆显然财大气粗的多,完全就是一座精緻的苏州园林,只不过规模略小了一些而已。 连翘没有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而是给了几个铜板让门房帮自己找她表姐出来。 没错,连翘那个要看她小说的表姐就在这里工作。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校对而已,但也算是报馆自己人,有她在这里连翘的机会又大了一分。 第6章 连翘的这位表姐是姨表亲,她娘叫吴慧娘,是吴美娘的亲姐! 只因当初生这位表姐的时候做梦梦到仙人送子,一觉醒来当然觉得贵不可言,所以虽是个女孩子却取名叫贵子——这位表姐家里姓张,全名就是张贵子。 张贵子行事爽朗大气又十分热心,因为自己在嘉定第一报馆工作,所以听说连翘在写小说本子的时候就非常关注。 相比起连翘这些还没有从书院出来的女孩子,她多多少少知道一些外头的情况。无论做什么行当,想要出头可没那么容易!特别是她们还是女孩子,其中难度又会增加。她的想法是能帮一把是一把。 她自己本身是在报馆工作的,虽然是个小小的校对,可也算是报馆『自己人』了,若是有她引路,表妹连翘的路会好走的多。当然,前提是连翘写的小说本子真有意思,不然纵使是主编家的亲戚也没有随便登载文字的道理。 门房收了赵莺莺的钱,找到了张贵子这里。张贵子听说赵莺莺来找她,请同事帮忙遮掩之后连忙跟着出来了。 连翘也是这才知道,像他们这些报馆外头的人根本不能进『嘉定第一报馆』的园子。要是投稿,直接交到门房那里,或者通过关系认识各种编辑,直接递到编辑手上。所谓连翘想的当面交稿面试,就是她想想而已。 这倒是和她之前另一报馆实习的记忆不同。不过想一想也不算出奇,这大概就是业内龙头企业的做派吧。像小报馆往往面临稿件质量不足的情况,自然『求贤若渴』,而且来投稿的人也少,见的过来。换成是『嘉定第一报馆』这样的,情况就不同了。 不过有张贵子打招唿保证,门房自然放人。 连翘也没有多话,直接拿出了自己按照顺序排好,用纸袋子装着的文稿:「表姐上次说要看我写的话本子,这是新写的——要是好的话,给向你们报馆推荐推荐呗。」 「哗,这么多?」张贵子没有想到连翘第一个话本子并不是常见的小故事,而是长篇的样子,拿在手里厚厚一叠,十分有分量。 连翘笑了笑也没有解释,只是道:「这里总共有十五回,按照安排该有四十回的内容,剩下的还没有写,只有纲要。」 张贵子点点头,似乎想展现一下行家的气度:「唔,比好多人强的多!有些人第一次写话本子连个纲要都没有……呵呵,都当自己是许文华啊!」 『西湖客』许文华是活动在苏州的文人,以才子佳人类小说见长,也是『北宋南丁』两位大家之下十几位『大神』之一。经过张贵子提醒连翘很快想起这人,这人以才华横溢情丝绵延着称。而且,很多读者认为他的才情绝对不下于北宋南丁。 他这人有两个特点,第一个就是才情高,据说写话本之类从不用大纲,兴之所至写到哪里是哪里,挥笔洒就的比别人冥思苦想的要精彩的多,更有一种浑然天成的圆润。第二个就是拖稿,大概就是才情太高了,导致这人勤奋不足,常常邀集朋友出游玩耍,然后就把写文的事情忘到一边去了。 当今若是有什么人写话本子不用大纲,又或者拖稿厉害,立刻就会被讥讽为『你以为你是许文华啊』。 总之是一个创造了流行句的男人。 张贵子却没有急着拆开纸袋,只是交代连翘:「这个我收着,我先帮你看一看,要是有哪里要改,回头就告诉你。要是没什么要改的地方,我就给你送到相熟编辑那里去——这会儿偷偷出来的,不能久待!」 第11页 张贵子才情有限,她所谓的修改其实是一种技术性的修改。 很多作者才情很好,题材也不错,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过不了编辑那一关,这其中就是差这些技术性的问题——开头的节奏要快一些,用词不能太过复杂,修饰不必太过……就是这样。 连翘没有多说,只是叮嘱道:「表姐一定记得帮我把这些拿回来来!我写这么多字不容易,要是你们这里不行,我再去别的报馆试一试!」 张贵子见过不少第一次投稿时紧张的要死的作者,第一次见连翘这种奇葩。什么都不叮嘱,就在乎她那写好的稿子,原因是写字手疼。不由得笑了起来:「这姑娘真是……唉!」 在她看来这是从小到大顺风顺水,一直被人叫做『才女』的表妹还不知道外头的世界可不像书院里面那么简单。 回了校对间,张贵子这才阅读起连翘的《海上归来记》。 故事是从海客回港写起,因为嘉定靠近入海口,这种场景并不陌生。连翘来自后世、精细老到的描述手法也让这一场面热热闹闹,里面参杂海外宝货、商人发财的片段也非常有趣。 张贵子点了点头,如今写的话本子最好就是这样热热闹闹的,海外宝货也能激起不了解这些的读者的好奇心。总的来说这个开头可圈可点,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属于读者看了就会往下看的类型。 然后种种人物开始登场,表面上看起来一片祥和,主人公再跑一趟船就足够和人合伙做生意了。到时候事业有成,青梅竹马又漂亮的未婚妻也会和自己成亲,所谓成家立业。 可是其中隐隐的暗示让张贵子觉得危机四伏,没那么简单。也就是这种隐约的疑惑吊着她的胃口迫不及待往下读——这种吊胃口的方式其实放在连翘原本的世界根本不算什么,最多被人骂一句『断章狗』而已。 但是在这种小说探索时期,种种技巧都没有成熟,套路这种东西发挥的作用是巨大的。这就像是看惯了彩色电影的人无法感受到彩色的厉害,而一个只看过黑白电影的人则能为之痴迷。 然后小说就开始疯狂地『断章』,几乎每一章末尾都会有一个小小的悬念,引的张贵子头也不抬地往下读。 连翘的小说抛开内容不说,最重要的是节奏,她完全是按照她所习惯的『一波三折』式写法,也就是大高.潮里面套小高.潮,小高.潮是一浪接着一浪,中间偶尔平稳也不过是为下一轮波澜蓄力而已。节奏把控是极为严格的,甚至有时候为了节奏可以稍微牺牲一些局部的小剧情。 毕竟她那时候的网络写手都知道,读者不会和你抠局部小细节,可要是整体节奏不能让读者沉迷下去,可能追着追着,读者就不追了。 当男主人公被陷害的时候张贵子咬紧了嘴唇,为男主人公的命运担心——反正不知不觉她就完全投入了连翘塑造的这个虚拟世界。 这也是连翘运用了大量心理描写的关系。 古典小说翻一翻,其中心理描写也有,可是绝大多数都是白描,一切尽在不言之中。大概就是什么都没有说,可是角色们的行为已经表明了一切。嗯,听起来很牛,实际上也很牛,可是这就是最好的了吗? 不见得!应该说所有的描写都是有自己不同的优势与劣势的。白描种种厉害不用多提,他的缺点也很明显。单单看小说,很多人物纠葛以及剧情等都需要读者自己去体会,然而消遣之物谁会往死里钻? 市井的读者就是需要作者把所有东西明明白白地摆在眼前,不断的心理描写不只能够凑字数,也是将读者引入书中最简单的方式——顺便一说,这时候报馆刊载小说本子也是按字算钱的,所以连翘只会高唿『嗯,心理描写万岁』这样。 看到男主人公入狱之后的生活,张贵子心中气愤难当。这时候虐男主就是为了加重读者的愤怒,这样以后爆发的时候就会更加爽快。 再到狱中遇到贵人,张贵子跟着松了一口气。可是紧跟而来的就是疑惑,已经被判服劳役终身了,这还有什么转机吗?劳役可是很沉重的,服劳役终身的犯人一般活不了多少年,然后就一身病痛累死了。 这种时候连翘要是写一个明察秋毫的官员帮助男主人公翻案,这很正常,主流小说这么写。如果写一位豪侠路见不平劫狱救人,这也很正常,侠义小说的套路啦!但是在前面的行文中张贵子隐隐约约察觉到这本小说不同流俗,心里觉得绝不会这么安排剧情。 于是就有了监狱中主人公进行学习的桥段,他从一个有些聪明,懂得操船做生意的普通船工迅速成长为知识渊博、举止高贵的人……虽然不知道这一段有什么作用,但是张贵子在主人公的坚韧之外进一步被迷住了。 在后来的故事里,这些学到的东西会帮助主人公復仇顺利——同时也是装逼打脸的基础,总之读者老爷喜闻乐见。 十五回的文字也就是九万字左右,放在连翘原本的世界,这能撑多久?对于阅读速度比较快的读者一顿饭的功夫。可是对于现在这个新世界,阅读习惯不同带来了速度的不同,九万字看一天已经是很快了,哪怕这是小说。 中午吃饭的时候张贵子也是匆匆扒了两口饭,然后又重新猫回校对间看小说——也幸亏现在不是旬报和月报的截稿期,校对的内容只有两份日报的而已,所以校对任务比较轻松。 第12页 等到看到主人公逃出监狱后经歷一系列事情,张贵子忍不住嗟嘆……最后时间一转十八年后,连绵十八年的復仇就要开始,这是何等饮恨的十八年?人生活着的意义全部消失,做的所有事情都是为了復仇做准备!仅仅是復仇还不够,还要从仇人最痛的地方击倒他们! 这个时候张贵子的兴趣被调到了最高,前面十五回文字的铺垫就等这一刻而已,可见情绪会有多饱满! 主人公即将……啥?没有啦? 第7章 张贵子死死盯着最后一页稿纸,『哗啦啦』地翻动。然后不敢相信地去看装文稿的纸袋,结果当然是一无所获……最终她只能承认,连翘只把故事写到这里。 对于读到这里的读者而言,只写到这里是很缺德的。现在正是剧情积累到了不得不宣洩的时候,可是因为作者只写到这里,于是一切戛然而止——人干事儿? 张贵子一直在报馆工作,干的校对的活儿。什么是校对?说的直白一些,就是各种文稿,小说、新闻、诗歌、评论等等,在刊发上报之前检查错别字与排版之类的小问题。也就是说,要登载的东西,张贵子不知道看过多少了! 这份工作干久了就容易挑剔起来,别人会交口称赞的佳作在她看来不过尔尔,也就是打发时间而已。有的时候打发时间都不够!放在后世来说就是容易闹书荒。 她已经很久没有看过这么激起她兴趣的文字,这并不是连翘的文字天下无双,就连那些大家都比不上。只不过有的时候感兴趣的并不一定是最好的,叫好不叫座的作品从古至今都存在! 看连翘的文字就会被一种独特的情绪充斥,随着故事情节进展而进展,别的什么都想不起来。对于现在的张贵子来说,她最好奇的就是男主人公将会如何报仇,而比报仇更让她兴奋的是报仇带来的痛快感! 之前男主人公忍受的那些事情已经将情绪积累到了极点,阅读过这些的读者不由自主地盼望着能够有个爽快的復仇,这才能吐出心中一口郁气! 这时候已经快下工了,张贵子将文稿装回到纸袋里,心情激动地在校对间跳着小步——她也不知道为什么,看完十五回文字之后心绪不能平静下来,不由自主地就这样了。 张贵子等不到明天了,她偷着空,去了编辑们所在的那一排屋子。 报馆名下不同刊物的编辑不在同一间屋,她相熟的编辑是日报『朝日报』的编辑,名叫刘盈盈。刘盈盈原是她在校对间的前辈,今年年初才升的编辑,在众人的羡慕中来到了『朝日报』。 日报、旬报、月报这三种刊物都比较常见,日报时效性好,月报则是能够尽量做到尽善尽美,而旬报两不搭靠最不吃香。能去日报,对于一个校对来说,那当然是极好的了。 刘盈盈本来已经在收拾东西准备下工了,见到张贵子朝她挥了挥手:「你怎么来了!」 「给你推荐一位大才!」说着将纸袋递给了刘盈盈。 刘盈盈常常和这些东西打交道,一摸就知道是什么。一开始没放在心上,这年头想着一夜成名、名利双收的人还少吗?平日递到她手上的文稿太多了,很多忙碌起来就看一个开头而已,开头不好立刻就打回去了。 「这个?哦哦,知道了,谢谢你了!」说着将纸袋就要往柜子里放——排在这个之前还有好些文稿呢! 张贵子赶紧拦着她:「诶诶诶,别这样,你不是说你们《朝日报》一直在寻摸好的的话本子?这本就是,我保准你看了就不想看别的了!」 现在写话本子的都很慢,除非提前全部写完,不然很难支撑以快节奏连载。所以如果在报馆刊物上面连载,小说一般只会出现在月报上面,再不然就是旬报,总归轮不到日报。 日报主打的是各种八卦新闻,只偶尔出一些单篇的故事,至于连载什么的非常少见。纵使偶尔得见,质量也不怎么好。但是现在《朝日报》的主编打算搞改革,增强竞争力,最终看上的是小说,打算开闢小说板块。 于是一切都不同了。 上面一句话,下面跑断腿!刘盈盈审这么多小说文稿还不就是因为这个!不然她一个日报编辑哪有这么许多事。 话又说回来了,她能从校对间调来做编辑也是托这件事的福——原本的日报编辑其实都不大擅长挑选优质小说。要说管其他的主编那里要人,谁也不肯给的!所以才退而求其次从校对间里挑了两个有能力的。 其中就有刘盈盈。 刘盈盈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也很了解张贵子并不是信口开河的性格。听她这么说也没有多想,就抽出纸袋子放进自己的布包里。 「行吧,今晚我就带回家去,一定好生拜读!」 对于她来说,就算稿件质量不行,也就是浪费了一个读开头的时间而已。要是真有张贵子说的那么好,一切就不一样了! 第二天一上班,刘盈盈眼睛红红的到校对间抓到张贵子。 「乔琏先生在哪儿?」 乔琏是连翘给自己取的笔名,就是名字倒过来念。上辈子她的笔名也是这个,算是一个纪念了。这听起来和如今流行的笔名不一样,倒像是一个真名,而且还是一个男人的真名。 编辑管自己名下的作者,特别是受尊敬的作者不论男女都会称先生。但是张贵子一想到连翘小小的年纪,忽然就觉得好笑起来。 第13页 被人称作『先生』的连翘此时却在家里做着缝补的琐事——她这是被她娘吴美娘给抓住了!前些日子写文还好,吴美娘看她兴头上,又十分勤勉,也不说她。可是这两日她骨头懒起来了,似乎无所事事的样子,立刻就让她一起缝制夏衣。 连翘上辈子可不会这个。至于这辈子,从记忆上看也是个拿得起纸笔,动不了针线的姑娘,看到这个一样头疼。 看到连翘歪歪扭扭的线迹,吴美娘嘆了一口气。这样的活计根本不能用,就算缝起来了也要拆掉后返工重做。 而连翘呢,作为一个成年人,而且是习惯了一个人安安静静写作的成年人,别的东西没有,耐心倒是很好。做的不好不要紧,吴美娘让她做她就听话做,没有一丝一毫反抗之心。 见她这样听话,吴美娘倒是安心了很多。开始指点她女红,叮嘱了几句,看她立刻就能改,也很欣慰。顺口就道:「娘知道你书念的好,夫子和同窗都夸你来着……可是也不能不通女红家事这些啊,不然日后嫁人了怎么办?」 「有丫头啊!」连翘专心在缝纫上,顺口就道。 这不是连翘立刻适应了古代统治阶级的腐朽生活,而是在现代也不需要做女红啊,一样是别人做的。对于她而言,她出钱丫头出力,这有什么不对? 吴美娘被连翘一句话噎住了,缓和了一会儿才道:「丫头虽然能做,可是你自己也得会一些,不然什么都拿不出手,岂不是难堪?」 吴美娘并不是老古板,她只是很会在现在的世道生存而已——只要符合世道世情,那就什么都可以做,这是她的圆滑。连翘当然可以把活计给丫头做,可是她自己必须也得会做,符合世道对于好女子的期待。 连翘知道长辈说这些事的时候最好不要反嘴,越说只会越多。于是接下来吴美娘说什么,她都只出耳朵听着,了不起了应和一两声。 也就是这些吴美娘的话,触动了某些记忆,让连翘更加深刻地了解了这个新世界。 这个时代的女性正处在黎明前的黑暗当中,这是连翘站在局外人的角度能够做出来的评价。 情况很接近原本世界工业革命时期的外国女性,或者民国时期华夏的女性。总体而言,女性获得了工作的机会,地位也有了一定的提升。但是所谓的地位提升还浮于表面,这个社会骨子里还是老一套! 工业革命时期的外国,女性依旧是父亲和丈夫的附庸,辛苦工作但在职场上处于绝对的弱势。同时她们没有处置自己财产的权力,哪怕是她们的嫁妆也只能由丈夫来管理。 民国时期的中国,特别是民国后期的中国,中等家庭的女孩子也有了读书的机会,从学校出来之后可以做文职工作。至于没有机会读书的女性,也有大量的女工工作可以做。 表面上女性从家庭的藩篱中走出来了,实际上并不是那么回事!除了家中困难,养不起闲人的赤贫家庭,绝大多数的女性在嫁人之后还是会回归家庭。而在家庭之中,女性的地位其实并没有什么提高。 但这并不代表那个时代就什么作用都没有了,就是经过了这样一个时代的过度,女性才渐渐重回歷史舞台。在不断的努力当中,获得了和男性越来越接近的地位——即使连翘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大环境依旧做不到男女平等,可是一直在向好的方面走。 站在这样一个十字路口,连翘迷惑了。如果真的是身处货真价实的古代,以她随遇而安的性格,说不定会规规矩矩地过日子,忘记上辈子一些『先进思想』,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她更加轻松。 如果她在一个实实在在的现代社会,她大可以继续做她新时代独立女性,洒脱精緻。 偏偏在这一个命运的十字路口……她该怎么做? 「小姐,表小姐和她朋友来看你了。」门口隐隐传来丫头冬儿的声音。 连翘一下被惊醒了,丢开做的手酸的针线:「娘,我去看表姐!」 就在刚刚一瞬间,她头脑里想到的只有她写的小说——命运的十字路口做出选择很不容易,不过当事情变得具体之后反而很简单。 她想要继续写小说吗?想的。她想要依靠这个得到别人的认同吗?想的。她想要因此扬名天下成为时代弄潮儿吗?想的。 说到底,她怎么会愿意成为这个时代一个默默无闻的普通女性! 第8章 刘盈盈看过《海上归来记》,刚开始时不以为然,只不过觉得有些意思而已,但要说有什么格外出挑的地方也不至于。在她看来,后面的内容要是能保持前面的水准,登载并不难,只不过要等现在哪个小说完结而已。 但是从第二三回 开始就不同了,隐隐的危机吊住了胃口,让她一看起来就欲罢不能。后面她点着蜡烛看了半宿,第二天起来眼睛红红像个兔子! 上班迫不及待让张贵子帮忙找这位『乔琏』。一是她做事情干练,最讨厌拖泥带水。二是她在报馆里做事有三四年了,以前做校对的时候看过不少编辑明争暗斗! 一般的作者没有人争,可要是有前途的作者,编辑们都是竭力争取的——一旦成为专门负责某位作者的编辑,那么这么作者的前途就会极大的影响这位编辑。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因为名下作者名声大噪而水涨船高的编辑可并不少。 第14页 当然了,编辑为了拉拢作者往往也是很用心的。一旦看好某位作者,那么在对方默默无闻时期就会下大本钱帮忙,利用自己的能量为对方争取机会、争取待遇。甚至有编辑会接济自己手下的作者——并不是所有作者都能一举成名,成名路上吃不饱饭的时候都有呢! 而像《海上归来记》这样的小说,刘盈盈一眼看出了其中的『前途』。这不是潜力,还要等将来才能爆发!实际上只要拿着这十五回文字往别的编辑那里一晃悠,大家都会争着抢着要这个作者。至于无动于衷的,那只能说明这个人不该干这一行,眼力太差了! 虽然一路上已经知道『乔琏』是张贵子的表妹连翘,可是真的见到连翘的时候刘盈盈还是吃惊不已,轻轻『呀』了一声:「这、这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乔琏先生这么年轻啊……」 在她看来《海上归来记》笔力深厚,特别是人心把握的极好,绝对是老到作者才能做到。不过转过头来想,这也没什么好想的,世上本就有人比别人天生要强。不然也不会有人一鸣惊人,有人蹉跎了许多年依旧默默无名。 连翘也很无奈,根据记忆,这个身体是十五岁,这还是虚岁。按照她习惯的年龄计算法,那就是十四岁!的确年轻了一些。好在古代男女都早熟,这个年纪女子有当妈妈的,男子有考中科举的,说出去最多就是惊奇一下而已。 两人之间客套了几句话,刘盈盈便说明了来意。拿下《海上归来记》并不难,连翘要是无心发表,也不会将文字送到报馆那边。重要的是她想成为连翘的编辑,从此负责连翘在嘉定第一报馆所有稿件。 连翘明白编辑对作者的重要性,打算想一想,在旁默然无语。 刘盈盈见她这样连忙道:「乔琏先生请相信我,我们报馆编辑虽然多,但是只有我们《朝日报》正缺好作者,机会最多。而《朝日报》负责小说本子的编辑也就是两人,另外一位是个男子,多少有些不方便。」 现在的作者多是男子,女编辑多有不便,来往的多了还会有闲话。同理,男编辑对女作者也有各种不好。刘盈盈平常显得弱势的性别在连翘这里是一个优势。 旁边张贵子也劝道:「连翘,盈盈姐做事干练又正在起步时,或许有很多地方比不上那些大编辑,可是她能对你的小说本子尽最大的力量支持!」 这就是后世经纪人,大经纪有大经纪的好处,他们人脉宽广,能量深厚,但是手底下明星多,所以常常顾不上一些二线的。小经纪就不同了,至少全力支持、一心一意是能做到的。 「行吧,那就一切拜託盈盈姐了。」连翘也想清楚了,以她能力不需要一个过于强势的编辑也能出头,相反一个弱一点的编辑或许还更好, 谈完了这个最重要的事,《海上归来记》登载的事情反而比较容易谈。 「原来有一篇《春江花月》正在连载,只不过连载七八回了依旧反响平平。这一回正好要求作者在这几天内完结,到时候乔琏先生的《海上归来记》就可以登载了。」刘盈盈理所当然地说。 这就好比后世对反响不好的作品进行腰斩,勒令强行完结。或许在作品的支持者看来这实在太过于武断!但……但报馆就是这么一个地方,他们需要经营获利,那么他们就不会在乎作者的理想,不会在乎一小部分读者的愿望。 他们在乎的是最大众的看法,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利益最大化!能者上,不能者下,报馆内部如此,针对报馆外的作者也是这样。 连翘点头:「那稿酬如何算帐?」 刘盈盈道:「千字算八钱银子,等到我回去向报馆申请,先把这十五回文字的钱拿出来。」 似乎是怕连翘不满意,刘盈盈赶紧补充道:「这价钱肯定比不得苏州那边报馆的小说本子,但是在嘉定这边已经算高价了……等到《海上归来记》红了,下一本我们就有底气向报社要求涨钱了。」 连翘听到一个『我们』就笑了起来。 苏州的稿费确实很高,唯一能与之比肩的大概就是京城那边了。这是因为苏州的报馆发行范围能包括整个江南,而苏州本身就是一座人口很多,读者比例很大。总之,在苏州做的好的报馆,发行量都大的惊人!这样的报纸gg费高、报纸销的也多,自然出的起钱。 京城的道理也是一样,京城有多少人?多的是看书的。再加上辐射整个中原地区,那也很了不得了! 苏州那边只要确定能登载,小说本子的价格就在千字三钱银子,高一等的是五钱。至于八钱银子的价格,属于中等作者。 而在嘉定,哪怕是嘉定第一报馆也只能出的起一两五钱银子的顶价!比起苏州的三两银子一千字可差得远了! 这样大的差距直接的反应就是地方上留不住顶尖的作者——不过也不要紧,反正顶尖的作者对嘉定这种地方的刊物也没有太大的作用了。因为资本、地域等方面的限制,他们就是有了最顶尖的作者,也多卖不了多少刊物、多赚不了多少钱。 既然是这样,那又何必多那个钱? 一两五钱银子是嘉定第一报馆的顶价,哪怕是在作者最多最好的月刊刊物上也只有寥寥三四个人能做到。连翘一个新人,哪怕写的再好,也不可能说动主编拿出顶价的。毕竟也有不少作者的作品看着很好,但死活不红,这种风险不得不防。 第15页 「就这样说定了。」连翘的第一部 作品本就不是为了挣钱,她是为了扬名来着。价钱上面刘盈盈展现了她的诚意,并没有煳弄她的意思,她也就答应了《海上归来记》就照这个价钱来。 《朝日报》算是在嘉定及其周边镇子很有分量的日报了,凡是读报的人家都会定上一份,在本地的订阅量是要超过旬报和月报的——毕竟这里面本地方各种消息多。 但是在外地的发行量就不行了,不要说苏州了,就是临近的县,崑山、太仓这些,又有哪一个对嘉定发生的事情感兴趣?而多登载大消息和小说连载、逗趣段子的旬报、月报进入外地市场就容易的多了。 说『嘉定第一报馆』在苏州都有些影响力,就是指的它的月报《月旦谈》在整个苏州都有发行量! 《朝日报》的主编这么积极奔走小说板块的事情,未尝没有开拓外地市场的意思。在接到刘盈盈的申请之后很重视,对于《海上归来记》的质量也很满意,八钱银子一千字的申请很快批了下去。 「今天去和龙先生说一声,让这两日完结了《春江花月》,然后大后天换《海上归来记。」主编言简意赅地交代。 龙先生就是《春江花月》的作者,之所以给两天,这是因为这个小说板块都是一日连载半回,而不是月报一次连载一回。两天时间正好最后一回的分量,也是让他好好完结的意思。 可是强制完结哪里能有好?这也就是一个表面的体面而已。 只不过这也没什么好说的,《海上归来记》就是比《春江花月》强,所有人都十分平静地接受了这件事——报馆就是这样生存下来的!要是将来连翘的作品反响平淡,那么报馆也会毫不犹豫地强制她迅速完结…… 不过,这一次连翘是竞争中的胜利者,就在后天,凡是买了《朝日报》的读者都在小说板块看到了新连载的《海上归来记》。 《海上归来记》前面一部分并没有什么出奇的部分,最多就是码头热闹写的好,种种宝货引人好奇。以及大家对主人公命运颇有好奇——老读者都能推测套路了,想着主人公是不是要做大生意发财之类的。 现在这种小说很能激起市井小民的兴趣,仿佛他们就是那个一朝功成名就富甲天下的主人公。没什么追求的作者,只要文笔不是太差,按照这个套路往下写,总是有人看的。 然而到了第二次连载,也就是第一回 末尾,隐隐约约的一条线露了出来,这本小说强大的感染力发挥了作用——将来真的会一片光明吗? 带着这样的疑问读完了前三回,主人公被陷害,这个时候剧情一波三折。官员表现出来是个好官,大家以为得救了,然而其实是表面而已,一转身为了自身利益,主人公被理所当然地牺牲掉了。 接下来的故事会怎么发展?在前面的连载中一直成为所有人心里的悬念。而连翘并没有让小说一直压抑虐主,而是在细节中透露出生机。文中不说明,而读者又能感受到到主人公迟早能逃出生天。 《海上归来记》就在这种大家越来越期盼主人公改变命运中大红大紫了起来。 第9章 「你们说这刘明程到底要如何才能从看押流放犯人的监狱里出来?那等流放犯人都是要服极重的苦役的,上头看的不严?恐怕早就跑光了!」 春天是一年之中最舒服的季节,城里的百姓又不用像乡下忙着春耕,一应生活和往常一样——讨生活的营生固然忙碌,忙里偷闲消遣消遣却是有时间的。 有钱人会去戏园子里消遣,旁边还会有红姐儿作陪。没钱的就是几个兄弟路边小馆子坐了,一起吃两碗烂肉面,胡侃两句大山。 但是还有一种消遣,有钱人和穷人都会,那就是看话本子。 如今话本子的价格便宜,以此时百姓的阅读速度,一套小说如果反覆看,看上一个月也不稀奇。仔细算一算,也就是几顿小馆子的饭钱而已。相比其他的消遣非常实惠,算的上是全民娱乐了。 如果话本子是连载在小报上面的那就更妙了,一份小报那真是极便宜的! 若是小报都不愿意花钱,尽可以等到小报过期了再去问人要旧报纸。除了一些精打细算的主妇打算留着包东西,那些看过的小报的人都不会太过吝惜。 然而最近《朝日报》这份嘉定的日报却引起了极大注意,导致旧报纸也一报难求! 《朝日报》是日报,内容并不多,也就是半张八仙桌桌面那么大。不比旬报日报,为了增添内容,也为了增添gg,都有四五张一份。而就是这么薄薄的一张纸,过去过期之后只能让小贩拿来包东西,现在却让人珍惜起来。 带来这些变化的正是《海上归来记》这部正在连载的小说。 一开始的时候这本小说只是让大家觉得不错而已,但是剧情进展,监狱部分将读者的情绪压缩到了极致。现在的大家已经彻底被这本小说源源不断的悬念给吸引到了——其实小说的前面部分并不爽,在连翘过去的世界说是虐主也不为过。 所以,为了市场,她特意加重了层层悬念的设置,让大家为了主人公刘明程的命运揪心而不能轻易放下小说。同时,她始终记得要暗示这一切都会过去,最终男主人公会王者归来报仇雪恨,不至于读者弃文。 第16页 其实连翘还是太小看这里的读者了,这可不是后世在快节奏爽文中成长起来的读者,一点儿虐主就受不了要弃文。大概就像是最早的时候,悲剧也能叫座,是等到大家彻底被喜剧惯坏之后,悲剧才没什么市场的。 最关键的是大家哪里见过这样详细将心理描写表达出来的作品?现在的小说很少这么做的。就是偶尔心理描写,一句『暗自思量……』也就到头了!连翘的写法却让读者完全代入了男主人公刘明程的身份,不能更投入了! 有人疑惑刘明程要如何才能脱险,另外就有人道:「这有何难?流放出去了也就天高皇帝远,可以动手脚的地方多着呢!若是刘明程是个没钱没势的小子也就罢了。可是人家有贵人相助,以后能分一份好财呢!」 「你这话什么见识,钱再多也在外头,如今要是没有真金白银如何从看管里脱身?」 「只希望这刘明程早些脱身,我就等着看日后如何报仇雪恨。啧啧,那些人着实可恶,若不是书中人物都是虚假,我非得打他们个臭死!」 连翘的《海上归来记》不能说优秀到举世无双,只是他代入感强,节奏把握的好。就像是天天吃清粥小菜的人,偶尔吃上捨得放调料的食物,只要没有口味上的不适应,多少会觉得有些惊艷的。 这样的小说有人要反覆看,把个小报纸张的边都弄毛了。至于说看旧报纸,肯拿出来的人可少了。不少人看到这里都打算集完连载,日后剪下来自己装订成书。 对于不想将来出一本书的钱的穷人来说,这非常实惠。对于有钱人来说,这也不失为一种趣味。至于将来出书了,他们自然还是会买一套的。这就好比后世读者,追完了连载也不妨碍他们买单行本。 「这才哪里到哪里!若是外头见过乔先生后面二十五回文字,恐怕都要如痴如醉了!」刘盈盈在拿到后面文字看完后这样与连翘道。 在《朝日报》上,连翘每日连载内容是半回,原先十五回文字也就够支撑一个月。如今过去二十天,报社的人就着急了,怕后面断了连载。 刘盈盈作为连翘的责任编辑,这时候自然是过来询问后面的内容。 责任编辑都会很了解自己手下的作者,勤快守时的只管到了该要稿子的时候去要。至于那些拖沓的,那就非得记着一开始就要去催。 而刘盈盈还不熟悉连翘,她又看重她,生怕连翘性格是那种不喜欢催促的。这些日子偶尔过来过问连翘的生活,却也没提过《海上归来记》后面文稿的事情。这一日是主编过来问了,她才过来问稿件。 其实几日前连翘就完成了后面的内容并且重新检查了一遍,只不过她想着不能显得速度太惊人,所以刘盈盈不问,她也就不说。 这一次刘盈盈来讨要稿件,她也没有藏着,把剩下的全都拿了出来。 刘盈盈欣喜非常!拿回报馆之后自己先睹为快——一口气看完剩下内容的感觉非常爽!之前猫抓心一样的感觉总算是消失了。然而取而代之的就是一种怅然,这种怅然并不陌生,是一本好小说结束的时候自然而然就会产生的。 结束一个故事,结束一段旅程,也就结束了一段等着连载的美妙心情。怅然是必然的。 作为行内人,刘盈盈看过的小说实在是太多了,这就是她的工作部分之一。而这种怅然她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了! 等到第二日她特地来到连翘这里,名义上是给连翘送剩下的稿酬,实际上是有别的目的。 刘盈盈贊过了《海上归来记》如今在外面引起的风潮,而连翘表面上谦虚,内心却非常贊同。对于这本小说,最让人慾罢不能的当然就是后面报仇雪恨的过程。仇人的脸一个个打过,最后彻底击倒。 现在的风潮,最多就是在嘉定县及周围,对连翘来说也就是一个开胃小菜而已。按照她的想法,最好是后面部分能在苏州府城那边有一点名气。如果没有那种机会,等到日后书商上门请求印刷单行本的时候,就要选一个在苏州府城很有影响力的书商。 ——这可不是后世,名气往往是全国性的。现在的名气往往属于区域性,拥有全国性名气的作者不过寥寥几人而已。 起步于嘉定,连翘的运气不好不坏。若是身在苏州那当然是最好的,反正她自信于自己的实力。嘉定也不坏,是苏州下辖的县城,真要是寻求苏州那边的机会也很容易。要是在一些偏远地方,除非做个『京漂』或者『苏漂』,不然一辈子也难以混出头。 「乔先生的才华是不用说的,初试啼声已经是雏凤清于老凤声了。想来等到《海上归来记》完成,乔先生身价百倍是自然。我和主编最近正打算给您下一部小说提价钱,保底是一两二钱银子,若是好的话,那就是一两五钱银子的顶价!乔先生这里怎么说呢?」 对于那些已经彻底站稳脚的作者,『嘉定第一报馆』不用问下一本小说写什么,更用不着看稿子,直接就会给出一两五钱银子一千字。当然,若是有一部失败的作品,下一次给价的时候就会谨慎一些。 连翘如今才只有一本没有完结的小说,实在无法那样肯定地给出顶价,至少要看过东西再说。连翘并不觉得这是报馆看不起自己,这只不过是人家一直以来做事的规矩而已。 于是没有什么犹豫,收下《海上归来记》小说的稿酬就点了头。 第17页 见她点头,刘盈盈心中大喜,立刻道:「那,那乔先生如今是已经拿定主意下一本小说本子写什么了?」 其实她这次来只是想把下一本小说快点定下来而已。 根据刘盈盈的经验,不管写作水准有多高,一个作者最丰产的时期往往就是刚开始写作的时候。一方面是因为这个时候写作点子还没有用掉多少,并不缺乏灵感。另一方面就是这时候还没有『发达』,为名为利总该勤奋一些。 一般已经成名的作者是不会在一本小说还没有登载完成的情况下就提下一本的,也就是连翘这种『新人』才会有这种问询。当然了,要是表现比较好的新人,不然编辑也懒得问了。 之前刘盈盈最怕的是连翘一炮而红,立刻就想到要去苏州,下一本小说没她什么事儿了——『嘉定第一报馆』是留不住人的,这一点她心知肚明。而且这里离苏州是如此之近,想要过去发展也容易。 「写的内容确实已经定下来了,只不过……」连翘嘴角带着笑意,缓缓说。 第10章 连翘没有说出自己接下来打算写什么,笑了笑说:「不过最近是不能动笔了,过两天我们书院就要正式结业了,总要同师长、同窗聚一聚,另外我还打算找份工来做。」 「找份工来做?」刘盈盈疑惑。 连翘这一说,刘盈盈才想起来连翘今年才从书院结业。 当世男子读书到白头的不少,至于女子,因为用不着考科举的关系倒是更有规律。都是小时候发蒙,读两年书识字,然后进各个女子书院念书。这书院读完要五年,出来的女孩子一般都是十五岁左右。 连翘因为发蒙早,早一年上书院,所以比她的同窗都小了一岁。 因为之前连翘应对什么的都十分老到,再加上《海上归来记》的成绩,使得刘盈盈一直将她放在一个很高的位置,老是忘记她年纪还很小。 「你如今都走红了,还找什么别的工做?能比写小说本子来的强?」刘盈盈皱着眉头问道。 「也不是我的打算,我娘怕我整日呆在家里不与人交流,这不太好。」连翘说的很隐晦。 当世女子除了世家大族的女孩外都会出来工作,其中不乏并不缺钱的殷实人家。其中的原因就很值得玩味了——女子外出工作其实有利于结识一些人,便于找到一份好姻缘。 门当户对当然还是讲的,可是在门户差距不是遥不可及的情况下,男女自身的意愿也很重要。如今风尚流行男女情投意合,提倡者还有好听的名目呢,说是復兴古风。 上古时候确实民风更为刚健淳朴,每年春天三月就会有男女相亲。『投之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就是自由恋爱的真实写照。 连翘自己对于找个好姻缘没有什么兴趣,但是娘亲吴美娘对此没有丝毫放松。她并不是来硬的那种父母,对于连翘採用的方法是欲言又止、软和劝说。 连翘的性格有点吃软不吃硬,更何况也不能拒绝一位母亲真心的关心。再加上写文採风,为了使自己将来的小说更符合这个社会的时代风貌,出去工作也是很有必要的。 最终连翘答应了下来。 见连翘有些苦恼这件事,刘盈盈心念一动,劝道:「乔先生真要是这么为难,不如来我们报馆做事吧!」 「这合适吗?」连翘确实很想去嘉定第一报馆做事,但是她也有她的考量。 「贵馆很难进的,听说每个人进去都是过五关斩六将。况且我还要写小说本子,本打算找一个清闲一些的工来做,工钱也就不在意了。」 刘盈盈之所以提出这个,就是为了给连翘卖好。连翘这样的作者他们是留不住的,那就尽可能地多留一段时间。介绍一份工作算什么,好多报馆为作者介绍老婆呢! 「不要紧不要紧,乔先生如果不在乎虚名的话,聘一个临时工就是了。到时候挂在我手下做一个助手,有时候就做些事,想起写小说本子,在报馆里随时可以写。」刘盈盈说。 嘉定第一报馆正式工很难当上,可是临时工就简单了。临时工做的事情多且琐碎,最重要的是月钱还不多!愿意做的人少,报馆也就没有那个底气挑三拣四了。 刘盈盈现在是连翘的责任编辑,当然对她有了足够的了解,知道她在报馆实习过,实习报馆的评价也很高。再看她在书院里面的成绩,全都是甲等!这样的就是聘正式工也有很大机会聘上呢! 只不过连翘不能给工作绑住,正式工哪能那样,所以还是临时工比较合适。 连翘当然不会在意临时工月钱少,《海上归来记》到现在为止就给她赚了快二百两了,将来有书坊要印刷出单行本,又是一笔钱。要是普通工作那要赚到什么时候? 就以连翘知道的表姐张贵子,她是嘉定第一报馆的校对,也是正式工,每个月拿钱四两银子。这并不是多大的一笔钱,但是在她们这些普通书院出来的小姑娘那里,已经是拿的多的了。 刘盈盈也知道连翘不会介意,她怕的是连翘介意『临时工』的身份。正经书院出来的很少愿意做临时工的,没有什么别的理由,就是说出来不够体面。 连翘对此也不是特别喜欢,但是权衡之下这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了。 「这有什么,这还是盈盈姐你照顾我,不然有这个好事?」连翘并没有经歷过多少社会的歷练,可是她情商正常,自然知道该怎么回答。 第18页 这件事就这样说定了,吴美娘虽不满意连翘做了个临时工,可也知道连翘如今写小说本子更不适合做那些繁忙的工作,只能勉强不再说什么。 等到了要参加结业仪式这一日,连翘换上一套青碧色的衫子,据说这是丰山书院的『校服』,虽不要求每天要穿,可是重大场合还是要换上的。头髮规规矩矩绾了一个弯月髻,配着两朵小珠花,一根银钗,简单正式。 这好歹是书院结业的场合,她觉得应该庄重一些。 等到和吴美娘一起搭马车到了书院,连翘才觉得脸好疼【谁说古代女子风气保守的! 明明是应该最庄重的场合,穿『校服』的却少得可怜。至于头上的首饰,脸上的妆面,那更是五花八门。连翘自己出于谨慎的关系弄的挺素净,到了这些也要结业的女孩子中反而显得打眼了。 书院的花园今日没有了往日的安静,来来往往都是人。有看热闹的未毕业女孩子,也有结业生家长走来走去说话。因为孩子是同窗的关系,大家都是认得的。 当然,主角还是花朵一样要结业的姑娘们。 连翘才踏入花园,立刻就被一个女孩子拉到一边去了。这人不是别人,正是连翘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和连翘说过话的黄衫女孩子,名叫宋慧如的那个。 「嘿嘿,连翘你也太老实了吧……打扮成这个样子!今日可是结业呢,再出格也没有夫子会说。」宋慧如仔细看了看连翘的装扮。 古往今来毕业时候都是一个放肆样子啊,连翘不由得感嘆。 还没等她说什么,宋慧如就小声与她道:「……我娘替我联繫上了一份做帐房的工作,这倒是挺好。我算盘打的好,各种帐表也是通的。只不过我听人说帐房算是很排斥女子的了,真怕到时候有老帐房刁难。」 连翘听着安慰了几句,正说话间被不远处的高声谈论给打扰了。 「你们知道我去了哪儿做事?是『龙氏红货』!可不是外面那些卖货的……那种只要长的漂亮就成了。我这是要去里面做文职的!」说话声音大了一些,一时之间周围人都把目光投了过去。 这也是连翘的老熟人了,穿越第一天就见到的表姐吴梦春,当时就是她叫连翘去家里吃饭的。连翘的娘吴美娘和他的爹吴琳是亲兄妹。 不过连翘不是特别喜欢这个表姐,相比起另一位表姐张贵子,这位吴梦春表姐性格没有什么优点,偏偏格外虚荣。人生目标只有嫁个好人家,然后过上富贵日子。 这种想法本没有什么错,在这个时代中这种女孩子很多,只不过吴梦春显然是走火入魔的那一个。她想的不只是好人家那么简单,她想找的是大富大贵之家。说实在的,这种人家离吴家的门第太远了,几乎遥不可及。 吴梦春显然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她愿意做妾室——这还是连翘从记忆中翻出来的。 说实在的,即使是在这个时代,不是吃不上饭人家,没有特殊原因是不会让家里女孩子去做妾的。无他,丢人吶! 这个世界显然和连翘原本世界的古代一样,从来不是一夫多妻,而是一夫一妻多妾。妾是什么?妾通买卖!只要做了人家的妾室,当家的老爷夫人,说打杀就打杀,说发卖就发卖!连一封休书都没有呢! 也对,古代只听说过休妻的,哪里还有一封文书休妾的,那不是笑死人么! 吴梦春说话声音大了一些,得意洋洋的样子也很不讨喜,但是她说的』龙氏红货『也确实引起了大家的羡慕。 嘉定临着长江入海口,和太仓一样有一些海商。只不过因为港口和传统的问题,规模不如太仓而已。嘉定龙家算是嘉定数一数二的海商人家了,这年头只要是海商,那就都是狗大户! 而红货指的是海外来的宝货!在龙氏红货行里做文职,想也知道能认识多少前途无量的年轻男子了,难怪吴梦春这样得意。 吴梦春得意间看到连翘,装作不经意踱步到连翘身前,笑着道:「这几日表妹没有过来看看呢……怎么,工作的事情定下来没有?」 连翘微微一笑:「定是定下来——」 「定下是哪里?表妹的成绩一向最好,想来是有好去处的。」不等连翘说完,话头就被吴梦春截断了。 吴梦春不喜欢连翘,非常不喜欢。连翘虽然小她一岁,但两人在同一家书院同一个班上念书,容貌、气度、装饰、成绩等等,她可以说是处处都被连翘压了一头。这样一个表妹,她又心胸狭窄,自然讨厌的紧! 她这次找茬也是有备而来,在她看来连翘要是真找到了好工作,她家里怎么可能不知道。既然没有收到信,那必然是工作不怎么样,姑妈不好往娘家说呢!想着能够奚落连翘一回,吴梦春也是心里格外畅快! 第11章 「是嘉定第一报馆那边。」连翘并没有解释太多。 说实话,报馆,哪怕是嘉定第一报馆这样的报馆也比不上『龙氏红货行』这样的地方——这是大众的普遍看法。 在一般的爹娘看来,真正有出息的读书人都是要科举功名做老爷的。在报馆里的文人算什么?也就比穷酸文人强那么一星半点,实际说起来还是有限。 不过在一些爱文的书院女孩子看来,观念又不同了。宋慧如就立刻捧着脸艷羡道:「是做编辑么?在哪一份报文下做事?平常认得哪个作者?」 第19页 「在《朝日报》底下做编辑助手,至于认得的作者,我还没有去报馆做事呢,哪里谈得上见作者。」其实连翘当然见过作者,她自己现在不就是嘉定第一报馆最炙手可热的新人作者? 听说是《朝日报》宋慧如就更加感兴趣了,轻轻叫了一声:「呀!那不是《海上归来记》连载的地方,我家最近迷这小说迷的不得了呢!你可好,日后可以抢先看了。」 宋慧如引来了其他同窗的注意,听说连翘以后要做平常大家都有看的《朝日报》,立刻大有兴趣。特别是喜欢《海上归来记》的同窗,争着和连翘说话。 吴梦春见大家这样,气都不打一处来,板着脸瞥了一眼连翘,咬牙切齿道:「表妹煳弄我们这些人不知道报馆事吧?编辑助手,那都是临时工做的!咱们书院出身做这个,丢人不丢人?」 知道这一点的并不多,听到是临时工,其他同窗都面带惊讶。读书人这种生物是有鄙视链的,在书院受过完完整整教育的就是看不起那些只能在织厂做女工的女孩,女工们则是看不起乡下来,被骗着做了牛马的包身工…… 她们这些女孩子很多宁肯找不到工作也不愿意接受一份临时工的工作,反正能在丰山书院这种还算不错的书院里读完书的女孩子,家里也不会太差,至少不会养不起一个女孩。 连翘并没有解释自己就是《海上归来记》的作者乔琏,她不太喜欢别人知道哪部作品的背后是自己,那会让她觉得十分别扭。更麻烦的是,太多人知道了之后很多东西写起来就会有限制——她并不是一个能不管别人看法的人。 「没错啊,就是临时工……因为临时工比较清闲,我打算找这么一个有空闲的工作,我想自己写点东西。」 临时工并不清闲,除非是有关系的临时工,人家只不过是混日子而已。 连翘非常坦然地将这些话说出来反而非常可信,大家都接受了她的说法。毕竟连翘以前就在刊物上发表过一些诗文和散文,在一班小姑娘里头还是非常厉害的。 连翘要是蝇营狗苟只为了一个临时工,大家不免看不起——没办法,这就是这时候的社会主流价值观。但是连翘临时工不过是顺便,主要目的是打算自己写点什么的时候,一切就不同了。 抛家舍业,不管家中现实,一心一意只想靠着写东西成名获利的作者是要遭到人鄙弃的。这种穷酸从来是大家嘲戏的对象,除非有一日这人大红大紫,不然就是永世不得翻身。 但换成一个家中生活优渥,至少没有生存压力的人追求写作,这又会受到少女们的追捧。认为这是不为现实浮财所迷,心中有一番自己的追求。 这就好比后世的画者一样,穷的吃不起饭的,那叫穷画画的。只有当画画成为有钱人子弟高雅的爱好,这才能让更多的异性为之动容。听起来非常的偏激,然而很多事实就是这样。 吴梦春本来想在连翘面前秀优越,现实就是什么便宜都没有沾到。她不明白,一群还没有在社会上立足的少女,她们就算说不上大富大贵,但也是衣食无忧的,在她们这里连翘做的事显然比她有意思的多。 等到大家都有了儿女,炫耀女儿工作的时候,情况就会反过来。连翘这边少见称赞,只会得大家嘲戏而已。 好高骛远,或者『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之类的形容。 「那我倒是等着表妹有一日大作发表了!」吴梦春瞪了一眼连翘,最后也只能挤出这样一句话。 连翘拱拱手算是应对。 嘉定第一报馆,在嘉定地面诸多报馆中的厉害不用多说。连翘在结业仪式之后第三天就进了报馆工作,第一感觉就是人多! 别的地方不说,光是《朝日报》就有十多人,这还是没有计算临时工和帮着添茶倒水茶打扫卫生的僕役! 其中主要的领导是主编一人,副主编两人。连翘来的第一日就由刘盈盈带着上下认识了一番,算是混个脸熟。 临时工流动性大,也没有什么职场斗争,至少比不上几位编辑之间的明争暗斗。等到连翘领了一堆笔墨纸砚和办公用品之后,刘盈盈给她分了一个自己旁边的小书案,这也就是了。 《朝日报》第一个吸引连翘的东西就是挂在整个办公室后面的大表格,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数据。看报头文字,似乎是《朝日报》订阅数量的变化。 这种非常现代的数学统计让连翘来了精神,驻足良久。 她虽然有了过去十几年的记忆,可是这些记忆也只是属于一个普通书院读书小姑娘的而已,最多就是文采比同龄小姑娘平均水平高一些。至于更大更多的见识,她还真没有。 就譬如这张大表格上体现的内容,立刻就让她眼前一亮——从这个就能看出她现在的读者数量,以及以嘉定这样的县城为例,到底有多大的市场容量。 得出的结论不可小觑,《朝日报》这样一份地方日报的发行量竟然长期稳定在两万份以上!这在后世并不算惊人,可考虑到这个时代的生产力水平、人口数量、人口素质,这就很令人惊嘆了! 「咱们嘉定到底有多少人口啊,竟然能有这许多看报的!」 连翘的话传到刘盈盈的耳朵里,刘盈盈翻出一本蓝色封皮的册子丢给她:「你原来在书院里面读书知道什么呢?书到用时方恨少!这是去岁才完成的两京十三省丁口统计册子。原是户部少量印发给朝廷看的,后来书商见士绅对此也很有兴趣,这才发行的。」 第20页 士绅那边不说,只说天底下做报业的大多都买了这册子。无他,丁口户数,再算上识字率之类的,经过一些计算就能大概知道一个地区报业的潜力了。做他们这一行可不是要仔仔细细考量! 这种丁口上的事书院是不教的,所以连翘也没有从记忆中获取到这个世界的人口信息。现在得了这本册子算是如获至宝,立刻摊开在自己的书案上,阅读起来。 这一看不得了,这个世界的人口远远高于连翘的预计,能有三万万多的生民,也就是三亿更多!这在一个古代的封建社会,可能吗? 还真别说,可能的!这让连翘想起了原来世界清朝时期的人口。 作为古代的封建王朝,清朝的人口实现了巨大飞跃,这种飞跃是歷朝歷代所罕见的!巅峰时期的清朝,人口在三万万到四万万之间,甚至超过四万万。与同时期的其他国家相比,简直可怕! 清朝能够完成这种突破,倒不在于清朝和前代王朝有了什么本质的不同,最大的功臣其实是外来的玉米、马铃薯等农作物。这些作物和中国本有的作物互相补充,利用了原本贫瘠的土地,同时产量在那个时代堪称惊人! 就是靠着这些农作物,加上休养生息的国家政策,人口上升。最终在清朝中晚期,农民起义以及洋人入侵之前,这个时候达到了顶峰,有四亿人口左右。 而连翘所在的这个世界呢,记忆里已经吃过玉米、马铃薯这些了。虽然连翘不知道是哪位先贤从海外带过来,但幸甚至哉,活人无数,值得感谢! 有了这样的农作物支持,再看比同时代清朝还要高,逼近工业革命前夕的生产力水平——国家又是这样的平稳安定,人口达到这个数字,其实也不奇怪了。 刘盈盈看连翘十分惊讶,便得意道:「天下生民三万万多,可要说起人多,还看咱们苏州!咱们苏州不只人多,还有城镇里人口占的多……不然也不会苏州的报业比京城里还要兴盛了。」 连翘原本是一个混在男频写文的作者,歷史文也写过,所以类似资料搜集过不少。不敢说全都记得,大概的记忆还是有的。 苏州明清两代确实很盛,人口也很惊人。只是一府之地而已,常常比得上人家一个省。只不过她没想到这个世界的苏州也有这样的程度! 天底下人口最多的城市是苏州城,一百六十万的人口冠绝全国——城内都住不下了,所以城市人口住到了城外。如今苏州最繁华的地方阊门集不就在苏州城外面?等于是城墙跟不上苏州城市的发展,市民自发扩大城市了。 根据这个册子上的登记,此时京城也只有一百四十万的生民啊! 苏州城里有一百六十万百姓,而苏州府下辖一州七县,连城镇带乡村有六百万出头的百姓——乡村地方没什么指望,至于其他,那都是苏州报业的支撑! 不过苏州府的数据连翘暂时不关心,她更关心的是嘉定县在其中是个什么位置——苏州府的情况对于她现在来说是锅里的饭菜,只有嘉定的才算是可以吃到碗里的! 第12章 傍晚的嘉定城既安静又热闹,安静是因为做工的、做生意的都赶着回家,所以来去急匆匆的,没有什么人停留和说话。热闹是因为晚上的夜市就要开始了,到处是卖晚饭的小摊子做饭食,还有其他营生的摊子也出出来了,正在整理货物。 嘉定第一报馆的雇员,除了少数要加班的,其他的都涌了出来。连翘和表姐张贵子手挽着手上了两辆人力车,两人有一段路是相同的,所以两车并行。 嘉定城算不得顶大的城市,只要住处没有和嘉定第一报馆对角,都不算麻烦——真要是那样的,要么就去别的报馆做事,要么就在嘉定第一报馆附近租间屋子了。 连翘和张贵子住的也不算远,但是手头活络的单身女孩子坐人力车上下班本来就是这时候的时尚,一切就都不用说了。 这种人力车很像旧时代的黄包车,只不过没有那么多钢材结构,很多都用木头代替了,只有一小部分部件是钢铁的。这种车用人力拉动,因为小巧方便价格低廉,很快风靡了普通市民群体。 ——没办法,牛马骡子拉车虽然力气大装的多,可是城市生活更多时候并不是旅行,特别是一个人出行的时候就光一个人而已,哪里用得上一辆马车! 若放在现代社会,人比牛马精贵的多,人力车就是一个新鲜,价钱高的很。而在古代就不同了,牛马可不比人轻贱!一匹正用得上的壮年挽马或者骡子,少说也得十多两银子。买回家之后餵食也得精细,不然瘦马瘦骡哪能整日在街上拉人! 相比骡车马车,人力车成本就低了,于是要价便宜是应有之义。 更好的是,人力车奔走在街市上没有骡车马车那么容易出事,官府也推行这个。现在人力车是个新鲜玩意儿,只在江南一带流行,可已经抢走不少骡车马车的生意了。那些骡车马车车夫要么转行做拉货的,要么就只能卖了骡马也做人力车了。 人力车平稳地跑在石板路上,连翘家住的并不偏僻,一路上都是官府铺设的石板路,坐人力车和后世自行车没什么两样。 拉车到门口,连翘拿了七个铜板给车夫,车夫道了一声谢就走了。这个价钱说便宜也便宜,说昂贵也昂贵。七个铜板并不多,在如今的嘉定城根本买不到什么东西,相对于骡马车来说也是便宜的。 第21页 可是仔细算算帐,一日一来一去就是十四个铜板,一个月三十日就是四百多文钱呢!相对于这个时候普通的月薪,这确实不能说少。如果在后世,交通费占工资的比例有这么高,也是有人要叫苦的。 连翘正准备敲门的时候,租住在连翘家西厢房的马姑娘也回家了。 她看到连翘似乎有点高兴:「连小姐最近可忙?听说去了嘉定第一报馆做事?」 「来我屋里坐一坐吧!」 马姑娘平常是一个很没有存在感的人,虽然和连翘一家一起吃饭,却常常感受不到她的存在。她白日要在一家书店里做事,晚上要点灯熬油写文,吃饭都是囫囵过去,很少和吴美娘连翘母女说话。 今次这么热情,实在是少有的了。 连翘也不好推脱,放了东西就进了西厢房。 连翘家的西厢房有两间屋子,一间是马姑娘的卧室,一间是她的『工作间』。她本身是一个单身在嘉定讨生活的女孩子,待客的时候很少,也就用不着客厅之类了。 屋子里有基本的家具,床、桌、椅、柜之类的,这些都是吴美娘准备的,也是当初买下这宅子时自带的。想要有自家用那么精緻是不可能的,最多就是朴素实用而已。 除了这些基本的家具,两间屋子其他的地方也非常朴素。卧室还能从帐子、被子、小摆设之类的地方看出这是一个女孩子的居所,到工作间就真的看不出来了。 这屋子原本没有书架的,大概是马姑娘买的两个旧书架,书架已经很破旧了,有修补过的痕迹,却没有用新漆来掩饰。上面密密麻麻磊着书籍,还有不少是自己做的简报。 屋子的角落和书案下面则是堆满了各种报纸,看得出来主人已经尽力收拾了,但因为数量实在是太大,始终有一种凌乱感。 整个『工作间』最整齐的地方大概就是书案上了,一边砚台有墨盒盖子盖的好好的,笔架子上放着一支洗的干干净净的毛笔。旁边就是笔洗,里面蓄了一半的清水。另一边则是两沓纸张,一沓墨迹淋漓,显然是写好的东西。另一沓则是洁净整齐的白纸,便于主人随时取用。 连翘一眼看到了旁边插着一卷一卷的纸,马姑娘解释道:「那是文具店特意买回来的大纸,一张只要二分银子,而这一大张能裁出四五十张平常用的纸呢!」 这种纸连翘知道,是比较便宜的素白竹纸,白纸一刀要八分银子,一刀是一百张。也就是说自己买大纸来裁,能便宜一半。 看到这些,连翘慢慢回忆起了这位马姑娘的日常。 零碎的记忆记得这位马姑娘经济上很拮据——从镇子上来县城里闯荡,到现在为止也没有什么名堂。平常在书店里做一份工,比一般没知识的女工强,但实在来说强的有限。 而且从开销上来说,她住在连家的西厢房,房租可比一般女工合住贵了不少。另外还有伙食费和日用、每个月要给家里寄钱。几年下来,差不多的女工能攒下一份嫁妆,她却连一点儿钱也没有积累下来。 屋子里的旧报纸大多是从别人那里低价一斤一斤买来的,书籍也是占了书店的便宜,都是二手旧书。 好悬如今江南经济不错,她这样能识字算帐的女孩子找到工作养活自己不难,不然饿死也不奇怪! 年纪渐长,没有存款,事业上面也看不到什么前途。马姑娘当初也是信心满满来县城闯荡的,等到蹉跎了这么多年,却是一点朝气都没有了。 然而连翘知道,像马姑娘这样的还算是好的。她毕竟自己找了一份工作养活自己,不至于三餐无以为继,或者要去租铺位的那种地方住。 自从报纸业发展已经有几十个年头了,从蓬莱居士的《唐门虎子》算起来,差不多有两三代人被激励着以写小说为业。特别是最近洛北公子宋志平一部《玉堂春》,一本书就赚的盆满钵满,有这样的榜样在,涌入这个行业的人越多了! 大浪淘沙之下,金子毕竟是少数,绝大多数其实只是泥沙俱下而已。 成名的作者自然可以名利双收,成为人人艷羡的榜样。衣华服、食美食,有美在旁,没事的时候游歷山川景色,与朋友欢聚。有事的时候就写写文字,红袖添香夜读书……这样的日子神仙都比不过。 但那些被筛落的泥沙呢?没有人记得的。没有才能或者没有机会,别人问起,也不过得一句轻蔑。 「他啊,一个穷酸文人,还想着文章卖钱发大财呢!也不看看自己是不是那块材料!」 其中一部分半工半写,就像马姑娘一样找了一份活儿养活自己,这还勉强活得下去。另一部分孤注一掷,全部的时间和精力都用来写作了,结果有好有坏,绝大多数都是坏。 吃最粗糙的杂和面馒头,用早食摊子送的咸菜和温水佐餐。借住在寺庙之类的地方,每到月底还要受和尚们的冷眼——即使是寺庙低廉的租金往往也凑的很艰难。 坦白说,能写文的都是能读书识字,不能说在文风鼎盛的江南这些人有多金贵,可说要找一份工作餬口却不难。也就是说,这些人其实是饿不死的——除非逼到了绝境自己上吊。 所以连翘到现在为止没有怎么听说哪个写文的被饿死,倒是有几个像是考科举几十年不中,最后疯了! 总体来说,写文这个行业从古至今都一样。光鲜亮丽只不过是一小部分,最广大的作者其实过的非常不容易。 第22页 这个行业其实和其他的行业没有什么两样,不会在乎你有什么理想,也不在乎你有什么才华,最终还是要看结果。如果一切的一切不能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那么始终就是一个失败者而已。 连翘就像是没有注意到马姑娘经济上的窘迫,很快就不四处乱瞟了。只是如常一样道:「马姐姐寻我有什么事儿么?」 她们平常见面也是很普通的,这一次却特意邀请连翘来坐。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连翘猜测是有事要说。 「我也不绕弯子,我是听说连小姐你如今在嘉定第一报馆做事,这才有事求你的。」说着马姑娘从抽屉里找出一沓文稿来递给连翘。 这一沓稿纸很厚,和连翘第一回 带给张贵子的十五回《海上归来记》差不多。整理的很整齐,而且文字工整,看得出来是誊写过的。这种用心的文字交到连翘手上,连翘立刻疑惑了。 第13章 「连小姐给帮忙看看,若是好的话也给举荐举荐。」马姑娘平常并不是一个多会交际的人,但是面对连翘,说这个话却没有打一点磕绊。 她初到嘉定城的时候就连和报馆编辑开口都做不到,几年过去了,哪家报馆的门没有敲开过?或许一次次投稿所得不过是编辑们的摇头拒绝,但要是不走出这一步的话,她就真的一点希望都没有了。 连翘是《海上归来记》作者乔琏的事情并没有多少人知道,至少马姑娘就不知道,她只知道连翘如今在嘉定第一报馆供职。或许职位低微,但有门路总比没有门路好啊! 他们这些还没有起色的作者哪怕是一点点机会都不能放过,那些编辑根本就不会细看他们的文字,非得有认识的人推荐才能和其他已经挂了名的作者处在同一个起跑线。 连翘知道这个情况,可是她没有想到马姑娘会找到自己身上。 「马姐姐,我不过是个刚刚供职的编辑助理而已。我懂什么——就算我多少能品鑑一点儿东西,我在编辑部说话也不管用啊。」 连翘很有自知之明,她这个编辑助理根本不是用来做事的,更多的《朝日报》将她供起来所用。她若是真的插手了太多报纸上的事务反而不太好——她说的话编辑部到底是听还是不听呢? 听的话未免扰乱编辑部的布置,不听的话又怕得罪她这个当红作者。实在是为难吶! 「不是,不是,你就给看看!」 马姑娘平常确实不容易,这样低声下气说话安娜也说不出什么来,只能低头看文稿——如果文稿不行她拒绝也就有话说了,要是文稿不错,到时候介绍刘盈盈认识也是个办法。 连翘之前并没有看过马姑娘的文字,就连上次吴美娘说的马姑娘有短篇故事要刊载在《今日杂谈》这份小报上,她也因为后来的事情越来越多给丢开手了。 不过按照她的想法,可能没什么希望。 逻辑是很简单的,马姑娘在嘉定也呆了几年了,中间编辑认识不少,投稿也有很多份。一次不行可以说是运气不好,始终没有出头,这就要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了。 连翘的阅读速度比这时候绝大多数的人要快,十几回文字对她用不了多久。实际上她也用不着仔细看完所有的文字,也就是前面两三回要细看,后面翻一翻也就行了。 这样或许会遗落某些渐入佳境的文章,可是一般来说前面不吸引人的小说,后面也不会有太多前途的。 大概浏览了一遍,连翘沉吟半晌。马姑娘的文字要说有多差,那是不至于的,只能说是『平庸』。然而平庸在他们这个行业里就是最大的罪了——索性看不到一点希望还好一点,干脆就不用想在这上面出头了。 马姑娘文字的平庸是多方面的,也就是说文笔平庸不功不过,故事平庸不好不坏。这种小说不说人人都写得,至少一条街上可以拉出好些个,太容易被替代了。 抬头看到马姑娘期待的眼神,连翘只能硬起心肠道:「马姐姐,我这是一家之言,我姑且说着,你也姑且信着。您觉得这小说本子哪里写得好,哪里写的不好,比市面上流行的本子又如何?」 自己写的小说本子非常难评价,除非是连翘这种早就习惯从商业上拆解分析一本小说的,不然的话能说出什么来?马姑娘不过是古代的一个普通女孩,哪里有那个意识! 所以最后支支吾吾也只能说:「我自己说不出自己什么,可是对比市面上流行的本子,我自觉并不比他们差。有些好的不能比,可是有些本子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前言不搭后语就出来了,难道读书的就爱看这些?」 连翘听的出来马姑娘就是在抱怨这一届读者不行……然而,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不行的读者,有的只是不行的作者而已。古往今来,莫衷一是。 「写得好的小说受人欢迎,这是绝对的道理!读者是花了钱看书的,选的当然是让他们觉得有价值的书籍。小说本就是消磨时光的消遣之作,更应该注意这一点才是!」连翘直截了当地点明这一点。 「马姐姐看到那些小说本子文笔不行,却没有看到其中的故事就是老百姓最喜闻乐见的!要我来说,这种消遣文字的文笔从来都是锦上添花!有当然很好,没有也不必着急,只要达到水准以上也就合格了。重点还是故事,只要故事足够好,大家也就忽略文笔了。」 第23页 「马姐姐看到有谁会把一本消遣读物翻来覆去地研究?」 那种小说其实也有,就好比连翘上辈子的几本古代名着。然而那种书几百年中也就出了几本而已,在大量的读物中简直就是沧海一粟! 这关系到马姑娘的未来,连翘不愿意说好话煳弄她。只能道:「这话不好听,但就是真话。马姐姐的文笔没有好到让人忽视故事,而故事又没有好到让人忽视文笔,这样的小说本子有甚出头的机会?」 连翘的话让马姑娘手脚发凉,她不是不懂道理的人,就是因为连翘说的清楚明白,她才更加不知所措。她已经朝着这个目标走了好几年了,要是最后一事无成,她该怎么办? 继续往下走看不到出路,退回去回老家?以她的家世、人才、年纪,又还有什么归宿?况且在开放的嘉定呆了这几年,她已经不乐意会老家那个风气落后许多的小镇子了。 「……就真的没办法?」马姑娘饱含着希翼望着连翘。 一般来说这种事不应该相信连翘这么一个小姑娘,可是之前的分析让马姑娘很是信任连翘。更何况她现在也就是死马当做活马医,自己都六神无主了,只能问问别人。 连翘想了想,只能道:「马姐姐要真是想在这个行当继续做,不妨眼界放低一点。看看市面上流行什么文字,流行什么写什么就是了。马姐姐的文笔不算差,这么写下来,登载的机会就会大很多。」 连翘给她想的路子很实在,以此类推将来机会肯定越来越多。要是获得了写长篇的机会,那就等于有了稳定的经济来源。到时候就能放开书店的工作,专职写作。专职写作不只是和报馆、书商联繫更紧密了,也更能锻鍊自己文笔和故事能力。 简而言之这就是一个良性循环。 这个时候投身写作的大多数人其实都是带着梦想来的,这个梦想不只是名利双收,同时还包括写出自己想写的东西,获得其他人的认可。像连翘这种纯粹商业的分析肯定存在,却不多见。 听了连翘的说法,马姑娘很有些犹豫。理想和现实,当两者冲突的时候人总会徘徊犹豫——当初她进入这个行业,也是带着理想的! 「写,我写,这次就重新写个故事,看看世面上流行什么!」犹豫并没有多久,马姑娘迅速做出了决断。 又有一位文艺青年的纯洁世界被毁掉了,然而始作俑者连翘更多的是欣慰。欣慰这个时代在外讨生活的女子有这么一股狠劲儿,能够做出决断,这可比她那个世界古代女子好多了! 「除了看世面上流行什么,还有别的要注意的么?」马姑娘不好意思的抿抿嘴:「连小姐到底是读完了书院出来的,又在第一报馆那边做事,随便也比我这样的野路子知道的多。」 连翘并没有敝帚自珍的意思,她不吝啬说出自己的『经验』。 这些经验说来也简单,不过就是开头一定要精彩。只要开头抓住了读者的心,后面纵使无聊,在有始有终这样心态的催促下,还是会有大把读者的。 另外一定要有冲突,人与人的冲突,事件与事件的冲突。古人早就总结过了,『文似山,不喜平』,平平淡淡怎么钩住人一直往下读? 「结局一定要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大家爱看的。不要因为现实如何如何就和读者作对,谁出钱看你的书呢?」 连翘说的充满了铜臭味,不说她隐藏的作者身份,只看她编辑这个工作,倒是很恰当。 马姑娘一开始听的连连点头,然而最后她忽然沉默了起来。过了好一会儿才低声道:「难道我们这些写本子的都是这样了?算计一样做这些事,就没有想过自己真实想写什么?」 连翘愣了一会儿摇摇头:「不是的,除开单纯为了钱财来的那些人,其实大多数人都有自己想要写的东西。甚至说,等到功成名就之后,赚到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了,支撑着他们继续做这个事业的也就是一点儿想写的东西而已。」 连翘并不是在给马姑娘灌心灵鸡汤,她是真的这么觉得的。人的需求分层次,当生存需求被满足之后,更高的追求是理所应当的。 甚至连翘自己也是这样。当《海上归来记》大获成功,她一举成名的目的达到之后,接下来的小说她就没那么中规中矩了! 她没有想过要写什么煌煌巨着,流传到后世还有无数人研究。但就像她曾经做写手的时候一样,她至少想写一些有趣的文字。 「之前做好细纲的,也可以动笔了。」 第14章 每天早上,嘉定第一报馆《朝日报》编辑组所在的办公室,都是一片鸡飞狗跳。 这是由《朝日报》的性质决定的——朝日报是典型的日报,这和旬报、月报都有很大的不同。 划分板块、确定内容、对应收稿、稿件到手、校对、送到印刷厂、分送经销点,这是做报刊业的一个循环。不同的是旬报和月报都是一旬或者一个月一次循环,循环之内总有几天日子过的比较舒服,真正繁忙的也就是稿件到手、校对的时间。 日报不同,几乎天天都在死亡循环!日报工作人员的月薪虽然和其他小组没有区别,但是各种补贴丰厚,这也是报馆看得清楚有所考量的。 每天上午是最忙的,要把前一天的稿件收到手并且整理、校对完毕,然后送到印刷厂,这样傍晚的时候才能通过大车分送到各分销点,第二天早上读者才能买到新一天的《朝日报》。 第24页 和同事们的繁忙不同,连翘就轻松多了,不用赶早班也不用加班,再忙也不会有事情分到她头上。不是没有人对此有意见,但向主编反映情况都石沉大海之后大家也就醒悟过来了。这就是一个『关系户』,说不定背后就有大背景,惹不起惹不起…… 除了刘盈盈和主编,倒是没有人知道连翘就是《海上归来记》的作者乔琏。这是连翘自己的要求,刘盈盈和主编虽然不解,但也没有什么意见。 连翘上班的时候发现刘盈盈萎靡不振,眨了眨眼。替刘盈盈泡了一杯浓浓的滚茶:「盈盈姐,喝点茶吧——昨晚整夜没睡?」 刘盈盈接过茶杯,揉了揉太阳穴:「有什么办法呢,《玉簪记》的新稿收不上来,我只能去她家看着她写。要是今天上午出不来稿件,到时候又得和印刷厂那边说好话。」 《玉簪记》是连载在《朝日报》上的另一篇小说,作者也是女的,所以刘盈盈才能这么方便。 说起来日报上面连载,多多少少都是要存稿的,责任编辑也会提前收稿件。不然等到印刷报纸的时候开天窗,这个责任谁来负? 但是稿件这种东西又不是菜地里的韭菜,割了一茬就有一茬新的。这全依赖于作者,有的时候作者就是没有灵感,一个字都写不出来。又或者现实生活中有事,实在是顾不上。这个时候存稿消耗完了,接下来就看编辑的本事了。 提前做好准备的可以说明情况,然后用一些中短篇顶上。最怕的是提前没有报备,刊印之前就麻烦了! 日报编辑工作量本来就大,还要遇上这种事,通宵确实不稀奇。 这里刘盈盈就很满意连翘了,像连翘手这么快的作者已经很少见了,现在更是全文稿件已经上交。要是手头上每一个作者都能这样,他们当编辑的不知道能省多少事儿! 感嘆之余刘盈盈把从主编那里拿到的调查表交给连翘:「最近《海上归来记》反响越来越好了,你看看。」 调查表主要是统计了《朝日报》最近的销售量,以及读者对各个板块的看法。使用的调查方法是随机採访调查,样本有限,准确度不高,但多多少少能说明一些问题。编辑部对此很重视,板块的改进、连载文的继续与否,很大程度上都参考了这个。 《朝日报》本身就是一份销路很不错的日报,辐射范围只在嘉定及其周边的镇子,但是数量并不低。 这些年报刊业一直呈现大发展的状态,除了活的不好的那些刊物,市场的总体体量其实是在上升的。三年前《朝日报》的发行量在一万五千份左右,中间稳中有升,到今年年初已经到一万八千份了。 这是非常优秀的数字——连翘之前看了说明天下丁口数量的册子,最关心的就是嘉定这边的,自然做到了心中有数。 嘉定总人口大约在五十万左右,其中农村大概有二十多万,三十多个镇子上有十来万,嘉定城里居住了二十万。这也就是江南苏州府了,别的地方不可能有这么高的城市率! 时下评论苏州,说大量丁口涌入城镇,乡村中只剩下十之一二。嘉定不能和苏州城比,但也非常可观了。回忆一下后世的总体城市率,达到这个水平也是在两千年以后了。 这样一来《朝日报》比较稳定的销售人口也就是三十万上下,考虑到一家人往往只会买一份报纸,此时一户平均人口是四到五人——所以《朝日报》的天花板是五六万份。然而真的达到五六万份几乎是不可能的!这还要考虑到识字率和经济上面的问题。 由此可见,之前的一万八千份已经很不错了。按照主编的看法,通过开发小说板块,争取在两三年之内将销量提高到两万份,之后能稳定住这个数字,这就算是善莫大焉! 说实在话,这个数字也很夸张了。也就是这个时代大家逐渐有钱了,同时没有什么消遣娱乐,这才能做到这个地步! 然而就在这一个月内,《朝日报》忽然销量爆发,现在已经抬到两万份了,这是之前大家没有想到的。 有了现象就要找原因,连增长点都弄不清楚,以后如何发展报纸? 调查结果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是《海上归来记》的热潮带动了销量!很多原本不看《朝日报》的百姓在周围人都看的情况,出于从众心理也会花少少的钱买上一份。 再加上《海上归来记》的铁桿读者很大一部分会买两份报纸,其中一份用来做简报,将《海上归来记》的内容装订在一起。销量就是这么提高的。 最近《海上归来记》热议的顶峰是主人公刘明程总算逃狱出来,并且得到了一大笔财宝! 当连翘用赤.裸裸的口吻描述那些硕大闪烁的宝石、碰撞出声的金砖银块,不得不说,读者们集体高.潮了。 怎么说呢,这些年写主人公攫取财富的小说本子也有不少了,可是如连翘这种功力的非常少见。大家很少直白地写金钱,更多是通过主人公奢侈无度的生活来说明这一点。 然而真金白银的魅力始终都在,就如同家财万贯的人只是知道自己的财富而已,等到亲眼所见磊成小堆的金块,堆成小山的大元宝,一匣子一匣子装满的宝石,那种怦然心动眼红心热决计不会少! 连翘的描述在于,直白粗鄙到了极致反而有一种身临其境的心动。完全写实的画风,没有一点拐弯抹角——有多少金子、银子、宝石,一桩桩一件件写出来。和钟鸣鼎食之家一道菜干要用十几只鸡、无数珍贵海货来吊味的婉转完全不同,却更加直击最心底的兴趣与欲.望! 第25页 连翘也知道大家会喜欢这一段的,相比起之前的越狱成功,这里才是小说前半部分的高.潮部分! 甚至就连这笔财富获得的方式也更让人津津乐道——如今也很流行以商人为题材,写他们的发财歷程。但是经营获利和挖到财宝的感受是不同的,前者大家也就是看看,真正有能力有本钱靠经商发财的是少数,感同身受就没有那么强烈了。 但是挖到财宝这种等于是天上掉馅饼的事情,人人都可以意淫啊【只要想想就很过瘾吧! 就像后世的一些小说,谁都知道跌落山崖更有可能是死掉,而不是拣到什么武功秘籍。可是这种撞好运的升级方式大家就是喜欢看啊,相比歷经九九八十一难默默修炼成功,另有一种爽感! 刘盈盈抱着茶杯感觉微妙地站在连翘身后:「现在就连报馆总编那里都惊动了……月报和旬报那里打算来抢人。」 一开始的时候总编或者月报的人都没有注意到《朝日报》这份日报正在连载的小说,纵使有极少数人知道这回事,也就是知道而已。 这是一部好作品,但是好到什么程度?就和后世的编辑一样,他们和市场的反响做不到无缝对接。只有市场反响真的到了不得不重视的时候,他们才会发现出现了『神作』。 业内人总会低估神作的神奇,然而神作就是神作,带来的影响力和震动不会减少分毫。 嘉定第一报馆本就是嘉定最好的报馆了,如果不是苏州的报馆来挖人,他们并不怕连翘走人。但是内部各大报纸之间竞争,那就很难说结果了。所有的报纸对比,月报才是亲儿子,《朝日报》这边不得不防啊! 连翘懂得刘盈盈的意思,笑着道:「放心吧,盈盈姐,我比较喜欢日报的连载速度。而且说好了的,接下来的这部小说依旧是由《朝日报》来负责,我说到就做到。」 这话很好地给刘盈盈吃了一颗定心丸,毕竟连翘没有理由骗他。要真想去月报或者旬报那边,其实是非常简单的事情。 连翘也确实没有说谎,大概是网络写手出身的关系?她确实比较偏好日报的连载速度。要是按照月报和旬报的连载速度,她那些无处安放的灵感要什么时候才能写完呢? 第15章 连翘过上了上辈子都没有过上的朝九晚五上班生活,不过对于她来说上班其实就是写作。不同于《海上归来记》的简单模式,她正在准备中的下一本小说世界观更加宏大,她的野心在其中简直昭然若揭。 为了写好这部小说,特别是小说后半部分不至于剧情脱轨,她的细纲写的很详细——她甚至在写章节简略!因此准备时间相当长。 而就在这准备过程中,《海上归来记》进展到了最新部分。 得到财宝、攫取财富果然是小说前半部分的高.潮,但是这本以復仇为主题的小说重点还是在报恩和復仇,其中以復仇为主。所以前面获取宝藏也只是开胃小菜而已,真正让读者老爷们沉迷其中不能自拔的还是十八年之后剧情开启。 连翘用此时作者少有的细腻而富有感情的笔触描述了天底下最繁盛的港口之一,泉州港口的盛况。和故事开篇不同,开篇的港口繁盛更致力于普通民众视角。而现在,随着男主人公身份的变化,毫不犹豫地转移到了上流社会。 这一段着力于塑造时间沉淀十八年之后主人公刘明程身上新的特质,当年的他是善良、诚恳、精明、勇敢,拥有这些美好的特质。当然,拥有这些特质已经很惹人喜爱了,但是还不够!这和当代的许多小说主人公一样,并没有脱颖而出的点! 所以在泉州港口再现的这一段,连翘通过种种事件显示他如今身居高位之后展现出来的气度。自古以来霸道总裁总是惹人喜爱的,通俗来说,现在的刘明程就是在扮演这样的角色。 曾经暗害他的仇人娶了他的未婚妻,还生下了儿子。刘明程復仇的时候并没有直接找上仇人,而是选择从仇人之子这里开始布局。 从这位仇人之子的角度,刘明程有钱,有钱到让人不得不惊嘆——他自己本身也是权贵阶层了,可是比起这位新结识的朋友依旧是相形见绌。 金钱一直具有强大的力量,但是古老的华夏其实一直都是官本位。钱财这种东西并不保险,如果本身不是官僚集团,不是权贵的一员,那么钱财可能反而成为催命符。而且至少表面上士人阶级都是以『视钱财如粪土』为荣的,钱财的力量似乎大打折扣。 发生变化是近一百年的事情,本朝中兴之后大兴工商,这个时代已经类似于工业革命前夕,至于海外殖民时代似乎也有了一点苗头。金钱这个东西从来没有如此有力过!商人阶级成为新的权贵,整个社会不再耻于谈钱。相反,几乎每一个有上进心的后生都在讨论如何赚钱,如何发财。 而主人公刘明程就是将金钱的力量发挥到了极致,仇人之子作为一名京城权贵,在泉州这种地方,原本的地位就没有那么好用了。实际上,除了多得一些表面上的尊敬,他和本地一个普通的乡绅公子哥儿几乎没有什么两样。 这位少年权贵是在泉州有名的书院求学的,在求学完毕决定游览放松一番。这个时候认识的主人公仿佛天神降临——在他认识对方之前已经从很多人那里听过刘明程的名字了。 第26页 他知道刘明程在扶桑和高丽都拥有一座大港口,特别是吕宋这座作为四面中转站的所在也被他占下了一个十分合适的岛屿。做海商生意的,无论是清白生意还是走私,都与他有所交集,简而言之,他是一个声名不显,但富可敌国的大富翁。 「但凡是那位老爷想做的,就没有做不成的!」 客栈的老闆伙计这样说,赶车的马车车夫这样说,港口的小吏和脚夫这样说,就连结识的本地官员公子也这样说。泉州,这座海贸充分影响的城市仿佛认可了自己有一位无冕之王——这当然指的就是主人公刘明程。 堆砌的足够多之后千唿万唤始出来,连翘笔下的刘明程并没有愧对那些堆砌。有钱?当然有钱!重点是通过不同的花钱手段他确实能够撬动权力! 通过钱,他可以号令走私商人,以此改变市场走向。外面的人因为商品价格的涨落亏钱赚钱,然而谁都不知道幕后有一双手操纵着这一切。 通过钱,他可以让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人才为他服务。他身边环绕着波斯的女奴、高丽新罗的婢女、扶桑的武士、爪哇国的崑崙奴,当然,少不了绍兴的师爷。这些人都围绕着刘明程忙碌,气派非凡。 通过钱,他可以买通官府上上下下,被诬陷而死罪的人因此而活,走关系得以逍遥法外的恶徒因此被处死,人命也在他一念之间。 仇人之子与刘明程交谈,刘明程的处世哲学令人惊奇,然而又说不出什么来,甚至会让人不由自主地被折服——这也是一种人格魅力,连翘只是借鑑了华夏古代名士们的表现。 当大家都不那样的时候你那样,这就显得出位了。若不是一个疯子,这就会被人认为是高人。而刘明程拥有万贯家财,在东南各海贸航线中号令群雄,这种人当然不会是疯子,所以只能是高人中的高人了!加上钱财为他镀上一层金光,于是有了超凡入圣的势头。 魏晋南北朝时名士辈出,很多名士的作为被连翘安在了刘明程身上。竹林七贤的着名事迹多了,就算后世的人知道那些事迹其实很没用,都是那个时代之下的无奈之举,可是耐不住『传奇』啊!后世者看到了还不是会啧啧称奇。 于是在连翘笔下一个非凡的人物出现了,生的英俊,行事洒脱而狂放不羁,性格上可以说是古怪。类似名士阮籍,独自一人驾车,狂奔而至,行到无路可走,恸哭而返——他哭的不是眼前,哭的是世道山穷水尽穷途末路! 总之这样看似莫名其妙,实际上非常具有『逼格』的事件往刘明程身上堆一堆,得到的是一个不那么正统,却出奇吸引人的角色。 其实后世来的作者都会知道,完美的主角根本不吸引人,就是要有一些矛盾冲突才会凸显角色魅力。 再加上金钱的加持,再古怪也不能说是古怪了……要说有钱人的特立独行!人家凭藉财富已经是世界上的一小撮了,和普通人有一些不同,岂不是理所应当? 纵观这个世界的小说发展,连翘笔下刘明程这个角色可以说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他既不是那些完美仿佛不真实大英雄大豪杰,也不是那些缺点让人攻讦的『软弱书生』『奸雄』。他有缺点,但古怪的是正是他身上的缺点才显得他更加讨喜。 小说想要讨喜可以是人物讨喜,也可以是剧情讨喜。从连翘的角度来说做到哪一点都挺不容易的,而只要做到其中一点就足够小说受人欢迎了。以《海上归来记》这本小说来说,人物和剧情都很讨喜,但在这一部分,人物显然压倒了剧情。 在这短短的连载时间内,刘明程已经拥有大量的『铁桿粉丝』了! 虽然大量的市井小说出现使得小说中以商人为主人公越来越常见,其中也不乏有魅力的角色。可是在这个『二次元男神』依旧由才子们担任的时代,商人们作为致富榜样,作为男人们羡慕的对象比较多,至于闺中女子的梦中情人?没有的,不存在的。 刘明程是个例外,他改变了这一点,他现在已经是嘉定满城女子做梦都会梦到的意中人了——谁不想自己的爱人是一位绝世大英雄?他无所不能,能完成所有不可能的事,简而言之就是超凡入圣。 真的遇到这样的男子会不会喜欢先两说,但是在幻想中,女子绝对是喜欢这种的。 而刘明程这个角色确实完美的符合这一点——他既是正派又是反派,集霸道总裁和黑道教父身份于一身,亦正亦邪。更令人髮指的是他靠强大吸粉的同时,居然还能用身负血海深仇这一点『惹人怜爱』…… 放在几百年之后这依旧会是让女孩子忍不住抱住枕头『嘤嘤嘤』的『老公』,何况是在现在,读者们可还没有受到过多少类似的冲击! 「若世间真有这样的奇男子,我定然是非卿不嫁的!」这样光明正大的宣言都出现在女子口中了,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刘明程就好比《射鵰英雄传》中的黄药师,与时下小说男子不同的就在于一个『奇』字,奇男子啊……一见误终身! 甚至刘明程本身的经歷也成为他魅力的一部分——经过血海深仇,经过九死一生,就仿佛是瓦砾被种植在柔软的蚌肉中,用血与肉去打磨,如果他没有死,那么诞生出来的就是最晶莹温润的珍珠。 命运要他去死,洪流一般地宿命推倒了他本来的生活,个人在命运面前何等无力!然而他没有屈服于命运。相反,他非得扼住命运的咽喉不可,他才不会坐以待毙! 第27页 于是十八年之后,命运给他的,他通通要以返还的形式还给世界! 第16章 自古以来平民百姓总会对达官贵族、富豪士绅的生活有无限的遐想,其中的心理因素是很复杂的,不好探究。但现实中确实存在这个情况,其中还诞生过非常着名的笑话,『皇帝的金扁担』、『皇后的人参』之类的。 后来人当笑话——皇帝干活用金扁担,皇后吃饭一口一个人参,这不是笑话是什么?但是放在古代这不是笑话,这是升斗小民的真实猜想。 人对于自己不熟悉的东西进行猜想,最后得到谬之千里的答案这也不怎么奇怪。古代信息传递很慢,又没有现代的许多媒体渠道,老百姓哪里知道有钱人过什么日子。 这样就更不要说天底下第一号有钱人皇帝一家的生活了。毕竟皇帝一家的生活不只是有钱,同时还包含着『机密』这个含义,就像现在国家机密一样。 但是人都是有窥私慾和好奇心的,揣度有钱人的生活是大家都会做的事情,这一点也体现在了文学创作上。 连翘原本的世界不用说,现在的世界也是一样,大量的小说中出现了达官贵人家的具体图景。小老百姓们就着这些半真半假的文字,砸吧着嘴遨游了一番顶级富豪的奢侈生活——不管是不是真的吧,总归看的很开心。 那么这些小说说的到底真不真?只能说有的真有的假,其中假的占了绝大多数。 人的作品是会反应一个人的真实生活经歷以及知识面的,不是说写富豪生活就一定要是富豪,但至少要知道相关知识吧!胡诌瞎编的也就能煳弄外行人。 而写书的作者绝大多数都是普通出身,真正有钱人子弟很少有在这个领域奋斗的。这些人的出生决定了他们的生活经歷根本不可能有那些精细到骨子里的贵族生活,要是真打算写一个上流社会…… 好一点的会查资料,这时候很流行出各种『工具书』『科普书』,收藏古董、调香、相马等等烧钱的贵族爱好只要有心还是能知道不少的。只想着随便写书餬口就要差一点了,就是按照自己的想像编。 想也知道,就算是好一点的会查资料,查资料能比得上亲身经歷?在很多地方是有漏洞的,写到生活细节就得露馅儿。 连翘之前世界的古代,上下多少年才出了一个《红楼梦》——这是一位真正的顶级落魄贵族写的,再加上作者的文笔尽善尽美,两个极小概率事件凑在一起做巧合,这才诞生。 这个世界的人写书的多,信息流通也多一些,所以类似《红楼梦》这样说到点子上的小说多一些,但也多的有限。绝大多数的书籍都像《红楼梦》里老太君说的那样,是『诌掉了下巴的话』。 然而就是这样『诌掉了下巴的话』也多得是人看,没办法,大家喜欢吶! 《基督山伯爵》中有一段情节连翘一直记忆犹新,就是伯爵搬到巴黎之后的炫富举动,其中有几个情节极为突出。 首先就是巴黎初登场,见到梅塞苔丝之子以及他几个朋友时的种种。 伯爵非常有钱,所以他打动了异国的皇帝和至高无上的教皇——这些具体是通过两块顶级宝石做到的。有趣的是,他所有三块这样的宝石,剩下的一块他自用。将中间掏空后当盒子使用,按照他的说法,虽然大大降低了价值,但增添了实用性。 嗯嗯,实用……实用个鬼啊!真的想要实用的话买一个盒子不就好了吗?珠宝这种东西有实用价值吗?那根本不是用来实用的啊!这就是作者在让主人公装逼吧! 还有一个是伯爵的家庭晚宴,来自世界各国的奢侈器皿全都用上了,按照书中所说,似乎这些餐具和杯具能够增添佳肴的味道。伯爵还提出了一个概念,这桌酒席非常贵重,不只是桌上出现了珍贵的食材,还在于这些食材在那个时代非常难以出现在同一张餐桌上——以两种产地距离非常遥远的鱼做的例子,特别是这两种鱼在运输中很难保持存活。 很难说这个时候吃的是味道,吃的更多的是一种『难得』。 这些桥段一方面塑造了人物和剧情,基督山伯爵这个人在巴黎成为众人议论的焦点,以一种突兀的形式进入上流社会,让仇人一点也没有察觉,这些剧情功不可没。另一方面,这也是是在讨好读者,读者确实喜欢这些情节。 这样看起来,好奇富豪生活和喜欢装逼,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中外皆同,古今皆同。 连翘当然也不会放过这么个经典桥段,当《海上归来记》故事进展到復仇线,故事情节到刘明程来到京城的时候,炫富的盛宴开始了。 在这一点上连翘具有一个很大的优势,她来自现代社会! 一方面现代社会的生活质量高,很多古代的奢侈生活在她看来只不过就是普通生活,写到这种剧情的时候就不至于小鼻子小眼,闹出『皇帝的金扁担』这样的笑话。 另一方面是现代的资讯比较多,现代富豪生活多多少少都能知道一个大概。至于古代富豪生活,得益于连翘曾经写过男频歷史文,也能做到心中有数。 实际上一部《红楼梦》的贵族生活研究成果就足够连翘成为这时候写贵族生活最好的那一批作者了,更何况连翘肚子里的货还不只一部《红楼梦》的研究成果。 第28页 华夏歷史上最有名的炫富是在西晋时期,当时的首富石崇和国舅斗富的故事流传千古。但是要连翘来说,这段故事名气大过实际内容,与后面一些王朝的奢侈相比缺乏想像力。 史学界有一种看法,认为越是王朝末期,在审美情趣上面就会越精緻化越繁琐。所以很多影视剧各朝各代採用的扮相其实都会趋近于王朝末期,没有什么别的原因,就是好看! 以清宫剧为例,要是真的用满清刚刚入关的时候的扮相,男子都是金钱鼠尾,女子都跟老妈子似的,观众恐怕要少一半!其实清宫剧的扮相都是清朝中后期时候的。也是满族贵族们入关久了学会了享受,这才越来越会打扮。 人家说『三代会穿衣四代会吃饭』,传承的久了才能学会这些细节处的做派!从打扮这一点来看,各个王朝莫不如是。而这一点就可以类比到炫富奢侈这件事上来——石崇到底是西晋时候的故事人物了,封建社会还没有走到顶峰,就更不要说中后期了。 总之,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呢! 在宋朝时因为商品经济非常发达,富豪的生活已经叫人咋舌了,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中国的饮食文化在宋代就是一个重要节点。可就是这样的宋朝,和后来者,集封建社会之大成者的明清相比,那也是相形见绌的。 连翘放了大招,直接用了《红楼梦》的研究成果,以及有史料记载的慈禧宫廷生活片段作为具体内容,完美还原了一个富豪刘明程。 说实在的,要是让连翘实实在在还原一个封建贵族家庭,她是做不到的。她到底不是一个真正的古代贵族家庭出身,知道的再多,在细节方面都会有一定的硬伤。但是,让这样的她去写一个刘明程,那简直再合适不过了。 刘明程也不是贵族出身吶! 刘明程说到底就是一个受到了一定贵族教育的平民子弟,之后一二十年的富豪生活确实养成了他不同于一般人的气势。他学会了贵族生活,和任何一位贵族相比都不会缺少见识。 但是,他始终不是作为一个贵族子弟长大的,这些会在细节中露馅——好在无论是看书的读者还是书里面的其他人都知道,刘明程原本的出身不高。书里面的人甚至只当他是完全凭藉自己的努力做到如今的富可敌国,崇敬财富之下对于他表现的那点小瑕疵并不放在心上。 就好像是一个中国人,有一个外国人能说中国话,说的还很不错,这种情况下对方有一点点小小的发音问题,谁又会去在意?对于已经进入商业时代的上流人士,刘明程就是一个已经做的很好的『上流人』。 刘明程的『炫富』,精彩不在于细节也描摹的如同一个真正的贵族子弟,而在于种种手段超出了现在一般人的想像。这是连翘原本世界华夏王朝几千年发展积淀出来的『盛况』! 他会在自己家里让僕人给姬妾美人制作胭脂,胭脂原材料是从他手下土地中最适合种植玫瑰花山来的,满山都是玫瑰花。等到玫瑰花採摘的季节,庄头就会将总共几百斤的玫瑰花送来。然后家里的婢女会亲自一瓣瓣挑选,只选择颜色最纯正的。 剩下不到二十斤的玫瑰花作为制作胭脂的原材料。 而之后还有好几个步骤,同样都是没有一个步骤不苛刻,讲究精益求精。甚至因为嫌弃外面工人『手脚不干净』,所以强调一定是家里调.教好的年轻漂亮婢女来做这些事情。 至于说《红楼梦》中一道茄子用鸡肉、鸡汤、香菌之类的来培,在其中更是屡见不鲜,简直成了理所当然的『日常』。 老百姓看这些情节不过是看个热闹看个新鲜,而真正懂行的人就要纳闷了——一个个的还以为是哪个豪门贵胄的公子哥闲极无聊写书消遣呢!他们可不相信一个出身普通的作者能写出这些来! 第17章 既有小说前面剧情的优秀,也有后面写炫富生活的异常优秀,在连翘不知道的情况下,《海上归来记》在苏州也有了一定名气。 嘉定本来就是苏州府下辖的一个重要县城,两边消息互通有无是很正常的。特别是竞争激烈的苏州报业,常有有心的苏州城编辑会注意下面县城里有没有前途不错的作者,在他们还没有发达的时候就挖到自家报馆来,这时候成本可比日后要低得多! 当然了,这些编辑也不是闲的没事做了,一般他们也只看下面县城最好的报馆。在他们看来,连本地都上不了最好的报馆,那还有个鬼的前途——不可否认世上总有沧海遗珠,但绝大多数情况下明珠不会蒙尘。 嘉定第一报馆有报纸在苏州城里销量都不错,在整个江南也不算弱了,这家报馆旗下的报纸自然足够资格引起苏州城里一些编辑的注意。只可惜《海上归来记》是在《朝日报》上连载,这种多有地方新闻的日报传播范围还是太小。 和所有的报馆一样,苏州『三吴报馆』的清晨是忙碌的。不过昨天才把新一期的月报《文汇月报》内容送到印刷厂,现在的《文汇月报》编辑组大多都很清闲,编辑宋文静还能一手端着茶杯四处转悠,直把日报这边还在忙碌的同事羡慕的够呛。 报馆的新人都和这位宋文静编辑打招唿,言语之间不乏讨好的意思。 宋文静并不是一般的编辑,他做编辑有十来年,是他那一组的编辑组组长。而且闻说等到如今的《文汇月报》总编换人,他就要上位!这种人就算不巴结,大家也乐意结个善缘。 第29页 而宋文静之所以能有这样的成就也不是凭空得来的,他这十来年手上发掘经手了不少如今大红大紫的作者。而且他为人精明之外不乏真诚,这些作者都和他关系极好,也十分信任他。 这些作者哪怕如今有些不在他手上了也都是他的资源,他的人脉撒下去,找这些人约稿也十分容易。这样的『人脉王』编辑,哪一家报馆不当宝贝? 宋文静如今手头上还有十来位作者,除了他看上的明日之星,剩下的都是一时之选。其中最大的明星不是别人,正是如今拥趸甚多,号称才压三吴的『西湖客』许文华! 之前连翘还对这位许文华印象深刻,记得他才华了得,写文不用大纲,向来兴之所至。另外交稿艰难,喜欢和朋友聚会玩乐以及旅游——『你以为你是许文华啊』,就是那个创造了流行语的男人! 这位许大才子写写停停,连载十分懒散。要是换成别的作者,早就被喜新厌旧的读者给抛弃了!也就是他,小说确实精彩,能够让读者一直惦念。要是哪一日有他的连载刊登,不出半日整个苏州城都会知道。然后那一期的报纸不用多说,自然是销量惊人! 有人说报馆最是苛刻,作者只要有一点『不守规矩』就等着被抛弃。这句话说的对,也不对。现在看到写小说本子能获得名利,无数人投身于此,报馆和书商都不差小说作者,所以这些作者稍有不驯就会被教训。 但是,每个行业都一样,顶尖的人才总是缺乏的。最顶尖的作者绝对不是任报馆和书商摆弄的木偶,这里角色会调转过来,是报馆和书商求着这些作者才对!谁让他们要靠这些作者赚钱呢。 之前《玉堂春》作者,北宋南丁中的『洛北公子』宋志平,一部《玉堂春》甚至绕过了书商,只出钱让书商给他打下手印刷和分销,绝大部分利润都被他拿走了。断人钱财如杀人父母,这种事他都做的出来,如今新书发布,书商还不是个个笑脸贴上来。 除了因为事情做了一次之后就收手,也算是服软之外,就在于书商对顶级作者的纵容! 『西湖客』许文华就是这样了,尽管让他写稿难于登天,尽管他常常给报馆出难题,可是报馆还是得哄着他敬着他。不然现在往外发句话,说他许文华要另外找家报馆呆着了,全苏州只要有实力的报馆恐怕都会上门——可能还不只苏州,弄不好京城的报馆也会惊动来挖人! 宋文静知道大家羡慕他手上有一个许文华,他表面上也为此十分自得。只不过这其中的甘苦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许文华的麻烦整个苏州都知道,他每次和许文华商量交稿就是一场战争。 但是怎么办呢,路是他自己选的,就算是爬也要爬完。何况他不爬,有的是人愿意爬。所以也算是痛并快乐着了。 舒舒服服地逛了一圈,然后才坐回了自己的书案。趁着这几天有空,他要把助手搜集来的底下县城还不错的小说读一读。一方面是消遣娱乐,当初他进入这一行除了养家餬口,也是因为真喜欢读小说本子。 另一方面就是为了搜寻好的作者,趁他们还没有引起竞争对手注意的时候收入帐中。话说他有如今的地位,除了眼光精准外,也是他自己认真努力,永远不会因为手上现有资源丰富就放弃寻找新的金矿。 这些下面县城反响不错的报纸连载小说都被做成了简报,钉成一册一册的,方便宋文静查看。 宋文静打起精神看最上面的一本——这也是助理们的习惯了,知道编辑看到后面就会懈怠,所以都把看好的放在前面。虽然助理们的眼光不一定总是正确,可是一般来说前面的都要精彩一些。 「《海上归来记》?这名字有些……」想不明白到底怎么的怪异,宋文静干脆不想了,只认真读小说就是。 宋文静读书速度早就被训练出来了,就算比不上连翘这个有特殊经歷的,秒杀普通人还是绰绰有余。不一会儿第一回 的六千多字就阅读完毕,心里写了一个大大的『可』。 此时报纸连载小说的水平如何? 顶尖的那一批自然不错,要是太烂,也无法有如今的成就。但是除开这一小撮人,剩下的水准就不好说了。就犹如连翘原来世界的后世,只看四大名着这些当然都是好书,但是就这样以为古人写小说水平很高,那未免太想当然了。 每个时代都有烂书,而且这才是众多书籍中占比重最多的那一种。 就好比《红楼梦》其实有不少续作,只不过高鹗这一版相较而言最为优秀所以被『官方』认定了。高鹗的续作被后世不少读者喷的狗血淋头,但是对比其他的续作,也足够笑傲群雄了。 这些续作中还有满清第一才女这样的人当作者呢,一看内容还是稀烂。抛开古文行文不看,只看故事梗概,和后世的红楼梦脑残同人如出一辙! 所以只是第一回 宋文静就点头了,无他,连翘的小说文笔在业内平均水准以上,甚至属于不错那一批里面。另外就是描写到位,要热闹就能写出热闹,要家常也能写出家常,各个角色粉墨登场也各有特色,不会让读者出戏,反而很顺畅地就看完了第一回。 这样就够了!以为这样很容易吗?换成一个从没写小说的来写,能平铺直叙到死!没有一点可看! 读者的要求也不高,其实他们就是图个消遣而已。能轻轻松松消遣一回,他们就会觉得钱没有白花。至于那些名家名作,那属于意料之外的惊喜,用钱来衡量就是『赚了』。 第30页 简而言之《海上归来记》一眼被宋文静认可不在于它有多优秀,而是『同行衬托的好』。地方报馆的水平本就差着苏州城里一截,助理们往往送来的都是新人作品,像《海上归来记》这种成熟的作品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然而宋文静不知道,这只不过是一个开始! 越看这本书就越是被迷住,拿茶杯的一只手被放下了,等到茶冷了,竟是一口也没有再动。 直到要吃中饭的时候助理小声道:「宋编辑,要吃午饭了,让带点儿什么吗?」 三吴报馆坐落在苏州城郊——也是为了节省办报馆的成本,而且实际上苏州很多报馆都集中在这一处。 这么多报馆集中在一起吃饭就是一个问题,毕竟工作这么繁忙,总不能中午还回家一趟吧! 精明的苏州商人没有放过这个商机,于是这一片周围开始办起馆子来。有钱的就去饭庄酒楼,手头紧一些的也有各种各样的小食摊,物美价廉颇能饱肚。 他们这些报馆做事的,要是空闲一点就会在外面吃完了再慢悠悠地回来。要是忙碌起来,让助理从外面捎带,然后一面吃饭一面做事也很常见。 「嗯嗯——嗯?要吃饭了?」宋文静不解地摸了摸肚子,又看看挂在屋子最前面的大挂钟。惊奇地发现,原来不知不觉中他看一本书看到了中午! 这可不多见,这种下面县城精选出来的小说他们也是按照平常审稿的习惯来的,看个三章也就到头了。要是全部看完,遇到个大部头……那别的事情也就不用做了!然而这本书厉害,翻了一页就想翻下一页,迫切地想要知道接下来的剧情如何发展。 宋文静笑着摇摇头:「人家都说手不释卷,果然如此——不好的小说本子看上半刻钟也觉得难熬,好的小说本子看上一整日恐怕都不知道时间过去啦!」 第18章 这个时代的人没什么特别有趣的娱乐活动,电子游戏、电视,甚至电影都没看见影子——倒是听说有『拉画片』的把戏看,就类似于连翘上辈子中国近代曾经流行的『走马灯』电影。 不过原始电影的原理是走马灯的连续和摄影结合,在这个连照相机都还没有的时代也就不用说电影了,那还遥遥无期呢。 除了看戏、吹牛这些,读小说算是少见实惠又真正有意思的娱乐。哪怕是再过几百年,有了电视、电子游戏这样越来越丰富的娱乐活动,读小说一样是一门非常常见的娱乐活动,堪称经久不衰。 实际上,到了连翘生活的时代,有数的几个小说网站依旧活的很滋润,这就能说明问题了。 小说,这门古老的娱乐活动生命力极强,在未来也有自己的忠实拥趸。而在几乎没有竞争对手的现在,一旦有契机发展起来,自然就更加没有敌手了! 从《唐门虎子》这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小说诞生以来,已经过去几十年了。小说作者们活的越来越好,这个群体也日益壮大,逐渐组成了一个独有的文化圈子。这个圈子到现在为止是不受主流文化褒扬的,在那些文坛大拿看来,小说始终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与此同时这个文化圈子也颇有一些看不起主流文化圈,主流文化圈除了编程文本子外其实都赚不到钱。而即使是写程文本子,其中的收入也远远比不上写小说的普遍行情。这个时代正在一种深刻的转型之中,商业资本改变着人们的头脑,万事朝钱看的指导思想下人早就不是以前的头脑了。 类似于后世的商业电影与文艺电影之争,一开始都是文艺电影的天下,但是随着时代发展,人们对电影的定位发生变化——由艺术过渡到消遣。再加上资本的入侵等原因,商业电影逐渐占据了主流。 文艺电影圈当然有立场看不起商业电影圈,商业电影圈心气起来之后也开始看不大起文艺电影圈——真以为拍好商业电影很容易吗?有本事拍一部试试看! 实际上也是这样,想把电影拍的画面优美、思想深刻固然很难。而把电影拍的节奏爽快、爽点十足,这也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呢!这些都是有很高的难度的。 放到这个时代也一样,一开始写小说的都是些没有出路,只能以此为生的落魄文人。这些人面对主流文坛本来就有一种自卑,他们自己都不见得看得起自己写小说本子,那些看不起自然也就受下了。 但是时代发展,等到后来者写小说的时候就不是这种乖顺思想了。他们也会想——那些人牛什么,写个好诗词很了不起吗?才气这种东西本来就不应该受文体限制!词这种东西最早还不是唱和的小调,很高贵吗? 更重要的是写小说本子的文人喊出了『你行你上』的口号,既然这么牛,你们写一部小说看看! 一群老学究大才子,诗词歌赋自然来得,但是骤然换了小说就不是那么回事了。一开始只以为简单,等到真正自己下笔,笔如千钧重!很多想出口气的都半途而废,就算有人坚持下来写出小说,那小说也乏味平常的很。 也就是从这个时候起,小说作者心气变得格外不同,面对主流文坛也不再有低人一等的自觉。至于主流文坛,经此有些气短,但传承下来的老底子在,依旧高高在上,只不过面对写小说的作者学会了少说话,越发隔阂了。 如今的小说作者自成一派,最流行的就是某位知名小说作者牵头,然后吸纳一批作者办『沙龙』。当然了,这个时候不叫沙龙,叫做『文会』。 第31页 『文会』却不见得一定是以文会友,他们往往就是交流一番最近的小说,然后就聚会玩乐起来。 这种『文会』的档次是有分别的,一般来说着名小说作者越多的文会就越高级。无数还没有出头的小作者就想能够混进这种文会中,要是能够被哪位前辈欣赏,得到举荐,不知道要省了多少事儿! 这些着名小说作者有编辑也有读者,一方面可以帮忙联繫有能量的编辑,另一方面也可以向自己的读者推广。之前一直不得志的作者有了这些,可不是就要发达! 另外这种文会的开销都是由一个或者几个发起者出钱,这些着名作者挣的多,也不在乎这种花费,往往吃喝玩乐都照顾的十分好。就算没有机会在事业上寻求进步,就当是享乐一回也没什么不好的。 苏州和京城是天底下小说的两大要地,这里的文会不要太多。由大神『西湖客』许文华和几个朋友办的文会自然不可小觑——又因为许文华这个人广结朋友,善于享受,他的文会人气更高! 编辑宋文静来到苏州城外一座奢华山庄的时候,还没有进到山庄里面就听到各种嬉笑之声了。 如今苏州城郊的山庄做的好生意,专门租给来乡间度假的有钱人。不是所有有钱人都是那种累世簪缨钟鸣鼎食之家,能这里置办一个庄子,那里布置一个园子,但是他们也想在大园子里享受,于是选择了租。 租的好处很多,花费不多是一样,而且在自家不住的时候也不至于空着浪费。要知道这种大庄园每年修缮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了,要是租的话可就省了! 门口管事的认识宋文静,晓得这是自家主人的编辑,立刻放人进去,小声道:「宋先生,我们少爷放了船下去,现在都在船上呢!」 这就是指示宋文静去哪里寻人了,宋文静谢过就直往山庄湖心亭那边去。果然看到人都聚集在那边,湖心亭有几个身着桃红、碧绿衣裳的女子,丝竹唱和。当中是一个唱戏的女孩,也没有扮上戏装,这样唱来反而清丽出众。 至于那些文会的文人,或者在湖边席地而坐,谈论小说、闲聊、听戏,或者在船上——船上隔水眺望,听戏看戏就更有韵味了。 只可惜等到船靠了岸才晓得这些人才没有那么雅致,宋文静湖边上船的时候就看到几人靠着船舷听戏,其他的都在船舱里打叶子牌!也就是雀牌。 许文华一把摺扇插在背后,他是打牌的老手了,技艺如何先不说,架势是很足的。看到宋文静看向自己,知道他是来找自己的,也只是笑着点点头:「文静兄且等等,我叉完这一圈再说!」 这样说完,旁边一个留着小鬍子的紫衣男子立刻笑嘻嘻地站到他身后:「既然是这样,这一圈后我就顶文华你的缺。」 许文华是一个看上去不过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他成名早名气大,在这一群人里面年纪算很小的那一拨,但是却是众人瞩目的焦点。这时候听人这么说,也只是随意点头,然后又看向码好的牌。 一圈完毕,许文华依旧是意犹未尽,但是旁边有宋文静盯着,也只好双手一推,将位置让人。 许文华身穿一件月白色杭绢长衫,外面是一件蓝色厚纱罩衣,眉峰利落,鼻樑高挺,看到的人都会说一声『人物精彩』,好一个翩翩佳公子!他这人卖相是十足的好,人缘能好到这个地步,性格是一回事,长相也有加分。 可别以为古人没有外貌歧视,实际上他们的外貌歧视只会更加严重,更加赤.裸裸!只要生的好,外面的人就先要高看一分——人物如此出众,怎可能是俗物?古人就是这么直接这么单纯! 想想官员任命也要过面试这一关,要是五官周正、身材挺拔的候补,差事都要好一些,也就不奇怪这种事了。 许文华站没站相坐没坐相地摊在后舱船靠上,这里只有他和宋文静,勉强能够有事说事。 宋文静唠唠叨叨问他要这个月的稿子,许文华瘪瘪嘴看向外面湖里,颇有一些『不听不听王八念经』的意思。然而宋文静早就磨练出来,眼皮也不跳一下,直接道:「我不管你怎么弄,这几日我就住在这里办公了,你一日不交稿我就一日不回去!」 来来回回推拉几次,许文华忽然脸色一凛,他生的好,做出这种表情就十分正派了。就连宋文静也有一瞬间被唬住,只不过想起他以前的丰功伟绩,立时又放下心来了。 果然,许文华也就绷住了几息功夫,很快就塌下了肩膀,抽出扇子不耐烦地挥了几下:「知道了知道了,今晚就去写,保管你明日就能拿到!」 许文华就是这样的,要么不写,要是真上心写文字,速度奇快!那些勤恳码字的写手说起他来全是羡慕嫉妒恨——有这样的天赋偏偏懒惰成这样,上天怎么这么不开眼,把天分给了这样的人! 宋文静点点头算是知道了,然后又另外说了几件事。有些是报馆那边的讯息,有些是要许文华下个月注意的事。说到最后才拿出一个装订册子递过去。 「海上归来记?这是什么?」 第19章 「海上归来记?这是什么?」许文华哗啦啦翻着装订册子,一开始是不以为意的。 宋文静才不管他装模作样,冷笑一声:「你自己说的事情都不记得了!你不是有个书评的专栏?前些日子才说淘书好辛苦,让我直接拿自觉的不错的书来供你阅读之后评写。现在东西拿来了,劳您大驾给写写,这个专栏好歹长久些吧!」 第32页 许文华还有一件『不务正业』让人咬牙切齿,明明是用各种名目拖稿小说本子的,却常常异想天开想要开各种内容登载在出版刊物上。有时是戏评,有时是美食评,反正他感兴趣的都有,最近又有了一个书评…… 但是厉害就厉害在许文华天资极高,这些玩乐也很有水准,写出来确实有意思。他点评过的戏,若是戏好、戏子好,立刻就能身价百倍。若是得他一句不好,不管之前如何头等角色,之后也得应声而跌! 至于美食、书评这些也是一样。 如今满苏州一带,只要是对自家手艺很有信心的酒楼都想请这位才子来品尝一番。为的就是得一句赞嘆落在文字上,之后就可以财源广进——别人吃饭是要给钱,他许文华吃饭,哪怕是带了一大群人去,老闆也是分文不取,甚至还要包大红包! 许文华开头只是装作不知而已,装订成这样,谁都知道是报纸连载小说合集了。合上书也不急着去看,反而背着手笑眯眯地上下打量宋文静:「文静兄啊——,不是我说,这又是你那里找来的好苗子?」 这种人情也不是随便送的,一般来说都是希望能来自家报馆才会有这样的卖好。当然啦,如果是来自己名下,那就更加上心了。 然而宋文静摆摆手:「不是那么回事,我只不过是真的打心底里喜欢这小说本子,不想这位作者被埋没而已。我昨日看完已经连载的部分,当晚就去信嘉定——这小说本子是在嘉定那边连载的。我想请这位先生来苏州发展……但是我并不想拿你这里一个书评当作筹码。」 这话可让许文华惊讶了,他知道宋文静是个很精明的人。他很会『结人情』,对于他看好的作者从来不吝惜帮助,雪中送炭可比锦上添花不知好了多少倍。一文不名时受过他帮助的人都记得他的好,将来他有什么拜託,谁能不顾人情? 这一回是不求回报? 同时许文华也知道,宋文静又是一个很通达的人。他原本就是喜欢小说本子才进入这个行当,对于小说的鑑赏能力很强。有时候只要是小说好,哪怕不是自己名下的作者他也愿意为人奔走。只不过这样的作者要求可就高了,等闲他不会出手的。 如今这个人都还没有来苏州就这样上心,了解宋文静的许文华可不是要多想。 宋文静没好气地瞪了许文华一眼,气唿唿继续道:「不过也是,要是这一手能让人家有好感,日后来苏州就在我手下发展,那也是极好的——我看这位乔琏先生比你初出茅庐的时候要强!要是日后超过了你,我也就不用整日看你的脸色了!」 从这就看得出来两个人的关系是真的好了,不然这种话是能随便说的? 果然,许文华不只不生气,反而嬉皮笑脸地凑过去:「哎呀呀,文静兄何至于如此啊!我虽然麻烦,可与文静兄你也是六七年的交情了不是!如今有了一个新来的作者就要把我丢到脑后——这可不成,我可得好好看看什么人这么有本事!」 这话说的太肉麻,宋文静听了觉得鸡皮疙瘩掉一地,拿扇子柄狠狠地敲了许文华的头:「你正经一些……还有,这小说本子迟一些再看,至少等你把这个月要连载的文字写完再说。」 「这是为什么?」许文华奇道。 「我先大略翻一遍,花不了多久的时间的。」 许文华的阅读速度也很快,这并不算是说大话。只是他没有想到宋文静对他摆摆手:「不是这么回事,这本书有意思的很。有些粗看平常,但是就是引人入胜,我是无知无觉就读进去了,而一读进去就丢不开手。我还想你给我这个月的稿子了,可不想耽误了。」 这么一说就使得许文华更加好奇,有心想要阅读,无奈宋文静在旁盯着。最终只好挥挥手:「好啦好啦,我知道了——靠岸停船!」 船一靠岸许文华就跳上了岸,对着船上岸边一拱手:「诸位接着接着,我这里文静兄来了没办法,先给他赶赶稿子再说。大家自便,不用在意我!」 谁都知道许文华是个赶稿的老大难,现在看到他编辑过来了,当面逼着他写,也觉得格外好笑,一个个闹笑起来。 一片笑声中许文华回了书房。这也是整座庄园中最安静的屋子,专门给他写作用的,虽然用的时候也很少。 关上门之后他就坐定在书案旁边,但见运笔如飞,竟没有丝毫凝滞。宋文静点点头放心下来,一边坐着重新看一遍《海上归来记》,也不打扰他。 等到太阳西斜,许文华把笔一扔,揉了揉手腕:「得了,这就是了,你看看吧!」 宋文静本来看书沉迷的,倒是被他这一声唤了回来。再看看天色,不由抱怨道:「你这人不逼一下就不动,明明只要半日功夫就能做完的事情为什么不能提前做?非要等到最后的期限到了来催……有的时候还催不到,你说你气人不气人!」 话是这么说,手却没有犹豫地伸向了许文华的文稿,顺手也把正在看的《海上归来记》扔给许文华。 拿到稿件他就随便找了一间厢房住下,别说,住在这里真舒服。三餐不想到外面吃也有僕人送来,还都是苏州有名的馆子送的外带。生活起居也有人料理,可比在报馆做事舒服! 晚饭在厢房里吃过,宋文静过了一遍许文华的稿件,觉得没有什么问题就收起来了。然后整夜办公——如今正是《文汇月报》编辑组们忙碌的时候,他虽然是带着催稿的任务来到许文华这里,原本的工作却也没有丢下。 第33页 山庄的早上可比苏州城里舒服,到处都是红花绿树鸟语花香。深吸一口气,外面走了一圈,等到宋文静洗漱的时候就有人送来了丰盛的早饭。 正美滋滋吃早饭呢,看到许文华进来了。但见许文华眼睛里全是血丝,弄不好是一整夜没睡。想到《海上归来记》,宋文静一下就知道许文华准是熬夜看小说了,于是问道:「如何?」 许文华一夜没睡脾气不好:「不如何!剩下的呢?」 宋文静无辜地摊摊手:「剩下的……剩下的我没有啊,这是一篇在报纸上连载的小说,没有连载的内容我能变出来给你?」 说完不怀好意道:「你不是说不如何的么,那急着看接下来的内容做什么?」 其实这就是宋文静在拿话堵许文华了,许文华要是真觉得这小说不好,哪里会熬夜看完。他这人平常相处爽朗大方,完全没有大才子的架子,可是骨子里是很傲气的人。要是看不上的东西,哪怕宋文静这个老熟人再推荐也就是丢开! 许文华没要到接下来的内容自然有些不爽,直接往桌边另一张椅子上一靠,吭哧吭哧就开始吃宋文静的早点。也幸亏下人送来的时候就是多送了的,不然恐怕还不够! 一边吃,许文华就一边抱怨:「写的什么狗屁玩意儿?多好的佳人,这怎么就嫁了仇人?还给仇人生了儿子!这个叫乔琏的恐怕是个情场失意的酸文人,这才有了这样的论调!」 这下宋文静知道许文华为什么不忿了,只不过知道这个真相他也是哭笑不得。 写文的作者大多有自己擅长的风格和题材,不可能昨日写个八尺大汉当将军,今日就写一个十八小姐闺房刺绣。许文华也一样,他是最典型的鸳鸯蝴蝶派,最擅长写男女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 所以,虽然外表看不出来,但实际上许文华是一个很有『少女心』的傢伙,和几百年之后会因为言情小说剧情走向而『嘤嘤嘤』的小姑娘没什么分别。 听到许文华这么说,宋文静却只是但笑不语。如今许文华正不平呢,他又说不过他。而且能不平到这个样子,更加说明了小说的优秀。反正他只等着了,等着许文华很快把《海上归来记》的书评写出来。 宋文静想的不错,刚把《海上归来记》连载的内容全看完,许文华是满腹牢骚要说,不用人催促也能拿笔成文。等到宋文静走的时候,不只这个月连载的文稿有了着落,就连书评也到手。 走的时候许文华本来还端着,最终还是忍不住叮嘱:「这海上,海上什么来着……总之就是这本小说,你记得让人把新连载的文字送来。你说过这是日报,每日都有半回呢!」 「哦。」【宋文静冷漠脸。 第20章 三吴报馆的《文汇月报》在整个江南都有着巨大的影响力,相比起每日一发的日报,月报显然在这个运输不发达的时代更有优势——一个月的时间足够月报辐射很大的地区了。至于新闻的时限性,那是日报的事情,月报很少有那种讲究时效的消息。 月报就是以连载小说为主,辅之以各种各样的消遣专栏,讲什么的都有!既有古玩收藏说文论字这种阳春白雪,也有家常菜谱周公解梦这种下里巴人。另外还有许多商人来打gg,见缝插针占满空隙。 内容很多,往往有四五张甚至更多,信息量顶得上好几张月报了! 《文汇月报》也不例外,甚至因为《文汇月报》十分受欢迎的缘故这方面更加复杂。小说、消遣内容、gg这些,都不容易上! 只不过这种容易与困难向来是对比出来的,像许文华这样的作者想要登载什么内容是很容易的,并不需要报馆开会同意什么的,只要他的编辑宋文静把他的要求送上来即可。为了拉拢他,要求不是太过于出格,报纸主编都会答应。 而宋文静这次带着他的书评而来,甚至主编都是欢迎的。因为许文华写的东西都极有人气,『勤奋』这么一次可不容易。至于这一次要发印的报纸本来没有给许文华的书评预留位置? 那很简单啊,撤下一些本来要刊载的内容就是了。如果这些内容质量不高,那就不要了,要是质量高,下个月用也是一样的。至于说对作者或者编辑公平不公平,只能说报馆是最公平的——不看家世、容貌等先天决定的东西,只看人气和才能这种后天的东西。如果这都觉得不好,那还想怎样? 许文华的书评被安排好上下一个月的《文汇月报》,只不过等到发报还有很长的时间。 在这期间哪怕只是仅仅依靠口碑,《海上归来记》也在整个苏州府乃至江南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口碑这种力量在最开始的时候是弱小的,口口相传的力量并不怎么大,一个人只能告诉一个人,指望宣传的效果能有多好呢。但是口碑这种力量会在后期产生强大的可能,这就好像是量变引起质变。 一传二看似不起眼,二传四四传八八传十六……也不见得强到哪里去。直到再传几次,人数就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直到上千上万! 这种影响慢慢发酵,等到许文华的书评一出到达巅峰。之前就算已经有不少人听说嘉定县城的报纸上出了一本好书,那也就是大家私下偷偷『安利』而已,并没有在社会上形成讨论的风潮。 而《文汇月报》这样的大平台,许文华这样的大作者,强强结合,放出书评之后,就好像是开启了某个了不得的开关。大家一夜之间意识到:哦,原来我喜欢的小说并不只是我喜欢而已。虽然只是一个乡下作者写的小说,可既然许文华都在《文汇月报》上说起好话来了,那必然是不错的啊! 第34页 对于苏州城里的百姓来说,下面县城的人确实就是乡下人。之前大家还有些矜持,放不下如今天下第一府的优越感,不太想公众谈论『乡下作者』写的小说。 而许文华的书评一出改变了一切,人都是有从众心理的,既然许文华都这么说了,大家立刻觉得没有顾虑了,非常热烈地谈起《海上归来记》这本小说。 许文华在他的书评里大发牢骚,先是将《海上归来记》批评了一番,主要是说刘明程的未婚妻怎么是这么个剧情如何如何,然后非常『勉强』地说了剧情一些好话。 听起来似乎喜忧参半,对《海上归来记》甚至谈不上好的影响。可是在熟悉许文华的读者看来,这已经是大新闻了! 那是谁?那可是才压三吴的『西湖客』!以往出书评基本上都是被他骂的,然而即使被骂,那也是大众眼中的好书——真要是质量不高的小说,许文华根本不会从头到尾看完,最后还写一篇书评出来。 以他的性格,有那个空闲,早就去玩儿了! 而《海上归来记》一开始确实也挨了一些骂,可是那是骂吗?更多是一个读者对人物命运不满而在发牢骚而已,恰恰说明了这部小说牵动人心。至于后面的好话那就更不用说了,在许文华这里可以说是天上下红雨一样。 几乎不可能。 《海上归来记》从这里开始人气开始了爆发性增长,实际上等到新一期的《文汇月报》出报的时候《海上归来记》也总算是大结局了,当时发力才更好——完结作品虽然不能用连载的方式积累人气,可是其阅读的完整体验对于读者来说也是很重要的,很多读者非完结小说不看,根本不追连载的! 只不过这都是后面的事情了,连翘如今刚刚收到宋文静的来信,对于他邀请自己去苏州的事情正在考虑当中。 说实在的,让连翘凭本心说话,她当然是愿意去苏州的。这就好比后世的大学毕业生,大部分有想法的都会去大城市,这不是他们的主观意志,而是客观现实决定的!大城市就是有更多机会,这个不可否认。 而如今写小说,就是以苏州城和京城两大圈子为最,至于次之还有太原、益州、泉州,那也比不上两大巨头!写小说的作者,『京漂』和『苏漂』到处都是。 要是原本没有牵挂的连翘,她连犹豫都不会有,立刻就会收拾行李去苏州。然而现在不行,她是一个和母亲生活的小姑娘,吴美娘这个娘亲的意见她不能不管。另外现在可不是后世,一个小姑娘哪能随随便便一个人上外地生活。 似马姑娘那样的,到底是少数中的少数。 连翘给宋文静回了一封信,说明了自己在嘉定这边有些牵绊,至少短时间之内是不可能去到苏州的。又说明自己要是去苏州,首选就是三吴报馆——连翘并不是被对方捧了几句就忘乎所以,做出了这种许诺,她是经过郑重的思考才有了这个结论的。 她调查过苏州的报纸,就算没有宋文静释放的善意,三吴报馆也是她的考虑对象。无他,这家报馆本来就是苏州有数的几家实力强劲的大报馆。 连翘写完了这封信并寄了出去,这才和娘亲吴美娘一起去了如今的外婆宋氏家里。今天是连翘二舅吴琳的生辰,虽说家里有长辈健在,也不是什么整生日,不可能大办,可是一家人吃顿饭还是要有的。 正餐是在晚上,可是连翘和吴美娘可不能真等到晚上再去吃现成的。这样一顿大餐往往是上午就要开始准备,所以中午不到,吴美娘就带着连翘过去了。为此连翘今天还请了一天假,和她一样的是她的表姐张贵子,也请假了。 连翘这个世界的父亲是一个孤儿,算是她外祖父的得意弟子,最后还把女儿这个『小师妹』嫁给了他。所以连翘在父亲连守诚这边没有任何亲戚,亲戚全在娘亲吴美娘这边。 外家姓吴,外公名叫吴天心,是一名大夫,当时也算是嘉定城里小有名气的圣手。精力最好的时候甚至自己开了医馆,开门授徒做生意,那也是吴家最为富足的时候。等到后来吴天心去世,医馆无人有能力经营关门,吴家的日子就大不如前了。 吴天心和妻子宋氏一共剩下三儿两女,其中两个女儿,一个是连翘的娘亲吴美娘,另一个就是张贵子的娘亲吴慧娘。三个儿子分别是吴璋、吴琳、吴瑾,今天过生日的就是二舅吴琳,同时他也是连翘那位去了龙氏红货行的表姐吴梦春的父亲。 来到吴家见过几位长辈,吴美娘这个做妹妹的立刻去帮忙准备酒席的事情。至于连翘,没出门的女孩子尊贵,按照规矩不必在亲戚家帮忙做事,所以和表亲们一起说话玩耍就是了。 连翘这一辈的表亲不算多也不算少,除开已经成亲的不和他们这些小孩子一起,也能坐满半个屋子。只不过男孩子们哪耐烦一个屋里坐着,大概意思意思就跑到外面巷子里玩儿去了。 除开张贵子的大哥张昭,其他就是几个女孩子——连翘、张贵子、吴梦春,以及也在丰山书院读书,却比连翘和吴梦春低了一级的吴丽春。 吴梦春和吴丽春是堂姐妹,不过两人都长的更像母亲那边,所以看起来一点都不像。吴梦春十分瘦,甚至过分清瘦了,五官很寡淡,打扮一番能说是个小家碧玉。吴丽春则是一个些微有些小肉的姑娘,皮肤很好,眼睛很亮很圆,有些可爱。只不过大概是自小受宠的关系,看上去有些骄纵之气。 第35页 四个年纪相差不大的女孩子坐在一起,连翘和张贵子自然是一起的,吴梦春和吴丽春却没有凑做一堆。实际上两人关系可不是很融洽,私底下就差打起来了。吴丽春向来嘲笑吴梦春穿衣打扮拮据,是个『穷鬼』。吴梦春则是还以颜色,叫吴丽春『胖猪』。 女人的战争,啧啧啧…… 只有张昭这个好脾气的大表哥任劳任怨,随便几个表妹差遣。 第21章 连翘和张贵子两人凑在一起说话,原本的连翘就比较喜欢张贵子这个表姐……从正常人的感受来说这是一个理所当然的选择。 不是连翘口上不积德,瞎点评,而是事实就是如此。吴梦春虚荣刻薄,吴丽春骄纵任□□说人是非,两个女孩子一样浅薄无知。只有张贵子,为人爽朗大气乐于助人,是个顶好的姑娘。 当然这一切也不能全怪在两个女孩子的头上,这毕竟是古代,普通街坊人家的小姑娘能有什么特别好的教养?幸亏这个古代女孩子受教育情况要好得多,所以这些女孩子还能保持大面上不错。 正说话间,吴梦春和吴丽春也阴阳怪气地互相为难。这时候二舅妈古氏进门,看到屋内的情景,笑着招唿道:「还是你们这些小姑娘乖巧,那群野小子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说着又问点心够不够吃,让吴梦春给姐姐妹妹去拿些花生瓜子来。等到亲热了这么一圈,便笑着问起连翘和张贵子的工作的事情,张贵子并不是刚刚工作的新人,这种事以前也被问过,回答起来自然照常。 倒是连翘,上辈子都没被问过这种事,谁能想到今天会被拿住了。 说到连翘,二舅妈古氏就忍不住捂嘴呵呵一笑:「连翘啊,可别怪二舅妈说话不中听。你是有志气打算像宋志平一样,赚大钱出大名,可是那样的人有几个呢,一般人恐怕做不得。再者说了,就算家里祖坟冒青烟,一个女孩子家家的,这么强狠恐怕也不大好。」 见连翘微笑不说话,她又道:「你们年轻女孩子都有自己的主意,我们说话你们恐怕不会听,可是我们做长辈的哪能害你们,都是真心实意替你们着想的。我听说有些男子投身你们这个行当,一辈子混不出来,穷酸的很呢!你是一个姑娘家,家里也不指望你养家,倒是不用发愁这个。可是你也要想想自己的将来啊!」 说着她意有所指地看着自己的女儿吴梦春:「像是你表姐这样就过得去了,至少如今我不用担心太多。每个月自己养活自己,做事地方的年轻人也有前途,将来全不用担心了。你年纪小暂时不用担心这些,只不过你该想想的,你娘只有你一个,将来可只能依靠你——你又没有一个兄弟扶持……」 说实在的,排除掉一些话里话外的优越感,站在这个时代来看,这位二舅妈说的是实在话,连翘本不该生气的。但是连翘并不是真的小孩子,她能分辨的出来,这位二舅妈并不是真的替她、替她娘着想这才说这样的话的,她出发的本心不好! 说白了,她主要就是为了炫耀吴梦春,还有出一口自己心中的闷气。 二舅吴琳和二舅妈古氏一家,在他们这一辈的兄弟姐妹里混的最不如意,日子自然最穷。这些大大的影响了他们对儿女的态度,希望能在儿女身上争回一口气。话说吴梦春的性格为什么这样虚荣刻薄,很大程度上就是受到了父母的影响。 如果只是经济拮据一些也就罢了,这个世界上穷人多了去了,何况和很多人家相比,她家还算是好的。关键是事事怕对比,周围的兄弟姐妹都比自己光鲜亮丽,心态失衡也就是必然的了。再加上古氏从小的教导,于是有了现在的吴梦春。 然而不等连翘说什么,倒是有吴丽春先替她出头,笑吟吟对古氏道:「二伯母可别这样说,我看小表姐根本不用忧心这个。这也是如今咱们外边的笑话了,叫做『做得好不如长得好』。做事再好其实也没有什么用,将来成亲后还不是要回家,恐怕也无人指望老婆比自己强呢!所以说,像小表姐这样生的好的,哪还用愁那个,到时候姻缘自然好。」 关于女人要不要有事业心这个话题,哪怕是在现代,也多的是男人和老一辈做出非常保守的回答。如果是在思维更加僵化的古代,更不必说了,吴丽春这话没有任何毛病。 当然,吴丽春和连翘也不是什么特别好的关系,只不过相比之下,日日在一个屋檐底下生活的二伯一家更让她讨厌而已——她就是看不惯吴梦春得意的样子。 吴丽春这个说法从连翘的三观来说属于政治不正确,但是从对付吴梦春母女来说威力巨大打击面宽广。因为这在这个时代就是现实,对于目光短浅的人来说更是真理。 十几岁的青春少女,脸蛋粉嫩笑容纯洁。再加上几个表姐妹家境都还算不错,至少不用女孩子做粗活,可以上学、打扮。理论上来说,没有难看的。 实际上也是如此,女孩子们几个坐着,整整齐齐的也算是一道风景。可是说句实话,吴梦春并不漂亮,生的平庸到了极点,只能说是不丑而已。 为什么吴梦春最讨厌的姐妹是连翘?要知道论别的,张贵子并不比连翘差,而吴丽春整日朝夕相对摩擦最大。 一切都是女人对容貌的嫉妒心在作祟! 连翘也注意到了,这个身体很漂亮——和以前的自己有六七分相似,或许这就是她自己的前世。非要说的话,就像是原本的自己经过ps一样,整个人精緻了不止一个档次。 第36页 虽然才十四岁,说如何如何美丽还差一些,但是再等几年绝对是个美人没得跑。 吴梦春原本因为自己的工作总算出了一口气,和她娘就想要在连翘面前风风光光炫耀,顺便『指点』一下她。只不过这才开始,吴丽春就摸到了软肋,几乎是一击即中。 这些日子她在龙氏红货行做事早就注意到了,那些有前途的年轻男子都喜欢时不时接近一番前面柜檯做事的女孩子。这些女孩子不要求在书院读过书,就是要能言善道长的漂亮。 而就在帐房做事的几个女孩子里,她不是容貌最差的一个,但也很普通。到现在为止,并没有一个她眼中的『青年才俊』对她有不同的意思,原因是什么她当然明白。 『娶妻娶贤』这种话男人会说一百遍,可是能自己选老婆的话,他们依旧会毫不犹豫地选长得好看的。吴梦春心里骂过,但是并没有什么用,她只能学着如何修饰自己——相比上学时候她还是有进步的,至少她知道了拙劣的妆容还不如不要,妆面比以前顺眼了不少。 看着这近乎闹剧的一幕,连翘忽然一点儿也不生气了。她总算明白了,自己始终是一个现代的女孩子,受过更加完善的教育,有着古代一般人难以企及的宽阔视野与眼光,她和她们根本不是一路人。 那么,又何必生气呢。 寻了一个空子和表姐张贵子出了吴家所在的巷子,就在城里河边慢慢走着。嘉定虽然比不上周庄,但也算是正经的江南水乡,城里多的是河道四通八达。 连翘和张贵子说起苏州三吴报馆的编辑给她写信邀请她去苏州的事情,张贵子没等她说完就跳了起来:「去啊,当然要去,这是多好的机会,那可是苏州!要是作者能去苏州,哪个还会留在嘉定这种小地方。」 摇了摇头,连翘小声道:「若我是一个男子,也不用发愁这个了。你说说看我娘可会愿意?再者说了,家里在苏州并没有什么亲友,我一个年轻女孩子过去多的是麻烦。」 连翘倒不是怕人言可畏,只不过社会现实就是这样。现如今的女性可以出来工作,可是那也是有代价。这些代价当然不是老道学的口诛笔伐那么简单,其中还要包括更加繁重的工作,比男子更少的薪资,以及伴随的危险。 职场上同事和上司的『性骚扰』在现代都有,在这个新老交替的时代更加常见。另外还有别的,根本不需要连翘一一歷数。而连翘单身去到苏州,一个女孩子也有很多危险。 张贵子的头脑冷却了一下也恢復了正常,她当然明白连翘的意思。只不过那可是去苏州的机会,要是不去的话多可惜啊。只能看着连翘道:「那、那就不去了吗?」 连翘依旧是摇头:「不是,如果想当最好的作者,肯定是不能留在嘉定的。只不过现在暂时不去,至少要慢慢说服我娘,然后在苏州那边的事情也要筹划一下。」 张贵子看着自己这个近日来变化很大的表妹,忽然觉得她长大了,会自己计划自己的将来了。这样的她就算是单身去苏州,其实也没有什么让人担心的。 像是想到了什么,她忽然笑了起来:「这倒是有趣又好笑,如今嘉定城里一鸣惊人,在苏州都引起注意的新人作者乔琏先生,谁能想到她还要在自己家里听舅妈炫耀表姐的工作,顺便数落自己呢?」 二舅妈古氏说着看不起女孩子当大作家,其实就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而已,顺便笃定连翘做不到那个地步——大家都知道大作家非常赚钱,而古氏的性子见钱眼开,最是万事朝钱看了。要是她女儿吴梦春能赚这许多钱,早就喜的不知如何是好了! 第22章 去苏州的事情暂且按下,连翘决定先把手头的事情做到最好。最近她每天按时上下班,除了偶尔搭把手做点事情外,都是在忙自己的下一篇小说。 这一日来到报馆的时候才把东西放下,刘盈盈就把她叫到了外面。 嘉定第一报馆本来就是个园林,面积就算不是顶大,也足够这么个报馆办公使唤了。平常还有临时可以使用的接待室,需要私下商量的时候就派上用场,这一次刘盈盈就给她安排了一个小接待室。 到了门口,刘盈盈小声与她道:「是个苏州来的书商,以前和咱们报馆也合作过,算是靠谱的,你与他谈谈吧!」 作为日报上连载的小说,《海上归来记》连载到如今时间过去不久,然而剧情已经超过一半了,可以说进展神速。问题就是太神速了,很多书商都来不及反应,有书商上门还是这几天的事情呢! 只不过前几次来的书商都是嘉定本地的书商,在整个江南也没有特别强大的销售渠道,最多只能顾及嘉定本地。这种书商根本没什么竞争力,刘盈盈就给连翘说了一声而已,根本没带她见人! 连翘明白这一点,这是由现在行业的现状决定的。 现在行业现状,阻碍书商和作者赚钱的最大障碍是什么?是盗版!盗版这个问题哪怕是在几百年之后都是个行业毒瘤,更不要说监管能力严重不足的古代。 一般来说大书商要脸,彼此之间也有潜规则,不会去动对方的奶酪和面包——小书商盗版的话影响力往往没那么大,可要是具有全国销售网络的书商玩盗版,出书的书商就要被逼的跳脚!这么玩也就是能一时赚钱而已,之后就会被整个行业视为扰乱市场的毒瘤。 第37页 当整个行业都视其为毒瘤的时候,在行业内部也就存活不下去了。 鑑于这种情况,做盗版的其实是盘踞在各个地方的小书商,甚至小印刷厂。 而对付这种盗版,最好的办法并不是报官。走通官府的关系,那样的话只不过是『按下葫芦起了瓢』!最好的办法其实是比拼速度!只要在全国几大中心城市都有雕版,都有印刷厂,然后配合运输,由中心城市辐射四周。 这个事情的速度如果比盗版印刷成品出货更快,或者一样快,基本上就可以宣告成功。 可不要说什么价格,老百姓贪小便宜买更加粗糙,但是便宜许多的盗版——其实单纯看价格,盗版并没有比正版便宜多少,甚至有些价格是差不多的! 盗版可以不必给作者钱,而且可以使用更加粗糙的纸张,另外雕版也可以不用那么好的,这样貌似成本低了不少。但是正版的也有规模优势,这是盗版书商只能卖自己地盘所不能比拟的。 总体而言,盗版书商定价并没有比正版便宜多少。而既然是能看书的,多少有点追求。多花不了多少钱,看到的书籍要精美的多,何乐而不为? 追根究底,真正让正版书商输给盗版书商的地方就是速度。人家本地印刷本地发售,这个速度能比?这可是运输并没有那么便捷的古代啊。 而读者呢,他们有些不知道什么是盗版什么是正版,看到这个书喜欢就买走了。另外一些心理有谱,只不过太想先睹为快了,也就不在乎印刷上面的一点瑕疵。 当然,还有一些原因更无奈。有些地方实在是太小了,就算是大书商也没有将运输网络伸到这里,本地根本没有正版,也就只能指望盗版了。不过,这种地方本身就是不打算卖书的,所以损失这一点也没有人在意过。 这也是大书商才能约到好作者的书稿的原因。作者都是有追求的,谁都想自己的书卖的多一些。大书商印刷点多,运输网络发达,能够先人一步,不会被盗版书商侵蚀的过于厉害。另外大书商的运输网络大,覆盖面广也非常重要。 一个嘉定的书商,而且是只能辐射本地的书商,恐怕销售苏州全府都有困难。和这样的书商合作,除非是没有选择余地了,不然没有人会这样做的。 连翘如今是炙手可热的新人作者,她当然不是那种要求着书商收书的人。所以姿态放的很高,资质不够的书商,刘盈盈根本不会带人来耽误连翘的时间。 等在接待室的是一个三四十岁的男子,这个年纪的人精力充足而经验丰富,往往处于上升期。事实上也是如此,来的这人是苏州一个大书商手下的得力干将。正是因为重视《海上归来记》这本书,书商才派他过来处理这件事。 「呀,这就是乔琏先生?」那人似乎有些惊讶,连忙道:「果然是巾帼不让鬚眉,有志不在年高!乔琏先生《海上归来记》一出大家都道是又要出一位大家。恐怕无人能想到乔琏先生这样年轻!」 「鄙人李昌德,是东华书社的经办,受我们书社总经办所託,过来和乔琏先生谈一谈《海上归来记》这小说本子出书的事情。」 一本连载小说红了之后出单行本这是很正常的事,连翘原本的世界也是一样的。如果价钱合适,书社的规模很大,连翘根本没有拒绝的理由——应该说是求之不得。等到书出版了,那是既有名声又有钱呢! 东华书社连翘也是知道的,算是苏州数一数二的大书社了,主要的地盘是在江南一带。在苏州、杭州、常州、湖州、扬州、徽州、金陵以及其辐射范围内有着非常强大便捷的运输网络,在这个范围内只要是东华书社发书,盗版书商是讨不到什么便宜的。 另外,其他地区也有自己的印刷点,至少保证了中心城市不需要忧虑。只不过由中心城市往下延伸的触鬚就没有多少了,指望不大上。 然而这已经很不错了!就连翘所知,在全国范围内都能做到网点密布的书社基本上没有。就算有比东华书社更强的,那人家也是庞然大物了,没有特殊的机缘,人家也看不上她这个小新人吶! 「贵社是打算如何出书呢?」连翘第一本书并不打算图多少钱,但是她必须在第一本书就把自己行情定下来,不然以后就会有不少麻烦,所以这个时候关注这个也是有必要的。 就好比在现代时演员的片酬不能随便降,一旦降下来了再升回去可就难了! 连翘这样好说话是在李昌德意料之内的,东华书社的牌子够大,好多已经出过不只一本书的作者听到东华给他们出书都是十分积极的,何况连翘还是个没出过书的新人。 李昌德低声道:「乔琏先生属于我们总经办也很看好的人才,我们也没有打算在这一次多赚钱,就想着结个善缘,日后谈合作也好开口——售价您拿走两成如何?」 书商面对作者,要么买断,要么就是版税,连翘原本的世界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只不过不同的是这个世界没有版税的说法。 所谓买断,那都是对小作者使的路数,小作者没人权,书商也是在赌。据说大书商甚至会普遍撒网,每年买断许多书,只不过最后能大红大紫的很少。然而实际上只要有几本赚大钱了,这就有了利润。 对于连翘这样已经经过市场检验,确定是优秀作品的作者,那态度就不一样了。买断这种事人家提都不会提,那只是在自取其辱而已。开口就说分成,按照版税那就是20%的版税,不少了! 第38页 连翘上辈子没出过书,但因为大小算混在业内了,知道一点行情。知道出实体书的版税大概在8%到12%之间,不过据说真的是新人的话,能拿到8%的版税就偷笑吧,实际上要低的多——其实最多的就是买断。 不过也不能用以前的经验衡量现在,现在这个时代普遍版税要高一些。这也很正常,总的来说,这个时代写小说的没有那么值钱,却也没有现代社会那么不值钱。就如同西方报业发展时期,小说业发展起来了,等到兴盛的时候其版税也是很高的。 那时候的文化人没有封建时期那么值钱,可也比后世来的珍贵。 获取知识的代价越来越低,文化人越来越多,小说作者越来越不值钱,版税越来越低。这逻辑,没毛病啊。 现在的版税行情,基本上以半成为一个档次,起步价就是一成版税。如果是新人的话,更多是买断开始的,能拿版税就没什么好挑剔的了。至于一成半,这就是『新人王』才能有的待遇。现在东华书社开口就是两成,确实非常有诚意。 要知道这可是东华书社,而不是什么小书社——东华书社这种大书社能把书卖的更多,在小书社那里拿到的版税档次在他这里一般都会降低一个档次。不过这不会影响赚钱,毫无疑问只会赚的更多。 连翘并没有表态,这种事情她懂的不多,只是对刘盈盈点点头——刘盈盈作为她的责任编辑当然会帮助她。 「成了,你拿两成半——我们这里要先把剩下还没发表的稿件拿过去给他们。这样他们可以提前刻雕版,等到报纸连载完毕,即刻发书!」刘盈盈兴奋地给连翘报喜。 第23章 两成半的版税。连翘知道东华书社是真的想拉拢她了。一般来说,成名了的作者也只能拿到这个比例,至于三成,甚至四成,那是只有最顶级的作者才能这样的——成本、运输、人工,全都是花销,真的做到四成版税,其实赚的也就不多了,只不过是『薄利多销』,或者『赔本赚吆喝』罢了。 毕竟大书社有大书社的派头,有时候不赚钱也愿意和名作者合作。 连翘、嘉定第一报馆、东华书社三方签订文书,《海上归来记》还没有在《朝日报》上连载完毕,所以东华书社确实需要和嘉定第一报馆这边协商。不然这边书稿拿出来了,转头泄露出去,损失怎么算? 好在东华书社是大书社,做事情讲规矩,不然一般的小书社,报馆还真不敢把剩下的稿件拿出来。天晓得稿件拿出来之后他们怎么做!为了钱多得是不要脸的事! 书还没有发出,不过东华书社预估的第一批发印数量是有定量了。先给了连翘两成作为定金,总共是一百五十两。 连翘根本不了解这个世界的出版业,这才知道是有定金好拿的,乐了半天——有钱拿当然开心。 「一品斋的红豆糕谁要吃?」连翘拿了钱别的事情不做,先出门买了点吃的请《朝日报》编辑组的人吃。 除了有限的几个人知道她是《海上归来记》的作者,这是庆祝书要出版,其他的人都不知道。不过大家在一起做事,互相请吃点心之类也算是经常的,所以并不显得多奇怪。 连翘是凭关系进的嘉定第一报馆,一开始好多人看她不顺眼来着。但是时间一长,都知道没办法赶她走,也就适应了——毕竟要说关系户也不止连翘一个,大家也都是处着处着就适应了。至少连翘为人不讨厌,从来不给大家添麻烦,还经常请吃东西。吃人的嘴短,也就说不出什么来了。 正吃着点心,连翘见刘盈盈忙的手都腾不出空来。想来是刚才因为给她谈书籍出版的事情耽误了时间。日报编辑本来就上午忙碌的过分……这时候只能加紧做了。 连翘想着今日无事,便凑过去道:「盈盈姐,有什么事办不过来就给我说一声,今日我空闲呢!」 刘盈盈就像是抓住了大救星,立刻道:「也不知道怎么的,《双红会》的稿子几天不来新,昨日去找人也说出去了,今日再不来稿子,明日就要开天窗了——你帮我去催一催!」 《双红会》的作者也是一名女作者,本名孙绮,图方便所以挂在刘盈盈名下。连翘在报馆这一段时间也见过她这个人,印象中是一个爽朗的人,只不过两人并没有说过话,更没有去过她家。 按照刘盈盈给的地址去了孙绮家,这是一户小四合院,给连翘开门的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大爷。 「姑娘是来找孙姑娘的?」待连翘说明了来意,这老大爷点点头算是知道了。 「这孙姑娘是租住在我家不错,喏,就是那东厢房,她和她娘住一起的——孙姑娘,有人来找你!」 连翘运气不错,要知道按照刘盈盈所说,这几日去找了孙绮好几次,都是人不在家! 孙绮撂开门帘子,见是连翘,恍然道:「你、你是报馆里的,跟在刘编辑后面的那个吧?」 连翘点点头:「我姓连,是盈盈姐身边的助手,盈盈姐腾不出空来,让我来帮她要稿子。《双红会》已经没有存稿了,要是再不来稿子,明日就得开天窗,恐怕没办法交代。」 孙绮请连翘屋子里坐,忙着倒茶:「连姑娘稍等一会儿,我这里正赶稿子呢,今晚之前必定能拿出明日的稿件。」 连翘环视了周围一遭,有过马姑娘那边的见识之后,这些单身女作者的情况她就心中有数了。不过孙绮情况应该比马姑娘好一些,马姑娘是最底层的作者了,而孙绮至少已经在嘉定第一报馆这边有了自己的固定连载。 第39页 依靠这个,她的收入就要远高于嘉定这个小县城的平均水平——连翘的《海上归来记》是八钱银子一千字,她的《双红会》低得多,可也有两钱银子一千字。每日刊载的字数是三千字,那就是六钱银子一日了! 虽然三千字不一定是一日写出来的……但多少也说明了收入情况。 「绮儿,是客人来了?」才坐下拿笔的孙绮立刻又起身,扶住了一位从卧房出来的中年妇人。 「娘,是报馆的人,来要稿子的……您就别出来添乱了,您去休息就是最大的帮忙了!」孙绮的表情有些不耐烦,但是动作上却十分小心。 孙绮送她娘回房,这才不好意思地对连翘道:「实在是见笑了,我娘这几日身体不好,我也只能送她去医馆看病,实在没有时间写小说本子!」 连翘倒是听刘盈盈说过,孙绮也是像马姑娘那样奋斗了好几年才出头的作者,《双红会》并不是她的第一部 连载作品,可是却是第一部反响不错的连载作品。之前有过的连载几乎都没有好下场,连载不到一半就腰斩完结。 这本《双红会》才起来——这也说明了为什么孙绮还住在租的屋子里。按照嘉定的房价,只要有二十两银子就能买一座上下两层,总共四间的小楼了。这可比租房自在安静,长久下来也更划算! 「谁家没个事儿,孙姑娘也是没办法了,我回去会对盈盈姐解释的。」连翘当然知道孙绮为什么要向自己这个不相干的人透露这些日子做什么去了,无非就是间接向刘盈盈解释而已。 也是怕刘盈盈对自己有什么不好的看法。 连翘按照刘盈盈的叮嘱,不拿到稿件绝不回去,中饭都是在附近的面馆里解决的。等到了下午,总算拿到了稿件。至于孙绮,她还不能休息,这几天她都要赶稿,不然让报馆每日都这样来催?那是当红作者才有的待遇!换成小作者这么干,等着编辑给小鞋穿吧! 不过交了稿件还是能稍微休息一会儿的,连翘道了一声『辛苦』。孙绮就给连翘倒了一杯茶,感嘆道:「这算什么辛苦,我这辛苦好歹有盼头,正在连载小说本子不是。而且这本《双红会》反响不错,等到下一本小说出来就容易很多了。」 「然而放眼望去,不说苏州那边,就是咱们嘉定,也多的是写小说本子的穷困潦倒,连三餐都无以为继呢!」 说着她苦中作乐道:「说起来最让人艷羡的还是如今正当红的乔琏先生,我原先以为是哪位前辈闲来无事新用了一个名字写的,笔力实在是太娴熟了。看到后来才觉得不像,嘉定这边这般书准的前辈不多,没有哪位前辈风格是这样的。若说是苏州那边的,人家怎么可能屈尊来咱们嘉定的报馆。」 「这才是第一本小说呢,就这样大红大紫。哪怕以后江郎才尽也不用怕了,就吃这部小说的老本就是了!我听说报馆如今非常笼络他呢。」 这里的吃老本,既是指名气上的,也是指钱财上的。名气不必说,至于钱财,也确实如此。连翘八钱银子一千字,光是报馆的稿费就二百两左右。再加上后续出书,至少又是几百两。 多少人一辈子挣不到这个钱,若是精打细算一番,确实能丰丰足足地过上一辈子。 知道对方是想通过自己打听一些消息,可是连翘本人只剩下哭笑不得了,谁让好巧不巧地问上了乔琏本人呢。她能怎么办,实在不好意思和别人说『自己』得了多少好处,所以只能说几句自己也不知道搪塞过去。 没想到孙绮也相信了这话。 在孙绮心里,刘盈盈恐怕是防备着有其他人把自己名下有前途的作者挖走,所以才对于助理也这般防备呢! 「唉!有时候老天就是这般不公道的,有的人勤勤恳恳好些年也比不过一些人随便写一写,一上来就把别人的光彩全都掩盖住了。」其实孙绮还是有一些埋怨《海上归来记的》,如果不是《海上归来记》光芒太盛,她的《双红会》应该反响更大一些。 如今满嘉定都在议论《海上归来记》的剧情,《朝日报》上其他小说连载都成了陪衬而已。 对于这种埋怨连翘就没办法说什么了,这个行业就是这样,作为受益者她没办法说这个行业的坏话。 话又说回来了,哪一个作者又不是这样。孙绮是这般埋怨的,可若是轮到她写出正当红的小说了,恐怕又是另外一个立场了。 连翘回到报社交了《双红会》的稿子,很快就坐回了自己的书案。这件事算是给她提了一个醒,写作这个行当不容易,她若是不想尝到落寞的滋味,有一日也跟着自怨自艾起来,也得非常努力才是。 对于现在的她来说,正是该动笔下一部小说了。 第24章 连翘其实很早之前就开始惦记自己的下一部小说了。而写小说的第一步就是要确定自己要写什么,也就是题材问题。 对于别人来说,头疼的是想要写的东西都有大佬写过了,想让读者老爷们看到不一样的东西很难。而如果去写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笔力又哪里比得上已经出名的那些大神。 对于连翘来说,这种困扰是不存在的,她的困扰正相反。她是新鲜的东西太多了,造成了选择困难。 这种情况下她只能採用排除法,首先排除了一些在现在看来过于时髦的题材。人的接受程度是不可能一夜之间迅速提高的,所谓领先半步是天才,领先一步是疯子,连翘只想当一个时代的弄潮儿,并没有想过当一个疯子。 第40页 那样对她并没有什么好处,除了多年以后会被后人记起——其实有可能后人也不会记起,毕竟时代流逝当中,有很多这样的人物被消磨掉了。不是每个人都是梵谷,去世之后还有那样的机遇。 排除掉冷门题材之后连翘首先想到的就是武侠题材,武侠题材的优点非常明显,那就是在这个时代足够主流! 不过这里不能说是武侠,只能说是游侠小说或者侠客小说。就像连翘原本的世界一样,武侠小说进入新时代那是民国时期的事情了,而在此之前武侠小说可不是这样的! 甚至不需要看那些古早作品,只要看『金古梁温』四位大家就够了,排除大家看的最多,也最主流的金庸先生。其余的三家,不论小说水准,只单论行文套路,多多少少都有一种滞涩感,特别是梁羽生先生,他的作品里有相当多的新旧交替。连翘那一代的孩子读武侠的已经很少了,读梁羽生的更少,未尝没有这个原因。 他们塑造人物往往脸谱化,关键是几个脸谱化的人物也不是那种有趣的脸谱化。情结更是诟病当中的诟病,夺宝、寻仇…… 至于武侠小说的打斗场面以及武功招式——嗯嗯嗯,参考民国之前的武侠小说吧。不要说金庸先生的硬马硬桥,也不要说古龙先生的写意风流,就是后世一个再普通的写手写武侠那也完爆了啊。人家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踩在巨人的肩膀上足够一览众山小了。 但就是这样的侠客小说也有的是人看!连翘买了一些回来,还都是销量很不错的。但是就她看来,硬着头皮也没办法勉强自己看完啊! 这里就引出第二个优点了,凭藉连翘的见识,足够写出一篇震惊文坛的武侠小说。受欢迎那是必须的,说不定还能开宗立派呢! 不过连翘最终还是没有选择这个,上辈子她是混男频小说的女作者没错。但是她那个时候传统武侠早就衰落了,武侠是冷频来着,她自忖没有在冷频写热书的能力,所以从来没有尝试过武侠这个题材。 虽然凭藉她的见识她就足够秒杀现在绝大多数的侠客小说作者了,但是如果只是仗着多一点点见识欺负古人,那就没意思了。她或许有一天会写武侠小说,她希望她写的时候是真的能掌控这个题材,而不是仗着几个酷炫的设定和套路打天下。 连翘在一张大白纸上写了很多题材的名字,武侠被划掉了,剩下的依旧不少。接下来她看到了『侦探』类——加了着重号的! 加着重号是因为侦探类小说连翘写过,而且是她穿越之前写的最后一本小说,所以记忆深刻。 其实说起来在华夏这个环境下,侦探小说也是冷门题材。也就是在一些另闢蹊径的小网站哪里才能享受一把主流的待遇,可是论网络上的人气,那显然是不能和真正的主流小说相比的。 之所以连翘会选择写一篇冷频文,这真不是她膨胀了。是那段时间这种侦探悬疑类的小说改编电视剧非常火爆,往往能在收视率和口碑中双丰收,投资方愿意拍,演员也愿意演。 人总是逐利的,虽然连翘并不觉得自己有写侦探小说的天赋,但也架不住大环境这样。想着侦探小说大多数是单元剧的感觉,一个故事并不长,如果效果真的不好及时止损也不算什么。要是一不小心被看中改编……那不是就发达了嘛! 是的,她当时的想法就是这么庸俗。 为了写好这部侦探悬疑小说,她看了很多相关的作品,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一部被大多数侦探迷看不起的作品,《名侦探柯南》。 《名侦探柯南》是一部成功的动漫,但很难说是一部成功的侦探作品,或者说它算不算侦探作品还有的是人争论。这个故事里充满bug的剧情当然要背锅,充满bug的犯案手法也需要背锅。 至于男主永远小学一年级,走哪儿哪儿死人,这种吐槽,那反而是小事了。甚至大家说的作案手法抄袭问题也不值一提,这种事情在侦探小说界非常常见。毕竟杀人手法就那么多,前辈都写的差不多了,哪里还能从根本上创新,现在的创新也就是在细节上做变化而已。 当每个人都是阿加莎啊,能石破天惊的开创出那么多弔诡的杀人手法——其实阿加莎如果生活在现代也不见得能有那么大的成就,这不只是人的问题,也是时代的问题,那个时代创新可没有这个时代这么难。 连翘之所以将《名侦探柯南》当成是重点考察对象,是因为这就是一本侦探界的百科全书,任何一种作案手法几乎都被作者反覆用到过了。至于按照情节中的做法能不能成功,那是另外一回事。 用《名侦探柯南》打基础,然后再用几部评价比较高的日本推理动漫作为进阶,这样既补番又收集了写作素材。紧接着就可以看一看那些歷史上有名的经典推理小说作品的,阿加莎·克里斯蒂、柯南·道尔、江户川乱步、埃勒里·奎因……那些日子她的的头脑里就是被这些人包围。 好在她享受读书,也不觉得艰难,当作是玩儿一样完成了积累的过程。 真正难熬的是学习侦探小说特有写作技巧这部分,这种纯理论部分最无聊。更让人沮丧的是,按照这种理论去写书也不一定能够写好,更多可能是写着写着变得不会写文了。 穿越来之前连翘还在和她的第三个案子互相折磨,并且觉得距离曙光遥遥无期——连翘一下否定了侦探推理小说这个类型,虽然她有了充分的积累,虽然这个时代洗冤探案类的小说也算是很受欢迎的一类…… 第41页 总之这一段时间她觉得她最好不要动笔这一类小说,以免引起生理性不适。 接着连翘把目光投向了玄幻仙侠类的小说,要说这个类别,在男频小说中真是一个大热门了。不过套路到古代来写,那种架空一个世界之类的写法恐怕一开始反响会不太好,比较稳妥的就是正统修仙文。 像民国时期还珠楼主开创性写出《蜀山剑侠传》,这本书的确很创新,可以说是拓宽了华夏的神话体系,养活了不知道后世多少文艺工作者——后世神话体系组成部分其实就是民间传说,加《西游记》等小说圈定的世界,再加《蜀山剑侠传》开创的修仙体系。 是的,没错,轻而易举地占了三分之一个席位。实际上如果考虑到后世写手写到神仙玄幻这样的题材基本上都是修仙题材,说的更夸张也不为过了。 只不过尴尬的是在这个世界,这个题材并不算特别火。虽然连翘认为这是因为他们没有开发出修仙文,一直在写类似《西游记》、《搜神记》这样的小说。 如果说开始还能引起大家的兴趣,那么同类作品多了之后竟然还千篇一律剧情死板……轮谁谁能一直追捧? 总的而言,有趣的小说受人欢迎,这是永远不变的真理——没有註定会失败的题材,只有註定会失败的小说。 但是连翘并不打算当开发出这个题材的人,这种要考验观众接受度的小说果然还是等到她基础更加牢靠之后再来写比较好。她是一个非常讲究实际的人,从现有的情况来说,她希望能进一步巩固《海上归来记》上面积攒下来的人气。 有的时候第二部 小说比第一部小说还要重要……第一部小说不成功也不要紧,从头再来就是了,接下来的每一部小说都可以当成是第一部。 但是第二部 就不同了,这时候读者都认识你了,如果这时候让他们失望,他们都会记得的——有一个作者就是侥倖写了一部还可以的小说,之后就不怎么样了。 越来越多的题材被排除,连翘的眼睛从头看到尾,甚至考虑过要不要写写自己上辈子从来没写过的言情小说。哼哼,不就是才子佳人么,上辈子各种言情小说经歷那么多,还会斗不过古人的套路? 但是最终,她的眼睛还是停留在了两个字上——『科举』。 第25章 科举题材的小说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存在,连翘一直这样觉得。 这个题材在男频小说里一直是歷史穿越类小说的一个分支,算是不火也不凉。有自己稳定的受众,可是也从来没有说能火爆起来——但是对这个题材连翘一直印象深刻。 在她一开始还是一个读者的时候她就很喜欢这个题材的小说了,她甚至能够感觉地到,女读者混男频很多都应该喜欢——这不是玄学,而是因为这个题材的特点。 科举文往往就是由两部分组成,前半部分科举,后半部分朝堂。后半部分暂且不论,前半部分就是典型的『种田文』格调。 女性读者天生就喜欢这种类型的文,框定在一个小小框架里寻求上升空间……再加上女孩子更容易认可『读书取得成功』这个概念——武将流遇上科举文人流简直就是完败!总之在女生中间,这种文确实比较受欢迎。 后来在连翘穿越之前,科举文从男频火到女频,一时风头无两,成为古代题材一个重要分支。连翘也不觉得惊奇,只能说是理所当然了。 连翘是一个男频作者,与此同时她看书很杂,男频女频都有涉猎。至于科举文,直接说吧,她的第一篇小说就是一篇科举文。 人只能写自己认可的东西,而不是生拉硬拽写一些自己都不知所云的存在。歷史上抗战胜利之后有很多文人旅居到香港,因为生活的拮据只能收美元写一些人家指定用来宣传的文字。 结果当然不用说了,那些作品几乎都是垃圾,也成为了这些作者人生中污点一样的存在。 连翘当时因为男频更有前景的关系选择了男频,但是不代表她就能去写男频最主流的那种小说了。作为一个女孩子,有些情节是突破她价值观的,无法接受的情况下怎么都写不出来。 她当时能写的只能是自己比较喜欢的几个题材,其中之一就是科举文。 仔细想想科举文真是属于比较好写,写出来也容易得到好效果的文了。 首先,科举文虽然是歷史小说的一个分支,可是从划分上面来说他也算是一种『专业文』。就是那种通篇讲一种职业、一种产业,具有科普意义的『专业文』。 这种文只要没有写的晦涩无趣,一般来说都是有人喜欢的。电视里那么多的科普类的节目,从动物世界到探索发现,这利用了人的好奇心和求知慾。而那些能够获得成功,『专业文』有一些固定粉丝自然也有道理。 实际上,哪怕是为了涨涨见识来看看也好哇! 其次说,这是一篇『打怪升级文』。 连翘不知道这种类型的文什么时候开始流行,但是从她看网络小说起,这种套路就频繁且露骨地出现在了西方奇幻和玄幻小说里了。 说它露骨是因为这类奇幻和玄幻作品都是一个样子,凡是修炼水平都会划分出层级来。然后主人公就是修炼神速,升级如喝水,总在紧要关头越级打怪,最终突破自身极限的那一个。 第42页 这种写法的好处非常明显,基本上不用去想故事主线了,反正就是打怪、升级、再打怪、再升级。不同的就是中间填补内容、塑造人物,而写手的好坏也是在这种细节描写出看出来的。 这种写法在如此简单的同时对读者也非常友好,因为升级的逻辑是如此的简单粗暴,反馈给读者也就清晰无比。其中只要努力就会有明确的升级,这对于读者来说显然是一种正面的刺激——这种刺激其实就是网文中常常强调的『爽点』。 而科举文无疑就是一篇实实在在的打怪升级文! 不需要怀疑,看看科举的层级构架吧。从一开始的一个小小蒙童,可以在同窗中间过五关斩六将,成为神童。 然后正式进入科举模式,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其中院试还有县考、府考、院考三场。 这些不同的考试对应的是不同的荣誉,院试三场如果能够通过,那就是秀才!而秀才中分出三等,廪生、增生、附生,对应的待遇也完全不一样。 秀才的待遇已经很不错了,能够免除自身的徭役,能够见官不跪,如果村里有什么事要和官府打交道,向来都是请他们出面。 但是科举这条路上秀才只不过是一个开始,是科举之路的资格证明!当获得秀才身份之后才能参加乡试,这就好比后世的省级公务员考试,考中者就是举人了。 举人非常了不得。 秀才还多得是一文不名之人,穷酸秀才就是这么来的。可是举人不同,先不说他们获得了做官资格——做官空缺是很紧俏的,轮进士还轮不完,一般二般哪轮的上举人。要真有举人什么事儿,要么是家里有钱有势的,要么就是运气好到要上天了! 关键是举人能够免除名下田亩的赋税。因为这一点,不少父老乡亲都会将田地投靠在其名下,用来『避税』,简而言之就是挖国家的墙角。而这种事都是有好处拿的,穷秀才富举人,俗话从来不错。 如果举人成就也拿到了,第二年的春天就可以去参加由礼部举行的会试,考中者称之为贡士。贡士本身不算什么,关键是凡是考中贡士的都能去参加殿试。只要在殿试中没有做什么不该做的,最终都会成为进士! 进士才是重点,这是古代读书人的最高追求。特别是在明朝时期,这种崇拜到达巅峰。官员即使做到了位极人臣,只要不是进士出身,依旧会在同僚中抬不起头来——而且实际上在明朝中后期官场形成了很多惯例,一些要紧的位置也不允许非进士出身的人涉足。 这样看来,科举考试的过程是一条多么完美的升级之路! 在这个过程中可以装逼打脸,可以扬名天下!最重要的是这个升级之路这样的安全,根本不像一些升级文,写到中间就会崩溃掉。至于写到最后拿到最高成就怎么办? 换地图啊! 科举文天然自带换地图功能,任你是文曲星下凡的状元郎,对于整个官场来说都是新丁一枚。科举完毕就是朝堂官场,星辰大海还等着征服呢——这样说起来,科举文后半部分就是争霸文和官场文的混合体,也是大热题材了。 科举文好写,对于读者来说阅读体验也好,但这不是连翘最终决定写它的原因。有这样特点的题材又不只这一个,真正让连翘一锤定音的另有所在。 主流文学艺术永远要贴近大众审美,这是必然的选择,看看古代文艺作品体裁的变迁就能得出这一点了。诗经、楚辞、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随着市民文化越来越强势,主流文学也就越来越市井通俗了。 这个时代是小说的时代,即使现在那些主流文坛的大佬还看不起小说。 而小说界内部,描述普通市井生活的小说最受欢迎,只能说人民的取向已经非常明显了。 也就是说,好的题材是贴近大众生活的。而贴近大众生活,除了写一个商人或者工匠做男主角外,现在的作者好像就想不到其他了。但是这对于连翘来说不成问题,她首先就想到了科举文,男主角是一个专攻科举的读书人! ——当然啦,肯定是要有金手指的,不然现实的科举文恐怕很难写出爽感。 表面上看起来科举文写的是读书人的事情,有一点儿阳春白雪,根本说不上贴近大众生活。实际上这个想法大错特错,科举文甚至比商人主角的小说更加贴近百姓日常,引起大家的共鸣。 家里有读书子弟的人家就不要说了,这种题材对于他们来说当然足够贴近。而家里没有读书子弟的就远离这个题材了,却也不见得。 华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官本位的社会,科举考试是做官的渠道,所以但凡是有希望的,谁不想自家子弟能够走科举的道路呢。只不过或限于自家的经济条件,或因为子弟本身的天资有限,绝大多数人没有走上这条路而已。 但是他们没有走上这条路不代表他们和他们的家人不关心这件事。实际上,大而化之来看,包括乡下种地的老农,都是关心这件事的! 非要说的话,他们不是科举的现在用户,却都是科举的『潜在用户』。 当这个世界上所有的读者都对一个话题感兴趣的时候,写这个题材会不会火?这个答案的肯定的。相比在现代,在古代写科举文甚至更有前途! 而现在的作者显然还没有注意到这个超级大金矿,他们偶尔也有涉及到科举的内容,但是这种涉及是浅尝辄止的——大概可以参考连翘上辈子古代的小说,书生主人公参加科举很常见,但也从来没有出过一篇『科举文』。 第43页 这个世界就不会有这个空白了,因为连翘的第二部 小说已经确定,正是『科举文』! 第26章 定下第二部 小说的题材之后,连翘首先要做的就是收集素材和资料。因为有过写科举文的经歷,这并不是一件难办的事情。唯一要注意的是这个世界和上辈子的古代有不同之处,或许会体现在科举的一些细节上。 为此连翘首先想到的就是找一个内行的人去打听。 这并不难,混的不好的读书人比比皆是,城隍庙前卖字画的、代写家书的不知道多少,里头寻一寻,不要说童生了,就是秀才也不难得! 读书是一件很花钱的事情,就算这个世界经济发展的好一些,生产力水平高一些,也只是将读书考科举的成本降低了一些而已。实际上要专供一个子弟完全脱产,一心一意考科举,其中需要的花费依旧不是所有家庭都能承受的。 不是每个书生都出生于富贵之家,可以吃喝不愁地做学问。很多人的家境只能说是一般,完全就是一家人勒紧了裤腰带供出一个读书人。除开一些自命清高之辈,大多数的读书人都会想办法补贴一二。 也是因为此,连翘没费什么心思,就在嘉定城中心,最热闹的法华塔前找到了一个专门替人代写家书的秀才。又因为他姓陆,人都叫他陆秀才。 陆秀才今年已经上六十岁了,据连翘所知,他能考上秀才有很大的运气成分。完全是学政大人见他年老体衰,然功名一道上一事无成,实在太过可怜可嘆,这才舍了一个秀才功名,勉强放他院考过关。 连翘之所以找他,一个事因为他年纪大,经歷的科举次数多,知道事情自然也多。另一个就是活到这个年纪,科举上面却从来不顺,想来态度会比较好。想想那些少年得意的小秀才,他们会怎么搭理连翘!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吗? 连翘对外的说法是收集一些素材,作为登报的小文章——这种类似科普的小文章挺多的,她这么说也不显得奇怪。只是作为被採访者,报酬很普通,想来那些『才子』们是看不上了。 当然了,她一个小姑娘和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大爷搭腔总比和十几二十岁的男子走的过近要好一点。这可不是现代,一个女孩子多少还是注意一点。在这方面,连翘向来注意保护自己。 生活会磨平一个人的傲气,每天在法华寺前给人代写几文钱一封的家书显然让陆秀才早就变得实在起来了。有钱拿,只要坐着说说科举上的事情就好,这实在是没有拒绝的理由啊。 连翘选择了在茶楼里面说话,茶楼里茶点、茶水的消费算她的。另外每天问答大概两个时辰,按次算钱,一次给钱一钱银子。 这是一个不算多也不算少的数字了,但至少比陆秀才给人代写家书来的挣钱。再加上事情舒服,管着吃喝,对方是满口答应下来。 「小姑娘要是问起别的,我这辈子是一概不知,可要说起科举,再没有什么人比我更清楚了。」大概科举是他罕见十分了解的事情之一,说到这里的时候陆秀才很是得意。 只不过这一句之后又道:「这了解是了解,但也只是了解院试和乡试而已,至于会试和殿试,只是道听途说而已,可做不得准!」 这么说也没错,陆秀才只不过是个秀才而已,秀才的话可不是只参加过院试和乡试。至于会试,那是取得举人资格之后才能去的,哪轮得着他! 「没事儿,您说吧...我现在也找不着举人老爷来说这种事啊。您姑且说着,我就姑且听着。」连翘倒也不挑。 举人和秀才表面上只差着一层,然而就是这一层,那就是天和地的区别! 考上秀才其实就是名声上面好听而已,硬要说有什么实际上的收穫,那其实是没有的。但是举人就不同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个家里只要出了一个举人,那就发达啦! 这些举人往往都是本地的名流仕绅,有钱有势有地位。连翘找他们问这些事?不是说不能够。嘉定城到底是个县城,比不得苏州城那种大地方,嘉定第一报馆也不是完全没有路子,七弯八绕的也能联繫上。但是到底太过于麻烦了,暂时连翘还不想做到那一步。 现在的话一个秀才就已经够用了。 陆秀才沉吟了一会儿,喝了一口茶,点点头:「那姑娘就问吧,但凡有我知道的,一定详详细细地说来。」 连翘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册子、小墨盒、小毛笔——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这些东西当然要捡要紧的记下来! 「您先说说读书的各种开销吧!」连翘的记忆中只有自己读书的开销,可没有一个男子为了科举读书而产生的开销清单。 想也知道,一个女孩子读书,只有书本费、文具费、学费而已。而以科举为业的男子必然是不同的,开销上面不可同日而语。 之所以这么在乎读书的开销,这也很简单。连翘当然不会写一个出生于大富大贵之家的书生是如何考取功名的,首先这不属于读者中最广大的群众,无法引起深刻的共鸣。其次,这也会降低戏剧冲突,对小说本身有利无害。 当然了,本意如果是前期穿插大家族宅斗博弈的,那就当没说,尽可以设定大家族出身。 根据开销的压力可以写出很多东西来呢! 所谓一切问题最终追根究底都是经济问题,一个贫家子读书考功名,关于钱的问题大可以衍生出好几场戏剧冲突。 第44页 虽然不明白连翘为什么别的问题不关注,首先就抓了这个问题。但是这个问题显然是问到了陆秀才的心坎上,关于读书的开支,他实在是有太多的话要说了。 「读书的开销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只能说穷有穷的念法,富有富的不同。我自然是穷的,也只能给姑娘你说说穷的法子。」陆秀才说话很慢,连翘也没有催促他,他说的速度正方便她记下来。 陆秀才所说并没有出乎连翘的预料,这就像是后世家长给孩子准备教育基金一样,无数的人都说养不起养不起。实际上是真的养不起么?只不管吃穿住行和基本的教育,都二十一世纪了,养不起那真是极少数中的极少数! 这里所谓的养不起,指的其实是支付不起『有质量』的教育费用。 放眼望去,离家最近的小区幼儿园是什么价位,老师细心专业、设施齐备精良的幼儿园又是什么价位?这种差距从幼儿园就开始了,更不要说之后。如果按照比较好的标准来,孩子确实很难养的起。 这古代读书也一样,朝廷甚至在乡村花钱办社学,读书贵不到哪里去。但是如果目标是科举的话,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是科举的话,那么在学完三百千,认识字之后,那就要想办法找个好点的老师了。不指望什么宿世大儒,至少是要有真材实料的吧。而这种老师的束修可不是社学里的老师可比,负担一下重了起来。 然后还有书本、笔墨纸砚等等,一应开销都会急剧增加——更重要的是,科举是要专心致志的,需要读书子弟完全脱产! 在家读社学的时候可以上午读书,下午去放牛做活,正经要科举的人恨不得不睡觉读书,根本不可能有时间管生计的事情。 陆秀才甚至给连翘举了一个例子,说是有一个家中殷实的同窗,被家里人关在家中二楼三年!饭食什么的都是让他用吊篮提上去的。只等专心致志三年之后考科举,一朝成名天下知! 旁人听的毛骨悚然,陆秀才却说的轻描淡写——科举这件事实在是太重要了,每年多得是人为他发疯,这种事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也不过就是一个闲篇。 「旁人听着可怖,姑娘倒是镇定,一点儿不惊奇。」剥开一个花生,陆秀才笑着道。 连翘当然不惊奇,原来就是她年轻时见得多了。 不要说她也是经歷过中考、高考的人,就说她当初写科举文的时候查阅资料,这种事情难道少见?所谓少见多怪,见识在那里,想让她惊讶起来,那实在是太难了。 陆秀才读书算是花钱很少的了,除了必要的花费,他几乎没有多的开销。经过他的讲解,连翘完全清楚了,考科举就是一个下有底线,上不封顶的活动。 真要说到放开了花钱,那些官宦之家能专门请来名师在家里教授!那是多少钱?更不要说其他的开销了。 「我们这些自己补贴一些的是减轻了家里负担,却也离科举远了一些。姑娘你想啊,你在代写家书、卖字卖画的时候人家可全力攻读呢!除开一些天纵奇材,离人家专心读书的只会越来越远。」 说着嘆气一声,陆秀才知道这个道理,但是他依旧要做下去。不然在科举之前他就要饿死了,那就更不用谈科举之路了。 科举之路光鲜亮丽,但是看看这条路的底下,荣耀之下是一个个家庭的不堪重负! 之后连翘陆陆续续和陆秀才喝了大半个月的茶,总算把自己想要打听的都问了个一清二楚。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而且是她非常擅长的——小说大纲以及细纲。这都是她过去做的多了的事情。 这个过程虽然简单,连翘却做的不快,至少没有她写《海上归来记》的时候快。一个是第二部 小说的结构复杂的多,另一个就是惰性上来了。在时间充足的情况下,动笔总是一个很艰难的决定。 但是经过替刘盈盈去孙绮家要稿件的事情,连翘的感觉不同了。周围的人和事提醒她,她不能一直原地打转,一旦习惯了懒惰,很有可能就会停滞不前——她非得动笔不可了。 素材资料是准备好的,细纲也写的很完整了,她还有上辈子写科举文的经验,剩下的事情难不倒她。 第二天她开始写文,她先诌了一首讲科举之路的诗,也就是『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以及『春风得意马蹄疾』那一套——说起来写诗并不难,只要在知道诗词规则,稍加训练,哪怕只是一个现代人也可以轻而易举地写出格律严整的诗词。 只不过写的好不好就是另一回事了。 连翘的优势在于见多识广,好诗好词不知道读过多少,又是在后世各种穷尽想像的修辞中成长起来的。当她习惯了原本连翘的记忆,写这些东西是很容易的。想要写旷世奇作难以做到,但若只是求一个『不错』,却是绰绰有余了。 话又说回来了,讲科举的诗词向来没什么文采,也不需要多少文思。重点是要将这件事的喜与悲讲的明明白白,风光与落寞论的清清楚楚。 这开篇一首诗,就是所谓的开篇诗,和说书的定场诗一般。很多古代小说开篇第一回 都会有这个,比较熟悉的四大名着就是有的。 「话说东南地方山清水秀,地灵人杰,自开科取士以来多有高中者自这里出......」 开篇诗之后连翘就开始有条不紊地叙述起来,她设定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林峥的少年。家境普通,是江南小村中中等人家的孩子。这个家庭的特点是四世同堂,家族人口很多。 第45页 人多起来容易写前期冲突嘛。 故事的一开篇就是小林峥被罚跪祖宗,然而他犯了什么错?他的错误是今天放牛的时候偷偷扒社学的墙根,听里头先生教人读书,最后没有好好放牛,被堂兄发现了! 这样开头是后世用烂了的大路货,但这种东西本来就是一招鲜吃遍天下,招数不在老,好用就行。而且实际上只要写得好,效果都不会太差——这种开头就是冲突,往往能迅速吸引读者注意力,并且将主人公人设立起来。 在这场冲突中很多背景都没有讲清楚,但不要紧,读者都知道了小林峥勤奋好学但家里并不想让他读书。另外爹娘老实厚道任劳任怨,而几个叔叔伯伯家里有好有坏,其中甚至有故意使坏的,譬如告林峥状的堂哥家。 将心比心,读者这个时候都是代入林峥的角色。一方面觉得这孩子好,知道读书求上进,而且从表现来看他的天资不错。另一方面觉得这林家简直有病,这么个好孩子怎么不供他上学。 以后先不说,毕竟科举之路花钱很多,也不确定他自己真能走到那一步。但是现在呢,只不过是社学而已,江南这种地方普遍要比北方富裕一些,中等之家完全供的起啊! 带着这样的疑问,读者的注意力就被轻而易举地抓住了。 而在小林峥跪祖宗的时候,连翘将叙事镜头转向了两边。一边是小林峥的曾祖父母,另一边则是小林峥的爹娘。 从这两边相互补充叙述,前面的疑问得到了解答。 林家虽然是中等之家,但实在是没有余财了。林家自林峥曾祖父母迁居到这个小小村庄里,经过两代人的艰苦奋斗,才在林峥叔伯父亲这一代条件好一些。 当年林家受过欺压,曾祖父认准了家里必须要出一个有功名的撑腰,不然一辈子没有好日子过。于是在孙子辈里面仔细挑选,选中了林峥一个叔叔,集中家里的财力物力培养他。 林家到底不富裕,自然轮不上所有子弟都读书,只能选其中有天赋的重点培养。 只不过事情很可惜,林峥那叔叔读书不错,大家都说他将来一定有出息。但是没等他读出个什么功名来,人就因为一场急病没了。 孙子这一辈是没有指望了,林家的老太公只能将目光放在曾孙这一辈里。这一辈里第一个显露出一定天赋的是林峥的一个堂哥,就是告状的那一个! 老太公再一次用全家的力量去供养这个曾孙读书,既然这个曾孙下大力气培养,其他的曾孙就只能被牺牲掉了。就连社学他们也不能上,必须把钱一分一毫地积攒下来,以免将来要用钱的时候不凑手。 老太公也不是没看出来林峥的天赋不比那个选定的堂哥差,但是林峥也没有表现出什么神童的特质。在这种情况下,老太公当然不会改变自己原来的选择——如果改变的话,那就代表投注在原先那个曾孙身上的心血全都白费了,要在林峥身上重来一次! 「这个道理我也懂,可是对峥儿那孩子就不能软和一些?说说也就是了,还跪什么祖宗。」听了老太公的话,林峥的曾祖母有些不忍。 老太公却是不放松的,冷声道:「要是家里别的孩子遇上今天这样的事,我或许会轻轻放过,可是唯独落在峥小子身上不能够!峥小子和其他兄弟不同,他读书一道上天资并不比林峰差。若是这里一纵,让他知道自己是有天资的,他变得不甘心家中种田种地供养兄长,那要如何?」 林峰就是老太公选中的那个曾孙。 「峥小子其他的兄弟没有那个命倒无所谓,只能乐安天命。但是峥小子不同,他本来是有那个命的!」 「家里只供的起峰小子一个...他要是增长了见识,弄的心大了,要和家里闹起来,争这件事你待如何?」 曾祖母却不在意,不在乎道:「百善孝为先,皇上还不能和他老娘犟嘴呢,何况咱们民间。你往外面看看,哪家不敬老人的不是被戳嵴梁骨。有你在上头镇着,谁敢说话?」 老太公看事却比自己老妻要准,正色道:「不是这个道理,敢不敢和想不想是两回事。如果家里约束子弟用的是『敢不敢』,那这个家离分崩离析也不远了!这天底下的爹娘都是一样的,生的儿身,生不得儿心!真要是犟起来,孝道算什么。」 「也是。」听到这话,林峥曾祖母也是无力道:「如今家里就够不太平了,也不是人人都愿意供养峰儿的。」 这是很正常的心态,全家上下为了供一个小辈读书,所以要节衣缩食。而且这个读书就是一场赌博,谁都不知道最后能不能获得想像中的收穫,说不定到头来就是一场空。 这种事,轮谁谁高兴? 「煳涂!」每次说到这件事老太公都忍不住破口大骂。 「他们就只看到眼前花自家的钱粮供养峰儿,却没有看到日后峰儿要是真有出息了,那是要提携全家人的!」说着老太公咳嗽了几声。 林峥曾祖母连忙给老伴拍背倒水喝,本来要说的话也闷在心里了。 没错,老太公想的很好。现在大家的付出是很大,可是将来的回报也很丰厚啊。只要林峰真的能出人头地考取功名,什么好处没有!?至于说那时候翻脸不认人,那是不可能的。 这种读书人最要紧的就是名声,要是翻脸不认人,不管以前供养过自己的亲戚。一旦传出去,那就是自绝于士林! 第46页 但是老太公忘了,那么遥远的事情不是每个人都能想到的,更多的是他们想到了现在正在吃苦。再不然就是想到了为什么大家出力,却是林峰一家得了最大的好处。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一起穷可以,一起富更好,但是一个富裕一个差一些,这个真不能够! 这就是人心。 故事写到这里,很多事情就有了解释,一个普通的农家也徐徐展开了他的所有。只不过连翘展现的方面绝对是现在没有人做到的——有的不是田园风光的美好,乡村人的质朴淳厚。也不是农村相对城市的贫困艰辛,人在此情况下养成的一些坏毛病。 有的只是在生活的艰难中,人养成的各种心机算计。大家表面上是四世同堂,和和气气的大家庭,暗中于无声处听惊雷,忽然而来的自私让人嵴背发凉。 这听起来不是那么美好,但是连翘敢肯定,读者老爷们会喜欢的。 人都有窥私慾的,读者们当然想知道发生在这么个大家庭里的暗流汹涌将会流向何方。另外,对于这种阋墙之争的戏码,隐隐约约的勾心斗角,神经完全绷住了,读者可是被抓的牢牢的。 话说如果是后世的读者,这些套路都见得多了,自然没那么好用。但是对现在的读者,他们这种还见得少,这显然还是一个妙招。 第一回 就结束在这种悲凉、现实、算计与无可奈何中,老太公确实很冷情,但是他那是基于现实的选择。不这样做,他又能如何呢? 连翘昨天在报社就请假了的,今天一整天都在家里写文。写完这一回才到下午,于是很快拿出新纸,给毛笔沾了沾墨汁,开始马不停蹄地写第二回 。她现在正是灵感不能停的时候,当然要抓紧! 连翘以前写文的时候都不会忘记给主人公配上一个金手指,女频文貌似还有普通女孩子当主人公的情况。但在男频?或许有吧,反正连翘这个男频作者没有见过。 当年她最开始写的是科举文,金手指就是男主是穿越的,拥有现代人的眼光和智慧。再加上成年人的稳重、坚持落在一个孩子身上,于是之后装逼打脸的情结就很好写了。 不给金手指有不给金手指的写法,可是有金手指的存在无疑能更好的调动读者的兴趣,情结进展也要好写的多。连翘,连翘当然不会拒绝这个,所以现在手下的小说是绝对要往主人公林峥身上堆金手指外挂的。 而且实际上科举本来就是一个很拼天赋的存在,如果连翘不想给主人公金手指。那么除非将他写成一个绝世天才,否则一个贫苦人家出身的孩子想要在三十岁之前金榜题名,那就是痴心妄想! 对于林峥身上安排金手指的问题,连翘思考了很久。她不是没有的选,而是选项太多了!最终她只能排除那些太新潮,很可能无法被接受的,选择了『随身老爷爷流』。 金手指这种东西在古代小说中很少出现,就算出现也就是安排一个上辈子的特殊身份,譬如天神仙子下凡之类的,这也大概解释了为什么人物这辈子的一些命运际遇。 所以如果贸然的安排金手指,很有可能会因为读者的接受度不高,大大影响阅读体验。连翘想要的是霸权属性的作品,当然不能容忍这种情形出现。所以最终她的选择是偏向保守的类型,也就是『随身老爷爷流』。 在她的网络写手生涯中注意到了一点,这种明显的金手指外挂最先开始的就是随身戒指里有一个老爷爷。有趣的是她喜欢的日本动漫作品里最先出现此类情结的是《棋魂》,而男主人公近藤光也是遇到了一个千年以前的棋手,最终实现了装逼打脸、自我成长之路。 这或许是一个巧合,但是连翘更愿意将其当成是一个必然。 随身老爷爷流的金手指相对于后世越来越『无法无天』的金手指只能说是『质朴』,但是正是这种『质朴』,反而比较适合当成是金手指启蒙,不至于一下勐药,让读者接受不良。 而且『随身老爷爷流』也註定主人公必须要经过一番自身的努力才能获得成功,所谓的『老爷爷』只能作为一位『名师』来指导。就像《棋魂》中男主人公近藤光和他遇到的千年棋魂藤原佐为一样,最后藤原佐为离开,他也凭藉自己的力量成为了一名真正的棋手。 这种通过努力获得成功的价值观显然很适合还没有彻底被网文养的懒惰起来的读者,要是直接上一个依靠金手指混吃等死的主人公,恐怕这才会接受不良吧。 连翘给少年林峥安排了一个老师——就在他放牛喝水的时候,用石板搭成的小码头被他发现刻了字。 原来这块石板并不是普通的石板,而是来自于上流决堤处的旧址。只不过上面字迹斑驳,没有人能够看清,所以被人直接拿来搭小码头。 这块石板上的文字记录了一位皇帝派下来的钦差巡视河堤,最后因为意外不小心淹死在河里的事情。 这位钦差的来歷很不同寻常,他家是世代相传的史家,除了修史之外就是管理类似『国家图书馆』的藏书室。 这样的人只要不犯错,前途都不会差,至少能子承父业,一样做个史官。但是也没什么特别远大的前程,要知道史家往往是世代传承,他倒是想去参加科举,那不能够啊! 就是这样的人,天资奇高,遍览了藏书室绝大多数书籍。又因为闲来无事精心钻研了科举的门道——说起来也是讽刺,将科举研究透彻了的人竟然是一个不能参加科举的人! 第47页 这样的人,却从来不想当一个闲散史官,有着报效朝廷的愿望,终于在他五十岁这一年愿望得以实现。因为恼怒东南水患不除,常有河堤崩溃,天子遣他巡河...也就是看看那些官员是如何损公肥私,借着修堤的工程往自己口袋里装钱。 毕竟按照正常的逻辑来看,花了这么大的价钱修出来的河堤是个豆腐渣,怎么看都是有问题的啊! 这位钦差是个好人好官,一心想替朝廷和百姓做一些事情,但是他无疑损害了一些人的利益,所以最终被悄无声息地害死了。 近百年的时光沧海桑田,河边表述他经歷与功绩的石碑都因为水患冲到了下游一个小河里,朝代也换了一个。没有人知道石碑里面还住着一个鬼魂,至少按照华夏人的观念,这应该称之为鬼魂。 因为执着于报效朝廷,结果却是『出师未捷身先死』。于是灵魂不得安息,不能够投胎转世,成为了游荡在人世间的鬼魂野鬼。 少年林峥正在偷偷学字阶段,于是慢慢地用手指摸索一半在水下的石碑。随着他念出石碑上刻的内容,沉睡了近百年的鬼魂慢慢甦醒了过来。 一个是出师未捷身先死,却始终怀抱赤诚之心的孤魂。另一个是年少沖龄,对这个世界有一股稚子单纯的少年。只能说合该遇上,要是对方不是这样的人,或许之后的故事就不能这样演绎了。 正是因为林峥的单纯,所以他不怕『老爷爷』,因为老爷爷的才学,还会非常尊敬他。而『老爷爷』也是因为心中难凉热血,又见林峥天真质朴、虔心向学,如同一块璞玉。所以才把希望寄托在这个后生晚辈身上,打算教导他,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培养他,自己没能做到的事情希望对方能够做到。 小说第一回 文字终结在一种无限凄楚与无奈当中,而第二回就来了一个巨大的反转。整回文字写了少年林峥与『老爷爷』的缘分,最后用老爷爷眼中林峥的淳朴与好学来做结尾,点名他将未来的希望寄托在林峥身上,打算教导林峥。 家长里短明明温馨,却被安排进了极端冷漠与不友好的情结。而孤魂野鬼,本是可怖之物,连翘却写成了一个满腹经纶饱读诗书的学者,一个一心为国九死不悔的好官,一个慈祥和蔼乐安天命的长者...... 第二回 的结尾很好,既显得温馨,让读者在精神紧张之后得以休息。又非常完美地吊起了读者的兴趣,毕竟有『老爷爷』这么一个金手指在手,所有人都想看林峥之后的生活会因此有什么变化。 会大杀四方吗?能改变曾祖父培养堂兄的决定吗?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吗? 写到这里,已经是深夜了。连翘的精神却还很亢奋,脑袋里才思泉涌,只想继续写下去。然而她也知道再继续写下去就要通宵了,那显然不是什么好习惯。于是扔下笔,连衣服都没有脱,睡了一个囫囵觉。 等到第二天起床,受前一天的影响,她觉得眼睛很痛,而且头晕沉沉的——每天写两回文字对她来说还是太过分了。但是不进则退,她并不打算削减自己的任务量,她始终觉得一切等习惯就好了。 她的状态显然让报馆的同事注意到了,刘盈盈看了看她,小声问道:「昨日赶稿了?你又不急着用稿,做什么这么急的样子。」 她是做编辑的人了,这些作者什么样子当然是一清二楚。昨天赶稿赶的狠了,第二天就是连翘这个样子,简直一毛一样! 连翘喝了一大口浓茶来提神,被苦丁茶的苦味苦的一个激灵,摆手道:「脑子里一直想着小说的事情,思绪上来了,手上实在停不住!」 刘盈盈理解地点了点头,她虽然是编辑,但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过猪跑?作者灵感最难得,要是没有趁着有灵感的时候奋书疾笔,那是要收到老天爷惩罚的! 「那倒是很难得——对了,这是《海上归来记》读者的信件,攒了几天的了,你领走吧。」刘盈盈说着将柜子里一叠书信递给连翘。 读者因为喜欢一本小说的原因给小说作者写信,这是非常正常的事情。连翘上辈子的时候有过,只不过当时是通过网络。而这辈子现在看来也不会少,她已经收过好几次了。 第27章 唐宋是苏州城里中等人家的子弟,非要说有什么出挑的地方,那就是他爹是三吴报馆的总主编。三吴报馆也算是苏州城的大报馆了,除开那些写新闻的好手,写小说的名作者也不少! 这样的出身,让不少同窗颇为羡慕——在他们看来,唐宋就不是一个科举种子,读书不过是为了涨涨见识。不过就算是这样,他的将来也不用担忧。无论是投身报业写小说,还是当编辑,有他老爹的路子,这辈子都不用发愁。 但是这些人都不了解唐宋这个公子哥儿。 唐宋读书没有读出个什么名堂,科举是没有指望的,但是要说投身报业,那他实在也没有想过。 投身报业他能做什么,无非就是跑新闻的、编辑、小说作者而已。跑新闻的又累、挣钱也少,他向来好吃懒做,那真是想都没想过。至于说编辑和小说作者,依旧不适合他。 虽然他有一个当总主编的爹,但他实在没有这上面的天赋哇!无论是做编辑的排列刊物、管理版面、分析市场、发掘作者...还是当作者的写文,那都不是他擅长的。 更有甚者,在这个看小说作为主要娱乐方式,大家都在看小说的时代,他根本不喜欢看现在的小说...... 第48页 他对小说的理解,大概就是凭藉老爹的身份,提前搞到一批小说,然后加价卖到书院里,赚个零花钱吧。 问他哪个作者好他不知道,在他看来都不怎么好。问他那本书不错他也不知道,在他看来全都看不下去。 当然,也不是所有小说都不看。对于那些情结爽快一点,在大众眼中『庸俗』一些的小说,他倒是情有独钟。虽然让他来说那也只不过是消遣而已,但至少比其他的小说折磨他的脑子要来的好。 关于他这一点,他爹唐大主编不知道嘆气过多少次了,都没有用。在他看来自己这个儿子将来是做不了相关行业了,自己留下的人脉根本沾不上光...还不知道会怎样呢! 其实唐大主编家一根独苗,唐大公子根本用不着他爹担忧。他似乎从小就通了做生意那个窍,人家小时候读书是读书,他就晓得去文具店用比较便宜的价钱大量地买一些笔墨纸砚,然后到学堂里做生意,卖给同窗。 当时不过是一些笔墨纸砚,后来年岁渐长,只要是不犯法的,就没有他不能搞来卖的。 到如今,人还没有出书院,做生意的第一桶金已经攒下了。而且他将来无论打算做什么生意,都已经有了人脉——现在唐大公子和唐大主编拉出去,说不定当儿子的认得的人比当老子的还要多呢! 唐大公子唐宋最熟悉的作者是『西湖客』许文华,不是因为喜欢对方小说,纯粹是因为两人私底下认识,私交不错。至于说小说,许文华的小说在唐宋那里可以上榜『最不受欢迎行列』。 「那种磨磨唧唧酸熘熘的,什么玩意儿!竟然还有人叫好!」这种话是唐宋当着许文华的面说的,据说两人的友谊差点就此划上句号。 「是啊,就你那偏好,也不能指望什么了!」许文华回之以冷笑,唐宋能接受的那些小说大都是销量还可以,口碑却相当坏的那种。拿这个反击,也算是正常。 虽说是这样了,但说到底唐宋和许文华的关系还是很好的——即使两个人自己不承认。两个人除开对小说的审美取向这一点,其他的很多方面臭味相投,也是因为这个,之前才会成为朋友。 所以,在读小说的取向上有分歧是有分歧,唐宋还是挺关注许文华的小说的。就算是打心底里读不下去许文华的小说,他也会勉强自己看个大概。按照他自己的说法,这是为见面的时候批评对方做准备。 许文华在《文汇月报》上面开了一个专门评小说的专栏他也知道,每一期他也是看的。而且非常口是心非的,如果是许文华推荐的,唐宋还会尝试着去读一读。 凭良心说,虽然所有的小说在他眼里都不优秀,但是总有相对而言过得去的。除了那些他主动看的,口碑不好的小说,许文华推荐的确是算是比较好的了。只不过唐宋面子上过不去,从来不和朋友说这一点而已。 「《海上归来记》?什么玩意儿?」唐宋拿到新一期的《文汇月报》的时候觉得这次的推荐实在是太陌生了。一打听才知道,这是一个原本在地方县城日报上面连载的小说。 县城的报纸,还是日报,这就足够唐宋鄙视了。不过许文华难得的说好话让唐宋有了一丝好奇,他和许文华互相不服气这么久,当然也是了解对方的。许文华什么人,天老大地老二他老三的人!让他在小说这件事上说一个『好』,那可真是千难万难啊! 「有意思!」 唐宋的人头很熟的,很快就搞到了《海上归来记》的剪报合集。但是出乎他意料的,给他剪报的人千叮万嘱:「仔细一点儿看,可别再借给别人,更不要弄丢了。看完了之后就还我,就三天,三天后我来拿!」 剪报这种东西很难说清楚价值,要是当事人不在乎,那就是一钱不值,要是当事人在乎,那就是千金难买心头好。但是这么重视,甚至在朋友面前还表现的这么『小气』,这还是很罕见的。 「至于么,不就是一小说本子?」 「至于的!」朋友却很认真,小心地抚平了剪报封面的一个小小褶皱:「你之前被你爹关了禁闭读书,哪里晓得外面的行情!」 《海上归来记》是一本好小说,是金子总会发光的,用几乎完全口碑的方式从嘉定流入了苏州。没有看过这本小说的就算了,但凡是看过的,哪一个不挂心? 《海上归来记》登载的《朝日报》不是月报而是日报,想要在嘉定之外买到是很难的!他们这些读者都是想办法请人去嘉定帮忙收以前的旧报纸——但是《海上归来记》的缘故,很多人都收集了报纸做剪报,根本没有多少旧报纸能拿来卖! 这些读者只能写信去嘉定第一报馆索要,当然,这是要出钱的。但是嘉定第一报馆自己也不会特意存留一些旧报纸...总之最后拿出来的数量很有限。 小说后面的部分还好,正在发的时候都能够通过邮购的方式买到新的《朝日报》。但是之前错过的往往就是真的错过了,只有极少数的人才能完完整整凑到全部已经发行的《海上归来记》。 而当许文华的书评一处,完整版的《海上归来记》才真是难求!他这本是花了大价钱从嘉定一个书迷那里收来的。人家当初做了两本,打算一本看,一本收藏...... 这些日子知道他有完整版,想要来蹭来借的人可不少!只不过他自己都还没看过瘾,哪里轮得到其他人。也就是唐宋和他关系是真的铁,不然他是绝对不会让的。 第49页 知道这书现在在苏州城里一书难求,唐宋的兴趣大增。虽然他不是个很喜欢看小说的,每次看小说对于他来说很难说得上是一种娱乐。但是这种大家都推荐的小说他还是想要关注一下的,大概这就是从众心理吧。 这个时候《海上归来记》已经进展到要收网的时候了。男主人公刘明程真正举起他的復仇之刃,打算有仇报仇有怨报怨。不过他报仇的方式很讲究,要在仇人最痛的地方击倒他,所以这还有一个过程。 一开始的时候唐宋不以为然,他对小说根本没有什么兴趣嘛!但是谁能想到拿到这本小说之后就不同了,他的态度反转——吃饭不知道,睡觉不知道,眼睛里全是红丝,熬了两天一夜看完,丢下书就躺倒床上了。 也幸亏是他年轻人身体好,一觉醒来又是一条好汉! 「啧啧!」唐宋感慨两声,走两步路,然后又忍不住翻看《海上归来记》:「啧啧!」 他以前是不喜欢读小说的,从没觉得小说哪里有趣过。有时候他也想过,或许不是现如今的小说不够好,纯粹是他不喜欢这种消遣而已。仔细想想这也不奇怪啊,山珍海味再好吃,那也有不喜欢吃的人。这种事情就是一个喜好而已,他不喜欢又有什么奇怪的。 如今读了《海上归来记》才知道想错了,不是他不喜欢读小说,原来是他始终没有遇到喜欢的而已!就像他爹唐大主编说的那样,『读书是个人的事情,不是说哪个作者出名,哪个作者主流,就一定能入眼』! 他再次翻看小说,只觉得神奇。以前他都觉得小说没什么可看的,可是看这本《海上归来记》的时候他就是觉得欲罢不能,恨不得能一口气看完,看完之后还觉得心潮澎湃。 如果连翘知道他所想,一定会颇为得意——说到底这都是她基本功好的体现!写小说的时候她可是很注意『过渡-高潮-过渡』这样的反覆波动,这就保证了整部小说都牢牢抓住读者的注意力。 放在后世,这是成熟的网文作者都该做到的。但是在这个时代,读者哪里见过这个,当然就被一拳打倒啦! 「不行,心绪实在难平,我应该给乔琏先生写封信!」唐宋喃喃自语。 第28章 读者给作者写信这种事,一点也不新鲜。连翘的《海上归来记》火了之后她也常常收到,只不过因为作者的地址大众都不知道,所以信都是寄到报馆这边的。 厚厚的一沓信件,安娜小心地放到自己的书案上面,打算待会儿看。这些信件如果是新人作者,肯定会每一封都看,说不定还会回信。但是对于老作者来说这很难做到,最主要的问题是时间。 老作者的读者来信显然更多,而且事业上获得长足的进步之后,每天连载任务也会重的多。在这种情况下,有连载正在进行的作者大多要专心于写文,并没有太多的时间。 连翘最近就处于赶稿的状态,对于这种信件不可能做到每封都回,甚至对于仔细拆看信件都不一定能够全部做到。实际上她是跳着看的...不过每一封信她都会好好收起来,这都是热情的读者老爷啊! 真是小天使! 一封封拆开,凡是千篇一律表达赞美和问好的,连翘一晃而过,知道这回事就算了。而着重提出写文意见的则是认真详读,虽然《海上归来记》实际上已经完结了,可是写作方面的建议总是宝贵的,她还可以运用到接下来的小说中。 「苏州唐宋...噫,竟然有苏州的来信。」连翘当然知道自己的小说在苏州有了一定反响,实际上她现在和苏州三吴报馆《文汇月报》的编辑宋文静一直保持着书信往来。探讨写作技巧,或者作者的前景发展之类的。 连翘觉得古代的编辑们也深谙业务技巧,对于她这种有前景的作者从来不吝惜拉拢。就算知道短时间内她不可能去苏州了,也没有断了联繫。而是一直关心她的各个方面,力图减少她的困扰,希望能够成为她的朋友。 虽然连翘到现在为止都还没有具体规划过有朝一日去苏州后的事情,但是,在选择差不多的情况下,她肯定会偏向这位宋文静编辑的。 连翘拆开了这封来自苏州的信件,信件不长,前半部分几乎都是对《海山归来记》的喜爱,连翘看的很快。不过后半部分不同,竟然是帮她做的职业规划,其中大部分都是商业开发方面的。 连翘猜测自己的这位读者说不定是一个成功的年轻商人。 最后的最后他邀请连翘来苏州发展,直言不讳留在嘉定是在浪费时间——连翘只能苦笑了,她当然知道苏州是更大的舞台,可是她有她自己的顾虑,哪里能想怎样就怎样。 但是这份规划真的很详细,而且很有可行性,看得出来写信人下了一番功夫。安娜想了想,拿出纸笔写了一封信,打算明天去报社的时候寄去苏州。 连翘写完信稍微收拾了一下,然后拿出了自己写稿喜欢的『璧连纸』,开始接着昨天的稿子往下写小说。 每个作者对于写稿的纸都有自己的喜好,之前连翘是对着电脑敲字不觉得,现在自己手写小说了,就能够体会到以前纸质时代作者们的癖好了。文具店里逛了一圈,她最喜欢的是『璧连堂』出品的一种书写纸。 纸张比一般的纸略厚一些,不是主流的雪白色,而是淡淡的米黄。书写起来手感也很好,面对这种纸的时候她灵感都要多一些。至于比一般书写纸略贵的价格...嗯,她现在大小也是个小有名气的作者了,当然不用在乎这个。 第50页 大概是注意到连翘处于赶稿的状态,一整天的时间刘盈盈都没有差遣过连翘。等到下班的时候也是按时下班——在常常加班的日报组,这是很不常见的。 连翘下班的时候在家门口遇到了同样下班的马姑娘,看了看天色,连翘笑道:「马姐姐今次回家回的好早!」 马姑娘却是摇了摇头:「不是回家早,是根本没有出门,我刚刚是去买些东西去的。」 见连翘不解,笑着解释:「我现在已经没有在文具店里做事了。」 一边说话,一边两人进屋。马姑娘请连翘家里做,还给她倒茶水:「之前按连小姐你说的,我重新写了小说。编辑对新写的小说有兴趣多了,修改了一两次就让在报纸上连载。」 连翘挺替马姑娘高兴的,古代的社会现状决定了这个时候的女孩子青春更加短暂和昂贵。她在事业上倾注了自己全部的青春,如果最终没有一个结果,那也确实是一件让人觉得可嘆的事情。 「竟有这样的好事!」连翘很捧场地笑了起来,「是在哪张报纸上连载的?我转头一定拜读...现在马姐姐也宽裕一些了,是可以辞了文具店的工作,专心写小说本子了。」 听连翘这么说,马姑娘反而很不好意思起来。笑着道:「其实也没有什么成绩,在《顺风旬报》上连载来着。现在高兴实在是太早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因为反响不好提前结尾了。」 「那也是连载过小说了,和之前不同呢!」连翘理所应当地打断。 在这个时代,这个行当已经发展的比较成熟了。所有比较成熟的行业,从业人员都会呈现出明显的等级属性,以此来作为他们社会价值的评判标准。 写小说的有名作者和普通作者之分,两者往下又可以细分。普通作者中最多的当然就是底层作者,之前马姑娘就属于这一类。但是当她有过连载经验之后就不同了,立刻会上升一个层次。 哪怕以后小说被腰斩,她有过连载小说的经歷还是会出现在她的简歷上。去到别的报馆编辑那里,这都是加分项。不只是会让她在获得机会的时候有优势,甚至在叫价的时候也有帮助。 凡是能够连载小说的作者,都是相对而言比较成熟的,能够更多获得报馆和编辑的信任也是理所当然。 连翘说的是好话也是真话,马姑娘当然高兴,立刻找出了最近两期的《顺风旬报》递给她:「第二版中间《婉娘》就是我的连载了,大概是个十来回的篇幅...其实也没什么钱,算是买断的,报馆出了二十两银子。」 「买断?那就不太可能腰斩了啊!」连翘贊道。 买断也是报馆的一种做法了,这不只是作者在报馆的稿酬,也包括了将来小说出书时候的版税。这种做法一般是小报馆对新人作者用的比较多,除了想多赚钱,也是为了方便。 二十两银子十来回文字,如果只是报馆连载的稿酬,这个价位在嘉定并不算便宜了。凭藉马姑娘的小说表现自然不能有,但是加上后续版税的资格,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这种新人作者发表的作品要么是短篇,就算是中长篇也不会很长,就像马姑娘这种十来回的居多。这种作品出单行本是很尴尬的,但报社又不想放弃这么个赚钱机会。所以一般都是把报馆内一些优秀的短篇、中篇编在一起做一个厚厚的合集,然后进行刊印发卖。 为了合集方便,这种小说故事大都是用的买断的稿子,只有一些名家作品才会在出书之前特意去谈。 马姑娘这样被买断的,一方面说明她还是一个新人作者,名声不显。另一方面其实也说明了报馆比较看好她的小说,将来准备合集出版,不然根本不会额外出钱买断。 「这些都要多谢连小姐你上回点醒了我,不然我还在写以前的那种小说。」说来马姑娘也是有些感慨的。 连翘提议她多看看那些走红的,而且她看不太起的小说,然后照着他们的套路写——其实就是什么走红写什么。她当时虽然理解连翘的意思,但其实是抱着死马当做活马医来做的。 她看不上那些小说是真的,觉得他们走红就是运气使然,同样类型的小说一定有大量被淹没。更何况如果都有连翘说的那么简单,那就不会有那么多郁郁不得志的小说作者了。 如果连翘知道马姑娘所想,肯定会露出一种心知肚明的笑容。 马姑娘的所想很容易理解,在后世的时候也是一样。很多成绩还不错的小说往往让读者,甚至很多作者发出『whatethef**k』这样的感慨——有没有搞错,这就是大众喜欢的小说吗? 这一代人的审美是怎么回事!啊啊...简直绝望了。 就是这样的。 但是这些人其实是以己度人了。凡是存在的即合理,走红的小说就有走红的道理,读者的想法先放一边可以不管,但是作者非得摆正自己的心态不可。 有趣的小说被喜欢,被喜欢的小说才是追求。如果作者认为读者追捧的小说很奇怪,那么,有问题的绝对不会是读者老爷,而只能是作者。 一切的一切不会说明这一代读者不行,只会说明作者本身『out』了。你已经跟不上时代了,这能怪谁? 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小说是读者花钱买的,他们是真正的衣食父母。所以简单的推导可知,天底下没有错误的读者——在小说界,这是绝对真理。 第51页 第29章 连翘新的小说进展很快。现阶段一般是每天写上一回文字,还有多余的时间,一般用来收集更多的素材,以及完善接下来的细纲。 连翘对新的小说抱有很大的期待,希望能做的好一点——这个时候,之前被她刻意忽略的问题就提上议程了。关于写作的内容,她需要一个内行人做一个顾问,也就是说,她可能有些事情要问一个举人。 刘盈盈晓得连翘想找一名举人老爷『採访』还有些不明所以:「是新的小说本子要用到科举的内容?」 小说作者又不是全能的,很多事情了解的没有那么专业,那么写作之前选择做功课的大有人在。 「我来想想办法吧...」刘盈盈想了想应允下来,不过谨慎地没有给连翘说一个具体的时间。 举人老爷在地方上算是很金贵的存在了,上门求帮忙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最终刘盈盈还是想出了办法——给嘉定城里的举人老爷都下帖子,想要採访一下当年科举的事情。说法是想在日报上写些科举过程中发生的轶事。 对这些举人老爷来说,钱他们是不缺的,给酬劳什么的根本无法劳动他们。相反,用报馆的名义找上门来,要替他们扬名,那就不一样了。有的人或许会出于举人老爷的矜持拒绝,但是有很大机会会有那么一两个答应下来。 结果也不出所料,有一个姓杨的的举人答应下来。 「你这一回去了,回来之后真得写一篇文章专写那些轶事,不然事后没办法同杨举人交代。」刘盈盈叮嘱连翘。 杨举人家住在一栋三层的河房里,这河房上下三层,是五间的门脸,相比起一般人家的河房,说得上是庞大了。不过河房到底只是河房,有他的限制,不可能比园林宅院更加气派。 话说回来,有钱人住河房本来就不是为了气派,而是为了情调。这就好比后世的江景房,哪怕房子小得多也贵得多,也有的是人想要买。 杨举人家里以精緻为要,小而精巧。上下五口人,使唤着十来个下人,就这样还搏了一个『甘于恬淡』的名声——用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眼光来看,这也没什么错。 僕人将连翘请进了客厅,然后就进去告诉了老爷。 杨举人比连翘想像中的好一点,五十多岁的人了,很好说话,要连翘来说不怪名声那么好。哪怕这是装样子,那人家至少肯装啊,反正从连翘和他简单的相处中,觉得和他相处起来不难过。 总而言之,就是情商很高的那种人。 连翘主要从他这里补充了一些乡试的内容,之前陆秀才那里虽然听了一些,但陆秀才本身只参加过一次乡试,相比杨举人这种『老手』,那当然是差得远了。然后就是问会试的事情,杨举人已经参加过两次会试了,而且下一次还打算去。 从这里知道的新闻就很多了。 「科举这件事多得是后发先至,我年纪还不算大的,多少进士都是六七十岁的人的!」说起这件事,他也是很随意的。 「其实,一般的士子科举都是先急后缓,最难熬的就是当秀才的时候。一旦考上了举人,之后的事情其实就没那么在意了。我如今也想得开,所谓成事在人谋事在天,不过顺应天命而已。」 听着很像是成功人士在故作豁达,装逼而已。实际上,连翘推测这很有可能是真的。因为举人之前是很难熬的,生活也大多困窘。但是考取举人之后,生存问题已经解决了,剩下的问题很重要,却不会凌驾于生存之上。 「有过考举经歷的就该知道,去省城州城里面的贡院考举人,那真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而等到在京城贡院里参加会试,那又是另一回事了,就算心里有些许忧心,表面上也能体体面面。」杨举人缓缓地说,连翘也缓缓地记。 杨举人属于科举的成功人士了,普及起科举的事情来,一开始还算矜持,后面就越说越兴起。 「科举难啊,最难就在乡试这一关。乡试又叫做秋闱,这自然是指在秋天进行。那时候每三年就去苏州城一次,要提前订好住的地方。不然等到快要科举的时节,贵且不说,就怕一个住的地方都没有!」 「相比起院试,三年之内可以考两次,乡试三年只有一次,成败在此一举,自然很是不同。我还依稀记得童子试的时候十分简单,不消半日功夫就能完成一试。乡试可没有那么简单,总共三场,每场三天,只有深恨时间不够的,没有提前交卷的——也不能提前交卷。连着九天在贡院呆下来,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殚精竭虑,有好多考举的人竖着进去横着出来,出来之后还大病一场呢!」 谈性大起之下杨举人站起身来,对服侍的一个婆子道:「吴妈,你去把我那考箱拿来!」 转头看向连翘:「连小姐你别笑,咱们考试的时候备的千奇百怪的东西多着呢,不是此中人,都不知道我们考试备这个做什么!」 不一会儿,吴妈送来一个长方的箱子,外观朴素,不大不小,也不知道装的什么。 这箱子分层,层里分格,东西塞的满满当当,竟是每一个小角落都利用起来了——全都是考试用得着的。 「这几格可以放些吃的,白米、花生、红豆什么的,在贡院号舍里考试,复杂的吃食不用想,一般人都吃干粮。不过干粮有的时候难以下咽,煮个八宝粥什么的,美得很——喏,这旁边就用来放饼子、肉干什么的。现在这些都空着。」 第52页 除了放食物的地方是空着的,其他的地方都照旧放着东西。之前连翘从陆秀才那里可没能听说这些,一时之间嘆为观止。 笔墨纸砚这样必须要带的文具且不说了,灯笼烛台也不可少。贡院里髮蜡烛,但没个烛檯灯笼又怎么好使! 煮饭烧水的炉子、锅子、木炭、吃饭的餐具、蚊虫药物...这些也就罢了,至少连翘还认识。等到最后几样出现,连翘已经一脸懵逼。 看到连翘这个样子,杨举人反而十分得意。摸了摸鬍子显摆:「连小姐肯定没有见过这个,好多第一次乡试的士子都不知道要准备这个,真等到考试的时候见别人使用,这才叫苦不迭。」 最后几样东西是灰褐色的油布一样,两头还用竹棒穿着。按照杨举人的说法,一个是贡院考试号房的顶棚,另一个可以当作门帘使。 贡院号房年久失修,若是一个不小心,淅沥沥地下起雨来,上头的屋顶可是一点也靠不住!人淋雨是小事,还不一定生病缺考。但考卷若是淋湿了,先不说有没有时间重新誊抄一份...就是有,又哪里来的多余的纸? 乡试时候进考场就会发放试题和考试用纸,有草稿的份,也有后面重新誊写的份。除了极少数的士子足够自信,会表示不要草稿,用纸都只能说是刚刚好而已。何况真的下起雨来,所有的纸都只会湿透。 这油布做的顶棚就是用来衬在头顶号房下的,免了淋雨之祸,比雨伞好用方便。 顶棚这玩意儿算是这么多年科举下来,考生们的原创智慧结晶,门帘就要『拿来主义』多了。很简单的,号房为了方便监考,那是没有门的。秋闱时候蚊子可没有绝迹,不安个门帘,是打算餵蚊子吗? 连翘看着这些准备,实在是非常齐全了,堪比后世驴友们的大背包。这些之前陆秀才竟是一个也没有说过——唯一的解释是他也不知道。 这些东西虽然看着简单,按照杨举人的说法,准备一份也不算昂贵。但是琐碎死人了,要不是自己参加上几次乡试,或者有相好的前辈指点,怎么也不可能做到又好又全的。 「说起这些东西虽然是外物,真正能为的应该『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浑然忘我考试,不受干扰才是。但是实际能做到的有几人?」 这杨举人倒也豁达,连翘深以为然地点头,看杨举人看着自己笑起来才觉得动作有点傻。赶紧停止点头,贊同道:「正是这样,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圣人说的话总是没错的!」 见杨举人表示认同,连翘又大着胆子顺嘴道:「说起来这也是『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说的厉害一些,读书读的好的人才够格走这一遭,外面不得进贡院的人只有羡慕的份儿!」 好险连翘最后收住了嘴,不然她还想说呢。这些举人、进士都是实打实的特权阶层,相比之下,考试的痛苦就不值一提了,只能说权利与义务都是相对等的。想来也知道了,譬如她这样的女孩子,就是想受这份苦,那也没有机会。 说的刻薄一点——这些苦头难道不该你们来吃吗? 杨举人可不知道连翘脑子有这么『大逆不道』的想法,反而很贊同她。点头道:「正是这个道理了,如今的后生常有与我说科举之苦的,实在是不如连小姐一个女子看的透彻。」 第30章 和杨举人交谈之后,新小说越来越顺利。虽然成文才有开头部分,细纲拓展却已经做到很后面了。 连翘写小说有写细纲的习惯,甚至细纲之下还有进行扩展的惯例,这一点在新小说上也有表现——从陆秀才、杨举人得到的素材,以及她自己本身就知道的,全都被陆陆续续地添加在细纲的内容当中。 说实话,这部新小说的前期,连翘是一点都不担心。按照科举文的套路来,一切都是有迹可循的,等于是搭好了架子往里面填充内容,十分简单。 真正让连翘觉得有些为难的其实是后半部分。 科举文的后半部一般都会走上朝堂为官的路子,不得不说这也很有意思。但是格局相对之前大了很多,前面科举部分其实就是在家长里短种田生活而已,完全可以虚构日常。而朝堂呢,也可以虚构,但是里面的权谋智斗是讲究头脑的,国家大政方针引来的连锁反应也需要合乎逻辑。 这是一个艰难的任务,总不能降低整个实际的逻辑,强行给剧情『合乎情理』吧——好吧,就算可以,反正对这种大政方针,真正懂行的人也是少数,能煳弄过去也就算了。那么智力上面的博弈呢,这可是人人生活中都会接触到的事情,如果非要将一个智力平平的人拗成狠角色,读者是肯定会觉得别扭的啊! 实际上,整个歷史文题材的难度也在这里了。 水平高的大神都有一手不错的推演能力,在故事中加入主角这个变量之后歷史开始拐了一个弯。他们的推演不说无可挑剔,至少能让人觉得像是那么回事,如果说在合乎情理的前提下有让人耳目一新的论点提出,这就算是神作了。 连翘不太想把过错推到性别上,而且本来就有大局推演能力不错的女性作者。但是事实就是她不太擅长这一块,她能做到的就是借鑑已经成熟的史学界观点,化用到自己的小说中,形成比较简单的推演局面。 如果不在乎细节的话,或者史学水平不高...也能看。 第53页 推演水平暂时就是这样了,不可能在短时间之内急速提高的。但是具体手段可以替她的弱点遮掩一二,就像文学作品一样,文学的手段运用各种修辞,将简单乏味的道理说的婉转动听。 一般来说,歷史小说有两种,一种是真实歷史,一种是架空歷史。新手喜欢写前者,大神喜欢写后者。倒不是说真正的喜好取向有这种区别,只不过国家不允许播映真实歷史的穿越文,为了吃到改编影视剧这一块的收益,所以...... 不过正经来说,架空歷史文绝对比较难写。 那可是重新构建一个世界,虽然可以从现有的歷史借鑑一些,但也够难搞的了! 而真实歷史文的局面再难推演,那也有一个参考在那里。只是掺进作者带来的变量的话,其实没有那么难。可是架空歷史文就不一样了,整个大局全都要作者设定,作者最多就是从现实歷史中借鑑一点内容罢了。 一开始,连翘是想写这个世界的歷史的,为了代入感嘛。后来才觉得不对,这个世界歷史上根本就没有一个『林峥』一样的主角啊。 于是打算写架空,说起来架空恐怕比真实歷史还好一些——虽然这个世界没有文字狱,几十年来也有很多人写过类似《三国演义》这种天下争霸文,并没有朝廷挑出来说影射xxx,给禁掉。 但,预先防范总是好的嘛~ 然而挖空心思架空,细纲改了一遍又一遍,最终她确定她确实没有掌控这种完全虚构的『大场面』的能力。 说实话,这个时候她想叫停的心都有了——干脆砍掉后面朝堂的部分也不错哇,反正中状元结尾也算主流,都人生赢家了还要怎样! 但是,即将放弃的一天,灵光一闪拯救了她。这个世界的歷史对她来说就是架空了,而她原本世界的真实歷史很显然对这个世界的人来说也是架空! 所以她当成是真实歷史文来写不就可以了吗! 这种做法显然没有提高她的掌控能力,但是写文这种事本来就不是完全比拼写作能力的。如果是比拼这个,她就不会在这里了,她难道在写《海上归来记》的时候没有利用多几百年的见识? 这种投机取巧就是她的具体手段,用这个来挽救她的新小说。 既然决定从她原本世界的歷史中选择时代背景,那么接下来就是要选择具体年代了。连翘首先就圈定了『宋』和『明』,这两个朝代的文官都有足够的权力,官僚系统也很成熟,适合写科举朝堂文。 当然,更重要的是连翘写过的歷史文分别以明朝和宋朝为歷史背景。她当时为了写好小说,认真研究过歷史,现在回忆起来也不算很费劲,至少一个大概框架没有问题。 宋朝和明朝之间连翘最终选择了明朝,非要说一个原因的话,是明朝的科举实情更加适合拿来写科举文。 虽然宋朝时的文人非常值钱,科举出身也足够尊贵。可是实际上宋朝的科举并没有完全形成明朝的规范,而且录取人数也远不及明朝。大家都抱怨明朝的八股文是在残害读书人的思维,吐槽明朝科举不停,现实却是科举制确实是在明朝到达登峰造极的。 从各个方面来说都是! 仔细看看男频的科举文就知道了,基本都是用明朝作为背景时代,这不是没有理由的。 而明朝也有很多时代可以写,前期的辉煌大气,中期的波诡云谲,后期的王朝末日,每一段似乎都很精彩——连翘大笔一挥,圈定了中期。 前期洪武、永乐是够大气了,可是朱元璋、朱棣这些皇帝都是本性刚强的性格,官员从他们手上弄不到什么权力。文官可以转圜的余地很小,权力被压缩,这种时代写个文官的故事真没什么意思。 特别是朱元璋,洪武一朝死了多少官员?呵呵,连判案的官员都戴着镣铐,等到干完活儿就要被拉去砍头。杀人杀到没人当官,歷史上恐怕也是头一遭了。 至于末期,吏治都成了一滩烂泥了,想要一个文官力挽狂澜?也不是不可以,但是那没什么爽感的。还不如走武将流,学一学李闯王改天换地,难度低还痛快。只要记得不被关外的女真钻了空子,当皇帝未必不比当臣子来的舒服? 所以要说还是中期好,正德、嘉靖、万历...多少好故事可写!各个性格鲜明的皇帝轮番继位,各位朝廷大佬一时人杰粉墨登场。这是一个文官最好的舞台,阴谋诡计、阳谋智算,交织出精彩的歷史。 至于在中期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连翘选择了让林峥这个人物发迹在嘉靖后期。 看看男频上明朝的朝堂争斗,嘉靖一朝的点名率非常高,这当然不是巧合!实际上这是由嘉靖一朝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嘉靖一朝的朝堂政治是整个明朝最为险恶的,明初洪武年间是死人比较多,但那是朱元璋杀人厉害,那种险恶和官僚政治的险恶并不是一回事。 嘉靖皇帝本身就是少年天子,说实在的,他当皇帝的才能其实很一般。在国家大事上的见解与谋划并没有超出明朝皇帝的平均水平,但是,他的帝王术天生自学成才,玩弄一干臣子人心的手段堪称炉火纯青! 正德皇帝没有儿子,他是作为宗室子弟被迎进紫禁城,奉为皇帝的。一般来说,他这种皇帝很容易当着当着就成为官僚集团的傀儡,特别是在明朝中期的政治环境,官僚集团已经很强势了。 第54页 嘉靖当时十四岁登位,上位第一件事就是要给自己的爹追封『皇帝位』。看上去是孝顺,然而事实呢...正德皇帝生前就定嘉定为继承人,类似民间过继。哦,把家产继承了,就翻脸不认人了? 怎么也说不过去啊! 再者说了,嘉靖帝后来的表现,他完全是一个亲情很淡薄的人,真能因为给亲爹的名分问题和大臣闹整整三年,甚至和整个文官集团决裂?不存在的,这件史称『大礼议』的事件只不过是嘉靖帝逼着官员站队,然后剪除异己而已。 凡是不同意他的官员就是反对党,用各种罪名总能够处理掉。于是三年下来,依靠皇帝的权威,以及率先倒向自己的那一派官员,满朝都是自己的人了。 有这样的皇帝,嘉靖一朝的官员轻松不到哪里去,他的内阁阁老就没有几个善终的——从这一点就看出来这段时期的官场斗争有多么险恶。更有意思的是,嘉靖帝很少像他老祖宗朱元璋一样亲自下场,嘉靖朝的官场斗争真是官员们互相争斗。 嘉靖其实就是利用官员之间的党派互相制衡,自身占据裁决者的位置掌控朝堂。 这种朝堂生态再适合科举朝堂文不过了。 华夏封建时代的官僚集团,上千年养出来的怪物,集大成者几乎都出现在嘉靖一朝,你方唱罢我登场,实在是好不热闹啊! 而时势造英雄,也就是这个时候才好主人公登场呢! 第31章 「《朝日报》新发,《朝日报》新发,《海上归来记》大结局,一整回连载啦!先买先看!印数有限,快卖完啦!」 嘉定的早晨,大街上熙熙攘攘。有铺子下板的声音,也有早餐摊子做生意的声音。走在大街上还有一样特别热闹,那就是小报童卖报、送报的声音。 卖报这一门生意繁琐、体力轻、报酬少,一个壮劳力肯定是看不上的。有这个时间,做份什么工都要强一些。但是这种工作天生适合小孩子,古今中外,各个国家早期的卖报事业终端都是依靠小孩子,这不是没有理由的。 在这个报业发展地无比鼎盛的古代,理所当然的,大街上靠卖报讨生活的小孩子就多了起来。 「小孩儿你过来!」 很快有吃早饭的市民叫住了报童,买了一份《朝日报》。 别以为报童不需要文化!会认字的报童可比不会认字的混的好。不说别的,就说一张报纸上发表的内容,至少要能提炼出精华才是。走街串巷地卖报,会唱卖的可比不会的生意好得多。 今次《朝日报》上面最大的卖点就是最近嘉定最当红的小说《海上归来记》大结局,一整回连发!一份日报,小说连载的消息竟然压过了新闻,也算是很罕见了。 一回的文字连载在报纸上,这肯定挤占了别的什么的版面,不过谁在乎?这一回文字对于每一个《海上归来记》的读者都是一场盛大的狂欢,而几乎所有《朝日报》的读者都是《海上归来记》的读者! 整整四十回的《海上归来记》,最后用了四回文字做收束。之前主人公刘明程都是在布局,只不过局布的越来越深而已。 第一个落网的是最爱金钱的仇人,不过刘明程并不急着处理他,而是任由他在网子里越挣扎越紧,这也是倒数第四回 的开始。报復一个仇人不仅仅是击倒他,而是要从他最痛的地方下手,所以他会散尽家财。 然后是视名誉如同性命,当年故意错判刘明程的官员。同样的道理,他当然是名声扫地。刘明程故意没有抖露出他那些需要判死刑的罪名,而是选择那些对道德最有妨碍的隐情。是的,他会活着的,但是比死还难。 最后,最后是夺走他未婚妻,间接害死他父亲,造成他一生悲剧中的主谋。这个男人虚伪矫饰,说着重视爱情,其实不过寥寥。至于名声和财富,他也不见得有多热爱,他最大的弱点是对权势的热情。 他需要地位,越来越高的地位。拥有权势对于他来说就是拥有灵丹妙药,于是刘明程将他不光彩的政治错误暴露给了他的政敌,在他以为自己即将登上巅峰的时候,一切全完了——当没有了名为权势的灵丹妙药,这个男人立刻就崩溃了,瞬间苍老。 最后一回文字,所有的恩怨做一个最终的交代。仇人或者死,或者一生活在痛苦当中,生不如死。然后是男主角刘明程的人生...大仇得报,恩情也归还到位,他的人生该走向何方? 现在的他家财万贯富可敌国,按理说,报仇之后他的人生就应该是他的了吧,他尽可以享受财富与权势带来的快乐,享受接下来的日子。 但是没有,一切都没有。这也是连翘对比这类復仇流小说改动最大的地方,主人公没有带上美人潇洒地离开,而是选择了一个人。 连翘安排了一场对话,主人公刘明程与他的恩人之子。 刘明程完成了人生的报仇与报恩,可是他并不快乐,并且将来也不会觉得快乐。 所有人都以为报仇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大仇得报更是爽快。可是实际上真的是这么回事?刘明程十八年旅居海外,为的是给自己一个全新的、不被怀疑的身份,以及积累财富、预先布置復仇所要用到的『线』。 那些日子他心心念念只有一件事,復仇!椎心泣血只有一种人,仇人!他的人生会快活么?会快活才有鬼了! 第55页 当你凝视着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着你。这就是清清楚楚的因果律,连翘安排在刘明程身上的原罪。 刘明程的人生已经被復仇给吃的什么都不剩下了,现在復仇完毕,他只有空虚,无尽的空虚,此生什么都不再有。 「我打算往海外去,或许能寻一些事情做,此生不至于自此空虚无一物。」说着刘明程洒然一笑:「不然总不至于让我去做和尚罢,青灯古佛聊此残生,那是我该过的?」 「确实不该,刘先生你是红尘中人物,就该红尘里来去!」对方也笑了。 「切身保重,来日再见!」 连翘还写了一个小小的、带有恶趣味的后传,大概几百字左右。大意是说刘明程在海外经营生意,终成为一代巨富。只是他一生孑然一身,没有子嗣。临死之前与众人说明,所有财富埋藏于海上,至于线索则是藏在自己心爱的海图上。 刘明程的海图立刻被众人哄抢,只不过没有人能独占,不得已只能公之于众。这份经过独特标记过的海图一时成为男子汉们人手一册的宝贝,凡是有条件的男子汉都扬帆出海,想要寻找宝藏。 轰轰烈烈的大航海时代开始了,宝藏一直都是一个谜团,或许找到的人没有声张——但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大航海时代发现了海洋上的『新大陆』。相比起刘明程的财宝,这才是真正的大宝藏吧! 「老天爷、老天爷!」无数的女读者少女心炸裂,刘明程这种奇男子简直就是梦中都不敢想的存在。最终飘渺于海上,更像是借鑑了神话小说中成仙的写法。 只不过连翘足够恶趣味,没有补一个『多年人不知所踪』这样的结尾。让读者浮想联翩,只觉得这人可能是登仙了,也可能是失踪了。反而无比世俗地上了一个『大航海时代』,无比切合现在的现实情况,谁让现在海贸正热呢! 至于普通的读者,他们并不一定能够体会到连翘给刘明程安排的困境——『当你凝视着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着你』,他们看到的是刘明程有仇报仇有恩报恩。 其中并没有什么以德报怨假惺惺,整个过程利落干脆。得益于连翘行文节奏掌握的很好,大快人心一点折扣都没有打,十分完整地将这种情绪传达给了读者。 至于连翘安排的那个小彩蛋,他们也跟着笑了一场。或许合上报纸的一瞬间也会想想,那笔宝藏到底有多少钱?要是真有这样一笔宝藏,要不要出海去寻...心里做工作做了好久,等到艰难地做出决定,才发现这是想多了。 不过是一本小说而已。 「不过是一本小说而已。」有不理解看结局狂热的不行的朋友如此感嘆。 这样的人一定会被身边的朋友热情的拉住,人都是需要认同的。对于自己喜欢的小说也是一样,迫切地希望朋友也能喜欢。一方面证明自己的眼光很不错,另一方面多了一个朋友可以和自己讨论,何乐而不为。 放在后世,这种行为要做『安利』,这种粉丝就是『自来水』。相比起靠钱才能驱动的水军,这种纯粹因为爱才有的自来水反而更有战斗力。为了喜欢的作品他们往往能够做到不厌其烦,至于水军,按照额度做好合约内的事情就可以了。 而且作品到底如何,每个人心中都有桿秤。依靠水军只不过是一时兴风作浪,等到过了宣传期,该凉的还是得凉。只有质量过硬,能够引来自来水的,才能依靠炸裂口碑,『好戏在后头!』。 「不行了不行了。」虽然这么说着,刘盈盈在报馆里走动的时候却是脚底带风。 一般来说《朝日报》的发行量是一万八千份左右,之前因为《海上归来记》已经暴涨到两万份了。这次《海上归来记》大结局,而且是一整回文字一次性发表,报馆有准备,和印刷社商量多印了两千份,也就是两万两千份的数量。 然而没有想到,知道这是《海上归来记》大结局的一期,光是各个分销点拿报纸的数量都不止两万两千份了。 报纸印刷和书籍印刷不同,使用的是活字。幸亏这个反馈来的早,活字还没有收拢,接到消息的印刷社重新铺纸印刷,紧急加印了两千份,这才算勉强满足了市场的需求。 在报社这种地方,地位取决于职位,也取决于所属报纸。日报当然不会直接和旬报、月报比销量,可是自身的销量也是有指标的。这次《海上归来记》大结局等于是给上头放了一个卫星,至少让他们知道,日报的市场还没有到顶呢! 然而这就是表面上好看,这么高的销量很多都是给苏州或者周边有兴趣的读者代购。一般情况下,除了嘉定本地,谁会对《朝日报》这样的嘉定本地日报感兴趣? 有这样的卫星放出来,刘盈盈是又高兴又可惜,高兴不用解释。可惜当然是因为《海上归来记》已经完结,最怕后面报纸销量断崖式下跌。 想到这一点,她偷偷将连翘拉到了外面:「乔琏先生,新的小说如何了?」 「已经攒了二十来回的文字。」连翘顿了顿,接着道:「书名暂定是《宦海》。」 第32章 苏州城,这个古老帝国最大的两个城市之一,唯一能和他比肩的只有这个国家的首都了。只不过相比首都的僵化与死气沉沉,苏州这座城市却是生机勃勃,充满了活力。 对于苏州的年轻人来说,最流行的居所不是深宅大院,那代表的是老一代人的生活。他们最喜欢的是能够独立居住,在闹中取静的巷子里置一座小楼。如果预算更丰一些,能够拥有一栋河房,那在年轻人的小圈子里就算有派头到家了。 第56页 这些年轻人最喜欢的就是在临街的窗户后摆上躺椅小几,几样时鲜小菜,一壶温酒,看着街上的风光就能逍遥一个下午。若是还有闲钱,自可以买上几样菜餚,邀上三两个朋友,再招来后面半掩门的私娼唱曲儿——快活地给个神仙也不换。 苏州有名的文人『西湖客』许文华的宅邸就是这样的一处河房,他在城外的大庄园是租的,只有苏州城的河房才是他真正的宅院。 这河房不大不小,上下总共三层,门脸也是三间。不过在这主楼旁边还有一座两层两间的小楼,这是他专门工作的所在,朋友来了再怎么闹都是不能来这里的。 「这个时候才起来?」朋友拜访的时候笑着调侃了一句。 这个时候已经是巳末了(接近上午11点),以古代人的作息来说,确实很迟。 刚刚起床换上常服的许文华打了个呵欠,眼泪都快出来了,「可别提,昨日有人借了我的屋子玩耍,请了一班朋友,还有几个唱的在一旁,闹到了后半宿。我睡不得好睡,躲到书房里看书去了。」 「哈哈哈,还有你许文华躲人的时候。」 许文华这个人完全就是天使与魔鬼的混合体,世人爱他的才华,倾慕他的文思。报馆看好他能挣钱带来利益,朋友则是喜欢他爱玩会玩,对朋友很够意思。但是,他拖稿一流,常常放读者和报馆鸽子是真的。嘴巴最毒,当他的朋友首先要有不被他刻薄死的觉悟也是真的。 这样的人往往讨厌他的人和喜欢他的人一样多,大概他平常太厉害了,所以大家躲他还比较多! 许文华『呵呵』一声,翻了个白眼不去理朋友。然后去翻看起桌上的一大摞报纸——他自己就是报纸小说作者,所以对报纸的关注度比较高。凡是苏州还不错的报纸他家里都是订了的,每天有僕人按照他的阅读习惯从上往下排列叠好放在餐桌上。 上面的是一些他比较关注的报纸,翻阅的比较慢,后面显然就不在乎了,一时之间翻的哗哗作响。 别人看一份报纸也要花些时间,他这里翻完一大叠也没有用多长时间,显然是很不耐烦了。他用相当不可思议地语气对朋友道:「这些报馆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不求上进了,就这种玩意儿,是想煳弄谁呢?」 「...一半内容都是gg,呵呵...」 「咱们苏州的报纸一向是如此,难道你才知道?」朋友也是够了解许文华了,根本不因为他的挖苦动一下眉毛,即使他自己也是报业的人。 「别矫情了,虽然一半都是gg,但报纸厚度也增加了,真正的内容并没有减少。」苏州商业发展的很好,有发gg的商家支持,这些报馆当然『肆无忌惮』。 朋友满不在乎,并且非常自来熟地支使起许文华身边的僕人:「去,去大街上买两碗野山菌馄饨,另外别的吃食也来一些,我与你家少爷过早!」 许文华居住的河房里没有厨房,一般吃饭都是从外面叫饭。这听起来非常后现代,后世的白领们不就是没有时间吃饭,总点外卖么。但其实在古代,经济发达的城市这样并不少见。 其中最有名的大概是宋朝,当时北宋都城开封,开封的居民就自称『袖拢骄民』。说的是开封人将手拢在袖子里过日子,家里不用沾一点儿菸灰之类,也就是说根本不开火。 热水、热饭街上到处都有人卖,完全的商业社会。 许文华冷笑一声:「慢着,这不是刚发稿酬,怎么又来蹭我的饭吃?你自己数数,吃了我多少顿了。要点儿脸吧,按照正常的礼节,这时候你就应该多少回请一两次。」 本来还相当『颐指气使』的朋友立刻嬉皮笑脸起来:「哎哎,许公子饶恕则个罢!我这上有老下有小的,家里全指望我一个人,若是不来许公子这里蹭吃蹭喝,一个月如何过得下去。」 「那是你自己惹下的麻烦!」许文华本想说什么,到底觉得这是别人私事,挥挥手不再说话。示意小厮出去,按照安排的买早饭——其实这个时候了,说是中饭也可以。 许文华这朋友确实上有老下有小,不过都在乡间,他原是一个乡间小地主人家的子弟,和许文华一个出身。这几年种地越来越不赚钱,小地主的日子难过,他大哥又不善经营,家业越发寥落了。 他如今在苏州讨生活,每个月拿了钱先分一半给乡下。这是给爹娘补贴家用,以及养乡下结髮妻子和女儿的。 乡下结髮妻子是家里给定下的,他很不喜欢,所以一年难得回家一趟,也不愿意将妻子接到苏州城里居住。如今苏州城里他又娶了一个,按照道理这肯定是小妾,但是他哄人家姑娘这叫『两头大』。 反正如今城里房子住着,买了一个小丫头,雇着一个婆子,都管城里这个叫做奶奶了。 这两边都要养的话开销可不是大,他那本身还算不错的薪金也捉襟见肘起来。 许文华最烦这些讨小老婆的事情了,只不过因为朋友关系实在不好开口——直接说吧,许文华的少女心还体现在了婚姻嫁娶上,他非得要一个一生一世一双人不可。他自忖是个才子,将来一定有个温婉佳人来配。 红袖添香夜读书,也不是想了一回两回。 朋友晓得许文华的脾气,也是习惯他在这方面『傻里傻气』,早就不在意了。反而帮忙略过这一段尴尬,笑着道:「你翻看了那许久报纸,就没有一张值得看的。」 第57页 许文华给了他一个略微矜持,又相当具有暗示性的笑——我不是针对谁,我是说整个苏州的报纸都是垃圾。 「少爷,昨天的《朝日报》送来了。」许文华的另一个贴身小厮单独送来了一份报纸。 看他的样子似乎是想表功,然而许文华却是一张晚娘脸:「好呀,这还是我们苏州内倒腾,我这才知道嘉定和苏州城离的这么远,定下的日报要等到次日才能到。呵,哪门子日报!」 话是这么说,不了解他的人恐怕以为他就要从窗户扔掉这份报纸了。然而他的手比谁都敏捷,一下从小厮手里抽走了报纸,熟门熟路地翻到自己要看的版面。 朋友见到这等好玩的场景哈哈大笑:「你这不是自打脸?才说苏州报纸没有什么可看的,越发不如了,这就这么热心一份报纸。到底是什么神仙报纸,竟然让你许大才子这么另眼相看,免于被羞辱?」 埋头于报纸的许文华勉强抽空看他一眼,假笑道:「假使你有听清楚,我是说苏州的报纸越发堕落了,这是嘉定的。」 「一样一样,嘉定难道就不是苏州了?」这就是玩文字游戏了,许文华的本意只是指苏州城,而这朋友的意思竟是包括整个苏州了。 如果是平时,许文华肯定会和朋友辩论,不过今天实在是没有空了。因为《朝日报》上清清楚楚地说明,今天《海上归来记》大结局,两天的连载分量一天发完。 一方面小说完结,而且一次看完一回,这确实很爽。另一方面,小说完结,以后没得看了,糟糕! 许文华的阅读速度是很快的,等到早餐送来,朋友还没有吃完,一回文字就看完了。他愤怒地摔下报纸:「混帐,这是什么结局!云姐儿(《海上归来记》女性角色)这般好女子竟然不管不顾!」 朋友舒舒服服地吃完美味的早餐,这才有空搭理自己生闷气的许文华:「我说文化,你看的是什么小说,竟然这样入神了。」 许文华相当不可置信地看着他:「我看你真的是昏了头了!如果是别人不知道这个也就算了,你自己也是行内的,却不知道这部小说——什么时候你被行内给甩开了,连这碗饭都混不上了,我一点也不奇怪!」 虽然业务能力被狠狠地嘲笑了一番,朋友还是很好脾气地拿过许文华丢到一边的报纸,显然他已经习惯这种事了。 「《海上归来记》?哦哦,就是你之前评过的那小说本子。哎,不是我说啊文化,你既然看的这么不顺,做什么还要说好话,这么在意做什么!」 许文华在看着你。 这句随意点评一出,这朋友就被许文华用眼神杀死了。 「恕我直言,以你的水准是不能够点评这部小说本子的,就像我和文静兄讨论我的小说的时候你是插不上嘴的。我当然可以看不顺,但是换成是你的话,先多看看这小说学着点吧,你知道的,你就是那种...的水平。」 对,这就是许文华在朋友圈子里成为天使与魔鬼集合体的原因。当事情回到他的领域,他几乎看不上任何人,并且会用他自己的方式进行『羞辱』。 相处日久,朋友已经能从他的话里提取中心意思。 「所以你认为《海上归来记》的作者水准很高,和你差不多?」 「怎么可能,差我差得远了!」许文华矢口否认。 否认的太快了,朋友心里评估,很容易得出结论:在他眼里,《海上归来记》作者的水准确实和他差不多。 虽然生气小说的结尾有自己认为的败笔,许文华也没能真的扔下小说。等到朋友走了之后,他又重新捡起报纸阅读。 「有意思,报仇也是在伤害自身,还算是有想法。」许文华这个级别的作者当然足够敏锐,很清楚地接收到连翘想要传达的信息。收起报纸之前自语了一句,只不过除了他自己没有任何人听到。 第33章 《海上归来记》的完结意味着两个事情,一个是新的小说即将登上连载,另一个是经过苏州的书商,单行本即将发售。前者还要等一等,因为需要空出版面来...就算要腰斩掉别人的作品,也得提前留出几天时间让完结啊。 至于后者倒是很快,连翘手上提前到手了一本样书,是专门送来的。不仅如此,那边还说明,等到正式发书的时候还会赠送十来套,让连翘可以用来送人。一般作者发书之后总有些亲朋要索书的,这也是荣耀时刻嘛! 不过连翘可能是个例外,她真正亲密的家人只有母亲吴美娘。其他的亲戚根本不知道她就是《海上归来记》的作者乔琏,而她也不打算让自己的身份人尽皆知。这么多书,知道她是乔琏的人人手一套也不能完了。 这种事想也无用,甜蜜的负担而已,连翘干脆不再多想,只等着几天后收书——其实这时候书都已经印出来了,正在运输往各地投放而已。 连翘很期待,单行本当然不如连载能积累人气,但是大书商的平台很大,能够将小说投送到更广阔的区域。乔琏这个名字影响的地区还是太小,对于连翘的事业来说只能说迈出了第一步。 「连翘!贵子她们来了!」吴美娘温和的声音从屋外传来,与此同时来的还有一班女孩子的说话声。 乔琏先生什么的,名扬天下什么的...算了吧,活在生活圈子里,那些都没有用。在她母亲吴美娘眼里,她就是一个社交面窄的可怜,没朋友的小可怜虫——还好连翘年纪小,不然她还要担忧连翘接触不到几个异性,将来的婚事没有着落。 第58页 家长就是这样的生物,孩子整天在外面疯,他们会责备不着家。但是相反,整天呆在家里,他们又恨不得把人给踢出去。 现在连翘就是这样,因为连翘表现的和朋友一起出去一点兴趣都没有。整天就是上班下班,有休息日也在家里奋书疾笔。吴美娘表面上不说什么,暗地里常常鼓动她出去耍子。 「这就出来!」应了一声,连翘整理了一下衣裳,撩开了厚纱做的门帘子,这就出来了。 外头有四五个女孩子,分别是连翘的表姐妹张贵子、吴梦春、吴丽春,另外两个则是吴梦春的同事,都在龙氏红货行里做事。 这一班人是怎么折腾在一起的连翘不知道,她只知道有一天下班后晚饭,从外婆家回来的吴美娘就笑意盈盈地向她宣布:她的旬休不用想着赶稿了,和姑娘们出去玩儿吧! 这时节已经渐渐入夏,姑娘们都可以穿比较轻薄的衫子了。连翘上身就是一件浅蓝色薄罗半臂对襟衫子,下半身一条银红细纱湘水裙子,腰上繫着一条嫩黄色汗巾,既年轻娇俏,又很清爽。 看其他女孩子也多是这样装扮。 这些女孩子年纪都在十几岁,最大的也不上十八岁,这般样子当然合适。 一班五六个女孩子站在一起,吴美娘看了就捂嘴笑道:「哎哟,不服老不成了,你们年轻小姑娘就是不一样。站在一起就像是整整齐齐一把小水葱,真好看诶!」 几个女孩子真的走出去了,也确实引人注目。张贵子爽朗英气,吴丽春娇憨可爱,连翘精緻秀美,吴梦春那两个同事中也有一个生的十分清秀可人。算起来六个姑娘有四个颜值都远在平均水平之上,至于另外两个,年轻就是加分项,打扮起来也不差呢! 有人说美人靠衬托,一个好看的人在不好看的人中会显得格外好看...这个想法其实是错误。恰恰相反,好看的人和好看的人在一起才会显得格外好看! 这就好比一位美女出现在到处都是普通长相的地方,也就让人觉得是一个美女而已。而很多个美女凑在一起,那场面立刻就不一样了,大概就是天堂的感觉吧。 现在几个女孩子聚在一起就有相同的效果,几辆人力车拉着一起在石板路上走,笑笑闹闹可有不少年轻男子张望。若是放在连翘原本世界的古代,这叫做伤风败俗,而放在这个世界的古代,这是江南新女性的风貌,叫时髦呢! 几个姑娘聚在一起是因为连翘的外祖母在南北货铺子里做类似抽奖的活动,抽中了一沓戏园子的戏票。她生性就不爱这些,于是全给了孙子孙女们拿去耍。吴梦春最要强,还多要了两张,邀了两个同事一起去,也算是做人情。 不过戏园子的演出都是闲人消遣处,有下午场和晚场,就是没有上午场,这时候客人们大都在睡大觉呢!所以几个女孩子先在一家造的好汤水的茶楼定了包厢,来应付中饭。 说是包厢,其实不是完全封闭的,有点像外国剧院的感觉,有一面墙壁没有,正对着楼下当中。茶楼不同于饭庄,这当中的位置是留给表演者的。有说书的,有逗闷子的,有唱小曲儿的,让茶客食客饱腹之余也有消遣。 吴梦春那两个同事是其他人原本不认识的,不过性格开朗,说说笑笑倒也没什么不适应的地方。 其中一个上下看了看茶楼的装潢,笑着道:「我原先一直想来茗香楼,只不过我姐姐从来不带我,我一个人来也没什么意思——今天总算可以现吃他家最有名开口酥了,之前都是我大姐给外带,滋味不如现做。」 几个女孩子点菜,旁边有小厮记下,然后利落地去传菜。 连翘看着这些女孩子,竟然觉得颇有现代职业女性的风采,不由得心领神会地笑了起来。 实际上也确实差不多,大家吃吃喝喝讨论些有的没的。不外乎东家的首饰、西家的衣裳,还有那大前门的香粉。 「说起来还是苏州好呢,听说苏州那边流行一种租房,整整齐齐的小楼,单隔成一套一套的,一间卧室加一间小厅算一套。原本是为了那些外来人短暂居住用,可赚了不少钱,后来发现租给女子更有生意,于是就转做女子租房。上上下下全都是女子,又方便又好。」 「这种事儿,咱们这种小地方可就轮不上喽!」吴梦春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有了这个感嘆。 在中国古代,绝大多数的时候租房业务都没有什么前途。 房价便宜,往往工作一段时间就能拥有自己的房子。再加上流动人口少等方面的原因,租房业的前景确实一般般。 不过事情有例外,就像宋朝时期的国都开封。人口密度达到古代封建社会能够承受的极限,房价问题提前了千年上演。这种情况下,租房也变得寻常起来。 现在的情况是,苏州人口密度足够大,城内早就住不下,往城外扩展了。而且流动人口颇多,大量年轻人来苏州寻求出路。这样一来,苏州的房价渐渐抬升、住房需求得不到满足...总之,租房业务可以做起来了。 不过租房业主们很快发现,将房子租给女孩子是比较好的选择。女孩子不容易像年轻男子一样糟践屋子是一个方面,聚集在一起也不会闹事是另一个方面,这可给业主省了不少事。 然而最重要的是生意更好做! 外来男子来苏州首先想到的就是尽快赚钱买房,不然就不算在苏州站住了脚跟。女孩子就不同了,除非是大富大贵之家,一般不会考虑自己买房,只会想要嫁一个有房子的——这在古代是天经地义的想法。 第59页 所以,女孩子租房的比例更大,同时稳定性高于男性。 虽然,从绝对人口来说,男性依旧比女性租房人要多,但是专门做女性租房显然成了一门好生意。所以有业主买下地皮,修了整整齐齐几排小楼,外面还有高高的围墙,然后说明只租给女孩子。 有点像后世专门的单身女性公寓。 女孩子当然都来了——古代的女孩子当然要矜持的多,和一大堆女孩子一起生活,方便又安全嘛! 这位业主的生意比同行好得多,成了一个十分好的榜样,立刻让不少同行改做女性租房业务。其中有不少服务项目还花样翻新,譬如给每栋楼分配一个婆子或者媳妇子,整理房屋洗衣服之类的事情就归她们做。 若是像张贵子、吴梦春这种职业女性,根本没有时间处理这种杂事,或者在这种事上耗费时间不值得。而单独雇一个人照顾自己显然也很不划算...这样几个人共用一个就是一个好主意了。 简而言之,抛开头脑中的观念不谈,苏州单身职业女性生活方式已经无限接近于连翘来的那个时代了。不仅华夏大地上其他地方的人羡慕,就是离苏州城并不远,也属于苏州府的嘉定人都会心嚮往之。 吴梦春算是格外傲气嘴硬的一个,这时候自说是『乡下人』那是相当不容易的,就可以从侧面说明这一点。 连翘为什么一直想要去苏州,单单是因为苏州有利于发展她的事业吗?没有那么简单的。目前而言她的事业只是写小说而已,而她写出名气来了,和苏州的报馆用邮寄的方式送稿件不也可以! 至于和编辑的交流,呵呵,当红小说的待遇是不同的。报馆专门派编辑来嘉定和她交流又怎样? 驱动她一定要去苏州的原因之一就是她了解到了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苏州是怎样的,或许依旧没有跳出封建时代的条条框框,可是这已经是她能够找到的、最接近她曾经生活过时代的地方。 在这个时代她表面上适应的很好,迅速地投入家庭投入事业,然而事实上,她一直没有归属感。 第34章 类似工业大革命一样的发展催生出了第一批成熟的职业女性,这些女性分为两种。一种是穷苦人家出身,另一种则是普通家境以上。前者家庭无力供养女儿接受比较完整的教育,女孩子出门工作,如果没有特殊的机缘,只能做女工。后者则至少能保证女孩子不是文盲,帮助女孩寻找到一份相对轻松的工作。 连翘一起的几个女孩子就是属于后者,这些女孩子有自己的独立收入,也没有养家的重担,家庭情况及格线以上——往往是有多少就花多少。她们的工资虽然不算高,但考虑到现在的物价水平,也足够维持相当舒服的生活了。 茗香楼是嘉定数得上的茶楼,她们虽然出身普通人家,也是说来消遣就来消遣的。最后算帐的时候快快乐乐凑钱结帐,不过大概是一起的人多,平摊下来也不比一般的饭庄茶楼贵多少。 和男子聚在一起吃饭抢着付钱不同,女孩子们不觉得凑份子麻烦,反而更喜欢平摊支出。 等到了戏园子,下午场正要开始。 戏园子并不只是唱戏,实际上兼具了很多娱乐功能,也有别的表演。譬如最近戏票卖的很好就不是因为什么戏班子,而是由一个北边来的把戏班子在这里开场子讨生活,变的一手好戏法,成为嘉定人新议论的焦点。 说起来之前连翘的编辑刘盈盈还问过连翘要不要这家戏园子的票,这些戏园子常常需要本地报纸宣传,和大报馆的关系很紧密,送一些赠票做福利是经常的事情。只不过连翘不想一个人来戏园子看表演就给拒绝了,没有想到最后兜兜转转她还是来了这里一趟。 几个女孩子的座位是连在一起的,开场之前的戏园子格外嘈杂喧闹——这是没有办法改变的,在开场前的这一会儿,大家习惯聊天了。特别是一些老朋友平常不见,在这里遇到了,那更是有的说。 开场,甚至开场之后的第一个节目都是鸡肋时间,专给安静不下来的观众的。 「吴帐房、孙帐房、金帐房,你们也来看戏?」年轻男子的声音从过道旁边响起。 吴梦春和她两个同事看过去,原来同一排隔着过道就是熟人——全都是在龙氏红货行做事的同事。 按照社交礼仪这肯定是要互相介绍一番,作为中间联络人的吴梦春当了一回主角,将男同事介绍给堂的表的姐妹们,又将姐妹介绍给同事。 有几个男子真是异常地殷勤起来,等到戏园子渐渐安静下来这才坐回自己的位置。 「想不到啊,吴帐房生的平平,倒是有几个那样出色的姐妹!原来她是她家里的意外,只怕小时不好过哩!」有很多男子就是这样的,背面说话没有遮拦,立刻刻薄起来。 攻击起女孩子的长相一点都不留情面,品头论足做的很顺。顺便提一提这个要想办法认识,那个就不必搭理。这些人只怕是没有想过,他们还看不起人,不怕别人根本看不起他们啊! 「『三少爷』啊,你觉得哪个最好!」被人叫做三少爷的是一行人中身份最高的,之前大家品头论足他也只是闭嘴,并不多说一句。 这年轻人姓龙,龙氏红货行的那个『龙』。不过他可不是龙氏红货行的东家少爷,只不过叙起来两家在一个家谱上而已,然后借着这一层关系进了龙氏红货行做事。也因为有这一层关系在,在差不多的情况下他总能得到更多的机会。 第60页 这不,年纪轻轻已经管着一些人了。至于三少爷的称唿,那是平常关系好的同事给的外号,调侃之言。 『三少爷』目不斜视,似乎是不愿意和这些同事为伍。然而过了好一会儿,一个耍把戏的节目都结束了,他才小声道:「穿绿色褙子的和穿浅蓝色薄罗衫子的那个最好!」 「哈哈!」同事把手搭在他肩膀上:「英雄所见略同哇!就是吴帐房的那两个表姐妹——诶诶,你们说我如今开始和吴帐房搞好关系来不来得及,请他把表姐妹介绍给我们也不错啊!」 「你想得美!」「就是就是!」 连翘高高兴兴看完了这场表演,这里头有杂技有魔术,说真的,这些东西一点儿不比后世的来的差。一开始她并没有放在心上,现在看完了表演却是心满意足。 和表姐张贵子一面议论刚才的表演,一面收拾随身的一些物品,准备离场。 也就是这时候,之前打过招唿的吴梦春的那些同事都凑了过来:「小姐们且等等,今日要是没遇见也就罢了,既是遇见了总不能让我们当男人的见你们几位小姐自己回去——咱们外面饭庄吃饭,之后再送你们回去罢!」 几个女孩子面面相觑,她们本来是没有一起吃晚饭的计划的,打算戏园子之后就散场。这时候忽然说要一起吃晚饭,一时之间心可不齐。 吴梦春和她两个同事瞟了一眼同事中间的『三少爷』,立刻脸上飞红。不用问她们也知道了,她们肯定是乐意的。吴丽春则是对此并不在意,她因为从小娇养,性子傲气眼光颇高。 眼前这些男子入不得她的眼,白吃一顿饭更是没有诱惑力。不过她还在书院念书,很少有机会接触这种出了书院之后才会有的男女交际,颇有兴趣之下答应也觉得无妨。 连翘和张贵子则是对此毫无兴趣,有些想要拒绝。 只不过这种事并不是单单由她们两个说了算的,少数服从多数。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对方,显然都看出了眼中的无奈。 「行!那就去吃饭!」 这些年轻男子都颇为积极地和女孩子们搭讪——今天他们出钱又出力,当然是有目的的!总不能以为他们真的是纯粹出于照顾几个弱女子吧。讲到底就是几个姑娘盘靓条顺,他们见色起意。 噫! 席中最受欢迎的是连翘和张贵子两个——想也知道了,吴梦春和她两个同事他们本来就认识,要是真有心的话还会等到这个场合?至于吴丽春,她看上去实在是太稚气未脱了。只有连翘和张贵子,生的好,年纪也合适,可不是引来垂涎。 一家有女百家求,她们正处在这个时代女子最受男子追捧的年纪,对于这时候的漂亮姑娘来说,她们的待遇并不出奇。 然而今天这些人要踢到铁板了,张贵子就不说了。她似乎对男人、成亲这些没有什么兴趣——连翘恍恍惚惚记得,她的父母关系相当紧张,或许受到了这个的影响。 而连翘,嗯嗯嗯...得了吧!来自现代的姑娘,在这个陌生的时代还没有找到真正的归属感。真的撩的动她,那才是有鬼了! 「听说这家戏园子过几日就要首演许文华的《洪三娘》,到时候各位小姐要不要一起来看?」话最多的年轻人忽然提出。 「《洪三娘》怎么是首演,以前已经演过了吧?」「那是苏唱班子,如今是崑曲班子要演,自然不同。」「崑山那边的新班子么?」...... 跨越了几百年的时光,男子汉想撩妹,感觉上还是一个套路。 「张小姐和连小姐怎么说?」忽然有人询问正在商量什么时候走的张贵子和连翘。 连翘和张贵子互相露出一个心知肚明的微笑,连翘挟了一块蜜糕,放下筷子:「这个啊,我和我表姐大概是去不成了...我们两个是在嘉定第一报馆做事,还是日报那边。像是今日这样耍子,实在是太少了。」 是日报的只有连翘而已,张贵子是校对室的人。不过连翘故意这样说,就是要引起误会。果然连翘一说是报馆日报那边的人,所有人都露出了理解的神情。 做什么工作都是不容易的,因为头顶上发工资的老闆总想要少出钱多办事,压榨员工就是一个好办法。但是关于日报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任务之艰巨已经被其他行当的从业者给妖魔化了。 不过无风不起浪,日报工作确实工作量很大也是真的。 连翘不知道现代社会的日报是怎么解决用工的问题,反正她现在所在的《朝日报》工作组休假很难。 这时候的工作者,除了几个节日之外,放假是一旬一日假,仿照了官员的休沐制度。而日报工作者可没有这样的好事...日报可是每天都要出的,实际上日报工作组最多就是在旬休和节日前一日和后一日工作多一些,减轻旬休这一日的工作量,最后安排比平常少的人手就可以应付这一日的工作,空出人来轮休。 这样一来,日报组的工作者一个月能休息一两次就谢天谢地了。 当然,这样繁重的工作量也不是没有补偿的。工资是一样的,但报馆会在奖金和加班费上做出调整。 连翘回这样一句就算是把天给聊死了,好在旁边表姐张贵子给她救场。笑着转移话题道:「这都是些老本子了,就算演戏也不过就是由这个小调变成那个小曲,没有什么趣味。要我说啊,还是排两齣新戏来的好。最近《海上归来记》不是刚完了,怎么不排这个!」 第61页 说这话的时候她似笑非笑看了一眼连翘,其中意思只有两个人懂。 别的人不懂,但是反响不错。如果用后世的话来说,《海上归来记》现在就是热搜话题,提起它就有无数的人有话说。 虽然被大家这么当面吹捧怪怪难为情的,但是连翘忍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不得不说,真的还蛮开心的!就是这操作略羞耻啊。 第35章 「我出门了!」连翘收拾好自己的布包,踏上了巷子里的青石板路。 古代没有什么空气污染,这里又是江南水乡,不要提有多美了!穿过青石板路两边的白墙黑瓦,外面热闹的街道映入眼帘。 中间是一条河道,河道两边全是做生意的铺子。至于河道里面,一艘艘的小船正用竹篙轻点岸上码头,盪悠悠地离开。这些船有些是做生意的,卖菜卖小食都有。有些是运货的,江南水乡河网密布,舟船好比北方的车马,正该如此。 另外也有一些是乌篷船一样的『客船』,连翘以前在现代的时候,还有一些小地方会有乌篷船过河,就类似那个。 这种乌篷船船资比人力车收费还便宜,有的时候连翘也坐这个去报馆。只不过如果目的地不是挨着河道的,就要走一截路。但是这也不算什么,嘉定城并不大,就算没有挨着河道,距离也不会多远。 码头边上连翘正好看到一只会经过嘉定第一报馆的乌篷船要走,立刻招手:「船家!」 轻轻一跳,稳稳噹噹就上了船。 「走船喽!」随着船尾撑船船家拉长嗓子一声长调,乌篷船汇入『船流』。 这时候正是去做事的时候,船上人不少,总有七八个,都在靠着船壁的坐处坐着。还有一些手上拿着今天的日报,正闲散地看着。 船头有个小女孩儿,看样子是船家的小女儿或者大孙女儿。十来岁的样子事事能干,正煮红豆甜粥——这是他们自家吃,也卖给船客的。比不上专门卖小食的种类丰富口味好,但好处是方便又便宜。 她旁边还有一个架子,上面放着各种报纸和几本书。报纸不必说了,至于书则是最近最好卖的,从书商那里小宗进来。算是不浪费船上的地方兼做别的生意,多少能赚点儿吧。 这倒是有点像后世的车站书店。 连翘懒得去拿报纸,出于要了解竞争对手的心态,报馆将嘉定地面上找得到的报纸都订了。她要想看,那是随便看,看随便,根本不必花这个冤枉钱。 于是她都看着几本如今的畅销书——其实也没什么可看的,畅销书都不会突然冒出来,这些书一直是热点话题。从头翻到尾,都是连翘看过的。 直到看到最边上,轻轻『呀』了一声:「这是《海上归来记》?」 煮红豆甜粥的小姑娘以为连翘要买书,连忙招唿了一声:「姐姐若是喜欢就赶紧买一部去,这书卖的可好了!这还剩下两本说不得下午就没有了。我爹说了,这书卖的好,咱们这种零散卖书的都不好拿货呢!」 说了一半,似乎觉得这话有把客人赶向大书店的意思,于是赶紧补救道:「大书店其实也不容易买到,一上货架就被买空了。」 连翘忽然就想起了张爱玲在《传奇》再版序里说过的经典一句——『啊,出名要趁早呀......』,真是一毛一样。 忽然起了兴致,故意问道:「我看这书定价也不便宜,真的会有人买吗?」 小姑娘不明所以,连忙道:「当然有人买,刚刚早上就卖了两部哩!」 连翘笑了起来,虽然她肯定是用不着买这书的。还是掏出钱买下了这本书,就当做一个纪念也好。 上班的时候连翘是抱着一套《海上归来记》去的,别人还可以,刘盈盈见了奇怪。不过转念一想,这是连翘第一次出书,兴奋之下特意看看有什么稀奇的。想她当初也是想当作者而不是编辑的,发了第一篇小文章在报纸上,那报纸也是看了一遍又一遍。 连翘却不知道刘盈盈是这么想的,只是好玩儿一样写了一篇小文——如果《海上归来记》卖的好,书商那里再版加印,就让把这个当作序言。 「今日乘船去报馆和编辑商议事情...作不在意:『我看这书定价也不便宜,真的会有人买吗?』......」 非要说的话就和孟郊那句『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样,直白又功利。不过因为实在太过情真意切,几乎说中了每一个人的心事,竟然不显得鄙俗了。 果然,等到再版的时候这篇序加上去,引来不少人评论。 有人酸熘熘的,就说『小人得志』。但是绝大多数都被连翘直白贴近的描述正中心中所想,大为贊同,说是『真性情』。话又说回来了,出名要趁早,谁不想少年成名呢! 「要我说,这肯定是假的!」因为听说《海上归来记》再版中添了一篇作者亲写的序,许文华特意再去买了一本单行本。 没有人知道《海上归来记》的作者乔琏是男是女,年轻还是年老,什么样的出身。只能从《海上归来记》上寻找证据,认为是一个三四十岁年富力强的男子,既有阅歷,又不至于没有豪情。 另外,鑑于《海上归来记》中对『富贵』的十分了解,毫无穷酸装清贵的侷促,大家猜测乔琏应该出身上层——为此他们积极的寻找佐证,就连乔琏这个笔名都拿出来说事儿。 第62页 琏是一种珍贵的玉器,在古代是作为宗庙祭祀时候用来盛放粮食的器皿。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是一种礼器,而且是规格很高的礼器。用这个字做名字,说不定就是某个大家族将来要承祧家业的长子长孙。 怎么说呢,全错——连翘是一个年轻女孩子,出身中产阶级,完毕。 而这篇序言出来,似乎是做了一个完美的佐证。出名要趁早啊,这不就是说明乔琏确实年轻么!而且这么锋芒毕露的话,也侧面印证了确实是一个生活一帆风顺的公子哥儿。 已经有女书迷想刘明程不得,转而想乔琏了,认为乔琏写刘明程其实就是写自己——有经验的读者都知道,作者的第一本小说会带有很大的自传性,在主人公身上投注自己的性格非常常见。 啧啧,白马轻裘,宝冠金带的豪门公子哥儿,还是这般才华横溢锋芒毕露...谁不喜欢? 许文华虽然很喜欢《海上归来记》,但他本人是不承认这一点的。对朋友评论《海上归来记》作者乔琏的时候相当铁齿。 「呵,一定是一个年纪挺大,没有女人缘,至今孑然一身,动笔的时候要在屋子角落里暗搓搓想的人。」 他的编辑宋文静像看小孩子一样看着他:「文华,你不能因为乔琏先生先把你喜欢的第一女角配给了仇人,然后把你接下来喜欢上的第二女角拒绝,这就做不好的猜测。这些天和乔琏先生通信,看得出来他是一个颇有朝气的年轻人。对自己将来的规划也很清楚,务实又谦虚...」 许文华板着脸做了一个打断的手势,手指敲着《海上归来记》再版序言的那一页:「谦虚?这是谦虚的人该说出来的话吗?」 「年轻人谁没有一个豪情大发的时候。」随着交流越多,宋文静对乔琏的印象越来越好,说话非常向着她。 「乔琏先生这算是好的了,只不过抒发感慨,多一点年少得意。你不想想你当初,一炮而红之后说的什么话,活像天底下除了你许文华之外就没人了一样!」当初许文华这样表现自然得罪了一大批同行,宋文静不知道下了多少功夫给他维护关系。 哪个作者没几个铁粉,当时他得罪作者。这些作者要是有人心胸狭窄煽动粉丝,呵呵,此一时彼一时,那时候他许文华『西湖客』的名声还没有名震天下呢!说不得就要被打压下去。 不管宋文静怎么说,许文华就是不愿意改口。一口咬定,乔琏一定是一个长相丑陋,脾气古怪的老光棍。另外还小肚鸡肠——不然怎么报仇写的那么好!一定是平常就计划这些来着! ......呵呵 不管许文华怎么想,《海上归来记》彻底在苏州打开了局面。一份嘉定县城地方的日报传播能力确实有限,虽然凭藉良好的口碑在一些小说迷中评价很高,流传颇广,但在最广大的阅读群体中间远远比不上在苏州报纸上连载的小说。 而单行本就不同了,愿意出钱买一本书的人比愿意用铜板来一份报纸的人要少得多没错,可是这依旧是一个十分广大的群体。 以苏州为核心,辐射整个江南地区——连翘合作的东华书社确实非常看重她的《海上归来记》,不只是分成上的让步,还有发行规模上的重视。虽然没有全国发行那么夸张,可是这也包括了书社主要的势力范围。作为只有一部作品的新人,这个待遇是空前的。 除了真的很有信心,其实也是看好连翘。 业界也会流传一些作者和书社的佳话,一方是千里马,一方是伯乐。一开始合作打下的良好基础,说不定就能合作许多年,将所有的作品都交给这个书社,这都是有先例的。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出版业,哪家书社不想要挖掘到几个可以支撑门面的当家作者!这不只是盈利的问题,还有大书社的面子。所谓大书社就要有大书社的派头,若是一个大书社一年出版不了几本畅销书,那算什么大书社? 来自嘉定县城的连载小说《海上归来记》在苏州文坛引起不小的震盪,从小说成熟的笔锋看来这不会是一个『一书作者』(专指那种只有一本书出名的作者)。这样的话,就等于是大家期待的作者又要多一个了。 乔琏之名一书封神肯定算不上,但多少算证道完成,这就跻身小粉红的行列了。如果后续能出两三本和《海上归来记》水准差不多的小说,妥妥又是一个小神。 如果是想成为大神,那就要拿出一部大作才行。 如今小说文坛有大神神格的硬性要求就是出版四五部小说,其中有一部堪称神作,能够引得大江南北共看一书。其中四五部小说是软性要求,没有的话只不过神格没那么稳固而已,毕竟又不是每个作者都高产。而一部神作就是硬性要求了,没有这个就不能算大神。 第36章 在这个时代作者是个很有『前途』的行业。 后世作者的待遇经过了一系列的变化,在网络文学还没有兴起之前,华夏作家富豪排行榜可以说明很多问题。当时华夏的富豪作家经歷了由严肃文学向青春文学转变的阶段,连翘记得自己小时候的作家首富都是余秋雨这些人和新概念作文大赛那帮年轻作家轮换着来。 那时候是转型期,至少严肃文学还能排上作家首富这样的位置。 只不过那时候的作家首富实在是太不值钱了,具体的数额连翘不记得,但是年收入大概是百万级别——中国这样一个人口过十亿的国家,作家年收入前列只能达到百万级别,这不是太让人羞愧了么! 第63页 国民阅读习惯没有养成,实体书疲软等等原因加在一起导致了这种尴尬的局面。 这种局面变化发生在某位知名不具的男频作者,该作者一部网络小说爆红,网络稿酬、实体书版税、漫改等齐头并进,一本书成大富豪。年收入千万级,甚至破亿的大神自此之后开始出现。 不过这很难说改变了原本令人尴尬的局面,本质上而言,国人对知识的汲取是一样的。网络小说是纯粹的消遣文学,它的走红其实只能反应这是个娱乐大时代。不过在哪个山头唱哪里的歌,连翘是网络小说作者,平常最主要的消遣也是读网络小说,她对此是没有什么忧虑的。 至于国民的阅读习惯,那么高的帽子关她什么事?而且话又说回来了,严肃文学越来越无人问津又不是只有华夏这样,实际上世界上大多数的国家都这样。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活法,连翘反正是想得开。 总之,到了网络文学的年代,华夏的小说作者总算能赚到钱了。或许有的人会说网络上那些扑街作者那么多,他们没赚到钱丫! 对此连翘只能说,所有的行业,无论这个行业发展的多好,都会有混的好的和混的不好的。风光的永远只有一小撮...... 人是不能和大环境作对的,连翘上辈子如果没有赶上网络文学的好时代,文章发表零门槛,读者老爷们有钱并且有意识付钱阅读正版。可以想见,她根本不会选择写小说这个路子,估计找个普通工作得了。 现在也是一样,如果是原本世界的古代,写小说哪能这么名利双收。就算她是穿越而来,也不可能改变这个社会大环境。所以很大可能性她不会写小说,而是会利用现代的见识发点儿小财——原本的古代社会,一个没有家世背景的女孩子,想要发大财而不会给他人做嫁衣裳,玩笑呢吧! 当然,穿越小说也没有骗人。最后不是都嫁给皇子、王爷、侯爷、高官...古代出嫁从夫,这就成为正经的统治阶级了,当然不会有问题。 不过这种假设不存在,她就是赶上好时候了! 名气什么的还是虚的,刚刚火起来的连翘不知道,但是金钱她先见到了。之前报馆给了千字八钱银子的稿酬就有近二百两的收入,后来东华书社给《海上归来记》出单行本,第一版的印量定下来了,按照版税分成要给她七百五十两银子。 当时先拿了两成的定金,也就是一百五十两。现在单行本正式发售,各处都在紧张销售,销售情况极为火爆。根据反馈的情况,东华书社正在再版——这又是钱。 做生意的都喜欢在尾款问题上拖拖拉拉,连翘本来以为今年年末能拿到《海上归来记》第一版剩下的六百两尾款就是好的了,毕竟东华书社下面的分销商也在卡他们的尾款。但是没想到,第二版开印,东华书社就送来了六百两银子的银票。 刘盈盈倒是很懂行,对连翘道:「这是他们在笼络你呢。做生意搭人情都是这个道理,要么就别搭人情,要搭人情架子那就搭的无比牢靠,最忌讳关系拉的半生不熟。投入进去了,最终还是有可能一无所获。」 这种道理连翘是不知道的,她上辈子也只是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学生而已。而且因为打算专职写作,根本没有经过社会的打磨,一点儿社会经验也无。 不过她头脑不坏,经过刘盈盈提醒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东华书社打定主意做她的伯乐,想要将她牢牢的捆绑在自家这辆车上,那么就会各个方面做到尽善尽美。 像他们这样,连翘想到的地方满足连翘,连翘没有想到的地方替连翘想到。中间还这么谦和,从来不提有这么回事。说说看,连翘会不会对东华书社印象大好?这简直就是必然的。等到关系牢靠了,书给谁家代理不是代理啊,当然是给关系好的! 相反,若是开头给连翘的待遇不错,后面小地方却斤斤计较,让连翘心生不满。这不只是煮熟的鸭子飞了,之前的投入也会全打了水漂,这是书社不能接受的。 连翘现在知道他们的小花招了,不过她没什么不满的。如果东华书社真的对她这么好,处处满足她的要求,她干嘛不和东华书社合作?而且一出道就合作,这活生生就是亲儿子的节奏,以后好处只会更多! 六百两的尾款,考虑到东华书社的分销商肯定还没有结尾款给他们,这肯定是他们预先垫付的。六百两银子对他们这样的大书社来说不算多,却能让连翘有个非常好的印象。或许就是考虑到了这一点,才会有这样的的决定吧。 《海上归来记》还有再版,再版之后销售会进入一个平缓期,俗称细水长流。也就是说以后还有钱赚,然而哪怕是现在,在这本书上连翘的收入也已经接近一千两了!考虑到她写这本书花的时间...穿越女做生意还真不一定能赚这么快这么多。 所以啊,感谢时代! 虽然因为海贸的关系大量海外白银流入,导致了白银价格的持续走低。但六百两银子对于普通人依旧称得上一笔巨款,这时候的『中产阶级』很多一辈子也就赚这么多钱。 手握这样一笔巨款,连翘开心的不得了。小声与自己的编辑道:「盈盈姐,晌午请你去五福楼呀!」 嘉定第一报馆这块地方本就集中了嘉定许多大小报馆,再加上一些其他工作者,使得这一块儿做饮食业颇为不错。不过考虑到『白领』的购买力,大多数是『经济适用型』消费,称得上上档次的不多,寥寥数家而已,五福楼就是之一。 第64页 刘盈盈当然不会推辞,笑眯眯地道:「去,当然去,吃你这个大户!」 等到临去的时候连翘还去校对室叫表姐张贵子,没想到张贵子头也不抬:「给我带饭来!」 连翘一拍额头:「都把日子过煳涂了!这不是月底了!」 嘉定第一报馆的月报都是月初发,所以月底的时候格外忙——月报旬报都要在这个时候定稿,整个报馆都乱成了战场,狼奔豕突。至于日报,那是天天要做的,不消说。 从昨天起报馆就比往常热闹,好多作者来交稿,当时她还说过这件事呢,结果今天就给忘了。 这种时候校对室有多忙根本不用问,连翘只能和刘盈盈两个人去五福楼。 两人去的有点迟,五福楼的二楼包厢已经没有了。不过两人也不在意,在一楼大堂吃也不要紧。 「刚刚看见作者和编辑吵起来了。」连翘一边用热茶涮筷子,一边道——这是在现代养成的习惯。 刘盈盈满不在乎:「这几天这种事不要太多,你现在还觉得新鲜。等再呆几个月看看,都不稀罕说了。」 月末的时候,交稿也就罢了,编辑找作者要稿那是天经地义,没什么可吵的。交得出的就交,交不出的就赶。但是有另一种情况,那就是编辑认为作者的稿件不过关,要进行修改。或者干脆大改,打回去重做,下次再发。 想想看,辛辛苦苦赶稿,说好这个月给发表。结果到头来一句不好,心血全白费了!可不是心里有火气要发出来。不过编辑也没错,只要不是故意给某个作者穿小鞋,秉持着职业道德做事,这也没什么好说的。 菜上上来,两个女孩子,而且是下午还要工作的女孩子,自然不会有喝酒,就是吃菜而已。 刘盈盈单手撑着下巴,目光忽然投向了邻桌。连翘顺着她的目光望过去,是两个男子坐了一桌吃饭。其中一个连翘认识,是月报那边的编辑,只是不熟而已。至于另一个,年纪看上去三十多,相貌平凡,连翘并没有见过。 「...这次的机会好好抓住,要是接下来的小故事依旧像上一篇那样受欢迎,至少能断断续续刊载。等到有好的长篇故事,你也能掌控了,我与你同主编去说。」 「多谢欧阳大哥了!」那男子佝偻着背,不看脸看身形竟是更老。 「多谢什么,当年是我邀你进这一行的,这么些年没有起色,我心里只觉得对不住你......」 人家说话声音不大,在大堂这样的地方不能完全听清,不过断断续续的也能知道这是个什么故事。 刘盈盈一转头就看到了和她一起偷听的连翘,还没把头转过来呢。看着连翘年轻到稚气的脸,忍不住掐了一下她的脸蛋:「诶,还是你丫头命好!」 「刚才那个看见了没?欧阳编辑刚刚入行的时候就挖到名下的作者,至今只怕有十来年了。蹉跎了这么些年,到现在也没有出路,三十多岁的人还要家中老父母接济——也是因为家计艰难,至今还没有成婚。」刘盈盈给连翘简单解释了一下。 如果是一个普通的行业新人应该会有感触,可是连翘不是。经过现代社会一些观念的洗礼让她很难理解这种事——她学会的生存法则不是这样的。在生存需求都无法满足的时候,她不大可能会想到梦想这些东西。 不过这不代表她对这样的人无动于衷,她感谢这样的人,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人这个行业才能做的这样好。 如果这个行业遇到的全是她这样觉得不合适就索性转行的...恐怕药丸啊。 「刚才那种才是行内最多见的,就算是如今执牛耳的『北宋南丁』,当年初出道的时候都苦过。特别是『洛北公子』宋志平,十八岁起投身这一行,过了十年才有小说本子能被刊载——像你这样的,和许文华那样的,都是老天爷赏饭吃,可别浪费了天资!」 刘盈盈这些话说的语重心长,连翘知道完全是为自己好,当然是虚心受教。 还怕刘盈盈不信,连翘拍胸脯保证:「我当然会好好运用自己的天资,我新的小说本子盈盈姐不是看过了,我是很勤奋哒——我和许文华那个懒鬼可不一样,不信的话就等着看吧!」 第37章 《海上归来记》这部小说完结之后连翘就送上了新的小说,这部暂时被她定名为《宦海》的科举朝堂文。 刘盈盈不大明白为什么连翘执意要给这部小说分成上下两部,上部定名为《文魁》,下部定名为《权柄》——不过这都不重要,重要的只有小说而已。 没有让刘盈盈失望,《宦海》出乎意料的吸引人。 和《海上归来记》的开篇热闹,场面很大不同,《宦海》名字很大气,开头却从庄户人家点滴小事写起。然而让人意外的是并没有因为写的是小户人家家长里短而让人觉得乏味,反而让人读的兴致勃勃。 从《海上归来记》到《宦海》都有一个特点,就是总能牢牢抓住人的注意力,一旦拿上手就丢不开了。刘盈盈一边看前几回文字,一边心中暗忖,这大概就是乔琏先生天赋所在了。 这个时候写小说的风气就是这样,要往大了奇了写,天上的天兵天将,地上的王侯将相,再不然也得是才子佳人。如今流行市井题材不假,可是那种市井题材也是有钱商人之家,最多就是市井人情描述的多。 第65页 类比可以看四大奇书之首《金瓶梅》,说尽了市井小人物,然而主线的故事还是西门大官人一家——人家有钱的很,可不算底层人民! 然而饶是这样,还得给人物牵扯一个身份,譬如是天上那个星宿,来人间应劫...不然这奇之又奇的人生为什么就给他们一班人给遇上了? 连翘《宦海》中的开头就不同了,林峥所在的林家就是最普通不过的江南普通农户人家的子弟。若是这个时候一般的作者写这样的人物恐怕要犯难,这可怎么写哟!底层小民的生活如果不卖惨,他们都不会动笔,至于寻常的家长里短...他们会给记成流水帐。 这不是他们的问题,这是时代的限制。 将写作目光放到底层人民身上这不是一开始就能做到的,华夏也是直到民国时期经过一场大变革,思想发生了剧烈的变化,这才有了这种倾向。 这个时候的小说作者没有想过详写这些人的生活,陡然让他们写,那就只能是流水帐。 连翘就不同了,她是经歷过后世网络小说薰陶的。不管这些小说里的人物将来会如何位极人臣,开局的时候一般位置都比较低。男频底层百姓大家庭勾心斗角过日常的文要少一些,但女频多啊!连翘见识多了,动笔也简单。 只不过寥寥几句日常对话而已,或许就有人不安好心——相比起王侯将相为了巨大的利益争斗,这些底层百姓争的东西或许真的太小了,但这并不会影响争斗本身的精彩。 这个时候的作者认为争的东西才是最重要的,为了三瓜俩枣的乌眼鸡一样想不来有什么看头。然而这个想法是错误的,对于升斗小民来说,争的东西虽小,却是一个生存问题,其紧迫程度甚至还要超过达官贵人的你争我夺。 这个小小村庄的林家也是一样,看似勾心斗角只不过是围绕着供不供养子弟读书,供养谁来读书展开,小事一桩尔。然而,底层百姓家恐怕深有感触,对于他们来说,全力供养出一个专攻科举的子弟是一件大事,大到关系到几代人具体生活。 至于原本没有感触的富裕人家,看了这小说之后也能理解。这就像是后世看科举文一样,不一定每个人都能感同身受,但是作者写出来的情形所有人都能明白。 如同挂念刘明程的未来一样,刘盈盈也挂念起林峥的未来——这个好少年能够获得读书的机会吗?这个家实在是太不公道了,林峥少年的命运真是可嘆!然而她心里又知道全按公道来才会坏事。 对于老太公来说,只能送一个家中子弟专攻科举。既然已经选定了林峰,那么除非林峥表现出了惊人的天赋,足够让他完完全全从世人眼中脱颖而出的那种。不然他是没有理由换人了,要知道在林峰身上先期投资已经投下去了,这时候换人之前花的时间、金钱、精力...那就全白费了! 戏剧的灵魂是冲突,《宦海》第一回 就是教科书一样展示这一点。虽然只是一个小小农家,几房妯娌,大小叔伯兄弟之间明里暗里的小心机,但是几百年后会流行,自然有他的道理。 放到现在依旧很好——不过刘盈盈没有想过内里的原因,她就是觉得选的开头和题材耳目一新,并且相当吸引人。 她觉得这部小说一定会成功。 编辑对一部小说的质量肯定是有感觉的,好就是好坏就是坏。但是对一部小说能不能走红,能不能在读者中间产生极大的影响,这就不好说了。 有的时候读者的喜好与偏向是一件很难捉摸的事情,无缘无故就红了,不知怎得,明明不错的就是红不了! 当然,这要分类型。有的类型就是质量很好,但考虑到读者的品味,会让人有些担忧。而有的类型就安全多了,编辑一看就知道在读者中间肯定吃的开。 《宦海》不用怀疑就是这个类型的,这种类型的小说最明显的特点就是三观主流、描写简洁而顺畅、没有阅读门槛。在题材主流的前提下,故事引人入胜。 《宦海》用了新题材,但是刘盈盈看过之后就不会怀疑,这绝对是主流题材! 「你这小说好,过两天连载位就空出来了,且等着吧!」当时刘盈盈信誓旦旦的保证。正好等着的这两天可以在《朝日报》上印一些宣传gg,就是预告。 不只是《朝日报》,刘盈盈还去向主编申请了报馆名下其他报纸也进行预告宣传,好让读者都知道《海上归来记》作者又出新连载了,等着各位来看。 这种兄弟报纸互相宣传是很正常的事情,《朝日报》帮过别人的忙,现在请人来帮助而已。而且人家听说是《朝日报》的当家作者乔琏新书宣传,答应地更痛快了。乔琏和《海上归来记》正火,关于他们的消息总是格外引人注目。这gg不仅不会让读者讨厌,反而会让他们大感兴趣。 《宦海》发表在一个很普通的春末晴天里,发表那一天刘盈盈特意放了一张当天的《朝日报》在连翘的书案上。等到连翘上班,对她『你知我知』地眨了眨眼睛。 刚刚印出来的新报纸有一种特殊的香味,因为用的墨不同,和后世的油墨气味相差挺大的。但是同样的很好闻,反正连翘很喜欢。 连翘瞥了一眼,发现《宦海》果然连载在最显眼的位置,忍不住微微扬起了嘴角。虽然这是她写的小说,但她还是喜滋滋地拿起了报纸,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然后才把报纸收起来。 第66页 发过《海上归来记》这样畅销书的连翘已经不算新人了,她发新书是自带流量的。最明显的是数据说话,原本《朝日报》的销量在一万八千份,她的《海上归来记》连载那一阵稳定在了两万出头。然而随着她的《海上归来记》完结,有迅速回落到了一万九千左右。 而她新书《宦海》要连载的消息一出,等到第一回 (上)刊载,《朝日报》应声而涨。销量一口气破到了两万二,只比《海上归来记》大结局那一份的销量逊色。 这其中当然有原本宣传,以及大家的好奇心等原因,之后几天应该会降低一些,但也能说明很多问题了。 更何况连翘和刘盈盈都有信心,这些凡是因为好奇而来的读者,绝大多数都会被留下。与此同时,还有原本对此不感兴趣的读者也会逐渐被吸引。 小说到底受不受欢迎,作者和编辑在小说开始连载之后心里能有一半的把握。等到市场的初期反馈出来,基本上就十拿九稳了。很少有小说连载之前编辑觉得好,连载之初反响也很热烈,后面却无缘无故崩盘的。 何况《宦海》的前期表现这样优秀,足够刘盈盈把心放到肚子里。 一本小说的好坏并不能单单从连载的报纸、刊物发行了多少来看,这些报纸刊物是一个平台,大平台自然销量大。具体的评判要看刊物因为这本小说销量有多大的波动,以及刊物传统发行区的市场潜力...这是一套颇为复杂的评判标准。 如果想要简单,也不是没有办法,看看大家是如何议论的就是了,这相当于后世的『话题度』。有的作品有好平台,知道的人多,但质量就是一般般,网络和现实都没有什么人说,这就叫没话题。 而有的作品质量真的很好,只是受限于平台,知道的人不多。但是有趣的作品受人喜欢,在自媒体的时代,该有的话题度总会有的。 《宦海》是一部足够吸引人的小说,科举文和这个时代简直合适的不像话!连翘的开篇也足够优秀,将《海上归来记》抓人的传统传承了下来。对于这个时代,他不是优秀,而是太过于优秀! 第38章 《宦海》的第一回 只是牛刀小试而已,有趣、新奇、吸引人...总之一部小说拥有这些特质就可以断定会成功的。但是如果仅仅是这样,不一定会超过连翘《海上归来记》的程度。 第二回 开始,事情有点不一样了。 连翘对『随身老爷爷』流小说的印象已经很淡了,主要是这个流行的时候她年纪还很小,虽然有看这些小说,但记忆是会消退的。 记忆会消退没错,不过某些东西可以『以此类推』。所谓『随身老爷爷』就是一个外挂,在她后来成为写手的时候,主人公的外挂金手指可以说是五花八门。一个成功的金手指外挂能够引起足够的爽感,这种感觉和早期读者第一次见到『随身老爷爷』这样外挂时是一样的。 当属于林峥的『老爷爷』上线,一开始读者没有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只不过懵懵懂懂觉得有点意思,甚至有些人觉得不明所以——一个现实向的故事里突然出现神神鬼鬼的东西,这会是一个志怪小说吗? 然而随着情节发展,所有的疑惑被解开。 林峥虽然被无情地剥夺了读书的机会,却获得了他的堂兄林峰不可能获得的教育资源! 不能说一个好老师意味着一切,但是如果有一个好老师,绝对能让很多事情变得简单。更何况林峥的『老爷爷』没有那么简单,他是学贯古今,对科举钻研深刻到入木三分的一个人! 跟着老爷爷学习是一段比较舒缓的情节,但这没有让读者不满。相反,他们现在充满了期待!林峥的想法是跟着老爷爷学好学问,在老太公面前表现好起来,这样他也就有机会像堂兄一样被送去考科举了! 他虽然只是个少年人,却是听老太公说古长大的。老太公不厌其烦地向儿孙们灌输一个概念,读书科举能够帮助家里改换门庭。对于他们这种普通的农家,这是唯一改变命运的机会。 他也曾经去外祖父家里,那边村子里有一户人家只因为不肯卖掉自己祖传的地,得罪了本地小官吏的亲戚。后来那户人家被祸祸的不轻,这里找麻烦那里找麻烦,挨到最后自家十几亩田地都被弄走了,家中一贫如洗。 当时外祖父村子里的人都说要找县城赵举人帮忙说项,赵举人的娘是这个村子里的人。娘舅这边的人都被欺负成这个样子了,总要帮着和那些衙门里的人说句话吧。 「要是我们村子里自己出个举人就好了!」当时的外祖父嘟嘟哝哝,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小林峥却是把这句话深深地刻在了心里。 读书科举的意义实在是太重大了,重大到在他根本不明白的时候已经坚定了这个意愿。 因为遇上『老爷爷』,原本没有希望的事情开始重新向他敞开大门。每天做各种各样的农活的时候他就分心和老爷爷学习,偶尔也去学堂外面张望。 这是『老爷爷』让他做的,这位老爷爷比不得一些老官油子懂得算计人心,可他绝对也是官场上及格线以上了。简单的推测就可以知道了,一个连字都认不全的小子,中间没有上学,然后有一天忽然饱读诗书...... 这可能?当然不可能!没有人会相信的,只会觉得林峥是鬼上身、是中邪了! 第67页 虽然没有正经上学,然后拥有了那么好的学问还是有点奇怪,但世界上有一种生物叫做『神童』。东南地方文风鼎盛,少年成名的才子多了去了,神童的新闻也是年年都有。有许多十分夸张的,林峥这种也算解释的过去。 林峥在学堂外面的事情有不少人知道,其中包括林峥的堂兄林峰,上次告状的那个。遇到一次他肯定还是要回去说一次,老太公一开始还依旧罚林峥跪祖宗,后来就只是打手掌心。 倒不是他心软,而是他发现跪祖宗什么对林峥一点用都没有。这里惩罚了,那里他原来怎么做,接着还怎么做。他又不能真把这个曾孙子打死,惩罚的太过了不是那么回事! 本来大家庭就因为所有子弟被压缩读书机会,专门供血林峰一个而貌合神离。普通的惩罚就算了,如果对林峥的惩罚太狠了,把孩子弄出了什么问题,这就是大家庭分崩离析的□□。 至于说打手心...这就是给家里其他孩子的一个榜样。如果他们知道了违反他定下的规定却不会有惩罚,之后老太公的麻烦可就大了! 虽然老太公还是防备着林峥因为眼界开阔就不甘心改变命运的机会归林峰,但实在做不出什么了。林峥当然感到高兴,他还以为自己的努力被老太公看在眼里,已经开始默认了。 然而,一切都是虚幻的想像而已。这种大家庭聚居,都在一个农家大院里生活,可以说没有任何秘密。就在一次偶然的意外中,林峥听到了曾祖父和曾祖母的对话,明白了之前全都是自己的一厢情愿。 原来曾祖父从来就没有考虑过要让他去科举,公平竞争机会?不存在的。甚至他将林峰的积极好学看成是一种负担,认为他就应该『老老实实』的。 「人各有命,峥小子这样上蹿下跳的是做什么!让外人看了笑话——是笑家里穷,子弟社学都读不起。还是笑我处事不公,这样好学的一个孩子都不给机会念书?」如果说一开始还有一些可怜这个孙子,被烦了这么久之后就只剩下讨厌了。 「命里无时莫强求,人这一辈子谁不是各安天命?难道就他一个委屈。当初小四去了,我还想委屈呢!培养了那么久,人说没了就没了。可我还能说什么,不是曾孙子这一代接着来!」 「天生没有那个运道,就应该老老实实的!」最终老太公盖棺定论。 只不过他的话其实有一个悖论,他为什么一定要在家中子弟里培养一个读书老爷,不然死不瞑目?甚至孙子死了还会找一个曾孙。当然是因为他想改变这个家庭低下的地位,想要鲤鱼跃龙门,不再只能任人宰割。 按照统治阶级的想法,他还不是应该认命,就该老老实实地种地过日子。至于科举的事情,自有那些日子过的好,供养读书人没有负担的人家来做。 自己不肯认命,想要改变人生,所以培养孩子读书。而林峥表现出不肯认命,想要改变人生,他却是拼命制止...只能说人的立场真的非常复杂。 林峥听到了这些话,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段心理变化。从这一刻起,他终于不再指望曾祖父会垂怜,会愿意给自己一个机会。 也是从这个时候起,他陷入了失落当中——一个少年人,乍遇到这种事,有一些失落是很正常的。 这是一小段压抑,而压抑绝对不是通俗小说的目的,压抑是为了之后剧情的一个反弹。事实也是如此,就在林峥的压抑当中,带来改变的契机到了。 原因非常老套,不过对于这个时候的人应该说不上。 挑衅——装逼——打脸,就这一套。 有机会读书的小崽子们当然很看不起没机会读书、只能在社学外面放牛的林峥,常常言语上面奚落,甚至堵他、打他。这一次也是一样,只不过林峥因为心里面装着事,反应慢了一拍,没有像平常一样跑掉。 被奚落、被羞辱,如果是平常,林峥或许懒得理这些人。因为他知道自己和这些人不一样,和他们生气完全是白生气。但是现在不一样,从老太公那里听来的话让他心中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平,只不过因为老太公是长辈,他才什么都没做。 于是打脸开始了,林峥跟着名师刻苦学习,哪里是这些根本没有认真读书的村童可比。他们嘲笑他根本不是读书种子,他反击回去——他们正在背的书,他已经倒背如流了! 村童启蒙,除了认字就是背书。背书是真正的死背书,不讲究解其中的意思,记下来最要紧。 这一小段装逼打脸以社学的夫子出场,认可林峥是个聪明又勤奋的孩子结尾,还送了林峥白纸、毛笔等文具。 此前林峥一文钱没有,这些东西自然是不用想的。而读书识字学写字是很重要的,他只能在沙地上划字,这当然是不合适的。现在有了文具,原本『老爷爷』打算教授的书法课总算可以开始了。 不过他肯定是没办法像普通学童那样写大字练字了,只能用家里的一块旧木板——毛笔沾水之后可以在木板上写下痕迹,这当然只是一个权宜之计,但她现在也只能这样了。夫子送的白纸并不多,根本不可能支撑他练字。 若要买纸的话,他可没钱。 「等有一天我有钱了,书房里定要摆两刀白纸,都是最好的那种!一刀用来写字,一刀就是摆设。」林峥恶狠狠道。 第68页 看着林峥『恶狠狠』的脸色,『老爷爷』又好笑又心酸。似这种底层学子的困扰他是没有过的,看着这个善良勤奋的孩子,他真希望他能不用为这些物质上的事情,只安安心心读书用功。 剧情进展到这里,小说大约完成了第一个完整的『单元』。 小说的主线渐渐明朗,不得不说,以科举为主体以前并没有过——以前写到科举更像是小说的一个背景,会有科举这件事,然而故事完全围绕科举展开,而且对科举的描写如此详尽,确实没有。 这是新题材,也是一个渐露峥嵘,註定要掀起浪潮的故事。 《海上归来记》初初连载的时候连翘只能说是『小荷才露尖尖角』,到现在,她的第二本小说《宦海》开始连载,引起的风潮有过之而无不及——《海上归来记》虽然用了后世小说才成熟的写作技巧,可他本质上依旧是一个没有新概念的小说。 《宦海》就不同了,题材上开闢了一个新的领域,而且和这个时代无比契合。 读书人,或者有志于家中出读书人的,都开始议论《宦海》。《宦海》虽然是一本小说,却有了要超脱出小说影响力范畴的意思。这就是贴近现实类小说可能面对的情况 ——一石激起千层浪! 第39章 江南文脉昌盛,而苏州又是江南中的翘楚。嘴说的不算,看数据就可以得知了,每三年一次的科举江南的进士有多少,而苏州又在其中占了多大比例...别的地方难出一个状元,苏州这个地方却是出了一个又一个。 这里面的原因很复杂,譬如苏州经济情况好,能够读书的子弟多。又比如教育资源好,各种书院林立......总之,苏州绝对是一个有很多读书人生活的州府,这些人对于科举的专注度十分之高! 《宦海》一出的时候没有人意识到这是要专写科举的,然而随着故事展开,所有人明白了,这就是一个普通农耕家庭子弟的读书奋进史。 这种小说的题材对于当代来说就相当于后世的都市文,大众接受度很高,哪怕不是读书人也愿意跟着遐想一场辉煌灿烂人生。如果是以科举为业的读书人,那可不得了了,一旦追上这本书只能用狂热来形容。 想想才子佳人小说为什么走红,而且是死忠粉最多的小说类型。无外乎男女都会不由自主地以身带入男主角或者女主角,然后遐想一番。虽然他们可能不是才子,也不是佳人。 现在《宦海》一出,这些读书人可不是要集体高.潮! 特别是连翘非常巧妙地设定了男主角,林峥是什么出身——普通农家子弟!大富大贵之家出身对于读书人中大多数人来说都太遥远了,根本没有代入感!穷到死的那种固然更有人物冲突,可那种困窘一样脱离了大众的感受。 供的起读书,又供的不容易,这种家庭是大多数读书人家的真实写照。 另外就是林峥的天分,连翘设定的就是一个中等偏上的资质。或许在乡野人家算是不错的,可是在整个读书人群体中就是这么一个位置! 或许写成天资奇高,是一个真正的天才,这样行文会比较简洁,至少『老爷爷』这个外挂就不用了,因为林峥可以凭藉自己的天资杀出一条血路。但是连翘宁愿做出一点牺牲也要强调他资质中等,原因就在于这才有代入感吶! 这是最广大的读书人群体,代入林峥的身份才会更加顺畅。大有一种林峥做得到,他们也做得到的感觉...呵呵,你们有随身老爷爷吗?你们有作者给开各种机遇外挂吗? 不过不要紧,对于连翘来说,只要给读者这种感觉就可以了,这会帮助她的书卖的很好。 受限于平台的关系,《宦海》最开始的影响力依旧受限于嘉定。普通读者十分喜欢也就算了,关键是读书人集体迷上了这部小说。《朝日报》这种本地有代表性的日报,读书人家庭一般都是有订阅的,所以整个读书人群体,包括上层读书人也都无一例外看到了《宦海》的连载。 这里所谓的上层读书人,指的是有举人功名的,或者家中本来就比较有钱的。这种读书人生活优裕,远高于一般的读书人。 像连翘之前收集素材的时候拜访过的杨举人就是其中的典型,因为他很注意经营自己的名声,所以对于这些报纸什么的格外关注。《宦海》这部小说也是他最先发现的——他以前虽然也看一些消遣小说,可是他自矜身份,又有读书人的审美,喜欢的都是那些文采斐然,读来满口生香的文章。 这样的文章放在后世就属于主流文学中的非主流,作者有这个能力的不多,读者那边也不见得有多买帐。 也就是说,很少见。 《宦海》其实是最主流的主流小说,本来不应该引起杨举人的注意的。只不过《朝日报》他每天都看,看完新闻再看小说多正常,只要不是难看到无法忍受,总是会看完的。 《宦海》这本小说一开始吸引他的是作者。《海山归来记》这小说杨举人看过,也觉得很有趣味,格外吸引人。但是他并没有将这部小说列为自己要向朋友『安利』的小说,这就像是后世读者看网络小说,很多小说也觉得很有趣,可是安利给别人的总是一些更『深刻』的作品。 对于杨举人来说,《海上归来记》始终就是一部非常通俗的消遣读物,最多就是比别的小说更有趣一点。 第69页 就是这个有趣,让他对『乔琏』这个名字多多少少有了一点印象。让他因此专门去书铺找这个作者的小说买,恐怕做不到。可要只是顺便在已经订的报纸上看看他新连载的小说,这还是稍稍提起了他的兴趣。 ——虽然都是消遣读物,可至少比别人有趣一些。 然而看下来就不得了了,这小说写的是科举,是他们的人生! 虽然这是他的错觉,哪个读书人能有一个随身老爷爷。不过错觉也没什么问题,几乎所有的小说都在给读者带来这种类型的错觉。重要的是当杨举人接受了设定之后就大感兴趣,完全投入到了男主角『林峥』的人生当中。 连翘上辈子的时候,不知道是因为凑字数,还是因为大家就是爱看家长里短,所有的作者对于写那些鸡零狗碎的小事不陌生。而《宦海》的前面部分,很多就是这种内容堆积而成。 后世觉得挺普通的,这时候看却觉得这就是他们真实生活的写照,就是从来没人写出来过。 杨举人少年读书的时候家境也就比林峥好一些,所以对于小说里描述的种种情况深有感触,每天看完连载之后总有一番感慨。 之前他从来不和朋友们谈论小说这种消遣读物,这就像是严肃文学圈的大佬轻易不会提起青春文学圈的小后辈——不管是因为受限于时代,还是因为个人审美原因,他们总觉得跌份儿。 这一次《宦海》他非常喜欢,然而还是因为这种心态转变不过来,始终没有和别人说过。 可是这种心情憋着是很难受的,迷小说的读者肯定都知道,真遇到了一部喜欢的不得了的小说,读完后会有很多不吐不快的话。这个时候就得有一个无话不说,并且可以谈论小说的朋友。 遗憾的是这种朋友不是每个人都有的,所以也就有了『安利』活动的繁荣——安利不只是无私地分享,以及对小说深深的喜爱,更是因为抓不到一个可以和自己狂热谈论剧情的朋友,那么干脆培养一个吧! 保持着这种心情的杨举人没有矜持多久,终于在一次和朋友的聚会中提起了《宦海》这部小说。当然,他先用了一个另外的话题引出这件事。 「话说世兄可有看近日发行的《朝日报》,唉!这些商人最是奸猾冷酷。让女子们出来做事也就罢了,如今还大力使用小儿做事,真惨吶!」 这说的其实是童工的事情,经济发展到一个程度之后必然会经歷一个资本血腥积累的过程。歷史上西欧国家的积累对外靠殖民,对内则是压榨工人。 用更便宜更好管理的女工取代一部分男工的工作,以及用比女工更便宜更听话的童工都司空见惯——资本的必然选择。 在这个资本主义萌芽的华夏古代,这种手法以看似偶然,其实必然的方式呈现出来。之前《朝日报》报导了一些小作坊使用童工,童工小小年纪就因为超出承受能力的工作死掉、残疾、受伤。 虽然就和改变不了女人渐渐出来工作一样,这些文人也改变不了当下作坊老闆们使用童工。但是放放嘴炮,抒发一番忧国忧民,这还是可以的。既可以显示一番自身的美好品德,也可以和朋友一起找找道德上的优越感。 当然,也有的人确实是发自内心有一种忧心。 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朋友,杨举人是上层读书人,他的朋友当然也是。听了杨举人的话,立刻心有戚戚地附和、评论几句,大有天下奸佞当道,他们这等读书人不得重视的愤懑。 这就是一个引子而已,杨举人又不是打算真的说这个。于是略说了几句就摆摆手道:「罢了罢了,我们说这些也是无用,不然人家怎么说百无一用是书生是书生呢。现在白白提起这个,也不过是让世兄烦忧而已。」 说着故作不在乎地道:「对了,《朝日报》上近日还连载了一篇名为《宦海》的小文,不知世兄有没有看过。虽说的消遣读物,却多少有些意思,写的竟是咱们这些读书人的故事。」 杨举人本意是起个引子试探,这是连载在《朝日报》上的小说,知道是肯定知道。但有没有详细去看,看了之后喜欢不喜欢,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却没有想到那个朋友立刻两眼放光:「哎呀!原来杨兄你也在读这个!」 语气情真意切,等到话说出来才觉得自己的反应是不是太热切了?立刻收住了脸色,像平常一样道:「《朝日报》每日都是要读的,多少看了几眼,确实有些趣味——话说这些小说本子本就是小道,能够风行一时原就是凭这些趣味。」 神态和语气都是满不在乎的,然而联想到最开始的反应就知道了,这位老爷不过是装模作样呢! 第40章 小说受到读者喜欢是很正常的事情,无数的作者都做到了这一点。然而小说能受到士林的侧目,这就是天底下的头一份儿了! 都知道士林是些什么人——读书科举考功名,不然也是醉心文学的士绅。当然这里的醉心的文学并不包括小说本子,任何新兴的文学形式都会遭到守旧者的打击和排斥,对于他们而言,小说本子就和逗趣的笑话差不多。 这些人未必就真的从来不看小说,只不过他们会竭尽所能地贬低小说。平常就认为这是小道,哪怕真有喜欢的小说也不会往外说,因为怕说这个丢面子! 第70页 非要说的话,报业和小说业崛起的这几十年就是文化界剧烈变化的几十年。越来越活跃的市民经济为基础,再加上印刷、造纸、交通运输的发展,为文学的平民化准备了诞生的温床。 旧的文学依旧在舞台上光辉璀璨,但是不知不觉中已经开始沦为昨日黄花。不是说没有人喜欢以前那些更加『高雅』的文学了,只不过就像文艺片一直有人爱一样,商业片却是市场的主流。 如此而已。 这些士林人士就是守旧者中最死硬的一群人,更麻烦的是他们掌握的主流文坛的发言权——至少是表面上的主流文坛。从连翘的角度来说,只不过是几个士绅自娱自乐的『文坛』算个鬼的主流文坛! 不过连翘这是习惯后世评判事情的方法了,那个时候虽然也有小老百姓抱怨贫富差距,抱怨国家就是被一小撮人垄断,但相比起真正的古代绝对是有质的不同!在现代社会长大的连翘自然而然地养成了站在大众角度看待一切的评判方法。 小说这种艺术相对于以前的那些文学形式,明显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的主流了,理所应当这就是主流文学呀!然而事实却没有这么简单,这个世界的古代已经很开放了,可依旧是一个特权思想屹立不倒的封建社会。 这种社会,虽然也会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样重视人民群众的话。但实在来说,在说话权这件事上,少数人决定一切。 不过,这个时代还是有他的进步之处的。教育普及做的很好,市民阶层崛起,虽然特权阶层依旧站在了高点,但是人多势众又有经济基础的另一股力量至少能保证一种平衡——作为一个小说作者,士林人士可以看不起他,与此同时,这个小说作者只要自己骨头不软,也可以在这个士林人士面前保持相当的尊严。 这种事在连翘那个世界的古代,那是不敢想像的。 之前士林人士在小说界面前已经吃了一次亏了,于是两者之间达成了一种互不干涉的局面。主流文坛的阳春白雪依旧高高在上,享受荣光,至于小说界则是捞到实惠,赚钱又赚名气。 两者互不干涉,你不找我麻烦,我也不奚落你。 说实话,这种情况已经是小说界奋斗这么久得到的结果了。至于说更进一步,有人想过,却没有具体的实施方法。这些有远见的人知道,这种事强来是没有用的,一切只能交给时间。 一代代人过去,新成长起来的年轻人是在小说围绕的大环境下长大的,潜移默化,认可小说界是很正常的选择。 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情,现在的现实情况就是士林高傲的一逼。面对小说,他们不发言就算好了,一旦发言就是阴阳怪气,酸话连篇。 就是这种情况下,《宦海》在士林圈子里引起了瞩目。一开始大家还藏着掖着,等到发现:好嘛,原来你也喜欢,他也喜欢...那还藏着作甚!于是一个个也开始谈论起这部小说来了。 一开始的时候还是为了挑刺,站在科举过来人的身份上讲这个小说这里不行那里不行。后面挑刺挑不下去了,终究还是完全沉迷于小说的魅力当中。 这就像是后世明明知道看网络小说耽误学习的高中生,等到手机在手依旧忍不住去看。有些事情就是这样,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不过这些士林读书人也不是白读这么些年书了,脑子比一般人好使,立刻找到了藉口——他们不是看书,而是看书中科举事。他们也是正在经歷科举的,正好借这本书讨论交流科举的事情。 说的这么一本正经,其实就是要办读书会嘛! 自从小说业兴盛以来,读书会作为一种活动就非常常见了。常常是一群人聚在一起结社,固定时间读小说,当然,更重要的是交流感想、互相推荐优质小说等等。 有的读书会兼具图书馆的功能,这时候的书籍自封建时代已经算是非常便宜了没错,但依旧有人不能够承担太高的买书费用。这种读书会可以大家交换自己的藏书来读,既省钱又能读到很多根本买不到的书——这可不是后世,想要什么书网购就是,基本没有买不到的! 很多书社发行能力不行,又或者是这本书本来就小众,只在地方发行了少少的一些。这种小说很多人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到,倒是通过这种读书会互相交换得以阅读。 另外有的读书会还会专门读一种类型、一个作者,甚至专门某一本书。 现在这些士林人士读《宦海》就差不多是这个样子了。以往只有实在太喜欢某一本小说了,才会有一些读者组织起来专门成立一个读书会。特别是一些小说是连载的,在追连载的空隙正好讨论剧情,交换想法。 而这些士林人士表面上是说大家交流科举经验什么的,可要真有个人混进去就会知道了,这完完全全就是一个《宦海》的读书会! 「新报纸来了,这几日的文字你们都看了罢?」杨举人拿着几份报纸来到卷棚底下,这里已经坐了几个朋友。 这些人就是读书会的成员,当然他们不认为自己是读书会就是了。 《朝日报》是早上发报,其实在座的人都已经看过了,但这时候人手一份报纸,正重新看一遍今天的新连载呢! 有的没有看连载的则是用裁纸刀、浆煳、素白纸等做剪报,小心地把新连载的内容装订上去。 第71页 《宦海》的剪报做的很精緻,粘连的异常好,没有一点儿歪斜或者脱落。特意用了深色稠子做书皮,看上去就像是书铺里发卖的一些特别贵的书籍。 做这个的是一个家里很有钱的秀才,虽然只是秀才功名而已,但他家里有钱啊,也不像其他读书人那样心急。眼见得年纪大了依旧科举不成,早就歇了心思,颇有些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样子,兴趣爱好转移到了诗词歌赋这些东西上面。 一边做这个剪报,一面对其他人道:「你们看看,你们看看,我做的如何?我看人时兴给报纸上连载的小说本子做这个,便试着做了做...这还是头一次做呢,外头那些人做的我看过一眼,实在不成样子。」 朋友看过来都恭维了几句,都笑道:「这是当然的,咱们熬浆煳、烧松香,那是粘笔头、做写字册子的功底。如今再做这个不是手到擒来?那些外头的人是做的专心,可他们打小裁过多少张纸?现在把要用的部分裁下来恐怕都不齐整哩!」 从小读书的学子可不只是读书那么简单,他们学的东西多了!笔头掉了自己粘,写字册子没有了自己做,裁纸、调墨、画格子...学的东西多了!现在想想也是一些颇有趣味的记忆。 至于这做剪报的活计正好把以前学的这些东西用上,这还有些得意呢! 《朝日报》是日报,连翘又是一个每日都有连载的,所以内容进展的颇快。杨举人翻了翻这些日子的报纸,道:「说起来这林老太公还是太不通了,家里有子弟这样上进,多少应该松松口。不说立刻拍板定下供科举,至少应该愿意看看再说啊!」 有个家里是耕读人家的就道:「不是那么回事儿,这林老太公也有自己的顾虑。再者说了,他就是一个乡间老翁而已,有些事上有一些见识,另一些事情上则不然...说起来这上面固执一些也正常。老人家年纪上来就这样,认准死理,多少有些说不通。」 《宦海》的情节进一步发展,随着林峥放弃老太公这边,只低头跟着老师用功,故事的重心转向了这个大家庭的勾心斗角。 林峰作为老太公钦点的读书苗子享尽了特权,这自然引来大家庭之下一些小家庭的不满。当家庭平稳的时候还好,枪打出头鸟,大家都寄希望于别人出头,勉强维持住了安宁。 但是现在有林峥刻苦读书,那就不同了。 林峥并没有挑动家里不宁的意思,然而事实就是那些有着小老百姓特有精明的叔伯很快利用了他想要读书却没有读书机会这一点。平静了很久的林家,闹起来了! 林老太公是当惯了大家长的人,何等精明,知道这种事根本不能拖延,一旦拖延起来这个家就真要散了。立刻快刀斩乱麻,把所有有意见的子孙都罚了一遍。他们或许有意见,然而在老太公这个大家长的权威下只能低头。 这还不算完,林老太公开始了对男主角林峥真正的打压。 第41章 林老太公开始了对曾孙林峥真正的打压,这听起来有点奇怪,却是真的。 林老太公是一个很精明的的人,如果不精明也没办法维持一个四世同堂、马上就要五世同堂的大家庭。他很清楚,表面上儿孙被他压服了,不再闹了,其实心里依旧是不甘心的! 所谓礼法规矩只能治表面,要是心里存心不愿意听他这个大家长的,有的是办法阳奉阴违!所以光靠这一次用大家长的权威还不够,他需要另外做一些事情才能稳定这个家庭开始越来越多的小心思。 他选中了林峥。 倒不是说林峥在这件事里承担了主要责任,说到底就是孩子大了,有自己的心思了。他们当爹娘生的儿的身,生不得儿的心。要是这些儿孙没有自己的小心思,不要说是一个林峥了,就是一百个林峥也没用。 然而他还是选中了林峥,谁让一切因他而起,他就是那根□□呢! 如果不把他当作一个榜样摁下去,底下儿孙还不都起来造反! 至于说这是亲曾孙...林老太公四世同堂快要五世同堂的人了,曾孙这一层除了选定的林峰之外真的很少接触。说的过分一些,林家也不缺男丁,林老太公没什么下不了手的。 他自认为还是给这个曾孙机会的,让他当众发誓再也不读书了。如果听从,他还是林家的好子孙。如果不从,那就是一个忤逆不孝的东西! 在封建社会里,孝道是一个人社会道德的重要指标。一个在孝道上有瑕疵的人做别的都算了,如果打算走科举的路子,那就算是自绝生路了。偏偏林峥就是打算走科举的路子,这就是打算把他往绝路上逼! 连翘故意要将林老太公和林家写的这样咄咄逼人,要知道这时候可是封建社会,虽然国家提倡的是分家,建立小家庭。这有利于国家管理,也能提高税赋。但是,社会道德层面,大家提倡的却是大家庭。 市井小民也就算了,多的是早早分家的。而那些豪门大户、书香门第则不行,哪怕做不到四世同堂五世同堂,也至少要做到父母其中一个在就不分家。若是爹娘在的时候就分家,那是会被戳嵴梁骨的! 另外,孝道也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打算走科举道路的人绝对不可以在这上面有问题,不然将来就很有可能有麻烦。 所以连翘不能让林峥随随便便就『叛出家门』,不然的话那不是找读者骂么!也显得不合常理。就是要林家和林老太公打压林峥到了极点,读者都看不下去了,这时候再让林峥能够打脸一回,迎来一个剧情高.潮。 第72页 于是经过一番斗争,男主角终于在『老爷爷』的开导下做出了人生的选择——哪怕是这样他也想去参加科举,并不是为了什么修身治国平天下的大抱负大理想,只是因为从小被灌输在他脑子里的念头,他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子孙后代的命运! 如果是一个普通的少年人,哪怕是下定了这种决心恐怕都没办法有什么实际的作为。最直接的,林峥还吃着家里的饭呢,他说话管什么用! 然而有了外挂老爷爷就完全不同了,或许这位老师的心机比不上一些官场老油条,但对付一个农户人家还是绰绰有余的。一方面他让林峥和父母通气,保持共进退,另一方面就是和林老太公之间的博弈了。 林峥是爹娘的独生子,又加上父母没有什么主见,倒是愿意听这个儿子的——况且说句实话,做爹娘的谁愿意牺牲自己儿子成全别人的儿子?就算这个别人的儿子也算是自己的侄子。 若是自己的儿子没有这个命也就算了,他们只能认命不提。但是他们眼睛不瞎,看得出来林峥并不比林峰差。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是林峰而不能是林峥! 至于和林老太公的博弈也很简单,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而已。林老太公用孝道名声来威胁林峥,如果林峥不听话就要坏了他的名声。一旦没有名声了,科举之路的大门其实也就关闭了。 然而他忘记了,相同的,他也要顾及自己选中的曾孙林峰的名声! 一家人如果真的闹起来,闹的场面非常难看,难道林峰就会有什么好话吗?多闹几次这就是妥妥的刁民之家。别以为家庭环境对一个人的名声影响不大——华夏儒家的观念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齐家本来就是个人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如果一个人家都管不好,立刻就会让人有一种这不靠谱的感觉。 歷史上有很多御史台的人在皇帝面前给某某大臣上眼药,御史台就是负责监督的那个机构。而攻击的目标除了显而易见的贪污受贿、渎职之类,还有一样最常见的,那就是治家不严。 治家不严这种听起来像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实际上也正是这样。如果天子没有厌弃这个大臣,那么绝对不会因为治家不严这种小问题而撸掉这个大臣的。如果真的因为治家不严下手,那只能说明天子本来就很想动手了。 然而,治家不严始终是一个可以攻击的地方。林老太爷在林峰身上投注了太多希望,可不敢在这种地方埋下一个巨大的隐患。 这种主意当然不是林峥这个少年人能想出来的,是他的老师教他的。 这个时候这位老爷爷就能看出来了,林峥确实很有科举当官的潜质——就算有一个他这样的参谋,林峰也始终只是一个没经过事的少年人。这样的他,面对林老太公这样一直尊敬到敬畏的大家长,竟然能面不改色并且颇为信服的反过来威胁! 这在这个社会绝对是非常出格的,哪怕是一个成年人也不见得能真的面不改色地做出这个决定并且坚决执行。 而这种情况对于一名官员简直是小儿科。在这一刻,这位老师总算在林峥身上看到了非同一般的潜质。 按照他所想,就算他将自己知道的东西倾囊相授,林峥也不过就是一个中等官员而已——学问只不过是科举为官之道上的敲门砖,当官的天赋很多时候在别处。这也是他的极限,实际上林峥头脑不如他,条件不如他,成就很有可能更低。 而现在林峥做出的这个选择,抛弃了一些个人感情,但是这就是最有利的。而且他在做出选择之后就迅速去安排方式执行,中间没有一点动摇——看起来很简单,然而真的身处其中就会知道,毫不动摇对一个官员来说既是最简单的事情,也是最困难的事情。 林峥作为有作者照顾的主角,当然有惊无险地解决了这件事。 最终换来的结果就是林峥和他的爹娘被踢出了家...为了名声着想,并没有对外说分家,实际上就是分产不分家。 听起来分家是好事,其他人岂不是要跟着效仿。其实不是那么回事,林峥和他爹娘分出来几乎是净身出户。给了三副碗筷,一个木桶,五百文钱就完了,另外许诺到下一次收穫之前都配给粮食和蔬菜。 幸亏林峥曾祖母看不过去,给了一些油盐酱醋。 爷奶倒是有心想接济一番儿孙,只不过家里没分家,一应家产都是公中的,就算私下攒了一些私房,那也就是一点儿零用而已,根本顶不上数! 这看似是绝境,一家人却通过守望相助的方式坚持了下来。连翘写了一些乡土种田奔小康的情节,比较别出心裁地让林峥父母赚到了第一桶金。从这里开始,小说进入到一个比较爽快的阶段。 家里慢慢发家奔小康,富贵不敢说,至少能供应林峥科举了,这个过程是爽。科举道路总算迈开第一步,开始进入学堂,这个也是爽——进学堂作为一个插班新人,那是要被学堂学生看不起的,挑衅说来就来。 很好,又有机会打脸装逼了。这个过程既让读者看的舒爽,一扫前面的纠结,又体现出林峥目前的课业到底是个什么水平。 读书会的老爷们将这一段读了又读,这在后世是再简单不过的打脸片段,翻开每一本男频小说都可以见到。但是在这个时候,在这个小说理论和套路还不成熟的时候,出现这种桥段绝对新奇。 第73页 更重要的是,新奇而且非常有趣! 一般没有接触过这些老爷们的人或许会觉得他们是文质彬彬的读书人,个个都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似乎他们聪明文雅,品味非常高雅,一般人读小说也就是读个剧情,他们却是将一个又一个的修辞,一个又一个的字眼弄下来分析。 然而这个时候如果有人看到他们脑内剧场就会知道了,他们看着林峥打脸装逼这一段格外心潮澎湃,恨不得以身代之。这个时候他们和普通的市井读者也没有什么不同,都是在代入男女主角意.淫而已。 所以说到底一个道理,原来不管是有钱人还是有功名的大老爷,都是会做梦的,而且他们的梦和其他任何人的没有什么两样。 「这一段这个乔琏先生写的略有瑕疵——你们说这样可好,我们多写一些科举上面的东西寄给《朝日报》,也是让这个作者写的更好。」杨举人一拍大腿,本来是在可惜来着,忽然眼珠一转提出了这个主意。 「可以的,可以的。」「算我一个!」「同来同来!」 人家都说老房子着火,一旦烧起来最不得了,现在也是一样。这些老爷们平素对小说本子那是最不屑一顾的,这时候有了喜欢的小说,却像是找到了一个宣洩口,表现的比一般的读者还要夸张! 第42章 嘉定第一报馆,月中。 总结会议似乎是后世商业发展越来越专业化、职业化之后的产物,实际上很早之前从业者就会聚集在一起讨论如何让生意更好了。只不过这种情况更像是遇到一件事之后偶发性讨论,而没有形成固定日期的特定会议。 不过在这个世界不同了,报业本来就是一个十分需要集思广益,大家群策群力的行业。再加上报业本身具有的时间固定性,在这个行业很快形成了固定时间开会的风气。 一般来说,各个报纸内部小组一旬一次会议,而整个报馆则是一个月一次会议。会议为了避开各个报纸最繁忙的时间,一般选在月中的下午进行。 刘盈盈稍微收拾了一下,就跟着《朝日报》的主编、副主编、各编辑一起去报馆最大的一个会议室开会。这个房间在报馆使用的这个园林里就是主屋,如果住人的话一般用来做祠堂,可以整整齐齐摆上好几层牌位! 饶是这样,当所有报纸的编辑们都到了之后,这里也被坐的满满当当。 刘盈盈找到自己的位置,赶紧坐了过去。 会议由报馆总的副主编主持,至于主编,则是坐在正位左边的位置,扶了扶新买的玻璃眼镜儿。耳朵里听着副手的发言,眼睛里看着与会人员的表现。这种情况下大家都专心致志,根本不敢走神和说小话。 「《祁练报》发卖少的太厉害了...说真的,如今老百姓对这种游记还真的有兴趣吗?」副主编非常严厉地看了一个中年男子一眼,那人正是《祁练报》的主编。 嘉定第一报馆在嘉定绝对是稳拿第一的大报馆,名下有好几份报纸。和如今的大报馆一样,採用的是非常残酷的经营方式。一旦一份报纸连续三个月销量上表现不佳,就会被废除,然后立刻扶新的报纸上位。 报馆的报纸是很多样的,除了和后世报纸很接近的月报、旬报、日报,这些既说新闻也做小说连载。其他还有专门做一种专题的报纸,就和后世的专门杂志一样。 譬如嘉定第一报馆名下原本就有一份专门说戏剧的,托靠近崑山的福,消息来源很多,素材不少,群众基础也很棒,一直在报馆有比较稳定的位置。至于说这份遭到点名批评的《祁练报》,专门连载或长篇或单独的游记。 说到古代游记能想到什么,当然是《水经注》之类的书。古代交通运输不太发达,人们很有可能一辈子也没有离开自己居住的方圆三十里地。这种情况下,这种游记文章当然不是像后世一样是勾引别人旅游的。 准确的说,有点像后世《动物世界》之类的节目,是专门用来长见识的。外面或清秀或雄伟的山川,没有见过,想像都想像不出来,通过这种文章,至少能遐想神游一番。 另外,也有极少数的人真的会去旅游——这个时代的经济发展的很好,国家也安定平和。这种情况下,交通运输业在古代的范畴内其实就算很好的了,常常有文人墨客寄情于山水,满到处旅游也不是没有。 有的报馆专门说这类事情的报纸办的很成功,不过同样的题材不同的人来办不一定也会获得成功,嘉定第一报馆的《祁练报》就是这样。 批评了一番,然后副主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宣布了新报纸的方向——短篇小说。 这个速度很正常,报馆对《祁练报》不满不是一天两天了,估计筹划一份报纸取而代之想了很久,早就有了成熟的想法。 新的报纸拟定的方向就是一份专门做短篇小说的报纸。 短篇小说相对长篇小说来说劣势很明显,剧情展开很难,小小的篇幅里想要完全塑造一个立体丰满而有魅力的角色也很难。对于读者来说,最明显的就是粘性很低。看看后世网站赚钱的都是长篇小说就知道了,商业性上短篇小说真的非常困难。 不过也不能指望报馆所有的报纸都能像王牌报纸一样赚大钱,实际上报馆运行就是由几份利润丰厚的报纸搭配利润一般的报纸组成。而且这还是嘉定第一报馆报馆这种收益不错的报馆,如果换成是一般的报馆,很有可能就是收益不上不下的报纸搭配不赔不赚的报纸了。 第74页 短篇小说商业性再差也总归还是有自己的死忠的,就像后世读者看网络小说,大多数喜欢看大长篇,但总有一小部分偏爱稍短一点篇幅的。只要最终的销量达到报馆的及格线,这就是一份可以做下去的报纸。 按照副主编拿出来的规划,这份专做短篇小说的报纸先做月报,如果反响好的话就转成旬报。 一件又一件的事情进行讨论,很多是和整个报馆相关的,这自然要认真听。可也有很多和自己所在的报纸毫无关系,特别是会议到后半部分,大家都拿出册子写写画画,看上去是在记重点,实际上是在做自己手头还没有做完的事情。 等到好不容易结束会议了,各回各的地盘。《朝日报》的总编抓住报纸名下、包括刘盈盈在内的两个专管小说的编辑。让他们尝试着向自己手下的作者约稿,约短篇小说的稿子。 新报纸看上去是接下来总主编力推的项目,底下当然要支持。一开始的时候最好打响知名度的方法就是请有名的作者写些短篇小说,至少能吸引一些这些作者自带的流量。 刘盈盈答应下来,回头就和连翘商量能不能写一篇短篇。连翘如今是她手底下最红的作者,她当然希望连翘能够应承下来。如果说连翘对此毫无意思,那才会想到要找其他作者。 一篇小短篇对于连翘来说是小意思,刘盈盈这些日子这么照顾她,她没有犹豫就答应了下来。 答应下来之后,连翘才把刘盈盈刚才开会时候发生的一件事拿出来道:「写《双红会》的孙绮先生,之前就有几次卡着最后关头来交稿。今天已经把明天日报内容送校对室了,新的稿件却还没有来。」 日报的所有内容是要在前一天下班之前送到印刷商人那里的,这样明天早上读者才能买到报纸。 送到校对室虽然还有补救的余地,但也无限接近于死线了。 刘盈盈其实是一个心很软的人,特别是手下一些女作者,她知道女人做事业比男人更难,所以一般能帮就帮。对于孙绮,晓得她老母亲最近断断续续生病,精力实在有限,几次最后关头送稿子过来也没有说什么。 类似孙绮这种高不成低不就的作者,这样行事,编辑向来是很有意见的。也就是刘盈盈体谅人,这才放她过关。 然而这一次是真的快到死线了,刘盈盈非常生气,问道:「谁去催的稿?」 「没人催稿了。」连翘非常无奈地回答。 最开始这样的情况肯定会催稿的,有时候刘盈盈自己去,有的时候让其他有空的人去。就连连翘,有的时候在报馆里呆久了,想要外出放放风,也去过。但是次数多了,大家也就习惯了,默认最后关头她总会过来的,也就没人刻意去催了。 连翘这么一说,刘盈盈一拍脑门就想起来了。 今天因为开会的关系还有好多事情没做,刘盈盈也没有时间再去催稿,实际上她根本没有时间再去料理这种鸡零狗碎。眉头一皱,非常不快道:「她这是什么作为,晓得她家里有苦难,已经够照顾她了!她要是没办法坚持连载就提前说啊!变成隔日连载,或者休载都是可以的。这时候这个样子,是要做什么?」 很简单的,孙绮之所以还要勉强坚持高强度日更,无外乎为了钱。现在她母亲看病正是需要钱的时候,要是放缓连载,这是立刻就要断粮的节奏——其实刘盈盈心里清楚,只是不说出来而已。 说起来孙绮确实很难,眼前的选择也可以理解。但是屁股决定脑袋,站在报社的角度,这就是不对!特别是很有可能延误报纸发行,这更是不对中的不对。 连载开天窗!在后世报业都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报纸、编辑、作者要一起向读者道歉。而放在更加重视诚信的古代,这是一个更严肃的问题 连翘一边觉得可以理解孙绮,一边也觉得明白刘盈盈的立场,所以不再说话。 刘盈盈郁闷之后也没有办法,只能去找一些本来已经打落下去的内容,从中筛选出好的来。预备着如果最后关头孙绮都不能把《双红会》的稿子送来,就用这个弥补开天窗的版面——道歉是道歉,那部分版面也不能空着啊。 然而日报不同于月报或者旬报,他们冗陈的时间长,在准备期间可以积攒很多备用的稿子,实际上月报和旬报常常有版面不够用的问题。而日报就不同了,即便是嘉定第一报馆这样报馆的日报,凑满及格水平以上的稿件也是很难的。 这一会儿急着要填补版面,竟觉得这个不好,那个也太差,心烦的不得了。 第43章 连翘本来在看自己的读者来信的,见刘盈盈左右找不见合适的内容填补版面。顺口就道:「不然用我的答读者问做版面,觉得怎么样?」 这个建议一半认真,一半是玩笑。在这个时代提出用答读者问做版面内容,总有一种投机取巧的意思的——这是找不到内容了,拿东西凑字数吗?但也不能完全当玩笑看,后世的报纸刊物等作者答读者问很多都堂而皇之地成为了报纸的版面呢。 对于读者而言,选择就是这样干脆。他们甚至对当红小说的一点零碎资讯更加感兴趣,而不是别的什么小说的连载。 特别是一些话题度很高的小说,读者关心的问题是很多的。 不过再怎么样,连翘也就是那么一说而已。后世可以做的事情不代表现在可以做,她对于这方面的把握肯定不如刘盈盈这个专业人士。所以也就是说了这个话,很快就回去接着看自己的读者来信了。 第75页 刘盈盈一开始也觉得连翘是在异想天开,一时丢到脑后去了。只不过在心烦意乱找候补内容的时候又转过头将连翘的话想了一遍,越想越觉得似乎也没有那么无理取闹...... 这么一想,转头低声:「你觉着读者会不会有兴趣?」 说完这话她自己都觉得是白问了,《宦海》现在的热度简直不用说!从读者来信就知道了,有好多读者都有问题想要问连翘,有关于小说的,也有关于小说作者『乔琏』的。就刘盈盈自己日常听人说,好多问题已经引起广泛讨论了——《宦海》这种触及到全民热议问题的小说在这种事上是非常有存在感的。 想了想,看外面天色越来越迟,试探着道:「你先将信件里面问的多的问题抽出来,回答问题与我看。若是《双红会》的稿子真赶不及送来...就用这个吧。」 「好嘞!」连翘答应的很痛快。她当然痛快了,本来就是江湖救急,这件事对她来说几乎是没有影响的。往好里说,如果她真的计较,还能管报馆要一笔稿费呢。只不过没那个必要,就当是帮忙罢了。 等到排版的人来催,《双红会》的稿子还没有来。实在是等不下去了,刘盈盈检查校对了一番连翘的答读者问,确定没有错别字,这就交给了排版的人。但是排版工的表情她真是记忆犹新——你特么在开玩笑吧?拿这个当内容? 等到上交了,事情没有更改的余地,刘盈盈反而紧张起来,就怕大家不接受用作者答读者问做版面内容。但紧张也没用了,都送到排版工那里了,一会儿就会被不耽搁地送到印刷商那里。 不过刘大编辑显然是白白担心了,第二天的《朝日报》并没有读者反应有什么不妥...实际上读者很高兴。 『乔琏』这个作者也算是非常神秘了,虽然作者出名的是小说和笔名,本人到底是高矮胖瘦男女老幼,不一定为外界所知。但是在小说业发展地如此迅勐的时代,知名小说作者其实很难维持神秘性的。 一方面是外界对此很有兴趣,另一方面他们自己也有让别人了解现实生活中自己的欲望。 写小说嘛,都是为了名利。利不用说,小说受欢迎,钱财自然就来了。就是名气这一点非常微妙,名气挂在一个笔名之下,就算爽也只能是一种暗爽。一开始还好,长久下来这怎么够? 所以,很多着名小说作者都是主动公布自己现实生活中的身份的。反正这个时代没有照相、摄影等技术,当名人只有名气带来的快乐,而没有名气带来的苦恼——真觉得名气负担太重,也比较容易避开这种影响。 连翘以乔琏为笔名,写了第一部 小说《海上归来记》,在整个苏州都小有名气是真的了。这个时候《宦海》作为第二部小说横空出世,表现竟然更好!然而此时外界对她依旧一无所知,要说不好奇,那怎么可能呢! 再加上大家对《宦海》接下来的情节进展有着大量的猜测,问题简直一大堆。 只不过想知道也没有办法,连翘自己不说,大家也只能一筹莫展。而现在,专门留出地方做作者答读者问,大家十分感兴趣,哪里会不高兴! 而且连翘不同于时下大部分作者,戏嚯之言简直信手拈来。她自己觉得自己不过是规规矩矩答了读者的问题,然而在别人看来却是妙语如珠。 表姐张贵子和她一起下班的时候笑的不行,揽着她的手臂喘不上气来:「你可真逗!」 不,我不是,我没有。 然而外界就是这么认为了。 顺便一说,连翘当然不会在这种答读者问中透露出故意要隐瞒的东西。譬如说接下来的剧情具体走向,又譬如说,她的个人资料。 前者很好说,不能剧透嘛。后者其实是她的习惯,她以前写小说的时候就不会透露自己的真实资料,现在就更不会了——她的习惯还是将写作生活和现实生活分割开。 现在又多了一个说服自己的理由,她是个女孩子。 这个时代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女作者,但是小说业依旧对女性有很大的歧视,认为女性写不好小说的大有人在。 这并不稀奇,就算是几百年之后,人类文明进入到新的阶层,依旧无法消灭性别歧视这个问题。在这个封建时代,又有什么好指望的呢。 现在的女作者两极分化,一些非常大方地展示自己的性别、年龄等,另一些则非常避讳说这些。前者当然是想利用男读者对女作者的好奇,以及女读者对少数女作者的支持,赢在起跑线上。 还别说,有几个女作者在这方面将自己的事业经营的很好。比如苏州『如意儿』周莹,她就是现在苏州名气最大的女作者之一。只不过她的名气非常复杂,只有一半来自于她的小说,另一半倒是来自她本人了。 她是个不上二十岁的年轻女郎,生的花容月貌。当她的真实身份,包括长相、性别、年龄等为人所知后,给她的名气带来了巨大的推动力。特别是她积极和许多男性作者交流,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欣赏『如意儿』的小说,总之很多作者都大力推荐过她的作品。 总之,出于好奇也好,想入非非也好,『如意儿』周莹确实拥有很多男读者作为死忠粉——连翘了解到有这种作者的时候嘆为观止,这不就是后世炒作美少女作家嘛!她倒是不像现在的一些人对此评价很低...人家凭本事吸的粉,旁人有什么可说的? 第76页 至于避讳说这些的也好理解,就像是后世在演技和奖项上有野心的演员,总会淡化自己过于漂亮的容貌。在某些方面某些时候,这不仅不是帮助,反而会成为一种阻碍。 在还没有真的获得认同之前,泄露出女人的身份,很大可能就此让别人打上一个标籤,然后带着偏见看自己。 连翘当然不希望被炒作成什么『美少女』作家,她的征途始终是星辰大海——既然来到这个世界了,要么混吃等死,要么就要真正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一些什么。 说的通俗一点,连翘现在也是膨胀了,有点清高起来,非想着靠实力封神。而不想以后有人说:那个谁谁谁,是靠着女人身份成为大神的。女人写得好什么小说,就是矮子里头拔高个儿,照顾照顾她而已。 总之,答读者问大受欢迎...想不受欢迎也挺难的,现在几乎每一个看《朝日报》的读者都同时是《宦海》的粉丝,人家名声正热呢! 甚至有读者反应,希望固定下来这么一个栏目,让《宦海》的作者常常答读者问才好。 对于报纸来说,读者老爷的要求就是圣旨,主编甚至正经考虑过答应下来。最终经过商定,这个栏目确实固定下来了。不过是一个月一次,对于这个月大家的问题汇总答疑。 毕竟,大家的问题虽然多,但是有趣的、值得拿来说的却不多,经常回答的话就没什么意思了。 这个决定做出之后第二天就公布在了新一期的报纸上,大家当然是满意的,并且本来就很多的读者来信现在更多了。之前只不过是想给作者乔琏写信而已,至于得不得到回应根本不在乎。现在告诉你,你的问题如果足够热就能得到回答——读者老爷们的积极性当然会被立刻调动起来。 在这件事里最不高兴的大概是《双红会》的作者孙绮了,第二天早上她才带着新稿子来报馆。她心里也知道这时候再来也没用了,然而躲着也不是办法。现在道歉,编辑一时会很生气,生完气后就事情却能了结。 然而这次刘盈盈是真的生气了,不仅心里给孙绮记了一笔,还特意指明每个月《宦海》的答读者问就用孙绮小说的版面。 虽然每个月只有一次,而且《双红会》也连载不了多久了,追究起来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影响。但孙绮为此还是不高兴了好久...一开始的时候她还会为自己开天窗的事情心虚,然而事情一过,心情就不一样了。 她能为自己开天窗找很多理由,她的理由也非常说得通。这样一想未免抱怨刘盈盈不近人情,乔琏这个作者仗着人气高欺负她——她认为做答读者问是乔琏积极促成、一力主张的。实际上呢,连翘对此其实是无所谓的。 第44章 「奈何早不看此书!」 就在读者纷纷向报社写信提问的时候,有一些读书人如此大声疾唿。 《宦海》这本书在这个时代而言是非常贴近现实生活的,选取的切入点『科举』也绝对是国民话题。自身的特点决定了这部小说能够引起更多的议论,这种现实题材本身就自带这种优势。 不过,科举是国民话题不假,那么真的是每一个人都了解科举吗?恐怕不见得。 连翘自己就深有体会的一点,在高考之前,关于高考的种种她能说的头头是道,貌似是个专家。可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等到高考完毕之后和一些同届考生交流经验才知道,原来本省还有那么些加分的办法。以及,大学某些院系对高考是有特殊要求的...... 至于说高考完毕之后就更不要说了,不用提那些小细节,就是大方向上的变化恐怕也不知道——等到连翘读了几年大学,大家说起晚几届的考生高考有个大变革,她还一脸懵逼。 完全不知道咩... 在媒体传播迅速的现代尚且是这样,在古代就更别提了。 普通人对于科举的概念是什么,无非就是『状元游街』『文曲星下凡』等等,至于说科举考试到底怎么考,考题怎么出,答题者有哪些小技巧?他们哪里知道! 实际上这些问题不只问倒了家里无人科举的人,就算是有人科举,若不是个书香门第,本就有长辈科举,恐怕也是一知半解——后世还有那么多高考小技巧呢,除了普及率最广的几个,其他难道大多数的考生知道? 连翘的视角其实有点不同,她是藉助后世研究者对上千年科举的总结,结合这个世界古代科举的一些特点写出的《宦海》,说明了主人公林峥的『随身老爷爷』是如何教导林峥科举的。 现在还没有进入正式科举的情节,所以技巧大多集中在学习小技巧。至于真正的科举应考技巧,只是偶尔大而化之、一鳞半爪地说几句,然而就是这几句就已经把大家弄的心痒痒的了,急切地想要知道到底如何。 为什么胃口吊的这么高?除了因为大家对这个很有兴趣之外,就是前面学习技巧真的很有用了。 连翘上辈子总共接受了十六年的学生教育,特别是前十二年,堪称『艰难困苦,玉汝于成』。素质教育不敢说,应试教育绝对是她的拿手好戏——啧啧,只可惜,经过了大学四年,自废武功,已经不如高考前夕多矣! 这也不是她个人的胜利,是时代的胜利!一代代的学子用自己的血泪汗得来的宝贵经验吶! 这些经验有多有用? 第77页 举个例子,对于学习,总有一些记忆法和重点法吧。通过这些办法,能够加快记忆、牢固记忆,至于说划重点的本事,那更是基本功...什么?没有点亮这个技能,那就问问你的九年制义务教育过到哪里去了吧! 至于说古代读书人读书的方法,一个词形容,读死书。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是他们的说法,听起来很勤奋,然并卵。从效率的角度来说本身就是极大的浪费,从最终效果来说也很难说比有技巧的读书法更好。 很多人从小读书就是背书,先生不解释意思,只是让学生按照他教的背下来。等到四书五经背下来了,学习才进入下一个阶段,讲解意思。 从背书开始,到最终主攻科举程文的具体写法结束。中间没有技巧,老师的教学方法也说不上科学,最终的结果嘛—— 只能说七分看天赋,三分看努力了。实际上每一个从科举大军里杀出重围的学子几乎都可以说得上领悟能力惊人,自学能力强悍。 连翘记得,在更早时候,两汉魏晋时期,当时的知识更加珍贵,于是老师更加不能说什么教育能力了。当时老师们对于一个内容往往只教导一遍,说的也不一定详细清楚。如果有学生希望老师再教一遍,得到的不会是老师对其勤学好问的赞赏,只会是斥责,严重一点的甚至会逐出师门。 你为什么要再问一遍?是上课开小差了,还是一遍没听懂?如果是前者,被罚是活该。如果是后者,被骂依旧是活该——这么笨,活该被骂!都说了一遍了还不知道,要你何用? 当时的老师振振有词,甚至学生也认可这种赤.裸裸的学术歧视。 生长在现代教育环境之下的人是很难理解古代的教育概念的,他们往往有家长、老师,甚至社会求着学习。然而古代不是这样,知识的稀缺与可贵让他变成了一种宝贵资源,为了得到他,代价有的时候可以付的很大。 为此吃苦受罪?想想得到之后的光明前途,难道不应该为此受罪吗? 在封建社会中后期,也就是这个时代,知识的稀缺当然没有那么严重了,但相对现代社会依旧是稀缺的。有的学就不错了,哪里还能挑拣老师的教学水平。 话又说回来了,这时候没有师范大学,就连教师培训班都没有,教师资格证这种东西更是想想都没想。老师的标准就看他们在科举上的战绩,童生、秀才可以做蒙师,秀才中比较优秀的就可以开学馆。 至于举人、进士当老师,鑑于他们一般不缺什么,这种情况很少,只有极少数声名远扬的书院可以请到他们。再不然就是豪门贵族之家请来的家庭教师,专门教导自家子弟。 前者图名声,后者则是看重实利。和这等豪门拉上关系了,等到子弟教导出来,投桃报李也要替他们谋一个出身的。就像《红楼梦》里面的贾雨村教导林黛玉,等到贾雨村走的时候林如海就特意託付岳母一家给他谋个官职,这在古代是很常见的。 整个社会的教育者是这样,又能指望什么呢。或许他们自己读书很厉害,在科举这条路上战绩辉煌,然而这并不能说明他们能教好一班学生。 或许有的学生自己在学习生涯中琢磨出了一些有用的技巧,但在这个敝帚自珍的古代,他们往往也不会和同窗交流,而是默不作声,将来传家而已。 连翘在《宦海》中展示的一些读书小技巧,以及对学习、科举的深刻认识,在这个时代可以说是石破天惊的。 更重要的是那些技巧都不是夸夸其谈,很多读书人觉得这些说的很有道理,于是按照书里面说的去做。然后陡然发现...学习变得比以前简单了。学习技巧当然不能代替学习,可是确实可以让学习变得容易一点。 特别是在这个堪称应试教育初级阶段的古代,就像没有接受过青霉素的身体青霉素效果更好一样,变化是显而易见的。 这时候的士林读书人就连之前的矜持都没有了,大家完全不避讳自己在读《宦海》。大家见面的时候如果不讨论一两句《宦海》,甚至会被认为是不爱学习的学渣,或者落后分子。 更有甚者,拿出了研究四书五经的劲头研究《宦海》,就等着后面正式科举的内容出来,能够进一步指导他们。 社会反响是巨大的。 一开始的时候连翘知道《宦海》应该会受到欢迎,但是欢迎的程度是不好说的。应该说她其实低估了这个时代的人对于科举的追逐,以及士林读书人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力。 这个时代的读书人不算少,然而有志于科举的学子相对于更广大的读者其实数字并不大,所以连翘当时并没有在这上面做太多指望。然而她太想当然了,她忘记了舆论的作用,忘记了影响力的概念。 就像后世的影评人一样,他们相对于广大观众,群体是小的可怜的。但是他们的影响力并不小,很多人看电影会受到他们的影响。不说他们打低分的一定不看,打高分的一定看,至少在做出选择是时候会因此有很大程度的偏向性的。 这时候专心于科举的读书人一般都是周围人群中的精英分子,当这些精英分子喜欢一本书的时候,这就是天然的gg。 《宦海》现在是嘉定第一报馆最红的小说,红的烫手。甚至有月报的编辑不顾行业潜规则,提出应该让《宦海》转到月报上面连载,这样才能利益最大化。 第78页 为了同一家报馆之下的报纸内斗太过于惨烈,这种连载到一半换报纸的事情几乎是没有的。如果这种事情可以做,那就会造成一个可怕的后果——比较强势的报纸总是将弱势报纸的好内容拿到自己这边,结果就是弱势一些的报纸失去供血,最终走向消亡。 然而更荒谬的是报馆竟然真的考虑要不要答应下来,最终还是连翘这位作者的意见一锤定音——她比较喜欢在日报上面连载。 现在对于『乔琏』,嘉定第一报馆可以说是有求必应,《宦海》拿的是嘉定城到顶的价码,千字一两五钱银子。在哪张报纸连载这种事,她的意见当然是最有用的。 第45章 「连翘,你过来一下!」 安娜放下自己随身的布包就被早她很久上班的刘盈盈叫了过去,刘盈盈把她拉到角落低声:「今早有人找你。」 随着《宦海》影响力越来越大,其作者的名气当然也是与日俱增。这个时候出现了一批人,他们早早以读书为业,然而终了年事渐长却始终一事无成。这些人看到《宦海》上面让人茅塞顿开的内容不免感嘆:奈何不早看此书! 这些人中有很多根本等不及后面内容出来,在他们眼里,乔琏一定是一个非常懂得科举的人。要么是一辈子泡在这里面的前辈,要么就是家里世代书香,是这方面的专家。 专心于科举的人对科举的狂热是旁人难以想像的,遇到这种事别的人一般会忍耐。他们不同,他们等不及连载了就选择上门——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他们当然不知道『乔琏』在哪里,但是他们知道报馆在哪里啊!于是自费到了嘉定第一报馆,就是为了询问乔琏现实生活中姓甚名谁,家住哪里。好在《宦海》现在的影响力还局限在苏州,他们来嘉定倒不难。 在这些读书人的脑子里就没有想过报馆会拒绝告知。这个时候一般有狂热读者想要拜访作者,无论是报馆这种机构还是作者本人,其实都是比较欢迎的。至于背后的隐患,在这个时代,疯狂粉丝还没有成为一种大家都知道的东西,影响很小。 然而现实给他们泼了一盆冷水,因为连翘在保护真实身份这件事上的谨慎,报馆为了不得罪她,当然不会将她的身份公布出去——其实这个秘密能够被保守,也得益于一开始连翘就没有让人知道的意思,不然就算主编、刘盈盈他们不说,也难保报馆里哪个临时工不会为了一点好处说出去。 这些人上门拜访『乔琏』不成当然会非常失望,然而让人惊讶的是他们并不愤怒。往往是等个一两天,发现真的不成,然后就离开了。 要知道一般的读者要是对小说剧情有个什么不满都是会情绪激动地骂人的,而人家这回是实打实跑了大老远过来,结果什么都没有让人回去,轮到谁身上谁能高兴。本来报馆还以为会面对很大的压力,没想到竟然这么轻松就过关了。 大觉不可思议。 然而,这些来访者的心态非常好揣摩。 首先,他们都是读书人,读书人讲究一个文雅体面,不可能如同市井人一样动不动就闹起来。 其次,更重要的一点,这种拒绝不见读者的事情发生在别的作者身上会让读者不爽,发生在《宦海》的作者乔琏身上,忽然就变得理所当然起来了。 之前《海上归来记》就让外界对『乔琏』有了各种奇妙的猜想,其中最有市场的一种说法,就说乔琏恐怕是某个豪门大户的年轻公子——这种说法最有市场并不是因为没有其他说法能够相抗衡,更多是因为这种说法更得一些妙龄女子的人心。 自古佳人爱才子,她们想要把偶像想像成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这有什么错? 没毛病。 然而除开豪门大户贵公子的人设,『乔琏』身上其他的猜测也是往高大上那边去的。实在是连翘对于富贵生活和炫富这一命题诠释的太过成功,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如果不是富贵红尘里的人,实在写不出那样的文字。 于是关于『乔琏』出身富贵门庭的传闻就甚嚣尘上,虽然没有官方认证过,读者却是默认了的。 现在《宦海》一出,人设不免有些改变。因为从《宦海》的开头来看,这必然是一个很熟悉小民特性,并且了解乡村生活的人。 在中国传统小说里,小说涉及到『乡里人』以及一些乡里人生活的片段的不少——就算是描写贵族家庭生活的《红楼梦》还有一个刘姥姥呢。但是这些内容往往是一鳞半爪,浮光掠影就算过了,真正像《宦海》写的这样生活,这样家常,那是没有的。 所以大家判定乔琏至少是在乡村生活过一段时间,不可能只是道听途说那么简单。 除此之外,《宦海》里面关于科举全都是扎扎实实的真东西,对于这个时代来说硬核的过分。如果是一个不了解科举的人不可能做到这一点...或者厉害一点说,绝大多数经歷过科举并且最终取得成功的人也不一定能写出这些内容。 「金石之言,金石之言!说来可笑,我们平日读了多少微言大义,看了多少程文集子,临到终了这些书竟没有一小说本子将科举学习之道讲的通透起来!」他们是这样说的。 按照他们的想法,这位名叫『乔琏』的作者必须是经过科举的,而且还是科举里成功的那一小撮。 第79页 这么一想,再在《海上归来记》后已有的人设上面修改。于是连翘在她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变成了一个书香传家,满门清贵的子弟——只有这样的人家才能在书香与富贵之间兼得。 如此一来,连翘始终不肯透露真实身份,并且拒绝见读者的原因也得到了解释。 这种科举传家的书香门第,有些确实比较保守矜持。在这个主流文坛看不起小说的时代,他们这样的人家又怎么能容忍家里的子弟操持这个行业,在外头写小说呢。 而对于这种人家的优秀子弟,读书人想到他们的门楣自己就低了三分。一方面体谅其难处,另一方面也是心里把自己放在了低一等的位置。 如果说读者对作者算是上帝,那么普通读书人面对这种家族的子弟自觉就会站在晚辈后进的位置上。相互关系既然被认定成这样,那么对方不见他们对他们也就是一件非常容易接受的事情了。 于是这些读者来了又去了,一批批求知若渴而来,最终却又失望而去。 连翘刚刚开始的时候还有些得意,毕竟受欢迎总是好事。后面就觉得有点郁闷了,这些人虽然不知道她就是乔琏,可老是活跃在附近,让她一时间心烦意乱起来。 这种心烦一方面因为她有点害怕自己的身份不小心露了出去,另一方面则是这么多读者殷切期待,弄的她亚歷山大了! 虽然她早就知道她有很多读者,而且读者对她期望很高,但是真的眼睛见到这些读者在自己眼前热情非常,那是另一回事。 心烦意乱是搞不好创作的,正好这时候是夏天正热的时候,连翘懒的朝九晚五上班,只想找一个凉快的地方呆着。于是干脆对刘盈盈和主编请了假,家里呆着了。 也就是她,本身并不是一个真正的编辑助手,不然随随便便请长假什么这怎么可能!等到回来做事的时候早就没她的地儿了。同时,她随随便便就请这种长假也让同事们落实了猜测。 不知道她就是作者乔琏的同事们早就猜测她这个空降部队是不是有后台,不然怎么随便就来了,平常还不做事。现在她以这种丝毫不在乎工资的方式请假,为五斗米折腰的上班族们立刻印证,之前的猜测果然没错! 然而也就是这样了,这个时代的人在这种事上面想的比后世的人还要开。后世的人是在平等的思想中成长起来的,就算不得不接受这个世界就是不平等的,也不免抱怨愤懑。而这个时代呢,他们完全就是一个阶级社会,接受自然良好的多。 「不然咱们家在乡下买个小茶园吧。」连翘穿着纱裤晚上在凉床上坐着,手里接过小丫头冬儿递过来的西瓜,咬了一口含含煳煳道。 吴美娘对女儿太过于清凉的穿着有点不满意,但是想到这个院子住的都是女人和小孩子,最终没有说什么。只是一边脱下手上的戒指,一边也拿了一牙西瓜:「好端端的,怎么说这个,竟然说起置产这种大事了,这是随便说得的?」 无论古今,置地产对于一个家庭来说都是大事。 连家并不穷,连翘从记忆中可以知道。当初她那死鬼老爹连守诚给苏州知府当刑名师爷,最后英年早逝在苏州,因为苏州没有依靠,母女二人才从苏州搬到了吴美娘娘家这边。 给一个知府大人当师爷,还是苏州知府这样的肥知府,这显然是个油水很多的事情。虽然当时连守诚侍奉的苏州知府是一个清明好官,连守诚自己也不是那等刮地皮的奸佞小人。 但是知府这个级别的官员找师爷的价格在那里,再加上一些『常例』,七八年做下来总是攒了一些的。 吴美娘能安安稳稳地守节,和连翘母女两个过的颇为舒适,都是这笔钱的功劳。 吴美娘带上现银,又慢慢把在苏州置下的房产之类卖掉。然后在嘉定这边,买下了现在住的宅子和另外两个小铺子,铺子出租出去,宅子的厢房也同样出租,每个月靠瓦片钱就能过的不错了。 再加上吴美娘从小跟着开医馆的父兄,学到了一手看妇人病的医术。左近忌讳男大夫的妇人都愿意来找她,收入更丰了。 然而即便是如此,说到在江南这边买地什么的,吴美娘是想都没想过的,现在连翘却大大咧咧就说出来了,也难怪她会觉得连翘太随便了。 第46章 江南的地价是很贵的,连翘根本不懂,记忆中也没有关于这方面的。不过在吴美娘的解释下她很快知道了,嘉定作为县城,周边乡下的地价比苏州稍微便宜一点,上等好水田一般是是几两银子一亩。 至于说苏州周边,那周边买地不只是钱的问题了,关键是根本没人肯卖。价钱在那里摆着,但其实没有意义,因为没有『货源』。 连翘提议要买一座小茶园,小型的茶园的话,如果荒了几年再发卖,那也就比开荒强一点,这种比较便宜,三五百两银子就能买到手。要是是打理的比较好的那种,那又不同了,出价在一千两齣头。 连翘想在乡下买茶园是因为茶园都在乡下山上,夏天的时候肯定凉快。但是听到吴美娘说起这价格立刻咋舌——《海上归来记》一本书就让她赚的挺多的了,然而这买一个小茶园立刻就要去掉一大半。如果再算上后续需要的管理成本、投资等,恐怕这么一个小茶园就要把钱全放进去了。 当然,等到开始採茶的时候是有钱赚的,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第80页 但是连翘其实就是因为想要避暑,所以随便那么一想而已。这时候说到经济帐,立刻就头如斗大,举手投降了。 先不说她没有打算通过农业经营获利的想法,就算有,这种事交给谁来做——她们母女两个常年住在嘉定县城里,又没有一个支撑门户的男子。这可是古代,要是茶园管理人员弄鬼,她们根本没有办法。 连翘想到这些立刻摆手:「罢了罢了,我胡说的。我有那个钱还不如像娘你一样买一两间铺子,就在嘉定城里,经营起来稳妥又方便!」 吴美娘手上的团扇扇了扇,替连翘赶跑腿边的蚊子。这时候微微一笑:「你那些银子攒着罢——说起来我原本替你准备好了一应嫁妆,现在见你这样能干,比我积攒了这些年还强。」 吴美娘原本对连翘写小说当作者这件事算是不贊成也不反对,她始终是想连翘如表姐吴梦春一样,找一个可以常常接触优秀青年的活儿。但也谈不上多不能接受,工作什么的,家里又不差连翘赚一份月钱,就算连翘完全不工作,她也不见得会说什么。 然而连翘在小说这个行业里获得的巨大成功让吴美娘在这段不长的时间里慢慢改变了想法。 吴美娘很聪明,虽然以她的想法来看,她并不是很懂小说、报纸、发行、传媒等等这些东西。但她会看结果,连翘确实赚到了很多钱。 资本主义萌芽的封建时代,对待金钱简直诚实的可怕。后世有人说自己生活的时代是『笑贫不笑娼』,然而他们错了,这个时代才是真正的『笑贫不笑娼』。 不管怎么说,后世某些风俗业都是违法的,然而这个时代,这些都是正正经经依法纳税的生意。 ——其实这就是个例子,用以说明这个时代对于钱财同样看重的同时,规则要更加宽松。于是越宽松越坦白,不像后世,如果是当着面的话还会遮掩一番。在这个世界里,没有人想要隐藏这一点。 最直接的影响,吴美娘希望自己唯一的女儿,也就是连翘,她能有一个好的终身归宿。然而好的婚姻是讲条件的,这个时候时髦的自由恋爱也是在门当户对的基础上,实在差的太远依旧是不可能。 她为什么要精打细算经营生活,就连家里这个小宅子的厢房都要租出去?就是为了多多积攒一些钱,将来给连翘的资本积累的厚实一些。 然而现在连翘自己解决了,《海上归来记》只不过是一个开始而已。吴美娘也是有关心连翘的小说的,她知道连翘是真的站稳了脚跟。将来能有多少钱?这个问题甚至是现在的她回答不出来的。 身价这样丰厚的姑娘能在嘉定城里找到一个什么婆家...那种大家族肯定是不可能了,但是这之下,几乎是随便挑。 自此,吴美娘对连翘写小说的事情再也没有疑虑——明明是上班工作的时候,她却回家自己给自己放『暑假』。为什么吴美娘没有说什么,正是因为她的想法已经改变了。 「若说只是避暑的话,有什么可恼的?」吴美娘反而觉得奇怪,放下手里的西瓜,轻声慢语道:「我外祖父家就是乡下的,家里算得十分富裕了,有半面山头都是家中的,全部种的是桃儿。你若是想要避暑,去那里也不难。」 说着又补充道:「怎么,不记得?几年前我还领你去过一次呢!」 连翘的记忆就像是翻书,别人提起来当然有印象。可是要是没个提醒,这种不常用的记忆一般也就丢掉了。 吴美娘的外祖父家,也就是连翘外祖母的娘家。这家好像是嘉定县城下面一个小村庄的小地主,家里有四五十亩水田,还有半面山头的山地种着桃树。江南地区地狭人稠,这就算是地主了。 靠着这些田地,过着算不上富贵,但也算是还不错的生活——印象中外祖母娘家人丁单薄,好处就是这笔家产一直没怎么被摊薄。当初吴美娘带着连翘去的时候,当家的人已经是连翘的表舅了,还是这些家当。 连翘一开始说想要去乡下避暑其实是半真半假,心是真的,但自己都没有做太大指望。乡下人生地不熟的,她年轻小姑娘一个人就去,这是什么道理?这可不是后世,随便就能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而且实在说吧,就算是后世,连翘也没有进行过单人旅行。作为一个年轻女孩子,她要么和朋友同学一起,要么跟团,单独行动?不存在的。 这时候吴美娘说起乡下还有亲戚,她立刻就来兴趣了。 乡下啊,她立刻脑袋里冒出一大堆美好的想像。悠闲而舒适的乡村生活,有田园,有最新鲜的蔬果,有清新的空气,还有质朴热情的人。虽然她知道乡村生活未必有想像中的美好,心里还是心嚮往之的。 这大概就是搞文学创作的人的通病,很能自我满足。 「这样可以的嘛?」很不放心的,连翘问了一句。 吴美娘却不是很在乎:「当然可以,我回去与你外祖母说一声就是了——说起来我也是个闲人,便和你一起去也是不错的。」 就算是亲戚家,周围全都是陌生人,多少还是会不自在,现在有了吴美娘也有兴趣,那就不同了。没有了最后一丝顾虑,连翘的脑子里兴致勃勃地规划起避暑度假的事情。 第二天的时候,吴美娘挎上一只篮子,篮子里头装的是一对猪蹄儿,一盒点心。拿着这些当礼物,她回了一趟娘家。 第81页 吴美娘她娘宋氏见吴美娘来了还带东西,免不了照常说一回。等到絮絮叨叨完了,吴美娘才能把事情如此这番说一遍。 宋氏倒是很高兴,一拍大腿道:「我们家还是连翘那小丫头最会享福,这个时节去乡下果然比在城里舒服的多!正好,我也两三年没见老家人了,你替我给那边捎带几样。」 吴美娘笑道:「我也是想到娘要问这个,这才来的!」 其实说到捎带,那也很简单。一个是带话,让侄儿替宋氏在她爹娘跟前烧纸钱啦,和乡下健在的老姐妹问个好这样。另一个就是带东西,家里有些不用的就东西,带到乡下送给亲友。 宋氏正经娘家算是乡下富裕人家,这些旧东西不一定看得上。但是那么多亲戚呢,这些东西对有些人家来说还是很不错的。自家不用了,卖旧货又卖不了几个钱,还不如拿来分送亲朋。 等到中午的时候,家里饭做起来,宋氏就忙着收拾那些旧东西。 回家做饭的二儿媳,也就是吴梦春她娘古氏,看到了免不了问一句:「娘,您老怎么又把这些东西倒饬出来了?」 宋氏手脚利落的很,「美娘娘俩要去乡下避暑消夏,我想着这些东西正好送给老家亲戚。」 避暑消夏对于平头小老百姓是很遥远的,自己每天忙的脚跟打后脑勺,热的都快中暑了。人家却呆在阴凉的屋子里也不愿意,还要去乡下避暑消夏!想到这一点,古氏就觉得一股子酸气从喉咙口冒上来。 好容易压下去了,总要刺上一句。 「这、这可行?连翘侄女儿是如今也是做事的人了,跑到乡下久待可不好罢!」 然而吴美娘却十分轻松地回答她:「她又不是报馆正经僱佣了的,请假十分容易。」 说到女儿的工作,这就是古氏非常骄傲的一点的。想到吴梦春在龙氏红货行做事,而连翘只能在报馆做个临时工。这时候就算人家轻松的多,心里也平了一些。于是微笑着道:「是呀,像连翘侄女儿那样是我家梦春比不得的,每日那个忙...不要说避暑消夏了,就是休息一日也难!」 她本来是想隐晦的炫耀一番的,却没有想到宋氏这个婆婆一点也不知道她的心思。跟着就轻描淡写道:「一个女孩子那么忙做什么,又不指着将来做到多高的位置。反正将来嫁人的时候就不做了,我看就像连翘那丫头,寻一个轻松便利的活儿比较好。」 宋氏的话很落后很封建,然而对古氏来说却每一个字都踩在点上。本来还颇为洋洋得意的她,立刻就像是一只被踩住了脖颈的鸡,扯着嗓子也叫不出来了。 第47章 恶人自有恶人磨。 如果让吴美娘和自己这个嫂子说,恐怕还不怎么管用。吴美娘对于女孩子工作的事情肯定没有宋氏老一辈人那么『落后』,就算辩解也说不来这种话。 宋氏就不同了,开口说起这些事情就是『一个女孩子那么忙做什么,又不指着将来做到多高的位置。反正将来嫁人的时候就不做了,我看就像连翘那丫头,寻一个轻松便利的活儿比较好』。 落伍、老套、固执......说什么都可以,然而,不能否认,这些看起来年轻人嗤之以鼻的东西最终还是会一一安排在婚事中。 最重要的是,古氏自己就是这样的人!他也是有儿子,儿媳工作好不好,能不能干,这重要吗?不重要的。将来儿媳和儿子成亲了还在外面做事,行不行?当然不行!说出去是要笑死人的! 古代就是这样的,妇人若是随便抛头露面,那是大大的失礼!丢脸到了极点。 至于说那些平民百姓家讨生活的妇人,按照儒家名言『礼不下庶人』,小老百姓家当然不用讲什么礼啦! 这个时代兴起了女工,然而女工的成分却很值得分析。女工大类上分为两种。一种是连翘和她的表姐妹们这样的,另一类则是在作坊等一些地方做事的。 前者都上过学,能识字算帐,相当于后世的白领,officdy,办公室女性。后者大多数是一些此时的乡下姑娘,再不然就是县城、镇子上穷人家的女孩,没钱念书,出来做工也只能是一些纺织作坊这样的。 如果是后者那些女孩子,她们年纪特别小的时候做工是为了补贴家里,以及为自己攒嫁妆。而成亲之后,只要是家里还能过得去,她们都会选择在家照管家里,最多接一点小手工的活计在家里做,补贴家用。只有那种男人根本不能养活家里的,没办法了才会在成亲之后也出去做工。 如果是前者那些姑娘,她们做事其实根本不是因为生存压力,更多是想要一份生活。 一方面如今就是流行这个,别人都去了,她们不去算什么呢?就像民国时代有钱人家的小姐,读书毕业之后也是会找一份工作的!人家难道的指望那一点儿可怜的工资吗?那还不够人家买一瓶外国进口的香水儿呢!人家就是图个开心,图个实现自我价值。 再者说了,以前的大家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多没劲啊!现在大家有正大光明的理由可以浪,那还不赶紧抓紧机会? 另一方面和婚嫁市场有关,中产阶级家庭的姑娘往往可以通过工作社交的方式认识一些优秀的青年。这样两人往往门第上不会太过于悬殊,同时又比传统的盲婚哑嫁更合心意。 至于这种姑娘成亲,没有意外的话,成亲就是职场生涯的终结了。 第82页 后世到了连翘那时候,已经是相当开放的现代社会了,然而全球大部分女性依旧不得突破传统和社会风俗的限制,结婚就要告别职场——其实华夏没有变成那个样子,很大程度上要感谢领导人提出『妇女能顶半边天』。 那时候一切都被打碎了,于是几十年的时间重新塑造了一个国家的观念。别以为欧美国家发达,在这些事情上面也更加开放。实际上不然,华夏是极少数解放了女性劳动力的国家! 华夏的人口红利,并不只是依靠共和国第一代人带来的人口潮,同时也是依赖大量女性没有放弃工作,于是活生生的多出了快一倍的劳动力。至于说原本属于她们的家庭角色,都被老一辈人,已经退休的父母包干。 放眼望去,也只有华夏这个国家才有老人帮忙带孩子的传统! 几百年后的现代尚且如此,在古代就更不用说了。成亲之后还工作...除开一些特殊情况,譬如家族企业当掌事的少奶奶这种,其他还工作的,确实不太多。这时候七大姑八大姨的、邻居朋友家的,都要议论了。 ——怎么找了个这样的人家! 面对婆婆这样犀利的一击,古氏无话可说。只能心里暗暗下定决心:等到有朝一日,我家梦春定下来个如意郎君,到时候再说! 宋氏东西收拾了两大包,于是吴美娘也没有将东西带回去。而是等到真的出发去乡下的时候才让租来的马车车夫往娘家那边走了一趟,顺带把东西捎走。 马车在嘉定县城门口的时候排了一会儿队,没有电视剧里面看守城门的军爷敲诈勒索的情节,连翘母女俩以及小丫头冬儿很顺利就出城了——年纪大一些的春儿被留在家里看家。 等到出了县城城门,连翘忍不住撩开车窗帘子。她不是没见过乡村,是没见过古代的乡村啊! 这一路走的颇久,路上还经过了两个镇子。 说起来和一般现代人的印象不同,恐怕在他们的印象里,古代一个县是很小的,地方小,人口也少。 这话没错又错。相较于现代社会一个县的人口和开发面积,这个时候当然不可同日而语,但是其实其真实的规模却也不如想像中那么小。就比如连翘如今生活的嘉定县,嘉定县除了一个县城之外,周边还有三十来个镇子,村庄接近三千个——怎么算也不能算少了。 不过这时候镇子、村庄规模都不大。像村庄,一般也就几十户人家,少的还有十几户,十来户的。 「你表舅家不在水路上,不然搭船舒服的多,既快速又凉快。」看着连翘热的绯红的脸,吴美娘打湿了帕子,递给她擦汗。 连翘那位宋家表舅生活在一个名叫下马店的村庄,一开始兴旺发展出来就是因为一个路上驿站。这个驿站需要几个帮助养马的马夫之类...后来又有人在这里开茶棚,到最后驿站没有了,这些人却留了下来,成为现在的下马店。 前几天宋氏已经托人到下马店带过口信了,说这几天吴美娘母女两个就要来乡下探亲。宋家接到消息很迟,就是昨天的事情。整理房间、擦洗竹蓆之类的事情还在做呢,忽然有个邻居家的小子在门口嚷起来。 「宋大婶,你家来亲戚啦!」 乡间生活十分平静,一旦有什么热闹,这些小孩子都要凑上去。有一辆马车从村外来,这在玩耍的小孩子来看就算是个了不起的热闹。 这话说完不到片刻的功夫,马车果然停在了宋家家门口。宋老大的婆娘放下手上擦洗好的竹蓆,擦了擦手:「可是美娘小姑来了?哎呀呀,来的这样快,家里还乱糟糟的...这怎么好意思。」 一个四十岁上下,收拾的十分利落的布衣妇女就站在了马车旁。 吴美娘先下车,转头就和布衣妇女手拉着手寒暄。然后是冬儿,冬儿下车之后还扶着连翘,最后才是冬儿和车夫一起将带的行李和宋氏捎带的东西搬下来。 主僕三人的行李并不算多,有两只芦苇杆编成的箱子,很像后世的行李箱,只不过是小号的那种。另外还有一个皮箱,古代的皮箱都是真皮的,而且不大。这个是吴美娘的,放的是一些细软。另外就是三个半旧布包袱,不轻不重。 东西都下车了,连翘正给车夫付车资呢,吴美娘就转头道:「连翘,来了怎么不张口,还不叫你表舅妈!」 连翘从荷包里倒出一块碎银子:「多出来的算是天热多劳累您的,请您十来日后再来这边一趟接人——哎,表舅妈——呃,且等等我!」 那车夫收了小费,晒的通红的脸上立刻堆满了笑意:「这是自然的,到时候我赶早过来!」 连翘这才站到吴美娘身边,轻轻巧巧福了个身:「表舅妈好!」 「哎哎,好——还是美娘你教养的好女儿,这般能干这般有礼!我家水莲和连翘一般大呢,像个野小子,我正发愁呢。如今有侄女儿过来就不同了,她能有个好榜样,指望她能学学好罢!」一边说着一边就帮着提起了两个芦苇杆箱子往边上一间屋子走。 水莲名叫宋水莲,是宋表舅夫妻两个的小女儿。根据连翘模煳的记忆可以知道,对方和她同岁,生性比较顽皮。为此,眼前的表舅妈已经发愁了好久。 庄户人家的房子比不上城里的精緻,但是往往大而敞亮。宋家算是下马店的富户了,条件自然更好一些,不会缺屋子住。平常就有专门做客房的空屋,如今也只需要很简单地收拾就可以了。 第83页 屋子前面开门开窗,后面也有一扇大窗户,窗户开着可以看到绿茸茸的树木。一阵微风吹进来,颇有凉意。这当然比不上后世的空调,但是相比之前连翘在嘉定县城里的那种辛苦,已经很舒服了。 再看看屋子里的摆设,一张宽大的木板床,上面吊了一架半旧的棉纱帐子,没有什么补丁,而且洗的很干净。旁边还有一张由两条长凳,一块门板搭成的单人床。另外就是简单的桌椅柜子,都是半旧不新却简单干净的样子,看着让人舒心。 表舅妈指了指外面屋檐下晾着的竹蓆:「热水给烫过,又擦洗了一番,晚间就能用上。到时候用新打的井水擦过,睡上去凉快。」 又指了指那张小床:「我就猜到美娘你要带个小丫头什么的,特意给支了这床,你看——」 「娘,他们都说表姑和表姐来了!」表舅妈往下说的话却突然被一个姑娘活泼的声音给打断了。 第48章 「嘉定城里是所有姑娘都去书院念书吗?」 「也不是,大户人家都请了夫子在家里教。更穷一些的没有余钱,自然没钱供家里女孩子念书。」 「那嘉定城里女工赚多少钱,够自己开销吗?」 「钱这种东西从来都是不够的,做女工的无非是少花一些多攒一些。如果想要按自己的心意吃好的穿好的,那肯定是不够的。」 自从连翘母女两个来了之后,比连翘稍小一些的表妹宋水莲就成了连翘的小跟班。关于嘉定城她又太多太多的问题了,叽叽喳喳在连翘耳边说个不停。 连翘看到她就容易想起那些嚮往苏州的嘉定城姑娘,她很喜欢这些可爱的姑娘,所以非常有耐心地解答宋水莲的问题。 宋水莲坐在房间的床上,垂下来的脚踢了踢:「真好...你们都能自己养活自己了,不用拿家里的钱。」 连翘不解:「这有什么好的?那些女工其实很辛苦的,而且她们自己不见得喜欢做女工,无非是生活所迫没有办法了而已。水莲你命好,不用吃苦,这还不满足?」 道理是这个道理,资本家们僱佣女工又不是做慈善,女工们的生活显然不会轻松。可是歌里唱的好,『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宋水莲这个时候哪能想到女工的辛苦,她想到的只有她们脱离家庭的管束这一点而已。 或者还有一些自己养活自己的成就感? 宋水莲烦闷地揪了揪帐子黄铜挂钩下水红色的流苏,烦躁道:「整天在家才不好呢!我娘只知道管着我,这个不许做那个不能做...我宁愿辛苦一点也不愿日日这样。」 这就像后世一些年轻人,只要自己所在城市的房租没有过分,即使父母家也在同一个城市,也会选择在外租房。表面上看上去是浪费钱,其实还有更深的原因,每个人都是希望能自由一点的。 连?和母亲生活很开心?翘很显然属于少数不能理解这种心情的人,只能苦口婆心地劝说:「其实那些真的比你想的还要辛苦,你不知道的。」 女工辛不辛苦这件事连翘觉得自己还是有发言权的,即使是在现代社会,那些进厂务工人员都是辛苦的。他们还是在《劳动法》等一系列法律的保护下呢...虽然这些法律并不一定都能被严格执行到位就是了。 但有总比没有好,这个压榨、奴隶工人都是完全合法的时代才是真的让人目瞪口呆——女工任何权益都得不到保障,天性中就追求利润的资本家会怎么做,参考一下近代西方资本家就应该能得出一个八九不离十的结论。 「那到底是怎么个辛苦?」 看着水莲小表妹眼睛亮晶晶的,闪烁的都是好奇的色彩。连翘一阵语塞,想了想才描述道:「嗯,起得早睡得晚,听说很多作坊要求寅时(凌晨三点钟到五点钟)上工,酉时(下午五点钟道七点钟)下工——然而下工之后被叫去接着做事的还有好多。」 「不能不做嘛?」似乎是觉得这也太过分了,宋水莲皱着鼻子问道。 连翘摇摇头:「女工当然有不做的权力,可是拒绝东家是有代价的,说不准平常就要被穿小鞋。至于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辞工再找一份工来做,可以是可以,然而这有什么分别?几乎所有的东家都是这样的。」 「难道品德好的东家就这样稀罕?」宋水莲几乎不信。 然而就是这么稀罕。保持良好的品德不是无成本的买卖,那需要金钱作为后盾。 同样的一个作坊,在其他方面相差不多的情况,比的就是这个时代老闆们的狠心。如果某个老闆想要维持住自己的良心,那就要付出更低的效率、更高的成本。和竞争对手相比,这无疑是一种劣势。 如果不是资本雄厚,长此以往这种老闆肯定会在长久的竞争中被淘汰。 连翘这样解释,水莲即使心中还有疑虑也显得沮丧非常。这时候和后世其实很像,很多像水莲这样的女孩子,对大城市抱着一种美好的想像。只能说哪里都有哪里的好,哪里都有哪里的不容易。 暂时放弃了问这些事情,生性活泼的水莲很快就打起精神来,带着连翘去到村子里玩儿。 现在是夏天,乡村的娱乐活动也很多。农人们都受不了毒辣的太阳,大中午的不出门,小孩子却不然。顶着大太阳上山下水,玩的不亦乐乎。捉虫子、采野果、捞鱼、打鸟......不过这些活动大多数都是男孩子因为嘴馋玩儿的,女孩子,特别是年纪大一些的女孩子并不做这些。 第84页 譬如宋水莲,她带着连翘上山看她家的桃子。她家的桃子是十月桃,现在还没有成熟,至于桃花的季节,早就过了——似乎不是个好季节,不过连翘并不在意这个。 几十亩的水田和这半面山头的桃树让宋家过上了下马店数一数二的好日子,不只是到了桃子成熟的季节可以卖钱。还有盛产桃胶的时候,这亦是一笔极大的收入。桃胶既是美食又是保养人的药材,药铺都是有收的。 山上绿树成荫,虽然没有高海拔带来的那种温度舒爽,还是够让连翘眯着眼睛享受了。 宋水莲也带着连翘乘坐小小的莲蓬舟,背着小背篓,去到池塘里摘荷花摘莲蓬。 池塘是属于村子里的,莲蓬、莲藕这些东西,只要採摘的不过分,只是自家享用的话,谁都可以来。所以连翘跟着宋水莲一路来,路上看到几个人也是去池塘的。大概因为摘莲蓬是比较轻松的活计,所以来的都是给年轻的姑娘媳妇。 「水莲,这是谁?这就是你家从县城里来的亲戚?」一个穿绿色布裳的女孩子好奇地看过来。 这样的小村庄里是没有任何秘密可言的,上午哪户人家的男人打老婆了,下午这件事就能人尽皆知。何况连翘来的时候是有马车送到了宋家家门口,一路上看到的人好多呢。 水莲拉着连翘笑嘻嘻道:「没错,这是我表姐连翘!」 说着水莲又给连翘介绍了一番这个女孩子,原来这个姑娘是村长家的闺女。因为家境在下马店也算是最好的那几个,所以平常和水莲是一个小圈子里的人,玩的很好。 这个小姑娘听说连翘竟然是嘉定第一报馆的员工后立刻热情了不只一倍,竭力邀请水莲和连翘两人去她家做客。盛情难却,连翘也只能点点头跟着过去了。 「我们这里可买不到报纸,幸亏我爹既是村长也是里长,里长都是要看邸报的。十天半个月要去镇上一次,这样就可以去我姨夫家。我姨夫家的旧报纸都不要了,通通拿回来给我。」说到这里小姑娘神采奕奕。 她当然不是对报纸上的新闻感兴趣,那些虽然也挺有趣的,却不是她最喜欢的。她最喜欢的是各种报纸上连载的小说!但是因为她的姨夫并不习惯于按年份订报纸,这些报纸都是想看的时候买的,不免会缺漏一些期数。 落在小说连载上,那就看的断断续续了。 另外她自己也有一些单行本的小说,估计也是镇上买的,只不过数量不多。连翘一眼扫过,竟然看到了上下两册的《海上归来记》,抽出来翻了两下,却发现不是东华书社的印刷。 这是盗版的——表面上连翘并没有什么反应。说真的,在现代社会盗版书都屡禁不绝,何况是在古代呢。大家能做的只不过是尽量挤占盗版书的生存空间而已,这一点现代写网络小说被疯狂盗文的作者应该深有感触。 感谢每一个看正版的读者老爷! 正如相声演员有一句行话,『没有君子不养艺人』。早期的相声都是在街边卖艺,结束的时候大都要说一声『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如果所有有钱的人都白看,那艺人也活不下去了。 小说作者也一样——所以真的非常感谢! 不过现实如此,看到盗版也不至于因此勃然大怒,最多就是无奈而已。所以连翘收起这本盗版的《海上归来记》,不再看这个小姑娘这些藏书了。 当然这个小姑娘本身也不是为了让连翘看这些,就像宋水莲一样,她只是对城市生活很好奇而已。 她在小说里面接触到了一些城市生活,但显然并不因此而满足,反而更加嚮往。 「说起来村子里和镇上也有很多姐姐去城里做女工了...真好...她们可以成亲很迟呢!」小姑娘捧着脸一脸嚮往。 连翘并不明白这个逻辑关系是怎么来的,从『真好』到『可以成亲很迟』,这之间的算是怎么回事儿? 不过少年少女的话本来就不见得多有逻辑,或许只不过是这个女孩子比较非主流,不想过早嫁人? ...但是她的话倒是真的不错,那些做女工的姑娘在大家的默认里是可以晚点成亲。 古代世界流行的是早婚早育,说是女子十八是最好的年华,而事实却是,这个年纪也是嫁人的最后通牒了!一旦越过十八岁进入十九岁,这时候再没有嫁人,立刻就会被认为是『老姑娘』。 在这个世界却有一点点的不同...很多年轻女孩子通过工作才能积攒下一份不错的嫁妆,其中当然是以女工为主了。和她们相当的人家为了这份嫁妆的丰厚也是愿意多等几年的,毕竟等到成亲之后,就很少有人能出来做工了。 如果是那种可以学到手艺的女工,甚至可以等更久! 这些女孩子十八岁之前嫁人的反而是异类,一般都赶在二十岁这个当口成亲。再不然还有更迟的,还能晚个两三年呢! 第49章 「又说你那些怪话!」几个女孩子正说话的时候进来一个年轻妇人,手上捧着一盘水果。 小姑娘唿她作『嫂子』,连翘和水莲也赶紧起来问好。 水果在古代属于比较珍贵的食物,在运输业和食品保鲜方面都很不发达的古代,水果这种非常容易坏掉的食物异地食用很难。就像是诗歌里说的『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吃上南边来的鲜荔枝对于皇家来说都不容易呢! 第85页 这个时候商品经济发达,城里还好一些。连翘的记忆中,嘉定城河道里有专门卖菜卖果子的船,家里吃鲜果也很经常。 但是乡间就不同了。古代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农人的生活所需一般都是由自己土地上得到,只不过偶尔用攒下来的鸡蛋去还一点儿油盐之类。至于水果,吃饭尚且不一定吃得饱,当然没办法嘴馋这个。 不过这是指的异地水果,如果本地是产水果的就是另一回事了。下马店不是那种全村都是果农的村子,不过周围挨着两个果农村。随着婚姻嫁娶之类的交流,也渐渐的有一些人家开始种水果了。 至于普通人家,就算不会在地里专门伺弄果树,也会在自家屋前屋后种上几株果树,不做买卖,至少给家里人尝个鲜。也正是因为此,拿果子招待客人是很常见的。 这是一个有平底锅锅口大的锡盆,里面放着好几样水果,一种本地葡萄,有淡淡的粉色。几个夏桃,个头不大,不过颜色粉白。两个圆圆白白的甜瓜,这种甜瓜很有歷史的,和后世很多水果都是近代培育改良后的口味不同,这种甜瓜现在的味道已经和后世一样了。 另外还放了几个西红柿——这种外国来的小可爱,到底是蔬菜还是水果,果然是从古至今都会有的疑问。 年轻小妇人笑着道:「这是在井水里头湃过的,另外还有一个西瓜在厨房,我切好了拿过来!」 说着也不留,抬脚又出去了。 等到人出去了,小姑娘才如释重负地吐出一口气:「我只希望我嫂子把我刚才的话给忘掉,不然与我娘告状,我又要吃刮落!」 三个女孩子围坐在一起,都拿了果子来吃。 连翘正吃着葡萄,就见小姑娘拿起那只熟透了的西红柿道:「我娘说这是番邦来的果子,做菜也好,当鲜果吃也好。我很喜欢,可就是不爱吃皮——你说这果子的皮怎么就那么难去掉?」 「我想削掉这皮,可是这皮又薄又滑,好容易就去掉一大块肉,我娘说我糟践东西!」 关于吃皮这个问题,有的人满不在乎,有的人非常在意,上升到了『生死存亡』的高度。如果开一个论战贴,这就是一场甜咸大战! 最早的时候连翘自己吃葡萄是不吐皮也不吐籽的,觉得那个麻烦,而且吃皮什么的也没觉得哪里不对。相反那些吃西瓜都要挑籽儿的,她才觉得咋舌...生活的真精緻啊,完全不怕麻烦呢。 直到她去她堂姐夫家做客,堂姐夫家是外地人,有一些饮食习惯不同。让连翘印象深刻的就是吃桃子人家不削皮!那不是油桃,是毛茸茸的毛桃,真的不会觉得嗓子痛吗? 自此之后连翘就很能理解那些不吃皮的人了,身处其中大概会理所当然吧。就如她觉得毛桃当然是要削皮的,然而有的人从来不削皮,而且觉得连皮吃也很好。 这个时候的生产力水平还不算高,物质还不丰富,小姑娘削皮的举动会引来爹娘抱怨不珍惜食物什么能够理解。同时,她就是不想吃皮,这也没什么错。 连翘想了想道:「这个也容易,你家平常灶上的热水,吃柿子的时候一碗水淋上去浸一浸,再轻轻一撕,皮就没有了。」 烧水要用木材,不过这又不是专门为这个烧了一锅水,所以也不算什么。 「那是什么?」小姑娘和表妹水莲都是一脸茫然。 如果是现代社会的人,大多数都会知道一些『生活小常识』,简讯、贴士、手机新闻、视频...非常多的渠道知道这些东西。 西红柿烫一烫去皮什么的是大路货中的大路货,几乎现代人都知道。然而对于一种近几十年才传入的水果,这个时代的大家显然没有这种小技巧,甚至不能想像——西红柿的皮到底是怎么掉的? 想像不能就实践,连翘对于这种实验没有什么兴趣,不过两个抱有好奇心的纯正古代小姑娘有。于是赶紧去倒了一壶滚水,中间还有小姑娘她嫂子纳闷,这大夏天的喝什么滚水? 西红柿被单独放在锡盆里,滚水被小心地淋了上去。浸了一会儿,取出西红柿,连翘示意撕皮,当然是轻轻松松就去掉了。而且真的没有浪费一丝果肉...看呆了两个小伙伴。 古代的生物学水平显然不够解释这个,所以这在两个第一次看的小姑娘眼里,就像变戏法一样了。 来送西瓜的嫂子也啧啧称奇:「还是你们城里的小姑娘懂得多,就连吃果子都比咱们巧。」 连翘非常脸红,这在现代就是一个生活小常识而已。就和杯子取芒果肉、苹果不要和海鲜一起吃、白衣服去污十妙招这样是一个等级而言,一点也不高大上好吗! 别人穿越了要么做玻璃肥皂,要么利用超前理念经商做官,再不然抄袭一些诗词歌赋捞个才子才女噹噹也好啊。 最后她因为生活小常识受到大家的赞美...有点low啊! 然而她这样根本没什么用,相反还引起了其他人的兴趣,询问她还有没有其他的小妙招。连翘硬着头皮又教了几个,洗衣服的,做菜省油又好吃的——实际上当初是为了减肥和健康才去学的。还有什么西瓜去籽...观众很捧场,直到一个上午消磨完了,快到吃饭的时候,连翘才得以脱身。 然而回家的时候身边还有一个小尾巴,水莲好奇的很,反正什么都问一问连翘。连翘有的能回答,有的不能回答。一面说的时候,一面脑子忽然灵光一闪——现在虽然什么书都有人出,但讲这种生活小妙招的却没有呢! 第86页 报纸本身也算是中产阶级的消费,而古代城市中产阶级的主妇,就算家里有僕人,也往往需要自己动手做家务。就像连翘家里有冬儿和春儿两个丫头,但吴美娘还是有一些活计要做。 这些生活小妙招对她们来说应该很有吸引力才对...... 如果报纸上可以开这样一个专栏,那倒是不错。 连翘这么想着,然而也就是想想而已,并没有打算说出来——虽然是想的太远了,不过连翘偶尔也会想想,将来要不要自己也办报纸呢。 她本身是一个网络小说作者,来古代了接着写小说也算是干回老本行。然而办报纸什么的,她根本不懂,也不觉得自己办报会比这个时代的人有什么优势。这样看来,似乎她办报纸并不是一个好主意。 然而人是没办法关住自己的脑洞的,这个时代发展出了古代辉煌异常的报业。可是就当所有人以为这就是报业的巅峰的时候,连翘知道这只不过是一个开始而已。在新的媒体诞生之前,报业还大有可为! 这种情况下,报业就像是一张白纸,等着人去涂抹。如果连翘没有机会接触到这一行也就算了,偏偏她因为写小说需要连载的关系和报纸接触很深,现在更是在一家报馆工作,即使她的工作是名不副实。 ......总之她因为自己的原因接触到了这一行,并且有进入这一行的机缘——名作者办报纸其实是很容易的,他们自带人气,还认识很多业内的人。牺牲一下个人利益,将自己的小说放在自己的报纸上连载,很快就能打开局面。 这个世界已经有了成功者,至于连翘自己的记忆,最有名的大概是那位创办了《明报》,并且靠着自己的小说带红《明报》的金大侠了。 种种原因积累,让办报变成了一个连翘挺想做,又不算急切的『工作安排』。不过就算真的急迫,也急不来吧。如果真的要办报,她的影响力必须要再上一个台阶,另外她认识的业内人士太少。以及最重要的,在嘉定这个小地方她是不会办报的,非得去苏州不可。 不是她歧视小地方,而是行业歧视小地方。这就像后世不会将首都迁到延安一样,即使延安真的很有纪念意义,但那不合适! 以行业而论,报业发展根本不适合放在嘉定这种小县城。特别是古代,受到地域影响实在是太大了。在嘉定的话,办的再好也是小打小闹,只有在苏州、京城这样的城市才能培养出报业大亨。 当然,如果只求小打小闹小富即安......等等,如果是求这个,她做什么要办报纸?作为一个后世来的人,带着超越时代的眼光,可以选择的东西比起这个时代的人多颗去了。相比之下,她觉得她应该在这个时代刻下一些属于她的印记,不然就太可惜了。 也是因为这个,所以类似报纸做『生活小妙招』专栏这种,她默默地记在了自己的小册子上,而没有想过要给报社——将来办报纸可能用得着的呀。 第50章 嘉定第一报馆 「盈盈姐,乔琏先生《宦海》的新稿到了没有?主编已经在催了!」有个年轻的小姑娘从外面跑进来,脸蛋热的绯红,汗也来不及擦。 刘盈盈本来在确认明日《朝日报》上的内容是不是齐了,如果齐了就要和其他编辑手上的内容一起送到校对室。现在听这么问,也只能放下手头的活:「怎么就打发来问这个了?」 连翘在连载之初就送了不少存稿,一直是够用的。况且刘盈盈非常了解连翘,她的速度不是一般人能比,别人写小说是边想边写,速度怎么可能快的起来!而她根本不用想一样,一旦写起来,一日能写好多呢! 再加上她不是那等消极怠工的,刘盈盈可以说从来没担心过连翘的稿子。 更何况就是担心,也不至于让主编过来问这个啊!主编管着一张报纸那么多事,哪有空关注一个作者是不是交稿了。那是作者所属编辑的事,过问这个费力不讨好,多此一举不说,还会让手底下的编辑犯嘀咕。 那姑娘说完话一屁股坐下,拿起不知道是谁的一把扇子就开始扇风:「这不是天热么,不知道听谁说的,说作者避暑度假去最容易懈怠,他是忧心人家乐不思蜀,就忘记写小说的事情了。」 说着姑娘压低了声音:「主编想将《朝日报》发卖上两万又不是一日两日了,为什么找你过来专做审小说的编辑,不就是想沖一冲。之前一直不见效果,直到有了乔琏先生,一部《海上归来记》就有那么好的效果。如今《宦海》声势更大,期待当然更高。」 《海上归来记》之后《朝日报》就将销量从一万八千份稳定在了一万九千份。这就好比《海上归来记》是一个gg,受他吸引,原本很多不看《朝日报》的也会买一份《朝日报》。然后《海上归来记》连载完成,有的读者走了,有的读者觉得《朝日报》还不错,所以就留了下来。 刘盈盈点了点头,明白自己这位顶头上司是想做出成绩来想的厉害。不过连翘也当的起这种期待,毕竟她现在已经算是《朝日报》的当家作者了。 在现在这个报业逐渐成熟起来的时代,当家作者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当的,他有几个指标达到了才行。 首先,当家作者当家作者,这位作者当然是这份报纸的头牌作者,不然这个名号就是一个笑话了。其次,这份报纸的小说栏目要是报纸的主打栏目,吸引读者的关键点。 第87页 在以前,《朝日报》还做不到这一点,就连小说栏目都是新开设的。不过随着连翘以笔名『乔琏』开始在此发表小说,一切就都不一样了。小说栏目迅速蹿红成为《朝日报》的当家栏目,从原本次一等的位置移到了最显眼的地方。 像连翘这种作者是一个人能支撑起一份报纸的那种人,只要有他们在报纸上连载小说,这份报纸就算其他地方全部用来印刷商家gg,也有的是读者来买——当然了,不能真那么干。这么做太败人品了,一旦有朝一日没了小说这张王牌,立刻就会被读者抛弃。 而这种人,报纸的主编亲自过问稿件有没有来,虽然显得有些越俎代庖,却也不是不能理解。 「新稿可还没到,不过旧稿还没用完呢。乔琏先生临出门之前也说过了,也就是十来天的事儿,等她回来了就让去拿稿件呢!」刘盈盈敷衍这姑娘,只想快点打发主编那边,自己好去校对室。 那姑娘站起身来跺了跺脚:「这、这,盈盈姐,这话让主编听了他该不高兴了,你至少得表示表示啊!」 这是典型的办公室政治,有的时候领导发话并不是让你解决问题,而是让你针对这个问题做一点儿什么。只要看到你做,他们原本焦虑的心情就会平静下来。 就像现在的问题是,明明《宦海》还有存稿,明明作者的信用良好,明明再过两三天就会有新的稿件送过来,但主编还是担心。所以他让底下人表示表示,重要的是至少要做点儿什么。 刘盈盈听了胡乱点头:「那行那行,我这就托人去给乔琏先生送信,和她说一下,让她在乡下的时候也别忘了写小说,一回来就送稿子!」 刘盈盈并没有提将稿件托人送过来——中间假借另一个人的手,要是有一个万一,那就麻烦了!特别是连翘觉得写一次已经十分劳累了,拒绝誊写一遍,这都是没有底稿的! 好像有的作者会僱佣一个助手,誊写的活可以让助手干。不过连翘不想让不相干的人知道她的身份,所以她到现在为止也没有找助手。 于是第二天连翘就收到了一封信,送信的人骑着一匹快马,早上嘉定城门一开就过来了。 「怎么回事儿?」吴美娘坐在桌前看连翘写的小说——以前她不看这些的,因为连翘在这上面混出了名堂,这才关心起来。 说起来当家长的都这样,如果儿女能在自己的行业有点成就,他们就会本能地去了解这个行业的情况。很多做父母的年纪都不小了,最后因为孩子的关系,接触了本以为这辈子绝不可能接触的东西。 等到过年的时候吐出的专业词彙,真是让孩子们大吃一惊。 连翘扬了扬拆开的信件:「没什么,我的编辑盈盈姐让我在乡间的时候也别忘记还有动笔这件事。其实她是相信我的,不过主编不知道我的为人,见存稿不多了,总是催促她。」 吴美娘觉得有些好笑,就道:「这是什么事,值得专门雇一个骑手一匹快马来乡下?花的钱快顶上你在报馆做半个月了!」 这里指的钱是说连翘当编辑助理的工资。 这还是农业时代呢,主要的代步工具就那几样。马很贵,好骑手也很难培养出来。租一匹快马和一个骑手就专为了递这样一个口信,真的特别贵,非常不划算。 连翘将信件叠好放回去,笑着道:「又不是盈盈姐出钱,编辑向作者催稿是有经费的,都是报馆会帐。」 吴美娘哪里知道报社是怎么运转的,听了不免好奇:「这个规矩倒是有些意思,只不过容易钻空子。若是多想一些办法,编辑岂不是很容易占报馆的便宜?」 连翘想了想,思索怎么说才比较简洁易懂。然而想了半天也没有头绪,只得到:「还是有一些规定的,不过那些都不重要,要紧的是有的人拿钱容易,有的人拿钱总是被卡。拿钱容易的就算占报馆的便宜,报馆也不会说。」 「这是为什么?」吴美娘听入了神,脱口而出。 连翘说到这个的时候颇有些得意,有食指点了点自己的鼻尖:「盈盈姐靠的是我啊!我现在可是报馆头一等要拉拢的作者。我们这样的作者给报馆带来的收益最大,报馆在我们的编辑上都格外优待呢!」 见连翘这样炫耀,吴美娘却是笑着看她的。就像任何一个普通的母亲,会因为孩子获得的成就而高兴而骄傲,哪怕她并不懂这些。 只不过心里是这样,表面上还是要矜持一些的,所以吴美娘稚气地颳了刮连翘的鼻子:「你个小魔星,这就得意起来了!人家报馆是嘉定第一报馆,用得着拉拢你?再者说了,你不在嘉定第一报馆难道还要去等而下之的报馆?」 连翘不假思索:「他们是想留住我,怕我去苏州呢!」 话说出来连翘才觉得不对,一不小心就说出真心话了。然而这时候噤声也来不及了,她只能不太自然地低头,装作收拾信件的样子。 原本在吴美娘脸上的笑容也很快消失,她看着连翘头顶的发旋,轻轻嘆了一口气。 连翘曾经旁敲侧击说过一些,苏州、京城这样的城市才是报业发展的核心,那边比嘉定机会要多得多,也好得多。所以对这个吴美娘并不是一点儿也不知道,只不过她没有深入地去想。 不是她缺乏远见,而是她对于苏州其实有些避讳。 第88页 她曾经和自己师兄,也是自己的丈夫在嘉定生活的平静幸福,唯一的苦恼是什么时候才能攒够钱开一间属于自己的药铺。谁知道丈夫会被微服的知府看上,最后做了知府大人的刑名师爷,专门辅佐办案之类的事情。 然后在苏州生病,英年早逝。由她一个人带着女儿,最终回到了两个人从小长大的地方,看着女儿一点点长大,就像他们曾经一样。 丈夫去世和苏州没有关系,但是吴美娘忍不住去责怪。她会想,如果当初...... 而现在她和丈夫唯一的女儿透露出心思,也想要去苏州。她太容易联想到曾经了...她害怕苏州在夺走她的丈夫之后又夺走她的女儿,她没办法承受那个。 「就那么想要出去啊!小没良心的,留娘一个人在家里,孤单呢!」江南女子吴侬软语的撒娇,即使吴美娘以当世的年纪来说已经不年轻了,声音还是赛过许多小姑娘的娇软。 她故作轻松地这样说,就好像之前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第51章 现代中国人大都按照公历生活,其实很难感受到诞生于祖国的『农历』是如何运行的——这不得不说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 连翘以前不觉得,现在只能过农历了,总算感受到了农历的神奇。 连翘是大暑这个节气,也就是最热的时候去的乡下。呆了十多年,立秋的时候县城。当时没有太大的感觉,因为立秋也太热了。然而立秋已过,到这一年七月十三处暑这一日,感觉就不一样了,一天都不差,好像忽然就凉快起来! 想到再过两日就是七月半中元节,这才觉得古人选择这一日当鬼节是有道理的。夏日炎炎的情况下真的很难让人相信,这是阴灵大行其道的时候。这个时候气温忽凉,特别是夜间,一阵夜风吹来,鸡皮疙瘩都出来了。 现实生活中,过公历的时候她从来估不准这个日子到底是热是冷,似乎每年都在变化,于是她就会暗自嘀咕:没错,这一定是全球生态被破坏的锅!扰乱了大自然原本的规律。 不管真相是不是这样,反正她是这样抱怨的。 而现在过农历了才知道原本的自己是找错历法了,公历的特点本来就是精准,不容易变化,而不是保证去年这个日子地球上是怎样,今年还是差不多的样子。相较而言,农历的本意是指导农业生产,这才和气候相适应。 等到处暑的时候,气候总算是凉快下来了。天气凉快,连翘恢復上班,同时动笔也更勤快了。 不说她自己已经将《宦海》上半部《文魁》写了大半部,就说报纸上连载的内容,也进展到了激动人心的地方——科举总算要正式开始啦! 之前倒也不是磨洋工,有不少可写呢! 这可是成长的几年,主人公林峥要跟着『随身老爷爷』学习科举所需要的一切知识,再加上主人公一家还要发家奔小康——不图大富大贵,至少也要保证主人公的科举花销啊。 这种情况下,学习生活和日常经歷各色人等一起撑起了内容,虽然是琐碎小事,但科举文前期都是这样的。经歷过这一段之后就会来到科举文全文的第一个大高.潮——院试!也就是童子试。只有在这里获得了秀才功名,才拥有了真正科举的资格。 这个时候的林峥已经算是周边小有名气是少年士子了,这一段描写就从科举报名开始写起。 科举当然需要报名,而不是什么等到考试的时候临时去贡院——想也不可能的,如果不提前知道有多少考生,这些考生是些什么人,又怎么安排考试的号舍?怎么门口检查是不是考生本人? 看现代影视剧长大的年轻人恐怕根本不知道这一点,因为这个情节往往是剧情中不会出现的。有些是剧组偷懒没有考证,有些是精简情节。还有一些就很值得推敲了,他们是故意的! 如果加上这个情节,后续的剧情就无法开展了。 譬如经典的女扮男装科举,那可不是在贡院门口的检查中会露馅儿,应该说这人根本不可能来贡院报名。 秀才虽然只是科举的第一步,但也是科举的一部分,而科举是国家的抡才大典,十分严肃,不可能随便。所以院试三场,县试、府试、院试,考试的时候都需要考生互相结保,五人结保,要是有一个人有问题,五个人一起连坐受罚。 而走到最后一试,也就是院试,还要得到一名廪生的作保。廪生就是秀才中考试最优秀的一批,国家发给粮食供养,所以叫廪生。 结保和作保都是一重保证,要是有一个女扮男装的混进去了...他们都是瞎子么,看不出来——要是真的没看出来,最后还给结保和作保了,甚至通过了报名,等着吧,出了事大家一起玩儿完! 科举女扮男装,歷史上没有这种事情的记载,然而参考其他的科举案也知道了。严重的话没命,好一点的话也是大家这辈子都别再想功名的事情。 电视剧误人子弟哇! 不过连翘还是想看电视剧——以上来自于一个已经看不到电视剧的少女。 新的剧情从报名开始说起,报名过程中有形形色色的士子。其中有白髮垂髫的老翁,也有扎总角的少年人。这毕竟是院试,很多小孩子也试着来碰碰运气,要是不小心考上秀才,这般小的年纪,那又是一个『神童』名号。 这一段纯用喜剧的手法,主要写的是这些考生的『迷信』。 第89页 考试考的是实力没错,厉害的人怎么都能考上。但不能否认其实是有很大运气成分的,一定能考上的毕竟还是少数,多数人都处在一个也需要看运气的位置。这样一来,科举考试中的各种『迷信』也就兴盛了起来。 科举前几日各大寺庙、道观里头香火缭绕,就为了祈愿求符就不用说了,往往是考生家人在诚心祈祷。就说考生自己,看到路边的算命先生,也有不少要盘桓一二。 而展现在小说中的这一段是『避讳』。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就会很避讳说一些不吉利的话,但是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只不过是中等在意的话,那么科举之前的考生那是在意一百倍! 『落地』不能说,因为谐音『落第』,那么说成什么好呢,古人讨口彩,说成是『及地』,谐音『及第』嘛——听着还真不错啊。 连翘是上辈子写过科举文的,为此可查过不少资料,这种类似的小段子怎么也听过百八十条。就算要为后面的乡试会试殿试留一些,也有好一些可以这时候拿出来抖机灵呢! 连翘特意避开了之前从秀才举人那里採访得来的素材,就是为了带来一种新鲜感。效果也确实很好,大家看了都会心一笑,同时记住了这个笑话。 可别以为读书人就不说笑话的,实际上他们玩的时候也不总是端着的。而这些段子对于他们来说又好又新,正好下次科举考试的时候和相熟的朋友一起玩笑。 这就和后世的年轻人记住网上的流行段子、流行语,等着明天上班说给同事,那是一样一样的。 《宦海》这喜剧的一幕显然不错,但是更重要的是科举! 直白一点说吧,大家都等不及看主人公装逼了。 不过其实科举第一关,院试的第一部 分县试表面上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可以装逼的地方。县试的考试简单无比,四书五经,四书出一道题,五经出一道题,完了。更简单一点甚至可以只出一道题,然后做一首应试诗。具体怎样,看县试考官自己安排。 毕竟是入门考试的入门考试,朝廷也懒得事无巨细。 至于说如此简单,这场本就不是为了挑出精英分子,只不过是为了把一些几乎不读书的傢伙踢出去而已。 不过那是表面上,曾经写网络小说为生的连翘当然不会被难住!就连家长里短鸡毛蒜皮都能装逼打脸进行到底,何况是科举考试这种可以赤.裸裸炫耀本事的情节。要是这都不会表现表现,那真的要好好进修一下了。 科举考试的题目都是从四书五经里面挑选,这些书籍微言大义,字数并不多,以全国各地进行考试的数量来说,很快就被用完了。这就诞生了一个问题,每一个题目都会有大量的范文。 选择优秀的背诵之,然后考场上使用...这岂不是美滋滋。 为了避免这种提前背题的情况出现,于是出现了新的命题方法,那就是威名赫赫的『无情搭』。四书五经中完全无关的两句话搭在一起,组成一个新的题目。 其实这首先考验的是考生的联想能力,毕竟这可是毫?无?关?联的两句话啊——打个比方,那就是『张三特别漂亮』和『李四正在吃饭』这两句话拉到一起,组成『张三特别漂亮,李四正在吃饭』这样一个题目。 用这个做题目写文章...高考的时候如果哪个省这样考作文,当年的奇葩作文题目哪里还有那些小碧池小婊砸的份儿,这完全就是清泉中的泥石流,出场就能hold住全场! 大概主持考试的朝廷也知道这种鬼一样的题目很丢人,所以为了降低丢人的程度,不让笑话上升成省级、国家级,规定乡试、会试、殿试不用这种题目,也就是说只有院试三场才会使用。 这也正好方便了连翘安排主人公装逼嘛~ 县试本来就是一件流程很简单、题目只有两道的事情,如果不在题目上好好发挥,怎么显示出主人公的聪明才智? 这就和中等难度的卷子第一名和第二名都考一百分一样,第一名学神的尊严怎么办!?人家学神不要面子的啊! 当年写科举文的时候,出于兴趣,连翘研究过这种『混帐题目』,甚至揣摩过该怎么破题。有的题目有考生优秀答案,其中的脑洞确实精彩!到现在想要全部记得当然是不可能的,不过连翘确实记得其中比较精彩的——文章其实也不记得,就记得破题那几句。 不过这种『无情搭』最麻烦的也就是破题而已,通过破题将两句毫无关系的话联繫在一起,而且要联繫的顺畅巧妙,就好像这两句话本来就要在一起一样,这就很好了。至于之后的答题内容,也只不过是围绕这个来而已。 当时记得的正好现在用得上...也幸亏记得,不然连翘就要从现在现有的程文书籍中找优秀作品了。这样不是不可以,只不过显然会降低读者对《宦海》的感觉,多少会有点『出戏』。 现在《宦海》中一篇县试考题的文章都是大家没有见过的,就好像这个世界上真有一个『明国』,也真有一个林峥,遇到了这样的题目,做出了这样的答案。 代入感是不一样的。 第52章 新的《朝日报》一出来立刻被买空,一时之间颇有些洛阳纸贵。这一切当然是《宦海》的功劳,《宦海》已经进入科举正题,读者摩拳擦掌兴致正高呢! 第90页 《宦海》进入科举篇章对于普通读者而言这很好,因为科举文的主线就是科举,最大的爽感也要依託这一条来。至于日常生活中种种小事的装逼打脸,那固然有,却只是让人会心一笑而已。真正让人热血沸腾起来的,还是要看主线这边。 对于某些特殊的读者,对,就是那群读书人,那就更是意义重大了!这就堪称是他们的群体狂欢! 在前面部分,林峥得奇遇后读书几年,年纪到了十五岁。这个时候无论是他学堂里的老师,还是『随身老爷爷』都认为他的火候到了,可以学一学程文,用后世的理解是应试文、八股文。 他学程文半年多,重点主攻下场考试。这个时候连翘又拿出了干货,以前是学习小技巧,现在是应考小技巧。这些小技巧有的是来自她自己十几年的学习经歷,有的是些科举文查资料的时候歷代先贤的智慧结晶。 她现在放在《宦海》中由『随身老爷爷』教给主人公林峥,这些技巧有些现在是有的,有些则是根本听都没听说过。然而一出来,科举内行人都拍案叫绝!知道《宦海》这本小说的教书先生都研读了一番,打算用来教学生。 经过这一段,这些混科举圈的读者大佬总算是对『乔琏』心悦诚服了,完全不遮掩的看她的小说——之前看这本小说的时候还打着学习的旗号,现在连这个都不说。如果有士林好友不解,他们还要生气哩! 「看这书又不是看闲书,这书是咱们同辈中人写的,金玉良言,如同咱们读前代大家大作一般!」 对的,他们直接将『乔琏』当成了一个老科举,认为不是科举人写不出这样的文章,实在是太硬核了。 这就像是连翘以前读书的时候看一般消遣小说是不行的,如果拿出一本英文版《哈利?波特》那就不一样了。同样都是都是消遣小说,人家就是不一样咩~就连老师都会赞许地点点头。 英语老师当你学英语,语文老师当你学语文——连翘这辈子都记得中学语文教科书将《哈利?波特》列为了名着读物...... 当时她的心情是『槽多无口』,现在轮到她的《宦海》这样了,她当然是...美滋滋。槽多无口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屁股决定脑袋,这种情况下她的小说受益,她才不会傻了一样跳出来bb呢! 这种情况下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读《宦海》的读书人剧增,这个好处有两个,一个是读书人往往比较有影响力,靠他们的口碑,宦海的读者迅速增多。另一个是读书人原本不是小说的读者群体,连翘算是开发了新的读者群体。 可喜可贺。 这一部分的优秀也加大了读者们对接下来内容的期待,毕竟有了前戏,大家就想要正戏了。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不然不就是耍流氓了么。 院试三步,县试、府试、院试,第一试正式开始。 林峥不同于他这个年纪的一般考生,这些少年人往往没有经歷过几十年科举一事无成的折磨,这时候正是初生的太阳,意气风发!个个想的是从院试到殿试,十几个月全拿下,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总之,年少气盛的很,这一点当然会体现在文字当中。他们的行文大多跳脱,带着许多自己的观点,冲劲也很大。要是狂一些的,还不免有一种『前后几千载,左右十二州,捨我其谁』的意思。 只不过,这些年轻人啊,他们都不知道,或者说知道了没有放在心上,科举最忌讳的就是他们这种! 科举选的是有想法的人嘛——是,是有想法的。不过是有想法,但却表现的没有想法的那种类型! 科举考试做文章,最好的答案就是通篇思想全是来自于四书五经这类书籍,思路清晰通俗易懂——考官阅卷工作量很大的,体谅一下他,他才会体谅一下你。如果在此基础上还能做得一篇花团锦簇的好文章,恭喜,那就是榜首那一级别的人物了。 行文锐气太重,自己的想法太多的,立刻就会被考官给撸下去。哪怕你写的再好再有才华,他们都能说这是为你好:挫挫少年盛气凌人,这叫做『玉不琢,不成器』! 如果写的一般般,撸掉这样的考生那就更有理由了...业务水平差落榜,难道不是应该的吗? 林峥就好很多了,心态放的很正确。连翘通过他的内心活动以及表现,展现了一个『考神』是怎样炼成的。 他在读书中产生的属于自己的思想一个都没有放进来,完美破题之后就是圣人之言。更兼行文十分老到,完全就是老成谋国、稳重展样的格调。最后一手工整的馆阁体,像是印刷上去的一样,清晰美观...县试是没有专门的誊卷官的,所以考生自己的字更加重要。 在这个过程中林峥首先通过解『无情搭』的本事暗暗装一次逼,是呀,在整个考场考生都在为这种混帐题目抓耳挠腮的时候,主人公却头脑清晰,下笔如有神助。这不是装逼暗爽,这又是什么。 接下来又写他娴熟应付科举的心态与举止,相比之下,那些毛躁的少年人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前途无量风光无限,可是实际上他们这一次的科举已经『over』啦!这种对比又是一种爽感,看的读者心里非常舒服。 扮猪吃老虎的文盛行,大约就是得益于这种心态非常满足人吧。 到此为止的话,如果按照古典小说的套路,估计就是几天之后县试结果挂榜,主人公多少多少名。然而连翘不能这么写,她的写法是后世养成的。 第91页 任何一件事都需要烘托,烘托一方面可以水字数。稿费和字数挂钩的年代,在不影响小说阅读体验的前提下,大家都是愿意多写一些的。另外烘托也是写作技巧的一种,正确使用的话,可以极大调动和强化读者老爷们的兴趣。 更何况相比其他考试,院试的第一场县试有着天然的优势——别的考试都要考官收卷之后阅卷,等到阅卷完毕再放榜。县试却不是这样,因为人少、题目少、答案简单,所以都是考官当场阅卷,当场批改给出结果的...... 这种情形之下不让主人公出一次风头,还要等什么时候! 于是由于『无情搭』的威力,无数考生答的乱七八糟的,一一被打落。而年少气盛的那些考生,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教训,考官一句『文章不是这样写的』,就足够让他们手脚冰凉。 还有一些,勉勉强强把文章写出来了,考虑到他们读书不容易,『无情搭』很操.蛋。考官都勉勉强强放他们过关,在试卷上写了一个『中』字,不过榜首什么的肯定就不用想了。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烘托主人公林峥,他看上去家境普通,也没有如他这个年纪的士子一样夸夸其谈。有的人知道他大小是个神童,可是神童又怎样,东南地方神童太多了。只有科举考出来了,他们当年是神童的事情才会被认为是可贵的,不然最多就是将来嘆息一声『伤仲永』而已——而这样的事情在科举一路上,实在是太多了。 所以大家没怎么将林峥放在心上,直到林峥的答卷被递了上去。通过考官的视角,种种赞许,大大的写上一个『中』字,然后定位县试的榜首。 时下的规定是,为了防止大家认为考试中有猫腻,会将所有考生的答卷都贴在考场前面。有人抱着学习的心态来看,想要知道自己为什么没通过。有的人是抱着不服气的心情来,想要知道比自己名次高的强在哪里...总之绝大多数参加县试的考生都会来看一看。 于是林峥完美破『无情搭』这一点自然被大家惊为天人——县试地方小,竞争对手就是同一个县里的学子。如果不是那种科举强县,怪物笼那种,到林峥这个级别就算是很少见了。 读者老爷们喜闻乐见的情节,出风头当然高兴。读者看小说都是代入的,一般来说都是代入主角,所以主角出风头这种好事他们都看的很开心,就好像那个县试成了第一名的人是自己一样。 这一通完美表现,完全没有辜负《宦海》的第一个主线高.潮。至少没有将读者的期待值高高吊起来之后,然后...然后没有然后了,写的不怎么爽,就像一切戛然而止一样。如果是那样,那还不如一开始就没有那么高的期待值。 就在大家奔走相告,为了《宦海》最新剧情激动不已,纷纷讨论接下来又会有怎样的情节发展的时候,有人来找连翘了,这位虽然认识不久,却也是她的老熟人了。 第53章 李昌德是东华书社正得力的经办,上次专门来嘉定联繫连翘的就是他。通过他的手,东华书社签下了《海上归来记》并且很快进行了出版,现在《海上归来记》已经二版了,依旧卖的很好。 以《海上归来记》的平台来说,这算是很好的表现了——《朝日报》的影响还是太小了,辐射区域就那么大。出了这个小区域,对单行本的销量根本没有促进作用。反过来,是单行本在这些地方发卖,连翘和《海上归来记》才有了更多的名气。 能有这种效果,其实是东华书社和连翘两方面都有功劳的。 连翘这边,小说质量过硬,只要有机会让人读到《海上归来记》,就不怕没人喜欢。东华书社那边,他们也做出了很多努力,在江南除了苏州以外,他们凭藉自己和一些报纸的关系,买了版面做宣传。至于下面的分销商,更是不吝惜协商,让他们帮着多多卖书。 经过这样第一次合作,双方都对对方有了好感,合作默契也得到巩固。这一次李昌德过来,不是为了别的,正是为了连翘的新书《宦海》。 说真的,如果不是怕连翘厌恶别人干涉生活,他们都想把连翘绑到苏州去写小说了。嘉定第一报馆是不错,可是影响力有限也是事实。对于胸怀大志的作者,这里只能成为一个跳板,而对于连翘这样的作者来说,这里恐怕连跳板都算不上! 东华书社上下对连翘这个新客户的评级都很高的,认为她是天才那个级别的。将来的前途不可限量——只要她没有自毁前程,封神肯定不用发愁的。 至于这里说的自毁前程,那办法就多了。连翘的前辈作家已经显示出很多例子了,有写书发家了之后就不求上进沉迷享乐的。有后面江郎才尽,无以为继的。也有厌烦了写作,封笔再也不写的。 一般来说女作者稳定一点,不容易出问题。 然而女作者一出就容易出大问题!很多女作者成亲之后就会放弃写作。有的人是因为需要兼顾家庭,有的人是体面人家,丈夫可能不乐意老婆写作,种种原因,不一而足。 不过到现在为止东华书社都没有担心连翘的意思,她是一本成名的作者,第二本小说依旧才气满满——他们这种书社做经办的几乎要有报馆顶级编辑一样眼光,能看出一本书的好坏优劣。从李昌德的角度来看,这位『乔琏先生』,她的才气几乎已经关不住了。 第92页 从一个作者的具体情况来看,她这很明显出于灵感丰富、精力充足的时期,又是一个性格不错的小姑娘,不可能有什么事的。至于说最让人担心的女作者嫁人,以年龄来看,至少几年内丝毫不用担心。 东华书社的人就想连翘去苏州写小说,哪怕她在苏州没有名气,东华书社都能动用自身的力量将她塞到一个知名编辑名下,然后争取到好的小说连载版面。何况乔琏这个名字如今在苏州的编辑圈子里也算是响亮,不少人想要签她呢! 在东华书社看来,只要连翘立足一个足够好的报纸,报纸发行范围能够遍及整个江南,那么她立刻就能成为小说界最受关注的新星!到时候不需要东华书社帮忙做gg,她的书自然就想卖到哪里就到哪里。 ——如今江南就是文化中心,一部小说火遍江南了,其他的地方就算没看过,也会知道名声。 然而没办法,连翘选择了留在嘉定,这是人家的选择。女作者的确不如男作者方便,他们也只能接受。 然后现在《宦海》出来了,虽然依旧是在《朝日报》上面连载,但是大概是得益于《海上归来记》打下的良好基础,苏州各地多多少少都收到了风声。其中有《海上归来记》的死忠粉对作者乔琏的新小说也很有兴趣,于是抱着看一看的想法,托人买了有新连载的《朝日报》。 这个时候的《宦海》和当初的《海上归来记》不同,《海上归来记》更像是富一代,必须要自己打江山。《宦海》虽然一开始也只是有限的几个人感兴趣来读,可是产生好评之后口碑发酵很快,读者增长也很快。 这是因为《海上归来记》带来的好感还在,很多人虽然没有第一时间看乔琏的新书,但都是潜在读者。听说她的新书非常不错之后,这种潜在立刻就能转化为现实。 这下东华书社可坐不住了,《宦海》声势来的比《海上归来记》还要大。以一本地方县城日报上的小说来看,话题占有率太高,简直就是一个小奇蹟。 明白这是人家乔琏先生又放出一个卫星之后,李昌德赶紧过来,就是为了快点定下《宦海》的出版事宜。 报纸上小说连载的好,要出版,这是好事,连翘当然不会拒绝。既能赚名气,又能拿钱,何乐而不为。至于和东华书社合作,那也是没有丝毫问题的,他们之前合作的很好,不出意外的话,她肯定是想继续合作的。 但是出乎连翘意料的是,东华书社提出了和她想的不同的出版方式。 她原本想的是和之前《海上归来记》一样,小说完结之后进行出版,让读者一次性看个爽,这没什么问题吧。 然而东华书社对此有不同的看法。 李昌德有一张很适合做生意的脸,不是特别英俊,又不会让人觉得难看。看起来让人觉得亲切老实,使人相信。只有在偶尔不经意的时候,才会泄露一两分属于商人的精明。 现在他的眼睛里就是这种精明之色,他向连翘解释道:「乔琏先生这部《宦海》可不同于前头《海上归来记》,《海上归来记》才四十回,《宦海》您肯定是打算长了写,写成一百二十回的吧?再者说了,您如今也有名气了,不是《海上归来记》时没有多少人知道了。」 「这种情况下,最合适的不是等到小说写完了,书社才出合集。而是在小说连载的时候就出合集,一册一册的出。因为有名气了,所以读者肯定都是买帐的。更何况要想啊,这名气也是会对那些不讲究的小印刷贩子的,他们会不会趁着还没有出合集的时候就做册子?」 不得不说,李昌德说的非常有道理,连翘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这种形式在后世的出版业还是挺常见的,最有名的不是网络小说使用,而是日本的漫画使用。在杂志上连载的漫画,每当攒够了足够的话数就会集成一册,连翘当年也是等漫画的人啊。 连翘答应下来这些,至于版税之类的事情只是略说了说——如今连翘已经不是新人了,东华书社又打定主意拉拢她,两边在这个最容易有分歧的问题上倒是没有太多纠结,三两句话就说定了。 连翘唯一只在最后的时候提出:「小说出册子的时候『宦海(上)文魁』做名字可以吗?」 见李昌德不解,连翘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这书不是要出一百二十回,而是二百四十回。我想的是,前一百二十回是上部《文魁》,后一百二十回是下部《权柄》。我觉得分清楚一点比较好。」 这个时候一部小说有多长没有人限定,不过大家都默默遵守着潜规则。回数都是二十、四十、六十、八十、一百、一百二十这样,也有人不这样,不过那都是极少数的非主流。 至于一百二十回这个上限,迄今为止还没有人打破过。连翘一来就要打破不说,还是一下就翻了一倍,李昌德这时候都惊的睁大了眼睛。恐怕在他这种读现在小说的人眼里,想不出来有什么内容值得写二百四十回吧。 然而网文风雨里出来的连翘会告诉他:有的。 不过短暂的惊讶之后就是兴奋——这是一个很简单的算术题,假设一套书,因为很受欢迎,一册能卖一万本,那么这套书是六册比较赚钱,还是十二册比较赚钱?傻子都知道答案。 虽然小说长了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譬如预算有限的读者望而却步,有些册根本不会买。又或者看到后面疲惫了,最后就不再买了。 第93页 但是相对而言,利大于弊。 后世谁不知道大几百万字甚至上千万字的网络小说是在水字数,可是只要依旧有不少的读者在看,作者就会接着水下去。 更明显的例子,看看漫画杂志上面连载的漫画,受欢迎的漫画哪怕被指责剧情重复又拖沓,杂志社方面也会要求作者继续连载,而不是完结掉。 做生意的都不傻,他们知道哪一种才是最有利的。 至于说这么长的小说后期会不会崩溃掉...说实话很有可能。 实际上他们做书社生意的也见多识广,知道不少小说作者以前并没有写过特别长的小说。忽然执笔一百二十回的标准大长篇,往往越到后期越难以为继。一百二十回啊,写作时间长、格局宏大、出场人物众多...这些综合在一起,对于很多作者来说就是一个噩梦。 就像后世只玩过小成本的导演,突然让他执导一部好莱坞两亿美元级别的大片,手忙脚乱才是正常的。 不过总不能因为怕对方后期崩溃掉就不让对方往下写,然后自己也不赚这笔钱了。李昌德商人本色,疑惑放在心里,点头笑道:「自然是可以的——那就等着乔琏先生的鸿篇巨着了!」 第54章 「...自打那秦五爷往苏州河前过...」 新出场的女戏子是个新人,才不过十三岁的年纪,一件白绫衫子,一条白绢裙子,腰间束着一条鹅黄色汗巾子。人家都说要想俏,一身孝,这话果然不骗人,人长的好,扮相也好,一出来就是一片的叫好声。 这就是碰头彩! 苏州,帝国的腹心,也是这个国家最璀璨的明珠。这里一座城市就生活了上百万的人口,经济发达,文脉昌盛......类比生活水平,此时的苏州堪比后世普通的小城市。当然了,这是只拿苏州城进行对比。 除了没有后世的高科技,这个时候的苏州放到后世的一干中小城市里一点都不违和。而这样的城市放在这个时代,那就是超越时代的奇蹟。 不要说从国外来的传教士和商人了,就是这个帝国本身,从北边、西边来的外乡人,乍一来到苏州,也要为这座城市所折服。 她是这样富庶、繁荣、发达、美丽...... 沿河修建的戏园子正在唱大戏,苏州的富庶很是养活了一批有钱有闲的子弟。这些人能够整日玩花遛狗、斗鸡走马,至于说茶馆里听书,戏园子里看戏,路上再买上几张报纸茶摊上坐了看...这就是他们的日常。也只有这全齐活儿了的人,才会被认为是到位到家的苏州子弟。 许文华不像别的有钱子弟,在戏园子都有自己的包厢或者包座,但是凭他的名声,只要报出名字。无论是哪一家戏园子,立刻就会奉他做座上宾,找最好的位置请他坐了去看戏。 『北宋南丁』是小说界南北两大巨擘,然而其中的『南丁』,也就是『草堂老翁』丁一新都十分羡慕他。草堂老翁是他的笔名,不过他这个人很习惯换笔名,所以名下还有好几个名字,只不过这个名字最常用而已。 丁一新在小说界地位比许文华略高一些,又出道早,是个大前辈。他是认识许文华的——前年他从成都搬到苏州来住,当时就是许文华接待的他。许文华前年的时候才刚刚『封神』,算是新晋神,丁一新和他玩了几天。 等到苏州的房子整理好了,一家人搬进去,这才在自己的文章中写道:「文华个性潇洒,自得乐趣,我不如矣!」 全文的意思提取一下,大意就是说,丁一新感嘆,虽然他地位高,辈分高,赚的也比许文华多。但是他羡慕许文华啊!许文华年少成名,比他年轻比他帅,整个苏州走到哪里都是座上宾,各种娱乐消费都不要钱的——还有没有天理啦! 丁一新都羡慕的,就不要说其他的小说作者了。 许文华擅长玩乐,戏评、美食评等简直是全城乃至整个江南的风向标,这些地方的老闆可不是要好好伺候他!只要他能说一句好话,有的是好处!也是因为此,大家也就不吝付出了。 等到这一折戏演完,戏班子的班主特意到许文华的包厢拜访他。说是拜访就是说好话、给红包,说了几句话,言外之意就是想请许文华捧捧他们戏班子,捧捧他们手下的几个角儿。 许文华评这些东西,不能说完全不收钱,他并不是那种刚正不阿的圣人。只不过他的底线在于,他说可以的东西,确实还不错,至少不会以次充好。 随便对付了班主几句,等到班主走了,旁边的贴身小厮这才收起银子:「少爷,都是银楼新出的出炉银,颜色新的很,总共有五十两。」 五十两对于许文华这个级别的作者来说并不多,他随便写写也不止是这个收入。不过这算是意外之财,本来就打算要写评的,就不用计较那么多了。而且实在来说吧,像刚才那个班主那样的,戏班子还没有出头,五十两银子也不少了! 许文华也不可能为了几两银子不满去苦苦逼人家。 倒是旁边一起看戏的朋友摇了摇扇子:「羡慕不来的,羡慕不来的,你许文华躺着也能把钱赚了!」 这朋友就是上次在许文华家里蹭早饭的那位,名叫朱敏。他和许文华的编辑宋文静都是三吴报馆的编辑,只不过不在一张报纸而已。当初许文华在宋文静手下崭露头角的时候,朱敏想要挖他来着。 第94页 最后挖人没成,两个人关系倒是好了起来,算是朋友了。朱敏这人,因为经济紧张,对许文华这土豪各种蹭,蹭饭、蹭戏、蹭茶...——还好他是一个编辑,不缺书社送各种样书来看,不然恐怕还要蹭书来看。 不过他也有他的优点,眼光好、聪明、为人乖觉有分寸、对手下作者好。总之,许文华虽然老是说他做事不靠谱,业务水平不行,但是心里一本帐,所以两人关系称得上朋友。 对于朱敏的这样一句闲话,许文华挖苦他:「你但凡勤快一些,多去找一些有前途的苗子,无论是提拔职位,还是加薪资,都指日可待了。偏偏整日玩耍,今天在这个作者那里玩,明天在那个作者那里玩,还想指望什么?」 朱敏咬着腮帮子,斜着眼睛瞟着这个挖苦自己的傢伙,好像第一次认识他一样。 「你也好意思说我!先看看你自己再说吧!」 在懒惰这个问题上,许文华已经懒出了名气,成为小说界一个经久不衰的笑话了。被这样一个傢伙说自己懒惰,朱敏是很有意见的。 然而许文华明显脸皮厚,才不会因为他鄙视的眼神就觉得羞愧呢。反而理直气壮道:「我那是适当的休息,你看看我,从来没有因为休息而没钱,这就是证据!」 对于这种不是道理的道理,朱敏说不出什么来。何况他今天看戏吃饭,包括包厢里的瓜子花生果脯茶水,都是许文华出钱。于是他非常机智、非常识时务地瞪大了眼睛...然后闭嘴了。 默了一会儿,嘆了一口气,然后才说:「不是,不是那么回事。我到是想找两个好苗子,可是好苗子从哪里来?地里又不会长出来。如今外头的人看办报纸赚钱,于是一个个都来办报纸。有点儿意思的作者,也不管有没有资歷,人家都挖走——我们现在在市面上不是找已经雕琢好的宝石,而是找原石,原石都找不到了!」 说着又不正经起来,对许文华道:「对了,如今大家都在打听『乔琏』是何许人也,想要把这个人发掘到苏州来。他们可不知道,咱们宋大编辑早就开始下本钱了,他们慢啦!」 又调侃道:「不然你和文静兄说说,让他把这个乔琏介绍给我。劫富济贫劫富济贫,他都那么富了,救济救济我这个穷人又怎么样——将来这个乔琏起来了,一个编辑手上有两个大作者,那也太让人眼红了。你怕不怕,人家分薄了你哦!」 没有一句真话,前面还是半真半假的话,后面就假的没边了。到了许文华这个级别的作者,他们平常不仅不会使用编辑的资源,反而能为编辑手下的其他没那么出名的作者带来资源。 『分薄』什么的,不存在的。 许文华才不会上这个当,在那里剥花生吃:「呵呵,我看现在文静喜欢那个叫什么『乔琏』的超过喜欢我,到时候真要二选一,他选人家也不会选我。至于说从他手上半道截人,不可能的。」 说着上下打量了朱敏一回,那轻视的小眼神,让朱敏十分气愤。然后才慢吞吞道:「你要是有本事在文静手上截人,也就不会混到今天吃我的花生了。真想要这个乔琏,睡觉吧,做梦还快一些。」 朱敏闻言愣了愣,答非所问道:「我光知道如今这个『乔琏』在编辑的圈子里炙手可热,人人都在找他,却不知道文静兄这么看好。怎么,他真觉得这个『乔琏』就是下一个你?」 许文华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怎么,难道你们不是人人快把这个傢伙吹捧到天上去了。」 朱敏回忆最近有过交流的编辑,他们一个个确实激动非常——就好像看到了一个天才的诞生。如果说《海上归来记》的时候还有一些人非常迟钝,不明白髮生了什么,那么《宦海》一出,就算是再迟钝的编辑也应该有所感受了! 他们在见证一个传奇从无到有的过程! 如今的大神作者并不是石头里蹦出来的,他们都有过第一本小说。其中有一些天资惊人,再加上运气好,前期没有经歷过什么蹉磨,譬如许文华。也有一些人则是前期苦难很多,写稿、退稿、连载反响冷淡、穷的饭都吃不起...成功之后简直可以写一本励志读物,代表人物就是如今正当红的『洛北公子』宋志平,不过此君在京城一带活动,不属于苏州这边的作者。 但不管是哪一种作者,都很少有人有机会从他们还没有名气的时候就关注他们,然后看他们活成业界传奇。 一个是传奇这种样本本来就少,一个人没名气的时候关注度也很低,两相叠加,概率真的非常感人。 朱敏嘆了一口气,只能肯定:「没错,大家都吹到天上去了,真的很看好他...不过你这么说起来颇为奇怪。」 说到底就是不适应,人总是不适应奇蹟真的正发生在自己周围。当这件事真的在发生的时候,也会有一种不真实感。 不过奇蹟就是奇蹟,或许会因为他们这种感觉而显得没那么神奇,没那么伟大。但他终究是神奇的、伟大的,最重要的是,不能否定的。 第55章 在连翘这里,《宦海》和《海上归来记》是没有什么高低之分的小说,她也不觉得自己的水平在两本小说之间实现了质的飞跃。不过现实情况往往不会那么简单,从《海上归来记》到《宦海》,不管连翘有没有什么变化,反正外界对她的感觉已经是天翻地覆。 第95页 或许是《海上归来记》连载的时候就算在苏州城里火爆,那也是小部分人,小圈子里火爆。等到影响力大一点,都是东华书社在整个江南地区销售单行本的时候了。只不过因为没有连载时期积累人气,作者又是一个新人作者,这种影响力也远远不如苏州地面上有人气的小说。 所以很多感觉迟钝,或者眼高于顶,只看的到苏州城里这一亩三分地的编辑就没有注意到乔琏。 但是现在情况有点不一样了,《宦海》这本书东华书社的出版手段是报纸连载足够的字数之后就出一本单行本——一般来说,这是有名气的大作者才会採用的方法,一个是为了增加销售量,另一个则是为了对抗盗版。 很多人一次性买一整套书捨不得,但是一册一册地积累,感觉又不同了,好像买完了也没有什么感觉,就像后世的分期付款。至于对抗盗版都知道原因的,就是和他们比出版速度而已。 东华书社甚至会提前派人从连翘这里拿走还没有在报纸上连载的小说内容,提前进行雕版工作,只等到报纸上连载过,立刻印刷出来。等到新连载过去三天,单行本立刻上架。 这些都是为了和盗版抢时间。 为了这个,刘盈盈特别向主编申请了一个抄写工,将连翘的《宦海》原稿抄写一遍,用来交给东华书社拿回去做雕版——当然了,抄写工的工资是连翘出的。 东华书社谈成了出版《宦海》的生意之后,立刻就开始准备起出版的事情。按照此时一般出版单行本的规格,一册大概有十回文字。这个时候《宦海》已经公开的内容足够出两册了,于是《宦海(上)》,也就是《文魁》,其一二册很快在整个江南地区发卖。 这里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连翘是在日报上面连载,并且每天都有连载内容,堪称笔耕不辍。而这其实是非常少见的,小说连载主流是在月报、旬报上面,日报上面很多都是小故事。就算有连载,大多数也会选择隔日更,或者减少每天的更新量。 然而连翘没有,她非常耿直了。每天更新,而且每天更新半回文字。这个时候的小说一回差不多是六千字,半回也就是三千字。 三千字可不容易!后世的网文三千字好像很简单,就是一章的内容,敲敲打打完成的很快。可是这是古典小说,因为遣词造句以及行文习惯方面的原因,他们往往很精炼,废话虽然有——这是一个按字数算稿费的年代,作者学会废话简直是必然。 但是绝对没有到达后世那种水文的丧心病狂。 再加上什么写字慢、查资料不容易......一大堆的理由,在这个时代维持日更三千字的不是『佛系』,而是真正的『王者』! 可以这么说,以连翘的更新速度,她不用再勇攀高峰了,她本身在那里就是别人无法逾越的高峰了。 重点是,按照这个更新速度,只需要二十天就可以凑够《宦海》一册的内容。所以这种更新速度其实比月报上面连载小说的作者出镜还要频繁一些,再加上内容要多得多......竟然奇妙地有点像出月报,只不过这份『报纸』只有《宦海》一本小说。 也就是这个原因,让《宦海》一定程度上和苏州城本土大报纸出身的小说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 这种情况下,读者被迅速引爆。即使没有了报纸这个可以依託的平台,直接出书的《宦海》更像是裸.身上阵,但是本身足够坚实的质量让这个弱点变得没有那么具有决定性。 还是那句话,有趣的小说受人喜欢,只要他们不是毫无站在台前的机会。 藉由书铺的推广,东华书社在各大报纸上的gg,以及看起来最无力,实际上最有力的口碑效应。《宦海》这部小说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迅速成为了苏州小说圈子里的重磅炸.弹,看看他的成绩,又看看他原本所在的平台,足够让身居大平台却始终没什么成绩的作者羞愧了。 小说作者们也就算了,最多感慨又是一个大魔王的诞生。编辑们则不同,他们疯狂地打听这个『乔琏』是谁,他们知道,一个县城里的小报馆是留不住这样的作者的。他的下一站在哪里没人知道,但编辑们都希望是自己的碗里。 朱敏啧啧了几声,坏笑着问许文华:「咱们宋大编辑紧张不紧张?原本以为十拿九稳的事情,现在恐怕不那么确定了吧。」 如果是《海上归来记》时的乔琏,宋文静肯定不会有多大的紧迫感。就凭他早早慧眼识珠,以及非常有诚意的态度,加上身后三吴报馆的招牌,他并不认为『乔琏』从自己眼皮子底下熘走。 但现在不同了,挖墙脚的多了,难保其中没有同样细心关心作者,也是大报馆编辑的『小碧池』。 朱敏这时候是真的确定自己没希望争取到这个作者了,反而无欲无求,可以尽情调侃。 说完了总免不了道:「真要是文静兄拿下了这位乔琏先生,他肯定偏爱这位啊。想想看,人家能每日连载半回,换成是你,一个月能有三回文字就算是烧高香了!」 编辑都喜欢天才没错。当作者门槛很低,却也不是真的有一颗决心,会写字就可以的。最终能红,能赚钱的作者都是天才,只不过有的人天赋一开始就显露,有的人需要沉淀、打磨一段时间才能焕发出光彩。 但是,编辑们也很欣赏勤奋的人。特别是当他们无法忍受手里一些没有生存压力之后就不好好写书的作者之后,对勤奋的作者好感到达了顶峰——这里必须划重点。许文华就是那个让宋文静每到死线之前睡不成,必须彻夜守着他写稿的人。 第96页 每当这个时候他就羡慕一些编辑拥有十分自觉的作者。 不过大家羡慕的都是自己缺少的东西,许文华是更新少,是喜欢惹事,但是大家还是想拥有一只许文华。无他,有这种作者在手,资源、薪金、升职,全都会有的。实在一点儿,有些东西想像成必要的代价,这还是很愉快的。 然而这个新出现的乔琏完全就是一个怪物! 大家惊悚地发现,他在是一个天才的情况下,竟然还这样多产和勤奋! 作为直接竞争者的作者还会暗戳戳地想,这怕不是请了几个人捉刀代笔一起写,不然能有这么快——他们可不会去想这种想法漏洞该有多大,光是风格无法完全统一就是一个大问题了。另外保密问题、情节把控问题等等问题更不用说。 编辑们没有竞争性,无缘无故的怀疑就不会有了,剩下的只有无尽的赞美。天才、勤奋,特么竟然还低调,没错,一直没有公开发言过,更没有暴露身份的乔琏在他们眼里就是低调。 话又说回来了,即便乔琏这个作者是请人代笔了,编辑们其实也是不管这种事的。代笔这种事,至少在这个时代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很多作者红了之后就会换一种创作方式,自己只负责写大纲,然后让一个助手来填补内容。 又或者自己写了第一部 ,懒得往下写了,让一个助手续写。 这些助手们其实就和代笔一样一样的,因为时代的原因大家也不觉得这有什么。实际上,就算在连翘那个世界到了现代,如金庸古龙那一批作者的黄金时代,也多得是武侠小说名家的作品出自代笔之手,这对读者来说也属于大路货的消息。 连翘当然没想过请人代笔,一个是她脑海中的故事只有她自己才写的好。后世那种节奏把握,让一群没有见识过后世小说的人来写,很容易就会失去精髓。另一个就是过不了她自己那一关,别人的作品怎么能叫做自己的作品呢。 她最多就是想过,等有一天找到一个可以完全信任的人,能自己口述,对方来录写。这样就是轻轻松松语音写小说了,岂不是美滋滋。 朱敏喝了一口茶,感嘆道:「这位乔琏先生写的真的很快,之前《海上归来记》的时候我还以为是提前写好了,只待报纸上发。现在《宦海》还是这样,就不能这么想了,谁没事儿攒这么多小说不发...还是这样优秀的?」 「对了,你觉得是不是有代笔——」似乎内心也是觉得这种速度非常神奇,朱敏兴致勃勃地和许文华讨论。 许文华却只是瞥了他一眼:「眼睛是瞎的吗?怎么可能是代笔,这种连贯程度...只可能是一个人的手笔。」 「啧!」许文华看着朱敏,表情中有一种故意装模作样的责备:「这都看不出来了,你真的能胜任编辑的位置。整天游手好闲,原本有的一点儿本事都丢完了了吧,我就知道你是...的人。」 第56章 许文华就是这种人,天使与恶魔的集合体。大多数时候他是一个好朋友,但他坏起来让人想打死他。这么多年没有被打死,因为他的编辑宋文静对他是真爱,所以才能处处给他擦屁股。 朱敏早就习惯了许文华奚落他,只当作没听见。反而问道:「听文化兄你这口气,研读了不只一遍吧...果然,从上回你说《海上归来记》我就看出来了,你还真是极喜欢他的小说!」 「我喜欢他的书?凭什么!」许文华就像是被踩到了脖子一样,差点跳起来。顾忌到现在还是公开场合,这才勉强控制住了自己。 压低声音道:「我喜欢别人的小说做什么...反正写的又不如我好看。」 「恕我直言,这种不要脸的话就只有你许文华说的出来了!」饶是朱敏自忖已经适应这个朋友了,也忍不住翻白眼。 「另外,人家写的好,为什么不能喜欢。文华兄,你最好清楚一点,你可是小说一道上的大家。看不起前辈,别人还能说一句真性情。看不起后辈,那就是嫉妒贤能,打压后辈了啊!」 说着又觉得好笑一样道:「不过别人大概不会觉得你是打压这个作者罢,毕竟你做的书评都贊了人家呢。到你许文华这里,这就算是破天荒了。」 许文华大概就是那种『宽以待己,严于律人』的典范,每次都会花式赞美自己的小说,吹的天上有地上无。一旦评论别人的小说,他立刻会换上一张晚娘脸,不过他还是公正的,因为他对所有别人的小说都这样。 他对一本小说不破口大骂,换成是普通人的意思,就是赞许了。像他当初评《海上归来记》那样竟然颇有一些说好话的意思,仅此一次而已。 许文华扯了扯嘴角:「那是我瞎了眼了...我以后再也不评这人的书。」 任朱敏怎么追问他都不说原因,他当然不会说了。实际上自从《宦海》要连载的消息传来,他立刻第一时间定了《朝日报》,每天准时等连载。虽然表面上不说,但他确确实实是因为《海上归来记》粉上了『乔琏』。 只不过不承认罢了。 然后出的《宦海》也没有让他失望,或者说其实是超过他意料之外的好才对。 自从有了这本小说,他每天享受着追连载的快乐。唯一不快的是每天只有半回文字,看完之后的时间就只剩下无聊、无聊和无聊了。至于说赶稿?赶稿啊,不到死线之前他是绝对不会赶稿的,刀架在脖子上也不会赶稿。 第97页 他无数次想伸出手将写小说的那个小妖精从嘉定抓到苏州来——他人就是在苏州也好哇!总之关在自己的书房里,不写好小说不给饭吃! 很好的梦想,他的编辑宋文静很多次都想这么干的!只不过最后一丝理智控制住了而已。 沉浸在这种想像中的许文华没有意识到,他明明已经和自己的读者感同身受了。那么,为什么他不能勤快一点呢... 读者都是不会满足的生物,连翘的勤奋更新已经是这个世界令其他作者绝望的高峰了。然而许文华依旧不会觉得满意,他恨不得对方能一次性把小说出完吧。 许文华为此也考虑过要不要等单行本出来了再看,这样攒下来十回就足够读一天的了。然而不行的,每到可以看到新一期《朝日报》的时候他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手了。 话说到了这里许文华就已经是乔琏的铁桿读者了,被《宦海》迷的不要不要的。虽然还是不承认乔琏有多厉害,但实际上心里已经肯定了——还马马虎虎,也就还差他一点点了。 问题就出在之后的事情上了,就像任何一个读者一样,他对小说剧情有很多话说。特别是在《朝日报》上看到了『作者答读者问』的事情,更加来劲了。于是把自己的想法写了大概有十几页,厚厚的一封信寄到嘉定第一报馆。 在他看来自己对于小说的认识根本不是那些外行人可以相比的,对方应该一看到他的理论就惊为天人,然后互相探讨才是。 然而让他愤怒的是,报纸上没有提起他的问题。对方只给了他一封小小的回信,非常公式化的感谢了一番他的建议,然后呢,没有了。 这对于普通的读者来说当然不算什么,但是对于许文华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了。毕竟他从小就是天才,入行之后成名路走的比谁都顺。怼天怼地怼前辈...好不容易主动示好一回,对方就这么对他,真的非常受辱了。 他现在的状态其实是黑化了。 「他这人的书无趣至极,这一次又是捧那些科举读书人的臭脚!」面对朱敏怀疑的目光,许文华目光坚定、言之凿凿。 只能说,因爱生恨真可怕!这都开始睁眼说瞎话了。 虽然对外说绝对不看《宦海》,现实却是报纸和单行本一本都没有落下。看到主人公林峥少年成长的那一部分——就是正式读书之后,科举之前。 连翘设计了几个桥段,让他一举成为了神童。 神童嘛,古代那些神童故事也有不少了,写起来很容易的。什么『司马光砸缸』、『曹沖称象』、『河中除树』等等,经典问题,经典解答。 这个世界又不知道有这些故事,这时候一看觉得真是那么回事。当然,这个时候也不是林峥有这等本事,毕竟按照设定,他只不过是中等偏上资质而已。发挥作用的是他的『随身老爷爷』,也就是满级号操作他这个小新手虐菜。 实际上这种外挂最大的爽点也在这里了,主角原本没有这么强的实力,平常被人看低。这个时候外挂出手,爽的简直飞起! 就像连翘小时候第一次看《棋魂》的时候一样,当主人公扮猪吃老虎将下彩旗骗钱的大叔一顿教训,心中又怎能不觉得爽歪歪。 这些情节优秀就优秀在让人产生一种错觉,真的有这样一位少年巧妙解答了这些难题。现实生活中如果真的遇到这些问题,解决它们的人也会被人认为十分聪明吧。 这就不由得让人联想到这时候一些小说了,放在后世来说就是『智斗』、『权谋』标籤的。但是就是这样的小说,里面的计谋幼稚到可笑,就能煳弄煳弄一些半文盲而已,但凡有脑子的都觉得这特么就是智障啊。 类比的话,就是后世的这类小说因为作者自己的智商成为了人物智商的上限,于是一切gameover。最终为了让剧情合理化,给主角之外的角色进行降智处理,难受无比——不是读者挑剔,话说这种作者就应该扬长避短,不写这种小说的,偏偏他们又要写,那就是自取其辱了。 连翘好歹是个能在男频混饭吃的作者,这一项技能还算过得去,没有出色到让人印象深刻,但一般水平的智斗还是能应付。然而即便如此,她依旧会尽力避免这种描写,而是运用一些手法避过去,直到避无可避才会小心地写一回。 不过现在情况要好一些,她背后有另一个世界的素材支持,很多那个世界的权谋斗争可以成为这个世界小说文字的原型。只要她笔力过关,那种紧张、宏大、智力的火花、斗争的冷酷无情还是有希望描写出来的。 这里说的是《宦海》的下半部《权柄》,按照她的大纲,基本上就是这种内容了。 现在的话,只是《文魁》而已,情况要简单的多。一点科举人物的勾心斗角,至于塑造神童,几个神童故事做素材,组合修改融入剧情...毛毛雨啦! 不过她眼中的毛毛雨可是让读者非常赞嘆的,因为这个神童不是作者说神童,所以他们点点头跟着说,哦,神童。而是心里真的觉得很不错。 许文华看到这个情节还不是击节称赞,和外面看到这里『嘤嘤嘤』的女读者没有一丝一毫的差别。 虽然他这个时候是自称不看《宦海》了的——呵,男人。 朱敏是何等了解许文华,才不信他的鬼话!如果对方真的厌恶了这本书,根本不会说这么多,他只会直接提也不提。 第98页 是的,他这朋友就是这么傲气。 朱敏搓了搓手,假装敷衍道:「哦哦哦,那随便你,不过...待会儿我去书铺排队买《宦海》新出的新一册,你要不要一起去?」 许文华脱口而出:「不可能,新一册出来的规律向来是比最新的整十回晚上三天。今日哪里会出新一册,定要明日才成!」 「扑哧。」朱敏忍不住破功笑了起来。而这一破功之后就再也忍不住了,枕着桌子放声大笑。幸亏这个时候正好是台上一齣戏完,所有人都在叫好拍掌,他的声音混在其中一点也不显眼。 「你啊你,这样太容易露馅儿了!」 许文华话一出口就知道自己暴.露自己正在追连载的事实了,然而他依旧死鸭子嘴硬:「刚刚听人说的罢了...你、你笑什么?」 第57章 《宦海》开始了在整个江南地区二十天出一本单行本的征程,这条路走的很辉煌,辉煌地超过了连翘和东华书社的意料。不过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有趣的小说受人欢迎,没毛病。 如果说《海上归来记》时的连翘还是一个地方小作者,最多就是有前途的地方小作者。到此时,《宦海》连载,她的名气不可同日而语。很多苏州编辑的信件送到了报馆——嘉定第一报馆当然不知道这是苏州的编辑们寄来的,他们只是一个中转站而已,最后的交给连翘了。 连翘拿回家去拆信,这才知道有这样多的编辑想要拉拢自己,带自己去苏州发展。 连翘只能苦笑,她现在的情况并不是她想去就能去。最好的办法是吴美娘能同意这件事,然而这不是那么简单的,只能磨,慢慢磨。 然而一件事也不可能只有好的影响没有坏的影响,她的小说出名,人也出名了,所谓『人红是非多』,各种狗屁倒灶的事情也就多了起来。正像生活中表现的那样,一个人如果受到很多人的喜爱,那么暗中讨厌他的人肯定也不少,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可能存在讨好了所有人的人。 那些天皇巨星够受欢迎了,然而讨厌他们的黑粉一样很有规模,远远比一个普通人的仇人要多。 现在喜欢《宦海》的人很多,喜欢乔琏的人也有很多,那么自然的,也就有很多人看不上。其中有的是文人相轻,有的是真的不喜欢这种小说,偏偏这小说还这么红,可不是碍他们的眼了么!另外一些原因也是千奇百怪,说出来都让人觉得想都想不到,只能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这种事情连翘并不怎么在意,她表现的完全不像一个新人作家,其中的镇定自若与满不在乎连刘盈盈都啧啧称奇。要知道刘盈盈也算是一个新人编辑,她还不适应这种事呢! 如果连翘知道刘盈盈所想,只会偷笑——她才不是什么新人。她年少就见过大场面,她在现代世界里当网络写手的时候,什么读者没见识过! 说起来读者真的是一群小天使,对于他们喜欢的读者从来不吝惜鼓励与建议。连翘在女频看小说的时候总喜欢看读者评论,都非常有意思,也很和谐。就算写的不好,也是好言好语地说。 男频的话...一言难尽,看人品吧。她自己是混男频的,所以还算清楚,有的读者人很好,有的就很难让人接受了。小说觉得有什么不好的提建议就是了,可是他们不是这样。更麻烦的是,有的读者想要花钱向她『买文』。譬如说想要女二号上位,又譬如说想要男配角去死。 这种事情在男频其实挺多的,虽然连翘始终都没有适应。 她一般都不会理会这种『买文』的信息,答应的话连翘过不了自己心里那一关,不答应的话很容易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骂战,干脆冷处理,不去管就好了。然而尴尬的是,偶尔这个读者还会追问纠缠,说着要『加钱』之类的,弄的连翘这个被动的反而十分不好意思。 这些是作者文下的读者,他们看作者的文,那么一般就是喜欢作者的,所以情况很好。麻烦的是世界上不止这一种读者,总有一些人甚至读者都不是,就是一些键盘侠而已,网络上攻击起别人来真的非常厉害。 隔着一层网络,很多东西都会放大,喜欢会,讨厌也会。 网络暴力时代里成长起来的女人怎么可能被现在这么一点小风波吓住,就像网络时代的一样,又不会少块肉,这些人也只能说说罢了。 真正引起连翘注意的不好的影响,应该是苏州那边一份报纸上出现了《宦海》的模仿文。 模仿文,顾名思义,意会意会。用后世的说法大概就是抄袭,而且是抄袭程度比较严重的。类似于换掉主人公名字,然后略作修改就发表的类型。 在古代的环境下,大家对于抄袭的概念是很模煳的。知道有这么一个事情,也觉得不好,可是做到什么程度算抄袭,那就很宽松了。 现代很多人眼里算是抄袭的事,其实在古代都不算。现代会说『致敬』,古代就会说『用典』『化用』,都是读书人的事——读书人的事,那怎么能算偷呢。 更要命的是,在古代环境之下,哪怕是确定了属于抄袭,也没有法律去管,对簿公堂都没法审理的。小说业大发展至今才多少年,立法总是很迟缓的!倒是有一些行业潜规则,聊胜于无吧。 连翘一开始其实是不太在意这件事的,主要是在意这件事也没有任何办法。连翘以前可是在男频写网文的作者,说句不好听的,男频难的不是找抄袭的,而是找没有抄袭! 第99页 网文界就是这样,看看网络上天天都在闹,谁谁谁抄袭,作者撕逼读者撕逼。这个谁谁谁一般都是女频作者,由此有人得出了一个结论,女频好多抄袭的啊——去特么的!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真相是女频反抄袭,所以才会有这种事。男频在连翘写文的时候已经没有反抄袭这回事了,基本上就是一篇文红了,你抄我也抄,反正抄了也白抄,谁不抄谁傻子!听起来很悲哀,然而这就是事实。 就是这样,人家还有话说呢,这叫做流派,不叫抄袭。 行业的悲哀吧,总之经歷过这样男频的连翘,人其实是有点麻木的。再经歷这个世界的打擦边球——按照这个世界的说法,算不上抄袭然而又有一些『化用』的行为。已经不会再有什么反应了,主要是反应不过来,以及反应过来也没有用。 然而这一次她不能没有反应了,因为这位小兄弟基本上照抄了她的文字...根本不能忍啊! 这种情况下报官是没有用的,只能动用行业的潜规则。 其实维持一个行业的大佬都不是傻子,对于抄袭的太严重会有什么后果他们不会不明白,再加上这种事名声不好听,所以他们订立了一些规矩。凡是那种几乎照抄的,除非没有发现,一旦发现了,特别是苦主找上门了,那是要处理的。 照抄的作者这篇小说肯定是写不下去,另外还有一些别的处罚,看情节严重——看起来非常宽松,然而行业规定又不是法律条文,只能做到这个地步。 而且这种规定也只针对小作者有用,大作者出书的渠道多了去了,行业规范也压不住他们。好在大作者也不会做出这么跌份儿的事情...不是说他们的行为就干净的不得了了,只不过他们的往往讲面子,轻易不会做这种事,就算做了也不会这么严重。 连翘运气不坏,写这个模仿文的并不是什么大家,就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新人作者而已。于是这边嘉定第一报馆将告发的信件往苏州报业行会那里一写,再加上出钱打点,事情很快办下来了。 作者被拿去问责,然而人家振振有词,他不是他没有,还说他的进度已经超过《宦海》了,谁抄谁啊! 没错,非常奇葩的,对方这个小说就在问责前夕,进度超过了《宦海》,宦海还在童子试呢,他已经进入到乡试了。 然而这种事又不是看谁的进度快,要看谁先开始写啊!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逻辑了,然而行会的人还真被说服了...连翘也只能说,她真的不了解这个时代的逻辑。 连翘知道这件事之后就去看了对方新连载的部分,说真的,看完之后她放心了。 对方的小说进入到乡试的部分就开始乱七八糟了,一开始最明显的是乡试期间风月之事写了很多。这本身无可厚非,考科举的学子么,来到大城市了,大家常常有三五个邀在一起,就同去寻花问柳的。 古代多少秦淮河边的故事就发生在赶考士子和名.妓之间。不要说一个古人这样写了,就是后世,也多的是作者这样写。 关键是这个作者完全是古人思维,才子和名.妓之间的交集写的干巴巴的。看得出来想写一出才子佳人的佳话,但是笔力不够,显得没有说服力。于是出来的不是张生和崔莺莺,而是乡下穷小子和城里胖丫头。 连翘写《宦海》每一个人物的身份都有说服力,因为连翘会为他们安排这个身份该有的衣着打扮、谈吐、思维习惯、文化修养。当超过她连载的部分后,一切就不同了——连翘能做到这个地步不一定是连翘真经歷过这些,而是她是后世来的人,后世获得信息太简单了。 而这个作者就不同了,他显然不知道一个才子会怎样,一个名.妓又会怎样。最多就是参考了几本如今流行的才子佳人小说内容,嵌进去,立刻便贻笑大方起来。 然而这还只是第一处不对的地方,再往下看,竟是处处都让人摇头。 第58章 不只是一个感情描写没写对,而是失去《宦海》这个原着之后,整部作品(模仿文)都进入到了失去主心骨的阶段。 行文节奏变得紊乱,登场的新人物丧失真实感,老的人物开始别扭起来。其中变化最大的当然是主角和他的『随身老爷爷』,或许作者感觉不到,但是在读者那里,原本喜欢的人物好像一下就变得面目可憎起来。 其实这种情况在后世网文里面也很常见。 作者是当局者,很多时候都是看不清的,或者看清了,却再也没有能力拉住脱轨的剧情。如果说作者想做就能够做到的话,那也就不会有被骂成狗的小说人物了,更不会有崩溃的剧情、可怕的烂尾——很多问题就连水平很高的大神都不一定能控制住。 连翘没有想过要和时代对抗,这个时代没能好好管理这种事,她能怎么办,真身上阵把对方打一顿?现在对方写成这样算是她的幸运,放下登载这篇模仿文的报纸,连翘总算松了一口气。她知道,这篇文完了。 「这文章已经完了!」许文华铁口直断,说的话掷地有声。 朋友隔着桌子凑过去看了一眼:「这是什么小报...不知道,你许大才子还看这种不入流的?」 「他确实不看这等不入流的文字,不过谁让这上头有他关心的东西呢。」朱敏从后面过来,抽走那张报纸翻来覆去地看,脸上挂着不怀好意的笑容。 第100页 「咱们许大才子世上谁都看不上,好不容易有个瞧得起的呢。」 「谁谁谁?我瞧瞧!」唐宋先抢了过来,唐宋这次从书院回家就再也不去书院念书了。他那个当三吴报馆总主编的老子总算看清楚了自己儿子的水平在哪里,认命了,让他回家独立,想干什么干什么。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唐宋这厮已经实现了经济独立。再逼他做他不愿意的事情,很难,非常难,基本不可能。 所以这几天他都活跃的过分,哪里有玩的场子就去哪里。今天明明是一班作者编辑搞聚会,偏偏他过来蹭聚会。也幸亏他虽然是三吴报馆总主编的儿子,却不是他爹的小密探,不然这帮作者编辑骂报馆的时候都不好张口。 唐宋这下总算瞟清楚是什么小说,嘴巴一撇:「呵呵,我道是什么呢...这孙子,别让我打听出来是谁,不然有他受的!」 唐宋是乔琏的粉丝,铁桿的那种。 自从读到《海上归来记》之后,对如今小说无感的唐宋就对《海上归来记》的作者乔琏惊为天人。后来又有《宦海》,这下更加一发不可收拾了。 之前他在书院里读书,按照道理,书院里肯定是不准这种消遣读物流通的。可他唐宋唐大少爷硬是凭藉他多年书院里倒卖小商品积累下来的人脉和机灵,每天准时准点地看到《宦海》最新更新。 註明,他可不是等单行本的那种,他非常看不起那种,认为这些读者心不诚。只有像他这种,专门请人代购到嘉定本地的《朝日报》,然后最早看到最新更新的,这才是真爱。 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这就是疯狂了的真爱粉。 原先他在书院里,对于模仿文的事情根本不知道。等到从书院里出来才知道有这么回事,然后立刻去看了模仿文...真的是看的牙根痒痒。 「这世上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气不过了啪啪拍桌子。 然后更让他气愤的事情发生了,超出《宦海》的进度之后,这篇模仿文新出的内容让他觉得简直辣眼睛啊!从连翘的角度来说,她很高兴对方的水平只有这一点点。但是从唐宋的角度来说,他非常不爽。 这简直就是在给《宦海》抹黑啊! 他们的脑洞是很大的,首先想到的是传播出去,别人会不会认为《宦海》也是这个水平...这么一想,唐宋整个人都不好了。 朱敏还没见许文华有所反应,倒是先看到总主编的宝贝公子把拳头捏的啪啦作响。奇道:「怎么,唐少爷也看小说了,我记得你以前可不爱这个。」 唐宋大手一挥:「这怎么成了我不爱看了,分明是一些人水平太次。你说说看,那些写的不好的谁愿意看,难道你看那些?」 说着他的眼睛扫了一眼周围的作者,大概是怕挨打,他没有把自己的心里话完全说出来。在他心里,这里所有的作者和乔琏之间都差了一百个许文华——在场这么多作者,他不说出来是正确的。 这个时候那朋友总算反应过来了:「哦,原来你们说的是新人仿了《宦海》的事情......文华欣赏这个『乔琏』?也对,当时人家第一部 小说本子《海上归来记》还没有名气的时候他就说过不少好话。怎么,替人打抱不平?」 许文华脸色越来越黑:「我可不欣赏这个什么乔琏的...不过是随便看看而已!」 说着转身就要走——他自己故意不去想,为什么他看到这篇模仿文的时候也是勃然大怒。他对此的解释是,一个正常的作者肯定会生气的,物伤其类感同身受么。话说他许文华因为人红的关系,被人写了不知道多少次模仿文! 他当时生气到沖昏了头脑,立刻就写了一篇大骂模仿文及其作者的文章...然鹅,写完了之后才发现:不对呀,我为什么要为这个人说话,不是说好了再也不粉他了吗——再次感嘆,因爱生恨真可怕! 这种情况下,他应该烧掉这篇文章,然后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才是。但是再三看了这篇文,改了一下落款,随便用了一个化名,让小厮给寄去了报馆。一个人的时候还嘟嘟囔囔自言自语:「我这是怕浪费了,都写好了呢,哪能不发。」 不过吧,他完全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宋文静接到这篇文章的时候都无语了。 报纸上虽然向普通人徵集稿件,但也不是你想发文章就发文章的。许文华固然文采了得,这篇骂人的文章也很精彩。可是如果没有他的名字,天知道报馆收到了这篇文章会不会发。 所以才说这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呢,他的地址就写在那里,报馆里的人谁不知道。虽然换了一个名字,也没人多想,立刻就把信件转到宋文静那里了。不说别的,至少这篇文章发出去,宋文静肯定是知道这是他写的。 好处是依靠这个地址,所有人都知道这是许文华,所以最终信件到了宋文静手上,没有被退稿。坏处就是至少宋文静知道了这篇文章,而宋文静是最清楚他对『乔琏』态度的。 喂,不是说好了讨厌对方的吗...这又算是怎么回事儿啊! 不管宋文静是怎么无语,他还是替许文华找了一张报纸登了这篇文章。总算没有落下许文华匿名投稿,最终被退稿的笑话。若是这个笑话流传出来,小说作者圈子里的这批人,能笑一整年! 在许文华闹出更大的笑话之前,这始终是嘲笑他的点。 第101页 朱敏看着许文华闹别扭,笑了起来。别人不知道许文华写了一篇文章骂模仿文,他能不知道?那张登文章的报纸就是他效力的那一份,当时宋文静要插队登这个文章,就是请他帮的忙,为此还欠了他一顿饭! 见他发笑,唐宋和那个朋友就不解了,凑上去问他。他这才把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说的时候小小声,就怕许文华杀个回马枪,把这个听了去,要打死他。 怎么说呢,有人说过的,当秘密被第二个人知道的时候就不是秘密了。这句话一点也不虚,很快,大才子许文华年度级别的笑话,就随着聚会上传过来递过去的酒罈子飞快地传遍了整个大厅。 许文华生气不要紧,反正法不责众嘛!于是一个个平常称兄道弟,拍胸脯敢说两肋插刀的傢伙立刻就只剩下了『嘻嘻嘻』和『哈哈哈』两种反应。可以说,很人间惨剧了,简直就是大型友谊车祸现场。 笑的眼泪都出来了,唐宋忍不住揉了揉脸:「他许文华平常多傲的一个人啊,活像老子天下第二,第一已进棺材。如今难得也有看得上的了,不过乔琏先生的话倒也担得起...就是他这样子不大对,难不成欣赏乔琏先生有什么丢人的地方?」 唐宋充分展现了一个脑残粉应该有的反应,拼命为偶像打电话。 这个时候许文华只能庆幸他给乔琏写信的事情只有他自己知道,又因为那样不受重视,觉得非常丢人,根本没有和任何人说过。不然流传出去这帮根本靠不住的朋友知道了,那就是全苏州城都会知道的笑话。 朱敏把那张报纸随手丢到一边,无所谓的样子:「文华的性子就是这样,有的时候就和一个小姑娘一样,捉摸不定...没什么可想的。」 唐宋笑着点点头,然后像是想起什么一样,炫耀着道:「说起乔琏先生,《海上归来记》的时候我给他写过信...人真是又谦逊又和气,见识特别高。我给他写的信,回的特别仔细,我们现在都来往几封信了!」 「你说——什么?」唐宋手舞足蹈说的正高兴,显然没有注意到身后大魔王已经满脸黑雾瀰漫了。 第59章 奇耻大辱,奇耻大辱! 许文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那么用心写了信件过去,全都是关于文章如何写的探讨。这可是他许文华的指点,别人求都求不来的!可是对方竟然就那么敷衍他,心里一口恶气难消啊! 而现在,唐宋这个庸俗商人,竟然和对方往来信件好几次了! 虽然许文华和唐宋的交往比较多,在别人看来是朋友。但在许文华的世界观里,并不是这样,他们两个见面互相羞辱是经常的事情。唐宋明明是脑子灵活、经商天赋优异,在他嘴里就成了满身铜臭的俗人,俗之又俗! 这种事情怎么可能,许文华是拒绝相信的。然而现实就是如此,唐宋不知道为什么许文华的反应这么奇怪,但是他实事求是地回答了他的问题。 读《海上归来记》之后他心有所感,就给乔琏写了信。信件的内容并不是讨论小说的剧情,唐宋并不是这方面的专家,况且在他这个迷弟眼里,乔琏的小说完美到没什么好讨论的。所以他的信件另闢蹊径,选择了给对方提建议,关于作者个人发展规划那一套。 一方面他有着商人式的精明,另一方面他又是三吴报馆总主编的儿子,在这方面见多识广。虽然始终没什么这一行的天赋,但这么多年耳濡目染也不是白白的,非常了解这一行的内幕。 他的规划做的翔实可靠,远远要比连翘自己想的强,更具体也更有可行性。连翘虽然有现代人的见识与眼光,但论及对这个时代、这个行业生存方式的理解,是绝对比不上唐宋的。 因为唐宋真的做的很认真,连翘也佩服他,所以一来二去两人竟然通信起来了。按照连翘的想法,这就和笔友差不多了。 他不信!他绝对不信!知道真相的许文华内心是拒绝相信这个的。哼了一声,一屁股坐下,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温温的黄酒,一口喝干。 「哦,果然如我想的一般...你们就是一样格调的人。」 唐宋有些奇怪地看了许文华一眼,虽然他一向觉得许文华不是什么正常人,但是今天好像格外莫名其妙——那句话有点酸熘熘的,是他的错觉吗... 不去管奇怪的许文华,唐宋摆弄了一下酒杯,激动地对着刚才被朱敏丢开的报纸,指指点点道:「乔琏先生人品好,小说更好...这、这是个什么玩意儿,新出来这些文字就是在败坏乔琏先生的名声!」 「别激动、别激动!」朱敏安抚这个真爱粉,然后轻笑了一声:「往好处想,这是这个乔琏红了呢。而且生气不过来,越来越红,这种事只会更多。怎么,你还真打算找人打这写文章的人一顿?」 唐宋倒是很认真:「没错儿,你认识这个人?」 「不算认识。」朱敏摸了摸下巴,想了想:「算了,不告诉你。你若是真找人麻烦,惹出事来,事后唐主编知道了,还不得怪我!」 任凭唐宋怎么纠缠都不说,等到唐宋悻悻走开的时候,朱敏转头吓了一大跳,许文华不知道什么时候凑到他旁边了。 「是谁?」 这问的没头没脑的,朱敏摸不着头脑,想了一下才『哦哦哦』起来:「你也想问谁写的那小说?也对,你和唐宋差不多么...我告诉你啊——不,不行。若是你惹出事来了,宋文静宋大编辑要杀了我的!」 第102页 「什么叫做我和唐宋差不多?算了,先不说这个——你真以为你不告诉我,我就不知道了?」许文华这一点还是很有把握的,他在业界的人脉远不是唐宋可比。唐宋认识的人是多,可是要用的话都要通过他爹呢! 在朱敏眼里,许文华和唐宋的定位已经完全是一样的了。某位作者的脑残粉嘛~只不过其中一个丝毫不掩饰,还拼命展示呢!另一个就不同了,永远都在此地无银三百两,其实大家都已经知道了。 以前就知道他许文华难搞,现在才知道他这么难搞,这种事有什么不可以承认的。 朱敏深深地吐出一口气,没有办法了,只得到:「行行行,怕了小祖宗您吶!我告诉你,那小子你也见过,只不过你应当不记得了。上回彭编辑做四十岁整生日,大家都是去了的,他不是带你认识好几个新人,其中一个就是。」 许文华眉毛锋利深刻,当他因为思索皱紧眉头的时候一点也不损其俊美英挺,反而有一种很强的魄力。看他这个样子,朱敏也不得不感嘆老天造物不公。这样的年轻子弟,给他举世无双的才华也就算了,竟然还给这样一张脸。 别人还活不活了!?每次无论是去院里人家吃饭办酒席,还是在家请唱的、戏子过来,姑娘们眼神只往他身上瞟——在这个问题上,朱敏自觉自己是头号受害者,十分之苦逼。 许文华想了半晌,最后还是摇头:「不记得。」 且不耐烦道:「那种场合,谁还记得这种!」 以如今许文华的江湖地位,这种人多的场合,经常有人来向他搭话。这其中甚至不只是新人,还有混了好多年都没有混出头的作者。 这种经歷一多,对方又没有什么特点的话,他还记得个鬼咧! 朱敏也不和他兜圈子了,摆摆手道:「就是最小的那个,当时你还称赞过他呢,这就不记得了?」 「那种场合当然要称赞,难不成人家做生日的时候介绍你认识看好的晚辈,你说『这个不行,那个太差』,你懂不懂得交际?」许文华板着一张脸。 人世间最大的笑话莫过于此了,有一天被许文华质疑不懂交际。朱敏干笑了两声,告知了那个年轻人的真实姓名,以及一些其他的讯息。他短时间之内恐怕都不想和这人说话了,还是快点摆脱比较好。 写《宦海》模仿文的年轻人确实很年轻,他名叫彭冬生,今年才十五岁,是刚刚才入行的新人。 彭冬生没有什么好说的,当初能让颇有地位的彭编辑帮忙介绍,最重要的资本是他姓彭。虽然离彭编辑这边亲缘已经很远了,但真的上门攀扯起来,说是亲戚绝对没有问题。 之前他写过几个小短篇,在新人里面算是不错的,但仅仅是不错而已,远远算不上天才。如果他能够按照一个普通作者的歷程来走,前期经过短篇小说磨练文笔,然后再尝试性的经歷连载...最后运气比较好的话也能有销量不错的作品,发家致富估计问题不大。 但是也仅此而已了,这个世界上所有的行业都是残酷的。拼到最顶尖的那一小撮,大家都是在拼天赋了。因为努力不够的,其实已经在来到顶峰的路上掉下去了。 这个叫彭冬生的年轻人在新人里面算是不错的,却没有不错到让他出类拔萃。他将来除非是有了质的飞跃,不然他写不出让人惊嘆的作品——畅销和畅销也是不同的。简而言之,他的小说无法成为一些人某个时期的时代记忆。 只写了几篇短篇的彭冬生很快就认识到了这一点,于是他转换了自己的努力目标,决定剑走偏锋一点点。 模仿文操作简单,一旦成功的话获利很大,当时他首先就看中了这个。选中《宦海》也不是偶然,首先苏州的小说最好不要选——苏州本地的报纸之间都是有一种默契的,一般不会上对方当家小说的模仿文。 这是一个君子协定,主要是怕恶性竞争开启。今天自己能这样对别人,明天就很有可能被别人这样。 而不是当家小说的小说,那倒是可以了,因为在报纸看来影响力没那么大,也就懒得去下死力气计较。但是这种小说彭冬生就有些看不上了,在他看来既然都打算写模仿文了,那就干脆挑好的来,不然那还不如自己写呢! 经过几次挑选之后他看中了《海上归来记》...是的,是《海上归来记》,因为当时《宦海》还没有开始连载呢。 只不过《宦海》开始连载之后彭冬生就改变了主意,因为《宦海》更加符合标准。 「冬生,你打算怎么办?」一个中年男子带着一大叠报纸进了一套房间,这里有点像后世的公寓房布局,现在苏州很多单身的青年都会租住在这种地方,方便、干净,价钱也远比一座宅子来的低。 那叠报纸被扔在了一个少年眼前,本来正在奋书疾笔的少年抬起了头。这少年生的普通,最多可以称得上清秀,然而他的眼睛十分增色。黑白分明的,灵动地转了转便显得十分机灵。 应该说这个少年的气质就是这样,充满了一种少年人的机灵、野心、不安分。 「什么怎么样,情形不是好得很?」相比起中年男子的忧虑,少年倒是有一种成竹在胸的坦然。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被许文华等人议论的后生晚辈彭冬生,笔名『玉湖散人』。 第103页 第60章 从最初一部《唐门虎子》开始,至今已经过去四十年了,报业和小说业相伴飞速发展,相辅相成。 最开始的时候行业内的人都比较单纯,或者说一开始做的时候没有想那么多。那个时候投入这个行业的人大多数都抱着一腔热血,虽然免不了图名图利,但或许是因为想不到这个行业能做到如今这个地步,所以反而比较纯粹。 简单来说,就是都专心于做好自己。办报纸的提高报纸的质量,写小说的让小说更有趣——也就是大众所说的王道手法,不管什么时候做好这些总是没错的。并且最终登顶的,也肯定是这一类人或事。 第一代是火热的年代,那个时代的人赚到了名声和金钱,虽然远远比不上后来者,但确实吸引了更多的人和资本进入。于是很快,新生的行业以一种让外界目瞪口呆的进展高速发展起来,从开始到现在形成一个比较成熟的生态,也不过四十年而已。 放在后世或许不会引起什么惊奇,以连翘原本所在的行业网文为例,从兴起到成熟时间更短,不过十来年就做到了。但是这是一切行业代谢速度都非常慢的古代,很多生意都是千百年积累的结果,没有经歷过现代社会高速变化的冲击,这就显得非常惊人了。 而到了现在,一切已经开始变化,至少王道的手法已经不足够了。王道这种手法不可能让每一个人成功,王道的手法要在天才的头脑、惊人的运气、众多失败者的骨血上吸收养分,最终才能成就极少极少的人。 很多人自觉没有那个天赋,熬不过漫长的等待,或者根本不想来这么一次惊险的博弈。于是选择了一些人称之为『邪道』的方法,以此来追求自己梦寐以求的成功。 就像后世一样,明星成名的方法有很多种。资源好的、天赋高的、熬得住寂寞的当然会选择走康庄大道——这里的康庄大道并不是指这条路就好走,只不过这条路会越走越开阔。 但是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走这条路,也不是有机会的人都会选这条路。 炒作在连翘那个时代已经是一个不再时髦的词了,几乎每一个明星都没有逃过它。也不是说这个就应该一棍子打死,他们所在的行业特点就是这样。 真正的问题是,完全凭藉炒作上位,有的时候确实会让人心里产生小小的疑问。放到现在也一样,『邪道』的手法就是炒作、制造噱头或者别的什么,各种各样的作者都在用自己的方法推销自己,只不过有的人成功了,有的人失败了。 有的人后续推出了不错的作品,渐渐的大家也就忘记了这样的过往。有的人却始终没能拿出让人信服的成果,所以也就一直被钉在耻辱柱上,时不时被同行、读者拿出来嘲讽。 风险看上去很大,但是每年依旧有很多渴望获得名利的年轻人选择了这条『邪道』之路。彭冬生,笔名为『玉湖散人』的苏州小说界新人只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 彭冬生从来不认为自己在写小说这件事上有惊人的天赋,甚至他自白对这一行根本谈不上热爱。他最终选择做这个的原因也非常简单粗暴,就是钱,也只有钱,就连很多小说作者很看重的名声,他其实也是不太在乎的。 这个少年才十五岁,然而已经很清楚这个世界靠什么运行了。 自小失怙,由舅舅养大。就和所有的俗套故事一样,或许舅舅还算不错,不然也不会愿意接纳他。但是天长日久的相处,显然让舅妈和表兄弟表姐妹们没有了好脸色。不能说他们是坏人,只能说不是每个人家都是《红楼梦》中贾府那样的大家族,林妹妹、宝姐姐、史湘云...等等一干亲戚过来住也没什么。 大多数的家庭自己生活已经很累了,多增添一个孩子就是多一份沉重的负担。特别是这个还是还不是自己亲生的时候,总会忍不住想,要是没有这个孩子就好了...... 并不怎么高尚,但生活的艰难让一切顺理成章。 彭冬生还算不错的,至少在舅舅的坚持之下断断续续读了书,虽然并没有读的很完整,但是读书识字肯定没问题。偶尔写个小文章倒也不错,至少在同窗中不错。 生活的辛苦让他早早打定了主意,一旦能够赚钱就立刻独立出去。以及,他绝对要出人头地!他不想一生都像他的舅舅一家一样,扣扣嗖嗖地算计,每天的日常只为了柴米油盐斤斤计较,实际上家庭中的很多争吵都是为了这些。 他上学的时候知道了一句话,贫贱夫妻百事哀,他舅舅一家的生活似乎就在印证这一点。以至于他对此有了一种恐惧感...他将来,绝对绝对不要这样! 志向很大,现实却总是惨澹的。他会读书写字,一些基本的功课也是学过的。这种程度比不上那些正经书院出来的,却也比那些文盲或者半文盲要强。所以想要独立,想要谋生,那很简单,找一份市场上的工作,很快就可以搬出舅舅家了。 但是,如果说出人头地,那就机会渺茫了。 这确实是一个大时代,无数一文不名的人都走上了人生巅峰——海贸的发展、工业的进步...这个时代就像近代工业革命时期的欧美,确实遍地都是机会。 可是不是每个人都能有那样的机会,那些奇蹟平摊到芸芸众生上,其实还是一个小概率事件。至少当时的彭冬生眼睛里看到的,他没有那方面的才能。至于说等到命运冥冥之中的垂青,撞大运一样发财...他的头脑还算是清楚,不会寄希望于那种事。 第104页 就在这个时候,他见到了那位『彭编辑』,在整个苏州报业内部人脉都很宽的人,这已经是他认识的人里面,最大的大人物了。 当时的他早就知道了报业和小说业的火爆,毕竟生活中到处都是看报纸看小说的人,也常常听到那些作者生活如何豪富,名利双收的事迹。反正生活在市井当中,想要避开这些消息也很难。 知道自己和彭编辑的有一层远亲的关系之后,他内心立刻一动。 虽然只是远亲,可有关系总比没关系好。而且报业和小说业正是炙手可热的时候,处于高速发展期,不像其他很多传统行业已经趋近于饱和,一个双手空空什么都没有的年轻人想要冲进去发财,那简直是不可能。 经过了一段时间慎重的思考,彭冬生选择了转行做一名作者。 有彭编辑这样的亲戚,他可以做编辑也可以做作者。但是编辑有几个发大财的?根本不符合他的愿望。而且彭编辑的人脉资源都是要自己用的,就算漏给小弟,那也是多年相熟的那些,而不是彭冬生这个远亲。 相比之下,当作者要好得多,只要小说写的过得去,想来彭编辑是不会吝啬给自家亲戚一个机会的,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么。 想到就去做,比起那些庸庸碌碌一辈子的人,彭冬生有一个优点,那就是行动力惊人。 不过现实生活永远没有想的美丽,小说业的门槛看似很低。会写字,有一张纸一支笔,再外加一颗决心就够了。而不像其他的生意,总是需要一笔不小的本钱,一旦输了,对于一个家境普通的年轻人就是致命灾难。 但事情真的这样? 真的上手之后彭冬生才发觉,原本觉得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事情也变得困难起来。 在没有尝试自己当作者之前,他虽然经济拮据,可也不可能任何娱乐都没有。同窗都在看的报纸他多多少少看一些,这又不是什么昂贵的东西。再者说了,就算没有那个闲钱,也还有被当作废品一样的旧报纸呢。 那些报纸上的东西他都看过,各种题材的小说,长篇的、短篇的,还有什么笑话、什么『软gg』——嗯,没错,这个时候已经有软gg了。就是将某一种商品编进一个故事里,而且成为这个故事里非常重要的一个道具,让人印象深刻。 最开始这么做的是一家药铺...为了卖他家的一些大力丸啥的,故事里的人服用了这些药自然就成神开大了。脑洞是很大的,文笔当然是没有的...... 那些登载在白纸上的黑字他并不觉得写的有多好,也常常和自己的同窗一起骂作者写的这么烂,竟然还有报纸登载。若是自己去写,说不定还要好得多云云。 这样的话往往能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同。深一些想,他未尝没有『老子只不过从来没有认真做,真要是认真起来保管超过你们这些小渣渣』的想法。 而真的决定入这一行,亦有原因是当初积累了自信,认为自己也能做的不错。不说成为大神,一本书就成为大富豪,至少也能生活优越,轻轻松松衣食无忧吧——就是这样想的。 然而当自己的手拿起笔开始认真构思小说的时候才明白,这一切远远不是当初想的那么简单。 第61章 人生三大错觉之首:这特么我也能行。 在网文时代,写文是无成本的买卖,不是门槛低,而是无门槛。然而就算是这样,也不是人人都能行的。 有多少个人在十几年的学习生涯中撸八百字的作文都像是在挤牙膏?同一个世界,同一个难题,写网文比写作文可能容易一些,但对于某些困难户来说,依旧是困难的。而且写网文还需要持之以恆的坚持,不是说你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想写就写,然后躺着就能获得成功!这是想得美呢。 多少个被吐槽懒惰的作者,那是读者不清楚他们也曾经勤奋过,不然是怎么从新人变成大神的?至于懒惰,那是后来的事情。 当然,如果只是写着玩玩,那当这些什么都没说,想写就写,不想写就扔一边,没有人可以指摘。至于说写的太烂,那也没问题,反正是免费文,读者肯定清一色地『感谢大大』『大大好人』这样。 但是,一旦问题涉及到挣钱,那就是两个生态圈了。哪怕是写网文,那也是有难度的。 不是所有网文都有机会赚钱的,网站运行机制不同,但不外乎签人,或者签作品。首先签约这一点,就将一些什么都不懂的愣头青拒之门外了。不过这个门槛很低,回去多看一些攻略,弄一个主流的标题、开头,风格也按照流行的来,不论好坏,签约还是比较容易。 毕竟对于网站来说,他不一定是指望着每个作者都可以赚钱,有的时候就是拿来充实文库的。特别是对于一些刚刚办起来的文学网站,文库干瘪,签约上面根本不会卡。 难的是后面,入v赚钱算是第一关,然后就是人气增长、读者增多。等到人气增长到一定程度,量变引起质变,出实体书,改编漫画,改编影视剧,改编游戏啥的——这个时候估计就是大神了。 这个过程真的那么容易?绝不是!里面的血汗泪数不胜数。 站在读者角度的时候会觉得有些事情很容易,譬如连翘所在的男频。男频的当家大神往往风格比较小白,图的是受众广。很多阅读面稍广的读者往往不是很看得起这种小说,心里有时候不免会想,要是换成是自己,恐怕也比这个好。 第105页 然而这就是异想天开了,真的去写才会知道,成功或许会有运气的因素,可抛开运气,也不会是无缘无故的。 所谓小白的剧情、简陋且重复的套路,真的以为这是人家作者不能更高端?其实并不是,只不过市场就是这样而已。某一个读者不喜欢,或者看不起,那只能说这本小说并不是为这个读者写的。 说不好的读者往往没有看到,在他们身后有的是人为这本书废寝忘食。 而且真的去自己写一回就知道了,这种小说也有他的苦难之处。如果真的是人人都能写,为什么没有别的人成神?可别说大家不屑于写这种小说。现实一点说,在数额巨大的年收入面前,有些东西根本不算什么。 只能说明确实是困难的。 连翘自己有一段时间被男频的小说弄的头如斗大,那时候是她当写手以后的第一个瓶颈期。她当时选择了暂时迴避,转而去女频混。那时候的女频有些新出的网站,背靠好的后台,又有『无线』方面的渠道,很多作者收入都很不错。 而且她当时看那些网站流行的文,就是『霸道总裁爱上我』『大明星小助理』这种,觉得非常简单,就是几个套路拼接组合而已。甚至不需要少女情怀——因为在她看来里面的言情部分描写相当做作且幼稚,她只要照葫芦画瓢就好,并不需要自己情真意切的描述。 没有少女情怀是连翘选择男频的重要原因之一呢! 然而真的动笔的时候她才知道,哪怕她怀着一种『忍辱负重』的心情去写那种她不屑于写的文字,写出来的东西依旧不过关。 后来她给自己开反思会,痛定思痛才明白。从她抱着『居高临下』『忍辱负重』这种心情去写小说的时候,实际上已经註定不会成功了。一切的网络小说其实都没有高低之分,鄙视或者看不起根本不应该存在,至少在作者这里不应该存在。 从经济利益上来说,人家赚的是你的几倍,从读者人数上来说人家也是你的许多倍。你有什么资格去用高人一等的眼光看待这些? 至于说她不懂为什么会有人喜欢那种小说,后来她也想明白了。男频小白文和女频小白文都是写给年纪小,或者刚刚入网文这个坑的人。时间过去,当年在坑底的人都爬出来了,但是要记得,一批又一批的新人又在跳进去。 错的永远都不是读者,错的是不懂其中奥妙与规律的作者。 连翘当年通过这一段经歷度过了她的蜕变期,摆正心态之后能够以更加客观的角度审视那些她曾经看不起的题材、套路、写法...总之,都是命运的选择...? 而现在一个名叫彭冬生的古代少年遇到了相似的困境,情况就截然不同了。 彭冬生从来没有认为写小说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他的脑子里有很多奇思妙想,他认为这些奇思妙想比大多数正流行的小说都要好,曾经也想过要不要写点短文投稿赚点小钱。但是总是因为这样的那样的原因,最终只是想想的。 现在真的决定成为作者写小说了,一开始确实是踌躇满志的。满心打算写一个自己觉得超赞的脑洞,一定会一鸣惊人的。 但是写了几百个字以后完全不一样了,白纸上的文字就好像是在嘲笑他曾经的雄心壮志。 本质上而言,写作其实是一个熟能生巧的技术活儿。除开极少数天赋异禀的,绝大多数的人都要经过长久的训练和练习才能熟练掌握这一技能,达到想写什么就能写什么,将自己脑子里的画面变现。 至于说能够名留青史的大文豪,他们是在有这份技术的基础上,脑子里的脑洞也格外出色才成功的。 摆在彭冬生少年面前的问题是,他明明想写的是一个诙谐逗趣的搞笑故事,可是经他的手写来只是干巴巴的。甚至文字就像根本不听使唤一样,他想写的东西完全没有表达出来。 这本身没什么,新手大都这样,但是于这个一开始雄心万丈野心勃勃的少年来说,那就是一个不小的打击了。 后来他又进行了几次尝试,最终只能丢开笔,无力地承认:他并不是什么天才,他只是芸芸众生中一个非常普通的人。 如果彭冬生是来自于一个普通的家庭,至少还能有一个家给他依靠。那么他或许会放弃这一行,也或许会听从来自前辈经验的传授,不断练习,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 偏偏他不是,所以他没有选择这两条路中的任何一条。他想要出人头地,想要当人上人,同时他什么本钱都没有。他清楚的知道,目前看来当小说作者已经是他最容易获得成功的路径了。 所以他选择了一条路走到黑,当小说作者,却不是默默积累写作能力。 如果选择这样做,时间实在是太长了,根本无法解决已经摆在面前的经济困境。而且如果十几年都不能出头,他可能都支撑不了那么久。再说了,真的积累了一定的写作才能又怎么样,很有可能不过是平庸作者中的一个,距离他的期待已久相去甚远。 当作者这条路,王道走不通了,那就换成邪道吧。 邪道这一条路走的人很少,但这么多年了还是有不少前辈的。这些前辈的手段为彭冬生指明了道路,考虑过具体每一种手段,彭冬生最终决定写模仿文。并且在精心的挑选之后选中了《宦海》。 通过彭编辑他很快被认识了一些编辑,那些大编辑他没有想过要去联繫,因为那些大编辑和他们所在的报纸也看不上模仿文。最终经过筛选,选中了他现在的编辑,入行好几年了依旧是一事无成——他曾经最讨厌的哪种人。不过现在的情况,这种人才是最好的合作对象,因为他们也无比渴望改变困顿的现境。 第106页 他开始在小报上连载《宦海》的模仿文,一切确实如他所料。报纸的发行量很小,几乎没有人看过那篇在嘉定地方县城日报上连载的小说,所以也就没有人发现这是一篇模仿文。 很多模仿文都是这样的,他们规模小,不容易被发现。或者被发现的时候已经很迟了,该赚的钱都已经赚到了。 这件事里最大的意外大概是东华书社开始在整个江南地区发行《宦海》的单行本,这是彭冬生没有想到的。要知道这种一边连载一边发行单行本的待遇,只有真正的大作者才会有的。 《海上归来记》和《宦海》都是一时之选,质量上佳,可是这也无法改变原作者乔琏没有什么名气的事实。 实际上也确实是这个意外让事情走向了彭冬生无法控制的局面。 第62章 彭冬生原本的计划是通过《宦海》的模仿文赚一些钱,然后也能弄到一些名气,虽然这个名气黑红参半。不过后世总结的很到位,黑粉也是粉,最怕的不是争议,而是无人问津。 然而《宦海》通过单行本迅速地在苏州爆红,让原本很少的读者变得受众非常广。这样隐藏起来的模仿文很快就无所遁形,立刻被人发现了。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读者并不清楚谁是谁的模仿文,就算《宦海》的连载进度稍前也不能说明什么。但是业内的人是很清楚的,另外东华书社可不好惹,所以事情很快就传播开来。 古代对于这种事情没有后世那么规范,一般的读者对于这种事也不是特别清楚。偷东西他们能够明白这是偷,可是换成是无形的文字,那他们也只能说——读书人的事情能叫做偷吗? 所以到此为止彭冬生的模仿文还是能够生存的,只不过当他的读者发现《宦海》的进度比他的模仿文要快,所以理所当然地就抛弃了他...毕竟确实就是没什么分别的小说嘛~ 这个时候才是灾难。 一向不肯坐以待毙的彭冬生有着他这个年纪的少年人没有的狠劲儿,当断不断必受其害,只不过一个晚上他就做出了决断。与其坐着等死,还不如奋力一搏。所以他加快了自己那篇模仿文的进度,很快的进度就超过了《宦海》。 这并不是他计划的全部,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的写作能力到底怎么样他心里有数。接下来的事情才是重点。 有消息说《宦海》所属的嘉定第一报馆已经向苏州这边的行会提了告发信,专门针对他的模仿文。说实话,他并不很担心。到时候为了给那边报馆和东华书社一个交代,处罚是肯定有的,却不会很严重。 这里存在的博弈彭冬生看的很清楚。 嘉定第一报馆怎么说也是嘉定地方的报馆,而他登载小说的报纸就算再小也是苏州城里的报馆。谁给行会交过钱?行会也是很清楚行情的,必然要有些偏向他这边。 至于说东华书社,起到的效果也很微弱。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所有的行会都是一个德行,非常讨厌『外面的人』指手画脚。这些指手画脚不管是心怀叵测还是好心好意,对于行会来说都是一种挑战。 这就好比一个家庭,里面吵的再热闹也是人家的家务事。一个外人掺活,哪怕是好心,也会让这个家庭的大家长觉得非常冒犯吧。 最多就是这篇模仿文没法写了,至于说封杀什么的,不能在苏州写小说什么的,不可能! 他什么都想对了,甚至他提出他并没有打算照抄《宦海》的意思,他的进度已经超过《宦海》了,这就是明证。这一点非常没有逻辑,但是却说服了行会的人——一方面是这个时候的人这方面的意识确实太弱,另一方面也是行会的人故意放水了。 表面上彭冬生这一次是惊险过关,让人大唿幸运,接下来就应该安分低调才是。 然而他不,这只不过是他计划的一部分。按照计划,他很快在报纸上登载了消息。消息的意思翻译成大白话,意思就是他是乔琏的忠实粉丝,从《海上归来记》到《宦海》都是一直追看的,现在的《宦海》更是如痴如醉。 也正是因为喜欢,所以才萌生了自己也来写一部的想法。只不过因为知道自己文笔粗劣,这才写成了模仿文云云。 后世的读者看到这个大概就是黑人问号满脸了,但是在这个时代吃这一套的人还不少呢。很快有很多《宦海》的粉丝原谅了这个年轻人,颇有一些天下粉丝是一家的情怀——可想而知这个时候的粉丝是多么的单纯。 于是他很快发表消息称十分崇拜『乔琏先生』,并且想要拜乔琏为老师!开始隔空喊话《朝日报》这个平台,想要递话给乔琏。 这一波骚操作看的人是目瞪口呆,放在后世绝对是一个精通自我炒作的人才啊!里面蕴含的炒作与自我包装思想闪烁着超越时代的光辉。另外这也算是危机公关的优秀范本,真是不得不服。 不过凭良心来说,这波操作虽然可以迷惑一下吃瓜群众,但对于浸淫于业内的老油条基本是没用的。『玉湖散人』的思路在这个时代很新颖,然而同行们又哪一个不是走在时代的前列呢。 许文华看到这个的时候当即就扔下了报纸:「什么玩意儿!」 朱敏拿起报纸了解事情的前后经过,他自己不是乔琏的粉丝,当然不会有那么感同身受。再加上有许文华的表现,他一向拿这个当乐子看的,这时候和之前一样也是笑的不行。 第107页 「这可真是、这可真是——我倒是有点好奇了,那位乔琏先生会怎么回应!」 「就不该回应!」唐宋恶狠狠,他不是行内人,但有一个在大报馆做总主编的爹,再加上活泛的脑瓜子,他对这里面的门道也是很清楚的。 「这种人回答还来劲了,恐怕会纠缠上乔琏先生。你们看吧,这人就是想沾一沾乔琏先生的名气!」唐宋一点好气也没有。对于真爱粉来说,这种对自家爱豆有妨碍的存在,统统都是反社会的。 连翘知道有这样事情的时候其实是懵逼的,她真以为模仿文超过《宦海》的进度,失去了读者,然后事情就到此为止了。没有想到,在她完全不关注这件事之后,竟然冒出了这样的后续。 这个剧情神展开,她好像错过了整个续集的内容啊。 「你打算怎么回应这个『玉湖散人』?」刘盈盈例行公事问了一下连翘。按照她对连翘的了解,连翘应该是一个聪明又低调的人,选择不去理睬才是对的。 对方一看就是想要蹭她的名气,如果她这边答应了下来,徒弟蹭师父的名气和小说内容就会变得理所应当起来。外界也不会再有太过于强的攻讦——这就像是家务事,外人一般不会管的。 如果她对这件事反应太大,破口大骂什么的,对方想必也会很高兴。借着一场骂战,也能收穫不少关注了。吃瓜群众看的热闹了,名气自然就会来到。 说白了,这就是碰瓷来了。 却没有想到连翘略微思索了一会儿,让她帮忙登两个字作为回应。 刘盈盈愣了愣:「那接下来呢?」 「什么接下来?」 「如果那个『玉湖散人』再说什么的话......」 「不用管了,回答一次就够了。」 刘盈盈松了一口气,她还真怕连翘是年轻气盛而且业内经验不足,打算要掀起骂战呢。没想到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也算是平静收场吧。 于是第二天连翘的回答就被放大之后登在了《朝日报》上,实际来说占据的版面很小,就连一个短篇故事也不够,也就能做一条gg。但是字是真的大,因为在这个小小的版面上真的只有两个字。 『玩去』! 《朝日报》在苏州是没什么发行量的,读《朝日报》的苏州人几乎都是为了第一时间看到《宦海》。换句话说,第一批得到这个回答的都是《宦海》的超级粉丝。 虽然他们不见得有多讨厌『玉湖散人』这个写《宦海》模仿文的傢伙,但是对于自己喜欢的作者给对方这个回应,他们还是非常捧场的——笑的挺高兴的,以及对玉湖散人嘲讽地毫不留情。 也是因为这个,很快整个苏州,关心这件事的人该知道的都知道。 读者...读者其实不太关心这件事,既然这些人不怎么在意有人写模仿文,自然也就不会在意《宦海》的作者怎么回应写模仿文的傢伙。 相反,业内的人笑的很可乐。倒不是说『玩去』这两个字有多精妙,只不过这个时候大家都习惯了很正经地在报纸上说话,哪怕许文华的吐槽非常有名,可那种毒舌也是正经的毒舌啊。 『玩去』两个字真的有一种荒唐的玩笑感。像是一个玩世不恭的公子哥儿什么都懒得理会,敷衍塞责。又像是一个长者,看小孩子玩闹够了,警告了一句。 唐宋拍案大笑之后不免把报纸翻来覆去地看:「平常通信的时候就觉得乔琏先生并不是一个严肃的,如今看来是果真了。」 许文华原本对这件事挺可乐的,只不过他要维持原本的人设,假装讨厌乔琏来着,所以只能在心里暗乐。听了唐宋的话,这下倒是不用强忍着内心的可乐了——唐宋这样一炫耀,立刻就让许文华想起他的『奇耻大辱』! 呵,有什么了不起的,脑残粉! 彭冬生这边这才真的有些慌了手脚,他想过对方答应,也想过对方气愤不过骂他,甚至就连对方不做回应也想过该怎么应对,让这件事继续产生话题。就是没想过对方会这么回答,如此的随便,如此的满不在乎,以至于他再做什么都显得无力了。 「冬生,接下来的消息还登吗?」他的编辑有些担心...这是一个没什么主见的人,所以他这个中年人和彭冬生这个少年人中间,彭冬生反而才是那个主心骨。 「登,怎么不登!」 第63章 「连翘,这报纸你看看。」 连翘刚刚完成了一回《宦海》的内容,做了一节眼保健操,正在远眺窗外的绿景。什么都不知道就接到了刘盈盈递过来的报纸,没有任何解释,不过连翘再看一眼还有什么不知道的呢。 「这还拿来做什么,不是说了再也不管了么?」连翘放下了那张报纸。 『玉湖散人』写了《宦海》的模仿文,这件事连翘确实关注过一阵子。不过当她发表了『玩去』两个字作为回应之后就叮嘱过刘盈盈了,再也不用管这件事,在她看来这件事已经到此为止。 但是事情就是这样出乎意料,对方继续折腾起来了。 新发表的一篇小文称,他是真心想要拜连翘做老师的云云,到门下执弟子礼也心甘情愿。话说的非常直白,就差说出『宁为乔氏门下走狗』这样的话了。 怎么说呢,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特别是在古代这个讲究『人情』的社会,人家都这样好言好语的说了,连翘这边就是想要说重话都显得不通情理。 第108页 如果只是这些话也就算了,连翘已经打定主意不再理会了。但是偏偏还不止,对方声称打算来嘉定一趟,程门立雪、三顾茅庐什么的来上一整套,一定会打动乔琏先生的! 这就颇让人头大了。连翘再次确定这个『玉湖散人』确实是个人才,后世很流行的道德绑架也玩的很熘,就好像她不答应就显得非常不通情理似的。 「如何,连翘你什么打算?」刘盈盈悄声问。 安娜本来就没有随便收一个徒弟的意思,更何况这种被人强迫一样情况更让她觉得反感。立刻摇头道:「这件事绝对不成!」 刘盈盈倒是有些担心:「这样会不会显得太不通情理...外面读者该如何说呢?」 连翘倒是很坚决:「这世上谁能讨好所有人?真有人要说,就随他说去吧,又不会少块肉!」 这个时代虽然有报纸传递信息,但相比起后世传媒发达还是差的远了。不要说『玉湖散人』和『乔琏』这段公案本来就不是头条,就是真是这个时候的头条,想要传播的格外广泛那也是不可能的。 在这有限的传播人群里,又能有几个会因为连翘不理会『玉湖散人』而有意见?而颇有微词又有哪些会因此就不再看《宦海》了? 吃瓜群众们就是看个热闹而已,其实什么影响都不会有。 这群作者的新闻多了去了,有的是总是惹是生非的作者,也没见那些读者就不读书了。乔琏这边不理会玉湖散人的拜师,这算什么,毛毛雨啦! 刘盈盈到底是行内人,转头一想也确实是这个道理,也就不再劝连翘了。 连翘把报纸还给她的时候就道:「若是到时候有人过来询问哪里去寻乔琏,可别说漏嘴了!」 「知道的!」 连翘一直不想将身份暴露,私人信息更是被有意识地保护起来了。所以整个嘉定第一报馆知道连翘就是乔琏,以及她的家庭住址之类信息的就只有刘盈盈、张贵子和《朝日报》的主编了。 因为连翘的要求,这些人从来没有往外说过,包括上次好多读书人说要来拜访乔琏的时候——如今正是《朝日报》和连翘合作如胶似漆,捧着连翘还来不及,怎么可能做让她不快的事情。 现在一个玉湖散人,当然也不会让他们有什么改变。 玉湖散人,也就是彭冬生,在等到连翘『玩去』两个字之后依旧发出了早就准备好的文字。其实这就是炒作而已,将自己弄的非常诚恳,若是对方被感动了答应下来最好。若是没有,他就顺势去一趟嘉定,让对方不得不答应。 在他的经验里,文人都是好面子的。自己这么诚恳了,这就算是给足了面子。再加上硬生生拒绝这么诚恳的一个,在普通人眼里始终是太不近人情了,考虑到影响,不管内心是怎么想的,也会答应下来吧。 于是安排好苏州这边的事情,他就打算亲自走一趟嘉定。 临走之前他的编辑欲言又止:「冬生,这件事恐怕不好办,你再考虑考虑...那个乔琏看上去也不是个书呆子,这等谋划恐怕很难。」 说实在的,会被彭冬生这一套绕进去的书呆子应该早就绕进去了,在他登报想要拜师的时候就会顺势收徒。现在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就说明人家根本不是三言两语能打动的那种。 虽然说一些笔下人物颇有心计的人本身根本不懂得什么心机智斗,但文以载道,很多时候看一个人的小说就能知道这个人大概。到底是一腔热血的年轻人,还是老谋深算的中年人。是心胸宽广的,还是目光狭隘的...... 《海上归来记》和《宦海》虽然是两部完全不一样的作品,但是其中有一点很容易看出来,作者非常擅长揣摩人心,并且是个长于世故人情的傢伙。这种人就算不会耍心机手段,也不是那么容易煳弄的。 然而彭冬生是听不进去这个编辑的话的,说实话,他打心底里看不起这个人。对方的意思他或许不明白,或许明白却根本不在乎。相比起踌躇不前地停留,他更喜欢自己去走出一条路。 他不一定知道自己想要走一条什么样的路,他只知道,自己一定要出人头地。绝对不要成为一个自己舅舅那样,这个编辑那样,每日为几十个钱奔波,一眼看的到底——无聊又低贱。 苏州城到嘉定很近,毕竟嘉定本来就是苏州下辖的一座县城而已。走水路从长江过来是直达的,因为苏州城和嘉定城都有临江的码头。等到了码头可以换小船,从河道进城,也可以做车,这个时候也很近了。 彭冬生虽然才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人,心却很大,并不为生平第一次离开苏州城而担心忐忑。来到嘉定的时候特意看了一眼夕阳下的嘉定城,和苏州城相比那当然是大有不如。但县城中央的法华塔高高耸立,河道便利,来往的商贾正忙着收摊,百姓也是安居乐业的样子,自有一种江南小城的繁华与清丽。 「客人是吃饭还是打尖儿!」客栈跑堂的殷勤招唿。 「住店,要一间干净不贵的!」 「好嘞!」 看着跑堂的安排住处,彭冬生就看着外面来往的人,心中暗道:乔琏先生就住在这里啊! 彭冬生是写了乔琏的模仿文,但其实他是乔琏的粉丝来着。 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件事很难理解,粉丝是这么当的吗?如果有哪个作者的粉丝这么干,恐怕作者内心都要mmp了——你走,我没有你这样的粉丝! 第109页 但是用古代人的眼光就不难理解了,首先他们并不觉得这件事冒犯到了那个地步。想想看那么多文人骚客化用前人的东西,他们是因为喜欢才这样的,才没觉得不对呢。模仿文虽然比化用更加过分,可是在他们看来确实没有现代人思想中那样罪大恶极。 其次,哪怕知道这件事是错的,也不妨碍他在崇拜作者乔琏的同时又做这件事。 从这个时代的道德观来说,这是一个很正常的逻辑推导——虽然连翘知道了这种逻辑,觉得简直日了狗。 总之,事实上就是彭冬生先有了非常喜欢《海上归来记》和《宦海》这件事,十分崇拜连翘,这才有了他选中《宦海》写模仿文的事情。 所以说,他在报纸上那一番炒作一样的自我表演,未尝没有一丝真心。以前的时候他不一定知道一个作者想要写这样好的小说有多难,而经过他自己的一番尝试之后已经有所了解了,这种时候他才更能明白『乔琏先生』的才华。 那种凝聚在《海上归来记》和《宦海》中的才气,读小说的时候他甚至觉得作者是在控制着自己的,不能让才气冲破自我设下的藩篱...小说并不是越放得开越好,刚刚入行的彭冬生已经明白这一点了。 然而明白这一点才知道乔琏先生是何等的才气纵横! 如果连翘知道这个彭冬生的想法,恐怕会在一边脸红的同时,一边点头——有一点这个少年还算是说对了,她写小说的时候需要面对的往往不是灵感枯竭的问题,她需要面对的是自己想法太多的困境。 写小说又不是煮大杂烩,不能想到什么就往锅子里添什么。如果玩嗨了,作者有什么点子都往里面装,小说只会走向失衡,成为作者自己一个的自嗨而已。如果这是写给自己玩的作品,那倒是不用担心什么,开心就好。 但如果是想展示给读者的,必然不能任性。 越是看『乔琏先生』所写的小说,彭冬生就越绝望。在他入行的时候他也是恶补过很多小说的,那些大神小神前辈们的作品都没有给他这样的压力,有的时候他甚至会觉得自己能做的更好。 先不论这种感觉最终都在下笔的时候被证明为错觉,但他至少是有这种感觉的。 而《海上归来记》和《宦海》则不同,他清清楚楚地知道,哪怕给他一辈子的时间去写,他也写不出这样的小说。 他跋涉一生要去的终点,人家在起点的时候已经远远超过,这是何等的无力! ——实际上促使他走上『邪道』的原因,除了本身遭遇的写作上的困难,也未尝没有读乔琏的小说之后感受到的巨大压力。 第64章 「连翘...你有未看到报馆外面那人?」和连翘一样是临时工的小姑娘神神秘秘地过来。 这个小姑娘家境优渥,工作对她而言不是挣钱,而是一份乐趣。出于这个心理,她选择了做自己最感兴趣的事——她喜欢看报纸上的连载小说,自己又没有当作者的天分,所以最终选择了离作者们最近的工作。 小姑娘很欢乐,平常活泼又可爱,再加上她无心于职场升职斗争这些,大家和她的关系都非常好。相比起很少和大家交往的连翘,她可以说是人脉王,有什么风吹草动都逃不过她的眼睛。 连翘本来正在看小说,见小姑娘凑过来,于是把书合上:「每日外面有那许多人,我知你说的是谁?」 嘉定第一报馆算是嘉定县城报业的扛把子了,报馆门口常常有人徘徊,有求职的编辑,有递稿的作者,还有仰慕名声的吃瓜群众...这有什么好稀奇的。 小姑娘一屁股坐在了连翘身边,连翘非常上道地从抽屉里拿出几包零食。就是花生、果脯、肉干几样,这些都是吴美娘亲手做的,让连翘平常磨牙。 笑嘻嘻地抓了一把,这才低声道:「不是,人家和别人不同,人家大张旗鼓的来的呢。现在大家都知道了,有一个苏州来的『玉湖散人』想要与乔琏先生拜师。啧啧啧,不愧是乔琏先生,名气都大到苏州去了...也不知道乔琏先生知道不知道,知道了又愿不愿意收这个徒弟。」 彭冬生来到嘉定后的第二天就去寻嘉定第一报馆,这还是很好找的,人家也算是本地的龙头报馆么。但是之后的事情就犯难了,靠着苏州那边的人脉开来的拜帖,见到了这边在报馆里工作的人。可是问及如何才能见到乔琏,对方就一问三不知了。 后来才知道,整个报馆也没几个人知道这位如今在嘉定炙手可热的作者的真实信息。 「你去问他的编辑刘盈盈,她肯定是知道的。只不过那个女人厉害着呢,绝不会松口。按照她的说法,是乔琏先生不愿让人知道这些,不过我想她也有私心,怕别人挖她的墙角呢!」这个自己编辑在嘉定这边熟人显然是有些嫉妒的,语气都酸熘熘的。 不过也对,如果把每一个编辑都比喻成玉石矿矿工,那么刘盈盈现在就是挖到宝了,谁能不羡慕呢。编辑和作者往往是命运共同体,母以子贵子以母贵都是有的。有的作者凭藉强势的编辑迅速脱颖而出,有的则是编辑抓住了机会,拿下了一个超级新人,从此在报馆水涨船高。 「不过这有什么用,还不是一个女人!到了年纪就要去成亲的,就是不知道将来会便宜谁!」说着或许是他自己也觉得没意思,倒了一杯茶给彭冬生:「不过说这些也没什么意思,说不定乔琏先生比刘编辑还早走呢!我听说乔琏先生已经在苏州有些名气了?」 第110页 凡是能上苏州发展的作者少有愿意留在嘉定的,那边的资本和机会都要多得多。 彭冬生笑着点了点头:「乔琏先生如今在苏州也很有名气了,好多编辑都在问她的事儿呢。」 这个时代的信息传播是很慢的,就算是业内,如果没有特意关注这件事,也是知道的不真切的。乔琏又不是自家名下的作者,这位编辑自然没有特意打听过。以至于对乔琏在如今苏州的名气只有一个笼统的概念:哦,成名了。 可到底是个什么样子,那是一概不知的。 至于乔琏在编辑圈子里的火热,那更是眼前一片茫然了。 这个编辑还是很仗义的,干脆带人过去见刘盈盈,刘盈盈更加干脆:「不行!」 彭冬生连忙跟上去,机灵地伏低做小,拿出了苏州买来的小玩意儿小礼物,又给端茶倒水:「刘编辑,通融一番,给引荐乔琏先生吧,我这一趟从苏州到嘉定,至少让见一面。见一面后就算乔琏先生不收我,我也算死心了!」 鞠躬作揖可怜巴巴,然而刘盈盈能从校对室出头,被主编特地调来做编辑,就不是那等随随便便就心软动摇的姑娘。实在来说,那样的姑娘也出不了头。 「规矩就是这样,前些日子还有好多读书的老爷要来见乔琏先生呢!可是乔琏先生嘱託过不见了,我哪里敢做她的主!」 说着扒拉开挡着她的彭冬生:「不是我不体恤你,只不过你也得体恤体恤我。乔琏先生说了不见人的,我带人过去算怎么回事...报馆里我这样的编辑要多少有多少,我想乔琏先生要换个编辑还是很容易的!」 这话说的半真半假,然而用来说服局外人却是最有力的。 因为这是赤.裸裸的实际利益,刘盈盈作为混在职场上的女编辑首先想到的自然是维持自己的生存。凡是有可能危害到这一点的,不去做不是正常的么。 彭冬生说好话也没用,许好处也没用。到这个时候他知道,自己这一趟结果算是确定了。 虽然来了之后拜师也不一定会成功,这件事是他早就心里有所准备的,但真的发生,且人都没有见到,感觉还是非常失落的。 「我这几日每日都在报馆门口的茶摊上,劳烦您给乔琏先生递个话,若是他改主意了,只消差人来说一声,我随时都能去拜见!」 留下这样的话,彭冬生才走。 有刘盈盈这边的消息,连翘其实很清楚。现在看见小姑娘给自己分享八卦,其实是假装不知而已。 晚间的时候大家零零星星下班,有的人到时候就走,有的人显然没这么好运,还得加班来着。连翘自然不会有加班这件事,收拾了一下属于自己的那张书案,提着小布包就离开了报馆。 今天的黄昏很漂亮,文艺少女的情怀上来,连翘也无意去叫人力车。于是慢慢走下了报馆前面的台阶,准备步行回去。 厚厚的千层底绣花鞋踏在有些年头的青石板路上,时光一下变得悠长起来。连翘忽然玩心大起,在一块块的青石板上跳格子。 这个时候报馆门口的人不多,走的走,加班的加班。只有几个加班的派出来做买饭代表,正在门口的小食摊上买些食物填肚子。所以也就几乎没有人注意到这美好的一幕——穿着浅粉色襦裙的少女被夕阳镀上了一层金色,脸上还没有完全褪去的绒毛让光晕更加柔和,调皮地跳格子就像童年时代那个青梅竹马。 彭冬生却看到。 他的童年可没有一个这样象徵着纯洁美好的青梅竹马,但是他依旧是一个会被触动的人,所以他的目光忍不住看了很久——直到被对方回过头来的目光抓了正着。 连翘其实一开始就注意到了彭冬生,因为对方去找刘盈盈的时候她也在,她知道他是谁。所以对方看向她的时候,她很敏感的立刻注意到了。 或许是出于一点点好奇,连翘站在原地想了想,最终向对方坐着的茶摊走了过去。 「可以坐嘛?」「小姐请便。」 这种茶摊上拼桌是很常见的事情。 连翘坐下之后看了一眼他要的茶,便对摊主道:「老闆你不厚道,来一壶绿水青山啦!」 那老闆笑嘻嘻道:「冤枉冤枉啊,客人要喝茶叶末子,我有什么办法?」 说着麻利地泡了一壶茶给连翘她这一桌上来。 连翘笑着道:「你是苏州来的,肯定是想着喝苏州那边的好茶。只不过这种茶摊上能有什么好茶,就算老闆买来,又有几个人喝的起呢?所以那些好茶在这里就只有茶叶末子而已。虽然还有那个名头,却还不如咱们本地的茶呢!」 说着提起自己面前圆滚滚的小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碧绿色的茶水绿的透明,各种绿茶名品中也少见这么好看的颜色。偶尔还有一两片舒展开的茶叶嫩芽,也十分青翠,完全不像是炒制过的茶叶了。 「我请你喝茶?」连翘眨了眨眼睛。 彭冬生是一个非常机灵的少年人,在他这个年纪这样的野心勃勃、不讲究手段,这是很少见的——他身上有一种狠劲儿,对别人狠,对自己也狠。 但是说到底他就是一个刚刚十五岁,除了生活困苦一些,也没有经歷过什么别的复杂的事情的少年而已。 连翘是一个漂亮的少女,所以当她笑起来的时候,少年人很难拒绝她的要求,何况只不过是喝茶这件小事。 第111页 「劳烦小姐了。」说着自己也笑了起来,就是这一笑,沖淡了他身上的一丝老成。他本来最出色的就是那一双机灵的眼睛,这下这个优点发挥出来倒是讨喜了很多——在连翘这里。 要知道连翘原本对他的印象可是很差的。 「小姐是在刘编辑那里工作的吧?」捧着的茶太烫了,彭冬生并不急着去喝。他对连翘本身是没什么印象的,看到她才想起似乎是刘盈盈身边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也是因为漂亮,所以给他留下的印象比较深刻。不然只是瞟了一眼,哪里能记住这么久。 连翘吹了吹茶水,轻松道:「对的,我在报馆里做编辑助手,打打杂什么的,一般跟着盈盈姐。」 第65章 彭冬生上下打量了一番连翘,襦裙的款式并不复杂,可是料子用的很好,是织造府上用的,料子上还绣着精緻的花。想来这个姑娘每日要来报馆做事,是没有时间自己做这么精緻的绣活的。是谁做的?娘亲还是家里有僕人。 手上的手镯是很不错的芙蓉玉料子,脖子上的那一枚金锁是实心的,而不是什么镀金。还有头上的首饰,细嫩的皮肤等等——这是一个生活优渥的女孩子,和他完全不一样的人。就连找事做也是一样,想来她也从来没有考虑,在报馆做编辑助手,就算做到她成亲的时候也买不起她今日这一身从头到脚的行头。 这样想着彭冬生喝了一口茶——按照他所想,这就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对自己好奇。其实他也好奇,好奇乔琏先生身边的人怎么看他。 然而还不等他说什么,他的眉头就先皱起来了...这茶可真苦啊! 连翘抿嘴笑了起来:「绿水青山本来就是苦丁茶,最有名的是色泽。平常买的多是苦读的读书人,用这个提神最好。」 苦丁茶是一个大类,以前就是野茶,只不过这些年有人专门种植而已,但在所有的茶叶中依旧是上不得台面的一种。很少有行销外地的,一般本地卖的多的苦丁茶就是本地野茶而已。 「小姐是在捉弄在下么?」彭冬生苦笑着,倒不显得生气。 连翘却面不改色地将茶喝了下去:「并不是,这就是我平常爱喝的——彭先生是来找乔琏先生的?恕我直言,实在没有必要等下去了,还是回去吧。」 一边说着,连翘从布包里拿出一个纸盒。打开来里面是一种非常甜腻的点心,白糖奶酥,如果不是非常嗜甜的人,很难适应这个甜度。但是用来配苦茶就会显得恰如其分,连翘自己拿了一块,又将纸盒向对方那里推了推。 彭冬生是很机灵的那种人,对于眼前这个小姑娘他别无所图,对方也不会威胁到他。所以他很快就不再装模作样了,回归到了自己真实的样子,毫不客气地拿了一块白糖奶酥,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怎么,你们报馆里的人很看不起我吧?」既然装模作样没有好处,彭冬生也就不再是那幅读书人的嘴脸了,举动言辞之间都充满了市井气。 他还以为小姑娘会不好意思,毕竟当面说这种话还是很难的,特别是一个单纯善良的小姑娘。 没想到连翘没有一丝迟疑,迅速点头。而且说实话,连翘就是那个看不起的人之一——她是一个三观很正常的人!对方写了她的模仿文,然后又死乞白赖地要来蹭她热度,进行自我炒作。 她要是看得起,那才是有鬼吧! 点头之后连翘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姿势,根据经验,这种时候对方总要说一个影响自己人生的故事。以表明这个世界上没有天生的坏人,一切都是被逼的。如果是正常的古代小姑娘,可能会被这个故事说服甚至感动。 可是连翘不行,她来自一个运转起来更加依靠理性的时代。先不说那个时代和这个时代谁好谁坏,但这确实造成了两个时代生活的人有很大的不同。至少连翘长到这么大,她的感性变得既大方又吝啬。 她们往往能够因为一本小说、一部电视剧的悲欢离合而泪流满面,但同时,现实生活中能感动他们的越来越少。 这位的故事还没有开始,连翘就已经确定自己不会有多感动了。 我没有酒,但是我有茶——你有故事吗?请开始你的表演。 或许是真的交浅言深,每个人对交情很深的人往往不能说出内心深处的故事与经歷。但是匆匆见面,让人觉得一见如故的那个反而可以说出来。这些人面目可亲,所以不会排斥,同时这些人不过是匆匆遇见,转眼就要天各一方再也没有交集,也就不用担心知道了秘密会变得尴尬...... 总之,在苦丁茶淡淡的茶香里,白糖奶酥香甜的味道里,一个差不多年纪的姑娘做听众,彭冬生忽然有了倾诉的欲望。 其实这并不奇怪,他只不过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人而已。因为生活,也因为自己的雄心,逼迫着他像是一根上紧了的发条,这些似乎掩盖了内心的稚嫩。然而这只是掩盖而已,真实的本能终究会显示出来,以一种极端顽强的方式。 「我从来不觉得自己做的事是对的,但做的事起手不悔,再来一次依旧会这么做。」彭冬生这时候看起来并不像是那种文质彬彬的读书子弟,更像是那种街面上讨生活早早成熟起来的街头少年。机灵调皮,同时眼睛里还隐藏着一丝过早的成熟。 这个和连翘想的不同,她还以为这位少年根本不知道自己做的是错事了呢。或者明明知道却打死不承认,没想到对方承认的非常爽快。 第112页 彭冬生开始讲起一个很长的故事,当然,他没有暴露自己隐私的癖好,所以他的过往只不过是一个梗概。至于中间的细节,他并没有提及。 说到最后自己步入小说作者这一行,他也直言不讳道:「我就是为了钱,为了出人头地!」 说完他戏嚯地打量这个女孩子,猜想她会做出怎样的表情...这种女孩子工作根本不是为了钱,是为了赶时髦,为了好玩,为了喜欢的事情。恐怕在她心里写小说的作者若不是为了理想进入这一行,那是一种非常庸俗的行为吧。 然而少年的恶趣味终究是不会得到满足的,谁让他遇到的不是新手村小萌新,而是来自后世的满级大佬呢。 连翘原本生活的那个时代的确非常有意思,几个东亚比较传统的国家纷纷出现了一个男女角色倒置的现象。也就是说,在原本家庭生活扮演更强势角色的男性和扮演服从者角色的女性互换了角色。 这当然和社会大风气有关。 在那个时代,很多男生沦为草食男,性格佛系,偏好的是幻想中的东西,譬如游戏娱乐这些。其中最有名的代表是日本宅男,他们将这一点做到了极致,宅在家里不出门工作,喜欢的是地下偶像或者游戏和动漫中的纸片人。没有上进心,对交往女性不感兴趣等等。 而女生则攻击性增强,成为名副其实的肉食女——实际上女生会这样是有原因的,本来在职场上就出于弱势,如果不把自己变得厉害一点,很难生存下去。 连翘就是在这种时代风貌中成长起来的女性,虽然她没有经歷过职场的打磨,远远达不到兇悍的程度。可是在头脑清楚、内心现实这方面,相对古代闺阁少女,她绝对是食人花级别的。 譬如,如果古代的富家女爱上了穷小子,还需要亲爹亲娘动手,晓之以利害,最终斩断情丝。但是换成是一个现代姑娘...说实在的,她们并不需要亲爹亲娘来完成这件事。她们自己早就认识到了生活不是无成本的,面包和牛奶十分重要,以及贫贱夫妻百事哀。 不能说现代姑娘都这样,至少连翘是一个学会了此等技能的女孩。 连翘相当不客气道:「想法很好啊,出人头地谁都会想的。不过也就是这样了,说实在的,我没有看到你身上有什么可取之处!」 彭冬生脸上的戏嚯之色收了起来,他其实有一些被激怒了。在刚才的讲述中他特意没有提及自己在写作才能上的缺乏,因为有一些东西他自己也不愿意承认——没有可取之处,自己只不过是芸芸众生中最普通的那种人,就应该过着平凡普通的生活...真的是不愿意也不能够承认啊! 「你凭什么这么说?你又知道什么?」 连翘并没有羞辱对方的意思,只不过她真的觉得有些好笑。对方只不过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而已,放在上辈子那就是个崽啊!一个正在读初三的少年,正是中二爆棚的时候,自以为全世界都不理解自己,于是将自己藏在了只有自己的小小世界里。 在那个世界里,世界围绕着自己旋转,同时自己也是全世界。 眼前这个少年的苦大仇深,在连翘看来很难真的有所感触。所谓世事艰难啥的,在古代封建社会,你能吃饱穿暖,还能读书上学,今后不说发财,至少不会被饿死——请问,这不是吃饱了撑的,什么是吃饱了撑的! 正是因为对方的年纪,连翘宽容了很多,这些事情都能从『青少年特殊时期』这个角度来看。 「我是不知道什么,只不过你又凭什么做出这一副不甘心的样子呢?不就是想要出人头地,最终发现自己才能平平?于是转走邪道,可是这条路同样走的也不算很成功——这个世界上没有才能的人很多啊,至于邪道这种本来就不保证成功的。如果邪道就能成功,那多少人走这条路了?」有些人就是觉得自己是特殊,自己做的事情有理由,实际上那算个锤锤。 「不肯花时间积累,不肯拿青春和付出去拼搏,想到的不过就是快一点再快一点,最好是一丝力气不费获得成功。恕我直言,你这想头实在是太险了一些。我记得赌场外头好多卖儿卖女卖老婆的人,一开始就是这样想的吧。」 「不劳而获而已,谁又不会呢?」安娜轻蔑地作结。 分析到底,其实就是很普通的赌徒心理。 连翘站起身结帐的时候彭冬生怔怔地坐在桌旁,动也不动。连翘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是单纯因为她的的话而气愤,只是苦于找不到话反驳?还是心里有了一丝感触,明白了过去是对是错? 连翘不知道,只不过最后道:「没有比渴盼不凡更平凡的事情了,其实都不是什么不凡之人。」 放下心里的这一重负担,接受心理落差,要么转行,要么脚踏实地。听起来非常心灵鸡汤,然而这才是出路。 彻夜未眠,彭冬生打算第二天就回苏州。不过在离开之前他去嘉定第一报馆找了一趟连翘,送了连翘自己写的两个小短篇。 「这是什么?」「我写的小故事。」 两个人大眼瞪小眼,最终彭冬生清了清嗓子,正准备说什么,看到连翘花苞一样洁白素雅的脸忽然就脸红了。 「其实我想了很多,我觉得我其实是心喜做作者的,不然出人头地自有别的出路,为什么一定要做这个。」 第113页 连翘忍不住嘀咕:「可是模仿文又不是自己写的,难道你喜欢做抄写工?」 「喂喂喂,女孩子嘴巴怎么那么厉害?」 彭冬生脸更红了,以前他还可以对这件事理直气壮。可是昨天傍晚这个女孩子的话就像一场惊雷,将他彻底炸醒了——从他走入作者这个行当之后好像就开始过的浑浑噩噩起来,想要名利的心压倒了一切,以至于很多决定清醒之后想起来也会觉得难以理解。 其实这很正常,所以才会有一个专门的词来形容,那就是『鬼迷心窍』。有的时候鬼使神差,人就是会做出自己事后没办法理解的事来。 「是是是,那么,彭先生是打算认真写小说了?」连翘笑着看他。 彭冬生点点头:「是这样,不过我可不会像那帮疯魔了的笨蛋...节衣缩食过日子,孤注一掷就为了有一日成为当红的作者。我打算找一个作者助理的活计,既能赚钱又能学一些本事...慢慢来吧。」 这一点连翘倒是很贊同,实际上这条路上更容易坚持下去的反而是这些有另一份安稳工作的。因为他们至少没有生存压力——只有保证存活,才能够好好考虑梦想啊。 「那就在此别过了。」 彭冬生在船即将开走的时候看了嘉定第一报馆一眼,喃喃自语:「大概以后没有再见面的机会了......」 第66章 轻轻地推开窗,早晨清冷又清新的空气吹了进来。连翘打了个激灵的同时,也觉得肺部舒服了很多。转头开始洗漱穿衣梳头髮...这个时候她的房间已经比几个月之前变化了很多了。 其中最明显的变化是书桌的位置——连翘的房间是正房东屋的两间,后面是卧室、前面是书房和小厅的构造。相比起没怎么改动的卧室,作为工作空间的前厅变化要大的多。 现代人如果房间允许的话,很喜欢把书桌放在窗前。但是在古代则不是这样,根据一些古代的画像就知道了,书案往往在房间里面,甚至不会有现代人靠墙摆放的习惯。 连翘现在住这个房间,自然做出了改变,首先就把书案移到了窗前,就像化妆檯一样。 「连翘,换一身衣裳。」吴美娘看着连翘身上随意的打扮,皱了皱眉。 连翘每日都是要上班的,所以打扮就算不富贵也是整洁体面的,实在想不通这有什么需要换的。 吴美娘就知道女儿给忘记了,提示道:「这月还没有去你外祖母家呢!」 「哦哦!」连翘连忙点头。 连翘父亲这边是没有亲戚的,家里的亲戚就是吴美娘这边的,平常走动是很勤密的。不仅仅是她自己有事没事就会回一趟娘家,就是连翘,她也要求她一个月去一两次外祖母家。 连翘虽然不觉得这种日常相处的亲戚也需要换衣裳什么的弄那么大阵仗,但是没必要在这种小事上和吴美娘唱反调,所以应了一声,叫了小丫头冬儿来帮忙就去换衣裳去了。 连家本来就颇为富足,等到连翘写小说赚钱之后就更不用提了。连翘自己又是消费时代成长起来的年轻人,更加没有节俭的概念。所以这几个月买了不少衣服首饰将柜子和梳妆檯填满——当然了,这些只能算是轻奢那一级别,算不到顶级奢侈品。 这个时代的生活成本不高,一个中产阶级的家庭。就是家里用的起小丫鬟,能供孩子念书或者学手艺,吃喝不缺荤腥的那种,一个月的开销三四两银子足矣。但是,如果往上走就会知道了,钱永远是不够的。 珍珠,八分为珠,九分为宝,这样的珍珠凑一条链子很有可能就要上万两银子。还有美玉无瑕、宝石熠熠,都是钱吶! 就算不说珠宝这种东西,说衣服。现在冬季最流行的皮毛衣裳,一件下来大几十两总是要的,要是料子足够稀罕,品相足够好,上千两又有什么的呢。至于需要上等绣娘加工细作一年两年的满绣罗衣,那也是几百两的货色! 总之,每个世界都一样,真正的好东西总能昂贵到让人咋舌。连翘在这个世界绝对算得上一个有钱人,可是那种级别的奢侈品依旧不是能够随意开销的。 这个季节已经很是寒凉了,单衣早早被换了下去,平常都穿袷衣。连翘觉得今日更加冷了一些,干脆找出了新做的小袄。这有点像后世的薄棉薄,里面的丝绵絮的很薄,比袷衣只厚了一些,正合适这个季节穿。 当然,这也就是讲究人家才会了。一般人家要么受点冷穿普通袷衣,要么顶着点热换上普通的袄儿。 一件秋香色团锦立领斜襟缎子小袄,一条墨绿绣梅花百褶裙。这个季节不必束汗巾子,于是垂下来的就是荷包、禁步一大串。最后再穿上一双新做的蜂赶菊扣绣花鞋,在本就梳的好好的的髮髻上加了一支吐着米珠穗子的小钗,这就齐活了! 吴美娘看了点点头,这才放连翘去上班,叮嘱道:「和贵子一起来!」 表姐张贵子的娘亲是吴美娘的大姐吴慧娘,因为是嫁在本城的,所以回娘家也很勤密。两姐妹时常约在一起回去聚会,这就算是一场大团圆了。 连翘到了报馆的时候一路上有许多同事偷眼看她,刘盈盈手里捏着今天正在做的报纸内容,抬头就见到了正在放包的连翘。笑着道:「今天穿的好漂亮,怎的,家里有喜事?还是说家中安排了相亲?」 华夏人相亲的血统是流淌在了骨子里的,这种促成男女婚事的方式并不是在近现代才产生,实际上自古有之。古籍上面就有记载过古代相亲的种种,当然那个时候的相亲并不是男女单独见面,往往是家长代为见面。 第114页 相亲是一个好办法,既保证了这桩婚事门当户对,又能够窥见未来新娘/新郎本身如何。 而在这个比连翘那个世界古代更加开放的古代,相亲更加流行,而且更进了一步。不止家长们会出现在相亲场合,就连年轻男女也会!虽然男女在婚嫁上很大程度上依旧要服从父母的权威,但多少比盲婚哑嫁强一点。 一般的小姑娘听到这个话恐怕要脸红一阵了,可是连翘又不是一般的小姑娘,这种话也就是听听而已。哭笑不得道:「盈盈姐,相亲什么的未免也太早了!我如今才多大——今日去我外祖母家。」 「呵呵。」刘盈盈摊开面前的信件,用手中的毛笔轻轻虚点了连翘一下:「相亲什么时候都不算早呢,要是太迟,好的都让人给挑走了。」 连翘放下包,拿起自己的茶杯,捏了一小撮茶叶,准备泡茶。报馆给每个房间都配了一个大座壶,这种大座壶很能装水,里面都是新放的滚水,想要喝茶的都可以去倒。等到水凉了,或者没有水了,自然有杂工来添。 其实报馆也提供茶叶...不过不要钱的免费福利就不要指望茶叶的质量了。那茶叶信奉的是能提神的茶叶就是好茶叶,味道非常苦就是了。不过,这样说起来倒也合适,毕竟报馆就是一个这样需要给工作人员提神的地方。 「盈盈姐说的这些是什么,活像菜市场上挑鸡蛋一样——盈盈姐要不要尝尝我新买的茶叶,特别香!」连翘拿起自己的茶叶罐展示了一下。 刘盈盈摆摆手:「罢了,你那茶叶大抵味儿太薄,我如今还是醒醒神好,就用报馆的茶叶罢!」 连翘应了一声,转头就去泡茶。 不过这一天似乎是老天爷的安排,话题就和相亲过不去了。傍晚时分,连翘和张贵子这对表姐妹手挽着手就一起去了外祖吴家。等到她们到的时候人差不多到齐了,只有做帐房的三伯吴瑾在她们之后姗姗来迟。 「我来迟了,实在是东家那里有一笔帐不对,对到了方才才算完。」吴瑾解释了一番,这才洗手擦脸,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 吴梦春她娘古氏向来不喜这个小叔子...非要说理由的话,只能说是嫉妒了。吴美娘这一辈站住脚的有兄弟姊妹五人,她自己是最小的,上头还有三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吴慧娘。 三个哥哥里头每个人生活不同。大哥吴璋算是子承父业,做了个大夫。算不上什么名医,但也算医术过得去,养家餬口维持一个比较宽裕的生活不难。三哥吴瑾则是做了帐房,帐房的工资算是所有工作中比较高的。 而且这个帐房和吴梦春在龙氏红货行做的帐房还不一样,非要说的话,就是会计方面的技能要专业的多,是正经的帐房。至于吴梦春那种虽然也是帐房,但其实是辅助帐房工作的。很多有上进心的年轻人如果进了帐房,往往会讨好这种帐房,希望能拜师学技术,将来也成为这种真正的帐房。 吴瑾正是帐房经验丰富又年富力强的时候,挣钱很多。东家每个月给五两银子,另外每个季节要做衣服,逢年过节要送礼物,过年的时候还要根据一年的经营情况发红包。这个红包就和后世很多大公司一样,很有可能就是好几个月的工资。 三兄弟相比之下是二哥吴琳最差,连累这老婆孩子也受穷。因为这个,当初吴梦春差点没能去书院上学,还好连翘外祖母宋氏眼光长远,一定要孙女去读书,为此甚至还补贴了一些银子进去。 「咱们这样的人家不是豪门大户,若是姑娘不读书,那就只有嫁给穷小子了!」这是宋氏的原话,非常符合封建时代女性的世界观,一切都为了婚嫁嘛~ 吴家算是中产阶级,只不过吴瑾这种算比较好的中产阶级,吴琳这种算不如意的。门当户对原则,将来儿女婚姻嫁娶肯定也是同一个层次的。但是如果吴梦春没有像这个阶级的小姑娘一样去念书,那就很有可能被这个阶层的人家所排斥,最后不得已落到下一个阶层去。 吴家三兄弟虽然分家了,可是那也是在一个屋檐下生活,整日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若是一家生活地好太多,总是容易引起条件差一些的眼红——这世上很多不和谐都是这么引起的,不患寡而患不均。 也正是因为这一份嫉妒,古氏有事没事就要挑三房的刺儿。这个时候同样皮笑肉不笑:「小叔不必这样说,你是赚大钱的人,手上过的钱要紧,家里吃个饭而已,小事!」 这话就说的很没意思了,气氛一时有些尴尬。这时候还是吴美娘这个家中小妹笑起来道:「可不是,工作到底要紧,就靠着这个养家呢。至于家里吃饭,什么时候不能——不过在我家就不是这样了,连翘这个丫头我就没见她如何勤快过。」 吴瑾的老婆尤氏得了吴美娘这话就像是得了宝贝,立刻松口气接道:「这算什么呢,她们小姑娘的营生本就是好玩的,开阔开阔眼界,多认识认识人而已。她们要紧的到底还是结一门好亲,嫁个好人家!」 儿女婚事永远是当爹娘的最好的话题,这个话题一出,果然气氛大好。就连原本是挑刺的古氏也没有忍住,很自然地就加入了进去...于是很快,桌上几个妇女都眼睛放光地看向了几个小姑娘。 「说起来要不要相亲呢?」 第67章 家中如果有适龄儿女,当母亲的肯定会有安排相亲的欲.望... 第115页 除了大伯家的表哥表姐均已成家,其他四家都处于有人待出货的阶段,可想而知讨论会有多激烈了。不过连翘可以放心了,她并不是重点打击对象。在她上头还有好几个表哥表姐,所以暂时可以安心了。 最惨的大概是表姐张贵子,男孩子成亲迟一点就迟一点,大家的紧迫感并不重。女孩子就属于不能迟的,有的时候就是差一年而已,十八岁没嫁出去,十九岁就变成会让人议论的老姑娘了。 张贵子是她们这一班姐妹中还未嫁的里头最大的,虽然年纪也不大,才十六岁。但家长们从头数到尾,她是第一个,当然显眼的不行啦! 「哈、哈哈。」虽然非常不好意思,但是死道友不死贫道,暂且就请表姐大人顶上吧...... 第二日在报馆的时候连翘和表姐张贵子一起吃饭,表姐张贵子依旧没有缓过来,蔫嗒嗒的。想来昨天晚饭重点攻击之后,回去吴慧娘还进行了『私人辅导』。呵呵。 连翘叫了一个火锅来吃,并且嘱咐多放一些辣椒:「吃吧吃吧,没精打采的时候吃这种又辣又烫的食物,出一身汗就恢復精神了!」 这是连翘自己的经验,张贵子显然是同道中人...一般三个大男人才吃得完的火锅,两个人就干掉了。 吃火锅是最容易把气氛炒热的,张贵子的话头很快就打开了,拉着连翘的手道:「这种事有什么好着急的?大不了到时候相亲就是了,偏生这个时候催促!」 话是这么说,女孩子们其实还是想要找一个自己喜欢的如意郎君——后世普通的自由恋爱,在这个时代还是很难得的。 虽然出来工作可以认识不少年纪适当的年轻人,但是作风偏向保守让大家在交异性朋友这个问题上非常谨慎。后世相处不合适就不合适,分手就行了。这个时代可不行,一次还可以,次数一多难免会让人觉得这个女孩子太过于轻浮了。 正是因为这份谨慎,大家下手的时候也很迟疑呢。 抱怨了半晌,张贵子忽然嘆了一口气:「连翘...你说要是这世上真有林峥罗萍萍那般的男女么?」 「怎、怎么说起这个了?」连翘嘴里含着一口甜米酒,差点呛着。 林峥自然是连翘的小说《宦海》中的男一号,至于罗萍萍则是姗姗来迟的女主角。当然了,由于《宦海》根本没有多少儿女情长的戏,所以也可以说根本没有女主角。之所以称这个新出的角色为女主角,只不过因为她是男主角林峥的cp,而且女性角色中戏份最多而已。 童子试三试为县试、府试、院试,县试拿到案首的林峥自然要奔赴省城参加府试。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连翘安排了女主角罗萍萍出场。 和后世很多会力求平民化、追求亲切感的女主角不同,罗萍萍并不是什么邻家女孩。她本身就是大商人的女儿,家中有钱到没话说,大概就是那种娶了她可以少奋斗一辈子的级别。 不过这也很正常,先不说这个世界才子佳人配对的套路就是如此,不可能让个村姑当女主——如果那个村姑是西施,那就另外说了。就说后世流行的男频文,女主角也没有那样的。 女主角变得平易近人起来一方面是因为女性读者崛起,而群体中占大部分的始终是普通的姑娘。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校花美女,家里开公司,还懂得各种各样的才艺,更多的时候大家都是可爱但普通的那种类型。如果追求带入感的话,当然还是设定这种女主角更加有实感。 另一个就是大家看腻了不食人间烟火的角色,和偏爱的剧情越来越轻松化。一个出身普通的姑娘更加有亲切感,而且制造笑料显然更加容易一些。 而现在的读者啊,绝大部分都是男性,女性的话就算有也大多数是一些生活轻松的姑娘——有时间消遣,还能读书识字,这其实已经过滤掉了一大批女性读者。男性读者不必说,女性读者们也未必会觉得那些更亲民的女主角讨喜...... 至于说为什么不设定一个官家女子...说起来这个时候倒也流行,譬如告老还乡老尚书的小女儿,回乡归隐老阁老的大孙女儿。但是连翘有自己的安排,既然男主角林峥要走官场这条路了,其实就没有必要让他的岳父家在官场太厉害。 如果岳父家的影响太大,首先男主角还怎么奋斗?直接登顶了好么!而且岳父家太厉害,男主角就成了依附其上的存在了,剧情还怎么爽? 后世遇到这种情况还可以写男主角自己奋斗,这个时代这么写也不是不可以,但就是会有违和感。因为当代的人更能体会在官场上奋斗往往是血亲、姻亲共同进退生态,脱离小集体单打独斗,总感觉很奇怪啊。 另外官商结合也是很好的一个路子,其实这也是优势互补。将来男主角朝堂上纵横捭阖肯定是要用到经济手段的,这就是一个极好的伏笔——后世的科举朝堂文很多都是让男主角用经济的角度解决问题,因为后世的人比较熟悉这个,大家读起来也更有爽感。 相比之下,连翘更熟悉这一手段,所以《宦海》也会这么写。这个时候写出罗萍萍的出身,也是恰如其分。 其实重点也不是罗萍萍出身怎么样,甚至不是罗萍萍的人设如何,虽然连翘给罗萍萍做的人设也很不错了。 古代小说喜欢写怎样的女主角?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一部小说解决——《镜花缘》。 第116页 《镜花缘》也算是一本奇书了,前半部分是《格列佛游记》,游览各种其实不存在的国家,非常有想像力。大家对这部小说的高评价大概也来自于前半部分,至于后半部分的评价就要低的多了。 后半部分是前世是花仙子的许多女孩子参加武则天女皇举办的女科举的故事。 也就是这个内容,出现了大量各种类型的妹子。这些姑娘有没有写的传神先两说,至少《镜花缘》这本小说已经将各种古代小说中标准的女主角给写尽了。 有才学过人的女才子,有活泼机灵的小妹妹,有温柔贤淑的大姐姐,有爱说爱笑的元气派...... 更熟悉一点的,《红楼梦》中也有不少,虽然类型比《镜花缘》少一点,但更加深入人心。 林妹妹!宝姐姐!史湘云!探春!迎春!王熙凤!...知道古代人的调调了吧。 粗略来看,后世的男频小说如果给科举文的男主角安排老婆,不那么精确的比方,其实都比较接近宝姐姐,毕竟这个是贤内助嘛!再不然就是探春,既能干,又没有凤丫头那么强的压迫感。 当然了,类似于史湘云这样可爱的,袭人这样体贴的也都有,只不过不会放在正妻的位置上——男频小说,满足一下男人们的幻想。宝姐姐一样的老婆,袭人一样的小妾,最好还有一个林妹妹一样的红颜知己。 呵,男人。 如果连翘想要保险一点,她也可以选宝姐姐。不过到最后,她还是遵从自己的内心选了林妹妹。 林妹妹小性子、爱哭、傲气...有的时候在一些人眼里清高的过分,但是她始终是千古文人梦中情人的集大成者!这一点绝对不容置疑。 实际上自林妹妹一出,基本上文人梦中女神的形象就彻底固定为她了。说到林黛玉,那就是女神,而说到女神,似乎也只有一个林黛玉! 谁的才思最敏捷?谁的心意最相通?谁的品性最高洁?另外,以连翘的私心,还会问一句谁的相貌最美。回答只有三个字,林黛玉,铿锵有力毫不犹豫。 审美这种事情其实是很私人的,但连翘就是固执地认为林妹妹最美。想来千古文人也差不多是这样认为的——这是因为很大程度上林妹妹就是按照文人心中最美的那种来塑造的。 裊裊娜娜弱不禁风,玲珑心思翰墨书香,关于林妹妹的描写,『两弯似蹙非蹙肙烟眉...行动处似弱柳扶风...』简直是古代文人的终极梦想,也是对于古典女神登峰造极的描写! 连翘虽然是一个女孩子,但是她也同样无比沉迷林妹妹。总之出于任性也好,她将《宦海》的女主角设定成了林妹妹这一类型的姑娘。反正、反正在科举朝堂文里面,尽把苦恼的事情交给无所不能的男主角就好了,至于女主角,她负责和男主角心意相通,并且快快乐乐就好了。 于是意料之外的,又是情理之中的,罗萍萍的出场一石激起千层浪。 虽然此前在一些小说里已经出现了这种类型的姑娘,就是那种才学很高、心思玲珑、牙尖嘴利,又有一些病弱的。但是在罗萍萍之前,这种角色没有被刻画地如此丰满过,她们的故事也没有这样动人过。 这就要说到连翘安排的小说情节了。 第68章 古代小说对于男女爱情的描写,巅峰之作就是《红楼梦》!这个问题或许别人有不同的答案,但是连翘就是这么认为的。 不说那些非爱情题材的小说,就说着力描写男女感情的小说,又有几部能超过《红楼梦》?《红楼梦》最大的艺术成就当然不是爱情描写,但是在这一点上她确实做到了前无来者。 这里必须要提到的一个词就是『说服力』。 这个问题在网文里也存在,所以连翘比较熟悉。一般来说,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不说感情有多么矢志不渝,至少要让人相信他们是真心相爱的吧...然而现实是,即便让人相信这一点也不容易呢! 凡是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其实就足够成为一部还不错的小说了,肯定会有不少粉丝的——所以不要去看那些成绩还不错的爱情小说,专挑排名靠后的看就知道了,男女之间的互动写的毫无感觉的绝对不是什么稀有事件。 在男频有一个流传的小技巧,无法写出受欢迎的女性角色,或者男女感情不会写怎么办? 那就让女性角色拼命对男主角好,为了男主角愿意做出这样那样的牺牲。一般来说,这种女性角色哪怕她是罪大恶极,在读者那里都会有极大的人气。 男频小说很少有主线是爱情的,那不过是事业中的点缀,所以一般的小说用这个小技巧倒也能遮掩过去。但换成是专门的爱情小说,这一点投机取巧的技巧就不够用了,还需要作者拥有更多的才能。 在写作技巧越来越成熟的现代尚且如此,在古代就更不用提了,这始终是一个颇为艰难的问题。 为什么连翘将《红楼梦》中的爱情描写奉为巅峰之作?正是因为《红楼梦》中的宝黛之恋非常具有说服力。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对贵族青年男女的爱情来的水到渠成,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让最后悲剧的推动显得毫无违和感。 但是在别的小说中就没有这种好事了!那些淹没在歷史长河中的平庸小说先不说,即使是着名小说也是这样呢! 《白蛇传》、《西厢记》这种级别的故事算是爱情圣经了吧,可是想想他们的爱情描写,那也是十分简陋的。基本上就是交代了一下男女双方吸引人的特质,然后安排双方一见钟情,好了,到此为止。 第117页 就连《梁祝》这等都有一样的问题——梁山伯和祝英台貌似是在读书期间日久生情,非常具有说服力啊。其实不然,对于这个日久生情的过程,小说根本没有给出来,只不过概括一样地说明他们在书院读书如何如何。 简而言之,只不过陈述了一下互有好感的事实而已。至于产生这个事实的细节,那些都是没有的。 连翘则不同了,虽然她是个没有少女情怀,所以只能混在男频的女作者。可是,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她写文在男频,可是看文确实男频女频不挑粮食的! 关于男女之间的爱情,她的描写在网文中只能算是及格,但是在这个时代就是惊为天人了——这就像是科学技术中的『代差』,差距实在是太明显了。 具体操作上连翘採用了最经典的『傲慢与偏见』模式,再外加『英雄救美、互相误会、共经困境』狗血三连击。 罗萍萍是远近闻名的才女,家中又有钱,上门提亲的人那么多,等闲凡夫俗子怎么看得起。 她爹的意思是想让他嫁一个读书人,儿子没有一个是读书的材料,那就指望女婿嘛。至于钱财的事情,反正再有钱也不可能比他更有钱。 这也很好理解,商人取得在经济上的地位之后总是想要寻求政治上的保护的。虽然做到这么大的生意肯定已经有了不小的靠山,可是这种靠山都是很靠不住的。相比之下还是找个女婿,牢牢的绑在自家这辆车上比较靠谱。 于是趁着正是科举年仔细观察起来。 还在准备府试的年轻人他其实没有看在眼里...连个秀才都不是呢,吹上天去的神童也不顶用。他眼睛里看到的是那些已经考上举人,就等到来年春天上京城参加礼部举行的会试的士子。 至于说进士,凡是考上进士的学子年纪都不会小,偶尔有没有成婚的青年才俊,立刻就能被京城的人家瓜分。就算罗萍萍她爹再有钱,也很难赶上这个趟儿。所以退而求其次,也只能选举人了。 不过林峥之前在几次文会上表现的不错,再加上结识了几个颇有见识的朋友,这其中有已经拿到举人头衔的,也有神童名声大的惊人的。所以算是被捎带的,罗萍萍她爹特意举行的文会他也有份过来。 林峥属于少年老成那种,在罗萍萍那里看来显得有些高傲。至于林峥,林峥是正派人,自然不会随便偷看人家女眷。但是之前已经见过未来老丈人和未来大舅子了,不得不说,素质都不算很高。 未来老丈人太过于粗疏,况且挑女婿这种事吧虽没有明说,却也是大家都知道的。有的学子想要尽力讨好,今后就能少奋斗许多年了。但另外也有一些学子,如林峥这样个性的未免觉得尴尬。 哪怕是在现代,大富豪为了给自己挑女婿,将大量的青年才俊聚集在一起对比挑选,也会让一些年轻人觉得不适。更何况是更加男权一些,也更加讲究气节的古代,想必有些人颇觉受辱吧。 未来大舅子也是一样,甚至没有未来老丈人白手起家的那种豪气与手段。虽然没有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情,但有钱人家子弟的坏毛病可不少。 于是就在这种『傲慢与偏见』的氛围中两个人不断地擦出火花。 在连翘的笔下,丝毫不吝惜心理描写和各种表示心理细节的行为。以至于一对年轻男女互相之间纯洁、懵懂、青涩的恋情,从『傲慢与偏见』到互生情愫,写的真实而富有张力。 让人不由地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这样一对男女,他们相识相知相爱。不仅仅是金钱与权势的结合,也不仅仅是爱你年轻的躯体与美丽的容颜,更是灵魂上能够心意相通,我们能够交流——或者什么都不做,安安静静地在一起呆上一整天。 对于表姐张贵子『你说这世上真有林峥罗萍萍那般的男女么?』这种疑问,连翘其实也不知道,但是她只能鼓舞道:「有的,一定有的!芸芸众生,男男女女多了去了,我们才见过几个。俗话说的好,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这话被张贵子笑着打断,张贵子推了推连翘:「什么啊...这话可不是这般用的!」 说着又凑过去道:「你这小妮子,也不知道怎么生了一颗七窍玲珑心。明明还不通这些呢,偏生写得出那些事。世上要是有一个人如林峥对罗小姐那样对我,我立时就愿意嫁给他。」 「不管他是什么人?」「不管他是什么人!」 看着张贵子微微有些湿润的眼睛和斩钉截铁的语气,连翘表示她是服气的。 她其实并没有特意安排什么,只不过老生常谈的让已经互生情愫的两人谈恋爱而已。后世男生玩的一些罗曼蒂克手段其实已经被指老土了,用在小说里也只会让人觉得尴尬,可是在这个时代用却是具有震撼效果的。 亲手摺纸鹤,每一只纸鹤里面都有写给她的话。只是她不知道,知道不小心弄坏一只,一切才真相大白。 两人通过互相借书联繫起来,书上的书批就是两个人心照不宣的交流。 灯节的时候放河灯,庙会的夜晚放烟火,隔着一堵墙弹奏表达心音的琴。还有藏在花苞里面的小饰品、刻在礼物隐秘处的情诗...... 哪怕是现代,在二十世纪初,刚刚接触到这些的大陆少女一样被迷的不要不要的。放在现在,那就是宇宙爆.炸级别的甜蜜暴击,足够她们看完这些抱着被子『嘤嘤嘤』了。 第118页 至于男性读者,那也不用怕。现代的男性读者一般不会看言情小说,但是古代的读者则不然,他们似乎并不挑剔这种题材。实际上描写才子佳人爱情故事的小说一向是大热题材,在这个时代是王道级别的主题。 譬如『北宋南丁』中的洛北公子宋志平就是专写才子佳人那一派的,另外十几个大神级别的作者里,高产这类小说的也不在少数。 所以正如连翘所料,林峥与罗萍萍这一段一出,《宦海》的人气与关注度立刻上了一个档次。原本对这个题材不感兴趣,或者干脆就是只看爱情小说的读者也慕名而来,然后就拜倒在这个故事之下了。 首先,罗萍萍这个角色可是以林妹妹为原型写的,千古文人的女神焉能没有魅力!这些人面对这样的女主角,已经是一拳被放倒了。 其次,连翘在用简?奥斯汀和琼瑶奶奶的套路做这一段剧情。后世往往看不起这种套路,然而也不想想,这些套路刚刚推出来的时候是何等的风靡万千读者。实际上要是没有风靡,也就没有这样高的知名度了。 这个时代也有以写情到精微着称的爱情小说,然而就事论事,只要不是《红楼梦》那个级别,可能还不如连翘这一篇恋情只是点缀的小说。 第69章 连翘的《宦海》正当红,继收服了一群读书士子之后,又斩获了大量的少女心。也是这个时候,在连翘手上《宦海》的上部《文魁》也走向了完结,虽然这个时候《文魁》的连载进度还不到三分之一。 下部《权柄》的内容虽然已经有了清楚的大纲和细纲,但是她本人还没有进入那个状态——其实就是经过漫长的赶稿之后,她想要给自己放假了。 「连翘最近好轻闲。」刘盈盈羡慕地看了连翘一眼。 刘盈盈放在后世绝对是职场白骨精那种类型的女孩子,她们头脑清楚,总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同时又受过良好的教育,非常聪明,选择的办法也往往是最恰当的。大概也是因为此,面对连翘这个『招人恨』的人生赢家,她根本没有羡慕嫉妒恨。 而且如果这都要羡慕嫉妒恨的话,那人生就永无宁日了。连翘在普通人眼里确实开启了人生赢家模式,但实话来说,相比起一些真正的人生赢家,那又不算什么了。她好歹是靠后天努力达到了一个不高不低的位置,有的人天生就站在顶峰呢! 对于刘盈盈来说,连翘罪大恶极也就是这样而已——在她忙的恨不得多生出两只手的时候,竟然悠闲自在地吃点心、看小说,再不然就是东逛逛西碰碰,和校对室啦、排版室啦,这些这个时候都很空闲的熟人聊天。 这能忍? 连翘吮了吮手指上的炸小鱼碎渣,拿手帕擦了擦。这才过去讨好道:「这个嘛,最近小说告一段落了,想要从头理清楚思路再往下...何况累了这么久,也想休息休息了。」 「休息...」刘盈盈看着自己日復一日,像是无休止的工作:「有时候真忍不住嫁人算了,这样也就不用来做事了。」 「咦?」连翘立刻调了一碗藕粉递上:「盈盈姐难不成是定亲了?怎么没个信?」 刘盈盈斜了她一眼:「还等你知道,等你知道黄花菜都凉了!我原在小时候就有一门亲事...不过再等等吧。」 连翘没听清楚刘盈盈最后在嘟囔什么,也不打算去问...这已经是比较私人的问题了。如果对方不想说,就当没有这回事吧。 喝完一碗甜甜香香的藕粉,刘盈盈也恢復了一些力气。抽出一张纸笺道:「既然你有空,那便帮我一个忙!明日不用来报馆,直接去到北边城门那边接一个人。我实在是脱不开身,让别人来又有些不放心。」 纸笺上是一些信息,连翘一看就知道了,这是一个新人作者的。想必是刘盈盈哪个看好的新人,而这个新人并不是嘉定县城的人,这时候正从外地来呢。 「这姑娘名叫钱宝儿,比你大了两岁,是崑山人。我和她信件往来也有一年了,她和你一样也是书院出来之后就往报馆投小说。最近总算说通了家中,现在是要在咱们嘉定住下。」刘盈盈简单地解释了一下情况。 连翘很理解为什么刘盈盈会找她办这件事。 编辑的工作也是有很多心机要耍的,一般来说编辑要防着其他编辑挖角,同时自己身边的助理也不见得有多放心,甚至助手才是真正需要防备的! 其他的编辑挖角往往是针对手上已经有名气的作者,这种作者一般关系比较牢靠,不能轻易被挖走。况且说句实在话,如果这种顶樑柱一样的作者都能被挖走。要么说明根本没有做编辑的天分,连笼络人都不会。要么这个作者本就是那种养不熟的,这次没有被挖走,迟早也是要被挖走的。 编辑助手则不同了,凡是当编辑助手的,十个里面有九个都是想将来做编辑。还有一个是想成为作者,这时候只不过是找一份相关的工作,积累人脉和知识,同时养活蛰伏期的自己。 既然是这样,编辑助手挖一挖编辑的菜地,这就很正常了。特别是这种和编辑关系还不牢靠的作者,两边建立感情,将来动手也很容易。 人家作者刚刚从老家过来,正是举目无亲,人生地不熟的时候。要是让编辑助手去接待,想想就知道了,这个时候伸出手的人一定会留下一个非常深刻的好印象...这可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啊! 第119页 连翘则不同了,她这个编辑助手的工作不过就是表面上的事情。她不可能做编辑的,更不可能挖刘盈盈的墙角。这种时候自己脱不开身,交代她去做,那就相当放心了。 连翘自然无不可,带着刘盈盈给的说明信,第二天早早的就在北边城门那里等待。 按照之前对方和刘盈盈约定的,见面时上身穿着浅黄色袄儿,下身穿着粉色裙子,算是一个标记吧。 又怕自己漏掉,连翘干脆做了一个纸板,上面写了『嘉定第一报馆』的字样。她倒是想写对方的名字,可是女孩子的名字不好光天化日之下弄得大家都看到,也就算了。想来看到这个也能知道是来接她的吧... 很快,连翘就在热闹的城门口找到了一个目标——衣服和年纪是对的,又刚刚从一辆大车上下来,手上有藤编的箱子和大包袱。更重要的是对方一眼瞟到了自己的纸板,只不过非常犹豫。 连翘连忙上前道:「或许...是钱姑娘?」 「对!」女孩子似乎松了一口气,喘着气放下手上的藤编箱子,非常疲惫的样子。 「是刘盈盈编辑么?比想像中的还要年轻啊。」上下打量了一眼,忍不住道。 连翘连忙摆手:「不是、不是,我是盈盈姐的助手。做日报的你也知道,这个时候实在是空不出时候来接人——我们走吧,我租了一辆车,咱们先放东西,吃个饭,再商量接下来的事情。」 崑山属于苏州下辖的一个县,就挨着嘉定。同时崑山也是整个苏州最穷的县,这其中既有地理因素,也有歷史因素。 崑曲有名气吧,崑山本地的崑曲班子多,都走向全国了,看着非常荣耀,其实背后满是辛酸。在古代的时候,唱戏的人并不是什么人民艺术家,而是大众眼中最等而下之的那种人。娼优并举,认为同妓.女是同一个层次的,可想而知有多么低微。 所以一个地方能出这么多戏班子,不是这里艺术气息浓厚。而是这个地方穷苦,实在是过不下去了,所以只能让孩子做这一行。 也就是因为这个,崑山的有钱人不多。苏州别的地方报业都发展起来,唯独他们还落后一大截。 像这种苏州县城与县城之间一般不可能有作者流动,毕竟县城和县城之间也没有什么区别,要真想谋出路,还不如去苏州闯荡呢。只有崑山是个意外,邻边的县城往往是崑山作者第一步的选择。至于能力更强的,这才会瞄准苏州城。 连翘自己是没有在嘉定第一报馆见过外地作者的,但是关于怎么接人,多少懂得一些。一般来说,肯定是先去放东西,然后吃上一顿饱饭,最后再租个房子。这样一来,有的吃有的住,即使原本再忐忑的也会渐渐放下心来。 「咱们先去一趟报馆,东西可以寄在报馆里,然后再去吃饭!」连翘在马车上还给对方解释了一番。 其实也可以寄存在连翘家的,连翘家离这里还比较近呢。只不过大家才刚刚认识,并不很放心,为了免掉对方的担忧,也是为了尽快和刘盈盈打招唿,还是去报馆比较好。 果然,连翘这么说,对方本来有些紧张的神色缓和了下来。 「实在是麻烦了。」 哪怕是在现代,一个女孩子背井离乡也需要极大的勇气,何况是在古代。钱宝儿就是背着这么大的压力来到嘉定的,嘉定她并不熟悉,实际上这是她第一次来到嘉定。举目望去全是不熟悉的街道,满城的人也没有一个是自己认识的,那种忧虑实在是让人茫然无措。 连翘的出现确实让她轻松了不少,对方是女孩子,而且是一个比她还要小的女孩子,这种情况最容易让人放松心理防线。 钱宝儿扭了扭手上的帕子,最终还是忍不住开口道:「那个,连小姐——」 「钱姑娘叫我连翘就好了...这几日恐怕咱们还要见面很多呢——你是知道的,盈盈姐白日够忙的了,实在不能陪着你满城的转。」连翘笑着打断道。 钱宝儿不解道:「满城转做什么...我不用陪着的。」 其实她心里的意思是她并不是来玩儿的,只是连翘一番好意,大家又是第一次见面,她不好直接说。 连翘却笑眯眯地摆了摆手:「不是这般的,钱姑娘既然来嘉定了,那就要找个住的地方。住的地方何其重要,若是住的不满意,人是会格外不舒服的。所以这个落脚处要仔细挑选,可不是要满城转转。」 连翘说的头头是道,没有离开家人经验的钱宝儿立刻被说服了。又听连翘道:「再者说了,一开始写小说,收入很难支撑,恐怕要找另外一份活计来做...当然了,钱姑娘你不需要,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当作者这一行的,既有有钱有闲的公子小姐,也有家资不丰,进这一行本来就有赚钱目标的普通年轻人。前者当然用不着打工啥的,后者就不同了。而根据连翘的观察,这位钱宝儿小姐,恐怕不能算是前者。 果然,钱宝儿听到这个立刻道:「要的要的...只是怕麻烦你了!」 第70章 报馆见过了刘盈盈,东西也寄存在了报馆。钱宝儿这个时候明显对连翘亲近多了,之前就算再放松心理防备,多少也有一些警惕的。现在完全确定连翘可靠,那自然是不同的。 刘盈盈忙的桌前乱七八糟,实在没有那个时间,便託付连翘道:「你好生照顾钱姑娘!」 第120页 「晓得啦!」连翘无所谓地摆摆手,拉着钱宝儿出了报馆。 报馆外面是一片茶摊食摊,连翘指点道:「这边是嘉定第一报馆,那边有柳氏报馆,过去两层房子还有龙山报馆...总之这些报馆是在这儿扎堆的。所以这里的食肆也格外多,报馆里的人忙起来哪有时间回家吃饭,还是随便吃点儿来的方便。」 古代没有产业聚集的概念,可是这种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自发聚集起来的行为却是早就出现了。 这一片原本属于不怎么值钱的地段,从嘉定第一家报馆在这里落户,配套而来的还有印刷商等人。后来这些人在这里聚集,于是使得更多新生的报馆也在开设到了这里。 毕竟在这里经营的话第一方便印刷,第二也方便发货——报纸们虽然属于不同的报馆,可是送出去卖的时候其实目的地差不多。若是大家一起,价钱上便宜一些。若是自己单独在城市的另一角,运费自然要贵一些。 报业靠两样赚钱,一个是报纸本身的价值,另一个是gg费。gg费虽然有后来居上的势头,可是在嘉定这种县城显然还没有夺走报纸售卖的位置。既然要依靠售卖报纸回本,可想而知这就是一个薄利多销的生意。 任何一点点的成本也要计算呢!不然总共计算起来很可能就会吃掉一大笔利润。 连翘带着钱宝儿看了几家平价的食摊,最终来到一家吃糖水汤圆的店铺。现在天气凉下来了,总是喜欢吃一些暖和的东西。 连翘对钱宝儿道:「这里的东西都不贵...这也是自然的,报业虽然风光,可是报馆做事的薪酬,特别是临时工的薪酬并不高。若是开价高了,谁来吃?这边的小食摊子食物比嘉定许多地方还要便宜。」 钱宝儿也是在左右打量,问了很多嘉定民生的事情,就是各种各样的物价。毕竟今后她就要在这里生活了,生活要解决的问题多了,开销显然是其中无比重要的一样,量入为出的前提就是要了解物价和消费。 其实嘉定和崑山的消费差不多,毕竟是很靠近的两个县城。最多就是因为嘉定比较有钱,一些东西稍稍贵一些。特别是人工,贵的非常明显。 古代生活和现代不同,似乎大家都很穷,但想要养活自己,并且过的不错,又不是很难。 这就在于赚钱不容易,但花钱也不多——现代正好相反,赚钱容易,但花钱也很容易。 嘉定这边一个单身的女孩子,如果要出去租房,并且单独生活,一个月的开销可多可少。基本上开销这个东西上不封顶,也就是说多少都是正常的。不过一般情况而言,大家都维持在的一两银子上下。有的人节俭自然能更少,有的人大手大脚这个数字也有不够的。 钱宝儿就拿着那种可以随身携带的小墨盒小笔来记,将连翘说的物价都记下来。其实这些东西只要在嘉定生活几天都能知道,但是初来乍到总是想要了解一些才有安全感。 连翘给钱宝儿掰着手指算帐:「在嘉定落脚最先要定下来的就是住的问题,租房并不贵,你一个女孩子当然不能去租大通铺,太乱的坊市也不成。最好是在安全干净的坊市,租家户人家多出来的屋子。这种屋子维护的都不错,又有房东常常可以帮忙,往来的人员也不杂。」 连翘家里就有房子出租出去,所以对这种事情比较了解。 连翘又道:「房子要在有限的条件里租好一点儿的,钱姑娘你要写小说,自然不好和人合租,不然平常东西收捡的时候麻烦,有的时候晚间想要动笔也不能够...至于价钱,只要住的不奢华,其实差别并不大。」 的确是这样的,在古代,买房和租房都不贵,这是现实。因为在古代地皮很便宜,小老百姓建房用的地皮少,几乎可以说没有成本。房子的成本主要在人工和物料,更进一步说,就是物料。 这样算下来,一般的房子本身价值不高。同时,流动人口少,有买房和租房需求的人不多,这一行业更加做不起来了,如何跑出高价?就连苏州城里一般坊市的房子价格也不过尔尔,何况嘉定这个小县城了。 吃完了饭,连翘抢着把帐给结了:「这是钱姑娘你在嘉定第一顿饭,怎好让你会帐。」 然后才陪着她到处看房子。 连翘没什么租房子的经验,可是后世房子多火呀,就算是没有租房的人也有一些常识。所以带着钱宝儿到处跑,颇能提出一些恰当实用的建议。 连着跑了两三处,皆不中意,连翘不由得道:「我家也有房子出租,只可惜如今都是有租客的,不然你倒是合适。」 钱宝儿也非常可惜——连翘是她嘉定认识的第一个人,今天又陪着她上上下下地跑。虽然认识不久,但由于会面的方式和环境特殊,现在的钱宝儿正是依赖她的时候。若是这时候连翘家有空房间,她立刻就能不考虑地搬进去。 「不过...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我家那个坊市似乎有个婶婶要出租房子!」连翘说着说着想起了平常忽略掉的信息。 这个时候有牙行包办经纪的事情,这种租房的业务若是没有熟人,一般也是找他们。可是在这个租房业务不成气候的小县城,符合钱宝儿这样一个单身姑娘要求的房源其实很少的。找了几个不中意之后,其实可选择就不多了,连翘这时候这样一说,钱宝儿自然是没有犹豫地表示要去看。 第121页 运气非常好!连翘家那条巷子里要出租房子的人家还没有把房子出租出去——市场不大的时候租房子的困难往往是双向的,租房客很难找到合适的房子,房东也很难寻摸到满意的房客。 「来看看吧...我家这是今年新修葺过的房子,瓦片换过了,石灰也是重新粉过。就连地砖,有的碎了也换了新的填补上。是我那姑娘今年出嫁了,家里房子陡然多了,空着没有人气也不好,干脆租出去罢!」那婶婶这样解释。 放在后世,这种话不可信,放在此时却是真的。一个租客能赚多少钱?能住在这样的房子里,肯定是不差这个钱的。这个钱完全不能抵消家庭小空间里多了一个人带来的麻烦,很多人明明家里有空房间,却从来不出租就是这个原因。 这房子的格局和连翘家的差不多,出租的是她家的西厢房。钱宝儿一看就喜欢上了,这里和她家非常像,她住着也有亲切感,当即没有多想就问价。 那婶子笑着捂嘴:「你是连翘丫头带来的,自然不能赚你的钱,你一个月与我二钱银子也就罢了——本来还要付押金,免得到了收租的时候拿不出钱来...但既然是连翘带来的,这也就不要了。」 二钱银子一个月并不便宜,但是相对这个地段、这个房子就显得很好了。之前钱宝儿也看了好几处房子,自然心中有数。何况不要押金可是帮了大忙了,于是赶紧答应下来,和房东签好了文书。 押金这种东西后世也有,所以并不陌生。这时候在苏州的行情一般是三个月或者五个月的押金,虽说押金在搬走的时候总会还回来的,但对于初来乍到的普通年轻人,那可不是一笔小钱。 定下房子之后事情就简单了,用马车将钱宝儿寄存在报馆的行李搬来,连翘又陪着她布置。这时候和后世不同,凡是出门的,携带行李总是力求齐全,像是铺盖之类的都不缺,所以一时之间并不需要採购什么。 房间虽然还比较空荡,但刚刚租的房子都是这样的,想必等到住久了,零零碎碎的东西慢慢添置,自然会拥挤起来。连翘也拍了拍手道:「这就行了...只是可惜这婶子家不管饭,不然和房东搭伙吃饭倒是更加经济一些。」 这种租房是没有厨房的,房东也不许房客在家里做饭。燻黑了墙壁,油腻了屋子,更甚至引起火灾,那是一串的麻烦,这样的话还不如干脆禁止这个。 所以钱宝儿想要吃饭就只能在外面吃了,一餐两餐并不贵,古代的物价很便宜的。但是一个月算下来就不少了!若是能和房东一起吃显然划算的多。 想了想,连翘对钱宝儿道:「今日就先这样罢,明日带你去寻一份工,尽量找一份能包两餐饭的工。」 钱宝儿本来在心里计算一个月伙食费该花多少,正觉得压力山大的时候,连翘这样说让她眼前一亮。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头:「对呀,我怎么没想到,实在是太笨了!真是多谢连小姐、不、是连翘你了,要是没有你我真是不知如何是好了。」 第71章 连翘虽然有空,但也只陪了钱宝儿两日而已。第一日安顿下来,第二日找了一份工作,这个并不难——钱宝儿既然能写小说,自然就是能读书识字的。事实上她确实是正经书院出来的,这一次来做好了准备,有书院的介绍信,也有之前工作的地方写的推荐函。 也对,她比连翘大两岁,和张贵子一个年纪,既然是书院毕业出来的,有工作经验也是常理。 找工作这种事只要她的要求不高,对于她这种人来说是不难的。 按照两人的计划,需要找一份包两餐饭,以及空余时间多一点的工作。如果所有的时间都被工作占据了,她又哪来的时间写小说,完成自己的梦想呢。她本来就是为了写小说成名来的嘉定,又不是为了打工。 最终找来找去,在嘉定第一报馆附近的印刷商那里找到了一份雕版检查的工作。 雕版印刷术所用的雕版都是雕工一个字一个字刻出来的,只是这种纯手工的存在不可能做到毫无错漏。检查的工作就是要对照原文确定整块雕版都没有错误,确保最终印刷的时候没有问题。 这个工作不识字的人其实也能做,但是那样对照起来就难多了!还是识字的人做起来更加得心应手。 老闆答应包一餐早饭和一餐中饭,另外工资倒是不高,一个月只有八钱银子。若是纺织女工的话不会嫌弃,但是能识字的读书人一般是看不上的。不过这份工作也有他的好处,只用做半日。 因为雕版这种东西雕刻速度有限,一家印刷作坊就算有好几位师傅雕版,出雕版的速度也不会太快。而检查一遍又相对容易...这属于一个不能没有,但有了之后事情不多的岗位。 只做半日就足够完成前一天需要检查的所有雕版了,剩下的时间能让钱宝儿专心于自己的小说事业。 「这儿也好,离着报馆近,若是有什么事儿来寻盈盈姐或者连翘你,那是极方便的。」因为工作的事情也确定下来了,钱宝儿满心欢喜,正是对未来无限憧憬的时候。打点好了一切,傍晚的时候就请连翘和刘盈盈吃饭。 吃饭当然不可能是在什么大馆子里,不过是嘉定第一报馆斜对面的一家面馆。以其用料实在价格实惠着称,嘉定第一报馆的员工常常在这里对付一顿。 今天比一般的时候正式一些,也就是多要了几个小菜而已。 第122页 有刘盈盈在,连翘就不说话了。只听刘盈盈道:「这就好...最要紧的是接下来的日子要多多动笔,若是有什么点子也可以与我来说,我来与你参详这小说如何写。万事开头难,等有了第一份成绩,后面就好走的多了。」 「嗯!」钱宝儿狠狠点头。 得了,又一个有志青年掉进了无底洞。连翘在一边心里暗暗嘆息。 就和后世的网文写手一样,出头的总是少数,风光之前也都是荆棘——从她的角度来说她当然是希望这个行业越红火越好,作者多一些总是比较好的。但是,在开始之前她希望这些作者能明白之后可能遇到的困难。 不过刘盈盈一个字没有提,连翘也能明白原因。其一,有些人自己本就对这种事心知肚明。其二,那些不知道的说了也没有用,有些事情只有亲身经歷了才会明白到底如何。现在说了,只会费力不讨好,凭空扫兴。 又休息了几日,连翘逐渐收心到自己的小说上。虽然她现在存稿大大的有,但是在这个娱乐贫乏的时代...休息不如工作。 感觉自己都升华了。 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钱宝儿开始频繁地出入嘉定第一报馆。新人嘛,这个时候是最有斗志和激情的,有的时候晚上熬夜也能赶出一篇稿子来,然后请编辑帮忙看看。 也幸亏她在印刷作坊是上午做事,下午的时候来找刘盈盈,正是她有空的时候。不然上午来,那正是《朝日报》这个办公室忙的飞起的时候,哪有时间和她细细讨论呢。 连翘本来在看小说的,看到刘盈盈正在看钱宝儿写的故事,而钱宝儿紧张地站着。便放下了小说,转身去倒了一杯茶——报馆常有作者这样的客人来,所以也是准备了客人用茶杯的。 「坐着等会儿吧,哪有那么快!」连翘指了指旁边的椅子,然后将茶杯递给钱宝儿。 钱宝儿僵硬地坐下,这个时候刘盈盈忽然『哗啦啦』将故事翻到最前面,一下就惊到了如同惊弓之鸟的钱宝儿。她就像一个兔子一样跳了起来,差一点儿就打翻了手上的热茶。 这可唬到了连翘,她赶紧按住她的肩膀:「别慌张,这是很寻常的。编辑读小说第一遍是看概要,所以看的很快。等到第二遍的时候从头细看,现在正是第二遍呢!」 连翘的工作虽然是挂羊头卖狗肉,但好歹在这里呆了好几个月,这些事情基本的常识还是有的。在她的安抚下,第一次当面来交作品的钱宝儿总算放松了一点。 「从前只给盈盈姐寄过文字...十分不一样。」钱宝儿干巴巴道。 连翘对她露出一个鼓励的微笑,陪了她一会儿。 钱宝儿的故事并不长,毕竟是新人,一开始都是尝试先登载短篇故事的。另一个则是新人对长篇故事的掌控力还不够,一般也不会去写长篇。虽然认真来说,短篇想要写的出彩,比长篇还难。 短短的文字,整日和这些打交道的刘盈盈看的很快,很快就读完了。沉吟了半晌道:「宝儿你这文笔是极好的,在新人里头少见这般细腻。只不过你这遣词造句多带着戏词的味道,如今的读者恐怕不大习惯...还有这故事转折,文似山,不喜平,这太平淡无奇了,如何勾的住读者。」 刘盈盈当然不只是说缺点,更重要的是针对这些缺点她都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见解——虽然能不能解决问题更多是看钱宝儿自己,但她作为一个引导者也是很重要的,能让新入门的萌新少走不少弯路了。 虽然肯定是不能登载了,但是得到各种修改意见,有一种编辑重视,而且离梦想越来越近的感觉。走的时候钱宝儿依旧是干劲满满,约定下一次过来请刘盈盈帮忙审稿。 望着消失在门外的钱宝儿,连翘小小声感嘆:「真不错啊,正是最有兴致的时候。若是再过一些时日,恐怕就不是这样了。」 连翘有上辈子的网文经验,所以很清楚这就是一个又一个的轮迴。一开始的时候是无比激动,只增加一个读者都能满心欢喜为之激动。后来迟迟打不开局面,就开始怀疑自己的才能了,自己是真的适合做这个吗? 再坚持下来,似乎一切都在变好。越来越多的读者关注自己,也能挣一些零花钱了,这个时候又是一个心情高涨期。然而过了一段时间,又进入下一个时期,这个时候之前的小成绩无法拯救糟糕的心情——还有必要继续下去吗?虽然获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付出的精力时间相比较,总让人有一种不值得的感觉,或许当一个读者是轻松的多的事情。 这种适应于不适应交替出现,连翘不是大神,所以不知道是不是走上网文作者的巅峰还是这样,但是在前期确实是这样没错。 刘盈盈也跟着嘆了一句,嘆完之后才反应过来——谁都可以感嘆这个,唯独您连翘大小姐不能够吧!您经歷过普通作者的经歷吗?直接就冲上最高峰的傢伙有资格说这种话? 「你这又是从哪里知道的心得,我可不知道你能感受这些。」刘盈盈好奇道。 连翘摊摊手:「若是只有经歷过才能知道,那世上也不必有写小说的了,我不是考科举的,还不是一样写了林峥这个人物?」 表面上是在回答刘盈盈,其实连翘是在顾左右而言他,有些事情没办法解释的。好在刘盈盈对挖掘连翘的秘密也没有兴趣,只不过点点头也就是了。 第123页 想了想道:「你说...你说宝儿要是真的到了难熬的时候,我是宽慰她鼓舞她,还是顺其自然。你也知道,这个行当需要持之以恆,但是不是所有持之以恆都有结果的,说不得就让这姑娘越陷越深,始终不得出路了。」 连翘也没有什么好办法,这可是决定别人的人生。要是因为她的一个意见产生了一个不好的结果,想想都觉得有压力。她也只能中规中矩道:「再看看,再看看,若是真有天赋,她也是真心极爱这个,那就鼓舞一番。不然也就算了,别耽误了人家。」 「也只能这样了。」刘盈盈嘆了一口气。 半晌又斜睨了连翘一眼:「说来也怪,你有时候小孩子气的很,像个还没从书院出来的学生。有的时候又世故老到,像是什么都经歷过的老人家。」 这个当然是因为连翘本身的经歷,她来自于另一个世界的现代。那个世界的连翘是刚刚大学毕业的二十二岁,表面上比这个世界的连翘大了好多,理应各方面都成熟一些才是,其实不然。 现代社会的运行方式决定了年轻人成熟的比古代要晚,特别是还没有出校门的学生,跟个小孩子一样也不稀奇——她们是无忧无虑长大的,性格方面养成那样是很正常的。 所以她有的时候表现会像个小孩。 然而现代社会又在某些世俗规则上比古代的温情脉脉来的凌厉,这毕竟是提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时代。接受这些信息长大的现代人,即使有些东西没有经歷,可也已经种进了本能里。 所以有的时候她会老到的过分。 刘盈盈说这个话并不为了问问题,想不通便一挥手道:「罢了,大概这就是你们作者的独特之处,各个总有一些怪异。」 第72章 「连翘!」 连翘不紧不慢地走在嘉定城小巷子的青石板路上,唿吸着古代没有工业污染的空气。于普通人来说再普通不过的日常,对来自现代社会的她都是一种享受——江南湿润的空气,白墙黑瓦的房子,围墙根和青石板上有淡淡的青苔。巷子边缘的排水渠是用碎石子纯手工拼成的,简直就是艺术品。 当然了,也就是连翘生活无忧无虑才能这么觉得。如果她穿越的运道不是很好,在皇宫里宫斗,在侯门里宅斗...最惨的是成为没有人身自由的奴僕或者快要饿死的灾区百姓——呵呵,恐怕会恨不得死一次试试看能不能回去吧。 虽然一样没有了手机,没有了游戏,没有了空调暖气,但幸福感这种东西从来都是对比出来的。这样一想,连翘真的非常感恩了。 正喜滋滋地准备去报馆,后面的招唿声传来。 「是宝儿你啊!」刚刚来嘉定县的崑山人钱宝儿是刘盈盈名下新签订的作者,租住的房子和连翘家就在一条巷子,上班地点也很近。早上遇到一起同去,是很正常的。 钱宝儿两步追上连翘,又按了按飘起来的鬓髮:「走走走,再不走恐怕迟了。」 钱宝儿工作的印刷作坊是管早饭的,所以要去的早一点,不然早饭什么的就没有了。 两人跳上一艘泊在沿河小码头的船只,往船头一个小姑娘手边的罐子里放了一个铜板。连翘笑道:「今日不吃赤豆甜粥了?」 平常连翘若是搭船,多是乘这一趟,长久下来都已经熟悉了,对这个船家的小姑娘也能说得上话。那小姑娘笑着点点头:「今日煮了大骨头,里面放着裙带菜和白年糕!」 「这是什么搭配?」听着还不错,但是怎么想怎么像剩下的食材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了——便宜卖的大骨头买一点儿,海边多的吃不完的裙带菜来一些,新买的大量年糕怎么吃完...干脆一起煮了卖早饭吧! 虽然是这样,买帐的人还不少。毕竟现在已经渐渐入冬了,早上天气冷,好多人还空着肚子,趁着坐船的时候解决早饭问题也很好啊。 连翘已经在家吃过了不觉得,钱宝儿却是犹豫了一下,买了一碗。虽然待会儿还有早饭不错,但是节省也不在这一点。捧着碗她还要去看各种报纸,连翘却拉住了她。 「下午去报馆吧,报纸随便拿的。」连翘非常豪爽,反正是慷他人之慨。 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报馆里面别的不多就是报纸多。不仅仅是自家报纸,别家的报纸也会有报馆公费给每个报纸小组都订一些。这是为了了解对手的最新动态,算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这些报纸隔一天就是旧报纸了,无人问津。这年头还没有再生纸技术,收废品都没人要。只有清洁工收集起来,煳墙面、垫桌子、引火啥的,钱宝儿免费拿走这些算个球球。 钱宝儿果然不去看那些报纸了,约定下午去报馆:「正好请盈盈姐看看我新写的故事。」 别看一张报纸便宜,但她们看这些是为了了解业内发展,也算是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一张是远远不够的。若是看报纸一向都是各色报纸都要买,天长日久的,也是一笔开销呢。 单身在外打拼的女孩子,事业起步阶段,能省就省吧。 等到午后,钱宝儿果然来了,连翘把提前替她收拾好的报纸给她,她则是将自己新写的故事和上次改好的故事都递给刘盈盈。 大概是来过几次之后就适应了,再也没有第一次的时候那么紧张。翻看着连翘给她的报纸:「咦,竟然还有苏州那边的报纸!」 第124页 「我们地方的报纸卖不到苏州去,可是苏州的报纸却在咱们这里卖的很好呢。这些都是苏州正当红的报纸,也是为了让我们多看看多学学。」连翘颇有感触。 两人聊了一会儿天,等到一杯茶喝完,刘盈盈那里也看的差不多了。她先说了一下新的故事的问题,提出了改进点,然后拿起之前已经改过好几次的故事,顿了一下道:「这个么,这次做的不错。」 「诶?」钱宝儿愣住了,因为按照平常的套路,肯定是改进改进再改进...可是今天却只有这一句。 刘盈盈脸上绽放出大大的笑容:「这个不错,宝儿你非常有天分呢!这份文稿就放在我这里,具体哪一日登载不好说,版面要排着来。不过不会等多久的,就是这几日的事。」 日报和旬报、月报不同,版面多而且排队等登载的存稿并不多,一旦得到编辑的认可,基本上不会出现等很久或者干脆被放鸽子的情况。 似乎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钱宝儿依旧有些不明所以。直到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这才短促地叫了一声——很快意识到这是公共场合,于是赶紧压住声音。 不过听到的人也不觉得有什么,前因后果大家都知道,对于这种第一次发表小说的新人都是有一种鼓舞的心态...做这一行到底还是有很多梦想的因素,彼此之间非常体谅。 如果是个现代的小姑娘,这样激动,恐怕会跳起来,或者拥抱周围的人。但是古人往往矜持含蓄的多,钱宝儿调整唿吸,好不容易似乎平静了一点,抱着报纸给刘盈盈一个劲道谢。 「...盈盈姐一直教我,若不是盈盈姐我实在改不出现在的样子。」 刘盈盈笑着摆摆手,将这一次的新故事递迴给她:「这是你自己的功劳,我不过是敲敲边鼓而已。这个给你,接下来也要好好做,再接再厉——等到登载确定的时候我让连翘告知你,到时候你来报馆拿钱。虽然钱不多,但也是第一次拿钱呢。」 报馆的酬劳长篇小说都是按照千字来算的,但是新闻、笑话、短故事等等却不能这么算。一个是字数少耗费的精力却不少,若是按照长篇小说的价格来未免吃亏太多。另一个就是多赚钱是作者的本能,这些本就适合短小精悍的东西若是为了多拿钱水字数,那岂不是...... 像这种纯粹新人的短篇小说,发表在月报上的确不多,大概也就是两三钱银子吧。看着顶的上她十来日在印刷作坊的酬劳,也挺多的了,但考虑到前后修改那么多次花费的精力,其实是非常少的。 不过大多数的作者都有这么一个阶段就是了。 连翘目送钱宝儿消失在门外,笑眯眯道:「看来宝儿很有天资呢。」 在报馆里呆久了,连翘也算是看了不少作者。新人第一篇短篇修改这么几次就能登载的实属少数,一般情况下往往是根本不能用。就算能用的也是不知道改了多少次,已经面目全非的稿子。 刘盈盈将小说文稿递给连翘,也是松了一口气道:「我不是说客气话,她是真有天资,我说过一次的错处下次就很少犯了,光是做到这一条就很难了。要是都能做到这一条,哪还有那么多不能出头的。」 之前连翘和刘盈盈也讨论过钱宝儿的问题,对于一个这样年纪轻轻、热忱入行的少女,若是耽误她的青春,总是觉得非常过意不去的。现在发现她进展良好,也算是放下了一层忧虑。 连翘之前并没有看过钱宝儿写的东西,这种东西一般就是刘盈盈评阅,完毕之后又给钱宝儿拿去修,她就是想看也没有机会。 现在是第一次看,不得不说确实容易让人有惊艷之感。 主要是文风的问题,钱宝儿写的小说读起来没有那么『白话』,倒是更像戏词,文字用的非常优美。这种文风在如今的小说界很少见,因为随着小说的市民化,小说本身越来越通俗了,这种风格固然很美,却不容易讨好最广大的读者群。 但是,这并不是说这样就不好了。实际上喜欢这种文字的人大有人在,主要是一些正经接受过教育的,他们对此接受度很高。与此同时这种文字在市面上很少见,所以只要写的不错,就会得到他们的支持。 小说这种东西,不怕有人不喜欢,就怕连目标人群也不能讨好。一张报纸也不可能全部的是主流小说,应该是各种都可能出现。 想也知道,钱宝儿如果一直维持这种风格和水平,并且不断进步。或许没有机会做那种销量大户,但拥有自己稳定的读者是绝对不成问题的,特别是这些读者的忠诚度还很高。 连翘将文稿还给刘盈盈,忍不住感嘆:「新人作者也是实在不容易的,好在宝儿这一关走的顺。」 刘盈盈斜了她一眼,哼哼道:「别人都有资格说这话,就你没有。话说回来,你做过新人?你一来就是当家作者一样对待,出名气也很快...只有当作者的快乐,没有当作者的苦处——最近对你的吹捧又上了一层楼罢?」 「嘻嘻。」连翘但笑不语。 新放出的府试、院试让主人公林峥继续大放光彩是一回事,更重要的是女主角的出场,以及这段男女恋情描写的非常出彩——这可是新鲜事儿,对于乔琏这个作者,无论是《海上归来记》还是《宦海》之前的领域,都没有这方面的内容。 第73章 第125页 人为什么会看小说...原因有很多种,似乎哪一样都能说的头头是道。但是最根本的、最大众的原因却很难说清楚。直到连翘在书上看到了一个理论,关于为什么人会看电影。 书中将原因归结为『木乃伊』情节,翻译的通俗一点就是『永生情节』。就像埃及人制造木乃伊是为了追求能够永生,看电影也是一样——听起来让人一脸懵逼,但想想还是很有道理的。 追求更长久的生命是人类的本能,『好死不如赖活着』之类的俗语不要太多,而从古至今人类为了延长生命在能力范围之内做了多少事情也明明白白地摆着。但是直到今天,生命的长度依旧是有限的。 看电影虽然不会真的让一个人的生命变长,但是在一部电影里体会一个人完全不一样的人生会有一种经歷了一辈子的错觉。 所以从一开始,电影也好,小说也好,这些东西之所以能够成为普遍的娱乐方式,都是因为观者在这上面投注了自己的情感。这样一来就带来了一个结果,接近生活的、接近观者想像的东西往往更能够获得成功。 毕竟是要投注自己的情感在角色和剧情中,如果角色和剧情与自己一点都不搭界,体验肯定不会太好。 那么问题来了,古今中外,哪一个题材的小说流行时间最长、范围最广? 当然是爱情小说! 这个问题简直稳的不行!爱情是人类生命中永恆的主题,不是每个人都能经歷国恨家仇一样的情节,也不是每个人都能有人生奋斗史这样的岁月,至于王子皇孙总裁明星这种更不必说...... 有也只有爱情这个主题具有真正的全民性——说着不恋爱的宅男宅女还要抽空和纸片人谈恋爱,叫偶像们老公老婆呢! 纵观古今中外的所有文学作品,也只有爱情这个主题做到一个都没有少,是大家都喜闻乐见的标籤。 这在古代体现的尤为明显,因为这个时候显然还没有发展出后世百花齐放一样的题材,大家根据本能,首先想到的就是写爱情故事。 《宦海》进展到女主角出场这个阶段,同时还有府试、院试这些。说实话,连翘没有想到女主角罗萍萍登场之后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响——和之前写男主角科举开挂一样,精心设计一些装逼情节,大家会喜欢这是早就有预料的,但和这个还不一样。 其实关于女主角的剧情很简单,虽然连翘美名其曰:集合了简?奥斯汀和琼瑶奶奶两大杀器。听起来很霸气很厉害,实际上研究过这两位大佬作品的就会知道,其实就是狗血言情文... 简?奥斯汀如果生在现代而不是生在她那个时期,也就不是女神,而是狗血小白写手了。同理,琼瑶奶奶如果不是华夏言情小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人物,估计在当代也够呛,先不说小说的质量,就说三观问题,大多就够让人槽多无口了。 连翘是看惯了这些小说,所以真没有觉得有什么值得激动的点。最多就是套路用的不错,应该会挺受欢迎的。至于掀起多大的风浪,她是真没想过。 ——她完全就是按照她那三流文人的趣味进行的情节设计,具体桥段可以参见各大电视剧中的经典情节,看个几部大概就能摸清楚路数了。 但是直到走红之后再回想这个问题,倒也比较好理解。 她当时是没有仔细想,现在有空了想一想,答案其实是明摆着的。 时代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存在,简?奥斯汀和琼瑶奶奶的小说套路用当代人的眼光看不管多么的普通,放到他们那个时代却是石破天惊的。 而且连翘在《宦海》中放出这样大的杀器,其实是跳过了爱情小说题材中间的逐步发展,一下到达了成熟模式,这种冲击力其实更强。幸亏《宦海》不是一部专门的爱情小说,不然乔琏立刻就能被封为『爱情小说教主』。 不是说这样不好,只不过她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她写言情小说的水准也就是这几个套路而已。这样浮光掠影地点缀还好,真要是一整部小说的剧情等她去圆,想必她也能被逼的撞桌角。 至于《宦海》中的爱情戏码,因为只不过是点缀,为了不拉慢节奏影响主线,连翘也没有人为地设置许多障碍。只不过是一个误会情节,一个英雄救美情节,一个共歷磨难情节,三个情节完毕,感情建立成功,接下来负责撒狗粮就好了。 如果多写几个困难,譬如爹娘不同意、男配女配插足、车祸癌症治不好,这个小说再加一百二十回也不够,根本不能完结了。所以连翘果断到此为止,至于撒狗粮的甜蜜情节不需要连贯性,非常好穿插在男主角事业线的进程中。 「唉!这世间真有这样一对男女那自然是极好的,林峥与罗萍萍,也就是他们才配在一起了。若是没有罗萍萍,也不知道什么人能配得上林峥这样的谦谦君子,若是没有林峥,又有什么人能合得起罗萍萍这样的奇女子!」 看书的痴男怨女掩卷之后个个暗自感嘆。 这个成功来的意料之外,但是在连翘研究了此时的爱情小说之后竟觉得也算是情理之中。 此时的爱情小说是个什么套路?具体参考《牡丹亭》《西厢记》这些吧,大差不差就是那样,最多就是各位大佬的文笔功夫有差别,至于剧情桥段基本上是没有什么创新的。 许文华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追捧,认为才华第一,除了因为文笔好的惊人,就是他总能有一些新的桥段。关键是他的新桥段还能让大众接受,拍手叫好,这就非常不容易了。 第126页 这些爱情小说里关于男女相爱的描写往往就是,男的才华过人、相貌清俊,女的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生的花容月貌。因为一个巧合,就这么见到了。可能双方一见钟情,也有可能是男的喜欢上了女的,于是想办法撩妹子。 整个过程非常简单粗暴。 以名气很大的《白娘子》为例,其实白娘子和许仙也就是有西湖共乘一舟,以及借伞还伞的情节。至于两个人为什么相爱,如何相爱,以至于到婚后白娘子对许仙矢志不渝,闹到要水淹金山寺,没有的,通通没有的。 似乎此时的读者自然而然地就认为他们两个是作者凑来的一对,又有前世的因果在,这样也是理所应当的吧。 这大概就是最初的读者们,还没有经歷过小说进步,所以根本不知道,爱情小说还应该似《宦海》中一样写。 连翘其实没有做什么,她只不过将林峥和罗萍萍的相遇相识相知相爱安排的明明白白——他们并不是一相遇相识就有好感,实际上一开始他们是『傲慢与偏见』组合,对对方都有一些意见。 但是因为一个契机,有了了解到对方的机会,一切开始不同了。英雄救美不过是好感的开始,共歷磨难则是感情的升温,最后再通过男女之间小心翼翼的试探,两个人在一起了。 而在一起之后呢,又通过各种各样的日常表现甜蜜生活。 不要说现在的小说大都没有这样的段落,直接砍掉了许多,直接进入海誓山盟的部分。就说有前面那些铺垫的,他们写的也很『浅尝辄止』。 古人写爱恋到底是矜持的,连翘则不同。她大笔一挥,于是就有了罗萍萍月下为林峥的一句话辗转反侧微酸微甜,于是就有了林峥为罗萍萍一个低头左右踌躇进退两难。 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或许古代的男男女女和校园、都市里形形色色的现代人恋爱的方式不一样,但是相爱的心情绝对不会变。 特别是最初最初的时候,每一个人懵懂青涩,因为喜欢的人内心总在忐忑,就像住进了一只不断鸣唱的鸟儿。为什么古人会总结,少年夫妻最是情深...其实古今大同啊。 罗萍萍继承了原型『林妹妹』有些敏感的性格,有一回林峥稍微冷落了她——其实只是因为最近读书实在太累了。但是回去之后,罗萍萍不免辗转反侧睡不着觉,她不断地去想,为什么林峥今日是这个样子。 于是她从今日两人见面回忆到上一次见面,中间的每一件事,事无巨细。翻来覆去地想,然后她恍然大悟了:哦,一定是上一次两个人一起玩联诗的游戏,将他赢的太惨了! 林峥虽然科举上面熟络,但说到琴棋书画等文人修养,根本比不上他女朋友,天赋异禀,并且家境优渥可以随便深造学习的罗萍萍。在联诗这种游戏上完败,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读者看到这里未免觉得又甜又酸——天啦噜,林峥怎么会因为这种小事就恼人!根本不是林峥的性格,少女你清醒一点啊! 但是非常了解林峥为人的罗萍萍就是一点也不清醒,因为恋爱就是有本事让人变成傻瓜。并且为了一点点事会小题大做睡不着觉,或许多年以后会对当时的自己哑然失笑,然而此时此刻,每一个读者都被这个细节打动了。 因为这正是每一个人都曾经有过的刻骨铭心。 第74章 「妙啊!实在是妙啊!」 《宦海》中女主角罗萍萍一出场,不知道炸出了多少隐藏粉。这些读者平常从不发言讨论剧情,也没有任何迹象显示他们喜欢这部小说。直到新的内容出现,再也抑制不住体内的洪荒之力,突如其来的热情可以说是把周围的小伙伴都惊呆了。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读者露出了一个神往的表情,贊道:「乔琏先生果真细緻入微,世间女子有几个美态不得不说,这一低头之温婉羞怯,姿态果然如同微风轻拂花朵,可怜可爱!」 对于女性角色描写好的作者们,男读者们总是会无限追捧的。连翘自己曾经混的是男频,所以很清楚行情。所谓后宫都市文,或者说就是很多读者都非常看不起的种.马文,真的以为就无脑堆砌女性角色,然后推倒就完事儿了吗? 天真! 看片子的老司机们都应该很清楚,单纯白花花的肉体是没有美感的,看久了甚至会让人觉得噁心。美感需要塑造,需要剧情去推动! 放在网文界也是一样,一个根本不能让读者浮想联翩的女性角色,就算推倒也不会有什么快乐可言的。需要通过作者的手,将每一种类型的女性角色魅力给挖掘出来,然后让读者们欲罢不能心嚮往之,最后男主推倒她的时候才会觉得满足。 这一点有些女读者没有注意到,不过她们也可以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如果有一位大大言情小说中男性角色总是塑造地特别让人『嘤嘤嘤』,把持不住,请问会不会追捧? 必然是会的。 自罗萍萍这个角色一登场,乔琏这个作者就被一些以前不看她的小说的人盯上了——卧槽,行家啊!大概以为自己遇上可以讨论女孩子的知音了吧,或许还会感嘆一番『英雄所见略同』『吾道不孤』这样的话,顺便露出绅士一样的笑容。 林妹妹不愧是千古文人同一梦,以她为原型塑造出来的罗萍萍吸粉无数,甚至只是几回文字而已,立刻超过了主人公林峥的人气。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了,这个时代的主要读者人群还是男性。 第127页 凭良心说,林妹妹并不是当下完美型的女性角色,以她为原型的罗萍萍自然也不是。她们会使小性子,会牙尖嘴利,会敏感过度...但是挑选华夏上下五千年最具有魅力的女性文学形象,绝对是住在潇湘馆里的林黛玉——这是连翘排的,纯属个人看法,不服气的话就自己再排一个好了。 正像一个人的长相,不是说把所有最精緻的部分拼在一起就会得到一个倾国倾城的佳人,那是非常多的东西综合起来的结果。 一个文学形象的受欢迎与否其实也不在于他身上有多少优点,不然作者们直接就往角色身上堆积优点就好了。那不知道省了多少事儿,反正这种事情对于作者来说也就是顺手一写的事。 这个时代绝大多数的小说女主角就容易犯这个错误,她们往往出身高贵、美丽大方、文採过人等等等等,于是大家最后就得到一个让人赞嘆,却不会怦然心动的纸人。 罗萍萍的魅力当然不会局限在嘉定,这种时候大家的审美是空前一致的。实际上就是凭藉『罗萍萍』这个角色,苏州那边已经议论地快要翻天了。 这里必须要说的是,时下小说有各自的流派。而苏州虽然号称兼容并蓄,拥有数之不尽的各种作者,但其实还是有自己的主流流派的。大而化之地说是爱情小说尤为擅长,缩小一点看就是『鸳鸯蝴蝶派』,缠绵悱恻才子佳人那一套。 这种情况下,《宦海》虽然好,却没有戳到一些苏州的业内人士。直到罗萍萍一出,所有人眼前一亮,觉得事情要进入到他们擅长的轨道了——啧啧啧,林峥和罗萍萍,典型的才子佳人,这是要组cp的节奏啊! 于是他们睁大了眼睛,想要看看最近在业内被吹捧的过分的新人作者到底有什么成色。 「其实这个出场就不俗了!我记得那个什么玉湖散人写了模仿文,也有女子出场...只不过嘛,不说也罢。离了乔琏的原稿,什么也不是,不要说女子个个干瘪无趣,就连林峥也渐渐没有了精髓——对了那个玉湖散人还在写么?」苏州的一个编辑就与好友闲聊。 编辑的圈子很窄的,朋友不是作者就是同事。这个好友就是一个编辑,泡了一碗浓茶,准备再提提神,摆手道:「早就没写了,许是写不下去了。你知道的,才能所限只能如此,再写下去谁看呢?」 「对!」编辑拍掌贊同,又道:「不说他了,还说这个乔琏。只看罗萍萍出场就见功夫,大家闺秀、才女、美女,小说本子里没见过一千也有八百了,有几个能让人记忆犹新?看得几本小说,里头的女子只怕就要混同起来的,这不是一个模子的么!」 感嘆:「可是罗萍萍大不一样...也不知如何说,总之就是鲜活。让人觉得这世上真有这世外仙姝一般的女子,看的人怦然心动——不过你我都知道,其实是没有这个的。」 连翘给罗萍萍安排了几个标籤,才女、美女、心思玲珑等等吧,经过后世的见识,她写才女就真的写才女,会通过细节来表现,而不是说作者陈述:嗯,她是个才女。其他的标籤也是同理。 这样带给读者的感受就更加信服了,再加上连翘来自后世小说中最常见最擅长的细节描摹,罗萍萍的鲜活感真实感简直跃然纸上。虽然懂行的人应该知道,这种人物在现实生活中应该是没有的——就像现实生活中不见林妹妹。 艺术嘛,总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真的和生活在同一高度,也就没有那样震撼人心的力量了。 那朋友则接道:「要说罗萍萍亮相是好,可真正精彩的还是后头。林峥、罗萍萍这两个人碰在一起,谁能知道乔琏竟是这样安排的,真是好巧的心思,好妙的文字!与这个一对比,我最近看的这些才子佳人,竟然味同嚼蜡了。」 连翘在男女主角的爱情故事上运用了两个新,一个是新桥段,另一个是新手法。 时下大都是男子温文尔雅彬彬有礼,女子温婉贤淑秀外慧中,感情也大都一见就爱上。虽然也有一些欢喜冤家的写法颇为受人喜爱,但一来还不成气候。二来嘛,刚刚兴起这种模式,作者和读者都还在探索当中,笔法很不成熟,问题很多。 连翘的新桥段,一开始就是『傲慢与偏见』模式,这种显然是大家没有见过的。而解除傲慢与偏见的过程,就是大家随着男女主人公了解对方的一个过程,然后爱情来的水到渠成而有说服力。 作者不用说,读者自然就有了这种感觉。 至于新手法,则着重在心理描写和细节描写。古代小说的描写其实是非常朴素的,很多爱情描写吝啬的要命,好像『一切都在不言之中』。生活中这样当然没问题,可是对于读者来说,绝大多数的人都不能那么敏锐地阅读到表面文字之下,作者想要表达的心理活动! 摸着良心说一说,那些古代小说,如果没有后世的文学工作一字一句地分析。告诉你这里有一个什么样的心理活动,那里有一个什么样的侧面烘托,还能准确感知到这一切?绝大多数的人绝对是一晃而过,过过剧情就完了。 而连翘在《宦海》中做的不一样,她从来不可惜笔墨——反正也是按字数算钱的...当然,更重要的是这么写效果比较好。那些少年少女的心事,行动中的小细节,就差戳在读者鼻子底下了!这要是还不能感受到吃狗粮的感觉,那也是没办法了。 第128页 「也不知道作者是如何写的,还是要好好分析一番,日后指导新人也用得上。」八卦了一番,最后还是要回归工作的。 大家这时候刚刚接触《宦海》里面的爱情手法,即使是编辑这种业内人士一时也看不出来作者是如何做到如此好的效果的,所以才有了这个编辑的疑惑。 ——现代人和古代人认识问题的前提是不一样的,现代人许多看似非常寻常的东西,对于古代人而言是彻底陌生的,小说也是一样。现代人能够明白两种小说的差别在哪里,因为这都是他们熟悉的。古人则不一定,《宦海》才第一次见呢,或许能有一点儿灵感,但想要参透其中的准确手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至于说参透了手法之后能不能学以致用,那是另一回事了。实际上如果人人都能一学就会,那也不可能有那么多不能翻身的作者了。扑街嘛,现代和古代都有,难道他们不想当大神,不想学会那些好的手法,只不过有的时候有些能力,只能说『这个真没有』! 第75章 「妙啊,真是妙啊!」与此同时,一个苏州作者的聚会当中,朱敏也说了差不多的话,同样是赞嘆《宦海》的最新剧情。 朱敏以前虽然觉得乔琏这个作者不错,却没有多大的兴趣,更多的兴趣来自于好友许文华对其特别的态度。这是因为大家擅长的方向不同,一个混女频的编辑,就算觉得一个混男频的作者不错,兴趣也是有限的。 这个时代当然没有男频女频的说法...不过偏好性这种东西从来都是存在的。朱敏供职的报纸本来就是以『鸳鸯蝴蝶派』那一类小说为定位的,他自己也是这方面的专家,至于说别的种类的小说,虽然也有涉猎,但那都和他的老本行差远了。 然而如今《宦海》的最新连载一出,他立刻改变了态度,不是因为想看许文华的笑话,是真心想击节称赞。 他正和乔琏的第一死忠粉唐宋大声吹嘘起《宦海》最新内容的水平如何高超——这也正常,吹嘘一本书或者一个读者,最爽的还是和同样的崇拜者说。要是和一个黑子或者无感的人说,光是对方的反应就够让人丧气的了。 唐宋是如何喜欢乔琏的小说,朱敏如此吹捧,他自然捧场的很,句句话都有回音。说的一阵,两人大有相见恨晚之感,就差斩鸡头烧黄纸拜把子了,引为知音吶! 「到如今我才知道,有些人真是有大才的。之前乔琏先生不写男女风月之事——《海上归来记》虽有人情纠葛,几个女子也颇为可爱,落脚处却不在这上头。到后来《宦海》开篇也无有这些,我还道乔琏先生不善这些。不过这也无所谓,哪一个作者能什么都写...现在才知道是小看了乔琏先生,《宦海》着重处虽不在男女之情上,可是男女之情却比如今多少大家都写的令人动容!」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朱敏本就是搞文字工作的,平常做个书评,鼓舞一番名下的作者,那是日常!如今换个对象,吹捧乔琏,那也是手到擒来。 然而这两个人如此热切,旁边的许文华就没个好气了,将朱敏烫的酒一口喝了:「你们两个是如何混到这里的...?首先是你,朱二郎你难道不是编辑,倒是混到我们作者小聚里骗吃骗喝...还有你,唐宋,我倒不记得你有入行!」 作者的聚会,在场绝大多数都是作者,最多就是还有几个身份不同的铁桿读者——别说古代了,就是后世,有能量的读者混进作者圈子的也不是没有。 至于说编辑之流,确实很少见。至于唐宋这样的,只能算是编辑的家属,那就更不多见了。 朱敏混吃混喝习惯了,只笑眯眯应对,对此并没有什么表示。倒是唐宋,回嘴道:「我这是正考察作者呢,如今报业兴盛,我想这也办份报纸,说不定是一门好生意。」 唐宋是个很实在的商人,这话倒是说的认真的。不过以他的资本办报馆什么的就不可能了,只能用一张报纸试试水。 在苏州办报,如果报纸能够定位好,迅速打开市场,赚钱是很容易的。这有点像后世的伦敦,报纸文化十分发达。不仅有各种收钱的报纸,甚至还有上班途中随手收到的不要钱小报。 这种小报也非常精彩,只不过gg有点多...这很正常,人家卖报纸不收钱,总要gg费方面赚回来,大家都是要吃饭的。 在如今的苏州的话,一份报纸只要有一千左右的贩售量就很有搞头了。一千左右的贩售量意味着愿意有商家在上面打gg,gg费加上卖报纸赚的一点儿,至少能够做到不赔本。 继续往下做,提升销量,光明的未来就等着了。 唐宋自从迷上乔琏的小说之后,对自家老爹混迹的行业有了一定的兴趣。于是在追看《宦海》之余也研究了一下,不研究不知道,一研究吓一跳,他这才知道这一行已经火热到这个程度了。 作为一个有着敏锐商业嗅觉的商人,他立刻觉得这其中大有可为。更重要的是,他的本钱虽然不厚,但是很多一头扎进去的人本钱也不厚,只有极少数的大商户才能开头就砸出一个报馆来,大多数的人一开始只能用一份小报试水。 更何况相比这些人他也不是没有优势,他的优势在于人脉,他爹留给他的,他自己认识的。 如果他要办报纸,里头门道非常清楚,找人也容易,不知道能省多少心力——若是真蹭他老爹的资源,恐怕印刷、发行这种成本也能省下不知道多少。只不过那也太着相了,所以也就是想想,然后就放弃了。 第129页 一旦规划起这件事来,他就越想越觉得好。 他从书院回家,自此之后他要做什么就随他自己了。可是既然是正经做一个事业,那就不能像以前一样小打小闹,倒腾一点小商品就算了,非得找个正事儿不可。这个时候做报业,岂不是正合适? 出于这个心态,原本就和作者们编辑们颇为交好的他更加往这方面使劲儿了。各种场合,能来的都来,他这是考察人,了解业界呢! 听到唐宋有这个打算,许文华十分虚伪地笑了一下:「哟,有大志向,比唐大主编还要更进一步了。」 一家报馆的总主编听上去非常威风,因为他们的能力、对报馆的掌控力,以及人脉之类。就算是报馆的馆主,也就是背后的东家都对他们十分客气。这就像是传统行业当中的东家对待大掌柜一样,也都是各种优待尊敬。 但是,说到底就是一个打工的,再高级的打工的,难道就不是打工的啦? 说比唐宋他爹更进一步指的就是这个,办报纸的老闆和总主编的差别么。 不过在许文华口中这就是嘲讽了,既然知道办报纸赚钱,是一个正火热的行业,那自然有很多人跑到这一行。生意就是这样的,有大有小,有人赚有人赔。一个普通的小报老闆,在业界还真比不上三吴报馆这种大报馆的总主编。 嘴炮打了半天,唐宋懒的理他,转而和别人安利《宦海》去了,顺便考察一下有哪些不得志的作者...说不定他办报纸的时候就能用得上。 朱敏这个时候才有功夫坐到许文华一边,笑着道:「怎的,这几日见你似乎不怎么出来...有什么难事儿?」 真实的情况是,朱敏眼里许文华就连说话的声音都没有平常来的大。这种情况自然让人担心他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麻烦——是朋友总要关心一番,虽然一般许文华都犯难的事情,他也没什么好办法。 许文华就看着面前铁丝网上面的烧肉,正在被炭火炉烧的滋滋冒油,一时发愣起来。 朱敏确实算比较关心许文华的了,还看出了他这点不同。 此时原本正在和一众作者交际的宋文静走了过来,笑着拍了拍许文华的肩膀,对朱敏道:「你不用管他,这是他正在反思自己呢,好容易遇到他许文华这般——他就该好好想想,有的时候他实在是太傲气了一些。」 宋文静也是编辑,算是少数参加了这个聚会的编辑之一。 朱敏听了这话更奇:「这是怎么说,他这人还有自省的时候?多新鲜吶!」 不过笑过之后朱敏还是得给朋友说句公道话,诚恳道:「其实他这人各种好处已经够多的了,至于傲气了一些,这又算什么?年少成名,还一捧就到如今的地位,没有自甘堕落就是好的了。乔琏先生在《宦海》里有句话说的极好,『往往决定一人能到达何等程度的,不是起最短处,而是其最长处』,文华的将来有什么可忧心的。」 朱敏熟悉《宦海》,和作者经常交流的宋文静更熟悉,接口就道:「你这话没有说全,还有后半句呢!『但是决定一人如何失败的,却经常是最短处』,实在是至理名言。」 宋文静指了指已经把肉烤煳了的许文华,非常不给自己名下作者留面子地道:「你道他最近为何如此反常,还不是因为乔琏先生《宦海》新出的内容。」 朱敏实在弄不懂这里头的因果关系:「这是为什么?」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罢了。他许文华自来自视甚高,何曾把别人放在眼里过!如今乔琏先生新篇,自从罗萍萍登场起,他就像是被人从后脑勺打了一闷棍——咱们说句私密话,读者不见得知道一个作者有多厉害。他们看文华名气比乔琏先生大得多,自然不会说《宦海》中男女情爱写的越过了他去。可是咱们是自己人,难道不知道其中的高低?」 宋文静这话说的朱敏张大了嘴巴,说真的,他根本没有往这方面去想。然而这时候宋文静一说,他也是专家了,自然清楚的很。 他转头看许文华,他却一杯闷下了刚刚烫好的黄酒,似乎不因为宋文静这样不留面子而生气——其实这才是正常的,许文华这个人别扭的要死,心里欣赏乔琏,然而却看不得大家极力吹捧。 但是,他又是一个在面对自己事业时从不弄虚作假的人。 写得好就是写得好,不如就是不如,不至于连这个都不能承认。 喝尽了一杯酒,扔下酒杯,许文华轻哼一声道:「这一次我不如他,不过下一次就不一定了!」 第76章 作者们搞搞聚会,这是一种非常常见且喜闻乐见的活动。 对于有名气的作者来说,富贵不还乡就如同锦衣夜行一般,多没劲吶!他们已经过了只追求读者认同的时代了,这个时候来自同行的追捧才是更强大的刺激。 来到这种场合,感受一下吹捧,自己也小小的炫耀一下——这也是这些作者常年笔耕不辍之后一点小小的回报了。 对于没有名气的作者来说,作者聚会一样很重要,甚至更加重要。对于名作者来说,图个优越感,那不过是个锦上添花的事。可是对于还在蛰伏期的作者,这就是生存问题了。这个阶段的作者正是为了出逼想尽办法的时候,不放过一切机会才是他们的选择。 这种大作者们在场,还掺杂着编辑们的场合。大家酒酣正热,气氛上佳,拉关系什么的做的好了总是个路子。要是有个出名的同行帮衬,不知道省多少事...这种事当然不是一次能见到效果的,但多来几次混个眼熟也好啊!总归以后比别人多一份机会吧。 第130页 当然,虽然有大小作者的这种需求,作者们聚会的名目却不是这些,毕竟有些事情大家都知道,却是不好说的。聚会的名目有的时候是某位大人物的生日或者喜事,有的时候是正正经经的业内论坛。 就是谈谈业内发展方向,写作技巧啥的。那种知道了似乎没什么用,但大家还是要知道一下的东西。 苏州会办作者聚会,嘉定当然也会办。就在《宦海》趁着感情戏闪耀万分的时候,嘉定这边,有几位不同报馆的大作者组织起来,来了一场作者聚会。 主旨大概就是谈写作,提高一下大家的业务水平。原则上只要是作者,大家都可以来,若是没有时间,那也不强求。毕竟当作者的常常有交稿的重担,不是什么时候都那么清闲的。 ——也是大方了,敞开了来不知道能来多少,就算是普通的酒饭供应,那也不少了。 更何况来的不止作者,好多报业的业内人士,或者只能算是作者助手的人都来了。有些人是有兴趣,有些人纯粹就是来吃大户了。别把业内的生存状态看的多好,多得是人还生活拮据呢。 这是钱宝儿来到嘉定第一次有作者聚会,然后第一次就有这样的规模,也是十分激动了。挽着连翘的胳膊就道:「我们崑山从来没有听说有这样的事儿...报纸不多,作者们也都是闷头各做各的,这边真的好有意思啊。」 兴致勃勃的同时还有一些紧张,低声询问:「到时候会不会有人问起什么,我又什么都不知道,不会丢人吧?」 这种聚会连翘去过一次,她也是业内人士嘛,总能进去的。她当时是抱着了解这个世界业界的目的去的,毕竟身处这个时代,了解环境,提高业务水平还是很有必要的。不过去了一次之后兴趣就不大了,并没有想像中那么硬核。 她拍了拍钱宝儿的手背,安慰道:「这等聚会就是作者们在一起聚一聚,说实在的,若你不打算和那些有名气的混个脸熟,请他们帮着打响名气,又或者找路子,其实没有什么可去的。」 怕她不明白,连翘还隐晦地解释了一番——其实就是大家在一起喝酒聊天吹牛打屁的时候,名作者互相炫耀炫耀,找找优越感,小作者呢奉承奉承。若是钱宝儿特别有上进心,那倒是可以去找找路子。 其实这有点像后世的同学会,功成名就的找找优越感。至于处境落寞的,有的人上赶着奉承老同学,也有的人就在角落里保持沉默。当然,那种纯粹友情,大家在一起开同学会只有乐趣的也有,就如同真的是为了提高业务水平的作者聚会也有一样,只不过少的很。 所以连翘并不推荐她去,说的也很明白。 「你若是个男子我就不说了,但你是个女孩子,就要好好保护自己。这一行里的都是读书人没错,可是品性不好的也很多...这种事情上赶着做,容易被人占便宜。」 连翘也很不喜欢这种男女之间有差异的生态,不过到后世人类都进步发展成那样了,依旧不能摆脱。在古代的话,那就更不用指望了。她们这些女孩子只能自尊自爱,并且学着保护自己。 业内当然是阳盛阴衰,大佬大多是男作者,女作者少的很,出名的就更少了。所以连翘才说,真的非常容易被占便宜。 钱宝儿也很机灵,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连忙摆手道:「不、不用了,我依旧在盈盈姐手下做事就好了,慢慢地总能磨出来。」 说完之后又有一些犹豫:「我一个人都不认识...连翘你陪我去吧!」 刘盈盈是日报的编辑,几乎没有空闲的时间,剩下可选的就是看起来每日颇为清闲的连翘了。之前还好,连翘说了环境『险恶』之后,钱宝儿更需要人陪伴了。 其实她不去也行,但她就是好奇呀,她还从来没有去过这种场合呢。而且就算这种场合本身没什么意思,那不是还有一干她喜欢的作者真人可以看到么。光是这一点,就足够本身是读者的钱宝儿心动了。 连翘每日除了写文的确没什么事,而写文这件事在存稿丰厚的情况下确实会变得非常灵活。四处逛逛玩玩什么的,一点事儿不耽误。 有时候看钱宝儿,就像是在看过去刚入行的自己。所以只不过是稍微犹豫了一下,最终她还是点头:「行的,到时候我们一起去。」 这样钱宝儿就高兴了,开始算计起到时候会见到多少喜欢的作者,一个一个地算过来。忽然道:「连翘,你说乔琏先生会来么?」 连翘差点因为这句话被自己的口水呛到,飞快地看了钱宝儿一眼,垂下眼皮:「咳咳,这个嘛,不知道,不过应该不会吧。你知道的,乔琏先生每日登载的内容多,写稿的负担很重的,肯定没什么时间做别的。再者说了,她从没有去过这样的场合呢。」 钱宝儿先是失望,然后又是理解:「这样啊,真是可惜,我真想见一见乔琏先生,所有看过的小说本子里,我最爱他的——不过你说的也是道理,乔琏先生多用功啊!」 说着又自言自语:「不行,我也要回去修改上次的文字了。连乔琏先生这样的作者都这样,我又有什么理由懈怠呢。」 因为作者聚会的事情,这两天一直无法专心于写作的钱宝儿开始自我反省。完毕之后立刻就要回去开工做事,只匆匆留下约定,说好了聚会那一日她去找连翘,两人一起过去。 第131页 目送钱宝儿离开,连翘眼观鼻鼻观心,然后松了一口气。说实在的,虽然她知道自己现在的名气不错,读者也有一些了。但是真的听到熟人这样吹捧自己,她是非常不好意思了,要知道她当网文作者的时候是没有这种经歷的。 等到了作者聚会当日,连翘和钱宝儿一起坐着人力车去了聚会的地方。几个组织这次聚会的大作者买单出钱,包下了一座大茶楼,茶楼中间平常说书的小舞台有个年纪在二十多岁的女子正在唱苏州评弹,非常有韵味。 上下有三层的茶楼今日比往常还要热闹,来来往往都是人。钱宝儿抓住了连翘的手,然后就开始东张西望起来:「原来嘉定城有这么多写小说本子的。」 其实没有那么多,以嘉定的市场哪能养的起这么多作者,何况还有一些不来的。 这些里面混杂了一些报业的人,另外,很多作者带了自己的助手来。虽然这些助手大都是作者预备役,但始终还不是么。而且就算是正经发表过文字的作者,也分全职的和兼职的。 嘉定的市场要养活这么多的全职作者非常困难,但是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兼职的,那就两说了。 比如现在的钱宝儿,严格意义上也是一位兼职作者。她同时有在印刷作坊做事,不然的话,靠当作者,现在还养不活自己呢! 连翘稍微解释了一番这种业内常识,钱宝儿似懂非懂。 倒是旁边的一个年轻女子轻笑了一声,面对连翘指了指钱宝儿:「这是新人?」 连翘并不认识这人,于是非常拘谨地笑了笑:「这个是钱宝儿,刚刚入行,如今在嘉定第一报馆刘盈盈编辑手下。」 「那你呢。」女子点点头就算是知道了,然后眨着眼睛,好奇地看向连翘:「你倒是一个懂行的,不过年纪好小啊。」 连翘笑着道:「我是来陪宝儿的,我在刘盈盈编辑手下做助手。」 连翘玩了一个小技巧,她其实并没有否认自己作者的身份,只不过回答了自己是刘盈盈的助手而已。这不能算是撒谎,而对方很显然被她误导了,『唔』了一声:「这样啊。」 对连翘看起来没有刚才那么有兴趣了,转而和钱宝儿搭话:「你是新入行的,觉得这一行如何?」 第77章 「挺好的。」钱宝儿还没有被这一行消磨掉锐气和喜爱之心,再加上入行以来比较顺利,正是兴头上。只不过因为面对陌生人的拘谨,所以做出了一个比较谨慎的回答。 那个陌生女子短促地笑了一声:「看来是比较顺利了...那便祝你能吉星高照,早些出头。这一行说起来还是早些出头的好,看看这几年出来的厉害人物,哪个不是一鸣惊人?况且我们是女子,要是无法早些出来,机会就更少了。」 说着又嘆道:「你有未读乔琏的《海上归来记》?再版里有一篇他自作的序,说的实在是对极了,出名要趁早啊,不然真等到成名了也会少些痛快。」 本来对这位自来熟搭话的姐姐不太感冒的钱宝儿忽然眼前一亮:「原来姐姐也喜欢乔琏先生啊。」 「呵呵,你迷他?」那女子靠在了二楼的围栏上,姿态放松了不少,看着下面唱评弹的换成了唱大鼓。笑着道:「今年最出乎意料的就是乔琏了,之前从来没人知道有这样一个人,就像是忽然冒出来的一样。」 绝大部分的作者,包括那些看起来年少成名一鸣惊人的类型,其实在大红大紫之前就已经有过非常厚实的履歷了。往往经过了多次的尝试与积累,有过不成功的或者不温不火的作品...然后成就了后来光芒万丈的样子,只不过这些作为后来的读者很少有人知道而已。 但是乔琏不一样,那女子这样说也是实事求是。乔琏没有所谓连载短篇,没有所谓的中篇连载试水,甚至没有不成功的连载尝试。忽然有一天就出现了这么个人,在报纸上连载长篇,并且红了。 更重要的是作为处女作的《海上归来记》完成度高的惊人,成熟地根本不像是一个新人的作品——简直就像恐怖故事。无怪乎很多人都曾经暗暗怀疑,这是不是哪一路大神的小号。 后来实在没有人声称对这个事负责,再加上嘉定城小地方,大家互相之间鸡犬相闻,谁还不清楚谁的底细呢?确定真的不是熟人犯案,这才暂时相信,这位横空出世的乔琏,真的是纯的不能再纯的新人了。 圈内人提起乔琏,心情都比较复杂。有吹捧他的,不过自古文人相轻,再加上都是嘉定一个地方的,竞争激烈着呢,所以很多人都保持了沉默。至于说恶语相向的,至少表面上没有。 成绩说明了一切,人家既然获得了市场,质量也的确过硬。这个时候再说什么差评,那也只会显得是在酸,没有风度而已。 倒是像钱宝儿这种新人,或者本来就默默无名之辈对乔琏能够抱着比较认可的态度——反正他们不会是乔琏的竞争对手。有些如钱宝儿一样的新人则更加直接,将乔琏当成了崇拜对象、奋斗目标。 这不稀奇,每个行业都需要奋斗目标。当初要是没有蓬莱居士一篇《唐门虎子》成为街头巷尾议论的焦点,怎么会让大家知道写小说是一件名利双收的事情。保持着他行我也行的心态,于是一大批人进入了这个行业,这为这个新生的行业提供了大量的活血。 然后这个行业发展四十年,中间涌现出了许多具有代表性的作者,他们名利双收,并且一步步刷新了作者这个职业能够到达的高度,于是越来越多的人涌入。直到最近洛北公子宋志平新作以一种或许可以说投机取巧的方式赚到了一个前无古人,以后估计也要很久才会有来者的数字,潜在从业者的热情迎来了新一次的爆.炸! 第132页 偶像的力量是无穷的。 至少在这个地方上,乔琏神奇的成名事迹激励了很多正在犹豫的年轻人——说不定自己就是下一个乔琏了!抱着这样的心态进入这个行业,自然对乔琏崇拜的很。 所以对于这个女子的话,钱宝儿非常自然地道:「我最爱的作者便是乔琏先生了,虽然乔琏先生是今年才入行的,手头上已经完了的小说本子也只有《海上归来记》。可是他实在太有才华了,每回看到新出的《宦海》只觉得才气纵横,反正我是不敢想自己能写出那样的文字来。」 这就是乔琏相比起其他作者给钱宝儿最大的不同之处了,别的作者纵使文笔再高妙,风格再独特,钱宝儿也没有这种心态。她想的是自己也能写,或者自己以后也能写。可是到了《宦海》,感觉立刻变了。 「我实在是想不到,写不出。」她强调。 那女子笑着道:「呵呵,钱姑娘倒是一个非常诚恳的人了。确实啊,才华横溢,看了就让人意兴阑珊——人家写的出来,我们却写不出来。有时候不得不承认,有的人就是天资要高出一大截,别人总是望尘莫及的。」 说到这里的时候有一个年轻的作者正好经过,奇道:「秀姐,你们在说乔琏先生?这可是稀奇了,你平常不是不谈他么?」 连翘听到这个时候已经悄悄远离了几步了,任由钱宝儿结识新朋友。另一方面,听别人花样吹嘘自己,固然暗爽,但是总有一种非常微妙的羞耻感。所以还是稍微迴避一下比较好。 被称为秀儿的女子向钱宝儿介绍了一番那个年轻人,又把钱宝儿介绍给年轻人。 然后摇头道:「我平常少提是因为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去提。想当初我出道的时候也是极顺利的那种,我的编辑也说过了,单论天赋而言,我已经是他见过最好的了。可是这世上的好与坏都是比出来的,都自得了这么些年了,忽然被别人衬托的暗淡无光,到底意难平。」 搞文学创作的人其实都是比较自恋的,在相信自己这件事上,哪怕是生性内向的人也会有非常狂热的一面。不然也不会什么也不想,投身于这个非常有风险的行业了。要知道这一行都是会读书写字的,做别的行当至少养活自己非常轻松。 本来自信于自己的天赋,结果却被打击的不成样子。如果是迟钝一些的人或许还可以煳弄过去,偏偏这个女子并不是。她非常明白地意识到自己的差距——从这一点上来看,她的编辑认为她的天赋高也不是虚的,对于作品的敏锐,也不是人人都能有的。 看着钱宝儿似乎因为自己的话有些懵懂,她向年轻人摊了摊手:「这才是刚入行的小姑娘呢,崇拜乔琏的很,恐怕很难理解这种心情了。」 那年轻人性格非常活泼,大笑着道:「乔琏先生的话,崇拜他倒也是常事。说起来,谁让人家写的真好呢。我本是写才子佳人小说的,对乔琏先生的小说纯粹是读者而已。最近却不同了,自罗萍萍出场的这一部分,我已经翻来覆去看了好多回了,只为了研究人家是如何写的。」 再喜欢的东西,当他变成一种不得不做的任务之后,也会没那么喜欢。所以这个年轻笑过之后也变得有些愁眉苦脸起来:「『罗十回』虽然不长,可是正经推敲起来也很艰难呢。」 《宦海》自罗萍萍出场,再到男主人公林峥院试完毕离开府城,两人剧情暂且告一段落,扣除掉纯粹的科举内容,总共是十回。因为这十回内容里面罗萍萍的高光表现,读者都称这十回为『罗十回』。 「实在是高妙,别的且不说,哪怕只是罗萍萍这一个角色就足够让人看了又看。想来过一段时日就能看出效果,要有不少的作者笔下冒出差不多的人物了。」年轻人也算是看的很透彻的一个。 女子这时候插嘴:「应该说可惜《宦海》终究是嘉定地方的小说本子,传的不够远,不然肯定能引起更大的反响。要是真这样,似罗萍萍一般的女角色恐怕真会成为潮流,而不是一时一地这样。」 钱宝儿倒是很乐观:「也不用着急,乔琏先生其实已经红了。若是再更上一层楼,或者日后他也去苏州城、京城这样的地方发展,红透大江南北之后,他之前的作品肯定会被仔细品评。该流行的,一个都跑不掉。」 年轻人笑了起来:「看的出来,钱姑娘真是极爱乔琏先生的,不过这种事情可不是那么好说的。」 作者红不红这件事固然看他们的实力,小说写的不好的根本没有红的基础。可是也要看运气,这就是玄学的领域了。有的人只不过是一般般好,但遇上了好时候,天时地利人和一催发,于是大红大紫。 也有的人其实写的很好,但始终维持在一个大家观感一般的程度,这根本没有道理可讲啊。 乔琏接连出了两部好作品,然而先天不好,竟是在嘉定这么个县城发表,以至于影响并没有扩大。这一波趁热打铁没有赶上,就算今后去了苏州去了京城,谁能保证到时候还能有《海上归来记》和《宦海》这个级别的作品? 或者说有这个级别的作品,也不一定能这么受欢迎——读者缘有的时候真是个不可捉摸的小妖精。 第78章 作者聚会说没意思其实也有一些意思,总能够认识一些人,或许其中还有志同道合的呢。说有意思呢,其实也没意思,去过几次之后就什么都知道了。钱宝儿一开始还兴致勃勃,后面就不怎么去了。 第133页 「有那闲工夫,还不如认真琢磨小说的事儿。」手放在薰笼上暖了暖,钱宝儿重新戴上自己的暖兜,又把改过的稿子揣进怀里,慢慢出去了。 时间过的飞快,似乎刚刚还是连翘来到这个世界时的春末,现在就到了冬天。屋檐下面结着冰凌,大家也把袷衣、小袄脱下来,换上更加保暖的大袄和毛皮衣裳。至于连翘平常上班的报馆,每间房子里都放了几个薰笼。 这东西相当于古代的暖气,中间是一个炭盆,外面罩一个笼子。这是防止大家不小心蹭了碰了炭盆烫到,也防止火星子迸出来烧到衣服。 另外要是有还觉得冷的,可以自带暖手炉和羊皮热水袋。木炭请自备,倒是热水,在热水房里可以无限供应。 连翘因为有写文的需要,常常要动笔,要是手指不灵活可是耽误事儿,所以一般揣一个小手炉在怀里。觉得手指头僵硬了就暖一暖,休息休息。 见钱宝儿走了,刘盈盈回过头来与连翘道:「对了,几个月前你与我的那篇短故事要在新报纸《一刻说》上面登载了,稿酬我与你领了回来。喏,可别嫌少。」 连翘接过钱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这不能怪她,实在是这件事太久远了。 之前嘉定第一报馆的一份报纸因为业绩不佳,于是被撤了,换上新的报纸。这份报纸主打的是短篇故事,并且在后来很快以月报的形式发报。 当时报馆在向社会徵稿时,也让各位编辑向手下的作者约稿,特别是几个有名气的作者,务必使他们写一份上来。 这些有名气的小说作者往往文笔有保证,故事不会太差。再加上自带的流量,他们的小说出现在新报纸上,不仅是填充报纸内容,同时也是一种宣传。 新出的这份报纸被定名为《一刻说》,如今已经是第四个月了,到现在为止成绩尚可。如果能够保持住,至少站住脚是不成问题了。而在这四个月中,作为月报不过发了几份而已,虽然一份的分量顶的上《朝日报》这种日报好几份的分量了。 因为考虑到最新的几期都需要噱头,所以名作者们的作品都分散开了。而连翘的,最近才发表,这也是正常操作。 连翘将钱从一个纸包里拿出来,确实不多,就是一小块银子而已。她不擅长这个,所以也掂量不出这到底是多少,但肯定不足五两——她的口袋里正好装着五两左右重的银锭,是一个很好的参照物。 这还是名家的价儿呢! 不过那个短篇只是一个四五千字的小故事,这样也就罢了。再者说了,连翘本来也没指望靠这个赚钱。 收起银子,连翘笑嘻嘻道:「也不少了,顶我几个月的月钱了。怎么样,今日我请盈盈姐吃甜汤,米酒煮糯米丸子吃不吃?」 「吃吃吃!」大冷天的,人当然是想吃一些热乎的东西。而且有便宜不占王八蛋,吃大户的机会又不是天天都有的。 于是连翘笑着往外走,在门口处贴了一张小笺。这上面有写明要几份米酒糯米丸子甜汤,大约等一会儿就会有报馆的杂工拿去,然后买回来。 到了冬日里,大家就越不愿意出门了。天气冷么,而且进进出出一冷一热的,非常容易生病。为了方便员工工作,专心于各自的事务,所以报馆想出了这个法子。要买什么的都写在纸上,然后贴在门口。 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有报馆的杂工来收,然后一次性买回来,只要在门口领回来并给钱就好了。当然了,这个价钱可能会比外头买贵个一两文的——这本来不是杂工的事情,让他们来做...报馆又没有给他们涨工资,所以大家各自负担啦。 滚烫香甜的米酒煮糯米丸子,米酒本来就有活血的作用,一碗喝下去不止手脚变得暖和起来,脸上也变得红扑扑的了。连翘很会做人...准确的说是她不差钱,所以手很松,买了好多份,一个屋子里工作的女孩子人人都有份。 至于男子,那还是算了吧,她可不想惹闲话。明明是做好事,最后却让人说。这个时代虽然男女大防的风气没有她本来世界的古代那么严重,可是依旧是有人多嘴多舌的。 刘盈盈一面吃着甜汤,一面和连翘说话,这时候已经是下午了,没有上午那么忙,倒是能够悠闲一些。 「你说《一刻说》的姚主编是如何想的,怎么将你的短故事放到现在才发表?」刘盈盈百思不得其解,甚至和连翘八卦了起来。 众所周知的,一份报纸创办之初最好能够一鸣惊人。所谓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为什么这几个月要用名作者的作品带人气?还不就是这个道理。 而另一个众所周知的现实,乔琏或许只不过是嘉定第一报馆的一个新人,但却是现在报馆人气最夯、议论度最高的存在。随着她的作品热度不断发酵,那些早不知道多少年出道的前辈被一股脑压倒了! 如今《宦海》正当红,甚至随着东华书社的运作,发行单行本之后在整个江南地区都有了名气。《一刻说》作为一份月报...做得好的话或许会变成日报,这样一份报纸有什么理由不赶紧抱大腿吗? 任何的行业都是讲资歷的,但是所有的行业也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冷酷无情,当一个作者能带来的利益不如后辈的时候,资歷什么的也就是说说而已。 按照刘盈盈所想,最好的选择应该是在《一刻说》第一期的时候就发表连翘的作品,名气是一方面,小说的质量是另一方面。实际上,看过连翘的那篇短篇小说之后她就敢打包票,其他人的作品一定比不上! 第134页 再一次证明了,做得好的人什么都做得好。所谓只能专注于一种的,或许只不过是他们还不够好吧。 连翘淡淡的『唔』了一声,这件事她却是还知道一点。 要知道职场这种存在,有的时候一些消息是瞒上不瞒下的。底下的人都传遍了,可是上面的人还不定知道是怎么回事。 说起来也很简单,《一刻说》的姚主编其实也是不得不做出这样的选择。 非要说的话,其实这件事和连翘的关系很大。在过去的一年不到时间里,乔琏这个笔名从一文不名到大红大紫,这对于有些人来说是大好事。如刘盈盈,如《朝日报》的其他人。 但是对另外一些人来说,事情就没有那么美好了。 譬如说嘉定第一报馆那些出名很久的作者们,风头被一个后辈盖住了算是一样,另外就是实打实的利益问题。市场是有限的,特别是嘉定这种小地方,容量更是大家各自心里有数。 这次《一刻说》上小说发表的排序问题,其实不过是这种斗争的具体化。 那些老作者想让报馆拿出一个态度来,至少不能承认乔琏的『龙头老大』地位。 最终《一刻说》选择了屈服,或者说报馆也默认了这种屈服。所以才有了连翘的作品这么晚出来这件事,各方妥协的结果。 刘盈盈满脸的不可思议:「就为了这个?可是他们难道不怕你——」 话说到这里,刘盈盈自己先停了下来,因为她已经明白了其中的关窍。是的,报馆顾忌那些老作者的态度,却不是很怕乔琏不满。原因很简单,一个宝贝再值钱,那也只有当他属于自己的时候才会让自己宝贝。 连翘的《海上归来记》签在嘉定第一报馆,《宦海》也签在嘉定第一报馆,在大约说定的字数连载完之前,她是不能走的。若是这么一走了之,不止要赔钱,更重要的是以后别的报馆也不敢用她了。 简而言之,在《宦海》完结之前报馆都是很安全的,连翘根本走不掉。 而在《宦海》完结之后呢,说实在的,嘉定第一报馆就算再敢想,也不觉得自己能留住乔琏了。 《宦海》有多火,对于普通的读者来说只不过是一个模煳的概念,但是对于连载他的报馆来说,真是再清楚不过了。写完这样的小说,作者日后肯定是前途无量的!哪怕是吃老本,这辈子也万事不愁。 去苏州去京城,哪里去不得?去到哪里都有大报馆抢着接收。 凡是写小说的,但凡有点上进心,走到这一步,谁还会留在嘉定第一报馆?嘉定第一报馆再好,也不过是个县城地方报馆罢了。 就算人家眷恋家乡不想走,可是这个级别的作者本就有特殊优待。稿件什么的,通过驿站寄到报馆所在地,这也不难呢。办法总比问题多,什么问题终究都会变成不是问题。 所以,摆在报馆面前的问题很清楚了。得罪那群老作者可能会有损失,放跑一个也是罪过呢。稍微得罪连翘却没事,因为不管讨好还是得罪,在管理层眼里,她都是会走的。 刘盈盈的脑子很灵活,很快就想清楚了这一点。 第79章 报馆的想法是小事,至少对连翘来说是小事。 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要追求,因此也就有了各种不同的立场。在她看来报馆这样选择无可厚非,总不可能真的以为四海之内皆你爸妈吧?已经是个大人了,成熟一点儿... 而且实话来说,第一,和本地一些作者争什么位置在她看来挺无聊的。这些人今后的战场就在嘉定了,所以在乎这个。可是连翘不同,她知道自己的未来是星辰大海啊! 第二,报馆的猜测没有错,《宦海》完结之后她肯定会寻求苏州那边的机会的。既然是这样,那还争个球球! 至于还没有说服吴美娘,这个不急,船到桥头自然直,反正《宦海》完结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呢。 不过连翘不在意这件事,不代表别人也不在意这件事。之前已经发表了短篇小说的作者其实也有关注一番连翘的作品的,他们最希望的就是连翘的作品质量平平——虽然有《海上归来记》和《宦海》在手的连翘不可能因为一篇短篇小说就掉档次,但是总归是她的笑话,他们是很乐意看的。 所以才说自古文人相轻,这帮人互相别起苗头来,那才叫激烈呢! 然而这些人註定要失望了,这篇小说连翘没怎么花大心思,可是绝对是佳作没错。 当时因为刘盈盈的请求,连翘是临时写的这篇短篇小说。因为是短篇,很多东西就要浓缩到一个很小的篇幅里面,细节方面其实没那么重要,反而很突出『脑洞』,只要有一两个点,就足够撑起整个故事了。 连翘当时略作思考,其实主要是思索题材的问题。 古代短篇小说一般的题材,有《三言二拍》那种市井故事,有大才子李渔写的那种爱情故事,有些古代逸闻的歷史故事,也有『杞人忧天』、『邯郸学步』这类寓言故事......但是所有的故事里有一种最为特别,那就是以《聊斋志异》为代表的志怪小说。 因为别的类型的故事大都可以写长篇,也可以写短篇。只有志怪故事不同,好像专为短篇而生。 即使是后世,小说越写越长,鬼故事、惊悚故事、灵异故事,依旧都是短篇的形式。长篇其实是用一根主线一以贯之,然而中间的故事其实是单元性的,本质上还是短篇呢。 第135页 连翘当然选了志怪故事这个题材,因为提到短篇,她首先想到的就是这个。至于别的题材,第一反应都是一些大部头的作品了。 志怪小说在后世网文圈子里很是红火了一阵,这其中有网剧改编的推波助澜。 一开始的时候志怪小说,或者说灵异类小说是一个很小众的门类,不过在自己这个门类中目标人群非常准确,粉丝也大多非常死忠。之所以后来这一类小说的出产高了起来,一方面是实体书比较吃这种,这是早期的理由。 另一方面就是网剧改编了,《灵魂摆渡》、《无心法师》、《镇魂》等等都能算是年度爆款级别的网剧了。这些小说改编网剧的成功让中间经手的每一个人都赚到了自己的那一份。 市场经济下就是这样,能带来经济效益就是王道。 这也是网剧的好时候么——以前只有电视剧电影渠道的时候,因为大小萤屏上都不可以出现这种超自然的存在,所以...所以就没有然后了。而网剧作为新生事物,规定上面有空子可以钻,于是就诞生出了这些优秀作品。 以前的读者可不能看到这种影视作品,如今也算是把积攒的兴趣一股脑发泄出来了吧。 不过很可惜,这波热度终究有停止的时候。因为相关的规定最终还是下来了,只不过给网剧多了几年的缓冲期。只能说且看且珍惜吧——这一切都不关连翘的事情了,她现在就连黑白电影都没得看。 既然决定了题材,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很简单了。毕竟是个短篇,用不着特别复杂的人物关系或者设定。 但是,不知道是不是职业习惯,最终这个短篇变成了长篇预定...... 网文作者么,都是将写网文当成职业的,而既然是工作,那就要拿这个赚钱养活自己。这样一想,短篇小说能vip收费吗?不能啊! 各大网站的收费机制都是前面有一段免费章节,后面再进行收费。免费章节的长度每个网站各不相同,不过总体而言,只有某女频的龙头老大是个例外,几万字之后就能vip。 其他的的网站么,不管男频女频,免费阶段都挺长的,这也是催生大长文的一大推手了。不过相较于男频常常超过一百章的免费,女频方面要短一些...... 所以短篇小说是赚不到钱的,除非将来出实体书的合集。但是那是大神的专利,连翘这种,那就算了吧,她还没有想过这种事呢! 明明是短篇的故事被她变成了长篇,好在她还记得自己是写一个短故事,所以紧急剎车。然而看着做好的设定实在捨不得放弃,于是经过一番思索,变成了长篇单元故事。 是长篇没错,但是单独一个故事也可以拎出来。至于说第一个故事之后剩下的故事,等她有兴趣写的时候再写吧。 连翘自己本人是没有写过这一类小说的,但是她是这类小说的读者——这类小说指的并不是恐怖向的鬼故事。她的胆子中等,不大不小。不会因为一部鬼片晚上睡不着觉,但看鬼片的时候也确实比较害怕,所以也就不必自虐地去看那些恐怖向了。 她看的是轻灵异向,也有人称是都市灵异向。 这个类别的特点是主要并不是为了恐怖,重点也不是鬼怪,而是借狐仙鬼怪等说人心人性。如果故事不错,再配上灵异小说特有的,带着一点凉意的氛围,的确很讨人喜欢。 另外,这一类小说也不像志怪小说喜欢把背景放在破庙、坟地、深山、紧闭的学校、医院这种地方,那是特地割裂出一个时空,塑造了一个生活之外的故事。这类小说往往选择的故事发生地就在城市的某一个角落,主人公表面上肯定有一个很普通的身份。 旅馆老闆、便利店店员、酒吧调酒师、私人诊所医生...... 故事中不止有神神鬼鬼,还有日常生活的烟火气与阳光。就好像在大家不知道的角落,真的有这样的人和事,虽然所有人都知道这是假的。 连翘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大热的《灵魂摆渡》、《镇魂》,更早期有《浮生物语》、《雅舍》、《都市夜归人》,都是上等佳作,连翘必看的——除了《都市夜归人》没有纸质小说,看的是电子版,其他的她都有书籍收藏呢! 所以她虽然没有自己写过,这方面的见识却不少。更何况,那段写推理小说的痛苦时光不是没有收穫的,推理小说和这种轻灵异小说其实有异曲同工之妙。 同样都是单元故事合成长篇,同样都需要精巧的剧情设计。同样,推理小说的重点也不在推理,而在于说到人心——其实真正的推理小说肯定是推理比较重要的,大家享受的是智力上的快感。 但是到了连翘写推理小说的时候,案件手法上面已经很难创新了。就算有,那也不是一般的作者能够做到的。于是向市场和本人能力妥协的产物就诞生,说情重过说理是当时很多推理小说的一个点。 譬如《白夜行》等诸多着名推理小说的作者东野圭吾,他为当代的推理小说推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小说卖的也非常好。但是他在本国的传统推理小说界却有很多不高的评价,这正是因为他的推理小说推理并不突出,被认为只是披着推理小说的外衣而已。 至于说连翘要写的志怪小说,完全可以向她写的推理小说看齐,唯一不同的大概就是剧情的处理方式了。一个要遵循科学,另一个应该『怪力乱神』一番。 第136页 根据她的设定,男主人公是个四处行医的大夫,理想是有朝一日能够攒够钱在一个城市里娶妻生子安定下来,有自己的小家。当然,最好是有钱能够开一家自己的医馆——考虑到这需要的数目,当然是很难的。 四处行医意味着能够遇到足够多的人,发展到后面,可以考虑让他救一个比较能打的,这就是助手。无论是推理小说,还是灵异小说,似乎都偏爱给主角配一个这样的搭档呢。 然后就是小说的叙述人称,连翘使用了如今小说界从没见人使用过的第一人称。 连翘不知道古代小说到底有没有第一人称的,但是从她的阅读面来说,在现代的时候没看过,在这个时代也没有看过。或许有的,只不过她孤陋寡闻。 但不管是真的没有,还是她孤陋寡闻,这都说明了至少第一人称小说是非常不流行的。 这其实很好理解,一般作者叙述都是上帝视角,这种视角下第三人称更像是一种自然的选择。 不过如果是写灵异向小说的话,第一人称却是很常见的。具体理由可以说出个一二三来,不过在连翘看来,最重要的理由无外乎真实感,以及就是要追求这种非上帝视角的情形。 第一人称总有一种自叙的感觉,古人写日记的有,但不是很流行。但是自叙本来就是写文章里面用的一种形式,很多文人都留下了自叙的碑帖、书文等。所以使用第一人称和后世一样,都会让读者有一种『这是真的』的感觉,是一个人的记录。 再有,很多灵异文的悬念和气氛的塑造依靠的就是『未知』,那么,还有什么情况会比第一人称视角,全程集中在主人公的视角里更加未知?读者和主人公知道的一样,主人公不知道的,读者也不会知道呢! 第80章 「《一刻说》是什么,怎么今日买了这个来看?」朋友询问钱宝儿。 钱宝儿平常都从报馆里拿报纸,买报纸的钱就省下来了。不过这一次看到新出的《一刻说》再也等不及明日去报馆拿报纸什么的了,因为报童刚才唱卖里头提到了,这次有乔琏先生的小说在里面。 这位朋友就是那位在作者聚会里面结交到的,名叫秀儿的。她凑过来一眼看到钱宝儿翻到了乔琏作品那一页,恍然大悟:「原来是因为有乔琏的文字,让我看看...《药庐琐记之云深》,这是个什么名字,怪模怪样的。」 虽然是这么说,秀儿还是凑过去,和钱宝儿一起读起这篇故事来。 一般的套路大家都知道,《药庐琐记》才是这本书的正式书名,就像《阅微草堂笔记》、《聊斋志异》一样。至于『云深』,相当于单元故事的名目,如《聂小倩》、《画皮》这样。 这里的『云深』取自于『云深不知处』一句。 男主人公游医到四川一带,四川在古代是有名的药材产地,此中有很多名山,其中的药材质量很高。遇上了哪能错过,于是在行医之余他常常去到山中採药。 故事一开始,开头连翘故意完全用日记的形式。男主角记录下了今天採到的药材,这样的药材几样,那样的药材又几样。然后啰啰嗦嗦地提及了今天遇到的一件事,山下村子里有一家老婆疯了,有人说是有小鬼作祟,于是请了神婆过来看。 结果么,那神婆自然是骗子一个,有精明的人揭穿了把戏,事情到此成了一个笑料。 这一段连翘写的诙谐幽默,但是却完全是以主人公的口吻,不知不觉中大家就把这篇文字真的当成是某个小大夫的日记了。 在现代小说之前,凡是写狐妖鬼怪都有一个定数,那就是周围的环境里大家都是认可有鬼这件事的。特异塑造出一个似乎人鬼杂居的环境...嗯嗯嗯,在古代的迷信环境下,这似乎很容易取信于人,谁还没有一点儿怪谈呢。 但是这不够真实。 因为怪谈是怪谈,真正实锤的,能够满城风雨的灵异事件,绝对是少之又少。儒家还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呢,在儒家学说占统治地位的古代,鬼神之说深入人心,然而除了愚夫愚妇,一般人不到走投无路,又不会真的完全信任。 态度接近于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没有损失的话,那就信一信吧。 所以主人公遇到的这一件神婆骗人的事情立刻让人觉得亲切起来——和以往的志怪故事的背景完全不同,然而却没有显得突兀,反倒更加真实起来,就好像真有这回事儿似的。 这一日记录之后,又是第二日记录。第二日依旧记录了药材,又简要地说明看了一个小病。最后才描述到一个重点,今日发现採药的那座山上,山腰处有一座小巧的草庐,是有人居住的。 在那里结识了一对中年夫妻,男子是隐居的文人,喜爱梅妻鹤子的隐居生活,所以在这里建了一座草庐,和妻子搬了进来。至于女子,则是一个十分贤惠的中年妇人。这对夫妻虽然日子过的清贫,膝下也无儿女,生活却相互扶持,十分恩爱。 主人公借这家的地方休息了一番,于是结识了下来。 第二日的记录很简单,也到此为止,这时候读者还没有多想。只不过从一些细节里总觉得有些不对劲,然而又说不出来个一二三。 第三日第四日第五日,主人公连着几天上山,这中间有一个细节——他听人说过两年前这座山曾经发生过山体滑坡的事件,不过这个时候的他也没有多想。 第137页 这个时候的主人公已经和草庐的夫妻成为朋友了,直到此时,草庐的男主人才向主人公提出了一个问题——有没有觉得他的夫人有些古怪。 主人公不知其意,于是这位男主人说起了两年前的故事。两年前的那次山体滑坡正好被他们夫妻两个遇上了,他当时只觉得眼前一黑。等到醒来的时候已经回到家里了,有妻子照顾他。 按照妻子的说法,两个人命大,并没有什么事。但是他记得妻子被泥土埋的严严实实,怎么可能没有事呢! 只不过妻子确实活生生地站在他面前,所以也就没有多想,觉得可能是当时情况混乱,自己记错了。 但是后来他越来越觉得不对劲,因为妻子很多举动非常反常,甚至有一次她觉得妻子变得像雾气一样半透明——他觉得不对劲了,妻子可能事故中已经死了,只不过停留在此,想要和他一起生活而已。 怕惊扰到妻子的魂魄,也是为了陪伴妻子,他一直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直到最近,妻子化作雾气越来越频繁,他不懂得这些,觉得妻子可能是要魂飞魄散了。 是了,人鬼殊途,一直都留人间和他这个活人在一起,确实没有好处。 「我不知为何一直无法下山,可能是我夫人无意中困住了我,世人不是说鬼打墙么,大抵就是这个了。但我见小兄弟你却是来去自如的,想恳请你请一位有道的僧侣或者道人,超度我家夫人,早入轮迴,少受一些苦楚。」 故事到此所有人的反应是恍然大悟,因为之前很多奇怪的细节就对上了,原来这位夫人乃是女鬼啊...... 这个故事如果到此为止,质量算得不错。因为作者别出心裁的设定,以及第一人称的运用,有一种独特的真实感。而且故事情节本身也不错,既有恍然大悟,又有夫妻情深——我是鬼也要陪着你,以及我知道你是鬼,但是我不怕你,依旧爱着你、珍重你。 但是随着男主人公日记里一些似是而非的自言自语,故事掀开了新的一角。 草庐的女主人和她的丈夫一样,单独和主人公聊了聊,提出了和丈夫差不多的请求,因为她也认为自己的丈夫不是人,是鬼魂。 两年前的那件事,她醒来是在出事的地方,废了好大的力气才将丈夫挖出来。然而这时候丈夫已经是个死人了,她当时只是不肯相信这个事实而已。于是将丈夫拖回了草庐,放在床上。 本来她是伤心欲绝地埋葬了丈夫,却没有想到第二天丈夫出现在了床上,然后醒来了。那时候她就知道丈夫是鬼魂,只不过她也害怕惊扰到丈夫,同时想要陪伴丈夫,于是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找主人公的原因也和她丈夫如出一辙。 这在后世是一个很常见的梗,很多灵异向小说都有类似的剧情——死了的人不知道自己死了,依旧像生前一样生活。在鬼片里非常常见,如《小岛惊魂》、《鬼5虐》,当然,最有名的应该是《第六感》。 《第六感》处理的最为精彩,因为表面上是灵异片,实际上不像另外的几部影片提及了很多灵异的内容,真正触及到的就是一次反转而已。至于其他的时候,只是一些会让人怀疑的小细节。 他的核心是些人心人性。 有深度,而且精彩。 而在《云深》这个故事里也一样,其实没有怎么提到灵异事件,只是中间有一些诡异的得不到解释的细节,以及两次反转。 然后就是男主人公的一段自述,他从小就有阴阳眼,能看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少年时候为这个被送到道士身边修行过,然而那些法术本事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学不会,到头来只学到了一些医术。 这也不错,至少他现在靠行医混一碗饭吃。 不过阴阳眼依旧在困扰着他,因为除了有些很明显的鬼魂,他有的时候会将活人和鬼魂弄混。这一次山中遇到这对夫妻,就是了。 别人写志怪故事,如果主人公拥有阴阳眼,那必然是要配合一些能力,不然遇上了棘手的事件要怎么应对!偏偏连翘在这里没有,因为设定中这些狐仙鬼怪之类根本不会有要人命的事情。 她的故事并不是为了惊悚,而是为了写世情。借着和人不一样的视角,其实还是在写人。 读者到此恍然大悟,这个故事以主人公告知这对夫妻真相作为结尾,主人公用自己少年时所学念了一段超度的经,夫妻二人重入轮迴。 草庐也在同时变得非常陈旧,积下的灰尘就像很久没有人居住过一般。 主人公转身就走,在日记上留下: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这是唐代诗人的诗句,她用来代指这对夫妻也是如此——『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看到最后,钱宝儿怔了,秀儿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忍不住苦笑:「乔琏这人真是...真是...」 说了半晌,竟不得一个评语。 有的时候就是这样,因为短篇小说浓缩了一个作者完整的想法,所以会比循序渐进的长篇小说更容易体现出作者的实力。而在《云深》中,在秀儿看来,作者乔琏的才气就像是收束不住,随时要奔流而出的样子。 「写到如此地步,心中若有所思若有所感,然而却不可说不能说,只有一片怅然。」过了半晌,秀儿才这般道。 第81章 第138页 「《云深》真好看。」「好好看啊!」 这般对话本来算不上什么,随着新一期的《一刻说》出来,这么说的读者何止一个两个!这年头志怪故事还算是热门题材,粉丝也很多呢!更何况《云深》的作者还是乔琏,人家本来就有名气的。 问题的关键在于说话的人是报馆的小姑娘,回话的人是连翘——知道内情的刘盈盈都快笑成狗了。 等到来卖安利的小姑娘走了,她才低声道:「羞不羞?这等吹捧的话竟然面不改色地说出来了,你好歹矜持一些,我替你脸红呢!」 连翘倒是很大方,主要是因为《云深》写了太久了,她都有一种这不是自己写的感觉。所以说起来的时候比说《海上归来记》、《宦海》这些都要轻松自然地多。 听了刘盈盈的话,相当坦然:「我凭本事得来的,我为什么要脸红?」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是刘盈盈就是觉得有哪里不对。 《云深》确实是很好的短篇故事,如果这是一个新人所写,可能会立刻引起一些编辑的注意。但是,换成是『乔琏』这个已经成名的作者所作,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最多就是贊一句盛名之下无虚士,其余的也没有意义。 但是读者们还是很捧场的,这至少证明了乔琏大大还可以写短篇,并且能把握住志怪故事这个题材。 真正让这个话题热起来反而是苏州的一个读者...是的,苏州。《一刻说》是月报,发行范围确实比传统的日报要大得多,在苏州的有发行点的——其实就是借了嘉定第一报馆其他报纸的发行点。 买的人多或者少先不说,至少肯定是有人买的。然后就有乔琏的读者发现原来自家大大在这里发了一个小短篇!这个消息一出,粉丝们不淡定了,这还了得,都去买一份好生观摩! 同去同去! 于是唿朋引伴,买的人竟然不少呢。 读的人多了,就有细心的读者发现这个短篇故事的全名是『药庐琐记之云深』,听『药庐琐记』这个名字就容易联想到那些志怪故事合集的调调。所以,非常可能的,还会有同系列的很多故事。 这个消息非常有理有据,《云深》中叙述者,也就是『我』的故事非常残缺,明显还有料可挖嘛! 这个消息在小范围内传播,主要是本身就很喜爱志怪小说的读者。至于对志怪小说不怎么感兴趣,对此有一种随缘的感觉——小说质量很好,如果写的话,大家当然追看。但是考虑到作者还在连载《宦海》,连载任务是很重的!二选一的话,果然还是好好更新《宦海》比较重要。 不过志怪小说的读者本身就很不少了,于是这个消息从苏州发源,传回了嘉定及其周边,大家对此竟然议论了起来...... 刘盈盈试探问道:「怎么样,故事的反响可是好的很,《一刻说》那边还问我呢,他们想问你要不要时不时发个一两篇。」 《一刻说》是月报,如果时不时在上面发表一两篇,其实并不困难,稍微抽空就能做到了。不过连翘稍微考虑了一下就拒绝了,理由也很充分。 「还是算了罢,何必要惹的一些人不舒服?再者说了,我一直投入『林峥』这个人,陡然间要换成另一个,总觉得十分怪异,调整起来非常不顺。一次试试也就是了,常常这样可吃不消。」 连翘若是就这么在《一刻说》上面固定下来,之前在这上面打压她的前辈们恐怕脸色不会太好看。倒不是连翘怕事,只不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何苦搅合到这种职场斗争中来,《药庐琐记》她又不急着要发。 对此,刘盈盈也没什么意见。她的地盘在《朝日报》,虽然连翘往《一刻说》发小说她也能拿到奖金。可也就是奖金而已,像是在《朝日报》这种地位的提升,上司的肯定,那就没有了。而且往深里想,说不定顶头上司还不乐意哩! 这种同一报馆体系下的报纸,平常互帮互助合作很多,但是微妙处也在这上面,绝对不可能真的一片和谐那么简单。这可是会进行排位,成绩差的报纸直接out的正经职场! 连翘陪着完成了上午事务的刘盈盈闲聊,有一搭没一搭的,等到办公室的座钟敲响了午休的时间,她开始收拾起东西来:「今日去五福楼吃锅子罢!再叫上我表姐,三个人点个小的,正好吃得完!」 「可以可以,要吃羊肉的!」冬天吃锅子的幸福能让人把别的东西都忘记,刘盈盈简直举双手贊成。 约到了校对室的张贵子,三人结伴去了外面的五福楼。二楼的位置临窗坐,因为吃锅子的关系热起来,连翘顺手推开了身后的窗子。 张贵子坐她对面,瞥了一眼道:「那边是在修园子罢?」 刘盈盈满足地捞了一大勺『干货』,一边蘸酱一边笑着道:「是修园子,不过也没那么复杂,不过就是把原来的一个园子倒饬倒饬...你不知道这个?以后出去可别说是在报馆做事的。」 连翘也不知道新修的园子是做什么的,于是也疑惑地看向刘盈盈。不过她比张贵子上道一点,非常熟练地给刘盈盈满上了一杯甘蔗汁:「那盈盈姐给我们说说,不然出去岂不是丢人?特别是我,人家知道我是盈盈姐的助手,那是在丢你的人呢!」 「你这机灵!」刘盈盈笑骂了一句,一口喝下清甜的甘蔗汁,见连翘又给她满上之后。这才解释道:「咱们这一片要是运来物料,动起工来,十个里头有七八个都是要做报馆、印刷作坊这些。」 第139页 动工就是最近的事情,连翘并不是第一次看见,只不过她不放在心上而已。她那个时代的华夏,哪次出门没有见到在建的工地?对于这种事有一种麻木的无视,根本不感兴趣。 不过听说是新报馆建立还是有了一点好奇的,转头看了几眼:「这么豪气的吗?看大小可不小了,周遭有这个大小的报馆也只有咱们嘉定报馆和龙山报馆了罢?可是龙山报馆还有一小块是租给了别人的,这不能比呢!」 「一样一样,这家报馆做的准备就是先划一半给自家用,另一半租出去。若是日后报馆发展的好了,也不需要买地扩建,直接把出租的房子收回来就是了。」刘盈盈像是很熟悉这件事一样。 此时正是报业大发展的时代,投身报业的人很多。有的人赚了,有的人赔了,赔的人离场,但是不要紧,会有更多的新鲜血液涌入。这些人不见得每个人都是富豪,所以也就不存在一开始就铺开多大的摊子。 最初或许就是一间房子,三五个人,一个人当两个人用,拉起一张报纸来——这就像是后世的车库创业一样,歷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因为这种报馆扎堆的地方集中了人才、印刷产业、运送产业等等,相比起在别的地方做,在这里租下一间房子显然是一个更好的选择。之前连翘所说的龙山报馆,就是有一些地方租给了这些人。 现在这家新报馆这么做,倒也不出奇。 不过连翘还是觉得非常豪气,倒了一盘子豆皮,然后道:「半个园子也不小了,还将来准备更大...说实在的,东家肯定是个有钱人。啧,这段日子这块儿恐怕不会太平静。」 连翘说这个话是有理由的,如果是在苏州,突然建一个这样规模的报馆,那最多就是一个水花的声音,大家听个响而已。人家是市场规模有那么大,业界有那么广,消化力自然不同。 嘉定就不同了,嘉定算是苏州几个县里发展的很好的了,仅次于太仓。但是说到底还是县城,再加上虹吸效应,人才会往苏州城这个州府方向流动,做大是很难的。 嘉定的老百姓会消费来自苏州城的报纸刊物,另有消费力消费本地的,其实缺口已经不大了。稍微成气候的报馆都是有数的,大家也算是彼此之间井水不犯河水,没有内耗让别人捡便宜的意思。 而一个新的大型报馆的建立,对市场的冲击还看不出来,但对业界的冲击是非常明显的。 最要紧的问题,人家办报馆不可能起一个房子就算了吧?无论哪个时代,要做事最重要的始终是人才! 报馆要搭起架子来,首先需要一套领导班子,一个得力的总主编少不了。如果只是一份报纸会简单很多,总主编就是报纸的主编,然后编辑之类各种人员。但是人家是奔着大报馆去的,体量自然不同。 总主编之下还有各报纸主编,然后才是每份报纸的架构。 除了报纸的工作人员,还有各种各样的供稿者,写小说的,写新闻的,写杂谈杂论的,各种各样一大堆! 总的来说,嘉定业界不大,算是一个撮尔小国,各方面的人才都是有数的。一份报纸或许看不出来其中的捉襟见肘,可要是办一个有几份报纸的大报馆,立刻就能知道这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情。 正常的渠道到此就走不通了,非正常的当然就是挖角! 企业之间挖角的战争向来不见硝烟却又惨烈...后世是这样,老祖宗们其实也是这样。 第82章 挖角这种事,一直以来都是存在的。不过挖角有一个限度,因为小打小闹没事,一旦挖到根子上,那就是要动地基了,谁都不能等闲视之。 报业这个行业的人员流动还是挺大的,经常在一家报馆的一份报纸做不出成绩,或者成绩和待遇不成比,转投别家寻找机会。 有的时候个人能力很重要,但是环境也一样重要。 所以人员走走留留的,只要不是顶樑柱那种类型,报馆是不会管的,或者说根本管不了。这些人都是自由人,又不是家里的奴僕,人家想走还能留?最多就是当初招人的时候定个合同期。 但是定合同期是个双刃剑,有好也有坏。况且要是真沦落到只能靠合同留人了,那还有个屁的前途!后世的公司企业也是有劳动合同的,可是员工真的铁了心要走,又有谁见到合同能留住人的? 但是,对家大规模的挖人就不同了。到时候挖一个核心人物,然后核心人物带着自己的班底全都搬过去...啧啧啧,要是把手下一份报纸的人挖完了,自家报纸怎么办? 所以这种事一旦出现,报馆的管理层没有不重视的。 不只是连翘明白这个道理,刘盈盈身为报馆的人其实更清楚,最近报馆内已经开始的暗流汹涌就是明证。 不过在这样复杂的环境当中,刘盈盈身边算是比较平静的。无他,就因为她是个女孩子。 哪怕是在现代,女性就职的稳定性也比男性强很多——前提是没有因为结婚、生育这些事的影响。在古代,这种情况就更明显了。 老闆用女雇员的原因之一就是女雇员更好管理,对于职场的野心往往不大。这种性格成为顶樑柱很难,但是成为坚实的基础却是再合适不过的。这不是什么性别歧视,而是这个时候事实就是如此。 如果说这个还不足以让刘盈盈身边格外平静,那么另一个理由则是老闆不爱用女雇员的原因了。 第140页 女雇员往往成亲之后就和工作说再见了,这就意味着之前的培养都白费,得赶紧找一个能顶上的人。考虑到此时的女性都早婚,最迟二十岁左右的时候也成亲了,职业生涯实在短的可怜。 这么短的职业生涯,或许挖过去做不了多久就要走人了...... 总之,在这个人心思动的时节里,刘盈盈的身边倒是难得的安静。 张贵子是在下班路上才听到连翘解释这些,惊讶道:「转到别的报馆去做?这是为什么?要知道好不容易做出局面来了,转到一个新的报馆,到时候做出什么样的,那可不好说。」 连翘不了解这个时候跳槽是怎么回事,但是她了解跳槽本身,所以解释道:「有的人是为了成就感做事,这些人恐怕很难放弃大好局面。但是呢...不管怎么说,大家都是要吃饭的。从旧的报馆跳到新的报馆,别的不说,各种酬劳和待遇肯定会上升一大截。再者说了,新报馆若是背景深厚财大气粗,未尝不是大展拳脚的地方,或许正是人家草创,这才有更多的机会呢!」 新报馆想要挖角,如果不提供更加优厚的待遇,人家凭什么跟你走? 张贵子似懂非懂,她是个挺聪明的姑娘,人特别爽朗豪气。不过和这个时代的很多女孩子一样,于自己关联不大的事情基本都不会太了解。像连翘所说,对后世的人来说不过是常识而已。 不过也不要紧,紧接着发生的事情将连翘所说的局面明明白白地摆在了她眼前。 新报馆确实动手了——眼看着报馆就要落成了,再不动手,到时候怎么开报馆? 面对新报馆的招兵买马,像嘉定第一报馆等几家报馆都是有自己的防备的。约谈几个顶樑柱,给重要的员工画大饼,集体提一些福利啥的。但是这种事根本防不住,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有的人就是呆不住了,能怎么办? 挺短的一段时间内,嘉定第一报馆就走了两个报纸副主编,好几个编辑,至于有经验的办事员,也就是助理那一类更是走了不少。想来副主编升主编,助理升编辑之类的应该有不少... 面对各种花式诱惑,张贵子这个吃瓜群众看的是目瞪口呆。 年纪轻的,往往重视梦想这些,于是新报馆就谈情怀。年纪大一些的,往往有家有业,也不如年轻时候容易热血沸腾了,新报馆就会谈实际的。升职加薪,奖金翻倍,逢年过节各种福利,还怕不动心? 看到这些她也不由担心道:「这才多久,报馆该如何呢?」 连翘本来正忙着手头上的小说,等到写完一回文字,吹干了墨放到一边,这才道:「其实这件事并不难,走了的编辑可以就地提拔他们原来的助理,只要赶紧挽留这些编辑手下的作者就好了。不过这些作者很多本身都有正在登载的小说在报馆,想走也不是那么容易。至于走了的办事员,这就更容易,做这个的要求可不高,凭嘉定第一报馆的牌子,不怕没人来。」 好的企业、公司、团队等等都是有自我供血机制的,有人走了之后一般都会有能顶上的。未必一开始就能有原来的做得好,但是坚持一段时间也不会差到哪里去。这就像是成熟的团队,绝对不会因为一小撮人的去留而陷入动盪。 「更重要的是,到此为止了,新的那家报馆肯定和报馆达成了默契。」 一般来说挖角除了能强大自身之外,还有另一个好处,就是能够削弱敌人。所以挖角这种事情,很多人都是做的乐此不疲的。 不过又仔细一想,一个比较好的行业环境里,会有那种随随便便就将人家整个挖空的事情存在吗?或许有,但绝对是少数。 这是因为一时将对手整个挖空,一口气打倒对手固然省心省力又爽快。但是这往往是难以做到的,对手又不是死的,会随便敌人动刀子。若是一次没有弄死,等到真到了行业内竞争的时候,那时候的关系就是不死不休了! 有些行业确实会存在残酷的行业竞争,第一没有占领市场份额百分之八十、甚至九十以上,他们都会饿着肚子亏钱继续挤压第二第三的生存空间。这么做当然是为了见到独占市场之后可以放肆赚钱的曙光。 但是这种经商理念的出现已经是很晚的事情了,至少在现在这个时代的报业,大家信奉的都是今日留一线,他日好相见——当然,如果非常确定自家能将对手一棍子打死,那又不用说了,这个时候谁都不会手软。 譬如此时,已经有一些小报馆,只有一两份报纸的那种,整个都被挖走了。实际上不用这种方法的话,新报馆也很难在初建之时就建立起完整的报馆体系。有些报纸整个制作小组全部挖去了,就可以换汤不换药直接继续做呀! 「相比起来,更困难的应该是找到足够多的、优秀的作者吧。」连翘想了想补充了一句。 各种各样的供稿者,其中以小说作者为主,这些人并不少。可是他们大都是有主的,有合约在身,还得替某某报馆写多少字多少本书才能脱身。等到他们自由身了,恐怕黄花菜都凉了。 当然,换个马甲匿名写似乎也可以,反正古代又不是现代的那种实名制。但是这种事情除非不被发现,一旦被发现,这个作者就不要混了,这在行业里是大忌中的大忌! 那么挖掘新人?这当然可以,甚至说新人一抓一大把!无论是纯粹的小白萌新。还是类似钱宝儿这种已经入行,有发表短篇作品的。甚至有一些有过连载,只是连载成绩不太如意的。这些其实都是广义上的『新人』。 第141页 因为他们并没有和报馆签订契书,是完全的自由人——之前的报馆在看到他们的能力之前是不会和他们签订契书的。因为契书不只是规定了这些作者要在报馆写多少字,也规定了报馆方面要给出的最低待遇等等。 但是这样的新人是有缺点的,要么就是空有天赋,却还没有打磨出来。要么就是经过打磨,有一点样子了。可是经过打磨之后还是没有获得先前报馆的认可,可想而知水平也就是那样。填补一些版面或许可以,但是难堪大用啊! 新报馆想要撑起自家一片天,确实是难!难!难! 张贵子被连翘的分析绕的都快煳涂了,但是中心思想还是提取到了。想了一会忽然笑了起来:「这样啊,那最近有没有人找上门来,想要把你挖过去?」 连翘奇怪的看了张贵子一眼:「这怎么可能呢,对外谁知道我就是『乔琏』?恐怕这些人就是想要找我,都没处下手吧。再者说了,《宦海》完了之后我就要去苏州,这恐怕是大家公认的事情吧?」 而《宦海》的书约已经签在嘉定第一报馆了,报馆契约就是这样。有的时候签人,有的时候签书,后者是有一些名气的作者才能享受到的待遇。 以《宦海》的连载负担,恐怕很少有人会觉得作者乔琏还有时间写另外的东西,所以连翘料定对方连尝试都不会有。 不过世事有的时候就是这样的捉摸不透,第二日刘盈盈就特地叫住了她。 「你如今有没有时候写个短故事什么的,文字少一些也没关系。」 第83章 连翘对于公开自己的个人信息没有分毫兴趣,不只是喜欢乔琏的人不知道乔琏就是连翘,就连认识连翘的也不知道她就是乔琏。 于是这就造成了一个景观,当外界想要找她的时候只能通过报馆和她的编辑刘盈盈。 这对于连翘的生活暂时没有影响,可对于找她有事的人来说,这就很棘手了。包括如今正在为了下溪报馆的事在四处奔走的一些人,下溪报馆就是现在正在被整个嘉定报业在议论的新报馆。 正在筹划的新报馆,最核心的骨干已经拉起来了。在报馆明年新春正式开始业务之前,他们必须筹划好旗下报纸,并且将报纸内容填充地尽善尽美。要知道第一印象可是很重要的,如果第一发炮.弹没有打响,后面想要扳回印象,就需要付出十倍百倍的努力了。 为此他们想了很多办法,但是无论是第一期免费派发活动,还是什么别的惊喜营销,都不如报纸本身做得好来的有用。只有本身做的好了,人们才会持续性地关注,不然热闹之后依旧会曲终人散。 而内容做得好出发点就在于找到各种优秀的供稿人...这里要说,报业虽然是从邸报发展而来,应该以讲实事为主,但实际上并不是那么回事。 在古代的环境下,新闻其实很难保证时效性,再加上种种方面的限制,想要做好新闻实在是太难了。实际上,就算做好了新闻,可能也比不上一些滑稽报纸轻松做做来的有实际利益。 大众关注新闻是为了猎奇,然而生活中哪有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说到底,普罗大众其实对国家的大政方针之类的东西没那么多兴趣呢。 于是发展到现在,民间所办的商业性报纸其实都是以小说为主,新闻为辅,这样来办的。 所以下溪报馆首要是要找供稿人,而供稿人里面最重要的就是好的小说作者。 好的小说作者都是各大报馆的宝贝,绝大多数都有契书在身,轻易挖不动。但是一份报纸在刚刚开办的时候又绝对不能只有一些中等普通的文字,必须要有一些足够吸引读者来的点,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噱头。 而在这个时代,没有比一个当红知名作者更好的噱头了。 「如今整个嘉定最当红的作者是谁?」下溪报馆的总主编在最近的一次会议中这般问下属们。 如果是苏州、京城这样的地方,免不了还有一些争论,撕逼啥的肯定会出现。根据利益、审美取向等方面的站队不同,几方人马足够争的天昏地暗你死我活了。但是在嘉定这种县城,问题就简单多了,毕竟地方小,拿得出手的人物就不多么。 「要说地位之类的不好说,要考虑的东西太多。可要说谁最当红...如今满嘉定去看,还能有谁越的过写了《海上归来记》和《宦海》的乔琏先生?」有下属的主编回答的毫不犹豫。 总主编比他还干脆:「既然是这样,必须向这位乔琏先生约到一份稿件!」 「这......」原本侃侃而谈的主编犹豫了。 这是必然的,现在整个嘉定谁不想乔琏落在自家碗里呢,但是人家既然已经是嘉定第一报馆的人了,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这样好的作者,嘉定第一报馆不可能没有契书绑死的。 「恐怕不好办。」 总主编眼神锐利地瞥过去,意气风发道:「若是好办,那还有咱们什么事儿?诸位,满嘉定去看,同样位置上有哪家报馆比得上咱们下溪报馆的待遇。端什么碗吃什么饭,就是要能人所不能才是!」 「话是这么说——」能做到现在这个位置的,就没有萌新,一个个都是老油条了,哪有可能这么一句话就被激将起来。 不过,出乎意料的,有人插嘴道:「这也不是没有办法,你们大概不知道,乔琏先生和嘉定第一报馆签的契书是书约,而不是签订了人。也就是说,只要《宦海》在登载,她写了其他的什么给别人,嘉定第一报馆是管不着的。」 第142页 这人原本就是嘉定第一报馆的一位副主编,虽然不知道乔琏到底何许人也,但这种事还是知道的。 「竟有这样的事?」原本准备打推辞的人推了推鼻樑上的玻璃眼镜儿,大为惊讶:「嘉定第一报馆是如何想的,竟然如此放任。」 说到这里原来嘉定第一报馆的那位副主编也是苦笑,解释道:「乔琏先生又不是报馆慢慢捧红的,人家一开始就是拿了《海上归来记》的成稿来。小说的质量如此不俗,之前又没有让嘉定第一报馆费过心,也就是说,这是天上掉下来的便宜!对方当时要求籤书约,报馆也就同意了。」 这有些像后世的艺人经纪公司,如果是公司一手捧红的艺人,前期的合约往往是比较苛刻的。其中的原因有很多,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投入问题。捧红一个艺人需要的资源是很多的,各种各样的开支算下来也是一个大数字! 再加上有的人捧的红,有的人捧不红,捧不红的就等于这个项目亏钱了,成本要压到捧红的人身上。 林林总总一算,经纪公司还要赚钱...于是条件苛刻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了。 但是有些人就不同了,或者本来就是大明星了,或者实力出众,是一个完成度很高的作品,本身项目几乎没有风险。这种情况下,条件会比较宽松。 嘉定第一报馆在乔琏的问题上也是一样的,《海上归来记》的质量显而易见,在这种情况下是卖方市场。若是不满足对方的要求,所谓『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人家总是不愁下家的。 不管这其中有什么曲折,这个消息对下溪报馆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原本坚不可摧的堡垒,现在至少露出了一条缝隙。 戴玻璃眼镜儿的下属松了一口气,刚准备把这件事答应下来。没想到总主编发话:「既然是这样,楼主编,这件事便交予你了,你原本就是嘉定第一报馆出身的,熟门熟路,也好联繫人——说起来这位乔琏先生也是出奇了,别人写小说图名图利的,为了扬名做了多少事儿?他倒好了,竟然将自己捂的死死的。」 楼主编就是原本嘉定第一报馆的那位副主编。 得了这个任务也比较轻松,笑着道:「当作者的人千奇百怪,各样怪癖都有,这也算不得什么...不过咱们报馆内倒是有一个猜测,说这位乔琏先生可能是个女子!」 这可惊到了很多人!原本准备接下来讨论别的的,听到这个也竖起了耳朵。坊间关于乔琏的真实身份猜想不少,圈子里的人脑洞没有读者那么大,但是不同的想法也有挺多的。 但是没有一个人猜测过乔琏是一个女子。 就连总主编也是一副大跌眼镜的样子! 总主编是下溪报馆重金从苏州找来的,本着『宁为鸡头,不为凤尾』的想法受邀而来。在嘉定一水儿作者里并不认识几个,乔琏大概是他最有印象的一个了。没办法,今年下半年人家在苏州也很火爆呢。 更进一步说,他是看过乔琏写的书的人,确实写的好! 也因此他的怀疑有理有据,他非常切中要害地指出:「这个不能够吧,《海上归来记》、《宦海》这般的小说本子,其中的人物,其中的故事,大气不拘泥,自有一种气魄和场面,这可不是女人能写出来的。」 「哈哈哈。」说这个话的楼主编也笑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才道:「这也是,所以才是一番猜测——乔琏先生负责的编辑叫刘盈盈,是个女子!要知道《朝日报》主管小说的编辑也不过两人,就是一男一女。这般设置在体量小的报纸上很常见,因为一个能担起女作者的事儿,另一个能担起男作者的事儿,非常方便么。」 「话是这么说,」有人笑了起来,立刻找到理由道:「但其实还是有不少女编辑名下有男子作者的,毕竟作者里头还是男子多女子少,分配不来也是有的。」 这个话题就到此为止了,所有人都是『哈哈哈哈』,没有人意识到就在刚刚的一瞬间,有人无比接近真相...... 对于楼主编来说,这个任务并不算难。他有自己的依仗,那就是他认识刘盈盈的顶头上司,也和那位主编关系相当好。做通了这方面的关系,递信儿到乔琏那里的非常容易的,也不会在中间被人作梗。 现在事情的关键,也就是唯一的难度大概是乔琏本人的意愿了。若是《宦海》的连载真的忙的不可开交,又或者根本对另外写一些东西没有兴趣,那其他所做都是无用功了。 不过事情是有希望的,之前《一刻说》要求短篇小说,乔琏和嘉定第一报馆也没有这方面的合约规定,但是约稿之后还不是写了?这就说明对方是有空闲的,并且对于写东西并不排斥。 第84章 「你如今有没有时候写个短故事什么的,文字少一些也没关系。」 听到刘盈盈这般说,连翘也是十分意外了。刘盈盈不好意思道:「之前《一刻说》的楼副主编知道吗?」 这个连翘当然知道,这也算是嘉定第一报馆的一位名人了,只不过他出名这件事对于他来说恐怕不是好事。 是不是每家个企业都会有这种人,他们资歷深,能力也不坏,为人比较诚恳老实,成为大集体里的老好人。但与此同时,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升职露脸的机会都轮不到他们。有的是因为本身的能力是有,却不那么让人觉得可靠,有的则是平常太沉默了,以至于领导都想不太起来有这号人。 第143页 这位楼副主编就是这样的人。 当初《朝日报》的主编刚刚进报馆的时候他就是个小领导了,受了他不少照顾。但是等到主编上任《朝日报》的主编,楼副主编也才混上副主编。 这次新开闢的报纸《一刻说》甚至把他调过去做副手,辅佐一个后辈! 说实在话,报馆里对此有议论的人还不少呢!只不过楼副主编自己一句话不说,大家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但世事就是这样,老实人要么不干事,一旦干事就要吓人一大跳! 之前一点招唿都没有,就一日早上,人家就辞职走人了。任凭报馆百般挽留也没用,他走的很干脆。 这和一些待价而沽的人不一样,很多人遇到这种事会事先试探一番老东家的态度。若是老东家也肯提高待遇,那么万事好说,干嘛非得去个不知道前途如何的地方呢! 但是楼副主编显然是个看的很清楚的人,一方面这么多年了报馆也没有重视过他,想来他在报馆的前程只有这样,那就还不如换个新地方奋斗,说不定就时来运转了。另一方面,其实也更加实际。报馆所谓的挽留,其实条件不可能开的多优厚,也就是小恩小惠而已。 这是实情,除非是这个人才真的非留不可,不然报馆是不会随便提高待遇的。 因为这样一个报馆就相当于后世一个公司,公司的组成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这个人有人挖角,于是提高待遇,这让其他人怎么想?是不是遇到挖角了也这么办?又或者制造挖角、干脆辞职威胁? 从全局考虑事情的话,很多事情是没那么简单的。 这就好比很多公司会给新人开比较高的工资,符合招人的时候的行情,老员工的工资却不怎么涨。他们未必不知道这样做不公平,但是老员工人数太多,涨工资的话成本是个大负担。况且做到老员工了还没有升上去,这就说明能力不够突出,老闆或许就等着他们辞职,然后从新员工中寻找优秀的,完成换血吧。 这位楼副主编进了新近要起来的下溪报馆,人家现在也是主编了。而且在报馆准备期间如果做得好,未必不能在报馆正式开始之后再进一步。 刘盈盈嘆了一口气:「主编当年受过楼副主编不少照顾,欠的人情可不少。如今人家上门来拜託,就算难办也得办。」 确实,欠什么都不如欠人情来的麻烦。 「楼副主编想要代表下溪报馆向你约稿,短篇小说也是可以的——这个事情你答应也好,不答应也罢,反正不要有负担,这是主编的人情又不是你的。」刘盈盈飞快地说完这些,似乎不想讨论太多。 确实,这也不好讨论太多。这件事说的严重一些,根本就是资敌了。这样的大报馆怎么可能是善茬儿,若是办成了,肯定是要动嘉定第一报馆的奶酪和面包的。 刘盈盈又塞给连翘一封信:「这是楼副主编写给你的,肯定是一些请求的话。说起来楼副主编原来就是这样的人,他当年做事是以诚意着称,好多作者都是他一次一次地登门拜访,最后才被打动——他这人擅长这个,你不看倒还来得及。」 「其实你要是真的写了,主编肯定欠你一个人情,楼副主编也一样——嗳,我说这个做什么,你将来也用不上他们的人情。」刘盈盈忽然止住了话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转身到另一边去了。 她们两人是有一定默契的,那就是连翘会在《宦海》完结之后结束合作,然后去苏州闯荡。去苏州的话,嘉定这边的人脉人情确实用不上。 实际上就算连翘留在嘉定,对这种人情的需求也不紧迫。 非要打比方的话,整个报业小说业就好像后世的娱乐圈,而作者就是明星,甚至比明星还厉害。 刚刚投身行业的作者一抓一大把,只要能登载作品,不要稿费的人都有。可是有实力有名气的小说作者始终是稀缺资源,而一旦握有稀缺资源,在圈子里也就不用担心什么了。因为所有人的都会争相恐后地照顾,这可比人情什么的靠谱多了。 连翘摸了摸信件,没有拆开。而是若有所思地看向刘盈盈:「盈盈姐是希望我写的吧?」 刘盈盈就像是被戳破了的气球,一下肩膀就塌了下来,完全就是秘密被连翘知道了的样子。 「我与你说,你别说出去。」一脸认真。 「嗯嗯嗯!」连翘做出保证,这个时候她还不知道自己会听到多大的秘密。 刘盈盈咽了一口口水,紧张地吐出一口气:「那个、那个,我仰慕、仰慕楼副主编...」 「诶!!!」连翘的表情拍下来都可以做成表情包了。 『啪啪啪』拍了几下自己的脸,又揉了揉,她正色地看向刘盈盈「若我没有记错,楼副主编如今应该三十好几了罢!」 重点其实不是年纪,虽然在古代三十几岁已经算是年纪挺大的了。但是身为一个现代人,三十几岁的男人算什么。关键是这个年纪的古人,若是结婚早,抱孙子顺利,那是能当爷爷的啊! 有妇之夫什么的,以刘盈盈家的情况,总不能去做妾吧。不说不符合她们这种出身的姑娘的观念,就是她爹娘也得打死她! 古人三妻四妾是很正常,可是家里的女孩子去做妾就不是什么体面的事情了。除非对方门第真的是高出自家太多了——然而就这,对于良家女子来说依旧多得是议论! 第144页 古人纳妾来源最多的其实是自家的奴婢,这些女孩子连自身都是主家的,做妾自然没有什么。然后就是从外面买来的,价格最高,也是最有代表性的大概是扬州瘦马。 人家那是专门养瘦马的门户,挑拣有资质的女孩子悉心教育培养,专门养成知情解意、美貌恭顺的样子,最适合做妾。 像《红楼梦》里面贾赦不就是一开始想讨鸳鸯做小妾不得,最后外头花几百两银子买了一个。封建时代人身价值是很低的,一个小姑娘几两十几两,有专业技能的撑死几十两上百两。这个要价几百两是什么?总不能是名妓吧? 像贾家这样的大家族是要体面的,怎么可能让一个风尘女子进门,所以应该就是瘦马之流。 至于真正的良家女子为妾,少之又少! 刘盈盈冷静地点了点头,似乎是知道连翘会想歪,连忙解释道:「他早年间的妻子生产的时候去世了,之后就没有续弦过,只留下一个女孩子,如今也嫁人了。」 「哦...」虽然依旧觉得一个老男人配刘盈盈这样一个青春少女实在是太丧病了,但是这件事既然已经没有之前的那种顾虑,那就是人家自家的私事了。喜欢一个人是很私人的事,别人根本没有权力置喙。 「不过盈盈姐你以前是有定一门亲的吧?还有你爹娘知道吗...?」唯一让连翘还觉得有些担忧也就是这一点了。 刘盈盈嘆了一口气:「之前那门亲事本就是娃娃亲,做不得太准,并不是什么事儿。只是怕,只是怕我爹娘...算了,我怕我爹娘做什么,八字没一撇的事,人家根本不知道呢,说不定看不上我。」 对啊,想这么多有毛用,这还是单相思呢。 这种情况下连翘都不知道是该鼓励少女大胆地去告白,还是装作什么都没听过。或许始终不迈出这一步,那么暗恋就会一直是暗恋。考虑到这两人不合适的一些地方,说不定这才是对刘盈盈好的。 最终连翘什么都说不出来,这件事实在是太重要了,一个不小心就会改变对方的人生。若是皆大欢喜自然好,但是最后如果落到不幸的境地,那又如何说?这就是连翘的胆小了吧。 但是她还是能为朋友做一些事的,她摇了摇手上的信件:「既然是这样的话...那你就通过主编去给楼副主编回话吧,我会写一个短篇小说的。不过这个小说是《药庐琐记》的后续,如果不介意的话,我就动笔了。」 「你、你用不着这般。」刘盈盈很感激连翘体谅她想要为喜欢的人做些什么的心情,但是因为她的关系而强求的话她会觉得对不住连翘。 连翘却装模作样地端起架子道:「你当我是为了你么?错啦!我呢这是为了主编和楼副主编的人情呢!多个朋友多条路,谁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 至于说此举会得罪报馆,连翘倒是不怕。她的《宦海》正当红,报馆总不会撤下来吧?至于说今后给小鞋穿...她的征程可是星辰大海!她不会留在嘉定多久的。 她微笑着看向刘盈盈,情窦初开的少女拼了命想要为喜欢的人做一些什么的心情...那是不求回报的,又那么热切那么努力,她怎么可能无动于衷。 第85章 乔琏回信答应约稿,这对于新生的下溪报馆当然是大好事。至于说要写什么,那就是细枝末节了,写了总比没写好么。不过说到《药庐琐记》什么的,还真要研究一下。 别看这些报馆的领导班子都是业内的人,可是业内的人也是有正经工作的,每天忙东忙西事可不少,哪有时间把市面上所有小说都看一遍——后世网站的编辑因为手下作者太多,就连自己名下的作者的作品也不可能看过多少。 所以,最多就是看过一些业内正当红的、引起巨大反响的,毕竟走在业内最前端不能落后于人民群众的审美么。若是在小说取向上落伍了,这一行也就基本干不下去了。 《海上归来记》和《宦海》都是有看的,至于《药庐琐记》...一个新出月报的小短文,说实在话,真没多少人注意过。也就是因为这是乔琏的作品,所以说出来还有人知道有这么回事。 当然,楼主编是知道的,他原本就是《一刻说》的副主编么,这小说当时从他手上过了的。于是总主编问起的时候他自然是照实道:「小说是真正好小说,只不过只登载了一回,又是《一刻说》这种新出的报纸,风浪只在一些读者当中,所以才名声不显。」 因为是短篇,总主编还特意看了一下《药庐琐记之云深》,看完之后就默然。过了一会儿才道:「果然是才气纵横,我在苏州的时候就听一些同行评论过乔琏其人。大家都说此人若是投身苏州,那就是游龙入海,再没有挡得住势头的。」 踱步几下,然后道:「可以,答应下乔琏先生,只不过恳请乔琏先生尽可能写些狐妖女鬼的故事...若是这也不能,那就罢了,随他喜欢罢!」 《药庐琐记》在这位下溪报馆的总主编眼里就是志怪小说那一类——其实这么想也没什么问题。而志怪小说最最不能不提的当然就是狐妖、女鬼的故事啦!非要说原因的话,相比起恐怖元素,在这个时代香艷一些的东西显然更受欢迎。 而狐妖女鬼往往都生的或狐媚可人或楚楚可怜,夜深人静而来,自荐枕席。 这其实有点像后世的废柴后宫文,明明是一个废柴读书人,功不成名不就的,每日生计都成问题,更不要说漂亮老婆了。而就在这个时候,有美丽的狐妖和女鬼小姐姐过来,她们告诉他,你优秀的不得了呢,她们十分仰慕,然后就没羞没燥地生活在一起。 第145页 这种故事其实就是代入了普通人的视角——是的,我一事无成,看起来也没有什么出类拔萃的地方,但是这就能阻止我yy的权力吗?不存在的!每个人都可以yy,实际上这也是小说成为一种主流消遣的原因。 所以连翘听到传来的回信有这样的要求也不奇怪,凡事向市场妥协喽。 本来这个要求她可以听,也可以不听,反正她现在是大佬,她说了算。不过想了想,她还是听了。 主要是《药庐琐记》这种单元故事组成的小说,除了主线故事之外,其他的故事是很松散的。连带着她做大纲的时候也很松,根本不可能达到《宦海》的那种缜密。除了主线故事的几个单元之外,其他单元故事的梗,都是她想到一个有意思的点就攒下来这样。 所以人家现在提要求那就提要求吧,经过九年义务教育的连翘经常有这种感觉,命题作文才是最好写的作文...... 不过就算是好写,狐妖女鬼这种经典的志怪小说元素,想要写的好,那也是挺难的呢。毕竟越是经典,套路就越是被写尽了。哪怕是在脑洞很多的后世,其实狐仙女鬼这类故事也始终是在蒲松龄老大人设下的藩篱内讨生活。 对于这篇故事,连翘思索了几日,终于有一日觉得有了一些感觉。于是大笔一挥,写下了这个故事的名字——『有狐』。 开篇是一样的,主人公的日记么。这段时间他依旧在川蜀之地採药,但是视角从深山老林进入市井寻常人家。这个时候他手头正紧,所以在炮制药材之余,也时常出诊给人看病。 故事就从看病的这户人家开始说起。 这户人家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只不过是一个靠教蒙童读书谋生的书生,以及他的妻子两个人。 一开始他就觉得这户人家有古怪!虽然没有从师父那里学到什么本事,但是他那双洞察一切的阴阳眼,以及一些这方面的常识还是在提醒他一些事情。 这户人家阴气极重,生病的夫人他尝试着去摸脉,却不觉得有什么问题,甚至比一些健康的人还要有力。实际上,隐隐约约的,他觉得这个女主人可能是妖怪! 相比起《云深》一篇直到最后才真相大白,《有狐》似乎是开篇明义。不过这也不奇怪,反正从标题就能看出来了,那还有什么好躲的。 但是很多谜团依旧等待解决——相比起忠厚书生被女鬼女妖所迷惑,完全沉迷的样子,这一家完全不同! 夫妻二人的关系非常冷漠,双方之间几乎不说话。但要说他们不是夫妻,那也不可能。从丈夫关注妻子的病情,以及房子里一些夫妻过去生活的痕迹来看,这夫妻二人其实是爱侣。 事情到此,主人公煳涂了,他闹不清这是怎么回事。不过他也没有随便去问这对夫妻——他又没有证据,只是怀疑而已,那不是讨打么! 不过他到底对这件事上了心,时常经过这家人的门户的时候就去看一看。也就是这样接触的越多,违和感也越多。夫妻二人其实对对方都非常有情意,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又很是冷漠。 这中间填充内容的是这对夫妻的各种日常琐事,其实那种关心从第三者的角度来看只要仔细就能发现,但是这两人就像是有什么顾虑一样,始终连碰一下对方也不肯。 故事的转折发生在这家妻子病情越来越严重,日日呕血。主人公救不了,别的大夫也没辙。到这个时候其实主人公也很怀疑自己的判断,这真的是妖怪么?妖怪这么弱,随随便便就会死掉? 就当主人公以为药石无灵,这是要领便当的时候,妻子就像是迴光返照一样,迅速地好转了起来。 这立刻加重了主人公的怀疑——这果然还是妖怪吧。 再加上这家丈夫在妻子好转之后,自己就像是生了大病一样脸色青灰起来,主人公立刻觉得自己之前想的没错!主人公是很有正义感的,当然不可能旁观这件事发生,所以也不去想丈夫相信不相信,总之和对方说了他老婆是妖怪这件事。 没想到对方断然不信,非常不客气地就要赶主人公走。不相信本身没什么,谁忽然说你枕边人是个妖怪,那都是要迟疑的。但是完全不信这一点就很让人怀疑了...这是个什么鬼? 想想自己现在的身体,怎么样也要怀疑一番吧。 当夜,主人公做了一个梦...一个非常香艷的梦。梦中是那一家丈夫和妻子在行夫妻之礼,种种颠鸾倒凤,颇有一种『须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的感觉。 这其实就是连翘作为作者在找理由『开车』,作为一个男频作者,虽然净网行动之后这种事做的很少,但这也算是基本技能之一——这是来自男频老一辈的传承啊! 当然,连翘本身对开车其实没什么兴趣,都是市场行为,嗯,没错,市场行为,毕竟大家都喜欢嘛。现在也是一样,下溪报馆为什么要求狐妖女鬼的题材,除了让一干屌丝代入感十足,不就是为了找个理由开车,然后福利大众... 连翘从来不玩标题党,不会写一个『有狐』的标题,结果告诉你,里面只有狐妖没有『车』。她向来信誉良好,说好有什么那就真有什么。 不过这一场车戏也不是真的只是为了开车,因为这一场似乎要耗尽一切,仿佛飞蛾扑火一样的情爱,它蕴含的是这对夫妻的决意...... 第146页 其实观众视角如果能清醒一点,目光没有只放在连翘那娴熟远超古人车技上,就会发现,这场男女情爱实在是太过于强烈了一些。仿佛明天就要死去,于是『和有情人做快乐事,不问是劫是缘』。 事实也是如此,梦境中丈夫起身,来到院子里。皎洁的月光之下他开始发生变化,衣服落在地上,原本的男子也渐渐缩小,最终变成了一支毛皮雪白的狐狸。这足够让主人公惊讶了,他原以为妻子是妖怪,没想到却是丈夫。 狐狸的毛皮雪白,但是在月光之下却十分暗淡,有一种油尽灯枯的感觉。 然后他听到了狐狸的忏悔,原来这个故事的苦果从一开始已经埋下了! 少年时这位书生曾在野外救过一只狐狸,这是最常见的套路,如果这是一只母狐狸,就等着将来以身相许吧。不过这是一只公狐狸,于是等到将来报恩的时候就是另一个套路了。 『汝妻子吾养之』,嗯,书生在外考科举的时候其实已经病死异乡了。这只狐狸来报恩,只得到让他照顾他妻子的请求。 故事到这里似乎有一点真相大白...但是仔细想想还有很多不解,妻子那边也似乎不寻常呢!作者是照顾剧情的,所以安排了之后的故事。 第86章 腊梅芬芳,大地一片银装素裹,一脚踩在地上有咯吱咯吱的声音。 元日这一天连翘和吴美娘先去外祖吴家拜年,然后再去连翘便宜老爹坟前上香,然后母女两个这才亦步亦趋地往回走。 一路上见到路边有暗红色的碎屑,都是昨晚放过鞭炮之后留下的痕迹。冬日好似才来,这就到了过年,连翘也是不得不感嘆日子过得快! 这也是连翘来到古代之后过的第一个年,算是原汁原味地过了一遍传统罢! 等回到家中,连翘从过年时穿的大红新衣换过家常的衣服,活动了一下手脚。就翻找出最近的报纸,坐到薰笼边开始阅读起来。 过年肯定是不上班的,报馆的报纸月报和旬报还好说,避开这几日就是了,最多就是发行延后一番。日报则不同了,只能停上几日。不过这也是行业惯例,大家都是如此,也就不用可惜不能占领这几日的市场空白了。 这些报纸其实都是年前的,只是那时候忙着过年的事情,连翘哪有那个时间做那些!就连《宦海》的下部《权柄》快要写完了,也因为忙的没心思专注,而丢开手了——主要是现在发表的进度远远比不上她写文的速度,她根本不慌的。 现在过完年了,倒是有了闲工夫。 其实这就是她家,没有什么亲戚,不然年后七大姑八大姨地拜年,那也够呛! 正读报呢,发现好些报纸上都做了gg。说的是年后初六,也就是传统的各行各业年后开市的日子,下溪报馆就要有许多报纸和大家见面了。其中有一份报纸还特意用了『乔琏』的名字做宣传,这正是《有狐》发表的地方。 连翘一开始还纳闷:这些报纸做什么要给竞争对手做宣传? 后来一想也觉得自己想太多——环顾四周,大家都是竞争对手好么!而且下溪报馆的冲击力针对的是以嘉定第一报馆为首的大报馆,至于一些小报馆,有没有下溪报馆那其实是一样的。人家既然给足了gg费,为什么不做呢? 再者说了,任何一个行业排斥新人都不可能是铁板一块的。新进场的确实会让人觉得讨厌,可是之前进场的难道就不讨厌了吗?更有甚者,在长久的竞争中已经结下不少梁子啦!根本不可能同进退。 所以理所当然的,下溪报馆在面对敌人的同时,也是有自己的朋友的...或者说叫做盟友。 年后几日不好走动,连翘除了陪着吴美娘说说话,试探一番去苏州的事情。其余就是写稿,决心在最近拿下《权柄》。等《权柄》完结之后她就可以痛痛快快地玩几天了——从初六到十五,这正是最好玩的时候。 也就是这样喜庆的年初,《有狐》在新报纸上和读者见面了。 说实话,乔琏的读者在过年几日没有《宦海》看还真是难受。追过连载的人应该深有体会,真正沉迷的小说那真是刷不到更新根本睡不着!虽然理解报纸工作人员也要过年的心情,但是心里还是忍不住骂几句《朝日报》王八蛋啥的。 而现在初六开市,不仅《朝日报》上线,还有新报纸上出现了《药庐琐记》继《云深》篇之后的《有狐》篇!或许在嘉定之外的地方,知道《药庐琐记》的人不多,但是在嘉定这一亩三分地,只要是乔琏读者的,就没有不知道《药庐琐记》的。 这些人除非是不知道,只要知道《有狐》要登载的,就没有错过,纷纷买了下溪报馆的新报纸。 因为前篇《云深》而对《有狐》抱有很大期待的读者这次也没有失望,嗯,特别是男读者。 读到车戏的时候一个个心里都在暗暗刷频:卧槽卧槽卧槽!! 内心应该已经炸成烟花了吧。 车戏内容在连翘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似乎已经很少见了,除非是在一些□□网站上。这当然是因为国家对于网络文学的管理越来越严格,出发点也是很好的。不过这里不谈出发点,只说网文发展之初,其实大量的网络文学作品都是开车开的不亦乐乎的,个个作者都是此道高手! 连翘后来在入行之前出于做功课的目的,将之前网文歷史上比较有代表性的文都撸了一遍,对于早期的作品只能用『面红耳赤』和『大开眼界』两个词来形容...前辈们可以说是非常骚了。 第147页 而这种文风一方面是因为这么写大家爱看,另一个就不得不提一番传统了。 华夏古典文学这一块本来就有一些被认为难登大雅之堂,不该提,但又不得不提的作品。是的,就是那种『你懂的』作品,不过在这个时候他们有一个好听的名字,□□。 其中名气最大的是《金瓶梅》,如果是无删减版,开车内容可不少。不过《金瓶梅》出色并不在开车内容上,虽然他的开车内容对比同时代作品也不错。 古人写开车戏没有现代人想的那么矜持羞涩,花样也是很多的。不过呢,到底受限于时代,一些事情上面比不上现代人。 《有狐》的这一段就是这样,看的一群老司机是两眼放光,新手们则是面红耳赤。 不过稍稍平復下来就会发现,这场男女欢爱并不是表面上的男女欢爱那么简单。其中也不需要读者深想,因为这是一篇短篇故事,作者很快就会借主人公的眼睛,将一切交代的清清楚楚。 主人公从梦中醒来,他的那双眼睛不只是让他可以看见鬼怪精灵,有的时候甚至可以在梦中看到一些别处的场景,只不过这种情况不多见。 知道自己梦中所见是真的,而不是什么梦境,他立刻就要去找那家夫妻两个。然而等他去到这一家的时候就只有女人的哭泣声——丈夫,或者说那只白狐已经死了! 妖怪死后一般会化为原形,主人公不明白为什么这只白狐没有,或许是使用了什么法术。他爱上了恩人託付自己照顾的妻子,他深觉对不起恩人,所以有忏悔。而如今到了死去,也不想让妻子知道原来和自己耳鬓厮磨的并不是原本的丈夫,而是一只狐妖。 或许正是因为这种执念,所以死后才会维持了人的样子。 「为什么...为什么会死?」妇人痛苦道。 主人公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他不知道该不该告知真相。然而他最终决定说出一切,因为他觉得爱就是爱,绝对不存在虚假的。 「他为了救你...他原本是山中修行有道的狐狸,内丹与你救你性命。」 了解前因后果的女子泪如雨下,原来他们不过是被命运愚弄的一对恋人。 几年前丈夫外出科举,一直得不到丈夫消息的女子每日对镜自怜,久而久之镜子里的人影就有了灵气。她因为思念成疾死去之后,一股执念通过镜子附到了已经成精的人影上,于是她的镜影就有了实体。 这股执念让她代替原本的妻子等待丈夫,而且一定要等到丈夫。同时这股执念又带着原本妻子的嫉妒,临死时让自己的人影照顾好丈夫,同时又害怕丈夫爱上人影,从此他们两个你侬我侬。 所以这股执念也是诅咒,当人影爱上丈夫时,这诅咒会让她虚弱。 人影并不认为自己会爱上妻子的丈夫,所以没有多想。然而世事难料,谁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 两个可怜人而已,一个认为自己爱上了不该爱的人,对不起恩公。另一个认为自己爱上了爱不起的人,自己很有可能丧命。 但是最后的最后,两个终于突破了一切。即使心中满怀愧疚,即使心中害怕明日天明性命就会如轻烟一般消散,还是彻夜抵死缠绵——不管怎么样,在这一刻他们终于直面自己的内心,选择了『爱』。 『须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竟是再贴切不过了。白狐为妻子用了自己的内丹,等到第二天的天明就会死去。而镜影根本不知道白狐为她用内丹续命,自以为自己迴光返照,决心承认自己的爱情。 那场极致的情爱绚烂,因为在此之后没有未来。 镜影不会死了,因为那颗白狐的内丹延续了她的生命,自此之后她并不是镜中花水中月,随时可能消散的东西。支撑她确确实实存在的也不是一个女人临死前的一股执念,而是一只白狐矢志不渝的爱。 「有狐绥绥,在彼淇梁。心之忧矣,之子无裳。」 主人公在离开这个小城的时候听到镜影这样唱,这是《诗经》中《有狐》一篇。唱的是女子对丈夫的担忧,原本的妻子照镜子的时候常常唱。 而现在镜影也唱,唱的却是一只真正的狐狸。 『有狐』这个篇名有两层,一是指故事中的男主人公本身就是一只狐狸。二是指女子对丈夫的担忧,这里既有原本妻子的意思,也有后来镜影的故事。 「真好,我就是他的妻,终于能够这般说了。」她曾以为自己的爱人是偷来的,就连妻子的身份也不敢承认。而如今抓住曾经相爱的一点点灰烬,能用他妻子的身份思念他,原来也是一种幸福。 凄凉的幸福。 第87章 放假之后重新回归工作岗位是世界上最难受的事情之一,对学生来说有九月病,对工作党来说有十月病,前者是因为暑假结束,后者是因为黄金周结束。潇洒久了,再重新收拾心思,总是艰难的。 很多工作党春节后返回工作岗位,领导对于这个时候的心不在焉都会比较理解,也不会说什么。直到过了元宵节,也就是正月十五,年味彻底散去,才会要求员工进入正式的工作状态。 一些事情是古今皆同的。 此时流行初六或者初八开市,过年期间停止经营的店铺都会在这个时候重新开张做生意,大概也有取这两个数字吉利的关系。而具体到嘉定县城,一般都是初六开市。 第148页 大概是之前有一段时间没有做生意,再加上正月里居民消费比较旺盛,头几天生意总是格外好——这就悲剧了,不适应工作的灵魂,和比平常工作量大得多的工作...... 不过,如果在其中排名,大概还得数各大书铺最为忙碌。 本月和本旬的刊物都集中在这几天发开年刊物,日报也是照常上新。如果考虑到过年期间老闆把卖得好的书、卖脱销的书统统补货一遍...送货日期也是开市这几天,嗯,对于书铺的伙计来说,史诗级灾难片。 书店是一个很神奇的地方,明明一本书买回家去阅读就好了,但是很多人就是喜欢在书店里阅读。诚然,有些人是为了免费蹭书看,但是依旧有很多人买了书依旧要在书店看,这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其实有的时候看书真的讲究氛围。 久而久之,书店还形成了自己的文化,最有名的大概要数美国的漫画书店?着名的极客聚集地。因为在美剧和好莱坞电影中出境颇多,被大家熟识。 而古代的书铺呢,也是一样的。受欢迎的书籍、报刊前面总是聚集了三三两两的人,翻看或者互相讨论。 最让书铺的店员觉得麻烦的是,很多人根本不买书,然后就一直在那里看,其实就是蹭书看。古代的书籍又没有塑封,拿起来翻两遍实在是太正常了... 如果是正常的、想要通过这种方式判断自己要不要买这本书,那也就算了。关键是并不是这样,很多时候就是有一些人不想花钱,然后又想看书。 或许站在看书人的眼里会觉得阻止的伙计十分势利眼,这书籍摆在那里哪有不让人看的,他又不是偷。若是性情倔强的,说不定心里还要骂两句『狗眼看人低』『莫欺少年穷』。 但是站在店员的角度,书都翻旧了,那还怎么卖?况且这正是忙的时候,站在那里看书,整个书铺都堵塞不通了,倒是耽搁了正经顾客买东西。 「真是,这世上怎么会有这般的人!」一个年轻姑娘气唿唿地从书铺外头进来,这里面是书铺的后院,也是仓库。那些新送来的书籍等,都是从后院的后门进,然后搬进库房。 几个伙计正在给新到的各种报纸分类,有的人飞快地搬起书籍到外面上架。一个年纪大一些的妇人,像是老闆娘。手上拿着一个小册子,似乎正在对进货单。转头道:「又遇上些『奇人』了?也就是你年轻,还为这种事儿生气,日后迟早得习以为常见怪不怪——行了,这一摞搬到最前面去。」 旁边一个力气大的年轻伙计一看就笑了:「这是新一本的《宦海》吧?明明每日都在报纸上登载的,可是每次出新一卷,还是卖的这样好。」 这时候那年轻姑娘也气顺了顺,凑过来道:「这是自然的,能每日花钱买报纸追看一本小说的,一般也不会吝惜再出一些钱买一个成卷的。而一旦开始买了就容易停不下来,不然缺了哪一本那就太难受了。」 老闆娘看姑娘还好,就指了指一堆报纸:「别闲聊了,今日事还多着呢。这个报纸搬出去,放在显眼一些的位置。」 报纸可以通过很多渠道销售,有订报上门的,有报童唱卖的,也有一些杂货铺搭着卖的。不过这个时候没有报刊亭,所以销售量最大的地方是各大书铺。而书铺这边卖书是很有讲究的,其中门道多着呢! 譬如从老闆娘刚才那一句吩咐就知道了,出这个报纸的报馆一定提前做过工作——放在显眼一些的位置作用可是很大的!要知道很多人选报纸其实并没有所谓『忠诚』,往往就是看到了,觉得不错,然后就拿一份! 年轻姑娘也在书铺做了挺长时间了,对各家的报纸都是很熟悉的。看了看报头不解道:「《玉溪报》,这倒是没有听说过,是新报纸么——啊,这上头有乔琏先生的文章!」 见年轻姑娘激动起来,老闆娘也没有责备,只是道:「快些做事,这个你自己留一份,等到休息的时候再读!」 「是!」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里有了盼头,之后繁忙的工作也没有那么辛苦了。 这位年轻姑娘和时下的很多年轻人一样,非常喜欢看小说消遣。而且因为她在书铺做事,近水楼台先得月,几乎没有漏下过好看的小说。也幸亏书铺对员工有照顾,新书往往折扣。而一些因为摆在外面损坏或者破旧的书,甚至不要钱白拿。 如果不是这样,就算书籍不贵,每个月也不是那么轻易负担的起的。 而在这姑娘最新的书籍列表里,去年才横空出世的『乔琏』绝对是『top1』这个级别。也就是说,这又是一个连翘的死忠粉。 「咦,这是乔琏先生的文字吧?」「新报纸上吗?」「上次《一刻说》上面登载的《药庐琐记》接下来的内容!」「要买这个吗?」...... 大概是因为之前就留意了这些自己搬来的《玉溪报》,所以在书铺里来来去去经过的时候这姑娘总是忍不住瞥一眼。也不知道是之前摆放的位置起效果了,还是人家报纸确实不错,又或者乔琏在如今的嘉定实在受欢迎,总之《玉溪报》销售的很快,简直不像一份新报纸。 计算《玉溪报》的存货,再考虑一下《玉溪报》是旬报,之后还有越来越多的『乔琏迷』会闻讯而来。年轻姑娘觉得自家书铺这次进货恐怕少了,还得补货才是。 第149页 至于说乔琏写的东西糟糕,消息传开反而影响销量啥的,作为死忠粉是不会考虑这种情况的。 等到吃饭时间,书铺里总算客人减少了很多,伙计们也可以轮换着去吃饭。趁着吃饭和饭后休息的这一点时间,年轻姑娘可以说是争分夺秒地读完了《玉溪报》上名为《有狐》的故事。 「怎么了,小娟?」老闆娘本来是在吃饭的,转头一看年轻姑娘两腮挂着泪,眼睛也红红的,倒是唬了一大跳。 名叫小娟的年轻姑娘似乎一下从呆愣中反应过来,立刻拿手帕擦了擦脸。这时候可是冬日,脸上立刻冰冷。她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鼻音非常重地道:「对不住...实在是乔琏先生这小说实在令人感动。」 之前读《云深》的时候她就察觉到了,这是和《海上归来记》、《宦海》完全不一样的小说...具体怎样她也说不出来。只能说一个爽快豪气,另一个委婉温柔,但是都是极好的小说。 而新出的《有狐》无疑是坐实了这一点,看到那一场香艷非常的戏码时,小娟其实是有一点埋怨的。在她眼里乔琏不是那种不正经的作者,何时要用这种戏码招徕读者了。然而看到后面才知道,一切都是有因果的。 这时候再掉转头去看之前的那一场男女情爱,竟然无端端心都痛了起来——绝望的爱情,不能从头再来的开始。我爱你,用性命为代价,九死不悔...还有比这更悲悯,更幸福的吗? 『真好,我就是他的妻,终于能够这般说了。』当镜影说出这一句话,小娟更是心中大怮。这明明是人世最大的痛苦,因为这是丧夫之痛。但是对这对爱侣中活下来的这一个,却算是最大的幸福。 那么之前的种种挣扎苦痛又是如何?大概是将心放在粗粝的石子上打磨,直到血肉模煳罢! 在娱乐至死的年代,悲剧,无论是悲剧小说还是悲剧影视剧,在市场表现上都不如喜剧。但是在鸿蒙初开,观众和读者还不是这样的,受欢迎的作品无所谓悲喜。正如世界上的电影早期,文艺作品拿高票房一点也不稀奇。 所以《有狐》这个故事没有什么短板,反而凭藉这个年代少见的催泪效果,迅速席捲了读者群体。 相比起《海上归来记》、《宦海》红的理所当然循序渐进,《药庐琐记》更像是一个美好的意外,红的相当突如其来,仿佛一场骤雨。 大家都在议论,特别是深闺中的少女少妇...对于这类故事,女性纤细的神经本来就更加容易有感触。 据说已经有戏班子开始着手改出《云深》和《有狐》的戏了,不过那需要时间,倒是说书先生最快。不过两三日的功夫,《药庐琐记》竟然就在各大茶馆开始说了起来。 连翘年后和表姐张贵子出门逛街喝茶的时候偶然听到自己的小说,惊的差点没被茶水呛着! 第88章 说书算是既古老又年轻的一门艺术了,感觉上成熟是比较晚的事情,至少是明清时了。但是讲故事这件事,好像又很早,上古时期,或者说从人类能够传递歷史起就存在。 在原始部落时期,每一个部落的首领有一项训练,就是要牢牢记住这个部落的神话故事,然后一代一代传承...这或许就是最早的说书,神圣而具有别样的色彩。 而在小说业兴起的这个时代,说书发展的越好了。主要是说书艺人不再局限于那几个老掉牙的故事,有了大量又新又好的故事可以拿来说。与此同时,以往靠着几个独门故事闯天下的好事也没有了,说书艺人本身的实力成了硬通货。 正月里开市之后到正月十五后三天之前,这是大街小巷最热闹的时候。连翘自不必说,这个可以自己安排工作的自由人肯定不会去上班,过年还没玩儿够呢!这个世界虽然没有了后世多种多样的娱乐活动,但是在这些年节庆典上具有后世没有的用心与气氛,只要不抱有『一定很无聊』这种偏见,参与进去就会知道其实也是有他们的趣味的。 还有张贵子! 校对室本来就是报馆比较清闲和规律的部门,她又不等着多拿一些加班费和奖金养家,所以十分惫懒。过年之前就申请过了,她可不是初六开市之后就去上班的那一批勤奋人,而是正月十八之后再去的『后进生』。 于是表姐妹两个一拍即合,从初六开市之后就结伴玩过嘉定的大街小巷。 才从一家卖香粉的铺子出来,只觉得外面风大。张贵子指了指隔壁的招牌:「是顺风茶舍,咱们进去坐一坐吧。」 这个时候的茶舍就如同后世的奶茶店+咖啡厅,人气还要更高。朋友相聚、男女见面,又或者就是一个人出门,都能来这里消磨时光。现在是冬天,茶舍一定有暖唿唿的薰笼、热气蒸腾的滚茶、刚刚出炉的点心。 「去!」根本没有犹豫。 果然一进去就感觉铺面而来的热气,连翘连忙解下了自己身上大红缎子面的斗篷搭在手上。 才在楼上隔间坐下,就有小伙计捧着热毛巾和铜脸盆过来,给连翘和张贵子洗手擦脸。两人一人要了一杯普洱茶并四五样点心,这才消消停停坐下。 楼下中间舞台上本来是一个女艺人在唱大鼓的,后来又换上了一个说书先生。 这里要说,茶馆的节目都是免费的,只要是茶楼的客人,那自然可以随便看。可是说到看什么,那就是要花钱的了。 第150页 茶楼中央的舞台,除了面对观众的一面没有人,其他的围坐成了半圈艺人。这些艺人有唱评弹的、唱大鼓的、演奏乐器的、说戏嚯笑话的、耍小型杂技的、说书的等等等等。若是客人想要看什么节目,那就要出钱去点。 这有点像是在连翘小时候曾经流行过的点播台,大家都可以看,但是想要指定看哪一个,那就要花钱了。 顺风茶舍是嘉定有数的大茶舍了,能在这里表演的艺人也都是有水平的。看那说书艺人一亮相就知道了,恐怕是个技艺不错的。 这时候连翘和张贵子的茶、点心都上上来了,两人好整以暇,舒缓了身子只等着享受娱乐——连翘也很投入呢。相比起如今很流行的戏曲,还是说书比较对她的胃口,这种艺术形式对一个现代人相对友好。 一声惊堂木拍过,等到茶馆里悉悉索索说话声音小了一些。这说书艺人才道了一首开场诗,然后道:「诸位君子,今日要说的这一回故事却是不知哪年哪月哪朝哪代——原就是一出鬼话,敷衍一场狐仙鬼怪之悲喜!」 听到这里连翘还没有多想,直到听到熟悉的内容,差点没呛到自己。 这说的不是别的故事,而是新近才发表的《药庐琐记》的第二篇《有狐》。这才几天啊,就这么红了吗?不止有茶客愿意花钱听,更是有说书先生已经练习过评书版了! 要知道小说普通的版本和评书版虽然接近,但其实还是有微妙的区别的。若是让说书艺人去说,那就更难了。没有经过一定的设计和练习,那就是读书而不是评书,人家是有自己的技术要求的! 现在听说书艺人娓娓道来,虽然多少能听出其中仓促的痕迹,比不上一些老故事经过无数次的打磨改进,已经找到了最适宜的说书方法。但是能感受到,这是已经经过认真处理的,绝不是随便上台来的。 想想《有狐》发表的时间,连翘忍不住道:「这可真是厉害了,故事一出来就开始改成评书了罢?」 一般来说一个故事只有确定真的很受欢迎,说书艺人才会将其改编成为评书。不然辛辛苦苦修改,最后却是一个没有市场价值的作品,那显然是不划算的。而《有狐》还没有经过市场检验,这些说书艺人就开始做工作了,确实当的起连翘一句『厉害』。 或许有吃瓜群众可以在《有狐》发表之前就拍拍胸脯保证,这是乔琏先生的小说,那还有错?然后一顿风光吹嘘。 但是换成是这些说书艺人就没那么简单了,他们做出判断并不是空口白话就完了,人家是要认认真真付出心血的。这种情况下的判断,可不是普通吃瓜群众那样,可以毫无心理负担地做出。 隔了一扇屏风,旁边隔间的茶客似乎听到了连翘的惊讶,捂着嘴笑了起来。 隔出隔间的屏风虽然是屏风,但并不是遮的严严实实的那种,其实并没有保密性,只有划分空间的作用。那个捂着嘴笑的是个年轻姑娘,转过头来对连翘和张贵子两人点点头:「姑娘恐怕不知道如今乔琏先生多出名呢!」 「乔琏先生的小说这些艺人都是抢着改的,何况这次《药庐琐记》还是志怪小说,更适合茶楼里头表演——说起来新到嘉定的欢喜班说是十五开始要连演《海上归来记》,这可是之前没有过的,也不知道现在还买不买的到戏票...」 志怪小说比较短,一次就能说完。相比起那种具有连贯性的大长篇,确实比较适合茶馆这种『点播』节目的形式。 女孩子喋喋不休了许久,连翘可以盖章定论,这是一个死忠粉无疑了。现在她的状态就和一个普通现代少女卖安利时差不多,沉浸其中根本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等到反应过来,才捂住自己通红的脸:「嗳,对不住...打扰你们了。」 张贵子露出一个『你知我知』的表情,调皮地眨了眨眼睛。连翘则是故作严肃,看向下面说书艺人的舞台。 《有狐》的故事被娓娓道来,说起来小说改评书虽然麻烦,但是相较而言,这其实已经算是最容易改的形式之一了。对比而言,到各种形式的戏曲,那才真真是难为死人了。 此时的戏曲分很多形式,虽然后世存在的种类还没有全部出来,但是也不少了!特别是嘉定邻靠崑山,崑曲可是最主流的戏曲形式之一。占了这个便宜,嘉定,或者说整个苏州的小说在改编成戏曲上都比较常见。 有不少苏州本地挺有名气,在外地却是『凉凉』的故事,正是借着走南闯北的崑曲戏班子这才为人所熟知。 而一个小说故事从小说到戏曲,这之间的变化甚至比网文小说到电视剧剧本的变化还要大。电视剧剧本需要对原作剧情进行重新安排,该删减的删减,该填充的填充,毕竟影视和小说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表现形式,照搬的话很容易就扑街了。 而这些,在小说改戏曲中通通也有。除此之外,改为戏曲另有一大难点,就是台词会变成唱词。 后世的小说都已经很口语化了,变成台词需要修改的地方也不多。但是市井小说要变成戏曲...这其中的难度可就大了。随便找一齣戏的唱段都能知道,那是很雅很有才气的,更加接近词啊、曲啊,这种。 一出《有狐》说完,趁着观众叫好,连翘低声对表姐张贵子道:「《海上归来记》改成戏了,这件事我竟不知道,你说好笑不好笑。」 第151页 张贵子却不是很在意:「你还在乎这个?你要是想看,回头去一趟报馆,问盈盈姐要戏票就是了。戏园子肯定要借重报馆扬名,再者说了那是《海上归来记》登载的报纸,还能不送一些戏票——你要是真打算要,多要一张,我也想去看。」 倒不是张贵子想要占连翘便宜,而是《海上归来记》首演,人家在嘉定又有那么多的粉丝,戏票肯定早就没有了。就算有,那位置也够呛。既然能走关系享福利,做什么不做? 连翘接下来的话就没法说了——其实张贵子把连翘惊讶的点弄错了。连翘来自后世,这种作品改编的事情首先想到的是改编费。要知道,现在改成评书、戏曲,那就相当于后世改广播剧、影视剧呀! 可是不要说实打实的好处了,就连信儿也没有听到过,这对于连翘来说实在是有些哭笑不得了。 第89章 对后世的作者和读者来说,改编作品需要付出版权费这是理所当然的,似乎没有什么异议。但是在这个时代,这种想法就比较可笑了。 在盗版小说等问题都是在利益方自纠自查解决的大环境下,谈版权费无疑是幼稚而且无聊的。非要说的话,只能说做梦去吧,梦里什么都有。 在此时的行业大环境之下,虽然从业者自己都很懵懂,但是确确实实是有了『ip』的开发手法。以一本当红小说为例,可以成为连环画的原作、评书的原作、各种戏曲的原作...甚至会有人写同人。 不要以为古人就不写同人了...想想《金瓶梅》那不就是《水浒传》的同人吗?至于连翘最为喜欢的古典小说《红楼梦》,同人更是一抓一大把,其中有不少作者还是清代和民国的大家呢! 这么多的开发手法,其实原作者赚不到一分钱。最多就是借这个机会宣传了自身的作品,然后在业内多得一些名气和人情。 其中原因很多,最大的无非两个。一个是现行法律与人们的观念没有到这里,意识不到做这些开发是可以收钱的,更加没有机构保证收钱。另一个说起来则比较心酸,那就是收不到多少钱。至少和作者自身依靠出书所得相比,更像是一种蝇头小利,因此作者也就懒得去管了。 想想看说书艺人能赚多少,戏曲艺人又能赚多少,还要从中抽版权费...这就像干毛巾一样,拧不出水分的——戏曲艺人有赚钱的不假,不过他们赚钱也不是靠几两银子一场的大戏呀,人家靠的是贵人的赏钱!严格意义上说和一个小说作者有个球的关系! 至于连环画印刷商或者同人作者,前者有原作出版书社盯着,不敢做大,而且连环画发行本来就不大,自是小事。后者能赚钱的话,说实在的,那是人家的本事。 引用原文过多的,读者不傻,都去看原作去了,谁来看同人。能够大卖的同人,其实都对原作进行了颠覆性处理,就如同《金瓶梅》对《水浒传》一样。虽然从现代人的版权观念来看依旧很别扭,但是在这个时代确实是没有问题的。 连翘并不明白这些,所以才会觉得自己不知道自己的小说被改编成戏曲了,自己却不知道,这是哭笑不得的。直到她和刘盈盈谈起这些事情,顺便拿了《海上归来记》的两张戏票,这才摸清楚了其中的门道。 也是看过这些之后她才有了兴趣了解一番自己小说是衍生作品,这个问题整日窝在报馆和家里看小说写小说的自己并不知道,但是连翘知道问起一个人,她肯定是知道的。 钱宝儿才从崑山过年回嘉定,正给连翘拜年,然后送上崑山的土特产呢,就被连翘的问题问住了。 「你是想问乔琏先生的小说被多少人拿去用了吧?」钱宝儿作为乔琏的死忠粉之一,这种事情当然是知道的。 只不过她怀疑地打量了连翘一下:「你问这个做什么...平常见你对乔琏先生的事儿反应平平,我还道你不爱他的小说呢。」 「你就说嘛,这次年后看了《潮生记》,忽然有了兴趣。」连翘不好解释,只能这样道。《潮生记》就是《海上归来记》崑曲版的名字,大概是为了让剧名更有『崑曲味』吧。 对于连翘能去看《潮生记》,钱宝儿几乎羡慕嫉妒地原地爆炸:「你竟然看到了《潮生记》!明明这是咱们崑山班子的戏曲,结果我在崑山也没看到呢!现在欢喜班虽然还在嘉定出演,但是戏票早就没有了!」 连翘故作姿态地清了清嗓子:「这个嘛,你好生表现一番,我考虑考虑与你弄一张好位置的戏票。」 这个大话连翘还是敢说的,报馆里肯定有戏票。而她是报馆里当家的作者,要一两张戏票啥的,不要太简单。 钱宝儿是很上道的,立刻给连翘捶肩捏背。对于连翘的问题也绝对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不仅科普,还把自己有的收藏拿给连翘看。 评书就不说了,简直满大街都是。已经完结的《海上归来记》早就已经成了成套的评书,很多说书艺人都会说。正在连载的《宦海》则是这边才更新,立刻就有艺人买回去研究,只要尽快比别人先一步说新的篇章,那就意味着赚钱! 只是戏曲就滞后很多了,《海上归来记》还有一两个班子请了剧作家来编戏,如今欢喜班也算是出来了。但《宦海》还没有一个信儿呢,倒是有人提议,干脆将《宦海》中的『罗十回』(也就是有罗萍萍出场的十回文字)改编戏曲。 第152页 别说,这种才子佳人的戏码还真是适合改编。 不过这也就是传言而已...要是真论传言,还有人说《云深》和《有狐》要出戏曲了呢。毕竟相比起《海上归来记》和《宦海》的浩大工程,《药庐琐记》中的小篇目,天然就比较容易。 至于说同人和连环画,连翘也算是看到了。连环画钱宝儿有收藏,不过连环画原作和印刷制作都非常粗糙,连翘看了一眼,和自己想像中漫画一样的东西还是差很远的。这种东西发卖都出不了地方,一旦出了地方,立刻就能被连翘的出版书舍东华书社给料理了。 在这个没有相关法律进行规定的年代,只有切身利益方会用比较『野蛮』地方式进行处理。 倒是同人出乎了连翘的意料,还真有写的不错的。不过这也有可能是钱宝儿先过滤了一层的结果,毕竟要是水平不高,她也不会买啊——市面上同人是很多的,从手抄本到印刷字,这就要筛掉一批水平太次的。然后钱宝儿考虑到自身的经济条件,也不可能每一本都收。 不过再不错也掩藏不了其中很多『沙雕』的剧情,连翘自己就捧着《海上归来记》的一部同人笑的不亦乐乎:「宝儿,这些书都借我看吧,回头我再还你。」 虽然看自己小说的同人挺奇怪的,但是连翘是真的觉得很欢乐啊。 钱宝儿并没有多想,只是提醒她:「可别忘了我的戏票!」 连翘沉迷看同人,报馆上班的时候都没有放下。只不过在报馆里看有一点不好,就是要经常控制自己的表情,不然『呵呵呵』笑成鹅叫了,别人恐怕会把她当傻子吧... 其实古人写同人和现代人写同人文很多套路是相同的,以女频同人界的大宝库《红楼梦》为例。挑开那些脑洞过于现代的,剩下的和古代人写的做对比,会觉得除了一个是白话文,一个是文言文,在剧情上面其实没有太多的不同。 很多都是选定一个自己喜欢的人物,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等等,让后安排一段和原作完全不一样的人生,获得了世俗意义上的绝对幸福。以为林黛玉配给一个王爷啥的这是现代才有的脑洞?nonono,人家古人就已经这么写了。 现在连翘看大家的同人真的是非常欢乐了,《海上归来记》有替女配角不平的,于是逆天改命,硬是敷衍出了一个玛丽苏言情小说。 《宦海》更是不得了,前传系列写『随身老爷爷』当年的故事,奋斗又励志。外传系列往往从罗萍萍切入,写一代女神是如何炼成的,好一个少女成长史。后传少一些,但也不是没有,写的是林峥位极人臣,他死了之后林家的故事,大概是大家族的豪门日常? 哈哈哈哈哈。 刘盈盈不懂连翘在笑什么,她是知道连翘最近在看她那些小说的同人的。在她看来这已经挺无聊的了,却没有想到连翘能看的这样兴起。 「因为真的很有趣啊。」连翘其实是想到了她在现代的时候同人之风盛行,没有想到到了古代也有这种事。这种时空交错带来的荒诞,让她一时之间笑点变得非常低。 刘盈盈却满不在乎:「这算什么有趣的,你的小说本子红了自然就有这种事。如今这还算是少的呢,这种小说本子在嘉定能找到一些,出了嘉定就不多了。而出了江南一带,想找都找不到。但是那些着名的大家,人家的满天下都是。」 连翘倒是没考虑过自身名气和同人作品多寡之间的关系,主要是她对这个不感兴趣。名气么,她有自信总有一天能站在顶峰,她感兴趣的是另外一件事。 「这样的小说能卖多少钱?」连翘身为一个现代人,对于收入问题总是格外敏感。 这种同人小说在古代的地位其实很类似枪.手文,不是说性质相似,而是交易的方式相似。都是买断的,而且很多都是书商预定。 书商见乔琏的小说有热度,于是就让认识的作者写一些同人小说来。尽量压缩印刷成本,所以即使只是本地发售,也是有赚头的——这种书商往往每年要印刷很多作品,积少成多吧,有些其实赚的不比正经的书社少。 只不过尽量压缩成本这一点不只是印刷领域,也包括付给作者的稿酬。据说这一行的顶价是一卷书二十两到三十两,至于最低价,没有最低价,有人不要钱只想出版的。 刘盈盈解释道:「只有一个好处,那就是稳定,都是书商预定的么。而且不少作者也是写这种东西赚钱养活自己,然后支撑到了日后『上岸』写小说。」 这里的上岸当然就是说不写同人,开始写原创。 第90章 蛇有蛇道鼠有鼠道,讨论一个行业之下的种种生态是很有意思的事情。 当下小说业十分兴盛,小说作者名利双收,其中的大神小神不止赚的盆满钵满,而且走到哪里都有的是人追捧。当然,士林的老派人物就例外了,对于小说作者他们一惯的认知都是肤浅、铜臭、虚荣这些词。 只是不知道在这些词下面,有多少坚持这个观点的人是真心,又有多少人不过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 一体多面,这个行业当然不可能只有顶尖的大神小神。这是一个体量很大的行业,养活的人才不只这么一小撮。大神小神是圈内的超级巨星,就好比娱乐圈中的一线明星,而一线之下当然有二线三线,乃至十八线。 第153页 顶级作者过着不只是其他作者,而是全体文人梦寐以求的生活——靠文字赚钱,入则有豪宅美眷,出则有众人逢迎,所到之处『天下无人不识君』。 次一等的就要差一些,生活富裕,在圈子里有自己的地位,过了奋斗期之后也算得上无忧无虑。类比的话,就像一个地方富家翁。 再次一等就是能够靠这一行生活的了,如同后世的白领。做这个行业不能发财致富,也不能说有大名气,但是维持一个小家庭的小康生活没有什么问题,并且也不是特别辛苦。 最后一等就是立志做这一行,还在苦苦奋斗,然而能力还不够,或者没有站稳脚跟的机会的一批人。他们要么生活拮据,要么有另外一份养活自己的工作。如果从很多圈内人的角度来说,这一等的作者不算是入行了的。 不过总体而言,这就算是『入流』了的作者。他们无论写了什么,发表出来,笔名都是自己取的,并且可以毫无顾忌地扬名。 还有一类作者就不同了,他们相当于娱乐圈的『地下偶像』。不是说他们赚的少,稍微懂行的应该知道,做的好的『地下偶像』赚的不比一般的艺人少。 这类作者也是一样,他们往往没有小说发表在报刊上面,而是和书商的关系十分紧密。很多小型书商刚刚开始做起来的时候,首先就要托关系拿到一份业内传播的『菜单』。 这份菜单非常重要,记录的是本地每一个『不入流』作者的联繫方式,就是姓名、家庭住址那些。这些作者除非是做到顶尖,不然一般不会自己写小说,而是等着书商上门『预定』内容。 譬如连翘看的很欢乐的同人文,就是书商见这个现在有热度,请这些作者写的。另外还有一些纯情.色的小说,也属于这个范围之内——像《有狐》中只有一段小小的描写也就算了,好多业内作者都会打个擦边球,但是纯粹情.色小说,就类似纯□□了。 虽然古代没有警察叔叔会为这个抓人...但是大报馆们是不会刊登这个的。这种东西虽然很受欢迎,但实际上会降低报纸的销量,名声也不好听。 登了这等内容,报纸就会让人以为是那种不大正经的类型,光明正大的时候谁敢买?再加上一些人是真的很正经,不乐意自家出现这种读物,所以算帐出来是亏了的。 不过书商就是卖死忠粉么,当然不在乎这些。 这些『不入流』作者往往不用构思剧情,兼之长期适应了节奏,个个都是码字的『快枪.手』。而且无论是同人文还是纯情.色文都不会太长,一般情况下短则一卷六万字,也就是十回。长则两卷十二万字,二十回。这个圈子内比较有名的大佬,有三四天完成一次订货的传奇记录。 这种书都是买断价,一卷从几两银子到二三十两的都有。再加上需求大,基本上只要肯写,不愁没有『预定』。算起来,真的笔耕不辍的话,赚的钱的确不比混的不怎么样的『入流』作者少呢。 另外这种生态链下还有很多其他的存在,衍生产业链啥的。连翘正特别感兴趣地研究呢,刘盈盈就道:「这些事情其实没什么好想的,你在这一行久了,想知道的不想知道的,最后通通都会知道。」 事实也是如此,转天东华书社和连翘联繫的李昌德就找上门来:「乔琏先生,我们书社准备给《海上归来记》与《宦海》发一套插图本,不知道您是怎么想的?」 依靠印刷小说为生的书社生意显然就是小说产业的衍生产业链,除了最大众的出版已经发表或者没有发表的小说,其实他们还有各种各样捞钱的方法,一点不比后世的出版社差! 古代和现代的出版社最喜欢的事情都是挖到一个可以不断开採的金库,现代的话这指的是教材,印教材永远是最幸福的...不愁销量,不愁行业境况,不愁发货渠道,其实就是什么都不用愁。 只不过这口肉不是所有人都能吃上...... 在古代也是一样,作为教材的四书五经那些,全都有官办印刷厂印刷。民间当然也可以印,但是发行量就远远不如了。因为官办的印刷厂印刷教材、黄历、教化百姓的书籍的时候是不赚钱的! 人家用上等的材料,十分用心的人工细作,最后的价钱却相当便宜。这要怎么比?人家是有朝廷给补贴的! 这种情况下就只能退而求其次了,找到一个可以长时间细水长流销售的小说就是一个很好的方向。一本小说往往在销售之初非常火爆,但是不代表过了这段时间就没有收入了。 以《海上归来记》为例,当初只是在东华书社传统势力区江南一带发售,后来销售效果好,就可以往江南之外进行第二波发售了。虽然这时候免不了有一些盗版啥的,可是东华书社依旧能赚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儿。 再有,江南地区也不是就卖不出去了。得益于口碑发酵,很多第一时间没有被吸引来的读者也会陆陆续续地购买。或许没有最初那么大的数字让人振奋,可是这种每个月都有一定数量的出货,这才是大书社能够经营下来的基石! ——他们手头握有很多受欢迎的小说,这些小说在热卖期过后依旧会摆放在书铺的书架上。一家书铺每日每本卖个一两本三五本,看着是不多,可是一家书社手上有多少小说在卖?又有多少个这样的书铺?每一个书铺都是这样,其实也不少了! 第154页 这种是一本书纵向深挖潜力,另外还有横向扩展的。 连环画就是一种,只不过大书社往往不大热衷于发连环画,主要是在当前的市场前提下,连环画由大书社来做其实是不赚钱的——大书社不可能自降格调弄的质量太差,另外大书社的人工成本也远比小书商来的沉重。就像后世的大企业,很多事情是一样一样的。 不过相比起连环画,李昌德提出的插图本倒是很有搞头。插图本,顾名思义,就是带插图的版本。后世有一些古代小说的流传,其中就有古代人自己弄的插图版本,所以这个在古代一直都是流行的。 在这个时代,如果是和作者有合作的书社正经提出插图本,就和后世『精装版』的概念差不多。封皮、纸张什么的都用上好,然后配上套印的彩色插图——是的,这个时候已经有彩色套印技术了,只不过比较贵,而且比较粗糙。 这个版本卖的很贵,销量也不会高,但是这本来就是用来赚死忠粉的钱的,主要是有财力的死忠粉,所以也就不用担心了。 薄利多销和厚利少销都是一种经营方式,总是有人提薄利多销,似乎厚利少销就是落后的商业价值观一样。其实这两者之间没有好坏之分,只不过是特定环境之下的选择。实际上这两种经营方式都存活下来了,所以都是成功的。 所谓的『插图本』其实就是厚利少销,销售这么一波对于书社来说或许赚的没有之前那么多,但是依旧是很赚的。而且赚的很轻松,不需要联繫挖掘作者,也没有什么风险,等于是躺着赚钱了,何乐而不为? 不过这种轻松建立起来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小说本身确实有人气,能够有足够多的有财力的死忠粉买帐。现在东华书社找连翘联繫这件事,其实也是说明了他们对连翘小说市场价值的认可。 这种挣钱的好事连翘当然不会拒绝,多卖一本书就有她的一份报酬么。答应的很爽快,只不过有一点疑惑。 「《宦海》单卷还未出完,这就急着插画本?不然等到上部《文魁》出完了,到时候再说吧。」 李昌德却笑了起来:「书社只不过是想提前将这事谈下来,至于《宦海》的筹划,打算等到上部《文魁》出完,然后出一套成套的。然后等下部《权柄》也完了,依旧是成套的。最后才轮得到插图本!」 卧槽卧槽!连翘表面上冷静微笑,实际上心里炸成了烟花——不愧是文化商人,永远能无师自通薅羊毛技能。 第91章 「小姐回来了!」小丫头冬儿开了门,见连翘穿着斗篷打着伞到家,立刻笑意盈盈地迎上去,提她拿伞拿斗篷。 身上轻巧了,又有屋子里的火炉,连翘松了一口气:「真是,正月过半,过了惊蛰了,怎么突如其来又来这么一场大雪!」 扯絮一样的大雪纷纷扬扬地下,本来准备收起来的斗篷也不用收了。 正在做针线活的吴美娘抬头见了她,连忙招手:「过来看看,我正打算让你看看料子。挑出几样喜爱的,与你做几身袷衣。」 连翘啧了一声:「做什么袷衣?先不说去岁秋日的袷衣还是簇新的,就是日子还没到呢!现在过正月,等到穿袷衣的日子,那可有得等——娘,你清闲一些,日子舒舒服服不好么?总是做针线,仔细伤眼睛。」 吴美娘忧虑地看了一眼连翘:「这就是你不愿意做针线的缘由?这可怎么办啊...你那样的活计再拿不出手的。」 一个现代姑娘,即使她拥有古代女孩子的记忆,但记忆是一回事,上手又是另一回事了。再者说了,这个古代姑娘其实也不善针线...不然连翘这么苦手针线一事早就让人怀疑了。 为了防止吴美娘在针线上越说越远,连翘赶忙道:「做袷衣啊?是该早早地做,这样才有功夫做的好做得细,不然出来的东西总归不好。来来来,我来看看有哪些料子。」 吴美娘何尝不知道连翘是在转移话题,但是她在连翘的问题上溺爱惯了——毕竟是独生子女。她一向自认为连翘如今这个样子有很大原因是她纵容的结果,所以管起来没有底气。这时候嘆了一口气,顺着连翘的意思拿出了布料。 布料都是好布料,不过还不等连翘发表什么意见。吴美娘自己先否了:「这块鹅黄的和那块银红的杭绢也就罢了,其他的颜色都不是你这个年纪的小姑娘该穿的。再有,做里子的纱料也不够了。」 于是非常干脆地决定,明日出去买布料。以及,连翘必须得一起去。 「明日我要去报馆——」在吴美娘非常和蔼的眼神下,连翘自动消音,主动表示:「不过我请假挺容易的,我去托人说一声......」 于是第二日连翘便有了一个悠闲的早上,睡觉睡到自然醒,早饭吃的丰盛而繁琐——足足吃了半个时辰,这在平常是不可能的。 等到时间已经很迟了,才和吴美娘母女两个姗姗出门。 吴美娘人生的好看,又显得年轻,本来是应该十分爱打扮的。只不过她自认为自己年纪已经大了,又是寡妇身份,所以不肯过于打扮,一向都是以整洁严谨要求自己。头髮梳的一丝不苟,髮簪用的玉簪虽然是上好的料子,上面却没有什么装饰。衣裳就更不用说了,颜色都是深紫、深绿、浅褐这一类,款式也从来最普通。 但是女人都是爱打扮的,特别是漂亮女人。所以吴美娘就将过剩的精力放在了连翘身上,平常她就是最喜欢打扮连翘的一个。 第155页 连翘的首饰盒、梳妆檯、衣柜,这些地方几乎都是被吴美娘填满的。这次做新衣服,连翘还没有想过呢,她却已经心里暗暗计划上了。连翘...连翘对此没有什么意见,吴美娘审美非常好,把她弄的漂漂亮亮的,她有什么不乐意的。 今日因为时间很多,连翘临出门之前被吴美娘狠狠打扮了一番。 墨色绣银丝仙鹤祥云琵琶襟立领倭缎大袄,大红色撒花绫线裙。衣襟前繫着一只银红香袋,又有赤金璎珞、玉锁等物。腰上有禁步垂下,是『月下楼阁』的款式,行动之间环佩叮噹。 至于头上,这倒是有劳吴美娘放过了,东西并不多。这也是吴美娘的审美,头上插满了簪钗,那不是树枝子么!所以温婉的弯月髻上只有一支赤金红宝石的小凤钗,和两支顶上是珍珠的棒簪。小凤钗凤嘴里吐出一串米珠穗子摇摇摆摆,棒簪虽然简单,顶上的珠子却是浑圆光润,显然是好东西。 连翘也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出门之前对着穿衣镜看了好久——虽然她始终认为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不过是中学生,一个小孩子而已,好看不到哪里去。但是她必须要承认,她真漂亮!以及在古代的妆容之下,稚气也没有那么明显了。 连翘本身就是一个清秀小美女,属于那种不是特别出众,但是倒饬倒饬也能有不错回头率的类型。而这个世界的身体其实和她很像,所以她才能这么自然。 只不过长相方面似乎是她的精緻版,看着很像,可好看太多了...所以她才一直怀疑会不会世间真的有前世今生。 吴美娘看着十五岁,已经长的如花似玉的女儿,其实也是有一种得意的。替她扶了扶鬓边的小凤钗:「翘儿你也长成大姑娘了,仿佛昨日才到娘腰上那么高呢。这么好看的姑娘,也不知道将来该被谁家得了去!」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年纪长了一岁,也更加接近最佳婚嫁年龄,过年之后吴美娘总是很喜欢和连翘提起成亲之类的事情。连翘当然对此敬谢不敏,她又不能说出真实的想法,只能干笑,然后能煳弄一次是一次。 「呵、呵呵,娘,你看绸缎庄到了,进去看看吧!」连翘连忙揽着吴美娘的手臂,把人往绸缎庄里带。 母女两个细细地看布料,连翘看布料的时候却不知道她本身也是别人眼中的一道风景。 「那个如何?」一个年约三十岁的男子扯住了旁边一个穿天蓝色长袍的年轻人。 年轻人本来兴致寥寥,应付一样眼睛一扫,立刻拍手:「不错不错,徐大哥你终是有些眼光了,这个好得很呢!这次要画的美人是什么样的,要的就是艷不自知,冷而如玉石,人家竟是照着这个模子来的!」 年轻人指过去,不是别人,正是连翘。 连翘长的很好看,但是好看是分种类的。连翘的好看,艷丽而凉薄。 乌檀色的头髮又厚又密,连带着眉毛、睫毛也是颜色比较深的那种。而到了嘴唇,却是花朵一样的嫣红色——以及一双眼睛,就像是小孩子一样,黑白分明。 浓墨重彩的颜色生在了如同生宣纸一样的皮肤上,若是细细的看,几乎有一种画上美人的错觉。她笑的时候有山花烂漫的热烈,但最美的时候还是她不笑的时候。 穿长袍的年轻人想起了自己去岁曾在漫天飞雪里看见红梅,朱红色的花瓣上是白色的碎雪。艷丽到逼仄,凉薄到刻骨。 年长一些的那个见他看住了,反而有些担心。忧虑道:「难得有一个你也觉得好的,只不过人家看起来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可不见得乐意让你画美人图。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人家不乐意,那就算了。」 穿长袍的年轻人却相当自信:「你看着吧,这可是画美人图,有什么不乐意的?满苏州都是我赵子美的美人图,人家请我画的不知道多少,这次是我出钱请她来画!」 听赵子美说的这样信誓旦旦,年长一些的那个却没有那么放心。嘉定赵子美的美人图确实全苏州都是出名的,也有大把大把的闺阁少女愿意花钱请他画。可是那种画作最后都是人家自己收藏了,不会流到外头去啊。 这次要画的可不是这种! 这次要画的美人图是去岁苏州小说里出现的女性角色里选出一百零八个,组成整整一册的美人图册。因为赵子美是籍贯嘉定的画师,所以准备出这画册的书坊就将三个女性角色安排给了他。 这三个角色分别是《海上归来记》中的女一号、女二号,以及《宦海》的女主角罗萍萍——作者也是嘉定的,配合赵子美,谁也说不出什么来。 赵子美画美人图一向是需要一个『模特』的。 《海上归来记》的女一号很好找,就是大家闺秀那一款,如果能有一些我见犹怜的气质就更好了。但是女二号,以及罗萍萍就很难了。罗萍萍那就是一个仙女,仙女是好找的吗?! 至于《海上归来记》女二号的样子比罗萍萍感觉要好找一些,但真的找起来才知道有多难。书中描述是艷丽精緻,但是在面对男主角之外的人性格十分冷淡——主要是身上有大仇未报,能开开心心的才怪。 按理说找一个这种类型的女子应该挺容易的,苏州美女的名气何其大!平常走在路上都好像能看到不少水准以上的,直让人挑花了眼。但是真等到要找的时候才纳闷:平常那些美女呢,一夜之间全都不见了吗? 第156页 赵子美因为画美人图特别厉害,认识不少红姐儿。这次首先就是在这些女孩子中找了一圈,等到这一圈找完了,却是悻悻——竟然是一无所获。他也是看过《海上归来记》的,对于女配角有清楚的认知。 人家的艷丽归艷丽,却是出身高贵的!举止自有这个身份该有的风范。红姐儿们固然也有走清高路线的,但是生的艷丽的基本都是满身风情了,实在是不符合。 整了整自己的衣袍,赵子美胸有成竹:「我这就去说,你就在这里看好吧!」 第92章 「这位姑娘且等一等!」赵子美根本没有想过要如何迂迴,有话直说就是他的风格。 连翘甚至不知道这个陌生的年轻男子是在叫自己,左右看了看然后指向自己:「公子找我?」 「连翘,你认识这位公子?」吴美娘上下打量了一下赵子美,有些狐疑,她从来不知道连翘认识什么男子。 连翘摇了摇头,她接触过的男性有限,大多是报馆里面的。至于眼前这个...她确定她绝对不认识。 「就是你,姑娘!」赵子美叫住了人立刻道:「这位姑娘,在下赵子美。」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只不过连翘没有什么反应的样子只能让他失望了。然而失望也没用,他只得继续道:「我是画师,如今正给人画美人图。小姐生的姿容甚好,最好入画,所以想请小姐帮帮忙。」 原来是模特啊,连翘仔细一想乐了,原来在古代也有这种职业。于是干脆利落道:「不成不成,公子去找别人吧。」 确实很有趣,不过连翘对此一点兴趣也没有。如果是油画,连翘还有一点兴趣——不是连翘崇洋媚外,只是油画强调写实,这个时代真有画的好的,她就当是为了留下自己年轻漂亮的样子也要来一回。但是国画就算了,反正在她眼里画中人和模特根本联繫不起来。 那么她去受苦受累做模特画这一幅画做什么?为了钱,做模特能有多少钱,不要说连翘现在不缺这个,就是以前的连家也不缺这一点儿。为了名?那就更可乐了,在这个时代,她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孩子要这种名气做什么。 实际上她要是真想要,直接公布乔琏的身份,要快的多。 赵子美却没有这么容易放弃,围着连翘游说:「小姐,你可别拿我当坏人,我做画师还有一两分薄名...我的美人图也算是小有名气,苏州的名门淑女也有专门让我画的。」 见连翘始终无动于衷,甚至有点想躲开去了。赵子美只得丧气地承认,这真是一个对美人图不感兴趣的姑娘。 然而这么放过好不容易找到的『模特』又十分不甘心,最后蛊惑道:「这回可不是小打小闹,是苏州那边要出一百零八花榜女子图鑑,就是从去年苏州的各小说里挑一百零八个最好的女角儿,让画出来呢!我这边画的是《海上归来记》和《宦海》里的人物,小姐该看过吧!难道不喜欢那些女子?」 说真的,赵子美没有抱什么希望。虽然喜欢小说的人很多,但是不能指望喜欢小说能在这件事上有什么加分的地方。不过今天遇到的事情似乎总是在和他唱反调,之前对方的拒绝是,现在的反应也是的。 连翘听到《海上归来记》和《宦海》,表情就古怪起来了——这是怎样的巧合啊,在大家都不知情的情况下,画师找到了原作者,让她担当模特,成为书里面女性角色。该说果然嘉定太小了吗,就是容易有这种巧事。 「你们这个什么美人图册的,到底是什么?」连翘原本是没有任何兴趣的,这时候忽然有了一丝丝关心。 虽然依旧是不可能拿到版权费的存在,但是至少和她的作品相关,这让她感觉不同了。 赵子美以为这是连翘有了兴趣,所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地解释了起来。 连翘在搞清楚了这个画册是个什么鬼的同时,也搞清楚了这个赵子美是怎么回事。 画册是书商想要赚钱弄出来的项目,这本身没什么问题。也就是利用一些小说中高人气的女性角色,蹭一点热度,让美人图卖的更多,价格也卖的更高。 重点是美人图这个行业,其实也不能说是美人图,应该包括所有的图画。只不过其中以美人图为主,占有统治地位。这个行业有些像东瀛歷史上的浮世绘,这种作品由画师取材市井,描绘日常生活,当然主角一般是风月美人。 风月美人就是从事某种古老风俗行业的女性,而且是其中的美女。 这种画很好卖,男人是为了看美女,女人是为了看这些女子的衣服、首饰、化妆——『贫学富,富学娼』本来就是女子中间很常见的风气。 在这里也是一样的,大量的美人图出现。它们的售价当然比不上什么传世佳作,单是画作的精细程度、难度也是大有不如的,一名手熟的画师靠这个能过上不错的生活了。如果是赵子美这种小有名气的,那就更不必说了。 不过现在这种美人图发生了一些小小的变化,以前几乎只用风月女子。一个是中间美女多,好入画,另一个就是风月女子不拘谨,不会在意自己的画流传出去。 但是现在,女孩子们越来越不在意自己出现在画作上,所以也有普通女子成为画师们的『模特』。而画师呢,原本只是画风月女子也有些腻了,能够有不同类型的美人来画自然也是巴不得的。 第157页 去岁过年之前就出了今年的黄历。黄历这种东西有朝廷出版,便宜又精美,一般私人印刷作坊很难与其竞争。而去年的印刷作坊想出了新的主意,那就是在黄历上画美人! 三百六十五天画三百六十五个美人那当然是不可能的,累死画师就算了,关键是这么大的作画量要卖什么价格?恐怕会卖不出去! 于是新的黄历产生了,比较类似于后世的年历,一个月集中在一张大纸上。这样的话黄历上面的很多信息就没办法写了,不过有舍有得,上头有美人啊!而这种年历只要十二张美人图就够了(闰年是十三张),画师还勉强能够做到。 这种美人图卖的好,美人图的模特报酬也还可以。据说苏州已经有女子单靠这个就能养活自己了...当然这只是极少数。更多的美人图模特还是一些院里面的姐儿,特别是没有红的,已经有很多通过美人图红起来的例子摆在她们面前了,她们特别积极。 「苏州真开放啊!」听赵子美说了这么多,连翘依旧对当模特一点兴趣都没有。但是对苏州那边的风气真是由衷地嚮往,这种当模特谋生啥的听起来真的很现代了,她在嘉定就从没听人说过这种事。 感慨一番,又畅想了将来去苏州过『现代人生活』。连翘依旧非常干脆果断地道:「真是对不住,我可能没法子帮这个忙。」 赵子美本以为对方松动了的,没想到听他吹嘘了一遍这个事情,对方就当这是个故事。听了之后没什么表示,依旧面不改色地就拒绝了。 赵子美身后,他原本那个同伴追了上来:「如何,我说过不大可行罢!人家一看就是好人家小姐,也不差这里赚三瓜俩枣——你打量过人家身上么,随便一件东西就够你画上十天半个月了。你上回想买的画具、颜料,还比不上人家身上一根簪的价呢!」 「就你能!这个时候说这些有什么用。」没好气瞪了同伴一眼,赵子美又抓耳挠腮:「不成不成,我就想着要画这个姑娘一回。这一次就算不能,下一次总要成行!」 连翘可不知道有人在她身后表决心,第二日去到报馆的时候还给刘盈盈说了这件事。 刘盈盈吃着小零食,鼻子里哼哼出一声:「这就是你昨日没来的缘故,和伯母出门买布料、商量新衣裳的样子?哼哼,真是悠闲自在啊!我们都是天生劳碌命,比不得你。」 说完她自己也笑了起来,其实连翘就算在报馆里也很少做报馆的事务,所以有她没她一个样子。之所以刘盈盈这样说,只不过是羡慕连翘生活自由,想玩儿就玩儿罢了——人就是这般奇怪,女子不能出门做事的时候羡慕男子可以在事业上大展身手。真等到女子也能出门做事了,又羡慕连翘这种无所事事的。 不过如果再让刘盈盈选,她依旧会选择出来做事。痛并快乐着么,工作辛苦是辛苦,但也有他们的乐趣所在。 连翘跟着笑,又忍不住比划:「真的,我听着都呆住了,还能比这个更巧?若那个赵子美说的是真的,那就是有人找我做我笔下的角色,实在太巧了一些。」 刘盈盈一想也觉得非常巧,跟着笑了起来:「应当是真的,这个赵子美算是小有名气的,别人也不会冒用他的名号——对了,还有更巧的呢,《海上归来记》的插画本准备让他来画刻板!我就是因为这个才知道它的名字。」 报业和这种画师只有极其少的时候才会有交集,这次也是赶巧了。 《海上归来记》的插画当然不可能一本一本地画,最终是要使用木板印刷的。而木板印刷一般都需要一个模本,正如刻章一样,也会先在纸上设计出来。简单的刻章尚且如此,何况是插图这种复杂的工程。 笑过了之后言归正传,刘盈盈抽出一封信:「约稿信,怕是你上次在《玉溪报》上面登载《有狐》让外头观望的人误会了,以为你很乐意在写《宦海》的同时写一些短故事。」 第93章 《宦海》的更新量是很吓人的,《朝日报》上每日连载半回文字,那就是一天三千字呢!在后世,这在男频确实不算什么,多得是日更三四更的大佬,加起来大几千甚至破万字。 但是这不是后世,这是古代! 软体上,这个时代写文查资料艰难,同时文章还比较讲究,没有后世注水的说法,或者说就算有注水的行为,也在一个限度之内。这样一来,写作速度自然就慢了下来。 硬体上,除开天赋异禀型的选手,经过一段时间适应之后,键盘敲字是肯定要超过手写的——不是人人都是倪匡大佬,能够手写日更两万。而且就算是倪匡,他那手写也是用的硬笔,毛笔的话肯定达不到这个速度。 所以后世有种种都市传说流传在论坛,说某某大神时更五千,也就是说思路顺畅的情况下每小时能敲出五千字。而在古代,这绝对不可能,硬体软体方面的重重限制基本上杜绝了这个可能性。 实际上《宦海》展现出来的速度,每日有三千字的更新,这已经是所有人眼里的极限了。 这不是说没有更快的,书商预定的那种不记作者名字的小说,专写这种小说的『地下作者』写作速度是出了名的快。当然了,这种情况下小说质量就没有准线了,一般来说质量全看作者的水平。 有的小说作者天生吃这碗饭,即使是在很短的工期内也能写出水平不错的文字。有的就不行了,只能说有这么个东西而已。不过真的痴迷这个的读者也不太在意质量,就如同书荒的环境下,大家总是会放低对小说的要求的。 第158页 总之,《宦海》展现出的速度,在主流小说圈子里已经是最快的之一了。再加上质量也一直维持的很好,中间一次断更都没有,读者已经将乔琏奉为新任劳模了。每每环顾周围其他作者的粉丝,总有一种迷之自豪感。 毕竟这年头作者刚刚出道的时候还能保持相对勤奋,可一旦成名,能够继续保持的人就很少了。 这种情况下,大家都默认《宦海》的作者乔琏是没有时间写别的东西的。但是《云深》、《有狐》一出,大家立刻就看出来了:合着这位大佬还有空闲功夫呢! 他们是不知道,人家若是认真写,一天能够写上两回文字!就算是比较慵懒,那也是一天一回的分量。在读者还没有读完《宦海》上部《文魁》的时候,《宦海》的下部《权柄》都已经写完啦! 而《药庐琐记》的两个单元,特别是第二个单元《有狐》让大家看到了不小的希望——乔琏不仅还有余力写出高质量的小说,甚至可以替别的报馆写。 这还了得!原本以为是挖不动的墙角,现在别人下溪报馆已经挖了第一锄头了,谁还会客气?于是纷纷写了约稿信来。主要是约稿信又不要钱,就算人家拒绝了也没有任何损失。万一、万一要是人家答应了,这个月的奖金可就有着落了! 连翘从刘盈盈手里接过约稿信,这不是最后一封,只不过是一个开始而已,接下来的两三天她连续收到了好几封措辞都差不多的约稿信。 「可别告诉我你们这些编辑还研究过如何约稿最能打动人。」连翘知道每一个行业都有一些『骯脏但不伤大雅的小秘密』。譬如那些感人的会员手写感谢信,都是有模板的。又比如说名人签名照、签名海报、签名书,很大一部分都不是名人自己写的...... 这些编辑诚意满满的背后,也是这么些套路啊! 对此刘盈盈只能干笑了——编辑也是人啊!编辑们多忙啊!平日工作就不少了,哪有那许多时间这个也用心,那个也费神。用一些小技巧怎么了,这也是他们专业的体现之一呢! 连翘将所有的约稿信拆开摊成一排,笑着道:「不过也怪有意思的,大傢伙儿都想看我写一些类似《有狐》的,最好有些香艷东西。」 「谁让你写的好呢!外头读者唿声正高。既然衣食父母都这样说了,做报纸的还不是只能照做。」说着刘盈盈翻了一个白眼。 『不可描述情节』也不是那么好写的!后世很多人都看不起卖肉文,然而事实是肉也分档次,有的肉柴而无味,有的肉肥腻作呕...只有少数作者才能写出肉香四溢食指大动来。 和主流网文小说界一样,这也是一个讲究实力的地方。 后世是这样,古代当然也是这样。翻看这个时代作者们的『不可描述情节』就知道了,《有狐》中的那一场缠绵绝对是高水准的。香艷精緻,别有韵味,如果再加上情节加成,那一种癫狂背后的意味...直接可以拔高到神作——小众类型中的神作。 这可乐坏了一帮老司机,他们还以为自此这个小圈子内就要迎来一位知他们懂他们的大佬了呢!只不过谁也没想到,之后就再没有后续了——典型的,裤子都脱了,让咱们看这个? 乔琏写这类情节水准奇高,把不少此道高手都压了下去,挑起了读者的兴趣,编辑们哪个都不傻!这类约稿信自然纷至沓来。 只可惜,连翘本人上次只不过是玩笑为之,并没有成为这一类型作品大神的想法。不是她看不起这种小说,网文作者出身给连翘带来的世界观之一就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小说种类的可以被瞧不起的,被瞧不起的只会是某一本小说。 关键是,这是非主流的题材啊!后世网文作者除非真的是偏爱那一题材,不然谁会特意去冷频?而且还是本身是热频的小说往冷频的方向扯。 连翘显然对『不可描述情节』没有特殊的偏爱,偶尔尝试一下不无不可,但是将其变成自己的一个醒目标籤,她真的没有这个想法。 「呵呵,只可惜,我是不打算写这类小说的...他们只能白想了。」连翘收起这些约稿信,并没有联繫的意思。 刘盈盈也不奇怪,若是一个出不了头的作者,走入这一类小说的方向这是有可能的。实际上除了少数作者一开始就立志于这种文字,其他的的作者都是被迫或者半被迫进入的。 连翘如今写主流小说写的好好的,干嘛把路越走越窄。 不过她还是颇有兴味地拉了拉连翘:「就是那个...你是如何写出来的?你还是一个小姑娘呢!」 怎么说呢,做老司机的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有证的,一种是没证的。连翘在刘盈盈眼里就是典型没证的,这还是一个没有成亲的黄花大闺女呢! 但那些香艷的情节,她看的都要脸红,觉得想都没有想过。 后世有丰富的资源,即使是没有经验的作者也可以写出不错的『不可描述情节』。但是在古代,只有两个途径,一个是春宫画,一个是艷情小说。这两样东西在小姑娘的房里基本是禁止的,但是小门小户的根本防不住。 但即便是这样,这两种途径也不见得能有多大的帮助,和后世的小电影相比,感觉不是差了一星半点儿。 连翘没办法解释,只能推说道:「也没有多想,不过就是按照心里安排的来,写出来大家都喜欢而已。」 第159页 然而这个解释却说服了刘盈盈,对于他们这些编辑来说,作者的脑子是搞不清楚的。如果事事都能解释明白,那就不会有人天生就写得好,有的人天生就在这上面不开窍了。 她只能无奈笑嘆:「瞧我这问的什么!这种事哪有解释的,不过是祖师爷赏饭吃而已。」 连翘打定主意不『下海』,这种约稿信一概不管。却没有想到,第二日钱宝儿来报社的时候拿出了一个新故事,就是这种『不可描述情节』的。 对此钱宝儿颇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从小看的并不是小说本子,而是戏班子的戏本子——我爹专做出租戏服行头的生意,和戏班联繫颇多。说实话,有些本子里头这种描写是非常露骨的。只不过单看戏子在上头演,没那么显眼,譬如《翠屏山》——我说这个做什么!」 说这她更不好意思了,然后又鼓起勇气道:「后来我觉得这些不好,落了下乘。但是如今看了乔琏先生写《有狐》才知道我想差了,这种事情本来就没有高低,有高低的不过是执笔者而已。」 原来前些日子钱宝儿的短篇发表了两三篇,开始有书商看上了她颇为风雅的风格。知道她还是一个没什么名气的作者,立刻写信想要向她预定一本这种风格的艷情小说。 虽然主流小说作者和专写这类小说的作者看似不相通,但其实在底层作者里互相流动是很常见的。兼职作者没钱了,或者自觉没有出路了,往往下海捞一笔就走,或者就此沉沦。 反正写这类小说一般不用作者名号,谁知道是谁写的,也不耽误继续在业内混。 第94章 「若是原来的我,必定理也不会理。但是看过乔琏先生的《有狐》一篇之后就改变了主意,小说上面的事情只有才气高低,哪有种类不同...我想的是写短篇之外空闲也有很多,何不利用起来写一些这种小说。不是图钱,只是提升一些能力罢了。」 钱宝儿说的很诚恳,是不是找理由一听就听出来了。 连翘倒是觉得她的想法很好,这就像是后世一些野路子出身的明星,先去接非主流小成本片子里的小角色。不管这些角色的的意义有多大,只要有意义就去尝试。量变是会产生质变的,某个年代里面的港片明星演技就是这么被磨出来的——无他,就是练出来了而已。 只不过这种也有要注意的地方,她忍不住叮嘱钱宝儿:「这这样想是很好,不过要记得一点,可别写入了迷,转头再写其他小说的时候转不过来了。」 做得好文艺片的不一定做得好商业片,拍的好电影的不一定弄得好电视剧,每一个行当都有自己运行的规律,哪怕是看起来非常接近的行当。 看似都是写小说,但因为瞄准市场、读者定位、竞争环境等等完全不一样,所以出来的作品也有很大的不同——虽说有趣的作品受人欢迎,只要写的好就不用在乎是哪一边的,但一般情况下肯定是有难以逾越的高墙的。 就这个墙头不知道拦死了多少想要越过墙头的作者! 这些年多的是下海了的作者想要上岸,特别是其中有了一些名气的,自觉能力也上来了,当然还是去主流小说圈子里混比较好——高尚一点说,人都是渴望更广泛认可的。庸俗一点说,主流小说的钱途和名声是个好东西。 连翘最怕的是钱宝儿陷进那个圈子的文风里,然后就再也出不来了。包括刘盈盈也有这种顾虑,这种例子她可听说过不少。 钱宝儿感激地笑了笑:「我的短故事不会停的,依旧是常常来找盈盈姐指点。要是有什么不对,也能纠正过来。」 刘盈盈就是喜欢钱宝儿这个态度!要知道现在的作者就是太有自己的想法了。如果真有那个本事,那自不必说,随便折腾就是。就是有太多人根本就不是那个材料,却依旧生性『独立』,永远自己拿主意...... 这种情况,就是刘盈盈这种十分负责的编辑也没有办法了。 钱宝儿带着新的希望满怀激情地离开,刘盈盈忍不住对着连翘摇头。 连翘觉得不自在起来,站起身:「盈盈姐看什么?怪奇怪的。」 钱宝儿摇了摇头:「我是在想,有的时候和你处久了就不觉得你有多神奇了...可是现在想想『乔琏』的事儿,忘记这事你做的,真是觉得不可思议。方才宝儿说因为乔琏一篇《白狐》所以如何如何——原来乔琏在短短一年之内就做到能够影响行内的后辈了,而且影响力还不小。」 连翘一听也笑了起来,觉得有些得意,然后又觉得肩上担子重了一些。她以前可没有担当过这种角色,这是她以前做一名普普通通网文写手的时候所没有经歷的。 「这样一想,竟有一些担子压在肩头。」连翘思索着摸了摸下巴,然后又眉开眼笑:「想要做好一些,那就下一部小说写好一些。」 虽然连翘下部小说不会在自己手上了,但刘盈盈始终是有好奇心的。抛开编辑的身份,她也是连翘的读者呢。所以忍不住凑过去道:「怎么,你已经想好下部小说要写什么了?」 连翘的《权柄》在年后正月的假日里已经写完了,最近却非常忙碌,看着是找什么资料的样子。这个刘盈盈倒是清楚,有一些小说涉及比较专业的内容,作者本人又不具备的时候是需要的,之前写《宦海》就有过。 微微一笑,连翘透露了一点点:「已经有些想法了,但还早呢!准备的时间很充足,也用不着着急。」 第160页 是不用着急,如今正是《宦海》大热的时候,主人公林峥小三元拿下秀才的位置,然后一鼓作气考中了举人,顺便拿到了一个解元的头衔——所有人都知道古代文人的至高荣誉就是状元,却有些人不知道状元之上还有一重天! 状元是很稀罕,每一个都是过五关斩六将,才学和运气都不可或缺的天选之子。但是状元再怎么少那也是三年一次科举,每次产出一个的。从有科举考试起积累,也有几百个了。 然而三元及第就不同了,所谓三元及第,是指在乡试中拿到头名成为解元,会试中拿到头名成为会元,最后再在殿试中被国家最高领导班子一起点中第一,是为状元! 状元是地狱难度副本,三元及第则是史诗级难度!然而连翘究竟是从后世网文里歷练出来的,古人做梦,梦里想想都觉得羞耻的yy她愣是敢写出来——『六元』才是她的目标。 大小三元全都齐活儿了,《宦海》的上部名叫《文魁》不是没有理由的,要是做不到古今第一,怎么好称『魁』。 当然,现在还没有到那个剧情,但是解元也很了不得了。或者说举人本来就很了不起,而以林峥的年纪拿下同年举人中的第一名,足够稀罕了——文中他的未来岳父从原本看穷小子不顺眼已经转变为死忠粉了,一口一个『贤婿』,只想催着他早点娶了女儿,免得将来生出什么意外。 而乡试之后的第二年春天,林峥并没有去参加京城礼部举行的会试。他自认为还没有那个功力,于是决心苦读三年,等到下一次再去京城。不然这一次去京城,落榜倒还好,大不了三年后再来。 怕的是上榜了名次太差! 这大概就是学霸的困扰了,在大家六十分及格万岁,只要考中进士就万事大吉的普遍想法里,学霸们想的都是要取到好名次。可别以为名次不重要,若是没有大背景在身,名次几乎就决定了一个进士的上限。 表面上进士们初初入官场的时候都差不多,除了一甲进士三名,状元、榜眼、探花,以及二甲同进士头几名进翰林院之外,其他的或入部,或外放,都是芝麻绿豆小官,并无什么大的区别——实际上就是进了翰林院也不见得多厉害,至少官职同样很低。 但是这个官职只不过是一个起点而已,科举考试中出类拔萃的学霸们,只要不是官场上的低能儿,熬的过最初的一关,立刻就会进入升官的快车道。 在某个朝代甚至有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说法!而这里的进士可不是指的广义上的进士,而是更严格意义上的。 进士分三甲,只有一甲才能称得上进士。二甲叫做『同进士』,也就是说『和进士一样』。然而特意提出和进士一样,往往说明『我们不一样』。而三甲更惨,叫做『赐同进士』,大意就是说可怜他们,所以恩赐他们和进士一样。 严格意义上的进士其实就是一甲进士,最多有的年份会点二甲前几名为庶吉士,这也算进去。 以为考上就万事大吉?天真! 这三年时间写出来,组成了《文魁》这部小说中间的内容。而现在小说进展到中后阶段,一步一步铺垫高潮,也就是最后的会试和殿试了,当然足够引起大家的注意。 而连翘为了让林峥的『六元』更加有说服力,设计了一个情节。一个有点俗气,但是大家都在用,始终很好用的情节。 结识微服私访的皇帝! 这是当然的,科举的水是很深的。凭藉实力考上进士或许不显得奇怪,但是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人最终却能考上状元,这就很玄幻了。若不只是状元,而是三元及第,甚至六元,巧合也太过了! 之前林峥凭藉实力和运气拿到了小三元和解元,这就很不错了,不至于失真。 现在,冲击会元和状元之位,连翘必须帮林峥补上一块短板,那就是背景。 一般的背景没有用,而且凡是够格当背景的,人家都有自己的利益,凭什么给一个无亲无故的小子当背景?这个时候皇帝就是最好的选择,人家没有利益牵绊,自己觉得顺手顺心就好。 连翘的设定中这是开始于嘉靖皇帝在位期间的故事,因为嘉靖帝在位期间朝堂格外波诡云谲,各位大佬你方唱罢我登场,不亦乐乎。有这么多的冲突和对立,这样才有小说需要的戏剧性,对于作者来说是更好写的。 而嘉靖帝很有名气的一点就是热爱炼丹修仙,以及国家在他手上的时候钱不够用了。 钱不够用本身没什么,除了特殊的几个皇帝在位期间,哪怕是明君当道,很多时候国家都是没钱的。国家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了,真要什么事情都做,而且放开了手脚做,有多少钱都是不够的。 但是不管国家有没有钱,一般皇帝都是有钱的。而嘉靖的问题就在于,他个人也有一些缺钱,特别是缺钱有的时候甚至会影响到他修仙,这就很不能忍了。 而林峥让他注意到,不在于才学有多高,而在于他在经济事务上的惊人表现。 第95章 说真的,真正比文学一类,连翘根本赢不了这个世界的土着。之所以能够让《宦海》中的人物都像那么回事儿,是因为原身是个学霸,基础不错。再加上连翘来自后世的见识积累,以及一些写作上面扬长避短的手法,这才没有露出什么马脚,泄露自家根底。 第161页 但是,出品自二十一世纪,十六年现代教育的连翘,真的就没有任何学问比古人强的多吗?这当然也是否定的。 她虽然已经脱离了人生中最强的高三,经过大学四年的荒废弱了很多,但是十几年不放松的应试教育带来的影响是深刻的。有些东西沉在骨子里,简直想忘都忘不掉! 而这些东西中,最能够吊打古人的应该就是数学了。 相比起让林峥用科举、文学一类的东西装逼,连翘还要收着一点。到了数学的问题上,连翘简直信手拈来。 实际上这一次遇到微服的嘉靖帝,林峥就是这么表现的。 很多人以为华夏古人不重视数学,这其实是不对的。华夏古人也很重视数学,但是他们重视应用数学,而不重视理论数学、数学原理这些。 这种数学和华夏歷史上很多理科类的产物一样,就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得出的领先世界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数学成果往往是一个答案,没有中间的原理过程——就是统计了大量的样本之后得到一个结果。 这种研究方法的好处是入门简单容易理解,坏处是进步缓慢,而且越到高深的领域越艰难。 不过就古代社会所需要的数学知识,其实已经够用了。 古代数学很重要,科举考试也有专门的考题。只不过题目比较简单,而且成绩也不被重视。但是既然被放在了科举考试的内容里,就不能说这是无用之物。若真是那样,怎么其他的东西不考,偏偏考这个? 实际上如果没有相当程度的数学知识,做官的时候是很吃亏的!特别是做主官,各种和钱粮、人事有关的数目能被底下人煳弄到死。 为什么好多官员上任要带师爷?就是因为自己不精数学,只能请外援,不然就要被底下的小吏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架空。数学好的师爷因此水涨船高,钱少了还请不到呢! 然而别人有终究不如自己有,凡是志向远大的读书人肯定是要攻读数学方面的知识的——特别是世家出身的士子,他们有来自长辈的教导,更明白数学的重要性。 简而言之,四书五经对于男子就好比女红、《女则》之于女子,但是女子想要管理好一个家,必然要学会管家。男子也一样,四书五经是务虚,数学是务实。考试的时候务虚,真等到做官的时候就要务实了! 林峥虽然只是一个普通人家出身的学子,但是他可是有超级学霸『随身老爷爷』在!而且人家大小也算是个世家子,这种事再清楚不过了,所以数学基础林峥并不缺。 而连翘给林峥点了一个天赋,那就是他对数学、经济事务等格外有天赋。之前通过他给他的岳父大人生意提建议就显露出来,只不过那只是一个伏笔,直到这一次巧遇微服的嘉靖皇帝才彻底展现出来。 林峥做的就是替自家岳父大人查看一下京城这边分店的帐目,因为他怀疑京城这边的掌柜手脚不干净。只不过他正忙着给女儿罗萍萍准备婚事,分.身乏术,这才请准女婿帮忙。 林峥家里已经和罗萍萍家里说定了,不管这一次科举是成是败,完事之后两人都要成婚。 而林峥也正是因为之前在数学、帐目、生意上的天赋表现出众异常,准岳父才有这样的放心。 不负所托的,林峥抓住了手脚不干净的掌柜的和帐房等人。只不过这些人并不认帐,而是要抵赖,甚至想办法买通了人,毁掉了帐本等证据。本以为这样就可以高枕无忧,带着钱全身而退。 但是没有想到林峥要放大招了。 利用残余的帐本,林峥运用数学知识,当着整条大街的人恢復了帐本,并且演示了一遍他的逆天心算。 嘉靖皇帝的被围观人群堵在路上了,便对身边太监道:「你去,打听打听到底是何事!」 等到太监将事情原原本本传回来,皇帝这才有了兴趣:「哦,果真是民间也有能人。若是朕的户部尚书有这个本事,也不至于给朕修一座道观都不能——可惜了,只不过是个商人,若是今科士子,少说也是个干吏。」 小太监何等乖觉,立刻道:「要不怎么说皇爷金口玉言呢!真真说中了!那里头那个公子正是今科士子——原是这家商铺东家的女婿,替岳父来看帐的罢了。听周围的百姓说,还是个解元呢!」 皇帝立刻来了兴趣,要是平常他哪里会对一个小小的解元感兴趣,也就是今天正好赶上了!再加上刚才说起的那些整理帐目方法,以及心算实在是太离奇了一些,所以这才有了新的吩咐。 假扮成宗室子弟叫人过来——若是没有一个身份,不要说人家是个解元了,就是一个普通人也可能会扭头就走,又不是人人都爱和陌生人唠嗑的。 也正是这一番交谈,连翘展示了林峥是如何进行计算的,包括心算。 说实话,这些知识相对这个时代来说算不上具有划时代意义,但确实也算是黑科技了。不过,一则连翘并不觉得这种基础知识敝帚自珍有意思。二则就算她是敝帚自珍的人,这也没有任何意义。 这些都是理论性的基础知识,而不是化学、生物等方面的应用知识。那些应用知识做出一个小发明或许就足够她发大财了,可是这些理论这些基础知识...是想要让她靠心算发大财吗? 数学什么的,最多就是让她成为一个好的帐房,再不然写一本数学专着,可能可以在歷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字。不过连翘觉得,自己这么写小说,一直写下去,也能留下名字。 第162页 林峥这个时候才显示出了超越自己身边『随身老爷爷』的能力,以及和普通人不一样的地方。 而对于读者来说,内心只剩下卧槽卧槽了。 数学一直是一门很难的学科,后世是这样,古代也是这样。对于科举士子来说唯一的好消息是考的不难,而且也不太看这个成绩,但是数学难不难一直是有公认的。再加上这个世界古代的教育普及做放非常好,所以这种难是一种普通读者都会有的概念。 而数学有没有用...除了还在读死书的读书人,参加工作了的、科举成功后当官了的,其实大家心里都很有数,那是真的有用! 特别是最近在传闻朝廷有意提高数学在科举中的地位,因为数学不好很难做好各种管理。这个话题就更火热了!若是真的成了,恐怕就连读死书的都要晓得数学重要了。 而林峥展现出来的计算方法简直让人有一种『神乎其技』的感觉——用现代人的数学知识欺负古代人,简直就是降维打击。 书里面的皇帝欣赏起了这个读书人,倒不是说道君皇帝嘉靖有多惜才,只不过是觉得要是有这么一个人替自己管帐,那也不错。 而书外面呢,那可热闹了。一方面大家对于主人公林峥装的这个逼是服气的,毕竟人家有真东西拿出来。另一方面大家又再一次关注起了『乔琏』其人——这傢伙到底是谁!精通各种学习方法,看起来是个学神也就算了,现在就连数学大魔王也玩的这么熘的吗? 大家都知道的,一般情况下小说人物的智商峰值不可能超过作者的智商。当然,好的写作手法可以起到遮掩的效果,但是一般情况下是这样没错。 而林峥这个人物有本而来,作者乔琏写出的这些东西都是经得起现实试验的。也就是说,林峥会的,乔琏必然会。而林峥不会的,说不定乔琏还是会! 「这是哪门子的世家子弟?一定是大家族培养出来的,不然怎能事事如此精通——咱们都是写小说本子的人了,有些是作者不知道,只不过写出来像那么回事儿而已,这种骗得过一般读者,骗不过我们。《宦海》则不同,这个乔琏是真知道!」作者聚会上就有作者这样提到。 旁边的朋友却迟疑道:「看起来像是,但是这等子弟写小说本子...这不大可能吧?」 不是没有贵家子弟出来玩票一把,就好比社会上戏曲流行,有大量的票友,而这些票友里从来不缺乏贵族子弟。只不过以《海上归来记》和《宦海》的工作量,这可一点儿也不像玩票,而且一个这样优秀的贵家子弟如此『不务正业』,他真的没有被家里打断腿吗? 朋友的说法也有道理,但是这个作者依旧振振有词:「若不是大家族的子弟,那你说说,哪里能冒出一个这样的人来!」 一时之间,本来已经冷却下来的,关于乔琏真实身份大讨论,又一时之间甚嚣尘上。 第96章 「裕德先生,你这小说恐怕得再改改...这个式样的如今已经不流行了。」编辑非常尴尬地拿起一叠稿子。 他们这些做编辑的平常拒稿也有很多了,按理说不应该这样生疏。但是眼前这位笔名为裕德居士的作者十分老资歷了,当初他做编辑的时候对方已经出过两本长篇小说,是前任编辑留给他的人脉。 两个人虽然是编辑和作者的关系,但这些年来反倒有些像后辈和前辈。久而久之的,当编辑的便再也硬气不起来的——再者说了,人家资歷深,曾经在嘉定这个地方也算是红过,不好说什么的。 裕德居士是个年约四十几岁的男子,留着小鬍子,戴着一副玻璃眼镜儿,穿一身长袍,是个文人打扮。这时候却吹鬍子瞪眼起来:「改?!你小子让我改小说?当初我写小说本子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里呢!是你知道小说,还是我知道!?」 这种场合真的是让人无从下手。 一般来说对于小说的理解,作者是要高于编辑的。但是,对于市场的把握,编辑一般要比作者强,特别是那种有些『落伍』的作者。 很多作者就是这样的,年轻的时候写一类小说红了,然后就一直死死的抓住这类小说,根本不做改变。要是行情一直如此,那倒也未尝不可,但哪有那么好事儿!现在正是行业大发展的时候,百花齐放才是春。 至于一直啃老本,那就只能逐渐沦为昨日黄花了。 其中有一些作者能够痛定思痛做出改变,有一些人却不能够。对于这些人来说,他们过去成功的岁月就是人生的高光岁月,美好时代,有了这样的记忆便轻易不会改变那时候的模式。 美好的记忆让他们对此十分顽固。 或许对他们而言,错的不是自己,而是这个世界——曾经的成功证明了这是正确的,所以说,啧,这届读者不行啊! 编辑只能解释这些年业界的风向标,其实都是一些老生常谈的东西,只要没有自己堵住自己的耳朵,平常都能知道。但编辑还是要不厌其烦,不然他能怎样。 苦口婆心一套之后,笔名叫裕德居士的作者略有些烦躁。或许他总算意识到了,眼前这个他看不起的小子是他的编辑,除非想要换个编辑,不然就得听他的——换个编辑对于小说作者来说很简单,但是想要换个更好的却很难,除非是当红的小说作者。 裕德居士再傻也不至于不知道自己已经不是当年了,他可不愿换个刚入行、没什么资源的小年轻!于是皱了皱眉头道:「那你来说写什么好!」 第163页 见铁树总算开花了,编辑精神一振,手上拿出几份报纸:「要说现在咱们嘉定最热的小说,那还得数乔琏先生的。从《海上归来记》到《宦海》不说,只有两个短故事的《药庐琐记》也炙手可热。我仔细看了,《宦海》是最好的选择,人家能成,这就说明读者喜爱。您看看,咱们去了解一番科举的事情,也写个读书人科举风光的故事,肯定受欢迎!」 每一本小说的大热都会带动一个题材的流行,《宦海》的科举路线仿起来并不难,只不过是写得好写得差的差别。如今嘉定甚至苏州全境都陆陆续续有这一类小说问世,可别说,没有《宦海》的时候大家没觉得如何,看完《宦海》之后就恨不得这类小说能多上几本。 于是同类小说也搭上《宦海》的顺风车,卖的有好有坏,但基本上是不错的。 文化商人都不是傻子,报馆也好书商也罢,都推荐作者写这种小说。 这本身没什么,却没有想到裕德居士却暴跳如雷起来:「去你妈的!扯你娘的臊!老子就是死,就是从法华塔上跳下去都不会仿乔琏的套路写小说!」 大骂了一通,收拾起自己带来的稿件,转身就走。 编辑懵了,人走了才苦笑:「这是做什么,难不成裕德先生和那位乔琏先生有过节?可是这是不可能的啊。如今圈子里有谁见过乔琏先生?人家根本不露头,也从来不在报纸上说什么,还有机会得罪人?」 旁边的同事捧着茶杯笑道:「那是你没注意...大概是前些日子吧,《法华人物评》出了新一期,说的正是乔琏。说就说吧,人家正当红呢,大家也爱看。只不过说的时候偏偏还要捎带对比一些如今发展不太好的老前辈,有些用词过了些。」 这人其实是说的客气了,在他看来没有什么『过了』。这是一个奉行丛林法则的编辑,对于不适应市场的作者他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容忍。 而且他觉得《法华人物评》上也没有说错,这些老一辈的作者确实有一些是不思进取。人家乔琏从《海上归来记》到《宦海》再到《药庐琐记》,就没有一篇是在重复自己,都是开拓尝试之作。和他相比,有些老前辈就大有不如了,譬如这位被点名的裕德居士。 这都是实话,还怕人说? 《法华人物评》就类似于《时代》杂志,只不过级别低很多,算是嘉定县的《时代》吧。在嘉定县内是一份非常受欢迎的月报,销量很大,影响也很广。这种评论一出,整个嘉定也就都知道了。 裕德居士也就是因此非常不满。 实话是实话,但实话有的时候在有的人面前就是怕人说的。 裕德居士拿着书稿左想不得劲,右想不舒服。等到家中僕人叫他吃饭的时候依旧不爽,于是坐在书案前大笔一挥写了一篇文章。这篇文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怼乔琏、怼报馆、怼《法华人物评》,甚至还怼读者。 怼乔琏自不必说,虽然现实生活中乔琏和他无冤无仇,但是在他看来一切因乔琏而起——他当然不会认为是自己的问题。 至于怼报馆,那是在说报馆越来越堕落,越来越庸俗了!他们过去写的才是真正的作品,如今行业就是被这些人弄的越来越浮躁的。现在的小说就是媚俗,讨好读者而已! 《法华人物评》在他的文中更是被批的重中之重,好好一个在嘉定挺有人气的报纸,在他笔下简直罪不可赦!为了销售报纸简直连脸都不要了,一个劲吹捧乔琏这个新人,没有一点慎重谨慎的办报作风,和当年的《法华人物评》简直差了十万八千里。 最无辜当然还是读者...怼完了所有人,这位具有一定情怀的作者最后忍不住归结到读者身上——噫,一定是这届读者不行!如果不是读者不行,怎么会有乔琏这种小朋友写小说不到一年就吹捧成这样,怎么会有报馆为了讨好他们这样浮躁,怎么会有《法华人物评》做出这样的内容!? 写完这些之后心里平了平,这时候家里僕人又再次站在书房门口:「老爷,曾老爷老了!」 这位僕人口中的曾老爷也是一名作者,和裕德居士差不多是同一时的。两人以前因为竞争关系没什么交集,这些年没了竞争倒是走动相熟起来了。 曾老爷和裕德居士作揖问好,两人不一时就说起来《法华人物评》的事情。裕德居士本来平了平的心又再次不爽起来,和曾老爷一起声讨了一番,然后拿出自己刚写的文章给对方看。 「让兄长见笑,这些年虽然年纪渐长读书养性,却依旧改不了年轻时候的脾气。心里不平,一时忧愤之词。」说着裕德居士还拱了拱手。 曾老爷很快阅读完了这篇文章,一拍大腿:「贤弟这说得对啊!贤弟文章果然依旧如年轻时候一样直指要义,不像愚兄心中虽有万言,却说不到点子上。」 受了这一句不轻不重的吹捧,裕德居士摆摆手:「兄长这话说的过了,不过就是啰嗦时事而已。」 说着唏嘘道:「这年头再也不如我们年轻时候那样了,那时候多好。读小说本子的人并不是消遣,而是真能从中学到道理...如今就是游戏娱乐一类,唉!」 曾老爷却是拉起裕德居士的手:「贤弟可不要这般想,要我说咱们就该把这篇文章发出去,让报馆看看,让读者看看,让同行看看,也让乔琏那个后生晚辈看看!打醒这些人,让他们知道小说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第164页 这个时候裕德居士却犹豫了,写这个文章的时候他是很爽的,也都是他内心真正的想法。可是他不是什么都不懂的蠢人,这些东西发出去,若真是能得到大家的认可,他自然名声大噪。可要是没有获得认可,还因此得罪了所有人,那可就自绝生路了。 「兄长,你且容我想想,再想想。」裕德居士只能往下拖。 对方却不让,立刻道:「贤弟,再想什么呢?一鼓作气啊!我知道你肯定有一些犹豫,但是不用担心,咱们可以联络一些人一起声援你,声势大了还怕什么——你可不能因为惜个人而忘大家啊,这是咱们这一行的大事!」 第97章 「裕德兄,此事大善啊!」「对啊,这一次咱们这些人就看你的了!」「如今写小说的都如跳樑小丑一般了,长此以往如何是好!」「就该杀一杀这等不正之风!」「要说还是裕德兄说得好,那文章我听曾兄说了,震耳发聩!」...... 裕德居士家从来没有这样门庭若市过,早些年他也小小的红过,但是同行这样给面子真是没有的。他知道这是之前看过他文章的那位将这件事说出去了,一开始心里还有一些不喜,可是到后来他就改变了想法。 很多话听久了,假的也变成真的了。这些吹捧的话或许有过怀疑,这是人家为了怂恿他做出头的那一个而说的。但是着名的宣传家说过,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是真理,更何况这些吹捧裕德居士自己也是认可的。 在这些吹捧与自我想像中,他也认为自己是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而且有识之士必定会十分认同,如今身边围绕的这些人就是证据。 「好!在下不才,愿意做头一个说实话的!我不怕得罪人,我全凭公心做事,又不是为了自己一些私利!」说这话的时候只觉得胸中一股正气涌上来,十分慷慨,仿佛他曾经写过的那些小说里的英雄人物。 其他人轰然叫好。 「这才是吾辈楷模!」「小弟以兄长马首是瞻。」「以贤弟为旗,我们随后必定声援!」「就该还咱们这一行一个清净天地了!」...... 众人也是说的热血沸腾,裕德居士拿出自己原本写的那篇文字,又在大家的参详之下修改了一番。 大家都觉得尽善尽美了,这个时候却有一个难题,这篇文章放到哪里去发表呢? 这篇文字肯定是得罪人的,平常大家相熟的报馆是不用想了,只能转到一些小一点的报馆——虽然这的确得罪报馆,但是有些报馆为了搏人眼球,是不讲究那许多的。就如后世网络媒体的时代了,网媒自己还要说一下这个时代的坏处呢。 当下计定,这篇文章送到一家出售量还可以,急于想沖一冲的报纸。两边一拍即合,于是第二天业界以及普通读者就都看到了这篇文章。 这些人也不是没有脑子,在修改文章的时候特意降低了报馆在其中的存在感。同时在批评同行时注意抓住乔琏这个典型,虽然指代的是新出头的一类作者,但是却只提了乔琏等少数几个名字。 其实就是控制打击面。 不过连翘看到这篇文字的时候只觉得这个作者奇葩——怼平台、怼同行什么的不算事儿,她年少时就见过大场面,这种作者虽然不是主流,但是网文作者中寻一寻还是有的,但是怼读者? 哦豁,不想活了是吧? 活着不好吗?为什么要这样。 正是因为有读者的支持,这才有了作者的名与利,港真的,怼读者难道不是自绝于天下? 连翘是从后世来的作者,网文算是文娱业吧,在她眼里其实和服务业很像,就是要让读者看的满意。写的好不好是能力问题,这个先不论,但是态度要有啊...作者那么多,看文又不是非看你不可。 弄不懂是怎么想的。 连翘确实弄不懂,不过这属于代沟。 在这个时代,作者对读者还真没有那么重视! 怎么说呢,小说业发展起来不过是四十年,也就是两代人。而这些作者都是读书人转行过来的,多少有些读书人的清高。古代读书人卖书卖画卖字不会因为顾客出钱而感谢顾客,他们只会觉得自己的东西就值这个价。 譬如有古代的小说里就有这样的情节,一个读书人的字很出名,曾经有大人物都要过,还给了不少的润笔费。于是之后这个读书人就按照这个价格收费,一旦低于这个价格的就不动笔。 这本身没什么,关键是有一个有钱人也来求字,这笔钱也花了。事后却被这个读书人拿出来和朋友取笑,他并不认为这个人买他的字有什么好感谢的,因为他的字就值这个价钱。 后世对观众、对读者的重视其实也是一步步培养起来的,最开始的时候就算大家都知道群众基础才是最重要的,但大家普遍认为自己做的好了就自然有群众基础——这个逻辑是,自己做的好了,然后就有群众基础。 而到了连翘写网文的时候,这个观念已经发生了变化。成为了只有关注到普通读者、观众这才会做的好。 前后关系不能弄错。前者完全就是唯心了,你做的好不好就是自己判断——哦,不受欢迎了就是这届群众不行?什么玩意儿! 这个时代大家写小说的时候还会想一想这个市场接受不接受,然而说话发言的时候想都不想了。大概是被捧久了,找不到东南西北了吧。 第165页 刘盈盈见连翘看着这篇文章沉思,还以为她为此生气。从她手上抽走了报纸:「这个有什么可看的,不过就是一个不得志的老作者瞎说而已。风太大也不怕闪了舌头,这种话说出来得罪死人了!」 说着又道:「你可别和他论战,一旦开始了就趁了他们的心意了,到时候没完没了,声势也会涨起来。反而不去理他们,过些日子就自然歇火了。」 刘盈盈说的没错,后世的很多论坛撕逼啥的,都是这个套路。很多人就故意说一些引战的话引起注意,骗回復,有些东西不在意才是最好的。 连翘捂着额头,哭笑不得摆摆手:「不是、不是那个意思,只不过觉得这人怪有意思的...怎么这么说话啊。」 后来几日连翘看业界和读者的反应,出乎她意料的,业界反而反应比较大,同行们都站成了两队。一队当然是支持裕德居士这边,说这业界药丸,大家必须搞一场復古运动,整肃业界,还业界一片朗朗干坤。 另一队则是:去你妈啊!一群loser还在这里装大佬!算哪颗葱?哦,你们跟不上潮流的时候就说是这个世界的错,你咋不上天呢? 至于业界的报纸颇有一些看好戏的姿态,最多就是下场蹭蹭热度,发表和这个话题有关的文章。但是具体的态度非常暧昧——连翘估计裕德居士这些人是秋后的蚂蚱长不了,作为平台的报纸也就是这个时候态度模煳而已,等到风波过后自有自己的立场。 而他们的立场从一开始就已经决定了。 人是不会背叛自己的阶级的,报纸也是。现在的报纸做的好好的,赚的钱也比以前多了,这个时候有人出来瞎逼逼说着报纸药丸,这也不行那也不对...爸爸会理你吗?重回那种已经被淘汰时代...亏的钱你补上吗?大家都不傻。 相比较而言,读者们的反应比较让连翘看不懂了。读者们似乎对此感觉并不大,甚至其中比较有觉悟还会反省一番自己是不是太庸俗,爱看的都是消遣文学。 朋友,这不对啊,是小说不够好看吗? 经过一番调查,连翘才明白还是自己太简单了。 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独特情况,现在和后世是不一样的。要知道书籍在这个时代虽然不算顶金贵,但至少比后世金贵。书籍代表的教化意义还没有完全褪色,很多人即使看消遣小说,心里也是认可这一点的。 具体表现为,凡是具有教育意义的小说评价都会高一些——小说的销量先放到一边不去管。 这就像是二十世纪初的华夏,大导演可以放话说:看不懂我的电影,这不是电影的错,是观众的错。观众兴许还真会生出一丝愧疚,觉得他们这一代品味还是不够,看不懂电影,体会不到浅层娱乐之外的东西。 但是等到十年后再看,如果有一个大导演再这样说...观众只会『呵呵』一笑,然后让电影票告诉对方什么叫做『多么痛的领悟』。除了极少数的导演永远都不愁投资,绝大多数的导演还是要在投资商面前放低身段的。而投资商呢,他们唯票房论,毕竟是商人,在商言商。 而现在还未明白自身意味着什么的读者就好似二十一世纪之初时的电影观众。 到了这个时候,以裕德居士为首的『復古运动』联盟已经完全浮出水面了,至于反对他们的新锐作者们也都集结完毕。前者的标籤主要是曾经红过,或者混了很久红都没红过。后者往往资歷不是很长,但多数是此时的中坚作者,再不然就是刚入行的年轻人,有冲劲。 这两边是在报纸上闹的沸反盈天,着实热闹,整个嘉定的读者也结结实实当了一回吃瓜群众,看大神打架。 不过这个时候有裕德居士那边提出一个问题,他们当场点名的『乔琏』问什么不应战?难不成是怕了,自知自己理亏,不肯站出来? 这弄得新锐作者这边很被动,他们做出什么回应对方都有了一句万金油的回答——大意就是你们老大都不出来,你们瞎逼逼什么?真要是有理,他人怎么不出来说? 虽然很没有道理,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这是在胡搅蛮缠。但是真的很有用,非常伤新锐作者这边的士气。 事情到此,即便连翘原本不打算参与这场大戏的,也坐不住了。 「今日又有什么新闻?」 嘉定报馆聚集处,各种小食摊非常多。早上在这路吃早饭的,那大多是行内人,也是因此,对各种讯息最为敏感。趁着早上吃饭的时候还要看两张今日新发的日报,不然错过了头条消息,别人说的时候接不上话,岂不是尴尬。 嘴里包了一个大大的馄饨,穿青衫的男子展开报纸,含混道:「我看看。」 「咳咳、咳咳咳。」一只大馄饨差点呛着,青衫男子拍案而起:「咳,这是乔琏说话了!」 「什么什么?!」朋友的惊讶一点也不少,连忙凑过去看。 这些日子嘉定小说作者撕逼大战看的吃瓜群众可是乐呵了,一般的读者或许就是看个热闹,行内人却还要深入一些。而在这一场撕逼大战乔琏是没有下场的,一直没有回应过。 说实在的,这也符合乔琏的一惯作风。 行内人分析过了,乔琏本性应该就比较低调。若真想出风头,早早公开身份,要什么名气会没有?至今为止,除了小说,他发表出来的东西就是关于作者答读者问而已。从中可以看出对方比较随和、好玩儿,但依旧没有锋芒毕露的一面。 第166页 这次这么一场撕逼,他不下场,大家一点也不奇怪。进一步说,其实这种性格比较容易博得大众好感度,这个大众包括业内——死忠粉什么不用计较,但是谦逊内敛一些的作风确实比较容易吸引路人粉。 「这也是坐不住了吧...如今那帮倚老卖老非拿他说事儿,再不出来说话也说不过去——怎样,乔琏说了些什么?我觉得他是词锋犀利的那种人。」凑过去的朋友这样道。 其实好的作者都是厉害的文字工作者,这种纸面撕逼都应该挺强的。但是从乔琏的答读者问可以看得出来,她小说之外也属于很灵活的那一类,这类作者往往更能打嘴仗。 「这...乔琏先生这话说的可真是痛快啊!」这并不是两个业内人士说的,而是旁边一个吃饭的路人,这人并不是业内人。 连翘的回应其实很简单,对方怼了很多人,当然,其中最主要的是她,谁让她红呢,枪打出头鸟。但是她并没有大而化之地去驳斥,更没有专门给自己说话,从头到尾她只扣紧了一点,那就是对方怼读者这一个点。 针对这些自我感觉良好的作者,她可不像是上次回应那位炒作的彭冬生,只有两个字『玩去』而已。而是正正经经写了一篇文章出来,就发表在了第二日的《朝日报》上。 第98章 乔琏的回应,在第一部 分她先说明,小说原本就是一种消遣读物,诞生无非两个原因,一个是作者的思想,另一个就是读者喜欢,由此作者能够靠这个赚钱养家。这两个原因任者其一,又或者兼而有之。 「若是只有前者便也罢了,不图名利的只得自娱,没有收一分银子旁人没得置喙的余地。可就我观之,这般可钦可佩的前辈只怕少有,至少不在如今说话大声的这几位中。」 连翘之后的话说的很直白——既然是有想法要赚钱养家的,那当然是要跟着读者走。这和做其他营生的人没有什么两样,客人就是衣食父母!而天底下无不是的父母,端起碗来吃饭,放下筷子骂娘? 「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连翘调笑一般道。 小说不受欢迎了就说读者不行?听起来有够好笑的。然而说这话的人忘记了,他们本就是读者捧起来的。好看的小说受人欢迎,不受人欢迎的小说不好看,哪有自己想的那么多! 把自己的小说杂乱说成是高深,无聊说成是哲理,落伍说成是情怀,其实就是水平不够,懒得改变,不求上进而已,哪有那么多的高尚理由? 小说本就是给读者看的,若是读者都不能评判小说好不好了,那谁来评判? 最后连翘才正经一把:「须得记得当初小说到底因何有今日的风光。这才是能走的长远的关键,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这些回答真的非常吸引读者们的关注——这是连翘的真心话,读者们也接收到了。而在此之前从来没有作者如此明确地站在他们这边,虽然他们之前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但是连翘说了立刻让他们感觉不同。 而且实在来说,除了极少数对自己德行要求格外严苛的,绝大多数的小说读者就是图一个消遣而已。那些作者大帽子扣下来,其实让他们挺不得劲儿的。 一方面他们觉得自己花钱又不是找罪受的,轻松一点读些消遣故事怎么了?另一方面又隐隐约约觉得不能反驳对方,毕竟德育教化这种事属于政治正确,总不能说这是不对的。 现在乔琏这么肯定地替他们站台,他们立刻有了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是的,只要不神化这件事,事情是很清楚的,他们是花钱的人,所以当然是听他们做主他们选择!那群瞎逼逼的人能够衣食无忧,每日只说那些怼他们的话,绝大多数也是靠他们当初的贡献吶! 报业的也非常贊同乔琏,相比起作者们身上的文人气,做报业的显然更加在乎市场,观念也更接近服务业,乔琏这么说他们都是服气的。 那两个一起看报的业内人士就道:「人家乔琏红起来果真不是没理由的,至少人家知道什么才是他们的根基,要写读者爱看的。」 「不说别的,光是放得下这个身段就看出来了,不是一个路数的!」 但是以裕德居士为首的作者就非常看不顺眼了,这甚至成了他们最新打击新锐作者的素材。 在他们眼里,什么叫做献媚,这就是赤.裸.裸的献媚!献媚于读者,不要脸地讨好他们,完全忘记了作者该有气节、原则、思想! 狂轰滥炸了一番,然而连翘已经不理他们了。甚至很多新锐作者也懒得理他们了——这是新锐作者们聚会之后讨论协调出来的处理办法。 经过连翘的那篇文章他们也算是看出来,压根就不该和这些人浪费时间。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多写一些好的文字,毕竟嘴炮打赢了不算赢,最后还是要看在读者那里的受欢迎与否。 嘉定这一场不大不小的嘴仗就这么结束了,但是影响还是有的,本地渐渐平静之后竟然传到了苏州那边。 主要还是因为连翘,她那篇回应的文章被苏州的报纸非常利索地拿去『转载』了——因为《宦海》的走红,如今她在苏州也挺有名气的。所以标上她的名字,有兴趣的读者还不少。 更何况这篇文字本身就是一篇不错的社论,说到的问题也是报业、作者、读者们都有涉及的。就算没有乔琏这个名字,也足够发表了。 第167页 『转载』这篇文章的报纸大概说了一下事情的前因后果,然后才放出了这篇文章。 虽然因为没有那样一场激烈的撕逼,所以热度不够,但是读者的路人缘是圈到了。而编辑和作者这边呢,则成为了编辑教导作者很喜欢用的典范教材——没办法,追求『自由独立的思想与灵魂』的年轻人太多了,顽固不化的死硬派也不少,得让他们清醒一些。 不过也有人不买帐,这种事情就是这样,不可能做到人人都喜欢。而且有的作者也确实不是抬槓,而是他们非常注意保持自己创作时的独立自主,并不希望受到其他人意愿的影响。 至于连翘...只是她没有那种觉悟而已,她毕竟是网文写手出身。她从来没有想过要深入挖掘自己的灵魂,拷问自己的心灵,最终写出那种类型的作品。不过她倒觉得这样也不错,她就是想要写出有更多读者能够阅读并且认可的东西而已。 每条路都有不同的人追逐,仅此而已。 有格外不感冒这种观点的作者不免有些不平,忍不住道:「小说本子出来之前谁知道是不是受欢迎的呢?如果只写看起来会受欢迎的东西,日后大家都是一样的了——这个乔琏,人还在小地方混呢,倒是敢指点江山起来了。」 『砰』,一声响,是许文华将手里的书扔到了桌上,他看了说话人一眼:「你明知道他不是那个意思,只不过是想让写的人多想想读的人而已。非要钻研字眼,那干脆都别说话了。」 「至于人家在小地方混...啧,人家就算在小地方混也比你强!你有什么成绩?说说看你写了什么——什么值得拿出手的东西都没有,还长志气了!」 许文华这个人人缘是两极分化的,好的特别好,他每次包下城郊大庄园都宾客盈门就是明证。但是差的特别差,不因为别的,就因为他这人挺反社交的。这种情况下他就算不同意对方的话,也不一定要说的这么直白。 人被说的满脸通红,说不出来话。 朋友怕场面太难看,将人带走了。朱敏则是坐到了许文华旁边:「怎么,有脾气?看来你是真把这个乔琏当成是朋友了。」 许文华这个人的脾气,一旦被他当成是朋友,不管他对你是不是嘴巴狠,但是对外绝对是一千个维护。 尽管没有和乔琏见过面,但从朱敏的角度看,恐怕许文华已经将乔琏当成是神交已久的朋友了。 然而许文华依旧要嘴硬:「什么?哪有!不是!我不过是就事论事罢了。我这人不怕承认事实,事实就是乔琏那些话说的有道理,咱们这些写小说本子的就是靠读者撑起来的,除非是不图名利,不然就别看不起读者。」 「至于刚才那人,那只不过是一个欠教训的!什么都不知道就敢说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话...这一行,他还没有入门呢!」说到这里许文华不屑地撇了撇嘴。 朱敏屈起指节敲着桌面,非常明显地在思考问题。有的时候观察许文华对乔琏的态度是很有意思的事情,到底为什么这么特殊呢? 他有想过,或许就是许文华这个傢伙天资太高了! 天资太高了,他看其他人从来都是俯视,也就谈不上有什么不同,反正都不能让他正眼相待。然而高处不胜寒,每个人都还是希望自己有一个同样水平的朋友或者对手的,他们遥遥相和,始终领先于一般人。 这个人一直没有来到,直到有了一个乔琏。 朱敏忽然笑了起来:「文华啊文华,你这样还真是让人担心!」 「你说的什么鬼话?」没头没尾的,许文华根本不知道朱敏是什么意思。 朱敏意味深长道:「你以前曾说过,你这一生只要一生一世一双人,就如你小说里写的那些一样。那个女子要与你心意相通,能与你论诗歌,谈玩乐...这样的人本就罕见,还要加上与你年貌相当,我看你要等着孤独终老了。」 说着手指指在了桌上报纸上,上面有『乔琏』这个名字:「真可惜,这位乔琏先生不知道男女老幼,不然堪配你这位苏州才子!」 现在看来,许文华唯一认可的、能和他完全在一个线上的只有一个乔琏而已。问题是朱敏并不觉得对方会是一个年纪特别小的人,甚至不会是一个女的。 许文华皱起了眉头:「朱二郎,以后可别说这等蠢话了,不然朋友没得做!你的脑子里只有这种事?你就是担心终身大事担心的太多了,如今才会弄成这样不清不楚的局面!」 朱敏因为不满意家中在老家娶的老婆,现在在城里养着一个如同正室夫人的小妾,美名其曰『两头大』。实际上这也确实弄的他头都大了,两个家庭养起来可没那么容易。再加上这里头的家庭战争,简直就是一笔煳涂帐。 说到这个,朱敏也是非常尴尬的。所谓揭人不揭短,平常许文华虽然对他毒舌,但也是点到为止,这件事很少提。或者提起来也就是略作敬告,劝说超过了奚落,而这一次却不是这样。 许文华是真生气了,朱敏察觉到。 但是这是为什么呀?他百思不得其解。 他不是许文华肚子里的蛔虫他当然不会知道,许文华这人其实活的很像自己笔下的人物,有些地方上是过于纯粹的。对于乔琏,用后世的词来形容就是『精神知己』,强加别的调笑上去会让许文华觉得相当冒犯。 第168页 第99章 『刺啦』一声,烧干的锅里下了半锅水。一块齐齐整整焯过的五花肉浸入锅中,吴美娘又放了带着葱白的葱果、生姜,最后倒了料酒下去,这才停手。 破天荒的,连翘被塞入了厨房,专门给吴美娘做饭打下手——其实吴美娘也很少进厨房,这些事情都有丫头春儿来做。她平常的家务最多就是做一做母女两个的贴身活计,今日是有自己的原因,这才拉着连翘进了厨房。 平常吴美娘的穿戴很讲究,她是一个年纪不算大的寡妇,又生的好,不好再如何打扮,但是一些讲究是不能少的。衣服、头髮等都是整整齐齐的,戴的簪子、手镯等虽然朴素,却都是好东西。 今日却挽起了袖子,露出一截雪白的小臂,手上的的镯子和戒指都被摘了下来,身上则穿着一件旧衣,围了一只小围裙,在灶台前面转悠。 她指着锅里道:「这要用大火,煮个半刻不到也就是了。浮沫要撇干净,然后转小火煮两刻钟。」 今日吴美娘要做的菜是酱方,酱方是一道苏州大菜,算是本地女子都会做的。这道菜如今每到过年节的时候吴美娘都会做,今日拿出来却是为了教连翘。 连翘不会做菜,两辈子都不会。上辈子少年时代不是吃妈妈的饭菜就是吃学校食堂,等到高考后的那一场意外,失去了家人,之后又是大学。大学期间有的寝室会尝试在寝室做饭,他们寝室并没有这个爱好,她不是吃食堂就是点外卖。 至于假期在家...呵呵,一般都是点外卖。偶尔也会折腾一下厨房,不过总体而言她的战绩就是炒个蛋炒饭,煮个鸡蛋啥的。 而古代的这个连翘也没有给她留下任何有关做饭的记忆,十岁以前年纪小的时候可轮不上做饭。吴美娘怕她被油星子烫了,被灶火燎了,被菜刀割了,总之她是不进厨房的。 等到十岁以后,连翘上学的事情多,再加上她自己确实对进厨房不感兴趣,这些事情也就被耽误了下来。 至于吴美娘,她也是想着估计连翘将来用不着自己日常做饭,最多就是逢年过节在夫家表现表现,体现一下主妇的身份。这种情况对于厨艺的要求就不高了,只要会几道节日常用保留菜色就足够。按照她的想法,等到连翘从书院出来,临时速成也是可以的。 一拖二拖,这就到了这个时候。 连翘非常敬畏地看着吴美娘做饭,做饭对于很多心灵手巧的妹子来说真的非常容易。但是在她的尝试过程中充满了艰辛,那个时候她还是有着后世方便厨具的支持呢。让她用古代的柴火灶、大锅做菜...史诗级的难度。 当然了,连翘总体而言是一个比较听话的晚辈,虽然自觉可能根本学不会,但是她的学习态度是有的。就在一旁给吴美娘打下手,时不时地递个东西什么的,中间的过程也记下来。 她能做的都做了,如果最后还是做不出来,这也是非战之罪了,吴美娘想要说什么也说不出来。 实际上也是如此,吴美娘做好的酱方非常漂亮,整块的五花肉呈现出一种诱人的红色。立在那里,肉皮光泽细腻,微微泛着光,伸出筷子戳一戳,十分q弹。看着颤颤巍巍的酱方肉块,连翘立刻大快朵颐下来。 食慾之旺盛,最后盘子的酱汁都被她用来拌饭了。 而轮到连翘来做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了,提前几天腌制好的肉没有什么问题。可是接下来的步骤她一样一样按照吴美娘说的来,但忙活到晚上,得到的也是一块让人一言难尽的成品。 这下晚饭都赶不及了,只能让冬儿出去外面的饭馆买一些饭食回来。 在连翘家里搭伙吃饭的马姑娘看得出来吴美娘有话和连翘说,各种菜分了一些,非常有眼色地回房吃去了。于是饭桌上只剩下连翘和吴美娘,春儿和冬儿两个小丫头则是坐在下首,只吃自己面前的两个菜,而且绝不抬头。 吴美娘想了想道:「这几日你多多和我进厨房。」 「啊?」连翘还以为经过今天的尝试之后吴美娘会放弃让自己学厨这个想法,没想到竟然是打算长期抗战了。她忍不住道:「娘,不必这样罢!我在这上头实在是不在行...说起来这些事不会也不算什么。」 出去吃,或者僱人来做,这是现代人很常见的。而在如今的苏州,中产阶级的人家也很正常。所以关于做饭、做家务什么的,连翘从来没有因为自己来了古代,来了女子一般都做家庭主妇的古代,就想着要去学习。 吴美娘却正色道:「不是那个道理,咱们可以不做,却不能不会做。若是将来进了别人家的门,这些东西固然可以让丫头婆子做,但你要是不会,别人怎么看?」 这确实是正理,不要说连翘家这种中产阶级了,就是钟鸣鼎食之家的小姐,一脚出八脚迈,多的是人伺候的那种,女孩子该学会的种种事务还是得学。或许她们将来根本用不上,但是身为女子就是要学! 连翘对此却开始有些烦起来了:「啊,娘你看着办吧。」 说这扒了半碗饭,扔下碗筷就回房去了。 这个世界对女孩子的限制没有那么厉害。发展到如今,连翘有工作,甚至在自己喜欢的事业中获得了成功,生活中的女孩子似乎也没什么古代女子的悲剧。所以她都有些忘记了,这到底是古代,有些东西不能『乱来』,不能『随便』。 第169页 她不至于为这么点小事就玻璃心地愤世嫉俗起来,但是心情暂时的不好是肯定的——因为这件事明白无误地提醒了她,她其实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见到连翘这个样子,吴美娘也是嘆了一口气。晚间的时候与正在端热水的春儿道:「连翘那孩子年纪小,又因为自小生的好,脑子灵,是吹捧长大的,顺风顺水惯了,便格外不在意外人的看法了。她哪里知道,过日子不是永远都像在家的时候一样。」 春儿放下铜盆,伺候吴美娘洗脚,笑着道:「要奴婢来说,夫人其实是多虑了。小姐聪明成这样,有什么日子过不出来?说到洗衣做饭的活计...说句实在话,将来也轮不到小姐担忧。」 「话是这样说,但总不能不会啊!」吴美娘说着将除去了袜子的脚放在热水中烫了烫。 春儿蹲着撩水给吴美娘洗脚:「如今的风气早就不同以前了,还有哪家讲究这个?就算小姐将来嫁人,只要不嫁个长子,肯定是小夫妻两个分出来单住。这种事情谁来挑剔?」 春儿又与吴美娘宽心:「奴婢没有读过什么书,但曾听人说过几句老话,『天道忌满,人道忌全』。小姐生的好,人也聪明,将来必定是身家丰厚的。若是这样还要求这也会那也会,非得十全十美不可,也是强求了。」 吴美娘被春儿说服了,或者说她不是被春儿说服了,而是被自己说服了。她根本就无心用这种事情为难连翘,只不过需要一个理由让她放弃而已——从连翘从小的事情就可以看出来了,吴美娘其实是一个非常溺爱孩子的女子。特别是丈夫去世之后,连翘是她唯一的寄託,溺爱什么的就更是与日俱增。 于是在连翘第二天吃饭的时候就一脸懵逼地听吴美娘宣布,她才刚刚开始的厨艺培训计划宣告结束。虽然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是总归是好事,所以她就非常高兴地接受了,并没有任何追根究底的意思。 不过她显然高兴的太早了,等到晚间的时候吴美娘兴高采烈地对她道:「这回旬休的时候可别出去玩儿了,家中有事——这一次我和你几个舅妈还有姨妈找了一些姑姑婆婆,给你们联繫了一桩相亲,到时候你们表姐妹几个都是要去的。」 「啊?」连翘这回才是真正的一脸懵逼。 今日白天的时候吴美娘回了一趟娘家,主要是在连翘教育问题上的失败让她有些闷闷不乐,急需和嫂子姐姐们交流一番教养儿女心得——她们都是有几个儿女的人,吴美娘想要向她们取经。 然而说着说着,话题就自动歪到儿女婚嫁的问题上了。 这很正常,古代妇女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如果家里有适龄儿女,忙活婚姻的激情绝对是百分百的...实际上现代当妈妈的人也是这样。 其中吴美娘的大嫂小宋氏儿女俱已婚嫁,但即便如此,讨论起侄甥们的婚姻嫁娶,她也是很有兴趣的。 这其中以吴美娘的大姐吴慧娘家任务最重,张贵子上头有一个哥哥张昭快二十岁了,然而并没有婚事。张贵子的弟弟张朗虽然只有十五岁,但是也眼看着快要到时间了,总不能几个孩子挤在一起办事吧。 再加上张贵子这个最不能拖的女儿,真是沉重的任务。 相比之下,吴美娘只有连翘一个女儿,而且连翘年纪还小,任务就要轻的多了。 第100章 吴美娘的二嫂家有二儿子吴宏昌,小女儿吴梦春,三嫂家里有独子吴宏泰,小女儿吴丽春,姐姐吴慧娘家里有大儿子张昭,女儿张贵子,小儿子张朗,再加上吴美娘家的连翘,这些孩子都是待婚嫁的。 到了这一代孩子们婚姻嫁娶的热门期,这些母亲们当然兴奋又激动。发愁之余,每日就像是警醒的猫咪,耳朵竖的高高的,但凡听说哪个门当户对的人家有适龄的好姑娘好儿郎,立刻都会打听一番。 这时候凑到一起自然有说不完的话,就连一向看其他妯娌小姑不顺眼的老二媳妇古氏也没有像往常一样,动不动就要刺别人几下。 说到最后头,还是过来人的大嫂小宋氏提醒道:「既然有这样多的孩子等着相看,不若办个相亲会。」 所有人立刻拍掌说好! 相亲这件事自古有之,上古时期民风质朴就不说了,常有男女私定终身。就连孔圣人他老爹老娘也是『野.合』呢,常有男女互相看对了眼就在一起了,这一点到后来被少数民族保留下来了。 甚至直到先秦时代末期,那时候已经有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概念,但不知道是不是上古遗俗的影响,朝廷却特意提出有一种情况下男女互订终生是受到承认的。那就是在三月这个月份,春天万物萌生的时候,举办的相亲大会上,如果男女互相喜欢,那就可以缔结婚约。 这个世界虽然具体歷史和连翘那个世界的不同,但是在总体进程上却是差不多的。 所以说,男女相亲自古以来就有传统。只不过后来随着女子地位越来越低,逐渐消失,或者变得有名无实——只有家长出现的那种相亲。 而在如今,随着民风重新变得开放,事情又不一样了。 既然女子都可以出门工作了,那么婚姻上面也不大可能做到完全的盲婚哑嫁。真的有心,婚前还能不知道对方长什么样? 这个时候相亲,最保守的做法就是男子家的女性长辈来女子家里做客,见一见这个女孩子,看看是什么品貌。听起来只有女方是被相看的...还是挺封建的。 第170页 不过不打紧,这种相亲方式因为其保守,已经只存在极封建的家庭,以及一部分钟鸣鼎食之家了。 一般的人家相亲是男子由长辈带着去女子家里做客,或者男女由各自长辈到共同交好的人家做客。互相之间有见面,长辈在明面上考察,青年男女呢则是心中暗暗考虑。 还有一种更新潮的,那就是小辈自己相亲见面,做长辈的只管把小辈带过去见面,其他的就不管了——这其实是功课做在前面了,都已经将对方人家打听的清清楚楚,自然不需要多此一举再做考察。所以乐的让小辈自己相处,也是显示自家的开明。 而所谓的相亲会,其实是在『文艺復兴』,復兴一些上古时期的民俗,也是近些年才有的。 仿照上古先民,在三月份的时候年轻男女多有城郊踏青的,到时候刻意结交,说不定就要凑成不少姻缘。 但是说是三月份,实际上二月份这种事情就热起来的。只不过不是在郊外踏青,而是几家人家联合起来,男孩女孩多一些。表面上看起来,并没有一定要凑成哪一对的意思,所以最终结果如何都不尴尬。 而且这种做法事先已经过滤掉不适合的人家了,所以无论哪一对男女看对眼了,长辈都是可以接受的——这种自由恋爱是有限度的自由,总之家长给你放了一堆猫去选,你总不可能挑出一只狗来。 办相亲会的好处很多,省时省力,成功机率也大...一般来说孩子们也没有那么排斥。于是小宋氏一提出这个,其他人就没有不愿意的。 而做出这个决定之后,最难的就是联络到合适的人家。门当户对、家中有适龄儿女,而且这些孩子们也不能太差...... 好在这些早就打听着娶儿媳、嫁女儿的母亲们都有各自的积累,再加上通过连翘外祖母宋氏联繫一些老姐妹、三姑六婆,收拢收拢,想要找到足够的人,并不难。 连翘听到了要办相亲会的事情,有一瞬间的呆愣。 在学做饭和相亲之间选择哪一个?她想选择狗带。 第二日去报馆之后和表姐张贵子见面,两个人眼中都有一种很沉重的东西...承担了她们这个年纪不该有的困扰啊。 连翘主要是因为没有做好准备,她到底不是一个真的土生土长的古代小姑娘。暂时适应了古代的生活,那只不过是因为除了没了手机电脑等等娱乐,本质上她的生活并没有发生什么太大的变化。 可是相亲...相亲之后往往就意味着订亲甚至结亲,这种新产生的关系显然是现在的她不能适应的。 至于张贵子,她的问题比较复杂。一个是因为她的年纪在未嫁的表姐妹中是最大的,可以想见她会承担长辈们更多的『关爱』,这对于她来说是个不小的压力。 再就是从小面对她爹她娘的不幸婚姻,如今单身,靠着工作赚钱过的潇潇洒洒的她显然对婚姻没有任何的嚮往。甚至,她是隐隐排斥婚姻的,只不过她从来不敢说出来。 连翘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不知道张贵子的问题,后来时间久了,再加上被触发的回忆越来越多,也就知道张贵子家的那笔煳涂帐。 张贵子的爹,连翘应该叫做张姑父。张姑父家并不是嘉定城里的,而是下面乡下的。这本身并没有什么,总之他靠着自己的能干抓住时机,最终鲤鱼跃龙门,补到了一个捕快的活计。 也因为长的不错,当年将吴慧娘迷的不要不要的,最终下嫁给了他。 是的,就是下嫁。吴慧娘嫁给张姑父的时候吴家怎么也算是个中产阶级家庭吧,家中使唤的起下人——她当时还陪嫁了一个丫头呢! 而张姑父不过是个小捕快,是捕快,不是捕头,所以说穿了就是一个小差役。没地位,也没有什么钱。 张贵子家的悲剧在于张姑父不仅身份设定是个凤凰男,关键是做的事情也是凤凰男的事情。 老家的爹娘、兄弟姐妹什么,用岳父岳母、老婆的东西去补贴,对吴慧娘却很有大男子的派头,摆足了一家之主的谱儿。 还是当年连翘外祖母宋氏强势,宁愿女儿和离再嫁,也不愿意她受苦,这才稍稍吓住了张姑父,让他收敛了一些。 好在吴慧娘也不是什么包子,生了三个儿女之后,她几乎就不和丈夫说话了。平常就只管照顾孩子,把住家里的钱财经营——按照她的想法,丈夫要是有钱只会全部补贴给老家的,她为了孩子也得留下一些。 现在吴慧娘也算是苦尽甘来,三个孩子眼看着都长成了,而且都是站在她这边的。有了儿女的支持,她真是一点也不怕丈夫如何。 张贵子小声与连翘道:「我真是有些害怕,但是我娘特别着急,根本等不下去了。」 张贵子翻过年之后又长了一岁,也就是十七岁了。这个年纪是这个时代女孩子最好的时候,但是这个时候又是最容易逝去,难以抓住的时候。好像一晃眼,然后就过去了。 十七岁往往是一个警戒线,如果十七岁的时候没有订亲,那么一进入十八岁,就会有很多相看亲事的事情等着...所谓二十岁成亲的女孩子,大多数是那些做女工的,为了补贴家里,以及为自己攒一份嫁妆。 而吴慧娘是不会让张贵子耽误到那个时候的。 连翘很同情张贵子,但是她也没有办法,实际上她自己同样满头包。在这个问题上,她和张贵子一样,打心底里充满了抗拒。 第171页 不过,虽然她自己是抗拒这件事的,但对着表姐张贵子还是要正能量一些。安慰她道:「这种事如今再怎么反抗也是无用的,不如顺着大姨她们的心思去。若是有心仪的人,说不定你就一点也不害怕了,只恨不得明日就嫁他。」 说这话的时候张贵子忍不住扑哧笑了一下,要去捶连翘。连翘给躲了过去,然后才转头笑嘻嘻道:「若是一个喜欢的都没有,到时候就摆着一张冷脸,只管生人勿进就是了。等到回家只说没有合适的,难不成大姨还能强迫你?等到下一次相亲会那就不知道几时了,能拖一阵是一阵罢!」 「这还像句话!」张贵子弹了一下连翘的脑袋瓜。 倒不是说连翘说的话有多有建设性,只不过这件事也只能如此罢了。 连翘看着张贵子离开的背影,打心底希望这位表姐能够找到真正喜欢的人。说到底,在这个时代女孩子不嫁人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不只是个人的事情,还有整个家庭,面对来自外界的、整个社会的压力,那实在是太难了! 如果能有一个喜欢的人,就不用面对这种难题了。 不过担心张贵子之前,她其实更应该担心担心自己,她的问题其实远比张贵子要严重。 「不管了,能拖一时是一时!」 第101章 等到旬休这一日,吴美娘倒是比连翘在意的多。不要说连翘这一日梳的头髮,穿的衣服了,就是一根髮带,一个戒指,她也要仔细过问。 过了二月二龙抬头的日子,虽然还不到春日,却也没有那么寒冷了,显出一些初春的气象来。所谓『二四八月乱穿衣』说的就是这几个月份季节变化,正是换季换衣的时候。 所以连翘脱去了厚厚的大袄,穿了一件小袄。 这种场合併不是说打扮的越隆重越好,都是青年男女,又是第一次见面,轻松一点其实会更合适。 对此吴美娘是很可惜的,因为连翘生的实在太白,生宣纸一样的皮肤上是是浓墨重彩的五官,便有了过于强势的美丽。这样的容貌,一向要用比较华丽的装饰去配,这才压的住。 之前正经打扮出门,吴美娘都是给连翘穿着石榴红、墨色、藏蓝、宝蓝、泥金紫,配上白色、玉色、银丝金线等做点缀减去沉闷也就是了。要她来说,连翘这是年纪小,不然大气一些的大袖衫子、披风都能穿了,那才更加合适呢。 而现在,只能依着初春的节气,挑一些轻薄一点的颜色。 一件立领对襟白绫面子垂胡袖小袄,一条翠绿色折枝梅花马面裙。非要说心机,心机就在刺绣和装饰上。小袄的刺绣全用金线,对襟用的纽扣则是子母扣——金底托红玛瑙。早春轻巧之余,又特别迎合连翘的气质。 至于鞋履、首饰之类不用多说,吴美娘一样一样都考虑到,连翘就只需要当一个换装娃娃就好了。 等到连翘和张贵子等表亲碰面的时候,互相看了一眼,立刻就有数了。其实大家的待遇都差不多,只不过有的人是当妈的比儿女积极,有的人则是反过来的,自己比较积极。 连翘自然是和张贵子手挽着手一起走的,张贵子今天打扮的也十分用心,并且是姐妹中唯一一个穿了大袖衫子的人——以这些女孩子的身量和年纪而论,也只有张贵子撑得住这个。 古氏瞥了连翘和张贵子一眼,又看了看自己的女儿吴梦春,心中有些后悔。 当时一说相亲会,她立刻同意了。却忘记了一件事,但把梦春拎出来的时候不觉得,但是放在她那些生的好的姐妹当中就十分明显了...实在是太平凡了,简直就像是一只小鸭子跑到了大白鹅当中。 虽然大家都说『娶妻娶贤』,容貌不重要。然而现实就是,一水儿的姑娘在眼前,男子自然是要往好看的女孩子眼前凑的。 张贵子飒爽明丽,连翘精緻贵重,吴丽春娇俏可人,四个女孩子中只有吴梦春差了一些,对比之下竟似一个完全没看头的黄毛丫头。 然而事情到此也没有用了,总不能这时候忽然说不去了。不只是女儿,儿子吴宏昌也去这次相亲会呢。再者说了,相亲会还没有开始,一切也说不准,说不定就有不那么看重长相,偏爱人才的呢! ——所有的母亲都一样,自家的孩子总是好的。容貌这种东西因为差距太明显,古氏也没办法在心里说女儿比姐妹们强。但是别的地方就不同,只要不能直接对比她就会认为自己的女儿最好。 相亲会人多,办的地方就不能侷促,所以就选在了一条河舟上。这条河舟并不是往常载客的那种,而是装饰的清洁精巧,属于游湖用的那种。船上有船夫会带着一船青年男女顺着嘉定周遭的水道走上一圈,其中的小年轻们就可以自由认识。 而家长们呢,只管把孩子们送上船就是了,剩下的就不用管了。这也是现在最流行的相亲方式,不用插手太多。 连翘他们上船的时候大船里面已经有几个青年男女了,见到之后自然是互相见礼。 说实话,妈妈们的功课显然做的不错,来的青年们质量都很高。长相不错是最明显的,关键是看打扮、看礼仪,知道家庭教养不错、环境也差不到哪里去。 不过连翘和张贵子对视了一眼,都知道对方对此一点兴趣也无。 于是就这样,全场最受异性关注的女孩子互相结伴坐到了船边靠栏上私语——这让小青年们就是想上前搭话都不好意思了。 第172页 但是总有人能够做到的,新上来的年轻男子一下被吴梦春看到,小声惊唿:「龙公子?」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一次连翘几个表姐妹加上吴梦春两个同事一起出门玩的时候,看马戏时遇到的男青年之一。那些男青年都是吴梦春的同事,而这位被大家戏称为『龙三少爷』的青年是其中最有前途的。 『龙三少爷』本名龙守业,家中平平,靠着自己上进如今倒是混的不错,在龙氏红货行也算是有了一点小小的成就。今日这个所谓相亲会他其实是不想来的,只不过他娘实在担心他的婚事,打听到都是好人家的姑娘来,立刻威胁他不得不走这一趟。 相比起吴梦春见他之后立刻满面绯红地打招唿,他却是一脸惊喜地首先看到了边上坐着的张贵子。上次见面的时候他就说过,几个女孩子中最好看的是张贵子和连翘,其实他的真心话是张贵子,或者说他就是喜欢张贵子。只不过不好只说张贵子一个,引起同事一些调侃,这才捎带上了连翘。 当时遗憾的是没有打听到太多她的东西,而为了这个去问吴梦春,似乎又不大好,于是左右就放下了。 本以为这种事很快就会忘记,毕竟只是匆匆一面而已。却没有想到这件事他一直记得,并且印象深刻。每当母亲提出某某家的女孩子不错,给出种种暗示的时候他就会想起张贵子。 「差的太远了,算了罢!」是差什么差的太远,他自己最是清楚。 经过这一遭,龙守业再也没有原来的迟疑。匆匆和吴梦春打了一个招唿,就到边上道:「张姑娘连姑娘,好久不见。」 「你是?」连翘已经不记得这个只是去年见过一面的人了。 张贵子倒是对他印象比较深——因为上次见面对方总是看她来着。于是提醒道:「是梦春那家龙氏红货行的龙公子!」 「哦哦哦。」连翘连忙点头,不好意思道:「对不住,这都没想起来。」 龙守业自然不会因为这个着恼,因为张贵子记得他,这才是重要的。 连翘自觉自己好像成了电灯泡,这位龙公子只拿眼睛盯着表姐张贵子不放,实在是太露骨了一些,完全不像是相亲会的男女。 一般来说相亲会的男女都是第一次见面,不然也基本没说过话。第一次接触,即便是心里有好感,那也是温文尔雅,各种矜持的。 张贵子的反应就比较正常了,这样灼热的目光,让她非常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即使她平日再爽朗大气,其实也就是一个普通的少女而已。遇到这种事,该羞涩的还是要羞涩。 「别开船别开船,还有我一个!」 就在连翘在张贵子身边坐的不自在,想要走开,却偏偏被张贵子紧紧把住手臂走不脱的时候。忽然有个声音传来,船里所有人都看了过去。 这是一个自己来的年轻男子,连翘一见他就觉得眼熟,只不过怎么想都想不起来哪里见过。 而就在这短暂的功夫,这人跳上了船。正喘气呢,一眼看到了连翘,笑着走过来:「真是缘分,竟然能和姑娘在这里遇见。」 这个时候连翘才像是忽然抓住了线头:「啊!是你啊,赵公子?」 连翘说这话的时候其实是试探的,因为她恍惚记得这是年后她和吴美娘逛绸缎庄的时候,那个搭讪她想要请她做模特的画师。当时他是提过自己的名号的,后来刘盈盈还说过他,仿佛是姓赵的。 赵子美松了一口气,说实话,连翘那懵懵懂懂的样子真让他怀疑她还记不记得他。如果他这样热切地上来打招唿,结果人家根本不认识自己——虽然他一般脸皮比较厚,但也够尴尬的了。 「对对对,正是在下!」说着深深作了一揖。 然后上下打量了一番连翘,可惜道:「连小姐眉目是最好入画的那一类,今日穿着虽美,却太过于清淡了一些。」 其实连翘穿的已经很华丽了,金线、宝石什么的可是很精緻的,只不过颜色上面清淡而已。但赵子美说的也没错,他完全是从入画的角度考虑这个问题。 这是职业病犯了吧?不过连翘不讨厌他说这个,至少这样比和一个对她『有兴趣』男子说话要强。 赵子美沉浸于工作的样子让连翘很有安全感,觉得对方至少没有抱着相亲的心思来。于是相比上次见面的冷淡,连翘这次倒是愿意和他接上几句话。 眼看着两个最漂亮的姑娘都有主了,在场的男子只能哀嘆自家手慢,竟然被两个后到的抢走了先手。 赵子美以为连翘真的对画画的那些事情有兴趣,一个劲科普画师一般会让仕女模特做什么打扮。 说完之后他相当期待地看着连翘:「怎样,小姐可有意让我画一幅。」 连翘轻启朱唇就要笑,这让赵子美大喜过望,以为终于能够完成之前的遗憾了。没有想到连翘轻轻地吐出两个字:「不行。」 第102章 「昨日不是旬休了,怎么这副有气无力的样子。你这个样子可看的人生气...好多人还没轮的上旬休呢!」刘盈盈活动活动手脚,看到连翘半死不活的样子,忍不住戳了戳她的额头。 连翘双手捂住额头,忍不住呜唿哀哉:「嘤嘤!我宁愿昨日没有旬休呢!」 昨日旬休她真是不知道自己是被赵子美缠上比较好,还是没被他缠上比较好。有了赵子美这个人,自然省事了不少,其他有眼色的就不会再凑上来了。但是被他缠上了之后,也不得消停啊! 第173页 这下人家知道她的姓名、身份了,第二日就上门拜访——当时吴美娘的反应不要说有多微妙了。 一方面高兴连翘第一次相亲会就能有所斩获,另一方面又觉得是不是太随便了?难道就不再看一看了?这世上好男子还多得是啊!这个是不是太轻浮了一些...热情过头了。 连翘只能打断吴美娘开始没有边际的畅想,颇费周章地向她解释,这个人和她真没有那方面的意向。 吴美娘知道后纳闷道:「如今的年轻人都怎么了,好似对成亲都不太热络。要是我们那时候相亲会,哪里还记得别的。」 对此连翘也只能干笑了...大的环境其实没变,只不过遇到奇葩了而已。 听连翘说昨日竟然去了相亲会,刘盈盈惊讶地睁大了眼睛。虽然她曾经用相亲之类的话调侃过连翘,但是连翘真的去相亲,她是比谁都惊讶的。 连翘的性格在平常的时候就看的出来了,对异性一点兴趣也没有。其次就算连翘忽然有兴趣了,那也用不着相亲会——长得好、身家丰厚、做人也不错,这种女孩子,只要她微微露出这个意思,多得是男子献殷勤。 不往远了说,就是报馆里也有不少男青年有那个意思呢。 当然,更重要的是,刘盈盈没办法想像『乔琏』像个普通女孩子一样相亲,然后结婚生子。 这就像是传奇的人必定会有一个传奇的人生,虽然平常不说,但刘盈盈其实是很崇拜『乔琏』的——为什么不呢,乔琏那么有才华,获得了那么大的成功。即使因为乔琏的真实身份就是身边的一个小姑娘,让这种崇拜逊色不少,但崇拜就是崇拜。 当刘盈盈在心里将连翘和乔琏区分开之后,乔琏其实就已经被捧上了神坛,和她崇拜的其他作者一样。 着名作者,如果是男子,往往要与名妓、大家闺秀等有一桩值得津津乐道的情缘。专一一点的会有一个深情人设,滥情一点的也会有一个『青楼薄倖名』,然后在口口相传中被神化,成为小说里面才子一类人物的具现化。 如果是女子...着名的女作者很少,所以一旦出现往往会更具有传奇性。除开极个别的做了贤妻良母,自此江湖上只剩下传说,绝大多都数都活在同时代同行和读者的书里、梦里。 物以稀为贵么,着名的女作者往往会因为性别优势天然在自己的同行圈子里成为c位。而在读者中那就更不用说了,男读者当她梦中女神,女读者当她人生表率。 不过着名的女作者,除了及早收手做贤妻良母去的,一般都是嫁给了同时代的男作者。其中的原因很深刻,女作者很风光的,读者从贩夫走卒到豪门贵胄都有。她们的出类拔萃让她们很难嫁给一个平平无奇的庸人,这种人生际遇的巨大落差不是谁都能恬淡受之。能想像吗,一个妙笔生花为大江南北无数读者崇拜的女孩子,有一日要为了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事情蝇营狗苟...... 而豪门贵胄则是另一回事了,着名女作者是作者的时候很风光。可要是真的到了婚嫁市场上,绝对不是豪门喜欢的媳妇,就算男子再喜欢也不行。更何况那种喜欢很难说出自爱重之心,更多是出于一种对稀有珍宝的喜爱。 这就好比后世的女明星,万千瞩目、光鲜亮丽,但是真的说到嫁入豪门,非常非常难。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嫁男作者就成了最好的选择。都是一个圈子的人,没有什么谁看不起谁。同时也能互相理解...生活变化一般也不会太大——后世明星也大多找圈内人,一个道理。 而就是这样的连翘,刘盈盈给她设定的人生绝对没有相亲会找个差不多的人家嫁了,她一直认为她的未来肯定还有许多故事,如今在嘉定只不过是个开始而已——结果才一开始,就要和那些故事说再见了吗? 连翘非常残忍地挥散了她头顶上的想像图景:「相亲会这种事我也不想的,不过呢这个世上又不是我们想怎样就怎样,我娘安排的我有什么法子?盈盈姐你应该也有过不少这种安排的哦?」 「并没有,你忘记我之前是有婚约的。」刘盈盈表面非常冷静,实际上心里已经非常紧张了。 最近她已经提出了不想要那门亲事,她的父母还算想得通,对这种娃娃亲也不强求,所以立刻去退亲了。好在也没有正式订亲的仪式,所以解除婚约也不需要证明什么的,就是两家通个气而已。 只要两家自己不说,刘盈盈和对方都不算是解除过婚约的人。 这之后就有一个问题了,刘盈盈今年已经十八岁了。这可真是一个微妙的年纪,事实上她的母亲已经在寻摸适合做女婿的年轻人了。想来再过不久,集体的、个人的相亲会接踵而来。 连翘怀疑地看了一眼刘盈盈,不过没有说什么。只是转而道:「总之这种事就是这样的,做人儿女的嘛!」 刘盈盈急需摆脱这个话题,于是赶紧道:「不说这个了...我下次旬休轮到休息,我想在家里办一个小小的盒子会,只有你、宝儿、贵子过来,你来不来?」 「来啊,当然来。」连翘答的很干脆。 古人的生活既无聊又多彩,这个无聊指的是相对现代人多种多样而且极具刺激性的各种娱乐,古人自然是大有不如。而多彩则是说古人虽然没有现代人的玩法,但他们也有自己的快乐。 比如说过日子,他们就是严格按照日历指导过的。每一个节气有专门不同的说法,吃特定的食物,做特定的事情。至于各种零零碎碎连翘听都没有听过的节日,那就更不要说了! 第174页 另外娱乐也是。 刘盈盈说的盒子会其实就是古代版闺蜜下午茶。 这原本是秦淮河边的名妓们,在休闲之时相聚,带上一两道小点或者菜餚。大家凑在一起喝茶吃东西,这些食物既是这时候的吃食,也是互相炫耀比较厨艺的关键——啧,果然是有女人的地方就有暗暗的竞争呢! 这样的习惯很快就流传开来,并且被有钱有闲的女孩子学了去。 连翘来这个世界也快一年了,却还没有参加过盒子会。主要是因为她朋友少,整日就是家里和报馆两点一线。若说以前书院的同窗,则是因为她下意识的迴避以往的熟人,也都渐渐的淡了。 连好闺蜜都没有,办什么盒子会! 当然,连翘如此干脆地就答应下来,甚至有些迫不及待的意思,更多不是为了玩。而是不太想空闲在家——吴美娘最近似乎对她没有一个婚约什么的格外上心,她在家里一定是听这些念叨的。 这件事等到中午的时候和表姐张贵子一说,对方也是举双手贊成。至于钱宝儿,正好这一日下午有来找刘盈盈看稿子,得了这个邀请,也是立刻满口答应下来。 唯一的问题就在于连翘根本不会做点心,到时候盒子会拿什么去?虽说也不是没有家里做了带去的,或者干脆外面买,但是那样就没什么意思了。所以才放弃厨艺教程之后,连翘回到家的第一件事竟然是向吴美娘求救。 「娘,教我做两样简单又好吃的点心罢!」 看着连翘回家什么都不说,先就双手合十拜託,吴美娘先惊了。这可是连翘第一次主动要下厨,太阳打西边出来啦?还是说受到了什么刺激。 连翘飞快摇头:「不是不是,是报馆的盈盈姐要办盒子会,我们几个女孩子一起去她家。我又不会做点心,自然只能临时抱佛脚。」 教做点心是小事,家里除了连翘,吴美娘、春儿和冬儿都能教她。关键是连翘要求是要简单——主要是太繁琐的她学不会! 吴美娘听了之后就念佛:「阿弥陀佛,怎么劝你都不愿意下厨的,没想到一场盒子会还有这样的效验。」 虽然盒子会学两道点心撑不起门面,但多少不是完全不会了,将来也好看一些。 不过关于连翘的要求她也仔细思索了一番,最终决定教连翘两道蒸糕点心。 相比起炸制的、烤制的点心,蒸糕类的点心对火候什么的要求没有那么高,些许差一些根本不影响。另外,蒸糕类的点心几乎在入锅之前就已经调制好了,只要一步步照着来,就算难做的顶好吃,但想要做砸,那也是很难的。 第103章 「这就是你做出来的东西?」刘盈盈啧啧着指着连翘面前的两碟小糕点,一叠米糕,这个可以蘸糖来吃——其实就是现成的米糕蒸熟了。另一叠是黄米枣糕...看起来比米糕要难一些,不过也就是那样,半斤八两而已。 连翘干笑了一声:「这个嘛...我就是不善这个,能如何呢?」 比连翘更尴尬的是钱宝儿,拿出了两盒子糕点:「盈盈姐,我......」 刘盈盈招招手:「宝儿你不用说的,你如今租住在人家的房子里不能开火,你的事情我们都知道。」 钱宝儿的点心一看就知道是糕饼铺子里买的,这是瞒不了人的。 只有张贵子的最有看头,一样桂花糕,一样酥皮果馅饼,香喷喷又好看。 「那你呢,盈盈姐?这样挑剔我们定是好手艺了吧?」连翘的脸皮肯定是比一般的古代小姑娘厚的多的。说着笑了起来:「其实我这等手艺不好的,每次盒子会也应该有一个,不然也显不出你们的本事了。」 连翘的脸皮让张贵子只能嘆息:「你...真是让人说不出话来!我就想着这个世上恐怕没有完人,别处比别人强出那么多了,一些地方就让人嘆息了不是,果然是如此的。」 刘盈盈的言下之意是连翘写作上面的本事非常大,所以一个普通小姑娘该有的厨艺反而没有了。不过这听在不知道内情的钱宝儿耳朵里就有一些奇怪了,连翘是一个很优秀的女孩子,但是她不明白为什么能这样形容。 她也没有问——这是人家在说好话呢,她上去较这个真,那就实在是太扫兴了。 六样点心摆上桌,刘盈盈也端上了自己准备的东西。一样椒盐牛肉干、一样猪肉片,都是肉食咸口。古人吃点心就像现代人吃零食,甜咸混合着吃倒也不算奇怪。 连翘就立刻尝了一个牛肉干,咸香可口,韧韧的还很有嚼劲,吃完吮了吮指尖:「还真不错呢!平常盈盈姐吃了我家多少肉干,怎么也没有带到报馆里,让我们尝尝这个口味?」 连翘平日里常带着家里做的点心去报馆,刘盈盈是真吃了不少。 刘盈盈端来香喷喷的芝麻煳:「吃还堵不住你的嘴——若是觉得不够甜,自己再添一些。」 旁边的糖罐子里有准备砂糖,就是用来调芝麻煳的。 连翘的口味偏甜的厉害,这时候忙着加糖,没时间再和刘盈盈斗嘴了。 倒是张贵子见连翘不要钱一样撒糖,就笑着道:「我记得小时候连翘放糖是最凶的,一碗白粥若是吃甜的,她能放小半碗糖下去。当时家里有长辈说这个太靡费了,我娘就道这才是富贵的命格!那等没有富贵命格的,就是有福气也不会享受。」 第175页 连翘翻遍记忆也没有这样一件事,或许是很小的时候的事情了。 古代的糖是很贵的,特别是甜味提纯的很好的糖——关于这一点,吃惯了现代制糖的人可能没有感觉。古时候很长一段时间,古人吃的糖甜味都不纯,酸味、涩味、杂味都是有的。 真正纯甜的糖也有,但那是贵族专供。 到了这个时代倒是好了很多,但是糖依旧是一个偏贵的调味品,穷人家家常买上两斤糖就能吃上半年了。 以连家的家境,连翘这样吃自然不是吃不起,也就是人喜欢嚼舌根而已。没错,这人正是吴梦春她娘古氏,关于妯娌小姑家的『奢侈』行为,她一惯是喜欢说一说的。 连翘不想太多提这个,笑了几声就道:「这有什么好说的?还不如说说那个龙公子是怎么回事吧!我听说他日日来报馆约你,是不是真的?」 上次相亲会认识的人,当时就看出来了,喜欢张贵子喜欢的不得了。更重要的是,张贵子虽然因为家庭经歷的关系对成亲什么的很有牴触,然而面对这个『龙公子』龙守业却不是很讨厌。 最直接的证据就是人家日日都来约张贵子。 张贵子若是真一点意思也无,早就严词拒绝了。虽说如今约三回里头也去不了一回,但愿意去就是一个信号了。 『叛徒!明明说好一起做单身狗的,结果转头就找到了男朋友!』,连翘不直说,但是眼睛里就是这个意思。 不过说着说着自己先笑了起来——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件好事!在这个时代遇到一个喜欢自己的人,而刚好自己也喜欢他,这多难吶! 张贵子窘迫起来,脸变得通红,伸出手来捏了捏连翘的脸:「呵!你这个小丫头还说别人?我可听说了,嘉定有名的美人图画师赵子美常常来找你来着!怎么的,你有什么好说的?」 连翘有什么好说的,站起身双手叉腰道:「哼,我行的端坐得直,赵子美寻我不过是想照着我画美人图而已,我还怕你说——难道那位龙公子也是这样打算?」 姐妹笑闹了一会儿,盒子会才正式开始。 盒子会名义上是炫耀各自手艺,发展到现在其实早就不是那么回事了,更多的是小姐妹悠闲地聚一聚,说会儿闲话而已。然而在场的四个人都是报业、小说业的行内人,话题说着说着自然而然就往行业里去了,这也是没奈何的事情。 刘盈盈掰着手指算帐:「这月苏州的『清虚散人』于诚成亲了,啧啧,买下了苏州有名的『华园』,好大的手笔。」 『清虚散人』是笔名,于诚则是真名。这位作者据说本身喜好道家黄老之学,所以特意取了一个更像是道号的笔名。他也年纪不大,不上三十岁,算是一个小神级别的作者。若不是有更年轻、成就更大的『西湖客』许文华顶在前面,说不定就是他们这一代作者的领军人物了。 作者们也是有『辈分』的,只不过这个辈分的划分比较微妙。它不是依靠这个作者出道的时间,用这个法子划分非常不准确,很多作者其实换过不少笔名,直到成名了才会固定下来。在这种情况下,大家断辈分就很难了。 再者说了,有些人在行内打滚多年,但是成就平平。若是辈分划分的极高,对别人尴尬,对他自己也不自在——成就比他高的后辈要执后辈礼,若是遇上心高气傲的难免生出事来。而他们自己也很清楚处境,要是因为这种高辈分得罪人了,反而得不偿失。 所以行内划分作者辈分的方式是成名的时间。 『清虚散人』于诚是七八年前靠一部名为《枕中书》的神仙志怪小说红的,当时他才二十出头,也算是年轻有为了。 不过这世上向来是一山还比一山高,于诚年少成名已经够厉害的了,偏偏还有比他更牛的,那就是『西湖客』许文华。许文华是五六年前凭藉一部《洪三娘》的才子佳人小说火起来的,当时他才十六岁,已经凭藉自己的才华一举名震天下了。 两人成名前后差了不到两年,这在行内自然是属于一辈人的。 钱宝儿似乎十分感慨:「那可是『华园』,听说原本是苏州巨富家的一所宅子,辗转流落,没想到到了『清虚散人』于诚手里。恐怕要花不少钱吧?」 苏州多名园,华园也是小有名气的,再加上最近有于诚成亲的事炒热,他们这些知道这件事的就更加了解了。 这座园子占地不大,但十分精巧,花园十分有可看的地方。在于诚买下之前,一直租给一些办花会的人赚些租金,也好有钱维持园子的开销——想要维持好花园,开销是很大的,光是花匠就要有十来个。再加上整理的、通水道的、管房子的...这房子不住也很花钱了。 见钱宝儿羡慕,连翘鼓励她:「这算什么,宝儿你鼓鼓劲,说不得你将来也能买这样的宅子!」 钱宝儿心中未尝没有这样的小小期待,但是面对外人她还是飞快地摇了摇头:「这怎么可能?这个园子就算是苏州园林里极便宜的了,那也要至少一万两银子才能到手。一万两,我这辈子都赚不了那么多。」 房子这件事古今都是一个问题,不过在古代,如果是底层人民想要一个遮身之所,那倒是不贵。勤恳攒钱两年,哪怕是底层工作者也能拥有属于自己的住所。但是如果是好房子,那么古代和后世一样,都让人咋舌。 第176页 苏州的园林一个贵在建材,另一个贵在土地。毕竟是苏州了,不像小地方,建房几乎不用考虑土地成本。 华园还算好的,虽然有些名气,但是位置并不算好,而且还属于园林里面的小园子,所以最后才能一万两稳稳拿下。真若是看那些不惜工本的,连家具摆设到各种花木,上百万两都打不住。 这就像是《红楼梦》中的大观园,可不是就花了许多钱才修出来的。 一万两银子,对于一般的写手来说绝对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单部小说收入的最高纪录保持者『洛北公子』宋志平,两万两。这已经是非常惊人的数字了,甚至掀起了新一波的入行热潮。 而这是他用了特别的手法才做到的,如果是正常的作者出书,即使是他这个级别的作者也不可能达到这个数字。 最顶尖的大神是这个情况,普通的小萌新自然没有那般底气。实际上在钱宝儿心里比较务实的计划是,在将来能做个年入四五百两的『中坚』作者,那就非常心满意足了。 第104章 作者的收入是一个大家津津乐道的问题,这个问题既隐蔽又敞亮。 一般来说具体的是无人知晓的,知道的人大多是行里人,不会乱说。不知道的说出来,自然只是揣测。这样一来,收入问题就变得不那么清晰了。 但是大众对这个话题显然很感兴趣,再加上一个作者的收入就是从稿酬上来,价码也能粗略估算,所以硬说没有一个大概的谱儿,那也不可能。 这一行的收入虽说是『上不封顶』,实际上还是有顶的。至少『洛北公子』宋志平就用他的上一部作品划下了一个天花板,一部一百二十回的作品大概能收入两万两银子——当然,后续肯定还会有收入,不过这已经是出售过一年以后的统计数字了,就算还有收入,也不会太多了。 而一部一百二十回的作品,看写作速度以及作品质量,短则需要一年,长则十几年,甚至写一辈子也不是不可能。 这样一来,收入还真不好估算。 总之宋志平划下道来了,其他人基本上就在这个天花板下讨生活。 不过说实在的,一部长篇小说能有上万两收益的毕竟是少数,那是大神才会有的待遇,整个天下也是不过十多人而已。 而位于第二阶层的显然多得多,这些人如果不懒惰,年收入能上千两!也就是说,一部长篇小说收益在两三千两到一万两之间。这样的作者属于小神,人数不好统计,但是光是苏州都有近百人。只不过他们大多集中在这个区间的下层,就是一部小说两三千两那一块儿。 连翘如果论身价大概就处于这个阶层,不过外界对她的评估要高一些...毕竟她在平台不好的情况下做到这种成绩,这是有加分的。 做到小神的份上,这就算是不错的了。而且由小神跨入大神最难,有不少作者出道之后很快就达到了这个水平,然后在之后的年头里再难寸进。 不过每个行业都是这样的,行内最多的不是金字塔的顶尖,而是金字塔的基石。 年收入在二百两以上一千两以下的,这个区间内的作者被称为『中坚』作者。虽然低于这个收入的下层作者更多,但是考虑到稳定性,以及社会地位等等因素,这是作者群体中最重要的一个阶层。 这个阶层人足够多,同时更多的年收入二百两以下的,那意味着达不到世人眼中成功人士的标准——这之下的作者往往不是很稳定,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转行了。毕竟大量的新人涌入作者这个行业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名利。 二百两以下的年收入与『一夜暴富』这个梦想差距太远了,甚至连普通的富家翁都不如...要知道维持一个下层中产阶级小家庭的生活也需要几十两银子一年,二百两看着多,其实依旧是社会的普通人,社会地位也没有因为作者身份而高上一两分。 不过如果年收入能达到五十两到二百两之间,也能称之为『准中坚作者』。虽然这离大众眼中的大作者太远了,但是如果能克服这种心理落差,只把写作当成是一份普通的工作,也会比较稳定,要知道这个钱足够维持小家庭比较舒适的生活了。 流动性最大的是年收入五十两以下的,这里面本身就有很多人是兼职作者,有的时候一个月零收入也不稀奇。人都是要吃饭的,当温饱问题都不能满足,自然也不用提其他了。 中坚作者和准中坚作者的『中坚』二字其实还有另一个比较主流的含义,那就是各种报纸的版面基本上是由他们的小说填充的——没办法大小神们的作品固然受欢迎,但是他们人数有限,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大家不可能就指望他们那点作品过日子,报馆不可能,读者也不可能。 可以这么说,他们就是小说业和报业的嵴樑。 钱宝儿自我定位未来成为『中坚作者』,这是一个拿出来说的时候最保险的答案。别人既不会觉得她太过于没志气,也不至于认为她太猖狂。 连翘对此倒是没有太多想法...主要原因可能是她已经达成保底任务了——以她在小说业挣钱的速度,不管挣多少,反正是足够她这辈子过上吃好喝好的生活了。 那么对于她一个现代来的女孩子,剩下的事情就不是追求封建社会的各种享受,反正想来也不会有现代社会的空调、手机、游戏、综艺节目、新番等等等等更让她享受了。 第177页 这种心态应该就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对于连翘来说,追求事业攀登的快感,写一些有意思的东西反而比较有兴趣。没办法,享受过现代社会各种的人在这个时代註定很难因为外物而动容。 可怕的古代,硬生生地把一个佛系宅女逼成了事业青年...... 也因为这个,八卦了一番那位『清虚散人』于诚的婚姻加炫富之后,连翘很自然地说起了如今真正的行业动向,而不是花边新闻啥的。 连翘虽然对这个时代了解没有那么深刻,但是她了解小说,小说是不会变的。而且从后世而来,她的眼光对于小说的发展是俯视,所以有一种异常的清晰,仿佛是掌上观纹。 身处局中的人往往是被时代的浪潮推着走,或许有的作者能够写出超时代的优秀作品,但是他们很少知道这其中的道理。算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吧。 而连翘则不同,理论分析上面的事她高出这个时代一般的作者何止一两筹!实际上她正是依靠先进理论的指导,才造就了如今的『乔琏』神话,以一种让业内不少人目瞪口呆的方式成名,作品质量梆硬! 而她对于自己这些理论的发挥其实还远远不够,只不过是稍加利用就有了如今的成就! 实际上她也没指望能够百分百发挥——这类理论在后世可有不少,可也没见多少人因为知道这些就登顶了。 「...很多人看不起『金华楼主』的书,我却觉得这些人缺少见识。金华楼主的小说又怎么了,他们觉得实在太不通了,完全就是三流文人的情趣。男主角见一个爱一个,女性角色则是个个喜欢男主角,故事套路也永远不变,总之就是主人公幸运而舒爽的一生。甚至连文笔,也不过是将将合格而已。」 这个金华楼主属于大神中的一个,还是收入在大神中也名列前茅的那种。只不过在众多大神中他的口碑最坏,很多人扬言根本不看他的小说,业内人士甚至以看他的小说为耻——或许私下有偷偷的看,但明面上是从来不会说的。 如果这个时代有鄙视链,这位『金华楼主』的小说绝对是鄙视链的底层。 连翘第一次看这位的小说的时候却惊为天人,无他,这位大佬的作品其实就是后世都市爽文的雏形! 或许一些套路没有后世那么凝鍊,行文节奏等不是那么合适,人物塑造也有待加强。但是在这个时代,这已经是非常爽的爽文了! 连翘颇有一些指点江山地道:「其他人却没有想到,日子过的已经很累了,好多市井人看小说就是消遣发泄而已。这时候要是有一部『金华楼主』的小说,肯定是最合心的,不费脑子,随着主人公的际遇一直满心愉悦就好。」 「行内的人多数都有习惯挑剔,可是更多的是不会挑剔的市民!或许有些人会说,等到读的小说多一些了,或者年纪大一些了,自然就不再会爱读『金华楼主』的小说。这话本没有错,只不过他们忘记了,这个世上总有刚刚开始读小说的人,总有少年人。『金华楼主』很聪明,他就是针对这样的人。这可比好多人强出太多了,有些人就连自己写的小说是给什么人看的都没有弄清楚呢!」 作为一个还算成熟的网络写手,连翘是会分析自己一本书的读者人群的。大众或者小众,大众的好处是天花板高,未来前途无量,当然,前提是做得好。小众则是入门门槛低,写这个题材的人少么,死忠读者大多没有太多选择,对于水平就没有那么介意了。 另外,无论是硬核还是小白都很好,对应的人群不一样。但是一旦决定了这个基调就要坚持下去,不然不上不下的哪一种读者都讨好不了。至于写小白文成为鄙视链的底端什么的,这种事根本不用在意,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只要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就好了。 连翘总结道:「『金华楼主』的套路虽然老套,但是管用就可以了,读者买帐啊。至于说文笔相较其他大家多有不如,这也不是问题,人也不是为了看他的文笔,差不多够用也就行了。所谓『决定一个人能做到何种程度的从来不是他的最短处,而是他的最长处』。」 这是『乔琏』写在小说里的句子,随着她的小说传播,竟然也成了金句了。 钱宝儿手拄着下巴,忽然觉得有些隐隐的怀疑起来——连翘或许不是那么简单。她这样的见识做一个编辑助手,那也太屈才了! 第105章 盒子会办的挺成功的,至少几个聚在一起的女孩子觉得轻松又有意思。临走之前刘盈盈小声与钱宝儿说话,叮嘱一些事情。连翘见了拍了拍刘盈盈的肩膀:「好啊,你们说什么私房话,偏偏我们听不得了!」 刘盈盈本没有什么隐瞒的意思,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能有什么事儿?不过是苏州那边的《玉林报》评赛月开始了,若是宝儿有空,可以着重写一篇小说来投稿。若是没空,把以前已经发表过的再给修改修改,好送去评赛!」 《玉林报》可以说是大名鼎鼎了,因为这一份报纸不做小说,只做小说的搬运工。 事实上它也不是任何报馆旗下的,它是苏州报业协会自费办的一份报纸。苏州,包括下面的县里,只要是在苏州官府註册过的报纸都需要给协会交钱。协会当然也不是干拿钱不办事,常常要替报业同官府打交道、争取福利啥的,有的时候需要整个行业共进退时,协会也会充当组织者。 第178页 另外,很多行业内部的事情,行业并不希望外界插手,这种时候协会就充当了官府的职能。官府不能管、不想管,报业不让他们管的,最后都收归到了协会名下。当初彭冬生写了《宦海》的模仿文,这件事还不是找了协会出面。 这样看起来协会的权力还挺大的。 协会当然也有自己的『会报』,一般来说会说一些业内政治性的动向,就是官府关于报业、小说业有什么新举措什么的。除此之外就是评小说、评报纸、评作者了,这份报纸就叫做《玉林报》。 《玉林报》的公正性还是有的,所以常常会有人根据《玉林报》的推荐买报纸、买小说——可以想见,这里面绝对存在一些交易。只不过《玉林报》做的体面,在乎名声,所以办的风过水无痕而已。 他们绝对不会把烂报纸烂小说推荐上去,而优秀的基本不会漏掉,但是中间的呢,可操作空间就大了。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种评出来的东西,只要不离谱,大差不差都能解释的过去。 不过这也不错了,要是真说有一个评审机构能做到完全公正——来自现代社会,不惮于以最大的恶意进行揣测的连翘,她才会不能相信呢! 《玉林报》平常推推这个,批评批评那个,说起来《海上归来记》和《宦海》都上过这份报纸的推荐了,连翘对他们印象还不错。而每年的三月份就是他们搞事情的月份,他们会举办一个比赛。 只要是苏州混的作者都可以通过自己的报馆向其递交短篇小说,这个短篇小说可以是已经发表过的,也可以是没有发表过的。不过已经发表过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一年前发表过的就不行了。 这些如山一样的小说会经过筛选在三月份的时候进行发表,就发表在《玉林报》上。考虑到相比寄过去的作品,发表是一个很小的数字,这其中的竞争是很激烈的。但《玉林报》的受众范围十分广,对于新人作者来说无疑是一个扬名的机会,所以大家即使知道很难,依旧对此趋之若鹜。 倒是已经成名的作者,一般不会凑这个热闹。上了之后对个人名气并没有太大的提高,还容易让人觉得占了新人的机会,打压后辈。 但有一种例外,那就是《玉林报》自己约稿。 出于话题的考虑,整份报纸总要有几个知名作者撑门面。这些作者倒不一定是大家公认的地位最高的,但一定是过去一年拿得出手的、有话题的、有代表性的。 《玉林报》属于旬报,也就是说一个月有三期(说是报纸,这种旬报和月报其实更像是杂志,是好些张报纸折成了一叠,只不过没有装订起来而已)。从二月份到三月份下旬开始之前,都是投稿期内。 不过要注意,除非是自己去《玉林报》本部投递的,否则身处外地必须考虑驿站的送信时间。不是说寄出去的时间在截稿期内就可以了,要作品到达《玉林报》本部的时间在截稿期内。 连翘摸了摸头:「那怎么这个时候才说,现在都二月中了!应该早一些说的,可以多准备一段时间。」 刘盈盈看了连翘一眼:「你说的轻巧!每家报馆的推荐名额也是有限的,若是之前我手上没有分到名额,我哪里轻易会和宝儿提这件事!现在确定下来了,我手里头有名额,这才说起来。」 虽然一般来说只要是苏州报馆旗下的作者都可以通过报馆报名参加这个比赛,但实际上也是有一些潜在的规则的。 各个报馆根据其规模和影响力会获得不等的推荐名额,这个名额有什么用呢,大概相当于后世选秀中的『直通』。有了这个推荐,就可以直接跳过海选,进入复试了。 听起来没有什么用,优秀的作品肯定会出头。而稀烂的作品不要说进入复试,就是直接进入决赛又有什么用? 但其实是很有用的! 这就好比大公司收简歷,你以为你的简歷会是公司高层,或者人事部专门人员看的?太单纯了。很有可能就是公司临时不知道找了一些什么人过滤筛选,这些人不管什么人能进,只管什么人不能进公司的下一步筛选。 筛掉那些学歷不合格的、简歷不清楚的...总之是门槛以下的存在。 一些人其实是很有能力的,但是就倒在这一关,根本没有机会展示——不过这也不能怪公司死板,他们也必须考虑人力成本,如果不用这种方式卡人,单单筛选简歷就会成为一个很大的问题。 这还是筛简歷!筛简歷到底有迹可循,不要的理由多少还能说出来。筛选小说才容易让作者们欲哭无泪——审美真的是一个很私人的问题,除了主流小说之外很多小说要遇到对的人才能欣赏的来。 一个人的小说明明不错,但是遇到一个外行人get不到点,然后给打落下来了,这都没有地方说理去。 进入复试之后就不一样了,审稿的都是行内人,而且对待一篇稿件的态度也会重视一些。过与不过需要看三个审稿人的意见,一旦出现分歧,就会送到总审稿人那里评断,这倒是有点像高考作文阅卷了。 这种情况下,过与不过都显得有道理多了,只要自身小说水平过关,根本不用发愁。 刘盈盈竟然拿到了推荐名额?连翘赶紧恭喜她。拿到这种名额本身是小事,关键是这是一个信号,意味着刘盈盈在报馆内的地位确实已经水涨船高。但凡是报馆内其他编辑有的东西,上头也记得给她留一份儿。 第179页 连翘想了想又道:「这次肯定是《一刻说》的编辑分了更多的名额,他们本就是做短故事的。」 闲扯了几句,又鼓励了钱宝儿一回,几个女孩子这才散了。 《玉林报》的比赛什么的,连翘根本没有多想,她自认为自己已经出名了,这种比赛自然不好意思再去。至于说《玉林报》的约稿,她也没想过。这种约稿肯定是要向苏州本地倾斜的,她一个外县作者,就算最近有了一些名气,那也轮不上她啊。 要知道苏州的大神小神多的很呢! 但是做人说话不能这么铁齿,g不是那么立的——第二天她就收到了《玉林报》的约稿函。 连翘眼睛瞪着这封约稿函,似乎能看出花儿来一样:「这是做什么的?」 「《玉林报》的约稿函呢,好大的荣耀!你该要请客了!」刘盈盈笑着道。 连翘想了想,始终觉得有些蹊跷。《玉林报》从举办这个比赛开始,有向下面县城约过稿件吗?这个不可考,但是就算是有,恐怕也是凤毛麟角吧。 不过她也没有多想...她自认为自己也挺优秀的,凤毛麟角为啥不能是她呢?所以也挺高兴地写了肯定的答覆函,用快件递迴《玉林报》。 这种很快就要办的比赛肯定是要早点知道回音的,要是她没有那个意思,早点告诉人家,人家也好另外再约么。 而所谓的快件,虽然要多花一些钱,但是从嘉定到苏州,一日足够了! 刘盈盈见连翘嘴角微微地翘着,知道她有些高兴,便道:「怎么,已经想好写什么了?」 连翘到底就是一个普通的、没有见识过社会的小姑娘而已,受到这种『特殊』待遇自然有些得意。『嗯嗯嗯』了几句,这才道:「其实也没有多想,《药庐琐记》下一篇就可以用在这里呀!」 《药庐琐记》这么个单元性的小说真的很方便,连起来当成是长篇小说没什么不可以的,但是拆开单独作为一个短篇也完全没有任何问题。之前连翘为《药庐琐记》攒了不少的梗,现在用起来自然得心应手。 不过这样看的话,《药庐琐记》的发表就很有意思了,总共只有三篇而已,却已经换了三份不同的报纸。恐怕在连载小说中是不可能看到的了——连载小说开始连载之后就会签订合约,不可能因为大红大紫了,就可以坐地起价,或者受到更好的待遇吸引,转换门庭。 第106章 「还真有人接你这个茬儿!」朱敏啧啧啧了半晌。 《玉林报》评选月算是苏州小说界的一个大活动了,当然,这个大活动指的是还没有出头的作者。但是考虑到这些作者在作者总数中占据的数量,声势也够浩大的了。 这些还没有获得机会的作者若是能够通过《玉林报》的评选,发表在这个月三期的《玉林报》上,至少能够在自己编辑那里提高一下地位,获得一些机会。若是小说表现好,一鸣惊人也不是不可能! 可是这对于已经成名的作者就可有可无了...包括邀稿这件事,更多是因为《玉林报》的地位,以及这件事本身还挺有面子的,这才答应下来,毕竟这也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的。 今岁《玉林报》早早的在年初就联繫了各个作者,该约稿约稿。这些当红作者都是很忙的...嗯,也有的人是很懒。总之,这种事情要提前说好才可以,不然临时根本找不到人。 本来这件事没什么的,答应的答应,拒绝的拒绝,拒绝了之后再找其他人就是了。苏州这么多作者,有名气的并不难找。 真正麻烦的是许文华! 《玉林报》早早的联繫了许文华,许文华想要考虑考虑。一方面当时他有一个短篇的灵感,但是另一方面他又非常懒,还没有下定决心要不要写。 许文华的咖位摆在那里,《玉林报》当然不可能说『你爱写写,不爱写滚蛋』,相反,《玉林报》时时跟进联繫,拿他当祖宗一样供着,随他考虑。 这其实还是《玉林报》不了解许文华,要是让许文华的编辑宋文静来说。对付这个混蛋,根本不能这么宽松,越宽松他就越懒。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拖延癌犯了。这个时候就要逼一逼,逼得紧了他才知道要动笔。 果然,选择困难加上拖延癌,让他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一直没办法定下来。 也就是这个时候《玉林报》做了一件错事,明明许文华还没有答应邀稿,他们这边却在宣传中说评选月里的名家作品会有许文华的——他们以为许文华不可能到这个时候放他们鸽子,谁知道事情就真有那么寸! 许文华实际上是生气了,他明明还没有答应下来,《玉林报》就开始用他做宣传?呵呵,一段时间没有发脾气,业内都当他好性儿了?好说话?不存在的!他最讨厌的就是别人强迫他。 于是一口回绝了邀稿,gameover。 《玉林报》简直一脸懵逼——哎,不是啊,大佬,不是这么玩的! 然而并没有什么用,真大神从不回头看抱大腿的。 弄的一脸狼狈的《玉林报》也只能自认倒霉,谁让两方确实没有说定呢。真的说出去,还是《玉林报》理亏。 没办法,只能在报纸上道歉——前一段时间是报纸搞错了,在接触『西湖客』的时候就放出了他会发表文章的消息,其实这件事是联繫的编辑表述错误,以至于出现了错误的新闻。不过不要紧,在评选月之前我们还会联繫很多作者,尽力为大家带来激动人心的名家。 第180页 去特么的!谁要其他人,我们就要许文华! 许文华其人以其才华,出道之初就震惊江南,继而红遍天下,和他的才华相对应的是他一等一的『懒惰』与不务正业。出产量一向不高,基本上就是一个月报连载。而就是这样一个连载也常有放鸽子的事情。 这次听说能看一看许文华的短篇,粉丝们都奔走相告,声势格外大。 其实这就是物以稀为贵,许文华出产实在太少了,以至于粉丝们格外关注,眼睛就盯着这次的《玉林报》。 结果现在报纸告诉我们一切都是误会...呵呵,你妹的误会。我们之前的兴奋和期待都餵了狗了,你们赔吗? 这种时候《玉林报》的情况变得有点险恶,之前已经公布的名家也就算了。大家不会在意,但是现在要找一个给许文华补位的名家,这可是难上加难! 《玉林报》评赛月三期报纸,每期有两个名家,现在确定下来了五位,找第六位,也就是许文华的补位作者。 一方面名家们都是有自己的傲气的,做个补位的算怎么回事?江湖地位比不上某某也就算了,他们可是很少会承认自己是真的比不上某某的。 好吧,这也不是最棘手的。毕竟退而求其次,选择没那么大牌的作者,总会有人愿意接盘的。更棘手的是另一方面,另一方面许文华的大批粉丝正盯着谁来接替许文华,大有他们打算黑这个人黑到死的架势。 这种事情看上去非常没道理,但自古以来就是这样,粉丝很常见这种不理性的行为。 这么个架势一出来,可就让《玉林报》坐蜡了——事情没办法收场了!哪个作者都是爱惜羽毛的,何苦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玉林报》上面登载一个短篇而已,对于他们来说并没有太大的意义。 「不然从外县找一个?县里的作者哪里知道苏州城这边的风风雨雨,人也就答应下来了。」也有《玉林报》的编辑逼的没办法了,这般提议。 这个提议当然遭到了一致批评:「下面县里有什么拿得出手的?真要是找了个县里的,那还不如今年就用五个人呢!咱们《玉林报》也是有自己的格调的,宁缺毋滥,可不能降低了要求!」 这位编辑却是想的很清楚了的,胸有成竹道:「自然是有拿得出手的我才说的!《宦海》看过没有?如今不知道让多少苏州的作者羞愧了!人家就是在嘉定县里的一份日报上连载,然而每一册的销量足够挤兑死他们!算是今年最红的小说之一了!」 主编也有自己的考量,点点头道:「若抛开《宦海》的作者乔琏不是苏州城这边的,以他今年红的烫手的程度,是够资格的。」 这个提建议的编辑赶紧道:「不是苏州城这边的更好,这也是咱们公正的体现——我们不是不用县里的作者,一旦有好的,我们也是愿意用的!」 这一出口那就是政治正确了,作为协会的会报,也是要考虑这种问题的。协会被指责资源太过于偏向苏州城这边,底下县里几乎不管不问,这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这一次这样做不仅解决了眼前的困扰,还有政治正确这杆大旗,着实不错。 于是主编稍作考虑,很快就确定下来——给嘉定乔琏发约稿函。 之所以这么迟才给连翘发约稿函原因就在这里了,这中间的风风雨雨,耽搁了不少时候呢! 从熟人那里得知,竟然真的有人接下了《玉林报》那边许文华的盘,朱敏还十分可乐,立刻就找到了许文华啧啧啧起来。 许文华对此其实是不怎么关心的,他只不过是生气《玉林报》自作主张而已。至于说有谁接他的班来给《玉林报》写稿,他真没有想过,也不觉得这件事归他管。 不过等到几天之后《玉林报》宣布了名家的最终名单,他眯了眯眼睛——乔琏,他还真是没想到。该说冤家路窄吗?其实不能这么说,只能说有名气的作者圈子真的很小,大家往往低头不见抬头见,有着各种各样的牵连。 这还是因为乔琏不在苏州城活动,不然早就和苏州的一干大神小神有各种各样的因缘际会了。 朱敏见他因此竟然沉思了起来,便笑道:「看来这位乔琏先生是身处县城消息不通了,不知道《玉林报》这边因为你的关系闹出了这样大的风波。若是知道,他恐怕也不会淌这趟浑水。」 对于许文华的读者来说,这个时候谁接了这个盘,那都是要死命黑的!算得上名家的都是体面人,谁肯惹这个麻烦? 实际上也是这样,《玉林报》发出名单的时候,有些骄傲的不行的许文华读者立刻放了嘲讽——不知道乔琏的何许人也的,少不了说这是哪里来的破落户,名气还没有呢,就敢接许文华的盘。知道乔琏的更有话说,哦,县里的一个作者... 如今的苏州就是这个帝国的经济中心,除了帝都,天子脚下,苏州人看其他哪里都是乡下地方。而且这种鄙视不比后世,甚至不算政治错误,因为其他地方上的人往往还挺认可的,只能说是时代的不同了。 也有不少乔琏的粉丝敢怒不敢言——没办法,许文华的粉丝确实多,也大多像许文华,打嘴仗特别厉害。 说起来大神虽然受欢迎,但是他们的粉丝之间其实也是存在鄙视链的。譬如很有名的『金华楼主』,就因为常年写一些无脑爽文,几乎永远活在鄙视链的底端。而与之相反,『西湖客』许文华因为他的才华,一般都是在鄙视链的上位圈的。 第181页 有这样的原因,许文华的粉丝往往十分强势。 许文华扔开写了名家名单的《玉林报》,不知是真的不在乎,还是装作满不在乎:「这又有什么好说的?说到底还是要看看他自己的成色。若是真金,别人说也无用,到时候自然就能让人闭嘴了!」 第107章 「你这次倒是手快的多,我还记得你上次写《有狐》的时候可没有这么顺。」连翘在收到约稿函之后很快开始动笔,引得刘盈盈啧啧称奇。 连翘将白纸铺开,笑着道:「这是自然的,那时候《宦海》还没有写完,我的脑子里全都是《宦海》中的人物,想要投入别的,总觉得不能。现在就不同了,《宦海》结束了,我脑子里也就彻底抛开了。」 《宦海》的上部《文魁》连载中已经进入到最后的高.潮了,但是这个速度依旧被连翘远远地甩在后面。她在年后的正月里就已经搞定了下部《权柄》,她现在的心思完全放在为新的大长篇收集资料上。 作者写文好比演员入戏,往往需要代入一些主人公的情感,至少连翘是这样的。她现在写《药庐琐记》的新篇章,自然比当时写《有狐》的时候要从容自然的多。 连翘稍微做了一些构思,等到回家之后灵感来了,竟是点灯到半夜——这一篇大概是灵感来的太汹涌了,竟然远远超过了她原本预计的字数。 大概是写长篇的时候六千字一回写习惯了,在写《药庐琐记》的时候她下意识地就控制在了六千字上下一个单元。而这次新的篇章写『脱轨』了,证据之一就是她没有控制字数,信马由缰地去写,最后结尾的时候一看,应该有了万把字。 这本身无伤大雅,这个字数依旧符合短篇小说的要求,只不过是她自己知道自己写这一篇的时候确实非常『兴之所至』。 连翘并不知道自己如今已经被挤到了苏州舆论的风尖浪口,反而颇有灵感地写完了自己的新小说。 她之前为《药庐琐记》攒了很多的梗,这次依旧从其中挑就是了——而在众多都很不错的主题中她的目光落在了『多情种』上,愣了愣,最终圈定了这一个。 多情种似乎可以和痴情种对应来看,貌似不是个好人,指的是那种太过滥情的人。但多情又似乎能和无情对应,这个时候又是有情人了。 故事发生在一家青楼中,主人公被请去给一位身体不适的青楼女子看病。要知道青楼这种地方,男人都爱去,可是没有几个人看得起。就连请大夫有的时候都很难,那些自诩正派的医者根本不愿意去。 这其中有的是为了名誉考量,有的则是对青楼里的一些病症讳莫如深。 如果是普通的病症也就算了,最怕的是花柳病之类。这种病基本无药治不说,往往还特别让人觉得晦气。一般的大夫根本不愿意沾染,更别说接手了。 而主人公新到地方,正在为生活费发愁,而且他也没有一般人对青楼女子的鄙夷,对于他来说都是病人而已。所以有青楼的人来请,他收拾收拾药箱子就跟着出诊去了。 生病的女子倒不是什么花柳病,但也好不到哪里去,是肺病...日夜颠倒、饮酒如水等等的坏习惯让这个女子的身体已经垮了,在肺病面前再无抵抗力。 主人公尽自己所能开药,但是最重要的还是叮嘱对方注意休息,保持愉悦的心情——面对他这个建议,女子也只能苦笑,她们这一行哪里是自己想休息就休息,想愉悦就愉悦的呢。 等到女子的小丫头送大夫下楼,正好遇上了楼里面的大场面。 原来是这家青楼的一位红姐儿过生日,许多她的熟客都来给她撑场面。有的包了几十桌酒席,青楼中的女孩子,以及客人都可以来吃。有的人则是送上了价值不菲的礼物,各种首饰衣服看的别的姑娘扯手帕...... 这些人都围着红姐儿团团转,就连主人公也觉得大开眼界。然而以为到这里就是大场面了?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大场面实在到后头。 撒花的侍女走在前面,后面的是抬着各种礼物的人,都打扮成各种神仙——就好像是众仙贺寿一样。至于那些礼物,那可真是让人大开眼界!主人公从来没见过那些宝贝,每一样都可以把之前的礼物衬的暗淡无光。而这种礼物绵延着送过来,有一大堆。 直到最后一对双生子一般的婢女奉上一个小盒子,打开盒子里面有三个锦绣香囊。看得出来做工很好,只不过有些陈旧了。相比起其他的礼物,简直不值一提。然而看到这三个锦绣香囊,其他的人都发出抽气的声音。 主人公不解,有旁边的小丫头解释才知道,原本这三个香囊来头可不小。 送礼的人外头人称『乔五爷』,这位真正不简单,垄断着整个四川八成以上的蜀锦生意,而自长江出川的商船,每五条中就有一条是他的,另外还和海商有合作,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富可敌国。 而这位『乔五爷』是出了名的多情种,常在花丛中流连。据说要是有他极中意的女子,他就会拿出这三个香囊送给她。每还给他一个香囊就可以向他许一个愿望,基本上只要没有触及到乔五爷的原则,这些愿望都可以被实现。 这样一位大人物的愿望,谁不想要? 「最要紧的是乔五爷是真心怜惜这些姐姐们的,所以姐姐们都盼着有一日乔五爷能够垂青呢!」 第182页 一开始主人公不明白小丫头的意思,在他看来这个乔五爷和其他的嫖客没有什么不同,都是在玩弄这些女孩子而已。非要说有什么不同,只不过是他格外有钱,而且捨得花钱,花出了个花儿而已。 但是后来他知道他错了,他陆陆续续进出青楼,给青楼中好些女孩子看病,总算见过了那位乔五爷。见的第一次他就知道这些女孩子肯定是喜欢他的——都说鸨儿爱钞,姐儿爱俏,老鸨喜欢真金白银,姑娘们则是喜欢长得好的。 而这位乔五爷显然长的很好,属于那种就算他没钱也会有姐儿心甘情愿『帮衬』他的那种。更重要的是,这位年纪在三十多岁的男子,身上有一股矜贵的气势,就像一个侯门贵公子,远不是那些商贾新荣之家可以相比的。 连翘在『乔五爷』这个人物上倾注了很多心血,他虽然写过刘明程(《海上归来记》主角)和林峥(《宦海》主角)两个很受欢迎的男性角色,但是真的让一个男性角色魅力全开,这是第一次尝试。 她在这里要塑造的是一个真正的大众情人,豪门贵公子,喜着红衣,披大氅,戴宝冠,骑宝马。鲜衣怒马,打马路过满楼红袖招,醒着的时候挥斥方遒,醉过去了,睡在美人膝头。 举起白玉酒杯,指节竟然与白玉浑然一个颜色,简直不像尘世当中的男子。 相比起这个世界塑造男性角色的方法,连翘显然有一千种别人不知道的夸人方法,什么『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为人也,岩岩若孤松之独立;其醉也,傀俄若玉山之将崩』、『朗朗如日月之入怀』、『颓唐如玉山之将崩』、『飘如游云,矫若惊龙』,这样的句子张口就来,让人看了立刻只能神往。 更重要的是,他对那些他喜爱的女子并不是虚情假意玩弄而已,他似乎是真的希望她们每一个都能好好的。又有万种柔情、百般体贴,看的男主人公也觉得那些女子倾慕于他并不是没有理由的。 也就是这个时候,他注意到偶尔有时候这位『乔五爷』身边会跟着一个女子——会引起主人公注意的当然不是一个普通的婢女,实际上这是一个女鬼。 有的鬼表面上和活人差不多,有的时候主人公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见鬼了。但有的鬼看起来不同,一眼就能认出来。譬如说淹死的,身上肯定有水草,走动之间也有湿漉漉的痕迹,又比如说吊死的,总是伸长了舌头,面色可怖。 而这个女鬼则是面容枯藁,衣衫凌乱。在人人都穿着光鲜亮丽的青楼,这副打扮没有引起任何一个人的侧目,主人公基本上已经确定这不是活人了。 似乎是注意到主人公在看自己,女鬼有些惊喜,想要说什么。只不过最后犹豫了,依旧跟着『乔五爷』来来去去。 主人公见过的鬼怪有不少的,如果这些妖怪精灵没有害人之心,他一般会当作没有看到。就像彼岸与此世之间本就是如此,互不干扰,各得其所而已。 「姑娘到底为何要跟着乔五爷呢?」但是在一次又一次的遇见之后,主人公终于还是『管闲事』了。似乎这类小说的主人公总是有管闲事属性的,若是他们没有这一特点,很多故事就没有办法展开了。 「人鬼殊途,此番世界到底不是姑娘该在的,这个时候合该去到该去之地往生才是!」主人公轻言劝慰。 然而那个女鬼微微抬头,惨然道:「我...我放不下他!」 这个时候主人公才发现,这个女鬼有一双特别美丽的眼睛,让他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只不过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第108章 三月上旬,《玉林报》评赛月第一期出来了,对此有关注的读者自然会记得买一份来看。乔琏的读者看到小说篇名的时候不由得乐了——《药庐琐记》?关注过乔琏的自然知道,这是一个乔琏在陆陆续续发表的故事。 故事以主人公作为主线一以贯之,之外的故事却是可以独立来看的。之前有过《云深》、《有狐》两篇,相当赚好感。 或者说纯粹以好感度而论,《药庐琐记》的好感度是要高于她已经发表了的两篇长篇的。这并不稀奇,体裁形式和小说类型不同,在评分上面自然会有区别。就好比爆米花类型的电影拍的再好,在颁奖季上面依旧会受歧视,而在评分网站上也远远不如比较严肃的题材。 《药庐琐记》相比《海上归来记》和《宦海》,大概是因为篇幅短小的关系,显得更加浓缩、精緻,以至于有一种余味悠长的感觉。另外《药庐琐记》说情这一方面显然挖掘的比《海上归来记》和《宦海》要深刻,这在这个时代就是『高级』的象徵。 所以知道是《药庐琐记》的新篇,所有人的兴趣更大了——一方面是《药庐琐记》的质量很好,值得这样期待。另一方面,这是『连载』的好处了,有前面的内容积累人气,相比起真正纯粹的『短篇』自然有自己的优势。 说真的,连翘写《海上归来记》和《宦海》的时候是按照纯粹的男频文套路来的,而到了《药庐琐记》这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不是连载,写的相当随性,甚至有些放飞自我的意思。 其中最明显的就是《药庐琐记》赢得了大量的女粉丝...... 这个时代还没有将小说细分成男频向和女频向,基本上后世女生更爱看的言情小说,这个时代男子也看。而后世男生更喜欢的侠义小说、天下争霸小说,女生也没有错过的。 第183页 这里面原因很复杂,只能说看小说的时代才刚刚开始,大家都没有意识到还可以这样挑剔口味。而市面上精品小说的缺乏也让他们不能挑剔,真要那么挑剔,可能就要没有小说看了。 但是,即便是这样,深藏着的偏向是不会变化的。男性就是想要代入男主人公,建功立业,迎娶公主淑女,自此走向人生巅峰。女孩子就是喜欢代入女主人公,谈一场永远不会凋谢的恋爱。 虽然不是所有的都这样,但这确实是普遍情况了。 连翘无论是因为自己之前是男频小说作者,还是因为这个时代主要的小说阅读人群就是男子,写小说的时候都是偏男频的。而《药庐琐记》不一样,他似乎不偏不倚,甚至还有一些偏向女性向。 《药庐琐记》无论是《云深》篇还是《有狐》篇都是借狐妖鬼怪写人情。现在到了第三篇,干脆连题目都叫做《多情种》,可不是看的一干女子精神一振。 这一篇着重刻画的人物『乔五爷』表现确实不让人失望,相比起刘明程、林峥之流,这个角色身上有一种更加吸引人的特质。非要说的话,就像是黄药师、陆小凤、楚留香这类角色,明明不是主流主角的套路,但自有一种足够让女子尖叫的本钱。 放在电影里,就是那种荷尔蒙喷薄而出的角色。 乔五爷一出场,说到花街楼下,他打马而来,披着一领皮毛丰厚的玄狐大氅,长身玉立。红灯笼的光映在他的眉目之间,眉飞入鬓,足够迷醉女子的心了。 翻看古典小说就知道了,古人在塑造男神上面无外乎两种路线。一种是贾宝玉这种,虽然后世女子大都看不上贾宝玉,但是在封建社会,他也是认真风靡过万千少女的爆款。在这个时代没有人真正怜惜女孩子,而他无论有千般不合格,至少在对女孩子这一点上,无论丫鬟小姐,都是平等的。 这就好像大名鼎鼎的柳七,青楼女子那般爱重他,图他钱财还是长相?这些东西他都是没有的。图他的,也不过就是他是真心肯弯下腰低下头,看看这些女孩子遍体鳞伤的心。 这类男子使用的是大篇幅,慢慢塑造,最后浑然一体。 另一个路线就是塑造完美男子,这个男子相貌英俊、忠肝义胆,同时竟然还很有能力,可以做出自己的一番事业。乔五爷差不多就是这个路线,只不过相对前辈们将这个路线的男子塑造的太过扁平化,只是说说而已,具体描写一点也无,连翘显然不同。 她写他醉卧美人膝就是真的醉卧美人膝,那种落拓不羁,那种风流潇洒倾泻而出。玉山之将崩的本色,透过文字,仿佛一幕幕近在眼前,触手可及。 有的时候一些东西是要靠同行衬托的,在这个时代男神本就出现的很少了——读者是男性的话,确实不用塑造太过完美的男主人公。想想《西厢记》之类的才子佳人小说,那还是才子佳人呢!其实剖开男主人公的内核,还不是渣男一个! 而在这些很少见的男神里,写到『乔五爷』这个地步的,说实话,真的没有。 这个男子其实也不是什么符合社会正统期望的存在——豪门叛逆、出入花街柳巷、性格桀骜...但是当他终有一日,半梦半醒之间睁开眼,那一双眼睛里忽然不再是防备,而是真正的温暖。 他说『蓉儿』。 无数的读者潸然泪下,特别是女孩子,看一遍哭一遍,然而哭完之后还要再看。 这就是故事的后半部分了,后半部分一切都清清楚楚。乔五爷是公侯人家的子弟,少年时代很有才名,被认为是他这一代的家族希望。他这一生一开始的时候花团锦簇,没有一丝一毫将要暗淡的徵兆。 那个时候他有属于自己的青梅,表妹『蓉儿』。『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这都是很多人心目中最纯粹最美好的感情。 但是在表妹十三岁那一年,姨父去到千里之外赴任,于是青梅竹马分离,他留在身边的只有她自学针线起陆陆续续为他做的三个锦囊——千金大小姐哪里是正经做针线的,一年也做不了一个。一针一线里,全都是彼此不说,但隐隐明白的东西。 然而三年后遭逢巨变,姨父家犯了事,男子皆流放,女子则贬为官妓。等到他从瞒着他的父母长辈那里知道一切,他的蓉儿已经不知道流落何方。 再次见到是又三年之后,游湖的船上,他见花船边『蓉儿』明明身处酒宴之中,却眉目之间总带轻愁。虽然长大了,但是这就是他的蓉儿。 但是再见面又如何?他是豪门贵胄,她只不过是一介官妓! 他花钱让他不必再过风尘女子的生活,外面传说乔家五公子迷恋上了风尘女子,整日不得相离,实际上他连她的手指都没有碰过。他们只是一起说话,就像当年一般,永远有说不完的话。 然而世事哪得一个圆满,人间终于还是要将他们离散。 家族、礼教、旁人的眼色,一样一样将他们分开。为了他的名誉,她主动离开了他——用永别的方式,独留他一个在世上。 从此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了公侯府里的乔五公子,有的是一个豪门逆子,叛出门去,混下九流的乔五。 浑浑噩噩万事不知,直到有一日他见花船上有一个女子,愣神了好久。旁边一起混下九流的人哪里知道他的身份,还以为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纷纷嘲戏起他来。 第184页 「乔五,那可是益州最有名的花船,上头哪一个姐儿都是九天上的玄女,摸不着的。若真是想睡一睡,等下辈子吧!」 那个女子鼻子和嘴巴长得真像『蓉儿』! 乔五终究不能做一辈子乔五,当他下定决心要做某事的时候,他那天生的头脑,以及后来在豪门中学会的东西,都能帮他迅速地脱颖而出。 于是他很快有钱起来,成为新暴发的一个富商。这个时候他还没有后来有钱,但是足够去找那个鼻子和嘴巴像『蓉儿』的女子了。 后来的许多年,乔五真正变成了乔五爷。经歷了越来越多的女孩子,这些女孩子或多或少都和『蓉儿』有一两分相似。 那些事不再了,那些人也不再了,行走在红灯笼点满的花街柳巷,这个世上最繁华最热闹的所在,乔五爷却终究只不过是一个人独行而已——自失去你后,我爱的每一个人都像你。 即便是后世,『替身』梗依旧是一个用不腻的点,何况是这个时代! 关于深情,流行两种不同的方式去诠释,这都是经过千锤百鍊提炼出来的套路,打击力度不用怀疑。 其中之一是,从此之后再也不爱任何人,失去你便颠倒了整个世界,谁都不可以。其中之二是,从此之后可以随便爱任何人,失去你之后便不在意整个世界,谁都可以。 乔五爷正是走的第二种路线,深情到了薄情,薄情到了伤情...确实切合了篇名《多情种》。 第109章 「蓉儿?」乔五爷在一片馨香中醒来,抬眼就看到了一双眼睛,那是他无数次惦念,无数次梦见,无数次百转千回的眼睛。 在这一双眼睛里,他是乔五公子,是那个会和她拌嘴吵架的乔五公子,是那个会和她一起偷读《西厢》的乔五公子,是那个会将她女扮男装带到大街上玩耍的乔五公子。 那个时候他还年轻,还不知道这个世界可以多磨到什么地步,还不知道人事离散如同彩云易散。他是天之骄子,而她是天之骄子梦里足以装点一切的明月光。 「乔五爷说什么?」青楼里的红姐儿眨了眨眼睛。 「哦哦,没什么。」乔五爷的眼神在一瞬之间凝固,他低声:「没得什么,不过是认错了而已。」 只有他自己听的见——现在的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即使再优秀也活在家族之中,没有任何还手之力的乔五公子了,他可以让每一个女子来许愿,从来不让这些女孩子落空,然而他最想完成的愿望已经此生不再有半分可能! 「你既然学针线了,好歹灵巧贤惠一些,便送我一个香囊罢!」 「好不要脸,空口白牙就要我香囊!你看看我这纤纤玉手是与你做香囊的?不成,你非得拿出一些什么,不然我才不与你做!」 「这有什么,你送我一香囊,我便许你一个愿望,随便你要什么!」 「你的愿望能做什么?该不是唬人的罢?」 虽然是这么说,但依旧陆陆续续做了三个极精巧的香囊,为了这三个香囊也不知道做废了多少个。好好的一个大家小姐,仿佛针线上的丫头一般。 香囊犹在,他也能够满足其他女子的愿望了,但是那个人再也不在了。 他交香囊给每一个像她的女子,那不过是自欺欺人,就好像这样能够弥补当年弱小的自己没有做到的事情——在实现那些愿望的短暂时间里确实有过安慰,但是这种安慰维持的时间越来越短,于是最后只剩下内心填不满的空洞。 一切都是假的!他终究什么都明白。只不过事已至此,他依旧只能执迷不悟。 不然还能如何,饮鸩止渴,只不过是饮鸩止渴而已。 主人公从那个面容枯藁的女子那里默默听完了当年的故事,她就是那个蓉儿。这个时候主人公才想起来这双眼睛在哪里见过,不就是第一次来这青楼,那位红姐儿的眼睛么!真是相似啊。 她停留在这个世间不得离开,一开始是因为担心表哥,然而后来,见他飞黄腾达,即使不做豪门贵子依旧是人中龙凤,她总算是放心下来了。但是这个时候她就是想走也走不了了——他对她的执念让她被困在他身边。 「姑娘是想让我告知乔五爷,早些放下执念,也好让你往生么?」 「不是这般...执念本就放不下,说了之后只有更多纠葛。」她其实一早就发现主人公看见她了,但是她一直没有什么,就是因为这个。乔五爷的执念只有他自己能够放下,其他人说什么又有什么用。 若是说一些宽慰劝解的话就能够放下,那就不是执念了。 「但还是要说,不是为乔五爷自己,而是为了姑娘你。乔五爷如今早已不在乎自己个儿,但是他在乎姑娘——姑娘不说,怎么知道这件事会如何?」 主人公托青楼里认识的女孩子帮忙,请来了这位乔五爷。大概是他这个大夫从来只当这里的姑娘是病人,没有想过其他,他的人缘很好,倒有人帮这个忙。只不过乔五爷来的时候人已经微醺了,『哐啷』跌坐在主人公面前的时候眼睛里一片朦胧。 主人公点起昏黄色的蜡烛,慢慢讲起了一个二十年前的故事,而乔五爷就完完整整地听了这个二十年前的故事。再看他的时候,眼睛里一片清明——或许青楼二十年,他根本没有醉过,只不过是他想要一醉方休解千愁而已,所以假装醉了。 第185页 要知道,真正满心愁苦的人,是根本喝不醉的。 「你是说蓉儿在我身边?」他的眼睛里有一簇火焰。 「她看得见你,你看不见她,你们两个终究此生不復相见!」 「蓉儿!蓉儿啊!」乔五爷跌跌撞撞站起身,疯了一样四处摸索,他想抓住那个姑娘,然而就像是手中的一缕风,那怎么可能抓的住! 终于颓唐地扑到在地,掉了头冠的头髮披散下来,盖住了他的脸。只有一双眼睛直直地看向主人公,里面有他二十年前没有落下的心酸的泪水。 「你说要我放开蓉儿,这是对蓉儿好——可是我要怎么做才能放开蓉儿!我与她相识三十三载,几乎从小就在一起,她是长在我心口的一粒硃砂痣。要放开她,非得把我的心挖出来不可!」 字字椎心泣血! 主人公曾经见过很多人、鬼、妖、精,乃至万事万物,耽于『情』字的不少,可是第一次有见这样极于情的人,以至于自己也难受起来。 然而难受也必须说出来,他听到自己仿佛无悲也无喜一般道:「这不是您放过您自己,也是放过蓉姑娘。您纵使要自己万劫不復,又怎么忍心看她百般苦痛。羁留在人世,对一个普普通通的魂灵并不是什么好事。人鬼殊途,她终归不该在这里。」 「为她好!」 那滴心酸的泪水终究是滴落下来,乔五爷翻身直直地看向窗外的明月:「啊——!!蓉儿啊!」 上穷碧落下黄泉,我找不见你,我该怎么办,就连让我抱着我们残存的一点回忆都不能够。 自此之后益州不见乔五爷,他将自己所有的钱都赠送给有需要的穷苦人,然后消失在了所有认识他的人眼前。有人说他出家了,曾经在山中的破庙中见他。也有人说他散尽家财隐居了,这是大彻大悟,正要登仙。 也有人说他有了自己真正喜欢的女子,于是再不理俗世,两人游歷天下去了。曾经有人在杭州见过他,还说了话——他说他正带着自己的妻子四处看看,曾经答应过要带她去杭州看西湖的。 主人公自那之后不知道乔五爷和『蓉姑娘』之间发生了什么,有没有解开这个执念。到底是解开了,从此之后一个人在这世间蹉跎,还是始终不能放手,于是带着自己看不见的『妻子』用另一种方式终于求得一个『圆满』。 他不得而知。 《多情种》这个故事绝对是三月的催泪炸.弹!其中刻骨铭心直到惊心动魄,绝对不是《药庐琐记》前两篇所能比拟。 乔五爷这个形象不止拿下了千古第一男神,顺便也拿下了千古第一情痴。 『极于情,极于爱,九死不悔』,这是《玉林报》编辑给出的评语,至于最后的结尾,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解读。就看所有人对于『圆满』的定义是什么。 实际上,当乔五爷悽厉的那一声『蓉儿』后,读者们早就泣不成声。泪腺发达的女读者更是整个三月都浸在了忧愁当中,然而这种『致郁』也是她们心甘情愿的——明明看一次忧伤一次,但是还是要看过一次又一次。 非要说这个故事优秀,连翘承认是比较优秀的,哪怕是放在后世去看,也有女读者买帐。但是实在来说,这其实还是用了超越时代的技术。 《多情种》的故事里充满了后世大量积累才提炼出的几个梗,『替身』、『青梅竹马』、『情深不寿』、『爱而不得』、『白月光硃砂痣』...古代的人写言情,写的浅,写到一见钟情,写到海誓山盟,甚至写到同生共死,但也就是一个写到了而已,其中种种到底如何他们会写吗? 但是连翘会,其中的百转千回自她的笔下流泻而出,直到所有的人感同身受。 这个时代的读者哪里经歷过这个,在这样悽美绝艷的故事里,竟然短暂地失语。『一时之间竟然无话可说』,这是过了一段时间有人在报纸上发出的评论。 「有些故事说来,或许就是让人哑口无言的吧。当初自蓬莱居士写《唐门虎子》起,小说业大兴。最开始的时候,作者们往往无边无际,小说成品或许相比现在越来越成熟的小说有这样或那样的瑕疵。但是当初作者写小说本子多有一腔情怀在,手写自心,文字大多数是心中百般思绪凝鍊而成。所以即便有一些不好,却让人或热血壮丽,或心有所感,或愁肠百结。 时间一晃过去的四十年,当年那一批作者大多不再动笔了,如今的东西或者各有各的趣味,可是要有当年那种感动,实在是不能。不知道是写小说本子的人沉溺于技巧,就连自己也无法感动了,还是读小说本子的人读了太多故事,不再是当年那个能为寥寥几句动容的年轻人。 直到《多情种》,到底告诉我们,打动人或许难得,但是在这个世道依旧是能够做到的。」 第110章 「你哭什么啊,盈盈姐?」连翘咬了一口酥皮饼,小心地不让酥皮跌落下来,只能用手帕托着。 刘盈盈擤鼻涕发出巨大的声音,抬起头来的时候眼睛红红的。 这时候正是午间休息的时候,两人正在外头小饭馆二楼吃饭、休息。连翘吃吃点心,看看外头的景儿,才回头有话和刘盈盈说,没想到刘盈盈已经是泪水涟涟了。她记得她刚才是找出了一张报纸看来着...这是什么情况? 「还不是你!」 第186页 因为哭过,所以声音听上去瓮声瓮气的。说着还瞪了连翘一眼,只不过她眼睛又红又肿,这一眼一点威慑力也无。引得连翘摊摊手...什么都怪我,这样有道理吗?讲道理,这个锅她是不会随便背的。 「你自己看!」 见连翘的样子,刘盈盈把报纸丢到了连翘面前,连翘看到的就是一份被眼泪沾湿的不成样子的报纸。刚想说,什么报纸值得哭成这样,然而话到嘴边就收声了。只因为这份报纸不是别的,正是三月上旬的《玉林报》。 而翻到的版面也不是别的小说,正是《药庐琐记》的第三篇《多情种》。 这篇催泪大作,或者说致郁神作是她一手炮制的,她还能不清楚其中的威力? 这等作品在后世看来已经很狗血了,但是该感动的人一个都跑不掉。如果是放在没见过这等桥段的现在,威力绝对是超出她曾见过的。实际上也是这样,不说后面『乔五爷』的情绪大爆发,就说前面『我爱的人都像你』,这么一个替身梗就足够让许多人沦陷了。 替身梗中,如果主角是被当作替身的人,那么就是治癒作。可要是主角是那个把别人当成是替身的...往往就会走向悲剧性的结果。 想一想都觉得好虐,而这也是这个时代的人根本想不到的东西,所以感动来的如此汹涌。 这一次《多情种》是写给《玉林报》的,所以在《玉林报》发表之前,就连刘盈盈也不知道连翘写了什么。现在发表出来,无论是作为连翘的编辑,还是作为乔琏的读者,她肯定都是不会错过这个的。 作品当然是一如既往的好作品,但是这个级别的催泪绝对是刘盈盈意料之外。看连翘的其他作品就知道了,《海上归来记》和《宦海》都是男主爽文,最多就是为了之后的爆发暂时让主角困顿一下下。看小说下来只觉得一气呵成、神清气爽,哪里会有什么致郁。 作品中往往带着一些伤感元素的是《药庐琐记》,如果说第一篇《云深》还只是有一种怅然,凭藉的是两次反转结构精巧取胜。那么到第二篇《有狐》有些东西就初见端倪了,其实想想《有狐》也是很伤感的,但是连翘强调了其中的凄凉和命运弄人,对于情伤一事并没有格外地下力气描述。 根据这些过往的经验预料后面会发生的事,原本是十拿九稳的。但是世上总有意外,该翻的船一个都跑不掉。 《多情种》一篇,愣是把刘盈盈这个不知道读过多少小说的编辑哭到窒息。 见刘盈盈哭的惨兮兮的,连翘只能给她递帕子倒茶:「来来来,喝些茶来。哭了这么久,口渴不口渴?」 刘盈盈啜泣了几声,然后喝了一大口已经温温的茶水,再接着流眼泪。终于等到情绪稳定了一些,这才把报纸收起来——非常小心,同时又放在了布包的最底下。显然她是想收藏这一期《玉林报》的,但同时短期内她可能都不会读这份报纸了。 不要觉得她这个样子很可笑,不用想太远,就想想琼瑶小说刚刚传入内地时的情景,其中比较悲情的故事,是不是让一众读者感怀落泪。而日韩剧来袭,早期流行的车祸癌症治不好,是不是曾经也让一代少年少女哭成狗? 所以啊,这完全是正常的反应。 刘盈盈过了一会儿,整个人恢復了很多。能够说清楚话了,就开始埋怨连翘:「你这是写的什么故事?」 连翘拄着下巴,微微翘起了唇角:「怎么,这个故事写的不好?」 当然不是不好!能让人哭成这样的小说怎么可能不好,刘盈盈被这句话堵住了嘴,半晌才忿忿道:「不是不好,只不过这么个故事...这么个故事,你个小姑娘写这样伤怀的故事做什么!?」 连翘在自己的胸口用手比了一个小心心的形状,眨了眨眼睛:「当然是因为这个故事装在我心里啊!」 连翘完全没有这个时代少女的矜持,卖萌简直信手拈来,没有一点心理负担。本来刘盈盈还挺沉重的,一想到原作者是这个德性,一下就破涕为笑,『扑哧』一声再也绷不住脸色了。 『哎哟哎哟』笑了几声,又说了连翘几句。似乎是不想提及《多情种》的剧情,以免自己又撑不住掉眼泪,刘盈盈没有再说《多情种》,转而说起相关联的事情。 「...说起来《玉林报》实在是太不讲究了,之前邀你写稿竟然一个字没有提这件事其中的猫腻。哼哼,在苏州找不到接许文华盘子的人了,就想到咱们这些小地方讯息不流通,什么都不知道,好能瞒天过海!」 《玉林报》拿连翘补位许文华,并且没有告知连翘将来可能会面临的险恶处境,这件事确实做的很不讲究。 而这种事情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嘉定这个县城虽然相比苏州城那边消息滞后,但也不是没消息。随着《多情种》登载,种种传闻也就流通过来了,对此刘盈盈真的非常不爽! 站在编辑的角度,哦,我家如珠似宝对待的作者,到你们那边就这样不值钱啦?而且这件事做的也太不讲究了。 站在粉丝的角度更气愤!我家爱豆就是这样被欺负的吗?拉黑拉黑拉黑!《玉林报》一生黑。 倒是连翘自己比较坦然,说到底《玉林报》并没有欺骗她,只不过没有把一件已经公开的信息告诉她而已。这种类似的手段,在现代社会随便都会做到这个程度了。怎么说呢,或许是有一点不厚道,但也仅此而已。 第187页 若说为此大动肝火,不说她自己没有这种想法,就算真的有,仔细想想也没有意义——这就是业界的生态!要是连翘成了比许文华更大的大咖,《玉林报》能这样? 每一个行业内部其实都一样,不存在『人人平等』这个概念。所有人都是竞争当中,上位圈的获得更多的资源...当然更重要的是屁股决定脑袋,连翘非常自信自己的未来,她自信于自己将来能够登顶。既然是这样,她将来才会是这套生态的受益者。 当自己成为受益者的时候,又怎么会挑剔这套规则呢。 听起来非常不要脸,然而事实就是如此。 「不用想太多,如今不是挺好的么。事情简单的很,要是我没有这个才能,即使不是接许文华的盘子,事后也得被人说『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儿』。我有这个才能,所以就算接了许文华的盘子,如今也没有什么声音了。」 连翘一脸的云淡风轻,而事实也是如此。 知道乔琏要补许文华的位置的时候,许文华那一干死忠粉别提有多跳脚了。恨不得等到乔琏的作品发表出来了,就把它从头喷到尾,然后再黑一黑乔琏本人。他们的心态其实很好理解,大体就是『你乔琏算老几,也配接『西湖客』的盘子?我呸!』。 当时即便有乔琏的粉丝很是为此不平,但摄于许文华粉丝势力大,也只能忍气吞声,并没有弄出多大的声音来。 而如今《多情种》一出,情势就完全不同了。 虽然对小说的审美取向是一个很私人的事情,即使是绝大部分人都吹捧的神作,也很有可能不受某一个人的喜欢。但是不得不承认,好的小说就是好的小说,即便不喜欢也知道他确实是好小说。 而这个时代相比后世还有一个很可爱的地方,虽然大家在报纸上打嘴炮、撕逼的时候免不了指鹿为马黑白颠倒,但是总体而言大家还是讲究一些脸面的。就连读者也是一样,很少有死不承认死犟到底的。 所以《多情种》出来之后许文华的死忠粉们收声了,乔琏的粉丝能够扬眉吐气了。 甚至经过这件事不仅没有给连翘带来损失,反而带来了两个好处。 第一,粉丝们经过这样一场打压,反而格外死忠起来。所谓粉丝不虐不死忠,之前许文华的粉丝那样诋毁轻视乔琏,他们很生气很愤怒,然而并没有什么好办法。而之后等到乔琏撑了过去,他们对乔琏的追捧至少上一个台阶。 第二,就是宣传作用了。虽然连翘不觉得自己比『西湖客』许文华差,但现实就是她比对方的名气小。这次的事件和对方绑定在一起,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炒作——其实是她蹭了对方的流量。 这一次的事件让很多不太知道乔琏的了解了乔琏的作品,然后感兴趣地就会去找她其他的作品。更进一步的,成为她的忠实读者,这也是很顺理成章的事情。 第111章 「蓉儿啊!」 许文华浑身汗津津地醒来,再看外面天色已经是灰濛濛的了,似乎正要天亮。便也不再睡了,收拾了衣服,点起了烛台。外头有小厮似乎听到了屋内的动静,碰了碰门壁:「少爷!」 许文华想了想道:「先打水过来洗漱!」 洗漱过头,天边才有红日升起。正是这个时候宋文静和朱敏联袂而来,宋文静是为了找许文华要这个月的稿件,拿到稿件好顺路去报馆上班。朱敏也是为了上班,路上遇到了宋文静,于是便『同去同去』了。 这个时候还很早,这也是宋文静故意的。按照他所想,许文华哪能早起啊!说不得还要催人起床等他洗漱,于是预留了时间。顺便,要是今天要不到稿子,那还要耳提面命一番,然后晚上再来收稿。 这一来却惊讶了,许文华不止起来了,家中还已经做好了早饭,是正要吃饭的样子。 朱敏大笑起来:「我是难得这么早来他家的,没想到这一下就遇到了,果然该我蹭这顿饭!」 于是不用人招唿,先在许文华左手边的位置坐了,吩咐旁边的小厮儿:「多拿两双筷子来!」 宋文静倒是没有蹭饭的毛病,摆摆手:「多拿一双就够了——我已经用过早饭了。」 「哎!这一顿早饭能吃多少东西,随便填补一点儿难道还放不下?」朱敏反问,然后又继续催促小厮。 小厮知道这两位是常和自家主家往来的朋友,所以没有等许文华发话,就很有眼力地去拿了两副碗筷。 许文华见了『啧』了一声:「这到底是我家僕人还是你家的?你支使起来倒是挺顺手的——一点不拿自己当外人。」 朱敏嘿嘿笑了起来,拿起筷子就吃饭。宋文静这边则是先按下书稿的事情不提,反而上下看了看许文华,皱着眉头道:「你今日看上去可不太好,怎么起的这般早?难不成是最近有什么不顺的事情,还是说有别的什么困难...真有困难要记得拿出来说。」 许文华的双眼布满了血丝,精神也有一些萎靡。相比平常的那种精气神,那自然是差得多了。 心中微微一暖,许文华摆了摆手,这时候脸上的神情也柔和了一些:「不用担心,只不过是昨夜熬了半宿看闲书而已。也就是看着厉害,等到待会儿睡一会保管就好!对了,你是来拿稿子的罢,先吃饭,吃过饭去书房拿给你!」 「既然是熬了半宿,怎么今日还起的这么早?」吃饭都堵不住朱敏的嘴,这个时候就插了一句嘴。 第188页 「我怎么知道,睁开眼就是这样早了。」面对朱敏这个『损友』,许文华就没有那么客气了。 当然,他是因为梦见《多情种》中的故事,然后被惊醒,这种事就不用多说了。作为一个自以为的『粉转黑』,他自觉还是要面子的,梦见乔琏的小说,让朱敏知道了还不被他笑死! 不行,绝对不行! 只是想到这里他又发起呆来了,虽然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没有可比性,但是《多情种》这篇文字确实让他有了极大的震撼。虽然这种震撼在之前乔琏的其他小说上也有过,特别是上次『罗十回』,甚至让他面对自己的编辑宋文静说出了类似认输的话。这对于本性骄傲的过分的许文华,简直就是破天荒了。 然而相比《多情种》还是多有不如。 看『罗十回』的时候他还能想到其中种种优点,譬如人物塑造的如何,又譬如那个桥段用的巧妙。最后总结对方真的写的很好,那也是站在一个行内人的角度去评判,他尚且没有丢开身份。 但是《多情种》不同,他本是以『西湖客』许文华的眼光去读,然而读到其中,不知不觉他已经变成一个普通的读者了。读完之后甚至也眼睛湿润,心中郁结一口气,似乎被一块巨大的石头压着。 他念念不能忘怀字里行间说的,乔五爷哪里都抓不住他的『蓉儿』,最后扑到在地,宝冠也跌落下来,头髮覆面,只有眼睛透过头髮的缝隙看着外面。然后撕心裂肺,大概是绝望到了极点的一句『蓉儿』。 日有所思,也有所梦,以至于晚上梦见这一幕,被那一双绝望的眼睛看到背后发凉。人是被惊醒的,醒来之后全身是汗。 朱敏也不是一定要追究许文华为啥熬个半宿,他又不是许文华他老妈子。于是自己三扒两咽吃完了早饭,就捧着一杯茶舒舒服服看起了今天的报纸。至于许文华,他还心不在焉地吃早饭呢,不过他好歹记得让小厮把书房写好的稿件拿来,让宋文静能检查一遍。 看到今天的报纸内容,朱敏激动地一拍大腿:「哎哟!今日算是活的久了见到稀奇事,没想到这位老爷子还能出来说话!」 宋文静本来正在审稿,不过许文华这个人写小说,要么懒惰的很了不写。一旦去写,出来的东西都是不错的,基本上检查还是很简单的,只要大概看一下就行了。正收拾稿子呢,听到朱敏这样一惊一乍,手上一抖,差点把稿纸撕成两半。 心有余悸出了一口气,不免朝罪魁祸首看过去:「什么东西,值得这样一惊一乍起来?」 宋文静看完了那一点文字,把报纸推了过去:「喏,你自己看!」 宋文静一看那文字作者的落款就倒抽了一口气:「这是假的罢!这位先生多少年不说话了!」 这是一位和写《唐门虎子》的蓬莱居士同时代的小说作者,也可以说是小说业大发展起来时的第一代作者。当时随着《唐门虎子》大爆发,各地都开始涌现出小说作者。有的人淹没在歷史的浪潮中,有的人则是大浪淘沙始见金,成为时代的金子。 这位老先生就是小说业内的第一代中有数的大神之一,今年已经七十岁了,也是硕果仅存的几位第一代作者了。 别的地方不说,至少在苏州这一亩三分地里数他的的辈分最高,江湖地位最出众。虽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权力,但是他说一句话,整个小说界的人必然都是洗耳恭听的。 这一位前辈大概也是知道这一点,所以为人非常低调,基本上不在报纸上说话。而和身边的人说话,也很少评说如今的后辈如何,如今的小说如何。 他知道自己语言的威力,如果批评了一个人或者一个人的作者,那么这个作品和作者就要落入到万丈深渊了,说不定就要毁了一个年轻人。如果赞扬了一个作品或者一个年轻人,那也是不好的。大量的赞誉会堆积到这个后辈身上,甚至超过对方能负担的,过多的荣誉有的时候和过多的毁谤一样,都是能够毁掉一个人的。 这么多年风风雨雨下来,老人家对世事已经看的很透彻了。 宋文静脱口而出就说这是假的,但是他心里知道这肯定是真的。就算是哪张报纸想要搞噱头,用了一个同样的笔名发布文字,也不会用这位老先生的。这么做是能够博眼球,然而博眼球之后就准备付出代价吧! 不用等大佬说话,大佬的追随者就能乱拳打死。而说到追随者,如今业内举目望去简直遍地都是!这大概就是红的早、资歷深的好处了。 「『直到《多情种》,到底告诉我们,打动人或许难得,但是在这个世道依旧是能够做到的』,先生还真是...先生不是怕自己的夸奖会捧杀后辈,从来不说这些的么。」朱敏真正不可思议了。 这篇文字其实主要就是为了说乔琏,说《多情种》。虽然这位老先生的本意是说如今的小说越来越浮躁了,总是想要往奇、趣上面去,热热闹闹一大堆,然而在感人上面对当年已经多有不如了。但是拿出来做例子的就是《多情种》,对于作者更是不吝夸奖。 这真的太反常了。 那份报纸原本就是许文华看过的,许文华轻轻哼了一声:「所以说你们不如老前辈通透,『有多大的才能,就能顶得住多大的毁誉』。」 『有多大的才能,就能顶得住多大的毁誉』,这其实是《宦海》中的一句话,算是名台词吧。这里许文华的意思不过是人家老前辈已经看出来了,乔琏是有大才的,他的一点赞美根本无法压垮对方。 第189页 当然,许文华自己是不会直白的承认这一点的,所以只有这样一句话。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在场的两个人,宋文静和朱敏都是足够了解他的那种。对视一眼都笑了起来——就为了许文华这一点『不诚恳』。 朱敏笑着凑了过去:「所以你也是贊同这个的?老前辈可没有这么夸过人...虽然我很喜欢乔琏先生的文字,但是老前辈别的谁也没有这样赞嘆,轮到乔琏先生这样,难道乔琏先生已经压倒其他所有人了?」 朱敏自乔琏写『罗十回』之后,对了他方向,很快就由路转粉了。但是他的粉其实和对其他喜欢的作者一样,硬要让他在乔琏和其他作者之间分个高低。不要说现实如何,光是感情上他都很难接受。 那些作品陪伴自己几年甚至十几年的作者,他们难道就比不上乔琏了吗?只能说他们各有千秋吧。 许文华却只是假笑了一下:「你的脑子呢?你到底是怎么胜任如今的职务的...纯以文笔而论,乔琏不过是『不错』而已,离压倒众人还远着呢。但是小说一样根本就不是比谁的文笔好些,若真是这样,如今的格局早就变了。老前辈看重乔琏的,一者是他有当初前辈们的气魄,各种文字能够推陈出新。另外就是功力全在描摹了,看他的小说不觉察,再看别人就明显了,相比之下哪有他的歷歷在目。」 连翘的文笔其实还算不错,一个是她自己本来就是文字工作者,算是有一定基础。另外原本连翘的记忆与教育留了下来,让她的遣词造句符合这个时代的习惯也毫无压力。但是原身和她都不是什么天纵奇材,所以出来的文字纯以文笔论,确实只能算是『不错』。 不过连翘自己并不在意这件事,写网文留下的习惯,文笔上的事情只要达到了及格线,书写流畅,不会让读者出戏别扭就是上佳了。至于更进一步只能算是锦上添花,有固然很好,没有也不必强求。 而连翘真正让老先生看重的,其实也是她的核心竞争力,其实都是她自后世而来的经验与积累。与其说是她胜过了现在这么多作者,还不如说是时代在进步,未来的小说胜过了现在的小说。 很多人喜欢说一些『今不如昔』的感慨,弄的好像歷史总是在开倒车一样。 其实不是的,固然有的时候会有开歷史的倒车,但绝大多数时候时代都是进步的,放在小说上也是一样的。那些古代的名着小说,剥开其名着的外壳,追究其本质,其实也就是当代小说的普通质量。 只不过时代的因素让一切光辉熠熠,就像第一个用红苹果来形容小女孩脸蛋的人是天才。前人开闢道路的时候前面并没有引路人,他们是自己摸索出这条道路的,怎么形容他们的伟大都不为过! 朱敏听许文华的评价,明白他的言下之意——许文华其实是贊同老前辈的话的。或者不说贊同,他本身就是足够欣赏『乔琏』的那一个。 他想起当初自己听说是乔琏接了许文华的盘子,好多许文华的读者反应激烈,就用玩笑的口吻问过他的想法。他当时是如何回答的——『这又有什么好说的?说到底还是要看看他自己的成色。若是真金,别人说也无用,到时候自然就能让人闭嘴了!』 所以说,许文华这厮原来已经信任乔琏到这个地步了?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件事,因为他知道乔琏那拘束不住的才华能够做成什么事...至少让那些质疑他的人闭嘴! 第112章 「才气纵横三千里,一笔写就满堂辉!什么是好文章,这就是好文章...不能这样说,只是好文章的话不过是一赏再赏而已。手写自心,能让旁人感同身受为之动容,这已经是直指本心了!须得有大境界才行!」钱宝儿在一旁大声疾唿。 手上拿着的是三月上旬的《玉林报》,说到的文章自然是《多情种》。但问题是她是当着连翘和刘盈盈说的这句话,这两个人一个是乔琏本人了,另一个是乔琏的编辑,对乔琏的底细一清二楚。 这种情况下,面对这样直白而热情的赞美...说实在的,能够脸不红心不跳的那也是大佬了。 连翘自忖是一个脸皮非常厚的人,平常装作没事人一样接收大家对自己的赞美,愣是没有显露出自己就是乔琏。但是这一次真的有点撑不住了,钱宝儿的迷妹属性在《多情种》之后显露无遗,或者说达到巅峰。 明明以前连翘还能和她一起不动声色地吹嘘『乔琏』的,可是现在不行了。看着钱宝儿bullingbulling看过来的眼睛,连翘只能干笑着侧过头。 哈、哈哈 其实连翘心里也是有一些感嘆的,她写作的主要精力其实还是放在自己的长篇小说上的。之前一直在连载《海上归来记》和《宦海》就不说了,现在《宦海》也连载完成,然而她的精力也没有放在《药庐琐记》上,其实她更多的是为下一篇小说收集素材——相比之前写的小说,新小说需要的素材非常多。 而《药庐琐记》的单元故事,不能说她不认真,只不过她更多时候是『兴之所至』,围绕着一个点放肆地写。不考虑市场、不考虑连续、不考虑逻辑,反正是个短篇神鬼故事,按照想法来就好了。 但是现在看来,论市场,《药庐琐记》的潜力绝对没有《海上归来记》和《宦海》大,人家那是王道作品。《药庐琐记》写鬼怪虽然也属于这个时代的主流题材,但是连翘开头三篇全都是写『情』,写的深了,读者面却不会那么广。 第190页 可《药庐琐记》进展到现在,定位上偏向了『文艺作品』,就像后世文艺电影一样。或许票房差一些,然而如果写的好的话,在收穫名声的作用上其实是大于一般作品的。 《宦海》收穫了士人群体的好感不错,可是真正让连翘收到业内这个程度的赞誉的,还是这篇其实没那么上心的《药庐琐记》。 面对这种情形,连翘有时候也不得不感嘆:果然是时代不同了,在这个时代赚人眼泪的作品才是最高啊! 钱宝儿一顿吹嘘,等到吹嘘到差不多了,这才说明来意——明日休息,姐妹们要不要出去浪! 连翘举手算她一个,至于刘盈盈则不行。身为日报编辑,工作量是很大的,哪能常常有玩耍的机会。摆摆手:「你再问问别人吧,贵子?不然还有之前认识的那个秀儿!」 「明日去哪里玩?」连翘很清楚,既然是钱宝儿主动提出来的邀约,她肯定是想好要去哪里要怎么玩了的。 钱宝儿一脸不可思议:「你是嘉定人还是我是嘉定人?嘉定每年这个时候都会在法华塔办佛会的!到时候不只是苏州各寺庙的高僧会来宣扬佛法,还有好多信众!」 想也知道了,到时候肯定是人山人海。而人一多就会招来生意人,所以久而久之法华塔佛会就成了一年一度的大集会,许多做生意的都在法华塔周围摆设摊位。对佛会没有兴趣不要紧,对这些热闹有兴趣就行了。 「我在崑山的时候就听说过法华塔集会的热闹了,只是一直没机会见,心里十分可惜。如今身在嘉定,怎能错过这等热闹!」钱宝儿大包大揽起来。 原来如此,之前连翘还在想,钱宝儿专心于写作,并不是一个特别喜欢主动出来玩耍的,今天怎么好似转性了一般。如果是这种从小就惦记着的热闹,那么稍稍放松一些也不奇怪。 两人还想去找其他人,于是分头行动,连翘去找张贵子,刘盈盈去找秀儿。但是运气很不好,都失败了。 「秀儿不去,说是家中正安排相亲呢!法华塔佛会是一个机会,两家大人一起拜佛什么的。」钱宝儿有些愤愤不平:「难道佛祖就是做这个用的?」 说的那么端方,其实钱宝儿大概就是不忿小伙伴抛弃了自己吧。 连翘也纳闷:「怎么大家都一样的?贵子也不去,她和上次相亲会一个姓龙的男子见了几次面,似乎热络起来了。法华塔佛会他们自有安排,就不和我们这些女孩子一起了。」 张贵子个性是很大方的那种人,既然是真的有这种事,那她就不会藏着掖着。于是一切都照实和连翘说了。连翘一边要联想一番表姐的恋爱问题,另一方面要体会这个世界对单身狗的恶意,啧啧啧。 「大概是三月到了罢!这个时候总是会成很多对的。当年我爹娘就是三月踏青相亲的时候认识的...算了,她们都不去,我们自己去还便宜一些!」钱宝儿最终做出决定。 一起行动总是需要互相体谅迁就的,经常一件小事也会变得拖拖拉拉起来,远没有一个人的时候有效率。现在只有两个人,自然比四个人要来的方便。 只要不是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去逛街,连翘是不介意到底几个人的。于是两人说定了明日出发的时间,将这件事定了下来。 第二日,连翘特地选了一双最轻便的鞋子,又挑了窄袖的袄儿,身上极少用挂饰,颇为简单地出门了。和钱宝儿汇合,发现对方和自己也差不多,显然也是有经验的——要知道这种集会往往是人山人海的,身上挂着东西最容易被小偷摸走。 两个小姑娘手拉着手一家一家摊位去看,果然有很多不常见的东西,而且一些平常能见到的东西也都变得多样且便宜。 更别提一路上还有各种好吃的——两人别的什么东西都还没有买,倒是从头开始吃起。每样吃一些也很不少了,等到午饭时间,反而正经饭食吃不下了。 不过中午的时候,大概是大家都去吃饭了,饭馆食肆里坐满了人,街上人却少了起来。特别是一些小摊前,这个时间是颇为冷清的。 钱宝儿忽然扯住连翘的手:「连翘,看吶,那个是绢人儿!没想到这里有这么好看的绢人!」 绢人是一种发源于京城的手艺,用绢纱等布料做成的人偶,十分精緻。特别是在做戏剧人像的时候,大概是戏妆比真人脸更加好做,简直就是惟妙惟肖!发展到现在,绢人虽然也做别的,但是最多就是做各种戏剧人物角色了。 能让钱宝儿这么惊喜,原因当然不只是因为一个小小的绢人,更是因为这个绢人的人物形象是《海上归来记》的人物角色。之前随着《海上归来记》的戏剧《潮生记》大受欢迎,欢喜班在嘉定一直是连演的。钱宝儿看了好些场,对主要人物的扮相自然烂熟于心。 这就是古代的周边了,连翘也来了兴趣,凑过来一起看。打算东西真好就自己也收一套,好歹是自己笔下的人物,算作纪念也不错。 绢人的用料都是上等的布料,即使料子不大也不便宜,再加上其中多道工序、精巧的手艺,使得这个小小艺术品在摊位上并不是平价商品。所以摊主一看是两个手头松快的小姑娘,立刻招唿起来。 「两位小姐看一看,真正的好东西!是四指刘的东西,就算不是四指刘做的,也是他徒子徒孙做的!我们从行商那里拿货,都是老交情了!」 第191页 古代生意也是有品牌意识的,而且品牌意识往往和制作的匠人、地方联繫在一起。四指刘就是这样一个匠人,据说一只手只有四根手指头,可是手艺精湛,在绢人行当里也是小有名气的。 连翘听摊主这样说就笑了起来:「扑哧!大哥你可真实诚,大家都要吹是四指刘的东西的,偏你说是徒子徒孙。」 那摊主大笑:「可别这么说了,大家都说是四指刘的,但四指刘就一个人一双手,哪能做出那许多!」 连翘也不在意东西是不是四指刘做的,只要东西好就行了。上下看看果然精湛,后世她也曾在景区见到过类似这种的绢人,但是手艺就大有不如了。不是说后世就没有好东西了,只不过好东西不是连翘这个小老百姓捨得花钱买的。 钱宝儿在旁边咬耳朵:「连翘,你要这个?」 连翘点点头:「要的,你呢?你要不要,要是我们一起买,说不定大哥得便宜一点儿——对不对,大哥?」 连翘是一个生的很好看的女孩子,就算不存别的心思,看到这么漂亮的小姑娘讲价,摊主也会好说话一些。更何况她说的也没错,多买一些自然有更便宜一些的规矩。于是赶紧道:「那是自然的,咱们拿货的也是一样,拿的多的和拿的少的,进价也不同呢!」 第113章 绢人要小心磕碰,所以买到之后要用比较硬的盒子装起来。连翘买的是一组,也就是说《海上归来记》主要人物,只要出了绢人的都有。钱宝儿囊中羞涩一些,只选了男女主人公。 拎着盒子张望,最先看到的就是旁边的古董摊子。 古董摊子这种地方古今皆同,那就是名为古董,实际上绝大多数都是当代的赝品。主要是钱宝儿觉得其中一枚印石不错,不为了买古董,哪怕是将印章磨了,重新去刻也是好的。 问了摊主去看印章,钱宝儿细细把玩,连翘则是去看扔在一边不怎么值钱的钱币。古钱币也是收藏的一个小类,只不过这个小类在古代更加小众一些。这种小众直接反应在了价值上,那就是不值钱! 一般来说除非是遇到真心爱这些的,不然也就是当作买别的古董的搭头比较多。 这些钱币其实没有什么好看的,收藏钱币更多的是出于一种物以稀为贵的心态,满足收藏欲望——因为相比起其他的文物,钱币属于没什么艺术含量的那种。除了满足收藏欲望,也没有其他的意义了。 所以连翘玩了一会儿,就瞥见了旁边的一只精緻的胭脂盒。这个胭脂盒看起来倒是前朝官窑的老东西,更不错的是这是一个实用器,买回去之后可以真正使用。 摊主见连翘看着那胭脂盒,笑着递过道:「姑娘喜欢这个?那就看看罢!」 连翘后退了一步,手轻轻指了指地上:「老闆放地上吧。」 摊主愣了愣,像是才明白过来,小心地把东西放在地上:「对不住对不住,在下眼拙了,竟没看出姑娘也是行家。」 连翘是什么行家!根本不懂得古董啊鉴宝啊那些,她拥有的只不过是一些理论知识而已...在她初中高中读小说的时候,正是电视上的鉴宝热波及到网文界的时期,那时候的网文中流行过一段时间的鉴宝文。 她当时也挺喜欢的,算是看了不少——那种一夜暴富的感觉还是挺爽的。看完那些小说,别的东西没有学到,一些小说行当里的小规矩倒是懂了。 譬如说刚才连翘特意让对方将胭脂盒放在地上,然后再由她拿起来鑑赏。一般来说古董都是值钱珍贵之物,特别是一些非常脆弱易碎的,更是需要谨慎对待。这互相传递过程中如果没有接稳当,最后东西跌落地上,损了算是谁的? 到底是递的人放手早了,还是拿的人接手晚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根本就是一笔煳涂帐。所以为了避免这种争执,古董行当里有了这种手法,不直接从别人手里接过东西,也算是减少一些争端吧。 又譬如连翘看了看这个胭脂盒,用几个比较大陆货的辨别瓷器真伪的方式看了看...反正她是没有看出问题来的。不过她是有恃无恐,不管这东西是不是真古董,她都打算用一个玩意儿钱买下来。 若是对方真是拿了假东西坑人,她也不会吃亏。 听到连翘问价,老闆赶紧做了一个手势,然后道:「小姐您是行里人,五两银子您拿走吧!」 放下印章的钱宝儿咋舌:「就这么个瓷盒要五两银子?就算是官窑的东西,买个新的也不到一两银子罢!」 老闆笑眯眯地看着钱宝儿:「姑娘这话就说错了,这是古董,前朝的物件了,怎么好和本朝相比。先不说这上头的手法和如今不同,有些釉料已经找不到了,就说物以稀为贵罢——您随便就能买到如今窑口里的瓷器,可是想要以前的老东西,那就是有数的!」 对方话是没有说错,但连翘不为所动,还价非常狠。 连翘从那些小说里也知道了这种小摊贩的利润,他们是典型的看人下菜!懂行的就刚刚赚一点,当作是普通买卖。不懂行的,或者说半桶水,那就往死里宰!所以连翘还价是一点都不手软的。 果然,老闆苦了脸:「姑娘这价掐的可真准啊...」 两人说了半天,最终还是做成了这笔生意。 钱宝儿惊奇道:「怎么可能呢,就算杀价也没有见过杀价这样厉害的!我看那老闆愁眉苦脸的样子,还以为生意做不成了呢。」 第192页 连翘给她解释了一番古董行当的运行方式,一些行内的规矩、传统,小摊贩的生存之道。包括为什么之前一直磨着老闆,老闆却没有赶人——嫌货才是买货人,这种老闆从来不会嫌弃客人一直磨价钱,当然,前提是你回的价格没有离谱。 「扑哧!原来姑娘是真正懂行的,方才看手法生疏,还道姑娘是虚张声势呢!」一个手上拿着字画的男子正好听到连翘和钱宝儿的话,笑了起来。 见连翘和钱宝儿看自己,赶紧拱拱手:「在下并不是有意偷听,只是正好听到了,姑娘莫怪!」 连翘当然不会因为这种小事怪罪,和对方交流了几句才知道他是来集会上卖字画的。刚才离开是货卖完了,趁着中午午饭赶紧重新去提货一趟,好接着做生意。 左右也无事,再加上好奇对方生意为什么能那么好。连翘和钱宝儿干脆去了他的摊位,男子指着自己抱来的一大堆字画捲轴道:「我这里是没有古董的,值多少钱全看姑娘对这些字画的认可了。」 连翘笑着点点头...天知道她在这上面就是玩笑一样的水平。原本的连翘多少还懂一些,而对于她一个现代人来说,这就太为难了,她也就是上过书法培训班而已啊! 看了半晌,字画没看上。倒是对对方刻章的手艺有了兴趣...这人也很有意思了,随便连翘她们看字画的,他自己则是趁着这个空当刻印章。连翘这才注意到对方的招牌上是有写的,可以帮忙刻章。 刻章这种事一般都是文人雅趣,很少有请人帮忙的。这是因为有印章需求的就是文人,而工匠们刻印往往精緻有余太过匠气,并不为他们所喜。于是慢慢的,他们选择了自己刻印章。 连翘原本是有印章的,是上学的时候夫子所赠,就是那种学院里每个学生都会发一个的大路货色。她倒是想有一枚充满文人气的漂亮印章,只可惜她自己玩不来这个,所以一直都没有入手一个。 现在见这人刻的不错,一下就留心上了。询问道:「你这里有石头?」 男子爽朗一笑:「有,就在边上的小盒子里,你要是想刻个印章就自己挑一挑。料子都是我从石头商人那里淘来的,算不得上等料,但十分齐整,以这个价钱来说就十分实惠了。」 连翘不知道他说话真假,不过她本来就是打算做个玩意儿而已,所以也就不在意这个了。挑了一个颜色柔和顺眼的放在一边,道:「就是这个了。」 男子手上忙不停:「喏,小姐在纸上把要刻的字写上去——小姐是要用自己的字,还是需我来改一改。」 凭良心说,连翘的字并不难看,甚至是同龄女孩子中比较好看的。但是要说优秀什么,那绝对达不到,她的字是照着字帖练成的,至于说什么筋骨、风姿啥的,没有,通通没有。 但是连翘本来就是给自己玩的,自然是用自己的字比较有意思。于是写下『瑚琏之器』四个字,然后放下笔。 这其实就是一个文字游戏,『瑚琏之器』嵌着『乔琏』这个笔名。而且『瑚琏之器』也是古诗中经常出现的一个词,如果她不提起,谁也想不到这是和乔琏有关的。 印章的制作有一套自己的流程,写好之后的纸会被浸润附在印石上。然而当那青年拿起连翘写的字的时候,惊讶地看了一眼连翘:「姑娘这字当真特别。」 连翘以为他是在奉承自己,只不过这个奉承实在是太不走心了。她的字她自己清楚,哪里值得说一个好字! 「不不不,姑娘不要以为我是在说好话,我是认真这般觉得的...这字十分似乔琏先生的!」青年非常郑重地说。 他自己常做字画的生意,又帮人刻章,所以对于字迹什么的十分敏感。即便是两个字再相似的作品他也看得出来是哪个书生托来卖的,所以连翘的字一出,他立刻惊讶于对方和乔琏的字非常相似。 连翘的笔墨经过两个渠道流落出去过,一个是和一些比较有意思读者通信,另一个就是她给一批《宦海》的单行本签过名。这还是她提出的呢,可以弄一些签名版给那些读者中的大佬,就是类似粉丝群群主之类的人物。 这个青年好巧不巧就有连翘的亲笔签名,那个『琏』字真的不知道描摹过多少遍了! 连翘表面上保持着相当的冷静,实际上内心已经在炸烟花了!她可想不到竟然会有这样的巧合——该有多巧才能遇到这样一个粉丝大佬,又要有多巧这个粉丝大佬是辨认字迹的高手?再加上还得自己正好写个字出来。 今天她是水逆吗...... 第114章 小说业兴盛了有四十余年,到现今为止,新一代的年轻人都是在小说的包围下成长起来的。也就是说,每一个人的少年时代,或许没有一个或娇俏可人或温和俊雅的青梅竹马,或许没有或艰苦或轻松的求学,或许没有大起大落,没有各种小说中类似的奇妙经歷。 但是,一定有一本或者几本陪你长大的小说,可能是一个人在小说中的世界徜徉,也可能有几个好朋友一起讨论。 小说对于这个时代新一代年轻人的影响是很大的——这里的新一代年轻人指的是能识字的,有条件读小说的。实际上不符合这个前提条件的青年不过是影响小一点,事实上还是有影响的。 毕竟生活在这个环境当中,周围总有人议论。而且不识字不要紧,茶馆、路边的说书先生总是有的,听到有意思的故事觉得喜欢并且记忆犹新,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第193页 钱宝儿就是在这样的时代成长起来的。 她出生在一个生活无忧而又算不上富贵的家庭,家中有爹娘和一个哥哥一个弟弟。靠着父亲出租一些唱戏的行头给戏班子赚钱,家里过不上什么大户人家的日子,但是几个孩子都得到了教育,包括钱宝儿这个女孩子。 她的老家崑山最有名的就是戏班子,戏班子需要剧本来演戏。而这个时代大家都乐于使用当红小说改戏剧,而不是原创戏剧。 这个很好理解,到了连翘从后世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都全面进入了ip时代。出现在大小萤屏上的剧目都是来自改编,很少有原创的。这不是编剧不会写东西了,这是资本的必然选择。 小说、游戏、漫画等可以用于改编的原作,他们往往经过了市场的检验,至少证明了其中很多元素是受普罗大众喜爱的。再将这些作品进行改编,其中的风险就会小很多。再加上原作改编有受众基础、有议论度、有爆点,无形之中又降低了一层风险,并且节省了宣发费用等。 这些原因造成的结果就是打开电视剧,出现的故事全都是改编的,很少有原创的。 这个时代面临的问题和后世一样,原创一部剧是有风险的,改编则不然。所以其中做选择也就是一样的了,只能说古今无新事。 钱宝儿生活在这样的崑山,在她还不识字之前,已经把各种小说故事的戏给看饱了。等到她能识字,并且能够拿家中订的报纸看的时候更不用说,因为父亲喜读报纸的关系,她几乎看过了所有她能看到的小说。 从小,小说中塑造的世界就在她的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直不能磨灭。等到十二三岁的时候她也会尝试着自己写小说,只不过她不好意思让大家知道这件事,所以那些稚嫩而朴实的初期作品都是深深地锁在柜子里的。 等到快要从书院出来了,师长都问她们这班女孩子将来想要做什么——女孩子一生自由的时候不多,这几年是少见的能够自主的,一定要好好把握。 当时师长的话给了她很深的印象,大意是说她们这些女孩子,很少有家里指望她们养家餬口的,所以一定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然等到将来只得回归家庭的时候,岂不是要日日夜夜悔不当初? 受到这些话的鼓舞,她在找了一份普通工作的同时开始正经写起小说来,并且将这件事告知了爹娘。很幸运的,他们并不觉得她这是异想天开,反而十分鼓励她。实际上将小说投到旁边的嘉定县也是钱宝儿父亲的主意。 钱宝儿的父亲常年在外面接人待物,见识多一些,知道崑山支撑不起有气候的报纸,在这里写了也白写。而苏州呢,竞争激烈,一个崑山来的小姑娘的文字根本引不起别人的注意。倒是隔壁县嘉定正合适,报业很不错,而且竞争并不那么激烈。 也是这件事,让钱宝儿开始向嘉定各大报纸投稿自己的小说。可以知道了,没有业内人的指导,钱宝儿一开始并没有任何起色。而且说不定她那些稿件根本没被翻阅...需知道那些编辑也是很忙的,这种寄来的稿件很多都是放在角落落灰,等到报馆做大清扫的时候就扔掉。 直到后来刘盈盈从校对室调到《朝日报》做编辑,收到了她的稿件,觉得这个小姑娘挺有潜力的,这才慢慢通过书信远程指导起来。 如果说刘盈盈是在小说工作上对钱宝儿有最大帮助的人,那么在这一年多中,一直在小说内核、小说世界中引导钱宝儿的,就是她最新的崇拜对象『乔琏』。 读者有个崇拜的小说作者一点也不稀奇,作者有一个自己的精神导师也很正常,钱宝儿差不多就是这样。 别人的小说带给钱宝儿的是喜欢或者讨厌这样的情绪,而乔琏的小说带给她的却是『震撼』。在没有看到乔琏的小说之前她根本不知道小说可以写成这样,写到这个地步。每次看乔琏的小说她都有一种眼前一亮的感觉,好像小说世界被开拓出了新的一块土地。 实际上,从崑山到嘉定,最终坚持一定要来,除了因为刘盈盈的劝说外,更重要的就是因为乔琏了。因为乔琏在嘉定,而乔琏的编辑就是自己的编辑——这种和偶像联繫紧密的巨大振奋感,后世的孩子恐怕更容易想像。 本来在本地工作还可以,现在有一个外地的工作等着你,虽然要离家千万里,但是可以和你业内最崇拜的人同一个工作小组工作,会不会心动?绝大多数的人都是要动心的。 来到嘉定之后虽然还没有见过乔琏,但是钱宝儿也觉得非常开心。随着事业上面的进展,总觉得离『乔琏先生』越来越近了。更重要的是,乔琏先生从来没有让她失望过,无论是连载的《宦海》,还是断断续续出来的《药庐琐记》都能让她始终保持着第一次看乔琏先生小说时候的震撼! 这种情况下,钱宝儿绝对是乔琏的一大迷妹!实际上从她因为《有狐》一篇受到启发,就决定要兼职写地下小说就知道,乔琏对她的影响真的非常大。 「不不不,姑娘不要以为我是在说好话,我是认真这般觉得的...这字十分似乔琏先生的!」 她本来是在看字画摊上的那些字画的,听到『乔琏』这个关键词,下意识地就竖起了耳朵。反应过来这句话的意思后她没有跟着说什么,也没有管连翘在那里解释。她默默地观察连翘写下的字,『瑚琏之器』。 第194页 她不是什么粉丝大佬,可以拿到乔琏的签名版小说。但是有刘盈盈的关系,她其实是看过一些乔琏的墨书的。倒是连翘,因为也没有刻意注意过,竟然从来没有发现两人字迹十分相似! 当然,这也是因为钱宝儿不像这个青年,因为字画和刻章的关系,对这种事情保持了一种职业敏感度。 乔琏的字迹总体而言是很平常的,属于书法不错,但绝对没有什么大家气象的等级。这种类型的书法,在读书人中间是很常见的,也正是这种常见才麻痹了钱宝儿。要是乔琏的书法很有特色,说不定她早就看出来连翘的笔迹和乔琏的笔迹有极大的相似之处了。 但是,现在由别人点出这种相似之后,一些事情就变得非常可疑起来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在普通的书法下,其实乔琏还是有一些自己独特的运笔习惯的,只不过不注意观察很难发现而已。 而这些运笔习惯通通在连翘的字迹中得以体现。 联想到连翘刻什么字不好,偏偏刻『瑚琏之器』,可疑,实在是太可疑了! 之后的集会钱宝儿逛的十分没有滋味,脑子里想的都是连翘可能就是乔琏这件事。说实在的,一开始想到有这个可能的时候,她的脑袋里面是懵的。无他,这听起来太天方夜谭了。 之前关于乔琏真实身份已经有过好几次大讨论了,特别是铁桿的读者之间,各种猜测都是不少的。有一些猜测,即便是钱宝儿这个小姑娘迷妹听了都会一笑了之,可想其中的荒谬。 可就是那样的荒谬,其中无理的程度也不会超过现在这个可能性了。 从去年起以《海上归来记》一书出道,并且出道就引起巨大反响的小说界现象级新人是一个女子,而且是如此年轻的女孩,这怎么可能!? 不是说女子里面没有好作者,也不是说年轻人就写不好小说。只是当这两个要素加在一起出现的时候,在这个时代还是石破天惊的。何况乔琏小说中出现的世情人情、种种内容...实在不像是连翘这种出身的小姑娘能写的啊! 连翘是普通市井殷实人家的女孩子,家中只有寡母。其余的,她念的书院、结交的朋友、身边的亲邻...没有一样是特别的。这样的出身要怎么长成乔琏先生那种旷世奇才!? 第115章 「咕噜咕噜」 钱宝儿虽然昨晚翻来覆去几乎没睡,等到外面打更的走过,已经三四更了才模模煳煳睡着。但是在逐渐养成的生物钟下,到了上班时间依旧很快醒来了。这个时候的脑子里就是一片浆煳,去问房东要了一些温水,木呆呆地对着脸盆架子洗漱起来。 用牙粉刷过牙齿,漱口干净,吐出嘴里的水。然后坐在梳妆檯前,本打算收拾一番自己,可这一坐下又发起呆来了。 昨晚关于连翘到底是不是乔琏的问题,她想了整整一宿。 压在两头的,一头想的是这怎么可能呢?连翘虽然十分聪明,接触中也能感到她远超一般市井女孩子的见识,钱宝儿还感嘆过她根本不应该做一个小小的编辑助理。但是,这改变不了她就是一个普通的市井女孩出身。 大家都说英雄不问出身,然而现实却是很多事情都是有本而来的。如果是一个书香门第,那么养出一个谦谦君子似乎是很正常的。而穷山僻壤里的穷苦人家,一辈子都没有出过大山的,很难想像这样的人家的孩子会很有见识。 连翘的出身和经歷决定了某些高度是她不可能达到的。 然而另一头却想,不能因为往日所见就限制了自己的所想。之前没有人能做到,不代表往后也没有人能做到,有些天纵奇材本来就是为了打破陈规的。 况且有些事情不想还好,一想起来线索就很多了——连翘那些充满见识的发言,她的字迹,她在盈盈姐身边的特殊地位,以及平常说起乔琏先生偶尔的奇怪态度。既不像是喜欢,但又不像是不喜欢,如果她就是乔琏先生,那一切就说得通了。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现在想到连翘平常常常在自己的书案上写写画画,而旁的人一接近,立刻就停手了,这一点也变成可疑之处...她根本不想别人知道她就是乔琏,这一点和乔琏不显露真实身份简直一模一样。 愣了一会儿,等再回过神来,钱宝儿暗叫糟糕。这个时候比平常已经迟了一些了,再耽搁下去今日就要迟到了! 她平常是在印刷作坊做事的,一般做上午半日。因为早上提供早饭,所以往往要去的格外早。手忙脚乱地梳好头髮,换好衣裳,急匆匆地出门去,她知道今日是赶不上作坊里提供的早饭了。 果然,去到作坊的时候作坊已经快要开工了,哪还有时间吃早饭。 她做的工作是需要十分的耐心和仔细的,没有办法,只能暂且放下心中的疑惑,一心一意地检查起雕版来。这工作这个时候倒是显出一个好处来,那就是认真做事的时候时间过的很快,不多时就到了中午下班的时候了。 吃着作坊提供的午饭,她又重新想起了连翘和乔琏的事。想着想着忽然灵光一闪——她这才发现这两个名字之间的奥秘!『乔琏』正是连翘倒过来读。虽然看起来依旧像是一个巧合,可是有了先前那些线索,这个巧合就很难说真的只是单纯的巧合了。 想到这里,哪里还有心思吃饭,扔下碗筷就往离印刷作坊不远的嘉定第一报馆跑。 第195页 这个时候正是吃午饭的时候,刘盈盈和连翘不在,钱宝儿没有办法,只好就在这边等。好在没有等多久,很快就看到两人结伴回来了。 刘盈盈惊异于钱宝儿来的这样早,奇怪道:「怎么这么早就来了?难不成没吃午饭...这可不成,就算有什么急事,也不该这个样子——是什么事儿,这么早过来?」 钱宝儿今天可不是为了自己的那些文稿过来,实际上她这次根本没有带文稿。 一着急,她本想直接问出来的——连翘是不是就是乔琏先生?但是话要出口的一瞬间她忽然想起来了,乔琏先生从来就没有显露过自己的真实身份。而且如果连翘真的就是乔琏先生,那么看的出来,她也是有意隐瞒自己的身份的。 现在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出来,恐怕非常不好! 于是摇摇头,拉着连翘和刘盈盈的手出了屋子。连翘和刘盈盈面面相觑摸不着头脑,只能随她拉了出去。 嘉定第一报馆原本是一个典型的苏州园林,虽然因为改建成报馆的关系做了一些变动,但是外面的各种景色依旧很美。找一个可以谈话的幽静所在,那更是十分简单。 到了一个周围是竹子的小亭子里,见左右无人,钱宝儿才放下两人的手,迫不及待问道:「连翘、连翘她是不是就是乔琏先生?」 虽然问的是连翘的事情,钱宝儿却是看着刘盈盈的。实际上只是想到连翘可能就是乔琏先生,她都没有勇气看她一眼。这就和很多后世的追星族一样,因为真的太喜欢了,真人在面前的时候反而看都不敢看一眼。 这个问题可真是把刘盈盈问住了,其实答案是很简单的,只不过简简单单一个『是』而已。但是这个问题是连翘想要隐瞒的,一直以来他们也是这样做的。如果是别人来问乔琏的底细,她一个字都不会说,现在却偏偏是钱宝儿...... 钱宝儿不只是手下的作者,还是非常不错的朋友。有些事情她不问也就算了,她一旦问起来,怎么好骗她。而且她问的实在是太直指要害了,一下就说到连翘身上!这可不是随便问的,必然是发现了一些什么才会这样说! 连翘这个时候也发愣的,一下就想到了昨天的事情,知道钱宝儿还是怀疑上了。很多事情就是这样,没人提起的时候没感觉,一旦有人提起,很快就能觉察出很多不对劲出来。 知道搪塞不下去了,也不打算对着朋友搪塞。这个时候连翘反而十分坦然,拉住了钱宝儿的手道:「你厉害了,没错的,乔琏就是我了。」 只不过是短短一句话而已,给钱宝儿的冲击却非常大。即使她是这么怀疑的,但事情真的发生、肯定,带来感觉却是不一样的。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舔了舔干渴的嘴唇,抿抿唇:「乔琏先生?」 听到钱宝儿略有些试探以及不可思议的语气,连翘笑了起来:「叫我做什么?说起来当初盈盈姐刚认识我的时候也是一口一个『乔琏先生』,如今是再也听不到的了。」 刚刚认识的时候刘盈盈恨不得将连翘供起来,那时候两个人是恭敬有余,亲热不足。直到连翘在报馆里混的久了,再加上她性格上没有大作者的那种高傲,这才慢慢亲近起来。 「呜哇!」像是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一样,钱宝儿蹦跳着叫了起来。然而又要压抑这种动静,所以竭力克制着——简直就像是一只不知所措的小兔子,连翘和刘盈盈都笑了起来。 刘盈盈揽住她的肩膀:「我明白你为何这般,说真的,有时候想到写出那些文字的人是她,我也难免心中有一些崇敬升了起来。但是和她处久了就不得不承认,有些人只可远观而不可近玩。离的太近了,原本那些完美无瑕的嚮往就没有了。」 连翘忽然道:「憧憬是距离理解最遥远的距离。」 这句来自于日本漫画的经典台词,大概是因为太经典了,哪怕是不关注日漫的人也曾听说过,并且认同。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知道连翘就是乔琏了,所以感觉什么的都不同了。虽然平常听到连翘说一些意思很深的话也会深思,觉得连翘真的非常不简单。但是这一次听到觉得格外不同,仔细咀嚼这句话之后,不免佩服道:「不愧是乔琏先生...这些话实在是直指人心吶!」 对于自己其实是想拿来开玩笑的话得到了这种评价,连翘只能干笑——这下玩笑都开不下去了,她总不能这个时候说方才是玩笑话吧。 坐在亭子的美人靠上,钱宝儿作为小粉丝似乎有好多话要问,可是真的有机会问了,又什么都说不出口了。憋了半晌才通红着脸道:「乔琏先生为什么从来不显露自己的身份,是有什么特殊缘故么?」 「叫我连翘啦!『乔琏先生』听一次两次还好...而且我们认识的时候我是连翘,所以还是叫我连翘吧。」 连翘纠正了一下,这才笑着解释:「其实也没有多少缘故,只不过这世道对女子和男子是不公道的,若是一开始就显露出我的身份了,大家就用对女子的态度对我了。不管是因此变得更加严厉,还是因此放的宽松一些,这些都是我所不愿意看到的。」 「原来如此!」钱宝儿眼里简直要冒小星星了——粉丝滤镜就是这样了,她现在觉得自己的偶像简直太努力太励志了,完全就是她的榜样! 见到钱宝儿这样崇拜,连翘又赶紧挥挥手:「你可别因此把我想的太好,其实说到底我就是怕麻烦而已。就算世道不对女子这样,我也不会主动将这些东西显露出来...或许以后大家不再在意我是个女子了,我不会再刻意瞒着,不过主动宣扬什么的,我依旧不会做。」 第196页 「没什么崇敬的,我就是怕麻烦而已。」 被钱宝儿知道自己就是乔琏,这对连翘的生活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钱宝儿的品性她是了解的,既然已经叮嘱过了,那就不会随便出去乱说。唯一的不同大概就是身边多了一个有些热情的迷妹了,不过按照连翘所想,过了这段时间的新鲜劲儿就好了。 这件事她并没有太过于放在心上,因为她最近正忙着自己的下一部小说呢! 这一部小说对于她来说意义非凡,因为在她的计划中,这部小说会是她去苏州之后在苏州连载的第一部 小说。相比起嘉定县,苏州城无疑是一个新的挑战。无论怎么说,第一印象很重要,就算她已经不算是新人了,第一部小说也必须好好确定。 经歷过应试教育的连翘始终认为命题作文比非命题作文要好写,写文也是一样,索性确定只能写一个东西的时候还能比较快地做出决断。现在在她面前的是星辰大海一样的题材,反而磨磨蹭蹭不能做出选择了。 在几经犹豫之后,连翘在两个题材之间左右为难起来——武侠和修仙。 武侠不用说,武侠是华夏人自己的童话。每一个华夏人,哪怕是看起来不太喜欢打打杀杀的女孩子,也至少看过不少武侠题材的电视剧。 这个题材从古至今都有,在古代,最有名的武侠题材小说应该是《水浒传》,里面有一百单八将梁山好汉,个个都是江湖上的人物——这一点很多人都没有意识到,一个是大家的思维不容易从名着跳到武侠小说,另一个就是《水浒传》和后世的武侠小说还是有一定差别的。 不过本质上而论,这就是武侠小说,也可以称之为古典武侠。 古典武侠主要以两种方式存在,一种是以《水浒传》为代表的正统古典武侠,这里江湖武林人物是主要人物,说的也是他们的侠义故事。另一种则是以《包公案》等小说为代表的公案小说,这类小说中武林人物出场不少,但大多是作为配角出场的。 譬如《包公案》中最有名的南侠展昭,他就是这部小说中的配角。在这类小说中,武林人物往往被一个清正廉明的官僚收服,成为这个官僚的好助手...... 古典武侠算是古代小说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流派了,这个流派中的作品很多。而到了现代武侠,则更了不得,如民国时期的『平江不肖生』等武侠小说作家,他们突破古典武侠设下的藩篱,开创了新武侠。 譬如内功的设置、各种功夫的诞生、各种门派的说法...其实都是他们这一代武侠小说作者的贡献。 而武侠的辉煌年代则是二三十多年后,所谓『金古梁温』四大家扛鼎之时。 实际上连翘他们这一代年轻人所了解的武侠实际上指的就是『金古梁温』这一辉煌时期的武侠。特别是金庸先生的作品,托从小到大全天候电视播放的福,即便没有特意去看小说,也能了解各大概。 第116章 连翘是没有写过武侠小说的,甚至就连看武侠小说也是寥寥——唯一完整看过的武侠小说只有《鹿鼎记》而已,这是因为这套书当时在学校图书馆被找到了,颇为惊喜之下翻阅完毕。 另外就是看了一些她那个时代的『新武侠』,其中也有不错的,但说实在的,并没有让连翘特别印象深刻的存在。 应该说,到了连翘的那个时代,武侠小说,即便是名家名作,也只能在萤屏上找找存在感了。无论大家多么推崇那些武侠小说,也改变不了武侠小说确实走向没落的事实。在连翘的那个时代,实体书方面还好,至于网络文学,早就已经百花齐放了,武侠身处其中其实是颇为尴尬的——也有好的作品,但大多做不到大红。 而网络文学中,一般被认为武侠小说的接替者,修仙小说,或者说仙侠小说就是连翘的另一个选择。 说起来仙侠小说貌似和武侠小说有一种明显的传承关系,首先仙侠小说看起来就像是高武世界再神化一些。另外,两者有一些剧情构造、事件模式上确实存在一些惊人的相似。在人的脑海里容易留下一个印象:武侠小说走向衰落之后,仙侠小说就是将其推高之后的一种改良。 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不管这两者看起来多有传承关系,现实就是这两者其实是并列关系。或者硬要追根究源,说不定仙侠小说的来歷比武侠小说还要早! 毕竟武侠小说的早期雏形,游侠、刺客为主角的小说,那还是有了这些概念后的产物。而仙侠小说呢,考虑到修仙、神话这种概念在《山海经》这类书籍中就已经有了,古早的以仙人为题材的小说显然更早。 仙侠小说和武侠小说确实没有传承关系,不过互相汲取营养的事情倒是干过,这就不用太过于追究了。因为不只是武侠小说和仙侠小说这样,实际上绝大多数的小说流派都是从别的流派中获得过启示的。 而仙侠小说才是连翘更加熟悉的东西。 不说古代如《封神演义》、《西游记》这样故事看了又看,近代又有《蜀山剑侠传》等书将题材进一步拓展,由神话走入现代人比较熟悉的『修仙』体系。 就说连翘那个时候的网文,那个时候仙侠小说已经是网文中一个大类了! 不过网文仙侠的黄金年代其实是网文开始的那一段时间。大概是榜样的力量?当时出现了好几本有名的仙侠网文,后入场的网文写手自然是前辈写什么自己写什么,于是一窝蜂去写仙侠。 第197页 连翘为了了解网文的演变歷程,将各个时间段的着名神作都撸过一遍,早期的仙侠文多的她快要看吐血了——《诛仙》、《佛本是道》、《凡人修仙传》、《搜神记》、《飘邈之旅》等等,光是名家名作就有不少。 武侠和仙侠,这是连翘犹豫了很久的两个选项,经过慎重的思量,她选择了仙侠。说起来原因倒不是别的,只不过是因为她在考虑选谁的时候有了一个脑洞,而这个脑洞显然比较适合仙侠。 一部非常有名气的外国小说《哈利波特》成为了做决定的重要筹码。 看起来《哈利波特》是和武侠、仙侠毫无关系的存在,但在连翘的脑洞里,这个关系可大了! 《哈利波特》是一部魔法题材的外国小说,而且偏向童话小说。有吹捧他的人如痴如狂,能说出这部小说无数个可以封神的理由。对于这部小说感想平平,或者说没有特殊爱好的读者则觉得赞誉太过了。 简单来说,《哈利波特》确实是一部好的小说,但是基本属于商业级别中等偏上的好。从小说本身的角度来说,硬要说出众是没有的,这也是为什么原作者最开始投稿屡屡失败的原因。 当然,很多人唯结果论,认为这是之前那些出版社没有眼光云云。其实这么说就太冤枉人了,不管怎么说,出版社作为专业人士,其实是有自己的专业素养的。 这其实就像是后世说过的一个笑话,就说梵谷如果生在现代,他甚至考不上一所像样的美术学院。因为美术学院收学生看的是一个可以被标准化衡量的东西,那就是画技,至于说别的东西...那些东西都太主观太唯心了,不适合作为考试的一个标准。 小说出版社也一样,纯粹从小说本质的水平看,《哈利波特》是好小说,但是绝不是好到出众的那种。 不过这不是说这部小说就真的不优秀了,即便他的大红大紫依赖了很多营销宣传方面的帮助,而且还遇上了好的时机。但是如果他本身没有特别闪光的点,就算遇上天大的好时机,有出版社发了疯一样的捧,那也没用。 连翘个人其实一直觉得,《哈利波特》最成功的一个点就在于主角的选择!相比起什么想像奇幻、人物塑造丰满啥的,这绝对是重中之重。毕竟对比就可以知道了,西方优秀的魔法小说不少,可是达到《哈利波特》高度的寥寥无几,至于国民度更是《哈利波特》独占鰲头。 《哈利波特》选择哈利作为主人公的意义在于,哈利波特是一个一点也不了解魔法世界的小孩子!由他的视角来看魔法世界,读者的视角可以完全无缝连接。他惊奇的东西读者也会惊奇,他感兴趣的存在读者也会感兴趣。他的经歷是新鲜的,读者何尝又不是。 而且他还是一个需要读魔法学校的小孩子,所以随着他的读书生涯,读者们就可以毫不费力地了解魔法世界——完全没有其他魔法小说的生涩,读者完全享受了魔法生活的新奇、有趣。 或许别人对《哈利波特》的成功有别的看法,但是连翘从一个写手的角度看小说本身,就是这样认为的。 她的这个脑洞就是由《哈利波特》起的,在想武侠还是仙侠的时候她也会想,如果写武侠或者仙侠的话,要怎么展开这个故事。她当时想的是肯定要有一个门派,孩子们首先在门派里面练武或者修道。 这么想着想着她就觉得这个很棒啊,他们学习的东西肯定会和普通学校里的不一样。学武的科目绝对不是四书五经这些,而是内功心法、武功招式、暗器、□□、医术之类的。至于仙侠小说就更不得了了,各种稀奇古怪的仙术,然后炼丹、炼制法宝啥的,这些课程听起来棒呆了! 然后这种想法很快让她想起了《哈利波特》,话说《哈利波特》不就是这样吗?一个魔法学校,里面学习的都是各种关于魔法的东西。少年时代看《哈利波特》连翘也曾经想过,如果自己不是每天念会让人昏昏欲睡的《数学》、《英语》,而是上神奇的魔咒课、魔药课,那就好了。 不过也就是想想而已。 但是现在她可以自己做自己的造梦家。 打造一个世界,孩子们在那里学习非凡的力量! 想到这里,她瞬间豁然开朗,她立刻知道自己要写什么了。而想到这里,选择其实也很清楚了——武侠还是仙侠,当然是仙侠比较合适。 对于现在的人们来说,武侠其实也很神奇,但是如果真的要造一个类似霍格沃茨的梦幻世界,果然还是仙侠才能够做到! 做出了选择,甚至连脑洞都有了,小说基本上就进入比较快的阶段。不过相比之前的《海上归来记》和《宦海》,新的小说其实还是很慢的。 这当然是由题材所需要的资料决定的。《海上归来记》的时候连翘几乎不用查资料,而《宦海》需要的资料也不多。但是新的小说题材是仙侠,这需要的东西就太多了。就算连翘经过后世仙侠小说的薰陶,算是有一个大概的架构,了解了一点皮毛,但那也是远远不够的。 仙侠世界的法术,修道者的那些典故等等,总不能信口雌黄瞎编一气吧。就如同《哈利波特》的故事中,作者在设定那些幻想生物和魔法的时候都是有出处的。这虽然看起来会麻烦很多,但很多时候一部小说能不能成功就是看这些小细节。 第198页 胡编乱造的话,不要说很容易出现漏洞,就说读者的接受度就是一个问题了。只有将这些故事中的存在同现实生活中的存在混淆起来,才能让读者更好的投入,仿佛这个世界真的有这么一回事一样,即使大家心知肚明这些都是假的。 但是这样一来,可想而知收集资料的工程有多浩大。连翘这些日子就是在看一些古代神话,如《山海经》、《淮南子》之类的,然后也有前辈写的一些神话小说——虽然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工程依旧很浩大。 一边看她还一边做笔记,到现在为止,笔记都做了三四个册子了!然而看着还差着好远的素材,只能是继续埋头苦干。唯一的好消息是之前的《宦海》还有好久才能连载完,而她去苏州依旧遥遥无期。 至少她可以慢慢来。 第117章 连翘自打打定主意下一部小说题材框定在仙侠小说中,并且确定要搞出一个仙侠版的『霍格沃兹』后,就一直在紧锣密鼓的准备中。这种认真具体表现在外就是,原本东逛西看的时间少了,刘盈盈有时候抻懒腰看她一眼,就发现她正在看书做笔记! 看书并不稀奇,对于连翘来说,这个世界最好的消遣也就是看小说了。再加上市面上的小说对于她来说最多是由于记忆的关系有点印象,其实也都是新鲜的,所以平常刘盈盈可以经常看到她捧着一本小说手不释卷。 但是做笔记就非常稀奇了,并不是说连翘平常从来不做笔记。连翘也是很注意提高业务水平的那种人了,通过最前沿的当红小说来分析这个时代的市场需求,又或者学习大家的写作手法,更加靠近这个时代的审美与阅读习惯,这些她都会记笔记。 不过不可否认,绝大多数时候她看小说都是纯消遣,连脑子都不大带,更不要说笔记什么的了。 而现在连翘不仅是做笔记,而且是笔记做的很勤密,有的时候书没有翻几页,笔记倒是有了密密麻麻好些字。刘盈盈心中不免有些疑惑...这是什么书,还用得着这样? 连翘甩了甩手,做笔记也是很累的。抬头冷不丁见刘盈盈正盯着自己,陡然之间不免吓一跳,差点把自己手里的笔给扔了出去:「哎哟!盈盈姐——人吓人是会吓死人了,突然冒到眼前,心肝扑通扑通的!」 刘盈盈撇撇嘴,正准备问她怎么回事。这个时候钱宝儿来了,抱着自己的新故事。 虽然出于尊重的心态依旧将文稿先递给了刘盈盈,然而整个人的心却放在了连翘身上——仿佛怀春少女面对心上人一样,既想和连翘说话,又不敢和她说话。磨磨蹭蹭半晌,这才挨了过去。 刘盈盈看的腻歪,忍不住道:「你到底是看连翘呢,还是在看情郎?好歹收敛一些吧!」 本来就脸红的钱宝儿更加脸红了,原本鼓起勇气准备说一些话的,有了刘盈盈这句表面抱怨实则调侃的话,也说不出来了。只得小碎步又走开一些,站到了刘盈盈身边,听她说文稿的事情。 等到刘盈盈讲了一遍,重新叠好一叠文稿道:「行了,这一个故事还不错,留在我这里,转天给你发出去。」 钱宝儿点了点头,有期期艾艾起来。抿了抿嘴唇,偷看了连翘一眼:「乔——连翘,连翘你有时间吗?能帮我看看这新故事吗?」 连翘无不可,看一个短故事的时间她当然是有的。况且钱宝儿文笔文雅,看她的文字有一种读戏文的美感,也算是一种享受了。 「拿来吧。」连翘伸出手。 钱宝儿兴奋的要不得,搓了搓手,从刘盈盈手里接过文稿递给连翘。嘴里还忍不住担忧道:「不耽误你本来的事罢?」 连翘挥挥手:「我本来就是闲人一个,能有什么耽误的。」 钱宝儿想说『您不是最近正在准备新小说吗』这样,但是见连翘已经在看自己的小说了,又赶紧把话给咽了下去。 连翘这个时候像极了完全不懂少女心的大猪蹄子,只专心于眼前的短篇小说稿件,并没有看面前的少女钱宝儿。看完了之后照例给出自己的意见,她的意见和刘盈盈不同,刘盈盈是站在编辑和市场的角度,连翘更多是在作者的角度。并且因为同样都是作者,而且见识很广,说的就更细了。 以前钱宝儿不知道连翘真实身份的时候,连翘有些还要收着一点。现在既然对方都知道了,那也没必要故意藏拙了,她说的很轻松,也很放得开,钱宝儿也觉得大有裨益。很多问题曾经都是疑惑不解的,现在听连翘解释,用武侠小说中的说法,这就像是打通了任督二脉。 带着这许多收穫回去,怕自己忘记,钱宝儿就动手记录下来。写着写着内心忽然冒出一个想法——既然乔琏先生如此厉害,不止写小说那般,就连教别人也是出类拔萃的,为什么不去拜乔琏先生为师呢? 在这个时代的小说界,拜师并不罕见。很多人本来就是因为崇拜某个作者才会入这一行的,哪怕两人没有关系,等到活动的时候也会自称为为『某某门下』。不过这种师徒关系是不被承认的,就是表达一番敬仰之情而已。 进一步的还有一种,那就是两人经编辑介绍,后辈跟着前辈学习写小说本子的一些技巧。这就有了实际的师徒关系,外界也一般认可这种师徒传承。 不过要说最亲密的其实还是另外一种差不多是『内弟子』的模式,这本是其他行业的一种带徒弟方式,后来才被引进小说界。所谓『内弟子』就是吃住都在师父家里,直到自己出师或者有了自己的小家庭,这才让搬出去。 第199页 在师父家中的时候,几乎一切都受师父支配。就算将来搬出去了,有内弟子的关系也依旧情同父子。按照业内的规矩,内弟子孝顺师父如同亲生父亲,逢年过节走动自不必说,等到日后自己发达了更不能少了奉养师父。 很多当红的大作者就带着内弟子,这些内弟子往往本来就是他们的子侄,总之都是十分信任的人。他们自己连载任务十分重,精力不济的时候,甚至有过他们写一个大纲,然后就由内弟子代笔的事情。 业界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甚至会传为美谈。 至于说平常帮着做做人物设定,校对书稿中的正误,想一些零碎桥段等等,那更是应有之义了。 钱宝儿既然想到了拜师,那么自然不会是头一种了,如果是那种,她现在早就超过了。至于第二种其实她也不太想,因为如果是第二种,她现在又和第二种有什么实际的区别?就是差一个名分而已。 她想的却是内弟子。 她并不在意做别人的内弟子,反正连翘也是女孩子,某些方面的担忧也没有——如果是异性师徒的话,总会有一些不方便的。外界的评价恐怕会不大好,内里也确实有这样那样的问题。 想要学习乔琏先生的思想、写作技巧,或者说一切的一切。这个时候对于她来说,乔琏这个身份是完全压倒了连翘这个朋友的身份的。这并不能怪她,一个青春少女面对偶像的时候总会有些失去理智的。 然而心里想的好好的,等到第二天去找连翘的时候她又怂了。有些事情就是这样,当时热血上头了想的很好,但是真的等到去做的时候才会发现之前想的太简单了。 别看只需要和连翘说出来,那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当连翘用疑惑的眼神望着她,她勐然间想起,连翘是一个比她年纪还要小的女孩子。并不是说她因此爱惜面子,这就放不下身段了。在小说业这个行当里,也不是没有年长者成为年少者弟子的情况,有的人就是出道早成名早,有的人就是混了很长时间依旧郁郁不得志,达者为师么! 只不过她必须想到连翘的想法...连翘的年纪这么小,她会想到找一个内弟子吗? 一般来说找内弟子的作者年纪都挺大的了,培养出内弟子来,就算会接手自己的一些人脉和读者,他们也不会有一种后生晚辈抢自己饭碗,动自己的面包和黄油的感觉。另外年纪上来了,写小说精力不济,有个内弟子帮忙也挺好的。等到将来自己也封笔了,对方也起来了,还多个人孝顺呢! 但是年轻的作者则不是这么想的,他们正在事业的上升期,精力无限,身边多一个人算什么?而且年纪差距不大的徒弟,这是打算自己培养出一个自己的竞争对手吗? 而且钱宝儿还想到了一点...她和连翘本是朋友关系,正是因为有这一层关系,虽然没有师徒之名,她也愿意帮自己。而现在却提出这种要求,恐怕会让对方为难吧——或许她是想拒绝的,但是考虑到朋友的关系便难以决断起来。 钱宝儿其实是一个很体贴的姑娘,设身处地的想一想,立刻觉得自己是不对的。 于是面对连翘的疑惑,她勉强地摇了摇头。等到避开了连翘之后,才对刘盈盈说出了自己的纠结。刘盈盈是她和连翘共同的编辑,也是她们共同的朋友,这种事也只可以向她倾诉了。 刘盈盈听了钱宝儿的话,先是惊讶,或许她是真的没有想到钱宝儿想要去做连翘的内弟子,毕竟连翘实在是太年轻了。而听到钱宝儿说她的顾虑,惊讶也慢慢变成了眉宇间的疙瘩。 设身处地地想一想,钱宝儿想的不错。而且刘盈盈比钱宝儿更加了解连翘,摇着头道:「拜师的事情你不要提了,连翘这个人性格其实有些外人不知道的冷情——我也不知她这性子是如何来的,按理说她也未经歷过什么挫折艰险啊...或许是因为没有同胞兄弟姐妹伴着长大?反正她虽对认定的朋友人很好,但是她最怕麻烦,拜师这件事行不通的。」 如果连翘人在这里,恐怕会对刘盈盈的话感到十分惊讶。因为刘盈盈关于她的评价简直一丝不错,全中! 第118章 连翘是一个现代姑娘,而且是现代的独生子女,另外父母在十八岁那年去世,她又独自生活了几年。这样的她,本身就有着现代孩子冷情的一面,甚至会比一般人还要严重。 或许在和朋友交往中不明显,就像她在宿舍中也和室友相处良好一样。但是生活在古代的时候一些事情就很明显了——古人相对于现代人来说,或许可以说是更有『人情味儿』一些。大概是空间与时间更小,所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更加紧密吧。 特别是相处日久,刘盈盈就感触更深。说到这里她也忍不住道:「或者她这种天生奇才就该有些不同...我听人说大作者大才子脾气少有不古怪的。连翘看着寻常,但是内里却很难和人亲热起来。」 就如同现代一样,一个艺术家性格古怪不合群是不要紧的,自然有人为他们开脱。或者对于大众来说,艺术家本来就该是不合群的!正是因为他们超脱于大众之上,所以才能追求孤高的艺术。 古代也一样,对于那些有才华的大作者,普遍的态度都比较宽容。甚至在刘盈盈眼里,似连翘这种只是稍微冷情的,堪称好相处! 「就真的一点儿可能都没有么?」钱宝儿其实已经放弃了,这句话不过是白问。 第200页 「乔琏先生怕麻烦,但我绝对不会麻烦她的!」 刘盈盈无奈地摇摇头:「这种麻烦其实和你关系不大,要紧的是连翘自己觉得身边多了一个内弟子很麻烦。就算你不去麻烦她,但就是多了一个内弟子,这又不是多了一只猫儿狗儿——就算只是多了一只猫儿狗儿还得好好照料呢。她不认内弟子也就罢了,一旦认下了,少不得得做各种打算,这是没得法子的事情。」 这话确实不错,连翘也确实是这种性格的人。她不太喜欢改变生活方式,而认下一个内弟子显然不是小事,很多事情就会有所改变。而她又是一个比较有责任心的人,要么不答应,一旦答应了就会尽力做好。 到时候拉拉杂杂一大堆,根本无法省事。 至此,两人也只能无奈了。 站起身来,刘盈盈正准备走的,却是脑子里忽然想起一件事,轻轻『啊』了一声,然后道:「对了,我怎么把这件事给忘记了——你这件事也不是无法,只不过正经的师徒名分是不可能有的,但让你跟在连翘身边学习却不是没有法子。」 原来之前连翘搜集资料做笔记搞的脑仁儿疼,也曾经向刘盈盈抱怨,想要找一个助手。类似这种找资料的工作,如果能有一个助手帮忙,无论是一起来做,还是预先过滤一遍,那都是大大减少工作量的。 只不过连翘怕麻烦,不喜不相干的人知道她就是乔琏。 未来去苏州发展也就罢了,周围都是不认得的人。但是现在可是在嘉定,要是让不相干的人知道,又正好不是一个牢靠的,到时候她岂不是就要暴露身份?暴露身份本身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麻烦的是周围认识的人如果知道她就是乔琏,会有什么连锁反应! 『乔琏』这两个字意味着名和利,名气不必说。只不过这种名气对于她来说并不能算是顶好的事情,应该说是一把双刃剑。譬如以吴美娘的观念来看,一方面,这样厉害的女作者就不是一般人家可以高攀的了,连翘在婚嫁市场上显然是升值的。但另一方面,又很容易高不成低不就,这就像是女明星,嫁给普通人几乎没有人敢接盘,但是想要进入豪门也可能是白白蹉跎。 婚嫁是这样,其他方面也是这样。 至于『利』就更加直接了,原本连家只不过是一个殷实之家而已。最多因为家里只有连翘一个女孩子,让她能比同等家庭的女孩子更加光鲜一些——其实就是将花在几个孩子身上的钱花在一个孩子身上了。 而连家周围的亲戚朋友也差不多是这个水平,或者好一点儿或者差一点儿,总之大差不离的。这种情况下,大家都过的差不多,自然没有什么话说。但是如果连家忽然发达了,那就不是这样了! 打秋风的攀关系的借钱的,这种事古今皆同,弄不好就会伤了亲朋和气。 后世还有新闻说一家人中了彩票大奖,最后却是偷偷摸摸领奖,一点也不宣扬。就是怕自家这一笔意外之财带来各种麻烦,最终好事变坏事。 连翘以乔琏的笔名成名了,却从来没有公开过身份。对于这一点吴美娘虽然不说,但是两人是非常有默契的——她从来也没有对人提过这件事,包括娘家众人。为的是什么,正是那些隐忧。 连翘有这样的忧心,刘盈盈也是知道的,所以当时听过也就算了,并没有想过连翘真的找一个助手。可是这个时候听到刘盈盈想要到连翘身边学习,一拍大腿,一下就想起来了! 作者身边的助手也是业内非常常见的一个角色,这个角色很多职能和内弟子有重合的地方。类比的话,就像是传统手艺行业里徒弟和小工的区别。 固然都是帮大师傅做事的,但是目的决然不同。徒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学手艺,帮师傅做事是学手艺的过程中需要做的。而小工则是帮师傅做事然后拿钱,学手艺则是顺便偷师! 看起来区别不大,实际上是天壤之别。 对于内弟子,作者是有很大的责任的。如果到最后内弟子什么都没有学到,人脉也没有继承,只是被白使唤,业内都是要笑话的。所以多多少少,内弟子都能得到一些东西。至于能有多少,全看师父的用心程度以及自身的悟性了。 助手则不同,他们是拿钱办事。和作者之间的关系就是僱佣关系,作者不需要教他们什么,相应的助手也没有义务回报作者。 不过话虽是这么说,在作者身边担当作者助手也不可能真的什么都学不到。有些事情作者自己懒得做,让助手去做。而一些事情是很有技术含量的,那就得先教会。而且常年跟在作者身边,总能认识一些业内的人,人脉也是会有的。 在苏州,还流行编辑将自己手下的新人推荐到已经出头的作者那里做助手。一方面可以解决新人刚开始时窘迫的经济问题,另一方面也能让新人迅速地明白业内的很多事情,等于是找了一个一帮一辅导。 在嘉定,这似乎不流行,但也不是没有。 「你若是不介意做助手,我去替你说。不过到时候你肯定就不能在印刷作坊继续做了,做助手的事情也不少呢。」刘盈盈用询问的语气和钱宝儿商量。 钱宝儿几乎没有犹豫就答应了下来,对于她来说印刷作坊的工作本来就是一种折磨,那实在是太无聊了。她做那个本就是为了缓解自己的经济压力,实际上在她开始写地下小说,并且赚了一些钱后,她已经计划要辞工了,只不过想要做满这个月,好结工钱而已。 第201页 转头刘盈盈就找到正在和一些上古神话传说较真的连翘,手挡在她面前的书上:「有个事情要问你。」 连翘索性丢下笔,靠在椅靠上,摊开手道:「说吧说吧,我听着呢。」 其实连翘这个姿势是很不雅观的,完全就是混江湖的男子的作态。刘盈盈看不过去,拍了拍她的后背:「坐好!这像什么样子——你之前说想找一个助手,那可是真心话?」 连翘并不是真正的古代女子,所以她做一些男子气概的动作并没有一般女子因为鲜少这般而有的生疏侷促,反而颇为潇洒自然。刘盈盈一拍她的背,她干脆扑在了书案上,枕着手臂侧头看刘盈盈。 「这当然是真的,我最近正在搜集一些东西,若是有人帮我,哪有这么烦恼!」 这可不是现代,没有电脑网路,甚至就连图书馆也很罕见,至少连翘是没有门路去那种大型藏书处的。这个时代想要找个资料,那真是要有大毅力大恆心不可。 连翘虽然是个少女,但是每当她随意起来,刘盈盈总觉得是一个翩翩少年,顽劣又潇洒的那种。有时候内心也会感嘆,若连翘真的是个男子,说不得未来就是众多少女的梦中情郎了——长得好看才华横溢,就连风姿也是一等一的,这种作者向来极受欢迎。 撇开这些杂念,刘盈盈提议道:「你觉得宝儿如何?」 「宝儿?」连翘呆了一下,然后回过神来:「哦哦哦,是让宝儿来做助手的意思嘛」 这样说着,连翘摸了摸自己光洁的下巴思索起来。钱宝儿做助手当然是不错的,这些日子相处,已经知道她是不会是随便往外说话的人了。更何况连翘就是乔琏的事情她已经知道了,连翘和刘盈盈都是相信她的。 至于说做助手的能力,钱宝儿也并不缺少。现在唯一的问题是连翘有些疑虑,朋友关系变成僱佣关系,这到底合适不合适。 有很多不错的朋友,就是因为一个人到另一个人手底下做事了,天长日久的,不只是朋友关系变质了。就连僱佣关系,也因为很难摆正定位,最后也是草草收场。 「若是宝儿自己乐意,这件事自然做得。」连翘也没有犹豫太久就做出了决定。 担心是一回事,但总不能因为担心就不做事了。若是因为担心日后会有这样那样的麻烦,现在就该做的事情不做,那不就应了那句『因噎废食』?她是真的需要一个助手,就算现在不需要,将来也是需要的。 但是在说定之前她还是要说清楚的。 「做助手的时候我肯定是按照助手来要求的,不可能像朋友那样,说什么这样也可以那样也不错。」亲兄弟明算帐是一个现代人常有的本能习惯,古人在生活中往往不太在意。 于是这件事就这么定下来了,钱宝儿辞了作坊的工作,开始给连翘做助手。连翘和她说定了,每个月给她一两银子,这是作者助手中的高价了。而且连翘允许她每日只用为自己工作半日,剩下的时间可以写自己的东西。 不是不能出更多的钱,可是那就不像了。 摆脱了自己一直不喜欢的印刷作坊工作,变成给自己的偶像做助手,钱宝儿自然欢喜。不过这个时候她还不知道自己要做哪些事,倒是刘盈盈清楚一些,交代了她一回。 「你去给连翘做助手其实也很简单,我听说有些作者会自己个儿写个纲要就让助手补完的。不过这种助手的价格就不是你这样的了...这其实和代笔差别不大。连翘这里省事儿的多,她自己的小说本子都有主意的很,需要你帮忙的不过是找些素材罢了!」 说着又指点道:「如今连翘正在准备下部小说,说实在的,这部小说肯定不是在我手下了,我为了避嫌也不大问她这回写的什么。但是你运道好,必然是有机会知道并且看着这小说逐渐成型的。这种看着一部小说本子从无到有的机会可不是人人都有的,多看多学,好处受用不尽。」 其实刘盈盈这里说的少了,应该说见证一部好小说慢慢成型的机会很少。不过这个话不用说出来,两个人都是明白的。 事情也没有出乎刘盈盈的意料,傍晚时分钱宝儿就去了连翘那里。连翘就将找资料的事情交代给她:「你多多收集一些神话传说、民间鬼话、神仙精怪故事之类的书籍,然后按照这些类别整理出来。」 第119章 关于素材的收集,连翘这里的类别分的很清楚,譬如说出现的法术要记录下来,各种精怪要记录下来,等等等等都是将来写作的素材。并且一些上古神仙典故啥的,也根据一些分类法,分门别类进行简要概述。 简单来说这份工作现在就是看书做笔记而已,说起来依旧挺无聊的,但至少比检查雕版上有无错误要有意思。更何况这是给偶像帮忙,那种感觉就更不用提了。 连翘指着自己收集来的一些书籍和资料:「这些书籍是我找来的,你先拿一些过去整理。要是有你知道而这里没有的类似书籍,或者在路边看到新鲜的,都可以买下来,我时候会给你报帐的。」 钱宝儿只有点头的道理,抱着一摞书籍资料,快要走的时候忍不住问道:「乔琏先生,这一回您是打算写狐妖鬼怪故事,还是写仙人传奇?」 资料的指向已经很明显了,不过钱宝儿还是觉得有些奇怪。要是说狐妖鬼怪故事,那么之前的《药庐琐记》其实也算是这一类里面的,但是那明显没有用到这许多素材。 第202页 对此倒是没有什么好瞒的,连翘一面整理弄乱的书桌,一面笑着道:「是仙人的故事,也不能这么说,他们大多数还不是仙人呢——对了,这个册子你拿去,我都是用这种册子做的笔记,看的习惯一些。喏,我是自己打了格子的,你也照着这样做。」 接受了十几年现代教育的连翘,说到做笔记之类的,首先就想到了做表格,这样无疑要清楚的多。她翻出了自己之前做好的一本笔记给钱宝儿看,算是打个样。 钱宝儿不太懂,什么叫做仙人,然后又不是仙人? 是修仙者——连翘神秘的微笑背后,这样做出了回答。 其实这个时代也有关于修仙者的故事,只不过往往不会说的多详细,只是神仙鬼怪题材中寥寥几笔而已。一般都是说某某人刻苦修行,最终得到了某种机缘,得道登仙云云。 譬如连翘原本的世界,她印象最深的就是《崂山道士》一篇,没办法,谁让人家选入了课文呢——或许有的人不记得这一篇了,但是提起穿墙术,谁还会不记得!这篇文章算是说修道求仙比较详细的了,但依旧非常『简陋』。 而连翘这一次要做的就是要把整个修仙体系撑起来!她心中甚至有一个还模模煳煳的计划,等到她根据新故事的主人公写完了求学生涯,将来还可以写求学之外的修仙之旅。各种各样的经歷,不同的修仙人群...说不定可以创造一个『修仙宇宙』呢!就像漫威宇宙一样。 不同的主角生活在同一个修仙世界,随着连翘一本本书展开,一个庞大的世界清楚而广博...不过这也就是暂时想想而已。连翘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有那么好的耐心,那么长的时间都和一个修仙世界死磕。要知道她可是有着星辰大海等着去征服的女人,说不定写完修仙求学之后,她就去开另外题材的文了。 钱宝儿当然不知道连翘心有那么大,想的那么远。只不过她有一些稀奇而已,要知道仙法这种题材一直都是挺尴尬的。似乎很多当红的题材中都可以看到他的痕迹,但是正经写这些的又很难有大红的。 现在最流行的都是一些贴近市井生活的小说,就连狐妖鬼怪也在市井之中才好。 上古仙人的故事,虽然听起来神奇又有趣,但是想想又不怎么感兴趣呢。 这也是事实,大量涉及神仙妖怪、法术法宝的小说,在连翘原本的古代大概要数《封神演义》和《西游记》最为着名。按理来说,这类小说也算是有颇多精品的了,怎么也不该落到难红的境地。 其实这在于这一类小说头顶上压着一些东西——那些已经成名的该类小说,一直流传的相关传说传奇等,已经成为这一类小说的藩篱了。若是不按着这些框架来写,大家会觉得太过胡言乱语,很难接受。若是按照这些来写,来来去去就是一些旧东西,根本跳不开。 到连翘穿越之前,当时的网文界纯正修真类小说同样面临着这种尴尬。原本经典的作品和丰富的歷史积累全都变成了一种限制,让这一类小说变成了最难写好的小说——这其实有些像走了武侠小说的老路了。 不过连翘现在是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了,毕竟她面对的境况截然不同。如果是她那个时代,仙侠小说确实很难开发出大众接受的新方向。但是在这个时代,这是鸿蒙初开而已,她很简单就能拓展出大家喜欢的作品。 在没有助手之前,连翘事事都只能自己一点一滴去做。现在有了宝儿给她搜集资料,她自己便空闲出来了。这个时间她当然不是用来玩的,她找出纸笔,开始细细地做人物设定、小说纲要之类。 小说纲要或许还要受到资料的影响,但是人物设定却是随时可以做起来的。 连翘对这一部修仙小说的期望很高,所以人物设定便格外看重。这可是一个可以扩展成修仙宇宙的小说,如果格局不大,出场人物不丰满不各具特色,事情就会显得非常没有说服力! 在这一点上她借鑑了某位着名漫画家的手法,那位漫画家正是以笔下人物出场多而丰富着称。 先大概画下这个人物的草图,然后写□□现这个人物个性的口头禅。这种方式比用陈述的文字设定人物性格显然要鲜活的多,写出来之后也更容易让人有记忆点。这个是很好的办法,连翘当然要学起来。 首先是最重要的主人公,从《哈利波特》得到的启发连翘当然不会忘记!主人公的设定绝对不可以是在修仙界混的那些,他必须是普通市井孩子,这样才能够一步步地引领读者领略修仙世界的魅力。 不过又不能让这个孩子真的平凡无奇,虽然不是没有凡人修仙流这么个流派,但是在鸿蒙初开的时候还是让一个更能吸引眼球的角色做主角比较有优势。如果真的不想放过凡人修仙这个梗,大可以在日后塑造『修仙宇宙』的时候,以一个凡人为主角写一个故事。 于是寥寥几笔,主人公的设定从连翘的笔下流泻而出——这应该是一个颇为聪明的孩子,不过这个孩子的聪明属于普通人的那种。这个孩子会比一般同年龄的孩子来的成熟、机灵一些,因为他从小就会看人脸色。 这个孩子应该长的不错...应该说在连翘的设定里,有修仙资质的孩子都长的不难看。 他小时候是一个孤儿,被拐子卖给了一户人家。这户人家没有孩子,不过在收养他两年后这家就有了自己的孩子,这样一来他的身份就变得尴尬起来。也就是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中,使得他和同年龄的孩子有所分别。 第203页 不管怎么说,主角的品质总是要有一些闪光点的。这些经歷让主人公极其懂得察言观色,对感情方面非常敏锐。同时外表看上去虽然十分活泼,如同市井小混混一样,实际上内心却是很沉稳的那种类型。 这种设定还有另外一个好处,那就是修仙界的人找到主人公的时候纠纠缠缠的情节会少一些。 一个十岁左右的孩子,一般哪里懂得修仙的意义,随随便便就带离父母身边,这未免要牵扯出一大段的心路歷程。而连翘对这种开头部分拖慢行文节奏的设定都深恶痛绝,所以这种和家人不亲,甚至非常尴尬的关系就很合适了。 他的家人根本不拿他当家人,只把他当作是家里的一个僕人。甚至主人公会发现养父想要将他卖给戏班的人,好给自己的『弟弟』留下更多的财产...... 这一切将他对这个家庭的归属感完全摧毁,其实这也是一个隐藏的伏笔。凡是适合修仙,然后又是普通人家出生的孩子,他们的亲缘都不会太好,仿佛是上天註定的一样。 连翘当然记得要给这个孩子一些金手指,或者说让他天然的就和别人不一样。 譬如说哈利波特,他是一个普通孩子这一点能够引领读者接触那个神奇的世界,但是他『救世主』的身份也非常有用。这个身份让大家在代入他的视角之后有一种非常爽的感觉,谁又不希望自己是不凡的呢? 可以说哈利波特人物设定是非常成功的,因为他既普通又特别。他看上去就是一个受尽欺负的小可怜,实际上也是如此。然而另一面,他是那个神奇世界的救世主!兼顾了代入感和开金手指的爽快,所以说人家的成功不是没有理由的。 不过安娜不可能给男主人公安排一个救世主的身份,整个修仙界等着一个小孩子来拯救未免显得可笑。而且这样做容易留下隐患,将来很多事情会显得牵强,这个修仙世界甚至都会因此变得狭隘起来。 《哈利波特》后期就是这样,为了强行推主角的『救世主』身份,很多情节在读者看来是很没有道理的。好在《哈利波特》的定位本来就是童话,这才能勉强煳弄过去。 另外这样一来就让整个魔法世界显得特别小家子气,连翘可不想让修仙世界也变成那样!虽然按照她的设定,她的修仙世界也算是一个『低魔设定』。 所谓『低魔设定』,也就是说这个世界的修仙者虽然有不少在普通人看来很不可思议的本领,但是远远达不到随心所欲,更不要说什么搬山填海的本事。甚至连翘在设定寿命的时候都很吝啬!一般的修仙者如果资质平平,寿命不过两三百岁而已! 之所以选择『低魔设定』这是因为低魔设定不容易崩,很多修仙小说的作者走高魔路线,最终的结果往往是越来越约束不住力量体系,最后整个崩溃掉。 连翘最终确定主人公的金手指在于他的血统,他的祖先中或许有麒麟的血统,虽然不知道隔了多少代,但是这种血统在他身上觉醒了!在连翘设定的低魔修仙世界中,这种神兽虽然存在,但绝对是珍宝中的珍宝! 这样一来大家对主人公的重视变得理所应当,可是主人公依旧是那个市井小少年——毕竟当了这么多年的人,就算别人说他是麒麟,他也很难很快就转换过来身份。 第120章 连翘专心于准备新的小说,人一专心就容易忽略外界的事情。 「《文魁》就要完了,你有什么想法,是即刻就上《权柄》,还是等一段时日?」刘盈盈问起连翘这件事的时候,连翘还是一脸懵逼呢。 回过神来,她才『哦哦哦』了几句:「对啊,你不说我都忘记了。《权柄》是吧...尽快刊载罢,我听说有的作者会故意中间隔一段时间再发新书,一方面是自己休息休息,另一方面也是留出足够的时间扩大影响力。不过你是知道我的,这些都不大在意。」 连翘确实不在意这些,她日更新量大,现在的存稿多,早就休息够了,在准备新小说了。至于《权柄》,老早就写完啦!又说发酵影响力,这对于连翘来说倒是有用,如果她没有太大的志向的话,说不定就会有这种需求。 可是她的志向很大,接下来还打算去苏州,那么在嘉定的时候就不需要计较那许多了。 刘盈盈也算是理解地点点头,一般的编辑在自己手下当家作者想走的时候都会苦苦挽留,她对此却是看的很开——连翘的离开又不是因为她这个编辑不行,她的离开是因为嘉定这座庙小,容不下她这尊真佛,那么再勉强也是无用。 「对了,这些日子我看宝儿很忙碌,怎么,你让她做了很多事?」说完公事,她又提起钱宝儿来。今天钱宝儿带着新故事来给她看,眼睛下面的青黑实在太明显了。 连翘挥挥手,一脸『求别提』。一开始的时候钱宝儿替连翘做事别提多积极了,自己写作的本职倒是先靠后不少。连翘见她这个样子就和她开诚布公地谈了谈,要说助理这么认真工作她是很开心的,但是钱宝儿不仅是助理,还是她的朋友。 人家本来的志向就不是给她当助理,如果时间都花在她身上,耽误了自己本来的志向,将来她的梦想要怎么实现呢? 这一次两个人谈的很深入,钱宝儿感动之余,也重新调整了自己。现在的她虽然依旧非常崇拜连翘,但是已经恢復了一些理智,至少会将追星、工作、梦想这些东西分开来看,互不干扰。 第204页 「如今这个样子是因为之前有人预定了一本小说,那种小说你是知道的,订书时间一般很短,仓促的很了,总是免不了赶工的。」连翘解释了一番。 对于钱宝儿依旧在写那种地下小说,连翘是持肯定态度的。 说到底,除了极少部分的天才和蠢材,写作其实也是一个熟能生巧的技术活儿。连翘写网文的时候还有人说呢,五百万字是一个槛,一般来说一个网文写手累计码字达到五百万之后,写作水平往往会有一个飞升。 钱宝儿写那种地下小说,一方面方便自己熟能生巧,提升水平。另一方面,那种地下小说有一个好处,他们往往就是追逐当红的题材,什么东西受欢迎就一窝蜂涌上去,看上去挺让人看不起的。不过时间久了其实很提高对流行的把握能力,有心的话很锻鍊作者的市场嗅觉。 只不过大多数这类作者只管埋头写作,根本没有想过分析这些。 连翘当时看见了,还拿这件事点拨过钱宝儿。钱宝儿如今对连翘可以说是推崇备至,她的话哪有不信服的,所以在写书之余还将自己的心得体会写出来,看见连翘有空的时候就让她帮忙看一看。 这就是非常有上进心的表现了,或许有的人会挺讨厌的,觉得对方对自己有所图,感觉不太好。但连翘并不是那样的人,相比起那些对事业得过且过的,钱宝儿这样少见的有上进心的女孩子她是真的很欣赏! 相比起连翘,其实她要强得多。若是生在现代,这又是一个只要给她施展空间,就能上天的大女人。 在这个时代,因为时代开放连翘见了很多不同于封建时代的、风采各异的女子,但同时她也见了更多唯唯诺诺、贬低自身、将自身物化的女子,每次见到刘盈盈、钱宝儿这种有自我意识的,总是免不得格外欣赏。 说完了钱宝儿,刘盈盈收拾着桌面,想了想:「对了,之前东华书社的李昌德又派人送信来了,我放在你抽屉里了,你自己看吧...不过就算不看我也知道是什么事儿!既然《文魁》都出完了,总不好还拖着稿酬罢!」 不像报社给稿酬,那都是拿到文稿就给钱。书社那边给钱,那得等到书卖完了,根据销量来。当然了,老套路是书社会占一些便宜,比如明明卖了十万册,他们硬要说只买了七八万册。若是帐面做的好看的话,作者几乎无话可说。 有的人会气不过换一家书社,不过那没什么用,因为换一家书社其实也是一样的,天下乌鸦一般黑。 像《宦海》,虽然是用出单行本的方式出的,但也不是出一册就给一册的钱,而是出完了再结帐。实际上东华书社因为想要拉拢连翘,将她牢牢的绑在自家这辆车上,已经够费心的了!不然的话,不要说上部《文魁》完结了,就是下部《权柄》完结也不一定能见到钱。 以这个时代回款的速度看,拖个一两年拿到钱,那也不是不可能! 连翘拆开书信,果然就是说这件事的。虽然如今《文魁》还有最后一册单行本没有出,但是之前单行本的销量以及收入已经在紧张的统计当中了,最后一册出了之后也不过是算个尾款的规模。 李昌德来这个信看似没什么用,钱到了自然就有钱,提前说起这个事情算什么?没有一点儿实惠。其实不然!这一手简单来说就是做好事一定要留名,刷足了存在感和好感度。 虽然大家受到的教育都是做好事不留名才是真正的好人,但是现实生活中,特别是生意场上各种合作中,做了好事一定要让别人知道,然后将自己做的好事化为人情...不然的话,那不是白做了吗? 来这封信主要是要说明,这次东华书社对给连翘稿酬的事情非常重视,早早就开始经办起来了。而且回款十分积极哟!上部完结就已经给钱了,是不是超级棒!最后还详细说了一下一些已经总出来的数据,算是让连翘心里有个底,能有多少钱。 其中不乏隐晦的示意——书社和先生之间一直都是坦诚相待的,该是多少就是多少,数字什么的经得起考验。 说实在的,连翘相信东华书社没有黑她...但要说数字没有问题那也是胡扯!这里所谓的没有黑她,其实就是报社对销量的统计少算是在行内潜规则之内的,属于正常吃相。 不过连翘也没有因此生气,因为这对业内来说就是正常操作,她生气也没有用。不管怎么样,哪怕是当红作者,面对大书社的时候也只是相对而言保持了尊严,大书社依旧是更强势的存在...... 连翘在现代的时候没有经过社会的歷练,但是多少也是在集体中混过的,情商属于正常人的范畴之内。所以对于这封信,她回的也是客客气气的,内容大抵就是知道贵书社是照顾了我的,非常感谢云云。 其实就是承认了这个人情的意思。 对连翘特殊照顾一番并不算什么,东华书社最怕的是抛媚眼给瞎子看,好事做了人家却没有觉出味儿来。而现在连翘这一封信他们就明白了,事情没白做,这个作者很懂事。 两边合作愉快,你敬我我敬你,暂时连翘依旧是东华书社的亲女儿...... ——对于书社来说,每个书社都有自己可以当作招牌使用的作者。这些作者对于书社的意义甚至不是赚了多少钱!虽说大作者的书赚钱不错,但是以量取胜,多拉几个一般的作者总能顶过一个大作者。 第205页 之所以书社需要拉拢大作者,其实更深的考量是当作一个招牌,让外面的同行、作者、读者都知道自家的实力。一旦维持住了这种业界大佬的设定,那就会成为一个良性循环。有的时候甚至不需要去挖作者,大量的作者会自动跳到自家碗里来。 这种书社重点培养和拉拢的大作者其实就是所谓的亲儿子亲女儿,只不过亲儿子亲女儿并不一定是永恆的。如果亲儿子亲女儿不再那么赚钱了,影响力也大不如前,那么一脚踹开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另外,如果亲儿子亲女儿不识趣,或者在他们眼中干脆就是餵不熟的白眼狼,那么从嫡亲的位置上赶下去也很正常。 连翘现在正在自己的上升期,东华书社也知道她有打算《宦海》之后就上苏州发展,不出意外将来更上一层楼简直指日可待,所以东华书社对她本就很热络。再加上连翘自己也很懂得投桃报李,一直以来合作非常愉快,如果要打比方的话,现在东华书社和连翘是真正的蜜月期。 虽然不知道将来还能不能这么好下去,不过将来的事到时候再说。反正她这个级别的作者,说要随心所欲可能不行,但若只是换个书社发展,那倒是非常简单了。 而就是这样友好的商议当中,《宦海》的上部《文魁》迎来了自己的大结局。 第121章 《宦海》无论上部还是下部,其实结局都是早就想好的。上部《文魁》自然就是达到千古学子之巅峰,搏一个『六元及第』的名头,后世传说为真?文曲星转世。下部《权柄》则是达到千古文官之巅峰,至于具体如何,读者老爷们还得再等一等。 其实《文魁》进入后篇高.潮,也就是八方英才汇京都的时候就已经相当精彩纷呈了。这个时候连翘虽然没有安排男主人公林峥正式参与到朝堂之争,但是关于政坛的波诡云谲也通过书中人物的只言片语显露出了冰山一角。 而光是揭开的一个小小角落就足够让读者倒抽一口凉气了。 所谓外行人看热闹,内行人看门道,一般的读者或者只不过觉得精彩、好看,似乎还有一个大世界等着他们,故事背景十分宏大,不明觉厉什么的。但是在一些同行、编辑、真正的读书人看来,那是另外一回事。 八方英才汇京都,连翘只需要将有明一朝嘉靖时期真实的大才子们写上去就可以了,这些人各有各的厉害。不同于别的作者塑造这类角色,要么是对人物性格的把握不足,以至于干瘪。要么是自身的水平无法支撑起角色——本身是个文学水平一般的人,如何塑造出一个才子?写作手法是可以掩盖一些东西,但是也不能无中生有啊。 连翘笔下的人物,他们开诗会、议朝政,有些观点看似幼稚,但是已经体现出他们的美质良材,并且自有一股勃勃的朝气在其中,让读者也心生一股豪气。 而与之相对应的就是朝廷上的大佬,即便只不过是侧面寥寥几笔而已,也勾勒出了一角让大家品咂——道君皇帝当道,这个皇帝虽然聪明,却没有把聪明用对了地方,专心于修仙炼丹,再不然就是制衡与驾驭群臣。 相比起那些只在别人口中出现过的朝廷大佬,皇帝嘉靖倒是出场的很早,所以读者对他还能有一个比较直观的了解。 连翘是照着歷史上的嘉靖皇帝写的,自然不会有不够『皇帝』的感觉。 说实话,皇帝这种角色在各类小说中出场都很少,无论他们是昏庸还是英明。更多时候出现在书中,他们都是符号一样的人物。譬如说在才子佳人大团圆结局的书中,他们就负责最后赐婚一下。 各种书中不同,但大体情况如此,大约就是一个跑龙套的。 这一现象可以看看知名度更加高的四大名着,四大名着中除开本就大篇幅写了皇权斗争的《三国演义》不提,其他《西游记》、《红楼梦》、《水浒传》,皇帝陛下都有出现,然而都如同一个虚幻的影子,这就是明证。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很多,抛开政治因素不谈,其中最表面的就是皇帝其实非常不好写! 简单来说,一个作者写出来的内容其实都是这个人的见识修养。虽然不至于写的东西必须经歷过,但多少都应该是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 可是皇帝陛下...了解皇帝陛下的都是什么人?实际上满朝的文武大臣也不见得能够说自己了解皇帝,能有一些了解的,都是很高级别的官吏了。 这种情况下,一般的作者写皇帝就容易犯类似『皇帝的金扁担』这种错误。写出来自己觉得不像,别的人也贻笑大方。于是久而久之的,除非是有极大自信极大笔力的,大家也就不怎么写皇帝了,就算要写,也是写比较亲民的皇帝的一些小事。 连翘则不然,她写皇帝就是真的写皇帝,先不管真正的皇帝是不是这个样子,至少看上去非常能唬人! 这就是现代人的好处了,在古代一个普通人哪里有渠道知道皇帝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是怎样的!物质生活难免想出『皇帝的金扁担』这种笑话,精神生活则更别提,帝王心术,那是好想的吗?最多就是分析几个歷代贤君,说一说他们如何仁者无敌。 现代人则不同,不只是过去的皇帝成为了歷史,关键是皇帝本身就已经不復存在了。大批的专家学者,他们的工作就是研究这些王朝歷史,这些帝王将相。 第206页 曾经是歷史爱好者的,甚至在少年时代有过考古学家梦想的连翘就是一个歷史迷——即使这个歷史迷不太讲究正史,一般选择看《百家讲坛》之类的节目,而不去看真正的史书...233333 ——这种情况下,连翘对于这些帝王的生活、思想其实是了解的。随机应变去对付一个真正的君王或许做不到,但是写出一个这种君王形象,其实并不难。 嘉靖帝堪称是怪物级别的君主,在封建时代两千年,他都是将帝王心术玩弄到极点的人。这当然不是说他的文治武功有多高,实际上帝王心术本来也不是为那些服务的。关键是他用一种皇帝的手法驾驭群臣,在他一朝,整个朝堂眼见得风起云涌,然而他自岿然不动。 嘉靖皇帝的生活,说着因为自己修道,所以生活清贫,宫殿十分的逼仄低矮——一些宫殿在之前的地震中已经损毁了。 至于吃的食物,那也非常朴素,看起来真的非常体恤民情了。 但是当内宦的角度一转,所有人就明白了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他吃的食材看上去很普通,但是给皇帝吃的东西能普通吗?先不说皇宫本来就是一个鸡蛋能卖一两银子的地方,就说素斋...呵呵,就连民间的富家翁都知道,素斋真的做出高水平来,比山珍海味的席面还贵! 另外就是为了修仙求道而生出的一些开销。 道宫是要钱的,开口至少上百万两银子,炼丹也是要花钱的,这个少一些,但这是细水长流,每个月几万两少不掉。至于养道士高人也是要钱的,真正的『高人』请来,那个开销可不少...相比起所谓省下来的钱,简直成了一个笑话了。 这是生活上的描写,实际上更精彩的描写在皇帝的思维上。 不可否认,嘉靖皇帝绝对是个聪明的人,论智商和情商,只要他想动用的时候,从来只有他玩大臣,没有大臣玩他。当然,这其中有皇帝身份的加成。不过不管怎么说,嘉靖皇帝都是很聪明的,至少和朝廷大佬们站在一个差不多的高度。 连翘在书中写到,他生了臣子的气,暂时搬到别宫居住,没有开销了,就宰自己手下的宦官一笔——这些宦官能拒绝吗?他们这些人按照道理来说是应该没有私产的,如今皇爷让他们进献,他们不止半个字的推脱都不敢有,而且还得十分积极主动满脸堆笑地送钱。 似乎嘉靖不收,他们就能一头碰死在御前一样。 连翘在书中写到男主人公林峥为他参谋一些财政上的小问题,然后看到他调弄臣子的手段。明明只是寥寥几句话,立刻就将一个喜怒无常、心智高绝,绝对不好煳弄的皇帝展现出来。 即便是一个个被视为人精的朝堂大佬也在这个时候服服帖帖,他们不只是向皇权服软,实际上当皇帝当的没威信,辖制不住大臣也有。说到底,嘉靖帝确实厉害,他不同于一些皇帝是利用自身的威信,可以随便做大动作,譬如一些开国功臣、中兴之主就是这样。 他完完全全凭藉的是自己的头脑,摸透了皇帝是什么,皇位又是什么!要知道他的根基算是很差的了,他甚至不是先皇真正的儿子,只不过是从外藩过继的! 从一个外藩而来的少年天子,到如今的说一不二,没有两把刷子,那怎么可能! 这一场发生在别宫的君臣奏对只不过是小试牛刀而已,之后其实就没有多少皇帝的戏份了,主线重新回归到男主人公林峥的科举路上。 但是就是这些或正面或侧面,并不多的笔墨,写活了一个帝王。这个帝王并不是那种典型的千古一帝,也不是当作大反派描写,昏庸蠢昧的末代君主,而是一个王朝正常发展时期,一个活生生的、不那么好,但又很难说无能的皇帝。 靠着一场别宫的小小权术,虽然出场并不多,但是读者都被这种气魄震慑住了。因为从这里大家都看出了作者真的是下笔有所余力——这种皇帝与臣子之间,臣子与臣子之间,心机、权力的较量,在这个时代实在是太难以写出来了。 所以《三国演义》是旷世巨着! 但是《三国演义》到底有史书打底,又有诸多民间传说充实,自然不同。而在这个时代的读者眼里,作者乔琏是活生生地架空出了这么一个时代与国家,让后让里面的人和事栩栩如生! 好一场精彩大戏! 不过也有人疑惑了:这宏大的捲轴才揭开冰山一角,但是《文魁》就要完了啊,这些东西怎么办?看起来似乎是伏笔呀!难道不写了吗? 当然不是这样,有细心的读者早就发现了,单行本没有单纯用《宦海》做标题,而是添加了副标题《文魁》。果然,写信来询问作者,作者在答读者问中明确指出,还有下部,而下部就是朝堂故事了。 这个消息一出,立刻一石激起千层浪! 第122章 所有人都被《宦海》的下部《权柄》给迷住了眼睛,但是随着故事情节进展,又重新掰回了《文魁》。没办法,《权柄》那更加气魄雄浑、宽广无比的世界是很吸引人,可是追了这么久的《文魁》要大结局,这怎么能不关心呢! 一部小说大结局的关注度有多大不用赘述,有很多人追看小说,中间累了、不追了,但是等到有一天知道这本小说要大结局了,还是免不了去看一看当年那个故事到底怎么收尾。 第207页 怎么收尾...这其实是早就确定了的。 意料之中,或者说水到渠成,主人公林峥自己给力,再加上有嘉靖皇帝这个大背景撑腰,会试和殿试自然连战皆捷——说到会试和殿试,连翘当然不知道这个世界的会试和殿试到底是个什么样子。不过这么受人关注的事情,到底是个什么章程,自然是有流传的。再加上连翘本身对科举考试的了解,倒也写的没什么问题。 主要是连翘所写的『大明王朝嘉靖年间』,这个谁知道是哪个朝代!既然已经是虚构了,哪里有一些不对不是很正常?只要这个虚构并不是无稽之谈,让读者看来像是那么回事,那就足够了! 『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朝成名天下知』!这是天下读书人的心声。 故事写到当朝首辅在正殿之前对下首所有参加殿试的学子宣读考试结果,明明知道作者会安排的妥妥噹噹,读者还是忍不住提起心来。 赐同进士、同进士、进士,而这里的进士就是所谓的一甲进士!探花、榜眼,以及代表华夏读书人自有科举取士之后上千年的终极梦想,状元! 「新科状元...林峥...」 其实关于林峥可不可以为新科状元,负责殿试的官员是有疑虑的。林峥的文章的确不错,但是这个不错其实就是前十名的程度,进个一甲就不错了。甚至有人觉得他年纪小,长得也不错,正合适做探花郎。 这个时候早有得到皇帝意思,打前哨战的官员开口。 「这林峥么,虽然不见得在这些美质良材中独占鰲头,但他有一个好处。据我所知,他自入科举一道,县试、府试、院试、乡试、会试,全都是一次都过,而且每逢考试皆取第一!这便是时也命也了!若是取他为本次状元,那不是『六元及第』?试问哪朝哪代有这样的事?这正是文曲星下凡!」 文曲星下凡有什么好处?当然有好处,这对于官员来说就是一个政治正确的问题。自从有了董仲舒『天人感应』那一套,一些事情就有了自己的解释。为什么这些年风调雨顺,那是皇帝做的好,所以天佑人和。 为什么满朝文武众正盈朝?那是因为君王乃贤明之君,君正则臣正,君贤则臣贤,这种封建社会再正确不过的政治观点,这有什么问题吗? 而现在出现了歷朝歷代都没有过的『六元』,请问这不是文曲星下凡,那什么是文曲星下凡?既然是文曲星下凡了,那么又是什么帝王才当的起文曲星特意下凡辅佐...自然是旷世明君啦! 这推理,合情合理,没毛病! 这个理由一说出来,很好很强大,所有人都几乎没话说,只拿眼睛偷看几个大佬...大佬们能有什么意见,走到他们这一步根本不会害怕一个有『文曲星』名头的后辈。他们现在的身份已经能够秒杀一切的潜力股了!说到底当官还是得熬,即便是起点高成这样,没有个一二十年,也绝对熬不到部堂级官员。 而这些能混到大佬的,大多年纪也不轻了,先不说考试厉害不代表做官厉害,就算对方有本事能混出头,等他出头了也是不知道多少年后了。那时候他们早不在朝,想那么多做什么! 于是几下商量,又有皇帝点头,林峥自然被点为新科状元,然后由皇帝御笔亲批。 连翘向一些根本不懂科举的人揭示了科举考试背后的博弈,这些在后世的人看来不过就是老生常谈而已。各种文教类的节目,甚至科举类小说早就已经普及的清清楚楚了。但是在古代,这种事情不知道的就是不知道,知道的则不会随便乱说。 即使是亲身经歷过科举的人也不见得知道这些,更不要说对科举如同看云雾的吃瓜群众了。 哦哦哦,原来神圣无比的科举是这样运作的吗?虽然煳名封卷了,但是还是有很多门道。而这个国家的统治阶层可以这么决定对学子们来说重要无比的名次——有的人因为名字不好而打落下一等,有的人则是因为身上自带典故,所以好的名次也来了。 林峥这种因为前面『五元』到手,所以想要凑个六元,制造祥瑞的还算过得去,毕竟人家要是没有前面的『五元』,哪里来的最后的状元!更草率的是第九名的考生,因为其父亲曾经为探花,所以提前到第三名,这是为了『父子双探花』的佳话。 不要以为科举真的那么严肃,大佬们就真的那么不接地气。实际上为了成全某些佳话啊、美名啊、好兆头啊,科举是可以这么来的。 前面科举写的何其郑重,每一个学子无不为此殚精竭虑,而每一个相关的官员也战战兢兢。考试之前,考试之中,考试之后,一步步一点点,就没有让人喘口气的地方!然而镜头一转,来到最后决定名次的时候,忽然就变成了朝堂大佬们轻描淡写的对弈。 这其中固然有大佬们为了各自心思做的一些努力,但是更重要的是,大家并不太把这件事当作顶顶重要的大事——抡才大典固然重要,但是他们内部而言,这绝对比不上空缺下来的某个重要位置争夺战来的让他们神经紧张! 不过,这在让人失语的同时,并没有让科举变得可有可无,因为无论他们这些朝堂大佬在乎不在乎。这件事始终是有人在乎的...是全天下的读书人,甚至百姓! 专门执行午门游街事宜的两位部堂级大佬已经早早来到,一甲进士,也就是状元、榜眼、探花,都已经在偏殿换上早就准备好的服饰。到了吉时就上马,由大佬牵马引路走向午门。 第208页 他们走的路不一般,走的是皇宫中轴线的那一条路!这一条路平常是不走的,只有君王才可以走。除了君王,也就是每三年一次的科举取士,最后跨马游街的一甲进士能够享受这个殊荣! 同时这也是他们这一生唯一的一次机会。 两个部堂级的官员,相视一眼忽然笑了起来。虽然他们彼此政见不合,算是政敌,但是这一刻他们不约而同地放慢了步子。 做到他们这个级别的中央官员,当年科举考试的成绩都不会差。实际上两人也确实是他们自己那一届的一甲进士,也就是说,今天这三人走过的路,他们也走过。今天林峥三人的荣耀,也是他们曾经的荣耀。 他们决定名次的时候的确是不算多用心,但是荣耀就是荣耀,这份荣耀并不会因为如何得到的而减弱分毫! 特别是对于一个状元来说,这就是他人生的巅峰时刻!哪怕他日后位极人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那又如何?或许现代人很难理解,因为现代人有太多证明自身价值的方式了,但是古人是没有的! 而在有限的方式中,科举考试是最让读书人心驰神往的!规模足够大,全国性的考试!考中的名次就是自己在全国中排第几。哪怕是将来进入官场,这也能够被说上一辈子! 没办法,明朝的朝堂就是这样!一帮官员见面先要序一序科举上的『资歷』!进士比非进士尊贵,或者说非进士出身的官员根本不会自讨没趣和进士出身的官员共处一室,即使他官位并不低。 而进士出身的官员中也自有一套鄙视链,这条鄙视链简单清楚,那就是考试成绩好的歧视考试成绩差的,如果考试成绩差不多就看考试的年份,年份早一些的位置稍高。 一个人哪怕是此时不如意,一旦说出是某某年一甲进士,立刻能引来满堂艷羡。不管在场他的官位是不是居上,也会立刻请上座! 这就是古代科举人的生态了,可以想见此时的一甲进士三人是多么的志得意满了! 今后再也不可能超越这一刻了,如果只是单纯从荣耀的角度来说,未来的很多年里,其实他们是在走下坡路的——再荣耀能荣耀过此时!?这时候可是全国第一第二第三,将来可不会有这种机会了,哪怕位极人臣也一样。 在有些让人灰心丧气的科举定名次之后,这一幕的描写便格外让人动容了,若是真有金榜题名那一日,谁人能闻之不喜?特别是那些醉心于科举的人...他们的人生价值,他们的荣耀,可不就是这样么! 第123章 跨马游街之路,慢一点,再慢一点。 整个京城的百姓都来看传说中『六元及第』的状元郎,人头涌动。没办法,在古代的生态环境之下,人们对于读书人,读书很好的人,都有一种天然的崇敬。如果是进士老爷,那么在他们眼里都算是文曲星下凡。 至于状元,甚至是『六元及第』的状元,那是真仙吶! 连翘在铺陈读书人的风光与荣耀,同时,『随身老爷爷』开始消失。当一整天的欢喜之后,第二天酒醉中醒来。林峥看到自己真正的恩师在对着自己微微一笑,就仿佛一人一鬼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一般。 正如《棋魂》中引领男主人公近藤光走上围棋之路的藤原佐为,当近藤光能够独当一面,自己的夙愿也满足之后——其实还是有遗憾的,不过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不可能求全求极! 这个时候就应该是他离开的时候了,一个是剧情进展到此时,他的心愿已了,可以退场了。另一个是男主人公的成长,男主人公的独当一面,一切的一切已经确定,实际上已经不需要他了。 其实这个所谓的『随身老爷爷』就是给主人公安排的一个引路者,像是师长,也像是父母。这些人本来就不可能陪伴主人公永远,他们走在前面一段路,然后就会背道而驰,越走越远。 留在孩子眼中的是他们的背影,不必追,追不到——当孩子正当壮年的时候,他们就衰老了,就算别的不提,以天道来说,也是不可能永远陪伴的。 「子高,你从来便是一个好孩子,也十分聪明。第一回 见你的时候,我只看到你农家少年的质朴与向学之心...说来不怕你笑话,其实当初我还嫌你资质一般来着。其实到现在我才知道,你有多聪明。」 子高是林峥的字——留下的这些话本来就没错,连翘在塑造男主人公的时候已经确定了人物性格!这可是要混官场的,绝对不能是一个真正的傻白甜,聪明又细心是他读书资质中等偏上之后一直若隐若现的标籤。 「你比我合适在官场上歷练,仔细稳重仿佛是天生的...有些话你若是个蠢人我就不说了,正是因为你是一个聪明人我才说给你听。说来你不信,有的时候聪明人才是真正的麻烦!」 「...官场上经歷,一定要记得当初为何为官。说起来这是引人发笑的,但是要记得做一个好官,同时也要记得保全自己...这世上善始善终的名臣名将很少,我只希望有你一个!」 这其实就是老师给学生的最后一课了,但是官场上的事情并没有怎么提及,这位老师当初也是官场上的失败者。更多的话他是在告诫林峥,官场上面到底该如何对待自身。 恍然间他忽然有一些后悔,当年自己为什么要在这个农家少年看到自己的时候回应他呢?如果什么都不说,小小少年或许只会当是自己眼花了,从此之后没有了这许多故事...包括今日的跨马游街、无限荣耀。 第209页 他应该一生不可能有如今的成就了,但是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一生也不会有未来崎岖的道路,无数个勾心斗角的夜晚。他拥有普通人平平淡淡才是真的恬淡生活...... 「老师,这便是你的错了!」似乎是意识到老师即将离开自己,林峥仿佛是对他说,也像是对自己说的。 「我天性便不是甘于平淡的!」 回忆起自己的少年时代,即使是挨打受骂,即使是面对逐出家门的威胁,堂亲兄弟们的嘲笑,他依旧坚持要读书。如果是一般的人,恐怕认为这个孩子是天性求知向学,就连他自己曾经也这样以为。 但是随着年岁增长,他逐渐变化。通过准岳父,通过周围越来越高的人脉,通过站在帝国顶端的那位皇帝陛下。他的眼界早就不是原本可以概括的了,这个时候他才如梦初醒。 他其实远没有自己想的那么高尚!说到底他和天底下蝇营狗苟为名利而来,又为名利而去的人没什么两样。 「若是当年没有老师您,我到底会如何?或许能够以我的一腔热诚打动父母,打动其他人,最后挣到一线读书的机会。但是如今我知道的,我资质不过中等偏上,运道好能穷尽半生功力搏一个举人,但是一辈子做个没出息的穷酸也不是不可能!当初我看过的,读书不出来的读书人,被人讥讽为『穷措大』,比一般人还不如!」 说话的时候林峥眼睛发亮,吐字几乎是一字一顿。 「我是知道读书出人头地意味着什么,最多就是少年小儿知道的没那么清楚而已——我的功利之心一开始就有了!我不甘心,不甘心一辈子就做一个小小山村里的林峥!在家老老实实受人欺负,见谁都得满脸堆笑的讨好!」 说起来,林峥这个人其实是非常骄傲的,这在遇到『随身老爷爷』之前就是这样了。即使是林老太爷的威压逼迫他也不肯就范,这就是明证了。 林峥这个时候还很年轻,不到二十岁的年纪做到六元及第。就算朝中的人知道一个新科状元只不过是看着好看,实际上嘛用都没有,也忍不住将关注放了一部分在他身上。 那些靠读书上位的朝臣也就罢了,一朝天子一朝臣,他们能在官场上混多久,且其中好多风险,说不得半道就要折戟。但是勛贵不一样,因为有爵位在身,他们只要自己不作死,那是能够与国同休的! 再加上他们在政治上的短板,让他们习惯了和这种有前途的青年官员打交道——直说吧,都在摩拳擦掌想要和他联姻呢!至于未婚妻什么的,说实在的,这些人并没有放在眼里。 看着这样年轻而又意气风发的学生,做老师的忽然笑了起来。 含笑点点头:「是这样,就是这样。从小你那般倔强,其实我早该看出来的!」 他就要消失了,脸上的笑容或许是肯定又或许只是苦笑,谁知道呢。 「有这样的名利之心本也是寻常...既然是这样,你便记得最初的志向吧——为己富贵前程,为百姓立命,为国开太平!官场宦游许多年,不要一回首两手空空,只剩下怅然而已!」 「这是老师最后教给你的了!」 外面阳光灿烂,一夜贺喜之后的宿醉醒来,自然不会太早。就在这暖洋洋的阳光中,一直教导自己,很长时间内是自己心灵支柱一样的老师彻底离开了自己。林峥愣了愣,他以为自己会伤怀痛哭,但是摸摸自己的眼窝,上面十分干燥,显然他一滴眼泪都没有。 是因为他是个冷心冷情之人吗?并不是。非要说的话,林峥只是在那一刻明白了,有些人并不能陪自己走到最后,而现在他没有时间、也没有那个资格去软弱。实际上,如果他的志向真的如他自己所说的话,科举考试只不过是一个开始而已! 而接下来,那才是真正的战斗! 踏着阳光走出房间的大门,春天的阳光并不晒,但是那种明亮依旧让人恍惚。阳光洒在身上,正如他眼里的未来! 『上部完』,在文字的最后,这样三个大字十分显眼,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个。虽然所有人都知道今天是大结局,但真等到大结局的时候肯定还是会有一种错愕的。 「哎呀,真没想到那样好的前辈竟然就这样没有了!」 「这也是常理,其实前面就有所伏笔了。仔细想想,这位前辈不过是给林子高引路的而已。走到这一步,其实就没有再存在的必要了。」 「说起林子高,这倒是让人觉得意外了...别人都爱写一个真君子,哪有做官还要处处盘算一番自己的。经过这一番我也知道了,果然是个寻常人。我想那些士林读书人要为这个喷上一回了!」 有人不以为然:「这写的才是对的!世上哪有许多那样捨身的人呢?说起来有林子高之热诚与决心的人已经是上上大吉了,人家至少想的是要为国为民做好事。就算顾惜一些自身,有名利之念——话又说回来了,人又不是喝露水的仙人,又有几个不念着名利!」 「对极对极!还是这样爽快,真有那些孤臣故事,好是好,但是最终往往太惨,看的人心有戚戚!」 《文魁》完结,整个苏州都因此有了反响。没办法,人家大结局嘛,天然就能草流量来着。再加上所有人都知道下部马上就要来袭,说的是朝堂之上尔虞我诈的故事,期待更高了! 第210页 科举自然很棒,之前所有人也只以为这是最爽的了。现在发现要换地图写朝堂之上才发现自己想错了!科举再厉害,能比得上朝堂上的鼓角争鸣?那才真是杀人不见血的地方,那才是牵一髮而动全身的所在! 朝堂上的一个小喷嚏,两京十三省就要来一场大地震!这种气魄,这种体量,这是科举考试所不能比拟的了。 唯一的问题是,不是每一个人都写的好朝堂上的故事。那种各方势力的权衡,那种级别的心机智算,太考验笔力了!这年头文笔好脑洞大的作者不少,可是笔力万钧、气魄雄浑、眼界开阔的作者,那可不多见! 第124章 乔琏的笔力到底如何,这是一个好问题。以以往而论,至少是不弱的。但是到底有多强,能不能掌控住朝堂的格局,这就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了。毕竟是还没有做到的事情,有这种疑问也很正常。 但是普遍来看,大家都是抱有一种乐观态度的。 主要是过往乔琏的表现很好,没有令读者失望过。信誉好就是这样了,总是能够让人更加信任。再者说了,在《文魁》中朝堂斗争虽然只揭开了冰山一角,但是那种拉扯着的张力不是骗人的,具有让人信服的力量。 《文魁》完结了,关于它的话题却不会熄灭。除了这部小说真的很受人欢迎之外,也因为接下来《宦海》下部就要登场,所有人都在期待一个更加广阔的故事。 也就是这个时候,苏州这边许文华所在的三吴报馆忽然有了一个提议。一个编辑找到了宋文静:「文静兄,这里有个事情要你帮忙。」 宋文静平常人缘好,请帮忙的人多,并不奇怪。只是停下手上的事道:「直说直说,能帮的我自然不会推脱。」 「是这般,《宦海》上部《文魁》已经完结了,过几日就要出下部。如今这个事可火热了,并不比苏州这边的大家出新的小说本子来的声势小。我想着这个时候联繫联繫乔琏先生,请他回答一番问题,因此写个文章出来。」编辑也没有多废话,毕竟工作忙碌,没有那许多空闲功夫。 宋文静点点头:「这个好,如今大家都喜欢看这个,偏偏乔琏先生人不在苏州,就是想写一些也找不到人!这样罢,你将那些关心的事儿写在纸上,我一起寄给乔琏先生,请他快快寄回来。」 宋文静并不觉得乔琏会拒绝这件事,主要是因为这件事是有好处的!三吴报馆在苏州也算是大报馆了,旗下的报纸宣传能力不弱。《宦海》虽然已经有了不小的名气,但多一些宣传有什么不好吗? 至于连翘是不是排斥採访,看他写『作者答读者问』就知道了,必然不是在意这种事情的人。 于是这件事就落实了下来,编辑很快将大家感兴趣的事整理一番,写了满满一张纸。随着宋文静的信件,一起寄到了嘉定,到了连翘手里。 连翘一看这些就笑了:「这不是就是书面採访?」 「什么採访?」刘盈盈瞥了她一眼。 「没什么没什么,不过就是苏州三吴报馆的人来信了,问了我一些事——互惠互利,我与他们一些内容作新闻,他们替我宣扬一番《宦海》的下部。」连翘扬了扬手上的信纸,并没有解释『採访』一词的意思。 这种事并不少见,就是嘉定也有不少。只不过乔琏在嘉定名气太大,已经大到用不着这样的程度了。至于苏州那边,到底因为连翘人在嘉定,而且是新近火起来的,一个个还没有想到用苏州名家的待遇待她。所以这样一来,她这还是第一次遇到呢! 「三吴报馆是大报馆,能在这家报馆存活下来的报纸,都是不错的。你回人家的时候好好回...对了,要不要我替你看看?」刘盈盈想了想也只是这么交待。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连翘见识过的採访不知道有多少,而且古今中外全都有,这种事自然了解。笑着摇摇头:「不用不用,小事一桩,我回头便弄好了,哪里还需要你来!你别管我,先把自己手头的事弄好是要紧。」 日报编辑非常忙碌,现在正是事情最多的时候。连翘将信件收了起来,反而替刘盈盈干活。 等到了下午,人很松散的时候才拿出信纸,一个又一个地回答起问题来。 「《宦海》是一个什么意思的故事?」连翘笑了起来,第一个问题就是这么『大』的吗?这种空泛的问题很不好回答的啊! 从连翘的本心来说,《宦海》其实就是一个爽文,硬要说有什么内涵——代入这个时代,或许说是一个乌托邦的故事吧。毕竟连翘将会安排男主人公对这个朝堂修修补补,以男主为代表的『正义』一方会获得胜利。 好官获得胜利,改革获得成功,百姓生活改善...这不是乌托邦,什么是乌托邦? 好在接下来的问题就变得比较好回答了,或者说,前面的几个问题更像是虚应故事,照例问一问。后面的才是大家真正关心,而又比较好回答的...其实问问题的编辑也是很懂的嘛。 「透露《宦海》下部的内容?」 这种问题听起来很不友好,提前泄露书中内容什么的。但其实这种问题就是满足读者好奇心与宣传并重,泄露的都是可以泄露的,同时还勾起了读者的好奇心。 连翘想了想,回答的时候也不含煳。着重强调了下部的小说名是《权柄》,那自然就是紧扣这个而来。 第211页 在主人公林峥的人生经歷里,其实到现在为止并没有经歷什么真正的滔天巨浪。而接下来的事情,任何一个小小的抉择,都远比曾经的考试要来的复杂。其中心机的权衡,得失的把握,智谋的算计,全都到了毫釐之间。 或者说,薄如蝉翼之间,或许就是一步登天或者万劫不復! 而在这其中,经歷的东西会改变很多人很多事...或许最后会发现,即使是男主角,也只不过是个困在其中的凡人! 问题很快到了靠后的地方,该来的总会来,有些问题或许会迟到,但绝对不会失约——关于乔琏的身份问题。 这绝对已经是乔琏身上最让人津津乐道的话题了,关于乔琏真实身份不知道有多少猜测!有人认为是公侯子弟,但是嘉定这个地方有毛的公侯子弟?这实在是无稽之谈。若是嘉定之外的公侯子弟,那又何必在嘉定发自己的小说本子! 那么就只能退而求其次了,认为是累世的豪门富户。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商人是为人所看不起的存在,但是时移事易,风俗早就不如以前了。逐渐步入工业社会自然会有一些工业社会的特徵,只要有钱,即便是商人也可以拥有很高的社会地位。 而嘉定和太仓是苏州除了苏州城外海商最多的地方,这年头海商赚钱是大家都知道的。所以大家就推测,会不会是嘉定哪个海商世家...积累了好几代的富庶,养出一个见识不俗而又熟悉富贵门庭生活与各种事务的子弟,似乎并不难。 然而这个观点其实也很难站住脚,最大的问题是,到了《宦海》这里,其中很多东西非得是读书人家,并且是累世书香的门第才能知道。 嘉定商人挺多,读书门庭也不少,但是既富且贵的,说实在的,实在是有数! 而在这寥寥几户人家中,子弟都是数得着的,有知情的掰手指也能算出似乎哪个也不是哇! 说真的,连翘看一些人将自己的推测发表,也不得不佩服此时粉丝们的努力和细緻。相比之下,并不比后世扒偶像行程的死忠粉来的松懈。只不过问题是了,连方向都错了,又怎么能得到正确的答案。 连翘至今都没有透露过自身确切的信息,有的时候『作者答读者问』被问的太多了,也只不过应付两句就转移话题。这一次又看到这个问题,想了想,还是写了几笔。 她当然不会将自己事情和盘托出,不过这一次也没有吝啬到什么都不说。 在她的强调之下,至少大家都知道了她家世『平凡无奇』,不用做过多的猜测了。在后世,连翘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平凡无奇』似乎都成了一个梗了。但是连翘的平凡无奇是真的平凡无奇,而不是指着惊人身份硬说的。 然而她这么说,读者可不信! 事实就是这样,所有人都有先入为主的观念。若是一个作者笔下的小说小家子气十足,写个大人物也是个土鳖,那么作者再是宣扬自己出身世家,只不过家道中落啥的,那也没有人相信。 可是像连翘这样,笔下的富贵生活是花团锦簇,各色人物,才子就是才子,佳人就是佳人,豪门贵胄就是豪门贵胄。甚至于,皇帝就是皇帝。这种情况下,她就算不说什么,大家也默认她出身高门。 这个时候说自己出身『平凡无奇』,明明她不是玩梗,她是真心的,大家也只会当她是谦虚,是在说反话。 「对对对,我家爱豆说她长相『平凡无奇』,就是『平凡无奇』嘛!」后世粉丝会『哈哈哈哈』地回应偶像发言,现在也差不多就是这么个情况。但是平心而论,谁会拿这个话当真啊! 只能说,说真话也没人信了。 回答了满满一整版的问题,最后连翘大笔一挥,写了一个《权柄》的『预告』。 说实在的,后世电视剧电影什么的『预告』很常见,至于说小说,最多就是提前放个文案上去。而在这个时代,小说预告就更是没有影子的事情。 不过连翘也没有多想这个问题,就只当是自己给《权柄》写了一个宣传文案。既然都回答了一整版的问题,那么帮着发表一下这个也是应该的吧?而且不只是三吴报馆,连翘还想到可以让能联繫的报纸都发一发。 虽然《权柄》本来就很有热度,但谁也不会嫌热度过高啊! 第125章 「日月昭昭,国有大明!」 「做官三思,思危、思退、思变!」 「我有什么,不过是『正大光明』而已!」 「若进言直谏是沽名钓誉,那我海瑞就情愿做一个沽名钓誉之辈!」 「君不君臣不臣,你眼中还有没有君父!」 「他严华亭何德何能,不过是一意媚上,窃权罔利而已!」 「他徐分宜还是太嫩,不知道我们这个君父是何样的人!」 「张太岳又是个什么东西,论资排辈,等到他说话——还有许多年呢!」 「高肃卿老匹夫而已!不过是凭裕王而已,他想如何!?」 「六七品小吏,也敢说『天下』!?」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既然能争为什么不争,多争得一分便能多活人无数!」 「这天底下死的人多了,死一个人死上百人死上万人,只要没有乱起来,那就只是个数字罢了!」 「住口住口住口!」 第212页 「你——你无耻!」 ............ 大明王朝开国近两百载,这位君父是数得着的聪敏皇帝。有这样会为难人的皇帝,底下能混出头的官员自然是个个厉害。不论青史留名还是遗臭万年,总归是能登上史书,叫史官浓墨重彩了。 罗萍萍是再聪明不过的女子,但是她的聪明不在政治上,她只是一个文学上的才女而已。他给已经是自己丈夫的男子端茶:「天下如此又该如何,你莫要难为自己。」 林峥,饮下一口茶,面色是平静的,语气却没有那般。他只道:「严首辅贪酷专权,徐次辅阴重不泄——说起来清流领袖徐次辅也只是个笑话而已,看看他做的那些事,除了与严首辅对着干,哪一样又更好?至于说与严首辅对着干,不过是党同伐异排除异己,争着做天下的老大而已!」 「但是你偏要陷进去!若是你肯抽身而退......」 林峥挥挥手,低下头:「不必说了,我已决意要去泥潭里面打滚。」 ............ 「宦海沉浮,京都一梦三十年,到底该回去了!」 「世人都道高处不胜寒,万人之上足够高了罢,却不知道万人之上难做,世上更难做的是一人之下!」 眼睛死死的盯着报纸,许文华就像是要把这个看出一个花来。看了半天,花当然不会出来,所以最终只能将报纸扔到桌上。 报纸是宋文静带来的,今日的新报纸。上面刊载的有报纸对乔琏的採访,当然,投桃报李的,这个『预告』也被放了上去。说实在的,这虽然是个『预告』,是个gg,但是从编辑的角度来说,《宦海》正热,《宦海》的下部《权柄》是众望所归。所以虽然是gg,但那也属于能蹭热度的gg,就是没有那个採访,他们也是愿意发的。 朱敏也在。吹了吹茶汤上的浮沫,吃了一口茶:「这个茶香,不愧是一两银子一两,比银子还贵的茶!我说文华,那么点儿东西有什么可看的,看那么久?」 许文华不看朱敏,倒是宋文静看了一眼朱敏,知道他是在装模作样。 这份报纸是报馆的报纸,他大大小小也是乔琏的一个读者,怎么可能不知道这份报纸上面有什么内容。如今这么说,其实就是想看看许文华的笑话而已——在他眼里,一旦遇到乔琏的事,许文华的反应就会变得格外有趣。 而从朱敏的本心来说,虽然他的主业是才子佳人类的小说编辑,平常对《宦海》这类小说并没有那么高的关注度。但是这一次他要承认,事情是真的了不得了! 这个『预告』什么的他是不知道算怎么回事,但若说原本觉得乔琏有八分把握掌控住这个题材,那么现在就有十分了。只不过是一些没头没尾的对话,一些支离破碎的片段而已,但是看过的人一下就热血沸腾起来了。 而且进一步疑惑起来,这里面提到的一些人名,看起来个个都是有一个长故事的!其中有几个还特别耳熟,于是去翻《文魁》,果然,在《文魁》中早就已经在他人口中被捧起来了。甚至在《文魁》最后一点点,还有人出场过,只不过角色戏份并不吃重,有些人甚至就只是一个名字而已,所以读者并没有在意。 而现在结合《权柄》的预告,这才恍然大悟!上部中打酱油,甚至打酱油都不算,只在别人口中出场过的角色,现在要来挑大樑了! 预告,除了一些支离破碎,隐隐约约暗示了剧情的片段之外,主体是由一些台词构成的。而这些台词显然并不是随便挑出来的,都是具有暗示剧情作用,并且本身非常有力量的那一类。 一旦激起了热血去读,立刻就能感受到那种剑拔弩张的气氛,那种勾心斗角的争斗,那种扑面而来、紧张肃杀的对峙。 这些说话的人里面有奸臣、直臣,有高官有小吏,有人仗义执言有人无耻之尤。而他们的这些话,有的时候不经意泄露一星半点,忽然就有一种将人性、官场说透的不寒而慄。 朱敏虽然看《宦海》,也觉得这小说颇有意思,但要说有多迷,那是没有的。然而这一次看了这『预告』,不知道怎么的,整个人也热血沸腾起来了,进而想要快点看到这个故事。 宋文静笑呵呵地在一旁道:「说起来最近大家都在贊乔琏先生呢,《文魁》后面有两回,其实已经对君臣、朝堂、党派之类有所描绘,虽然有些为了主线收着的意思...但是管中窥豹可见一斑,乔琏先生之笔力万钧,这都是大家公认了的。现在再见这个,所有人只等着看《权柄》能挥洒自如到何等地步!」 这话听起来其实没什么,不过是惯常说好话而已。以宋文静一惯对乔琏的看好,也实属正常。但是联想到这是许文华在的场合,这就很尴尬了。要知道当初许文华还没有红的时候,被人吐槽最多的就是他的场面描写。 新人作者大多没有摸清楚自己最适合的领域,初期的时候小说往往比较混杂,既有自己擅长的东西,也有暴露自己短处的东西。在这一点上,一书成名的许文华也不例外。 《洪三娘》这个成名作虽然被认为才华横溢,令才子佳人小说风气为之一新。但是其中也完美地显示了许文华在大场面上的不够...实际上这之后他就会尽力不去写需要大场面的剧情,实在避不开了,也会运用写作技巧多做遮掩。 第213页 这在当初出道的时候是不少人黑他的点——其实一个新人,舆论界和读者应该是鼓励居多的,前辈一般也不会集体找谁的麻烦。不过谁让许文华的性格是那样,得罪的人多了,也就不能怪其他人不厚道。 这几年以来,其实许文华也有尝试提高这边的能力,但是有些东西他是真没有。就像他写那些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手到擒来,让人慾罢不能心笙摇曳一样,这是天生的。而对于大场面的掌控能力不足,看起来似乎也是天生的。 有所提高,然而效果确实一般。 随着许文华越来越红,其实已经很少有人再提他的黑材料了。主要是人家已经身居大神之位,再说什么也像是酸熘熘的。再加上许文华的拥趸出了名的不好惹,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久而久之就很少有人去惹这个麻烦了。 但是,人红是非多,少有人说不代表没有人说。就是有黑粉,提起许文华,关于他在大场面上的弱势,总是会拿出来鞭尸一百遍。最后总会说如果是某某某,决计不会这样,最后进行一番嘲笑。 看着说完话也是一脸无辜的宋文静,许文华有心想要说什么,却发现无论说什么也是自己『自取其辱』。于是皮笑肉不笑地扯了扯嘴角:「呵呵,你是认为人家好,那就自去找人家去啊!」 朱敏本来是在喝茶的,这个时候忽然托着下巴对着许文华沉思,好像在思索什么了不得的东西。然而最终吐露出来的话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只听他道:「说起来以前文华是最难搞的人了,以前只有他气死别人的,哪有别人拿住他的时候。但是自从有乔琏先生起忽然就变了,拿他简直一拿一个准!」 许文华目瞪口呆,宋文静却是闭目沉思,完了也一本正经道:「这也不奇怪,这世上本就有这样的事,有的人就是克制一些人。」 这样说着,到底绷不住,自己也笑了起来。 笑完之后才道:「或许不是这样,只是文华这个人就是这样。真要让他服软,非得是比他强的才行。这种强不是别人评论的,而是他自己真心实意这样认可的,之前就是从来没有过这种人。而现在有了乔琏先生...他到底就在一些事上自己气短起来了。」 然而这说了还不如不说,许文华根本不理自己这位向来信任的编辑。大眼瞪小眼一番,然后转过脸,忽然又翻看起之前已经看过的报纸。 「哼,平凡无奇,好一个平凡无奇!不是说日后定要来苏州的?等人到了苏州,我倒要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第126章 不说连翘如何自称为『平凡无奇』,实际上她只是看起来平凡无奇而已,真的追究,她的出身是这个世界上最稀奇的了——她是来自于另一个世界现代社会的人,还有比这更稀奇的吗?恐怕就连皇子王孙都比不上! 更多的读者还是把注意力放在即将出来的《权柄》上,这么个『预告』确实做的不错。这就好比后世一些伏笔很多的小说,在连载的时候总是会让死忠粉一个一个地去抠字眼。 当然,前提是作品很红,而且作品的逻辑确实很严密。不存在按照逻辑去推理的东西,最后却用一种很不符合逻辑的方式解决。而在这个问题上有作品在身的乔琏很受大家的信任,这就是过往记录干干净净的好处了。 这些读者免不了列个表出来,细数出场人物的名字,推测这句话会是谁说的,那句话又是个什么故事在背后。 「要我说,这个严嵩严华亭,一定是个大大的奸臣,没得跑了!」 这话说出来没有什么人喝彩,主要是因为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不只是预告中有所显示,就在《文魁》中,无论是短暂的几个出场,还是别人口中提及。大家都知道了,这是如今朝廷中奸臣势力『严党』,他和他的儿子严世蕃正是臭名昭着的『严党』头头! 所以立刻就有人轻蔑道:「若你只是打算说这个,那就不必说了——这有什么好说的!正经的,我见所谓清流领袖徐阶徐分宜也不过是那样,我推测这人也就是表面上看着好,不然为什么有人说他『阴重不泄』,这可不是什么好名声!」 在《文魁》中并没有什么关于徐阶的负面评价,笼统的印象中他是清流领袖,只不过朝堂势力不如严党一伙,所以眼下还在蛰伏当中。而匆匆一次登场也看不出个什么鬼,只能凭本能觉得这个人物也不是啥善茬子。 旁边就有人有不同意见道:「哪能这样定论,人家好歹是清流领袖,该是个正派的。至于说『阴重不泄』那也只是心机深沉而已!话说回来了官场上若是没个什么心眼,早就被人骨头渣子都吞的不剩下什么了!」 为了这么一点小事,所有人都争论的厉害! 不过这也很正常,他们还真不好用平常看小说的经验推断乔琏小说中人物的善恶。 在连翘原本世界的文学评论中有这样一种说法,在《红楼梦》这本小说之前,绝大多数的小说都有一个毛病,那就是好人就是好人,坏人就是坏人,绝对没有含煳不清的道理。而到了《红楼梦》之后,所有人终于意识到,人性并不是那么单纯的。 有的人在某些地方是好的,但在另一些方面却是坏的...这本来也是生活中的现实。 这个世界因为小说发展的比连翘那个世界好,所以并没有这种情况。但是总体而言,人物脸谱化的情况也是比较严重的。但是这种事在乔琏这里不存在,更重要的是他不只是写好人坏人上达到了不脸谱化,应该说她写各色人都不脸谱化。 第214页 饱读诗书的才子、混码头的下九流、闺阁中的纤纤弱质、市井中的泼辣妇女...连翘运用自己来自后世特有的一个长处,那就是信息爆炸,只有不想知道,没有知道不了的,将这些人都写了出来。 如今乔琏通过这个预告就是放出话来了:我要写一个这样的小说,场面宏大、人性复杂。这里面充满了各种难以说清楚的东西,所以说善恶什么的也是很难确定的。 如果说《文魁》还是主人公一个人的独角戏,那么《权柄》的基调就很清楚了,这是一出大戏,一出群像大戏。说真的先不管写的如何,至少这气魄与勇气看的业内人咋舌。 外行人看热闹,内行人看门道。外头的读者只觉得一个『预告』看的热血沸腾,于是忽悠着期待起《权柄》来。但是内行人是很清楚这种群像大戏,而且还和智斗权谋这种联繫起来的作品有多难。 这种作品一般人轻易不敢下笔,就算好不容易有一个下笔的,除开不知天高地厚的那种,也很容易吃力不讨好!相比之下写点儿小情小爱市井俚俗,轻松又讨巧,既有读者欢喜又容易来钱,不知道好上多少倍呢! 朱敏也因此吐槽过这一点——虽然他也很期待《权柄》就是了。 大迷弟唐宋则是不紧不慢道:「乔琏先生难道还差那样的小说本子?看看他的起点罢,那已经是人家摸不到的地方了!乔琏先生这人,信件里我就知道了,实在是一个有眼界的,也不是很在乎钱财。人家写小说本子怎么可能退回到比以前还次的时候?」 这倒不是简单的『鄙视链』在发挥作用,所谓格调高的作品看不起格调低的。更多的是因为内部潜规则就是这样,成功的作者往往被寄予了更大的期望。 所谓市场都是被趟出来的,若是顶在上面的知名作者也不敢写新题材、冷门题材,只窝在自己擅长熟悉的一亩三分地,那就更遑论那些不敢冒风险的普通作者了。长此以往对业界也不是什么好事。 至于说公平不公平的,也只能说『欲戴皇冠,必承其重』了。 唐宋最近为了办自己报纸的事情忙的一脑门子官司,好不容易有一些眉目了,混进报馆里和作者编辑什么的一通胡侃。 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运气,许文华这个一年也来不了报馆两次的竟然也在。冷笑了一声:「那倒是挺有志气的,我倒要看看到底能写出什么来。」 见许文华阴阳怪气地说话,然后又走掉了。唐宋撇撇嘴:「他这人怎么这样啊?咱们几个喜欢乔琏先生的人说话,他插一句——插一句也就算了,偏偏还这么扫兴。这不是有性格,这是不懂得交际了!」 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ky』。 朱敏笑着摆摆手:「文华一般时候其实没有这般古怪,只不过提起乔琏先生的时候总是不说人话。刚才那话换成咱们听得懂的人话,那就是『挺值得期待的,我也想看看』。他这人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明明喜欢乔琏先生,表面上却绝不肯承认,你好歹包涵包涵他。」 唐宋也不是真的生气,他和许文华还算是朋友呢,也就是吐槽而已。况且许文华人都不在这里了,说了也没什么意思,于是略过这个小插曲,和一帮子乔琏小说迷们一起讨论起《权柄》可能的剧情来。 「唉,真想早点儿读到《权柄!」 「真想早点儿看《权柄》!」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抱着这种想法的人显然不在少数。苏州有,嘉定当然也有,而且就在连翘身边,抓着连翘的衣袖抱怨。 说的人是钱宝儿,只不过这种没发表的小说,除了作者本人、报馆、书社之外,给其他的相关人看是不符合规矩的。这不是信任不信任的问题,只能说是规矩了。连翘虽然没有怀疑过钱宝儿,但是也不打算用这种方式试验她是不是真的值得託付。 对朋友,最好一辈子都不要有考验友谊的机会。若是考验过了那自然是皆大欢喜,要是没有过那可就难以收场了。可别说这是看穿了一个假朋友的真面目,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了,没有这种考验,很可能一辈子就是真正的好朋友。 所以现在对钱宝儿的抱怨,连翘也只能摊摊手:「这个可不行呢...照规矩你是肯定看不了的,等小说登载出来再说吧。好歹你知道小说本子已经写完了,没有作者偷懒或者随便结尾的情况。这样的话,安安稳稳每日等着读小说,那也是一种乐趣啊!」 连翘就是能这样享受追文乐趣的人。 有的人看小说只看完结了的,根本无法适应追连载。有的人正好相反,如果小说质量足够高,连载也很稳定的话,追文也有其中的乐趣。而连翘自己就是后者。 钱宝儿也不是不知道这个道理,如今胡搅蛮缠的样子也不过就是心里憋气而已,实际上她早就放弃提前看到小说了。 正扯着连翘的袖子,十分没有体统地进了两人住处所在的巷子。迎面遇上一个人,赶紧站好——只有两个人的时候丢脸一些无妨,不成体统更不算什么。但是如果有其他人,以古代小姑娘的矜持,那自然是要脸红的。 「马姐姐,这个时候还出去呀?」连翘看了看天色,打了一个招唿。 这迎面走来的并不是其他人,正是租住在连翘家小院子西厢房的马姑娘。想当初连翘还指导过她写小说呢,后来她事业有些起色,连翘还为她高兴过呢! 第215页 马姑娘的脸色不大好,见到是连翘和照过几面的钱宝儿,面请挂起一丝笑容:「是连小姐和钱小姐啊,你们今日回来的好早...我有事儿要出去...下次咱们细聊。」 见马姑娘走的匆忙,脸色也不是很好的样子,钱宝儿奇道:「马姑娘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平常见她倒像是个十分稳重的,今日看起来十分焦急哩!」 连翘若有所思地想了一会儿,心里有些底,但是不好把人家的私事随便说出来。所以只是遮掩道:「你当人人都和你一样傻玩儿呢!马姐姐也是写小说的,该有发愁的一样不少。日常有时这般,说不定又是为了一些文稿的事情,寻常的很!」 写小说就是一个自由业者,虽然多了一些自由,而且貌似来钱不少。但是相应的也多出了很多压力,很多烦恼。钱宝儿自己经歷的不多,但是常常去报馆的,见识也不少。好多没有出头的作者,日子里烦心事儿多着呢! 有关于小说的,也有关于生活的,总有各种各样的难处横在前头。 连翘这样说她自然是相信的,只不过就是看不惯连翘语气中那种『过来人』、『前辈』的感觉。忍不住道:「明明连翘你比我还小呢,怎么总是说这样老成的话?」 说这还要去拧连翘的脸,连翘却笑着躲开了:「好呀好呀,之前你多尊重我,你说说看?如今这才过了多久,竟然就变了这许多,实在是想不到想不到!你自己说,是不是和盈盈姐学坏了!」 少女嬉闹,欢快的声音飘到了刚出巷子的马姑娘耳朵里,她忍不住苦笑起来。 第127章 马姑娘出身非常普通,就是一个小镇姑娘而已。不过在她小时候,家中还算是镇上的殷实人家,那时候她也跟着家里享福,念过一些书。直到家中生计一日不如一日,这才停了下来。 有这样一回事,她多少和周围一个年纪的女孩子不同。那些穷人家的女孩子,自己备不起嫁妆,或者需要补贴家里的,都会出去做女工。她不同,她爹娘觉得丢人,让姑娘出门讨生活,不是他们这样人家的事儿! 但是马姑娘自己是想出来的。 相比起在家受穷,她反而喜欢靠自己走出一条路子来!和她的父母不同,那种没什么用的面子,她一向是不看在眼里的。 「爹,我知道您怜惜女儿,只不过您也得替家里想想!我是家里头一个孩子,享家里的福气,过过弟弟妹妹们没过过的日子。就拿上学来说,大弟还能勉强凑出束修,二弟可怎么办?小妹就更不要提了!我这个做姐姐的得替他们打算!」 说这些话的时候马姑娘有她的真心,但是其中也不乏自己的私心——她想离开家,想靠自己闯荡。 她当时也是仔细考虑过的,她不比那些不识字的小姑娘,只能进作坊做女工。好歹她读过书,当初功课还不错。她是打听过的,像她这样的女孩子,一个月拿一二两银子是普遍的行情! 有这样的进项补贴,几个弟弟妹妹也就有着落了! 更重要的是她有一个没说出来的心思...若是她争气发达了,岂不是能带契家里也一步登天?她有过好日子,也有过苦日子,所以最有心思奋发上进。 最终的结果也很清楚,她人既然在嘉定县城里,自然是家中同意了——虽然觉得有辱家门,但是人总是要向现实低头的。 但是真的来到嘉定了之后才觉得当初的许多想像是白想了,大概每个人都想过,自己是做一两半一个月,但是胜在清闲的文书。还是做两三两银子一个月,但忙的要死的帐房呢。 都不用想了,真等到找事做的时候,这些都不由你选择。 这是一个好时候,城市里正需求大量的劳动力,所以进城的人不愁找不到工作。可是这也是一个极坏的时代,底层的劳动力讨生活十分艰难!想想工业革命时期的西方国家工人是过的什么生活,这个时代的底层人民并不会比那个更好了。 马姑娘和那些人不一样,至少她读过书,能写会算,算是一个知识分子。但是这也就是让可选择的层面提升了一丝丝而已,之前想的那些选择一个都没有用上。 清闲的工作、拿钱多的工作,二者其一,或者两者兼而有之的,都属于工作中的大热门。往往留给了本地大书院出来,成绩十分好,或者有关系的女孩子。 她一个镇上来的女孩子,只在镇上女学堂念过几年书而已,凭什么和别人争呢? 最后还是在文具铺子里做事,她能写会算,主要负责清点各种库存,并且将每日消耗记在帐目上。有这样一手好歹比一般的铺子伙计强一些,月钱高一点儿,也不容易被人替代。 只不过文具铺子的月钱并不高,也颇为辛苦,和她曾经想的生活完全是两个样子——更重要的是,这一份工作根本没有上升空间,真要做这个,什么时候能出头? 也就是这个时候她接触到了小说行当。 在镇上的时候她就知道世上有小说这个行当了,有许多作者靠写小说本子赚大钱。当时她看过不少小说,也艷羡过那些作者一本书挣到她家一辈子都挣不到的钱。只不过这个行业离她实在是太远了,所以她从没想过这会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文具铺子后面有几排房子,房主人分成一间一间地租给外地人。像嘉定这样的县城,租房市场并不热,而那些来县城做工的工人往往有作坊提供住宿,再不然就是睡大通铺,也租不上这种房子。 第216页 在这里租住的一般是附近一家『远山书院』的学生,这家书院在整个苏州来说根本排不上号,但却是嘉定县很不错的书院了。不止有本城的学子在此读书,还有下面乡镇的,甚至外县的。 读书人,总是讲究一些的,自然不可能住的太差。但是很多读书人也是穷读书人,住的太好也不太可能。这种院子里隔成一间一间屋子的,就正正好租给他们。 文具铺子也是背靠书院和这些读书人,生意才做的很火热的。 来来去去,马姑娘逐渐注意到了,一个年纪有三四十岁,绝不可能是书院学生的男子常来买笔墨纸砚这些。特别是纸张和墨锭两样,比书院里的学生消耗还要惊人。 偶尔铺子里的人聊天才知道,人家是一个写小说本子的,这些东西消耗可不是很大! 「你们玩笑罢!写小说的怎这样落魄寻常?」在马姑娘的观念里,写小说并不是人人都做得的。而写小说本子的人回报也不一般,都应该是功成名就颇为有钱的那种。 有人听她这样说都是笑,最后还是掌柜的解释:「马姑娘这就想错了,哪个行当都是这样,有做得好的就有做的不好的。就连附近读书人也是一样,有的人能当状元,做一品大员,有的人就只能做个卖字的穷酸,差距何其大?」 「写小说本子的也一样!而且你想想,只要会写字就算是有了入门的条件,门槛这样低,自然有的人风生水起,有的人一塌煳涂!说起来马姑娘你的字漂亮,文采也不错,真要是打算写,我倒是觉得比之前那人强得多!」 这便勾起了马姑娘心里的影子,先不说这个行当到底如何,她能不能做。至少有一点是真的,那就是相比没有什么前途的文具铺子,这个有前途的多。并且正如文具铺掌柜的所说,这一行门槛低! 也不知道是不是运道好,一开始模仿报纸上一篇短篇小说递了出去,还真被人看上了。来回修改了几次,最后就发表在报纸上。钱不多,不到一两,中间可花了不少的功夫!但是相比文具铺子的付出与收入,已经很好了! 她有时候会想,如果一开始没有这样顺利就好了。在最开始的时候狠狠地碰壁,然后知难而退,这样不好吗? 真的是这样的话,至少就不会有之后种种辛酸苦辣了。 当时的她非常慎重,并没有直接辞了文具铺子的工作,而是调了班。由挣钱最多但是最繁重的那一类调到最轻松的一类,之后很长的时间内,都证明了她的正确。 其实这也是她的第一位编辑曾经告诫过她的。 「新人在这一行想要出头实在是太难了!若不是有万全的把握,一定要有一个可以保证生活的工作。不然等到人都快要饿死了,还怎么坚持下去?只能放弃罢了!真能守得云开见月明的往往不是那些一门心思放在这上头的人,而是另有事做,兼写小说的!」 虽然后来马姑娘换了好几个编辑,但是这一番金玉良言她是一直都记得的。 第一次虽然很顺利,顺利到了让她没有体会到这一行的艰难,但是之后的种种经歷则是在一直打她的脸了。 第二篇短故事改了多少遍?她自己都记不清了,前前后后半个月的时间,本以为差不多了,最终却等到编辑一句『这个故事改也改不出来了,换一个故事来写罢!』。说实话,当时想哭的心都有了,只不过忍住了,等到了报馆外面面馆里才哭了起来。 哭的时候她就听到隔壁桌有两个人在争吵。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到底要写成什么样,他倒是说啊!改了不下七八遍,穷折腾么?」 「行了行了,抱怨也没用,难道你打算不写小说了,再不然又换编辑?」 「...哼,这次就算了,等到下次、下次...」一阵语塞,过了不久才道:「等到老子红了,我要他求着我来登载小说本子!」 当时的马姑娘是新的不能再新的新人,还会受这种话的鼓动。后来再回忆,只觉得那年轻人太年轻太简单,这种话大家都会说,可是真正能做到的又有几个?或者说等到能做到的时候,其实也就不在意这个了。 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马姑娘陆陆续续发表过一些短篇,偶尔还有一个中篇,中间经歷过换编辑换报馆...虽说有本事怎样都能出头,但有的时候不得不承认,新的人新的环境,或许会有不一样的机遇。 时间过的很快,就在这种算是有进展,有像是没有进展中,她不期然已经十□□了,到了一个普通女孩子成亲的最后通牒年纪。 据说做女工的女孩能拖到二十岁二十一岁,婆家图嫁妆,娘家图补贴,倒也不太拿这个当回事儿。 马姑娘家弟弟妹妹负担重,虽然母亲念叨过几句,却没有真的让她回家。这当然是对马姑娘的一种牺牲,但是马姑娘没有因此生气,反而因此松了一口气——当初入小说业纯粹是为了钱为了出人头地,但是写着写着有些东西就不一样了,她也开始在这件事上上心,真心爱上这一行了。 入行几年,年纪是十□□。如果她是一个男子,倒并不用着急。这大概就是一个普通作者的进展,甚至比一般的普通人还强一些,至少能够坚持下去。但是她偏偏不是一个男子,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是她最后的机会了! 也是这一年事情终于有了起色...她租住房屋的主家女孩子从书院出来,到报馆供职。当时也是病急乱投医,竟让这一个小姑娘给自己看看文稿——实在是没有其他出路了,但凡是一个机会都不肯放过。 第217页 然而世事就是这样捉摸不透,经过对方的开导,最后竟然获得了一个中长篇连载的机会。虽然在两三个月之后到底因为她自己有所欠缺,人气越来越低而中途腰斩了,但这好歹是中长篇连载的经验啊! 有这样的经歷,以后就好办事多了!况且连续两三个月的连载大大宽裕了她的生活。一部分拿回家,而另一部分成为了这几年第一笔攒下的私房。 就在这个时候家中却来信了,只说帮她在镇上找到了一个门户相当的人家,让她准备回家嫁人。 这一刻,马姑娘茫然了。她想要继续留在嘉定,可是她用什么说服家里?她那看起来毫无说服力的事业?且不说她的事业半死不活,就是真做出什么又能在爹娘心中重的过嫁人? 可是要说回去,她也很难下这个决心,好不容易终于有些起色了的...... 第128章 连翘与钱宝儿各回各家,有小丫头冬儿给她递热毛巾擦脸。正递毛巾呢,小声道:「小姐,今日马姑娘和夫人说了,说是从下月起就不租房了!」 「嗯。」连翘点点头算是知道了,没有追问下去,实际上这件事是早就知道了一些眉目的。 早些时候吴美娘就拿马姑娘给她说过。 「咱们或者要寻一个新租客了...当然了,不用寻也不打紧。我原本过日子十分精细,虽则你爹给你留了钱,我也有进项,但是多少攒着更适宜。只不过如今你出息了,挣了那许多钱,再用不着那样。」 其实说起来像连家这种殷实人家,在这个时代,哪怕是家里有空屋子,一般也不会租出去——租房市场就是那样,一点点的租金,家里却要住进一个陌生人,这其实并不划算。 连家是因为吴美娘过日子精打细算,而且正好遇上了都是女性租客。再譬如钱宝儿租的房子,那是怕房子白白空着反而不好。又有连翘是老街坊家的孩子,算是看她的面子将房子租给了钱宝儿。 如今连翘挣钱多,不租房出去了也正常。要不是东厢房的租客是孤儿寡母,不好意思随便停了租,说不定吴美娘就要打着主意完全不租房了。不过其实再久也不会多久了,那一家是带着孩子的,男孩子渐渐大了肯定是不能留在全是女眷的寡妇人家。 连翘当时还意外来着:「这是怎么了,难道哪个要不租房啦?」 吴美娘点了点连翘的额头:「小滑头平常聪明的很,怎么这一回就这样木了?你看看马姑娘如今都多大了。虽说如今十八九岁嫁人正当年,一般的人家拖到二十出头也不算离谱,但是过了二十岁不嫁人始终是不美。何况看马姑娘能读书的样子就知道了,她家也不是那等破落户,怎么会拖到那个时候!」 既然要回老家结婚了,那自然就不用说租房的事情了。 连翘当时并没有对这个消息多想,这对于她来说本也不是多重要的事情。只不过有一次院子里活动身体的时候正好看见马姑娘读信,脸色变得很差。她没有窥探信件的意思,但是看到信封知道是家信。 什么样的家信能脸色变化成这个样子?家里人生病了或者有急事?如果真的是那样,肯定会急忙就回家去的。可是之后没有这样的动作,这就证明不是了。 大概排除一下,这个也不对那个也不行,不知怎么的,连翘想起了后世青年们最怕的一件事『催婚』!活生生能将团圆大剧憋成悲剧的存在,大好青年弄的过年都不敢回家,也是悽惨。 古代其实并不常见催婚,因为婚事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根本不由青年男女自己做主,自然也就没有了催婚的说法。都是到了年纪,父母给安排的明明白白。 当然了,也有一些青年男子因为种种原因(主要是事业上面的),暂时选择了不结婚,这或许会引来一些长辈的催婚,但也仅此而已。 这个世界此时虽然也是古代,但却有很多不同。社会经济方面更接近于工业革命时期的西方,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很多其他的东西自然也有变化。就拿婚姻这件事说,青年男女自主权提高,因为种种原因不结婚或者结婚很迟也就多了起来。 这样一来,长辈的『催婚』也就顺应潮流地出现了。 马姑娘年纪翻过年来已经二十岁了,这个年纪在这个时代无论如何也不能拖下去了。而就连翘观察可以得知,马姑娘虽然没有刘盈盈身上那种后世职场白骨精的风范,但对于写作事业显然也是有自己的目标的,也想获得一些成就。 如果真的是催婚,恐怕心里不好受——催婚就意味着要回老家了,嘉定县这边的事业自然也不能持续下去。所谓寄信连载,那是站稳了脚跟的作者才能做到的,像马姑娘这样的,还得常常和编辑面对面商定具体事务呢! 再者说了,这个时代的女子,成亲之后大多数都是要回归家庭的,家里的柴米油盐酱醋茶,细碎的各种庶务会占据一个女子几乎所有的时间。那个时候还想继续写作事业,也就是一个笑话而已。 连翘内心虽然有了这样的猜测,却没有说出来。人家都没有主动和你说什么,凑上去算怎么回事儿呢?这种事情算是再私密不过的了,关系不到那个份上也没有插嘴的余地。 之后陆陆续续又听吴美娘说了一些琐碎的信息,也就差不多确定了确实是催婚。如今冬儿说到马姑娘准备不租房子回老家了,也不算什么意外。 第218页 其实之前在外面遇到马姑娘,见她愁眉不展就知道她为了什么那个样子了。只不过这种事怎么好随便宣扬出去,所以才隐瞒了钱宝儿。 等到第二天稍晚一些的时候,连翘正挑亮了烛光,准备洗漱就睡了。这个时候可没有电灯,玻璃罩着的蜡烛和油灯比纸罩着的亮堂一些,但着实有限。连翘不想戴如今那种沉重的玻璃眼镜儿,所以一到晚上就不再用眼,往往休息的很早。 正准备叫冬儿去倒水,却是敲门声响起。抽出门闩,是马姑娘来拜访。连翘忙让她:「马姐姐怎么这个时候来了,快快进来坐!」 说这去摸自己的茶壶,发现早就凉透了,便对外面喊道:「冬儿,倒一壶滚水来泡茶!」 正要忙碌,马姑娘劝住了她:「连小姐你别忙,我坐不了多久的,别劳累了——我今日就是来道个别的。你恐怕也约摸知道了,我家里正催我回家,说是有一件婚事给我安排下来了。我立刻就要回老家了,以后见面恐怕没什么机会,今日是特别来谢谢连小姐你的。」 马姑娘的家就在嘉定县所辖的镇子上,正经来说离县城并不远。况且镇子里的人来县城里办事还是挺多的,并不是说日后再也见不到了。但是这个时代没有手机电话,更没有通讯软体,人与人的缘分是很脆弱的。 哪怕只是镇上到县城的距离,也有可能再也见不到...就是见到,或许也就是来县城拜访的时候匆匆一面。 这样的情况下,这个时代的人非常重视相逢与离别。类似『他乡遇故知』能成为人生四大喜事之列,和『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久旱逢甘霖』并列,就可以知道了。 连翘连忙站起来:「说谢是个什么意思?马姐姐有什么好谢我的。」 说话间冬儿过来了,提了一只黄铜提梁壶。连翘赶紧将自己茶壶里的残水给泼了,然后捏了一撮茶叶,最后让冬儿将水注入。冬儿很有眼里见儿,送完水就立刻离开了,让马姑娘和连翘说话。 连翘给马姑娘倒茶,马姑娘转了转茶杯耳朵,抬起头来道:「我自然是要谢你的,你去岁指点我写小说本子的事儿...正是因为你的指点我才得了连载的机会,要知道这是以前我自己折腾的时候从来没有过的。」 「我只不过就是那样说而已,这样的话哪个编辑又不会?到底还是马姐姐你自己用心,这才有了后来的事。」连翘是真心这样觉得的,而且到现在为止,马姑娘的人生其实没什么改变,她真不好意思受这个谢。 马姑娘没有应连翘的话,只是勉强笑了笑。两人对坐着并没有怎么说话,就在一片静谧中马姑娘放下茶杯站了起来:「看我来说的是什么...总之我是要离了县里了,今后山高水长的恐怕见面也不得几回。感谢过连小姐你,我也算是了了一桩心事。」 在昏黄的灯光中,马姑娘能看到连翘姣好的容貌,年轻甚至带一些稚气的脸。忍不住心中暗嘆『真好啊』,看到连翘的脸她就知道这个姑娘一生顺顺利利没有什么波折,每天只有少女的欢乐,而没有一丝一毫的愁苦。 生活的困难没有找上过她,还有比这更好更让人嫉妒的吗? 「我这一回就要回去成亲了,也不知道是个甚样人...我写了这么些年小说本子,竟然什么结果都没有...罢了,我和连小姐你说什么呢。」马姑娘喃喃自语,这个时候她才发现,因为全部精力都放在了小说上,她甚至没有时间结识朋友。这些话如果不和没那么熟的连翘说,其实也没有人说了。 连翘听在耳朵里也有一些微微的愣神,听的出来,其实马姑娘真正惦记的并不是盲婚哑嫁这件事。相比之下,心心念念的是写了好几年的小说,现在回首,竟然没有一个结果,就像每一个庸碌到坚持不下去,最终也没有留下名字的作者一样。 连翘知道马姑娘在意写小说这件事,但是没想到这样在乎。像是第一次认识马姑娘一样上下打量她,而那双眼睛里确实有些东西已经暗淡了。 她忍不住问她:「你不愿意回去?你还想写自己的小说本子?...不然马姐姐你试着与伯父伯母说一说,或许还有出路呢?」 马姑娘再次在心里肯定,这是一个完全没有经歷过挫折的女孩子,所以才能说出这样的话。但是她并不因为连翘的『幼稚』而觉得无话可说甚至生气,反而因此有一些高兴。至少,至少还有一个人问她是不是愿意,是不是想写小说,这样就已经很不坏了。 「连小姐,这是没得用的。我已经没那个机会说想不想愿不愿意了,而且说了又有什么用呢?」 实际上马姑娘的家人根本不知道她在嘉定县城里写小说,还以为她只是做了一份稳稳噹噹拿月钱的工作呢!她当初甚至不敢告诉家里自己在做这个,怕这一行的不稳定,以及自己的『天方夜谭』招来家里人的反对。 她看着连翘似乎显得有些泄气和无话可说的脸,离开之前最后道:「连小姐,你若是有什么想做的事儿,一定要趁着还有机会的时候赶紧去做,用尽一切气力去做。我知道你是个出众的,无论做什么都比我这个天资差、家里也没有支援的人强,这样就更不应该辜负了!」 第129章 春末的早晨还是有些凉的,春儿跺了跺脚,朝正房连翘住的屋子努了努嘴:「你去伺候小姐洗漱,我去帮夫人!」 第219页 冬儿听了笑道:「小姐最怕麻烦,平常用我倒少!」 春儿瞪了她一眼:「小姐人好性儿那是咱们的福气,却不是你偷懒耍滑的由头!还不快去!」 冬儿是被春儿教导长大的,相比起连翘,倒是更怕春儿这个丫头。当下也不敢辩解,立刻就去了连翘房门听动静。听到翻身的声音便敲了敲门:「小姐,该起身了罢!今日可要早一些。」 一开始没有反应,但是冬儿了解连翘。果然,过不多时,屋子里面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又有一个不太精神的声音:「起来了。」 连翘家里没有座钟,但是她还是习惯现代人看时钟,所以逛街的时候看到有怀表卖,高兴坏了,立刻买了一个。这时候从枕头底下拿出一个核桃大小,银质的怀表,看到时针已经快指到罗马数字六,醒了醒神。 平常上班也差不多是这个时候,今天请了假却也不能多睡一会儿。 「小姐今日精神一些,这是过生辰呢!」冬儿见连翘还坐在床上发呆,便笑着道。 没错,正是因为今日是连翘的生日,所以才更不能睡了! 连翘没有穿越之前也是这一日的生日,所以她才更加确定穿越也不是随随便便的事情。也幸亏是这样,她过这个生日心里也不觉得有什么障碍。 而这个生日相比平常有不同,是十五岁!十五岁对于古代女孩子来说是一个大生日,正如《红楼梦》中王熙凤筹划宝姐姐十五岁生日时还有一些拿不定主意一样,因为这个生日对女孩子有不一样的意义。 连翘家里不过是小门小户,自然不用似高门大户家的小姐,还要热热闹闹办一个及笄礼,但是比平常热闹一些还是有的。也不仅是她这样,之前她几个表姐做例子,每个人都是这样的。 连翘点点头,揉了揉眼睛,似乎觉得好一些了,这就掀开被子起身。冬儿见机快,立刻将烫好拧干的热毛巾递给连翘,然后去给她拿衣裳。 其实连翘一开始是很不好意思的...被人服侍什么的,完全就是腐朽的封建社会作风——其实没有这么大的道理,就是小市民连翘不习惯而已。 现代相比古代,无疑是物质与精神生活极大地丰富。但是,具体到某一个人身上,一个现代人就比古代人更加幸福吗?恐怕不一定。 如果是古代的统治阶级,就算时代不好,但他们过的日子始终是精緻又舒服的。如果是现代社会潦倒的穷苦人,社会物质的极大丰富又和他们有什么关系? 而不算这一点,古代还有一点和现代完全不同,那就是人力的价格。 在现代社会,哪怕是社会大众眼中的上流社会,只要不是最顶尖的那一撮,本身也不怎么穷奢极欲,家中也不会用多少佣人。两个保姆帮佣、一个厨师、一个司机...总之加起来也不过就是几个人而已。 而富裕中产阶级呢,用一个保姆也就够了。 古代则不同,人是非常不值钱的,人力当然更不值钱。 连家原本只不过是嘉定县一个普通殷实人家而已,却买了两个女孩子来使唤。仔细想想,这些女孩子身价银子都在几两银子到十几两银子不等,确实不贵,是符合连家生活水平的。 而这种普普通通在连翘刚来的时候就不是那么普通了,早就习惯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从来没想到还有受人服侍的一天...她是真的挺不习惯的。 不过今天事情很多,要手脚快一些,所以她也就没有强求自己来。而是趁着冬儿找衣服的时间,洗脸刷牙。等到揩干脸上的水渍,冬儿已经抱着衣服去了屏风后面。 「小姐快些过来换衣裳,现在虽然气候暖了一些,但是穿着一层中衣还是有些冷,可别着凉了!」 连翘应了一声就去穿衣服,不出所料,都是红色的料子。一方面今天是喜事,穿红色精神亮眼。另一方面是连翘生的眉目精緻、艷丽狡黠,不穿重一些的颜色压不住! 石榴红百蝶穿花斜襟立领包金袷衣,下身是一条墨色喜相逢团锦暗纹马面裙。红与黑,已经是最重的两种颜色了,一般小姑娘穿都会被颜色压住人。到了连翘这里却正相宜,显得眉目如画,肤色雪白晶莹。 连翘一出来,冬儿早就将洗漱用的残水给泼了出去。正在梳妆檯前收拾胭脂水粉并簪环等物,准备给连翘用上。 冬儿给连翘打理头髮——这也是平常连翘会让冬儿做的。无他,她的头髮实在太长,她又完全不会摆弄古代的复杂髮式,就算是想自己来,也是有心无力。 古代的女孩子留长头髮,小时候留的其实并不长,只要足够扎一个丫髻就够了。等到了十来岁的时候就会停止以前的那种剪髮,改为每年只修剪粗糙的发尾,然后尽量留长头髮。 留长头髮其实和留长指甲一样,都是富贵闲人才能有的追求。指甲就不用说了,头髮一般人是不会过腰的。超过腰部,一方面是一般人家营养跟不上,太长了就是一把稻草,根本没有美感可言。另一方面,太长了之后洗头、梳头什么的都要花费很多时间,一般人家的姑娘是没有那个闲情的。 而且留长头髮也是一件很看脸的事情,有的大户人家的女孩子头髮也不会留的很长——头髮不仅受后天生活的影响,也有很大的先天因素。哪怕吃穿的再好,也有的人头髮稀疏枯黄。 连翘属于老天爷赏饭吃,头髮又厚又密,黑压压一层,铺开来就像是一匹上好的缎子,摸上去滑熘熘的,还光可鑑人。也因为她有这样一头头髮,吴美娘格外看重,修剪的时候每次都是她亲自来,只给修剪一点点分叉的发尾,实际上她分叉也很少。 第220页 另外还调了专门的药粉,配合着专门洗头的发膏给连翘洗头、护理头髮用。这一头好头髮打理出来,有的时候连翘自己摸着都觉得喜爱非常,觉得自己在现代的话拍个洗髮水gg,都不需要加什么后期制作了! 美丽是要付出一些代价的,但是因为她家属于这个时代小有资产的那一类,所以这个代价就不需要她来付了。洗头、护理头髮,甚至梳头的麻烦全部由冬儿来负责,连翘就只需要美美美就可以了。 连翘的头髮快要生长到膝盖了,盖住了整个大腿,而且又是那样厚密。因为发质很好,冬儿非常容易就梳通了,笑着道:「如今小姐梳的是姑娘的髮式,没有特别繁复的。等到将来梳妇人的髮髻时就知道好处了,人家用上假髮都不能梳的高髻,小姐用真发就成了。」 冬儿很机灵,而且很会聊天。一边给连翘梳头髮,说连翘的头髮好。另一边就说起一些关于头髮的事情来。 「...这样的好头髮,不知是多少小姐做梦都梦不来的呢!前头王举人家的姐儿,家里足够有钱了罢,偏生一头头髮枯黄。为了这个常常问大夫吃药,何首乌、黑芝麻,总之就是那些名目上的东西吃了不少。上回我在药铺子遇上她家丫头,人家还悄悄问我『你家小姐怎有那样一头好头髮?有没有什么秘方教我家小姐,若有效验,必然是重谢的』。」 连翘听了笑起来:「这有什么秘方呢?我用的发膏虽然是好的,但也是脂粉铺子里卖的大路货。至于药粉,娘也没用到什么秘方,不过是问了大夫用的方子,都是轻易能打听到的。」 冬儿的手非常灵巧,绾了几下就堆出一个同心髻来,下半部分的头髮则是结了一根大辫,正拿夹金丝刺绣的浅色髮带扎头髮。笑着道:「可不是这样,我也只能照实说了。所以这种事儿就是这样,后天虽然能弥补一些,但最要紧的还是天生娘胎里带的禀赋。」 虽说今天是好日子,但也就是几个家人会来吃饭,所以不必如何金碧辉煌。冬儿在首饰匣里翻了一会儿,拿了几件珍珠银质的简单首饰,只有一根金簪子有长长的穗子,穗子是用碎宝石结成。在鬓边漾来漾去,颇为富丽。 有了这跟簪子,璎珞项圈什么的也就不用戴了,连翘干脆翻出一串十八子翡翠珍珠手串。十八子都是深绿色的翡翠,水头、颜色都是极好的,只不过在华夏古代翡翠价格一惯比不上玉石,这才让连翘也有这样的极品。结牌则是用的珍珠,衬着深绿的翡翠,将艷和素结合的恰到好处。 将手串佩在衣襟上,冬儿也找出了一件水晶的禁步给连翘挂在腰上。 「了不得了,九天仙女下凡尘了!」冬儿拍了拍手,大声赞美。 谁不喜欢听好听的话?就算连翘知道冬儿的话里多少有奉承的意思,也不能免俗地因此笑了起来。 「小姐稍坐一会儿,再有些脂粉就好了。」冬儿见连翘心情正好,连忙将连翘按在了梳妆檯前。果然,听到要上胭脂水粉,连翘就苦了脸。 倒不是连翘偏爱素颜,在现代的时候她也很喜欢化妆的。但是古代的化妆品非常让人担忧啊...各种各样的有毒物质都往脸上招唿,会吓死人的! 虽然只有唐朝对各种艷丽的颜色最热衷(呈现出艷丽颜色的化妆品大多数是有毒金属),其他的朝代好歹好一些,但是好的也有限。连翘对此涉猎不多,但好歹知道妆粉里面最常见的成分就是铅! 为什么那么白,不是没有原因的! 知道连翘古怪的想法——连翘告诉过冬儿,很多脂粉里面都是有毒的。冬儿笑着解释:「小姐不必担忧,我出去买的这些脂粉都是问过的。这个是珍珠粉,当然不是全珍珠的,里面有珍珠和茉莉花种子做主料,不放铅粉的。至于胭脂也是一样,我看过了,用的都是花草、药材之类的原料。」 说着冬儿又笑起来:「差不多的胭脂水粉,这些要比一般的贵上不少,但依旧是供不应求,想来那些确实有不好的地方,而这些不好的地方自然被有钱人家的小姐知道了。」 一开始的时候冬儿并不相信那些胭脂水粉有毒,要知道可有不少人在用呢。后来常去香粉铺子里转悠,这才慢慢品出一些意思来。 第130章 等到连翘收拾完毕,也就到了差不多客人来的时候。连翘不过是一个小孩子,当然没有劳师动众的可能,就算这是十五岁生日也一样。除了外婆,其他舅舅或者姨妈家里都是一家有一个代表。 大舅妈小宋氏见到连翘就是眼前一亮:「好亮眼的小娘子!娘,你来看看,你外孙女儿真是满嘉定都找不出第二个来。这样好看的女孩子我年轻时候姊妹中间没见过,您那个时候可见过?」 外婆宋氏听人称赞自家孩子当然高兴,拉过连翘的手就笑了起来:「这孩子一双手有福气,这么苗条的孩子手却有肉——还有这头髮,真是一头好头髮!你娘小时候头髮也好,你姨妈羡慕的紧,但也比不上你这个!」 今日连翘是小寿星,还是十五岁的日子,这意味着她长成大姑娘了。眼下都是亲戚里面,花花轿子众人抬,当然没有人会特别没眼色地说什么不中听的。就连二舅妈古氏也不过就是看着好听话不停的小宋氏嘀咕一句『马屁精』而已。 大舅妈小宋氏是连翘外祖母娘家侄女儿,所以也姓宋。这种亲上加亲的婆媳关系自然不是一般的婆媳可以相比,几个儿媳妇中宋氏最给小宋氏体面。当然,对外的说法是因为人家是大儿媳,但是在古氏看来就是再明显不过的偏心。 第221页 因为这个,古氏处处看小宋氏不顺眼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连翘今日是过十五岁生日,按理说这些舅妈姨妈的都得给一些东西,这就和给小孩子红包没有什么两样,不独连翘是这样,她几个表姐也是这样。 而且因为这是女孩子的大日子,所以送的都是衣料簪环之类。最先拿出东西的是小宋氏,一对珍珠的耳坠,珍珠不很大,但是珠子浑圆,以他们这一层次的人家来说算是好东西了。 之后就是姨妈吴慧娘,笑着道:「我没什么好东西,这是姨妈当初出嫁时你外祖母给的一对镯子,你表姐一个,这个就给你了!」 那是一对青玉的镯子,算不得上等,但玉质也很不坏了。仔细一看就知道,这是戴了不少年的东西,原是主人的一个爱物。连翘看这个就不知道该不该接,还是吴美娘轻轻点头,这才接下。 古氏听了难免有些暗自不快,一对镯子,一个留给自己的女儿这本身没有什么。但是另一个给连翘,她就有一些不服气了!在古氏看来,都是表姐妹,难道谁还比谁高贵?而且就算有不同,一个是舅表,一个是姨表,那也该是舅表亲一些吧! 其实她心里埋怨的就是东西没落到自家。 这个时候心里不忿,不免『呵呵』一声:「哎哟,可见我家那个姑娘不讨喜呢!连翘这儿就连她姨妈的陪嫁镯子都得了,我家那个得不到姑妈的好东西。」 吴慧娘一向觉得自己这个二嫂拎不清——这其实是所有人都明白的,舅表那么多,然而就只有连翘这一个姨表,只有一个镯子自然给她合适。再者说了,当初张贵子十五岁生日的时候吴美娘送礼送的重,也不过是投桃报李来着,根本没有什么好说的。 一家人都看得见的事情,只有她看不见。所有人也不愿意今日在连翘十五岁生日上吵起来,所以都当作没听见一样,根本不搭话。古氏没有想到自己说话别人听也不听,一时想要闹起来,就被婆婆宋氏冷冷地看了一眼。 她这一下打了个激灵,不敢再乱动乱说了。 天底下少有儿媳妇不怕婆婆的,所谓儿媳妇反过来将婆婆压服住了,那毕竟是极少极少的。按照礼法来说,宋氏收拾古氏轻而易举,古氏可还记得没分家的时候宋氏有多厉害。从实际利益来说,宋氏还有一笔不少的私房钱,要是恶了她,这份钱可就没指望了。 即使心里有再大的不平,这口气也要咽下去。气唿唿地不说话,便拿眼睛随便乱瞟。这个时候就注意到了连翘身上种种细节,水晶禁步也就算了,看着好看,却是年轻姑娘才会用的,这玩意儿如今跌价厉害,也有是大物件还有价儿了。 倒是那根宝簪和衣襟上佩的手串让她看了又看,看了之后不免心里不爽。事后回家就与丈夫孩子抱怨:「不过是个小丫头片子而已,怎的就使那样的好东西?不晓得什么叫奢侈浪费,她难道给家里挣钱啦?孩子小姑也是,没教会连翘一点勤俭持家,就随便她这般了!也不看看这样大手大脚的女孩子,将来哪家要来做儿媳妇!」 丈夫吴琳却不懂妇人心思,只耿直道:「这也容易...连翘侄女儿嫁妆厚,又生的好,自然有的是人家。」 连家算不上什么大富大贵,但是靠着一份遗产,以及吴美娘的认真经营,也算是相当殷实了。但是她家孩子只有她一个啊,也就是说这就是一份绝户财,这自然不同了。 这如何能让古氏满意,瞪了丈夫一眼就像说话。吴梦春放筷子的声音却打断了:「爹娘,我吃饱了!」 「怎么才吃这么一点?」古氏见一碗饭剩了大半不免觉得有些浪费,皱眉道:「吃不了那许多就少盛一些...不对,你平常可是还要添碗的?」 吴梦春往屋内走:「少吃一些,腰那么粗,太难看了!」 吴梦春并不胖,但是也和瘦没有什么缘分。特别是她的腰,属于比较显胖的部位,在越来越爱美的年纪,她当然十分注意这些。另外就是她根本不想坐在桌上听那些——她娘古氏虽然处处说连翘的不好,但是她知道,若是连翘给她娘做女儿,她娘一定欢喜的要不得。 她听的清清楚楚,她娘和她爹私下说过的。 「梦春要是生的如连翘一样就好了,那样我还担心什么呢?不管别的如何,定是能结一门好亲,将来补贴家里的!」 连翘可不知道自己的生日什么都没有做,却也能惹来古氏这么多的说法。她只是觉得这一日并不怎么有过生日的感觉,与其说这个生日是给她过的,还不如说是给亲戚长辈过的。 不过等到长辈们都走了,吴美娘亲自下厨给连翘煮了一碗长寿面,明明就是很普通的素面条,但是连翘坐在厨房里一口一口地吃完,忽然就觉得这才是过生日。 气氛很好,一直压在心里的事情自然而然就说了出来。喝了一口面汤,抬起头来:「娘,我有一件事想要与你说。」 吴美娘坐在小桌对面,正在给她剥红皮鸡蛋。将光滑滚烫的鸡蛋放进她的面碗里,替她把落下来的碎发别上去:「有什么事儿你就说吧。」 连翘的筷子拨了拨面条,迟疑了一会儿:「嗯...就是苏州啊...」 连翘一直想去苏州,想要进一步发展自己的事业,这都是规划之内的。唯一不确定的是什么时候与吴美娘将这件事摊牌,又用什么样的方式摊牌,说实在的,这是一个很艰难的问题。 第222页 有些事情可以讲道理,但有些事情没有道理可讲。连翘可以说出一百个去苏州的理由,但是吴美娘想要留下她的孩子,这又有什么错?这种事情是没法子的。所以之前连翘都只是旁敲侧击着试探,并没有直接摊牌。 而她的试探并没有多大的效果,因为每次说到这个问题,吴美娘都是避之不谈的。 一开始的时候连翘对去苏州的事情是胸有成竹的,不只是身边知道这件事的朋友默认了,就连苏州那边有些联繫的人也大约知道了。之所以没有影子的事情能这么肯定,无外乎连翘将这件事看的太简单了。 她认为吴美娘不肯让她去苏州,只不过是一时没想通,担心她一个女孩子,或者捨不得孩子离开。这种事情软磨硬泡总会得偿所愿的——说的更直白一些,后世现代的孩子早就习惯了,父母和孩子之间的这种争执,只要孩子有决心,最终妥协的总会是父母。 但是日子一天天过去,吴美娘始终不为所动,就连一点松口的意思都没有,这就让她有些担忧了...虽然《权柄》才开始连载,她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去和吴美娘磨这个问题,可是始终难以放下心中开始升起来的担忧。 而前几日马姑娘离开嘉定之前和她说的那些临别赠言就像是最后一根稻草,一下就刺激到了她。 马姑娘离开嘉定她是很有一些感触的,关于这个时代,关于女子所处的位置,关于梦想与现实生活的矛盾,关于这个行业的残酷,关于很多很多。但是那些都只是如同青烟一样的嘆息而已,她嘆过一声之后也就不存在什么了。 这并不是她冷血无情,而是世事就是这样。她和马姑娘虽然住得近,但交往并不多,一个不甚熟悉的人的事,而这些事也和自己关联不大——连翘现在正是志得意满的时候,确实很难体会那许多无奈。 但是有一样,就是马姑娘最后说的那些话,她不能当作没听到。 『连小姐,你若是有什么想做的事儿,一定要趁着还有机会的时候赶紧去做,用尽一切气力去做......』 连翘记得她说这话的时候有多认真,也记得当初自己是怎么思索的。之前她还想,时间还多着呢,不必急在一时。慢慢磨,最后怎么可能会不成!但是有了这个提醒,她忽然就觉得这件事着急起来了。 对于自己规划的未来怎么可以有那种草率塞责的处理,寄希望于时间改变吴美娘的想法?万一时间没有办法改变,那该怎么办? 这几天她一直在想要怎么清清楚楚地说这件事,怎么思考也没有一个万全的法子。而就在煮面条薄薄的白汽当中,她忽然就自然而然地说了出来——各种各样耍心机的办法其实没有用,对于家人来说,直接坦诚才是正确的。 同意固然是好的,不同意的话,之后也可以继续用诚恳的方式去请求。如果一开始就耍了心眼,之后恐怕也是很难安心的,况且她不认为孩子的小心思能瞒得过做长辈的。 第131章 「为什么一定要去苏州呢...娘觉得你在嘉定也挺好的。你若是想写你们那些小说本子,嘉定也能写。若是觉得嘉定太小了,想要苏州那边的大报纸,娘也打听过了。你如今也不算是没名气的作者,这种作者将作品寄过去也是可以的。」 吴美娘絮絮叨叨说了好久,她说的确实很有道理。如果只是为了发展自己的小说事业,那确实没有必要一定要去到苏州那边,她留在嘉定一样写小说。稿件寄到苏州的报馆发表,那又有什么区别? 没有什么区别。 这个问题让连翘想起了上辈子那么多年轻人都要奔赴北上广,北上广等大城市的确是机会多,但是他们的缺点和优点一样明显。在机会很多的同时,生活成本、就业压力、竞争强度等问题就像一重又一重的大山一样压在年轻人的头顶。 连翘有一个远房亲戚,在大城市混了十多年,辛辛苦苦,然而却一点积蓄也没有留下来。然后有一天抓住了机会,赚了一百多万。这笔钱在大城市并不多,但是在她那个十八线小城市已经算不错了。 用这笔钱可以全款买房,甚至还剩下几十万。 他选择了回老家找一份工作,工资或许不高...实际上离开了大城市也就不指望工资能维持原本的水平了。但是相对的,也会轻松很多。 这算是善始善终,总算大城市对得起大城市的好处,给了他一个机会,而他也抓住了。但是如果没有这个机会呢,又该怎么办?一辈子蹉跎,然后在自己奋斗过的城市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来,最后成为这座城市的失败者? 这样算起来,这个风险实在是太大了,风险大到这个程度,理所应当控制风险才是。但是年轻人并没有因此止步,他们依旧选择了离开家乡,来到大城市。 或许有些人是为了在那座大城市安定下来,享受那里医疗、教育等方面的资源。但是在经济大发展的背景下,资源差距越来越小,或者说普通人可以享受到的资源差距越来越小...这样的话,那还值得吗? 值得的!无论有多少人抱怨着『逃离北上广』,现实就是大城市始终是人口净流入地,而且是大幅度流入。 非要说的话,大城市就像是年轻人成长的十几年中,逐渐完善的一个梦。这个时候城市不只是城市那么简单,更像是每一个年轻人一直在追寻的一些东西的具象化。他们想要的和以往完全不一样的生活方式,在那里都会有。 第223页 现在连翘对苏州的感觉就和这个差不多。 这不是她原本世界的古代,相比之下已经宽松很多了。但是连翘依旧会在不经意之间就被生活刺痛一下...忽然意识到,自己到底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一些陈旧的东西固执地存在,当她意识到的时候会觉得透不过气来。 而这个时代的苏州,虽然苏州城和嘉定县相隔不远,但那好像是两个世界。一个站在现代史的这边,一个站在现代史的那边。 那里有现代城市的人口,破百万的城市在后世不算什么,规模并不算大,但是好歹也是城市的规模了。那里还有更加彭勃的工业化,虽然站在『无产阶级』的角度来说这似乎不是什么好事,但那确实是连翘更加熟悉的世界。 那里还有更加少的限制,她读过报纸,所以知道那边的女子无论做什么都比别的地方自由的多。或许还是有些限制,但那已经是最接近现代的自由了。 那里有...... 连翘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还没有离开过嘉定,最远不过是去了一趟嘉定乡下。至于说苏州城,她还没有靠近过呢!然而就是道听途说的东西,却一直萦绕在脑海里。 应该说,对于连翘来说,这就是一个美好的梦境,或许现实会和梦境有一些差距。但是就像那些年轻人奔向自己的『梦』一样,不到梦醒,她就是想去那里! 连翘没办法向吴美娘解释自己为什么有这样强的执念,只能强调:「我...我就是想要去苏州,我嚮往那里!」 「嚮往那里?」 吴美娘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实际上连翘的话让她想起了很多很多的事情,关于她丈夫的。 连守诚当初是为了事业,才带着一家老小去给知府大人做师爷的。但是他真心实意对吴美娘说过:「美娘,说起来师爷有多少钱拿我是不在乎的,和你在嘉定奉养师父师娘也挺好。只不过我实在喜欢苏州,那边和嘉定不一样,我嚮往那里的人和事儿!」 嘉定是苏州下辖的一个县,而且还是有数繁荣的县,理论上来说应该和苏州差的不远了。 其实不是那么回事儿,和苏州相比,嘉定县城就像是在另一个世界一样。 生活在现代的人很难感受到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差别,哪怕是所谓的十八线小城市,如果只是生活的话,很难发现和大城市的差别——不是说察觉不到,只是不会影响到生活。 但是在古代就完全不一样了,乡村和城市之间,城市和城市之间,这种差距因为交通、经济方面的问题,往往是天壤之别! 总体而言,苏州、京城这种城市,除了科技方面实在没办法,很多其他的指标完全就是一个现代城市的标准。但是广阔大地上其他的地方呢...那就远远不如了。 连守诚在生活节奏偏慢,宁静富裕的嘉定长大,和吴美娘青梅竹马。但是他性格里面其实有喜好繁华热闹的一面,最爱市井上乱逛。去过一次苏州之后赞不绝口,等到知府大人请他去做师爷,立刻就把原先压下去的心思放了出来。 吴美娘想起丈夫的音容笑貌,后来丈夫得急病死在苏州,她总觉得是苏州夺走了丈夫的性命。若是一直安安稳稳生活在嘉定,或许他们能做一对白头到老的夫妻,然而已经没有机会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她其实很害怕连翘去苏州——她那么像她的父亲,如果以后有个万一怎么办? 对于别人来说,苏州是令人嚮往的城市,但是对于吴美娘来说,那里是她避之不及的地方。她只希望自己和女儿能够一直安安稳稳地呆在嘉定,一生都不要和苏州城有什么关系。 连翘的那些试探她是明白的,所以不管连翘有多渴望,她全都当作不懂意思。但是这样逃避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当连翘毫不委婉地说出了自己想要去苏州,她反而没有了直接拒绝的余地。 这一点上其实她和连翘一样,之前一直在逃避而已。如果她肯直面这个问题,在连翘第一次试探的时候就应该两人开诚布公地说清楚这个问题了。 「你若是真打定了主意,就让娘好好想想。」吴美娘避开了连翘的眼睛,她本想一口拒绝的,但是看到连翘渴慕的眼神,她想到了很多事情。那些年少时光,丈夫坐在她身边,两个人在树下说话。 「听说苏州繁华,将来我带你去苏州玩儿!」 「谁要和你去苏州?要去你自己去!」 当时她脸红的厉害,只不过是在说反话而已。现在想想,那依旧是人生中最美好的记忆——关于苏州,她当然也是有很多美丽的东西的。 非要说的话,俗气一点说,这就是单身妈妈带孩子的坏处。无论多么『虎妈』,本质上依旧是一个有些溺爱孩子的母亲,何况吴美娘根本不是『虎妈』。对于连翘她虽然说不上要星星不给月亮,但确实是在能够承担的范围内给了她最好的一切。 而现在连翘说她想要去苏州,她就算打定主意不想让她去,但依旧做不到严词制止她。这个时候她想要到的是『拖延』,不管怎么说先拖过这段时间再说。 不过就算是她自己也知道这个想法有多么想当然,连翘既然已经下定决心和她来说了,就不可能半途而废。她知道连翘的性格,要么不做,一旦做起来就没有不上不下的道理。 事实也是这样,第二天连翘在饭桌上就说起苏州的事情,见吴美娘没什么反应她也不多说。然而之后的两天她没有说话,等到第三天的时候她开始说起去到苏州去的事情。 第224页 「到时候我是肯定要在苏州租房子...虽然有钱买房子,但是先租一个熟悉熟悉比较好,说不定根本不想在苏州定居呢!如果租房子的话,哪一种比较好,独门独户的小四合院,就和家里一样。不然的话河房?开窗就能见到船只往来,苏州河房也是一种风流情调呢!」 看着吴美娘没有制止的样子,连翘又接着道:「不过我想试试苏州那边流行的『女子租房』,好多排房子都是女孩子,每人租上两间。周围都是住的女孩子,没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还能互相照顾呢。而且听说租房的人还安排了丫头,一些杂事也有人做了,更不需要担心......」 连翘正絮絮叨叨说着,好像展开了日后多姿多彩的生活一样,然而却被吴美娘冷不丁打断。 「让个不知根底的丫头照顾你?我打听过了,那种佣人都是一个人照顾好几个主顾,根本不能尽心。而且你人不在家的时候有人进去收拾,实在不好...传闻中不是有这等人偷东西的?」 连翘闻言惊喜非常:「娘,你也打听了这些事儿啊?」 这种租房形式是近些年才流行的,如果吴美娘没有打听过,是绝对不可能知道这些的。她要是真的打定了主意绝不放连翘去苏州,那么何必打听这些?只通通不管,留下连翘不就行了? 连翘一下就察觉到了,这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信号。 吴美娘愣了愣,脸上红了起来,但却没有松口,只是闭嘴不再说话。而连翘也并不着急,反而喜滋滋地暂时不再提这件事。而之后则是多多说一些关于自己去苏州之后生活上面的考虑,也不管吴美娘是不是有在听。 其实吴美娘当然有在听,只不过有的时候要做出没在听的样子。 第132章 人要是倒霉起来,喝口凉水都塞牙。可是人要是走运起来,坐在家里都有好处从天而降。现在连翘就是这样,就在她说服吴美娘放她去苏州这件事进展的很顺利,即将看到黎明的曙光时,事业上面也进展的顺利非常。 《权柄》在《朝日报》上面的连载,很快引起了读者们的注意。 《权柄》的开头借鑑了电视剧常用的一个场景,以大朝会时归结一年的开销用度、盘帐之类开始。此时的主角并不是男主林峥,这个时候他顶着『六元状元』的名头在翰林院混日子。 明朝的官场就是这样的,翰林院是一甲进士和庶吉士们镀金的地方。这个时候小心翼翼不敢行差踏错一步,就是为了熬过翰林院!翰林院的侍读、侍讲混过来,或许十年也出不了头。但是若有一日混出来,那就是中央和地方几进几出,十年之内就能做到帝国顶尖位置的节奏。 什么是升官快车道,这就是了! 为什么这些一甲进士、庶吉士们在翰林院衙门苦熬,大家不仅不嘲笑,反而艷羡——有些苦,真是旁的人想吃都吃不到!科举没有这个名次的进士们只有或六部或地方地撒出去。他们失去的不只是升官的快车道,更是某种可能性。 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这不是朝廷规定,却是大明中叶官场的潜规则。这种潜规则往往比朝廷的明文规定更有力量,朝廷规定不知道改过多少了,然而这种潜规则却无人敢动!因为一旦动了,就是和维护这些规则的整个朝堂作对!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严世蕃...歷史上严党何止是如日中天!然而就是这样,严党也从来没有想过由他来接他老爹的班。不是他没有混官场的头脑,而是没有那个命! 他不是科举出身,这辈子做到头都不可能入内阁!以严嵩之位高权重老谋深算,以严世蕃之肆意妄为都从来没有想过打破这一条规矩,那就更不用说其他人了! 按照规矩,林峥本应该成为翰林院修撰,从六品的小官儿。而同科的榜眼探花则是翰林院编修,更低一些,是七品官。至于说庶吉士,或者没有品级,或者遇到一个比较宽厚大方的皇帝,混的上翰林院检讨——从七品。 不过林峥是科举以来第一个六元及第,再加上也勉强算是简在帝心,待遇要稍微高一些,拿的是正六品的侍读。就这,已经是格外天恩了!同科就没有不羡慕嫉妒恨的! 在正六品的侍读侍讲之上还有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以及最高的正五品翰林院学士! 慢慢熬,熬到学士级别就算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套用现代娱乐圈偶像的概念,这叫毕业,这才是这些天之骄子们真正发力的时候。 可别小看林峥六元及第也只混了一个正六品侍读,算算帐就知道了,光是和同科的榜眼探花相比,他就高了两级。三年一次考评升级,人家要花十年甚至十几年熬,他只要没有人下绊子,短则三年,长则六年就能出头。 考虑到他的年纪,等到正得用的时候,同年纪的人恐怕还在科举最外面的大门徘徊呢! 这就好比武林高手张三丰,不用说他武功有多么高强,光是活的足够久就够了!等到他活到最后,当年的竞争对手早就换过一茬又一茬。林峥也一样,一般通过科举而上的官员最多也就是三四十年的政治生涯,这还是往多了算,林峥只要小心保护好自己,能把所有的政敌活生生熬死! 翰林院没什么油水,不过同样的,翰林院也没什么坏事儿。每日只管修修书、看看书、喝喝茶,颇有一些现代大国企老干部的作风。 第225页 朝堂上面的事,一般情况下不会波及到翰林院,翰林院也很少会去找事儿——翰林院的官员都是很惜命的,这还没有混出头呢,折戟在翰林院里,亏不亏? 在刚刚入翰林院的时候,林峥会觉得这是浪费时间,早一些做实事不好么!等到后来一些年里回忆,他才明白,在翰林院的那些日子才是一生中唯一松快的时光。也就是在那段时间他成亲了,每日只管翰林院里和书籍相伴,回家之后和娇妻相处。 读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有些事情真的要等到后来才能明白。 林峥并不是那种热血上头的,所以关于大朝会各方争执的东西,他不会忽然跳出来。这时候他只管带耳朵和眼睛,多听多看,其余的并不是他现在的事——即便想管也管不了。 连翘在一些地方借鑑了一些《大明王朝1566》,这部剧并不能说是一部好的歷史剧,因为里面的许多剧情都是虚构的,不然也在年份上面有所调整。这是编剧为了调节整部剧的张力做出的妥协,毕竟这不是史书,而是一部电视剧。 但是这绝对是一部顶优秀的官场剧! 其中关于嘉靖中后期的官场描述,既是在说明朝,也是在说其他的朝代,甚至是在说后世当代。其中权谋智斗并不是剧里面的人物说这是高深复杂的,而是跳出电视剧,站在观众的角度来看,依旧是相当晦涩而惊人的。 开场的大朝会,看似是严党、阉党、清流之间相互博弈,实际上也是皇权官权在互相试探。 严党贪婪于钱财,清流管着户部钱财,帐目合不上了,这就要发飙。 按照道理来说,无缘无故地超支那许多,怎么都是没有道理的。但是严党和阉党偏偏能说出道理来,无他,他们背后站着皇帝而已。那些钱全都流入自己的腰包了吗?不是的,这是皇帝和他们一起拿了! 或许有读者会觉得荒谬,他们从小受到的教育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子富有四海,钱在国库还是在自己手上,这有区别吗? 实际上却不是那么回事,天子有自己的小金库,这是一直的事情,譬如秦汉的少府,清朝的内务府,而明朝也有一个,内帑。 天子从国库拿钱不是不行,只不过这就好比公司领导人从公司拿钱,只要程序正当,也是允许的。可是这有多麻烦,只要想想就知道了。所以次数一多,天子也学聪明了,有了自己的私房钱。 损天下而肥己,放在任何人身上都是一件挺无耻,但却可以想像的事情。那些走私卖国的商人,千百年来从来不少。但是当这件事放在天子皇帝身上就变得不只是无耻,而且是不可想像了。 对于天子来说,天下就是他本身啊!清楚其中从属、因果就应该能想清楚这是何等的丧心病狂。可以这么说了,能这样做的皇帝基本上没有太大的主人公自觉,他将自己和国家分成了两个个体——所以『自己』从『别人』身上占便宜,也就变成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每一笔超支的帐目都勉强有个说法,但是这些说法又往往会牵扯到宫里,实际上也就是皇帝身上。于是这个说法到底靠得住靠不住,也就完全不能说了。清流胆子再大,谁又敢追问皇帝? 在《权柄》中,皇帝、宦官、奸臣、贤臣,全都不再只是戏文里面遥不可及的人物。每个人存活在朝堂,似乎只手之间就能决定万万人的身家性命,然而他们也不过就是蝇营狗苟的普通人而已。 市井里面混场面的瘪三,为了几两银子打生打死、巧言令色。换成这帮子高官重臣王子皇孙,其实也没有什么两样,最多就是银子多一些、权力大一些而已,然而追根究底其实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 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他们指鹿为马、互相指责。用的心计算机多一些,可是就因为多用了一些脑子就改变了本质吗?当然不会! 每个人站在自己的利益上,哪怕为此做的事情称得上丧尽天良也丝毫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变成恶鬼,身处恶鬼之中,也就忘记了恶鬼的可怖,倒是把恶鬼当成了正常人。或许他们内心也会想,他们这并没有什么错处。大家都是如此,和光同尘和光同尘,『水至清则无鱼』。瞧,多好理由!谁又能反对? 美化自己,往自己脸上贴金,假装没有那些腌臜事。时间久了,于是自己也将自己骗过。 可是那才不是什么『本该如此』,不是什么官场上歷练过后的精明强干,那只是无耻而已! 朝堂上面的人被连翘抽丝拨茧一样写开,没错,清流一党占据了大义、道理。可是这个世界上有大义道理就能够取胜吗?在别的大多数地方或许是这样,但是在官场上并不是这样。 隐藏在重重帷幕之后,静观臣子们如同市井泼妇一样争吵的皇帝嘉靖才是可以裁决一切的人。他想要钱,越来越多的钱维持自己修道,维持自己的享受,一般的官员不会替他去做这些,所以他重用了严党。 不管怎么说,严党能弄来钱,而且愿意将这些钱用来满足嘉靖各种不合理的需求。 所以一切都没有什么好争的了...朝堂上看着热闹,实际上这一场对峙在开始之前就已经有了结果——嘉靖怎么可能会自己打自己的脸!输的只能是清流一方了。 不是说结果註定就看不出来其中的算计、心机了,其中严党对嘉靖皇帝心意摸得何等准确,嘉靖对朝堂制衡又是何等娴熟!前者不必说,做不到这一点严党早就是秋后的蚂蚱了,能如此胆大妄为,也不过就是凭藉这个而已。 第226页 后者则更加让人倒吸一口凉气,这个皇帝隐居在深宫之中修道,就算是大朝会也往往不直接说话,只让内廷宦官代表自己。但是即便是这样,他也将一切牢牢地抓在了手上! 皇帝对付满朝官员?那是最愚蠢的!在嘉靖这里根本不存在。他採取的方法从来都是扶持起一批,然后打压住一批。 嘉靖一辈子渴盼修道长生,将国事完全抛诸脑后,一般的朝堂哪个会容忍他!所以才有了严党专权。严党就是他用来对付满朝文武的武器!而严党也不能一味势大。于是有了清流的生存空间。 经歷过人生中的第一次大朝会,林峥没有一丝神情变化地回家。家中早有娇妻等候,罗萍萍奉上热茶:「如何,今日所见应该不少罢?」 林峥喝了一口热茶,觉得到骨头缝里的那丝凉意散了一些,意味深长道:「『明君』在上,悍臣满朝。自然是好得很!」 第133章 「如何?」 「妙的很。」 「妙在哪里?」 「就在一个『悍』字,简直绝了!」唐宋简直是拍案叫绝。 应该说唐宋还是有水平的,只不过他这话却引起了朱敏嘲笑:「唐大总编当初只想将你往这条路上引,你说说看,有总主编趟出来的路子,你混这一行多容易?偏偏你少爷脾气不肯,而且一副对小说不感兴趣的样子。可谁能想到呢,如今倒是主动往这些事上凑。」 宋文静比较厚道,却道:「这有什么好说的,只能说虎父无犬子罢了,唐宋虽未在这上头上过心。但是这一回看乔琏先生的小说,拿要点却是拿的准准的!第一回 的故事,还真就在一个『悍』字上,堪称一语中的。」 唐宋听的得意:「还是文静兄说话最得人意,你就不能好好说话——其实『明君』二字也用的好,实在是反讽。不过具体起来还是『悍臣』更加高明,对于这一帮臣子我原来想不到最恰当的形容,奸臣、弄臣、贤臣...甚至权臣都不是,毕竟有皇帝在上头压着,看着权势大,实则不尽然。倒是悍臣,恰恰的呢!」 「强悍聪明,如狼似虎!」 唐宋的定论下的很快。 在《权柄》第一回 发表完,立刻就掀起了对这一回文字的议论。其实这一回什么都没有说,就是一场大朝会,以及男主人公林峥自朝还家,一句再简单不过的评价而已。 但是作为内容主体的大朝会写的足够真,里面的各种安排显得井井有条,内阁、六部、言官、太监、皇帝,各种人物粉墨登场。每个人因为职责不一样,利益团体不一样,说的话做的事也就不一样了。 每一个人都话里有话,每一个看似荒诞不羁的转折背后都是身后的官场哲学。连翘经过了大量朝堂文的薰陶、官场文的感染,上下五千年真实歷史的影响,这一段写的极其华彩。 「看似疏可走马,实则密不透风。这些人说话做事看起来似天外飞仙,羚羊挂角无迹可寻,实际上隐藏在之后有太多太多的故事和背景等待补充,透露出来的讯息也大的惊人,直逼的人喘不过气来!」宋文静也是不住地嘆。 然而这才哪里到哪里,第一场朝堂戏固然精彩,可那只不过是开胃菜而已!随着《权柄》的持续连载,一个更加广阔的世界徐徐展开。 《权柄》的开场是借鑑了《大明王朝1566》,当然,照搬是不可能的,因为连翘也没有那个记性记得一部冷门的歷史剧。之所以对这个有印象,还是当初为了将歷史穿越小说写的更好——她不在乎电视剧内容是不是真实,歷史穿越小说本身就比电视剧更加扯淡。 所以连翘的借鑑只不过是一个空壳子而已,一应内容还得自己填充。 而电视剧中开场朝会,满朝官员因为钱的事情闹的不可开交。清流本来也是死死抓住这一点不放的,奈何清流中有不少新生代的年轻人,朝堂阅歷自然不如一些官场老油条,说着说着就带偏了。 钱不够了,无非就是要开源或者节流。一般的做法是在节流的基础上开源,但是严党一伙肯吗?他们一伙够贪的了,既然背上了天下第一奸党的名声,好歹要落到好处吧?而这好处正是大把大把的钱财。 好吧,就算严党一伙改邪归正了,愿意节约国用,愿意少贪一些钱。可是他们愿意,也该问问嘉靖皇帝愿不愿意! 他们靠的就是弄钱以及纵容嘉靖才获得了如今的权势地位,丢掉这一点了,恐怕『干爹』不乐意呢! 所以接过清流的话题,他们立刻就说起了开源的事情,至于节流,那就当成是什么都没有听到就是了。 电视剧中用了一个名叫『改稻为桑』的政策,说的是织造局和外国人通商,丝绸可以赚很多钱,而且市场非常广。阻止织造局赚钱的不是市场,而是本身的生产能力——产能不足是限制赚钱的最大原因。 于是提议,将浙江一半稻田改为桑田,这样可以大大扩大蚕丝产量,这样丝绸也就有了着落。国家赚的到钱,什么财政危机不就都没有了么。 换成现代社会的意思,就是改粮食作物为经济作物。只要路子走的对,对于国家、地方政府和百姓都是有好处的...但是这在古代,便只能成为一个『恶政』。 连翘觉得『改稻为桑』这个点很好,就保留了下来。『改稻为桑』原本歷史上是没有的,是编剧为了戏剧张力虚构的。不过虚构的很好,『改稻为桑』其实就是象徵着古代的土地兼併,而且是将一件延续很多年,慢慢侵蚀国家的事情以一种迅速而冲突巨大的方式表现出来,这其实是适应了电视剧的体裁,也更有可看性。 第227页 开国之初的时候,因为人口锐减,连年的战争又使得原本的地主不再是地主了。所以新的皇帝登基,将大量的土地分给普通人,国家基本上没有佃户,以自耕农为主体。这个时候耕者有其田,自然辛勤劳作家有余粮,百姓安居乐业。 但是在王朝中后期,人口越来越多,土地兼併越来越严重,大量自耕农沦落到身为佃户。穷的人越来越穷,穷到一无所有,穷到拿命去劳作,依旧只能饿到活不下去的时候,就是揭竿而起之日。 为什么说华夏的农民起义,千古以来就是为了一块田,原因就在这里了。 而土地兼併是一件很缓慢的事情,而『改稻为桑』其实就是将这件事在具体的区域具体的人中间激烈地爆发开。 『改稻为桑』听起来是一件好事,国家增加国用,老百姓也能因此获利。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经济作物当然要比粮食作物有前途。但是站在古代人所处的环境中,事情却没有那么简单。 古代人不像现代人,有了钱哪里不能买来粮食。浙江省一半的人不种粮了,那么大的粮食缺口,粮价会涨成什么样?朝廷说的好是会调粮,但是稍微有点脑子的就应该知道,这中间猫腻太多,更大的可能就是成为粮商以及粮商背后大人物赚钱的屠宰场! 况且就算是有钱就能买粮,钱又在哪里?那个时代的老百姓都是很穷的,青黄不接的时期尚且要饿肚子,自然说不上有存粮存款这些东西了,实际上寅吃卯粮才是常态。 『改稻为桑』是不可能立见成效的,须得等上三年才能桑叶换钱,这三年里老百姓吃什么?其实这就是提出这个建议的人,用心险恶之处了。三年里面没有积蓄的升斗小民支撑不下去看就只能卖田,不卖田就活不下去。 这种情况下完全是买方市场,买方可以使劲地压价。原本田价的二分之一、三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就能够买到田,然后种植桑田...这不是血赚,什么又是血赚? 这些买方说到底就是朝堂上的大佬,大臣或者皇帝都有...他们不会亲自动手,但是他们手底下有人么。 这么个过程其实就是典型的封建时代土地兼併的套路——在荒年间或者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平头老百姓坚持不下去了,只能卖田求得暂时生存,于是地主们低价买田。到了后来就是佃户越来越多,地主越来越大。 连翘接下来的内容就是描述这些,描述『改稻为桑』在实行过程中的种种博弈。有党派与党派之间的,有个人与个人之间,也有个人内心之中的。 说实在的,土地兼併那一套,在封建社会并不是什么稀奇的论调。为什么国家一直想要尽量减少土地兼併?除了儒家爱民思想中本来就有照顾弱势小民的传统,也在于混官场的人里头不少聪明人,他们早就看出来了土地兼併的危害。 但是知道是一回事,知道的这样清楚又是另一回事! 后世,只要是正经经过教育的人都能明白这些,但是在古代并非如此。哪怕是以科举为业,立志将来修身治国平天下的读书人,也不见得真的弄明白了。 好多官员都是死读书一辈子,当官得带着师爷跑的货色,还能有什么指望呢? 而乔琏在《权柄》中就是将这件事摆开了揉碎了,再辅以实例进行教学,只要不是蠢的无药可救的,都应该明白的。考虑到这个时代识字相比后世是有门槛的,天然淘汰了一批蠢人,所以这种读者非常少。 明白这个道理之后所有人感嘆是不同的,底层一些的民众不免心有戚戚,同时觉得乔琏这个作者真的很有水平,过去不懂的事,现在却是豁然开朗。而上层一些的士人也颇为意动,才懂得其中道理的人自不必说,就是原本就懂得其中关窍的也免不了感嘆。 「这个乔琏见机真是明白,懂得这个道理的人,办事能力再怎么差,怎么也能为一方干吏了。」 但是相对于那些博弈,关于『土地兼併』的分析就只能算是小菜了。 在这一场博弈中,故事分为了三条线,一条在京城的皇宫内院、内阁值房之内,这是大佬们的博弈。一条在浙江地方,这里是具体执行过程中各方执行方的博弈,同时也是小民在各方势力压榨下求生的现状。 两京一十三省,到处都是无立锥之地之小民!就连号称富甲一方的浙江也不例外。 最后一条线则是在男主人公林峥身上,在这一块的内容中他身为一个翰林院小官,并没有直接参与其中,只能说是一个旁观者。正是他用自己超高的政治智慧观察,从他的角度,读者才能将自己没有看清楚的东西看的一清二楚。 原来那些微妙的言语试探,竟然有着这个意义。 原来朝堂的种种出人意料,其实是在意料之中。 原来拨开重重的云山雾罩,会这样的拨云见日豁然开朗。 看不清楚的朝堂,哪怕是官场上官员都觉得弄不懂的官场智慧,被一个写小说的抽丝拨茧出来——这也是奇了! 其实《权柄》写到这里,虽然水平比《文魁》要高,但其实并没有《文魁》那么讨喜。《权柄》开头主人公林峥还在翰林院呆着呢,这不是他的舞台,而没有他的力挽狂澜,剩下的就是朝堂的复杂与沉重了。 不管大家怎么抬高,也改变不了一个现实,就是大家总愿意看轻松一些的文字。 第228页 但是连翘还是没有做出改变,依旧这样写了。一个是这个时代的读者并不是后世的网文读者,对小说的取向并没有那么单一。而且说到底,名声也是一种隐形的财富。 另一方面,《权柄》又不是通篇这样,过了开头这个槛,接下来就要任凭男主人公信手施为纵横捭阖了! 第134章 「无耻!太无耻了!」 宋文静、朱敏、唐宋几个人都是忙碌的,好不容易有空闲的时间遇到一起,本来的打算是一起说说《权柄》的小说连载,然后再一起读一读最新的内容。 唐宋忍了好久,总算攒了三回文字,打算一起看,这样也比较爽快。但是看了朱敏带来的旧报纸,情难自抑,一下骂出声来。 这三回的内容正是『改稻为桑』的具体施行,相比起朝堂之上看不见的骯脏——杀人不见血,虽然杀伤力可能更大,但是在残忍分级上却不会很大。对于读者的影响是要低一个层次的。 而到了具体执行的时间,不再是朝堂辩论,还要讲究一些颜面的时候。这个国家的官场,名为权力与贪婪的怪物被撕开了一个大大的口子,里面是无尽的黑暗与鲜血。 执行方案的官员带着士兵踩踏青苗、抓捕拒不执行政策的老百姓,虽然最后没有成功,被当时的浙直总督胡宗宪阻止。但是这个阻止就意味着好事吗?不是的,胡宗宪或许是个有自己底线的官员,可是在明朝的官场哲学里,他是不能背叛自己的党派的! 他能够得用,靠的是严党的提拔,所以无论怎样挣脱,他都不可能脱离严党。而现在严党的利益是『改稻为桑』,那么他就不能和这个大政方针公然唱反调,最多就是在老百姓和党派之间周旋权衡,降低一些伤害而已。 《权柄》的一开头,写的和《文魁》完全不一样。《文魁》全是农家一些鸡零狗碎,就算是男主人公经歷的那些挫折好了,相比起《权柄》来说也是不值一提的。在《文魁》中整个基调是向上的,主人公始终昂扬,读者的心态也比较欢乐。 《权柄》则不同了,登场的人物无一不是升斗小民仰望的存在,出手便能搅动风云。但是相比起小民之家各种人物的勃勃生气,朝堂上的大佬们却是个个如同行将就木的垂垂老者,或者说整个朝堂都仿佛是一个泥沼,要将每一个人都拉下去。 身处其中不能挣扎,越挣扎就淹没的越快越彻底,所有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黑暗吞没。 胡宗宪身为浙直总督足够位高权重了吧,然而站在他的位置依旧只有小心谨慎、无奈周旋而已。 严党想要快速促成『改稻为桑』,然后大发其财。但是另一头繫着百万生民的性命,不可以轻忽。而就在左右为难的时候,得到消息,严党已经决定炸毁堤坝——江水灌入江边诸县,这些县就会遭灾毁田。 到时候这些老百姓就是不想卖田也只能选择卖田度过难关了。 这一段读者看的心惊,然而连翘写的毫不留情。这种事情无论古今,始终是在发生。以为应该爱民如子的青天大老爷们总是可以做出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的事情来,为了低价侵占田地炸毁堤坝,为了掩盖贪墨,一把火烧了粮仓...站在自己的利益上,他们又有什么做不出来呢。 和唐宋大骂这一段一样,读到这里一样大骂的人大有人在,其中就包括书房看书的许文华。看的气愤了起来,只想知道这些贪官污吏最后有什么下场。然而这是连载的小说,哪能一蹴而就就到那里! 无法,许文华心里气闷不得,只得出了书房去走走。 这是在城郊租的庄园,到处都是业内的人,认识的不认识的,许文华不在乎。他办这种聚会本就没有限制这些,反正他出钱,愿意来玩的人就来玩儿啊! 得用的小厮见机快,立刻低声道:「少爷,宋先生他们在西边靠玉兰花木的小厅里。」 和许文华不和的人很多,但是他的场子,来的人当然不可能是那些人。来这里的除了一些不认识的,大都和他关系过得去。不过人有亲疏,即便是在朋友中,最好的也就是宋文静这些人。 「就你多话!」话是这样说,许文华抬脚还是往玉兰花木那边过去了。 外头站着的时候就听到唐宋在那里大骂:「君不君臣不臣,朝堂乱象,这国家难道有救?」 「说什么鬼话?我竟不知道你是关心国家大事的。」许文华一步跨进小厅,就看到唐宋正挥舞手中的报纸,再看看散落在周围的旧报纸,这才知道自己想错了,唐宋原来和他是『心有灵犀』了一回。 当然了,许文华是绝对不会承认这种心有灵犀的,所以表面上什么都不说,只慢慢坐下喝茶——唐宋骂的话其实就是他想骂的,只不过当着大家的面,他不好说。他可是时时刻刻记得自己还担着一个乔琏黑粉人设,即使这个人设在在场的几个人那里都已经垮的不能再垮了。 唐宋骂的差不多了,这才道:「唉!我现在倒是替乔琏先生发愁起来,按照他的说法,这林子高还要力挽狂澜呢。你们说说看,这种朝堂,到底要怎么力挽狂澜?这已经不是一个人两个人的事了,是整个朝廷上下都烂掉了!」 现实生活中不存在真正的个人英雄主义成功,小说中倒是可以存在。只不过在唐宋眼里,《权柄》描述地实在是太厉害了,活生生地撑起了一个世界,这个世界里的朝堂之争因为真实所以厚重。 第229页 在这样的厚重里面,到底要怎样才能让主人公拯救一切而不显得牵强?说实话,以唐宋的头脑实在是想不出来。 其他几个也是专家,对于小说的研究不可谓不深,唐宋这样一说,他们有什么不明白的。 只不过出乎意料的,回答唐宋的不是一向对乔琏『宠爱有加』的宋文静,也不是最爱搭腔的朱敏,而是最后来,而且一直背着乔琏黑粉包袱的许文华。 「哼。」轻哼了一声,许文华相当轻蔑地看了一眼——幸亏他生的好,这种脸色做起来都不讨人厌,反而有一种少年子弟的纵是轻狂也潇洒的风姿。 「若是你能写的出后面该如何,那才是奇事!」 大概是被许文华鄙视习惯了,唐宋根本就是不以为然,反而问他:「我是不能,只是我本就不是你们这一行的,我不能又有什么。我倒要问问你许文华了,不说你了,你本就是不擅这一类小说的,就说整个苏州的大家,有一个算一个,你能找出一个写得好《权柄》的么?」 这话也只能在这个小厅里面说了,一旦往外传,这就把整个苏州的大神小神给得罪遍了。 许文华被人吐槽场面不行同样不是一天两天了,大场面、大智斗,对不起,这个真没有...可是那又怎样,大家大哥说二哥,又有几个人有资格说他呢?现实就是业内从来不缺文采高妙的傢伙,而擅长写争霸权谋类的永远数不出几个。 「说起来苏州这类文章最好的该是『博陵狂生』崔宝玉吧?或许他可以试试。」不等许文华回答,倒是朱敏先提出了一个人选。 然而许文华才不会因为他替自己作答了而感激他,反而非常敷衍地『呵呵』了一声:「我早就说过了,你如今就是那样...的人,你知道我说的是哪一样。但是没想到竟能到这个地步,崔宝玉也就罢了,手上确实有些才华,但是何德何能能写出这样的文字?」 喂喂喂!你的黑粉人设虽然早就崩了,但你好歹还记得有这个东西吧?不能因为真的维持不下去就自暴自弃啊! 在场三人,哪怕是对许文华最厚道的宋文静都忍不住腹诽起来。更不要说唐宋和朱敏了,两个人完全是要笑不笑,憋的很难受的样子。 朱敏倒是不在意许文华对于他业务水平的再次批评,他甚至能自娱自乐地想:好歹这次没有明白说出来,算是给他留了面子了。 所以说朱敏能够几年如一日坚持和许文华做亲密好友不是没有理由的,至少他这个人心宽。换成另外的人,即使他们也是许文华的朋友,也往往不愿意日常就和他呆在一起——距离产生美在这个时候发挥的淋漓尽致。 朱敏自动略过了那一串批评,反而非常正经地思索起来:「文华啊,你这样真是有意思极了,说起来我真是期待,要是乔琏先生能来苏州就好了。等他人来了苏州,我倒要看看你会怎样。」 到底是一秒变身迷弟,还是依旧傲娇...想想还真是有点小激动。 「我能如何?他来不来苏州关我什么事?」这个时候黑粉人设又开始重新上线了,然而这有什么用呢,在场的包括宋文静都只能当笑话看。 说实在的,宋文静实在想不通:「文华,我有时候就不明白了——你这又是何必呢?」 见许文华瞪自己,宋文静只得摆摆手:「好罢好罢,我不说这个了。」 说着又像是想起什么,自顾自笑了一声:「不过我还有一件事要说,朱编辑说的倒也不是什么太远的事情。前些日子我还和乔琏先生通信了,按照他的说法,等到《权柄》结束的时候就是他上苏州之时。」 之前虽然一直说乔琏有心上苏州,但是确实没有一个确切的时间。所以宋文静今天说这个消息,也算是『大新闻』了。在场其他三人,尤其是唐宋,一下跳了起来,仿佛是火烧眉毛了一样:「什么?!那不就是今年的事情?」 日期是可以计算的,《权柄》的回数有限,再加上乔琏从来没有过连载请假的情况,每日连载半回,的确能在今年年内连载完毕。即使这才上半年,可是日子过起来是很快的! 其实许文华的反应也很大,只不过他立刻收住了而已——收住之后他立刻正经危坐,只不过他那么聪明的人,竟然忘记了什么叫做『此地无银三百两』,这个样子反而更加明显。 「来就来,苏州每年不知道来多少人,难不成是什么大事儿吗?」 即使是这样大声疾唿一样声明,又有什么用呢...... 第135章 「文明兄,东翁这个时候可是已经在处理公事了——唉,你怎么不劝着一些,将将大病初癒,这个时候正该好生养身体才是啊!」一个三四十岁,面白无须,文士模样的男子拉住另一个穿莲青色长袍的老者,正长吁短嘆呢。 东翁,听起来和东家差不多,好似是掌柜伙计之类对老闆的称唿,实则不然。 虽然也是老闆,但一般只有师爷对聘用自己的官员这样称唿。也就是说,这个文士这样称唿之人,必定是个官员了。 实际上也是也这样,中年文士姓谢,归尘是他的字,一般熟人称唿『归尘』也就是了。原本是湖州一带小有名气的文士,当时如今的苏州知府老爷张大人在湖州下面县里做知县的时候十分欣赏他,于是请他做自己的师爷。 谢归尘又不是那些专门以做师爷为业的,家中虽没有万贯家财,但也是耕读人家,并不缺吃穿。只不过奈何张大人有诚心,『三顾茅庐』来了一遍,再加上确实是想做实事的官员,对了谢归尘的脾胃,于是半推半就的也就做起了幕僚这样的角色。 第230页 张大人确实是个好官,勤于治下事务,每每有关系到老百姓的事总是事无巨细地询问以及事后调查——至于那些属官小吏一再保证绝无问题,这种话他可不信! 相比起大多数科举出身的官员,张大人算是从底层做起的,一开始做的是教谕。是因为连年考评上等,又遇上了贵人赏识,这才一步步升起来。对于下面的一套把戏,他是烂熟于心,最不容易被煳弄。 勤于事务这是好事,只不过太拼命三郎一些,好事也会变成坏事。前些日子乍暖还寒时候,点灯熬油打理春耕的事,白天又下到各个地方抽查情况,人一累起来就容易生病,于是一下病倒。 所谓『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之前精力过人的一个汉子,一年到头连喷嚏都不打几个,这下生病可来的兇勐了。虽说大夫诊断只是风寒而已,但一直拖拖拉拉不见好。好不容易这几日天气暖和看上去好多了,谢归尘却发现生病期间被限制早起的张大人又早起。 被称作『文明』的是张大人另一个幕僚,比谢归尘更早受聘于张大人,名为师爷,其实和患难朋友没有什么两样。 听到谢归尘这样说却摇了摇头:「不是你想的那样,说来你不信,咱们这位从来没得消遣,全副精神全扑在政务上的东翁这一回不同了!之前就叮嘱了家人要早早地买一份地方日报,起的这样早也不过是外头打了一套拳,这时候正一面吃早饭一面看报纸哩!」 听到不是忙于政务耗损心神,谢归尘便满意了。无论是打拳还是看报纸吃早饭,听起来都是悠闲生活的象徵,若是张大人能这样好好保养自己,晓得休息,他能放心不少。 只不过转而他又担心起来,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可不信原本那样一心扑在公务上的人能一下学会如何休息。这样一想,所谓的报纸就很可疑了。 没错,报纸在一般人的印象中都是消遣读物而已。但是仔细想想,报纸的定位是不一样的,有的报纸以『採风』为主,刊载的是各地民生小事。邸报说的是朝堂的大政方针,这种小报讲的则是小民生活,对于地方官来说,都是一样重要的。 譬如谢归尘自己家里就有订好几份报纸,其中有家人消遣的,也有刊载民生新闻之类的。现在想想,该不会张大人看的是这类报纸罢! 这么一想,便往知府后院张望起来。 不过也不用他这样费劲了,不多时就有小厮家人来请:「孙先生谢先生,老爷听说你们二位都来了,让你们直接进去呢!」 谢归尘进了知府后宅的饭厅便把眼睛盯到了张知府的手上,张知府却像是没有察觉一样,只拉着自己两位幕僚道:「文明、归尘,你们两个快过来看看,真真是好文章,写的出这样文章的人显然是十分不俗的,真想拜访一回这位大才!」 果然不是消遣...谢归尘有一种果然如此的感觉,看到眼前没怎么动的早饭,不由得劝道:「东翁,好文章、大才什么先不说,您还是先注意些自己的身体。之前的大夫也说了,东翁你用饭时间不定,时候久了便生出肠胃病来...如今应该更加注意这些才是。」 谢归尘本身是不想说这些的,他当年好歹也是一个名士,正经的闲云野鹤。现在给人做了幕僚也就罢了,偏偏还要每日唠叨一些身体保养的事,活似一个老妈子,想想都觉得气不顺。 谢归尘能说话这样随便,自然是因为张知府本身就是一个随和的人。干笑了几声,这就要端起粥碗喝粥,谢归尘却依旧将他拦住:「这个时候热粥也冷了,东翁肠胃不好该吃热的。」 说着嘱咐知府后宅的家人重新把早点热一热——张知府节俭,换一份新的肯定是不肯的。 两人说话之间,孙文明已经展开张知府之前说的报纸:「东翁,是第一面这边的文章?」 「对对对!」顶着谢归尘的眼神,张知府连忙肯定:「真是好文章,对了——福贵,你去将前面的报纸都找出来,就放在我书房的床头!」 生病这些日子张知府都是在书房养病,听到这样叮嘱,谢归尘心里就有底了。恐怕张知府在养病期间也没有安生,而是看这些文章去了。有心想劝一劝,但看张知府人已经病好了,这么说用处恐怕不大。再者说什么都啰里啰唆也怪讨人厌的,于是一时沉默了下来。 沉默不代表就什么都不管了,相反,心里兴头也起来了——他倒要看看是什么文章,这样引人入胜。 凑到孙文明身旁一起看,看到回目便挑了挑眉,因为他发现这是一个小说连载!而不是他想像中那种说到民生的文章。 「《权柄》?怎么这般耳熟,难道在什么地方听人说过?」这样嘀咕着,怀着满怀的疑问开始读了起来。 没错,张知府叮嘱家人一定要买的报纸正是《朝日报》,他要看的文章则是正在连载的《权柄》。 说起来也是巧合了,按理说张知府从来不看消遣读物的,《权柄》并不是他自己要读的,而是府里小厮买来的。原来是大夫嘱咐他养病期间不得分神,公务则是万万不能上心了。 整日躺在床上确实无聊,伺候笔墨的小厮为了讨好他便买来一些报纸。当然了,小厮也不敢违背医嘱,拿自家老爷的身体开玩笑,所以买回来的都是一些消遣读物。 张知府本身是没有兴趣的,只不过确实闲极无聊了,这些消遣读物好歹还是文字。于是便放下成见,暂且耐心读了下去。 第231页 可别说,虽然消遣读物大都没有什么内涵,但确实有些意思,不知不觉张知府就读到了《朝日报》上面正在连载的《权柄》——这下可了不得了,昏昏欲睡的精神一下振奋,读一段便要击节赞嘆一段。 「写得出这样的文字,此人政务上一定再通顺不过了!」 他当时读《权柄》是《权柄》的最新连载,一读之下一发不可收拾,立刻让家人买了之前的内容回来。幸亏《权柄》像《文魁》一样够了字数就会出一册单行本,不然一时之间家人也很难把内容弄齐全! 另外还有《文魁》,据说是《权柄》的上部,也一起买了回来。 《文魁》也就罢了,虽然真的很有意思,但是以张知府的高度来看,也就是好看有趣的小说本子,对于士人或许非常有用,毕竟里面有不少知识——张知府是做官的人了,那些用处并不很大。 倒是《权柄》这才让他不能自拔,只不过是一本小说而已,却笔力万钧,似乎要将官场、人性说透。真正让他动容的是字里行间透露出的作者的政治素养,这些可是没办法撒谎的。 小说中心机算计、官场博弈不只是小说中成立,在现实生活中一样成立。 一本小说写到这个地步,将一个王朝中也的积弊用这样厚实的行文表现出来已经非常了不起了。这至少说明了作者有一双能够看透纷繁复杂局面的眼睛,这一条不知道就把多少庸碌无为的官场中人给比了下去。 然而更了不起的是,作者意图通过笔下的主人公『林峥』这个角色来解决那些问题!说实在的,以张知府本人的眼光来看,国家成了那样,皇帝是个那样的皇帝,各位朝堂大佬也不省心...... 非要说的话,这是史诗级副本都打不住的难度。 反正张知府自忖自己是主人公,肯定是没有任何办法的...也正是因为此,他格外期待主人公这边的展开。 待两位幕僚看完了《权柄》的所有内容,他也早就放下了碗筷,正在窗前休息,笑着道:「如何,两位先生说说看,这是不是好文章?」 孙文明只剩下点头了:「确实是好文章,明明没有两军对垒,并不是兵临城下一样的场面。但是气魄雄浑丝毫不输,朝堂方寸之间争的确是万世基业、百万生民。难得的是这位乔琏先生正能写的妥妥噹噹...说实话吧,我恐怕不如这位先生将官场看的更透彻。」 谢归尘也很欣赏,不过既然孙文明已经说了,他也就不必再说一遍。只是上下翻找了一番:「没有前头的内容么?我观这部小说开头的样子,似乎有很多内容没有说,应该有前文罢?」 张知府立刻道:「谢先生眼力好,前面的确有一部书,名为《文魁》,说的是这书里的林子高考科举的事儿。写的是真好,只不过我看重《权柄》一些罢了。不过先生倒是可以仔细看看《文魁》,里头好多关于做学问的事情,说的是极好极好的,谢先生爱这些,比我看的进去。」 说这又摆摆手:「这些暂且先不提,你们说说看,我去请这位乔琏先生来给我做一位幕僚如何?」 第136章 在现代,官员的职能被划分的很清楚,小小的一个乡镇也是一样。分管不同事务的人员各有权责,哪怕依旧有一些地方不能尽善尽美,但绝对不会像古代一样。中央倒是有不同的权责,然而到了地方,一个父母官往往的各种事务一把抓! 此时的官员大都是少年时代读书,读的是四书五经圣人教诲,至于当官之后真正用得上的庶务。有那种大家族出身的,长辈清楚门道,也有这方面的知识,这才能教给下面的子弟。但是一般的人家是绝对没有这种条件的,往往就是等到当官的时候无从下手。 有的人天资聪颖,学个几年就很有门道了,有的人实在不是这块材料——实在来说后者还多一些。然而就算是天资聪颖那一类也不可能什么都精通,所以幕僚这种存在就很有必要了。 不过一般用得上『幕僚』的,少说也是知府以上的大官儿了,他们手底下做帮手的人多,入幕之僚多的很。至于知府以下的则不称幕僚,往往称唿『师爷』就可以了。天底下出产师爷最多的地方是东南,而东南中最多的是浙江,至于浙江师爷最有名气的在绍兴。 这也很好理解,浙江有钱,很多小老百姓家里也读的起书,于是文风鼎盛。文风鼎盛是好事,只不过朝廷每次科举的名额只有那么多。能够考科举得功名固然好,但是落榜子弟怎么办? 有的人弃文从商,有的人便凭藉自身对于庶务的熟知慢慢做起了师爷。 张知府身边有几个幕僚很正常,他平常也很注意网罗人才。他深知一个父母官有多么重要,往往决定着治下小民的生死。人才多才好办事,他一个人若想面面俱到,那是不可能的! 这一次读《权柄》除了从书中映照现实,学到一些官场智慧之外就是看重了『乔琏』其人。在他看来这个乔琏是真有大才的,如果只是做一个写小说的恐怕太过屈才了,就应该收到门下正经做一些事情才好。 他这个想法很好,但是谢归尘人很实在,立刻泼了一盆冷水:「东翁这见地固然很好,只不过这件事有难处。第一,能有这般见地的人出身恐怕不简单,说不得就是一个大家子弟,受东翁驱策恐怕很难。其次,若是此人出身并不算高...敢问东翁能为一个幕僚出多少银子薪酬?人家写小说本子恐怕也是佼佼者,赚的恐怕不少,人能愿意来?」 第232页 谢归尘说的很实在,张知府也不能反驳。不过他这个人精力充沛、性子耿直乐观。想了想道:「不管如何,先去请人要紧,事情不成有什么,若是成了那不是很好。这世上固然有自矜身份、看重钱财的,但也有不在意这些的真君子。譬如归尘你不就是一个,当初你若是在意这些的,我也请不来你啊!」 这句话虽然驳了谢归尘,但也说的是好话。谢归尘就算是觉得张知府太过于乐观,却也不好再说什么。 张知府是一个说干就干的人,于是拉住谢归尘道:「我最近实在是分.身乏术,这件事就交给归尘你来办!你先到出这报纸的报馆,我已经打听好了,叫做『嘉定第一报馆』。虽然明面上没有这『乔琏』的信息,从报馆着手却是打听的到的。」 说这颇为骄傲地指了指自己:「我虽然不才,但好歹是朝廷四品的知府,正是苏州的父母官。平常没有靠这个位置用强过,这次却能用上了,别人去问得不到的消息,打上我的招牌没有不成的。」 看着张知府故作沾沾自喜的样子,谢归尘也是无法,只得嘆了一口气:「罢了,我跑这一趟就是了。」 这对于张知府身边的人来说只是一件小事,但是对远在嘉定的连翘就是一件大事了。谢归尘带着人找上『嘉定第一报馆』的时候报馆总主编都是一脸懵逼的...和官府的人打交道,总觉得心里慌啊! 谢归尘又不是要欺压百姓,自然好言好语地解释了一番来意,末了打听起『乔琏』的身份信息来。 原来不是来找事的啊...明白过来之后总主编放心了,然而之后却是用非常古怪的眼神看了一眼这位知府大人身边的亲信——整个报馆知道『乔琏』真实身份的人不多,其中之一就是总主编。 『乔琏』不是什么世家大族的公子哥儿,但是人家也不可能跟着去做师爷啊!人家是一个女孩子! 但是总主编觉得光听自己说并不能打消对方的想法,于是道:「这件事不难,我让乔琏先生的编辑带先生去见乔琏先生就是了。」 「有劳了。」人家这么配合,谢归尘也非常客气地拱了拱手。 于是带谢归尘去见『乔琏』的事就压在了刘盈盈头上,从总主编那边来,她瞥了瞥旁边什么都不知道的连翘,心里面乱七八糟,也来不及多想,只招唿了连翘道:「连翘,你和我一起来!」 连翘不知道是什么事,但是看刘盈盈的脸色,并不像是开玩笑。所以没有多问,便一同出了报馆。到了报馆外头才看到早就有一行人等在外头,刘盈盈给连翘介绍:「这是咱们知府大人身边的谢先生,谢先生是受知府大人所託来找乔琏先生的。」 连翘吓了一大跳,来到这个时代之后她还没有和官府直接打过交道呢!突然间蹦出一个知府,这可让她慌了神。对于封建时代的官员,现代人总是容易有各种各样不好的联想,这固然是偏见,但也是有道理的。 如果可以,她可不想和他们有打交道的机会,惹上麻烦! 刘盈盈见她脸色不对,又立刻解释道:「咱们知府大人是欣赏乔琏先生的才华,这才让谢先生来,是想请乔琏先生帮着做一些事。」 「哦——」连翘这才放心地舒了一口气,原来不是她惹了什么麻烦啊。知道这一点她就放松了很多,至于请她做幕僚的事情她倒是没有多想,实际上也不用多想。 果然,刘盈盈没有带着谢归尘一行人去连翘家,而是带着谢归尘等人来了一间茶舍,要了一间包间。 谢归尘心里疑惑,又不好对着一个小姑娘生气,只能暂且任她安排。 刘盈盈安排妥当了,见谢归尘脸色不好,这才赶紧道:「正是带先生来见乔琏先生呢!」 谢归尘问她:「乔琏先生何在?」 不等刘盈盈说什么,连翘上前微微颔首:「不知先生来寻我有什么事?」 「我要寻的是乔琏先生——」谢归尘刚想训斥这两个小姑娘耽误事,话说到一半这才反应过来。这个小姑娘就是『乔琏』! 但是这让谢归尘怎么相信!这几日他将《权柄》已经刊载的部分看了又看,然后又将《文魁》寻出来。《文魁》还没有读完,但是他敢肯定,这个乔琏不是一般的人。知府大人说他是真有大才,这并没有言过其实。 在谢归尘眼中,乔琏其人恐怕不是外头传说的是个年轻的侯门公子。对于这种猜测他是嗤之以鼻的——这样深谙人心、官场的人物,怎么可能是个少年人!这人家里必定有深涉朝堂的长辈,自己又十分明白人性,这才有了写这样一本书的本钱! 所以当连翘第一眼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是拒绝相信的!这太荒唐了! 「你们这是玩的什么把戏?难不成是对知府大人敷衍塞责不成?」谢归尘皱了皱眉头,责问道。 连翘嘆了一口气:「先生何必如此说?人就站在您面前,您不相信而已。」 说着连翘和刘盈盈一起将事情的前后解释了一番,话说完其实谢归尘已经信了一半了。要知道真的是扯谎的话必然有漏洞,而且是说的越细节,漏洞必然越多。连翘和刘盈盈是两个人,然而事无巨细叙述,处处都合的上,前后也没有矛盾的地方,显然是很可信的。 但是就让他这么相信,未免太难。于是喝了一口茶,请身边的人和刘盈盈都去隔壁包间等着,然后在包间内与连翘说话。 第233页 说实在的,身份可以造假,谢归尘也不太在意这个。但是真才实学不能造假,他就与连翘相对而坐,说起各种民生积弊与改革的事情。 种种问题自谢归尘的嘴里说出来,连翘身为现代人的优势就显示出来了——不管是不是放嘴炮,至少都能说出个一二三来。须得知道后世几乎人人都能对各种政策弄个长篇大论!平常关注时事自不必说,就算对时事并不热衷,只要认真读书了的,政治和歷史课本上面的东西也足够应对了! 谢归尘越问越心惊,连翘做的那些回答,有的的确天马行空,但是细细想来也有很深的道理。而且除开这些须得实践才知道好不好用的,有一些则是非常让他茅塞顿开的...这是属于抓起来就能用的。 「莫非这世上真有生而知之的?」谢归尘心里是这样问自己的。 他不这样问自己不行啊,连翘一看就知道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本身出身也很普通。她身边可没有能人异士,就算是有人教她,也不能够啊!唯一的解释是,这些东西就是她自己琢磨出来的。 谢归尘自己当年也是以少年神童的名声闻名乡里的,所以见到连翘这样表现才会更加惊异——他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土鳖,所谓天才,他自己就是。而且这些年跟随张知府走南闯北也算是见过不少人杰了,然而就算是这样,也没有超过眼前这个小女子的。 非常奇怪,这个小姑娘对各种问题做出回答的时候和时下一般人是不同的。有一些大家一直觉得困难的问题对于她而言非常简单,好像本就应该如此,哪有什么弯弯绕绕。而一些他觉得『不言自明』的问题,对方却会进行一些思索,然后给出一个答案。 这个答案有些和他所想一样,有些又大相迳庭——仿佛这些根本不用说的问题在她那里还得商榷商榷。 同一种教育下长大的人是不可能有这样大的差别的,除非她本就有自己的一套想法。 第137章 连翘如果知道谢归尘的想法肯定会惊讶这个人看事情的准确,没错,她就是一个所受教育和此时一般人完全不一样的现代人。 这个世界上确实有遥遥领先于普通人的天才,但是天才也是有限度的,如果想要再领先这一批天才一步,成为鬼才,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用一般人都能听懂的比方,就好比一所学校内的学生,正常情况下一个班级的水平是不可能比另一个班高出太多的。但是如果是在教育资源完全不一样的另外一所学校,那么整体水平高出,那实在是不足为奇。 方法都不一样,得出的成果不一样也很正常。 对于连翘来说,此时社会民生中的各种问题,有些或许对此时的人来说很难,但是对有着后世见识的她来说几乎是常识了。但有些此时的人觉得很简单的问题,在她的知识体系中却没有那么明确,以至于她需要好好的思考才能得出或同或异的答案。 不管怎么说,连翘确实证明了她是能够写出《权柄》这样小说的,不管她是不是乔琏——其实谢归尘已经相信她就是乔琏了。有这种见识的人哪里那样好找,一下出来两个?当是后院的大白菜吗! 再者说了,也没有必要骗他。 得出这个结论来就非常可惜了,虽然谢归尘本来就不认为能找来写《权柄》的能人给张知府效力,但也未尝没有抱着一丝希望。可是如果这人是个女子,那就不用多说了。 这并不是说谢归尘看不起女人,也不是说女人就不能做幕僚了。谢归尘本人是很有见识的,自然明白巾帼不让鬚眉的道理,生平也知道许多奇女子。许多的女子让钦佩,不知道比男子强出多少呢! 而女子为幕僚或者师爷,虽然少见,但也不能说真的就没有这样先例。 只不过这件事可为不代表真的就能为! 女子为幕僚或者师爷,更常见于辅佐父亲或者兄弟,再不然就是丈夫。真正的幕僚...也有,但也应该是两家知根知底的人家,女孩子就如同主家侄女儿一般。完完全全毫无干系就聘为幕僚的,只是听说而已,出了一个立刻就会声名大噪! 这种女孩子一般都是立志此生再也不嫁的,不然不会毅然决然地做出这个选择——作为幕僚,平常和男子打交道太多了,上到达官贵人,下到三教九流,人员也杂。虽说当世风气已经很开放了,这种女孩子依旧很难容于世俗观念。 谢归尘纵然很欣赏连翘的才华,但也无意害了一个女孩子一辈子,更何况人家还不愿意做幕僚。强按牛头不喝水,人家不愿意,就算是用知府大人的官威逼迫,人家表面服从了,内心依旧,到时候有人才等于没人才。 谢归尘真是很欣赏连翘了,也不在乎年龄、性别这些,情不自禁道:「连小姐实在是可惜了,有大才,只是身为女子便难以施展。」 连翘发表自己的看法是挺高兴的,在这个时代,除了写书的时候,她很少有机会说这些的。一个男子还能议论议论国事,显示一番真知灼见。旁的人见了不仅不会觉得奇怪,反而会觉得这是一个热心的读书人。 可是一个女子在这上面多说话,而且说的很多东西都与时下大异...先不说别人会怎样嘲笑议论,就说连翘自己也会觉得没趣。 这时候说的过瘾了,听谢归尘这样说,微微一笑:「谢先生何必这样说呢,我是什么大才?这些只不过是纸上谈兵而已。真的让我去做什么实务,可能还不如一个最普通的小吏管用。再者说了,我志不在此,不瞒您说,我就是喜欢写小说本子。」 第234页 连翘当然喜欢写小说,这是她从上辈子就开始的爱好。而这个爱好到这个世界后其实是加强的——周围很多东西都变了,而这份爱好和事业是没有变的,感觉自然不同。而且在这个没有什么娱乐吸引连翘的时代,她反而没有了东西分心,一心一意扑在了写小说上。 见谢归尘露出有些不以为然地神色,连翘解释:「或许先生看不上小说本子,我也不和先生说什么小说本子的重要、厉害。只是有一点,我就是喜欢,这又有什么法子呢?这个世上本就有很多喜好,那些喜好大多数都是于国于世看不出有什么益处的,谁又能说什么呢。」 在连翘看来,写小说可以说出一长篇的道理。譬如创造出一个世界的成就感,又譬如满足大众的精神生活......但是这些后世认可的价值对于这个时代的一个正统读书人有用吗?即使对方再有见识,恐怕也是不能理解的。 索性不用说了。 而且她的话也确实没有什么毛病,这个世界上有喜欢看戏的、玩烟花的、倒饬玩具的,太多看似无用的东西了,人家就是喜欢,有什么办法。甚至往大了说,人需要的不过就是吃饭穿衣而已。那么何必要有美食华服?如他身上穿的绸缎衣服,一件可以顶好几件布草衣服,不是一样能御寒遮羞?这就是人的喜好追求了。 不过他能接受的这么快,还是因为连翘是个女孩子。如果她是一个男子,说出这样的话来,谢归尘难免会觉得这个人胸无大志,也不懂得『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道理。要知道读书人最高人生理想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个人理想往往和国家天下联繫在一起。 连翘因为是一个女孩子,这方面的道德要求就被他下意识地放低了。 就算谢归尘算是很开明的一个人了,却依旧会受限于时代。这个时代就是一个男女不平等的时代,实际上以农耕文明来说,因为男女生理上的差距,也不可能做到平等。真的平等,那要达到现代文明。 至于现代时的男女不平等,那属于歷史遗留问题,是惯性在发生作用。 谢归尘这一趟算是白来了,和连翘畅谈一番之后匆匆回了苏州。面对自家东翁期盼的眼神,他只能拱拱手,苦笑着道:「那位乔琏先生是真有大才,然而这件事大人不必提了,人家是不可能来的。」 招揽人才这种事成与不成都没有什么好说的,但是谢归尘的态度让张知府十分地疑惑。要么说人家不想来,拒绝了,要么说人家受到什么牵绊,来不了。什么都不说,就铁口直断人家不可能来,算怎么回事儿呢? 等到只有两个人了,谢归尘才解释道:「我与乔琏先生谈话,真是有才华的,眼界不是一般人物可比。只是这位乔琏先生千好万好却难以招揽——说来让人汗颜,乔琏先生是一位女子,而且还是一位少女...你说这如何招揽?」 想过各种各样的理由,张知府却再也没有想到过这个。睁大了眼睛,惊讶万分:「这算是怎么回事儿呢?女子?你是说乔琏是女子——这不可能!女子也就罢了,这世上难道就没有见识高远的女子啦?但是你说是个年轻的,这未免太不可信!」 「千真万确!」谢归尘解释的时候非常感慨,一开始他比张知府还不能相信,毕竟出现在他眼前的连翘还有两个特点。一个是出身普通,只不过是殷实人家而已,这样的人家更加不可能培养出超出寻常的眼界。 另一个就是外表了,虽然都说『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但现实就是人是会受到视觉影响的动物。 一个美丽的市井女子首先让人想到的并不是才貌双全,那是大家小姐才有的待遇。实际上这种女子首先让人想到的就是可能没什么脑子...这个时候虽然没有什么『胸大无脑』一样的无脑歧视,但是类似的看法也是存在的。 谢归尘将自己和对方说的那些事复述,最后摇头嘆息:「人家还说自己只会纸上谈兵,算不得什么大才!我看得出来,她是真心这样觉得的。只不过小姑娘恐怕不知道,能有她这样纸上谈兵的也很难得了。就是满朝文武三公九卿,又有几人既能筹谋,又能下去做事呢?」 大概归纳意思,有的人适合做指挥,制定策略,有的人擅长做执行,贯彻策略。谢归尘信奉的是孟子『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那一套,觉得能执行的干吏虽然少,但是仔细找一找还是有的,但是能够指点江山的大才却是更加难得的。 听谢归尘这样说,张知府就算是不相信的,也只能信了。满脸不可思议:「不可置信不可置信,恐怕不是归尘你亲自验看,谁也不能想到这位如今名声在外的『乔琏先生』竟是一个年轻女子!」 谢归尘也差不多,只不过有两天消化这个消息,如今已经镇定很多了。摇了摇头:「世上本就有各种奇人奇事...不过有一点,这位连小姐的事情就不要传扬出去了。她既然无意让人知道,我们也少说一些。」 谢归尘本身就是一个君子,背后传扬一个女孩子的事情做不出来,更何况这还是人家本来就在隐瞒的。这一点上,张知府亦然。 这当然是一件好事,只不过也不知道是哪一个传扬了出去——说是知府大人也是乔琏的书迷,对《权柄》赞不绝口,说乔琏是一个有才的,想要招他做幕僚来着。然后就派了手下幕僚谢归尘先生去请人,专程跑了一趟嘉定。 第235页 这些人说的也很细,想来是知府后宅一些人,将这个当作是不打紧的讯息给透露出去了。 只是这样问题就来了,谢归尘先生从嘉定回来的时候身边没有陌生人,之后也没有在知府大人身边见到什么生脸。 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了乔琏根本就没有跟着来! 「嚯!这可是知府大人请人,竟然没有请来?」市井之中总有人是爱闲磕牙的。 旁边的伙伴笑同伴没有见识:「这算什么稀奇的呢?看乔琏先生的文字就知道了,人家不是一个只擅长写小说的,人家肯定是一个全才!这样的人来歷肯定不一般。给知府大人做幕僚对于一般人来说是美差中的美差,可是对于人家嘛...」 旁边也有人插嘴:「对极对极,而且就算乔琏先生出身差一些,算是自学成才,也不一定愿意做幕僚哇!仔细算算,他们这些写小说的大家赚的难道少?师爷幕僚虽也有赚大钱的,可是真的赚得多的,大抵来路不明,且要提心弔胆呢!哪有写小说本子来的轻松自在!」 第138章 「六爷回府啦!还不去告夫人!」有得用的管事在在城门口远远看到一列车队,还不等看清楚人,倒是早早看到了车队前面的旗帜字号,立刻明白过来,吩咐一行的小厮回去报信。 自己则是领着几个亲信出城门,车队在城门口的时候才停下,人就迎了上去。当下牵住打头的一匹马:「六爷怎么自己骑马?应该坐车才是啊!」 打头的一匹大马并不如何高大,但是懂行的人就能看出来,这类马种是专门培育的,神骏并不如何,也没有许多名马的迅捷。但是这类马最擅长吃苦耐劳,耐力十分好,负重也不错,照顾也不必特别精细,是行商途中最好的选择。 说起来国家本来是没有多少好马的,还是大开与外国的商路之后,各种明里暗里法子引入了外国的马种。几代下来有了各种不同用处的马,有的适合做战马,敏感、迅捷、高大,有的适合做挽马,耐力好、外形好看、性格也温顺一些,另外还有适合做耕马的,等等不一而足,满足了各种需求。 而坐在马匹上的是一个年轻人,至于年纪到底多大,这倒不好说。撇开气质不谈,大抵二十多岁,前朝男子二十二而冠,若是放在前朝,这还是刚刚及冠之龄呢!但是看他的气质,这又不好说了,有一种先天的稳重,再加上后天的歷练,风霜颇多,此时风尘僕僕,说是二十好几三十上下也无人会怀疑。 这一车队大概有二十多辆车,人数近百,城门的守军见到管事模样的人,甚至没有查看文书之类,竟然直接放人过关了。 有在排队进城出城的小民不免撇嘴:「那是哪家的门第,好大的威风!」 旁边有人笑道:「确实是威风,咱们苏州有这种排场,除了有名的世家,还能是谁?若是我没看错字号,那是沈家的产业!」 苏州不是京城,还有各种皇亲国戚、文武勛贵、肱骨大臣,各种权贵多的很。苏州这种地方,要么是本地的封疆大吏,要么就是世家大族,一般的人很难抖威风。 东南多大族,许多代以前中原才是华夏正统,只不过中原王朝屡遭屠戮,在战乱年间,许多大族十不存一。相比之下江南开发的很晚,当初为中原望族看不起的江东门第得以保全,存活到如今,反而后来居上。 这些大族也非常能够适应生存,早先重农抑商的时候就知道了钱的用处,家族在商业中专注的很深,只不过表面上有所遮掩而已。至于面子上,当然还是家族子弟学文,然后当官...保护家族产业啦! 如今世道大变,这就更不用遮掩了,藉助原本的资本优势,这些大族可谓经营的风生水起。连翘当初看到这一点的时候还感慨过,这就是最早期的资本家了! 早期资本家的钱里面带了多少血,连翘是知道的。不过这种事她知道也没有用,利益所趋,河水要从高处往低处流,这根本不是人力所能改变的。 所谓的新兴海商,虽然如今看着风光,但是和积累了数代的大族相比还是很难比得上的。一个是看到海贸赚钱,这些原本不想冒险的大族也动心了。除了少数抱残守缺不愿意改变的,大多数都有了相对应的动作。 另一个就是,新兴海商也不过就是个人财产惊人而已,一个世家大族未必比不上他们的个人。只不过世家大族分支甚多,子弟不计其数,平均起来就是一个很大的数字了。 更不用说这些世家大族在人才、人脉、商路上的天然优势。 苏州沈氏,往前数几百年,最开始的时候只不过是个三流家族而已。直到前代族中有人官至三公,这才逐渐显赫起来,到了二流顶尖的位置。 改朝换代之时家族有非常有眼光,资助过太祖,对乡里更是有很多帮助。所以新朝建立自然获得了好处,一跃成为一流家族。 苏州繁衍几百年,如今的苏州沈氏子弟众多,虽然不敢说什么『天下沈氏出苏州』,但是得用子弟不少。官场、行伍等各处都有苏州沈氏的人,这些人早就已经结成了一个密密的网络了,就像每一个世家大族一样。 听说是煊赫百年的沈家,旁的人再不敢说话。 之前那打头马上的年轻男子,任由管事模样的家人牵马,走了几步才叮嘱道:「押货的车队还在后头,人准备好了吗?」 第236页 管事的早就接到信了,便道:「前些日子接到六爷的信了,立时还有什么不知道的!吩咐了隆兴去做这件事儿,那小子如今也算是歷练出来了,货物出关的事情保证办的妥妥噹噹。」 从外地贩到苏州的货物落地就要交税,东西从税务机关领出来行话叫『出关』。沈家虽然爱惜名声,从来不会赖掉什么税务,但是得益于自家的势力,他们家的货物也不会被延误。 没办法,这种事哪怕是在后世都没办法避免,就不用说这个时代了。 须知道,对于商人来说货物早出关晚出关有的时候差别是很大的,能将货物用最快的方式弄出关,这本身就是一桩本事了。 「嗯。」听到知道年轻男子也没怎么说话,只是『嗯』了一声算是知道了。 管事一惯知道自家这个少爷是个沉默的,也不在意。只牵着马道:「知道六爷要回来,夫人高兴坏了!六爷离家之后夫人就让人一直记着收拾六爷的院子,一切都像六爷在家的时候一样。这次六爷要回来,却还是重新里里外外整饬了一番!」 马上青年眨了眨眼睛,依旧只有一声『嗯』。不知道的恐怕以为这位少爷是个冷心冷情之人,家人关爱也这般冷淡。知道的人就知道,这位爷从小性格内敛,话也很少,这是本性使然。 这位管事也算是看着自家少爷长大的,也不奇怪这个,只一路上细细地说,将年轻人出门这半年多府里发生的事情前前后后大略说了一遍。 大意就是,少爷您不用担心,府里有夫人这定海神针在,翻不出花来! 知道自家母亲的本事,年轻人其实也没有担心过。 苏州沈氏家族子弟还算兴旺,但是很奇怪,人丁兴盛的只有分支,正支反而人丁凋零。好在虽然人少,却往往非常优秀,这才没有分支压倒正支的事情发生。这种情况直到沈家这一代家主才有所改变,倒不是说这位家主有多么厉害,主要是他能生孩子而已。 这位家主本身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然而弟弟幼年夭折,也就是说到他身上他就是一根独苗。而他仿佛是想将几代祖宗受的窝囊气全都一股脑收拾掉,到如今生下来的孩子里光是站住脚的就有八子六女,也算是很争气了! 沈家的规矩,男孩和女孩是分开序齿的。八个男孩子里,只有大爷和六爷是正室嫡出的,天然就和别的兄弟不同! 先不说礼法上嫡出和庶出本就隔着一道鸿沟,就说如今掌控住整个家庭的家主夫人,她本就是十分精明的女人。在她的管理下,家风井然——对那些姬妾,好的方面是,有这样一个主母,只要不弄么蛾子,基本上不会有太惨的下场,相比这个时候沦为姬妾的一般女子,已经是上上大吉。不好的方面是,在这种主母手下,就不用想着翻了天去。 谁也知道,这么多的庶出孩子能够养活,主母功劳不少,反正家主是十分放心且敬佩妻子的。家中大小事情全都交给妻子...至于姬妾的事情,这位典型的封建大家长从来不会违反礼法,反对妻子对姬妾的处理。 嗯...真实的封建社会,那有那么多抛弃礼法的痴情公子,这可以说是很真实了。 更关键的是沈夫人的两个儿子足够争气,大儿子做官,小儿子经商,这是如今江南大族最典型的安排子弟方式。只不过有的人做的好,有的人做的差而已,而沈家就属于做的很好的那一类。 老大三十五岁中了一甲进士,点的是探花郎,如今不过四十出头就已经官居四品了,前程可期。老小,当然,按照兄弟中的排行是老六,和自家大哥年纪差了二十岁,如今才二十几岁,最会做生意,十几岁的时候就主持开闢了『大泽镇货港』——这就类似后世的贸易集散地。 在后世想要办成这种事也是千难万难,这个时代更不用说了。虽然有家族的帮助,但也能说明他的本事。如今他又跟着家里的商队来回走,既去过东瀛、高丽、安南等国,也走过大江南北,规划比较稳定的商路,一年到头实在难得在家。 有这样两个儿子,沈夫人就是立不起来的,也能腰板挺直,何况她本就是厉害的。 沈六爷本名沈钰,一路上都没有什么话,脸上神色也不显。等到到了家门口,这才有一些微动——他这人又不是木头,还是有感情的,只不过相比起一般人,不容易显露出来而已。 在外半年多才还家,自然会想念家中。 父子母子相见自然有一番话说,沈钰是父母二人四五十的时候才得子,虽说下头还有弟妹,但是以他母亲沈夫人的年纪...民间都说小儿子大孙子,老太太的命根子。他的年纪也确实和自家大哥的长子同年,所以算是身兼小儿子和大孙子两重身份了。 宠爱?那是当然的了。如果说沈夫人当初对大儿子还有许多要求,当成是家中顶樑柱培养,那么对沈钰就完全是放养了。除了不许作奸犯科,其余的事情都随他喜欢而已。 所以沈钰即便长到这个年纪,依旧逃不过被母亲沈夫人摸头又摸脸的命运。 不只是沈老爷沈夫人高兴幼子回来了,满府上下都很高兴六少爷回来了。倒不是说沈钰多么八面玲珑,看他寡言少语就知道不是那样的人。之所以有这种事,说起来也十分简单,无非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而已。 这时候他一回来,家中许多仆佣都来奉承。如今做着家中一个小管事,当初是他书童的也来凑趣,捧着一些小说本子献宝道:「六爷您来看看,这些都是这些日子苏州最走俏的小说了,其中有一个叫做乔琏的作者是新出来的,他的书最值得读!」 第237页 第139章 虽说父母尚在,没有分产,但是每一个子弟的情况却不可能一概而论的。沈家正支就有八个少爷,最小的如今也十七岁了。大少爷做着大官呢,即使俸禄寻常,但是家里给支持想来是不遗余力的。 其他的少爷,或者读书、或者经商、或者学武入行伍,再不然什么也不会,就是一个浪荡公子哥儿,情况都是不同的。 庶出的男孩自然指望不上姨娘的补贴,自己没有进项就手头紧促。而自己混的比较好的,哪怕很大一部分收入要交给家里,手头也活泛——经营的产业其实也是家里的,所以交钱给家里这是应有之义。 沈钰就更不用说了,他是家里最有钱的一个,又向来出手大方,受人喜欢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沈钰从小就聪明,这些仆佣的心思他清楚的很,只不过这种事不必说太多而已。凡是有来的,他也给大赏,至于由此关系变得亲近,那是没有的。倒是带着小说本子来凑趣的书童他多留了一会儿。 沈钰的确很聪明,但是这不代表他就有多喜欢读那些经义。少年时读书,常常是上头家塾夫子讲课,他就在下头看外头买来的小说本子,他最喜欢的就是游记和演义一类的小说。 夫子是知道家主家主夫人对这个嫡幼子没有过高的期待的,所以也没有惩罚过沈钰,竟然就随便他看些闲书了。现在想来,该读书的那些日子,陪伴他少年时代的竟都是一些杂而无用的小说。 然而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忙碌的紧了,渐渐不再看小说。 等送走了书童,本来是没有多大的意思看这些小说的。这个时候却有了一点兴趣,别的都没有拿,只是捡了格外被推荐的乔琏的书。 乔琏的书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只不过《海上归来记》、《宦海》、《药庐琐记》而已。但是《海上归来记》好说,不过四册而已,《药庐琐记》更是不成书,出来的三回文字是简报装订。 可《宦海》不同,大部头分为上下两部,上部《文魁》十二册已经齐备。下册也渐渐出来,磊在一起相当可观了。 沈钰已经出门半年多了,在他出门之前乔琏就已经有些名气了,只不过没有现在这么大的声望而已。当时沈钰专心经营生意,已经很久没有少年时代看小说的闲心了——而且说实在的,他也不如小时候对小说那样有热情了。 不过大概是好久没看小说本子了,再加上闲来无事...沈钰是个精力充沛的人,洗过热水澡之后让丫头将烛火拨的亮亮的,先从乔琏的成名作《海上归来记》看起。 不得不说打脸復仇的套路就是爽,这类小说就像是精神鸦.片,往往能勾引人一气呵成看下去。就像是现代每一个晚上抱着手机读小说的少年少女,心里想的是十二点之前一定睡,然而,然而之后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 睡是不可能睡的,先看完这一本再说。而看完一本小说之后精神一方面是疲倦的,另一方面却是亢奋的,忍不住再去看小说...于是一个晚上过去了。 现在沈钰也是差不多的,他少年时代看小说也是很多的了,再加上见识不俗,能入他眼的小说很少。这部《海上归来记》让他想起金华楼主的小说,就是那位以写爽文闻名的大神。 沈钰少年时代非常喜欢看他的小说,然而随着看的小说越来越多,再加上心智、见识再也不同,再看金华楼主的小说就不免觉得别扭了。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有社会阅歷的老书虫无法忍受书中大量的不符合逻辑剧情...不过人家的小说本也不是写给有阅歷的老书虫看的。 而《海上归来记》就像是一个进阶版的金华楼主所着,让沈钰有了少年时代那种振奋和着迷。 等到扔了书,已经是天光大亮,这才倒头就睡。 府里不知道内情的还以为是六少爷舟车劳顿回来,身上疲乏的厉害了呢!沈夫人格外心疼小儿子,本来只是头一天不让沈钰去请安,这下干脆让他最近都不用早上请安了。 「他小孩子家家的觉多,做什么那么折腾他?」话说也就只有老母亲才会觉得二十多岁的儿子是小孩子家家了,这话让家里的仆佣听到了也是心中好笑。那些商场上被自家六少爷玩弄于股掌之中的人绝对有话说——这是小孩子...这也是醉了。 不管怎么样,别人眼中沈钰是养精神去了,所以闭门不出,然而只每天和沈夫人说说话的沈钰其实是每日翻阅小说去了。 《药庐琐记》也就算了,虽然三篇小文,每一篇都格外精巧,让人忍不住赏玩再三。但是到底是短文,沈钰在这上面并没有费多少神,真正让他投注了大量精力的是《宦海》这个大部头。 《宦海》的上部《文魁》,除了有很多关于学习关于科举的干货之外,其实整体很像《海上归来记》,也是爽文的节奏。只不过连翘有很多后世的见识,生活中的,文学作品中的,所以市井人情、人心人性写的很好,又有类似『罗十回』等着名篇章在其中,算得是此时十分出类拔萃的好文了。 沈钰看了表面并没有太多表示,但是心里一样赞嘆这个作者。虽然在《海上归来记》就觉得这个作者作者件事不俗,南北各地见识不少,写底层百姓十分真实,而写富贵门庭也丝毫不露怯。但是到了《文魁》还是觉得非常惊喜...作者的功力显然在第二部 作品中有了更好的发挥,当然,这也是因为篇幅足够大,能够塞进那么多内容。 第238页 然而真正足够让沈钰拍案叫绝的还是《权柄》,《权柄》之前他对作者是一种读者对小说作者的喜爱与欣赏。但是读了《权柄》不一样,这是一种生活中遇到真正有大才的人会自然而然生出来的敬重。 连翘在《权柄》的开头,描述的是朝堂史诗级难度副本。在读者看来,他们简直不知道这个『局』要怎么破!面对这样的官场难道真的能力挽狂澜,扶大厦之将倾!?他们很想相信会有这样的事,但是现实生活中的经验告诉他们这是不可能的。 当然,现实生活中没有不代表小说中没有。在各种传奇、话本、演义里面,个人英雄主义的事情看的多了。只不过这些一路追书的读者已经摸清楚乔琏的作风了,他必然不可能如那些作者一般『天马行空』的。 那些作者让笔下的人物完成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完成之任务,要么就是穿凿附会到神仙精灵上面,要么就是硬生生地圆过去——逻辑是什么?那能吃吗? 乔琏的作品也不敢说所有的事情都能在现实生活中实现,但是至少有机会实现,看上去像那么回事儿! 由此读者们就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乔琏的文风摆在那里,是不容易突然变化的。要么他写出一个无可奈何的结局,即使如男主人公林峥,也不过就是大时代下的小人物,或许能对风雨飘摇的局势修修补补,做一个裱煳匠。但说到底,也是受限于世事,被现实压倒。 要么,乔琏真的能让笔下的人物找到破局的关键,改变局势!但是...这可能吗? 其实写出前者那种无奈,就已经是大气魄了!这种朝堂格局的小说写成《权柄》这样,还想如何呢?但是如果《权柄》真的变成那样,多少会让读者郁闷。生活已经那样辛苦了,小说中就让大家舒爽一些,这样不好吗? 而这些读者的疑问与忐忑,在接下来的《权柄》连载中给出了答案。 主人公林峥身上有连翘设定的『会计人才』以及『金融专精』这两个人设,当初在《文魁》的时候并不显得如何突出。但是现在在《权柄》中一举变成了关键,简直闪耀万分! 主人公林峥凭藉在经济庶务上的超前思维获得了嘉靖皇帝的赏识——在古代,很多事情都是劳民伤财的,有些事无法避免这个情况,但是有些事在后世看来完全可以避免。后世在民间力量、政府力量的问题上显然探索的更远,很多事情并不一定需要政府去做。 怎么说呢,只能说古代的人没有完全发现政府的『权力』有多大的寻租空间。 古人说着『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有些人对此理解不深,许多末代皇帝就是犯下了这方面的错误,最终丢失天下。而有些人对此理解很深,只不过相对后世的人,依旧显得不足。 以国家的驿站系统来说,成为国家财政的巨大负担,然而为了军事上的原因,以及防止大量驿站人员骤然事业造成的国家不稳定,没有人能够轻易甩掉这个负担。 从后世的观念来看,觉得这简直就是不可思议!驿站这种生意,国家已经做好的基础设施建设,甚至配备好了人员,想要赚钱还有更容易的吗?只要肯开放民用的口子,至少自养自是不成问题的。 甚至胆子更大一点,让驿站自负盈亏,或者包给商人做包干...国家不仅不会每年投入大量的钱,而且能赚不少呢!要知道古代也是有很大的交通运输和邮递需要的,做驿站绝对是个好买卖。 然而这只是一个例子而已!还有那么多的建设工程,除了给皇家修私人的宫殿园林,只要是大众需求的,其实很多都可以运用商业的手段带来三种结果——省钱、不花钱、赚钱! 建学宫?可以的。先把附近的荒地买下来,等到学宫里面老师学生就位了,周围全都是建好的商铺,这就可以卖铺子或者收租赚瓦片钱了。 修运河?可以的。沿河的地买下来,码头、货栈、商铺,甚至还有『养河银』这种税收,守着一个运河都不会赚钱?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 第140章 连翘的很多见识来自后世,她已经习惯了政府的一切权力都可以赚钱。就连城市垃圾处理,明明是让商人替城市处理垃圾,但是最后是商人出钱——垃圾回收也是可以赚钱的。 这时候让男主人公林峥做出种种...说实在的,有些手段如今也不是丝毫没有。这都工业革命前期了,一些手段都已经出现过了。但是就算出现过了,那也是高端人才治理国家和地方时才懂得使用的,这是普通小老百姓能知道的吗? 凡是能知道这些的,在这个社会已经是精英分子了。更难得的是作者安排主人公使用这些手段的方法确实恰到好处,须知道知道有这些手段是一回事,完全理解了去用又是另一回事! 另外,还有一些精英分子们也没有听说过的手段。说实在的,看上去像那么回事儿,然而到底好不好用却说不好。但即便是这样,也足够让人大开眼界了! 这就相当于一个小说作者针对朝堂乱象,写出了自己的主张。有些主张之前就有过,就算用的巧妙也只是赞嘆而已。而有些主张却是开天闢地头一回,能看起来像那么回事儿,经得起纸面推演,已经很了不起了! 政策推行本来就是这样,没有开始之前谁知道好与坏?也只能在纸面推演,如果推演可行,就会在地方试行...而不管最终成与不成,凡是有机会试行自己主张的,都已经高出世人好多了。 第239页 此时《权柄》连载到了主人公凭藉这些手法,充实了库用,得到了嘉靖皇帝的赏识,完成了在翰林院的华丽转身。与此同时六部观政也走了一遍——这是当时翰林官的一些流程。观政完毕,立刻就被派到东南沿海某地任知州。 选在东南沿海是有讲究的,主人公就算将一个普通的州县治理的再好,又有什么用呢?对他抱有很大期待的嘉靖皇帝希望他能捞来大笔的银子,同时还能开始着手解决东南沿海的倭寇问题。 当然了,这不能指望一个小小的知州一起收拾,所以知州只不过是一个开始而已。按照嘉靖的打算,等到林峥的知州干出一些名堂,他立刻就有理由升他的官,到时候至少就是知府,再兼些武职便宜行事,能量就大很多了。 直接放出去就做知府也不是不可以,毕竟人家是六元及第的状元,在中央翰林院的时候也走完了全套——不过林峥吃亏在年纪太小,这个年纪放出去就做知府,恐怕会有物议。 这一段是《权柄》开头沉重肃穆之后比较轻松的一段了,因为视角集中在主人公身上。虽然外部的沉重没有减轻,但是看主人公能人所不能,纵横捭阖或许谈不上,但是以微末小官每每四两拨千斤改变局势,心中自然也是一盪! 「这便是国士了!林子高实乃治世之能臣,乱世之谋臣!以微末身躯因势导利,竟然也能在朝堂上达成自己的目的!啧啧,初出茅庐便能见高手风范,若是将来歷练过了,岂不是更加羚羊挂角,无迹可寻?」 故事连载到这里,大家也非常期待主人公林峥能在外任期间做出什么事。《权柄》的节奏可比《文魁》还要快,所有人心知肚明,安排主人公到地方去就是要搞事情搞事情,怎么可能就写些地方一般行政、官民鱼水情这种。 沈钰也很期待,但是这就是连载小说的问题了,就算是再有兴趣,也只能等。 沈钰这个人不太喜欢对人显示自己的喜好,所以他爱看《权柄》的事情也没有声张。只不过列了几份报纸让身边照管生活的人买来,这些报纸有专写消遣文字的,也有有关商业、时事、民生等事情的,很杂,每日准备的人也没有在意——左右不过是少爷要读一些报纸而已,这有什么可多想的。 追了些时日,沈钰颇为吃惊地发现《权柄》这样高质量的小说竟然一直维持着每日更新半回文字,连载至今竟然从来没有请假的事情。若是哪一日没有,那只能说明那一日是国假,报纸根本不发! 高产的作者不少,写文质量高的也常见,但是二者合一的作者就屈指可数了。如果还要加上作者其人才气纵横,并不限于『作者文人』这一类,到现在为止,沈钰也只知道有这么一个而已。 这并不是偏见,事实就是这样。 写的好的人往往功成名就,没有了生存的压力,写作的动力锐减。如果本身还是具有大才的那种人,因此有些自傲而更怠慢写作又有什么奇怪——或者说,本身具有各种才华的人最后会选择当个写小说的,这本身就很少见了。 读者们对神秘的作者有探究的欲望这是很正常的,只不过有的人只能空口猜测一番,而有的人则能够发动不小的力量去做这样一件看似没什么好处的事情。 沈钰现在和一个普通的读者没有区别,对那位『乔琏先生』到底是什么人也好奇起来。在他看来,这样的才华就像是锥子藏在布口袋中,肯定会刺破口袋露出来,这人绝不可能是籍籍无名之辈。 既然如今沈六爷对此有了兴趣,各种信息自然有人分拣了来送给他。至于动用了人力物力需要花钱...这位爷轻易达到了后世许多人的愿望,穷的只剩下钱了...... 这些讯息有些是『乔琏』本人吐露的一些只言片语,有些则是认可度比较高的猜测,说的有鼻子有眼的。 沈钰的脸色是万年不变的,但是看到乔琏在採访中自称出身『平凡无奇』,也笑了起来。虽然只是轻轻弯起了嘴角,但在沈六爷身上,这就算是破天荒一样的事了! 平凡无奇?不信,才不会相信!沈钰并不是什么都不知道的普通大家子弟,相反,他的见识远远超过这个时代的一般水平。他深刻地知道,一个人成长成什么样子必然会受到环境的影响。 一个书香门第,举家都是大儒名士,那么就算是一个只有中人之姿的子弟,最终的成就也会远远超过很多资质比他更好的寒门子弟。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当初孟母要三迁居,就是这个道理了。 出身『平凡无奇』?这种说辞只能骗骗一般人,实际上就连一般人也很难煳弄,从大家对这个发言的反馈就知道了。粉丝们都当这是自家爱豆在谦虚,只拿这个说法当作是玩笑。 沈钰摇头不理这个,去看其他的说法,也觉得颇有意思。有很多不同的说法,都把乔琏的出身往高大上了猜测。当然也有人反其道而行之,觉得乔琏其人说不定出身极低,只不过后来经歷传奇...这也符合他自己所说的,出身『平凡无奇』。 毕竟人家虽然写富贵,写科举,写官场,写很多普通人难以企及的东西相当精彩。但人家写贫寒,写苦难,写市井鲜活,写那些低到尘埃里的东西,一样非常优秀啊! 这个时候,办这件事的小厮自然也就知道自家六少爷对一个写小说本子的作者有了兴趣。于是凑趣道:「说起来最近还发生了一件新鲜事儿呢,正是和这位先生有关。」 第240页 见沈钰示意他继续说,小厮连忙道:「是说咱们苏州的父母官看过《权柄》也觉得乔琏有大才,于是遣了心腹幕僚去嘉定请人家过来入幕。一个写小说的先生竟然能因为小说里的东西让一位知府大人看重,这是多大的荣幸啊!以前根本没有听过这样的事儿!」 沈钰对此不置可否,若是让他来说,这根本没有什么荣幸不荣幸的。人家本来就有那个才华,请人家做幕僚这还是有求于人呢!只言简意赅道:「乔琏一定拒了!」 这是必然的,沈钰觉得乔琏的才华属于真正的大才,凭他的才华,若真想做事。无论是自己谋划官职,还是託身于某位高官显赫,都应该不难。既然没有这个举动,反而写起小说来了,这只能说明人家志不在此。 实际上也是这样。 这种逸事也挺有意思的,但是说了这么多,关于乔琏是何许人也,依旧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按说写小说的作者往往都是求名求利,或者兼而有之。像这种从不往外显露自己真实身份,不要说一般的读者了,就连业内也不清楚的,这么多年也就见这一个而已! 沈钰让人稍微查了查,确实,就算是行内人也是不清楚的。如果沈钰对此真的很执着,那么让人去嘉定想办法,凭藉沈家六爷的能量,想要弄清楚这件事其实并不难。但是沈钰没有让人去做这件事,因为到此为止看得出来人家是真的无意泄露自己的身份。 沈钰只不过是有些好奇而已,通过这种手段去做这件事,甚至强人所难,这是他不愿意的。 看到《朝日报》上的『作者答读者问』,受到了一些启发,忽然笑了起来。 沈夫人最近见儿子都是乖乖呆在家里的,这就很高兴了。也是慈母心肠,还记得问沈钰身边的仆佣:「六少爷这几日在家里都做些什么?」 立刻又人回:「少爷最近喜欢读市面上一个人写的小说本子,并不如何出门,只是在书房而已。」 对于自家孩子喜欢读闲书,沈夫人一点意见都没有,对于她而言,小儿子无论怎样都棒棒哒! 等到问话的仆佣走了,她才忍不住对身边的老嬷嬷道:「唉,我家小六儿什么都好,只有一件,如今都二十几岁了,却始终不愿意说起婚姻嫁娶的事情,这是什么道理?」 旁边的老嬷嬷原本是沈夫人当年的陪嫁丫鬟,如今也做了老祖宗了,笑着道:「夫人有什么可担忧的,六少爷什么都好,还怕配不上一个好的?少爷是个男子,晚上几年也不算什么,并不如何耽误娶亲。」 说着她也摊摊手:「其实夫人如今说这个我也是无解的,我家那个也是一样...似乎他们常年在外头跑的小郎心也大一些,最怕拘束了!不然夫人想法子留下少爷几年收收心,说不得少爷自己就想起婚嫁的事情了!」 第141章 看过《朝日报》上『作者答读者问』之后沈钰受到启发,首先想到的就是将自己关于小说的疑惑写去给报馆。要知道他关于小说的疑惑不少,不只是《权柄》正在连载的部分,《海上归来记》、《文魁》,甚至《药庐琐记》也是一样。 沈钰这个人当然比一般的人有见识——走南闯北当然见多识广,再加上从小的的家族教育...少年时代读书他不太上心,但是他这个出身该知道的东西他都是知道的。总结来说就是,他这个人相比起一般的读者,更容易切中要害,提出专业性的问题。 各种问题写了出来,快件送到嘉定。 不过身边的小厮也道:「到底能不能有解答是说不准的,这位乔琏先生名声不低,去信的人可不少!除了大家都问的事儿,一般不会解答。要是什么问题都解答,报纸上如何登载的下!」 事实上也是这样,报纸版面有限,是不可能将所有的问题答案都登上去的。或者说,即使都可以,连翘也不愿意啊!这可是需要她动笔的! 这些信件是寄到报馆的,首先会有报馆的人替连翘过滤。这倒不是连翘挖报馆的墙角,占人家便宜。要知道『作者答读者问』也是占了版面的,供稿上面报馆出出力又算什么呢?何况连翘没有收这个的稿费,经费就更能用得上了。 主要是不好收,按照她写小说的价钱来收,似乎不太厚道。但是要是按照一般供稿人的价钱算,钱又实在是太少了。索性她并不差这么一点钱,于是做好人不要这个钱,只不过过滤信件的事情就要由报馆来做了。 那些主要是向乔琏表达仰慕,信件写的奇长无比,问题倒没有什么的,首先就被打落。然后就是问题的分类了,已经回答过的,或者书上有答案,只不过读者读的不仔细的,等等几种,都是不会回答的。 剩下其他的问题则是分类,问的人多的就会送去给连翘,只有寥寥几个人问的,那自然是放在一边落灰。 现在连翘有了钱宝儿做助手,这上面就更加轻松了。钱宝儿除了帮助她收集一些新小说的素材,也会答读者问。只不过她也不是连翘本人,很多回答不一定正确,所以最后连翘还要看一次,修正答案什么的。 这本来并不是一件多麻烦的事情,但这一次例外了,有报馆负责过滤信件的人给刘盈盈送了一封信:「刘编辑,你且看看这封信。如今虽有不少人给乔琏先生写信,但是这般有见地的也很少了!」 刘盈盈看着笑了笑:「行,回头我转给乔琏先生。」 第241页 这就是此时与后世的一些不同了,工作的人往往除了做事拿钱还会有一些别的追求。譬如这次看到一个来信内容特别有见地的,见猎心喜就想让乔琏也看一看。如果能撮合作者和这样的读者联繫,也是佳话一桩吧! 这个时代和后世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同,作者和读者的关系比较像网文发展之前和网文发展初期的小说界。 相比起连翘当网络写手的时代,关系其实是亲密的多的。连翘当写手的时候虽然作者和读者的互动也有不少,微信公众号、微博、阅读群、读者留言...但是真正关于写作问题上读者帮助很少。 原因是两方面的,一般的网络小说,读者大多没有那个兴趣。另外也有作者身上的原因,更多时候他们其实不太愿意在写作方向上受到读者的影响——吸纳读者的意见,有的时候确实能够提高水平,但有的时候也会完全迷失自己,其中的分寸难以把握! 但是在纸质书的时代,以及网络小说初期,特别是网络小说初期,情况并不是那样。那个时候读者往往非常踊跃地为作者提供支持,这种情况在网文初期则更加明显。 第一,网络时代想要交流可比之前方便多了。之前往往是信件,一来一回需要的时间很长。至于电话,则是不够普及,而且总不如书面交流来的合适。但是网络时代就不同了,即便是初期的网络也足够用了——交流小说而已,最早的论坛就已经非常好用了。 第二则是读者构成的关系,网文初期也是网络发展的初期,想要在网上看小说,甚至针对小说发表意见,为作者提供各种支持,这并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事情。在世纪之交的时候,普通家庭能有电脑吗?有了电脑又捨得连网吗? 简单粗暴的成本问题筛掉了很多读者,至于留下来的都是二三十多岁,还比较有钱的那种。倒不是说有钱就怎么样,只不过无论是富一代还是富二代,普遍情况下是比一般人有见识一些,这是社会事实。譬如国内刚刚流行起国内游的时候,说不定人家已经出国旅游了,只能说有些事情的确需要金钱的支撑。 这种读者构成堪称一个参谋团,能够给作者带来的帮助当然很大。 而连翘现在所处的这个时代其实也差不多,作者和读者的关系还是比较紧密的。特别是读者中影响力比较大的一些人,和作者私下也保持着友好的关系,这也很常见。 筛选信件的人也懂这方面的事情,看到有一个不认识的读者却这般有见地,见猎心喜推荐上来也是很常见的。虽然没有奖金拿,但是他们很乐于促成这种事,从这也可以看出他们对自己所做的事情是有一份热情在的,不然谁会做这种很难说有回报的事情? 刘盈盈也很懂得,等人走了,转头就交给连翘。 连翘现在也是有自己粉丝群的人了,所谓的粉丝群,这些人都是能和她私下往来信件,不用走报馆的。这些人都是真心爱她的小说,并且非常有想法的那一类。关于剧情、设定、背景什么的,连翘也会认真询问他们的意见。 连翘入行的时候已经很少听说读者能在写作上给作者提供帮助了,一开始她只把这些粉丝当成是普通的小天使,大家开开心心交流,当成是一个笔友。但是相处日久了她才明白这些读者的厉害,如今已经有意识地经营起来。 虽然不至于想到通过这些读者做什么,但多个可以交流的朋友也是好事么。 连翘这个时候正为新小说咬笔桿呢,接了信并没有直接去看,而是收到了一边。等到晚上回家之后,吃完晚饭,借着灯光,这才读起信件来。 「真不错啊!」读完信件连翘也是称赞的,她看得出来,写这个信件的人一定是很有见识的那种。更关键的是这个见识不只是纸上谈兵,人家一定是一个走南闯北接触过各行各业的人! 即便是在后世,这种人也很难找。而在此时,这种人简直就是凤毛麟角!更何况对方的理论水平也很好,不像是一个野路子出身,这就更难得了。 连翘也对人家的问题非常感兴趣,只不过因为那些问题都不是大众提名率高的,她并没有在『作者答读者问』上做出回答——版面有限,那对其他读者也不公平。连翘选择了私下写一封信回答,然后单独寄给对方。 信件写好了,至于收信人和地址只需要照抄来信就可以了。 「苏州...沈金玉?金玉啊,这个名字还真是直白。」连翘随口嘟囔了一句,也没有多想。世人爱金玉,给家里孩子取这个名字似乎也过得去。 沈金玉其实是沈钰的化名,字面也很好理解。 这其实是小厮提醒他的,这种见不到真人的交流大家都会用一些化名、假名,真实的个人信息也不会完全暴露出来。当然,若是日后熟悉了,彼此之间足够信任,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于是沈钰沈六爷在之后的《朝日报》『作者答读者问』上面并没有看到自己的问题,然而却在第二天收到了一封回给『沈金玉』的信件。心情上的大起大落就是这样,沈钰表面上看不出来,其实之前内心也是有失望的。 而当时失望有多大,后来欣喜就有多大。 迫不及待地读信...这对于一惯沉稳的沈钰来说也是比较罕见的了。 读完信之后沈钰很高兴!一般来说一个作者的小说往往会映照出作者本身真实的一部分,但是相对而言,小说和作者绝对不可以混为一谈!以许文华为例,他笔下主要的男性角色各种各样都有,都是非常讨人喜欢的那种。 第242页 那么,他本人就是那样的人嘛? 这种话说给认识许文华的人听,即便是他最好的朋友,恐怕也很难点头称是。主要是大家必须要承认,许文华是一个很有人格魅力的人,他真心的朋友那都是很硬扎的。但同时也要承认,许文华并不是那种能够知交遍地,让谁都觉得如沐春风的人。 沈钰喜欢乔琏的小说,由此喜欢乔琏这个作者。他其实是有一些担心的,担心这个作者和他的小说相去甚远。虽然这并不影响他读小说,但确实会有一些失望就是了。而读到来信之后他总算能够放心了,『乔琏』本人的气质和小说是高度契合的。 这并不是说乔琏和他笔下的人物很像,而是小说中所呈现的那种大气、智慧、游刃有余等等特质,在作者身上显现的都非常明显。 沈钰提出的很多问题其实都很专业,写出小说来的作者并不一定能够解答,即使这些问题和小说相关!但是对方真的给出了回答——回答并不是要点,要点是其中透露出的此人的见识、心胸、性格等等。 「别的都好,就是这一笔字嘛...」沈钰皱着眉头读信,内容他很满意,但是笔迹就远称不上了。 连翘的字并不坏,但是在沈钰这种从小跟随名家习字,又对着各种法帖笔耕不辍的大家子弟看来就不怎么好了——空有字形,不得其神,字里面没有筋骨。 想了想,沈钰叫来书房伺候的婢女:「把我小时候习字用的法帖寻出来。」 读者嫌弃作者的字不好看,然后送字帖,让作者练字,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深层的爱啊! 第142章 「这是什么?」刘盈盈见连翘从外捧着一个包袱进来,有些稀奇。 连翘想了想小声道:「别人送的礼品。」 这么一说刘盈盈就知道了,这是读者给『乔琏』寄的礼物,而且是死忠读者,平常和连翘有信件往来的那种。 就和后世的粉丝与明星一样,作为粉丝的读者当然想给喜欢的作者送点东西。至于古代邮递系统能不能送『快递』,这就是一个笑话了。送信还是送东西,对于驿站系统来说差别不大。实际上看华夏古代歷史就知道了,驿站一直有送东西的传统。 最有名的大概是是岭南荔枝了,因为杨贵妃的关系流传千古。而小小的荔枝从南到北,其实就是驿站在送。 粉丝给连翘送东西,这当然是乔琏人气的象徵。不过不管别人那里的规矩是什么,连翘自己的原则是不收太贵的东西,一般也就是收收土特产之类的,另外还会还一份差不多的回礼。 送礼物并不是什么奇怪的,只不过连翘一打开包袱就知道这次送礼的是个真正的有钱人! 后世娱乐圈喜欢研究一个明星的粉丝成分,有的明星青少年粉丝多,有的明星比较吸有钱的姐姐粉、叔叔粉这样。如果这个时代有人研究作者的粉丝群就会发现,乔琏的粉丝群有钱人真的很多! 先不说写的好自然就读者多,读者多总能有几个有钱的,这种机率问题。就说连翘的《文魁》为她吸收的那些粉丝,其中有一大批都是有功名的士绅!虽说其中也有很多穷读书人,但土豪的比例依旧比一般读者要高得多。 另外就是《药庐琐记》了,不知道是不是《多情种》一回实在是太炸裂了,一口气不知道给连翘吸收了许多大小姐粉!身处深闺当中的大小姐们对乔琏这个作者的喜爱之情简直不用赘述! 一开始很多只是因为《药庐琐记》的几篇故事注意到了有这样一个作者而已,但是看过乔琏其他小说之后大多是要爱上的,一者是因为小说质量高,另外就是很多人没有注意到的一点了——虽然连翘都是用男性角色做的主角,但是因为自身就是女孩子的关系,天然就会对女性非常尊重。 男作者的小说,不是说所有,但确实很大一部分作者,小说中的女性角色是被丑化、物化。总之如果女性读者带入女性角色的身份之中阅读,总会觉得相当别扭的。就好比后世的女读者看男频小说,不是说所有的都不能看,但大多数的情节都会让她们心里觉得膈应。 士绅、大小姐,再加上乔琏的书大多言之有物,天然让精英阶层有好感,所以连翘的死忠读者中有钱人的比例真的挺高的。这直接导致了礼物的质量高的惊人,见识过几次之后连翘也算是个识货人了。 包袱用的是绸缎这并不算什么,关键是打开包袱里面就是一个扁扁的木头匣子。这个匣子看个头不大,但是抱在怀里很有分量,一看就知道是好木头! 光凭连翘是分不出木头的种类的,但是她看得出木头上的做工。木头匣子正面用了螺钿的工艺,所谓螺钿就是切割贝壳拼接成华丽繁复的图案,这在古代也是只有大户人家才会用的手艺! 更何况这个匣子虽然不大,导致螺钿图案也不很大,但是工艺十分精湛,比连翘之前在嘉定的红货行看到的日本螺钿家具都好——这个时候日本家具和高丽家具都是很有名的,而螺钿家具这一门却是日本最为出名。 其实连翘还真没有弄错,这个小小的匣子确实是日本货! 外面的『包装』尚且这么不俗,就算不打开匣子也知道里面肯定是好东西了。 小匣子是上锁了的,左右找不到钥匙,连翘干脆去看信。没有想到才抽出信纸就『叮叮噹噹』掉出一枚小小的钥匙。这个时候找到钥匙,连翘反而不着急了,将钥匙放到一边,先看看『沈金玉』给她写了什么。 第243页 没错,这次的礼物就是之前连翘才回过信的沈金玉送来的——实际上连翘是非常想不通的,她的读者中很有一批精英人物,这些人大都非常精明。一次通信几乎不可能和连翘交心,礼物也是差不多的道理,那有第一次见面就送礼物的! 这次看『沈金玉』也差不多是一色人物,但是这才一封信就开始送礼物,这样真的没关系? 虽说她心里有这个疑问,但是手上并没有迟疑,拈起一枚小小的钥匙捅开了小匣子上的小锁...里面的东西出乎连翘的意料,并不是什么参药(某回读者寄来,说是给他写稿的时候提神云云,用的是上等三十换人参),也不是什么今年刚出的程文集子(也是某回读者送来的,不值什么钱,就是读者想要和她讨论一番这些八股文章的事情)。 总之,不是任何一类经歷过的套路。 看上去像是一页页的纸张,书法习作之类的。但是很快连翘否定了这个答案,原因很简单,纸张太陈旧了。甚至不需要看到底是什么内容就能确定,这是有年头的老东西。 当然了,如果对方作假,连翘也看不出来。只不过这是送的礼物,又不能指望骗她的钱,又有什么好造假的呢? 再仔细一看,连翘差点没吓到!《卢有贞送刘河南归乡》、《宋氏家书》、《罗太守文稿》...如果是以前的连翘,当然不知道这些是什么,但是有着这个世界记忆的连翘看到这些自动就明白了! 这是这个世界一些叫的上名字的书法文稿,很多人练习书法都是使用这些书稿的摹本、摹本的摹本、摹本的摹本的摹本,等等不一而足。这四五份法帖中并没有类似《兰亭集序》这种级别的大杀器,但是也是有名声的! 怎么说呢,用钱来衡量或许太俗气了,但是有些时候用钱也是最清晰的。这四五份书法作品,如果都是真迹,最便宜的也得一两千两银子,最贵的那份《宋氏家书》不下六七千两! 连翘的理智告诉她这些东西不可能是真的,但是她的直觉却觉得弄不好这些可能真是真东西!于是赶紧展开信件阅读。 信件中先是说了几句寒暄的话,又照常交流了一些问题,有关于小说的,也有和小说无关的。最后才轻描淡写的提了几句——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先生的书法还不行啊,没有什么筋骨。我照着先生书法的路子为先生挑选了一些适合的法帖,都是我小时候用过,千万不要嫌弃云云。 说真的,并没有提及这些东西的真假。以连翘的眼光只觉得这些东西不错,但说要分辨出是真的还是摹本,这真不是连翘能够做到的——书法鑑定向来艰难,就算是专家往往也不能如何夸口,何况连翘这样完全的门外汉! 左想右想不对,下了班连翘都不回家的,直接抱着匣子去了古董行。 古董行的生意不是外面古董摊子那种,他们是不会招徕生意的,只会让客人静静地看,等到客人有需求的时候才会察言观色凑上来。而连翘呢,也不管那些,抱着东西直奔柜檯。 「掌柜的劳烦看看这些东西。」连翘将匣子递了上去。 掌柜的是个四十多岁看上去十分儒雅的人,一面笑着接过东西:「小姐稍待,不知道小姐是想卖了东西,还是鑑定一番?」 一面打开匣子,一看是书法文稿,便吩咐小伙计:「去后头叫上官师傅来!」 连翘赶紧道:「鑑定一番就是了!」 和后世的古董店一样,店铺里既收卖东西,也提供鑑定服务。在等人来的时候掌柜的便与连翘分说:「小姐的东西都是法帖之类,这些东西鑑定一样得半两银子!」 这也就是说连翘手头的东西要鑑定,得花两三两银子!贵吗?真是贵!不过这家古董行是整个嘉定最出名的了,鑑定结果虽然说不能百分百肯定,但也是很令人信服的。冲着这份信服,是值这个价的! 好在连翘还算有钱,虽然当不了玩古董的收藏家,但鑑定一番东西总是够的。于是很快点头:「请掌柜的指教!」 不一会儿就有一个戴着玻璃眼镜儿,文士模样的男子过来,道了一声过,又问了问连翘这个主顾的意见。这才戴上薄薄的棉布手套,拿着放大镜,细细看起各份法帖。 一边看一边点头,这个时间是很长的,旁边就算有小伙计送茶水送点心也难熬的很。等到那位『上官师傅』仿佛如释重负一样放下东西,她这才赶忙站起来。 望着连翘,那位上官师傅一板一眼道:「小姐这些法帖是哪儿来的?家里传下来的还是自己淘换的呢?东西十分不错,其中有四件东西都是开门见山的真东西,再真也没有了。只有一件《罗太守文稿》是个摹本,不过就算是摹本也称不得赝品,该是有名的大家摹本,同样都是三四百年的东西,不是『赵摹本』就是『李摹本』,也值六七百两银子。」 连翘不懂这些,但是在解释之下也知道了,姓赵的的是《罗太守文稿》作者的徒弟,至于姓李的则是比作者稍晚几十年的另一位书法家。 对方顺便还给东西估了价,加在一起总值一万七千多两银子! 上官师傅摸了摸鬍子:「当然,这是市价,要真是去卖,不一定能有这个价钱。有的时候便是这样了,有价无市。真遇到心里喜欢的,说不得还能溢价。可是若是对此无意的,谁又会高价买呢?」 第244页 古董,特别是价值比较高的古董,实际上市场是很狭窄的,买的人就那些。如果这些人对此不感兴趣,东西就算值那许多银子,又卖给谁?这个道理连翘当然是很清楚的。 「小姐这些法帖哪儿来的?是家中家传?若是家传,可得好生收着。若是哪里收拢来的...有没有意愿卖给小号?」上官师傅又再次问了一番之前的问题。 连翘尴尬地摆了摆手:「这是别人送的礼物...呵呵,没想到这么贵重,我还是还回去罢!」 说着付了鑑定费,抱着匣子迅速回家去了——手上拿着一万七千多两银子,哪里敢在路上停留太久! 第143章 古董行的鑑定师傅被弄的一脸懵逼...收到的礼物?也不是不可能。但是能收到这种贵重的礼物,一般都是等着人孝敬的吧,无论是家里的老太君,还是朝廷里的大佬。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收到这种礼物? 鑑定师傅和掌柜的懵逼连翘不得而知,她现在只需要安抚一下自己的小心肝。 她并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小姑娘,见到这些钱就走不动路了。简单来说她两辈子也没有缺过钱,而且上辈子享受过的一些好东西,这辈子哪怕是皇亲国戚王子皇孙都不能享受到! 至于说这辈子,钱这种东西够用就可以了。毕竟在这个时代享受是有限的,就算她努力拼搏,北上进城入宫做娘娘,走宫斗线。不然出海开船,开闢新航线,大发其财,走事业线。 总之走上人生巅峰,得到的享受也不会比一个普通殷实人家的女孩子更让她觉得好了——反正不会有电脑手机、电影电视、游戏动画等等等等了。增加伺候的人手,每天吃以往想都想不到的食材...说实在的,对一个普通三观的现代姑娘,诱惑力实在是不够。 所以,她并不会为这些法帖所代表的钱而变得慌张。 但是钱始终是钱,是有意义的,只不过她是单纯为这份礼物的贵重而不安。 一万七千两银子,说实在的,到现在为止她都没有这笔钱,估计等到《权柄》发售的钱拿到了应该能差不多有这种身家。但是也就是这样而已...这对于她来说依旧是一笔钱,一笔很大的钱。 之前有人给他送过礼物,但是最贵的也不过大几十两银子而已,一下从两位数跳到四位数,这个跳动实在是太大了,她必须喝口水冷静冷静。 冷静完了,她开始写信。针对之前信件中的内容坐而论道,说了一些自己的看法。然后在信件的最后面,相当委婉地退还了礼物——必须要委婉,这种大佬土豪自尊心都比较强,还是不要伤害人家了。 总之大意就是,这么好的东西我是无功不受禄,暂且退还给仁兄! 顺便还装了一些自己的回礼,也不是什么稀罕东西...想想就知道了,能把一万多两银子拿出来送礼物的人,还能稀罕什么呢?所以就是一个心意,放了一些自己做的书籤。 这些书籤做的颇为精美,一个是原身手工好,画画也不错。另一个就是连翘自己以前迷恋过做书籤,有一些后世的新点子。综合在一起,这些书籤和市面上的不同,也算是新鲜物件了。 连翘不忘在信件的最后暗示对方:以后送礼物按照这个规格就好了!不用太值钱的,就算是地方土特产也很好嘛,就是一个心意咯! 沈钰接到回信和包裹是三天之后的事情了,法帖被原封不动地退回是非常意外的。 沈钰并不是败家子,也不是不知道那些他少年时代学字的法帖是什么样的物件。他自己就是最擅长经商的一个人,在这上面全家都不如他擅长! 不过越是会赚钱的人,其实对金钱的控制欲反而会越小。特别是沈钰这种大家族子弟,他甚至不是自己白手起家的。一个从小锦衣玉食金尊玉贵的公子哥儿,早就习惯了花钱,哪里会产生『吝啬』这种习惯! 沈家有海外的船队,出去随便跑哪一条航线,都有十几万两的纯利(这是将海上翻船、海盗之类的意外损耗都算上之后的平均数)。再加上别处的各种生意,每年总不止百万两的纯收益,虽然每年家族的开销也非常惊人就是了。 每年经过沈钰手的钱财少说有几十万两,他并不是一个不花钱的人。只要让他觉得钱花的值得,那就没问题了。 之前和乔琏聊天,也说到了商业上的事情。对方的见解让他觉得巧妙之余又非常有操作的空间...说真的,他觉得自己遇到了一个真正有才的人了。对于有才的人,沈钰一向不小气,他现在收拢的几个得力干将都没有亏待过。 更何况看乔琏的小说喜欢,和他写信也觉得这个人性格完全就是自己最欣赏的那种。几重因素叠加,送出一些法帖又算什么! 但是现在对方将法帖退回来了,这就让沈钰沉思了起来。 这里有一个很简单的道理,人要是喜欢另一个人,那真是对方做什么都觉得很好。对方如果是个八面玲珑之人,免不了觉得对方热情开朗古道热肠。对方如果是个孤僻冷傲的人,心里也会替对方解释为不落流俗潇洒自在。 反正差不多就是这样了。 现在乔琏把沈钰寄过去的法帖退了回来,还还了一些自己做的书籤,示意以后就送这种普通的礼物就可以了。对于沈家六爷来说...嗯,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那个人好清纯好不做作啊』!这样的。 第245页 这么说或许非常俗气,但现实就是沈六爷心里觉得乔琏更加可敬可佩了。 他也是打听过的,写小说本子的人赚钱,那也要看和什么人相比,和真正的巨商大贾相比,那当然是九牛一毛。像乔琏这种,虽然已经很有名声了,是这一两年里风头最盛的新人,但是赚的钱也就是那些,可能还不如他那些法帖值钱。 比自己身家还要丰厚的银钱放在自己眼前,最后却轻轻松松拒绝了!虽然这是一个一切向钱看的世界,但是人们似乎始终敬佩着这种不为金钱所动的人——或者说,正是因为这是一个已经逐渐被钱腐蚀的社会,所以沈钰这样钱太多的人越会敬佩不为金钱所动的人。 之前对乔琏的喜欢更多是一个读者对作者的喜欢,也有一部分是对有才者自然而然的欣赏。那么现在,这些欣赏喜欢里又多了新的内容,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人格上天然的敬佩。 看起来这还比不得另外两种狂热,但是就是这种看起来很平常,如同白开水一样的欣赏与喜欢,才会更加强韧——追过星的人都知道,对爱豆的喜欢最狂热,但是很难超过几年。对表演艺术家们的喜爱没有那么狂热,但是往往能细水长流,坚持几十年。 而对生活中某一个值得敬佩的人尊敬,这就更加平淡如水了。可是就是这种感情,能让人一直记得。 「这样一想,倒是我唐突庸俗了。」沈钰自己也觉得自己莫名其妙——给一个这样高尚的人送去贵重的礼物,其实是很不尊重的! 这话乍一听很奇怪,所谓『礼多人不怪』,礼物送的厚一点难道不好吗?但是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就知道了。如果两个人的交情不到那个份上,又或者平常两人的人情往来都是几百上千左右,忽然有一天送个几万的。 正常情况下,反而会让收礼的人为难。 想清楚这一点之后,沈钰开始在书案前研墨,伺候笔墨的小厮想要过来帮忙也被他制止了。『乔琏先生』的书籤是自己亲手做的,轮到他了,他首先就觉得自己应该做到一样的心意。 研墨、铺纸、蘸笔、下笔。 一叠上等宣纸上面墨迹淋漓,全都是沈钰自己临摹的法帖。总的来说他的书法是潇洒清丽那一类,和连翘信件中的笔迹路子是很接近的。再专门写一些清丽雅正类型的字帖,刻意模仿,出来的字帖给乔琏寄过去做字帖倒是正好。 没错,这就是沈钰的想法了,用自己的字给对方做字帖。 虽然沈钰的书法算不上什么大家,但至少没有辜负了他大家子弟的名头。他们这样的子弟,如果无心科举,连上学都可以惫懒一些,唯独书法不能轻易放松。要知道平常往来,显露字迹的场合实在是太多了。如果一笔字太差,出去交际也会惹人议论! 所以他的字作为现阶段『乔琏先生』的字帖倒是再合适不过了。 于是连翘在两三天后接到了来自苏州沈金玉的新包裹,这一次总算没有了贵的吓死人的古董,有的是对方送来的新字帖——自己写的。 看着漂亮的字帖,连翘一边感嘆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有这样一笔字,一边毫无心理负担地收下了。 从这开始连翘和这个『沈金玉』的交往进入了一个快速的升温期,沈钰欣赏『乔琏』的才华、眼界,也倾慕其人品。至于连翘,『沈金玉』的人生经歷简直能让她羡慕地哭出来。 虽然对方没有直白地告诉她,但是从只言片语可以推断出来,对方走南闯北,还开船经商到达海外。应该是个名门大族出身,同时自己又非常有能力...完全就是小说里面的主角模板! 无论男频女频! 连翘来到这个世界之前虽然是个宅女,对于旅游这种事毫无兴趣。至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也很难想要去做这些事——这个时代虽然很无聊,环球旅行能有意思一点,但是考虑到这个时代海上事故的机率,世界各地奇奇怪怪的传染病...还是算了吧。 活着...不好吗? 不过即便如此,对小说主角模板一样的存在,连翘还是非常羡慕的。这么一对比的话,对方似乎才是穿越者该有的水平啊! 不过转念一想,这么想似乎也不对。如果考虑到几百年的后世,写出了大量脍炙人口作品的自己,肯定会比这个时代一个巨有钱的大家族子弟要有名气。具体可以参考曹雪芹老爷子、罗贯中老爷子等人,也难怪古人都爱着书立说,看来他们是发现了,写在书中的人物总是不如写书的那个人能够名传千古。 自我鼓励,或者阿q精神胜利法(?),总之连翘很快恢復了自己的信念。说真的,有一瞬间,她是有一丝丝动摇的。要不要靠着写书赚的钱去做本钱经商呢?说不定也可以捞个『富可敌国』当一当呢!歷史上会怎么评价她,女范蠡? 打醒她的是冷冰冰的现实,商人的话事情好像很复杂呢,需要官场上的关系,还要有各种经营计较。如果是行商的话,还要走南闯北——啊,果然还是宅在家里写小说最棒了! 宅女其实到了哪里都是宅女... 第144章 春夏之交,时间过的很快,仿佛昨日还是乍暖还寒,今天就艷阳高照了。过了四月,气候不再捉摸不透,换下袷衣穿上单衣,虽然还有真正到夏天,但是百日越来越长,这也是一年之中最舒服的季节。 第246页 连翘也抓紧这个时间工作,计划好的新小说素材搜集整理的差不多了——这真是一个大工程!持续了几个月呢。虽然其中有她颇为偷懒的原因,但是前期准备确实是最大的原因。 趁气候最好、心情舒适,也是开文的好时候! 不过最终她还是没能立刻开文...因为苏州来的约稿。 宋文静得知连翘不日即将来苏州,建议她如果有时间的话可以写一些短篇发表,积累一些人气,也是试试水。当然了,之所以这么建议,他也是有一些自己的小私心的。 乔琏和他关系已经很紧密了,但是没有定下契约之前什么都不算。这个时候让乔琏写短篇发表当然是通过他发表在三吴报馆的报纸上最好,这是进一步加深合作的意思!这种办法比起不停地念叨加入三吴报馆要好得多! 毕竟人都是有逆反心理的,常常说这些,对方不烦也腻! 连翘没有想那么多,只是觉得宋文静的建议很有道理。所以打算在彻底投入新的大长篇之前,先写一个短篇。 如果是写短篇的话,那么就很好选择了,《药庐琐记》当然还要接着写下去!为了《药庐琐记》她是攒了不少梗的,这个时候只要挑选就可以了。 因为短篇比较短的关系,只需要一个梗就能支撑起整个小说了,所以那些曾经或者说狗血或者说经典的梗,被她想也不想地用上。 这次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客栈里,而且这个客栈不一般! 这个客栈可以通往三界六道,人、鬼、妖、仙都在这里汇聚。主人公本来的目的地并不是这里,他只不过是误打误撞而来——他看得见一般人看不见的『存在』,如果这些『存在』的样子和人差不多,他甚至会下意识地把对方当成是人。 天色渐晚,想要找一间客栈投宿,问了路边自以为是人类的『存在』,于是一不小心就走到了『水月客栈』——一切都是镜中花,水中月而已。 进入水月客栈,主人公立刻发现自己可能来错地方了,因为大堂之内就有很多非人类。想要转头离开,却已经离不开了。水月客栈每天开门关门的时间是固定的,到了时间,哪怕是大罗金仙都没办法随意进出。 这倒不是水月客栈的主人有什么极大的神通,只不过此间就位于三界六道交界,是一个通道。这里的打开与关闭根本不是设计的,而是天道本如此。 没办法,倒霉的男主只好认命住下。好在水月客栈为了维护秩序,凡是到这里投宿的客人,都不可以打架斗殴,至于杀人之类的更是严令禁止。这至少让男主角暂且放心,要了一间房,打点住下。 小小一间客栈,三界六道杂居,于是无数的悲喜故事就在这里上演了。 主人公在大堂里吃饭的时候遇到了那个给自己指路的『鬼』,气不打一处来——他不知道对方是鬼,对方还能不知道他是人吗?故意指这里是什么意思!这种危险的地方,就应该避开才对! 对方却是笑嘻嘻道:「谁让你小子有古怪呢!以往也有开了眼能看到咱们的人,倒是你,似乎并没有开眼,身上更是一丝灵气也无,偏偏也看得见我们。连人和鬼都分不清楚,也是有意思极了!」 有意思个鬼!主人公因此愤愤不平,然而无论怎么想也没有用,人都已经住进来了。况且他就算想把对方怎么样不能够,主人公的武力值很低的! 这个鬼也是一个健谈的鬼,除开一开始恶作剧了主人公,其他的倒是很好,还和他说这间『水月客栈』里的规矩。 原来主人公没有灵气也不全是坏事,来水月客栈投宿的人类,要么就是艺高人胆大,本身就是降妖除魔小能手,要么就是主人公这种误打误撞进来的。能误打误撞进来水月客栈,至少说明本身其实有一定灵气,能够看到这里。 这可是妖魔们最喜欢吃的『食物』!就算在水月客栈不能动手,出了水月客栈就是了,总不能一辈子呆在水月客栈吧!这个时候主人公的优点就显露出来了,他一点都不好吃,所以妖魔们看了他一眼立刻就没有兴趣了。 主人公听到这个解释,心里一直念佛!善哉善哉。 鬼还解释了一番,因为水月客栈的规矩,有一些被追杀的妖魔鬼怪也会长期住在这里躲避追杀,其中不乏三界六道鼎鼎有名的大人物。 可惜主人公对于看什么大人物毫无兴趣,也就白瞎了这一番奇遇了。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大厅里面一阵喧譁。原来是一个妖怪正拉扯了一个三十多岁鬍子邋遢的男子往楼上走,那男子正死命挣扎! 见众人围观,妖怪皱了皱眉:「看什么!某替玉大王办事,闲人散开!」 这个时候客栈掌柜的挤过来:「客官客官,这是客栈的杂役,您高抬贵手——若真是玉大王的事儿,您先说说看。话说这么个小杂役懂什么呢,带去没什么用的!」 『鬼』指了指那个三十多岁男子:「那也是个误入水月客栈的,都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不过那小子和你不一样,他身上灵气充沛,立刻就被看上了。知道有这件事,他根本不敢出水月客栈。等到住宿花光了钱,只好留下打杂。」 主人公咽了咽口水:「这...这是怎么回事儿呢?你不是说还有一些很有本事的人也会在这里投宿,就不能带他出去?」 『鬼』解释道:「说也就是这么说而已,实际上很少有人来水月客栈。隔几年能有一个就不错了,偶尔有格外厉害的大人物,人家也是有事要忙的,不是人人都有慈悲心理会一个寻常小子!」 第247页 主人公闻言怔了怔,最后也说不出什么来。 『鬼』曾经也是人,所以挺理解这种无奈的感受,所以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很快指着抓男子的那个妖怪:「他是妖王玉楼春的手下,玉楼春知道吗?妖界数得着的狠角色,人家长期住在水月客栈。」 「躲避追杀?」这挺矛盾的,厉害角色会害怕追杀?可是不是追杀,一个妖王不去做自己很有前途的事业,在一个小客栈瞎混什么。 「不是不是,这个嘛——」 「某找个人给夫人看病,他不是人么,总该懂人身上的事儿吧!」刚要解释就被打断,妖怪说话声音很大,坐在楼下大堂的主人公听的一清二楚。 这个时候『鬼』才摊摊手继续道:「他的夫人是个人!」 掌柜的跺跺脚:「这是个杂役,又不是大夫,你找他有什么用?哦哦,对了,今日下午有个人类大夫投宿,这不是正好,我给客官去请。」 于是所有人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的时候主人公都是一脸懵逼的,从吃瓜群众变成主角的感觉真的很微妙啊。但是面对掌柜的恳求+住宿费伙食费全免的诱惑,男主人公相当可耻地答应了。 其实不答应也没什么用,看得出来客栈虽然不允许打架斗殴之类的,但是对于一些大人物『小小的犯规』其实没有什么用。主人公一向很有眼力见儿,这个时候当然不会软的不吃来硬的。 他就是这个时候见到了所谓的大人物,妖王玉楼春,他以后的人生还会和这位妖王大人打交道。但这确实是主人公和对方的第一次见面,在对方异常狼狈的时候。 这个狼狈并不是表面上的样子,表面上看来,这位三界六道有名的大人物气派极了。站在窗前,一身黑色的外衫让他和黑夜之间的界限不太明显。即使是一个男子,主人公也必须承认,这是一个长的很英俊的妖怪。 不过重点并不是这位妖王,病人躺在床上。 有一个不知道是人是妖的侍女打开帘子,主人公这才见到了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这个女人甚至可以说是主人公见过的最美女子...倒不是说有多美精緻魅惑,最主要的是气质,对方仿佛高山峭壁上一朵雪莲花一样的气质。 冰雪不肯消融,亘古不变。 据说这是一个人类,但是更像一个仙人。主人公去摸女子的脉,这才惊讶地睁大了眼睛——虚弱到了什么程度?简直不像是一个活人该有的脉搏! 说真的,主人公并不觉得自己有能力治好这个女子。但是非常奇怪,当他对那个名叫玉楼春的妖王说出真实情况之后。对方沉默了很久,拜託道:「拙荆就託付给先生了,请先生在水月客栈住一段时日罢!」 虽然是拜託,但其实更像是命令,然而更麻烦的是他不得不服从这个命令。无法,他只能留下来。 之后的日子乏善可陈,最多就是可以在水月客栈看看新奇的事物而已。倒是没有人找主人公的麻烦,大家都知道他是妖王玉楼春为自己夫人请的大夫,打他的主意就是找死差不多了。 但是主人公渐渐地觉察出来了,或许一开始玉楼春就没有想过他能治好他夫人的病症。他只是想找一个人能够和他的夫人说说话而已,只要是人类就可以——主人公发现了,玉楼春的人类夫人根本不和人类之外的存在说话。如果没有主人公的话,她可能一整天也没有一个字。 而有了主人公,其实她的话也不多,主人公和他的交谈就是很普通的问答,有的时候主人公会和她说一说自己外面经歷的事情。当然,只能是和妖魔鬼怪无关的市井生活,看得出来人家对妖魔鬼怪抗拒的可以。 第145章 主人公对玉楼春的人类夫人有一些好奇,因为对方真的很奇怪,至少主人公看的出来,她和玉楼春之间一定有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 实际上不必猜测也可以得到这个结论,一个妖怪,还是妖王,和一个人类女子结为夫妻,怎么想怎么都是一场大戏! 甚至这个故事并不是什么秘密,当主人公说起这个疑惑的时候,客栈掌柜的、最开始认识的『鬼』、客栈其他的住客,似乎每一个人都知道一点。而他们所说的故事都有各自的不同之处。 活着的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哪怕是看到一样的东西,也会因为想法不同而有不同。何况每个人都只是看到了一个侧面,就好比盲人摸象,到底谬之千里。 好在主人公这里问了很多人,终于勉强拼凑出了这个故事。 连翘的笔在这里停了停,这个时候她再次发动了主角的能力——有的时候能梦到某些人的事情。于是原本只是叙述的故事,变成了发生在眼前的一场过往。 这个故事用到的梗是『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倖免』。 用连翘的方式来解释,大概就是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专门为了受另一个人的苦出生的,没有任何道理可说——为什么偏偏要遇到你,然后再也不能回头。 用俗气一点的方法来说就是『霸道总裁爱上我』『正道仙子与邪道魔君不得不说的二三事』『罗密欧与朱丽叶』『天下与你,不可兼得』...总之就是这种东西。 想到这些梗,连翘就文思泉涌,写的非常欢乐。 「连翘,先停停笔,有个事情与你说。」刘盈盈敲了敲连翘的书案。 连翘赶紧放下了笔——刘盈盈一般不会在连翘写东西的时候打扰她,哪怕是非常忙的时候。她如果打断连翘,那么一定是有大事。 第248页 刘盈盈在她耳边小声道:「今年报馆要组织人去苏州学习了,分批次去,我也有份,你要不要一起去!」 苏州城不只是整个苏州报业的龙头,也是满天下报业的龙头。大概是因为近,有地理上的优势,所以苏州下面下辖的县,只要是有野心的报馆,总会派手底下比较得力的编辑去苏州城的合作报馆学习一些相关经验。 嘛~大概就是掌握业内新形势之内的培训。毕竟古代不比现代,即便是相邻的两个县城,彼此之间信息不对等也再正常不过了。如果放着不去学,说不定会离行业领头水平越来越远。 嘉定第一报馆作为嘉定龙头一样的报馆,每年当然都有去苏州进修的名额,而且名额并不少。每份存活的报纸都保底有一个编辑的名额,然后就是拼业绩了,业务水平好的当然公费出差名额多。 说是去学习的,实际上就是接触一下最前沿的新东西,开几场讲演会而已,剩下的就是苏州旅旅游,买买纪念品什么的。相对于编辑们平常繁重的工作量,相当于带薪休假,而且公司还给包了旅费! 谁不想获得这个名额!只不过这个名额实在有限!去年就没有轮到刘盈盈。 连翘听了很心动,然而她还是看得清楚现实的,摊摊手道:「不可能的,我们报纸能有几个名额?难道还要用一个在我这个平常不干事的小编辑助理身上?」 刘盈盈狠狠拍了一下她的肩膀:「你傻不傻!报馆肯定是不会与你这个便宜的,但你也用不着啊!你大可以先请假,然后到时候自己负责自己的开销,和咱们一道去苏州。」 这么一说连翘就心动了,这听起来并没有什么,连翘大可以自己去苏州。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的,她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哪能随随便便一个人就跑到苏州城去!可要是和报馆的人一起去就不一样了,至少个人安全得到了保证,想来家长的反对也没有那么多了。 连翘心里转过好几个念头,立刻笑着点头:「你们到底是在报馆混的久的,这些事情操作起来最熟悉!想的好周到...不行不行,我得快些去和总编请假,还有说这件事!」 连翘心里是很感谢刘盈盈的——刘盈盈也是知道她肯定想要去苏州看看这才特意提醒她,显然是把她的许多事都放在心上了。 连翘个人打算今年下半年就去到苏州的,而在此之前她竟然一次苏州都没有去过。虽然原身小时候是长在苏州的,但记忆里没有多少东西,那就等于没去过了。能够提前去看看,还是了解那边的报业,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了。 有些事她放在心里不说,但是却是存在的...去到苏州是新的挑战,其实也是紧张忐忑的。 和主编说这件事很顺利,反正连翘又不用名额,只不过是和大家一起行动而已。别说连翘是报馆很重要的作者,就是只是普通的员工,也不会难为的。 相比之下回家和吴美娘说这件事反而比较艰难,整顿晚饭连翘都是磨磨蹭蹭的。最后还是吴美娘看不下去了,主动道:「你今日是不是有什么事儿与娘说?」 连翘连忙小鸡啄米一样点头:「对的呢,有一件事想要和娘说!」 说这抱住吴美娘的胳膊,小儿女撒娇,靠在她的肩头说话:「娘,我去一趟苏州!」 其实连翘去苏州发展的事情基本上已经定下来了,吴美娘虽然没有正式答应,但是约等于默认了这件事。 听到连翘说去苏州,吴美娘先是愣了愣,然后就皱眉:「怎么这么快——」 知道吴美娘想错了,连翘赶紧打断了她,将事情前后解释清楚。 吴美娘好一会儿没有说话,嘆了一口气,站起身:「还在这里坐着干什么?就要在苏州呆上四五天了,东西要多准备一些呢!对了,咱们家原来在苏州还有一些故旧也可以走动,到时候你带一份礼物过去。」 连翘眉开眼笑,只有点头的份。吴美娘见她这样欢喜,无可奈何地戳了戳她的额头:「你这个小没良心的,一直点头,你知道什么啊?去拜访那些故旧人家,等到日后你去了苏州就可以日常交往起来,这样一来你在苏州至少有个可以帮忙的人家!」 做父母的人考量事情自然和小孩子不一样,连翘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傻笑起来。 等到第二日去到报馆,刘盈盈悄声问她:「如何?」 连翘会意地点点头:「没问题,我娘已经答应了!」 知道这个消息的钱宝儿和张贵子都十分艷羡,特别是钱宝儿,转头看了看自己的钱袋子摇摇头:「罢了,我是去不成的,真是的...好羡慕连翘你啊!」 连翘笑嘻嘻地摇了摇她的肩膀:「这有什么,不就是去个苏州么。咱们这儿离苏州才多远?走水路去的话不到一日的功夫打个来回。你若是真想去,今后多的是机会。」 说着又凑近了张贵子:「表姐也不用遗憾,你肯定想着苏州最时兴的料子,最好的香粉了。且等着,到时候我定然是给你们买礼物的!」 时代变了,世界变了,但是有些东西不会变化。连翘以前的时候,若是一个闺蜜出国,免不了列一个长长的单子,化妆品和时装是闺蜜圈子里代购最多的东西,而在如今,其实也是一样的。 去苏州确实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但是连翘要抑制这种快乐,因为在那之前她得把宋文静向她约的稿子写完。好在东西都写了一半了,抽一个下午的空闲,三五下齐活儿啦! 第249页 文稿寄到了三吴报馆宋文静编辑那里,连翘也不想着写新的小说了,一切事情都等这次玩耍回来再说! 这几日连翘维持了很久的好心情,但是就算是这样的好心情,看到吴美娘收拾出来的行李的时候还是只剩下惊讶了。 按照连翘的想法,这是要在外面住四五天的旅游,首先换洗衣服得有两套。至于其他的日用品什么的按照她在现代收拾东西的习惯,能压缩到一个小包袱大小。反正现在天气温暖舒适,都穿的单衣,想来这些姓李加起来一只藤编的箱子就能解决。 古人装行李的东西里两种箱子和现代的箱子很接近,一个是藤条箱子,一个是皮箱子,其实皮箱子更好。只不过这个时候很少有用皮子做大箱子的,皮箱子一般很小,所以还是藤条编的箱子更合适。 连翘记得在民国剧里面都还有这种箱子出场。 但是现在吴美娘收拾的行李可了不得了,她的东西,再加上给别人带的礼物...恐怕得用马车来拉!一车都能装满。 「怕什么,到时候马车送到船上,到了苏州再租马车送到住的会馆,一应便当的很!」吴美娘教诲连翘:「在家千日好,出门万事难,这个时候功夫做细了,总好过你在外临时不凑手!」 连翘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只得道:「娘,我和报馆里其他人一起去,也该看看别人的眼光。大家都是简便行李,就我一个人劳师动众的,人家背后肯定是有话说的!」 说真的,还就是这种理由能够打动父母。你说什么其他的理由,他们都会告诉你一个道理——有一种好,是你爹娘认为好! 但是你要是说为了你在圈子里的面子,他们立刻觉得:嗯,没错,就是这样了...是呀,不能让自己的孩子在朋友中间跌份儿! 事情圆满解决,可喜可贺! 为了讨好吴美娘,连翘干脆提前请了一天假,和吴美娘一起倒饬行李,筛选出可以不带的东西。 连翘下手的时候很果断,绝对不会拿起一样东西左右为难,想着是带还是不带——这都是曾经住宿舍的时候带来的经验。高中三年,大学四年,每当放假的时候就要收拾行李。从一开始的时候什么都带着来回,到后来的越来越精简,都是锻鍊出来的。 最终的行李变成了两只藤条箱子加上一个包袱,虽然在连翘看来东西还是很多,但是已经不显眼了。想来大家也是能够理解的,毕竟女孩子东西多一点什么的,自古如此。 吴美娘眨了眨眼睛,觉得世界变化的有点快。嗯,女儿什么时候都会收拾行李了?不管了,总之就是好能干! 溺爱女儿的家长,这种见缝插针式夸奖孩子,或许会迟到,但是绝对不会不到! 第146章 「看样子你心绪好得很?」朱敏在报馆各处串联,就看到宋文静捧着一叠稿纸,笑的合不拢嘴,上前调侃了几句。 「你是捡到金子了?」 「比金子贵重!」宋文静还颇有兴头地回了他一句,然后将文稿给他:「看看,这是我向乔琏先生约的短篇,这就送来了。真是好文章...要紧的是,这还是我第一回 赶在文字发表之前见到乔琏先生的文章呢!」 宋文静作为多位小说作者的编辑,有一个便利的地方,就是能赶在大家都没有看到新小说之前阅读小说。可别小看这一点,这就好比很多视频网站的更新,迟一周就可以不花钱看了,但是就是有人为了提前一周看到新内容买会员! 朱敏却撇了撇嘴:「得了吧!你难道是为了这个欣喜?和乔琏先生通过你在三吴报馆的报纸上连载小说相比,这根本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大概是因为做的就是媒体行业,所以报业内部几乎是没有秘密的。这个消息一旦传出去,有一半想要争取乔琏的竞争对手都要偃旗息鼓。至于剩下的一半,纯属贼心不死,哪怕确定在谁名下了,依旧会想要挖墙脚。 宋文静但笑不语,朱敏捧着文稿露出你知我知的笑容,然后就低头读起小说来。说起来这次他也算是沾了宋文静的光,不然不能这么早看到小说。 这次的短篇是《药庐琐记》的第四篇,篇名就叫做《狭路相逢》。 妖王玉楼春和仙门女弟子甘宁之间的爱情,非要说的话,这个故事是在说『一见钟情』之后用全部的人生支付代价。 在主人公梦到的故事里,那时候甘宁才刚刚下山,因为师出名门,本身能力也不差,又生的貌美,所以人都称她做『甘仙子』。那时候的她还没有做玉夫人时候的沉默,最爱的就是说话,可气又可爱。 至于玉楼春,他是妖族的天之骄子,轻狂又热烈。他们相遇的时候他遮掩了妖族的身份游戏人间,而她则是斩妖除魔正本清源。 这个世界上有的时候真的是不讲道理的,玉楼穿当时站在酒楼二楼看热闹,底下是一行仙门子弟走过。甘仙子像是若有所觉抬头看了一眼——只是因为在人群中看了一眼。 古典小说的世界,将一见钟情描述的最好的是《红楼梦》,不过就是贾宝玉那一句『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简简单单却又触目惊心。这一句话其实就是一切悲剧的开始,也是命运早已书写好的明证。 读者都知道,这是因为上辈子他们之间就有过自己的缘分,所以今生早已註定。 然而抛开这个故事里由前世今生神话传说衍生出的东西,这句『这个妹妹我曾见过』其实也很有杀伤力——每个人看人就是这样的,看有的人第一面就觉得面善就觉得亲切,一见钟情就是这么来的。 第250页 而连翘还要写的深一些,所谓悲剧就是将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你看。所以这个初遇相逢一见钟情有多美好,也就决定了后面的故事有多大的力度。 只是因为那一眼,便再也没能忘记。时间似乎在这一刻相悖,他们明明只不过是眼神交汇一剎那,但好像过去了有一辈子那么久。 玉楼春那个时候还没有受过命运的许多嘲弄与蹉磨,还不明白他们可以刻薄到什么地步。他桀骜不驯的可怕,没有想过对方是仙门子弟有什么问题,唯一想到的就是他想要这个女孩子,想要的要命! 明明就是一瞬间而已,但是他仿佛永远记得那一天她穿的衣服上绣着怎样细緻的花朵,宝剑的剑穗子又是用什么珠子串的...一切的一切,歷歷在目。 至于甘宁呢,也是一样,那一双神采飞扬的眼睛,只要见一次便心跳的厉害。少年仿佛是太阳落下的碎片,足够灼烧殆尽一切。后来证明她是有眼光的,某种意义上玉楼春并不是太阳的碎片,他就是太阳。 他是一只金乌。 一见钟情,然后是冤家路窄吵吵闹闹。最后她还没有说什么,他就立刻说要娶她!那个时候他根本不知道要为此付出什么代价,直接向仙门提亲! 这个时候才明了,他是一只金乌,是妖怪,是敌人! 于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开始了,为了得到甘宁,玉楼春杀了许多人,包括甘宁的同门。而玉楼春自己呢,也丢掉了半条命。最终杜鹃啼血,身上的伤痕可以看到狰狞的白骨,口中吐出的血液夹杂内脏的碎片。 他倒在她的怀里,当初她可以下手杀了他的,因为他的虚弱,更因为他对她不设防。但是她没有—— 「啊——」撕心裂肺的哭声里,甘宁失去了少女时代的活泼。她沉默地照顾玉楼春,玉楼春还以为两个人可以像以前一样美好...妖族的观念和人不一样,他以为杀掉那些阻碍他们在一起的人,他们理所当然地就可以在一起。 但是他终于知道,她已经不愿和他说话了。 是的,杀了自己同门的妖,而且自己明明有机会亲手手刃对方,最后却什么都没有做,甚至照顾对方。甘宁在自己的心里,杀死了自己,然后得到了后来没有灵魂的躯壳——从此之后日日夜夜,她都在一种巨大的煎熬当中。 这其实就是玉楼春和甘宁的故事,而甘宁,她是修仙之人,又有玉楼春为她寻找各种灵药宝物续命。按照道理来说,长长久久的活下去并不难,而身体如此颓败,也只不过在于过不了自己心里那一关,哀莫大于心死而已。 这个故事相比《多情种》倒是少了那么强烈的情绪转折,直到主人公辞行,离开水月客栈其实玉楼春和甘宁都没有什么变化。一个在为年少轻狂付出代价,另一个在遭受良心的折磨,自我赎罪。 非要说有一个结尾,只在主人公问了甘宁一个问题。 「若是时光可以倒流最初,夫人还会再抬头看那一眼吗?」似乎一切缘起在那一眼,若是没有那一眼目光交汇,或许就不会有后来的许多故事了。 沉默了良久,主人公甚至觉得自己可能得不到答案了。然后是甘宁缓慢而坚定的声音:「不,我会抬头的。」 或许她有很多非常后悔的事情,应该拦住玉楼春不让他做蠢事的,又或者那一眼之后就当别离,不要与他纠缠。但是唯独,唯独那一眼她并不后悔。 「若说我与他一生纠缠不休藕断丝连全是错误,那么唯一不是错误的便是那一眼了。那时候他钟情我,我亦钟情他,这有什么错?」 听到这个话的时候主人公抬头,门口站着的是玉楼春。那个曾经的轻狂骄子早就沉默了很多,但是他眼睛里忽然焕发出一种神采,就是当年甘宁曾经见过的那种。 那一刻主人公明白了,如今已经贵为三界六道大人物的玉楼春也不后悔在人群中看过那样一眼。 离开之后他在自己的手册本子上感嘆一般记载。 曾经有一只蝴蝶精与我说过,喜欢一个人是最没有法子的事情——不可以被强加,也不可以被蛮横抹除。和对方好不好也没有什么太大干系...就好像生来世上就有一个人是为了你受苦的,同时你也天生要为另一个人受苦。 只不过世界这么大,有的时候一辈子遇不上而已。 当时主人公并不明白这其中的道理,直到有了玉楼春和甘宁的故事。 手册上留下淡淡的墨痕,是他当时离开房间的时候听到玉楼春与甘宁所说: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倖免。 相比起上一个故事《多情种》之悲怮,《狭路相逢》其实更多是一种怅惋与背后的鲜血淋漓。 其实玉楼春与甘宁,只要见一次面就是一次伤害。甘宁见到玉楼春就会想起自己没有为同门报仇,甚至和仇人在一起了,这种自我折磨不能停止,于是灵魂也受到损伤。而玉楼春则是因为一颗心都在甘宁身上,甘宁伤所以他也伤。 但是他们依旧要见面——在彼此靠近的时候血肉模煳,仿佛是小美人鱼赤脚踩在刀尖上去见王子。 痛苦吗?当然是痛苦的。但是想要见到你的渴盼压倒了切割血肉带来的痛入骨髓,不管怎么样,互相亏欠互相折磨互相藕断丝连,这总好过一无所有。 朱敏放下了文稿,宋文静端着茶杯问他:「怎么样?」 第251页 朱敏摊摊手:「我能说什么呢...羡慕死你了。」 这样的才气对于读小说的人来说其实已经是一种折磨了。太过光辉灿烂的东西总是容易让人有这种感觉,简直是喘不过气来的压力。 名下有这种作者,对于编辑来说简直就是人生巅峰了。 而就在朱敏和宋文静讨论讨论远在嘉定的『乔琏先生』的时候,真正的乔琏先生已经来到了苏州城。 苏州城,同时代全世界最伟大的城市之一。不仅仅是华夏王朝内,还有每一个踏上华夏国土的外国人,他们也惊嘆于这个城市的伟大。关于她的人口、她的建筑、她的经济、她的文化...她的一切都让人那样着迷。 连翘上辈子去过北上广深,中国最大的几座城市,也曾经旅游去过苏州。但是当时的苏州已经在时光中渐渐落后于其他城市了,如果不是一些歷史底蕴,苏州和中华大地上其他许多城市没有任何区别。 但是这个时代的苏州是不一样的,当船只靠近苏州城外的码头。连翘最先看到的并不是苏州的外城墙,要知道苏州因为人口太多。内城早就容纳不下了,所以自发的在靠近城门的地方形成了外城。 这里热闹地令人咋舌,举目望去密密匝匝全都是做生意的,有岸上的商铺,也有河道上的小船。来来往往的人——肯定比不上连翘在现代见到的『大场面』,但是,处在这个时代,足够让人感动了。 第147章 见识过现代社会的繁华热闹之后,连翘以为自己并不会被古代的景象打动——再怎么样,也就当自己观光『横店』古代街了。不然还能怎样?指望她见识一番古代的热闹就跪舔吗? 一见就跪的确没有,但连翘确实被苏州这座城市打动了。 这里不像现代,也不像一座古代的城市,严格意义上老说,连翘所知道的各个城市在这里都没有参考意义。如果说嘉定县城基本上和一个华夏江南古城没有什么区别,能让连翘想起旅游时见过的周庄、乌镇,那么苏州则是不同的。 或许房子还是江南风格的那种,但是里面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城市的外城部分因为居住着大量的底层百姓和中产阶级,消费反而比城中的有钱人更加旺盛,繁华热闹其实是不输给现代的街道的。 还有分布在外城和城市边缘的各种作坊...蒸汽机似乎还没有出来,但是手工作坊以及各种机器上的进步已经非常充足了。许许多多的劳动力汇聚到城市这个大熔炉里,协同制作商品。 机器方面更加惊人,作坊里面的连翘并没有见到,但是码头这边对于滑轮、槓桿、绞盘、齿轮等等进行各种充满了聪明才智的应用,适应码头的需要,看的连翘啧啧称奇。这个时候再畅想书里面介绍的、各种各样的新机器,那该是什么样子? 没有时间看那些,但是光是眼前的东西就足够看了。下船之后所有人上了码头附近车行的出租马车,往城里的客栈去。连翘隔着车窗看着这个时代的苏州,街上到处都是女子,其中有很多是在工作。 嘉定也有很多女子工作,但是像苏州城这边当街的工作,女子可没有这么多! 马车经过了一座四层的建筑物,建筑物的窗户多且大,都是同玻璃板镶嵌。连翘看到招牌上写的是『德兴百货』,心里立刻知道了,这是百货公司。 其实嘉兴也有大型的南北货铺子,其实就是古代的百货公司。但是苏州这边的大型百货公司是嘉兴所没有的,看起来完全就是现代化一样的存在了。 还有一栋写着『券行』,类似牙行一样的建筑物,从外面看,里面人声鼎沸。匆匆一瞥之间,连翘还看到有一个人高高举着一张纸,高声叫道:「涨了涨了,刚刚福建的茶叶涨了!还有苏州联合船运,也是大涨!」 于是很快有人接过他手上的纸,抄写到门口的黑板上。连翘有这个世界的记忆,立刻就知道这是什么了...这是这个时代的证券交易所! 其实原本世界华夏古代也有类似股票证券之类的东西,而且也同样发源于苏州,在苏州成了气候。不过相比起这种已经完全接近现代证券交易所雏形的存在,那是没有的。 看着人群往证券交易所涌动,连翘能够看到危险,看到这个时代资本的野蛮,但同时也确实感觉到了,这个城市的非同一般,心里生出一种感动。 打比方来说,如今的苏州就像是民国时代的上海。当时的中华自然不能说进入了现代社会,如果生活在农村,几乎是感受不到世界的进步的。很多城市会出现新鲜东西,也会多少有些现代的思潮,但是总体而言很难让一个现代人感到亲切。 只有上海、广州等几个有限的城市才能让人觉得自己处在现代文明中。至少自己的所作所为在别人眼中不至于成为异类...很多东西虽然依旧有不同,但也很接近了。 旁边的一个编辑见连翘看的专心,笑着道:「这会儿能看什么?先到客栈休息,这几日每日只有半日功夫去报社学习,其余的时间都是自己安排,到时候好好逛一逛。」 连翘显然是被当成是刚进城的乡下人了,别人不知道她是在透过这个同时代最『现代』的城市怀念她曾经的日子,当她是被震慑住了。连翘也不解释,只是笑着点点头:「当然要好好逛逛了,还答应了给人带礼物呢!」 报馆这些人来的虽然是客栈扎堆的区域,但是并没有住进客栈,而是来到了嘉定会馆。 第252页 会馆这种东西也有歷史了,一般是指在外地混的同乡出钱修建,方便其他同乡居住、聚会、抱团等等的地方。看起来像是个住宿的地儿,这其中有很大的华夏乡土情结。会馆最多的当然是京城,两京一十三省,个个都有会馆,另外一些实力比较强的州府,譬如苏州、泉州这样的,他们单独也有。 苏州是大城市,在这里混的外地各省人不少,久而久之也有了会馆。嘉定作为苏州本地的,地利之便,来苏州混的人很多,所以虽然是一个县城,但也是有会馆的。 嘉定会馆并不很大,前后只有三进,门脸也不大。不过房间并不少,因为都是修的楼层。 连翘和刘盈盈结伴住了一间,刘盈盈给她解释:「别的地方修房子的地并不值钱,但是这是苏州内城,寸土寸金,料子和工价超过了地价,所以一个会馆才会修上三层。」 古代房子的价格主要就在材料费上,人工其次,至于地价倒不值什么。这并不是说古代的地不要钱,只不过算帐就知道了,修房子能用多少地,对比地价,确实衬的土地价值不算什么了。 苏州内城这种地方难得买到地,所以只能修筑『高层』建筑了,古今也是一个思路咩~ 大概收拾了一番东西,刘盈盈问连翘的安排,连翘想了想:「当然是跟着大家一起去报馆看看,也不知道和嘉定到底有什么不同。不过明日我肯定是玩儿不成的,明日我得去拜访家里在苏州这边的故旧长辈。」 连翘又看了看外面的天色,提议道:「还不是很迟,咱们去周遭看看吧,顺便吃晚饭。」 会馆提供食宿,针对同乡的价钱非常实惠,比外面经济的多。不过这就像是学校食堂的饭菜,不管好坏,学生总是想去外面吃的。 连翘和刘盈盈都是精力充沛的时候,而且天色确实很早。于是两个人收拾了一下,将一路坐船有些皱巴巴的衣服换下来,重新梳了头髮,用了胭脂水粉,便手挽着手出门去了。 只不过才出门就被不知道哪里蹿出来的一伙给闪了回去,刘盈盈反应不及,还差点跌倒。连翘定睛一看,惊的不行...她看到了自行车——或者说应该是很像自行车的东西。 见连翘目不转睛地盯着远去的一伙人,刘盈盈拍了拍自己的裙子,笑着道:「没有见过那个?也对,咱们嘉定流行人力车也就是这几年的事,更不要说这两轮车了!」 说着给连翘解释了一下这个两轮车的事情,原来两轮车很早就有了,是二三十年前一个苏州木匠做出来的。当时基本上是木制,也没有可以改变方向的车把。虽然确实有用,能够让单人出行变得方便,但是骑行体验并不怎么舒服,以及很难学会——难度和马戏团骑独轮车差不多。 总之当时是一个新鲜玩意儿,大家虽然看热闹,但是没有什么人真的觉得这个东西有前途。 有钱人有现在已经改进的十分舒适的四轮马车来坐,中等人家可以坐人力车。至于没有钱的人,这样的人也不会有钱买一个这样的两轮车。 不过这二三十年间两轮车的变化挺大的,有了可以改变方向的车把,一部分结构也变成了金属,更加耐用。另外还有很多结构发生了微调,虽然和现代自行车有很多不同之处,但至少连翘能一眼认出来那就是自行车。 「如今这两轮车倒是挺流行的,大都是苏州城中等人家的年轻子弟在用,但在外地还是很少见的。」 对于刘盈盈的话连翘想一想就很明白了,看来不管是哪一个时代的年轻人,都是走在时尚前沿的啊! 不过也有人因此轻蔑道:「呵!不就是用不上马想出来的穷办法?整日街上乱窜,伤到人了可怎么好?」 两轮车现在在苏州已经有了自己的作坊,相比起原始版,这当然是已经具备商业价值的。而两轮车在苏州的宣传方向就是替代马匹的存在,要知道一匹马的价格可是很高昂的。就算这个时代大力引进了外国的马种,马场也算是给力,但是好马轻轻松松就能几百两,至于名马...根本说不上价格。 至于一般的马,十几两几十两总是要的。用来骑的马至少算几十两吧,再加上配到的马鞍,养马的马夫,每日的细料餵养。即便是苏州这种城市,中等人家也很难支撑的住。 打着马匹替代物的旗号,两轮车销售的确实很顺利。 说这话的是一个年轻人,看穿着打扮很是不错,旁边正有一个替他牵着马的小厮。看到连翘多看了一眼,立刻上前拱手道:「两位小姐是今日来苏州的?说起来咱们苏州风物不同,外头人有许多都不知道的,不如小生带两位小姐走走吧。」 连翘当然不想和一个如此有优越感的陌生人一起游苏州,然而还不等她摇头,刘盈盈先道:「不用劳烦公子了,我们小姐妹是拜访亲朋故旧的,并不忙着闲逛。」 说这拉着连翘就走,连翘疑惑道:「不喜那人,不想与人同游就算了,怎么这般匆忙?」 刘盈盈恨铁不成钢一样瞪了她一眼:「来苏州之前不了解了解的?这可不是咱们嘉定那种,男女之间多少扯得上关系,大家不过请着吃顿饭,看场戏!我听说苏州这边有一些算不得富豪公子的,最爱装的有钱,瞅到有刚来苏州的女子就会刻意接近。好人家的女孩子哪里知道其中的奥妙,被人骗了都不知道——人家就是玩玩儿而已。」 第253页 连翘当然懂得刘盈盈的未尽之意,同时也被这个事情震惊到了。 刘盈盈又发愁地看了她一眼:「你日后要来苏州的,还这样没戒心,那可怎么办啊!你又生的招人——刚才那人一直在看你,显然是因为你才搭话的!」 第148章 连翘曾经听过一个说法,处在社会转型期的时候总会有各种乱现象,道德方面的水平大大降低是很正常的。具体的例证可以从世界上各个国家寻找,都是证明了这一点的。 当然,相对而言不同的文化圈子乱的程度不一样,就比如东亚文化圈就是比欧洲、非洲、西亚等等地方要稳定,所以即便是最乱的时候也是有底线的。同等情况下,东亚国家要比其他的国家稳定。 连翘穿越之前的时间,东亚的治安就是全球最好的,只不过社会发达一些的国家更好一些,穷一些的国家没那么好而已...很多时候不能把所有的问题都归结为经济问题,社会科学有的时候还是有意义的。 而连翘现今所在的世界,中华大地正处在急速变化的时代。如果不明白的话具体可以参考工业革命时期的英国,那是一个怎样能够的时代——壮志凌云、伟大梦幻,同时,按照大文豪狄更斯的着名论断,『那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美丽的东西在天空闪耀,辉煌灿烂。与此同时,污秽与阴暗流淌在人间,活在现实中。 当时的英国首都伦敦,世界工厂,也是日不落帝国的心脏。那里有工业革命的所有成果,有上流社会的衣香鬓影,有各种成功传奇留待后世青史留名......有无尽的荣光。 但是与此同时,那里有那个时代最悲惨的无产阶级,无数的孩子沦为童工,活不到十岁。无数的女性沦为妓.女,具体的比例大的惊人。在阴影的暗处,罪恶在发生。在离繁华地段仅仅一墙之隔的或许就是悲惨的贫民窟,那里的居民因为恶劣的生存环境死亡率居高不下。 当然,与之相对应的还有彻底滑坡的道德——与其说他们是不道德,还不如说那个时代没道德。 而在『礼仪之邦』的中华大地,这种情况要好一些,但是并不是说这种情况就没有。 有刘盈盈提醒,连翘立刻想起来了,之前在苏州种种的逸闻中就听说过有这种男子。对单独行动的外地女子进行诱惑,追求她们、玩弄她们。 有这样一件事,原本高涨的热情就像是迎头一盆冷水给熄灭了。连翘和刘盈盈只是在会馆附近的铺子随便逛了逛,然后就回了会馆。在会馆还是安全的,这里全都是同乡,另外还有同行的同事。 好在这种低落来的快去的也快,第二天就已经忘的差不多了。连翘随着报馆的人一起去到一家和自家报馆有合作往来的报馆,先是在人家的安排之下看了看他们的工作情况,然后又请资深的编辑和管理人员给他们介绍。 参观起来其实和嘉定第一报馆没什么两样,只不过他们各个报纸所在的房间,每人的书案都用类似屏风的格挡给隔开了。这样一方面让大家更能专心自己的工作,另一方面也显得更加冷漠了。 很像现代的公司呢,连翘这样想着。 倒是同来的嘉定第一报馆同事忍不住道:「看上去好没人情味,同一份报纸的人说不定一日也说不上一句话了。」 然而带领参观的管理人员却告诉他们,这是今年很多苏州报馆完成的改造,是和别的生意学的。据说这种方法能提高工作效率,现在正流行呢。 上午只在报馆内进行了参观,讲演、培训都要等到明天。那个带领参观的应该是个领导,情商很高,对嘉定第一报馆这些人都很周到。中午的时候请他们去报馆附近的馆子吃饭,推辞不过,只得去了。 坐了两桌人,他笑着道:「都是报馆的招待经费,诸位也不用放在心上,有便宜不占王八蛋嘛!」 原本还有一些距离的,一下就拉近了很多。 领导坐下喝酒吃菜,说了很多苏州业界有意思的事情,一时之间也称得上其乐融融。在最后他忽然道:「说起来你们也是正赶巧了,明日业内有一场聚会,作者、报馆的人都去得,你们去不去?」 连翘他们一行过来自然有个领队的,这个时候他却有些迟疑。本心上面他是很想去的,但是却有一些担心。 「这个...不好吧,咱们这些人并不是本地的,来蹭你们的聚会......」 那个领导大手一挥:「你们这也叫蹭?说是同行聚会,这可没有说是哪里的同行,只要是同行就应该来得,毕竟本意就是同行交流嘛。」 见领队犹豫,又道:「这有什么好想的,真正蹭聚会的你是没有看过。有些八竿子打不着的,不过是各处奉承的帮闲也是来的。既然他们都来得,你们是正牌的还来不得?」 领队本就想去,这么话赶着话,一时就答应了下来。 连翘下午没有和报馆的女孩子们去逛苏州名景,而是按照吴美娘写给她的地址和姓名去拜访几家故旧。 当初连守诚是给苏州知府做刑名师爷的,主要是断案这一块儿特别厉害。那时所谓的熟人,多是一些衙门里头的。同时做师爷的,这些知府大人身边的人自然随着官员的任免已经不在苏州了。但是原本衙门里面的吏目却都还在,他们这个都是世代做的。 这些吏目说是贱籍,子孙很多事情上都有妨碍。实际上在地方是很厉害的,如果官员不够精明,反过来为吏目架空,这也是很常见的事情。官员做得一任是一任,吏目则是世世代代在一地经营,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呢! 第254页 师爷也算是官大人身边重要的人物了,平常交往的自然也是三班六房各个门子里面的主管。泛泛之交或者纯粹利益交情也就算了,吴美娘却给当时确实关系不错的人家写了信告知了会有一个女儿来苏州,到时候会上门拜访。 吏目人家少见不以利益相交的,所以当时三班六房的人虽都有交往,最终连翘来拜访的却只有两户。 一个是苏州府衙门两大捕头之一的李捕头,另一个则是管着籤押房的文先生。当时这两家和连家交往很多,不只是男人之间有走动,就是家里的内眷也是很亲密的。按照吴美娘的说法,那两家的夫人在连翘小时候都抱过她呢! 虽然只是吏目人家,但是这两家的房子都十分可观,连翘这才相信这些人在老百姓中间确实不简单。 李家和文家其实是早就接到信了的,连翘上门当然没有任何问题。两个连翘称唿叔伯的男子并没有多说话,只不过问候了几句便避开了,有自家的女人招待连翘。 说不上有多亲密,毕竟很多年没有什么往来了。如果是吴美娘来,或许还能感慨回忆一下曾经的事。而连翘这个小辈那实在没有什么好说的,一个个只称赞了连翘几句,寒暄了一回而已。 不过在连翘要走的时候李夫人和文夫人都说了差不多意思的话。 「今后侄女儿在苏州居住倒是要走动起来,若有什么难为的事情记得来家里说。都是再亲不过的人家了,你来苏州不靠咱们靠谁呢!」 这话得分两个方面来看,一个是这个话里有客气的成分。不能说真以为人家拿她当成了自家人,有什么事都找上门来。要知道当年连守诚是知府大人的师爷,大家有很多公务上面的事情要合作,彼此又投契,自然密切一些。 但是如今呢,连守诚都死了这么多年了,剩下的也就是一点儿薄薄的人情而已。 另一个则是好的方面了,虽然人情很薄,但那也是人情啊!有之前的人情打底,连翘就有正大光明上门拜访的理由!不然换个毫无干系的人上门送礼试试看,人家根本不会接!不要以为这些吏目就是见钱眼开,不管什么东西只管收下。 而且人情也是走动出来的,以后逢年过节送礼祝贺不忘记这两家,逐渐的也就是熟人了。 真有什么要紧的事情,人家罩的住的范围之内,肯定是会管的。 相比起许多在苏州人生地不熟的独身女子,连翘这算是靠山厚实的很! 等连翘走了,住的很近的李、文两家夫人倒是谈起她,李夫人赞嘆道:「生的更像她娘,但也有当年连先生一些品格,真是个再难得不过的小娘子了!」 文夫人出身比李夫人高,自己见识也好,笑着道:「生的如何且不论,要紧的是那通身的气派,落落大方,不像是小门小户里出来的!若不是我家里几个孩子都娶妻了,孙子辈又差的太远,我少不得想要笼络一个媳妇。」 吏目的人家其实婚事上面挺为难的,嫁女儿也就算了,最难的是娶媳妇。如果是普通小老百姓,那倒是很愿意嫁给吏目人家,但是这种门户,吏目人家有点看不上!但若是换成是出身高一些的,又不愿意和吏目结亲了。 典型的看得上他们的,他们看不上,他们看得上的呢,别人又看不上他们,高不成低不就。 似连翘这种家境殷实,本身格外出色的,也难怪文夫人会动心。 连翘当然不会知道两个见面的时候仿佛普通长辈的妇人会议论这些,她回去之后就忙着看刘盈盈的『战利品』,赞嘆了一番苏州东西的精緻——只可惜她第二天也没有时间去逛一逛,第二天的下午得去参加业界的聚会。 聚会本来并不是让人感兴趣的事情,连翘和刘盈盈在嘉定的时候都是不怎么参加聚会的那种。但是有一个说法是这样的,『外来的和尚好念经』,在嘉定不喜欢的事情不一定在苏州也不喜欢。 没有参与过苏州这类活动的,多少还抱有一种想法——或许人家的不一样呢?说不定人家并不是如嘉定一样,各种聚会已经流于形式了...哈哈哈,其实都知道这种可能性很低,凭什么苏州城就出淤泥而不染? 只不过粉丝滤镜这种东西真的很神奇。在这个时代,苏州城之外的人看苏州都是有滤镜的,觉得那里各种都很美好,即便已经见识过这座城市不好的一面了也是一样。具体的,就好像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全国人民看上海差不多。 第149章 唐宋一路数落着朱敏:「你做什么还去寻他?他要么不来,要么就早些过来,迟了这么久,忒失礼了!」 三辆人力车跑的极快,最前面的拉着许文华,后面两辆并排跑的是唐宋和朱敏乘坐了。今日这一场业内的聚会发起者是个老前辈了,出于对前辈的尊重,来的人很多。朱敏最爱凑这种热闹,当然是不落人后的。唐宋最近报纸办起来了,还算是有模有样,这种聚会也来的多,为的是业内人脉。 而许文华,听说是他尊重的老前辈主办聚会,而且人家还特意请了他,也答应下来。 朱敏特意拉着唐宋找许文华,打算一起赴这一次的聚会。然而许文华正好灵感来了,赶稿根本停不下来。等到要出发的时候,时间已经很紧急了。那边肯定没有结束,然而等到赶到恐怕也进行了不少时间。 不上不下,最是尴尬。 第255页 只不过唐宋这个抱怨没有和许文华说,反而对朱敏说。主要是他觉得许文华这个人油盐不进,如果他真能听什么话,要么是他自己就那么想的,要么是那个人比他强。实际上唐宋这么多年了,已经放弃改变许文华了。 然而他这里有一个问题,朱敏笑嘻嘻的满不在乎,其实也是另一种油盐不进啊!一个是『我错了吗?我没有!』,另一个是『对不起,我错了!下次还会这样』,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 说到最后唐宋自己也觉得没有什么意思,摇摇头:「我也是魔怔了,和你说这个根本没用!」 说话间聚会的地方到了,付了车资,三人整理了一番仪表,这才走了进去。 进去见了主人家,这才在一个屏风隔断的小空间里坐下。今日这个聚会虽说是大前辈办的,但实际上也没有比往常的那些聚会有营养,唐宋还有一些心思,许文华就完全不想交际了。 三个人正说着话,大概是旁边的动静大了一些,他们竟也听的清楚。 听的出来隔壁有好几个人,男女都有。有一个男子语气似乎有些气急败坏:「做什么这般推崇『西湖客』?正经说起来,论内容深邃、立意高远、文辞雅致,哪一个轮得到他许文华!他不过是讨好了一班俚俗人物而已。小说不错,但也就是一般般的不错,推崇太过倒让人看不过去了——你们不觉得他傲慢的厉害吗?我也能见过许多别的大家,倒没有他那样的!」 仿佛是一场许文华的批斗会,在这个男声之后有人附和,其中有男有女。不过也有人替许文华说好话,几乎争论起来。大概也是因为在这种语境中,所以声音才会大到旁边的人也听的很清楚。 朱敏和唐宋都忍不住拿眼睛去看许文华...说真的,他们这一行往往有多大的荣耀就有多大的诋毁,越是大神,黑粉也越多。许文华是年轻一辈第一人,枪打出头鸟,再加上性格上的原因,这种批斗场合拉出来的机率很大。 只不过正好遇到,进行批斗的人还是同行,这种情况也是少之又少的。毕竟业内的圈子也就那么大,真得罪了人家,不说人家大神会不会报復。就说传扬出去,人家的亲友遍地,自此之后在业内也尴尬。 许文华倒是看不出来有多生气,只不过嘲讽地扯了扯嘴角:「也就只敢背后说说了而已。」 唐宋还算了解许文华,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当然只能背后说,当面说了以后可怎么在业内混?你当然人人都如你一般不管交际的规则,有看不顺的就当面让人下不来台。」 隔壁的争论还在继续,不过听起来『倒许派』是越战越勇,『挺许派』则是且战且退。主要原因是,『倒许派』的人至少都是言之有物,语言具有很强的说服性。而『挺许派』更像是迷弟迷妹无脑护爱豆。如果换一个不知道前因后果的吃瓜群众听,恐怕很快就会站到『倒许派』那边。 这个时候他们听到一个『挺许派』的女孩子说完之后,又道:「你说呢,连翘?你怎么一直不说话?」 然后就是一把女声微微抬高了些嗓音,不紧不慢道:「这有什么好说的,看闲书掉泪,替古人担忧。你们这里争论好不好的,对人家可有什么意义?」 这下嘲讽就开到两边了,只不过『挺许派』的妹子似乎和她关系很好,所以虽然被噎了一下却没有反嘴,只是纠缠她,让她一定要说些什么。至于为什么『倒许派』也没有回嘴,这就不知道为什么了。 连翘今天觉得挺失望的,苏州这边的业内聚会其实和嘉定的差不多。难道因为这是苏州办的,就变得高级一些了?当然没有。也因为这个原因,她甚至想要半途开熘,去好好逛一逛苏州。 最终制止她的是上辈子在集体生活中养成的习惯...一般来说,既然已经决定集体行动了,就不要中途不合群,那是很反社交的。然而这种情况下,想要她有多积极那就不可能了。 周围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了许多人,有嘉定第一报馆一起来的,也有一些不认识的苏州这边的。一开始不过说些零零碎碎的事情,知道他们是嘉定地方来的,便颇有优越感地问起他们觉得苏州有哪些大神最好。 说着说着,不知道怎么说起『西湖客』许文华了,然后就是一场论战。 刘盈盈平常也会吐槽许文华,但其实他也是许文华的粉丝来着。眼看爱豆要被对方喷下去了,立刻抓紧了连翘。 连翘推脱不过,只得道:「许文华这个人啊...怎么说呢,挺厉害的——从结果而论,写消遣小说的人里面他的文字最深邃最有内涵。然而正统文学中,他的小说本子又是最适宜消遣的一个。难道这还不够厉害吗?」 连翘微微抬了抬下巴,她说话速度并不快,声音也没有特意抬高太多。但是那种笃定的气场,让别人都安静下来听她说。 连翘说的很随意,寥寥道:「在我看来,将深邃严肃做到极致的人是天才没错,因为那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那意味着高出众人的格调。同时,将娱乐消遣做到极致的其实也是天才,同理,那也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你们写过小说吗?试试看,什么都不讲究,只要写讨人喜欢的东西,出来是不是真的讨人喜欢。」 「若真是那么简单,岂不是人人都是金华楼主了?可不要说大家爱惜羽毛,想想金华楼主挣的钱,在那些钱面前不动心的有几个?」 第256页 连翘上辈子就是写网文出身,所以对这种事有自己的感悟。有深度的严肃文学很难写,那么受欢迎的小白文就很容易写了吗?这恐怕就是外行人的想当然了。真正去写就会知道,这一道门槛前不得而入的人一样多。 连翘说到这个时候摊摊手:「许文华是更进一步的,想要在两者之间不偏不倚两者兼顾。说实话,谁又不想呢,既有好名声,又能赚钱...只不过一些人知道这条路的艰难,没走这条路。一些人选了这条路,最后死在这条路上了。」 「这条路上活下来的人不多,如今还在活跃的人里面,许文华是做的更好的,这样还不够厉害?」 有理有据,非常有说服力了。唐宋和朱敏互相使了一个眼色,再向许文华看过去,果然,之前一直挂在嘴角的嘲讽不知道什么时候收敛起来了,剩下的是一种认真。 有些事情被掩盖在了少年轻狂的本色之下,所有很少有人注意到他在一些事情上的努力与野心。许文华又生性高傲,有着太过强烈的自尊心,类似内心剖白这种事,他对宋文静都没有过。 这是第一次有人这样清晰地说出来,一个不认识的姑娘。 「可、可是,这就是他能那般傲慢的原因了?」依旧是最开始那个男声,看来他是真的对许文华怨念非凡了,不然也不会这样坚持。 只不过『挺许派』的女孩子哪能不乘胜追击,立刻笑了一声:「哦...原来你们看小说本子看的不是小说本身,而是这个作者傲慢不傲慢?这也是好笑了!」 确实,这就像是民众对艺术家,只要没有杀人犯法什么,其他的性格上面的问题非常大度。而且进一步说,大家是看他们的作品的,和人的关系并不大。 不过有的时候也不能这么说,公众人物,就像是演员,虽然大家都是看他们演的戏,但是受到他们本人演技之外的因素影响也是很大的。外貌、性格、行事作风,等等等等吧。 也是抓住这一点,『倒许派』又开始驳斥起来了。 连翘听到对方那个男子又开始了,心里有些不解,这个时候已经不耐烦了,放下手中的茶杯,站起身:「所以呢?你们的意思我倒是不明白了。你们不知道吗,既然人家许文华已经具有一般人没有的才能,那么和一般人不同,不也理所当然?」 怕他们不明白,连翘还举例子道:「正如一个豪门贵公子,人家没有特意显示自己的简朴,反而过的十分奢华,难道这有什么问题吗?」 说到这里,连翘自己反而笑了起来。 唐宋他们这边听到了女孩子清脆的笑声,似乎是觉得这件事真的很好笑。朱敏非常行家一般道:「定然是个美人!」 朱敏一向在女子一道上能够见微知着,听人家一声笑也能做出这个结论。 又听那个女孩子笑完之后,慢条斯理道:「...当然了,这样说起来许文华也就是一个庸人而已,没有什么超凡入圣的——其实这也是必然的,真正超凡入圣的作者所写的东西根本不会受欢迎。」 「这样的人走在普通人前面,普通人是没办法理解他们的,他们终其一生也只能和一两个知音遥遥相应。一旦受到很多人喜爱,那不过说明他们格调和普通人差不多,何谈超凡入圣。」 「说他超凡入圣的,只不过是外面的人。看他的文字就知道了,他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他清楚的很,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第150章 许文华确实非常清楚,只不过有些东西他自己都不愿意承认——他是有自己的艺术追求的,所以他其实很多时候并不去想自己有多嚮往名利。但其实他就是有!他认真研究大众到底喜欢什么样的东西,然后呈现出来。 即便是所谓的『快人快语许文华』其实也没有想像中的坦率...在面对自己的时候。 或许和时代有关,能够坦然面对自己其实是一个不那么纯粹的艺术追求者,这很不容易。即便是大家眼中性情超脱的许文华,那也是一样的。 而这一次,这些被一个素昧谋面的女孩子戳破的干干净净——其实没有错的,他许文华也不过如此,就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写小说的了。 「诶诶诶,连翘你等等我。」 是拉椅子的声音,唐宋和朱敏互相看了一眼,知道是之前说话的那个女孩子『连翘』要出来了。立刻伸长了脖子从屏风一侧望过去,他们就是想看看这位比他们还要了解许文华,简直将许文华看透了的女孩子到底是什么人。 不只是自己看,朱敏还伸手转了许文华的脖子:「想看就好好看看!老端着算是怎么回事。」 然后他们正好看到一个女孩子从旁边的走廊经过,不耐烦道:「盈盈姐,你快一些。」 声音正是刚才那个女孩子! 等到人都走了好一会儿,三个大男人才收回了伸长的脖子。唐宋一边揉着有些酸的脖子,一边沖朱敏竖起大拇指:「你厉害,这次算是服气你了!」 朱敏也面露得意之色,甚至拽文道:「『媚眼含羞合,丹唇逐笑开。风卷葡萄带,日照石榴裙』,我说是美人的,自然不会错。」 连翘很漂亮,而且没有长残的趋势,似乎是要越长越漂亮的样子。 她生的眉目精緻如画,同时浓墨重彩。头髮漆黑如同鸦羽,眼睛如同黑珍珠,黑白分明清凌凌,嘴唇则是自然的嫣红色,皮肤是雪一样的洁白晶莹。 第257页 这样强烈的颜色对比非得要浑身其他的地方也艷丽非凡才能压得住,于是她上身穿了一件玄色立领对襟绣萱草花短比甲,下身是一条石榴红吉庆有余盘金百褶裙,长长的,只露出脚尖一点点。 朱敏甚至忍不住看着许文华抚掌大笑——许文华已经看着佳人离去的方向怔忡的了良久。 「真是个标緻的小娘子——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罢了。怎么...难道你不动心?」才说半句,就见许文华瞪着自己,朱敏觉得挺冤枉的,就反问他。 许文华『哼』了一声却不说话。 说实话,许文华一直以为自己对女子的长相併不很在意。虽然他写的才子佳人小说女性角色大多有一副好相貌,但是那是为了市场考虑,实际上就他本人的审美取向来说,他一直认为内涵比外貌重要。 所以才说许文华实际上是一个少女心爆表的傢伙——期待的是一生一世一双人,能够心灵契合的爱人,两个人彼此倾慕、彼此相知、心有灵犀。重要的是两个人的思想对等,能够相伴一辈子。 美丽的皮囊终归会腐朽,只有思想才会永恆。 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受女孩子话语的影响,还是美貌本身就具有那种力量。当他看向她的时候...他其实已经完全被她迷住了。 就像是一只艷丽的蝴蝶,翩跹在水面,翅膀沾上了沉重的水汽——越来越重越来越重,然后即将沉没到水中。临死之前的挣扎缓慢而强烈,又因为本身绮丽美艷到不可思议,所以这个过程就有了触目惊心的力量。 凄凉而又秾丽的美,简直就像是凝实了的黑白红三色颜料,粘稠地流淌出来。过于强烈的对比色,惊心动魄的瑰丽。 从古至今,外表从来都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力量。特别是在动物界,美丽的异性才能得到配偶的青睐,传承下去自己的血脉。 而人类,认为自己是万物之灵长,早就已经脱离了禽兽动物的本能。然而事实真的是这样吗?恐怕并不见得。好美色这一点上而论,简直是传承自血脉骨子里的本能!在上古不知道多少年前的时候,人类的祖先就是由外貌影响的。 很多年以后,其实人类没什么变化。 用后世的话来说,人其实就是视觉化的动物,承认自己是个颜狗其实并没有多难。以为自己不是颜狗的,更多的可能是没有遇到自己喜欢的那一款。毕竟审美这种东西,总是有偏好的。 女孩子的确非常漂亮,更重要的是,不知道是之前那番话的影响,还是本来就是这样——这姑娘在许文华的眼睛里简直倾国倾城! 朱敏看到许文华在意的要死,但是又要装作什么事都没有的样子,简直无话可说了。立刻站起来推了推他:「还不去打听打听那位姑娘是谁!咱们这一行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如果这次错过了,不见得日后能遇到!」 许文华却还要嘴硬:「我打听她做什么?你这人总是...这般的?」 朱敏对许文华省略了什么内容一点兴趣都没有,只能摇头道:「行吧,这是你的事情——我干嘛皇帝不急太监急?」 说着重新坐下,这个时候倒是许文华开始有些坐立不安起来了。 朱敏非常了解许文华,知道他是真的对之前那个女孩子非常有好感,要知道这可是一件相当了不起的事情了!以许文华充满少女心的性格来说,开头没有『感觉』的女子他甚至不会有再继续接触的想法。 然而天知道他许大少爷的『感觉』到底是什么! 朱敏一度还担心他将来会自己一个人到死,成为一个脾气古怪的老光棍——年轻的时候性格不太好还能称为年少轻狂,但是年老了也就只能那么评断了。 现在忽然有一个小姑娘能入了他老人家的法眼,那还等什么! 只能说当局者迷(?),总之许文华确实因为人家小姑娘说破了自己都没有看透的东西而心有所感,同时也被人家的容光所摄。但是,许文华自己并不见得认为自己是喜欢那个小姑娘。更多的,觉得自己是对一个真的比自己还要了解自己,同时美丽非凡的女孩子,有一种很正常的好感。 就像是生活中,任何一个人都会遇到让自己欣赏的异性,但这就是喜欢了吗?恐怕不见得。 然而从朱敏这个朋友的角度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了!在他看来,文华仔对人家小姑娘高感度已经高的要死了,就是自己还端着而已! 唐宋也是察言观色的一把好手,朱敏看到的东西他也看的到,不过他没有朱敏对许文华的那种热心。反而相当隔岸观火一般道:「你管他作甚?这种事总得吃到教训,日后才能变得聪明!」 当然,唐宋之所以能这样轻松,并不是因为他真的在幸灾乐祸。而是因为他笃定这次没有打听到人家小姑娘,也不见得怎样。反正苏州业内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的,真正要翻找起来其实并没有想像的那么难,总能补救。 更何况已经知道人家的名字了,那就更没有什么好担忧的。让许文华在这上头吃一次苦头,这不是更好? 朱敏也是明白这个道理的,所以之后便没有强劝。只不过见隔壁的人陆陆续续地走出来,走廊上转头看见了他们三个,立刻像是见到鬼一样。 呵呵,背后说坏话还被听了个正着,还有比这个更尴尬的吗? 第258页 许文华三个人还没有什么反应,实在是相对之前那个名叫连翘的姑娘,他们这些对许文华不喜的人实在称不上多让人注意。他们现在心思都在想那个女孩子,这些人若是没有走出来,他们都快忘记有人背后在说许文华不好了。 相比起三人的淡定,反而是说的人慌张起来,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一个个只能尴尬地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贴着走廊根儿熘了——大概是寄希望于许文华这些人根本就不认识自己,今后也没什么见面机会吧。 等到人也看不见了,朱敏这才『啧』了一声,不知道是说给人听的,还是自言自语:「我说怎么之前那个女孩子一说话,这些人便声气好了很多,原来领头的都是青年男子。所谓少年慕少艾...这倒也是常理。想来那样可爱的女孩子,谁都会忍让很多的。」 不管朱敏这话是说给别人听的,还是真的自言自语,只说这个话确实是真的。连翘在这场聚会里不知道遭了多少人搭讪,相比起嘉定地方人们多少还有的矜持,似乎苏州这边要『开放』的多。 从连翘现代所经歷的事情来看,苏州的这些只不过是小儿科而已。但是如果代入这个时代人们的观念,这无疑是开放的过分,甚至社会风气败坏了! 就连早就知道这种风气的刘盈盈似乎也觉得太过了,以前她知道这种事不过是听人说的而已。现在因为连翘的关系,算是自己经歷过一遍了,感觉自然不一样。拧了连翘的脸一下:「在嘉定的时候不过是有认识的同事托我说和于你,怎么在苏州这边全然不同了!这可真愁人啊!」 这种情况其实也超出了连翘的预料...不太习惯这种待遇。 不过相比刘盈盈发愁,连翘度过惊讶时间之后就非常适应了。毕竟她来自一个见人就称唿『帅哥』『美女』,社交搭讪都毫无压力的时代。如果说害怕自己被苏州这边的世界迷花了眼睛,被人骗什么,那实在是想太多了。 就那些撩妹的手段,现代幼儿园也比那个强了!好多小朋友撩起妹来才真的让人把持不住! 笑嘻嘻地搂住刘盈盈的肩膀:「盈盈姐发愁什么?忧虑我?那恐怕是忧虑错了。你知道的,我向来是一个铁石心肠不为所动的人。」 只有养在深闺的女孩子才容易被骗,指望一个来自现代的女孩子被这个时代的撩妹手段迷惑...那反而是比较有难度的事情。 第151章 苏州一游让连翘对这个时代的苏州有了一些基本的了解,怎么说呢,有好的地方也有坏的地方。正如狄更斯所说『我们正奔向天堂,我们正去往地狱』。但不管怎么样,她始终对苏州抱有相当程度的憧憬,决意要搬来苏州了。 买了苏州的衣料、香粉给小姐妹,家里的亲人也有各种礼物,最重要的是给吴美娘带了苏州这边花样时兴的首饰——平常吴美娘自忖自己是寡妇,可以不去装饰,但是女人哪有不喜欢打扮自己的呢。 回家之后吴美娘果然对连翘带的首饰很喜欢,连翘甚至看到她在家里使用那些首饰,只不过出门的时候会换回朴素的那些而已。 这是连翘比较舒适的一段时间,每日不过是报馆点卯,在报馆也没有什么事做,都是在写新的小说而已。因为并不太熟悉这个题材,而且有意精雕细琢,再加上时间充足,她写的很慢。一开始每日大概只能写半回文字,后来进入状态,对这个题材也越来越了解,也不过一日一回文字而已。 在这个时代算是快手了,但是如果和之前的写作速度相比,那当然是大有不如。 也就在此时《药庐琐记》的第四篇《狭路相逢》在三吴报馆的《文汇月报》上登载了,立刻引起了极大的注意。这并不是因为这篇短篇好的让人一见就跪,应该说这件事的引申意义大于本身意义。 一个苏州城的报馆接触了连翘,约到了稿件登载,而且还不是上次《玉林报》评赛月那种情况...这件事具有相当的想像空间! 「狭路相逢?」许文华也是第一次读《狭路相逢》这篇小说,一开始并不明白这个篇名是个什么意思。等到读完通篇再看这个篇名,忽然就觉得有一种很难说的感觉。 玉楼春和甘宁,这一生有那么多的事后悔,但是如果可以回头,我依旧会看你那一眼。即使如果没有那一眼,之后很多事情都不会发生了——或许之后很多事都错了,但是最开始的时候,我们狭路相逢,并不是什么错误的事情。 《狭路相逢》最成功的就是一见钟情的描写,如果这段一见钟情不够力度,那么往后玉楼春和甘宁做的很多事情,乃至两人之间凄凉的悲喜也就变得没有说服力了。 而那一天,在人群中看见你,一个本是桀骜少年,一个合该无忧少女...还能有什么比这个般配?最开始的时候,他们天造地设。乔琏下笔将少年意气写到了极致,也将明媚少女不知愁写到了极致。 无论入代其中哪一个身份,都会觉得爱上另一个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再然后经历命运如洪流般的种种安排,也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读完《狭路相逢》之后许文华不管心里想起了什么,倒是看了自己的编辑:「文静兄你这次算是得偿所愿了!」 没错,凡是有一定分析能力估计都能推断出来了,乔琏和三吴报馆已经有了一定默契。如果没有这个默契,还没有上苏州的作者怎么可能随便就开始在报馆上登载内容,这本身就等于是表态。 第259页 这就好比国家与国家之间签订的意向书,虽然按照道理来说这只是一个意向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转过身去不想认,大可以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但是凡是讲一点脸面的国家,落到白纸黑字上的内容,总归会慎重很多。 而这种事情也几乎没有秘密可言,只要稍微打听一下就能知道了,经手这篇稿件的人是有名的宋文静编辑,也是如今《文汇月报》的副主编——去年就在说可能要升职了,直到今年才成行。 许文华的『祝贺』也从此而来,毕竟得到一个乔琏这样的作者确实是一个编辑很大的成就。如果考虑到这个作者根本没费自己的精力,等于是天上掉下来,那就更招同行羡慕嫉妒恨了。 宋文静却相当淡定:「这才哪里到哪里,不到最后的时分,不晓得别人有什么本事没拿出来!可不能掉以轻心,我现在只不过是占了第一个先手而已。如果这个时候就放心,那未免也太小觑天下英雄了。」 宋文静是行内的老油条了,所料果然是不差的。 随着《狭路相逢》登载,所有对乔琏感兴趣的报馆和编辑都传开了。 登载《狭路相逢》更像是一个试探,试探苏州这边的水深。同时也像是一个前奏,这是乔琏即将上苏州的前奏。这种事当然足够引人注目——现在的苏州并不缺作者,但是厉害的小说作者在哪里都是稀缺资源。 连翘并不知道《狭路相逢》在《文汇月报》上连载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应,而这个反应短时间之内其实也传不到她这里。现在她更多的时间是放在写新小说上面,再就是和家人相处。 见连翘这样认真,钱宝儿有些想要开口的话就问不出来了。自从连翘新文的素材收集完成,其实她就没有什么事做了,连翘又不是那种习惯有助手帮忙,甚至请人代笔的作者。比较直白的说,钱宝儿现在就是有助手之名无助手之实,白拿了助手的报酬。 一般的助手恐怕会非常高兴,但是钱宝儿并不是那样的人。她做连翘的助手本来就是为了学习、提高自己,现在她有问题当然还是可以去问连翘。但是——什么都不做、有钱拿、还能学东西,这不就是占朋友便宜了吗? 她想和连翘说一下这个事情,但是不好意思直说,因为她知道连翘是真心拿她当朋友的。她这里计算了这许多东西,反而特别让人觉得生分...没有办法,这种事情还是只有请刘盈盈居中调和。 刘盈盈满口答应,转身就与连翘道:「你现在也没有什么地方能用得上助手,宝儿她不好意思白拿你报酬,说是想要辞了你这里助手的事儿。」 连翘摸了摸头,虽然觉得这件事有点突然,但是带入宝儿的角度确实也很好理解。所以最终愣了愣,笑着点头:「这样也蛮好的,如今她是正在连载一个中篇吧?隔一日连载半回文字的那个...就算千字报酬的档次低,但收入也不少,至少维持生活绰绰有余。」 能让自己的喜好变成工作,而且这份工作还完全能够养活自己,这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刚来嘉定的时候钱宝儿还没有这个能力,现在具备这个能力了,连翘也很为她高兴。 辞职这件事说定了,但是事情并没有这么完,钱宝儿自然还是要自己亲自过来一趟说明的。而且连翘还要将这个月做了半个月的报酬结给她,即使钱宝儿根本不肯收,连翘还是硬塞给她了。 连翘与她道:「人家作者和助手散伙都会有作者请助手吃个散伙饭,算是谢谢过去一些日子的帮忙。我们也按照这个来吧!附近的好馆子也不多,就明日去五福楼吃!」 这一顿饭吃的很丰盛,是两个女孩子远吃不完的丰盛。特别是钱宝儿还吃的很少——她这些日子从知道连翘快要上苏州开始,心里一直装着心事。这个时候更是心事重了起来,胃里觉得特别沉,根本吃不下东西。 连翘虽然专注于要去苏州的兴奋当中,但也不是瞎子,钱宝儿的异常还是看的出来的。趁这个机会便问道:「你这些日子有些古怪,是有什么忧心的事儿吗?」 钱宝儿嘴唇掀动了几下,最终到底没有说出来想说的。只是挂起笑脸道:「并没有什么大事儿,不过是第一次开始连载,压力有些大而已!」 对于很多作者来说第一次连载是不亚于第一次发表文字的大事,特别是连载本就是持续性的,压力是持续性酝酿发酵的,只会越来越沉重。连翘虽然没有过这种经歷,但是是知道这件事的,所以并没有怀疑。 直到两人吃完饭之后,事后她才与刘盈盈说出自己的真实心思:「我其实是想继续给乔琏先生做助手的,真的受了乔琏先生很多照顾,那些东西她一直教我,就是老师也不见得这么仔细。但是我跟着一起去苏州是怎么回事儿呢?以我如今的能力,去苏州等于又是从头开始,一开始只能完全依靠乔琏先生。」 「我不想变成那个样子。」 刘盈盈倒是挺理解这种感觉的,那种自身能力不够的无力感。她喜欢楼副主编,当时一直想帮助他,但是她根本帮不上什么忙。 这个时候却不好拿自己举例子,便宽慰她道:「这有什么的,你是个有天资的,只管在努力努力,说不得很快就不同了,也拥有上苏州的能力...再者说了,去到苏州、去到京城,这些本来就是你们这些人该有的志向!」 第260页 地方上也是有天才作者的,但是地方上受限于市场的上限,以及平台的弱势,根本留不住真正的天才。而真正的天才如果在混上几年之后还不能去到业界的中心,苏州、京城等几个有限的城市,那也很难称得上什么天才! 这就好比后世的职业足球,荷兰、葡萄牙等二级联赛,即便是豪门也是留不住人才的,只能给英超、西甲这种顶级联赛输送人才。而本身有能力有志向的球员也不会甘心就在二级联赛里称王称霸,到了时间肯定是要走的。 真正的天才到了时间就应该去往最大的舞台大放异彩,所谓『金鳞本非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刘盈盈与钱宝儿说这些,虽然和她编辑的身份不相符——编辑都是要尽力留下自己名下的作者的,但是身为朋友,这些话说的很实在。 钱宝儿当然不是一个在写作事业上毫无野心的人,如果真的是这样,当初她根本不会离开崑山来到嘉定。这个时候听了刘盈盈的话,也只能说是正中内心,脸上也露出悠然神往的神情。 「苏州啊...如果能在苏州出头的话...是乔琏先生,这应该十分容易吧?」 第152章 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阶级』,这是毋庸置疑的。 无论是什么行业,哪怕是从业人员早就饱和的,对于优秀人才的热衷都是不可以低估的。 以小说行业为例,刚入门的新人,作品往往粗糙。这种作品哪怕是不要钱也很少有报纸愿意发表,毕竟人家报纸面对读者是要负责的。如果内容太差,恶了读者,将来可能花几倍的力气也没办法迴转过来。 但是一旦作者成名、实力超群,就是报纸和书商求着他们了! 在这样的行业形势之下,对作者的等级也就划分出来了。连翘曾经套用后世的等级划分过登顶王者、大神、小神、粉红、小透明、扑街什么的,便于她自己理解,而实际上和她的划分其实还是有点不同的。 业内有自己划分的一套,首先就是所谓年收入,按照年收入有大神、小神、中坚之分,之前钱宝儿就还说过要做一名中坚作者呢!但是这一套并不一定能够清楚的划分出一名小说作者当前的位置。 有的作者勤快,写作内容比同等的作者要活生生多出一倍,自然收入也多出了一倍,好似就比同等作者高出了很多——从收入上看是这样,但其实未必。 另外写文的种类不同,有的小说相比王道主流就是卖的少一些,但是报纸也不可能全都是王道主流那一类小说。所以这类非主流作者赚钱是少一些,论及江湖地位,却未必会低。 这类例子还有很多。 而看作者当前的地位,其实有一个更加标准的数据,那就是报馆方面给出的待遇。 作者们,特别是知名作者,收入的大头并不在报纸这边,而是单行本。但是报纸这边愿意给出多少钱一千字,以及相关配套的待遇等,这才能更清楚地表示作者的价值——经营报馆的文化商人都是很精明的,自然不会拿自己的钱开玩笑。 这就好比后世足球运动员们,其中也别是知名球星,他们的收入并不单纯的依靠工资,甚至商业方面的收入才是更重要的。但是球队愿意给他们的周薪往往才是他们价值的体现,没有比这个更现实的了。 苏州这边报馆对小说作者开价,中长篇小说的价格稳定在三钱银子到三两银子一千字。当然偶尔也会有例外,但是那种例外就是凤毛麟角了,不值得拿出来说。一般来说三钱银子一千字就是底线,而三两银子一千字就是上限! 以许文华来说,他现在拿的就是三两银子一千字的顶价!就这样三吴报馆还处处对他各种照顾,另有很多待遇上的补贴,就怕他一个不小心就被别人挖走了! 毕竟这种一个就能扛起报纸销量的作者,谁家都是稀缺资源。只要冒出来,有一个算一个,立刻就会成为很多报馆主编们放在案头算计的香饽饽。 而现在就有一个这个级别的作者要出来,可有不少报馆正在打主意——乔琏即将从嘉定出走,上苏州发展,这个消息虽然没有明说,但是在苏州报馆中间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 明辉报馆是苏州一家中等偏上规模的报馆,报馆也有自己的王牌报纸能够占据一席之地,但是整体水平差一线报馆还是挺多的。不过明辉报馆创办也才几年,正是在极有冲劲的上升期,以后怎么样并不好说。 也是因为年轻,整个报馆的规模还没有臃肿起来,领导就是后面的老闆,加上总主编、总副主编、几个有限的主编而已。这一日就专门为了吸引乔琏来自家报馆开了一个短会——苏州报馆,特别是这种上升期的中等报馆,对顶级作者的渴求其实是远远超过连翘想像的。 毕竟在她的观念里,各个网站不可能离了哪个作者就过不下去。 然而这种看法就片面了,这和连翘自己所处的阶层有关...总的来说她是一个处在小透明和小粉红之间的作者。这个级别的作者很难说有多重要,网站对这些作者的重视程度也不是她能体会的。 他们来了又去了,又能怎样呢? 但是顶级作者就不一样了,对顶级作者开放的种种特权,甚至诸如版权等方面的优待暂且不说。就说浮在水面的一些挖墙脚事件,就非常明显了...如果挖墙脚真的没用的话,那又何必挖呢! 第261页 而且这种单个顶级作者的作用在平台和市场都成熟起来之后,作用其实是降低了的。如果是在洪荒时期,最初始的小说网站作者都很少了,往往能有一两个大神坐镇就足够搞风搞雨了。而如果失去一两个顶级作者,对于一个小说网站来说,那就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这个世界的小说行业正式进入高速发展期已经四十多年了,但是在古代,行业发展等方面都不能和后世相比。后世四十多年什么都好了,但是在这个时候四十多年,小说行业其实仍没有进入成熟时期。 如果非要定义的话,最开始应该定义为『草根创业,欣欣向荣』,这一时期没有什么大报馆大资本之类的。很多报馆甚至不是商人开办,而是一个作者出名了之后,尝试性地就去办报。不过那时候僧多粥少,不管办报水平如何,读者都是买帐的。也正是随便进去捞一捞就能捞到金子,这才吸引了第一批有钱人投资。 自此就进入了报业小说业发展的第二个时期『去粗存精,资本涌入』。在这一时期,资本的涌入有两个影响,一个是淘汰掉了一部分资金少,同时报纸内容也不优秀的报馆。另一个则是用稳定并且在当时看来已经非常丰厚的报酬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进入这个行业,成为作者。 现在其实就处于第三个时期,『群雄并立,竞争激烈』。这个时候已经有了大报馆,同时中小报馆的上升之路还没有完全被禁绝。整个行业竞争很激烈,大家都争抢着占据更好的位置。 连翘估计,进入下一个阶段就会淘汰大量体量比较小的报馆,正式由业界的『春秋』进入『战国』时代。行业内部终究会由数量不那么多的几个大佬统治,而不是现在乱战的样子。 只不过这个过程会很缓慢,有几个关键性的问题要解决,其中最硬的骨头就是交通运输业。只要交通运输业能够突破瓶颈,大报馆的辐射范围就能爆炸式地扩大!原本地区性的小报馆就会失去生存的空间。 明明身处苏州的辐射之下,嘉定的报馆都有自己的生存空间,这正是因为运输始终比不上本地发售。 这就好比后世的相声演员,最开始的时候整个行业需要的相声演员反而比较多。因为当时没有收音机普及,更不要说电视什么的了。这种情况下每一个地区的相声演员都能够混下去,但是有了收音机,甚至电视之后,全国也只需要几个最好的相声演员了。 不过那都是之后的事情了,连翘甚至不知道自己活跃时期能不能看到那一幕...看科技树将来会怎么点吧,这也不是她一个文科生能够弄清楚的。 总之,现在的报馆,特别是体量不那么大的报馆,真的是求贤若渴了。甚至能所有的领导人全部聚起来,专门为吸引一个作者开一个会。 当然了,这并不是说乔琏真的就已经成为大神了。如果连翘的小说都是在苏州发表的,说不定已经成了,但是她不是啊!受到平台的影响,她现在的数据并没有达到大神的要求。 但是大家都是有眼睛的,自然明白人家的水平,再加上这个是个来之能战的成熟作者,都纷纷愿意以接近顶价,甚至就是顶价来请人! 明辉报馆的老闆最先开口:「我不如诸位先生懂行,别的事情我就不说话了,只定个调子——咱们请乔琏过来用顶价!另外别的待遇也都好商量!」 说完这话,老闆果然就不再开口了。 其他几个高层议论开来,有一个主编就道:「想要挖来乔琏恐怕不太容易,人家都透过三吴报馆的宋文静在《文汇月报》上登载过小说了,这其实已经说明他们之间是有默契的。」 总副主编撇撇嘴:「默契算什么?就是真的签订了文契还能赔钱毁约呢!」 一般来说当然没有这么混乱,就算真的想要契约结束之前换报馆,也会三方之间私下协商,协商出结果之后平稳解决。真的闹到赔钱毁约,其实大家面子上都不好看。 不过总副主编并没有说错,这种默契很有用,但是只要锄头挥舞的得力,其实又不是那么重要。 另一个主编则是为难道:「和三吴报馆相比,咱们明辉还是要差一些,如何吸引人家呢?」 研究来研究去,明辉报馆的管理层在纸上记下了好几条。其中最重要的,强调的最多的就是待遇!相比起大型报馆,中等大小的年轻报馆在给作者开待遇的时候其实是更灵活的。 大报馆规模大,作者也多。一个作者提高报酬并不算什么,麻烦的是很多自忖和这人差不多的作者若是也要求提高报酬,这可怎么办?报馆经营中,作者的报酬是成本开支中很大的一块,稳定的报酬等级不被破坏是很有必要的。 所以很多大报馆为了留住一些在别的报馆能拿更高报酬的作者,除了讲情怀,强调自家平台对长远来说更好之外,也会在报酬之外的待遇上下功夫。这就好比后世公务员的工资其实一般,但稳定再加上各种杂七杂八的福利,立刻就让很多人趋之若鹜了。 在这一点上中等报馆更有优势,他们并没有多少厉害的作者,整个薪酬体系也没有成型,不存在牵一髮而动全身的问题。 除了老闆一开始就说明的三两银子顶价,他们还承诺了报纸上升销量与奖金挂钩等奖励措施。然后提出可以给安排助手,助手的薪酬由报馆负责。如果对方在苏州没有住的地方,报馆也可以安排,至于租金上面也会给出一定的补贴。 第262页 总之拉拉杂杂一大堆,看着能把无数刚刚入行,还在苦熬的新人作者羡慕死! 然而与此同时,有差不多行动的并不止明辉报馆一家。歷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同行们的行动在这个时候显得默契非常。 第153章 想要找乔琏的人很多,然而找到乔琏的人却没有。原因也很简单,这些人根本不知道连翘的真实信息。又不是人人都是知府大人的师爷,过来一问报馆就说了。 报馆方面已经有连翘的叮嘱,并没有对这些她无意的报馆透露她的真实信息。一方面是那些人进进出出,或许会让亲戚邻居发现。要是亲朋知道她就是乔琏,还是有些麻烦的。 另一方面就是连翘的性格使然了。 刘盈盈就颇为不解地问他:「怎么这就看好了三吴报馆的宋编辑?人家都说买个玩意儿还得货比三家呢!你这里好歹看看别人家是怎么个章程啊,说不得有更好的条件呢?你如今又不是没有地方去,该挑选一番的。」 连翘听出刘盈盈的话语里有一丝醋意,于是笑着抱住她的胳膊:「怎么了...难道盈盈姐你吃醋?哈哈哈,放心放心,在我眼里我将来的编辑都只是编辑而已,宋编辑是这般,若有新的编辑,那也是这般。只有盈盈姐你是不一般的,你是我第一个编辑,还是我好朋友呢!」 刘盈盈脸皮微红,瞪了连翘一眼,可惜没什么威慑力。 「就是和我说话好听而已,等到人家也成了你的好朋友,你就不这样说了!」 连翘笑嘻嘻地解释:「我并不是不想挑选,只是我这人的性格干脆一些,不爱太多选项,太多选项倒是容易让我举棋不定。既然人家三吴报馆是苏州有名的大报馆,给出的待遇也很不错了,那还犹豫什么呢?」 连翘并没有选择困难症,但是面对太多的选择左右为难是肯定,所以她养成了不太计较细节的习惯。一般而言,对于她来说达到标准之后她就不会锱铢必较一样抠细节了。 话是这样说,但是那些报馆可没有那么容易放弃!见不到她本人就寄信件。于是陆陆续续的,连翘接到许多来信,都是各个报馆寄给她的,其中都是说明自家丰厚条件。报馆也为乔琏准备好了种种,如今正虚位以待! 这些信件刘盈盈也看过了,感嘆道:「这些人也是厉害了,苏州的银子不是银子么?个个都开出了三两银子的顶价!还有这样的贴补,那样的福利,全套下来报馆还能赚钱?」 连翘瞥了刘盈盈一眼:「我如今就拿了咱们报馆里的顶价,你说够不够回本?苏州那边报纸销的更多,做gg又捨得出钱,反而更赚!」 刘盈盈把信件重新装进信封,笑了起来:「为什么大家有才能的都赶着上苏州,我如今才是明白了,光是报馆的酬劳方面就差远了!不过苏州出头难,又有几个如你一般进了苏州就是这样的待遇?大多数且有的熬!」 相比起其他报馆,三吴报馆给连翘其实并不是顶价,但也差的不远,二两八钱银子一千字。倒不是三吴报馆出不起二钱银子的差价,只不过三吴报馆体量大,需要考虑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一个刚刚进报馆的作者,甚至是从外地来的,就算大家都说她是能成大神的一个,但终归不是啊!现在就是个小神神格而已。若是直接给了顶价,报馆名下一众小神怎么说? 也是因为这一点,三吴报馆只能在其他地方想办法补偿乔琏,生怕他心有不满,和别的报馆跑了...算一算那千字二钱银子的差额,其实都在其他的待遇上补齐了!各种想得出名目的补贴,一样没少地分给乔琏。 当然了,即使是这样和一些报馆还是不能比。就比如这次收信,有一家名为『明辉』的报馆就十分有诚意,那样的待遇连翘看了都觉得咋舌。但是最终连翘还是没有选择明辉报馆,而是下定决心去三吴报馆。 一方面是她已经和三吴报馆说好了,不愿意失信于人。另一方面就是关于一些小一些的报馆对她的劝说,她觉得没有什么意义。 一般来说,大报馆的条件都和三吴报馆差不多,真正给出超级待遇的都是中等的报馆。但是大报馆的平台和小报馆根本不一样,就好比一个能卖二十万份报纸,另一个只能卖十万份,影响力不再一个层级上! 真正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有规划的作者都不会只看到眼前的一点蝇头小利,就忘记了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这些中等规模的报馆来信,除了说自家的待遇如何好之外,就是在说大报馆难混! 他们那样的报馆去了就能做当家作者,资源虽少,但是能集中倾斜给看重的作者。大报馆就不一样了,他们那里大神小神多,资源看起来很多,但是大家分一分就不剩什么了。 就比如一家报馆都有王牌报纸和边缘报纸之分,同样在这家报馆之下,边缘报纸的影响力度还远不如一般报馆的好报纸呢! 初来乍到,谁知道会有什么安排!这种大报馆的报纸,王牌报纸的版面说不定早就满了,哪里能空出位置! 就算刚刚去的时候为了留住人,大报馆可以给出不错的条件。但是他们对作者是没有耐心的,只要没有达到他们的预期,他们就会很快将目光放在新的人身上,很少会给一个作者第二次证明自己的机会! 毕竟他们不缺人么! 第263页 而稍小一些的报馆就不一样了,他们对好作者的缺乏是很明显的。一个作者第一次在商业上失败,这是他们可以容忍的。 如果说连翘是一个普通的小说作者,说不定她真的会被这些说法打动——这些报馆并没有说假话,只不过换了一个角度,说了一些道理而已。 偏偏连翘并不是,她对自己有着充足的信心!抱着这样的心态,她不仅不会畏惧大报馆的竞争烈度,甚至会觉得颇为喜欢。 小报馆固然安逸,但是天花板只有那么高。大报馆就不同了,竞争激烈的同时不容易触顶,能够提供给连翘这个时代最大的舞台! 更进一步说,连翘原本的目标就是星辰大海,她可是想要在小说界登顶的!若是这个时候连进大报馆竞争的勇气都没有。那还不如仔细研究一下苏州如今正流行的票券,她大学念的是金融方面的专业,投资学是他们的专业必修,她也算是认真学过的。 说不定了解了这边的林林总总,还能混一个初代女股神的名头呢!也免得在这个圈子里蝇营狗苟。 说到底,从现代到古代,连翘其实挺空虚的。生活中写文让她忙碌了起来,这是充实的,可是从精神层面却不能这样说!如果有个足够高远的目标,那还可以。不然若是想要混吃等死,她做什么不比做写手强?反正她已经赚到足够生活一辈子的钱了。 连翘是这样想的,不过三吴报馆不知道啊!打探到有许多报馆依旧不死心,正在用各种各样的待遇诱惑乔琏。就连一贯好脾气的宋文静都忍不住在报馆里面摔了稿子:「有眼睛的都能看到咱们已经和乔琏先生说好了,这些人偏偏还要出来搅局,这不是坏了规矩么?不当人子!不当人子!!」 副主编都这样生气了,底下的人一时之间噤若寒蝉,连续好几天文汇月报的办公室内都是一片低气压。 拯救一切的是连翘寄到三吴报馆的信件,在信里面她大概说了一下自己新小说想要连载的版面要求——这就是一个红果果的许诺了,若是改变主意去别的报馆,自然不会有这样的信。 宋文静这才心情转好,私底下对朱敏道:「我早觉的乔琏先生正派,脾气也好,如今一件果然了。没有趁着身价好就死命抬价,甚至还主动来信了。」 朱敏见宋文静心情好,好奇道:「乔琏先生不是有要求,到底要求了什么,你竟然这般不在意。」 连翘的要求在如今的编辑看来确实是比较简单的...连翘想要在三吴报馆最好的日报上面连载新小说。 日报其实很赚钱,因为发行的期数很多。就算每天赚的比不上别的报纸,但一旦乘以三十,都会得出一个颇为可观的数字。与之相对的就是月报了,单期销量再可观,gg费再高,那也就是一个月一份而已,赚钱的总数比不上日报的。 但是报馆的王牌报纸往往都是月报,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一个以量取胜,一个以质取胜,格调高低可见一斑。 再加上一般的作者很难支撑日报的连载压力...就算是隔日连载的那种也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而且作者成名之后,由于没有了生存压力,也更加追求作品质量,不想要赶工——这一切都致使日报很少有大神坐镇,更像是一种看一遍就可以扔掉的读物,不像月报旬报,收藏起来的人大有人在! 这种形势之下,做得好的日报往往是报馆最大的现金奶牛,是报馆的重要建设目标。但是,对于小说作者来说,日报并不是什么好去处!宁愿在王牌报纸边缘版面混,也不愿意去日报黄金版面的作者多了去了! 宁为凤尾,不为鸡头...... 乔琏提出的要求在宋文静看来真的是非常好满足了,甚至觉得报馆会因此更看重乔琏。毕竟日报那边一直是想要好作者的,然而报馆无法说服作者,所以事情也就没有了着落。 如今乔琏履新,不仅没有让报馆为难地给她找很难空出来的好版面,还顺手解决了报馆的一个问题——皆大欢喜皆大欢喜! 而关于乔琏要求的日报,宋文静觉得很容易决定。 三吴报馆为了赚钱着想自然也有自己的日报,还不只一份,有三份呢!其中一份是专做时事的且不说,另外两份都能够连载小说。不过两份日报,一份隐隐约约有自己的主题,并不适合乔琏! 况且就算是对比销量也是另一份更高一些——所谓最好的日报,销量当然是越高越好。 「我已经算好了,到时候安排乔琏先生去《新竹报》!」 第154章 连翘并不想已经做出决定之后还吊着别人,所以迅速地写了回信,该拒绝的拒绝。至于三吴报馆宋文静编辑那边则是很快点头,确定了自己不会去别家。 连翘这样爽快,宋文静对她的安排也很快——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连翘的新长篇会在一份名为《新竹报》的日报上面连载。 这是一份发行量大概在七万份的报纸,以日报来说算是很不错的了。哪怕是在苏州,最顶尖的日报也没有突破过十万这个天花板的——连翘之前没有了解过苏州日报具体的销售量,知道这个数字之后还是非常惊讶的。 毕竟对比嘉定这边,苏州的数字真的很夸张了。不过这也不是所有报纸能够达到的数字,苏州有大量的小报,只不过维持在两三千份的销售量。活是能够活下去,但是赚钱很少也是真的。 第264页 此时的报业,原则上是编辑有各自所属的报纸,而作者有所属的编辑,作者的作品自然是发表在编辑所属报纸上。然而具体是这样的话,就太死板了。所以也可以通过编辑将作品安排在别的报纸上,现在乔琏就是这样。 宋文静是《文汇月报》的副主编,但是乔琏要上的报纸是《新竹报》。 刘盈盈从连翘那里知道连翘的这个要求答应的非常快,而且对方还许诺了黄金版面,也啧啧称奇过:「这位宋文静主编人脉实在是很深了。」 只要想想就知道了,将自己名下作者的作品发表在别的报纸上,这就是抢了别的报纸的版面!那份报纸下属的编辑能干?明摆着抢饭碗来着!要知道一个编辑的酬劳除了底薪,也是看绩效的,绩效最重要的一个体现就是名下的作者、供稿人发表的版面多少! 规定是好的作品自然就能优先发表这没错,但是一个成熟的体系之内自然会有很多微妙的博弈,并不能够完全按照明面上的规则进行。 为什么作者即使在同一家报馆内也会换编辑,除了有些真的是个性不合,其实大多数都是作者地位提升之后就不满足之前的编辑了。他们需要更有存在感的编辑给他们资源——报纸的版面只有那么多,谁都想要好的。在水平相差不大的时候谁上谁下,往往就在于作者的编辑,谁更有地位。 宋文静许诺的清楚明白,只要乔琏能够和三吴报馆签订文契,他们甚至可以将这一条写进文契中。不管连翘这一篇长篇写的什么内容,来到三吴报馆之后的第一篇连载都可以登上《新竹报》的主版! 对方能这样许诺,连翘再也没有忧虑。去苏州之前最大的一件事解决了,她总算能够重新将目光放到新的长篇小说上。 从苏州出差学习回来之后其实已经写了一个开头,但是因为忙着联繫苏州那边的报馆,又有家里在筹备她去苏州的事情,所以一直不能专心。现在事情都解决了,自然就应该开始好好写小说。 小说才是一切的基础,是她立足这一行的本钱,靠这个小说作者才能铸就自己的名声。如果写的小说不行,即便是去了苏州,又能怎样? 新的小说是修仙题材的,在此之前已经写了一个开头。 按照一开始的设定,主人公名叫陈贤,是一个市井之中特别机灵的孩子,只有十三岁。被现在的养父母抱养,只不过后来养父母有了自己的孩子,他的地位就尴尬起来。 小时候也读过几年的书,能够读书识字,但也仅此而已。养父母显然不想在他身上花钱,之所以送他读那几年书,因为那是有钱人办的义学,是不要钱的。他那时候小,反正也不可能出去赚钱。 等到十一二的时候就不一样了,他每日被安排去铺子里批一些花生、瓜子、大红枣之类的。然后就去茶馆贩卖,有时候茶馆并不管他们这些混街面的小孩子,有的时候会驱赶他们。 也就是在这个过程中,生活的歷练让他无比机灵。而在机灵之余,陈贤也是一个比较善良、有正义感的孩子——毕竟是主流小说的主人公,可以不完美,但是一些品质还是要有的。 故事开始于一个平凡无奇的早晨,陈贤照常早早起床,准备去出门赚钱。只因为忘记拿进货的钱了,打了一个转身,由此听到了养父母的打算——他们打算将他卖给戏班子的班主,这样能拿不少钱。 按照他们的说法,『我们也养了他不少年了,就当是回报一回,难道不应该?』。 「那孩子如今已经能拿钱回来了,不然就算了...算一算,其实也就是吃了几口饭穿了几件衣服,这两年也算是回报了。」 养父稍微厚道一些,要知道娼优并举,做伶人之后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就会变得十分低贱。任何一个家庭,哪怕是卖儿卖女,也更愿意孩子去做奴僕,而不是进入戏班子。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戏班子买人比较贵。 陈贤是一个长的十分清秀伶俐的男孩子,让附近住着的一个戏班班主看上了,晓得他是抱养的,于是托人向陈贤养父母说和。开的价钱很高,陈贤养母立刻心动了。 这个时候听丈夫这样说,养母如何肯,立刻瞪了一眼丈夫:「就你做这个好人!我成了恶人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他亲一些还是亲儿子亲一些?要是有这笔钱,咱们家亮儿以后老婆本就不用发愁了!」 最终是一片静默,养父显然是默认了这件事。 陈贤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离开了,这一日进货的钱是赊帐的。这时候就看出陈贤是一个挺冷静的人,越是大事越能够不动声色。 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些对修仙世界的铺垫了,小伙伴们走在街上,发现有一个算命摊子前生意格外好。 算命先生看上去年纪并不大,至少没有他周围那些摊主大。没有沦落到让人觉得乳臭未干、毛头小子的地步,纯粹是他身上有一种仙风道骨的气质,让人一见就神清气爽。 他在那里给人算命,也不像一般的算命先生那样说很多话,极力使用语言的技巧蛊惑人——陈贤这种混街面的小子早早就知道算命先生的勾当是骗人的了,但是这一个并没有使用那些行里的技巧! 实际上这个算命先生是有真本事的。 每日只算三卦,完毕之后再不肯算。就算后面的人再出高价、再恳求也没有用。 第265页 人渐渐散去之后他看到隔了一条街朝他望了几眼的陈贤,大惊!惊讶之下甚至失手打翻了自己的签筒,散落了一地的竹籤。 深深地看了一眼陈贤的方向,转身就走。 描写的视角短时间转到了这个算命先生身上,隔了三条街的一家面馆,他在一张早有人的桌子旁坐下。 要了面,就和早先坐着的人道:「今日倒是见了一件奇事,你是知道我的,最好的功课就是卜算,其中又最精相面。可是今日见到一个小孩子,那样的面相再没有见过的。只能说仙缘极深,比之前在几位老师家见到的子弟还要出色。」 说着又嘆:「只不过看他似乎是贫苦人家,宝珠蒙尘!」 对面的人听他说完不以为然:「我不信一般人家能有那般仙缘的...不过就算是贫苦人家又有什么打紧,反正到了年纪就有人来接引,总不会被埋没。」 这边的对话非常简短,然后视角重新转到了陈贤身上。这个时候必须要显示一番他身上发生的怪事——就如同哈利波特一登场,就让动物园的玻璃消失,又有小时候发生的很多怪事。这些其实就是在不断地提醒读者,这是一个亦真亦幻的故事。 一方面发生在市井之中,另一方面又有一个奇幻瑰丽的世界等着去发掘。 这里主要是小伙伴又来找陈贤帮忙找东西了,小伙伴是一个非常丢三落四的人,常有东西不见。每当这个时候他就会来找陈贤帮忙,因为陈贤总是能知道东西在哪里。问陈贤为什么知道,他也只能说就是觉得东西在那里。 然后就是路上看到一个抱着孩子的妇女正在哄孩子,等到孩子不哭了,这就要横穿街道。陈贤忽然心中一紧,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似乎下一幕是非常危险的——这种感觉他不是第一次有了,而且每次都很准。 于是叫住了那妇女,向她兜售自己的瓜子点心,那妇人显然是不想要的,但还是纠缠了一会儿。也就是这个时候,一辆失控的马车从街上撞了过去,现场一片鸡飞狗跳。如果这妇人刚才穿过街道,一定会被波及到。 看到危险过去,陈贤也没有再纠缠。现场乱成一锅粥的时候,就悄摸摸离开了。 这一点其实很多人都有感觉,就是觉得某一幕特别熟悉,哪怕是在现代,很多人都会往神神鬼鬼方面解释,不要说古代了。由小说中这样一提出,读者也很容易想到,自己也有过觉得某一幕特别熟悉的时候。只不过没有主人公陈贤厉害,能够感觉到接下来的事情。 通过这么一件小事,连翘直接模煳了现实与想像世界,就好像在普通人生活的世界中真的隐藏了大家不知道的事——陈贤并不是虚构的,他的事情全都有迹可循。然后代入感立刻就不一样了。 对于作者而言,这其实就是读者『入戏』了。对于构筑架空世界的小说作者来说,读者能够『入戏』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如果读者不能入戏,整个故事就会变得非常尴尬。 更何况连翘的这种写法更进一步,不只是入戏,更是让读者模煳了现实和想像的分界。表面上看上去没什么了不起的,可是想想《哈利波特》,不就是凭藉种种细节,让大家觉得魔法界是确实存在的,这才更让大家如痴如狂吗? 十一岁之前的读者相信,自己十一岁的时候一定会收到猫头鹰的录取通知书。而超过十一岁的读者则是固执地相信,只不过是猫头鹰在路上迷路了而已。 第155章 在连翘的新小说,被定名为《神仙书》。 书中主人公陈贤身上发生的事情既显得真实,又在细节上面透露出一丝不同寻常。所有的人——知道小说名字的,其实已经能够大概知道了,这是和神仙有关的故事。但是在这个故事中,似乎书中人又不知道有神神鬼鬼那些东西存在。 或者说这就是现实。 现实生活中的人会烧香拜佛、求道算命,但是真的认真相信世上有神明,生活中有异人吗?除了最无知的那一类愚夫愚妇,恐怕打心底里虔诚的人非常少。华夏这片土地上的人,无论是哪一个世界,都不是好信徒。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就可以概括绝大多数的人的宗教观了...相当随便了。 在《神仙书》中情况也是差不多的,在这种情况下,求神拜佛是很正常的。但是生活中要是正经把神佛当一回事,指望着神佛,恐怕周围的人都要以为这人疯了。 说实话,这对于这个时候的读者来说恐怕会非常新鲜。因为这种『低魔』设定,在这个时代的神鬼题材小说中非常少见,一般来说这种小说都是默认神鬼横行,生活在其中的人大多非常相信神鬼之说,有不少人都传说真的见过那些『存在』。 之前连翘在写《药庐琐记》的时候就有意塑造了一个现实与虚幻模煳的世界,效果很不错,现在写《神仙书》也是手到擒来。 《神仙书》中的世界真的太亲切了,亲切的就像是大家日常生活的世界,以此为基点,出现一个隐藏在『正常世界』之后的、神奇的世界才会让人有一种联想——说不定我们的生活中也存在这种,说不定这就是真的。 主人公陈贤的生活既好笑又可怜,街面的生活里因为他的『神奇』总有一些古怪,这些古怪往往能帮助陈贤,这是好的一面,能让读者看的舒爽。同时家里有养父母打算将陈贤卖给戏班子,这又相当紧张,让人担忧起主人公的命运。 第266页 而又一个平凡无奇的日子过去,陈贤睡在自己那间窄窄的、很不舒适的屋子里,月光洒进窗子。他恍恍惚惚似乎做了一个梦,梦中有一只千纸鹤乘着月光,轻轻扇动翅膀落在了窗户上。 梦里面发生什么都不稀奇,于是陈贤揉了揉眼睛,爬了起来,拿起了那只千纸鹤。千纸鹤的身上似乎有什么文字,最后他拆开千纸鹤打算阅读。 也就是这个时候,他忽然醒了过来。如果事情到此为止,不过是一个梦境而已。但是他感受到了手上有一个硬硬的东西,摊开手心,赫然是一只千纸鹤! 这个时候的主人公是惊吓大于兴奋的,毕竟这种『超自然』的事情发生,正常情况下人没那么容易接受。 但是小孩子么,好奇心很重的,看了千纸鹤好久也没有发生什么奇怪的事情,于是他决定打开这只千纸鹤。 这似乎是一封信件,而且还是一封指明了写给他的信件。信件里面说的都是他所不能理解的事情...用他的理解,应该是一个修道(?)的地方,觉得他是美质良材,认为他可以去求学。另外背面是一份单据,写的是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说明去求学要准备这些。 本来都做好有大招了,结果是这么个东西,让陈贤有一种莫名巧妙的感觉。如果不是这封信来的太古怪,他都要怀疑是不是有人在戏弄他了。 就在他冥思苦想的时候,一点青色的火焰燃起,就像传说中青鸟的羽毛,整张纸都化为了灰烬。 第二天他依旧在想这封信件的问题,始终没有想明白,事实上他已经开始怀疑昨晚整件事都是一个梦境了。 然而这并不是什么梦境,因为之后的晚上,他一直在经歷一样的事情。他这个时候不怀疑梦境了,怀疑自己遇上了『鬼打墙』之类的事情,有什么正在纠缠自己。 一般来说遇到这种事,周围的人都会带着孩子去给神婆看一看,收收惊,化个符水什么的。但是陈贤知道,找神婆是要钱的,不然也得两尺布或者一只鸡,养父母是不会给他出这个钱的。 他为这个事情忧虑了几天,而很快他不用忧虑了,因为有更紧迫的事情来到了他头上。戏班子的班主来了一趟他家,似乎在和养父母商量什么,陈贤知道养父母是真的决定把他卖给戏班子了。 十三岁的男孩儿不能算小孩子,但也只是一个半大小子而已,根本不知道如何对抗大人。 这个时候他想到的就是跑!至少不能去戏班子,他知道一旦去了那里,一辈子就毁了! 于是第二天从养母那里领了进货的钱——养父母怕他藏私房钱,每日的收入都是算计好的,得通通上交,就连进货的钱也得第二天领。 带着这一点儿钱,他没有像往常一样进货,而是买了一些最便宜的干粮,跑出了城。然后在城外的破庙里呆了有十来天,最后实在没饭吃,这才悄悄回到城里。 回城之后没有去找养父母,而是找到了一个可信的小伙伴,打听养父母家里的事情。知道因为他跑了,家里大动干戈,把他卖给戏班子的事情也吹了。 在小伙伴的劝说下,他回家去了。等待他的当然不是好饭好招待,等待他的是养父母的一顿毒打!不只是原本打算赚的一笔钱飞了,同时住在周围的人也知道他家打算卖了陈贤。 现在陈贤跑了,就等于是将事情闹大,大家可不是议论起来!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别人家里的事不好说什么。但是私底下说几句不好听的,这根本堵不住! 钱没了,在街坊邻里之间名声也坏了,养父母如何不恼怒! 打掉了半条命的陈贤被关进了柴房里,之前卖给戏班子的事情吹了,可养父母并不打算就此留下他。他们打算甩掉他,就像甩掉一只穿破了的鞋子一样!戏班子不要人了,总有地方要人的,只不过价钱没有那么高而已。 就是这样绝望的时候,照例有月亮的晚上,千纸鹤如期而至。不同的是这次千纸鹤带着一个看起来三十多岁,仿佛仙人一样的男子。 餵了陈贤一口药剂,不过须臾功夫,陈贤外伤就全好了。 「你这孩子,这般境地怎么不写信告知?一直没有音讯,若不是有仙鹤示警,都不知道你这里有难!」 接下来就是比较舒爽的一段了,这个男子名叫路无涯,是『崑崙山』的人,如今正在负责接引新的弟子。 「崑崙山,是往西边走,特别高的那座山吗?」吃着路无涯不知道从哪里拿出来的点心,陈贤兴致勃勃地问。这个时候他已经知道自己遇到『神仙』了,神仙来帮助他,他还有什么好怕的! 路无涯摸了摸陈贤的头——其实这厮就是在蹭运气!按照连翘的设定,陈贤其实是祖上有麒麟祖先,而他返祖为麒麟,只不过自己不知道而已。麒麟是瑞兽中的瑞兽,靠近他们都是要交好运的。 这么说吧,现在陈贤就是活着的大锦鲤! 「那座高山并不是崑崙山,那只不过是后世称之为崑崙山的一座普通的山而已。崑崙山不在此间,普通人难以看到。『西海之南,流沙之滨,赤水之后,黑水之前,有大山,名曰崑崙之丘』,这才是崑崙山,传说中那里住着神仙。」路无涯慢慢地解释。 陈贤抓住时机问:「那里真的有神仙吗?」 路无涯微微一笑:「没有神仙了,这世上已经没有神仙了,现在所有的不过是一些想要修仙的人而已——我现在与你说也说不清,到底如何,还得你自己去看,你今后也是要去崑崙的。」 第267页 「我要去崑崙山,我去崑崙山做什么?」陈贤惊讶地张大了嘴巴。即使他再机灵,也不过是一个见识不怎么多的普通少年而已,陡然得知这种事,肯定会反应不过来的。 路无涯循循善诱:「你当然要来崑崙山,自你出生的那一日便确定了,你一定会来崑崙的!」 在路无涯的解释下,整个《神仙书》的世界开始徐徐展开。原来不是所有人都能参悟仙道,只有具有『仙根』的人才具备了最基本的条件。一个人有没有仙根这是出生那一刻就确定的,而九州大地上,任何一个有仙根的孩子一出生,立刻就会被崑崙山知道。然后再他们十三岁这一年有仙鹤前来送信,告知他们。 陈贤忍不住插嘴:「那不是仙鹤,那是纸鹤!」 路无涯满不在乎地挥挥手:「仙鹤太打眼了,那时候因为仙鹤送信的事情引起不少人注意——更早些时候有那样多的神话传说,如今这种奇事见的少了,就是因为如今大家更加收敛了!现在崑崙山改用施了仙法的纸鹤,这纸鹤不走凡间路,而是通过『梦马』这种生活在梦里的妖怪开出路来,入梦找人!」 陈贤其实还是不知道去崑崙山修仙是什么,不过修仙学本事他倒是愿意。这个时候的陈贤并没有想太多,他只不过是一个走投无路的少年而已,这个时候有人给她指一条路,哪怕不是这一条,他也会往前走的。 之后是爽快的打脸环节,路无涯带着陈贤出来,大摇大摆地就要走。惊动了养父母,还以为家里进了贼!路无涯对着这对夫妻摇了摇头...他看的很清楚,这对夫妻原本收养了『麒麟』其实是攒了『功德』的,因此才有了原本命里应该没有的孩子。 只可惜没有抓住这个机缘,伤害了麒麟...啧啧啧,已经乌云罩顶,没有一丝红光了。说的直白一些,这一家要倒大霉! 路无涯还没有动手,本来站在一边的养父却一脚踩空跌倒在地。正在一片慌乱的时候,路无涯和陈贤两个人已经顺顺利利从陈贤养父母家出来了。 陈贤还以为刚刚养父无缘无故摔倒是路无涯做的,一时之间对他更加崇拜了——其实是他自己的气运所致。 这就是连翘所写的开头,接下来就要写重头戏了——路无涯将带他进入真正修仙者的世界! 第156章 《神仙书》写的并不很快,,一方面是因为需要仔细斟酌,这种架空世界的设定可是很多的!具体参考《哈利波特》,人家设定集都不知道卖了多少!连翘做设定做的很欢乐...正经想过将来《神仙书》要是火了,还可以同样一波操作卖设定集呢! 想想将来会有无数中二少年参考设定集,玩cosy,说自己修了哪一门法术——大喊一声法术的名字,手上按照姿势掐诀...想想都很带感啊! 我经歷过的年少无知,大家一起来一次吧! 先不提这个想法有多么鬼畜,至少这个想法确实让《神仙书》的设定越来越精细,细节越来越丰富。 另一方面就是家里的事情了,因为她即将去到苏州的关系,吴美娘其实是很不安的。连翘这个时候已经辞了报馆的工作,专心在家里陪她了。另外,这段时间吴美娘若是有什么要求,她都是一概答应下来的。 譬如学习做菜、缝纫等女红手艺,又比如一些主妇操持一个家的技巧。按照吴美娘的说法,去了苏州就要她自己一个人做主了,这其实就和一个主妇差不多。 吴美娘揪住连翘语重心长:「这个人情往来的事情算是顶顶重要的了,到时候故旧和朋友肯定是要交往的。逢年过节、红白喜事,你总不能装聋作哑吧?若是行动起来,又如何行动?以前家里有长辈支撑,轮不到你这个小辈来操心。去苏州之后却是你一个人生活,这可再也躲不过了!」 不只是连翘在听,就连春儿也不能避免。 连翘之前就已经默认了,冬儿或者春儿,会有一个陪着自己去苏州。她倒是想自己一个人生活,但是想也知道吴美娘不会同意的。不过她一直以为会是主要照顾自己的小丫头冬儿,却没有想到会是春儿。 不过仔细想想就知道了,确实冬儿和连翘在一起比较多,春儿则是算吴美娘的丫头。但是连翘这一回是出门单独生活,冬儿性格跳脱,年纪也小,让吴美娘如何放心?春儿就不一样了,她性格稳重,年纪也大一些,出门办事相对方便。 更重要的是她受过吴美娘调.教,陪着吴美娘这么些年,操持一个家所要做的事情她基本上都知道。连翘真要一个人生活,有她在一旁提点,不知道要省多少事儿呢! 吴美娘好好教了一回连翘,看天色差不多了便停了下来——这一日结束的比较早,因为这一日是去连翘外祖家相聚吃饭的固定日期。 稍微收拾了一下,连翘便跟着吴美娘一起熟门熟路的过去。 嫁出门的女孩子都是贵客,连翘这个外孙女就更别提。连翘外祖母宋氏拉着连翘的手好一阵摩挲:「这孩子怎么生的,越发水灵齐整了,看看这手,白嫩嫩的,一看就知道是个有福气的。」 连翘的手骨头很细,还肉肉的,看上去小巧,摸上去却是软绵绵的。最近她又闲来无事染了一回指甲,红通通的指甲衬着雪白的小手,确实是老一辈人最喜欢的那种有福气的手相。 还不只是说呢!宋氏还拿出了一只金镯子给连翘戴上:「这是我年轻时候的物件了,有些给了你娘和你大姨,有些给了你几个舅妈,如今剩在手边的也不多了!前几日翻看就得到了这个,拿到银楼炸了炸,这就簇新了。这样有福气的小手就该戴金的,看看多好看啊!」 第268页 这看起来是宋氏对连翘的偏心,但事实却没有那么简单。主要是之前宋氏过生日的时候吴美娘送了一根挺贵重的簪子,这簪子的钱其实是连翘出的,只不过她有钱这件事不好让所有人都知道,所以就用了吴美娘的名义。 不过不管是谁的名义罢,反正在别人眼里连翘和吴美娘是一起的。宋氏本来就心疼寡居的小女儿和外孙女,见女儿礼物送的贵重,便有心补贴女儿一番,于是就有了给连翘金镯子的事情。 古代的金镯子大都很沉重,若是在现代,金镯子能有一两重就很了不得了。但是在古代,一般的金镯随便就能二两重,至于最沉重的,还有七八两呢!想想一只手手腕上挂着快一斤的重量,那也是很不容易了。 不过过于沉重的其实也少见,再加上是年轻少女的东西,肯定不会有妇人那么有分量——当然,宋氏的娘家也没有那么有钱。这个镯子并不算重,大概不到二两的样子。兑换成银子,能值个十几两。 相对之前吴美娘送的簪子,是大有不如的。 在场的人都有眼睛,不会看不出来这一点,所以对于宋氏单独补贴吴美娘和连翘,一个个都没有说话。唯有古氏心中格外不爽,这也只能说,一个人若是真想有意见,无论如何都是能找出不满的地方的。 在她看来吴美娘送婆婆宋氏贵重的礼物那是女儿的孝心,送了就送了,谁让她有钱呢。而婆婆给连翘一个金镯子,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家里满满一屋子的孙男弟女,偏偏只给了一个外姓的,简直不知所谓!是老煳涂了罢! 心里愤愤不平,嘴上便要有话说,虽然不能戳宋氏,但是对付连翘这个小辈却是没有问题的。 瞥了一眼连翘身上富贵的装饰,便阴阳怪气道:「外甥女儿别嫌舅妈啰嗦...咱们这般的门第也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家里的女孩子虽然不用像小门小户家的姑娘计较一个果子一块尺头,但也要有些计较!做姑娘的时候不好让人说懒...这成天呆在家里算怎么回事?」 说到这里便显出她的意思了,古氏挑剔地看了一眼连翘:「你梦春表姐就做的极好,每日做事勤劳,既补贴家里,也有外面的人看着好。你娘虽有钱给你,可你也不能因此便不事生产起来。」 连翘辞职不做工了这件事是瞒不住的,也没有必要瞒,吴家这些人都是知道的。 连翘对于这种古代女人的勾心斗角一点兴趣都没有,求助地看了一眼吴美娘。吴美娘哪能看连翘被欺负,一双美目盈盈地看了一眼古氏,说话不温不火,只听她缓缓道:「二嫂这长辈做的称职,这般想着我家连翘呢!正好有一个好消息告诉大家。」 吴美娘拉着连翘向家里人宣布:「连翘上次去苏州的时候被苏州那边的报馆赏识了,人家请她去苏州的报馆做事。我和连翘一起考虑了一阵,决定辞了嘉定这边的工作,去到苏州那边!」 这是一件非常突然的事情,除了早就知道连翘要去苏州的张贵子,其他人都很惊讶。 张贵子听了吴美娘的话,立刻就知道自己这位小姨是在扯谎,笑着对连翘眨了眨眼,一幅你知我知的样子。 吴美娘要扯谎也是有原因的,又不能说连翘是个写小说的,可红火了,都要去苏州发展了,那就只能扯谎了——她又不能不说,连翘是个大活人,长时间不在家怎么也瞒不过去的! 听到连翘要去苏州,所有人都惊讶了。嘉定和苏州之间的距离并不远,如果是在现代,距离可能就是乡镇到市区的样子。当然了,类比行政级别,可能更接近一般城市到省城。 然而不管怎样,在现代,这个距离都不算大。哪个亲戚家的孩子要去省城发展,这实在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小事了。不要说是省城了,就是首都又能怎样?或许去国外发展能成为亲戚之间的谈资吧,但也很难因此有什么想法。 但是在这个时代就不一样了,女孩子是可以出门做事,可一般默认的都是附近很近的地方,女工算远的了,但也就是从乡镇到上面城里而已。而且因为他们需要离家,不是没有人看不过去! 少女离家之后有些事情是很难说的,没有家里的管束,总会让人有一种不妙的联想...反正古代社会就是这样管理女性的。 类似钱宝儿那种离开老家,到别的城市发展,简直可以说得上『离经叛道』了。想来她家应该是一个很开明的家庭,不然不会有这样的事。 果不其然,听到吴美娘的话,其他人还因为这是人家家事,虽然颇有微词,但并没有说出来。古氏却忍不住跳出来道:「这是什么规矩?不成不成!外甥女儿才多大,一个小姑娘自己去到苏州,好说不好听!」 吴美娘固然因为古氏这种相当『露骨』的恶意猜测而生气,表面上却没有显露出来,反而脸色是更加柔和了。然而了解吴美娘的连翘相当清楚,吴美娘已经相当不爽了,她若是不爽必然是要有反击的! 吴美娘嘴角弯了弯,细声细气道:「我也觉得这是不是有些不好,小姑娘在家才是正道理呢。只不过转念一想,这都是为了孩子好呢!连翘人才这样出众,若是在嘉定,因为家里一般的关系,将来能够结亲的人家不会太多。但是苏州就不一样了,多的是靠自己出头的年轻俊杰。他们本身家世也不高,也就没有什么不般配了...这样不是很好?」 第269页 说着又调转话头:「至于说一个女孩子家家单独去苏州不好,这也不怕。当年守诚在苏州也是有朋友的,我也有相交人家的夫人。这些人都是有头有脸的人家,虽然这些年人情越发薄了,但是顺手照顾照顾连翘倒也不费什么事儿!」 连翘低头玩弄手上的戒指,似乎是因为吴美娘说到婚嫁之事所以害羞了。实际上并不是那么回事,她只不过是不适应而已。 在古代,将一个女孩子全部人生价值定格成为嫁人是主流,即便是在这个大变革前夕的古代也是一样的。连翘知道吴美娘并不是那样的人,她看重连翘的婚嫁,但还没有到将婚嫁当成是一切的地步。 她之所以说出这样的话,只不过是打蛇打七寸而已。因为吴美娘在长期和自己这个二嫂接触中早就非常清楚了,古氏这个人就是将一个女子全部价值放在嫁人上的那种。她的女儿吴梦春一直的安排,全部都是为了嫁一个她定义中的『好人家』。 连翘相亲过,但也就那一次相亲会而已。而吴梦春呢,只不过比连翘大一岁,十六岁却已经相亲不知道多少次了! 既然她这样看重这个,拿这个来压她就最好不过了——连翘是要去苏州嫁好人家的,你还有什么好说的吗? 第157章 时间久了,牙齿还有咬着舌头的时候呢!古人常常用这一现象形容亲朋相处的道理——长时间生活在一起的人容易产生各种各样的摩擦,这才有了『远香近臭』的说法。 因为是一个大家庭的关系,宋氏已经习惯一大家子时不时的有一些小口角。见二儿媳找茬不成很快被女儿顶了回去,便站出来收拾局面。 说是收拾局面,其实也没什么技术含量。就是另外找一个话题,转移过去而已。至于其他人,自然不会傻噔噔地纠缠。个个都是很有眼色的,眼前有了一个台阶,自然会就驴下坡地走下去。 宋氏像是不知道女儿和二儿媳之间不对付,是在打机锋一样,无所察觉一样笑着道:「说起这个事情,慧娘啊,贵子是不是和那个龙家的小子有了眉目了?呵呵,看来我们家要有一件喜事了。」 张贵子本来是在看戏的,小姨vs二舅妈战争3.0,这也是家里常常可以看的热闹了。冷不防忽然被点名,一贯爽朗洒脱的她竟然脸红起来!连翘之前低头是装作害羞,她这一低头就是真的害羞了。 相对于女儿的害羞,吴慧娘就要大方的多了,满脸喜气地道:「是有这件事儿来着,今年端阳节的时候人还来过家里拜访!咱们两家已经商定着要定亲了。」 说着还算帐道:「今年先定亲,咱们这样的人家走不完六礼,但三礼四礼总是要的!我原先给贵子准备的嫁妆还有好些东西不齐,这时候也得手脚快一些。一应礼仪走完,贵子正好十八九岁的时候嫁人!」 吴慧娘一辈子吃了丈夫的亏,丈夫老家那些人敲骨吸髓一样,让她痛恨极了!因此在给女儿张贵子找婆家的时候她下定决心不要那样的人。而龙家小子,也就是之前相亲会上和张贵子搭上线的龙守业,她非常满意。 龙守业家里已经没有什么亲戚了,家中就只有一个老母亲而已,不存在沉重的负担。而龙守业自己有本事,本性也比较刚强。如今生计十分好,张贵子嫁过去也有了经济基础,不会吃苦——或许听起来非常的现实,但是即便是现代,抱着这样想法的母亲也多得是,何况是古代呢! 宋氏也觉得龙守业不错,但还是认为他有一点不好。龙守业是寡母带大的男子,这样的男子对母亲往往容易言听计从,而独自拉扯儿子长大的寡母也容易对儿媳妇有些刁钻。两者合在一起,很容易出现媳妇难做的情形。 说起这个忧虑,吴慧娘也没得办法,只能道:「这个事情确实有些不好说,不过我看龙家小子不是那等老娘说什么就是什么的人,况且外头打听过了,龙家婶娘人不错——这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婚事,总不能一有疑虑就不成吧!」 这话说的是实情,却听的古氏怒火中烧! 无他,很早之前她就知道龙守业了。在女儿进龙氏红货行做事之后,她打听来了里头做事的未婚男子家庭情况,其中最满意的就是龙守业。既不会高的攀不起,又十分实惠,算是自家条件可选范围之内最好的选择了。 龙守业和吴梦春若是在现代就是一个普通同事关系而已,但是在这个时代,女儿的男同事们可是会直接被妈妈们当成是候补女婿的!最后龙守业和张贵子成了,在无关人看来很正常的,人家喜欢嘛!但是在古氏看来就很不能忍了,这等于是在她的鱼池子里捞鱼哇! 然而这个道理大家心知肚明,却没有办法拿出来说,所以她就只能忍着。末了在家私底下抱怨吴梦春没有本事,明明是朝夕可以见到的,却被张贵子捷足先登。 一家人聚餐完毕,连翘就拉着张贵子一起去逛夜市——类似华夏歷史上的宋代,这个朝代是没有宵禁的!家长并没有限制这对小姐妹,只是叮嘱她们不可以走小巷,也不能太晚回家。 连翘小声问张贵子:「你之前还说不想成亲呢!怎么这会儿就改主意啦?」 张贵子被她堵的无话可说,只得道:「这...这种事你还不懂!」 连翘本来只是打算调侃一句,却没想到听到了这样一句回答,反而来了兴趣,追问道:「什么不懂,你说我不懂什么?」 第270页 「你自然不懂...不懂得若是遇上那个人,原先怕的东西也就不怕了!」半晌,张贵子才说出这样的话。 说出来之后整个人反而坦然了,摸了摸连翘的头髮:「你和我之前一样害怕这种事,不过船到桥头自然直,等到遇到一个真正对你好、可以信赖的人,自然就会改变想法了。」 表姐张贵子的话有一定的道理,如果连翘是正常情况,她应该会听的,但是偏偏她不是正常情况!她根本不是此间世界土生土长的女孩子,她的灵魂来自于一个更加现代的社会。 所以她对这个时代的婚姻不感兴趣,不只是因为她很怂,对于和另一个人过一辈子没有心理准备。更是因为她对这个时代的不适应...如果只是现在这样生活的话,她其实可以不必完全融入这个时代。可是如果组成一个新家庭,和另一个人成为人生中最亲密的伴侣,她就必须要完整地适应这个时代了。 包括这个时代中她原本很多不能接受的东西——如果夫妻两个三观不一样,根本就是一个悲剧!而她并不指望这个世界有男人能和她三观一致的同时,还和她互相喜欢。两者之一就很难了,叠加在一起简直难如登天! 对于张贵子好意的宽慰,她只能接受这份好意,同时拒绝这些话了。 大概是到了年纪吧,连翘在准备去苏州的这段时间,和朋友熟人道别。到了刘盈盈那里,原来刘盈盈也决定要放手一搏了。 连翘是早就知道她和楼副主编的事情的,这个时候她能说这件事的人也不多。心中郁闷不得排遣,便拉着连翘道:「我爹娘正在给我张罗婚事,说是不能拖了...不管成不成,我想让楼先生至少知道我的心意。不然就这样不明不白地嫁人了,我是要后悔的!」 到时候可能回想:如果当时能够更勇敢一点,表达自己的心意...一切会不会不同? 「我就私下偷偷地去和楼先生说,要是他拒绝了,我也不至于丢丑...到时候我死心了,就听爹娘的,乖乖嫁人罢!」 明明是挺伤感的事情,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听刘盈盈说来,却颇为旷达洒脱,并没有忧伤的神色。连翘再三查看了刘盈盈的神色,确定了这一点。疑惑问道:「盈盈姐,如果不成的话,你难道不觉得可惜吗?」 刘盈盈微微一笑,没有丝毫的勉强:「可惜啊,但也仅仅是可惜罢了。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很多事情勉强不来的,难道人这一生还会因为少了哪一个人过不下去?」 这一刻连翘是真的觉得以前自己的感觉没有错,刘盈盈正是后世那些女强人的样子,很多事情看的很开,甚至超过了自己这样一个现代人。如果是连翘的话,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勉强不来——倔强起来了,偏偏要勉强! 连翘在四处走动的过程中当然不会忘记钱宝儿,钱宝儿自然而然地说起自己的志向,肯定道:「我定然会努力的,我就想日后也能去苏州。」 「一定能的。」连翘也这样鼓励她。这个时候但凡是有上进心的作者总会想要去苏州或者京城发展,这种事情连翘并不觉得意外。 她不知道,钱宝儿之所以这样,其实也有一部分她的原因。用后世的话总结就是:我的爱豆辣么好!我要紧跟她的脚步!有时候一个足够努力的偶像也是有正面作用的,就在这里了。 「真的要这个时候去苏州?」虽然已经决定让连翘去苏州了,可是吴美娘的心里还是有种种的不愿意。这个时候一边想着连翘在苏州的生活,就一边忍不住挑刺起来。 「现在正是暑热起来的时候,你去到苏州太不舒服了,不然再等等?等秋天了,秋高气爽,那时候去苏州生活最舒适!」吴美娘明知道说这些没什么用,但还是要说。 连翘只能摇摇头:「在苏州在嘉定是一样的,在苏州过暑日是热,难道在嘉定就不是了?既然已经定下来了,就没有什么好磨蹭的了——况且要我来说,您女儿有钱呢,难道还怕过的不舒心?」 连翘说的没有错,古往今来其实是一个道理,有钱人的日子无论古今都是舒服的,而底层的穷苦人,不管生在哪一个时代,其实都没有什么享受。连翘的那些钱,对于真正的有钱人来说,当然不算什么,但是只要她不犯傻,打肿脸充胖子,非要过那些穷奢极欲的生活,足够她在这个时代过上舒舒服服的日子了。 夏天热算什么,租乡间别墅避暑就是了。捨不得花那个钱,还可以多买一些冰。不怕冷的话,把屋子内弄成一个冷库也随便! 其实吴美娘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只不过就是捨不得连翘而已,非要拿这个出来说。这时候幽幽地嘆了一句:「罢了,你这孩子长大了自然有自己的主意...你从小就像你父亲一般!」 这么说着,吴美娘便再也不提迟一些去苏州的事情了,只专心于安排她去苏州的种种——既然留不下人,那就只能让连翘在苏州的生活尽可能地好一些了。 摆弄着许多东西,摇头道:「当初我与你爹在苏州置下的房产不应该卖的,不然你这时候去苏州自有落脚地!话说这些年苏州内城的房子价格倒是涨了很多...当初留下来倒也合算!」 不能因为古代的房价普遍较低就认为古代房地产行业十分的不景气了,在几个人口集中,并且还在不断流入人口的大城市,城市内很快就住不下了。这种情况下,房子的价格自然会迅速地上涨,并且很快远远超过建筑材料费和人工相加出来的成本。 第271页 第158章 从嘉定到苏州,这对于现代人来说并不是一个特别遥远的距离,但是对古人则不然。实际上这是交通运输和通信业大发展带来的影响,在一个大多数人不会离开自家方圆三十里地,从国家的一头走到另一头,时间单位是用『年』来计算的时代,人们理所当然地会觉得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已经足够遥远了。 这么远的距离,特别还是搬过去长期居住,需要做的准备实在是太多了。 最重要的当然是衣食住行几样,这几样齐全之后,一个人的基本生存也就保障了。而这几样当中其他的都还好解决,只有住是最麻烦的。吴美娘想联络那边的故交帮着看一所房子,独门独户的租下来,连翘和春儿过去之后就能居住。 连翘却不愿意,以接触生活才能写好作品为由,坚持要住如今苏州特别有名的『女子公寓』。另一个理由也很光明正大——大家都是女孩子,有什么好怕的! 吴美娘调查了一番,也同意了。原因很简单,这种『女子公寓』卖点就在女生重地,男子止步。最怕暴露出来的丑闻就是有男子出入!一旦有这样的例子,好多女孩子怕是立刻就要退租。 总的来说管的非常严格,很有后世女生宿舍的样子。相比起连翘和春儿两个女孩子去住独门小院子,反而更加安全。 对连翘说的接触生活、写好作品,吴美娘是不懂的,但是身为家长,会本能的关注安全这种问题。 为了搞定住房的事情,连翘还特意跑了一趟报馆,找了一些苏州最新的报纸。刘盈盈见她翻报纸,还奇道:「为了几张报纸怎么还专程跑到报馆来了?就不能外头买——我算是知道什么叫做『越有钱越抠门』了。你人都不在报馆做事了,还来蹭报馆的报纸呢!」 连翘不理她,只一份一份地翻阅,总算找到了自己想要的。这才道:「外头也有卖苏州那边报纸的,只不过没有报馆那么全。而且有些旧报纸早就没有了,到哪里去找?还是报馆这边方便。至于说我不在报馆做事了,这是不错的,但我还是报馆的作者呢,这你不认?」 连翘的《权柄》确实还在《朝日报》上连载,这是不能否认的事情。这个事实估计要持续到这一年的十月份,因为按照估计,到那个时候《权柄》才能连载完毕。 刘盈盈无话可说,这才凑过去看连翘到底找了一份什么报纸:「什么报纸值得你这样上心...唔,这报纸很稀罕吗?」 一眼望过去,是一份在江南地区都销售的不错的月报。不过这并不算什么,这又不是本地报纸,能被订来,自然是不错的。不然随便什么阿猫阿狗一样的报纸都订,恐怕报馆都塞不下了! 连翘抖了抖报纸:「并没有什么稀罕的,只不过这上面登了租房子的gg,女子专门寓所的都在上面了!」 女子公寓是个新生事物,即便是在苏州也不多,大概也就是那几家而已,口碑好的就更少了。连翘打算先通信联繫,询问一下租房的租金水平,以及还有没有剩余的房源之类。 若是没有合适的房子,她也不能一拍脑袋就跑到苏州去,得写信给那边的牙行,约好去看房子——其实不约也可以看房,但是不约的话就不能知道有没有自己钟意的房型了。总之预约一下,能省很多事。 租房是一件大事,如果住的不开心,每天的生活都会变得不舒服,所以连翘宁肯把事情做细,也不愿意临到时候只能将就。 刘盈盈眨了眨眼睛,恍然大悟:「莫非...莫非你打算住那种专门给女子的寓所——呀,我真是太羡慕你了,连翘!」 连翘倒是显得很寻常,她连宿舍都住过,对于这种所谓女子公寓当然谈不上有多兴奋。但是对于这个时代一般的女孩子来说,这绝对是一件值得艷羡的事情。 打比方的话就好比现代的孩子不觉得读书是一件多么幸福快乐的事情,但是让一个从来没有过过集体生活的孩子看到,绝对会非常嚮往。现在情况就差不多是这样,普通女孩子哪能有这样的经歷! 回家之后连翘就开始给几家做女子公寓的写信,向他们要求寄来空置寓所的房型平面。当然不可能只凭藉这个就决定租哪一间,但是据此可以排除一些选项,初步达成一个意向。 除了租住房子的事情,其实还有很多事情要解决。只不过大多数的事情都要等到人到了苏州在说,所以提前能做的也就是收集一些资讯而已。 这个时候连翘已经和吴美娘商量好,八月初的时候就到苏州去,那时候避开了最热的时间,多少方便一些。而离八月初,已经只剩下一个月了! 相对于连翘兴奋之余没有任何担忧之类的情绪,吴美娘不同,她什么地方都要担忧。在给连翘准备搬过去的行李的时候,唯恐差了哪些东西...就连铺盖都新做了两套!功夫做到细处就连连翘平常最喜欢的茶具都想给她带过去。 连翘知道了只剩下哭笑不得而已!劝道:「娘,这些东西苏州都有的,何必都带着?再收拾下去,整个家当都要过去了。虽然能僱船送到苏州,到了那边也不发愁找不到人帮忙,但也没必要这般呀!」 连翘是典型的现代人思维,消耗品不带、大件不带,这些东西要么新居会自带,要么用买的。根本没有一人出门,整个家都带上的习惯。吴美娘则不同了,这次没有上次去苏州那么容易说服。 第272页 不耐烦地瞥了她一样,摆手道:「你小孩子懂什么,该做什么做什么去,不要碍手碍脚的。」 这些日子吴美娘忙着连翘的事情,脑子里想的事情多。脑子里事情一多,人就容易暴躁。惹不起惹不起,连翘立刻乖乖听话回房写小说去了。反正这些东西再多最后也不是她来搬动,何必要惹家中这位太后生气呢? 连翘本来因为即将去到苏州迎接新生活、新挑战而难以平静的心情,也因为沉下心来写新小说而重新恢復平静。大概是忙碌的日子过的快,就在她认认真真写小说的时候,一个月倏忽而过。 等到黄历圈到了日子,她这才恍然想起:马上就要去苏州了。 去苏州的前一晚是母女两个一起睡的——自从连翘懂事以来,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事了。一开始连翘甚至会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毕竟对她来说,吴美娘更像是一个很好的长辈,而不是『母亲』。 但是不知道是不是身体的本能,在最初的不好意思过去之后,她并没有觉得特别不适应。吴美娘身上有一股很清淡的香味,连翘知道这是她平常买来的薰屋子的香的味道,有些像茉莉花,却又不是茉莉花。 夏天的晚上并不那么舒适,电风扇都没有,更不要说空调了。睡了经年的竹蓆虽然凉快,但是盖不住天气热。吴美娘一摸连翘的额头觉得湿漉漉的,立刻拿起团扇有一下没一下地扇了起来。 「你这孩子明明已经长这么大了,怎么还像小孩子一样,身上热乎乎的?」吴美娘轻声嗔道。 连翘已经有些迷迷煳煳的,察觉到有细微却清凉的风缓缓地扑到自己身上,觉得好了很多。眼睛却没有睁开,只是往吴美娘的方向翻了一个身,然后蹭的近了一些:「因为我还是一个小孩子呀!」 眼睛逐渐适应黑暗之后还是能看到一点东西的,吴美娘低头看着缩成一团,再也不怎么动的连翘,知道她是睡着了。忽然就觉得心里酸酸的软软的,好像被什么充满了,眼睛一涩,一滴眼泪滑落下来。 她不知道自己是为什么哭的,明明也没什么值得哭的事情。虽然连翘要离开自己,这让她很捨不得,但是这是提前好久就知道的事情,不可能这么迟才有这样大的感慨。 「娘的连翘啊...要是一直都是小孩子就好了。」 吴美娘想起很久很久以前,丈夫离开了自己,这个时候她只有女儿连翘了。小小的孩子,身上总是软软的肉肉的。小孩子的世界只有父母,所依赖的也只有父母...当时的她满心都是悲痛,是女儿的依赖让她没有随丈夫而去。 从那时起,女儿同样也是她的全世界。 但是随着小孩子长大,孩子的世界会变得越来越大,他们会有自己的朋友和喜欢做的事情。理所当然的,留在家里的时间越来越短...直到连翘告诉她,她想要去苏州,她明白她的孩子真的长大了。 即使没有嫁人,她也留不住她了。 第二天连翘醒来的时候身边是没有人的,摸索着起来,原来吴美娘是亲自给她做早饭去了。见她起床,便支使她去洗漱:「完了之后就吃饭!今日事情可多了,要早一些做完!」 连翘应了一声赶紧去洗漱,吃饭的时候吴美娘叮嘱了连翘很多事情。总之就是孩子独立的时候总会说的那些,『与人为善』、『吃亏是福』、『不要与人争执』等等。无论世界怎么变化,有些东西是不会变化的。 连翘不管知不知道这些,一概都是乖乖听话,吴美娘说一句,她就点头一句。 等到吃完饭,正好有车行的人过来,将吴美娘收拾好的满满两大车行李都装了起来。连翘和吴美娘、春儿则是坐在另一辆小马车上,不快不慢地王码头那边去。 吴美娘单独定了一艘小船,正合适连翘这样搬家一样过去。 船夫招唿了一声,似乎是他们行内的调子,意思差不多是启程。 吴美娘给连翘整了整身上的衣衫:「...到了苏州安顿下来之后立刻托人带口信于我...在外生活要注意照顾自己——春儿,在外的时候一定要照顾好连翘,你平常多用一些心...」 连翘内心也有些伤感起来,但见吴美娘这样,只得打起精神道:「娘可别弄的这样!苏州和嘉定才多远?一日就能打一个来回的地方,我肯定会常常回家来的!到时候你习惯了清静,不会嫌我麻烦才好呢!」 ............ 离开嘉定之前,连翘忍不住转头看了一眼。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这里是她最初的落脚地。现在时间才过去一年多,但是却像是很久很久...这一年多实在是有太多的改变了。 深吸一口气,快速地跳上了船,和码头边站着的吴美娘挥手。 等到再向前看的时候,她知道这是一段新的、未知的旅程。 第159章 旅游是很快乐的事情,但是中间的旅途往往不是那么愉快。特别是在古代,出行不方便的年代,人们都会用『舟车劳顿』这个词来形容,所以旅途一般都是很辛苦的。 对于连翘来说,从嘉定到苏州还算比较好的,两者之间并不远,再加上水运便利,坐船去也免了马车颠簸——这个时代的路面有好有坏,官道还可以,其他的就...自由心证了。马车也是同样的道理,有钱人或许能用各种方法让马车变得舒适平缓,但是一般的马车远达不到后世的标准,防震上面实在乏善可陈。 第273页 相较而言,坐船是舒服的多的出行方式,特别是没有什么风浪地行船...当然了,如果是晕船的人,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船只从碧波荡漾的河水上滑过,轻巧快速,至少以这个时代的衡量标准,这已经很快了。连翘打起了船舱的帘子,不止可以看到河道两岸的风物,还可以一窥这条河道的繁荣。 这里本来就是天下数一数二的繁华地方,再加上这个世界正是经济活跃时期。在陆上交通运输还没有出现划时代的变革之前,水运无疑是可以和陆运两分天下的存在——特别是在河网密布的南方地区。 陆运花费的人工多,路上消耗也大。如果运输路程过长,人和牲畜将运货的所有利润给吃光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而水运,和现代人的想像不同,在速度上其实并没有太大的优势。 以最有名的京杭大运河为例,这条运河并不是天然的河流,水流速度不快,有时还是逆流。再加上顺风逆风丰水枯水等等因素的影响,将一船的货物从南运到北,其实并不会比大车队来的快。 水运的优势是运量大、消耗少! 在这种形势之下,水运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相较于北方河道较少,只有主干道有河运可以依凭,南方的河网算是彻底将各地联繫了起来,最多就是运输末端一点点还需要马车。 嘉定与苏州之间的水路一般是走吴凇江,连翘这一次就是走的这一条——这是长江的一条支流,源头在太湖。而自嘉定往苏州去,中间主要经过的县城是崑山,也就是崑曲的发源地。 吴凇江这条水路的繁忙自不必说,来来往往的都是各种载着货物的船只,偶尔有一两艘客船。这不同于连翘在后世见过的大船,大多数的船只并不很大,相较于这个时代的海船,简直就是小不点。 但是这种船只密集,几乎将河道阻塞的景象,在后世也是很难见到的,另有一种这个时代的震撼。 那些船只上面大多数都是货物,船舱里塞的满满的是什么,连翘很难猜出。但是这些船往往会将自身的运量压榨到极致,就连甲板上也满满都是货物!像连翘最常见到的就是成堆的麻绳、草垫子之类的货物。 这些货物便宜而且不怕水,就算是扔在甲板上风吹雨淋也不妨事,最多就是潦草地盖上一张油布了事。 上次去苏州也是坐船,但是没怎么观察,这可以说是连翘第一次了解这个时代的河上风貌。不知道是不是她自己有了先入为主的印象,总觉得处处都流淌着经济时代来临的那种气质。 「稍停船、稍停船嘞——」船夫叫了一声,竹篙和风帆同时起作用,和另一个船夫的协力合作之下,船停到了一个小码头处。 这里并不是连翘的目的地苏州,而是崑山的的地界。这时候正是吃午饭的时候,这艘船显然是不能做饭的样子。这时候有两个选择,要么吃干粮,要么停靠在码头,自然有贩卖饭食的小舟过来问话。 早些年行船的船夫都十分俭省,大都就着一碗热水吃干粮。这些年或许是赚到钱了,又或者是世风早就变了,再也没了带干粮出门的。若是有那样的船夫,甚至会遭到同行耻笑。 两个船夫,以及一个做助手的小工自有自己吃饭的事,客人是不和他们吃的。连翘和春儿就站在船舱外,自己和做饭食的小舟接洽。春儿笑着道:「小姐爱吃面食,这船上正好有呢!」 要了两碗鸡丝面、三个肉馒头、两碟小炒菜,其他的再也没要,虽说简单,味道却并不差。说起来似乎古今都是一样的,车站附近的小吃馆子大都不坏! 等吃完了午饭,船夫们抹抹嘴,稍作休息,船只又出了码头重新上路。 「进港啦——」自崑山的小码头出来之后,路程就很短了。连翘甚至没有什么真实感,随着路上两岸的景象越来越繁华,然后船夫就喊出了长长的调子——苏州已经到了! 挑开船舱的帘子,站在船头就可以看得清楚...苏州,这座城市伫立在河道的尽头! 明明是和上一次来苏州一样的景象,这一次就是觉得感触更多。大概是心情不一样吧,上次只不过是来旅游的,对这座城市当然没有太多的想法。但是这一次是来长久打拼的,算得上定居了,心里更有一种归属感。 到停靠码头这一段十分不容易,因为这边的各个码头都太忙碌了。轮了好久,连翘他们这条船才慢慢地靠了过去,并且按照规定,停靠的时间有限,必须快些将东西卸下去,然后船只离开。 至于说船只可以在码头过夜的,那是另一种码头,那边的码头要收更多的钱,排队等位置也需要更久。 春儿按照连翘所说的,走桥板上岸,直接找到了码头的运输行,然后就带了四个扎了绑带,一身短打利落的壮年汉子过来。这些汉子有的人手上有捆绳,有的人拿着一根扁担,他们都是靠码头上搬运东西餬口的。 招唿了一声,便将连翘他们船上的箱笼包袱等归类,每个人或挑或搬,或肩扛或手提,将东西运出。 连翘和春儿也和这几个人一起,路上还可以看到有不少的力巴在招徕生意拉客。这些人收钱比运输行少一些,不过连翘和春儿是两个年轻女孩子,不敢找那些人,要是他们贪图东西,中间作怪,她们也只能吃亏。 码头运输行就不一样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再者他们长长久久做生意,讲究的就是一个信誉,要是三天两头有客人抱怨他们手脚不干净,这生意还能做下去吗?所以他们行内监督很严厉,一旦有人做出这样的事,惩罚是很重的。时间一长,这种事就少了,相比路上自己拉客的力巴,他们可靠的多。 第274页 东西被送到了码头仓库附近,这里提供寄存服务,有针对大客商的,一家的货物就能填满一个仓库。也有针对个人的,出租货柜。 连翘和春儿还没有在苏州落脚呢,当然不可能带着这些沉重的傢伙行李出行,所以寄存就是一个很方便的选择了。 一路进行的非常顺利,等到连翘到手一张寄存单的时候,从下船算起竟然不到一刻钟。 春儿和连翘一身轻松地向码头运输行租了一辆马车,上车之后春儿免不了感嘆:「苏州真是太方便了...该说他们想的这些主意都是为了更加方便。有些咱们嘉定其实也有,但是不如人家做的紧凑,竟像是一个样子货了!」 这就好比同一套规章制度,同样都是做,但是因为执行力度不一样,得出来的结果也就谬之千里了。 相对于春儿的震撼和不知其所以然,连翘用后世的眼光倒是能看的清楚一些。便解释道:「这世上有的是好办法好规矩,只不过再好的也需要人去做。苏州这边厉害不在有多少好主意,而是人家会管理人。」 这其实就是后世管理学那一套,资本、技术、管理,这一直都是很强调的东西,只不过相对于十分具有光芒的资本和技术,管理似乎总是被外面的人忽略。但是接触过就应该知道,或许看上去朴实无华,没有那么高大上,实际上却是更加重要更加基础的东西。 苏州这边已经初步有了现代管理学的雏形...出现这个并不奇怪,华夏人本来就是擅长管理和规划的。就像后世的西方人很难理解春秋战国时期的中国,哪里动不动就来那么大规模的战争。 几万人甚至几十万人,打仗的时间从几个月到几年! 类比同时期的西方世界,这简直是不可想像的!他们甚至很多学者认为这是歷史记录的夸大其词,并不可信。 然而研究过那个时代的文献记录就会明白了,华夏人组织人的手段相比起同时期的西方,那是完全不一样的。这就好比玩游戏,一个人还在新手村晃荡,另一个人已经是大神了。 对春儿没办法解释太过深入的原理,古人没有相关基础是听不懂的,连翘只能捡一些表层的东西出来说。 坐在车外的车夫其实也一直细心听着,等到了闹市,放缓了马车行进的速度,笑着道:「小姐好有见识,可比那些大老爷强。之前还有几个走南闯北的行商说起过这些事,意思和小姐差不多,但是没有小姐说的清楚。」 这仿佛是打开了话匣子,车夫开始侃起苏州的种种。从日常的物价说到票券的涨跌,又从新来苏州的戏班子讲到官府发布了新的政令。大概是因为他们日常接触到许多三教九流,再加上苏州信息通畅,凡是说到的东西都是很懂的样子。 等到连翘和春儿下了车,春儿这才感嘆道:「这车把式好能说,而且见识也广,咱们嘉定那边不多见这样的...这样的人竟然只是个赶车的。」 连翘但笑不语——这是你没有见到现代的那些的哥呢,他们才真是侃起来的高手。上到中南海动作,下到超市大减价,简直没有他们不知道的。相比起后世那些,这个时候还算是收敛的了。 深深吐出一口气,连翘转身走向了身后了建筑,上面写着『曲家牙行』四个大字,在阳光底下熠熠生辉。 第160章 现代人找房子有很多渠道,网上、中介、路口小gg...一般来说网上的信息不太真实,中介则是有收费的问题。反而是在闹市背后的居民地带,各处挂的gg,可以直接联繫到业主的那种最好,虽然这个看上去最不靠谱。 而古代人租房子,要么直接找人,或许业主和租客之间是朋友关系,再不然就是有两边共同的朋友从中说和。要么另一种情况,找牙行! 牙行是古代的中介机构,同时又不只是中介机构那么简单。可以这么说,牙行是无所不包的,只要是想要的东西,都可以委託牙行。小到生活中用到的柴草木炭,大到房子这种『祖业』,牙行通通都能包干。 牙行本身也是城市经济发展,市民阶层崛起的产物。毕竟有需求才有市场,如果没有庞大的工商业阶级,在小农经济的时代,是没办法产生大型牙行的。 连翘要找的是专门办女子公寓的人,但是这些人也将名下的女子公寓挂靠到牙行了。所以之前的信件沟通中已经说定了,人要是来苏州看房子,首先要找的就是牙行。 第一站是一家名为『曲家牙行』的大牙行,这家有一户姓赵的业主在这里挂靠,全苏州最好的女子公寓是人家的产业! 连翘和春儿一进牙行,立刻有牙行的小伙计见她眼生,上前道:「小姐可需要引导?」 熟客肯定是什么都知道的,也就是生客才需要人带着。连翘微微点头:「听说能在这里租到『桃乡里』的屋子?」 小伙计一看连翘和春儿,像是主僕两个,又有一路旅途过的痕迹,还有什么不知道的。立刻领着道:「小姐且和我去玄字号柜檯,这边分理这个!」 果然柜檯的人一问,立刻安排了一个人带着连翘和春儿去看房。或许是为了让两个女孩子不紧张,做嚮导的也是个女人。大概在三十岁出头,眼尾有一些微微的细纹,但整个人打扮的非常入时——就是那种不一定能够追求昂贵首饰、衣服,但依旧对自己非常一丝不苟的精緻女人。 第275页 她先自我介绍:「我姓秦,小姐叫我秦大姐就是了——小姐,咱们苏州水路三横四直水路通畅,坐船比坐车舒服,咱们坐船就是了!」 秦大姐站在河边小码头,朝一叶小舟招了招手,船便靠了过来。连翘、春儿、秦大姐,再加上一个船夫,四个人一条这种小船是正合适的。这种小船让连翘想起了威尼斯小艇贡多拉,不是形制像,而是都很小,正好充当城市交通的主力。 秦大姐向连翘介绍:「如今苏州专门供女子居住的寓所也多了起来,不过要说条件最好的,那必然要数『桃乡里』了。别的不说,只说位置地段,这可是尚义桥桃花坞附近,内城的好地方!周围热闹,旁边就是河流,坐船去哪里都方便。」 连翘一直含笑听着...无论古今,做销售的总是很有热情的。不过她可不会人家嘴皮子上下一碰就什么都信了,非得见到实打实的房子才行! 对于连翘一言不发,秦大姐也不气馁。做销售的就是这样了,每一次的成功背后都有好多次失败的尝试。别说连翘只是不说话了,就是连翘不给个好脸色,他们一样能够热情开朗、言辞恳切。 等到了『桃乡里』,连翘这才第一次直观地看到这个时代的女子公寓长什么样子。 整体来看,这家业主应该直接买下了一个坊靠边角集中起来的地,然后周围建了高高的青砖围墙。这道围墙只有一道前门,前门旁边还有一道小门,其他地方再不能进去。 而里面的屋子从前门就可以看到,多是两层楼的房子,也有三层楼。以这个时代的建筑水平,楼房已经能修的很高了,但是这会拔高成本,修一栋四五层的高楼,还不如修上三栋两层的矮楼,后者价钱还更便宜。 尚义桥桃花坞一带虽然是城内,而且交通方便周围繁华,但严格意义上并不属于市中心。所以地价还没有高到盖高楼比较划算,这里主要是两层的矮楼。 秦大姐和前门旁边小房子住着的一个大婶门房说了两句话,门房见连翘和春儿也是女的,便没有多说什么。只递给秦大姐几把钥匙:「喏,你自带着她们去看罢!」 秦大姐显然非常熟悉『桃乡里』,按着钥匙上标记的编号去找房子。连翘和春儿互相看了一眼,就在她身后跟上。 进去就看的更清楚了,这块不大不小的地皮上整整齐齐的是七排房子,格局当然是坐北朝南。而每排房子都很长,连翘跟着秦大姐往里面走,一路留心数着,竟然有十七八道门,也就是说这是十七八套房子! 十七八套房子,上下两层,前后七排,这样便总共有二百四十多套可供出租的房子。考虑到还可能有人合租,这里的女子至少有三百名上下了。 听着不多,三百个人在苏州上百万人口中连一个水花都溅不起来,但是话不能这么说,不好这么比的。要看到来苏州的外地人有有多少,其中女子又有多少。而这些女子中以女工为主,而女工都是住作坊的大通铺的! 这样一来,这里有三百个以上经济条件还不错的女子。再加上其他或大或小的女子公寓,恐怕能有上千人!这样一来,几乎一大半的符合条件的女子都住在这种女子公寓里面了。 春儿看着这些房子不解道:「这些房子都是联排的,最容易走水之后一家牵连另一家,做什么不分开修呢?」 「这样便宜啊!」连翘只能这样解释。不是春儿不知道这种只有一道隔墙,而不是分开修的房子有种种不好,而是她从小生活在连家,对于商户对成本的压榨、利润的追逐认识不足。 分开修的房子肯定採光更好,也没有那么潮湿,起火之后也更不容易出事,好处实在是太多了。但是联排的房子只有一点好,就将那些全都抵过——那就是便宜!资本为了利润,削减成本简直就是本能,至于说各种不便,那都是可以接受的。 这些联排房子楼梯修在外面,在每排房子左右两侧各有一架木制楼梯,上去之后就是二楼的走廊。具体情况有点像连翘读大学的时候的宿舍,只不过她的宿舍楼层更高而已。 拿钥匙捅开了一套房子的门锁,秦大姐让连翘往里面看:「小姐请看,这是有一间卧室一间小厅的房子,正适合小姐这样的居住。」 房子上一个租客离开之后应该经过了清扫,所以看起来非常干净。而且应该时常通风,闻起来没有特别重的霉味。房子里面配了一些基本的家具,卧室里有一张床、一个大柜,一个梳妆檯。小厅里面则有一张桌子、几把椅子,另脸盆架之类的东西。 连翘看着倒是亲切,让她想起上辈子见过的单身公寓。而春儿就不行了,她早就想过出门在外不可能像家里一般舒服,却没有想到条件能『艰苦』到这个地步。她自己倒是无所谓,却不能让连翘住这样的屋子。 低声对连翘道:「小姐,这儿太小了一些,恐怕不合适!」 连翘虽然觉得这里很亲切,却也同样觉得不合适。倒不是她觉得这里不能住人,要知道她大学宿舍条件比较艰苦,没有分到四人宿舍,而是去了八人老宿舍。这样的宿舍都住过了,自然不会觉得一室一厅的小居室有什么不好。 只不过出于现实的考量,这里确实不合适。 一方面她不习惯和春儿住一个房间,而让春儿在客厅里打地铺什么的也不可能,所以她租住的房子至少要两室一厅。如果可以的话,最好是三室一厅,这样可以单独僻处一间房作为书房,当工作间用。如果没有的话,就要卧室足够大,能让她至少放个书案和大书柜进去。 第276页 「我知道了。」连翘低声应道,然后问秦大姐:「我记得当初我是来信询问过的,说是有三四间屋子一套房的那种,咱们看那种吧!」 秦大姐早先看连翘穿的虽不甚华贵,却也带着一个丫头,就知道这是一个家底殷实的女孩子。只不过没想到她开口就要住那样的房子...那样的屋子可不好租出去。想想就知道了,真正有钱人家的姑娘根本不会出来做事,而等而次之的呢,她们乐意去租独门独户的小院子。 来租女子公寓的,大多都是经济条件还可以,却又不那么好的。为了经济一点,都不会租那种特别大的,往往只要满足基本需求就行。 本来连翘要租那样的房子是好事,租金高,她的提成也多。但是事情实在是不巧,她只得讪讪地解释:「这个恐怕不成了,那样的房子原也有几处,只不过不巧最近都租出去了——这里还有几处房子可看,都是不错的,小姐可以多看看再选嘛!」 既然是这样,也就不用浪费时间了。于是连翘果断拒绝了继续看房,打听了另一家『太湖牙行』开在哪里,给了秦大姐十文钱,这就和春儿一道走了。按照规矩,买卖不成也是要给经纪一些辛苦费的,不然人家白白陪着一回么? 连翘要去的第二家牙行是太湖牙行,看看天色,如果这一家牙行定不下来,恐怕就得等明日才能接着看房了。 大概是运气来了,太湖牙行挂靠的女子公寓名为『明月坊』。明月坊并不在苏州内城,而是在阊门旁。当初苏州城内住不下人之后,第一个向外扩展的地方就是阊门。而阊门一地,虽然叫做外城,实际上比内城还要方便热闹。 明月坊身处其中,在一个闹中取静的地方,隔着一层居民聚居区就是就是大集市。想要体会一番苏州的热闹繁华,没有更容易的了——就是一抬腿的距离! 最重要的是明月坊这边真有合适的房子! 第161章 苏州这边流行的女子公寓一般都是一室一厅的格局,别的户型非常少。而在明月坊这边,非常好运,正好空出了一间三室一厅的。 同样有一个带着看房子的经纪,谢大姐,她一看连翘的神情就知道今日这个生意稳妥了。于是赶紧道:「小姐您要是看得好,最好快些定下来。这样的大房子少,要是给别人租出去了,再想找一样的就难了。」 这话就是危言耸听了,这样的户型之所以少,就是因为租的人也少,平常流通的是很慢的。 连翘对这个有底,也懒得戳穿。便示意春儿去说,春儿将这个经纪拉到一边:「这房子算多少钱一个月?」 经纪谢大姐搓了搓手,脸上露出讨好的笑容:「这个...小姐要是真想租,六钱银子一个月如何?」 「怎么这么贵!」春儿皱了皱眉头。在嘉定,这个价钱足够租一个独门独户的两进小院子了。而且算一算很清楚,苏州就算薪酬和消费水平总体比嘉定高一些,但是高的也有限啊。 这可不是后世那个能把收入一半拿去交房租的时代,这个时代是物资较现代而言十分贫瘠的古代。以食物为代表的消耗品才是普通小老百姓家庭开支的大头,要是租一个三室一厅的房子就要六钱银子一个月,好多家庭恐怕就要过不下去了。 谢大姐怕到手的鸭子飞了,赶紧道:「不贵的不贵的,姑娘去打听一番就知道了。阊门这一带的房租是个什么价儿!一点不比内城差。再者说了,这房子大啊!若是那等小的,四钱银子就能租下。」 其实四钱银子租个小的也很贵,只不过春儿还没出口。连翘就问道:「六钱银子算热水钱吗?还有马桶的处理...对了我这屋子里不要丫头,不用算那一笔钱!」 中国古代的房子,绝大多数都不带卫浴设施。这种出租单间的房子就更没有办法带了,毕竟这种人口聚集处,哪怕是修个茅房,那一天也能相当脏。 连翘之前仔细看了,这边房子里没有厨房,但是在门房旁边有一个热水房,大锅炉里面一直烧着大量的热水。这些肯定是供给租客的,就是不知道要不要钱。另外上厕所的问题则是由马桶解决,连翘猜测应该和在嘉定的时候差不多,都是早上有人来收。 华夏古代的城市卫生就是这么维持的...而且收马桶还是个好生意呢,能两头拿钱。一边是城里面的居民要给处理费,另一个是城外面的农民,他们需要这些收来的夜香做肥料,所以也得给钱! 听连翘一下问到这个事情上,谢大姐知道煳弄不过去,只能道:「夜香的钱不必收了,热水则是每户每月给水筹三十根,每根水筹可以换一壶滚水。若是有不够的,则是要买水筹,每文钱两根水筹,若是买的多了还有优惠。至于说使唤丫头,若是要的话,这本来就是另外算钱的。」 连翘听着谢大姐解释这些,真心觉得古代租房和现代也是差不多的套路啊!也懒得再讲价了,只是道:「这房子可以,不过得多添置一些家具。」 谢大姐想要推辞:「这怎么行呢?每间屋子傢伙都是一定的。」 连翘却很清楚这些套路,轻轻一笑:「这儿的住家有这样一份家业,想来这些家具东西都是大量地做的。除了每间房子摆着,我不信平常没有预备着损耗。我是懒得讲价了,但也不想为了租一个房子还买一些家具...买了将来难道还搬回家吗?」 第277页 连翘非常讨厌在出租房中添置大件,有一种将来不想带走,但扔下又很浪费的感觉。 谢大姐转身一想,这种事也确实不难。反正家具都是现成的,人家拿去用了,也不是带走了,将来不租房子还是要留下来的——于是咬牙答应道:「成!您告诉我还要添置哪些家具,我替您弄过来。」 这间三室一厅的房间本来就是按照两间卧室,一间书房,一间客厅来准备的。卧室内都有床、柜、梳妆檯、椅子,倒不用添置什么。但是客厅和书房就差的远了,特别是书房只有一张书案,这够干什么? 于是连翘掰着手指道:「首先要两个书架,然后还要给书房添几张大椅子,说不得以后会有朋友过来。再有客厅这里,只有桌椅怎么能成?没个隔断实在不好看,另外放东西的地方也少,东西进来了都堆着么?所以要一些架子、柜子之类的。」 连翘又拿眼看了看春儿,见她没有什么要补充的地方,便也点了点头:「就是这些了!」 于是眼看着谢大姐叫人将家具搬了进去,连翘这才和谢大姐去到太湖牙行签订文契。除了这个月的租金之外,还有三个月租金做押金。等到一切弄完,连翘得到了两张纸。 谢大姐解释道:「这一张租房的文契小姐收着就是了,另一张却是牙行开具的保单,证明小姐是在明月坊租住了房子的。拿了这个单子去官府户籍那里候着,能办下一份临时户籍来,这对您有好处!」 现代人以为古代人的户籍管理松散,其实这是错误的想法,相反,为了管束住自己治下的百姓,古代的中央朝廷对人口的管理相对现代其实要严格的多。像现代这种比例的流动人口,在古代史不可能出现的。 而这个时代经济繁荣带动了人流也频繁的多,为了方便管理在本地留居的外地人,于是就出现了临时户籍。虽然有许多人来到苏州讨生活没有办理临时户籍,但是这是上头没查到而已,真要是认真起来,这些人都有麻烦! 看看天色已经很迟了,还有很多事情要办。连翘干脆决定都推到明天,于是和春儿一起去了一家看上去很正派的客栈投宿,先囫囵对付过一夜再说。 第二日起床之后,春儿去楼下问客栈要热水。打了热水上来给连翘洗漱,连翘见她眼睛通红,便问:「你这眼睛是怎么回事儿?难不成是昨日没有睡好?」 连翘自己是不认床的,更不认地方,也不知道是不是昨天太累了,她睡的比往常还要沉呢! 春儿掩住嘴,轻轻打了一个呵欠,强打起精神道:「新到这边有些睡不着而已——小姐快些洗漱罢!」 连翘洗漱完毕就和春儿带着礼物去了之前拜访过的故旧之家,文家和李家两家。一方面到了这个山头,自然要走动起来。另一方面办理临时户籍的事情也可以顺便解决,想来根本不用去衙门排队候着。 确实也是这样,带着礼物去拜访了两家。很自然地就说起这件事,文夫人立刻让家人拿了连翘那张保单,等到连翘要走的时候,临时户籍已经办下来送到连翘手上了。文老爷虽然是管籤押房的,但是三班六房彼此有联繫,这等小事自然是不消说的。 拿着办好的临时户籍,连翘有时也觉得荒谬,感觉仿佛这才是她要在这个时代落地生根了一样。 赶在午饭之前辞了了文夫人——关系不到那个份上,客人都会很有眼力见儿的在饭点之前告辞离开。而这个时候正是午饭时候,连翘和春儿找了一家看着干净的小饭馆随便对付了一顿。 事情还多着呢,也只能对付了事了! 混过一个午饭,两人立刻坐船去昨日寄存了行李的码头。凭藉存单拿到了行李,很快就有运输行的人来问:「小姐可要人来运货?」 连翘当然没想过要自己弄走这些行李,立刻道:「阊门附近的明月坊...能送到屋子里吗?」 「当然没问题!」运输行的人拍胸脯啪啪作响。 然后叫来了两个人和一辆大车,还给连翘解释:「并不远,船和车都是差不多的。若是用船还离着明月坊有一段路,倒是更麻烦了。」 就这样前面两人赶着骡车往明月坊走,连翘和春儿坐在另一辆小车上,跟在后面。等到了明月坊,特别向门房请求了一番,这才让运输行的男人将东西傢伙全送到房间,一般情况下这种地方是绝对不让男子进的。 连翘租的房子在二楼,还得上个楼。坏处是提水什么的是个麻烦,好处是清静一些。 运输行的人做事很周全,不只是将东西放了进来,一些沉重的箱笼甚至会按照连翘的指点放在指定的地方,服务态度可以说是很好了。 等到送走了运输行的人,连翘就与春儿商议:「咱们是先收拾屋子还是先添置该添置的东西呢?」 春儿看了看自家带的东西,想了想:「先添置一些东西,收拾屋子最多弄的迟一些。可是添置东西还是白日方便。总不好等到晚间再上上下下...再者说了,我和小姐都是外乡人,还是稳妥一些好。」 这个时代敢于没有宵禁,治安当然是不错的。可是即便是后世,城市的夜间也有可能出事,何况这个时代了。小心无大错,真要出事了,哭死都没用! 连翘也表示认可,于是拿了钱就和春儿出门了。这次出门她带了五百两银子,一百两是现银,另外四百两是类似存摺的银票,都是一百两面额的。如果只是普普通通生活,这钱怎么用都用不完,何况她来苏州也不会坐吃山空。 第278页 一百两现银里面这两天才用了一点散碎,主要是昨日租房加上押金什么的花了两三两银子。 因为房子的门锁依旧用的是业主原配的,连翘总是放心不下,来到附近的阊门大集市,首先做的就是买了一把大锁,几把小锁。大锁用来锁门,小锁用来锁柜子之类的。最好的大铜锁很贵,但是春儿也十分支持这种开销。 一遍集市逛下来买的东西可不少,虽然行李里面带了很多,但是总不可能齐全,而且有些东西本来就是消耗品,计划着就要来苏州这边买的。零零碎碎如草纸、针头线脑、窗帘、铜壶、脸盆等等,一路上买了很多,最后只能雇了一辆小挑车,这才将东西一起送回了明月坊。 东西堆满了屋子,连翘和春儿甚至顾不上吃饭——只买了一壶糖水、一个西瓜、几样凉菜,白馒头之类,这些东西可以放到晚上吃。两人对视一眼,已经做好准备来一次大扫除、大整理了! 第162章 春儿是做惯了杂事的,连翘曾经也一个人生活,打扫房间做大扫除什么的,两个人都是好手。再加上房间本来就清扫过,打扫起来并不复杂,主要是归置好各类物件而已,所以花的时间并不长。 将几个麻袋扑在床铺最下层,然后再垫上两层垫被,这些连带盖被,都是新弹的棉花褥子。然后就是床单、竹蓆之类。连翘脱了鞋在床上挂帐子,春儿就在一旁给被子缝被面。 古代的被子并不是一个被套和一个被芯这样,被套更像是一块布,需要用一种很长很粗的针缝在被芯上。另外两头的被头也是分开缝的,因为这是整个被面最容易脏的地方,分开的话方便只拆洗这里。 归置各类用品,春儿的房间也收拾完毕,这时候连翘和春儿已经是一身的汗了。再看看外面的天色,正是日落西山红霞飞。原本白日里格外安静的明月坊热闹起来,从前门有人陆陆续续地回来——连翘有一瞬间的恍惚...这不就是下班潮么!让她想起早中晚时间的大学宿舍,都是一样一样的。 地方多了人气,立刻就热闹起来。 连翘也像是立刻觉醒了大学生活的种种经验,叫住春儿,一人一把大铜壶:「趁着大家才回来,正吃饭休息,咱们赶紧去打水!待会儿热水恐怕很麻烦!」 从门房那里领钥匙的时候就顺便领了这个月的三十根水筹,这时候连翘也没有数数,直接抓了一把,就和春儿下楼。 这时候水房还没有几个人,仅有的几个女孩子见连翘和春儿两个生脸,也只是多看了几眼,并没有说话。像明月坊这种女子公寓,常有租客来了又去了,来个新人而已,有什么好吃惊的。 开水房有点像连翘曾经看过的老虎灶热水店图片里的样子,外面是一个大大的灶膛,灶膛上面有六七个灶眼,灶眼上面全是烧热水的炊壶。这些炊壶和连翘他们提着的铜壶差不多大,这并不是开水房供热书的主力,供热水的主力在灶膛后面的一个大灶眼,上面是一个又大又深,仿佛水缸一样的大水桶。 水桶下半部分是和灶台修在一起的,是石头和砖砌成,上半部分则是木头的,里面可以放许多的水。 更让连翘大开眼界的是,木头的部分伸出了两个水龙头,取水就很方便了——水龙头确实很新鲜,不过想想水龙头需要的技术其实很简单,也就没什么好惊讶的了。其中难度最大的部分不过就是螺旋旋钮的加工而已,而在战国时期就有了差不多的东西...... 开水房管事的是一个老婆婆,轮到连翘和春儿的时候她还看了两人一眼才接过水筹和铜壶:「是新来的姑娘啊?」 连翘接过装满开水的水壶,连翘连忙道:「是的呢——谢谢婆婆。」 连翘和春儿在之前购物的时候并没有买一个方便洗澡的大浴桶,而是图方便一人买了个大木盆。这是连翘仔细考虑过的,木桶固然舒服,但是需要兑多少水?她们住在二楼,用水都得去楼下担,实在不好洗个澡弄得满身疲劳。 之前为了清洗器物,擦洗房子,存水桶里的冷水是满的,可以用来兑水。连翘先是用铜盆洗了个头,这就用完一壶水。剩下一壶水兑成温水,坐在木盆中好歹洗了一个澡——连翘记得自己小时候就用这种差不多的木盆洗澡来着。 正在洗澡的时候春儿还下楼跑了两趟,她也需要洗头洗澡,这可是夏天,两人忙碌一天,早就是满身灰尘了。 春儿正在洗澡,连翘就干脆自己擦头髮,这时候她才觉得这一头又厚又密的头髮有多麻烦了。用掉了两三条干毛巾,头髮才不滴水。等到春儿也洗完澡,两人才合力担着水盆,将残水从后窗泼下。 这在现代是非常不道德的,但是在这个没办法排水的房子内,就是很正常的操作了。不只是连翘和春儿这样,别的住客都是这样的。早就习惯这种事的住客也不会在这个时间段从后窗附近走,也算是互相注意了。 连翘和春儿为了防蚊子,在窗户上订了纱窗,门上也安了纱帘。这时候点上驱蚊的薰香,门开着吃起简单晚饭来——现在是八月初,还是很热的,关门关窗不透风可是很难熬的。 连翘一边吃饭一边和春儿合计道:「总算有个样子了,不过还是不够方便,这些日子先过着,陆陆续续将家当添置起来...对了,水筹三十根一个月肯定是不够用的,明日得去问水房阿婆多买一些。另外还得订一些冰,先打听一下最近的冰库在哪里。」 第279页 连翘说着,春儿就点头。从来到苏州起她就发现了,自家小姐似乎非常周到,独立生活的事情处理的有条不紊。她只当是连翘聪明,于是越发言听计从了,连翘说什么她就做什么。 两人正说话呢,门口有人打招唿笑道:「咦,是新来的么?」 大概是邻居之类,连翘赶紧放下筷子道:「正是呢,小姐请来坐坐。」 春儿也放下了筷子,立刻打开门帘请人进来:「小姐请进。」 放下门帘春儿就去切西瓜倒茶,连翘则是让了椅子给客人坐。来人左右看看:「你们房子收拾的好,竟不像是明月坊用来出租的房子了,似个大家小姐闺房。」 说着又道:「不必叫我小姐什么的,我姓高,名叫高婵娟,你叫我高姐姐或者蝉娟姐都行——对了,我是属虎的,你比我小罢?」 连翘笑着点点头,指了指自己:「我属兔...名叫连翘,随便高姐姐怎么叫我,那是春儿。」 说话间春儿已经将茶和西瓜奉上,春儿并不是什么大家族的婢女,但也是从小端茶倒水伺候人的,又有吴美娘的调理。这时候低眉顺眼,至少是规规矩矩的,高婵娟这才肯定她是个婢女。 高婵娟就住在连翘她们房子的隔壁,两人算是邻居。她傍晚回来就发现隔壁原本空着的房子有人进进出出各种响动,经过的时候瞟一眼发现是两个女孩子。 这也不奇怪,隔壁是一套三室一厅的『大房子』,不要说两个人了,就是三四个人合租也合适。等到吃饭的时候来打探新邻居,这才发现新来的邻居和自己想像的有些不一样。 窗子上订上了银红色的新窗纱,原本不是没有,只是陈旧褪色的厉害。门上也安了纱帘,这是双层纱料叠了两层做的纱帘,底下缀着一根压脚的横木。一看这纱料就知道是又厚又密的上等好纱,恐怕是织造局的料子,平常做衣服也难得的,这里却做了门帘。 有钱,这是高婵娟的第一个评价。打招唿被请进去之后她才觉得自己的第一个评价还是太低,应该是很有钱才是。 家具还是租房的那些东西,可是各种摆设用上之后就不同了。而这些东西有便宜有昂贵,别说日子过的紧巴巴的姑娘不会这样倒饬,就是稍有余钱的也没有这个力量! 这也就罢了,出门竟然还自带着一个丫头! 古代的人工很便宜,稍稍殷实一些的人家就用的起婢女。高婵娟在家的时候家里也用着一个有身契的丫头,另外还雇着一个粗使婆子。但是出门在外万事从简,出门做事还带着一个丫头跑的,这就不只是殷实这个程度了。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家里不只是殷实的程度,那么为什么还要出门做事?这几年在苏州也算是见多识广的高婵娟心里立刻可以得出结论——又是一个想要体会民间疾苦的大小姐。 这个时代女性出来工作主要有三种原因,一种是为了钱,一种是为了娱乐、赶时髦,最后一种是兼而有之。为了钱最典型的就是那些作坊女工,不是家中困难,谁愿意去作坊承担繁重的劳动呢? 高婵娟属于最后一种,兼而有之。家中殷实,但也就是不愁吃喝而已,出门做事不止可以补贴自己的生活,也算是跟风时代潮流。 与此同时她也见过完全是为了好玩的女孩子,譬如她认识的一个女孩子,曾经也住在明月坊,工作是在码头做文书。不要说日常有丫头跟随,一日三餐都是周围大酒楼的名菜,就说她那一身行头,随便一件首饰就是她文书工作一年也买不到的! 这个时候高婵娟正好看清楚连翘的手上是一只浅粉色的玉镯子,显然是好东西,就更加确认了——果然是大小姐啊! 本来还以为能来一个大家互相支持鼓励的『亲友』,结果人家告诉你『我们不一样』,人家是人民币玩家。这就不太好了...倒不是高婵娟仇富,这就好像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以为同样辛苦的新进同事和自己一样是励志挂的,结果人家只是富二代体验生活而已,感觉总是很微妙的。 「我如今在苏州主要是写小说本子的...连翘你来苏州打算做什么?差事定下来了么?」虽然心情有些微妙,但高婵娟也是一个人在外打拼了几年的人了,并没有表现出自己的不自然。 连翘双手一拍,笑道:「呀!这可是巧合了,我也是!」 确实非常巧,写小说的人看着很多,但是对比人口总数,又不是那么多了。这种情况下两个素未谋面的女孩子做了邻居,竟然还是同行,概率也是很小了。 苏州写小说的待遇比别的地方的更高,但是相对的,也更加难混。高婵娟一开始是兼职做,后来才慢慢地专门写作。现在她虽然没有连载的经歷,但是靠着每个月稳定发表两到三篇的短篇,已经比一般的工作要赚了。 她的目标是在二十岁之前能够做连载,只要能够成为连载小说作者,今后就算是成亲了,也能靠着这个经歷,随便在老家的报馆连载小说——高婵娟的老家在太仓,大概是因为太仓海贸做的太好,风气开放堪比苏州,好多女孩子成亲之后也不会放弃工作。 高婵娟确实没有想到连翘是同行,但是在短暂的怔愣之后很快笑了起来:「那敢情好,不知道连翘你定下了编辑没有呢?若是没有,我倒是能与你牵线搭桥。」 第163章 第280页 对于新人写手来说,最重要的贵人就是编辑,绝对是这样没错! 所谓『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到处都是写小说的,没有经歷过市场的检验,很难断定一个作者、一部小说是不是真的好。所有的结论只不过是主观判断而已,报馆也只能相信相对专业和准确的编辑们。 若是得到了编辑赏识,编辑认为一个作者行,那么这个作者就能获得很多机会。只要这个作者真有本事,很快就能出头。相反,要是始终没有编辑待见,那么就是再好,没有展现的机会,也是枉然。 连翘若是一个普通且初来乍到的作者,有人帮忙牵线搭桥自然是再好不过了——就算对方也是没有出头的作者,但是多少认识几个编辑,带人过去看看总是可以的,比无头苍蝇乱撞强! 不过连翘并不是,只能感谢她的好意,然后道:「不用了...谢谢高姐姐,但是我已经有编辑了,原来是说好了才来苏州的。」 「哦——」高婵娟拉长了声音表示明白了,也有这种。不是所有写手在什么都没有确定的情况下就会『背井离乡』来苏州发展,有少数的作者能比较幸运地在老家时就有了苏州这边的编辑联繫。 高婵娟有些羡慕连翘了,说实话一开始知道连翘是有钱人家小姐的时候不见得多羡慕——这个世界上一山还比一山高,连翘就算出身不错,但也就是不错而已。相比那些真正的大小姐,甚至是郡主公主之流,那又多有不如了。 但是知道连翘还没有来苏州之前就有了编辑,这就让她羡慕了。 要知道能在老家时就被编辑发掘,这必须是不一般的作者才行!要是路上大白菜一样的作者,那又何必劳心费神写信沟通呢?只要苏州的作者里随便寻一寻,到处都是! 所以凡是这种从地方发现的作者,总是格外受编辑赏识的,一开始机会就很多! 相比起来,高婵娟自己就是苦过来的了。她从小就大胆,什么都不知道就敢一个人跑到苏州来。当时甚至差点被人骗了,是好不容易才有如今的程度的。听到连翘这般说,羡慕之余有些不快的心情不免升起来。 于是随便寒暄了几句,再也没有话说,这就告辞了。 春儿重新将门帘压紧实,免不了提醒连翘:「小姐,刚才那位高小姐好似不太高兴!」 连翘并不傻,就算当时没有感觉,等到人转身就走的时候也该察觉出来了。对方不太高兴...但是她为什么不太高兴?连翘检讨自己之前的话,代入对方的位置,这才模模煳煳有一点感觉。 笑着对春儿道:「我知道了,不过不打紧,以后日子相处长着呢!若是合得来的总能合得来。若是合不来的就合不来罢,左右不过是租住在了同一个地方而已,有什么相干?」 也是这个道理,春儿便不再多说了。 吃完了刚才没吃完的晚饭,连翘带着两份糕点,左右两边的人都送了。一边正是刚才来访过的高婵娟,另一边的则是一个戴着眼镜儿的女孩子,名叫严嫚,性格特别沉闷,略寒暄也就是了。 这个时代虽然有了玻璃或者水晶做的眼镜,但是少女戴这个的少,这让连翘印象深刻。 等到邻居也拜访完了,头髮也差不多干爽了,连翘和春儿收拾收拾准备睡觉——一整天都在忙,身体已经很疲劳了。 等到第二日,连翘是被一阵走动声吵醒的。从床铺上爬起来,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住到了苏州一个名叫『明月坊』的女子公寓里面。披上一件中衣,站到窗前,果然看到楼下三三两两都是正在出门的女孩子。 也因为古代的房子大都是木制结构,左左右右人来人往,走动声十分明显,她就是被这一阵声音吵醒的。既然她已经醒了,比她更加浅眠的春儿自然不会还睡着。此时已经整理洗漱完毕,从楼下打了一壶热水上来。 「小姐洗漱吧!」 苏州的生活适应的很快,除了有春儿在身边照顾生活,一切都和现代时重合了。当然,也可能只是脱离了家长,这种自由带给她的错觉。 她一般就在家里写小说,偶尔下午的时候去附近大集市逛街。顺便搜集一些情报,打听清楚附近有哪些好玩的娱乐活动,准备慢慢地去尝试。不过在尝试这些之前,她还得要去见一见自己的编辑。 编辑真的是非常重要的存在,即使连翘不是新人,也是一样适用这句话的。 来到苏州的第三天连翘就给宋文静写信了,告知他自己已经到了苏州的事情,想要约见一番。这种同城信件往往投递的很快,连翘估计自己很快就会收到回信。 实际上也是这样,信件在投出之后的第二天就到了宋文静手上。宋文静拆开这封来自阊门附近的信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虽然早就知道乔琏先生要来苏州了,可是一个招唿都没有,冷不丁的人就过来了,这还是让人吃惊啊! 因为明月坊不好让外头男人进来,门房也不愿意提供代收业务,所以信件都要找周围愿意挂靠的店铺。好在周围的店铺常常做女孩子们的生意,这种事情都很愿意帮忙,连翘轻松地就找到了一家书铺帮忙代收了。 宋文静的回信就是通过这家书铺才到手的。 等到约好的那一日,朱敏来找宋文静,却发现他忙着整理衣裳头冠,疑惑道:「今日你要出去么?你都是副主编了,有什么事儿不能下放给别人,还赶着自己亲歷亲为?我奉劝你一句,以后少劳累一些,这也是为了你手下的人好——你这个副主编都这样劳累了,他们岂不是要表现地更加勤苦?」 第281页 宋文静呵呵一笑:「我今日有大事儿...罢了,懒得和你说!」 这么一说朱敏更加好奇了,追问再三,宋文静这才压低了声音道:「乔琏先生人到了苏州了!我们今日正要见面呢!」 这话让朱敏打了一个激灵!先不说他本身也是乔琏的书迷。就说乔琏其人特别神秘这一点那也是非常引人注目了!如今关于他身份的猜测依旧是甚嚣尘上。他自己倒是常常在『作者答读者问』上透露,但是类似『平平无奇』这种答案...谁信? 是人都是有好奇心的,朱敏自然也不例外。他曾经暗自猜测过一些,但是苦于没有证据,往往也没有拿出来说。这个时候宋文静要去见乔琏,他怎么能不激动。立刻抓住他的人道:「同去同去!」 然而宋文静却非常干脆利落地甩开了他的手:「不成!这次约见只有我和乔琏先生两人,带上你算怎么回事儿?乔琏先生从来不对外显露自己是谁,或许性子就是不爱张扬显露的。我事先没有说就带你去,冒犯了人该怎么办?」 宋文静为人处世是很小心谨慎的,哪怕他现在并不是一个新人小编辑,没必要对每一个作者都处处关照,他也一样会十分用心。用心,这也是他能够走到如今位置的一样法宝。 朱敏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宋文静离开,生无可恋...... 秉承着自己不开心也要别人不开心的原则,朱敏下班之后立刻去找了许文华,像是不经意泄露一样道:「文华,你说这气人不气人!咱们的宋主编今日去见乔琏先生,我让他带我去看看人而已,这也不肯!」 许文华本来在餵金鱼,听到这句话险些将手上一整袋的鱼食全倒了下去。好险稳住了手,却再也没能立住脸色:「他竟然从来没和我说过这件事!」 竟然还有点可怜巴巴的意味。 朱敏故意用莫名其妙的眼神看他:「他和你说这个做什么,你不是对乔琏先生没有兴趣么?」 人设果然立不住了,许文华『我、我』了一会儿,最终清了清嗓子:「我不过就是这么说而已!而且不管我对那个乔琏有没有兴趣,他终归还是个有些意思的作者,和我说一声怎么了?」 这个时候了还要死鸭子嘴硬,朱敏表面呵呵,内心毫无波澜——现在才知道您老人家这么关心宋文静的事儿,算了罢!以前宋文静手上也来过厉害的作者,但是朱敏看的分明,许文华根本从没关心过。 如今这个作态,骗鬼都骗不了! 许文华当然看得出朱敏的『不信』,气急败坏道:「你那眼神是什么意思?你给我解释清楚啊!」 朱敏才懒得解释,解释不清楚的...而且还白得罪人。这样想着果断调转话题道:「话说这次文静兄去见了乔琏先生,就算乔琏先生依旧神神秘秘,我们也能挖到一些讯息了吧?真是好奇极了,乔琏先生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许文华没好气地看了朱敏一样:「什么人?能是什么人!总不可能是个女人罢!」 这当然是随口的气话,在许文华这些人分析中,乔琏不可能是个女人。无他,小说是会反应一个人的特点的,就算是在现代,男作者和女作者的很多细节都是不一样的。而在古代,这方面的差异会更加明显。 因为现代情况下男女的教育方向几乎是一样的,这种情况下诞生一些擅长写女频文的男作者,或者写男频文的女作者,虽然少,却也不是没有。但是在古代,这种事是一般人根本没想过的。 所以他们非常肯定乔琏绝不是个女人。 然而如果此时的宋文静知道许文华所说,内心恐怕会mmp——就不能不立g吗! 宋文静按照约定的时间还提前了一些到达约好的地方,这是阊门附近一个茶馆。按照信中所说的,他带了一册最新的《权柄》单行本,坐在靠窗的位置,然后点了一壶茶——这些都是暗号。 「先生可是宋文静宋编辑?」 第164章 「先生可是宋文静宋编辑?」 乍一听到这句,宋文静下意识地转身。入眼的是一个穿菡萏色裙子,柳绿色褙子的年轻姑娘。容貌敦厚温和,他一时把不准这是谁——实在是记不起来自己有认识一个这样的女子了。 「在下正是,请问姑娘是...」宋文静起身拱了拱手。 春儿侧过身子,不受他这个礼。连忙道:「先生不必多礼,我家主人是乔琏先生,她让我过来请您的。」 说着春儿拿出一册书籍,正是《海上归来记》,这也是之前就约定好的暗号。 这样一看宋文静再也没有什么疑惑的了,笑着道:「总算等着了,乔琏先生在何处,烦请姑娘带路!」 春儿走在前面,宋文静有些期待之余还分出了一些心思想些有的没的——这个便是乔琏先生家的内眷么?连出门来苏州都要带着的丫头,恐怕是贴身使唤的。 想到这里又不免有些失望。凭良心说,春儿是个好姑娘,但是从客观的角度看,她生的普通,只不过气质温和而已。在宋文静这边,多少还留着老派文人的一些心思,譬如红袖添香夜读书之类的。 平常起居,有一美婢伺候,岂不是一桩美谈? 不过这等失望并没有维持多久,走到茶馆二楼的一个单独包厢,春儿敲了敲门推开。然后宋文静就见到了另一个更加年轻的女子,看到她先是疑惑,然后就是恍然大悟和笑意盈盈:「您就是宋文静编辑罢!通信这样久,咱们总算见面啦!」 第282页 说实话,这一刻宋文静是懵逼的,他根本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并不是他的推理能力不行,而是推理方向实在是没有想、想不到的方向——通信这样久,又是今天这个场合...只能是那个人了啊! 「您、您是乔琏先生?」宋文静艰难地说出这句话,声音甚至因为不稳定而颤抖。不是他少见多怪,纯粹是这一幕实在是太超出他的预计了。 他们猜测过乔琏会是什么样的人,却没有猜测过人家是一个妹子。而且...宋文静偷偷打量了一下这个女孩子,心里还是不能相信!怎么可能是一个女子?而且还是一个如此年轻漂亮的女子! 见对方对自己的问话点头,虽然觉得有些失礼,宋文静还是问了出来:「这个...您有什么能证明自己的么?」 连翘愣了愣没想到竟然还需要证明自己,好在之前她也想过这一点。立刻拿出一叠信件:「这是宋文静先生寄给我的一些信件,可能做明证?」 宋文静表面平静,内心已经波涛汹涌,只能勉强维持着去翻阅那些信件。其实不用太过仔细翻阅,他自己的信件他能认不出来?只要瞟一眼就知道,那确实是他写给乔琏先生的那些东西。 虽然满心都是疑虑,但宋文静也只能暂且放下,拱拱手道:「乔琏先生莫怪,这实在是、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一些。观先生的文风不似女子,之前无人想到这一点,以至于有些失态了。」 听起来有些性别歧视,但是放在这个时代简直再正常不过了,这只是正常人的感觉而已。连翘要是真为了这个生气,日子根本过不下去。所以只是笑着摆摆手:「宋文静编辑不是第一个这样说的人,我有什么可生气的?最多就是做的更好一些,让人知道女子能做到什么地步罢了!」 宋文静干笑了几声,然后心中就是一阵怪异。 首先,他始终对于乔琏是一个年轻女子这一点没有什么实感,虽说真相就在眼前了。所以种种感觉都是混乱的,并不能真实地表达他对这个事实的想法。然后,当他想清楚这一点,开始接受这个事实——相比起一般人,他做编辑久了,什么样的作者都见过,而作者小说中的脑洞更是经常突破天际,这样的他,接受能力是很强的。 而接受这个事实之后反而觉得很有意思。 说真的,如果乔琏先生如大家所预料的,是一个年轻的大家子弟,又或者是一个饱经世故的高人隐士。这固然符合大家的想法,可是未免平淡,配不上乔琏一年时间就奇蹟般崛起,以及小说本身的厉害! 如今《权柄》正在苏州,甚至江南一带掀起风浪。比这更受欢迎的小说不是没有,只是这样的小说一般人委实写不出来!若是还要考虑到将这个题材写的如此符合大众审美,堪称雅俗共赏,这就更难了! 等待时间变化,宋文静相信这本小说要在几十年之后才能显示出其魄力。那个时候或许同时代许多如今看起来和《宦海》差不多的小说都不再有人提起了,《宦海》依旧会被那时候的读者手不释卷。 这样的小说作者,何妨更加传奇一些! 在有的小说作者的小说中,会有一个女性角色。她天资聪慧、才压一众男子,而且还花容月貌,钟天地之灵秀才有这么一个女孩子。与此同时,她们不甘于平淡,于是处处与男子比肩,最重要的是她们还真做到了。 而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奇女子实在是太难以找到了,至少宋文静没有接触过。直到今日见乔琏,心中忽然福至心灵...这不就是了! 这么一想,其实还挺带感的! 最初知道乔琏是个女子,宋文静如同五雷轰顶,真是一百个一千个不信。然而真正放开自己的心胸,接受这个设定并没有他想像的那么难。他甚至能够胡思乱想——若是外界知道乔琏先生是个如此年轻的美貌女子,也不知道是个什么反应! 想想就觉得很有意思! 有这种想法也很正常,毕竟宋文静自己受了一次惊吓,自然想要拉别人下水。 尤其是他想到了许文华...许文华对乔琏先生的古怪态度是他一直知道的,那些评价里面还包括了『脾气古怪的老光棍』这种!真想看看许文华被强烈打脸的样子啊...宋文静摸了摸下巴,是真的非常感兴趣的样子。 只能说宋文静宋副主编也是一位促狭的人物,和他的那些朋友很相似,果然是人以群分了。 这样想着,宋文静便问道:「乔琏先生,不冒犯的话,我想问一问。若是旁人问起你的事儿,我这边是瞒着,还是能透露一些。」 连翘想了想道:「宋编辑不用这般称唿,我本名叫连翘,私底下用笔名还有些不习惯呢——至于说旁人问起,您看着说吧,不用刻意隐瞒。透露些消息也可以,只不过也不用特意发扬。」 说着就把自己为什么一直隐藏身份的原因说了一遍,最后道:「其实哪有外头猜测的那么高深,一个是对传扬自己兴趣不大,另一个就是不想影响自家生活。我如今在苏州过活,这样就算有什么消息传扬出去了,只要没有名字,恐怕老家亲戚也不知道乔琏就是连翘。这样一来,自然也就没有必要刻意瞒的密不透风了。」 听到连翘的解释,宋文静还是很感慨的。一般的作者谁不看重名声?男子就不说了,若是女子写小说,一旦有出名的潜质,往往比男子还会经营! 第283页 如今苏州最出名的年轻女作者是『如意儿』周莹,小说如何先且不论,经营名声的功夫确实让一众男子都难以望其项背了。就算对她的小说有人认为不错,有人认为才不配位,但事实就是她很有名气。 而名利并举,很多时候名气本身就能转换为金钱! 因为她的名气,她所属的报馆给她开的是顶价。也因为她的名气,各处名流集会,邀请她的帖子仿佛飞雪一样。更不要说卖书的事情了,她的小说销量虽然达不到大神的程度,但是小神巅峰是稳稳站住的。 也就是说,纯粹以小说销量而论,和乔琏是用一个等级的作者! 当然了,从宋文静这种资深的编辑来看,两者完全不是一个等级上的。『如意儿』周莹的水平其实很普通,这不是贬义,而是说她的小说好,只不过是那种普通的好。属于替代性很强的那种小说,读的话没什么不好的,然而也能轻易找到差不多水平的替代。 当因为她的名气聚集起来的读者对她没有什么兴趣了,或者有一天她的名气遭到很大的打击...她也就不復如今的辉煌了。 乔琏则不同,只要她维持住小说的水准。哪怕她是个人渣,读者恐怕也不在意,依旧会死忠的不得了——这种事情业内是有先例的!这也类似于对艺术家的宽容吧,23333 再看看连翘,宋文静忽然灵光一闪! 说实在的,如果卖美女作家这种人设,连翘的条件其实比周莹还要优越。周莹当然是个美女,这在小说作者中确实非常罕见,但也就是普通程度的美女,说花容月貌之类的形容词还是很让人心虚的。 然而眼前的乔琏先生则不同,不只是小说更加扎实,就连容貌也更加出类拔萃!宋文静还不了解那些读小说的男人?那些男人读女作者的小说,特别是号称美女作者的小说,往往格外宽容! 对于他们来说,这更像是一种梦想成真的感觉,就如同后世对偶像了。 ——男读者爱女作者的小说,并且通过小说中展现的才情想像隔着一本小说的背后,是一个怎样蕙质兰心的姑娘。毕竟按照一般人的逻辑,一个才华横溢,创造出美丽文学作品的女孩子,很少有人能想像她们是可以坐着抠脚的女汉子。 这么一想就很清楚了,如果一切透露出去,甚至不需要其他,乔琏的名气都会立刻蹿一个台阶。 不过也只能想想了,宋文静可惜地在内心嘆了一口气。或许这件事可以慢慢透露出去,但是想要短时间内达到效果,这绝不可能。主要是他不能刻意的、大张旗鼓地去做这件事,宋文静已经看出来了,今天才见面的这位乔琏先生,或者说连小姐,恐怕并不喜欢这样。 宋文静和作者相处的时候都是很注意和他们保持互相尊重的,他认为只有这样才是长久合作的道理。 第165章 「连小姐在小说本子上面确实和一般人不同,写小说的若是一部小说红火了,以后必然是照着这个路子下死力气写的。但是我观连小姐的小说,部部都有不同,新意十足,实在是有心了。」宋文静是真心实意说这些的。 相比刘盈盈是在长期相处中改变了称唿,由『乔琏先生』到『连小姐』再到『连翘』,这位宋文静编辑显然从善如流的多。等到两人坐下,按照社交礼仪略微寒暄了几句,开始聊的越来越开放的时候,对话进入了『商业互吹』阶段。 对于还没有熟悉起来的一对合作者,没有比吹捧对方更加安全的了。即便是性格再古怪的人也少有不吃这一套的,伸手不打笑脸人嘛! 连翘却摆摆手,更加真心实意:「可别说这样的话...我那些小说最多就是题材新罢了,然而引人入胜的内里是不变的。仔细想想,就是读小说的人最爱的那老几样。」 连翘这话确实很实在了,仔细想想确实是那样。装逼打脸、扮猪吃老虎、欲扬先抑、飞黄腾达...都是套路啊! 「不过这也没什么不好的,说起来天底下写小说的套路也就是那几样,是有限的——即使是无限的,但咱们写小说的人能想到的也是有限的。难不成因为套路有限,写完了之后就不写了?」连翘没有任何的收敛,侃侃而谈。 小说这种文艺形式,或者说任何一种文艺形式,类型、套路都是有限的。打个比方来说,人们一开始可以给小说划分为悲剧、喜剧、正剧,所有的小说都囊括进去了,一下就把类型写完了。 写完了三大类型,接下来就是对三大类型进行细分。每一种类型细分之后还可以接着细分,最后细分到越来越难细分的程度。这种细分一开始是很容易的,作者往往不假思索就能开山立派。因为当时的小说就是一片没有经过开垦的处女地,随便就能有所收穫。 到后来就难了,再也难以复制曾经『黄金时代』的辉煌——仔细想想,任何需要创造力的行业都有这样一个过程。行业成熟起来之后,吃瓜群众总会感嘆说『今不如昔』,却没有往深里想,时代是很重要的,不同背景做对比其实很没有意义。 连翘说的这些观点在后世也算是老生常谈了,稍微有点认识的人都能知道。但是在此时却是一个很新鲜的说法,所有批评家们都忙着感嘆新一代越来越不成器,大有后世说新一代年轻人是『垮掉的一代』的调调。 甚至就连作者和读者本身也认可这个观点,他们大多数也是受着『黄金时代』余晖照耀长大的,对那个时代也有自己的怀念。他们偶尔也会抓着脑袋自己问自己:你是怎么搞的?就只会重复重复再重复吗?老前辈那种开拓进取的气魄呢? 第284页 这种扪心自问并不是个别,而是很多人都这样想。这倒是很像后世网络小说刚刚开始进入模式化、套路化的时候,不少作者也会自我谴责,也觉得整个圈子被钱腐蚀了,曾经靠着梦想支撑的一代已经死去了。 但是到后来所有人就会发现,其实没有那许多的无可奈何、时代变迁,只不过事物变化的规律就是这样。在网络小说之前,许多的领域早就经歷过一样的事情——这并不是洗地,行业创新与进步当然还是需要的,只不过创新越来越难也是事实。 宋文静虽然很看重乔琏,但是对乔琏很难说有小说之外的认识,再加上一碰面发现对方是一个少女的事实——这样说或许有一些不客气,可事实就是他多少有些受第一印象影响,轻视了连翘。 这种轻视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只是自然而然存在于他这个人的本能中。 但是随着连翘的侃侃而谈,他的轻视再也不能冒头了,取而代之的是肃然起敬。 行内优秀的小说作者,宋文静接触的太多了。应该说连翘就算写出了惊为天人的小说,那也就是一本小说而已,最多就是觉得她不愧自己的才华横溢。而连翘这个时候所说的话却不同,是站在行业市场的领域,高屋建瓴。 说实话,对于行业市场的理解,编辑是普遍高于作者的。毕竟作者面向自己的小说,而小说面向市场,中间隔了一层。而编辑直接面向市场,他们的体会肯定更深。 然而对于小说业、报业,这个既古老又年轻的行业,其实大量的从业编辑也是在摸着石头过河,他们面前可没有多少已经把路趟出来的大佬可以学习、借鑑!对市场的把握够不够,很大程度上是看个人的悟性。 而连翘则不同了,后世对市场的分析——不只是小说市场,应该说所有能当作商品的存在都有自己的分析,很多东西都是殊途同归的。一些看法堪称常识,而就是这些常识也足够让人惊嘆,这其实是时代的优势。 「不能有新意,不是我们这些人不愿意写,是读书的人不接受而已。等到读者腻味了千篇一律的东西,开始抵制起来,写这些的人还会写么?必然不能够啊!」说到这里,连翘也笑了起来:「等着看吧,看看我们这些人能为了钱做出什么事来!」 宋文静本来是挺严肃的,这时候也忍不住跟着笑起来。不是这句话有多好笑,而是这种前后反差引人发笑。之前批评家们都说新一代的作者们是为了钱什么都能干的出来,所以才有了市面上千篇一律的陈腐文字。这个时候连翘也承认,他们这帮作者就是为了钱什么都能做的出来! 现在写套路化的作品才能赚钱,所以他们写套路文。但是当只有不断创新才能获得名利,他们这些人也会去符合『市场期待』的。看起来前者低贱,后者高尚,然而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其实原始的驱动力都差不多。 对!我们就是为了一些非常庸俗的东西来的...很不好听,然而这就是事实。当一个行业拿不到钱了,大浪淘沙,或许真正为爱发电的人就能显露出来。但是需要注意的事实是,这样的行业看起来是活着,实际上是死了! 表面上逼格很高,然而实际上整个行业的人都苦不堪言。 君不见后世许多拍文艺片的导演都想往主流圈子里面钻,虽然也有真正无动于衷的存在,但是绝大多数的人还是选择了生活。 梦想很重要,写小说的人多少都是有这方面梦想的。但是梦想要一直能够持续坚持下去,还是需要一些另外的东西的。 「你说的对,不只是连小姐你们这些写小说本子的,就是我们这些人,谁又不是这样的呢?」宋文静放松了很多,随着交谈越来越深,他也找到了感觉。这个时候眼前『乔琏先生』的年纪、性别或者是别的什么,甚至是『乔琏』这个身份已经逐渐淡化了,变成了一个谈得来、有见识的朋友。 宋文静露出了一个你知我知的笑容:「谁知道我们能为了钱做出什么样的事儿?」 一切尽在不言中。 和聪明又有见识的人说话是很愉快的,特别是自己也是这个层次的人的时候。宋文静越来越欣赏连翘,甚至如果对方不是乔琏,他也交定了这个朋友。 临到快散了,连翘才拿出自己的两份稿件:「这是《药庐琐记》的第四篇《白头》,另外就是新小说开头的一部分了。新小说没发的时候先将《白头》发出来,这也是您说的,保住大家对我的关心。」 宋文静如获至宝。 要知道此时连翘还没有和三吴报馆签订文契,就这样拿出了小说稿件,特别是稿件中还有新的长篇小说的部分,这就是很信任了。他们这一行有伟光正的部分,也有见不得人的阴暗面。 不讲究的编辑不是没有做过欺压小作者,拿走他们稿件的事。虽说大作者一般没有这种事,但是风险是始终存在的。 连翘却像是真的很相信宋文静一般道:「等到我与贵社的文契签订了,到时候剩下部分的稿件也会慢慢送来的。」 宋文静敏锐地捕捉到重点:「新小说不止写了开头吗?」 连翘腼腆一笑,并没有说什么,但是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宋文静秒懂,然后又是忍不住感慨:「您算是少见写的又好又快的了...《宦海》应该早就写完了罢?不然您原来的报馆也不能轻易这样放您来苏州。就这样,还出了新小说,这是多快啊!」 第285页 其实这还是连翘很慢的了,因为《神仙书》需要的前期准备很长,她又有意雕琢。不然这个时候进度早就不是这样了,就是写完了,又有什么稀奇?她可是巅峰速度能一日两回文字的! 连翘不免谦虚:「其实也没有什么,就是觉得日常的娱乐没什么意思而已,还不如写小说来的有趣...我是个闲人,空闲功夫也多!」 说实在的,连翘这样说让宋文静既欣慰又担忧。欣慰的是手下能有这样一个无比好的作者——人家根本就是拿写小说当娱乐!看看这是什么样的精神,完全脱离了低级趣味啊!让一直周旋在各色难搞大佬之间的宋文静一时之间感受到了春风雨露一样的滋润。 这样的好作者请再给我来一打! 同时担忧也是真的,话说苏州可是有很多娱乐活动的啊!关键是一群老油条还格外能玩儿。要是一不小心乔琏先生和这些人学坏了...还真是让人不敢想啊! 至于说连翘和那些人能不能玩到一起去,宋文静一点都不担心!人以群分物以类聚,聪明人和聪明凑一堆,大佬当然也只和大佬谈得来。除非两边不见面,不然必然是能打成一片的。 然而多想无益,宋文静只能捧着文稿,小心地收起来,叮嘱连翘道:「连小姐,回头我立刻同报馆的人说,过两日有空的话随时能来报馆签订文契!」 连翘也没怎么犹豫地就答应下来,毕竟这件事情也算是个大事了。就算她不愁下家,但早点定下来早点安心嘛。 第166章 一壶浓浓的大叶子茶被沖开,报馆里有相熟的人凑过来看,笑道:「宋主编今日兴致不同呢!平常茶叶上可讲究了,二钱银子一两的茶叶都是不喝的。怎么这时候喝这种茶汤了?这是报馆里不要钱的茶叶罢!」 宋文静虽然是副主编,但职场上一惯的潜规则就是副职省略『副』字,所以这样称唿也算是平常。 宋文静这个人别的无所好,就是好一口好茶,从来看不上报馆给员工提供的提神茶。这种茶叶大多数是本地的苦丁茶,提神效果是好,但是口味就不能挑剔了。他自己有自己的茶叶罐,里面都是顶贵的好茶,轻易不让人蹭来喝的。 茶水的热气扑在脸上,茶汤的苦香吸进肺部,宋文静觉得眼下的疲惫少了一点。摆摆手道:「就是图这个提神罢了,今日要是没有浓茶,恐怕做不了事了!」 说是这么说,宋文静却没有立刻做事,而是拿起一叠稿子去了总主编那边的办公室。这叠稿件正是连翘的,关于连翘和报馆签定文契的事情连翘上心,宋文静更加上心!昨日和连翘见过面,今日才来报馆就想着去和总主编说。 总主编唐思远听说乔琏连招唿都不打一声就来了苏州,也颇为讶异:「这可是...到底是大家,各有性格。这位乔琏先生的性格就是行事干脆了,这倒是不错——对了,乔琏先生新送的稿件如何。」 说到这个,宋文静满腔的话说。拿出稿件,又指了指自己眼睛下面的青黑,道:「实在是极好的,这一篇《白头》也就罢了,不过是《药庐琐记》第五篇,一惯的水准,并无什么太多可说。倒是这《神仙书》真是精彩,极为吸引人的!气魄格局和《宦海》差不多,而在引人入胜上做的更好!」 说着又苦笑:「您看看我,我也是一个最会调节自己的人了,哪怕有再好看的小说本子在眼前,也没有熬夜来读的——一旦熬夜了,第二日就会精力不济,还怎么做事?可是昨日就是没把持住!也幸亏乔琏先生只给了一个开头,不然昨晚就别睡了!」 话是这么说,实际上宋文静也和没有睡差不多。凡是读过小说的都应该知道,读完一本小说之后意犹未尽的感觉。特别是这本小说还未完结,心里头就越发容易胡思乱想了。昨晚宋文静就差不多是这个样子,折腾到快天明的时候才模模煳煳闭上眼。 宋文静不需要如何形容小说的优秀,光是这个情况唐思远就知道小说确实好了。宋文静浸淫这一行的时间也很长了,又因为性格的关系格外严谨。天底下的好小说何其多!他不是没有看过好东西的年轻人。然而即便是这样依旧熬夜看起书来,可想而知书的质量了。 这样一说也勾起了唐思远这个总主编难得的好奇,将文稿揭开了一两页,沉吟道:「这样罢,这文稿留在这里我看一看——对了,关于乔琏先生签订文契的事情快些办理好!」 宋文静从总主编这里拿到了准许自然是加紧去办事,而唐总主编忙里偷闲,开始阅读起小说来。 确实如宋文静所说《白头》就是《药庐琐记》的篇目,水准依旧在线,但也只是这样而已。 连翘写《药庐琐记》基本上核心就是一个梗而已,有的时候梗是一个剧情、一个套路、一句歌词,同时也有可能只是一句情话,《白头》就是这样。 『我想与你一起走过白雪纷飞,从街头到巷尾,直到白雪满头——因为这样可以和你一起白头』,这句话由这一篇的女主说来。女主是妖怪,拥有比人类长的多的生命,所以註定无法和人类爱人一起白头偕老,这话又甜又凉。 这其实就是后世可以算是土味情话的句子了,但是不能否认,这话刚刚出来的时候也是认真让无数少年少女感动过。放在这个时候,听来自然更加动人。 这也是《药庐琐记》到现在为止真正意义上比较甜的一回了,虽然人和妖的爱情本质上就是一个悲剧——身为妖怪,要比自己的爱人活的久的多,之后会有无穷无尽的寂寞。但是故事并没有写到那里,当主人公看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有的只是这对恋人珍惜当下,不管以后。 第286页 尽量留下美好的记忆相知相伴,这样便对得起明明白白的时光了! 不去想将来身为妖怪的女主角要经歷的悲伤的话,妥妥的甜文了。 而且说实在的,《药庐琐记》系列悲剧看多了也是很伤神的,这时候来一个甜的发腻的,确实不错。就连自认为不会被小说轻易打动的唐思远也是微笑着看完这一回的...悲剧虽然让人记忆犹新,但是圆满才是大家的永恆追求啊! 保持着这样的好心情,唐思远翻开了《神仙书》这本小说。 这里要说的是,这个时候还没有正宗的修仙小说,最多就是有类似《崂山道士》一样的小说一鳞半爪地提上几句而已。人们惊讶于其中法术的神奇,纯粹是被想像力折服。这时候已经有的是神仙小说,类似《封神演义》这种。 这当然也符合发展规律,原本修仙小说就是神仙题材小说的一个细分分支。在原本连翘的世界,神仙小说很早就能见到端倪,但是修仙小说,公认的开山立派之作已经是成书于民国的《蜀山剑侠传》了! 一开始看到《神仙书》这个篇目,阅读小说无数的唐思远自然很容易就想到了神仙题材的小说。有《药庐琐记》这样的轻灵异向小说做铺垫,乔琏再弄出一个神仙或者道人的故事,似乎也很合情合理。 然而故事从一开始就在告诉唐思远,这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故事的一开始,按照小说所说,一个平凡无奇的日子...实际上也确实平凡无奇,市井小人家,机灵的少年,街头讨生活,似乎和『神仙书』这个名字相去甚远。然而往下阅读才觉出其中的异样! 这种异样是隐藏在日常生活中的,看似没什么起眼,却一直在提醒读者,主人公陈贤绝对不凡! 直到说明主人公总能凭直觉找到小伙伴丢失的东西,所有人开始觉得事情有趣起来了。更重要的是所有人回忆起自己和自己的朋友,也确实有那么一个熟人,似乎很擅长找东西。 无论那些小东西被粗心地忘记到了哪个犄角旮旯。 如果说这一点还不够明显,那么之后算命先生一句仙缘深不可测算是红果果的明示了!所有人都知道主人公陈贤将会和神仙之流有所交集,又很好奇这个交集到底怎么发生,以及算命的年轻人所谓的『接引』是怎么回事。 难道会有人特意找上门来教导主人公? 这只不过是一个插曲而已,紧接着就是主人公陈贤救了抱孩子的妇女。这个剧情的好处在于,不只是再次强调了男主人公不同于普通人,同时也让读者有相当的代入感!不同于总能找到丢失物件这种技能很少见,『即视感』这种感觉却是人人都曾经有过的。 更重要的是根本没人能解释清楚,为什么就是觉得某一幕似曾相识。而现在《神仙书》中说出来,这仿佛是一个引子,有了这样的共同点,小说和真实世界的界限立刻被模煳。 就好像故事说的是身边的事实一样。 紧接着就是千纸鹤送来『录取通知书』的故事,千纸鹤走的是梦中梦马开闢出的道路,无视了空间和时间的距离。读到这个设定,受到的震撼并不比后世的读者读到《哈利波特》中猫头鹰录取通知书来的少。 后世小说相比古代小说的进步不只是在套路上的成熟,其实还有一点想像力,甚至想像力是更加明显的存在。 以《崂山道士》这篇短篇小说为例,这篇小说到底优秀在哪里?以至于能够流传这么多年,并且一直被认为是优秀作品,甚至在后世选入了小学生语文教科书中。是其中那一套大道理吗?不能将法术用在不该用的地方什么的。因为主人公将穿墙术用在了偷窃之上,所以再也不能使用这个法术了...... 当然不可能是因为说了这个道理,道理比这个好的多的作品不知道有多少! 《崂山道士》这篇小说的优秀之处就在于与同时代小说相比,那闪耀到不能忽视的想像力! 《崂山道士》中关于法术神奇的描写只有两处,一处就是主人公的穿墙术,这个还算是平平。真正浓墨重彩描写的是主人公学法术地方的师父和一位朋友聚会吃饭,在这其中种种法术的展示! 剪圆纸为月亮,一壶酒分众人怎么也喝不尽,投出一根筷子在圆纸上便是嫦娥——真的非常神奇了,即便放在后世也是不错的,何况和同时代的相比。 然而也就是这样了而已,后世的修仙小说经过不断的发展早就不是《崂山道士》时的境况。各种神奇法术、法器、法门的描写去粗存精,剩下的都是精华。而这些对于现代的读者来说习以为常,但放在这个时代就是石破天惊一样的存在。 更何况还有各类影视剧的薰陶,种种场景古人想像不出来,看过各种特效的现代人还想像不出来吗? 千纸鹤梦中送信,醒来之后由虚化实,梦中有名叫梦马的妖怪可以开闢道路,他们行走没有了时间空间的阻隔——就如同梦一样,住在天南的人可以在梦里去到海北,活在如今的人也可以梦到过去和未来。 光是这一处想像之奇就足够让这个时代的人击节称赞了,让人忍不住想要探究那个神奇的世界到底是怎样的! 更何况这只是一个开始而已!真正精彩的部分要在后面的部分才登场...路无涯这位负责接引新生的学校教职工带着主人公陈贤离开了养父母的家。首先要去的当然不是已经被读者惦记的『崑崙山』,而是修仙者们在城市里聚集的地方。 第287页 修仙的世界即将揭开冰山一角。 第167章 路无涯带着主人公陈贤进入修仙者的世界,第一步当然就是去买东西。在这一点上《哈利波特》做的很好,购物是现实生活中普通人经常做的事情,用这个做切入点无疑很讨巧。 同时商品的贩卖也能第一时间比较全面地展示另一个世界的神奇之处...话说整个《哈利波特》虽然有七部,字数也不少了,但虚构的名场地并不多。霍格沃兹、霍格莫德村、魔法部...以及对角巷。 所以连翘也安排了一个类似的地方——这个世界的入口隐藏在书铺里。 书铺的书架形成了一个仿佛迷宫的造型,路无涯让陈贤看门口隐蔽处挂着的书画,书画里隐藏着迷宫的走法,按照这个走法穿过书架迷宫,然后新世界近在眼前。 按照提示路线走过迷宫,看到的是书铺的后门。但是如果没有按照提示的路线到达后门,那么看到的就只能是普通的后门了,偶尔有书铺的伙计还会抱着补货的新书进进出出。 表面上看起来是同一道门,实际上穿过固定的路线就是走过了一个符阵,扭曲了一次空间,通到了另一个地方。 「每次都要记得看看这画儿,有时候这画儿自己会变化,进来的方式也就不同了。」路无涯理所当然地提醒。 陈贤则是很惊讶:「为什么画儿自己会变化?」 「为什么不会?」路无涯却比陈贤还要惊讶:「万物有灵,既然你能有喜怒哀乐,能吃饭喝水,凭什么一幅画儿不可以?」 这其实就是两种世界观的碰撞了,路无涯从小就是在修仙世界里长大的,这种想法很正常。正如陈贤不能想像一幅画会自己变化一样,路无涯也不能想像一幅画其实是死物,根本没办法变化。 「这书铺也不是每个城里都有的,等你以后入了学就知道了,只有咱们这些修仙者聚集的多了,才会发展出来。」 说着也不废话,打开了书铺的后门。 即便前面已经经歷过足够惊讶的事情了,陈贤依旧不能控制地睁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 他记得的,书铺所在地完全就是一个闹市,旁边是一家脂粉店,后面是书铺的后院,后院之后则是一条城内小河。但是现在出现在他眼前的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虽然也是热闹的街市。 建筑物是更加古朴的风格,远处能看见特别高的高台。如果陈贤读过更多的书或许能知道那是早期国家的建筑风格,但是现在他只能觉得古朴而已。 建筑风格暂且不说,关键是街巷两边的生意,以及逛街的景象,完全不一样了。 既然是修仙世界的买卖,当然不会卖一些针头线脑!于是主人公就看到了卖纸符的店铺,纸符有各种各样的用处。有卖丹药的店铺,没有什么不死药之类的,但是各种神奇的效验还是让陈贤非常好奇,想要试试是不是真的...... 然而最神奇的还是能够看到效果的一些东西,能够保鲜和冷冻食物的存在,玄玄冰鉴——相较于需要放置冰块才能冷藏的冰鉴,这个类似冰箱的存在显然方便的多。实际上连翘就是按照冰箱来写的。 不记得是哪位名人曾经说过了,过去的人看后来的人的生活,都觉得是玄幻。事实也是这样,连翘在这些东西上面甚至不需要多少想像力,只要将自己生活中曾经切实享受过的东西稍稍修改一下应用进去就可以了。 所以就有了类似冰箱、空调、电灯、电影、电视、智慧型手机等物品的存在! 当然了,这些存在需要能源来驱动,仙界标准能源是灵气,灵气能从灵石中提取,也能修仙者自己产生。灵石提取属于不可再生,修仙者自己产生虽然可再生,但是提取的量太小了。 这里还有类似电池和转换器的概念,首先不同的灵石灵气纯度也不一样,需要专业人士将其提纯,充入到大小和属性都能保持恆定规范的『电池』中,这就是一块能源。充满的一块能源就能嵌入各种用具的核心符阵里面,符阵会将灵气能源作为用具运行的力量来源。 这里也就有了节能的概念...不同的符阵省能的情况也不同,233333 所有的一切都看的陈贤目瞪口呆,然而路无涯稍微向他解释了一番——其实就是向读者解释。然后就抓住了这小子的脖子往银行走,他们来是给陈贤买东西的,首先需要的是钱! 「神仙也要钱的啊?」陈贤继续惊讶,毕竟现实生活中的神话故事告诉他,神仙都是能够点石为金的,这样的话要钱做什么! 路无涯呵呵一笑:「想得太美!」 修仙世界也是要钱的,这里也不能点石为金。神仙法术确实很神奇,但是并不存在无中生有,只能做到转化。而这种转化也是有条件的,不能说石头变金子,除非这块石头本身就是金矿石。 而在路无涯的解释中,修仙者的世界货币主要是金子,辅之以银、铜,这一点倒是和外面的世界没什么两样。不过其实修仙者世界真正有用的货币是金子,因为很多法器、金丹、符咒、符阵什么的都要用到金子做原料,金子在修仙者世界天然就具有一般等价物的潜力。 再加上金子性质稳定、保存容易、提纯技术成熟,不拿它做货币简直就是对不起它! 「其实一开始也有人想拿灵石当钱用的,只不过当时灵石还不会提纯,只是原始本真的样子。那种情况下每块灵石大小不一,灵气纯度也不一样,拿来做钱用实在是太不方便了。只用称重量的金子就好得多了...现在倒是能提纯灵气了,但早就用习惯了金子,便没有改的了。」 第288页 至于银和铜则是配合着金子使用的,反正外面普通人的世界金子能兑换银和铜,银、铜这两种金属就算没有金那么大的作用也不要紧,大不了去外界换成金子。 修仙者世界为了方便使用货币,有的是规定了币值的金币、银币、铜币,相比较陈贤见到的外国人的钱币,路无涯给他看的钱币无疑要规整的多——其实就是现代硬币的样子。路无涯解释是修仙者有各种法术法器,铸造这些钱币自然比普通人来的好。 说到需要钱买东西,这时候陈贤才苦了脸,因为他可没钱。 然而路无涯则是满不在乎地挥挥手:「不用担心不用担心,纸鹤传书带着了吗?」 「带着了。」 首先崑崙那边的仙家学院有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的补助,另外学校也有勤工俭学的机会。一般来说,依靠着两样,对付完求学岁月不成问题。若是想过的滋润一些,那就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奖学金是大大的有! 「不过你就不用勤工俭学了...小子,你到底知不知道你是什么?」说到这里的时候路无涯诡秘一笑。 抓紧机会又摸了摸陈贤的头,路无涯用非常牛的语气告诉他,他是麒麟,并且尝试向他解释返祖是怎么回事。 「这定然是弄错了!」陈贤的反应却是非常不给面子的,这才是正常的反应啊!当了十几年的普通人,忽然告诉你你是麒麟什么的...谁都会觉得『这是什么鬼』吧。 然而路无涯却用真实的情况告诉他,不用迟疑,你就是麒麟。 虽然不是所有修真者都能看出他就是麒麟,但是总有眼力特别好的,所以人群中间偶尔有人不断地瞟他。路无涯非常好心地告诉他,大家都非常想要和他接触,蹭麒麟的好运气什么的。 「你现在还是幼生期...等着吧,等你学会化为本身的样子,麒麟血、鳞片、毛髮,身上每一样东西都值老了钱了!你这辈子就算什么都不做都能够生活!」路无涯非常羡慕嫉妒恨了。 相比之下他就是一个苦逼的打工仔。 想想要卖自己身上的东西,陈贤觉得一个激灵,本能的觉得排斥。路无涯好似也看了出来,连忙端正了神色,不再是开玩笑的样子。 所谓出卖自己身体的东西换钱当然是玩笑话了,像麒麟这种几乎已经灭绝的珍贵瑞兽不说,就是曾经普通的妖兽此时也不多了。就是因为曾经修仙者们大量使用他们作为各种材料,为此还爆发了修真者世界的一场大战。 现在使用灵兽、妖兽身上的东西作为各种原材料越来越难,大家都在研发替代品。毛髮之类的还在可流通领域,血液之类的就要在公正监督下提取了。至于更过分的东西,原则上就是违法的,抓一个处理一个! 至于像麒麟这么牛气的瑞兽,如果要靠卖自己过日子,嗯...灵兽界的大佬恐怕会觉得丢不起这个人。 灵兽们自己是有一个类似『基金』的东西的,大佬们经常会往里面投钱,普通灵兽也可以进行捐款。这个基金主要针对的就是『外面世界』来的小灵兽,修真者世界的灵兽大都有爹娘部族照顾,并不缺钱。 因为种种原因成为孤儿的小灵兽可以领钱。而陈贤这种因为『返祖』冒冒失失进入修真界的灵兽也可以领钱。这也算是灵兽自己内部的互帮互助了,保证了无依无靠的同族能生活的好一点。 「我能有多少钱?」陈贤还是挺好奇的。 「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懂你们灵兽的规矩!这钱是託管在钱庄的,验明你确实是麒麟,他们会按照不同的等级发放...不过你肯定能拿不少就是了。」 这个基金髮放的标准并不是哪一种灵兽更强,纯粹是用稀缺性做标准,越稀缺可以拿的钱越多。这也可以理解,物以稀为贵在哪里都是存在的。或许对于当初那些制定基金领取规则的大佬而言,对于数量颇多的某些灵兽也没有什么照顾的心情吧。 在路无涯的印象中,这个世界还活着的麒麟寥寥无几,他甚至不敢确定那些麒麟是不是真的还活着。实际上陈贤就是他见过的第一只活着的麒麟,回崑崙之后向别人吹嘘他这次接引的有麒麟,别人能把他羡慕到原地爆.炸! 性.感麒麟在线求摸,摸一下好运自然来哦! 对于这些清心寡欲的修仙者来说,这也是非常刺激了...... 第168章 「老爷回来了?今日倒是比往日迟了许多!」一个穿浅紫色褙子的中年妇人迎上来,旁边有小丫头捧热水和毛巾。 唐思远擦脸擦手,一应完毕了这才坐到饭桌主位上。 唐家人口简单,正经主人只不过一家三口而已,唐思远、唐夫人,以及夫妇二人的独子唐宋。 原本唐家父子两个还因为唐宋太过于跳脱,不愿意子承父业,也不愿意读书上进而关系紧张来着。最近大概是因为唐宋专心于报业,从某种程度上让唐思远『老怀甚慰』,父子之间缓和了很多。 不只是唐思远对儿子看法好了,唐宋也因为事业上面的关系,常常请教自己业界大佬的爹。一来二去,过去几年越来越紧绷的父子关系自然转圜。 看到左下首坐的儿子,唐思远忽然道:「今日回来的迟却是因为一个人,这人你也知道。」 唐思远自然知道一直对小说、报业等不感兴趣的儿子为什么会选择做报业,这全是因为迷上了乔琏的缘故。这时候说这话是故意的,果然唐宋上钩,一无所觉道:「是为了什么?今日报馆里有什么大事儿么?」 第289页 唐思远指了指自己的酒杯,唐宋多有眼色的人,立刻斟酒侍奉。被儿子这么一孝敬,唐思远这才道:「今日宋副主编来找了了我一趟,为的是乔琏先生的事情——乔琏先生如今已经在苏州了,你不知道?」 唐宋确实不知道,最近他忙着报纸的事情已经昏了头了。听到这个轻轻『呀』了一声,忍不住抱怨起来:「这件事竟没有人告诉我!」 在他看来宋文静既然已经见到乔琏先生了,那么必然是有些人知道的,而这些人知道了竟然没有一个人来找他报信,这就很不够朋友了。须知道唐宋乔琏铁粉的名声是很大的,不在于他有多喜欢乔琏,而是他只喜欢乔琏! 见儿子这个样子,唐思远这才嘬了一口酒,『嘿嘿』笑了两声,故意炫耀道:「宋副主编还带来了人乔琏先生新小说的手稿...啧,确实写的好,你是没见到!」 唐思远看完《神仙书》开头部分也是很有感触的,他这时候才明白宋文静所谓的气魄宏大不输于《宦海》是个什么意思。《宦海》有一样很厉害,就在于塑造出了一个让人过于有真实感的朝堂,一群可怕的人物在那里粉墨登场你来我往。 《神仙书》也是一样,这又是一个新世界。而且和《宦海》的有迹可循不一样,神仙书打开的新世界是一个完整的却又崭新的世界,这个世界奇幻、华彩、充满了想像力。如果说在之前的作品中乔琏是才气凝结,浓稠地仿佛要流淌出来。那么在在最新的小说《神仙书》中,才华则更像是风,扑面而来,轻盈巧妙、无处不在。 纯粹是想像力的盛宴,让人完全沉到那个假想的世界里去了——世上真的会有修仙者的世界吗?太神奇了一些...实在是让人心嚮往之啊! 不过这个时候唐思远与儿子这样说,其实更多的是捉弄唐宋。明知道唐宋十分关心乔琏的小说却看不成,还非要告诉他自己已经看了。 听了父亲唐思远的话,唐宋整个人都不好了!如果不知道乔琏有新小说还好,一旦知道了心里就像是有一根羽毛在挠一样,痒痒的。但是他又知道,这种还没有登载出来的小说,除非是小说作者本人允许,不然报馆是不能拿去给不相干的人看的。 即使这人是报馆总主编的儿子。 这是为了防止有稿件泄露以及未发表就被抄袭的风险而订立的规矩,唐思远自然不会带头破坏。至于唐宋,现在他自己也是办报纸的人了,也明白规矩...于是这份心痒痒也只能埋在心里,就连抱怨都不能抱怨,也是憋屈。 等到第二日唐宋就特意去找了一趟宋文静,却没有想到朱敏和许文华都在。朱敏一见唐宋就笑道:「又来了一个!」 原来唐宋并不是第一个来找宋文静的人,宋文静见过乔琏的事情经由一些人的嘴已经传扬出去了,其中最主要的人就是朱敏。现在凡是对这件事有兴趣的都来拜访宋文静,宋文静自报馆回家,第一次觉得在家比在报馆还累! 「你若是为了打探乔琏先生到底是怎么回事...」说到这里宋文静顿了一下,慢吞吞道:「说乔琏先生的新小说倒是可以,但是乔琏先生其人我不会说的。等过一些日子,介绍你们认识乔琏先生的时候你们自然就知道了。」 其实宋文静心里存着一个心思,他自己是因为连翘吓了一大跳的,所以也想到时候看看这些朋友们被吓一大跳——这时候站在一个已知者的角度看这些人对乔琏各种南辕北辙的猜测,有一种微妙的暗爽呢。 这大概就是举世皆浊我独清的感觉吧! 唐宋的脸一下就垮了下来,虽然他对乔琏的新小说真的非常感兴趣,但是相比起乔琏其人,这还是不够有吸引力的。至于朱敏和许文华,这两人倒是好一点。因为他们两人来的时候已经被告知了,这个时候不过再听一次而已。 这时候宋文静家的小厮从外面进来,手里提着一个食盒。这是之前吩咐买来的一些美食,另外还有两瓶惠泉酒。原本是宋文静打算和许文华、朱敏一起喝酒吃饭的,现在唐宋赶上了饭点儿,当然就是一起了。 唐宋也不客气,坐下就接了碗筷。 每个人都斟满酒,一饮而尽之后唐宋不免看着今日不怎么说话的许文华:「咱们许大家怎么又来了?咱们这些人都是因为想要打探乔琏先生才来的,您呢?可别说是和文静兄商议小说的事儿!你这人最烦人家插手你的小说的。」 写小说的人性格不同,有些人总是非常积极地寻求别人的建议。而有些人完全相反,写小说的过程中需要和外界隔开,外界的声音不能打扰他们——并没有优劣之分,和每个人不一样的创作习惯有关而已。 许文华是典型的非常有自己的想法,也绝不会做乖宝宝,轻易让别人对自己正在写的小说说三道四的类型。甚至是来自编辑的意见也不行,因为在他看来这会打断他思路的连贯性,使小说没有那么完整。 许文华眉毛一扬,似笑非笑:「怎么,就一定是要打探那个人?我不过是觉得那人的小说还有几分意思而已,顺便来看看。」 伴随着宋文静见过乔琏的消息,另外流传开的就是乔琏还带来了新小说——并不是短篇! 不信的人是觉得时间太紧了,《权柄》还在连载呢!难道要双开吗?信的人也有话说:能一直保持这样高质量的小说,还坚持不断更,这必然是有存稿的啊!这时候说不定《权柄》都写完了!凭什么不能开新文? 第290页 用自己的写作速度揣测大神的写作速度...话说你们知道我们爱豆是什么神仙吗? 争执的可激烈了。 唐宋听了也不嘲讽许文华,只是回忆前一天晚上唐思远说的话。道:「我爹昨晚对乔琏先生的小说赞不绝口,我可没见过他这样称赞过几个人!也是因为昨日一直在看乔琏先生的小说,竟然耽误了回家!看完了书才发现天色已经很晚了!」 好的小说有让人忘却外物的能力,而唐大主编是什么人!能让他忘记时间、忘记工作、忘记飢饿的小说,不用再做什么别的评价,这已经是至高赞美了。 唐宋这样说让许文华的期待之心又上升了几分,只不过他还要注意自己的『黑粉人设』不能倒。所以必须做好表情管理,故意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道:「哦...这样看来这一次他做的还不错?」 凭良心说许文华的演技还不错,如果是不认识的人恐怕就被他骗过去了。但是在场的都是最相熟的人了,谁能骗过谁啊!早就知道许文华的真实想法了,再看他的表演,那必然是穿帮的节奏哇! 该配合你演出的我演视而不见...23333 宋文静伸出手往下压了压,示意唐宋和朱敏不要去『逗』许文华。许文华的性格啊,真的逗的太过了,最后还是要大家受累收场,何必呢? 也就是在这个示意的过程中宋文静接过话题:「乔琏先生这次的小说真是绝了!」 就是『绝了』两个字立刻吸引了其他人的注意力,越是简单的形容其实越说明了赞赏的程度。大家对事物进行评判的时候会说优缺点,但是很少会对其下一个确定的论断,一个是怕今后打脸,另一个就是论断不好下! 真正绝好和绝坏的东西是很少见的,大多数都居于不上不下的中间,而中间存在的东西相对而言都没办法干脆地下结论。 说起自己抢先提前看的小说,宋文静显然很有话说,绘声绘色道:「一篇《药庐琐记》的短篇就罢了,一如既往的好,这几日就应该能看到——也是一个预先的暗示,就发在《新竹》上,等到日后乔琏先生在《新竹》上连载新小说也不显得突兀。」 「这么说,是已经定下了《新竹》?」朱敏插嘴。 宋文静点头,颇为得意道:「乔琏先生真是勤奋,写的也快!她自己是一个拿写小说本子做娱乐的人...我警告你们,今后可别拿你们那些有的没的无聊事儿去找乔琏先生玩儿,若是她被你们这些人带坏了,我有帐和你们算!」 「谁要去找他玩儿?只写小说的那种?呵,没意思!」作为苏州城最有名的玩咖,许文华相当铁齿地下了定论。 听他这样说,宋文静露出了颇为古怪的表情:「这个嘛...话说的这般死?...算了,你不去烦人家还好些呢!」 唐宋这个时候已经懒得去理许文华颇为别扭的心态了,注意力全放在新小说上:「不是在说新小说的么?昨日我爹一个字也没给我透露,你好歹说些能说的啊!」 虽说小说内容需要保密,但也不是一概而论的,有些内容提前说出来也没什么要紧的...有很多小说没发表之前也要进行宣传呢!比如当初《权柄》正式连载之前就透露过不少东西。 第169章 「别往外说,新小说的篇目是《神仙书》,听篇目就应该知道些许底细了罢?」宋文静满饮一杯酒,笑眯眯道。 他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早点联络报馆和连翘签订文契,这件事做成了,他就能看到《神仙书》后面的部分了。现在小说进展到主人公陈贤和接引人路无涯要到灵兽专营的钱庄取钱...接下来就可以好好逛逛修□□的名为『博物街』的购物中心了。 整个大世界才掀开了冰山一角,说心里不好奇那是假的。 许文华拿酒杯的手顿了顿,唐宋和朱敏则是面面相觑。《神仙书》这个篇目确实很直白了,都把『神仙』两个字写在书名上了,只要不是刻意误导的那一类标题,这必然是神仙题材的小说。 说实在的,这是非常意外了。 不是说神仙题材不好,只不过这个题材如今遇到了困境——大多数的作品都脱不开前人设定下的藩篱,各种神仙的谱系、生平等等都在以前的作品中进行了整理,而各种神奇的法宝、法术、故事,也都被写进了书里。 按照这些设定来写,不过是啃老本而已,读者兴趣不大。若是不按照这些来写,读者恐怕很难接受,市场上面的反响依旧不会太好。 说实在的,这并不是一个好选择,更进一步说,这不像是大家印象中乔琏会选择的题材。印象中的乔琏大多会开闢出一个新东西来写,譬如《海上归来记》式的快意復仇故事,譬如《药庐琐记》一样的轻灵异,又譬如《宦海》一样科举朝堂题材。 ——这样说起来,乔琏的作品虽然还不多,但本本都是精品呢! 而新小说《神仙书》作为来到苏州后首先发声的第一本小说,按理说应该重之慎之才对,怎么会选一个既不讨好市场,又有一些烂俗的题材? 倒是许文华反应最快:「哦?想必写出了新意罢。」 没有什么疑问,完全是陈述的口吻。 其实这是很容易得出的结论,宋文静和唐思远都这样赞不绝口了,作品能不好吗?所以这个不怎么样的题材必然是被写出了新意。只不过这短短的一剎那间,迅速地做出这样肯定的陈述...... 第291页 嗯,应该是一直在仔细听大家谈论,并且真的很相信乔琏的作品了,所以才能这样不假思索。 对手下首席作者许文华的捧场,宋文静露出了一个微妙中带着赞许的微笑:「正是这样呢。」 又吃了一口菜,一边斟酒一边道:「《神仙书》是写神仙,又不是真正的神仙,类似写那些有些神通的道人吧。不过写的引人注目...就如同《宦海》的气魄,再造了一个朝堂,这里再造了一个小世界,仿佛世间真有这样一个故事,真有这样一些人...」 说着说着宋文静自己陷入了沉思,变成了一些别人听不清楚的喃喃自语。 旁边的人并不陌生这种情况,他们这些爱小说的人若是真遇到一部自己喜欢的小说,更失态的样子也有过,这是沉入小说里面了,便注意不到外物。 等到宋文静自己回过神来,什么都没有做,先自己再次痛饮一杯。大概是喝的太急,明明是软绵绵、女子喝也很好的惠泉酒,一下却有些上头的恍惚。掷开酒杯:「呵呵,乔琏先生啊...真正的奇人,你们等着日后见她就明白了!」 主要是连翘完全符合小说本子中奇女子的样子,以至于宋文静一时感慨。只不过这话听到许文华几个人耳朵里,意思却完全变了。酒杯还在桌上滴熘熘地滚动,所有人都只当乔琏确实人如其文,不是个走寻常路的傢伙。 这当然是个误会了。 宿醉的感觉可不怎么好,宋文静第二日早上起来头痛欲裂,然而还是得起。这给人打工就是这样的,该上工的日子就是天上下刀子也得去。不是不能请假,只不过宋文静这几日不能请假,怕错过了连翘来报馆签订契书。 醒酒汤、浓茶,总之就是几个『酒肉朋友』总结出来的那几套,一下就给用上了,至少勉强能去报馆了。 「宋主编!外头有位连小姐找!」报馆杂工忽然进来大声道。 有人开宋文静的玩笑,假作好奇一样问那杂工:「连小姐?哪个连小姐,年轻漂亮的那一个?」 那杂工不过是个十二三岁的孩子,当真以为这人也认识『连小姐』,便诚实地道:「正是呢,难道蒋编辑也认识这位连小姐?」 其实姓蒋的编辑只不过是在套话而已,这时候哈哈大笑起来:「哈哈哈,宋主编!你这是怎么回事啊?难不成在外头招惹了哪个良家女子,人家找上门来了?年轻漂亮,啧啧啧,多好的福气啊!就是不知道嫂子知不知道这回事儿!」 宋文静听说是姓连的小姐来找人,哪里不知道这是连翘,出来的急了,显得有些慌手慌脚的。就连一开始调侃他的蒋编辑都有些摸不准了——莫不真是被自己说中了!?心中后悔起来。 要知道这种风流韵事向来是这样的,要是子虚乌有,那么随便点评、玩笑。可若是真的,那反而应该讳莫如深,轻易不能提及!他们又不是那等能够轻易妻妾成群的王公贵族,家里大妇若真是听到了什么风声,发作起来也是让人头痛的! 更何况宋文静还是上司,即使是个『副职』,那也是官大一级压死人啊! 宋文静哪里知道蒋编辑这么一会儿心里就转了一圈,脸上并没有什么怒容,让对方放下心来。只是笑骂道:「瞎扯什么狗屁不通的玩意儿呢!我便罢了,人家可是个才十几岁的小姑娘...这是我新找的作者,嘴上尊重一些!」 听说是作者,这些人便不怎么上心了。虽然觉得以宋文静的身份还接触新人作者有些奇怪,但是宋文静喜欢挖掘新人作者也是出名的,或许这就是人家的爱好呢?即使做了副主编也不忘初心嘛~ 宋文静外头接到了连翘:「早就恭候连小姐了!」 一边说着就将人往里面引。 虽然三吴报馆是比嘉定第一报馆要有名的多的报馆,但纯粹从办公地点来说,三吴报馆比不上嘉定第一报馆。嘉定第一报馆本身是一座小型的江南园林改成的,风景优美,各个部门分布在各个馆舍之中点缀。在其中办公,心情也会变好。 至于三吴报馆,身处寸土寸金的苏州城内,自然没有那样的气魄!整个三吴报馆就像是一个三进的院子,倒座、正屋、罩房是三排横着的房子,两边还有厢房,一应俱全。只不过不像一般的居住用院子房子往往都是平房,三吴报馆的房子都是楼房。 从上空俯视的话,整个三吴报馆应该是『日』字形结构,前院和后院便成了採光的天井。身处其中连翘反而觉得亲切——后世有很多这样的办公楼。 正屋是三层的建筑,其他的都是两层。另外前院后院也不甚大,这一点和后世也很像。绕过前院的一个小型鱼池,宋文静将连翘往正屋三楼领。 「总主编的屋子在第三层。」宋文静介绍道。 不是所有作者签订文契的事情都需要劳烦到总主编,像三吴报馆这样的报馆,合约作者是很多的,总主编哪能每一个都照顾到?很多就是和编辑弄一下就完了。 但是连翘这样的作者必然是要在总主编那里挂上一个号的,一个是她很重要,出于拉拢优秀作者的原因,总主编不能对她不闻不问。另一个是因为她的合约就属于比较高级的那种合约,不是编辑签字就够的。说白了,那个级别的合约编辑是没有资格授权的。 乔琏这样的作者往往不能用制式的合约,合约的每一条必然都是报馆和作者讨价还价出来的,堪称私人定制。这种合约,必定要总主编认可才能生效。 第292页 之前合约细节是已经商定好了的,包括二两八钱银子一千字的稿费、最近三部小说的部头约。按照合约规定,三部长篇小说写完之前她不能给别的报馆或者书商写长篇小说。不过不超过一万字的短篇小说倒是可以——这里还註明了,不能是《药庐琐记》那种打着短篇小说名号,实际上是连载小说的作品。 另外零零碎碎的条款还有很多,总之商量到如今的版本,两边都是认可的。今日来签订文契,就真的只是签订而已,除非是一个事儿妈,不然到了这个份上几乎不会临时变卦。这样做表面上没有什么损失,实际上很败人品的。 人品这种东西在业内看似一文不值,在一个作者红火的时候报馆、书商都哄着他,谁管人品这东西呢?但有的时候又会显示出分量,不注意这些小节,将来有一个山高水低的就知道什么叫做人情冷暖了。 唐思远的办公室门就那么开着,见到宋文静带着一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进来,还顺手把门给带上了,颇有些不解。若不是知道宋文静的人品,唐思远都要以为自己这个得力下属是打算搞什么py交易了。 「总主编,这位是连翘连小姐,我这是带人来签订文契的。」满心欢喜之下宋文静根本不记得自己没有和唐思远说过乔琏原名连翘,是一个女孩子! 等到唐思远一脸『这是什么鬼』的看着他,他这才想起这一点——如果是一般的作者订立合约,当然不会来找总主编! 赶紧满头是汗地解释:「连翘是连小姐的本名,连小姐正是乔琏先生,今日特来签订契书!」 然而这个解释还不如没有解释,原本只是疑惑而已,听完这句话之后的唐思远就是一脸懵逼了。在连翘和宋文静两人之间一直左右来回地看,想看看是自己眼花了,还是宋文静疯了。 只是他再怎么看,连翘的位置还是站着一个极年轻的女孩子。而宋文静一脸正经,并没有什么开玩笑的意思。 第170章 赶早不赶晚的事情,和宋文静见过面之后只隔了一天连翘就拜访了三吴报馆。一切都很顺利,只除了对方的总主编似乎很不相信她就是乔琏这一点。 她倒不会玻璃心地埋怨这个时代对女子,特别是年轻女子的不信任,或者说歧视,在时代大背景之下埋怨是最没有用处的行为。只不过该有的郁闷和尴尬总不会少的,幸亏她早有准备,不然弄不好签订合约都会出现波折。 这类文契的签订一般来说需要用到保人和户籍文书,这就相当于后世的担保人和身份证了。保人担保这份文书,在保证文书内容的同时也担保了甲方乙方的真实性,户籍文书则是方便追责。 连翘没有直接带保人过来,但是她有嘉定第一报馆的担保信,以及自己完整的户籍资料。拿出这两样东西,特别是前者,就已经很清楚了。因为担保信中很明确地说明了『乔琏』真人的户籍信息,对比是没有问题的。 虽然是证明了这就是乔琏没错,但唐思远依旧非常震惊!他比宋文静还长了十几岁,若说宋文静没有现在的年轻人那么开放,那么唐思远只会更加老派。想想乔琏写的那些小说本子,接受『乔琏』是一个如此年轻的女儿家这是很难的。 即便他用『江山代有人才出』,或者自古有生而知之者这样的理由说服自己,这一切都是正常的。那也是想得通想不开——理智上相信了这件事,然而感性上依旧没能接受。 当然,这一转换的未完成并不耽搁完成文书的签订。最后确定了文契的内容,的确和之前说好的没有什么区别,连翘和唐思远、宋文静三人都在上面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并且按下了手印。 最后一式三份,连翘一份、宋文静一份,最后一份留存在报馆的文书管理中。 连翘小心地收好文契便告辞了,宋文静则是赶紧追了上去。送到报馆门口对她道:「连小姐你等一等我,我回去告个假,咱们一起走。」 见连翘不解,便解释道:「新来苏州签订的作者总要告知一些业内的事情的,虽说连小姐你已经写了不少小说了,可是苏州行内还是个新鲜人呢!」 哦...上岗前业务培训,连翘表示清楚。 当上副主编之后的宋文静并不见得工作少了多少,但是时间确实灵活了很多。轻易告假出来便带着连翘去到了一家兼卖饭菜的戏园子,这时候还没到中午,戏园子才开业,零零散散的来了几个人。 戏园子的行当往往是做下午场和晚间场,上午没什么生意,不做还比较划得来,所以都是中午之前才开业。 这家名为『暖园』的戏园子如今租给了一个名叫『双喜班』的徽剧班子,双喜班的班主眼明心亮,正在门口拱手招唿。能在这个时间就火山孝子一样赶过来看戏的必定都是核心戏迷,这种戏迷是戏班的重要客人,所以班主一惯这个时候恭敬招唿。 见到宋文静之后还小跑过来:「哎呀哎呀!才说今日见了好几个好兆头呢,不知道应在哪里,原来是在这里!宋主编人过来怎么不提前使人捎个信儿,我好照您的喜好重新安排席面和戏折呀!」 这话里固然有客气的成分,但戏班子对宋文静这种人很是奉承却是真的。 现在早就不是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时代了,遍地开花的各种戏班子简直在苏州扎堆儿!想要混下去,这些戏班都需要在报纸上登gg!每天的戏单和场次只不过是必要的内容,关键是捧角儿!这个干系就大了! 第293页 一般来说,只要是有自己地盘的戏班子,他们的每日戏单都会有报馆免费登载。因为报纸的很多读者本身就对这个感兴趣,希望得到这方面的信息,这既是一个gg,同时也是一个消息。 但是若是想要捧戏或者捧角儿,这就不同了!具体操作有点像后世的软文,又或者营销号...差不多就是那个意思。大家都知道的,请人写软文也好,买营销号的文章也好,都是要钱的。 这个时候当然也不例外!在这个事情上戏班子是求着报馆的,姿态自然不一样。 许文华凭藉自己卖安利的好本事,整个苏州的戏班子都随便他逛看,极尽奉承讨好。那不就是希望他在他的评论赏鉴文章里说说好话,登出去给自家扬名? 换成是宋文静这等大报馆的中高层也一样,宋文静算是在报馆内比较有权力的那种中高层了,平常三吴报馆也和『双喜班』有合作。这样一来,讨好他就是很正常的事情了。 宋文静带着连翘去到平常自己爱用的包厢,笑着道:「这家戏园子离着多家报馆近,许多编辑、作者平常都来这里消遣,稍迟一些就可以见到不少只能在报纸上听闻的人。」 宋文静没有说的是,很多迟迟没有打开局面的作者偶尔也会来这边想办法,直接向编辑递稿件,再不然也有可能奉承勾搭出名的作者。这话没有必要和连翘说,反正连翘又不用做这些事。 见连翘点头,便吩咐旁边等着伺候的跑堂的:「你们这里的招牌下饭上几样,再有点心也捡好的来——对了,今日上什么戏?」 跑堂的照实道:「已经连演了五天的《金銮折桂》,这戏才出来正好评如潮哩!班主说了,请宋主编多多美言!」 宋文静实在忍不住便笑了起来,见跑堂的不解,强忍着道:「不关你的事,你先去叫菜罢!」 等人走了这才对同样疑惑的连翘解释道:「《金銮折桂》是新戏,戏里说的是《文魁》最后几回的内容。」 连翘这才明白过来,敢情是遇上巧合了!宋文静请她吃饭,吃饭的戏园子正在上演的戏是她的小说改的!苏州那么多戏园子,每个戏园子又有许多戏,想要正巧遇上也是不容易。不过这也从侧面说明乔琏在苏州也是很火的,不然不会有人用她的小说改戏剧。 果然,等到饭菜上来,宋文静连忙举杯道:「恭喜连小姐了,如今您在苏州也是花开正红,不然也不会到处有您的小说本子改戏的事儿。不只是《金銮折桂》,还有许多别的,我也是听说过的!」 大概是为了照顾连翘是个年轻姑娘,送来的并不是酒水,而是一种蜜水——虽然连翘酒量不错,并不需要这种照顾就是了。 连翘笑着也斟满之后一饮而尽:「承您吉言了!日后还要多多仰仗您呢!」 花花轿子众人抬,连翘又不是一个反社交。就算她不是一个很依赖编辑的新人,也是以『与人为善』为行为准则的,多个朋友多条路不好吗?为什么要怼天怼地怼空气,到处和人结怨? 连翘这个在她自己看来很正常的举动却让宋文静感慨万千...要知道大部分有才华的作者性格与其说坏,不如说难搞定。好相处的作者都是一样的好相处,麻烦的作者各有各的麻烦,这是行内一直有流传的话。 一流的才气常常就有三流的性格,虽然是调侃之语,但是也是有事实依据的。 『乔琏』的才华足够惊人了,见到真人年纪还这样小。说实话,就算之前在信件里觉得对方性格再好,这时候宋文静心里也开始打鼓了。年纪小或者才华高,任何一点就足够一个作者『熊』起来了,两者兼而有之简直就是灾难! 然而连翘却是如此『社会』的老到表现,这不仅不会让宋文静嫌弃不够真性格,反而会感动的热泪盈眶——正常情况下只会在小说里才有人对那些难搞定的真性情喜欢的不得了,生活已经很累了,还是不要自找麻烦比较舒服。 连翘这般上道,宋文静有一半的业内科普就不用做了,这一部分其实就是教做人。现在的小说作者虽说也有只埋头写小说的,但是在苏州这个大都市里能这样的已经很少了。业内社交成为小说作者生活的一部分,这方面当然要有些常识。 不过小说作者相当于艺术工作者,对于这类人大家的容忍度都是比较高的。所以才说有连翘这样上道的,基本上就不用教什么了。就算偶尔有什么不周到的地方,大家也不会觉得有什么问题。只是会想:大才女么,没注意到这种事情不也是寻常? 所以这方面的事情宋文静只是提了一两句,就进入另一方面了。关于业内的一些明面上找不到,却又真实存在的潜规则,以及禁忌。 「咱们苏州就在行会的眼皮子底下,所以很多事情就不如下面县里面的报馆来的便宜。这些事情是不能顶风作案的...」宋文静说的仔细,连翘甚至翻出了小册子和随身炭笔记录,这本来是用来随时记下灵感的。 正说着,双喜班的班主却来了,相当恭敬地道:「宋主编,柳老爷子来了,您看要不要去问候一番。」 柳老爷子是报业的一位老前辈,资歷深的很,大半个苏州报业的从业人员都能给他当徒子徒孙。不知道也就罢了,既然知道,那自然是要去拜访的。想了想便道:「连小姐,咱们一道去吧,这位柳老爷子是位老前辈了。就算没得干系,一起打个招唿也是应当的。」 第294页 这位柳老爷子虽然辈分高,当年也是个正经大佬,但是如今早就没什么能量握在手里了,空担着一个大佬的虚名而已。或许在报业还能说几句话,影响影响宋文静,可对于写小说早就已经出名的连翘,几乎是没有干系的。 宋文静想要带着连翘一起过去真的只是顺路,另外也是看看连翘交际上的表现是不是真的合格,算是一个实践检验。 「但凭宋编辑做主。」连翘没有拒绝的理由,当然是从善如流了。 第171章 「玉龙啊...今日是什么戏呀?」一个手脚有些颤巍巍的老人家伸筷子去夹桌上的菜餚,旁边一个大约在二三十岁的年轻人立刻夹了这菜放在了老人家碗里。 「是《金銮折桂》,演林六元做状元的戏!」大概是老人家有些耳背,年轻人说的很大声。 看起来一副爷孙和乐的画面,实际上名叫柳玉龙的年轻人已经相当不耐烦了。答完话就假装对楼下舞台很有兴趣的样子,站在凭栏旁细看,还叫了跑堂的来问东问西,譬如双喜班的红角儿在不在后台之类的。 位子上当中正坐,连手脚都不大灵活的老年人正是当年整个苏州报业都很有权力的大佬,如今外面恭称『柳老爷子』的。柳老爷子半辈子叱咤风云,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孙子的敷衍! 只不过他如今靠着儿孙奉养,本身又没有什么好处拿给儿孙——柳家上下如今多在报业内混,拿柳老爷子就是当一个招牌、吉祥物,有事儿没事儿晒一晒。表面上是十分孝顺的,无论柳老爷子在哪里,身边都有儿孙轮流伺候。但是实际上嘛~其中的敷衍怠慢就只有柳老爷子自己心知肚明了。 柳老爷子对孙子柳玉龙的敷衍故作不知,正在此时宋文静带着连翘来到了柳老爷子祖孙两个的包厢。双喜班班主拱手道:「柳老爷子!宋文静宋编辑正好也在,听说您来看戏,特来拜访呢!」 宋文静算是一个挂的上名字的后辈,柳老爷子祖孙还算是认识他。柳老爷子一连说了好几声『好好好』,就连柳玉龙这时候也凑过来,颇为热络地说话。 柳老爷子的儿孙大多混在报业和小说业,但是才能所限,再加上当年柳老爷子清高,没有给他们什么帮助,始终只在底层打转——现在倒是想得通了,世故了很多,然而人情这种东西人走茶凉,业内的天变了又变,早就今不如昔了。 柳玉龙自己算是写小说的,虽说多少因为家里的关系比一般的底层作者机会多了很多,但自己能力平平那再怎么捧也是枉然。报馆试了一波,发现市场反响一般,也就不愿意浪费资源硬捧了。 现在柳玉龙就算不是扑街作者,那也只能算是一个小透明。对于宋文静这种有实权的编辑向来很感兴趣,不算讨好奉承,但也很热络了。 只不过才说了几句话,随着宋文静介绍连翘,立刻注意力转移了。 「这是我手下新来的作者连翘连姑娘,连姑娘刚刚来苏州,什么事都不懂。我本来正教她呢,听说老爷子在这里,特地带来见见世面。」 连翘虽然在此之前根本不知道这柳老爷子是什么人,但是过来的路上宋文静给她简明扼要地说了一些,也算是抓住了重点。此时立刻笑道:「久仰老前辈了,没有想到今日能在这里得见!可见我运道不错了!」 柳玉龙一眼见到连翘就挪不开眼睛了,柳玉龙也是有家室的人,但是为人很是花心。平常在行内最爱骗一些刚入行的小姑娘,毕竟柳老爷子的招牌还是值一些钱的,不知道的小姑娘还真以为柳家如今还很有能量,搭上柳玉龙便能飞黄腾达。 柳玉龙平常处理这些事情还算小心,从来只找那些小编辑手下,甚至没有编辑的女孩子,而且这些女孩子往往来自外地小户人家——这样的姑娘没有根基,本来就不好说自己被人骗色,这样就更不会闹出来了。 所以到如今,业内有些人知道柳玉龙的做派,却一直没有弄出什么风波。 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就算有人对柳玉龙颇为鄙视,没有撞在自己手上,也是没有人管的。 连翘是宋文静手下作者这一点让柳玉龙有一些迟疑,但是再看一眼少女那如花似玉的脸,柳玉龙心里咬咬牙做出了下手的决定...宋文静算个球! 虽然宋文静在业内有些力量,但也很难影响到并非三吴报馆一系的柳家子弟。柳玉龙想的挺清楚的,固然会因此多一个有些麻烦的敌人,可实际上的影响并不大。 或许宋文静动员自己全部的能量能整死他,但是宋文静会因为手下一个新人小作者做这种事吗?真到了那一步,人情和精力就花费的海了去了!怎么想都不是聪明人的选择。 其实这么多考量,最终也不过就是见色起意而已! 柳玉龙这厮能够骗那么多小姑娘,自然不只是因为自己是柳家的子弟,柳老爷子的孙子。另外他自己看起来卖相也是不错的,有一张斯斯文文的脸,颇有风度的举止,正要装起样子来,很有迷惑性。 此时便端起让许多女子心折的大家公子做派,趁着宋文静正在与柳老爷子说话的时候,搭话道:「连姑娘...初来苏州各处习惯么?」 年轻公子生的面皮白净斯斯文文,温文有礼地关心,不说别的,光只是这样一个初次接触就足够让人有好感了。不知道柳玉龙是什么样人的连翘当然也不可能一开始就有什么恶感,于是微微一笑:「我家本是在嘉定的,许多事上差不多,倒也没有太多不习惯。」 第295页 连翘熟练地和柳玉龙推拉...怎么说呢,虽然气氛很和谐,但并没有柳玉龙想像的那样很快熟稔起来。说了很多话没错,但就是一些废话而已,没有半句有用的。 柳玉龙本想再说一些什么,可是宋文静已经注意到他这边了,只得暂且按捺住。若是引起了宋文静的警觉,在姑娘面前说了什么话,恐怕要得手就会变得非常困难了! 他们这个圈子说大不大的,已经知道是宋文静手下的人了,名字也通了,总能找到机会再接触的。 连翘倒是不知道柳玉龙打的什么算盘...只不过她以前在现代的时候也算是个小美女,穿越之后更是颜值急剧上升。说真的,搭讪她、撩她,这种事是一直都有的——年少时见过的场面多了,这种类似的手段也就没什么用了。 等到拜访完毕,宋文静带着连翘出来。左右想了想,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很认真地对连翘道:「方才那位柳家公子,日后他若是找连小姐你,你可千万别理他!」 「?」 宋文静是有自己的担忧的,虽然连翘在小说上成熟非常,但是说到底真人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年轻小姑娘。年轻女子受一些别有用心的男子引诱,犯起煳涂来的事情还少吗?柳玉龙是这么一个人,他不得不防啊! 于是回了包厢低声解释道:「他这人在男女之事上不讲究,诱骗了一些小姑娘...这些小姑娘有些人是被他这个人所迷,有些人则是真以为他能帮着在行当里面出头。其实都是假的!只不过他这人行动还算小心,没有闹起来而已。」 哪怕是在现代,被男人骗色的女孩子也不见得能站出来,毕竟这是会伤害到名誉的。更别提古代了,恐怕那些被骗的女孩子最终只能自己暗自咽下苦果! 连翘还真没有看出来刚才那个斯斯文文的青年是那样的人,该说人不可貌相么? 宋文静见连翘若有所思,便继续道:「其实这也是要教你的一件事,咱们这个行当里按照道理来说都是读书人,基本的品行应该都不错,但其实并不是!只会读书写字就是读书人了么?实在来说,咱们这一行上下差的太大!」 确实是这样,就如同后世的网文作者,门槛是很低的,只要会写字就能入行。也不要本钱什么的,所以什么人都能进去。这样一来,圈子里高人很高,高学歷高出身的都有。同时,底线也低的可怕,牛鬼蛇神也进的来。 这个时代也是这样,既有真正的文化人、志趣高洁之辈,也有一干和地痞流氓没什么区别的混混。 「有一些行内混的久了的,也算是个前辈了。一类心思不好的,常常打起小姑娘的主意,常用一些骗人的法子将人骗到手。有的小姑娘还能脱身,有的小姑娘连脱身也不能够——有了这样的首尾,把柄就攥在人手里啦!」 这个时代对女孩子是不友好的,这类事情曝光出来,那个男子也不过是得一个『风流好色』的名头,其实影响不很大。这个女孩子却会全毁了!各种难听话蜂拥而至,关键是名声坏了,下半辈子都无法摆脱影响。 说到这里,宋文静有些坐立不安:「我并不是要插手连小姐你的私事儿,只不过这些事情你该心里有个底。甚至连小姐你不比那些普通的小姑娘,在行内可图谋的东西更多,更应该擦亮眼睛看清楚一些人。」 宋文静说的很认真,连翘也很感激他。眨了眨眼睛,将自己不会被骗之类的解释吞到了肚子里——这种解释拿出来说其实没有什么说服力,因为有哪个被骗的人在被骗之前就认为自己会被骗呢? 所以她只是很郑重地表示:「您放心吧,宋编辑!我一定会很仔细的!」 说起来这种事是行业真正不能见光的事情,再加上涉及到男女之间,更加不好说了——连翘一看就知道是良家出来的女孩子,宋文静对她说话哪能和那班『狐朋狗友』一般。 这时候好容易交代完了,便迫不及待地转移话题道:「既然连小姐的新小说已经来了,我们这边便预备着要登载。《白头》不必说了,明日就会在《新竹》上面刊出来。而且也可以藉此发布消息,告知读者您以后就在《新竹》这份日报上面连载小说了!」 「至于说《神仙书》的连载,这还需要等上三五日。《新竹》上面供给长篇连载的版面如今都还没有空出来...之前虽然已经开始预备了,但连小姐来苏州来的突然,却还没有准备好!」 有人的小说上,那么就会有人的小说下,毕竟版面是有限的。表现好一点的就从《新竹》这份报纸转到另外一份差一些的报纸,若是表现不好的小说,干脆趁此机会提前腰斩。很残酷,但这个行业就是这样运行发展的。 只不过腰斩或者转移都是要时间的,不是说今天开始明天就能结束——就是匆匆结束连载,也得有个过程啊。 「这之后就麻烦宋编辑您了。」连翘对此没有什么意见,对自己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的合作伙伴微微一笑。 第172章 随着连翘和三吴报馆的契约签订,之前还只是在小范围流传、遮遮掩掩的事情彻底传开了——没错,乔琏就是签在我们三吴报馆了!三吴报馆所有的报纸,只要提及这个话题,都隐隐透露这样的态度。 有经验的读者应该知道,事情到了这里应该是板上钉钉了。因为事情没有尘埃落定之前报馆是不会这样说的,主要是怕事情有反覆,最后落一个打脸的尴尬处境。 第296页 「三吴报馆?乔琏先生总算来咱们苏州了,日后再看他的小说本子也方便的多。天晓得一份地方的报纸有多难买!若是等着单册出来,又要晚上好几日!」 「话说这也算是一步登天了罢?从小地方报馆一下跳到了三吴报馆,三吴报馆算是咱们苏州第一等的大报馆了!啧啧啧,那里头神仙可多了,也不知道会怎么安排,弄不好又是一出神仙打架!」 「只希望乔琏先生来了苏州依旧能安安静静写小说本子,像他以前一样写的又快又好!话说如今《权柄》正在精彩的时候,看的人喘不过气来啊!」 「我倒是觉得别期待太高...多少从地方来苏州的作者,他们在地方的时候都是挺不错的,但是到了苏州的第一部 小说往往不大好呢!」 从地方到苏州,对于这个时代的小说作者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转变。这就好比后世有一些网文写手一开始是在一些小站上写小说,渐渐的也有些名气了,这才转投主流大站。既有网站风格不同的关系,也有作者本人心态的关系,一开始的成绩甚至会比不上自己在小站的时候。 不管读者是关心,还是不关心,看好或者唱衰,总之乔琏确实已经登陆苏州,并且落到了三吴报馆的碗里。 而和这个消息一起传开的就是小说...说起来消息什么的都是虚的,对于小说作者来说小说才是根本。小说写的好了,就算作者整天装死,一点新闻都没有,也多的是人谈论。要是小说写的不好,过不了多久大家就会渐渐忘记曾经还有过这样一个人。 首先发出的是《药庐琐记》的新篇目《白头》,这没什么,小甜文显然让大家轻松又高兴。虽然不能说一个小短篇掀起了多大的风浪,至少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并且持续对乔琏保持比较看好的态度。 ——实话来说,从乔琏过往的表现,只要稍稍分析就会知道了。这种作者就算滑铁卢,那也是有底线的!人家就是节操不要了,随便写一点儿市场跟风文,那也是效益不错的那种! 当然,相比起《白头》更加重要的就是关于新小说的消息。非要用一句话形容此时乔琏小说迷们的心情,那就是幸福来的太快了一些! 在《权柄》还在每日连载的现在,新小说已经出来了?这实在是让大家觉得不可思议。不过《新竹》报纸上已经说明了,《权柄》其实早就已经完结了,这样作者乔琏才能脱离原本的报馆来到三吴报馆。 所以即便马上就要开始连载新小说,也不是双开。作者是专心于一部小说的,至于写作的速度,完全可以相信过往信誉良好的作者! 虽然才出道一年多,但是乔琏每日连载、从不断更的名声已经打出去了。大家已经相信了,这是一个手快又勤奋的大手子!这样的承诺下来,他们并不怎么怀疑新文的质量,反而十分期待起来。 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神仙书》开始在《新竹》上面连载。 一开始的时候其实有点像《海上归来记》,并不见有多奇崛。只不过是作者笔力娴熟,普通的场景也写的流畅而富有张力,能让人期待着往下看而已。 而一两回之后果然没有让人失望,原来平凡无奇的日常之后隐藏着一个神奇的世界。相比起直接写神仙或者求仙问道,《神仙书》有一点做的很好,那就是整个神奇的世界是隐藏着的,但是他又是一个非常完整的世界! 这就让大家好奇了...自动代入真实的生活,生活中谁又能说真的不存在这些呢? 特别是『博物街』之行,堪称是小说第一个经典章回。在这一段里面,修仙者的世界开始真正初露峥嵘。在此之前,无论是主人公陈贤身上的神奇之处,还是纸鹤传信、书铺迷宫的套路,都只是开胃菜一样的小把戏而已。 种种神奇的东西在博物街登场,另外一些修仙者世界的世界观也慢慢地浮出水面,虽然还有很多地方没有解释,但就已经说明的部分可以看出,作者是做了一个非常完整的架构的,处处追求一个逻辑自洽——即使有些部分的解释很难说是扎实,但至少有了一个说得通的因果。 博物街的钱庄连翘就是按照后世银行来写的,包括机器取号,包括银行卡这种小卡片,包括密码设置,也包括自动取款机等等,只不过披了一层修仙者世界的皮,让他看起来更符合修仙世界的风格而已。 而主人公陈贤在路无涯的带领下领到了自己第一笔钱,这个钱可以领到他从崑崙学成结业的时候,按照修仙者世界的设定,那也是他们成年的时候。每一年的钱并不是小数目,正常开销足够陈贤过上很舒服的生活了。 这些钱一部分被存进刚刚办好的银行卡上,另一部分取出来作为今天购物的资金。陈贤对此十分兴奋,他还从没有过这许多钱呢!路无涯倒是很平常,解释道:「如今咱们流行的是邮购...不过你是第一次买这些东西,还是当场看货比较好。」 这里说是邮购,不过按照连翘的设定,其实就是和网购差不多的东西! 行文到此并没有解释,因为连翘打算在后文作为一个点描写出来,毕竟对于这个时代的读者来说,这也是『仙家』玄幻之处啊! 展开纸鹤,一面写的是入学崑崙山需要买的东西。首先当然是课本,路无涯先带了陈贤去书店,这个时候其实连翘已经隐隐写出了关于修仙者世界学校的课程。 第297页 「前几年要修习的东西都是很简单的,讲究博而不精,各种都打下一个底子。你现在要买的是第一年用到的书,自然也是这样!」 于是随着书单展开,一样一样的书跳了出来。有道家神通之基础的法术课所用教科书《法术要诀<一>》,有专讲炼丹的《百丹初识<一>》,有教授各种符箓制作的《学符经<一>》。另外,识别灵兽、灵草的,说符阵制造的,学习上古文字的,教授冥想修神识的,修真者世界歷史的...甚至还有类似体育课的飞剑课也没有漏下,有一本基础的剑谱。 总共十多本的书,看的主人公陈贤目瞪口呆,这些都是要在一年之中念完的书吗?显然是一个非常沉重的任务。 路无涯甚至还提醒陈贤:「去崑崙之前多看看这些书,许多从小就熟知这些孩子早就用不上了,你可不能落下别人太多!」 这些教科书显然给了读者们无限的遐想,话说名叫『崑崙』的学校到底是什么样子?上的课又是什么有趣的神仙课程?至少不会有『三百千』『四书五经』那么无聊罢! 「然我瞧瞧纸鹤传书...接着咱们去药材铺子,你们到时候要学习炼丹的,这些东西也需要准备。」 炼丹需要的各种药材,有植物类的也有矿物类的,所包括的原料实在是太广,全都买一些显然不太现实,实际上也不需要。初学者要学的丹药就那几样,所用的原材料也属于基础款,路无涯很快就替陈贤买到了一份专门的初学者套组。 紧接着差不多的还有初学者学符箓的套装,除了最基本的黄纸、芦杆兔毫笔、硃砂,还给他买了一些珍贵的紫色纸、一支玉笔、一盒特制硃砂。紫色纸里面添加了各种不同效验的药材,符箓的效果要好得多。硃砂也是一个道理,里面不只是硃砂,还有金粉、玛瑙末、玉屑、珍珠粉、沉香等成分,效果当然不同。 路无涯叮嘱陈贤:「别随便使这贵的,你们这等初学的哪用得着...啧,我平常都捨不得买这个,实在是太贵了一些!」 这一瞬间读者有一种现实和虚幻交错的荒谬感,一方面觉得真有意思,修真者的世界像是充满了宝藏的未知世界,等着他们去探索。另一方面又被里面人物的种种烦恼与言行弄得哭笑不得——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原来修仙的人也是人啊,也会有这种普通人的困扰。 钱不够用啦!小气节省啦! 零零碎碎的小件买完,剩下的都是大件了。第一件大件是炼丹炉!路无涯极力推荐一家老字号的,碎碎念:「炼丹炉当然还是用青铜的好,如今有些新出来的用精钢...便宜是便宜了好多,也经用。但是论炼丹的效果,还是青铜最好!买一个好的,直到你到崑崙结业之前都不需要换新的!」 至于结业之后,除非是专业走炼丹师一路,不然也用不着换新的。 另外还有占星仪等等神奇的物件让读者们惊嘆不已...随着一样一样的东西入手,纸鹤传书上的东西已经快要买齐了,只剩下最后几样。 「法袍要买几件,这个简单...啊,还有飞剑...对了,你要法器吗?这个不是必备的。法器都是很贵的,我倒是觉得你可以学一些东西了再决定买什么法器,不然也就是瞎买而已,说不定就是白花钱。」说完了之后路无涯才觉得自己想太多,以麒麟的运气,怎么可能白花钱! 法袍没有什么好说的,除了款式是确定的,都是仙人们爱穿的白色大衫子。用什么材料自选——最最普通的就是用一般的丝绸,然后用法术做一个基本的处理,没那么容易破损。 另外就有各种说法了,冰火鼠的毛髮织成,防火防水。加一些特殊的符阵,拥有一定的防御力。如果不嫌骚包,还有特别夸张的搞法...陈贤不懂这些,还是在路无涯的推荐之下,选了一个非常实用的版本。 这时候已经走到了博物街的尾巴,只有一家还没有靠近就感到巨大热量的铺子。路无涯笑了笑:「其他的都能将就,只有这飞剑,要尽量买一个好的!」 第173章 飞剑在《神仙书》的设定中是修仙者最常用的一种武器,其实也是法器的一种,只不过因为他的普遍性,所以从众多法器中独立出来,变成了人人基本都有的标配。这就好比《哈利波特》中的飞天扫帚,本来也是一个和魔法打火机一样的魔法用具,只不过因为因为几乎人人都用,于是就从众多魔法物品中剥离出来了。 路无涯带着陈贤去买飞剑,顺便还普及了一些御剑飞行的知识。在后世,仙人御剑飞行算是大路货。然而在古代并不是这样,自古以来仙人在想像中自己虽然也会腾云驾雾,但往往还会给设定一个坐骑。 上古时期坐骑最常见的就是龙,后来又有鸾鸟之类,当然,老子骑青牛西出函谷关之后,骑青牛也算是有说法的了。不过发展到后来,仙鹤派占了多数,成为出镜率最高的坐骑。 另外就是一些比较出名的神仙,有一些自己特殊的坐骑。因为都比较独特,算得上只此一家,别无分号,所以也就不好统计。 御剑飞行其实就是这种非常少见的一种,最开始有这个概念的应该是吕洞宾,除了他之外似乎古代的记载中也没有什么神仙是御剑的。不过这也正常,古代的神仙属于道家体系,而佩剑这个传统虽然在上古先秦只是属于贵族而已,但在后世越来越成为了儒家的一个象徵。 第298页 好好的道教神仙却使用儒家象徵的东西,确实挺奇怪的。 不过连翘这里安排御剑,大家却接受的很快,因为身处其中的读者是不会想到剑是儒家象徵的。他们想到的只会是宝剑特别帅!御剑飞行听起来就拉风的不要不要的! 审美这个东西其实是相通的,一直埋藏在祖祖辈辈的基因里。后世仙人御剑能够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这就说明这是符合华夏人民审美趣味的。这个时候由连翘在《神仙书》中提出来,反响当然很好! 《神仙书》关于『博物街』一节就在各种飞剑的挑选中结束了,这里的每一把飞剑都能有一个故事,由传承上千年的铸剑师家族传人娓娓道来。古人没有放飞想像力,来去就是那几个修饰,连翘可不一样。 于是张口而来的各类飞剑都是这样的——『流光剑』,裁取的是天地阴阳交汇时极阴极阳又阴阳不分时的一缕光,然后藉助真火之力而成。此剑轻如云雾,薄如蝉翼,酷炫到没朋友! 『龙灵剑』,说是龙灵,当然不可能用真龙的灵来铸剑,其实用的是跃龙门的锦鲤,跃龙门的锦鲤有的变身成龙不成功,于是成了半龙半鱼的样子。这类龙鱼虽然没有龙的神通,内里却多少有些不同。所以能够受的住铸剑师的锻造,最后活生生打磨成一把飞剑。 龙灵剑最大的特点就是这是一把活着的刀剑,只不过外表如同剑一样而已。他能够唿吸、休息,与主人最容易心意相通,而且具有龙的一部分威压,震慑力强。缺点之一是不能放入水中,不然会跑掉。 然后还有『华木剑』、『金英剑』、『水色剑』、『风来剑』等等一大堆有的没的的飞剑,而且在《神仙书》中都少不了安排一个让读者觉得不明觉厉的属性、来歷。 但是纵使这些飞剑已经够酷炫了,依旧不能符合主角这个身份,身为主角当然要独一无二!于是就有了飞剑认主,飞剑主动从铸剑师剑室中飞出,这是一把铸剑师自祖先起一直在铸造,但一直未完成的剑。 之所以没有完成,是因为这把剑使用各色金英,也就是金属的精华。这本不是什么为难的事情,关键是要各色金英至纯,不含一丝杂质。这就不可能了,按照书中的说法,凡金英者必有杂质,只能尽所能去除杂质而已。毫无杂质,这不可能做到! 这把一直未完成,一直在锻造的剑却自己跑出来认主了! 其实也是宝剑有灵——数十代人辛苦锻造,用心之深不能丈量,心神一而生出神异本来就正常。此时遇见名主,自然就『自作主张』跑出来了。 「这把剑虽未成,却早已有名,名为『纯英剑』。如今既然自认其主,我们这些铸剑者又何必强求?且拿去吧!」铸剑师很有眼力,看出陈贤乃是瑞兽麒麟,麒麟踏太平行仁者之道,近于纯英之道,难怪能吸引纯英剑! 得到纯英剑之后博物街之行就算是圆满结束了,路无涯将陈贤託付给了一户受过修仙者恩惠的淳朴善良之家暂且栖身。等到入学的时候,很快就会有人来接! 到这里,《神仙书》的故事算是告一段落。透过博物街,修仙者的世界已经初步显现出来了。而就是这一部分的《神仙书》已经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无论是炼丹炉这种大家平常听的多的仙人用具,还是占星仪、飞剑这些没怎么听说过,但是顾名思义能够摸索清楚用处的东西。本来只不过是修仙问道的方士所用,普通人听一个新鲜而已。然而一旦经过《神仙书》小说加工,变成了大家上学时所要买的书籍、文具之类,感觉立刻不一样了。 从原本离生活格外遥远、无关紧要,变成了格外有意思。读者看了《神仙书》免不了要想想,若是自家也在十三岁那一年收到纸鹤传书,然后被人接引,仿佛学习四书五经一样学习仙家手段...先不说学成了之后有多少美事儿,就说这上课的内容就比经史子集有意思啊! 不要以为因为古人上学要困难一些就所有人都热爱学习,真要是那样就不会有纨绔子弟了! 想像力从来都是小说一个很重要的东西,而带有幻想性质的小说题材也向来是一个不大不小的热门。在后世科幻小说、玄幻小说,还有各种特效大电影红红火火,拥趸众多,这就是明证。 而在娱乐匮乏,想像力没有得到解放的古代,对想像力的热爱其实是更甚的!毕竟后世大家生活好了,对于格外超脱的美好想像就没有那么多嚮往了。而在古代,生活哪有现代人舒服,于是空闲了不免想想传说中的天国到底什么日子。 《神仙书》这个时候发表,一下子就冲击到了所有读者。走进《神仙书》的故事,其实最重要的不是故事——实际上剥开《神仙书》的外衣,本质的故事非常普通。就算作者笔力不错,节奏调整得当,那也只不过是一个可以一口气读完的一般好故事而已。 这种故事是激不起风浪的。 《神仙书》最重要的是书里面出现的种种想像,小到一件具体的物件,大到隐隐约约透露出来的修仙者的学习内容。这些充满想像力的产物让读者觉得非常有兴趣,甚至沉迷其中不能自拔。 「这世上难道真有修仙之人,只不过隐世了而已?」中毒太深了。 「十三岁时我倒是时常做梦,只是不记得有没有纸鹤传书了,哎哎哎,说不得错过啦!」你那只是正常的发育梦而已! 第299页 「去博物街须得去到书店,不然咱们同去探一探,说不定真能找到能到博物街的!」 「同去同去!」于是整个苏州的书铺都迎来了有史以来的最大人流量,而这些人来了之后也不买东西,只在门口观察有没有迷宫画。这当然是没有的了...于是萎顿而返。 苏州报业的繁华不是嘉定可比,苏州报纸的发行量和发行范围与连翘曾经登载小说的《朝日报》更不是一个量级的存在。之前的小说要火,那得小火慢烧,最后才能成大火。这时候不同了,《神仙书》几乎就是一把大火点燃了荒原,立刻就成了燎原之势。 宋文静一直关注着《神仙书》的动静,随着好评如潮,他才真正放下心来。虽然他真心觉得《神仙书》是一本绝好的小说,但是没有投入市场之前,又有谁能真的百分百打包票?大众的品味有的时候是很难捉摸的,编辑们判断不对的时候多着呢! 话又说回来了,若是编辑们的判断都是准确的,那么就不会有那么多扑街小说了——编辑们总不可能明知道这本书会扑街,也要推荐连载吧? 而此时小说火了,一方面立刻去祝贺了连翘。连翘如今居住在明月坊这个女子公寓,宋文静要去拜访是不可能的,所以每次只能提前写信约好。这一次也是提前约好了,但连翘来见他的时候却带了另一个人。 互相介绍才知道这人是东华书社的一个经办李昌德,一直负责居中联络东华书社和连翘之间的事务往来。之前连翘的小说都是由东华书社出版的,经办人就是这李昌德。 书社的人找上门来不用猜也知道原因,肯定是为了出版小说。宋文静在这一行不知道经过多少事儿了什么事不知道,都不消人家开口就知道来意。 果然,李昌德开口就道:「我们东华书社一惯与乔琏先生合作良好,这次乔琏先生换了报馆,又出了新小说。这新小说《神仙书》我们书社自然是有意刊印发卖的,只是按照规矩我们得向贵馆商量着,不知道贵馆有什么条件?」 东华书社也是很有实力的大书社了,三吴报馆当然不能拒绝,主要是没有资格拒绝。签订的合约说的很清楚了,不能阻止作者通过书社同步出版连载小说的单行本,只要单行本出版的速度不超过报纸连载。 不过为了自家报纸的销量,他们肯定是希望书社出单行本的速度能慢一些的。 两边商议良久,总算得出了一个结论。连翘身在其中并没有插嘴,虽然她说的话肯定有一些分量,能够帮助得出结论。但关键是她也不知道偏向哪一边好——报纸似乎更有利于提高知名度,然而单行本意味着真金白银,并且在报纸辐射不到的区域,同样有提高知名度的作用呢! 就在宋文静与连翘见面越来越多的时候,三吴报馆那边不知情的人便传闻宋文静有了一个小情人——说是新签的作者,那你倒是把人家的作品摆出来啊?连个作品都没有,整日见面,能谈什么啊!? 一开始只不过是报馆内谈一谈罢了,但是报馆的人最擅长什么?一个个嘴比八婆还碎,不过几日就传扬地越来越远。 第174章 「哈哈哈,这难不成是真的?」许文华笑地不行。 宋文静和神秘女作者不得不说的故事在编辑部段子手们的传播下,很快以光速传遍了整个朋友圈。大家对『编辑大佬与萌新作者.ave』这种调调显然非常喜闻乐见,圈子挨不上大佬的私下偷偷说,同一个圈子里的朋友就当着面调戏了。 当然了,许文华能当着宋文静大大的面说这些话,反而是因为他了解宋文静不是会做这种事情的人,所以调戏也就是纯调戏而已。 宋文静这个人属于比较讲究的那种,不可能做出吃窝边草的行为!更何况无论是是男编辑和女作者搞在一起,还是女编辑和男作者搞在一起,都是业内的大忌——即使很多人都破坏了这条规矩,但基本的脸面还是要的,就算破坏也是偷偷地破坏,哪有搞得这样满城风雨的! 编辑必须要对自己手上的稿件负责,所以和作者产生『私情』,这是会影响判断的!即使这个作者是真的有实力,旁人也会质疑中间是不是有什么不可描述的交易。一般来说,就算双方有了感情,那也必须先解除编辑与作者这一层关系,这才能在一起,不然那就只能小心翼翼维持地下.情了。 中秋节已过,随着最热的一阵过去,日子舒服起来。许文华爱吃会吃,在这个秋日舒爽的日子里更是不会放过各类美食。也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几条『泥鳅王』级别的野生泥鳅,亲自下厨,做了泥鳅羹,办了一场『金秋(鳅)』宴。 没错,许文华本身就是一个烹饪高手!君子远庖厨那一条对于他来说就是狗屁。作为一个擅长评论美食的文字工作者,怎么可能自己不会动手只会瞎逼逼呢!只不过平常有幸能够享受许大作者亲自下厨的人并不多,也就是几个朋友而已。 一罐泥鳅羹火候恰好,喝的浑身热起来,额头甚至冒出了细汗,许文华干脆甩下了外衫享受美味,顺便吐槽圈子里关于许文华的段子。不过笑完了之后还是提醒对方:「回去问问是谁传扬出来的罢!」 若说一开始还是有人在玩笑,后面随着事情的扩大化就很难这样说了。而且还是从三吴报馆内发出去的,说不定是有人想要搞一搞宋文静这个风头正盛的副主编——本来手下一干好作者就已经够扎眼了,此时又凭空得了乔琏一员大将,《神仙书》走红江南。这开挂的人生,怕是不知道碍了谁的眼,挡了谁的道! 第300页 许文华这人除开才华之外,最让人羡慕的就是有一张好脸。说实在的,要不是有这张脸,不知道多少次都会被人套麻袋了! 当初得罪的大前辈...之后看到许文华本人,忍耐度立刻提升了一个档次。【ps这些大前辈都是男的! 这些大前辈本身并没有奇怪的爱好,只不过不要低估古人的颜狗属性。准确来说,无论男女,只要长的好看,他们都会理所当然地高看一眼。 现代人虽然打心底里也是一个颜狗,屈服在颜值下的例子不要太多。但是还是有一定地遮掩的,至少承认不能以貌取人,而且歧视外貌不好的人属于政治不正确,必定会被喷一波。 而在古代,这一切都是不存在的! 走过五千年歷史的风和雨,就能知道了,古人的外貌歧视是多么的红果果,又是多么的理直气壮! 简而言之,好看的人必定是美质良材,长得丑的可以光明正大地打压...没有人认为这有什么不对!具体地看古代一些事迹就知道了...如果懒得看正史,也可以通过一些文学作品窥见一二。 在华夏古代的文学作品中,一般来说人物的外貌就是衡量才能的标准。看到一个气宇轩昂的隐士,不用说什么,大家就自动被气度所折服,认为这必定是一位大才啊!实际上也是这样。而一个人人物猥琐,那估计也就没什么用了。 典型就是《红楼梦》中的贾环,按理来说老爹是个贵族子弟美中年,老妈是个俏丫环转职成的受宠小妾,姐姐探春也那么漂亮,没道理有着优秀基因的他就人物猥琐了啊!从遗传学的角度来说,这完全就是小概率事件。可见,在大众眼中,没用的人长的也不好看才是普遍认知。 造成这种认知的或许是皇帝和朝廷选拔官员时的要求吧,长的不端正的连做官资格都没有,而长的优越的才能平步青云。长此以往,官老爷们颜值都比较能打,于是朝廷有才的臣子都长的好看成为了普遍印象——反正所有的官员都长得好。 这是多么的丧心病狂时代...简直就是颜狗们的狂欢!长得好看就是一切吗?在特定的时代就是一切!许文华无疑就是这一切的受益者。 此时他吃东西的姿态绝对和斯文有礼沾不上边,换一个市井流氓也差不多了。但是市井流氓这样来,读书人见了恐怕要皱眉:果然是无礼之徒,不堪与之共处一室!然而换成是颜值十分在线的许文华来,那就颇有一种魏晋名士不拘小节的潇洒了...23333 也因为这张脸,宋文静对许文华毫不留情地调戏生气不起来,只是对他最后的一句提醒点点头:「托人去查了,浑水摸鱼的人有些数,说到底不过是一些自己立不起来的人罢了。若是自己真的能为,还用这种招数?」 今天也来吃吃喝喝的朱敏很显然对这种职场斗争半毛钱兴趣都没有,反而对八卦感兴趣。因为和宋文静交好的关系,在报馆的时候他从没有加入谣言散播小分队,探究过事情的细节。 这个时候当着本人才问道:「这件事也是无风不起浪,总该有个引子才是...传出这样的新闻,你该和那小姑娘走的极近罢?话说回来这可不像你,你手上虽也有女作者,但平常不是接触起来十分小心么?难不成这回真动了凡心?」 宋文静瞪了朱敏一眼,不等他怼人,倒是许文华先冷哼了一声:「哦...我倒是忘记了,你是一个什么事儿都能往那些破事儿上想的人!」 朱敏这人多情,底线只在不祸害良家少女,也没有什么欺骗行为而已。关于他讨老婆『两头大』的事情简直就是许文华对他一辈子的黑点,有事没事都要拿出来鞭尸一百遍。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身为主攻才子佳人『言情小说』的编辑,这一类小说看的多了,以至于看很多事情的时候都会歪楼,有些恋爱脑。各类桃色绯闻他传播的多,常让表面是正经言情小说作者,实际上刚的一批的许文华都吃不消。 朱敏看着那张好脸,心里告诉自己不能打脸,不然会被对方的女读者套麻袋打死。然后皮笑肉不笑道:「我的不是,猜的不靠谱...文静兄,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这个转换之生硬,表情之虚伪,情绪之硬拗,让旁边一直在做吃瓜群众的唐宋都忍不住笑了起来,『扑哧』一声让场面一度非常欢乐——所有人面面相觑,然后都笑了起来。 许文华也笑了,扔了手上的调羹,桌子下的脚踹了踹宋文静的小腿:「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宋文静此时也不紧不慢地吃完了一罐泥鳅羹,正接过旁边小厮递的湿手巾擦手。稳的一批:「这事...正如我说的,那就是刚到我手上的一个作者而已,我们交往稠密并不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每次见面都是正大光明的。」 许文华撇撇嘴:「呵呵,这骗的了谁?你虽然喜爱发掘新人入行,可是大多数新人都是介绍给了别的编辑的,只有最看好的才会自己带。这个人又是哪里冒出来的,根本没有听说过,她之前可有什么值得说道的经歷?」 宋文静并没有说谎,连翘确实是他新签到手上的作者。同时,两人也是非常纯洁的情谊,作者和编辑,以及多多少少的朋友之情。 许文华的吐槽也没问题,宋文静本质上也是一个非常『实际』的人。有潜力的新人他都欣赏,也会帮助他们入行,但是只有最优秀的他才会想要收入囊中。 第301页 而这种作者很少有真正的纯新人,就算有,一开始的时候就是慢慢打磨而已。哪有隔三差五就花半天的功夫过去『谈话』!难道副主编的工作不忙吗?难道你忘记了你手上还有好些作者吗? 「当然有!」倒是朱敏插嘴:「听说长的貌美!」 「这也算是了不得的经歷了。」朱敏摸了摸下巴,说的内容非常不正经,但是他整个人却是少见的真诚正经。 「如今最流行的就是这种,生的漂亮的姑娘写小说本子,只要不是太差,总会有许多人买帐的!你看看『如意儿』周莹的新小说都卖了多少册了。再看看那些喜欢她的人多么的如痴如狂——看架势,哪怕她写的小说狗屁不通,恐怕也有的是人替她吹嘘!」 朱敏说的内容很荒诞,但这却是业界的事实,他相当不留情面道:「你许文华不必这个脸色,你看不起人家写的东西『平平』,但是报馆和书商看重她啊!不管怎么说,赚的钱是真金白银呢!」 「她说明了这一条路走得通,别人自然效仿起来了!如今长的不错的女作者,只要不是写的太差,报馆和书商都是愿意捧一捧的。」 这就好比后世娱乐圈消费男色和女色,其中以男色为主。因为那个时候追星的人群以女生为主,异性相吸。而此时,作者好比明星,而一众读者同样男女都有,但却是以男读者占了大多数。 再加上女作者的小众,特别是美女作者的稀缺,一经推出就能引爆市场——文化商人们大都是不傻的,这么简单愉快赚钱的方法,他们能不跟风尝试?一时之间各个报馆书商简直是像进行选美活动一样挖掘女作者。 许文华虽然这辈子占了颜值的便宜,却一直认为自己是个绝对的实力派,非常看不惯这股『歪风邪气』。又踹了宋文静小腿一下:「你该不会真的如此罢?」 宋文静不慌不忙擦了擦嘴:「这个嘛...我并没有这样的打算。至于连小姐,就是你们说的那位姑娘,我是真和她商议小说的事情。呵呵,她的经歷,有的呢——你们要是晓得她的笔名就知道了。」 「那是谁?」许文华挑挑眉,脑子里筛选稍有一些名气的新人女作者,发现并没有符合条件的。年轻漂亮又有拿得出手的女作者那是稀缺资源,有数的就那几个而已 宋文静的嘴里吐出一个所有人意料之外的名字。 「乔琏。」 第175章 「小姐睡醒了!」本来正在扫地抹桌的春儿听到响动,抬头就见连翘披了一件外衫,穿着中衣站在卧室门口。 「已经入秋了,再不像夏日一般,穿中衣走动实在是不妥,当心着凉呢!」说着春儿立刻去翻找衣裳。 连翘笑着接过衣裳,躲到床后的屏风后,悉悉索索换上。至于春儿则是去兑温水给连翘洗漱——古人也有类似暖水壶的东西,保温效果并不比现代的暖水壶差多少,最多就是造价贵一些。 等到连翘和春儿适应了苏州这边的生活,各种物件也置备了起来,暖水壶就是其中一样。连翘想着冬天肯定会越来越冷,那时候早起下楼打开水就是一个折磨了,所以买了两个暖水瓶。前一夜打上两瓶,完全足够第二天早上两人洗漱之用。 连翘洗漱的时候春儿就在铺床叠被,等到连翘洗漱完毕,她已经在梳妆檯前等着了。普通的妆点连翘还可以自己来,唯一就是梳头,这一头厚密的长头髮实在难以自己打理,必须要春儿来帮忙。 春儿小心地将头髮梳开,这个时候已经用水银镜了,而且还很普遍。不过大块的水银镜对于小老百姓还是一个奢侈品,也就是成亲的时候会买一块而已。明月坊的屋子里没有配镜子,还是连翘自己买了。 透过梳妆檯上的水银镜,连翘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春儿专心的样子。想了想道:「今日我出门去——你在家看屋子也好,出门消遣也好,都随你。对了,吃饭的话从家用里面拿钱就行了。」 明月坊的房子没有厨房,而且出于防火的考虑,这样也比较安全。只不过这样一来,住在这里的姑娘们就得顿顿在外面吃了。 这些日子连翘常常外出,或者是带了笔墨纸砚出去找个茶馆写小说,或者是消遣玩乐。这种情况下对春儿的安排都是随她自己,家务做完之后她愿意呆在家里做一些零碎针线活也行,愿意出去玩也随意。 所以这个时候听到连翘的安排也不惊奇,应了一声就继续专心梳头。 等到一应料理完毕,连翘将自己的文具包挎上,这就出门去了。 相比起后世女孩子标配之一的包包,这个时代显然还不是『包』的时代。一般人就是用荷包装点小东西而已,再不然就是包袱和褡裢了。但是日常没有人用包袱,褡裢则是不太美观,几乎没有女孩子使用。 这个文具包是连翘解释、画图,然后让春儿帮忙缝的。使用的是此时十分厚实的绒布,里面还有一层里衬,做成后世最普通的大挎包的样子。里面还分了许多层,加上了方便装各种东西的小口袋,满足她如今出门常带笔墨纸砚以及其他零碎东西的需求。 这个时候已经不算早了,明月坊的女孩子们该上班的都上班去了。只有零散个人还在进进出出,连翘就是其中一个。 最近一段时日,她每日除了写小说就是享受这个时代的城市生活。整个苏州不敢说,至少是附近的『阊门大商圈』已经是彻底摸透了。 第302页 穿过一层民居的小巷,立刻就到达了阊门的一条大街上。这时候什么都不做,先到了一家早茶店——虽然是古代,但是对于生活在这个时代最发达城市的有钱人来说,日子过的并不比现代人差! 此时五湖四海的人来到苏州讨生活,不仅有国内的,甚至还有数量不少的外国人!这些人在充盈苏州人口、活跃苏州经济的同时,也带来了各地许多不同的东西,而美食就是其中一样。 这个时代各个菜系都已经成熟,类似连翘原来世界的明清时期。也就是说,连翘曾经能吃到的东西,现在都能吃到。而且由于很多好吃的东西还没有被吃到珍稀、绝种,实际上对吃货是更加美好的。 而这一家早茶店,连翘只听说老闆和厨子都是福建人。各种小点心做的好也就算了,还因为福建较早有许多西洋人定居,西洋点心逐渐流行开,各种后世西点的祖宗也弄了出来。 嘉定虽然不错,也有港口进行国际贸易,但是很少有外国人在哪里定居。这种西洋点心偶尔有点心铺卖,但是都是最普通的那种,也不正宗。 甜食控连翘已经沉溺在这天堂中了,最近每天都来这里吃早饭...至于说那高的可怕的热量,咳咳,每天多散散步,晚上练习练习仰卧起坐吧! 大概是最近常来的关系,连翘一进早茶店,女服务生立刻上来迎道:「连小姐今日来的稍迟了一些呢——每日只做一百个的香橙奶冻给您偷偷留下了两个!」 后面一句话才是重点!香橙奶冻其实就是香橙布丁,连翘吃过一次之后再也不能忘怀!不知道是此时的原料比较好,还是师傅手艺高明,连翘觉得这个布丁之香滑嫩爽比现代时吃过的还要好。在这里第一次吃到之后就喜欢的不得了,每日必点! 对于给自己留下限量版商品连翘自然笑纳,说起来这也是熟客的待遇了。 连翘却不知道,这种早茶店做的点心,无论中西都是用料、手艺很讲究的,在后世就是米其林级别。这样的店一般的苏州市民不是吃不起,只是不能常吃。而有钱常吃的呢,往往是家中就有专门的厨子做饭的,也很少有人会日日来吃。 似连翘这样捧场的客人,实际上是很少的。 连翘出手又大方,立刻给早茶店里的『服务生』留下了印象——高端餐饮店就是这样的,不只是卖商品,更是卖服务。只来过一次的客人都会有印象,何况连翘这种天天来的。 她的口味早就被记得牢牢的了,此时连翘点单,只用一句『照旧』,就再也不用多说什么了。 二楼临窗的屋子吃早茶,顺便俯瞰此时这个东方帝国最繁华城市的早晨,也是一种享受了。不过连翘懒,此时已经错过了早晨那一波热闹,街面上有些慵懒起来——看行人不紧不慢的步子就知道了,这个上班时间还能在大街上没有一点紧凑感地闲逛,绝对和连翘一样属于闲人。 舒舒服服地吃完了早饭,连翘去到了一家茶楼。这家茶楼别的不突出,一是地段好,位于一个路□□界处,而且往下看就是穿城而过的河流,有船只来来往往。另外就是足够高!位于这栋建筑物的第四层和第五层。 『阊门大商圈』发展起来之后,这里的地价也开始像坐上了火箭一样往上攀升。而这个路口的位置更不用多少了!于是当初在这里建商铺的业主经过考虑,修起了五层高的楼房! 要知道此时修五层楼的房子还是挺麻烦的,其成本绝对不是五栋一般的房子加起来那么简单。每加一层上去,对于材料、技术等方面的要求就会完全不一样,地价如果不够高,这么做是毫无意义的。 偏偏这里的地价就是足够高,所以五层大楼修成了之后立刻就赚大了! 五层楼分别租给了三家,第一层是一家绸缎庄,第二层第三层是饭庄,第四层和第五层是茶楼!相比起普通的只能租给一家的平房或者二层楼,这当然好得多! 站得高看的远,此时的帝国除了佛塔,就算是皇家建筑业很少见高楼的。所以登上第五层,基本上能够俯瞰大半个苏州城。冲着这个景象,这家茶楼茶水和茶点的价格虽然平白比别人贵,连翘也忍了。毕竟空中餐厅嘛,价钱当然不一样。 非常幸运的,五楼靠窗的位置竟然还有空桌!连翘赶紧占下来,这才对跑堂的道:「要一壶红茶,点心先只要一些松子糖,另外还要一些瓜子——葵瓜子,还有核桃、杏仁。」 刚刚吃完早点,茶点就无福消受了,还是干果好,当作小零食,一点儿一点儿就吃完了。 红茶是茶叶发酵之后的产物,一开始并不符合华夏人的口味,走红起来算是出口转内销的典范——因为其口味更加平和,所以颇受女子喜爱。 这时候国内产红茶的地方只有福建武夷,所以说要红茶,并不需要说种类,店家自然知道。 至于说瓜子强调是葵瓜子也是有原因的,在古代,如果不强调是哪一种瓜子,那么瓜子其实指的一般都是西瓜子,这和后世葵瓜子占主流相差非常远。 相对于西瓜子,南瓜子因为南瓜引进国内较晚还没有流行起来...葵瓜子的问题在于葵瓜子可以榨油,普通人捨不得当作零食吃掉,所以没有取代西瓜子的地位。 趁着等上茶的时候,连翘打开自己的文具包,铺纸、发墨、舔笔,一应准备好后,正好茶来。喝了一口热茶,看了看楼下大半个苏州城的景致,心中开阔,等到放下茶杯之后立刻下笔如有神起来。 第303页 四层有唱大鼓的艺人正在咿咿呀呀,五楼则是个拉小调的。这个时间能泡在茶楼的,至少都是有些钱的闲人。这些人一般靠着祖业不担心生计,平日里就是舒舒服服各种消遣度日就好。 这时候一杯茶、一碟小点,有的正在低声说自己新收的一个物件,有的打开鸟笼看新养的百灵,还有的手边一份报纸看的津津有味。 连翘其实将这里当成是古代的奶茶店、咖啡馆用,在现代的时候她也常常是带着笔记本电脑去一个家附近的奶茶店,一杯奶茶可以呆半天——家里不是不能写网络小说,只是相对于一个人的家里,人来人去的奶茶店可以不孤独。 享受这个时代的生活,而大概是因为苏州这个城市很多地方已经和现代很像了,所以连翘将很多以前的习惯捡了起来。 专心致志地写小说,偶尔停下来眺望眺望远方,保护眼睛,同时喝点茶,补充一点糖分。连翘忽然想起好像很多作家的写作地点就是咖啡馆之类的地方,这样的话会不会有朝一日她在文学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字,在茶馆写作的事情也被传出去,最终变成后世作家的一种习惯呢? 这样一想,忽然就觉得非常有意思了。 第176章 任何事情都会有自己的两面性,这个时代进入了经济快车道,各种发明也正在出现,展现出工业革命前夕的活力。但是,在这背后是大量的失去土地的农民,只能被迫来到城市讨生活。还有承担超过自身所能负担劳动的童工、女工... 虽然国家的儒家传统让事情不可能滑向工业革命时期英国的境况,至少在儒家学说占统治地位的古代不可能。 儒家学说强调轻徭薄赋与民休息,如果商人压迫工人太厉害。统治者是不会站在资本家那边的,统治者只会站在底层人民那边——这其实就是古代的政治哲学,地主和农民制衡,但农民是弱势的,所以就需要统治者站在农民的一边加重分量。如果有一天统治者忘记了这一点,离王朝覆灭就不远了。 但是这种情况更好也是相对的,资本主义萌芽的生长、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开发,这必然需要一个前期积累。在海外殖民之前,只能在内部想办法,这是世道变化带来的必然。 在这样的时代,思想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直接来说,道德上的滑坡是很严重的——社会转型期常见这种事。 现在的苏州,越来越少见古人那种淳朴良善诚恳等品质了,各行各业都出现了『社会的渣滓』。 柳玉龙就是这样一个人,生平最好欺骗小姑娘的感情,若是放在以前,早就被人打死了。如今不仅没有人找他麻烦,甚至只要没有轮到自家头上,都没有什么人去说他!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柳玉龙是这样的人,平常相处的当然也是臭味相投的狐朋狗友。这群人都是小说业、报业内混的行内人,没有什么大佬,但是要么资歷深有些门道,要么就是柳玉龙这种有个拿得出手的长辈,总之都是能煳弄一些不大懂行的小姑娘的。 他们平常专爱骗这些良家出身的女孩子,一个是贪新鲜,烟花巷里的女子根本不用骗,都说没什么意思。另一个则是因为歧视...他们歧视女子,大多认为女子就不应该出门,该像前代一样呆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出来了又能怎样?反正做不出什么成就! 与柳玉龙约好碰面的一个狐朋狗友就道:「玉龙兄,我与你说,这一回我又做了一次好事!那姑娘都快二十岁了还想着在这一行里出头呢!没有那样的才能还要死犟,这不是耽误自己的青春年华?经过我这一遭,总算是回老家去了——说起来将来她还得谢我,不然说不定要拖到嫁不了啦!」 很多坏人做坏事的时候都不认为自己做的是坏事,他们往往会自我美化,最后自己都相信自己做的是好事,这是一种人的自我保护机制。 柳玉龙与他那些狐朋狗友就是这样的,有的是觉得自己打破了这些青春少女不切实际的幻想,能早点回去嫁人也是好的。有的则是认为这些女子这样容易受到诱惑,本身就不是什么正经人,他们不过是『替天行道』...... 外人看来是歪的不能再歪的歪理邪说,但是他们自己圆的很开心。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除开极少数的人,几乎没人愿意承认自己是个坏人,即使这人坏事做尽,大家都说他是坏人。 柳玉龙和这个朋友对付了几句,还问了一些关于小说连载机会的事情。他们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是也不是真正富贵人家的子弟,养家餬口还是必要的,不然每日吃什么? 柳玉龙的小说才能有限,最多就是因为这些年写的多了,成了一个熟手。再加上各处报纸给他家一个面子,很少有长篇连载的时候,但短篇的活儿每个月能接上好几篇。靠着这样一套,他一个月好的时候有十多两的收入,不好的时候也有几两银子,维持一个大概光鲜的生活还是没有问题的。 只不过想要过的宽裕就得找活儿,而这些短篇的活儿也不会主动落在他碗里,他得发动自己的人脉去挖。像他这种水平的作者就像是一只捕猎的狼,闻着味道来,必须要嗅觉敏锐,这才能抓到猎物。 靠着自己的人脉以及家里的招牌,柳玉龙算是狼群里面经常能找到食的,所以他能养的膘肥体壮皮光肉滑。相对的,那些和他水平差不多,但却没有他的人脉,更没有他的家庭的,就会瘦的皮包骨头,最终在这一行渐渐坚持不下去。 第304页 从狐朋狗友那里得了一些大路货的消息,都是说的他家报纸有哪些短篇版面还没有定下来...然而这种消息属于一般的,用处不很大,最多就是聊胜于无。 收了这个消息柳玉龙也懒得这时候回家——他家里小女儿还不满百日,整日爱哭闹。再加上儿子也很年幼,一岁半上下,在他心里就是一个烦人精...他现在日常在外面晃悠,实在没有办法了才在晚上回家。 这附近就是阊门,热闹的很。他也不用坐路口停着的人力车,只路边买了两个槟榔,就一路嚼着边走边看。 等到路口见到茶楼,想了想便打算上去消遣一会儿。于是背着手往楼上去——这家茶楼在大楼的第四层和第五层。 在外面的时候不知道,等到上了茶楼,跑堂的送上茶水单、小食单,这才发现这里的茶水和点心比一般的茶楼要贵许多,心中有一些不爽。只不过他自矜面子,万万不肯单子都拿起来了却什么都不点,然后转身就走!那不是明摆着告诉所有人他是没钱嫌贵么! 于是只得故作大方地要了中等的茶叶,以及一碟茶干。等到茶水和茶干上来了,她就在那里慢慢地泡。正好这茶楼请的艺人不错,技艺都很纯熟,特别是女艺人还都普遍长的不错!倒也泡的住。 等到柳玉龙一壶茶沏了三回水,茶干吃完又要了一碟瓜子。周围的茶客陆陆续续离开,这个时候可是吃中饭的时候,除非是想一碗面条对付,不然都是要回家吃饭或者下馆子的——一般的茶楼供应的饭食只有面条一种。 柳玉龙抖抖长衫,打算去街面上哪个小馆子吃一顿,一下却停住了脚步。他这时看到了一个认识的人!虽然只见过一面,但是那一面印象深刻,所以倒是一直记得。 「哎!这不是连小姐么!」赶紧上前作了个揖。 连翘收拾了自己的文具包,从五楼下到四楼,琢磨着今日吃什么。占据这栋楼三楼四楼的饭庄很不错,又因为离这茶楼近,图方便,最近都成了她的食堂了。而这家饭庄的菜牌花样很多,所以她每次午饭之前总是容易选择困难一下下。 正在思索的时候被人拦住了去路,连翘还真冷不丁吓了一跳。反应过来是和自己打招唿,这才松了一口气。再一看,只觉得这个人面熟,然而一时想不起来,正尴尬来着。 对方倒是先自来熟地道:「上一回在『暖园』没机会与连小姐结交,说些行里的事情,这次算是有缘遇上了!不若我做东请客......也算是我尽了一番地主之谊,连小姐可不要推辞啊!」 提起『暖园』连翘就有一些印象了,虽然那次和宋文静去『暖园』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是因为那一日算是很重要的签约日。再加上宋文静告诫她的事情也让她印象深刻,所以想起来并不难。 这是那位柳家的公子! 于是赶紧福身行礼道:「多谢柳公子,只是请客做东这倒是不必了!」 连翘本来就不会随便与一个不相干的男子吃饭(不要说是古代了,就是现代也没有随随便便就和异性吃饭的道理),更何况还有宋文静说的那些话,他对眼前这个斯斯文文的青年防备已经很深了,当然选择了回绝。 只不过对方契而不舍,连翘也被缠的没办法了,她又不擅长撕破脸拒绝人,只得默认下来吃饭的事情。 见连翘默认,柳玉龙心中是『计划通』。他能勾搭到一众良家女子,除了那些优势,就是特别会纠缠人了。女孩子少有能不要脸皮,硬拒绝人的,等到缠不过了自然会答应下来。按照她们的想法,只不过是喝一杯茶、吃一顿饭而已,之后就各走各的。 却不知道,有一就有二,一旦纠缠上了哪有轻易摆脱的!自古烈女怕缠郎,不少平常行事正派的女孩子就是这样被他拿下的。 连翘也没有多费事儿,直接带人去了楼下的饭庄。楼下饭庄的跑堂的当然认得连翘这个日常在自家吃饭的姑娘,甚至连翘还有没花完的饭钱存在他们柜檯上,印象想不深刻都难。 柳玉龙坐下后瞟了一眼这家饭庄的菜牌就觉得脸色一僵,这家饭庄的消费可不低!不是说拿不出这个钱。只不过第一次请客吃饭,女孩子这边都会客随主便,随他找一家酒楼饭馆。 他自然不会找那些路边摊,但也很少来贵的酒楼——这才是第一顿饭呢,什么便宜都没有占到,就先要这样花钱,怎么算都划不来。 连翘哪里知道柳玉龙心里的小九九,只是忽然抬头道:「柳公子没有什么忌口罢?」 「没有没有!」 连翘递过餐单给柳玉龙:「那柳公子便点菜吧——平常我吃的那些,不要白切羊肉了,换一道新陈的火腿出来,再添一个果盘,剩下的问这位公子如何安排!对了,柜檯上剩下的银子够吗?」 跑堂的笑道:「看小姐说的!小姐在柜檯存的钱就是这个月日日这样吃也吃不完吶!」 连翘懒得算帐,也比较相信这家颇有口碑的饭庄,帐目上确实不太清楚。于是只是点点头:「既然是这样,便依旧往帐目上扣吧!」 柳玉龙没有想到连翘竟是要请客!首先自然是要拒绝:「连小姐,这客一定是我来请的。到了苏州,我是主您是客,哪有让客人请客的道理。」 连翘驳道:「这样说不对!咱们现在在这一家饭庄里,我日日来这里吃饭。在这里我是主,您是客,自然是我请客了!」 第305页 听说连翘日日在这家饭庄吃饭,柳玉龙愣了一下:「连小姐怎么每日在这里吃饭?」 连翘指了指楼上:「最近常在上头茶楼消磨时光,写些文字,图方便罢!」 这话说出来柳玉龙颇觉脸疼,按照这茶楼和饭庄的消费水平,如果要日日在这里消费,不要说一个新入行的作者了,就是他这种也很难支撑地住!只有一个解释,眼前这位连小姐是有钱人家出身。 说实在的,这样的姑娘相比一般没有根基的姑娘麻烦的多,一时之间见色起意的柳玉龙有些退缩了。 第177章 「乔琏。」 在场三双眼睛盯着看,就算宋文静心理素质过硬,一惯的大心脏,也有点受不住了。端起酒杯喝一口酒,想要借喝酒的功夫躲开小伙伴们过于灼热的目光。但是一个没喝好,一下呛住了,『咳咳、咳咳』起来。 这一阵咳嗽像是提醒了旁边坐的唐宋,立刻去拍他的背。然而拍的地方不对,力气也不对——都快拍到脸上去了,那力道让宋文静好险没有脸色扭曲。 「行了、行了!我已经好了!」拨开唐宋的手,宋文静开始自救:「怎么惊成这样?难不成总主编没有与你透露过一丝一毫?」 宋文静是带着连翘去找总主编唐思远签约的,所以唐思远早就知道这件事了!他以为唐宋应该多少知道一点,只是抱着和他一样看好戏的心情,所以从来不说呢!却没有想到人家是真不知情! 这时候乍一听到这个消息,整个人都吓的愣住了! 唐宋这时候才像是真正回过神来,五官皱成一团,苦巴巴的思索。然而思索了半晌也没有用,最后喃喃自语道:「我真傻,真的,光知道我爹那几天脸色古怪,似乎总有话对我说,还说知道一个我肯定想知道的大消息!但是我以为他又逗着我玩儿呢,没理他!真傻啊!」 看着这孩子都魔怔了,宋文静无语,只能去看另外两个朋友。朱敏稍微好一点,干笑了两声:「呵、呵呵,还真是没想到事情有这样的隐情...不过乔琏先生是个女子?这实在是匪夷所思、匪夷所思啊!」 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只不过他觉得以眼下的气氛,不说些什么真的是太尴尬了,整个一段都垮掉了!而作为一干朋友中总是做粘合剂,维持气氛的那一个,他下意识地接过了这一重任。 许文华就完全不一样了,他深深地看着宋文静,表情一点都不显得呆傻——当然,这也有可能是颜值的作用,另外两个朋友多少有点呆,但是到了许文华的脸上就变成了『深邃』了。 此刻许文华满脸都写着严肃,冷冷地丢下一句『我不信!』。然而说完这一句之后他自己先破功了,全身上下都在表达着自己『最后的倔强』:「我才不信呢!」 这个时候再高的颜值也经不住表情包的糟蹋,整个人十分的鬼畜。宋文静见到朋友们一个个惊讶到爆炸,总算心满意足了——为什么揣着这么一大大的消息这么久,忍着没说?不就是为了等这一幕吗! 当初他走过的套路,他有过的惊讶,总算是在其他人身上看过了。 嗯,满足了。 许文华是一个很有动手能力的boy,『唰』地一下站起身抓住了宋文静的领子:「你耍我们的吧?」 宋文静论动手能力,十个也打不赢许文华一个!这小伙子小时候还梦想成为古礼中的君子,君子六艺中还要求射箭和驾车呢!正经练习过一些格斗技,是个真正的体育强者...... 「轻一点儿、轻一点儿,你是傻了吗?」宋文静不停地拍打许文华的肩膀,甚至试图去扯许文华的头髮,场面一度变得十分混乱。幸亏唐宋和朱敏的碎碎念即时停止,头脑恢復了一部分理智,上前架住了许文华,将宋文静解救了下来。 四个人,各据一角,面面相觑,很长一段时间内谁都不和谁说话。最后还是朱敏换了一只手撑住下巴,表情有些如梦似幻地道:「难不成文静兄你说的是真的?乔琏先生真是个年轻漂亮的女子?」 说起来这个消息冲击之所以这么大,在于之前大家对乔琏的定位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从乔琏的小说来看,关于身份的猜测有很多,但是不过是针对出身的而已。但关于性格、学识、经歷、思想等等,争议并不是很大——见多识广、经歷丰富、学识过人、思想开放而富有深度。就算许文华在乔琏身上还有一个『黑粉人设』,在心底里也是承认这个的。 他只是傲娇而已,又不是傻! 那么这又和乔琏是个年轻漂亮的女子有什么冲突呢?有,而且很大。 首先就是年轻,年轻就意味着经歷不可能太多,学识也积累不起来,思想更别提,年轻人往往还没有打磨出属于自己的思想呢! 女子也是一个问题,应该说在场的许文华几个人都是这个时代比较有见识、思想比较开放的那种类型了。对于女子的看法肯定没有一般人那么片面,但是受限于时代,肯定有自己的局限性所在。 女子中确实也有很有才华的,巾帼不让鬚眉的英雄是很多的。而且生活中本来就有很多灵秀女子,其机智聪敏百个男子也不及她一个。但是小说业的女子少,出头的更不多——这也是这个时代大多数行业的缩影,毕竟再怎么女子走出家门,这也是一个女子受到限制的封建时代,女子的起点就和男子不一样,得到的结果不同是理所当然的。 第306页 再加上乔琏小说总以男子为主要视角,小说的场面往往有女作者没有的张力和宏大,整个故事气魄非凡,常让人有盪气迴肠之感。这种特徵从来没有出现在女作者身上过,怪不得让人不敢相信。 然而再不敢相信这也是真的,宋文静相当肯定的点了点头:「没错,乔琏先生的确是个女子...你们那是什么眼神,就那么难以接受吗?」 唐宋砸吧了一下嘴,满脸的一言难尽:「这个嘛,也不是。就是这个呢,这个呢,这个消息来的太突然了。咱们以前还议论过乔琏先生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以前一直是拿对前辈的样子对乔琏先生的,写信的时候也差不多是后辈的语气。这时候忽然说乔琏先生是个妙龄女子...哈哈哈,怎么都有些怪异的。」 唐宋这话算是说到点子上了,重点是他们早就按照自己的定位习惯性地去对待乔琏了。这个时候忽然告诉大家,乔琏是一个大家完全没有想过的样子,不只是惊讶或者难以相信,更重要的是定位不准带来的『荒谬感』。 相比起唐宋和朱敏渐渐活跃起来的七嘴八舌,许文华反常沉默的厉害,坐在那里静静思索。 宋文静奇道:「你这是怎么回事?」 宋文静当然知道许文华内心是很欣赏乔琏的,甚至很少见的在乔琏的小说上表达出了认输、服软这样的意思。但是他并不认为许文华的欣赏和别人对乔琏的欣赏有什么不同,剥开许文华身上『大神』的外衣,其实他也就是一个普通人。 但是现在许文华和别人不一样的反应让宋文静觉得有些蹊跷...到底怎么回事儿? 许文华愣了一下,没有了之前拽宋文静领子的反常,显得非常镇定,或者说镇定的都不像是他宋文静了——宋文静这个人意气风发,常有一种撸起袖子就要上的感觉。相比起现在,之前的那种『反常』反而比较正常。 「没什么...只不过...算了!只是忽然这么说觉得惊讶而已。」拧着眉毛,许文华也只是断断续续给出了一个这样模稜两可的解释。 许文华难得玩深沉,唐宋和朱敏可不会管他,现在显然有更重要的事情啊!等到从最初的震惊中恢復过来,这两人立刻就变成了另一个样子。 「这件事是真的?确定那真是乔琏先生?不对不对,看我问的是什么!都签订了文契了,那自然是真的!我的老天爷!原来咱们一直议论一直神交已久的乔琏先生是个女子?文静兄,你当时知道的时候怎么想的?」 「咱们的宋大主编,你自己说吧,为什么这时候才告诉我们这件事?够能藏的啊!保守秘密了这么久!对了,外界传闻是真的吗?真是一个漂亮的少女?啧啧啧,这还让不让人活了!老天爷从不公平,什么损有余而补不足?呵呵。」 是的,仔细体会就会知道了,天道从来不是『损有余而补不足』。而是多的要更多地赋予,少的就连剩下的也要拿走! 被太多的问题淹没,宋文静却很平静。他自己是经歷过那一次冲击的,这时候看别人这样早就有了心理准备。 「我当时知道的时候好险没有稳住,只不过乔琏先生在我面前,不能失礼,所以一直在稳住而已!」宋文静说到这里的时候还有一些得意。 「不过说实话,我也是惊讶的不行了。之所以能稳住,还在于当时与乔琏先生促膝长谈了一番。真的,和乔琏先生谈话之后就会忘记见到她的时候的那种讶异。就算她不是乔琏,也能是那种让人心折相交的人...和她说话的时候我早就忘记她是乔琏了!」 有趣的灵魂万中无一,能够和一个有趣的灵魂交流思想,那种愉悦是很容易让人着迷的,所以才会有『酒逢知己千杯少』这样的话。伯牙与钟子期让那么多后世人铭记,不也是因为『知音难求』? 听宋文静说的这样诚恳而感慨,之前一直七嘴八舌问着各种问题的朱敏和唐宋面面相觑,竟也觉得自己太过浅薄——乔琏先生就是那个乔琏先生,管她到底是男是女,是美是丑,是老是幼?在完全不知道她是什么样子的时候就敬佩她了,难道这和她的外在有关吗? 想是这样想的,但是有些问题依旧是不吐不快。朱敏就是忍不住问道:「真有大家说的那么美?如今苏州行里最有名气的美女是『如意儿』周莹,比她如何?」 朱敏的性格就是这样了,真的非常在意这件事! 宋文静沉吟了一下,这才道:「其实我是不去想乔琏先生外貌如何的,因为处的久了就会注意不到这一点。但是你这么说起来嘛...自然是乔琏先生更胜一筹!周莹虽然也美,但是并不惊艷。相反乔琏先生年纪虽小,但是一种气度自在,如同宝珠,暗室之内也是光华!」 第178章 「少爷,几位先生已经安排好了。」一个年纪约在十七八的小厮小声提醒。 许文华本来在发呆的,这时候回过神来:「哦、哦,既然是这样,你们就先睡去吧!」 写小说的作者作息往往不太正常,有的时候灵感来了,熬通宵也是有的。许文华本身并不是一个勤奋的作者,但是他很重视灵感,所以点灯熬油这种事情也不少做。家人都已经习惯,于是应诺了一声,关上书房的门就离开了。 大概是因为今天这一场泥鳅宴知道了一个非常震惊的大消息,导致来的几个人不知不觉就聊天喝酒没有了节制。一直都在说『乔琏』的种种,不知不觉就喝高了。看天色已晚,许文华这个主人干脆让人去他们家报信,然后安排他们住下。 第307页 相比起唐宋这些人对此话很多,停都停不下来,一个劲地叨逼叨逼,然后酒是一个劲地下肚。许文华不同的多,一直保持了沉默,不要说喝酒了,整个一直在隐身! 这时候夜已经深了也睡不着,书房里面好几盏灯拨的亮亮的,人就坐在书案后面发呆。过了一会儿,从书架上随手抽出一本《权柄》的单行本,又把最近的几期《新竹》报纸找出来。报纸最显眼的位置就是《神仙书》的连载,被许文华摊开。 抹了一把脸,许文华哗啦啦地翻起这些东西。许文华阅读的速度是很快的,一目十行不是问题,再加上他本来就是跳着看的,速度更快,很快一本单行本就到了底。放开《权柄》的单行本,他又去看报纸。 良久,整个书案上面已经乱七八糟。许文华也不管这些,重新坐回到了椅子上。 乔琏是女子这件事对许文华的冲击是挺大的,毕竟他对乔琏的感觉完全就是知己的意思——就算他从来都不承认这件事,但是这是事实。 从来不去思考对方的出身、年龄、外貌等等条件,只是单纯觉得对方的作品里透露出了一个人的本真。而对方的本真是一个可以和他交流的人!不过分的故弄玄虚,也没有浅薄的一眼望的到底。 在读者和个人追求之间做着艰难平衡,而且还成功了! 『将深邃严肃做到极致的人是天才没错,因为那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那意味着高出众人的格调。同时,将娱乐消遣做到极致的其实也是天才,同理,那也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 『许文华是更进一步的,想要在两者之间不偏不倚两者兼顾。说实话,谁又不想呢,既有好名声,又能赚钱...只不过一些人知道这条路的艰难,没走这条路。一些人选了这条路,最后死在这条路上了』 许文华忽然想起之前在某个大前辈办的聚会上听到的那些话,来自于一个名叫连翘的年轻姑娘。不得不说,这个姑娘每一个字都说到了点子上,全中! 当时一起的唐宋和朱敏见他感兴趣,还怂恿过他去接触那个女孩子。当时的许文华没有做这种事,但是那些话却是确确实实记在心里了——要是有一个人比自己还要了解自己,将自己看透,那么记住对方的话是当然的。 许文华之所以会想起这些话,原因是他忽然发现这些话可以原封不动地用来评价『乔琏』。 为什么他对乔琏那么在意?难道仅仅是因为曾经给她写信,然后信件没有回音,最后深感丢脸?一开始或许是这样,但是时间久了这个理由早就被丢到一边了,他许文华是有自己的小脾气,但还没有别扭到那个份上! 非要说的话,面对一个和自己非常相似的人...至少是某一方面相似的人,看到对方就像是看到了镜子中的自己,这种人怎么可能不在意! 更何况许文华自觉自己是选了一条挺艰难的路,这一路上和他一样走的清楚、坚定并且成功的人实在是太少了! 一个姑娘那样懂他,能够说出那样的话,这就已经足够许文华在意了。即使并没有真的去找对方,但是一直记在心里,因为他需要这样理解他道路的人告诉他有人看在眼里! 那么像乔琏这样更进一步的同道,那又是怎样的重要? 在许文华的设想中,他和『乔琏』不必关系很近,不必交朋友,甚至根本不必熟悉起来。他们两个可以走在一条路上,但保持一定的距离,偶尔有一些自己的所思所想所得,隔着原本的距离遥遥相和,彼此明白,这就可以了。 这是许文华理解并且理想中的『知己』『同道』。 所以才说许文华其实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在感情的问题上这种理想主义者就表现为少女心爆炸。而在知己的问题上更过分,已经拔高到意识流的程度了。 这种情况下,得知『乔琏』是一个年轻女子...怎么说呢,虽然一开始从没想过对方是什么样的人,觉得是个老头子也可以。但是真的有机会接触到对方,并且已经得知对方是什么人的时候,又会蜜汁在意起来。 这大概就是普通人无法通过的藩篱吧,原本想的很好,完全就是精神上的相交。但是落到实处的时候,想要完全保持那种『柏拉图』式的纯粹,那又不太容易了。 生而为人,除了极少数的人,大多数人浸润在世俗中,不可避免的要被各种世俗的标籤影响。而许文华呢,非常遗憾,不管他是一个多么嚮往理想化的人,都无法改变实际上的世俗化。 爱美食美酒,喜华服佳乐,在家则有奴僕拥簇服侍,出门则乘宝车名马,一路有人奉承恭维,到处有人称赞欣赏。想要什么总是能够得到,一生没有波折委顿,剩下的只是顺遂喜乐,平安无忧。 这是普通人最喜欢最期盼的生活,绝大多数人求而不得的生活——非常俗气没错,而许文华就是这俗气的人之一。看他的作品就知道了,重视市场反响,除了他自己的志向有这方面的追求,也是因为他很清楚只有受到很多很多人的喜欢,这才能获得世俗意义上的成功,能够有世俗的快乐。 所以这个时候,许文华也像普通人一样被宋文静的消息影响的不轻。 能够将一个自己都不知道的人当成是心灵上的同道知己,不代表能够将一个小姑娘也当成是这样的人。原本寄託的感情代入这个形象之后一切就全都乱套了——和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摆在一起,那种纯粹就完全消失了! 第308页 这或许就是许文华本身不够纯粹的问题了,没有办法将一切的外在抛开,只关注本身。 「唿——」深深地吐出一口气,许文华看看窗外,依旧是暗沉沉的。再看看书房里放着的座钟,上面显示的时间却已经是外国数字的『四』了,显然再过不久这一夜就会过去。 「咚咚。」敲了敲门,没有等到回应就推开门来,来的人是宋文静。 宋文静手上提着一盏灯笼,身上穿着中衣,披了一领外衫。整个似乎有些没精神:「出来上一趟茅房,见你书房还亮着——到底什么事儿?该不会还在为昨日的事情想东想西吧?」 宋文静本来是玩笑话,却没有想到许文华并不回答他。这下他只能惊讶地看向许文华了:「不会吧?真的?不是不是,你这是为什么啊?我知道你心里欣赏乔琏先生,但是也不止你欣赏啊!唐宋和朱敏,还有我,都是一样的欣赏啊!」 「不一样!」许文华几乎是立刻回答,干脆有力,没有一丝迟疑犹豫,肯定地近乎没有过脑子。 许文华看着宋文静,一字一顿道:「不一样,你们看她只不过是欣赏而已,其实和那些读小说的人没有什么不同。但是我是写小说本子的,我看她是因为我们想的一样,我们是要走同一条路的!」 用后世的形容词,大概许文华拿连翘当『灵魂伴侣』了。只不过这时候还没有这样的词,最接近的也就是『知己』而已。 宋文静作为许文华的编辑,也是一手挖掘他的人,陪他从新人做起,对于他的理念当然是很清楚的。许文华刚刚说『我们是要走同一条路的』,还没有明白过来。等到渐渐想明白了,这才理清思路道:「哦哦哦,你说的是那个啊...但是那又怎样,需要为这个苦恼?」 知己就知己,难道现在就不能做了吗? 许文华苦恼地抓乱了头髮:「难道就不别扭吗?变成了一个年轻的女子?」 宋文静脑子里将这句话过了好几遍才知道许文华到底怎么了,不由得哑然失笑:「我原在想你到底在钻哪根牛角尖,原来是这个啊!」 承认自己这样『庸俗』,会为这种事情困扰,这其实是很没面子的事情。特别是许文华的自尊心还很强,所以宋文静并没有太过于刺激许文华,调笑了一两句,然后就很正经地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要我说你大可不必这样困扰——这些着恼的事情等到见到乔琏先生的时候,一切就都没有了!要知道我刚知道乔琏先生是...这样的时候,实在是太意外了!但是与乔琏先生相交,很快就忘却了这些。特别是这些日子,交往越多,越觉得乔琏先生这人实在是不同寻常,对万事万物看法不同于流俗,见识也广博。」 「你要见到她就会知道了,她小说有意思,而本人就是一部最有意思的小说,翻不完读不尽。到了那时候,根本想不起来对方是个女子这件事——光是专注于和她交往,这已经要花最大的注意力了。」 在宋文静看来,许文华现在的一切烦恼就是自寻烦恼。 难得见许文华这样蔫头耷脑,他干脆出主意,笑着道:「这样罢,你们只稍微等等,就是这几日,我去寻乔琏先生,问问她愿不愿意与一些朋友会面。若是她但应下来,我立刻就安排见面的事。到时候你就知道了,这时候为这个苦恼有多好笑!」 第179章 宋文静说要安排这些朋友们见面,当然不是客气的,做不到的事情他可不会瞎许诺!之前他和连翘谈论到要不要参加到作者圈子的交际当中,连翘并没有拒绝。 连翘本来就不是封闭自己的人,认识几个同行的朋友,这有什么不好吗?至于说自己的身份透露问题,这就更不要紧了。她本来就对玩神秘不感兴趣,之所以一直没怎么透露自己的身份,更多是怕麻烦。 在嘉定的时候要是透露出身份,家里立刻就要『热闹』起来了!而现在她人在苏州,别人轻易联繫不到她家里。就算『乔琏』是个女子的事情传扬出去了,等到消息传到嘉定,又有几个人能想到她身上?更不要说她家那些不关注报纸新闻的长辈了! 有了这样的许诺,宋文静再次见到连翘的时候就顺势提道:「连小姐,你来苏州也有一段时间了,一直也没有认识什么人,交际更少——我这边有几个朋友,人都是极好的,想要与你相交,就是不知道你这边有没有这个意思。」 说着怕连翘误会,补充道:「也不是一定要你与圈子里的人有什么交集,只不过多认识一些朋友对于写小说本子也是有进益的。你们都是才能出色之辈,在一起多交往互相取长补短不是很好?」 宋文静想了一箩筐的话,然而没有什么发挥空间,等到说完这一句连翘就微笑着点了点头:「好啊。」 「我那边的朋友——您说什么?」还准备说什么的宋文静停了下来,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连翘笑了起来:「这事儿是好事,我当然是答应的!」 说实话,这些天和宋文静交流,连翘深觉这个时代还是有不少值得交往的男子的。这些人或许受时代的限制,三观不可能完全地重合,但是他们已经做到了时代所能做到的全部。 宋文静很有见识,业务能力也很强。更重要的是她意识到了,对方知道了她乔琏的身份——这也是第一个知道她乔琏这一身份的异性。在这种情况他没有因为乔琏的背后是一个年轻女孩子就改变态度,甚至轻视。 第309页 两个人相处到现在,连翘很明显地感受到,现在的自己对于对方来说已经不能用性别来定义了。她是连翘,她是个女孩子或者男孩子都不重要,对方是用对待『乔琏』的方式来对待她的。 这让连翘非常有感触。 正所谓『人以群分,物以类聚』,拥有这样见识和心胸品性的人,他的朋友肯定也是差不多的。 苍鹰不可能和鸽子为伍,一般情况下,就连喝咖啡人也不会和说不来的人一起喝。 如果都是这样的人,她就等于多了几个良师益友,在这个时代这是很不容易的事情。 宋文静轻易就约到了连翘,两人说定了后日的午后,就在阊门附近一家名为『听雨茶舍』的茶馆见面。 说完这件闲事之后,宋文静这才把今天的主要目的拿出来:「恭喜连小姐了,这次的正报是《新竹报》第一,也是《新竹》有史以来最好的正报成绩!」 速报和正报,这是连翘来到苏州之后才接触到的一个概念。 苏州的报纸比嘉定的更加在意读者的反馈,虽然在嘉定的时候也有所谓反响不好就腰斩这种说法,但实际上反响好不好凭感觉是说不准的。 最浅显的比方,金华楼主的小说因为太过小白了,处于鄙视链的下游。若是一个新人作者写出了这样的文字,恐怕反响不会太好,即使读报纸的人中有一大批喜欢的。因为平常闲着没事儿谈论小说的人是不会好意思对着这样一篇文字大加赞赏的,反而批评会毫不留情。 因为这就是鄙视链下游的待遇,不管怎么样,骂一骂总是没错的,反正大家也无力反驳。 在这种舆论环境下,编辑很可能会产生错误的判断!以为一部受市场欢迎的作品是应该砍掉的烂作。 所以报业诞生了速报和正报两个概念,指的是可以将买来的报纸一角,罗列了报纸上的所有小说,包括短篇和长篇,读者可以勾选自己最喜欢的三篇。然后剪下来投到报馆在苏州各个书铺钉的投票箱里,每天印刷厂送报纸过来的工人会带走前一天的投票结果。 速报是每天的统计结果,正报是一个月的统计结果,採用的是速报总和除以连载天数。就比如连翘的《神仙书》是每天都连载的,所以就是速报成绩之和除以每月天数。而有的人是单日连载或者双日连载,连载次数就要少一些了。短篇同理,往往只有一两天而已。 不过短篇因为不像长篇那样可以进行人气的积累,通常差连载的成绩差的很远就是,还从来没有过短篇拿到正报第一的事情,就连速报第一都很少见! 速报和正报就是报馆评估一个小说有没有价值继续连载的标杆,连载作品第一个月的速报和正报往往比不上已经有人气积累的作品(或者正相反,着名作者开新文,一开始的时候有大量粉丝看都不看就支持起来,轻松拿到第一),所以结果不重要。但是从第二个月开始,速报和正报成绩就会成为作者头顶上绷紧的一根弦。 成绩不好的作品是会被腰斩,或者转移到比较冷门的报纸上的! 苏州城之外的读者就很难参与到这种投票了,他们必须通过邮寄的方式来寄出反馈结果,邮寄就是一个成本了。不过对于苏州的报馆来说,有苏州作为一个样本就够了。毕竟墙里开花墙外香只是少数,在苏州没有得到好评的作品,更大可能是因为确实很烂! 连翘的《神仙书》并没有连载多久,这也是她第一次经歷正报,说真的,还挺好奇成绩的。一般来说速报因为每天都出,除非是作者自己感兴趣去问,不然编辑一般是不会通知到位的——连翘就是一个丝毫没有过问《神仙书》速报的作者,也因此估算不出正报成绩。 宋文静拿出了正报成绩表,笑着道:「连小姐之前一直没有问我速报的事儿,我也就没有多嘴!说起来连小姐沉得住气,比许多老作者还要强呢。若不是我今日过来,恐怕连小姐你连正报都忘记了。」 一般成熟的作者都不会关注速报,速报只是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而已,却不算准确。但是即便是成熟的作者也会不由自主地关注正报,正报结果是对作者工作的一个『评价』。 这就好比考试,考试过完之后有经验的考生能有一个大概的分数估计,但还是会关注分数的多少。 连翘笑了笑,将宋文静这个称赞收下,然后投桃报李:「这不是我沉得住气,只不过是我清楚宋编辑人好又负责,定然会来说的,我只消等着就是了。」 宋文静也是很感动了。怎么说呢,不是没有给他拍马屁的,但是那都是什么人?都是有求于他,有自己的目的的。而对他别无所求的作者,都是他手上最有才的几个,这样的作者都傲气的很,压根就没有社交自觉啊! 像连翘这样,既是他重视的作者,又能情商达标,真难啊!以至于他都觉得自己在许文华那里受到的伤害全都受到了春风化雨的滋润! 好话就是这样的,就算你明知道那是好话,心情也会因此好起来。宋文静乐呵呵地道:「连小姐太客气了,太客气了...这一次正报您来看吧,榜首的就是您的《神仙书》更厉害的是神仙书的成绩超出第二名许多呢!这是很少见的!」 虽然连翘多少算个知名作者,第一个月的正报成绩做不得准。但是她这个知名相比苏州红起来的作者又有一些先天不足了,所以她第一个月的正报榜首应该没有多少水份。这也是宋文静特意来说的原因,不然的话根本没有说的必要。 第310页 宋文静将整个正报统计单都抄了一份来,这上面不仅有《新竹》这一个月所有作品的正报成绩,还有详细的速报。每个月拿到正报的时候就是报纸部门开会的时候,根据这份统计单的成绩,很多作者的安排就会改变呢...... 宋文静是《文汇月报》的副主编,并不是《新竹》的编辑,不然这个时候正是开会的时候,哪能和连翘聊这些。 而此时的《新竹》编辑部,所有人都在开会,根据成绩,有的人版面位置会变得更好,有的人则是下移。同时《新竹》的版面是有限度的,名次差的就会安排到报馆次一等的报纸上,这被称为『降格』。 相比起下移,降格是一件很残酷的事情!因为降格往往意味着从此掉入泥沼,这篇文很难再爬起来了。很多作者宁愿直接腰斩也不愿意降格——反馈实在是太差的会直接腰斩,而不是降格。 没追求的作者还想着降格之后继续拿稿费,然而有追求的作者往往不愿意将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一部反响不好的作品中,对于降格没有兴趣,宁愿直接在现在的报纸上腰斩。 「果然是乔琏先生的《神仙书》表现最好啊,咱们这一回稳了罢!只希望乔琏先生后面越来越精彩,带动着《新竹》越卖越多才好!」最近得益于《神仙书》的连载,《新竹》已经出现明显的销量增长,这可让编辑部的人都乐开了花!就是不知道这一波上涨能不能稳定下来。 对于一份报纸来说,有一篇人气足够高的连载是很重要的!就好比金庸老先生的《明报》,虽然金庸老先生的报纸做的很用心,其他的内容也很重要。但是不能否认,维持住明报销量的其实就是金庸老先生的武侠小说。 如果不是这样,他写《天龙八部》的时候参加一个需要出国的国际会议,也就没必要找倪匡代写了,完全可以暂时休载半个月。 之前的《新竹》也有自己的当家作品,只不过当时的当家作品分量不够重,始终不能带着《新竹》的销量再上一层楼。直到乔琏的《神仙书》出来,对于《新竹》来说可以说是『久旱逢甘霖』。 编辑部众人都是欢欣鼓舞——道理是很简单的,《新竹》虽然没有被撤销的危险,但是大家的奖金是和报纸的销量挂钩的。眼看着到了这一年的最后几个月了,谁不想多拿一点钱,好过个丰足年呢! 第180章 既然约好了要认识新朋友,连翘就不会迟疑。到了约定和宋文静朋友见面那一日,上午没有出门,只是在家里看看书写写文,等到中午的时候春儿从外面买了中饭回来。等到吃过饭,这才出门。 春儿看不过,便拉着连翘:「小姐好歹是要出门见人的,还是宋先生的朋友,第一次见面怎么能这样懈怠?」 连翘上下看了看自己,整洁朴素,没什么问题啊?然而春儿却觉得大有问题!拉着连翘坐下,转身便翻出了另外的衣裳:「虽说是朋友间见面,不至于装饰的如何华丽,但郑重一些总是应该的。」 连翘虽然觉得整洁就够了,但是并没有拒绝春儿的好意。 哪怕是现代,穿上好衣服,化上完整的妆面见第一次认识的朋友,那也是礼节——有的人没有遵守,那是另一回事,这个礼节是存在的。何况是在规矩礼仪更多的古代呢,所以春儿所说所做是这个时代很正常的事情。 不过春儿显然也很有分寸,没有像相亲一样极力打扮。只不过是换了一身显然没有那么家常的裙子,重新梳了头髮,加了两样好一些的首饰。这样既符合规矩,也没有显得太夸张。 等到连翘满意地站起身打量镜子中的自己,春儿又拿了两双鞋子出来:「姐儿今天穿的衣裳正该配湖蓝色的鞋子,这两双要穿那一双?」 古人在搭配上早就有自己的心得了,各种颜色搭配还有顺口熘呢!连翘扫了一眼,发现一双鞋子是平底的,另一双是高底的。想到今天又不用逛街,步行到约好的『听雨茶舍』也不远,于是指了指『高底』:「穿这一双!」 古代早就有了『高跟鞋』,可以说木屐就是最早的高跟鞋,后来慢慢发展,各种鞋子都开始发展处有跟的没跟的。最明显的大概是靴子,典型的官靴会将外面的底做的很厚,而且里面还能做内增高,这大概是为了让当官的老爷们显得更伟岸? 女子也不甘示弱,更接近现代坡跟鞋的古代高跟鞋诞生了!流行的也很快——虽然古人的主流审美是喜欢娇小妹子的没错,但是对于长腿的热爱,这是一直都有的。穿高跟鞋不仅会让人下意识地仪态更好,也显得身体比例腿长呢! 不过穿高跟鞋始终是有些累的事情,对于古代相对娇弱的女孩子更是如此,所以高跟鞋和平底鞋保持了两分天下。 穿上古代高跟鞋,连翘忽然有了过去出门的感觉...就是那种精神抖擞感。都说改变一个人,最简单的就是从外表开始,当外表开始讲究起来之后,人就会下意识地在别的地方也进行提高。 这不是没有道理的! 对于连翘来说,这好似只不过是认识几个新朋友的事,但是从内心深处来说并没有那么简单——说实话,嘉定的那几位朋友都是被动结交的,而来到古代到如今,她根本没有主动交友过。 现代那种社交方式好像在离她越来越远,而这一次的交友活动让她想起了现代,想起了可以自由交友的现代。虽然不能说是什么开天闢地的大事,但是对于连翘来说这是很重要的! 第311页 这也是为什么她下意识地选了一双高跟鞋的原因...女孩子化好妆、穿上高跟鞋就等于是进入战斗准备状态了! 带着这种状态来到听雨茶舍,才上到二楼,还没有对照包厢的名字找到约好的那一间,她就被人截住了。 「连小姐?真是好巧啊!」 柳玉龙本在听雨茶舍和自己的几个编辑朋友喝茶闲聊,想问问最近有没有机会找点儿『活儿』。就算没有连载的机会,短篇也很好啊!这时候喝完了茶,正送几个编辑下楼,这就看到了连翘。 自上次巧遇之后他其实就有些歇了心思的,主要是连翘出手大方,生活奢侈吓到了他。这就好比后世一个喜欢泡美眉的普通公子哥儿,遇到一个女孩子,当这个女孩子的零用钱比自己的收入都高的时候,总会掂量掂量自己的钱够不够人家买个新款包包的。 然而人都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这越是不能上手,心里就越惦记。这一次又遇到了,而且今日连翘稍微打扮了一番,越发显得眉目如画、鲜妍明媚、艷光不可逼视了!看的柳玉龙心动难耐,向朋友告了个罪,立刻上前打招唿。 朋友还以为这是柳玉龙最新上手的小姑娘,一个个露出了你知我知的笑容,然后跟了上去——虽然『朋友妻,不可欺』,但是这些人可没那么多讲究!看到漂亮女人多少有些迈不动脚。 「哦?原来是柳公子啊。」连翘的语气相当冷淡。不冷淡也不可能,这人的人品有问题,再加上上次短暂地相处,死缠烂打地让人厌恶,这次自然就没有了好声气。 「这是谁啊?玉龙你也不介绍介绍!」狐朋狗友们嘻嘻哈哈凑过来。 柳玉龙脑子一转,立刻介绍道:「这是连翘连小姐,新来苏州的才女!与我是同行——柳小姐,这些都是我的朋友,在各大报馆做着编辑呢!你若是有什么文章出来,也可以找他们,要是真好,不愁没有机会发表!」 其实这就是在炫耀自己的人脉,隐晦地告诉连翘,自己是很有能量的一个人。在他的想像中,就算连翘是一个家庭出身很好,本性有矜持的姑娘,可既然能为了写小说从外地来苏州,至少是有些小说事业上的想法的吧。 这之后就算不会对自己投怀送抱,至少也要好声好气,格外讨好一些。 然而没有想到连翘相当冷淡,只不过淡淡道:「哦?」 没有什么肯定的意思,甚至就连礼仪也不讲究——连翘是看出来了,柳玉龙这样的人,朋友也不是好的。一个个眼神轻佻,看她的样子活似在看一盘菜!别说连翘根本对这些人无所求。就是有所求,她也懒得伺候! 连翘连个笑脸都欠奉送的样子让柳玉龙一愣,这才想起来,连翘的编辑可是宋文静!有这样的大佬在,人当然看不上小鱼小虾。 眼珠子一转,主意便来了:「我知道连小姐有文静兄关照,但是文静兄底下作者多,而且少有无名之辈。似连小姐这样新入行的,恐怕难以顾及呢!多走些别的编辑的路子,这路才能越走越顺。」 貌似是全心全意在为连翘考虑,然而连翘已经认定这个人就是个小流氓了,当然不会认为他这些话是为她好!说不定就是想哄骗她而已。 在柳玉龙的眼中,连翘脸上一点笑意都没有,白生生的小脸仿佛冰雪一样——这当然也是美的,不仅不会让人却步,还会让人更加地心生嚮往。 柳玉龙倒还好,还想着慢慢周旋,他那些朋友就没有这个心思了。还以为是柳玉龙到手的女孩子在摆俏,立刻就有一些不规矩起来。 其中一个就皱着眉道:「连小姐未免也太不近人情了,玉龙为你铺路说情,不说一声谢,连个笑脸都没有,这是什么道理?」 另一个更加直白,甚至动手要去拉连翘的手:「既然今日遇上了,相请不如偶遇,连小姐便一起来喝喝茶说说话罢!咱们说的都是行业里的事情,连小姐多听听多学学,有的是好处让你受用不尽呢!」 连翘这才发现自己还是高估了这些人!或许应该说柳玉龙还算是这些人里有素质的? 连翘不是此时没见过『大场面』的小姑娘,遇到这种场景就会吓傻了,她相当敏捷地避开了对方伸过来的手。然后后退了几步——她怕什么!光天化日之下,这些人又不是什么豪门贵胄,难道还敢强抢民女? 与此同时,快到约定的时间了,宋文静、许文华几个人正在包厢里等着。虽然这不是时下的规矩,但男女相约,男子早一些到算是不成文的习惯了。 唐宋正在那里点茶,觉得桌子有些轻晃,低头扫了一眼:「许文华!你这人就不能安生一点吗?」 虽然是坐着的,但是许文华的腿可没有闲着,正一个劲地点来点去。 「哼!」的确是自己的错,但是让许文华大佬承认错误?没有的、不存在的!所以有的只是一声冷哼,以及默默的,抖腿停止了。 朱敏拿出一只怀表看时间,道:「也差不多到了时候了,不然与楼下掌柜的说一声,让他多注意一些,免得乔琏先生来了却找不到咱们的包间。」 犯这种错误的机率很小,但是也不是不存在。宋文静最先响应:「行,我与你一起去!」 大概是等人实在让人心焦,不只是宋文静一起去,就是许文华和唐宋两个也二话不说起身,竟没有一个人愿意留在包间的! 第312页 才出了包间就发现拐角处站着几个人,似乎是几个男子拦住了一个女子!这景象让走在前面的许文华和唐宋皱眉——此时女子正好背对他们,而那些男子则是正对他们,这些男子可不是好好说话的样子。 然而就在他们准备路见不平的时候,听那女子冷笑一声道:「好没有道理!就因为这不知道哪里来的公子哥儿对我有意,讨好了我几句,难道我就要有所表示?不然就是不识抬举啦?」 唐宋觉得这声音有些熟,但是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 「话我就说在这里了,这世上没有这样的道理!难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一心一意,便能求这个回以实心实意?若真是这样,恐怕你们这些人还想着要一个九天仙女呢!你们看人家九天仙女应不应你们!」 听到这里,唐宋扑哧一笑,这个时候宋文静已经不急着救人了。因为很明显这姑娘很生勐,绝对不是任人欺负的小绵羊。 挤兑了几句尤嫌不够,只听那姑娘冷哼一声:「说实在的,你们这样的人也就骗骗不谙世事的小姑娘——似我这样天生丽质的,什么场面没有见过?多得是人讨好!恕个罪,你们啊,手腕太低,手段太次!且回家多学两年再来罢!」 第181章 「说实在的,你们这样的人也就骗骗不谙世事的小姑娘——似我这样天生丽质的,什么场面没有见过?多得是人讨好!恕个罪,你们啊,手腕太低,手段太次!且回家多学两年再来罢!」 连翘说完这些话大感解气!不是她自恋,而是挤兑人这种事就是气势为先,一旦气势如虹,立刻就能立住脚,所以有的时候就得将一些话夸张化。而且这些话也不算过分,难道她不好看吗?穿越前是小美女,也是有人追的。穿越后,古代民风矜持不少,但是因为颜值更高,有事没事搭讪的小哥哥就更多了! 这种情况下,一个常常有人搭讪的姑娘...如果随随便便就能被一个稍微热情一点的小流氓骗到,那也是笑话了! 不过说完这句话,到底还是觉得心里心虚,不好意思。听到身后有『扑哧』一声笑,立刻转身看了过去。 唐宋听到这个姑娘一句『似我这样天生丽质的』就绷不住了,捂住嘴笑了起来。本来打算来一场英雄救美的,结果却变成了看人家妹子大战小流氓,妹子的嘴炮能力max啊。 相比起唐宋,许文华要矜持一点,但是他眼睛里的笑意还是泄露了一切。说实在的,他真觉得这个姑娘很有意思,很对他交朋友的胃口!他对那些只知道三从四德,唯唯诺诺的女子不感兴趣。而那些随着世道变化,行事放荡,所谓的『奇女子』也没有什么好感。 他赞赏的女子是那种自强的,有自己的性格最好。眼前这个姑娘根本不怕那些男子,又洁身自好——是的,洁身自好,许文华对柳玉龙这人有一点印象,前后一联想,自然知道这是一个怎样的故事。 『牙尖嘴利』在许文华这里根本不算是缺点,准确的说,他很喜欢口齿伶俐的人,这不关男女。 唐宋这一笑,动静立刻引起了这一拨人的注意。柳玉龙他们注意力从连翘身上移开,看到是许文华一行,这都是认识的,立刻心里暗暗叫糟!虽然大家之间并没有什么干系,可是这些人都是眼里容不得沙子的,没遇上也就罢了,遇上了哪有不管的道理! 连翘也回头,大概是因为不好意思,粉白的脸上透出嫣红色,好像一滴胭脂汁子滴落在水中,迅速氤氲开来。 唐宋笑得弯了腰,连翘便正好和许文华微带着笑意的眼睛看到了一起。 许文华微微一愣,虽然大概知道这会是一个漂亮姑娘——如果不漂亮,恐怕也就没有堵人的这一幕了。如果不漂亮,这姑娘也一定说不出『似我这样天生丽质的』这样的话! 嗯,没问题,古人一般来说还是比较谦虚的,这种自我称赞的话确实一般不会胡说。 但是看到连翘的第一眼,许文华还是很惊讶,神色怔了怔。因为他一眼认出了这个姑娘,这个女孩子正是几个月前,在那位老前辈的聚会上曾对他有过评价的姑娘!当时虽然知道了对方名叫『连翘』,但是许文华并没有真的去寻找过这个人。 那个姑娘了解他比他自己更甚,但是年轻的许文华并不明白这件事重要到什么程度。他还年轻,并不知道人生中一个人遇不到几个这样的人。对于他而言,那个姑娘难得,他对那个姑娘很有好感,然后仅此而已。 彼此远隔天涯,一生不会真正相识也没有关系,只要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深深了解自己的人,不就很好? 没有想到,原本准备『相忘于江湖』的人,这个时候会正好相逢。而且该说不愧是他一直赞赏的女子吗?两次都没有让他失望! 用后世的话来说,这姑娘酷炫到没朋友。 唐宋这时候也觉得这个姑娘眼熟,正思索着是不是长的好看的人都有些相似的时候才恍然大悟——哦哦哦,这不就是那位有一段时间成为他和朱敏调侃许文华素材的『连翘』吗?只是匆匆一瞥而已,但因为确实是个美人,所以这个时候还有些印象。 这下事情有意思了,一直没有去找的姑娘却再次『巧遇』,而且还是这样的场合,唐宋不怀好意地用胳膊肘撞了撞许文华。却没有想到许文华压根不理他,看着那姑娘出神呢! 第313页 打破这一切的是关上包间门,看到这边场面的宋文静,一见连翘立刻道:「连小姐可来了,本来还打算去楼下看看呢!」 这样说着,他眼睛看到柳玉龙一行人,心知道这可能是连翘被这些人缠住了。原本脸上老好人的和蔼就消失了,似笑非笑道:「这不是柳公子么?却不知道您在这儿呢!还有乔先生、程先生、卫先生?」 柳玉龙和他那一帮狐朋狗友只不过是色心壮胆而已,就算没有宋文静他们,也不敢光天化日拿一个女孩子怎么样的——这就像是公车色狼,他们也就是偷偷摸摸占便宜,凭藉的是女孩子面对这种事情不敢声张的心理。一旦这个女孩子是个强硬的,他们要么就矢口否认、反咬一口,要么就灰熘熘逃走,不敢硬刚的! 而这时候宋文静、许文华在眼前,哪里还敢停留,立刻拱手道:「这、这,文静兄没想到在这儿遇到,对了,我们原来是见连小姐一人在这儿,打个招唿,没想到却是生出一些误会来了。」 这就是想煳弄过去了。 宋文静还不说什么话,许文华先哂笑了一声:「呵,误会啊?」 语义丰富,让人有无限遐想。有的时候就是这样,真有什么事反而好了,就是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才更加让人有不好的联想,而且越想越怕。 别看许文华在后世也就是一个写小说的,哪怕他是大神吧,也就是在读者们那里面子大。但是在此时却没有那么简单,相对于现代知识的获取容易,古代哪怕再推行文教,也是有一定门槛的! 这种情况使得这些读书人更加『金贵』,写小说的虽然只是消遣读物,但是类比华夏民国时期就知道了。在读书人金贵的时期,哪怕是写小说的也颇有社会地位,名望高的就更不用说了。 以当时顶有名的张恨水为例,他的代表作是《啼笑姻缘》、《金粉世家》等,典型的消遣作品,但是无论是新中国前还是新中国建立后,他都是很有地位的,甚至担任过□□门高官...... 许文华是大作家没错了,业外不少人仰慕他的才华,与他结交,这就不说了。就说在业内,凭藉着关系网,想要找个把人的麻烦,简直轻而易举! 连翘并不认识许文华,但是她认识宋文静啊,立刻知道许文华他们就是宋文静的朋友了。这时候最后一点紧张也没有了,饶有趣味地看着这些小流氓『乖巧』起来,然后又好奇地看了看许文华。 许文华的卖相是真的很好的,一般的女子见他,哪怕不知道他的才名,也容易目眩神迷。然而连翘的眼睛里没有那些,纯粹的就是赞赏和好奇而已。 此时的女子哪怕能够出门了,但是交际范围有限,见过的男子有几个?其中英俊潇洒美男子就更少了。乍一见许文华这样的,当然容易失了分寸。古代才子佳人小说里虽然满篇都是胡话,但有一点并非空穴来风——小姐们若真见了一个极清俊的外男,就算不至于人人都敢像崔莺莺那样私定终身,但是心里小鹿乱撞一番是极有可能的。 见的男子少了,到了怀春的年纪一颗芳心没有地方託付,寄托在一个好不容易见到的美男子身上——这虽然不是真正的爱情,但却很正常。 而连翘啊,且不说从小到大有多少男同学,围观过多少帅气的校草学长。就说电视电影里,见过的古装美男就不可计数了...非要说的话,只能说她年少见过大场面,这个时候不虚的! 虽然心里后悔又忧虑,但柳玉龙几个人知道多说无益,只能怀着这种忐忑的心情,干笑几声,然后灰熘熘的遁走了! 他们并不觉得宋文静会做什么,宋文静是行内的老油条了,为了手下一个不出名的小作者为难许多人,听起来就不现实。他们怕的是许文华这个煞星!谁都知道许文华这个人做事不按牌理出牌,真要是得罪了他,他可不会在意划不划得来这种小事! 许文华其人的行事风格就是那样:我行我素,任性妄为!当然,和他关系好的会说这是颇有侠气,洒脱而不入流俗! 这得罪了这位小爷,那就真的是没有安生日子过了!这是能真踢破大家饭碗的神仙! 等人走了,宋文静这才上前道:「我来介绍、我来介绍,这位便是连小姐了——怎么被那些人堵住了?这是第一次,还是有几次了?怎么不见你说?」 连翘行了个礼,这才道:「遇上过一次,只不过我对他并没有什么好脸色,谁知道会纠缠不休,还是这个样子呢?我这才算是见识到之前宋编辑之前对我说的流氓嘴脸了,实在是叫人生气!」 宋文静跟着骂了几句柳玉龙几人:「罢了,没得说他们的,来来来,这边就是我说过的那些朋友。说起来这其中有一位你还认识呢,就是这位!」 指着唐宋:「唐宋唐公子,说是常与你通信的一个,是不是有这样一个?」 连翘对唐宋还是很有印象的,立刻笑了起来:「自然是有的,唐公子和别人都不同,别人写信来常说一些小说之优劣改进。唯他不同,他说的都是如何经营好小说,经营好事业的事情...印象很深呢!」 这个时候许文华等人才后知后觉地明白过来,这个『连小姐』正是他们今天本来就要见的连小姐!!! 唐宋不可思议地眨了眨眼睛,再看看许文华...原来他们在此之前就已经和乔琏先生见过面了吗? 第314页 相比起唐宋的惊讶,许文华才是真的惊讶。他实在是想不到,两个对他来说都非常重要的人竟然是一个!天底下有这样巧的事情吗?然而再仔细想想又觉得不是巧合了。 这个世上真能做自己知己的人不会有多少的,遇到的一个其实就是另一个,这也很正常...不然也显不出知音难求了。 第182章 回了包间,宋文静才是最惊讶的一个:「怎么,你们之前竟是认识的吗?」 「不不不。」唐宋赶紧摆手:「并不是,只是我们见过乔琏先生一回,乔琏先生却不知道我们呢!」 于是便把之前大前辈聚会上的事情简略的说了一遍,瞥了一眼许文华道:「当时乔琏先生说文华说的可真好!我们这些真正相识的朋友也不能说的那样清楚了。当时还打算结识一番来着,只不过文华这人的性格你也知道...到底错过了。」 许文华是什么性格?当然是别扭性格...... 宋文静瞭然:「原来是这样!那还真是缘分了。当初没有结识也不算什么,如今不是认识了——真正有缘分也不在一时!」 连翘想了想才知道是哪一回,没有想到自己评价人的话被人家本尊听到了。本来就因为刚才的事情脸红,这才消下去,又红了起来。用手不停地给脸上扇风,扇了两下这才觉得这个动作在古代是很奇怪的,于是又放下手来。 「那个时候的事儿啊...那一次正好和报馆的人一起来苏州,遇上了有苏州这边的前辈聚会,因为有些好奇所以才来的。却没有想到背后说人竟然被许先生听到了,实在是不好意思。」 连翘微微低着头致歉,从许文华的角度正好可以清楚看到她的眉毛和睫毛。连翘的眉毛和头髮一样,颜色都很深。看的久了有一种发紫发翠的感觉,让人想到一些色泽瑰丽的鸟儿。 不知道为什么,许文华看连翘的时候总是没办法专心,不一会儿就会思维发散——传说中剧毒的鸩鸟的羽毛会不会就是这样颜色?都说毒物最为艷丽,该是这样的吧...总之想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 连翘道歉完毕,发现许文华完全就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这下就尴尬了。还好唐宋机灵,立刻观察到了这一点,桌子底下推了许文华一下,许文华这才回过神来。 「那件事儿并不要紧。」回想刚刚连翘说了什么,许文华非常客气地道。想了想又补了一句:「你说的极好!」 前一句还像是外交辞令,后一句倒是显露出真性情了。连翘看出他是真的不介意,这才松了一口气——她自己是觉得自己评的蛮中肯的,不过这种事情可不好说。她那些评价无论经过多少粉饰,其实都说明了一个道理。 即使是许文华,也只不过是个有着世俗追求的俗人而已! 她不确定被她这样说出来,会不会恼羞成怒。现在看来似乎没有这种事,这才放心。 跑堂的将茶水、点心送进来,宋文静给其他人泡茶,同时介绍唐宋之外的人给连翘认识。 「这个是朱敏朱编辑,也是三吴报馆的编辑。咱们一起的朋友,喜欢连小姐你的小说本子也有很久了。」 朱敏长相就是那种很没有攻击性的人,而且看得出来生活非常乐天。人还没有开口,笑意先带了三分。 「哎哟哎哟,和你们一起来认识乔琏先生我心里可慌张了——这都是些什么人啊!文静兄是苏州数得着的大编辑了,报馆里他是大佬,我就是个小弟!唐宋也不必说,爹正是咱们的顶头上峰,总主编呢!而他自己如今也办了报纸当老闆...敢和他比?不敢不敢。」 说到许文华,又道:「许文华『西湖客』,名号多响亮啊!才压江南的名声不是吹出来的...当然了,私以为名不副实,说到才压江南我肯定站乔琏先生你这边!」 唐宋本来在喝茶,这时候连忙放下茶杯:「对对对,什么才压江南?我肯定也站乔琏先生你这边的!」 一般人听到这样的玩笑应该怎么回答?作为新认识的朋友应该赶紧推辞,然后客气一番才是吧?而且按照宋文静对连翘的了解,她确实很有可能这样做。 然而没有想到,连翘不说话,先是快活地眨了眨眼睛,然后才道:「既然唐公子和朱编辑都这样说了,那宋先生如何看呢?」 静默了大概一秒钟,唐宋和朱敏就『吭哧吭哧』笑了起来。这个问题如果问别人都不见得怎么好笑,唯独问宋文静就有意思了。问别人,不管怎么站队都有道理,喜欢个把作者而已,喜好不同有什么奇怪的吗? 唯独宋文静,他身为连翘和许文华共同的编辑,真不好随便做出评论——很多手下同时有两个以上大神作者的金牌编辑就有这样的困扰,一旦几个大神小神争起咖位来,那就是绝对的修罗场了! 而且这个时候无论是谁都可以站位,唯独这个编辑不行!一个处理不好很容易就要事后火葬场的! 虽然知道连翘只是在开玩笑,也知道宋文静根本不是介意这种事情的人——宋文静这人介意的点很奇怪,很多在其他人那里根本不重要的事情,他在意的要死。而很多别人争得头破血流的,他却不屑一顾。 这个时候许文华甚至有闲心瞥了宋文静一眼:「可不能和稀泥,非得说出一个人来不可。」 宋文静扶了扶额头,露出一脸『怕了你』的表情:「这个啊,当然是连小姐了...相对于文华你啊,连小姐不知道人多好啊——这些年你没夸过我的话在连小姐那里都补齐了!还有啊,连小姐可从来不用我给她收拾烂摊子。最最重要的是,你这月文稿得了吗?连小姐连载内容不知道比你多多少,然而人家稿件别说这个月了,就是下个月也齐了!」 第315页 许文华露出一副晚娘脸,只要宋文静催稿,他都是这个样子的:「呵呵...稿件?这个真没有。」 连翘看着这生动的一幕笑眯眯的,换了一只手托着下巴:「这样啊...宋先生真是好没有人情味,人家都说人不如故来着的。」 宋文静简直被气笑了...姑娘,我是站你这边的好不好。 然而这姑娘并没有看他,而是看着许文华,笑了起来:「既然是这样,大家都不站许先生这边,那我就站许先生这边吧!」 少女的眼睛非常地明亮,当那样一双眼睛注视着一个人的时候会让人觉得她的眼里全世界也只有那一个人。 那实在是很动人了... 连翘当然不知道自己说这话真的很撩!等她说完这句话,宋文静把心放回了肚子里。他还以为一惯情商在线的连翘一下子掉线了呢!之前确实只是玩笑,可是那个玩笑是在不合时宜的边缘的。 幸亏许文华是不在意这些的,换成是别人就不一定了。 但是有了后来的话,一下就变得非常完美了——人家都站你这边了,不是赢家也是赢家啊! 「你真站我这边?」许文华忽然觉得很有意思。 连翘点头:「对呀,就站你这边的。」 这个时代连翘佩服的作者并不多,许文华算其中一个,这是真心话,又不是撒谎。刚才知道今天认识的朋友有『西湖客』许文华的时候,她还认真心潮澎湃过呢! 于是许文华的毛被理顺了:「还不错,多少算是有眼光的,比其他几个要好多了。既然你这般聪明,我也勉勉强强站你这边吧。」 商业互吹.jpg 宋文静表面平静,内心已经止不住地吐槽了:原谅我真的见识少啊!难道有才华的作者就是这样的,总是不按牌理出牌?不过他内心也是啧啧称奇的,他一直认为连翘能和许文华相处的不错,因为她本来就是许文华欣赏的人,但是他没有想到两个人熟络起来的速度会这样快! 该说不愧是他认为的极好相处的乔琏先生吗?这般容易就将许文华理顺了。 一个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彼此之间印象极好,接下来相处就变得很容易了。 唐宋一个劲地倒苦水:「人家都说万事开头难,可不是!如今只不过是一份报纸而已,却是千头万绪。我这还是有我爹的人脉和经验呢,实在想不到那些真正白手起家的人是如何做的!」 连翘不自觉吐槽:「这才哪到哪儿!世上的事情是万事开头难没错,但是你却不知道这句话后头的呢——万事开头难,然后中间难,最后结尾难!」 这种鸡汤连翘简直信口就来,却不小心听呆了在场四个货真价实的的古人。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思维最敏捷的许文华,立刻看向连翘,眼睛里的笑意更深了:「哦,这话后面真是这样的吗?谁说的?」 连翘一本正经:「是的,就是这样。嗯,某位先贤大哲说过,怎么?没有道理吗?」 「很有道理,很有道理。」许文华一连说了两个很有道理,显然将连翘说的『先贤大哲当成是胡诌的了。 这时候其他人也反映过来,第一反应是荒谬,这话后面哪有这样的!然后仔细想想又觉得这没毛病啊...一件事从头到尾又有哪里不难的呢?以三吴报馆为例,早就已经度过了开头时间,但是他不难吗? 当然难了!作为苏州数得着的报馆,一边是同等级报馆的激烈竞争,另一边是次一等报馆的虎视眈眈。再加上自己内部经营的问题,难,真难啊! 唐宋举手抗议:「要不要这般啊,乔琏先生!本来就这样难了,你这样不是打破了我的想像么?我还想着过了这一段就能舒舒服服过日子了呢!现在想想,这不可能啊!」 这种俏皮话说了也就说了,除了娱乐大众其实并没有什么作用。所以连翘说完这话之后很快就恢復了正经,在一旁帮唐宋出谋划策。就是怎么搏人眼球那一套,新报纸正是最需要眼球的时期。 这对于连翘来说并不难,她来自于媒体格外发达的现代。就算不是那方面的专家,也好歹有那方面的见识。很多事情具体实行或许很难做的比这个时代的人好,但是如果是出出主意,那就很容易了。 第183章 「乔琏先生...在你的《权柄》中所用制度都与前代仿佛,对此研究颇深罢!如今不少人鼓吹恢復前代统治,你是怎么看的呢?」 连翘和许文华等几个新认识的朋友聊天,不知道怎么的,话题聊着聊着就到这件事上。 连翘略一思索就明白了,这个世界此时进入了工业革命前夕,世界大变革的时候人心总是混乱的,对于万古未有之变局时应该使用的制度其实很多人都是很迷茫的。这就好比民国时期的中国知识分子,其实对中国应该採取哪一种政治制度非常犹豫...甚至连无政府主义这种乌托邦式的构想都有自己的拥趸者! 此时这个东方帝国是实实在在的帝制,但是在社会变革之下,原本很多制度都做出了改变。譬如说利商重商的法度,这就是前代非常少见的。在这种背景之下,国家确实很富裕,但是一大批破产沦为工人的农民日子就不那么好过了。 在歷史书上连翘读过工业革命时期工人的悲惨生活,『芦柴棒』的故事还记忆犹新呢!此时受儒家传统的影响,工人生活或许不会有工业革命时期外国工人那么惨,但是也是很让人心惊的。 第316页 这种情况下,一些读书人站出来了,鼓吹应该恢復前代的统治方式,还这些工人以原本宁静幸福的生活。可别说,如今这股思潮从报纸上开始,已经引起不少人注意了! 这些站出来的读书人,有些或许是真的可怜工人生活,觉得前代统治比较好。然而更多的却不是这样——此时工人的日子不好过,前代农夫和工人的日子就好过了吗? 此时工人的日子不好过,前代工人的日子也不好过!只是那时候工人没有现在的规模大,所以这件事不显眼而已!至于农夫,特别是王朝中后期的农夫,他们的日子比如今的工人还要差! 因为土地兼併是一样严重的!无数的农民破产不是成为工人,但却成为了佃户。地主对佃户的压榨难道会比工厂主来的少吗?黑心肝是一样一样的。倒是如今的佃户日子好过一点,毕竟要是地主压榨的太过了,这些农民就会跑到城里来做工人!要是农民都不愿意做佃户了,地主的田地再多又有什么用?抛荒吗? 这可不是现代化后使用机器进行农耕地时代,精耕细作的农业生产方式完全就是靠人堆出来的。 似乎每一个国家都是这样,一旦国家放开了议论的口子,人不会『因言获罪』之后,人们总是对讨论国家大事有着格外大的兴趣。特别是这个时代,传媒发展比以前的任何一个时代都厉害,凡是脑子里有一些政治了解的和人说起这些事都是头头是道。 而如今又是这样一个大变革的时代,反正是嘴炮而已,大家无论是报纸上还是生活上,都因为这些制度的事情争得不可开交。严重一点的,能把脑浆子都打出来!当然,能做到这个地步的应该都是读书人,毕竟只有他们对这个格外看重。 这就好像是民国时期的文人,理念是很重要的,信仰不同确实能够因此干一架。换成是一般人的话,那就做不到那个地步了。 其实连翘对这个世界到底会走向何方也是看不清的,不过站在另一条歷史长河上看这个世界,总会有不同的东西的。 「我是不知这世道会如何的,但是我知道绝不会恢復前代!」连翘说的无比肯定,完全不在意自己一下就将许多人鼓吹的东西打倒了。 面对新朋友的疑惑,她摊摊手:「这是没办法的啊!这个时代谁愿意回到前代的日子?说到底不过是几个读书人的一厢情愿——话又说回来了,这些人中大多数也就是想当然,这时候说的好听,真让他们过前代的日子,不上几天就要骂娘呢。」 前代的日子很美,只是看起来很美!小农经济的条件下,农夫过着自给自足的幸福生活,这就好比文人雅士时不时会羡慕一下隐居的稼穑生活一样。让他们去过真实的农家日子,没几个受得了的。 这个时代好处很多,就普通小民生活中能感受到的就有好几点。海贸的大发展,许多外国物产涌来,住在苏州这座超级都市就能感觉到,吃的是南洋的大米,用的是东洋的家具,佩戴的珠玉来自西洋!~ 然后就是工业品的价格一步步走低,许多原本前代时只不过是极少数人的享受,这个时代已经变成是普通人也能够获得的东西了。 而对于那些既得利益者,更加不愿意放弃现在的好处!他们在新时代赚的盆满钵满,恢復前代?吐出好处?不要说凭几个读书人的叫嚣了,此时就是皇帝恐怕都别想!皇帝真要是这么做,说不定就会有人冒出来『敢把皇帝拉下马』! 连翘才不从人心向背说这些呢,她说大势、说利益——这不像是此时女子所说,其中杀伐果决实在是太重了。但是非常符合『乔琏』的身份,在《权柄》的斗智斗勇中,正是这些东西在起作用。 连翘此时侃侃而谈,不只是所说的东西,更重要的是她说起这些东西时的笃定、自信、放松...这在这个时代的人身上很难看到。哪怕一些人真有才华,可是能当着其他人的面轻松表达出来也是不容易的! 现代人经过学习,经过各种不知不觉的训练以及社交生活,其实已经比古代人强很多了。有些优势是很明显的,有些优势没有那么明显,却是一直确确实实存在的! 在古代,口齿伶俐、口齿清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优点,而在现代,这就是普通人的及格线而已。更不要说由班级发言、演讲大会、小组作业汇报等等大小活动练习出来的镇定自若、言语挥洒了。 对于连翘来说她只是很普通地说着一个很普通的观点而已,但是对于其他人完全不是这样。 连翘好不容易将自己的意思表达完整了,却发现其他人都看着自己。一时之间心里打鼓:「怎么了吗?难道我说了什么不该说的吗?」 「不不不,没有那回事儿!」宋文静赶紧矢口否认:「我们只是觉得连小姐你极有见识,比许多朝堂官员还要强呢!」 几个人各抒己见,针对各种问题都有自己的看法。这种头脑风暴一样的发言讨论是很有意思的,特别是在这个时代,人们的见识普遍无法达到后世的水平,遇到有这样水平的人就更难了,所以显得这种乐趣更加珍贵。 不知不觉天边擦黑,连翘这才赶紧告辞:「租住的屋子里只有一个家人春儿...这个时候还不回去,只怕她要十分着急了!」 连翘要告辞离开,几个人自然颇有风度的要送她。虽说此时苏州的犯罪率并不高,但是天都黑了,还是小心一点吧! 第317页 一行人走,连翘和唐宋走在前面,其他人走在后面——因为之前连翘说了很多经济上面的事情,这是唐宋最了解的。而且她还提出了许多经营报纸生意的建议,唐宋此时就在和她嘀嘀咕咕地说这些事情。 话又说回来了,此时宋文静几个人里面也就是唐宋和连翘年纪差距最小了...连翘十五,唐宋二十一。除此之外,就算是年纪最小,年少成名的许文华也要大人家小姑娘十来岁了。 朱敏就凑趣道:「咱们唐少爷也是个少年人啊,和连小姐站在一起倒是显得极好,都是有生机的那种。之前总主编还说唐少爷到了成亲年纪却对此一点兴趣也无,连相亲会也是能推就推。如今看来并不用担心,只不过是眼光太高而已,找一个乔琏先生这样的,唐大少爷恐怕立刻就能点头...」 还想开玩笑来着,却因为许文华和宋文静双重『死亡视线』而闭了嘴:「呵呵、呵呵,我不说了不说了。」 等到送到了明月坊,远远的几人就不再涉足了,只目送连翘进入明月坊内。这可不比后世的女生宿舍,宿舍楼下常有难捨难分的男女。此时大概是为了显示自身的君子风度,除了偷偷摸摸的蟊贼,男子都是刻意不会接近女子公寓的,瓜田李下嘛~ 等人进了明月坊内,再不用担心了,几人这才慢慢踱步离开。路上唐宋看到肉饼,没吃晚饭的年轻人饿的不行,然而一摸口袋忘记带钱了:「喂喂喂,你们谁带钱了?对了,茶楼的帐是文华你结的吧?借我几个钱!」 许文华虽然有时候嘴上很厉害,但是给朋友钱上面是没有数的。唐宋找他要钱,冷哼一声,随手就把装钱的荷包都递给他了。唐宋拉开荷包的系带将钱倒在手里,都是些散碎银粒子,也有一块稍大一点的银子,铜钱只有几个。 干脆拿出一个大约三分的银粒子,给每个人买了两个肉饼:「吃吃吃,别客气!」 许文华收起荷包,接过肉饼:「哼哼,慷他人之慨倒是做的很有模样了!」 唐宋『嘿嘿』笑了起来,脸上乐开了花。宋文静也接过了肉饼,笑道:「看来格外开心吶!」 「那是自然的,今日认识了乔琏先生呢!」说着唐宋脸上的笑容收了起来,认真道:「文静兄你说的对...真等结识了乔琏先生之后其实就不大记得她是男是女了,这时候只觉得『果然是乔琏先生』这样。」 说着又摇头:「不对不对,也不能这样说,乔琏先生是女子还是让人有些不同的期待的——若是天底下这样的女子再来几个就好了!将来娶一个乔琏先生一样的妻子,一辈子有这样的女子作伴,实在是一大乐事啊!」 嘻嘻,美滋滋~ 朱敏咬了一口肉饼,含含煳煳道:「怎么不说娶乔琏先生做妻子呢?你们两个难道不般配?」 唐宋似乎因为这句话受到了极大的惊吓:「停停停!你脑子你想什么呢?」 说着非常嫌弃地道:「脑子里少想一些那些有的没的,我才知道许文华为什么这样嫌弃你这一点...乔琏先生的话,这么想不是太不尊重了吗?」 第184章 『憧憬是距离理解最遥远的距离』,这句台词绝对是某漫画作品中的经典。之所以流行,不只是风格上让人觉得『美』,更重要的是确实非常正确。 对于唐宋来说,乔琏先生是一种崇拜,一种憧憬。这就好比后世很多迷妹迷弟看自己的偶像,嘴里喊着老公老婆,然而除了真正的狂热分子,是没有人会真的想到和偶像结婚的。 越是喜欢越是不会。 绝大多数的人都明白,偶像和粉丝之间的感情必须要有距离感才可以维持下去。 唐宋非常喜欢连翘,但是听到朱敏的说法,第一反应并不是贊同,而是吓了一大跳,然后就是不假思索地反对。 朱敏这才明白今天自己是哪里都不讨好了,讪笑了两声,这才选了一个必定非常妥当的话题道:「乔琏先生眼界宽,而且常有惊人之语...然而想想却很有道理,实在让人感慨——按照乔琏先生自己所说,她是普通殷实人家的女孩子,只是这哪有机会养出这样的眼界!」 「少见多怪罢了,自己只能一个字一个字背记的,偶尔见了能一句话一句话背记的学子,不免觉得惊讶,心想这样的人是如何教出来的。然而却没有想到这种自觉只是平常,他们还看到有些人通篇读一遍,过目成诵呢!」许文华其实自己也有些惊奇,但是因为他自己就是一个天才,所以以己度人就解释出来了。 具体来说,世界那么大,用一个地方的情况推测全世界,那是可笑的。同样的,世界上的人那么多,你认为一个普通人家不可能有那样的眼界,那也只不过是你以为而已。寒门还出贵子呢,只不过少见而已! 顿了顿,许文华才慢慢回忆起连翘说到海外、说到新技术时那种自信昂扬意气风发的样子。不以为意道:「这又算什么呢?这种事总有人会的,天下自本朝起兴文教,奖励革新,又有开海看世界。真正的有识之士虽然少,但也不是没有。」 在许文华的眼里,连翘有见识这一点虽然很让人惊喜,但是绝对不是最重要的。最让他惊讶的是连翘身上的一种精气神,举手投足之间不媚俗——她是那种把世道看的很清楚,明白这个世界的不好,但却没有因此将自己弯折的人。 第318页 或者说表面上迎合了这个世界的规则,但她是最不在意这些的人。 她是女子,按照普遍的看法属于应该顺从男子、依靠男子的那一类。在这一点上,哪怕是那些自己做出了一些事业,超过平庸男子百倍的女子其实也没有真正摆脱普遍看法带来的影响。她们或许嘴里也会说着『女子自强』之类的话,然而她们的内心总是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屈从于男权。 但『乔琏』不一样,她没有说一些女子该如何如何的话,然而她的一举一动都非常清楚地显示:她并不认为女子有哪里应该比男子不如!她是真心觉得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的!而这种精气神,她自己都不觉得有多么特殊——就好像理所当然一样! 就是这种理所当然太特别了! 许文华算是一个非常异类的人,他根本不觉得女子唯唯诺诺,只知道顺从有什么好!人和人在一起时要交流的,而交流的前提就是两个人是完全平等的存在,思想的高度也应该在一条线上。 如果一个女子只知道顺从,也从不觉得自己与男子是同一位置,那还交流什么?那和一个奴隶有什么区别?或许区别只在于没有奴隶的身份而已,而实际上没有丝毫差别! 而此时这个古老的东方帝国,由于国家鼓励女子走出家门,也由于商贾在劳动力上的缺乏,女子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工作机会。随着女子掌握了一定的经济权力,而在工业社会,相对于农业社会,男女差距是缩小了的...虽然还没有到现代社会那种程度。 但是毫无疑问的,女子地位有提升,女子也在为自己发声!想要寻求在男权世界中更多的生存空间。 这种时候也有一批早期的女性女权主义者出现,这些女子都很值得尊敬,她们开启的先河就像是打开了一扇门。现在或许没有什么风浪,但播撒下的种子总会在适合的时候发芽长大。 许文华也很欣赏她们,但是从许文华见过的这些女子来说,其实她们并不一定将自己放在了与男子同等的位置上。她们只是在寻求多一些的生存空间而已,并且经常会心虚于自己的『想法』。 其实这不能怪她们,受限于时代而已。在男权社会中长大,她们从小受的教育就是这个样子。哪怕现在她们『离经叛道』,和曾经所受到的教育分道扬镳,但是那些东西必然影响到了她们! 此时此刻的许文华总算放心下来了,宋文静没有骗他,他根本意识不到她是一个女孩子,他看到的是一个和他一样平等的、可以交流思想的『乔琏』! 许文华大概解释了一番自己的想法,得到的是唐宋和宋文静的贊同,以及朱敏的白眼——都特么的智障!人家长的不好看吗?人家才华不高嘛?人家不正好和你能够畅通交流吗?结果得出这么个结论! 朱敏大概是最百思不得其解的一个了,在他看来这一定不是自己的错!然而现在四个人,观点是三比一,作为少数派他并没有发言的权力。 呵呵,活该一辈子光棍!【虽然宋文静并没有打光棍啦 各回各家,许文华这帮人还有一点儿夜生活,连翘则是直接回了明月坊自己的一套小公寓。春儿给开门的时候正好见隔壁的高婵娟手腕上挂着一小袋瓜子出来,想来是要去『串联』的,于是微微点头示意,然后这才进屋。 就像是女生宿舍到了晚上的时候四处串联玩耍一样,这全都是女孩子生活的小小王国里也不用有什么避讳了。等到所有人下班回来,吃过晚饭,再到吹灯睡觉前的一段时间,正是没有避讳玩乐的好时候。 提着一袋瓜子花生果脯四处说话还算是寻常的,另外几个人聚在一起打麻将的都有呢——此时已经有了后世绝大多数的赌具,只不过形制上略有一些不同,再有玩法也有差异。但是总的来说,作为一个酷爱博彩的民族,已经相当爽了。 连翘有的时候看的心热也想打两把,要知道她从小和老家的各路亲戚『玩儿』,经过一个小叔传授算牌秘法。这种算牌当然没有电视剧里那些高端算法来的厉害,实际上那些高端算法以她的普通智商也玩不转,但是这种程度的算牌应付家常游戏已经足够了! 无法保证逢赌必赢,但是总体下来总是赢得! 后来玩的久了,她还有了一些自己的心得呢!上桌玩儿这些,兄弟姐妹都是手下败将。只不过家常玩游戏也不怎么兴彩头,不然她还能靠这个发家致富——这也就是想想,如果真的是博彩兴家,她又不敢了,真正靠这个吃饭的人哪里是她这样一个三脚猫能应付的。 然而她和这里的姑娘都不大熟,没个人邀请她也不好意思硬凑上去。她知道不是她的错觉,这边的女孩子都和她谈不大来。 高婵娟和连翘随意打了一个招唿,就去了连翘另一个邻居严嫚屋里。两个人还是很熟的,一方面是因为住的近,另一方面高婵娟刚开始写小说的时候不能养活自己,当时是严嫚帮助她,介绍了一个事情给她做。 后来高婵娟渐渐能够依靠写小说养活自己,而且过的比严嫚轻松舒适,两者关系就疏远了很多。但相比起一般的,还是算熟悉的。 严嫚见高婵娟过来,手里拎着一小袋瓜子,皱了皱眉头。但并没有说什么,只是找了一份旧报纸,折了一个小纸盒放在桌上,这是示意高婵娟瓜子皮吐这里。 第319页 高婵娟晓得严嫚爱整洁,也不觉得自己是被嫌弃了。只磕着瓜子说闲话。说闲话的人群当然是两个人都认识,不然也没有说的意义。不一会儿就说到了连翘身上:「你说那位大小姐什么时候搬走?」 实际上最近女子公寓这边已经有很多人在说连翘了,说的最多的就是她什么时候搬走! 严嫚是一个生性比较严肃的人,只端着脸道:「人家住的好好的,为什么要走?」 「她是住的好好的,只不过是住的太好了而已!」高婵娟不以为意道。住在女子公寓的女子都是家境还不错的那种,不然就像女工一样睡大通铺去了。但是要说家境有多好,那也是没有的。 别说真正的世家大族不可能让家中的女孩子出来,就说是那种稍有一些家底的富裕人家也没有让姑娘一个人住在外面的道理!最低等的也该弄一个独门独户的院子,由三五个下人服侍着! 在这种情况下,连翘这种自觉十分普通的做派就很扎眼了。 住的是明月坊里面两室一厅的大屋子,自带着一个丫鬟,平常上上下下看到穿戴也就算了。更重要的是日子过的悠闲自在,有人早就注意到了,她就是每日在茶楼『上下班』而已。 高婵娟倒是明白,她知道连翘是写小说本子的,很有可能是去茶馆写东西去了。可是这么一想依旧觉得太过了——难道在屋子里就不能写了吗?要知道当初她刚刚来苏州的时候想专心写作还不能呢!非得找一份事来做,不然在苏州根本呆不下去! 实际上苏州有钱人很多,连翘这根本算不了什么。但是那些有钱人再有钱也不关高婵娟的事啊!反正也不会在她眼前晃悠。但是连翘就不一样了,每日进进出出都走她的门前过,她就是想装作看不见,那也做不到啊! 严嫚只不过是沉默刻板而已,却不是听不懂人话。自然明白高婵娟的潜台词,也只得道:「如何过日子是人家的事,搬走不搬走也是人家的事,你想这么多也无益。别盯着人家的日子,做好自己就行了。」 高婵娟本想找一个人和自己『同仇敌忾』一番,一起说同一人的闲话也是一种消遣了。这时候才想起来严嫚是个怎样的人...敢情她这是找错人了啊。嘴巴一撇:「得得得,知道您老人家最有道理,可别对着我说教了,我走,我走还不行么!」 第185章 人都是社交型动物,不管怎么说都是要有朋友的。在嘉定的时候连翘还有表姐张贵子、编辑刘莺莺等人,常常相约玩耍,也不愁没人说话。等到来了苏州,举目望去没有一个亲朋,周围的『邻舍也似乎对她并没有亲近的意思,一时之间她除了春儿可以说说话,竟没有一个朋友! 她在现代时也曾经度过过一段非常非常寂寞孤独的时光,这种一个人进进出出的感觉驾轻就熟。不过她也不是自虐,如果能朋友多多的,谁会愿意每天一个人呢?特别是这个没有电脑手机,甚至电视都没有的时代,一个人玩什么! 所以通过宋文静认识了几个朋友之后,偶尔有这些朋友相邀聚会,她肯定都是去的。这些聚会有的时候人少,就认识的几个人。有的时候人多,和作者聚会差不多,各种人都来了。相比作者聚会只有一点好,人家说的清清楚楚,就是玩乐的,不用挂羊头卖狗肉! 这种人多的,对于连翘其实没有太多意义,来的多是和作者聚会一样泛泛之辈。所以到头来她还是和那几个老熟人一起...... 不过这种聚会其实也不多,多的还是那种许文华、宋文静等人一般也懒得去的业内聚会。 「连小姐?」高婵娟在『路园』遇到连翘的时候是非常惊讶的。 『路园』是苏州一座典型的水乡园林,占地面积并不大,但是地段好,就在城内坊市之中。如今是城内某大户的私产,由于人家自有另一座园子住,这座『路园』便拿来出租。 只不过能住『路园』这种房子的人往往不会租房,只会想到买房,而需要租房的人也往往达不到『路园』这个层次。这些年并没有几次长租的,只能将园子做短租给人办酒宴、办招待会什么,好歹赚的钱能够养活这个园子!须知道这么大个园子,如果放开来不管,很快就会衰败了,养护起来也是需要不少钱的! 这一次『路园』就是被报业协会的人租下来开大联欢。 说是报业大联欢,常年在报纸上登载小说的人也可以来。但是却不是所有的报业人士、小说界人士都可以来,这是官方办事,当然有自己的准入门槛!总的来说就要有请帖才行。 自己没有请帖不要紧,按照规定一份请帖可以带三个人,所以没有请帖的找个有请帖的朋友带就好了。这对于那些不能混进协会的人来说显然是个好机会,所以没资格拿请帖的人最近都在千方百计地找关系。 高婵娟是纠缠自己编辑然后从他那里得到的一份请帖,她得和自己编辑名下其他的女孩子一起共用。此时正百无聊赖地在路园对面的一家茶摊上面等着其他的女孩子来了,好一起进去。 她却没有想到连翘也能来!按照她的想法,连翘才来苏州不久,并没有出头——她从来没有听连翘说过关于自己小说事业的事情,所以认定她还在一筹莫展的阶段。这个时候当然不会有请帖!甚至人脉恐怕都没有呢,走人脉的路子也行不通! 第320页 却没有想到连翘竟然最后来了...来路园当然不可能看看外面就走,肯定是要进去的! 连翘从人力车上下来,本准备直接进去的,因为高婵娟的招唿声停下了脚步:「高姐姐,真是好巧啊!」 她的眼睛扫到连翘手上的请帖:「你拿到了协会的请帖啊?」 连翘含煳道:「朋友给的。」 这是真话,但是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乔琏』当然是够资格拿到请帖的,实际上宋文静已经将『乔琏』的请帖转给他了。可连翘并不想因为请帖的关系暴露出自己的身份——她现在并没有那么忌讳乔琏这个身份,但是她并不想通过这样官方的方式暴露,那会让她一下受到太多的关注。 她认为比较理想的方式是先在小圈子里曝光,然后圈子之间传播。久而久之大家自然知道了,而不会突然有一阵大家像看稀奇一样地看她。 她敢说如果她这次敢拿着乔琏的请帖进路园,哪怕请帖只是在门口晃了一眼,立刻也能有人收到信,然后就是大家来围观了。鑑于她女性的身份和大家预料的不符,说不定会有人猜测她是乔琏的女眷,譬如...女儿什么的。 毕竟她就是一个未婚少女,想说成是老婆,那也不能够啊! 呵呵,到时候玩笑话就大了。 为了防止这种乌龙出现,也为了事情按照她想的发展,所以最后她找宋文静另外申请,想找个搭伴的一起去。当时正好许文华也在,干脆将自己的请帖扔给了她,至于许文华自己,他从哪里搞一张请帖都挺容易的。 至于说连翘拿着许文华的请帖会不会引人侧目,这倒不会了。因为这种请帖并不认人,所以彼此之间馈赠、借用的请帖很多,有的请帖几经转手,早就到了和本人半毛钱关系都没有的人那里了。 「哪里来的朋友?」高婵娟心里酸酸的,竟然追问了这一句。她很清楚的,能拿出一张请帖的朋友必然不简单,一个是人家有请帖,另一个是人家还不止一张请帖...不然的话就应该是共用一张请帖。 其实追问这种『隐私』是很失礼的,但是嫉妒心作祟,高婵娟脱口而出。 连翘皱了皱眉头,也觉得高婵娟这话问的突然又失礼,简单来说她和高婵娟关系没到那份上!而且对方质问的口气也让她觉得不舒服,所以只是笑了笑,半真半假道:「是编辑手下另一个作者。」 这话具有误导性,就好像得到这个请帖是编辑的原因一样。 连翘说完这句话也不等高婵娟说什么,立刻点点头道:「时候也不早了,我先进去了...高姐姐。」 高婵娟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连翘进了『路园』,原本想说的话还没有说出来,只得抿着嘴,最后原地跺了跺脚。 连翘拿请帖进去果然十分容易,并没有人觉得拿着许文华请帖的是个生面孔,这有什么问题。 等到了路园里面,连翘也不急着找许文华等人汇合——他们其实本就没有相约过。路园不大,只要运气不是差到一定的程度,逛来逛去总会遇到的。 趁这个机会她打算好好逛一逛路园,在现代社会这种园子除了买票进场,是很少有机会参观的。而就是现在这个时代,也不见得那么容易!这种园子都是大户人家的私宅,她自己又没有住上这种房产。要是没有这次这种机会,其实是挺难进入这种园子的。 路园整体而言是一座非常精巧的小型苏州园林,占地大概只有十来亩——这在苏州园林里面绝对是小弟弟!这意味着景少,只能走精品路线,不然的话根本不能称之为苏州园林! 正逛园子呢,忽然肩膀被人拍了一下,连翘吓了一大跳,回过头来才发现时唐宋。捂住心口,拿脚踢了一下唐宋的小腿:「别这样吓人啊!人吓人吓死人的!」 真的是非常熟悉了,不然两人互相『动手动脚』根本是不可能的。说真的,连翘这方面的洒脱简直让唐宋咋舌,相处久了他真的常常忘记乔琏先生是个妹子——这种开放洒脱与性格放荡而洒脱开放不同,毫无媚俗、淫邪之意,根本联想不到别的。 「你在这儿做什么?」唐宋随便连翘踢,反正下脚又不重。反而顾左右而言他,问起连翘的事情来。 连翘指了指栽种着莲花的大水缸,此时莲花早就没有了,可以看到水缸里的锦鲤:「刚才摘了一簇木樨餵它们呢!」 唐宋忍不住感概:「到底是女孩子啊,就喜欢这种小东西!」 两人随口说些话,唐宋像是想起什么一样道:「对了,我听文静兄说你拿的是文华的帖子?缺帖子怎么不说呢?我家里一大堆,顺手就给你捎过来了!」 唐宋自己的报纸才起步,但至少也是一份报纸啊,正经的报业大联欢,他手头当然有富余的请帖。更重要的是他爹,作为三吴报馆的总主编,这种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连翘继续餵鱼,头也不回地解释:「当时许先生正好在一旁,知道我为难,直接就将请帖给我了。」 「许文华这人有的时候性格是有些古怪,但是极为热心也是真的。」唐宋说了一句公道话,然后就转而说起另一件事。 「这个月月底我们几个,再加上三五个另外的朋友,有男有女,要去郊外爬山,你来不来?」 爬山一直是古代读书人喜欢的活动之一,而且这个时代的娱乐项目少,连翘虽然是个体力废,想了想还是答应了下来...亲近大自然呢!况且苏州能有什么高山,就是小丘陵而已,不怕不怕。 第321页 说定了这件事,唐宋看了看怀表道:「待会儿去二门廊下那边见,我们几个都约在那儿!现在时候差不多了,我得去协会那边了——真麻烦,办报纸的人都得去!」 目送唐宋急匆匆地离开,连翘笑着摇了摇头。正准备换个地方游览的,却冷不防被人拦住了。 高婵娟牢牢抓住连翘的手腕:「你的请帖是从『西湖客』许文华那里得来的?」 连翘第一反应就是刚才的话被对方听到了,不过刚才她和唐宋也没有说到什么不能听的,倒是问题不大。然后就是觉得手腕疼,高婵娟的力气真的很大,像根钳子一样将连翘夹的牢牢的,连翘根本挣脱不开。 她只能嘆口气道:「正是这样的,我的编辑与许先生的编辑是同一人。他见我无请帖可用,这就将自己的请帖给我用了。那个,高姐姐,你手放开一些罢,我手腕疼呢!」 高婵娟像是才反应过来一样,终于松开了手。见连翘活动活动手腕就要走,叫住了她:「你别走,我有事情与你说!」 第186章 高婵娟对连翘很在意,应该说在意地有些过度了。 这不只是因为连翘的生活作风在整个明月坊都十分扎眼,或者连翘就住在她隔壁,更多的是因为连翘和她是同行,而且来苏州之前就有编辑欣赏她!有钱算什么呢?世上有钱人多了去了,高婵娟根本羡慕不过来的。只不过这样一个人换成是一个和自己一样的年轻女孩,并且做着同一个事业,这才变得让人不快起来! 更何况这个人还是自己的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就算是想要眼不见为净,也没有办法了。 但是之前都能够相安无事,最多就是背后议论几句而已。直到今天,报业协会在路园的大联欢,高婵娟一下子爆发了——因为听到的一段对话。 连翘和唐宋在莲花缸前的对话他都听到了,她不认识什么唐宋,但是根据对话也能推测出来唐宋是个什么人...有自己的报纸,家里在报业十分有地位,这样的。 连翘认识这样的男子让她觉得更加嫉妒了,明明已经占了那许多好东西,结果还要在别的地方比人强吗? 但是真的让她爆炸的是『西湖客』许文华!不必怀疑,许文华是百分之八十以上作者的目标,其中女作者几乎百分百以他为目标。其中的原因很复杂,但最重要的就是许文华出名出的早。 出名要趁早啊!这一行虽然有『北宋南丁』宋志平和丁一新两位登顶王者,也有和许文华同一水准的十几位大神,但是许文华无疑是其中出名时年纪最小,出名过成最顺遂的! 如果可以,谁不愿意早早出名,谁不愿意顺顺利利万事如意?所谓大器晚成,听起来很好,然而也就是听起来而已。真等到磨到志气也没有了再获得成功,再快活又能有多快活?特别是女作者时间紧张,如果不能早早红起来,几乎就意味着要放弃这一事业了。 另外,许文华还有一样优势,他长的也好看啊!就像后世也会宣传一个美少女作家,帅哥才子啥的,这个世界虽然没有意识到这个事情是一个很大的宣传点,但是人类的本能是不会变的。 女作者爱他长的好,男作者羡慕他长得好——明明大家都是大神,为什么你这么受女子欢迎? 高婵娟就是憧憬着『许文华』的众多女作者中的一个,她还曾经远远的在几次场合中见过许文华。有一次经人介绍还打过招唿,而当时许文华神色淡淡,对她不假辞色。然而现在,连翘因为种种原因,轻而易举地就拿到了许文华的请帖... 这至少是比较亲近的关系了,不然不可能的!就算连翘的编辑想给她找一份请帖,也不可能因此就去使唤许文华,只可能是许文华自己乐意! 高婵娟只觉得心里有火在烤,烧的生疼,而更加内里则是酸的不得了。连翘要走,她忍不住制止道:「你别走,我有事情与你说!」 连翘被这样拦住也是很稀奇了,她的脾气算是很正常的那种,不坏也不好。没有一点就着,主动找人麻烦。但也不会人家都打到脸上了,还带着笑脸。此时客气的脸色挂不住了,脸色平淡道:「哦?高姐姐有什么话要说吗?」 「你和『西湖客』关系很好吗?」高婵娟很想质问,但是显然她没有立场问什么,所以最终也只是这样说而已。 和什么人关系好,和什么人有交集,连翘自认为这是自己个人的事情。别的人,还是一个关系普通的人,凭什么用质问的口气问这个? 「见过几次面,和许先生倒也说的上话。」连翘硬邦邦答道,然后再不愿意和高婵娟纠缠,转身就要走。 这次高婵娟重新又拉住了连翘,她比连翘高了小半个头,力气也大...说实在的,连翘根本挣脱不开,这也是连翘第一次觉得在古代也不能只当一个软妹! 「高姐姐,你今日到底是怎么了?几次三番都这样失礼,你到底要如何?」连翘想要掰开高婵娟的手,然而力气太小,显然没什么用。 高婵娟咬了咬嘴唇,手却没有松。静默了半晌,脸上已经换上了另一幅神情。这神情和之前不同,显得和善的多。然而连翘并不是傻子,明白这是高婵娟装出来的。 高婵娟逼近了连翘一些,似乎全是为连翘好一般道:「连小姐可别嫌我多话,我也是为你好呢...咱们女子写小说本子本来就格外不容易,编辑是个女子也就罢了,要是是一个男子,就是咱们本身有本事,也得被一些不积德的说成是见不得人一样。我记得『西湖客』的编辑是宋文静先生罢,虽然宋文静先生很好,但要我说连小姐还是换一个编辑来的好。」 第322页 说着又笑了笑:「我也能给连小姐牵线搭桥...想来连小姐是有真本事的,在哪一个编辑名下都能出头。」 这时候高婵娟的表情变得更加让人玩味起来:「连小姐恐怕是才来苏州,不知道这边的情况。有那许多稍微有点力量的男子,总爱逗弄咱们这些人。连小姐生的好,想来是不缺『裙下之臣』的。只是这事儿得小心,好说不好听呢!」 高婵娟的这套话软硬兼施,按照她的想法,说完之后连翘会不大高兴——任谁被暗示自己被男子玩弄都不会觉得高兴的。但是高婵娟本来就不是为了讨连翘高兴,她说这话只不过是为了发泄自己的不快,以及让连翘知道她现在在别人眼里是个什么样子。 但凡有些羞耻心的女孩子都会因此有些反应的,更何况连翘还是有钱人家出来的女孩子,这种女孩子一般更加有自尊心。 若是连翘因此果然换了编辑,不再和那些男子,包括许文华来往,自然很好。然而就算是没有,那也不要紧,总归气了她一回,自己也不会少一块肉。 这件事对高婵娟自己也没有什么好处,但是很多事情看起来都是没有好处的。高婵娟心里被一团火烧着,就是想要这样做! 连翘的心情确实不怎么好——去特么的古代!去特么的各种限制!自己不过是普通生活而已,然后就有这么多的话说吗?简直就差将『以色侍人』『py交易』几个大字打在她脑门上了一样! 人生气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反而会格外冷静,连翘现在就是这样,冷冷地看着高婵娟:「所以呢,这就是高姐姐的一番见教?听起来有够让人...作呕的!」 连翘故意中间顿了顿,果然就见高婵娟脸色变了。连翘不顾手腕上更疼,冷声道:「可别说的那样好听了,我行的端坐的直,你这话我听不懂!而且空口白牙就这样说人,你凭什么?你这话我一个字都不会相信。」 「我算是知道了高姐姐就是一个信口胡说,只将人往丑恶里想的——人都说自己心是怎样的,看别人就是怎样的!从今往后就当我没有认识过你这人...还不快快放手?」连翘这就是要和一个人绝交的意思。 然而她都撕破脸皮要绝交了,高婵娟依旧攥着她的手腕不放,这就没有办法了。 高婵娟没有想到平常看起来没有什么脾气的连翘竟然能这样干脆利落地撕破脸,又因为连翘的话说中了她一部分真心。所以此时恼羞成怒,怒火更甚,眼睛死死盯着连翘:「你这——」 「你们在做什么?」 就在连翘以为高婵娟要做什么,正打算就算丢脸也要唿救的时候,有人打断了这一切。 高婵娟才抬头,立刻就像是被戳破了的气球,满腔怒气不见了,剩下的只是一个忽然害羞起来的普通女孩。 连翘感觉自己手腕上一松,立刻抽回手,快步跑出三步远,这才停了下来。这个时候还站在原地的,只能是漫画女主角了,明明获救了,还停留在原地等死吗? 许文华皱了皱眉头,他是搞不懂发生了什么的。但是人都是有偏向性的,这一点许文华也是一样。一个完全不认识的女人『凶神恶煞』地盯着连翘,还死死地抓住了她。这件事或许还有前因后果,然而因为连翘和他是朋友,所以他想也不想地就站在连翘这边了。 沖连翘点点头:「唐宋告诉我你在这里,是二门廊下那边,一起去吗?」 忽然出来的救世主就是许文华,连翘对于自己不用面对看起来很不好惹的高婵娟松了一口气。别看她说话那么硬气,她是能逼逼就不动手的那种类型啊!如果发展到有动手的地步,她立刻就能从心...... 很快点点头,只看了高婵娟一眼,也不想追究此时她怎么就能立刻从女暴龙变成女鹌鹑。立刻就跟上了许文华,和他并肩离开:「快走快走!话说这次有新朋友可以认识,是吗?」 许文华虽然对于高婵娟有点在意,但那是因为连翘的关系附带,既然连翘直接就要走,他当然也不会做什么多余的事情。若有所思地看了高婵娟,然后就移开了目光,和连翘离开了。 「是有新认识的人,是两个写小说的。怎么说呢,能力平平,你到时候就与他们认识了。平常交往也就算了,不用和他们说小说的事情,说不定受他们的影响,自身的水准就被拉低了!」许文华真是随便开口就是嘲讽啊! 连翘曾经还以为这都是骗人的,结果真的不能再真。 摇摇头笑道:「能被许先生说『能力平平』,那自然得放大了看,这一定是十分出色的作者了!」 许文华冷哼了一声,却没有说什么,显然是默认了。然后看向连翘的手腕,眼神忽然变得十分险恶:「这是怎么回事?」 连翘今天穿了一件窄袖的上襦,所以看的很清楚。手腕上有一片深色痕迹,看形状和颜色是新掐上去的。联想到刚才的情景,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只不过刚刚许文华可没有想到,那样一个年轻女子能有这样大的力气! 第187章 连翘的皮肤很白,薄薄的皮肤下面青色的血管非常明显。所以有什么伤痕淤青都是藏不住的,而且会显得非常严重。这一点无论是穿越前还是穿越后,一直都让连翘非常困扰。 下意识地将手往身后藏了藏:「没什么...」 但是在许文华相当险恶的眼神中连翘藏不住,小小嘆了一口气,伸出手:「其实也没什么,看着严重而已。我肌肤向来这样,显得严重了。」 第323页 宣纸一样的肌肤上是一道显眼的青紫,许文华反问:「这还算是轻的。那什么算重的?这是右手,我们平常靠这只手写字吃饭的!难道要断手断脚才算是严重?」 若不是刚才那个也是女子,许文华不好找女子的麻烦,许文华此时就能转身找人算帐!现在只能抱怨:「那女人疯了罢!下这样重的手...你与她有仇?」 连翘非常无奈地摊摊手:「这我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今日之前我与人家还大面上过得去呢。方才进路园之前在外头遇到过一次,虽不甚亲热,但好歹也能和和气气说话。至于如今,我是不知道了。」 说着连翘将自己和唐宋说话,她在一边听,后来高婵娟又对她说了一些有的没的,这些事情给说了出来。反正又不是她的丑事,她有什么不能说的。只有一些话稍微进行了修饰,毕竟那种指着她的鼻子,就差说她『以色侍人』的话,她自己重复一遍也觉得郁闷。 「她是我如今在明月坊那边的邻居,现在麻烦了,也不知道日后相见怎么说话。就算是自此绝交了,那也低头不见抬头见啊!」连翘有一点意兴阑珊。 这就显示出她其实没有什么歷练的特点了,穿越之前她也只经过了学校集体生活的人际交往。虽说象牙塔早就已经不是象牙塔了,但是校园内的复杂程度还是远不能和外界相比的。特别是一个比较宅的、对各方面都没有什么想法的女生,基本上悠哉度日没有什么问题。 大学毕业之后就回家做专职网络写手,还是一人独居。在人际上面她并不是小白,但是她对人际问题的漫不经心确实是过去的经歷带来的。 这里就算是宋文静,都不会劝她。从宋文静的角度来说,许文华、连翘这种才华横溢的作者,根本不用太在意人际交往上面的事情。说的过分一点,他们自可以恃才傲物。将有限的精力放在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上面算什么?他们在这上面费心,还不如回头多写两行字来的重要。 一般的人会原谅他们,搞文艺创作的么...不禁这样想。要是有人不爽,那还有宋文静这个编辑呢!他也算是他们的大管家,这些事情都是要帮忙的。要是这种事情他都摆不平,也就得不到那许多作者的信任了。 而换成是许文华,这一点则是变本加厉!宋文静多少还抱着如果她能自己解决这种事情那就更好了的想法。而许文华,他是站在作者的角度的,而且是公认的性格差!这种任何会让他分神的事情他都会用最粗暴的方法解决。 这时就相当不客气地指出:「既然嫌麻烦,搬出明月坊就是了,何必让自己受委屈?独门独户的宅子至少安静。你也不用费心,直接寻文静兄。他从你的稿酬里抽成,本来就要做这类事情的!」 编辑确实需要做这种事,准确的说,是已经签在自己名下的作者。至于那种没有和报馆签约,到处投稿的作者,当然是没有这种待遇的。 话又说回来了,报馆要签下来的作者往往都很有实力,是需要小心对待的人才。编辑各种方面无微不至的照顾,这也很正常。 连翘已经过足了女子公寓的瘾头了,说实在的,挺有意思的,但是也没有如何特别。仔细想想,也没有比独门独户找一个房子住下来好到哪里去。但是让连翘这就搬家,她又是做不到的。 首先,除了高婵娟之外,她现在的公寓生活都还不错,并没有搬家的想法。其次,光是想一想搬家就觉得好麻烦,随着在苏州生活,小公寓里的东西越添越多,感觉搬家真的是头大了。 一个劲摇头:「算了罢,反正我见她也少,大不了打照面的时候当没见过就行了。」 许文华撇撇嘴想要说什么,到底最后什么都没有说。这对许文华来说可是了不起的事情了,他向来是有话就说的——只因为连翘的眼神很明确地告诉他了,这件事到此为止,再往下就是私事的范畴了。 二门廊下有两间比较窄的屋子,路园若是正经住人的,这里的屋子就算不是下人住,也是不怎么重要的家族成员居住。不过今日来路园的人多,能单独占下一两间屋子很不容易。还想要讲究位置,纯属白日做梦。 连翘和许文华到的时候,除了唐宋去协会那边不知道做什么了,其他人早就已经到了。两人一来,宋文静就起身给连翘介绍:「这就是你们一直要见的乔琏先生——连小姐,这是『黄龙阁主』陆心远,这是『山阴亭旧友』金凤。」 时人所用笔名还没怎么成体统,大多数都是按照起『号』的方法来的,所以有很多『楼主』『阁主』这种,连翘所知的绝大部分都是这样。像她的『乔琏』这样像个真名的,这种反而比较少见。 这两位也是这样。 显然是事先已经听宋文静介绍过连翘是个女子了,所以两人并不惊讶乔琏是个年轻女子,相当镇定地作了一揖。连翘也福了福身,道了个安。 这两人并不是宋文静如今手下的作者,但是曾经都在宋文静手上混过,后来宋文静手上好作者太多,资源不够分了,这才分出去。即使是这样,两边也一直保持着非常好的关系,来往是依旧的。 能被宋文静介绍,那自然是一时人杰。『黄龙阁主』陆心远年纪稍大,大约在三十岁上下,沉稳儒雅。见到连翘真人之后其实还是有一些惊讶的,但是他神色坦然,这惊讶也显得非常细微。连翘知道他,靠着一部类似武侠题材的《刺客任不宜》出名,专写这一类题材。 第324页 因为题材单一的关系,很难突破这一类题材的天花板。不过凭藉固定忠实的粉丝,小神位置还是稳稳站住的。 『山阴亭旧友』金凤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投入这一行也不久。才刚刚凭藉一部市井小说成名,这种题材相当于后世的都市小说。虽然这时候还不能说什么地位,但大家普遍对他的未来比较看好。 大概是年纪小,又或者是本性如此。金凤没有陆心远那样沉得住气,见到传闻中的『乔琏』竟然是一个这样年轻的女孩子之后,即使因为宋文静的提前告知没有那么惊讶,可是好奇心是不可能抑制住的。 才互相认识就开始问东问西,问的都是她写作上的事情。连翘一一作答,然后随着他的没完没了,连翘这个正主并没有什么反应,反而是许文华相当干脆地打断道:「话多吗?我怎么不知道你有这样多的问题?」 金凤往太师椅的大靠背上一靠,摊摊手:「呵呵,好奇呀!这可是乔琏先生,之前大家都是讨论过的,这时候见着人了当然有话问!」 金凤虽然是个小字辈,但是对许文华并不犯憷。宋文静可以作证,这是一个和许文华当年一样无法无天的小鬼。 金凤的发色属于偏浅的那种,如果是个女生,肯定会被说成是『黄毛丫头』。他的黄毛明显不是营养不够,而是天生这样。而且皮肤也很白,和女孩子差不多——说真的,这样看起来比真实年纪还显得小了。 说着金凤又侧过头看着身旁的连翘:「而且现在《权柄》快要完结了,完结之前最后一段高潮迭起,密不透风地叫人喘不过气来!而《神仙书》正要铺开,奇的不得了。乔琏先生此时是炙手可热的人物,我当然有各种话要问!」 作者终究是写小说的,这个时代虽然已经有了一些炒作的技巧,但是相比后世,无论是技巧还是平台,那都是多有不如的。在这种情况,最最根本,威力最大的还是小说。头条什么的,靠买靠营销靠炒作得不来,业内头条只能是最近小说热度最高的作者。 乔琏虽然从不露脸,但是耐不住她小说出镜率高。《权柄》不用说了,她人来了苏州没错,但是小说还在《朝日报》上连载呢!而且因为这部小说的格局宏大、气魄不凡,题材也是这个时代少见,但是大家又很关注的——对于官场题材,老百姓其实一直都是有兴趣的,差的只是写得好写的真的作品。 这一点看连翘穿越前某部年度神剧《名义》就知道了。 如今《权柄》到了收官时刻,依旧是不疾不徐,没有丝毫要崩的嫌疑。讲真的,对于这种大格局小说非常不容易。若是结局依旧能保持住前面的水平,这无疑是一部神作了! 东华书社的李昌德最近还告诉她,正准备《权柄》完结之后将整部《宦海》向北方运作...主要是京城。毕竟是天子脚下,最普通的老百姓都非常关心政治,《宦海》可是非常对胃口的小说。而一百多万人口的京师,又没有读过报纸内容就不买单行本的,想也知道是多大的市场了。 只不过北方不是东华书社的传统势力区,小打小闹也就算了。打算大卖一套书,中间没有人出来捣乱(比如说卡分销的脖子、盗版这类),这必须得和那边的某个书社合作。总之正在商量中,进展良好。 至于说《神仙书》更不用说了,《朝日报》的影响力实在不能和《新竹》这种报纸相比。若是没有东华书社出单行本,恐怕《宦海》的影响力也达不到如今的程度。可是轮到《神仙书》就不是这样了,依託《新竹》以及《新竹》所在的三吴报馆,整个江南地区迅速进入状态。 《新竹》辐射到的地方当然从报纸上读《神仙书》,而《新竹》所不能及的也有《三吴报馆》那些卖的更远的月报、旬报大力宣传。自家作者当然自家捧,这些地方晓得了《神仙书》的大名,东华书社再一配合,迟于报馆发行的单行本立刻就能发力! 此时正是江湖无人不说『乔琏』呢! 第188章 金凤说起连翘的几部小说简直眉飞色舞,看来是真心喜欢了。 「那崑崙种种实在让人瞠目结舌,也不知道乔琏先生你如何想出来的!」金凤也不是来虚的,开始絮絮叨叨说起《神仙书》中最新的内容连载来。 经过这段时间的连载,《神仙书》渐渐铺陈开了,主人公陈贤等待进入崑崙这一段时间没有什么好说的。借住的人家只是普通人家而已,除了照顾陈贤的生活,其他交往并不多。 陈贤每日对着书籍学习,再不然就是通过书铺去到博物街闲逛。倒是通过那些书籍中零星的关于歷史的描写,读者大概知道了这个奇幻世界形成的原因。 大概是说上古时候,天地之间灵气充沛,很是诞生了一批大能。这些人自己摸索,有唿风唤雨的能力。普通人崇敬他们以为神。不过此时只不过是法术的初级运用,只不过是因为法力强,所以做出来的事情令人惊诧而已。 随着一代代地传承,越来越成体系,这些人中做出了大事的都被人奉为神仙,流传在了神话中。 不过他们其实并不是神,活得比普通人长久,所以普通人以为他们可以长生不老。实际上并不是,两三百岁也就是他们的极限了。只不过上古时候人的寿命本来就比较短,数代之后往往『神』还活着,这就给了他们一种错觉。 第325页 而随着时代变迁,灵气越来越弱。特别是在三四千年前一次巨变,灵气勐然消减,从此之后难出大能,这个修仙世界也就有了如今格局的基础。好处是这次大消减之后,灵气也维持住了稳定,并没有进一步消减的意思。 三四千年前正是初代王朝与次代王朝之间,这之间有类似于《封神榜》故事一样的封神之战。此时『神仙们』还能襄助王朝打的十分热闹,而自此之后『神仙』进一步弱势,偶尔在普通人之间留下逸闻,往往也就是逸闻了而已。 这之间比较有意思的是千余年之前修仙界的一场内乱,起因是两种不同的观点之争。其中一方认为应该继续对皇室官方进行影响,这样就不用发愁他们这些人的供养了,自然有天下人忙碌。 修仙者修行必须专心,而他们其实并不是真正的神仙,普通人需要的东西,衣食住行,他们一样不能少。甚至因为修仙的关系,对某些特殊资源的需求是更多的。 但是另一派认为修仙界应该独立出来,自给自足。这方面则是因为供官方驱策没有好下场就算了,更关键的是对修仙界的帮助根本没有那么大! 歷史上重用方士的皇帝往往是为了求取长生,那么方士真的有长生给皇帝吗?没有,没有的。甚至因为皇帝是普通人,很多对修仙者有用的丹药对他们是没有用的。偶尔能遇到一个擅长炼丹的,弄出一些强身健体的丹药,这就是极限了。 修仙者不能满足皇帝...而且还有很多骗子之流冒名方士幸进,修仙者在被统治者使用的同时也被怀疑着,在官方的名声也越来越坏。 这种情况下,最多就是个别的修仙者获得了一些资源,其实整体看来修仙界并没有什么变化。相比起想方设法地融入其间,还不如自家关起门来想办法。 这两种看法都有,经过一场内战之后损失不小,然后分道扬镳。一边选择了形成自给自足的体系,另一边更加积极地融入世俗当中。 改变歷史的事件在此时发生,因为当时的方士乱政事件(这个世界的歷史上是真的有这个事件),民间怨声载道,新的皇帝登位之后对方士实施了抓捕、坑杀的政策,一直时间民间真假方士死了不少人。 其实乱政的方士并不是真正的修仙者,真正的修仙者很少有对权力感兴趣的。他们的目标大多是精诚修炼,延长寿命,然后能够研究各种法术...其实有点像后世的科学家。 乱政的都是一些并没有真正法术,醉心于权力的投机者。但是最后波及的时候一个都没有放过,不只是平常骗点小钱的方士,以及那些潜心清修,然而没什么卵用的普通人。还有真正的修仙者,因为他们平常行走在世俗中间,天下下了坑杀令,为了拿到赏金,很快就被人出卖了! 真正的修仙者是有法术的,但是并不是有大能的神仙,猝不及防之下还是有很多人死在了这场坑杀当中。而活着的修仙者终于心灰意冷,找到了当年已经分道扬镳的另一批修真者,两方合二为一,揭开了修仙者的新歷史。 修仙者开始了隐世之路,其中有很多项改革,这些政策让他们形成了自己的小社会,并且自给自足——主要其实是各种法术的研究,类似于科技进步,让他们不再依託于普通人的供养。 这里着重提了一下崑崙的建立,按照《神仙书》的说法,崑崙山在上古神话中是神的居所。这话其实是正确的,因为崑崙山的灵气非常充足,很多上古『神明』就在这里修炼。 不过这里的崑崙山并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哪一座山,这也是为什么屡有关于崑崙山的记载,然而现实生活中一直没有所谓的崑崙山。其实崑崙山是一座天然形成的小世界,须弥纳于芥子。 用后世的说法是空间,此时因为佛家的概念,干脆就称唿『小世界』。 小世界可以通过法术人造,只不过这种小世界往往很小,做一个可以放所有行李的小荷包就是极限了。也只有天然形成的洞天福地中,才有可能有足够大、足够稳定的『小世界』。 三四千年前,灵气忽然减少,崑崙山小世界也没能逃过,甚至小世界还毁损了一部分,只剩下原本三分之一大小了。自此之后,崑崙山被修仙者废弃——难怪那之后再也没有关于崑崙山的新闻了。 而修仙者决心隐世之后,这些天然的大型『小世界』就被利用了起来。就算没有充足的灵气,那也是天然的隐藏地啊!这种小世界如果不是修仙者用特殊法门,普通人只有在极其偶然的情况下才能误打误撞进去。 这也是偶尔有些《桃花源记》一般的流言流出的原因。 而崑崙山哪怕是只有原来的三分之一大小了,在众多小世界中还是算大的。再加上自上古以来『崑崙山』具有的不同意义,这里很快就建成了一所修仙者学校,再到后来成为了大学城,就如同剑桥市一样。 崑崙山仙府各个学院散落其中,另外还有一些服务于大学城的存在也是应有之义。 崑崙山仙府用来培养修仙者的下一代,毕竟他们都是一群不能长生的人,所以有下一代传承意志,接着研究法术,这就成了很重要的事情。 这一段歷史的描写很有意思,差不多是和这个世界的歷史结合了起来。包括上古时的一些神话有了别样的解读,早期王朝大战中也有很多关于能人异士助阵的传说。至于千余年前的『方士乱政』,以及之后的方士大追捕,都是确有其事的。 第326页 而在那之后,因为这场大追捕,方士确实衰落了下来,歷史上也少有关于他们的记载了。 单看歷史,这些事是说得通的。而结合修仙者世界的歷史,这也说得通,这就给读者更强的真实感。这其实是金庸先生写武侠小说的套路,与歷史结合起来,让人有一种更加真实的感觉。 读者看到这里啧啧称奇,行内人也觉得写的精妙。这一段其实最重要的就是让修仙者世界显得『真』,也是对他们现在的生活状态做出一个解释。为什么要隐世?又是怎么形成这一套体系的?所谓崑崙山又是怎么回事? 而在这之后,去到神奇世界的旅程正式起航,一切开始于一场『跳井』。 没错,就是跳井! 按照路无涯教陈贤的,天下河流终归于忘川。就算地上不归于忘川,地下的暗流也是会归于忘川的。等到了学生去到崑崙仙府这一日,忘川就会临时有修仙者施法,能够破开空间,使得每一处流水都能成为一个穿越点。 只要是本身有仙根的孩子,携带上纸鹤传书,入水的一瞬立刻就能被传送至忘川河岸。而在这里,有一艘九层龙船已经等着所有要去到崑崙山仙府的学生了。 水井底下就是一条地下暗流,所以陈贤决定跳井。然而说是这样说,真等到了要跳的时候还是会犹豫的。望着幽深漆黑的井底,陈贤回想自己经歷的这些神奇的事情,最终选择了相信,跳下井去。 还没有等他感受到井水的凉意,他已经好好地站在一处岸边了。本来向下坠的力道没有卸尽,再加上根本没有准备,一下就跌坐在地。 拍打拍打身上的灰尘,陈贤这才看清了周围的景象——这里像是一个大厅,这是一个十分幽暗的所在,但是顶部和周围镶嵌了或大或小以灵气为『电源』的灯,所以看起来仿佛是白昼一样。他落地的地方是大厅的一个角落,底下有他看不懂的符咒。 不过看周围不断的有人忽然出现,陈贤很快学着别人的样子离开了这个角落。 周围的人来来往往,所有的人看上去和普通人没有差别,但是细节处暴露了他们的不同。有的人肩膀上呆着一只青鸟,那只鸟儿的样子绝对不是凡鸟。有的人则是控制不住自己身上变出一点什么来——头顶的耳朵、脸上的鳞片、屁股上的尾巴,等等等等。 这种稀罕事连博物街都没有的,陈贤看的目不暇接。不过他没有忘记自己是要上船的,所以一直跟着人流走...终于见到了,路无涯口中所谓的『九层龙舟』。 确实非常震撼,这是一艘非常大的船。虽然相比普通的海船还要小,但是在陈贤看来已经是一艘很大的船了。更重要的是这艘船有九层,看上去就非常厉害了,不是普通的船可以相比。 其实普通的船有九层,以此时的技术根本做不到,也没有那个必要。不过这是在修仙者的世界,就不用讲究这些了。而且这艘船没有船帆,也不用灵气等动力驱动,而是全靠一头巨大的海兽拉船。 这是一头陈贤从来没有见过的、全身覆盖着鳞片的海兽!而这头海兽会带他真正进入那个『神仙』的世界! 第189章 九层龙舟相当气派,何况还有这种只在神话中才能听说的海兽拉船!只这一个照面,就足够让陈贤觉得目眩神迷的了。同时关于九层龙舟、海兽、忘川的描写也极尽想像,完全就是按照连翘头脑中后世玄幻大片中的样子写的。 虽然大家都吐槽那时候的本土玄幻特效大片五毛,但是这是个连黑白电影都没有的时代,别说是让大家看五毛特效了,就是看二毛五的特效大家也要惊为天人!何况图像还要转化为文字,那就更是另一回事了。 读者看到都是极大的震撼! 《神仙书》这部小说其实没有什么特别厉害的剧情,也不太适合写太复杂的剧情。剧情若是太复杂了反而喧宾夺主,没办法致力于各种神奇的想像。而读者呢,也就会被剧情和想像两头牵着,不能专心。 这就好比是后世的动作大片,就不能太带脑子。一旦太费脑了,还怎么专心于打斗场面和特效? 但是这并不能说这部小说不优秀,捨弃了复杂的剧情,直接按照青春片或者童话片的水平来写,然后放开手去塑造一个梦幻一样的神奇世界。奇观和强大的剧情带给人的震撼力是一样的,或者说奇观更甚于强大的剧情! 这就好比后世的宣传片,除非电影根本没有任何场面可言,不然的话剪辑出来的片子总是各种场面奇观的。对于最广大的受众来说,更容易引起兴趣的并不是剧情,而是第一眼就能印象深刻的特效! 投资商、影视公司都不是傻瓜,为什么每年要在特效大片上投资那样多的钱?当然是因为主流群体喜欢! 《神仙书》的走红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更何况也不必因为剧情简单就看不起《神仙书》,认为《神仙书》就容易写了。这个时代写这类小说就好比后世写推理小说一样,都是有门槛的。没有那个想像力,根本吸引不到读者。 主人公陈贤当然是上船,按照惯例安排,这艘船上,将来的铁桿小伙伴要遇上一两个。小伙伴中间肯定要有修仙者世界土生土长的存在,这样才能代替路无涯成为一个介绍者,向陈贤科普这个世界的常识。 这就像是《福尔摩斯》中的华生,他就是普通人的视角,如果只有福尔摩斯的话,恐怕所有人会看的一脸懵逼。有了他之后,因为他也不懂很多推理细节,所以很多解释就顺理成章了。 第327页 九层龙舟从忘川开始走,速度是很快的——很快就汇入了大江大河。 然而神奇的是江河上的其他船却像是没有注意到他们一样,这也是修仙者世界研究出来的法术效果,一般人是注意不到这艘九层龙舟和海兽的。 这艘船的行船速度按照连翘在书中所说,与日月流转速度相当,所以看头顶的太阳,始终是在同一个角度!并没有下落。 就这样一路被小伙伴科普修真者世界的常识...终于到达了最后的目的地,崑崙山仙府! 下船的地方,连翘仿写了一段《桃花源记》。『初极狭』,然后按照被提前告知的方式走过过道,豁然开朗。 此时外界已然天黑,小世界内却是白昼。地上有连绵不绝的建筑,都是上古时候的样式,云飘的很低,诸多漂浮的小岛在其中。小岛大都只有后世普通的操场大小,上面也有建筑,甚至更加精巧一些。 连翘大概按照自己印象中仙宫的感觉描写了一番,效果当然好! 当然,重头戏还是进入『仙宫』的主建筑后发生的一切。 按照设定,崑崙山仙府总共有九所学院,九是极数,所以连翘不太想设定出超过这个数的学院。购买的歷史课本,其中有关于崑崙山仙府的内容,简单介绍了一下。 这九所学院是陆陆续续创建的,最开始只是三所而已,分别命名为『上清』、『玉清』、『太清』。 这三清是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那个『三』。也充分表达了当时建立这所仙府时,修仙者们的期待。 但是后来因为各学院偏重不同,又有比较厉害的先辈创立了新的学院,陆陆续续加到现在的九所学院。然后规定再不许增加学院!毕竟九是极数,不好越过。 总的来说这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学生选择九大学院,同时被申请的学院也要检测这个新生符合不符合自己收人的标准。 收人的标准并不是考验那些必须要通过学习才能知道的东西,毕竟还是有一些来自普通人社会的新生。这些人根本没有基础,这种选择方法并不公平。更多的是测试仙根属性,再就是面试谈话了。 这里连翘引入了后世比较常见的仙根概念,那么仙根概念常见的属性也就出来了。 所有的学院都会在九年的时光里教会这些学生各种各样的知识,但是侧重各有不同,而且越到后面的学年越明显。譬如炼丹,火属性的灵根当然好用,至少不能太差,另外还得有些这方面的悟性——这个可以通过面试得知。 这一切的进行会在第二天举行,第一天只不过是开学大狂欢而已。 而走进这座主建筑礼堂,陈贤就只剩下惊嘆了。因为礼堂内部也有天空就像室外一样! 这个时候身旁的小伙伴就给他科普:「使用法术做到这等景象并不难,难的是做到咱们崑崙山仙府的样子!」 根据解释就知道了,最低等不过就是幻术、障眼法,小范围内使用的话,两三年后他们就能做到了。甚至有一些家学渊源的同学,此时就能做到。高一等的则是『换景』法,明明发生在外面的事情却仿佛发生在眼前,将外面的天空景象放在室内。 这要难一些,但其实难得有限,伸手去够天空,依旧够的到顶。去摸日月星辰的话,根本就是虚影。 最高等的是在屋顶设符阵,又施法术,生生造出一个天空来,只不过一切都是缩小版而已。这样的天空景象有自己的规律,与外面的景象并不相同。而且伸手去『摘星星』这是真的可以做到的,只不过这是禁止的! 如果摘掉了一颗星星这往往会引起连锁反应,整个星辰运动都会乱套。虽然一般情况下天空宇宙能够自己调整过来...但是不管教这帮熊孩子,他们就真的是要上天了——这个天可不是房子里的这个天! 崑崙山仙府礼堂里就是这样。 这一段剧情其实很简单,具体还是落实到种种奇观上。天空一样的天花板只是其中一样而已,有自己灵魂,也需要休息的房子,据说有晚上太过吵闹的学生,立刻就会被丢出去。 而仙府房子上的壁画随时都在动,人也可以进入其中,只不过画中的时间与故事只能重复。所以除了新生贪新鲜,会跑进各种壁画中玩,老生对这些是一点都不感兴趣的。 还有名景『百川湖』,据说这湖水源流在忘川——湖底就是符阵,破开空间直接与忘川相连。而忘川又是天下各河流的源头,所以在百川湖旁垂钓,各种单产一地的鱼类都有可能被钓起。 另外还有许许多多的奇景奇事,连翘都在书中通过主人公游览和小伙伴的介绍娓娓道来。 这一段描写华彩而充满想像力,读者读来不由得悠然嚮往...不愧是仙家洞府,种种神奇之处实在是让人想都想不到!不出连翘的意料,读者对这一段满意的不得了,实际上越来越多的人相信真的存在那样一个神奇的修仙者世界! 这都是因为连翘的描写细緻。越细緻生动,各种小设定越多,读者就越容易相信,这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事情。 一场盛大的欢迎宴之后,舟车劳顿一整天之后这些新生被安排在一起住在临时的住所,然而所有人都睡不着,拼命讨论会去到哪所学院。 而第二天的学院招新,连翘就按照社团招新模式来写。 第328页 主人公们才进入招新区就被师兄师姐们塞了满手的传单,因为修仙界生源有限,九大学院彼此之间竞争也是很激烈的。这倒不是怕招不满人,每所学院的学生根据这一年的新生数量都是有定额的,所以怎么也能招足额,最糟糕就是自家只能接收别人家剩下的而已。 但是大家都想要天资好的学生!九大学院之间也是有竞争的,每年学院之间有多如牛毛的种种竞赛,竞赛可以拿积分。积分多的学院经费多,经费对于一所学校意味着什么,这是很清楚的事情。 如果想要从竞争中脱颖而出,除了自家的水准要提高,最重要的就是找到好料子!若是美质良材,自然能雕出花来。若是一块朽木,怎么样也是枉然啊! 都想要竞争好学生,那么首先就是要吸引更多的学生报名自家学院,不然的话如何优中选优呢? 也就是这个时候,一些人气角色可以登场了——连翘想要塑造的崑崙山仙府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反派,她其实是按照青春励志的模式来写的,这里面的每个孩子至少本性都不坏。崑崙山仙府,放到现实生活中就是重点高中的学生们无悔地挥洒青春而已! 这种情况下需要反派吗?不需要的,只需要写清楚孩子们的成长,以及其中的苦与乐而已。 简单来说这是一个群像剧,有主人公这个麒麟大挂逼。也有出身名门,风度翩翩的端方君子;性格泼辣,一言不合就拔刀的女侠;生性胆小,但在关键时刻总能战胜自己的『普通人』;性格冷漠,实力强大,标准人气角色的酷哥...... 就在这次招新上,这些人纷纷登场。 按照连翘的设定,九大学院说是学院,实际上都是小班授课,一个班大概十几个人,一个年级就一个班。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毕竟修仙者人少嘛! 而这些出彩的角色基本上最终都会慢慢汇聚到一起,成为同班同学——有这样一打个性鲜明的好人物,场景缩小到一个班,配合着修仙世界的神奇,故事简直不要太好写! 大概他们日后会留下名号,就像是『史上最强一届』『奇蹟的世代』这样的。 第190章 《神仙书》主人公进入自己的学院,学习生涯正式开始。随着这个,更多属于修仙世界的东西展现在所有人的眼前。故事进入到『博物街』篇章之后,新的高.潮篇。 金凤显然是《神仙书》的忠实读者了,种种桥段张口就来,一边说还在一边探寻连翘是如何写出来的。连翘说了几部自己取材的古书,同时商业互吹地很到位,对方的成名作也夸了又夸。 金凤是新出头的小说作者,小说也是刚刚出来,连翘算是看过不久,所以很能说出一二三。而且点评的时候她和这个时代的人不同,这个时代的人身处局中,对于小说写作理论研究也不足,评价揣摩此时的作品总像是隔着一层一样。 连翘就不一样了,连翘站在后世的高度,多的是各种研究成果,说起来有一种一语中的的感觉。再加上网络写手出身,最在意『市场』,在这方面简直可以称得上字字如刀,刀刀见血,把个金凤听的两眼放光。 所以唐宋从开会的地方回来,见到的就是这么一个场景——连翘身边新跟着一个十分不顺眼的小子,可以称得上亦步亦趋。当即一张脸就垮了,非要说的话,他那张脸大概是说『你怎么背着我有别的人了?』,这样。 连翘很显然对此一无所觉,和金凤谈性正高。说到自己关于小说的一些设定:「我打算在之后还会让国外的方士出场!华夏有修仙者,外国必然也是有的。只不过橘生淮南橘生淮北的,各自有不同的路子,各自独立发展上万年之后,看起来差异巨大。」 说到这里,金凤更加感兴趣了。就连许文华也挑了挑眉:「你知道那些外国人的事儿?」 连翘说的眉飞色舞:「当然是知道的,打听这些又不难!东瀛有阴阳师、法师、巫女,南洋有降头师,古代埃及的祭司,还有欧罗巴大陆上,就是传统所说的西夷人,他们有巫师!」 说着连翘就一样一样地介绍起来,特别是现在还在进行的焚烧女巫——现在欧罗巴大陆应该还处于中世纪,只不过快到文艺復兴了而已! 因为开海看世界的原因,一般的外国故事想要收集并不困难。但是连翘所说的这些就比较冷门了...非得用心又运气好才能知道。至少在场的人都是不知道的,当作听新闻倒也不错。 说到焚烧女巫的时候连翘冷笑了一声:「只不过是清除异己而已!这些西夷国家常有神权与君权争锋,神权归于教皇,类似咱们这边少林寺主持,又或者重阳宫、茅山的掌教,总之是公认的一教之首。但是人家权力可大得多,能行一国君主之废立呢!折腾出这一套,只不过是想消灭反对派而已,然而这也就罢了,只是中间太多都是无辜的女人牵扯其中!」 焚烧女巫到后来成了很多人报復的工具,随便几条莫须有的传闻就可以合法地杀死一个女人。不是女巫的强行说成是女巫,很多都是被男人报復! 说这个就很沉重了,唐宋很有眼力地转移话题道:「这些外国方士能登场?那要怎么登场啊?接下来《神仙书》还能想像出何等的场面...实在是不敢想!」 连翘说起焚烧女巫的事情一时之间有点失态,这时候有唐宋转移话题,立刻就明白了过来。很快调整好了心情,眨了眨眼睛,一本正经道:「那可不行,后面的故事怎么能透露呢?而且你还是当着宋编辑的面这样说,是觉得我们宋编辑拿不动刀了吗?」 第329页 宋文静是连翘的编辑,连翘的《神仙书》都是过他的手的,关于《神仙书》的内容不要泄露出去,这也是他在管理。 这时候宋文静本来是在和许文华低声说话的,忽然扯到自己头上,还什么都不知道呢!还是一直一心二用关注着连翘那边的许文华脸上带出了笑意,告诉他刚才是怎么回事儿。听了之后也乐了:「对对对,是觉得我拿不动刀了吗?」 众人又是一笑,连翘想了想,想起一件事这时候说也不要紧。于是道:「之后的故事如何发展我是不好说的,不过有一件事大家可以做一做,估计能发点小财。」 所有人不明白本来在说小说的,怎么一下扯到发财上面了,都疑惑地望着连翘。可别说,这个发财的机会确实和小说有关。 连翘见其他人疑惑,只轻轻吐露出两个字:「龙骨。」 这件事真的是一个意外,连翘当时写《神仙书》的时候给主人公的校园生活安排了各种有趣的课程,其中就包括古文字。因为很多法术上古时期就诞生了,当时使用的文字非常古老...实际上很多符阵也有古文字元素,或者干脆就是古文字演化而来。 所以学好古文字对这些修仙者来说非常重要! 而说到古文字,首先让人想到的当然是『甲骨文』。只不过此时甲骨文显然还没有发现!埋在地下的甲骨先不说,至于被农民捡到或者挖出来的,大都被当成是一味名为『龙骨』的药材。最常规的做法就是碾成粉末,然后敷在伤口止血。鑑于其疏松多孔的特徵,做止血粉效果倒是真不错。 虽然这时候大家还没有『甲骨文』的概念,考究文字的金石家或文字研究者只到了金文就停止了。但连翘还是决定将甲骨文写出来,至于说担心大家不明白甲骨文是怎么回事,那就是多虑了。 华夏文字相比外国的古老文字简直好翻译太多了!因为华夏的传承一直都没有断过。从现今的文字一直往前推,楷书推隶书,隶书推小篆,小篆推大篆,大篆推石鼓文,石鼓文推金文,再由金文推甲骨文,事情就简单多了——要是中间没有传承,直接由现在的楷书翻译甲骨文,其中难度要大的多。 所以只需要连翘在书中这么一提,有心人再买几片『龙骨』,轻轻松松就能知道说的是真是假。 当时写到这个情节的时候连翘人还在嘉定,还没有来到苏州呢。于是首先就到嘉定的大药商那里买了大量的龙骨,然后拣择其中的精品装了整整两大箱,这些留在家中。 后来她又来了苏州,也跑过两次大药商那里。次一等的都不要,只要那种甲骨完整,刻字多的,又收拾了满满两三个箱子。 这个时代金石古玩已经很有价值了,甲骨文的载体甲骨肯定也有其价值,但是很有可能比不上一般的古玩,更不要说后世的那种天价...这是由时代的审美特点决定的,此时的老东西中,类似甲骨文这种没有美感的东西可不怎么值钱。再者说了,物以稀为贵,『龙骨』不算多也不算少,如果将来开挖越遗址,这东西就是以万片来计数的了。 不过相对药材『龙骨』来说肯定也是贵得多的!而且刚刚有这个发现的时候应该会迎来一个短时间的溢价期,所以连翘敢肯定,多少能赚些钱。 其他人听连翘说『龙骨』都不解其意,只有宋文静睁大了眼睛:「书上说的是认真的?」 连翘道:「八九不离十罢!幸亏咱们的文字是象形的,有些字我还能认出来呢!」 宋文静是连翘的编辑,特别是他还是连翘的读者,《神仙书》的文稿他是可以提前看到的。所以他当然很快想起《神仙书》中提到的,通过龙骨上的刻字研究上古文字也是里面小方士们的日常学习内容! 只不过当时连翘交给他文稿的时候提都没有提这件事,所以他也就以为小说中说的都是玩笑的,现实生活中并没有这回事。 要知道文字传承对于华夏人来说可是了不得的大事!要是有谁发现了比金文更加古早的文字,这在全天下都足够一个人名声大噪了。如果这个人是做学问的,自己默默研究出一些成果然后发表...简直就是赚取名望的不二利器。 然后就是这样一个大杀器,连翘轻轻松松写进书里面了,然后随随便便将文稿给她,就连说也不说。要不是今日闲聊聊到,恐怕她自己都将这件事忘记了! 连翘确实差不多忘记了,她买了几箱子精品龙骨之后就觉得差不多够了。要是真放开了收,恐怕会引起别人的注意。而且那么多的龙骨在手上,在龙骨的珍贵性被知道之后,怕有人打她这里的主意。 反正她又不缺钱,为什么还要给平静满足的生活增添烦恼?所以买了那许多龙骨,算是赚上一笔,这也就完了,至于其他的,何必多想?知足常乐么! 这时候让大家都知道了,若是相信她的话,各自买上一点屯着,也没有什么,多少能赚一点钱吧! 众人听说还有这样的事情,立刻追问连翘甲骨文的事情——虽然都不是那种死做学问的读书人,但是这种发现了最古老文字的事情还是很让人兴奋的。这就好比植物学家翻山越岭发现了一株没有被命名的植物,这本身对生活并没有什么意义,但是用自己的名字给这株植物命名,对这位植物学家来说无疑是很有意义,很值得激动一下的,名流千古么。 第330页 连翘对于甲骨文认识的并不多,只是出于兴趣看过几眼相关的书籍,但是比较简单生动的几个字是认识的。当下手指头沾水写了几个出来给大家看,笑着道:「甲骨文,有骨头也有龟甲,龟甲要明显一些,上面还有特意钻的孔,而文字则是记录在裂痕旁。我猜测应该是那时候进行占卜,然后将占卜结果刻在了一旁。」 烤裂龟壳占卜,这个占卜手法流行的时间很长,歷史书上一直有记载。虽然此时最常见的手法是『火珠林』(也就是几个铜钱扔出来的那种),但是连翘说龟壳占卜,大家都是听得懂的。 宋文静听连翘说的这样轻描淡写,原本满脑子的想法也淡了去了。他哪里知道连翘并不是真的有那么淡定,只是发现『龙骨』这件事又不是真是她做的,她怎么激动的起来!至于说发现比金文更古老的文字这件事本身,她也是早就经歷过了,到她穿越的时候大多数甲骨文都已经破译出来了! 第191章 《神仙书》连载到新阶段,随着主人公以及他的小伙伴们上课,各种神奇的课程内容让读者大饱眼福。相比起大家枯燥无味的学习生涯,这些在崑崙山仙府里学习的孩子们显然让人十分艷羡! 闻所未闻的各种法术,手工课一样的法器制作,千奇百怪的灵草灵兽,相对熟悉的炼丹...这些娓娓道来,显然让大家迅速迷上了《神仙书》中塑造的世界。 不过真正搞出一个大新闻的还是『甲骨文』事件,连翘在小说中提到了。法术都传承自上古,而上古文字寓意更加深远,更加合于自然,所以符咒、符阵等方面的进修都需要一定的上古文字基础。 这本身很有道理,上古造字往往取材于身边各种事物的造型,这更加接近于图形文字。说这种文字亲近自然,没有毛病,大家很快接受了这个观点。 但是在小说《神仙书》中,教这门功课的老师拿出了一枚龟甲,并且告诉他们上古时期文字记载大多在这种东西上面。甚至直说可以在普通人的药材铺里买到一种名为『龙骨』的药材,这就是上古时的巫师占卜所用,记录在上的文字正是占卜结果。 修仙者世界将这种最古的文字称之为『甲骨文』,更古老的就只能是上古陶器中的一些符号图像了,那可能是古早文字的前身。这也是修仙者们要学习的,一个符号文字往往就蕴含着巨大的能量呢!不过如果要说文字,『甲骨文』已经是最早的了。 一开始大家没有把这个当真,毕竟发现最早文字这种大事,这应该是那种老学究、真正的大家才能做的——古代也有专门研究文字的人。进行这方面的修订,确实只有当时公认的学问大家才能做! 而这种事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对生活没什么影响,但一直是很严肃的!严重一点,甚至可能关系到封建时代帝王法统的正统性!打个比方来说,如果某位皇帝当政,发现了甲骨文,并且注释了很大一部分甲骨文,由此编纂出一本书来,那么就可以大力宣传这位皇帝德行高尚,是一个好皇帝了。 古代讲究天人感应那一套,如果不是天子有德行,那么又怎么会有这样的好事呢!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这么重要、这么严肃的事情,结果出现在一部小说里...说出来大家都是不信的。大部分的人没有当回事,但总有人有研究之心,大概是《宦海》的关系,导致了连翘死忠读者中有很多读书人。 读书人本来就对这个更加敏感,立刻有见过『龙骨』的意识到这件事没那么简单。之后马上就有人去到药铺买了龙骨加以研究,不对比不知道,一旦对比了,这种事就非常清晰了! 华夏文字的传承始终没有断过,这是非常清晰的!在此之前也有国家组织编纂过相关书籍,对字形演变做出了注释。对照这本书中记录的金文,甲骨文中一些比较容易的字立刻就能理出一个大概来。 「乔琏先生说的竟是真的!」知道这件事的人有了这个结论,惊得说话声都变了。 这不是他们少见多怪,在连翘所写的其他小说上也会有一些超出时代的东西。比如说《文魁》中的读书方法、考试技巧,又比如说《权柄》中的经济手段、政治思维。但是那些东西的影响是隐藏着的,或许影响很大,但是表面上看不太出来。大家会欢唿,会学习,然而也就是这样了。 《神仙书》中提到的甲骨文则不一样,华夏人对于『文字』的重视不言而喻,这是华夏人的根子之一!怎么推崇、重视都嫌不够。这个时候忽然说发现了比『金文』更加古老的文字,说的夸张一点,简直就是上达天听、天下震动的事啊! 礼部肯定要对这个事情进行研究,然后上报给皇帝,最后专门进行研究。甚至有了甲骨文以及这些甲骨,通过甲骨上记载的文字,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解析甲骨文时代的歷史了! 这对于史官来说也是一件激动人心的事情! 而华夏人又是一直对歷史有着『蜜汁热情』的国家,自古以来就有意识地将歷史记录下来。而这种挖掘更早歷史的事情,感觉上就是要名传千古了!恐怕史官、礼部、广大士林,知道这个消息,立刻就要撸起袖子上了! 实际上也是这样,因为这件事的影响力,甲骨文的消息很快就以一种恐怖的传播速度扩展开。由南到北,快速推进!东华书社还想着怎么替连翘在北方扬名,好卖她的小说呢,现在也不用了。 第331页 北边没有几个人读过乔琏的小说,但是随着『甲骨文』这一十分具有政治意义和学术意义的信息流传到这个大帝国的政治中心,『乔琏』这个名字立刻变得炙手可热起来。 主要是国家很重视这件事!然后往下,读书人也很关注这些事情。天子脚下本来就对这种具有政治意义的事情比较敏感,再加上读书人对身边人的影响力。大家都知道了『甲骨文』是一个写小说的人弄出来的,写在他的小说中。 这就是一个引子,之前宣传『乔琏』,大家都会说这是谁呀?而这个时候北方以京城为中心的读者会『哦』一声,就是那个弄出甲骨文的罢!不要小看这一点知名度,这对于作者来说很重要! 一本小说质量才是基础,但是能不能在最开始打开市场,很大程度上是需要作者的知名度的。这也是为什么原本东华书社打算先宣传宣传的原因,没有人知道作者、知道小说,小说质量再好,那也卖不到白金销量啊! 促进自己的小说在北方的销售量,这是意外之喜。说实在的,连翘最开始没有想那么多,也实在想不到!她想的事情很简单,让专门研究这个的人能够提前发现、提前保护、提前注释出来,然后自己顺便赚一点小钱。 她是不缺钱,但是不用耗费精神,轻松愉快就能赚钱的话,谁又会嫌自己的钱多呢? 实际上她也确实赚到钱了,在这件事发酵之后,一个月之内南北皆知。这个时候『龙骨』的价钱就被炒起来了。 炒高价钱主要靠两拨人发力,一个是买家。这些人有几类,一个是朝廷,因为朝廷确认甲骨文确有其事之后就要组织人注释研究,另外皇家肯定也要收藏一些,这是需要龙骨的、而且是最大的买主。另外就是民间的文人和收藏家,有些人买回去是想自己研究研究,也有人是有收藏的想法,就和收藏金石古玩一样。 需求产生市场嘛,原本『龙骨』作为一味止血药,每次的用量实际上是很少的。这也是后世龙骨作为不可再生药材,存量却还有不少的原因之一。真用的多,早就没有了! 而现在,不用做止血药了,需求量剧增,多的是人求购...价格理所当然上涨。 另外就是作为卖家的药材商人了!药材商人其实是一拨很有实力的大商人,其中有实力的不少。平常炒药材价格做的多了,这一次看『龙骨』价格走高,虽然并不是他们习惯的那些走高原因,但是炒高价格赚取更加丰厚的利润,这是本能啊! 买家和卖家一起发力,虽然龙骨因为存量并不少,价格不可能上天,但在短时间之内确实增长的非常明显了。 再次见到连翘的时候,金凤等人就都带了一两块甲骨。唐宋啧啧称奇地将自己手上的龟甲递给连翘看:「如今甲骨中以龟甲更重,而龟甲中又看品相完整否,刻字多少。似这一枚品相完好,字也多的,至少也要二两银子才能得呢!因为药材铺子里龙骨的存量并不多,我胡乱买了半箱子,有好也有坏,如今出手恐怕能赚上千两了。」 龙骨是一样药材,可是相对如今的售价,当时买药材的成本等于没有。 唐宋往自己身后的椅子一靠:「我这才知道什么叫做『书中自有黄金屋』,老师还说读书肯定是有用的——当时嗤之以鼻,如今感慨良多!乔琏先生若是没有读过书,会知道甲骨文与金文之间有所联繫,是更早的文字么?」 听连翘说过甲骨文的人或多或少都买了一些甲骨,不一定每个人都相信这个能赚钱。但是万一呢?反正龙骨是一味药材,到时候再卖给药铺,就算会亏一些,那也亏损地有限。 其中最为这个欣喜的是朱敏,知道这消息的人不是许文华这种知名作者,就是唐宋、宋文静这种『成功人士』,总之都并不差钱。只有朱敏,因为『两头大』婚姻,养着两个家庭,经济情况一直堪忧来着。这次因为龙骨获利,总算让他的财政压力没有了。 只是可惜的是他本来就没什么钱,当时也不敢把所有的钱都投入在这件事上,所以获利并不甚多。大概也就是两三百两的样子——其实这对于他的薪酬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但是相对其他人在这次龙骨事件中的获利,那又多有不如了。 所有人中除了连翘,恐怕就数许文华赚的最多。也不知道他当初是怎么想的,甚至让小厮专门去其他的州府,松江、杭州等地买龙骨,每地都没有买特别多,所以也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然而合起来就挺多的了。 整整三个大箱子,大几千两银子的赚头! 按照许文华写小说的行情,长篇小说能赚上万两,六十回文字的中长篇应该就能赚到这个利了。但是,想想许文华写小说的速度与困难,这钱可以说是赚的相当轻松愉快啊! 「我过去做生意,最近又办报纸,好罢,办报纸最开始赚不到钱也是正常的...但是到现在为止手头上的现钱竟然还不如这一次赚得多,也是让人感慨!」 许文华听着唐宋等人围着连翘叽叽喳喳,等到他们说的差不多了。这才状似无意一样从衣袖里拿出一个小盒子递给连翘:「你看看这一个。」 第192章 连翘看了一眼这个做工精緻的小盒子,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拿了起来:「是什么东西值得拿出来献宝?」 打开盒子,连翘轻轻叫了一声。盒子里是一个小章,只有两指大小,但是色如鸽血,显然是最最上等的鸡血石!若是放在现代,连翘还不敢这样下定论,毕竟那时候假货多,而且造假手段高明,哪怕是顶级的专家也不一定能够打包票。 第332页 此时也有造假,但相比后世的造假技术,相差还是太远了。再加上这是有名的玩咖许文华拿出来的,当然不至于是假货。 鸡血石很漂亮...人类其实有的时候和巨龙这种传说中的生物很像,天然就喜欢那些亮晶晶、晶莹剔透的东西,如果颜色绚丽,那当然更好!自古以来爱各种珠玉,不就是这个道理? 连翘把玩这这方小章,红色饱满而剔透,确实是上品了。想了想,从她的荷包里倒出一盒胭脂——此时的胭脂脱色是很严重的,所以她若是化妆了出门,习惯地就要补妆。 小章印上了胭脂红,连翘在自己手心戳了一下,掌心便有一个清晰的『连』字。 许文华状似无意一般解释道:「前两日见你用章,章子用料平常,刻字也不见得多好。我随手刻了这个...拿着玩儿罢!」 此时的各种名贵石料虽然不如后世那样珍贵值钱,但也是贵重的。连翘摇头要推辞,却被对面坐着的宋文静一声笑给打断:「连小姐就收下罢!文华因龙骨发了笔财——他这人最是别扭,想要谢谢你,又不肯说!」 说到许文华的性格,其他人纷纷笑了起来,连翘也不例外,抿着嘴点点头。 刻章并种礼物并没有赋予什么额外的含义,除了贵一些,收下也没有什么。但是贵不贵这要相对来说的,现在的连翘若是想要一方鸡血石的章子,再容易也没有了。 收起章子,却不小心扫到了那一盒小小的胭脂,一下打翻下来。胭脂并没有落在连翘身上,反而是滚落在旁边许文华浅蓝色长衫的衣摆上。一痕朱红,十分显眼了。 「呀!」连翘被这种意外也弄的不知所措了,连连道歉:「对不住!这衣裳污了,恐怕不能再穿。」 连翘的胭脂也曾不小心蹭到过衣服,本来古代的染色技术就不怎么样,固色尤其差,衣服都不敢过太多次水,不然的话就会颜色黯淡,显得旧旧的——为什么《红楼梦》中总描写那些有钱女眷一身『半旧』云云,并不是真的俭省到那个地步,只不过洗过几次之后自然就那样了。 不能发狠洗衣,再加上胭脂所用色料难除,总之这件长衫是救不回来了。 许文华当然不在意一件长衫怎么样,瞟了一眼,甚至都不管这件事。然而他到底是个公众人物,这一日穿这件长衫被人看到了,还问他怎么回事儿。 许文华随口道:「胭脂染的。」 这消息不知道怎么传出去了,然后就有人敷衍出了一个才子佳人的故事——有美人胭脂染衣,听起来挺香艷的。于是一段时间内,自诩才子的风流浪子们都很流行在衣摆上染一道胭脂。 许文华知道之后倒不是很生气,按照他自己的说法,他从来不和傻子生气。 众人笑绝,纷纷拿这件事打趣许文华和连翘:「其实这些人说的也没有错,你们两个难道不是才子佳人?」 连翘才不会被这种打趣弄得手足无措了,干脆应和着道:「怎么说话呢!我们就是才子佳人?我倒是觉得该是才女佳郎呢!是我不够有才,还是文华生的不好?」 「好好好!许文华自然生的足够好!」这话并没有多好笑,但是众人从来都是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调侃许文华机会的——关于许文华的长相,他自己不太喜欢提,刚入行的时候因为长得太好,曾经被人讥讽过『绣花枕头』,如今一般人不敢提,也就是朋友们才会放肆说。 朋友之间相处融洽,来到苏州之后连翘总算不再孤独。只是有的时候太不孤独了一点,她还得向这些朋友告假...她也是要写小说的,哪能每天疯玩儿呢。 这一日就正好辞了一次邀约,在自己常去的茶楼写文。却不想才写了两页纸,就被突然而至的宋文静打断。 「我猜你就在这儿,快快随我来!」宋文静急得不得了,拉着连翘就要走。 连翘慌慌张张胡乱收拾了东西,等到了路上才听宋文静说清楚到底什么事儿!原来是知府大人有请! 其实也不是知府,而是『龙骨』这件事闹得实在是太大了,以至于上达天听。礼部的人正在组织翻译甲骨文,说不定就能从这些甲骨上的记载弄出更古老的礼仪规范呢! 组织这件事的人就提出,要不要找一下发现甲骨文的人,人家能发现,说不定在这上面就有一些研究呢!虽然这些正经当官的读书人不太能看得起写小说的,但他们其中也有人没有这种偏见。 于是使者就带着中央官员的信来到了苏州,找到了苏州知府。苏州知府大人之前并没有见过连翘,倒是他的幕僚谢归尘见过。见过没见过不要紧,去三吴报馆要人就行...反正人都在苏州。 晓得是这样一件事,连翘也颇觉惊讶,虽然她知道龙骨很重要,却没有想到会引起这样的事情来。 不过这本身也不是什么大事...她既不打算靠这件事幸进,也不打算从其中捞取好处,那么对朝廷的官员就是无所求的。无欲则刚,只要将自己所知的事情说清楚就可以了。 说实话,朝廷来的使者听谢归尘说『乔琏』是个女子还挺惊讶的。虽然早就知道写小说的里头并不少女子,但是真正见到是一个女子弄出了『龙骨』,提出了甲骨文,还是会觉得有一种荒谬感。 连翘却不知道这些,来到之后看到是见过的『谢归尘』接待,心中更加安定。谢归尘见到连翘就笑道:「连小姐的才学仿佛是锥藏袋中,总有一日要显露出来。当日还是我去请连小姐,如今朝廷的人也来了!只可惜连小姐不是个男子,不然早就出头了!」 第333页 连翘笑了笑:「是个女子倒比较好——我志不在此,这样反而便宜!」 连翘说的也是真心话,若他是一个男子,这个时候朝廷来人反而比较忐忑。要是人家一定要你去京城,难道能拒绝?是个女子就不一样了,人家就算对她再有兴趣也会放弃。 「也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而已。」谢归尘微微颔首,也表示了贊同。 等到使者见到连翘之后,一开始还有些不相信这就是乔琏。直到谢归尘这个知府大人幕僚再三保证,这才半信半疑询问其甲骨文的事情。 这件事连翘早有准备,心中有一个腹稿,说起来很顺畅。 关于甲骨文,其实连翘并没有什么研究,只不过曾经看过几篇论文,所以知道一些常识性的东西而已。其实作为华夏一种古文字,除了个别字,翻译起来是很容易的,毕竟传承并没有断代。 但是这种容易只是相对而言,相对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古文字! 甲骨文作为上古文字,有两个好处,一个是传承未断,另一个这是象形文字,所以翻译起来总归容易。换成是外国文字,没有了传承的表音文字,翻译起来那才要命!甲骨文在原世界发现几天之后就有了进展,翻译出了一些简单的。而外国古文字呢,多得是上百年了依旧进展寥寥的。 不过翻译註释甲骨文依旧很难!不然这项工程不会持续了那么久,耗费了好几代人的心血。到了最后,甚至有一个字十万元的『悬赏』。 连翘此时说的一些『大路货』,甚至她自己都半懂不懂的东西,可是让使者大吃一惊了!实际上到了这个时候他才真正相信连翘就是『乔琏』,就是那个发现的甲骨文的大才! 什么东西都可以伪装,只有肚子里的真材实料不能够! 这位使者本身就是礼部的人,也参与了甲骨文注释的事情。此时执笔记录连翘所说的,只偶尔停笔问连翘自己在其中不解之处。 连翘悉心解释:「上古时重『巫』,史官记录比较少,反而是这种占卜所用甲骨多不胜数。大人自可以安排人去出甲骨的河南一带,那里必然有上古王朝遗址,稍微挖掘便能得到不少甲骨...」 上古先人不如今人,许多事只能求助于占卜,有时不过出门一趟也得占卜吉凶。这些普通城池里出来的甲骨不见得会记载多少祭祀、战争的大事,倒是有很多关于日常生活的描述。在连翘原本的世界,给研究当时的生活、民俗等提供了很多资料。 连翘将这些一一道来,甚至举出了几个甲骨文字当作例子解释。 连翘光是说这些就花了半天,这使者看着自己记录所得,揉了揉手腕道:「连小姐果然是有大才的,有了这些,注释『甲骨文』的事情就如虎添翼了!只可惜连小姐是个女子,不然这一项功劳上去,肯定是有封赏的!」 这个使者心里估计,就算自己将事情上报,连翘能得到的也就是一些金钱上面的赏赐。不是没有女子因为功劳得到敕封,但是那得是真正的大功,不然不足以破例,发现甲骨文这一点还是不够。 连翘今日已经是第二次听到这个话了,也只能但笑不语。 虽然性别歧视是如此的明显,明显到了让人觉得无奈。但是好在她本身的志向就不是『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这种,苦中作乐地想一想,算是不幸中万幸,至少她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使者很快就离开了,毕竟对于他来说还有注释甲骨文这样的大事等着他呢!他手头掌握的『新资料』也能极大的帮助这项事业,越早回去告诉同僚自己的所得,越是有好处! 第193章 使者离开了,他还很可惜连翘在这件事上无所得,暗示了会让朝廷知道她的贡献,到时候多多少少会有一些赏赐——连翘其实并不在意这件事,在『龙骨』上她已经大赚一笔,早就心满意足了。 嘉定家中有两箱子龙骨,苏州这边也有两三箱子,还都是精品!嘉定家里的已经去信让吴美娘找门路卖掉了。应该说嘉定也是苏州数得着的县城了,再加上有港口,有钱人也是很多的,两箱子甲骨很快就有了好去处。 光是这个,就赚了好几千两! 至于苏州这边的,为了利润最大化,她没有卖给专收这个的,而是委託了牙行,零零散散地卖给个人。这样虽然要给牙行抽成,但是赚的更多。到如今也出了快一箱出去,得利不少。 连翘的钱早就够用了,但是这种轻松愉快的赚钱,谁又会嫌多呢? 只不过物极必反,不知道是不是最近过的太可乐了,于是糟心事就来了。 那一日路园遇到高婵娟之后,连翘就再也没有和她说过话,按照她的说法这就是绝交了。只是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就完了,她是不在意了,但是高婵娟可是在意的不得了! 每每想到那一日的事情高婵娟就会觉得十分地屈辱! 这并不奇怪,少女的自尊心总是很强的。那一日连翘的满不在乎,偶像许文华的轻视,其实都是对高婵娟的刺激。 对于高婵娟而言,正是因为连翘的关系,自己才在许文华面前丢了大丑。更何况在无数次自我说服中,当日只不过是胡说的话,她自己也相信起来——就是讽刺连翘与男子交往过密的那些。 人就是这样的,常常会在自己的记忆中美化自己。自己做的一些事情哪怕是错的,在这些美化中也会变得情有可原起来。就算是没办法美化的,也会脑补出一出『无可奈何』『生活所迫』。 第334页 因为人,特别是经过了教育的人,其实感情是很脆弱的。如果自己的所作所为不符合自己受过的教育。他们要么变得厌恶自己,要么就只能说服自己,自己那么做是有理由的,是正确的。 相比起厌恶自己,显然是后者更加轻松愉快。 所以她说过的那些话,做过的那些事都被她自己合理化了——没错,她就是在劝告连翘,连翘和男子交往太过了,这是正经人家女孩子该做的事情吗?谁知道她不仅没有听她的劝告,反而不以为耻!实在是没得药救,昏了头了! 只是这样说服自己,让自己相信这就是真实,这还不够!每次看到连翘的时候还是觉得心虚,就好像心里扎了一根刺。因为她内心深处还是知道的,知道当时的真实情况是什么样子。 连翘就是在提醒她,她当时做了什么,同时她也怕连翘将她不讲道理、妒忌人的嘴脸传出去。 自然界的法则就是这样的,先下手为强...高婵娟就这样做了。 相比起连翘几乎不和明月坊其他女孩子交往,高婵娟和这里的女孩子交往就多得多了。这一日好些女孩子『串联』,就在一个屋子里,有人玩叶子牌,有人坐在一边聊天。高婵娟就像是不经意一样提起连翘:「说起来我最近在『隆顺记』见过她一次呢!」 隆顺记是苏州有名的一家银楼,里头的东西,哪怕是最便宜的银首饰,也因为工艺精美而造价不菲。高婵娟这样一说,有本来就十分酸连翘立刻就说话阴阳怪气起来。 「人家是有钱人家的小姐,我们如何比得?她是天,俺们就踩到泥地里了...」 「嗐,若是真正有钱人家的小姐,那又何必住明月坊?我看是装作有钱人的样子...摆谱儿呢!」 见大家都这样说,高婵娟心中不免十分痛快,于是半真半假道:「这...说不定确实如此呢。我当时就见她与一个陌生男子走在一起,物件也是那男子买的!」 说着又半是编造,半是真实地说自己看到连翘常常和不同的男子交往。全然没有提,偶尔也会有女子,而且大家都是光明正大相处的事情。她虽然一个字的坏话也没有说,但是每一句话都是引人遐想的! 她这是要『杀人』呢! 果然,这些话引起了轩然大波。对于明月坊这种地方,周围的女孩子都过着差不多的生活,也就无所谓好坏了。忽然来了一个连翘,完全和大家格格不入。有羡慕嫉妒的,也有真觉得她太过于做作摆谱的。 以最大的恶意揣测别人,本来就是人的本能。这时候有高婵娟这样说,于是议论就起来了。一开始还有些限制,后面说的话简直让人目瞪口呆——原来这些平常善良可爱的少女也会有这样近乎于『粗俗』的时候。 只有严嫚,瞥了一眼高婵娟,忽然道:「人家的事情你倒是什么都知道啊...你是整日跟着人家的么?」 高婵娟这话的漏洞就在这里了,巧遇也就能巧遇一两次而已,而根据她所说,真像是每日都遇上连翘了,不然哪有那许多说的。 本来正在得意中的高婵娟陡然听到这个话,猝不及防之下立刻就脸色通红起来。严嫚这还有什么不知道的,冷哼一声,转身就走。 见严嫚并没有嚷嚷开,高婵娟心里心虚的同时又松了口气。 只能说严嫚虽然生性严肃,人也算是正直,但是她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而已。一个,和所有女孩子公然唱反调,她做不到,人都是群体性的动物,总会有从众心理的。另外就是高婵娟了,连翘和严嫚并没有交情,反而高婵娟是严嫚仅有的几个朋友了。 然而严嫚到底本性是比较有原则的那一类,第二日连翘不在坊内的时候她特意去寻了春儿。并没有把所有的事情都倒出来,只是让连翘心里有些准备,最近大家都在传一些她的风言风语。 连翘回来后听春儿说这件事,皱了皱眉道:「这是怎么回事,平白无故说起这个了?」 当时心里有百般疑惑,之后几日就清楚了。 明月坊内有热水房,这是要用水筹的。另外还有三口水井,这是随便打水的。三口水井供应坊内这许多女孩子当然是非常紧凑的,常常过去打水都需要排队。 这一日连翘就是和春儿一起下楼,春儿打热水,她去水井排队打水。然而水才提上来,连翘就被身后的一个力量推了一下。 明月坊的水井大概是考虑到女孩子们的力量,都是装了轱辘的。轱辘上面有绳子,绳子底下有水桶。水桶里装满水提上来,再转到自己的盛水器,这就可以了。 连翘正在倒水呢,这样一推,水撒出去大半,石榴红裙也染的不成样子了。身后那个女孩子摊摊手:「对不住,没注意到!」 这样的道歉显然是很没有诚意的,连翘皱了皱眉,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将剩下的水倒入自己的水桶。然后再次放下轱辘,再打一次水。 这次的水桶只有半满,正准备注水的时候,又是身后的一个力量推了一下。大概是水少了很多的关系,这一次连翘倒是稳住了,只有些许水溅了出来。 她回头看自己身后那个女孩子,这一次就连敷衍的道歉都没有了,她正捂着嘴和同伴的女孩子嘻嘻哈哈。 连翘并不是一个受人欺负就会忍耐的姑娘,盯着对方看了两眼。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半桶水淋在了这姑娘头上。瞬间这个姑娘就变成了落汤鸡,整个身子都湿了,头髮都在滴水。 第335页 旁边的女孩子尖叫起来:「你疯了吗?你在做什么啊!」 被淋水的那个姑娘反应过来也睁大眼睛瞪着连翘,连翘却是提起自己只装了半桶的水,淡淡道:「对不住,手滑了一下!」 然后提着半桶水离开,大概是她气势太盛,竟然没有一个人敢拦她。 所谓人善被人欺,她真的这样厉害,这些人反而安生了下来。只不过这种安生仅限于不再对她动手而已,而口舌是管不住的。于是关于连翘的种种流言迅速在明月坊流传开来,而且越来越不堪。 春儿根本没有经过这种场面,当即就慌了手脚。毕竟在她看来,女孩子名声要是这样被败坏,那就真出大事了! 连翘倒是很镇定,毕竟她不是一个真正的古代女子。 面对这种情况,她首先想到的就是要找到是谁传出这种流言的,这必然有一个头!不找到这个人,出口恶气,她心里过不去,然后就是考虑到搬家了。 这不是她怂,而是这件事只能这样处理。像明月坊这种女孩子扎堆的地方本来是非就多,这种传闻已经传出去了,她能有什么办法解决?她又不是大罗神仙!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皇帝都没办法的事情她也同样没辙。 她继续呆在明月坊也不是不行,只不过那样就得平白无故受许多人的白眼、冷嘲热讽。虽然她和这些姑娘都不认识,但是她又不是犯贱!得受这个苦...搬出去得了! 不过在搬出去之前必须将罪魁祸首找到,即使这很没有意义,但连翘咽不下这口气! 实际上操作起来也很简单,追问几个对连翘没那么大敌意的女孩子就行了——又不是所有人都是傻的,随便听人一鼓动,立刻就能撸起袖子就上。有些人本就是各扫门前雪的性子,连翘的流言是真是假,她们都是懒得管的。 连翘带着精巧值钱的小礼物上门,看在礼物的面子上,有知情识趣的当然会说出来。 得到始作俑者的名字的时候连翘并不怎么意外,怎么说呢,她在明月坊又没有做过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得罪什么人也不至于。真正稍微有些交集的也就是那几个而已,再进行排除,其实到底是谁已经唿之欲出了。 只不过连翘不肯根据自己的猜测判人死刑,所以才会去打听... 「高婵娟啊...」 第194章 「宅子?」宋文静颇为意外连翘会说起这个来,之前他还劝过连翘别住在明月坊了。那里看起来安全,实则非常不便。但是连翘嫌搬家麻烦,给拒绝了。现在忽然说起让他给她找个新宅子居住,自然不在意料中。 连翘不想在明月坊居住下去了,真正的原因说出来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所以只是含煳其辞:「住的不开心了...干脆换个地方。」 宋文静虽然看出其中有隐情,但他没有追问。只是顺着连翘的意思道:「这样倒还好些,只是宅子的事情你有什么要求?」 连翘能有什么要求,她又不是那种奢侈浪费死要面子的人。只是掰着手指头道:「最要紧的是地段好,离繁华热闹的街道不能太远,而且周围体面人家多。这样既方便生活,周围巡查的官府差役也多,安全!再之后就是房子大小了,或者上下两层的小楼,或者前后两退的小院子,我和春儿两个人住,要多大的屋子?第三便是屋子本身要好,不过话说回来了,好地段哪有坏房子!」 连翘这些要求都是最普通的要求,如果不是没有看房的耐心,她说不定会直接找牙行解决。 等到送走要帮她跑房子的宋文静,连翘慢慢地回到了明月坊。春儿见她回来,问道:「小姐,我们真要搬走吗?」 连翘点了点头:「没错儿...你给我找出纸笔来,我与娘写一封信告知咱们改住独门独户小院子的事情——对了,你要记得回去以后不许将这件事的缘故说给娘听。娘知道了恐怕担心忧虑,只说我是住不惯这种寓所,觉得太吵闹太不便了。」 春儿虽然衷心于吴美娘,但也不是完全不知道变通的,知道连翘说的有道理,于是点点头应了下来,转身去找纸笔去了。 等到一封信写完,连翘将信件放进空白信封里,准备明日出门寄信。伸了个懒腰走出房门,对走廊上收衣服的春儿道:「春儿,收拾收拾,今日咱们两个去八宝楼吃饭!」 「哟!八宝楼呢,可真豪气啊——哼,也不知道这人是怎么有脸说这样大声的,用那样的脏钱摆阔气!」 连翘顺着目光望过去,是一个穿红的姑娘,正挽着她的『好邻居』高婵娟。 春儿见状气的脸都红了,当即上前道:「这位姑娘说的什么话!这种话是随便能出口的么?」 穿红的姑娘上下轻蔑打量了春儿一遭,嗤笑道:「一个婢女也来插话了——有什么说不得的?人家都敢做了,我有什么说不得的?」 春儿气不过,然而却不知道该怎么回。揭人不揭短,平常连翘待她并没有对奴婢那样,是很平等的方式,就像是雇了她一样。但是她是卖身契捏在主家手里的奴婢,这一点确实是真的。这穿红姑娘这样直说,就像是一个耳光打在她脸上,火辣辣的。 想要说什么,却被连翘拦住了。连翘脸上微带着笑意拉住春儿,上下打量了那姑娘一眼,然后似笑非笑瞥了一眼高婵娟。高婵娟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觉得这个比她还小几岁的姑娘眼睛特别利,让她一下就心虚避开了。 第336页 连翘先并没有对高婵娟说话,而是对着那穿红姑娘道:「亏你有脸倒打一耙,明明自己才是个不检点的,怎么反而说起别人来了——穿红?也不看你配不配!」 连翘其实就是在胡说八道,不过这是对方先来的,她也不用客气。至于说穿红,红是正色,在传统礼仪中很多身份不对的都不能穿,只不过现在礼仪松弛,都不讲究了而已。但不讲究归不讲究,规矩还是在的。 那穿红姑娘当即气的破口大骂:「放你娘的屁,本姑娘哪里不检点了,你在那里胡说八道,有证据么?」 连翘煞有介事的点点头:「原来说话是要有证据的啊...这我倒不知道了,看姑娘你张口就来,我还以为不要呢——那我倒要问问了,你说话的证据呢?你若是没有证据就敢那样乱说话,就别怪这样的事情落在自己身上!」 穿红姑娘不假思索道:「自然有证据,你可别抵赖了——喏,婵娟亲眼见到的,你说是不是,婵娟?」 连翘眼睛移向不敢看她眼睛的高婵娟:「哦...原来是高姐姐啊。」 说到这里她眼神陡然尖利起来,声音也高了:「那我便直说吧,人家说的就是真的?空口无凭呢!若是一张嘴就足够了,那我也不管了,明日就问一问明月坊里的女孩子愿不愿意,我一个人出十两银子,专门说你们是不检点的贱妾...我倒想看看会不会大家都抢着说!想来众口铄金,说的人多了,假的也成了真的。」 连翘的眼神有一股狠劲儿,直直地看到人眼睛里,那穿红的姑娘当即吓地结巴起来:「你别、别唬人了,你出的起那个钱、钱?出的起那个钱还在这里?」 在她们看来连翘或许有钱,但就是一般般有钱而已,她们从来没有想过连翘会是比她们层次高出太多的存在。 连翘微微一笑:「那你可以试试嘛...其实也不用花多少钱的,明月坊才多少人?两百多个,全部就两千多两银子而已。」 连翘从来没有这样感谢过自己有钱,至少放这种狠话的时候底气十足。 「你不必吓人了,你不会做那样的事情!」高婵娟倒是镇定的多,忽然对连翘这样说。 连翘冷眼看她,她依旧自顾自道:「你或许有那些钱,但你不是那样的人,你不会将无关的人也扯进来...狠不下那个心!」 高婵娟不白和连翘做邻居,有限的交往中竟然看出了连翘的性格。 连翘冷哼一声:「高姐姐这时候倒是英明神武了,之前怎么没有?你是真看到我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所以才能铁口直断?」 说着,不等高婵娟辩解,冷笑道:「得了,咱们明人面前不说暗话,高姐姐你做过什么事情你自己知道,我自己做过什么事情我也知道!说的无用一些,你敢赌咒发誓真看到了——其实赌咒发誓也没有用,上下嘴皮子一碰而已,我还没见过哪个负了誓言的天打五雷轰呢!」 高婵娟默然。 连翘作为一个普通的现代姑娘,信奉的向来是有恩报恩有仇报仇,从来没有以德报怨那一套! 所谓『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趁着高婵娟已经心虚词穷了,连翘毫不留情道:「冤有头债有主,我就找你这个始作俑者!从今往后你就躲着我走,要是我遇不上你也就罢了,要是行里遇到了你,你等着看我会不会整人!」 连翘并不只是放狠话,高婵娟也知道不是。她应该看的很清楚,连翘虽然和那些男子相处的光明正大,但是和那些厉害人物关系很好也是真的。 不管她是凭什么,总之她的人脉足够整一个高婵娟了。 不去看脸色苍白起来的高婵娟,连翘带着春儿出门吃饭去了。饭桌上春儿小声道:「小姐,你那些话是真的吗?」 「什么话?」正在吃菜的连翘愣了一下,反应了一会儿才明白春儿说的是方才对高婵娟说的话。 想了想摇头道:「不知道,被人那样说闲话、糟蹋名声的时候我是愤怒的,方才也是脾气上来了。一半是真的,一半是吓她的。可是等到日后真遇上她的时候我又说不准了,说不定倒时候她是什么人都忘记了。就算记得,恐怕也下不了手。」 这也是大实话。 这种毁名声的仇恨对这个时代的姑娘来说不能更严重了,但是这种程度这个范围的说闲话,其实对于连翘来说还好,生气是生气,但不能留下永久性的阴影。 报復说来简单,凭藉的就是一份愤恨,真等到愤恨的心情没有了,也就懒得做什么了。 之后的几日高婵娟根本不敢出现在连翘面前,关于连翘的那些流言也渐渐淡了。不知道这些姑娘说的腻了,还是连翘和高婵娟的一番对话传了出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但是不重要了,反正就算不再说她那些有的没的,她也打算搬走了——她的性格是很难做决定,然而一旦做决定,立刻就会动作起来。 等到一找到合适的房子,她立刻就走! 宋文静的速度还是很快的,说这件事后不过几日,只有几个朋友的时候就顺便给连翘说自己打听到的几所房子。都是按照连翘的要求来的,有四五个选项,连翘一时之间犹豫起来。 其他人还不知道连翘想要搬家的事情,唐宋立刻就咋咋唿唿起来:「乔琏先生要搬家?啧,怎么租房子?苏州的好房子交给我打听,立刻就能给您找个顶顶好的卖给您——就是卖!苏州的房子一直在涨价,而且苏州人口越来越多,早就住不下了,日后只会继续涨。现在买了房子,日后就算不住了、换房子,住的这些日子不仅白住,甚至还会赚一笔呢!」 第337页 唐宋的生意经倒是和后世的颇为相近,不过此时苏州作为一个人口净流入地,房价持续走高,确实符合唐宋所说的前景。 连翘原本想的是租房子方便,就像是现在,想要搬走就搬走了。但是此时听唐宋这样说,又觉得很有道理。此时的苏州作为全国经济中心,人口破百万,而且还在不断流入中,置一个房产在这里,不管今后住不住都是稳赚不亏的啊! 见连翘犹豫起来,宋文静赶紧道:「我的唐大公子,你可别给我找事儿做了,我好不容易让助手找到的这些好房子。现在要换成是买房,又要跑遍苏州了。虽说都是助手做,但我才两个助手,手下的作者却不少呢!」 唐宋大包大揽道:「用不着你,这件事交给我就是了。」 说着就要将那些租房信息拿走扔掉,他消息灵通,找个房子再容易不过。 许文华这一会儿扫了一眼那些租房信息,趁着唐宋扔掉纸张的时候对连翘道:「你是真打算买个房子?河房喜欢不喜欢?」 第195章 「真不错...」连翘打量着这座房子。 连翘既然被唐宋说动了要在苏州买一座产业居住,当然就有了看房子的事情。但是看了两三处,都不是很中意,总觉得差了点什么。倒是许文华之前推荐的一处河房,连翘原本并不大在意,一见之下却非常喜欢。 河房原本就在江南流行,特别是一些有名的江南大城,城内有着名河道的,往往临河筑房。这样的河房,既得江南水乡之灵秀精巧,又有河道便利带来的繁华热闹,向来是文人雅士的最爱。 话说相邀好友前来相聚,再遣家僕寻河上花船歌妓、舞姬前来,荡舟逶迤...文人情趣,不足为外人道。 连翘本身倒是对河房没有太多感情,甚至有些怀疑此时的河房会不会因为湿气太重不适合居住。许文华提起有一个朋友打算出卖一所河房,有他做中间人,事情便宜简单。 连翘知道许文华这个人有时候别扭的很,主动开口帮忙,那是真拿这个人当作朋友了。一口回绝,那也太不近人情了,于是点头说定了看房的日子。 但是真等来看房,就改变主意了,这个时候的河房显然比她想的更好。 观察河房临水的一面,并没有多少湿气侵袭的痕迹,向来是当初筑房的时候考虑到了这一点,有所安排。再看房子本身,这是一座上下三层的河房,特别是第一层,还有宽阔的露台可以观赏河上风光。 更重要的是看房子的外观,手艺十分精巧。虽不是那种深藏于内宅的豪华园林,但也有各种雕樑画栋。显然原来的主人有精心打造,并且很有品味。这座河房屹立在苏州河边,本身就是艺术品。 连翘进了屋子更加确认了这一点,这座河房不只是外面好看,里面也处处精緻,甚至配套的家具似乎也是一起设计的,所以总体看来十分和谐。 「这恐怕不是一般工匠做的!」连翘自然而然道。 许文华颇有些得意:「这是我那朋友自己所造,虽说木工、泥瓦不是自己亲手来的,但是设计、作图等全是他一手完成。」 这下连翘更加奇怪了,这种亲手打造的房子,废了老大的心血,怎么可能会卖?难道是家里遇到了什么变故,突然缺钱了? 听了连翘的疑问,许文华摇了摇头:「那个呆子...倒不是穷,说起来这还和你有些关系。」 经过许文华解释,连翘才知道事情与自己确实有关——还是龙骨引出来的事。许文华这个朋友算是一个名士,生平爱做学问、爱金石古玩之物。知道有甲骨的事情,大感兴趣,于是买了几片甲骨回家研究。 这一研究可不得了,一下来了瘾头,有了收藏龙骨,系统研究的想法。只不过银钱上面不凑手,老家每年有固定产出的田地是万万不能卖的,相比之下本来就是玩乐所用的这座河房倒是可以随意处置。 连翘啧啧称赞了几句,觉得这房子甚好。先看窗外就是苏州河,来往热闹,风景也好。此时还没有工业污染,河水清澈,可比后世的江景房、海景房更加叫人喜欢。再看房内,各种家具齐备,而且难得的是也很符合连翘的审美,这样一来搬家的麻烦会大大减少——至少不用再考虑配家具的事情了。 心里喜欢,又是许文华介绍的,当然不用怀疑卖家可靠与否。连翘也不啰嗦,干脆问起价格来,许文华随口道:「这河房且不说我那朋友花费心血,不是一般匠人可比。就说用料,用的都是上上等,如今想要得,没有一千五百两不成,再加上地价...算了,我和你说这个做什么?」 说完许文华也觉得好笑,直接道:「人家只要一千五百两。」 这就是只要材料费了!的确是天大的便宜。 一般来说,此时卖房子是不能指望房子卖出真正的市价的,特别是那些价钱比较高的房子。这种房子动辄上千两上万两,除了真正的有钱人,谁能随手拿出这些现钱来?就算是有钱人家,人家的钱往往也是压在各种生意和不动产中,现钱是另一回事了。 而卖房的人更是往往着急用钱,这样一来就变成了买房的不着急,卖房的着急了——在市场中,这就是最普通的买方市场,价钱被压很正常。 为什么此时有人卖房子干脆是拆掉了房子卖材料,就是这个道理了。分散开来将建材卖掉,好卖的多,价钱有时并不比整个卖房来的少! 第338页 不过,即便是如此,这也是天大的便宜。 这可是苏州的河房!卖起来相对简单,再加上地价的因素...怎么想也是赚的大了。 连翘想了想,试探问道:「这朋友急着用钱?」 许文华道:「他看上的那些龙骨再不出手,就要被别人抢先!」 连翘想了想:「这样啊,你与那朋友说,我那里就有最优等的龙骨。若是他有意,我直接拿龙骨与他抵这座房子。」 如果拿房子换钱,然后用钱买龙骨,中间无端麻烦了不少不说,多转了几道手往往会多出额外的支出。反正连翘手头也有最好的龙骨,拿这个抵房子,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她自己是龙骨换钱,钱换房子,这样一来也是省事的。 更何况连翘想的很清楚,这朋友这样低价处理房子,急等着用钱是一方面,给许文华这个朋友面子是另一方面。她不好意思受这样大的人情,有心补偿一二。只不过直接在价钱上面推让是不行的,那反而是不给面子了,所以打算在甲骨上面多让一些。 甲骨按照市价一千五百两,然后再多给一些。虽然是多给了,但是市价这种东西本来就是没有谱的,也说不上什么。 和房主见了一面,果然谈清楚了这件事。看得出来对方真是和许文华关系莫逆,甚至没有提前验看甲骨是不是真为优等,只说让连翘送来就是。 这样被信任,连翘心里反而更加过意不去,于是在原本多给的基础上又多加了一些,一起送过来。 这朋友并不是傻的,这样优等的甲骨,数量又明显多出,显然不止一千五百两。就算遇不上愿意开高价的爱好者,只是平平常常发卖,也能值两三千! 许文华这朋友至情至性,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原本只是出于对许文华的敬重,这才给连翘面子,这时候却对连翘也有了结交之心。 收下甲骨也没有推辞,只是特意提了好酒去找许文华,问道:「那位连小姐是什么人?我不信她是无名之辈!」 许文华反而奇道:「怎么就不能是无名之辈了?难道就不许民间多一两个深藏不露的?」 朋友高深莫测道:「不是那个道理,民间或许有深藏不露的,可你说那位连小姐是那样的人?连小姐气质光华,人群中便有鹤立鸡群之感,就是想藏也是藏不住的!那样洒脱自信之气,必然是做出了一些成就才能积累出来。」 许文华忍不住抚掌大笑:「你的眼光向来不错,这次又让你给猜着了!你当她那许多好龙骨是哪里来的,原来就是她发现龙骨竟是上古时候占卜所用,提前攒了一些。『甲骨文』始作俑者,你说是谁?」 「莫非是乔琏先生?」朋友也是一个妙人,并不觉得乔琏是一个女子有什么好奇怪的,立刻接受了这个设定。 这朋友姓黄,名超人,字怀仁,原本就是苏州名士。自他口中,『河房换龙骨』的故事流传出去,一时成为雅谈。 而和他名声一起传出去的就是『乔琏』的事情了,在『河房换龙骨』的故事中是有两个主角的。黄超人喜好高雅,心怀学问,不重金钱,这是自然的。而乔琏先生呢,也相当有雅量,君子成人之美,送上了大量甲骨,彼此都没有太把钱的事情放在心上。 这种名人之间颇有意趣的故事传的很快,藉由报纸,更是整个江南都有了些传播。 而这个故事中更重要的爆点其实是乔琏的性别...原本乔琏的真实身份只是小范围内传播,见过她真人的更是没有几个。现在这个事情一出,至少不少人都知道乔琏先生其实是个女子了! 只因黄超人在自己的『朋友圈』中直说:「乔琏先生...真奇女子也,风度潇洒,与她相交如沐春风。只可惜她文名太重,恐怕将来文名盖过人名,无人注意她本人是何样人物了!」 这样高的评价自然立刻激起了许多人的好奇,或者说大家对『乔琏』的好奇一直很大。 乔琏自出道起,其成名史就是传奇,这甚至比当初许文华还要显得不可思议。有人说许文华是一作成名,但他在第一部 连载作品成名之前其实也是写过短篇和中篇的,只是比较少而已。 乔琏则不同了,他完全就是忽然冒出来的一样!而且接连出的作品部部都是叫好又叫座的精品——这样光芒万丈的经歷,也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与此同时,这样一位风头正盛的作者还十分神秘,关于这人到底什么出身、何种性格等,坊间一直没有人能够说出个一二三。这更加激发了大家的联想能力和好奇心,各种猜测甚嚣尘上。 等到乔琏来到苏州发展,这种好奇与关注更加上了一个台阶。而随着《神仙书》的越发火热与《权柄》的逼近大结局,开始有传闻传了出来。 连翘既然已经开始和苏州这边的圈子接触,那么口口相传,一个小圈子到另一个小圈子...当然就会有消息开始陆陆续续地出来,只不过是开始的时候速度稍慢一些而已。 这个时候的传闻就有说『乔琏』可能是一个女子了,只不过这个传闻实在太过让人不敢相信了,所以很多人都当这是譁众取宠的流言...话说如今还有传闻说许文华是个女子呢,就因为他的小说中女子心思描写的极为细腻。有这样的前车之鑑在,大家有所怀疑似乎也很正常。 但是现在不是流言了,而是有黄超人这样的名士背书的! 第339页 所有人面面相觑:难不成乔琏还真是女子? 第196章 在这个男尊女卑的古代世界,女性作者的地位是一件非常微妙、非常难以断定的事情。 这就好比男性为了让女性更容易被驯服,只知道乖乖听话,甚至断章取义出了『女子无才便是德』这种无稽之谈,然而真正的才女却又是受人欢迎的。所以真的是越没有知识的女子,就越受男子的尊重与喜欢吗? 不是那么简单的。 换言之,也无法说明在一眼望过去全是男性作者的小说界,女性作者就真的全都是地位低下了。只能说,在总体地位低下的同时,偶尔几个出众的女性作者,她们往往是各自圈子里的核心,凌驾于很多比她们更厉害的男性作者之上。 这没办法用道理来解释,但是是有社会学或者心理学依据的。 在一个群体中,数量相对稀少的异性总是天然的是所有人的焦点,这是纯靠性别优势,以一种完全不讲理的方式拉走别人的注意力。这就好比一个人过生日,不管别的人打扮的再抢眼,寿星也能以自己过生日的优势,毫不讲理地让所有人看着自己。 又比如,在近代东西方文化大变化的时期,都有过这样一件事——文化名人们趋之若鹜的某个着名文化沙龙,仿佛不进这个文化沙龙就不算成名一样,而这种沙龙往往都是由女性主办。 西方有乔治桑的文学沙龙,东方有林徽因的太太客厅。而且她们并不是那个时代的孤例,她们凸显出来的背后,是整个文学界的共同风气!乔治桑生活时代的法国,巴黎的贵妇人流行在家中招待诗人、音乐家、画家等等大家。而林徽因生活的北京呢,也多的是进步女性组织的聚会,据说《太太客厅》本来就是好几位女性杂糅出来的形象。 当然,这些女性具有很高的才能,当她们身处同时代优秀的异性当中,她们成了众人追捧的对象,这不仅仅是因为她们是女性的关系。 这其实也说明了男性的诉求——就是他们打压着女性的地位,但是人的骨子里是渴盼与自己同样高度的灵魂的。 这就好比男子说着女子无才便是德,但大部分人最后还是想娶一个有见识的才女。和一个无知妇女日常相处,恐怕日常说话都是一种折磨! 这种女子地位的微妙,在苏州最有代表性的例子就是女作者『如意儿』周莹。 周莹是苏州本地人,母亲是大户人家丫鬟出身,后脱了奴籍嫁给做小布商的父亲。这样的家庭让周莹得到了比较完整的教育的同时,相比同一阶层的女孩子更有一种大家见识——虽然只是婢女,但她的母亲到底是在大家族里呆过的,见识什么的比一般的市井女子强出许多。 宁娶大家婢,不要小家女。这话不能说完全正确,但之所以流行,还是有些道理的。 周莹从小就喜爱读小说,十二三岁的时候就尝试着往报馆投稿。一开始的时候自然是被退稿,但是她最开始的编辑很敏锐地发现这个小姑娘天分不错,于是开始了有意识地指点。 等到周莹十五六岁从书院结业,这时候的她已经在报纸上连载过中篇小说了。即便是一个男作者,这也算是很顺利的那一种了。何况她是一个女孩子...业界其实对女孩子更加的不友好。 也就是从此时开始,她全职写作,全部的精力投入其中,写出了至今为止都是她好评做多的作品《一十八年如梦令》,也自此开始了她颇有戏剧性的业内生涯。 《一十八年如梦令》是一部蛮好的作品,但也就是蛮好而已。 苏州是个巨大的怪物笼子,江南本来就是好手云集的地方,而苏州又集中了江南绝大部分的精华。可以这么说,能在苏州占有一席之地的小说作者,放到全国来看,那都不是庸手! 所以《一十八年如梦令》这种『蛮好』的作品,苏州一年总会产生个十几二十部。 周莹凭此走红没有问题,但想要藉此一飞沖天,从此鲤鱼跃龙门,这却很难——之所以说她的业内生涯很有戏剧性也就在这里了,最后她不只是成为了当红小神,更是小说销售量不输给某些大神! 最开始的起因不过是一幅画而已! 《一十八年如梦令》走红的时候请过画师画过书中人物,而小说中的女主人公正是以周莹为原型进行的绘画。 当时这个消息传出去,所有读者都争先去看画,想要知道小说中那位美若天仙的女主角到底是什么样子...作者真的有那么美么? 之后的事情就不用多说了...不管当时是不是无心插柳柳成荫,总之,周莹彻底火了起来。比她小说写得好的女子没有几个,而这些人都没有她好看。比她好看的不是没有,但写小说的才能就大有不如了。 之后的周莹非常小心地经营自己的事业,小说写了三四本,虽然再也没有《一十八年如梦令》一样充满灵气,但依旧是水准以上。而在小说之外,她积极与各种有才华的作者交往,不管这些作者当时有没有名气。后来也有很多原本名声不显的作者开始崭露头角,于是她的名气越发大了。 隐隐约约,仿佛有些『缪斯女神』的样子。很多男性作者着迷于她才华与容貌并存,以及与时下普通女子不同的见识与气度,甚至出现了苦苦追求她不得,一直痴心守候的人。 连翘一开始知道这位女作家周莹的事迹还小小的『哇』了一声,然后就是无限的脑洞——这位的事迹要是可以流传到后世,那必然就是一个传奇啊! 第340页 「周莹大家,您今日怎么心不在焉的?」一个年轻男子本来念着自己手上的书稿,抬头却发现眼前的女子正在发呆,不由得问了一句。 被称为周莹大家的女子看起来比年轻男子还要小,只二十岁上下。身穿一件藕荷色衣衫,除了一根白玉簪,只有几件银首饰做装饰而已。总的来说,是一个生的清秀可人,气质十分不俗的女子。 此时她回过神来,歉意地笑了笑:「...方才想起家中一件挂心的事情,实在是对不住...」 年轻男子本就对周莹十分崇拜,此时她又是这样的软语,自然生不出任何不满来。甚至主动道:「周莹大家有什么烦心事儿,可以说出来,说不定我也能帮着想想办法,略尽绵薄之力。」 「是家里的事情。」周莹轻巧地避开了这个话题,开始转而说起其他。直到她的编辑上门来找她,她这才送走了年轻男子。 周莹的编辑已经不是最开始带她走上这条路的编辑了,为了方便,她自己选的这个编辑是个女子。 编辑陈小霞似乎十分急切的样子,茶水也没有喝,只直接拿出了两份报纸:「之前打听的事情,各种消息传出来,大致上已经确定。若是没有什么意外,那位乔琏先生,确确实实是一位女子。」 犹豫了一番,这才接着道:「据说生的十分貌美。」 陈小霞能够被正当红的周莹选中做编辑,不仅仅是因为她是个女子,她还是很有能力的。在这几年周莹的事业经营中,她功不可没。 到如今,因为周莹的榜样作用,很多报纸、书商都在想办法培养类似周莹的作者——没办法,那样的钱实在是太好赚了。陈小霞一直小心警惕着这些,她很清楚,周莹的地位远没有其他小神来的稳固,如果有一天出现了很多和她一样美貌的新人,小说只要有可观之处,不说被取代,至少受到很大影响是肯定的。 这几年周莹一直注意和其他有才华的作者交往,除了提高自己的格调与身价,就是为了防止善变健忘的读者们轻易抛弃她。有这些有才能有地位的作者围绕身边,帮自己抬高身份,后起之秀没那么容易越过她去。 到目前为止,虽然苏州出现了几个捧出来的『美女作家』,但是没有一个能撼动周莹的地位。直到这一年的深秋,行内开始陆陆续续传出一个新闻,说是去年崭露头角,今年就如日中天的乔琏,其实是一个女子! 一开始陈小霞觉得荒谬,这也是很多人第一次听到这个新闻时的真实感觉。不只是因为从来没有过这样厉害的女作者,也是因为对方的风格实在看不出来是个女作者...不,其实不能这样说,乔琏下笔对女性角色都十分温情这一点还是能比较勉强地佐证的。 反而是坚持主角『一夫一妻』这一点不算什么...因为许多男性作者写才子佳人小说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反而是很多女作者写市井小说,并不避讳塑造一个妻妾成群的男主角。 但说实在的,这种对笔下女性角色发自内心的温情并不是多有力的证据。 但是随着事情的不断发展,陈小霞不得不重视起自己原本认为荒谬的消息。一个人两个人这样说,不算什么,那么十个八个呢? 新走红的『山阴亭旧友』金凤并不是陈小霞手下的作者,但是也是自家报社的。陈小霞听说他借原本和宋文静的关系见过乔琏之后,立刻向他打听了一番这件事。 赞不绝口,他对乔琏赞不绝口,同时肯定了对方是个女子的事实。 不是陈小霞敏感,而是乔琏作为敌人来说实在是太强大了!如果她真是一个女子,并不需要她生的有多美,哪怕有些不如周莹,但只要『稍有姿容』,就足够冲击周莹的地位了。 容貌和才华是周莹的两大武器,但是单单拿出任何一样,其实都没有太过强大。她之所以走红,在于两者的结合。 而乔琏呢,或许容貌稍有不如。但既然那样的才华,又何必再有最高的美貌,只要过得去,再稍作包装,就足够她成为读者心中的新女神了! 就在这种忐忑中,苏州名士黄超人的评语传来,这才真正让陈小霞坐不住! 第197章 「陈姐姐想的太多了一些,就算这位乔琏先生何等出色,那又与我有多大干系?若真是这样就着急起来,这几年我苦心经营算什么?」周莹这样说着,陈小霞却不信。 她知道周莹这个人外柔内刚,看着是江南水乡最柔弱的那种女子,其实心里十分要强。再为难的事情也强撑着,绝不会让自己的显得狼狈不堪。此时心里肯定也对这件事上心了,毕竟事关她一直用了全副精神经营的事业,哪能真如她自己所说的那样轻松! 周莹见陈小霞不信,只得道:「陈姐姐真多虑了,这世上写得好小说的新人多得是,但是除了个别不堪的外,其余前辈都是十分欢迎,平常多有提携。若是按陈姐姐所想,岂不是个个要防着有人来抢饭碗,再不能安生了!」 这话听起来很有道理,市场这么大,一个人又吞不下。在市场还没有饱和的情况下,行内对新人都很好,并没有这些人是要来动咱们面包和奶酪的威胁感。 但是这话说的不对,应该看到的是周莹能有如今的一切,其实很有一部分原因是她身上的光环——类似小说界第一美人,文坛女神之类的。当她身上这个光环没有了,商业价值自然立刻大打折扣,这又和普通的行内新人老人那一套不一样了。 第341页 周莹看陈小霞颇为勉强的笑容,也知道自己这些说辞根本煳弄不住懂行的人。也只能放下自己一直戴在身上属于女神的『偶像包袱』,露出一抹苦笑来。 「这件事我确实有些在意...可是在意能如何呢?来一个差不多的我们就防备一次,这几年下来其实我心中也累了。至于乔琏,她的小说我也看过。」 说这话的时候周莹是微微低着头的,只道:「小说写的那是真好,说实在的,我不如她太多了。见她小说就知道老天爷赏饭吃该是什么样子——看完她的小说我就想我能不能写出这样的小说,后来我自己先摇头。」 周莹终于抬起头来:「有这样的才华才真叫做巾帼不让鬚眉呢!人家原来那样说我,也不看看我上头压了多少个男子!换成是这个乔琏,她就是男子,也是其中最拔尖的了。」 陈小霞却不能看着周莹这样自轻,摇头道:「话不能这样说,你已经将这个世上绝大多数男子比下去了,这才说你巾帼不让鬚眉,这有什么不对的——说起来,这个乔琏若真是男子,那倒还好些,至少就不关你什么事了。」 周莹对此也只是苦笑,苦笑之后也安慰陈小霞:「往好处想想,这也是为咱们女子争气了。」 说到这里,周莹又乐了起来:「再者说了,这些事我经营了几年。各处结交的人脉多不胜数,就算那个乔琏再好,等到能夺去我的风头与光彩,那也是好几年后的事情。」 周莹虽然确实因为感到隐隐的威胁而心神不宁来着,但是她说的话也是真心的。作为一个女作者,她太知道女子出头有多不容易了。此时来了一个乔琏,抛开威胁、竞争这些东西不提,她心里多少是觉得高兴而且好奇的。 高兴是因为有了这样一个同道,好歹女作者的招牌不用她一个人支撑了。这几年因为她支撑起这块招牌的缘故,她没少觉得压力大——做得好是应该的,她本来就是女作者的门面,做不好就是千夫所指。喜欢她的人和讨厌她的人一样多,就是这个道理了。 陈小霞还为她不平来着,她自己倒是接受良好...欲戴皇冠,必承其重,既然享受到了这块招牌带来的知名度,那么背负起其中的责任也是应该的。 现在有了一个乔琏,若真是女子,从此之后女作者的招牌该换人了罢!说真的,在失落之外,也是有一些如释重负的。 至于说好奇,那也是必然的。周莹看过乔琏的小说,也曾经和别人一起猜测过这个乔琏是何方神圣。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或者说同行,她也是很有兴趣的...所以乔琏到底是个什么人?是个什么样的女子? 想了想,周莹询问陈小霞:「你说我办一个小宴,请几位同行来,其中也包括这个乔琏,行不行?」 陈小霞停了连连摆手:「不成不成,这个真不成!传出去了恐怕引起是非来。」 这几年周莹经常举办类似后世沙龙的文学聚会,但是如果邀请者中如果有女子,那就要格外注意了。瓜田李下的,不管周莹到底有没有为了保持自身地位打压后辈的意思,也会让人有一些联想的。 平常也就算了,这次却是找风头正盛的乔琏,说出去恐怕就要引起无谓的猜测了。周莹在业内有一半的名声必须依靠她的『女神人设』,嫉妒贤能的传闻显然是要崩人设的,陈小霞第一反应就是阻止自家作者的奇思怪想。 「唉!」周莹也不是不懂这个道理,只是依旧忍不住嘆气。有的时候她也会后悔当年《一十八年如梦令》画了那幅画,如果没有那件事,或许她没有如今的地位与事业,但是无疑也会活得自在的多。 相比起周莹小心谨慎,连翘显然要放飞自我的多——她根本没有人设,也不靠人设吃饭,那...那当然就随便啦! 自从她在苏州的圈子里渐渐有了朋友,各种活动玩耍就多了起来。连翘是有自己原则的,做五休二,五天写小说两天休息。至于具体哪一天休息,这并没有限定死,看各种活动安排。 有的邀约实在让她感兴趣,她肯定是会去的。 在接触到黄超人这个朋友之前,连翘平常的邀请虽然有一些,但也说不上有多少,筛掉一些确实不想去的,剩下的大都能去。然而黄超人这位名士影响力实在是太大了...或者说,经他口说出来的这个消息实在是太爆炸性了! 乔琏竟然是个女子!!? 好奇之心人人皆有,相较于欣赏乔琏的,好奇她的人反而更有动力——原本大家就已经知道乔琏来苏了,就算找不到人,也可以找宋文静啊!有不少大佬想要见到人还是挺容易的,但是他们没动手。 此时晓得乔琏是女子了,好奇心爆棚,立刻就行动起来了。一时之间几个据说和乔琏有交情的被烦的厉害,特别是宋文静,大家都知道他是乔琏的编辑,平常又一惯与人为善,不找他找谁呢? 有些不相干的人,宋文静就能推掉。但是有些确实有交情的大佬就不能那样了...再者说了,说不定连翘也想和这些人相交呢,宋文静也无法替她做决定。所以这些人的邀请被一股脑地递到了连翘手上,无论是去,还是不去,都由她自己决定。 连翘也没有客气的,想去的就去了,不想去的就拒绝,没有一点儿拖泥带水的。 这倒是让宋文静有些好奇起来,在宋文静的感觉中连翘是一个比较有情商,懂得社交潜规则的女孩子,和许文华那个反社交完全是天壤之别。而这样的连翘,在面对这些很有社交属性的邀请的时候,他以为会慎重一些的。 第342页 宋文静的疑惑反而让连翘觉得有些不解。 「宋先生的想法我大概能明白...但是宋先生只怕是想错我了。」连翘笑着指了指自己,顺手去抢最后一块核桃糕:「别抢别抢,最后一块是我的!」 本来正要下手的人是许文华,见她为了一块核桃糕能和他干架的样子,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手比连翘快的多,拈起最后一块核桃糕往连翘嘴里一塞:「吃你的吧!」 朱敏在一旁敲起碗来:「这算什么,文华你偏心眼太过分了。刚才这件事要是换成我来,还能吃到点心吗?」 这话说完,不要说许文华了,就是正坐他身旁的唐宋也拿看傻子的眼神怜爱他。嘆了一口气:「朱敏吶,这人呢,贵在有自知之明,首先你又不是一个女孩子。他许文华再不怜香惜玉,也没有和一个女孩子抢一口吃的的道理。其次你不是乔琏先生,这便万事都休了。」 许文华这个人为人一向评价两极分化就是这个道理了,他并不是对朋友没有宽容、体贴、忍让等等好处,只不过这厮喜欢看人下菜而已。归类为『误交损友』的朱敏恐怕是没有机会享受这位大才子的『和颜悦色』了,同时他对连翘多有照顾却非常正常。 这一点不仅宋文静、唐宋等闲视之,就是朱敏也没有编排什么——话说许文华这个人不就是这样的么,他看得上的人就是天仙,对待天仙自然有所不同。 连翘相当艰难地将糕点咽下去,也没有搭理朱敏和唐宋的斗嘴,对宋文静道:「那些我不愿意去的邀请自然有办法推脱——已经答应别人了、要写小说文稿等等,只要想找理由,还愁找不到体面的吗?大家面子上过得去也就是了,至于其他,想要讨所有人喜欢?饶了我罢!」 连翘摆摆手发自真心道:「这世上就连银子都不是人人都喜欢,还有人要说『视金钱如粪土』呢,何况是一个人了。那样过日子累死了也得不到一个好,我又不傻!」 这话说的许文华大为赞赏,立刻给连翘倒了一杯米酒,击节称赞:「正该这样,原来我见你将心思花在微末小事上还以为你跟着文静兄学了些没用的,现在才知道并不蠢笨!」 连翘一口饮尽米酒,相当不满道:「夸人就夸人,不能好好来吗?偏要怎么讨人嫌怎么说!」 对于许文华对自己人际工作的种种轻视,宋文静向来是有唾面自干的觉悟的。只当作没听见一样对连翘道:「这一次其他的邀约也就罢了,『潇湘楼主』王思齐的邀约你还是考虑考虑罢!」 连翘立刻反应过来:「写《红璎珞》的潇湘楼主?」 说王思齐连翘可能并不知道,但是说『潇湘楼主』她就相当清楚了。嗯,才子佳人小说作者,大神级别。更具有个性还的标籤是『许文华最大的行内对手』——没办法,谁让两个人的写作题材重合呢。虽然不是没有其他大神写才子佳人小说,但是全国有数的大神中以他俩为才子佳人小说的招牌。 更何况两人还都在苏州活动...大家,特别是苏州这边,总免不了拿来比较一番。 第198章 许文华是有名的『玩咖』,称为他行内最大对手的王思齐巧合的也是一个『玩咖』。相比起许文华在苏州城内住河房,只偶尔去城外开『爬梯』,他显然是更加玩的开的一个。 具体来说就是,许文华的『玩咖』更有一种文艺青年的小资情调,常常研究美食美酒好戏文,末了还有好随笔出来发表。潇湘楼主王思齐就要更加接地气,宅子置在城郊,堪称当代版夜夜笙歌。每逢玩乐的日子,大门四开,好酒好肉好歌舞招待,谁去都可以。 ——虽然是城郊,但是苏州城早就住不下了,城郊其实就是城外城!总之不乏热闹。而且相比起城内,城外城的房价虽然也不低,但至少不会有拿着钱买不到地的忧虑。以王思齐的身家,想要建一座足够几百人开爬梯的豪宅,并不困难。 这样说起来王思齐的聚会应该沦为和作者聚会一样的东西了,不甚珍贵,稍微有些名气的作者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了才是。 然而事情并不是那样,王思齐豪宅爬梯是有一些规矩的。不请自来的客人虽然也有招待,但只是在外面供一些食物,只能在内宅之外走动。只有王思齐自己请的,以及请的这些客人带来的客人,才算是他真正的客人。 这些人往往都是小说界的一时之选、美质良材,去了之后立刻会被引入内院,受到最好最热情的招待。 相比起许文华孤高自许,对才能稍次的人往往白眼相待,而对他欣赏的人也很难直率地说出自己的喜欢。王思齐无疑是亲民的,这些客人往往能够get到『潇湘楼主』把臂同欢成就。 不过话说回来了,王思齐一开始就限定了只有自己看重的客人才能得到这个待遇。只能说他的亲民是相对而言,实际意义上依旧是一个非常高傲的人,和许文华并没有本质上的不同。 按照连翘的理解,这些名重一时的人就是当代的文学家、艺术家。而歷史上古今中外被称为文学家、艺术家的人,高傲才是正常的!只不过有的人并没有体现出来而已。所以王思齐这个样子。连翘是很懂的。 连翘如今就属于被正儿八经邀请了,给这位文坛大佬面子也是应该。 「既然是潇湘楼主相邀,自然是要去的。」一方面连翘并没有见过王思齐,多少对这位有些好奇。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王思齐的小范围聚会盛名之下无虚士,多的是此时小说界的杰出代表、青年才俊。 第343页 不管怎么说,走这一趟,就当是见见那些只出现在传闻中的作者也好啊! 对于连翘立刻答应下来这桩事,宋文静和许文华的脸色大相迳庭。如果说宋文静是对连翘的『懂事』露出了老母亲一般的微笑,那么许文华也是当娘的,只不过他是后妈而已。 「呵,那老匹夫那里有什么好去的?」许文华摆出一张后妈脸,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 大概是因为两人都是同一题材的作者,也都算得上是年少成名,对方又是前辈。所以许文华文风虽与王思齐不同,但当年出道的时候也曾被称为王思齐接班人。一般的新人或许会觉得这是对自己的肯定,然而换成是许文华么...... 可以想像了,这只会让他觉得不爽而已。后来他开始怼前辈,王思齐就首当其冲,成为他初出茅庐时下手的第一人。于是单方面的不爽变成了两个人互看不顺眼——许文华脾气不好,难道王思齐就是好好先生了么?不存在的。 文化人的事情,不要以为有多文雅,报纸上发文章打嘴仗就不是打仗了吗? 这嘴仗一打就是两年,差点没打出脑子来。也就是这几年,许文华的嘴仗对象越来越多起来,两人的嘴仗这才显得没有那么闹腾,然而三不五时还是要闹一闹的。 连翘支着下巴不解:「据说潇湘楼主才四十出头吧......」 唐宋摊摊手表示无奈:「面对王思齐前辈的时候,文华那厮向来没有什么好话。再者说了,相对文华,王思齐前辈确实大了一辈。」 233333 连翘当然不会掺和进许文华对王思齐的么抹黑,贊同这件事是不对的,人家王思齐和她可是往日无雠,近日无冤的!然而『顶风作案』反对许文华,那也是万万不可的。许文华立刻能调转枪口,转而对她口诛笔伐起来,就好像她是什么十恶不赦之徒一样。 这样说起来,许文华还真有一点讨人嫌呢...连翘忍不住这样想。实际上许文华本来就很受一些人的不待见,不过他身上也有一些自己的好处。 譬如他的不假辞色并不是势利眼,对那些他看不上的人是这样,对那些身居高位有势力的人他也是这样。又譬如他的刀子嘴豆腐心,嘴上很厉害,实际上又很容易心软。还有对认可的朋友,他从来都是能两肋插刀的——即使他有的时候表现出很嫌弃的样子。 他的好处还有很多,这也是为什么他被一半的人讨厌的同时,又被另一半的人喜欢。 虽然许文华百般『诋毁』王思齐,但临到最后却不情不愿道:「到了那一日,你跟着我走就是了。」 王思齐的豪宅爬梯只招待同行,类似宋文静、唐宋这些其实是不算的。所以算来算去到时候能和连翘一起去的只有许文华——虽然金凤、陆心远等人也是熟起来的同行,但人家去不去还两说。就算去...关系亲疏远近看,那也不能和许文华这些最先和连翘相交的人相比。 这时候惊讶的人就换成是宋文静他们了,他们可是很清楚许文华的...许文华还真去过王思齐的聚会,王思齐当时不知道怎么想的竟然请了他。但是这种事情也就是一次而已,之后王思齐再也没请过许文华。许文华这个人高傲的厉害,没有王思齐的邀请,怎么肯去对方的聚会! 这次显然也是没有邀请的,他要去就是连翘带着去了。 当然,如果他硬要刷脸进去,靠着他的名气的地位,王思齐也不可能真的让人把他拦在内宅之外。 许文华在惊呆了的小伙伴中间轻轻哼了一声:「你说的站我这边的,可不能让你被那个老流氓教坏了!」 改了骂人的词...还有当初说的站你这边,那是指的另外一件事啊!怎么被曲解成这个样子了?连翘简直不知道应该吐槽哪一个比较好了。 不管怎么说,到了约定好的那一日,连翘便和许文华一起坐小舟去了城外行内鼎鼎大名的『王宅』。 怎么说呢,好听一点,扑面而来的土豪气息。难听一点...其实有点暴发户。 江南一带的园林虽然都是精雕细琢出来的精品,造价往往不菲,但这种奢华往往不会直白地显露出来。就好比一块造景的太湖石,表面上只不过是一块造型奇特的石头而已,不懂行的哪里知道那有多值钱! 王思齐的豪宅却不是这样,这位连翘还没有见过的行内大佬似乎将这座庄园一样的豪宅当成了自己的私人王国,终身游乐所在。所以极力地兴用土木。同时一改江南园林朴素淡雅,低调中奢华的风格,多楼阁,多高屋,饰以许多金银,颜色华丽。 不能说不好看,俗到了极点反而很和谐。唯一不对的地方在于王思齐并不是豪富人家出身,所以缺乏底气。体现在整个豪宅风格中就是煊赫夺目之华丽有所欠缺,倒是显得空洞了。只能说还好对方还是有审美的,所以不至于俗气。 不过这对于许文华来说显然非常值得吐槽,他一脸的『没眼看』,掩住眼睛道:「这许久没见,竟然还是这样村气——走了走了,里面还强一些!」 连翘只能笑着跟上。 连翘将一张小笺交给门房,门房就知道这是自家主人请的人了。立刻叫了一个小厮领路——他们这些正经客人会走另外一道门通出来的路,这也是免得路上被人绊住。要知道这些正经客人都是同行中的明星,多得是没出头的人想要拉关系! 第344页 小厮走在前头引路,待到了后宅小园,围绕着一个大亭子,已经非常热闹起来,看来来了不少同行。 此时小厮带着连翘和许文华过来,热闹中还有许多人没有注意到。倒是有一个正对着许文华和连翘这边的,惊地睁大了眼睛,抓住身边一人道:「你替我看看,我是不是花了眼!许文华那厮竟然来了!」 「许文华怎么可能会来——」旁边的人不假思索道,然而话说到一半就闭嘴了,因为那个穿着一件紫色大衫,戴着一顶玉冠的人不是许文华又是谁! 这一下就如同捅了马蜂窝,立刻所有人都看了过来。 连翘在众多目光中感到亚歷山大,也更深刻地认识到许文华在行内的影响力...不管这些人对许文华到底是个什么态度,至少能吸引这样大的注意,这就足够说明一些事情了。 众人拥簇中一个年纪大约在三四十岁的男子出来了,这人一副富贵闲人的打扮,精气神还特别好。从亭子中出来,哈哈大笑:「今日是老天要下红雨、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么!你许文华竟然会登我家的门!」 连翘这才知道这位就是业内大神『潇湘楼主』王思齐!据说已经四十出头了,看如今的样子说是三十五六也丝毫不违和啊!连翘这样想着,觉得这人一定是活得很快活的那种人。 王思齐说着,自然而然地注意到了许文华身边的年轻女子。实际上他一开始就没有忽视过,无他,颜值高啊! 不同于别人会想这是不是许文华一个平常女伴,在几年的嘴仗中更加了解许文华的王思齐想都没有往这方面想。在小厮把小笺送上之前,他脑子里灵光一闪,脱口而出:「这便是如今大红大紫的乔琏了吧!」 第199章 又是『潇湘楼主』王思齐家办聚会的日子,许多闲着没事儿的作者就跑过去蹭吃蹭喝。就算没办法接触到被请进内院的业内明星们,好歹彼此之间还能互相结交一番,多个朋友多个机会,很多人是这样想的。 对于整个江南都很有名气的『如意儿』周莹,自然没有普通作者的烦恼...她若是来王思齐的大爬梯,肯定是被请入内院的。 事实也是这样,有小厮在前引路,一路穿过长廊、夹道和几道小门,这才来到了后院的园子里。 此时已经是深秋了,到处草木枯黄。内院的小园子却和别处不同——王思齐的喜好,树木喜欢松柏等常绿树木。至于花卉草木也各有讲究,配上盆栽的各种珍品菊花,明明是个深秋的小园子,却丝毫不见凋零。 周莹不是第一次来王思齐家宅院,周围的景色都是很熟的了,并没有多看。只往聚集了很多人的一个亭子看去,发现那里足足围了两层人,其中还包括许多她的熟人。 也有没有聚集在亭子的人见到周莹,忙打招唿道:「周先生今日也来了?」 周莹也笑着回应,然后问道:「王先生去了哪里?」 『先生』是一个敬称,特别是文人之间很爱用这个。如今小说作者们崛起,彼此之间最常用的称唿就是『先生』了。 潇湘楼主王思齐是今日聚会的主人,周莹出于礼节是肯定要先打个招唿的。原来那人朝亭子里努了努嘴:「喏,潇湘楼主正在那儿呢!你也知道,咱们这位大家是个博家,此时恐怕正乐不思蜀呢!」 『博家』的『博』指的是赌博,嗯,其实就是说王思齐是个赌鬼! 王思齐好美酒、美女,平常消遣就是赌博,这都是业内有名的。平常交往最密的一帮朋友也都是业内有着同样爱好的一批——也是小说行业三教九流都有进来,想要找到同道倒也容易。 对此,之前和许文华前来拜访的连翘就深有体会。 王思齐乍一见到许文华身边的连翘就灵光一闪叫出了『乔琏』这个名字,其他人这个时候还没有反应过来呢!而就在这没有反应过来中间,连翘已经捏着帕子道了个礼:「王前辈谬赞了!」 这就是承认了自己的身份,不管旁边许文华的晚娘脸,王思齐好似街面上小流氓一样围着连翘转了两圈——就像是要调戏小姑娘一样。 然后哈哈大笑起来:「不错不错,是个美人!」 这才转头对后面的朋友道:「今日有喜,竟然认识了这样一位美人,非得好生庆贺一番!我那里还有几罈子窖藏十几年的绍兴酒,正该今日喝!」 连翘却实在被他这番话吓着了...只能说,现代人相比古人来说,总体上是更加开放了。然而具体到某人某事,或许是收敛了很多。 应该说,社会总体的压抑,这才诞生了某些事某些人的放浪形骸! 说完后王思齐像是这才注意到许文华:「你怎么也来了?」 似乎大有不满之意。 许文华比他更不满:「你当我愿意来?你这儿村气成这个样子,来一次都嫌多!这是连翘要来,我是怕她跟着你学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呵呵。」王思齐相当没诚意地笑了笑,对于许文华的话相当鄙视——大家谁不知道谁呢!就算你许文华没我玩的疯,但是玩乐东西大家谁又是个雏儿么?这个时候倒是把自己摘的干净。 另一方面,王思齐也觉得传闻并没有说谎。传闻中许文华和这位新入苏州的『乔琏』关系非常不错...这让王思齐更加感兴趣了。 虽然许文华这人在他眼里浑身都是毛病,但是不能够否认的是许文华欣赏和交好的人至少都不无聊,得是确实有让他另眼相待的地方才是。 第345页 王思齐和许文华在喜好上最大最明显的一个不同就在于许文华在女色上面非常谨慎,毕竟他是一个当代的理想主义者,想要在这个一夫多妻的时代追求一生一世一双人。对于男女之事上从来没有过放纵,当然,这主要是他对那些也没有什么兴趣。 王思齐就不一样了,似乎他在这件事上更符合人们头脑中艺术家的感觉——总有女子投怀送抱,而他自己也在女子的鑑赏中有一套他自己的标准。 他擅长看美人,而且是各有风情的美人。有一些空有美貌然而千篇一律的,并不能入他的眼。相比起美人皮相,他显然是能够看到骨相的那一个。 除此之外,女子的脾气、秉性、喜好、才能等等,都是评断的标准。 说实在的,能够让许文华欣赏的女子,这样的传闻,比知情者交口称赞的美貌更加让王思齐感兴趣。毕竟,美丽的皮囊千千万,然而有趣的灵魂万中无一啊! 王思齐敷衍笑过之后不去看许文华,而是和颜悦色地对连翘道:「别听他的,就好像他是什么好东西一样。再者说了,咱们这些人就好比古时的诗人词人,难道要拿礼法那一套束缚我们——乔琏先生,能喝酒嘛?」 这时候僕人已经将王思齐之前说过的窖藏十几年的绍兴酒抬了出来,连翘不假思索:「白酒不行,不到一升也就罢了!若是王先生家的绍兴黄酒,多少也是奉陪的。」 古人喝酒说分量,一升差不多后世一斤多一点儿...如果说这是果酒之类倒还算正常,但是白酒就很厉害了! 酒的两大类,一类是度数比较低的发酵酒,另一类是度数比较高的蒸馏酒。葡萄酒、啤酒,以及在华夏比较主流的黄酒都属于发酵酒,这也是古人喝酒的主流。至于以烧刀子、二锅头等为代表的白酒,属于典型的蒸馏酒。 别看在后世白酒一统天下——啤酒虽然因为度数更低的原因老少咸宜,但在人们的印象中这就是个舶来品,所以一直无法拔高到国酒的地步。实际上古代在相当长的时间中黄酒才是主流,度数过高的白酒一般是北方游牧民族,以及底层劳动人民的饮品。 古诗里说『李白斗酒诗百篇』,十升就是一斗,这酒量听起来也是玄幻了。但是换成是和啤酒差不多度数的唐代黄酒就会觉得没那么夸张了...最多就是喝多了上上厕所,然后接着喝嘛! 而王思齐说的绍兴酒,绍兴最有名的就是花雕酒(女儿红、状元红都是别称),所以说到绍兴酒,指的其实就是花雕。而花雕酒就是典型的黄酒,一般就是十几度,二十度不到,比啤酒高。但是和后世已经疯狂的白酒相比,那依旧是个弟弟。 连翘的酒量一直是个谜团,如果是穿越之前,她绝对是千杯不醉的典型人物。这不是她喝的多了练出来的,而是天生的。不过和普通的年轻人不同,她喝白酒反而比较多——因为她从小就有一个拿筷子沾酒给她尝味道的家长! 穿越之后就不甚清楚了,直到到了苏州,没有了吴美娘管束,她才尝试着试了一下自己的酒量...显然依旧是她原本的体质。这也是她今日能够这样夸口的原因。 王思齐听了大喜,请她上座,又指了指桌上的叶子牌:「乔琏先生会这个?」 相比起喝酒,连翘对玩这种『小游戏』反而更有信心,傲然道:「往昔在家中的时候,姊妹兄弟无一人能赢我!」 说实在的,如果只是称霸家中,这不一定是什么顶尖高手,但是这也至少说明连翘是一个熟手了。 王思齐当下哪里还耐得住,立刻招唿连翘,喝酒的事情不用急,到了饭点再说。先打牌才是正经的。于是一时之间,洗牌声哗啦啦。 古人的赌术不可小觑...但是时代是发展进步的,特别是数学方面,后世胜过古人很多。如果不出千的话,现代数学为基础的算牌对古代的博家小技巧,那是很有优势的。 具体体现在连翘上桌之后的战况,不说把把都赢,但是十几圈下来,面前小抽屉里的钱就放不下! 这是打叶子牌专用的桌子,每一方都会有一个小抽屉用来放钱。这个抽屉自然不大,放散碎银子倒是能装不少,但换成是铜钱,那实在装的有限。 这时候自然有僕人上前帮连翘将铜钱换成碎银子,只有一小部分依旧留下,方便打牌的时候彼此算帐。 许文华也是这方面的熟手了,但是却是第一次见连翘玩儿这些。见连翘手指灵活,三下两下便垒起『长城』来,显然是真正的行家,而不是赶鸭子上架来着。 更重要的是她在那里出牌迅速,神态轻松。相比之下其他三家在她赢了这许多之后都慎重起来,特别是王思齐,整个人抓耳挠腮的——王思齐好博戏,但是他的技术水平出了名的一般。若是没有牌友放水,一般都是输家。 连翘又打了十来圈,这次小抽屉又满了。觉得万事过犹不及,便站起身来道:「便到这儿罢!」 王思齐却不放过,拉住她道:「这是做什么?赢了钱就要走?不成不成,绝对不成!」 连翘无法,只得坐下来继续。也就是这个时候她真心觉得这位潇湘楼主确实没有辜负外面的传闻,她这算是亲身体会到了! 又打了几圈,忽然周围围观的一个小声提醒王思齐道:「思齐兄,周莹先生来了!」 第346页 王思齐挥挥手,似乎已经玩上头了:「管他哪一个,先等我玩完这一圈再说!」 山不来就我,我就来就山。看到王思齐在玩儿叶子牌,周莹根本没指望他能来主动招唿,非常熟门熟路地主动上前:「我知道王先生的脾气秉性,这时候别说是我了,就算是七仙女来了也是不会招待的。」 说着看到了亭子中站着的许文华,心里惊讶。 周莹和许文华并不熟,主要是许文华对她有些成见。周莹虽然是一个很热衷于经营事业、连结人脉的人,但是这些年顺风顺水习惯了,也有自己的骄傲,再加上年轻女子的矜持,怎么也做不出热脸贴人家冷屁股的事。 但是周莹对许文华还是有些了解的...这位怎么会登王思齐家的大门。 也就是这时,牌桌上坐着的连翘又赢了:「赢了!今日就到此为止罢!不然没完没了了!」 其他三家忍不住哀嘆起来,不是为钱,他们玩的不大,只是图个乐呵而已。但是输了总归是让人沮丧的,特别是王思齐,呜唿哀哉道:「乔琏先生是拜了什么神仙——不行不行,接下来喝酒,我再不能输给你了!」 乔琏?周莹反应过来立刻拿眼睛去看,却看到了一个非常年轻的女孩子。 第200章 周莹听人说过,说『乔琏』是一个年纪很轻的女孩子,但是她没有想过这样年轻! 一开始说年轻,她并没有放在心上。此时小说业的女子又有几个不年轻的?除开少数嫁人之后依旧在写作的,大多数的女作者都是未嫁的。像周莹这种将将二十岁的,已经算是年纪比较大的了。 不是没有更大的,但那毕竟是少数!真要说起来,还有发誓终身不嫁的呢! 但是『乔琏』的文风那般老到,不仅才华横溢地惊人,其中很多东西还非得是读过不少书,又十分能体察人情的人才能写得出来的。这样的一个作者,是女子并不真正让人惊奇,重要的是,应该是那种有经歷有见识的女子。 这种女子的年纪都不会太轻。 之前说『乔琏』年轻,周莹并没有放在心上,只当是人家长的年轻面嫩罢了!然而此时看着那个推开叶子牌,站起身来的女孩子——生的唇红齿白、花容月貌是真的,但脸上犹带着的一丝稚气也是真的。 这一会王思齐没有再强连翘一定要接着玩儿了,一个是快要摆宴了,另一个则是他心里清楚,连翘恐怕不是运气的关系,而是真的比众人技高一筹。 连翘见总算摆脱这位,也松了一口气,拉开抽屉将铜钱和银子都散给周围原本伺候的僕人,所谓『吃红』,就是赢了之后给旁人沾沾喜气的意思。至于那些同行们,连翘倒不好意思给人钱了,所以免了。 只最后剩了一把银子,连翘一股脑塞给了许文华:「来,给你吃红。」 吃红这种事其实常见于大人给孩子,许文华多少年没有吃过红了,还愣了一下。但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于是愣过之后立刻打开了自己的荷包,装银子进去。懒散道:「既然是这样,那便多谢乔琏先生了!」 「什么啊!」连翘笑骂。『乔琏先生』这个称谓许文华基本不用,原本还叫『连小姐』,如今都是直唿其名的。现在敬称起来,一听就知道是在调笑。 僕人都谢过连翘,这才开始收拾叶子牌,并将这张桌子搬走。 王思齐则是站起身活动了一下手脚,这才注意到周莹来了。于是也不管其他,对连翘笑道:「乔琏先生果然技高一筹,在下今日算是服气了——来,我给先生介绍一位好友。」 「这是周莹大家,乔琏先生总该听说过她的名字罢!你们二人都是当世的奇女子,百个男儿尚且不及,正该认识!」连翘顺着王思齐所指的方向望去,见是个极清秀的女子,典型的江南水乡美女,心知这就是『如意儿』周莹了。 王思齐又对周莹道:「周莹大家,这位便是最近凭藉才华名震江南的乔琏先生!我今日才第一次见她便知不是凡俗人等——叶子牌耍的好,据说喝酒也厉害呢!你们两个这样的,英雄惜英雄,在我这里就算是结交啦!」 旁边许文华撇了撇嘴,对于王思齐对周莹的评价非常不以为然。但是他只是个反社交而已,并不是丧病。这种场合他就算是有些意见,也不会特意跳出来尖酸刻薄一番,于是只在一旁当作什么都没听过罢了。 连翘虽然受了不少许文华的影响,但她对周莹并没有许文华的那种成见。这主要是因为她自己就是个女孩子,对于女孩子的职场生态更加洞若观火,对于周莹的选择能比较理解。再者说了,她穿越之前的时代,自媒体发达,炒作、营销之类已经从少数人的事情变成了一项全民都有些了解的技能。 从连翘的眼光来看,周莹属于很正常的营销。在后世,一个普通的公众人物都会做到这种程度了! 此时见到这位业内颇有传奇性的前辈,抿着嘴笑了,大方道:「是周莹先生?真是闻名已久!我的原名是连翘,随便周莹先生怎么称唿!」 周莹惊讶地发现对方身上有一种奇特的自信、昂扬、大方...这些在别人身上也有,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像这位『乔琏』先生一样,综合在一起有了一种特别的魅力。 这种魅力并不是某一种特质带来的,而是很多特点综合起来的结果——她和如今的女子大相迳庭! 第347页 一般的人没有周莹这样细緻入微的观察力,最多就是觉得连翘可亲可爱,亲和力十足,愿意和她相交而已。而周莹能够明白,这是她身上的一种人格魅力...很多人特意去学最终也没有什么结果,而有的人好像天生就有这样的能力。 非要说的话,眼前的这个姑娘好似天生就不知道人与人之间交往的艰难,她不知道害怕,不知道踌躇,或者说她知道了,但是不怕那些。所以才能有这样自然展样的表现,落落大方到让人如沐春风! 这就好比驯马,人驯马的时候必须要轻松和善,因为驯马的人如果紧张,那么受到感染,马匹也会紧张。人与人相交也是这个道理,一方如果扭扭捏捏、心有迟疑,那么另外一方也会因此产生差不多的感觉! 连翘并不知道自己有这样高的评价,实际上她就是很正常地和人交往罢了,她从小到大就是这样,周围的同学朋友也大都是这样......非要说的话,或许是经过了几十年,新一代的女孩子成长起来,大都都有了曾经人们所追求的『新时代女性风貌』了吧。 实际上就是这样,新老社会之交的时候一些追求积极进步、思想解放、独立自主的女性在她们的时代是真正的新女性,受到有识之士的各种赞美。而时间过去几十年,大多数女孩子其实已经达到那个程度了。身处其中,大家甚至习以为常! 深秋时节,酒宴自然不好摆在外面。王思齐便吩咐家人收拾出了一处花厅,这花厅前面就是山子卷棚。花厅门窗俱打开,外面的景致极好,又不会让客人吃一顿饭倒把饭菜吃凉了。 山子卷棚其实就是房子前面的屋檐伸出去一大片,往往养上许多花草,放上方便休息的桌椅等物——有点像后世的花房。所以有钱人家修一个山子卷棚不只是给房子加屋檐就算了,重点是山子卷棚周围得造景,得让人在山子卷棚中休息的时候觉得美不胜收、心旷神怡。 也就是因为这样,花厅中透过门窗看外面景色,那也是极好的。 内院的客人虽然比外面少的多,但也是多的,足足摆了三桌!连翘和许文华都坐了主桌——即使王思齐和许文华再不对付,也承认对方的地位,这种时候是不会特意将对方安排在主桌之外的,因为那是一种羞辱。没有深仇大恨,他怎么会那样做。 王思齐甚至特意将连翘安排在自己身边:「乔琏先生坐这里,我非得见识见识您的酒量!」 说着又将周莹放在自己另外一边,然后笑道:「今日我有福了,一边是周莹先生,另一边是乔琏先生,都是美人!」 虽然这样说,但他脸上并不见淫邪之意,所有人都知道他只是玩笑而已。 连翘和周莹同样无奈地对视一眼,颇有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王思齐从来热情的过分,既然这么安排,那便是逃都逃不过了。 王思齐之前听连翘说酒量,白酒一升,黄酒无数,这他是不信的,有心想要试一试她。这时候窖藏的极好的绍兴酒开封,他便不住地向连翘劝酒,这让连翘另一边的许文华都皱起眉头来了。之前他虽与连翘喝过酒,但是那都是浅尝辄止,哪有奔着灌醉去的道理! 然而他再看一眼连翘不动如山的样子,就将到了嘴边的话给咽了下去。 许文华多少是了解连翘的,晓得他不至于做没有把握的事情,之前说的酒量恐怕就是真的! 就见王思齐敬酒劝酒,连翘全都面不改色地喝了下去。虽然脸上有了一层嫣红之色,但是眼神清明,显然是清醒的很了! 到了最后,却是王思齐手上不稳当,先将酒水大半洒了出去...这是已经醉了。 到了这里谁都看出来了,自号酒中仙的王思齐确确实实输给了连翘。而王思齐也不是一个喝了酒就犯浑的,这时候虽然已经醉了,却还有一些理智。丢开酒杯拱拱手道:「今日输的彻底,自此之后我王某人对乔琏先生算是服了!」 这可让众人惊讶,要知道即便是对许文华,王思齐也不过泛泛!服气?这种东西不存在的。更重要的是,见他心服口服的样子,服气的并不只是叶子牌、喝酒这种小道,竟是别的地方也服气的样子。 确实也是这样,让王思齐动念头要见连翘,除了因为对最近成为八卦头条的连翘的好奇。另外就是连翘的小说了,而且不是别人以为的那些大部头,而是一直在零零散散发表的《药庐琐记》。 前些日子宋文静见连翘不忙,便问她约了一份《药庐琐记》的新连载,连翘自无不可,挥笔写下了文章。 王思齐之前就读过《药庐琐记》的每一篇,说实在的,在他眼里他看重《药庐琐记》超过其他的小说。这并不是他审美有问题,纯粹是各喜各爱,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小说类型,似王思齐这样的大家也不例外。 他自己就是一个写才子佳人言情小说的,平常也几乎只阅读这一类小说。对于旁人推崇的其他小说,即使再好看也觉得味如嚼蜡,根本看不下去! 《药庐琐记》虽说是一部志怪小说,但是主题是写情,这就跟对王思齐的胃口了!特别是《多情种》和《白头》两篇,简直称得上手不释卷,读了又读! 这一次《药庐琐记》在《文汇月报》上面出了新的篇章,他听说立刻叫人买来阅读。看过之后默然良久,这才有了请连翘来自己办的聚会的事情——其实当时没有人听到他一句嘆息。 第348页 「我竟不如啊!」 第201章 《药庐琐记》新一篇的篇目为《苗女》,听起来是要说到湘西贵州苗家巫蛊的事情了,实际上并不是那么回事!这一篇设定上有点像上一篇《白头》的姊妹篇。 《白头》的设定是男主角是人,女主角是妖,所以才有了女主角和男主角走过漫天飞雪的一段——我无法陪着你一起老去,所以只能一起走过街头巷尾,任雪花飘落满头,然后一起『白头』。 而《苗女》正好相反,男主角是妖,女主角是人。一样是人妖恋,但却是相反过来了。 湘西和川贵一样多山,这种地方药材好!主人公来到湘西一带一样是为了採药,同时也是行医。而湘西苗家聚居,这是有名的。而对于中原人来说,这块土地上除了有关于苗家巫蛊的传闻,似乎也就剩下苗女多情了。 而这个故事也是围绕着苗女多情说起。 主人公走水路入湘西时就听同路的老人说:「湘西有巫蛊的传闻,其中又有一样『情蛊』,说是苗女下给情郎,以至于一生不能背叛,一旦背叛便是情蛊发作...巫蛊有些门道,真真假假,情蛊却是无稽之谈!」 老人似乎在回忆年轻时候的一些往事,过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道:「若说为什么男子都容易被苗女所迷惑,只在于苗女多情而已!小哥,你到了苗家就什么都晓得啦!」 主人公懵懵懂懂地进入湘西,然后才明白之前老人的意思,苗女...实在是太热情了! 相对于中原,苗疆一带似乎还带有上古先民的粗犷、直率、情真意切。他们恨了就会去报仇,光明正大、真刀真枪,绝对没有什么以德报怨。他们爱了就会直抒胸意、契而不舍,中原人的欲说还休、彼此错过,没有的,不存在的。 苗女在爱情上的坦率,生动诠释了什么叫做『女追男,隔层纱』。 男主人公到了湘西的时候正逢苗家青年男女的相亲盛会,多得是男女互相表达心意。还有他们这些外来男子,也有苗女青睐...然后就是缠着不放了——说实话,真的有点吃不消啊! 最难消受美人恩!说的就是这个了。 这些苗女在连翘的笔下非常动人,这其实是很考验功夫的。因为在此时,礼教规矩虽然不如前朝严苛,但也没有开放到哪里去。这些主动的过分的苗女写得好了叫做真性情,叫做情真意切,写的不好了就只能称作鄙俗淫.盪、蛮地野人了。 而连翘写得好,写出了其中仿佛『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美感,所以接下来的故事也就顺理成章了。 男主角是湘西大山中的一位山神,这里说是山神,其实和妖无异。因为湘西还保留着很多原始神,而这些原始神本身就不是中原那种正统神仙。 连翘在此前的很多小说中已经塑造了很多受人欢迎的男性角色(简称男神),而这位新登场的山神显然是一位真正的『男神』...嗯,高冷男神。 在此之前连翘塑造的男性角色各有风采,譬如《多情种》中的乔五爷至今依旧被人念念不忘。但是还没有山神这一款的——要知道清冷谪仙人,这可是后世出场机率最高的男神标准款之一,连翘怎么会忘记! 也正是见过太多小说、影视作品中的高冷派男主角,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所以下笔如有神,立刻将一个穿白衣、飘飘欲仙的山神男主给写了出来。 这里必须要说的是,此时高冷男神并不是流行爆款。翻阅古代小说就知道了,这一款也从来不是主流!在大的潮流中,言情小说的男主角要么是亲民派的忠厚书生,代表人物宁采臣。要么是体贴女子的豪门公子,譬如贾宝玉。再不然就是有勇有谋的完美男神,这种是一点缺点都没有的,然而就是因为一点缺点都没有,所以才不能深入人心。 至于高冷款,时下读者还不明白『禁.欲』的魅力啊! 禁.欲的魅力在于两点,一者是毁掉对方的骄傲,人天然就有这种破坏欲。另一点就是反差萌,对所有人都无动于衷,但唯独对一人一往情深、予取予求,这对于女性读者来说,杀伤力max! 而这两点其实也可以归结为一点,因为沦落到后者的时候,其实就已经破坏掉对方的高冷了。 连翘就是从这一点出发,塑造出了一个足够让女子再次『嘤嘤嘤』的大众男神。 而女主角,一个苗女的描写成功则是男主角成功的基础。如果女主角的苗女多情不写的至情至性、天然唯美,那么男主角千年不破功,这时候栽在女主角手里,就显得毫无说服力了! 所以当男女读者讨论这篇《苗女》的时候,女读者会说天底下男人都不堪用,求一个山神大人啊!男读者便会吐槽:「想要这个?那你们先如同阿曼一般清纯可人,天然美好再说罢!」 阿曼就是《苗女》中的女主人公。 她并不知道自己的意中人是山神,只是她爱上了他,所以百般亲近,才不管对方是不是态度冷淡。她做的那些事情一开始让人觉得烦,但是她的一颗真心显露在人前,没有比这更鲜活动人的了,以至于不沾世俗的山神也若有所感,在转身离开时,她看不到的地方露出一个小小的微笑。 这个《白头》姊妹篇的故事当然也是he——河里的妖怪出来霍乱老百姓,还要求祭祀新娘,剧情安排阿曼被选中了,于是有了山神的英雄救美,感情也理所当然地通过这件事升华。 第349页 所有人都以为阿曼被妖怪吃掉了,但是作为大夫的主人公离开之前进山採药,远远的看到了河边的一对青年男女,正是山神和阿曼。山神正在溪边吹笛,而阿曼挽了衣袖裤脚,正在那里捉鱼哩! 虽然和《白头》一样,都是不能白头偕老的爱情,但是不需要想那么远,把握住眼前的情投意合,这就足够美丽了。 朱敏当时看到了《苗女》一篇,整张脸都皱起来了:「这故事倒是不错,男女之情写的无邪,倒是有些上古时候民歌的意趣——旨在天然么!只是这山神气性可真怪,我是个男子倒也能理解天下就是有这样性情的人。但换成女子来读,恐怕会不喜...她们难道喜欢冷冰冰的人?」 然而这话还没有说完,先面临了许文华的嘲笑。 许文华眉毛扬起:「说实话罢,你还能在报馆呆下去,凭的是什么?莫不是和老闆有亲戚关系?你自己是做这一行的,倒是不解了,说出这样的话来!」 事实证明许文华的水平真的比朱敏来的高,女读者们毫无障碍地接受了这样一个男性角色。 冷冰冰什么的,又不是对着女主角的!女读者们读这类小说的时候都是自动代入女主角视角的,眼见得女主角一个普通凡俗女子愣是靠着好清纯好不做作拿下了谪仙人一样的男主角,至此之后只对她一个人温柔... 哎哟哟,木头温柔起来才更加让人脸红心跳好么!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许文华也没说错朱敏。作为专做才子佳人言情小说的编辑,如今就连这一类剧情的评断上都出现了误差,无疑这是业务水平降低,迟早药丸的节奏啊! 虽说整个苏州业内很多编辑都和他一样看待《苗女》,甚至不如他。但是他供职的可是三吴报馆这样顶尖的单位,这种业务水平,那可是很危险的! 而许文华有那个审美,一直没有输给他的王思齐自然也有那个审美水平。所以在读过《苗女》之后才会特别服气,因为他们这样的人读过就会想自己能不能写出这样的小说,结果是不能。 满心都是颓丧! 请了连翘来他的聚会,又经过了玩叶子牌、喝酒这两遭,都输了之后反而看的很开,能够放下面子说出『今日输的彻底,自此之后我王某人对乔琏先生算是服了』这样的话来。 连翘其实此时并没有理解王思齐的话,只当和之前玩叶子牌后王思齐说的服气是一个意思,于是只是懵懵懂懂应下来。 倒是旁边的周莹明白过来,嘆了一口气! 前些日子她也看过《苗女》,或者应该说连翘的小说她都看了。而且她现在也算是连翘的读者了,凡是新出的各种连载,那都是会看的。讲真心话,她是一边喜欢的同时一边感受到无力。 喜欢,那是人家的小说写的好!至于无力,这是她终于明白老天爷赏饭吃到底应该是个什么样子了。那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才气,读者看的心潮澎湃,同行亦觉得心驰神往,但是于作者自己却只是平常。 看看乔琏的那些小说就知道了,到处都是这样的! 周莹苦心经营事业好几年,行内的大佬结识了个遍。其中有一半看低她,另一半则是拿她当座上宾、当『女神』。但是即便是吹捧她的那些,也从来不会像王思齐这样——他对连翘的服气完全看不出是对一个女子的,想来连翘就算不是个女子,今日他也是这样的。 有的时候天资的差距就是这样巨大,以至于让周莹只能嘆息。 想到这里,编辑陈小霞交代的那些事她都抛到了脑后——无外乎就是少与『乔琏』相交,免得引人闲话,以及多多交好行内的大人物等等。如果能隔绝『乔琏』与行内大人物的交往,那就更好了,这至少能让她保持一个优势了。 周莹喜欢连翘的小说,人类的本性都是爱美和慕强的,即便面对同性也是这样。 连翘长的完全就是周莹最喜欢的那种样子!大概自身总会羡慕自己没有的东西?清秀佳人的周莹一惯最嚮往连翘的这种精緻娇美。谁说对着同性就不回犯花痴?看看许文华从前的经歷就知道了。而连翘有这样的长相,周莹初见她就没有恶感了。 至于小说,那更是让周莹生不出敌对的心思...非得说的话,她已经被乔琏在文学上征服了! 不管编辑陈小霞的那些交代,此时的她上前拍了拍连翘的肩,低声道:「过两日我家里要请好几个朋友来,希望连小姐也能赏光。」 第202章 「春儿姐,这些,还有这些收到哪里?」一个扎着丫髻的小姑娘指着桌上几个锦盒问春儿该如何处理。 春儿一见便道:「那是唐公子和朱公子送的乔迁礼物,你先启开,看看是什么东西,记在帐单上,然后再按照类别存放。用得着的就使用,用不着的就先存入库房!」 扎着丫髻的小姑娘脸色一红,低声道:「春儿姐,我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并几个数字。」 春儿这才想起来这个小丫头是家里刚买的,穷苦人家出身,不识字也是常理。于是摇摇头道:「你替我送甜汤给小姐,我来做这些罢!」 小丫头得了这个吩咐,欢喜地应了一声,然后就踩着木制的楼梯往三楼去了。 连翘和春儿几天前从明月坊搬出来——搬家可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在此之前多多少少要将新买的三层楼河房修整一番,加上一些自家习惯的改造。等到差不多了,这才在几天前搬进来。 第350页 这种买房置产的事情当然是大事,远在嘉定的吴美娘甚至为此来了一趟苏州!对于连翘收的『龙骨』能换到这样的好房子她是非常赞赏的,这种赞赏甚至超过了连翘写小说得来大笔收入之后的认可。 重点可能不是在于钱的多少,而是古人对于房产地产这种不动产的崇拜! 不过吴美娘也并没有因此在苏州呆多久,她主要就是看看房子怎么样,又在哪一个地段。然后就是替连翘买了三个使唤的人...连翘身为一个现代人,不要说对于动不动就买卖人口非常的不适应,就是僱佣仆佣也是很难转过弯来的。 毕竟现代的人工贵,有钱人家里很多也就是一个保姆、一个司机而已。她现在身边有春儿照顾,很多事情她都能自己做,哪里用得着再买人! 然而这件事她说话并不管用,吴美娘说需要就需要! 连翘既不能和整个社会的蓄奴风气做斗争,也不可能和吴美娘对着干,所以只能接受这件事。 不过站在吴美娘的角度,买几个人是很有必要的!吴美娘并不是没有见识的女子,早些年随着丈夫在苏州过日子的时候,家里也使唤着好几个人,不是非要那许多人,只不过什么样的身份什么样的场面罢了。 她给连翘买的三个人,一个是个三四十岁的妇人,正是力气大能做事的时候,以后连翘这边有什么粗活重活就不用发愁了。不然连翘和春儿两个小姑娘,有许多事情实在做不来。 还有一个小丫头名唤晚秋——吴美娘这取名的习惯一直就没有变,春儿、冬儿、晚秋... 晚秋是个才扎丫髻的十二三岁小姑娘,能做事了,跟着春儿做房内的细活儿,正好协助她! 最后却是个十一岁的小厮! 连翘这边一屋子的女人,别的也就罢了,偏偏她并不是关起门来过日子的。很多时候需要一个跑腿的、送信的,这让丫头或者僕妇来都不妥,倒是一个小厮方便很多! 反正只是一个小男孩而已,并没有什么忌讳。 等到一应都料理完毕了,吴美娘就回了嘉定。对于苏州这个丈夫去世的地方,她没有什么好感,并不想久留。实际上如果不是连翘,她可能这辈子都不会踏入苏州一步了。 连翘这边则是安排搬家,这时候乔迁也是真正的大事呢!否则不会有『乔迁之喜』这样的话。 如果是换一个地方租房,那也就算了,就算其他人凑趣,连翘也不好意思为此兴师动众。但是她是真正买下了房产,要在一处常住了,这时候自然不可能对付过去! 连翘倒是没有藉此渔利的想法,所以并没有收份子钱,只是在酒楼里开了几桌宴席而已...这就好比后世在酒店里办宴席,比在家中弄要来的简单轻松,总归只负责出钱就可以了。 但是请来的客人们又不是傻的,人家不收份子钱就什么表示都没有了吗?所以大家都各自买了礼物,『略备薄礼,以贺乔迁之喜』云云。 连翘喝了晚秋送来的甜汤,点点头称赞道:「云嫂做的好甜汤呢...你们喝过没有?」 云嫂就是那个三四十岁的妇人,不止可以做各种粗活,也会做饭。比不得专门的厨娘,但家常的饭菜和一些汤汤水水还是来得的——新搬的家自然比租房方便,厨房之类俱全,家里自然可以开火。而最近已经进入深秋,正是该进补的时候,连翘不知道吃了多少云嫂做的滋补品了。 晚秋摇了摇头:「还没有,春儿姐姐说了,先给小姐送来,然后才能吃。」 连翘笑了笑:「那你现在就去吃吧!」 小丫头才刚来,还有一些拘谨,怯生生地看了一眼连翘的脸色。见连翘满脸和善,这才脆生生地应了。 见晚秋转身下楼,连翘这才接着动笔写小说。等到一回文字完了,活动活动身体。又眺望了一会儿河上风光,这才下楼。 「这是在做什么?」连翘才下楼,发现春儿正对着一堆布料比划。 春儿拉出一匹绒布道:「之前收拾祝贺乔迁之喜时送来的各种礼物,各有各的用处。这些布匹是收拾了其他东西才弄出来的,我想着这几日不再忙了,给小姐做几件冬衣。」 连翘摇摇头:「我冬衣还有许多呢,去年的甚至没有穿遍,今年又做?」 春儿笑着比划了一下连翘的身高:「小姐今年又长高了,去岁的冬衣恐怕有些不合身。」 其实改一改就可以了,但是春儿怎么可能让连翘一个冬天都穿去岁改的冬衣!所以改是要改的,新的也是要做的! 连翘无法,这种事情上她是没什么发言权的。不过看到桌上的几匹布料,她忽然有了想法。 此时做冬衣的料子有限,其中最普遍的就是棉布或者绸缎里面絮上棉絮,这就是棉衣了,里头再穿上几件中衣,除了没有毛衣,一切和后世没有什么区别。 但是除了棉衣之外,有钱人家还有很多种不同的布料。譬如有一种很类似后世呢子料的厚绒布...很贵,一匹要几十两银子。这还是这些年技术进步,织造的成本降下来了,放在前朝得要一百多两银子才能有一匹! 再有就是皮衣和毛织物了,皮衣不用多说,来自关外的狐皮、貂鼠皮等等都是非常名贵的衣料,这种料子比绒布还要贵,做上一件一般的也得几十两银子。当然,皮衣也有便宜的,老羊皮之类,穷人家也能穿。 第351页 至于毛织物,其中最有名气的就是拿各种羽毛捻线,然后织成布匹,最后做衣的。《红楼梦》里面有病晴雯补过的雀金裘,指的就是这个了。 此时桌上搁着一匹石青色绒布,这是许文华送来的。当时春儿还抱怨呢:「许公子送来的东西是好东西,这样好的厚绒布得花不少银子呢!只是颜色算是怎么回事儿呢?小姐这个年纪穿石青色?」 以往连家是没有用过绒布的,因为贵!这并不是一般殷实人家用的起的布料!但是因为连翘赚钱了,家里用度不比以前,春儿才能有这方面的见识。 石青色是一种接近于黑色的深蓝,也就是玄色,在古代这是最深的颜色之一了,很少有少女穿这个颜色。 连翘却不觉得这个颜色不合适,或者说这个颜色真是极适合她!她生的明艷动人,就得有这种颜色才能压得住! 想了想,连翘对春儿道:「你可会做男子衣物?」 男子衣物春儿是会做的,这是因为学剪裁的时候不管用得上用不上,该学的东西都得学!再者说了,古代的衣服剪裁就那几个规则,学会了之后其实很容易。只不过有的人做得好,有的人做的差而已。然而基本功不错的人,无论做那一种衣服,都不会差到哪里去。 「会是自然会的,只不过小姐怎么问这个?」家里又没有一个男子...哦,不对,如今有一个小厮小虎了,但是总不可能连翘还特意过问起他的衣服来吧。 连翘笑着比划道:「给我做一身如何?」 男子穿女装在古代其实挺常见的...女装大佬们玩的其实都是老祖宗玩剩下的,在当时的风气,这叫做服妖,王朝中后期更多——正常,王朝前期往往艰苦朴素为要,哪有这么玩的! 而与之相对,女子穿男装,这倒是少见,但也不是没有。 民间有各种故事流传,譬如《梁山伯与祝英台》、《女驸马》等等,这都是有名的男扮女装故事。先不说这些故事其中有多少不合理的成分,至少故事能被大众接受,这就说明女子穿男装,甚至女扮男装是早就有的。 连翘看到这匹石青色绒布,忽然就想到『女要俏,三分孝;男要俏,一身皂』这句俗语,孝指的是白色,皂指的是黑色。然后就有了兴致,想要做一身男装穿穿...其实就是想试试看能不能引领潮流! 话说前一段时间许文华戴了一顶檀木冠,大不同如今的金冠、玉冠之类,几场聚会下来就成了潮流了。如今满苏州城看过去,都是戴木冠的。差别只在有钱人家用上等好木,并且镶珠钉宝,家境一般的『唯朴素要』而已。 得益于当世风气开放,春儿并没有觉得这是大逆不道的事情,反而兴致勃勃:「小姐穿男装?那倒是可以...就仿佛许公子写的《郭寿全传》一样么?」 《郭寿全传》的主人公郭寿是个女子,只不过自小被母亲当作男子养大——她是遗腹子,母亲希望家中有个可以顶立门户的男子。这其实就是后世挺常见的一个题材,不过在此时还是很出彩的。写《郭寿全传》的许文华也算是开了一个先河,凭藉此书正式跳上大神的位置。 连翘想了想,觉得这样说似乎也没什么问题,所以点只是点头:「对,正是这样的——你看啊,我们可以做一件石青色的大袖衫或者道袍,里头做一件豆青色的长衫...最好外面还有一件玄色的大氅!这便体面到家了!」 第203章 「多布置几个炉子...对,就放在那里,可以烧水泡茶,那里放烤炉,烧肉吃——上面蒙一层铁丝网子。」周莹忙碌地布置着,这是一间很大的屋子,既宽敞地满足了很多人聚会的需要。同时又比室外暖和,适合冬天。 安排过一遍之后她又看了看外面阴阴的天,她一直等着外面下雪,只有下雪了才有雪景好看。这间大屋子本来就是专门为了冬天赏雪用的,门户宽敞,四周的窗子也能占去半面墙。要是外面一层银白,敞开来没有更亮堂的了。 旁边的得力丫头自然了解自家主人,立刻笑着劝慰道:「小姐不消担心,不是问了好多懂得看天时的老人,都说早则今日下午,晚则今晚,定是要下雪的!等到明日各位先生来的时候,早就是银装素裹了!」 等到了第二日,周莹才醒来,立刻就问服侍起床的丫头:「外面可下雪了!」 贴身丫头忙道:「下了,积了厚厚一层呢!」 急匆匆穿衣洗漱,梳头上妆,这时候丫头就在她身后撑开窗户,果然一片亮光映了进来。这不是日光,而是银装素裹雪世界的反光。 周莹这才放下心来,安心安排人手去打点今日聚会的事情。不是她小题大做,而是今日这聚会很重要,并不是平常那些小聚会可以相比的。平常往往是一两个业内的资深作者,再加上一些有才华的新人,了不起了有个把大神出没。 今日却是不同的,到了冬日里,牌面上的作者都开始办起聚会来,这是整个行业里的社交季。而且平常的时候大家各有工作,聚会其实没有多少,规模大的就更少了。但这个时候大家互相给面子,也是给自己放假,各家都是尽量要去的。 这种聚会相比平常自然要更加尽心。 最后一次检查了布置,周莹这才点点头。对着请来的人道:「今日就劳累诸位了!」 苏州这样的城市,服务业是很发达的。譬如周莹今日办这种宴会,其实她自家平常用不到这许多人,这时候就要去请人。不只是请人,还有各种酒具、茶具、烤炉之类用具,全都用不着现买,一应都是租的! 第352页 这些人都是一套班子,特别懂得招唿这种宴会,再加上各种用具,全都是由专门做这套生意的人提供,通过牙行联繫就好。 对于不是日日办宴会的人家,这种租的方式,既简单爽利,从经济上算帐也更加划算。 冬日里大家都不耐烦早起,再加上前一日的聚会往往很晚才散,起床就更迟了。等到快到中午的时候,下了请帖的客人这才一个个来到。周莹就在门口招待,还有专人在一旁不断地端来热水,客人一来就能热水敷脸、洗手——这就是周莹作为一个女子更加细心的地方了。 整间屋子十分宽阔,地上铺着打过蜡的木地板,地板底下则铺设着铜管,这些铜管有热水流过,所以能保持整个地面都是暖的。所以别看这只是个赏雪坞,造价可不菲!周莹也没有想过自家造一个,那也用不着!只在需要的时候租就可以了。 整间屋子大而通风,只有地板上的暖意显然是不够的。所以还要许多取暖的薰笼点缀其中,甚至烧水和烤肉的炉子也能提供不少热量。 话又说回来了,这间屋子所用家具都是矮桌、小榻、蓆子之类,而没有桌椅等,完全是古代时的风俗——所有人都要席地而坐。这种情况下依靠地板上的暖意,应该挺舒服的。 客人渐渐来了,根据各自的小圈子围炉而坐。安排宴席的人就开始酌情上各种已经串好的食材,这些食材都提前腌制处理好,只需要上烤炉烧烤,另外还有各种配烤肉的主食,主要是饼。总之随取随吃,算是烧烤和自助餐的结合。 不是所有的客人到齐了再吃,听起来有些失礼,但是这种宴会形式本来就不讲究那些礼节的,大家追求的就是随性。 等到人到的差不多了,又驶来一辆马车,车夫打开马车门,先跳下来的是一个十岁出头的小厮。周莹一见那小厮就认出这是连翘家的,上次连翘乔迁之宴的时候还见过。只不过这样一来就更加疑惑了...连翘出门带个小厮? 连翘出门一般是不带人的,这也是大多数作者的做派。这可能和大多数作者出身一般有关...就算有钱了,平常出门也没有随时跟着人伺候的习惯。 连翘也有带人的时候,但一般都是带她身边的一个大丫头出来。她一个女孩子,要是有什么事需要人搭把手,带个小男孩出来,管什么用,装样子吗? 等到连翘在后面下马,周莹才明白是怎么回事! 上午的时候雪本来是停了的,但是这一会儿又重新下了起来,细细碎碎的刮下来,在空中打着旋儿。 小童先下车,然后侍立在车下。从马车中出来一个身材修长身着大氅的『美男子』,朝着她缓缓走来。 门口的人自然见到了这一幕,一个个都失语了起来。随着这一阵失语,暖坞内正在搞bbq的人也惊动了,一个个都放眼望去——暖坞的大门户大窗子本就是为了赏雪赏梅的,自然不会阻滞视线。 就见一个身穿豆青色直裾,外罩石青色大袖衫,最外面还披了一领毛皮丰厚乌云豹斗篷的『美男子』缓缓走来。 许文华一眼看出这是谁,轻轻『啧』了一声。王思齐这时候坐在了他隔壁一围,大笑起来:「哈哈哈哈,竟是乔琏先生来了!今日可了不得了,把咱们这些人比下去了,恐怕咱们各位女大家只肯围着她转了!」 行内的女作者虽然少,但也是有的。何况周莹本来就是女子,在邀请客人的时候特别注意多请了一些女子。所以今日的宴请,光是女子就有十几个。而且她们自己抱团,除了极个别的,都是围坐在一起。 此时听王思齐这样笑谈,一个个都笑了起来,莺声燕语一片。其中一个就站起身道:「乔琏先生着男服如此丰神玉朗,要我们来说,自然是宁愿要她,也不愿要你们这些男子的。」 说着彼此推搡,想要几个人将连翘引过来同坐。 没错,这个雪中缓步走来的『美男子』正是连翘了。 那一日动了穿男装,引领风潮的心思,然后就和春儿商量着做起衣服来。白色、粉色,一层层的中衣,然后是豆青色的直裾。这其实是更古早一些的时候的穿法,因为那个时候没有棉花,所以只能增加衣服的层数保暖——不过也不见得是这样,因为夏天的层数一样很多...虽然很热,但那是礼法,一定要穿的。 为了保暖,还特意去绸缎庄裁了豆青色的绒布尺头呢!这样再加上外面罩着的石青色绒布大袖衫,基本上是不冷了。 其实就算冷也不要紧,马车上面有烤火炉,下了马车就是宴席上,宴席主人总不可能让客人冻着吧? 再者说了,还有大氅呢!大氅就是后世的披风,不过这时候不能叫披风,因为此时的披风相当于大衣,古人的名词和后世是不一样的。 这件乌云豹的大氅毛皮丰厚,领口又加了一圈翻毛,将连翘身为女子偏窄的肩膀也衬托出了一些气势! 连翘特意穿了一双靴子,靴子相比一般的鞋子更加方便加『内增高』!连翘身高大概有后世的一米六五,身体比例很好,腿很长。再加上内增高,完全可以达到一米七的线!如果算上古代头冠带来的视觉感觉,说是『长身玉立』也是不虚的! 连翘今日一头青丝并没有像成年男子一样,将所有的头髮结于头顶,然后戴上头冠。而是只将上半部分的头髮总成一根大辫结于头顶心,用了一个小小的白玉发冠,并一根束髮簪束起来...这是此时超过总角,而又不到及冠年纪的青年所用。 第353页 说实在的,连翘这样打扮,她自己也没有想到效果会这么好! 她的五官并没有多英气,但因为十分精緻,反而做男子打扮也不会违和。这大概就是长的好看的人,什么风格都能hold住。 冒着风雪而来,进入到内室的时候接过周莹递过来的热毛巾洗手擦脸。周莹见她毫不犹豫地抹脸就知道她脸上并没有擦粉施朱——化了妆的女孩子都只是拿热毛巾擦擦手而已! 见她肤色皎然,唇色嫣红,不由得羡慕道:「平常你穿的家常还不觉得,今日穿玄色大氅、石青色大衫便衬出来了,实在是太白了!」 说着不要旁人替连翘解大氅,自己伸手给她抽开系带,又笑道:「你是怎么弄得鬼?往常只比我高一寸半的样子,今日我倒要仰着头看你了!」 连翘自己也笑了起来,指了指自己脚下的靴子:「仿佛是高底鞋子而已,这靴子深,垫了一层也看不出什么!」 连翘刻意不做出女儿姿态,手臂身材都十分伸展,嵴背也挺的直直的。任由周莹解开大氅之后扶了扶头顶的发冠,笑着往群客中去。 王思齐笑道:「谁家玉树?快快来咱们这边,好让我们也沾沾光!」 许文华在另一边见王思齐这样不要脸,哼了一声。这才招招手道:「这边来,给你留了位置!」 只是不等连翘做出反应,便有两个女作者上前,一人挽住她一边:「王先生和许先生便罢了吧!今日乔琏先生先借我们...这样的俊俏儿郎,怎好给你们一帮臭男人揉搓!」 说着连翘就落入了锦绣堆中,周围全是凑过来调笑的莺莺燕燕。 平常碍于礼法,这些姑娘们自然不可能和一个男子打闹到这个地步。但是连翘并不是真正的男子,所以她们可以『上下其手』。 连翘也是非常配合的,正襟端坐,嵴背挺的很直,有大家子弟的风度。然后理了理衣襟,再抖开宽袍大袖,接过一个女孩子递过来暖好的黄酒,一口饮下。微微行礼:「姊姊们且饶过小子罢!」 这引来女孩子们更加厉害的哄堂大笑,不仅没有缩回手,反而个个都要过来亲近她!如果连翘是个真正的男子,恐怕这一幕能够让其他男子眼红到死。然而她不是,所以一旁那许多男子只有哈哈大笑而已! 个别无良的还道:「乔琏小弟好艷福,为兄们实在是羡慕啊!」 第204章 连翘被无良同行们调侃还不够,还有女同行们『上下其手』,一时之间可以说是前有狼后有虎,进退两难了。怎么也躲不过姐姐们的如狼似虎,便干脆破罐子破摔,来者不拒起来。 生活就是这样,无法反抗,那就享受吧! 于是等周莹端着酒坐到女作者们一圈的时候,连翘就靠到了她的怀里:「周莹姐姐,你与我倒酒罢!」 于是男作者们便看到了让他们目瞪口呆的一幕,连翘枕在周莹的腿上,有周莹端着酒杯给她餵酒,另外一边的女孩子则是替她烤肉、拿点心,堪称殷勤备至。 这些同行中十分优秀女作者往往是十分高傲的,彼此之间也不是没有一些小心机。此时一个个却都像转了性子一样,对待连翘比对待情郎还要甜软三分,开头那些男子们还是震惊,后面就只剩下羡慕嫉妒恨了。 有故作愤愤不平道:「这是什么世道呢?乔琏就是再好,比得上我们这些真男人?」 周莹淡淡吐槽:「有乔琏先生这样的才华和姿容,我们倒是宁可不要真男人了!」 「喂喂餵...」被反驳无能的『真男人』们只剩下『这也可以?』,以及『你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但是他们还是想说——周莹大家,你原来不是这个人设的对吧!? 温柔女神呢?都餵了狗吗! 这样一来连翘更加得寸进尺了!她的套路哪里是这个时代的少女可以抵挡的,即使在场的少女已经可以称得上是这个时代最有套路的人了! 餵她烤肉的女孩子见她双目黑白分明,清凌凌好看,便忍不住道:「乔琏先生这双眼睛可真好看啊!」 连翘眨了眨眼睛,在周莹怀里看着她,然后眼睛里满是笑意:「是吗?那大概是因为姊姊你在我眼睛里罢!」 本来热热闹闹的一圈安静了两息,然后就是那姑娘丢开手上的烤肉扦,双手捧着通红的脸:「呀!怎么这么会甜言蜜语!?你说,你说啊!」 女孩子们这样就更不愿意放过连翘了,那些网路上流传的段子和各种情话,放在后世已经不合适了,这时候拿出来却杀伤力十足。就连一直端着的周莹最后也忍不住吃味儿,推开连翘道:「你别枕在我腿上了,太沉了——和你的好姊姊们玩去罢!」 连翘却凑过去笑道:「沉啊,那肯定沉的啊,谁让我心里全都是周莹姐姐!」 于是不得了了,连翘又重新相当舒服地躺倒了周莹怀里。享受所有女孩子超常规的照顾,看的隔壁一桌同行们眼红!她若不是一个女子,之后散了,能立刻被这些同行套麻袋! 就算是王思齐这个一惯欣赏连翘的,也得酸熘熘道:「咱们多情一些就得被口诛笔伐,轮到乔琏小子就什么都不说了!不就是能甜言蜜语一些么!平常难道我就差了?」 话虽是这样说,王思齐也是玩笑。别的不说,光连翘是个女子这一点,就让所有的男子没了敌对之心。 第354页 至于说女子与女子之间...可别说,这些文人的情趣啊其实和后世差不多。女读者看男男之爱的耽美作品,男读者读女女在一起的百合小说,都是兴奋加激动的!这时候还有作者写两个女子相爱,最后为了相守在一起,嫁给了同一个男子做一妻一妾的呢! 这种脑洞都能开出来,并且表示这都ok啊,那么他们还会有什么不能接受? 和连翘和周莹都认识交好的『山阴亭旧友』金凤,年轻、爱玩儿,又画的一笔好画。见到这一幕,立刻让人拿了笔墨和几样颜色来。也不喝酒了,在一旁专心画起画来。 有人以为国画都是写意画,随便唰唰唰两笔就完了,之后就看个意境,一般人看不懂。实际上不是那样的,国画的类别也是很多的,金凤此时就是用画仕女图的方式画女作者那一圈,这是写实的手法——这样的工程量可就大了!实际上今日他在这里就是勾个墨线,打个草稿而已!真等到画完,还得回家去慢慢来。 金凤推辞旁边同行递过来的酒,笑着道:「且让我来画,说不定过些日子画出来了,还要成就一段佳话呢!」 连翘今日算是成为了众多同行最为羡慕的人,以至于后半场一个个都来灌酒!大概是知道她酒量好,一个个用的还不是黄酒,而是度数疯狂的多的白酒!等到连翘不知不觉有些头晕的时候,她知道不能再随便这群大佬乱来了。于是装着醉酒了,环着周莹的脖子,再不撒手。 粉白的脸上微微带着红晕,还未脱去的稚气此时显得尤为明显!周莹忽然被激发了极大的母性,就像鸡妈妈护小鸡仔一样,推开又上来劝酒的人:「你们这些人欺负她一个小孩子的吗?」 说着摸了摸连翘的脸:「都这样红了!」 大有指责之意。 于是敬酒的一个没有跑掉,被女作者们怒目而视,灰熘熘地回到自己那一群小伙伴中了。至于始作俑者的连翘,靠在周莹肩膀上,在女孩子们看不到的地方,对着男性同行们眨了眨眼睛。 卧槽!!!这下同行们哪有不知道他是在装醉的,那双眼睛比他们看着还清醒呢!一个个的受到如此刺激,简直撸起袖子就要上。然而也有理智的,譬如许文华,冷冷问道:「你们拿她有什么办法?」 并没有好吗!现在冲上去说『你特么装醉』?人家只会矢口否认,有一班女作者们撑腰,这才真是有恃无恐...所有人只得作罢。 连翘显然也注意到许文华所说的,又笑着眨了眨眼睛,这一次是只对着许文华了,并且对许文华做口型『谢谢啦』。 许文华冷哼了一声算是回应,然后一口喝下桌上的酒——快要呛死了!特别辣! 再一看桌上,酒壶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换了,不再是之前装着惠泉酒的那一把。显然在刚才拿白酒敬连翘的过程中,不同的酒胡乱放,不知道谁把他在喝的惠泉酒拿走了,剩下的是一瓶烧酒! 许文华是好酒,也擅长评酒,但那是度数不高的黄酒才可以。对于白酒之流,那始终不是他的味觉能够接受的。而且说实在的,他的酒量并不怎么好!不要说和连翘这种『神人』不能对比,就是一般人的酒量也有一些不如。 这时候摸到这一壶烧酒,立刻将其移的远远的,并且狠狠地瞪了连翘一眼——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她就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 小混蛋!他心里暗骂。 然而不管怎么暗骂,这个小混蛋最后还是得他来照顾。 连翘装作醉酒下不来台了,她总不能告诉姑娘们...嗯,我是装的。姑娘们倒是不会打她,但是那些之前灌酒不成反被姑娘们弄得头都大了的异性同行们可不会轻巧放过她!她可不想再被灌酒...她只是酒量好而已,也是会醉的,而且她对酗酒没有一丝一毫的兴趣! 这般等到众人散宴了,周莹见连翘带来的小厮小虎还是个懵懂孩子,哪能将连翘给他照顾。于是便嘱託许文华照看,许文华和连翘,两人的家只隔着几座河房,四捨五入就是邻居了,这一路当然是顺路方便的。 许文华虽心知连翘醉酒多半是装的,但是在别人面前还是得给她撑这个场面,最后只得板着脸上了连翘的马车。周莹见他这样,心里还犯嘀咕呢——早就知道许文华行事十分自我,却没有想到面对连翘这样个美人,照顾一下也是心不甘情不愿。 不过再仔细想想,要不是许文华这个性格,再加上人品还是有保证的好,她还真不敢将连翘託付出去。 长的水灵灵的小姑娘,就好似冬日里的一株小白菜...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许文华和连翘坐在车内,小马车便装不下了,小厮小虎只得和马车夫坐在车前。动了动缰绳,指挥着马儿走起来。 许文华等到马车走起来,这才对伏在车窗边的连翘道:「这便得了,这时候还假装么?」 此时连翘头顶的发冠已经有些松了,回头来看许文华,并不说话。之前是她装作醉酒不错,但是不知道怎么的,可能是这酒的酒劲属于后劲,这一会儿倒是让她微醺起来。 许文华虽然酒量不行,但是也是常和酒打交道的,当然知道连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冷哼一声:「不是自称千杯不醉的,这时候着了道了罢!」 话是这样说,摸了摸临走前周莹亲自给灌满的一壶浓茶,还是滚热的。这便伸出手来给她倒了一杯茶,递给她:「快些喝茶,先解解酒!」 第355页 连翘这个时候还是头脑清醒的,所以能感觉到自己手臂酸软无力且有些不受控制。于是摇了摇头,就着许文华的手就慢慢啜饮完了一杯浓茶。 许文华自连翘凑到他手边喝茶便怔住了,以至于连翘喝完茶都没有反应过来。 放下茶杯,见连翘似乎要头抵着马车上的玻璃窗睡着了,扯了一下她的头髮——丝毫没有怜香惜玉的意思。 「睡什么睡!正醉着酒呢,在这样冷的地方当着冰凉睡,不怕明日起不来要去请大夫么?」 因为许文华是攥了一大把头髮,这样扯倒也不疼,但让连翘醒神的目的是达到了。连翘觉得自己昏昏欲睡的感觉暂时能控制住了。就是脸上烧的绯红,十分的热,眼珠子都有些疼,于是伸出手来朝脸上扇风。 扇了一会儿觉得好一点,便依靠着马车车厢的角落,靠着发呆。 此时已经是苏州街面上初掌灯的时候了,昏黄的一点点灯火透过玻璃车窗映进来,将连翘的半张脸显露在昏暗的光中,另外半张脸则是依旧在黑暗中。此时连翘明明是在发呆,却因为窗外的雪粒子下落声,以及那双眼睛实在黑白分明的清凌凌,有一种怅然。 许文华送了连翘才回自家,得用的小厮殷勤招唿、安排热水,他却十分的不关心,自顾自地去了书房,打开了一扇小窗——这扇窗户正好对着连翘家。只不过中间隔了几栋房子,什么也看不见。 第205章 河网纵横交织,中间有船只来来往往,载着大量的货物。有的就在苏州本地使用,有的则是要运送到苏州之外。再加上自港口送入苏州海外货物,扑面而来的繁华壮美。此时的苏州就是天下的经济中心、文化中心! 经济中心不用说,文化中心——此时得益于江南文风鼎盛,而且普通人家也供的起小儿读书,读书的人多了,优秀的人才自然从中涌现。然而这一方面也只是一个方面而已,苏州文化中心还体现在各种流行很多都是从苏州发出去的! 有所谓『天下无人不学苏』之说! 特别是江南女子各种时兴风潮首推苏州,这股『学苏』之风便从江南扩展到了整个天下。 衣服、首饰、胭脂、水粉...小到一个香袋、扇子,都多得是人来苏州贩,自苏州出去,到外地价格立刻就能翻一个翻!此时的苏州本身就是最受欢迎的品牌! 这样的苏州,本身自然也是很追逐不同的流行的,其中真正兴起风浪的,便会流传全天下! 而要说最近几日苏州女子们最大的风潮...那便是穿男装了! 男子穿女装『服妖』这很常见,甚至有些见怪不怪了,但是女子穿男装其实还是有些生疏的,只是某些不多见的场合才有这样的事。 然而在这个冬天,原本这个并不怎么流行的事情,一下子成了『时尚』。始作俑者就是连翘,一切都源于她在周莹那场宴会中穿了男装——从这一点来说,她最初的目的达到了。想要像许文华的木冠一样掀起潮流,实际上她做的更加出色! 许文华的木冠虽也流行,但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程度的流行,用后世的话来说,这就叫做还没有『出圈』...... 连翘的男装就不一样了,这一股风潮气势汹汹,似乎要席捲整个苏州,然后从苏州传到全天下了! 这件事一开始只不过是一个故事而已...这段时间作者们进入社交季了,更新就不甚积极,很多作者就是写一些宴会经歷的小品文凑字数。而报馆方面呢,也是无法,只能让一些供稿人写一些这种宴会的新闻填充版面,不至于开天窗。 还好读者对这些作者们的八卦还是挺感兴趣的,也体谅他们辛苦了一年之后想要休息的心情,看这些也挺乐呵的。 话说这种新闻能报导什么?如果没有哪家宴会有互相看不顺眼的作者撕逼、闹不和,这种新闻就毫无冲突性啊!没有冲突性、戏剧性的娱乐新闻,对于以消遣娱乐为主的报纸来说,那就是药丸! 这个时候从周莹她的宴会上流传出来的八卦新闻让这些供稿人眼前一亮! 于是全苏州都知道了,当红炸子鸡『乔琏』先生女扮男装出现在周莹大家的宴会上,仿佛明珠玉树,将满堂的真男人都比下去了——女作者们都放话说了,宁愿要乔琏先生,也不要真男人! 哇! 更有女作者们发表小品文,将连翘说的段子和情话事无巨细地记录上去——『有这样的乔琏先生,的确没有男人什么事儿了』!这样的发言堪称铿锵有力! 还有女作者对连翘的男装激赏不已,写了非常华丽的美文来描述这个。于是苏州的女读者与男读者们都迷醉了,真想要见见『乔琏』到底是什么神仙作者。 女作者也就算了,心态有一些类似后世女校学生看女校『校草』,也类似如今大家追逐一些戏台上扮小生的女戏子。这样热热闹闹的,似乎很好理解。 但是男作者是不一样的,只能说他们的心态更接近于『好奇』『猎奇』这样。就像吃惯了大鱼大肉,总想来点清粥小菜。在周围都是温柔淑女,女子力高的不得了的环境中,偶然出现一个着男装将其他女子都迷的不要不要的女子,自然是大感兴趣了! 至于读者们不适应?那倒是没有的。在读者们好不容易接受『乔琏』是一个女子之后,似乎她做什么事情都显得那样的理所当然了。或许对于读者来说,那样的文字由一个女子写出来,这已经是最大的出乎意料了,至于其他的事情,都是毛毛雨啦! 第356页 连翘在周莹宴会上撩妹的那些金句在流行,早就跑出了圈外。这个时候学她穿男装成为一种潮流似乎也不奇怪了...而为这件事添柴加火的是金凤的仕女图《赏雪行乐图》完成。 这图的中心就是连翘和周莹,连翘枕在周莹的腿上,发冠微松,神色似醉非醉。宽袍大袖,石青色的大袖衫逶迤在地——豪门贵子、狂放不羁的气质扑面而来。旁边是周莹欲餵她喝酒,以及其他莺莺燕燕也围绕着连翘为中心聚拢、玩乐。 连翘是除了金凤以外第一个看到这幅图的人,金凤请她为这幅图提一个字:「就当是玩乐了,一个佳话么!」 连翘无法,只得想了想,留下『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的句子。 金凤当即拍案:「好得很,真应着图画内容,倒是我这画儿配不上了!」 然后就是《赏雪行乐图》一出,凡是见过这幅画的人莫不啧啧称奇,顺应潮流的,有了很多临摹之作。这下全苏州的人都知道连翘当时到底穿成什么样了!不像之前,就算学男装,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样子! 这段时间苏州的石青和豆青色绒布简直卖的脱销,须知道绒布价钱贵,并不属于好卖的布料,绸缎庄备货也不会太多。 只不过家中没有那样富贵的,没办法为了赶潮流就花掉家中半年左右的家用,那就只能用毛青布之类的厚棉布代替,聊胜于无。 但是对于真正用的起『名牌』的姑娘来说,这算什么?不只是里面的衣服,就是外面一件乌云豹领口翻毛的大氅也能整治齐备!这件大氅并没有出现在《赏雪行乐图》上,只是大家口述的乔琏先生装扮。 也正是这一件大氅,成为了这些追逐流行的女孩子们的鄙视链...显然,如果没有备上这样一件大氅,那就算是流行没有追到家,这样还不如没有追流行呢——这就好比后世拿了一个假的名牌包包,对于那些用真包包的人来说,那还不如就用普通包包呢! 在这样一场风潮中,连翘彻底被推上了风口浪尖。连翘来到苏州之后已经渐渐地进入了圈子,至少不再是在嘉定时那样神秘的了。但是真正大众熟知,却是在这一次。 这一次之前,甚至她是女子这个消息也就只是传播出去了而已,而事实上依旧有很多人怀疑这个消息根本就是误传、流言,就仿佛每年还有不少人说许文华是个女子一样。 而在这一次之后,苏州的大众对她有了一个比较直观、深刻的印象。先不说这个印象到底有没有跑偏,至少是有这么回事的。 名气这个东西有有好有坏,好的方面是随着连翘名气『出圈』,原本稳定下来,增长没有那么快的读者群体出现了新的大爆发。不说正在连载的《神仙书》和刚刚完结的《权柄》了,就是最早期的《海上归来记》单行本也出现了新一轮的销售潮。 苏州这边书铺的存货竟然一清而空...当然了,这也是因为小说过了热销期后,存货本就不会太多了。但是不管怎么说,这都意味着利润啊!东华书社紧急调了一批《海上归来记》到苏州各大书铺,并且还进行了宣传工作。 就譬如『当红作者成名作』类似的宣传语,潜在的意思就是号召新入坑的读者们去补番。 总的来说,销售效果喜人,都比得上一些还可以的作者刚刚发售的新书了。 当然了,事情也有坏的一面。其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连翘接到的奇怪信件变多了。就像后世的『骚扰简讯』一样,诈骗的居多,还有大概就是纯骚扰的...然而就是不是骚扰,是很认真的求爱的,连翘也很困扰好吗! 话说女性作者接到男性读者的求爱,这似乎是这个时代很正常的一件事。按照周莹的说法,对于这种读者来说,女作者这个人比女作者的小说更加重要...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对待这些人。 连翘只得让宋文静给她雇一个人过滤这些信件,凡是骚扰的都扔掉,至于求爱的,收起来,但是不去看。普通的信件才会分门别类地出现在连翘的案头。 另外还有比这些信件更加麻烦的,那就是开始有人上门拜访了! 作者们的住址并不是公开信息,这主要是怕不理智的读者们天天来堵门。又或者有不法分子见财起意,对这些身价不菲的着名作者做些什么。但是朋友之间知道住址,或者王思齐那种住大庄园的,地址算是公开的,这都是有的。 连翘在行内认识的人越多,知道她住的地方的同行就越多——她并不担心这其中有人故意对外界泄露她的住址,实际上就算是看她不顺眼的同行也不会那样做! 这其实是行内的『影法则』,如果用这种方式来给她招祸,那么几乎每一个作者都有这样危险的可能。这种行为导致人人自危,做这件事的同行根本不可能抵抗行内人在这种自危中做出的种种反应! 但是这许多同行上门来拜访,无论是为了玩,还是为了和她探讨小说,那都是一种负担啊!一开始连翘还非常老实的接待,后面就躲在三楼假装不在家,再不然就去许文华那里避风头。 许文华嘲笑她:「这就受不了了?这种日子还长着呢!」 连翘铺纸,准备赖在许文华书房里半日,把今日的工作完成,呵呵一笑:「也就是这阵子了而已,这阵子大家对我都好奇的紧,也摸不清楚我的脾气。等待这阵子过去了,发现我老是『不在家』,风潮过了,再加上知难而退,估计也就回復正常了。」 第357页 话是说的轻松,等到傍晚快开晚饭的时候,小丫头晚秋却来了许文华家给她通风报信:「小姐,春儿姐姐让我告知您,有位先生一直守在门口,半晌了,也不肯走呢!」 第206章 「小姐,春儿姐姐让我告知您,有位先生一直守在门口,半晌了,也不肯走呢!」 连翘披上一领带风帽的斗篷,这就准备回家。许文华皱了皱眉头,终究还是松开了捏着茶杯的手,与连翘道:「我让人送你去!」 连翘看了看许文华指的那两个年纪在十七八的小厮,这才明白过来...这是担心那个上门来的人不是善茬儿! 想像一下后世明星的地址流传出去会有什么事吧!就算此时没有那么夸张,但是一些东西是不会变的。虽说连翘的地址泄露到普通人手里这几乎不可能,大家也不会刻意打探,可万一,万一呢? 这就好比此时出名的戏子,要打听他们聚居的地方,那是再容易不过的了!为了抱团,他们往往就居住在一个城市比较固定的几个巷子里。戏迷们再迷他们,也都是花钱请人出来唱堂会、陪酒之类,几乎没见过上门堵人的。 但是偶尔出现个把混不吝,那也不是没有可能啊! 若是来人是这一类,连翘那边都是妇孺,就算叫来街上巡视的兵丁,也怕要些时候呢!有许文华家这两个小厮就不一样了,对方就一个人,架也得给对方架住了! 连翘将风帽也戴上,笑了笑:「多谢了!明日与你带些春儿做的滷牛肉——她与我娘学的这一手,保准你喜欢!」 许文华此时已经坐回桌边了,挥挥手,闲闲道:「就是个滷牛肉罢了,这也来献宝?要是你做的倒还能说得上诚意...换成别人动手,你好意思?」 连翘此时已经站在屋外风雪中了,回头笑道:「就是这样才是诚意呢!真要是我动手,我是不在意的,那也要你能吃下去啊!」 相比许文华不仅能吃会评,还能自己做好吃的,连翘绝对就是『饭来张口』的典型。做吃的?吃不死人的程度吧。 许文华这才知道她有这个弱点,刚想说什么,连翘已经转身就走了。张开嘴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摇着头笑了笑,转身上楼去了。 连翘和晚秋,后面还缀着许文华家两个小厮,冒着风雪往家里走。幸亏不过是几步路,不然也是煎熬。 等到回到家门口,这时候已经是傍晚了,正好小厮小虎正用一根竹篙将一楼屋檐下面的灯笼挑下来,给中间放上点燃的蜡烛。 举着蜡烛见到连翘,慌手慌脚道:「小姐——小姐回来了!」 随着连翘踏进门,春儿也出来了,手上还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放着茶水:「小姐回来了,我去打热水!」 说话间托盘放在了旁边的一张小几上,笑着道:「彭先生请用茶!」 连翘此时也注意到了这个坐在一楼厅堂的少年人...确实是少年人,年纪最多不过十七八而已,身形是独属于年轻人的那种单薄。原本是低着头的,后来因为小虎的一嗓子,这才定睛看向门口。 此时春儿给他换过热茶,他也没注意到,一双眼睛只看着连翘,惊的站起来,甚至带落了小几上的托盘。茶壶、茶杯纷纷跌落下来,随着瓷器的磕碰声,地上氤湿了一块,茶洒了。 「怎么是你!」那个少年人简直不敢置信! 连翘看这人有些眼熟,觉得自己应该见过,但是又实在想不起来。正头脑飞速回忆的时候,对方又道:「乔琏先生实在是太隐蔽了一些...当时在嘉定的时候竟也不说!」 说着摇头:「也对,当时乔琏先生既然打定主意不欲人知道自己身份,又怎么会与我这个冒冒失失来,才见了一面的人说呢!」 有了这一个提示,连翘才模模煳煳想起来:「彭先生...就是当初来嘉定...」拜师的那一个? 后半句连翘没有说出来,这是因为她心中已经有底了,确实是这个人,而且这话还不好说出来! 认不出对方来,这并不能说连翘这人脸盲。只是对于一个只见了一两面的人,而且已经是一年多以前的事了。记忆力一般的人大都数都不会记得,显然连翘没有过目不忘技能,所以此时记忆模煳也是正常。 彭冬生,就是这人的名字。也是因为这个名字非常市井、非常好记,连翘才记得的。这人就是当初那个写她《文魁》的模仿文,后来还闹出要来苏州向她拜师这一新闻的那位。 连翘在嘉定的时候见过他三面,一次是和刘盈盈一起,还有一次则是自己一个人下班的时候,在嘉定第一报馆外面遇到了对方。也是因为这一次见面,她还和对方有了一次对话。实际上如果没有这次对话的话,连翘真的是拼死命都想不起来这个人了。最后一面就是对方离开嘉定的时候了,当时对方还送了她两个自己写的小故事呢。 一般人能够在一年多后对一个只匆匆见过面的人依旧保留印象吗?恐怕是不能够的。正是因为交集并没有那样少,再加上那始终是一件在连翘心里留下记忆的事情,所以连翘好歹想起来了。 而对于彭冬生呢,连翘就可以说得上印象深刻了!正是当时连翘的一番话,将几乎陷入名利旋涡中,有些疯魔的他拉了出来。 他当时急切地想要摆脱因为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生活而带来的金钱上的匮乏,所以选择了写小说...这些年写小说发家致富的新闻常常听说,再加上写小说不用别的生意那种成本,很多没有本钱的年轻人都会尝试一番。 第358页 但是他的急切让他不能够像普通人一样选择一条更加踏实的路,当他明白自己并不是那种才华横溢、天资聪颖之辈后,他就选择了邪道。有了写模仿文,向连翘拜师炒作之类的事情。 当时的他认为自己是有原因的,他生活的艰难,从小的困苦...这些都是真的。在生活的困难下,他才做出了这样的选择。但是连翘当时几句话将他给看透了——『不劳而获,谁又不会呢?』,以及『没有比渴盼不凡更平凡的事情了,其实都不是什么不凡之人。』 连翘根本不像是一个她这个年纪、殷实人家长大、无忧无虑的小姑娘,她将他身上的一切看的透彻。说出来的时候甚至有一瞬间让他齿冷——如果一个人让另一个人看的清清楚楚,多多少少会有一些嵴背发凉的。 但是嵴背发凉之后就是很难说清楚的一种亲切与好感了,不得不说这其中第一印象是占了便宜的。彭冬生第一眼见连翘的时候当她是个纯洁漂亮的小姑娘,有了这个印象,之后其实就很难有恶感了。 而连翘看清了他的虚弱与矫饰,同时又在最后温情脉脉...对他抱有谅解之心的,其实都是什么都不懂的人。而如果别人彻底看穿了他,往往最后又很难有什么好话。 连翘就是唯一一个例外,她清楚他身上那些他自己都不愿意承认的『人性上的弱点』,与此同时,她又能在最后轻描淡写...他做的不是什么好事,但回过头来说,他的那种心态也不必口诛笔伐,说到底也不过是芸芸众生中普通的一个。 回过神来的彭冬生回到了苏州,找了一份作者助理的工作,一边给某位作者打杂,一边向那位作者学习写小说的技巧,同时也开始对自己的短篇小说不断修改。 半年过去了,他已经是发表了三四篇短篇小说的作者了。于是离开了打杂的作者,开始真正依靠写作吃饭。到现在为止,出头算不上,但多多少少算是站稳了脚跟,依靠写作能够维持生计了。 彭冬生有时候会想起那个将他一盆冷水泼醒的小姑娘,也觉得不可思议...他怎么随随便便就遇到一个那样不俗的女子了。现在拜访『乔琏』先生,这才知道原因。人家当然不俗了,人家是依靠惊人才华震惊整个江南小说界的天才! 「我没...没有想到小姐便是乔琏先生。」彭冬生低声道。 晚秋此时蹲在他脚边拣碎瓷片,连翘赶忙道:「别用手去拣,仔细割着手!快去拿笤帚来——彭先生,这可真是...当时我也是不想让人知道我的身份,并不是刻意隐瞒你的。」 看着那个小丫头去拿笤帚等工具去了,彭冬生这才勉强维持笑容,摇了摇头:「我知道乔琏先生的意思,若我是你,当时也不会告知这个身份的。」 当时他们两个有什么交情?只不过是萍水相逢交浅言深而已,不说这个事情才是正常的。只不过理智能够说服自己,想一想还是十分苦涩。 既然来的人是彭冬生,并没有什么危险,连翘便笑了笑,交代还等在门口的两个小厮:「我已经到家了,你们便回去罢!」 待两个小厮告辞了,连翘这才将斗篷解下,挂在一旁的一根大衣架上。颇有些侷促的道:「今日来寻我可是有事?」 这种相遇才是最尴尬的,真正的熟人自然不必说,就是陌生人恐怕也好一些。应对陌生人自有一套客套的法则,照着来就是了。而就是这种有些交集,然而又远远称不上熟悉的,这时候反而容易无话可说。 彭冬生苦涩的笑了笑:「我早几个月就知道乔琏先生来苏州了,只不过没有什么门路认识...当初的事情当时不觉得有什么,后来想想是十分对不住乔琏先生的。想着一定要亲自登门道歉一番,所以一直打听如何能见到乔琏先生。」 普通作者和有名的作者,生活其实是两个世界。好像王思齐那种爱热闹,爱宴请的,或许能够有一些交集。但是如果遇到连翘这种并不怎么参加聚会,就是去,也只去那种小圈子的聚会的,基本上交集都不会有。 以彭冬生的程度,确实接触不到。 「这些日子总算从一个认识的前辈那里知道了乔琏先生的寓所,所以特别来拜访。」彭冬生相比一年多以前其实长高了不少,脸上本来就不多的稚气也差不多消散了。此时低垂着眼睛,再也看不出原来偶尔还能看到的一丝少年灵动。 第207章 彭冬生呵出一口白汽,不知不觉已经是深冬最寒冷的时候了。回头看了一眼点亮着灯火的精緻河房...... 旁边出租马车的车夫催促道:「公子,走是不走哇!」 人力车是好,只不过人力车只有一个顶棚,四面透风。在这样的天气里,坐人力车穿过大半个苏州城?恐怕第二日就要风寒躺下了。所以即便是贵一些,到了冬日依旧是出租马车、驴车这些比较走俏! 「走的。」低声应了一声,彭冬生爬上马车。最后透着玻璃车窗看了一眼门口红灯笼亮着的三层河房,对车门外道:「师傅,走罢!」 河房里头连翘正坐在主位上吃饭...刚刚出于客气留了彭冬生吃饭来着,不过没有留住。这也是正常的,因为此时做客吃饭是一件很郑重的事情,关系不到那份上,根本不会真有吃饭这件事。 平常有主人家说到到饭点了,请客人留下吃饭。其实这对于关系不够的客人,根本不是热情挽留,而是送客的意思!不见很多客人就是这时候告辞的么,都有自知之明。 第359页 彭冬生也算是连翘的故人了,但依旧算不上关系亲密。这时候本就是饭点,寒暄了几句,又郑重地为了当初的事情道歉,这便非常知情识趣地告辞了。 连翘并没有多想,只当是送别了一个普通的同行。等人走了,便去了饭厅准备吃饭。 坐在主位上,等菜齐全了,连翘便对上菜的春儿和晚秋道:「你们两个快去厨房吃饭,天寒地冻的,菜不一会儿就冷了。」 连翘可没有自己吃饭,让别人在一旁服侍的习惯。真要是那样,春儿他们耽误吃饭,她自己也不见得舒坦。 春儿也是知道她的习惯,所以点点头就去吃饭了。 连翘一边吃饭,一边就看着挂在饭厅墙上的黄历。原来不经意间已经到了腊月初一了...怪不得最近街上已经开始有些年味儿了呢! 这样想着,等到迟一些的时候,连翘烫了脚,叫住要端水出去的春儿:「这几日收拾收拾,再与我出去买些年货,咱们过几日就回嘉定过年!」 春儿听的这样说,满心欢喜,连忙答应。答应之后想了想又问道:「那晚秋他们也一起去么?」 连翘摇摇头:「不用了,对他们来说嘉定也不是什么老家,干脆让他们留在苏州这边。看看房子,再留些钱给他们,让他们自己一起过年!」 连翘来到苏州之后也回过嘉定两次,不过每次都是住了三四天就回苏州了。这次却是打算回嘉定过年的,自然要多住一些日子。只是这样一来,就不可能简单了。 行李倒不用多带,反正衣食住行什么的,嘉定老家那边都是有的。麻烦的是年货,以及给老家诸位亲朋带的各种『礼物』! 之前回家也带过礼物,但因为没什么名目,以简单为主。基本上就是一个香袋、一块小手巾的程度,就连胭脂水粉这种苏州最有名的都不能带——美人一身香,穷汉半月粮。胭脂水粉稍好一些的价钱都奇贵,她是买的起,但是在亲朋眼中她哪能做这个消遣? 这次就不同了,好歹是过年回家,礼物肯定要重一些的。于是在几样固定的年货之余,连翘又和春儿在苏州几条着名的街巷上逛街购物。除了送人的正常『轻奢侈品』,还有给自己和吴美娘的『好货色』! 其实主要是珠宝首饰,这些东西只要稍微好一些,随便一样都很贵。 除了这些,她便是往各处发帖子,通知自己要回老家过年了——这些日子有什么事儿就不用上门了! 因为许文华家离得近,所以是亲自上门去说的。许文华正烧着红泥小火炉,等到水开了,便用茶匙放茶叶。手顿了顿:「你不来说的话我就要与你说了,我也要回家过年了。」 连翘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你不是苏州人吗?口音...不对,你若是苏州城里的,怎么从没见过你家人!」 许文华放入适量的茶叶,这才丢开茶匙,撇撇嘴道:「我家是苏州下面一个村里的人家...哼哼,我可是正经农家子弟。」 连翘拿过茶叶罐,是想看看这是什么茶。只不过她显然在这方面造诣不高,就算知道当世的一些茶叶知识,那也是纸上谈兵而已。什么名堂都看不出来,便又放下。这时候听到许文华自称农家子弟,什么都没有说,但是一声嘲笑已经说明了意思了。 农家子?他好意思说自己是农家子!连翘想想都要发笑,这显然是欺负自己读书少呀! 哪家的农家子能养成那样穷讲究的性格? 连翘也算是稍微了解许文华了,许文华这个人就是标准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再想想他年纪不大,这中间根本没有机会另外养成这种生活习惯,所以只能是少年时代就有的事情了! 许文华扬了扬眉毛:「怎么,你不相信?」 连翘装模作样撇过脸,假装看墙上一幅画认真,只摆手道:「不敢不敢!」 见连翘十分明白,那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许文华手一摊:「我家种着田地,怎么就不是农家子弟了?」 连翘非常敏捷,立刻问他:「多少田地?」 「...二百多亩吧。」许文华摸了摸鼻子,还是说了真话。 地主啊!连翘心中忍不住感慨。二百多亩地在北方,大概算是一个富农,因为那边人均耕地多,而且土地利润要低一些。而在江南一带,特别是苏州这等州府,二百多亩就已经算是一个小地主了! 连翘调侃了他几句『大户』,就转而问道:「既然是要回去过年,怎么这个时候还不见准备?再等下去,难道是直接去过小年吗?」 连翘根本没见过许文华购买年货,准备回家。 此时茶好了,许文华低头看茶,有些心不在焉道:「懒得回去,能拖一日是一日吧。」 这倒是有些出乎连翘的意料之外了,须知道临近年节,出门在外的有哪个不急着早早回家?但是这话中隐隐的意思竟然和一些家务事有关,连翘这就不好再问了。于是寻了一个岔口,说起了老家嘉定县城的风光。 笑着道:「等到元宵节之后回来,到时候一定给你们带些土特产!」 「你元宵也不在苏州?」许文华显然有一些意外,给她倒了一杯茶:「苏州元宵节的灯市是一绝,不来看看?」 连翘有些心动,但还是坚定地摇头:「不行不行,今岁我得陪我娘一起过元宵。这是我第一年出门在外,若是这就不陪她过节了,只怕她心里不安。」 第360页 吹了吹倒入杯中的滚茶,连翘好奇道:「这么说来你是要来苏州过元宵的吗?」 看来确实不想在老家多呆,连翘这样想着。 这件事连翘转头就给抛到脑后了,且不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谁知道许文华家有什么为难的事情。就说他家里没有什么麻烦的事情,也不能说人家就不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想在家呆着啊! 譬如说后世的广大单身男女,为了躲避回家后三姑六婆的催婚,往往也是对回家能拖就拖的呢。 连翘就没有这方面的困扰了,等到一应事情都已经齐备,在二三好友的送别下,她包了一只小船往嘉定而去。 此时已经是深冬,草木枯败的明显,但是吴凇江两岸因为繁华的经济,丝毫没有衰颓气息,反而因为临近年节,更加热闹了。 这时候是小老百姓一年忙到头之后的休息日子,凡是家里有些余钱的,都会盘算着要买些什么准备过年。这一波热钱涌入市场,立刻就使整个市场活泛起来了。商人带着各种各样的货物往来于各地,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是休息的时候,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年最忙最赚钱的时候! 船家见连翘各种年货的行李一大堆,也笑着道:「小姐这是回家过年啊!」 连翘笑着应了一声,然后就一直看着两岸。有时候能见到熟悉的码头,关于行到哪里了,心里便有了一个底。 等到天阴阴的,天气似乎要变坏的时候,船总算在嘉定的一处码头靠岸了。春儿还在和船家结帐呢,不远便有个熟悉的声音道:「太太,小姐她们在那边!」 连翘顺着声音望去,果然是冬儿!她穿了一身年节下穿的大红棉袄,正踮着脚往她这边看。再一看旁边,是一家茶摊,原来吴美娘是在这儿等她。 「在这里!」连翘笑着挥了挥手。 此时的码头十分繁华,各色人等来来往往。吴美娘领着冬儿接住连翘:「看起来人倒是好的——算了,不在这里冷风口说话,咱们先回家去!」 早就租好的马车等在一旁,此时马车夫和连翘春儿她们一齐动手,不一会儿将年货什么的都放上了马车。 两辆马车连人带东西一起送到了连家的小巷子里,看着熟悉的黑油门,连翘心里也是雀跃的。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也渐渐将这个江南小县城巷子深处的小小院子当成自己的家了! 连翘一进院子,吴美娘就吩咐冬儿:「去看看之前存在灶上的一大锅水还滚不滚,若是不热了,重新再烧一回——连翘,你去你的屋子,洗头沐浴,也好将一身灰尘劳累洗去!」 回家洗头沐浴,这也是地方风俗,连翘笑着答应下来。想了想又道:「娘替我收拾带来的那些物件罢!里面有给娘的东西,也有给外祖母舅舅他们的,都分好了类别!」 吴美娘摸了摸连翘因为冷风冰冷的小脸,笑着道:「娘晓得了,你且去罢——正好后日去你外祖母家,倒时候一起带上这些礼物!」 吴美娘笑意盈盈地砸下大新闻:「你这一回回来过年正好呢!你表姐正好与龙家那孩子定亲,这是个大礼...况且你和你表姐一惯亲近,可不能错过了!」 「这一回去你外祖母家,正是要商量商量着定亲的事情。」 这个表姐指的只能是张贵子,而张家的女孩在吴家商量亲事该怎么安排,这似乎很奇怪。但是在张贵子家,这是很正常的。因为张贵子他那个爹实在是太不靠谱了,她娘吴慧娘一惯都是和娘家人商量各种重要的事。 第208章 「哦...」连翘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应了一声赶紧回房准备洗头沐浴了。 这个话题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加入。 表姐张贵子和龙守业之间的事,连翘属于全程都有参与的——从第一次见面,然后到相亲会,再到后来两家有接触。 能够遇到一个对自己有意,而同时自己也喜欢的人很不容易,特别是在这个时代。连翘很为小姐妹高兴,但是这个火烧到自己身上就不大好了。根据她的猜测,她要是再留在原地听吴美娘说下去,很快事情就会转移到她的身上。 连翘确实非常了解吴美娘了,将这件事猜的准准的!洗浴之后换上一件半旧的家常袄儿,旁边有冬儿帮着揩干头髮上的水。等到一头头髮梳顺之后,已经半干了。 春儿在门口道:「小姐,太太说小厅那里升了火,让小姐过去烤火哩!」 连翘摸了摸潮潮的头髮,满手的冰冷:「这就去!」 说着抱了一个小匣子就往吴美娘那边去,这匣子里装着苏州买的首饰。这是金银细软一类东西,自然没有和其他年货放在一起。而是单独放了包袱免得弄坏,此时正好拿出来送给吴美娘。 「连翘快过来些看,这是前几日和几个街坊在一起的时候弄到的一些讯息,都是青年才俊好后生。看看有没有喜欢的——我不是在婚事上着急,只是先看看,先看看么!趁着你年纪小的时候多看看,要是有中意的,就先相看相看!」 吴美娘见连翘进来,噼头盖脸、笑意盈盈就是这一句——连翘立刻被这一句k.o。 所以才说算的准准的,只是没有想到躲过了开始一遭,该来的总是会来的。这种事从来只会迟到,绝对不会缺席。 连翘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避无可避地坐在了生了火的薰笼旁。放下了匣子,笑着道:「娘,别的事情不忙着说,您先看看这个,这是给您买的一些首饰!都是苏州时兴的样式呢...」 第361页 然而吴美娘只是笑着『好好好』,兴趣并不真的很大,丝毫没有被转移话题的样子。拿出厚厚的一叠笔记给她看,连翘瞟了一眼,每一张纸上记录都是一个年轻男子的资料。敬畏地看了一眼那份资料的厚度,连翘甚至觉得全嘉定适龄的好青年都在上面了! 连翘面对快戳到她脸上的册子,没得法子,只得在吴美娘的『监视』下战战兢兢地看了起来。 吴美娘笑盈盈,连翘心里叫苦。 然而她不得不看,只是看着看着,她不得不承认,吴美娘真的十分用心了。这些青年或许称不上家庭大富大贵,本人人中龙凤。但至少家境殷实,同时自身说一句踏实可靠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找到一两个这种适龄男子没有什么难的,困难的是吴美娘收集这许多!之前想的,将全嘉定合适的青年都一网打尽了,或许并不是夸张。连翘估计这一册『情报』费了不少功夫,怕是吴美娘在她离开嘉定后一门心思全扑在了这件事上! 不管心里愿不愿意,连翘至少从头到尾认认真真看了一遍,并且真的说了几个觉得还不错的和吴美娘讨论——不管有没有这方面的打算,她都打算至少顺着吴美娘的心意去见一见人。 用后世那些因为长辈的关系不得不相亲的男男女女的话说,结婚先不说,相亲总是要的。相亲不成功可以解释为性情不合,没有缘分,总之都是非战之罪。但是如果是相亲都不肯去,在家长那里就是态度问题了。 前者只不过是长辈几句唠叨,后者就真是自取灭亡了——这都是先辈们血与泪的教训,连翘并不打算以身尝试什么叫做『自取灭亡』。 吴美娘显然被连翘的『乖顺』迷惑了,暗自记下几个连翘比较欣赏的后生姓名。也没有逼迫太过,等到连翘合上册子之后就理所当然地转移了话题...虽然话题还是和这件事有一些关联。 「你在苏州应该接触到一些好后生了吧...外头都流行你们这些小孩子自己认识相处,娘也不是老古板,也贊成这样。只不过一定记得让娘把把关,你年纪小,可别上当受骗了。」 对于每一个家长来说,自家的孩子永远都是小时候的样子,各种担心是少不了的。 「我听春儿说了,你如今在苏州认识许多人,中间有男有女。男子中也有为人正派又前程远大的——若是这种,那倒是好了!你们都是同行,志趣相投,恐怕比娘介绍的还要好一些呢。」 连翘这一次是真的脸红了:「娘!」 吴美娘捂嘴笑了一声,见好就收,道:「这孩子,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你从小玩到大的表姐眼看着都要嫁人了呢...不过贵子她娘总算能松口气了。你表姐比你大两岁,算一算帐翻过年去就十八岁了,若是连个婚事都没有定下来,可不是着急!」 连翘见吴美娘真的转移了话题,立刻配合道:「成亲的日子定下来了没有?是明年还是后年?」 吴美娘低声道:「还没有呢,龙家想要明年尽早成亲。只是明年没什么好日子了,再者说你姨妈不想让你表姐赶在你表哥成亲之前出门。」 张贵子有一个兄长和一个弟弟,张昭、张朗,特别是张昭,平常十分照顾连翘他们这些表弟表妹。虽说男子成亲,年纪并没有女子那样讲究,可是稍微有家底的人家也不会让自家孩子到了年纪依旧没个着落的。所以张贵子的婚事差不多说定了之后,吴吴慧娘就开始将眼光放在自家长子身上了。 连翘煞有介事地点点头,就好像自己非常懂行一样。吴美娘笑着道:「最近是喜事一桩接着一桩来呢!」 第二日连翘享受了一番放假在家的乐趣——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工作也不做,只围着暖融融的炉子和吴美娘说话,偶尔烤个年糕、红薯、鸡蛋来吃,当然了,存下来的橘子也好吃,凉凉酸酸甜甜的。 等到再一日就是去吴家的日子了,连翘穿上在苏州做的新衣,十分体面,得到了吴美娘的点头认可...连翘早就发现了,别看吴美娘表面上什么都不在意,似乎是与世无争的样子,其实还是很要面子的! 她从小生的好,将街坊家的女孩子全都比了下去。临到嫁人,因为自己喜欢,没有去那些富贵人家,而是选了无父无母的小师兄这都罢了,毕竟是自己喜欢么。后来丈夫出息,当年那些小姐妹不免还要说她有眼光。 半辈子都是这么得意过来的,却没有想到却会遇上丈夫早逝,最后不到三十岁便守了寡。其实她再嫁也不是嫁不出去,只是她自己不愿意而已。 自守寡之后过去的亲朋全都换了一副可怜她的嘴脸,她却受不了这个。别人当她可怜,她就要过的越好才是!所以认真经营丈夫留下来的产业,偶尔还出门给富贵人家的太太小姐看病,就是为了连翘能比差不多人家的孩子都要体面! 连翘的穿戴、吃用,一般人家的女孩子哪有那样的!就是放在富贵人家的小姐那里都不差什么了! 这份体面,当初她的小姐妹的儿女,哪个能有?还有连翘的表姐表妹,没有一个人比得上。 于是那些可怜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心里羡慕她,而又不能表现出来的样子——吴美娘这才舒坦了。 连翘打扮的好,比别的女孩亮眼三分,她高兴。一个是出于对自家孩子的喜爱与骄傲,另一个就纯是面子的问题了。连翘打扮的富贵,通身都是苏州时兴的东西。这虽然不能完全说明连翘真实的身家,但至少能够表明连翘在苏州混的很是不错。 第362页 连翘这次去苏州,二嫂古氏说了不少酸话...呵呵,要不是吴美娘明白连翘不公开真实身份的苦心,都要将连翘如今的成就拍在她脸上了! 虽然吴美娘到现在也不太懂连翘那一行到底怎么回事,但是不妨碍她知道女儿如今在整个江南都有了名气,是行内的佼佼者。以及,真的非常有钱! 对真正的豪富人家来说,这算不上什么,但是在普通的殷实之家来看,连翘这一两年分明是赚到他们三辈子都赚不到的钱! 在工业革命前夕、资本主义萌芽生长的时期,金钱已经不再是大家羞于启齿的东西,不要说吴美娘这种出身市井的女人,就是那些书香门第,也不吝于说起家计的事情。 或许那种老派的钟鸣鼎食之家还会觉得女儿家赚钱不体面,但是在吴美娘这样出身的长辈看来,一俊遮白丑。只要有赚钱这一样,那就足够她向亲戚吹嘘炫耀一辈子了。 非常庸俗,但也很真实很可爱。 吴美娘点点头,又对旁边的春儿道:「拿上小姐给老太太、舅老爷他们买的礼物,咱们这就去老太太家!」 大包小包来到吴家,此时的吴家早就热闹起来了。热闹的中心当然是张贵子,毕竟今日大家聚在一起,为的就是具体商量她的定亲事。当然了,如今又连翘从苏州回来,所以也算是一个小团圆,她也能当半个主角。 主要是『物以稀为贵』,她半年不在家,平常见不到她,这个时候就看个稀罕罢!特别是姐妹中间,表妹吴丽春立刻缠住了她:「你在苏州见识了多少好东西,快给咱们说一说!」 吴丽春她娘三舅妈尤氏立刻笑道:「你这孩子,怎么这就缠住表姐了,你表姐好些日子不在家了,先让她去见一见你祖母!」 「见我这个老婆子做什么?他们小孩子家家就应该凑在一起呢!」宋氏满脸慈祥,看着儿孙满堂,她也确实是真心高兴。 又见吴美娘和丫头春儿大包小包,立刻装作生气的样子:「这是做什么?不年不节的送礼,一家人竟这样客气起来了!」 吴美娘笑着道:「娘,这可不是我客气,这是您外孙女儿买的!她去了苏州,好不容易回家过年,总不能不带一些苏州的土特产罢!」 第209章 连翘买了不少年货和礼物,这些礼物都是苏州那边的特产,说昂贵倒不至于,至少连家、吴家、张家肯定都是能用的起的。但是一下给所有亲朋都带了好些...这就好比后世一些轻奢的商品,一般人买几样也算是能承受,可弄的像批发一样,那就有一些夸张了。 一边赞嘆苏州货精緻,另一边收礼物的人不免心里头疑惑...这连翘哪里来的这许多钱买这些?正常的薪酬哪有这么多!后来一想,这有什么好疑惑的,吴美娘又不指望连翘真的赚钱,肯定是补贴她了的。 这么想也就清楚了。 没有人跳出来说连翘拿了自家的钱做人情,如何如何。拿人的手短,他们收了礼物,何必再多话呢? 只不过在大家都很有眼色的时候总有那么一个破坏气氛的。 「哟,这可真有钱!这粉是苏州的名产,前些日子我才在前面孙嫂子那里见过,是她苏州的弟弟回来探亲给带的,一盒得一两银子罢!还有这汗巾子,好鲜亮的活计,没得三五钱银子不能得。连翘你这大包小包的礼物,我粗略算了算,不止三十两银子了...你一个小人儿去到苏州,哪里赚的这许多钱?」 吴家第一会破坏气氛的人就是连翘的二舅妈古氏了,原本因为苏州来的胭脂水粉脸上带出笑意的吴梦春都笑不出来了——她知道自己母亲是甚样人,后头又没有好话了。说真的,她现在在外面与人交际也算是磨练出来一些了,也因此越发觉得她母亲的所作所为毫无意义、丢人至极! 果然,又听古氏继续道:「外甥女别嫌舅妈说话不中听,这都是为你好呢!你说实话,钱都是如何来的?咱们家虽然不算什么富贵,好歹还是清白门风呢——」 「老二家的!」宋氏喝止住古氏,狠狠地瞪了她一眼:「说的什么话!」 古氏这才觉得自己得意忘形了,将话说的过了。其实她一开始的目的只是让连翘承认自己的钱是从家里来的而已。她可看不惯连翘这个外甥女太过得意,衬的她家孩子都不能见人了!另外就是见不惯吴美娘太有架子...呵,只不过是个守寡的寡妇而已! 但是她这人就是管不住嘴,不然也不会常常这样『过度』的破坏气氛了。往往她只是想要做到a,但是不知道怎么的,说着说着就容易将心里的恶意一股脑地倒出来,然后变成a+。 这次也是一样,不过是想要刺一刺吴美娘和连翘这对母女,但是不知道怎么的,说着说着竟然就将自己心里最恶意的猜测说了出来!如果说前者还能归类为一家人的磕磕碰碰,属于拌嘴的级别,也不用宋氏这位老祖宗出来说话。那么后者就是真正的『出格』了,难怪宋氏连个软和话都没有,直接用非常生硬的语气喝止了她。 喝止了她还嫌不够,当即就骂:「不会说话就不要说话!说的这种话出来,你这妇人心中到底有多腌臜...难道你就是这样想的我们家人?」 在传统的古代家庭中,古氏这种,虽然嫁给了吴家人,而且生了吴家人,但依旧不会被当成是这个家庭真正的成员,这种人被称为『外姓人』。而连翘这种,虽然她不姓吴,但她是吴美娘的孩子,流着吴家的血,所以也会被认为比『外姓人』更亲近一些。 第363页 在现代人听来非常没道理的事情,在古代人却是天经地义。 宋氏这一番就是直接在说古氏这个外面的是不是把吴家当成是满屋子的坏种了,一边排挤古氏,另一边定下调子,强行让吴家其他人站在古氏的对立面。其他的人,主要是古氏一家的其他人想要替古氏说情,也因为这一句话不能动弹了。 宋氏也是常年教训这个儿媳妇习惯了,骂完了就让她站在一边去。古氏也是做人娘亲的人,儿女有三个,大儿媳妇都娶进门了,这样是直接打她的脸,惩罚不能说重,但也非常难受。 不过实话说,宋氏也没有什么惩罚可以给她。到底是分了家的儿子了,她真要做什么实质性的惩罚,恐怕也不能够。 吴慧娘和吴美娘这对姐妹互相看了一眼,赶忙一左一右搀着宋氏。她们是女儿,天然比做儿子的贴心。这时候几个兄弟都说不上话,就她们能在一边敲边鼓、缓和气氛。 吴美娘解释道:「娘别生气,二嫂一时失言而已,肯定不是成心的...您多想些高兴的事情。想想咱们连翘,连翘这次能从苏州买来这许多好东西,也是因为前些日子苏州各样民生用品涨涨跌跌,她看准了眼光,买了一些票券,赚了钱了!她自小就是在这些事上精明,没想到如今还能用来赚钱!」 这是连翘和吴美娘商量好的解释。话说她赚钱了,虽然不打算大肆夸耀,做各种无谓的享受。但是提高家里的生活水平,买一些过去可能不会买的东西,这是肯定的,总不能有钱当没钱过吧! 只是她不能暴露自己赚了那么多钱。 这时候一个适当的数字就很有必要了,既能让自家多花些钱过日子显得合情合理,又不会引来各种麻烦。 买票券赚钱的藉口是连翘提出来的,苏州的票券市场是很有名气的——这就相当于后世的股票,但是从现在的性质上,连翘总觉得更像是期货...大多数都和将来某一时间需要交割的实物挂钩来着。 但是不管怎么呢说,就是那一类产品了。 如今苏州票券市场也是很火热了,就好像后世的炒股一样,不怎么辛苦,行情好的话赚到的钱却不少。这种情况下,谁又能拒绝呢? 而且这几年经济很热,票券市场也常常有一夜暴富的传说。这时候说连翘在苏州玩票券赚钱了,这并不是说不过去。 其实连翘也想过直说自己在写小说赚钱,只不过赚的没那么多而已。但是这样不免面临另一个尴尬——如果别人询问她的笔名,她难道要用另一个人的笔名搪塞吗?这其中容易穿帮的因素实在是太多了。相比之下,说炒票券赚钱显然更加风过水无痕,是一个极好的挡箭牌。 实际上也是这样,宋氏立刻满心欢喜地询问连翘种种细节。连翘为了圆这个谎,也因为真的对这个时代的股票市场感兴趣,专门去了解过那些,所以言之有物。宋氏这个老人家不一定懂这个,倒是旁边的三舅吴瑾很懂行,和连翘说了起来。 连翘不仅有这个时代关于票券市场的知识,也有来自后世关于股票、期货等等的一些干货,虽然都是一知半解的零碎东西,但是配合她的见识,此时说来也足够让三舅吴瑾服气——经过这样一回,就显得连翘在这件事上真是一个行家了,而且这样一来她依靠这个赚到钱就更加可信。 像吴家这种人家,没有那许多讲究,孩子能赚到钱总是一件好事,宋氏自然是满心欢喜地表扬了连翘一番。然后就被旁边的吴慧娘拉着道:「娘也是偏心了,我家贵子没有侄女那样争气,就不闻不问了!」 吴慧娘说这话的时候故意做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叫人一眼就看出她是装的,显然是在活跃气氛呢! 果然,刚刚因为古氏的原因而变得险恶起来的气氛,最后一丝影响也没有了。宋氏拉过外孙女张贵子的手:「你这丫头总是胡说八道!孩子在这儿呢,说这种话?来,好孩子,可别听你娘的,外祖母心爱你...说起来今日家里人聚在一起就是为了商量你的事儿呢!」 这话说的不假,今日在这里,一多半的目的都是为了商量年后龙守业家去张家放聘礼的时候,张家的种种安排。 张贵子是个大方爽朗的性格,此时却一半是真一半是假的满脸羞红,然后躲开了。 羞涩肯定是真的羞涩,毕竟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遭么!但是未必真的有这样害羞,那和她的性格不相符。连翘猜测,她是想藉此逃开这些长辈们的调戏揉搓。 机会难得,抱着避开长辈们『热闹』的心思。连翘赶紧道:「我去看看表姐!」 见连翘随着张贵子进了屋子,宋氏对吴慧娘吴美娘姐妹两个道:「她们小姐俩格外亲密一些,倒不像是表姐妹,似个亲姐妹一样。」 吴美娘笑意盈盈道:「她们的娘是亲姐妹嘛!」 外头是欢声笑语,连翘追上了张贵子,一把抓住她的手臂。果然,张贵子的脸虽然还是红的,但是脸上那种强烈的羞意已经没有了。连翘眨了眨眼睛:「好呀你,果然是装的!」 好些日子没说话,因为这一句话,张贵子觉得之前的陌生和生疏都消失了。瞪着她道:「怎么的,难道你要去告发我?难道你不是我这边的人了?」 连翘笑嘻嘻地抱住她的手臂:「是你这边的,是你这边的,我肯定是你这边的!」 第364页 在吴家这边,连翘和张贵子都不能随便乱跑的,毕竟没有屋子是他们的。所以她们都是往正房去,客厅谁都来得且不说,还有外祖母宋氏住的屋子,那也是她们能够随意进出的。 现在两人就在宋氏卧室前面的一间小厅里细细说话,张贵子问了连翘许多苏州生活的事情,对于这些她可好奇了。听连翘说到苏州那些非常『独立』的小姐姐们,她露出非常羡慕的神情,但很快就释然了。 这就好比后世小城里面的姑娘说到在一线城市打拼,成为真正职场女强人的女孩子,总有一种被对方帅气折服的感觉。 连翘捕捉到了张贵子那一丝释然,想了想很快恍然大悟:「呵呵,我说了这许多,这下轮到你了...你来说说看,你最近在做什么——还有,当初谁说一辈子不乐意成亲来着,如今竟然都要下聘礼了!」 「我不在家的时日才多久啊!都发生了些什么啊!」 「呵,女人啊,你的名字叫做口是心非!」 第210章 长辈们讨论一些婚事上面的家长里短,对小孩子的婚姻嫁娶一个细节都不肯放过,这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头等大事中的头等大事了。但是年轻人哪里耐烦这个,连翘和张贵子干脆躲着,细细说些悄悄话,打算等到了饭点的时候再出去。 听连翘说到打算去探望刘盈盈,张贵子笑道:「你要是年前去,直接去报社找她 就是了。可若是打算年后去,那恐怕就要直接去她家中拜访了——你还不知道罢,过了年她就不在报馆继续做事了。」 连翘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疑惑地看着张贵子。 张贵子敲了一下连翘的脑袋:「这还不知道吗?盈盈姐明年年初就要嫁人了!」 说到这里,她似乎也有些嘆息:「我或许还能做半年吧——就算是后年嫁人,备嫁的时候也是不可能在报馆做事的,得乖乖呆在家里。」 连翘这才想起,这个时代女孩子嫁人之后一般都会放弃自己的事业的。察觉到张贵子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心情不太好,连翘赶忙故意非常夸张地道:「盈盈姐成亲?这也太不够意思了吧!至少应该写封信通知我来着,难道她打算不告诉我吗?」 张贵子笑了一下,顺着连翘的意思道:「这是知道你过年的时候要回来,总不能不看老朋友——若是你真不去看她,她也就不必要告知你这件事了。当然,也是这阵子她忙昏了头了。」 张贵子给连翘算帐:「因为成亲着急,没有多少准备的事情,事情可多了!再就是报馆里的事情了,她又不是临时工,或者我这种校对室的。她一个十分受器重的编辑,手头的事情可是又多又重要的,根本不能说走就走,怎么说也得中间交接一番,不然怎么要将今岁做完?」 连翘一想也是这么回事,于是笑着点点头。但想起刘盈盈曾经给她说的事情,不由得心里紧张,试探问道:「盈盈姐到底和什么人成亲,竟然这样着急...你知道吗?」 张贵子双手一拍,似乎有太多话要说了:「嗐!你说这人是谁,说起来你也认识这人呢!」 意料之内吧...刘盈盈当时说的心上人,也就是过去嘉定第一报馆的那位楼副主编竟然答应了刘盈盈的告白。虽然其中有一些波折,譬如刘盈盈的爹娘很有些话说,但最终的结果是两人要喜结连理了。 连翘一开始是有些惊讶的,毕竟在她看来楼副主编和刘盈盈之间的差距实在是太明显了,特别是年龄方面。她还以为这种差距会让那个男人知难而退,最终拒绝刘盈盈呢!可这时候仔细想想,这么一个年轻的小姑娘送上门来,老男人少有不心动的吧? 呵呵,不怪连翘这么恶意地推测别人,只能说她肯定是站在刘盈盈那边的。而站刘盈盈的亲友视角,就免不了要挑剔那位曾经印象还不错的楼副主编一番了。 连翘想了想:「盈盈姐一定费了大力气。」 「可不是,也不是楼副主编不好。只是他先头有过一个老婆,虽说现在不在了...盈盈姐平白不是原配夫人了。再者说楼副主编的年纪...唉!当时刘伯父刘伯母是坚决不同意的。只是盈盈姐铁了心了,到底拗不过她!」张贵子前头说的倒是很直接,也是楼副主编身上的致命伤。 父母和孩子的战争,连翘只要想想都觉得十分惊心动魄,想来刘盈盈在其中吃了不少苦头。这么一想,最终能够守得云开见月明,得到父母的同意,也算是一个好结果了——虽然连翘并不确定这种爱情上了头后,选择了一个并不那么相配的人,最终能不能完满。 但是那句话是这么说:不知道做了这件事后将来会不会后悔,但如果不做这件事,现在就会后悔。 两人约好明日一起去看刘盈盈之后,张贵子就促狭地问连翘:「之前还说是玩票券赚的钱...好会骗人呀!可别说,说的一套一套的,就连三舅也信了你真是这上头的行家里手,你可真行!」 连翘摆摆手,做出非常谦虚的样子。最后绷不住了才咯咯笑道:「其实也不是全骗人的,我是真正了解过一些票券的事情,真觉得有些意思,打算玩玩儿看呢!说不定明年我就能在票券上大有作为了!」 了解到这个时代的票券,连翘是真的有想法的。她曾经念的专业是经济相关的,有修过这方面的课程,还跟着老师开了模拟户头,然后一个学期都在经营。总的来说,精通是不可能精通的,但是相关的几个重要公式她还记得,这就能帮大忙了! 第365页 此时的票券远没有后世的股票来的复杂,这些确定曲线的公式可比后世有用。而根据这些公式确定大方向之后,不敢说每回都会赚钱,但只要做到不冒进,最后赚出一个小富婆,那还是很轻松惬意的。 而且确定大概方向之后,再根据一些后世常用的行情分析法能够进一步精修方向...简而言之,对于别人来说,在新兴的票券市场赚钱,并不比一般的赌博更加科学可靠。但对于连翘来说,这也就是比较稳定的基金类理财而已,非要说有什么不同,只能说风险低的同时还收益高吧。 美滋滋。 连翘本身对于成为一方富豪,或者分心做别的事情是没有兴趣的。 其实依靠后世的眼光,只要有第一桶金,同时注意小心这个时代已经存在的一些规则,想要成为中等的富豪,那是很容易的。但是那对于本身对金钱欲望并没有那么大的连翘来说没有意义,相比之下写小说已经足够了——既能赚到维持优渥生活的金钱,同时还能做自己感兴趣的事并且获得很强的成就感。 不过票券什么的,如果只是少少的分走一些心思,并不耽误写小说,她是打算试一试的。挣钱只是一个方面,很小的一个方面,更多的是觉得有意思吧——所有人都被市场玩弄的时候,她却掌控了票券市场,这不是很有趣吗? 说到底还是在这上面看到了事业心,觉得能够从中得到成就感。 仔细想想,日后有人翻阅歷史的时候给她冠上一个『古代巴菲特』『女中索罗斯』之类的称唿,真是既羞耻,又让人觉得激动啊! 张贵子看着连翘神采飞扬的脸,忽然有些失落地捧着脸道:「真好啊...连翘你似乎从小就聪明,这时候做什么都好。」 连翘察觉到了张贵子的失落,她并不笨,也不缺乏情商。联想一下今天张贵子的奇怪之处,又想一想最近的事情,立刻知道了她到底是因为什么事情在困惑。 于是低声道:「表姐...你是不是想要一直工作?」 张贵子很喜欢工作,这是连翘自己发现的。大概是因为从小见证父母不幸的婚姻,所以让张贵子非常没有安全感。表现在工作这方面,她总是无法轻易像这个时代的姑娘们一样放弃工作。 做自己的工作,赚自己的花自己的,这显然更让她有安全感。 虽说女子成亲之后可以打理自己的嫁妆,也可以管理家用,趁机存私房钱。 但是前者对于张贵子这样仅仅只是殷实人家的姑娘来说其实并没有什么意义,她们这样的女孩子嫁妆有自己的一套章程。各种各样的用品不会少,大到家具,小到一根针,琐碎细緻。可真金白银,或者能够赚钱的铺面、田地之类,那是很少的。 所以打理嫁妆也不能打理出个花来。 至于后者,张贵子自尊心很重,藏私房钱,其实也就是揩油水,这种事她做不出来,根本是想也不想的。 这样一来,果然还是想要继续工作。 「你说什么呢?」张贵子笑得很勉强,表面上看是否定了连翘的问句,其实她的真实心意已经昭然若揭了! 连翘非常认真地抓着她的手道:「你可以成亲后再找一份事做啊!」 此时嫁人之后继续工作的女性只是少而已,并不是没有。当然了,这个数据要抛开因为家里生计艰难,不得不继续工作的那一批,那一批对张贵子来说没什么参考性——这样看来就更少了,但依旧是有的! 连翘是从现代来的,虽然没有敢为天下先、冒天下之大不韪做事的勇气,更不用说挑战整个社会的规则了。但是沿着前人走过的路继续走,那还是能够的,毕竟这条路只不过比别的路窄小了一点而已嘛! 张贵子却摇了摇头:「再说吧,龙家伯母一个人拉扯大了守业,守业又没有别的兄弟姐妹。若是我嫁过去不着家、不孝敬龙家伯母,恐怕不太好。」 连翘想要说什么的,嘴巴张了几下,到底什么都没有说。 假装这是很普通的一句话,连翘神色如常地说到另外一个话题。最终总结:「真是太可惜了,如今宝儿不在嘉定。不然的话,我、你、盈盈姐,还有宝儿,我们四个就能聚一聚了,我好将这些一起说给你们!」 张贵子似乎心情也变好了:「你多呆一阵,说不定宝儿从崑山回来的早呢!」 有些话不好和张贵子说,连翘只能藏在心里——主要是有关事业与婚姻的关系!按照此时的习惯,女子嫁人之后就要放弃工作了。只不过她以前认为自己大小算个知名作者,能赚钱,哪怕真的要『结婚』,也应该不会有被迫放弃事业的事。 但是现在想想,真的为了金钱名利而让她继续事业的人,先不说喜欢不喜欢。就算只是想搭伙过日子,那也很可怕呀! 绝对绝对,绝对不要和这样的人共度一生! 然而有钱有权,出于对名作者迷恋而找上来的人似乎也不可取。一旦进入那种家庭就没有自由可言了,有些甚至就连事业也不能够继续! 这样说起来,不说心动不心动,至少要找一个真正了解并且理解自己事业的人成为将来的『婚姻互助组』喽? 不是连翘想太多,而是这一次回家,小伙伴们接二连三地确定情缘,让她有了危机感——原本以为年纪小,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但是现在想想:卧槽,年纪已经很接近了呀! 第366页 第211章 连翘这一回过年回家,过年还是小事,哪一年不过年呢?相较而言,张贵子定亲倒是了不得的大事了! 热热闹闹过了年,吴美娘就常常带着连翘往姐姐吴慧娘家跑,和她说说话,也是为了做个帮手,准备定亲那一日的事情。 男女成亲自古以来都是上限很高,但下限也很低的一项礼仪。真要是简单起来,两家父母说定了,转头男子领着女子回家就行。可若是要往复杂琐碎了去,三书六礼一样一样做完,至少两三年才能结完一道好亲! 似张家和龙家这样的人家自然没有那样复杂的礼仪,但也不可能什么都不讲究!之前已经小定过一次了,是龙守业他娘和几个族亲女眷来的张家,送来了牲酒果品之类,当然,最重要的是一支金钗簪在了张贵子鬓边。 所以这一套又叫做『插定』,就是这个缘故了。 行完这一套礼,就说明龙张两家就这桩婚事已经说定了。 而现在要做的是大定,也就是俗称的下聘礼。虽然下聘礼之后婚事不成的也有,但是那非得是遇到了不得的大情况才行!从法理上来说,一旦下完聘礼,张贵子就算是龙家的人了。 这种未婚夫妻的关系其实也算是夫妻,若是男子有个意外不在了,女子甚至能为之守寡,这叫做『望门寡』! 正是因为这个,所以下聘礼是一件很郑重的事情,也就是略比『亲迎』来得简单一些。 等到下聘礼那一日,张家大门四开。家中有许多亲戚走动——虽然不用办酒席,但这热闹也不差什么了。 吴美娘作为张贵子的亲姨母自然来的很早,只不过她没有想到还有比她来的更早的。然而说起这件事吴慧娘满脸的晦气:「喏,老张家的...昨晚上就来了,就为了多蹭两顿饭,也不嫌丢人!」 两人说起这个也不避讳连翘,连翘听了这一耳朵立刻道:「我去看看表姐!」 此时张贵子已经装扮完了,坐在自己房里和几个堂姐妹说话,见连翘过来似乎大大松了一口气:「连翘!快些过来!」 张贵子坐在自己床边,床边还坐了一个姑娘,而另外几个姑娘各拿了一只春凳围绕着床边坐着。此时一人手上抓了一把瓜子花生之类,磕的满地都是果皮。 连翘的手被张贵子攥住,张贵子就再也不松开了,对其他人点头道:「这是我表妹连翘——连翘,你坐这儿!」 说着也不顾旁边还有一个人,硬是安排连翘隔在了她和那姑娘之间。 简单介绍了一下,连翘将这些女孩子认识了个遍,这些全都是张贵子她爹老家的堂侄女儿!有近有远,亲兄弟的女儿有,堂兄弟的女儿也有。 连翘记忆中知道自己那位姨父老家很是困难,当初打拼到嘉定县城可不容易!等到同吴慧娘成亲之后一个劲地补贴老家那边,倒是家中要依靠吴慧娘的嫁妆过日子。吴慧娘并不反对照顾老家亲戚,谁家还没个困难呢。 但是总不能不顾自身罢? 而且忍耐一段时间之后吴慧娘发现这件事根本就没个头!老家那些人并没有因为这些补贴就奋发图强起来,倒是一直来家里哭穷...还是吴慧娘一狠心,叫来了娘家人要和离,这才吓住了张贵子她爹。 从此之后两夫妻之间经济分离,吴慧娘的嫁妆丈夫不能动用分毫,而且张贵子她爹还得每月给家里一些家用。至于他其他的钱撒到哪里去,吴慧娘也不再理会!也幸亏张贵子她爹是衙门里做事的,虽说是贱役,但外快多。 不然的话哪里能支撑的住! 连翘还知道那些张姨父老家的亲戚常常来这边打秋风,但是她并没有见过。 按理来说两边也算是有些亲戚关系的,不至于一面都没有见过。但是吴美娘防备着呢,自己且不乐意和张家那些人打照面,更不要说连翘了。所以到了如今,连翘这才见过张贵子那些堂亲。 来的女孩子也有讲究,都是十二三岁以上的,一熘坐在这里没有小孩子。想来小孩子在这里也坐不住,都由长辈领走了。 连翘顺着张贵子的介绍,每一个都看了一眼。乍一看倒还不错,张家的女孩没有颜值特别差的。特别是仔细端详之后连翘发现这些女孩子面目轮廓、眉眼这些,或多或少都与张贵子有一些仿佛,这应该是张家的遗传基因了。 然而一开口就败坏完了。 坐在连翘旁的女孩子立刻就上手摸连翘的头髮和脸:「这就是堂姐的表妹连翘啊!长得比咱们村里郑里长家的丽娘还要俊俏呢——话说丽娘不是拒了二堂哥的婚事么,不若连翘表妹你就嫁到我们家来,气死郑丽娘!」 「对呀对呀,连翘表姐可比郑丽娘好看,也让郑丽娘晓得我们家不是娶不到好姑娘!」 「嗐!郑丽娘就是嫌贫爱富罢了...连翘表妹可是亲戚里头,自然不会也这样,咱们这也算是亲上加亲呢!」 先不说并不熟悉的情况下上手摸来摸去非常不礼貌,就说后面的话...若是真的亲热的不行的关系,还可以勉强当作是玩笑话。可是一个第一次见面的人就这样说,真的非常让人无语啊,特别是后面还越说越过分。 张贵子想要站起来制止她们,连翘却拉住了她的手。连翘知道张贵子是想为自己出头,但是今天是张贵子的重要日子,可不能有一点不好听的话传出去!而且这些人都是张贵子的堂亲,她料理她们那是相当的束手束脚。 第367页 连翘就不一样了,只要不把事情闹大,影响今日的大定,她怎样都行——吴慧娘会找她的麻烦吗?烦死张家人的吴慧娘恐怕会抱住连翘这个侄女儿亲上几口。至于张姨父,他倒是不满,可她不满也不能去找一个侄女儿的麻烦啊! 至于连翘的大家长吴美娘,她的心早就偏到胳肢窝里头去了,能为了外人怼自己女儿?不存在的。 连翘拉住了张贵子的手缓缓站了起来,脸上的笑意敛去,冷若冰霜的样子:「诸位姐妹的话我倒是听不懂了...原来贵家就是这样教导女孩子的么?这等事也是随便张口就来的?不要说说的人了,就是我这个听的人也觉得羞耻!」 连翘当然不是一个老古板,但是这种时候抬出『规矩』之类的最好压服人。典型的教训了她们,就算叫来长辈也无话可说。 「平常的日子也就罢了,亲戚之间彼此遮掩倒也过得去,只要回家好生反省就是。但今日是什么日子?」连翘的脸生的艷丽,此时冷淡起来相当能唬人:「今日是贵子表姐大定的日子!」 「到时候龙家的人都是要来的,要是诸位姐妹的言行让龙家人看了去了,人家怎么想?都是姓张的女孩子,会不会想贵子表姐也是这般言行不好?到这一下心里存了偏见,就算不好退了这门婚事,恐怕也会将来刁难贵子表姐呢!」 连翘就差直说这几个女孩子言行不好了——其实等于是直说了! 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无论怎样脸皮都不至于太厚。没有人教导这样不行也就罢了,这时候连翘说的直白,其中一个大概是过不去,脸红着跑了出去了。其他几个见状,脸上讪讪的,或去追那个女孩,或找了个理由出去了。 房里只剩下张贵子和连翘,张贵子这才松了一口气:「幸亏你来了,不然我一个应对她们,实在是吃不消啊!」 这些堂亲姊妹被张家人送到张贵子屋子里,说是姊妹之间说说话,其实张贵子哪有话和她们说,她们根本不熟的。 这些女孩子被家中长辈教坏了,只知道张贵子家的东西也算是她们家的。若不是有吴慧娘这个『坏女人』,堂叔伯张大牛就该将这些补贴给他们了!所以早就说过了,来到张家不必客气。有什么吃什么,看到什么用什么,有能拿走的上手拿走就是。 吴慧娘防着张家人,知道张家人要来,各房里值钱的东西都提前收起来了。但是张贵子今日有喜事要打扮,总不能胭脂水粉、钗环衣裳也收起来罢!所以张贵子的梳妆檯被她们看了又看摸了又摸,甚至有口快的,直接问她讨要东西。 张贵子应付她们也是心累,看到连翘就仿佛看到了救命恩人! 连翘听的笑起来:「什么啊...竟是这样的!」 虽说是一件很恼火的事情,但若只是听的话,不知道为什么,显得非常有喜感。 两人正说着,一阵脚步声传来,连翘回头看去,来的人有方才走掉的张家女孩,还有几位妇人。正有些不解时,听张贵子道:「二伯母、三伯母...小婶好。」 哦...打了小的来了老的,连翘立刻明白这是个什么套路了。 「哟,可不敢,谁敢受你的礼啊...只不过贵子啊,你既然叫我一声伯母,我也只好腆着脸和你说道说道——你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咱们家的这几个都是打秋风的穷姑娘,这没错。但是一笔写不出两个张字,有那样寒掺自己堂姐妹的吗?」 说着看了一眼连翘,胖乎乎的脸上有一种轻蔑:「更何况是帮着外人寒掺自家人!」 连翘可不能让张贵子对自己的长辈开口,她这个『外人』就好说的多了。 她微微一笑:「倒是不知道诸位婶娘说的是哪回事了,若是刚才的事嘛...」 连翘前前后后说了一遍,义正言辞道:「我也知道诸位姐妹就算有错也应该软和一些说,但是想到今日是贵子表姐的大日子,怕丢了家丑到外头,这才情急了一些。唉,这件事我也有错,望各位婶娘原谅一些。」 连翘可不是怕丢丑的,那些话复述一遍她不虚的!甚至复述一遍,那些女孩脸上更红了。至于说后面的『认错』...呵呵,她怕什么,这些人既不姓连,也不姓吴,难道还能动手不成? 真敢动她一手指头,吴家人可不是吃素的——想来他们也是很识时务的,不然不能打秋风安然至今。 第212章 张贵子大定那一日张家到底没有起来什么风波,张家人不敢闹。更重要的是吴慧娘和吴美娘又不是死的,见许多人去到张贵子的屋子,怎么可能什么都不知道,稍后就杀到了! 之后的情势就很简单了...... 『顺顺利利』地参加完一场大定,连翘跟着心满意足的吴美娘告辞。出了门却被表哥张朗叫住:「连妹妹,你的暖手筒落在贵子屋子里了!」 张朗递出一个粉红缎子面,边缘有狐狸翻毛的暖手筒,连翘不觉有他,接过来道了一声谢。见张朗还不走,以为有话说,然而半晌没有一个字,还是吴美娘皱了皱眉诶:「朗哥儿回去罢!外面风大,吹的脸疼呢!」 说着吴美娘便拉着连翘走出张家所在的小巷子,上了等在大街上的一辆出租马车。 坐在马车上吴美娘盯着连翘看了半晌,也不知道是可惜还是欢喜,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你表姐如今也定下来了,一年半载的,你也该有消息了。」 第368页 这仿佛是自问自答一样的话却把连翘吓得不敢动弹——生怕自己乱动一下引起吴美娘的注意,等待自己的就是这个话题的不断深入...可怜弱小又无助 好在吴美娘好像陷入了自己的思绪里,没有注意到连翘,连翘这才松了口气。 吴美娘是在想连翘的终身大事呢!就在刚才,吴慧娘与她隐晦地提起能不能将连翘嫁给张朗。说实在的,如果抛开吴慧娘与吴美娘的关系这一点来看,这并不是一门好亲。 就算吴慧娘并不知道连翘如今的成就,只当她是一个普通的小姑娘,这门亲也不是那么完美。 连翘家里只有她一个孩子,她的嫁妆就是一门绝户财,比起差不多人家中的姑娘肯定要厚几倍的。同时连翘还生的好!虽说圣人教诲过娶妻娶贤,纳妾纳色,但是又有几个人会放过一个漂亮媳妇? 不只是男子喜好美色,就是家里的长辈也爱家中有一个漂亮的儿媳。只要不是轻佻的那种漂亮...难道谁还希望家里有一个极拿不出手,亲朋见面都嫌磕掺的新妇吗? 连翘这样的,若是吴美娘不怕将来过的太过赔小心,想方设法一番,嫁到富贵人家也不是没办法。而如果是在殷实人家挑选,可选的范围可就大了去了!各样优秀的青年哪一个都好,而她家张朗实在是差了一些。 这并不是张朗自己不好,张朗纵然没有什么大本事,但至少忠厚老实。再加上亲戚的关系,并不是没可能。但是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吴慧娘很清楚,摊上那样一个爹,女儿张贵子也就罢了,嫁出去总不难。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人家对姑娘想,并不太将姑娘身后的爹当一回事。 但是儿子就不是那么回事了,特别是长子,将来可是要一肩挑起整个家的!张家那个负担,至少丈夫活着的时候是无法完全甩脱的! 有这样一个麻烦,自家家财也很难说是丰厚——吴慧娘是有一些嫁妆,毕竟她当年嫁人的时候正是吴家的好时候。但是这笔钱也没有达到惊人的地步,经营了这些年,如今陆陆续续要分给三个孩子,成家是够的,其他的就不能想了。 话说吴慧娘也喜欢连翘这个侄女儿,但是并没有想过这个侄女儿能做儿媳妇...如果儿子没有对她开口的话。 一惯忠厚老实没有半句请求的儿子第一次开口,她知道张朗的性格,如果不是真心实意的厉害,决计不会开这个口。所以纵使觉得这件事没什么希望,她还是在今日向小妹吴美娘暗示了一番。 吴美娘和姐姐的关系当然很好,但是这种好不能让她拿连翘出来做人情...张家钱财上的事情其实是小事,图孩子放心可靠的话其实张朗是个不错的选择。关键是那些张家人麻烦! 成亲之后连翘不可能将自己有钱的事情还瞒着枕边人罢...总之有钱这件事肯定会渐渐露出来的,要是张家纠缠不休,那可有苦头要吃——吴美娘这些年见过吴慧娘和张家人斗智斗勇,自然不肯女儿再去吃这个苦。 吴美娘又是惆怅又是高兴,从姐姐说起想讨连翘做儿媳妇,她这才发现连翘是真的长大了,甚至被自己表哥惦记上了。这也意味着过不了多久,连翘就会真正离开她身边。 不过这也是值得高兴的事情,吴美娘是比较开明的古代女性没错,但也是古代女性,她受过的教育让她的观念非常简单:长大成人、嫁人为妻、生儿育女、平安喜乐,这是一个女人必要的一生,也是最好的一生。 连翘果不其然在年后参加了几场相亲,对方对她的印象她是不清楚,但是都没有后文,因为她没有一个有触动的——大概是还没有到最后关头吧,她果然还是想找一个真心喜欢的人共度一生,而不是什么见鬼的『婚姻互助组』。 不到黄河心不死,说的就是她本人了。 吴美娘只当她是在苏州见识过太多青年才俊了,眼光也提高了,并没有多说——吴美娘的思想非常『非主流』,连翘太过挑剔她并不觉得有什么。本质上而言她其实算是个熊家长,只不过连翘并不算熊孩子,这才不显得讨人厌。 在她看来,连翘眼光高一点这算是什么事儿?简而言之,连翘如果随便看中一个,她会觉得女儿朴素随和,省心踏实。但如果连翘相亲完毕,一个也看不中,她也会自动觉得连翘这是仔细自己终身大事,而不是草率决定...她大姐当初就是太草率了,所以一辈子都不幸福。 说实在的,登上离开嘉定的船只的时候连翘是松了一口气的。来自亲人的爱,有的时候也挺沉重的,特别是这份爱用在催婚上,只能说无论古今,未婚青年的痛苦都是一样的。 到了苏州之后,去许文华家喝茶,还提了几句这个事情:「我翻过年来才十六岁,至于如此么?有时候真恨不得是男子,总归能少催一些罢!」 许文华将剥好的橘子递给她,露出了属于大佬的笑容。笑容中充满了蔑视,仿佛是在嘲笑连翘见识太少,太年轻太简单——你对这世界一无所知! 「哈哈哈哈!」宋文静笑着拍了拍徐文华的肩膀,向连翘指着许文华的脸解释道:「你想的太简单了,文华他是不是男子?到了年纪一样被家里催逼。去岁被催的厉害了,只在家里呆了三天,二十九、三十、元日,然后就回城里了!幸亏他自己有马车,不然都走不脱!」 第369页 「哇!」连翘意思意思惊嘆了一下,然后就专注地撕掉橘子上的筋络,等到干干净净了,这才满足地吃掉。 许文华拧着眉头:「你刚才算怎么回事儿?」 连翘摊摊手:「我本来是很惊讶的,但一想想,大家都是普通人,既然我有这样的事,那么你也一样,这又有什么奇怪的!」 这个时候唐宋满身是雪的从外头进来,解下斗篷,嚷嚷道:「我来迟了...太倒霉了,路上遇上一片那种加盖的屋檐承不住雪,全塌了,还盖住了屋檐下的行人。救人的、围看的,水泄不通,就连马车都走不过,我还是步行来的呢!」 斗篷里面手上抱了一叠帐册,扔在桌上:「你们倒是清闲,我正月里还不得空,得看帐册呢!文华,你家算盘在哪儿?」 许文华皱着眉头道:「我家哪里来的算盘?」 徐文化肯定是用不着算盘的,最后还是许文华家管事的小厮拿了一把自己算开支的小算盘来。虽说比起正经帐房的要小一些,但是帐目不大的话是足够用的。 连翘展开了帐册,翻了几页。此时流行的会计做帐法和后世不一样...怎么说呢,科学性肯定要差一些,但是对于此时的人来说,入门很容易。不像后世,非专业的拿着帐本就像是看天书了。 这是唐宋去岁经营报纸生意的帐册,数字不大,就是零零散散琐碎死人了。连翘将帐册递给唐宋,笑道:「这么简单的加减还打什么算盘?你来念,我替你心算罢!」 唐宋对连翘是一千个一万个放心,当即扔了算盘,一页一页地念起没算完的帐目。本来就剩下不到小半本了,连翘微闭着眼睛听他念数字,中间没有叫停过,不到一会儿就念完了——不知道为什么,气氛一下紧张起来,许文华和宋文静都不开口说话了。 完后连翘不停顿说了一个数字:「就是这个,过后再复查一遍就是了!」 唐宋动笔写下数字,兴奋道:「乔琏先生神算啊!」 连翘失笑:「这就叫神算了?我不是在《文魁》中说过这种心算?左不过就是想像心中有一把算盘,别人说数字,自己动算珠就好。对付加减法,没有更容易的了。」 连翘上辈子儿童时代随着上补习班的大熘,也上过一些,心算这种东西算是赶流行上过半年课。复杂一些的已经不能了,但是在科学的训练下,加减法这种即便是过去了这么多年,也算是很熘的——相比没有经过训练的人而言。 「那法子确实有用,有些专门做帐的也试验过了!可是要心无旁骛想像心中一把算盘,这就不是简单的事情!还要有乔琏先生这般的速度,我还没见人做到过呢!」唐宋作为粉丝,连翘就算没什么他也是拼命打电话的,何况他真觉得连翘刚才那一手很牛了。 连翘但笑不语,她其实很清楚,这是科学训练的功劳。她就算将方法发扬了出去,可是没有专门科学的训练,短时间内不太有可能做到她现在的地步...天才除外,她知道真有那种天才,就算不知道这种心算法,也能算的比她熘的多。 连翘和唐宋谈笑风生,宋文静笑着摇了摇头,正准备说什么,却一眼看到许文华怔怔地看着连翘。 第213章 「之前你们在说些什么,我倒是听的挺热闹的。」唐宋解决了压在心头的帐册,全身轻松,一边烤火一边吃橘子,有些含煳不清地问道。 连翘将事情前后简单地复述给他,唐宋吃橘子的动作慢了下来,就连咀嚼也停止了。咽下橘子:「这件事...乔琏先生很在意?」 连翘点点头:「就是这样,我对于嫁人什么的并没有什么想法,但是如果不嫁人的话事情会很难办啊。人活在这个世上不只是自己,还有很多别的人和事需要顾忌。我娘只有我一个孩子,再加上还得考虑到世上旁人的眼光。说实在的,我真想找一样不想成亲的人搭伙过日子算了。」 唐宋似乎真的为连翘的这个困扰苦恼非凡,狠狠地抓了抓头髮,痛快喝下一杯茶,抹了一把脸。然后用非常认真的眼神看着连翘:「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乔琏先生,你看我怎么样?」 「啊?」连翘不明所以地看着他,有一瞬间没有反应过来。 反应过来之后哑然失笑:「什么啊!」 唐宋忍不住强调:「我是真心的啊!我也从未考虑过成亲的事情,觉得这件事没意思透了。只不过我是家中独子,爹娘如今正催促呢!乔琏先生若是有这等苦恼,我们成亲倒是极好的——和乔琏先生过日子肯定极有意思!」 连翘忍不住打断他的种种幻想:「那就是每日和友人过日子了,和现在有什么两样?」 唐宋反而很奇怪地看向连翘:「都不打算成亲了,还在意这个?和谈得来的朋友一起生活,也很有意思啊!」 许文华本来握紧的手放下了,甚至因为后面唐宋的话嗤笑了一声:「小儿一样么?」 拦住想揍许文华的唐宋,连翘也笑了起来:「你可千万别这般,我是破罐子破摔了,你到底是个男子,家人催逼的有限。且看看罢,万一有一日你有了心爱的一个人,到时候自然就想要成亲了。可别现在随便了,将来是会后悔的。」 唐宋坐回了位置,颇为茫然道:「到底什么样的才算是心爱?不是女孩子们不够好,爹娘说给我的都是有名的淑女了...是我根本没有想要成亲的意思。」 第370页 连翘听了笑了起来:「我也同你一样呢,不过我知道如果有一日我除了他这个人再也看不到其他人,除了他的话再也听不进其他话...不可能在他和别人之间做出选择,那就是心爱吧。」 爱是排他的,连翘虽然没有恋爱过,甚至隐隐有一些排斥和另一个在一起。但是人的复杂就在这里了,偶尔她也会想到爱情,想到有人陪伴。 这样想着,连翘微笑起来:「这个人要能和我有说不完的话,但是如果是和他在一起,那么不说话似乎也不要紧。要能和我一起做很多很多的事情,但似乎什么也不做,也是不错的...心里只有我,我的心里也只有他,就是这样了。」 唐宋原本对男女之情并没有什么兴趣,竟然听连翘说话听住了:「这世上真有这样的人?」 连翘想了想才说道:「应该是有的,但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遇到...所以这个世上才有许多将就。虽说将就过来的夫妻也有许多过的很幸福的,但我可能是不到黄河心不死吧,总想找到真正的那个人。」 『哐当』一声响,连翘循着声音望过去,是许文华突然站起身,甚至带倒了一个装着冬日水果的果篮。 「我出去一下!」急匆匆的交代了一声。 唐宋忍不住嘀咕:「做什么这么急?橘子吃多了憋不住尿啊?」 连翘忍不住扶额,大家和她相处非常的不拘小节,没有任何这个时代对女孩子的『另眼相待』。这当然是很好的了,但是偶尔这种态度也会让人无所适从...真的是什么话都不避讳了,就连和泌尿系统相关的都可以拿来说了233333 宋文静拿起了果篮,将一个个水果捡起来,其中有摔坏的就放到一边。然后笑着道:「说起来连小姐说的话其实和文华说的很像呢,只不过文华当初说的颠三倒四的,没有连小姐你说的清楚。」 「是嘛...」连翘笑了起来,手支着下巴眉眼弯弯:「这算是英雄所见略同了,也显得这不是我一个人的奇谈怪论。」 在这个时代遇到这样想法的人,并不会比遇到一只三条腿的□□更容易了。 连翘笑过之后就不太愿意继续这个话题了——想得太美,然后再看骨感的现实,怎么都觉得果然是太悲惨了呀!。 从带来的布包中拿出一份稿件:「这是明日打算请李经办看看的,我觉得这个能发书,你们如何想呢?」 李经办指的就是东华书社负责和连翘联繫的李昌德,而这份稿件,其实就是《神仙书》的设定集。当初为了写《神仙书》可是收集了不少的资料,这些资料精简、安排...最后可以做成上下两本官方设定集、公式书之类的。 没费多大功夫,也不是为了钱,主要是兴趣。 像之前的其他书,连翘就没有设定集,那是因为没必要。 而《神仙书》这本小说有很多的小设定小知识,就好像从主人公的经歷看那个奇幻的世界一样——虽然每一片羽毛都很漂亮,但根本无法看清楚整只鸟儿的全貌!设定集就是专门弥补这一点的,力图让整个世界更加真实完整。 宋文静听连翘解释了一遍这份稿件的内容,大感兴趣,于是翻阅了起来。 确实,稿件里面其实就是一些关于《神仙书》世界观的进一步完善,以及一些类似『情报』和小知识点的东西——那个世界的歷史连翘都做了一个简要的叙述,还特意模仿了正史的口吻呢! 至于关于各种法术、法器、符咒等等的分类、要点,那更是数不胜数。说实在的,这对于一些有考据癖的读者来说是个福音。 连翘不嫌麻烦,很多没机会在《神仙书》正篇中出场的东西,譬如说修仙者七大家族、修仙者聚居点分布图之类的东西,都有好好的安排呢! 宋文静却没有想到这上头去,粗略地翻过之后只是笑道:「这方便了那些写书的,如今小书商到处在收《神仙书》的别传——有了这本书指点,一些人倒是省心了。」 宋文静指的是那些写同人的小说作者了,如今《神仙书》正当红,而且更妙的是《神仙书》有一个独立而庞大的世界观,数量众多而性格各异的人物,这本身就是最适合写同人的作品了。 大家平日每天追看《神仙书》的连载也嫌不够——有些小说就是这样,看到之前并不觉得自己喜欢这种,但是看完之后就想要更多同类的小说。 然而想即刻出现一部新的《神仙书》这类作品也不怎么现实,大神都有自己的连载,更不会轻易开自己不擅长的小说类型。而新人写出来的都不是那么个意思,没办法轻易煳弄住读者。 这种情况下,《神仙书》同人小说的市场形成也是当然的。 好写,而且有市场,于是苏州,不、整个《神仙书》流行的区域都迎来了《神仙书》同人小说的爆发时期。这么说吧,这几个月,从小书商到地下作者都要感谢连翘,神仙书快养活一半的从业者了。 听宋文静这样说,连翘『哈哈哈哈』笑了几声,然后转头问唐宋:「你是最擅长做生意的一个,你如何看,这个可能卖的好?」 唐宋抛开了属于自己的粉丝滤镜,仔细思索了一会儿,非常肯定道:「肯定卖的好!」 说着他还给连翘分析了一下。 简单来说这就是一个粉丝向商品,想要卖出畅销书的水平那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将目标放的踏实一些,那么情况就会很乐观。 第371页 粉丝向商品就是做粉丝生意,销量或许无法到达『震惊』的地步,但是稳定,不可能出现亏损。 以这本《神仙书》的设定集为例,既然能够花钱买《神仙书》的单行本,那么基本上也就不会是缺钱买一本设定集的。 而且哪怕是在后世,这类设定集都会有大量的死忠粉买帐,何况是在现在。 现在的市场还没有出现过这种设定集,读者们『没有一点点防备』,购买比例肯定比后世高。再加上连翘很良心,设定集并没有全都弄书上本就有的零零碎碎,然后再加上一些人物角色书凑份量,而是真的有很完整地补完整个《神仙书》宇宙的意思... 不管怎么样,唐宋很看好...这自然也说到连翘心坎上了。 第二日受连翘所约的李昌德很早就赶到连翘寓所这边了,如今的连翘可是东华书社的『小公举』,冉冉升起的招牌式人物,而且合作还在蜜月期。东华书社无比重视连翘,此时她说是有事和李昌德商议,李昌德手脚比谁都快! 他可不想失去连翘这样一个『客户』,如果连翘对他的表现不满意,书社当然不会辞退李昌德,但是为连翘换一个经办那是很容易的...在这个薪酬、地位都和业绩挂钩的书社体系中,李昌德也是很拼了! 人来了之后看到连翘丢出的两本设定集,立刻拍案叫绝!和唐宋这个隔行的不一样,他是正经做图书出版的,常年揣摩这一类商品,对于消费者的分析也要到位的多。连翘提出来的东西,他只要一想就觉得妙极了!立刻大为贊成设定集的出版计划。 这倒不是出版设定集有多赚钱,而在于这个钱是白来的,稳定且轻松。 设定集这种东西就是整理作者写小说之前做的设定得到,又不需要作者再费时费心了。而对于书社来说,这是依託于原作粉丝的产品,只要原作足够硬邦邦,根本没有不赚钱的可能性啊! 如果说对于书社来说,不,应该说是所有行业来说,有什么生意是梦寐以求的,那大概就是这种了。 「对了,乔琏先生,这要是出书,总该取个书名罢?」李昌德临走之前询问了一句。 连翘笑了笑:「就叫《神仙书<天之卷>》和《神仙书<地之卷>》,最近出《天之卷》,等到小说完后,正好出《地之卷》。」 第214章 能够出设定集这种粉丝商品,当然是因为《神仙书》影响力已经足够大了! 总体来说,和神仙志怪扯上关系的小说,也就是幻想系,在此时是没有抗鼎之作的。属于死忠粉比较多,好作品也不少,但要说国民级别的作品,那还真没有。 《神仙书》就是填补这一空白的作品。 剧情简单不要紧,至少没有拖累整个小说的铺陈,甚至简单的剧情有利于大家将注意力集中到各类神奇事物的想像和鲜活人物的登场上。 迄今为止,主角他们班级的每一个人物都已经展现出了闪光的部分,大家都在快乐的进行校园生活呢【最多校园生活和大家有一些不一样而已23333 按照这类小说的特点,几乎每一个人都是小天使!即使是一开始登场,似乎预定反派的恶人脸,原来也是一个喜欢小动物,女孩子一靠近就会同手同脚的小笨蛋!更不要说其他的神仙同学了。 非要说的话,这果然是童话故事,每一个人都那么善良可爱机灵智慧! 连翘着力去写这一群年纪只不过十三四岁的少年少女,这个年纪不足够做成年读者们的『男神』『女神』,只能是他们眼中的孩子。也不够去做少年读者们憧憬的对象,更像是他们的朋友、同伴! 这些孩子们跌跌撞撞成长,或许会有失落沮丧的时候,但是每当这个时候身边都有良师益友——老师的引导、朋友们或不动声色或笨拙真诚的安慰,一切的一切美好的不真实,但是回忆少年时代,没有长大后的复杂,似乎也不是不可能。 主人公陈贤以及他身边每一个人物都让读者们由衷地喜爱,就好像人类天然地喜欢自己身上善良柔软、积极向上的一部分一样。 「这些人物...」许文华看到最新的连载,眉头拧在了一起。 连翘本来正在和手头的编织绳打交道,最近她迷这种手工。只是好像没有这方面的天赋,所以成品一言难尽,此时绳子已经打结成一团了。 本来绳子打结已经够烦的了,看到许文华眉毛打结更是觉得无法理解:「我的小说本子有什么好皱眉的?」 这并不是因为连翘自恋,而是《神仙书》这种童话属性的青春励志文有什么好皱眉的...看他的表情她还以为自己写的是青春伤痛文学呢! 「只是没有想到而已...」看着脸上疑惑的连翘,许文华只是轻描淡写。说实在的他确实很惊讶——所谓文表其人,这句话虽然不一定正确,但多少是有道理的。特别是作者笔下那些人物,即使是来自生活中的某个原型,也一定倾注了作者对世界的一部分理解。 连翘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如果是在不认识连翘的时候,只看她的小说,许文华还能够说出个一二三。现在认识她的人了,这时候要是有人再来问许文华,许文华反而会语塞。 太矛盾,实在是太矛盾了。 以《神仙书》为例,能够相信写了这样一大票热血、阳光、可爱、正直,有的时候甚至傻的让人心生嚮往之意的人物的作者,同时也写出了《权柄》中那许多心机深沉,读来甚至会让人嵴背发凉的人物? 第372页 《权柄》在去岁深秋的时候完结了,说实话,从头到尾的优秀。没有这种题材宏大类作品的通病——写到后期不管作者想不想,总会开始崩的。 至此堪称超级大部头的《宦海》也宣告了正式完结。 如果说上部的《文魁》算是一部男主人公科举式升级打怪文,看主人公走上人生巅峰,爽就够了。那么后半部《权柄》在行内的评价更高...按照评论家的说法,作者的野心在这部小说中显露无遗! 要说深刻,《权柄》中的尔虞我诈将人性说透!要说宏大,《权柄》中常常有几十人的朝堂争斗,而由这掌控帝国的几十人,影响力迅速能推到整个天下。一层层连锁反应,缜密、广博,往往在事件收束的时候让读者有一种于无声处听惊雷的震撼。 或许没有普通的市井小说那种爽感,但是《权柄》很容易让人有一种智力上的快.感——是少见的小说人物的智力没有受限于作者的智力,轮到智斗情节就会让某些比较精明的读者产生一种尴尬感的作品。 一个局要用十多回文字来布局,从事物发展的一个极微小的点开始写起,层层推进。最后终于形成了一股无法阻挡的洪流...所有人感慨这股力量,理所当然而又酣畅淋漓。 更厉害的是《权柄》中还有很多关于政治体制和施政纲领的探讨,其中一些哪怕是在此时的官场人物来看都是很有一观的了。要知道这种对现实有所启迪的作品,一般都会被认为是严肃题材...很受评论界欢迎。 这些人都快将《权柄》吹上天了...满心欢喜以为乔琏会就此『弃暗投明』,不再写她那些没什么价值的通俗文学,转而投向严肃文学的怀抱。 对此想法许文华都要笑死了——这些人没有长眼睛吗?他们称赞为严肃文学的《权柄》实际上比它的上部《文魁》还要卖的多呢!至于相比其他的严肃文学作品销量,那更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说到底那个傢伙或许只是玩弄自己的才华,编织了一个心里的故事而已。至于说消遣文字或者严肃文学,那个傢伙根本没有想过,这种判定只不过是别人来说而已! 一群庸才!许文华是这样想的。大概是他们贫乏的想像力中,不能够想到有的人随随便便编故事就能够塑造出《权柄》这样的故事。所以就有了这小说格外艰难,是作者的呕心沥血...嗯,是严肃文学这样的评论...... 连翘又不是为了这些人写小说的,新出的《神仙书》果然立刻打脸了。深刻到《权柄》,再到浅薄如《神仙书》,这中间到底经歷了怎样的故事啊!几乎所有的文学评论者都忍不住吶喊。 这并不是说《神仙书》不好看,只能说真的没有什么内涵。 当然,连翘自己是不承认这个说法的,她只能反覆强调,青春、热血、美好、单纯、小确幸、努力、友情、奋斗、胜利等等,这些东西或许不深刻,但是能够说他们不重要吗?而这些就是《神仙书》披着奇幻外衣下,真正的内涵了。 连翘并不觉得写官场智斗锻鍊读者的智力就比些青春励志鼓舞大家的热血高贵,总之,写小说么...受欢迎就好啦! 然而许文华已经算是很了解连翘的人之一了,可即便是这样,读到《权柄》到《神仙书》之前后反差还是会觉得古怪。 到底哪一个才算是真正的她?或者哪一个都不是? 连翘对于许文华探究的目光一无所知,终于放弃了那个在许文华眼中无比愚蠢的编绳。见许文华看自己,以为他是想要看接下来的连载,做出一个否定的手势:「...接下来的文字是不能给你看的,不过小小的预告也不是不行呢...接下来可是很重要的篇章呢!」 这并不是连翘骗人,在主角以及主角的小伙伴们陆陆续续出场,并且人物初步立起来之后,整个故事就需要一个新的大事件来吸引读者的兴趣了。于是在这类小说中很好使的『大比赛』情节就正好出场了! 类似于《龙珠》中的『天下第一武道大会』,也类似于修真小说中很常见的各大师门特定的比试舞台——就是那种东西! 这种剧情只要没有用的太过频繁,在前期的时候可是吸引读者目光的好篇章呢——好写,且受人欢迎! 出于这种原因,理所当然的『修真院大会』,也就是俗称为『真武会』的活动召开! 每年一次,分年级各个学院进行比拼!听起来就足够让读者激动了! 这场『真武会』在前期有过铺垫,但那只是几个路人角色的顺嘴一提,很多读者都忽略过了。而在接下来的篇章,真正开始为『真武会』造势——当明白『真武会』是做什么的时候,读者们只剩下欢唿了! 虽然日常也很神奇欢乐,小神仙们一个比一个可爱有魅力,但是果然还是需要一个这样的大活动刺激刺激大家的精神啊。 而且这种戏份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那就是充当和平生活中的调剂,理所当然地填充打戏。要知道这类小说后世常见打打杀杀,走和平路线的很少见。而如果走的是连翘这种学院流,生活十分风平浪静,那也就只能依靠『真武会』这种活动来搞搞动作戏了。 大家已经在校园生活中见识到了法术以及相关种种的神奇之处,但是真正的战斗还没有呢! 到了这个时候小说主人公成了相当受欢迎的人物,所有人都想摸摸头蹭运气啥的,好能取得一个好名次。而主人公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歷练,显然明白了自己『活锦鲤』的身份,早就不是随便别人摸摸的小天使了... 第373页 小天使都是白切黑的,如果现在还敢随便对他做出酱酱酿酿的事情,他是真的能够让人有苦说不出的。连翘大概不知道,她真正写出了第一个近现代意义上成功的腹黑橘色。 不能说以前就没有腹黑这种角色了,《三国演义》刘皇叔,《水浒中》里宋江,说起来都有腹黑的特质,可以推测,很多更古早的小说中都不少这类有自己小心机的角色。只不过腹黑作为一项普遍讨人喜欢的特质,在《神仙书》主人公陈贤身上,这是第一次。 经过一些或搞笑或热血的铺垫,『真武会』总算要来到。这种学院生活中的大事件,哪怕是在后世小说、影视剧中,那也是足够吸引眼球的,何况是现在。所有读者现在就和小说里的人物一样,无比期待这场大活动的到来。 对于读者而言,这也能够解决他们一个好奇——话说这些修真者除了好玩之外,真正认真展现出战斗力,到底是个什么场面啊! 第215章 问连翘擅长不擅长战斗场面的描绘,连翘自己也觉得很难回答。 一开始她以为自己应该是不擅长的,那时候她甚至没有接触过这一类。而且在她看来战斗场面的描绘么...这属于武侠小说和都市武打小说,关她一个写歷史文的什么事儿? 接触是很偶然的机会,大概是写侦探小说的时候吧。当时有一些打斗戏需要描述,于是去翻看了一些武侠小说,想说找找感觉,瞎几把写一点。然而之后的事情发展就不在连翘的预计范围之内了,实际上她的打斗戏越来越多。 她以为自己会憋不出几个字来,但是读过大佬们的作品之后她很快就打通了任督二脉——其实也很简单,只是需要将自己想像中的武打场面用文字描述出来。重点在于文字描述需要非常有张力,如果是干巴巴,那就没什么看头了。 恰好连翘擅长这个。 主要得益于她念大学的时候有在网站上写动漫评论的爱好,听起来没有什么关系,但确实因此受益了。 国内大多数的动漫其实都是引进的日漫,日漫很多番都中二病的可怕——就是那种神一样的台词,放在动漫里很不错,一旦跳出动漫就会非常尴尬羞耻。大概是近朱者赤,做这类动漫评论久了,那种文字表述会『很帅』的遣词造句对于她来说很容易就摸到诀窍了。 这种风格用在打斗戏,也是非常合适了。甚至写到后来,每当憋不出探案剧情的时候她就会依靠打斗戏救场,然后成功的完成更新【简直就是写手们骯脏的小秘密...勤奋的作者都是一样的勤奋,水文的作者各有各的诀窍啊! 现在的连翘对基本的打斗描写已经得心应手了,也算是那一段岁月给她的宝贵财富。 而将这种才能用在『真武会』这一段中的打斗戏上,效果甚至超出了连翘的预计,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炸裂』! 从连翘的角度来说,她只是很普通地写了一段文字而已。或许这一段是她精心设计过的,但是那也没什么特别的。 然而从别人的角度来看,事情哪有那么简单! 不能理解这一点的话,其实可以多看看这个世界武侠小说——其实这个世界还没有诞生真正意义上的武侠小说,从游侠、刺客题材发源,这类题材大多数只能称之为武打小说。注重于打斗,轻视了其中侠的内涵。 只不过就算这么说,其实此时的武打小说,就连打斗这一点都没有做好呢! 也不能说是这个时代的人蠢笨了,只能说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发展规律。想要在某一点上达到后世作者的程度,中间需要有一个又一个的创新者进行各种变革,最终才能达到。 这就像是很多后世习以为常的东西,在歷史上是以一种非常『笨拙』『缓慢』的方式才成长成现在的样子的。 敢吃第一只螃蟹的人是勇士,做出第一个改变的人也是勇士,一样不容易,而不论这个改变是多么的微小。 实际上这种改变一般情况下本来就非常微小——能想像人类一下从猴子进化成现代人?不能的,是在沧海桑田,百万年为单位的时间内,一点一点蜕变,这才变成了现代人。 连翘只是写了一段『普普通通』的现代小说中的武打场面,她甚至忘记了这一段有多么的扎眼。但是这个时代的读者们不能视若无睹,他们或许迟钝,不知道这样写好在哪里,更说不出一二三的道理。但是他们又是无比敏锐的,有趣的小说就往下读,无趣的就丢开手。而看到《神仙书》这一段,读者们集体打了鸡血了! 连翘在这一段里不只是革新了描述武打场面的风格和遣词,使得读者觉得耳目一新。更重要的是节奏,以及新手法的使用。节奏不必说了,这种武打戏,节奏就是生命,节奏顺畅,看完一段武打戏就好像看完一段大荧幕上的武术动作戏一样酣畅淋漓。 至于新手法,指的其实是蒙太奇和长镜头这种电影手法在小说中的灵活运用。 这在后世其实很常见了,很多小说都自觉或者不自觉地使用。但是在此时,电影都没有,有个鬼的相关技法! 『真武会』上多个擂台同时进行比赛,同时学院的老师在办公室内谈论真武会上比赛的学生都有哪些出挑的。好几条线并行,多个镜头轮换出场,典型的交叉蒙太奇。 最经典的一场主人公陈贤打的磕磕绊绊,凭藉麒麟的霸道正在死撑,情势岌岌可危。而同班的朋友们呢,各有各的战斗方法,有中规中矩派的,镜头中一闪而逝。有走玄门正宗派的,功夫到了以力破巧,谁也拿他没办法。当然,也有完全相反的,完全是技巧派,耍着对手傻小子玩儿呢! 第374页 至于姿态潇洒悠闲、行止如刺客般难以捉摸等等独特的,也都出现在了并行的叙述线中。 而成为这一切背景板的,是在办公室内讨论着这些学生的老师们,他们一个又一个地点评,相对应的一个学生的战斗场面就会出现在描述中。 最后老师们决定去看战斗的结果,而学生们也逐渐一个个的得出战斗结果——交叉蒙太奇,数条线归结为裁判宣布结果。 非常完整地使用完了这个技巧呢! 而且其中人物的打斗场面多的是『一镜到底』长镜头,等到几个招式演完,读者只觉得酣畅淋漓! 而这样炸裂的打斗戏也只是这场『真武会』亮点之一而已,关于各种各样法器、符阵等新鲜玩意儿的创意也是新的卖点。毕竟上课什么的,虽然也很有意思,但是除开第一次的极度亮眼,后面的创新就要弱很多了。 不至于这就让读者烦,但『惊艷感』或多或少丧失,这是不可避免的。 现在就不同了,藉助『真武会』这么一个特殊的场合,似乎最开始的那种惊艷感又重新回来啦! 现代的读者们会为了玄幻小说中主人公在『华山论剑』之类的场合里能不能大放异彩,又是如何大放异彩争论不休夜不能寐。古代的读者们只会更加沉迷这个问题,所以《神仙书》这一段放出,无疑又获得成功了。 然而以为只是这样而已?天真!! 连翘在《神仙书》中借人物之口其实已经暗示过了,这一年的真武会其实也是为了之后一场更重要的比赛做预选!没错,就是读者们最喜欢的那种戏码——中外交流赛什么【不叫这个名字,但就是类似的东西! 连翘一直预备着要写的『外国友人』就是这个时候登场的! 既然这些修仙者是上古时期自然而然就存在的,那么各个国家都有类似力量的遗存,这似乎是很正常的事情。 实际上也是这样,日本的阴阳师、除妖师,北方的萨满,南洋的术士,非洲的巫祝,欧罗巴的巫师、灵媒...总之就是各种各样的『超自然能力』者!这些通通都会在接下来的连载中闪亮登场! 如果说说的是华夏自古就有的各种东西,那么连翘写的再有想像力,对于读者来说都不能说是全新的东西,多少都在耳闻目睹中见识过一鳞半爪。但是换成是外国货、舶来品,那就是两回事了,对于这些外国来的『术士』,他们实在无法想像会有怎样的奇妙! 本来『真武会』篇章就很令人激动了,这时候还预告了一番『好戏在后头』,读者们简直兴奋的嗷嗷叫呢! 「虽说一向满意乔琏先生行文的速度,相比起一般的,实在不知道勤奋到哪里去!但是这一回只恨写得少啊!」 「正是正是,一日不见《神仙书》新的文字,就连睡觉也睡不着了!」 颇有一种没有《神仙书》看就会死掉的感觉。 而就是这个时候《神仙书<天之卷>》刊印完毕,投放出版,所有人的热情总算有了发泄的地方——毕竟读者的精力是无限的,指望每天三千字的《神仙书》就能够满足,那是不现实的! 《神仙书》的同类读物总觉得差了那么一点意思,而同人小说也是质量参差良莠不齐。不讲究怎么吃粮的读者自然能狼吞虎咽一股脑吃下,可对于更多的《神仙书》读者来说,那就是饿啊! 这个时候《神仙书<天之卷>》发售,虽然不是小说,但是确确实实是填补了很多读者的阅读需求。 东华书社也是很大方的,在很多报纸,特别是《神仙书》连载的《新竹》上大肆打gg,以至于不管是不是《神仙书》的读者都知道有这样一本书要发售了。对《神仙书》的读者,卖点根本不用阐述,他们会追着买的。至于非《神仙书》的读者其实也不是没有买家,这样一册修仙者世界完整设定的读物,其实很接近《山海经》来着。 《山海经》这样的书,读者比例不高,但是人口基数大,总有不少的销量。 实际上也是这样,《神仙书<天之卷>》销量出来,东华书社笑得合不拢嘴。虽然他们在连翘提出卖设定集的时候就直觉觉得这玩意儿能红,但是真的见到真金白银的感觉还是完全不一样的。 更何况这不是一锤子买卖,而是给书社开闢了一条新的财源啊!于是作为始作俑者的东华书社趁着别的书社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找到了旗下很多作者——亲,以前写书时候做的设定、资料没扔吧? 打的什么主意,可以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 有的书适合出设定集,而有的题材其实没必要来一个设定集。但总体而言,只要是有人气的书,来一个设定集总不会亏钱。而包赚不赔的生意,自然多得是人抢着做——一不小心设定集出版就来了一次大爆发呢! 那些都是后话,而此时《神仙书》连载正热,《神仙书<天之卷>》发售草话题度和销量,草的不要不要的。终究,一个作者还是要靠作品说话的,而作品需要销量来撑腰。可以这么说,这一年才开始,此时整个苏州,或者说江南,最红的作者就是连翘! 第216章 「太丢脸了。」 许文华将小说扔到连翘面前,连翘本来在和唐宋猜枚来着。这种游戏在她看来没有丝毫的趣味,只是硬被缠上了。此时许文华丢下来的报纸就是救星,她连忙接过来:「你自己玩一会儿,我有事呢!」 第375页 说着连翘挥了挥手上捲起来的报纸:「怎么,我的小说本子得罪你了?」 「你不觉得自作多情了一些?」许文华说话很刻薄,但是表情并不很险恶,慢条斯理道:「报纸上有不少小说呢,怎么敢说就是为了你的小说?」 连翘摊摊手:「这可没办法,谁让我如今是报纸的当家作者呢。不说《神仙书》本来就在头版,扎眼的很,就看你刚才翻开的那一面,难道不是我的小说?」 连翘要么不认真,一旦认真起来,这种敷衍一样的『刻薄』随时都可以回过去。 许文华看起来并不因为连翘这样生气,倒是唐宋无事做,好奇道:「你刚才说『丢脸』,是什么事丢脸?」 「能有什么丢脸,那些写武打小说的而已。」许文华低着头,似乎有些心不在焉道:「自家的看家本事被一个不是写这类小说的作者压了下去,可不是丢脸!」 许文华虽然是才子佳人言情小说作者,但是他什么小说都看,对于武打小说也是有鑑赏能力的。当然一眼看出了《神仙书》『真武会』这一篇章中大量的武打描写有多么超神,只凭这一段,力压市面上所有的武打小说场面。 这就好比后世所有的动作冒险类电影,动作场面做的还是不如一部小清新文艺片。如果不是这部小清新文艺片挂羊头卖狗肉,那么必然就是所有动作冒险类电影的耻辱。 唐宋听许文华这样一解释,立刻哈哈大笑起来:「文华,你这人怎么总想这些这样刻薄的事情?谁没事儿想这么深!」 许文华嗤笑一声:「那是你入行还不够久,等你报纸办的多了就知道。文无第一,写小说本子的这些人谁上谁下都没有一个具体的章程评断,于是别处很多可以定下高下的事情就想的格外深了。」 最终证明还是许文华说的对,过了一些日子,『黄龙阁主』陆心远,就是那位以武打小说闻名,和金凤一起认识连翘的作者,他办了一个聚会,首先请的就是连翘。 这一场聚会有不少熟人,不说许文华了,就是金凤、王思齐、周莹等人,都是有去的。 陆心远就照实与连翘苦笑道:「乔琏先生在《神仙书》里那一段可把我们这些人打脸了!外行人不知道,只当乔琏先生写的好看。咱们这些浸淫此道的能不明白吗?和乔琏先生一比,我们白写这许多年小说!」 连翘的年纪摆在那里,又出身普通,无论是陆心远还是别人,都自动认为连翘其实自己没有什么特殊的写作技巧——她甚至不到年纪总结出一套自己的写作手法。大家都认为她是真正的天赋型选手,信马由缰地写,最后自然而然地呈现出了这个样子。 「我们这些写武打小说的最近都在钻研这几段呢!,只想揣摩出其中的真意!日后用在自身写小说上。只不过屠龙技不好学,反正我仿着写了一回,始终觉得不对劲。」陆心远说的是真话,但也不是没有自己的小心机。 连翘也不介意这种小心机,笑了一会儿,想了想,指着自己面前的干果道:「你说的,屠龙技不好学,总得表示表示罢!」 陆心远立刻会意,叫人拿了钳子来,专门坐在一边替连翘夹核桃。说实在的,陆心远是一个外貌儒雅的三十多岁男子,做这种事堪称破坏风度了。但此时做这个,他比谁都起劲! 正如他自己说的,屠龙技不好学。如果说夹个核桃就能学到,恐怕多的是人抢着来了。 不知道是不是陆心远故意的,在场的同行中竟没有一个是写武打小说的。但是对于写作技法的追求让在场的其他小说作者在连翘吃核桃的时候都安静了下来...不写武打小说,或许在别处也用得着,且认真听着吧! 连翘一边吃核桃,一边慢慢道:「这要分几样来说,头一样就是如今武打场面的描写有不对——要么太真,要么太假。」 硬桥硬马、扎实真功夫,听起来很棒,实际上真正这样也不好。反映到小说上就会显得贫乏无味,毕竟谁都知道市井里面打架其实没有什么趣味,很多就是抓头髮、上嘴咬那一套。哪怕就是美化一番,用上真正的武术套路,感觉依旧是太平庸了。 这里要说的是,此武术套路非彼武术套路。后世的武术套路经过了无数的改进,而且融合了舞蹈等艺术中非常具有观赏性的东西,所以就算直接写出来也算是过关。换成是如今古代的武术套路,说实在的,乏善可陈。 此时的武术,其实就和广播体操是差不多的东西...杀伤力是真有,这里是指朴素程度和广播体操差不多。 至于说太假,这个更加好理解。好比影视剧中的武打场面太过于没有『筋骨』了,那可真不是主创团队用一句『这是高武世界』能够解释的——高武世界的武打有高武世界武打的真,低武世界自然也有低武世界的真。 连翘站起身来,从墙上拔出一把龙泉宝剑...这当然是典型的装饰品!现在聚会是在陆心远家,他是个写武打小说的,大概是个人特色,装饰品不只有这把没有开刃的宝剑,还有其他完全就是花架子的武器。 连翘笑了笑,随手挽了几个剑花——不是很复杂的那种,就是纯摆设! 连翘大学时的体育选修课,有一学期选修了武术。说实在的,没有教什么东西,老师挺敷衍的,就是带着踢腿热热身,教几个不甚标准的搏击动作,然后就是太极拳了——半套太极拳,每节课教几个动作,期末的考试内容就是这个。 第376页 但是,老师挺年轻的,对他们这些学生也没什么架子,合理范围内的要求基本上都能答应。一次大家想说想看看那种看起来很漂亮的表演性武术...老师还真耍了一套剑法。没有电视上的那么夸张,那么有美感,但也很好看了。 于是将他们一帮没见过世面的学生羡慕的不要不要的,最后在大家的强烈请求下,她带着大家耍了几个剑花,走了几个动作。 连翘当时还真的感兴趣过一阵,搜了一些初学者的剑舞视频学——纯属好看,真的一点用都没有的那种剑法。 此时好久没有复习过那些动作了,颇为生疏,几个潇洒的剑花之后动作就慢了下来,似乎是在边玩边回忆。不过那些动作到底简单,而且模式化,熟悉了之后就是几个动作的排列组合而已。 所以连翘的动作越来越熟练,到后来完全进入一种节奏中。 所有人都知道这就是好看,其实鬼的用都没有...然而好看还不够吗?于是一个个都鼓起掌来。 「好呀!竟不知乔琏先生有这一手!」王思齐声音最大,高声道:「今日有美人剑舞,正该用佳肴美酒相配才是,可惜可惜!」 周莹扑哧一笑:「可惜是在这里?可惜的明明是没有好曲子来合,若是有歌有曲,定是非凡的!」 反而是陆心远这个行家没有说话——写武打小说的往往自己学了一些拳脚棍棒之类,连翘的剑舞看着挺有意思的,但是对于他们来说乍一见的惊讶之后就是瞭然了。 这其中的套路非常清楚。 只是清楚其中的套路不一定能编排的出同样的套路,真要是这样,后世也不会有几个武术指导班子格外贵了! 连翘活动了一下手脚,好险没有出丑。此时归剑入鞘,笑着道:「就是刚才那样,晓得是假的,但是这是能做出来的动作,仿佛是真的一样,而且还好看!」 说着重新坐回去,只是刚才运动过,脚有一些软,不小心就绊倒了。这一瞬间她想的是:果然装逼是要遭雷噼的,只是这么一个小小的逼都不让她装完啊! 「耍剑的时候倒是怪好看的,只可惜好看不过多久。」许文华手脚利落地扶住连翘,闲闲道。 连翘脸色通红,也不知道是羞的还是气的。立刻撇开他,一直用手扇风道:「总之就是这个意思!武打动作的设计要这样来。」 当然了,只有武打动作的设计是不够的。连翘等到脸上的红晕退了一些,这才继续道:「再就是咱们周莹大家方才说过的了,一定要有好曲子来合!」 说着连翘转头对着周莹粲然一笑。 许文华是站着的,这个笑容虽然不是对着他,他却能看的清清楚楚。下意识地转开了脸,看向旁边柱子上挂着的一把短剑,就好似短剑青铜剑鞘上古朴的花纹真的很有意思一样。 「韵律,一定要有一以贯之的韵律!」连翘强调道:「若是一开始掌握不好,可以一边哼着侠气一些的曲调来写!为的是读小说的时候让人觉得一整根叙述线如同曲子的韵律一般是绷着的。」 「那就是舞蹈了呀!化武打为舞蹈,如今还要合乎韵律。」周莹立刻反应过来。 连翘露出一个孺子可教的表情:「就是这样了!」 连翘是按照后世武侠剧的方式在教人,毕竟说武侠小说什么的,她看的不多,倒是童年时代武侠剧填满了各大电视台。以至于不需要如何认真回忆,一下就能回想起来。 「我剑——何去何从。爱与恨,情难独钟...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恨不能相逢。爱也匆匆,恨也匆匆,一切都随风......」连翘拔了髮髻上的金钗敲击茶碗哼起《倚天屠龙记》主题曲《刀剑如梦》的调子。 这首歌颇有古风,从歌词到曲子对于现代人来说都是復古的、武侠的,但是对于古代人来说就有些不伦不类了。 不过,好的东西总能够跨越时间的阻隔,特别是音乐这种特别源自心声的艺术。曾经能打动人的,不太可能换一个时代就什么都不是了。 词很怪,曲也不见得正常到哪里去,但是一股侠气激盪出来是真的。随着连翘金钗敲击节奏越敲越重,茶杯破碎。 一声清越,连翘也很意外,笑着扔掉金钗:「罢了,今日懒得再说,不然喝酒去罢!」 第217章 正所谓『春风得意马蹄疾』,这一年一开头,连翘的作品就以一种相当『可怕』的势头冲击着整个市场——《神仙书》似乎分量不如《宦海》,但其实《宦海》也为后来作品积攒了势头。相较而言《神仙书》确实是连翘来到苏州的第一部 作品...前面作品一直引而不发的人气似乎在这部作品中来了一次大爆发。 当然,这也是因为《神仙书》剧情足够简单的关系。 或许这么说很不可思议,但无论是小说还是影视剧,这一类作品都有一个很大可能会实现的定论:最受欢迎的作品并不是最好的作品。 往往剧情没那么强的合家欢作品才是商业上的赢家...这里牵涉到业界的一个运行法则。 什么样的作品商业价值高?一般来说,只要剧情流畅,文笔基本达到之后,所有的小说就不是在拼谁的水平更高了,而是比拼谁的小众标籤更少! 比如『高智商』『硬核』等,应该是一个褒义词,能够帮助一部作品在小众作品中脱颖而出。但如果这些词出现在商业大作堆中,那就是一个贬义词了。这种作品除了会让该类爱好者如痴如狂之外,也很容易让爱好者之外的读者望而却步。 第377页 后世的爆米花大片,被人吐槽过无数次无脑死逻辑,还不是从来没有改正过!这是因为制作公司和导演一票人水平太次,改不过来,所以不改吗?这样想就太小看天下英雄了。 实际上他们清楚的,而就是因为太清楚了,所以绝对不会在这上面有所改动——除非市场发生变化。 市场就是这样的,如果剧情聪明一些,或者添加一些某些人说的喜闻乐见的元素。那并会让票房增加,反而会让更多的人『畏惧』这部作品,从而放弃。 连翘自己看电影的时候就深有感触,除非是被人夸上天去了的霸屏作品,她选电影就是排除法——苦大仇深不要,看完之后要抑郁半天。太过烧脑不要,看过之后一脸懵逼。无病呻吟不要,看的人牙疼。画面太『刺激』也不要,对自己好一点...... 最后选出来的还就是合家欢喜剧片、励志正能量片这一类的东西。 或许并不是所有人都像连翘一样,但是像连翘一样最后总会选择最『无害』片子的人才是社会中的最大群体呀! 《神仙书》就是这样,披着修仙小说的皮,其实这是一部很正宗的老少皆宜小说。相比其他小说剧情没有那么强,但是更具有『国民性』这个属性。这样说来连翘当时或许是无心插柳柳成荫也说不定,她并没有太过于注意新小说的属性,但是确实选对了小说。 《神仙书》是她初来苏州最适合当作第一步作品的小说! 春风得意指的就是现在的连翘了,她是现在苏州业内的天字第一号红人,人人都想认识她,人人都想找她玩。聚会以邀请到她作为格调的象徵,若是没有她出场,这场聚会就很难说得上是真正的有水平。 「经歷了这一遭,等到《神仙书》一完,连小姐你就上了一个新台阶了...是和文华他们一般的地位。」宋文静乐呵呵地道。 这里所谓的地位上升,其实指的就是连翘从小神晋升大神。而一个编辑手下有两个大神,这在苏州报馆中可是绝无仅有的事情! 仔细想想,全国也才十几位大神,江南能占一多半,算十个左右。而苏州占据江南的精华,十来个大神是跑不脱的,但是满打满算也就不满十个大神而已! 苏州比比皆是的报馆,以及相比报馆多如牛毛的报纸,一般来说一家报馆,哪怕是三吴报馆这样的大报馆,有一位大神级别的作者镇场面也就够了——三吴报馆原来有两位,许文华就是其中一位。 现在加上连翘,就是三位...足够让别的报馆眼红到爆炸了。 至于宋文静,最近被当成是人生赢家,编辑中的指路明灯了。 如果不是宋文静的天赋在于对作者的挖掘和打磨,上面都要直接考虑给她升职,立刻做主编了。而现在也不差,升不了职就加薪加奖金,总之美滋滋啦! 连翘对此也是很有感慨的,主要是最近她的邀请实在是太多了。她虽然对于自己成为大神什么的并没有实感,好像不知不觉就做到了,但是这类邀请,以及在交际场合的众星捧月并不是假的,而是实实在在可以感觉的。 连翘也是这个时候才真正明白『名利』的诱人之处...确实是非常诱人的了,即使她不是一个真正的小姑娘,即使她关于这种事早有准备,即使她来自一个更加纸醉金迷名利场的世界,也差点迷失在那种众人追捧的感觉中。 但好在她还是剎住了车。 而且话说回来了,再美好的感觉带给连翘的沉迷感也不会超过有网络的智慧型手机了。据说吸.毒的人不会有菸瘾,有过更高一等致瘾的人就很难被等而下之的诱惑真正弄得沉迷。 连?被强制性戒手机?翘觉得自己无所畏惧,短时间的新奇之后很快就恢復了正常。 宋文静对此还击节称赞呢:「连小姐这一点就比不知道多少人强了!多少一开始出名了的人就是这个时候迷失了,最终没有做出应该做出的成就。就算是文华当初,最开始的时候也没有连小姐的镇定呢!」 许文华本来正在读报的,但是很明显分了一部分心在宋文静和连翘的对话上。这时候耳朵动了动,抗议:「你每回吹嘘她就算了,为什么总要拉一个我做陪衬?我没有脾气的吗?」 不等宋文静回应,连翘先笑嘻嘻地双手放在许文华的肩膀上:「这可不是拉你做陪衬,而是你地位高呢!不然为什么宋先生不找别人做这个『陪衬』?欲戴冠冕,必承其重,你有这样的名誉在身,就得随时让别人挑剔品评。正是因为水准高,才会老被人拿出来说呢!」 连翘是真心话,许文华也看出连翘是真心话——少女眉眼弯弯,眼尾微微的红着。许文华等她收回了手,这才松了一口气,本来要说什么的,却什么都没有说,拿着报纸继续翻阅了起来。 非要形容的话,就像是一台车子突然哑火了。 宋文静笑了起来,连翘不懂他为什么要笑,疑惑地看他。而这下宋文静更加可乐了,扑在桌子上,『吭哧吭哧』接着笑,连翘只能看到他伸出一只手来摇了摇。 「笑鬼啊你!」许文华现在的感觉非常微妙,他其实并不知道宋文静在笑什么。至少不能明确地知道,但是又似乎隐隐约约有些感觉。而这种模煳不明的东西,就是让他很不好意思起来。 许文华一旦不好意思起来,当然不用指望『羞涩』之类。这个时候他只会『恼羞成怒』,然后发展成为一种外强中干一样的气急败坏。 第378页 这只会让过来人宋文静更加可乐而已。 不过宋文静到底是个正派人,远不如朱敏和唐宋那样促狭,而且很清楚真要是惹急了许文华,最终还是要他来哄人的。所以很快就叫停了,转而与连翘道:「明日出去玩耍?」 连翘点点头,然后拿出了一叠稿件:「这是《神仙书》最后二十回的文字了,託付给宋先生了——还是老规矩,等到校对刊印完毕,一定拿回来还我!」 其实《神仙书》的进度还远没有到这里,只不过连翘手快,写完了自然送过来。 宋文静接过文稿,非常小心地收起来:「到底是连小姐你呢!再没有更省心的了。要是其他人都如同你一样,我能少掉多少头髮啊!」 这样的感慨,若是最开始的时候,许文华那是要跳脚的。但是如今见过连翘的速度和勤奋之后,他已认输了,听到这种若有所指的话基本上就当什么都没听到——只有报纸忽然突兀的翻了一页,发出『哗啦啦』的声音。 等过了一会儿,许文华放下报纸,似乎有一些好奇,无意一样问连翘:「为什么要拿回来?是不想被人拿走牟利么还是怎的...三吴报馆很少有这种事,倒是可以放心。」 一般作者的稿件交给编辑,编辑确定没有什么要修改的时候就会交给校对室校对,之后再送去排版刊印。这种时候作为原稿的稿件似乎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大部分情况下如此,但针对知名作者来说并不是。 想像一下一个自己喜欢的作者的原稿,是不是愿意花高价收入呢?只要自己并不缺钱,恐怕很多人都是想做这件事的。 做刊印的人就是看中了这个,当年常常收集有名气的作者的原稿,然后转手发卖呢!只是后来这一点被报馆和作者发现,于是有了原稿收回的制度,一般都是由报馆收藏留档,也有作者亲自销毁掉的——可能是讨厌别人借自己牟利吧。 连翘就完全是现代人的想法了,兴致勃勃道:「是这样的,你想过日后自己能多有名气吗?」 连翘不在意许文华的神色变化,而是沉迷于自己的展望中:「几十年,甚至几百年之后,我们这些人早就作了古,但是我们的文字可以任凭岁月变迁一如始终。藉由这些文字,于是我们也不会被忘记,即使是在几百年后依旧有的是人提及我们。」 「仔细想想,如今咱们每一个读书人都要学的诗词,其实一开始也不过是如同小说一样的市井俚俗,只是后来反而成了大雅之堂。可以想见,小说肯定也是要经歷这一遭的。等到今后,咱们的小说记在书上,读书人还要注释出一大堆咱们自己都不一定知道的深意...哈哈哈哈!」 连翘自己说着都笑了起来。 「这样一来,咱们这些原稿也就变得意义非凡了。会有多值钱倒是小事,我就是想一起保存下来,将来做个传家宝。或许过个几百年再拿出来,也能叫世人嘆服罢!」 第218章 这些日子邀连翘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谁让她现在是当红炸子鸡呢。不过除了最开始的一段时日,她都是挑着去的。只有遇到她自己给自己规定的假日,以及这场聚会中有自己玩得来的,这才会答应赴邀。 宋文静问连翘所谓第二日出门玩耍,实际上是周莹组织的一个活动,春游活动。 虽然还没有到阳春三月,但此时也是二月底了,过了二月二龙抬头的日子,天气就一日赛过一日的暖和。现在外面点点绿色,如果在太阳正好的日子里出去春游,也是非常合适的。 今岁的第一场春游,所有人都是很感兴趣。连翘让春儿按照最一般的来准备,也准备出了许多的东西——装着食物的食盒、餐桌布、风筝、以防意外用来换的衣服...... 第二日才起床,就问春儿:「今日天时怎么样?」 春儿很有经验,看早晨的晨光就能大致判断一天的天气。笑着道:「今日太阳好得很,小姐可以尽情玩儿一整天。只是在外玩的时候可不能燥热起来就换了单薄衣裳,等到着凉了可就糟了!」 据说有一个统计,在进入现代,人类彻底摆平一些疾病之前,全世界致死最多的疾病就是感冒发烧...这个时代的中医已经很不错了,但是感冒着凉什么的还是能免则免吧。 春儿说的确实没有错,等到连翘来到城外约定的山脚下的时候,天上太阳已经挂的高高的了,洒下的一大片金色阳光,即使是在这个乍暖还寒的时节也是非常温暖的。 这里是城外的一片小型马场,原本养了一些马。 苏州并不是适合养马的地方,主要是是草场的问题。而这里之所以有一个马场,其实主要是为了让爱马的人家有一个可以尽情放马的地方——城里不可以尽情打马,而太硬的官道其实也很伤马,特别是伤好马。要是跑的老远,去到荒郊野外就为了放马,似乎又很麻烦。 所以就有了这样一座小马场,地处靠近苏州城的城郊。据说这里的草场是专门引种的,所以才能这样青翠可爱...不仅适合马儿食用,也狠适合春日、秋日郊游的时候玩耍观赏。 周莹等几个提倡这次春游的人凑了分子,一起包下了半个马场一日。这样除了放风筝的地方够大,也是能够让大家多一项骑马的游戏。 知道连翘不会骑马,周莹还约定要教连翘呢!为了这个,连翘特意买了一身骑马装——古代的骑马装,其实就是干净利落一些的衣服,最常见的是一种吸收了少数民族风格的,类似连翘曾经在电视中看过的唐朝胡服。 第379页 连翘还将头髮扎成了一个马尾,只用一个男子用的发冠束起来,清爽利落,也是为了骑马——感谢这个时代不是原本世界的古代,这种明显非常不符合礼仪的做法似乎也没什么人多说。 特别是代入连翘的身份之后,不仅没有人说,反而能够被大家认为是『有性格』,古人名士风度啥的...23333 所以连翘一来,立刻就有人起闹叫了起来:「好一个英姿飒爽的巾帼英雄!」 连翘这一身打扮固然不是男装,但...其实也很接近了。要知道唐代那种胡服本来就是男装,只不过男女都爱穿而已,到后来就变成了一种男女皆可的服饰。再加上连翘放开手脚的样子,丝毫没有古代女子因为长期的教导而产生的『拘束感』。 嗯,似乎那场冬日赏雪宴的感觉又来了呢!一大班莺莺燕燕将连翘围了起来,听说连翘不会骑马,有毛遂自荐要教她的。 也有劝说她不用学的,道:「骑马有什么好玩的?现在日头高了也晒人,乔琏先生这么白,晒黑了多可惜呀!」 连翘还是想骑马,作为一个现代人,对于骑马有一种很帅气的想像。虽然也知道事情没有那么美好,但是想想,想想总是可以的嘛~ 此时难得有机会试一试,早就跃跃欲试啦! 周莹早有准备,让马场的人牵了一匹最温顺的栗色母马:「这匹马儿性格最好,也不算高,你初学,就用她罢!」 母马长的就很温顺,特别可爱。连翘按照周莹教的,餵了她一些胡萝蔔,交流了一下。非常顺利的,就上了马...没有惊马,没有意外,甚至小母马都没有乱动。这给了初学者连翘非常大的信心,特别期待接下来的练习。 连翘小心地让马儿走了两步,别看上马之前觉得马儿并不高。等真的坐上马之后才会觉得,意外的觉得高呢! 周莹见她胆子很大并不害怕,坐的也很稳当,于是牵过自己的马,也坐了上去。然后问那边正围着几匹好马争的男子:「乔琏先生今日学骑马呢!你们谁帮着牵绳?」 初学骑马肯定不能立刻就跑,先要走一走。这个时候如果前面有个执缰绳的,能够更好的帮助初学者。 这下争好马的男性同行们也不争了,立刻非常雀跃地表示『我来』! 周莹笑着朝连翘眨了眨眼睛——男人啊! 连翘那一瞬间竟然觉得自己完全看懂了周莹的潜台词,于是也扑哧一声笑了起来。 春天正是好时候,姑娘十六七也是好时候。阳光明媚澄澈,洒在那张素面朝天的脸上,皮肤晶莹剔透,简直白的在发光!争着牵缰绳的同行更多了。 「一群傻子!」许文华低声道。 今日的聚会并没有他,只不过知道连翘今日聚会的地点。突发奇想,然后就邀了黄超人等朋友来了这个马场骑马。 黄超人就是卖了连翘房子的那位名士,此时呵呵笑着骑马停在了许文华旁边,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相当理解一样地道:「这有什么傻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你看看乔琏先生那样的淑女...难道不值得?」 许文华哼了一声,也不知道是认可这句话,还是不认可。 这时候周莹也做出了决定,特意点了连翘也很熟的金凤:「金先生帮帮忙罢!」 金凤年轻活泼,轻快地应了一声,这就在同行们相当『险恶』的目光中钻出了人群。笑嘻嘻地抓住连翘的马的缰绳:「乔琏先生今日第一次骑马?」 连翘摸了摸马头,笑着点点头:「对的呢...一直想学骑马,觉得飒爽潇洒,就是没有机会!」 金凤笑地更厉害了:「好看是好看,就是一开始有苦头吃呢!」 他牵着马慢慢地走了起来,旁边则是由周莹骑马并排而行,指导她在骑马行动时种种诀窍,调整自身的唿吸、节奏之类,身体随着马身的起伏而起伏,千万不要抗拒。 连翘很努力地去做,暂时来看,她不是那种上马就能跑的勐人,但也明显不属于笨蛋。总之进展良好,周莹还一个劲鼓励她:「很好呢!比我当初强的多了。当初我的胆量不如乔琏先生,多少有些害怕。学骑马头一件就是不能害怕,放松一些最好,这样便成了一半了。」 等到适应了马儿小步走,周莹让金凤松开缰绳,随连翘自己操纵马儿。 金凤这才松开缰绳,回到同行那边。他才过去,立刻被人围了起来,小圈子爆发出好一阵嘻嘻哈哈声。 周莹邀请的多是一些行内有才华而又年轻的作者,这些同行年纪都不大,二十多岁爱开玩笑——金凤这是被拿住了!调侃简直停不下来。 「你可真有福气,给乔琏先生牵马!」 「你本就和乔琏先生相熟,这等机会就该谦让一些,让给兄弟才是啊!」 ...... 虽然有些夸张,但大致就是这样了。 看着许文华不太好的脸色,黄超人笑的厉害起来:「这确实有些傻气了,不过若是乔琏先生,也不是不值得...你说呢?」 回应他的是许文华打马过去,马儿不紧不慢到了连翘身侧这才停了下来。黄超人手搭凉棚看着那边,见连翘和许文华并成一排似乎在说什么,瞭然地笑了起来。 连翘见到许文华的时候非常惊讶:「你今日怎么在这里?周莹大家似乎没说过有请你...」 「定要她请?这马场开着,旁人也来得。」许文华撇撇嘴,又指了指黄超人那边:「今日和朋友过来的。」 第380页 连翘见是黄超人,还挥了挥手。然后才笑着看向许文华,打量一番:「你骑马很好?」 虽然只是驾着马小跑过来,但是擅长不擅长是能够看出来的。主要是连翘能感觉到许文华骑马的时候非常放松,老司机的气质非常明显。 许文华傲然地看了周莹一眼:「我从小就学骑马,一学就会!」 这是真的,许文华家只是小地主家庭而已,但是他舅舅是从行伍中退下来的骑兵。因为行伍里常年和马匹打交道的关系,学到了一手相马的功夫,在附近镇子里做着牛马经纪。 近水楼台,许文华早早就和他舅舅学会了骑马,并且天赋奇高。 连翘并不懂许文华会骑马就会骑马吧,干嘛要用炫耀的神情看一眼周莹。 「这样啊。」对此她只能回一个干巴巴的短句。 许文华眉头打结:「这话是什么意思?」 连翘小心翼翼地学着骑马,分心道:「没什么意思啊...只是无话说而已,你都那样说了,我最多就是贊你罢了。只是我现在忙的很——周莹大家,你说几句好话让咱们的许先生高兴些!」 周莹从许文华刚才主动过来就一直憋着笑呢!许文华用那样的眼神看她她也不生气,反而因为洞察了某个苗头心里觉得好笑好玩。此时连翘这样反应,再也忍不住了,捂着嘴笑个不行。 好容易缓过劲来:「没、没错,按咱们许先生的脾气,是要赔些好话来贊他——许先生骑术精湛,真是让人艷羡啊!如今似许先生这样上马如御风的读书人也少了呢!」 说完这句又放声大笑起来,让连翘摸不着头脑。 许文华虽然也不理解她笑个鬼,但颇有一种被人看穿的窘迫。清了清嗓子:「我是说你让她来教?她自己还是一个半吊子呢!若是你真想学骑马,我勉为其难也能——」 「哦,不用了。」连翘相当干脆地打断他,相当地莫得感情了。 第219章 「哦,不用了。」 许文华所有想说的话都被憋住了,他用一种不可置信的眼光看着连翘。连翘笑起来:「是不用了呢!许先生你骑马好,一学就会,那定然是天资极高,随心就骑好了的,哪有许多经验给人——看得出来吧,我不是许先生那种。」 说着连翘对着周莹笑了笑:「还得拜託周莹大家。」 周莹笑着摇摇头:「哪里用得着拜託!」 于是周莹很认真地教连翘,倒是许文华被落下了...真的快气死了!虽然想一想的话会觉得连翘说的很有道理,但是再想一想还是好气! 连翘骑了一会儿,倒是兴致勃勃地打算一鼓作气更进一步。可是周莹在眼见她自己骑马小跑成功之后就不让她练习了:「这时候好玩是好玩,等到晚间再看,酸痛的不得呢!若是真心喜欢,日后常来马场就是了。」 连翘觉得周莹说的很有道理,于是见好就收。然而等到玩乐了一整天,晚间回家沐浴的时候还是觉得酸痛非常,不只是这一天,就连第二天也颇为萎靡。 之后一次茶会的时候正好和众人聊起这件事,唐宋还大笑:「女孩子就是体弱一些,哈哈哈。不过乔琏先生为什么一定要学骑马呢,多少好玩的游戏啊!不然待会儿开一桌叶子牌罢!」 连翘只能无话可说地摊手:「你们这些人就是爱这些吗?不玩儿不玩儿,就不能做一些有益身心、屋子外面进行的事?」 连翘对这些宅男的爱好恨铁不成钢,然而她恐怕是忘记了,这方面她也曾经是当之无愧的宅女呢!只不过穿越之后,觉得此时的医疗条件太差,为了能活的长久一点,所以才开始对户外活动感兴趣。 正说着话呢,外面有一种类似连翘上辈子听过的『自行车铃铛』声在响。连翘正好坐在茶楼二楼窗边,于是打开窗子张望——一大群少年人骑着两轮车唿啸而过,见到行人就按车铃。 两轮车就类似自行车,连翘第一次来苏州的时候就见人骑过。只不过和此时见的两轮车有一些差别...似乎又改进了很多啊。 这时候唐宋也蹭到了窗边,见连翘看着那群『自行车少年』出神,以为她不知道,所以在一旁道:「这是今岁一个新的作坊做出来的两轮车,相比之前的两轮车有了很多改进。」 类似车轮用了一层『杜仲胶』、车链条用了新材料什么的,总之是舒适度、省力情况得到了极大的改进。 价钱或许算不上便宜,但是相比起一匹马这又廉价的多。再加上两轮车不用照顾,最多给一些部位上上油,杜仲胶的外轮胎磨损的厉害了重新补一遍,可以说是省心省力。 尝试过之后立刻风靡了一些小群体...这个群体可不是原本那些想要两轮车代替马匹的『中产阶级』子弟——其实还是有多是中产阶级子弟,但是心态不一样。原本那个是为了省钱,颇有些囊中羞涩的意思。 但如今,自从一些极有钱的纨绔子弟也当街飞车之后,这显然变成了一项极为时髦的活动。 唐宋见连翘很有兴趣的样子,便笑着道:「乔琏先生原在学骑马的,现在是想试着学骑两轮车是不是?若真是这样,学的时候可得找人帮忙扶着后头,得扶的稳稳的——我来罢!我见过别人学,知道是怎么弄的!」 连翘想了想,没有把话说死,只是道:「待会儿去有卖这两轮车的地方看看再说。」 第381页 她对自行车确实跃跃欲试了,但是她不确定这个时候的自行车做到什么地步了。如果骑着很累不舒服的话,那还不如不骑呢! 许文华本来在摆弄一个九连环,好容易解出来了,扔到一边去:「你什么都想学!小心摔的一身是伤!」 听起来很打击人,然而了解许文华的就知道,这就是他的关心,他是担心连翘真的会摔伤。 而且许文华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这时候骑两轮车变成了一个非常新潮的活动,于是很多赶时髦的人都在学这个。自家有院子的在自家学也就罢了,反正看不见。有一些自家没有院子的,就在一些比较宽敞的空地学...摔的真的很惨。 听到这里,连翘露出了一个非常微妙的笑容:「...我会小心的...而且现在说这个实在太早了,还没有打算好要不要玩这个呢!」 许文华打量一下连翘,眉毛扬了扬:「不用想了,看你这个样子,肯定是会玩的。」 许文华确实说中了,虽说是还在考虑当中,实际上如果去了可以买到自行车的商铺,不管满意不满意,她都会买的。要说原因,只能是因为『怀念』吧。即使现在的自行车还很不舒服,她根本不愿意真的去骑,她也愿意将车子放在那里完全当成一个摆设! 这个车子让她想起了穿越之前的东西。 不过真的摸到一辆这个时代的自行车的时候连翘还是挺惊讶的...出乎意料地舒适呢!这个时候的自行车还没有分内胎和外胎,就是木头加上钢铁的车轮再过上一层杜仲胶而已。感觉上应该会非常不舒服,震感很明显,但真推动车子走两步就应该能感觉到了,抗震能力应该很不错。 这样的自行车显然集合了这个时代所能做到的技术——材料上面非常缺乏...所以只能在通过各种简单却巧妙地设计来减震省力。 对比现代的自行车,哪怕不去提那些动辄上万的好货色,就是最普通的两三百地摊货,那也是多有不如的。但是,总体而言在连翘的可接受范围之内。甚至因为最开始要求放的很低,此时见到实物了反而有一种触底反弹一样的惊喜感。 「这个倒是不错啊,有小一些的吗?」连翘立刻问道。 同样是受限于材料,此时的自行车是不能做到后世一样小巧的,甚至大多数给人一种粗笨的感觉。 因为两轮车还挺贵的,所以连翘这种就会当成是重要客人。伙计候在一旁,殷勤道:「小一些的也有,但是却要等几日。」 连翘不解地看着对方,小伙计这才解释道:「原来买的客人都是成年男子了,大一些的倒也无妨,最近有越来越多的少年人来询问,其中一些也是嫌这两轮车太粗大了一些。作坊那边也来过信了,说是要做一批小的出来试卖。」 连翘有些可惜,但也只能等过些日子再来。 不过她到底没有等多久,只大约过了两日,便正好见到金凤等一些同行在王思齐家院子里玩这个——一个人在前头骑,后面还有人推。等到觉得骑的比较平稳的时候,就放手。 然而结果么...哪怕是连翘上辈子的时候,车子好骑的多,学骑自行车多数也要摔几次的,何况是现在。 听着一声声哐当,真心替他们疼! 王思齐见连翘看年轻人们骑两轮车,眼睛都挪不开了,笑着道:「想要玩儿?」 连翘点点头:「想玩儿,上次还特地去铺子里问了一下这个。铺子里的伙计说要等一些日子才有小一些的两轮车来,我准备那时候买了再玩儿!」 王思齐听连翘打算买一辆自行车,这才有些惊讶起来。别看现在那些人玩的欢,实际上就是图新鲜赶时髦而已,在他这里玩一玩也就是了,少有回头还真打算买一辆的。 只当是连翘喜欢,也没有多想。立刻道:「巧了!这车子也不是我买的,是我朋友送的——他就是那个找人改进两轮车,还办了作坊的人。不只是几辆大的,还有两辆小的,才送来!」 说着让家人将小车也推上来,这车其实相比后世的女士自行车还是略大,大概和男式自行车差不多。但是这个大小已经能比较舒服地骑了,所以连翘也没有觉得有哪里不满,当即推了一辆。 想了想,又提高了裙摆,在腰间的汗巾子上折了几折,原本盖着脚背的长裙就变成是及膝的裙子了。这时候是春天,裙子底下都是要穿裤子的,连翘并不怕露出来——裙子太长了可没办法骑车。 王思齐可是被连翘的行动力吓到了...说撩裙子就撩裙子的吗?乔琏先生果然不是一般女子! 许文华此时也在,自从上次之后,莫名的,他和王思齐的关系似乎就没有那么古怪了。王思齐这边办聚会的话,他偶尔也会来。现在他看到连翘提裙子这样干脆,也是惊的眼睛都睁大了。 勐然站起身来:「她这是做什么!」 连翘将没有攒成髮髻的半头头髮撩到身前,怕骑自行车的时候绞到车子里去。然后对王思齐点点头:「可以试着玩了!」 这一番干脆利落的操作显然引起了大家的注意,立刻就有人表示愿意帮她推车。连翘也没有拒绝...她上辈子是会骑自行车的,但是这时候的自行车和那时候还是很有一些微妙不同的。保险起见,还是让人扶着吧。 「多谢多谢!」连翘笑着对人道谢,这位同行生的高大,之前是替几个玩自行车的男同行扶着车的。此时已经热的撸起袖子了,可以看到是有肌肉的!非常让人放心。 第382页 大概是因为很久没有骑自行车了,乍一开始非常生疏。甚至因为车子骑起来的感觉和后世的自行车不同,让连翘有一种重新学自行车的感觉。 但这种感觉终究是错觉,随着逐渐熟悉车子,她很快找到了感觉...会骑自行车的人应该知道,自行车是那种一旦学会了,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技能。而找到感觉之后,对连翘来说还有什么困难的呢? 于是她忽然对身后的人道:「放手,可以放手了!」 其实本来应该扶车子的人趁骑车人不注意松开,现在却是连翘提醒扶车子的人。扶车子的人闻言,下意识地就松手了。 许文华手上掐的很紧,看到连翘有一个歪斜的时候紧张起来...最近一些日子,医馆跌打损伤的病人收了不少,都是学骑两轮车弄出来的! 然而连翘很快扶正了这种歪斜,并且越走越顺畅,在院子里匀速、流畅的骑行,而且转弯也很顺利——看的一干不知道学了多久的,还是只能歪歪斜斜来两段的年轻人眼红极了。 风迎面拂过,头髮、衣袖、裙摆全都被吹动,连翘骑着自行车打所有人面前过...好像这个姑娘可以乘风而过一样! 这一刻王思齐忍不住贊道:「如今乔琏先生难道不是咱们苏州最漂亮最讨人喜欢的姑娘么?」 第220章 连翘论漂亮是漂亮的,但要说苏州最漂亮肯定不是。要知道江南佳丽名气大的很,水乡美人么。更何况苏州这个脂粉堆,打眼望过去,好看的姑娘不要太多! 之所以王思齐能有这样的评价,这在于连翘身上独特的气质...连翘自己或许没有注意到,但是当她和别的姑娘在一起的时候,她身上那种迥然不同的东西实在是太显眼了,简直就像是黑夜里的萤火虫一样。 或者不用和其他的女孩子在一起,就是和男子在一起,那也是不一样的——她身上有一种不受拘束的感觉。这种不受拘束并不是如今世道上那些『狂生』,似乎什么祖宗规矩都不想要了。 那种『狂』看似已经无拘无束到了极点了,实际上骨子里却透露出虚弱! 真正从心所欲的人、没有给自己设置多少藩篱的人,反而不太会强调需要打破一些什么。用粗俗一点的话来说,大概就是『会咬人的狗不叫』...虽然不是那么恰当,但意思差不多。 连翘就不一样了,她其实很少表现出『反抗精神』这种东西。王思齐能够回忆起连翘的很多所作所为,甚至她在做事情的时候会主动靠拢一些社会法则、规矩之类的东西,以求和大众相去不远。 但是这并不能说明她真的就是一个『规规矩矩』的小姑娘了! 王思齐是个大神级作者,他笔下的人物情绪一直以细腻见长,这其实源于他本人的敏锐。他能看得出来,连翘主动靠拢礼仪规范的背后,其实是对这些礼仪规范毫无敬畏心。 大概就是现在遵守一下下,可是当某一天需要抛弃这些规范的时候,她能比谁都干脆利落。相比之下,那些叫嚣着革新的年轻人,若真有一日让他们抛弃过去所学所懂的东西,恐怕还会无所适从好久呢! 毕竟人是无法轻易摆脱过去长久以来的影响的! 连翘骑着自行车唿啦过去,这一刻比在场任何一个人都要接近无拘无束——要知道这个时代写小说的作者们作为文艺工作者,已经是最先锋最自由的一批人了!这样想着,王思齐甚至都觉得荒谬了...这姑娘到底是怎么成长成这个样子的? 正在他想的时候,连翘停车到了女作者那一堆:「周莹大家,我带你吧!」 周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竟然真的按照连翘的指导,侧坐在了连翘那辆两轮车的货架上。等到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她自己也很惊讶,这根本不是她能做出来的事情啊! 要知道两轮车现在在普遍的观感中还是一个有点危险的东西,随随便便就接触,总觉得有点不信任的感觉啊。 而且两轮车也没说可以带人啊! 连翘其实是认知出现了偏差,她有现代的经验,理所应当地觉得自行车后座可以带人。然而事实是,在这个时代,大家没有意识到可以这样。 甚至在这一款改良版两轮车之前,两轮车根本没有后架!新加的后架也不是为了带人,而是为了可以放货。显然生产作坊已经找到自行车的新用处...载货量肯定不会太大,但总归是一个很好的补充用处。 有些根本没有带货需求的公子哥儿嫌后座碍事,甚至会拆掉! 当然了,按照人类的智慧,后座都出来了,慢慢发展出载人的作用估计也会很快。只是这款改良两轮车后座出现的时间还很短,到现在为止两轮车载人并不是一个大家认知内的事情。 不过这没有什么影响,连翘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只是笑着脚一蹬,自行车骑了起来,在王思齐家大园子里穿过,对周莹道:「周莹大家害怕可以抱住我!」 周莹第一次坐两轮车后座,确实有点害怕,立刻抱住了连翘的腰。连翘这下更加肆无忌惮了,拨动车铃,自花丛中骑过,单手扶着车把,还伸出一只手飞快地摘了一朵月季。 等到两轮车停下来,月季插到了周莹的鬓边。 「好玩不好玩?」 周莹摸了摸鬓边杯口大的粉色月季,脸上因为兴奋浮出红晕,飞快地点了点头——那种不同于骑马感觉的『滑行』感确实很好玩。她本来对两轮车没兴趣的,现在也忽然想要去学了...当然,坐在后面的位置似乎也另有乐趣。 第383页 回到女孩子中间,周莹立刻被团团围住,姑娘们都缠着她解释刚才的感觉。而周莹作为第一位用户,给出的用户体验极高:「乔琏先生稳当的很,一点不必害怕!」 然后这群胆子普遍比一般姑娘大很多的女作者都来缠着连翘了,于是连翘骑着自行车每人载了一圈。 「抱紧抱紧!」有的时候她还会故意做出危险动作吓一吓小姐姐们。 哈哈哈哈,忽然明白搞恶作剧的男生是怎么想的了,确实有点好玩啊!【真不是一个好趋势... 骑自行车也是运动了,载了这么多的小姐姐就更不用提。等到自行车停靠在一边,连翘坐下休息喝茶的时候,她已经满脸绯红,额头上沁出细细的汗珠了。周莹就坐在她身旁,抽出自己的手帕,细心地给她擦汗。 擦掉一层汗珠之后,连翘的皮肤显得更好了——红晕从粉白的色肌肤里透出来,隐隐透出一层水光。 许文华正好坐在连翘对面,定神看着连翘,拨动了一下手上的茶杯把儿。似乎没什么动容的样子:「你...心满意足了?」 连翘抬着脖子随便周莹帮忙擦汗,朝着许文华眨了眨眼睛:「嗯...满足了。」 说着又道:「真是非常开心了,好久都没有这样爽快过了!」 其实这场小小的运动是帮助连翘减压了来着。 这样想着,连翘看向许文华:「你要是想坐在后面尝试一番,我可以带你的!」 许文华的脸露出『一言难尽』的神色,他相当无奈地看向连翘——所以说,她平常到底都是如何想的他,这才能让她说出这样的提议?当他是小姑娘? 「就这么喜爱?」许文华指节轻轻点着桌面,若有所思。 连翘笑着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是挺喜爱的...但是也不是那么喜爱,就是...感觉还不错。」 连翘没办法解释清楚这件事,要说一个宅女有多喜欢骑自行车,那就是胡扯了。但是在穿越另一个世界之后,每一样和原本世界联繫起来的东西都会让连翘赶到无比的亲切,进而有了喜爱之情。 望着园子里停靠着的自行车,连翘的神情是许文华不理解的样子。 之后的日子朱敏显然倒了大霉了...许文华搞了一辆两轮车,需要有人带着他学。所有的朋友里面找了朱敏——用他的话来说,只有朱敏平常最摸鱼的样子,找他来比找其他大忙人容易。 朱敏帮他扶了一路的两轮车,气都喘不上来了,喝了一大口凉白开,这才喘匀了气道:「你怎么想起我来了?你家还有些小厮,哪个不行?」 许文华瞥了一眼朱敏:「他们又不会这个、这个『两轮车』,你不是懂行的么?」 别看朱敏这样,其实人家是时髦boy来着。一旦有什么流行的东西,他就是比较早弄懂的那一个,这次两轮车也是一样。 朱敏摊摊手:「你就不能坦诚一些,直说想要我教你?不过话说回来你学这个做什么,之前不是极看不上这个?就连乔琏先生想玩儿,你都是那副脸色呢!」 许文华转过脸去,懒得看朱敏:「这不干你事,总之这几日之内你教会我这个就成了!」 大概是许文华骑马的天赋有一部分转移到了自行车上,学的很快,不过几日就解放了朱敏。 ——然后他立刻堂而皇之地加入了连翘的『自行车会』。 其实也不是什么正经组织,就是连翘倡导的,风和日丽的日子里,朋友们一起骑着自行车城外熘一圈。如果只是走官道的话,地面平整,基本上一点颠簸都没有,骑两轮车是很舒服的。 这个时候大家就发现两轮车的好处了,既像登山一样的户外活动能够锻鍊身体,同时也不是很累。 当然,发现自行车运动,甚至掀起自行车运动的风潮,那都是后来的事情。现在的第一个自行车会,只不过是连翘组织的第一个小型圈内群体而已,目的也只是锻鍊身体。 许文华的车子横在了连翘面前:「上车,我试试带你!」 这就是文字表述的奥秘了,站在连翘的角度听许文华这句话,还以为是他刚刚学会骑自行车有瘾头,想要像连翘那样尝试着带人呢! 连翘不好打击朋友这个兴头,笑着点了点头,然后跑到街边买了一个风车和一只风筝。风车被扎到了车把上,然后连翘很自然地坐在了车后座上:「走吧走吧!」 彩色的风车哗啦啦地转,一开始许文华还有一些不稳当,后来就渐渐骑的很顺畅了。连翘安下心来,于是手上风筝线放开,风筝唿啦啦吹了起来,平常放的没那么容易的风筝这次轻而易举地带了起来。 许文华当街带着连翘,骑两轮车载了一路。别人不认识他俩是鼎鼎大名的『西湖客』和『乔琏』不要紧,只要这幅画够美就可以了——青天白日,青年男女也很般配的样子...... 连翘觉得自行车作坊应该给许文华和她gg费,因为那之后两轮车就以一种更快地速度流行开了。现在的苏州,路上自行车更多了,而且有很多羞答答的男女,一个载着另一个。 就连风车之类,也成了自行车的标配装饰物! 古代的风气其实很保守,男女哪能那样!但是这个世界明显正处在社会风气的大变革时期。就连男女自由交往都成为可能了,骑着自行车带人又算什么呢? 第384页 所以除了老一辈人和守旧者外,对于这种新的流行活动,没有什么太大的批评——进一步说,老一辈人和守旧者对这个的排斥甚至是一个助力,让年轻人的叛逆心反而更多地被激发了起来,更要带着异性去玩两轮车了。 第221章 「实话来说,若不是许文华和乔琏先生,我定然觉得这是一对眷侣了!」唐宋哗啦啦地洗着竹木制的叶子牌,满脸的难以置信。 连翘的『自行车会』他是参加了的,所以那一天也看到了许文华骑车带连翘。说真的,不知道是不是两个人都有一张好脸,所以画面很漂亮,简直就是小说本子里才有的样子。但是只要想到主角是许文华和连翘,唐宋就和其他人一样,觉得微妙起来。 一方面这个场面确实容易让人想歪,但是另一方面,总觉得许文华和连翘都是那种做出什么事来都不会觉得奇怪的人。现在这样,也只会让人觉得『原来如此』,似乎也不怎么惊人。 「呀!谁打我脑袋!」说的正开心呢,唐宋就觉得后脑勺一疼。回头就见许文华正慢条斯理地砸核桃吃,砸他头的就是核桃壳了。 「你什么时候来的?!」背后说人被抓个正着,就算唐宋一惯不憷许文华,这个时候也是有些尴尬的。 许文华眼睛里没有什么凶光,像是一潭深水...不是平常张牙舞爪的样子,反而让人不安啊! 『哼』了一声,许文华只是站起身来道:「以后少说些这些有的没的了!」 连翘此时正在家中享受春日里一个悠闲的午后——河房一楼面向河道有一个大大的露台,下午的时候阳光正好。裹了棉花包的竹制躺椅、各种口味的点心水果、一本早就打算读的书。 完美! 许文华从聚会那边中途离开,本身是要回家的,却先经过了连翘的房子。身体比脑子先动,敲响了她家大门。 春儿才打开大门,许文华就看的分明了。一楼大门后的后门开着,清清楚楚地看到露台上的景象。 这时候之前的一切倒是抛诸脑后了,大跨步走上前去:「你倒是会享受,难道今日晌后一直在家?」 连翘整个身体都缩进了铺满软绵绵棉花包垫子的躺椅上,还盖着一张软乎乎的毯子。以一种相当『堕落』的方式躺着看小说——在她穿越之前的少年时代,那时候智慧型手机还没有出现,而且就算有,她家也不会给她一个小学生买。她最堕落的时光就是躺在床上看完一本有趣的小说,然后饼干一类的食物碎屑也掉落在枕头上、床上、衣服上、自己身上。 现在简直一毛一样! 许文华其实有一点轻微的洁癖,倒不是严重到神经质的那种。就是略微强迫的那种,不整洁的话多少会皱眉头。这种程度,其实也能归类到非常爱整洁。 总之,类似这种食物碎屑弄到身上、毯子上的情况,绝对绝对是他不喜欢的那种类型! 然而连翘并没有一个女孩子应该讲究体面,或者至少应该在一个外男面前讲究体面的自觉。居然只是茫然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就继续埋头小说,以及像一只噬齿类小动物一样,『咔嚓咔嚓』吃着油酥香脆的点心。 唯一『纡尊降贵』的就是伸出下巴点了点旁边的一张椅子,颇有一种『赐座』的金贵。 许文华这个时候反而不排斥了,有一种...怎么说呢,微妙的喜爱之情。 简直就像是猫一样,许文华忽然这般想到。 如果是猫的话,一些食物碎屑就不会让他觉得不快了,反而那股子满不在乎的劲头更加惹他喜爱(?)。 许文华并不养猫,但是黄超人养猫,之前黄超人还住这屋子的时候他曾经见过。春日阳光里懒洋洋地躺在精美的缎面垫子上,慵懒地喵喵叫,看人都是斜着看的,骄傲的不行。 现在黄超人搬走了,猫也带走了,却没有想到新住进来的还是一只猫。 乍一看能够接受了,后面即使知道连翘不是猫,厌恶感也不会存在了。许文华看了看那张圈椅离连翘躺椅的距离,麻利地挪近。 拿出一张手帕替连翘擦擦脸,又清理了一下毯子和衣服:「杏仁还是酥饼?」 连翘被太阳晒的软绵绵的,点点头:「杏仁!」 许文华剥开杏仁餵了连翘一颗,然后自己也吃了一颗。 连翘默默地接受许文华的投喂,忽然觉得自己好像被这个时代同化了。这种亲密的动作,放在现代,她会和男性朋友发生吗?不会的! 按理来说古代人应该更保守...实际上不是这么回事。只能说古代这个环境下,容易造成极端的情况,也就是保守的真的是保守异常。而开放的话,开放起来也是很惊人的! 保守就不用举例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男女七岁不同席之类就是典型。至于说开放,也可以从歷史中寻找记录——以民风开放的唐代为例,与名士相交的道姑李冶和名士刘长卿留下的千古第一荤段子『山(疝)气日夕佳,众(重)鸟欣有托』,在千百年后依旧闪耀着大胆豪放的光芒! 非要形容的话,那就是普通人循规蹈矩,极尽压抑。而能够出位的人,包括那些以作风大胆闻名的名士,往往会放肆的可怕。而且非常有意思的是,不管是这些人本身,还是旁观者,都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就像是连翘穿越之前大众对于艺术家们的『包容』,也不知道是哪一代流传下来的洗脑金句——艺术家就是会有一些不一样的地方巴拉巴拉,更可怕的是还真被洗脑成功了! 第385页 自此之后要是哪个艺术家的生平被搬出来,以正常人的角度来看无法理解怎们会有这种人,但是一想到对方是个艺术家,不免感嘆一句『哦,毕竟是艺术家么』这样。大概唯一能超越这个的,只有『哦,毕竟是哲学家么』了。大众印象中,感觉比艺术家更古怪的或许只有哲学家了。 有一天他们打算去毁灭世界,似乎也没有人觉得有问题【反正他们也只能大声逼逼而已... 连翘现在就是这样了,和许文华这种程度的接触她竟然觉得完全ok!当然,反应过来自我谴责了一番,最终比较安慰的是她不能想像和随便一位熟人都这样。大概、大概只是和许文华这厮太熟了吧! 没错,一定是这样! 已经熟到当成是闺蜜了呢! 连翘这样想着,偷看了许文华一眼。许文华最让连翘觉得好看的地方就是眉毛,眉峰十分的锋利,眉尾斜斜地一拖——这是什么神仙眉毛吗?感觉画师都画不出来这样好看的眉毛,让许文华整张过于唇红齿白的脸一下就英气逼人起来。 但是除开眉毛不看,睫毛好长,眼睛好大...果然是闺蜜吗? 简直23333 最终打断了连翘乱七八糟联想的是许文华伸过来的手,连翘下意识地就张嘴了,是乌梅果脯。 既然有这么一个朋友来了,连翘索性不再在阳光下昏昏欲睡。坐起身来:「你今日无事可做?」 许文华瞟了一眼连翘手上小说的书皮,发现是自己的一册中篇小说,有点微妙。立刻调转了目光:「聚会没什么意思。」 连翘没问这次的聚会没意思在哪里,了解地点点头。想起什么一样拿出小说本子:「这个小说我有话说...这个安排应该是故意的吧?」 连翘之前就一直在为许文华小说中的一个情节挠后脑勺——这大概是写过推理小说的后遗症,对各种线索越看重了。如果是一个随意的作者也就算了,偏偏是许文华。许文华虽然是个言情小说作者,却也很缜密,不可能前面的伏笔后面没有照应。 许文华听连翘说起,很快知道她是在说什么了,点了点头。对于这个梗他印象深刻,这是他特意写的一个『彩蛋』。但是他没有想到这个写出来竟然没有几个人发现!没有什么比抛媚眼给瞎子看更加尴尬的了。 至此之后他再次调低了自己情节设置的一些要求,这种埋的很深、最终解决的也很隐晦的伏笔,以后还是算了吧。 现在听连翘一语道出,其实有点高兴。只是他的高兴又不能表现出来,只能清了两下嗓子,不经意一样问道:「这小说怎么样?」 连翘想了想:「一般般罢。」 怕许文华多想,连翘赶紧补充:「我是说与你其他的小说相比就是一般般了,不上不下。」 似乎是这句话打开了话篓子,连翘开始滔滔不绝起来:「你的小说本子,第一本出名的就是《洪三娘》罢。这小说就看出你的野心了,定要在讨好各种人之间权衡...以第一本小说来说,常见的毛病,想法太多了,不懂得取捨,反而没有了亮点。」 「至于说这部小说,有很多地方特别新奇,但就是新奇而已,有些失之于卖弄了哦!」连翘笑着沖许文华眨了眨眼:「你一定以为没人看出来...真是太懈怠了,当时是不是你正得意忘形的时候?」 回忆写这部小说的时间,还真是那样。 一般情况下,如果被人说中这种痛脚,是会恼羞成怒的。特别是许文华这种容易跳脚的,应该更加明显才是。但是这一次他并没有那样的反应...许文华如果想要冷静思索的话,的确可以做到比谁都冷静。所谓易燃易爆,只不过是他的一种状态而已。 连翘就像是知道他不会因为她这样正经的评论而生气一样,笑着看他。许文华笑着摇摇头:「行,你说的都对!那你说说看,最满意我哪册小说。」 连翘不假思索:「《浣花记》!」 「为何是《浣花记》?」许文华这次是真的有点惊讶了。 许文华到如今,各种中篇、中长篇小说也写了不少了。虽然他一直在商业和艺术之间做着艰难的平衡,但是总体而言,一部作品肯定会有偏向商业的和偏向艺术的。前者拥有知名度,也往往站在后者鄙视链的下端。 重视商业的那一类作品读者多,读者力量以量取胜。重视艺术的那一类作品口碑好,读者力量以质取胜。这两类作品之间争执谁好谁坏向来是许文华读者们的保留节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这倒也不奇怪。 但是《浣花记》啊,这部作品绝不是商业与艺术平衡的典范,而商业与艺术也没有将其中一样做到极致。就连比烂,也不能算是许文华所有作品中最烂的一部,所以存在感一直低的发指。 所以,为何是《浣花记》? 「说不清楚的...只能说《浣花记》里有一点真心吧。」连翘说的很模煳,因为她不想让场面尴尬。 当初她是很认真地想要在写作这行当混饭吃,所以网上买了不少写作相关的课程。说实在的,大多数很催眠,没个鬼用,但偶尔还是有一些有意思的。 分析作品中的文字,领悟一些作者的『内心』,听起来很玄学,但不是不能做到。至少一些比较明显的意向,还是能够作为证据,了解作者的。 这时候的作品还比较质朴,所以分析起来其实相对简单——这就是连翘不能照实话说的原因了。非常隐秘的心情被人看穿,将心比心,连翘并不觉得那会是很舒服的事情。如果那个看穿的人还是生活中的熟人,那就更加尴尬了。 第386页 许文华看着含煳过后,不再说话的连翘,慢慢握紧了手强自忍耐——他忽然想起了王思齐的话『如今乔琏先生难道不是咱们苏州最漂亮最讨人喜欢的姑娘么?』 她确实讨人喜欢,不只是苏州最讨人喜欢,简直是全天下最讨人喜欢! 最可怕的是,她不知道自己有多讨人喜欢! 真是要疯了! 第222章 连翘自从将《神仙书》最后二十回文字交给宋文静,已经悠哉游哉过了大半个月不用工作的日子了。但依旧是那个话,作为一个现代人,其实是没办法沉迷于这个时代的许多快乐的。 所以最后她只能『我爱工作,工作使我快乐』了。 重新伏案,她首先要想的当然是写什么小说了。对此唐宋很有话说,立刻要求道:「《神仙书》宏大的很,还能写呢!光是那些大人物、往昔歷史什么的,前传、外传就不知道能写多少了!你不写,都便宜那些私下写的了!」 连翘想了想:「等我哪一日有兴致了,用各种短故事的方式出外篇罢!将一些没有解释清楚的东西都解释一番。至于说现在,实在是写腻了...一个故事写太久了就会觉得没意思,我想换个新故事,完全不一样的那种。」 作为连翘脑残粉,第一乔琏吹的存在,唐宋是绝不会认输的,立刻捧场道:「正是这样呢!如今写小说的大家个个只知道求稳,一样小说走红的,就只写这一样小说,轻易不换。都没有乔琏先生的气魄,从没有重样过!」 唐宋吹是吹过了,却依旧没能说出什么有建设性的提议。大概他就是网游当中面对大神打副本,只能喊『666』的菜鸡吧。 连翘也不介意,这种事情只能自己想。 最终是在朱敏一句不经意的话中得到了启发。 「晦气,昨日去牌馆打叶子牌,连着输!遇到了一个厉害的。我认识的人中,大概也只有乔琏先生能与他相当了!」 牌馆就比赌馆好一点,本质上依旧是赌博,只是牌馆一般赌的比较小,而且赌的慢——一圈叶子牌下来,不知道能开多少次骰子了!但即便如此,依旧是个赌馆。对于朱敏去到那里,许文华当即就是一声冷笑。 「这就是你的作为?」 看着朱敏,连翘也有心相劝,只不过她和朱敏关系没有那么近,不好像许文华一样直击痛处。只能轻劝道:「十赌九骗,赢得邪门的,除了极少的是吉星高照,其实都是擅长此道,以及骗术了得。」 连翘这样说,朱敏唐宋等人反而来了兴趣:「常听人说十赌九骗之类的话,却不知道到底如何下手的。乔琏先生知道是如何的么...等等,平常乔琏先生赢得也够多的了,该不会...?」 这话还没有说完,自己先自打嘴巴。连翘本身对于玩牌之类并没有多大的兴趣,真正上桌也是点到为止。再者说了,她在这里面用骗术,图什么啊?钱的话,她根本不缺那一点儿零花钱不如的银子啊! 连翘扑哧一笑,只能给他们大概解释一下算牌是怎么回事。其实算牌并不算一个很难理解的概念,真的精通牌类游戏,哪怕没人教过如何『科学算牌』,也会用自己已有的知识推测牌面之类的存在,这其实已经是算牌了。 连翘解释完,其他人大多数已经头脑一紧了——在场的人大多数都是文科属性比较强的,算牌确实非常不友好。 宋文静就忍不住笑道:「不行了,这个不行了,就是知道也学不会。」 或者说学会了也不会想用,只要想想就觉得很累。明明是玩牌消遣来着,最终却变成是一种非常辛苦的精神折磨了。 说完这个,连翘才笑着道:「至于说骗术,我是知道一些比较简单的,但是我玩不好那些把戏——春儿,拿一副叶子牌来!」 连翘这副叶子牌还是王思齐送的,象牙制的,说是什么宝剑赠英雄,这等好物只有连翘该收,搞得连翘不收都不行。 按照自己在香港电影中了解到的,演示了一些藏牌、偷牌、换牌之类的小技巧。这些在做的时候速度都很快,连翘能够演示的当然是无限放慢版。 说实在的,这些在现代社会真的是非常大路的常识。不敢说每一个人都知道,至少每一个牌类游戏爱好者都应该有所了解。连翘都亲眼前过哩,就在她家——这当然不是犯罪现场,只不过是她祖母、爸妈、她,四个人一桌玩儿,她爸爸玩的小心机而已。 其实就是好玩儿...... 但是在这个时代,因为知识传播途径的有限,以及传播效率的低下,哪怕是这种浅薄的知识点,不是行内人也是不知道的——其实这类赌术骗术相关的东西,也算是人家吃饭的饭碗了。在这个时代,就算传播途径如同后世,恐怕也没有人愿意说出来。 所以连翘摆弄出来,还真唬住了人。朱敏用恍然大悟的眼神看着连翘:「这、这还真是防不胜防啊!看来以后是去不得了,只和朋友们玩一玩就是了。」 见真有劝说朱敏的效果,连翘也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好事。 然后就在唐宋朱敏他们反覆追问这其中相关知识的时候连翘意识到,这应该是非常令人好奇的东西吧...她指的是那些包含着此时称之为下九流行当的所有职业,大家平时肯定是看不起的,但是隔着云山雾罩,又是如此接近生活的行当。就像此时的唐宋朱敏等人,应该好奇的厉害才是啊! 第387页 很快她浮想联翩起来,而这浮想联翩的核心就是后世网络小说早期一个非常火的种类『黑.道小说』。不过后来就浮云掉了,就如同太过于血腥暴力的电影作品会被相关部门浮云掉一样,毕竟需要考虑到社会影响。 但是这并不能否定这一类小说的辉煌!要知道后来占据男频小说半壁江山还要多的玄幻小说,在黑.道小说还没有被浮云掉的时候,有的时候甚至会被对方压着打!光是这个辉煌战绩就足够说明这个后来基本已经半死不活的网文类别有多么受欢迎了! 如果说一般的读者不能明白这一类小说的魅力,那么更直观地可以参考许多香港电影的走红——《古惑仔》、《赌神》、《英雄本色》、《无间道》......香港电影其实骨子里就渗透着黑帮片的文化。 这些电影基本上就是时代记忆,就算没有看过总是听说过的。其中以《古惑仔》为例,相较其他代表作品而言,这部电影显然更加直白浅薄,没有内涵是真的没有内涵,粗制滥造也是真的粗制滥造。可以这么说,《古惑仔》能够红起来,凭藉的就是也只能是这一类作品最抓人的一点! ——不像《英雄本色》、《无间道》之类还能吹一吹手法、寓意、演技之类,《古惑仔》剩下的只有最本质的一点东西,而且恰恰是将这一点发挥到了极致,最终成为了时代记忆。 对于血腥的猎奇,对于暴力的宣洩,对于热血的升华,对于情义的渲染。 这其中有好的东西,也有坏的东西,描述了一个江湖。一个其实不真实,但是符合人们想像的江湖。 满足了圈外人对于圈内的偷窥欲,也顺便满足了自身的想像。 连翘想要写赌博骗术题材的作品?不,当然不是。那个其实还是太小众了,而且她的零星知识也不足以只凭藉这方面的认识就撑起一部小说。 连翘想要写的是一部囊括了整个黑.道图景的小说,赌术只不过是其中一个方面而已。 仔细想想就觉得这真是一个好主意!这个世上从来不缺少有好奇心的读者。哪怕是在后世,用搜寻引擎就可以随便获取知识的时代,对于能够增长知识的『长见识』类网文,依旧有的是人追捧,更何况是获取各种讯息有限的现在呢! 此时获取信息、常识最常见的渠道无疑就是报纸了,但是这时候的报纸也不见有谁随随便便就能给展现黑暗世界的一鳞半爪的啊——即使是虚假黑暗世界的一鳞半爪【大部分人都应该知道的,影视剧也好,小说也好,其实都只是描述了一个虚假的故事。 市场是如此的饥渴,而供给几乎为零! 好题材啊!连翘想也不想,第一反应就是这个,然后越想越觉得好。 对于连翘来说,只要确定了题材,小说其实就成功了一半。剩下的事情就是命题作文,不需要再纠结了。 愣神的时候考虑这些完毕,然后就站起身道:「我知道新的小说本子要写什么了,你们在这里玩儿,或者各回各家罢!」 说着就往楼上走,中间没有一个人拦。在场的都算是行内人,谁不知道这正是灵感最勃发的时候?这时候打断,那真是有不共戴天之仇才会做。 而连翘一路上楼,其实就是考虑黑.道下九流许多行当里,哪一个行当作为最开始的引子引出整个图景。这个行当必须要有吸引力,同时连翘要格外熟——要知道开头是最不能水的,只有熟,只有有话说,那才能不水啊! 可别说,这样的行当还真有!首先跑到连翘脑子里的就是『盗墓』行当! 第223章 盗墓本身是一种进入他人墓穴,获取不属于自己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自古以来都有,特别是战乱年代,世上连基本的治安都没有了,还能阻止活人为了活命发死人财? 所以最严重的盗墓几乎都发生在战乱时期。尤其是军队为了将盗墓所得财宝充作军费,那更是拥有私人盗墓所没有的破坏力,如三国时曹操设置摸金校尉,又比如近代军阀们甚至盗挖皇陵...... 这种行为在华夏2006年以前,绝对是不折不扣人人喊打的行为,一点好感都没有。毕竟在华夏,死者为重的思想很浓厚,打扰死者安宁,以及盗取财物者两点,在道德和法律上都太站不住脚了。 但是2006年是一个分界线,因为这一年出现了一本网络小说,鼎鼎有名的盗墓流开山鼻祖《鬼吹灯》!就连后来名气更大一些的《盗墓笔记》最开始也是作为这部小说的同人来写的,只是后来才有了自己的格局和故事。 《鬼吹灯》这部小说有多好,毋庸置疑!连翘自己是高三那一年读的,当时简直惊为天人——她自己本身是对这类小说毫无兴趣的,但是作者的功力到家,简直不像是一个网络写手了!她当时因为小说的盛名去读,然后一发不可收拾,熬了几个夜,这才读完。 而《鬼吹灯》以及之后的《盗墓笔记》一起改变了人们对于盗墓的观感...盗墓贼当然是依旧让人痛恨的,但是提起盗墓技术本身,或者存在于文学艺术上的盗墓,大家又没有牴触心了,相反还很有兴趣呢! 后来又有《鬼吹灯》和《盗墓笔记》在影视领域的开发,凡是接触过的,都能对『盗墓』说出一二三了。而连翘对这方面可谓是相当了解——她读小说算是半个考据党,特意去找过一些资料。 第388页 她选中『盗墓』这一行当作为她将要写的『黑.道小说』开端有几个原因,首先就是足够吸引眼球!相比起生活中能见到的那些下九流行当,这个行当更加隐蔽、更加不为人所知,能够激起读者的好奇心。当然,连翘对于这个行当能够写出的内容很多,也是重要原因。 其次就是此时对『盗墓』的排斥远远超过了后世。 后世对于盗墓的痛恨其实已经弱了很多...主要是后世已经不流行厚葬了,即便是土葬,也没有什么珍奇的陪葬品,所以并不是盗墓贼下手的目标。盗墓贼下手的至少都是古墓,棍子打不到自己身上不知道疼,反正不会盗到自家身上,吃瓜群众当然做的乐呵。 还有就是观念,死者为大之类的思想虽然没有断绝,但是相对于古人对很多的传统思想拼了命的在意,差距还是很大的。而且新时代的青年们还大多有一种叛逆心理,对主流文化之外的『亚文化』有着相当的追逐,『盗墓』绝对是不折不扣的亚文化。 这样的排斥让连翘放弃了单独写一篇盗墓小说的想法...不然以盗墓这个题材,单独支撑一部小说也未尝不可。 而单独作为小说中的一个小部分,连翘又非常不甘心,所以将盗墓一节的地位提高,开篇就用『盗墓』做引子,一直在行文中让『盗墓』相关的时常出来遛一遛,也算是满足她的私心吧。 先将这篇『黑道小说』的大纲写好,相比连翘之前其他的小说,这篇的大纲也更加容易——就按照下九流那许多行当,一个行当一个行当排就好,就当是各个行当的科普介绍了。只不过这个不能像是科普介绍一样干巴巴的,必须要有趣味! 相比而言,细纲就困难的多了。因为按照连翘的打算,是要写成冒险小说的。这类小说的穿针引线和节奏控制非常有难度,为了写的时候不出大流,至少不会后面崩掉,对细纲的要求就很高了。如果真的随心所欲地去写,除非是顶级的说故事天才,否则对整个故事绝对是一种损害。 而连翘很清楚,也并不是那种天才。 为了写好细纲,这些日子她都在『闭关』来着。朋友们也收到了她正在构思新小说的消息,并没有来打扰。 说起来最顺利的还是第一部 分,主要讲盗墓的这一块,不只是细纲顺利地不可思议,真正动笔的时候也是一蹴而就! 连翘设定了一个叫做『魏师道』的二十多岁年轻人,如《鬼吹灯》一样,也说了一个当年爷爷辈的故事。 只说几十年前家中也曾阔过,然后出了魏师道爷爷,偏偏不爱家中财物,喜好修仙修道之流。后来不理俗事,专门出去学道去了。只不过学道之事虚无缥缈,最后什么都没学成,倒落得一个家财散尽。 家财散尽之后为了生存,魏师道的爷爷不得已,用以前学道时学到的一些东西给人算命看风水。只是他人太老实了,完全照本宣科,这一行里也就混个饱肚而已。后来是他以后的师父看他人老实,是一个可以託付养老的,于是将一身本领教给了他。 这个『一身本领』并不算什么正派的本事,其中包括两部分。一部分就是算命风水之类,之前魏师道的爷爷是学过道,但关于算命风水之类涉及的不深,也不『真』,这时候才算是真正学到了。 另一部分其实就是『骗术』,后世都知道的,这些算命师其实就是精通心理学的『骗子』而已,其中各种技巧是很多的。 譬如第一条,收徒时最上等的就是收长的仙风道骨的,再不济也要忠厚老实,如此才能取信于人。这只是第一条而已,收徒之后还有各种教导,真正第一等资质教导的『行内人』,绝对不输于那些心理医生。只不过他们没有各种理论,有的只是实践出来的经验而已。 这里的故事写了一回,也安排了一些骗术的起源故事、收徒规矩、隐秘技巧之类。这里的故事写完了,这才轮到主人公登场。 在连翘的安排下,魏师道是一个胆子很大,而且非常聪明的年轻人。这个聪明并不是读书识字的那种聪明,而是市井生活、和人打交道的那种聪明,完全就是生活本身培养出来的。 魏师道爹娘死的早,又没有亲戚肯接手他这个累赘,于是大多是在街面上讨生活,最后养成了小混混一样。 然而这并不是说他就是一个坏人了,在耍小聪明,游走『灰色地带』捞点小钱之余。他这个人也是非常讲情义,真正承诺的事情绝对会办到的那种! 这样的人其实只能算是游走在黑道世界的边缘,弄不好将来成亲了,有了比较正经的事做,也就和那个世界没有关系了。 而人生的不可捉摸也就在这里了,每天街上讨生活,过着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日子,当一个快乐的单身汉——一切终结在一个傍晚,他半哄半骗地给一户人家新宅看风水。他这套本事传承自他的爷爷,只不过爹娘去的早,他还没来得及学多少,只能照着爷爷留下来的书,摸索着学一点儿。 然而就是这一套似乎是骗人的把戏,引起了两个穿短打,戴斗笠的人的注意。 当天晚上,魏师道就被这两个人绑了! 那一套算命的把戏在魏师道看来是骗人的,实际上也是。但是却是算命骗人那一套中有传承来歷,非常正宗的那一支。也就是说,从古至今,比较有权势的人,包括皇帝,他们的陵墓建造使用的风水术,和这一套骗人把戏是一样的! 第389页 这两人是一对师徒...正是盗墓的!同时他们还有一个令他们自己『骄傲』的身份,『黑风义从』。 正如『摸金校尉』是曹操为了盗墓获得财宝充作军费,然后设立的一个专门职位一样。这个世界的歷史上也有差不多的事情,也是乱世之间,某朝太祖为了军费盗墓而设立。 传说当时是这位开国皇帝起家后有一伙盗墓贼加入——这伙盗墓贼在黑风山上落草为寇,做着主业盗墓,副业打劫的活计。后来天下局势越来越败坏,盗墓贼们也想趁着乱世谋一个出身,于是投了那位开国皇帝。 只不过这位开国皇帝显然没有曹操的大无畏精神,还特意设了『摸金校尉』这样的职位。这位开国皇帝不好意思把盗墓弄得那样明目张胆,只称唿这伙人做『黑风义从』。不过私下么,这些『黑风义从』确实是带着军队做盗墓的活计。 这是这个世界歷史上的真事,只不过和『摸金校尉』一样,属于史家不太喜欢写,或者说不屑于写的内容。所以在歷史上有记载不错,却没有什么人知道。 如果没有《鬼吹灯》,又能有几个人知道『摸金校尉』。同理,在这个世界,连翘的新小说出来之前,也是没什么知道『黑风义从』的。 从古至今都是这样,得到了官方的认可之后腰杆子都会硬一点,古代尤甚。虽然早就已经不是『黑风义从』的时代了,但因为有这样一层传承,即使是做盗墓这种事,这对师徒也是很理直气壮的...还会鄙视其他盗墓流派呢! 同时,有这样的传承,这对师徒的手法和规矩就不是一般的野路子可比。主人公魏师道因为通晓风水术被这对师徒绑架,强迫帮他们找墓。这一路上,借主人公的眼睛,可以一窥此时最专业最传统的『盗墓行当』! 连翘特意让主人公处在一个被威胁的状态,这种状态下他帮助盗墓人盗墓,并且旁观盗墓,这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不然哪怕是这么一小节内容专写盗墓,恐怕也会引起读者的不满与排斥! 这个时候读者就可以代入主人公魏师道视角,仿佛是被强迫旁观了这一场盗墓。道德上的谴责不存在了,然后冒出来的就是好奇、偷窥欲,以及对这种惊险刺激类容的极大爱好! 第224章 在『盗墓』这一篇章中,出场的不只有『黑风义从』师徒二人,还有他们两个的一个伙伴,两个合作者,以及另一个如同魏师道一样,倒霉被绑架的。 那一个伙伴并不是黑风义从,但是力气大能打架,再加上个性老实,有些傻乎乎的,一直是师徒二人的打手。 合作伙伴则是江湖上拣『杂活儿』的,平常并不做盗墓行当,而是在别的下九流行当里打转。但是真遇上了,也会凑上来。而且其中一个还粗通苗疆制蛊,对墓中机关、尸虫之类有自己一套对付的绝活儿。 至于一个绑架来的,则是走街串巷耍彩活儿卖艺的。他被绑架来纯属倒霉...据他私下和魏师道所说,他师父是盗墓行当里的大手子。后来嫌这行太阴损了,洗手不干转头卖艺为生去了。 『黑风义从』师徒两个当他应该继承他师父的衣钵,解释也不信,绑来当帮手的。 大概是两个人同样被绑架,有些同病相怜,所以说话比较多——这个其实就是安排好的男二号了,他会在盗墓事件之后成为引领主人公魏师道走进『黑道』的带路人。 盗墓是很精彩的,连翘能够拿出来的干货可比一般人多!而且别的行当也就算了,盗墓这一行在所有隐秘的行当里也算是神秘的那一类了,所以之后进入盗墓正篇,故事可谓是引人入胜! 从利用男主的风水知识找墓穴开始就足够让这时候的读者大开眼界了,毕竟很容易就能想到,此时的读者想像中盗墓就是那种拿着锄头之类的工具,半夜偷偷摸摸行事的工作。需要的不是头脑,而是胆子!总之都是一群没什么良知,走火入魔了的人在做。 而从主人公魏师道使用风水学知识开始,整个就像是一个解谜游戏,处处充满了知识和智慧的运用。简直让人不敢相信这特么竟然是在盗墓! 『人点烛,鬼吹灯』这个着名设定连翘也没有放过,这些人在墓口点上蜡烛的行为,以及进入墓洞之后种种行为都要照规矩行事。给人一种很古怪的感觉——本能上为这种郑重和传统动容,但同时又觉得什么鬼!盗墓而已,真当你们是在做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吗? 不过,塑造神秘感、仪式感的目的是出来了的。 对于这些外人不了解的行业之内幕,用这种方式表现出来,充满了戏剧张力。如果真的按照那种最质朴的盗墓法,让几个农民扛着锄头刨坑,最后墓也毁的差不多了,读者真的会感兴趣么? 《鬼吹灯》和《盗墓笔记》等盗墓小说都将主角们塑造成技术流,而不是随便什么草根,道理就在这里了。真要是写成那样,是红不了的! 不过被绑架的男二号相当不给面子,直接对主人公魏师道解释道:「他们『黑风义从』一支就是仗着当年的传承,自命不凡的很,还搞出一串的规矩!其实不是一样发死人财?还比别的同行高贵了不成?就是这些规矩,其实说穿了也一般的很!」 说着就解释了一番『人点烛,鬼吹灯』的科学原理。 古人其实已经有了『气』的概念,烧火需要气也是一种早就模煳知道的常识。日常生活中烧火做饭就有相关经验了,而更加接近的是北方储菜用的地窖,每次进去之前先要点油灯。油灯灯光稳定则可以进去,如果摇摇摆摆,则需要通风一会儿。 第390页 所谓人和鬼约定,若是烛火被『鬼』吹熄即要速速离开,任何东西不得取走,那只是长期经验形成而已——烛火灭了,说明这个墓穴中的氧气不够,根本不能下去,否则是要玩儿完。 老祖宗或许在用火光照亮墓穴盗墓的过程中摸索出了规律,长期演变就成了一条祖传的规矩。然而事实并没有那样玄乎,一个小小的生活知识而已。 墓穴中自然有各种各样的惊险经歷,虽然连翘并没有加入玄幻的部分,毕竟她的本意是塑造一个『真实』的黑道图景,真的加入了玄幻鬼神的部分,总感觉很怪异。但是墓室内的各种精彩机关已经很够用了,按照冒险片的节奏来写也是绰绰有余的,至少能够唬住此时的人。 墓穴内的机关按照盗墓小说中常用的话来说就是活人与死人的对决,这些盗墓者甚至会向主人公魏师道解释,他们要是输了就死在这里,他们要是赢了,就活下来得到财宝,非常公平! 虽然从主人公的角度来说,这依旧是强词夺理。但是这一行自己是认可这一点的,这就是他们的逻辑。 他们可不会认为自己是和小偷盗贼一样的人! 而从墓穴中出来,各种所得需要销赃——虽然魏师道和男二号是绑架来的,但是『黑风义从』有一点好,自矜名号,不会做出为钱杀人的事情,而是按照道上的规矩,给他们也分了他们的那一份。而男二号也是打蛇随棍上,不在意之前绑架的事情,反而主动提出帮忙销.赃。 呵呵,他们这些道上的人长期生活在和外面人不一样的环境,种种观念和情感已经不同了。按照道理来说,被绑架了,强迫盗了一次墓,应该生气愤怒的,哪能还去帮助这些绑架自己的人! 然而从他们的观念来看,事情却并不是那样的。 绑架都绑架完了,这时候再闹脾气能有什么好处吗?当然是获取最大利益啦!至于之前的恩怨,对于他们这样的人来说,根本无足轻重——这不是说黑道上就没有纠缠不休的仇怨了,但那得是因为其他的原因。 就现在这种,他们其实是不在意的。 反而利用自己熟悉本地门路的优势,争取帮忙销赃,这能够得到一些额外的好处...这种事是没理由不去做的! 也就是这一趟销赃之旅,让主人公魏师道真正了解到了这个世界上不只有阳光底下的世界,还有阴影照不到的黑暗王国。 但是写到这里,进入新的篇章,连翘停笔了,因为资料不足。 接下来要写的是五花八门的下九流行当,连翘因为现代资讯、各种影视剧、小说等的关系,算是多多少少知道一些或真实或想像的『内幕』。但对于这个世界底下『黑道』的了解,各种下九流行当的具体情况,却并不知情。 不是说真的要写出真实的黑道图景,真要是写出来了,连翘还不敢发呢!但至少得像那么回事儿不是。 所以搜集这方面的资料就成了必须的事情了。 这件事连翘没有时间去做,实际上就算有时间也不能由她去做——这种资料的搜集,哪怕只是搜集一些最浅层的,那也得和三教九流打交道,她一个年轻姑娘,根本不适合做这件事! 连翘略做思考就找来了宋文静...她想招一个助手。就像以前的钱宝儿一样,帮她收集、整理一些资料。 宋文静,宋文静他知道了之后卧了个大槽! 之前他并不知道连翘的新小说到底打算写什么,不同于一般的作者,开新的长篇小说之前要和编辑商量良久,共同推敲市场之类的。似连翘、许文华这一类大神、小神以上的,他们的小说编辑是不会干涉的。 第一个原因是地位,做到这个份上的作者,不要说编辑了,就连报馆对他们也是安抚拉拢为主。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小说拥有充分的自主权,除了习惯于和编辑讨论的之外,他们确实可以自行决定。 另一个原因也很现实,那就是做到这个程度的作者往往比编辑更了解市场,或者更了解自己。 如果编辑真那么牛,为什么他们自己不去当作者,享受名利,而是当了编辑?所以大多数一流的作者其实对市场,是有着比编辑更加敏锐、深刻的认识的。 再不然,这个作者或许没有编辑那么了解市场,但是他们了解自己——有的人就是不适合写那些大热的题材,那能怎么办?就算勉强去写,也只会更加别扭,还不如自己原本的呢!这种情况下,与其听编辑的建议,还不如遵从自己的本心。 所以,连翘因为新小说进入『闭关』之后,许文华除了感嘆连翘的勤奋和效率,其实并没有主动插手什么。他是打定了主意,只要连翘不主动找他,他肯定不会随便发言的。 到了此时,他才知道连翘写的新小说是个什么题材! 下九流的行当里发生各种各样的故事?以前真没有人在这里面深挖过!乍一听觉得异想天开,那些故事有什么好说的!但再一想,又觉得好兴奋是怎么回事? 人的好奇心、窥私慾就在这里了,对于这些阴影下进行的行当,外面人不懂的种种规矩、纠葛、运行法则,谁又能不感兴趣呢? 真让人冒险去打听,这恐怕没有几个人愿意。但若是坐在安全的家里,舒舒服服地吃着点心、喝着茶,看故事一样知道其中的刀光剑影,恐怕又没有几个人不愿意了。 第391页 这就像是灾难片,谁都不愿意经歷灾难片中的事情,但是看看灾难片中的人艰苦求生,那是很多人喜欢的。 连翘还非常信任地将写好的『盗墓篇』给他看,看完之后宋文静...宋文静宁愿自己没有看——一下子看完了之后,接下来怎么办?挠心挠肺一样想知道接下来的故事是怎么回事啊! 而连翘接下来需要收集资料,走后门提前看都做不到啊! 连翘提出了自己想要一个助手的意思:「我这个助手不好报纸上招,宋先生私下帮忙留意一下倒是比较好。要紧的不是小说上面的能力强...其实我就是为了有人能帮我打探一些那些行当里面的消息。」 连翘说着又解释:「当然了,危险是肯定不会很危险的,我也不是要那些真正隐秘的,我要的只是一些最浅薄的东西而已。向一些外围打转的人了解应该就行了——接触这些人肯定需要一些钱,我不会少好处的!」 说着自己都笑了:「真要是知道太深的东西,恐怕我还不敢呢!人家都说知道太多死得快。而且我将人家行内一应事情全秃噜出去,不怕报復?」 第225章 助手这种存在其实是很常见的,很多作者都有自己的助手!这些助手很像后世的秘书,表面上只和作者有工作上的交叉,实际上很多助手也会在生活上服务于作者。后世就有调侃律师助理的段子——除了律师相关的工作,其他的一切都要做。包括接律师家的孩子上下学,以及遛律师家的狗。 明面上的工作范围肯定是没有这些的,但是实际上都是要做的。 连翘熟识的苏州作者中,除了刚刚成名的几个,几乎都是有助手的。就连许文华也不例外,只不过他的助手并不是生活助理一样的助手,一般只负责为他整理一些资料、提一些点子,所以平常并不住在许文华家,连翘也没有见过他几次。 然而,像许文华这样和助手僱佣关系分的很清楚的反而是少数,绝大多数的作者和助手关系非常亲密,都是包了住宿的!这样既可以节省助手的开支,也方便了工作。 连翘对于太过亲密的助手也没有兴趣,所以委託宋文静寻找的就是许文华那种。 一般来说作者让编辑给自己找一个助手,编辑都会优先从自己签的新人作者中推荐。这些新人往往还没有出头,生活拮据困难,这也算是介绍工作补贴生活了。而且这样的工作远比其他的好得多,就算作者对这些助手并不怎么上心,他们多少也能学到一些东西! 但是宋文静并不能给连翘推荐自己名下的作者。 宋文静这个级别的编辑,名下哪有真正的新人!他看好的新人都是推荐给报馆其他合适的编辑的。偶尔有个把真正的新人,那都是新人中极为扎眼的存在,根本不可能有新人的困难期! 再者说了,连翘说的很清楚,这人最要紧的不是作为一个作者的能力,而是结交朋友、与人交流的能力。 从那些社会边缘人那里打探各种情报,虽然没有那种会带来危险的情报,也没有非要和真正穷凶极恶的坏分子交往的要求,但始终是比较麻烦的一件事呢......如果是一般的人,还真是玩不转。 这种特质在圈子里,其实是比写作才华还难找的。 宋文静当着连翘的面满口答应,等到背过她这才犯难。然而再难也得去做,正是这些艰难的事上分出了一般编辑和他这种编辑。话说连翘平常真的是省心省力极了,若是这等事都摆不平,他自己都要忍不住自问要他何用了。 于是一个消息很快就风靡了行内——乔琏先生竟然要招一个可以收集、整理资料的助手! 专门找一个收集、整理资料的助手本身并不稀奇,这本身就是助理一个很常见的工作。这时候可不是后世,想要什么资料搜索一下就够了。写小说大多数都是需要一些资料的,只不过多少的区别而已。而这个时代找资料,那完全就是大海捞针啊! 后世的孩子哪怕是在图书馆找一本需要的书都会觉得心烦、麻烦,放在这个时代,图书馆都难的见到,非得自己想办法通过各种渠道找到需要的书籍,再从书籍中将需要的东西抠下来不可。 大家对于乔琏想要找助手的兴趣不在于找助手的原因,而在于这件事本身!一般的同行肯定是好奇乔琏是准备开一个什么样的新小说。而一些新人作者,或者长期混在最底层的作者,自然是对得到这份助手工作更感兴趣了。 特别是女性作者们,虽然说的很明白了,因为是那种比较疏远的助手,只需将连翘需要的资料找到并整理好,然后定时交给她。也就是说,没有像别的成名女作者,譬如周莹一样,往往只要女孩子。但是乔琏本人就是女子,有一些倾向性不是很正常的么! 然而她们白想了,推荐到宋文静这里的,无论是别人举荐,还是自己毛遂自荐,凡是女子的,宋文静都没有考虑。原因很简单,不想害了人家姑娘...和三教九流打交道的事情多少是有风险的,而换成是一个年轻姑娘,无疑是风险翻了好几倍。 宋文静对外说的很清楚,最要紧的就是机灵——他没有办法直接说,认识三教九流更好。这种选人的标准听起来实在是太可疑了,所以最后也只能用比较模煳的选人标准了。 这条标准传出去,许文华就皱眉道:「怎么特地还提出来这个?和新的小说本子有干系?」 第392页 一针见血。 许文华是很敏锐的,像这种找助手的时候没有特意提出来过的要求突然被提出来了,本来就很可疑。还是一个连翘这种最怕麻烦人的提出,怎么想都很有问题! 连翘是现代来的,相比阶级分明的古代,她更加注重不给别人随意添麻烦,即便这人是自家的佣人。至于僱佣来的助手这种,就更不用说了。她也没有天才的脾气,因为她自己很清楚,自己本就不是什么『天才』。 ——过去当了那么久的普通人,现在又很清楚自己的底细,所以天才的脾气根本长不起来。 综合在一起,连翘比起同是大神小神的同行,简直不要太过于省事!找助手这种事就很奇怪了,还特意加一个没那么常见的要求。落在许文华这个了解她的人眼里,自然很快就会有自己的怀疑。 连翘敬佩他的敏锐,也不觉得这件事有什么好瞒他的。点点头道:「对,你说的都对!」 说着就将自己要写什么小说给说了,又说到了写这个小说在收集一些资料上的困境,需要助手做到什么程度等等。 说实在的,一般的作者开新小说,譬如许文华,是不需要隐瞒题材的。因为他的题材很清楚,就是才子佳人言情小说而已。很多其他的主流题材也不需要隐瞒,甚至小众题材又有什么好隐瞒的呢?题材放在那里,谁去写都可以。 但是连翘这一种例外,开山立派类的小说,题材本身就是一个创意,能随便泄露吗?如果说连翘是个普通作者也就算了,那样的作者开启一个新题材,谁知道这个题材会不会成功?也不会有人在成功之前就跟风尝试。 但是连翘写一个新题材...这种消息只要传出去,明天大街上就有无数个开这类小说的作者!连翘倒是不介意,谁知道写出来会怎么样,小说又不是靠题材就能红的。不过宋文静介意,那自然就保密喽~ 不过面对许文华,连翘并不觉得有什么保密的必要。其一,他自己不会写这类小说...其实写了连翘也不在意。其二,他的性格,吃饱撑的才会将这种消息随便说出去!连翘对他可是相当信任的! 听完连翘的说明,许文华也是吃惊的。吃惊的并不是连翘随便就将这件事告诉他了,这又有什么好吃惊的? 有人说『白首如新,倾盖如故』,和连翘相交他常常觉得这不是个新认识的伙伴,而是个交往了不知道多久的老友,只因太多事情上只有对方能够和他一样理解。 若是连翘会犹豫告诉他这件事,他才会觉得吃惊! 他之所以吃惊,还是因为小说的选材。虽说连翘选材一向很新,之前的小说就可以证明这一点。但是类似这个题材一样,新到有一些『偏』『险』了,这还是第一次! 「这...小说,有意思是有意思,定然有不少人愿意读。不过不能一点别的意思都没有罢?那些乱七八糟的行当,写什么好?」许文华手指交叉放在身前,认真的样子简直就像是在询问连翘毕业论文情况的指导老师。 连翘想也没想:「当然是写人!也只有写人!」 其实是叙事与写人兼备,但从连翘的角度来说,叙事本身也是为了写人,没有必要分的那么清楚。 在这种带有『猎奇』属性的小说中其实叙事才是核心,讲清楚那些冒险经歷,介绍一番五花八门的行当内幕之类。一般的作者也肯定会将这些卖点弄得清清楚楚,下大力气说这些。 连翘在这些事情上下的功夫也不少...但是她知道许文华问她,定然不是为了问这种浮于表面的东西。他想要问的是她自己的定位,是她根本的想法。基于此,她毫不犹豫地回答了『写人』。 黑道本身就很『酷炫』了,至少在追求叛逆的年轻人那里看来是这样。可是如果只是酷炫,何其苍白?不是连翘看不起那样的小说,如果是穿越之前,她也会追求写那样的小说的,但是现在不会了。 因为那样的小说人人都可以去写,如果她还那样去写,那她的工作还有什么成就感?之前她就仔细思索过的,她必须要从写作这件事上获得足够的快乐与成就感。不然的话还不如放弃——有着现代人的眼光,就算发不了大财,但想要混一个一般富裕,那还是轻轻松松的,何必要辛辛苦苦地写小说? 连翘写展示黑道图景的小说,除了因为真的觉得市场反应会很好,自己也有兴趣,就是因为想挑战一番那种环境下的各种人物! 黑道这种地方,三教九流充盈,因为是一种远比正常社会极端的社会,所以各种冲突也会厉害且戏剧的多。冲突就是戏剧的灵魂,天然就适合成为写作的素材——不是没有人写天天日常、一日三餐这类,但平淡如水的题材本身的劣势也是真正存在的。 而生活在其中的人,极端的环境造就极端的人。小人物、大人物...通通都比一般环境下的普通人『有戏』! 在极端环境下,很多以为绝对不会变的东西会发生变化,而以为一定会有变化的却坚如磐石。人也是一样,其中的辛酸苦辣各色人等,成功地引起了连翘强烈的创作欲望! 许文华仔细想了想连翘的话,算是理解了。他又不是不食人间烟火,会说出『何不食肉糜』这样话的皇帝,他也算是普通人出身。虽然没有真正的体验过身处灰色世界的生活,但三九交流离普通人的生活其实并不远,有些事情是能够有感受的。 第393页 这样一想就觉得连翘确实选了一个好题材了。 「写人?那倒是有意思了,不知道你能写出什么人来...」 第226章 连翘没有直接回答许文华,但是关于会写出什么样的人来她心里已经有数了! 她心里已经有了很多出彩的人设!之前的《神仙书》也是群像剧,甚至《权柄》中那些智谋高超的角色也不可谓不出彩。但是,怎么说呢,之前的小说都不能比现在这本小说更让她有做人设的冲动! 一腔热血、一根筋的笨蛋,情义无双的酷哥,算尽天下、身患绝症的军师,善用小刀、沉默寡言的青年,剥皮抽筋一把好手、然而却内心也有伤痛的侏儒帮派行刑师...... 许许多多的人物,一个个地跃然纸上!最近这段时间需要等助手到位,连翘甚至没办法写小说。于是满身的精力都放在了做人设上面,于是正面的、反面的,各种各样的人物被设定的越来越详细,甚至还给每个人人物写了生平小传。 到这个时候,连翘反而不觉得因为收集资料找助手的时候耽误了写小说,这是一件坏事了。或许正是因为这样一耽误,她有了足够的时间更加细心地雕琢这部小说,不只是人物方面,也包括故事本身。 之前的小说,相比穿越之前她写的那些网络小说,已经够精心了。这倒不是说网络小说的坏话,只是至少在男频确实是这样。除了几个比较特别的作者,绝大多数的作者写网络小说,其实都像是好莱坞流水线上的电影一样。 说他不好吧,不至于,大家看的挺乐呵的。说好吧,那也太为难自己了。极少有网络小说在爽过一遍之后让人有欲.望读第二遍,这就是明证了。 主要是写出让人能够一读再读的精品小说是需要精力的,以男频小说的更新速度,想要做到保质保量同步进行,这是非常有难度的。除了几个天赋异禀的选手,绝大多数都是不能够的。 而网络小说文化的特殊性决定他们更加适合在质量达到最低要求之后,最大化地追求速度——这是一种快速的、一次性的、速食性的文化。不排除其中有精品,但是大环境就是这样没错。 真的写出精品来了,很多人顶礼膜拜没错,但是恐怕有很多人还不耐烦读了呢——连翘自己身边就有这种例子,有的朋友就会说某本精品小说...不是不想看,只是觉得更加适合读纸张书。 而现实是,连翘他们这一代人长大之后就越来越难拿回纸张书了。 连翘自己就是从小看纸张书长大的,是爱书一族,在上大学之前没有手机的日子里,是书店的常客,基本上所有的零花钱全部交代在了纸张书上。但一旦拥有了智慧型手机,开启了手机阅读小说的日子,再也回不去了。 明明大学期间有更多的钱,买书通过网购也更加方便——原本在小城的书店找不到的书籍,在网上购买简直轻松愉快。但是她大学期间买过的书屈指可数...... 总之,这样的大环境养成了连翘不算好的写作习惯,快速,真的非常快速。 快速本身并不是缺点,只是快速的话就必须牺牲一些别的东西了。所以写的太快,这才成了让人担心的事情。 而现在的连翘,有这样一个空闲,中途写到一半,更进一步使自己的小说精细、完美,也确实是好事了。 不过这件好事肯定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的,这一日连翘自己正拿了花洒小水壶浇花来着,宋文静就来拜访了,和他一起来的还有一个人。 「咦,彭先生...」连翘很惊讶,因为宋文静带来的人她是认识的。 彭冬生,去年冬天里还专程来拜访过她一次。此后两人几乎没有在社交场合见过...但连翘对他印象可深刻了。 宋文静也有一些惊讶:「你们认识?那便更好了。」 惊讶归惊讶,他也看得出来连翘应该没有对彭冬生不满。所以反而对彭冬生更加满意了——彭冬生就是宋文静为连翘找的助手。如果本身就和连翘熟识,那当然是更好的事。 说起宋文静替连翘寻找助手,那也是真不容易!中间倒是不少人找上门来,但是宋文静略微问了几句话就觉得不合适。这些人大多数都是看中了乔琏的名气和能力,想要向乔琏学些东西,又或者以乔琏为一个跳板,将来能有更好的发展。 有这样的想法本身无可厚非,只是事情不是那么简单的。抱着这种想法的作者大部分埋头于小说事业,和三教九流打交道?他们没有那种经验,更不用提那种能力了。 直到这个彭冬生上门,宋文静才眼前一亮。 说实在的,他一开始还有偏见来着。因为在初步认可对方之后他是看过他的生平的。知道这位新人作者之前曾经以另一个笔名活动过,而看到那个笔名,一个相对久远的记忆翻了出来。 这时候他想起来了,当初连翘写《文魁》的时候曾经遭遇过模仿文事件,那件事的罪魁祸首可不就是这位! 模仿文在这个时代并没有成为一个法律上的问题,道德上面或许有一些问题,但却没有成为一个共识。不过,如果是在业内的话,像宋文静这样的大报馆编辑,那是非常反感这种的。 一方面他看得很远,知道这种行为对于自己写小说的那些作者是一种伤害,如果这样的风气太盛,无疑会对整个行业造成不良影响。另一方面就是屁股决定脑袋了,他所在的三吴报馆是自矜身份的大报馆,不可能做出『模仿文』这种有失脸面的事,而那些愿意发表模仿文的报纸大多是模仿他们这样报馆的出名小说——在他们眼里,这就是红果果的动自家奶酪了! 第394页 原本再满意,知道有这样的过往,心意也凉了。宋文静当时非常客气地对彭冬生道:「彭先生先回去罢,我去和乔琏先生说一声,这件事还得她来拍板。」 实际上这就是非常委婉地拒绝了。 彭冬生因为少年时代是寄人篱下长大的关系,从小就非常早熟和敏感。现在一个人在社会上打拼,当然更加不缺少社会经验,一下就听出了宋文静的意思。 让他不解的是,之前宋文静对他明明很满意的,怎么一会儿就变了脸色? 只是他是没有那么容易放弃的,之后他一直想方设法在宋文静这里刷存在感。好不容易打动了宋文静,宋文静与他实在交了底。 「其实也没有别的缘故,你之前写过乔琏先生的模仿文罢...」宋文静并没有隐瞒他对这件事的看法。这也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吧——之前做过的不好的事情理所当然会带来不良的后果,然后留待以后才爆发出来。 当初彭冬生写模仿文的事情虽然过去了,但不是说他自此改好了,就算翻篇。完全翻篇是不可能的,总会有人,如同这时候的宋文静一样,因为那件事做出反应。 该说宋文静不对吗?他有什么不对的,有这种前科,心里对彭冬生有看法,不愿意他成为连翘的助手,只能说是一种理所当然的事情。 这就是社会生活啊!每个人都得为自己曾经做过的事情付出代价。 自彭冬生不再写模仿文了,换了一个笔名在行内混,已经很久没有人提过当初的模仿文了。逐渐的,这件事越来越淡,没有人说的话,就一直放在记忆深处了。而宋文静忽然提起,让他满脸通红。 但是即便是觉得窘迫非常,他也没有就此觉得受到了莫大的侮辱,然后放弃。应该说,剥开那一层屈辱感,如果能够冷静地面对这件事,生活经验丰富的彭冬生并不会生气,因为他能够明白宋文静的心态。 他那一刻并不缺乏冷静,所以他理智地面对了这件事,并且没有因此就放弃。 「即使您因为这件事对我心存疑虑,我也不会就此放弃...」彭冬生的韧劲这个时候才显现出来。 就这样又过去了好几日,看着对方层出不穷地刷存在感,宋文静总算知道他是个甚样的人了。到此为止,他对他的韧劲,以及交际能力、小聪明有了新的认识——不要以为在宋文静面前刷存在感很容易! 先不说彭冬生和宋文静日常的交集少得可怜,想要刷存在感就意味着要同宋文静身边的许多人打交道、收集情报。就说想要刷存在感使人不会讨厌,反而越来越有好感,这就是一件难上加难的事情了。 而这一切都被他做到了! 在这个过程中,彭冬生在宋文静这里的原本印象渐渐的被这件他他的所作所为所刷新。虽然依旧记得模仿文的事情了,但相比过去发生的事情,显然是现在的事情更加鲜活,更加有说服力。 简单来说,宋文静相信彭冬生确实已经改过自新了。更厉害的是,整个过程仿佛是一个考验,经过这样一个考验,宋文静相信对方真的是非常适合给连翘做这一个助手。 于是有了今天带着彭冬生见连翘的事。 连翘听着宋文静给她介绍彭冬生的情况,一个劲的『嗯嗯嗯』。完了之后才看向彭冬生:「既然宋先生已经认可了,我这边自然是没有意见的。只是我想问问彭先生,您对三教九流,那些下九流的行当知道多少...或者说有门路与他们结交么?」 这听起来简直就像是侮辱人的话了,除了不正经的人,谁会和下九流的关系紧密?但是彭冬生对连翘是有了解的,当然知道对方没那么无聊。所以虽然不解,但还是照实回答道:「我家不过是市井里小门户出生,和那些行当没有什么结交,可是家里邻舍随便寻一寻也能结交相关人等。」 这是事实,那些三教九流,甚至『混黑』的,并没有想像中遥远。一般人接触不到,那是因为他们自己从不主动去接触。一旦想要接触,很容易就能靠近。 这就好像大家都看不起三姑六婆,但是在普通市井人家,做三姑六婆的妇女实在是太多了,说不得自家的亲朋也在其中。所以这种歧视只在大户人家,以及一小撮市井小户当中,绝大多数的小老百姓是与之为伍的。 第227章 说实话,彭冬生没有想到自己的工作是这些。 在作为某位作者的助手一段时间之后,他自认为已经掌握一个作者应该掌握的基本知识了。至于剩下的东西,那必须通过自身的实践去完成。只有日復一日地投入,然后才有可能获得真正的进步。 所以之后的他就进入了独立写小说的阶段,到现在为止,没有飞黄腾达。但至少比那种完全没天赋在这一行呆下去的人要强一些...现在已经能以此为生了,这就是一个巨大的进展。 但是行里有关乔琏需要一个助手的事情传了出来,他却改变了想法。 一开始只是几个同行,和他一样还在初期奋斗阶段,他们对此议论很多。原来不只是那些真正的『萌新』对『乔琏助手』这一身份感兴趣,就连彭冬生这种算是能够独立的新人作者也对此有意! 主要是做知名的当红作者助手,和做一般的小说作者助手,那是不一样的!后者也就是一个讨生活的工作而已,了不起了,对于纯新人有一定的指引意义。但是前者,无论是藉此接触到更高级的人脉,更进一步。还是扎扎实实学习对方的优点,提高自身的能力,都是极有吸引力的。 第395页 而也就是很短的一刻,彭冬生几乎想也没想,就对几个同行道:「去向宋编辑毛遂自荐的时候也算我一个!」 「冬生...你也去?你不是说该学到的已经学到了。而且你正在筹备自己第一部 中等篇幅的故事,这个时候去做这个,就只能暂时放开那个了罢?」 正是这样,但是彭冬生依旧觉得这完全是值得的! 说出话是一瞬间的事情,好像没有过脑子。实际上仔细想想,这何尝不是经验、智慧结合,在自己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就抢先做出了决定呢? 说实话,彭冬生自己都没有想到自己是这样有毅力的人。无论宋文静对他有怎样的看法,都百折不挠地捲土重来——凑到人家面前毛遂自荐,说的容易,但以彭冬生的位置,想要日常接触到宋文静实在是太困难了一些。 中间几乎发挥了他全部的聪明才智和社会经验,说实话,他自小就和他人打交道的经验帮了大忙。许许多多的问题,他都用脑子里冒出来的『小聪明』『妙点子』化解了。 事后想想,还真是锻鍊人...没有经歷这样的事逼迫自己,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那么有办法! 但他也委实没有想到,宋文静最后选他,不只是被他这种坚持打动了,更是因为在其中他的那些『小聪明』符合乔琏助手的要求。 虽然早就知道主要是帮忙收集资料,整理成文书,但也没有想到竟然这么特别! 和三教九流的人接触,从他们的嘴里问出各种行当的东西。他们的行里话、行内有名的故事、行规、行内人物......总之所有的事情都要打探。当然了,如果是太过隐秘,真的不能说的核心,那倒是不强求。 为了套这些东西,连翘第一笔给了一百两银子,说是不够再问她要——这些三教九流的边缘人物也是不会随便说话的,得用好处餵饱,晓之以利才是。 就以大家熟知的各种行里话为例,这种东西在道上称之为『春口』。老话有云,『宁舍一锭金,不舍一句春』,就是说行里话不能随便教人。一旦教了行里话,那就是带人入行啦! 很有名的『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几乎成了暗号的一个标志,只怕新一代年轻人很少有人知道,这句本来就是东北地区『鬍子』,也就土匪之间的行话春口。说了上句对下句,这才能被土匪认为是同行,而不是什么肥羊。 《林海雪原》中主人公混入敌营,开头对春口,开口就是这一句『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如果没有对出来,也就没有后来的故事了。 虽然真实生活中对于核心春口之外的春口看的没有那么严,但想要从行里人口中撬出来也不能真的什么表示都没有。 彭冬生当时也没有客气,一百两银子收的很利落。只是末了,忍不住问连翘:「不怕我不知道给你省钱,随便就花出去了,然后再问你要?」 说实在的,哪怕彭冬生没有趁机揩油拿好处的想法,只要他花钱的时候大手大脚一些,手稍微一松,那就是两个样子了。 连翘却并不在意这种事,一个是办事的过程中吃点回扣并不算大事,只要真的把事情办好,那就什么都不算——想来聪明人会把握好其中的分寸。另一方面,她其实觉得彭冬生并不是那样的人。 不过后者只是她的一种感觉而已,所以没什么好说的。 「没事儿,彭先生与我这才共事,咱们之间还没有什么信任没错...但是信任这样东西总要有一个开始,这里我是信彭先生你的。再等彭先生信我,咱们之间便是互相信任的了。」 互相信任之后,类似这种事情的迟疑,是根本不会有的。 彭冬生脸色看不出来有什么变化,只是在告辞的时候道:「可别嫌我花钱多——罢了,想来乔琏先生身家丰厚,也不在意这样的开销。」 人走了连翘还为对方有些冷淡的神色纳闷呢,她有什么做的不对吗? 旁边的宋文静对连翘这种疑惑只是笑眯眯道:「没什么,或许冬生就是这样的人。又或者正在为你的事情犯难呢,毕竟你的事可没有那么好办啊!」 见连翘勉强接受了自己的说法,宋文静也是松了一口气。与此同时又对连翘有些刮目相看...应该说不愧是乔琏先生么,随意就能收服人心了! 说实在的,连翘真人和他原本想像中的不一样。原本的时候了解连翘是通过有限的信件和她的小说,从这些东西看,总容易将连翘想像成一个年纪颇大,社会经验丰富的智者。 洞悉人心方面也是一把好手,特别是在她的小说中,对于人性的猜测,乃至于玩弄,都过于精准了。 而现实见到她,一方面,智慧是不输于在小说和信件中的表达的。但是心智方面,根本就是十几岁小姑娘正常的样子——精通人性之恶,理解人的劣根性,也明白心机智斗是怎么回事。但是她依旧非常容易相信人,不喜欢在现实生活中耍心眼。 「懒得想那许多,劳心劳力的...不值得啊!」当初连翘就是这样回答宋文静的疑惑的,这也是她的真实想法。 穿越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她对于穿越者们建功立业,甚至争霸天下之类的事情毫无兴趣,这其实就是她本性使然了。而穿越这件事,其实是加重了她在这方面的『随遇而安』。 在现代社会,因为生存的压力,因为个人被套牢在社会身份当中,有些事情还是要想一想,谋划谋划的。但是在这里,当生存的压力不存在之后,她也懒得耍任何心眼了,按照她的说法,不给脑子找事——自己活得那么累能有什么好处?能让她回到现代继续享受空调、智慧型手机、wifi? 第396页 身为一个现代社会长大的『享乐一代』,她也就是这点出息了。 宋文静视线穿过窗子,外面彭冬生早就离开了。但是他离开时的样子...连翘无所感知,宋文静可是看的很真切。 说彭冬生能够『士为知己者死』,这是不可能的。但是被连翘感动到了,能为了她的事情尽心尽力,这是绝对的。 看着连翘重新拿起水壶去浇水,就像个普通十几岁小姑娘一样『单纯』,或者说在这个年纪中都是相对单纯的那一个。宋文静低声笑了起来,面对连翘因为他的笑声而产生的满头问号,他立刻摆摆手表示没事儿。 宋文静也不得不承认这样的真诚也是人格魅力的一部分,或许会在有些时候吃亏,但是也有些时候会获得相对的东西。 事情被宋文静料的准准的,彭冬生离开连翘家之后立刻算是投入了『工作』。 连翘这件事,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是那么简单的呢!如果只是想打听打听三教九流中间一些故事、传奇、典故,乃至零零碎碎的行内消息,这都不难。但是想要建成一个稍微系统一些情报整体,哪怕不触及核心,那也是很难的。 不过事情都是由易到难地做,他首先就找到了从小长大的舅舅家附近一个帮闲。 这人当然不是什么『灰色世界』的核心人物,他每日只管在大街上打混。探听消息是一把好手,有的时候有了什么赚钱的事情,他就当那个牵线搭桥的,利用自己人头熟的优势,将生意两方拉起来。 他在中间吃拼缝当经纪,多少也挣一些钱粮养活家里。 首先找这个人有几点好,第一,他爱钱,而且是见钱眼开的那种。只要有钱给他,他就能将事情办的妥妥噹噹。彭冬生现在不是怕他要钱,只怕这钱没地方花——老话说『提着猪头找不到庙门』,不是所有人想要花钱办事就能真的把钱花出去的。 另外就是这人人脉熟,和下九流行当里各行的人物都有一些联繫。这种联繫大多不太紧密,也就是能说的上话的程度。但是这种程度也够了,至少能够不做个嗡嗡乱撞的没头苍蝇。 找这帮闲询问各行当里面的事情,钱打点到位了肯定能问出不少的东西。就算有些东西他自己也不太了解,但他肯定能够引进足够了解的人! 「呦,这不是冬生么?好些日子没见,怎么想起找到老哥我来了!」对方倒是很热情,像是和彭冬生非常熟一样。实际上两人打交道说的话绝对不超过十句,他这样的人自来熟也算是基本功力了。 彭冬生非常直接地说明来意,不出所料,对方的神色很是犹豫,为难道:「要说冬生你难得求到哥哥这里,实在不该推辞,只是人家行里的事情我可不敢多说。」 彭冬生非常懂地拿出一块银子,不需要掂量,看样子都知道这是一个十两的银锭破开的,得有五六两。然后道:「哥哥拿这钱去请行内的朋友喝酒赔罪,这样就算说了些许小事出去,又算得了什么呢?」 第228章 连翘的手上有一个装订的厚厚的册子,这一看就知道是使用的人自己钉的。里头还将一些纸笺粘黏上去...整体来看居然莫名地像后世流行一时的手帐。只不过这可不是什么手帐,而是彭冬生给他送来的第二批资料。 第一批资料就写了足足两个册子,在他去收集情报之后第五天就送来了,主要说了骗术一门和大街上耍彩活儿卖艺人一行里面的门道。今日送来的是算命、赌坊、神婆、古董几个行当里的东西,同样厚厚的册子有三大本。 连翘对对方的工作效率非常满意,她可不像是时下的人,有什么话都不太容易说出口。立刻贊道:「彭先生可帮了大忙!没有这些我可没法儿往下写小说本子——虽说也能编造一些,可是编造也得有本而来,方能像那么回事儿不是!」 彭冬生轻轻点了点头,似乎是不为所动的样子。只是临到连翘用丝毫不似作伪的真诚目光看他,他这才侧了侧身子,似乎是不想直接被连翘看到自己的样子。 拿起茶没有喝,然后放下,清了清嗓子道:「你到底在写什么样的小说,竟然要用到这些?就算主要几个角儿都是这种下九流出身,也不必了解这样深罢!」 古代其实是有黑道小说的,只不过对于黑道的描写还不够深。譬如四大名着中的《水浒传》就是一部典型的黑道小说——水泊梁山聚义,说的好听,不就是一帮社会闲散人员结成帮派了么。 难道就因为这些人出于义气做了几件好事,就将他们的社会危害丢开了?滑天下之大稽!话说连翘那个时代,邻国的黑帮还会帮忙地震救灾呢!还不是一样是黑帮。 但是身为读者,是感受不到书中对于『黑道世界』的描写的,甚至常常感受不到他们生活在黑帮当中。偶尔有一些描写,也是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完全没有深挖背后的规则与体系——比如浪里白条张顺,不就是常在摆渡江心之后杀人劫财?这种事并不是偶然,很多偏远水道上,小船载客,到了江心时候威胁客人的多了去了,只是少见要人性命而已。 这其实就成了一个小小的行当了,或者说有他们自己内部的一套,可是书中绝对没有深挖,反而很浅就带过了这件事。 这个时代的小说也有《水浒传》类似的小说,而且武打小说本身就像是这类小说的孪生兄弟,这就更繁荣了。但是这类小说也没有深挖『黑道世界』的意思,往往只当作一个社会背景。 第397页 连翘就算是写那样的小说,按照彭冬生所想,也没有必要知道这许多。不过话问出来就知道自己多话了...人家写什么小说难道该和他来说?连翘这种作者还没有发出来的新小说本就该好好保密的!何况是对他这个有过写模仿文前科的。 说是如今改好了,谁知道会不会知道对方要写什么了,赶紧先一步发一样的小说呢! 然而这个时候让彭冬生改口,又有一种欲盖弥彰的感觉。最终只是闭了嘴,什么都不再说。 连翘却没有注意到彭冬生的不自在,自然而然道:「我写的这小说,人物正是要穿梭这样的下九流世界。你不觉得这个世界很精彩,天生就合适写小说本子?里头的人物冲突多,事情也冲突多。而且下九流行当的世界多神秘,一般人难道没有好奇心?」 连翘又絮絮叨叨地说了好些,彭冬生都默默听在耳朵里。表面上非常平静,但内心是『!!』这样的。 一个惊嘆是因为连翘的构想...曾经彭冬生看连翘的小说的时候就觉得绝望了,他不认为自己能写出那样的小说。事实上,别说写了,就连想都没有想过。这时候是他第一次在连翘创作阶段就参与她的小说,对这一点印象更深。 明明是就放在身边的题材,他以前从来没有想到过,最后却是连翘打算将其写出来。甚至对方不点明这一点,他都不能意识到。 另一个惊嘆是因为连翘的的随便——这是能够随随便便就说出来的事情吗?难道不应该好好保密这个小说题材?不小心发扬出去了,明日市面上可就全都是这种小说了!虽然作者和作者之间是有差距的,别人来写肯定也不及她。但是瓜分她原本的市场,这是肯定的啊! 特别是随便告知的人还是他...一个曾经写过她模仿文的傢伙。 连翘真的不知道彭冬生的内心戏有这么多,从她的角度来说,她其实不太意识到这一点需要保密。主要原因是,她自己知道自己并不是这一类小说的开创者,她只不过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看世界而已。 这样一来,她很难对这类小说产生一种『自我产权』一样的感情。甚至她有些羞愧于可以凭藉这一小说获得『开山鼻祖』之类的荣誉,她明明知道荣誉不是自己的! 她不可能对大家说出自己是穿越来的真相,所以这个秘密就只能她自己保守了。所以如果她新小说的题材如果泄露出去了,最后她不是这类小说的第一人了,她的心里说不定还会过意一些。 听起来有些傻气,但她确确实实是这样想的。 「这小说的许多念头和许多人说过了么?」冷不丁的,彭冬生问道。 连翘摇摇头,诚实道:「那倒没有,我又不会追着人说这件事。而不相干的人问起,我也懒得说呀...你、宋先生,还有文华,就三个吧。」 宋文静是连翘的编辑,自然是知晓的,彭冬生自动忽略掉了他。然后就是『文华』了,说实在的,他一会儿没有反应过这是谁。毕竟对于普罗大众来说,对于许文华第一反应还是『西湖客』,对于本名反而没有那么敏感。只有生活中的朋友,才会因为经常称唿本名,对此敏感起来。 彭冬生和许文华根本就没有过几次接触,自然想不到。更何况连翘都没有连名带姓地叫,只一个『文华』,确实让人不解。 连翘翻阅着三本厚册子,抬起头发现彭冬生的脸色出奇的好,和平常有些冷淡的样子倒是相差甚远:「怎么,有什么好事?看不神色不错呢!」 彭冬生努力压下嘴角,垂下眼睛瞥了一眼连翘,鼻子里哼哼了一声:「其实也没什么。」 只不过他没有想到连翘就是『客套』而已,并没有真的探究他内心的意思。所以正当他准备继续说话的时候,人已经低下头继续看册子去了。 就像是一口气被堵到了一半,彭冬生立刻就气不顺了。然而对着连翘,也就是他名义上的老闆,他是不能发脾气的。所以只能什么都不说,脸色重新冷下来,自己和自己生闷气——其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做了连翘的助手,脾气就变得这样古怪了。 连翘完完整整地翻阅了一遍后册子,然后整齐放好,笑着道:「就是这样了,你做的极好,整理的也特别便于查阅——上次说到的地方都改过来了,反正我是没什么可说的了的。」 彭冬生也点了点头,站起身来打算告辞,临走之前才像是状似无意一样提起:「对了之前给的一百两银子只剩下十两不到了。」 不能因为小说、影视剧中古代银子给的随便,动不动就是几万两几十万两,就轻视银子在古代的价值!实际上就连比较写实的古代电视剧在银子上面也犯了类似的错误——这些电视剧动辄也有几十两上百两吧。然而现实是,这在古代也是一笔不小的钱了! 一百两银子这么快花完,连翘却没有多想。立刻对春儿道:「将我房中柜子里的钱箱子打开,先拿一百两银子来!」 连翘不是不把钱当钱,只是觉得要买通行里人收集到这些资料本就是花钱的事情,这是正当要求而已。 不一会儿,春儿下楼来,手上拿着两个大元宝。这也是最大的元宝了,一般由朝廷户部浇铸,五十两银子一个,两个就是一百两。春儿还很懂得财不可露白的道理,拿了一个布口袋,将银子装好了,这才递给彭冬生。 第398页 彭冬生依旧是干脆利落的接过银子,发现连翘就连问他帐目的意思都没有,这才知道之前一直做的帐也是白做了。然而让他自己上赶着将帐拿出来,那也是不能够的。 「果然你们这些有名气的作者不一样,都是有钱的主。」掂量了一下银子,彭冬生点点头就要走了。 「?」说实在的,连翘并不明白彭冬生为什么要说这个话。毕竟这话听起来有点像嘲讽,但从连翘的角度明显感受的出来,对方并没有嘲讽她的意思...更像是有点气急败坏和...高兴(?)。 她自己都觉得自己脑子坏掉了,到底是怎么把气急败坏和高兴两种心情放到一起的啊!? 「你路上小心一些,过几日见——到时候我家办茶会,你来不来?」 「来,怎么不来,吃大户的机会不来白不来!」彭冬生头也不回,貌似恶狠狠地道。 走出门的时候正好和一个人擦肩而过,见到他的时候福至心灵,这才知道连翘说的『文华』指的是谁。不正是『西湖客』许文华么...有很多传闻都说过了,两人交往十分密切。他倒是没有多想,毕竟都是同一个编辑名下的作者么。 许文华和唐宋时一起来找连翘的,许文华走在前头,后头是唐宋正在愤愤不平:「乔琏先生,这件事您来评评理......」 彭冬生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有一些茫然。说话的唐宋其实他也认识,和许文华一起,都是行内各种聚会的时候众星捧月一样的人物。人家是不会认识他这种小人物的,或者说见过的也没有什么印象。 来给连翘送东西的时候心里就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膨胀,把整个人撑的满满的。但是现在见到这个,忽然觉得像是一根针扎破了,然后什么都放了出来,然后依旧是什么都没有。 第229章 许文华和唐宋吵吵闹闹地进了屋子,许文华才不管唐宋在后面逼逼『乔琏先生,这件事您来评评理...』,顺手就给连翘扔了一张帖子。 连翘拿着帖子也不急着看,只问他们:「什么帖子,竟然还劳烦你来专送?这也是奇了。」 想也知道了,以如今许文华的江湖地位,能让他去的聚会都是不一般的了。更何况客串一回跑腿的,给人送请帖! 没等许文华说什么,唐宋就抢着说道:「什么奇不奇的,这是丁一新的帖子!」 「哦——」连翘露出秒懂的表情。 丁一新,这确实是个如雷贯耳的名字。在连翘刚刚穿越的时候就对这个名字很熟了,毕竟入行怎么可能不将行内大神打听清楚!十几位大神之上只有两位登顶王者,那就是『洛北公子』宋志平和『草堂老翁』丁一新! 甚至『洛北公子』宋志平的登顶方式饱受争议,就如同连翘那个世界的《铁达尼号》一样,是票房达到了一个惊人的数字,以至于颁发奥斯卡的学院都惊呆了,于是将一系列大奖都给予了《铁达尼号》。 然而谁都知道票房代表了很多东西,却不一定代表了全部。奥斯卡奖本来也不是颁发给票房最高的电影,如果是那样,每年颁奖季也不用猜测了,直接看票房高底不就好了?所以关于《铁达尼号》到底值不值得那样的赞美,一直是有争议的。 很多人也不把宋志平当成是真正的『王者玩家』。 这样一来,毫无异议的王者就只有『草堂老翁』丁一新了,绝大多数的人认为他就是现今的业内第一人! 以丁一新的业内地位确实足够许文华给他捎带请帖了...再一步说,丁一新也是许文华行内少见欣赏,甚至敬佩的人物。嗯,虽然说起这件事,许文华本人从来没有承认过的。 「前些日子就听说丁一新回来了,现在已经到了吗?」连翘也很惊讶,这么大的的新闻都错过了! 许文华嗤笑了一声:「你整日关在屋子里倒腾你新的小说,外头的事情你知道多少?」 虽然看起来他的语气很不好,但是连翘知道他没什么嘲讽的意思。只是许文华这个已经习惯这种口吻说话了,所以哪怕是好声好气的说话,也是这个样子的。 自动忽略对方的语气,连翘笑着打开请帖:「既然是这样,请家人送来就是,怎么巴巴的还差遣你?」 丁一新本身并不是苏州人,甚至不好算江南人,他是益州人!最开始的时候也是在成都一带混迹,渐渐出了名气,甚至名震天下,受到苏州这边大报馆的挖掘,这才来到了苏州。 他是一个很爱家乡的人,但是在益州发展事业的时候他深刻地认识到了,并不是自己比其他人都好,就一定能够卖掉最多的小说、赚到最多的钱、获得最大的名气。很多时候不得不承认,环境等外在条件也是很重要的。 他本身的才能再出众,也不能突破益州这个地方作者的天花板...于是思考良久,他来到了苏州。 等到他来苏州之后,他开始每年两头跑。一年中有大半的时间倒是呆在益州老家,只有夏天和初秋会来到苏州。至于说给苏州报馆的稿件?每月有专人往来于益州和苏州,沿着长江递送珍贵的稿件。 没有走驿站邮寄,那是担心驿站邮寄中间有什么闪失...那就真是哭都哭不出来了。 至于这样做的成本,反正丁一新的文稿足够珍贵,这一点成本,简直就是毛毛雨啦! 请帖并没有什么好看的,这种请帖都是制式的,甚至里头的内容都不一定是丁一新本人所写。只不过表明了邀请连翘的诚意,希望到时候务必赏光云云。 第399页 连翘丢开请帖,直接抓住许文华:「听说你与丁一新颇有些交情,是熟人来着...怎么样,他人怎么样?」 许文华似乎对这话并不感兴趣,相当直接道:「他有交情的人多了去了——他能怎么样,普通的很!」 其实这个评价就已经非常不普通了!身为业内第一人耶,如果不是年纪大了一些,简直就是小说中男主人公才能有的身份。这样的存在,怎么可能普通?哪怕他的天性确实是很普通的那一类,长期处在那个位置上,也会不由自主发生变化的。 关于这一点,连翘自己深有体会。 她在苏州的日子里,因为小说写的出彩,收穫了大量的人气。再加上是作者中少见的女子,所以聚会之类的场合她常常是众星捧月的那一个。人人都迁就她、顺着她,偶尔她有什么要求,都拼了命地想要满足她。 若是有的时候她有什么出格不对的,大家也不会责备她,甚至会主动为她开脱——似乔琏先生那样的女子本就不能以凡俗论之!语气斩钉截铁真心实意! 不要以为只有小孩子才会被宠坏,实际上大人也是一样的。只是相对而言大人被宠坏更加困难一点,因为大人往往比小孩子多了一点自制力。 连翘半个月前有一次回家去,姐妹们聚在一起,其中又生出了一些事故。若是她没有来苏州以前,这种程度的事故根本不会多想,不是她脾气太好,只是成年人,哪能随便一点不顺心意就发脾气。 然而上次,她真的是心头火起。虽然最后也没有发脾气,但是冷脸了半日,还是张贵子劝她,这才劝过来。 这时候她才真正明白,她其实已经被『宠坏』了! 环境是会改变人的,哪怕当事人有意识地保持自己也不会有太大的用处,除非本人是有大毅力的那种。不然的话孟子也不会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了,这本来就不是轻轻松松就能达到的。 而现在,丁一新,作为行内第一人,而且成名已久。按照道理来说他受到的赞誉和偏爱应该更多才是!这种情况下居然还保持住了『普通』这一特点,怎么想也觉得非常厉害了。 话又说回来了,在这个行当里获得如此大的成就,本来就不能是普通人吧。 连翘并不觉得许文华会胡说八道...实际上许文华也从不胡说八道。至于别人说他的大多数对人的评语都过于主观,以至于不公正,近乎于胡说八道了。这一点在连翘的认知中,他不能说是胡说八道,只能说许文华自己就是这样认为的。 而且透过现象看本质,剥落掉那些相当不友好的语气和措辞,许文华的评价很多都相当一针见血呢! 唐宋在一旁笑了起来:「乔琏先生别管许文华了,话说在他而言,这世上除了他许文华,又还有谁不普通?呵呵。」 连翘放下丁一新不想,也笑了起来。捂着嘴笑眯眯道:「这也没错啊!文华的话,身上处处都显示着不入流俗的意味。若是他在旁映衬,我们都显得乏味了。」 若是唐宋、朱敏这些人说这个话,许文华能立刻捶爆他们的狗头,因为他很清楚这就是嘲讽。但是现在连翘来说,许文华迟疑了,他其实不太能判断连翘是真心实意这样觉得,还是跟着唐宋调侃他。 虽然当是真的,这看起来很不可思议。但是许文华知道,连翘对他的评价非常高,而且也从来不吝惜给别人高评价,这样嬉笑怒骂或许就是来真的。 为了连翘一句话想了又想,等到都离开连翘家了。许文华才觉得莫名其妙——这样一句话有什么好想的?真的就真的呗,若是调侃,说实在的,他又差这一句调侃?难道能为了这个吃了连翘不成? 连翘可不知道许文华一脑门子官司,她满心期待着去丁一新家聚会的日子。聚会本身并没有什么意思,肯定也是一大帮熟面孔。关键是认识丁一新,光是这一点就足够让连翘打起精神了。 不论怎样,业内第一人肯定不是一般人。能得到许文华的敬佩,自然也是值得相交的。而多认识了许多值得相交的朋友,这也是连翘离开嘉定来到苏州最大的财富之一了。现在认识丁一新,连翘只觉得充满了期待。 等到了聚会那一日,连翘早间才起来,就见屋子外面雨丝绵绵。这时候还没有到真正的夏天,算是梅雨季节,这样的雨水倒也正常。连翘只看着外面的天气,让小厮小虎提前出去订马车,然后又让春儿给准备雨伞、木屐之类。 绣花鞋外头套了木屐,这才打着雨伞上了马车。古代的绣花鞋漂亮、舒服,但是真的非常不防雨!想也知道了,一层一层的袼褙就是白布和浆煳而已,没有一个隔水层,要怎么防雨防水?靠意念吗?所以外头套一双木屐,到了地方再脱下就是比较方便的了。 丁一新此时正在家中待客,虽然天气不太好,但是这是他早有考虑的,所以压根没有安排户外活动,最后倒也没什么妨碍。 丁一新其人有四十出头了,在行当里正是经验丰富又年富力强的时候。既不会像前辈们一样因为精力不够而所产甚少,也不会像年轻人一样有这样那样的错误。这时候在前厅里接待一个又一个的客人——他这是小型聚会,来的都是圈子里有牌面的人物,每一个都不能敷衍。 这时候外面又下雨,他还得时刻安排家人拿来干爽的大手巾。若是有人湿的厉害,或者安排更衣,或者安排火炉烤干衣服,更加麻烦了。 第400页 好容易歇下来,他正好与旁边的王思齐闲聊:「我与那位乔琏先生下了帖子了...观这位先生的小说...」 王思齐挑了挑眉,道:「如何?」 「后生可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雏凤清于老凤声...就是这些词儿。说实在的,行内这些年好久没有这样能带来新风的人物了!我是盼着见她的。只是你之前与我来信,将这位先生说的天上有地上无,再加上回到苏州这几日,无论是报纸还是你们这些人,都吹捧的过分。」 「非要说的话,我现下有些怕了。若是她没有那样的程度,我恐怕会非常失望。」说着,丁一新还很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自己的鬍子:「这样是不是对年轻人不太公平?」 王思齐笑得高深莫测:「那你就等着罢!看你能看到什么人!」 第230章 许文华到场的时候被丁一新截在了门口,低声问他:「之前托你的那件事,我是说那位乔琏先生,真送了请帖?你该不会半道给忘记了罢......」 许文华没好气地瞪着丁一新:「我在你眼里就这样靠不住——这不是来了!?」 他显然是看到了马车帘子打开,有一个女子身形的人正在和车夫结帐。皱着眉头看着外面的雨似乎下的更大了,迳自撑了伞出去。 丁一新茫然地看了一眼旁边闷头笑的王思齐,不解道:「我怎觉得这些日子我不在苏州,硬生生地错过了半本小说,这时候都有些看不懂了。话说文华那小子怎么这么古怪,先不说如何看清那就是那位乔琏先生。就说这雨下得大了,他出去做什么?」 王思齐摺扇『唰』地一声打开,装模作样地摇摇摆摆:「这么大的雨出去做什么?我说你该不会是煳涂了吧,这难道看不出来?这天底下的男子啊,看着脾气再不好,也有上赶着做火山孝子的时候!难道他许文华能够例外?」 「这不能吧,给女子献殷勤,不是他许文华的——」丁一新想也没想就反驳了王思齐这位朋友。然而话说到一半,自己停了下来。 外头许文华也顾不得身上衣摆打湿了,一只手高举着青油布大伞,另一只手稳稳噹噹地扶着里头出来的一个姑娘。 丁一新也是过来人了,怎么可能不知道...这不是献殷勤,还有什么是献殷勤? 正心中惊讶来着,就看到一个穿着杏花色交领上襦,玄色绣银色凤凰马面裙的姑娘有些颤巍巍地扶着许文华下马车。一只手搭在许文华手上,另一只手提着裙子的一角,小心翼翼。 裙摆似乎微微地沾湿——甚至姑娘浑身都带着微微的潮意。其实丁一新还没有看清那姑娘,但是就是觉得这一幕极好,立刻脑子里就有了一个长长的故事...来灵感了咩~ 等到姑娘拎着裙摆小心下车,许文华一路和她肩挨着肩过来,见到丁一新便道:「这就是你之前想要见的『草堂老翁』丁一新了,本来就没什么可看的,难道不普通?」 说实在的,如果是看外表,那确实有些普通。不同于许文华颜值赛高,甚至没有王思齐身上的落拓不羁。现在站在连翘面前,年过四十的中年男子,若是不说他是丁一新,连翘决计想不到! 正如许文华所说的,普通,普通到了平庸的地步。既不显得光耀,也没有让人厌恶,平淡的就像是一杯水。唯一值得称道的大概就是对方身上有一种十分平易近人的气质,亲和力十足。 简而言之,对方就是那种一看就没什么攻击性,容易让人相处的那种。 「丁先生...」初次见面,连翘捏着帕子行了个礼。 丁一新愣了愣:「...乔琏先生不必客气。」 此时连翘还没有和丁一新说两句话呢,旁边的许文华就将她手上的帕子抽走,胡乱擦着头上和手上的雨水。 连翘忍了一下,到底没有忍住:「呀!许文华,你为什么要用我的手帕?你用了我还能用吗?」 手帕虽然没有汗巾子那么私密,但也是挺私人的小物件的。也就是现在,若是民风没有那么开放的时候。小姑娘的一条手帕落在男子手里,那可是要命的事情! 就算连翘并不是真正的古代姑娘,并没有那么讲究。但是那条手帕是她非常喜欢的,要是许文华拿去擦汗擦水什么的,就算洗干净了,她也会觉得用着别扭的啊! 许文华嘴一撇,眉毛一扬,手帕盖到了连翘头上:「就一条帕子也这般?这又不是你绣的!当我不知道?就你那针线...啧啧啧!」 忍无可忍,用过了的手帕居然直接盖脸上!连翘将手帕摔在了许文华怀里,向丁一新再行了个礼之后,转身就走。许文华顺手就将手帕塞在衣襟里:「你这人怎么脾气越来越坏了?」 两个人都走了,王思齐笑得打跌,丁一新满脸的茫然。 笑够了之后,王思齐这才喘匀了气道:「如何?」 「什么如何?」丁一新有些心不在焉地道。 王思齐再次打开了摺扇,笑着道:「还是哪个如何,我说乔琏先生啊!」 丁一新想起刚才看到的连翘,人家在马车旁的时候确实看不清。但是随着雨中慢慢地走近,越来越知道传闻确实没有夸张,是个美人。 美人对于丁一新来说并不稀罕,他老婆年轻时就是老家有名的美人了,两个妾室也非常有姿色。至于带着如今的名声与身价,脂粉堆中,他一直是非常受欢迎的!为了求名,曾经苏州的花魁娘子也不是没有自荐枕席的。 第401页 连翘漂亮,但是在最漂亮的那一撮中就显得寻常了。 但她身上、眉眼间有一种飞扬起来的自在,仿佛是可以破开云幕的光,又好像是夏天的一阵风。洒脱爽快,简直不必开口就漫了出来! 在丁一新面前行礼的时候鬓边有一缕髮丝跑了出来,湿成了一绺。另外辫子尾巴、裙摆、衣肩全都有着淡淡的水痕——玄色的裙子用的大概是比较厚的布料,湿了之后就非常重,水痕甚至拖在了青石砖的地面,留下湿漉漉的印迹。 她好像雨天的风,风里带着水汽。轻盈又沉重、舒爽又冰凉,有一些生水的腥气,但更多是梅雨季节空气中瀰漫的草木、泥土的味道。 丁一新不愧是搞写作的,某种程度上来说,他远远比他看上去要感性的多。凡是生活中的『美』,他都非常善于捕捉。当然,这种美并不是特别肤浅的那种,譬如美人红颜、春花秋月这些。这里的『美』应该包括的是表层美感之下,一些更加气质上的东西。 就比如一个女子,表面上并不算美,但她身上有一种坚韧不屈的气质,那么这也依旧能够打动丁一新,让他觉得这就是美的,并且产生巨大的灵感。 连翘仰着头笑着看他的时候,他非常精准地捕捉到了她比别人都要明亮的眼睛,以至于他不能分神去观察她身上其他的东西。 「人物精彩,至少只看这个样子和精气神,不枉费你们这般吹捧。」丁一新沉默了一小会儿,终于从漫不经心的状态中醒过来。 说到这里的时候忽然忍不住笑了起来:「文华那算是怎么回事?手巾这里准备了一大叠,难道没看见?那样拿人家小姑娘的帕子,和谁学的...如同大街上的小流氓一般!」 王思齐用一种『你这就不懂了』的表情看着丁一新:「这还用得着学?等遇上钟意的人,哪怕是个谦谦君子也能自己变成小流氓!可别告诉我,你从来没有耍过流氓。」 王思齐哼哼了两声:「若是我年轻了十岁,我也凑到乔琏先生身边去了,还有他许文华什么事儿?」 从丁一新的角度,正好看到许文华追上连翘,然而连翘依旧不搭理他。所以他伸出手拽了连翘身后的辫子一下,姑娘总算回头看他了...... 丁一新简直哭笑不得:「算了,我说错了,他这哪里是小流氓的营生,分明是、分明是小孩子...真是犯浑!」 「都一样都一样。」王思齐倒是随意的很。 这一会儿丁一新也算是整理好了心情,数一数人头,发现人已经到齐。便收了笑容,正经道:「如此,咱们就再去和这位乔琏先生打打交道罢。如今人物精彩是有了,就是不知道脑子如你们说的那样。」 从连翘的小说来看,其实看得出来必定是一个有见识的。但是丁一新是行里的老江湖了,很清楚小说透露出来的并不一定是真。先不说若是有助手参与创作,会带来多大的变化。就说完全独立完成的,小说里的东西也不能和作者等同。 譬如说小说中写活了一个算无遗漏的智者,难道这就说明作者也有这样的能力了?不存在的,写作开的是上帝视角,要容易的多。至于说各种各样的事物、技能,其实也只要求作者有所了解而已,通过写作却能显得作者像是非常精通了。 丁一新自己就是最厉害的作者之一了,很清楚写作手法可以掩盖多少东西! 「不是我看不起女子,我知道这世上有的是百个男子都不及的女中英豪。只是老天爷向来吝啬,一般来说,若是有一个女子有了花容月貌,那就不太能够有太过聪明的脑子了...我指的不是那些学会歌舞乐器的小聪明,这样说起来的话,苏州的姐儿们个个都是才貌双全呢!我指的是有脑子的真聪明。」 男子追捧那些色艺双绝的姑娘,但是他们其实并不觉得唱歌跳舞这些能学会就真的聪明了。实际上就如同那些姑娘们很多将他们这些『凯子』当傻子看,他们看那些姑娘也是看傻大姐。 虽然长的漂亮...但挺蠢的。 特别是有见识的男子,更容易这样想。因为他们看的很清楚,除了极个别奇女子,那些女孩其实都是在耍小聪明。绑住金主、和妈妈周旋之类,再巧妙再聪明,格局就是那样,能有什么? 丁一新是个老好人,对行内的姑娘也是鼓励为主。但是实际上而言,他或许比许文华这个对行内女作者往往盛气凌人的,更加傲慢也说不定。许文华的盛气凌人其实是一开始将这些女作者摆到了和男子一样的起跑线上,这些女子做不到和男子一样的成就,他才那样脸色的。 而丁一新的宽和,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对女子存了体谅的心,如果她们做不到,他就会降低标准。倒不能说丁一新这样有什么不对,在这个时代而言,男子大都是自高自大的,丁一新这种就连自高自大也很难说的上。 只能说,只能说在平易近人的外表后面,这个男子其实远比旁人想的要锋芒毕露的多。 王思齐听到丁一新的话嘴角扬起,做了一个请的手势:「那便请丁先生自己去探探虚实,验验成色罢!」 第231章 屋子里的人见连翘来了,一个个都欢迎的很。 「连小姐来咱们这边坐,对对对,许文华你就不必了,自己随便找个地方呆着罢!」 类似这样的话几乎都在说...这一场聚会就是丁一新主持的小聚会,来的人都是行内有头有脸的,自然不用像一般人那样惯着、捧着许文华。当然,他们也没有什么恶意,纯粹就是调侃许文华,想看他笑话而已。 第402页 只能说连翘和许文华两个人站一起,一个是人缘的上位圈,一个就连人缘的下位圈都混不上,能直接打到垫底的位置。 只不过很显然的,许文华并不在意这一点,『老子天下第一』一样坐下。然后指着旁边的位置向连翘示意,然而连翘还在为之前手帕的事情生气,皮笑肉不笑笑了一下,坐到另外一圈人中间去了。 许文华觉得简直不可思议,看着旁边的一个人道:「她这是怎么回事...最近脾气怎么会坏成这样?难道是我平常对她太和善了?」 旁边的朋友深吸了一口气,一大块糕饼塞在他嘴里:「闭嘴吧你!文华,说实在的,我们都知道你是个好人,就是说话做事有时候太欠。有的时候也请体谅体谅我们这些老朋友,我们又不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做,非要在你跟前找不自在——你要是再这样,连小姐这个脾气好的也要离你而去了!」 「她脾气好?」许文华对此非常有意见,直接忽略了旁边朋友说的其他事情,只抓住一点穷追勐打。 「她脾气好?那天底下就没有温柔女子了!」 朋友无奈地嘆了口气,这时候丁一新和王思齐也从前厅进来了。王思齐听到许文华所说,语气戏嚯道:「对对对,你许文华什么都说得对,那你就不要凑过来么。想来那许多温柔女子不管你如何,都是会事事顺着你的。怎么,那样不好?」 许文华听这话,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连翘,似乎是担心连翘听到的样子。连翘却没有听到,而是撩开耳朵旁边的头髮,让旁边的周莹仔细看她新买的耳坠子。见许文华看她,立刻瞪了他一眼。 不温柔、不乖巧,还超凶的。 「扑哧。」许文华没忍住,笑了起来。 丁一新用一种『此人多半有病』的眼神看着他,然后低声问王思齐:「他该不会是傻的吧?」 王思齐但笑不语。 丁一新家的小宴十分的普通,就如同他这个表面看起来一样。就是几样名贵菜色的酒席,然后一大帮人吹牛扯淡——毕竟在这里的都是文化人,还是文化人里面的笔桿子,算是他们的专长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有丁一新家里这些来头甚大的大神小神,已经可以说得上是满堂珠玉了。这种情况下哪还需要追求什么别的东西,小宴本身就已经有了足够高的规格。不然的话一场聚会办出花来,结果来的都是些小角色,谁又会关注呢? 在场的大神小神,除了极少部分的都不大看重吃饭。哪怕是再名贵的菜色,他们自己也是吃得起的。相反,不是每次都有机会和这许多优秀同行交流,还不如在吹牛扯淡上面多用些心思。 平常大家在别的聚会上偶尔也会打照面,只不过颇有一种『王不见王』的感觉。所以遇到个几个就得了,哪能这许多人到的这样齐全——替聚会的主办者考虑,除了丁一新,又有谁能压得住他们全部人? 行内混到他们的份上,在读者和不如他们的那些同行身上找崇拜,从而获得成就感,那已经是很难的了。所以他们许多普通的情感获取只能通过同一层次的同行。如果此时一个外来者闯入他们的聚会,恐怕会惊讶的发现,原来这些行内的『神』,私底下在一起的时候也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吹牛装逼什么的,难道就因为吹牛装逼的比较高级就不是吹牛装逼了吗? 丁一新很关注连翘,因为连翘是个真正的新面孔。今年他的宴会宾客有好几张新面孔,但是他们只是他宴会的生面孔而已,实际上在苏州早就有了自己的名气了。丁一新在别的场合或多或少也见过,而连翘,真是第一次见。 当然,也不止是因为这个,连翘身上还有很多让他不由得注意起来的标籤。 小说让丁一新注意、苏州这边的朋友赞不绝口、见到真人之后兴趣更高...等等等等,现在丁一新已经迫不及待要了解连翘了。 只不过他也不好意思直接抓住连翘,毕竟年纪、性别摆在那里,人家小姑娘混在女孩子一堆,他都不好意思挤过去。 只听连翘在和旁边一个姑娘解释看掌相的事情...最近《神仙书》中看相占卜的情节引起了热议。显然姑娘们都将她当成是专家了,别说,连翘还真知道一些。 在她年小学初中的一段时间,电视上曾经流行过解密这些。和大家想的封建迷信不一样,这其实还是有些道理的。只不过古人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最终沦落成了神婆神汉欺骗愚夫愚妇的手段。 古人通过统计,真的发现拥有某种掌纹的人容易如何如何,然后下次见到这种掌纹的就有了断定。不能说真的次次都准,但至少正确率挺高的。这种现象古人无法解释,就推到了神神鬼鬼、命运这一类东西上。 连翘解释道:「一看就知道你身体好,火力旺盛。咱们人的身体如何自然受到后天如何调理的影响,但是只要没有太特殊的,譬如生活的特别苦,饥荒、疫病之类,其实都是差不多的,真正就看先天如何了。若是娘胎里带来的好身体,如何也坏不到哪里去。」 连翘这个道理放在古代其实更加具有说服力,因为古代的医疗条件远远不如现代,对人自身的身体素质更加依赖。 「看啊,在娘胎的时候小孩子是握着拳头的,握的紧了,手上长成纹路的时候就是这样...虽说有几个特别的,但多数人都是这样。看你这个就知道,身体一定好!」 第403页 如此有理有据的话,姑娘们都是信服的。只是这样一说,占卜的神秘与浪漫也就没有了。 旁边丁一新忍不住问道:「乔琏先生原来是格物派,是认为万物皆有理,若是有的不能参透,那便是现今人的认知不够...是这样吗?」 连翘想了想:「也不能这样说,我大略上觉得是这样的。但是又觉得这样想未免太傲慢了,理想情况中是这样没错,可是咱们并不能活在这种理想中。宇宙时空是无尽的,而人的认知是有限的,以有限求无限,实际上是不可行的。所以说我贊同这个,又不贊同这个。保持着格物致知的想法,却不愿意在这一点上走进死胡同。」 歷史上有很多惊才绝艷的科学家,他们将同时代几乎所有人甩在身后。也就是这样的原因,所以他们才能更深刻的感受到无法用自身去理解世界。然后这些最优秀的科学家转向神学——一个例子还可以说是孤例,但是这并不是一个人的选择。 连翘是读过书的,也曾经对这些进行过思考,虽然从来没有想过多深就是了,但她确实是正经完成了教育出来的。 丁一新微闭上眼睛,想了一下,表示贊同,然后道:「我还以为乔琏先生是相信人定胜天,人是万物之灵长,宇宙之中心的呢。」 无他,连翘的小说中确实经常体现了很多这类思想。 连翘是从现代社会来的,当时的人类已经进步到一个新的阶段了。生而为人,人们相信自己能够做到很多。 人类是那样相信自己的力量——虽然,反面的,大家也因为了解的更多,所以清楚人究竟处在一个多么渺小的位置。 在那个波澜壮阔、充满了各种奇观的时代长大,连翘身为一个没怎么受到过挫折的普通年轻人,在作品中怎么会体现出暮气沉沉?人站在世界的中心,他们本就是全世界的感觉油然而生。 连翘笑了笑:「并不是,我一直觉得人从来不是不可动摇的中心。嗯,就像如今的人会想像月宫中住着仙女,为什么不能想万里之外的星星上也住着和人不一样的生灵呢?」 「怎么可能,星星上如何能住人?那么小...」一人先笑了起来。 连翘反问:「那怎么会有人觉得月亮上能住人?圆盘子大小和一粒沙一样大小,对人而言又有什么分别?」 「不不不,月亮是因为离大地远,这才显得小的!」 连翘笑了:「星星也是一样...话说不是也有人想像过,天上的星宿本来就是一座座天宫。只不过我不信神,觉得他们只是离咱们住的地方很远很远,上面也没有神仙,只是说不定其中有一颗就住着和人相似又不同的生灵呢!」 连翘手支着下巴,悠然神往道:「跳出咱们脚下这片大地,看太阳、月亮、星星,说不定咱们脚下这片大地在别的星星上也就是另一颗星星而已,有什么好稀奇的?」 这是后世很普通的观念,但是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只有极少数的人才能想清楚并且觉得有道理——古人在天文上没有后人想的那样无知,各种奇思妙想还是很多的,至少连翘说的这个并不会让有识之士想也不想就说什么『无稽之谈』。但也高明不到哪里去,绝大多数人此时已经蒙圈掉了。 倒是丁一新对天文向来非常有兴趣,这才能完全跟得上。立刻道:「那么咱们这片大地在乔琏先生眼里就是毫无特殊之处了?」 连翘换了一只手支着下巴,笑意盈盈:「那倒也不是,之前那样的想法中的确没有什么特殊的。但是若是不考虑那许多,对于我们人来说,人就是宇宙的中心,人所在的世界就全世界。世界之外或许还有别的,但是如果不被知道,那又和没有有甚分别?」 这一下又非常自然地跳到了哲学上面,丁一新放声大笑:「乔琏先生太狡猾了一些!」 连翘知道他为什么这样说,在这两个答案里,连翘简直既贊同唯物,又贊同唯心,一人骑二马的困境无法避免。但是那又怎样,连翘又不是哲学家,只是说出了自己的感觉而已。 第232章 梅雨季节一过,就算是进入夏天了。苏州虽然是水乡,可是夏天依旧是非常难熬的。蝉鸣声不住,屋子外面像是要烧起来一样,而躲在屋子里的人绝对不出去。只是初夏而已,已经非常可怕了。 连翘住的是河房,现在又只是初夏而已,所以还算是扛得住。要是再热一些...再热一些就只能大量用冰了!作为一个穿越之前夏天靠空调续命的少女,连翘充分体会到了什么叫做『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过过了现代舒适生活,在古代这个世界里,即使是当一个有钱人,也不会觉得开心啊...... 「这就是你整日都不肯出门的原因?」许文华冷笑一声。 连翘表示完全不懂他为什么这个脸色:「日头这样大难道不是大事?热起来多难熬你不知道么?」 前两天许文华办聚会,连翘没有去。如果是在他家里办的,连翘肯定是跑不脱,毕竟就几步路的事儿。关键是他是在大茶楼里办的,连翘在家里躲日头,决计不肯出门的。 连翘将手放在许文华的手旁边:「看见了没有,我是个女子!白一些才好看呢!日日跑来跑去,晒一会儿就该红了,等到红色一褪,就得黑一层!」 徐文华的皮肤在男子中间已经算白的了,但是和连翘的一比,那还是活生生地黑了两个度——这种女子对外貌的执念,还真是一个强大的理由啊!就连许文华也被憋住了。半晌才悻悻道:「女人就是麻烦!」 第404页 连翘哼了一声,不和他计较。 旁边围观了整个过程的丁一新快要笑死了,走远了才对王思齐道:「文华真是一个极聪明又极愚笨的,平常在别处倒是精明,这时候怎么成了个蠢的?将来可怎么办啊!」 丁一新说的隐晦,让他直白一些说的话,现在脑子里进的水,都是日后眼睛里流的泪! 王思齐摊摊手,似乎是觉得丁一新有些少见多怪:「这算什么,前些日子他许文华更好笑的事情不知道做过多少!唯一聪明的地方是知道整日围着人家小姑娘打转,这样旁的人就不好意思靠的太近了...哼哼,不然早就有他着急的了。」 丁一新摸了摸下巴,忽然不怀好意起来:「既然是这样,我靠上去就是了...我就是想看看文华到底会怎么着急!」 看着丁一新光明正大地坐在了连翘的另一边,王思齐也学着他的样子摸了摸下巴。心里跟明镜一样——丁一新这人看着是个老好人,平日里也大都符合一个老好人的样子,但一旦促狭起来,也是鲜有对手的。 丁一新这样捉弄许文华也不全是因为许文华很有意思,也是因为他确实挺喜欢连翘的。聪明人总是喜欢和聪明人交流,遇到一个愚笨的,那真是鸡同鸭讲,抛媚眼给瞎子看。而聪明人就不同了,说了上句人家就能接下句,不用说完就心领神会。 简直轻松愉快。 更有意思的是,连翘会思考很多很深的东西,不论是非常实在的经济民生、政治风向,还是显得非常虚的『道』、哲思这些。和她说这种的时候她是真的完全了解,并且往往能说出相应的见地。 诗词歌赋之类的很多『才女』都能说,但是能说这些的,实在没有几个人了。 「...之前连小姐建议我买『湖州皇庄竹木』来着,我心里虽然信服,但却是胆子小了一些,只吃了三千两银子的。若是大气一些,买个三万两,赚的就要翻十倍啊!」丁一新说起来之前苏州票券市场里买票券的事情。 当时他惊异地发现连翘在那里有一个小房间。 票券市场有一个小房间并不难,丁一新自己也有,等到他回益州的时候,这小房间就借给别人使用。 按照规定,只要证明自己投入票券市场的钱超过一万两就能自动申请一个小房间。拥有这个小房间之后,入仓平仓都能优先办理,并且还有票券市场主动免费提供的市场动向——这个东西虽然注意收集资料,自己也能做,但是有人家帮忙做了,这也省事儿了。 一万两银子对于这个时代的顶级富豪来说只能算一笔小钱,但对于普通人家已经是一笔巨款了。就算是中等的中产阶级,全部家当加起来也是不值这个数的。他们这些当红知名的作者虽然赚钱,但钱也不是天上掉下来。一点小钱玩玩也就罢了,出手上万两银子?这实在是少见的。 而且在他的印象中连翘入行不过两年多一点,就算红的早,每本书都赚钱,一万两相对身价来说也不是个小数字了...再说了相比起更享受票券市场中仿佛赌博一样乐趣的男子,女孩子本身也应该更喜好安稳吧? 见到连翘才知道什么叫做打脸,她平常并不经常去票券市场的小房间,只让家里人来拿说明动向的小报。她手里除了几样非常稳妥,适合长线持有的票券。其他的票券都是来了之后短线操作,来的时候买,走的时候卖。或者走的时候买,第二天顺脚过来卖掉。 相比起长线,大多数情况下短线是更考验能力的!算是一个『老股民』的丁一新心里很清楚。而就在他的旁观下,连翘不受干扰地进行操作,每次都能进行四五笔交易,而且几乎每一笔都是赚钱的! 对于连翘的能力他这才算是真的信服了,偶尔还会向她谘询一下自己买什么票券好。两人并不像一般的金主和经纪之间订立和约,但是丁一新一旦赚了钱,就会立刻给连翘转一成的『佣金』。这个比例的佣金算是很高的,只有最顶级的经纪可以拿到,而丁一新一点也不怀疑连翘就是那个最顶级的! 连翘能怎么想...她根本什么都没想。说到底,不是她眼光有多好,只不过她有着后世股市的一些常识,通过现有的资料进行分析——其实现在的『股民』们也在做,面对票券的涨跌,他们也有一些理性分析判断,但是相对于后世的综合分析、成体系地分析,甚至数学的应用,肯定是不如的。 甚至对于同一条情报,古今都有不同的看法呢!有一次连翘见到利好,真是撸起袖子就要上。但是旁人一个个都恐惧的很,只剩下断尾求生的本能。只能说,时代本身就是世界上最大的代沟了。 连翘对丁一新的『贪心』不置可否:「不行的,竹木,还只是湖州皇庄的竹木,盘子实在是太小了,三千两银子还能勉强压的住,三万两银子下去,整个盘子都得砸塌掉——说实话三千两都已经很惊险了,我还以为你会知道不能投太多的。」 就像后世玩期货,石油这种大盘,无论多少钱放进去都吃得下。但是如果换成是弱一些的盘子,不说太弱的花生、咖啡之类的农产品,就说铜吧,一口气砸下太多钱也容易一下将价格打穿! 一旦进入其中,不止要考虑到外部的影响,也得想到自己这笔钱会不会有影响(当然了,钱少的话就不用想了,需要考虑这种事情的,怎么也得是一个大财团级别了。 第405页 但是这是在古代,各种产品和资源本来就分散,做成票券的话盘子大都小的可怜。三万两银子,这已经能决定很多东西了。 丁一新也明白这个道理,现在说这些只是玩笑话而已。实际上下了三千两已经是很有风险的了,只不过他喜欢这种玩法而已。之所以现在还特意拿来玩笑,那是因为在其他人都抛弃这个的时候,连翘却逆流而上,偏偏选中了这一家的票券。 「几回连小姐的做法都让旁人惊诧,神也鬼也?连小姐能不能透露一些经验之谈,哪怕就一句话也成啊!」丁一新比连翘大了一辈,行内也是大前辈,这时候却非常殷勤地给连翘倒茶、剥花生。 正在另一边敲核桃的许文华怒目而视,不爽道:「剥那么多花生做什么,吃多了花生伤舌头呢!」 然而两个当事人并不想理他,连翘只是享受了一番业内第一人的殷勤,好好摆了一回谱。总算松口道:「能有什么想法?算了...许多东西复杂了一些,三言两语根本说不清楚,只说一样吧。」 丁一新眼里兴味更浓,连翘非常不要脸地拿来主义了一下:「别人恐惧时我贪婪,别人贪婪时我恐惧。」 盗用了股神老爷子的名言,连翘还是有一些小心虚的。不过很快她就摆正了心态——这句话并不是单纯为了装逼,她是真的理解了这句话,并且依靠这句话赚钱。 在穿越前她知道这句话,但是她将这句话当成是『心灵鸡汤』一样的玩意儿。或许有一些道理,但是想要在实际生活中应用,并且依靠这个赚到钱,那简直是天方夜谭。或者这就是成功人士的装逼吧...反正他们说出来的话大家都会解释出一番道理。 实际上世界发展到那时候,已经很少有什么道理是新鲜论调了。道理他们都知道,可是又有什么用呢? 但是穿越之后,在苏州玩票券的这两三个月,她改变了看法,或者说她理解了这一句『别人恐惧时我贪婪,别人贪婪时我恐惧』。不是股神老爷子玩高深,而是他所看到的东西与普通人看到的东西,就像是现在连翘看到的东西和这个时代的人看到的东西一样差异巨大。 看到的东西都不一样了,还指望做出一样的选择? 丁一新嘴里默念了几遍『别人恐惧时我贪婪,别人贪婪时我恐惧』,忍不住击节称赞:「连小姐只这一句,已经将所有玩票券的人比了下去,光是格局就全然不同!」 说着他赞嘆了好一会儿,笑着道:「若不是我捨不得连小姐写小说本子上的才华,都想拉你做个票券经纪了。话说如今做票券经纪的人也多,他们到底比一般人了解行市。相比什么都不知道瞎赌,还不如交与他们帮忙呢...有一个姓李的经纪你知不知道,说是半年内能有五成的利,嗐!这都超过高利贷赚的了!」 连翘听到这话忍不住皱眉:「这个人...这个人您给我详细说说!」 第233章 现代的经济体量是肯定要大于古代的,但是在古代很多生意利率要比现代高。这是因为相对于现代,古代做生意的竞争烈度要低一些,更容易形成范围内的垄断。另外,也和经济发展不够,市场上面处于卖方市场有关。 所以在连翘的印象中很多生意利润率让她这个现代人咋舌...不过即便是这样,这些生意中也有一些生意的利润堪称天花板——除开某些走私、完全垄断生意外,普遍性比较大的生意中,当铺、高利贷已经算是到顶了。 忽然有一个生意说是比高利贷还要高,连翘首先想到的就是有问题。 这大概是一个来自金融诈骗颇多的时代的女孩,正常的第一反应吧。到连翘那个时代,金融业发达,网络发达,种种因素都为各类诈骗提供了支撑。原本还需要门槛的骗局,到了那个时候已经非常简单了。 困难的只不过是那时候的人不容易上当而已,不过这世上总是不少傻子的。再者说了,人也越来越多,就算傻子的比例降低,傻子的总数也不会让骗子觉得不够用。 「这个人...这个人您给我详细说说!」 听连翘对这件事有兴趣,丁一新就给她详详细细地说了一遍这个事情。原来这件事三四个月前就开始了,只不过当时规模小,连翘又主要收集的是票券的消息,对票券的经纪并不怎么关注,所以竟一直不知道。 当时有一位年轻股票经纪小范围内宣传他能保证半年内有五成利,如果金主愿意投钱给他,他甚至可以签订合约。半年给足五成利,或者一个月给出半成利——无论哪一个都是巨大的诱惑,话说有哪个经纪愿意做出签订合约的承诺的? 一开始的时候一些生性小心谨慎的人非常迟疑,因为这个利润实在是太反常了,姓李的那个经纪也不肯解释,只是神神秘秘说自己有自己的办法。但一些热爱投机的人心动了,觉得这个人或许有一些自己的关系在那些大商家,所以敢保证投资稳赚不亏。于是尝试着投了比较少的钱,并且订立了每个月半成利的合约。 一个月之后所有金主都拿到了半成利润,与此同时他们也可以将本金拿回。但是这个时候已经初步建立信任关系的人怎么可能会将本金拿回?他们又尝试性地增加了自己的本金,甚至一些本来在观望的人也加入进来。 一开始的时候信任是薄弱的,但随着三四个月连续拿到利润,这种信任越来越多,量变引起质变。最近大量玩票券的人,不论是丁一新、连翘这样小有资本的,还是那种只拿几十两银子参与的小散户,都奔着这位李经纪去,求着他收下钱。 第406页 有的依旧投那种一个月分一次利的,有的胆子大起来,已经投那种半年拿五成利的了。而且这种胆子大的往往还出手阔绰,属于金主中钱比较多的! 丁一新感慨地摇了摇头:「我原本还觉得这件事有古怪,毕竟半年五成利还是太骇人了一些。但是看连小姐你的手段,又觉得事情还真有可能是真的——若不是亲眼看到连小姐你的手段,我也不会相信有人能做到这般...或许那位李经纪真有大背景。」 连翘皱着眉头,脑子转的很快,最终缓缓地摇头:「不对,这不对!」 「什么?」丁一新微微怔住。 连翘勐然站起身来:「那个什么李经纪,不对劲!」 连翘相比起这个时代的人,因为是站在后来者的角度,所以看的清楚的多。此时的票券和其他投资可以做到半年五成利吗?可以!当然可以。但是那得是在种种极端条件下,这才能完成的。 实际上,随着资本越来越厚,这个目的也会越来越难,极端条件之下都会变得不能达成半年五成利——合法赚大钱的生意总归是有限的,资本达到现在积累的程度,根本没有多少好生意还剩下了,硬逼着只能退而求其次做其他不那么赚钱的投资。 连翘想到这里面掺活的资金体量,觉得脑子都疼了,毫不犹豫地往外走。许文华想也不想追了出去,他直觉连翘是要去干大事的,虽然不知道是干什么大事,但追上去一起简直是想也不用想的事情。 丁一新愣了愣,稍迟一些也反应过来,立刻跟了上去。 虽然不知道是干什么,丁一新还是赶紧指着自己的马车:「连小姐要用车,就用我的罢!」 连翘点了点头,上了车。 丁一新的马车很宽敞,后头许文华和丁一新上来也不显得拥挤。丁一新想询问到底是什么事,连翘却只是咬着指甲焦躁道:「我不知道...我只希望这件事是假的,不管怎么样,待会儿再说——车赶到知府衙门!」 听说是知府衙门,丁一新更加惊讶了,就连之前一直没什么脸色变化的许文华也紧紧的皱起了眉头。 连翘在知府衙门是认识人的,三班六房有家里的故交,平常都有拜访。不过今日连翘并不来找他们,而是找当初来找过自己,又因为甲骨文之事和自己见过面的知府幕僚谢归尘。 有钱能通神,给了门子钱,立刻就有人进去知会谢归尘有一位连翘姑娘来找。连翘的名字在谢归尘那里还是有分量的,于是三人非常顺利地见到了谢归尘。 「谢师爷,这件事虽没有查清楚,但我心中有八分把握——我实在没时间去查,怕事情查清楚之前就出现变故,也是怕打草惊蛇。」 「这件事关联到的人、财实在太多,即便最后是我闹了个乌龙,我也得说!」 说着连翘深吸一口气,郑重道:「最近出没在票券市场那边有一位李经纪,不知道谢师爷知道不知道......」 连翘听到这位的事迹,首先不是想到了巴菲特老爷,而是想到了『庞氏骗局』。 1919年的时候一个名叫庞兹的美国义大利裔投机商宣称他能够在三个月内给投资人带来40%的利润,这个利润让很多人怀疑的同时,又让很多人忍不住去尝试。当他真的开始兑现允诺的利润的时候,人们疯狂了! 许多人将钱交给他,最终投资者在七个月的时候达到三万。 然后在一年的时候,人们识破了这个骗局。实际上如果这个庞兹能够做到不那么贪心,不那么执迷不悟,收手之后带着钱悄悄离开美国,或许带来的危害会更大——如果计划周密的话,在那个年代是能够做到的。 庞氏骗局其实非常简单,就是用后来投资者的钱弥补先投资的那些人的利润。只要不断有新的傻子进场,这个骗局就能够一直维持下去,直到帐面数字越来越大,整个崩溃掉。典型的拆了东墙补西墙,说不上有多高明,只不过当时的人没有见过,所以一开始没能识破而已。 话又说回来了,即便是连翘穿越之前的时代,其实有很多骗局基本上也就是『庞氏骗局』这种。只不过外面披上了一层复杂的外衣,而且具体操作上面精细一些。然而追究本质核心,其实是一样的。也就是这样的骗局,在她那个时代还不是有的是人上当受骗? 当连翘将自己的怀疑说出,并且指出对方的操作手法。谢归尘当即一拍桌子:「正是这样了!」 其实这个李经纪身上的疑点实在是太多了,他说的投资基本上是保密的,票券交易那边并没有太多的记录。有人就说他有自己的门路,怎么能告诉别人呢?但是谢归尘一想就明白了,真有那样的门路一开始就能纠集一大帮有钱人了,做什么费老大的劲儿收了那许多散户? 是的,现在整个市面上真正的有钱人大多还能保持冷静,毕竟真正的有钱人要么是富一代,要么是富二代,见识可比一般的泥腿子强。事出反常即有妖,往往不会下场,或者下场了,投的钱也不多。 正在投钱给那个李经纪的还就是最穷苦的一些人,再就是中产阶级,平常玩玩票券算是乐趣的那些。一开始的时候是后者比较多,而到了市面疯狂起来,就是前者比较多了。 穷苦人哪有钱玩票券,一开始都不知道有这号人。还是李经纪的名声渐渐大起来了,他们才有所耳闻的。穷苦人的日子难熬,受限于家庭条件,往往见识也少。这时候听说有一个这样就能轻松赚钱的方法,很多都动心了。 第407页 一开始只有几家人家借遍了亲朋打算孤注一掷赌一赌,当最开始的几家人家赚到了利润,一切都不同了。应该说在这些人中间的连锁反应要比在中产阶级中还要剧烈!没办法,他们是被生活逼的太惨了。 这其中很多人没有钱,找亲朋也借不到——亲朋也大多穷苦,而且这时候亲朋也会想着投钱。于是找当铺抵押所有能够抵押的东西就成了唯一的选择...如果真的是骗局,弄到最后这个李经纪,以及他那个团伙的人捲款逃跑,恐怕苏州城都要乱起来! 要知道根据最新的消息,有五万人参与其中了,这其中恐怕有三四万是穷到一无所有的。一旦投出去的钱收不回来,这些人要么去冲击官府,要么去排队跳苏州河! 明白这件事严重性的谢归尘丢下一句『连姑娘,还有两位先生,在在衙门里呆着。我这就去与府尊说这件事』,然后人就走了。行动之间十分仓促,似乎一秒钟都不能耽搁。 许文华皱着眉头:「让我们留在这里是什么意思,信不过我们吗?」 丁一新这时候已经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了,安抚了许文华几句:「那位谢师爷恐怕不是怕你我泄露出去,而是怕事情不到尘埃落定,我们遭逢意外!」 谁知道那些人到底有多少同党,要是把人全部抓干净之前有漏网之鱼报復怎么办? 说着两人忍不住看向临窗站着的连翘,小姑娘似乎因为刚才的事情有些心不在焉。丁一新是惊讶,虽然早就知道连翘聪明,但是她反应这样快,真的能做出大事,这依旧是惊讶的。 至于许文华,看了连翘一眼,觉得多看一眼也怦然心动...迅速地低下了头。 第234章 『李经纪案』事发了,官府这一次手脚很快。大概是明白事情有多大,首先就尽可能地控制李经纪以及他周围围绕着的人。人一旦控制住,其他的就好说了。 多方的帐册进行查证,确定这个李经纪是个骗子。这个时候这个李经纪依旧死鸭子嘴硬,声称官府的人什么都不知道。他赚钱的手段是要隐秘进行的,帐册能知道什么? 只不过这话只能骗骗傻子而已,知府大人,以及他身边的那些人可不傻,一个个的都是人精。坚决不肯放人,同时追踪所有钱款的踪影——哪有什么他说的那些好的投资渠道,只不过被他分批放入不同钱庄的不同户头了而已。 这是他为自己做的后路,准备再赚一些,等到骗局维持不下去了,就搭海船南下广州。在广州把钱从钱庄弄出来,若是风声弱,就干脆在南方定居。若是风声紧,跑到海外就是。 现在南洋多的是讨生活的国人,有钱在哪里不是过好日子? 案子办成了铁案,涉案人员全部落网,钱财也大多追回。但是这件事发酵开来的影响这才刚刚开始。 首先,最直接的,说是钱财大多追回,肯定有很多没有追回的。其中一部分是支付了投资者的利润,这倒还好一些,这些支付的部分可以沖抵本金——至于本金之外的钱,当然是想都别想了。 更麻烦的是另一些!为了维持这个骗局,李经纪其实上下花了一些钱,这些钱消耗出去就收不回来了。还有这三四个月之间李经纪和他身边人的享受...可别小看这一笔,穷人乍富,钱又来的容易,真是一点也不心疼。有的时候风月场合一掷千金,也不是没有啊! 官府是不会为收不回来的钱贴补的,实际上他们没有蹭太多好处,这已经算是知府大人他看的严了!这一笔损失只能由被骗的那些人自己承受...大概每个人的本金只能领走八成吧。 然而八成也算是好的了,至少那些赤贫的人不会因此被逼着走上绝路! 事情陆陆续续被处理,但是已经不关连翘他们的事情了,实际上事件第三天连翘、许文华、丁一新三人就已经从衙门各回各家了。 这一次的事件让三人与其他人之间多了一层与其他人没有的亲近,特别是丁一新,这件事之后变成了之前王思齐那种纯粹的『乔琏吹』。然而他的话分量又不是王思齐所能相比的了,应该说『业内第一人』这个名号还是好用的,两京十三省说是闻风而动也不为过! 这也很正常,第一人和第二人差距都很大了,无数人都知道世界第一高峰是珠穆朗玛,又有几个人知道世界第二高峰?更何况丁一新已然登顶,算是『皇帝』,而王思齐最多算是一方诸侯...这就差的更远了。 丁一新觉得自己完全就是肺腑之言。 「乔琏先生实乃生平仅见之奇女子!按照道理来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拥有乔琏先生那般才华,就不该有那样美貌,若有那样美貌,又何必再有那样才华!偏生乔琏先生一人占全。与之交往只见人已经如沐春风,若得交谈便觉得如饮甘露浑身通畅了!」 问及是不是喜欢乔琏,这个有家室的人倒是答的很干脆。 「若是年轻二十岁,我愿意为了亲近乔琏先生什么都不要了。」 古代男子都是三妻四妾的,这些小说作者又有一些名士风度,所以有家世的情况下说自己喜欢谁、想要追求谁,这并不会被世人如何贬斥——就算想说宠妾灭妻,于礼不合,那也得真成了妾室再说啊!丁一新明确表示因为年纪已经歇了心思了,旁人就连说都不好说。 连翘也以为这是对方的玩笑话,并没有多在意,依旧十分坦荡地相处。 第408页 这是连翘对古人,对这些古代艺术家们还不了解!丁一新这样说是来真的! 那种感情其实不能说是『爱情』,真要是爱情,丁一新也不能因为年纪之类的原因就放开了,还放开的那样轻描淡写。准确地形容,那种感情更像是一种敬佩、爱护、受到吸引。如果两人年龄相当、身份合适,很有可能货发展为爱情。 但是现在的话,就没有以后了。 这位一惯以老好人形象示人,行事作风如同和风细雨的业内第一人第一次这样接近于『放浪形骸』。这对于他来说影响并不大,相比之下大多数人对于那位『既有那般才华,就不该有那样美貌,若有那样美貌,又何必再有那样才华!』的乔琏先生更有兴趣。 之前早就已经有了种种关于乔琏的传闻,关于她是女子这一点在江南地区已经是大多数读者都知道的事情了。倒是北方,渐渐有她的小说流行,但是读者显然对这位作者还不太了解。只有极少数人才隐隐约约知道,这位小说写的极好的新大神,其实是个女子。至于其他的,除非是死忠粉,特意搜集了信息,不然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而在江南,知道的信息还要更多一些——从其他作者发表的杂文只言片语里,这位乔琏先生偶有出现。再加上之前冬日里的『男装事件』很是草了一波热度,读者的脑子里渐渐有了一个印象。 那大概是一位美人,而且还是有才华,风度较一般女子极为不同的美人! 但是直到业内第一人『草堂老翁』丁一新发表爆炸性言论,一切的一切才到达新的顶峰! 评论一个人,相比自己的判断,人们其实更多时候依赖他人的判断。一个人如果有很多大人物都给予了相当高的评价,哪怕是自己还没有见到人,恐怕也会先将对方无限抬高吧。 『既有那般才华,就不该有那样美貌,若有那样美貌,又何必再有那样才华!』是丁一新说的。 『苏州城内,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这是王思齐说的。 还有一向没好话的许文华,末了丢下的评价也是『到底比别的庸脂俗粉强一些』。 谁都知道这位大家的脾气,他说不好就是好,说一般般的,那就是好的要命了! 这些消息像是长了脚一样自江南传遍天下,女人听了羡慕。这个时代的女子依旧没有走出一种自我藩篱,所以看到连翘这种藩篱之外的女子,女人们是很难有嫉妒的,反而更多的是想像其风度,然后为之倾倒——很大程度上,她们其实在连翘身上寄託了自己的一向念想。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希望连翘能够做到。 当然,也是因为她们大多数都是连翘的读者,既然已经为连翘的小说倾倒了。那么后来有这种事,好感度也是往好的方向家了去的。 至于男子,他们的情感要简单很多。对于他们而言,美女是引人遐想的,而一个有才华的美女,当他们阅读连翘的小说的时候不免浮想联翩。而现在这位有才华的美女得到了那许多男子的吹捧,这其实是增强了她对他们的魅力的。 这就好比欧洲皇室们都还存在的那段时期,普通贵族男子对王后的热情——习俗不一样,华夏的男子是不可能对皇后表达爱慕之情的。但是国外,骑士、王公这些人对王后有爱慕之情,似乎国王也乐见其成,反而觉得这是王后的魅力。只要没有『逾矩』的行为,那就一切好说。 除了这些王后本身就非常可爱之外,就在于她那一顶王后皇冠增强了她的魅力。不可以否认,皇帝陛下的妻子,这个头衔本身就会为一个女子增光添彩。 这就像是后世的一个段子,说的是离婚了的女人身价一部分由前夫决定。前夫是个锒铛入狱的人渣,还是一个事业有成的绅士,对于这个女人来说意义是完全不一样的。这样说未免有将女子放在男子附属品位置的嫌疑,但是放在生活中确实很难否认这一点。 现在,有这么多行内的大佬高度评价连翘,就算连翘还是那个连翘,本质上什么变化都没有。在外人看来她也不可同日而语了,其他人的赞美与喜爱让她浑身好像镀上了一层宝光...很多人的价值就是这样抬起来的。 若是旁的人恐怕要为这些欣喜若狂了,但是在朋友中间,连翘丝毫不见有什么反应。相反,她还愁眉苦脸来着。 「你最近都这样受欢迎了,怎么还是苦着一张脸?吃不饱饭吗?」许文华甚至觉得连翘消瘦了一些。 实际上许文华并不是错觉,连翘还真是瘦了!这一瘦,她身上最后一丝长相上的稚气也没有了。 本来就因为那一层光环而迷人了很多的姑娘,现在更迷人了。消瘦了许多之后,人也有些倦怠,看上去简直就像是枝头开放的白色花苞,颤颤巍巍的,似乎随时都要坠落——自顾自的漂亮,自顾自的娇弱。 然而这样大家自动脑补的漂亮场景之后,有的只是连翘相当接地气的苦夏。这是个没有空调的夏天,今年的夏天还热的比往年早!连翘现在是吃什么都没有胃口,自然就消瘦下来了。 外界的赞美和无数光环加身?先不说连翘整天呆在屋子里写新小说,并且和见鬼的天气抗争,什么都没有意识到。就算她意识到了。恐怕最大的想法也就是一脸冷漠...呵呵,这些东西能换一台空调给她吗? 不能... 第409页 那能换一台有wifi的太阳能智慧型手机吗?毕竟有手机玩的时候能够忘记外部环境的不适。 还是不能... 连翘勉强打起精神看向许文华:「那些东西有什么用?难道你当初为这个喜悦过?我现在只觉得天气热的很!」 其实许文华最开始的时候是因为自己受欢迎得意忘形过的,只是后来经歷的多了,也就渐渐成熟了。但是连翘那理所应当的口气让他只能硬撑着:「哦,原来是这样啊,倒是有几分当初我不矜声名的样子。」 第235章 许文华的发言被经过的一个朋友听到了...心里有无数的话想说,最终却出于对朋友的义气,至少没有当着连翘的面说。等到连翘离开了,这才一言难尽地对许文华道:「睁眼说瞎话也要靠谱一些啊!你刚才那话敢当着其他人的面说吗?」 连翘和许文华到底认识的太迟,根本不知道许文华真正中二期的样子,那时候才真是『老子天下第一』呢!相比起那个时候,现在已经能让朋友们感动地觉得他成熟了、长大了。 「不敢。」许文华的性格中有一点,那就是无论何时何地,总能维持住一种理所当然的气势。无论他做的事情过分不过分,会不会让人觉得心虚。 似乎是被许文华的厚脸皮给震惊到了,朋友一脸震惊,已经到了无话可说的地步——行行行,你牛逼!你厉害!大佬惹不起... 这一日的聚会时间比较长,大概是夏天到了,白日长,天黑的比较晚?总之,等到散场的时候不知不觉已经天黑了。外面的世界华灯初上,店铺、小摊都点起灯,特别是小摊上,点的是一种类似马灯的风灯,星星点点连成一片之后特别好看。 许文华和连翘一个招了一辆人力车——如果是马车的话,在夏天不如人力车舒服。 对于人力车夫来说,每拉一趟活儿都是马拉松一样的耐力运动,所以不存在速度忽快忽慢,因为那只会更加消耗体力。所以两辆人力车以一种比较均匀的速度并排前行,连翘和许文华在车上还能闲聊。 许文华摆弄了几下手里的摺扇,连翘见了他那把扇子,好奇道:「这是前人的扇子罢?这种东西不该做古董收起来,怎么巴巴的拿来扇风...你难道还缺一把扇子?」 许文华满不在意:「这种东西就是拿来使的...其实是别人送的,我又不爱藏这种东西。趁着夏天天热算是有个用处——对了,我还收到一盒宫扇,说是北边皇宫里的样式,原也是皇商进上用的。送礼的人脑子不好?我家又没有女眷,要那个做什么!你要不要?」 连翘捂嘴笑了起来:「什么没有女眷?人家送这个礼物恐怕是想你用来讨好女孩子的!现在送我算是怎么回事?」 许文华似乎是觉得有点烦躁:「随便了!再说了你不是女孩子?就送你了。」 连翘笑着摇摇头,既不像是肯定,又不想是否定,而是提及道:「我记得你家里有母亲还有姐姐,这怎么算没有女眷?送给她们吧!」 许文华轻轻哼了一声:「我娘从来不用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再者说了,为了一盒子宫扇还巴巴地带回老家?我怕是闲得发慌了。至于我姐姐...算了罢。」 许文华没有多说,不过连翘猜测许文华和他姐姐之间的关系可能不那么好。这是人家的家务事,她当然不会多嘴。于是只是顺着道:「既然是这样,我便与你做人情了,过两日分给周莹大家几个,这也是你照顾姑娘们了。」 「不...没什么,随你便。」本想说什么的,但话说到一半又觉得自己没什么好说的。本来就是不想要的宫扇,连翘想要怎么处理他想那么多做什么?送人就送人呗。 然而不知道为什么...好气啊! 连翘和许文华的家虽然很近,但是连翘还是先下了车,许文华刚想说什么,却看到了连翘家门口站着的两个陌生人,眉头一皱:「师傅,下车了!」 也不在意数目,随手塞了一块银子给人力车夫。然后上前将连翘拉到身后:「你们要做什么?」 这两个陌生人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男子,连翘才下车,立刻就蹿了上来。许文华心里一紧,想也没想就上前护住了连翘。 那两个男子似乎很紧张,其中一个微胖的立刻道:「不不不不,不是的,乔琏先生,我们不是坏人,我们只是、只是想来见见你!我们从杭州那边过来,联繫了几个朋友,才打听到您住在这儿......」 似乎是真的非常紧张,以至于说出来的话十分零散,拉拉杂杂一大堆才说明了情况。至于旁边那个瘦的像麻杆一样的同伴,他看起来更兴奋,已经不会说话了。看了连翘一眼,然后飞快的低头,然后又看一眼。 这件事情说起来很简单,就是连翘的名声迎来了一个新的爆发期。这么说或许很让人失望,但事实就是这个时代的读者在读作者的小说的时候,有时会关心小说作者超过小说本身。 这种情况往往出现在小说作者本人是个女子、并且容貌姣好的境况中。 人们热爱小说,寄託情感在小说中,然后对小说创作者有某种遐思,这似乎是很正常的。就如同世界各国近现代的一段时期,搞文艺创作的人背后如果是个女性,那么文艺青年们也会因此躁动的——当然,男作者和女读者之间的故事也很多。 男性崇拜者视那些女性艺术家为缪斯女神,并且将这种感情神圣化,这种事情屡见不鲜。 第410页 有的时候甚至会出现本末倒置的情况,就比如连翘最喜欢的女诗人艾米洛威尔。她的诗歌纤细美丽、多愁善感、精彩绝伦,爱上她诗歌的读者们都想像她会是一个如同她诗歌一样气质和容貌的女子,甚至有很多读者给她写求爱信,不远千里来见她。 但是见到她之后,所有的信仰崩塌了。艾米洛威尔并不美,她本身是个大胖子,行动举止也更接近一个男人。原本那些疯狂求爱的男人啊,一个个都畏而却步,最终离她而去。 他们难道一开始不是崇拜女诗人的才华吗?结果却因为诗歌才华之外的东西改变了一切。 可以这么说了,现在因为连翘的名声越来越盛,她也有了这样的困扰。 两个在她家门口等着的年轻人丝毫不知道她的困扰,一个个紧张到不能自已,说话都词不达意。对此连翘能做什么,只能好声好气地安抚了他们几句,送他们离开的时候才道:「...于我而言,我定然是不愿意你们这样的。我只想写小说,也只想你们看小说,彼此之间远一些反而比较好。」 年轻人根本不能懂连翘这个想法从何而来。毕竟他们只不过是粉丝而已,而且还是早期的粉丝。在连翘那个时代,有理智的粉丝已经明白了,偶像和粉丝之间要保持距离,因为只有那样才能正确地维持关系。而这个时代的粉丝,显然还想不到这一点。 所以连翘这么说,他们真的非常伤心,但即使是伤心也保证道:「若是这是乔琏先生的意愿,我们肯定会听的。」 自古以来狂热粉丝都是一样的,偶像的话向来至高无上。说的夸张一点,从小长到大,恐怕连爹娘的话都没有那么管用。 连翘目送两人离开,许文华才道:「你不乐意与这些人交往?」 许文华能模模煳煳明白连翘的想法,他自己也是一个作者,所以大概知道和读者关系走的太近会打扰到自己写作事业之外的生活。但是这个道理他是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明白的,而且他现在还和好些读者成为了朋友,这些读者就不能算在隔开的人里面了。 「嗯。」连翘低声应了一句,站在河岸边看着河流中倒映着的灯火,波光粼粼的。背对着许文华道:「我觉得依靠小说连结起来的关系最好不要在日常中显示出来,那对大家都不好。」 连翘来自一个追星已经成为稀松平常事情的时代,因为对追星这种事情驾轻就熟,所以也有很多道理成为大家共知的。 粉丝如果和偶像关系太近,想要超越那条线,对于两方都不是什么好事。偶像的话不免会被怀疑人品,同时也会让私生活和事业相互混杂,最终所有的事情一团糟——这其实还不算这件事对外的效应,其他的粉丝如果知道了这件事会怎么样?随着一个人越界,其他人会不会也想着越界? 对于粉丝来说,和偶像接触自然是梦幻级别的。但是一旦越过了原本的一条线,那么久再也回不去了,回不去原本的那种粉丝对偶像的心情...那么这样的关系应该怎么维持?粉丝对偶像的喜欢,其实大都来自一种通过爱对方满足自己某种需求的心情。这是一切的基础,一旦失去了这个基础,转换过来的新感情也会在初期的兴奋狂热之后变得相当无力,最终走向一团糟的未来。 有些存在本来就应该是远远看着就好,后世越过这条线之后的悲剧经常登上娱乐,甚至社会新闻的头条,连翘可是很清楚的! 连翘并不想测试自己会不会因为这种事上头条,对于和粉丝关系她有自己的想法。不管怎么说,在这件事上她是理智派的——从一开始就应该表明态度,并且明确自己要如何坚持。不然第一颗扣子都扣错了,接下来该怎么办? 连翘肯定不能说出穿越之前那个时代的事情,只能将自己的心情尽可能表达出来。许文华虽然早就知道连翘在行事作风偶尔像个小姑娘的同时,本质上是一个想的很通透的『成年人』。但是他可没有想到连翘是一个会想到这些东西的女孩子...说实话,这种事情哪怕是在作者中,能够想到的也就是那么几个人而已。 一方面这本来就是知名作者的苦恼,一般的作者根本接触不到这种事。另外,其实大部分的作者是非常享受这种事的。这种被读者宠着、捧着的感觉非常好,就像自己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无论做什么都是好的,都能够被原谅。 而且说的直白一些,男性作者不知道多喜欢女读者投怀送抱。后世偶像『睡粉』是一个很让人鄙夷的事情,常常上升到道德层面。但是此时的人只当是一个风流韵事来说,根本不觉得这里面有什么问题。而女作者呢,未尝没有在这些狂热的男读者中物色一个有钱有地位的丈夫的想法。 第236章 「你见过乔琏先生没有...」只有十七八的年轻人,额头上还有几个青春痘,兴奋地拉着自己的朋友,整个人激动的不行。 「没见过,怎么你已经见过了?」朋友本来是没什么精神的,这一会儿倒是嚯地一下站了起来:「听说乔琏先生是个美女,是不是真的?就连草堂老翁、西湖客、潇湘楼主这些人一个个都被她的风度迷倒了!」 「呵呵,那些人算什么!有说女子也爱她的风度。喏,『如意儿』周莹就是了,之前也是出了名的美人,据说与乔琏先生交往十分密切呢!」 第411页 周围的几个少年『哇』的一声,露出了嚮往之色。不要以为大家对于同性之间的爱抱有某种美好的幻想是后世亚文化大行其道时的产物,实际上在古代这种事情屡见不鲜。 区别大概在于古代女子对男子与男子之间的感情并不怎么认可,但是古代男子却对女子与女子之间的感情充满了美好的幻想。 甚至有一些文人写小说,说是有女子与女子之间感情甚笃,甚至最后嫁给了一个男子,这样便能终身在一起了——带入作者想法,大概并不觉得这两个女子实在给丈夫戴绿帽子,因为传统观念里只有老婆和别的男人在一起,那才算是戴绿帽子吧。 用一种隐藏在内心的想法来说,说不定会觉得女子与女子在一起是一种绮丽的、引人遐想的美...文人情趣那一套有的时候就是这样不可捉摸。 「我见过了乔琏先生一面,虽然非常匆忙!这一次报纸倒是没有说谎...真真是个美人!」 事情的发展比连翘预想的还要麻烦,她一直认为在古代的环境下,受限于传媒的原始,一点点新闻头条是没办法掀起什么风浪的。至于说造星运动,然后形成后世的那种『流量』,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按照她的想法,真正付诸行动来看她的人应该很少。等到大家议论过之后,不要多久就会忘记这回事,然后找到新的热点。 然而看着最近越来越多来找她的人,她觉得失算了!不只是等在她家门口,就连她出门也隐隐约约有人跟着! 这种被跟踪的感觉让连翘感觉真的非常不好!她都考虑要不要这段时间回嘉定避避风头。但是一想到这么突然回去住一段时间,肯定会被吴美娘追根究底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就去除了这个选项。 相比起来,让吴美娘为此担心显然是她更不愿意看到的。 许文华也逐渐意识到了连翘的不安...实际上他也觉得连翘现在这种情况已经超出原本他们所有人遇到的程度了。 「明日若是出门...先遣人过来告知我,我同你一起。」烦躁了半晌,许文华也只能这样道。 在这种情况下有来自朋友的支持显然让人觉得好过很多,连翘很感激的点点头:「那就太谢谢你了。」 她并没有矫情的拒绝,她现在确实很需要这个没错。 许文华陪同着出门,这一次是周莹的聚会,她知道连翘的事情之后也很感嘆:「我也遇到过差不多的事情,但没有你这一回这样声势浩大。不过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你本身名气就比我大了,又是许文华他们贊你。」 说着摇了摇头:「这叫什么事儿,本是贊你的,结果却引出了这些麻烦事。」 连翘低头不语,倒是许文华想了想道:「不然你去城郊躲两日?我在城郊有一处小庄子,地方不大,但住你一个也是绰绰有余的。等到这些日子风头过了,自然会渐渐无事。」 这么一说连翘还真是很心动,而且去到城郊乡下,远离城市,也是换换环境换换心情。现在的她因为突如其来的变故正心乱如麻,很需要这个。 「我想想,我再想想。」说是这样说,其实已经答应了。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说,或许是少女的矜持?总之没办法直接答应住到许文华的房产去,即使只是她住过去,许文华肯定不去。 现在的连翘名声渐高,流传没有多久,大江南北,哪怕是北边京城那边也知道了一句典故『江南二乔美,万事如意俏』。 这里面其实嵌了四个人,四个女作者。 『如意』指的其实就是周莹,她的笔名是『如意儿』。至于说『万事』指的是万氏,这是北边一位常年活动在京城的女作者的笔名。她今年三十岁上下,据说年轻时候嫁人之后很快守寡,姓万,所以笔名索性也就叫了『万氏』。 至于说江南二乔,这里可不是三国演义里的大乔小乔。其中一个指的是常年活动在广州的一位女作者『乔程程』,广州那边常见西洋人,据说她母亲就是一位白皮肤蓝眼睛的外国小贵族,所以她是一位很有异域风情的美人。 落在后世,这也是很时髦的混血儿了。 另一个『乔』指的就是乔琏了。 其实这说起来简单,只不过就是大家闹噱头而已,从古至今这种事还少?三国时期不是流传『江南有二乔,河北甄宓俏』?轮到现代了,女明星还有『艷绝五台山』之类的宣传呢! 周莹与连翘说起这件事,连翘无语地张了张嘴,最终苦笑道:「这算什么?我算是知道了,就是世道太好,吃饱饭的人太多,所以才有这些闲工夫做这些事情。」 说实在的,这就是棍子打不到自己身上不知道疼。要是连翘是个旁观者,说不定根本不会觉得这有什么问题,甚至会兴致勃勃地参与讨论。但是现在,她的日常生活已经受到很大影响了,所以她首先的反应就是不爽。 然而抱怨是无用的,连翘嘴炮了一下之后也只能接受事情变得越来越麻烦的事实。甚至苦中作乐的想...就当是女团出道了,还是c位呢,不亏不亏! 不亏个鬼!连翘只觉得槽多无口。更郁闷的是这还不能和太多人抱怨,除了和自己有过差不多经歷和感受的周莹,说给其他女孩子听?人家只会当你是在炫耀!至于说给男性友人听...那实在是太不好意思了,毕竟很多话面对闺蜜能说出口,面对异性就非常为难了。 第412页 许文华本来就在一旁听周莹和连翘说话,听到『江南二乔美,万事如意俏』这种响亮地嗤笑了一声:「这是谁开始传出来的,一点文才也无,俗气的要死!」 所以说那是重点吗?连翘心累,没好气地回他:「就是要简单俗气才流传地开,真的累赘繁琐又高深,那才传不开呢!」 许文华一开始没想到自己一个很普通的批评...至少对许文华来说这非常简单,竟然让连翘一顿怼。睁大了眼睛看着连翘,得到的也是她的瞪视。这时候怼回去才是许文华的性格。然而看到连翘没精打采的样子,就连瞪人也不如往常有力,话又咽了回去。 悻悻地想,老子是不欺负女人——哦,如果是这样的话,在场的周莹大概能丢掉自己的淑女面纱,一拳头捶死他许文华吧。 你以前是怎么怼我的啊?当我不是女人吗? 许文华觉得自己的脾气简直越来越好了,甚至尝试着安慰连翘:「这件事有什么好想的,等到过了这一段时间,自然就没有人追着你跑了。你当你是什么天仙,人什么都不管,能一辈子追着你?」 虽然是安慰,但是微妙地觉得并没有被安慰到。 连翘心累地伸出手推他的肩膀:「你走你走!我们女孩子说话你在这里做什么?」 许文华觉得莫名其妙,但是连翘疲惫的表情让他迟疑了一下。终于又摆出了平常经常见到的高冷样子:「哼,谁稀罕听不是?」 见许?小公举?文华走了,连翘觉得松了一口气。 周莹凑到连翘耳边道:「怎么今日许文华和你一起来的...我记得没请他吧?」 连翘解释道:「其实他是担心我,大概是看到那些人跟着我,又见我有一些害怕。所以......」 听到这个解释,周莹也不得不感嘆道:「真是不知道许文华还有这么体贴的时候,你知道的,他那性子实在是难交好。」 连翘顺着周莹的话,十分自然地道:「别看文华表面那样讨人嫌,其实他朋友还是有不少的。讨厌他的人很多,喜欢他的人也很多,他身上还是有不少的有点的。譬如刀子嘴豆腐心,譬如讲义气,又譬如外冷内热。他虽然说着女孩子麻烦,可这次看到我的事情,还是立刻热心帮忙了。」 周莹听着连翘关于许文华『伟大友谊』的发言,微张着嘴巴却说不出话来。她不知道是该说许文华在连翘这里做人成功,评价竟然这么高。还是该说许文华倒霉透顶了,竟然遇上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傻大姐』。 她会帮忙提醒连翘吗?当然不会!实际上所有明白过来的朋友都不会!只能说平常许文华做人不太成功啊,即使是朋友也想要看他笑话。周莹暗搓搓的还想起了当年许文华是如何对她开嘲讽的呢!周莹的写作才能受诟病,许文华的恶评出力不少! 呵呵,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有迟到,但是绝没有错过!当年的债总是要还的! 连翘看着脸色变得非常奇怪的周莹,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只得扯了扯她的衣袖道:「这么一说,提议去哦去乡下避一段时间也是很周全贴心了,我决定答应下来——只可惜你在乡下没有房产,不然住你的更方便一些。」 连翘之前其实心里已经答应了去到乡下居住,只不过心中的不好意思一时半会儿没办法消除而已。这也是为什么这时候还可惜周莹没有城郊房产,如果周莹有的话,住在女子家中肯定要自然很多。 周莹这个时候已经从内心戏中清醒过来了,拉着连翘的手安慰:「这没什么,反正许文华又不住在那里...不然这样吧,我陪你一起去,也住上几日,就是不知道许文华答应不答应。」 「怎么可能不答应?」连翘失口笑道。 周莹意味深长道:「为什么不能呢?许文华那人眼高于顶,何曾看得起我?他可是很欣赏你的,不然对你也不会那个样子了。」 第237章 许文华对连翘到底是个什么样子?这要是问那些同时认识两人的人,大多会得到一个一言难尽的表情。 许文华这个人的性格是非常别扭的,说他眼高于顶没有一点问题。对那些他看不太上的人,他想来不客气。特别是他这个人还眼力特别好,一眼能看到别人的弱点,抓住弱点了便能不留情面地批上一顿。 有一段时间一个新人作者也算是非常红了,所有人都看好这位的发展。这位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就想抱许文华的大腿,处处蹭许文华的热度。就连对外宣传的也说是『第二许文华』,小动作多了就惹恼了许文华,许文华的反击...不提也罢。 那位新人大概已经有心理阴影了吧,而且后来许文华对他的毒舌评价一条条应验。甚至正如许文华所说,对方身上并没有成为一流作者的潜质,真正深入进入作者这一行,很快就会泯然众人——真的就泯然众人了,甚至好久都没有再听过对方的名字。 这件事一出,相比起讨论许文华看人精准,大家似乎更愿意流传许文华『乌鸦嘴』的流言。 总之不要想像他这个人温柔什么的,他毫不留情就是真的毫不留情。没有什么不会表达、内心柔软之类的设定。 就连他对朋友的那些好,以及平常表现出来的人格魅力,也从来不是通过温柔体贴这些特质——简单点说,如果许文华没有他的才华,正常交往的话,他就是那种完全不受欢迎的类型。 第413页 事实就是这样,电视剧中的『别扭』角色看上去很有趣,但是落在生活中,失去了那一层厚厚的滤镜...绝对没有几个人想要找罪受的。 但是许文华对连翘,这是能够让所有人闭嘴的表现。该说他讨好了连翘,就像别的年轻人一样,并没有那种事。但是相比起那些浮在表面的讨好与吹捧,许文华似乎要更加好一些。 他和连翘的相处,所有人说不出来。大概来说,只有和连翘在一起的时候许文华的脾气才接近于大家可以接受的样子——依旧有些别扭,但是在正常人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只是一点小别扭而已。 或者说,许文华变成了一个普通年轻人的样子。没那么难以相处,也会照顾女孩子,但不至于拿她们当宝贝捧着...甚至就连他在才华上面的锋芒都被收敛了起来,再懒得盯着别人这些看。 周莹一句『为什么不能呢?许文华那人眼高于顶,何曾看得起我?他可是很欣赏你的,不然对你也不会那个样子了』,其实有很深的意思,一层是在说许文华面对连翘时时不同的。 另一层就是在上眼药了,『许文华的不同在于他欣赏你啊!』,这样听起来好像没什么问题,但是实际上问题非常大。如果连翘真的这样想了,可想而知以后许文华自己明白过来自己是怎么回事之后会多多少麻烦。 非常阴险?周莹嘻嘻一笑,所以说不要得罪女人嘛~ 连翘和周莹住进了许文华在城郊的一处房产,这里显然不比他以往在城郊租的那些大庄园。周围只有十来亩果林是他的产业,然后就是一座小院子——前后只有两进,到处都是农家院子的感觉。 当然,不可能真的是个农家院子。相比真正的农家院子,这里要精巧很多。看建房子的木料就知道了,谁家农家院子用那么好的木料?再有书房什么的,农家谁还弄个书房啊! 说到底,这就是一个追求农家乐,故意修筑的房子。就像是大观园里修建一个『稻香村』一样,完全是有钱人对稼穑生活的美好想像。 连翘四处走动看了看,忍不住笑道:「若是别人也就算了,叶公好龙而已。许文华他不是乡间小地主人家出身么?这种样子他应该从小看腻了吧?」 周莹正指挥自己的小丫头挂窗帘,扭头笑着道:「或者就是小时候住惯了,这才搞出这样的,算是念想念想孩提时代的生活了!」 许文华的这处房产平常有一房人家打理,这房人家有一对夫妻和两个孩子,两个孩子一男一女都是能做活的年纪。他们一家被许文华买下之后就送到了这处房产,平常住在大院倒座三间小屋子里,主要负责打理那十来亩的果林。 许文华每年只偶尔来这里小住,不过那时候也不用他们打理生活起居——许文华自己能照顾自己,同时身边的得用的小厮也会一起来。 这一次忽然住进来两个姑娘,这一家人又不会伺候人,紧张的不得了。此时其中母女两个帮着铺床叠被,说一些这院子里的事情,窘得连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连翘见那年轻姑娘格外不好意思,便笑着对她道:「这后面的果林有些什么水果,现在成熟了么?住在这儿总觉得闻到一些水果香气。」 似乎是说到了自家擅长的事情,那姑娘没有那么紧张了,绞着帕子道:「后面果林里有樱桃、桃子、桑葚、枇杷,小姐们来的好时候,除了樱桃,其他几样水果都有的吃!」 连翘十分和气地商量:「能摘一些来么?咱们平常虽然也吃水果,但哪有你们这里现摘的新鲜爽口!」 似乎是为自己找到事做松了一口气,小姑娘脆生生地应了。立刻取了挂在墙上的篮子,一熘烟跑到了房子后面的果园里。等到回来的时候额头上沁出细细密密的汗珠,同时那一篮子也装的满满的。 这些还嫌不够,放下就道:「我去拿桃子与前头胡大婶换些西瓜和甜瓜来,这些果子一起放到水井里凉一凉,小姐们吃个新鲜罢!」 说着脚下也不停,又跑出去了。 胡大婶也是这个村子里的,有一片沙地,种着村子里最好吃的西瓜——其实这个村子主业就是种水果。大概是靠近苏州的好处,靠着水果卖到苏州城里供应苏州,生活大都过的不错。 连翘看着小姑娘仿佛脚下生风的样子,笑了起来。等到稍迟一些,周莹和连翘一起吃到了最新鲜的冰镇果子。周莹唿吸一口乡间新鲜的空气,笑着道:「这次本意是为了陪你来的,没想到倒是我赚了!如今苏州城里热的不行,又有这样那样的交际。说实在的,来到乡下倒是我『偷得浮生半日闲』了。」 连翘切开一只西瓜,里头红的讨喜。也不在切成小块了,直接取了一只银匙挖着吃。这样固然有些不雅,但是这时候只有她们自己和丫头,还顾虑那许多做什么? 就连周莹,本来是个很讲究仪态的。见连翘吃的爽快方便,也忍不住试了试了——两个姑娘坐在农家院子后屋檐下,浓厚的树荫非常清凉,一人抱着半只西瓜用勺子挖着吃。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会相信这是如今苏州最当红的两个女性作者? 不过也就是惬意这么一会儿而已,一到傍晚,趁着天黑之前还没有蚊子,窗纱什么的都要重新钉一遍!要知道今年夏天许文华还没有来这里住过,客房的窗纱还是去年的,怎么也要修补一番!而且还得用最厉害的驱蚊烟薰屋子! 第414页 这驱蚊烟十分厉害,等到烟彻底散掉之前,连翘和周莹甚至不能进房。 这里是乡下,后面又是树林,可想而知蚊子的密度...为了睡个好觉,这都是必要的。 乡间生活有好处也有坏处,总的来说还是好处居多的。譬如说吃饭吧,明明是非常普通的手艺,菜色也就是一些农家饭的样子。但是连翘和周莹竟然吃的十分香甜,连翘的苦夏好像变得不存在了——连翘正经考虑过要不要再苏州周边买两亩地专门给自己种菜吃。 嗯嗯,新鲜蔬菜真好吃! 对于她老是这么异想天开一下周莹也是无话可说,提醒她道:「在苏州周边买地很难的,而且你还得僱人种...多麻烦啊,还不如直接问许文华买一些菜。」 连翘愁眉苦脸地想了想,摇头道:「不行不行,我向他买菜他会收钱?到时候肯定随手一甩就送我了。为了一点子蔬菜欠人情、麻烦他?那还是算了吧。」 「哦...」周莹有一个坏习惯,一旦吃饭的时候想事情就会咬筷子,此时她咬着筷子显然是陷入了沉思——许文华有点惨啊...都不忍心坑他了。放着不管的话,说不定根本成不了呢。 有的时候就是这样,本来明明打算制造一些障碍的。但是发现对方可能根本成不了,又犹豫着要不要推一把。 带着这样的困惑,周莹早早就回房休息去了。连翘则是不知道为什么精神的很,干脆去到了许文华的书房。她为了保护眼睛一般是不会在晚上看书或者写文的,但是偶尔一次也是有的。 这一天就是这样,睡不着觉干脆到书房消遣。她早就发现了,许文华这边的书房里很放了一些十几年流行的小说。这些精神食粮对于连翘来说都是没看过的,一下极大地吸引了她的注意。 她白天完成写文任务之余就和周莹一起读这些小说,白天有一套小说读到了一半,正好趁着这个时候继续读。 春儿见连翘去书房读书,便道:「从书房回房的路上我给留一盏灯罢!」 许文华的书房设计的很有意思,大概是为了安静?总之这间书房独立于两进院子之外,是里头正屋的一侧向后伸出了一截。这样的话书房回房间路上就有一段路,点着灯免得路上黑灯瞎火路也看不清。 连翘笑着摆摆手:「我到时候打着灯笼过来就是,你留一盏灯在路上,没人看着要是不小心倒了下起火了怎么办?」 道理是这个道理,春儿也没有多说,只是为连翘准备了一个小巧些的灯笼在书房,方便她回房的时候使用。 晚上读书是很杀时间的,连翘读书入了迷,不知不觉就读到了深夜。如果不是换到第二次蜡烛,恐怕无知无觉能到天亮。 拿出怀表来对着烛光看,竟然已经凌晨了!来到古代之后几乎没有这么迟睡过。连翘赶紧将小说收起来,又给灯笼里的蜡烛点上,最后吹熄了书房的蜡烛,确认一切都没有问题了,这才离开书房。 连翘打着灯笼从夹道绕道前院,忽然觉得围墙根子底下有个黑乎乎的影子。 「谁,谁在那里!!」 第238章 夏日后半夜,正是熟睡的时候。城东张大夫家的大门被拍的啪啪作响,张大夫是保和堂的坐堂大夫,平时最精通跌打损伤——按理来说跌打损伤不是什么急病,所以不会有隔壁接生婆那样常有晚间打扰的情况。但世事不能一概而论,今日就正好遇上了这个意外。 「张大夫,张大夫!!!」急促的敲门声,即使睡得再熟也该醒了,张家很快亮起了灯火。 虽然半夜睡得最熟的时候被人叫醒非常痛苦,但是做大夫的哪能嫌弃病人什么时候有事?所以张大夫没有说什么,洗了个冷水脸,立刻提着药箱上了马车...还好本朝没有宵禁,后半夜街上也没什么人了,尽可以催促马车。 等到了地方,皱着眉头道:「到底是谁出了事?你家小厮请的这样急,我还以为是你出了什么事儿了!」 许文华身上胡乱套了一件袍子,头髮凌乱,但此时顾不上这些了,拉着张大夫的手:「人在这边...」 张大夫往内室走才看到一个女子躺在一张贵妃榻上,旁边是另一个女子,还有一个丫鬟。躺着的年轻女子左手臂上的衣服破开了一个口子,灯火下周围都是暗红色,衣服上其他的地方也星星点点沾上了血迹。 而再凑近一些,可以看到这个姑娘生的很漂亮,只是嘴角破了,脸上有一块青紫的厉害,所以看上去有些可怖。 许文华紧张道:「...原来是在乡下避暑来着,受了这样的伤,那边也没有药品,只用棉布裹着勉强止血。送到了城里,这才上了止血粉...」 许文华很少有这么啰嗦的时候,前前后后生怕错过了什么,将自己知道的都说了出来。有的时候说到一半还会莫名地重复前面的话——张大夫和病人以及病人家属打交道多了,所以知道,许文华恐怕是担心的厉害了,以至于方寸大乱。 许文华家买药都是去保和堂,所以和保和堂的大夫大多是认识的。张大夫多少有些了解他,这时候再看人家姑娘,心中明白过来。只不过当下紧急,什么都没有说,开了药箱诊治起病人来。 虽说是用棉布裹着止血,但是止血效果并不是太好,一路马车送到城里,棉布换了两次,每次都是被血液染透了!好不容易到了城里,这才有止血粉不要钱一样撒——不愧是上品止血粉,本来血流不止的立刻就止住了。 第415页 不管怎么说,止住血就是胜利,所有人松了一口气。就连在疼痛中保持清醒的连翘也松了一口气...要知道古代是没有有效的输血方式的,要是失血过多,神仙都就不回来。 张大夫是专门做跌打损伤的,连翘的情况说不严重又有些严重,说严重又不到那个份上,确定血止住了。再看女孩子有些苍白的脸色,点点头:「这样便好了,我给开个补血的方子,养些日子就好了。」 流血这种情况,一旦血止住了事情就会变得简单...当然,相应的,血要是止不住,那就是大事。 许文华拿了药方又让小厮去半夜敲药房的门,然后拉住房里出来的周莹:「到底怎么回事?」 说实在的,到现在为止他还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半夜帮他管着果林的林叔驾着马车心急火燎地过来,直到连翘被抱下来...胳膊上血红的一大片。 当时周莹推了他一把:「愣着做什么,赶快去请大夫!你这里又没有止血药?」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整个人都好像不归自己管了,只会愣愣地站在一边。周莹推他的力道并不重,一个女子的力气能大到那里去?但是他踉跄了一下,腿一软,险些跌倒在地。 刚才等张大夫来的时候周莹给他说了一下连翘的情况,但是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还来不及说。或者说刚才一会儿功夫,周莹还是懵的,至于许文华...他连懵的都不如。 这会儿只觉得口干舌燥,嘴唇都起皮了,脑子有一种熬夜后被人打了一棍子的痛。 周莹这时候也稍微冷静了一些,大概说明了一下情况。 其实她也没有见到事情的全过程,她是被院子里的响动惊醒的。等到她匆匆批了外衫出来,住在倒座的林叔已经将一个中年男子制服在地。而旁边的连翘扑到在地上,一只手捂着手臂。 后来给连翘止血的时候才知道她半夜从书房出来,看到墙根下面有个人影,大概对方也看到她提着的灯笼了。连翘很机灵,立刻熄灭了灯笼,同时发出巨大的响动。 灯笼一熄灭,夜色中连翘就不是显眼的目标了。弄出响动来,如果只有一个人的话,说不定对方怕引来人,自己就跑掉了。当然,连翘也没有纯粹指望对方改变想法,她迅速的跑掉,朝远离人影的方向。 只是院子实在是太小了,不够周旋,男人和女人天生的力气、速度差距又太大...连翘还是个不怎么运动的阿宅,被对方截住就是很正常的事情了。 连翘会一点防狼术,就是踢裆、插眼睛那一套,可别说,攻其不备还是有些效果的。只不过连翘不熟练,力气也不大,再加上反应不快,没有将对方完全制服,并且对方还带着匕首! 连翘的手臂就是那时候被划伤的,同时还被踢了一脚,脸上也被扇了个耳光。 不过连翘属于情况越危急就越冷静的那种类型,很快反应过来。趁着对方抓住自己的领子的时候,仰头,然后狠狠地砸向对方的鼻樑。对方吃痛不过送了手,连翘转身就跑。 这个时候住在倒座的林叔和林婶都跑了出来,林叔一把抄起放在柴房门楼的柴刀,林婶则是拿起了平常用来顶门的钉耙。 虽然对方有匕首,但匕首短啊。林婶发挥了泼妇打架的架势,胡乱挥动钉耙,对方立刻被制服。然后就是林叔出马,一下砍伤对方的手臂,趁着匕首脱手,整个人压了上去。 「林叔说了,歹人管他死活——没砍到要紧的地方,血流的不多,估计也死不了。如今拿麻绳绑了仍在城郊院子的柴房里,有林嫂和周边帮忙的乡亲看着。乡里找不到个大夫,先紧急送乔琏先生回城里!」 弄清楚了事情原委,许文华心里一阵后怕。周莹说的是连翘和歹人周旋了好一会儿,但是具体如何周旋的,那就不知道了。只不过那样一个小姑娘,和拿着匕首的壮年男子,想想都觉得可怖。 现在是运气好才是这样,中间稍有差池,匕首捅到了哪里,那谁知道?弄不好,可能会没命的! 朝屋子里面看了一眼,连翘已经昏睡过去了,脸色十分苍白,旁边是照顾她的丫鬟春儿。 许文华一屁股坐在地上,整个人完全被强烈的后怕击倒。伸出手来,手心全是冷汗,手指头也在微微颤抖。 连翘,以才华震惊两京十三省,和他什么都聊得来的小姑娘,会因为一个随随便便冒出来的、不相干的歹人死掉?死在这种事情里?想想都觉得可怕,想想也觉得荒谬。原来人的性命是这样随便的东西,随便一点点意外就可能失去性命。 如果是别的人,那是不能让许文华有这种感触的。毕竟只有在后怕之下,才能催促着思考这种问题。 他没有一刻比现在更清楚了——他无法接受连翘死掉,哪怕只是想一想都觉得是噩梦了。 「喂,许先生,你没事罢?」周莹虽然平常对许文华不太感冒,但是还是被他这个反应给吓到了。 许文华愣了愣,抬起头来,然后扶着墙壁慢慢站起来:「没事,没什么事...周莹大家可以去客房,应该已经准备好了。」 说着抹了抹脸,咬了一下舌尖,约摸尝到了一点血腥味。这才恢復了一丝清明:「我去看看药买回来了没有。」 周莹有一瞬间觉得许文华非常可怕...但想要说什么也没有说出来,最终临走之前道:「你可别太担忧了,大夫都说了,是没事的。」 第416页 张大夫确实说了没事,只要这几天小心照顾,很快人就能活蹦乱跳——就连刀口,考虑到连翘年轻、恢復力好,用上一些好药,估计疤痕都不会太明显。 但是许文华根本没有想到以后没事,他想到的是之前...要是有一点点的不好,说不定连翘就会死。 『就会死』这个概念一旦扎根,就拔都拔不出来了。许文华现在就算站起来了,浑身也还是软的,只能像个鬼魂一样飘着走。 等到第二天天明,周莹看到许文华吓了一大跳。她因为昨晚的事情没有休息好,今天整个人气色已经够差的了,但是看到许文华才明白什么叫做气色差。许文华的面色憔悴狼狈,说不定比屋子里躺着的连翘还要愁人。 许文华不知道周莹想着这些,只一个劲地喝浓茶,对着周莹点了下头算是打招唿。然后又和旁边一个似乎是捕快模样的人交谈起来——看到这个周莹才想起,昨日还捉住了一个歹人呢! 今日天明,看着歹人的林婶和乡亲就扭送歹人去了衙门。这种入室的强盗,还差点杀了人,那肯定是要重重处罚的。只不过衙门办事有流程,肯定要到苦主这里走一趟。 这里的苦主有两个,一个是许文华,另一个是连翘。许文华是屋主,而连翘是因为这件事受伤的那一个。 因为两人都是有些名望的,捕快也显得比平常好说话很多。就连许文华说连翘失血过多需要休息,不好回忆昨晚的事情也没有追究。毕竟昨晚的事情认证、物证俱在,从连翘这里再了解不了解情况的,并没有什么影响。 这种开后门的行为哪怕是在法治严格的多的后世都不能避免,何况是现在。 那捕快也很健谈,收了许文华一些好处,话匣子也打开了。低声道:「那人恐怕就是个疯子!许先生也不必自责,他这一回犯事本就不是冲着您那处房产的东西去的,为的就是乔琏先生!」 第239章 许文华确实有些自责,他甚至会想,要是没有自己提出藉助房子给连翘,是不是就不回有这种事?虽然这很没有道理...但是他这种情况脑子都不甚清醒了,还谈什么道理? 但是这时候听捕快话里有话,这才明白事情还有自己不知道的内情。 「这件事说来也是倒霉...也不知道那歹人是哪里知道的,就是上回乔琏先生去和谢先生解决的事儿,和票券有关的。按说乔琏先生可是做了大好事了,当时我家也有亲朋投了钱进去,事后虽然没能追回全部,但好歹有七八成呢!」 捕快被打开了话匣子,说话絮絮叨叨的,其实事情很简单。 当初连翘发现了一个类似『庞氏骗局』的事件,立刻就『报警』了。苏州衙门及时解决,至少没让事情闹大。这当然是好事,而且是大大的好事。只不过政府部门需要政绩,这种事情的功劳当然就归衙门了,至于连翘的名字,并没有透露出去。 不过这其实也是对连翘的保护,因为谁也不知道这件事又没有漏网之鱼什么的。要是有的人想要打击报復,对衙门他们肯定是不敢动手的,但对连翘这么个独居小姑娘,他们很有可能会做出非常危险的事情来。 连翘对此没有什么意见,所以事情也就算是过去了。 只不过当初的事情到底还是在衙门内小范围地流传了出来,也不知道怎么传的,竟然让歹人知道了。 更可笑更荒谬的是,这人还不是什么上次打击之后的漏网之鱼,甚至很难说和那件事有关系。 「他也是沉迷票券的,只不过票券里头常有骗子...他就是遇上了一个骗人的经纪,捲款就跑了,现在家都已经散了。」 许文华脸色难看:「这又和他伤人有什么关系?」 捕快一拍大腿:「可不就是!所以才说是个疯子呢!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怪乔琏先生之前没发现骗他的那个骗子!怎么之后能识破,之前就不能?」 这真是让人无话可说的事情,正常人只会觉得荒谬到了极点,偏偏他们自己还振振有词。 许文华见过人心险恶,也见过愚蠢,但没见过有人能够又蠢又坏到这个地步——连翘差点因为这种让人想骂『去特么的』的理由遇到生命危险,呵呵。 「这点银子请衙门里的各位喝茶。」许文华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脸色有多难看,顿了顿道:「我也不求能让这歹人如何,只是一码归一码,该有怎样的惩处就得有怎样的惩处。」 许文华出手大方,要求的事情又是这样简单,顺手施为都算不上,捕快自然满口答应下来。 这时候许文华的脑子已经恢復了运转,他首先想到的就是这人能收穫这种衙门里流传的消息,说不定就有一些公门的关系。要是因为这层关系,最终什么惩处都没有就安然放了出来...许文华是不甘心的。 捕快一走,许文华忽然勐地一挥手,将桌上的茶具全都扫了下去,一时之间全都是瓷器破碎的声音。 旁边的周莹吓了一大跳,皱眉道:「你没事儿吧?」 许文华摇了摇头:「没事。」 很显然是不想多说的样子,这时候正好有小厮从楼下端药上来,许文华接过药:「我去送,你再顶着,让炖一些补血的食物。」 周莹眉头依旧皱着,刚才她是真的被吓到了...她还以为许文华要杀人呢! 失血过多之后总会嗜睡一些,不过到了这个时候连翘也醒来了,正在和旁边的春儿说话。主要是为了稳住春儿,让她别想着给吴美娘报信——一想到吴美娘知道这件事的反应,她就头皮发麻。 第417页 就好像一个在学校里被记大过处分的学生,需要通知家长。只要不是头铁的学生,恐怕都会两股战战吧。 「...这件事别和我娘说,我现在都没事了,和她一说,首先她着急,而且还是白着急,对这件事一点帮助也无。另外你也知道我多喜欢在苏州这边做事了,要是那时候娘让我回家呆着,我都要难过死了。」 连翘小小声还带着气音,再加上小可怜的样子,大姐姐一样看着她长大的春儿确实心软了。至少答应下来在她全好之前不会让吴美娘知道这件事,以至于白白担心,至于之后的事情...只能慢慢磨了。 许文华这时候端着药进来,冷着脸:「呵!这时候倒是精神了?说什么没有事,这就是你没有事的样子?」 连翘眨了眨眼睛,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昨日可麻烦你了!」 连翘非常客气,许文华更加心烦。想要不去抬眼看她,然而根本做不到,调羹舀了药给她喝——动作利落,就是旁边的春儿也比不上。 连翘就着他的手喝了一口,表情是一言难尽。伸出没事的右手:「把药给我罢,这样喝才是折磨。」 许文华何曾做过照顾人的活计?这时候连翘的样子颇有让人有一种好心当成驴肝肺的挫败,然而他也只能心中愤愤地将药丸递给连翘。 连翘深吸一口气,然后一鼓作气一整碗药『咕咚咕咚』,空碗了。 喝完药之后连翘整张脸都是皱巴巴的,不堪回首一样挥挥手:「春儿,又没有糖,不然水果也成!」 好在这间客房里本就放了果盘,有一盘子桃儿和一盘子蜜枣。连翘就着春儿的手吃蜜饯,大口大口地吃,好容易才将重要的怪味道压下去。 「你都是这样逞强的?」许文华忽然冷不丁道。 「?」连翘忽然觉得自己越来越不懂这位朋友了,仔细回想一下,只能试探道:「你是说喝药的事情?」 见许文华不否认,连翘忍不住笑了起来:「什么呀!这就叫逞强?我这分明是长痛不如短痛。不然如你那样喂,那真是钝刀子割肉,疼到家了!」 其实许文华指的并不是刚才喝药的事情,只是连翘喝药的事情让他想起了昨晚她和歹人周旋的事情。一般的女子遇到这种事情该惊慌失措成什么样子?但是她却保持了自己的镇定,然后与之周旋——虽然她正是因为这份逞强得救的,但是想起来总是让许文华觉得莫名的在意。 喝药的事情也是一样的,谁都知道一口气喝下去受的苦会比较少。可是那些小孩子、小姑娘们,喝药之前不是都会讨价还价?犹豫、推拉、要这要那,等到心满意足了,这才磨磨蹭蹭喝药。 许文华不会将连翘和那些坚强的人对比,他偏要将她和那些弱小的人对比。 这个时候他终于有些明悟了,不管这个女孩子聪明到什么程度,又何等的才华横溢、独立坚强,对于一个倾慕她的男子来说,她都是应该被保护的。 他忽然想起小说中曾经说过的,爱上一个女子,自然就会想『将她妥帖收藏,免她惊恐忧惧,许她一生平安喜乐』。是了,就是这样了...然而这样的道理,为什么他非得此时才能明白? 或许是因为一开始将对方当成是了可以遥遥相和的知己?那种伯牙子期一样可以心灵沟通的知己。在原本的许文华严重,这种知己的关系是纯粹,是脱离了低级趣味的,相比起其他一切关系都要优先。 但是到了此时此刻,许文华看清楚自己的内心,才能非常明确地明白一个事实。正如连翘曾经不假思索地评价:他许文华就是一个个普普通通的寻常人而已!普通人喜欢的东西他都喜欢。 而那种脱离了一般情感的知己之情...果然还是输给了凡俗男女之间的倾慕爱恋,说到底,他是个俗人,渴望着俗人的一切! 许文华拿出自己荷包丢给连翘:「要是压味道,这里面有茶香饼子。」 茶香饼子这种东西大概类似古人的口香糖,用茶叶和一些其他的配料组成,还可以做出不同的香味。许文华平常用的是薄荷,连翘自己爱用茉莉——只不过她现在身上什么都没有带。 许文华的茶香饼子她又不是没吃过,熟门熟路地到处指甲盖大小的茶香饼子,慢慢咀嚼。一边咀嚼,一边回忆一些事情。抬着头正视许文华:「昨日的事情到底怎么回事?我仿佛听见有公门的人来了。」 河房小楼的坏处就在这里了,因为主要的建筑材料是木头,特别是楼层之间的地板...这种情况下隔音就特别差了。基本上楼上翻个身,楼下就是老大的动静。连翘当时人醒了,就算听不清,也是知道了些什么。 许文华没打算瞒连翘,也瞒不住——连翘并不是什么都不懂的那种女子,她想要知道总能知道的。 顿了顿,这才缓缓道说出了实情。 他以为连翘会大受打击,不管怎么说这件事也太荒谬了,明明做了好事——而且这件事更像是无妄之灾。 但是连翘比他想的要反应平淡,非常平静,至少看起来非常平静。 这并不是连翘在假装,而是在最初的后怕、惊魂之后,她的恐惧感已经散去了不少。就算剩下一些恐惧感,那也仅仅是恐惧感而已。对于这件事合理不合理,荒谬不荒谬,说实在的,她并没有许文华那么多想法,即使这件事是她的事。 第418页 这大概也是时代不同的原因了,古代人到底还是要质朴一些。而且古代的新闻传播不广泛,奇葩事本来就少,传播出去的就更少了。 但如果换成是现代社会,这种类似的事情不说亲身经歷过,就是新闻上也应该看过不少了。特别是那些报復社会的,他们选择报復社会的方式就是到公共场合害人——炸.弹、枪.击什么的。 路人多无辜? 许文华皱了皱眉:「你可别到了这时候还逞强,那个混蛋——」 「我可没有逞强。」连翘打断了许文华:「我是真的对这种事看的很淡,我现在还在害怕之前的事情,也痛恨那人。但是对之前所做事情一丁点的后悔也没有,即使如果当初我没有告知谢师爷那件事或许就没有今天的无妄之灾了。」 连翘此时完完全全就是一个最理智的现代女孩...她们受过教育,知道社会上种种怪现象,基本明白这背后的道理。同时也大体拥有一个正确的三观,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会有一个正确的态度。 连翘很清楚,自己之前做的事情没错。 甚至能给许文华解释:「这就好比一个人发了急病,大夫将他救活了,他的家人都很感激他。但是因为这场病,这个人身体虚弱了下来,成了一个拖累家人的药罐子。再到后来,家人恨死了之前救他的大夫,也会想之前要是根本没救过来就好了。」 「那个大夫难道就因为这种事,以后就不救人了?」 连翘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如同霜雪一样冰冷寂静,窗外的阳光洒下来,但是照不到她这个角落——她坚如磐石,同时她的美丽也没有如这一刻一样坚如磐石过。 第240章 许文华几乎是慌慌张张离开了连翘休息的房间,一向伶牙俐齿的他近乎于结结巴巴一样道:「你、你先歇息、歇息罢!」 连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并没有发现许文华的古怪。或者说许文华就是这样的,经常有一些让她觉得古怪的时候。 其实连翘也没有在许文华家休息多久,她呆在这里的一点时候,春儿回家了一趟,主要是让晚秋替自己照顾连翘,而她则是坐马车回了一趟城郊,将之前带去的行李搬了回来。 等到傍晚的时候,连翘就回家了。 反正她家离得近,她伤的又只是手臂而已,移动起来并不麻烦。最关键的是这大夏天的,浑身都是汗,前一天晚上她还和歹徒搏斗,身上甚至有些脏兮兮的。只是用毛巾擦拭过,实在是不够啊! 不管怎么说,回自己家还是要方便很多的。 临走之前她特意叮嘱许文华和周莹两个知情人:「千万别把我这件事外传了。」 许文华站在门口远远的不说话,看不清楚脸色,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倒是周莹露出了一个理解的表情,点点头道:「放心罢,我们心里有数。」 周莹很知道的,他们这些知名度很高的人一旦有点什么事,立刻就会传扬出去。而流言这种东西,三人成虎,谁知道最后会传成什么样子?而且连翘还是当红炸子鸡,这就更加难以预料了。 连翘回到家之后着实不方便了几日,但是有着春儿和晚秋贴身伺候,其实也不怎么辛苦。最多就是春儿担心留疤,买来了市面上最贵最好的一种祛疤药膏,等到伤口渐渐长起来就不要钱一样抹。 对于女孩子来说疤痕是很难接受的,但是对于一个不是那么在意这种事的女孩子,一道在手臂,并不算大的疤痕,其实也没有那么让人担忧。不过面对春儿连翘是不会这样说的,她还在软磨硬泡对方不要和家里说,自然是全心全意顺着对方了。 连翘受伤的消息并没有传出去,为了防止有人来串门,或者有人请他去玩,最终暴露了,连翘拿出了万能藉口,闭关写作。这之后各路牛鬼蛇神自然就避退了。 怎么说呢,写小说是一个很需要自觉性和毅力的职业,没钱的时候还能拿名誉和金钱逼迫自己勤奋。然而功成名就之后,这些东西的诱惑力就会降低,或者说不那么勤奋也不耽误他们获得金钱和名誉。 名作者勤奋的话,那属于感天动地。如果不勤奋...似乎也没什么办法,总不能真的把他抓起来关小黑屋,逼他写吧?普通人能够做的也只是跳入对方的坑中,等待对方填土而已。 但是在这一群懒汉颇多的名作者中,如果出现一个非常勤奋的傢伙,那也绝对不会有人觉得哪里不对,甚至觉得对方是可笑的。相反,正是因为他们自己知道做到这一点非常难,需要的是很强的自觉和无与伦比的毅力,所以他们会非常尊敬和佩服。 连翘搬出闭关写作的名头,大家立刻知情识趣地不再邀请和上门,让连翘能够真正安安静静地宅在家里。 连翘伤的是左手,基本上不影响她工作。但是她对自己成为『感动行业人物』并不感兴趣,带伤写作什么的,更是丝毫兴趣也没有——有存稿就是任性。 不过她也不会真的什么事也不做,那实在是太无聊了。一般来说,她都是看看新出的小说,偶尔做一些关于那部黑道小说的资料整理、细纲补充。总之就是想到什么新鲜点子就会立刻补充进去,使整个小说越来越丰满。 等到她能够真的下笔接着写这部小说的时候,《神仙书》总算是完结了。 完结那一日许文华和宋文静一起来到她家,正好连翘正在动笔赶稿。许文华见了立刻就是一声冷笑:「就该将你如今的事传扬出去!你说说看,如今满苏州还有比你更勤快的么?手伤还没有好全这就拿笔了?」 第419页 连翘知道许文华的话不能听表面意思,这种话只要明白他不是挑刺,而是关心人就可以了。所以丢开笔笑道:「多谢咱们许先生关心了!不过不用担心,我伤的本就是左手,且不怎么用得上呢!再者说了,伤口早就长好了,就连疤痕都越来越小了呢!」 似乎是不知道该怎么说,也不可能为自己的话改口,许文华最终只能冷哼一声,然后就闭嘴站到一边去了。 宋文静是连翘的编辑,连翘的事情他当然也知道了,同时他也替连翘保守这个秘密。此时先是问了连翘几句身上的伤,然后就转到了新小说上:「新小说开头的一部分今日能给么?」 连翘让春儿帮自己从柜子里找出一叠文稿,交给宋文静:「早就好了!」 宋文静点点头:「还是连小姐做事最让人放心。」 旁边许文华阴阳怪气地开口:「呵呵,伤了手臂,如今还在养病呢!她这叫做让人放心?」 宋文静不理他,而是接着道:「《神仙书》已经登载到最后几回了,接下来肯定要为新的小说造势。不只是《新竹》,咱们报馆的所有报纸都会一起发力,等到声势足了,千唿万唤始出来,这才好呢!」 一般的小说是没办法得到整个报馆的支持的,不过如果是旗下某份报纸的当家小说,这个待遇并不算过分,何况还是《新竹报》这种顶樑柱日报!要知道日报一向是报馆的现金奶牛。名义上比不上月报的王者地位,但是在相关待遇上别人有的什么,他们都有! 「《神仙书》就要结束了...又是一个故事没有了呢...对了,这些拿着。」连翘从抽屉里拿出一叠文稿给宋文静。 这一叠文稿其实是之前抽空给《神仙书》写的番外篇,此时应该称为『外篇』、『外传』什么的。大约有十五回的分量,能够出一册比较厚的单行本。其中主要解释了上古时候修仙者的诞生、千年前修仙者世界的大变化、书中几个主要人物的少年经歷、以及一个百年后的故事。 之前写好了,但是因为中间发生了一些事情,导致她自己都忘了这件事。还是今日宋文静提醒她《神仙书》即将完结,这才想起来。 宋文静哭笑不得道:「连小姐真是难得有这样不周全的时候呢!」 话是这样说,宋文静却并没有太过在意。首先,连翘本身是最顶级的那种作者,只要接档她小说版面的不是另一个同级别大神,那么推后对方小说的连载时间,或者放在别的稍次版面,这又有什么问题呢?在这个行业,实力就是一切!他们非常适应这种阶级分明的生活。 况且《神仙书》如今正当红,能够延长连载时间,这对于报纸来说本就是求之不得的事情。正如后世当红的网络小说活了之后,作者想要两三百万字完结,编辑还要劝呢!怎么也会挺到四五百万字——至少在连翘混的男频,这个篇幅字数是越来越夸张了。 早期小说的极限也就是两三百万字,就这样,初接触网络小说的读者还要咋舌...网络小说还真是长啊!但是发展到连翘穿越的时候,两三百万只不过是一本男频网络小说的基本操作而已! 最后,也是彻底解除这一担心的理由。连翘《神仙书》之后的《新竹》头版其实还是连翘的,属于她的新小说。对于《新竹》来说,连协调也不用了,简直轻松愉快好么! 连翘伸了个懒腰,一点也不在意形象,指着稿纸道:「《神仙书》总算要完结了。」 「说的真无情啊...一般人都会捨不得吧?」许文华见连翘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要挑刺。 连翘却不是很在意,应该说许文华只要没有疯掉,说一些真的踩雷的话,连翘对此都接受良好。毕竟许文华这个人平常就很少能够真正『和蔼可亲』,不喜欢他的人固然因此有很多话说,可对于他的朋友来说,一旦接受他这个特点,当他不好好说话的时候首先也会想到『他不就是这样的人么』。 一般来说也就没什么了。 「怎么说呢,我很重视我的每一部小说,底稿也好,印刷本也好,都会珍藏。看到它们的时候我也会想『啊,这就是我曾经的光辉岁月呢』。但是写完每一部小说的时候我其实是如释重负的...于我来说,做细纲和写开头的时候是最快乐的,因为这个时候我有数不尽的想法往外冒。这些点子催促着我动笔,而不是登载的压力逼迫我。」连翘非常实在的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连翘自己说的是真心话,她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但在她面前直面冲击的许文华就不一样了——真可怕,她不知道当她说出这样的话的时候,那种才华几乎要溢出来的自信有多好看!特别是对于一个拥有同样事业的人来说,这是一种非常耀眼的存在,是激励也是真正的对手。 谁都知道,战场上每一个人都要将注意力投入到对手身上。这是必然的事情,不然很可能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连翘并不是许文华的对手,许文华也不可能将她当作对手。但是注意力集中到他这个地步,根本不能挪开分毫...其实也和『对手』没有什么分别了。 第241章 《神仙书》完结了秉承着乔琏小说从来不让人揪心的传统,连载期间除了报纸的休刊,《神仙书》从来没有错过连载过...说实在的,这挺让读者们感动的。这年头稳定更新的大神还是挺多的,但是稳定日更的大神?那真是一个都没有了。 第420页 日更真是看的非常爽了,有的时候月刊连载就是这样,说不定等到下个月的时候就不记得之前的剧情了,得将之前的内容重新读一遍。而日更则不同,一鼓作气追下来只觉得畅快淋漓,好像什么都不知道就追完了。 其实后世的网文也差不多是这样的,节奏快、每天更新,好像不知不觉就追完了。可要是遇到一个周更,甚至月更的作者,除非真的是棒到逆天,不然的话很容易追着追着就没感觉了。 不过说实话,虽然是一百二十回的大长篇,但读者还有很多没看够的地方——《神仙书》的世界是个大世界,读者们跟着主人公的视角看了那个世界,看的东西不少,可依旧不可能总揽全局。 就好像整个世界只看了小小的一个部分,心里总是觉得遗憾的。就算此时第二册 官方公式书《神仙书<地之卷>》也发售了也一样,公式书这种东西提供的感觉还是太干巴巴了。 所以意料之外的『番外』就引起了大家的兴趣...当然了,此时没有番外的概念,就连『外篇』都没有。类似的东西只有外传、前传、后传,但是这种东西往往不是作者自己写,而是写同人的作者为了蹭热度写出来的一本可以独立存在的书。 类似这种短篇故事一样的官方『外篇』并没有出现过,不过读者们并没有对此哪里不适应,毕竟这是一个很好接受的东西。甚至他们都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创新,倒是当作者的同行们眼前一亮,觉得学到了一手,以后要是有什么小说中没有交代清楚的细节,就可以通过这种『外篇』补全了。 小说的外篇也并没有让人失望,头一篇说的是千万年前上古时期,这片大地上还没有建立起国家的部落时代。这里面出场的人物全都是神话中的人物...这样当然让读者非常有熟悉感,也更容易引起读者的好奇。 那些在神话故事中耳熟能详的人物,『真实歷史』中到底是怎么回事——虽然这个真实歷史全然是连翘编造的故事,但是在《神仙书》的世界中,确实是这样了。 于是在连翘的描述中上古大神纷纷出场,当时的修仙者还不明白他们本身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只知道自己天生具有异于自己同部落伙伴的能力。而且钻研能力往往还有强化能力、扩展能力用途的可能性。 在那个蒙昧的时代,他们被自己的部族奉为神明。 很多神话传说中让人不敢相信的所作所为都有了解释——上古大神的战争中往往有很多这个时代看来很不可思议的东西,此时的人觉得不可解。但转念一想,这本来就是神话嘛~ 但是《神仙书》中解释的很清楚,神话这种东西永远不会凭空而来,它们往往是有一些现实依据的!最开始的神话是每个部落族长进行传承的时候,上一任族长教育下一代族长,让他熟背的本部族先祖事迹! 这其实是现代提出的一个歷史观,在古代显然是没有这种认识的。这种说法新鲜,而且很有说服力。即使不是专门的史官,仔细想想更近的一些神话传说也会觉得不是不能理解。 毕竟大多数的神话传说主人公都是可以在人间找到原型的。 另外还有一些别的事情《神仙书》也给出了解释,譬如上古传说中往往许多发明安在一个人头上。这在现代人看来应该是穿凿附会,或许是手下发明的,但是顺理成章地安排到了头领身上。 古代人的话对此只能说是态度存疑,一方面他们也觉得太夸张了,另一方面古代人比现代人更相信『英雄史观』,认为歷史是极少数英雄人物推动的。从这个观点来看的话,相信那些大神一个人完成了许多壮举,似乎也不是不可能的。 而这些上古大神如果具有修仙者超脱出普通人的力量,一切就都解释的通了。一方面不违反英雄史观,另一方面逻辑上也更说得通...虽然存在修仙者这件事本身逻辑上就不太通了。 『外篇』中的上古篇对于读者而言最多是新奇,因为连翘将《神仙书》的世界观设定和这个世界的上古神话结合起来,算是上古神话的一个新解了。 而到了『千年篇』,也就是千年之前,再到修仙者世界大变革这一段时间发生的故事,出现了很多只在《神仙书》众人议论中出场的角色,这些人大概是名留青史了?另外《天之卷》和《地之卷》这两本公式书中也有他们的出场。 这个篇章的重点在于风云岁月、壮怀激烈、波涛云起,连翘完全是仿照类似《建党大业》、《建国大业》这类电影的节奏和叙事风格——实际上也确实没有差别,这些生活在时代转折点的修仙者,他们面对的是他们世界千万年以来未有的大变革。 在这一场变革中他们有的人站在了不同的立场,是敌人。有的人放下曾经的偏见精诚合作,是战友。在世界的变化、斗争形势的转变中,最终所有的修仙者走到了一起,决心建立属于他们的新世界。 这个新世界不是说建立就能建立,他们需要聚拢修仙者世界残存的所有人,为日后的续存不放过每一分力量,团结起任何可以团结的修仙者。即使这些人中有的是世仇,但是放在整个群体的存亡中,这一切就变得无足轻重了。 困难是两方面的,一方面在于内部,协调多如牛毛的力量,这个活并不轻松。大家都是有本事的人,有本事的人更难服从,而彼此不服的话事情怎么都开展不下去。在这个过程中英雄人物们脱颖而出,凭藉实力与人格魅力,以及承担精神,成为这一批修仙者们的主心骨。 第421页 另一个困难在外部...单个的修仙者是可以碾压普通人的存在,但是对比人口就知道了,真的爆发对抗,最终毁灭的只会是修仙者的火种。实际上之前的『捕杀术士』运动已经让修仙者世界损失惨重了,也正是因为这件事,修仙者世界才加速了融合。 所以在整个过程中还要隐藏住自身,确保变革世界的进程不会被打断——这其实和华夏近代的『革.命』没有什么两样了。连翘用陪伴爹妈看了无数战争片、谍战片所得到的经验,将这一场暗处进行,无人可知的『战争』描述的刀光剑影、紧迫逼人。 「之前在《权柄》中就看出来了,乔琏先生写这样的紧张氛围实在是手到擒来,密不透风之感扑面而来。如今用在《神仙书》的一个外篇,壮怀激烈、紧张刺激,另外就是昂扬向上了。」金凤感慨地对周莹道。 周莹常组织年轻作者中优秀的人开读书会,一般朗读的都是最近最火热的小说,偶尔也会有一些好看但不火的小众小说。 最近《神仙书》已经完结,正是讨论最高的时候。而且周莹真的很喜欢《神仙书》的外篇,所以选了这个来读。 读之后的讨论当然是很积极的,金凤一直都是连翘的书迷,此时更是一点也不吝惜语言上的吹捧。对于这些迷弟迷妹来说,就算没什么好吹的也能夸出花来,更何况确实很牛呢。 金凤就差没有直接名了下战书了——整个苏州写小说的,有一个算一个,哪一个在这方面的能力能赛过我家偶像!? 另有一个戴着玻璃眼镜儿的女作者扶了扶眼镜,严肃道:「我倒是觉得最后这一篇更加出彩,难为乔琏先生是怎么想出来的。话说回来,这也是《神仙书》这小说本子最大的好处了。」 神仙书的外篇另外两个部分,一个大概可以算是外传,主角陈贤之外的那些主要人物,写的是他们的过去。这些人物都是人气角色,他们的过去当然是所有人都感兴趣的啦! 这一点连翘用了一个偷懒的写法...其实也不能说她这时候偷懒了,只能说从一开始做任务设定的时候就是比较偷懒的做法——连翘是从儿童小说、少年漫画之类的作品中揪出来的模板人物。 这种作品里面肯定会有这种角色的,风度翩翩的校园王子、总是拖后腿的小笨蛋、学习成绩很好的女孩子、外冷内热的冰山酷哥...总之就是这样的。 既然人物模板是这么来的,这个时候写大家的过往也就免不了模板化了...不不不,这个时候还不能说模板化,毕竟这个时代还没有模板呢! 这些人气角色的过往大概被分了三类,一类是智障儿童欢乐多,不管是优秀的还是普通的,他们平常表现活泼,是群体中的开心果,至于他们的少年时代,那也是一处喜剧。 第二类是苦大仇深类型,以冰山酷哥为例,过去就是不能揭开的伤疤。话说回来日本漫画中这种人物好像挺多的,而且都是人气角色,作者们每次也不会忘记塑造一个这样的人物。对照这类角色的前后成长,最终走出迷雾,也是让人很感慨了。 第三类就是普普通通的类型了,这个世上哪有那么多喜剧和悲剧,更多的是普通环境下成长起来的普通孩子。他们有一点小勇敢也有一点小懦弱,人性的弱点他们有,遇到很多事情的时候他们没办法像优秀的同伴那样果敢干脆、一往无前...... 不过他们都是好孩子,在数次的转圜犹豫之后,他们依旧会选择应该前行的方向! 这些孩子的往事琐碎而平常,但是就是这种普通,衬托这些孩子在正篇中的表现,反而有一种感动。 这一外篇过了,也就是最后一个外篇...描写了《神仙书》正篇一百年后的事情,所谓的『后传』啊。 第242章 后传的故事连翘其实是有私心的...后传故事展现的其实是近现代时正常的社会图景。按照她在小说中描述的,修仙者们掌控的力量被普通人发现了,虽然普通人对此的运用根本比不上修仙者,但是普通人的人口多,所以整体进程其实是更快的! 在这里,连翘进行了一个总结性地说法——其实所谓的法术,就是方便人类生活的存在。而从上古时期开始,到后来,世界早就发生了巨大变化,人学会了使用各种便利工具,中间有过很多精彩的发明创作。 之所以没有觉得这些发明创造很神奇,类似仙家手段。一个是后来者已经对这些发明创作习以为常了,很难感受到这一项发明创造刚刚出来的时候给人的震撼。另一个则是这些古代的发明创造,除了某些有黑科技感的天顶星科技,大部分看起来都挺好理解的。 是的,就是好理解。看古代的科技书就会知道了,大部分科技产品做出来之后就能懂得原理。如果是相关方面的专家,仿制也不成问题。但是这种事情放在后世的发明上,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了。 就说古早的照相机,那已经是比较简单的了。然而在照相机发明出来之前,谁能想像一个盒子里发生反应,能够将一个人的人影留在纸上?即使看到了,一般人也摸不着头脑。相关专家倒是能看出端倪,但是想要仿制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换成后世的高科技,那更是相差的远了! 而这些发明创造在越来越高深的理论基础完成之中必然也会越来越像是仙家手段,这一点其实看当代的整体趋势就知道了!此时其实已经有了不够成熟的蒸汽机,只是还没有完善到能够投入生产生活而已。 第422页 蒸汽机带动其他机器,这能够极大的提高工作效率。而这样的机器放在当代,除非是深山老林里出来的,不然大家都不会大惊小怪。但是换成是一个两三百年前的人,哪怕是一个颇有见识的,恐怕也会当成是仙法吧。 这样的解释是很容易说的通的,读者也能接受。 所以,连翘在『后篇』的设定就是百年之后普通人的科技进入了大爆发阶段,人们的生活便利。虽然修仙者世界利用自身的能力还是能做的更好,但是在某些方面他们已经开始参考普通人世界的理论成果了。 「这样下去,说不定修仙者的世界和普通人的世界会变成一样的。」此时的陈贤已经变成修仙者世界大能一样的人物了,他如此对自己当年的同学说。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同学的回答也很简单,两个人对于这件事心知肚明。 修仙者世界中有很多人感受到外面世界的压力,拼命地进行研究,想要远远地将普通人世界甩在身后。但是这只是徒劳,或许人家十个研究者也比不上一个有志于此的修仙者,但是人家是可以投入远远超过的人数的。 一开始的时候修仙者是这个世界的『神』,然后他们成为地位尊崇的人,这时候他们隐藏在普通人看不到的另一个世界。其实一切已经很清楚了,世界是留给他们的,而修仙者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即使再不甘心,他们也只能面对现实。 读者爱《神仙书》中的世界,这个世界充满了想像瑰丽的各种事物,还有各种各样可爱的角色。读到这里的时候其实是非常怅然地,站在一个喜爱者的角度,谁能忍受这样神奇美好的世界逐渐平庸,直到和普通人的世界融合? 这就好比看一本小说、一部电视剧,有的时候有魅力的角色并不一定是好人,但如果有一天他们受到惩罚,心里大体也是难受可惜的。 但是站在自己这个普通人的角度,似乎又没有办法否定这个结果——不管怎么说,人总是会记得自己的立场的。 正如丁一新曾经说过的,看连翘的小说一定会觉得她是相信『人定胜天』的那种人。因为在她的小说中『人』总是拥有足够强大的力量改变自己、改变命运。而在《神仙书》中这一点体现的尤为明显,在这后传部分就差伸到眼皮子底下让人仔细看了! 是的,这已经是普通人的时代了。他们或许每一个人单拿出来看都没有那么强大,至少比不过曾经奉为神明的修仙者。但是世界是他们的,当他们的力量集中在一起,世界如同滚滚而来的洪流,任何事物都抵挡不住。 这在后世小说中还是挺常见的,因为那个时候的人对自身有一种非一般的自信。这种自信并不是凭空得来的,而是在千百年的时间中,人类一次又一次的成就,一次又一次完成了过去认为的不可能,这样积累出来的。 所以后世每一个生长在普通环境下、受过教育的人都保有这种自信,并且自然而然地拥有和连翘差不多的观点。然而放在古代这就不一样了,人类面对天灾人祸还没有什么特别的办法,对于世界的了解停留在黎明前的黑夜。哪怕是这个时代的精英分子,他们也不免踌躇、不免有些不自信。 对于这一点,连翘也是没有感觉的,是在这个时代生活了一段时间,这才慢慢观察出来的。有的时候时代赋予的进步并不体现在那些科学技术、发明创造上,连翘就不记得可以让她在这个时代发财的发明,但是她依旧天然地和这个时代的人不同。 丁一新在读过《神仙书》的后传之后还曾经向王思齐感嘆道:「乔琏先生自己大概无所察觉...她能写出这样的小说本子在于,她想的一切都和别人不同。这些人研究她写小说本子的小技巧无异于缘木求鱼,真正重要的从来都是她的所思所想。」 王思齐击节赞嘆:「硬要来说的话,连小姐的文笔其实只是中等,即使是经过几本小说的磨练,到现在为止依旧只是不扯后腿而已。不过成文风格、读来的爽快感、使用的新的叙事方法等等还是很值的学习的...所以要学也不是没有东西学。但正如你说的,最要紧的在她那些所思所想。」 「你们是在说《神仙书》后篇罢?」又一个朋友聚了过来,爽朗笑道:「读乔琏先生的小说就是这样,哪怕是格局再小也能写成大格局大气魄!看看这一后篇,一下格调就不止高了一筹两筹。说实在的,其实这小说的要点不在这儿,但是读完这后篇,还是让人觉得心潮澎湃!你们说说看,乔琏先生到底如何写出来的?」 《神仙书》的格局看着超过了之前的小说,有一个整个修仙世界要描绘呢!但是实际上是不如之前小说的。这就好比《哈利波特》也描绘了一个魔法世界,可是它的格局大吗?恐怕不见得。其实也是集中在一个比较小的地方发生的一些小故事而已。 但是后篇出来,一切都不一样了,气势、格局提升。而读者都是普通人,看到书中将普通人的力量塑造成那样,其中的骄傲、自信、蓬勃向上、蔚为大观,无疑是感染到了每一个读者了的。 听了这朋友的话,丁一新微微一笑:「这样的事情本来就是看人的,有的人气质豪迈非同凡响,写出来的小说自然也是这个格调。有的人为人婉约,笔调精巧,小说是什么样也是清清楚楚了。」 第423页 这其实是非常好解释的,就像宋词中的豪放派和婉约派一样。柳七的词就应该十七八小姑娘执红牙板浅斟低唱,苏轼的词却是关东大汉用铁板铿锵有力。 「乔琏先生心中有龙虎,下笔自然透出来。这便是眼界到了,写个闺阁小文也是气派,格调不到...呵呵,就算是写天下争霸,出来也尽显逼仄之气。」相比起丁一新的委婉,王思齐显然更加不客气。 如今外头有很多学乔琏写小说的,只不过这种东西如果随便学学就能学会,也就没有那许多说法了。所以现在外面学的那些人,大多数都是学了一个壳子,空有其表而已——大体就是连翘写什么题材他们就写什么题材,难怪王思齐想要吐槽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是每一个当红作者都会有的事情。当红作者写一个题材之前大家都不觉得这个题材这样有趣,当红作者写得好了,读者也不能靠着一个作者那点子更新过日子啊,所以去找同类作品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只不过似许文华这种本来就是写大众题材的,其他作者跟风没意义,因为这些题材多的是作品,竞争激烈。反而是连翘,她的小说从三观上来说绝对是主流小说没错,但是题材每次都有开拓创新之处...大家跟风可热烈了! 那朋友倒不是个跟风的,说那种话也纯粹是有感而发。此时丁一新和王思齐说话也不是在讽刺他,所以并没有太多尴尬之处。甚至还附和道:「是这个道理,之前有朋友还与我说呢,乔琏先生的小说本子顺带不知道养活了多少人!」 这里首先其实指的是写同人的,其次就是跟风同一题材的。 说着笑了一声,接着道:「说起来最近不是都说乔琏先生正闭关写下部小说?按照乔琏先生的勤勉程度,《神仙书》一完,新小说自然是要跟上的。最近三吴报馆的各大报纸不是都在登报宣扬了?大家都眼睛睁得大大的,看乔琏先生要如何写,打算接着靠乔琏先生吃饭呢!」 第243章 连翘新的小说确实已经开始宣传了,并且背靠三吴报馆这个强大后台,再加上东华书社的全力支持,这种宣传效应是很强大的!很短的时间内,已经有很多人知道乔琏的要在《新竹》上连载一部名为《江湖》的小说,用以接档《神仙书》。 《江湖》正是连翘最终给小说定的名字,对于后世读武侠小说的人来说,江湖似乎是一个非常亲切的词。说起江湖首先想到的就是武林人士、各大门派,少年侠客下山歷练,那叫做行走江湖。 但实际上一开始『江湖人』『江湖子弟』这种称唿并不是那么草莽气气的,一开始只有那些读书人,甚至官员才有资格做『江湖人』。 不过很多词的演变就是这样,既有自上而下的,一些原本专属于统治阶层的词演化到了普通人中间。也有自下而上的,平民的词彙上升到统治者专用。其中最有名气的就是『朕』了,这本来是平民的自称,后来倒成了皇帝才能用的自称。 不管怎么说吧,『江湖』这个词确实越来越草莽了。到连翘现在所处的这个时代,虽然没有像穿越前那样成为一个普通人心中都有的完整意象。但至少模模煳煳是有感觉的——那些三教九流打混的大泥潭,好像就叫做江湖吧。 连翘定名的时候还有一个小小的野心呢,想着要自这一本小说开始,『江湖』就成为一个大家都认可的定义。 关于新小说的宣传,连翘并没有什么好办法,将整个小说的简介和盘托出好像不太好。最终还是宋文静让她些一些振奋人心、吸引人的零星片段就行,就如同之前她宣传《权柄》的时候用了里面人物的语录一样,那也是很棒的。 连翘并没有多想,首先就挑出了几个篇章中主人公将涉及到的行业,然后给每个行当都设计了一段介绍词。 其中最简单的就是『盗墓』的,因为有现成的可以参考——《鬼吹灯》中经典的介绍词可不是说假的,在写小说的时候连翘不好意思抄人家,现在搞宣传而已,拿出来做gg词就不怎么心虚了。 『盗墓不是游览观光,不是吟诗作对,不是描画绣花......』这一段《鬼吹灯》中开篇明义的引子说的足够精彩了,连翘肯定不能完整背诵记录,但想要将大概意思复述出来,这却是不难的。 另外别的行当还有七个,这里连翘实际上也是偷懒了,取用了一部自己读过的武侠小说《千门八将》中『外八行』的设定。不过事情要从另一部小说《千门之门》说起——虽然名字很像,但《千门八将》和《千门之门》并不是同一个作者的系列作品。 连翘少年时代根本不看武侠小说,只是偶然翻到了堂哥的一本武侠杂志,那一期一整本都是一部名为《千门之门》的小说。 当时那本小说末尾告知后面还有『千门系列』,《千门之门》只不过是一个开头而已。只不过堂哥那里并没有后续的『千门系列』,知道好几年之后偶然在网上重新看到了这部小说,这才将这部小说看完。 说实在的,这部小说改变了连翘对当代武侠小说的看法。没错,整体情势是不太好,武侠小说圈子里的好作者越来越少,赚钱似乎也没有那么赚钱了。百花齐放的年代再写武侠,似乎有点土。但是在武侠这块地方,依旧是有好小说的! 看了一部好小说之后自然就会想要看相同类型的小说,然后《千门八将》就进入了视线...一开始连翘还当这个是『千门系列』呢!等到正式开始看,才知道自己弄错了。不过弄错了也没什么,因为这也是一部好小说。 第424页 这部小说在它发表时有一个很新奇的设定,那就是所谓『外八行』——这一设定在后来就不算什么了。但不管怎么说,连翘自己第一次看到的时候还是被唬得一愣一愣的。 所谓外八行,就是指的江湖上四个有别于士农工商的行当的总称,说是只有八个行当,其实每一个行当还囊括了许多行当,所以可以说是将整个江湖包裹进去了。 连翘当时并不知道『外八行』不是这部小说的作者原创,心里还赞嘆这个作者厉害,这条设定很能唬人了,说的似模似样,让她根本分不清真假呢!后来知道歷史上真有朱元璋封的外八行,还恍然大悟了一下。 只能说这是个偏门知识,如果没有成为作者们的取材,很多如连翘一样的普通人一辈子不会知道这方面的知识。 而此时,这个世界中的黑道江湖应该也有自己的江湖术语,对于各大行当的分类也会和连翘原本世界的古代有一些微妙的不同——彭冬生收集来的资料中就有这些。但是思索了很久,她还是决定使用穿越之前世界的『外八行』。 原因很复杂,一方面她最开始的小说设定就是按照外八行来的,虽然修改修改大纲也可以,但是何必要改呢?如今难道不能将错就错吗?毕竟她这个设定也是有本而来,并没有什么经不起推敲的地方啊! 另一方面,这个江湖黑道她本身就不打算写的太真! 真的黑道江湖很有意思吗?恐怕不见得。红刀子进白刀子出、高利贷、卖儿卖女、江湖械斗...其实都是些不会让人愉快,而且相当无意义的事情。写出来除了揭露社会的黑暗面,没有任何意义。偏偏在这个时代揭露社会黑暗面根本无足轻重,反正社会没办法改正。 连翘写的虚假一些,将其中一意思的冒险经歷写出来,让大家略微窥到一点缝隙也就行了。这样写更加受欢迎,同时那些黑道江湖的人看到了也不会觉得她泄露了什么不该泄露的,只当这是一个玩笔桿子的想像了一场江湖故事。 若她真的泄露了什么,连翘觉得她可能会被请去喝茶也说不定。 在后世写小说尚且要防备404,在这个时代写小说更不能太不谨慎了!后世404最多就是请去喝茶,并没有什么人身安全的问题。这个时代请去喝茶到底是个什么结果,呵呵,谁知道? 秉承这样的创作理念,外八行其他七个行当,蛊门、机关门、千门、兰花门、神调门、红手绢、索命门也会在小说中闪亮登场——其实第一门是盗门,盗墓只是其中之一而已。不过因为连翘对盗墓这一行的偏爱,所以单拉出来晒了晒。 而在宣传预告里面,盗墓的简介可以借用《鬼吹灯》的,剩下的就只能依靠连翘自己了。好在这种事情熟能生巧,后世看过那么多相关介绍,两辈子又写惯了小说,算是手到擒来。 而除了这些行当的介绍,连翘还着重写了一些『春点』行话上去,这种行话在不知内情的人眼睛里恐怕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这登上报纸进行宣传,连个前后语境都没有,就更让人一脸懵逼了。 但连翘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这些春点行话夹杂在小说《江湖》的人物对话中。用心看至少能知道这些人是在用行内话说暗语,一旦有了这个意识,读者就会觉得非常吸引人了! 一个是这个能引起读者对这些行当的好奇,另一个就是风格『神秘酷炫』了。可别以为这没什么用,要知道当初《古惑仔》能红成一种社会现象,靠的不就是酷炫和热血! 新的预告宣传一出来当然是引爆了整个苏州,不只是读者关注非常,就连同行们也是盯着的。 小说这一行早就不是几十年前大家随便乱写,就能写出一个新题材,开山立派了。这一行进入了比较残酷的阶段,一方面大众厌烦了一些老题材,唿唤新新题材。另一方面新题材难以被挖掘,而且被挖掘出来之后也不一定受欢迎。 这种时候大神写手,准确的说是敢于创新的大神写手就非常受欢迎了。大家就指望着他们趟出一个市场反响好的题材,然后一窝蜂地涌上去写新题材。这样的话读者满意,他们也赚到了钱。 见王思齐和丁一新都盯着自己看,这位朋友连忙摆手道:「你们别看我,我可不会跟风去写这个,这都是年轻人的事情了。我也四五十岁的人了,多少混出了一些名堂地位。说的实在一些,我哪里拉得下那个脸!」 说着自己也笑了起来:「不过我还是非常佩服乔琏先生的,眼睛真毒啊!一眼就能看到写什么能受人喜欢。报纸上才做了gg,那些读者就反应过来了。这些日子议论《神仙书》新篇章的少了许多罢?都是迫不及待等着《江湖》这部新小说本子呢!」 这个世界上可以写的小说题材很多,理论上来说没有不好的小说题材,只有不好的小说作者。但事实并非如此,至少在加上一个『商业化』的前提之后,小说题材的好坏就能分出来了。 最直观的,有些小说题材无论写的多优秀,那也是冷门题材,受众和主流小说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 对于一个已经成熟的题材,一个作者佷容易判断这是主流题材还是非主流题材,毕竟可借鑑的过往表现很多。但是对一个完全的新题材,事情就没有那么容易了。特别是这个题材本身就亦正亦邪的时候,更是难以在动笔之前确定属性。 第425页 市场的反应有的时候是一个非常微妙的过程,不是想当然能够确定的。如果对市场的判断真的那样简单,市面上也就没有那许多失败的作品了。 说完吹捧的话,这位朋友转而又嘆了一声:「不过...不过这个还是太弄险了一些,写些三教九流的行当,现在看起来大家倒是很有兴趣。但是到底是些不登大雅之堂的事情,那些老古板恐怕又有的挑刺了。」 听到这里王思齐笑了起来:「可别说,别人我是不知道的,反正连小姐是敢写的。之前《权柄》写的正合那些人的心意,当时贊了不知道多少次。说出去的话是不能自打嘴巴的,难道这时候他们还能跳出来骂人?那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么!最多就是装没听见,什么话都不说而已。」 王思齐这话说的有理有据,只不过这方面更了解一些的丁一新却有些迟疑:「这个事情可说不好...那些先生们其实难缠的很。」 第244章 王思齐嘴里的『先生们』其实有两个指向,一个是行业外部的。说到底写小说只不过是个正式崛起四十多年的行业,正像唐诗宋词这些一样,刚刚开始的时候被人当作市井俚俗玩意儿...实际上即使是后来,这些诗词依旧被老派读书人称作是『小道』呢! 相较而言,本来就是更多为消遣的小说,在正经读书人那里就更不受待见了,这也是正常的。 虽说写小说的作者很多表面上都会表现出对这些正经读书人的评价不屑一顾的样子,实际上真实的想法并不是那样。 这就像是拍商业电影的导演总会说重要的只是票房,至于奖项,那都不重要。再怎么解释,总会有些酸熘熘的。说到底,人总是渴望受到更多的认可、渴望能得到更高的认同的。高级文化圈子外面的人说不想进去,那大多数就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了。 如果能得到那些人的佩服,那自然是很好的。就比如连翘,正是因为《宦海》上下两部彻底征服了那些老派读书人,所以被大家默认为格调很高,是近年来少有的能够雅俗共赏的作者。不然换个女作者受到那样的追捧,早就有各种各样烦人的流言出来了。 如果得不到那些人的欣赏,那也不要紧,只要做到不让那些人讨厌、口诛笔伐就够了。反正市面上的小说大多是这个待遇,也不见有什么影响。 但是若是受到了极多的批评,这就坐蜡了。 同样可以类比电影,一部商业片的评分可以低一点,达到及格线就可以了。毕竟是商业片,本来就不能要求文艺片的评分水平。但是如果商业片的评分实在是太低了,还是会让读者望而却步的。 而王思齐所指的『先生们』,另一个指的就是行内的一些人了。这些人往往都是资歷很深的那种,有个三四十年的从业经验,那就是行内爆发第一批作者潮时的作者了。这样的经验,哪怕当初并没有什么名气,这时候也足够对行内的后辈指手画脚了。 很多前辈是有德行的,就如同当初那位称赞连翘的大前辈。人家平常说话都是谨言慎行的,生怕因为他的言论给年轻人的事业带来阻碍。但是也有的前辈挺让人心烦的,倚老卖老,总是要找茬。 很多时候他们还觉得自己找茬是对的,毕竟他们的创作理念大都维持在几十年前,甚至几十年前他们就不是什么特别优秀的作者。从他们的角度来看,或许某些作品是真的不行。 然而实际上大多数只是抱残守缺者的偏见而已。 这些人非常麻烦,堪称搅屎棍——他们的看法往往会让写小说的作者无话可说,明明是很没有道理的事情,偏偏因为他们的资歷,打不得骂不得,处处得受着。有的时候更离谱,作者还得公开承认自己的『错误』,谢谢老前辈的教导云云。 相比起现代社会,古代社会更讲究资歷、讲究前后辈关系。轻易动弹不得...一旦给大众留下不好的印象了,最终伤害的是自己的事业。 连翘的新小说《江湖》就是这样一部让人觉得挺危险的小说,之前连翘的小说题材选材都没有触及到雷区,自然不用怕。毕竟她本人不是没有影响力的小作者,这些人不会随便找茬。 但是,现在的连翘正当红,又要写一部如此具有争议的小说,这在这些人而言,恐怕到处都是破绽吧? 实际上不只是王思齐替连翘担忧,连翘其他朋友也替她担忧呢!唐宋如今接触这一行更深了,而且他不是作者,而是要总揽全局的老闆,对于很多事情会更加清晰透彻。王思齐说的那些『先生们』,也是他觉得不妥的地方。 连翘听到唐宋的关心,笑了起来...她当然也知道有这样一伙人,如同后世的职业喷子一样。不过之前她都是『受尽宠爱』的,从来没有见识过这些人的厉害。至于这一次题材比较有风险,很大可能会遇到他们,连翘倒并不觉得紧张。 「这有什么好怕的?能被他们打倒的小说,那只能是本身就欠佳的。」 连翘这也算是经验之谈了,就算是在后世,一个十分依赖传媒的年代,宣传上的劣势也不会毁掉神作级别的作品。当然,同样的,宣传上的优势也没办拯救一部车祸现场级别的作品。真正对宣传依赖很大的,大抵是处于两者之间的作品。 影响是有影响的,但是有限。 至于在这个时代,口碑效应比宣传有效...只依靠报纸这种宣传手段,远远比不上后世来的无孔不入——在效率、作用等方面,那都差得远了! 第426页 正说话间朱敏摇头晃脑地进来,手上拿着一大叠报纸。似乎是听到了唐宋和连翘的对话,笑着道:「乔琏先生这话说的在理,若是有本事的,不怕说什么不好听的。若是没有本事的,说的再好听也是无用。」 相处日久,连翘也算是了解了朱敏这人。除开在婚姻问题上有瑕疵这个人做朋友是没有问题的。至于婚姻问题,只能说任何具体问题不放到相应的时代当中讨论,那都是耍流氓。在古代允许男人讨多个老婆的情况下,根本没办法追究这种问题。 朱敏这人水平还是有的,就是对工作有点懒散。平常不太说这种和工作相关的话,大多都是讲一些吃喝玩乐,这时候忽然说这个,倒是让连翘好奇地看了他一眼:「怎么发起这个议论了?」 唐宋瞄了一眼朱敏手上的报纸,知道是什么情况,抢先对连翘解释道:「还不是最近找上门来的差事——我说你倒是说的好听,那你说说看吧,这差事你接还是不接?」 「当然要接!」朱敏理所当然道:「这种赚钱的好事为什么不做?」 宋文静本来正在读书,这个时候也知道他们在说什么,抬起头来皱眉道:「这个钱你也赚?实在是太伤名声了一下。你可别不当一回事,一次两次也就罢了,次数多了可是很有些影响的。」 唐宋在连翘耳边小声解释,连翘这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大概是某家报馆想要捧红某位作者,现在正在给各位媒体人发红包,求造势了——其实就是多多说好话。有的时候就是这样,说好的人多了,只要不是太差,都是能吹起来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没有精钢钻别揽瓷器活儿。就算是本身确实有两分本事,不到那个份上就捧,那就叫做硬捧。这样出来虽然有效果,但是对比使用的资源,那实在是太得不偿失了。 连翘上辈子写网文,也曾经听说过行内有人搞造神运动。怎么说呢,硬捧起来的虽然短时间内有了名气,但说实在的比不上真正的大神。而且读者回过神来恶感反而会更大,对平台的影响也可能会在之后显现出来。 宋文静和朱敏显然都是被人送了红包的,就为了给人家说说好话。宋文静爱惜羽毛,也不在乎这一点钱,自然不会趟这趟浑水。朱敏就不一样了,就算有了上次龙骨赚了一笔,日子依旧过的紧张。这种收红包捧人的事情当初做过,现在只不过是接着做而已。 朱敏并不很在乎的样子『嗯』了两声却没有表态,宋文静有心想说两句,但这件事是人家私事。他是朋友,但也管不到那么远。 朱敏似乎并不想延续这个话题的样子,所以很快转移话题道:「你们可别说,这次捧人的手笔算是很大的了——自从周莹大家红了之后,报馆和书商都想着再捧一个出来。而有了乔琏先生,他们只怕更加坚定了!这一次这个就是一个女子,特意指明是一位才色双全的佳人呢!」 其实周莹和连翘都是一样的,都是有了小说出名做基础,然后人漂亮的名声打出去,这才更上一层楼。至于这些新捧的,太过于迫不及待强调容貌了。若真是追求容貌漂亮,整个苏州好看的姑娘不要太多!做什么要喜欢一个其实并不拔尖的女作者? 连翘并不觉得这件事有什么稀奇的,但还是调侃一样追问了一句:「怎么,你已经见过人家?」 朱敏挥挥手:「我哪里见过!不过人家捧人的编辑和我交好,说定了过两日给专门办一个文会。到时候行内的人都要请,给他面子我们也得去的七七八八——这个场合自然能看到了。」 说是办文会,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宣传造势。 过了两日,朱敏去到许文华家里,正好连翘也在,正在替许文华看他那株病怏怏的兰花:「我说你是怎么养的?我在家的时候弄得好好的,你看上了要了去也就罢了!这才不到十天功夫就成了这样?」 古代没有什么娱乐,除了写小说、看小说之外,连翘只能努力发展一下个人爱好,免得自己无聊死。打理花花草草只是其中一样,说起来园艺确实消磨时间。 许文华凑到连翘身旁心疼地看她掐叶子:「你小心一些!这兰花不是你的了,你就不心疼?」 许文华也很喜欢园艺,不过在摆弄花草方面他就是一个理论派,说起来头头是道,一旦自己动手,养什么死什么。平常家里的花草都是有小厮打理的,倒是还好。唯独这一盆连翘家里搬来的兰花,他亲自照料,没想到还是和以前一样,任凭他再小心也养不活。 好不容易讨论完兰花,许文华这才发现朱敏到了。朱敏喝了一大口凉茶,似笑非笑地看了许文华一眼,这才慢吞吞地开口:「你们两个倒是真正的富贵闲人了,这样炎热的日子里能舒舒服服在家里悠闲地玩花弄草。」 许文华本来就爱享受,夏天河房还不够,还特别注意各种防暑降温。自从见识到连翘在夏天用冰有多凶之后,他也默默地提高了自家的用冰量。连翘如今出门最常见的就是许文华家,一个是近,另一个是他家弄得和自家一样凉快。 舒服地嘆了一口气,朱敏并没有深入聊刚刚那个话题的意思,转而道:「前两日说的捧人的那个事,今日特意去了一趟文会...说实在的,想要捧人,难吶!」 第245章 「怎么说?」许文华挑了挑眉问道。 第427页 关于捧人这件事,许文华也算是见过不少了。有的捧人无可厚非,人家算是有实力的,推一把并不算什么。就好比一样确实非常好的商品为自己打gg,广而告之,这有什么错? 至于捧不起来,这里面的门道可就多了。 一般来说,捧人也分很多种的,最简单的就是人家本就是一条金龙,这时候只要推一把就够了。稍微困难一些的,那也得有些实力,不过如果捧人的报馆、书商能力强大,事情也不是不可为。 剩下的就麻烦了,那真是没有那个能力硬要上。 可要说报馆和书商也都是做生意的,怎么可能做赔本的买卖,这时候找个完全捧不起来的浪费人力物力——这种就算是捧起来了,那也就是个小粉红,想要成神,实在是差的太远了。 其中的奥妙其实很简单,被捧得人有资本! 这个资本可以是家里的,人家就是有钱有势人家的姑娘,想要过把成名的瘾,愿意为此付出成本,报馆和书商当然愿意接受...无论用掉了多少资源,人家家里会替她补足,他们还有的赚呢! 再不然就是这个姑娘自己有资本了,譬如之前苏州因为周莹的关系已经很流行挖掘美女作者了,这会儿又有了连翘,只不过是更加流行。一个女孩子要是真的能长的惊为天人,那么写作能力上面稍微弱一些,倒也不是不值得报馆和书商冒风险试一试。 万一运作成功了呢?忽略掉旅程中间的艰辛,想像一番最后能够见到的金山,那是很诱人的! 朱敏抱着凉茶,对送来冰冻奶糕的小厮道:「再多拿两份来,这点子够吃什么?」 冰冻奶糕是此时的一种夏日冰饮,和后世的奶糕不一样,具体做法是奶油混合冰沙,有的人还会再加蜂蜜、葡萄干、花生碎之类的东西。这个时候夏日藏冰的风气很盛,哪怕是在江南,冰块对于殷实人家来说也不贵。但是要打成细碎的冰沙,又要奶油之类的,怎么也算是富贵人家的饮食了。 这种饮食做的分量都不会很大,小厮端上来三碗,碗口不过比山茶花略大。连翘在后世虽然也是能够一口气吃三盒冰淇淋的,但在古代也不好在人家家里像个饿死鬼,一碗足够了。许文华则是精于吃喝玩乐,对于他来说吃东西尝味道最重要,胡吃海塞就免了。 只有朱敏,惯常不拿自己当外人,多要两碗冰冻奶糕什么的属于日常操作——这倒不是朱敏这个人讨人厌,其实这就是他和许文华相处的分寸了。就跟相熟的朋友之间不在乎一些小处一样,谁也不会计较一分两半的。 爽快地吃着冰冻奶糕,一边吃,这件事事情才慢慢道来:「或许真是个大户人家的小姐也说不定,那位高小姐——她姓高。高小姐文采平平,容貌尚可,但也绝不至于出类拔萃。这种要捧,还是往周莹大家和乔琏先生这种捧,这不是家里有钱烧得慌了么!」 说着他又嘿嘿笑了起来:「不是我说,就是家里有钱也够呛!」 在这个社会很少有钱不能够解决的事情,如果不能解决,那或许只是说明钱花的不够多!但事情就是这么寸,无论是现代的捧明星,还是这个时候的捧作者,都涉及到大众民意,不是花钱就能够了事的。 现代捧明星就有这样的怪事,明明小美女小帅哥条件很好,业务水平也很高,资源给的也不少了,但就是红不了。观众缘、观众缘,就是一个这样神奇而难以操纵的东西,根本不知道什么点就戳中了广大的观众。 现在捧作者也是一样的,万事皆好的作者还不一定能捧红了,何况是差了老大一截的——这种就要想办法行险招了。 许文华瞥了一眼朱敏:「总会有办法的。」 朱敏露出一个心知肚明的微笑:「自然会有办法,都花了那么大的力气了,还吝惜这一点儿?」 连翘听他们打哑谜不明白,瞪了一眼:「你们说什么呢?给我说清楚!」 许文华脸上一红,撇开头去。反而是朱敏哈哈大笑起来:「原来这事儿乔琏先生不知道吗?也对...乔琏先生入行短,又是一下就成名了,哪知道这回事!说起来不是什么好事,乔琏先生还是不要知道的好!」 越是这样说,连翘就越发好奇。放弃但笑不语的朱敏,转而盯着许文华。许文华不看她,她就拿着装着奶糕的小碗碰他脖子上的一块皮肤。这是装着冰沙的小碗,可想而知有多凉。许文华打了个激灵,立刻站了起来,往后退了几步:「你干什么!」 弱小、无助、又可怜 一般来说,许文华是猫咪性格,虽然不是什么勐兽吧,但性格有点傲娇古怪。如果说打算逗弄他,那么得到的往往是被他尖利的爪子挠上两道。而且就算有什么害怕的,他的第一方应也是虚张声势。 现在这个样子算什么? 朱敏真的快被自己这位朋友笑死了,或者说现在朋友圈里隐约知道一点的都在看许文华的笑话!呵呵,曾经能够怼天怼地怼空气的第一才子呢!面对连翘的时候简直怂的可怕啊! 连翘要做什么,他首先想到的就是『防御』,丝毫没有以前对朋友的『攻击』倾向。现在的场面就完美地佐证了这一点——许文华简直就像是要被主人捉去洗澡的猫咪,明知道发脾气时解决不了问题的时候,剩下的也只有躲起来了。 连翘得意洋洋地扬了扬眉毛:「你给我说清楚啊!可不要像朱先生一样卖关子。」 第428页 「说!说!说!好好说话。」许文华颇为防备地坐回椅子:「告诉你,都告诉你,只要你不嫌这件事无聊就成了。」 连翘对朱敏眨了眨眼睛:「怎么样?你们还说文华麻烦呢,其实也就是这样!其实文华也挺温顺的。」 朱敏嘴角带着一抹微笑,笑意盈盈地看着这个年轻姑娘。心中忍不住感慨起来——傻姑娘! 旁边的许文华整理了一下外衫,确定连翘不会拿冰冻奶糕的小碗碰他了,这才慢慢道:「这有什么值得说的?左右只不过是花钱而已。容貌便罢了,这只不过是锦上添花的东西,再者说了不是说多少算个不错的?要紧的是才华,自己不够写好的,那就找一个写得好的罢了!」 「哦~」连翘拉长了嗓子应了一声,果然不再纠缠这个问题了。因为这个答案的确不稀奇,不够是找枪.手代笔么! 这种事在现代社会都不罕见,在监管能力更差的古代当然就不用指望了。在现代的时候代笔枪.手文甚至成了一个个的产业,人家工作室经营的呢!连翘一开始做网文写手的时候赚不到什么钱,正经想过要不要做这个。 毕竟这个来钱还是挺多的...相比扑街写手而言的话,不过这种小说往往要根据工作室给出的大纲人设非常短的时间内写完,任务量很大,根本就是拿命去挣钱。当时的连翘又不缺钱,也不愿意自己变成真正的码字机器,所以没做。 虽然没有入行,但这也算是网文圈子的一部分了。站在岸上看,多少也知道一些情况——这些小说都用买断价给工作室,交稿之后小说就和自己没有关系了。那上面不会有自己的署名,而且将来赚多少钱都和真正的作者无关。 在古代,这是一个更常见的事情。 在现代,由于网络发达,很多秘密都隐藏不住。除非是工作室枪.手文这种批量白菜价的东西,不然,高级一些的作品,想要人家乖乖交出署名权,那都是很难的。而且就算办成了这件事,事后稍微走漏风声,立刻就能闹得满城风雨,那就全完了! 如果是在古代的话,先不说代笔算不算是个事儿,至少已经出名的作者找一个代笔将自己从繁重的写作任务中解放出来,这是大家都不会觉得有问题的! 重点是就算这算是个很严肃的事情,也很难泄露出来。毕竟这个时候传媒的力量有限,要是有人揭发这个事情,等到报纸发出来,又等到这个消息传遍大江南北,这实在是太难了! 连翘自己都认识几个有代笔的作者呢。 不过转头一想,推测道:「恐怕要花不少钱罢?」 这位既然是想红,那么请的代笔就不能是白菜价的那种。而如果要好的作品...有好的作品的话一个作者为什么不自己上,要交给别人?要知道好作品能够换来的钱可不少了! 所以想要买到代笔作者的好作品,需要花费的不只是这个级别小说所能直接赚到的钱,而是在这个基础上还要翻两到三倍。 首先就是名誉,人家都将名声让出来,这是要加钱的!其次就是后续赚钱了,一本书不只是能够让这本小说赚钱,同时也能够让一些读者为作者接下来的小说买单! 这就像是淘宝商家一个月买gg的花费有的时候是超过这个月利润的,因为他们很清楚,这些因为gg买了自家产品的人很有可能在今后的日子里继续为自家店铺创造利润。 朱敏晓得行情一点,憋笑道:「是要花不少钱呢,若是有这样一本代笔的小说,行内价恐怕是这本小说利润的两三倍了!」 连翘听后有些咋舌:「要是真能靠这个红起来,那倒是不错。可是一部小说能不能红火,红火到什么地步,这中间其实是很难说的啊...」 朱敏微笑点头:「是这个道理,所以才两三倍,若是能保管红火,恐怕能翻四五倍!这个价格即便是对出名的作者也非常诱惑了...所以听说有人私底下偷偷会做这个。」 说着又开玩笑道:「乔琏先生从来没有受人邀请写这种小说?要我说,说不定这次就会有人找上门来。那位高婵娟高小姐不知道背后站着什么人,看起来本钱下的很大呢!」 第246章 这绝对就是玩笑话了,虽然这笔钱看起来很多,比连翘挣钱写书还要多。但是有两个问题,一个是连翘愿不愿意收这个钱办这个事,第二是对方能不能出的起这个钱。 人在金钱达到一个程度之后就会开始追求其他的东西,连翘不缺钱,她这个地位会为了钱做这种事?再就是钱的数目了,连翘如今好歹也位列大神,身价不同,一部长篇小说打底就是一万两的收入,如果水平达到她的平均水准,那就要到两三万了。 翻上个两三倍意味着好几万两银子,即使是这个海外白银流入,银子越来越不值钱的时代,这也绝对是一个大数目。 哪怕是王子皇孙出这样一笔钱也得好好考虑一下了,毕竟谁家钱也不是大风颳来的。许多大家族累世积累的财产也就是几百万两而已,而这些家产中有太多类似于房产、田产之类的不动产,以及古董字画、珠宝首饰之类的奢侈品,反而是现银,并不见得能有几十万两。 连翘嘴角微微翘起——她当然知道朱敏是玩笑话,同时也明白这个玩笑是在说反话,也就是说其实朱敏是暗暗捧了一下她。虽然她是个穿越者没错,但她更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被人吹捧总还是会开心的。 第429页 不过,很快她就反应过来了:「高...婵娟?」 「对,高小姐,高婵娟,怎么,乔琏先生认识这人?」朱敏倒是有些稀奇了。 这位高婵娟小姐刚刚被介绍出来的时候他就向同行打听了一方对方是什么来头,没人说得清楚她是什么来头,但关于她过去写的小说还是知道一些的。 然而知道了之后更加一脸懵逼,因为从小说来看,完全就是一般的水平。若是一个女子能有男子那样长的时间去奋斗,或许将来还会小有成就。可若是不得不面对女子二十出头的一条死线,再有成就也夭折了。 从朱敏的角度来说,实在是想不通连翘和对方有什么交集。 连翘若有所思:「这个还真不好说,可能是同名同姓吧。我初到苏州的时候住在明月坊,一个邻居就叫高婵娟。不过她是太仓普通人家的女孩子,你说这个高小姐来歷不凡,应该不是一个人。」 「太仓?」朱敏这个时候倒是格外精神,连忙提问道:「确定是太仓?那年纪呢...看我问的是什么,你们女作者的年纪,除非是出名了的,否则都是十几二十来岁么!」 这样说着,朱敏又形容了高婵娟的几个外貌特徵。他说一样,连翘就点一次头。 「哎呀!这样看起来这位高小姐并没有什么不凡的出身,那这件事可就蹊跷了!」朱敏心思很通透,更何况这件事也很好进行推理。 住在明月坊这种女子公寓,当然不可能是贫苦人家的女儿,但同时也几乎不可能是大富大贵的出身。不是每个人都像连翘一样,明明有钱,还对女子公寓的生活那样有兴趣,非要去住一住。 而且根据连翘的描述已经很清楚了,对方应该不是什么扮猪吃老虎,明明是富家女,却非要装成是邻家女孩。 许文华觉得这个话题非常无聊,插了一句:「这有什么难解的?既然已经亮过相,这一段日子肯定见得多。天长日久相处,还有什么不知道的?」 这句话算是说到了点子上,实际上连翘和许文华之后过了几日就见到了这位最近在行内议论颇多的『高小姐』。 王思齐的场子,不知道是王思齐请了她,还是哪位客人带进了内院。 进来的时候连翘坐在山子卷棚下正在帮王思齐修剪一盆牡丹,毫不客气道:「你养花太次了,和文华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你们相像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还要凑这一样?」 这本身是没有什么笑点的,但是想到许文华养花的那一双臭手,所有人都觉得很有意思。倒是王思齐自己辩解道:「我和他可不同,我又不喜欢养花什么,我不过是附庸风雅,逗个乐呵。他许文华是真心喜欢,这就郁闷多了吧?」 连翘瞥了一眼王思齐,摇摇头:「你们两个真是...这也是值得庆幸的事情吗?」 这两个人的关系因为同一个好朋友连翘,缓和了不少,但是时不时地刺对方一句,还是非常正常的日常。这一点连翘都觉得不可思议——这两个人互相拆台的时候简直就是三岁和五岁,不能更多了! 连翘修了一下这盆十分珍贵的牡丹,指了指旁边几盆照顾的很好,也相当贵重的牡丹:「既然你不是惜花人,那这几盆花让我绞几朵下来如何?」 王思齐满口答应:「随你随你...不过你们这些爱摆弄花花草草的不是最心疼花的么,怎么想起绞花来了?」 连翘让王家的下人将花都搬进了,然后对周莹一班女孩子招了招手,这才转头对王思齐道:「又不是我养的,我心疼它做什么?」 相当的理所当然了。 王思齐总觉得有哪里不对,但仔细想想又好像没有哪里不对的。 连翘才不管他有没有反应过来:「姊姊妹妹们过来,王先生今日慷慨了,咱们就用这些极品的牡丹花簪一回髻。说起来上回去佛寺看放生,正好有佛寺培育的牡丹花给内眷来簪,这种极品的,少也要一二两银子一朵——为了漂亮一会儿就得花一二两银子呢!好不谢谢王先生。」 女孩子们都笑嘻嘻地看着王思齐,却不说谢,而是围着连翘:「我们谢谢王先生做什么?他这人总说爱惜我们女子,其实不见一点上心。就比如他家这些花吧,之前也养了好几年了,但是之前我们可曾看到他一朵?他也就是随便花朵凋谢。还是乔琏先生,没得乔琏先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戴上王先生家的花儿呢!」 王思齐故作生气一样道:「慷他人之慨,慷他人之慨,我今日才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慷他人之慨!这花儿明明是我的,就连一句好也没有?」 女孩子们面带微笑看他,一个个但笑不语。 连翘也爽朗地笑了起来,开始根据女孩子的气质打扮配不同的花。而且没配一个必定有相配的诗词来赞美,一时之间女孩子们笑得甜蜜的不行。 王思齐只能郁闷地转头不再看,而这一转头正好看到有新的客人过来。笑着道:「你们怎么有时候过来了...嗯,这位小姐看着眼生啊?」 旁边有一位熟悉的编辑立刻道:「王先生你不认得这位小姐,这位是高婵娟高小姐,田编辑手下的人,如今正冉冉升起,说不定就是下一个周莹大家、乔琏先生呢!」 很难说这位编辑是不安好心还是好心好意,表面上看是捧了这个姑娘,周莹和连翘,特别是连翘,基本上可以说是女性作者的顶峰了——两人现在的地位还是差不多的,不过所有人都看得出来,连翘很快就会超过周莹的。 第430页 但是,人家周莹大家和乔琏先生人还在这里呢,虽然市场容量很大,多一个不多的。但这样直接地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角色提到两位大佬的地位,将心比心是很容易产生恶感的。特别是两位大佬还都是女子...要知道女人的心眼一般比男人要小呢! 连翘正好在将一朵白色的牡丹簪在周莹的鬓边,听到自己的名字被提起,两人下意识地转头看过去。虽然两人长的并不像,也没有什么姐妹花的感觉,但是当此时苏州最受欢迎的两个女作者的脸凑在一起,有一种美貌翻倍的感觉! 美丽本来就是这样,就像后世的女团,单独拉一个出来好像都不够惊艷,但是几个漂亮的女团成员站在一起,立刻就能上升一个档次呢! 正好面对这一幕的金凤贊道:「这一出好,最好入画!不是之前有一部小说《双艷谱》,这倒是十分相合。不如我今日照着这个画一幅《双艷图》罢!」 不懂行的可能不知道,然而在座的都是懂行的。《双艷谱》其实就是一部古代百合小说,其在这个时代百合文领域的地位,大概就像是后世《绝爱》之于八零后腐女吧。 虽然文人情趣对百合文非常开放,但这也是这个时代的亚文化,这样堂而皇之地拿出来说,当然是玩笑话了。连翘剪了一朵牡丹就往他身上砸:「且正经一些罢!拿这些花来消遣我们?」 金凤连忙接住牡丹花:「乔琏先生到底是乔琏先生呢,就是招唿人也用的是这一二两银子一朵的牡丹花...这不值当的,我皮糙肉厚当不得这个。」 说着使了个眼色,将牡丹顺手递给许文华。许文华本来是无所事事来着,突然塞他一朵牡丹花——其实他和金凤并没有什么默契,但在这一刻忽然福至心灵,自然而然地将牡丹花簪在了连翘的头上。 此时高婵娟已经站在夹道接内院处的廊子下有一会儿了,也看清楚了内院的情况。大概是夏天太热了,所有人要么在山子卷棚下,要么在另一边的游廊里,都是玩着一些不怎么费力的小游戏。 山子卷棚那里是一群人的核心,她毫不费力地认出了王思齐、许文华等一大批曾经可望而不可即的行内大佬。她和他们的关系大概就是她认识他们,而他们不认识她吧。 但是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她会和这些人站在同一个位置。每回回忆自己为了今日所得的机会付出了什么,她都会仔细想想这些人,以及自己理想中的和他们谈笑风生的场景,这样才能说服自己一切都是值得的。 然而,当那一对女子转过头来的时候,她感受到了极大的惊讶。倒不是周莹,因为她是见过周莹的。而是因为另一位女子——虽然说这一位她也见过,甚至见过很多次。 然后就是她梦想中才会拥有的东西,这个女孩都拥有了 从简单的对话中她提取到了一个非常惊人的信息...她就是乔琏! 指甲掐疼了掌心,牙齿咬住了嘴唇...只不过这怎么可能呢?明明,明明那不过是个外乡来的小作者而已啊! 她在明月坊的邻居,连翘...... 第247章 高婵娟,最开始的时候只是出身太仓普通人家的女孩而已。非要说有什么不一样的,就是胆子特别的,比自己的兄弟都要敢想敢干。 她过去十几年做了两个最胆大包天的决定,头一个,从家里跑到苏州。这在当初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她也因为这个决定下了很大的决心。第二个就是十九岁这一年,选择了自己的丈夫。 「房子我已经准备好了,过两日我让人抬你进去。」说这话的是个四十多岁的男子,样貌平凡。虽然还不算老,高婵娟却从他身上闻到一股老人家的特有的味道,她从自己的祖母身上也闻到过。只不过从亲人身上闻到不会引起反应,但从这人身上闻到,有一种生理性的反胃。 这人是她的丈夫。 「哦。」她满不在乎地答应了一声,这才问到了自己真正在意的:「你答应我的事情呢?你说过一定捧我的!」 田编辑本来正在整理文稿的,听到这话也只是很简单地点点头:「这件事既然答应你了,我就会作数的。不过捧你是捧你,捧不红的话那就不关我事了,你该知道的这一行没有什么一定能做准的。」 四十多岁的男子姓田,是高婵娟最新换的编辑。一般来说编辑和旗下作者之间严禁有不正当的关系...这会让报馆和编辑旗下其他作者都有不好的联想,毕竟瓜田李下的,不方便。哪怕编辑没有给这个作者大开方便之门,那也要别人信吶! 但是两人的关系是隐藏的,所谓妻子与丈夫?不存在的,应该是外室和丈夫。哪怕是在古代的环境之下,外室也是不算在妻妾中间的。严格意义上外室生的孩子都不能上户籍,因为那属于奸生子...只不过养的起外室的人大多都有关系有钱,钱能通神,给孩子上个户籍,自然手到擒来。 而且田编辑和高婵娟约定的很好,等到捧完了她之后就将她转到别的编辑名下。这样即使将来两人的关系叫人知道了,也不会有什么事。 田编辑虽然只是一个编辑,但是他和宋文静的地位类似。甚至在宋文静签下连翘之前,还隐隐高出一筹。因为他不止是名下有大神作者,还拥有他们报馆干股,当年创立报馆的时候他就是合伙人了,属于报馆元老。 之所以没有提升职位,原因也和宋文静差不多,他根本不擅长行政管理方面的工作。 第431页 说实在的,田编辑是没有那样的财力物力捧高婵娟的,但是他有决定报馆捧谁的权力!虽然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高婵娟不是那么合适,但是田编辑在报馆的另一件大企划上送了人情,于是这件事就被轻轻放过了——有的时候队伍大了就是这样,人心散、不好带,所有人都想着为自己打算,就算是田编辑这种拿了报馆干股的也不例外。 毕竟在他们想来,自己挖一点墙角,这堵墙又不会垮...挖到就是赚到了。就和国营工厂占主流时期的工厂一样,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工人们当然就靠厂子啦! 高婵娟是一个好看的年轻姑娘,田编辑很快注意到了她。当时的高婵娟还只是同一报馆另一个小编辑名下的小作者,之所以有后来的事情倒不是田编辑仗着自己的势力威胁强迫,而是高婵娟自己动了小手段。难听一点说叫勾引,好听一点说叫『撩到了』他。 高婵娟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做这件事的时候是怎么想的,田编辑做她的父亲都绰绰有余了,他的长子比她年纪还大。而且他是有正牌老婆的...她要嫁这样的人做个妾室或者外室? 但她当时就像是鬼迷了心窍一样——她已经到了不可以继续奋斗在小说界的年纪了,家中给她来信,说是物色好了几个年轻人,让她回家相亲,然后最好赶在二十岁之前嫁人!这次不像是之前只是催促,而是下了最后通牒。 她不甘心!她真是不甘心!她曾经亲眼见过周莹是如何在各位大家面前长袖善舞的,也是看过周莹如何地受到追捧、名利双收!至于后来的乔琏,虽然因为对方不喜欢参加普通聚会的关系从没见过,但看其他各位大家为之倾倒的架势就知道是何等的志得意满了。 她不想要做一个琐碎普通的无趣妇人,如果她这一次答应回老家太仓,那么等待她的只能是这个。 可以这么说,田编辑这件事其实是她的输红了眼,将自己压上了桌!这个时候的人有什么理智可言?然而事后又很多次后悔的机会,她也只是沉默...终究是不想错过这次机会的。 应该说现在的高婵娟退无可退了,自从家里人来苏州接过一次她,发现了她要给人做外室,她的父亲已经和她一刀两断,只当家里没有过她这个女儿了! 古代是允许男子三妻四妾没错,可是对于任何一个家庭来说,女孩子给人家做小老婆都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只不过有的时候笑贫不笑娼,因为对方家里实在是有钱有势,所以大家都不说了! 然而即使是这样,有钱人家想要找一个出身良好的妾,这也是很难的,这种妾称之为良妾,在众多妾室中算是比较有地位! 高婵娟家里并不算有钱,但是也是非常正宗的中产阶级。这种人家没有能力让女儿嫁进有钱人家做少奶奶,也能找一个门当户对的人家。家里出了一个女孩子做人家小老婆,还是外室?立刻就能被街坊邻居议论,然后家里的名声全毁了! 为什么要做外室?是家里父母不好,卖女求荣。还是小姑娘自己不尊重,竟然自甘堕落做了这个?诸如此类的流言传出来,这个家庭的名声,以后孩子的婚姻嫁娶,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不要说是古代了,就连在现代,一家人也常常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 一开始的时候事情并不怎么顺利,田编辑说的很清楚...她没有那样大的能力,她得找一个代笔的! 这其实让高婵娟非常难受,她一直觉得自己只是没有机会而已,一旦有了机会就能一飞沖天! 田编辑只能耐心与她道:「至少现在是不够的,我们找一个还不错的给你代笔一篇中篇小说。靠着这部小说将你捧红,到那时候你就能自己写了...当然,我会找人指导你的。」 作者红了之后,哪怕是后来的作品没有那么好了,也会有一些死忠粉依旧支持的。这就和每年高考之后的优秀学生巡迴演讲一样,其实那些关于学习的经验人人都有,但只有由这个优秀学生代表说出来才会显得有道理、有说服力。 或者说,哪怕没有道理,大家也能给他们想出道理来。若是想不出来,首先想到的还是自己水平太低,所以不能理解。 为了梦想中的未来,在这一段时间内高婵娟只能乖乖地当未来『丈夫』的提线木偶,无论做什么都有他事无巨细地亲自安排。以她的名义开聚会,请来的都是行内的大人物,之前有很多都是她可望而不可及的。 还安排种种存在门槛的聚会让她参加...绝大部分的时候她都会得到聚会主人的热情招待,这在她以前也是从来没有的,恍惚间她理想中的生活似乎已经到来了。 但有的时候一些本身脾气很怪,又足够大牌的大家就不回给这个面子了,相当冷淡平常。也是这种待遇,仿佛兜头一盆凉水泼下来,让原本已经有些飘飘然的她明白,其实现在的一些都还只是镜花水月。 她必须要将这一切变成现实。 「这一次是王思齐家内院的聚会,去的都是名重一时的人物...对了,这次『如意儿』和『乔琏』也要去——还以为一山不容二虎,这两个女子会水火不相容呢,没想到这时候都姐妹相称了。既然是这样,你也要着力和她们维繫关系,若是她们愿意带着你,你就真正在圈子里站稳脚跟了。」田编辑叮嘱了很多。 这里所谓的站稳脚跟并不是指高婵娟身为作者站稳了脚跟,那必须依靠小说才行。这里指的是人脉上站稳了脚跟,这个站稳当了,其他的事情就能事半功倍了。 第432页 当时的高婵娟并没有多想,实际上她也是那样做的。而且她还好奇呢,乔琏到底长什么样,是个怎样的女子?另外,如意儿和乔琏真的亲如姐妹?要知道许多苏州的同行,摸不到她们那个圈子里的都有过自己的猜测。 怕不是塑料姐妹情哦! 毕竟同行相轻,特别是女作者之间,能够真正和睦友好的实在是太少了。最常见的就是当面笑嘻嘻,背后捅一刀呢! 「王先生你不认得这位小姐,这位是高婵娟高小姐,田编辑手下的人,如今正冉冉升起,说不定就是下一个周莹大家、乔琏先生呢!」 高婵娟听到有人给聚会住人王思齐介绍自己,便微微一笑颔首示意。 也就是此时,正在簪花的两个女子转头,两张漂亮的脸凑在一起确实美貌非凡,就连高婵娟也有一瞬间的晃神。 她一下咬住了舌尖,恍恍惚惚间仿佛是最近风头正盛的『山阴亭旧友』金凤说了什么话调笑『如意儿』周莹和另一个女子,听话里话外的意思,另一个女子就是『乔琏』了! 怎么可能!那明明不过是她在明月坊时的邻居!若她真是『乔琏』,做什么还住明月坊? 然而都是真的,她看到许文华顺手将牡丹花簪在她的头上,似乎对方都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 高婵娟想起了很多事情,包括当初看到连翘和很多大人物交往密切。她当时对那些是那样的羡慕嫉妒,甚至有过一些恶意的猜测。现在看起来...可笑的厉害呢。 虽然连翘并没有说什么,但是只要意识到连翘坐在这里,她就是『乔琏』,她就觉脸上滚烫——她还记得呢,连翘当初在离开明月坊之前对自己的威胁!就算她现在有了田编辑的支持,在面对对方的时候依旧是非常势弱的。 第248章 『冤有头债有主,我就找你这个始作俑者!从今往后你就躲着我走,要是我遇不上你也就罢了,要是行里遇到了你,你等着看我会不会整人!』 这是当初高婵娟用流言害连翘之后,连翘对她说的。对于此时的高婵娟来说,她当然是立刻想起来了。想到如今『乔琏』的地位,高婵娟回过神之后就慌了。 不同于高婵娟的心慌意乱,连翘淡定了很多。她是早知道高婵娟如今的情况的,至于说当时放的狠话...说实在的,说这话的时候并不觉得,因为当时正在气头上。这时候时过境迁,她当初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竟然兴不起什么厉害的心思。 当然,这也是因为『天凉王破』这种作风她还是不习惯,总觉得略羞耻呢! 周莹正好在连翘身边,又最会察言观色,这时候觑着连翘和那位高婵娟高小姐,立刻看出了端倪。轻声问连翘:「你们是认得的?」 而且还不是一般的认得,只是这话周莹没有直说。 「嗯。」连翘发出一个带鼻音的单字,本以为她还会说什么的,后面却什么都没有。 这下周莹是真的看不懂了。 旁边的金凤也听到了,只是他没能像周莹一样看到连翘那微妙的神色。所以立刻非常热情地道:「竟是认得的吗?怎么没听说过——既然是这样,高小姐快些过来坐!」 高婵娟的脚就像是钉在了原地一样,这时候就算是金凤也察觉出来不对了。 许文华瞥了一眼高婵娟,又看了看连翘,皱着眉头站直了身体:「怎么了?」 虽然连翘做不出『天凉王破』的事情,但和这位『高姐姐』友好相处也是做不到的。或许是她太小气了,但她确实不喜欢高婵娟。 扶了扶髮髻上的牡丹花,连翘慢慢道:「我确实和这位高小姐认得呢,当初我住在明月坊的时候高小姐正住在我隔壁...只不过我们可没有什么好关系。」 放在平时,连翘住过明月坊这就是个大新闻了,大家肯定会探听询问几句。但是这个时候谁会问这个?大家的关注点都在后面了,连翘可是非常明确地说了,她和对方并没有什么好关系。 这其实就是说两人关系很不好了。 要知道连翘的脾气并不坏,再加上人美嘴甜,就算平常不怎么参加聚会,人缘还是很不错的。另外她对结交的人容忍度也很好,有才华的作者很多都有怪脾气,以自我为中心更是再常见不过的小毛病。而这些在连翘这里都不算什么! 能这样的连翘却说她和一个小角色关系不好——即使最近高婵娟的名字很多行内人都知道了,但在她真的红起来之前,她就是一个小角色。所有人心中首先是诧异,然后就对高婵娟带上了评估的眼神。 先入为主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大家既然已经和连翘非常熟了,自然就会对后来的高婵娟非常怀疑——你到底是做了什么才能惹的人这样生气? 连翘看着高婵娟一下变白的脸色,觉得她的惶恐比那一日刚刚受到威胁的时候还要来的厉害。心里暗忖,这大概就是权势的作用了。当初的她虽然害怕自己真的能做到威胁的事情,但其实是没有那么确定的。现在的话,的的确确能确认了呢。 但她并不觉得这有多么有趣,短暂的畅快之后就是无聊,她这种其实有点像业内欺凌。有的人能够从欺凌中得到快乐,有的人就不能够了,连翘就属于完全不能够的那种。 抿了抿嘴,点头道:「放心罢,那一日说的话只不过是吓唬你的,好让你吃个教训,以后不至于再做错事。我还没有那么无聊,要像小孩子一样玩什么整人游戏。」 第433页 这样说过之后,连翘再也不管。 回家的时候连翘和许文华是走水路坐船回去的,同上了一艘乌篷船——乌篷船有个棚子遮荫又通风。上船之后有水有风...夏天坐船也是很舒服的。 连翘轻轻打着一柄宫扇,有些无聊。踢了踢脚,露出绣花鞋红色的尖尖,上面还有一点穗子。 许文华坐她对面也拿着他那把洒金川扇摇了摇,看着她:「你当初从明月坊搬出来就为了她?」 话说的没头没尾,但连翘知道许文华说的是什么。 许文华其实见过几次次高婵娟,最后一次就是那次高婵娟在聚会人家的园子里拿住了连翘的时候。只不过时间久远,见面都很匆匆,许文华又从来没有将注意力放在高婵娟身上过,所以这一次见到还是只觉得眼熟。 但是从连翘说的一些话中推断...他推测连翘应该是因为对方才从明月坊中搬出来的。 当时连翘从明月坊中搬出来是很突然的一件事,那段时间她还问过他一些关于人际交往上的事情。前前后后一联想,很容易就能知道她是有外部原因才紧急搬出的。只不过这是连翘的隐私,当时他也没有问。 现在见到高婵娟,许文华仿佛是拿到了最后一块拼图,迅速地将拼图完成。 「哼哼,说说看,你当时到底说了什么威胁的话,倒是把她吓的够呛!」许文华哼哼了一声,伸出脚踢了连翘的脚一下。 连翘瞪了她一眼:「好好说话!」 乌篷船就是这样小了,两人相对而坐,确实能够踢到对方的脚。 话虽这样说,连翘还是回忆着当时的话,大差不差地复述了一遍:「大概是这个意思罢,这都过去半年了,谁还记得原来怎么说的!」 「说话的时候倒是还有几分气势,怎么这个时候又变得好欺负起来了?听你的意思,这件事就算完了。你能说出这样的话,当时她做的事情恐怕不小呢!难道你就甘心?」许文华这个时候完全是反派嘴脸,一点都没有正派人士的伟光正,颇有一种诱惑连翘做个坏女人的意思。 连翘蹙眉:「你这人怎么回事?就盼着我欺负人么!」 许文华呵呵了一声,他当然看出来了,连翘是觉得她那样就是恃强凌弱了。 有时候许文华也会思索连翘是怎么长成这个样子的,她如果是个单纯不过的小家碧玉,这不算什么。这样的姑娘一抓一大把,她们这时候原谅曾经的仇敌,许文华也不会觉得哪里奇怪。 如果她足够心机深沉、行事果断,似乎也不奇怪,从她的小说中就能看到了,这姑娘对人心有一种格外透彻的了解! 偏偏她好像什么都知道,看的透彻,但一旦要动手的时候就不能下狠手了。 就像一只张牙舞爪的小猫,看着厉害,其实就是外强中干而已。 其实说起来他们这一行里有很多腌臜的东西,毕竟这一行赚钱,门槛也低,可不是什么牛鬼蛇神都进来了!就如同连翘上辈子的网文圈一样,上限高的惊人,有真正的高学歷名校生,但也有素质低的可怕的脑残。 这些东西宋文静没有和连翘多说过,连翘周围的朋友也会下意识地替她挡开那些,虽然许文华一直怀疑连翘其实什么都知道——或许是本能作祟,大家都想多少保护一些连翘。她看上去念头通达,实际上根本不知道世道有多少险恶处! 他们混业内的大佬,外人看着都是极有派头的体面人物了,但是混到他们这个位置的,没有几个头脑简单,该下狠手的时候也从来不含煳。 连翘以为大家都是一些外表高冷,实际上很好相处的男神女神?许文华曾听到过她的论调,心里嘲笑过这个『天大的误会』。只不过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他也从来没有纠正过这个误会。 这时候看来,连翘和他们这些人是完全相反的类型了。 许文华丝毫没有心理负担一样:「下不了手整人?让别人来就是了——」 许文华的话被连翘立刻打断,连翘真的是非常心累了,她觉得这样的许文华根本不是像反派,而是根本就是反派。连翘只能非常认真地告诉他:「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我还是很讨厌她的...但经过今天的事之后想来不会有人请我的时候又请她了,估计再难得见面。既然是这样,实在没必要...」 这不是圣母,就是很普通的现代女孩会抱有的心情。她们或许也曾经和某个极品舍友闹过天大的矛盾,可有朝一日自己得势了,开同学会的时候还会整对方一下吗?想想都觉得太无聊了。 许文华凝视了连翘很久,夏日的光线即使到了黄昏也是很充足的。在乌篷船内,有光线透过乌篷的小窗照进来,连翘脸上属于小女孩的细微汗毛还没有褪完,这个时候也看的清清楚楚。 之后的路上,直到看着连翘到家,许文华也没有提及一件事。 即使连翘对那个高婵娟有心放过,打算过往的事情一笔勾销,只是以后不要和对方打交道就好了,这件事也不可能这样收尾。 连翘不明白她现在在整个业内,至少是江南的一块区域到底有多大的能量! 以她的身份地位,至少三吴报馆和东华书社是要哄着她的,只要善于利用这两家的力量,已经不能儿戏看待了。另外就是连翘的编辑宋文静,这也是个狠人,替连翘排忧解难算是他的本职工作,若有什么要求,他沟通四方总能办成。 第434页 另外就是连翘结交的圈内朋友。 说实话,圈内交朋友很容易,只要聚会上见过几面,说的上几句话,似乎就是朋友了。其实没有那么简单,真正的朋友得是要真心实意,将来能託付大事的才行。正好,连翘身边就有一大批这样的朋友。 许文华有的时候会将连翘列为天下第一奇怪之人——她好像并不在意经营人脉的事情,也对人情什么的毫不在意。但是只不过一年不到的时间,她周围的人已经心甘情愿替她办事了! 甚至以替她办事为荣! 偶尔有她拜託的事情,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完全不能体现大家的能力——就好像她不知道她拜託的这个人是个能量巨大的大佬,只当是真的普通人的那种朋友,从没有想过捞好处什么的。 第249章 许文华扪心自问,若是连翘请他办事——这还用什么假设!他早就替她办过事了,譬如连翘的那座房子。 所有人都想讨她开心...这样说起来是非常不要脸的感觉了,然而事实就是这样。实际上许文华不忿那些人待她个个都如同火山孝子一样很久了,明明平常都是一些三请四接拎不动的混蛋! 呵呵...这种情况下她还以为今天的事情能够善了?不可能的。 今天这算是大新闻了,很快就会传遍整个苏州行内。这个过程中不需要连翘说什么做什么,这些人会自发地揣摩连翘的意思。 一群人欺负个女人,要将人赶出圈子不至于,可是高婵娟想要被捧红,这是不可能的了!别的不说,很多的聚会绝对会对她关上大门,至于说好的报纸上面多做宣传,恐怕也有一些不会再配合了。 事情之后的发展完全符合许文华的推测,那位曾经被行内多次提及的高小姐,就好像是突然之间人间蒸发了一样,再也听不到她的消息。 连翘没有注意到这个变化,因为她的注意力被另外一件事拉扯走了! 不只是许文华说话灵,别人也一样。他们还担心过连翘的新小说《江湖》的预告一放出来,会引起一些『老先生』们的侧目呢!现在算是实现了,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反应这么慢,过了好几天才听到动静。 那些读书人、老士绅也就算了,多少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意思,他们本就是连翘的书迷,对连翘一直很『宠爱』的。这一次连翘的新书《江湖》,与其说他们是故意要坏事,还不如说他们是想要挽救她这个迷途青年。 最麻烦的反而是同行中的那些顽固分子,这些人即使随便造谣也是打不得骂不得的,上蹿下跳惹人讨厌,但是又不能真的对付他们,别提多郁闷了! 在这些人眼里,小说时代最好的时候就是他们年轻的时候。他们年轻的时候写的小说都是很有些深度的小说,而这些小说在那个时代也是能卖出高销量的。相比起来这个时代的小说就是印着字的草纸而已,什么玩意儿! 这就和早期电影业文艺片既能拿大奖,又能沖票房一样。只不过到了后来,文艺片变成了一小部分人的狂欢,票房远不能和真正的商业片相比。而经歷过那个时代的电影人,特别是不能跟上时代的电影人,肯定会十分怀念当初的。 就如同连翘曾经看过的一部好莱坞老电影《落日大道》,女主人公是默片时代的大明星,只是随着有声片的到来已经不復往昔的辉煌。面对男主角的时候她曾傲然道:「我们那时不需要声音,我们拥有脸!」 其情可悯,但若是太混蛋了,以为凭藉这个就可以尽做一些混帐事,那就不值得尊重了。 连翘不想理这件事,实际上因为她是那些老作者后辈的关系,由她出面处理也不太好处理。这可不是连翘在嘉定的时候了,遇到作者骂战的波及还得自己上阵——这样说或许有些对不起刘盈盈,但纯粹就事论事地来说,她在业务水平上拍马也不及连翘现在的编辑宋文静。 所以连翘将事情都交给宋文静了,她只要结果。 「所以事情解决了。」连翘像是完全预料到一样问宋文静。 「解决了。」宋文静也非常干脆地点头,然后才道:「其实这件事原本应该闹不起来的,只不过有人牵头才会这样。打压下去了,却还不知道是谁牵的头。」 柿子捡软的捏,这是蠢人都知道的道理。那些『老先生』们不知道?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像连翘这种级别的作者已经不是一两句流言能够打倒的了,事情真要闹得大了,可收不了场! 所以虽然有要『教导』乔琏一番的意思,却始终没有人做第一个出头鸟。这也是为什么新小说的预告都出来好几天了,这才有反应!这是都在犹豫呢。 但不知道是谁,中间鼓动组织了一番,这才有了一伙人一起发难的事情。 宋文静打算接着往下查,看看是谁在背地里动手。虽然事情到此已经解决了,但是哪有千年防贼的!总得知道是什么人在使阴招吧! 不过事情总是连着事情,正在调查的时候新一波对乔琏的攻击就开始了。这次的攻击重点,新小说只是顺带的而已,重点攻击了一下乔琏的生活状态,用后世的话来说叫做『小布尔乔亚』。用在当世,可以类比『靡靡之音』『不知亡国恨』之类的——当然了,现在没有亡国恨可以抒发。 但大抵就是过着一种空虚、虚荣、奢侈的生活,从来不做一些有意义的的事情。举例就是连翘常常去朋友家的聚会,自己也常常办聚会。这些聚会的用度往往非常惊人,各种菜单都被翻出来。 第435页 还有连翘身上的衣服,大都非常昂贵,然而却只会穿一次,比得上皇宫里的贵人了! 这些话在了解的人那里就是胡扯,可是对于一般人还是有蛊惑性的。特别是当黑乔琏的人将排场做的很大,有很多报纸上都发表类似的文章的时候...人云亦云的傢伙还是很多的。 出了这种事,宋文静是不能休息了,立刻出门处理。倒是连翘和朋友们继续在家悠闲自在地聚会,从某方面来说,宋文静赚的虽多,却也不容易啊! 唐宋就对着这些攻击连翘的文章笑得眼泪都出来了:「这是哪个活宝写的文章?真的是好蠢啊!」 许文华非常刻薄地插了一句嘴:「正好骗傻子。」 确实,有的时候一些流言还不是非常傻,但信的还很多呢!仔细想想,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了,人们还会相信真的有吸血鬼、相信星座学,那么相信一些傻乎乎的文章也不是很奇怪了。 这文章里几乎就没什么真话,是的,连翘参加聚会,她也偶尔在家里办茶话会。可是她这个人参加聚会的频率低的可怜,家里的茶话会更是因为规模太小四捨五入可以当成是普通招待朋友。 至于吃的、穿的等方面的传闻...真是处处充满了穷人想像有钱人生活的感觉,皇帝的金扁担就是这样了。 不需要了解连翘的,只要稍微懂行一点的,立刻就能知道是胡说八道。 这一日大家也不开读书会朗读小说了,而是轮着读报纸上黑连翘的文章。说实在的,这些对于他们而言就是一个笑话而已,听歌乐呵。 连翘也跟着乐,乐也就算了,还要批评:「这个不行啊,真的假的先不说,没有一点感染力呢。就算读者信了他们的邪,恐怕也不会放在心上吧。」 这样说着,连翘笑着道:「我得教他们学做人,你们谁来帮忙磨墨铺纸?」 虽然不知道连翘是要做什么,但是大家都知道这是有热闹要看了。于是热心的很,不只是磨墨铺纸,甚至将选好的毛笔添好墨,然后殷勤备至地交到了连翘的手里。 连翘过足了被伺候的瘾,写下了文章的标题『我们先生的花厅』。 因为不是正经写小说,连翘也没有多想,直接仿了文学史上颇有名气的《我们太太的客厅》。 这篇小说是冰心先生批驳当时的一些自由主义文人『不知亡国恨』所写,小说中影射了当时的某些现实。一般来说公认的文章中『太太』指的是林徽因,只是冰心先生自己并不承认这一点。不过后来有学者也认为『太太』这个人物指的应该是当时许多类似人物的集合体。 这篇文章以一种貌似客观,实际上处处都是嘲讽的意思描写了当时北平某位文化名流家中招待文人的客厅,以及发生的种种。 有意思的是,可以确定冰心先生是有讽刺的意思,但是最终出来的结果却不是那么回事。似乎读过文章的人,特别是连翘她们那一代人,反而会很喜欢『太太』和『太太客厅』——据说文章发表时很多读者也是如此。 连翘推测,可能无论是民国时期的主流文人,还是她成长的那个年代的普通人,都已经不是坚定的『战士』了。特别是连翘自己所处的那个时代,那时候的年轻人喜欢享乐、喜欢中产阶级的安闲与生活情调。明明『小资』是一个贬义词,到他们那个时候也因为年轻人的喜欢变成了略带褒义的词。 而且『太太』和『太太客厅』所展现出来的民国小资情调无疑很符合他们的审美取向。如果可以的话,坐在明亮宽敞的北京四合院客厅里,坐着老式、柔软的沙发,喝茶和咖啡,聆听各个领域最优秀的人才畅所欲言,这无疑击中了很多现代年轻人的内心! 连翘此时写《我们先生的花厅》其实也就是这个意思,她好像描写了一番她在她的小花厅开茶话会是如何地享乐主义,个人又是何等地自以为是、空虚无聊——相当具有感染力呢! 但是,这个时代能有闲心看报纸的,估计不太可能是贫苦民众。也就是说,看到这篇文章的大概也是会喜欢那种调调的。不仅不会因此讨厌乔琏,恐怕还会喜欢、羡慕呢! 连翘这篇《我们先生的花厅》才收笔,墨还没有干呢,立刻就被人拿走了。最后争执不出来谁先看,还是只能推选一个人来读。 于是连翘家的小花厅就变成了欢乐的海洋...这样描写自己,大概就类似于后世流行的自黑吧。这个时候的人虽然也会自嘲,但是如此一本正经、煞有介事的自黑,这也是没有见过的。 唐宋笑得不行了,捂着肚子半天,差点掉到桌子底下。好不容易缓过来了,竖起大拇指道:「不愧是乔琏先生,这也写的出来!」 连翘收回文章,小心地将文章摺叠了几下放到荷包里:「我打算待会儿交给宋先生,他肯定也会让供稿人写一些驳斥那些人的话发表,这个就当作附录一起发——就说是我觉得他们写东西骗人的水平实在太次了,给他们做了一个样子!」 第250章 《我们太太的客厅》原本是一篇具有讽刺性和批判性的文章。但是它所流行的时代,以及后来连翘所处的时代,都没有特别深入地考虑其讽刺性和批判性,反而特别喜欢这篇文章里的太太和太太客厅。 传说『太太』指的是林徽因,很有意思的是,很多人其实根本没注意到写这篇文章的是大名鼎鼎的冰心先生。反而因为这篇文章牢牢的记住了那个时代有一个梁太太林徽因,她的『太太客厅』是那个年代北平最耀眼的社交场合。 第436页 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我们太太的客厅》这片文章。等到了连翘她生活的那个时代,根本不会多少人知道『太太客厅』这回事,就连林徽因本人的光彩也会因此损失不少。 这篇原本用来批判的文章,最终却达成了相反的作用,也算是文化史上一个趣闻了。这并不是大家觉悟不够,只想到了『靡靡之音』。应该说这件事隐晦地折射出了追求有品位的生活,追求『太太客厅』一样的生活,追求自由灵魂与自由灵魂碰撞,这是大家完全独立自主的嚮往。 这就好像人天生就喜欢美好的东西,一模一样。 连翘的《我们先生的花厅》和《我们太太的客厅》一样,通篇都没有提及主人公的名字,而是用『先生』这个代称称唿。相比起其他黑乔琏的文章,这篇文章写的真实的多了,就像是将这些名流作者的聚会抠了下来一样。 其中个嘲讽的、批判的口吻也写的棒棒的,完全写出了这些名流作者的无所事事、空虚、自鸣得意——但是,他们的交谈也一併写了下来。 社会上总有两种完全相反的观念流行,有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也有说『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的。简而言之,一方面大家认可读书人是具有很高社会地位的,但另一方面,很多人又觉得瘦弱的读书人大都没什么用。还产生了『书呆子』『酸秀才』之类的蔑称。 总的来说,高看读书人是主流。但是当这个读书人没什么用又很穷的时候,大家又会用更加鄙夷的方式对待他们,这种鄙夷甚至胜过了对普通的无用之人——这大概也是另一种物极必反。 这些聚会上,着名作者们的交谈其实就是一些思想、理念,甚至空谈。这些东西是标准的读书人『务虚』,如果不是这些着名作者有身家,放到一些普通的读书人身上,都可以骂一句『百无一用是书生』了。 但是这些理念一样的东西就真的一点用也没有吗? 不是的,就像很多学科都分为理论和实践两种。一般来说实践,特别是专注于实用的,往往更加能够来钱——因为大公司大企业愿意往里面投钱。但是搞理论的,理论水平往往是超过实践很多年的,而且理论积累本身不能直接转换为财富。 这样看起来搞实践的应该看不起搞理论的,然而事实恰恰相反,如果科学界有所谓的鄙视链,那么应该是搞理论的肯定可以鄙视搞实践的。这里不看钱,只论科学本身。 实际上看过美剧《生活大爆炸》的应该知道,理论物理学家鄙视实验物理学家的头脑,这是公开的事实。虽然理论物理学家的理论需要通过实验物理学家来证实,两者缺一不可,但实际上的生态就是如此。 人们对于充满智慧的语言,对于那些走在时代前列的追求,对于这些着名作者的崇拜。使得《我们先生的花厅》这篇充满了批判的文章不仅不会惹得读者厌恶,反而会让他们对于这些作者的生活更加嚮往。 里面确实点明了他们生活中的矫饰、自傲等缺点,但是读者们的爱恨有的时候真的不是那么简单。后世捧明星就是这样,一开始塑造的是德艺双馨的艺术家,哪儿哪都好。后来大家才发现,恰到好处的缺点才会更加受欢迎。 对于普罗大众来说,只要这些明星本没有特别踩雷点的问题,那么一些无伤大雅的缺点又算得了什么呢? 《我们先生的客厅》仿佛是给这一场『黑乔琏』运动画上了一个句号,毕竟人家都这样自黑了,写她生活骄奢、个人傲气的又能有什么伤害呢?因为读者已经接受了一个观念,这些有名的作者就是这样生活的...那又有什么问题? 况且他们也没脸再继续了,他们是专门来黑人的,结果写出来的东西还远远不如人家自己随手一个自黑!这就好像是在自己引以为豪的领域摆弄了一番,结果发现自己是在关公面前耍大刀,轮谁谁能再继续? 不过这件事引起的另一个风潮就是连翘始料未及的了,之前作者之间的聚会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小圈子之间的,就是连翘喜欢的那种。另一种就是办的很大的,堪称来者不拒。相较而言,后者还流行一些,因为可以摆谱,显得有场面。 但是《我们先生的花厅》这篇文章一出来,态势就变得不一样了,小圈子的精英聚会一时之间有更加强势的意思。就好像办的大了就失了品味,而三五好友、七.八知己的聚在一起,谈天说地纵论古今,这才是有格调呢! 当然,作为《我们先生的花厅》中原型的乔琏和乔琏花厅已经成为圈子里的新『爆款』。所有人都想得到连翘的邀请,过一回真实的『我们先生的花厅』中的生活。为了这个,好多朋友都给连翘写信催促她——赶紧的,办茶话会啊! 连翘无语,和宋文静说起这件事。宋文静只笑着反问她:「那你办还是不办?」 「办办办!要是再不办,该给这些人烦死了!」连翘连忙答应,她寄希望在这个时间点办茶话会。等到过了这个时间,估计大家就忘记这件事了,自然会消停下来。 宋文静略带一点儿纵容地看着连翘,以往这个表情都是给许文华的。 「对了,之前那件事是谁牵的头已经知道了。」这才是宋文静今天来找连翘的主要原因。 连翘其实根本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听到宋文姜的话才想起黑她是有一个有组织的事情,背后有人带节奏呢! 第437页 看到连翘示意他有话说话,宋文静只能唱了个喏:「是!这人你应该认识,长隆报馆的田编辑。」 连翘想了一会儿,得益于最近遇到过高婵娟,而且还听朱敏唐宋他们说过这件事,所以记起来这位田编辑是何许人也了。正是因为记起来了才觉得荒谬:「我和他无冤无仇的...」 宋文静呵呵一笑:「高婵娟...自从那一日在王先生家遇上你,高婵娟就没怎么出来过了。」 宋文静没有直说高婵娟不是不想出来,而是外头的人都不愿意她来了,这件事不必连翘知道。所以只是简要地道:「我还奇呢,田编辑那个人不至于昏聩到那个地步,怎么捧一个高婵娟。如今又为了高婵娟找你的麻烦...让人查了查,最近他竟然新安置了一房外室。」 「...高婵娟就是那个外室?」连翘试探着问。 许文华露出孺子可教的笑容:「然也。」 所以这是一个这样狗血的故事,为自己女人报仇?但是在连翘看来也很扯啊。那个田编辑真这样看重高婵娟,为什么不娶回家去? 「大概这不是他想做的,只不过被那位高小姐闹得不行吧。」宋文静将心比心猜测道。 原来连翘不知不觉中将自己想说的话都说了出来。 「和自己手下的作者有了男女暧昧,这可是大忌...我拿把柄去拜访了田编辑一回,事情就了结了。」宋文静这样总结道。 不是他心善,让事情到此为止,而是事情闹大了又如何?田编辑本身并不是一个小编辑,这种事扳不倒他,他可是长隆报馆的股东。真的闹出来也就是一地鸡毛,还不如就这样引而不发,对方反而要因为他手上拿着把柄十分安生。 也因为宋文静愿意闭嘴,田编辑许诺了好几个人情。虽然这样做有点对不起被黑的连翘,但却是最符合现实利益的了。 这时候他对连翘和盘托出,并没有什么隐瞒。这就是宋文静的聪明之处了,这种事情若是隐瞒,将来被一个不相干的人抖落出来,他和连翘之间的信任就会收到伤害。还不如现在说清楚呢!连翘也是一个很能分清楚利弊的人,并不会不能体谅这件事。 连翘确实不大在意这件事,大概是因为上辈子生活经歷有限,对于『赶尽杀绝』没有概念。所以只挥了挥手:「这件事你处置就是了,只是希望以后少些这种事。」 大神小神作者都在风口浪尖上,这种事是不可避免的,只看各自的编辑有没有本事了。有本事的编辑能在事情发酵之前就完美处理掉,就算不得已拖延了下来,最后也能逆天改命——这就是连翘对宋文静的期待了。 连翘说了这句,就从书架上拿出一个锦盒,盒子里面装的是一打邀请的请帖。不同于别人,大概是因为连翘只办小型的茶话会,所以不用写大量的请帖,所以她的请帖都是自己亲手做的,十分优雅精美。 她首先请书画好的人在上好的玉板信笺纸上画画,就像后世的信纸一样,底上是有图的,然后才做成请帖的内页。除了内页,外面的封皮也不马虎,连翘喜欢用绢花、宝石这些做立体的装饰。无论是内页的画,还是请帖表面的装饰,都会唿应节气、节日之类,而且每一个人的请帖都不一样! 这次的请帖又有不同,表面特别做出特别古朴典雅的样子,远没有以往花俏。但是打开就知道内有干坤了——连翘仿照后世那种立体贺卡,一打开请帖,看到的就是一幅立体画。 立体画用的都是连翘家花厅的景,每一个人的依旧不一样。 拿出一本来递给宋文静:「到时候宋先生也来啊!」 第251章 做立体贺卡并不是很难的事情,差的就是这么一个概念而已。所以连翘的『立体请帖』一经发出,立刻就被收到的人作为参考项,也仿照着做了出来...一时之间这种请帖也很流行呢。 连翘倒不是很在意这种事情,她也不是第一次引领流行风尚了。不过后来逛文具店的时候看到有立体请帖、立体信笺卖,感觉还是挺微妙的。 买东西的伙计见她多看了那些几眼,还推荐道:「小姐爱这个?真是有眼光!这是最近卖的最好的了...原是乔琏先生弄出来的东西,大家都称作『乔琏帖』『乔琏笺』,格外流行呢!」 不过这都是之后的事情了,如今还没有那么夸张,也就是这些请来的客多夸了几句。 「你家请帖做的和别人不同,倒是怪有意思的,是你亲手做的?」丁一新还特别问了一句。 连翘摊摊手:「样子是我想的,东西是我和春儿一起做的。」 生活中没什么娱乐活动,所以连翘尽可能地给自己找一些消遣,园艺、手工,都只是其中一部分而已。 晓得连翘是如何生活的,许文华挑了挑眉:「谁让你什么都不喜欢的,净喜欢那些没什么意思的。」 这个时代也有自己的娱乐活动,朋友们每天过的也很丰富多彩。但是从连翘的角度来说,那些都太没有意思了。 「各人有各人喜欢的东西,这有什么好说的。连小姐不喜欢看戏看歌舞,这也不算什么。」丁一新略微知道一点,也不觉得这有什么的。 连翘点点头笑得眉眼弯弯,然后收拾茶叶、牛奶之类的给大家泡茶:「谁爱甜的?我新学了一种奶茶,调给你们喝吧!」 其实就是很普通的,在家也可以自己做的奶茶。这个时代有类似的东西,但是口味还没有改良到后世那样符合大众的地步——此时的奶茶就像最开始的咖啡、茶之类的饮料,味道都是很重口味的。不是偏好这一口,或者从小习惯了,肯定是喝不惯的。 第438页 在场的几乎没有人喝过奶茶,于是有喜好甜口的,特别是女孩子,立刻举起手来:「我我我我,给我一杯。」 只有丁一新曾经在一位朋友家喝过奶茶,露出不忍的眼神。但出于看热闹的想法,他并没有劝阻众人。 大家喝过之后...绝大多数都给了好评,只有唐宋似乎有点不太适应奶味,但也觉得还不错。丁一新见状,好奇地尝了一口,这才知道连翘做的奶茶和自己曾经喝过的相差太大了! 「这滋味和一般的奶茶全然不同了,至少年轻女子们一定是极爱的。」女孩子比男子嗜甜,这是一般大众的印象。 连翘给大家端各自要的茶,只略微笑了笑就不再提起奶茶的事情。转而道:「最近在看一些游览外国的游记,说实在的,天地之大,真想到处去走走。」 连翘提起的这个话题很快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唐宋是个捧场王:「说起来我也想过呢!我从小爱做生意,觉得做海商,将生意做到外国,见识见识他们那边的风土人情肯定极有意思。」 在场都是很有见识的,说到外国的事情,多少都能说到一些。本来许文华正站在连翘花厅的小书架旁,忽然抽出两册书籍,打开略翻了翻:「这两册书你都读过?」 连翘凑过去看了一眼,一册是日本小说,日文的,还有一册是英语小说。英语的话,连翘的水平其实很一般,四级过了,因为常年看英美剧听力还过得去。相比之下,和中文很多地方都有微妙亲密感的日语倒是好得多,她可以看没有字幕的动漫新番呢! 这个时代的英语和日语还和后世的现代英语、日语有一定微妙的差别,但是连翘属于有基础的那种,找那些传教士、外国商人买到了外文书,其中有教语言的工具书,也有小说。连翘也是生活中没什么消遣,所以才会特别提高自己的语言能力,算是给自己找个事做。 那两本外文小说,特别是那本英语的,可是看的她够呛,但好歹是啃下来了。为此,那小说上面有了多处标註,有些是对生僻词的注释,有些则是对一些情节、句子的感触、随笔。 连翘瞥了一眼,点点头:「没错,已经读过了。」 许文华似乎有点吃惊的样子:「原来你真懂外国话,还会看他们的小说。」 说到这一点,其他人也有点意外了,连忙追问起连翘外国小说的事情——说起来确实是这样的,外国小说可没有被翻译成中文的。 如果是一些科技性的书籍,又或者文化典籍,那还有一些人翻译。但是换成是小说这种消遣读物,真没有人翻译了! 这个时候翻译很难找的,加钱自然很贵。翻译一本书比那些普通作者写一本还要来的贵,而出来的小说大抵还不如一般作者的作品。再加上文化自信,大家有国内大大小小的作者,对外国小说也就没什么需求了。 这样一来,翻译的外文小说几乎不存在,倒是听说有人尝试翻译国内的知名小说到国外,因为这样比较赚钱。 于是连翘就给其他人说起外国小说的事情,尤其隆重介绍了日本小说:「东瀛那边的小说都是女子写的呢!」 「竟有这样的事?」有人惊唿,特别是周莹,眼睛瞪的很大。 连翘仔细回忆着这方面的知识,点点头:「据说这是因为东瀛男子与女子书写用的不是一种文字,男子使用更优美更古老的那种,女子则使用更方便的那种。这本是一种对女子的不公平,但是这种更简单的文字方便了女子进行创作,东瀛第一部 小说就是一位宫廷女子所写。后来使用这种更简单的文字创造小说就成了惯例,虽说日后男子去学了女子的那种文字,也能写小说本子,但现在确实都是女子写小说。」 「男子去学女子的文字,这不大可能罢!男子的自尊心可是很强的,怎能为这种事就...」周莹身为男权世界中走的比较远的一个女子,对这种事是很了解的。本来文字改革就很难了,还是去学女人文字,呵呵。 连翘摇了摇手指:「没有想像中的那么难...文字这玩意儿本来就是越来越简单的。就说我们学习的文字,还不是从复杂到简单。再强的復古之心,也比不过『方便』二字。只要绝大多数的民众认可,极少数的精英就只能被裹挟着往前了。」 「真稀奇,还有专门女子用的文字。」在场的其他男子想的就简单多了。 连翘觉得这位也是想的多了,对春儿道:「你去将我房里博古架第二层黑色的小箱子拿来。」 「女子专用的文字不独东瀛人,我们自己也有。湖广永州一带有一种女书,是专门给女子使用的,也只传给女儿家。她们一般将这种文字放在扇面、绣帕、纸书、嫁妆上...你们看看。」等到春儿将黑色的小箱子送来,连翘就将其中的物件取出来。 连翘一开始是去买旧书的,那些大藏书家的旧书非常值得买来。不仅是版本珍贵,更重要的是一些藏书家会有自己的批註、对这些书籍内容的看法,这些东西让这些书籍身价倍增。 女书就是这样被发现的,不知道是谁收藏的,还有一张纸大概说明了来歷——江永女儿家专用的,只是不能解、不会读。连翘这才想起来后世确实发现过女书,于是托跑永州收药材的商人顺便给自己带女书的东西,最好是能向那里的女子打听女书如何拼写如何翻译。 第439页 连翘拿出这些东西来果然让大家啧啧称奇,这些虽然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呢! 别人也就罢了,倒是周莹特别喜欢,连翘就将其中一条绣帕赠给了她。 许文华还在翻阅连翘花厅小书架上的书籍,忽然看到了自己的新小说,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旁边的唐宋就不管不顾多了,立刻叫道:「这是什么?乔琏先生正在追看许文华的小说么?」 连翘看也不看就知道自己买的许文华的新书《金钗记》被看到了,相当爽快道:「这书写的好,如今渐入佳境,我正追看呢!就是写的太慢,以至于不太过瘾。」 虽说是新书,但也是许文华去年年初九开始写的了。只是她没有连翘写文的速度,以每月三回文字的更新速度连载在《文汇月报》上,到现在为止,小说还没有过去一半。 然而即使需要漫长的追文,连翘也不后悔,因为人家写得好啊!这其实就是一个类似《红楼梦》的故事,写的是几个大家中青年男女的生活。各色人物粉墨登场,十分唯美动人。 从连翘的角度来看,《金钗记》这部小说到现在为止并不输于《红楼梦》,只要后面保持前面的水平,绝对能成为许文华最优秀的作品。甚至运作得当,成功登顶王者也不稀奇。至少连翘觉得『洛北公子』宋志平登顶作品《玉楼春》差这部《金钗记》可是差的远了!还不是运作的功劳。 连翘丝毫不吝惜对《金钗记》的夸赞:「...若说小说最好的地方,既不是故事,也不是人物,而是『美』。无论是生活情趣,或者是悲剧本身,都有种纯粹的『美』。从这一点上来说,《金钗记》来源于公侯人家闺阁之美,而又高于那种闺阁之美!」 朱敏在旁忍不住道:「乔琏先生你可别夸了,文华本来就傲气的没边了,你再这样夸奖,日后他就更加放肆了!」 连翘小手一挥:「做得好就要夸呀!」 说着开始背诵《金钗记》最新的一回,是闺阁中姐妹赏雪联诗,这一段写的极精彩极有美感。所有人都觉得连翘绝对是读了很多很多遍了,不然不可能这样流利地背诵。也是真的非常喜欢...背诵地真有感情。 至于许文华,虽然极力保持着自己的冷静,想说明自己不是因为这一点夸奖就会得意的。但是那完全止不住上扬的嘴角已经说明了一切。 等到大家安静了一些,各自和人谈话、消遣的时候,许文华这才蹭到连翘身边,低声问她:「你怎知道这是个悲剧。」 第252章 你怎么知道这是个悲剧...嗯嗯嗯,就看出来的啊。类似于《红楼梦》的故事,前面虽然写的花团锦簇,但是那种时不时暗示一下大厦将倾的感觉,这不是很容易就能看出来的吗? 主人公都说出『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之类的评语了,只要阅读理解没有问题,这种结论应该是顺理成章的吧。 连翘一边回忆《金钗记》的内容,一边无所知觉一样地将自己的推理说出来。完了之后又开始兴致勃勃地讨论起小说中的种种伏笔、隐含深意、人物原型。 在后世《红楼梦》一本书就发展出了一门学问。『红学』。对于一个中国的文学爱好者来说,没有读过《红楼梦》是一件不可想像的事情。再加上电视节目、各类书籍的薰陶,或多或少都会知道一点《红楼梦》隐藏在故事情节之下的东西。 连翘本身就是文学爱好者,又非常喜欢《红楼梦》,对于红楼最有名的批註,脂砚斋的注释,也就是『脂评』是非常了解的。再加上红学家们对《红楼梦》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探索,连翘现在只是照葫芦画瓢,用分析《红楼梦》的方法分析《金钗记》就已经能得到很深的含义了。 「...《金钗记》中贵族少年少女居住的地方便是幻想出来的理想国吧?最洁净、最美好,等到他们长大到必须婚姻嫁娶,面对外面的世界的时候,故事就要结束了,而且必须是要以毁掉的方式结束——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永远保有那种洁净。」连翘一只手支着下巴非常自然地说出这些。 死亡能够让很多东西永恆,这是后世小说中常用的一种手法。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许文华其实是一个非常温柔的人,为了保护纯洁...所以将人物写死了。 完全的浪漫主义。 连翘是这样想的,于是也是这样说的。说到后面她就接近于喃喃自语了,根本没有注意到许文华已经从最开始的得意洋洋,变成了别扭的不好意思,最后变成了怔然。 很多人会称赞许文华,许文华甚至有着『才压江南』的美名,他这样的人从来都是在鲜花和掌声中成长起来的。他缺的其实并不是赞美,他缺少的从来都是一个能够完全了解他的人,而不是一些浮于表面的『赞美』。 了解他下笔时的用意,了解他的思想,了解他的灵魂。 连翘一直能做到这一点,从一开始就这样了,并且丝毫不费力气。这个姑娘不会知道的,她每次只是非常自然地说到许文华和许文华的小说相关,对于这个年轻人来说确实一场真正的暴风雨。 夏天的暴风雨,狂风大作、大雨滂沱。 「说的真好!乔琏先生还可以给许先生做个批註呢!」忽然有人提出了这个建议。 连翘在说对《金钗记》的评价的时候,除了许文华之外,也有其他的人在听。在场的都不是什么不懂行的,自然明白连翘对《金钗记》以及许文华的了解是远超众人的,或者说从某种程度上也超过了许文华本人。 第440页 这听起来很奇怪,读者对小说的了解超过作者本身什么的,但这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仔细想想就知道了,很多作者在写小说的时候其实并没有考虑地太深,只是顺着自己的感觉就写下来了。有的时候人的感情比理智要快一步,小说作品中呈现的感情会让作者本人都吃惊呢! 最典型的就是很多自传型作者了,其实他们很多都是截取了自身,或者身边人的经歷,然后写成的小说。他们有的只是有感而发而已,实际上自己也说不清楚自己的作品中到底隐藏着什么。 不过这种程度的了解并不容易,也不是遍地都能找到——这就好像有一个人比你自己都要了解自己一样。不是找不到,只是很难而已。 但是如果是连翘做到了这一步,那倒是没什么好说的。不知道为什么,随着和连翘交往越来越深,大家都觉得连翘是那种做出什么来大家都不会觉得稀奇的人了。就好像只要她想要去做,就什么都能做到,完美地契合了她的小说风格呢。 「做个批註?」连翘笑了起来,指了指自己书架上只有四五册的《金钗记》:「这离完结还早着呢!这时候做批註?且等他写完了小说再说!」 就像《红楼梦》在后世有一个『脂评本』一样,就是带着脂砚斋注释的版本。一本小说写的好,然后又有另一个名人做了一个非常棒的注释,那么在小说印刷出版之后,在出一个注释本,这是很正常的事。 说起来注释最多的应该是四书五经那种典籍,歷朝歷代都有大家做注释呢!然后受到认可的注释版本又能大卖,对于书商来说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 连翘如今也是大神了,东华书社一边出版她的新书,一边还想和她商谈出注释本的事情呢!之前已经出过插图本了。注释本和插图本对于书商的含义差不多,都是圈钱的手段。 毕竟那些已经出版过一遍的书,除非是印刷数量不够,市场需求依旧旺盛,不然原版原样地再出版一遍,那也是没有好效果的。但是换成是插图本和注释本就不一样了,对于粉丝来说,收藏一两个不同的版本算什么? 况且插图本多了插图,注释本有其他大家的注释,往往能替自己解疑一些自己没有看懂的部分,明白作者作品的更多妙处。对于大多数有钱买一套小说的粉丝,往往也不会吝惜买第二套第三套。 而买了第二套第三套,后面再出各种不同的版本其实也就更容易接受了。要么不要,要么就一整套,买过动漫角色手办的人应该很懂这种感觉,心志不坚定的人很快就会陷入这种强迫症一样的陷阱中呢。 所以手办厨们经常说,只有没有这回事和完全沉迷的差别,不存在一次两次这种浅尝辄止。 不过所谓的注释本都是在出完最开始的小说原本之后才会有的,现在小说还未过半,就谈什么注释本,实在是太早了一些。 连翘自己上前抽出《金钗记》的第一册 ,丢给许文华:「其实我是真的有写批註,你觉得怎么样?」 许文华虽然不太容易感到不好意思之类的情绪,但是在连翘家看到自己的小说,这时候又被逼翻自己的小说,多少还是有点不好意思的,这类似于『公开处刑』了。但是不看又不行,只能翻开了小说的第一页。 许文华的小说是墨刻,都是雕版印刷的黑字,连翘的批註特意用了硃砂写,是鲜红的。与印刷的标准字体不一样,连翘的字体显得又小又圆,女孩子的闺阁味道一下就出来了。 这个女孩子或许是小心地磨了硃砂,然后在临窗的书桌前读书,反覆读他的小说,然后心有所感做出批註。 还不只是批註呢,连翘就像是后世对待手帐本一样,还会给批註做装饰,偶尔也用到『小图』和『便利贴』一样的信笺。毕竟只是普通的文字批註实在是太普通了,也不能满足连翘的需求。 连翘还提醒许文华:「小心一些翻动,里面粘了好些信笺,要是翻动地太厉害,说不定就散掉了。」 连翘的批註确实做的很用心,有的地方似乎是对小说中出现的某种小摆设的考据,有的地方甚至会探究一下一个人物脱口而出的方言,追究一下人物的籍贯。还有的时候会根据一个人的姓名,猜测一下人物命运...... 至于正经要做批註的各处伏笔,字就更多了!有的地方连翘的注释写在信笺上,都要超过这一页小说的字数了。 连翘见他在看,还笑着道:「我猜测的人物命运对吗?小说还没有到中盘,我还有些不能确定呢!」 就像《红楼梦》一样,很多人没有读过后面四十回,还是能够根据前八十回的内容做出比较科学的续写。这里所说的科学,指的是符合了前八十回暗示的人物命运,有的东西一开始就安排的明明白白了。 很多优秀的小说都是这样的,前面的内容从来不是没有用的,后面的结果也必定有自己的铺垫。只不过有的人能看出来,有的人对于过于隐晦的伏笔没有多少敏感度。 许文华显然已经看到了几处关于人物命运的猜测,丢下第一册 ,去翻最新的单行本,最新内容中果然有更多更精细的猜测。放下书,他的表情相当微妙。一方面连翘用这种行为充分地表明了她对他的了解,另一方面,他又有一种不太开心的感觉。 第441页 我的小说已经这样没有惊喜感了吗?一半不到,后面的人物命运就已经一清二楚了!说不定这时候让连翘续写,能够写出和他七七.八八,大差不离的东西呢! 朱敏显然注意到了许文华古怪的神色,于是也拿起了连翘批註过的《金钗记》翻阅。他不是许文华,当然不知道小说中未来的发展是不是如连翘预料的一样,但是光是他能够评断的部分,就已经很惊人了。 不要以为注释一本小说就比写一本小说容易到哪里去了,这需要的是两种完全不同方向的才华!而且是对许文华的小说做出这样深刻的解读...要知道许文华的小说有一点很出名的,如果只是图个乐呵,那可以读的很容易。可要是想要读的深,那就属于相当困难的一种了,一点都不必那些严肃文学来的轻松。 朱敏甚至觉得自己翻阅了一下连翘的批註,对许文华这部《金钗记》了解上了一个新台阶的同时,对于『小说』本身的认知也有所提高。要知道连翘在注释中所使用的很多分析习惯真的非常厉害,不只是直指了《金钗记》一部小说,应该说直指了很多小说! 「乔琏先生,这有注释的《金钗记》借我拿回去读可好——若是能借的长久一些就更好了,我还想抄写一遍。」朱敏虽然平常很没干劲的样子,实际上对于提高业务水平也是有想法的。 第253章 《金钗记》也是如今正在风口上的小说,口碑和销量双爆炸的类型。大家都推测这部小说如果能一直保持前期的高水准,许文华就要藉此登顶王座了。这样一来,他将超越所有登顶的前辈,成为史上最年轻的登顶者。 如果要打破这个记录,也就只能期待一下连翘了。毕竟连翘成为大神的年纪比许文华还要小,才华也是没的说的。只是她是一个女子,在这个时代,有太多说不好的意外情况了,所以这话并不能说死。 这样红的一部小说,读者众多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稍微值得拿出来说的也就是读者群中有许多行内人了,大家都是争先读这部书的。一个是因为这部书好看,另一个就是混在行内的要求了。 无论是做报业的,还是出版商,又或者是写小说的同行,哪一个不需要掌握行内的最新动态。说起来各行各业其实都是需要从业者不断学习进步的,这不过像这类发展很快的行业,特别需要而已。 所以《金钗记》在场的人都读过,甚至包括已经登顶王者的丁一新,应该说他比起其他人更加关注——不处在他那个位置,有很多事是很难懂的。后面的人都追着前面的人跑,有的是动力,反而没有什么紧迫感。倒是最前面的人要时时刻刻注意着行内涌现出的优秀年轻人,每次看他们才华横溢、挥洒才情,都会有一种由衷的紧迫感。 连翘读过《金钗记》并不寻常,但是写出她这样优秀的批註,这就很难得了。往小了说,不过说明她是许文华的一个知音罢了。往大了说,这就是大家学习的好素材啊!读四书五经的难道都是读原本吗?圣人教诲各有各的理解,要是都按照自己的体悟来,那还不得乱套了,这个时候一些优秀前辈的注释就是一个很好的参考了。 朱敏一说要借,其他人也来了兴趣,纷纷拿了一册过去看连翘的注释。不看不要紧,一看几乎都有了兴趣,于是一个个都要借连翘的批註本。 连翘自然不会说不借,所以排了个次序出来借。只是叮嘱道:「别给我损了,我也是好不容易批出来的,损了怪可惜的。再有,其他人要是问你们借,也不能随便借。你也借他也借的,借出去几道手说不定就丢了。」 这件事便这样定了下来,许文华《金钗记》的『乔琏批註本』,简称『乔批本』开始了非常勤劳的出借。 有的人只不过是读一两遍,那还能快一点儿。有的人则是想着抄一遍,这就慢了。虽然是雇的专门的抄写人抄写,但抄写再熟练也是有速度上面的极限的! 连翘当初写批註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太多,毕竟这也不是要用来出版的东西,所以各种骚话。反正在她的正经小说文章中不会出现的东西,在批註中简直是排着队出现。这些话好笑好玩,也很有传播性。 于是随着『乔批本』《金钗记》在小范围内传阅、抄写,然后再经由这些文化精英向外扩展——这有点像是后世的顶级大v发了个什么内容,然后其他顶级大v纷纷转载。之后的事情就很容易猜了,一步步病毒式扩展,最后创造出一段时间的流行。 真正让这件事添一把火的还是印刷版的出现...也不知道是在谁手上出的事,反正印刷版确实出来了,只不过印刷粗陋不堪,错字很多。然而即使是这样,卖的也很好,毕竟这解决了有和没有的问题。 要知道一群吃瓜群众看大咖们聊『乔批本』已经很久了,甚至在不少大咖的文章中窥得了只言片语。且不说从中可以知道连翘这次确实干的不错,写了好东西,就是赶流行大家也想知道啊!大咖们说话插不上嘴,这特么太难受了。 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市场,不比大书社,他们资本雄厚、信誉好,能够和正经知名作者合作,活得非常滋润。那些小型的书社就活得草莽气多了,他们资本小、人少,但也非常灵活,『船小好掉头』是优势。很多大书社对市场的反应是很迟滞的,小书社就不一样了,他们都是狗鼻子! 第442页 看到『乔批本』比单纯的《金钗记》盗版好卖的多,立刻就策划了出来——盗版其实在小说的发行地没什么优势,也很少有书社去做。一个是怕得罪人家大书社,这可是人家的势力范围。另一个则更加现实,根本赚不到钱。 盗版虽然制作粗陋,貌似比正版可以便宜一些。但这些做盗版的小书社没有大书社的底子,也没有他们的先进管理和工具,更没有人家的量大,所以推算成本还真不一定比人家低。再加上两者质量差距明显,盗版并没有什么生存空间。 盗版的生存空间在外地,在那些买不太到这本小说的地方...没办法,优秀的小说大家都想看,活人总不能被尿憋死吧? 对这件事反响最大的是负责许文华书籍出版的书社,嗯,可以理解,毕竟动了他们的面包和奶酪了。所以很快人家书社就找上门来了,不是兴师问罪,而是给连翘送钱,打算这时候正经印刷『乔批本』。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这是人家的想法。 连翘肯定是没有意见的,反正这对于她来说是意外之财,只要许文华自己没意见,她是肯定没意见的。 只不过她唯一的疑惑是批註本不等单行本发完就开始,这捞钱的意图会不会太明显了...会不会有利润上的损失呢。 实际上当然是有的,但是书社也是经过衡量的。这么做只不过是少赚一点,但若是什么都不做,那少赚的就多了。 私下小范围传播始终是比不上印刷之后大面积发行的影响的,前者只是小众精英们的狂欢,后者就是人□□动了! 会购买批註本的当然比购买原本的少得多,批准本发的慢,而且还要比原来的单行本卖的贵呢!不过比例虽然不高,但由于许文华书迷的基数很大,比例再不高,人也多了起来了。 这其中主要是两个群体,一个是许文华的忠实粉丝,不管什么版本,总之就是买就对了!另一个就是文学爱好者,这些人相比那些囫囵吞枣读一遍就算了,只当消遣的那些人,肯定是有自己的追求的,对于『乔批本』他们有自己的好奇心。 由于许文华的小说风格、取向,粉丝中的文学爱好者还不少呢! 「到底是乔琏先生,虽然不是写《金钗记》的,但其中入木三分的解读也是叫人眼界大开呀!」 「对极对极!我竟然不知道此处还有这一解,实在是惭愧!」 其实其中还有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那就是乔琏的忠实粉丝。虽然《金钗记》不是乔琏写的,但是批註是她写的,也值得一看啊!这就像后世的死忠粉,偶像新剧演的是配角,那也会关注的! 「乔琏先生写的真好!我原来读不出《金钗记》的妙处,只觉得的太磨磨唧唧了。看了两回就丢开手了,这次再看有乔琏先生的批註,竟觉得醍醐灌顶了一般。」 「乔琏先生私下写的随笔竟然是这样的!说话真的好有意思——其实看乔琏先生偶尔写的小说之外的文章也知道她很有意思,但从来没有这样多有意思的话!」——纯脑残粉大概是这样,完全当爱豆语录来看的。 「乔琏先生做学问真的好严谨,你看,这里一个不起眼的小摆设,一个只提了一句的习俗,竟然全都有考证!」——这其实还是脑残粉!毕竟对于他们来说,乔琏就算是没有可夸的地方,他们也会夸的天上有地上无的,更何况真的有呢! 然而实际上,那些考证,有些还有一些用,有些就真的是连翘出于个人喜好,为了满足个人的好奇心做的。至于做学问的严谨...她可能并没有那种东西。 许文华自在家中翻书,朱敏正和他说起连翘的『乔批本』:「虽说只是批註本,再怎么卖也有个顶,但如今声势是真的大,都在议论呢!要我说乔琏先生确实是厉害了,我是服气他的,似乎没有她做不好的事情。上一个让我这样服气的,还是你呢!」 说到这里,朱敏其实是有一点小心酸的。其实他年轻的时候也是想当作者的,风光、来钱快,怎么也比做编辑强。做编辑做到了头,除非拉起自己的人马单干,不然也就是宋文静那样而已...然而比起他手下的作者,哪怕是个小神,那也是多有不如的。 朱敏之所以没有做作者,那是因为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没有那方面的才华。如果当作者的话,或许将来能勉强混一个中坚作者,或许一辈子也出不了头。他清楚自己并不是什么个性坚韧的人,受不得一辈子蹉跎的苦,所以干脆放弃,转行做了编辑。 再加上后来当编辑见识了不少的人和事,所以他很清楚,从一开始的时候天赋就将人划分成了三六九等。努力当然是有用的,但是努力是有上限的。如果天赋不够高,再努力,在成神之前也就到顶了。 而许文华和连翘,属于天资奇崛中也凌驾众人的那种。 许文华可不知道朱敏乱七八糟的想法,他只是翻阅着连翘的『乔批本』。现在已经有了印刷本了,连翘手写的『乔批本』自然被她回收了。但许文华以自己想看为由,从她那里借来了。 印刷本根本不能完全表现出连翘批註的所有信息,这是必然的。譬如说有的地方连翘明显删改过,原先写的内容觉得不好,然后划了一道。这些东西在做雕版的时候不会提及,只有看手写版的才能看到她当时或许是错的的第一想法。 第443页 还有譬如说笔迹这一样,有的时候连翘写的很郑重,有的时候又写的很草,其实这是反应了她当时的心情...... 在一处非常平淡的剧情处,很多人或许根本从来没有将这一齣剧情认真看过,因为就是很家常的两句话,甚至普遍认为这就是一个转场过渡。如果不是许文华在这方面的信誉好,恐怕有人当他是凑字数呢! 『乔批本』却用朱红色的字迹匆匆忙忙一样批了一行小字,『此去经年,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第254章 很多小说就是这样的,很多细节的地方读者并不懂。毕竟作者写的过程是一个『顺推』,而读者要领悟,那就要『逆推』看。实际上,作者很多时候也没有想过读者能明白。因为很多时候的心情是很隐秘的,写在小说中,隐藏在字里行间。 但是如果真的有人能够一眼看破,感悟又是不一样了。 许文华瘦长的手指从一行小字上划过,红色潦草的字体像是一朵朵的小火苗,烫了他一下,迅速地合上了书。 第二日许文华家办小宴,连翘住的近,又正好清闲,那是肯定要来的。手里提着一个小袋子,也不知道装的是什么。 「文华——」连翘才打一个招唿,许文华就像撞鬼一样跑到一边去了。她十分不解地看向其他人:「他今日吃错药了?」 「谁知道他啊...乔琏先生来我们这边坐,今日有福建的红茶,你喜欢的。」所有人赶紧招唿道。 红茶就是发酵茶,这是为了适应长途运输做出来的,往往都是一些粗茶。后来闺阁女子喜欢,这才有武夷山那边做出了比较高档的。 连翘放下袋子,连忙坐过去。此时桌上正放着弹棋棋子和棋桌,连翘并不会玩这个,也就是知道一个规则而已,也不觉得这个好玩。古人固然有好玩的游戏,但相比后世的娱乐,不要说电子游戏之类了,就是普通的玩具也有的没办法做到。 要是可以,连翘倒是挺想玩玩乐高呢...可惜不能够,最多就是找木匠定做个拼图啥的。 连翘见他们刚好玩完一局,便提起口袋道:「今日带来一个新游戏,玩不玩?」 在场的都是接受能力很强的人,况且连翘一惯有信誉,这时候说是新游戏,大家也是很期待的。 等到弹棋棋子和棋盘都被搬走,连翘抽开布口袋的系带,哗啦啦,一大堆打磨的十分光滑、写着数字的长条木头块倒了出来——所有人面面相觑,这是什么东西? 连翘招唿道:「两个人以上,多少人玩都可以,不过还是不要太多人。先将这些积木垒起来,每层三块搭成一个高台,总共五十四块。」 连翘一边说着,一个高台已经垒起来了。 然后迅速抽出一块,整个高台纹丝不动,再将这一块积木搭在高台顶端。对着王思齐伸伸手:「王先生也抽一个,再搭上去就行了。到谁手上这台子塌了,谁就是输家。」 游戏就是这样,听人说往往不能感受到其中的魅力,非得自己上手不可。于是就在连翘的带领下,王思齐、金凤,还有另一个作者,四个人玩了一局。 这是俗称『抽积木』,学名『叠叠乐』的游戏。在欧美国家比较流行,算是国外的益智游戏了,能够锻鍊集中力等方面的能力。这游戏的好处是既可以玩的很低端,也能玩的很高端。 低端的话只要小心翼翼地玩就好了,最多玩的多了模模煳煳积累出一些经验。高端的话,这其实是一个建筑学的问题——高端玩家在一起能抽搭出让普通人瞠目结舌的样子,然后依旧没有倒塌。 连翘属于低端玩家,只不过托玩过的福,多少有点经验。 这是新游戏,又确实非常好玩,新迷上这个游戏的都玩的不亦乐乎。直到许文华绷着一张晚娘脸在门口盯着他们,他们才后知后觉一般想到,今天还什么都没有做,在这里光玩游戏了。 将主人撇在一边,完全将人家家里当成了棋牌室,这似乎真有一点不对啊...... 其他人正想着是不是该说点什么的时候,连翘看了一眼怀表,离吃饭的时辰还早着呢!立刻挥手:「文华快过来,你也来玩一盘。」 然后许文华就过来了...... 连翘将自己的位置让给许文华,讲解了一下规则就让他上手,还在一旁给他出主意。也不知道许文华是运气好,还是真有这方面的天赋,第一盘就赢了!而且这时候积木已经搭的很高了! 连翘一高兴,立刻拍了拍许文华的肩膀:「呀!做得好呢!」 然后,然后许文华像是受惊的小兔子一样跳了起来。转身看了一眼连翘,匆匆丢下一句:「我去问一下晚宴准备的如何了。」 「文华今日好生古怪。」连翘想不通道。 其他人也觉得许文华今天非常奇怪,虽然他平常已经够奇怪的了。 不过针对许文华,大家都有一定的免疫力。无论他再怎么奇怪,大家也会想『许文华不就是那样儿么』,然后就没什么可想的了。 许文华在外生了好一会儿的闷气才进来,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生什么气。然后看到的就是客厅里所有人玩的正开心,似乎丝毫不觉得他不在有什么问题,更生气了。 连翘又玩了一盘,始终是觉得有些累了,所以让出位置给别人。才站起来正好见到许文华正气鼓鼓地站在那里,扑哧一下笑出声来。 第444页 挪到许文华身边,拿手里的宫扇给他扇扇风:「你这人怎么回事啊?」 许文华还想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呢!然而直觉终究告诉他,不能说出自己的心事。所以只能硬邦邦地转移话题道:「你笑什么?」 连翘想想许文华方才特别气的样子,又笑了起来:「你方才好像是河豚呀!」 许文华是吃货中的大家,对于『拼死吃河豚』这种美味当然是很清楚的,活的河豚也曾经见过。当然知道河豚受到刺激会是什么样子,只要想想就很有画面感了。 连翘还在一边鼓了鼓脸颊指给他看:「气成河豚!」 连翘的年纪并不大,脸上的稚气虽然消褪了,多少却还有一些孩子气的可爱。小小的脸鼓起来,也是可爱了。许文华甚至忘记琢磨这话里有多少对他的调侃,直接上手戳了一下连翘的脸颊。 「你比较像河豚。」 许文华今日像是得了『连翘恐惧症』,只要连翘靠近他,他立刻就能跳开。这还是今日第一回 主动挨着她,虽然连翘很不爽他戳自己的脸。但看在这是他恢復正常的面子上,懒得和他计较。 恢復正常的许文华和连翘站在门口,正可以看到外面河上有一条卖小食的船缓缓划过来。连翘眼前一亮,拽着许文华的袖子道:「这该是常打你家门前过的营生了,好不好食?」 许文华奋力地扯回自己的袖子,瞟了一眼小船的幡子:「他们家的生滚鱼片粥不错,炸鱼肉春卷也有些意思,其他的就一般了。」 连翘严肃地点点头,转头看向玩抽积木那边的一伙人:「之前有记帐的,谁输的最多?」 王思齐似乎在抽积木游戏上延续了他的赌运,相当的臭手。愁眉苦脸地举手:「我我我,怎么了,小姑奶奶?」 「请大家吃点东西,离饭点还远着呢!」夏天日头长,下午肚子饿了吃个下午茶对连翘来说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事情。深觉腹内飢饿的其他人也表示贊同,没办法,王思齐只能掏钱。 王思齐此时正抽积木上瘾,也懒得自己料理,抬了抬手比,露出一边腰带上挂的荷包:「银子在荷包里,乔琏先生自己买些吃的来吧!」 连翘顺手就抽走了荷包,数了一下人头确定分量。这就打着伞去河房码头边叫住卖小食的小船了:「船家,且等一等!」 许文华磨磨唧唧跟在她后面:「女人就是麻烦,这也打伞?」 连翘照着船家的菜单和许文华的推荐点了一些东西,用看小朋友的眼神看了一眼许文华:「呵呵,你什么都不懂呢!」 女孩子对美白护肤之类事情的执念,古今男人恐怕都很难理解。许文华却被这一句『你什么都不懂呢』给刺激到了,皱了皱眉头追问:「我不懂什么?」 「不懂女孩子!」连翘看都不看他,回的也很干脆。 说实话,许文华是不认这个话的,要知道外面都说他是最懂女子的男人。看他的小说就知道了,将一个个美好的女子写的多好!相比起一般男性作者对女性角色的描摹,他对女性的看重和温情脉脉显露无遗,绝对没有刻板了事的! 「我哪里不懂了?」许文华觉得这件事事关自己的尊严。 连翘这才认真的上下打量了一下许文华,扑哧一笑:「你好认真啊!」 说完这话觉得这句话不足以打消许文华的追问,连翘想了想,将伞斜斜地倚靠在肩膀锁骨上,然后一只手提着裙子的一角,轻快地转了一圈。听在许文华面前:「好不好看?」 阳光下没有施粉的女孩子本身就比粉还白,整个人简直在发光。她问许文华『好不好看』,大概是日头太强烈了,许文华觉得有些晕乎乎的,恍惚中他听到自己用一种很沉稳,或者说故作沉稳的声音说:「好看。」 连翘呵呵一笑,指着自己的脸道:「这不是女子肤浅,而是我们天性如此,爱美而已。你们男子也爱女子之美,但你们看到的只不过是养出来的美貌样子,一个结果而已。却没有想到美丽绝不是凭空得来,得平常小心养护,吃什么、用什么、做什么,一应都有要注意的地方。只要一个结果,就不管中间需要做的事情了?这就是你们男子了,比过河拆桥还要狠呢!」 少女一惯的伶牙俐齿,关于对方辩论的口才,许文华是很清楚的。同一件事她无论站在哪一方都能说出让人信服的道理,而且是真的言之有物。此时仰头看着他,眉目如画,笑音如常,许文华突然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明明是再家常不过的桥段...和连翘熟悉之后两人的相处轻松很随意,所以这很常见——只不过『此去经年,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竟然一语中的。 第255章 笔转丹青,许文华正用心作画。他是正经学过画画的,虽然说不上精通,但煳弄煳弄人倒也弄得过去。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也不是他擅长的东西,所以唐宋一进他的书房,乍一看到他做这个。便十分惊奇:「这是怎么回事?你竟然动起画笔来了!」 唐宋还凑过去看,看了两眼,脸色十分古怪道:「你这画的是谁?」 许文华这时候已经画的差不多了,只要题字用印就行。一笔小字就这样落在画卷的角落,从落款唐宋总算知道了,这是画的『宋玉琏』。 宋玉琏何许人也?这并不是一个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人,而是来自许文华自己的小说《金钗记》。而且是新登场的人物,这个人物是女主角之一的堂妹,这个时候是进京城省亲,只短暂地在府上住一段时间。 第445页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新出场的女孩子,却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无他...这个角色实在是设定的有点失衡了,几个主人公的魅力都集中在她一个人身上,就仿佛《红楼梦》中的薛宝琴一样。这样一来,反而没有其他角色的魅力。 好在这个角色本就是短暂的停留,然后就会离开,这也仿佛是在说这样的姑娘是不现实的。 唐宋看了看落款,又看了看许文华,忍不住提醒他:「这画的像不像宋玉琏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也忒像乔琏先生了!」 许文华画仕女还有几分功夫,特别是这幅画他十分上心,用足了精气神去画。就算技巧上依旧有些瑕疵,但是看画中人气质,一下就让认识的人想到连翘。 许文华的气似乎顿了一下,但很快就恢復了正常:「自然是像的,本来就是照着她来的!」 唐宋忍不住仔细打量许文华:「是这幅画照着她画的,还是宋玉琏这个人物照着她来的?」 许文华相当干脆:「宋玉琏本就是照着她来的。」 唐宋静默了一下,一把拽过许文华的领子,拉扯中偏到一边去了:「姓许的,你给我说实话!你是不是对乔琏先生有意思!」 许文华不妨之下被他拉扯住,本来正在挣脱的,忽然一下停住了手。停了一下,这才狠狠地扯开唐宋的手:「是又怎样?关你什么事?」 唐宋之前听圈子里隐秘地谈论过许文华对连翘有意思,自己也亲眼看过许文华如何相处。说真的,对于这个他是不信的,原因在于许文华不是普通人,连翘更不是普通人。 若是合了许文华的眼缘,他那样对人又有什么可奇怪的?他这傢伙不是向来如此——合得来的就是青眼相待,合不来的就白眼送人。真要是有个完全将他降伏的,他伏低做小也不算古怪。 至于连翘也是一样的,本来就不能以常理论之。很多人在意的东西她不在意,很多人不在意的东西她偏偏在意的要命!和男子相处她很少见扭捏的样子,不只是许文华这样,对其他男子也是这样。 或者更进一步地说,唐宋根本不乐意这件事是真的。 「就关我事,就关我事!」唐宋争的脸红脖子粗。 许文华却觉得不可理喻,等到两人像小孩子打架一样推搡了半天,这才能够坐下来好生说一下到底怎么回事。 「你到底怎么回事?」许文华喝了一口凉茶,心里全都是烦躁:「我对连翘有意思,你又为什么这样的反应?可别说你真的心爱她,当初你说要娶她,只不过是自己厌恶相亲,见她也为这个苦恼而已,有几分真心?」 许文华自认为眼明心亮,有识人之明,不可能这也错认。 只能说许文华不懂粉丝们的感受了,偶像结婚什么的,虽然绝大部分都会发『祝一生幸福哦』。但偶尔也会有那么几个不同,深夜买醉,悼念自己某种自己都说不明道不清的感情。 那确实不是爱情,但粉丝的占有欲或者别的什么感情,也是非常复杂且沉重的。 「不然我娶你罢!」这种话唐宋现在偶尔也会说,在连翘被嘉定寄来的『青年才俊』资料轰炸的时候。 偶尔连翘被弄的烦了,也真的对他说:「好啊,若是到时候咱们男未婚女未嫁,就凑合凑合过吧!」 这不是连翘的真心话,就是顺着气氛开玩笑而已,反正唐宋也没有当真过。 但是,唐宋不当真之余,那种粉丝心态更重了。只要想到连翘嫁人,整个人都不太好了! 面对许文华,他有一种预感,如果是他的话,说不定真的...... 所以才会有这样的反应。 乔琏先生若是嫁了人了,就是另一个人的了,完完全全另一个人的!! 许文华完全不懂这种心情,唐宋自己其实也不懂,这也没办法说。于是只能和许文华大眼瞪小眼,最终整个身子软下来:「你就不能换个人喜欢?」 还不等许文华说什么,外头传来一阵挺急的脚步,书房门被一下推开:「你们两个怎么回事?该不会真的打起来了吧!」 是连翘来了。 眼见的家里的常客唐公子就要和家主打起来了,下人们不好劝,有机灵的就想到了连翘,立刻将这尊大神请来镇场子!只不过连翘到的时候,似乎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连翘打量着眼前的风平浪静,以及两人身上一道道灰痕,最终目光落在许文华嘴角的一块青紫上:「还真打了!」 两人都像是骄傲的大公鸡,硬梗着脖子。看这架势,连翘知道自己是什么也问不出来的——而且朋友之间也是需要距离的,这是人家两个之间的私事,根本不想说的话也确实不该问。 连翘其实就是把这个当成了小男生之间打架...很多时候其实很幼稚、没什么理由,就是一下子上头了。事后他们自己也会有办法重新和好,用不着一个女孩子在中间掺活。 连翘一脸『我什么都知道,但我不说』的表情让许文华和唐宋觉得轻松的同时,也觉得有些胃疼...姑娘/女神,你到底知道了什么啊!你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踱步到了书桌前的连翘站到了书画旁边,轻轻地『噫』了一声,这让许文华和唐宋又是心里一紧。 连翘忍不住凑过去看:「这就是你眼中的宋玉琏?说起来你倒是挺喜欢宋玉琏这个角色的呢,虽然我始终觉得这个角色感觉平平...」 第446页 连翘很显然没有认出这上面画的是她...这其实也很正常,对于一个看惯了照片的现代人,一幅她的国画画像,真的很难提取出其中的长相要点啊!直接的结果就是,唐宋能够认出那就是连翘,连翘本人却认不出来。 「对...那就是宋玉琏,你不喜欢她?」许文华站了起来,似乎是想听听她的意见。 连翘想了想,摇头道:「也不是不喜欢,只能说没什么感觉罢!不过看得出来,你是真的很喜欢这个角色了。」 见许文华挑眉看她,连翘忍不住轻笑起来:「我是认真的...你写的虽是一群青年男女的纯洁美好,但是你也将这些人身上的缺点批的一览无余。懦弱、虚荣、伪善、心机...这在《金钗记》里也有。」 确实是有的,只不过很多东西都隐藏在花团锦簇的描述之下,就不显眼了而已。就如同《红楼梦》,里面的人物也是如此,后世红学家还不是具体分析过很多人的小心思和弱点吗?只不过普通读者阅读的时候注意不到而已。 许文华对这些事情虽然用一种比较温情、体谅的笔触描述,但骨子里的尖锐是掩盖不住的。 「唯独只有宋玉琏这个人物,你对她简直称得上『宠爱』。即便安排了缺点,安排了一些体现出来的事情。你的笔触也是在替她遮掩,替她开脱...于是活生生地显得情有可原起来。」 连翘不知道自己到底剖析出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只是自顾自地往下说——说出了许文华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隐藏在内心最深处的心思。 「到底是为什么啊?」连翘不懂地问许文华:「难不成你就这么喜欢宋玉琏这个人物?」 「对,真的格外喜欢。」许文华没有像连翘一样看那幅画,而是低头看着连翘。 「砰咚!」好大的一声,是唐宋摔门而去了。 连翘睁大了眼睛,她虽然一直知道唐宋其实是有少爷脾气的一个人,但是她本人从来没见过。以脾气古怪着称的许文华对她常常还有扯辫子、冷嘲热讽等行为呢,作为迷弟的唐宋对她真是一点脾气都没有,而这一次是真的显出了一些性子中的脾气。 连翘忍不住转头看许文华:「你到底做了什么,这样惹的他发怒?我还是第一回 见他这样呢!」 许文华哂笑一下:「你可别怀疑我,今日还真是他发疯来着,我都不知道他怎么回事!」 连翘半信半疑地看了一眼许文华,虽然许文华性格确实不算好,平常和熟人闹掰了,过错方一般也是他。但是许文华的性格也是不会撒谎的,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连翘一下就犹豫起来。 犹豫只是一会儿,连翘很快回道:「那大概是你不经意间得罪人了,自己也不知道罢!你不是经常这样?」 许文华一脸的不可思议,忽然觉得事情可怕起来了...他到底在她那里是个什么样子啊?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喂喂喂,冤枉人可不好!」许文华还是想挽救一下自己的形象的,但连翘非常的不配合,捂住耳朵,一脸的『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好容易闹够了,她的目光重新投到了那幅画上:「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这幅宋玉琏画像挺眼熟的。」 许文华原本放下来的心重新又提起来了:「怎、怎么眼熟了?」 「没什么...算了,大概是着这些画出来的画儿多少都有些眼熟罢!」连翘真的没有适应古代的看画识人,只能这样想了。 许文华的心重新安定下来,但又觉得有些失落...这都没有看出来吗?我画的不像?有心想要说一说,又觉得有千斤重,根本什么都说不出来。 「宋玉琏这个人物没意思,真不知道你为什么喜欢。」连翘只是很普通地吐槽。 没有想到许文华还回了:「没法子,就是喜欢。」 第256章 随着时间的进展,小说界早就不是四十多年前那样简单了。 四十年前是行内人稀少的年代,是作品屈指可数的年代。那个时候写小说当然也赚钱,但是相对于后来动辄惊人的数字是没办法比的。所以放不下面子的读书人很少会受到诱惑,投身于这一行。 但是自从《唐门虎子》一书大赚之后,一切都不一样了。人们开始用发现的眼光看待小说业,并且意识到这其中可能藏着一座金山银山。 不过即便是在这个时候,投身进到这个行当的人依旧不能和后来相比。此时的小说也像是一个完全没有进行过开垦的处.女地,随便上去薅两锄头就能挖到宝贝。那仿佛是从业者们回忆中才会出现的黄金年代——到现在就没有那种好事了,弄得好像行业衰退了一样,实际上这只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过程。 实际上相对于那个所谓的『黄金时代』,连翘反而觉得这个时代才是真正的黄金时代。 这个时代有前辈们没有的完备条件,包括培育的相对成熟的市场、行业的兴盛、市场机制的完善、作者水平的提高...同时这个时代也比后世要有激情、有新意,现在其实依旧有很多新鲜的东西可写。但连翘估计,等到他们这一辈进一步创新,后来者要再创新,那就是真正的困难了! 黄金年代,正是出成绩的时候。 连翘也不是随便说这个时代就是黄金时代,远的不说,就说这两年发新书正在一起连载的作者们吧! 光是江南一地就有『草堂老翁』丁一新、『西湖客』许文华、『潇湘楼主』王思齐、『金华楼主』徐茂生、『清虚散人』于诚、『黄龙阁阁主』陆心远、『博陵狂生』崔宝玉、『如意儿』周莹等等一干大神小神,还包括连翘自己,也是正在连载小说的。 第447页 以至于江南一地的读者们都惊唿,好看的小说太多了,简直看不过来! 让连翘来说,现在正处在作者和小说的战国时代,彼此之间征伐不休、一片混战! 在这其中许文华凭藉《金钗记》成为第一集 团中的领跑者没错,但其他人又是庸手么?就说连翘本人吧,若不是她的新小说《江湖》才开始连载,人气积累上不如《金钗记》,她还真不觉得自己会输给许文华! 连翘说这种话凭藉的当然不是梁静茹的勇气,也不是吹牛逼,而是实打实的成绩! 《神仙书》完结之后处在共同竞争中的各位大佬其实是松了一口气的,不管怎么说,这是有一个强大的对手已经不存在了。至于连翘的新书,说实在的,很多人不是那么看重。偶尔有看重的,如王思齐和丁一新,也觉得这部小说好是好,却还是差点意思。 具体的原因只能说《江湖》这部小说在他人眼里成也题材,败也题材。这个题材放出来之后这些紧张竞争中的同行立刻就明白这是一个好题材,肯定会有极大的反响。放到后世,这就叫做话题之作了。 但话题度很高有的时候并不代表商业价值同样很高,更不代表口碑上的结果。 但是等到这个夏天最火热的时候《江湖》上档,所有人才知道这是要放出一个怎样的怪物了! 《江湖》一开场做的是盗墓行当,这个行当,连翘就算是不想涉及到神神鬼鬼,可只要是写的惊险、悬疑一点点,也足够那些阅读小说的读者们嵴背发凉了。说起来这个时候的读者还没有经歷过后世恐怖小说、恐怖电影等等的。连翘从各类惊悚、恐怖类作品中借鑑一点点手法,完全就是超纲了! 不需要冰块,不需要绿豆汤,大家已经感受到这部小说这一部分的消暑功能了。 不过还好,连翘并没有想要将小说整成恐怖小说,所以没有在这方面下功夫——恐怖小说是偏小众的,连翘是立志做大众型作者的,怎么会做这种事! 所以这种剧情只是点缀,真正的要点还是盗墓探险、寻宝的过程,这一场活人与死人的战斗写的极为精彩! 没有了神仙佛祖打架动辄的搬山填海,就连武打小说中的武功都不太存在,连翘的笔触有一种拳拳到肉的紧张感。人们和机关、尸虫、迷宫、毒气等等危险打交道,经常失之毫釐就要用性命做替换。 『鬼吹灯、人点烛』的仪式感让读者看到这是一群盗墓贼,但又和他们想像中的盗墓贼决然不同。而看到一名优秀的盗墓贼要精通风水、机关、医药等等,临场应变能力更是要求高的变态...所有人已经无话可说了,话说你们这么秀做什么不好,就为了盗个墓? 因为主人公是被胁迫参与到这件事中的,只不过是个旁观者,所以对于读者来说代入他的视角不存在道德上面的问题。于是他们能够带着对盗墓贼的厌恶,以一种又讨厌又好奇的心情观察这一切。 而投入这场冒险,就再也没有什么能打断他们了——因为真特么的刺激! 冒险类小说就是这样,只要作者功底到位,把握的住节奏,确实能够写出那种惊险感,那么就成功了。 这一类小说在这个时代算是很新鲜了。 虽说《西游记》这类小说也是冒险类了,但是写冒险显然没有那种节奏和强烈的紧迫感。制造紧迫感的情节往往是师傅被妖怪抓走了,即将被吃掉...这确实会吸引读者了解接下来的内容。但这引起的更应该说是好奇心,紧迫感根本没有带出来。 非要说的话,在连翘之前的冒险小说只不过是像隔了一层什么一样说了个故事。而到《江湖》每个人好像切身经歷了那样一场冒险,一个地方化险为夷之后,读者就会发现,自己已经满头大汗了。 而盗墓部分点明的这一行的宗旨,他们这一行是和已经死了的墓主人战斗打赌,墓主人出的是自己的财富,他们出的是自己的命。赢了拥有财富,输了就是一条命,也不会有什么怨恨! 说实在的,这个道理很歪,主人公魏师道也吐槽了一下。偷盗就是偷盗,普通的小偷还不是一样的。偷到了就算他们的,被抓住了就等着打板子吃牢饭,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 但是男二号说的好。 「你说的道理我明白...但人家也是能豁出命的汉子,一个能拿自己性命赌博的人,无论走到哪里,始终是会被其他人高看一眼的。」 没错,当这些江湖人随随便便就带出轻性命的草莽气质,读者其实已经被打动了。 小说这才是开篇第一个行当,等于是男主角魏师道才找到了进入黑道圈子的引子,就已经人物个个精彩了,看的是读者们欲罢不能! 话说之前还有人喷连翘选了一个这样的题材,实在是太『堕落』了,这时候倒也不说话了。主要是这个时候小说连载,《江湖》的读者实在是太多了,一旦这个时候怼《江湖》,立刻就能陷入人民的海洋。 连翘在这里最精彩的地方是两处,一个是出场的人物个个抢眼鲜活,另一个就是冒险题材把握住了,让读者读小说的时候紧张的不得了,一口气都放不掉。 后者同行的大家都不想说了,连翘在他们看来真的是十分擅长塑造气氛、场面的作者了。做到这个地步固然比上次《神仙书》的时候更进了一步,但对于这些人来说并不值得太过于研究。 第448页 因为这种更像是本能一样的风格问题,轻易不能学到,就算学到了也不一定适合自己。 倒是人物塑造的问题,连翘被人问了好多次。 「你到底是如何做到的...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几乎每一部小说都能弄出一打鲜活受欢迎的人物?」就连许文华都忍不住来取经,更不用说其他人了。 主要是到现在为止,《江湖》这部小说才进展到盗墓完成,准备去到灰色地带销.赃。这个时候出现的人物虽然不多,但也有好几个了。不算长的篇幅下几乎个个都有上佳的表现,每一个都是人气角色。 这么牛的表现,足够让人惊嘆的了。 这些人都不是十全十美,甚至说相当让人讨厌也说不定——贪财的、蠢笨的、冷漠的、狡猾的,混黑的人有什么臭毛病,都可以在他们身上找到。他们他们身上也必然有让人动容的地方...情义、责任、规矩、野心、本领,好与坏交织,最终形成了一个个打动人的鲜活角色。 连翘回忆着自己写作的习惯,只能道:「其实没有想太多,只是按照自己想的去写就是了。不过做细纲的时候我也会给这些角色安排人生,这样他们的性格也就自然而然地显露出来了。不是我在写他们,而是他们自己要这样过完自己的人生。」 后世很多作者都这样说过...连翘不知道有多少人真的做到了。不过她在《江湖》之前是没有做到的,写《江湖》这部小说的时候她好像是突然『开窍』了一样,一下就能做到所谓的『角色自己过自己的人生』了。 当然,更有可能的是这是量变产生质变的结果,她之前写了那么多的书,通过长时间的练习,有些东西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提高了。 连翘又忍不住说了一个小技巧,就是她从某位着名漫画作者那里学来的那个。可以给人物配一句最能体现鲜明个性的口头禅,反覆加深这个口头禅,人物的记忆点就完全不一样了。而且配合这个口头禅塑造人物,更容易让人物具有感染力。 有的时候人是很迟钝的,看电视看电影还能从其他的方面感受到一个角色的魅力。到了小说,能够依靠的就只有作者自己的纸和笔了。而这种传递信息的方式显然是很容易『失真』的,将自己想的人物和事件表现出来,这已经是很大的一个挑战了。 再将描述出来的东西映照在每一个读者心里,产生差不多的感觉——十倍史诗级难度。而採用『口头禅』这种塑造人物的方式就轻松多了,虽然有点偷懒的嫌疑,但是确实是有效的。 第257章 盗墓的部分确实让读者大开眼界,但是之后的部分更加精彩!盗墓是一场短暂的歷险,压缩时间和空间,在短时间和小空间中辗转腾挪,紧张感如同压弹簧一样压了出来,小且精美。 但是之后男二号带着盗墓的一行人去销.赃,就走向了完全相反的方向。 这个时候场面变大,呈现出某一个角度上完完整整的江湖。 表面上做正经古董生意的小摊子,男二号和对方对了几句江湖的切口,人立刻卷了摊子带他们往巷子深处走。男二号就对几个人中唯一的外行,也就是男主角魏师道解释这是怎么回事。 古董行里有很多门门道道,主要原因是这一行利润高,说的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与此同时对专业要求也很高,而且很多有水平的专家也免不了有看走眼的时候。这两个因素叠加,使得这一行里骗术很常见。 而在古董行里,又以接触到『冥器』的最为见不得光。冥器就是死人的陪葬品,有些陪葬品是墓主人的生前所用中心爱的。但是对能够大量陪葬财物的人来说,他们的陪葬品大都是很讲究的,往往有专门的器具,这些器具就被称为冥器。 比如唐三彩就是最典型的冥器,专门做陪葬品,活人不用那个。还有电视剧中曾经出现过的,明朝皇帝戴的那种金丝编成的帽子,那其实也是冥器,皇帝活着的时候都不用那个。 冥器是从墓中取得的,那就要和盗墓贼联繫才能得到了。盗墓本就是个违法乱纪的事情,交易这个也就更得小心。被人抓住了小辫子是小,毕竟这种生意只要没有被当场抓住,都很好解释——就算解释不了也没什么好怕的,能做古董生意,怎可能没个靠山。 怕的是上家做局,假东西骗人。虽说做古董生意的不可能没有真才实学,但成天打雁也有被啄了眼睛的时候,古董这一行里水实在是太深了。这时候上当受骗,数字往往很大,也根本找不到责任人追责。 那种人往往机灵,跑的比兔子还快。而且也不可能明面上求助于官府...自家买盗墓贼手里的冥器,这种事情能泄露出去? 总之,古董行里的水深的很。上能通达官贵人、皇亲国戚,下也得和地痞流氓盗墓贼这种下九流打交道。从这里做一个切入点,深入了解这个黑色世界,显然非常合适。 至于读者们看到这些内容,关于交易的规矩,关于经营各类行当流传下来的百年规则——这些背后都是有大智慧的,往往是前辈们用经验教训实践出来的最稳妥的办法,只不过是麻烦了一些而已。 这对于外行人来说就显得非常神秘而且严格了...有一种进入新世界的感觉。这又和《神仙书》的新世界不一样,《神仙书》写的再像那么回事,读者也知道那是假的。而《江湖》将这些行当、规矩、看不见的世界描写的像模像样、一板一眼,读者们是会真的相信有这么回事的! 第449页 其实连翘自己知道,这是半真半假。一个是因为真实的东西反而没有写出来的这么好玩,另一个在于最真实的东西没办法写,连翘可不想因为一本书的关系给自己带来生命危险。 不过不要紧,看上去像是那么回事也就够了。后世虽然也有纪实作品,可绝大多数讲到黑道,讲到一些不好说的事情的时候,作者其实都是半真半假地写的。艺术,来源于生活,也高于生活嘛~ 对于普通读者来说,这无疑是新鲜的、有吸引力的。普通读者大部分来自于最普通的民众,虽然他们过着非常平常的生活,接触的也大都是各种底层小老百姓。但他们绝大多数都过着平静的日子,知道有一个见不得光的世界在隐秘中运行,却根本没有分毫的了解。 而这一场销.赃,连翘下了大力气描绘,从接头开始就铺陈,然后约定碰面,看货——看货的种种规矩,彼此之间试探底价,顺便还科普了一下古董知识以及这种陪葬品买卖不同于普通古董交易的规则。 「我记得有些东西是不让民间流传的吧?」魏师道小声地问男二号。 现代有的古董也是不让民间交易的,最典型的就是青铜器。古代也有,但不是为了保护国宝,而是维护礼制。封建社会什么人用什么东西都是有讲究的,下位者用了上位者的东西叫做逾制,上位者用了下位者的东西也是失礼。 而很多古董本就来自原本的社会上层,胡乱流入民间。随便使用、买卖,岂不是乱了礼制? 但正如现代一样,禁止民间交易的古董是存在的,这类古董的交易偶尔暗中进行,这也是存在的。在古代,所谓的不允许流出的宝贝,这当然也就是一纸空文,私底下只要钱足够多,总是会有买卖的。 男二号说的很清楚:「这其一,得有钱,出的起钱就好办事了。其二,多少要有些势力,不然这件事泄露出去,岂不是要为了一件东西闹出祸害家族的事情——总之得摆得平这些事。」 能做到这一点的人虽然不多,但也不少呢! 和古董商的交锋算是初步引入了这个世界,也就是这个时候『黑风义从』师徒两个邀请主人公魏师道加入他们。他们看得出来魏师道是真有寻龙点穴的本领,在墓中也表现的有勇有谋。更重要的是从表现看人品,是个靠得住的人! 下墓倒斗这是拿命去拼的活,不到不得已,他们这一行是不会和靠不住的人一起的。说不定一个不小心就陷在里面了——就算最后全须全尾地出来的,最后分赃也是一个大问题! 像黑风义从这种专业盗墓的,他们往往能更好地讨生活。一方面是他们受过系统的培训,比起拿锄头的农民盗墓者强多了。另一方面就在于他们有规矩,至少不会闹出分赃不均,最后墓里没死,出来倒是你死我活的事。 魏师道当然拒绝了这个邀请,师徒两个这次倒也没有强迫他,而是分了钱之后转身就走了。其他人也散去...他们知道,再次见面的话彼此之间就是不认识的了,因为没有人会承认他们一起盗过墓。 只有男主角魏师道和男二号站在原地面面相觑。 男二号倒是很羡慕魏师道:「这一行挺赚钱的呢...只可惜当初我师傅没传我这上头的本事,不然的话我倒是挺想跟着他们去的。」 魏师道一脸『你认真的』:「下墓的时候你吓的要死,还是我扶着你的...呵呵。」 被嘲讽了,男二号也不生气,而是提出要请魏师道吃饭。两个人也算是同生共死了一回,彼此知道品性,自然是想结交的。 魏师道没有拒绝,一边吃饭,两人就开始说起了一些家常一些的事情。男二号说这次赚了一笔意外之财,可比他平常耍彩活儿卖艺强的多!这里的彩活儿指的不是扎彩绸做场子的那种活计。而是指的戏法,戏法这一行本身就称之为『彩』。 「有了这笔钱,存下一些,剩下的我就能买俩孩子做徒弟,再买一些行头,弄出一个班子的样子...今后赚的钱就更多。等到攒钱足够了,我也买房置地,娶房老婆,像行里的其他前辈一样安定下来。」男二号可以说是很务实了。 魏师道则是一个不甘平庸的,笑着道:「有了这个钱做本钱,我打算去做生意——以往是没钱,只能在街面上混。这次得了这些银钱,而且下了一次墓,经歷了一些生死之间的事情,我觉得不能像以前一样混日子了。」 「做生意,你会么?」男二号没想到魏师道还有这样的志气。 魏师道确实会,这和家学渊源有关,他家之前也是有钱的,多少留下了一些传承。像他看风水的本事不就是得益于这种传承?而从小照顾他长大的老僕,本就是当年为家里经营生意的! 这位老僕忠心耿耿,将自己生意上的一些知识教给了主人公,这是希望学到这些本事的主人公能够在将来重振家业。 见魏师道是这样打算的,男二号一咬牙:「兄弟你既然有这个本事,那便将我这份钱也拿去,这就算是我投的股本。咱们两人一人一半本金,你又有经营上的功劳,最后若是赚了钱,你我二人七三分帐,如何?」 主人公想了想:「本钱当然是越多越好,不过咱们六四分帐,你来给我搭把手,咱们一起来!」 男二号也很清楚耍彩活儿是下九流的行当,至少在这个世道里没什么体面,所以才会想到赚到足够的钱,然后洗手不干,当一个小地主富家翁。然而男主人公的想法显然更具有诱惑力,经商赚钱可比他想的法子来钱快,而且也更有社会地位! 第450页 这个时候魏师道一邀请他,脑子一热,竟然也没有考虑,一下就答应了下来。 接下来就是採购商品,准备出门做行商了。两人各展其能,通过各自的黑白手段,搞到了普通经商者搞不到的货物——又或者是搞得到的货物,但有一个他们没办法拿到的价格。 这一步中充分展现了那个黑色王国中的生存方式,他们沟通各个小黑帮的话事人,又和街面上的帮闲联繫。也就是这个时候,普通的读者才知道,原来进货而已,里头的门道有这么多,渠道与渠道的差异也是惊人的。 主人公魏师道可以通过帮闲传来的消息,买到当铺里面又便宜又好的货物——那些因为事故急需用钱的商人没办法了,只能将货物当给当铺。当铺处理这些货物的价格往往比外面要便宜的多,但即便是这样这些货也不太好销售。帮闲和经纪的存在打通了买家和卖家,当铺可以迅速卖出货物空出仓库、省下保管费。买家如魏师道,也算是占了便宜。 而这类好事只不过是一部分呢!还有诸如找到作坊管理人员,低价吃下他们的次品。又比如到港口去给海关人员送礼,低价买查抄掉的货物,这其实和买那种抄家的财产有点像。不过抄家出来的东西往往不适合作为行商的商品,港口那边的倒是很合适,因为本身就是商品。 这一段眼花缭乱的描写简直就是『钻空子』大全,主人公和男二号这些手段里面有很多其实都是社会道德上面有瑕疵的,但是大家又不得不承认,如果自己有机会的话,也会这样做。哪怕是现代社会,这种类型的事情依旧存在,在那个封建社会,就更不能强求了。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一段虽没有直写『江湖』,却也是江湖的一部分。都是一些明处不能见,潜藏在暗处确确实实存在的『社会』。 而接下来,故事将进展到出门上船——这种地方小偷扒手最多,就像后世的火车上一样,于是说到这个行当就顺理成章了。 第258章 在一般人的印象中小偷大概就是贼眉鼠眼,趁着人多的时候场面混乱,悄摸摸偷他一把就是。当然,这时候的文学作品已经有了一些比较靠近『神偷』角色的存在,类似于《水浒传》中的『时迁』,又或者《三侠五义》中的『白玉堂』。 这些文学人物和大家印象中的小偷不一样,但由于这些人物从作品中出场本身就不像传统的贼,所以读者感触并不深——时迁说是小偷,但基本上是在用小偷的本事协助水泊梁山的一帮兄弟。至于白玉堂就更别提了,他本就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做个神偷根本不是为了给自己牟利。 所以在普通人眼中,对于普通小偷的印象还保持着那种片面的认识。再不然就是有一小撮人,将他们想像成了无所不能的『神偷』。 而在连翘的《江湖》中,最新的内容里,连翘改变了这一切。 在后世的小说和影视作品中小偷的组织、作案手法等屡见不鲜,连翘他们这一代人最熟的大概是《天下无贼》中的几段。而实际上不只是《天下无贼》,大量的作品中都有类似的描写。 而在小说《江湖》这一段,连翘熟练地将自己知道的那些偷盗小技巧写了出来...也算是警醒了一下常常出门的人。 这一段内容一开场,就是双线剧情。一方面主人公魏师道和男二号整理货物,保证货物安置的妥妥噹噹。另一方面,一伙小偷也有组织地聚集在了这一艘巨大的客货两用船上,正在做『战前动员』。 读者们这才知道,在港口的时候,不同团队的小偷是会彼此争夺地盘的。自己的地盘别人不许进来,别人的地盘一般没有巨大的诱惑,也不会跨过去。港口本就是分了区域的,不同的船更是分属不同的势力。 这些地盘对于小偷来说,之于地盘对于乞丐,都是轻易不能让别惹染指的。一个老大如果保不住自家的地盘,很快队伍就会不好带,无论是队伍散掉,越来越弱,还是自己的位置被某个野心勃勃的小弟顶掉,都是有可能的。 所以这里的『战前动员』就很自然的插叙了一场在港口的交锋,这些小偷当然不会像黑帮分子一样打架,他们擅长的也不在这里。他们往往是做更好的『业绩』,然后打点黑白两道,从而通过黑白两道的势力确定自家地盘。 也就是在开战前动员的时候,整理完货物的魏师道和男二号出来透一口气,正好撞见了这一切。不过两人都是小心谨慎,并且混惯了江湖的,所以并没有被发现。直到小偷那一伙散了,才有男二号给男主魏师道解释这一切。 魏师道以前也算是在灰色地带边缘打转的,但是他显然不如男二号这个真正的行内人懂得多。经过男二号这一番解释,才知道刚才是一伙有组织的小偷。好歹他是在街面上混的,对这种事懂一些,一下就明白了。 两人并没有因此就做英雄,产生揭发这些人的想法,唯一想到的就是保护好自家的货物。于是商定了轮班看货物,保证货物那边不离人——就是这么没有觉悟。不过话说回来,两个街面上混大的年轻人,没有什么特殊的经歷,也不太可能瞬间变成刚正不阿的人民英雄。 然后就到了小偷们大显身手的时候了...刚上船的时候因为船客忙着找自己的铺位,商人们也在处理货物,船上的水手更是各有事做,这是小偷们第一个好下手的时间。 第451页 下一个就是上船之后的第二夜...因为登船第一夜船上的人往往非常兴奋和警醒,不太好下手。而到了第二夜,连带着前一天的睏倦,一般都睡的死沉。 这些小偷的技巧其实大多就是两样,一样是手熟手快,另一样就是巧妙地声东击西。 手上夹着一片锋利无比的刀片,不需要冒险伸手到人家的口袋里。观察到对方哪一个位置确实有『东西』,立刻就会找到机会上手。 声东击西则是需要将对方的注意力吸引到别的事情上,好完成自己的偷盗行为。比如其中一个小偷,就故意叫住了一个刚刚拐角的船客,指着地上的一小块碎银子:「大哥掉了钱吧!」 除了极少数正直的人,绝大多数人都会贪这个小便宜。于是在躬身捡银子的时候,就完全注意不到对方已经将他褡裢里的细软顺走了。 林林总总的偷技很多,看的读者目瞪口呆。这个时候也没有后世的防小偷技巧,最多就是按照家里的吩咐和自身经验,警醒一些,不要走神什么的。他们根本不知道原来小偷也是这样有技术的,根本防不胜防! 特别是有出行经歷的都忍不住回忆...自家当时原来经歷了这么惊险的事情,没有丢东西应该是很幸运了吧。要知道真遇上小说中描写的手段,他们肯定会中招的。而且再回忆一下,根本不觉得当时身边发生了偷盗事件,最多就是有同行的人叫嚷东西被偷了。 但之前没有任何察觉,之后也没有拿到贼! 经过这样一场『show』,读者们大唿『过瘾』『长见识』。但好戏才刚刚开始,主人公魏师道和男二号与这些小偷撞上了,这才是重头戏呢! 小偷就是小偷,并不是强盗。虽然对主人公的货物非常感兴趣,但人家看护的非常紧,想要一锅裹了根本做不到,他们也就不会上手了——还有一整艘船的其他人呢,不必吊死在一棵树上。 不过该遇上的还是要遇上,小偷看中了主人公魏师道隔壁一张床铺上祖孙两人的钱。但是魏师道在之前的交谈中已经知道了,这是老人家卖了全副身家换来的钱,打算用来去到京城给孙子看大夫,他的孙子打小就有顽疾,说是活不过十二岁,但是老人家不信。 这钱是一位淳朴老人的希望,魏师道虽然不是什么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也不愿意这些小偷将这笔钱捲走。于是在一旁的时候就多照看了一些,并且嘱咐老人如何藏钱。 若是一般的小偷,这时候也就罢手了。但是此时的小偷并不是一个一般的小偷,她是这一伙小偷头目的女儿,据说天赋惊人,这是她第一次出来正经跑活儿,就想做的漂亮,好独占鰲头。 此时被人防住,几次失手,倔脾气就上来,一定要做成这一单。 可别说,一次趁主人公和男二号都不在,还真让她做成了。之后的故事就是船上的追击战,魏师道和男二号在迷宫一样的船舱隔间中穿梭,追击着那个女小偷。这一场写的紧张刺激而又诙谐有趣,打斗戏上水准奇高——写武打小说的傢伙们显然要再次汗颜了。 而最后和女小偷之间表面上看像是调情,实际上却是打斗的场面则是让读者们的情绪达到了一种巅峰。 这种感觉很难形容,就像是看了一部才华横溢臻于完美的电影,电影中每一个细节都是艺术品。而且这部电影能雅能俗,观影者体验极好——这种电影可比那些高深的文艺片难地多。 而这种电影,圆润而饱满,就好像有什么东西随时要唿之欲出。就算不是动作片,也能让观众全程保持一个极为亢奋的状态。 男主人公魏师道制服了女小偷,男二号则是将她偷的东西顺了出来。 耍彩活儿的要的就是手快,有的时候也需要转移观众的注意力以完成自己的戏法,在这方面似乎和小偷很像。所以他这一手出来,女小偷不免皱眉:「你是抢活儿的,还是上岸了的。」 其实就是问他是抢地盘的,还是已经金盆洗手的前辈。 男二号呵呵一笑:「原来靠耍彩活儿混口饭吃的...我这兄弟街面上看风水的。」 俗话说『下九流是一家』,大概是因为彼此社会地位都不高,而且大多数还互有联繫。所以遇到同属于下九流的,彼此之间都会客气一些。 这也是男二号的打算,人家可是有一大堆同伙的,真要得罪了人,之后的麻烦事多着呢!这个时候报出来歷,不求结个善缘,至少希望能井水不犯河水。 果然,对方的脸色好了一些。见对方也没有破坏自己所有生意的样子,只是为那个老人家拿回了钱,于是哼了一声:「还挺爱管闲事...算了吧,回头我和兄弟们说,你们那一间的照顾一些,都是道上的兄弟。」 下九流之间互相给面子是常事,谁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需要有人搭把手?『多个朋友多条路』对于这些人来说是真正的金玉良言。 告别了这个女小偷,两人相视一笑:「走了走人,把钱偷偷还给人家。」 两人不想声张出来,那样反而可能惹出事来。 「谁,谁在那里!?」这一段是以这一样一句做的结尾,因为主人公看到一个穿红衣的女子似乎一闪而过——这其实是连翘准备的女主角,武力值赛高,这也是为了弥补男主人公武力值不够高的问题。不过这个时候的读者不知道,他们只能心痒痒地等待下一回揭秘剧情。 第452页 这种断章显然让很多读者不好受,一般的读者也就算了,他们没有办法。但是有的人是有办法的...他们约好了一样杀上门来。 第259章 「后面的文章我可拿不出来,按照规矩不该拿是一个缘故,更重要的是我这里根本没有。」连翘两手一摊表示莫奈之何。 普通读者想要看后面的内容,那是不可能的,但是相熟的朋友是能够的。 只不过根据行内的规矩,还没有登载的小说是不能让人看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一点,这是为了防范提前泄露或者抄袭什么的。公正一点说,这也是一个规矩,只有遵守好了,才能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其实来的人也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只不过是说说而已。杀上门来,与其说是想抢先看小说,还不如说是聚集在一起抱怨抱怨。不过连翘这里没有小说这件事还是让他们觉得出乎意料了,小说作者本人没有自己的小说什么的... 许文华算是比较了解的,相当揶揄地笑了一声:「我们乔琏大家啊,自然和别人不一样。他的小说都是有极细的纲要的,所以草稿之类的就免了,校对之类的也可以由报馆来——这时候小说都送到报馆去了,她这里哪里来的小说。」 许文华早就知道连翘这里没有小说书稿了,之所以过来就是看这些人的笑话。 连翘一面亲自给朋友们倒茶,一面笑着道:「确实是这样的,也是我这个人懒惰,实在不愿意打一遍底稿,然后修改一遍了。厚厚的一叠文稿,写一份出来已经够难的了,还要再抄写一遍?不敢想,实在是不敢想...」 这又不比后世,电子档的文稿,修改起来十分容易。用毛笔写字本来就慢,还要加一倍的工作量,连翘也受不住的。 听连翘这样说,在场的朋友都笑了。别人不敢说,王思齐还不敢说吗!当即指着在座所有人道:「你这话说出来是羞谁呢?咱们这些人有一个算一个,哪一个比你更勤快?你说自己懒惰,那我们岂不是都是懒鬼了?」 连翘每天都要发表半回小说,这种更新量不能算是最厉害的。有很多写地下小说的作者,比这个还牛呢。但是做到连翘他们这一步的作者,连翘的勤奋的确是独一份的了。一方面到了他们这个地步,名利都有了,就不愿意那么大的工作量了。另一方面,他们写的都是精品小说了,自然得精雕细琢,速度本身就快不起来。 不过说到再修改一遍,也有偷懒的办法,就是自己说出该修改的地方,动手的却是助手。或者干脆什么都不管,让助手稍微修改一下,改正改正错别字,调整一下句子之类的。 连翘没有这方面的助手,或者说她本身就很厌恶让别人动自己的小说,所以没有打算过找这样的助手。 虽然想要读《江湖》这部小说接下来内容的想法完全泡汤了,但既然来了一趟,也不可能就这样回去。所以所有人干脆留了下来,反正连翘家里用冰量大,舒服的很,又有点心茶水伺候。 回家的话又有什么趣味?在这里好歹都是一些能说的上话的朋友。 不过这一日本来就是为了《江湖》这部小说来的,所以说着说着,不自觉地又往这部小说上靠了。到了最后,大家一合计,还不如开读书会呢! 立刻找出《江湖》已经发表了的内容,排着队开始读小说。 这种娱乐方式在普通的现代年轻人来说应该近乎于沙雕了,但确实是一时的流行。不要说古代了,就是西方国家进入现代之后,这种读书会也是很常见的。 连翘自己还记得小时候曾经看过一部电影,电影中就有作者的小说出名之后,往往有人安排这种读书会。作者就是读书的哪一个人——大概大家是觉得作者本人是对作品情感理解最深的人,所以最能读出作品中的深意(?) 而这个时代的读书会是和老派文学形式,也就是诗词歌赋那些学的。诗词歌赋的作品出来之后一般都有一个朗诵的过程,于是行内的大家一合计...我们也可以啊!于是读书会就成了一个挺普通的娱乐项目。 不过考虑到读一部小说的工作量,大家一般都只截取华彩片段来读。而且写的一般的小说,那是从来没人读的。 读小说,哪怕是读小说片段,这本来已经是一件很冗长的事情了。如果小说还很无聊,那真是很难坚持着读下去啊! 不一会儿,清晰的、抑扬顿挫地读书声传来。不出所料,读的就是墓中险象环生的一段,以及船上追击战一段,后来又有人提议,将销.赃中智斗一段也读了。 读书看起来并不是费力气的事情,但这件事就和广播体操一样,如果认真做的话肯定是很耗体力的。非常用力地朗诵完之后,几个朗诵者都浑身冒汗了,这可不只是因为夏天的关系! 连翘看着金凤读小说中追击战那一部分的时候,甚至站了起来,一面踱步一面读,整个人紧绷的不行。等到读完了小说,她送来一些消暑冷饮的时候还特意问他:「怎么还站起来读了?」 金凤正口渴,飞快地喝了一口酸梅汤,缓过来了才道:「因为这一段实在是太急促、太紧张了!明明只是追击而已,多少小说里都写过。那些的场面还比你这个大得多呢,动辄是两军之间的追击,再少也有十几人。追击的空间更是天南海北,小一些的也是满城追击...但对比起来,哪一个都不如乔琏先生你这回些的令人激动。」 第453页 旁边的陆心远补充了一句:「密不透风,大段文字都是密不透风。第一次从这里读过的时候,大家都是一口气出不来。」 陆心远本就是写武打小说的,之前还向连翘请教过武打小说打斗场面如何写呢!这一回看到了《江湖》中的武打场面,只能再次嘆服:「乔琏先生上一回还只能算是擦边,这一回真正算是写武打小说了,果然见功夫,我们这些人全都被压倒了。」 《江湖》在连翘的定义里绝对是黑道小说,但是按照时下的说法,说是武打小说也不算太另类。毕竟说到江湖说到下九流,这类打斗场面不少了,至少是『具有武打元素的小说』了。 说到这里,陆心远也只能道:「乔琏先生在写这种场面的时候确实独到,上次虽和我们说了,武打的动作要好看要飘逸,还说韵律要带出来。看乔琏先生说的容易,真的去做的时候才知道事情有多难!这一回看乔琏先生的《江湖》,可不就是活脱脱的范例。文字无声,可我们读着的时候就是觉得有急促的韵律传到耳朵里,同时画面也是扑面而来...」 「不服气不行啊!」 连翘收下了这个赞美,想了想,让春儿将自己的琵琶抱来。穿越的连翘是不会弹琵琶的,但是古代长大的连翘会。继承了对方身体和记忆之后,连翘也能弹了,只不过会有些生疏而已。 但是如今生活悠闲,又没什么娱乐活动,所以连翘在日常爱好中又增添了一项练习琵琶。话说穿越之前的她也曾想过去学一门乐器呢,只不过后来因为种种考量,只能作罢了。 这个练习琵琶的习惯坚持下来,到现在她至少是比之前的连翘要强一些了。 她抱着琵琶试了试音,又紧了紧轴。在金凤和许文华之间游移不定,最后还是对着许文华道:「你就念一段船上追击的部分罢!」 许文华的脾气不算好,至少不太可能别人说什么他就做什么,那样他多没面子啊!抖了抖手上的报纸,抱怨道:「我就是给你做小厮的,随便支使?」 话是这么说,展开报纸,他还是非常认真地读了起来。 许文华的声音很好听,是非常典型的男神音,朗诵也很有水平。如果是在现代,稍微培训一下也能做个声优什么的,声音出镜就能让不少女孩子叫老公了。 这时候他读『追击战』这一段相当投入,感情充沛,吐词清晰,紧张感也非常到位——从这一点就看出来了,他对这一段小说相当熟悉,甚至自己诵读过好几遍了! 连翘从他开口开始,就拨动琵琶琴弦和了进去。这就好比后世广播说书,常常会加bgm烘托气氛,连翘就是在做这个而已。 bgm有多重要呢,先不说影视作品常有一个最佳音效奖。就说最直观的,将很多片子,特别是惊悚片这种很吃气氛塑造的片子,其中的bgm拿掉。再看片子,立刻就会觉得惊悚程度下降了不止一半。 连翘的音乐也不是一直都在的,偶尔会停一停,其他时候就随着小说文字变化而变化。特别是最紧张的那一段,她的琵琶乐音也越来越急促...这时候她倒没有显摆后世一些很好听很适合的曲子了,而是老老实实用了这个世界本来就有的曲子,反正这也足够了。 许文华显然是明白连翘的意思了,所以偶尔瞥一眼报纸之外,都是看着连翘、配合着连翘。而连翘也是一样,不怎么看手指和琵琶,大多数时候都盯着许文华。两人虽然是第一次配合,但在小说内容和音乐的催化下竟然越来越顺,没有一丝错误出来。 当许文华那里念到最后一个字,追击战归于平静,连翘的乐音也恰好止住,一切收束地干干净净。 以前连翘没有见识过什么叫做『曲终收拨当心画,四弦一声如裂帛。东船西舫悄无言,唯见江心秋月白』,这一次算是见识到了。这倒不是她的技艺有那么高,而是音乐和『说书』两种艺术形式结合带来的震撼让其他观众一时无言。 其实这时候也有唱大鼓、唱评弹等等艺术形式,似乎是说故事与音乐结合。但那种艺术形式中偏重于音乐,对于故事并不重视,往往就是传下来的几套词反覆唱。就算有新的词出来了,也没什么意思,至少不能和如今说书人层出不穷的故事相比。 论表现力、感染力,确实不如刚才连翘和许文华做的粗糙结合。 这里说粗糙,一个是两个人水平有限,无论是连翘的琵琶演奏,还是许文华的朗诵,都无法和专业的艺人相比。另一个就是两人根本没有排练过,即使因为默契很好没有出错,也比不上仔细排练精雕细琢出来的作品。 不过即使是这样,也充分表现出了这种表演的魅力。 第260章 夏末至初秋这一段时间是天气最难熬的时候,日头毒!道路两旁有栽树,只是即便是这些茂盛的树木,在这个季节里也显得蔫嗒嗒的,被太阳炙烤,晒出一种草木的浓烈味道。 这个时候即便是苏州的大街上也没有几个行人的,买东西的人没有,卖东西的人也无。做小本生意的倒不至于这样讲究,见太阳大就不出来了,只是没有客人的话出来也白搭。还不如这时候养好精神,准备夜市呢! 这是个没有宵禁的朝代,相比起白天,夏天的夜晚显然舒服的多。白天的时候大街上看不到一个人,等到了傍晚,那就是人最多的时候了,车水马龙,能将整条大街挤得水泄不通。 第454页 在这个季节里,一日之中除了晚间舒服,也就是清晨一会儿了。从天刚开始蒙蒙亮,到太阳升高到斜上方,带来一阵一阵的燥热之前。这之间有清润的风带来清新的空气,气温恰到好处,外面的世界也不算吵闹,只有逐渐热闹起来零星声音。 因为到了古代,也没有手机可玩,连翘的作息一般情况下规矩的可怕。划算成后世的话,大概晚上八九点就睡了。这样的情况下,她就是再贪睡,到了早上六点钟也会自然醒的。 这个时候已经天亮了,连翘穿着一身白色的中衣站在脸盆架前洗漱。旁边春儿找出了一套衣裳给她搭在了屏风上:「小姐今日穿这身杏色的罢!」 连翘胡乱点头,咕嘟咕嘟将嘴里带着牙粉的水给吐了出去。洗漱完毕正在屏风后面换衣裳,小丫头晚秋进来了:「小姐,今日的报纸...还有几封信,小虎都给拿来了。」 连翘隔着屏风正『悉悉索索』穿衣服,道:「就放在梳妆檯上就是了——让云嫂今早捏一完菌子馅儿的馄饨出来,忽然特别想吃这个!」 晚秋脆生生地应了一声,然后就下楼去了。和她刚来的时候不一样,那时候她上下楼都会发出很大的声音,毕竟这是一座木制楼。但是现在,半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她变化的很快,已经完全不是当初野丫头的样子了。 连翘出来,一边让春儿给她化妆梳头,一遍看自己定的那些报纸。除了自己常追的几个连载,其他的都是哗啦啦地过的。 梳头化妆并没有耗费多长的时间,所以报纸和信件自然是带到楼下饭桌上继续看。一边吃早饭一边看报纸,享受一整日最舒服的气候,没有比这更越快的时间了。 等到一大叠报纸全都翻看完毕,连翘忍不住抱怨道:「如今的报纸也是越来越无聊了,除了我平常看的几部小说,其他的内容都没意思透了!」 说着也不管报纸——这些报纸都会有春儿收拾,按照日期和报纸不同分门别类地放好。连翘偶尔也会做剪报,这样方便她使用。 连翘只带着几封信回了书房,找到一把纤细的裁纸刀,小心地裁开了信封。一般来说,如果是普通读者来信,只会寄到报馆。如果是寄到她家里,那就是朋友的来信了。这时候通讯不方便,写信是最主流也差不多是唯一的方法。连翘如今每日收信许多,上午读信都成了一个固定活动了。 看了前头几封信,都是一些邀请或者问候的信件,有些需要回,有些没必要回。直到最后一封,上面的落款让连翘挑了挑眉,迅速地拆开了信。 这信不是别人的,正是连翘来苏州之前就有信件来往的那位『沈金玉』的。 话说当初这位大哥给连翘送了极其昂贵的字帖,真是将连翘惊着了。后来连翘将字帖退回,对方又寄来自己写的字帖,连翘这才收下。话说如今连翘还用着对方的字帖临帖,看到他的的字迹,真的是十分熟悉了。 两人原本就很相投,连翘觉得对方走南闯北,甚至去过海外,实在是让人羡慕。对方则是觉得连翘的见识不同一般,是个有真才实学的人。于是通信,一来二去的,越来越熟,虽然没有见过面,但已经将对方当成是朋友了...放在后世,这就是笔友了。 这封信大概说明了他刚刚从广州回苏州,问了一下连翘的好。然后就提到了最近流行的一种表演——说书艺人和摆弄乐器的艺人合作说书,这种显然丰富了说书艺人的表演,比只有一块惊堂木强多了。所以虽然贵一些,还是有的是人捧场。 『沈金玉』听说这种表演是从连翘家花厅的一场读书会弄出来的——『西湖客』说书,『乔琏』弹琵琶!对于粉丝们来说,这简直就是梦想中才会有的事情! 这原本只是一个逸文,连翘和许文华都是比较传奇的人,身上逸文多了去了,也不在乎多这一个。但是逸文这种东西的影响并不会因为两人的不在乎就不存在了,事实上这件事以一种飞快的速度传遍了整个苏州,并且有向外扩展的趋势。 相比起其他的逸文,这次的逸文显然更有生命力,其中的原因就在于这次的逸文不仅仅只是逸文。真的有人尝试了一下这种表演形式,人民群众的创造力还是很强大的,就算没有人现场看过连翘和许文华是怎么做的,但根据在场人的描述,还是摸索出了要点。 到现在,接受新东西很快的苏州已经将这种表演形式当成了新潮好玩的东西,备受追捧。而且这种追捧并不是一时的,因为大家发现这样的表演形式真的比之前好,而不是连翘和许文华明星效应而已。 甚至有精通音乐和评书创作的人,已经尝试着创作评书的时候给标註各处该用什么配乐了!如果这些延续下来,评书艺术将迎来一次大变革! 评书虽然也属于卖艺的行当,下九流里头,但是说评书算是所有卖艺中比较高层次的,所以说书艺人才会有『说书先生』的称唿。不管怎么说,一次逸文影响了这样一个行当大变革,这怎么也不能算是小事了。 沈金玉的性格用后世的话来说其实是有点『天然』的,一本正经地将这件事讲出来,倒是把连翘给逗笑了。 在信件的最末尾又提了一句,他从广州来,贩了一大批上等珍珠、玳瑁、珊瑚之类的好东西。拣除了一匣子上等的,明日就给她送过来。 第455页 最开始书信来往的时候『沈金玉』,其实也就是沈钰,他当然不知道『乔琏』是个女子。不过后来乔琏是个女子的事情满天下都知道了,当然也就不差一个他了。 一开始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沈钰是真的很惊讶...虽然以他的个性,就算惊讶也看不大出来。这世上不是没有独特的女子,但在这个男尊女卑的社会中,那种女子终究只是少数。 沈钰属于正经的公侯府邸的少爷,以他的家世层次,见过的巾帼不让鬚眉并不算少。然而即使在这些人当中,连翘依旧是特别的那一个!那些脂粉堆里的英雄都很有本事,强出男子百倍。但是她们的本心都会不自觉地带出女子特有的『卑弱』——这不是她们的错,只是她们生活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而已。 一个人是没办法摆脱自己成长的社会环境的,无论再怎么独特,一言一行都会被曾经经歷的东西打上不可磨灭的印记。 古代男尊女卑的传统下,也有自强自立的女子。但是在面临一些事情的时候,她们依旧会将自己放在一个比较低的位置上。 《红楼梦》中的『凤辣子』足够要强的一个人了,要说平日面对丈夫贾琏也算是非常强势了,从来没有唯唯诺诺过。但贾琏一旦认真硬气起来,她又有什么办法?该纳妾的时候纳妾...要打人了她也只能向老祖宗求救。 丈夫做的再不对,她也没想过因此就要和对方闹翻了。 她再强势,也没有这种心思。这不是屈服于男人,而是屈服于这个世道。 但是每次沈钰和连翘通信,就会觉得从头到尾的新鲜。原本只是为她的才华新鲜,她怎么好像什么事都知道?后来知道她是女子之后就更新鲜了。信里的每一句话透露出的那种洒脱、自强、自信,放在男子身上都算是出众了,放在女子身上简直不能想像。 沈钰并不是迂腐的人,不存在知道『乔琏』是女子之后就不同她交往了。不过之后送的礼物就开始变化,增添了很多女子的东西。 这可能是沈钰从小养成的习惯...他出身真正的贵门,平常朋友、亲戚之间送礼简直是本能。再加上后来到处行商做生意,每次回来肯定是要带一些『土特产』的。放到『乔琏』这里,送个礼物就成了很平常的事情了。 一开始因为连翘退过他字帖的缘故,他特意按照连翘的要求,不送太名贵的东西,这里的土特产就真是土特产。每到一个地方,若是当地有什么有意思的东西,想起来了总要给连翘寄一份——其实这里送东西是顺带的,主要是沈钰想要和连翘通信。 人总是喜欢和灵魂高度一致的人交流,这是本能。沈钰自己平常并没有什么能够交流的人,身边伺候的是僕人,谁敢和他这个主人推心置腹?就是有,也没有那个见识。至于家中的女人们,母亲也好、姐妹也罢,见识都局限在闺阁,说不到一起去。 至于兄弟,见识是强一些,但沈钰并不傻,那些庶出的兄弟们,要么就是被养废了,没甚好说的。要么就是精的要死,和他结交都有自己的小九九...他基本上不太和兄弟们交往。 最后唯一嫡出的兄长比沈钰大了很多,如今也入朝为官了,两人说不到一起去。 至于朋友,圈子里不学好的纨绔子弟倒是很多。偶尔有几个聊的来的还能交流,但也远没有达到『乔琏』给沈钰的感觉。 沈钰虽然没有和乔琏见过面,但两人通信已经满满一匣子了。沈钰将这些信都留着,时常拿出来翻阅一番,每次读信都会有新的感受。 他常常觉得和对方进行交流的时候很多事情不用说,对方都明白。很多事情可以一直说,怎么说都不会心烦。 这种交流是愉悦的,好像可以说一辈子! 所以所谓送礼物,其实就是为写信找个开头而已。不然的话,对方是个男子也就罢了。是个女子,老是这样勤密地写信,总感觉不太好。 礼物送的越来越贵是后来的事情了...一开始只是比较贵的礼物,连翘不会不知道对方真的很有钱,这种礼物对对方而言恐怕是很普通的东西了。也不好为了这点东西郑重其事地回信退礼物——于是干脆回赠了差不多价值的礼物。 当然了,也是因为当时对方寄来的那一块布料太美貌了,根本没办法拒绝...据说是鸟类的羽毛织成的,真是好看,足够她做一条裙子了! 有一就有二,东西送的越来越贵,连翘也懒得退回,反正确实都是好东西,是她一个女孩子难以拒绝的好东西。反正只要回礼就够了,回一些价值差不多的礼物,也就没有欠人人情的感觉了。 这次说什么珍珠、玳瑁、珊瑚的,连翘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只准备照单全收。唯一心烦的事情也不过是回礼而已...真烦啊,不能直接回银子,得想想有什么有品位的礼物! 她又不像对方满世界乱跑,各种珍贵有趣的『土特产』一大堆,她只是苏州整日不出门的宅女啊! 不过看到落款之后似乎匆匆加上的一句话,连翘倒是没有这种烦恼了,因为有别的事情要苦恼了。 「若乔琏先生有空,这两月间或可一见。」 第261章 「到了没有?!快些走!」 大夏天的正午,乡间小道上不见一个人。一辆马车『哒哒哒』地经过,干燥的地面一片烟尘。 第456页 「少爷,已经够快的了,再稍等,不消半个时辰,立马就能到!」赶车的车夫打了两下马,无奈地回话。 这是他平常精心饲养的马,平常都捨不得打马的。只是今日少爷催的急,也是没办法了。 许文华撩开车帘子也不放下,焦躁地打开摺扇扇风。『唰』地一声合上摺扇,恨声自语道:「可别有什么事儿了!」 今日上午许文华才接到老家来的口信,说是他老母亲病了,而且这一病来势汹汹!许文华就是一个再洒脱的人这时候也洒脱不起来了,什么都来不及收拾,连忙让车夫套了马,这就往老家赶。 好不容易等到日头偏了一些,远远看到一个村庄——老家到了! 许文华在老家村子里长到十三岁,家里算是本地的小地主。虽没有过上纨绔子弟整日斗鸡遛狗、强抢民女的混帐日子,但也从来没有吃过什么苦头。对于老家小村子的记忆,除了许许多多喜欢传播流言的琐碎妇人,他还是有一些美好的回忆的。 至于十三岁之后,他去了苏州城的书院求学,本来许文华爹娘的打算是供出一个读书上进的儿子,将来考取功名...就算当不了官,有一个功名也是好的啊! 不过人到了苏州,就不受家里人的管束了。许文华倒是没有学坏,只是迅速迷上了报纸小说,并且在第二年就开始自己动笔写。这个时候写小说并没有想过寄到报馆,纯粹的自娱自乐而已。 直到准备下一年童子试的时候,他才深觉读书什么的实在是太无聊了,至少不是他的爱好!但人这一辈子总要找点事情干,总不能一事无成罢。经过他的仔细考虑,这时候才确定要以写小说为生。 所以表面上他还在书院读书,实际上一门心思放到写小说上了...也就是这段时间他遇到了自己的伯乐『宋文静』,后来才有了才压江南『西湖客』的传奇人生。 虽然许父许母都寄希望儿子考功名当官,但他们也知道这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这时候考取功名才是真正的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而当官,那就是走钢丝了!所以许文华没有做到,他们也不会太强求...更重要的是许文华获得了成功。 一白遮百丑,既然儿子获得了成功,那么其他的事情又有什么好说的?反正说出去已经很有面子了。 许父许母总共有两子一女,除开嫁到长洲的女儿,还有大儿子许武英和小儿子许文华。大儿子从小读书上面没什么天分,好在家中有田地继承,学着打理田亩倒也足够。原来老夫妻两个还想着家里地太少,给两个儿子分恐怕不太够,只能委屈小儿子了——再疼爱小儿子的也明白,将来养老还是得靠长子,长子理所当然地应该继承更多的产业。 如今小儿子出息了,倒是没有这个忧虑了。 许文华因为厌恶许父许母动不动就催婚,并且十里八乡介绍姑娘,平常不太爱回家。但这次捎来的口信说是许母忽然得了急病,这种事他如何能坐的住! 正在许文华即将到家的时候,许家上下正在商量事情。 说是得了急病的许母好端端地占了一个上首的位置,筹划道:「上次就让文化躲了过去,这次可不能躲了!这次他一家来,立刻压着他去上门提亲——不是我说,这件事还想那许多做什么?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难不成我们还得看那小子的脸色!就该先上门求亲,将这件事定下来!」 许武英没有自家老娘那样想当然,只能劝道:「娘,您那个主意不行的,真要您老将婚事定了下来,转头小弟就能去退婚,到时候丢脸更大!和舅舅家还做不做亲了?」 见许母双目圆睁,许武英又补充道:「您别总是听大姐的,她的那些主意哪一次能用?她和小表妹关系好就想着极力促成这桩婚事。可也不想想,这是小弟成亲,又不是她成亲,还是得小弟愿意!」 「他愿意?他若是有一个愿意的人,我能费这个心?这个年纪了,就算他如今出息了,一般姑娘看不上...特别是咱们这些乡下姑娘,那也得找个身边人罢?你如今都是三个孩子的爹了,他连个信都没有呢!」许母说起这些事情满是话说,连珠炮一样不停。 许武英虽然有心替弟弟说两句公道话,但许母的道理实在不是他能抵挡的。只能眼观鼻鼻观心,只等着之后的家庭战争了。 是的,就是家庭战争。 早些年的时候许家父母两个偏爱许文华一些,朝廷爱长子,百姓爱么儿,这本身没什么问题。但是直到许文华逐渐出息了,家里的风气就开始变化了。 不能说许父许母不爱儿子了,只是没办法像以前一样对这个儿子呵护备至了。许文华通过自己事业上的成就,在家庭中间占据了一个非常微妙的位置。 从家庭地位上来说,他是儿子,是弟弟,应该听从父母兄长的。但是从成就上来说,他早就超过了家里所有人,实现自身独立之余,还给了家里许多钱。虽然因为周边没有人家愿意卖地的关系,不能给家里增加不动产,但每年以孝敬爹娘的名义,钱真是没少给! 这让家人没办法正确地对待他,一方面不能对他太低声下气,这也做不到。另一方面似乎又不能太硬气...后世现代似乎也是这样,当儿女长大成人独立之后,父母自然就不能使用『支配』的方法对待他们。 这种情况下,许文华长期坚持单身,这就是一个□□,一切矛盾的引子。不然的话,许父许母总不能无理取闹地和小儿子闹吧! 第457页 给许文华安排婚姻,只不过是父母想要占据主动权的一个象徵——身为父母,他们本来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做这件事。 从他们的角度来说,这件事无可厚非,甚至会有点委屈。当爹娘的,还不能安排婚事?这也就罢了,真不要安排,自己倒是寻一个过来啊! 但这对于许文华来说正是最不能容忍的事情! 许文华是一个真正的浪漫主义者,一生一世一双人,他想要的东西都在他的小说里歷歷在目。若是许父许母插手的是他别的东西,哪怕是要求他将自己的收入全都交给家里,他都不会有这样大的反应!以至于甚少回家。 只不过家里人都不明白他,在他们看来婚姻上的事情只是小事,要是在钱上面抓的死紧,恐怕才会真的和这个儿子闹翻! 不过话是这样说,若是许文华真从苏州带回一个不俗的儿媳妇,恐怕许父许母又会不乐意了。在这件事上,特别是许母,她是有自己的小心思的。 所谓高门嫁女,低门娶妇,儿媳妇找的门户太高了其实没什么好处。特别是生活起来,里头没什么实惠! 首先头一件,儿媳妇来头太大,她这个婆婆怎么摆婆婆的款儿,调理儿媳妇? 其次,更隐秘一些的心思,她有心想要小儿子贴补大儿子和大女儿,若是真有一个儿媳妇,这件事怎么成? 这不能说是父母的大问题,应该说父母都是偏心『弱势』的那一方的。原本许家最让人担心的就是许文华这个小儿子,家产大部分都被大哥继承了去,他又是个书生,若是没能考上功名,将来要如何呢? 现在情况大不一样了,相比起大儿子那一点可怜的家产,小儿子无疑要强得多,这时候强弱已经对换了。 另外女儿那里也是一样的,女儿原本嫁的是一个长洲的布商,说不上大富大贵,但也是有点家底的。可是前两年开始迷上了赌博,如今已经大不如前了,当姐姐的常常要找弟弟要接济——许文华都不敢给太多钱,因为他知道钱一拿去,根本无法用在外甥和外甥女身上,只会让他那个姐夫糟蹋。 赌的人不改好,多少钱都不够! 这种情况下,一个弱势的儿媳妇,许母还能够摆弄。若是一个太厉害的儿媳妇,到时候还不得将家里经营的铁桶一般? 虽然许文华是他们的儿子,是兄姐的弟弟,该帮忙的时候肯定会帮忙。但是将来的事情谁说得准?等到他成亲了,有自己的小家庭,肯定是要先顾着自己的老婆儿女的。再有一个厉害老婆在旁吹风...... 许母有时候想想自己,也会觉得这样不对。但是她自己能给自己找到理由——她又不是为了自己!她自己都是一个老婆子了,还有什么要争的? 她是为了儿女,同样都是她的儿女,一起长大的。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看的心里痛心啊! 「行了,别说了,到时候文华回来好好和他说。不管乐意不乐意,至少先见见侄女儿,说不定就愿意了。说起来文华他好些舅舅,表妹更是数不过来,这个他没见过的确实不错!」许父咳嗽了一声,算是结束了许母和大儿子的这场小争论。 许母娘家那边是大族聚居,半个村子都是一个姓,许文华小时候陪许母回娘家走亲戚,见人就是舅舅舅妈。至于说表亲的兄弟姐妹,那更是数都数不清,有个把没见过的实属寻常。 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许父话音刚落,许家这座在村子里头一等气派的院子外,响起了一阵急促的拍门声:「老爷夫人,小少爷回来了!」 第262章 「文华,你别生娘的气,她也是没得办法了!」许武英尴尬地看着弟弟。说实话他也觉得自家老娘这件事办的不地道,但当儿子的总不能对着弟弟数落老娘罢!这时候也只能两边劝着了。 许文华一进门,看到比谁都精神的许母。首先是精神一松,然后明白过来自己是上当受骗了,当时脸色就不好看了。 这一路他是真心着急的不行了,结果回来一看,耍他玩的,轮谁谁都拿不出好脸色。这时候听大哥许武英这样说,只是侧过身去:「生气?我可不敢!哪有儿子能生爹娘的气的!」 说着站起身来了,见他站起身似乎就要往外走,许母立刻叫道:「你这是要往哪里去?」 许文华一面走一面答应道:「既然娘没什么事,我这就回苏州了,事情多着呢!」 「你这逆子!你要是往外走,你老娘就真出事给你看!」许母这一声实在是中气十足,看不出一丝要出事的样子。但她到底是上了年纪的人,谁又说得准到底会不会出事?说不定气头上来,真给气出个好歹了呢? 许文华犹豫之间就被大哥许武英拉住了。低声道:「你这回应付应付娘就是了。」 半推半就地,许文华被许武英拉到了许父许母下手坐着。 见许文华服软,许母的脸上总算露出一丝满意:「小桂儿,给少爷倒茶!」 旁边一个拿红绒绳扎着油光大辫子的十八九岁大丫头,立刻上前倒了一杯茶。这丫头看穿衣打扮在苏州城里不算什么,但在这样一个小村庄里,那比富农家的女儿也不差什么了,一看就知道是许母身边得力的大丫头。 丫头小桂儿偷偷看了一眼小少爷,立刻就退到一边去了。 茶水什么的,许文华根本不沾唇,只是硬邦邦道:「这回娘唤儿子来,到底有什么事儿?」 第458页 「你这孩子怎么说话呢?就不兴娘想你了...」说了两句,许母都觉得有些说不下去了,这才进入正题。 「上次我去你舅舅家躲端午,见到了你玉珠表妹,哎哟哟,可别提如今出落的样子了!我叫她近前说了几句话...那也和过去不同了!听说是在城里读过了几年书的,这两年他爹回镇上做买卖这才回来。我看着比苏州城里好人家的姑娘也不差...」 其实说来说去就是想给许文华定亲!! 周遭十里八乡的姑娘,但凡是门户好一些女孩子——当然,也不能太好了。这些女孩许母都打过主意!门户过得去,人还有些人才,许母立刻就想要找儿子来相看。 许文华那小暴脾气是那个样子,在这件事上又早有主意,哪能让她如意。如今好些人家都说过了,委实不知道许母又给他找了一个哪里来的表妹。 许文华真不想听下去,他娘好像一直都拎不清,逮着一个姑娘就想给他做老婆,活似他这辈子讨不上老婆似的。 许母那里他的老婆候选人从富农家的长女,到东村豆腐坊家的姑娘,再到镇上杂货铺子家的小姐,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和他家的关系呢,也从邻居家的表侄女,到表弟媳家的娘家妹妹,各种七弯八绕的关系应有尽有。 至于许母娘家那边的表妹,那更是排排坐,只要生的齐整一些的,都拿来问过许文华。 到如今,他是真不知道竟然表妹里头还有『漏网之鱼』。 许母可不知道儿子这个时候这样的不耐烦,满脸是笑道:「你不知道玉珠,她爹原本是在太仓那边给人做掌柜的。这些年也积攒了一些家底,如今回了老家镇上,盘了铺子开米铺,生意也很兴隆呢!玉珠那姑娘我见过,真是极有教养的...」 许母非常满意,一个这个姑娘是自己娘家人,与自己一个姓。虽说亲缘远了一点,但那依旧是亲侄女儿啊!再者,对自己十分恭敬...她想要的就是这样的小儿媳! 「我看那姑娘极好,想着你去和她见一见,若是觉得好呢,就给你定下来。」许母说出自己的筹划,指点着道:「你也别仗着如今出息了就眼光太高,就是眼光太高了才拖到如今不是?咱们这样的人家找媳妇还是要踏实一些,不然她到咱们家也不能适应——不适应的话,怎么孝敬公婆,怎么友爱妯娌?」 这样说还嫌不够,接着道:「我也知道你们年轻人爱有个可心的,娘也不拦着!上次你那朋友,就是朱家那小子,他不就是媳妇在家伺候爹娘,另有一个跟在身边照顾生活——」 「不必说了!」许文华再也忍不住了,打断了母亲的话。 说实话,这个世上生他的人是爹娘...但有的时候他真的觉得自己和爹娘是两个世界的人,完全没办法和他们交谈。自己的想法、信念、理想,等等,全都是他们没办法理解,也不愿意理解的东西。 而他们的那些东西也让许文华觉得完全不能接受! 深深吐出一口气:「不管是什么表妹,又或者是表姐,我一眼也不会看!还有,我说过了的,我这辈子只要一个老婆,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这一个老婆我不求别的,至少能和我说说话!」 许文华的气势很强,其实自从这个儿子出息以来,许父许母已经不太能够对他摆谱了。这个时候这个样子,客厅一片噤若寒蝉。过了一会儿,许母才自言自语一样解围道:「这个孩子尽说怪话,长着嘴巴谁还不能说话了,又不是个哑巴!」 「您真不知道?」许文华迅速反问,这一次许母彻底不说话了。 关于这个问题,许文华其实和家里人非常详细的解释过。这个世界上真不是任何的人都能在一起说话——当然了,强行尬聊这种,那就算了。 许文华所指的能在一起说话,至少是能说到一起去。他说什么对方能接的住,而她说的东西,不管许文华知道不知道,至少都会感兴趣。用后世的话来说,这就是志趣相投、审美相当,受教育水平相似。 跨越阶级的爱情看起来很美,然而也就是看起来而已,等到天长日久地相处才会明白其中的痛苦!人都是不能超越自己的阶层活着的。本地人和外地人在一起还有诸多的地方要磨合呢!牵扯到更根本的差异,能生生蹉磨死人。 许文华不肯和表妹相亲,许父许母也不可能强摁着他。 许母气不过了抱怨道:「真是翅膀越来越硬了,和你表妹相看相看会死吗?不合适就算了,不肯看是怎么回事儿?」 说到这里,许母狐疑地看了小儿子一眼:「等等,你这孩子该不会已经有了可心的了吧?」 想到这里许母就是一个激灵:「我说,其他的事情由你也就罢了,唯独婚姻大事没有自己来的道理!」 见许文华默然的样子,她又连忙催问了一句:「你听到了没有?」 许文华不理她...他也没法理,这个问题他以前能够搪塞,现在却是不能了——他的婚姻,想到这个问题,如今他只能想到一个人而已。但想到的时候,不知都为什么又想要后退,觉得这就想到婚姻,实在是太唐突了。 应该说...他不敢想。 患得患失,进退两难。他是写才子佳人小说的,常常研究青年男女的情思,所以他很清楚这是怎么回事。然而清楚是清楚,真等到自己经歷的时候才会明白,一切都没有想的那么清楚。 第459页 见到人的时候,脑子就是煳涂的,何谈清醒地想问题? 有的时候觉得只要像如今一样每日能见面,每日能说话,这也就足够了。若是贸然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改变了什么,以后反而不能这样了,那该如何? 但人总是『得陇望蜀』的,有的时候免不了想想要是能更亲近一些,说更多的话,在一起做更多的事情——只要是和她一起做,似乎做什么都可以。 所以他不能搪塞母亲...他自己都说不准,说不定哪一日自己热血上了头,不管不顾就说出了心里的意思。若是能和自己喜欢的人结为夫妻,他并不觉得自己会想要让父母插手。 许文华已经回房了,就算今日他不走,明日也是要走的。他只打算胡乱对付一夜,明日赶清晨就离开。 他自己是安稳了,许母可一点都不安稳。虽然她和小儿子确实说不上什么话,不懂小儿子喜欢的那些东西,但对儿子丈夫们察言观色的本事她是有的。许文华没有说出来,但是她知道,说不定小儿子在苏州真的有喜欢的姑娘了。 这可如何使得!要是个一般的姑娘也就罢了,若是那等来头大的,家里谁能压服的住!心里着急,左右为难之下一眼望见了给自己打水的大丫头小桂儿,眼前一亮。 「小桂儿,你近前来。」朝着大丫头招招手,许母非常和蔼地样子。 小桂儿利落地将水盆放在脸盆架上,爽利地上前:「夫人!」 许母就喜欢她身上这股子爽利劲儿,当即就更加和蔼了,拉着她的手像是待女儿一样摩挲:「你这孩子到咱们家也有七八年了吧?」 「是八年了,夫人。」 「对对对,就是八年,你来的时候文华都已经不住家里...你觉得文华如何?」许母笑盈盈地看着自己身边深受信任的大丫头,笑容里面有一种胸有成竹。 小桂儿的脸一下就红了,半晌才扭捏道:「少爷,少爷他当然是极好的,生的俊,文採好,没有人不夸的。」 许母一拍腿道:「正是呢!谁不夸他——我说若是让你去伺候文华,你愿意不愿意。」 这其实就是许母想要在儿子身边放眼线,知道儿子一举一动。小桂儿这个丫头没有根基,一看就知道不是儿子喜欢的那种女子,知道要在家里立足得依靠谁!只要她在小儿子身边,自己就没有不知道的事情了。 当家夫人将自己身边的丫头给了小少爷伺候,这种事意味着什么,小桂儿当然知道!这意味着想要这个丫头将来给儿子做小妾! 有的人说『宁为穷□□,不做富人妾』,但是要小桂儿来说,她是过过真正的苦日子的,绝对不想跟着一个穷人过日子的。在有限的选择中,小少爷的身边人就是她最好的选择了。 更何况少女怀春...许文华的仪表和才华,确实足够一打少女暗戳戳的有想法了。 「夫人,我、我愿意!」少女扭捏着,终究是说出来自己的真实想法。 第263章 「林二哥,少爷这时候该起了罢?」小桂儿看了看外头的天色,心中对小少爷家里这些家僕的懈怠有些不满,但因为自己是初来乍到,并不好说什么,所以暂且什么都没有说。 林二哥是许文华在苏州这边家里的下人头子,平常总管着上下一应事情。日常不是贴身跟着许文华的那一个,却也非常懂他。 自家这位爷昨日带着这位小姑奶奶回来,脸色可不好看。他们斗胆问了一句怎么安排桂姑娘的差事,他就跟要吃人一样——只说不准近他的屋子和书房,其他的哪里方便塞哪里。 这样一说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天底下不管什么人家,对下人来说最体面的差事都是在主家身边伺候。卧室和书房,特别是读书小爷的书房,那都是最要紧的。既然这两个地方不让去,态度就很清楚了。 林二哥是许文华到了苏州之后买的人,或者说整个苏州家里都是苏州这边买的,并不是许文华老家带来的。所以和老家那边并没有什么牵扯,事事都以许文华的意思为要。 此时明摆着是老太太和家主打对台,塞来一个小丫头,既是准备着做少爷房里人,又是放在少爷身边做个耳报神! 少爷对此没有什么好声气,林二哥是很清楚的——想来也是,虽然自古以来男子汉对于房里女人都没有什么挑剔的(前提是这是一个标緻的小娘)。但如果是被硬塞的,那就两说了。 当儿子强势起来了,本就不喜欢做娘的插手婚事,这时候还塞一个小丫头来,不知道是用了什么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架势才成功。少爷拿他老娘没得法子,冷落一个丫头却是绝没有一丝多话的! 至于林二哥这些仆佣,没有二话,当然是站许文华这边了...在什么山头唱什么歌,吃的是许文华的饭,自然担的是他的心。 于是小桂儿上下走动,想找个空儿插手这个家的时候,到处都碰了软钉子。 小桂儿站在一楼窗旁咬着嘴唇不甘心,在她看来,这个屋子里连个女人都没有,自她来了自然该她照顾少爷起居!一群男人,粗手大脚的,能做什么?此时就是怕她抢了贴身的差事,这才这样排挤她! 她只恨自己没有站稳脚跟,也没有讨好到少爷,不然这时候哪用受这个难堪! 林二哥听她问起少爷起居的事情,只是笑呵呵道:「桂姑娘多虑了,少爷他常在晚间时候写小说本子,白日起的迟也是常有的。今日收拾书房是检查了蜡烛,显然昨晚很晚才睡。今日不说不能叫醒少爷了,就是咱们上下走动也得轻手轻脚一些。」 第460页 这其实也是说明了为什么今天大家看起来都很惫懒的样子。 道理都让林二哥说了,小桂儿一时之间无话可说。等到日上三竿了,许文华的房里传来响动,整座房子这才上上下下走动声大了起来,好似一座宅子也活了。 许文华正在洗漱的时候有个小厮过来敲门,楼下的正洒扫的小厮见他立刻亲热地抓果子给他:「小虎过来了?可是乔琏先生有什么事?」 虽说自家少爷没有说过,但有眼睛的下人都看得出来少爷对人家乔琏先生的上心。连带着的,小虎、晚秋这些人来许文华这里办个事,捎个口信什么的,总是能够得到非常热情的招待。 小虎憨厚地笑了一下,递出手上一张染成浅粉色的花笺:「我们先生说了,许先生寄养在家里的那株百合已经救过来了,让许先生得空了搬回。还有许先生上次贊家里的碗莲养的好,我们先生得空分了好几碗出来送朋友,给许先生也留了一碗,到时候许先生可以一应搬去。」 小小的花笺做的十分精緻,用深深浅浅的紫色染出渐变,底色下还有隐隐约约的图案,而花笺的一角还粘了一朵小小的野菊。这显然不是文具店里面会卖的,而是文人情趣与女儿情趣的结合——没什么实际作用,做着好看、消磨时间罢了。 许文华见到这个花笺的时候就能想到,某一个无聊的午后,连翘自己闲来无事,见花笺匣子里花笺不多了,便找出纸笺、染料、画笔,裁剪、描画、染色等等,阴干之后再撒上一些花露,存放到匣子里。 等到这一日用上了,再随手摺一朵开的有野趣的小雏菊装饰。 这已经不是一张花笺了,而是一种生活,从这就看得出花笺的主人是如何过生活的。 花笺上说的事情其实就是交代小虎递的口信,本用不上特意写一张花笺的。而许文华猜的到,说不定就是看到花笺好看又没处用,这就用上了——听起来很小孩子气,但连翘常这样,许文华已经习惯了。 许文华有专门的匣子装连翘的文字,信笺、请帖、批註过的文章...今年夏日还请她帮忙题过一把扇子,全都收的好好的。这时候花笺看过,自然也是放进去。 看过花笺之后许文华这才让人将一顿晚早饭端上来,一面看早上的报纸一面吃。 这个时候小桂儿总算觑着空,端着一盘早点从厨房里出来。看到她的时候许文华本来的好心情全都没了...本来他都忘记自己带了这样一个麻烦来,这在眼前晃荡,一下就想了起来。 但是又不好说什么——许文华的脾气不好是真的,偏偏他不是个坏人。这时候因为自己的喜恶去蹉磨一个丫头?他做不出来。 许文华想了想,对小桂儿道:「你既然来了我这里,就按照我这里的规矩办事罢。我这家中上下都是男子,就一两个嫂子帮厨、洗衣、缝补而已。你跟着男子也不方便,就给那几个嫂子打下手!」 都是在屋子里的活儿,许文华是尽可能地不想遇上这个许母给他安排的『丫头』。 小桂儿心不甘情不愿,但做了多年的下人,眼色还是有的,立刻乖觉地答应了下来,然后退回到了厨房。 刚才她可是见到了,外头不知道哪家送来了带花香味的信,上下都紧凑的不得了,立刻就送给了少爷——显然是重要人物的!仿佛还说什么花儿的事儿。这些小桂儿没听清,也不懂。 乡村有天生天长的花儿,也有的人家会特意养花。许家作为一个小地主,家里也是常见花的,有种在院子里装点的,也有插在瓶子里摆设的。但是谁都没有将这个当成是一个正经事,却不知道在苏州城里好多有闲心的小姐少爷拿这个做消遣呢! 陶冶性情、培养审美、提高情趣...这是许文华、连翘这些人的喜好之一,但对于小桂儿来说无异于天书。 倒不是说一定要懂这些,世界上那么多的东西,每个人懂的都不一样,小桂儿懂的很多东西许文华、连翘他们未必懂得。但只有懂得相同东西的人才能说到一起去...小桂儿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只是撇了撇嘴,抓住厨房里正偷吃的一个小子:「刚才那个是谁家送来的,我见少爷似乎很看重?」 偷吃的小子才十一岁,但已经很机灵了。眼珠一转,笑嘻嘻道:「桂姐姐何必打听这件事,横竖和你又没有关系!」 小桂儿一口气上不来,翻了个白眼,拿手指头戳他:「我这是初来乍到想要多知道一些少爷家里的事情,这才好侍奉少爷...你这小子还不快快说来!」 小子不为所动,直到小桂儿往他手上放了几个铜板:「给给给,给你买糖的,这下能说了罢?」 要说小桂儿也不是真的什么厉害的地方都没有,她能混到许母身边得力人的位置,在于她总是能迅速摸准一个人。她才来许文华在苏州的屋子,一个晚上过去了,竟像是在这里呆了很久一样,每一个人都有了了解。 譬如这个小子就是贪吃! 只可惜她这个本事在许文华身上不管用——她有时候也觉得奇怪,她见过的其他的男子,家中的老爷、大少爷、姑爷,还有家里帮忙做事的长工、男僕人,全都可以摸到脾胃。只有许文华,行事是小桂儿从来不懂的。 那贪吃小子果然立刻变得好说话起来,收起铜板小声道:「自然是看重的,那可是乔琏先生...乔琏先生知道不知道?如今满苏州,满江南最红的红人,和咱们家少爷一样红!而且家住的离咱们家也近,平常咱们两家交往很多。」 第461页 虽然家里的小少爷是写小说出名的,但是老家许宅并没有特别关注这一点。乡下地方不好订报纸是一件,更重要的是许父许母两个老人家对此并不感兴趣,许母更是不识字,自然不会有读小说的事情。 只有许家大哥许武英,偶尔去镇上去苏州城里,会捎带买几本当红的小说,回去消遣看一回。 后世的人很难想像城里和乡村差距这样大!乡村固然不如城市有高楼大厦、有各种服务...但基本上不会出现城里一个普通的事情能让乡村人看不懂。一般来说乡下的流行会比城里晚两三年,仅此而已。 古代就不同了,城里和乡下的生活,完全是两个世界! 苏州城里的百姓有数不尽的消遣,乡下的百姓,哪怕是许家这样的富户,也没什么事可做。还有小说这件事,读小说是如今已经席捲天下的消遣了,提起『西湖客』许文华的名字,无论是在哪个大小城市,那都是有人知道的。但回到乡下,问遍整个村子,恐怕也没有人知道。 这种环境中,小桂儿最多知道许文华是做什么的,但具体的这上头的事情,她真是一概不知。至于贪吃小子说的『乔琏先生』,她哪里知道!听了一回还当是与自家少爷相交的男子呢,也没有多打听。 直到又过了两三日,家中宾客满座。小桂儿在厨房里偷看外头,看进来的人有男有女,不由得咋舌:「这都是未婚的女子罢?怎得与男子这样亲近?还来咱们家中做客?」 厨房里掌勺的路嫂并不是许文华的家奴,而是一位手艺精湛的厨娘。她这种厨艺不是一般奴僕可有的,正常境况下也只能僱佣一位。同时她也是苏州本地人——这个时代的苏州有一些像某个时期的上海。 当时的上海是全国当之无愧的中心,对外地人总是有些看不上的。 路嫂自诩是极有见识的苏州人,自然看不得小桂儿这副没见识的做派。当即嘲笑道:「那不过是你们乡下的做派!如今城里地方,女子都出来做事了,哪还有那许多老掉牙的讲究——你看看那位乔琏先生,她也是女子呢!可是人家靠自己,全苏州都服气她!我们做女人的,要学就学她这个榜样!」 第264章 许文华家的二楼客厅这个时候正是热闹,朋友们都来的差不多——许文华自己说的,搞到了几部前朝的刻本小说,相当精美,所以今日开个『赏书会』。 小说虽然是从四十多年前才开始大兴,但在很久以前就有小说这样东西了。在前朝的时候,雕版印刷已经非常精緻了,当时在这上头不吝工本,雕版印刷的小说比如今还强呢。如今技术上是有进步的,但为了能压低价格,成本就只能一减再减。 这样一来,前朝的雕版小说就成了质量的象徵,能做到雕版印刷的估计也是当时不错的小说,放在这个时代来说也是『古典名着』了。这就相当于后世搞到了珍本的小说,爱好者们开个爬梯赏鉴把玩一番是很正常的事情。 许文华正和宋文静说话,心思却全不在这上头,分出注意力在别处。 连翘此时和周莹以及另外两个女性作者坐在一起,低头让她们看自己头上的一支步摇。 「好新颖的样式!城里的银楼竟是没见过的,莫不是你请了匠人自己做的?」周莹仔细看了看步摇,发现工艺其实很普通,就是样式新巧好看。 连翘摸了摸头上的步摇,笑着道:「是,也不是。我自己画了图,然后让工匠打了配件,最后再由我自己做的。你仔细看看,我的步摇和簪钗大都是用铜丝和鱼胶粘合在一起的,而不是工匠那样一气呵成。」 连翘穿越之前并不算是『簪娘』,但作为一个宅女,整日刷视频多了,手工视屏也看了不少。做簪子算是年轻女孩中比较流行的,她自然也见得多。作为一个从小手比较巧的,她还特意尝试了一番。 没有像入坑簪娘买进了成千上万的材料,连翘基本上浅尝辄止。买了一个两三百的基本款材料包,偶尔空闲了做几个,好看又好玩。直到连翘穿越之前,她那些材料还没有用完呢! 要比较的话,古人做首饰,材料肯定是比后世簪娘强得多的。古代的首饰是奢侈品,后世的首饰,如果是簪娘做的那种,基本上就是饰品,很少有非常贵的。另外工艺也不能比,人家都是真正的匠人才能做,后世就算是再巧手的簪娘也比不上专业的啊! 但是,有一样后世簪娘比古代首饰匠人们强,那就是『创新』! 古代的首饰也有各种样式的,一眼望过去花团锦簇,但哪有后世各种各样大胆的配色、新奇的设计?这是时代进步的表现之一! 连翘看过不少簪娘的视屏,自己也做过,所以画几个新奇好看的首饰设计是很容易的。其实如果她将设计图交给匠人,自己只等着验收成品,或许会更好,人家的手艺不是她这个外行人能比的。但是做首饰什么的其实是一个挺杀时间的爱好,反正无聊,当作是消遣罢了。 正好前些日子收到了『沈金玉』送来的各样海产宝石,珍珠、玳瑁、珊瑚什么的,东西确实很美貌,一时手痒就让匠人加工成了配件,做出了如今的首饰。 有个女作者当即惊喜道:「你还会画首饰样子...有没有没用的,分我几张,我也去定做。不然走出门去首饰和别人都差不多的,实在是没有面子!」 第462页 连翘的设计图很多,当即就点头道:「我那里攒了好些——遣人去拿吧!」 女作者没有多想,当即招了一个许文华家的小厮,使他去连翘家拿设计图。连翘叮嘱道:「你和我家春儿说是拿首饰样子她就知道了。」 「这使唤咱们家的下人倒是使唤的挺熟练的!」小桂儿在一楼厨房外面注意着二楼的动静,等到见到小厮『噔噔噔』地下楼,只急匆匆地甩下一句『替乔琏先生办事』,忍不住抱怨起来。 她第一次知道『乔琏先生』是女子的时候可是吃惊的不行!这才知道原来少爷行里有不少女子。这些女子虽身为女人,却和男子一样出入无忌、行事不羁——这怎么可以!小桂儿不论是出于私心,还是想到了许母交给她的任务,她都要将这些女人弄清楚! 若是关系平常的也就算了,若是有少爷亲密的,必然是要告知许母的!许母安排小桂儿在许文华的身边,其中最重要的一个任务就是不能让许文华和『不合适』的女人走的太近。 这里的『不合适』含义很丰富,包括了那些门第太高的千金小姐,也自然包括了『乔琏先生』这种在小桂儿眼中没有妇德的女人。 等到帮连翘拿首饰样子的小厮回来,小桂儿趁上下忙乱,没有人注意她,端着一盘子点心就跟在后头上了二楼。 站在门口偷眼一看,小厮将一叠纸递给了几个女子中坐在中间的一个:「乔琏先生,是这个不是?」 小桂儿立刻知道这就是那位『乔琏先生』了,于是上前将手上的点心放在对方跟前的小桌上,斜眼偷看,总算将对方看了个清清楚楚。 连翘和周莹是美人,敢和她们坐的这样近的姑娘也不会差到哪里去。这几个莺莺燕燕拥簇着,让小桂儿心里暗恨她们不尊重的同时也冒起了酸水——在她看来,这些女子有偌大的名气,生的又貌美,和男子交往这样随便,就是许母口中说过的『狐媚子』了。 她一边看不起她们,另外又羡慕着她们。 小桂儿不敢多留,怕引起许文华的注意...她知道许文华恐怕不大乐意她出来。于是左右看了两眼,迅速地退了出去。但是她没有回一楼厨房,而是在二楼客厅外面呆着,想要听听里面说些什么。 小厮们进进出出,当然也注意到了小桂儿,但人家没有凑进去,他们也不好赶人,倒是让她能够一直呆在那里听壁角。 此时金凤正缠着连翘说她养的十来盆昙花的事情:「前两日乔琏先生送的好碗莲,要说碗莲也寻常了,但少有乔琏先生养的那样好花型。这次又说昙花要开了,那便开个昙花会么!」 连翘当然不能答应,昙花是晚上开花的,特别是凌晨之后,她要来个彻夜狂欢?就算现在无比正常的作息能够答应,她的理智也不能答应——在苏州这样的大城市,身为一名知名女作者,和同行其他男性作者有交往也就算了,大家不会觉得有什么。但是晚上深夜还在自家聚众开爬梯,即使是开放的苏州老百姓也是会觉得不对劲的! 事实上这件事放在现代,一个稍微保守一点的华夏城市,那也是会让人议论的。 金凤一直纠缠,许文华这时候也和宋文静说完了事情,过来道:「为什么不乐意办昙花会?」 连翘无奈地看着他:「你们是想听真话,还是想听假话?」 「真话怎么说?假话怎么说?」许文华挑眉看着连翘,眼睛里全是笑意。 连翘摊摊手道:「真话就是咱们做女子的和你们男子不一样,真能彻夜办聚会,第二天报纸上就全是这个消息了,恐怕不会有什么好名声。我虽不是为了别人的眼光活着,但也不必自找麻烦。」 人都是一种非常有偏向的生物,如果是许文华不在意,甚至是不喜欢的人说这话,他立刻就要将对方归类于『古板』那一类,并且决定再也不和这人交往。可换成是了连翘来说,他就觉得这是通透,这是看清楚了事情——她不是不能做,也不是害怕做,只不过不想做而已。 双标真可怕... 「至于假话么。」说到这里,连翘整肃了神情、挺直了嵴背,女神气场全开。非常认真道:「其他花开皆在白日,这是娱人。昙花非要夜间开放,这是为了娱己...近乎于君子了。这样的花合该一人独自欣赏,一大群热热闹闹的,那是糟蹋了花。」 沉默了一小会儿,满场都是笑声,金凤本是在喝茶的,差点没呛到。笑了半晌才道:「乔琏先生这假话说的如同真话一样!」 并不是这话本身有多好笑,只是这让在场的人想到很多而已。 相比起主流文坛,他们这些小说作者被认为是没有文化底蕴的存在。哪怕是有个把风雅的爱好,也会被人认为是附庸风雅。连翘这话真话是那样的实在,而假话却完美地符合了那些『风雅者』的脑迴路。 这样的反差,一下就引得众人发笑了。 等到众人笑过之后连翘才接着道:「说实在的,这些花鸟虫鱼之类,哪有那么多意象,都是咱们强加上去,有的时候未免太生硬了!我还听人说过有人喜欢乌鸦不喜欢喜鹊,认为乌鸦是忠言逆耳,喜鹊则过于谄媚了。」 在国人的传统观念里,认为喜鹊是报喜,乌鸦是报丧的,所以喜欢喜鹊讨厌乌鸦。连翘说的这个说法是反其道而行之,初听很有道理,应该挺能迷惑那些书呆子。但仔细想想,又觉得迂腐地可笑了。 第463页 无论是忠言逆耳还是谄媚,这都只不过是人类强加的东西而已。 连翘说这个话也是引得众人贊同。 许文华闻言笑道:「既然这样没意思,那你平日养花种草、吟风弄月,弄些风雅东西做什么,难道是为了附庸风雅?」 「这和这个有什么关系呢?我不过是眼见美物美景,心中心喜而已。」连翘站起来回忆自己穿越之后过的日子,说实在的,这是她穿越之前无法想像的。 这种生活很美,完全就是想像中神仙女孩会过的日常,曾经的她没有想过自己会过上。一方面是没有那个条件,另一方面她也不太愿意——是电视剧不好看吗?是新番不够精彩了?又或者新出的游戏没意思? 现代生活娱乐太多了,让她没有办法静下心来体会古人的情趣与美好。 但是在穿越有几年了,她以一个外来者的身份体悟,相比从小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其实是更有感触的。毕竟从小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很多都习以为常了,难免麻木。她就不一样了,对于很多事情还保持着新鲜感和敏感度。 「就好比看昙花这一样,我也是真心喜欢一人看昙花的——看昙花重要的是昙花开花吗?不是,正是昙花将开未开的时候,那种满心欢喜、满心期待、满心满足...丑寅时刻,夜凉如水,昙花未开,最好不过。」连翘说着,脸上露出清浅的笑意。 「不是附庸风雅,是真心喜欢。」 第265章 正是早间时候,厨房里蒸起一片白雾。小桂儿利落地围上围裙,赶到灶台边上道:「路嫂今日做的什么好吃的?」 路嫂是十分有手艺的厨娘,小桂儿在苏州呆了一段时间之后再清楚不过。她打着偷师一两手的主意,所以十分热络殷勤。路嫂何尝看不出她的心思,所以平常不太愿意让她学自己的手艺。每当说到锅灶上的事儿,总是会错开话去。 哪怕是现代,学手艺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的,好歹得交学费。在现代,事情就更复杂了,甚至不是有学费就行的。 古代人相信『教会徒弟,饿死师傅』,轻易不会收徒,就算是收徒弟了也得藏着一两手不做传授! 路嫂又不是许家的奴婢,小桂儿也拿不出让她动容的东西。如果只是言语讨好、日常殷勤,这可不能让路嫂将自己吃饭的手艺教人! 不过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小桂儿日常赔小心也是有用的。至少路嫂不能把人赶走,偶尔心情好了也会指点一二,但说到真正的手艺,那依旧是不肯教的。 听到小桂儿问早饭的时候,路嫂十分自矜道:「今日做了一道我极擅长的吃食!」 早饭很丰盛,有点心、粥、面条、小酱菜,许文华当然吃不了这许多,今日之所以准备地这样周到,是因为许文华昨日就说过了,今早有两个朋友要来吃早饭。 有人说家常菜就是最好吃的菜,反而是大饭店里的菜不中吃,几口就腻味了。这样说有一定的道理,毕竟做家常菜的都是最了解自己口味的亲人,自然顺口。再加上感情加成...没有人会觉得家里的饭菜不好吃。 但这话说的太感情因素了,真要说起来,那些大厨岂不是成了笑话了?只能说做饭店的厨师本身就和家庭主妇家庭煮夫不一样,他们赶时间,他们需要重油重火,饭店里做饭也没有体现出他们的水平。 另外,也是没有吃到真正好厨师的饭。 古代很多东西都比后世要贵,因为社会进入工业时代之后物质是不断丰富的——各种各样廉价的工业品让每个普通的现代人都过着古代富人都不一定有的舒适生活。 但是古代有一样东西比现代要便宜的多,那就是人工!各种各样的人工! 从人口买卖的价格就可以知道了,实际上像路嫂一样的厨子,真要是下力气去打听,也不是买不到!那种大户人家流出来的,水平肯定是不差的。只不过相比普通的丫头婆子,他们的价格能翻十几二十倍。 然而即便是这样,也就是两三百两银子一个——两三百两在古代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一笔不少的钱了,但是想想现代那些真正厉害的大厨是怎么开工资的,又会觉得古代真是便宜啊! 路嫂这种手艺,在后世过上体面富裕的生活绝对不成问题。在这个时代,过的比一般人好,算是中产阶级,但离体面富裕还是差了挺远。 所以说不能因为路嫂只是个家里厨子就小看她,吃她的饭,在后世也算是一个大大的享受了。 这时候她说是自己拿手的,那就真是拿手的,没有一丝水分在里头。 各色早点陆陆续续端出去,每一样都非常好,精緻的样子,诱人的香气,让小桂儿眼睛都忙不过来了——直到路嫂说的『最拿手』的出来,小桂儿睁大了眼睛。 「这、这就是您最拿手的?」小桂儿失望之下将自己的真心话说了出来。 无他,实在是这道点心实在是太平常了一点。 闻起来有一丝丝面粉的想起、一点儿甜香,看外表则是朴实无华,雪白的面皮,简单捏合的立体三角造型。和之前精緻漂亮、香气扑鼻的点心相比,这差的太远了。 路嫂露出一脸『你什么都不懂』的表情,让进厨房的小厮端出去,还不忘记叮嘱:「可别半道偷吃——这个小点心叫糖三角,是北边人的面食。简单、实在、不花俏,和咱们这里的点心不一样,然而就是这样才更加见功夫呢!得要做到寻常之间见不寻常。」 第464页 见和小桂儿说不清楚,路嫂便道:「你不懂,我多做了一碟子,待会儿你吃吃看就知道了!少爷不大爱吃这个口味的,之前我也不太做。还是后来乔琏先生爱吃,这才做的多了起来。」 本来小桂儿还不太在乎的,这时候听路嫂说起『乔琏先生』这个名字,一下却精神了起来。 这些日子她也算是对自家少爷平常交往的人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总之在她看来都是一群奇怪的人。常常不是你到我家玩,就是我到你家玩。若是这样也就算了,毕竟男人家结交朋友也是常有的事情,只要自己能挣钱养家就行了。但是这些人玩的、说的都是小桂儿不懂的东西——每一个字她都懂,连成一句话之后就不明白了。 她不明白,一盆花为什么能引得这些人围着团团转。更不明白这些人为什么能为了一本书上的几句话争得面红耳赤,又不是什么圣人的书,不过是消遣的小说而已! 小桂儿虽然生活在乡下,不了解什么作者,什么知名小说,但还是知道小说就是说故事,和说书先生说的那些差不多。在她看来那几句话修改前后没有什么分别,为这个修改的事情争起来? 吃饱了饭没事做? 不过这些事情并不是她特别关心的,毕竟在她看来这都是读书人,她不懂也是很正常的。她关心的是许文华身边常常出现的几个女子——说是几个,其实就是一个,乔琏先生。 小桂儿不知道平常许文华出门之后与那些人打交道,但是至少知道在家的时候请到家里的女子只有那几个。而有限的几个女子中,真正看重的也就是那个被家里上下提了无数次的『乔琏先生』。 「乔琏先生喜欢吃那个点心?那路嫂今日做这个,难不成是乔琏先生要来?」小桂儿状似无意一样问道。 路嫂一无所觉,收拾着厨房,道:「也不知道,不过刚才有个小子进来特意提了一句少爷让做『糖三角』,想来应该是乔琏先生要来吧。」 许文华不太喜欢吃『糖三角』,这不可能是他自己想吃了。至于其他的朋友,说实在的,还没有一个能让他特意叮嘱这一句。 并不是这些朋友是假的,又或者许文华重色轻友。只是意思是不一样的,就像后世的年轻人,能为了恋人不早起也早起了,就是因为对方昨天说想要吃某某早点,可惜起不来床去买。换成是哪个亲密的兄弟说了这样一句,第二天根本不用指望,肯定睡的和死猪一样。 所以许文华家中上下都很清楚,能够让他多说这句叮嘱,八九不离十就是『乔琏先生』了。 小桂儿见路嫂这样回答,心里气闷,忍不住抱怨道:「『乔琏先生』也是个女子罢,这样就到一个男子家中吃早饭了,不太好...吧?」 其实她最近也算是知道了苏州的风气,所以这话说到一半就想起这不是在老家,于是转了语气——这边没有人贊同自己这话。 果然,路嫂翻了个白眼道:「又是你那一套,如今都来了苏州了,就按照我们这边的风俗来就是了...更何况那是乔琏先生,到了她这样,已经不能拿寻常女子来说了!」 小桂儿有心探究,便顺着问道:「有什么不一样的,不都是个女人么?就是风光一些而已,但是风光又不能当饭吃!女人这一辈子该过什么日子,那都是有定数的,难不成她能一辈子和男人比谁更厉害?那些出来工作的女子我也知道,到了嫁人的时候依旧是要嫁人的,然后就和普通妇人无异了。」 乡下有穷人家的姑娘,为了补贴家用,又或者是为了给自己攒一份嫁妆,也有搭伙儿出来做女工的。小桂儿在乡下老家的时候听过,也见过这种事,并不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懂。 路嫂却是露出了一个神秘的微笑,这种微笑是对小桂儿这种外来者的审视。 「你不懂,似乔琏先生那样有本事的女子,已经不是你说的那种了!如今乔琏先生名满天下,凡有市镇的地方就知她的名号,你说说这样的女子有几个男子能要。」 路嫂用指点迷津的语气耐心对小桂儿解释:「乔琏先生这样的女子一般就那么几个归处而已,要么被豪门大户的少爷娶回去金屋藏娇。要么一辈子不用婚嫁,似个男人一样过活...再不然就是嫁个和自己一般的人,譬如少爷就很合适。」 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路嫂是直直看着小桂儿的,小桂儿心中一惊,有一种自己被看穿了的感觉。这并不是她的错觉,实际上自她来到苏州,这里上上下下就知道她是个什么情况了——无缘无故的,哪家的老太太会给儿子送个年轻妩媚的大丫头? 这些日子她又经常想要往许文华面前凑,还不时打听『乔琏先生』,这就更加清楚了。 沉默了一会儿,小桂儿才慢慢道:「不合适,一点儿也不合适,老夫人是不会愿意的。」 路嫂不做争辩,她已经过了随便为一件事争辩的年纪。然而她非常清楚,哪怕是普通人家,也没有几个做母亲的能硬拗过成年的儿子,更何况这个儿子已经是家中最出息的子弟!这件事不在于许母怎么想,而在于许文华怎么想。 「老夫人是不会愿意的。」小桂儿又强调了一遍,像是在和自己说,又像是和路嫂说,但路嫂依旧没有反应。 小桂儿从厨房出来的时候二楼客厅还在吃早饭,她从二楼外面走廊过,可以听到两位客人的声音,一个是常来家里的那位朱先生,另外就是『乔琏先生』了。 第465页 每次听到乔琏先生的声音她都是极厌恶的,在她看来这世道太奇怪了!什么时候女人也能这样了?要是在许家那边这样,这个姑娘立刻就能名声臭大街!别说嫁人了,就是家门都不会有人愿意登!然而在这里,她却是所有人都赞嘆的!!? 狐媚子,真正的狐媚子!她只能想到老夫人说的,少爷身边可能有狐媚子的事情,可不就是么! 第266章 早饭做的很丰盛,连翘打桌边坐了,喝过一口汤,伸筷子就去夹那糖三角。桌上另外两人,许文华和朱敏都不爱这个,一盘子都是她的了。 不过一盘子到底没吃完,半碟子下去,搁下筷子。连翘拿手帕擦擦嘴,又就着小厮端来的热水洗手,最后端了一杯安神茶去看许文华挂在二楼屋檐底下的百灵鸟儿:「我说你平日糟践花儿也就罢了,怎么还养起这个来了?上次还未见呢!」 许文华不在乎道:「那本就不是我要养的,原是一个朋友调教的极好的百灵。只是他要回福州老家了,养的许多活物不能一齐带走,就每家託付了一些——你爱不爱猫儿?他家有极惹人喜爱的,我替你问一只来。」 连翘摇摇头:「花草也就罢了,活物我是真不想养。我年少时候养过一只狸花猫儿,好几年呢...后来死了,我哭的什么似的。手边的一个旧物用的久了也是有感情的,轻易捨不得送人,丢了要念叨好久。若是小猫小狗这些活物,我实在受不住再伤心一回。」 朱敏笑着道:「乔琏先生到底是女子,女儿家心肠比咱们软。」 许文华嘲笑地看了一眼朱敏:「我说你这话说的不对,显得我太斤斤计较。要是说你这话说的对,那未免太欺心了——天底下养猫养狗的女子多了去了,有几个像她这样的?」 说着看向连翘:「明明许多事情上比谁都通透,怎么这些事里就煳涂了?」 连翘是现代人,很多古人死守的规矩在她看来什么都不算,那种骨子里的轻视是瞒不了人的,许文华看的一清二楚。同时,她身为现代人,又在一些古人不在意的事情上在意的要命。 譬如说对待家里的下人,连翘到如今为止都是用现代对待雇员的方法...她实在没办法将他们当成是可以喊打喊杀、买卖折辱的奴僕。 又譬如说对宠物这一点,负不起责任或者心中承受不住失去的痛苦的不要养宠物,这在后世是普遍认可的。但是在这个时代,根本没什么人有这种想法。不过这年头怪癖多,养猫成痴的、养狗成痴的、养鹅成痴的...也不差连翘这样一个对宠物有家庭成员一样感情的了。 连翘本身是不想对自己这种心态说什么的,但是许文华偏偏『挤兑』她一句,她就忍不住还嘴:「怎么就是煳涂了?我这想法有什么错?我平生最敬佩的一个人曾经说过她最是喜散不喜聚,因为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既然都是要散的,还不如一开始就不相聚。猫儿狗儿寿数有限,何必多添烦忧!」 「喜散不喜聚,这话有点意思,谁说的?」许文华顺口问道。 连翘支支吾吾了一会儿,到底没说出来...这是她女神林妹妹说的,她哪里能说出来,如今又没有这样一个人。 许文华当即就嘲笑道:「该不会是你自己说的,还要假託一个人?呵呵,这种话你倒是张口就来——这些话给那些文士听,保准击节赞嘆!也难怪他们有许多都喜爱你的小说了。」 其实许文华自己的书迷里也有很多高级知识分子,这是由两人的小说风格决定的。连翘的小说有干货,许文华的小说文採好,都是能吸引精英的。 连翘不想就这个问题纠缠下去,只得道:「真有这样一个人,只不过人家是一位大家小姐,我不好说她的名讳——」 话还没有说完,楼下有了响动,伺候的小厮出去看了一眼,进来的时候身后就跟着宋文静了。 宋文静很少来许文华这里蹭饭的,也算是稀客,立刻就有人拿了一副碗筷来。 宋文静和连翘打了个招唿,这就『唿哧唿哧』吃起了一碗打滷面,一大碗面条下肚,这才道:「你们这里倒是悠闲,我这几日快要忙死了!」 说着像是临时想起什么一样道:「对了,我方才在楼下似乎见着一个年轻丫头,你这里怎么用起丫头来了?」 倒不是宋文静没事找事,对许文华家里事有什么兴趣,而是为了打趣许文华。 许文华当初身边只有厨娘和一个做衣裳活计的是女人,而且也都是上了年纪的妇人,此外都是小厮了。这让大家看起来,还以为他是个好男风的呢!要说好男风在文人圈子里也不算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好多人有个契弟,说起来也是一桩风流韵事。 这甚至不是后世的同性恋者,这时候好男风的文人只有一少部分是喜欢同性的,大多数就是赶个流行,和喜欢花花草草之类的爱好没有什么不同。 但是,后来大家发现许文华全不是那么回事! 自他渐渐成名之后也有不少人注意到他了,就是他脾气再不好,好歹有一张好脸和名气啊!有想与他相与的同行男子,也有想与他相与的戏班男旦,这些人轮番试过了才发现这位爷才不是什么好男风的,人家身边不用女子,只是觉得女子伺候不方便而已! 许文华嚮往的理想式爱情在这堆朋友里也不是什么秘密了,平常也有打趣。这一回见他家里用起了丫头,虽说知道肯定是有原因的,那也免不了调侃他——真?大型真香现场。 第466页 连翘和朱敏反而没有注意过这件事——连翘记得许文华家这些日子是进出过一个年轻丫头,连翘也觉得奇怪来着。但是她是个异性朋友,反而不好询问这是怎么回事。一个未婚女子问另一个男子怎么用起年轻丫头来了,总是觉得有些不妥的。 这样一来,到了后头,连翘就忘记这件事了。 朱敏纯粹是因为粗心了,常常来许文华家串门的,但因为没和人家打过照面,竟然不知道有这回事。 许文华脸色即刻复杂起来,下意识地去看了一眼连翘。连翘脸色如常这一点让他放心了一些,但是放心之后就是不爽。于是偏过头去故意轻描淡写一样道:「是我娘非要送来的,说我这里没个女子照料不行,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把戏都用上了,我有什么法子?」 连翘是现代人,不一定能够立刻反应过来老母亲给儿子送丫鬟意味着什么。朱敏和宋文静可是古代人,清楚世情,这有什么不懂的! 朱敏当即唯恐天下不乱一样抚掌大笑道:「这可有意思了!原来许伯母是打这个主意!文华,你老实说,你打算如何安置这个女子?」 连翘这时候才回过味来,这种情结在很多古代宅斗小说里看过,有朱敏这一句话点醒,她也反应过来了。 「哦......」连翘这一声『哦』算得百转千回,其中有很多揶揄的意思。 许文华听这一句,立刻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什么『轻描淡写』也维持不住了。桌子底下踹了朱敏的腿一下:「就你话多!有什么可安排的,厨房里帮厨就是了。」 说这话的时候偏偏是对着连翘说的,连翘忽然就脸上一热,转过头去装作逗鸟儿的样子给鸟儿餵了些食水。等到脸上热意散了,这才看向宋文静:「宋先生说最近忙碌,我实在想不起来近日有什么大事,难不成又有什么新闻我错过了?」 连翘向来不会主动打探八卦,又常常闭关写作,有的时候消息上面确实会迟滞一些。 听她这样说,宋文静先呆怔了一下,然后看向许文华:「你没和她说?」 许文华莫名其妙地回看宋文静:「你才是她的编辑罢!我以为你早和她说了!」 两人面面相觑,这才知道双方闹了个大乌龙。 旁边的朱敏被逗乐的不行,给连翘解释道:「可不是错过了大新闻!如今苏州要举办一场盛会呢!」 其实事情说起来很简单,就是一场选美大会,但又不是一般的选美大会。 选美大会这种事其实从古至今都有,不过古代女子保守,被人品评的必然不是什么良家出身的女子,一般都是倡优之流。往常在江南各大名城,如扬州、杭州、湖州,也包括苏州,选花魁都是常有的事!这大概就是古代的选美大会了。 只不过这种选美大会一般办不很大,就是一两个特别大的妓.院自己办,内部选出花魁来。这种大妓馆里面工作的女孩子平均质量比行内高出不少,她们中间的花魁在地方也算是有说服力。 这次选美不一样,一个,并不是小范围的,而是要将苏州城一网打尽,甚至有外地的要来。另一个就是和妓馆女子没有关系,说是选美,但其实更像是后世的选秀! 朱敏本来就是好这些事的,兴致勃勃道:「咱们苏州的戏班子多了去了,光是在苏州城里讨生活的就不下两三百。其中女班和大班至少有一百大几十个!其中的女旦数目更不要说了!再加上从外地邀请来的女旦,有个几百人也是轻轻松松的。」 这个时候的戏班产业已经很成熟了,不止有一男班、女班,甚至有男女都有的大班。旦角指的是戏曲中年轻女性角色,有男旦也有女旦,而这次古代版『超级女声』就是专门选女旦的! 这些女旦将自己拿手的戏曲唱来,再由评委评选,最后会选出『花榜』,有天榜十二名,地榜十二名。 因为背后办这个事情的金主有钱,决意办的很大,这件事已经很有声势了。如今满苏州的老百姓,不论是贩夫走卒还是王孙公子,可都是盼望着的! 要说苏州已经是古代消遣娱乐很多的地方了,可是相比现代来说依旧是娱乐生活匮乏的。这个时候要办一个这样热闹的盛会,可不是引得全城人翘首期盼了。 而这次选秀也有自己噱头,按照公开的说法,选的并不是美人那么简单,而是『书中人』,就是小说中的角色,这也是为什么会牵扯到报馆和连翘这些作者们。 这次盛会背后的金主既是小说迷又是戏迷,于是萌生了一个想法,想要那些旦角都来演一演那些着名小说中的经典角色。总共定了一百零八个经典女性角色供这些女旦挑选——谁要是演的好,进了花榜,就会被认为是最佳『某某』。 这里也有一个规定,花榜二十四个名额,一个角色只能选一个。也就是说,如果没有选好角色,和某个实力特别强的选手选中了同一个角色,就算表现很好,也有可能上不了榜! 第267章 选美大赛有一个好听的名目,叫做『秋爽会』,正是暑气渐消,秋高气爽的时候举办!朱敏解释了一通,最后道:「这样一个盛会,选的又是小说里的人物,凡是笔下人物上了一百零八人物榜的作者都在被邀请之列!当然,能来多少就另说了。」 选的是经典角色,有些小说作者都已经作古了,再不然也是年年老体弱不堪移动。再剔除一些住的远的,不愿意长途跋涉跑一趟苏州的,大概也就能凑出二三十个受邀作者。 第467页 这些作者就是评审团! 这就看得出来办这个盛会的金主真的是真爱粉了,也没有想过在这些事情里弄猫腻,更不是为了私人的什么目的。 连翘手下也有一个角色入选,那就是《宦海》的女主角罗萍萍,不愧是以林黛玉为原型写的,受欢迎程度不必多说。当然,在这件事上许文华就更牛了,他有三四个人物上榜,所有来的作者里数他最多。 这里头的原因也很简单,连翘写的都是大男主小说,而许文华写的是大女主。这次选的是『神仙姐姐』们,又不是『神仙哥哥』,哪一个更能出彩,这是很明显的事情了。 连翘上辈子什么选秀没见过?电视台和视屏网站都玩出花了,倒是不把选秀的热闹放在眼里。但是这到底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这时候又没有什么娱乐活动,于是知道之后也笑道:「这件事我竟然才知道,报纸上都不说的吗?」 宋文静解释道:「小报上已经议论很多了,大报纸还没有。一开始只不过是因为一个人的喜好而已,自然想怎么办都行。如今起了个头,很多人就凑了上来,这些日子光商量章程去了。」 凑进来的人主要有两拨,一拨是苏州地面上有钱有势的人,或是官绅,或是富商,或是名士,他们也想要参与。另一拨就是各个戏班子,以及戏班子背后的金主了。 前者好说,就是图个乐呵而已。后者就很有说法了,戏班子虽说是个贱业,但做的红火的,勾连上几个大佬并不稀奇。他们以及他们背后的金主肯定是想捧人的,为此愿意付出的好处也很大——已经开出让人咋舌的钱财了。 现在正在几方协调,最开始的发起者不愿意这件事成为别人的游戏。而后面涌进来的人想方设法想要达成自己的目的,恨不得将发起人踹掉,只可惜这件事不能那么做。 人家也是上层圈子里的大佬,不能轻易得罪。再者说了,人家之所以能办起这样的事来,也是因为他是个『书迷大佬』。这样的大佬在作者圈子里也是有分量的,他说要办这种活动,能来的作者尽量都来了。 换成是别的一般的人,没有这个号召力! 「事情难道会黄?」连翘听宋文静解释了一番,觉得有些担心。 宋文静摇头:「黄不了,而且会办的比之前设想的还要大。」 因为有更多的大佬加入其中了,财力、物力、势力全都不可同日而语。现在的协商,问题根本不在办不办,而在于怎么办!这商量来商量去的后果就是事情的台面越来越大。 宋文静是作为三吴报馆的代表协商这件事的,所以这些日子真的很忙。 开会扯皮,而且还是许多人开会扯皮,连翘想想都觉得这是一件艰难的事情了——众所周知,人类聚集在一起的时候往往不能聚拢智慧,而是只能积累愚蠢。一群人开会商量,得到的也只能是他们智商的下线。 用这样艰难的方式办这样一件艰难的事情,连翘亲自给宋文静倒了杯茶:「辛苦宋先生了,想来过去这些日子什么事情都没办成罢!」 宋文静嘆了口气:「连小姐料的准准的。」 不过宋文静并不着急,过后道:「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这件事虽然有需要用到我们报馆的地方,但说到底拿主意的并不是我们。再者说了商定这件事也是有时限的,事到临头总得有个章程。」 宋文静这话没有说错,只不过过了六七日的功夫,仿佛是一夜之间满城人都知道了『秋爽会』的事情。不管大报小报,现在都牟足了劲儿宣传,引得一干吃瓜群众拍手叫好。 除了开头一两日是告知这件事,之后的宣传就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有的报纸偏重戏班那边,将要来参赛的女旦名目打听的一清二楚,仿佛是连载一样,每日都放上几个人的资料。这些女旦,只要稍微有些名气,过往报纸都应该有过介绍,但从来没有一次像这次一样来了个大集合,再加上有『秋爽会』的刺激,读者们也很买帐。 而有些报纸上就偏重作者和小说了,毕竟这不是一个普通的选秀,要求的是这些女旦得仿佛小说中的角色!对于小说迷来说,书中欲见一面而不能得的女神才是重点,他们也议论那些女旦,但只是议论小说角色之余顺带的。 作为评委的小说作者总共有二十六个,如今也登了出来。即使都是名家,也有报纸特意每一个都介绍了一番——每个人喜爱的小说不同,不是说名家就能被每一个人了解了。 围绕着这件事宣传力度越来越大,直到外地来的戏班子入苏,整个盛会来到了开始前的高.潮!外地的班子,水平不够的根本不会来,因为丢不起那个人。所以凡是来了的班子,水平往往高的惊人。这些戏班子在苏州停留,当然不会只是准备『秋爽会』,他们也租下场子上台献艺,给苏州百姓看看,也算是为自家提前造势。 而这段时间,本来就极其受欢迎的名作者们,更加受欢迎了!特别是许文华、连翘他们这些有人物入选的,几乎稍微有点名气的班子都给他们下了帖子。名义上说是请他们指点指点女旦们的人物理解,其实就是想藉机讨好评委。 连翘烦不胜烦,干脆在报纸上发公告。说是为了避嫌,这段时间她不会接受任何戏班的邀请,也请那些戏班不要再给她发请帖了。 这份公告一出,其他要当评委的作者也纷纷跟进,发了自己的公告,所说的意思差不多。其中一部分和连翘一样,是心烦这种事,另一部分则是被『民意』裹挟了。 第468页 这些人都是名作者了,并不缺少名利,那些戏班子想要买通他们是白想。但是受到众多美貌女旦的奉承,这种诱惑还是力度很大的,很多人都很喜欢这种才子风流呢!但是已经有不少人发公告了,民意来势汹汹,也希望这些作者们能够公正。 这种情况,但凡还有些爱惜羽毛的,都跟着发了公告。 一群作者在郊外湖边聚会钓鱼的时候,王思齐还假装埋怨一样对连翘道:「你这是怎么回事呢,起了一个这样的头,我们不得不跟着上了!唉,可怜我本想享享艷福,这下什么都不能够了!」 连翘捡起一块石头朝王思齐下饵的地方丢了过去,一片涟漪,鱼肯定是没有了。王思齐会装,连翘当然也会装。立刻装作非常谴责的样子,鄙视道:「你们这些男人就不能正经一些?本就应该是一件公正的事情,像什么样子!」 这次二十六个作者中只有五个女作者,连翘和周莹榜上有名。周莹此时也在,连忙道:「没错,你们这些人就不能想些好事?」 有些榜上无名的男性作者这次也站在女作者这边了,连忙谴责道:「就是,就!」 「就是个鬼!」许文华哂笑一声,对着那些起闹的道:「你们就是眼红自己不是那一个!装什么正人君子?」 许文华就是这样,有的时候会非常干脆地揭开这种让人觉得不太爽的事情。装正人君子这件事大家是认的,但要提及他们榜上无名,这就让人不痛快了。 人都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这些作者虽然名气有高低,但大多数从心底里并不觉得自己比别人差,只是因为种种原因成了现在的样子而已。现在排这种榜单,邀请了这些作者,好像一下就划分了阶层一样。 连翘见许文华又熊了起来,连气都来不及嘆,赶紧赶在许文华要被人打之前插话:「对对对,我们都眼红你呢!说起来你人物出的最多,真是好命。」 许文华立刻道:「什么叫做好命?这是我厉害!」 连翘还以颜色:「那是因为你的小说都是女子当家罢了,要是这次选的是小生,你看是不是别人压你一头!说起来男角的竞争可比女角激烈多了,结果未可知呢!」 就像后世影帝部门的争夺一般比影后部门的激烈一些一样,即便是后世的作品,男性角色出彩的也比女性更多。在这个男尊女卑的古代社会,体现在文学作品中,这就更明显了。 连翘这样一说,其他人很多就释怀了。他们大多数笔下更出彩的角色都是男性角色,虽说就算是选小生也不见得选的上他们的角色,但没有发生的事情就可以尽情yy。按照他们所想就是许文华运气好,换成是选小生就不是这样了。 气氛恢復正常,许文华凑到连翘身边,『哼哼』两声,撇着嘴道:「就是你做好人,我难道说错了?」 许文华又不傻,他不是不懂事,而是懒得管事,这才这副熊样子的!连翘解围的事情回过头来看,那是清清楚楚。 但是他并不觉得自己说错了,不行就是不行,换成是选男性角色就能上了?天真! 连翘不想理他,虽没指望对方领情,但这样『执迷不悔』也挺头疼的。然而连翘不理他,他就更来劲了,一个劲地在她耳边碎碎念。 见连翘捂耳朵,他还要扯一下连翘的辫子:「我说我和你说话呢,你就不能尊重一下我?」 忍无可忍不必再忍,连翘一脚踹了他小腿,跑掉了。 「我下次再管他,我就是傻子!」连翘恨声与周莹道。 周莹看了看远远看着这边想过来又不过来的许文华,又看看不知道第几次这样说的连翘,露出一个神秘的微笑——这个时候只要保持微笑就好了。 第268章 暑气渐渐消散,正是秋高气爽的时候。道路两旁的树叶还维持着最后的青翠,过不久,该枯黄的枯黄,该凋落的凋落。也就是这个时候筹备了又一段时间的『秋爽会』已经到了最后准备的阶段。 连翘非常喜欢这个季节的舒服,换季期间每日都能睡过头——天气一舒服,人就容易懈怠起来。根据她自己的计算,自己恐怕每天能睡九个小时...自己都觉得可怕! 也是因为这种懈怠,朋友邀请去『秋爽会』举办的舞台那边看看,她立刻答应了下来。再在家中呆下去,她觉得自己能一天睡过十个小时以上! 去的时候比较悠闲,有一些踏青的意思,连翘穿了便利的衣服,骑着自行车就去了。实际上大家也是这样,不是骑两轮车就是搭人力车,乌拉拉的一大堆。 金凤看到连翘,加快踩了两下两轮车踏板,赶上前去道:「乔琏先生,听说您那里还有『秋爽会』的票?」 「你要?」连翘奇怪地看他。 秋爽会举办的地点是金鸡湖边上,这里风景优美、地方广阔,十分适合!这个时候专门的舞台以及装饰的彩架已经搭起来了。连翘倒是知道,到时候女旦们得在湖上搭的舞台表演。 至于别的人,如连翘这种评委,他们都在金鸡湖上一座湖心亭上。这座湖心亭本容不下这许多人,但是经过临时地加固、拓宽坐下二十几个人绰绰有余。 别人的人,哪怕是各位大佬、名士也没有这种待遇了,只能坐船。舞台周边的位置已经被圈定了,这都是举办方的船。这些船上的位置是要票的,这些票主要被分给了各位大佬、金主,似连翘这种评委,沾光一样每人也有几张票。 第469页 连翘自己是用不到的,她能给票的人只有吴美娘,偏偏吴美娘不愿意来。最后她只得给一些朋友写信,问有没有要票的。有的自己就能搞到票,譬如连翘的那位笔友『沈金玉』...实际上就是沈家少爷沈钰。有的则是没有兴趣,到了最后竟还有两三张票没有出手。 金凤笑着跟上连翘:「多新鲜的语句呀!如今的苏州,谁不想要『秋爽会』的票?」 这时候一行人已经到了金鸡湖边上了,只是没有到达连接舞台和湖岸的浮桥而已。深唿吸了一下,空气特别新鲜,连翘给外出踏青的自己点了个贊。转头道:「我是稀奇你竟然搞不到票,求到我这里来了。」 金凤虽然入行不久,也不能说占了多高的位置,但他势头真的很厉害!再加上他性格爽朗活泼,所以认识的人格外多。按照连翘对他的了解,她绝不是他求人的首要选择。毕竟连翘是个女子,还是不如一帮兄弟们方便。 金凤这个时候就知道了,连翘是真不知道『秋爽会』的票有多难搞! 于是对她解释道:「如今整个江南都知道苏州要办『秋爽会』,闻风而动的阔佬不知道有多少!这些前头能清晰看到舞台的票已经被炒上天价了!要是不经过这一件事,我都不知道天底下有钱人这么多...不拘位置,只要是票就得两三百两银子一张,这还有价无市,我这种没什么门路的,想买都买不着。」 『秋爽会』在金鸡湖办,按理来说到时候想来看的,只要租一条船来就行。但是后来的船只能在官方船的后面,视觉体验肯定远远不如官方的船上。平常那些有钱人不能得见,到了这个时候就知道他们有钱了。 连翘心里算帐也觉得咋舌,只是表面上没有表露出来,调侃了一句:「贫穷限制了你的想像嘛~」 调侃完,金凤也装出一个心有戚戚的苦脸:「确实。」 连翘见他苦脸做的十分有苦相,大笑,道:「我的票有些送人了,那里还剩下两三张,你抢了个先!要的话转天叫家人去拿就是了。」 金凤听了连忙道谢,又道:「我不占乔琏先生的便宜,按照三百两一张...」 还不等金凤说完,连翘赶紧加快速度到前头去了——假装自己什么都没听到!金凤见状也是哭笑不得。此时正好陆心远坐着人力车从后面赶上,见金凤面色奇怪,便问道:「你这是怎么了?」 金凤将方才的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末了道:「若是不知道外头票价到什么地步也就罢了,既然知道了,就不能装作不知道罢!哪能占乔琏先生这个便宜!三张票都快一千两银子了!」 别看着名作者们挣的多,其实也就是辛苦钱。连翘还在上升期,小说收益一直在急速上涨当中,没有什么参考价值。以一个中流大神为例,一部一百二十回的标准长篇小说,他们要写两年到三年,最后赚到的钱两万两到五万两不等。 平均一下,一年也就是一万两道一万五。 这个收入当然很高,普通小老百姓一辈子挣不到他们一个月挣得钱!但是这种事情也是要对比的,和真正的有钱人相比,这不算多了。 而现在的票价,即便是连翘这样的作者,三张票也快到一个月的工资了。放在后世,问朋友要一个价值一个月工资的东西,能不能什么表示都没有,心安理得地收下?稍微有点脸皮的都应该做不到。 陆心远听了后,笑他:「枉你平日最机灵的一个,这时候怎么犯傻了?乔琏先生这人待别人和自己全然不同,别人送的东西都是要回赠差不多的礼物,自己送别人的却最怕人情——她都这样了,你还和她说钱的事情,岂不是失礼?」 小说作者相对于传统文人有一个很大的不同,那就是他们并不羞于谈钱。这大概是由于这一行从一开始就和钱有着剪不断的关系,也有可能和小说作者的出身往往比较市井有关。 不然今天这件事金凤根本不会开口说到钱的事情...这也是行里习惯这样了。 「那要怎样?」金凤虚心请教。 陆心远指点他:「这有什么难的,要么就记在心里,下次乔琏先生有什么事尽心一些帮忙就是了。要么就是送个回礼,女子喜欢的玩意儿多了去了,总能表表心意。」 金凤听了撇撇嘴:「就算没有这件事,乔琏先生有什么事我能尽心我也不会推辞的!」 说这话的意思其实就是打算送礼物了。陆心远见金凤混到女作者那一堆去了,还有什么不知道的,笑着摇了摇头。 连翘骑车跑到了前头,这才松了一口气。 「乔琏先生这是怎么了?」唐宋也骑着两轮车,他人年轻、体力好,原本就在最前头。见连翘也跑到了最前头,连忙靠过来。 连翘将自己还有两三张票,金凤要给她钱的事情大致说了。嘆道:「说起来怪让人不好意思的。」 其实现代人明算帐的事情比古代人多多了,但连翘自己没怎么经歷过这种事。她大多数时候都是自己独居,偶尔招待他人、与人相交,都是按照父亲的教导,不会小气,不会计较太多。 连翘觉得自己运气挺好的,亲朋中并不没有网络上被八的那种极品。没有谁看她那样就总想着占她便宜,大家一般也记得回礼。 这种环境下,连翘的这种心态得以保留,并且延续至今——老一代人的那种,怕占别人的便宜,同时又生怕自己显得太小气,有些羞于言利。 第470页 唐宋听了之后大笑:「那小子认识的是什么人啊!话说这个价格是对的,但是买不到就是他本事不行了!」 唐宋有资格说这话,他最擅长做生意,以前没有正式做事之前,靠着小买卖挣零花钱就已经认识了不少人了。这其中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他若是想要票,钱到位,没有不成的。 笑过几句之后,一行人就已经到达浮桥口了。说是浮桥,但也搭的十分出色。这浮桥大约有两丈宽,不知道底下垫的什么,反正上头有竹篾板,然后再竹篾板上加盖了一层深栗色的木板。再加上护栏等等一应俱全,走上去全然不像一般的浮桥那样险! 连翘停下了车,手搭凉棚望着湖心亭和湖中舞台,啧啧道:「这可是大工程,恐怕要花不少钱!」 知道这些作者们来玩,还忙着布置场地的负责人立刻过来招待。听到连翘这样说,深觉这位十分了解情况。立刻就要诉苦几句,讲讲他们的不容易——这些日子为了调配钱的事情,他这个负责人可是花了不少心血。 然而话还没有出口,就听连翘道:「不过做出这个样子来,到时候一定很好看,很值得呢!」 从负责人的角度来说,花了这么多钱,就为了一个临时建筑,他是很觉得不值的。本以为连翘是个能诉苦的,没想到这又是个『何不食肉糜』的,当即就歇了心思,只招待着众人去舞台那边看看。 而和连翘一样想法的显然不止一个两个,同行的作者几乎都这样觉得。这不只是因为这不是花的他们的钱,可以随意造...说到底,再市井,他们也是一群文化人,平日里除了写书就是和朋友玩。 这样的人,指望他们一看到这个就心痛花了多少钱?他们是绝对不会有这种想法的。 连翘还上了湖心亭,发现从湖心亭看舞台,效果简直棒呆了! 见连翘上了湖心亭,许文华也磨磨蹭蹭上去了。最近他又惹到了连翘一次,此时还有些不自然——不是钓鱼那一次。实际上在这中间,不算长的时间内,两人已经再次经歷了两三次『闹矛盾—和好』的过程。 朋友们一开始还会劝,后来发现许文华就是不作会死,而连翘总是坚持不了多久就会原谅许文华那些小学生一样的毛病。到现在,已经没人劝了,都等着看许文华笑话就是。 呵呵,惹事一时爽,事后火葬场。 许文华怼连翘的时候是不会觉得有什么的,甚至会觉得格外开心,但是事后就有的看了。 第269章 「小姐,好了!」春儿在连翘背后最后替她拉平了一下肩膀上衣服的皱褶,笑着拍了拍手。 今日就是『秋爽会』开始的日子,那许多女旦一日之内是看不完的,所以按照安排,前三日每日午后开场,直到后半夜。这中间每位女旦表现过后由二十六位作者打分,这是初赛。 三天后中间休息一天,得分最高的四十八位进入决赛。彻夜比赛,然后选出天榜十二名,地榜十二名。名次出来之后女旦是有奖品的,东西也就算了,不值什么,关键是这份花榜江南有名头的报纸都会发出,这意味着偌大的名声! 对于这些女旦来说,有了名声就有了一切! 连翘是去做评委的,当然用不着『艷压众人』。今日刻意打扮,原也不是为了这个。 她站起身来,在大穿衣镜前满意地点点头——镜子好一个美貌少年郎! 自从连翘在去岁冬天穿过男装之后她就没有穿过了,她对这个又没有瘾头。说起来这个时候的男装也没有比女装方便,她做什么偏要穿男装? 不过为了秋爽会,她又做了两套男装。其实也没有什么别的原因,就是为了流行、时髦,和上次冬天穿男装的意思差不多。 这还是周莹对她提议的,说她穿男装好看。如果不是因为两人关系真的很好,周莹根本不会说这个话。因为这很容易联想是不是周莹不想连翘抢她风头,若是连翘穿女装的话,这两位江南风头正盛的女作者难免不被人比较一番。 但连翘穿男装的话,就不存在这种问题了。这样连翘很抢眼,周莹的光彩也不会被抢走。 连翘其实对穿什么想法并不大,但她心里一转念,怕自己拒绝了之后周莹多想,反而尴尬。于是点头贊成了这件事,而这两套男装,还是两人参详着设计出来的呢! 和上次冬日里的宽袍大袖,塑造出弱不胜衣的风度不一样。这次的男装是窄袖、有束腰,一套下来精神的不得了! 实际上也是这样,连翘穿着这样的一身紫色衣衫,再加上红宝石镶嵌的束髮冠、墨玉腰带钩、白玉扳指等装饰。最后由春儿蹲在她面前给她腰上繫上荷包、玉佩等物,摺扇一抖,果然是个面如冠玉的王孙公子! 春儿见了也啧啧称奇:「小姐可把往常来往的公子都比了下去了!」 连翘也很乐,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抿唇一笑。然后又觉得这不太对,太像一个女子了。于是练习了一下,挑起眉头,做出一个男子爽朗潇洒的笑容。 非常好!! 唯一不太完美的就是身高了,这个世上有高挑的女子,但连翘很显然并不属于那之列。换算成后世的身高,她大概有一米六五左右了。最近两个月身高没有变化,她估计自己也不会有太多长高的余地了。 这个身高在江南女子中算是不错了,但站在男子中间依旧是个小矮人。 第471页 不过不要紧,冬天的时候她可以穿靴子,里面垫内增高,现在当然也可以! 这是特意定做的一双黑色粉底官靴,就算不加内增高,鞋底也是很厚的!大概这是为了让穿的人显得更加仪表堂堂吧。这时候再加上春儿给连翘做的内增高,连翘穿上这鞋,立刻身高就拔高到了一米七五。 站在男生堆里,这是一个不突出,但也不会显得奇怪的身高了。 既然要耍帅,当然就要装到底。连翘没有直接去举办『秋爽会』的金鸡湖那边,而是按照约定去接周莹...今天他们两个就是对方的男伴和女伴了!有周莹这样有名的美女在身边作陪,男子的魅力是会增色的! 周莹虽然见过这件衣服做出来后的样子,但是她可没想到连翘穿上后是这样!连翘的腰间甚至挂了一把纤长的装饰性宝剑,风流倜傥之类的词都形容不足了。 「可惜可惜!」周莹围着她转了一圈,故作嘆息一样道:「实在是太可惜了,这样的公子,原应该宝马轻裘这才最好。今日和我一同坐车去,实在是差了一些!」 连翘进入角色也很快,微微颔首低头,压低了一些嗓音道:「这有什么可惜的?骑马什么时候不能够?有周小姐陪伴,这却是真正难得的!」 连翘不知道要怎么表达『情深』,所以就用了笨办法,专注地看着周莹的眼睛。 周莹一下就脸红了,连忙拿了手帕在脸旁边挥着扇风:「不行了不行了,你哪里学来的浮浪公子做派?我就罢了,好歹见识过一些东西。要是是别的小姑娘,此后一颗芳心错付,这可如何是好!」 连翘大笑!扶着周莹上了马车,往金鸡湖去。 她这样子果然引来许多人侧目——在搞文化的圈子里,出格并不算什么,泯然众人才是最可怕的。所以连翘和周莹一来,众人就围了上来。 这些人主要是为了两人的名气,但也有一些本来就是朋友的,此时拉着连翘左右看,个个啧啧称奇。 连翘仿佛男子一样打开肩膀,一举一动之间丝毫没有女子特有的那种娇柔,看在众人眼里,几乎可以以假乱真。 周莹在女子堆里挽着连翘的手臂笑道:「若说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就是生的太好看了一些,这样好看的公子实在不像是真的!」 女作者的作风都比较大胆,但也是在时代允许范围内的大胆。和男子拉拉扯扯是没有的,至少在公共场合没有。可换成是连翘,她们就没有这方面的顾虑了,这时候都拥到她身边,亲密的很! 若是不知道的看到了,只怕当连翘是个极受欢迎的花花公子了。 事实上已经有来得早的、不认识连翘的行外人在问了:「这是谁家子弟,倒是很眼生。平常浮浪也就罢了,今日聚的人多,这有些不成样子罢!」 旁边有知道的就笑道:「杨员外多虑了!那可不是哪家的子弟,那是咱们苏州新出的大家,乔琏先生!」 来这里的大佬都是对小说或者戏曲很感兴趣的,而以如今的市场,对其中一样感兴趣就不可能对另一样一无所知。所以听到是最近风头正盛的『乔琏先生』,这位才反应过来道:「我记得她是个女子罢,如今还在说她呢...她扮的男装?」 这位杨员外仔细看了看,这才笑道:「扮的实在是太像了,容貌虽然肖似女子,但气度出来了,我还真当是谁家的子弟呢!」 众人也是陪笑,而杨员外这里只是其中之一而已。 连翘并不知道这些,她只是拉着周莹满场转,遇到认识的朋友就交谈几句。相比起穿女装的时候还要装一装女子的矜持,她现在是完全放飞自我了。不等别人打招唿,她总是先凑上去的那个。 一时之间存在感光耀全场,仿佛是个人脉大佬...实际上连翘也算得上是人脉大佬。只不过她是一个女子,没有那么多张扬的机会,没有体现出来而已。 许文华到了地方的时候就看到连翘已经满场走了一圈,回到了熟人圈子里,正像一个男子一样吹牛胡侃。 许文华事先并不知道连翘是要装扮成男子的,一时之间竟然怔住了。还是有熟人看见他,立刻大声道:「看看是谁来的这样晚,原来是咱们的许大家——文华兄,快些近前来,你今日和乔琏先生站在一起,堪称双璧!」 有好事者果然起闹让两人站在一起。 许文华回过神来,走向连翘那边,每一步都走的很慢。连翘转头看向许文华,眼睛里带着笑意:「快来快来,咱们两个站一起,让大家知道行内第一美男子是谁!」 许文华还从不知道评过这种东西,脑子有些不清楚一样,下意识重复:「是谁?」 「当然是我啊!」连翘根本不打一点磕绊,相当自信地道:「你信不信,一会儿功夫,你问遍所有同行,大家都会说是我?」 这是肯定的,倒不是许文华的人缘差到那个地步,没有一个人愿意给他说好话。而是连翘的性别决定的,男子肯定向着她,女子不好意思投票给许文华,肯定也是选连翘这个『女孩』啊! 许文华却像是从迷煳中清醒过来一样,眉毛一扬,笑道:「这怎么可能!」 许文华今日穿的是一身青色衣衫,极其清淡雅致,趁着他高大的身形,也是很好看了。三五步就跨到了连翘身边,威胁其他人道:「你们说谁更好一些——记得说话要凭良心啊!」 第472页 「当然是...乔琏先生啦!」「对极对极!」「没错,我也支持乔琏先生!」...... 其他人打着哈哈,然后毫不犹疑选了连翘,至于良心是什么,大家都表示不知道那玩意儿是什么。 有几个画师看到这一幕笑了起来:「是许大家和乔琏先生么?我们给你们画一幅画罢!」 秋爽会要评选许多的女旦,这可是个盛会,而这些女旦的画儿肯定卖的很好。所以很多画师也赶了过来,打算观摩之后画些画儿。主办方也很喜欢这些画师,因为他们不仅是蹭热度,也能带来热度。所以对那些出名的画师,他们提供了专座,保证他们能看的清楚。 能得到这种待遇的画师都是有名的,他们轻易不会动笔,要价很高。这次看到连翘和许文华两个这样好入画,一时竟纷纷手痒起来,主动提出帮他们画画。 连翘并不在意这个,许文华倒是有点怕麻烦,但连翘已经一口答应,他也就无话可说了。好在事情并不难,并不需要一整天保持一个姿势,然后照着他们画。只需要让他们迅速画个速写,记住他们的衣服、配饰、肤色之类的细节就可以了。 待会儿画女旦基本上也是这样,具体的画完,那要等到回去之后,在慢慢来了。 唰唰唰,三两下记录完毕。那几个画师收起小画板和炭笔,交给旁边拿画具的小厮。洗了洗手,笑着与连翘和许文华道:「你们两个今日也是一道风景了,许大家好似玉树,乔琏先生仿佛芝兰,芝兰玉树满堂生辉!还没有见到女旦,倒是先画了如此出色的!」 第270章 金鸡湖上午的时候已经热闹非凡,不止有上百条装饰一新的花船将许多女旦送来,还有许多苏州及周边的人家,凡是手上有些闲钱的,皆租了一条船过来赶这个热闹。不过多时,湖面上围绕着舞台和湖心亭,已经密密麻麻全是小船了。 连翘、许文华这些做评委的作者也是这个时候入席,自板桥上湖心亭。扩建之后的湖心亭轻而易举地容纳下了所有人,摆了十来张小几,每张小几配了三把椅子,足够二十六位评委坐的。 其间有丫鬟小厮穿梭伺候,周到的不行。 连翘按照位置安排和周莹、王思齐一桌,在第二排靠中间的位置,视觉观感还不错。许文华位置比她更好,在第一排靠中间的位置。连翘在中间偏左,他在中间偏右。 嫌弃地看了一眼坐在自己旁边的熟人,侧着头对王思齐道:「我们两个换个位置。」 似乎是觉得这样生硬有些不好,还勉勉强强放缓了语气,哄着王思齐道:「你不是最爱看美人?我这里清楚!」 王思齐只呵呵一笑,指了指自己身边两位,也就是周莹和连翘:「呵呵,平常也就换了,今日不行。台上的美人再好,能比得上咱们周莹大家和乔琏先生?今日说出去,我是坐在这两位中间,恐怕一新兄都想和我换呢!」 丁一新坐着第一排真正正中心的位置,这也是地位的体现。这个时候听到王思齐的话,转头笑道:「确实,若是思齐肯换,我再没有不肯的!」 众人都笑了起来,倒不是周莹和连翘真的国色天香,天上有地上无了。那些有名的女旦大多生的美丽,其中肯定有比她们要好看的。这些话,一部分是玩笑,另一部分也有真心——连翘和周莹又不是靠脸吃饭的,她们的才华和性格为她们加分不少,这是这些女旦不能比的。 许文华跳脚也没有用,略过王思齐这个老狐狸,眼睛放在了周莹身上。周莹连忙摆手:「不不不,我是不换的,休想!」 不管许文华眼睛瞪的有多大,周莹都没有动摇,她可不怕许文华! 许文华推了推自己身旁的熟人:「你和连翘换个位置!」 朋友一脸懵逼:「我说文华兄你啊...」 连翘一开始就知道许文华是想和自己做,但是这在她看来真的很幼稚,就像是小学生形影不离,连上厕所都要一起的友谊——对于这个,连翘是拒绝的。她敢肯定,她要是换位置了,其他人能看她的笑话看半天。拒绝的话,大家只会笑许文华。 死道友不死贫道,所以连翘相当干脆地道:「不,我不换!」 还没有说服熟人,倒是连翘先掉了链子。朋友反而急了,连忙道:「别呀,乔琏先生,你看看我这儿第一排多好,没人挡着,看的最是清楚!」 这位朋友不是突然想要发扬风格了,而是他忽然意识到了一个相当险恶的事实。如果许文华想要办的事情没有办成会怎样?根据以往的经验,他会弄的所有人都不得安宁! 他现在没能和乔琏先生坐在一起,折腾不着王思齐、周莹,但能折腾到坐在旁边的人啊! 想到这一点,明明是舒爽的天气,这朋友也是惊出了一身冷汗。连忙劝说连翘,甚至人都站了起来:「乔琏先生坐我这里,一定要坐我这里!」 满满的求生欲 王思齐都快要笑死了,他真没想到,今日还什么都没看呢,就先有这样的好戏了。 然而事情到底没能成行,连翘相当坚持地坐在了原本的位置上。相对应的,那位强烈地要和她换位置的朋友整个人已经心如死灰,连翘看他的背影都觉得灰暗。 「真可怜。」顿了顿,连翘和周莹同时说出了一样的话,对视了一下,忽然就笑了起来。 第473页 真正可怜的是许文华,偏着头脖子都酸了,见连翘和周莹忽然笑了起来。扯住旁边熟人的袖子,纳闷道:「她们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事情吗?」 朋友表面笑嘻嘻,内心妈卖批。好笑,当然好笑,不用看都知道他和许文华看起来都很好笑。但是他还不能说实话,只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这个啊,不知道呢,女子么,有的时候就是有些难解的。」 这个话许文华是贊同的,当即道:「就是这样,有时候真是难解啊!就说上回你也在的那一次,她那就生气了,你说那有什么好生气的...」 许文华开启了絮絮叨叨模式,这个模式最近他的朋友越来越熟了,因为见的太多了。 至于许文华说的所谓的『上回』,这朋友还真记得!当时的许文华耍着连翘玩来着,最后连翘生气了。从这朋友的角度来说,许文华作死活该,就算是死了,那也是死有余辜! 平常和其他同行这样也就算了,对乔琏先生还这样...这朋友好几次都想问了——你恐怕忘记乔琏先生是女子了罢!更进一步的,如果某些隐隐绰绰的传闻是真的,这朋友就连问都不想问了。 你是靠实力单身这么多年的,告辞! 大家因为许文华这一场笑话笑了一回,不过这也就是开胃小菜而已。今日到底是来看『秋爽会』的,一会儿悉数登场的女旦才是重中之重。 因为初赛分了三天,这些女旦也不是一天之内看完的。今天是第一部 分,等到一阵鞭炮礼花生之后,这些女旦都没有上戏装过来给评委们见礼,并且做了一个自我介绍,这算是留个印象。 等到她们退下去换戏装,舞台上表演了一出歌舞。等到歌舞完毕,按照抽籤顺序,一号选手就登台了。 这其中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连翘觉得和后世自己看过的那些选秀并无什么不同。一开始还精力十足地评每一个人来着,到后来,就只有一些足够优秀的选手能够引起她的注意了。 这里的『优秀』并不是指曲艺水平,那个玩意儿连翘到现在还闹不清楚,赏鉴水平堪忧。连翘看的是人家的扮相,看的是和扮演人物的契合程度。而且从她的角度来说,这一次本来就不是选唱戏唱的最好的,所以自己的标准也不能说有什么问题。 等到傍晚吃晚饭的时候,舞台上的女旦歇了,换上一班耍魔术的。湖心亭里的作者也能站起来活动活动手脚,等着吃饭——有上等酒楼定的佳肴,由一个个提着食盒的小厮送上。 这时候有管事的告了一声罪,请连翘他们先离席一小会儿。 原来他们原本的那些六边形小几,是能够拼在一起的!正好拼成两张大桌子,容纳下这些人吃饭。 古代确实有这种类型的家具,但连翘亲眼所见还是第一次,颇觉有趣。 这一回许文华总算如愿以偿坐在连翘身旁了,但是开口并不是什么有利于和谐的话。他首先就嘲笑连翘:「我记得你是第一个不懂戏曲的,平常能听说书就算是有闲情了。呵呵,这次便抓瞎了罢!」 竖起耳朵偷听的同桌们:这都坐到一起去了,就给说这个? 一开始他们真的挺惊讶的,只是转念一想,那可是许文华!忽然就不觉得有什么好惊讶的了。许文华在这些朋友眼中就是...的样子,似乎他做出什么来大家都不会觉得奇怪。 连翘倒也不恼,最多就是想要排一出话剧打许文华的脸——作为一个现代人,话剧还勉强能欣赏,戏曲就真的不行了。但是想想排戏曲的麻烦...需要培训人员,需要些剧本,需要花钱,需要花心思经营,等等等等,实在是太麻烦。 算了吧,熘了遛了 她不懂这方面的事情是真的,这一点没什么好辩解的,所以她点头『是啊是啊』敷衍了几句。这才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不过我不懂又有什么关系?我不懂戏曲,但我懂人,懂小说就够了。」 连翘越说越得意:「今日是选唱戏唱的最好的吗?根本不是!若真是那样,弄出那许多花头做什么?还要扮作那些人物。」 又飞快地指了自己及周围一圈,笑道:「选唱的最好的,那要我们一班外行评判做什么?就如同我,我是真的不通这个!」 「我们选的是最合适角色的,要是是『书中人』走出来!」 连翘原本只是为了在许文华面前争一口气,这才将自己的想法说出来。不过在说的过程中她也越来越认可自己的想法,越发有力和自信起来。 许文华原本戏弄她的表情没有了,变得认真起来,但随着连翘往下说又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 倒是丁一新,作为公认的业内第一人,当即拍手赞嘆道:「对对!我们这些人身处局中,反而将最重要的事情忘记了!实在是不该,我们再知道戏,能比得上知道小说,知道人物?」 一开始他们真的是在品评这些女旦的技艺高低...好吧,也有些人只看扮相,好看的就过关。就算是在这个戏曲成为全民娱乐的时代,也有人和连翘一样不懂戏曲、不爱戏曲——这不奇怪,后世还有许多人不爱电视电影呢。 这时候听连翘这样说,这才发现大家是走入歧途了。好在事情纠正还来得及,接下来改正评断方式就是了。 大家忙着吃饭和转换内心的评判标准,倒是将连翘这个最初的提议者给忘记了。不过连翘也不在意,自顾自吃自己的晚饭。其中觉得有一道鲜笋汤实在是好喝的过分,一时没有察觉,别的什么都没吃,只顾着喝那汤,一个人喝了恐怕有半盆! 第474页 许文华这时候也不再心不在焉了,发现连翘喝了有半盆汤,当即想也不想就道:「你真是女人?这半盆汤虽是水,也是占肚子的!你怎么装进去的!」 说着瞟了瞟连翘的肚子,今天穿的男装,肚子部位的腰带非常平坦。 女孩子被人说『能吃』,显然不会是什么令人开心的事情。连翘呵呵一声,低声喝道:「你吃你的吧!我吃饭你也管吗?」 许文华还想回嘴来着,大概是最后的危机感拯救了他,嘴巴张了一会儿,最后什么都没有说,悻悻地低头吃自己的去了。 弱小、可怜、又无助 第271章 秋爽会的初赛是三天,真等到决赛结束就是五六天之后的事了。在这五六天,苏州,乃至整个江南的报业,都已经忙疯了,关于这一场盛会的消息,由金鸡湖送到所有报馆,再由报馆火速撰写出来的报纸辐射苏州、江南、两京十三省! 这也是苏州满城百姓同庆的节日,有钱人自家就有船,在船上挂上彩灯之类的装饰,每日悠闲自在地往金鸡湖去。而就算是一般人家,也会两三家合租一条船,等到到了时候就往金鸡湖摇船。 金鸡湖的舞台开始表演,其实有些隔得太远的船已经看不清楚了,只能听见一些乐音,看见人影子而已。不过对于这时候的人来说,光是这个热闹就已经足够了——半个城的人都来了,到处熙熙攘攘,各家彩灯也不同。等到天色暗了下来,特别是舞台方向,挂的都是玻璃风灯,成百上千盏一齐点亮,真称得上是光耀上沖云霄! 再加上每日散场之后还有烟火表演...有什么不满足的?日后当作给人吹嘘的本钱也好呢! 有人一人驾着比澡盆略大的小船穿梭在挤挤挨挨的舟船中,这样的小船上面放不了什么东西,大多是一桶鱼肉粥、一桶肉丸汤、一大包瓜子花生、果脯之类的零食...评委席和票席有人准备零嘴和饭食,其他的船上可没有!要是自己也没有提前准备,那就只能买了。 中间种种热闹让人津津乐道,但是最吸引人的还是最后时刻的『决赛』。到了这一日,女旦只剩下四十八位,每一位都是一时之选。她们有苏州本地的,也有外头来的,大都早先已经出名,而进入决赛让她们名气更盛! 她们自己忙着准备决赛察觉不到,但是他们的班主是很清楚的!有听说女旦进入这一步了,立刻就有请帖下下来,有请班子去唱堂会的,有原本租的戏园子商量加场的。当然,最多的还是金主请女旦过去陪酒吃饭。 这些对于戏班来说都是莫大的好处! 有了这样的榜样,班主哪一个不上赶着!之前只是隐约知道有这样的好处而已,现在算是好处切切实实摆在面前了,力度自然不同。 「班主让小娘子一定要用心准备,若是入了花榜,不说天榜,就是地榜,那也是戏班的大功臣!」到处是这样的传话。 这种话说的多了,女旦们也能隐隐约约察觉这一次比赛对自己影响有多大——超乎预计的大! 有志向大的女旦当即就道:「地榜算什么?要做就做天榜的十二人之一!」 因为有这样的一件事,精神更加抖擞了! 对于观众,甚至对于做评委的连翘他们,这当然是一件好事...演出质量提高了不少呢! 在决赛部分,不只有唱戏的部分,还会有作者评委们提问。这些提问有些是关于之前唱戏时的问题,有些则是问她们对于自己扮演人物的理解。 一般大家认定,如果是自己的人物,那必然是自己来问。若是这个人物的作者未到,或者早已经作古,这便换成是对这个人物有了解的作者来问。这之间的分配由作者们协调,是决赛开始之前就已经订好的,省了到时候麻烦——无论是没有一个人问,还是有几个作者抢着问,场面都不是特别好看。 连翘虽然只有《宦海》中罗萍萍一个人物中选,但是到了决赛四十八人中竟有两位女旦扮的罗萍萍,这也算是很厉害了!她再次赞美了一下作为罗萍萍人物原型的林黛玉女神,魅力果然非同凡响呢! 等到一位女旦小姐姐唱完了《春去》一折,这就轮到连翘来提问了——《宦海》中常常将『罗十回』单独列出来成一齣戏,到现在为止受认可度最高的是太仓人写的戏本《鹭霞歌》,其中一折就叫『春去』。 连翘听那女旦唱『春来春去几时归』,这里是说男主和女主短暂离别的一段,严重竟有眼泪打转。便笑问道:「小姐哭甚吶!」 女旦不好意思地道:「小女最怕离愁,每唱到此处都情不自禁!」 连翘闻言笑了起来:「正是秋日,我正悲秋来着,小姐却伤春了!」 女旦闻言这才忧伤稍减,算是被连翘稍微转移了注意力。连翘又问了她几个问题,人这才往后台走去。 中间一段表演歌舞,评委们也暂且休息的时候,许文华挑了挑眉笑道:「伤春悲秋?我怎么不知道我们乔琏先生竟有这样心肠?」 一般来说文人总是特别多愁善感的,看到树叶凋落也能心里百转千回。伤春悲秋的说法虽然没有形成一个固定的典故,但在文学作品中早就已经成为一个常见的事情了。只不过联想到连翘,这件事就觉得奇异起来,毕竟熟人都知道,她是没有这种敏感心肠的。 连翘也不扭捏,爽快道:「的确没有那个心肠,只是见那位小姐似乎局促不安,稍稍安抚一番而已。」 第475页 许文华见她对一个不相干的人都这样体贴,心里不爽,哼了一声:「就是你做好人!」 见许?小公主?文华这就转头不说话了,连翘只能朝同桌的王思齐、周莹摊摊手:「他这又是怎么了?」 连翘也就罢了,就算是知道许文华心思,也了解他性格古怪的两人,此时也有些摸不着头脑。 不过也是习惯了,许文华常常有这样让连翘摸不着头脑的时候,这原不消说。同桌的三人略思考了一番,没个结果也就丢开去了。 四十八位决赛选手,最后选出天榜十二人,地榜十二人。这是个很艰难的过程,然而再艰难,这一场盛会到了尾巴,事情也得有个结果了。 从地榜的第十二位开始揭晓,每揭晓一位,立刻就有一位名士、贵绅为这位女旦『颁奖』。主要的奖品是一份二十六位作者,以及主办『秋爽会』的金主的签名证书,证实了这位女旦的荣耀受到这些人的认可。 然后还有物质上面的,一把扇子、一条汗巾、一只银酒杯(金榜得十二位是一只金酒杯),这些酒杯上面一面刻着『秋爽会』的字样,另一面刻的则是『艷压群芳』。 另外,前三甲的女旦,也就是天榜最后公布的三位,他们每人还有一支金钗,由主办秋爽会的金主亲自给她们簪上。金钗形制是差不多的,只是第一名上嵌的是正色『红』宝石。第二名第三名分别是蓝宝石和绿宝石。 这些奖品中的汗巾、扇子算是纪念品,那些进了决赛却没有上榜的女旦也是人人有份的。汗巾也就算了,是主办方从苏州绣房里定做的,虽说质量很好,做的精美,但那也就是一条汗巾子而已,倒是扇子比较有意思。 扇子原就是一条洒金摺扇,但上头是空落落的,等着人来题画。四十八把扇子,这些要由作者们题,每人差不多是两把的样子,就写一些对这位女旦的评价。 正好有两位演罗萍萍的,连翘干脆就评她们两个就是了。 连翘知道这些评价对那些女孩们意味着身价,她乐于成人之美,所以说的都是好话——评起来也很简单,就按照林妹妹的评语来就行了。什么『秉绝代姿容,具稀世俊美』,什么『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这一类的句子张口就来! 题写在扇子上,被王思齐看到了,笑着道:「乔琏先生评价人物总是高出一筹来看,方才两位女旦虽然不错,可离着罗萍萍也太远了。您这样写,实在是抬高了她们!」 连翘笑着坦然道:「我不过略抬抬手说好话而已,但是这件事对那些女旦就很重要了,说不得以后还要靠这个抬身价、讨生活。既然是这样,何必难为人家呢!」 周莹在旁嘆息:「难怪许文华常说你爱在许多事上做好人,原来就是这样!」 许文华不知道什么时候踱步过来,撇撇嘴:「才知道她爱做好人?」 话是这样说,听起来都很嫌弃的样子,实际上不然。说到底,不管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到头来还是喜欢和好相处的人相处的。连翘到苏州算是初来乍到,能有这样的声势,除了因为她确实做出了很多成绩,而且和本地最顶尖的一撮作者交好,也在于她会做人! 果然,收到连翘题写扇子的两位女旦都格外欢喜...凭藉着这把扇子上的评语,她们将来演罗萍萍,甚至是演乔琏笔下的任何一个女子,都要在平常的身价上加银子了! 这些评语自有报纸的供稿人收集,等到登上第二日的报纸,还有谁不知道? 『秋爽会』的影响当然不只是在这里,除了最直接的,让这些女旦大出风头,成为街头巷尾议论的焦点人物之外。还有间接的,着名作者们也获益不少。他们之前虽然出名,但是不知道他们的人依旧很多。这就好比后世的小说改编电视剧,只看电视不看小说的人多了去了! 这次秋爽会,关注的人里头不乏单纯的戏迷,或者只是看热闹的人群。这些人原本根本不知道这些着名的作者,借着这次的机会很多都对他们感兴趣起来。 而报纸推波助澜,除了主要报导的女旦之外,也没有忘记这些大作者们。譬如许文华和连翘『芝兰玉树』的典故,连翘戏言『伤春悲秋』的花絮等等,这些显然都成为了报纸新闻的素材。 在给报纸带来销量的同时,他们这些人的名气也随着销量越来越大,越来越远。 「哎呀,他们南边到底比我们喜欢弄些花里胡哨东西,你们看看这个秋爽会!」年纪在三十五六的男子摸了摸下巴上的小鬍子,笑着挥了挥手上的报纸。 「宋先生怎么对这些事情感兴趣起来了?莫不是报纸上直言丁一新先生现在是业内第一人,您心中不忿?」旁边的人打趣道。 「嘿,可别胡说啊,我对这个有什么意思!」『宋先生』说是这样说,看表情却完全相反呢!只见他转移话题一样道:「相比起来倒是这条新闻有意思一些——『西湖客』何等傲慢的一个人,我只见过一面就再不能忘了。如今看来,他倒是十分高看这位『乔琏先生』。」 第272章 东南文脉昌盛,这得益于经济重心南移以及中原南渡。前者是从古至今就一直在进行的,开发曾经的生地为熟地,不只是针对江南,往东往北往西都有类似的工作,只不过江南潜力最大而已。 相比之下,后者就更有『歷史的偶然性』了。在战乱时期为了躲避北方中原地区的战乱,大量的北方文人南迁——这为南方地区带去了先进的生产技术、文化、劳动力,促成了南方的大开发。 第476页 道现在为止,北方相比南方反而衰落了下来。至于帝都定都于此也多是为了防范北方异族考虑...因此要付出的代价也很昂贵——帝都一百多万的人口全是城市人口,也就是说不能完成口粮上的自给自足。 皇城里头的人口想要通过周边产粮区保证粮食安全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一个是周边的农业潜力没有那么大,另一个就是一百多万的人口实在是太多了,无论对于那里都是一个巨大的负担。 所以早期粮食大部分都是走京杭大运河运输,还要算上自然损耗和一路上吃拿卡要,为了供给京城的粮食,就不知道浪费了多少民脂民膏。若是定都在南方,就完全没有这个问题了。 好在如今海贸繁盛,走海路无论是从安南还是从吕宋,都能带回来大批量的便宜稻米——这种贸易大多数是朝廷派发给一些商人的,不然商人还不太乐意做。粮食属于大宗且利润微薄的生意,做的是积少成多。这时候的海商哪里看的上这个,除非是在荒年间发国难财,不然做什么都比粮食生意赚钱吶! 但是不管怎么样,京城确实是在南方。而且依託整个皇城的王公贵族、官僚大户,形成了独属于自己的京城文化。不仅可以做到和南方以苏州为代表的城市分庭抗礼,还能反过来影响南方呢! 南方传到北方的流行称之为『苏样』,北方传到南方的流行称之为『京样』或者『宫样』。世情种种,可见一斑。 而具体到小说业、报业,这件事也是一样的。南方以苏州为首,有自己的小说业群体,几乎所有的江南小说业精华都聚集到了苏州。丁一新这个行内第一人也不免从自己的家乡跑到苏州,更不论其他人了。 相对应的,北方以京城为首,各省的精华人物为了功成名就,少不得得当一回古代『京漂』。 这边如今的领袖人物正是『洛北公子』宋志平! 说起来宋志平能当上这个领袖人物,还得感谢丁一新!总体而言,此时的文化界是南方压倒北方的。不只是主流文坛,就是小说业也是一样。但帝都必然是有自己骄傲的,这种事情至少表面上非常不服气。 等到南边替丁一新打出了『文坛盟主』的旗号,他们就坐不住了。有心想要像原本一样论资排辈出来一个领袖与之抗衡,至少不能承认丁一新『盟主』的地位,不然岂不是北方领导南方了? 但是问题在于刚刚成熟的小说业草莽气息重的很,除了极少数京城老派作者,大多数人都不认可论资排辈——这或许也是对主流文坛的反击表现之一,毕竟主流文坛论资排辈之风非常严重。 别无他法,只能抬出了年纪不大,但声名赫赫的宋志平。 宋志平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他聪明就聪明在不只会写小说,就连经营之道也是极为精通的。他的《玉堂春》是本好小说,但只是一般好的小说,能大卖,如果换成是别人卖,绝对赚不到他那一笔钱!接近十万两一套书,谁也想不到哇! 这其中全靠他自己游走于各大书社之间,最终书社全成了给他打工的了,挣了个加工费。虽然所有人心知肚明,估计他自己都很难再次復刻《玉堂春》的奇蹟,但这不妨碍大家对他的手腕击节称赞! 这种自己吃肉,连口汤都没有给书社大佬们留下的做派,别人不敢做,他做了。更厉害的是他做了,如今还活得好好的,该发文章发文章,该出单行本就出单行本,没有一丝一毫的妨碍。 这人的智商、情商,没有一样能够小看。 宋志平早两三年的时候也去过一次江南,说是为了拜访同行,游歷江南名景。就在当时,他将江南有名气的作者见了个遍。他这人最好与人结交,几乎每一个人关系都处理的很好...除了『西湖客』许文华,由此也印象十分深刻。 当时『西湖客』已然封神,名头大的很,才压江南的说法也出来了。说实话,这样年轻,这样顺遂,在见到人之前宋志平就曾经想过这会不会是一个十分高傲的人。等到见到了人,心里也只是『果然』而已。 见到真人之后发现就连皮相都这样好,要是不骄傲一点儿,都不科学了! 不过许文华还是让他印象深刻。 这不在于许文华这人有多高傲,而在于他的高傲和别人是不同的。高傲分两种,一种是没什么本事偏偏还傲气起来,另一种是有本事所以傲慢。从宋志平的角度来说,后者无可厚非,他自己也高傲的很,只是不像许文华一样红果果地表现出来而已。 而在有本事的高傲里面,许文华也非常地独树一帜...他的高傲有的时候并不像是高傲,反而像是一种古怪的脾气——关于万事万物他有自己的认识,并且坚持,别人休想改变他。在认知不同的眼里,这就是一种高傲了。 宋志平仔细分析过许文华这个人,得出的结论是,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他是个麻烦、讨厌鬼,但对于能够忍受他表面问题的人来说,他确实是个好朋友。 当然了,他是绝对不可能和许文华做朋友的。第一件事,他也是个高傲的人,他可忍受不了许文华那种坏脾气。另外,宋志平非常清楚,许文华其人有一种非常敏锐的感知,他的内里一眼就被对方看穿了。愿意忍受许文华的人不多,同样的,许文华愿意结交的也不会多,其中并不包括他宋志平。 第477页 说实在的,宋志平很羡慕许文华。谁也不是天生就生成他这个样子的——许文华曾经当着他的面评他『心机深沉』。当时宋志平一笑而过,似乎是不以为意的样子,实际上他内心已经承认了这个评价。 宋志平少年时代起就生活艰难,若没有一点儿心眼,怎么可能到如今功成名就! 然而人总是羡慕自己没有,甚至截然相反的。宋志平有的时候就是想要许文华的直抒胸臆、心直口快、无所顾忌,这些都是他做不到的。 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因果,即使身处京城,宋志平也关注着南边的许文华。去岁许文华开始连载的新书《金钗记》他也是看的,并且断断续续听说了他对新出来的『超级新人』乔琏的看重。 苏州圈子里混的人当然知道许文华和连翘是怎么回事,但在北方,受限于此时的传播途径和交通能力,看这些事就有些雾里看花了。在宋志平的印象中,好像只是许文华听看重这个『乔琏』的。 宋志平也是因此特意找了乔琏的小说阅读——虽说都是同行,但行内人多了去了,每年出书的大神、新冒出来的新星可不少,关注力是有限的。南边有报纸发力,『乔琏』这个名字得以畅通无阻,一时名震江南。北边不行,很多同行也只是知道江南今年有个超级新人而已。 至于说江南人宣传的,这是下一个有望登顶的大家。嗯嗯嗯,那就等到登顶再说吧! 要知道每年大神小神之下的作者被吹嘘有望封神的也多着呢,结果呢?而大神小神中间,几乎人人都被吹嘘过有可能登顶,到如今能登顶的还不时寥寥数人。 这样的事情来的多了,大家都麻木了。 特别是对于宋志平这样站在高处的来说,向下俯视,值得关注的就更少了,决计不会随便听报纸吹嘘两句就有什么影响。 倒是许文华的看重、丁一新的抬高,这些种种让宋志平来了兴趣。于是找齐了『乔琏』的小说,开始阅读起来。 宋志平看一个作者的小说习惯从早期作品开始看,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弄清楚这个作者的成长脉络、风格演变,了解会更深刻一些。 说实在的,抱着这样的习惯先读了《海上归来记》,他还以为自己拿错书了——他以为这不是第一部 书,作为第一部书,这小说实在是太成熟了! 宋志平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天赋这种东西,有的作者就是一本封神的。但是有些东西并不是天赋能够赋予的,那些一本成神的作者,成名作往往灵气四溢,但说到小说的文笔、架构等问题,依旧没办法掩盖生涩。这些东西需要经过训练,然后才能一点一滴获得。这个过程有长有短,但肯定有这个过程。 《海上归来记》成熟地可怕!让他记忆犹新的就是作者对剧情节奏的把握,这一点许多四五十岁的老作者也拍马不及...简直就像是两个时代的作品。这种节奏成熟度上的对比,《海上归来记》和别的小说,就如同现在的小说和四十年前的小说,强的太多了。 可要是说这不是人家的第一部 作品,这也不可能。他已经知道人家是个多年轻的小姑娘了,若是在此之前还用别的笔名写过小说...她怕是打娘胎起就开始写小说了罢! 读乔琏的作品,《海上归来记》只不过是个开胃小菜而已。四十回文字,中长篇小说,这算什么!后面还有鸿篇巨着的《宦海》,分了上下两部,无论是《文魁》还是《权柄》全都是让人拍案叫绝的好作品。 特别是《权柄》,能够感觉到作者在这部小说中几部巨大,才气越来越压制不住了! 读完《宦海》之后还有《神仙书》——他当时读的时候《江湖》还没有出来。再加上断断续续短篇连载的《药庐琐记》,几乎每一部小说都让宋志平击节称赞。 对方出道并不久,但得益于对方那可怕的速度,作品并不少,而且每一部作品都十分优秀! 第273章 宋志平如今正追看着江南一大帮作者的连载,也算是了解业内最新动态吧。其中就包括许文华的《金钗记》,连翘的《江湖》...再看看这两年以京城为中心的北方小说业,只能嘆气! 相比起人家的花团锦簇,这边差了不少!虽然只是个苗头而已,说不定就是周期性的,等到明年就会有大量的好作品涌现出来。但这种事怎么说得准,宋志平始终是忧心的。 追看小说之余,他也会注意那边的同行搞什么么蛾子。这次的『秋爽会』牌面弄得很大,他也听说了。旁人只看到这一举捧了不少女旦出来,却很少有人意识到,这同时也进一步扩大了小说作者和小说的影响力。 本来是想看看这秋爽会是怎么办的,却不想看到了很多八卦新闻,其中许文华和连翘作为两个明星人物出场率颇高。看的多了,即便是身处京城的宋志平都开始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了。 许文华这人...是这么容易相处的吗? 宋志平已经知道『乔琏』的才华了,只要性格不坏,许文华高看她一眼,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从江南同行的评价来说,这确实是一位奇女子——宋志平设身处地地想一想,甚至觉得如果报纸上没有夸张过头,他也会格外高看这位『乔琏先生』。 但是这种高看是有限度的,对同行的欣赏是一回事,在这个人面前好说话到这地步,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第478页 如果这个时候能见到许文华,宋志平还真想问他——怎么了,小老弟...你是这么好搞定的吗?那当年被你怼的那些前辈,包括我在内,都是假的吗? 见宋志平为这个事情百思不得其解,旁边有个作者看不下去了。便道:「这有什么好吃惊的?报纸上就知道了,这位乔琏先生文采斐然,脑子也好,再加上是位美人,行内捧着不是很寻常?」 「不可能!」宋志平断然道:「许文华和丁一新都不是那样的人!特别是许文华,他那个人眼高于顶,从来没有因为是女子就放低眼光的。」 之前说话的那人慢吞吞道:「话是这么说没错,可若是人家根本不是用看同行的眼光呢?人家可是郎才女貌正当年的青年男女,他『西湖客』就算再是天上来的神仙,那也有下凡的时候哇!」 宋志平怔了怔,过后自己扶额大笑道:「是是是,是我魔怔了。遇到许文华的事情就忘记了,明明有这样明摆着的可能。不过若真是如此,我倒是更好奇了。说实在的,我大约知道许文华其人眼光高到什么地步...那位乔琏先生恐怕真是奇女子,要是有机会,一定要结识一番!」 宋志平这里只不过是随便说说,他也知道这件事恐怕很难。这年头可不是现代,做个高铁飞机的,几个小时就能跨越南北。从南到北,最快地是走水路,而且要坐海船!大运河到底是人工开凿的,水流平缓,再加上要过钞关之类,其实并不比陆路快多少。相比陆路,优势在于消耗的畜力节省了下来,也比较平稳舒适。 相比之下海路就快的多了,然而饶是如此,也是太慢了。这个时候的人,若不是有确实的需要,譬如说商人做生意、官员调任之类的,很少有人到处乱跑。 宋志平两三年前去过一次江南,指望这两年又去一次,到底没那个可能。他可是已经登顶的作者了,哪有那个时间到处瞎跑,事情多着呢!就是他想跑,那些利益系在他身上的人也会拦着他。 至于指望人家小姑娘上京城,这也不太可能。人家一个女子,除非是成亲了跟着丈夫,不然实在是没有理由跑一趟京城的。 虽然宋志平见连翘很艰难,有的人却容易很多...譬如这个秋天,秋爽会之后和连翘面基德笔友『沈金玉』! 沈金玉夏末初秋的时候从南边广州那边回了苏州,到再次出门之前想要和连翘见一面。说实在的,沈金玉,应该说沈钰,一开始的时候是没有想过和连翘见面的。他自己很清楚自己是仰慕『乔琏』的才华、人品,真心爱和对方交流。见面不见面什么的,这反而是小事。 甚至他觉得不见面比较好! 没有见面的时候双方都对对方很满意,但见了面还会是如此吗?这恐怕就不清楚了。既然是这样,何必还要多此一举呢! 但是人就是这样,总是会变化的。随着思想上的交流越来越深,沈钰也会思索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女子...现实生活中真的像信中那样吗?还有交流的问题。用信纸交流总是差了一点什么,不够方便,比不上面对面交流碰撞出的火花! 他想见一见一直以来只用信件交流的乔琏先生【真香定律.jpg 寄去广州那边带来的特产的时候,沈钰相当忐忑地提出了要见面的要求。之后的回信并不像往常一样快,等到『秋爽会』之后沈钰才接到了回信,约定了忙完秋爽会可以见一面,地点就定在她家中。 拜《我们先生的花厅》这篇文章所赐,连翘家的花厅也算是远近闻名了。她若是待客,选在别处都不如选在自家的花厅显得有诚意。 连翘是比较坦然的,大概是因为她没有什么心理负担,只是面基而已。虽然也会有一些紧张的情绪,但也就是那样。相比之下,提出见面的沈钰反而紧张的多!事实上说是紧张还是说轻了,就算说是焦虑也不为过了。 「六爷回来了!六爷,秋爽会好看不好看啊!」 沈钰从外头回来,有一干胆子大、平常见沈钰好说话的小厮都笑着围了上来,给他牵马的牵马,拿东西的拿东西。为什么这么殷勤,奉承嫡出少爷是一个原因,但更重要的是沈家上下谁不知道沈钰最有钱? 沈钰『嗯』了一声,不欲与这些小厮多说,只随手打赏了,就往自己的院子去。 他其实不爱听戏之类的消遣,这回要去秋爽会不过是听说评判列花榜的是二十六位作者,其中就有『乔琏』。等到秋爽会前三天他才进一步知道,原来做评判的作者要呆在湖心亭! 他过去看了一眼,发现若是位置好,坐在船上也能看到湖心亭里的人。 当即去找票。 要是换成是一般人,这个时间了想要拿到秋爽会的票,这是绝无可能的。但是换成是苏州沈家嫡系正支的嫡出六少爷,就是不可能也变成是可能了。 想要一样东西,无非是钱,在古代这个官本位的时代,钱或许不够,那就要加上势力了。恰好,这两样东西沈六爷都有,所以位置最好的票到手的轻轻松松。 说实在的,他自己都没有想到自己这么怂。第一天,在金鸡湖外围转了一圈,然后他灰熘熘地回来了。还怕回家太早让人觉得奇怪,找了一家客栈对付了一晚,天亮了才家去。 第二天他倒是上船了,只可惜一晚上不敢朝湖心亭那边张望。等到一晚上过去了,舞台上的女旦演了什么,他也是一概不知。 第479页 等到第三晚他终于往湖心亭那边张望了——为了看清楚舞台,有一些有钱人还带着『千里镜』。沈钰当然也有,而且他的还是最新的双筒的,看的更清楚。然而向湖心亭张望的时候他不敢拿出千里镜来,凭一双肉眼去看,湖心亭里人很多,坐在当中的根本看不清楚! 他也不知道哪一个是『乔琏』!! 中间歇息一天,终于等到最后一日了,这一回沈钰手上攥着千里镜抬手放手好几下,到底没能下定决心。直到舞台上的司仪说到让『乔琏先生』点评,沈钰想也没想,行动快过了脑子,一下将手举了起来,架着千里镜就往湖心亭看去。 「小姐哭甚吶!」 「正是秋日,我正悲秋来着,小姐却伤春了!」 ...... 「六爷,林家的小爷下了帖子,说是后日请六爷吃酒,也算是提前为六爷饯行了。」院里的小厮一件沈钰回来,立刻上前禀告。 沈钰本来正在抬腿往卧室去的,听了这句皱了皱眉:「你让人去告个信,那一日我有要紧的事情办!改日再约!」 沈钰确实很快又要出门了,他还得赶在冬日腊月过年之前跑个商路呢! 小厮不多说话了,虽然打理沈钰外头交际的他根本不知道少爷什么时候后日有事了,但这种事主人家不说,就不必问,这是基本的常识。 等到了后日,沈钰似平常差不多的时辰起床洗漱,但常年伺候的小厮丫鬟哪里看不出来——眼睛里有红色的血丝,眼睛下头也是青黑色的,显然昨晚没有睡好! 在这上头睡在外间守夜的丫头最有发言权,早上在院子里就说的清清楚楚了。 「昨晚六爷一直翻身来着,好似一整夜未睡。你们都小心一些,虽说六爷和善,也别在这个时候触了眉头!」 一个院子里的僕人,有的时候彼此是竞争关系,有的时候又是互相帮助的关系。主子要是心情不好,满院子一个人都跑不掉,所以这个时候都会大方地分享情报。 不过沈钰显然没有下人担心的『发火』,实际上他简直太好说话了,简直比平常还要好说话...或者说整个人处在万事不上心的状态。 直到外头跑进来一个小厮:「六爷,车备好了,您说今日要用车出门的,所以马车引到了大门外!」 他这才如梦初醒:「对,用车!」 等到坐上车了,家中车夫问道:「六爷,往哪里走?」 沈钰又手忙脚乱地去翻信件,将『乔琏』家的地址一字一顿地念出来。好像那个能够过目不忘的天才是假的一样,看过那么多次的地址竟然还不记得! 「好嘞,少爷坐好,不消一盏茶的功夫就到了!」 第274章 「曾志高,你娘来抓你了,还不快跑!」长洲县下面的清水镇,一处极普通的民宅前头,几个十来岁的小子不知道从哪里弄来几个鸟蛋,正烧了吃。远处来了一个差不多大的孩子,还没有近前就嚷嚷开了。 这时候正是上学的时间,这群半大小子在这里,一定是逃学了!这种事情除非不让家长知道,一旦知道了那就有的好看了! 被叫做曾志高的孩子站了起来,这是一个生的颇为清秀的孩子。只不过烧鸟蛋弄的脸上黑乎乎的,原本的聪明清秀就不见多少了。本来是抢鸟蛋吃的,这时候也不争抢了,转身就跑。 但是说话声音没落,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就出现了。这妇女本身生的并不坏,只是似乎日夜忧愁的关系,早早地生出极深的皱纹,鬓髮也浅浅的白了一些,眉目粗糙。此时妇女操着粗哑的嗓音道:「曾志高,你给我站住!」 名叫曾志高的小男孩儿哪里会停留,脚底抹油一样只知道闷头跑。只不过到底是十来岁的小孩子,当娘的想要抓人,最后总能抓到的。 妇女气不过,拧着孩子的耳朵就往家里去。门口折了竹扫帚的一根细竹枝,一下一下地打在孩子身上。这种细竹枝打人一下一下地疼,但是又打不坏人,常常是家长『教育』孩子的首选。 「正是读书的时候跑出去玩儿,谁教你的坏毛病?」妇人恨声道。大概在家长眼里都是这样的,自己的孩子不学好,那都是别人教坏的。 小男孩儿脖子一扬,梗着道:「这有什么的,咱们同一个学堂里都这样!我们不过是跟着先生认得几个字,又不是将来要去考状元的——那些字我都认得了,上回我不是还给娘读了信?」 就如同现代学校的教学质量不同一样,古代也是一样。重点学堂老师严格、生源优秀,至于一些小镇或者乡间,原本就是一个不太行的老师教书。学生们呢,也大多没有太多的志向,只想着学几个字,学堂里混到长大就是。 这样的学堂自然没有太多的规矩,学生们也散漫的很。而且家长们其实也不在意,只当是出几个钱,能教教孩子识字。顺便自己工作的时候有地方能看着这些熊孩子,不叫他们随便乱跑,弄出一些危险来。 那妇人却是柳眉倒竖,下手更加狠了:「你这孩子,你当你和他们一样吗?你舅舅是文才出了名的。你将来不论是读书上进,还是入你舅舅的行当都很好,是那群野小子能比的?」 「舅舅那样,我就能那样?二舅那样在行,大舅却不是了,娘怎么知道我是像二舅而不是像大舅?」小孩子忍不住说出自己内心的疑问。 第480页 妇人却是瞪了他一眼:「有你这个机灵劲儿,怎么也不是你大舅那样老实的!」 这时候手上也停了:「行了,今日要去你二舅那里,暂且先不打你了——你去洗洗手洗洗脸,换身齐整衣裳。」 妇人一边说一边去堂屋抱出一个三四岁的孩子,似乎是早就准备好了。 曾志高很喜欢去舅舅家,不论是大舅还是二舅,家里都比自家好太多了。特别是二舅,家在苏州城里,好玩的多!这个时候听说是去二舅家,比谁都积极,立刻去打水洗手脸。 正擦脸来着,见母亲抱着弟弟,便道:「怎么还要带着志远啊!小屁孩儿麻烦事儿多,一路上有的闹了!」 曾志高不是很喜欢弟弟曾志远,两兄弟年纪差距挺大的,曾志高已经能到处乱玩了,曾志远还只能被拴在家里。平常的时候吵闹又多,分走了这个家庭中本就不多的、来自父母的关注。没人教导过曾志高友爱兄弟,他只会有时候想没有弟弟就好了。 妇女不以为意,只是道:「留在家里怎么成?你爹一个男人,照管自己都难,何况还要搭上你弟弟一个小孩子!」 不管怎么说,曾志高还是跟着妇女,母子三人一起踏上了进城的路——长洲是苏州城的附廓县,长洲下辖的镇子离苏州城就很近了。母子三人坐船进苏州城,半日功夫都不用。 等到了苏州,再转乘城内的小船在城内密集的河网中穿梭。妇人擦了擦额头的汗珠,松了口气道:「还好你二舅就住在河边上,不然就得走着去了!」 其实也能搭车,只不过搭车可比坐船贵太多了,这妇人根本捨不得。 熟门熟路地到了地方,这是一个临河河房的小码头,属于私人的。妇女手上抱着一个孩子,又让大一些的那个赶紧跟上。登上码头就大声道:「还不快来接人!」 有离得近的小厮注意到了,立刻出来。见到人之后殷勤道:「原来是姑太太来了!」 屋子外的动静很快惊动了屋子里面的人,本来许文华以及一干来的朋友正说话来着。听说自己大姐来了,只能摇摇头:「你们且安坐,我去接住我大家姐。」 谁家还没有两门亲戚,其他人也不以为意。只有宋文静和朱敏皱了皱眉头,但看到在场还有别人,也不好说什么。只是互相看了对方一眼,眼里面闪过一丝不耐。 许父许母夫妻两个总共三个孩子,许文华最小,所以他头上还有一个兄长一个姐姐。兄长也就算了,老实本分的一个人,将来继承家业做个小地主也不错。但是姐姐许氏就不是这样了,许文华家里的烦心事一半因为他娘给他安排各种相亲,另一半就是因为这个姐姐。 或者更精确一些,是因为姐夫。 许氏当初嫁给清水镇的曾姓布商其实也挺好的,那时候两家门户相当,曾家不说大富大贵至少殷实体面——曾布商是从已经过世的长辈手中继承的家业,开着一家小小的布店。许氏嫁过去就是做老闆娘,而且还没有公公婆婆约束、小叔小姑啰嗦。 这日子没有一丝一毫的不足! 最初的时候许氏也非常满意,生活顺遂舒适是一方面,丈夫对她十分体贴是另一方面。 事情发生变化在大儿子曾志高三四岁的时候,当时曾布商受到镇上一帮帮闲的诱惑,开始玩起叶子牌来。本来打打牌什么的,只要不赌太大,玩玩而已不算什么。但是事情偏偏没有那么简单,就是从那时候起,曾布商迷上了赌。 一开始赢了不少钱回来,还给许氏买了金首饰。当时许氏也没有多想,不说制止,反而还鼓励丈夫『多赚些家用来』。谁知道自此之后一发不可收拾,不仅之前的钱全输了,就是自家的铺子、住宅也抵了赌帐! 许氏这时候也回过神来了,明白自家是上了套了。只是学赌容易戒赌难吶!就算她和丈夫说这件事,曾布商也只想着靠赌博翻盘,将以前的东西用赢回来! 当时许文华还没有如今的声势,但也是有一些名气了的,手头也有钱。姐姐回家一哭诉,他随手就出钱将姐夫家的铺子、房子赎了回来,另外还给了一些钱,只要求姐夫能从此改正,安安生生过日子。 当时的许文华还不明白染上赌博的爱好之后有多可怕,有些人是执迷不悟,有些人则是幡然醒悟,但是以前认识的人时常要来招惹他,以至于怎么都戒不掉。曾布商则属于前者,他已经沉迷于赌博来钱的那种快.感了,没钱的时候还好,一旦有钱就会不自觉地进到赌场。 每回身上钱精光之后虽然会有后悔,但后来再有钱,又会再犯。 这样的事情又来了一次,许文华也回过味来了,不肯再做冤大头。他出钱给姐姐一家租了个房子,然后时常买些吃食、衣服、日用品,每过一段时间就送一车过去——曾布商相比赌的眼红混帐的赌徒有一点不同,至少他不会把妻儿吃用的东西都卖了去赌。 也正是除了赌之外,他对许氏一如既往的体贴,许氏才始终不能离了他。不然的话,靠着爹娘兄弟做主,和离是最简单不过的事情了。她年纪也不大,再嫁过上新生活是轻轻松松的。 只不过这样一来,曾家的日子就远不如曾经了。许文华保证姐姐外甥们生活无忧,但也只是这样而已。他原来还偷偷给一些钱给许氏,但是后来发现面对丈夫的时候许氏就像是昏了头一样,只要对方求一求他,她什么都能掏给对方,这之后也不给钱了。 第481页 给钱也用不到身上,最终便宜了赌馆! 许文华从小聪明,或者说就是太聪明了,所以导致他在同龄人中间,以及自己的兄长姐姐面前,都是有一些不合群的。 他和兄长许武英,大姐许氏都不算亲密,但怎么说也是兄弟姐妹,他不可能自己明明有力量,然后放着大姐不管——然而话是这么说了,却有一句老话说得好『久病床前无孝子』。亲爹亲娘病的久了,照顾的子女也会渐渐没了最开始的孝心。 这话说出去不好听,却是现实。 更何况许氏还不是做爹娘的,是姐姐,事情就更差着一截了。 许文华一开始还很上心,这五六年下来也淡了很多...或许听上去很没有人情味,但设身处地地想一想,每过一段时间就有地方上的人找上门来,让他给人还赌债。虽然赌债的数目大多是十几两、几十两,对他来说并不是个大数字,可是心中的不悦不会少一丝一毫。 再加上许氏越来越煳涂,得了许文华这个弟弟好,只当是理所当然——当弟弟的照顾一下姐姐和外甥不是应当的?时人风俗就是这样,号称『北边姑大,南边舅大』。孩子若是无人照顾,一般也是託付舅舅,而不是叔伯。 长长久久下来,许文华都觉得自己成了大姐的钱庄,要钱要东西、有求于自己的时候就上门来了,偏生还得不到个好儿! 到现在为止,许文华对大姐的感情是消磨光了。剩下的也就是一点责任...他若是没钱也就罢了,现在既然有钱,总不能看到姐姐和外甥生活困顿。 这时候听说大姐许氏来了,许文华首先想到的就是赌债是不是又该还了!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应该,他可是上个月才刚给还了一笔连本带利六十多两的债务,怎么也不可能这么快又有新的债务。 这几年他对他那个赌鬼姐夫也算是有一些了解了,人很软弱,这样一来很难有刚强性格去戒赌。但与此同时,也没有胆子去玩真正要命的赌博。有的时候有玩的大了一些的苗头,许文华就会很长一段时间不见他,等到他被人打了一顿,教训的厉害了,许氏求上门,这才出钱。 这样一来,人就被吓住了,又能安生好长一阵。 其实许文华也想过要不要狠狠心,让那些要债的剁姓曾的一根手指之类的,看看他能不能就此安分。但每次还没有做出这件事,他家的女人们就杀上门来了。他虽本性强硬,也实在不打算和许母许氏两个周旋,最终只能头痛地放弃这个想法。 「文华,我给你捎带了一些自己做的酸菜...对了,这是志远,这么大的孩子一天一个样,这时候恐怕认不出来了罢!」许氏热情地将小儿子塞到许文华的怀里。 许文华脸色看不出什么来,只是点点头:「既然来了就住几日,林二,带姑太太上楼,我先招唿客人去。」 说着将小外甥又放回了许氏怀中。 第275章 许氏热情非常,这时候吃了弟弟不硬不软的一个钉子,一下也尴尬起来。抱着小儿子,领着大儿子往屋子里头去,自顾自道:「也对,你们男子汉交际最是要紧,你去罢!」 正说话间利落地往客房去,倒也不用人带。 客房有人正在整理被褥之类,看了一眼才发现不是别人,而是娘家母亲的大丫头小桂儿。想起许母确实说过将大丫头给了小弟,这时候满脸堆起笑容来:「你这丫头如今怎么还做这粗使活计?我记得文华家是有缝补的婆子的,让她来就是了!」 小桂儿三两下换下被褥,正在缝被头呢。被许氏说的脸红,低头弄针线道:「姑太太说的什么话!我原就是个丫头,用来使唤才是对的!这时候服侍姑太太,这才是我的福气呢!」 许氏原本并不大在意这个家里的丫鬟,毕竟丫鬟就是丫鬟,一个下人而已。但是此时这个丫鬟来服侍自己最看重的弟弟了,这就两说了。她很清楚,她娘一定要个年轻丫头来服侍弟弟这是个什么意思。 在她眼里,小桂儿已经是许文华的房里人了。虽说还是身份低贱,但到底也不同,说不定得了弟弟的意,以后在家里就能说的上话了!所以态度一改以往的倨傲,带出和蔼、亲切来。 听到小桂儿这样说话,笑了两声才道:「什么福气不福气的,你如今在文华跟前伺候,这才是最大的福气!」 许氏打发两个儿子出去,让个小厮领着玩。屋子里只剩下许氏和小桂儿两个,这才低声道:「你与我说实话,如今你可近了文华的身了?」 小桂儿到底还是一个黄花闺女,脸越发红了,转过头去不说话,等许氏再三追问。这才声如蚊蝇道:「二少爷平常根本不让我伺候,只让我跟着厨房里的路嫂,还有另一个缝补婆子做事...到如今依旧不让我进卧室和书房!」 听到这个话,许氏皱了皱眉头。但很快又舒展开了,她也知道自己的弟弟从小有一些怪脾气,若是小桂儿一来就接纳了她,这才是不可思议呢!于是安慰道:「文华的脾气就是这样,你既然是娘给文华的,已经和别人不同了,只安心伺候着就是,总能出头的。」 小桂儿内心其实有些无奈,但这种时候也只能点头。 略说了几句话,无外乎许文华这里的家常,小桂儿终究没有按捺住,原本打算回老家才告诉许母的,先透露给了许氏。 「姑太太,少爷这里的事情别的也就算了,但有一件事实在让人忧心...我也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第482页 许氏不明所以,没有多想,顺口道:「什么事情?你先说说看。」 于是小桂儿说起了许文华和许多小说业朋友交往的事情,着重强调了其中有女子,而且有一个女子似乎非常受许文华看重。 她发愁一样道:「本来少爷与哪家的小姐交往我是没口说的,但临来之前老夫人交代过,这上头要看着少爷一些。姑太太也知道,二少爷如今今时不同往日了,不少浮浪女子都凑了上来,老夫人原本就打定主意了定要给二少爷找个本分贤惠的夫人...少爷这边的同行女子,外头传出天大的名声,可要我看来实在是...实在是不知道如何说!」 许氏有些明白过来,皱着眉头道:「你就大胆地说,又不是许家的主子,你有什么不能说的!」 小桂儿应了一声,这才缓缓地道:「那些同行女子外头都称之为『先生』,这些先生们出入无忌,与男子交往也视若寻常。再者说了,这些女子也太要强了一些,事业做的比许多男子还强,这不是女子该有的品格!也不知道她们将来的夫主该如何自处——若是就此收心专心做个支撑夫君的妇人,那倒是还好。若是捨不得如今的事业名声,岂不又是一桩麻烦!」 其实这些只是冠冕堂皇的话,许氏心里很清楚!她看透了小桂儿的心思,知道小桂儿只不过是不忿弟弟和这些女子交往过密而已。 小桂儿是许母给的丫头,若是许文华将来按照许母的安排讨个老婆,她在后宅无疑好过的多——一方面新夫人高看她一眼。另一方面,那样的新夫人恐怕不太合许文华的意...做小老婆的当然不希望夫主和大老婆情比金坚,真要是那样,她们怎么混? 小桂儿虽然还没有做上许文华的小老婆,但已经在用这种思维做事说话了。 许氏知道这番心思,她却没有丝毫点破的意思,因为她也是这样想的!她、许母、小桂儿,三人想要的都是一样的。她们想要许文华讨一个寻常老婆,这老婆可以被许母还有许氏她自己辖制住,这才好呢! 许氏虽然遇上丈夫的事情就煳涂的很,在别的时候还是清醒的。她家这个境况,许文华已经有些不耐烦了,如今依旧帮扶着,不过是出于道义责任之类的。她不敢赌自己这个弟弟是不是一直能够有这样的道义责任!特别是男子成家立业之后难免受到小家庭的影响,与之前的兄弟姐妹疏远一些... 如果是一个弱一些的女子做弟媳,面对许家人的时候难免气弱一些。也会知道在家里立足要靠谁,到时候对自己是有好处的。 此时听说许文华有一个十分看重的女子,许氏恐怕比小桂儿更着急!听她的描述,这个女子倒是没有格外高的出身,但说起来更加麻烦! 弟弟的同行,而且名声并不弱于弟弟!这可不是那些没底气的小娘...而且肯定很聪明。这样说或许不太好,但许氏确实就是这样想的:弟弟许文华最好讨一个没什么脑子的老婆,这样就不会有自己的想法,家里就能如同想在一样安安生生地。 一旦这是个有想法的女子,恐怕不会太乐意许家如今的局面。 许父许母的财产许文华沾不到一星半点也就算了,毕竟比起许文华自己挣下的家私,那是差得远了。但是其他的呢,一直帮扶着已经出嫁的姐姐,帮着养外甥,甚至替姐夫还赌债!还有,进一步地说,替家里买房置业...其实都是家中在占许文华的便宜。 虽说许文华还没有成亲分家,理论上来说没有私产,这样做也是可以的。但是哪怕是钟鸣鼎食之家,规矩大的,子弟能经商做官了,也是默许私产存在的,只不过不好拿出来说罢了。在他们这些小老百姓家,更加没有那许多讲究了! 真的理论起来,事情真不好说! 所以找个底气弱、胆子小、没什么想法的弟媳,日子就能维持住如今的样子,煳里煳涂混过去。真要是娶进门一个厉害的,一家人说不定就要分的清清楚楚了。虽说许文华不太可能就此不管姐姐许氏和两个外甥,但那时候的生存环境绝对是不同的。 「这件事确实不行,你担忧的有道理!」许氏在房间里来回踱步,拧着帕子点点头:「事情是这样,我仔细想想,考虑一下该如何与文华说!」 小桂儿心满意足地离开了,倒是许氏满腹心事,思量着这件事该如何做。别看在小桂儿面前她说的胸有成竹,实际上她没什么底气。许文华虽是她弟弟,但她从小在她面前就没有什么权威。如今更是指望着弟弟过活,气就更短了。 她能命令弟弟不与那些同行女子交往?那是不能够的!左右为难也不知道如何是好。打算看看情况,若是情形确实不对,就回娘家一趟——她一个已经出门的姐姐不好说什么,做母亲的许母管这件事却是顺理成章。 打定主意,许氏便用心观察起来。 住在许文华这里的头两天并没有发现什么,许文华要么外出访友,要么自己在书房里鼓捣一些东西。她最多就是向小厮打听一些许文华的生活,这也不能打听多了,怕许文华知道了生气。 如今她是越来越怕自己这个弟弟了。 等到第三日,她打算和许文华说说让外甥曾志高来苏州城里读书的事情。这时候才有一个小厮送来两件薄斗篷,道:「少爷,乔琏先生遣人送来了这个,说是上回刮坏了少爷的斗篷,实在是补不好,于是让人做了一件送来。」 第483页 许文华脸上不自觉带出笑意来,先拿过一件宝蓝色的簇新斗篷,笑着道:「果然是让人做的,她哪里有那个手艺!」 说着又翻看另一件半旧的翠绿斗篷,上头原有一个一指头长的口子,这是连翘不小心戒指刮破的,一下就嘶啦出了一个大口子。现在上面歪歪扭扭地绣着一片竹叶,许文华笑意更深:「我说让她自己补才显得有诚意,没成想她还真自己动手,只是这手艺也太次了!她到底是怎么学的?」 许氏听到『乔琏先生』这个名字,一下就醒了神,她可是记得的,这正是小桂儿和她说过的,许文华格外看重亲近的一个女子。现在看来,小桂儿确实没有说谎!她看着许文华长大的,哪见过他这个样子! 没有多做考虑,当即凑近了看那修补的手艺,确实看不过去。于是插嘴道:「这是哪家女子的手艺,确实差了一些...『乔琏先生』?这是文华你的同行罢,我似乎听过她的名字。要我说,你们这一行确实挣钱不错,可女子也该有些女子的样子。我听说那种豪门大户的女孩也得贞静为要,通习女红呢!」 装的好像她不知道『乔琏先生』是谁,只是说说真心话而已。 许文华并没有察觉她这番试探,只是皱着眉头放下斗篷,对小厮道:「两件斗篷都收到柜子里去——遣个人去乔琏先生那里,就说下午时候我去她那里喝茶。」 说完之后才对许氏道:「这话说出来就没意思了,各人有各人的长处。人家乔琏先生才气纵横,比我还强,原就不该在这些杂七杂八的琐事上浪费精力。」 似乎是觉得和许氏说这些没什么意义,于是简单道:「她和别人不同。」 许氏却因为这一句『她和别人不同』凉了半边身子,她是过来人了,多少能明白年轻人的心绪。 她的弟弟确实喜欢上了一个女子,而这个女子显然不符合家里的期待。 第276章 「娘,到时候您别急,缓缓地和二弟说...二弟也是这么大的人了,有自己的主意,说的太厉害了他反而想要对着干!」许氏拿手帕擦了擦额头的汗,劝说了许母几句,然后又看了看窗外,已经进城了,眼见得就要到地方。 许氏自从发现许文华对一个女子格外看重,自此就上了心。观察了两三日,总算见到了那位『乔琏先生』。说实在的,她不奇怪自家二弟喜欢上这个姑娘,老家那些女孩子都差的太远了! 那一日人家姑娘进来,人品风流就不用说了,光是那份气度,便硬生生地将以前许母介绍的相亲对象都给衬托成了柴禾妞。这位『乔琏先生』和所有人说话都是不卑不亢、进退自如的,而且说的那些话,有好多她都不懂——相反,她的弟弟许文华显然很懂这些话,当时一场小宴,大半的时间倒是在与她说话。 这样一来,事情清楚的很了,要是她是二弟,她也选这个姑娘,而不是老家话都说不上的小姑娘。 但是相对的,这样的姑娘对于许氏来说就更不能当弟媳妇了!这姑娘有见识、更不会瑟缩,不要说比老家的姑娘了,就是比大户人家也麻烦很多!大户人家的姑娘若只是出身好也不算什么,宅门里面可不是单靠这个说话的! 若是没有丈夫的支持,门第再高也得受婆婆的管束! 许氏最怕哪一日许文华就上人家姑娘家里提亲了,她倒是没想过人家姑娘会不会答应。从这一点上来看倒知道是亲姐弟了,在她眼里弟弟许文华就是求娶一个天仙也没有不成的——人物生的好,又有才华,加上年少成名家财万贯,谁能拒绝? 因为心里担忧这件事,没有住几日就告辞了。转头便回了一趟娘见,对许母如此这般一说。当然了,她不能说是自家担心将来靠不着许文华了,只能道:「这样的女子说是奇女子,可是咱们这样的人家讨进门的媳妇要什么奇女子?当然还是贤惠守礼最重要!」 许母也是一样的,也不能说出自己的私心。便顺着道:「正是这个道理!他小孩子家家不知道厉害,只以为看着花好叶好就成了,却没有想过婚姻大事是一辈子的事,最应该讲究内里!如今再不能放他胡来,我得去一趟苏州城!」 事情宜早不宜迟,许母难得雷厉风行了一次。将两个外孙交给大儿媳照顾,然后就和女儿坐车去往许文华那里。 一路上听女儿说了很多,许母也很清楚女儿的小小私心。 许母是做母亲的,就算做的事情再不讨许文华的喜欢,许文华也得好好孝顺她。许氏则不一样了,她是做姐姐的,如何有那等特权?她如今靠着许文华的地方良多,真得罪了人,她怕自己没有好日子过。 许母也不想和儿子真闹出什么大矛盾,便顺着许氏的意思道:「你放心罢!娘心里有数!」 许氏这时候已经有些后悔了,倒不是后悔告诉许母这件事,而是后悔许母让她一起来的时候没有拒绝。许母说自己心中有数,许氏可不相信!这些年许母是如何做事的她看的清楚,那哪里是有分寸的样子! 若是这次再没有分寸,想来做母亲的不会有什么,她这个跟着一起的倒是要陪绑,连带着被弟弟不喜。 心中虽然叫苦,可临到许文华家门前了,许氏也找不出什么理由这个时候不去见弟弟,只能硬着头皮上。 等到了许文华家里,上上下下的僕人都十分小心。不比之前的许氏,这次来的是老夫人! 第484页 「文华难道不在家?」许母一眼扫过去就清楚了。 僕人头子林二哥站出来恭敬道:「老夫人且安坐,少爷这是访友去了,我这就让小厮去信,少爷立刻就能赶回来!」 许母狐疑地看了林二哥一眼,道:「小桂儿在哪儿?」 唤了小桂儿出来,迎面就问她:「文华去哪家朋友那里去了?是不是那个叫什么『乔琏』的?」 也是巧了,许文华平常出门的地方很多,不一定是在连翘家中。但今日就是这样寸,恰恰好是在连翘家里了。 小桂儿虽不被准许近身伺候,可是她是时时刻刻注意着许文华动向的。这时候立刻就道:「正是呢,少爷往乔琏先生家去了,乔琏先生家住的近,只要沿着河过几家就到了。」 许母抖了抖袖子,对女儿道:「既然是文华的朋友,又是近邻的,本就该感谢感谢人家的照顾。将这一回咱们带的一些乡下人土产拿一些出来,去见见人,表表咱们做长辈的心意。」 许氏心里叫着糟糕,却无话可说,只得拿了大包小包跟着许母走。 林二哥一面让个小厮给许母领路,嘱咐路上慢慢走。另外又叫了另一个小厮,解了家里码头上的小船,往乔琏先生家里去,立刻报信,也好有些准备——林二哥也是很有眼力的,当然看得出来许母来者不善! 许文华原来在连翘家的露台上,还有朱敏、金凤三五个,点了路子烧肉吃。连翘看了不喜欢,自己串了一些素菜,韭菜、菌子、豆腐之类:「你们烧的尽是肉,吃不腻么?」 众人笑嘻嘻的,这时候朱敏最先看到了许文华家的小厮划船过来,给许文华指了指。许文华不明所以望过去,就见一个小厮隔着一些距离就道:「少爷,老夫人来了!来照您了——来乔琏先生家找您!」 乍一听许文华还没有理清楚这件事,虽然许母过来是一件意料之外的事情,但也不至于让小厮这样如临大敌罢!后头才品出一些不同...话说来就来吧,为什么这么着急,一会儿都等不了了,还得到朋友家里来寻他? 但是不等他想清楚,连翘家门外就已经来客了。 连翘此时也是一脸懵逼,众多朋友中她只见过有限的几个人的家长,譬如说唐宋的。他父亲唐大主编是三吴报馆的总主编,想不见也不行啊。 而有限的几个也是她上门拜访的时候出于礼节见的,至于说人到家里来,这种事是没有过的。 但是人都来了,总不能不接待吧。连翘便领着春儿和许文华一起将人迎了进来,许文华忍不住道:「娘怎么来这里了,有什么事我们回家再说——连翘,今日我先走了,你们接着玩儿。」 说着就要将人往外头带,然而许母并不想走,而是打量了一番房子,然后又打量了露台上的景象。最后将目光落在连翘身上,时间有半晌,弄得连翘都尴尬了起来,求救一样看向许文华。 许母却因为她这一眼生气起来...她本就对『乔琏先生』这个人有成见,这个时候无论见到什么也是往坏的地方想。见她住的好,还是一个人住,便觉得她奢侈浪费,而且没有礼数。见她家里待客,尽是一些男子,更是将她当成了倡优一样的浮浪女子。 至于生的好看,那只不过是落实原本的猜测而已——真真是个狐媚子! 此时她那样看着许文华,许文华便道:「娘,走了,儿子有些事情与你说!」 果然是个有狐媚手段的!许母忍不住恨恨地想。 当下也不管许文华,只是端出长辈的样子,略带一点儿笑意道:「我听说文华在朋友那里玩儿,我想着又是同行又是朋友的,反正你们年轻人相聚的地方也不远,就带着一些乡下玩意儿来看一看。这些东西不值什么,只是我这个做长辈的一份心意。」 这话说的半文不白的,看得出来是想做出一副大户人家的礼仪样子,但又处处透着失礼——真正的大户人家讲究礼仪,哪有长辈上门招唿也不打一声的。可要是当成是淳朴人家表心意,那又未免太端着了。 但在场的都不蠢,不想许文华难堪,于是一个个的,包括连翘都应答感谢了一声,想要将场面圆过来。 许母见连翘收了东西,装出亲热的样子,拉过她的手:「好标志的姑娘!话说我不知怎的,见到姑娘就觉得投缘呢!」 连翘其实有些不适应,但因为这是一位朋友的母亲,所以也不能说什么。这时候她说话,也只能低着头,装作害羞的样子。 「说实在的,我听小厮说文华去了『乔琏先生』家里,我还当是哪个后生的家呢。我不懂你们这一行的意思...所以是女子也称唿『先生』?那不是同说书的一个样子了?」其实许母很清楚『乔琏先生』是女子,此时只不过是故意这样的而已。 这话越说越不像了,许文华皱着眉头道:「娘,你老拉着第一回 见面的姑娘做什么?」 「你这孩子...」许母做出一副『拿你没办法』的样子,道:「我看人家小姑娘投缘,你一个小子知道什么!」 说着又对连翘道:「姑娘是姓连罢,那我就称唿连姑娘了...老婆子我说话直,连姑娘可别介意——我之前看着,似乎是连姑娘正招待客人来着。说实在的,老婆子不知道城里面的风尚,但还是觉得这有些不妥。一个没出阁的姑娘,不管怎么说,和外男交际都是太过了,好人家姑娘谁有这样的?」 第485页 「一般的人老婆子也不开口多这个嘴,平白讨人嫌。也是见到连姑娘实在觉得投缘,这才忍不住的。」说着也不管连翘快绷不住的脸色,指着许文华道:「年轻人一个想法,做长辈的又是另一个想法。想来年轻人都是极喜欢连小姐的,但是以我儿文华做例子,他将来若是讨老婆,我这个做娘的当然只想要的守礼贞静的儿媳妇。」 第277章 现场尴尬地空气都仿佛凝滞了,然而许母还在那里不停地说,一脸的『我为你好』。 连翘死命地掐着自己的手掌心,这才没有直接将人赶出去——她多少还是念着许文华这个朋友的脸面的,不想真的连朋友都没得做。 许母说的一字字一句句,貌似都是在替她考虑,但在场的哪一个是傻子?谁都听出来了,表面是关心,实际上是敲打!她就差没有指着连翘的鼻子说她行为不检点,是个坏女子,要离她儿子远一些了! 这话说的,连翘又是气又是羞。气愤是必然的,她穿越以前在朋友中间还算是保守的,可从来没有想过会成为长辈严重『不检点女子』的一员,受到这种指责,可以说是奇耻大辱了。 另一个就是羞了,这话里话外的意思,竟然是指她与许文华有些首尾,最好不要交往了。说实在的,这一点她是心情复杂的。一方面她不认这个,她自认为与许文华之间清清白白光明正大。然而另一边,又有一种少女心事被人戳破的羞窘。 相比起旁的人,她对许文华确实要略亲近一些。 这就像是班上有一个成绩好、长的好的男同学,他对别人都是平平淡淡的,唯独对你非同一般——连翘又不傻,她自然能够察觉出许文华对她不同。要想将这些全部理解为同行之间的惺惺相惜,那未免就太自欺欺人了。 这种情况下,连翘不是木头,多少都会心笙摇曳的。从她对许文华态度较别人更加随意就看得出来了...无非是『恃宠而骄』罢了。 每个人对于停留在自己身上的『特殊』都会有所察觉,被偏爱的有恃无恐,这是一种自然而然地心情。 说实话,年轻漂亮的女孩子,享受个把男孩子暗戳戳的追求,这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但是许母的这一番话等于是将连翘原本脆弱的想像给戳穿了——这不是可以享受这些的时代,这个时代相比真正的古代要开放,可是整个世界依旧是旧时代的样子。 若是连翘对许文华一丝一毫的心思都没有,她反而只会有愤怒,而不会有多少羞窘,因为她光明正大!此时,正是因为自己清楚自己的心,所以才会更加的难堪。 连翘拼死命才没有让自己更加狼狈地跑掉,维持住了基本的体面。只是咬住舌尖死死忍耐的时候下的力气太大,她已经尝到了铁锈的味道。 连翘像是没听到许母的话一样,维持着生疏而恰到好处的礼仪,微微低下头:「这样啊。」 然后转身就走到了唐宋等人那边:「对了,之前不是在烤牛肉,说是腌渍的牛肉不够了...这会儿应该又有了——春儿,去厨房问云嫂端来。」 许母似乎不满连翘的忽视,想要抓住她问她的话。这个时候许文华如何还能看下去——方才事情发生的突然,他什么都来不及做...他总不能硬是拉扯着自己的母亲,强行离开罢。 「娘,我们走罢,我有事情要与您说...上回说的在隔壁庄子买地的事情,我仔仔细细地考量了一番,恐怕不太妥。如今买地没有什么赚头,大家有门路的都投钱去做生意了。」许文华站起身来,他正当壮年,身材高大,放在任何一个家庭都是顶樑柱一样。 说实在的,就算许文华没有如今的成就,一个普通家庭,儿子长到二十几岁了,做爹娘的对他们说话也会软和起来,从原本的命令,变成有商有量。这个道理是很简单的,做爹娘的渐渐老去,将来都指望着儿子供养呢! 虽说到处都推崇孝道,不孝子被亲朋戳嵴梁骨不说,告上官府还有刑罚要吃。但是事实上,儿子们长大了对于父母的供养可以分几个等级。在达到最基本的之后,剩下的事情旁的人根本不会多管。 若这些真的能保证每一个家庭的孩子都能百分百尽孝,这世上也就没有活得不痛快的老人家了。 原本许母还意犹未尽来着,听到许文华的话一下就瑟缩了,连忙道:「买地是大事,怎么能说不成就不成呢?你不要看外面做生意多风光,那些虽然赚的多,风险也大呢!还不如置上土地,不管怎么说,地总是在那里的。」 许家一直想为自家添些地产,特别是许文华发达了之后,家里也财大气粗起来,更是到处打听地产的事情。只是如今的苏州一带,土地都是有价无市。价格喊的高也就算了,关键是市面上没得卖。 偶尔有卖地的,也只是一些小户人家急等着用钱,三五亩地零零散散地卖。这样的地对于自耕农来说当然是不错,但对于地主来说就很不方便了,他们还是想要连成一片的土地。 好不容易听说隔壁庄子有七十亩的整片土地要卖,当然立刻打听着去买。这田地什么都好,就是价格很不美好。此时的苏州左近,就连最下等的田地也要十两银子出头才能拿下了,上等好田得接近二十两才行。 隔壁庄子的田地不坏,开价一千二百两,不带还价的...这也是知道行情,并不愁卖。 第486页 一千二百两,家里这些年攒的钱,再加上许文华常给的孝敬,这笔钱不是拿不出来。但是拿出来之后家里就空的厉害了!许母当即就想到了让许文华出钱。名目也说的很好,反正这也是给他们兄弟置下的产业,将来还不是要给他们兄弟的! 但问题是这是许文华一个人出钱啊,而且等到将来真的分家产的时候,许文华有钱,想来也不在乎这三瓜俩枣的——这就是许母许父的真实想法。 本来许文华都差不多答应了的...他未必看不出父母的小心思,只是这个钱对于他来说并不是一个过大的数字,他本不是在意这种事情的人。这个拿出来说,这是真的生许母的气了,也是威胁她。 果然,许母原本都打算的好好的了,这个时候许文华说不出钱买地了,她如何能肯,立刻急着劝说起来。 许文华却不理,只是道:「我们回家说这些,免得让朋友听这些笑话。」 许氏比母亲要反应快一些,立刻明白这是许文华不愿意许母再呆在这里了,免得又说出什么尴尬的事情。于是赶紧拉住许母的手,道:「娘,小弟说的对,这些家里事怎么好当着小弟朋友们啰嗦。走走走,咱们回家说,回家说!」 人好容易送走了,连翘勉强打着精神招待朋友,但是朋友们哪里看不出来连翘的不在状态,略坐了一会儿就体贴地纷纷告辞。 金凤和唐宋差不多同路,于是蹭了他的车。才跳上车就皱眉道:「方才那算怎么回事儿?我向来知道他许文华不靠谱,却没有想到有这样不靠谱的!」 金凤不好意思背后说一个老人家,所以就只能说许文华了。 唐宋也是脸色冰冷,手攥的死紧:「我就没见过这样的!他许文华吃的是这碗饭,原来他家的人还看不起吃这碗饭的人啊!按这么说,他许文华也别混了!」 写小说是一个名利双收的事业,社会地位非常像后世的明星。具体来说就是普通人肖想不到他们,但真正有社会地位的人又会有一些看不起他们。这样一说,社会上真有人看不起他们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他们本来就处在一个任人评论的位置上。 这里的关键是许文华自己也是做这一行的,他的家人做出这种事来故意让人难堪就非常不对了。或者说他的家人也可以看不起这行,可是他自己没管住家人,让家人奚落到其他同行身上,这就非常敏感了。 设身处地的想一想,自己从事着一个新兴的行业,有很多思想守旧的人看不上这个行业。这本身没有什么,但是如果一个同事的母亲突然跳出来嘲讽奚落一顿,话里话外你们这一行出来的女孩子最好离我儿子远一点。 这位同事母亲固然让人生气,但这个同事也不会让人觉得好到哪里去。这不仅是迁怒那么简单,更是因为没有人自虐——既然你家的人都这样说了,为什么还要和你走的近?不怕有一日又跳出一个这样的『长辈』,然后把自己的脸踩在脚底下? 唐宋格外难受,他的难受程度要超过其他人一些。 其他人也或多或少欣赏甚至崇拜连翘,但他绝对是死忠粉的程度。他说将来连翘要是找不到合适的男子嫁,他随时都可以娶她。这并不是玩笑话...即使他们之间并没有爱情,或者说古人大多数都不认为结婚需要爱情。 反正娶他女神,唐宋是一百个愿意一千个愿意的。 而这个时候,有一个人跳出来像是挑菜市场隔夜了的菜一样,对着他的女神上下挑剔一番。活似他女神拿不出手,在倒贴许文华那厮一样!说实话,他替连翘委屈。委屈到想要当场指着许文华骂——你他妈的到底怎么回事儿?难道不是追着乔琏先生跑的么! 唐宋气急了,脸涨的通红,对金凤道:「且等着,老子这次不揍许文华一顿,不姓唐!」 金凤也知道唐宋是个死忠粉,不好劝。何况他也不打算劝,他虽没有到死忠粉的程度,但也是连翘的拥趸之一。连翘遇到这样屈辱的事情,他也是心里气愤的——这种事情放在现代,大家虽然生气,但绝对没有古代人看的重。而古人,那可是有重名节、轻性命的传统的! 这时候两人说的气愤极了,却没有人往外说,宣扬许文华这一档子不靠谱。主要是这将牵连到连翘的名声,事情传出去了,大多数的同行肯定会同情连翘,但有些人不免会藉机踩她一两脚。 不只是唐宋和金凤,就是同在现场知道这件事的朱敏几个,也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保守秘密。这件事关系到一个女孩子的名誉,他们就是平常看上去再随性,这个时候也严谨起来了。 第278章 「春儿姐、春儿姐,您想想辙,想想辙嘛!」一个青衣青帽的小厮围绕着春儿打转,手上拿着几样礼物,殷勤的很。 春儿本在收拾屋子,将各个房间的被褥拿出来晾晒,还有手巾手帕之类,也洗了一遍。在露台上拉了好几条晾衣绳,晾的满满当当。 一楼的门在这样阳光明媚的日子自然是开着的,也不知道给了看门的小虎什么好处,竟然让这小厮闷头跑了进来。 这小厮才十七不到的样子,倒比春儿还要小。平常他是贴身跟着许文华的,最是机灵不过。因为常常替许文华跑连翘这里办事,和春儿是极熟的,嘴巴甜,『春儿姐』之类是叫的习惯的。 春儿两边袖子用一根布绳绑了起来,弯着腰将一筐洗好的床单放在地上,也不要那小厮过来帮忙。侧过身躲开:「可别可别,你们许家的人别踏进咱们连家的地儿。咱们这里的人比不上你家高贵,原就不配!」 第487页 小厮苦着个脸,又是作揖又是拱手,团团转也是没办法了。着急道:「春儿姐何必这样说?当日的事情我家少爷有什么办法呢,当时没来得及阻拦——说到底那是咱家的老夫人,我家少爷总不能捂了嘴将人拖下去罢!」 春儿晾着各种洗好的东西,头也不转,凉凉道:「我也没说许先生做的不对,但许先生的难处是许先生的难处,我们家小姐才是受无妄之灾的那个!我们不说许先生哪里做的不好。只是啊...咱们惹不起还躲不起么!」 「闪开闪开!」 无法,小厮只好让出位置给提着衣篮的春儿。又跟上道:「春儿姐这样说就实在让人伤心了,我们少爷和乔琏先生多好的关系!相交的时间虽然不长,却顶的上别人交往了半辈子。这就说着老死不相往来,实在太冷情了一些!」 听他卖惨,春儿勐然转身,逼着那小厮道:「亏这话也说的出来,说我家小姐冷情?你也不想想那一日是什么场面!我家小姐虽然不是什么名门闺秀,可也是我家夫人娇养长大的,是正经人家的姑娘。到了你家老夫人的嘴里,倒显得我家姑娘是、是...」 这话春儿都说不出口,只能转而道:「难道是我家小姐不要脸面要倒贴许先生?难道是我家小姐不尊重,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情?难道是我家小姐欠你家的,活该被你家的人看不起,用言语羞辱?」 说到这里,春儿都险些掉下眼泪来。 她比连翘略大三四岁,她来连家的时候连翘还是个七八岁不懂事的小姑娘,她已经知事了。说她是看着连翘长大的,这不为过。虽说是为奴为婢的,但是家里无论是吴美娘还是连翘,都不是蹉磨人的人,待她是极好的。 她当着丫头,也当着连翘半个姐姐。这一次亲眼见到连翘受到那样的待遇,她比连翘还要来的生气。 自己家的孩子都是好的,在春儿心里,这天底下哪里还有比连翘更好的姑娘!就是送进皇宫里做娘娘,她也觉得没有什么够不上的! 平常还是许文华追着连翘跑呢!这时候却闹出这样的事情——是的,看起来不能怪许文华。可是不怪许文华,又能怪谁? 那小厮愣了一下,知道自己是说了不该说的,更加着急了。满头大汗,追上去道:「春儿姐,饶恕则个罢,我嘴笨、我说错话了,不然您打我几下?」 春儿再懒得和他说话,将人推了出去,又将不知道是谁买来贿赂自己的礼物一股脑摔在他身上:「你家的东西拿走拿走!将人踏在了泥地里,这时候又来献小殷勤儿,真当我们家的人是只小猫儿小狗儿,喜欢了就逗两下?」 小厮站在外头,十分委顿。今日这情况,没得一点儿进展,回去可交不了差。 一眼看到了门口的小虎,想上前说话,屋子里头又传来声音:「这人吶,得知道自己吃的是哪家的饭!吃着东家的饭,做着西家的事儿,那是给主家找不痛快。主家不痛快了,自己能讨着好?」 小虎相比刚来的时候机灵了很多,虽然还是有些木呆呆的,这个时候却是听懂了。不等小厮靠近,自己先退后了:「玉书哥,这可不成,我再不能帮你的忙了,再帮你的忙我会被春儿姐打手板的!」 连家显然不会有那些大宅门里的各种私刑,但管束人不可能一点手段也没有,所以在连翘的可容忍范围内找到了一个打手板——这些小厮、小丫头在连翘眼里就是小学生和初中生,想她自己当年也是被打过手板的。这时候他们若是不听话,这样惩罚倒也说的过去。 至于这时候流行的那些不给饭吃,或者更加钝刀子割肉蹉磨人的惩罚,连翘实在是受不了。她明白这个时候管束奴僕必然要有一些惩罚,不然就可能会发展为刁奴欺主。但轮到自己上手,果然还是很难做...她到底不是个真正的古人。 小厮哀嘆了几声,慢慢地回去了。 然而许文华家和连翘家里这才差了多远?就算他是蹭回去的,也很快走到了头。门口是林二哥等着,见他回来,连忙问:「怎么样,乔琏先生如何说的。」 假装在一楼客厅读书的许文华貌似在读书,实际上耳朵已经竖起来了! 小厮勉强打起精神道:「去的不巧,连小姐带着晚秋回家去了,说是回去过九月节,另外连小姐老家表姐即将嫁人...算是去送嫁的。」 话是这样说的,但是这才九月中旬,重阳节也太早了一些。而且刚刚经过那样的事情,转头人就不在苏州了,说两件事之间没有关系,这话就连这小厮自己都不信。想来是人家经过这样的事,难为情的很了,先去老家躲躲风头。 事实也确实是这样,连翘经过这件事,脸面上过不去,觉得这些日子再不能和许文华碰面了——不只是许文华,当日知道事情的唐宋、金凤几个,她通通怕见到。只是她所在的圈子说大不大的,最顶尖的一撮想要碰面实在是太容易了。 特别是许文华,和她还做着近邻,真是想躲都躲不过! 因为这个原因,她干脆回了老家嘉定一趟。又因为她人不在苏州,这一次实在是太突然了,恐怕会有很多事情需要应付。而这些事情别人都摆布不开,只有春儿跟着她的时间长,有年纪长一些,处理这些事情说的上得心应手。所以连翘回家带着晚秋,反而将春儿留下来看家。 第488页 林二哥沉吟了半晌,又看到小厮手上的礼物重新拿了回来,知道事情恐怕格外糟糕。便低声问道:「春儿姑娘怎么说的?」 那小厮晓得这个时候不是拿好话遮掩的时候,只得道:「春儿姐不乐的很,根本不乐意收礼物。」 林二哥也觉得棘手,虽然早知道那边不会有好脸色,可如此的油盐不进,还是始料未及的。 正在想辙的时候,没注意,许文华已经站在两人身后了。沉着一张脸:「你给我说,她家丫头对你说了什么,一句一句说的清楚一些。」 许文华对春儿所说的话没有什么关心的,他是想从这些话里推测连翘的意思。 小厮无法,只得将春儿前后说的话都复述了一遍。有些地方他不敢照直说,可是才修饰了一下,就被许文华瞪了。显然许文华知道,对方说话是不可能客气的!见没可能瞒过,小厮心一横,就完全照直说了一遍。 许文华听了话也没有什么说的,只在原地站了半晌。等到林二哥实在看不下去了,吃饭的点上上前问了一句,这才回过神来。 左右踏了两步,摺扇打开又合上,最后抬起头来,眼睛里已经没有什么犹豫的了。对林二哥道:「你去给我准备一只船,明日安排去嘉定!」 林二哥当然知道许文华是要做什么,很理解许文华。可是还是得劝说他:「少爷,我晓得您去嘉定是为了见乔琏先生,这件事乔琏先生确实是受了无妄之灾,委屈的很。但是您这心急火燎地过去又有什么用?最基本的,您知道乔琏先生家在哪儿么?」 这还真不知道!不过这难不住许文华,他当即道:「去问文静兄就是了——等等,你遣个人去宋先生府上,就说我问他乔琏先生老家在嘉定哪儿。」 宋文静和连翘曾经有过书信往来的岁月,一开始只知道嘉定第一报馆的地址。后来获得了连翘的信任,于是信件就寄到了她家里。 「就算知道了乔琏先生家住哪里也不成的,少爷去乔琏先生那里该怎么说呢?乔琏先生是个女子,贸贸然有个生人,还是个男子寻去,在小地方肯定会引来议论的,到时候反而麻烦!」林二哥也是为了许文华操碎了心了,他不是想拦着许文华,而是怕许文华把事情办坏! 许文华平常懒得交际,却不代表他不通交际,这些人际交往中的种种微妙之处他其实都是知道的。他因为凭空生出的一股勇气想要直接去嘉定找连翘...甚至未尝没有干脆去连翘家提亲的想法。 这时候经过林二哥的阻拦,心中的一股勇气消散了很多。相对应的,头脑也理智了很多——首先就放弃了提亲这种傻子想法,这时候提亲註定没有结果...连翘对他并没有成亲的意思,他看的很分明。 至于去不去嘉定,却依旧在犹豫间。 正在犹豫的时候外头有小厮引了宋文静进来,一进来,奇怪地对许文华道:「方才去乔琏先生那里寻她有事,没想到乔琏先生回嘉定去了。这倒是古怪了,怎么去的这样突然?怎么地也该让人带个信儿罢。」 「你知道乔琏先生有什么事儿吗?」宋文静当日并不是在场的人之一,所以根本不知道自己手下最重要的两个作者已经陷入了相当尴尬的境况。 许文华罕见的有不知道怎么开口的时候,好在宋文静也就是顺口一问,接着就道:「我找乔琏先生有事儿——当然,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情,是《江湖》最近实在是太受欢迎了,想和她商量着出开一个专栏连载类似《神仙书<天之卷>》和《神仙书<地之卷>》一样的内容。」 第279章 连翘的新小说《江湖》出手不凡,刚刚出来的时候就能在一众大神的连载中杀出重围,抢到自己的位置。现在随着剧情越来越深,渐入佳境,人气更是以一种恐怖的速度和体量爆发出来。 能一开始在四面楚歌的情况下迅速站稳脚跟,这固然是因为『乔琏』这个名字已经有自己的固定粉丝群,在路人那里也有了名气,同时也有连翘连载小说和其他的大牌有差异的关系。 一般来说,就算有的作者在成名之前和成名之初非常勤快,那也不能长久。毕竟当时处在他们灵感的泛滥期,也处在他们精力的巅峰,勤快起来他们自己都不敢相信!以出了名懒惰的许文华为例,他当时也是能月更十回的人呢! 有一部中篇小说篇幅就在十回,正好够一册单行本的分量。从起笔到收笔,一个月完成,那也算是他的巅峰时刻了。 究竟是什么让当初这样一个神一样的少年变成现在这个拖更、磨蹭、永远结不了尾,一个月三回的连载还得每每卡到死线——是时光、是成长啊! 有人说这是成名以后作品更加精益求精了,这其实是读者不了解作者们的心理活动。如果后来的作品比前期的作品更好,一般的原因是后来这个作者成熟了,和精益求精之类的并没有太大的关系。 那种文学大家或许真有这种情况,但是对这班写消遣小说读物的作者...呵呵。 这只能说是生存需求和精神需求带来的紧迫性不同了,在刚刚入行的时候,说的不好听一些,大多数人都是奔着钱去的。这个时候最优先解决的问题是吃饭问题,想着写这部小说每个月能有几两十几两银子,吃喝不愁了。这种时候是很有动力的...不写就要没饭吃了!! 等到后来精神需求,想到写了这部小说就能名声大噪,从此封神,走到哪里都有鲜花掌声。说实在的,这也有动力,但是相比吃饭问题,紧迫性实在没有可比性。 第489页 而精神需求也不太能够驱使人的时候——像许文华、丁一新这些人,已然封神,还有什么可追求的呢?剩下的大多就是顺其自然而已。 连翘就不一样了,她的『勤奋』哪怕是在新人作者中也是罕见的!每日新连载半回文字,这种神一样的速度说不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但排个榜论一论,也是在前列的。 如今连翘贵为大神,却依旧每日更新,这种做法其实就是活生生培养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档期。所有看她小说的都习惯了每天看一眼更新,哪怕旧的小说完结了,依旧保持着这个习惯。 而且每日追更新还有一点,对于读者来说更容易进入小说的节奏。想想看别的小说要么十天半个月更新,要么一个月才更新一次,等到再次读到小说的时候,不要说小说原本的节奏了,恐怕就连剧情都记不清了,要重新回顾一下剧情! 《江湖》承接了《神仙书》的档期,虽然是一部新的小说,却也有自己的固定粉丝群,而且这个固定粉丝群还没有多少有力的竞争对手竞争——和连翘一样勤奋更新的作者往往没有什么名气,和她一样有名气的又不会日更。 这样一来,再加上《江湖》的题材特殊、有话题度,一开始就赚足了眼球,果然一来就声势浩大,直让同期对手高唿『狼来了』。 《江湖》是知名大神所作,本身的题材又是这样的有话题度,所有人都预计这部作品的表现不会坏。但即便是这样预计,最终《江湖》的热度还是出乎了所有人预料。 其中最成功的无外乎两点,一个是剧情,另一个是人物。 人物不必说了,在外界看来这本就是乔琏的强项。似乎乔琏总是擅长塑造一些格外具有人气的角色,这些角色的特质在她写之前没有人会觉得有意思、招人喜欢。但是在她写之后,所有人恍然大悟,哦哦哦,原来这样讨人喜欢! 类似连翘在《药庐琐记》的《苗女》一篇写男主人公,禁.欲系神仙男主,说实在的,在此之前谁能想到姑娘们能对着这样的男主人公嘤嘤嘤? 古代小说的创新是一步步来的,绝对没有一步到位的说法,在人物塑造上也是一样。 在现代的时候,读者会说新出来的小说如何如何地俗气,人物设定这样早就过时了!但是...那只是在现代而已,在这类人物刚刚出现的时候,也认真风靡过万千少女呢! 以经典爱情故事《傲慢与偏见》为例,里面的男女主人公设定眼熟不眼熟?完全就是许多现代小说的模板啊模板! 家境普通、长相不错而不惊艷、聪慧的女主角(当然了,伊莉莎白其实出身很不错,长的也很不错,但家世有达西对比,长相有大姐对比,于是就显得普通了)。 家财万贯、沉默寡言、为人正直、不苟言笑,甚至会被人误会不近人情的男主角——最后还对女主角一往情深,只对她一人温柔!标准男主角...当然,偶尔也会是男二,这个全看作者的喜好和安排。 这样的人设,放在现代小说中就是花园中的小花一朵,成为名着经典是不可能的了,就是能不能红,那也得看作者的文笔呢! 再以典型的志怪小说为例,里面的人物其实就那么几种。跋扈子弟、忠厚书生、大家闺秀、善良妖精......看的多了就知道志怪小说人物来去就那么几种而已。 人物的多样性是一点点发掘出来的,一开始大家都只是写那几种人物而已。后来有第一个人写出一种新类型的人物,并且受到了欢迎,然后大家就将这种人物纳入了可写的范围。 后来又有人写出了新类型人物,一个又一个,在很长很长的时间里,这才积累出了各种各样受欢迎的经典角色。 在连翘之前的小说中,塑造各种高人气的角色已经是信手拈来的事情了。但是在《江湖》当中,这一特点尤为明显,这是由小说特点决定的。 首先说《海上归来记》这一部小说,正面人物有限,除了男主人公刘明程之外,也就寥寥几个正面角色了。虽说反面角色塑造的好了也是非常有魅力的,但是《海上归来记》并不需要那种类型的反派,所以连翘也没有塑造。 然后就是《宦海》,上部《文魁》的问题在于这是一部偏向市井的小说,人物众多,并且将市井小人物写的活灵活现,但这类人物想要获得巨大人气,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也就是男主人公、随身老爷爷,还有女主人公罗萍萍,人气高涨的惊人。 《权柄》在这个问题上好一些,因为开启了权谋智斗,这一部分描写的好了,人物自然会加分。但这里也有一个问题,除了极少数正人君子,为社稷为百姓殊死搏斗,其他大多数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佬其实都是在为了个人、家族斗争,不可不扣的权力动物。 这类剧情里,其实很难说说是好人谁是坏人,政治家的事情单纯用好坏去断定只会越来越煳涂。但是从读者视角来说,那些心有算计的老头子都坏得很!是真正的大反派。 虽然写出了他们的厉害,写出了他们的魅力,也的确让他们各自有了不少粉丝。但是问题是这个时候显然不如后世的读者那样开放,对于反派,接受度可没有那么高。就算真有人喜欢,那也是一撮粉丝自己暗戳戳地喜欢。 《药庐琐记》则是先天不足,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拼人气本身就是玩笑了。 第490页 倒是《神仙书》在这一点上做的最出彩,主人公陈贤,以及陈贤周围的同学们,构成了一个颇为庞大的主角团。这个主角团里面的角色连翘都是用的经典款,算是热血漫画、小说中很常见,也很容易获得成功的那种。 不过相比新书《江湖》,《神仙书》依旧比不上。 《神仙书》一开始的定位就是老少咸宜,比较类似后世的童话小说,主人公们的年纪也就是初中生、高中生的样子。年纪限制了角色的发挥,就算是有魅力,也是属于这个年纪少年人的魅力。 不得不说,这些各样的少年少女确实讨人喜欢。看他们在青春中拼搏、纠结、成长,这对于读者来说也是很感动的。 但是,这种魅力是有极限的。如果这种魅力超过了『大人的魅力』,主流就应该是这种小说了,而不会是大人的爱情、人生。 与《神仙书》塑造的童话世界不同,《江湖》突出的就是真实,虽然这个『真实』,连翘很清楚是假的,但至少看上去像那么回事儿。 在这个『真实』世界中来来去去的人活着,他们是成年人了,他们会在生活中做出取捨。卑劣的、忍辱负重的、忠义无双的、九死不悔的...伟大的,每一种人都有。 其实这部小说和《权柄》一样,多的是反派角色,毕竟混黑的,说他们纯洁无暇,那才是瞎扯。但是这部小说和《权柄》又不一样,《权柄》中的人物本身就是官老爷,按照道理来说应该是最正直、最为民做主的一批人,所以当他们走上背离老百姓的道路的时候,理所当然地就会被读者打心底里排斥,即使这个人物塑造地再成功。 《江湖》的好处在于大家都知道这些人是混黑的,所以他们做的那些不怎么符合核心价值观的事情就不会引起大家的反应了。如果这个时候给他们的其他线路增加一些可以拉好感的设定,人物的人气一下就会膨胀起来。 比如说杀人不眨眼的黑道大佬有个病弱老婆,是他此生最爱。虽然人前风光的一逼,但面对妻子的病,他也是个凡人!甚至有时候妻子好不容易睡着之后他自己会扪心自问反省——会不会是自己作孽太多,以至于报应在妻子身上。 又比如所坑蒙拐骗无所不会,最是人憎狗厌的小子,其实最是一个大孝子。所作所为的一切,全是为了让老家的母亲过上舒适的生活。最怕的事情就是遇上同乡,让同乡知道自己的坏名声。因为那样同乡回乡之后就会告诉母亲,这是做儿子的最害怕的事情——他不在乎自己的名声烂到泥地里,却会还怕自己在母亲眼里不再是个好人。 林林总总,这种人物多的很! 第280章 除了塑造出一打富有魅力的角色外,《江湖》的成功之处就是剧情了。应该说,凡是有所成就的小说,剧情总不会差,只不过在这上面《江湖》做的超出一般的出色,实在是太成功了。 这其实也是由小说的性质决定的,一开始连翘写《江湖》,就定位为冒险类的小说,这类小说基本上都是强剧情的。而且考虑到这类强剧情的小说在古代非常不常见,这也是要为剧情加分的——一个常见的剧情和一个少见的剧情,在剧情同样很牛的前提下,当然是后者的评价更高。 男主角魏师道和男二号组成主角团,然后在第一次做生意的路上遇到了小偷团伙。在这一段剧情里整个盗贼行业的内幕进行了起底,与此同时,女主人公出场了。 女主人公并不是小偷集团的人,她需要填补的其实是男主角和男二号所缺乏的武力。简而言之,她是从小被批命格克亲人,然后被送到山中修行的小姑娘。人很单纯,不会使心眼儿,而且武力值赛高! 她因为曾经得到带孙子看病的老人的帮助,饿肚子的时候吃了一顿饭,心中感念一饭之恩。所以知道老人家钱没了之后,后来也追了出来。 一开始并不知道男主人公和男二号是帮助了老人,还以为这也是坏人,还要动手来着。不过不打不相识,经过这么一遭,两方都算是互相认识了。女主角知道了男一男二是『好人』,魏师道和男二号也知道了女主角心地善良靠得住,还有一身好功夫。 其实这里也是对时下女性人物的一种突破,此时的小说中虽然已经出现了与文弱书生男子相对应的强健侠客女子,武打小说中甚至还不少!世情小说也有类似《儿女英雄传》中女主角是这样。 但这种人物往往本身属于女性身份的诸多特徵并没有被抹消,以《儿女英雄传》中女主角的经歷为例。她本身是一等一的女侠,作品中对她的描述完全是超出时代的。但是她本身是贵族家庭的女儿,所以除了因为行走江湖多了一些见识,很多时候她依旧保留了那个时代女子的一些特徵。 至于小说后期,她嫁给男主角之后甚至回归了贵族妇女的生活,丝毫没有小说前半段的品格,成为封建时代女性的一员,那就更不用说了! 在这一点上,连翘在《江湖》中塑造的女主角显然走的更远。她塑造的女主角兼有之前这类女性角色的武力、外貌、侠义心肠,但是她并没有水晶心肝玻璃肚肠。比方来说,这类型的女性角色此前都是『黄蓉』一样,而到了连翘的《江湖》,就是一个郭靖核心配上黄蓉的其他条件了。 呆呆的、笨笨的。 这会让读者不喜欢吗?并不会,有的时候还真就偏爱这种! 第491页 黄蓉机灵古怪惹人喜爱不假,但很多男人见到她,往往从智力、武力等诸多方面被她完全压倒。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人人都羡慕郭靖可以和黄蓉共度一生。但设身处地地想想,不见得每一个人都想成为黄蓉的郭靖。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女主角笨一点反而比较受欢迎——当然了,这个笨需要在限度范围之类,必须要让人感受到其可爱。如果真的因为这种呆笨惹来各种麻烦,那就不是可爱,而是可恨了。 对于男性读者来说,稍稍呆一点儿的女性角色更加『弱势』,他们面对的时候也更加自信和有勇气,甚至会让他们觉得可爱...只要作者能够写出那种可爱。对于女读者来说也是一样的,毕竟如同黄蓉一样聪明的女郎还是少数,绝大多数的女子都是普通人。 相比之下黄蓉并不能让广大女青年有代入感,呆一点笨一点平凡一点,这才能让大家觉得亲切。想想后世大量的小说电视剧中出现的女主角形象,心里还没有一点逼数吗? 这一场风波之后男一男二拉女主入伙,包她吃住,给些月钱,算是请了一个打手、护卫。虽然请一个女孩子做这些怪怪的,但他们本就是江湖儿女,不拘小节,也没有谁觉得这样有哪里不对。 集齐了主角三人团,就可以进入下一个单元的故事了。 接下来正式进入黑道故事...这一块的剧情连翘非常慎重,虽然打听来了如今的黑帮是如何运作的,但是她基本没有按照现实地写,现实的东西她只保留了一个空壳子,剩下的都是她的艺术化加工。 事情她知道是知道,但是真的不敢写,写了之后要是出什么事,那就糟糕了! 而那些不能写的内容,她就用了后世电影和小说中的东西做填充。 后世的资讯多发达啊,所以他们都知道了港台黑帮、义大利黑手党、南美杀手、日本黑社会、美国黑道...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灰色一面,而诞生出相应的组织,又因为具体环境的不同,有了一定的差别。 港台黑帮知道的最多,因为那时候的港台电影说这个的很多。哪怕是完全不懂这些的恐怕也学到了一些名词,坐馆、揸数、双花红棍、山主、白纸扇之类的,内部如何运行的,文艺作品更是侧面描写不少。光是根据这个,连翘都能编织出一个绚烂江湖了,何况远远不止。 港台黑帮只不过是众多风景中的一种而已,在主角团因为经商的原因游歷天下,和各种各样黑帮打交道的过程中,港台黑帮作为黑帮的一种,成为连翘笔下某个地方的黑帮模式。至于去到其他的地方,自然有别的样子。 这个篇章的故事起源于主人公一行人捲入了一场帮派之间你死我活的斗争,中间死了人,死了重要的大佬。不论他们愿意不愿意,他们都被动地和这个世界真正的『黑社会』有了深入的接触。 在此之前,哪怕是盗墓之类的活动,那也只能称得上是与黑道世界相关联的活动...俗话说『下九流是一家』嘛,所以笼统地说。而现在,确确实实进入了之前只是徘徊在外围的世界呢! 在这个过程中,主人公一行人被迫亡命天涯,中间有惊险刺激,有九死一生,还有破案解谜,在这个过程中经歷了n多的动作戏,是不折不扣的冒险小说...当然了,还有暗生情愫。 最后主人公破掉了之前大佬死掉的疑案,在这个过程中连翘用上了自己写推理小说的功底。可别说,这个时候少见推理小说,连翘又写的与时下不同,确实让读者看的酣畅淋漓! 一边是动作戏干脆利落,另一边则是男主魏师道秀智商。来了一场智力戏,最后的恍然大悟也仿佛带着大脑高速运转后的爽快。 在这一段剧情里,所有的读者算是见识了好几种黑帮运行的模式,说实话,他们从来没有想过黑帮是这样的! 后世的普通人大概能够知道,所谓黑帮,其实一开始都是苦命人,不是过不下去了,谁会做这个?只不过在后来的逐渐发展变化中一切变了味道。 所谓黑帮,最开始往往是青壮年男子结成的、以团结起来保护自身为目的的团体。类似古代的漕帮、盐丁、码头搬运工这些,他们没有结成一股力量的时候往往受人欺辱,后来发现绑在一起之后别的人就不敢欺负了,于是这就有了组织。 还有另一种更加严密的黑帮,往往与王朝更替、宗教信仰挂钩。譬如连翘上辈子整个清朝都在活动的『反清復明』活动,这一类活动催生出了比一般秘密结社更有组织的团体,并且使之迅速形成战斗力。 毕竟一般团结起来的组织一开始的打算也不似乎形成战斗力,只是懵懵懂懂被推着向前,不知道怎么回事,最后就变成了那个样子。而这类本身就目的明确的结社不同,从一开始他们就知道自己是做什么的,只是一直向目的地走去而已。 至于宗教信仰,最典型的大概就是『白莲教』了。之所以两者放在一起说,这是因为与宗教信仰挂钩,最后十有八九也是要和『造反』之类的活动联繫到一起的。 这些吸引穷苦人信教的举动往往就是将这些活不下去的人绑到了一起,最后的目的么...若是太平年景,这些『白莲教』们当然是引而不发,可若是遇到个什么危难,譬如地方上遭灾了,国家弱了,就自然有人跳出来搞事情。 第492页 黑帮往往是这样来的,这对于现代人来说算不上什么秘密,但对于此时的读者,甚至帮派中人自己,都算是解疑了。 这些来歷让读者们怔然思索,同时他们内部那种严密的机构,以及多种不同的运行方式也刷新着读者的认识。原来他们认定中的大老粗、亡命之徒,在正常生活中是这样的! 他们不是草台班子,不是沐猴而冠...虽说看起来还是充满了草莽气,但经过上百年打磨出来的规矩,积淀出来的种种讲究,终究还是显现出了时光的力量。读者读来,扑面而来的是一种强大浑厚的气度。 黑帮篇是《江湖》连载以来前后绵延地最长的一个篇章了,不过这是值得的,因为这确实是足够重要的篇章。在这个篇章里各种各样的大佬和底层小人物粉墨登场,如果说之前主人公们接触到的所谓『黑道』,还有一些遮遮掩掩的感觉,只能算是同在下九流,打个擦边球而已。 到了『黑帮篇』,身为作者的连翘彻底地放飞了自我。此前没有提及、不想提及的问题全都浮出了水面——这里连翘借鑑了一点儿韩国黑帮电影的风格,不同于港台黑帮片的迷离浪漫,那是一种现实的存在。 没有太多的煽情,也没有太多了不起的大事。种种没那么丑恶的丑恶在悄无声息地发生,看场子、要债、对付仇家...通通不是传奇小说中会安排的事情,因为太普通了。但是实际上,这就是真实黑帮的日常。 连翘下死力气描述了一次黑帮要债的过程,对于真的拿不出钱来的债务人他们也不能姑息。因为黑帮很清楚,如果因为这个债务人真的拿不出钱来就放过他,以后的业务就不用做了。所以哪怕是杀鸡儆猴,对于那些真的拿不出钱来的人也得做出『处理』。 这里的『处理』就是真的处理,不带一点儿感情色彩的。 连翘从负责讨债的底层黑帮的准备写起,写出了整个讨债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债务者并没有被看成是一个人,他被肆意物化——所有讨债者都成了理所当然的加害者,并不觉得对一个债务者做出这样的事有什么了不起的。 当连翘描写一个隔着一丈不到的距离就能见到阳光的巷子,在光明与阴暗如此接近又如此遥远的地方。债务者仿佛死狗一样被打了一顿,讨债的人将一封针对其他人的警告书用一把匕首钉在了债务者的胸口,一下没有扎好,于是小心地扶着匕首再扎了一次——仿佛是平常在家里钉挂画的钉子一样。 描写的太过漫不经心了,这当然是作者故意为之的漫不经心。这种漫不经心让读者读这一段的时候确实感受到了刻骨的凉意...那个离着光明不到一丈距离的世界,遥远又接近! 第281章 过了中秋天气就渐渐凉了下来,等到了九月,暑气完全消散。这个时候天气又不会太冷,算得上一年之内最舒服的几个时段。这时节大街上来来往往都是人,许多无所事事的整日游逛。 这些人大多没什么正经职业,一般做的是有钱官人身边帮衬的活计。所谓帮衬,就是大官人宴请客人,他们就在一旁陪客。大官人去秦楼楚馆之类的地方,他们也跟着吃吃喝喝。偶尔有什么生意上的小道消息,他们也去联络官人们,在中间做个中间人,两头吃拼缝。 这样的人正经人是不愿与之往来的,他们风光的时候跟着大官人们吃香的喝辣的,有什么搞不定的事情,他们一封帖子就能搞定。别看他们不起眼,实际上连通着地方上有权力的人物。但是他们落魄的时候也是真的落魄,前者许多外债,连一碗素面也吃不起,这是常事。 「兄弟你算是发达了,龙头这样器重你,若是让你分管这条街,以后这边街面上就要看兄弟的脸色行事了!」一个帮衬的正在给另一个穿短打的男子敬酒。这男子看上去不过二十出头,生的高大,看他的样子,是个练家子。 此时听着帮衬这样说,脸上也有些得意,只不过要稍微收敛一些而已。一口饮尽杯里的烧酒,笑着道:「这种事情还说不准,可不能提前说出来...若是事情不成,岂不是尴尬?」 说着又提醒了一句道:「二哥,以后别叫龙头了,得叫『坐馆』。」 「怎么回事?」帮衬的突然被提醒了这样一句,显然是不清楚情况了。 穿短打的年轻人解释道:「这你就不清楚了,我们大哥如今正迷着一部市面上的小说,叫、叫什么来着?《江湖》,对对对,就是《江湖》!这部小说里头说的是咱们江湖人的事情。大哥嫌弃咱们原来的各种称唿和规矩没有来歷,就学着这部小说里面的,重新安排了一番。咱们底下做事的还重新排了一个讲究的字辈。」 帮衬的大惊:「竟有这样的事?哎呀,这也算是大事了,怎么能不说一声呢!咱们这些人也好上门送个礼呀!」 短打年轻人笑着挥挥手:「可别说了,按理说这样的事是个极好捞钱的名目,就好比一家铺子换招牌,虽说没什么变化,可这也是正经的大事呢!但是我们大哥心里有些过不去——到底是因为一部小说起的,不好拿出去说,所以私底下安排了一番也就是了,不欲其他江湖中混的大佬晓得。」 面子上过不去嘛~懂懂懂。 这就像是后世一些中二少年,私底下自己房间弄成了杀马特风格都是有可能的。但是面对其他人,羞耻心就会觉醒过来。 第493页 帮衬的笑了起来,不再多说,这些大佬的事情多说多错,少说少错。他这个时候口没遮拦的,说不定就要给自己招祸。所以转移话题道:「说到这部叫《江湖》的小说,如今读的人也多呢,真挺有意思的,我也读。」 短打年轻人十分好奇:「我也听说这个小说十分有名气,说的是咱们江湖中的事情。但是我不大识字,平常没有看小说的时候,也就没有读过...怎么,真那样有意思?」 消遣小说是一个再安全不过的话题了,帮衬的立刻道:「那自然是有意思的,说起来若是小说不好,你们龙头能这样?」 这个短打年轻人说自己不识字,那是比较谦虚的说法,如今的世道,如果是穷乡僻壤当中有不识字的老农,那还差不多。像城里,大街小巷都是蒙馆,就算不为着孩子将来能看懂告示、契书,能算清楚帐目,为了能找个地方圈住正顽皮的孩子,也是要送孩子去读两年书,学几个字的。 常用字能有多少?只要上过蒙馆,不说别的,常用字总是能大概认识。 这个穿短打的年轻人就是这样的典型,写不得几个字,也从来不动书本子的,读个小说却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这时候听了帮衬的这样说,又想起自家大哥也这样喜爱这部小说,就算是投其所好,也应该读一读这小说的。于是转头就进了书铺,问书铺买了《江湖》所有出来的单行本。 书铺的伙计一面给他包起来,一面道:「小爷来的赶巧了,这书实在是卖的好,拿多少货就能卖多少。小爷稍晚来一会儿,说不定就买不到了!」 听到这样说,穿短打的年轻人只当他是吹嘘生意。不以为意道:「既然卖的这样好,为什么不多拿一些货,难道你们老闆放着有钱也不会赚?」 没想到小伙计十分认真道:「我们老闆倒是想多拿一些货,只是这货也不是想拿就拿的——各家都想多拿货,书社那边印的根本不够!写这书的是一个大家,书又极好,满天下都要出货,实在是到了极限了。」 说着小伙计朝书铺角落里一些落了灰的角落努嘴:「小爷可别不信我的话,这小说行当里一向就是这样,旱的能旱死,涝的能涝死。似这小说这样的,怎么卖也卖不够!等货也心焦。似那边那样的小说,拿货不过三五本,说不定半年也卖不出去,最后只能做旧书处理了。」 穿短打的年轻人听住了,他是觉得这小伙计说的话有几分道理。似乎所有的行当都是这样,好的就会更好,无尽地好。坏的就会更坏,在此之前甚至不知道能坏道那个地步。 因为这一番话,他对这部小说的兴趣真正高涨了起来。回到家就开始读了起来...对于一个不怎么读小说的人来说,《江湖》这部小说可以说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这样有意思的事情。 又一个年轻人陷入了大坑...... 《江湖》的风潮从苏州颳起,吹遍了江南,然后进一步蔓延天下。这个时候的连翘并不是发《神仙书》之前的连翘,更不是《海上归来记》时的连翘了。哪怕是在北边也有她的名字流传。 可不要小看这种名字的流传,作为一个非本地活动的作者,一个作者出书能不能被当地接受,很大程度上就要看名气了。如果名气不够,本地是不会冒风险接收他的作品的。之前东华书社已经在尝试和京城的大书社合作,销售连翘的小说了。然而由于之前的名气还不够,所以只能叫做尝试性地合作。 也就是说,对方愿意让连翘的小说走自己的渠道销售,但是他们不会在这件事上分配其他的资源。 而经过了几部小说的积累,『乔琏』这个名字在北方各个城市也有了自己的名气。而且这个名气分基础非常牢靠,并不是虚浮的那种。这些名气大多数是读者真喜欢她以前的那些小说而形成的,当她再出小说的时候往往很容易变成销售量。 也因为这个,《江湖》出来的时候,北边合作的书社也愿意加大宣传力度,并且同步销售了。 在这种情况下,『乔琏』这个名字的荣光来到了新的巅峰。在此之前,连翘虽然已经晋升到了大神,但是和许文华这种大神是有差距的。哪怕在江南地区的影响力已经可以拼一拼了,但放眼天下,又是多有不如的。 而从现在的趋势看,等到《江湖》完结,这种差距就会进一步缩小。 其实这也是连翘出名时间太短了!仔细算算,因为她的小说质量够高,基本上本本都能当作代表作,代表作可不少了!要是换成别的作者,有这些代表作的时候往往已经是全国范围内都极有影响的大神了。 但是换成是连翘,她从发表第一篇文字到如今只是接近三年而已!这个时候的传播条件又比较差,名气的发酵也是需要时间的啊! 《江湖》是一部冒险类的小说,里面提及的很多都是下九流的行当,市井生活娓娓道来。对于生活好一些的人来说,看的是新鲜,看的是冒险,这已经足够精彩了。对于底层生活的人来说,这小说无疑是有亲切感的。 是的,连翘并没有完全写实。因为小说这种东西就是这样的,他来源于生活,却必须高于生活,简而言之,小说比生活精彩...不然何必看小说呢? 但是,即便是没有完全写实,书中的世界很多细节还是竭力描摹了他们生活的浮光掠影。 第494页 千金之子不坐垂堂,那些生活无忧的人有的时候并不能体会小说中一些人物的无奈与悲情。而底层生活着的人会懂得生活的重担能压垮一个人,为了活下去,为了活的体面,很多人不得已走上了邪路。 别的地方都没有给他们机会,而光明之外,阴影之内,这里给了出路,至少是活下去,出人头地的出路——即使这个『出人头地』让很多人不齿。 「我本想做个好人的,但是当年谁给我机会呢?」主人公一行人破了大佬被杀的案子,被人追杀总算停止了,也不用再亡命天涯。这个时候和道上一位真正的大佬促膝长谈,这位大佬最后说了这样的话。 「至于现在,已经不能回头了。」 故事里说到灰色世界里那些人如何艰难求生,夹杂在其中充当亮色的,除了主人公一行人之间惯常的插科打诨,就是那些兄弟情义了。 就像是大量港台黑帮电影中总是会描绘的主题一样,兄弟情总是逃不开的。混江湖,义字当头么!还有什么能比这个更加让人热血沸腾? 这些混江湖的,有些人浑浑噩噩,有些人却是难得清醒。前者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进入这个世界,只是为了混口饭吃,跟着别人不知不觉就进来了。相对来说,前者要幸福一些,因为后者的清醒带不来什么不同,只是因为清醒,所以更加痛苦而已。 然而无论是浑浑噩噩的,还是难得清醒的,这些人到了关键时刻都是能为了兄弟挡刀的人——或许有的人认为这是身处那个环境中被洗脑了,热血一上头,往往就能做出不太符合常理的事情。一旦脱离了那个环境,便再也不会那样了。 这话或许是对的,但也正是因为此,所以那个能够让人热血上头,充满着男子汉痛快、热烈、血汗泪、酒肉,以及浪漫主义的世界,这才会让人血脉喷张、激情澎湃! 第282章 「《神仙书<天之卷>》和《神仙书<地之卷>》那样的内容?」许文华一听宋文静提起这个,立刻明白报馆是打的什么主意了。 当初《神仙书<天之卷>》和《神仙书<地之卷>》直接通过东华书社出书,卖的相当不错呢!这件事让报馆其实挺后悔的。最开始的时候他们并不把这种公式书、资料集放在眼里,不当这个能卖多少。 但是等到结果出来,傻眼了...原来这种东西能卖那样的数据,而且钱赚的轻轻松松!这个时候他们就想到了拿这种内容放到那些销量不太好的报纸上,就当是扶贫了,说不定能救一救这些报纸呢! 当然了,这种资料集,他们自己也能让供稿人总结。像外面一些小报,他们有些就在做这种事,分析、评论着名小说的新连载。但是,如果是作者自己的资料集,这权威性就不一样了,对读者来说也更有吸引力。 宋文静应答了一声,然后道:「正是这样——你到底知道不知道乔琏先生回嘉定的事情?」 许文华顿了顿,有些不自然道:「知道。」 「那是怎么回事儿?」宋文静自然而然地问道。 出乎他意料的,一向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的许文华竟然吞吞吐吐起来。半天说不清楚,最终恼羞成怒一样道:「这件事你可别问了!」 宋文静直觉这其中有问题,但又没办法深问。真要是能说的,许文华也不会是这个样子。要是这件事不能说,那么逼问起来反而不美。 「那行吧,我去写信给乔琏先生,问一问她什么时候回来,信里还有与她商量一下这件事。」 宋文静这话提醒了许文华,许文华连忙道:「你知道她家地址...给我一份儿。」 见宋文静看自己,许文华欲盖弥彰一样加了一句:「这个、这个,对了,我也要与她写信,有个事情问她呢!」 宋文静半信半疑,不过许文华只是要连翘老家住址而已,并不算什么,所以很快就抄了一份儿地址给他:「这就是地址了...我说该不是你惹了什么事儿,让乔琏先生生气了,这才回嘉定的吧?」 【许文华安静如鸡.jpg 宋文静其实是挺敏锐的一个人的,许文华一下被他戳破,心里不慌是不可能的。而宋文静见他也不还嘴的样子,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但好歹是自己拉□□的作者,真要论亲密度,他和许文华肯定要超过他和连翘的。所以此时也没有逼问或者批评,只是嘆了一口气,道:「这让我怎么说你?」 本想长篇大论,最终半晌什么都说不出来...若说他看不出来许文华的心思,那就是假话了。所以此时他发现,这种事其实没有多少外人置喙的余地。 「行了,这件事你自己好自为之。」说完之后忍不住补了一句:「你可认真些罢,多讨讨人家欢心,不然你的心思如何能成?如今乔琏先生高看你一眼,那是为你是个好朋友吗?人家那是惺惺相惜,觉得你有才的不行,所以不在意你那些毛病。可是真要是有别的打算,你那些毛病通通都是要命的。别的不说,至少像个大人,像个小毛孩子一样总扯人家头髮算怎么回事儿?」 许文华本想说自己哪里不好,然而宋文静最后一句话咽的他说不出话来。最终只能嘟嘟囔囔:「知道了,知道了,你可真烦人!」 转天许文华也不管小厮们的阻挠,坐了船就往嘉定去了。 虽然嘉定也是苏州下辖的县城,但是许文华从来没来过嘉定,这次才是第一次。 第495页 说实在的,和苏州其他的市镇没有什么两样,和许文华曾经去过的太仓仿佛——百姓富足,河道密集,不愧是『金太仓、银嘉定』并立而说的。相比起苏州城里,嘉定要显得更亲切一些,同样的热闹也市井味的多。 苏州大、美、贵,嘉定小的多,铺地的石板也没有换新,依旧用着有几百年歷史的老石板。人与人之间往往熟识,出门买个菜打招唿,一路上竟停不下来。 这样说起来,相比起江南最有代表性的名城苏州城,小小的嘉定县城反而更加接近文学作品中江南水乡的样子。 许文华来的时候只带了一个小厮,此时主僕两个相当爽利地下船,几乎没费什么功夫就找到了连翘家所在的小巷子。 此时连翘正在自己房间与表姐张贵子说体己话,张贵子抓着连翘的手感激道:「你说回来过九月节的,我却知道离九月节还有些日子呢!你定然是听姨妈说了我心中正忧愁彷徨,所以刻意早些回来的吧!」 这真是天大的误会,吴美娘根本没和连翘说过张贵子的近况! 张贵子与龙守业顶下了亲事,本来以为应该是明年年初才成婚的,结果因为龙守业年纪比张贵子要大上好几岁,龙家那边实在是等不及了,请求早些完婚。这本不是什么天大的难事,吴慧娘体谅亲家的心肠,心想多留女儿几个月也没有多大意思,于是同意了下来。 只是婚事提前了好几个月,身为新娘子的张贵子就有些受不了了。她本来就有一些婚前恐惧,这样一来就更加不安了。 张贵子见连翘这个关头赶回家,还以为是吴美娘对连翘说了自己的情况呢!实际上并不是的,吴美娘是过来人,知道小娘子们临成婚之前容易焦虑、害怕。又担心张贵子这样的恐惧会让连翘对这件事产生阴影,所以干脆没有和连翘提起过这件事。 连翘否认这件事,张贵子不信,只当她是不愿表功。若是要深入解释自己为什么要在这个时间回家,那就要将在苏州的难堪事解释出来,这也是连翘说不出口的。所以解释了一两句之后,连翘也只能随它去了。 小姐妹两个在连翘的房间里说起张贵子的婚事,张贵子忍不住道:「说来也奇怪,明明知道守业是个好人,待我是十分用心的,我原本都放心了的。可是这时候临近嫁他的时候,却忽然各种稀奇古怪的念头都升了起来,一会儿担心这个一会儿担心那个!」 临近人生的重要转折,焦虑是很正常的事情。 有些人不理解婚前焦虑、产前产后的抑郁,其实除开种种别的因素,只看这是人生的重要阶段就大概能明白了——很多人没有结婚和生小孩的经歷,但一般都经歷过重大的考试。像高考,说是影响一生也不为过。 这样的考试当前,很多人都是焦虑惶惑地。 而相比起古代女子嫁人呢,后世的结婚、高考...全都弱爆了!这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年代,嫁人就是女子的第二次投胎。在这种重要关头,会有不知前路如何的不安感,简直太正常了。 更何况连翘清楚,张贵子有着爹妈婚姻不幸福的先例。有这样的影响在,未免对婚姻有更多的悲观情绪。现在能接受婚姻,这还是龙守业够给力,追的够紧。至于这种对婚姻的担忧,那就莫奈之何了。 连翘也只能安慰她:「你别多想,龙守业是个好人,他可喜欢你了。」 「重要的是你不能将全部精神放在他的身上,若是只依靠他,那么为他患得患失就是自然的了。那样你辛苦,他也累。要我说,你可以自己给自己寻个支撑生活的路子。这样你有事做...说的诛心一些,将来龙守业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你和他分开了也不怕!」连翘最终还是不能只说些套话,看着这个与自己亲近的姐姐,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说是诛心,也确实是诛心了。人家是要做夫妻的,这个时候却说这样的话泼凉水,要是关系不到那个份上,恐怕会以为她是在咒人家未婚夫妻。 但是张贵子与连翘亲密,怎么可能不知道连翘的为人。对于这话她不会多想,反而感动连翘是真的为自己着想。 而且确实来说,连翘的这个说法对张贵子更加有用——相比起长辈们那些浮在表面,很难说真正有用的安慰,连翘的话反而给她指明了道路。 要想消除这种焦虑其实很难,张贵子的焦虑不像普通女孩,就是婚前这一阵,随着婚姻生活的顺遂就能渐渐忘记。她的焦虑是家庭生活留下的深刻烙印,轻易不能抹消,如果因为这种焦虑使原本好好的家庭生活乱了套,那才是可惜! 连翘的说法反而比较有用,让她能够依靠自己有一条退路,别把注意力全放在丈夫身上...这未尝不是一条出路。 张贵子对这个很感兴趣,于是和连翘说起了这件事。首先她出去做事是不行的,虽然城市生活也有女子出门做事的,但那都是家庭条件最差的那种人。就算龙守业的工作能做通,张贵子未来婆婆恐怕也不会同意。 说来说去还是做一门小生意最好。 张贵子的陪嫁并不多,不可能陪送房产、地产之类,这些倒是能够定时来钱,而且省心省力。这种情况下,开一个小铺子做生意倒是不错——她可以僱人招唿生意,不太影响她在家里做个贤妻良母。至于生意如何,她只需要定期去看看,并且抓住帐册就够了。 第496页 连翘想了想道:「我在苏州认得一位唐公子,他是我所在报馆总主编家的公子。他原本最多倒卖一些小东西,这上头的路子多。我请他牵线搭桥,给你寻一个拿货的渠道,到时候你专卖一些苏州最时兴的香袋儿、茶饼子、小扇子、手帕,东西小,赚头可不少。」 这其实就是给张贵子占便宜的意思,一方面连翘找的上家一定靠谱,来的货必定都是好的、正流行的,不需要张贵子有多少专业知识,只管收货卖货就是。另外,这样有关系的上家也会给张贵子比较好的进价,即使她要货量不大,也会给他大批量的价格。 对于上家而言在,只不过是在给苏州大商家送货的时候单独给张贵子夹带一个小仓而已。但对于张贵子,那就是大事了! 有这样的进价,她就可以立于不败之地了。大商家相比小商家,他们质量有保证,同等价位上他们比小商户要强。小商户的便宜,那是建立在东西不行,或者利润压低到极致的基础上。而张贵子作为小商家,不再有这些问题了,做生意就几乎稳赚不赔了。 第283章 张贵子对小生意的事情很感兴趣,向连翘多打听了好几句。连翘满口答应下来所有事情,大包大揽道:「这件事你不消担心,回头我就与朋友说好。等到你这边准备好了,自然就有货送来。」 计较了一会儿,张贵子的心情较来的时候已经轻松多了,显然是卸下了心里的一个大包袱。 一面接过连翘倒的茶,一面笑着道:「你到底是不同,在苏州那边认识的人多,这些事情我们难办,你却简单。」 说到这里的时候,张贵子有了好奇心,低声道:「你与我说实话,你如今在苏州各样的青年才俊恐怕见得多了,难道就没有一个动心的?」 「你说什么呢?怎么忽然就说到我身上了?」连翘大惊,下意识地扭过头,不再看张贵子。 张贵子其实也不是临时想起来的,这个话昨晚她母亲还对她说过。今天她来和连翘说话,听连翘说到在苏州认识的人,一下就想了起来。特别是压在自己心里的大事解决了一大部分,放松之下,对连翘感情情况的好奇立刻就占据了上风,成为首要关心的事情。 有的时候就是这样,人对于八卦总是有好奇心的。 本来只是随口说的,但是连翘这个反应反而让张贵子觉得不对劲——这分明是有什么事的样子! 在张贵子的再三追问之下,连翘终于松口:「有一个人...有些不一样,但又说不上喜欢。」 连翘自己都弄不明白自己的感情,似乎是有一些不一样的。但或许只是一种错觉,因为对方对她有些特别,所以让她也做出了不同的举动。这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在过去,她读书的时候这种事很多的。 少年少女对待感情是很不成熟的,常常就是突然对某一个人萌生了好感,于是就去追求。被追求的一方其实本身都没有注意过追求者,只是被追求了一段时间,自然而然就在一起了,好像是『相爱』了。 解释起来也很简单,只不过是那个年纪荷尔蒙的躁动,三寸芳心无处託付。有一个人偏爱自己,于是就自认为爱上了,其实只是爱上了『爱情』的感觉。 她心理年龄并不小了,至少不能说是不懂事的少女。但是她知道她的身体才十几岁,放在现代就是一个高中生,到了这个时期,慢慢地生出这种感觉,似乎也不奇怪。 只不过真的要这样归类她又觉得哪里不对——正像她自己思量的,她并不是不懂事的少女!她多多少少是比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姑娘想的清楚一些的。如果仅仅是因为这个年纪蓬勃的荷尔蒙,而将芳心託付,怎么想也觉得不太可能了。 张贵子一下来了精神,像是怕惊动了什么一样问道:「怎么样不一样了?」 连翘这一回思索的时间更长,张贵子几乎以为她什么都不打算说的时候才道:「我知道他待我不同,我又不是傻子...而我也会不自觉地待他不一样,只是我怕我是因为他待我不一样,所以才待他不一样的。」 张贵子被连翘这一连串差点绕煳涂了,好不容易才理清楚了意思。理清楚意思了又是不可思议...忍不住道:「你们这些人是不是脑子里想的事情太多了,这有什么好想的。既然他心爱你,你也不是全无意思,那就试一试啊!」 连翘忽然生出一种荒谬来,古代少女张贵子竟然比她一个现代人看的开。 但是她不能因为她这一句话就真的那样去做,这完全是两种不同的观念在碰撞。或许在张贵子看来,她的这种感情已经足够了。或者说,他们根本不清楚少年时期的朦胧好感会存在『错误』,在很多人都是盲婚哑嫁,说不上婚姻感情的时候仔细去分辨清楚,也显得非常不现实。 如果连翘是古代少女,她当然也不会觉得这有什么问题,偏偏她不是。这就像是现代时老一辈的人说年轻人吃不得苦、矫情,他们当年如何如何。老一辈人却没有想过,年轻人经歷的东西和他们截然不同,有这样的结果也是情理之中。 连翘没办法和张贵子解释这些,只能低着头不说话。 张贵子想了想又问连翘:「所以你接下来打算如何?」 是的,不管自己内心怎么想,关键是接下来打算怎么做。想法可以天马行空,而做法就要简单的多了,一就是一,二就是二。 第497页 「我不知道...」连翘顺着思路思考接下来的事情,觉得一阵茫然。这个时候她才想起来,这不只是她与许文华之间没有戳破的关系,更是和许文华家人联繫到了一起。 如果只是前者的话,事情要简单的多,推推拉拉当中他们两个无论哪一个都好,戳穿了这层窗户纸,就此在一起谈个恋爱也是好事——如果不明白感情,更应该去尝试,不经过尝试就否定,她自己都会看不起自己。 关键是经过许母那么一闹,事情已经不是那么简单了。连翘是有自己的自尊的,她在现代的时候就是一个非常有自尊心的姑娘,从来没有做过会让别人指指点点的事情。而到了古代,这种自尊心其实是变得更加强烈了。 古代时,少女显然是更加矜持的,她作为一个古代小姑娘生活了这么长的时间,不经意间被同化也是正常的。 而影响更加大的就是她现在的地位了。 人所处的位置会影响一个人,连翘来到这个时空之后很快成名,很快被所有人赞赏。之前在嘉定的时候还好,没有人知道她就是『乔琏』,她知道自己出名了,但别人对她的态度并没有受到影响,所以对此感触不深。 而到苏州发展就是一个新的时期了,在这个阶段内她认识了很多苏州的朋友,这些朋友知道她就是『乔琏』。自此之后她的世界变了,乔琏变得越来越有名气,而她也成为了整个圈子里最受欢迎的人之一。 如果不是偶尔能看到报纸上有她的黑粉在发言,她都要觉得全世界都爱她了。 这段时期内,她接触的所有圈子,许许多多的人爱她、崇拜她,任她予取予求,似乎她想做什么都会有人帮她办到,没有人想要她失望。 说实话,如果她是一个普通的少女,她早就被惯坏了!正是因为她穿越而来,实际年龄比本身要大一些。同时,也是因为穿越而来,她对自己的成就是没有那么自信的! 别人认为她是真正的天才,才华横溢到了极点。但是只有她自己知道是怎么回事,她之所以看上去那么厉害,只是因为她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而已。 一方面她也认可自己的成就,因为她的作品都是她一点一点自己完成的。另一方面,她认为自己并不应该受到那样夸张的赞誉,这是名不副实的,她受之有愧。 这种心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拯救了她,让她不至于小小年纪就因为过多的赞誉变得头脑不清楚,以至于狂妄到堕落而毁灭。 大家都说她脾气好、心性坚定,即使骤然享受到了如此多的赞誉,也依旧维持住了应该有的镇定。关于这一点,宋文静多次拿别的作者举反例,花式吹了连翘许多次。 然而连翘自己知道,她其实还是受到了影响...身处环境当中,有些事情想要完全避免掉,这是不可能的。 在这种所有人吹捧,甚至狂热的环境中,她其实已经被惯坏了。过去有些许的不顺心,她笑一笑就过去了。而现在,如果是同样的事情,她心里的委屈和不满是加倍的——凭什么这样对我? 这次许母来闹得事件就是一个明证,如果是以往,说不定她会故作无事,摆出『天下太平』的样子,风过水无痕就算了。而当时却是她一时心头火起,觉得自己受了委屈,被人欺负了,竟然跑回了老家。 这个时候连翘总算明白了为什么许多艺术家脾气古怪了,本来艺术的世界就是唯心的,大家专注于向自己的内心探索。时间久了,自然会对外界越来越漠不关心。而如果是一个成功的艺术家,如毕卡索之类的人物,活着的时候就被吹捧上了神坛,那么想要性格变得不那么唯我独尊,似乎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事情真的不是那样简单了,这时候就是许文华站出来表明心意,她一时也不知道拿什么主意好了。 想到许母说的那些话...她那里能这样轻松,难道要将这件事坐实,将来让人再羞辱一次? 连翘做不到!她知道或许这有些太『死要面子活受罪』了,但人就是会『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动物。她的自尊心在那里,让她不能够乱动。 而就在和连翘家一墙之隔的巷子里,许文华同样不能够乱动。 一起来嘉定的小厮关心地问道:「少爷,您都站在这儿半个时辰了,咱们不是来找乔琏先生的么?」 知道了连翘住址之后,许文华几乎是来不及停留,也没有想清楚事情,立刻就过来了。此时此刻却站在人家家门口半个时辰,动也不动。 「少爷,你是不是不知道见了乔琏先生说什么?又或者不好向乔琏先生的家人解释自己怎么来的这里?」小厮自认为自己善解人意,一下就想到了这许多。 见许文华不说话,就接着道:「其实这也不难解决,不然少爷在巷子外的茶馆做着,我给乔琏先生送个帖儿,请她出来相见——小厮送个帖儿,想来乔琏先生的家人是不会多问的。至于少爷和乔琏先生说什么,宋先生前头说的那件事不就很好?」 虽然挺明显的是没事找事,毕竟之前宋文静说的事情他直接和连翘说就好了,根本用不着许文华中间转告。但这好歹是个藉口,只要有这样一个话题搭载中间,事情就好办的多了。 「不,不用了。」许文华闻到了一阵桂花的香气,馥郁强烈。抬起头来,写着『连宅』的寓所围墙内能够看到一树木樨花开的正好。或许墙内连翘也在看着一树木樨花,只想要想到这一点,许文华内心中就涌出了无限的柔软。 第498页 见许文华转身就走,小厮追上去:「少爷,少爷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我们回苏州。」 第284章 「这话说出来都没法信了!」连翘笑着捂嘴。 几个作者在连翘家聚会,连翘在一旁听他们胡吹大气。说起一些圈子里面的新闻,听着觉得夸张,忍不住笑起来。 其中有一个就道:「乔琏先生可别不信啊!圈子里再古怪的事情也有呢,只不过乔琏先生平常不看这些,所以不怎么知道罢了。」 之前这几个同行说的是圈内大佬们『面基』的事情,当然了,这时候没有『面基』这个词。也就是之前神交已久,还有书信往来,如今真人见面了而已。 在后世,面基见网友也闹出了许多笑话,而在这个时代,类似的事情也不少。只能说同一个世界同一齣好戏,什么时候都没有新鲜的。 旁边的唐宋也插嘴道:「这件事我知道,我爹与我说过,竟是真的!」 自从连翘从嘉定回来,唐宋跑连翘这里跑的可勤快了,几乎一有空就往她这里来。此时他也不加入那些人的话题,只在一旁剥花生吃。直到连翘对话题有些兴趣了,他这才加入进来。 「什么事情是真的?」正说话见,门口进来两人。这两人都披着一件油布雨披,头上戴着一顶斗笠。其中一个还撑着一把青布大伞,这时候递给了身后跟着的小厮,然后解斗笠来着。 说话的人是朱敏,和他一起来的人是许文华。 唐宋此时伸了个懒腰,将花生壳扔进烧的红通通的炭炉里,闲闲道:「能说什么,不就是说当初山阳舍人白长沙的事情么!这都成了行里一个有名的笑话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说的完。」 许文华看了连翘一眼,迅速地低下头嗤笑一声:「那样的事儿能让人笑一辈子。」 这位『山阳舍人』白长沙也算是行内的一个大佬了,大神差一点儿,但小神是稳稳站住的。可别小看了小神的地位,虽然连翘封神非常顺利,但实际上满天下的神级作者也就那么些,凡是做到这个位置的作者哪一个都不简单。 『山阳舍人』白长沙当初已经很出名了,初初封神的时候正好行内开了一个『面基大会』。当然了,名目是一个文会,组织几个地方的作者见见面,大家交流交流一下业务啥的。 白长沙当时是苏州的作者,正好有一个福州的作者和他关系很好,两人筹划着名要在那次文会上见一面。因为这个,白长沙在苏州这边的朋友不知道调侃过他多少次——之所以调侃,这是因为那个福州的作者是个女作者,而且在报纸上隔空与白长沙保持着比较暧昧的关系! 简单来说,白长沙曾经隔空给这位福州作者示爱,对方呢也算是隐晦地回应过。虽然没有直说,但是两个人在粉丝眼中俨然已经是一对儿了。 这样有暧昧关系的一对成为大家的调侃对象,那简直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临到见面的时候也有人试探着问白长沙:「若是这女子生的其貌不扬,又或者年纪颇大,你怎么说?」 当时的白长沙也是硬气,借着一股酒气,拍着桌子就道:「我看重的难道是她的长相?我本来就不知道她是什么样,这样就心爱她了,又怎么会在乎别的!你们且等着,等到两日后我见了人,立刻就行动起来,保准你们年前能叫上嫂子!」 「好!长沙说话就是豪气!」这些人拍巴掌的拍巴掌,吹口哨的吹口哨,全然没有想到过两天会觉得自己有多智障。 等到两日后见了人了大家才知道,这位和白长沙隔空保持暧昧关系的竟然是个男子! 白长沙还想说对方欺骗自己感情呢!可是对方觉得莫名其妙——这种报纸上隔空喊话也当真?未免也太玩不起了。 为了争一口气,白长沙只能装作不是很在意的样子。实际上亲近的人都知道他在意的要死,后来再也没有和那位福州作者有过联繫了。 连翘也认识白长沙,白长沙对她很不错,应该说连翘认识的同行,无论是真喜欢她这个人,还是喜欢她如今的名气,对她都不错。此时百思不得其解道:「那福州的作者为什么要往外说是个女子,故意骗人的么?」 许文华除尽了身上的雨具,看得出来衣衫下摆有些被染湿了。于是靠近薰笼的地方撩起衣摆烘烤,回忆一样道:「也不是...好似是福州曾流行过作者用个女子身份,并且相交时也假装是个女子。」 连翘也就是这个时候才会觉得自己不懂流行,不过这确实没有太多奇怪的地方。就连翘自己都知道的,民国时期的华夏文人还流行两个男人之间,其中一个男人用女人口吻给另一个男人写情信交流呢! 这并不是同性恋,两个男子之间不存在什么暧昧关系,纯粹就是一种流行。就比如林徽因的父亲曾经就和徐志摩有过这类通信,其中一个扮作深闺中的有夫之妇,和现代的『语c』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山阳舍人』白长沙的这件事在当时流传的也算是很广了,一方面事情有意思,另一方面『山阳舍人』出名。到了现在,这都成了行内的一个段子了。 朱敏对这个早就说了不知道多少次的话题不感兴趣,跟在许文华身后坐下道:「说起来当初是文会上被揭穿的...最近又要办一个能够结交外地同行的文会,到时候你们去不去?」 第499页 旁边立刻有人嚷嚷道:「朱编辑这话问的多余了,这样的业内盛会,不能去的也就算了,凡是能去的,有谁不去呢?」 最近的这场文会是丁一新组织的,据说原是益州的同行想要学习苏州这边的先进经验,有一批编辑、作者过来这边出差学习兼旅游来着。丁一新知道了消息,就想为家乡的报业出一份力量,于是贊助了一些钱财。 这本来是几个报馆联合的小规模出差学习,经过丁一新的投钱和造势,立刻就不一样了。来的人是之前定下的好几倍不说,质量也变得完全不一样了,特别是作者们,很多益州本地出名的作者都来了! 这样一来就具备办交流会的条件了,所以丁一新干脆用自己如今圈内大佬的地位给这些作者去了信,问他们愿不愿意和苏州同行来一场交流会。 苏州对此时的小说作者来说是有特殊意义的,就好像硅谷之于网际网路创业者。而苏州的大佬对于其他地方的大佬也有着指明灯一样的作用——现代时各国其实已经有了各自的网际网路文化,但是本国的大佬见到硅谷大佬的时候还是会不自觉地认真起来。 在流行文化中,硅谷已经不仅仅是硅谷那么简单了。而在这个时代也是一样的,苏州小说圈子已经不是苏州小说圈子那么简单了,而是代表着一种文化,一种憧憬,在苏州封神是所有外地作者的梦想! 或者说,对于每一个家乡不在京城、福州的作者来说,苏州就是他们发展的第一选择。 所以这些作者答应的很干脆。 其实他们都有点儿迫不及待了,就算丁一新原本没有这个打算,他们这些人来到苏州之后也会请他帮忙办这件事的。 搞定了老家作者,丁一新又开始网罗苏州这边的朋友了。交流会是双方的事情,若是到时候苏州这边来的都是籍籍无名之辈,丁一新该怎么向老家同行交代?老家同行恐怕也会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呢! 人贵精不贵多,这是丁一新的主张。他本来就不喜欢人太多的聚会,再加上如今的苏州因为《我们先生的花厅》一篇文章,彻底吹起了小聚会的风潮,所以组织的也是小聚会,苏州朋友只挑选了十来位。 许文华、连翘这些人当然是在内的。 连翘见炭炉上烧的小壶冒出白气,立刻提起小壶泡茶,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有份喝到,当然也包括许文华。 连翘一边泡茶一边道:「我记得去年这个时候丁先生都回益州了,今年偏偏留了这许久,恐怕就是为了这件事了。」 许文华接过连翘递过来的茶,暖了暖手,并不急着去喝,凝视着茶杯中沉沉浮浮的茶叶。轻笑了一声道:「他这个人...总是往身上装了太多事儿,他恐怕是想着让益州的报业、小说业更昌盛一些,至少不用像现在一样,面对苏州毫无还手之力——想要京城或者福州的地位呢!」 说起来着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谁不想建设一番自己的家乡呢?虽然旁的人都不看好丁一新这个举动,但他们还是挺热情地帮忙,也没有当着丁一新的面泼他冷水过。 许文华说这番话的时候是盯着连翘的,连一丝一毫也没有错开。连翘对此没有什么说的,倒是唐宋十分不爽,站在了连翘与许文华之间,哼了一声道:「怎么了,怎么了?我们许先生清醒一些罢!」 距离连翘当初跑回嘉定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连翘因为尴尬等情绪从苏州回了嘉定一段时间。在这个时间内她在嘉定过了重阳节,还送了张贵子出嫁。等到实在没有理由在家里磨蹭了,这才人回到苏州。 说起来并没有什么好尴尬的,当初的几个当事人都有保密意识,没有人将连翘的事情透露出去分毫。这样一来,连翘当初的事情虽然发生过,也尽可以当作是没有的事儿。唯一让这件事留下痕迹的反而是唐宋...他果然是说到做到,找了个机会将许文华打了一顿。 这件事连翘在嘉定的时候并不知情,是回了苏州之后才听朋友说的。别人不知道为什么唐宋要揍许文华,只是猜测许文华又做了什么得罪人的事情,以至于他的朋友都不能忍他了。连翘却是很清楚的,唐宋是因为她,所以才有这样的举动。 然而即便是这样,时间也能解决绝大多数问题——一开始的时候连翘不知道应该如何与许文华接触、交流,但是时间长了,两个人就算是别扭也别扭不下去了,于是一切都仿佛是恢復到了曾经。 只是偶尔目光交汇的时候,有什么又确实是不一样了。 许文华依旧凝视着连翘:「...文会的时候我来接你,到时候一起过去。」 第285章 丁一新推动举办的这一场文会是在梅园里举办的,开的早的梅花这时候已经开放了,梅园中倒是能赏花。不过关键也不是在赏花上面,这种场合重要的当然还是人了。 许文华要来接连翘,连翘却是拒绝了:「那到不用,我又不是不知道路。再者说了,我不知道,车夫也知道,何必麻烦你?」 「没错!」旁边的唐宋赶紧道:「乔琏先生又不差一辆车——说起来乔琏先生如今出门多,倒是可以置办一套马车的傢伙,以后出行也方便。」 唐宋自那一日许母带来的尴尬场面起就一直对许文华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现在遇到许文华说什么做什么,总要打岔。 第500页 古代和现代一样,养车都算是一个负担。不过对于连翘来说,养一辆马车轻轻松松。只不过养一辆马车就得家里多一个车夫,总觉得家里多一个男子会变得十分不方便,所以一直没有成行。 许文华并没有就这件事纠缠太多,只是看了连翘一会儿,就不再说话了。 两个人再次见面是在丁一新家里,丁一新开了小宴请了好几个朋友,主要是问大家拿主意办交流会。他可不想只是走个过场,他是真的希望交流会办出一些意思来的。 王思齐却不买帐,『嘿』了一声,道:「你这也想的太多了,往年也不是没有过这等文会,你看哪一个不是『萧规曹随』。你想要翻新,想要真的有些作用,事情哪有那么简单!」 正是这个道理,不要看平常总说创新什么的,实际上创新是很难的,不然也用不着总是鼓励创新了。大多数时候能做到照着前人趟出的路子走,这已经是上上大吉了! 话是这么说,王思齐也不愿意朋友就这样失望,于是眼睛斜着连翘,若有所指地道:「总之我们这群老橘子皮一样是没什么新鲜主意了,真有这种想法还不如问问真有想法的人,若是请来一个主意,说不定就成了!」 丁一新这还有什么不知道的,立刻转向连翘那边,亲自为她筛茶、剥栗子。连翘见了却道:「我不爱吃栗子。」 听了这挑剔的话丁一新不仅不着恼,反而喜上眉梢。立刻将剥好的栗子扒拉到一旁去,让家人将十八格的攒心剔红点心盒拿出来,其中放了糕点、果脯,以及各种各样的坚果。 「乔琏先生爱哪一个?」 见连翘指了指花生一样,松子一样,丁一新立刻动起手来,用了两个小瓷碟装剥好的花生和松子。 丁一新之所以如此卖力是因为他了解连翘的为人,连翘几乎没有消遣人的时候。她这个人若是没有办法,绝不会这样提要求。这样使唤起他来了,反而说明她腹内已经有了主意。 也确实是如此,连翘耍够了威风,吃过坚果之后喝着茶道:「这件事说难也难,说不难也不难。」 说起来这就是一场文会而已,真指望一场文会搞出实质性的动作,这太难了。丁一新的目的是提振益州及周边的报业、小说业,这是一个长期的、艰难的、范围很大的事情,绝不是一场文会能够解决的。 好在丁一新也没有这个打算,他的希望只不过是这场文会能够多少有一些帮助,为之后的动作开个好头,造一些声势而已。这对于连翘来说就简单的多了,上辈子营销的案例看了不少,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只是出个主意而已,这就是她的强项了。 「嗯,若是只想造声势,让大家了解一番益州的同行——说实在的,真正本质上的改变我也做不到。但是在文会上添加一些有意思的小关节,达到目的,这还是不难的。」连翘相当地直言不讳。 她主要说了怎样利用和媒体的联动,迅速地宣传。 最后说着说着,忽然笑了起来:「说起来我倒是有一个主意,本来打算过几日拿出来大家玩的,这个时候用在丁先生的文会上倒也无妨。」 见所有人目光都集中在了自己身上,连翘这才吐露出三个字:「妖怪杀。」 连翘是公认的新主意很多的一个,所以她说有新准备的东西,一下就引起了大家的兴趣。只不过『妖怪杀』三个字让大家不解...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其实所谓的『妖怪杀』就是『狼人杀』,这是连翘在现代的时候朋友聚会常常玩的小游戏,属于很容易组织起来,可玩性又很高的桌面游戏——因为游戏会因为人的不同反应走向不同的结局,所以没有同局的,能够一直玩下去。 连翘这是想起了在现代时曾经见人写过狼人杀游戏小短文,这才提出来的。 作者将自己亲身经歷过的狼人杀游戏,或者想像的狼人杀游戏过程写下来。说实在的,对于有大把推理小说可看的读者来说,这就是看个新鲜趣味而已。但是这种小文能够在现代都看见不少,在这个见识更少的古代,按理来说是更容易出头。 之所以将『狼人杀』改成是『妖怪杀』,这当然是为了照顾大家普遍的认识能力。这时候和大家说狼人,恐怕没有几个人知道,那么何必费力不讨好地沿用『狼人』的概念?反正改成是妖怪也不影响游戏。不过相应的,类似预言家、女巫这样的职业也得换名称,好在想要找到对应的具有华夏风格的称唿也很容易。 连翘的想法就是到时候和益州同行玩这个游戏,然后通过记录,将整个游戏过程当成是小短文连载,想来读者一定会对此感兴趣的。这样一来,至少想要扬名、想要搞新闻的想法是绝对可以实现的。 相比起连翘之前说的种种营销手段,丁一新显然对这个新游戏更感兴趣。也是,营销手段再好对于他来说也就是听一听而已,有的还能想像到笑过,击节称赞一番,有的就是想像也不能够,只能看最后的结果。 游戏就不一样了,在场都是爱玩的,一下就跃跃欲试起来。 连翘无法,只能问丁一新要了一些玉版纸,做了一副比较简陋的狼人杀纸牌。点了人头,玩起了这个游戏。 这个游戏一旦玩起来就不得了了。 『狼人杀』这个游戏对于没有玩过,特别是也没有看别人玩过的,就是一个普通的游戏而已。说不定还会觉得规则听起来很复杂,生出牴触心理,根本不想玩。但是一旦上手了才会发现这个游戏不简单! 第501页 首先这个游戏考验的是参与者的口才、观察能力、推理能力等方面的能力,在一开始的时候大家还不知道怎么玩儿,只是懵懵懂懂地跟着连翘的节奏来了一盘,全当是熟悉了流程和规则。 在场的都算是这个时代的聪明人了,经过这一遍就有了一些体会。特别是从连翘的身上,大家看到了榜样——卧槽!游戏还能这样玩? 对跳、悍跳、挡刀、反水、反水立警、倒钩狼...... 有些事情是需要启发的,一开始大家还有点拘束,不知道要怎么玩这个游戏,一旦投入角色之后就不一样了。虽然没有像后世一样有大堆总结出来的技巧,但是人聪明啊!很快就有了自己的体会。 演技、观察力、口才...这些东西在一个小小的游戏里交锋。经常最后结果揭晓的时候大家才发现,某个浓眉大眼的傢伙竟然叛变了革命——看他平常表现的多老实,没想到在一个游戏里暴露出来了,是这样厉害的人。 「不行了不行了,朋友没得做了!说实话,这一把你要是再骗人,咱们以后就互相忘掉住址,不再信件往来了。」王思齐挥着手,对丁一新嚷嚷着。 这时候大家都玩了五六盘了,到这个时候越来越精彩起来。 对于王思齐的嚷嚷,丁一新倒是表现的义正言辞:「你相信我,这次是真的,我才是算命师,早就验证出许文华就是妖怪了!」 许文华冷笑一声开始自辩。 一开始的时候大家玩这个游戏还受到了平常印象的影响,譬如平常丁一新诚恳,这时候看他的脸也比较相信他。相反就是许文华,往往成为大家第一个怀疑的对象,不管三七二十一,先送出局再说。 但是游戏玩到现在,大家也知道了,平常的好人不见得这时候也是好人。平常很让人怀疑的傢伙,这个时候说不定抽中了神民牌,所以也不能一竿子打死。 前几局都冤枉了许文华,这个时候大概是心中有一咪咪愧疚吧,反正至少愿意听他自辩。 说起来许文华也算是口才了得的一个人,以前怼人的时候就能看出一些了。这个时候来自辩,大家对他心有成见的时候没什么用,但一旦放下这个成见,那就是分分钟要被说服的节奏啊! 又加上连翘这个老玩家在一旁推波助澜...嗯,妖怪一方赢得很干脆,许文华和连翘两个『妖怪』将其他人玩的团团转。不止骗过了神民,还骗过了其他『妖怪』,实际上将其他妖怪拿下的也是他们,这是为了让整个过程中让自己显得清白。 这一局的成功简直将其他朋友杀出了心理阴影! 连翘是个女孩子,不好意思对她怎么样。许文华就不是了,被其他人按在地上摩擦。偏他还不知道低调,得意洋洋道:「这就是你们了,明明是自己蠢,却怪我们玩的好?」 连翘听他说这话,都不忍心看他下场了。 完事之后才坐到他身旁,见他头髮弄得乱七八糟,便拿出自己的小镜子借他:「好歹整理一下头髮罢——你方才少说两句讨打的话也不至于这样。」 许文华靠在一张圈椅上,挑了挑眉,眼睛里全是笑意:「逗他们也挺有意思的。」 说着也不接过镜子,而是示意连翘举着镜子,他就着镜子直接整理起头髮来。 连翘手举得酸起来,换了一只手,然后轻轻甩了甩手腕。许文华全看到了,笑着调侃道:「我运道倒是好,有咱们大名鼎鼎的『乔琏先生』扶镜。这样的事说起来万金不换的。」 见连翘不说话,许文华又凑了过去,一下抽出了她手中的小镜子,低声道:「你这小镜子精巧是精巧了,却不算珍贵。我那里有朋友送来了两柄珐瑯水银镜,珐瑯的手柄烧制的好看,说是专门供宫里用的,我送你好不好?」 第286章 「谁稀罕要你的镜子?」连翘拿回了自己的镜子,转身就和其他人坐在了一起,并不理会许文华。 许文华却不恼她,又问她:「明日打算去登山,你去不去?」 连翘意外地看了一眼许文华,摇摇头:「登山?那你说的迟了,也是巧了,也有人请我登山,就在明日。我都答应人家了,您要是诚心请人登山,下回可别说的这样晚,等到前一天才开口。」 连翘虽然更多时间是在家写小说、看小说,出门的交际相比起其他着名作者要少很多。但她咖位和人缘摆在那里,有什么人请她出去玩是一点都不奇怪的,所以许文华只当是寻常,点点头就算是知道了。 然而等到第二日,在同一座山上遇到了连翘,以及她同行的人,徐文华这才觉得哪里不对劲。这不是他想像中的许多朋友一起!同登山的除了连翘以及跟着她一起出门的小厮小虎,就只一个年轻男子而已。 他对这个男子有印象,记得是前一段时间给连翘做过助手的人。虽然平常没有什么交集,但因为他之前写过连翘的模仿文,还拿连翘炒作过,所以许文华注意过他。 当时他还拿这件事嘲笑过连翘——以德报怨,说得上是圣人了。其实他知道连翘并不是以德报怨那么简单,而是事情已经过去了,而宋文静经过了详细的考虑给她推荐了这样一个人,所以才接受的。只是许文华就是嘴欠,非要那样说她。 彭冬生是这个年轻人的名字,至于笔名之类的,许文华还真不记得。这就好比后世让一个大神记住一个小扑街是谁,这不是开玩笑么! 第502页 说实在的,彭冬生对连翘怀有某种憧憬,他早就看出来了。不只是他,当时连翘的友人中,凡是对他有印象的都多多少少看出来了。当着连翘的面的时候他似乎很避讳这件事,但是连翘看不到的地方,他并不注意去隐藏这种憧憬。 但是包括许文华在内的友人都没有将这当回事,只能说行内优秀的女作者珍贵异常,哪一个身旁没有几个同行的裙下之臣那都拿不出手!连翘作为如今最新崛起,势头好的惊人的女作者,憧憬、仰慕她的男作者多了去了。 多这一个不多的,少这一个也不少。既然他没有打算让连翘察觉到他的感情,没有打扰到连翘的生活,那么旁的人就只当这是寻常了,并没有人在这上面太过上心,还要特意提一句。 「你这体力也太差了...还说你是喜欢外面走一走的,结果就是这样?」彭冬生嘲笑着连翘的体力,这种嘲笑有一种一般人没有亲近。有的时候就是这样,关系不到那个份上,说话只能客客气气。这样不客气的,那才是关系真的不错。 连翘喘了一口气,这座山算是开发的比较彻底的景区,修出了石头台阶的路,上下山都挺简单的。但是这对于她一个宅女来说依旧非常吃不消——爬楼头的痛苦,经歷过的都知道。 连翘倒没有闹脾气,她到底是一个早就习惯了独立的现代小姑娘么。所以只是挥挥手,好容易喘匀了一口气道:「哈,不行了,唿唿,那个、那个我得原地休息一会儿。」 说着又抱怨道:「咱们登山是为了亲近自然、锻鍊身体,又不是来挣命的,走那样快做什么?」 连翘这一日穿的是一件浅粉色的窄袖胡服,她鲜见穿这样娇俏鲜嫩的颜色和款式,看在眼里十分扎眼——虽然不是那样适宜她那艷丽精緻的眉眼,但偶尔这样倒是显出她的年纪来了,另有一种动人。 她这时跟在身后也不像一般的女子一样撒娇抱怨,反而强撑着跟上来,相比之下竟然更加让人可怜可爱。 彭冬生看着有些不近人情,但看连翘这样也忽然有些心软了,嘴上没有多说一个字,人却停在了路旁,倚靠着一块大白石。 「文华兄,你这是怎么回事?」朋友黄超人在身后慢慢赶了上来,拍了他的肩膀一下。 许文华没见过连翘这样鲜嫩的样子,一时之间看住了,这才想起来连翘才十六七岁,这个样子才是常理。只能说她平常压的住重颜色,加上说话做事从来没有不周全的,以至于大家忘记了她还小呢! 「豆蔻枝头,裊裊娜娜。」黄超人显然也看到了许文华看到的景色,赞嘆了一句。 然后就是许文华的怒视。 黄超人举着手作无辜状:「你瞪我做什么?我不过是实话实说而已。你要瞪也该瞪那个年轻人,你当那个年轻人是好相与的?」 黄超人说的年轻人指的当然就是今日约连翘一起登山的彭冬生,这个许文华过去从来没有在意过的人。 许文华心里有些不愿意承认,冷哼一声:「凭他?且还差着一层!」 黄超人向来欣赏许文华的自信骄傲,这一次却觉得他的骄傲用错了地方。用过来人的语气对他道:「你可别小看了人家...这种事上难道还有谁比谁高贵不成?若是真按你这样说的,想来追求乔琏先生的王孙公子也不会少,你许文华又凭什么?」 其实许文华知道这个道理,只不过他这个人高傲惯了,一时不愿意承认而已。 黄超人乐呵呵地看他纠结,最后才出手赶上连翘和彭冬生一行,唤道:「乔琏先生,今日可真巧啊!」 连翘回头,发现时黄超人和许文华,想起许文华说的他也登山的事情,笑着道:「确实很巧,我都不知道你们登山也是在这里呢!」 说着汇合,一群人自然而然地走在了一起。 说实在的,彭冬生挺不高兴的,但他又不能表达出这种不高兴,所以只能憋着。其他人看来,就是他这个人更不好接近了。 只能连翘做中间人给大家介绍:「前些日子写《江湖》多亏了彭先生帮忙......」 不少人都知道连翘收集三教九流行当的信息是请人帮忙的,毕竟她一个女孩子不适合做这些,但并不知道这人是谁。这时候见到彭冬生,又是连翘亲自介绍,于是心里都记下了这个人。 若是以后手头上有提携的机会,在他和别人条件差不多的时候,大家肯定就会选他了——为什么许多底层的小作者拼死也想在上层的圈子里抢一个位置,其中奥妙就在这里了。 顶层的圈子资源是外面的人想像不到的丰厚,外面的人挤破头都抢不到的东西对于他们来说连边角料都算不上。只不过程度到了的人自然而然就进入了圈子,程度不到的人进入这个圈子却是难于登天。 许文华慢吞吞地走在了连翘的身边,瞥了一眼彭冬生,然后飞快地收回了目光。低声道:「你在给他铺人脉?既然是这样为什么不直接拉他一把,难道有什么不方便的?不然我替你做了罢!」 「别别别!」连翘忙不迭地制止许文华,小声解释道:「他还没到那个份上呢,强行推上去没有什么好处。我如今只是保证他有了本事不至于被埋没,这样就很好了。」 很多强行推上去的就红了那么一波,之后就寂静了。虽然说只要是前辈帮忙就应该感激不尽,身为后辈没有什么好挑剔的,但是相比之下连翘的做法还是显得细心很多。 第503页 许文华挑了挑眉头,做出惊讶的样子:「你倒是认真,就是不知道人家知不知道你的好意。若是当你小气,连帮忙都不肯出大力气,这就抛媚眼给瞎子看,白费你一片苦心了。」 连翘侧头看了许文华一眼,拧着眉头,似乎觉得他说这话有些不可思议。 「你看什么?」 「没看什么,就是觉得有些古怪——我做这件事是为了帮冬生...之前他在《江湖》这部小说上下了大力气,不是简单的我出钱他出力。我是自己觉得应该帮他才有这件事的,而不是贪图他晓得我的好,将来回报我。」连翘说的很认真,趁着她身上娇俏的打扮,倒显出一些小孩子的稚弱纯真。 「我以为你是最清楚这感觉的,你这人无论是还人情还是反击别人,不是也是为了自己心中安稳,而不是在意别人的眼色么?」 许文华的神色一下柔软起来,再也懒得关注彭冬生,转而和连翘说起丁一新筹备的那个文会。说了好一会儿,直到到了一条溪边休息,他去打水,彭冬生这才能够重新回到连翘身边。 「许文华这人...」 「?」连翘回头疑惑地看着他。 彭冬生忍耐住了,只是状似无意一样道:「听朋友说挺不好相处的。」 彭冬生其实只想说许文华的坏话,只是自古以来疏不间亲,他知道自己说许文华的坏话根本不能让连翘疏远许文华,反而会对自己有看法。所以将原本想说的话咽了下去,只说了一句很平常的话。 连翘听了这话也只是笑了摇了摇头:「你那朋友其实也没有说错,文华这人说他不好相处吧,他要跟我急。说他好相处罢,我自己良心都过不去。」 许文华的不好相处是出了名的,连翘也不觉得这一点有什么好辩驳的。因为许文华本就不是好好先生,对谁都和蔼可亲的那种人,那是丁一新的人设。 但是对于她来说,许文华是个好朋友。除了许文华母亲让她难堪的那一回,许文华对她是没的说的。 实际上对于许文华认可的朋友,许文华都是评价很高的——对于这些朋友来说,只要他为人正派,对其他人不好相处根本不算什么! 彭冬生并不是许文华的朋友,所以连翘也不会硬要向他解释这个,只是指了指远处的许文华道:「他这人脾气有些怪是不是?不过别人都能说他脾气不好,我们这些朋友却不能够,他对朋友的时候还是好相处的。」 其实连翘这里隐瞒了一部分,应该说只有她不能说许文华脾气不好——对朋友,许文华的脾气只是相对较好,比对外人的恶魔状态要强,面对她的时候才真有一些好脾气的意思。 只是这话她实在不好对彭冬生说,她与彭冬生并没有那么亲密的关系。 第287章 益州的同行们在越来越冷的日子里到了苏州,苏州同行本着地主之谊的想法,又有丁一新在中间连结,一时之间气氛可以说的上是其乐融融。 文会就是在这种气氛中开起来的。 文会的保留活动就是那些,喝酒、吃饭、联诗、谈谈人生感悟、说说最近的创作灵感...来来去去没什么新鲜的,对于文会的参与者来说,称得上新鲜的只是每次参与者不同而已。 普通的文会早就叫不到多少人了,但是由丁一新这个天字第一号人物组织,又有连翘等一众当红炸子鸡参与的文会,当真是名动苏州。凡是有些人脉的,都纷纷想要混进来一探究竟,就算是被文气薰一薰,往后也有和人吹嘘的资本啊! 只可惜丁一新打定了主意不做那等大的,就是益州同行,再加上十几位苏州有头有脸的作者陪同,这就是了。所以那些想要走关系掺活进来的,都只能是想想了。 益州同行们除了极个别的人物对苏州这边熟悉,其他的都是第一次来苏州,至于见到苏州的各位作者就更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了。大概是为了减少这种陌生,很多益州同行在文会之前已经在会馆邀请过苏州这边的作者了。 这些来自巴蜀之地的作者面对苏州作者,因为益州一带报业、小说业的弱势,不免底气不足。说话做事什么的都是商量的语气,来的时候更是说的很清楚,就是向同行学习来的! 连翘听去过会馆的作者说,客气,那是真客气! 从这一点也看出来了,此时地方差距是很大的。当初连翘幸亏是生活在嘉定,那里虽然只是个县城,但好歹是苏州下辖的县城,她想要来苏州发展是很容易的事情,从作者的出身上来说也无可挑剔。 要是换成是别的地方出身的作者,就不见得有这样的好命了。 以连翘为例,她自己就算是本事再大,平台不够给力,她也不可能做出好成绩的! 当时她在嘉定县城,虽然嘉定是个小城市,但本身的报业并不弱,而且临近苏州城,很容易就能被苏州这边注意到。而若是换成另一个地方,也是小城,却不是苏州下辖的小城,而是湖广的、甘陇的、云贵的,这些地方的小城,她相信自己还是能出头,但中间多耽搁一些年,这是很正常的。 来自益州的同行中成分也不同,有在苏州关系多的。这些人当年应该在苏州混过,出于回归家乡,或者宁为鸡头不为凤尾的想法,这些人后来都回了益州。也有在苏州没有什么关系的,这些就是纯粹没有出川混过的。 第504页 前者以一位赵先生为领头的,到处拜访故人。据说这位赵先生当年出道之后势头也很好,如果留在苏州,未尝不能和同辈之间竞争...甚至大神之位也不是不能指望。而如今,只能说小神刚刚站住,还是神格不太稳的那种。 只能说这都是各自的选择了。 后者以一位苏先生为领头的,向苏州有名气的作者下帖子,有的人看丁一新的面子来,办起来的小宴倒也不错。而这位苏先生算是小神位置稳稳站住的那种,相比赵先生竟是硬扎一些。 当然了,赵先生和苏先生并不是真正的敌对关系。两人在文会的时候还站在一起,互相交流了一下这段时间各自的进展。 赵先生有些后悔地道:「早知道还不如如你一样呢!我们这些人上门拜访到底有限,虽然通过以前的朋友另外认识了一些人,但正经有用的人还是见的少。」 苏先生说的公道话:「其实我们做的事情都只是尽些人事而已,若是报业不起来,小说业便是空中楼台。所以要紧的并不是与苏州的作者交好,而是报业那边学到足够多的东西,我们不过就是造造声势,敲敲边鼓而已。」 后头一个作者却摇了摇头:「事情也不能这样说,仔细看看就知道了,相比起苏州这边这几年流行的小说,咱们益州那边确实已经老派了一些了。这一行要求新求变,固守以前的样子是没有出路的。往常咱们看报纸、看书册,到底隔了一层,并不能学到多少。如今有机会见见苏州作者中最顶尖的一撮人,该认真问问才是。」 「说起来丁先生有指过路么?向苏州这边学的话总该有几个重要一些的人物罢!」苏先生认同那作者的话,像是想起什么一样又道。 他的意思是丁一新有没有说过,如果想学苏州最新的写作理念和流派要找谁...毕竟这种事说是很容易,苏州随便是谁也能研究、请教。但说困难也是困难,同行是冤家,这年头又有敝帚自珍的习惯。有的人不好做这个领路人,有的人却是极合适的。 赵先生点点头,脸上露出一个『你说呢』的表情,摊手道:「丁先生确实说过了,他和我说了,若想在这件事上做得漂亮,只能寻『乔琏』。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巧合,这几日有朋友领着各家串门,却没有遇上这位。」 苏先生干笑了一声:「我们和你们一样的,帖子虽然下了,却没有等到人。听说先是和朋友出门去太仓那边的名寺礼佛去了,然后再加闭关写小说,都错过了。」 说着苏先生又像是安慰一样补了一句:「听说丁先生与那位乔琏先生交好,想来这些事情确实是赶巧遇上的——这次不就机会来了,能好好认识一番这位乔琏先生。」 正说话的时候,门口的动静引起了大家的注意。过了一会儿,一个长随小跑步过来道:「苏州的先生们来了好几个呢!」 苏先生连忙追问是哪些人,长随便掰着手指头算道:「有『金华楼主』、『黄龙阁主』、『清虚散人』、『博陵狂生』......丁先生已经接住诸位先生了。」 对一般人来说,这些着名作者的真名是不太熟悉的,相比之下笔名倒是能够脱口而出。 果然,不一会儿就有丁一新领来好几个年纪不一的男子,有些是大家已经认识的,有些却并不认识...这些都是苏州如今有名的作者。 说实在的,这些苏州同行给苏先生和赵先生第一感觉并不是别的,而是个个风度上佳。之前他们与苏州同行见面的时候其实已经注意到了,只是今日这样重要的文会感受的更加明显而已。 或许有的人外貌、身材并不算出色,但是打理的好,再加上一股天长日久积累出来的气质,属于一看他们就能让人觉得『不是一般人』。说是着名作者、名满天下之类的,也非常容易相信。 相比之下益州来的诸位就多有不如了。 一开始苏先生和赵先生不好意思问这个问题,觉得是自己太关注表象了,显得肤浅。但是这次实在是忍不住了,于是私底下悄悄问丁一新这件事。 丁一新本在招唿朋友,听到家乡同行问到这个,笑了起来:「这件事你们还真问对了!」 的确,对于这些作者来说最重要的是写小说,只要小说写得好,想要的东西自然就来了。反之,小说写的不好,其他的东西都是空中楼阁,一触即碎。 但是不能否认,很多因素都会影响到一个作者的红火程度。就算让连翘来说,如果她不是一个女孩子,很有可能要达到如今声势,也得多花几年的时间呢——女性作者的困难在于初期出头更难,也在于写作之外,生活给她们的困难。但是一个女作者一旦出头了,同等情况下她们往往比男作者混的还好。 毕竟物以稀为贵,再加上读者中男读者比女读者更有『权力』,这就是自然而然的了。这一点倒是与后世影视产业中相反,那时候显然是女观众更有『权力』,所以题材和演员就要关注她们的喜好。 苏州这边报业和小说业发达,于是相对应的,各种针对作者的包装、价值开发也来了。他们不只是写小说,然后纯粹依靠小说成名那么简单! 如果有一个好风度,经过报纸宣扬出去,这显然也是很有利于他们扬名的。这一点具体可以参照后世的美女作家、帅哥作家,算是眼球经济的一种。另外,这也不是现代独有的,在古代的时候很多文人骚客也有这方面的需求。 第505页 有的时候一个名士的评判标准里,头一位就是长相,然后才轮得到口才、才学之类的——没错,就是神一样的魏晋时代。不过就算不是魏晋时代,外界对一个人的评价标准里,外貌也没有跌出过前三。 古人说着『人不可貌相』,但实际行动中身体还是很诚实的。 放在此时,对于小说作者来说,外貌当然也很重要。天生长的怎么样不好强求,但风度肯定是要到位的。哪怕本身条件差一点儿,也能通过包装之类的手段弄出特有的风格。歷史上刘伶还不是人物不行,但一点不妨碍包装啊! 丁一新给家乡同行说了一番苏州这边的报社和书社如何通过各种手段包装自己的作者,从而扩大作者的影响力,达到价值的最大化。 这时候的传播手段有限,这种事情要不是懂行的人来说,身在益州的他们可能一辈子都摸不着门槛。 赵先生就感慨道:「小说为本,是正道,其他的都是邪道,算是『奇』,正奇相合,这才有了如今苏州乃至江南的盛况啊!」 听到赵先生这样懂行,丁一新也笑了起来。 这时候门口又是一阵响动,显然又来了几个人。丁一新告了一声,然后就去接人去了。 等到人接进来,赵先生眼尖,立刻道:「好似有两个女子...我记得这一回苏州同行邀请的都是有排面的人物,女子就只有两位。一个是『如意儿』,另一个就是『乔琏』了,哪一个是乔琏?」 一年以前应该是周莹名气更大,但是短短一年的时间,情况就变了,哪怕是远在益州,乔琏的风头也迅速盖过了如意儿。特别是之前丁一新还特意叮嘱过,这个时候赵先生等人自然是更关注乔琏了。 文会上用的帮佣,除了来的时候带的小厮长随,就是丁一新借的人。这里面有丁一新家的僕人,也有包下文会所用各种吃食、酒水之类的庖厨家自带的『帮忙的』。 这时候旁边一个丁一新家的僕从就笑道:「赵先生仔细些看,那个穿红裙的姑娘便是乔琏先生了。」 第288章 听到僕从点出谁是乔琏,赵先生和苏先生相视一笑,点了点头,这和他们的猜测是一致的。 他们早就从各种报纸宣传,以及丁一新亲自盖章的评价那里听说过『乔琏先生』了。根据这些话很容易得知,这位乔琏先生显然是人物更加精彩的那一个!而刚才一眼之下,两人都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放在了穿红裙的那个姑娘身上。 不是她身边穿鹅黄衣衫的女子不好,杏眼桃腮,清秀可人,是一个典型的江南美人。只是相比这位穿红裙的姑娘,那又是多有不如了。 现在已经是天气很冷的时候了,天地之间颜色素淡,本就应该穿些重颜色来衬。只不过不是什么人都压得住那些颜色,不被颜色抢了风头的,而这个姑娘的风采压制住这些算是绰绰有余! 一件玄色垂胡袖琵琶襟宝石扣子立领大袄,在衣襟口绣出白色的梅花。下身是一条石榴红厚绫裙,打着宽宽的褶子,裙襕是五福临门的花样。在别人身上略显老气的花样,却在她身上相得益彰,仿佛是最上等分宝石,有一种华彩。 分明是一朵人间富贵花! 肤色雪白,唇色嫣红,头髮漆黑如檀木,她自己本身就是最浓墨重彩的风景! 赵先生、苏先生一行人过去打招唿,正好听到连翘笑着道:「你前日发的那文章怎么回事...莫不是煳弄人的?」 另一个穿褐灰色宽大衣衫的男子原本有些眉目冷淡的样子,这时候却不自觉带出一些笑意:「你又知道了,不过这种还人情的文章就是这样的。话说人家也不知道,谁看得出来?」 艺术的事情认真没认真还真说不好,着名画家达利就有一幅很有名的水彩画。据说是让小水母沾上水彩之后在画纸上滚着玩完成的。原本达利也没有想过用这幅画赚钱,没有想到画商一眼挑中了这幅画,最后这幅画也确实卖出了高价。 有些时候只有真正懂行的人才可以揭开外层过多的装饰,直指作品本身。 赵先生认识这个说话的男子,这几年拜访过。和苏先生解释道:「那位便是『西湖客』许先生了,如今《金钗记》正红,都说他是下一个丁先生,将来定能走到那个位置。」 「《金钗记》啊...」苏先生似乎感慨了一声,然后道:「这位的名声谁没听说过呢?才压江南『西湖客』,第一等的才华,最末等的脾气。他的才华我们这些人也看的到,就是不知道脾气是不是别人误传,如今看着倒还好。」 赵先生干笑了一声,左右看了看,这才低声道:「这几日我就见了两回,说实在的对我们这些外地来客,人家是生疏的,自然也没有地方显示脾气。不过看当时的样子,确实不是什么可亲的人。至于如今的样子,这个么...人和人是不一样的。若是你是『乔琏』,自然也能够了。」 说着他看向那边已经聚在一起的人,赫然发现,已经被益州同行看成是天上人物一样的丁一新此时也凑近了『乔琏』身边,似乎是想听清楚她刚才说了什么。 笑着点点头之后朝苏先生、赵先生大声道:「你们快些过来,之前你们错过认识周莹大家和乔琏先生了,这时候正好说说话!」 苏先生和赵先生也算是行内浸淫很久的人了,所以明白一个人的名声可以让这个人更加可爱。如果是另一个差不多的美人对他们笑着说话,他们恐怕不会有这么大的感觉。而现在,换成是『才气纵横』、『四十年来禀赋第一』、『江南不可不看一道风景』的乔琏先生,感觉立刻不一样了。 第506页 美人浅笑,眉目如画,向他们莞尔微笑的时候他们甚至觉得身子都轻了好多,有一种微微的迷醉感。 连翘随着丁一新的介绍,很快就知道了这两位是何许人也——主要是弄清楚他们对应的笔名,这样就知道了他们写了什么作品。好歹是益州的代表人物,就算远离报业和小说业的中心,那也是拿得出手的,一说连翘就知道了。 花花轿子众人抬,连翘也是懂得人际交往的社会人了,第一次见面肯定是拣好的说。也因为她确实看过对方的作品,好歹这些好话听起来十分诚心,并不敷衍。 就算知道这是同行捧场,不一定是她的真实想法,赵先生和苏先生也听的舒服。非常符合社会期待地开始对连翘一通赞扬,简而言之就是商业互吹。 等到他们吹的差不多了,许文华都在一旁翻白眼了。丁一新这才揶揄地看向连翘:「你这话说的不诚恳,都是一些好话,明明知道我请你们来不只是做这些的。」 连翘眨了眨眼睛,似乎很无辜的样子,叫冤道:「丁先生这话说的伤人心,我可是真心的!难道诸位先生的东西不好?我有哪一句说了假话?若说真有什么值得鸡蛋里挑骨头的地方,也不知道丁先生安的什么心,通通交给我们来做,咱们这些人难道能比你说的更强?」 说是这样说,连翘当然还是要交底帮忙的...只不过她不能丁一新一说话就迫不及待地开口,她到底是个外人,那样可不讨喜。 在真正做这些之前最好是彼此之间互相熟悉一些。 这时候连翘之前贡献出来的游戏『妖怪杀』(其实就是『狼人杀』)就发挥作用了。 一行人来齐了之后围坐在敞厅里,旁边有通文墨的两三个小厮负责做记录。丁一新给家乡同行解释了一下游戏规则,主要说明了一下这也是宣传的流程,旁边有人记录下来游戏过程,可以放在报纸上连载。 听游戏的规则是感受不到游戏真正的乐趣的,益州的同行们最多的感触是苏州同行们会玩儿,玩这么一个游戏也要利用起来,真是不放过宣传的机会啊! 第一局的时候让包括赵先生、苏先生在内的四个益州同行加入进来,加上苏州这边的,组成了一个十一个人的大局开始玩。 这个游戏其实还有一个好,只要有一个人很会玩儿,随着他使用各种技巧,其他一起玩的人很快就能体会到箇中奥妙。然后所有人都『觉醒』了过来,游戏也就越来越好玩了。 一开始的时候没有玩过的益州同行其实是懵逼的,只是被苏州同行带着跑而已。但是大家都是比较聪明、脑子比较灵的,两局下来很快抓住了要点,等到第三局第四局的时候就完全不同了。至少摆脱了新手那种状态,接下来表现好坏,看的是各自的真实能力。 这次本意就是为了宣传益州同行,让这件事有个开门红,所以带入了状态之后就开始削减苏州这边的人,主要让益州同行玩儿。但为了不让游戏变成是益州同行自己玩,显示不出交流会的样子,三四个苏州这边的总是要的,大家都是玩儿一两局就下,轮流来。 私下里王思齐像是个孩子一样偷偷对连翘道:「你倒饬出来的这个游戏好玩儿,我们都玩的入迷了,私底下玩了好多次。只可惜今日是陪客,玩的不尽兴!哪一日有空了,我邀上十来个脑子灵、玩的好的,到时候你也来,咱们玩个过瘾!」 王思齐玩这个挺强的,可以说是十分入迷了。而且他早就发现了,这个游戏水平越高越有趣味。那种中间享受解谜快乐的感觉,最后如果赢了,完完全全是智力上的成就,成就感简直爆棚! 如今娱乐活动不多,对于这种活动连翘也很喜欢,立刻笑着点点头,算是答应了。 这时候旁边的人催她,让她上这一局。 整场游戏玩下来,旁边的记录人员真的非常忙碌,大家的发言多又快,就算有几个人在记录,也常常有来不及的时候。这样一通记录,最后得到的文稿当然也很多,整理起来麻烦,最后也不可能全部发表。 好在本身就不用全部整理和发表。 在此之前,精彩非凡的几局已经做好了记号了,这时候需要整理和发表的也就是这几局而已。 这几局中出现了非常经典的技巧,妖怪装好人之类的算是最低级的玩法,各种试探、故布疑云、身份一次次反转,这才算是可看! 其中连翘的封神一局,她带着妖怪的真正身份,前期变换了几次身份。每次都有理由,每次都能造成好人方杀伤,她将别人卖了,然而直到最后结果出来之前,好人方各个都当她是好人。 以至于赢了之后,现场出现了一瞬间的安静,然后才加倍闹起来。 这一局就有整理出来。 而且整理出来之后一开始是不会公布所有人抽到的身份的,完全用笔录发言的方式对游戏过程进行发表。看这些发言的读者也能跟着发言进行推导,享受推理的乐趣——就算没有打上这些着名作者的招牌,这也是能够引起读者兴趣的内容。 这个宣传只不过是丁一新运用个人资源宣传益州作者们的一个小小尝试而已,也是很多条路子其中的一条。从效果来说就好比一个明星上了一个宣传综艺,肯定没办法一步到位,但多多少少有作用,等到一串宣传综艺走下来,积少成多总是会产生质变的。 第507页 而且这个宣传属于宣传中非常好的那一类,就算不是『春晚』那种级别,也是王牌国民综艺的等级了。 具体的,几个游戏中表现的很好,让大家深深佩服观察力、口才的玩家,立刻就引起了苏州读者的兴趣。原本他们从不读这些作者的小说的,以此为契机,也开始了解起来了。 不过这种影响比起『妖怪杀』游戏本身带来的影响,那还是多有不如了。 这个游戏原本只是在圈子里小范围地流传,传播的很慢。但是经过这样报纸上的宣传,立刻就不一样了,有闲工夫的朋友试着聚在一起组了一局,立刻就玩出了趣味,玩上了瘾。 即使是在现代,这也是能够吸引朋友们一起玩的游戏。何况是没什么娱乐的古代,稍微发展一下,这个游戏就成了苏州朋友聚会时候的保留游戏,和叶子牌之类的博戏颇有两分天下的架势。 而且从趋势来看,很快就要走出苏州,传到其他地方了——说实在的,这种发展,是一开始只是想玩游戏的连翘所没有想到的。【天可怜见,她真的只是想玩而已啊! 第289章 一个『狼人杀』游戏也能玩出这样大的风浪,这是现在正在交流会的连翘所不能想的。沉迷游戏的时候哪能想那么多! 等到游戏完毕了,也到了午饭的时候。敞厅里开了三桌,大家各自入席,有庖厨端上来精心制作的美食。八碗八碟,有的都是上上等的,对得起这场交流会的级别。 不过在场的都是功成名就之辈,自然不会因为一顿饭就如何。叫了两个唱的清唱出极清淡的曲子,如同往常一样用了一顿饭。 等到饭毕,这才到了正常交流会点题的地方——『交流』么! 一开始大家还有一些拘谨,到后面说得多了就越来越放得开。益州的苏先生半路说起如今入行的新人,忍不住吐槽道:「咱们早些年入行的时候和现在的差别可大了,虽说许多也是为钱,但比不上如今的——在他们眼里咱们是能赚到多少钱吶!只看到狼吃肉,没看到狼挨打,混不出头的好多呢!」 旁边有一个苏州的同行也接过话头道:「对的!一个个还真敢说,什么本事没有就敢想着功成名就的日子,一个退路不留就进场了。一旦没有想像中的好日子,立刻就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样,要闹要骂要一个『公道』。妈的,那里来的公道,要是真有那玩意儿,我还想要一个呢!」 写小说在这个时代变成一个门槛低,还有可能一夜暴富的职业之后确实有很多人入行。连翘曾经说起过这个现象,这种榜样的作用确实吸引了很多人入行,给行业带来了巨大的活力,这是好事。 不过凡是有利有弊,事情的坏处在另外一面。 这种人员的大量涌入,使得这一行本来就很低的门槛更一步接近于无,行内人素质的下限持续走低。同时,许多人心态幼稚,什么都不明白就进场了。如果本身只是玩玩,那倒是无所谓,爱好么,怎样都好。但有些人本就是奔着出名、做人上人来的,全部精力投入其中,要是事情不成,心中就怨恨的厉害。 说实话,这对行业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大家的目光肯定是放在各路小神大神上,谁会关心失败者过的怎么样呢?只不过是这几个人想起这件事了,随口一说而已, 至于那位苏州的同行,今日来这里的都算是混出头了的,特别是苏州这边,可以说是精英种的精英。之所以有这种说法,是他当年奋斗期的时候生活困难,老婆受不住穷,和别人跑了。一开始的时候这是大家嘲笑他的点,随着他渐渐成名,别人不提了,倒是他自己偶尔会拿出来自嘲。 说到这里的时候有人将目光放在了许文华和连翘身上,那同行笑着道:「咱们这些人其实都算是不错的了,至少年纪不太大的时候就成就了事业。有的人是忙忙碌碌一辈子最后才有个结果,甚至最后也没有个结果。但是人啊就是不知足,两相比较,看看文华和乔琏先生,又觉得心里酸的很!」 许文华的成名之路堪称逆天,是天时地利人和的典范。在连翘之前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是新入行的年轻人心中的榜样,这一点哪怕是如今执南北之牛耳的『草堂老翁』丁一新和『洛北公子』宋志平,那都是比不上的! 具体的原因就在于相比较来看,丁一新和宋志平多少还算是经过了一些波折沉浮,职业生涯有自己的艰难困苦,早期混行内的故事说出来也是一把辛酸泪。等到将来封笔了,有人给写传记,回首辉煌的一生,说到早期的事情也正经能骗骗粉丝的眼泪。 许文华不行,人家拿的是爽文男主角的剧本。即使他自己作,脾气不好,怼天怼地怼前辈,这也没有给他的成名之路带来什么麻烦。似乎那些原本困难的事情,一旦遇到他就变得简单了,仿佛吃饭喝水一样。 开了挂的人生...不能比不能比! 也就是连翘出来了,他这方面的风头才稍稍被遮掩。无他,连翘这个开了挂的女主剧本比他更厉害! 纵览小说业高速发展的这四十多年,不是没有经歷传奇的,但是到连翘这个份上,堪称前无古人。至于以后有没有来者,这是以后的事情,现在不好下定论。再加上她女孩子的身份,让这份传奇更加传奇。 许文华本来在走神来着,突然被提及到,还回忆了一下,这才道:「我自己倒是不觉得,当初不过是懒得念书了,又自觉写小说有意思,而且我还写的比那些登在报上的好...所以就写了短篇故事给报馆,当时就被文静兄看到了。」 第508页 当时的宋文静还没有后来的地位,只不过是个有些资歷的普通编辑而已,优点是业务水平比一般的同事要高——和作者行业一样,编辑行业在这四十多年中也疯狂地涌入人流。其中绝大多数的人都无法一直做下去,往往是来了,然后又走了。 像宋文静当时的业务能力,也算是很扎眼的了。 被宋文静看中,许文华的职业生涯没有丝毫波折。不过他和宋文静之间也算是互相成就了,在这个过程中,许文华的地位不断上升,宋文静在报馆的地位也水涨船高。等到许文华成为一代大神了,宋文静也稳稳地站在了高位。 许文华的故事没甚趣味,所有人将目光放在了连翘身上。虽然连翘的职业生涯更顺,但是想想这样传奇的背后总该有些故事可说罢,于是一个个地睁大了眼睛。 连翘非常认真地想了想,只能道:「这个么,其实也没什么可说的。」 许文华见她想的费力,有些可怜巴巴的样子,便提醒她:「是不是和我一样,就是觉得挺有意思,然后那些报纸上的文字还不如自己的,索性自己也试试?」 许文华从一开始说到自己的时候就有一种『我行所以上』『我不是针对谁,而是在座的都是辣鸡』,这样的神色。从这也可以看出来了,他遭人恨不是没有理由的,有的时候连翘都觉得他太反社会反人类了...要知道他待连翘算是相当好的了! 连翘相当迅速地打断了许文华即将开始的自吹自擂:「不,我不是,我没有。」 「我和你不一样,你一开始多少还有一点儿玩票的心思,我是认真要入这一行,而且评估和调查了这一行之后,这才做出的决定。」连翘的话掷地有声。 然后才回忆道:「我当时从书院结业,也在报馆试着做事...差点成了宋先生他们的同行呢!后来趁着结业之后有一段时间清闲,干脆开始写起小说来的。」 连翘很诚恳道:「虽然我不是一开始就定下要赚多少钱,但我的心情和如今许多新入行的年轻差不多,我是真的觉得自己进入这一行就是看中了最高的位置。」 连翘毫不避讳地说到自己的想法,写小说在这个时代赚钱,但连翘并不是单纯为钱。要是为这个,有了第一桶金之后她大可以做生意,就算混不到一个富甲一方,混到一个作者的身家还是很容易。 「我当时虽没有多少钱...但大概是从小吃穿不愁,所以真没想过钱的事情。而且我心里有一股傲气,我若是真的为钱,做别的恐怕能比写小说挣的更多!」连翘的轻描淡写中有一种举重若轻的高傲。 若是别人来说,旁人恐怕以为这又是年轻人的夸夸其谈,充满了那个年纪的异想天开。等到经歷过生活的艰难困苦,就会知道曾经自己的幼稚了。 但是在场的,除了几个不了解情况的益州同行,无人能这样对待这些话。 没本事的人说这样的话叫做吹牛,说的震天响也没人信。有本事的人说这个话叫做实话实说,平淡之中见锋芒,轻声细语也没有一个人反驳。 连翘的本事在她的小说里显露了太多了,就算那些她清楚描述的东西不是每一样她都能精通,但其中也能看出很多东西了。 她会读书,真要是认真去读了,恐怕考科举是百个男儿也不及的。她能做生意,对商业活动的了解足够让此时最优秀的商人也自愧不如——在她的小说里她说到政商上面的事情,往往不是说到表面或者分析一个案例,而是能够抽丝拨茧,找到最本质的规律,以及隐藏在背后的人人都模煳知道,但很少有人知道的道理。 【感谢从小到大政治、歷史课程的教育,感谢小说作者生涯的知识获取】 她也真的能通过实践赚钱,之前玩龙骨的时候,她凭藉这个能赚多少钱?然而事实上她就是浅尝辄止,自己赚了一些,顺便让朋友赚了一些,然后平平常常地将甲骨文这个事情当成是小说中一个普通情节给写了上去。 然后更厉害的是投资各种票券,这一点是丁一新亲眼见证过多回的!说实在的,别的不做,连翘只要专心在各种资产投资上,得到的收益就不是一个小数字了。 至于她在她的小说中透露出的种种能够帮助发财致富的本事,不知道多少。 连翘直言不讳道:「我做这一行是因为我真心喜欢这一行,而且我知道我在这一行能做到顶峰——对于我来说,做不到最好就没有意义。」 很多时候不做到顶尖其实也没什么,每一样事业都有很多人去做,总有人是顶尖,而绝大多数的人做不到顶尖。但是连翘不一样,她知道自己是穿越来的现代女孩,如果在古代做一个事业,最终只是平平常常,这是她不能甘心的。 那还不如混吃等死呢!以现代人的见识,只要稍微利用一点点,就足够她舒舒服服地过日子了。努力做什么,再努力她这辈子能过上吹空调玩手机的日子吗? 连翘是有这样一段心事才会有这样的想法,有这样的话。但是这话落在别人耳朵里就不一样了,许文华甚至忽然大笑了起来。 「我还在说呢,你平常怎么就那样没脾气,敢情不是没脾气,而是在这里等着呢!」许文华的神色不是不高兴,而是太高兴。 「你的傲气比谁都高,自然也比我来的高!」 第290章 第509页 连翘想了想许文华的话,觉得没有哪里有问题,所以干脆地点了点头:「没错,差不多是这样罢!」 连翘并不否认自己的傲气,事实上,她又怎么可能没有傲气? 她的傲气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自身的特殊经歷,另一个是外界给予她的反馈。 前者不必说,她是世界上经歷最特殊的一个人,她可是穿越的!倒不是说穿越就高人一等了,有的时候因为穿越的关系,小看了古代世界和古人,反而要跌一个大跟头。但是,身为一个后世来客,只要没有过高地估计自己,在古代比较踏实地融入进去,那么必然会发现自身的特殊性是多么珍贵的东西。 只要是现代社会穿越古代,这个穿越者处于平均水准——不可否认,这个世界上确实有即便从现代到古代,也没有优势的人,反而会将生活过的更糟,但那是少数。只要是受过教育的普通人,稍微谨慎一点,在古代都会比现代混的好。 这种混得好不是用绝对的生活水平来衡量的,因为一个现代的普通富人,生活享受是古代皇帝都无法相比的。这里的混得好是一种相对的比较,是一种自我价值的实现。 比方说一个现代普遍意义中的失败者,过着非常普通的生活,但他的吃穿住行都是现代的——在这个物质极大丰富的时代,这显然是古代的普通富人都比不上的。这种情况下,他穿越到比较原始的时代,那里生活困难,即使是首领的日子也很普通。 而就是这样的时代,他实现了自身的价值,成为了许多人的首领,社会的核心。 上天此时给这个人一个机会,留下还是回去,很大机会是留下。因为人除了物质需求还有精神需求,从人人漠视甚至鄙视,来到一个人人尊崇,而且确实能够改变他人命运的环境...这种选择并不难以理解。 连翘就是一个这样的普通穿越者,她身上有超过这个时代的见识...甚至不用说多么高深的那些,只是平常生活中积累的一些常识,也足够她时不时收穫别人的崇拜并且获得利益了。 甚至再往无能一些说,她连常识上的东西也不太清楚,她就是一个生活上的『低能儿』,那她也依旧存在让她脱颖而出的东西。 现代人的思维方式...正常现代社会长大的孩子,经歷过正常的教育,正常情况下必然比一般古人打得开的多。光只是现代社会生活带来的思维方式、个人气质等等,这些也足够了! 连翘的傲气还有一部分来自外界。 这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外界这样吹捧她,她就是想丝毫不受影响,那也是不可能的。据说那些大人物能够不为外界的评论所动,自己该是什么样子就是什么样子。但连翘觉得这些都是胡扯的,只能说有的人影响大一些,有些得志便猖狂的意味。有些人影响小一些,在别人眼里就是不动如山谦虚谨慎了。 比如连翘自己就常常被表扬『心志坚定』『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之类。但是她自己清楚自己,她其实在逐渐发生变化,她多多少少是有些被宠坏了的。只不过她不是一个真正的十六岁古代小姑娘,所以多少能够把持住,将心态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连翘的爽快显然让周围的人惊讶,只有许文华反应最快,自顾自地笑得欢乐。 丁一新反应也很快,他并不觉得连翘这样傲气有什么问题,只是觉得之前不太意识到这一点而已。 连翘平常为人温和,也很乐意帮忙,几乎没有和人结怨的事情发生过。不要说许文华那种怼天怼地的风格了,就算与人争执,这也是少见的。也是因为这一点,平常大家对于她的印象,性格上都认为比较低调内敛,至少相对低调内敛。 但仔细想想,很多事情其实一开始就被忽略了——她的作品无时无刻无处不在地充斥着自信的元素!这也是连翘作品的一个特色了,她不会让一个事件、一个人物陷入绝望当中,她似乎总是相信人定胜天,天无绝人之路。 这是因为她生活在国家积极、昂扬、向上的时代,她本人又没有受过什么挫折。她的人生经歷反应到作品中,再加上出于对市场的考虑,她的作品总体风格就是这样的。 而这样的作品落在丁一新的眼里,不分析也就算了,一旦分析就很容易得出相关结论...连翘分明是个自信爆棚,傲慢刻在了骨子里的人。 甚至不看作品,只看连翘的个人经歷,这样顺遂的年少天才,她不傲气,这才是古怪罢! 这时候丁一新忍不住道:「平常倒是没有看出乔琏先生有这样的心气,这时候知道了...」 连翘笑着看他:「如何?难道我就因此不讨人喜欢了?」 丁一新哑然失笑:「没有,应该说更加讨人喜欢了!」 事情就是这样微妙,若是换成是别人忽然显露出傲慢的本质了,说不定丁一新心里就要有些意见。但是知道是连翘,这意见就完全不存在,甚至他还会为这件事自动合理化。 对啊,人家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才貌双全...这样的年轻姑娘有些许傲气简直是再寻常不过了。再者说了她的傲气也没有用在没事找事上,怼人都没有过,全用在了她那一股子心气上。 这是好事啊! 对,丁一新才不觉得连翘说要做到行内顶峰,也就是剑指他这个业内第一人有什么问题!他反而觉得心气高些更好【这个小同志很不错嘛.jpg 第510页 他自己这个业内第一人的位置也是从前辈手上接手的,一代新人换旧人是正常的更新换代。不管别人会不会觉得不舒服,反正丁一新自己是看的很开的。 甚至这种女子身上少见的野心勃勃、精力旺盛,仿佛是一层宝光,给连翘整个人更加地增光添彩——她本来就如珠似宝了,这下也只是让她更加价值连城而已。 人都是追求珍贵东西的,即便所有人都很清楚,越是珍贵的东西就越麻烦越难以保存。或许这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欲.望在作祟?看到好的东西总想收归己有。 这个时候的连翘身上那种坚韧、不屈、辉煌、骄傲强悍,乃至于明媚不可方物,确实以一种具有毁灭性的力量昭告众人。 看着这样年轻,这样才华横溢的姑娘,丁一新确实感受到了岁月的毫不留情。如果年轻十岁,回到还没有娶妻生子之前,他是认真会追求连翘的——倒不是说丁一新忽然像许文华一样追求起一生一世一双人了,只是他很清楚地看出连翘的骄傲,她怎么肯同一个有妻室的男子纠缠。 更进一步说,有妻室的男子又怎么有脸去追求她?明明知道那是羞辱她了...她笔下的人物全都用情专一,虽然从来不像许文华笔下的人物那样强调什么,但这种不强调就是最大的强调。 因为这在她眼中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这一切是很清楚的。 这个时候的丁一新特意去看了一眼许文华,许文华靠在一张春秋椅上,神色懒散。但仔细看就知道了,他现在处在一种表面轻松,实际上很紧绷的状态。曾经养过猎犬,也和朋友进山秋狩的丁一新一眼看出,这和那些狩猎者狩猎之前的紧张简直如出一辙。 许文华似乎想了一会儿,维持着这种紧张的状态,忽然道:「你说你要做最顶尖的那一个...这可怎么办,我也想做那一个?」 第一就一个,一个人做了另一个人就不能做,这是很清楚的道理。按照一般的套路,这个时候连翘谦虚一下,谦让两句就能煳弄过去,但是这一次她偏不。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能够说出这样话的人,在后面也不大可能说两句话谦让过去。要真是这样,一开始也不会说这样的话了。 连翘歪歪头看了他一眼,不带犹豫一样道:「各凭本事就是了!」 说着又补充了一句:「不过我觉得我的胜率比较大。」 许文华只能『呵呵』,这话他就不爱听了,凭什么她的胜率比较大?她自说自话吗?当即就和她争辩起来。 看许文华那认真的架势,丁一新都忍不住发笑。这个时候心中暗忖,许文华如今与连翘依旧没有进展,这不是没有原因的。这种事情口头上让一让会死吗?偏要在这个时候较这个真! 许文华还真就较这个真了,嗤笑了连翘一声:「你凭什么,凭你的《江湖》吗?论小说的势头,还是我的《金钗记》更好罢!」 连翘丝毫不虚的,也冷笑一声:「虽说我没有将《江湖》当成是定鼎的小说,但是拿来和《金钗记》相比,我会怕你!你的金钗记先发,不过现在我的《江湖》连载回数已经超过《金钗记》了,按理来说我们各有优势,应该是扯平了。但你看看单行册卖出去的册书,别的都是虚的,只有这个是实实在在的。」 简单来说,《江湖》的销售册书稳稳地压住了《金钗记》。 连翘觉得所谓的好感度评价,所谓的势头,对于一部小说来说都是不作数的。要看这部小说的成绩,还是得看销售,这才是实打实的! 《金钗记》的销售情况不要说总量了,就是每册的平均销量也追不上《江湖》。这之间的差距,还没有点儿逼数么! 连翘微微抬起下巴,宽宏大量道:「可别说我欺负人,我话就敢说在这里。等到你的《金钗记》也完结的时候咱们再来对比售卖册数,到时候《江湖》的售卖册数肯定也是远远超过《金钗记》的!」 连翘是真的敢放这个狠话,原因就在于许文华的小说其实是存在劣势的...这个劣势是单纯说在销量上。 这就像是后世网文女频的小说,总是比不上同等量级上男频小说的订阅,有一些问题在题材上面已经决定了。 这个时候虽然男人也读才子佳人小说,并且是普遍性的读。但无论怎么看,都是连翘的小说天然地更符合男性读者的口味。简单来说,读才子佳人小说的读者会读连翘的小说,而不读才子佳人小说的,也会读连翘的小说。 第291章 说到小说销量的问题,许文华确实很难说话,因为他心里是有数的。连翘的小说是销量大户,他一向是拼不过的。 有的时候就是这样,作者的等级划分是很难说的,是多种因素综合的结果。所以即便是同一等级的作者,在具体的某一方面,评价也会不一样! 纯以销量而言,有的大神还比不过小神中的销量大户呢!这有的时候和题材、风格有关。有的时候某位大神的题材严肃、风格文艺,评价虽然会很高,在自己的固定粉丝中享有尊崇的位置,但整体来看,还真卖不出其他大神的神话销量。 不过由此也可以看出连翘这种评断方法的漏洞了,有名的销量大户『金华楼主』和许多大神之间的销量对比简直惨烈,这就可以说他高出众大神一截,如同丁一新、宋志平一样登顶了么? 第511页 当然不能!这就像是后世,纯yy爽文可以卖的很好,但想要登顶,那就难于上青天了!而『金华楼主』正是古代的纯yy爽文作者。 相对而言现代人对小说的看法已经开放很多了,但依旧很难接受这样的小说登顶,那有一种承认我们这一代品味格调就是这个程度的羞耻感。虽然当初看文的时候很爽是真的,但要承认这就是自己认为很好的小说,果然还是有难度的。 现代人尚且如此,还没有到达娱乐至死时代的古代,当然就更加谨慎了。 也就是说,此时唯销量论其实是不行的。 所以许文华短暂地停顿之后很快就道:「这也太没道理了,若真是看售卖多少册就能定出高低。那许多小说之间的对比就很有意思了,如今《丽华传》倒是卖的《檀香扇》要好得多了,但你要说《丽华传》要比《檀香扇》要好?」 《丽华传》是没什么内容的爽文,《檀香扇》偏文艺,是一个新作者写的。他的处女作就这样,大家都惊为天人,一时之间评价非常高。 许文华这样说是很有道理的,但是连翘思维何等敏捷,立刻抓住了漏洞道:「你这个比较是什么意思,难不成《丽华传》比较《檀香扇》,就好比我的《江湖》对你的《金钗记》?」 这确实是许文华失误了,如果是对比《丽华传》和《檀香扇》的优劣,这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因为两个作品摆在那里,高下立判,销量之类的东西都可以不理。但是如果比较许文华的《金钗记》和连翘的《江湖》,那又不能这样了。 连翘的小说和许文华的小说完全是两种完全不一样的风格,硬要比较其实是没什么意义的。这个时候赶上了,硬要做出一个评判,一般来说也没有什么结果。 喜欢才子佳人小说的自然看《金钗记》,至于其他读者,偏爱《江湖》的倒是比较多。因为《江湖》中说到的内容实在是太多看,人物的漩涡与宿命,世道的黑灰白交缠,身处其中的人有血有肉有情有义。对比《金钗记》,对读者来说无疑要新鲜的多,也更有触动。 连翘和许文华的小说并没有质量上的巨大差距,也不存在立意上的高低贵贱。这种情况下,其他方面的评价其实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根本无法说服对方同意自己的观点。 唯独销量,这是一个实打实的数字,多就是多,少就是少,拿出来做评断标准,一时之间竟成了最合适的了。 连翘抓住这一点穷追勐打,相当得意道:「哼哼,读者说喜欢、说写得好,这都是上下嘴皮子一碰的事情,这算什么呢?说到底,不肯付出真金白银的,都是假的!有本事说好,先想办法让读者愿意出钱买单行册再说罢!」 在后世追星有一个『白嫖』的说法,就是说有的人表面上对爱豆十分狂热,但实际上什么付出都没有...虽然这样还比较好,连翘就是这样的粉丝。但从其他粉丝来说这是很难接受的,这不就是欺骗感情吗?【别怀疑,在圈子里就是有这么严重! 再譬如那些炒股的,平常分析的头头是道,好像人人都是巴菲特一样。真等到出自己的钱下手炒股的时候就万千变了,之前言之凿凿的可能也变得没有那么肯定了——在炒股这一行,不肯出钱的信心都是假信心。 连翘将之移植到这里,不肯出钱的吹捧,都是假吹捧! 许文华这个时候其实拿不出什么有力的支持了,但也不能就这样认怂。鬼使神差地道:「你总是写着一类小说,来来去去各样男子,说的都是硬邦邦的东西。话说你真的是个女人?女人写的那些小说怎么从来没见你写过?」 这几乎就是恼羞成怒了,放在平常连翘是会为这种话生气的,但是放在今天,连翘并不会。因为许文华的恼羞成怒基本可以等同他认输了,他都这样了,情绪有什么不对劲的连翘自然不会太在意。 不过许文华的话也不算是无的放矢,多少指出了现在一种普遍存在的情况。 男女作者的偏好问题。 小说早期,不像后世比较清楚地分出了男频女频。这就像是早期的电影一样,商业和文艺的差别也没有那么明显,文艺片拿高票房是家常便饭。 和读者的杂食属性一样,作者其实也没有特别切实的偏向——连翘穿越之前虽然也有女作者混在男频,譬如她自己,以及男作者出现在女频。但这些都是个例,是很稀少的,普遍情况是女作者在女频,男作者在男频,泾渭分明。 但是,即便是这样,基本的趋向性还是存在的。统计一下就知道了,女作者中写各种类似言情小说的比较常见,其他的建功立业、江湖夺宝...等等男性视角男性题材的也有人写,但终归只是少数而已。 典型的,在连翘之前,苏州最出名的女作者周莹,她的作品都是言情小说那一挂的。 至于连翘的作品,无论是出于她以前混男频的经验还是对市场的考量,基本上都是男性向的——这也是当初她的性别曝光出来,整个行业譁然一片的原因之一。 虽然这是事实,但许文华这样说还是引起了连翘的不快:「什么叫做我是不是女人!?那么按照你的说法,女人就只能写一种小说了?可笑!」 对于这种直男式的发言,连翘嗤之以鼻。 谁规定的?难道只有男人才能写某种题材,女人就不能够了,或者说女人只能写某种题材? 第512页 许文华这个时候反倒是不着急了,不紧不慢道:「我并不是这个意思...只不过女孩子喜爱写那些小说也是确实的,而你在这上头从不动笔,我不过是平白说说而已。怎么,我说的不真?」 许文华激将道:「那你倒是说说看,你是不是真写得好这类小说!要是真写得好,那也得证明啊!」 旁边的丁一新听的头都大了,他现在越发相信许文华弄不好以后会做个单身汉了——那些不在意他是什么人,只看重他身份的女子他一个都看不上。好不容易有一个心仪的女孩子了,他却从来没有自觉! 话说就是这样对待人家姑娘的?独身到老丁一新还真不会觉得奇怪! 连翘却觉得许文华说出这样的话算是很寻常的,因为许文华就是这样的人。平常不合时宜的话他说的多了!能好好地活到如今,并且高朋满座,只能说决定一个人命运的很多时候是他的优点,而不是缺点。 许文华有自己的优点,所以即便有这些毛病,也能在活的很好。 旁人看许文华对连翘也这样不讲究,觉得有些无话可说。但是于两个当事人,无论是许文华还是连翘都不觉得有什么。许文华是上了头了,注意不到这些,连翘则是因为没有这方面的自觉。 说到底她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古代小姑娘,她是来自现代,独立生活的成年女子了。就因为对方对自己有些若有若无的情意就要事事迁就自己?这种想法在连翘那个时代,哪怕是在小说里也不流行了。 连翘有的时候也像是小孩子一样,这个时候被激将起来。当即道:「这话是如何说,说情说爱的我的小说里头难道没有?我哪一本小说里头没有有情人终成眷属?《药庐琐记》几乎全是说情你又怎么说?」 连翘这个时候几乎漂亮的不可思议——眼睛里闪现的是一簇簇火苗,嘴唇微微地抿着,大约是因为有些激动,脸上也浮着一层薄薄的红晕。她说这个话的时候只看着许文华,许文华被这样的眼睛看着,有那么很短的时间内,说不出什么话来。 他以为这个时间很长,实际上就是很短的几息功夫。等到他回过神来,找回了神智和声音,立刻不假思索道:「这说出来就没意思了,什么小说里没有谈情说爱?你去问陆心远,他的武打小说里还少不了英雄美人呢!那也算?至于短篇故事,那说起来就更没有意思了,咱们谁不知道谁?」 有些话确实不必说穿,因为许文华是写小说的好手。正像连翘能够看清许文华小说里的门道一样,他看连翘的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连翘《药庐琐记》里说情是说情了没错,但其实没有多少完整的『情』,短篇小说的篇幅所限,也说不上『细节』。连翘当初写的时候本就是一个『梗』延伸出一个小说,这个梗有的时候甚至是一句曾经感动过她的歌词而已。 真正追究起来,感动无数人的《药庐琐记》,其实都有连翘迴避自己写作弱项,投机取巧的嫌疑。 这一点连翘无法否认,着急起来反击道:「还说我呢!你自己呢?我出道才多久,没有涉及到一类小说有什么的!倒是你,一直写的都是才子佳人小说罢?话说只会写这样情情爱爱的小说,还是不是一个男子了?你又能不能写别的小说?」 来啊,互相伤害啊! 第292章 互相伤害就互相伤害! 反正连翘是不虚的,在『偏科』这个问题上许文华比她严重多了!只不过一开始大家意识不到而已——古代男作者写言情小说是基本操作,不只是许文华这样,大量的男作者都这样,以至于大家都没有觉得哪里有不对。 也就是连翘,她是现代来的。她那个时候的网文界,很少有男作者写言情小说,反而能一眼觉得奇怪。 许文华被这一句话差点堵的哑口无言,但这句话杀伤力实在是太大了,什么叫做『还是不是一个男子了』,这可比说一个女人不像女人杀伤力要大得多...这种感觉从古至今是一样的。 说实话,连翘的这个打击面就很大了,因为此时专门写这种鸳鸯蝴蝶派言情小说的男作者很多。按照她的说法,竟是将这些人都捎带了进去。要是许文华拿这个说事,说不得就压倒连翘了。 但是他这个人生的傲气,这种傲气并不是以强凌弱。在这种情况下拿那种理由压服连翘,这是许文华做不出来的,他会选的是也只会是正面刚! 许文华『唿』地一下站起来,看连翘都好一会儿了。旁边不了解情况的益州同行紧张非常,生怕这两个当红炸子鸡就这样闹起来。若真是这样,今日这一场文会也就算是完了,之后再聊什么都不能够。 相比之下苏州这边的同行就镇定多了,连丁一新在内,每个人都当是笑话一样看——坐看大佬许和大佬连的世界大战3.0。只能说呆的久了,许文华的骚操作看了不少了,现在也不会觉得多意外,总觉得他就是那种什么事都能做出来的人。 按道理来说,一个男子仰慕一个女子,追求路上不说百般讨好,至少要有一些态度罢。许文华对连翘是不错,相比起他对其他人,说是和风细雨也不为过。但一旦到了一些事情上,他就不是这样了。 譬如说现在...他恐怕早就忘记自己原本想着要让着连翘的初心,完全被熊熊燃起的胜负欲给支配了呢! 第513页 许文华『哼』了一声:「你这样说我,我倒是不好迴避了!不然这样,我写一个男子做主人公,做大事业的小说。你写一个女子做主角,鸳鸯蝴蝶一些的小说,各凭本事来看看!」 许文华气性上来,放狠话也不多想。 倒是旁边的周莹道:「这可不合适,你们两个现在手头都是有小说的。而且势头这样好,难不成因为这样一点小口角就要放下这个小说,晾着读者,去写别的小说?不好,这样不好!」 连翘本来就要答应,听到周莹这样说,脱口而出:「这算什么,等到手头这部小说完了再比就是。反正我写小说快,等不了多久!反而是他许文华,磨磨蹭蹭的,谁知道下部小说要等到什么时候。说不定到时候他都能说自己不记得这件事了!」 在做网络写手的时候连翘的码字速度只能说是中等,唯一值得称道的就是比较勤奋,没有鸽读者的习惯,更新稳定。但是在这个时代,她本来中规中矩的速度立刻光耀万分起来。 说到写作速度这件事,连翘不止可以鄙视许文华,准确地说,她能够鄙视在座的每一个人。 和连翘比较近的同行其实是知道的,外界惊讶于她一日可以写半回文字,而且还保持住了这样的质量。实际上她写的更多!她是做五休二的,并不是每日都写,每日认真写的话两回文字轻轻松松。 实际上连翘除了做五休二,各种年节之类也是不做事的。更不要说每一部小说写完之后她还有一个长假,既是休息,也是为下一部小说做准备。 光只看速度的话,连翘其实比不上一些地下写手,那些人才是真的开了挂一样(或者说不要命了,那种速度往往意味着挑灯夜战,据说真有过三天三夜不睡觉,完成了一部十二回小说的记录)。连翘让人惊嘆的是她的可延续性,她不只是某一日写得多,而是可以将这个速度当成是一种日常。 看她的生活节奏,喜欢的各种能够杀时间的消遣爱好还不少呢! 对比其他的所有写手,她不是针对许文华,而是在座的都是辣鸡! 许文华被踩住了痛脚,立刻道:「我有什么不记得的!到时候我们看就是了!」 于是一场赌约就这样说定了,起因是连翘觉得自己将来能做行内第一,而许文华不服,因为他觉得第一是自己的——发展到现在,赌下一部书的成绩,而且还说定了下部书都要反转各自熟悉的题材,也是偏的厉害。 事后这一条消息也随着文会的许多消息越漂越远,江南的读者知道也就罢了。更重要的是作者圈子有自己的消息圈,外地的作者,京城圈子、广州福建的圈子、西北作者的圈子...总之通过信件之类的,都知道了这件事。 许文华和连翘都是正当红的作者,他们打赌大家都是觉得有意思的。只是可惜打赌的小说要等蛮久才能面世,特别是许文华的写作速度在那里摆着的,一时之间热度竟是没办法排遣了! 远在京城的宋志平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颇有些乐不可支地意思,笑过之后感嘆道:「那边有意思的事情倒是很多,我们这里就有一些死气沉沉了。」 有人笑道:「其实这样是有些不智的,如今听着是个新闻,大家都盼着后面的后续,似乎是极感兴趣的。实际上想想,『西湖客』与『乔琏』各有各擅长的小说,贸然去到不怎么熟悉的方面,若是成了自然好,若是不成,可是耽误人——他们两人正在要紧的时候呢!」 这人说话也算是很实在了,连翘和许文华是如今的当红炸子鸡,而且正是上升势头最勐的时候。特别是连翘,她才刚刚站到大神的位置,靠着《江湖》稳一稳,后头再来一部能够保持住水平的作品,这就算是彻底站稳了大神位置了! 读者其实都是挺长情的,一旦关注了一个作者,后面这个作者再出小说,往往会继续关注,轻易不会出坑...除非作品滑铁卢,实在是不能看了。然而作者的功底摆在那里,只要不刻意去作,也不太可能滑铁卢。 这就类似是在吃老本,说起来不是很光荣,但确实是这样。有的大神作者到后来的作品趋近于平庸,但从关注度、销量之类的方面还可以看出符合大神的水平,就是有这样的原因。 连翘现在刚刚在大神的位置上,两部作品稳一稳,以后也就有了吃老本的本钱了。如果这个时候立足未稳就起了波折,将来想要弥补过来,可能就要花多两三部作品,更多精力,这才能得了。 宋志平轻轻颔首,算是认可了这个说法。但在最后忍不住道:「虽说明白这个道理,但还是觉得这样有意思一些。这也考虑那也考虑的...说实话,也是心累。」 其实宋志平是最不应该说这话的人,因为他就是那个这也考虑那也考虑的典型。之所以他会对许文华这样关注,也是因为许文华在这些事上是和他完全相反的类型。虽然这样说有些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但宋志平确实羡慕许文华。 能在这种事上交流的朋友也算是很交心的了,了解宋志平的心思。便岔开道:「不过反过来想,若是『西湖客』与『乔琏』真的能写好赌约的小说,这又不同了。别的不说,只说极大地扩大读者这一点,就足够让人羡慕了。」 很多读者看小说都是挑种类的,如果不是自己感兴趣的那一类,即便是再有名气的作者也会不买帐。这种情况下许文华和连翘开闢此前完全没有涉足的小说类型,确实是在原有读者群基础上的一次巨大扩展。 第514页 宋志平闭眼沉思,然后表示贊同:「确实是这样...而且这样说起来我倒是很期待了,到底他们会写出怎样的小说。两人都是才华横溢之辈,多做尝试说不定对整个行业都是有帮助的。」 这并不是宋志平说的夸张了,而是确实有可能如此。小说也不是一开始就能这样吸引人的,是经过一代代的探索,然后才越来越精彩。这些进步既有写作技巧上的,也有小说题材上的。 一般来说,做出探索的都是业内的优秀人物。只有他们才能有这种想法,也只有他们名气足够,读者才能最大限度地接受新东西。 但是可惜的是,随着小说业越来越成熟,在其中讨生活的作者越来越在意『安全线』。相比起突破、创新之类的,所有人都要考虑吃饭问题! 须知道,创新其实很大程度上就是一个试错的过程。一百条路,九十九条都是错的,只有一条是对的。一般来说得试个四五十条才能找到正确的路。要是一个作者不撞南墙不回头,一次次失败,最后的结果不是改行就是饿死了! 甚至更惨的,一般的作者根本没有试错的机会,编辑那一关就过不了! 编辑中间也有有理想有抱负的,也想过自己手下某个作者创新成功,一炮而红。但是当编辑久了就会明白这种事情的希望有多么渺茫,自己手下带出来的作者占用了报馆的资源,结果总是不出成绩,编辑也是要吃挂落得! 编辑的收入是基础收入和奖金,靠基础收入过日子的编辑都快穷死了!谁敢拿业绩开玩笑?所以手底下作者的创新,即便他们也欣赏,但考虑再三之后或许也会退回去。 世事如此,也没办法怪到谁身上。 这种情况下,知名作者身上的担子就更重了。因为知名作者好歹比一般作者容易一些,第一,他们早就解决了生存问题,这上面没有后顾之忧。第二,知名作者有固定的读者,也深得编辑和报馆的信任,他们创新有人买单! 而且若是证明确实是一个好的创新,也能最快得到认可和传播。 不过有的时候就是这样,处的位置越好,越喜欢打安全牌。新人作者倒是还有一些敢于大胆创新的,但在知名作者这边,真是不敢越雷池一步。 第293章 关于连翘和许文华的赌约,一般读者也就是笑谈一番,毕竟这离他们太远了。对于他们来说,有好小说就去读,小说不好就放弃。就算是两人的死忠读者,也看热闹的居多,小说都还没出来,说什么都为时尚早。 但是行内就相反了,都对这件事非常关注。 许文华和连翘都属于那种言出必行的人,不应该这时候下了这个约定,后来又鸽掉。那么大家要做的就是等结果了...而这个结果大家显然都非常期待。 一个是对赌约的,另一个是对小说的。 所有人都记得清清楚楚,这件事的起因是连翘觉得自己会登顶,但许文华认为登顶的应该是自己才对。 虽然从两个人的年龄来说,先后登顶也不怎么奇怪。毕竟谁能在顶峰呆一辈子呢?若是巅峰期短,后辈又十分生勐的那种作者,或许在顶端也就是两三年的功夫。但两人看起来都没有想过这种可能,想的都是有我没他,有他没我。 丁一新都忍不住道:「看他们这样,让我想到了我当初年轻时候业内的光景,两位前辈正是这样彼此竞争的,有十来年的时间,轮换着做第一人。」 说到这里,丁一新忍不住笑了起来:「若是这样的话他们更不应该着急了,他们才多大?写小说的直到四十几岁的时候才会渐渐精力不济,而且有的人还老而弥坚呢!后头有几十年可以用来针锋相对,如今就迫不及待了?」 当时在场的王思齐吹了吹茶水,笑着道:「这样的针锋相对什么时候都是着急的,呵呵...倒是有些幼师决战的意思!」 丁一新却摇头:「他们那里还是幼师!爪子和牙齿都锋利的不行了...我看吶,说不定等到下次我从益州回来就会发现,这天地忽然改换了门庭!」 这其实就是隐晦地说后辈们已经能抢班夺权了。只不过这话只有丁一新自己能说,他说叫做自嘲。别人不能说,一旦说了,那就是找茬儿了! 对赌约,大家关注度是很高的。有年轻一辈中自认为比不上两位大佬的,安安心心做着吃瓜群众。也有自认为自己还有一争之力的,倒是希望许文华和连翘两人能够在这赌约的小说中尝到失败的滋味儿,弄个两败俱伤。这样稍落后于他们的年轻一辈,也能趁机赶上距离,甚至一举超过他们。 而对小说本身,关注的人同样不少! 从这一点上出发,大家还是比较看好连翘的。无他,许文华就是一个典型的鸳鸯蝴蝶派作者,只是在这一点上登峰造极了而已。而连翘,出道以来的小说题材就没有重样过。如果单说是对新题材的话,怎么看都是连翘比较值得信任。 不过说起这个,丁一新倒是有些担心连翘。 「看起来倒是乔琏先生占尽上风,但仔细想想也不好说。乔琏先生写情并不坏,从她过往的小说本子上就能看出来。但是若是写一部纯粹的鸳鸯蝴蝶派小说,这恐怕又难了。」丁一新观察的还是很仔细的。 「乔琏先生写情的技巧十分出众,高出众人一筹,这一点就和她在别的方面的表现一样,仿佛是天资使然——她的眼睛看到的东西和一般的作者不一样!我们看到一个题材的时候还在想合适不合适,她就已经想到如何写了,而且似乎很清楚如何写才是最好好的。」 第515页 丁一新想了想,换了个形容:「就好似她已经清楚地知道完成时的样子,只是需要将作品打磨出来,呈现出自己早就想好的样子...这样的天赋,你别说我贪心,我是真的想要!」 丁一新能够登顶,这本就说明他也是天赋卓绝之辈。这个时候说他羡慕连翘的天资,这让那些天资不如他的人要怎么活?但想要就是想要,人心本来就是得陇望蜀,永远不知道满足的。 要是连翘知道丁一新的这些分析,恐怕也会心里给他点赞。因为丁一新确实将她的创作状态描述的很清楚...普通人贸然去写新的题材,必然会有一些迷茫的,往往是写到哪儿算哪儿,自己也很犹豫。至于最后的结果,那更是不能铁齿。 但是连翘就不一样了,她其实并不是创新,而是写自己早就已经熟悉的题材,而且还带着领先几百年的技巧、理念之类。在开始写之前她在脑海里就已经构想出了一个成熟的作品,对于市场的预料也是有考虑的。 「这样说起来乔琏先生应该在这一方面也超出一般才对,但是写情一样,在初初的震撼之后,其实并不觉得比别人强出多少。《药庐琐记》就罢了,全是短篇故事,也无法深入其中。长篇的本子中,男女之情出彩的是人物本身,而不是人物与人物之间的关系。」丁一新认真研究了连翘的小说,最终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王思齐将稍微凉一些的茶慢慢地饮下,点点头,面露思索:「所以你的意思是乔琏先生自己不擅这个,所以自己避开了描写这些。」 「怕是这样没错了。」说到这里丁一新还摇了摇头:「这样说起来其实也不是没有道理,乔琏先生一个小姑娘,也没有与男子有过交往,对这些事情并不了解,如何能写的出来那些!只不过、只不过...」 「只不过乔琏先生一个小姑娘更不该了解她其他小说中表露出来的那些,以至于大家都忘记了她在这上头是有劣势的了。」王思齐笑着将丁一新没有说完的话补齐。 说过之后又笑着道:「其实说这些也没什么意思,他们都是天资高的。他许文华又与什么女子交往过?还不是只是听人家故事心有感触,再不然就是自己想像一番。这样得来的作品,偏偏压住了其他人。」 丁一新对此有话说,吐槽道:「正是因为此,所以我才总说文华的小说『不真』,只是他天资好,真与不真也就不大要紧了,反正写出来大家是爱看的。」 其实才子佳人那一套,若真是『真』起来,读者反而会少许多。不过丁一新这里的『真』说的是情感真,很多这类小说的剧情纯属虚构,现实生活中甚至不可能出现。但是情感是真的,细腻的变化是真的,所以能够打动人。 许文华的小说问题就在这里了,感情其实也不『真』。他笔下的感情其实是理想化、浪漫化的感情,不能否认有存在的可能性,但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没有几个人见过。 不过许文华的本事就在这里了,他能够将理想与浪漫做到极致。这个时候真与不真已经不要紧了,因为这也是读者的憧憬,即使他们自己并没有见过这样的感情——从这个角度来说,许文华笔下的爱情并不真实,但其中的魅力是要高于真实的感情的。 就像那些被珍藏在少女心中的美好爱情故事,纯洁无暇、晶莹剔透、圆满美好,这是假的没错,但这并不妨碍所有人信仰这些故事中的爱情超过现实中的。 梦,永远不会停。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期待的,若是两人能够藉此机会突破自己,那也是一桩好事了——若是别人,我倒是没有这样深的把握这样说。我们经歷的事情足够多,所以才知道这样的突破有多难。但因为是他们两个,倒是凭空生出许多希望来了。」丁一新这样对王思齐道。 实际上不只是丁一新和王思齐,讨论到这个的人多了去了。其中也有眼睛锐利的,看出了两人都是要突破自己。 两人又是当红炸子鸡,光是凭空说还不过瘾,还得举例子论证。而作者的能力是随时会发生变化的,或许一个作者某一部小说之前还很平庸,这一部小说之后就突然成熟了,这不是没有的事情。所以举例子论证的话,肯定还是最近的小说比较合适。 恰好,或者说必然的,两人现在的小说都是最最当红的,热度最高的,这一论证起来简直就没完没了了。 《金钗记》和《江湖》,拿出去都是牛气的不行的小说。行内混的,哪怕是出于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紧跟当下最in的潮流,也不会忘记关注一番的。 《金钗记》在连翘眼里就是异世界版的《红楼梦》。当然,具体的情节和人物不是一回事,但总体的主题、笔力上的深浅,乃至于影响力的大小,都是仿佛的。这样的作品堪称精品中的精品,从连翘的角度来说,靠这部作品许文华将来就能流芳百世了。 想必后世分析这个文学的黄金年代,依旧少不了拉出《金钗记》当个代表作。若不是这个世界的小说界竞争力要比连翘原本世界的古代大得多,连翘都敢拍着胸脯保证这书能组团出道了——就是『四大名着』『四大奇书』之类的。 这样的作品,纵观许文华过去的,或许真的有比这更加真诚的,就比如连翘曾经偏爱的那个名气不大的作品。但是没有比这完美的了,从各个方面许文华做到了他能做到的最好,最后成就了这样的一部作品。 第516页 可以这样说,许文华今后写小说,同一个题材他自己恐怕也难以突破自己。他用一部《金钗记》给别人划下了仿佛天堑一样的界限,同时也是对自己的桎梏。 《金钗记》这样生勐,难道《江湖》就要认怂了吗?不是的。如果只是看市场反应,《江湖》甚至要稳压《金钗记》一头。没办法,相对于全是文戏的《金钗记》,《江湖》要热闹太多了,这是天生的优势。 《江湖》写的热热闹闹,随着主角三人团队的满天下乱跑,所有人也经歷了那些奇崛的、深刻的、爽快的、险象环生的...事件。这其中展示了一个让人迷醉的下九流江湖,相比起武打小说中渺远,这更让人觉得触手可及,同时也更加精彩。 而《江湖》新的部分进入『赌石』的篇章,更是让人如痴如狂起来。 第294章 『赌石』篇章相比起其他篇章,其实是一个非常与众不同的篇章。 在此之前盗墓也好,黑帮也罢,都是从现实生活中已经有的行当展开,最多就是在具体内容里面掺沙子,真真假假混杂着说,做一些艺术加工。而『赌石』篇章就不一样了,这是连翘『原创』的。 关于『赌石』,连翘那一辈痴迷网络小说的很少有完全没有听说过的,因为这是一个很热的小说内容。男频中有大量关于赌石的开挂爽文,女频中少见这种,但是相关的可不少! 古董中捎带说一说就不算了,连翘印象深刻的是有一段时间流行耽美文中加入这个元素。具体就是异世界赌石师啥的——大概就是将赌石抬高到国计民生的高度,因为人可以从玉石中汲取能量。这样一来玉石好比修真小说中的丹药,甚至更加重要了。相对应的,赌石师自然更加水涨船高。 也是因为有这样一段,连翘虽然没有写过相关内容的小说,对此却有比较深刻的了解...即使这些了解都是纸上谈兵的程度。 和许多人以为的不同,赌石其实并不是一个非常古老的行业,存在的时间相对较短。实际上根据赌石适用的行业,基本上也能推测出来——赌石主要是运用在赌翡翠上,其他的或许有类似的,但都是捎带的。一般来说说赌石,其实指的就是翡翠。 而翡翠的走红本身就很晚了。 翡翠很早就被开採,作为宝石的一种,除非是上品的翡翠,否则价值普遍不高。直到明朝时期,宫廷内的后妃偏爱翡翠浓烈鲜艷的颜色,这才成为宫廷中比较受欢迎的宝石种类。然而真正的走红还是清晚期的时候,据说慈禧太后非常喜欢翡翠,有很多有名的翡翠首饰。 上有所好,下必从焉。经过这么一个过程,反正翡翠是大红大紫了。 翡翠不火的时候也撑不起一个火爆的翡翠行业,所以赌石比较可能出现在翡翠交易成气候之后。实际上也是这样,赌石确实是在清朝到民国这段时间才兴起。 而这个世界,不知道是不是审美的市井化,翡翠也正是刚刚火热起来——玉的颜色素雅,相比之下翡翠有许多鲜艷非常的。从古代上流社会的审美来说肯定是偏爱玉的,但是从市井一点的审美来说,翡翠就很受欢迎了。 如今市井阶层崛起,审美反过来影响上层,带动整个社会,也不是不可能。 连翘是买首饰的时候了解到这一点的,又通过打听,知道了此时还没有赌石行业(或者有赌石的行为,但只是在翡翠原石产地小范围内出现,不属于普遍性的行为)。由此,萌发了在《江湖》中写赌石的想法。 赌石属于一夜之间能让人暴富,也能让人倾家荡产的高风险高利润行业。财帛动人心,这样的行业,而且赌性还这样强,免不了有很多灰色部分。说不清道不明,倒也符合《江湖》的氛围。 本来就是一个对□□游戏非常有兴趣的民族,当连翘描述的赌石行业登场之后,所有的读者都着迷了! 『一刀天堂,一刀地狱』『神仙难断寸玉』...这些都是描述赌石的难度,以及其中风险与利润之高的。当连翘写到进行赌石交易的整个市场每日流淌着的真金白银,写到那些哗啦啦作响的,都是钱啊!这些的时候,确实足够让人目眩神迷。 连翘曾经在自己的小说里写过『有钱』是什么样子,《海上归来记》里的主人公富可敌国,《宦海》里多得是大佬,甚至还有皇帝登场。那些钟鸣鼎食之家如何生活起居,她曾经用自己知道的知识一一描摹,也曾凭藉她的见识让读者称赞。 但在《江湖》赌石篇中的有钱是不一样的。这里靠赌石发财,没有什么积累了几世甚至几百年的世家大族,整个市场本就是靠钱财堆积起来的繁华!这里多的是暴发户和输红了眼的赌徒。 钱来的这样容易,去的也这样容易,以至于市场中的每一个人都不太看重钱了。花钱如流水是这里最常见的状态——若是运气好,能够赌石成功,也不怕花钱了。若是运气不好赌输了,节省也没有什么意义。 癫狂的气质浸透了这座『城市』。 是的,城市。这里原本是几座有名矿坑的交汇点,又挨着官道,所以逐渐兴盛起来成为赌石市场。但随着赌石的规模越来越大,汇聚在这里的有钱人越来越多,渐渐的有人在这里讨生活做各种生意。 这座城市是依託赌石兴盛起来的,主要的供血者也是那些因为经营翡翠生意和赌石发了财的人。可别小看这不多的供血者,古代的城市就是这样了,有的时候几个大家族就足够支撑起一座小型城市的市场。 第517页 相比之下,这座新兴城市只是供血者更多,而且更有钱而已! 浮光掠影一晃而过,连翘感觉自己的写作能力是真的提升了。当她描述这一段剧情的时候,脑海里出现的是国外公路片中常常出现的那种音乐,粗犷的,带着一点点迷醉的。然后等到夜晚,霓虹灯影下,纸醉金迷、光怪陆离。 白天的时候赌石的店铺开门,所有的店家都摆放着翡翠原石。这些原石还带着石头的粗糙和稜角,就好像这个城市,带着原始的粗野与力量。所有人操着不同的口音交流,风险与机遇似乎随时都在降临。眼睛里清清楚楚地看到,是金钱在流动。 这里的输与赢、贫与富是那样的干脆,那样的没有转圜余地——不像在别处,哪怕遇上一个神级败家子,消耗完一份家业也有一个过程。在这里,似乎就是一个念头之间的事情。 相比之下,其他的□□活动都要自愧弗如了! 也是因为这样的极端,这里瀰漫着冲动的气息——在这种极端的气氛中呆久了,人的激素分泌自然会受到影响,变得更加敏感,更加容易受到刺激。 晚上的时候赌石店关门,生意兴隆的是赌馆和妓.院。 白天巨大的压力需要发泄,这两种地方是最好的去处。前者舒缓心情,赌馆的数额相对赌石来说只是一点小钱,这样比较小的刺激能让人的心情渐渐回归平缓。后者则是发泄压力,人的性.爱本来就是生殖压力转换的影响,由别的压力转换为性.爱,也是顺理成章。 人类在这样一座赤条条说着金钱与享乐的欲.望之城里,这是和此时任何一座城市都不同的。 其中接近于绷断的张力由连翘控制,最终呈现出近乎完美的效果。 一开始的时候其实并没有什么刺激的情节,只是跟着主人公一行人的眼睛去看而已。但是就是这些看的东西,让每一个读者都屏住了唿吸...血液沖刷着血管,传来澎湃的声音。心跳『咚咚咚』,健康而有力。 连翘仿佛一个手腕高明的导演,让这样一个城市闪亮登场。甚至不需要看其中发生了什么故事,就已经用镜头语言、节奏、音乐等等一切,让读者明白了这个世界的强烈与坚决。 他们期待着接下来的故事。 实际上故事也没有让他们失望。赌石这种活动,在它出现后很短的时间内迅速热的烫手,这不是没有理由的,应该说这很符合这个国家的国民性。而放在故事里,立刻引起读者的极大注意,也是当然的。 围绕着一块价值连城的极品翡翠,一个惊险故事在这个篇章里拉开帷幕。而由这个故事折射出背后巨大的背景,包括赌石市场运行中的黑暗力量,包括矿石坑那边的强权与血腥。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这是一块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都极其完美的红翡,它红的完美,仿佛是人的鲜血染成的。实际上从这块红翡开採出来起,确实沾染了足够多的人命,鲜血似乎让它的光泽都更加美丽了。 其实这是很容易理解的,毕竟宝石之类的东西都是从石头中得到的。而石头是什么,完全不值钱的东西而已!顽石在路边无人问津,但是剖开来却是迷人的宝石,这种比点石成金还要赚的事情足够烧干人的理智。 矿场需要大量的矿石採集工人,这些工人长期接触这个世界上单价最值钱的商品,同时他们自己却是世界上最穷的人之一。这种强烈的反差对比,再加上诸多外界压力的施加。当上等宝石出现,往往在矿场内已经引起了一阵腥风血雨——弄到宝石的人想藏,但管理者怎么可能不注意到? 然后在宝石一步步传出来,直到售出,光洁的表面似乎一尘不染,但其实早已吸饱了血腥。 这里在这块红翡上,那是一样一样的。 整个故事的背景是紧迫的、血腥的、伤感的、强烈的,交织在一起,仿佛能够将一个人的心脏攥紧。而连翘为了沖淡其中的负面情绪,将剧情限定在了主人公的视角当中。主人公们逗逼的个性,始终积极向上的情绪是很有感染力的,即使是深渊,读者们也不觉得有那样逼仄了。 当整个赌石篇完结的时候,赌石市场的大佬带着主人公魏师道玩了一次赌石。被称为『翡翠王』的男人这一次也赌垮了,原石切割出来里面白绵绵一片,肉里全是絮状。 他不以为意,哈哈大笑着道:「贤侄也玩玩罢,赌涨了算贤侄的。若是垮了,便算在我的帐上。」 这是开篇以来紧绷程度最大的一个篇章,结果却以这样的方式结束——没有好人得到奖赏,也没有坏人得到报应,什么都没有发生变化。价值连城的红翡引起的浪潮来的突然而巨大,去的也悄无声息。 不过这也正常,因为很快又有下一块价值连城的翡翠出现。主人公一行人,还有那块红翡,全都只是这个市场的过客而已。进一步说,这个市场也是过客,永恆的只有人类的欲.望。人类对享乐的,人类对翡翠的,人类对金钱的......这些全部都是的。 第295章 在此之前《江湖》的评价就很高了。 一开始的时候大家知道《江湖》的题材,以为这部小说会太过于热闹,又专注于题材的猎奇,最终失之于浅薄。但是随着小说逐渐铺陈开来,所有人才知道自己错了。 「到底是大家出手,起手便不凡了。」当时多得是人这样说。 第518页 说实话,这就像是《水浒传》,乍一看就是一部黑道小说,这个题材放在现代是极其容易404的。因为影响不好,也没什么营养。 但是这种『极端』的题材就是这样,作品本身的底蕴不是完全没有,就是丰富地让人吃惊! 在连翘穿越之前,日韩两个国家都很专注于刻画黑道世界,有过不少优秀的电影。连翘也算是总结出来了,这一类作品如果不是充斥着血腥、暴力、虚无、无所事事,纯粹的感官刺激,那么必然内里有一个沉重而严肃的命题。 属于众人眼中『高大上』的作品。 连翘的《江湖》其实算不上后者,因为她自认为是一个非常正统的商业作者,对于探究一些过于沉重和深刻的东西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但是连翘又确实在小说里添加了大量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还没有多少人提及的东西。 这其中原因,既是因为连翘是个现代人,现代人的经验认为写黑道小说点明这些东西也算是老生常谈。也是因为这个时代的商业化作品和现代的商业化作品有区别——这是一个对作品容忍度比较高的时代。出于这个原因,再加上没有404大神盯着,连翘就有些放飞自我了。 黑道世界里游走太久了,对于世道的好坏总有更加深刻的认识。那些社会的阴暗面、不公道...无可奈何的事情,乃至于人性的弱点与光辉,连翘用自己的笔娓娓道来。融入在足够爽快的剧情中,不知不觉中读者竟然通过一部『不真』的小说,更深刻地了解到了世道的真实。 这样的情况,如果是不出名的小作者写的,那还有可能被人忽略。偏偏连翘已经非常出名了,《江湖》的优秀根本没可能隐藏——本来就是这样,知名作者的作品,哪怕根本没有值得称道的地方,也有的是人跳出来分析有哪些地方好。如果本就有好的地方,早就分析的透透的了! 但是在赌石篇之前,接连几个篇章评价好就好了,却没有封神的感觉。属于小说本身的评价低于销量表现的一类...可以理解成一部作品的商业表现超过了文艺表现——其实这已经很好了,因为平衡作品的商业与艺术本就很艰难了。能够做到两者兼具,而其中一点略微突出,这是一流的水平才可以做到的! 直到赌石篇,通篇不竭的张力仿佛一首完整而美妙的乐曲,人物描画上面也是前所未有的出色。不仅主人公团队有明显的成长,新出场的人物也各具魅力。其中大人物的豁达大气与阴谋诡计并存,小人物的阴险狡诈和情义无双并立,互相辉映到了近乎完美的地步。 其实之前的黑帮篇也不错,但是黑帮篇亡命天涯铺陈地太开,事件太大、舞台太宽,以至于越过了界限。相比之下赌石篇核心是一块红翡的争夺,故事的舞台基本局限在一座城市,人物也比黑帮篇少了不少...这样反而有一种小而精的完美感。 连翘自己也觉得自己在赌石篇中有史上最佳的发挥,当时写赌石篇的时候就是一气呵成——整整闭关五天,没有任何交际,除了睡觉吃饭之外就是在写作,灵感是唿哧唿哧地往外冒,直到最后一个字收笔,才觉得精疲力尽。 当时她就觉得这是自己到此时水平的巅峰,哪怕之后接着写,短时间之内也不可能在这个水平上再有进步了。 这一篇章发表之后也没有辜负她的期望,反响好到爆.炸! 业内专注于小说本身,原本对连翘的评价已经够高的了,但在这上面吹捧地更厉害,有些话看的连翘都觉得肉麻起来。 「五十载以来天赋最盛!」有名望的老前辈甚至说出了这样的评价! 实在是赌石篇通篇看来完成度实在是太高了,读的心潮澎湃时甚至觉得不能有一个字的增减。这就好比一部堪称神作的电影,即使是自己不理解、不喜欢的题材,看过一遍之后依旧是不理解、不喜欢,但却不能否认其优秀。 因为太具有感染力了。 外界普遍认为在《江湖》赌石篇之前,连翘要做到的就是束缚住自己奔流不息的灵气与才华,使其不要太过于放肆地流泻而出。什么东西都需要一个度,小说也是这样,灵气与才华是好东西,但束缚不住的话很有可能会让作品杂乱,甚至于崩溃! 现代时就有很多作品是这样,作者很优秀,想要表达的东西很好也很多,然而就是太多了,反而让整个作品变得平庸而混乱。 而在赌石篇之后,所有人赫然发现,在这个篇章里连翘放飞了自我。她仿佛不再在意自己的才气流向何方,任其自由挥洒。然而这种情况下,作品并没有崩溃。作者小心翼翼地维持着理智与感性的平衡...她没有限制才华,只是用随意却精准地感性,冥冥之中拴住了什么。 仿佛是在深渊之上走钢丝,表面上是最自由的放飞自我,实际上是最小心翼翼、最毫釐之间的控制与平衡。 许多人都认为连翘缺少的从不是天赋,她要做的应当是控制住那日益膨胀的才华。她在和自己搏斗,要么在过于强烈的才华中毁灭自己,要么无法毁灭她,造就一个传奇。 连翘的声势到达了自己出道以来的顶峰,在这种情况下,因为《金钗记》花开正好的许文华都无法与之争锋。 也就是赌石篇只是《江湖》的一个篇章,而不是一个单独的小说。要是连翘有一部小说,一整本基本都保持这个水平,哪怕她出道时间再短,人再年轻,恐怕也能就此登上神坛,成为峰顶人物了。 第519页 至于小说在读者中的反应,那就更不用提了。读者们大都不是专业的,讲不出高端的分析,也说不出哪里优秀,他们就是知道好看和不好看。《江湖》的赌石篇足够好看,能够让他们如痴如狂,这就足够了。 具体表现为包含赌石篇的两册单行本销量走高,甚至超过了《江湖》的首册单行本。而在赌石篇之后,此前的单行本也有了超过以往的销售增长,显然是有了不少新入坑的读者。 报纸方面也是,原本《江湖》连载的报纸《新竹》其实已经很成熟了,根本没有多少上涨读者的余地。当初《神仙书》连载的时候因为吸引了连翘的粉丝,涨了一些,那就够让人稀罕的了。 现在《江湖》是连翘在《新竹》上连载的第二部 小说,按照道理来说就算她的粉丝会不断上涨,增加销量,那也应该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但事实是赌石篇中间,销量上涨的幅度惊人...至少对一份已经成熟,压榨不出多少市场份额的报纸来说幅度十分惊人! 因为这个,《新竹》的主编特意给连翘包了一个大红包,红包的钱对于连翘来说算不了什么,重要的是其中的意义。报纸主编有给报纸大功臣包红包的传统,这种事在报纸发展阶段比较多,随着报纸的成熟,这种事越来越少。 现在连翘得到这个红包,钱是小事,难得的是体面! 朋友们聚会的时候『赌石篇』也被反覆提起,金凤甚至忍不住对连翘抱怨:「要是我什么都不知道就好了,偏生我还有点脑子,能看出乔琏先生的才能——《江湖》最新的内容实在是越看越害怕。」 「害怕我一辈子都写不出这样的小说来。」 真正站在底层的作者大多浑浑噩噩,知道赌石篇写得好,然而也就是这样。看不出赌石篇相比连翘别的作品又跨上了新的台阶,也看不出自己离这个更远。 如金凤这样,还在快速上升期,眼明心亮的,那就有些难熬了。一遍遍地去读『赌石篇』,从一开始完全投入精彩绝伦的剧情,为之赞不绝口,到后面嵴背发凉、一身冷汗。 怕的正是金凤所说的担忧,自己的极限也走不到这一步...对于这些还有野心和梦想的同行来说,没有比这更加绝望的了。 连翘却嘆了一口气:「你们想的太多了,未来会发生什么事儿,这谁知道?未来本就是没有界限的。再者说了,写这一段的时候我自己都有一种玄妙的感觉。《江湖》之后的内容出来就知道了,我自己都无法再现这一段的水准。」 连翘这样说,金凤却不以为意。 「咱们的小说本就不是自己想写好就能写好的,就算是最厉害的作者也有平庸的作品,真正衡量咱们地位的就是写的最好的那些!」金凤说的是行内清楚的道理。 更重要的是金凤清楚,连翘一直是在进步当中的——从她的年龄和从业年限来看,这是很正常的,但是在她的水平来看这就非常惊人了。所有事情都是这样,越是做到高水平,进步就越难。 连翘现在的进步幅度这样快,她又是这样年轻,等到她完全成熟了起来,该会是怎样的光景? 行内江山代有才人出,这是振奋人心的好事,只有这样才能使整个行业不断发展。但是如果与一个太过出色的人物身处同一个时代,其中滋味自己知道。 越追赶越无力。 「您现在写得出这样的东西,就算接下来达不到这样,您也有的是时间去琢磨,然后真正达到这个程度。反正乔琏先生你还年轻,有的是时间呢!」金凤最终道。 更绝望的就在这里了,哪怕是拼时间,发现自己也拼不过。 连翘笑眯眯的:「对,有的是时间,你也一样。」 金凤的神色总算振作了一些,这话说的没错,相比较同行来说,他也是年轻那一批。而年轻总归是好的,有未来有希望——希望再小,那也是希望! 第296章 金凤也没有沮丧太久,这种情绪上来了总是一阵一阵的,过了那一阵就好了。 很快他的心思就转到了本来关心的事情上。 「和文华打赌的小说你有头绪了么?」虽然是再正经不过的事了,他却是悄摸摸说的,好像是在交换什么了不起的秘密一样。 连翘大笑:「你怎么也打探起这件事了?难不成你是许文华那边的?」 最近向连翘打听这件事的人还不少! 金凤听了连忙摇头,开玩笑,他和许文华相性相当不和的好么!替许文华做细作,打听消息?那是不可能的。当然了,连翘也知道这个,所以只是玩笑话而已。 晓得金凤是好奇,连翘稍微吊了一下他的胃口就放过了他,大大方方道:「头绪是有了,但始终是觉得不大好写。说实话,我有些后悔当时和他那样赌气了...我实在是不知道怎么才能将男女情爱纠葛上几十回上百回的文字。」 这下轮到金凤大笑了,一拍大腿道:「谁能想到呢,如今外头吹的天上有地上无,就差羽化登仙的乔琏先生竟然被这等小事难住了!话说才子佳人那一套算是咱们这一行写的最多的了,如今出头的作者就没有没写过的,竟然难倒了你?」 连翘无奈摊手,人人都有自己擅长的和不擅长的,她苦手感情戏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她穿越之前混在男频,很大一个原因就是不会写感情戏...23333 第520页 不过金凤还是很够意思的,笑过之后就开始帮助连翘出主意。他自己并不是专门写这一类小说的,但当作者的水平摆在那里,说出个一二三来是非常容易的。 过后还『鼓励』她道:「乔琏先生这回可要加把劲,别的时候也就罢了,这可是和许文华别苗头。他平常就够目中无人的了,要是这次也赢了,那该多得意?绝不能让他到那一步!」 事实上最近鼓舞连翘的人很多,原因就是有太多人看不过许文华了,大家都非常地想要看许文华的笑话。 连翘甚至拿这件事打趣许文华,他的人缘实在是太差了! 许文华对此却没有说什么,只是淡淡地瞥了一圈周围的『混蛋们』,他敢肯定,他们都是那些鼓舞连翘打倒他的人! 其实许文华没有说的是,也有不少人来『鼓励』他。只不过这些人和许文华不是一个圈子里的,往常也没什么来往。之所以这次来『鼓励』许文华,与其说是激励许文华,还不如说他们是不愿意连翘太得意。 没有什么太大的理由,只不过因为连翘是个女子而已。 在小说作者的圈子里,特别是顶尖的这一撮,因为物以稀为贵,以及其他许许多多的原因,女作者作为万绿丛中一点红,往往非常受到优待。 但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在被大多数同行喜欢的同时,总有些人看不过连翘。不是因为她有什么可挑剔的,相反,正是因为她太优秀了,优秀地让一干男作者都相形见绌。 对于这些男性作者来说,女作者偶尔冒出个不错的,他们愿意跟着吹捧两下,这种吹捧就像是对自家聪明的小猫小狗一样——小猫小狗会握握手、会自己上厕所,他们就会觉得真聪明。本质上来说,他们是彻头彻尾的大男子主义,并不觉得女子是一样的。 一旦有过于出色的女作者出现,他们的吹捧立刻就发生变化了。厌恶,以及隐藏在厌恶之下的畏惧,这才是他们的心态。 对于他们来说比较优秀的女孩子是讨他们喜欢的,但过于优秀的,甚至压倒一干男子的女子,那就不算是女人了。 当连翘冒出这个势头,甚至敢于公开说自己剑指『第一人』这个位置的时候,一切都不一样了。对于这些人来说,连翘的这个举动无异于挑衅,是非常出格的。或者更进一步说,这样的连翘对于他们而言就是个『狂妄无知的女人』了。 相当看不顺眼连翘,只要连翘存在,就是在提醒他们,他们被一个女人压倒。更可怕的是这个女人确实有机会登顶最高...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他们想都不敢想! 到底是多么地懦弱、脆弱、愚蠢,才能将自尊心建立在对女性的绝对蔑视上?当女性稍微有一个冒头的,就能如临大敌到这个地步? 许文华看不起他们,让他们滚!而面对连翘,他也不愿意提起这件事。 送走了金凤,连翘重新回到书房。她对金凤没有说谎,关于新的小说她头绪是真的有了,但具体怎么写还是一笔煳涂帐呢! 当时与许文华打赌一时爽,事后回过神来就有些坐蜡了。不过若真的重新回到当时,估计她还是得打这个赌——话都到那个份上了,她还能不往下接吗?第一就一个,而她是真的打算做第一的。 作为一个现代穿越来的人,她想要钱其实挺容易的,选择小说是因为喜欢。而且她在这一行有着领先时人太多的东西了,如果这样都无法登顶,当初为什么要选这个?她自己都无法原谅自己...还不如混吃等死呢,至少图个悠闲自在! 有野心是好事,但有野心改变不了一些硬性的事实。事实就是她不擅长感情戏,而长篇小说显然不能像短篇小说一样矇混过关,是切切实实要暴露出自己的弱点的! 所以在赌约摆在自己眼前时,短暂的苦恼之后,连翘只能投入更大的心力在其中。 说实话,她其实还是有一些逃避心理的。相比丁一新他们期待她一举挑战新题材,将自己原本不擅长的东西也搞定,她自己却完全没有这种觉悟。她几乎没想过正面刚,一直考虑的就是迂迴策略。 情情爱爱的东西要写没错,但不可能真的按照时下鸳鸯蝴蝶派的套路,那一路纠纠缠缠的,这绝对不是连翘能够搞定的。 在这一点上连翘首先想到的就是给男女主人公找点事做,可别一天到晚只有谈恋爱一件事。若要问这样一来和连翘以往的小说有什么不同,只能说以往的小说主人公们主要是忙事业,顺便解决了一下个人问题。而新的小说中主要是谈恋爱,抽空干了一些大事。 有想法,没毛病。 另外,关于男女情爱,三角恋、四角恋,以及类似师生恋、姐弟恋之类的非常规套路也要用进去。一般的恋爱剧情进展不下去的时候就得增添复杂性,这还是连翘和狗血电视剧学的。说实在的,她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写自己曾经吐槽的东西。 只能说,长大之后人总是会变成自己曾经讨厌的样子。 不过说是吐槽,实际上只有自己亲自去写了才明白,越是看着简单狗血的东西,想要写好就越困难。连翘的困难从确定小说题材的时候就开始了,反倒是人物设定、关系之类的,先有了一定眉目。 连翘一开始想写校园纯爱剧,后来又觉得职场轻喜剧似乎不错。但到了最后,这些通通被打落了下来。无他...这些题材太年轻了,对于此时的人来说有点小众。 第521页 现代时无论是校园经歷还是职场生涯,几乎每一个人都有过,这才能引起普遍共鸣。而在此时,这个条件差的远了。 身为一个商业性的作者,本身挑战自己没什么把握的剧情就够闹心了,如果还要在市场上给自己制造麻烦,那就真的太艰难了。 另外,这些题材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离生活太近了。没错,校园纯爱、职场恋情,似乎是小众,但同时他们又存在于生活非常近的地方。这就使得读者能非常敏锐地察觉到写的虚伪还是真实...小说可以不真,但绝对要有真实感,如果让读者觉得虚伪,读起来就出戏了。 而一部会让人觉得出戏的小说,那还有个鬼的前途! 连翘本来就弱于写情,然后还上赶着写这些,是嫌死的太容易吗? 这样一来,她就给自己划出了一个范围...她得写一个极端情况下的爱情,至少主人公所处的环境是普通人所不能到的。这样一来有了距离感,感情上面有瑕疵,这也不太容易让人察觉。 这样想着想着,连翘想到了武侠小说和仙侠小说——这里的仙侠小说指的不是《神仙书》那种童话属性的修仙故事,而是带一点奇幻色彩的幻想故事。 这两种世界观下的人和现实生活中都不能等同,很多现实中显得奇怪的感情,进入到这种『超常』的世界,读者往往能消化的很好。只能说,处在超常的世界中,人们自然不会再用自己原本的经验去看待其中发生的一切,包括爱情。 连翘其实是比较想写武侠小说的,大概是电视薰陶的厉害,这上面感情的拿捏似乎要强一些...至于仙侠小说,虽说小说看了不少,但大多数都是网文,囫囵过一遍就算了,其中的情爱也少有印象深刻的。 之所以放不下『仙侠』这个题材,是她想到了前世今生这个梗,总觉得像日本动漫《犬夜叉》中那样,主人公的三角恋情是男主和女主,以及女主的前世——于是一切纠葛就显得情有可原而又暧昧非常起来。 这真是一个让人忍不住深入探讨,然后又很拉剧情的点子。 这种点子只能存在幻想系故事中,在别的故事中也出现这种梗未免就太违和了。 但最终连翘还是放弃了『仙侠』,相比起一个突如其来冒出来的点子,还是小说的整体比较重要。有的时候一个太强烈的点子甚至会毁掉一部小说,就好比画画的时候老师总是会强调别只看到正在画的那个局部,不然就只能重来了! 而说到武侠小说,说到写情,那连翘能够联想到的作品就多了。 实际上在武侠小说的黄金年代,写得好的武侠小说往往写情也是非常优秀的。金古梁温,这些武侠大家,莫不是如此。 当然,一般人最熟悉的肯定还是金庸和古龙两位先生的。特别是金庸先生的,托电视剧的福,几乎每一部作品都熟悉到无以復加了。 第297章 金庸与古龙是两位风格差异很大的大家。具体到写情这一块,从连翘的感觉,古龙的情因为他的浪子情节,美则美矣,却很难让人印象深刻——对比一下就知道了,连翘可以轻易说出好多对金庸笔下的情侣,但换成是古龙的作品,人气角色更多,但cp就没有什么了。 古龙先生写人很厉害,往往能塑造出一大堆亦正亦邪、气质凛然的角色,让人爱煞!他笔下的『情』依附于『人』,很大程度上是人的附属品,感情的魅力取决于人物的魅力,而人物魅力本身其实不依赖于感情。就好比楚留香、陆小凤、花无缺等等人气角色,就算他们不谈恋爱也不影响分毫。 换成金庸先生的作品就不一样,金庸先生很多作品人物和人物的爱情是并立的,应该说人物的爱情让人物更进一步完满。就好像是郭靖黄蓉、杨过小龙女这些,如果没有他们的爱情,这些角色必然不会是大家喜欢的样子。 这两种取向的不同并没有高低优劣,就看作者偏爱哪一种而已。 从连翘的角度来说,还是学金庸先生好一点。古龙先生的小说偏离了正统情爱,很有可能不被许文华认可,毕竟他们打赌的内容是她得写一篇像样的爱情小说。而且,更重要的是,古龙先生的风格实在是太偏写意了...学起来太难了! 金庸先生也是大家,但是如果只是学个壳子的话,他的无疑难度低一些。 而说到金庸先生小说中的爱情,不管别人怎么想,反正连翘首先想到的作品是《射鵰英雄传》、《神鵰侠侣》、《天龙八部》这三部。 其中《射鵰英雄传》弱一些,因为这一部小说的感情线除了强化『拙夫巧妇』这一经典互补cp外,其实并没有太多出奇之处。不过也正是得益于这种简单质朴,让读者印象非常深刻。 而相比之下《神鵰侠侣》和《天龙八部》就不同了。 《神鵰侠侣》开篇明义,主旨就是一个『情』字,也正是这一部小说,元好问的《雁丘词》,『问世间情为何物』一句才得以广为流传。在此之前,《雁丘词》虽然是好词,流传度却并不广,并不属于耳熟能详那一类。 而《神鵰侠侣》的开篇,用的就是两段感情,而且是两段不正常的感情引出。一段是李莫愁对陆展元,另一段是武三通对何沅君。 前者在于放不下。陆展元和李莫愁确实曾经相恋,但是后来陆展元不再爱李莫愁了。现代的姑娘们肯定会大骂渣男,不过宽容一点来说,感情不和情侣分手实在不是什么天大的事。即使两人曾经海誓山盟也一样——恋爱的时候谁会想到今后会没有结果?一开始的时候大家都是奔着天长地久去的。 第522页 两人分手了,悲剧在于李莫愁不明白自己还爱他,他为什么不爱自己了。终身为此辗转反侧,没有一个结果。 于是李莫愁选择了报復,残忍地报復,即使看到写着『何』字的也不放过,只因为陆展元后来娶的女人是何沅君。 普通的爱情变成了恐怖故事,彻底黑化之后已经不正常了。 至于武三通对何沅君就更加明显了,武三通和何沅君是义父与义女的关系。这可不是现代社会的干爹干女儿,人家这是受到伦理约束的关系,越过这一步就是乱.伦! 从这个开篇就知道了,暗示着这部小说要说一个怎样的故事——杨过与小龙女的爱情是这部小说重点描绘的,在古代社会中,老师与学生的关系如同父母与孩子。这两个人的结合,一样违背伦常,为天地所不容。 至于《天龙八部》,其中的感情要更加丰富,甚至不局限于爱情一种——当然了,爱情还是扮演了最为主要的角色。 这部小说评价『无人不冤,有情皆孽』,可见一斑。 《天龙八部》太厚重太复杂了,初次挑战,写个《神鵰侠侣》级别的还比较有希望。所以连翘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思考,总算在确定了武侠小说这一题材之后,将小说基本的格局也确定了下来。 关于『情』的探讨要有,譬如《神鵰侠侣》。但不能深刻到晦涩,《天龙八部》乍一看并不难解,看电视剧的时候似乎也没有困惑过。但是只要仔细想想就明白了,那只是电视剧这种艺术形式带给人的错觉,实际上小说中到处都是细思极恐。 这种类型的小说,功力不到,即使连翘是在这部小说半个世纪之后才写小说的,也完不成——连翘那时候小说是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写这种思想内涵太丰富的小说,依旧是难以做到的。 确定了这些之后,小说就越来越接近『定案』了。最后连翘考虑了很久,决定来一个『性转版』《神鵰侠侣》。当然了,具体情节上肯定还是有很多不同的,但人设上确实有些这个意思。 首先就是男主人公...前江湖大佬,隐居在无过涯,清心寡欲,不理俗事。具体的设定,参考了小龙女和黄药师。 女主人公则是男主人公的故人之女,当年年轻的时候男主人公曾经受过人家爹娘的一点恩惠。也正是为了还这个恩惠,单骑三千里,只为救故人的性命。没有想到到底迟了,剩下的只有一个三四岁的女童。 就这样,小姑娘被接到了无过涯抚养。 女主的性格需要古灵精怪、敢爱敢恨,连翘也不知道自己是参考了杨过多一些,还是参考了赵敏多一些,只能说金庸老先生笔下这种人物还挺多的。与此同时还给她加了一个王语嫣的『万事通』buff,她从小跟着大佬长大,自己聪明伶俐,无过涯设定中又是可以比肩琅嬛玉洞的存在,似乎也很正常。 男女主角都是人中龙凤,他们之间的爱情阻力不来自于自身,而来自于身份,来自于外界——这一点和《神鵰侠侣》一样。 男主是女主父母的同辈人,大了女主十六岁。两人相处过程中最早以叔侄相称,去无过涯拜访男主的江湖人都知道,这是他一个侄女儿。等到女主长大了,心中暗生情愫,不再肯称唿叔叔,而以姓名相称。这也没什么用了,因为在外界而言,叔侄名分已定。 加上男主不善言辞、清心寡欲的设定,这种阻碍足够剧情纠缠起来了! 直到这个时候,连翘的灵感才算是被激发了起来,填充大纲没有之前那样滞涩。 按照她的设定,故事可以分为四个大篇章。第一个是『暗生情愫』,主要说男女主人公在无过涯的故事,女主人公就是此时渐渐对男主人公生出情思。男主表面无欲无求,看不出变化,但背后全是隐忍。 这一点就和小龙女不一样了,小龙女是不会介意这种感情的,因为她没有接触过外界的观念。她连买东西要钱都不知道,又怎么会知道世人不许她和自己的徒弟杨过在一起? 男主显然明白一些,他不在乎自己的处境,但是他在乎女主未来的处境。而且因为女主的年纪尚小,又是长年只与自己在一起,怕她不过是芳心无处託付,这才系在了自己身上...所以面对女主的爱情攻势,男主都是后退。 第二个篇章则是『初入江湖』,因为种种原因,女主离开了无过涯,开始了自己的江湖游歷。这之间发生了很多的故事,嗯,会有几个优秀的男孩子喜欢上女主,当然,双线剧情,也会有优秀的女孩子喜欢上男主。 这些故事不只是填充剧情,更是让男女主人公认清自我。 在最开始的时候女主人公对男主的并不一定是真正的爱,少女情思本就做不得准的,况且她从小到大也不曾见过几个人。但是当她离开从小长大的地方,流落江湖,既感受到江湖的潋滟风光,有时又吃苦受罪的时候,她回忆起了无过涯,回忆起了与男主的岁月。这个时候,其实她才算是真的爱上了。 当然,第二个篇章除了这个外还有很多好玩儿的江湖经歷,全部是男女之情,连翘也吃不消的。 第三个篇章就比较可爱了,是『山盟海誓』。 女主在这个篇章中会因为『多管闲事』而遇险,甚至命悬一线。这个时候男主人公就坐不住了,他非得去看看这个离巢的孩子不可,即使这个孩子是他亲自送走的——当他发现自己会真正失去她,人间不得相见。之前自己对自己设下的种种樊篱,立刻就不存在了。 第523页 男主的出场就是为女主撑场子的,女主在孤立无援、命悬一线的情况下,他踏月而来,仿佛谪仙人。自他走过,没有人敢不给面子...不给面子的看到他的剑也要给面子。这里连翘用了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设定,江湖剑仙也是很熘了。 出门在外的小姑娘,在江湖上交到了足够多的朋友,也遇到了无数美好的风景。但不可否认,只身行走江湖是辛苦的。她爱管闲事,即使本事算是不错,也免不了有吃亏被骗,受委屈的时候。这种时候她也只是咬咬牙,硬挺过去而已。 但是实际上她是一个再娇气不过的小姑娘,在无过涯时跟着男主,哪怕是男主最看重的练剑,她只要耍耍赖撒撒娇,他也从来没有严厉对待过。那时候能来见男主的都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大人物,这些见了她却一个比一个客气,送的礼物一个比一个珍贵。 等到她自己出来闯荡江湖,被人欺负、承受辛苦,虽然都忍耐了过去,但也不免想到曾经如珠似宝的日子。 委屈地眼泪都要掉下来——这不是矫情,是人的正常情绪。 而这一次,真的差点死掉。她发现自己恐慌的并不是死亡本身,而是自己死在了他看不到的地方...这是一件比死亡更加难以接受的事情。 这时候他终于来了。 英雄救美是最老套的套路之一,但是好用就可以了。 然后的剧情就是男主默默陪伴女主闯荡江湖——她在前面走,他就在后面跟。她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他则是当作她什么都不知道。 在这个过程中当然会发生很多很多的事情,直到两人彻底正视并且确认自己的内心,达成『订立终身』成就! 最后的第四个篇章,则是隐含着一个生死考验。当然,最后当然是闯过考验,不在意世俗眼光,男女主角happyending。这一点也和《神鵰侠侣》基本一致,不过具体的考验,情节安排,那就大不一样了。 第298章 虽然困扰于打赌的小说,但真的去做就会发现事情其实没有想像的那么难。当连翘将大纲写好,忙着补充细纲的时候终于明白了这一点。 不过这不是可以放下所有压力的时候,她写作上面的弱点并没有改变。即使题材和故事背景的选择能够一定程度上遮掩她的问题,但事实上问题始终存在,只不过让事情的难度降低了一些而已。 怕是真的去写小说的时候,写到人物感情的微妙,写到有情人的日常...那时候还有的头疼。 不过也懒得管这些了,车到山前必有路,明日愁来明日忧,这个时候想的再多也没有用! 冬日里正是休闲社交的好时候,等到《江湖》小说写完了,只是还在连载时,她是真的无事一身轻。除了偶尔弄一弄新小说相关的东西,剩下的就是闲散度日了。今日赴东家的约,明日去逛西城的街。 当然了,作为如今数得上牌面的大佬,她也不可能装聋作哑,做自己的深山隐士。等到了年终,玩了那么多家,也得自己回请一番。这事确实有些麻烦,但是社交礼仪就是这样,她也只能遵守。 图省事,她肯定不是在自家弄得。而是在一家戏园子包了场——冬天这样冷,还是不要搞什么户外活动了。 这是一家小型的戏园子,包场的这一日不仅有驻扎在这个戏园子的戏班,还有连翘在外请的两个戏班过来唱戏。戏园子的戏班原本是不同意的,不过连翘请他们唱的戏少了,价钱却还是按照包场的来,他们也就无话可说了。 另外连翘还请了苏州的庖厨班子,这些班子有厨师、有跑堂的、有各种宴会用的东西,档次高的,不要说官窑的瓷器了,就是银器都能自带! 连翘往常不爱办大宴,从来都是三五个,十来个的朋友聚在一起就算了。等到年终的这一次,干脆就办的大一些。之前没有请过的同行,这个时候都来了。当然,这也是有做人情的意思。 拿人手短,吃人嘴短,平常那些大佬行里撒钱请客多未必没有这个意思。连翘平常没有惠及到一般的同行,这年终的时候就算是一次性照顾到了。来的同行不止管吃管玩儿,还有纪念品拿。 之前连翘特意托人从湖州买过来一批湖笔,这时候两支一盒装了,看着上档次,对他们这一行来说也非常实用。来赴宴的同行每人都有...东西虽小,却也让人高兴呢! 周莹来的稍微早一些,见到连翘发的湖笔。笑着道:「以往倒是没有人记得发一些小东西,你这个做的好!多花不了多少钱,但人情却是更到位了!」 自打开锦盒看了一下里面的笔,又点点头:「你寻了一个好经纪!这湖笔是天下名品,但撑起这个的是上供的御品。至于这以下的湖笔,其实良莠不齐。你挑的这些不是那些打着湖笔名头,实际上不堪用的那些——真要是那些,恐怕花钱送礼还要被人骂呢!」 连翘摇着头道:「我就想着我们这一行文房四宝用的多,用这个做礼十分实在。而且我要量大,与其在苏州买,还不如请人去当地採买。东西好得多,价钱也更实惠!」 听到连翘说价钱实惠,周莹忍不住笑了起来:「人家都说越有钱越吝啬,这话果然是说着了!你自己算算今年都赚了多少了!今日又大手笔地开大宴。这个时候倒是心疼起几支笔的钱了!」 正在这时关系比较近的朋友到了,大家似乎是结伴来的。 第524页 许文华的脸还有些绯红,眼睛里也有血丝。看其他几个人,也差不多如此。连翘知道,这恐怕是这些日子应酬多,不知道从哪个无法脱身的局里熬了个通宵。也来不及休息,更衣一番就直接赶她的场子了。 连翘立刻招唿人送热水和帕子,脱了手上的戒指,亲自给拧了帕子,递给这些人:「你们这是从哪里的场子来的?倒是该随便找个地方休息一番。哪怕是一两个时辰,那也比现在硬挺着过来强!」 许文华几个人接过热帕子,敷在脸上的时候觉得好了很多。金凤抹了抹脸,将帕子扔回到脸盆中,长舒了口气道:「可别提,躲都躲不开的场子,有什么办法?还是你们好一些,至少不用去这种场子。」 业内除了明火执仗耍流氓的,一般来说会过夜的场子都不会找女作者。而明火执仗耍流氓的,一般也找不上连翘和周莹这种级别的,往往是诱惑那些混不出头,又寄希望于歪门邪道的底层女作者。 「...这次是乔琏先生第一次开大宴,迟上一两个时辰,那不体面!」金凤又接着道。基本上他的话就是其他几人的心里话了。 办大宴是很麻烦也很费钱,但是行内的都知道,多的是人想办大宴还办不起来呢! 不是说请的人多,场子足够大就是大宴了。大宴还有一个标准,那就是大咖要多。如果没有几个压得住场子的大佬坐镇,旁的人不会对开宴会的满脸艷羡,称赞其混出头了。只会背后笑他傻,做这个冤大头。 连翘人缘好正当红,又是第一次办大宴,她给各路大佬发出的帖子基本上都收到回应。估计这一场大宴下来,就是苏州同行精英聚会了——除了丁一新没到,但丁一新那是回益州了,非战之罪。 这些人来立刻就将连翘的声势撑起来了,之前外头的人知道连翘红,知道她有地位有牌面。但是外头的人看里头一小撮人物都是雾里看花,很多事情都是不清楚的。这次的大宴更像是成就达成了之后的一个认证,这下所有人都清楚了她到了什么位置。 正是考虑到这一点,这几个朋友一点没有耽误,直接就过来了。 要知道这种场合,一点点的举动也会有很多解读。真的如连翘所说,休息一会儿再来,谁知道其他不熟悉连翘的人会怎么想!说不定就要认为这些人来的困难,来了也是敷衍。 无形之中对连翘的名声是一种伤害。 连翘也明白这一点,心里感激他们,连忙叮嘱春儿收拾两间包厢:「每间都摆上三张春秋凳,铺上厚实的软包,再拿来毯子和薰笼...」 春秋凳就是类似木沙发的一种长椅,本来在苏州不甚流行,是一种外地所有的家具。还是连翘有一回看到了十分喜欢,给加上了厚厚的软包和靠垫、抱枕之类,然后放进了自家花厅。 大家在她家看到了觉得好,立刻风靡了整个朋友圈。大概是明星效应吧,现在在市面上有了很多这种木制沙发,已经成了一种很多人选择的家具了。 连翘收拾出这样一个地方,立刻就将他们塞了进去:「包厢的大窗口已经放下帘子了,多少比别的地方安静一点儿,你们且休息罢!」 这种看戏的包厢为了看戏方便都是半封闭的,想要绝对安静,几乎是不可能的,只能尽力做的好一些。好在几个人本就累极了了,并不需要太好的环境,给个能躺着的地方几乎就能睡了。 戏台上唱的热闹,整个园子高朋满座,连翘穿梭其中与大家打招唿。等到实在要开席了,这才让人叫醒两个包厢的朋友。 这些人也就是下去露了个面,然后就回到了包厢。楼下大堂吃席面,想来敬酒的人少不了。昨晚已经喝了一整个晚上了,就算他们大多数酒量不错,那也不是那么造的。所以干脆让人摆了桌子,就在包厢里开席。 连翘下面照顾了一下,半顿饭的功夫就过去了。许文华在上面看的紧蹙眉头,想了想对自己的小厮道:「你去下头将乔琏先生请回来,就说我们找她有事。」 连翘正招唿客人,不好动。但是如果是楼上包厢的朋友找,那就能顺理成章脱身了。 旁边的朋友吃吃地笑了起来:「文华,你一个人寻乔琏先生有事就有事罢,做什么拉上我们?做人就不能实在一些?说实在的,你说你一个人,乔琏先生才能记你的好呢!」 许文华显然是看不惯连翘到现在为止连口热的都还没有吃上,找藉口让人来吃饭。朋友就不解了,承认这是他一个人的想法有那么难吗?那样才能博得好感呀!现在这样『深藏功与名』,这是图什么呀! 然而许文华只是瞪了一眼朋友,让后自顾自地坐下了。 连翘得救一样上楼来,果然大家已经空了一个好位置给她——甚至蘸酱都给她调好了! 连翘这次办大宴,因为是冬天,首先想到的就是吃火锅。吃火锅好,准备起来不麻烦,而且可以满足各人喜好。冬天一炉火锅,一杯甘蔗汁,多美!连翘为了照顾所有人的口味,准备了甘蔗汁、橘子汁两种果汁。又准备了高度烧酒,中低度的黄酒,另外果酒也有。说实话,对于整个冬天都快喝酒喝傻了的同行来说,真是大救星。 之前熬夜喝酒不知道喝了多少的几个朋友,这个时候人手一杯甘蔗汁!一边喝还一边称赞好喝:「之前倒是不知道,冬日里甘蔗汁和火锅这样配!」 第525页 周莹嘲笑了一声:「你们当初还说喝甜水儿是女人家的事儿,娘兮兮的,现在可怎么说?喝酒多了始终不是那么好玩的罢?」 大型真香现场。 连翘虽然能喝,但也从来不觉得喝酒如喝水是一件好事,这时候喝的也是甘蔗汁。周莹说话时正忙着捞肉片吃,还记得跟着道:「就是就是!」 「吃你的罢!」许文华坐在连翘的左手边,用漏勺给连翘捞了满满的干货,拿这个去堵她的嘴。 里头是竹笋、肉丸、豆腐皮、菌菇之类的,连翘见其中夹杂了一些海带丝,伸手就要去夹:「我不爱吃这个。」 正在找一个装这个的器皿,许文华先将自己手边的一个小碟子推了过来:「就你麻烦,放在这里了。」 第299章 都是熟人的情况下吃饭显然是比较舒服的,特别是吃火锅这种!相比起那种一席十几个菜,还分几道上的席面,这显然市井味的多。大家一边捞东西吃,一边说说笑笑,没有人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就算是最古板的那种,此时也说不出『食不言寝不语』这样煞风景的话。 正吃着的时候,金凤忽然问周莹:「之前仿佛在听周莹大家与乔琏先生说什么吝啬不吝啬的,你们在说些什么呢?」 当时他正欠睡眠,自然没来得及问,此时想起来,好奇心依旧。 周莹将『湖笔』的前后与众人分说了,这才笑着道:「你们说说看,我说的有没有道理,是不是越有钱越吝啬?连翘她赚的够多的了,却要计较这样一点儿差价。」 连翘收入确实很好,她的主要收入来源在两块。一块是写作事业及其相关,她本来就是大神了,作品赚钱多。再加上她勤奋,别人两三个月才够出一册单行本,她一个月能出一册半,无形之中又多挣了好多! 另一块就是她的副业了,主要是『玩票券』。她没有精力去倒腾生意什么的,只是见到有好机会的时候就会去票券市场看看,做几笔生意。这个知道的人不多,但确实非常赚钱! 毕竟她操作佳、本金多,用后世的投资技巧摆弄此时的市场,又懂得见好就收。一路以来赚多赔少,年底算帐,竟是并不比写小说来的少多少。 其实很多出名了的作者赚了钱之后都会发展副业,但多数都是小打小闹,。毕竟像现代明星利用名气赚餐饮业、美容业等行业的钱,此时还没有条件。所以连翘这样轻轻松松就赚了那么多,可真是少数了。 周莹算是知道连翘的,所以才能说出这样的话。 旁边有朋友也打开盒子看了看作为纪念品的两支湖笔,笑着替连翘辩解:「话可不能那样说,真的吝啬的,做事情哪有乔琏先生这样大气?在这些小节上注意,这才正说明乔琏先生会过日子,而不是什么都没有算计。」 说着收起盒子,不怀好意地添了一句:「就是不知道将来乔琏先生会被哪一个得了去了,做人家的贤惠夫人!」 这话说的,有好几个人都呛着了,咳嗽起来。 连翘自己也是其中一个,好容易缓过来了,道:「你这人真讨厌,怎么说起这件事来了?」 那朋友笑眯眯道:「这怎么就讨厌?乔琏先生翻过年去就十七了罢,男婚女嫁本来就是应该的。」 说这话的时候一向好脾气的周莹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相比起连翘的年纪,已经年过二十的周莹显然紧迫的多。不提还好,一提就让人满心不忿起来了。 连翘撇了撇嘴:「不管了,反正这件事我是能拖一年算一年,等到实在拖不下去再考虑。」 「为何这么说啊?」虽说女作者,特别是混得好的女作者,晚婚是很常见的事情。但这不是她们自己没有结婚的意愿,而是婚事不好弄。 混得好的女作者,就算不到连翘和周莹这种,再低一个等次的,那也是受尽追捧,见过大世面的。这种女作者,想让她们寻一个普通人家嫁了,很难接受那种心理落差。但是如果换成是那种大户人家,大多都很传统,很多对女作者有意见。 这样一来,可不是婚嫁老大难了么! 连翘是现代很多年轻人的思路,算帐道:「我现在一个人活的自在舒服,若是成亲了,我得打理一个家,伺候别人。算计日子起来,还不如不成亲的时候好过,那我图什么啊?」 有的男作者就忍不住掉书袋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是顺应天理的事情...怎么怎么...」 连翘当即笑道:「可别说什么顺应天理的事情了,天底下不顺应天理的事情多了去了,还差这样一件?许多男子与女子在一起,一个是想着给家里传宗接代,有人打理家里家务,照顾生活。另一个想的是有人养活自己,保证自己生活。这是有所求才在一起的,成婚了之后比成婚之前好——我可不是这样。」 掉书袋的男作者还想说什么,坐在他旁边的王思齐伸手按住了他一边的肩膀:「你可别说了,那些天理、道理、世俗之类的话,能拦住咱们乔琏先生?人家看的透彻着呢!为什么一些人宣扬着女子无才便是德,怕的就是乔琏先生这样。读书太多的女子就是这样,不好煳弄了啊!」 王思齐当然不是在为那些宣扬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人辩护,他本就是在讽刺那些人。 说完之后又遥遥地向连翘的方向举杯:「有的时候看的太透彻也不是什么好事,煳里煳涂一辈子,往往幸福。乔琏先生那个样子,以后可有的是苦头吃...算了,说这些丧气话做什么,只能祝您日后开心快活事事如意了。」 第526页 连翘将甘蔗汁举起来:「共勉。」 太清醒地活着,往往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王思齐一样聪明通透,在过去的生活中已经体会过那种痛苦了,才会对连翘有这种敬告。而连翘也将这个从来开开心心,似乎真的无忧无虑的前辈看的清楚,所以有了这样理解的回应。 许文华的脸上维持着淡淡的神色,叫人看不清楚他在想什么。在连翘喝甘蔗汁的时候,他特意看了王思齐一眼。王思齐放下酒杯,笑着点点头,算是个示意。 许文华和连翘挨着坐的,方才那话,是给连翘听的,其实也是给许文华听的。到现在为止,王思齐作为对头,也有点可怜许文华了——美人好是好,但难搞定也是真的了。 若许文华心中有意的人不是连翘,而是另一个同行,就算是周莹,事情也要简单的多! 许文华是什么人,有才华、有名气、有钱,还有一张好脸。就算脾气有些古怪,但他认真对一个女孩子示好,看在其他好处的份上,行内又有几个女子能拒绝?对行内的女子来说,找一个同行做丈夫,本就是十分好的选择了。 偏偏他看中的就是连翘,不好搞定的女子中也排的上名号的那一个,那就只能坐蜡了。从连翘以往的小说作品就看得出来这是一个聪明通透,见识不俗的女子。而接触过她人的王思齐可以说,满天下,无论男子女子,能超过她的眼界的人也是少之又少。 什么都不知道的那种人,无论命运给安排什么生活,都只是接受而已。王思齐就见过一些愚夫愚妇,什么都不懂,于是也就什么都不想,对于外界给予的一切,都是逆来顺受。 聪明人,知道的多的人就不一样了,知道的越多,『么蛾子』也会越多。看看那些搞事情的人,哪个不是精英分子? 连翘将这个男权社会所有的虚伪矫饰看的清楚,对男女婚姻也没有此时人的那种执念。甚至她自己足够爱自己,足够自私,所以自己快活满足了,旁的人的想法不算什么。应该说,庆幸她并不是一个叛逆的人。 看她平常交际方式完全是顺应社会规则的那一套就明白了。她这样的人,生的一身反骨,反到了极点,反而不会做出什么来——有一些叛逆的人违反了社会期待,他们觉得那样会更好。而比他们反的更厉害的却知道,社会对人的束缚不是一场叛逆能够解决的,无法反抗就享受吧。 所以连翘说『等到实在拖不下去再考虑』,她终于还是要回归所有人期待的。 许文华忽然转头看向连翘:「拖不下去了要考虑什么?」 「?」连翘满头问号,过了一会儿才明白意思。轻描淡写道:「拖不下去了就考虑找一个差不多的人凑合凑合得了。」 「你问我这个又是什么意思?」连翘的睫毛动了动,定定地看着许文华,她这是在明知故问。本来一直没有点破的,不知道为什么,连翘忽然升起一丝冲动,一下就问出了这个话。 「乔琏先生和人凑合凑合,到时候一定要首先考虑我来着,咱们当初可是说好的!」忽然打断这一段对话的是唐宋。之前他一直没怎么说话,这个时候打断倒是很快。 他现在事业也发展的越来越好了,也算是半个行内人。和连翘站在一起,说是郎才女貌并不算亏心。考虑到他家里人对女作者的接受程度,绝对算是女作者们心中优质的择偶对象了。 不过他自己在『死忠粉』的位置上站死了,对连翘很喜欢。打算看一看,若是连翘找到一个託付终身的男子,他便去成亲。要是找不到,就按照当时说的,两人搭伙过日子算了——连翘当时是玩笑,唐宋可没有当作玩笑。 唐宋对连翘并不是男女之情,不过此时的人又哪里讲究这个呢?哪怕是在现代,由崇拜而产生的自我奉献都很多,身处其中的人也不觉得这有什么。放在古代,更没有人研究过这有哪里不对了。 许文华被连翘看着,本来心中微动,不自觉地就要说什么了。却冷不防被唐宋打断,一下子一股气就泄掉了,再也说不出什么来。 也正好是此时,彭冬生进了包厢,听到了唐宋的话,冷笑了一声:「我怕是来的不是时候,听到了什么不该听到的吧?你们这边都在谈婚论嫁了,我是不是要避开一些?」 彭冬生做过连翘的助手,算是很熟的同行了,按理说可以安排在楼上几个包厢。但是,他和连翘之外的大佬都不熟,在这些个满是熟人的包厢恐怕会不自在。另外,他现在也只是一个普通的作者而已,和一帮大神,再不然就是唐宋这种有自己报纸的大佬坐在一起,恐怕反而会不适。 所以连翘问过他的意见之后就将他安排在了大堂位置最好的那几桌。 因为他与连翘的交情,此时他过来倒也不算奇怪。只是贸然说这话,倒显得怪异了。 连翘不以为意,她在长期的交往过程中已经知道了,彭冬生性子有些古怪,有的时候就是会阴阳怪气说几句,但是并没有什么坏心。 让人给挪出一个位置,然后在自己另一边加了一把椅子:「我们正在说玩笑话呢!既然来了,多坐一会儿...多加一双筷子就能一起吃了。」 第300章 连翘请彭冬生留下,一半是客气,另一半是真心的。主要是她倒是想请人家留下,但彭冬生的自尊心挺强的,怕她到时候会拒绝。所以连翘是做好了准备的,对方会拒绝。 第527页 但是出乎连翘的意料,彭冬生没有犹豫的,当即进来,一下坐在了连翘旁边:「之前在说什么?」 旁的人不好意思说,到底是一个女孩子的婚姻相关。即便是玩笑,那也是熟人之间的事情,新来的彭冬生却是他们不熟的。 其他人不做声,反倒是连翘这个当事人毫不避讳道:「没什么,不过是大家见我年纪一天天大了起来,关心我嫁人的事儿呢!不过要我说这也关心的太早,相比较我,他们中间有的是老大难!」 连翘这话说的不假,不晓得是不是文艺工作者的特徵,大家都和普通人的节奏不太统一。在这个圈子里有许多人并没有『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多的是人年纪大了依旧在打光棍。 女孩子还好一些,到底社会舆论比较严厉,没有几个受的住的。最多就是晚婚,到了二十出头就再也拖不下去了,总是要嫁人的——除了偶尔有下了死力气立志终身不嫁的,无一例外。 男作者就不一样了,社会舆论宽松一些。些微迟几年论婚事根本没有人在意,就算拖到三四十,引起爹娘的逼婚,社会上也不会有太多的人在意。另外,就是男子还能纳妾了。就算对老婆有特别的想法,轻易不愿意讨老婆,纳妾却是很多的,这进一步替他们减轻了压力。 在古代的背景下,娶妻和纳妾的差别很大。娶妻就是家中增添了一个家庭成员,很有可能要改变原有的生活方式。纳妾就不一样了,按照古代的观念,妾室并不是家庭成员,本质上和家里的僕人没有什么两样。男主人就算纳上满屋子的妾室,依旧可以过原本的生活,这些妾室又不能管他。 连翘这一发话,打击面可是很大的,现场一片咳嗽声。有打单身打的很快乐的朋友就跳出来道:「哎呀,这些就不要说了,说起来没意思没意思。」 彭冬生撇嘴,并不理会这个,而是装作什么都没听到一样,隔着连翘看向许文华:「我记得许先生家里并无妻室罢?以许先生的条件,想来并不发愁婚事。如今依旧孑然一身,不知道是心思不在这事上,还是太挑?」 许文华对人的情绪是很敏感的,很明显的察觉到了彭冬生的敌意——当然,这也有可能是他的偏见。因为自从上次登山那件事后,他就对这个彭冬生有了相当大的看法。直接说吧,他非常讨厌彭冬生。 许文华一直知道连翘有追求者,同行和读者都不少,平常连翘要收很多求爱信的。譬如唐宋这种货色,能直接怼到他脸上。但是实话来说,他并不讨厌唐宋...唐宋对连翘的意思,在他看来就跟玩儿似的。 这个彭冬生就不一样了,他似乎一直没有表露出那种爱慕,但是旁的人看的到。对许文华这些人也有很大的敌意,就好像是隐藏起来的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突然出来咬一口。 那种阴冷的不舒服,让许文华一直对他相当不顺眼。 此时听到对方问到自己,许文华首先其实并没有感觉到挑衅,虽然他很快就意识到了,当着连翘的面问这个问题其实就是挑衅。他第一个反应其实是受到冒犯的不快——我们很熟吗?开口就问这种问题,凭什么回答你? 许文华上下打量了一眼彭冬生,放下了筷子慢条斯理道:「这关你什么事?」 其实他还有更不留情面的话,只是考虑到今天是连翘的大宴,对方也是连翘的客人。如果场面太难看,恐怕不太好,这才在最后关头剎住了车。但是饶是这样,包厢也是瞬间安静了好几秒钟。然后才有大家故作天下太平一样左右闲谈,似乎是要将刚才的事情压下去。 为什么除了朋友之外,其他人说起许文华都是直摆手,这些是有原因的。许文华脾气上来的时候是相当不留情面的,方才的反应其实已经算是好脾气了。真正让场面下不来台,甚至不可收拾,那种时候可不少! 所以才有『一流的才华,末流的性格』这种评价。 不过话说回来,圈子里像许文华这种性格的大神小神其实并不少,只是其他人没有许文华表现的那么明显。再加上他人红是非多,也就被抓了典型了。 只能说当他们成为很多人无条件崇拜与奉承的对象后,名利等等会改变他们。再加上作者这份工作,让他们时时刻刻沉浸在以自我为中心的创作当中,时间久了,养成这种傲慢、自我的性格并不奇怪。 彭冬生先是脸上涌上一层红色,过了好一会儿,冷下了脸:「这并不关我什么事儿,只不过是多问两句了,竟不知道这是问不得的。」 许文华歪歪头再次看向这个年轻人,这才发现对方非常年轻,才十几岁而已。嘴唇上还有那种短短、细细的鬍鬚,比同龄人成熟的眼神也掩饰不住一丝没有消退的稚气。忽然就觉得没什么意思起来...介意一个小孩子做什么? 连翘就算再迟钝也感觉出来许文华和彭冬生之间的气氛不太对了,虽然不知道他们之间有什么故事,但为了不出现太过于尴尬的情况。她主动接过话头:「这可问不得呢!想也知道了,临近年关家里肯定催的更厉害了,谁问谁心烦呢!」 王思齐略微看出一点儿事,也替连翘解围,旁边帮着道:「没错!你们这些年轻人一旦能自己养活自己了,好多都搬出来独立住了。等到过年的时候只得一家人在一起,再有逢年过节走动的七大姑八大姨...啧啧,被逼着相亲不少罢!」 第528页 这话算是在在场许多未婚男女心上插了一箭,又因为描述的太有画面感了。一个个忍不住抱怨起来:「说实话,我们这些人难道是嫁不出或者讨不到老婆?说到底是暂时没有那个意思,催又有什么用?」 「可别说了,以前一点儿不知道,原来家里有那么多老娘们亲戚,七弯八拐的怎么联繫上的?一到过年的时候就冒了出来,拿出一大堆的人选,然后排的满满的相亲——正月里什么不做不成,尽干这事儿了!」 这个世界的古代和连翘那个世界的古代不同,大概是因为社会正处在大变革中,竟然在少部分人群中出现了现代年轻人的困扰。连翘听的有意思起来,便笑着出主意道:「若是图那几日的清静,就干脆与家里人说有了心仪的姑娘或者男子就是。」 刚刚感受到催婚压力的人们显然还是很纯洁的,不明白连翘的意思,问道:「说这话有什么用?说不定就逼问起来了,然后转天就张罗着提亲。」 连翘恨铁不成钢道:「就说自己心仪人家,人家对自己没意思,得慢慢试探着来呗!日后问起,装装可怜,就说事情没有结果。这样的话至少现在家人是不好逼着去相亲的。」 「这个主意不错啊!」在场的人都是这个时候聪明的,立刻举一反三道:「等到装可怜的时候还可以藉口难以忘怀,装出消沉的样子,想来那个时候家里人也会放松一些,不会立刻逼迫!」 这样就可以渡过两个『年关』了,这个举一反三的朋友也是相当兴奋了。 经过这样一打岔,彭冬生冷静了下来。深深地看了许文华一眼,不再多说什么。而许文华呢,也不再将注意力放在他身上,而是安安静静地坐在一边,罕见的十分安静起来。无论别人说什么他都不说话,最多就是别人问到他头上了,他这才敷衍一两句。 连翘注意到了这一点,总算舒了一口气——许文华这个小祖宗安生下来了她就放心了,不然的话还真怕他搞事情!虽然自觉他是会给朋友一些面子的,但是真的事赶上事了,这谁又说的准? 安下心来之后她就不再管许文华和彭冬生了,而是积极参与到了吐槽年末年初相亲活动的对话中。 「话说我才多大?我娘,还有家里的亲戚就着急的不行了。就说去岁吧,就安排了好几次相亲...」连翘回忆去去年过年前后被相亲支配的日子,不由得心有余悸。 有人插嘴调侃道:「所以乔琏先生就去相亲去了?我还以为以乔琏先生的个性不会乖乖听话呢!」 这就是调侃,或者不了解连翘了。许文华在一旁默默地听着,翻了一个白眼。在他看来,世上没有比连翘更奇怪的人了——一方面她比谁都要大胆,她似乎对现有的那些礼教制度没有丝毫的敬畏心,她是打从心底里没有被那些东西束缚。但是另一方面,她对反抗这些东西没有一丁点的兴趣。 能够阳奉阴违的她就阳奉阴违,而不能阻挡的,她也从来没想过去做惊世骇俗的那一个。 许文华也认识几个写小说的女作者终身不嫁的,如今三四十岁了依旧是孑然一身。旁的人也有说闲话的,但是她们自己能保证自己过的富裕,再加上写小说在普通人眼里本就是非常的那种,似乎再做出超常的事情也没有那么让人惊讶了。所以时间长了,也就没有多少人说了。 而连翘明明对婚姻没有什么兴趣,但是为了满足他人和社会的期待,她似乎连这种程度的阻力都懒得去承受。她说的到了最后还是没有心仪之人,就找个差不多的凑合过了,这可能是真的...许文华为这个愤愤不平来着。 我那么喜欢你,你对此就没有什么好说的吗?听起来很幼稚,但确实是许文华的心态。末了,还不免有些酸酸的——这听起来倒像是在回应唐宋那厮了! 不能忍! 一场大宴延续了很久,等到火锅撤下去,点心之类的又上来了,底下舞台上的戏演的热闹。等到天都黑了,晚饭之后,所有人这才渐渐散了。 连翘要和庖厨班子、戏班子等结帐,还有一些收尾的工作要做,所以要走的迟一些。但是许文华在一旁等他,轻描淡写道:「这都什么时候了,让你和你家丫头一起走?」 虽说从这边回家都是灯火通明的大路,但是天色已晚是真的,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么。所以连翘也不矫情,点点头感谢他。 等到一切毕了,两人是一起走的,不过不在一辆马车上。而且这段行程许文华家先到,等到他下了车,敲了敲连翘的车窗。 「?」连翘靠在车窗旁看他。 道路两旁有人家和商铺、小摊点着灯,隐隐约约能看到女孩子娇美的脸庞。许文华静静地站了许久,又像是一瞬间。 「今岁我也会有许多相亲,我对家中人说有心仪的女子。若是有人追问,说你的名字好不好?」 第301章 「连小姐如今在苏州做事,对苏州恐怕知道的比我还多,倒是我多话了。」穿白衣的清秀男子非常客气。 连翘摆手道:「这倒是没有的事情,我又不是苏州土生土长的,也只是知道皮毛,一点表面上的事情而已。」 迫近年关了,连翘也从苏州回了嘉定。对此最高兴的当然是吴美娘了,平常连翘不在家,她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只偶尔去姐姐吴慧娘和娘家走动。连翘一回来,这个青石板小巷里的小院子,立刻热闹起来。 第529页 其实只是多了连翘和春儿两个而已,但是为了连翘,吴美娘一直上下张罗。今日买年菜、做腊肉,明日叫裁缝家来做新衣服,后日还要带着连翘去亲戚家走动...可不是热闹忙碌了好多! 但是对于吴美娘来说,其余的事都比不上一件事来的重要,那就是连翘的亲事! 连翘翻过年去就是十七,表面上看还有时间,但是在家长眼里就全然不是那么回事了。更何况连翘现在是一点消息都没有,等到十七还没有个动作,十□□的时候成婚显然就困难了。 若是事情拖到二十岁,这是吴美娘不愿意的。这就好比后世女孩子二十大几三十岁嫁人的越来越多,但是家长还是不会愿意看到女儿二十大几才嫁人的。这个时候越来越多的女孩子二十岁才嫁人,但这关吴美娘什么事?她想的是不能让连翘那么晚嫁人。 念头可不能仅仅是个念头,吴美娘是个行动力很强的人。从去岁她将满嘉定门当户对人家不错的青年都搜罗到了连翘的相亲簿上,这就知道了!。今年她可是再接再厉,有找到了一些相亲的人选。 而且和去年只看重相亲对象的能力、家庭不同,今年不怎么看家庭了,能力之外又加上了性格的要求,性格要符合连翘的要求。至于家庭差一些,只要不是家里的长子或者独子,也可以考虑一下招个赘婿。 招赘一个女婿,这是吴美娘从前没有想过的。想当初连翘的爹一文不名,是连翘外公的小学徒,招这个女婿的时候吴家也没有让他入赘。这是因为吴美娘的爹娘很清楚,招赘很有可能后患无穷! 一个赘婿,按照道理来说地位是最低的,能打能骂,老婆的地位可比他高——然而真的招赘,那是很伤自尊心的。或者没有招赘,还能随便差遣,毕竟本来就是岳父岳母么。但若是招赘了,稍微差遣一下,对方可能就要多想。到时候苦的不是别人,还是女儿。 吃力不讨好! 这是当初吴美娘爹娘的考量,也是后来吴美娘的考量。所以明明丈夫去世了,她又只有连翘一个女儿,也没有考虑过给连家招赘这条路。 但是现在事情到了这个份上了,吴美娘发现自己的女儿不是一般的姑娘——一般的姑娘能挣下现在偌大的名声?就算她不怎么关注小说、报纸那些,也知道有『乔琏』这个人了! 幸亏此时的报纸提及乔琏的时候很少提『连翘』这个笔名,类似后世提起明星,凡是有艺名的,也不大提起本名。除非是对此有特意关注的,不然是不会知道的。不然,此时连翘的名字早就被亲朋知道了! 虽说可以煳弄说是同名,但是想想『乔琏』这个人的活动轨迹,从嘉定到苏州...恐怕煳弄不住什么人。 普通的姑娘又能赚到这许多钱?连翘现在赚到的钱大多都是自己支配。做投资,或者看到什么喜欢的东西,古董、珠宝什么的,也会买下来。但是对吴美娘这里,她常常买东西,或者送钱。 说实话,那些东西和钱,吴美娘拿的烫手。 实在是太多了! 也更加理解连翘为什么要对亲戚朋友隐瞒自己的身份和工作,说实在的,如果是觉得女作者的身份有些不体面,这是不至于的。 这就好比后世,中产阶级的家庭出了一个大明星,这有什么不体面的?拿不出手,那只是对那些真正有地位,而且作风非常老派的家庭。 连翘当初说服吴美娘隐瞒这件事,拿出的理由是,陡然之间比亲戚朋友富有这么多,必然会招来麻烦的。借钱、打秋风的还是小事,怕的是旁人看她们孤儿寡母好欺负,想到送男丁过来『继承家业』,再不然更恶劣一些,绑架勒索也不是不可能啊! 这些事情都挺狗血的,连翘上辈子在各种新闻和八一八中看了不少,所以说起来有鼻子有眼的。而吴美娘也不是什么纯真少女,丈夫去世后一个人拉扯女儿,心里也是有算计的,承认连翘说得对。 于是事情就按照连翘说的办了。 但当时只是觉得连翘说得对,所以那样办了而已。现在不断地收钱收东西,才真实地感觉到连翘的先见之明。 连翘手上到底有多少钱她不知道,也没有特意去问。但是家里出了连翘这样一个,她当然对作者们的收入做了一个了解——虽然外界对着名作者的收入始终雾里看花,但一个大概范围还是有圈定的。 再加上连翘有时候在信件中的只言片语,她估计连翘手头能够几万两银子! 这个数字算出来的时候可把吴美娘吓了一跳!她小时候吴家挺兴盛的,而嫁人之后家里也渐渐起来了,所以也没有吃过苦。吴家、连家,那都是此时典型的城市中产阶级。也就是家庭殷实,颇有富余,但是要说富贵,那确实是没有的。 她估计娘家三个兄长,大房、三房条件好一些,家底能有一两千,二房就差一些了。这个数字并不是说存款,而是说家里所有的东西,动产不动产全都算上,得出来的家底...而且这还是多算了的。 连家的顶樑柱虽然走的早,但是当初留下的遗产颇丰,再加上吴美娘会算计,倒是更好一些——而且家里只有连翘一个孩子,所以连翘很多地方看上去都比自己的表亲们要来的优越。 但这样的连家依旧和吴家在一个社会阶层内。 突然说发财了,几万两银子,而且随着时间推移,钱还会越来越多。吴美娘可以想见,到时候连翘预料的那些麻烦,肯定会一点点显现出来的。 第530页 今年年底的时候吴美娘就差不多亲眼见过一件事,更坚定了她这个想法。 住的很近的一户人家,儿子跟人家出去跑船,也不知道得了什么机缘,总之是发财了。按照外面的传说,上万的身家是有的(根据传说总爱夸张的套路,吴美娘估计也就是大几千两银子罢!)。 然而就是这样一件事,立刻在他们亲朋的圈子里传开了。立刻各种认识的、不认识的亲戚朋友就贴了上来,有借钱的,有要合伙一起做生意的。有说日子过不下去,求求救济的,各种名目。 吴慧娘和这家熟悉一些,私底下对吴美娘就道:「人家认真对我说的,若不是在嘉定住了几辈子了,真想搬走,实在是受不得这些烦恼!」 当时吴慧娘还笑谈:「这人啊也是奇怪,看不上穷鬼,对那些富裕的亲朋也不见得亲热。要想好好相处,那就得两家差不多——也不对,最好是差不多的基础上,比自己稍稍穷一些。」 吴慧娘的经歷比吴美娘复杂,日子有自己的苦楚,对人情世故有一番见地。这话说的实在又透彻,连翘回来之后吴美娘将这个话说给她听,道:「那可是真难了,要不多不少,正好稍稍穷一些。」 「但姨妈说的极对呢!」连翘击节称赞,永远不要小看任何人,说不定人家就有一番见识。吴慧娘这个说法直指人心,准确地可怕。既有心理学的微妙,又有行为分析的精准。 精彩!! 总之,吴美娘已经彻底接受自家姑娘不是一般人这个情况了。这种情况下,原本不被考虑地招赘也放到了檯面上——反正女强男弱已经成了很有可能的事情了,招赘又何妨呢?当然,吴美娘还是想努力一把的,能不招赘还是不要招赘。 连翘非常认真地和吴美娘讨论那些『有为青年』,也很诚恳地说出了自己的看法——买卖不成仁义在,就算这一回相亲的事情不成,吴美娘也不会特别责怪连翘,毕竟她真的很配合很认真了。 眼前这位穿白衣的公子姓王,家里做着一些小生意,常去苏州那边进货,所以和连翘不知不觉地就说起苏州那边的东西了。 吴美娘对外宣称连翘是去苏州报馆做事的,虽然也有人背后嘀咕,嘉定的姑娘特意跑去苏州做事有些奇怪。但转念一想,说不定就是人家想将姑娘嫁到苏州去呢...这年头很多中等人家放家里女孩子出去做事,图的不是补贴家用,而是钓个金龟婿。 这么一想,又觉得寻常了。 连翘和王公子聊的挺好的,感觉得到,对方是一个性情温和的人。长相清秀、家境不错、脾气很好,一番交谈下来也不是不能交流的,颇为投契。 说实在的,这到底是在古代,想要像现代一样完全的自由恋爱,以及婚后要求一夫一妻之类的,不太可能。至于保持独身,有的人能够顶得住压力...但连翘不太可能。这是性格上的原因,她算不上人云亦云,但来自社会和亲朋的压力对于她来说是很有存在感的。 所以原本在她的设想中,有一个这个王公子一样的人,差不多就能凑活着过日子了。按照这个说法,她应该高兴的...回去之后和吴美娘说,就是这个了,然后皆大欢喜。 然而事情并不是这样的,当王公子颇有风度地将她送上了马车,连翘在车上想了很多。穿越之后经歷的事情零零星星浮现在眼前,所以说,她真的打算就这样了......? 吴美娘倒是很高兴,因为转头她就从联络相亲的老婶子那里听到了男方的说法,显然是非常满意的!只要连翘这里点头,他们就能接着见面。按照此时相亲的套路,见个两三次面,彼此没有改变最开始的感觉,亲事就算是确定下来了。 接下来就是提亲、下聘、定亲之类。 但是当吴美娘问连翘的意思的时候,连翘迟疑了。 某一个冬日寒凉的夜晚,灯火阑珊,有一个人一直看她,认真地问她。 「今岁我也会有许多相亲,我对家中人说有心仪的女子。若是有人追问,说你的名字好不好?」 她没有回答。 第302章 她没有回答,因为她逃避了。 连翘并不傻,所以她早就感觉到了别人对她的好感,不只是许文华,还有别的人。但是唯独许文华让她记忆犹新,格外注意,其中的原因,她曾经没有深想过——有什么好想的呢,许文华本来就比别人抢眼,才华出众,还有一张好脸,她格外注意一些,正常操作而已。 就好像学校里那个长得好学习棒的校草,对方表达出好感,无论如何内心都会有一些涟漪的。 但是,当许文华第一次这样近乎『明示』之后,连翘忽然乱了。 如果只是类似对校草学霸那种泛滥的好感,连翘的第一反应应该是高兴,然后摆脱这种并不真实的情绪。即使有些可惜,最后也拒绝掉。 但是连翘并不是,她并没有高兴之类的情绪,就是混乱——像是对此意料之中,但是又有一些意外。然后满心的混乱,等到混乱还没有理清楚,一些甜意又在内心徘徊起来。 她不知道自己想到了什么,但是绝对没有想到拒绝,想都没有想,似乎下意识地否定了这个选项。 之后的几天她都避着许文华,然后用最快的速度告别了在苏州的朋友,包袱款款回了嘉定。然后在什么都还没有想清楚之前就接受了吴美娘的催促,麻利地去相亲,至于之前的内心混乱,只好先抛到一边去了。 第531页 「那个王公子真是极好的了,性格是一等一的,人长的也体面。他如今已经开始跟着他爹王员外开始做生意了,听说是极有章法的。」说了这么多,吴美娘唯独没有提到王家家境相对一般的中产家庭,算是很优越的了。 主要是连家因为连翘的关系,钱越来越多,说这个实在没意思。 吴美娘这样说,连翘也很清楚,这个『王公子』就是原本觉得的古代最好的结婚对象了。然而,现在这样一个人摆在自己面前,她却没有一种『就这样吧』的感觉。 「娘...」连翘下意识地不想让吴美娘接着往下说了。 吴美娘原本是滔滔不绝的,这时候被连翘打断。向来细心的吴美娘察觉到连翘的神情很特别,既不是满意对方的羞涩,也不是对对方不满意而准备拒绝——这种纠结、混乱,甚至不像是因为这件事。 「你对王公子不满意?」吴美娘试探道。 连翘只能尽力解释道:「王公子各处都很好,以往我就想着有这样一个男子,能一起过日子就是了。但是...但是,但是...」 连翘终究说不清楚自己的心情。 但是吴美娘却看清了,一阵见血道:「你心中有人了...所以别人再好,再如你原本所期待的,也显得不如意,差了些什么了。」 吴美娘作为过来人,面对的又是女儿,感觉是很敏锐的。不过她也没有十足十的把握,所以这些言之凿凿的话还带着试探的意思。 只不过慌乱之中的连翘是感受不到这种试探的。 『今岁我也会有许多相亲,我对家中人说有心仪的女子。若是有人追问,说你的名字好不好?』 冬夜里,许文华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压的很低,好像一阵风都能吹散。但是连翘就是听的很清楚,一字一句,清清楚楚。 脑子里不由自主地浮现出这些...听到吴美娘的话,连翘只是低着头拧手帕。 半晌,吴美娘才听到连翘涩声道:「我不知道。」 虽然是这么说,但是吴美娘知道,八成就是这么回事了。便直接问道:「那人是谁?」 连翘脸上越发的慌乱让吴美娘意识到不能这样直接,便摇了摇头:「你这孩子...算了,你这些日子仔细想想吧。」 不是吴美娘不想追问,只是她生性聪明,知道连翘这个年纪的年轻人逼迫不得,很多事情只能缓缓地来。 正当她准备离开,让连翘一个人好好想想的时候。连翘拉住了她的衣摆:「娘...相亲的事儿,暂且停了吧。」 吴美娘的话让连翘不得不明确认识到自己的内心,这种情况下,相亲自然是不可能的了。这时候相亲,那是耍着别人玩! 而且这个时候她意识到了,许文华因为她的关系,已经打算不去任何的相亲了。如果她对许文华是无意的,自然不必因此有任何的反应。可是如果不是呢? 事实就是这样,她不是无意的。连翘忽然想起小时候看过的一部外国小说《约翰?克里斯多夫》,通篇故事冗长地可怕——当然,也可能是读这部小说的时候她年纪太小了,没有足够的领悟能力与耐心。 总之,到了最后她所能记得并且理解的只是主人公与贵族少女的初恋故事。 书里说,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吻了她的手,由此发现他是爱她的。而发现自己是爱她的,于是就察觉到自己应该是一直爱她的。 当时的她不解,现在却明白了。 也因为这样情绪的转变,忽然就替他觉得心酸起来。 吴美娘听到连翘的话,算是再次确认了连翘的心思。她没有说什么,但是接下来的日子,连翘没有任何相亲。 又过了几日,母女两个在暖融融的屋子里做针线。其实也不是为了做活计,就连翘那手女红,帮倒忙还多一些呢!纯粹是打发时间,享受难得的母女时光。 吴美娘见连翘在帕子上绣竹纹,忍不住摇头:「以往你就拿这些最简单的纹样虚应故事,当时你年纪小,我就不说什么了。现在人也大了,怎么还是一样的,你将来嫁人了,可怎么办?」 连翘并不在意,直接道:「自有别人来做。」 外面有绣庄,家里也有佣人,发工资了总要做事的。咳咳...连翘已经适应封建时代统治阶级这一套了呢【腐化速度真快! 吴美娘忍不住拿裁剪时用的木尺敲了敲连翘的头:「你这孩子,这是东西的事情吗?这是一份心意。给家人亲手做些针线,这是女子该做的,也是女子表达心意的方式。」 忽然间,吴美娘顿了顿,状似无意一样道:「怎么,你没有送过心仪之人手帕或者荷包之类?」 吴美娘力图使自己的语气没有一丝一毫的反常,就好像是闲聊随便聊到了,没有任何逼迫连翘说这个的意思。 这个举动确实是有效的,至少连翘不像上次那样慌乱,也没有明显的迴避。脱口而出:「我为什么要送他?」 连翘想到的是许文华拿过她几次手帕,也特地让她给做过扇套。但是那些手帕、扇套,其实都不是她做的。她的女红就是个渣渣,哪能做出能用的东西!对此,许文华也是清楚的。 所以让做的扇套就做了一次,之后再也没提过。反而是画扇子题字之类的事情让她做过几次,其实他自己的画工和书法比她好得多。 第532页 这个话让吴美娘心里松了松,虽然她知道连翘一直挺谨慎的,但还是害怕这些小儿女年纪轻轻的,为情冲动、情难自抑,相处起来犯下大错。而连翘现在这个表示,竟是两人还没有表明心意的感觉。 若是这样,别的事情就更不会有了。 「那人到底是谁,真不能和娘说?」吴美娘见气氛正好,便接着往下问了起来。 其实知道连翘有了心仪的人,吴美娘是挺高兴的。她之所以要给连翘相亲,不就是希望她能有个託付终身的人么。现在她自己有了喜欢的人,这岂不是更好?反正只要那个年轻人人品过得去,其他吴美娘是不挑的——以前她还要挑一下家境,不想让女儿受苦。但是现在,连翘的成就是这个样子,根本不需要担心受苦不受苦的问题了。 至于对方是不是喜欢连翘,连翘会不会恋爱失败...说实话,吴美娘并没有担心过这个问题。非要说的话,只能说母亲的,在她们眼里自己的孩子都是最好的,怎么可能想到自己的女儿会失败! 更何况连翘确实优秀,从去年开始的相亲,只要连翘去了的,得到的反馈都是正面的,只不过连翘自己没有进一步的意思而已。这种经歷让吴美娘自信心更加爆棚...【看不上连翘?不存在的! 连翘在这几日里其实已经理清楚了一些思绪,剩下的问题是...事情接下来怎么办。 不要以为明确心意之后事情就简单了,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些小说、电视剧什么的,剧情通通都得砍掉三分之二。多得是男女主人公明白自己的心意之后依旧很难做出干脆的行动,表白?哪有那么容易! 以前连翘认为那是编剧在拖时间,现在亲身经歷才明白,艺术来源于生活,这总是有道理的。 正是这个时候,她确实有一些倾诉的欲.望。 「也不是,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和娘说。」连翘放下手里的针线,一只手指头绕着发尾玩儿。似乎有些闷闷不乐,过了好一会儿才道:「我也才知道呢。」 吴美娘却有些等不及了,连忙道:「那个人年纪不大罢?家中没有妻小罢?为人正派么?有没有正经的事做?」 吴美娘开口就问这些,其实就是做最坏的打算。 连翘本来还有一些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这下一下出来了:「嗐!娘,你想什么呢!我怎么可能会不自爱到那个地步!」 连翘说这话是有原因的,总体来说她属于那种比较自私的人,或者说她非常爱自己。具体表现,她不会为难自己。如果对方是个不应该动心的人,那么一开始她就不会给自己动心的可能,因为她真的很介意那些。 「他才二十几岁,没有妻小,什么都没有。」说到这里的时候连翘犹豫了一下,才接着道:「反正我觉得他是正派的。」 关于许文华是不是正派的问题,这真是一千个人眼里一千个哈姆雷特。 「他是有事做的...」 随着连翘的讲述,吴美娘逐渐放心下来,因为这样至少说明对方满足了最低要求。至于别的,其实她相信连翘的眼光——若真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又怎么可能得到连翘的青睐? 「总之娘别问了,这件事我心里有数。」其实她有数个鬼! 第303章 回苏州之后的第一件事,连翘先给各位朋友送了一些土特产,顺便拜了个年。新的一年新的开始,每个人都是欢欢喜喜的,除了许文华——连翘甚至没见到他,之前是连翘在躲他,现在换成是他躲连翘,这还是头一回。 好不容易见面了,那是因为两人正好在宋文静家里遇到了。不只是他们两个,还有朱敏和唐宋。不同的是,朱敏是和许文华一起来的,而唐宋是和连翘一起来的。 许文华飞快地扫了一眼连翘,很快就将目光放在了唐宋身上。唐宋当然注意到了他的视线,笑了笑,不动声色地靠近了一些连翘。 气死了!许文华心头一阵火起,要不是场合不对,他能揍唐宋一顿! 唐宋却满不在乎,没事一样与连翘道:「今岁乔琏先生回来倒是比去岁早了好几日,正月的灯会还没有散场,乔琏先生一起来看罢!」 苏州的灯会在元宵节前后绵延好几天,连翘如今在苏州生活,却没有见识过着天下都很出名的灯会,也是心动。略微考虑了一下,问道:「一同去的有哪些人?」 连翘不喜欢去的人太多,更不喜欢其中有不熟的人。和不熟的人在一起玩,之前没有一个认识的过程,往往会很尴尬。 唐宋立刻保证道:「就只有我一个、金凤一个。」 大概是性情相投,虽然唐宋与金凤相识时间并不长,两人却以一种非常快的速度热络起来了。如今更是引为知己,平常是常有来往的。 连翘也很喜欢金凤,金凤性情开朗活泼,做事也是爽朗大方的,这一点和唐宋差不多,都是很好的朋友。听到只有他们两个,连翘立刻就点头答应起来。 朱敏表面上正在和宋文静讨论茶叶,实际上一直在偷偷瞧着许文华的反应。这中间许文华的反应都很到位,怒火中烧什么的没有出乎朱敏的预料,让朱敏稍微觉得有些意料之外的时候许文华竟然没有提出要掺活一脚一起去。 明明看他一直侧耳倾听的样子,朱敏还以为许文华是在找机会插嘴要一起去呢! 直到几个人从宋文静家里出来,分道扬镳,连翘和唐宋一起,朱敏和许文华一起。许文华才对朱敏道:「今晚一起去桥下看灯会!」 第533页 朱敏反应过来,立刻笑道:「你这人怎么这样?方才乔琏先生和唐宋说到去灯会,你就说一声也要去不就完了?偏偏还要这时候撺掇我和你另外去。你可要知道,灯会上人流如织,那样的地方想要找人,那是难于登天!」 许文华拒绝承认自己是想要巧遇,相当铁齿地道:「你说的什么我可不懂,我只是看着今岁还没有看灯会,有些可惜罢了!你到底去不去?你不去我去寻别人一起去!」 「去去去!」朱敏忙不迭地道。这许多年和许文华相处早就已经有了经验,这傢伙要顺毛捋。倒不是说顺毛捋会好煳弄,而是倒着摸他能挠你一脸! 朱敏知道,别看许文华现在是让他自己选择,实际上只要他拒绝和他一起去,事后许文华能用一张晚娘脸对他一个月! 等到稍晚的时候,天色渐渐暗淡,朱敏匆匆吃了一碗家附近的滷肉面,这就往许文华家来了。到许文华家的时候许文华正扒着自家一楼厅堂的窗户缝,也不晓得再看什么。 朱敏扯过了厅堂伺候的小厮,朝许文华的方向抬了抬下巴:「他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守在那里?」 小厮似乎在忍笑,也知道朱敏是知道内情的。于是低声道:「少爷正看着经过的马车呢...乔琏先生去看灯会得打家里过,总是能看到的。」 话音刚落,许文华立刻站起身来:「吩咐套车,该走了!」 虽然极力想要显得镇定,但是朱敏多熟悉许文华啊,立刻察觉到了他有些手忙脚乱。 两人也是坐车去的,车上无聊,朱敏就没话找话起来。最近他在苏州城里的这个妾室刚给他生了一个儿子,便对许文华道:「过半个月就要百日了,到时候你得来。最要紧的是做长辈的,不能一点表示也没有,大小封个红包吧!」 说着自己都笑了起来:「就等着吃你这个大户了!」 许文华并不在意,但是听到是在城里的这个妾室生的儿子,想到替朱敏照顾老家爹娘的那个正室。虽然他从没见过那位,但还是觉得不舒服起来。扯了扯嘴角:「红包不会少,到时候我托人送过去,人就不去了。」 不好插手朋友的私生活,但是许文华自己对这种事什么态度,也是他的自由。 朱敏当然意识到了这一点,暗暗拍了一下额头——最近实在是太得意忘形了,竟然忘记了许文华一直对此有意见来着。忙着转移话题,立刻笑道:「你们也是有意思了,竟然说了一样的话!」 朱敏解释道:「是乔琏先生,前一日我请了乔琏先生,她也这样说。」 说着自嘲道:「你们这些人与咱们这些凡夫俗子就是不一样。」 「那是自然。」许文华傲然道。 朱敏想打他...他自嘲当然可以,但是旁的人跟着说,这算怎么回事?这不是得罪人么!然而朱敏再看看许文华,不得不郁闷地承认。人际交往规则这种东西,或许对别人是应该存在的,但对许文华来说,没必要。 他确实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为所欲为。 不能打,朱敏只能尝试着开启另一个话题,揶揄地看向许文华:「对了,你这一次相亲如何了?许伯母这一次恐怕够呛罢!」 朱敏是故意的,打不着许文华,所以故意拿这个话噁心他。朱敏曾经去过许文华家里,见过许文华的家人,也很清楚许家人催婚起来有多可怕。更重要的是,他知道许文华对此有多么深恶痛绝。 虽然他知道这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看许文华笑话固然过瘾,但许文华又不是随便欺负了不还手的人,但是朱敏依旧毅然决然地这么干了,他打算和许文华『同归于尽』来着。 但是让朱敏意外的是,这次许文华并没有露出那种相当不快的表情。而是表情冷淡,转了转大拇指上的白玉扳指,抬起头看了朱敏一眼:「呵呵。」 轻描淡写道:「没有。」 「?」 「没有相亲。」 听到许文华这样说,朱敏立刻睁大了眼睛:「你这是如何做到的,你家里催的那样急,这次竟然放过你了...等等,难不成你按照当初乔琏先生所说的,给家里说了自己已经有了心仪之人?」 连翘开大宴的时候朱敏也在比较亲近的小包厢里,当然知道连翘给深陷相亲当中的年轻人出了主意...... 许文华不说话了,朱敏清楚了。当即朝他竖了一个大拇指:「你牛!我算是服气了!」 朱敏之所以能说这个话,就是因为他十分了解许文华家。许文华家许父许母,还有许氏,在许文华婚事上是有自己考量的!甚至朱敏不能确定许文华大哥大嫂是不是也这样。 许文华要是真按照自己的心意来了,许家就要翻了天了! 虽然许文华是已经成年,而且有了大出息的儿子,按照道理来说在家庭中应该占有一个强势的位置,但是再强势也是有极限的。这年头不服父母长辈的越来越多,但是体面人家直接和父母对着干的还是少数! 许文华当时问连翘的话没有得到回应,被连翘给逃避了过去。许文华不可能回家就和家人说到她,上次母亲和大姐做的事情他还记得呢,要是再去给人家一个难堪,他就真不用想他和连翘的事了! 但是让他再来相亲,那也是万万不能的。他只是很清楚地告诉父母,他心中已经有了心仪了女子了。 第534页 「这件事还未成,我正下心思呢!」 许父许母听到这话哪能如意!特别是许母,当即道:「你怎么在外头认识女子了,是不是上回那个...不成,这难道是公主娘娘?还要这样摆谱,要你去求?这样一来,人还没有进门,家里先低了一头了!」 许母本来想说上次见到的连翘的,但是看到儿子的神情,又想到他在那件事后丝毫情面也不留地将小桂儿送回老家,根本不管她怎么闹。这一下就不再说了,非常生硬地将话转到了别处。 许文华对此不屑一顾:「一家有女百家求,真正的好女子有的是人去求。只有不好的,那才得要上赶着...难不成娘想给我找这些?」 这个话可不能这样说。许母之前给许文华找的相亲对象都是小门小户的,在她们那个圈子里也算是『一家有女百家求』的了。但是遇到许文华这样的,立刻就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非常殷勤非常主动了。 这样一说,也可以说这些女子是在许文华如今的层次里毫无优势的。 这是事实,但能承认吗?必然不能够啊! 为了这个事情,许母又闹了起来,但是许文华这些年下来也算是适应了,根本不为所动。好不容易坚持完过年的几日,这就返回苏州了。 许文华与朱敏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了一会儿话,不多久,外头车夫就道:「少爷,到了!」 灯会的地方游人如织,走人尚且不够,哪有地方走车马!所以按照规定,元宵灯会的街道都是不准跑马跑车的,只能走路。 车夫靠边停下车,许文华和朱敏下了车,缓缓地汇入到了灯会的人流当中。 朱敏逛灯会倒是挺快乐的,许文华就不一样了,整个人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朱敏一眼看出他的心思所在,笑道:「你还想着去找乔琏先生他们罢?我早就说过了,这事儿难的很!元宵灯会到处都是人,眼不错的,原本一起走的人都散了,何况——」 朱敏这话没说完,因为他发现大脸的很,不远处映入眼帘的不是连翘又是谁!只不过让朱敏不安的是连翘并不没有和之前约好的唐宋、金凤在一起,而是和一个二十岁上下,面目清秀的年轻人说话。 这个人似乎从来没见过! 第304章 连翘是第一次来苏州的元宵灯会,来了之后才觉得人真是多!可能比不上后世的春运,没有那种人挤人沙丁鱼一样的感觉,但是这种人口密度,那也是不多见的。反正才和唐宋、金凤汇合,不知道怎么的就走散了。 走散了倒也没什么,连翘和春儿紧紧地挽着手臂,站了一会儿,等不来唐宋和金凤,就决定先逛一逛。要是运气好,逛的时候就能遇上。要是运气不好,就自己逛自己的呗。 元宵灯会确实如朋友们所说的很美,处处灯火,而且和平常的夜市不一样,相比之下华美的多。这种灯火万千的美丽景象与后世的霓虹闪烁、亮如白昼又不一样了,是一种属于古代的繁华与美丽。 就像是看一幅古代的捲轴画,世事变迁、无有长久,过去与现在,相似而又不尽相同。 连翘和春儿站在一个小小的灯笼摊子上看灯笼,这些灯笼多是纸扎的,做的奇巧。但其中也有玻璃做的,这个价格要高一些,不过也在中等人家的消费水平内。考虑到纸灯笼放的久了就没用了,玻璃灯只要没有打碎,可以一直用,买玻璃灯的还不少呢! 这些玻璃灯大都是风灯、马灯的款式,比较小,这样不会太重,也省玻璃——此时的玻璃工艺比古代同时期好了很多,玻璃不是一种奢侈品,而是普通的民用品。但是相较于一般的民用品,这依旧是偏贵的。有些一般的人家,家中的妇女姑娘还会买玻璃首饰呢。 春儿想要个玻璃的,连翘却想要个纸扎的。玻璃有什么稀奇?倒是纸扎的工艺让她觉得有意思。两人正在那里挑着,身后有一个惊喜的声音传来。 「连小姐!」 连翘转头一看,确实是一个认识的人,竟是之前相亲时认识的王公子! 「王公子!」 王公子自那一回与连翘相亲之后内心里仰慕她,回家之后家中人问及,他自然是点头了。但是让他失望的是自媒人那边传来的消息,这件事就算了。这本不算什么,相亲本来就是两边考量的,就有可能男的看不上女的,也有可能女的看不上男的。 但是相比之下,明面上王家的条件是要比连家好不少的,当初说到一起去,那还是连家高攀一点点。不过高门嫁女、低门娶妇的本就是惯例,倒也不算什么...只不过在王公子本身也没什么可挑剔的情况下,婚事竟是不成了,这就让人不解了。 王公子的父母也就罢了,接着安排相看别的姑娘也就是了。唯独王公子心中存了事儿,再见别的女子,总觉得不是这里差了一些,就是那里少了一些,心里介怀的厉害。 等到正月初十后,家里生意照旧,他又开始往返于苏州与嘉定。这一日是苏州元宵灯会的最后一日,心中有些气闷,便带着小厮出来走走。没有想到这样巧,在嘉定遇不到的人竟然在苏州遇到了。 连翘其实对王公子的印象很好,只是想到要嫁这个人,这就不能了。这个时候遇到,因为相亲的事情,多少有些尴尬。 好在王公子丝毫没有提及相亲的事情,问好之后就道:「连小姐怎么一个人来逛灯会?人多又杂乱,实在是不方便。」 第535页 连翘解释道:「其实是与两个朋友一起来的,只是一进来就走散了。」 王公子和连翘聊了一会,又帮着连翘选灯笼,正盘算着自告奋勇陪伴连翘和春儿两个『弱女子』逛灯会,旁边插过来一个人。 「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这话插的其实很没有礼貌,再看这人的脸色,实在称不上和善,王公子皱了皱眉头。 微微阻着对方:「这位公子,你...」 来的是两个男子,还是另外一位年长的脸色和善一些,上前道:「别误会别误会,我们是认识连小姐的,并不是什么歹人!」 连翘想了想也介绍道:「的确,这两位都不是什么歹人。这位是三吴报馆的朱编辑,那位名气可就大了,是有名的作者,『西湖客』许先生。」 『西湖客』这个大名鼎鼎的名字对王公子这个年轻人来说并不陌生,与此同时,他也想起来了。当初相亲的时候中间的人说过,连翘是在苏州的报馆里做事。这些编辑、作者什么的,确实有机会接触到。 想通了这一点,对方又是名人,王公子的戒心放下了。正想友好一些,打个招唿,没想到许文华并没有与他认识的意思,脸色非常冷淡。 连翘只得道:「王公子不必与许先生说话了,许先生这人脾气古怪的很。」 王公子并不是没有眼色的那种人,他如今已经跟着长辈做生意了,该知道的都知道了。一方面他看出这位名气大的惊人的许先生并不喜欢自己,连个表面样子都不肯做。另一方面他们是熟人,自己在这里竟是不好的了。 他到底有些脸皮薄,和连翘说了自己常常往返苏州与嘉定,在苏州这边住处的地址,又道:「连小姐在苏州没有什么亲朋,若是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尽可以遣人来说。我虽没有什么作为,但到底是乡邻,或者能搭把手。」 等到王公子告辞而去,连翘无语地看着许文华,许文华才十分不爽地道:「我们乔琏先生倒是比别人忙的多,这回老家也不见得多久,相亲相了不少罢!」 方才许文华其实在一旁听了一会儿,听他们偶然提及,知道是相亲认识的。看连翘虽然对对方无感,但是再看那男子,竟是十分殷勤的,这才跳了出来。 「我哪里有那许多时间相亲,只相了王公子一个。」连翘有些心虚地解释。 许文华越发不爽了,只有一个,那不就说明这个什么『王公子』格外不同么!是连翘家里长辈格外满意他,还是连翘格外满意他? 顶着一张晚娘脸,阴阳怪气道:「哦,那就是咱们乔琏先生十分过人了,一个见了就心许的不行。想来要是见了十个八个的,就该多出十个八个裙下之臣了。」 连翘和许文华面对着街面站着,视线也放在大街上,朱敏和春儿站在稍远的地方——这也是两人在长期过程中逐渐养成的反应。 许文华不看连翘,连翘也不看许文华。过了一会儿,小小嘆了一口气。这一生嘆息很轻很轻,在这个热闹的灯会夜晚,几乎没有人能够听到。但是许文华偏偏听到了——这一生小小的嘆息,仿佛一片雪花,正好落在了心上。 「下雪了!」街上忽然有人惊唿。 现在是正月份,夜晚下雪并不是怪事。但是南方雪少,本就是稀罕了,又因为在灯会上,所有人都很欢乐。 连翘不看许文华,只是伸手碰了碰他的手臂:「行了,脾气正常了没有?」 许文华哼了一两声,撇撇嘴:「我有什么不正常的?」 连翘这时候才看向他,一脸的『我看你胡说八道』。许文华被噎住了,连翘只得再道:「所以好了没有?」 各色灯火下连翘的脸依旧不甚清楚,但是那一双眼睛明亮非常。许文华终于装不下去了,自暴自弃一样道:「行了,已经正常了!」 方才在王公子身上已经出了不少怒气了,这个时候他反而有些后怕... 强调了一次:「好了,已经好了!」 「那行吧,要不要一起逛灯会?」 连翘似乎已经完全翻过篇了这一点让许文华觉得不可思议,但这种事又有什么好怀疑的呢。当即道:「行吧,一起。」 说完之后又补充道:「我是看你们两个女子,这样的场合怕出事。不然谁愿意带你们?想要玩什么都不方便了!」 连翘转身就走,许文华连忙追上。 连翘斜看了许文华一眼,慢条斯理道:「你倒是说说看,带着我和春儿两个女子,玩什么就不方便了?」 朱敏和春儿原本就站的不远,大概听得见他们说的什么。这时候跟了上来,听到连翘的这个问题,心里乐了。有些幸灾乐祸地看向许文华...这真是一道送命题啊。 元宵灯会的娱乐活动就是那些,大多数都是男女通玩的。偶尔有一些博戏,只要不去那些鱼龙混杂的地方,光明正大地玩,那也没什么。至于那些鱼龙混杂的地方,就算男子,正经人也是不去的。 唯一说得上要避开女子去往的,能让人想到的就是秦楼楚馆之类的声色场所。此时男子去这些地方算不上什么大事,但是这话也得分人来看。 许文华本就从来不去那种地方,但是现在话赶着话到了这个份上。他总不可能低声下气地解释罢,挺了好一会儿,见连翘始终不与他说话,这才道:「其实也没什么,我随口说的。」 第536页 真是太怂了,一旁的朱敏快要笑死了...认识许文华这些年了,就没有见过她这样怂的时候!心里大为爽快,甚至生出一种『恶人自有恶人磨』的感觉。这并不是说连翘是恶人,只是觉得每一个人总有克星,克的死死的! 连翘本在一个小摊子上选首饰,听到许文华这样认输的话,也是『扑哧』一声笑了起来。对许文华招了招手:「伸出手来罢!」 许文华不明所以,但还是伸出手来了。连翘将一个碧玉戒面的戒指戴在了他食指上,这是一个男士戒指,竟是大小正合适的。 连翘啧啧了两声:「你手生的好看,戴深色的倒是很好。」 说着连着自己买的两条手鍊,一起付了钱。 此时的戒指就是一个饰品,与婚嫁之类的事情扯不上什么关系。这种小摊上也没有什么好东西,都是便宜饰品。这个戒指的价值是说不上的,只能说款式新颖,戴个新鲜而已。 许文华却转了转食指上的戒指,一步也不离开连翘。问她:「怎么想起给我这个?」 「看到合适就买了,反正是个小东西,戴着玩罢!」似乎是漫不经心的样子,此时连翘已经在一个买散珠的摊子上停了下来。想要称一些散珠回去,串手鍊、项鍊、勒子,那都是极好的。 「你说是这个玛瑙的好,还是这个水晶的好看?」连翘向许文华徵求意见。 「两个都好!」许文华不等连翘反应过来,已经痛快地向老闆付帐了。 第305章 自灯会之后许文华和连翘的关系在众人眼中就修復如初了,并且有比之前更加亲密的趋势。朋友们对此不作表态,但是心里都和明镜一样的清楚。 这段时间许文华的心情很不错,甚至创作上都攀上了新的高峰。不止将自己本月的连载份额奉上,还将下个月地提前拿出来...这也算是有存稿的人了呢! 已经清楚内情的宋文静故意调侃道:「所以说,果然还是得有个勤恳的朋友,你如今与乔琏先生『好』,总算学好了一些!」 对此许文华不做表态,但是他脸上的笑意已经说明了一切。 与许文华的志得意满,无处不顺,看什么都顺眼相比,许家上下就不安的多了! 当时许文华回家过年,虽说往年也对相亲之类的事情非常反感,但是总体而言还是会略作敷衍的。早些年的时候还曾经出门相亲过,这几年越发厌恶,可人领到了家里,也没有不见的道理。 然而今年却是打定了主意,真是一个都不见。而且过完年之后一日,趁着天色朦胧,冬日贪睡,一家人都没有起床,竟是一辆小马车,偷偷地回苏州了——家人就是想阻拦,也没有那个机会。 这一番作为让家人感觉到许文华这一次的不耐和往年都不同了,许氏就低声与许母商量:「小弟本性就不是让别人拿主意的,往年他心中没有中意的,还能安排一二。如今说不定真有了心仪的女子,才是这番作为。」 这话说的许母双目怒睁,拍着桌子啪啪作响:「别人?我难道是别人?自古以来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反了天了他!」 话是这样说,许氏却很清楚,母亲这话说也是白说,只不过是不甘心而已。这天底下规矩多了去了,又不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一条,若是规矩便能成为铁律,样样被遵守,如今还是这个样子? 家里要是没有出许文华这个小弟,也只不过是乡下一个小地主人家而已。钱财算不上,名声更不用提。但是正是有了许文华闯下的名声,一切都不一样了。既然是这样,便无法避免少强长弱了。 不说小辈如何慢待长辈,至少许文华自己有什么主见,长辈其实是没有多大约束力的。这就好比后世的孩子,没有成年之前怎么管束都可以,读大学的时候经济没有独立,也基本上听话。但是当他们实现了经济独立,甚至出息了。自然而然的,家长就不会在孩子的各种事情上面出面太多了,甚至家中很多事情会反过来问孩子的意见。 这倒不是什么『势利眼』,而是很正常的家庭关系的调整。除开极个别格外强势的,少见长辈年岁日大,依旧对已经长成的儿女依旧十分干涉的。 许氏是这样想的,却没有说出来。如今她靠着娘家,不愿意太深干涉许文华,免得引起不满。同时也不会得罪母亲,那也是自讨苦吃。不过在许文华娶亲这个问题上她已经退却了,想着要不要支持许文华,然后提前讨好弟弟弟媳。 她不像许母一样,许母底子扎实。她不同,她只是个出嫁的姐姐而已,而且家中常常累及娘家——就算许父许母怜惜她,对她多有帮扶,但偶尔有时候也会有一些不满。虽说嫁着这样一个丈夫不能怪她,但是家中想要帮她和离,再嫁好人家的时候拒绝的可是她自己! 如今给家里带来许多麻烦...虽说其中基本上都被许文华解决了,但说实在的,在许文华还没有单过的现在,许文华的钱被许父许母基本上是看作家里的钱的。如此频繁的花费家里的钱财,就算数额相比总数只是九牛一毛,但还是让人不爽来着。 许氏有些退却,许母则不同。她可没什么可怕的,说到底她是做母亲的,许文华又不是那种能对亲爹亲娘狠心的。她就算做的再过了,许文华能对她怎么样? 于是面对许文华如此的不受控制,许母想到的就是阻止,而且是尽快阻止。在她看来,儿子说不定都与外头的狐媚子勾搭在一起了。若是还不快快拿主意,真等到人都领回家里了,她能如何? 第537页 能大闹大骂一场?就算许文华不能因此真的不认她这个做娘的,但离心离德,心中怨恨,那是必然的。 打定主意,她决定去苏州住一段时日。在她想来,自己在苏州住着的日子,儿子总不能作妖了罢! 于是过完年,出了正月,又将家中大小事情处理的差不多了。到了二月中旬,天气也回暖了许多,许母这就大包小包往苏州去了。 这一日许文华出门与朋友作耍去了,回来半路上才得到家人的报信——他娘从老家来了,而且不是走访看望一番,而是打定主意要住一阵的样子! 许文华收到这个消息也是头痛,他大概知道母亲来苏州是做什么的,心中排斥。但他总不能将母亲赶出去罢!往常不能送走许母,他走也可以。反正找个理由,去益州、去福州,去绍兴一带,等等,这些地方都有故友,游玩个一两个月再来就是,许母总不好一直在苏州停驻的。 但如今不行,他正与连翘关系越亲,这时候家常出门,出去的时候要顺路在她家里看一眼,回来的时候也不忘记找个理由去喝茶。他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如今才明白自己小说里写的『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简直就是鬼话! 真要是心仪一个人,恨不得日日夜夜守候在一起。 什么也不做,只要相近相亲,哪怕是平常喝一碗茶,看连翘在那里读书、写字、摆弄花草,也都觉得很好。 这个时候让他离开苏州...这实在不能,除非连翘与他一起去。然而他知道这不可能,虽说时下风气开放,但青年男女一同出游远方,一路上朝夕相处。这种事说出去,那依旧是不好听的。 不说连翘不会同意,就是许文华也不愿意给连翘惹来这样的非议——他不在意时人物议是一回事,连翘被议论又是另一回事了。 回到家中的时候果然已经前所未有地热闹了起来,许母正在指挥上下整理自己住的屋子。不仅仅是她那些行李要放进来,更是因为她看不上房里的摆设、家具之类。 其实这些都是如今苏州正流行的,都是不错的东西。只是许母看不上,觉得这是『不正派』的那种。便大声道:「可不许在我的屋子里弄鬼!这些玩意儿华而不实,都是哄着我儿使钱的...哼,给我寻些实在的东西来!」 说到底许母并不是对这些家具摆设之类硬要做什么,实际上她只是借这个表明自己的意思,震慑住许文华这的下人而已。同时话里话外也是一种暗示,她不能和许文华明着来,但这种敲打就不用在意了。 许文华进门来也不说什么,直接问道:「母亲怎么苏州来了?」 许母不满道:「你这孩子怎么说话?难道做母亲的就不能心中念你,来这一趟?你一个人出门在外,又没有成亲,身边连个照料的人都没有,娘想一想都觉得不妥。如今来看看你到底过的如何,若有不好的,也替你料理一番。」 这话说的就没意思了,许文华宁愿母亲直接说出自己真实的意思,那样至少不虚伪,显得他们母子之间还有几分『真』。但是真的这样说,许文华也只能哂笑了。 若真是担忧他一个人过的好不好,有没有需要人料理的地方,那早干什么去了呢?他又不是第一天一个人在苏州生活。说到底,只是因为一些事情急切起来了。 许文华也不知道自己和家人的关系怎么就走到这一步的,他虽然不是一个格外恋家的人,但也不是那种孑然一身,对家庭、父母兄弟一点责任感都没有的。早些年的时候父母宠爱他,兄长、姐姐待他也和乡中其他兄姐待弟妹没有什么不同。 但是这些年来随着他功成名就,家里对他就渐渐变了,一味向他索取。而且为了更顺利地索取,还想要彻底控制他的婚姻——看看他们给他寻找的相亲对象就知道了,门户低的,姑娘没什么见识的,听话的。 许文华并不是那种软弱的,不后悔当年进入现在的行当,然后获得了如今的一切。但是每次面对这种事,难免会有一些郁结于心。 不过这种郁结于心也是有限度的,情分磨的差不多后就只剩下责任了。如今他连郁闷都没有,只是有一种深深地无力感,这种感觉是他在别的事情上从来都没有过的。倒是别人对他,常常有这种感觉。 「那行吧,母亲便住在这里。」许文华也懒得多说,他知道多说无用。丢下这句话,便往自己的书房去了。 小厮此时手上拿着一个盒子,随着许文华进了书房后道:「少爷,这东西还送吗?」 盒子里装的是今日和朋友们一起出门作耍赢来的一只小香炉——这是商家的东西,来客只要消费一定的数额就能有机会抽奖。也是许文华运气好,竟然一下抽中了。虽然不是最好的那一等奖品,但许文华反而比较喜欢这个小香炉。 这是一只青釉冰裂纹小香炉,工艺精湛,形态可爱,虽算不上古董,但也是官窑出来的精品,说不定还是从进上的东西里流出来的。许文华一见这个就想起连翘最近在琢磨香道来着,也确实心想事成。 平常买的东西也就算了,这个却是运气赢来的,这就更加讨喜了。许文华还想着亲自向连翘炫耀一番自己的运气,然后才送她。 如今家里老太太坐镇,小厮立刻就觉得不妙起来...话说少爷还能偷空见到乔琏先生么?这些小厮可是很精明的,就算许文华不会和他们说家里的事情,但是他们有眼睛,这些年也看了个七七八八。 第538页 「送,怎么不送!」许文华瞥了小厮一眼,立刻让小厮明白了他的意思。 或者说,家里上上下下都知道该怎么做了。说到底许母是外来的,带来的也不过一个婆子一个丫头,若是上上下下有心做鬼,稳住她确实不难。而家里的人都是吃许文华的饭的,当然是听许文华的意思。 第306章 许文华并不受许母的管束,不过这也不是说真的一点影响都没有。至少接连造访连翘那里就不行了,两家实在是离的太近... 朱敏与许文华走的最近,寻着空问道:「这件事这样可不成!你还不如直接与伯母说清楚,然后上乔琏先生家里提亲。伯母可以妨碍你与女子交往,却不能硬不让你成婚罢?」 许文华也烦躁着这件事,沉默了半晌才道:「我也有这个打算,但是...」 朱敏猜测道:「乔琏先生不乐意?」 这也是朱敏的合理猜测,因为连翘在朋友中间曾经有几次表露自己对嫁人这件事的不在乎,甚至是排斥。 「也不是。」许文华燥的慌,扔了手上摆弄的小玩意儿,眼睛凝视着前方,又像是什么都没有看,嘆了一口气:「我不想逼她。」 虽然不知道原因,但是许文华察觉得到连翘和一般女子不一样,她对于嫁人成亲这件事是排斥的、害怕的。许文华只是稍微提了一下想要去到嘉定游玩,请连翘做嚮导,算是试探而已。 但连翘连这个话都没有接,这已经很清楚了。 许文华原本是不太担心这种事的,连翘这个年纪的小姑娘心思变化的厉害,说不得转天就想通了。 许文华甚至推测,连翘是不是太了解女子嫁人之后受到的约束比做姑娘的时候还多,所以心里有自己的想法——关于这一点,许文华多少还是有察觉的。连翘的小说里也多次提到,女子就只有成亲之前几年好日子过,成亲之后上头要侍奉公婆,中间要讨好丈夫,照顾小叔小姑,下头又要抚育孩儿。 辛劳也就算了,关键是就算没有错,也是受人挑剔...满屋子都是别家的人,只自己是外人,谁家不是最爱挑剔媳妇呢? 关于这一点,写小说的再清楚不过了!小说中很喜欢塑造一个『坏人』的角色,这个角色往往由『嫂子』来担任。其中最经典的莫过于『武松杀嫂』,而事实上类似的情节在许多小说中反覆出现。 原因就在于在传统观念里,只有嫂子是『外人』。 按照许文华的想法,连翘属于读书太多,人太聪明,看事情太明白,所以才有了这样的想头。天长日久地相处,总能慢慢迴转过来的。 只不过哪里想得到许母会在这个关键时刻从老家跑到苏州来!以至于这段时间连相处的机会也没有多少。 不过,就算这段时间没有许母过来,连翘也没有太多时间与他相处,因为连翘又进入到闭关时间了。 眼看着《江湖》就要完结了,新的小说也要跟上。之前陆陆续续已经写了一些了,但是连翘想在新小说开始连载之前多写一些。存稿太少的话,总让她觉得没有安全感。 是的,名动一时的《江湖》确实要完结了。最后一个大篇章从正月开始铺垫酝酿,到了现在,引起新一轮的热潮,已经成为街头巷尾谈论的焦点了。这时候就算没有追读《江湖》的也得跟风读一些,不然朋友们谈天都插不进去了,这太难受了! 新的篇章是『京城篇』,虽然在这个时代连翘还没有去过京城,但是这并不妨碍她通过现有的一些资料编织出一个想像中的京城黑道。 所有的故事起因于一场对赌,传闻中的南宗赌圣白玉京,要与自出道以来从无敌手,逢赌必赢的『京城王』任无咎摆上一局。这个消息一出,简直八方云动! 白玉京与任无咎两人一南一北,堪称是当世最强的博戏高手! 白玉京可以说是『赌二代』,他的爹当时就是福州一带名声斐然的赌王了。经营着当地十几家大赌坊,堪称黑白通吃。 等到白玉京出生的时候家里的产业已经遍布黑道的方方面面,不过家中起家靠的是赌坊,所以核心一直在这个上。白玉京从小会走路起就能摸牌九,自说话起就能听骰子。别的小孩儿什么都不懂的时候,他就能在赌场里做庄家,大杀四方了。 相比之下『京城王』任无咎就要泥腿子多了,是典型的白手起家派。据说他无父无母,最初只是在京城街面上混的小瘪三而已。跟着大混混给人看场子,也曾经小偷小摸,真的日子过不去的时候也讨过饭——听人说他还给人抬过尸体,也不知道是真的是假的,人一有名了,这种传闻就多了起来。 任无咎的一生本就是一场传奇大戏,一个最底层的小混混,没有人脉没有钱财,应该说什么都没有。最后却在那个阳光照不到的世界里,一步一个脚印,从籍籍无名,最终声明越来越大,成就了自己的一番事业。 没有人知道当年在上位的过程中做了什么,他的对手都已经死了,他的朋友...他没有真正的朋友。稍微知道内情的人也对此讳莫如深,所有人对此保持了沉默。 不过和白玉京一样,任无咎靠『赌』发家。之所以能走到上位的第一步,就是因为他在这上面天赋奇佳。当年他不过是在赌场看场子而已,偶然间发现他能凭听力判断骰子的点数。 于是靠这个发财成了他的第一个念头,只是转念一想又觉得不行。赌场不是傻子,他赚的太多了说不定无声无息就被人做掉了。 第539页 所以他辗转多个赌场,每个赌场都赚一点儿,不是很扎眼,但维持舒服的生活足够了。直到被一家赌场请来的『大师傅』注意到了,考校一番,最终收他为徒。 这里的『大师傅』指的就是赌场请来坐镇的高手,当赌场有行家过来踢馆,就指望这些大师傅了。 任无咎学成之后一开始也是管理赌场,然后势力才慢慢扩展到京城黑道的方方面面。而自他出道起,据说从来没有输过。白玉京没有这个名声传出来,因为白家人都是这方面的高手,他小时候训练,不知道输过多少次了。 两人这一次对赌,除了因为两人身份特殊,能够决出谁是天下第一外。还有一样特殊,那就是起因特殊。 起因是一个女人。 白玉京的哥哥白玉山,虽然白玉山居长,但是天赋所限,他一直负责打理家族庶务,而白玉京继承了家主的位置。白玉山早年娶过一个老婆,三年前过世了。于是白家为他再寻了一个,是京城大车帮当家的女儿。 这本没什么,偏生前脚两家定亲,后脚任无咎就将人家姑娘弄到自己院子里去了。中间甚至没有什么缘故说出来...这不是打白家的脸,那什么是打白家的脸?白家面子上过不去,总是要做出表示的,所以才有了这一场由白玉京提出的对赌。 大家都喜欢听桃色新闻,这样一场赌王决战本身就够轰动了。又牵扯到这样一个让大家津津乐道的故事,难怪越传越广了。 主人公一行本来是去京城做生意的,半路上听到有这个热闹,当然是更加有兴趣了。不过遵循着主人公的出事体质,这场对赌必然是不可能顺利进行的。 事实上也是如此,在天津外城郊的时候主人公一行就机缘巧合地遇到了白家人组成的车队。他们当时正遭到一伙来歷不明黑衣人的追杀,双方正在火拼的时候主人公一行人闯入。女主的好身手显威风,千钧一髮之际救了白玉京。 黑衣人见得手不能,引来的人越来越多,最后只能跑了。 连翘设计人物的时候是将白玉京和任无咎放在一起设计的,白玉京要往翩翩佳公子,举世皆无双这上面靠,没有一丝烟火气。至于任无咎,则是玩世不恭桀骜不驯,最看不得规矩二字,浑身都是血腥与世俗。 这两个人对赌,放在后世足够妹子们『嘤嘤嘤』,然后组cp了。 此时当然没有这种文化,但是大家对于这种棋逢对手的阋墙之战也是有一种天然的兴趣的。而两个人物在性格和表现上的如此对立,也是为原本就强的戏剧张力锦上添花。 白家上下感谢主人公魏师道一行人,给钱给东西之余,还邀请同行。期间主人公一行人的热情和义气打动了白玉京,这位冰雪贵公子表面上看上去还是冷冷清清的,其实已经对魏师道几个短暂认识的朋友非常信任了。 主人公站在白玉京这边的角度,认为偷袭可能是任无咎的手笔。要知道这一场『天下第一赌局』赌的可是很大的,无论是『京城王』还是南宗赌圣,都拿出了全副身家去做这个赌局。 财帛动人心,这种情况下做出什么来似乎也不奇怪。 但是白玉京却对这个说法不置可否,只道:「任无咎不是做这等事情的人。」 白玉京和任无咎此前没有见过面,甚至两人根本没有过任何接触。白玉京敢给任无咎担这个保,只是因为任无咎的赌局详略通过家族情报传到了白玉京这里。 魏师道觉得这有些荒谬,从一个人博戏时的作为就判断他会不会雇凶截杀,这可说不准吧? 然而白玉京相当肯定,眉目之间丝毫不动:「我不懂人,但是我懂得『赌』。」 白玉京根本不懂得察言观色、揣测人心,他从小到大都是与『赌』为伴。所以从一个人的『赌』,他做出判断,并且深信这个判断。 主人公虽然不是太懂,但尊重朋友的判断,只是让白玉京小心接下来的事。毕竟截杀这种事有一就有二,谁知道接下来又有什么事! 这个提醒是正确的,之后的一路可以说是险象环生。直到进入京城,有一个披大氅的华服公子站在那里。虽然不见这人带着什么人,但是通身的气派不是一般的人能有的。原本正在和白家还有主人公一伙动手的人,看到他就跑了。 然而跑不过三步,立刻被隐藏在大街两旁二楼内的射手一一射杀。这些射杀也是有讲究的,除了个别一箭致命,大多数都是限制了行动,而不会让人身死。 「在下恭候多时了呀!」此人正是『京城王』任无咎! 第307章 在《江湖》京城篇这个篇章里,连翘其实受到了《陆小凤传奇》中『决战前后』一篇的影响。『月圆之夜,紫禁之巅。一剑西来,天外飞仙』,这实在是太有记忆点了。每当想到武侠世界的对决,这是足以和『华山论剑』『决战光明顶』等媲美的名篇。 而且单论塑造人物之突出,『决战前后』还要超过其他。光是西门吹雪与叶孤城两大当世最强剑客的存在就已经足够光耀了,这两个人物也成为武侠小说世界里最经典的剑客人物之二。 连翘的《江湖》并不是武侠小说,所以不好弄出武侠小说里那种高手。在『京城篇』中甚至不是比剑,而是对赌。不过很多事情在本质上都是差不多的...那种两强相遇,非得定出一个高低的气魄! 第540页 人物塑造上,白玉京这个角色从叶孤城和西门吹雪身上都提取了很多特点。譬如都为人冷淡,都爱穿白衣。但任无咎这个角色就和剑神剑仙们差距很大了,这是一个颇有烟火气,同时又杀伐果断的男子。他从底层混迹上来,自然有一股子狠劲儿。 连翘在小说中安排南北报纸都发布消息,小儿也会唱童谣——『天上白玉京,人间任无咎。只手为输赢,一人定干坤。金银不足惜,家业倒为轻。两京十三省,只此论高低。』 又有更简单的『飞雪连天,天子城中。无咎无忧,白玉无瑕』。 这些类似的段子、童谣到处流传,天下之间闻风而动。这个时候南宗赌圣与京城王之间的赌局已经不是两个人的赌局那样简单了,一方面这是这一行的大事,而下九流是一家,下九流的江湖人哪一个不关心?于是凑热闹的纷纷往京城来。 另一方面,很多人看到这件事其中蕴含的钱财机遇,也纷纷入场!要知道无论是任无咎还是白玉京,他们都不只是一个普通的混黑道的。做到他们这一步往往与官府、豪强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特别是任无咎,他身处京城,有一些事情就算是想逃也逃不开。 说的更明白一些,他们是某些大人物的钱袋子、白手套!在这一点上,白玉京稍好一些,能与本地的达成合作关系。任无咎就不行了,他本身底子就薄,又身处京城这样一个地方,有太多的无可奈何了。 但是任无咎的登场还是很帅的,应该说白玉京登场的时候也很帅——月光不染尘,周围是厮杀,然而翩翩佳公子在其中。即使被人追杀,那也是一种别样的好看。特别是白玉京如冰赛雪的气质,以及隐藏在这样气质之后的单纯和温和,足够吸粉了。 这种情况下任无咎是另一种帅,他一出场看似一个人,然而一挥手就将追杀的人一一射杀、控制。还对白玉京及主人公一行相当若无其事道:「在下恭候多时了呀!」 这种进行了特别铺垫的人物,一开始就看得出来作者偏爱。读者也心领神会:这是个狠角色! 实际上也是这样,任无咎抓住这些追杀的人,利落地处置、审问,吩咐一定要找到幕后安排的人。 其实这一场『天下第一赌局』已经不受对赌双方的控制了,因为其中参杂了大量局外人的用心。有的人想要任无咎赢,有的人想要白玉京赢。为了确保这件事,使其中一方身受重伤或者死掉就是一个好主意了。 任无咎因为身处自己的大本营,所以还好一点。白玉京一路从南到北,路上肯定会受到追杀。到现在没有出事,完完整整地到了京城,也算是幸运。至于因此而死的白家人,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说明这种情况的任无咎貌似是『好人』,但是在大家刚刚放心的时候他便直接对白玉京道:「认输罢!这时候要是认输了,倒是还能抽身而退。」 这样一句话有的人会解读为这是无奈之举,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但是更多的人不免多想...敢情前面说了那许多,就是为了后面方便劝人认输?若真是无奈之举,凭什么不是他认输?要知道这可是堆上了全副身家的对赌,认输?说的倒是轻松! 白玉京对此非常困惑,他并不是因为任无咎的话生气或者愤怒,但是困惑是真的。 白玉京的成长环境是非常单纯的,他从小磨练赌术,全部心神全在这一件事上,堪称专心致志。长久以来,『赌』对于他来说就不再是赌那么简单了,由一种技艺变得更加深刻。这就好比剑术原本就是杀人技,一项技术而已,但是经过剑客打磨,然后由技入道。 对于白玉京而言,这个世界上没有比一场赌局胜负更加重要的了,包括生命——相比之下,家产之类的更是不值一提。所以他视作对手的任无咎这样轻巧地说出提前认输,或者赌局造假什么的,这是巨大的困惑。 如果是别人这样劝他,他或许不会疑惑到这个地步,毕竟他不是傻子,他也知道普通人的想法。但是任无咎,他了解他的赌局,本以为他是和自己一样的人的...如他自己所说,他不懂人心,但是他懂得『赌』,从一个人的『赌局』里看人,从来不会错的。 但是现在事情却和他想的不同了。 弄清楚白玉京的想法之后任无咎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告辞的时候还笑道:「真是个小少爷啊!」 白玉京却没有因为这些话动摇,在与主人公魏师道谈话的时候依旧坚持自己原本的判断——像他们这样的赌徒,从来相信的都只有自己!要知道在赌桌上所有的筹码都是自己的,为判断负责的也只有自己!旁人的判断有什么用?他们要是真有把握,就应该下了重注坐上赌桌! 这一场风云际会,很多魏师道一行人之前结识的朋友也北上京城了。而在魏师道一行到处访友的时候,有大人物离奇死亡了。原本紧张的局面更加紧张,甚至定在小寒那一日的赌局也推后,推到了大寒。 这个时候,哪怕是不太敏感的人也应该意识到这场对赌背后的筹码越来越重,再也不是两个江湖人赌家产那样简单了! 主人公们的主角体质爆发了,一起被捲入了这场事故当中。而接下来的时间里,他们要弄清楚背后的黑手,互相拉扯的多方势力,以及隐藏起来的大阴谋。说起来这样的事件并没有曾经他们经歷过的复杂,但是因为这次涉及到的人和事不一样,所以也就显得不同起来了。 第541页 之前的种种事件,哪怕是再厉害的也都是黑道中人,最多就是大佬的大佬而已,但依旧没有跳出这个圈子。但是现在的话,已经不是这么简单了。这后面的棋手可能是他们想都不敢想的人物,别看他们这些大佬、龙头之类的排场大过天,实际上真的对上官面上的人,从来都是低声下气的。 连翘为什么要用『京城篇』作为《江湖》的结尾,其实用意就在这里了。前面渲染了黑道世界的方方面面,那些小人物大人物,那些野心,那些热血...所有的一切都让读者震撼。但是来到京城篇,原本被刻意忽略掉的东西终于浮出水面了。 这又不是乱世,这还是太平年景呢。在这个年景里面,这些黑道哪能肆无忌惮,他们的行事看似随心所欲,实际上尽在掌握之中!而这种状态,在最后的篇章京城篇显露无遗! 前面用不断铺垫的手法展现出了无所不能的黑道世界,然后用最后的篇章毁灭这种无所不能。在这个篇章中黑道世界与黑道中人的无力与虚弱显露无遗——看看那些所谓的大人物『江北无敌』死了,西北第一镖『寻一刀』死了,贼盗『空空妙手』死了,死了无数有头有脸的江湖人,然后又有一批有头有脸的江湖人被拉去顶罪。 这些人物中甚至有曾经主人公们要躲避的人物,在权力人物的压力之下,他们连反抗都做不出来。 这并不是摧毁连翘塑造出的江湖,而是让这个江湖回归真实。随着主人公们十年游歷,见遍了各样风景,有英雄豪杰,有风云激盪。这个江湖很美,好像在这个世界上真有一群人,虽然混的是下九流,但是就是能够自由自在地活在这个世界上。 然而这就是十年一梦而已,来到京城,这场梦到了最精彩的地方,同时也到了终点。终于还是要明白,这个世界哪有什么真正的自由自在,这些人也不过是在这个世界设下的藩篱当中艰难求生而已。 甚至不用说曾经篇章出场过的人物,就是京城篇中出场的任无咎,这个表现的最自由自在的男人,他本身就是被束缚地最厉害的! 骑最好的马,喝最烈的酒,美人环绕...他是京城王!在这个地界上,哪怕是王孙公子也得讨好他。这个地界交织在一起的黑道世界里他是当之无愧的皇帝,甚至天子脚下,他能够说杀人就杀人! 但是到了最后,所有人才看到,这个一生追求自由的男人,其实是最不自由的——他少年时代就许下愿望,要是能够像那些大人物一样,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就好了。他的愿望只成真了一半,他已经成为了少年时代憧憬的大人物,只不过他始终没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这个故事从一开始,任无咎就是身不由己的。所谓的『天下第一赌局』从来不是他所愿,他只不过是别人的棋子,被推着去做这一切。 相比之下,赤子之心的白玉京倒是勉强求到了一个自由。只不过他的自由很难说是真正的自由,说到底他只是从来没有考虑过那些而已。他认定了这一场赌局,然后就来了。认定了必须要继续赌局,所以不去管事情艰难。 他没有看到『赌』之外的事情,心无旁骛,最后倒是得到了自由——他始终按照自己的本心做事,这应该算是自由的。 只不过即使是这样的白玉京,最终也没有达成想像中与任无咎的赌局。任无咎坐在他的对面,轻而易举地输给了他。 他已经不在乎自己的赌局了,因为他的命运在他赴这一场赌局之前就已经确定了。 第308章 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在最开始的时候任无咎就给人这种感觉,他这个『京城王』当的又威风又肆意。到了中期,所有人发现他和许多黑道之外的势力牵扯很深,是那些人的一把刀。 这个时候虽然失望,却没有因此降低对他的评价,因为他依旧非常有实力、非常强大。成为别人的刀,或者借别人的势,这只是让他更有力量而已。在面对江湖人的时候,他依旧呈碾压的态势。 甚至有一些偏爱他的读者认为他才是活得最聪明最明白的...在京城这种地方做到『京城王』,这到底需要怎样的后台?不言自明。官员与商人,官员与黑道,彼此之间各取所需而已,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只有走到最后,当任无咎彻彻底底输给白玉京后。由男主魏师道调查出了所有事情的真相,一切才被他说出来。 说到底,他就是白手套而已。当他背后的人需要他去做自己不方便亲自去做的事情的时候,他必须去做。而对方想让他用性命担罪的时候他也不能犹豫——如果不想比直接死掉还惨的话。如果说为什么能心甘情愿这样,只能说谁让他一开始享受到了天下的福呢。 那些美妙的东西,钱财、女人、地位...如果当年他不愤而崛起,一辈子做一个小瘪三,或许就没有今天的灾祸了。但与此同时,那些他拥有的东西,也绝对不会拥有。让他做一个选择,到底是平平安安庸碌到老,还是享受尽人间富贵,最后英年早逝。他的选择已经很清楚了,他宁愿现在这个样子。 与白玉京赌局之后他意味深长地道:「我们这样的人就是那些人的手套,怕弄脏了手的时候就戴起来,等到弄脏了,自然会被丢弃。」 至于白玉京问他为什么输给他,反正已经没有退路了,何不按照自己的本心赌一局呢。他没有做回答,而是大笑着离开。 第542页 又一日,任无咎在他的京城『谷粱园』中点火自焚。原本煊赫满京城的京城王府邸,号称美人最多、美酒最多,金银堆成的地方,就这样化为了灰烬。那些想要他死的无声无息一些的人到底没能如愿...或者说这是他身为京城王最后的尊严了。 死也要死的盛大!而且『谷粱园』是他给自己打造的人间乐园,他这个小气,不肯留给人间。他这辈子表面上占有了很多东西,但实实在在攥在手里的并不多,这一回下地狱,他决计不肯空着手下去。 实际上关于他的死,过去十年之后众说纷纭。有人说京城王没有死,只不过为了掩人耳目假死了而已,死的人不过是他的一个随从。大火一烧,哪里还能分辨! 假死一说颇有市场,根据这个,有的敷衍说他为了避祸出海了,在海外做出了一番大事业。有的人说他改名换姓留在了京城,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只不过他只在夜间黑道鬼市出没,又带着面具,无人识得。 但是魏师道知道任无咎是真的死了,因为当日起火他亲眼所见。任无咎就那样端端正正地坐在院子里,任大火越来越近,身边只有一位甘心陪伴的爱妾,手拨琵琶助兴,仿佛往常时节。 同时魏师道还得到了他亲手写的一封信,这封信其实是给好几个人的,包括他风光这许多年,一只手数的出来的朋友,包括白玉京,包括主人公。 对白玉京他总算解释了为什么赌局根本不用心,随随便便就输给他了。 根本没有太深的理由,白玉京将一场赌局看的比生命还重要,但是他任无咎不。他只是恰好有『赌』的天赋而已,实际上对此并没有什么执念。 而事到临头回忆一辈子,他发现自己这一辈子自己决定、顺心意的事情没有几件。于是心里拧巴起来了——我这辈子这样不如意,为什么要看你事事如意呢?所以他是特意让白玉京不爽,和白玉京对着来的。 结果只是为了这样的事,就算是送信的魏师道也觉得太孩子气了。 但是白玉京却没有对此说什么,反而因此放下了执念。而且他对此还很有理由呢!须知道任无咎是这样不在意『赌』之一道的话,那么就是白玉京一开始看错人了,实际上他们根本不是同道。既然是这样,对方认真不认真,又有什么意义呢? 白玉京认真、纯良一如往昔,明明是翩翩佳公子,却有一种天然的傻气。 「这一趟上京,你竟是白跑了一趟了,还遇到这样的麻烦。」事情结束了,魏师道总算觉得轻松了一些,这样对白玉京说。 白玉京轻轻摇头:「倒也不是,认识了一些朋友。你...还有任无咎。」 主人公魏师道呆了呆,最终忍不住嘆息:「园子起火的时候我在,刚开始火不大,那时候我也没走,任无咎与我说了几句话。」 「白玉京其人仿佛青天明月,我曾笑是因为他命好,然而不得不承认,我羡慕他,又尊敬他。无瑕无垢如他的名字一样,话说这个世上又有几个人能这样?」 黑道世界里的沉沉浮浮让人并不愉快,京城篇里沉重的阴云更是前所未有的压力。但是连翘偏偏写出了一个白玉京,并且丝毫不吝惜在他身上倾注自己的喜爱。用他来结尾,也是昭示无论怎样的沉重与暗淡,总会有无瑕无垢的那一个。 白玉京在这里是有象徵意义的。 《江湖》就在这样的不完满与完满中落幕。 「白玉京这个角色...」宋文静到连翘家做客的时候忍不住提起来:「说起来连小姐是偏爱这种角色罢!」 「哪一种?」连翘自己都有一些不解了。 宋文静手指点了点桌面:「就是那种仿佛谪仙人一样,冷冷淡淡,然而背后却是出乎意料地单纯仁善。当初《药庐琐记》中《苗女》一篇就初见端倪了,现在《江湖》这样...新的小说我也看了,果然是短篇中不过瘾,要扶正这类角色了?」 说起来还真有相似性,提到的三个人物都是禁.欲派谪仙人的样子。若说《苗女》中还是小试牛刀,万把字的短篇而已。《江湖》京城篇就要篇幅大的多了,人物也从单纯的侧面描写变成了骨肉丰满。 但新的小说在这一步上做的更多,大长篇的男主角,想也知道必须要有所突破了。 连翘对此不置可否,毕竟她穿越之前的时代这类男性角色确实是男神爆款来着,她受到影响是佷容易的。虽然这种人物上的承接却只是巧合而已,但和宋文静解释起来实在是太复杂了。 宋文静也只是顺嘴一提而已,转而就提起另一件事,道:「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闲人传的,说是你赌技非常,所以才能写出白玉京与任无咎两个角色来。这倒是激起了一些人的兴趣,想要摆局请你,你去不去?」 连翘吓了一大跳,赶紧摆手:「不去不去!」 宋文静见连翘吓得够呛,也笑了:「你其实不用这样惧怕,那些大佬龙头的,说的兇残,但也只是对一般人而已。你看看他们同富商豪强、官宦人家交往,是不是也是温文尔雅的?」 这里所谓请连翘去玩儿,连翘一听就知道是那些真正的黑道大佬了。说实在的,她虽然写了《江湖》这部小说,实际上从来没有见过那些人的,也不敢见。 连翘假笑了一下:「我胆子小,我可不敢——您也说了,他们是对富商豪强、官宦人家温文尔雅,我算什么呢?而且我还是个女孩子,实在是不敢冒这个险。」 第543页 宋文静有的时候觉得连翘特别看轻自己。 没错,写小说的是被主流文坛那些正统文人看不起,常常有滚出文人圈子的唿声。然而这个唿声并没有什么卵用,他们这些人有名有利,获得了大众的认可,早就羽翼丰满了。 所以哪怕是那些积极向主流文坛靠拢的小说作者,对自己也是很有自信的。 如果一般的作者还有一些不自信的话,做到连翘这个地位,个个都应该对自己的位置十分自矜自傲才对。 但是连翘不一样,始终不觉得自己有什么社会地位,出了圈子就不太将自己当回事了。对此他曾经尝试纠正,但似乎没什么效果。 其实这也不能怪连翘,后世网文作者门槛低,人也多,哪怕是做到顶尖的,出了圈子也面临着鄙视链的问题——关注过相关消息的就应该知道,在国内,似乎任何一个文字工作者都能鄙视网文作者。 虽然网文作者名气大、赚的多,坐拥大量的粉丝,足够将某些犄角旮旯里的野鸡作者、野鸡编剧衬得不能见人。但网文作者们也不能就真的将钱和名气怼到人脸上,面对这些人汹涌而来的看不起,其实没有什么特别好的应对方法。 连翘只是因为这一段经歷,所以有这样的影响而已。 宋文静敢肯定,那些想要请连翘过去摆局的大佬龙头个个都没有不好的意思,连翘要是真的去了,得到的一定是最上等的待遇——写小说的在主流文坛的许多文人眼里是不入流的,但在那些大佬眼里却已经是文化人了。似连翘这样地位的,更是文曲星下凡也不为过。 但是连翘一个女子和那些人有接触也不是什么好事,所以他也就不劝了,转而问起连翘关于新小说的安排。 在《江湖》完结之前,新小说的宣传已经开始了。读者们已经习惯了连翘的勤奋,对此面对其他小说作者的粉丝的时候甚至有一种优越感——你们追完一本小说的功夫,我们这边已经追完好几本了! 差距就是这样大! 新的小说因为有和许文华的赌约的关系,所以宣传起来能够蹭许文华的热度,相比起单纯连翘自己的小说影响更大。许文华的粉丝肯定要看看『对手』写的什么,不然就算要去贬低也无话可说啊! 另外,就是吃瓜路人也多少有些兴趣。毕竟连翘和许文华赌的是谁是未来的业内第一人...别家的支持者要看这两人凭什么这样不要脸,没有支持对象的呢也有好奇心。说实在的,新小说没有发,已经火的不成样子了。 唯一的遗憾是许文华的《金钗记》还差着好久才完结,显然是没办法和连翘的新小说同场竞技了。不然的话,这场对决显然会更加精彩! 第309章 「是不是真的,真有这样的新闻?」有人大笑道。 随着三月暮春到来,草长莺飞的日子,大家都浪了起来。穿了整个冬天的厚重衣物都除掉,换上相对轻便的小袄和袷衣。衣服的颜色也应景地发生变化,变成了轻薄、鲜嫩一些的浅色,特别是女子身上表现的尤为明显。 就算是连翘,也穿上了嫩黄色的小袄来配石榴红裙。头上梳着反梳弯月髻,凤头钗的米珠穗子摇摇晃晃从鬓边垂下来。 这个季节出门踏青最好,她是和一大帮朋友出来的。男男女女有十几个,这个时候有人正在野炊,有的人正在放风筝。连翘厨艺一般,就不在这个上手了,只在一旁手搭凉棚看人放风筝。 大笑的人是金凤,他问话的人是唐宋。唐宋朝连翘努努嘴:「是不是真的,问咱们连翘先生不就一清二楚了?」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件事和连翘有着莫大的关系! 最近《江湖》完结,关于《江湖》的种种情节就成了街头巷尾议论的焦点。关于最后的『京城篇』,因为刚刚连载完毕,正是新鲜的时候,议论的最多。 在这个篇章里,连翘塑造的两个本篇主角,白玉京和任无咎,堪称珠联璧合交相辉映,一时之间风头无两。这一方面是两人的性格魅力非常出众,读者们迷的不要不要的。另一方面就在于国民对『赌圣』『赌王』之类角色的喜欢了。 此前连翘有『赌石篇』,就算此时此世还没有流行赌石,但她依旧凭藉国人天然对『赌博』的兴趣,让大家对此非常接受,并且反过来推动了赌石行业的出现。而此时,京城篇所写的赌博作耍,是平常大家会接受到的,这就更引人入胜了。 连翘有后世看赌片的经验,所以知道要怎么写才能将这个题材写的好看、写的爽。体现在《江湖》京城篇里,就是爽点不断,让『赌』这个本来大家就非常心醉的游戏,变得更加有文学魅力。 在此之前,至少在一般人眼里,赌带给他们的印象都是和脏乱、失败、败家、高利贷等等名词联繫在一起。但是经过『京城篇』,提到文学作品中的赌,首先想到的就是酷炫了。 这就好比后世,如果没有赌片的洗礼,大家对『赌』首先想到的也就是那些。但是有了赌片,虽然依旧明白赌博不是什么好东西,有各种各样灾难性的后果。但是在文娱作品中就不一样了,大家往往会替其安排一个很炫的位置。 就算大家心里很清楚,在现实生活中是没有《赌神》那种事的。但受到的文化影响就是这样坚强,等到自己去创作作品的时候总是忍不住那样塑造。 第544页 任无咎杀伐果断,白玉京美玉无瑕,说实话,这样两个人物如果是在别的小说里,绝对不会和『赌』联繫在一起。但是在《江湖》中,他们偏偏联繫上了,并且相当紧密。 任无咎的特点在于天赋奇高,他是天生就适合去赌的。耳朵灵敏,甚至能够听清楚骰盅中一粒骰子的点数。手指灵活,就算没有经过过多的训练,也能玩弄赌具,让一干老手看不出他完了什么花样。 连翘写他的手段手法『奇』,那是从许许多多的赌片中获得了灵感。写起来简直让读者眼花缭乱...不少读者只恨自己没有这样的天赋,不然岂不是也能混迹赌场,搏一个赌神的名头来噹噹,顺便赢他个万贯家财! 至于白玉京,那是另一种手法了。白玉京也很有天赋,但是他的天赋其实不如任无咎,他比任无咎强的地方在于他从小接受专业教导,并且足够专心,只一心一意在这件事上。这样一来,算是弥补了天分上的差距。 白玉京玩纯运气的博戏或许不好说,但是类似叶子牌之类的,那是很有优势的。 任无咎凭藉着天生的记忆力能够记牌,但是白玉京从小训练,记牌,以及算牌的功夫绝对是压倒他的。 也就是在这里,连翘提出了算牌的概念...于是朋友们就知道了连翘平常为什么总能赢大家了。 读者也觉得惊奇,一开始他们对连翘说的算牌只是半信半疑。就如同连翘之前描写的各种博戏手法,也是半真半假。有些看上去是那么回事,但真的行内人就会知道,基本上不太可能实现。 但是越是琢磨就越觉得算牌这件事有门儿!特别是经过朋友们偶尔在文章中提及,大家知道了,乔琏先生自己本人就是算牌的高手,在朋友中间玩牌,那是打遍天下无敌手的——这就更加确信无疑了。 甚至有好事的直接将连翘抬举成了当代赌圣。 说实在的,连翘自己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她那点儿算牌的能力,也就是煳弄煳弄没见过世面的。稍稍显露一些出来,肚子里的存货就被掏空了。所以对于这种抬举,她一向是敬谢不敏的。 总之,任无咎和白玉京这对人物塑造地足够成功了。 表现之一就是两人有各自的拥趸,为了两人谁才是天下第一人脑子都快打出来了!要知道书中白玉京虽然赢了,但是大家都知道,那是任无咎故意输的。这样一来,可以争论的余地就很大了。 两边互怼起来没商量,然而谁都不能说服谁,只能将问题寄到三吴报馆,要求连翘这个原作者给个盖棺定论。 然而连翘多精明啊,她知道有争论才有热度,才不会作答呢。只在报纸上表示:我也母鸡呀,因为他们并没有真的赌一局,所以谁都不知道了。 可别说,这个时候的读者还真吃这一套,毕竟这样听起来很有深度么。于是纷纷散了,认为有这样的一个争论之处,也是这部小说、这两个人物的精彩之处。 《江湖》完结了,『京城篇』还是热议话题。为这个热议添上一把火的是扬州那边一位龙头放话,想要仿效书中的情节,办一场大会。他邀请了南北四个行内鼎鼎有名的高手会师扬州,誓要决出一个赌圣! 这个赌圣不是白拿的,除了名声之外,还有这位大佬给准备的丰厚奖品。 当然了,这位大佬也不会吃亏。一方面他可以借这个大会获得名气,道上混的名气也很重要。另一方面他可以开盘口,赌这思维高手谁胜谁负。看大家对这个大会兴趣都不低,这一波肯定能赚的盆满钵满了! 就是这个消息才引得金凤惊嘆...虽然连翘的小说引起各种社会反响已经是常有的事情了,但是每次发生的时候还是会让大家觉得不可思议。 听到唐宋那样对金凤说,连翘只得回头道:「确实有这样的事,人家那位大佬还托人给我送礼,说是想请我写一幅『赌圣』的墨宝,到时候作为奖赏之一。」 这倒不是连翘的书法有多好,而是人家看重她的名声。她是赌圣这种名号的发起者,笔下白玉京和任无咎两个人物虽然是虚构的,但在一般人眼里他们就是赌圣和赌神。既然是这样,有了她的亲笔题字,这个赌圣也显得含金量足了一些。 金凤听的有趣,追问道:「您就真给题字了?」 连翘无奈地摆摆手:「人家请了行内的老前辈做中间人,我能不管老前辈的面子?再者说了,人家这是和和气气地与我说呢,我要是敬酒不吃吃罚酒,谁知道会有什么事!」 连翘表现的非常怕事的样子让大家大笑起来——其实连翘是非常怕事的,只不过大家以为她根本不怕,只是装出那样害怕的样子。 笑过之后唐宋与金凤道:「这件事有什么好说的?《江湖》如今虽火,可到底是完了的小说。万事朝前看,还是将来的小说要紧——乔琏先生,新的小说《鸳鸯蝴蝶剑》到底是如何,难道就不能透露一些?」 连翘的新小说人人都很关注,唐宋的关注点却很不一般。期待连翘的作品之余,他想的最多的就是连翘能够凭藉这部作品吊打许文华...没错,他就是这样耿直的boy。 而连翘的新小说目前还在宣传中,数着日子就要开始连载了。在此之前很早的时候新小说的书名就已经流传开了,《鸳鸯蝴蝶剑》这个书名也引起了大家极大的讨论,认为这是连翘对许文华的反击。 第545页 大家都知道这个赌约是如何开始的,也知道连翘是要写一部『鸳鸯蝴蝶派』的小说。这个题材是连翘以前没有涉足过的,为了表示自己绝不畏难的决心,干脆从书名就开始『挑衅』了。 许文华如今有『鸳鸯蝴蝶派之宗』的名声,连翘偏偏用了『鸳鸯蝴蝶』做书名,有些意思,真有些意思。 不过其实要连翘来说,事情根本没有那么复杂。一开始的时候她不知道该怎么给小说起名字,好在类似《大侠xxx》、《xxx侠侣》、《xx英雄传》、《xxx记》等等,这些都是武侠小说常用的名字,随便套用一个似乎都可以。 而以武器作为小说的篇目,也是很正常的。正好,女主人公手上就有一把非常有意义的武器...蝴蝶剑。 据说当初和这把剑一起的锻造出的还有一把鸳鸯剑,原属于一对夫妻。 鸳鸯剑不知所踪,只剩下蝴蝶剑传承到男主手里。男主年轻时用蝴蝶剑,后来剑术越来越高超,改用木剑。于是这把年轻时使用的宝剑在女主长成之后就交给了女主使用,而女主从无过涯离家出走,明面上的藉口就是寻找鸳鸯剑。 当然,这就是个藉口而已,她其实从来没有认真找过剑。然而就是这样从来没有认真找过,在最后机缘巧合之下,偏偏就找到了——于是女主人公再也没有在外面浪的藉口了,只能乖乖和男主回了无过涯,happyending。 这样一来,取名做《鸳鸯蝴蝶剑》也算是合适...嗯,一语双关吧。明指鸳鸯蝴蝶剑本身,暗里确实暗搓搓指代了一下『鸳鸯蝴蝶派』。至于挑衅什么的,那就是旁人脑补的太多了。 第310章 《鸳鸯蝴蝶剑》的篇名已经传扬出去了,而且眼看着就要发表,圈外的读者不用说,早就已经翘首以待了。稀罕的是圈内的同行也对此十分有兴趣...除了因为连翘在行内铸就的名声,让大家时刻关注她的小说,关注行内的最新流行之外,就在于大家想看这一场乔琏vs西湖客的大战了。 两人争当下一代『业内第一人』,这听起来有一些狂妄过头了。但是仔细想想,至少在现在而言,没有人比他们更接近那个位置了。 和他们一样地位的作者都是年岁渐长,小说一道上没有继续高歌勐进的迹象了。同辈的人则是地位太低,实在追不上两人——说同辈,实际上只是年岁相当而已,真看地位、小说的成熟度,简直像是两辈人。 所以一开始的笑言之后,越来越多的人笑不出来了,因为他们发现许文华和连翘的赌约或许就是真的,这将决定未来业内第一人的归属。说实在的,很多人并不想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意味着自己就没有什么可能了。虽然没有许文华和连翘也不一定有他们什么事儿,但有希望和毫无希望,那还是有区别的。 而在内心乱的不行之外,他们对这个一开始有着玩笑性质的赌约更加关注了。一部分毫无可能争锋的同行纯粹是吃瓜群众而已,另一部分则是盼着许文华和连翘两个人惨遭滑铁卢。虽然不至于摧毁两个人,但至少能让两个人过快的上升势头慢下来,让他们有一些喘息之机。 有了喘息的机会,或许就会有转机,将来的事情谁也说不准。 金凤和唐宋对连翘新的小说《鸳鸯蝴蝶剑》感兴趣,当然没有什么坏心思。不过连翘也不能坏了规矩,所以只是笑着摇摇头:「这可不能告诉你们太多...不过也不用着急,这几日总是要发出来的。」 说着又补充道:「这个小说、唉,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 听到这个话,唐宋大惊:「怎么,乔琏先生这小说有什么事儿么?」 唐宋最怕连翘因为接触自己不擅长写的东西,真的掉坑里面了!听到这个话,先在内心里面将许文华拉出来鞭尸了一百遍。在他看来,一切都是许文华多事,这才引出了这次的事情。 连翘见他着急,解释道:「也不是不好,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说而已...大家会喜欢这类小说吗?」 连翘的不安在于小说的行文方式。 连翘这个时候写小说虽然都套上了古代白话文的壳子,和古代小说无异。但实际上她的那些小说卖点和节奏都是偏向后世网文的,没办法,这就是她在过去写手生涯中学到的,也是她最熟悉的东西。 但是最新的小说《鸳鸯蝴蝶剑》不同,这部小说很大程度上是在仿照武侠小说黄金年代的那些武侠小说。格局、格调、节奏、行文安排、人物特点,等等都是的。去掉文言白话文这一点,和那个时代的武侠小说无异。 连翘不怀疑这类小说会在这个时代走红,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这类武侠小说也是新鲜的、有趣的、能够打动人的。让她产生怀疑心理和不安的是她自己,她是第一次写这样的小说,虽然也写出来了,自己读的时候也觉得不错,但是事情没有尘埃落定,她也不知道效果好不好。 作者的感觉有的时候是有预见性的,有的时候又没什么用。得意洋洋,自以为具有划时代意义,足够一鸣惊人的小说其实平平常常。满心担忧,以为这一次完了,实际上出来之后却很不错。 只能说当局者迷吧。 等到小说发表的日子,这一天许文华哪里都没有去。专门和朱敏、宋文静两个人碰头,一起看连翘的新小说连载。本来许文华是想一个人的,但是朱敏强烈要求他和宋文静要和他一起——也是没奈何了。 第546页 其实说起来宋文静早就看过小说了,许文华想单独一个人呆着,都不必和朱敏一起。但宋文静十分关心这小说的表现,只有自己的看法显然不够让人安心,所以半推半就地就来了。另一个许文华,他和宋文静一样,也有些关心其他人的看法,又有朱敏纠缠不过,最终也就来了。 三份崭新的《新竹》报被扔在茶馆雅间的桌上,三人不急着说什么,先拿起报纸阅读。宋文静虽然提前知道小说内容,但这个时候再读一遍也没什么,有意思的小说一读再读也不觉得厌烦。 和连翘以往的小说相比,三人明显能够感觉到《鸳鸯蝴蝶剑》的节奏要慢一些。从连翘的角度来说,从写网文跳到写实体书(武侠小说黄金年代,确实还是实体书的格调),这种变化中有这种节奏变化是很正常的,因为她的认知里本就是这样。 在许文华、宋文静、朱敏三人看来也很正常...毕竟从连翘原本的小说内容转入到『鸳鸯蝴蝶』小说,节奏慢不是理所当然?这就好比《水浒传》转入《红楼梦》,那节奏不是慢了一点点。 甚至进行对比能够察觉到,相对于一般的鸳鸯蝴蝶派小说,《鸳鸯蝴蝶剑》依旧是快了的——这是当然的,这又不是真正的鸳鸯蝴蝶派小说,这其中综合了大量武侠小说的东西呢! 《鸳鸯蝴蝶剑》的开篇从一个茶馆写起,茶馆里的几个江湖人谈起江湖上最近发生的大事。其中就说起了如今被人说的最多的,关于千鹤山庄董庄主夫妻儿子百日,邀请各路朋友相聚的事情。 这时候儿子百日当然只是一个幌子,重点是有事情和各路英雄商量。 而由这一场百日,引出了两段奇情。这里其实就是《神鵰侠侣》的套路,《神鵰侠侣》故事的引出,靠的正是李莫愁和武三通对陆展元、何沅君夫妻两人的执念。 至于千鹤山庄的董庄主及其夫人,当然也有一段公案! 董庄主早年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这个妹妹年岁既大了,竟然对自己的兄长有了男女之情。这样突破伦理的荒唐事当然被董庄主严词拒绝了,但是庄主妹妹已经魔障,只想到少年时兄长承诺过一生好好照顾自己、保护自己,现在这样,俨然就是『背叛』。 当初董庄主成亲,她无力阻止,于是离家出走,只说是往西域拜师求学,一晃竟是十年不再见人。这个时候正逢董庄主夫妻二人小儿百日,竟然有了她的消息! 据说她在西域从师一位奇人,虽然是邪魔外道,一惯作恶多端,本事却很不错。教出她来,十年之后回家,并不是为了一家人团圆,而是为了『报仇』! 而另一位则是来自东瀛的剑客『中原十兵卫』,庄主夫人少年时在东瀛长大,算是与他相识。当时他就一心一意单恋着庄主夫人...单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种单恋陷入了疯魔的程度。 凡是和庄主夫人多说一句话的男子,第二日非死即伤。后来他的所作所为被庄主夫人家发现,正好当时庄主夫人一家要举家回国,便躲了过去。想着回到中原,就无事了。 没有想到庄主夫人成亲十年,这位总算打探到庄主夫人的现状,于是找上门来——庄主夫人此时已经嫁人十年,生下了一儿一女,可想而知这个东瀛剑客会做出什么事来。 连翘在开篇给了庄主妹妹、东瀛剑客中原十兵卫两人各一些篇幅,庄主妹妹衰老的不像她的年纪,因为为了练邪功,她损坏了身体。然而即便是失去了女子最看重的容貌,她也一定要练功,而这只是为了抢回自己的『爱人』,将『爱人』身边的情敌杀死。 至于中原十兵卫,这个剑客更像是一个杀手,冷漠冷血。在他的眼睛里,只有当年在他快要饿死的时候给了他一碗饭一碗水的庄主夫人...别人嫌他小乞丐一样脏,但是她对他伸出了手,不嫌弃。 于是这个世界上除了她之外的人都不重要,如果这些人阻碍他得到她,那么就是通通该死的。而在将目标放到千鹤山庄之前,中原十兵卫已经杀掉了庄主夫人娘家一家。因为在他眼里,当年正是这些人带走了庄主夫人,让他和她分离了这么多年。 故事到这里,其实男主和女主都还没有出场。男主先不说,光是女主董圆圆,她身为千鹤山庄庄主夫妻的大女儿,这时候在别人口中,名字都还没有出来了呢! 在《鸳鸯蝴蝶剑》开篇,因为谁第一天连载,所以不是半回文字,而是直接放出了一回半的文字,也就是三天的分量,让大家一次性看个爽。为了这个,这一天《新竹》报三分之一的版面都被《鸳鸯蝴蝶剑》占了。 但是这并没有什么用,因为一回半的文字之后,故事依旧没有进入正题。这时候大家看到的是千鹤山庄庄主夫妇二人各带出的一场『不正常的爱恋』,而这两场不正常爱恋的另外两个相关人让读者见识到了『情爱之毒,毒煞个人』。 连翘使用了双线推进剧情,庄主妹妹和中原十兵卫为爱做出的桩桩件件让人瞠目结舌。而在一回半的内容之后,故事在茶馆江湖人说到这两人要杀上千鹤山庄时戛然而止——好一个断章狗!此时的读者未必有断章狗这个词,但大体意思是差不多的。 读到这里,许文华和朱敏已经放下了报纸。倒是读过小说的宋文静接着读《新竹》报的其他版面,甚至读的津津有味,没有注意到另外两人已经放下报纸了。 第547页 等到注意到的时候发现两人神色深沉,便道:「你们这是怎么了?有什么想法就说出来,这样什么都不说,倒是让我不上不下了。」 许文华不说话,倒是朱敏嘆息一声:「原本鸳鸯蝴蝶派的小说有写喜剧的,也有写悲剧的。但哪怕是悲剧,也极尽情爱之美,最终消逝,过错并不在情爱之上。可是乔琏先生这一手...自开篇就看出野心不在一般的鸳鸯蝴蝶派小说上。」 第311章 虽然许文华常常嘲笑朱敏的业务水平,但实际上来说朱敏的能力还是很强的。如果太差,首先三吴报馆这样的大报馆就呆不下去。另外,层次不够,和许文华、宋文静这些朋友都没办法交流,更不要说其他了。 所以他这一说就说到点子上了。 别人还没有看到男女主角呢,对小说的主线也不甚清楚。最多就是觉得小说中先出场的庄主妹妹、中原十兵卫两个角色足够抢眼,虽然是孽情,但到了极致,自然让人不得不注意。 两人为情所困、为情疯狂,在让人觉得不齿,甚至毛骨悚然的同时,不免也有些为之动容——并不是就此贊同这段感情了,只是心中有所触动是难免的。这就像是李莫愁的情爱,那固然是错误的,但是纵观她一生,旁观者也难免嘆一声可悯! 除此之外,大概就是打戏非常出色了。连翘没有写过武侠小说,但是她看过不少武侠小说,也通过电视、电影看过不少武打场面。对于怎么打的精彩、打的好看,然后通过文字表述出来,心里是有底的。 到现在为止,主要是庄主妹妹和中原十兵卫如何癫狂而至于杀人的,还算不上主角们的打戏。类比的话,这就好比是一道开胃小菜,但对现在的读者来说这已经足够精彩了。 就连宋文静这样老成的人也早先笑言过:「黄龙阁阁主曾说过,乔琏先生不写武侠小说的时候就靠着武打戏羞煞他们这些专写武打小说的了。若是真的着力去写武打小说,他们这些人全都得被压倒。现在看来,也是被料的准准的。」 宋文静很少说出这样不客气的话,现在说出来,可见是真的非常得意了。 但是朱敏没有看什么武打戏,也不去为千鹤山庄庄主夫妻到底会不会被那两个痴情男女找上门来,甚至被杀而好奇、揪心。他直捏要害,直接提到了《鸳鸯蝴蝶剑》开篇情爱与一般鸳鸯蝴蝶派小说中情爱不同。 听他的话,宋文静瞥了一眼微微垂着眼睛,并不说话的许文华,淡淡的笑了:「哦,那你说说看。」 朱敏侃侃而谈。 「一个为妹妹恋上兄长,这自然违背伦理,是让人不齿的。而求爱不成便转为报復,更是让人无话可说...那些被她杀了泄愤的路人何其无辜!另一个则是彻彻底底地单相思,要命的的是这人并不会爱人,他的爱狭隘偏执,带来的也只有伤害。」 「同样都是爱而不得,同样都是情爱不得满足,同样他们的情爱都过于炽烈,害人害己...读来,没有情爱之美,反而让人觉得情爱让人畏惧、让人可怖。」 说到这里,朱敏看了两个朋友,笑着道:「有这样的开头,难免让人遐想。只是做引子的故事,便是这样两段奇情了,那么后来的正篇,又该是何等的盪气迴肠?」 「文华,这是你和乔琏先生的赌,我就问你一句——你心慌不心慌?」朱敏这是故意调侃许文华来着。 许文华冷哼一声:「这才开始,知道什么?好戏在后头呢!」 说着再看了一眼报纸,忍不住道:「投机取巧,看样子是要写情,其实是去写武打小说去了,只不过兼而写情而已。」 许文华的眼光不用怀疑,当然一眼看出连翘在选题材上面玩出的小花样了。 宋文静却要为连翘说两句了,解释道:「这又有什么的呢,即使别人写鸳鸯蝴蝶派小说,那也是要给角色找些事做的,不然整日谈情说爱?小说都写不长!」 站在编辑的角度而言,他们是希望知名作者们的小说写的长一些的。毕竟知名作者的小说不愁读者,只要质量不是太差,写的越长,人气就积攒的越高。稳妥一点说,至少能够保底。 这也是道理了,许文华暂且被说服,不过对《鸳鸯蝴蝶剑》具体的评价还得看接下来的连载。 他将自己的意思一表达,朱敏倒是笑了:「哈哈哈哈,文华你倒是好意思这样说——乔琏先生每日出半回文字,每天都有的看,你当然能有这样期待了。要是换成是你这样的,一月才有三回文字,每回读完之后就得再等一个月了。要是这样想,恐怕会非常辛苦。」 这样一想确实是这么回事。 许文华平常是追连翘小说连载的,连翘的小说连载速度算是非常快的了,然而在他看来犹嫌不够。但是轮到自己的小说的时候,那真是能拖就拖,除了没有开天窗。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了。 事实是这样,许文华却不会因此在朱敏面前服软。所以只作没有听到一般,问宋文静:「主线的故事似乎没有出来,这还要等多久?」 宋文静摊摊手:「不要急不要急,乔琏先生的小说一日出来半回,难道还怕等不及吗?」 在之后的日子里,《鸳鸯蝴蝶剑》的故事铺陈开来,所有人这才发现故事的主人公是千鹤山庄董庄主夫妻两个的大女儿董圆圆,以及此时的剑仙傅青城。 第548页 庄主妹妹和东瀛剑客中原十兵卫同时杀上门来,千鹤山庄陷入大危机。慌乱之中庄主夫妻被杀,刚刚百日的小公子也被杀,只有女主董圆圆被一个爹娘好友偷偷地带出,然后一路逃亡。 但是两个『歹人』何其兇残,其中庄主妹妹一路追杀而来。先是带走董圆圆的那名侠客被杀,然后就轮到了董圆圆。眼看董圆圆就要殒命,另一个歹人中原十兵卫追来,竟是要杀庄主妹妹。 主要是庄主妹妹和中原十兵卫有一些不同,庄主妹妹是要杀完哥哥全家,一个不留,不然不能消心头之恨。而中原十兵卫要留下庄主夫人,并且想要将人带回东瀛。方才混乱之中庄主夫人被庄主妹妹杀死,中原十兵卫万念俱灰,他现在只想杀死庄主妹妹报仇! 中原十兵卫的武功比庄主妹妹厉害,但是庄主妹妹一手的功夫非常邪门,还会使毒。中间被暗算,竟然被庄主妹妹摆脱。趁这个机会庄主妹妹挟持女主董圆圆逃离——女主董圆圆这时候只是个八岁女童,没有什么反抗能力。 这里小小表现了一下女主的机灵,即使是在这样山穷水尽的情况下依旧能和已经近乎癫狂的『姑姑』周旋。 只是对方的癫狂不是一点点,拖延了一定的时间之后终究还是被对方掐住了脖子,眼见得就要被掐死。 这个时候男主杀到! 人还没有到,剑气已至。一道细细的血痕出现在庄主妹妹的咽喉,手上一松,女主在落地之前,已经被一个人抱在了怀里。 这是一个白衣青年,不过二十多岁。神色冷淡,带着一把乌鞘长剑。这里使用了白描的手法,并没有极尽地堆砌,只是很疏淡的几笔,就将一个翩然而来,俶尔远逝的剑仙写了出来。 相当写意。 而这个时候视角一转,转到了好些天以前那些议论千鹤山庄将遭大难的吃瓜群众身上。还是同样的茶馆,还是同样的人,他们仿佛接上那一日的后续,继续议论起当初事情的后续。 说完庄主妹妹身死,中原十兵卫不知所踪。很快,话题转到了男主身上...所有人都是掩饰不住的兴奋。 傅青城,无过涯主人,时年才不过二十四岁,却已经有了『剑仙』的名头,是江湖上一等一的头面人物。当年曾经受过千鹤山庄一点恩惠,为了这一点恩惠,几乎从不出门的他出门了。只不过没有赶上事情的发生,最后只救下了女主。 对于『剑仙』傅青城这个角色,连翘给他铺垫了很多很酷炫的背景。 于是很多故事从这些江湖人口中吐露而出...想当年傅青城十六岁出道,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入太湖水寨,三天之内一人一小舟自太湖穿过,同时也连杀太湖中盘踞的九九八十一处水匪头目。他出来的时候依旧是一人一剑一小舟,毫髮无损。临湖而立,仿佛神仙中人。 还有什么傅青城十八岁那年深入大漠挑战大漠『金刀』,大漠金刀是当时江湖上谈之色变的败类,谁能想到,男主一招就将他毙命。当时还留下了『酒尚温』的典故——据说当时他要去除掉恶人,有朋友一直相随,临到去时想为他温酒壮行。但男主傅青城并没有喝,只道回来再喝。朋友没多想,回来喝就回来喝罢。然而没想到,客栈外的对决瞬息之间就有了结果。 傅青城长剑归鞘,转回身拿起桌上的美酒一饮而尽,此时酒尚且是温热的。 另外林林总总的传说还有很多,每一个都是连翘竭尽所能弄出来的,话说设定出一个这样有逼格的男主也是不容易了。 女主董圆圆是全家被屠,甚至外祖那边也被中原十兵卫灭门,男主傅青城救下她,她却处在无处可去的境地。 此时男主的考量是将她送到血缘稍微亲近的亲戚那里,再不然就是她父母的故友那里。经过考察,最终选择了一家家风好、关系近,也非常愿意照顾女主的。 女主在这家安然住下...以为男女主的故事暂时告一段落?天真! 男主找的这户人家固然不错,但是这个家里并不是所有人都欢迎女主这个外来的。首先就是那些下人,女主这属于典型的寄人篱下,受他们怠慢是当然的。然后就是这家原有的孩子,挤兑起女主,甚至说她是丧门星! 若说这些还可以忍受,那么这家夫人娘家亲戚建议将她送走,这就非常恶意了——按照他们的想法,中原十兵卫还没死呢,谁知道会不会突然杀出来。要知道那可是个狠人,再造一起灭门惨案,也很有可能啊。 但是他们又怕得罪送女主来的傅青城,于是打算隐瞒这件事,然后偷偷地将女主送到深山人家那里。这里所谓的深山人家,那可不是深山隐居的大能,而是真正的深山猎户之类。真要是被送到那里去,说不定就做了哪家的童养媳,一辈子出不来了。 女主无意间得到消息,然后展开了自救。 中间歷经了很多辛苦,很多巧合,她来到了无过涯。 第312章 「这个傅青城便是主角了罢?」许文华向连翘确认。 连翘正和其他人玩叶子牌呢,便胡乱点头算是答应了。 这些日子《鸳鸯蝴蝶剑》连载正热,剧情越来越进入正轨。女主董圆圆没有什么好怀疑的,从她开始登场,那集中的戏份,以及下大力气的刻画已经说明了一切。关键是男主,始终是让人不好断定的存在。 第549页 傅青城是够酷炫了,但实际上他正面露脸的剧情并不多。再加上和女主的年龄差距,辈分差别,实在让人很难买他的股。然而等到董圆圆最终来到无过涯,找到他的时候,这个时候大多数的读者终于能够确定了。 傅青城看着非常冷淡,实际上有别人看不到的温柔,他只是不会表达而已。当董圆圆来到无过涯,他问她,他这里常年不见外人,没有好玩的好吃的,也没有同龄的伙伴。至于他,他也不懂得教导小孩子——她要不要留下来。 虽然和眼前的这个大哥哥不熟,但是在人生最重要的选择面前,那一瞬间女主跟随了自己的直觉...她觉得眼前这个曾经救了她的人是可以信任的。 这个情节其实就是全篇剧情的一个暗示和映照,此时的女主选择了男主,不只是给自己选择了一个监护人而已。实际上这预示着在多年以后,她再次做出的选择很有可能不变—— 「想好了,想好了可就不许变了。」 「不变就不变,一辈子都不会变!」 当时这样说只不过是就事论事而已,但是事后回首起来,其实很多事情是早有预示的了。 紧接着便是一段女主董圆圆在无过涯生活的描写,无非就是无过涯中的嬷嬷和大姐姐教她女子的一些东西,女红之类。至于别的,无论是琴棋书画,还是走江湖的功夫,都是由傅青城手把着手教她。 然后倏忽之间时光易逝,转眼已经是八年后了。此时男主三十二岁,依旧是孑然一身,每日只在无过涯练剑,偶尔出门做一件『大事』。不过这些年随着他越来越厉害,名气越来越大,他出门也越来越少了。 在这种寡淡规律的生活中,只有女主董圆圆是他生活中的一抹亮色! 有的时候傅青城也会思索,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那么聒噪、那么懒惰、那么多事、那么...但是就是不会讨人嫌,甚至他必须承认,他还挺喜欢的——当然,他是从来不会说的。 女主是机灵小可爱,能够让读者会心一笑。男主则是江湖剑仙,什么都懂什么都会,什么都难不倒他,偏偏拿女主一点办法都没有。表面上他会对她板着脸,实际上没有一次能够真正下狠心。 说起来他对自己是非常严格的人了,少年时代读书练剑,没有一刻懈怠过。那样的勤奋,旁的人看了都要惊嘆,但他自己并不觉得那是难,那是苦。然而面对董圆圆的时候,只不过是安排起的早些做早课,她起不来床,可怜巴巴地看他...他忽然就不忍心了。 严以律己,宽于待人。他这样告诉自己,但实际上这个宽于待人只是针对女主一个人而已。 连翘不太会写言情,但是有一个原则还是知道的。这种禁.欲系男主重点不只是外冷内热而已,更重要的是,对所有人都很寻常,唯独只对女主不同,在这里这一点被利用到了极致。 此时的鸳鸯蝴蝶派小说也有写情写的真的,其中优秀代表就是许文华那一系列的作品。但是写情的套路相比后世人那就是弟弟啊!往往几句话,几个微妙的动作就到头了,哪像后世的作者,总结出了无数的套路! 在连翘笔下,男主冷淡、木讷、不会表达,这没错。但是通过『我只钟情你』『默默关心』『暗暗隐忍』等等成就达成,那些性格的缺点也变得动人起来。特别是连翘借小说中洞悉一切的无过涯老僕表达出了『喜欢一个人是放肆,爱一个人是克制』这个概念后,所有读者,尤其女读者,通通为之倾倒。 爱一个人爱到可以为了对方,放弃去爱她...这就是现在的男主角了。 他是她的长辈,在江湖上这是人人都知道的,他不愿意她被人指指点点。同时,他也担心她只是小孩子心性,没有弄清楚自己到底是依赖还是爱情。于是面对她迫不及待的表白,他选择了拒绝,同时隐忍自己的感情。 而女主角的人气也同样高的可怕! 其实说起来这两个角色都有点反传统的感觉,时下才子佳人的小说,男主角往往都是要伏低做小,格外怜惜女子的(具体参考贾宝玉)。这是对的,因为生活中这种男子难得,所以有这样一个男子,哪怕只是出现在书中也是好的。 而女子呢,往往是大家闺秀,嗯,偶尔也会有一代名妓。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无论是知书达理还是聪慧机敏,都脱不开温顺贤淑的圈子(古代小说中也有活泼一些的女性角色,甚至有侠女。但是一旦到了与男子的相处中,便会回归男子所希望的那种角色)。 女主不同,她敢爱敢恨,书中评论她的性格是『天下第一爽快人』。面对爱情她也是一样的,当她意识到自己是爱着傅青城的时候,她就不再犹豫了。她勇敢地伸出手,勇敢地去表达。 她绝不是原地等着别人奉上一切的女孩子,如果她想要,她就会主动踏出去、伸出手。甚至在傅青城拒绝她之后,她依旧会用自己的方式去争取。 她问他,他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她身上有什么缺点嘛?如果有她能改的,她一定去改。其实对他而言,他喜欢她这样的女孩子,她不需要改变。但是他不能这样说,一旦说了就会前功尽弃,所以只能始终不发一言。 这个女孩子被拒绝了也会伤心,甚至会蒙头在被子里苦,哭的头髮蓬乱,形象乱七八糟。但是到了第二天,她又能满血復活,重新开始想办法追求他。 第550页 她才十六岁,面对爱情总有一种单纯的想法。当对方拒绝了她,她首先想到的是自己哪里不够好,所以她就去提高自己,努力地按照他的要求练剑、读书,甚至自己最不喜欢,最不擅长的女红也认真去学。 结果就是手指上伤痕累累。 这样两个角色明明互有情愫,结果却只能一个追一个躲...看的读者好生气闷,恨不得冲进书里告诉男主角:快答应她呀! 这样的着急,其实也说明了这部小说的感染力。到现在为止,董圆圆和傅青城这种酸酸甜甜式的爱情已经成为了新的流行,所有担忧连翘写不好鸳鸯蝴蝶派小说的人只能承认,她还真有两把刷子! 从后世的眼光来看,两个主角应该是傅青城人气更高,高冷男神、剑仙,这样的标籤一打,啧啧啧。但是在现在,董圆圆的人气其实是更高的。 第一,董圆圆这个人设在后世已经烂大街了,但在现在却是破天荒!男读者爱上了她的天真明媚、积极进取、勇敢纯洁。女读者也爱上了她的勇气,这是现在的女子所没有,同时又嚮往的。 其次,就如同后世男性角色天然出彩一些一样,这个时代女性角色天然占优。看古代的言情小说就知道了,男性角色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陪衬,女性角色则是各有光彩。时代不同而已,这个时代是男性读者掌权。 就连许文华也不免为董圆圆这个角色倾倒,在一边啰嗦连翘这篇小说有些投机取巧的同时,收集董圆圆的『周边产品』。没错的,就是周边产品,人物画、人物绢人什么的。当然,他这个粉丝做的比较高级,还能够从连翘这个原作者这里搞到人设图。 连翘心里暗笑这些,不过许文华这样喜欢董圆圆这个角色,连翘其实是不奇怪的。 许文华一直偏爱塑造一些反抗封建时代教条的女性角色,他笔下有光彩的女性角色都颇有一些人格觉醒的意思。在这种情况下,董圆圆这样的角色一出,可以说是戳他的心戳的死死的。 《鸳鸯蝴蝶剑》热度也开始渐渐起来了,不只是苏州这边能够读到,外地也能。这其中既有《新竹》报辐射较远的关系,更有东华书社势力范围足够大的原因。东华书社紧跟着报纸的进度,每满十回就出一册单行本,然后发往自己所有的出售渠道,尽可能保证对此感兴趣的读者都能读到这部小说。 其中就包括了正在外地做生意的沈钰。 沈钰本可以安排专人在送自己与家里的家信的同时,夹带着送最新的《新竹》报的,但是他最终还是选择了等单行本...这样看的比较爽。不过他还是安排了家中的小厮买报纸做简报,毕竟贡献销售量什么的,也是粉丝的自我修养了。 买到最新一期的单行本的时候沈钰人在湖州,这里离苏州并不是很远,都属于江南的精华地区。同样的,这里也是东华书社的核心势力范围,所以在这里发售《鸳鸯蝴蝶剑》几乎和苏州是同时的。 这让沈钰很满意,要知道他这一趟是从益州过来的。沿长江水路走,偶尔也会走通支流上的水道,去一趟重点城市。益州那边单行本的发售要比苏州那边晚半个月,就是到了近一些的湖广,也得慢十来天! 到了湖州,总算能够同步看到最新的单行本了,沈六爷表示很满意。 连翘的每一部小说沈钰都很喜欢,这一部《鸳鸯蝴蝶剑》也不例外。不过相比儿女情长,他更喜欢其中的侠气凛然。 此时的武打小说已经模模煳煳塑造出一个江湖了,但是哪有连翘在《鸳鸯蝴蝶剑》中提到的精彩!主要是别人还在摸索中,她却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世界了。根本不需要做什么,只要套用那套已经成熟的江湖体系就可以了。 夜里清完帐之后,特意多点了好几根蜡烛,然后配上好茶,沈钰享受地读起小说来。至于旁边伺候的人也眼观鼻鼻观心,打起了精神小心伺候。似乎万事不挂心的六少爷有了一个非常在意的爱好,但那又怎样》这对于他们这些下人来说根本没什么不同。 沈钰读完了最新的单行本,想了想,对旁边的小厮吩咐:「这一回在湘西收的稀奇货物拣几样好的出来,放进单独的那个箱子里。」 那个箱子里装的都是给连翘带的礼物,也不拘值钱不值钱,主要是有意思的被沈钰看到了,就会想到装进去。 这就快回苏州了,又想起了一些东西可以放进去。 第313章 正是初夏的好时候,气温合适,除了午后有一些燥热,其他时候都相当舒适。而且这个季节生机勃勃、百花盛开,可以看的景也最多——虽说常说春天才是花繁似锦的时候,但就具体经歷而言,其实夏天的花更多,而且夏天是周围的一切都郁郁葱葱的,相比春天的嫩绿,显得更有生气。 只是盛夏时就算再美,再有生机,困在炎热中的人也没有心情去欣赏,也就是初夏的这一段时间,还有精力欣赏。 连翘买下现在居住的河房也一两年了,经过去年的夏天,这座河房一楼临河的宽大露台经过了一番改造。 首先就是底部,承重在河里的房柱加固了一番,保证能够承重更多。然后就是露台本身的改造了,修了花池,种植更大的花木,加盖了能覆盖一半露台的卷棚。藤萝牵了进来、种着花的花盆成架成架地摆好,连翘甚至在角落里放个大水缸,其中种着莲花,莲花下面是鱼儿在嬉戏。 第551页 这里到了夏天的时候,哪怕是最热的午后也能呆的住!若是防蚊工作做好,挽上乘凉就更舒服了。只可惜这个工程是去年夏天尾巴上才开始做的,去年没有享受到。倒是今年,才夏初的时候朋友们便眼馋起她这露台的一片绿色了,预定了挽上要在这里搞烧烤。 嗯,大型bbq活动,也是会玩儿。 沈钰来到连翘家的时候就看到连翘穿了一件不太常见的厚布围裙,正在那里给一株他也叫不上名字来,正在结果的花木治虫。那围裙不像一般的就是下面一截,而是非常大非常长,将衣服前面一整面都保护到了,非常适合和泥土打交道的时候用。 连翘也听到春儿说沈钰过来了,正好手头上的工作快完了。示意了一下:「稍等一下,我这里就好了。」 连翘和沈钰虽然见面不多,但是却是能够非常随意相处的关系。这一点上不只是沈钰觉得奇怪,连翘都觉得惊奇。 两人第一次见面是去年『秋爽会』后,当时连翘还称唿对方『沈金玉』呢。那之后才知道这位真名沈钰,是苏州有名的钟鸣鼎食之家的少爷...说实话,没什么太大的感觉,她又不图他什么,当然不会有什么感觉。更何况她早就从种种迹象感觉到对方不是一般人,现在只是确定他是哪一家的了而已。 这世上是真有一见如故,至少连翘和沈钰就是那样...不过两人之前已经信件往来很多次,也不算真正的一见如故,只能说是见面之后的交往基本印证了原来对对方的感觉。 但不管怎么说,彼此之间的交往更多了,联繫也更加紧密了。 连翘解开围裙,这时候春儿也收拾好了卷棚下面的一张六角台,奉上了香茶。连翘和沈钰一人一张六角凳相对坐了,连翘给他倒茶,说起昨晚就送来的各种『土特产』礼物:「我昨日随便翻了翻,看起来你们还去了一趟湘西呀?」 湘西神秘的文化让写小说的人都有些关注,在其他人的小说中见得多了,有的时候自己也想写写。连翘之前在《药庐琐记》中写到《苗女》一回,背景就是放在湘西的。 连翘说起湘西,忍不住问道:「都说湘西有三大邪,赶尸、巫蛊、落花洞女,这是不是真的?」 哪怕是在现代,很多犄角旮旯里有各种秘闻也多的是人不知道,网上查找也得不到结果。何况是在在古代,没办法印证的事情多了去了! 连翘关心的湘西三大邪就是其中之一,反正她当初写《苗女》的时候想找一些关于此时湘西的资料,然而并没有什么收穫。找来找去也只有几册书书中提到的苗女多情、苗人善使蛊、苗人乃是蚩尤后人之类的,其他更多的信息就没有了。 在连翘想来,沈钰这种亲自去过那边的人应该知道。 沈钰...沈钰非常惊讶,他常常不知道连翘是从哪里得来的信息。很多信息真的是不出名,就算他去了当地也很有可能不知道。还是受她提示,特别注意才能得到印证。 这次问这个所谓的『湘西三大邪』也是一样的,外界是有传闻苗人能使蛊,并且传说的有模有样的。但是相较而言赶尸和落花洞女的传说就很少了,不是当地人根本不知道。 连翘还在回忆上辈子看过的那些惊悚向、探秘向小说,显然她是想起了那些内容。于是对沈钰包装了一番那些故事,当作传说说给他听。 沈钰怔了怔,最后低头笑了起来:「这些传说哪有这样详尽的,大都是一些似是而非的东西。听你这样说倒不觉得阴森了,反而是有些意思起来——当时应该让那嚮导多说一些这个事情的。」 湘西的事情只不过是个引子而已,这个时候春儿已经和晚秋一起将昨天送到的大箱子抬了下来。打开大箱子可以看到里面有很多东西,有的贵有的贱,但确实都是地方特产,在苏州这边非常少见。 有些连翘是认识的,有些就不知道了,这个时候还特意拿出来问一问沈钰。不知不觉的,话题就发散开了。 沈钰说起这些特产,不免就回忆起一些当地做生意的事情。此时不懂行的人难免懵逼,但连翘并不觉得哪里难解,虽然她并不是个生意人。 主要是相对后世的专业化,此时的专业化其实才刚刚起步。类似山西票号的伙计之类,都是要经过专业培训的,有太多外行人要学的地方了。但是相比起后世,这种专业性就不够看了。 后世的专业性,即使你有全套的教材,想要通过自学学到一行的技能,那也基本上是做梦。而此时,更多是专业人士保密工作做的好,想要学本事没有机会自学。其实呢,那些知识说穿了就那么回事儿,稍微了解一番就懂得大半了,剩下的就要看实践练习了。 连翘穿越以前并没有做过生意,但是金融类的专业大学四年并没有白学,理论是足够的,理解古代的商业活动也说的上轻轻松松。所以沈钰说到哪里她就听到哪里,仿佛一个妇人听左邻右舍说些鸡零狗碎的琐事一样,丝毫没有障碍。 沈钰说到比较有意思的地方,她偶尔也会插嘴。这个插嘴当然不是随便插的,而是根据实际情况,说的言之有物的。 「这个说法可笑,我一听就觉得帐目至少有四五处错误。」连翘听沈钰说到他生意有一处分号有问题,他当时拿住了人问话的时候对方辩解了一大堆,立即这样说道。 第552页 连翘没有听沈钰说过这件事的前因后果,所知道的就是这一段辩解而已。这位分号的掌柜的辩解在一般人听来也算是有理有据了,但在连翘这里堪称狗屁不通。 其中关于运输费用的说法最为可笑,连翘脑子里可是装着完整的中国地图的!想当初年中学的时候他们甚至买过中国地图拼图,反覆地拼,反覆地看,以至于大学毕业了依旧记忆犹新,成为能够长久保存的知识。 连翘的地理属于优势科目,学的很扎实。在这个时代之后也没什么好玩的,有时间就研究各种东西,花花草草也不过是其中一样。关于这个时代的各条官道图、商路图、水路图,她也出于好奇摆弄过,和上辈子的地理知识相互印证,她在这上面的了解不输给老行商。 这时候一听运输费的辩解,不用看帐也知道问题在哪里。 至于另外的问题,她用金融知识,甚至逻辑学的知识也推出了一些,这个时候说来一针见血。 这个分号的事情其实已经处理完毕了,种种问题也翻了出来。连翘说的这些,有的是他当时就察觉到了的,有的则是事后调查之后才知道的。这时候连翘来说,对于他来说都是已经知道的事情。 但是沈钰甘愿听连翘一直往下说,不只是听连翘说能够知道一些他自己都不知道的东西,也是因为他喜欢连翘说这些时的样子。 神采飞扬。 等到连翘说完了这些,两人又说了一些各自的生活。沈钰的自然十分精彩,要知道到现在为止他已经走完了大半个华夏,甚至都涉足过海外。这种生活有自己的辛苦之处,但精彩是真的精彩了。 相比之下连翘就自觉自己的日子有些拿不出手了,笑嘆道:「比不上,不能比。你满天下乱跑,天底下的东西见了个遍。我整日只不过是缩在苏州,经营着这边一亩三分地的东西而已。了不起了,办个文会、做个活动,其实也是小事。」 比起时下普通人的生活,连翘的日子已经算是很丰富多彩、很见过世面了。但是这种东西都是比较出来的,和沈钰这样这个时代最有见识的一批人比较起来,当然是差的远了。 沈钰听到连翘这样说,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如果可以,让他带着连翘走遍天下都没有问题,那时候每天都能与连翘无所不谈,简直没有比这更好的事情了。但是他偏偏不可以,这个世界还没有开放到那个地步,可以让一个女子跟着男子满天下乱跑。 沈钰是个男子,不怕流言...但是他知道连翘不是。 这个时候也只能道:「我这一趟回来在苏州也呆不了多久,大概过上一个多月就要走——这次走水路去京城。若是能够,倒是真想你与我一起。到时候就不走海路,转走运河。运河沿岸有许多古城,一路见识过来,看都看不完。」 跟着沈钰跑一趟京城这种事也就是脑子里一闪即过,有一瞬间的动心而已。这个时候出门可不方面,特别是连翘还是一个年轻女子。但是如果跟着沈钰一起的话,衣食住行、安全问题等等,全都不用担心了,倒是能够放心畅游。 但是她偏偏不能够,去京城?先不说和一个年轻男子一起出远门这会有什么社会影响,就说吴美娘那一关都过不了。人活在世上并不是单独或者的,必然要考虑身边人的感受。 「你这话就说的没意思了,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连翘勉强笑笑,摇了摇头。 第314章 沈钰和连翘说了半天的话,中午甚至一起吃了个午饭。这半天的谈天能够让他身心舒畅小半个月! 这种时候的沈钰看谁都顺眼...可能要除开沈家后院里那群女人。 沈钰对于女人是没有什么意见的,他只是对于无聊的人、无聊的事非常有意见。这样说起来或许可以称之为某种偏见或者歧视,但是每一个人在世界上都有自己喜欢的和不喜欢的。沈钰的这种偏好,其实也算不上什么。 他一直认为这个世界上最可惜的事情就是无聊的人和事太多了,外人看他说话少,人也沉闷,其实就是他懒得搭理而已。 而在这些无聊的人和事中,他又觉得生活中的琐碎事情最让人厌烦。这样说或许有些『何不食肉糜』了,他沈六爷能够每天舒舒服服过日子,不用理会那些他眼中的『无聊事』,那是因为有人在他背后做那些! 不过这也没什么可说的,有的人就是讨厌无聊乏味,有的人则是厌恶刺激、厌恶一切超出预计范围内的事情。谁也说不上有什么错,说到底,这就是一种喜好而已。 沈钰他这一代兄弟姐妹颇多,等到一个个长成人了,当然是娶妻的娶妻,嫁人的嫁人。到现在为止派生出的家庭越来越多,饶是沈家家宅够大,沈钰也常常会有繁杂的感觉。 嫁出去的姐姐妹妹先不说,不愿意面对的是兄长们的妻妾。莺莺燕燕一大群,这些人一旦聚集起来,沈钰一向都是躲开的。 只是今日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没人给他来报信,他往自己院子里去的时候经过花园,一下就被这些大嫂子小嫂子截住了——他母亲沈夫人也在其中。 「今日小六是去了哪里?难得回家,在家里呆的功夫也不多,还不陪陪母亲?」这时候没有妾室说话的地方,只有正经的嫂子笑着问他。 沈钰只得给母亲、嫂子们行礼。至于那些问题,他就一言不发了。根据他的经验,一旦他做出了回答,这些问题就会越来越多,并且越说越远。 第553页 所有人习惯了他这样,而且就算没有他说什么,大家也不觉得有什么障碍。顺着沈钰这个人往下说,他们多得是话题呢! 沈钰嫡亲大哥的正房如今跟着在京城里,料理大哥身边的事情。沈夫人身边的这些所谓儿媳妇,通通不是亲的。所以这些媳妇在她面前就真的只是讨好奉承,凑个趣了。这时候有『儿媳妇』觑着她的心思,就说起给沈钰相看个女孩的事情。 「按理说六哥儿的事情轮不上我们插嘴,但上回我回娘家真听说了个好姑娘——说出来也给娘参详参详。」这是沈钰的二嫂,娘家非常不错,只是因为自己是庶出的,所以才配了沈家二少这个庶出的。因为她父兄有能力,在沈夫人面前很有些体面。 这个话沈夫人爱听,立刻十分感兴趣地打听起来。倒不一定说一定就看中了这个儿媳口中的姑娘,只是她现在担忧沈钰的婚事,听到这种事比谁都上心。 又来了...沈钰面无表情。 同一个世界,同一种困难。许?大龄单身男青年?文华也在经歷这种闻者伤心见者落泪的逼婚,或者他还更加苦逼一点。 沈钰的逼婚只是单纯逼婚而已,许文华的逼婚显然有更多的心思在里面。 到现在为止,许母已经在许文华这里住了两三个月了。前两天许氏过来和她说了家里的一个媳妇子不安分,似乎是和许父刮拉上了,她又是生气又是着急,这就打算回家处理问题。 那个媳妇子有三十出头,当时和家里男人,两个儿子一起被卖到许家老家的。因为造的一手好汤水,在许家厨房里做事。前两年的时候就借着送汤水的机会,不知道怎么的得了许父的眼。只是苦于许母常年在眼前,怕事情闹将起来,所以一直没有真正得手——许父年纪也不算小了,要是许母不管不顾地闹,乡下地方传出去,那是十分不好听的。 许母打算回家去,却不是拍着脑袋就能回去了。临走前她想着不再与小儿子来软的了,干脆将几个自己属意的儿媳妇人选拿出来,硬逼着许文华这回一定要选一个。 「你娘我也是上了年纪的人了,操劳半辈子,给你们父子三人当牛做马。如今好不容易你和你哥哥长大成人,按理说应该万事不愁了罢——别人孩子与你一般大的,都只剩下儿孙绕膝享清福了,偏我还得在这里为着这些事烦心!」 许母拿手帕捂着脸道:「这回你就给我定个儿媳妇下来,你就是不喜欢,今后放在家里就是了。也好过如今孑然一身,我这个做娘的还日日悬心吶!」 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把戏一样一样地使出来,就想这一次逼迫许文华就范。 许文华烦了,又不能躲开去不管,所以只让人关了门,然后就坐在厅堂里,随便许母折腾。至于说选老婆提亲什么,根本不松口。 许母年轻时候本就泼辣,出身一般,也谈不上什么教养。也就是这几年年纪大了一些,稍微显得和善了而已。这时候见许文华死活不点头,装要上吊也装不下去了,便扑到儿子身上,抓啊挠的。 许文华到底是成年男子了,抓住许母的手腕,颇有余力地挣脱出来。然而挣脱出来又有什么意义?他能怎么办,这是他的母亲,而且确实年纪渐渐大了。 他能做的也只是强调:「这件事是绝对不成...您若是敢让家里私自给我讨一个老婆,回头我就能出具休书给人休了!」 按照道理来说,年轻人婚事应该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母做主了,就算许文华人不在老家,许父许母也能将儿媳妇讨进门。之所以没有那么做,是因为他们知道许文华真做的出来转头将人休了的事情。 没错,无故休妻是律法所禁止的。但是所谓的『七出』之类的休妻规矩本来就有非常多的漏洞,一个男子打定了主意要休妻,特别是他还比这个女子娘家强势太多的时候,这件事没有不成的。 这样或许害了一个无辜女子,但是许文华不愿意因为这个就搭上自己的一辈子——人性的自私就在这里了。一般的情况下他不会对弱势女子这样,但是一旦涉及到自己的一辈子,他当然还是更爱自己一些。 许文华一旦这样做,许父许母倒不心疼那个儿媳妇,只是觉得自己的一应安排都打了水漂,还和儿子要结下仇...怎么想怎么划不来。 怎么闹也闹不成,许母只能一肚子气地回房。家里带来的丫头伺候着重新穿衣、理头髮,中间不小心拉扯到了一根头髮。她当即大怒,一巴掌扇到丫头的脸上,又因为许母还留着指甲,一下勾在了丫头脸上。 两道清晰的血痕。 然而这还嫌不够,许母从花瓶里抽出装饰用的拂尘。拂尘的手柄是木制的,放在地上差不多是肩宽,然后对丫头道:「去,跪着!」 跪一会儿并不是特别难受,但是跪的久了滋味就不好了。如果还要在膝盖下放个东西,这跪起来就真的是要命了! 小丫头捂着脸求饶,却只得了许母揣着一脚:「没用的东西,本就买来伺候的,却连梳个头都梳不好,不罚你就不知道长记性!」 楼上哭哭啼啼,木制楼的隔音能有多好?许文华性格不好,但是他擅长的是找那些风光的人的麻烦,他从不在那些不如他的人身上耍威风。至于对小厮之类的下人,那就更不用说了。 此时觉得不像样子,隔着一层楼道:「娘若真是看不上,何必留在身边碍眼?找个人牙子卖出去,让她另外找一户人家,自己再买个好的。这样下死力气折腾,算什么?」 第554页 说着摔门出去了。 一时没有地方去,三两步就走到了连翘家门口。首先看到的就是连翘家厨房做事的云嫂正在屋檐底下借着天光做针线,看着是一双鞋脚。 见许文华来了,连忙站起身:「许公子来了,我去与小姐说一声。」 许文华摇了摇头,然后顺着开着的门往里头张望,通向露台的后门开着,这个时间连翘肯定在露台消磨时光。便道:「不必了,我自己去露台找她。」 因为是十分相熟的了,云嫂也没有说什么,只是福了个身,让了让,就让人进去了。 许文华进门,果然听到露台那边有动静。站在后门就看到连翘坐在六角台旁,手上拿着一叠纸,正分给她的小丫头晚秋,以及那个小厮小虎。 倚靠在门口,许文华就听到连翘正在轻声叮嘱:「这是昨日习字的功课,我已经拿硃笔将错的圈了一个圈圈。另外有写的好一些的,则是划了线。你们回头要用心,画了圈圈的抄写十遍。」 说着又找出满满一盒果子给小虎:「小虎写得好的多一些,这算是奖励——晚秋你原比小虎聪明,一开始学的时候学的快得多。可是心思跳脱,不能像小虎一样专心,现在倒是反过来被超过了,羞也不羞?」 许文华就在门口静静地看了一会儿,等到小虎和晚秋各拿着原本的功课出来。他这才走上前:「你倒是悠闲,在家里闲来无事都教起小丫头小厮念书了。」 连翘并不因为许文华突然来到惊讶,站起来走动了几步。笑着道:「于我而言这不过是小事,对他们而言却是大事呢!而且识字读书至少能让他们明白一些道理,少犯一些煳涂,这也是为我自己好了。」 许文华想到自家只认识几十个字,书本更是从来不读的母亲,忍不住由衷贊同:「多读一些书确实比较好。」 在许文华想来,若是许母多明一些事理,至少今日不会这样了。 许文华的那种认同感,就算连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也是有感觉的。不由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不过也没有说什么,只是拣起旁边架子上小花洒边的一册园艺书,开始对照起来看。 最近她养了几株新品种,难养又没有经验,所以需要书籍的帮助。现在正在关键期,所以每天都会拿着书确认一下。 许文华也不觉得自己被无视了是一种怠慢,干脆坐在六角台旁边,看着连翘读书好一会儿。然后自己从旁边放书的小架子上拿了一册书来看,心中烦闷这个时候已经忘得差不多了。 第315章 无法让小儿子点头,家中又有事情催促着自己回去。许母最终只得决定收拾一番,后日就走。临走之前打算警告一番许文华家这边的下人,不为了别的,就是为了让他们仔细一些,多劝着许文华一些。 仔细什么,劝着什么,虽然说的隐晦,但所有人都心知肚明,许母就是想要这边的人都成为自己的眼线,能够帮着自己。在她看来这应该是很简单的事情,她是一家的主母,儿子都要听她的,就不论儿子家的下人了。 只不过这在这些下人眼里就全不是那么回事了,他们很清楚谁是掌控自己命运的人,当然不会犯傻。 许母觉得交代地差不多了,点点头。正想要找许文华最后说点什么,却发现许文华这个时候不在家。她对此大为不满,明日她就要回家了,有什么事非得今日出门,就不能在家陪伴? 「文华今日去了哪里?」她首先就找这群下人的头子林二哥。 林二哥笑着解释道:「少爷今日有应酬,相熟的朋友相邀,不好推拒。」 这就是万能药的解释了,许母就算心里不满,也只能道:「整日说外头有朋友相邀,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说不定就是不想理我这个老婆子,故意躲出去了。哼,整日嫌我烦,也不看看是谁拉扯他长大的。」 做母亲的责骂儿子,这是旁人没办法插嘴的事情。林二哥等人也只能在一旁陪笑,等到许母总算骂完了,这才上前说好话。 许母此时行李已经收拾完了,想到来了苏州这么久也没有买些什么,便打算出门买一些东西——金银的首饰、适合她这个年纪的布料...有些东西哪怕是上了年纪的女人,也一样是一直惦记的。 为了不用花自己的钱,她特意带着许文华家的小厮一起去,这样才能让商家记帐记在许文华身上。 外面逛了好大一圈,等到回家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时分了。带去的小厮,以及许母自己的丫头,手上都拿的满满的。许母最喜欢那一套赤金的首饰,十足十的富贵!等到这一次回去戴上与举人娘子交往,也显得有底气了。 确实富贵,一套下来光是金子都有三十多两,可不是富贵了。按照此时的金银兑换率,这就是二百两左右的银子。对于许文华来说自然不算什么,但是对于乡下小地主的家庭,也不算是个小数字了。 被儿子各种忤逆的郁闷心情总算是随着购物而好了不少,然而回程的时候见到的一幕让她觉得怒火中烧。 许文华从家附近的一户人家走出来,这户人家许母是有印象的!她记得去岁的时候她来苏州,就是知道儿子有了个心仪的女子。说的好花好叶,是什么『乔琏先生』,家资丰厚,声名远扬。呵呵,根本不是个好女子! 知道有乔琏先生这个人的时候许母简直不敢相信,觉得这太荒谬了!一个女子出来做事挣钱也就算了,毕竟迫于生计,这种事总是有的。但做的这样高调算什么?竟然还声名远播起来! 第555页 女子无才便是德,女子就应该晓得自己的本分在哪里,在家好好的做女红、操持家里。一个女子这些事不做,整日如一个男子一样,那不是抢男子的功?乱了伦常!说出花来许母都看不上。 当然了,许母其实是心里畏惧这样的女子...听说如今外面这种独当一面的女子都精明的很,这是许母非常介意的,他不乐意儿子与这样的女子在一起。 当时她亲自上门警告了这件事,为了这个,原本许文华说好与家里买的一片地没买——许母顺便将这件事记在了『乔琏先生』身上,更加确定了这就是个祸女子。 当时她想着自己都这样找上门了,当着那许多熟人的面将对方狠狠说了一顿。这样的丢脸,但凡是要脸一些的,都应该不再招惹她儿子了的。却没有想到这一次自己又看到儿子从人家家中出来...说是与朋友交际,说不定又在一起呆了一天。 这些日子的怒气一时找到了宣洩口,许母三步两步朝前走。拧住许文华的手:「好啊,你如今果然是大了,娘再也管不了你了!说过不许与这个小狐狸精来往,结果呢,在娘的眼皮子底下弄鬼?」 许文华原本刚从连翘家中出来,实在没想到会被他娘堵个正着。这时候冷不防被抓住了手臂,也顾不上许母用劲很大,手臂上一阵肉疼。皱着眉头沉声道:「娘,我们回去说话。」 这里虽然不算是真正的闹市区,但既然临着河,就不是什么僻静地方。临着河的这边是一整排的河房,而河房对面基本上都是店铺之类,中间是一条容两辆马车并行,不宽不窄的一条石砖街道。 这种地方,就算是黄昏时分,正是各家吃饭的时候,也是有一些人流来往的。 在这里闹起来,实在不好看。要说是什么样子,乡下妇女撒泼起来是什么样子,就会是什么样子。许文华曾经见过许母在乡下的时候闹过,抓头髮在地上扭打都是有的,嚷起来更是什么话都能说出来。 说实话,他自己不是特别要面子的人,反正也没人敢当着他的面揭他的短。他最怕的是闹将起来,损害到连翘的名誉。 他越是这样说,许母越是不肯。当即大骂道:「你这个没了良心的混帐,你忘记了你是谁疴出来的?又是谁一把屎一把尿将你拉扯大!你如今为着个不知道姓名、才认识多久的小狐狸精就不要娘了?」 说着捶胸顿足起来:「所以说,所以说养儿子有什么用,就是用来气自己的!」 没有丝毫道理可讲,但是许文华有什么办法。只能让拿着东西的小厮和自己一起架着许母,打算先回家再说。但是许母不肯走,嘴里说着不好听的话,抱着一根柱子,没人拉得动她——别看许母不年轻了,力气却是有的,一般的年轻人根本争不过他。 更重要的是许文华和小厮并不敢真的下死力气,要真是力气下的太大,不小心弄坏了人...出了事,那可怎么是好? 连翘原本就没有亲自送许文华,送许文华出门的是春儿。春儿哪里见过这个阵仗,手足无措,当即就要关门。 然而她关门了却挡不住声音,只听许母道:「整日抛头露面,只知道与男人交际的狐狸精你出来!我知道你在里面!啊,你怎么不出来了?勾引人家儿子的时候可不是这样的!上一次就不该给你脸,我本想着人要脸树要皮,提醒你了就该规矩一些,却没想到你这样的女子就是不要脸的——」 连珠炮一样的,只是没有说完就被许文华捂住了嘴。许文华低声道:「娘,再往下说咱们就回去分家罢!」 这话比什么神丹妙药都管用,许母一下就收了声。 许文华松开手:「我们回去吧。」 这个时候倒是不用人拉了,许母松开抱着柱子的手,这就要和许文华一起走。 这时候身后的门『咯吱』一声开了,开门的并不是春儿,而是听到声音,反应过来的连翘。 说实在的,她一开始是不知所措的。对于一个没经过类似事情的年轻姑娘,初次经歷往往就是『羞愤』,实在不知道如何是好,这样的情绪。她是做了什么,杀人放火了吗?还是真的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没有,通通没有。问问自己的内心,连翘是完全问心无愧的。 平白无故被另一个人这样羞辱——上一次的时候还没有到这个程度,而且考虑到许文华的面子,连翘并没有发作。这一次就不一样了,连翘在听许母说那些话的时候就扪心自问,她为什么要忍受这个? 她又不是做贼心虚! 这一刻她没有想到自己一旦发作出来许文华会在什么立场上,自己与许文华相处又会何等尴尬。非要说的话,其实连翘也有些被愤怒、窘迫充昏了头脑了。这种时候她下意识地防备起来,想要维护自己的自尊。至于别的东西,对于一个眼睛都已经通红的人来说,没有想、想不到。 连翘站在门口,清清楚楚道:「伯母,您得给我道歉。」 连翘压抑住自己的愤怒,看起来非常冷静一样道:「您一定要给我道歉。」 许文华没有一刻是比现在还要头大的,恳求地看向连翘:「连翘,你...」 话说不下去了,因为连翘看向他的眼神非常认真,好像眼睛里有两簇小小的火苗。许文华非常清楚,这样的连翘是没办法被阻止的——她有她的想法,不会轻易被人左右。 第556页 「你这祸女子说的什么话,仗着文华便如此气焰嚣张起来了么?怎么说的话...还没有进我家的们就如此...」许母用挑剔的眼光上下打量着连翘:「呵呵,我告诉你,我是决计不会让你这样的女子进我家的门的。」 「您弄错了什么。」连翘面无表情地道:「这和您的儿子没有什么关系,正是因为毫无关系,您凭什么骂我呢?这世上能骂我的只有我爹我娘,您能管教的也只有您家里的儿女。您给我甩脸子,凭什么?」 连翘心里怒火上来,不管不顾道:「您要是想调理我,除非我是您儿媳妇。只是有您这样的,求着我去做儿媳妇我也不会去的!」 「您得给我道歉。」 许母被噎得满脸通红,伸出手指头指指点点道:「你这女子,难不成我还冤枉你了不成?若是没有你绊着我家文华,我家文华会不听我话整日来和你见面?」 连翘干脆道:「那您更要弄清楚了,腿长在您儿子身上,他乐意见谁就见谁——总不是我拉他过来的。」 在许母这里,肯定是连翘勾引了许文华,但是连翘可不认这个。她就差直接了当地告诉许母【是许文华喜欢她,而不是她喜欢许文华】了。然而到底没说,因为【她不喜欢许文华】这话她自己也没有底气说。 第316章 「你听听,那说的都是什么混帐话!」许母快要被气死了! 连翘说完话之后就关了门,她是出了心中一口恶气,许母可就不高兴了。她不乐意许文华和连翘有来往是一回事,连翘这样回绝又是另一回事了。在她眼里,必须得是连翘上赶着往她儿子身边凑,由她将连翘教训一顿踢走,这才好呢! 现在连翘这样说,等于是说之前都是她在自作多情了,她如何不恼?偏生她说不出什么来,毕竟人家都说对她儿子没有意思了,她还要说什么——这也不是不行,但那就是口舌之利了而已,旁的人许多都要笑话她的。 满腹的牢骚,回到许文华家里,这才向许文华撒去:「这样的话也说得出来,文华你也该看清那女子了罢?可别再与那样的狐狸精来往。她们都是吊着男人的胃口玩的,谁知道心里安的什么心思!」 说到这里,许母还盘算着要不要顺势推荐自己中意的几个儿媳妇人选。 然而在连翘家门口起就一直保持沉默的许文华此时开口了:「她有什么说不出口的?本来就是我倾慕人家,又不是人家心许我!」 说完转身就走了,留下许母在原地目瞪口呆。 许文华家里沉默了下来,连翘这边也是沉默。 说实话,这时候她心里很乱。去岁的时候许母就上门过一次,那一次连翘本就可以爆发出来。正如她自己说的,这个世上除了生她养她的,还有谁有资格那样教训她?何况她还没有犯什么错呢!噼头盖脸地就是一顿羞辱,轮到谁谁受得了? 之所以没有还以颜色,不是她笨嘴拙舌不会,而是考虑到了许文华,以及她与许文华之间的关系。 如果是一个要好朋友的父母上门来,说一些不阴不阳、指桑骂槐的话,谁都会心里不舒服。而当这些话涉及到人格的侮辱了,哪怕这人是朋友,恐怕也少有人忍得住的。真得是非常好的朋友,才能不当着面爆发出来。 这是一个非常清楚的事情,哪怕许文华和家里父母的关系不算特别好,但那终究是他的父母。身为一个朋友,可以不给对方留面子,但不能将人家爹娘的面子踩在地上。不然以后见面,就算表面上说着没什么,内心都是有什么的。 连翘和许文华的交情很好,怼人一时爽,事后火葬场。当时真要是怼了许母,特别怼的还比较『痛』,事后两人该多尴尬?如果她与许文华有什么不能相处的地方,那大可以桥归桥路归路,自此不再往来。但是如果没有这样的事,那么实在不好因为旁的事情这样那样...可惜了。 这一次许母又来了,说话比上次更加直白更加难听其实只是连翘爆发出来的表面原因。更重要的是有些事情第一次和第二次是不一样的,第一次的时候有侥倖心理,第二次的时候基本上就没有了。 第一次的时候连翘可以当许文华只是有一个不太好打交道的母亲,自己也是倒霉撞上了。但是第二次就不一样了,她清楚地意识到,许母做这种事情根本不是一时兴起,人家是遇到一次就会来一次,并且会盯紧许文华的。 连翘与许文华的关系如同隔着一层窗户纸,好像随时能捅破。按照道理来说,这时候两人之间应该有一种默契在的,连翘应该为此忍让一些...毕竟发生这种事许文华也不想的。 只要连翘明白她与许文华这层关系捅破之后的未来意味着什么,她就应该体谅一些,不然日后她与许文华还能交往? 这是没错的。 世俗的道理就是这样了,然而连翘在那一刻并不想体谅和忍耐,话说凭什么她要去体谅和忍耐呢? 她根本没有做错什么事,经歷这种屈辱与为难本就是无妄之灾。她将自己摆在旁观者的位置看着自己,如果她忍耐下来,这当然可以得到一个『识大体』的评价。然而她按照自己的性格做出反击,她也觉得没什么。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事情都是这样了,大家劝说着『忍一忍就好了』『顾全一下大局』『为将来想』『不看僧面看佛面』...... 第557页 连翘上辈子有个表姐就是这样,交的男朋友是个医学生。知道医学生的就应该知道,本科毕业的医学生在大城市医院里没什么竞争力,所以表姐男朋友就接着往上读书,直到读完了博士。 表姐从大学毕业之后经人介绍和男朋友谈恋爱,当时表姐已经参加工作了。两个人相处过程中表姐没有得到对方的什么,金钱?对方还是个穷学生,家境也普通。关心爱护?医学生的课程有多恐怖,这是大家都知道的,根本没有什么时间陪表姐。 相反,表姐付出了钱、时间、精力和青春,直到男朋友博士毕业参加工作——医生刚刚进医院的时候也是不赚钱的,而且还非常忙,就是医院的廉价劳动力。只有一步步地升上去,成为主治那一级别,才会钱多起来,时间也多起来。这个晋升过程,以男朋友的资质和条件,表姐估计要到三十五岁上下。 但是考虑到将来的前途,家人朋友都觉得表姐应该立刻和男朋友结婚。忍一忍,前途是光明的。 但是就在某一天,表姐去男朋友租住的公寓里,替他洗衣服做饭整理房间的时候,忽然觉得不对了...她为什么要这样牺牲自己? 因为对将来想,所以就要忍受现在的日子?金钱上面的困难反而是小事,反正表姐自己能够养活自己。困难的是这个男朋友有好像没有,她在任何需要他的时候他都不在,因为他总有目前『更重要』的事。 为了将来,所以要毁掉现在的生活。 真可怕...难道现在就不重要了吗?在她最青春最美丽的日子里,她不想专门照顾一个没办法陪伴她的大男孩儿。或许有人要说是表姐吃不了苦、矫情,但是连翘当初是铁桿支持表姐的一个。 作为一个年轻女孩儿,她只是想要享受青春,想要一个能够陪伴她的人。这过分吗?她因此碍着谁了吗? 连翘也是这样,她不想忍耐这件事。实际上,就算两人的关系没有隔着一层窗户纸,她依旧不想忍耐。 能够忍耐的女孩子很好很伟大,但是不想忍耐,那也是人之常情。 或者说,她只是太爱自己了,或者对对方并没有那么深的感情——然而这又有什么错?很多人都爱自己。而出现在书里面盪气迴肠可歌可泣的爱情终究在现实生活中少见,没有那么深的感情又有哪一点值得去说呢? 连翘关上门后,当日晚上一整夜没有合眼,这期间她始终在想这件事,同时也是在剖析自己。 她问自己,如果没有穿越这件事,在现代遇到一样的事情,她会不会有这样大的反应。按照道理来说,现代对女子的约束更少,对这种事也更加客观,她应该更加不会委屈自己。也就是说,反应应该更加激烈。 然而经过自己仔细的思索,她最终得出了相反的结论...在现代的环境中,她反而比较可能容忍下来。 不是说那个时候她就能够委屈自己了,而是在现代她的容忍度反而比较高。 穿越到古代世界,表面上她缩在自己的壳里,照旧生活,没有什么太大的改变。实际上改变在不知不觉已经到来了...环境都变了,人又怎么可能不变。 她其实并没有因为生存环境相对恶劣而变得更加内敛、温和、忍让,相反,她变得更加敏感、激烈了。 在现代的环境下,很多事情是不用怕的,所以不用担心。这种情况下,她反而能用一种宽容的心态看待这一切。而在古代,一切都不一样了,很多事情没有退路,所以面对相关的事情的时候,她出于自我保护的心态,应激格外强烈。 第二日的时候春儿见连翘眼下一片青黑,吓了她一大跳,连翘的作息一惯健康地不能再健康了,这种事还是第一次。 连翘洗漱之后坐在梳妆檯前道:「今日并不出门,也不用上妆了,做个家常的样子就可以了。」 春儿一一应下。 正在这时外头晚秋进来,站在连翘卧室门口道:「小姐,外头许先生来了。」 平常许文华都是直接进来的,除了连翘的卧房他不能闯,其他的都随便。今天却不同了,在此之前连翘已经与家里的人说过了,今天不见客,无论是谁来了,都说她身体不舒服,正在休息。 连翘听说这个,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迅速地垂下了眼睛:「就按照我说的与他说就是了,说我身体不舒服,今日不能招待朋友。」 晚秋应了一声转身走了,连翘只能听到她下楼走过木制楼梯的脚步声,一步步到底,然后没有了声音。 又过了一会儿,又是一阵『踏踏踏踏』的声音,是晚秋重新回来了。为难地对连翘道:「小姐,许先生在家对面的茶摊坐了,说是等您什么时候能见人了,告知他一声——他说他就在那儿等着了。」 连翘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怔了好一会儿,最终还是点了点头:「我知道了...你暂且去做你的事情吧。」 晚秋这一回答应的有些迟疑,发现连翘是真的这样决定了,而且没有事情与她交代之后,这才转身下楼去了。 连翘安静地坐在梳妆檯前,一言不发。春儿给连翘通头髮,挽了一个家常的髮髻。拿小花簪固定头髮的时候,终于忍不住了,低声道:「小姐,为何不见许先生呢?虽说昨日的事情有些伤了彼此的脸面,但小姐与许先生的交情深厚,也能互相体谅,彼此说开了,反而没什么事儿。」 第558页 「我们交情深厚?」连翘下意识地问了一句,回过神来后又低下了头:「你说是他对我交情深厚,还是我对他交情深厚。」 「小姐说的怪话,交情哪有谁对谁的,不都是相互之间的么。」 第317章 「小姐说的怪话,交情哪有谁对谁的,不都是相互之间的么。」 连翘听到春儿这样说反而笑起来了——眼睛里没有丝毫笑意。 人与人的关系的确是相互的,但是不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实心实意,就能要求另一个人还自己一心一意的。所以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感情,与另一个人对这个人的感情,根本不可能对等。 许文华先对她动感情的,有眼睛的都看得出来,而连翘却只是半推半就。到现在为止,她也只是有好感而已——她本来就不是一个在感情上主动的人,穿越到古代之后,出于一种自我保护的心理,就更加不主动了。 虽然感情的事情不能说谁多谁少,谁深谁浅,谁对谁错,但是在这件事上,连翘确确实实觉得自己对不住许文华。这是一种愧疚的心态... 连翘不见许文华,她不能见他。不是因为她在生他的气,而是因为她在生自己的气。她还记得昨天许文华近乎恳求地看她,就是希望她能不要说话。 她当时是愤怒,因为在那种情况下,他首先想到的是让她不要开口,她来忍耐,然而凭什么呢?然而现在再回忆,她心里又愧疚起来。 夹在这中间,他才是最无法可想的。连翘与许母没有什么干系,不开心了怼回去,没有压力。许文华却是真难,他能怎么办,那是他母亲。设身处地地想一想,连翘都替他难过。 连翘现在无法面对对方,也是因为这两种愧疚的叠加。 许文华守着连翘家对面两天,连翘也两天吃不好睡不好。第三日早上连翘正在洗漱,刚刚来过的晚秋去而復返。 连翘皱了皱眉头:「你这是怎么回事,不是说了依旧照原话与他说么?」 之前晚秋已经来问过话了,说是许文华依旧在等。这时候去而復返,连翘只以为又是这件事。没想到晚秋拿出一封信来:「小姐,并不是许先生的事,是驿站的人送来了一封信,是夫人写来的,」 「信拿来。」连翘匆忙洗漱完毕,接过了信件。果然,上面写着嘉定的住址、吴美娘的名字。 吴美娘很少给连翘写信,主要是她不爱将一些感情流露在纸上,她是那种只能当面表达情感的人。若是写信,那也只会干巴巴的。她曾经给连翘连续写过几封信,都是说些生活上的事,那简直就像是现代小学生作文挤牙膏一样。 经过这件事她就很少写信了,一旦写信就是有要紧的事情要说。这种事情与其说是一封信,还不如说是一个写在纸上的口信,往往十分简明扼要。 简明扼要是很好,但是有的时候简明扼要也会让人摸不着头脑。信上说的很清楚,只说家中来了她父亲家的亲戚,让她速回。 这样一桩事砸在头上,连翘大为意外。放下信件,问春儿:「我爹那边还有亲戚?」 虽然连翘才是连家姑娘,但是关于家里很多事情的了解,有的时候还真不如春儿这个大丫头! 连翘穿越而来的确得到了完整的记忆,但是很多原本不知道的事情依旧是不知道啊!小时候年纪小,不记事,很多事情都是模煳的、没有记忆的。但是春儿不一样,她比连翘大几岁,又细心,很有可能知道连翘都不知道的事情。 春儿犹豫了一下,才道:「这个事情奴婢如何敢说呢?不过自奴婢在家里住下以来,就没听说过老爷家有亲戚的事情。」 连翘这几日睡眠都不好,这时候头昏脑胀的,还有一些眩晕,想事情彻底不清楚了。眩晕难忍的时候她伸出手揉了揉太阳穴,呻.吟了一声,道:「是我问了多话,要是真有这样的亲戚,这些年也不至于没人提起。」 连翘的爹连守诚,也就是吴美娘的丈夫来歷颇为不寻常。这当然不是说他是什么王孙公子了,这里的不寻常指的是他是一个孤儿。相对于一大家子亲戚,孤儿本来就是不寻常的少数派。 连守诚少年时代在戏班子里长大,据说是家里卖给了戏班——小时候生的清秀,声音条件也好,班主当然乐意买。坏就坏在连守诚长大之后人越来越高大,演旦角显然是不成了。 但这并不是致命的,毕竟没有旦角还有其他的角色呢。要命的是青春期倒嗓,他的声音彻底哑了,这在普通人那里并不算什么,但在唱戏的行当里,那就是打破了吃饭的饭碗。 不过这也有好处,要知道孩子卖给戏班和一般的卖身为奴并不一样。卖身为奴就是从良民变成奴僕,人身权也不属于自身了。戏子呢,虽然名声比奴僕还要坏,具体的社会地位更加低贱,但原则上,他们其实拥有自己的人身。 当初家里卖了他们签订的合同往往是一个年限合同,说定这个孩子多少年内的收入都归戏班或者师傅所有。就算出师了,也有多少收入要抽成出来。 这个年限一般都是十年或者更长——当然了,如果这个孩子学戏学出来了,挣钱了,甚至成为了角儿,根本不可能按照年限办事。师傅和戏班有的是办法让年限无限拉长,若是硬拿合同上规定的年限说事,行内可能就混不下去了! 这就好比后世霓虹国的娱乐圈,艺人和事务所有合约,这个合约就是铁则。即使通过正当手段解除了合约,解除合约的艺人也在娱乐圈混不下去。 第559页 连守诚算是彻底绝了成为角色的念想,甚至不能唱戏。若是要在行内混下去,那就只能做最底层的工作了,帮其他唱戏的老闆化妆、管理戏服、做跟包的、戏园子里跑堂等等。 但是这样的工作对于买他的戏班来说根本就没有赚头,就连他当年的卖身钱,这些年吃饭的钱,也很难赚回来。 所以连守诚就与班主定下了契约,自己找门路做事去——将当年的卖身钱,以及这些年零零总总的吃饭前当成是需要支付利息的欠款,写成一张欠条就可以了。这样他背上了一笔不小的债务,但也获得了人身的自由。 当然了,他也不是鲁莽行事,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就瞎背上债务了。连翘并不知道当年发生了什么事,她从吴美娘那里知道的版本就是连守诚还清楚了钱,甚至还攒下了多余的、足够他在连翘外祖父那里学医的拜师钱。 之后的故事就很清楚了,在连翘外祖父家学医,不止深得连翘外祖父的喜爱,还顺便拐走了吴美娘这个小师妹。 在这个过程中他从来没有提过家人,实际上他也不知道自己的家人在哪里。当初他进戏班的时候才五岁,记得的事情不多。戏班子里呆了十来年,哪里还记得当年的事情,只知道自己是北边来的。 若是真知道自己家在哪里,亲人在何方,当年他也不会干脆地在吴家学医,而是会想办法回家、找亲人! 这么一个来歷,说是如今有连家的亲戚上门,看上去实在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但是连翘又觉得这件事是真的,如果是假的,吴美娘自己就会料理。实在料理不了了,让连翘回去,那也会在信中写明。现在家信并没有提及这些,估计这件事八九不离十了。 虽说确认这件事是真的,但连翘却说不上兴奋...连守诚这个爹对于她来说也就是一段记忆而已,更不要说从来没有听过的连家亲戚了。 再次翻看了一下信件,看着『速回』两个字出了一下神,连翘压下头疼眩晕这些,与春儿道:「收拾些行李,明日咱们就会嘉定。」 不管是怎么回事,既然来了这样一封信,她肯定是要快快回嘉定去的。 这是一封简讯,春儿刚才也读了,知道是怎么回事。连翘此时安排回家,也是应有之义。于是点着头道:「奴婢这就去办,另外也安排小虎去一趟码头,定一艘早一些的客船。」 连翘点了点头,她就出去了。 头疼越发厉害了,刚才压下去的,这时候起来的越强烈。连翘坐在椅子上缓了好一会儿,才将那一阵挨过去。 尝试着站起身走动两步,这就站到了窗户边。初夏早晨的空气最舒服,有一种凉爽舒适的感觉。在床边几次深唿吸,连翘这才觉得好了一些。 缓缓地睁开眼睛,看着楼下渐渐热闹起来的街道,分散了一些注意力出去,好像都没那么疼了。 然而还不过两息的功夫,连翘迅速躲向了窗户旁边,再也不看了。 就在刚才她见到了她家对面的茶摊,许文华就整坐在茶摊一张桌子上。似乎要了一壶茶——往常看到这个,连翘和朋友们是要笑话的。许文华最会吃喝玩乐,喝茶上面也挑剔,那种茶摊上能有什么好茶?必然是不合他心意的。 这一次连翘就笑不出来了,甚至没有想到这些事情,她只是慌张了而已。 看到许文华身影的时候她就慌了,下意识地去躲。站在窗旁好一会儿后,因为头疼导致了大脑迟钝,这个时候才反应过来,慢慢地走向贵妃榻,然后缓缓地躺了下来。 躺下来之后好受了很多,连翘不由得苦笑...她现在还真是见不得许文华啊,头脑转不动了,然而看到他的时候还是能第一时间躲开。 说起来她还真有些感谢家里出的这件事,如果没有这件事,她人在苏州恐怕也是煎熬。真的熬不住了她还是会回嘉定的,就像去年她只是小小的尴尬而已,也找了个藉口回去了。 现在算是有了一个光明正大的理由回嘉定,那当然是更加方便。 春儿回来看顾连翘的时候发现连翘已经躺在贵妃榻上睡着了,得亏已经是初夏了,不然肯定要风寒!春儿也知道连翘这几日休息有多不好,思虑有多重,见连翘睡着了,便去了薄被,小心地搭在她身上,然后又悄悄地退了出去。 等到连翘再次醒来,已经是午后了。她这头疼一半是因为睡眠问题,这时候睡醒,立刻就好了一半。剩下一半的疼痛还可以忍耐,干脆重新洗漱了一遍,然后就去了书房写信笺。 她人要离开苏州,当然要给朋友们,特别是宋文静这个编辑去个信。 第318章 连翘回到嘉定的时候因为没有提前来过信,所以也没有人来接。到了码头上租了一辆马车,这才与春儿两个往家里赶去。 马车将人送到了连家那一道黑油门前,下车付帐的时候正好有街坊人家的一个婶子打她家门前经过。见了连翘便问道:「这不是连翘么,你在苏州...对了,你是为了你家里的事情来的吧?」 说着捂着嘴笑了起来:「这可是好事儿,快快家去罢!」 连翘挑了挑眉,心里有了底,恐怕事情是铁板钉钉了。 虽然这件事是连翘家的家事没错,但是周围的街坊邻居知道什么简直太正常了。在这个时代,当然没有后世的城市居民那样隔阂,相邻的住户之间往往没有任何秘密可言。特别是家中有个中年主妇的时候,那更是无所不知! 第560页 敲门进去,开门的是冬儿。见到连翘和春儿回来,她甚至来不及对两人说什么,先回头大声道:「夫人,小姐从苏州回来了!」 连翘进了门,家里几乎没有什么变化。非要说有什么变化的话,大概只是原本住在东厢房的那对母子也搬走了...如今连家再也不用在意那一点儿租房子的钱了,为了生活方便去岁租约到期之后就没有再与之续约。 现在东厢房的屋子空了一间,还有一间住着一个年月四十岁的妇女,这是家里去岁新来的人。不然连家这么个大院子,好些间屋子,只有冬儿一个人哪里照顾的过来!吴美娘是能做一些事情,但那又不是她的常态。 吴美娘原本是在廊下做针线的,听到说连翘回来了,针线篮子都丢到一边去了。 「我估计这两日就能收到信件了,想着你收到信件立刻会回来,不过还是比预计的要早!」这样说着,吴美娘脸上带出欢喜来,安排道:「张嫂子,你去街上买些菜来,今日要整治几道大菜!」 就和所有的家长一样,孩子从外地回家了,首先想到的就是做一顿好吃的。 等到一通忙乱都毕了,春儿和冬儿也去安置连翘带回来的行李,去到她屋子里去了,外面只剩下了连翘和吴美娘。 连翘这才近了一些问吴美娘:「娘,信里说的连家的亲戚...」 吴美娘的神色变得有些纠结,但也没有纠结多久,等到她嘆了两回气,终于还是开口了,低声道:「这件事说起来也是话长。」 原来事情要从当年连翘便宜老爹连守诚幼年时说起,连守诚的爹娘老连夫妻两个生活上面困窘,然而孩子却很多——似乎总是有这样的情况。连守诚包括他自己在内应该是兄弟四人,另外还有姐妹三个。 这还是最后都活过四五岁,算是站住了脚的,据说还有的孩子四五岁之前就夭折了。这样的孩子不记入族谱,兄弟姐妹之间,特别是年纪小的兄弟姐妹往往没有记忆。 本来就穷,这么多孩子可怎么养活!所以这些孩子大多数都被送走了。 最大的一个姐姐是养到了七八岁才送走,所以还能换些钱,是卖到人家家里做丫头了。另外两个小一些的姐妹送走的更早,才一出生就抱走了,是被没有女儿的人家抱养了。 这种抱养也不是因为喜欢女儿,往往打的主意是长大了拿聘礼,可以给儿子当作彩礼。再不然就是家里儿子太多了,先养这么一个女孩儿做童养媳。不然将来家里的小子一窝蜂地要讨老婆,家里实在是支撑不住,童养媳可省钱多了! 至于四个兄弟,除了最小的一个,其他的卖的卖送的送,已经四散到天涯了。 来找到连翘家的便是这四兄弟中的老大连守信,按照规矩连翘得叫他大伯。 他是头一个儿子,家里当时没有那么多孩子,负担稍微轻一些,所以长到了十来岁,这才卖给了人牙子。当时人牙子将他卖到了京城,后来被选进了魏国公府里做小厮。 连守信有几分机灵,虽然是个外来的,也很快在魏国公府里站稳了脚跟。后来给公子做了书童,渐渐地也成为了心腹之人。 到了现在,连守信娶了公子正方老婆的一个心腹丫头。夫妻两个一个替公子管着外头的一些产业,一个帮着夫人打理内宅的琐事,都算是又体面的人。 所谓宰相门前七品官,连守信虽然为奴为婢的,但生活富裕不必说,权力也是有一些的。从他开始照管府外的产业的时候,他就开始留心寻找爹娘了。好在他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已经十来岁了,记性又好,所以找家人是很容易的事情——连家是山东西部一个小县城里的人。 家里那个时候老父亲也去世了,只有老母亲,还有照顾老母亲的一个兄弟连守理。于是连守信说通了母亲和兄弟,将人接到了京城照顾。另外三个姐妹,除了卖给人牙子的那个暂时没有线索,另外两个当地抱养的,此时已经成亲了,也给了一些钱。 之后的几年里,连守信这个大哥始终在找其他两个兄弟一个妹妹的下落。 另一个兄弟连守忠是在前年时找到的,原本是抱养给一个本地老乡做儿子的,没想到人家后来自己养出了儿子,所以将连守忠卖给了一个福建行商做小厮。几番波折,竟然给找到了。如今赎了身,也接到了京城生活。 还有最后一个妹妹,这个也是前年得到的下落,只是这个就没有那么好了。听说谁在扬州盐商府上做丫头,十八岁那年得急病死了。也不知道是真是假,盐商府上阴私事情多的很,谁也不好说发生了什么。但是这个年月医疗水平落后,得个病死个人是很正常的事情。 这样一来就只剩下连守诚不知道下落了,主要是戏班子走南闯北,即便那是家乡出来的戏班子,也难寻旧人了。等到找到戏班子,又要循着戏班子说的,在几个可能的地方找人。也是多方打听,直到今年才找到的。 连翘听到这些,心里是十分佩服的。要知道就算是在现代,一个孩子被拐卖了,想要长大之后循着线索找到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这件事在古代,那只能更加艰难,几乎像是登天一样——也就是说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然而这件不可能的事情被人家做到了,即使这其中肯定有不少运气的成分,但依旧说明了连翘这位素昧平生『大伯』的厉害!她都想要见一见他了。 第561页 听连翘说到这个,吴美娘道:「你这个大伯两三个月前就打听到咱们家了,这次特地向他主家求到了来南边办差事的机会。前几天登门造访过了,还给你爹去上了炷香。听说了你,特别说要见一见你。只不过他主家的差事也着急,所以先去办差事去了,等到打迴转的时候再见你。」 说着吴美娘露出为难的神色,这连翘就不明白了,这件事到现在为止有什么需要为难的地方吗? 果然,听吴美娘解释了一番,连翘才明白过来。 原来据连守信所说,家里老母亲这两年精神越来越不行了,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当年的儿女们能够齐聚一堂。也不是图儿女们孝顺,只是当年因为生活所迫一大家子离散,离死之前家人团聚一回,下到地下也好见丈夫。 连守诚是死了,这是没办法了,但是他还有连翘这一个骨血在。连守信知道了这个,只恳求吴美娘能带着连翘和他去一趟京城,加上连家别的兄弟姊妹,一大家子今年一起在京城过个年,算是全了老人家的一个愿望。 吴美娘低声道:「按理说这件事不好拒绝,一个这是老人家的愿望,那可是你爹的娘亲。你爹这辈子没机会尽孝,你替他找补一些也是应该的。另一个也是对你大伯看,你大伯这些年何等辛苦才能将你爹的那些兄弟姊妹聚齐...辜负这一番心血实在于心不忍。」 连翘一边听吴美娘,一边点头。末了才道:「若事情是真的,不管是人情还是道理,都是应该去一趟的。唯一的疑惑是这件事是不是真的,说句不好听的,外头骗子可是很多的。很多骗子说的和真的一样,造假也是全套的,可能唬人了,就怕这个也是一样。」 连翘和吴美娘都是女子,随随便便跟着就去外地什么的,实在是太危险了。 吴美娘听连翘这么说,笑着点了点她的额头:「你这小娘心思就是比别人多,别人听到这样的故事,首先定是感动的厉害,偏你问到这个。」 话是这么说,吴美娘实际上很高兴。她高兴连翘始终保持着警惕,要是像别的姑娘那样傻乎乎的,随便就能被人骗住,她也不敢放她一个人在外面居住了。 关于是真是假这个问题连翘能想到,吴美娘当然也能想到。她也没有客气,直接将自己的疑惑与连守信摊开来说了。能够做下许多大事的连守信果然也没有为这种小事介怀,当即就证明了自己。 这个证明其实也很简单,就是找了一些有头有脸的人物证明自己的来歷。一旦证明他确实是魏国公府一位嫡出公子的管事的,事情就很简单了。他要地位有地位,要钱财有钱财,断然不会是骗子。 证明的人主要是他在江南一带办事时认识的乡绅、富商,当然,最有说服力的是官员。如今的太仓知州就认识连守信,写信知会了嘉定知县,再由嘉定知县这边告知吴美娘。 这件事到这里就再也没有疑问了。 连翘也算是放下心来了:「既然是这样,这件事该怎么做就怎么做罢。」 其实也没有什么可说的,出于道义,连翘和吴美娘也得走这一趟。不过连翘出去这一趟,还要在京城过年,时间可不短了。她现在还在苏州连载小说呢!到时候真要去京城,要么在出门之前准备好足够的稿件,要么就到了京城将稿件让人送到苏州。 当然了,如果连翘要去京城的话麻烦可不只会有这么一点点,连载小说稿件的问题只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 第319章 初夏早晨的城外官道上,一前一后两辆马车走的不紧不慢。看这马车是十分寻常的样子,平顶、素面,没有什么装饰,大小也不甚大,只以为是一般行路人。但是懂行的就该知道,这马车看着普通,实际上非常舒适,而且拉车的马也是看着普通,实际上气力大,拉车稳妥,调.教的极好的那种。 也就是说,车上坐的根本不是一般的行路人。 「到哪里了?」快到嘉定城门外的时候,两车中前面那一辆车里传来一个中年人的声音。 外头赶车的车夫道:「大爷,快到城门外了,只消一盏茶的功夫。」 里头的人听了安定下来。 这车里坐了两个人,一个男子居主位坐着,年纪大约在四五十岁——是那种生活的好,所以保养很好的四五十岁。不然的话,这时候乡下人家的四五十岁,一般都苍老的厉害了。 这个中年人保养很好,却没有富态相,身材高瘦,脸上有一种忠厚又聪明的感觉。 旁边低着头的是一个小厮打扮的十六七年轻人,穿着青衣戴着小帽。此时笑着道:「大爷不必着急,这人都打听到了,也不会跑了呀!这次信大爷一去就能见到二大爷家的小姐!」 「但愿如此吧。」说到这个,中年男子眉头散了一些。 这人便是从京城到嘉定,千里迢迢来认亲的连守信。说到连守信这个弟弟,他是有印象的...当初他离家的时候连守理这个最小的弟弟还没有出生,连守忠也才半岁。只有连守诚,算是他照顾大的,当时三四岁,已经会整日追赶着他玩耍了。 当时家里穷,他年纪小也要帮着做事,连守诚一点儿不捣乱,就抱着个小凳子跟着,有时候一坐就是半晌。 连守信至今依旧记得,二弟第连守诚有一回捡了两个铜板,自己眼馋的糖人没有买,给他买了他一直想吃的肉包子。两个肉包子,结果是一家人分着吃。 第562页 连守信现在是豪门大户里的红人了,什么好吃的好喝的好用的不能来?须知道他们这种大管事往往蹭着府里的好处,比府里的二等主子还强呢! 但是回忆这辈子,豪门大宅里的尔虞我诈、战战兢兢也是真的辛苦,没有一刻是放松的。也就是少年时代在自己家里过的一点儿苦日子,最是想念,那才是真正家庭的温暖。 至于说家里卖了他,他其实并不怨恨。当时他已经十来岁了,穷人孩子早当家,什么不明白呢?那时节家里刚生了三弟弟,孩子又多,爹还病着,能借的亲朋都借遍了,实在是没米下锅了。若是不卖了他,家里是过不下去的。卖了他,那也是给他挣了一条活路。 他始终保留着当初他离家的时候娘给他做的一双新鞋——家里穷,连一件换洗的衣裳都准备不出来。鞋子是用零碎布头做的,这才能得。这双新鞋他捨不得穿,被人牙子带着的路上只装在包袱里,晚上就揣在怀里睡。 后来在魏国公府里讨生活,没错,这种豪门大户里就算是最底层的小厮也能吃白米面这种细粮,衣服也是按季节新做,比家里日子不知道好过多少。 但是这种大户人家做奴僕也苦,倒不是说主人家罚的多厉害,实际上主家并不怎么罚人...人家不会没事儿和个下人较劲,就和普通人没事儿不会和自己家里的猫猫狗狗较劲是一个道理。再者说了,苛待下人传出去也不是什么好名声。 当然了,自己非要作死,犯那种三令五申都不准犯的错误,那就不能怪别人了。 苦的是受管教! 主子是不会过多管他们的,管他们的就是各种僕人头子。小丫头们有大丫头,有管教嬷嬷。他们这些小厮也有小厮头子,有管事,一样一样的。县官不如现管,他在底层的时候都不太能够见到主子,真正掌握他们命运的其实就是其他地位比他高一些的奴僕。 这些人对人才是真的狠,处罚起人来花样也多。最早的日子,他谨小慎微,然而依旧少不了被这些地位高一些的奴僕『管教』。 等到后来给公子做书童,也算是在主子面前过了眼挂了号了,僕人堆里没有人再『管教』他。然而这个时候他进了另一个圈子,这个圈子里尔虞我诈——大家都想讨好主子,都想有更高的地位,这就免不了互相倾轧。 连守信大半辈子过来了,对这样的日子越发没有好感,也更加怀念亲情。随着这些年弟弟妹妹渐渐找回来,他打算等到魏国公府分家,公子开府站稳脚跟之后就请求主家拿回奴籍,恢復良民身份,自此之后就平平顺顺过自己的日子。 魏国公府的老公爷今年年初的时候去了,虽说老太太还在,但分家是势必要进行的。无论怎么说,年前必然要分家。连守信服侍的公子虽不是承袭爵位的嫡长子,可也是嫡子,分家肯定也不会吃亏。 连守信只要将分府之后最初的一段比较混乱的日子扶持过来,也就算是功德圆满了。至于说恢復良民身份,魏国公府出名的善待下人,他年纪也大了起来,去求是没有不应的。 而在这之前,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找到二弟第连守诚。可以想到,要是从魏国公府脱身出去,找人会更加渺茫。所以今年到南边来处理产业的事情,他再三求了主家,也是想查明之前说的二弟第在这边是不是真的。 事情是真的,却没有想到人在十来年前就已经去了,和大妹妹一样,都是英年早逝。让连守信心里稍微慰藉的,一个是连守信能干,从戏班子脱身出来,之后也过上了好日子,不像大妹妹至死也是为人奴婢,死都死的不清不楚。另一个就是好歹留下了一点骨血,是个念想。 上一回来的匆忙,到底没有看到。这一回返程,定是要见到人的。不止要见到人,最好是这一次就能和他一起去京城见见老母亲——也算是一家人团圆了。 进城很顺利,马车入了城就往之前牢记于心的地址走,到了巷子外面才停了下来。 连守信下了马车,小厮,以及后面那车坐的一个小厮也下来了。后面那小厮道:「大爷,这辆车还是进去罢,不然东西也难搬。」 连守信点了头,这车的车夫才让马儿缓缓地进去。 这时候已经是早饭过后的时光了,巷子里也有人来去。见到连守信有认出来,便道:「呀,这不是连家的大伯么!这次来着了,大约四五天前连家的姐儿就从苏州回来了,定能见着。」 上次连守信来,为了取信吴美娘,让她相信自己的来歷,弄的非常大张旗鼓。不仅带了几封信件,还请了人作陪,几个是嘉定本地的士绅,还有一个是县太爷的师爷。这样的排场引得巷子里的人来看,于是都知道已经死了的连守诚老家大哥找来了,而且如今混的非常体面! 连守信向这位街坊作揖,这个时候小厮过去拍门,不到一息功夫就有人过来应门。 应门的是冬儿,上一回已经见过连守信了,忙道:「原来是大爷——夫人、小姐,大爷来了!」 说话间马车上的东西陆陆续续搬了下来,露在外面的都是一些绫罗绸缎,至于其他的东西,都拿锦盒装着,眼睛看不到。 没有来嘉定之前连守信也不知道这边是真是假,没有从京城准备什么东西。上回见面之后确定了真假,这次去处理主家事情的时候顺便置办了一份礼物。 第563页 有两个小厮两个车夫帮忙,礼物搬了两趟也就搬进去了。 吴美娘见到这个便道:「大伯太客气!」 然而也只说了这一句,没有多的话了。这不是她贪好处,不打推辞,只不过这些东西对连守信寻常,对她也不算什么——连翘挣钱了,确实有这个底气这样。既然是这样,也不用来那些虚推辞了,难不成她推辞了,连守信就会将这些东西收回去? 连翘此时正好从自己屋子里出来,听吴美娘的话便知道这个进院子的中年人就是便宜爹的哥哥了。犹豫了一下,端端正正福了一个礼:「大伯一路辛苦了!」 见到连翘的时候连守信就是眼前一亮,他没有想到二弟第的女儿出落的这般好了。 自他发迹之后回到家乡接走了老母亲和小弟连守理,又给两个妹妹家里留了一些钱。两个妹妹有一个如今依旧在老家,每岁他都让人送一些钱过去,有三四十两,在那样一个山东小城,足够保证一家人衣食无忧颇为富足了。 另一个则是遇到了一个不上进的烂泥老公,若是以往,忍耐过下去罢了。但是后来有了连守信这个哥哥做靠山,便也不忍了。寻了一个机会和离,然后就带着一儿一女去到京城投奔连守信。 连守信在魏国公府做管事,老婆也是府里有体面的,家中倒真有些钱。但要说有多豪富,那是不可能的——一个是奴僕家里豪富的厉害,必须要有特别的缘故,不然主家不会容忍。另一个就是他和老婆又不是当家人身边的心腹,依靠的是一位公子和少奶奶而已,这可差得远了。 这些弟弟妹妹在身边也不可能白白养着,所以都是他出一些钱,给他们做一些赚不了大钱,但也足够养活自己,而且没什么风险的小生意。包括这个投奔来的妹妹,她找不到人家再嫁,也是这样处理的。 主要是高不成低不就,高嫁了没人要,往低了去她自己也不愿意。有连守信这个哥哥,着实将她的心养大了一些。 这些弟弟妹妹或者接到京城之前就有了儿女,或者接到京城之后又有儿女陆续出生。总之到如今,连翘这一辈,包括连守信家的,也有了十几个孩子了。 连守信自忖自己家的孩子,男孩子求情没有进府伺候,而是如同富户家的公子一样也去读书学本事。女孩子呢则是按照他老婆的想法,送进府里在几个正牌小姐身边伺候。这不是不疼爱女儿,而是为女儿打算! 在府里可以学很多规矩和本事,也能开阔眼界,比在家里还好呢!就类似于现代给孩子上一个进修班。反正有他们夫妻两个,女儿们也不会受什么苦。 其他弟弟妹妹的孩子没有他家的条件,拿出来都是有些不如的。但是这个才出来的侄女儿,通身的气派将他家的几个孩子都压倒了下去。类似的气度,他只在几个府里的主子身上见到过! 第320章 连翘原不知道这位传说中的大伯今日会来,所以做的是家常的打扮。简简单单的同心髻,只戴了一根珠子攒成小花做簪头的单簪,另外就是两朵新鲜的茶花,早上问巷子里卖花小姑娘买的。 衣裳也是家常半旧的一件豆绿色斜襟窄袖衫子,一条石榴红厚纱裙子。除了一个荷包与一个翡翠质地的禁步,全身一应装饰也无——甚至没怎么化妆!要知道夏天化妆也是非常难熬的,所以连翘只让春儿用了口红。 此时也不好临时如何拾掇,于是只是正了正衣裳,确定头髮之类的没有什么失礼的地方便出来了。 吴美娘和连守信坐在厅堂两个上座上,连翘则在左手第一张椅子上坐了。春儿不一会儿端来香茶,给三人每人上了一道。 连守信连连看向连翘,忍不住嘆道:「她生的似她大姑,她大姑是家里姑姑里头最出众的。我离家的时候她大姑也有六岁多了,后来再也没见过,然而眉目却是一辈子不能忘。」 这里说的大姑,指的就是那个卖到大户人家做丫头,十八岁死了的那个。 对于这种话,连翘没办法说什么,只能露出礼节性的表情。 连守信又嘆了两声,然后从衣襟里拿出一个湖蓝色的荷包。将荷包的系带抽了,从里头倒出一个白玉质地的玉佩,周围有云纹装饰,中间是一个『连』字。 「我伺候的主家公子当初读书的时候,不慎将书房里老国公爷的一个白玉摆件给摔了,那可是稀罕的东西,等闲的白玉能有这样好就难得了,偏那个摆件还有那么大的个头。老国公爷却没有生气,只说东西而已,就将碎了的白玉给了公子。公子当时眼见了我们周围跟随的几个,于是一人分了一块大的碎块。」 连守信又摇头道:「这是第一次得这么大的赏赐,也没有多想,就一直收着。后来家里的孩子越来越多了,便将那白玉送到工匠那里雕成了这样的玉佩,你兄弟姐妹们都是有的。这一回我出来也不知道嘉定这边是真是假,没有带什么礼物,只有这玉佩最后四块全都带上了,想着有侄儿侄女可以相送。」 准备了四块,最后倒是只能送出一块。 这礼物的因果一说,就连推辞都不用了,连翘只能收下。 之后连翘就做了一个陪客,听连守信和吴美娘说些连守诚的事情。不外乎连守诚当年是如何能干的,有没有和吴美娘提起小时候的事情。其实上一回连守信来的时候已经和吴美娘说过了,只是心里放不下,再问一遍而已。 第564页 吴美娘说这些也伤心,说了一会儿很是有些伤感:「我与诚哥做夫妻是再欢喜不过的了,只可惜人世无常,谁能想到好端端的一个人,一场风寒就去了,说起来他自己是个大夫,我也算是半个大夫——罢了,都是命!」 说到这里嘆息了一回,一眼看到连翘,像是想起什么来了一样道:「连翘小时候魂儿有些不稳当,她爹爹怕她站不住,将自己一直挂在脖子上的一道护身符给她挂上了,说是小时候家里给的...小时候许多事情都不记得了,这个护身符因为一直带在身上,却是一直记得的。连翘,你这东西收在哪里了?」 连翘愣了愣,仔细回忆,最后在犄角旮旯里翻出来一点东西,想起确实有过这么个护身符。便道:「似乎锁在在柜子里了,和我小时候戴的长命锁、银手镯、银脚镯放在一起了。」 这个话让连守信站了起来:「真...收着?」 东西找出来,是一个很旧的小布包,密密地逢着。打开来,里头倒出一个小黄纸。小黄纸展开,用硃砂批的一些图样、符号什么的,这大概就是鬼画符了。因为年代久远,小黄纸已经旧了,倒是硃砂鲜艷如新。 连守信从自己怀里拿出一个差不多的,只是磨损的更厉害的小布包,里头倒出来一模一样的小黄纸,鬼画符也是差不多的。 眼睛通红道:「你祖父祖母当初也是不得已才将你爹和我们这些叔伯姑姑们送走,每送走一个孩子都要去城隍庙里求一道护身符。这个除了我留着,其他的都不在了,没想到你爹的还在。」 护身符重新塞回到小布包里,连守信递给连翘,人好像也苍老了很多:「好好收着罢,这是你爹对你的心。」 连翘对连守诚并没有真的父女之情,对这位『大伯』更不可能有什么感情了。但是此时此刻,对于这个大半辈子都在寻亲,都在将弟弟妹妹收拢起来的长辈忽然有了一种理解,这种伤感的氛围是真的感染到了她。 眼睛一红低下了头,旁边吴美娘已经有泪珠滚落了下来,正在用手帕擦眼泪。 连守信说了一会儿话,还吃了一顿午饭。走的时候与吴美娘和连翘道:「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期望弟妹和侄女儿能去京城一趟的——我也知道弟妹在嘉定有家有业,不可能长久在京城呆着。但不管怎么说,一家人团圆一次吧...娘的年纪也很大了,精神越来越不好,实在不知道错过这一次,以后还有没有机会。」 又看了一眼连翘:「若是要走,最好是和我一起走。我是和魏国公府的人一起来的,一起走,路上安全有照应。」 吴美娘与连翘这些日子也是讨论过这件事的,当下便道:「去肯定是要去的,诚哥没能在婆母面前尽孝,我与连翘怎么的也得去一趟。不过这件事急不得——我记得大伯说过事情毕了立刻就要回京城,时间紧的很。我家里要说一声,还有别的一些事情也得定下来。」 吴美娘看着连守信有些失望的脸色,赶紧道:「我和连翘再迟半个月走。」 之所以会有这个决定,其实是因为连翘。连翘的《鸳鸯蝴蝶剑》连载至今已经有蛮长的一段时间了,她虽写的不是那么勤奋,之前也只剩下四分之一的内容没写了。这一次说要去京城,她首先想到的就是小说连载怎么办。 考虑到一旦去了京城就要在京城过年,不可能在存稿用完之前回来。那么解决办法就只有两个了,一个是到了京城再陆陆续续将文稿寄回苏州。再一个就是连翘赶一赶,短时间内将剩下的内容写完,然后交给报馆。 连翘很快做出了决定,选后者。 虽然丁一新能够将自己的稿件交给别人,让别人往返于益州和苏州,将自己的文稿从益州送到苏州报馆。但这不代表连翘会喜欢这种方法...她其实非常不放心这种搞法,就算中间这个人不会泄露稿子,但要是有了闪失,文稿遗失了呢?连翘可是个连草稿都不用的,实在是不敢去想像真遇上那种事会抓狂到什么地步。 而且此去京城,谁也说不好京城会有什么情况。小说没有写完,总觉得有一件事挂心。就好像作业没做完就去玩一样,非常不舒服。 于是回嘉定的第二天起她就闭关写作了,吴美娘知道她的想法,就算不太了解小说这个行当,也是支持的。因为在她设身处地地去想连翘后,觉得她做的对,欠着报馆的文稿然后突然跑到京城去,总觉得有些对不起人家——这其实和连翘的考量不一样,但总归是在行为上达成了一致。 连守信听吴美娘这样说,脸上恢復了一些神采,只是还是劝说道:「和我一起走还是方便一些的...弟妹考虑一番罢!后日我再离开嘉定。这中间弟妹要是改变了主意,不妨遣人去我落脚的客栈说一声。」 等到连守信走了,连翘和吴美娘坐在客厅里相对无语。虽然之前已经对去京城的事情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可是当事情真的尘埃落定,还是会有一些信息量太大的感觉。 连翘这里是兴奋比较多,毕竟在这个时代一个女孩子实在没什么机会离开自己居住的地方...男孩子倒是比较有可能,做生意什么的,以及极少数当官的。看看这个时代的帝都,这确实是个难得的机会。 吴美娘则是不安比较多,她算是一个比较有见识的女人了,但依旧是这个时代小县城里普通人家的女儿。这一辈子没有经歷过什么大的场面,很多事情的应对不会超过自己所处的阶层。 第565页 也就是说,她其实是有些不知所措了。和女儿一起上京城,京城是什么样子,婆母以及小叔小姑又是什么样子......虽说她肯定不是要定居京城的,但这时候心里乱着呢,有这方面的想法也很正常。 等到乱七八糟的想法理清楚了一些,吴美娘才道:「明日你也不要赶你那小说了,和我去一趟你外祖母那里。不管怎么说,既然决定了要去一趟京城,怎么也得和你外祖母商量一下。」 连翘对此没有任何意见,点了点头先回了房。按照她的估计,再有半个月写完《鸳鸯蝴蝶剑》应该是绰绰有余的,但是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写完,紧迫感就始终在头顶。今天因为『大伯』的到访已经耽误了大半天的功夫,晚上说不定还得点灯干活。这个时候趁着天色还好,还是早些去写小说罢! 连翘急急忙忙地去写小说,春儿在一旁先弄好了纸墨,有些心不在焉地站在屋子里。连翘见了便问道:「你这是怎么了,难道有什么心事?」 春儿回过神来,连忙摇头:「我能有什么心事,只是、只是......」 吞吞吐吐了好一会儿,下定决心了一样,春儿这才道:「小姐这就要往京城去了,估计年前还回不来。要是稍微滞留,说不得回来时就是明年的夏天了...这一年的功夫,苏州那边...」 「苏州那边怎么了?」连翘不解。 春儿嘆了一口气,过了一会儿才道:「苏州那边许多事就只能放着了,别的事情倒还好说,我知道小姐肯定会处理的妥妥噹噹。只有一件事,不知道小姐心里有没有计较。」 「什么事情啊?」连翘见春儿还在卖关子,忍不住催问了起来。 「就是、就是许公子...」 第321章 吴美娘提前给娘家捎过信了,所以第二日与连翘一起来到吴家的时候家里人都在,甚至包括了吴慧娘。 其实吴家人都知道连守信的事情,因为上次他已经拜访过连家,还送了一些礼物。说辞是看看亲家太太,问问弟弟的几个大舅哥。只不过这件事来的突然,吴家其实也没有反应过来。直到吴美娘捎信说有事情和家里商量,而且是和连守信的这个大伯子有关系,吴家这才回过神来。 连翘随着吴美娘进了家门,就见二舅妈古氏脸色不怎么样地站在门口,『哼』了一声道:「如今倒是架子大了许多,回来好些日子了也不知道来看看你外祖母...枉费这样偏心你了。想来是连家那边的亲戚更有排场,这就把吴家这边丢在脑后了!」 才进门就遭到这一顿抢白,说实在的,连翘有些没有反应过来。这也是因为连翘如今一般都带呆在苏州,很久没有与古氏有这样的接触了。长时间不练习,果然是有一些生疏的。 稍微反应过来又觉得荒谬...这有什么好说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吗?再者说了正常人知道亲戚有了一门好亲戚找上门来了,反应难道不应该是讨好?为什么到了自己这个二舅妈这里就变成了找茬儿? 不懂,应该说连翘从来就没有看懂过自己这个二舅妈的逻辑。 若是以前的连翘,她或许还会与这位二舅妈辩上一番。换成是现在的,说实在的,懒得搭理,太没意思了。 连翘露出一个礼貌性的微笑,挑不出什么错来,但是挺让人跳脚的。然后就随着吴美娘进里屋去见外祖母宋氏去了,家里出了古氏之外的女人也都在这里。 才一进去,连翘首先注意到的是吴梦春与吴丽春这对小冤家,明明是堂姐妹,却站的比谁都远。也不知道最近是不是又闹什么别扭了,在宋氏这里都不愿意做一下面子。 福身行礼之后连翘就被姨妈吴慧娘一把拉住了:「哎哟!这才多久没见吶,咱们家姑娘又长开了许多!越发得人意了。」 说着又与连翘道:「你贵子表姐本来今日也是要来的,只是她如今身子重,你姐夫怕她出门不好,所以没有来。」 去年十月的时候张贵子嫁给了龙守业,新婚后就有了身孕,现在是六个多月的身孕,确实不好轻忽。连翘点了点头,立刻道:「哪里好让表姐来,待会儿我随着姨妈走,去表姐家里看她。」 吴慧娘听连翘这样体贴,脸上喜色越发浓了。她可是知道的,女儿如今买卖苏州小商品的生意是连翘帮着张罗的,从苏州发来的货都给料理的妥妥噹噹了,最时兴、质量优,而且还便宜!有这样的货源就是躺着赚钱。 以吴慧娘的经歷来说,她比一般的妇人更加看重金钱,要是没有金钱,她那个家早就维持不下去了。如果没有属于自己的钱,她会觉得非常没有安全感——她丈夫完全不能指望,她靠的就是经营自己的嫁妆。 现在张贵子有了这样的好事,等于是生活多了一重保险! 这件事足够吴慧娘记得连翘的好了...如今又听说连翘有个格外厉害的大伯,心思越发动了。在她眼里说不得连翘什么时候就能藉助这个大伯更加尊贵呢! 就算京城很远,没有指望,那嘉定呢?当日连翘大伯可是带着许多士绅和县太爷的师爷上门的。若是连翘身价抬高了一层,嫁进了本地体面人家,说不定日后可以仰仗的地方多着呢! 这时候对连翘是真的越发和善了。 这或许有些小心思,但却是人之常情。至于对古氏,吴慧娘就只剩下鄙视了——眼看着人家要发达还要寻机会噁心人,呵呵,典型的图一时爽快,没有想到日后的长长久久。 第566页 吴美娘和母亲宋氏以及几个嫂子说起上京城的事情,连翘听了一会儿,实在没有她说话的地方。便对着吴丽春点点头,然后两个人便轻巧地出去了。 两人径直去了吴丽春家的那一排屋子,吴丽春扬着脖子问连翘:「我娘说你如今要发达了,更比以前不同,让我多多和你相处。我说,你该不会地位不同就傲慢起来,甩脸子罢?」 还真是有话直说,连翘都被她弄笑了。 吴家、连家、张家,这三家还在家没有出嫁的女孩子,到连翘穿越来的时候已经不多了,只有四个,也就是连翘、张贵子、吴梦春、吴丽春而已。连翘原本和张贵子最要好,然后就是吴丽春,最后是吴梦春。 或者说她和吴丽春关系平平,比正常的陌生人亲密一些——吴丽春放在后世就是一个挺直率的小姑娘,唯一的缺点就是高傲了一些,娇气了一些。和她相处要学会放平心态,做到这一点就能发现她的可爱之处了。连翘不觉得她有什么不好,同样也没有主动去迁就她,所以关系是这个样子。 只有吴梦春,不是连翘对她有意见,而是她对连翘有意见。虽然不至于像她母亲古氏一样看到连翘就要怼,但是阴阳怪气,态度无由来的尖锐是有的。连翘又没有受虐倾向,对方既然是这个样子,她也就懒得主动贴上去了。 连翘招唿吴丽春出来,一个是因为里头呆着怪闷的,没意思。另一个就是想要向吴丽春打听,她二舅妈又怎么。虽然平常就很喜欢朝她撒气了,可是这次不只是没有道理,还让人连个来源都找不到哇! 连翘听吴丽春这样直白地说话,笑了一会儿,平復了气息这才道:「我哪里有比以前不同?我大伯是我大伯的,他在京城还有一些体面,可是在咱们嘉定就鞭长莫及了。上次请来那许多人,听我娘说也不过是借别人的面子,如何能惠及到我身上!」 「再者说了,我是那样的人?」 吴丽春上下打量了一下连翘,鼻子里哼了一声:「你这人马马虎虎,有时候有些虚伪...不过大体而言还算是不错,应该不至于。」 说着又凑过来道:「你倒是不是,但是那个就是了!你是不知道,前些日子她去相亲了,相亲的人家好似是个倾银铺子的少东家。事情还没有成的时候尾巴就翘到天上去了,看咱们都是鼻孔对着。结果呢,她倒是满意人家,可是人家不满意她啊!」 「倾银铺子,那是真的很不错了。」连翘仅仅对这个做出评价,其他的就轻易不说了。 所谓倾银铺子,其实就是民间的铸银处。主要是从民间吸引顾客将各种杂色银子入炉铸造成纯度很高的纹银,中间收取『火耗』。倾银铺子的利润非常高,而且倾银铺子背后一般还能跟着做放贷的生意,不是有关系的人家根本做不了。 吴丽春这里没有直接点出名字,但如今吴家她这一辈就她和吴梦春两个姑娘了,说的是谁不问也知道。 「所以才说你这人虚伪,到了这里还要这样客气。」吴丽春点评道。 连翘只能摇摇头:「我哪有咱们丽春姑娘这样爽朗大方,最是直率不过了——我有一件事要问你。」 被连翘说了句好话,吴丽春表情高兴了很多,做出有些不情愿的样子,然而实际上是很愿意的,道:「什么事儿,你说来听听。」 连翘笑了起来:「就是想问问你,二舅妈怎么回事儿...我自忖没有什么得罪她的地方,怎么觉得这一次格外看我不顺眼。」 吴丽春哼哼了几声:「她除了她家几个又看谁顺眼?你不在家,平常一年也看不了二伯母几次脸色。我日常在家才是常常受她挑剔呢!有时候就是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她也有话说!」 就这么抱怨了一通,吴丽春才又道:「能有什么事儿,还不是嫉妒你!之前小姑妈给你寻相亲的,个个都是好人家,每回相亲了也都属意你,偏你不满意人家。如今挑剔的名声传了出去,但实际找人家依旧容易的很。今年那位都十八了,不说成亲,至少要定下一门亲事罢,匆匆忙忙找了好几回媒人安排相亲。然而不是看不上人家的条件不肯相亲,就是相亲之后人家不满意她。」 吴丽春和吴梦春关系极差,所以说话格外不留情面:「媒人就与二伯母说了,让她放低一些看女婿。拣着高枝儿去,要知道高枝儿也要挑人一些啊!」 吴丽春其实也不是真的什么都说,她没有说的是,像连翘接连拒绝相亲的人,固然会传出挑剔的名声,对将来影响不好。但是像吴梦春那样,接连被相亲的人拒绝,那也不是什么好名声,甚至比连翘那个更糟糕! 这话说出来就太诛心了...没必要说。 「说白了,二伯母就是想按照小姑妈给你找的来找,她也不想想这能一样么!如今你大伯找上门来了,大家都传说有你大伯做主,你将来自然要走的更高。之前二伯母就不爽了,现在岂不是更不爽?」吴丽春最终总结道。 虽然这是很认真很严肃的事情,包含着一个普通古代妇人生活的一大部分,但是说实在的,连翘听到这些的时候根本严肃认真不起来...... 她果然还是没办法想像自己以后每天也为这种事情计较。 吴丽春见连翘的表情一言难尽,也跟着笑了起来:「特别无聊对吧?我也这样觉得。其实不只是二伯母,我娘也挺无聊的,她让我与你交好、亲近。虽说与二伯母相反,但其实有些地方是相同的。」 第567页 连翘这一刻是真的觉得吴丽春这个小姑娘非常可爱了,她看透了很多人都看不透的东西。 吴丽春想了想又道:「难道我不讨好你,你将来真的发达了,就不照顾我了吗?」 兇巴巴且理所当然。 连翘想笑,只是要装出一副努力思索的样子。想了半晌,最终道:「诶,这个还真不好说啊。」 然后大笑了起来。 第322章 虽说吴美娘与连翘去京城这件事来的突然,让吴家人有些措手不及,但仔细考虑之后确实没有不让两人去的道理——道理和人情都被连守信这个亲家大哥给占了,不去都显得不对了。 所以在吴美娘与连翘去与不去的事情上面大家基本上是没有分歧的,有分歧的地方在于怎么去。 宋氏的意思是想吴美娘晚些去,一旦去了就要呆到过年,这个时候去还不如深秋了再去。然而这也有不好的地方...明明都已经认亲了,怎么还这样拖延?要是就是拖延的几个月里连翘祖母过世了,岂不是尴尬? 既然不能晚去,那就只能想个安全的办法了。宋氏一开始想让哪一个儿子送吴美娘与连翘去,出门在外有个男人一起,肯定是安全很多的。 老二家的不肯出力,老三家的东家生意走不开,也只有老大家的最合适。吴美娘原本也觉得这很好,但是觑着大嫂小宋氏那不太乐意的样子,也懒得为这个事情得罪人,道:「还是算了吧,这一去稍稍牵绊就得明年夏天才能回来了,这么长久的功夫太劳烦大哥了。」 宋氏却不爱听这个,道:「什么劳烦不劳烦的,你们兄妹之间...」 吴美娘打断了宋氏的话:「其实安全的事情真没有什么好担忧的,这一回去京城,家里搭着苏州大户的船去京城,没有更稳妥的了。」 听吴美娘说到苏州的大户,一时之间吴家人都惊住了。问道:「莫非连翘她爹在苏州还有老相识,竟能得这个便宜?」 吴美娘解释道:「这是连翘在苏州做事时朋友的门道,她朋友认得苏州一等一的门户『沈家』的人。人家去京城办事、做生意,自家组了一个船队,而且走的是运河,再安全也没有了,我们母女借上几间舱房十分容易。」 其实吴家绝大多数的人都不知道苏州沈家是个什么门户,这就好比后世没有几个人知道本省首富是谁一样。不过也有清楚的,譬如连翘三舅吴瑾,他本身就很有眼界,又在大商行那里做着帐房——更重要的是他所在的商行其实就是靠给沈家生意做一些相关的供应,这才起来的。 对于苏州沈家,他可以说是如雷贯耳了。 当即解释了一番,吴家人立刻知道了沈家是如何牛的。不过他们可不敢想连翘和沈家的公子认得,只当连翘的那个朋友和沈家哪个有权力的旁支子弟或者管事认得呢!而就是这样,那也很了不得了! 其实他们不知道,连翘直接和沈家六少爷打了招唿! 一开始的时候连翘就考虑过要如何去京城了,这时候可不是后世,飞机、高铁什么随便选,方便又安全。这时候从江南到京城,这是一段漫长艰苦的旅程,不是驿站加急的跑法,路上走上两个月简直太寻常了——就连运河行船也很慢! 而且除了漫长和艰辛之外,对于连翘和吴美娘来说最让她们觉得担心的其实是安全问题。 这可是古代,有些地方些许有些强人又有什么稀奇的?她们母女两个行路,若是像一般人那样搭乘普通的客船,说不定就要遇到坏人了。 这不是说治安就坏到那个地步了,只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而且吴美娘和连翘两个弱女子,确实比较容易遇到这种事。 连翘考量这些事的时候首先就想到之前和沈钰的信件,沈钰就提到过再过一段时间就要跑一趟京城。言语之间可惜过连翘,因为连翘与他说过,想看看大运河沿河的许多运河城市。这些城市往往依託大运河繁荣,而且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很值得一看。 当时她心里也可惜来着,但没多想,主要是想了没用。而此时,这段记忆又翻了出来。 她立刻与吴美娘说了这件事,也没有怎么隐瞒,直接说沈家的六少爷是自己的铁桿读者,想要搭他家的便船去京城只消说一声。 吴美娘原本并不了解写小说这个行当,只是因为连翘如今做这一行所以才着意去打听了一番。这一打听才知道原来这一行这样火热,那些大作者名利双收,赢得丰厚身家的同时也具有极大的社会影响力。 『钱』途这一点她已经在女儿连翘身上看到了,至于社会影响力,她还没有听说呢。之前替张贵子张罗了一下生意虽然也说明了她是有本事的,但到底只是小事耳。 而这次说到豪门贵胄的公子是她的铁桿读者,借人家的地方去京城轻轻松松,吴美娘这才觉得女儿符合传闻中大作者的样子了——有自己的影响力,门路很广。 吴美娘可是听说过的,说是那些大作者有自己的读者,读者中间也是卧虎藏龙,靠这个也能织出一个极其让人艷羡的人脉网了。 听连翘说可以借到这样的便利,吴美娘答应的很快。 吴美娘脑子很好,平常风度也不像一般的市井妇女,不过一些性格上面的特点其实挺小市民的。譬如借连翘如今的能力能够获得普通人没有的『待遇』『福利』,她是绝对不会不好意思的,反而会非常欢欣鼓舞。 第568页 其实几百年之后的现代父母大多也是这样的,如果能借着孩子的职务之便获得原本无法获得的待遇,他们并不会觉得这有哪里不对,反而会非常骄傲。 现在吴美娘无法向娘家和姐姐说明连翘如今是如何如何的成功,成为了真正的风云人物。满腔的炫耀无处去,好不容易有这个去京城的事情,于是自然而然地就说出来了——她还觉得自己十分低调哩!毕竟她遮掩了又遮掩,明明是连翘与沈家少爷交好,却说成是连翘朋友的关系。 连翘对吴美娘这种小心思有些哭笑不得,不过并没有说什么...炫耀孩子本来就是父母的权力之一,也是他们最幸福的事情之一。吴美娘就算是炫耀也是注意过的,并没有暴露她现在的情况,那自然就随她去了。 听说外甥女儿有这样的关系,别人就算了,脑筋转不到这些事上,唯独三舅吴瑾想的多些。立刻就想到了要不要凑些本钱做生意,搭上沈家的线,哪怕是些边角料也足够吃的打嗝儿了。 心里这个心思转了几个圈圈,吴瑾却没有说出来。主要是吴美娘连翘母女两个马上就要去京城了,哪怕连翘真有门路,也根本没有多少时间帮他这个忙。若真有这上头的意思,也只能筹划明年了。 不过吴瑾并不知道,连翘的『门路』并不是他所想的那些七弯八拐的关系。若是真的她想沾点儿沈家的光,拿过去说肯定是大开绿灯,立刻就能落实的。 吴美娘这一次真正享受到了『众星捧月』的待遇——她的话在其他人眼里,倒像是连翘门路很广,路子很野的意思。这种情况下大家盘算自家事,需要帮助的,或者觉得将来需要帮助的,可不是就过来说好话了。 吴丽春在旁边听的肉麻,忍不住低声问连翘:「你真有那么厉害?」 连翘笑了笑,谦虚道:「其实哪有那么厉害,只不过花花轿子众人抬。我娘拣我好听的说,舅舅舅妈还有姨妈他们总不好说我娘说的不对,尽是瞎说,其实我没用的很吧?」 连翘这话其实就是个推辞,不过吴丽春显然很认可这个推辞,『哦』了一声,点点头,煞有介事道:「原来是这样,我说呢,从小也不觉得你有多厉害,怎么如今一下就起来了...听我娘他们说话,不提你的名字,我都觉得那说的不是你!」 吴丽春说的坦率,连翘大乐。 吴瑾在旁註意到了女儿吴丽春与连翘有说有笑,又见侄女儿吴梦春只知道站在一旁干瞪眼,心里也很宽慰。 晚间与老婆尤氏道:「平常见丽丫头不知事,性子有些娇气,也不知道柔顺,有时候得罪人了也不知道,我还担心来着。今日见她与连翘相处倒是蛮好的...可见其实她心里是清楚的,小事上面或许有些任性,大事上面却不煳涂。」 吴瑾老早就看出小女儿性格上的缺陷了,自己家的人可以当是可爱、直率,可是在外头看来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了。 而今日吴丽春与连翘的亲热被他解读成了听进去了前两日老婆说的话!按照老婆尤氏的说法,连翘自己很有本事,现在又有一个京城来的厉害大伯,说不得将来就能钓到金龟婿。她是要发达的,与她交好很有必要。 他怕女儿心高气傲会敷衍过去,没有想到今日吴丽春确实与连翘相处的格外好。 这在他眼里就是有大局观,平常使小性子可以,但是在真正影响到切身利益的时候却不会做错。 尤氏本就偏疼小女儿,这时候就跟着笑道:「我早就与相公说过了,丽儿心里有成算!」 想了想又颇有些炫耀地道:「二嫂平常就爱说她家梦春性格有多好,什么贤淑稳重、最是柔顺...今日我可没看出她有多柔顺!以往就爱对外甥女儿使脸色,还有挤兑人的时候。甚至如今眼见得人家要发达起来了,依旧是那个样子,呵呵。」 妯娌关系本就微妙,再加上古氏并不是一个好妯娌,平常与尤氏、小宋氏结怨颇多。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孩子而起,以吴梦春和吴丽春为例,古氏往外宣扬吴梦春好性格的时候经常用吴梦春做陪衬,就这一条就将尤氏给得罪死了! 吴瑾晓得这些女人之间有些不对付,小心机也多的很,听到尤氏开始说到这些立刻理智地闭嘴。这个时候要是说错了什么,说不得就要引来尤氏的长篇大论了。 吴瑾的选择是对的,他的沉默极大减少了尤氏的发言。一个人说了几句没什么意思,就转移了话题。 「说起来见机最快的还是大姑子,她家贵子早就与连翘关系亲密了。贵子成亲后做的生意——别看生意小,但我仔细算计过了,赚的钱并不少,最要紧的是赚的舒心稳妥。啧啧,这可都是连翘花人情帮忙才能的。看见没,今日贵子没有来,连翘外甥女儿不就特意跟着大姑去了贵子家里!」 第323章 吴美娘和家里说好了一应事情,甚至包括了自己不在家的时候请宋氏常常去家里看看,照管一下房子什么。说完这些,吴美娘还想在娘家多呆一会儿,顺势留到晚饭。连翘则是想去找张贵子说话,于是母女两个就兵分两路了。 连翘跟着吴慧娘去张贵子家里,吴美娘则是留在吴家。 吴慧娘带着连翘到龙家的时候连翘看了一下怀表,时间差不多相当于现代的下午两三点,因为是初夏,所以天色还早的很。 第569页 龙家连翘只来过一次,就是去年张贵子嫁人的时候送亲。大体来说和连翘家的格局仿佛,就是地段、厢坊有些比不上。连翘家的房子紧挨着一条正街,以及一条四通八达的主河道,同时又在巷子里面,典型的闹中取静。 而且周围聚居的都是中产以上,有产业的一批人。这样一来,本身的治安就比较好,另外官府的捕快、官兵巡逻也比较多,治安更好了。这有些类似现代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富人区,向来警力充足,保护严格。 不过总体而言龙家的地段也不算太差,紧挨着一处比较好的厢坊,算是沾到了一些光。 其实说起来当初龙守业在这里买房子也不是因为出不起好厢坊的价钱,其实两者之间价钱相差并不是很远,至少龙守业不吝惜中间那一点儿差价的。只不过像那种好厢坊的房子,除非是遇到败家子了,一般人家怎么会卖?龙守业寻摸了很久,没法子这才买在了这里。 此时一拍他家的门,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就过来开门了。连翘认得她,她是吴慧娘当时给女儿买来做陪嫁的一个媳妇子。 其实一般陪嫁都是年轻丫头居多,只是吴慧娘怕龙守业年轻心花,贪新鲜就去摸老婆的丫头。便干脆没给找小丫头,而是寻摸了一个三十多岁,长相也十分平凡的妇女。这样既能帮助贵子拿起一应大小家务事,也不会有别的影响。 「是亲家来了!?怎么不提前说一声——胡姐儿,你出门看看菜市场上还有些什么,大鸭子、肥鹅,有什么买什么。若是这些都没有好的了,便去滷味店切一斤滷牛肉,一卖烧鹅!」 胡姐儿就是张贵子陪嫁的媳妇子,原本龙家是没有伺候的人的,龙守业倒是想给老娘买个伺候的丫鬟,但龙母是苦过来的,不乐意他花这个钱。不过等到儿媳妇陪嫁了一个媳妇子过来,她倒是晓得其中的好处了,用起来十分顺手。 方才亲亲热热说话的就是龙母,连翘旁边看着,知道这亲热并不是装的,心里对张贵子如今在夫家的位置有了数,暗暗放下心来。 吴慧娘也是满脸的亲热,活似与龙母是一对亲姐妹,摆摆手道:「亲家忒客气了!很不必这样,这样倒是显得生分了!」 说着又拉着连翘对龙母道:「我今日过来其实是因为我这侄女儿,她与贵子是极亲密的姐妹,这回从苏州回来了就想着与贵子说说话儿。只是之前没有上过门,不好意思自己过来,我便领着她来了。」 亲家家里的未嫁女孩子一般人家都要格外尊重一些,龙母立刻赞嘆道:「亲家家里的风水没的说的,去岁接亲的时候贵子几个妹妹不是做了女伴?当时家里来吃酒的亲朋事后都打听问起是谁家的姑娘,站在一起整整齐齐,好水灵!我记得这个侄女儿当时也在其中——这是常在苏州的那个罢!」 这边正寒暄来着,连翘快要顶不住来自中年妇女们的热情了。幸亏这个时候张贵子从里屋出来了,站在正厅门口欢喜道:「连翘!你什么时候来的!」 连翘赶紧迎了上去,看着她鼓起的肚子咋舌,解释道:「就刚刚...姨妈说你不方便去外祖母那边,我想着你不方便,那就该我来看你么。」 见她们姐妹亲热,龙母与吴慧娘这对亲家也没有将他们硬扣着,挥挥手让她们去屋里说姐妹私房话去了。 连翘跟着张贵子进了正房的西屋,这也是张贵子龙守业小夫妻俩的卧室与小客厅。中间她东张西望的,虽然上次做女伴送亲的时候已经见过了,但是当时这里做的是新房的装扮,到处都是红通通的,红的耀眼,根本看不出什么来。 连翘在家的时候也是住的正房的西屋,整体看起来格局、大小都是差不多的。不过她的屋子只有她一个人住,所以到处都是她一个人的风格。张贵子这里就不同了,到处都可以看出两个人生活的痕迹。 张贵子转头看向连翘,发现她正在东张西望,笑了起来:「奇怪了,我家有什么好看的?难不成是咱们的乔琏先生大世面见得多了,反而看咱们平头小老百姓家稀奇?」 连翘帮着张贵子缓缓地坐在了一张贵妃榻上,又给她倒茶——天大地大孕妇最大,她一个客人倒是做起了主人的活计。 「我哪里是新鲜那个,我是新鲜这新婚夫妻的屋子是个什么样的!」连翘将茶推到了她手边的小案上。 张贵子面带揶揄:「这个也新鲜,莫不是你好事近了,这才心里惦记这些?」 这就是闺蜜结婚的坏处了,连翘近乎『悲哀』地想。在穿越之前她也遇到过差不多的事情,她老家在一个小县城,不是所有姑娘都会念大学的,成绩不好的,其中有一些高中毕业就会成为社会人。于是在连翘大学在读的时候就有一些亲密的同学在结婚了,这些曾经的闺蜜一旦结婚,似乎就会格外地喜欢怂恿她也进入婚姻生活。 有的时候无事也要往暧昧信号上靠。 见连翘一脸的一言难尽,张贵子惊讶起来:「难道到如今你都没有一个看得上的男子——你可是在苏州,那里多少好男子啊!我在报纸上都看到了,好些与你同行的先生爱慕你呢!」 报纸上挺喜欢登一些知名作者的逸文的,张贵子在嘉定也知道不少。 连翘无语了:「那些东西你也信?」 张贵子振振有词:「为什么不信?难道那些先生对你没有好感?」 第570页 连翘无话可说,这话可不能否定,因为确实有很多同行对连翘抱有好感。甚至只要连翘点头,立刻就能迈入婚姻殿堂的也不是没有。 不过连翘始终认为在这件事上她和古人有认知上的偏差...古人其实有的时候比现代人还要恋爱脑。 如果是现代的话,男女之间可以是单纯的朋友关系,也可以是欣赏之情等等。但是同样的情况出现在古代,这个故事很快就会蜕变为一个爱情故事...... 这其实恰恰说明了感情上面较现代人压抑的古人对情感的认知不足...只要有一点感情就可以达成婚姻成就。不过仔细想想也不是不可以理解,毕竟怎么都比盲婚哑嫁毫无感情基础要来的好。 那些人对连翘所谓的倾慕,只有一少部分真的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好感。绝大多数要么是在长期相处中有了一种朋友的感情,要么就是崇拜她(这是粉丝)、欣赏她(这是同行)。 连翘毫无姿态可言地翻了一个白眼:「行吧行吧,你乐意怎么想就怎么想。」 连翘这个姿态倒是让原本只是调笑揶揄地张贵子有些认真起来,定定地看着连翘,手上不自觉地拧着手帕:「我原来以为我才是个对男女之情无动于衷的,你当时说的那些只不过是小孩子不懂事。后来经过守业追求,不多久就投降了,我才知道是我自己多想了,或许我也是小孩子不懂事。」 「现在看你这样,这才知道或许当初不是想错了,而是想反了。我是小孩子不懂,而你是真的无动于衷——只是,只是这是为什么呀!」张贵子拧着眉头。 张贵子有父母婚姻失败带来的阴影,以至于一开始的时候对男女情意、嫁人、婚姻生活等等,这些都提不起劲来。而连翘说自己也是这样,张贵子其实心中怀疑连翘只不过是小孩子的迷茫,毕竟连翘身上实在是找不到理由那样。 连翘的爹很早就去世了不假,但是确实与姨妈是一对恩爱夫妻...不然姨妈也不会不再嫁人了。 连翘不知道该怎么和张贵子解释自己的心态,她其实根本解释不了。 见连翘沉默下来,张贵子真的有些着急起来——她现在很幸福,所以也希望连翘幸福。虽然说幸福不一定要和婚姻挂钩,但是对于一个普通的古代女子来说,这两者之间关系可大哩! 张贵子或许更早时候,对婚姻有恐惧心理时也曾觉得不嫁人蛮好的。如果没有外界的目光,女子一个人生活反而更加幸福。但是当她沉浸在婚姻的美好中的时候,观念已经发生变化了。 「没有一个男子能让你些微动心,一个都没有?」张贵子不死心地问道。 连翘沉默了良久,久到张贵子都要放弃了的时候,忽然听到连翘道:「也...也不是。」 张贵子大喜过望,连忙打起精神道:「那是谁——不不不,我不问,你说说看你们是怎么回事儿。」 怕逼迫地太过反而有逆反心理,张贵子自动修正。 不用说出对方是谁这一点确实让连翘更加放松了一些,或许是因为这件事她也想和人说一说,所以顺着这时的氛围慢慢吐露了自己内心的秘密。 连翘笼统地说了一下,大概介绍了一下,对方和她是同行,平常交往比较多,对她表示了相当的好感。一开始她对对方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只是时间长了,慢慢就有了一些感觉。 「你们没有对彼此坦诚过心意?」张贵子发现了一个问题。 连翘低低的『嗯』了一声:「他其实说过几次近乎坦诚的话,但真的完完全全的坦诚是没有过的,至于我、我其实很不好,因为我只是默许这一切罢了。」 张贵子在脑海中渐渐勾勒出这两人的情况,互相倾慕,男子更加倾慕女子一些。出于性格以及其他很多方面的原因,总之两人都没有彻底说开过。不过到这里并没有什么问题,渐渐发展的话说不定也能水到渠成。 让张贵子不解的是,连翘现在说起对方非常消沉。 「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儿么?」 第324章 连翘怔了怔,她没想到贵子这样敏锐。转过了头不去看张贵子的眼睛:「总之就是这样那样的事情...其实都不是要命的事情。」 当然不是要命的事情,其实仔细想想那件事,其实真谈不上有多重要。说到底,那不过是一次小小碰撞,碰撞中连翘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也是为了表达自己的不满,所做的事情所说的话让对方难做——然而生活中让彼此难做的事情还少吗? 结一段缘不容易,那种拿相亲或者交往相处当走过场的也就算了,真想培养培养感情,确定对方是不是那个适合自己的人的,都要做好准备深入了解对方。而就是这样一了解,磕磕碰碰,彼此之间的不适应就没办法避免了。 这个时代的人比现代来的含蓄,人与人之间的摩擦也没有那么直白,但是磕碰肯定是有的。着急起来,吵架、口不择言,甚至更过分的事情不是没有,但只要割捨不下这段缘分,最后还是会走到一起去。 说到底,连翘之所以会在这件事之后逃避地这样严重,一个是对许文华的愧疚。她不是愧疚她当时的反应让他难做,时间迴转她面对当时的情况会做一样的事情,她只是愧疚对方对他心思那样重,她与之相比差得远了。 另一方面她觉得自己现在的状态很成问题,根本不适合立刻去处理这件事——她没办法理清楚自己的想法和情感。在此之前她其实是被动地推着走到现在的位置,其实她是真的没有做好准备,在这个让现代女孩没有安全感的古代接受一段感情。 第571页 「既然是不要命的事情那便要好好处置啊,你们两个该彼此体谅才是。」张贵子忍不住道。 连翘却只能微微摇头:「不是那样简单的,我现在没有办法处置这件事。我现在去处置这件事,只能是从此以后不再交往了...那才是真正的不负责任。」 张贵子没有一刻比这个时候更加清楚其实她与连翘是两个世界的存在,其实她和普通的妇人没有什么不同,每日惦记的是丈夫、孩子、家里的开销与进项,只不过以前做姑娘的时候看不出来而已。而连翘,她绝不是惦记这些的人... 不过看着连翘苦恼困扰,她又释然了。 似乎他们这些『不落俗套』的人就是这样,别人看来顺理成章的事情在他们看来就值得百般思量了。更麻烦的是他们会随着思考的深入越来越出不来,最终自己将自己逼到了避无可避的角落。 这是属于他们的困境。 而张贵子自己满意自己现在的生活,所以没什么好说的,甚至可以说是求仁得仁了。 「我是没有法子体会你如今的处境了,不过事情总是要着手去处置的。另外,不管有什么缘故,又有什么别的考量,总之两个人能互相倾慕,这本就是不容易的事情了。仔细想想互相倾慕的心情,然后再做出决定,这是很重要的。」 「仔细想想互相倾慕的心情...」回到家,连翘回忆起张贵子与她说的话,也是嘆了一口气。 不得不说,确实很多时候张贵子是无法理解她的内心的,但是这一句话却是说到点子上了。如果那种互相倾慕的心情让自己觉得很美好、很重要的话,那么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不要轻易地去扼杀它。 这种思考的方式其实是拨开了周围很多干扰的因素,直接指向了最本质的地方。 离开张贵子家之前连翘和她保证——其实就是对自己保证,这件事她一定会认真处理的。逃避并不是全部,她迟早是要去面对一切的。 不过面对所要用的时间可能会长一些,现在让她去处理这件事,她连自己的心情都没有处理好...而最近她又要去京城,这也算是一个好机会了,趁着这个远离苏州的机会她有大量的时间可以想清楚自己的情况。 而在这之前她也不可能真的就不踏足苏州了,实际上她马上就要去一次苏州,为了《鸳鸯蝴蝶剑》稿件的事情。 自张贵子家回来之后又赶了十来日的小说,《鸳鸯蝴蝶剑》这部起源于一部赌约的小说总算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而这里才完成,她就要马不停蹄地赶到苏州,将所有的稿件交给宋文静。另外还约了沈钰见一面。 虽说到时候搭他的便船去京城,直接按照信上说好的时间、码头去就好了,沈钰已经让人安排好了一切。但是连翘始终觉得自己得亲自见他一面表示感谢,人家帮了你的忙,对自己是一个很大的恩惠,甚至可以说是解了自己的燃眉之急,难道因为这对于人家来说是举手之劳,就可以轻轻带过? 带着文稿,连翘回了苏州。没有一点点预兆的,直接去到了三吴报馆找宋文静。宋文静在报馆里看到连翘真是屈指可数——作为一名知名作者,他们不像普通作者一样需要常来报馆听编辑的修改意见。同时连翘作为勤奋的典型,也不会有卡着死线过来报馆交稿的经歷。 说起来她对三吴报馆还挺陌生的。 宋文静见到连翘的时候十分吃惊,连忙领她进了一间小厅,在小厅门上挂上『已用』的小木牌。这才关心道:「连小姐上次走的匆忙,说是老家有急事,也不知道事情处理的如何了...若是有什么为难的一定记得与我说,我本就肩负着替连小姐排忧解难的职责。」 宋文静这个话连翘是相信的,他一向这样真诚。 连翘将装着文稿的一个厚厚牛皮纸袋递给宋文静:「这是《鸳鸯蝴蝶剑》剩下的所有文稿了,这些日子我在老家已经完成了。」 宋文静大吃一惊,也不去看文稿的内容,只是将文稿放到一边,观察连翘的神色:「到底是什么事儿,连小姐的存稿还有许多,怎么这样着急赶稿了?」 连翘这样反常,他是怕连翘遇上什么难处了。 连翘只能轻轻地摇头:「其实没有什么大事,只是我很快就要离开苏州一段时间了,怕《鸳鸯蝴蝶剑》的小说不好寄回来,干脆临走之前写完,这也是不麻烦你和报馆的意思。」 「离开苏州!?这是怎么说啊!」这种特意用来待客的小厅其实是用很薄的木板子隔出来的,隔音效果不是特别好。在这里谈事情的时候一般都会注意这种情况,刻意压低音量。但是宋文静这一声十分大,甚至有些破音,可见他是真的惊讶了。 连翘也不知道该不该将家里的事情说出来...... 不过宋文静是可以信任的,要去京城的理由也没有什么哪里不能说。所以连翘也只是稍微考虑了一下,然后就道:「是要去京城。」 说着将连守信找到家里的故事说了一遍,顺便科普了一下他找其他亲人的过程。这样再提出自己要去京城,就很好解释了。 宋文静听故事的过程中也渐渐镇定下来,听完了故事也是感嘆:「你大伯可真厉害!重情重义还有本事!运气也很好,有的时候没有运气做得再好也是一场空。」 茫茫人海中将四散天涯的每一个兄弟姐妹的下落都弄清楚,活着的去京城,死的也至少知道了情况。 第572页 实力与运气缺一不可。 然后对于连翘要离开苏州的事情也算是有了了解,对此他是没有什么话说的——于情于理连翘肯定是要去的。而连翘在去之前甚至将自己连载的小说的完成了,这就更没有话说了。 宋文静只能叮嘱了连翘几句路上平安之类的,然后拿着手上沉甸甸的文稿就陷入了沉思。这当然不是他对文稿有什么怀疑,只是他想起了一件连总主编都特意向他提过的事情,那就是连翘和报馆的合同得赶紧续起来了。 当时连翘来苏州的时候就和三吴报馆签订了文契,文契是部头约,说定了连翘得给三吴报馆写三本长篇小说。这三篇长篇小说在完成之前,连翘对外面的报纸投稿,只能是非小说的文章,或者短篇小说。 而到现在为止,《神仙书》、《江湖》已经完成了,《鸳鸯蝴蝶剑》则是连载正热,根据连翘的连载速度,要不了多久部头约就完成了! 其实三部长篇小说的部头约足够报馆束缚一个作者五年到十年了,然而换到连翘身上,这个时间变得非常短暂了。报馆不得不在这么早的时候就开始想办法,至少应该争取续约。 不过这个时候的续约就和之前不一样了。 连翘如今也算是执行完了一轮合约了,按理来说待遇就应该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半等。又因为地位的提升,如今已经是不折不扣的大神级别了,顺势也是要提高待遇的。这个时候续约,不只是提高稿费或者小福利那么简单,还有更多的合约内容要修改。 譬如所谓的三部小说部头约,这在连翘如今的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连翘现在不可能接受这种束缚,只能是一部一部地签约。 手上捏着文稿,宋文静思索了良久。原本他是觉得事情还有时间,不必那么早提续约。然而现在连翘将剩下的文稿全都送上,提前结束了合约,而且人也要去京城了,这让他有了相当的紧迫感。 终于,宋文静和连翘提起了合约文契的事情:「关于连小姐与报馆签订的文契,《鸳鸯蝴蝶剑》文稿完成就算是达成了。这之后报馆肯定是想尽可能留住连小姐你的...就是不知道连小姐你是什么意思。」 「只要连小姐肯续约,有什么条件尽可以提。」 按照连翘的性格来说,其实并不是很介意报馆的待遇。与三吴报馆合作愉快,不用商谈待遇而直接续约也不是没有可能。 然而这次她有些犹豫了,犹豫的是她在苏州这边的空窗期会长达一年,这一年的时间会发生什么事情谁也说不准。 想了想,她与宋文静道:「续约的事情暂时还是算了,不过我保证,从京城回来之后,若我还打算在苏州写小说,肯定是和三吴报馆合作。」 第325章 宋文静听连翘这样说就明白了连翘的意思。 连翘的性格他是了解的,她有一就是一,不像其他作者会用各种各样的藉口来提高自己的身价,争取更多更好的合同内容。当然,这也是因为对于她来说她的地位摆在那里,没有报馆会给她太差的条件,那是自取其辱。同时也没有报馆会给她太超过的条件,她几乎已经做到这一行的天花板了,升无可升。 之所以现在说这个话,重点应该还是在那一年的时间里,她想在京城那边试一试。 其实真的要登载小说的话,人在京城已经可以登载在苏州。不信任驿站寄送?报馆专门为她一个人请专人去京城拿文稿又如何呢。以连翘写文的速度,一次可以多拿一些,一年也只用拿个两三次而已。仔细想想,其实并不是多麻烦的事情。 连翘之所以现在推脱,说不定就是想在京城尝试发小说! 这不是说连翘就打算常驻京城了,这不太可能——除非这次在京城她顺便在那里嫁人,不然的话到头来还是要回苏州的,这边才是家乡。 更可能的是连翘自己想挑战一番北边的市场。 到现在为止乔琏的名声早就不限于江南这一块地方了,往南往北往西都多有传播。不过受限于这个时代传播手段的相对落后,连翘和这个时代其他作者而言,都有一个『地盘』。 这个『地盘』往往指的是作者们常常活动的那个区域,也就是小说连载的报纸能够发行的区域,最多再加上周边辐射的一圈。出了这个圈子,肯定还是有读者的,还不少呢!单行册在外地也是要卖的。 但是这些读者密度远远不如『地盘』内不说,往往也不能称之为作者的粉丝。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是更加纯粹的读者,对于他们来说他们只是买了一部放在书店里的小说,因为他们觉得这部小说不错,至于读者是谁,其实他们并不关注。 这种读者读作者的小说是被动的,这次在书店遇到了就买,要是没有遇到,自己也不会主动去找一本书。 乔琏的名声满天下都有,可在苏州她是大明星,在京城就只能算是小人物了——在业内依旧是大人物,只是说对圈子外面的读者来说就没什么意义了。 要改变这种情况也很简单,那就是在当地活动一段时间,而且在当地的报纸上发表出有影响力的小说。这样经过培养市场,死忠读者自然就出来了。 这个办法听上去很笨,但却是最靠谱的法子,只能说向来大巧不工罢! 不过虽然有这个办法,但很少有作者去尝试。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有两条,一个是愿意背井离乡到底是少数,另一个就是风险。 第573页 将来一带的去苏州发展,北方区域去京城,这在作者们看来都是理所当然的。实际上有不少作者依旧是离开了家乡的,但是他们情感上的感觉会好一点,总觉得自己离家乡挺近的。 这就好比现代年轻人很多都离开家乡外出打拼,如果是在家乡所在省的省会,就会有一种没离开家乡的感觉。实际上有时候算算实际距离,并不比去外省要来的短。 而此时如果江南人去京城求发展,或者北边人来苏州闯荡...难免会加重背井离乡的感觉。交通发达的现代也有那么多人不愿意远离家乡,更何况是古代了。 至于风险则是更加现实,也更加重要的原因。 有的时候一个作者红不红,红到什么程度,那是要讲机缘的!只能说红了的作者都有自己的优点,但不是说有优点的作者就能红了。真要是那样,也不会有很大一部分作者明明水平很不错,却依旧只能高不成低不就了。 有的时候红起来是很多很多外力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同一个人、差不多水平的作品再来一次,并不一定也会红。 再加上各个地区的读者口味都有微妙的偏差——想想后世的脱口秀节目,南北方电视台偏重的风格...不同地区很有可能笑点都不一样!那还是有电视等传媒手段的现代,各地区很多认知其实已经不断趋同了!要是放在古代,各个地区之间的壁垒只会更加严重。 当然了,有趣小说被人喜欢这是绝对的定律。但是当『有趣』这个词的定义都有不同的时候,作者也不好再信心满满了罢! 要是一个作者在江南红了,想要去北方发展个两三年,培养一下市场什么的。结果在京城扑街了,会怎么样? 有两方面的影响,第一个,灰熘熘回来必定会名声受损。这就像后世的导演接连失败,投资商降低对其的评级这是必然的。读者们可不会去想不同地区的口味不同问题,只会认为是这个作者不行了。 另一个就是两三年的空窗期也是不简单的!两三年,行业里又要涌现出多少新人?而原本的大神小神们又出了多少新的作品?不在的这段时间会有无数的好作者、好作品填满读者的时间。 原本属于自己的位置,两三年后回来,很有可能就不存在了。 当然了,原本就是出名的作者,读者还是长情的,吃老本也能活。但是想想相比以前掉下来的半等一等的地位...这是真的很难接受。这就好像是生活品质,一旦享受了高品质,就很难接受因为收入减少而不得不降低了。 这样那样的理由让作者们绝大多数都固守自己的『地盘』,很少有去到外地培养地盘的。至于像丁一新、宋志平这样具有普遍市场的,这是积累的时间到了,自然而然就这样了。 那些去到书店随手买书的读者,总会有一些人看过小说后成为粉丝的。一次增加一些读者,这个作者红的时间长了,出的小说多了,最后总会积攒出可观的数字的。 宋文静了解连翘有多自信,肯定不会担心风险之类的。而这次也确实是一个机会,因为家里有事去的京城——要不是这个事,说不定她都没有机会去一趟京城。 这个猜测可以说中了一半,连翘确实有想过在京城要不要做一些什么。不然一年空着,也挺无聊的。但是她并没有这么明确、这么坚定,实际上她还在犹豫当中,她其实是打算走一步看一步的。 京城到底是什么情况,她在苏州也说不准。到时候她会不会想要在那里写小说,这也要到了那里才知道。 总之,再说吧。 连翘既然是这样决定了,宋文静也不好多说。只是主动道:「有什么帮的上忙的尽管说,就算是和报馆的文契到了,我也是连小姐的朋友呢。再有,有什么需要报馆出面的也要说,报馆肯定想着你从京城回来和你签订文契。既然是这样,你在京城有什么事,他们肯定是要联络的。」 类似三吴报馆这样的大报馆,肯定是和益州、泉州、广州、太原...京城等等地方的报馆都有联繫的了。这些报馆都是自己本地方具有霸权的,和本地的大报馆同行是冤家,彼此竞争激烈。但是和外地的大报馆就不是一回事了,他们没有利益上的冲突,往往合作频繁。 彼此转载文章内容什么的只是小儿科,帮助对方名下作者在本地宣传这也是常有的!连翘在外地打开局面,除了小说本身硬扎,东华书社强势,还有三吴报馆在使劲儿。特别是京城这些地方,本就脱离了东华书社的势力范围,只能是三吴报馆和东华书社一起在外地跑关系。其中三吴报馆联繫那些地方的兄弟单位,可没少出力! 宋文静这话也是说的交心,这就是朋友的立场了。 连翘笑着点点头:「有需要的话一定会说的。」 宋文静这时候才开始抽出牛皮纸袋中《鸳鸯蝴蝶剑》的文稿查看——这种名作者的小说查看其实就是走个过场,看看是不是认真写的,除非是随意煳弄,不然都不会有什么改动。 这又和对底层作者不同了。 主要是底层作者才入行,除了极少数天赋异禀的,对市场的认识其实都比不上编辑,还需要编辑把关。而到了知名作者那一步,编辑能将自己认为的东西加给对方,甚至让对方改稿? 或许有人做到了,但是真的非常难。 第574页 先不说名作者地位高,轻易不会受人影响改动自己的小说。就说编辑的想法真的就会比作者原本的好吗?不见得。这一切只能由市场反响去检测。 而根据以往的经验,这个作者能红,能成为知名作者,其实这本身就已经说明对方的水平、对市场的捕捉能力是超过编辑的——编辑要是真的能完全把握市场,那也就不会有看走眼的时候了...或者他们自己就该去写小说,当红作者可比编辑风光! 一面翻动文稿,宋文静就一面与连翘笑谈:「其实方才那些话也是白说的,连小姐如今红遍大江南北,在哪里都是吃得开的。若真想在京城闯荡,那里的报馆哪个不把连小姐当座上宾逢迎?也用不着报馆出什么力。」 说着抖了抖手上那一页纸:「《鸳鸯蝴蝶剑》可是火热了,可能又是一个《江湖》!」 连翘的所有小说里,到现在为止《江湖》卖的最好,销售量在大神这一档次作者中应该也算是前列了。 大神这个档次的确定和销量有关,但又不仅仅和销量有关。不同类型的小说销售量天花板都不一样,这就好比在中国不能指望推理小说卖的比言情小说多,这是不可能的,市场就不是一回事儿。 但是将推理小说大佬作者放在大神行列有什么问题?就算和他们同列的言情小说作者、都市爽文作者,总之等等主流的多的作者销量都要比他们高,这也不耽误读者认可这个地位。 连翘写了不少小说了,说哪一部小说好,那看各自喜好,总有不同答案。但要说哪一部卖的好,那肯定是《江湖》了。 分析也能知道,《江湖》商业化也是做的最完美的——小说的受众足够主流!很多原本不看小说的升斗小民也爱看《江湖》,这不知道增加了多少销量! 《鸳鸯蝴蝶剑》如今正热,看销售走向也和《江湖》类似。再看小说的剧情...说实在的,抛开男女主董圆圆和傅青城之间的爱情不提,其实也和《江湖》有隐隐约约的联繫,只是更进了一步而已。 第326章 《鸳鸯蝴蝶剑》属于『未出先热』的小说,这是毋庸置疑的。相比起普通的小说,它有一个知名作者,这等于是自带流量。再加上它又一段典故,和一场知名的赌局挂钩——赌局相牵连的许文华是另一个知名作者,这又是流量。 在这部小说还没有出来的时候就有很多人在期待了,其实这种期待向来是双刃剑。 一方面起点高,它的起点就是很多小说拼死也达不到的终点了。无论怎么样,这部小说的成绩总不会太差的。另一方面,过高的期待很有可能会毁掉一部小说! 小说的期待这样高,如果最终出来的作品只是一般般...一般般的好,那么读者心里就会有很大的落差,这种落差之下心态失衡,对小说自然不会有好的评价了。 登的高,跌的重,这是自古以来就有的道理。 不过某些想要看连翘笑话,或者看不得一个女作者独占鰲头的人恐怕要失望了。业界评论先不说,至少商业这一块已经稳了。 单行册卖的特别好,销量高到飞起。 不能以小说销量来评断一个作者,但是如果一个作者卖不出小说,赚不到钱了,也就不用指望有什么评价了。 用后世的话来说,别的还不好说,至少数据能拿出手了。 至于推动《鸳鸯蝴蝶剑》卖的这么好的原因,依旧是那句话,有趣的小说被人喜欢。 这个时代已经有武打小说了,但是连翘曾经看过的、更加成熟的武侠小说是不存在的。大多数这类小说就是没有什么缘由,上来就打打杀杀一番,小说立意不高,很难有自己的格局。另外,就算是立足的根本,武打,也还是个初级水平。 不过即使是这样的武打小说,在所有小说里也算是比较重要的门类了,至少不能分到小众里。像与连翘交好的『黄龙阁阁主』陆心远就是写武打小说闻名的。另外小神大神里都有写过武打小说,甚至专写武打小说的。 这对于《鸳鸯蝴蝶剑》这部小说来说挺重要的,至少决定了小说有比较好的受众基础...不过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了,相比起鸳鸯蝴蝶派小说,这部小说现在的读者基本盘是『武打小说』那边的,23333 要知道这部小说是作为『鸳鸯蝴蝶派』小说来打赌的啊,名字都直接带上了『鸳鸯蝴蝶』四个字,结果还是被一个充满武侠气质的『剑』字抢了主题。 不过不管怎么分类,小说能红就是好,报纸和书社并不在意其他。 《鸳鸯蝴蝶剑》影响力大,热度高,原因有很多,男女主角的魅力很大,各有拥趸,他们的爱情也很牵动人心...这看起来还是很符合鸳鸯蝴蝶派小说的特点的。不过最大的原因还是武侠写得好,吸引了一大波读者。 当小说的剧情到了男主傅青城因为种种原因不得不拒绝女主董圆圆之后,女主董圆圆离开了两人共同生活了很多年的无过涯,开始浪迹天涯。 这个时候的剧情是双线并立的,女主男主各一条线,其中以女主为主,是明线。这一段写的是女主闯荡江湖,然后经歷的很多事情,最后陷入绝境,男主出场英雄救美——在这之后男主就在女主身后默默跟随,保护着女主。一个假装不知道对方在跟,另一个装作不知道对方已经知道了。 一切尽在不言中。 第575页 而这段江湖中的经歷,包括女主单独闯荡和男女主一起闯荡两部分,现在才连载女主单独闯荡,男主英雄救美正在进行,也就是说在全篇的第一个大高.潮了。 前面的剧情特别强,强在武打戏做的好,以及江湖戏剧情足。前者是如今武打小说的基础,《鸳鸯蝴蝶剑》将这个基础硬生生地拔高了。后者是如今武打小说还没有明确的东西...也有写武打小说的作者意识到了武打小说要有一个足够优秀的内核与剧情,但是他们没有找到方向。 连翘打戏写的好,其实主要是同行衬托的好,她的打戏其实一般般,但是对付现在的武打小说水平足够了——从小到大看的武侠题材电影、电视剧可是很多的,连翘只要将图像转换成文字就可以了。 这当然也是需要技巧的,可是相比还在武打戏上摸索的同行们,她的任务无疑是轻松的,取得的成绩也无疑是惊人的。 《鸳鸯蝴蝶剑》连载至今,小打小闹的打戏不用算,只说几场连翘精心设计的打戏。真是既震住了读者,也狠狠地震住了同行! 连翘主张要在打戏里将美感带出来,当然这其实也是后世武侠电视剧的要求。 其中精心设计的打戏,第一场就是一场漠北戏。女主从无过涯离家出走之后首先想到的就是要自己养活自己,于是应聘去做镖师。当然啦,值得女主这种武力值超群的女侠去的镖局当然也不是普通镖局,本身就是江湖人开的,镖师都是江湖武林中的好手。 这样一群镖师,一般货物也不会押送,送的都是极有风险的那种宝物! 女主应聘上镖师的位置之后,第一趟就和镖局里的镖师一起去漠北——漫天黄沙无穷无尽,直到天边尽头有一座小小的、孤零零的客栈。客栈里有风情万种的老闆娘,有不知道来歷的危险客人,有数不尽的好故事。 围绕着镖局押送的宝物展开了争夺,这其实是时下武打小说常见的套路。毕竟女主初入江湖,连翘想用如今已经成熟的套路承接一下。不过连翘也有突破,她可不会偷懒就不介绍劫镖的前因后果,至少在《鸳鸯蝴蝶剑》这部小说里,没有原因的打斗是不会存在的。 而这个故事发展成了接近推理小说的故事...连翘是写过推理小说的,玩这个也是顺手为之。 这个故事的高.潮在这座客栈的周围发生,漫天黄沙,从客栈向外望,望不到第二座建筑。客栈门口挂着朱红色的灯笼,女主穿的是一身红色劲装,而她要打倒的那个反派,则是一身黑。 黄沙、红衣、黑衣,广阔无垠的沙漠。 这里有最粗豪的风沙,还有最烈的酒。而这个酒在书中人物所说,极为粗劣,就是烈而已,一口下去割喉咙一样。一切的一切都像是这个漠北世界一样,粗糙、残酷,又带有一点儿人情味儿。 场面一出来就显示出不同了,此时的武打小说作者根本没有意识到武打场面也放在特定的场景里面! 大漠孤烟、长河落日中一场恶战,风猎猎地吹起黄沙,吹起女主和反派的头髮、衣摆,那种写意,那种强烈的感受,一下就击中了读者。 而在其中发生的战斗也延续了这种写意潇洒。 如今写武打小说的来来去去就那么几个套路,要么写实,写实到土气。要么幻想,幻想到靠拢玄幻小说,读者看了都觉得尴尬。武打就那么几下子——虽说真实的打架确实是那么几下子好使,花里胡哨是嫌命长,但小说不能那样啊! 《鸳鸯蝴蝶剑》给了读者极大的震撼,连翘写到剑是如何千钧一髮刺破皮肤的,写到血是如何从剑尖滴落的。其中的动作戏完全体现了从小到大武侠剧的薰陶成果,场面的张力大的惊人。 现在的读者和同行哪里见识过这个,立刻兴奋了起来。 等到『漠北故事』完结,下一个就轮到『雪山副本』了。这个时候连翘隐隐约约体现出了武侠小说的主旨,即不能无来由地打来打去,所有的一切都是有理由的。而且行走江湖,正确的三观是维持正义、除暴安良。 虽然没有类似『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这样让人震耳发聩的宣言,但是这个正确三观的确立已经很了不得了! 此前也有很多武打小说的主人公做好事,但真的只做好事,从来没有无来由打杀,这是很少见的。大多数都是符合社会期待地做点好事,但是在作者的安排下,为了打戏,又胡乱地打一通。 有时候都觉得他们精分了。 而有了正确的主旨,整个作品的精气神都会不一样。此前的武打小说因此总有一种歪门邪道的感觉,内容主线不清晰、人物性格混乱,在《鸳鸯蝴蝶剑》中这些都没有了。人们可以很顺利地喜欢那个江湖,以及江湖中的江湖人,而不会觉得别扭。 也就是这一点确定下来,小说的第二场大场面打戏上场。 这一次是雪山场地,踏雪无痕的轻功,天地间白茫茫一篇,雪花打着旋儿搅乱了一切。 女主在漠北之后离开了镖局,同之前事件中认识的朋友杨不凡打算去草原看『风吹草低见牛羊』。 这个杨不凡是江湖浪子的设定,这个人朋友遍地,也最重视朋友,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事情做起来根本不会皱一下眉头!知道女主不开心,为了开导她,于是就说陪着她走一遍大江南北,三千里路风和月,他愿意和她日夜兼程。 第576页 一领红披风,一匹千里马,这个一进客栈,人还没有露脸,就先道『小儿,切两斤酱牛肉,打一斤烧刀子,马给餵好』的男人,立刻成为了新的人气角色。 这也是连翘的武侠小说和之前武打小说不一样的地方,在她的武侠小说里人物并不是为了武打服务,大多干瘪单薄。反过来,武打、武功、武器等等,全都是为了角色服务的。譬如女主善用轻功,剑法也是轻灵那一派,至于佩剑『鸳鸯蝴蝶剑』本身是狭窄、轻巧、锋利的设定,这些和女主的性格都是很契合的。 绝对不会给女主安排一把大刀,一套刚勐无比的武功,那太违和了。 董圆圆与杨不凡本打算取道向草原,然而才落脚塞外小城,就行侠仗义救了一个小姑娘。送小姑娘看大夫,大夫说要用天山雪莲做药。 天山雪莲得来不易,一般人对个无亲无故的小姑娘哪里会那样上心! 但是董圆圆和杨不凡不这样认为,这种事情眼睛看不到的地方发生了那是没有办法,现在明明事情到了自己手上,哪能推脱。 「为何要这样做?」大夫不解。 董圆圆与杨不凡相视一笑:「因为我们遇到了,而且有能力做得到。能力越大,担子越大,这才是咱们学得许多本事的道理,不然学本事是为了做坏事的吗?」 第327章 白雪皑皑世界中的打戏也很精彩,特别是鲜血染雪的时候,那种强烈的对比,画面感很强。 不过最美的还是要数之后的『染坊打戏』和『竹林打戏』两场。 竹林打戏不用多说了,参考的是《卧虎藏龙》中最精彩的那一场。飘逸、美、动作与自然完美契合。 在竹林飒飒的美妙声音里,短兵相接的碰撞声都能合上韵律了。 至于说染坊的戏,这算是武打场面中的经典了。或者应该说很多戏,不只是武打戏,都很喜欢用染坊。 染坊有晾布场,染好的布料需要晾在高高的架子上,垂坠而下。大大的晾布场,数排架子,架子上全是成匹的各种颜色布料。在这其中穿梭,这是很多电视剧都会有的场景,不单单是武打戏。 晾晒的布料天然就是遮蔽物,方便『躲猫猫』,武打戏正好。女主在其中,后面是追着她的反派。 布料飘荡,同时这一场戏中女主临时用起了飘带作为武器,与场景高度契合。 在这种迷宫一样的场景中,完全就是近在咫尺的周旋,有的时候与敌人也就是一层布的距离,最后惊险万分地躲过,让读者也跟着捏了一把冷汗。 《鸳鸯蝴蝶剑》的打戏一出,基本上就将市面上的武打小说分为了两类,《鸳鸯蝴蝶剑》以及其他。 现代人常说武侠是成年人的童话,放在古代这句话其实也是适用的。连唐代大诗人李白都要写《侠客行》,吹嘘『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来怀念刺客、游侠的时代——其实刺客游侠流行的那段时间里,他们混的根本没有那么好,他们本身也没有那么牛,但是大家就是忍不住去幻想。 而让这种幻想如此流行,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武功的存在了。无论什么时代,每一个人都会问人类的躯体能够做到什么,武侠小说中的武功,武打场面的描述,其实都是对这个问题的一种幻想。虽然是幻想,却也足够吸引读者的注意了。 另外没有『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酷炫,哪里来的『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的装逼?侠客梦,除了想要除暴安良之外,这些也是很重要的。 之前的武打小说其实很干瘪,几乎就是暴力、暴力和暴力,一开始看的固然兴奋,但看久了就会觉得越来越厌烦。而表达暴力的武打戏呢,来来去去也就是那么些东西,无法在真实与幻想中找到平衡,要么土的掉渣,要么无法让人有实感。初期的刺激过后,其实也剩不下什么东西了。 《鸳鸯蝴蝶剑》则不同,这其实就是一部典型的成熟武侠小说。在这个武侠小说还没有诞生,只有武打小说的时代诞生,堪称降维打击,一下就将整个市场击倒了。 在这部小说中有打打杀杀,但是不只是打打杀杀,甚至这里面的打打杀杀也是为了服务剧情和人物。并且精心设计,能够让读者看过之后目眩神迷,为之心动。 正像小说中有一回女主董圆圆和好朋友杨不凡坐在屋顶上喝酒,她就说过『凭藉三尺青锋,我曾在长河落日里一往无前,曾在千山暮雪中九死不悔,曾在明月竹海上千里追兇...现在想来也是风云激盪,壮怀激烈』。 这些场景不只是女主角说来觉得无愧于自己闯荡江湖的岁月、自己的青春年华,读者读来也忍不住拍案嘆息,若是有机会恨不得以身代之。 女主生活的那个江湖,有侠义、有武功、有精彩纷呈、有快意恩仇...这是和普通人的生活完全不一样的东西。而普通人在生活中面对生活的规矩,面对社会的束缚,面对老闆的颐指气使,面对家人的殷切期盼,谁又不想投身进如这样的江湖世界呢? 即使知道那是假的,是虚构的,但是梦不会停。 而连翘除了打戏,给《鸳鸯蝴蝶剑》的第二重法宝就是塑造了一个足够庞大的江湖。 此前的武打小说已经初步有了门派的看法,对『武林』也有了大概的意识,但就像武侠小说最早期一样,这些东西都是非常模煳,而且不成熟的。真正江湖上的事情成体系,其实是现代的事情了。 第577页 相比起打戏,塑造这样的江湖对于连翘来说更容易,武侠世界的很多东西对她那一代的人来说就是常识,好像天然就是那样。譬如『天下武功出少林』,譬如少林、武当、峨眉、华山、崆峒算六大门派,譬如总有一个魔教之类的存在。 还有丐帮、武林大会、武林盟主、江湖百晓生、点穴功、易容、暗器等等一系列的名词,这些内容一起撑起了一个完整的武林江湖。 对于读者来说这都是目不暇接的,往往读着读着,内心就是『卧槽,这也可以2333』这样,同时又觉得非常精彩,完全沉溺于武侠的世界中去了。 在最新的大高.潮戏里,也就是男主即将英雄救美这一块,新出场了江湖百晓生。这个人给兵器排名,个江湖上的人物排名,知道无数的秘闻,据说没有他不知道的事情。 按照道理来说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然而他就是凭藉自己的收碗活的好好的。 这样一个角色,连翘用了篇幅描写了他的情报机构是怎样运行的,他又是怎样通过情报换取金钱、权势等等资源的。正如每一个人曾经都觉得江湖百晓生酷炫一样,读者也觉得有意思极了! 除了对这个人物感兴趣之外,对他收下的榜单也很感兴趣。 据书里说的,他排过武器榜,『鸳鸯蝴蝶剑』就排行第六。一个这是名剑,另一个这把剑曾经是剑仙傅青城的佩剑,即使现在由女主董圆圆使用,依旧排名很高。实际上这把剑现在的使用者如果是傅青城,排名会更高。 另外还说到了排行第一的是『暴雨梨花针』,一种暗器,至于具体的,连翘没有在书中描述,专门用来引人遐想的。 此外还有江湖高手排行榜、美人排行榜、世家公子排行榜...... 有人就哀嘆这些榜单看不到简直抓心挠肺的,期盼起连翘像《神仙书》《江湖》一样出公式书。这是要出公式书,这些榜单才有机会看到啊! 江湖百晓生察觉到女主陷入了一个大阴谋当中,这个阴谋极有可能招来真正的杀身之祸。于是送人情一样通知了男主...在江湖中解除过傅青城的人的眼里,傅青城就是董圆圆的监护人,这么做没毛病。 男主接到消息的时候就从福州无过涯出发,开始向着江湖百晓生提示的地方追去。追到的时候他的人生才知道什么事惊吓,就差那么一点点,差一点点董圆圆就要命丧黄泉了! 傅青城的剑一向是非常稳的,只有那一次他明白了什么叫做动摇。 这时候本来齐头并进的双线终于汇合成一条线,男女主再次同框了! 女主的心态在此之前已经有过描写了——曾经傅青城曾经说她还小,不明白很多事。经歷的人和事都不多,所以可能将情意错付。对此她是不服气的,但是当她真的离家出走,经歷江湖上的一切,回首来路,她不得不承认傅青城说的是对的。 但是傅青城没有料到的是,在浪迹天涯的过程中,他没有在她身边后,她真正爱上了他。 在远离原本的环境,与原来世界中的人保持一定的距离,反而能够帮助自己弄清楚自己的感情。董圆圆就是这样,在江湖中她经歷了很多,其中包括各种各样的优秀男子,其中也有对她生出倾慕之情的,对她表白她都是拒绝。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她的人生一开始就遇到了最好、最适合的人,再遇到其他人也就是陪衬了而已。这些人只是用来告诉她,这个不可以,那个差一点...他们再优秀也不是傅青城,而她要的只是傅青城。 曾经的她没有明确这个,而现在经歷过之后她很清楚地知道这一点。 傅青城一言不发,一个人、一把木剑,一身白衣来到董圆圆的身边,没有霞光万丈,但他就是她的绝世英雄! 这一段可以说是激活了连翘所剩不多的少女心,傅青城虽然没有说什么话,但是他整个人从头髮丝到指头尖儿都被写出了一股拧巴劲儿。连翘不知道男读者们对此感触大不大,但她敢肯定女读者肯定是迷的不要不要的。 这个拧巴劲儿是那一种,倔巴巴的,让人觉得可怜可爱的那种。女性有的时候就是吃这一套,母性也是一种天性了。 本身是最强剑客,天下有数的高手,绝对的强者,同时面对女主有这样的一面。这种强烈的反差让人窒息,而且无论哪一面都人气颇高呢! 傅青城救下了董圆圆,然后带着她去疗伤。 他照顾她,这个过程其实就是一个自我拉锯的过程。一方面他想继续保持自己的理性,另一方面他没办法再控制自己的感情了。说到底,这个世界上喜欢一个人是控制不住的。如果控制的住,那世界上也不会有那么多的痴男怨女了。 最终他妥协了,但他给自己找了一个理由——她受伤了,他是照顾病人,总不能依旧爱答不理。对待病人,总应该有一些优待。 其实这就是一个藉口,放下心中桎梏的藉口。而暂时放下负担之后傅青城对董圆圆的角色第一次实质上发生了改变...他终于不再把持着长辈的角色不放了。这个时候他总算能够以一个普通男子的身份呆在她身边,而仅仅是这样已经足够幸福了。 而傅青城de态度变化对于董圆圆来说也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 幸福的好像这个时光都是偷来的,这逼的两人都无比珍惜当下——莫问前程有愧,但求今生无悔。拼命享受与对方的每一分每一秒,这样就足够了。 第578页 「青城...要是这辈子都这样就好了。」董圆圆傻呵呵地乐着,她依旧像以前一样不害怕受到伤害,这样的话直接就能说出口。 傅青城眼睛里有着董圆圆看不懂的东西,低头摸了摸这个小姑娘的头,就像她小时候一样。他以为她在江湖闯荡了一段时间了,应该成长了很多,却没有想到,她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变化。 依旧能轻易地说出『这辈子』这样的字眼。 第328章 《鸳鸯蝴蝶剑》受到业内外许多人的关注,但要说最关注的人,却只能是许文华了。 从根子上来说,这部小说本就是连翘和他打赌所做。人争一口气,他既然想赢,必然要看看连翘写些什么...当然了,小说作者本就是他极为关注的,这就不用说了。 许文华看到《鸳鸯蝴蝶剑》最新的一部分的时候微微出神,朱敏正好见到了,免不了问道:「你今日又是怎么了,怎么心不在焉的?」 说着还看向许文华的手,许文华手中拿着一份报纸,正是《新竹》报。这份报纸一出现,不需要看是哪一面,闭着眼睛也应该知道和如今正在连载的《鸳鸯蝴蝶剑》有关。 朱敏想了想《鸳鸯蝴蝶剑》最近的剧情,剧情进展到了男主英雄救美,以及之后感情的重大突破。 再看看许文华的样子,朱敏纳闷道:「最近那小说有什么不好的么?」 说起来很奇葩,明明是赌约的对手,明明是将来要和自己作品对比的小说...写得好许文华才会看什么都顺眼,要是写的不好了,转头看谁都不是个东西!按理说难道不是盼着对手坏么? 朱敏了解许文华的套路,所以才会这样说。 他也是真的觉得最近的《鸳鸯蝴蝶剑》最近剧情非常好。 他是从一开始追看《鸳鸯蝴蝶剑》的人,抛开被小说中那个潇洒畅快的江湖的迷恋不提,单纯只论剧情,他觉得这部小说只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当初和许文华打赌,将小说定为了『鸳鸯蝴蝶派』小说。 妹的『鸳鸯蝴蝶派』!不是有男女之情就算是鸳鸯蝴蝶派啊!这部小说怎么看怎么像是鸳鸯蝴蝶派小说和武打小说的私生子。或者硬要分类的话,应该可以算成是武打小说。 毕竟按照分类法,一部小说中如果主要的元素不止一个,那么应该偏向小众一些的元素,这也是业界默认的了。 像鸳鸯蝴蝶派,这是一个非常宽泛的元素。几乎所有的小说里都会有爱情元素,爱情元素算是最大的一个分类了,只有爱情元素一枝独秀的小说才会称之为『鸳鸯蝴蝶派』,其他的,都是按照其他元素来。 所以《鸳鸯蝴蝶剑》虽然有很多爱情小说的内容,但按照时下标准的分类,根本算不上鸳鸯蝴蝶派小说。 只不过这个问题几乎没有人在意。 这就像后世选秀节目,总有命题考验这一关。按照评委的命题,选手要如何如何。这种命题和学生们早就习惯了的命题作文不一样,考场上的命题作文只要走题了,写出花儿来也是个低分。但是选秀节目的命题考验只要沾上一点儿边,别人也就不会在这上面做文章了,重要的是表现的好不好。 现在也是一样,连翘和许文华打赌,只要表现的好,些微有些离题是不会有人说的。若是表现的不好,就是写了最正宗的鸳鸯蝴蝶派小说,那又算什么呢?恐怕有的是嫉恨她的人要跳出来了。 是的,嫉恨。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了,树大招风,连翘就算性格再好,也不能让所有人喜欢。好多人羡慕她的成名之路,简单快速,一下就走上了最高点,联想到自己的经歷,都是一肚子气。另外还有看不得她是女人,看不得她这样那样的...... 这些人平常就会发一些牢骚,但掀不起什么风浪来。只因为连翘自己小说正红,稳如泰山。毕竟他们都是写小说的,立足之本就在小说上,小说写的好,怎么攻击也是枉然。 许文华在意不在意这个呢?朱敏猜测是不在意的。许文华自己只写鸳鸯蝴蝶派小说,但是对此并没有什么执念。连翘写小说与他打赌,他最多就是说连翘投机取巧而已——其实打赌的人不是连翘,他可能连这个话都不会说。 本身最重要的就是小说本身,在小说实际的类型上纠缠的太多,反而像是他输不起,所以纠结起各种细枝末节了。也就是连翘算是亲近了,这还有一两句抱怨,不然他一句话也不会多说。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朱敏一直觉得许文华有两面,一面十分聪明善变,另一面却十分老实,哪怕被人算计了都不会坑一声的那种。 许文华沉思了半晌:「她那小说里头这一段忐忑纠结倒是写的不错...她也不是丝毫不懂这些事的,现在到底怎么想的呢?」 前一段还能听的清楚,后一段说的实在是太含煳了,在这个有其他朋友吵闹的场合实在没有听清楚。 朱敏只得道:「你说什么?...算了,你还是说说看怎么不错了吧,能得你这个『鸳鸯蝴蝶派』第一人这样说,这是出乎我意料的。」 其实在此之前『鸳鸯蝴蝶派』第一人到底是许文华还是王思齐,这是有疑问的。但是自《金钗记》一出,再有两三个月估计完结,这个时候已经可以确定这是一部顶级的作品了。顶级到什么程度?足够压倒王思齐其他所有小说,让许文华看上去比他高了半筹! 第579页 许文华本来在嘆息,听到朱敏这话也没有说什么,低头摆弄着报纸,颇有些心不在焉地道:「不就是那么回事儿...傅青城内心之转变清晰自然,而且其用心诚挚,读来让人心酸。至于董圆圆...」 说到这里许文华卡了一下壳,过了一会儿才接着道:「依旧如过去一般,世事能够打磨她,却无法改变她。至此,她其实比傅青城让人钦佩,也比世上几乎所有女子让人钦佩。」 朱敏丝毫不意外他又要吹一波董圆圆,对于这个他喜欢的不得了的角色,他是从不吝惜吹嘘的。 不过许文华也不全是吹嘘,董圆圆的人气人尽皆知,她获得了大量的喜爱。从这一点上来说,许文华也算是实话实说了。 但是相比较而言的话,其实傅青城比董圆圆更加出色,反正从朱敏的角度上来说是这样。 傅青城这个角色并不是石头缝里跳出来的,从《药庐琐记》中《苗女》一篇的山神,到《江湖》中的白玉京,再到傅青城,其实可以看出一个相当清晰的链条。那种冷漠强大,其实内心温柔纯善的男子... 在此之前的小说中并没有这种类型的角色,自山神受欢迎后也有一些作者开始尝试这类角色,只不过都没有激起水花而已。 不过相比短篇中的山神,以及一个故事篇章中才出现的白玉京,傅青城的先天条件好得多!作为长篇小说的男主角,戏份是少不了的,作者有的是时间、精力、笔墨去雕琢。 所以这个如同清风明月一样的男子能够被一点一点地细緻道来,从他冷淡如霜雪,写到内心柔软洁白,最后修成一个隐忍情深。一个完完整整,并且极有魅力的角色跃然纸上。 其实董圆圆身上也有很多创新,这个角色的勇敢气质是过去所有小说都未见的——她好像不会受伤,或者说不在意自己会不会受伤。只要她确定了那是自己的爱情,就会立刻去追,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 但从朱敏的喜好来说,他偏爱男主角。这就像是许文华认准了女主角一样,没有道理可讲的。 「乔琏先生确实写得好,不过和你不同,我倒是觉得『傅青城』更加好一些。之前的山神、白玉京其实也能看出些许这类角色的影子,你说会不会这就是乔琏先生喜爱的男子的样子。」朱敏随口说出自己的猜测。 说完之后才想起这话不能随便和许文华说! 这倒不是说他会因此生气,只是许文华对连翘的想法苏州大半个圈子都是知道的,朱敏作为朋友更是清楚。现在说这个话,说不定许文华就要多想。 果然,许文华开始低下头思索...作为作者,而且是一个专注于写『鸳鸯蝴蝶派』小说的作者,对于某些事情他其实是非常敏感的! 作者塑造人物的时候肯定不是凭空来的,大多数都是从自己身边的人取才,一个角色的特质来自身边一个人或者几个人。而角色的感情也和个人的感情有关——比如男作者写的鸳鸯蝴蝶派小说就会非常自然地塑造一个自己最喜欢的女子出来。 要让书中男主角毫无疑问地喜欢上女主角,很大程度上需要书外面的作者喜欢女主角。做不到这点的话,读者读来也没有什么说服力。 就像许文华自己写《金钗记》,两个女主角就是拆分了连翘的很多特点出来的。就这样他还嫌不够,弄出了一个兼有两大女主角特点的女性角色——幸亏只是配角,不然剧情都会因为这个角色失去控制了。 现在看连翘正经写爱情戏码,她是一个女孩子,自然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站女主角的位置看男主角傅青城了。从这个角度来看,朱敏说的不错,连翘确实对这种类型的男子有某种憧憬。 如果再结合她曾经在别的小说里,出场过这种类型的男性人物,每一个都受尽她的宠爱,这甚至可以盖棺定论! 其实这么说也不错了,毕竟连翘从现代来,那个时候禁.欲系老干部男神不要太多哦!好多男主角或者男二号都是这样的。连翘也算是看《恶作剧之吻》这类电视剧长大的,受到了挺大的影响。 许文华仔细思量连翘身边有没有类似傅青城的人...表面上看这只不过是连翘虚构出来的人物,从朋友圈子来看并没有这样的角色。但是说不定就有这样的呢,他其实并不知道她在圈子里这些朋友之外,另外还认识什么人。 朱敏见许文华真的思索起来了,心里既觉得意料之内,另外又觉得呜唿哀哉。意料之内不必说,至于呜唿哀哉,只能是朱敏作为朋友的感慨了...要他来说,这种事情有什么可想的呢?写小说的不知道要幻想多少种角色,说不定这就是连翘偶尔胡思乱想出来的,许文华想太多就是浪费时间浪费精力! 一般情况下许文华自己也不会注意不到这一点,但是最近许文华真的像是猪油蒙了心一样,说到乔琏先生的事情就变得犹豫不定、状态反常地可怕起来了! 第329章 《鸳鸯蝴蝶剑》当然不只是许文华在关注,他只是最关注的那一个而已!实际上很多人都在看这部书——这并不稀奇,连翘的每一部小说都是这样的待遇。 武侠部分的追捧就不用说了,关于小说中的『情』也是很多人魂牵梦绕的点。而且这部小说和连翘以往的小说还不一样,以往连翘的小说都是男主视角,虽然也不妨碍女子去阅读,但对她们而言终归是差了一些什么。 第580页 《鸳鸯蝴蝶剑》不同,表面上看是男女主角双主角的模式,但细细地追究起来,叙事角度是从董圆圆这边来的。这样一来女读者们在代入的时候就会毫无违和感,更加能够投入进去。 这个时候以女主角为叙事视角的小说实在是太少了,哪怕是女性作者,出于写作习惯、市场考量等等原因,绝大多数情况下也是选择男性作为叙事角度。连翘弄出《鸳鸯蝴蝶剑》,而且还是参杂了许多男女感情的那类小说,只能说太符合她们的口味了! 在此之前的小说市场其实是有些轻视女性读者这边的。 一个是受传统的影响,重男轻女是下意识就做了的,甚至谈不上刻意。在很多人眼中,妇人就是整日操持家务,少女便是日日女红,贞静为要。至于说看闲书,那是有的,只不过非常少。 另一个就是现实因素了,其实也有不少人知道女人,特别是少女,看一两本闲书再正常不过了。但是相比男子读小说的普遍,那就力有未逮了。毕竟女子识字到能够通读小说的本就比男子少了好多,再加上她们不如男子自由,市场占有不如男子多是事实。 除了这两个原因,更加要命的是,很多从业人员不重视女性读者与男性读者需求上的差异!他们并不认为需要特别为女读者定制某一种类型的小说...反正女性读者读现有的小说似乎也没什么问题——毕竟没得选。 这就好比现代如果没有女性向阅读网站,那么女读者就会去男频读小说。虽然有一些她们不适应的地方,但在从业人员看来是没有问题的。从业人员很难想到如果有一个女频网站,他们会收穫更多的女读者,而现有的女读者也会更加活跃。 一开始的时候大家并没有注意到《鸳鸯蝴蝶剑》在这一点上的特别,主要是男读者已经被『武侠』这个天然就吸引他们的题材迷住了,再加上第三人称视角,哪怕叙事角度是女主角董圆圆那边,也没有太大的违和感。 甚至女读者也没有注意到。 但是随着时间过去,作品的口碑开始发酵,这一点开始显露出威力来! 是的,此时的女性市场相比男性市场要小得多,但是人口基数一大,比例占的低一些又有什么要紧的呢? 《鸳鸯蝴蝶剑》迅速风靡女性读者中间,成为这一年,不不不,这几年当之无愧的女性读物爆款! 女子是比男子更容易赶流行的生物,当越来越多的女子开始捧着《鸳鸯蝴蝶剑》在读的时候,其他女孩就不知不觉被裹挟着在这一股洪流当中了。 她们谈论《鸳鸯蝴蝶剑》,谈论其中的剧情,谈论女主角可爱又勇敢...当然,更重要的是谈论其中的男性角色,中主角到配角,从名门正派,到魔教反派,似乎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魅力! 小姐妹相聚说起这个来简直停不下来,还根据最喜欢哪个角色分了不同的派别,然后各自抱着『老公』嘤嘤嘤。只能说歷史总是惊人的相似的,似乎哪个世界发生这样的事情都不稀奇。 这种情况类也类似于许文华《金钗记》走俏,里面大量鲜活动人的女性角色立刻成为男人们议论的点。特别是双女主模式,直接带来了书迷分裂成了两个最大的党派! 皑如山上雪,一剑光寒十四州,隐忍情深的傅青城。陪吃陪喝陪玩,陪伴女主角八千里路云和月,洒脱通透的杨不凡。谦谦公子、温润如玉,号称算尽苍生,胜天半子,因为与女主一次萍水相逢,就愿意挺身而出,共赴险境的名门公子肖遥...还有光明磊落、铁骨铮铮,然而却情深不寿的魔教少主。 到现在为止,这些角色都非常有魅力,非常适合少女梦。 这股风潮一开始蔓延,简直停不下来!不同于别的小说,受限于作者的地盘、报纸的地盘、书社的地盘,出了地盘之后就会影响力大减。这部《鸳鸯蝴蝶剑》在女子中间纯粹通过口碑来流传,伴随苏州各种流行的东西,胭脂水粉、衣裳首饰,成为一个新的流行,去到了很多外地女子那里。 而且口碑效应本来就比一般的宣传有效率的多,一旦一个地方的小姐妹圈子有人接受了《鸳鸯蝴蝶剑》,就会自动地成为自来水,到处给小姐妹安利。一个人传几个人,几个人传更多人,一开始看着不起眼,到最后却是会爆.炸的! 这种情况下,从业者们后知后觉地感觉到...似乎女性读者也很可观啊! 报纸最先做出反应,开始进行调查。调查的结果吓了他们一跳!没错,女读者是比男读者少,而且关注新出优秀小说的更少。但是总体而言这已经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了!真的追究起来,不亚于任何一类小说的拥趸! 也就是说,报纸应该更加重视女读者。在大量的小说中参杂一些女性视角的小说,这样不会影响原本的读者群,又能增加一部分读者...何乐而不为呢? 特别是对于大报馆,已经很多年找不到读者新的增长点了,读者数量有的下降有的上升,就算是上升的,那也少的可怜! 丁一新有门道,从一些朋友那里知道一点儿东西。便对王思齐道:「这小说说不定卖的比《江湖》还要好!」 王思齐当时喝着一杯凉茶,差点呛着,好不容易咽了下去,这才道:「不会吧?」 《江湖》的销量是很可怕的,几乎已经是大神天花板一样的存在了。如果还想涨,就得像丁一新和宋志平这些人一样,在天下范围内都能有巨大的影响力了。而连翘从《江湖》到《鸳鸯蝴蝶剑》,似乎并没有这种蜕变。 第581页 丁一新却看的很清楚,连翘正在连载的这本小说是在原有的市场上再次进行了挖掘,女性读者的大量入场最终造成了现在的局面。 没错,女性读者的市场相对男性读者的市场是比较少的。但是成长到连翘这个程度,想要增加销量之类的就变得很难了,任何一个新的增长点就足够这个级别的作者将其他人甩在身后了。 王思齐仔细一想,可不是那样么。 想过之后又忍不住笑了起来:「只有一点,这根本不是『鸳鸯蝴蝶派』小说,当初的赌约还作数?」 听王思齐这样说,丁一新却是摇了摇头:「赌约自然是作数的,许文华难道会说这个?」 王思齐下意识地摇头,和许文华当了好几年的冤家对头,这一点了解还是有的。 许文华这个人,有的时候是很拧巴的。就算连翘在题材上面投机取巧了一点点,他的自尊心也不允许他对此提出异议。若是提出了,就好像他是怕自己输一样!! 「那不就是了,既然赌约的两个人不言语,其他人说的再多又有什么用?」丁一新摇了摇扇子,自信道。 王思齐却有不同的看法,主要是这个赌约赌的是谁是将来的业内第一人!『业内第一人』这种名号也是需要花花轿子众人抬的,两人赌了一番,结果旁的人不承认,那不就白瞎了么! 听王思齐说完自己的想法,丁一新大笑:「平常你也算是通透的了,这么这样的小事也想不通——赌约重要吗?重要。但重要的不是别人对此怎么说,而是他们两人自己是怎么想的。」 说着丁一新收敛了笑意,正经了很多,道:「文华与连翘天资是我生平所仅见的,真正的人中龙凤。以他们两个如今,未来第一人唾手可得,一时的旁人评价根本不打紧。别看别人说的轰轰烈烈,其实于他们自己而言,也不过是一件小事而已,来自对方的认可反而是更重要的。」 王思齐默默沉思了一小会儿,然后表示了贊同。饮下一口凉茶,忽然嘆道:「真好啊,这样的对手,恐怕能纠缠几十年!日后传说起来也是一桩美谈。只是苦了与他们同时的其他人,日月当空,别人还能看到谁呢?」 王思齐就算再是洒脱,有些东西还是脱不开的。毕竟写小说的除了极少数,大多数都是图名利的。现今王思齐金钱一道上是不缺的,对名气却还有些执念。说实在的,他也不是没想过,哪一天写出一个大作,从丁一新手上抢一两年的『第一人』来噹噹——做到大神这一步,除了极少数的,谁又没有这种想法呢? 他虽然比许文华年长一些,但是许文华成名早、成名快,所以两人算成是一辈的作者也没有问题。现今又有更年轻的连翘...他嘆息的是自己应该没有机会了。 这两个人正在自己事业的上升期,没有人知道他们能走到哪一部。但是王思齐知道,至少是领先自己的! 丁一新大概知道一点王思齐的心思,但这种事实在不好说什么。再者说了,他自己就是那个正当着位置的『业内第一人』,他来说的话难免有站着说话不嫌腰疼的嫌疑,所以只是静静地坐着,等着王思齐自己放宽心思。 王思齐这种感嘆都是一阵一阵的,他到底心胸开阔,嘆了一回之后很快自己调节心情,故作轻松一样道:「其实他们两个还有另一重缘分,你说,要是文华和连翘结为夫妻,这会不会更有意思?」 大家都知道许文华倾慕连翘,连翘也若隐若现地开始有些意思了。这样一想,原本没有多想的将来就变得有意思起来了。 丁一新哑然失笑:「这、这可还早着罢?每年行里男女之间的传闻还少,然而最后成了几对?」 因为彼此了解对方的工作,有共同语言,平常圈子里各种活动见面又多,男女作者传出一些绯闻,一些风流韵事是常有的。甚至有的男作者已经有了家室了也会有这种事,多一个红颜知己说出去,男性同行也只有羡慕的。 丁一新承认这两个人有一些意思,但现在就说将来,的确还是太早了一些。他干脆补了一句:「你没看到连翘又回老家去了?有快半个月了罢,听说走之前就与文华有口角。文华这些日子又是那样闷闷不乐的...年轻人的事情,多的是磕磕碰碰,谁知道将来会如何!说不定什么时候连翘就回老家成亲去了。」 这样说着,外头忽然有小厮进来:「老爷,乔琏先生家里来的信笺!」 第330章 要说端午之后整个苏州业界最大的新闻是什么,或许会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公认的大事件绝对是『乔琏离苏』! 这件事原本是小圈子里里头流传,连翘回到苏州给了编辑宋文静《鸳鸯蝴蝶剑》剩下的文稿之后就开始处理各种事情。 首先是见了即将离开苏州的沈钰一面,虽然已经有过信件沟通了,但是这件事还是想当面确定并且感谢对方的。然后就是给所有朋友去个信,大概告知一下自己因为家中有事会短时间离开苏州一段时间去到京城。 与此同时,她还安排了苏州家里的这些人看房子的各种事情。 那些告知情况的信笺送了出去,立刻就有很多人知道连翘要去京城了。 说实在的,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哪怕是丁一新、王思齐这种走的近、地位高的圈内人也是错愕的。一般来说他们这些人哪怕是要暂时离开去到外地,那也是有很长时间准备的,消息早就会在圈内流传。 第582页 可是连翘这一手,实在是让人想不通啊想不通,在此之前竟然没有一丝风声流出。 连翘面对疑问,无奈地摊摊手:「我这是家事,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我家叔伯姑父都在京城,这一次是我家大伯找来了...说是给祖母过生日还有过年,或许以后就没有机会一家人这样齐整了。」 虽然彼此之间关心已经很密切了,但连翘到底是一个女孩子,大家总不好打听她家里的境况。所以连翘这样说来,大家也没有觉得有什么问题。还当是普通的家庭聚会,只是因为父亲这边的亲戚分散的远了,所以相聚不易。 「既然是家事,那就实在没办法了。」 这是连翘办的聚会,办的挺匆忙的,毕竟没有什么准备,只是定了大酒楼请了好些朋友过去而已——总不能外出一年就一封信打发了罢!这个年头的人是很重视离别的,因为离别之后联络就很困难了,而且离别之后说不定这辈子就没机会再见了。 这场宴会许文华也在,只不过连翘没有特意与他说话。而他也没有了连翘离开苏州时那种纠缠不放的气势,人来了,但只是在一角安安静静地坐着而已。 安静地都不像是许文华了,这也更加坐实了之前两人又闹矛盾了的传闻。 「我就说么,『西湖客』与『乔琏』必然是不能长久的。」等到宴会散了,有没那么熟悉的一个同行似乎喝多了一些,说话没有了遮拦。 那人身边有一个扶着他的朋友,左右看了看,发现没有熟人,这才镇定下来。却没有发现就在他们旁边,许文华已经坐在人力车上了,只不过有人力车的棚子遮着,看不清楚。 「两个人都是惊才绝羡之辈,在一起没有一个高底强弱,这时候还要争第一,再好的情分又能如何?」 人力车被拉动了,往目的地去。坐在车里的许文华再也听不到那人的声音,半晌,忍不住嗤笑了一声。 说实在的,许文华这才发现原来他与连翘闹矛盾了,在他人眼里就是那个样子的。站在外面的人又知道什么...他们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连翘要离开苏州的事情就是在这场聚会之后才飞快地往外传播的,说起来这在读者那里反应很慢。毕竟不是所有读者都能明白这意味着她有很长的时间不能在苏州连载小说,而且就算明白,也就是那么回事儿罢了。真正的死忠粉不管她去到哪里发表小说,那都能想办法买到,这里可是苏州!soeasy啦!至于可有可无的路人粉,苏州总不会少了小说看的,佛系佛系~ 更何况《鸳鸯蝴蝶剑》还在连载,连翘去到哪里对他们有什么要紧?或许等到《鸳鸯蝴蝶剑》之后还没有新小说,这才会意识到一些问题吧。 在这个问题上,圈内和圈外完全不一样了。外界是风平浪静,圈子里面呢,则是真正的波涛汹涌。 正如宋文静想的那一些,关于作者离开地盘到别的地方培养市场种种,很多人同样这样想连翘。 或许连翘说的那些,是有家事什么的是真的,但是这又有什么呢?她趁着这个要在京城呆上一段时间的机会,在那里连载一两本长篇小说也很普通了——别的作者或许时间不够,但连翘是没有问题的,她都已经是公认的『快手』了。 她这么一搞,同行们自然免不了有两个方面的想法。 一方面比较显眼,那就是连翘离开苏州肯定会留下一些市场空缺的,这些市场空缺会被谁吃掉呢?底层的作者根本不用想,这些事大佬的游戏,和他们是没有什么关系的。 但是所有有机会伸手的作者肯定会浮想联翩了。 至于最顶尖的一批作者,他们的读者群是稳定的,也不会因为连翘空下来的空缺就增加多少读者。该看他们小说的都已经看了,这又不是电视机,只能放一个台。 相比之下他们首先想到的是《鸳鸯蝴蝶剑》之后能有一段没有连翘竞争的空档期了,说实话,心里松了一口气。 连翘是一个好朋友,但是这也不能否认她是一个能带来巨大压力的朋友。她的小说各方面都不缺,话题度更是爆表级别的。每次和她的小说同时连载,虽然自己的销量什么的没有减少,但就是有一种沦为配角的凄凉感。 更让人亚歷山大的是,她还那么勤奋!!!小说每天更新,新小说与旧小说之间也喜欢搞无缝连接,甚至还出现过两部小说一起连载(《权柄》和《神仙书》就是一起连载的)。这么一搞,大家根本连个喘息之机都没有啊! 另一方面没有那么显眼,就是连翘会不会在京城搞风搞雨,以及搞风搞雨成功了会怎么样,失败了又会怎么样。 连翘只是去京城而已,在不在京城培养市场,她是没有表示的。真要在京城培养市场,到时候肯定是瞒不住的。这时候什么都不说,要么就是没有那个打算,要么就是还在犹豫。 关于这个问题唐宋特地问过,主要是他很期待连翘的下一部小说——典型的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鸳鸯蝴蝶剑》才进展到哪里?一半呢。这个时候竟然就惦记起连翘的新小说了。 连翘当时也很诚实:「实在是没有想好,说不定这一趟去京城有事情忙,懒得动手也是可能的。不过这也是不能肯定的,到时候再看罢!」 只是连翘这番话只有极少数的人听到了、知道了,大多数人都是猜测的。比较多的人还是觉得她会在那边尝试着出小说——毕竟作为一个女子,也是难得有机会去京城呆那么久了。机会这么好,不试试看也太可惜了。 第583页 这也比较符合连翘的性格。 没错,很多人会因为风险等原因却步。但稍微了解连翘的就知道了,她绝对不是那样的人! 或者说,她一直以来都是顺风顺水的,本身又确实才华惊人。这样的连翘,在别人眼里是风险,是风浪的东西,在她眼里恐怕就是夏天的一阵凉风,吹拂过来才更加舒服。 所以大概还是会搞事情吧,很多人这样想。 关键是搞事情会不会成功,以及成功或者失败之后会对他们有什么影响。 在这个问题上,大家基本同意搞事情会成功。虽然也有人认为南橘北枳,众口难调,乔琏的小说在江南一带是足够霸气无双了,但去到京城,谁知道是个什么结果。再考虑到天时地利之类的因素,更加说不准了。 但是,更多的人清楚的看到,即便连翘以江南为地盘,在别的地区也是有销量的!不管具体销量怎么样,至少在当地的评价反馈很是不错。 有趣的小说受人喜欢,不同地域不同类型的读者在某些取向上或许是不同的。但是基本上不可能会出现一个众人叫好、交口称赞的,去到另一个地方就无人理会一败涂地了。从这一点上分析,连翘显然成功率更高。 然而这么一想,有一些颇有些不自在了,甚至特地去看望丁一新,拐着弯儿问他现在的感受。 这种事之前出过一次,就是连翘和许文华赌约传开的时候。 虽然知道江山代有才人出,一代新人换旧人,但是真的看到后辈准备抢班夺权的时候,难免还是会有一些微妙的情绪。别人不相信丁一新是个无欲无求的菩萨,实际上他确实不是。 面对这种事他内心也有各种想法,不过好就好在他不是会为这种事情斤斤计较耿耿于怀的人。面对其他人的试探都只是洒然一笑,甚至会将其中一些闹出尴尬的当成是笑话,写给连翘。 在外界,这其实也是连翘进取心超凡的一个佐证。毕竟论资歷她还是比许文华浅一些的,本地的潜力挖掘的差不多了,去到外头给自己找新地盘,这倒是正合适。等到真的在京城做出什么来了,有了仅次于苏州的第二大市场支持,完全可以抵消资歷不足带来的弱势了。 她说要和许文华争第一人,看起来可能性越来越大了。 另外,所有人还有一个八卦的地方。那就是若是连翘一不小心翻车了,在京城失败了怎么办——世界上就没有万无一失的事情!不到最后谁知道事情会是个什么走向? 按理来说,不论成功还是失败,连翘到了时间都是会回苏州的。可是在京城遭遇失败了后回来,那可就不同了。虽然这对她这个档次的作者来说,不是毁灭性的打击。但这世上的人谁不捧高踩低? 再加上在苏州这边的空档期必定会使其热度消退一些...只要想到这些,一些嫉恨连翘的人就精神起来。 主要是因为连翘成名之路走的太让人艷羡了,有的人是敬佩拜服,想要向她学。有的人,也别是底层、中下层蹉磨时间很长的人,感觉就不一样了。大有『你不好我就好』了的感觉,就盼着她不好。 甚至许多人特意与许文华说起这个,想要讨好他。结果马屁拍在了马腿上,许文华神色不变,眼神却冷了下来:「整日说这些,可见是心胸狭窄没出息的!」 说罢,拂袖离去。 第331章 许多人都在议论连翘要离开苏州的事情,这个话题直到她真的离开苏州之前可以一直被说下去。然后在她到达京城之后,再次被提起——总要议论一下的,若是没打算在京城搞事情也就算了,一旦在京城有动作,无论成败,那都必然会被热议。 成了,她是当红炸子鸡,不说她说谁呢?败了,那更是天大的新闻!她自出道以来这样顺,很有一些人看她不顺眼了。 这时候正是天气刚刚热起来的时候,丁一新在家里办了一个冰饮宴。买了许多冰,请了专门的厨娘,做出各种各样冷饮小食来。从最简单的冰果汁,到稍微复杂一些的刨冰,最后到真正考验技术,和后世冰激凌、雪糕很像的冰糕点心,应有尽有。 肠胃好的可以随便吃,肠胃不好的略尝尝,总之都是入了夏的意思。 这一场冰饮宴办的不大不小,隆重算不上,本来就是个趣味宴会而已。不多不少的人,其他人随便玩乐,几个平常相好的就凑在一起,在靠水的廊子底下说话。一般的客人有眼色,也很少有随便过来打扰的。 金凤本来正在集中主要力量攻陷一碗冰奶糕,等到他将玻璃碗都颳了个干净。这才嘆了一声:「这冰奶糕原是乔琏先生最爱吃的,次之就是果露刨冰了。我的口味也是这个,今年夏日再不能和乔琏先生比赛着吃这个了。」 连翘夏天时吃冷饮厉害,别人也劝过,说是女子不该吃太多寒凉的东西。她自己却是不在意的...现代的妹子夏天吃两个冰激凌,半个冰西瓜,这难道不是正常操作吗? 她对此回应道:「人家还拼死吃河豚呢!这怎么没有人劝说?我这至少性命是无忧的...拼死吃冰糕,这也不错啊!」 金凤也爱贪吃凉的,少年时母亲管束着不让,长大后越发变本加厉了。听到连翘这样说,更加引为知己。到了夏天结束时两人还要算帐谁今年吃的多,谁今年吃的少! 「别的不惦记,就惦记着这点儿事了!」陆心远拿着一册《鸳鸯蝴蝶剑》细看,他是写武打小说的,如今写武打小说谁不是抱着这部小说细看呢。 第584页 都说这部小说引领了武打小说的新时代,还有人说写武打小说的作者如果无法跟上这一波转型,就要死在这条路上了。到时候要么封笔不再写小说了,要么就得转方向写别的小说。 陆心远这两个想法都没有,依旧只想写武打小说,所以必然是要抱着这部书啃的。别人看书是趣味,但是当看书成为一种任务,每一个章节段落,每一个人物,都要进行仔仔细细的分析之后,再有趣的小说也会让人望而却步。 翻动了两页,陆心远将小说丢开,嘆了一声:「这部小说只怕会是乔琏先生所有小说里我最不喜欢的了,小说是好小说,只是...」 其他人很懂他的意思,大家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或多或少都有过这种经歷——为了求上进,拿出优秀的作品进行研究,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了。这年头又没有那么多写作技巧指导书,偶尔有人总结技巧什么的也不像后世会发表出来,往往都是藏着掖着的。 这种当任务一样研究的书,即使本身再好,时间久了,也会看到的一瞬间就产生厌烦情绪。 话说到一半,陆心远也不说了。重新拿起那一册小说,收拾收拾放到一边去,打算这一日先暂且和朋友休闲就是了。 放好了书册,看到许文华坐在水边的美人靠上,扔了鱼食下去。见他无聊到这个地步,便笑着道:「说起来乔琏先生这部《鸳鸯蝴蝶剑》还是同文华兄打赌的呢,想必文华兄比我们这些旁的人都要研究的透彻...能否讨教一些问题?」 许文华百无聊赖,大家也以为这个话题很安全。却没有想到许文华手上全部的鱼食都撒了,然后硬邦邦道:「那有什么说的?左不过就是她的一部小说罢了。她人如今还没有走呢,你自问她去就是了。」 连翘已经办过告别宴了,人确实还在苏州,朋友们也都知道。她还在苏州的原因是要打点去京城的一些事情,其中还包括联繫船只等等。不过说起来要走也是这几日了,也是因为见她正忙着,所以明明有冰饮宴,丁一新也给她发了帖子,她也推辞了没有来。 朋友们都噤声了,倒不是怕许文华,一般人怕他,近亲的人可不怕。只是因为他说这话的语气是真的生气了,大家一时心中纳闷又担心...他们两人之间还能真正生气? 说完这话许文华便转身离开了,去廊子连接的,更靠近湖心的一个亭子,那里没有人。 人走了,金凤忍不住道:「他这是怎么了?才听说昨日有人说乔琏先生的风凉话被他当众给了脸子,我还以为他与乔琏先生已经和好了呢!看如今这情形,怕是还别扭着。难不成打算乔琏先生去京城之前也不和好?这也太没有做男子的气概了...男子汉大丈夫,与乔琏先生这样的姑娘家家认个错服个软又如何呢?」 丁一新本坐在主位,站起身推了推王思齐:「他年轻,不懂得,你去和他说一说。」 「怎么就差遣上我了?」王思齐虽然是这么说,实际上并没有停顿,立刻就起身往许文华一个人呆着的地方去了。 料理完这个,丁一新这才饮了一口冰镇的酸梅汁,笑着道:「你与文华一样,都是太年轻了,没有经过什么事儿。哪里懂得女子的心思...你见文华这样,还以为是他又犯浑了。其实不是,恐怕是连小姐那边有一些难说的地方。」 见金凤满脸的问号,丁一新摇摇头:「你看文华平常总是闹出一些鸡零狗碎的事情,便以为这次的事情也是他了。这本不错,谁让他平素就总是有些错处呢。」 「只不过你忘了,他犯的错都不大,连小姐也不是刁难人的,往往很快就能迴转回来。」丁一新慢慢地道。 然而金凤更加不解了,问道:「这又怎么说?难道就因为平常他没有大错,所以今日错的厉害的就不是他了?」 「不,不是这个意思。」丁一新短促地笑了一下,脸色也有些揶揄:「应当说从文华平常的所作所为能知道了...」 「知道什么?」金凤连忙追问。 「知道文华根本不敢犯大错。」 这话一说金凤是一愣,其他人也愣住了...然后转头想想又觉得好像真是这么回事,一时之间神色古怪起来,竟是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了。 想想许文华平常是什么样的人,表面上看似乎在乔琏先生面前也不过是软和了三分,实际上还是要是不是犯浑的——满苏州找不到比他更狂、更没谱的了。而就是这样的人,或许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自己自觉地收敛了很多。 这种程度,放在许文华身上都称得上是谨小慎微了。 终于有第一个笑了起来的,然后紧接着一个一个全都笑了起来,一片欢乐。 「该,恶人自有恶人磨!可见老天爷是再公正不过的了!」笑声中也有人这样说。 正在这时王思齐回来了,丁一新拉他到一边说话:「怎么样了?」 别看之前丁一新也像是在看许文华的笑话,实际上不是的。其实他心里担心着许文华和连翘,很希望他们能在连翘去京城之前见上一面,重归于好。不然就这样僵着,中间这么长的时间能发生的意外可就太多了! 王思齐撇撇嘴:「就你爱做好人!这个事情与你有什么关系?就算他许文华与连翘都是你朋友,可是做朋友的还要管着两个朋友之间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事情?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的,可笑!无聊!白操心!」 第585页 唠唠叨叨批判了好一会儿。 这倒不是王思齐冷心冷情,纯粹是王思齐和丁一新的理念不一样而已。对于他来说,许文华与连翘无论怎样依旧是他的朋友。至于他们两人之间的事情,有缘自然能行,无缘无份的,他插手也就是那么回事。 何必呢? 话是这么说,当丁一新支使他的时候他却是什么都没说,抬脚就去了...有的时候也是嘴硬心软。 唠叨完了之后这才手搭在栏杆上道:「不怎么好...其实那小子心里也虚,然而连小姐下定了决心不愿意在临走之前与他说清楚之前的事情了——之前到底是什么事儿,那小子打死也不肯说。」 丁一新微微点头,表示认可。他们是很清楚的,连翘的性格表面上看比许文华软的多,实际上正相反。许文华才是一个心软的,只是每次他心软了还会骂骂咧咧一番,所以明明帮忙了、退让了,等等等等,最后看起来却像是个罗剎鬼,旁人根本不记得他的好处。 连翘就不一样了,平常最是好说话的一个,基本上不与人红脸。但是这个姑娘心狠,一旦下定决心,天王老子都是不管不顾的。 想了想,丁一新又问道:「文华心虚,那他到底怎么想的?与连翘就这样算了?」 说到这里王思齐忽然『噗嗤』一声笑了两下,站直了身子,这才道:「就这样算了?想都别想,你放心吧,那小子心思下的深。」 王思齐过去与许文华谈话,死活问不出许文华与连翘两个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本就不是个和缓的人,好脾气给了漂亮的小姐姐,许文华这个过去还是他冤家对头的傢伙可没有什么好待遇! 脾气上来了,冷着脸站了起来:「你说也好,不说也好,难道这件事与我有什么关联?只不过你如今硬气不开口,将来别后悔——连小姐这一回与家里人去京城,说是探亲,还有给祖母祝寿。仔细想想连小姐如今正是十七岁,明年十八,十七八的姑娘眼看着就要嫁人了,早不去探亲晚不去探亲,怎么这个时候就去了?」 「你如今僵着,说不定人家在京城呆的功夫,麻麻利利就定下婚事了!」 许文华原本是十分紧张的,后来却慢慢松了下来。斩钉截铁道:「这绝不可能!」 「怎么就不可能了?」王思齐倔脾气也上来了,最看不得许文华这胸有成竹的样子,还真就不惯他这脾气! 许文华看着王思齐,一字一顿道:「我自会纠缠她,不让她能嫁别人!」 第332章 这话就是胡搅蛮缠了,王思齐险些被他气笑了。然而等到他转身走了,再回想许文华说这话的意思,忽然又觉得不是胡搅蛮缠那么简单——熟悉的感觉又来了...许文华做出什么事情来大家都不会惊奇。 确实,许文华做出什么来都不稀奇。 身边小厮也劝过他,这世上原有很多事情是不能勉强的。许文华立刻就回道:「我偏生要勉强了!」 小厮听了觉得耳熟:「少爷,这话我怎么听着怪耳熟的?」 想了想,这可不是乔琏先生小说里头的话么!便道:「少爷,那是小说里董女侠的话...小说里说得,咱们平常过日子哪有那样的!」 「哪里又不一样?」许文华神色不变。 然而话是放在这里了,行动上却做不出什么来。毕竟连翘依旧是不和他说话的,连翘要是真的打定了主意,他说话根本没有用! 实际上连翘最近在忙着去京城的事情,许文华就是真的找上门来,十次有九次估计也是找不到人的。 这一日正在最后整理行李呢——她的行李就不从嘉定带来了,反正什么东西在苏州这边都有,而且还比嘉定那边的要好,也不必多带一路了。按照她和吴美娘的约定,等到出发前一日,吴美娘从嘉定过来,带着自己的行李就行了了,她在苏州等她,并且将其他一应事务打理妥当。 从江南到京城,跨越了大半个国家,路上走过,短则一月有余,多则半年功夫都是有的...当然了,连翘他们不会走那么久。她已经问过沈钰了,这一趟走运河,行程安排路上大概是两个月。 其实沈家还有走海运的船队,只不过沈钰没有提。海运要比运河航运快,而沈钰他得在运河船队这边打点,与海运船队是分开的。 总之两个月的路程,如果说到了京城还能样样买来,路上可就没有这样的事情了。所以连翘得提前将一件又一件的东西准备好,功夫做细,不然到时候不方便的是自己。 这时候晚秋从外头进来,道:「小姐,沈公子来了!」 连翘正焦头烂额呢,连忙道:「请,快些请进来!」 沈钰才进来,连翘便露出得救了的表情:「阿钰你可来了,快些助我!」 连翘根本没有出远门的经验...上辈子出过远门,可是那时候和现在根本不是一回事儿!那时候一个背包,一个行李箱,搞定!什么东西都可以从简,个人用品还有旅行装。主要是那时候出门,哪个会在路上走两个月?准备完全不同了啊! 面对着各种各样的器物用品,连翘都抓瞎了。听说沈钰来了,首先想到的就是他常常出门,整理出门的行李方面一定非常有经验了! 沈钰冷不防就被连翘抓了壮丁,弄明白是什么事情之后,没有推辞,立刻坐下帮连翘列起单子来。 第586页 沈钰身后跟着的贴身小厮心里暗笑起来...是,他家六少爷出门不知道多少次了,每次都是旅途漫漫的,应该很精通这个才是。然而,然而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最早收拾根本不是他自己来,是府里的夫人,具体经手的是夫人身边的大丫头。后来沈钰嫌家里收拾的行李繁琐不便,就开始尝试自己收拾。 这一收拾可就不得了了,反正他是只带自己必用品的那种人。一两个月的路,他就装了两个藤编的手提箱。不要说和家里给他收拾的大包小包相比,就是比一起做生意的管事的行李还要简洁的多! 然而沈钰坚持。 这种收拾东西的方法对于吴美娘和连翘这对母女来说肯定是不适用的...小厮不过就是暗笑沈钰明明也不知道该怎么搞,却要偏偏端出一副知道的样子。 说实在的,连翘其实是被沈钰唬住了的。至少看他的样子,不像是装的。再者说了,装这个做什么?又能得到什么?沈家六少爷,出身高,本事大,想要什么不能得? 沈钰见连翘真的相信了,松了口气。一面说一些基本要带的东西,一面回忆自己往常出门,那些掌柜的、有体面的管事儿,他们有哪些行李。他又不是傻子,肯定不会肯定不会将自己那套行李搬出来的。 连翘后头才觉得不对劲,眨了眨眼睛,侧着头看向沈钰,忽然笑了起来:「我说呢,我实在是想左了!你一个世家公子,就算是要出门,哪有自己收拾东西的道理!就是有收拾行李,那也是该别人来的!」 说着连翘指了指边上的一个位置:「烦少爷坐在那儿...我们这里收拾东西,人来人去的。」 其实就是沈钰『碍事儿』。 沈钰却不很在乎,弯起嘴角笑了一下,真的就施施然坐到边上去了。只是走之前将连翘的写的单子也一起带了过去,评道:「你这一手字很有长进。」 连翘以前的字并不坏,只是在此时这个重视书法的时代就显得很平常了。甚至说以她的社会地位,有点不太配她。就算主流文坛不拿他们这些写小说的当作文化人,但社会整体氛围是当的,所以真正混出来的作者,除了极个别的,大都有一手好字。 后来有沈钰寄自己临的字帖给她,她觉得沈钰的字着实不错,于是顺了他的意思拿来做自己的法帖。临到如今也快两年时间了,连翘闲工夫多,捨得下功夫,再加上写字的机会多,已经很有一些样子了。 连翘听沈钰这样说,自己笑了起来:「你这话说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真是在贊我呢...那手字正是照着你的字学的,已经临的很像了。你这时候说我的字不错,那不就是夸自己?」 沈钰只是笑,连翘也不理他,让春儿将几个空的樟木大箱子打开。这些大箱子是要用来装行李的,单子上列好的东西要一件一件地放进去。 连翘一件一件地核对,沈钰就托着下巴在一边看着也没有别的意思。等连翘休息下来,让送了点心和水果过来,他才将单子放到一边去:「我这次来是有事情与你说的...你和伯母住的舱房我给转了,原本是在一艘运棉布的船上给空出了两间管事的屋子。我昨日亲自去看了看,还是觉得不妥。重新整理了一番,在主船上空出了两间,你与伯母住那里较好。」 原本沈钰想的是管事住的房子总该还不错,昨天去看了看,发现房子本身还是不错的,只是位置不行。管事们为了监督下面的水手等人,住的地方和他们是一起的。这个事情他本是晓得的,但给连翘安排地方住的时候不知道怎么的就忘记了。 昨日看到舱房才想起来! 于是急急忙忙拿出随行人员的住处名单之类,重新调整了一下,总算在主船上空出了地方。 连翘听他说到管事房间的不方便处立刻点了头...和吴美娘一起住在许多男性水手中间,就算是现代也是有一定危险性的!连翘一点儿也不想拿自己和吴美娘试验人心善恶。 说完了这件事,沈钰正好在连翘的露台书架上有一本地理志,以及另一本外国文字的书。 便抽了出来,先拿起地理志,道:「这一路要过运河,路上有许多运河城市。若是在哪个地方要停留,还能下去住一两天。」 说到这个话题连翘也非常感兴趣,作为一个宅女,本身对旅游是没什么兴趣的。但是穿越到这个时代,娱乐手段匮乏,旅游已经是非常让人满足的活动了!而且现如今的景点是『原汁原味』的,这对于连翘又有了另一重吸引力。 连翘回忆此时大运河路段,开始歷数城市,并且一一做出点评——因为运河有一段要穿过黄河,所以黄河变动往往引起一段运河的变动,一路上城市就有一段是变化过的。 这些城市有些是现在有一些书籍上有过介绍,有一些相关的内容却是连翘上辈子知道的。 这个时代知识传播的渠道有限,很不发达,虽然有书籍对各地进行介绍,当地也一定修了本地县志之类。但是具体到个人,有机会读到这些的并不多,而有机会读到,又肯读的就更少了! 连翘说的是穿越前很多常识性的知识,但是此时听来却非常不简单了。一般的人根本没有机会去积累这些知识,平常沈钰身边知道这些知识的都是经年的老掌柜,他们跑商多,各地风物信手拈来,而且言之有物。 第587页 连翘没有机会去外地,就只能是读书多了。 沈钰喜欢别人读书多,读书明理。当然,这书没有限定那些圣贤书,只要是有益的,他都觉得很好。 谈了一会儿各地城市风物,沈钰将地理志放下,拿起另外一本似乎是外文的书。翻过之后发现是自己认识的,原是那些西夷人用的拉丁文。 这本书的单词之类并不困难,显然是特意用来做入门学习用的。再看看前面一半已经註上很多笔记,笔记上面有汉字,也有另一种外国文字,因为外国文字有很多都相似,他说不准那是哪国的。 便道:「你在学西夷人的拉丁文?这上头注释的是哪一国的文字?用这一国的文字注释,你应该已经十分解这文字了吧?」 主要是惊讶连翘还会外国话! 这是非常稀奇的事情!这年头会外语的绝对是海商们争抢着要的顶级人才!但肯学的人不多,学的难度也很大,所以这上面一直是有缺口的。在海商那里根据语言种类的不同,翻译人才的月工资一般是在十两银子到三十两银子之间了! 比大城市里的一般白领不知道要高到哪里去! 不过海商需要的翻译人才大多是要随船出海的,所以需要背井离乡,并且还有一定的风险性,所以拿这么高的工资也不算过分。 本土一些专做外国人生意的地方也需要翻译,不过需求量小,报酬也低了一筹,是多有不如的。 连翘见了他手上的封皮,回道:「是在学,学的头都大了!也是因为闲来无事,找些东西学,也是提高自己...也是凑巧,有一位夫人,她丈夫是外国商人,她是跟着丈夫学会拉丁文的,我常常请她来给上课。」 第333章 其实那位夫人就是外国商人养在国内的一个小老婆,后来外国商人不跑国际航线了,也就不来了。那位夫人养着三个孩子,不能眼见得坐吃山空,于是开始以教人学拉丁文为生。 连翘打听到这个,常常请她过来上课。 必须要说的是,此时的欧罗巴人有文化的人用拉丁文和希腊文,这也算是他们那里的通用文字。如果不会这两种文字,而是用本国文字读写,那么也会被人认为是文盲。 出来做跨国生意的商人,有的人确实是贵族,从小就学习拉丁文。有的人则是为了做生意方便,有了钱之后再学的。 连翘大致说了一下,这才道:「注释用的是英吉利文字,这也是欧罗巴一国的文字,其中有很多脱胎自拉丁文,所以不自觉用上了——我是先学的这种文字。说起来这个要简单多了,拉丁文实在是麻烦。」 连翘会的是现代英语,不过这个时代的英语其实已经和现代英语很像了。 相对于英语,拉丁语实在是冗长的可怕!一个英语中简单的单词,在拉丁文中找到祖宗,那实在是太长了!说实在的,后来拉丁语被淘汰,也不全是因为日不落帝国建立,带动了英语霸权。 拉丁语本身过于困难这一特点,让他像是文言文,淘汰可以说是歷史的必然。 这个时代的英语其实也有这个特点,真正变得简单还得是日后的事情——语言是一种使用的人越多就会变得越来越简单的工具,后来说英语的人多了,不断地影响、调整着英语,这才有了现代英语的相对简单。 「英吉利...?」沈钰有一瞬间的迷茫。跑过外国生意的他倒不是不知道有英吉利,而是觉得连翘懂得英吉利的文字非常古怪。如果是大小佛朗机,那还正常一些。 大小弗朗机其实指的就是后世的西班牙和葡萄牙,他们都被称之为佛朗机,为了稍作区分,所以才有一个叫做大佛朗机,一个叫做小佛朗机。 这时候的英国可不是后世的日不落帝国,此时欧洲海贸最强盛的国家正是西班牙和葡萄牙。所以拉丁文和希腊文之外,学这两国文字的也很多。而且这两国文字相似度很高,学会了其中一种,再学另外一种可以说得上是轻轻松松。 对于自己为啥学了小国文字...连翘也没办法解释,总不能说所有孩子都要学吧。所以只能勉强道:「兴趣使然,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觉得这种英吉利文字简单一些。」 天知道她学这个的时候头髮一把一把的掉,初中时英语成绩死活上不来、拖后腿,被老师叫去说话,还哭过...她也是曾经被英语逼哭了的女人啊。 现在居然可以说出『兴趣使然』『闲着也是闲着』『简单』这样的话,说实在的她自己都觉得虚伪。 然而沈钰相信了,主要是连翘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出国。这种情况下还学习外语,除了兴趣,沈钰也找不到其他的理由了。 沈钰还发现连翘不止会一种外语,高丽话和东瀛话都是会的!水平还不低! 之所以断定水平还不低,那是因为他在书架上陆陆续续找到了连翘翻译的英、日、韩三国的小说。 虽然不太了解翻译的工作,但是他也是会外语的人,翻译文学作品的难度肯定要大于翻译日常内容。不过他不知道,连翘就是翻译着玩儿的,翻译过来的东西水平很低。 但话又说回来了,这个时代想要翻译这些小说,水平都高不到哪里去。一个是翻译人员水平有限,另一个就是大家也不知道翻译文学作品的很多原则。就像后世一个外语水平很高的人,如果没有经过训练和指导,直接就去翻译小说,出来的作品质量也不一定很高。 第588页 沈钰不会高丽话,但是他会东瀛话,翻阅东瀛小说的时候两人还用东瀛话对话来着。连翘的日语是跟着动画片学会的,不够系统,但口语反而比读写要好一些,和沈钰对话很简单。 听了半天笑着道:「教你东瀛话的定然是个大坂人。」 「?」沈钰不解。 现代人非常了解口音这件事,其实古代人也很了解,只不过古代人了解的口音限制在自己国内。而出了国,哪里知道外国有个鬼的口音——欧罗巴大陆上的除外,各国皇室之间通婚,他们确实了解另外一个国家的正统口音到底是什么样子。 不过现在是东瀛口音...或许学的时候他们意识到了东瀛话也是有不同口音的,但是并不在乎。更谈不上辨认口音,反正只要能听懂就可以了。至于研究各种口音,那是现代人看原声动画的乐趣。 大坂从古至今一直都是日本重要的城市,学到这里的口音是很正常的。 连翘笑着指了指自己:「我说的是江户口音,江户是东瀛将军开幕府的所在,所以应该比较正宗...?不过我也不确定,或许他们觉得京都口音要正宗一些,那里毕竟是多年都城所在,就算衰落了,也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 如果是此时的普通人说话,谈到东瀛,能够说到的东西就是东瀛女子、东瀛货物这样。东瀛女子算是东瀛参与国际贸易的『商品』之一,属于这个时代的黑暗面,不用多说。东瀛货物则是以工艺品为主,像家具之类的,在国际贸易上非常受欢迎。 但是说到这个国家有哪些城市,这些城市有些什么不同的意义。又或者东瀛国内奇怪的政治传统——就是天皇、将军、大名等等这些,和国内迥异的。 别人不知道,说不出来。如果不是对沈钰,说不定连翘还要主动解释什么叫做将军开幕府,又为什么将军开幕府之后江户的地位就迥然不同了。 两人本来在说两种口音各种不同,说着说着连翘就道:「其实哪一种都说不上高贵,似乎他们的贵族有一种类似『鸟音』的特殊语言。」 想到这里,连翘也笑了:「实在是不解他们,撮尔小国而已,有多少人,多少地呢?贵族竟然还特意弄出这一套,难道自己不难受吗?还要多学一样话呢!」 现代的日本也有一亿多人口,当然不能说是小国。但是在这个时代,日本地狭人少,说是小国没有丝毫问题。 「大概算是上古遗留的一种罢,东瀛虽然学我们的进行各种改革。然而这是强行学去的,不比我们千百年自然流变,肯定是新旧交杂。很多东西表面上变了,然而骨子里还是那一套。」沈钰说的轻描淡写。 但连翘必须要击节称赞,这个时代有这种见识的人实在是太少了! 两个人又针对东瀛的国民性做了一番论述,连翘翻阅过一遍《菊与刀》,说这个当然是她的强项。然而沈钰去过日本,而且对这个时代的日本更加了解,所以...大概是理论派与实践派的交锋? 连翘最终总结道:「这个国家的国民天生就有不安感,这是因为岛国地狭,四面面海,无所依託,再加上东瀛国内各种天灾频繁——这样一来国民就容易有危机感,国民性格其实并不是无根而来,很多是周遭环境影响所致。」 小厮在一旁听自家少爷与大名鼎鼎的『乔琏先生』谈话,从一开始的目瞪口呆,已经变成满脸麻木了。 他知道沈钰与连翘相交不过是最近的事情,一开始还惊讶少爷竟然也会关注写小说的作者,后来想想沈钰最近都拿着小说手不释卷,这才觉得事情其实早就有所显现了。 再看少爷往乔琏先生这里跑的勤快,其实他心里是有猜测...关于那些作者被小说迷们追求,这也不是什么新鲜消息了,只是他没有想到自家少爷竟然也会是其中一员。 这种事情他哪里敢瞒着,偷偷的便告知夫人了。 沈夫人却不放在心上...甚至说她是乐见其成的。在儿子死活不同意成亲的大背景下,肯接触一个女子,她已经要念佛了! 至于说将来家中会不会有一个身份如此低的儿媳,她倒是没有担忧。两权相害取其轻,当务之急是儿子肯接触一个女子。至于这个女子会不会进门,这还两说呢,将来发生什么谁知道?就算是进门,为妻为妾也有的考量。 都是小事儿~ 不过这个小厮还是得了赏钱,并且勒令要将少爷与那个女子交往的情形进行报告。 小厮一开始还紧张来着,总有一种背叛少爷的感觉。虽说少爷时常不在家,他跟前伺候的少,但那也是他的主子呀! 但时间长了,这感觉就没有了。 每回他去夫人院子里报告这个事情,夫人都以为他是在替少爷煳弄。这世上哪有少爷这样的,与个如花似玉的小姐相交,结果整日就说一些经济庶务。说的高深了,小厮根本啥都不懂,只能硬记下来。 今日说的东西也是,什么西夷人的话,什么东瀛人的话,还有那些东瀛掌故...他的眼睛里已经冒圈圈了。 转回家去,找了一个机会就去了正院,将今日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 沈夫人没有说什么,只是让小厮下去。等人走了,沈夫人这才放声大笑。笑的眼泪都出来了,用手帕擦眼泪,对旁边的心腹嬷嬷道:「我还道那孩子开窍了,心里不住地念阿弥陀佛,却没有想到还是小孩子心性,只是要个说话的人。平常他说那些,谁陪着他?」 第589页 嬷嬷脸色却有一些变化,低声道:「夫人,可不是这样说!若真是个以色侍人的小娘,只会耍些小门小户的手段,温存小意地待着少爷,那自然也就罢了。偏生是能和少爷说到一起去的,这就麻烦了!」 沈夫人却不这么看:「嬷嬷这回可说错了!要真是你说的那样,我儿如今就是迷上了一个上不得台面的东西!那样肤浅,那样不懂事,可是好事?嬷嬷看看那些相交人家的少爷,有多少就是因为这样的事儿惹出祸事来的?我儿这样,才是好样的!」 「可、可,这样的女子更难断掉啊!」嬷嬷面露苦笑,忍不住道。 沈夫人理所当然:「为何要断掉?若真是个好女子,出身来歷也没那么重要!再者说了,人家也不是一般女子呢!名气那样大...这样的女子进高门也是有先例的!」 第334章 初夏已至,今年京城的夏天比往年热的更早一些,才刚过了端午就让人出不了门。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往年要过半个月才用冰多起来的,今年这就开始了。每日冰车早间和傍晚走街串巷送冰。 有的人家大方,早早地就定了一整个夏天的冰。有的人家就没有那么阔气了,只能偶尔给孩子一两枚大钱,买一些冰。 每到每天最为酷热的午后,以及男女老少都出来乘凉的黄昏,就有小孩子提了篮子,篮子上面搭着一块厚布巾子,里头装的就是冰块,这是用来叫卖的。有贫苦人家的孩子就是这两个时间段,去到冰库里便宜买那些碎冰,顶着烈日去卖,赚一点钱补贴家里。 嘴馋又贪凉的孩子纠缠着父母,要到一个铜板就去买冰。这些冰会由父母按照兄弟姐妹的多少分成若干份,上面按照各人口味放醋、放盐、放糖,有的是为了消暑,有的是为了贪嘴。 这一日又有卖冰的孩子打宋志平家门前过。 笔名『洛北公子』的宋志平并不缺钱,但是他这个人在银钱上看的比较重...以他的收入而言,他其实有些抠门了。不过谁又没有一点儿缺点呢,除了少数人为这个酸几句,朋友们是不太在意的。 也正是因为看重钱财,所以他没有置办大宅子。按照他的说法,置办大宅子只不过是一笔钱而已,将来若是不住了,依旧可以出手,这本身不算什么。真正让他肉疼的是置办大宅子就得有符合大宅子的体面...光是各种家具、器物之类就是一笔不输于宅子花费的开支了。 另外大宅子就得增加人手。 同行中与他关系最好的是『六艺居士』白明星,此人祖籍天津,也是京城小说圈子的头面人物,大神一级别。写的小说类别主要是狐妖鬼怪那一类,这类小说常见中短篇,少见长篇,所以这人的稿费少有论字数的,往往按篇算钱。 另外,也是因为非连载的关系,不需要报纸上连载扩大知名度,培养读者。所以在成名之后他发表小说往往是直接和书社联络,凑出一册的内容之后就出版小说,只有偶尔因为人情等方面的原因,才会在报纸上面发表自己的小说。 白明星这个人小时候穷怕了,这一点和宋志平正好相反。宋志平是晋商子弟,祖籍山西平遥,虽只是个旁支,但也是从小不缺钱的。两人长大之后的生活习性也相反,白明星穷的厉害了,有钱之后没有想着积累财富,像老财主一样一个不用,全都埋藏起来,而是大肆挥霍,像是要将上半辈子没有过的享受,全都来上一遍。 宋志平就不一样了,从小有钱,却没有因此养成大手大脚的习惯...大概是晋商的老传统,总之就是喜欢攒钱。攒钱也不是为了享受什么,只是因为有钱就有了安全感,每次清点财产的时候有一种满足。 白明星有钱之后立刻买了大宅子,宅子里头有大花园,光是那个花园就得有二三十个人照管!照管花木的花匠有七八个,专门负责梳通沟渠的有三四个,看门的有两个,负责洒扫的有五六个...这些人光是每个月关月钱一年都得花掉三百两上下,这足够让宋志平痛心疾首了! 而这还是小钱呢,要是花园里要进一些名贵花木,一株几百两也不是没可能啊!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白明星算是作者里头勤奋的了,看平常生活也是极奢侈豪华的一个,实际上手头却没什么钱。唯一的底线大概是他也不欠外债,据说是小时候家里欠债,每到年关就有催债的上门,给留下了很深的心理阴影,所以发誓此生绝不借债。 要不是这样,宋志平也不会和他交好——性格上再投契,宋志平也不会想要有一个总是找他借钱的朋友的。 从白明星身上他算是知道了养一座大宅需要多少钱,所以他早早地就绝了这个念头。只是在治安不错的一个厢坊里买了一座大三进的院子,自己一家人住绰绰有余,朋友来了也能招待,只不过是不能办大场面而已。 可是按照平常的日子看,也实在没有多少大场面的机会。若是有这个时候,包场酒楼,或者租个大院子,哪样都要划算的多! 卖冰的孩子打门前过,从腰上挎的布兜里拿出一封信,然后开始拍门。 小厮过来应门,接过信件。这种小孩子总会承接各种活计,给订报纸的人家送报纸算是最常见的,另外送信也是有的。 小厮见信是从苏州来的,也不耽搁,直接去了书房。此时宋志平正和白明星,以及另一个朋友,今年年初开始办报纸的刘老闆,三人正在讨论一个生意。 第590页 宋志平和白明星当然不会给这个报纸写小说了,新办的报纸可以借他们的名声打响名号,但是他们却会因为这种行为损伤自己的格调! 这就好比后世的明星,他们给一些品牌打gg的时候得到了金钱,消费了自己的名气。相反,如果是一些高端品牌,或许金钱不是那么多,但他们依旧非常愿意,因为这是有提升名气的作用的——那时候的明星如果获得了一个国际大牌的合同,那都是要上通稿的。 这个新报纸损害自身的格调,又不能有经济上的补偿,或者说这个补偿要很久才能赚回来,根本不划算,所以他们是不打算做的。最多就是出钱投资,以及通过自身在业内的影响力,帮助报纸办起来。 刘老闆原本是做南货生意的,看中了报业的火热,再加上认识宋志平、白明星这样的朋友。决定转行的时候一下就想到了做报纸,而这个想法可以说是和宋志平、白明星一拍即合了! 宋志平不用多说了,平常除了报纸,他掺活的生意是很多的!他甚至花钱雇了两个同是晋商子弟的替自己打理这些生意,放在后世,这两人大概就是他的投资顾问之类的人物了。 投资有亏有赚,不过宋志平有身为晋商子弟的精明,两个顾问也算是有本事的,总体而言是赚的。效益甚至不错,只是依旧和他写小说的主业差的有些远。 这时候说投资办报纸,他是举双手贊成的。在京城这种地方,一份报纸只要能有一千份的销量,就能收支平衡。凭藉他在业内的门路,又有刘老闆这个朋友的经营,这个生意是稳赚不赔的,只是赚多赚少的问题而已。 不过为了分摊风险,也是为了多个人出力,他又找上了白明星一起。 白明星花钱大手大脚,赚的钱常常有不够用的时候,正想着找个门路赚钱。宋志平拿这件事找到他,他没有不应的。 这一日正是三个人签定好文契之后的第一次碰头,打算先互相讨论一番办报纸的各种相关事宜。之所以选在宋志平这里,是因为他是三人中的核心人物。 正说话呢,忽然有小厮过来。宋志平看了刘老闆和白明星一眼,皱着眉头道:「不是说了,除了上茶,不要过来打扰?」 小厮奉上信件道:「老爷,这是苏州来的信件,似乎是丁大爷的!」 宋志平家里说『丁大爷』,那就只能是丁一新了。 宋志平年轻的时候去过南边,也见过丁一新。自此之后虽没有见过,但常常是有书信往来的。和外界猜想的关系冷淡,甚至敌视不一样,其实两个人的关系不错。他在家里也会说起丁一新,小厮们提及的话都称唿『丁大爷』。 「拿信过来。」听到是丁一新的信件,宋志平脸色好了些。接过信件就放到了桌上,打算继续和刘老闆、白明星讨论办报纸的事情,信件晚上再看。 白明星却觉得说了这许久办报纸的事情有些烦了...他其实是懒得管事的性子,若不是真的缺钱,是不会给自己找事做的。早就想休息了,只是宋志平和刘老闆两个人依旧是兴致正好的样子,他也不好提出来。 此时见了这个,连忙道:「是『草堂老翁』丁一新的信件?若是他的,你先看就是了,或者有什么要紧的事情呢?」 刘老闆其实是有些捧着宋志平的,这办报纸的生意他离了宋志平就要大打折扣。而宋志平呢,他随便找个有意报业的商人都可以,谁都愿意和他合作做生意,毕竟名气摆在那里。 之所以宋志平愿意和他合作,是因为两人有些朋友关系,而且他是个小生意人——相比起那些资本大鳄,和他这种小生意人合伙反而是比较安全的! 这时候听白明星这样说,也赶忙道:「竟是那位丁先生的信?宋先生真是交游广阔!还是先看信吧,我们正好休息一会儿。」 宋志平其实也有些想看信,于是顺着梯子道:「倒是我耽搁大家了——福生,让厨房送些冰镇的果子露来,再将屋子里的冰换一换。」 宋志平虽然吝啬,但离葛朗台还是有很大差距的。大夏天的他家肯定也要用冰,主要是他写小说的时候会为酷热天气所扰。考虑到耽误的时间可以赚到比买冰钱更多的钱,他家每年都是提前订冰。 不过定的不多,只有他的书房和厨房可以用一些。今天书房用冰多,其实就是将厨房的份额挪了过来。 而且厨房用冰其实也不是为了做冰饮什么的,而是为了保证一些食材不会腐败。如果腐败的话,会浪费更多的钱...... 小厮应声而下。 宋志平这才展开书信,前头都是一些问好的客气话,没有什么好说的。读到后面他才觉得有意思,两条眉毛都扬了起来。 「有趣,有趣,竟有这样的事!」 见宋志平拍案大笑,白明星立刻好奇道:「什么事情值得这样?」 信件上写的也不是什么隐私事儿,宋志平干脆将信件递给白明星:「当然有趣,如今江南最红的『乔琏』要来京城了!」 连翘还不是『业内第一人』,但是说她是这段时间江南最红的人也没有为题。这就像是天王巨星不一定是当家流量最旺盛的一样,正处在上升期、影响力节节攀升的那些人,那才是最红,这才有『当红』这样的说法么。 第335章 白明星愣了愣:「『乔琏』?她来京城做什么...等等,难道是要在咱们京城开疆拓土?这、这不应该啊!」 第591页 白明星之所以有这样的说法,这是因为主动离开地盘,去培养别的市场的作者虽然也有,但是那是有前提的!为了防范风险之类,也是为了给自己留下一条后路,这些开疆拓土的作者往往要将自己的地盘弄的铁桶一般,保证离开几年也不太影响。 『乔琏』是很红火,但是她入行时间尚短,眼下看着烈火烹油一样,实际上根基可没有其他同等级的作者来的扎实。这不是她不够好,只是时间积累上面的问题而已。这个问题她能够用她的勤奋补足一些,出更多的书,让更多的人记住她,但是永远无法彻底解决。 连翘在这个当口离开苏州,这是不科学的! 再加上她是个女子,这就更不科学了。 白明星摸了摸自己的头顶,不可思议道:「原来流传过来的那个赌约,说是《鸳鸯蝴蝶剑》是为了和『西湖客』打赌,看谁更有资格做将来的天下第一。我之前还当作是笑话,哪有一个女子能有这般的志气...如今看来,也不是不可能啊!」 「那赌约本就是真的,苏州的朋友早就来信说过了。」宋志平因为白明星的『孤陋寡闻』嗤笑了一声,白明星是典型的坐地虎,平常只关心自己的小说,就连京城圈子里的其他人也关注不多,更别说是苏州的了。 「不过信上说人家过来并不是为了『开疆拓土』,说是来探亲的...只是不知道会不会人到了京城又有变化——反正托我照顾照顾。」宋志平摸了摸下巴,陷入了思考中。 虽是这样说,但是人要是来了京城,什么都不做,宋志平自己都不相信。 这时候下人送来了果子露,白明星喝着果子露。神色很是八卦:「说起来丁一新似乎说过这个『乔琏』是苏州城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来着,怎么,人来一趟京城还要特地和你打招唿?这也照顾的太周到了...怎么看,怎么有些可疑啊!」 「这话你都听说过了,看来倒是流传的很广。」宋志平既不否认,也不肯定。不过从他本心来说他是不相信丁一新与这位『乔琏』之间有什么的,丁一新之前给他写信的时候言语之间的遗憾就表达的很清楚了。 只恨没有早相识十年——然而真的早相识十年,对方还是个不满十岁的黄毛丫头。只能说,到底没有缘分。 这样清清楚楚地说出来,反而光明正大,再无什么可怀疑的。 白明星嘿嘿笑了一声:「谁让那是丁一新呢,他的消息谁人不知?我就是再不关心这些,也有的是人说起!而且说来我还真的有些好奇这个『乔琏』了,南边吹的太玄乎了!」 连翘红的太快,声势也很浩大,再加上她广受评论界好评。以至于往外传播形象的时候会进一步『神化』,等到了京城的时候,确实已经非常像是吹牛了。 宋志平这一回却摇头了:「不,或者有些三人成虎,但她本身一定是个奇女子——看看那些她写的小说就知道了,若是胸中没有丘壑,没有那样的文字。」 这时候旁边的刘老闆插嘴了一句:「其实看这位先生的裙下之臣有谁就知道了。」 宋志平怔了怔,朝刘老闆拱拱手,露出甘拜下风的样子:「刘老闆一语中的了。」 很多时候一个人的价值、品格、喜好...等等等等,从她身上直接去看反而会失真。这个时候去看他周围环绕的人,这却不会说谎了。 一个人想要装作豪富,装作大人物,即便装的再像,身边环绕的是一些底层人物,那也是一眼就被揭穿的节奏。相反,一个人哪怕再一文不名的样子,只要行为谈吐能够吸引到有识之士,这个人也是非凡的。 这个说法白明星也是接受的,他不了解『乔琏』,除了她的作品,或者说她的作品也不是特别知道。这种情况下,他评论『乔琏』是没有根据的、不准确的。但是他多少知道丁一新、王思齐、许文华这些人,既然这些人都赞嘆过了,那必然是有她不同凡响的地方的。 想到这里他也是笑道:「这样一说更想见一面了!」 宋志平却是摇了摇头:「你是看人家是个年轻女子才这样有兴趣的,你这人只要好吃好喝好玩便尽够了,最懒得管闲事!」 白明星对于各种享受都有着蓬勃的欲.望,这种欲.望包括了女人。平常在秦楼楚馆消遣很多是一样,家中也养着许多姬妾。其中正经摆过酒的就有一妻六妾,至于摸到手里头的丫头、媳妇子之类,那就更没数了。 他在女色上面不严谨,圈子里都知道。不过这在这个圈子里并不算什么,这个圈子里有太多穷人乍富的现象了,这种突如其来的财富,很能改变一个人。很多人在其中开始放纵自己的享乐,最终崩溃到自我毁灭的也不少。相比之下,白明星还算是洁身自好的了,因为他有底线。 所以宋志平这个说法白明星也爽快接受:「这又如何呢?反正我这人就是这个样子了,并不碍着别人什么事儿。再者说了,我认识的男人已经够多的了,再认识男人就太没意思了。」 报业、小说业,和其他所有行业一样,也是男子当家,女子比例实在是太少了。如果是优秀的,那更是凤毛麟角。如果是其他行业,那也就算了,大家对此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觉,可换成是小说业,那就有不同了。 其中原因,其一,小说业到底是智力劳动,男女其实是没有差距的。只能说现行的社会体制让男女先天并不处在同一个起跑线上,以至于看上去是男子占据了行业。然而,即便是这样,也有很多女子在艰难的处境中奋发图强,最终在这个男性为主导的世界里艰难地撕开了一个缺口。 第592页 相比索性没有女子的行业,这个行业好歹是有女子的,这就给男子的遐想留下了空间。 其二,小说作者到底是个艺术工作者...至少这个时代还算,大家都是本着做艺术的心态在做。艺术工作者的内心都是比较感性的,这就像是那些诗词作家,做的好的往往内心敏感,葬花流泪什么的,并不是稀奇事。 搞艺术的,乐于去欣赏美,甚至崇拜美,这是很自然而然的事情。 直接的后果就是很多小说作者如同近代、现代的艺术家们一样,都有一个『维纳斯女神』『缪斯女神』一样的存在。用现代一些的话说,她们点燃了他们! 一开始的时候大家是无意识的,遇到这个人的时候才能发现:对,就是这个人了! 后来这成为一种大家都认可的认知之后,很多人化被动为主动,主动地想要去寻找这样一个人。 他们很少会和自己的『缪斯』『维纳斯』真正在一起,成亲之类的事情几乎不考虑,因为那样就陷入到和普通婚姻没什么区别的困境当中了! 是的,在他们眼中婚姻就是困境。 这倒不能说全是因为这些作者无聊,在无病呻吟,这和这个时代的婚姻特点有关。在这个时代自由恋爱的成分有,但绝大多数还是需要更多地考虑家庭的安排。至于说相亲——父母和媒人找来的都是猫,他也不能从中挑出一只狗来啊。 而相亲,已经是相当开明的了。也就是在江南地区流行非常,在之外的地区,就少见了很多。 婚姻是迫于家庭和自己的社会关系、地位等,做出的一个合适的选择,这显然无法满足一个『文艺青年』。要知道他们笔下塑造的世界也有爱情,而那些爱情中男女主相互理解、相互吸引,冲破了一切阻碍最终在一起——正如戏台上的人,演的久了,假的也成为真的了。 他们沉浸在笔下世界中,久而久之再也不甘心现实生活中那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然而现实让他们不得不接受...这其实是一种痛苦。 于是婚姻成为任务,从外界寻找一个类似现代『恋爱对象』的女子,这就变得非常普遍了。 对于小说作者来说,这样一个恋爱对象,除了极少数例外,大概就是两种人。一种是声伎行业的从业者,另一种就是同行的女作者了。 会有声伎行业的从业者,这不只是因为这个行业的女子更容易接受这种关系,也是因为这个行业的女子青春貌美,同时她们还往往具有不俗的艺术修养——这完美符合了那些小说作者心目中幻想过的『红颜知己』形象。 对比之下,女作者们的姿色等条件比不上声伎行业女子,但是在『恋爱对象』这件事上,她们比声伎行业女子更受欢迎。对外说出去也更能让男作者满意——其实很多人就是以此来达到一种自我满足。 女作者不同于声伎行业的女子,他们是男性作者们的同行,这个身份让她们很多事上能够与男性作者更加理解,共同话题也更多。然而更重要的是,这个身份意味着她们的人身是自由的,她们往往还有这一个非常体面的出身。 她们愿意选择和男作者达成一个『恋爱关系』,这在男作者看来必定是『自由恋爱』——不然还能是什么呢?她们和男作者维持这种关系并不能得到什么,反而要付出名声,以及承担被家人发现之后的风险。 要知道能写小说的女性都是受过教育的,而受过教育的女子至少也得是中产家庭了,典型的良家女子。若是家人知道与一个男子不清不楚,后果是不言自明的。 从另一方面来说,女作者并没有歌伎舞姬之流的美貌,但是却更加接近男性作者们的『梦想』。 白明星这样,想要更多地认识女作者,这是非常正常的现象,整个圈子都是这样的。连翘在苏州的时候能够快速打入最高的那个圈子,除了因为小说写的确实好,也有因为女子身份加成——很多人都迫不及待地想要认识她。 第336章 苏州『乔琏』不日将来京的消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流传了开来,这个消息圈子外面的人并不知道,但是圈子内已经到达了人尽皆知的地步。 绝大部分的人只当这是一个普通新闻,毕竟人家『乔琏』来了,又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每日为了生存就已经够辛苦了,哪有那许多功夫关注别人? 对于人数众多的中层以下作者,几乎所有人都是这么想的,反正人家和自己不可能有什么关系。但是对于顶尖的一小撮作者就不是这样了,这些人各有各的想法。 有纯粹好奇的,毕竟这是这两年江南的当红炸子鸡,纵观她的成名路之顺畅,就算不是后无来者,也能肯定是前无古人了。这样一个人,见见她真人,也看看看是不是真有什么三头六臂。 有欣赏的,打算交个朋友,与苏州同行共同学习,共同进步,提高一下业务水平。连翘有许多小说,如今连载的《鸳鸯蝴蝶剑》也正当红,正是学习交流的好对象!以往要是有个外地的知名作者访问学习,本地的作者都是热情接待的! 还有有小心思的,单纯对这个如今行内排得上号的美女、才女格外有兴趣——『江南二乔,万事如意』这句囊括了行内四大美女的歌谣可是从江南一路传到了京城!京城圈子里有『万氏』,至于其他三位就没有了。 第593页 而『万氏』虽然是个寡妇,却也因为偌大的名气身价不同,早就成为圈内女神了。这位同『万氏』齐名,甚至有后来居上之势的女作者到底如何,有的人心里早就有了异动。 「能有什么不同?说到底不过是个女子罢了。」京城圈子里最近两三年崛起的作者『鹿园君』郭麒说的很不客气。 一方面他看不上这些人为了一个女子就这样谄媚,另一方面,他根本不喜欢『乔琏』这个存在。 说起来他也算是这两三年数得着的超级新人了,在京城的地位差不多相当于苏州的『山阴亭旧友』金凤。他崛起的速度比不上许文华、连翘这种勐人,可要是遇到新人不那么厉害的年份,也能独占鰲头了! 本来这两年京城的新人有些凋零,他在那里就算是独一份儿了。可别小看这个,这就说明这几年的新人机会都会给他一人。至于后面新人再出来,那时候他就已经站在高位了,也就不用在乎了。 一步领先,步步领先。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了。 但是谁也想不到差不多他同时的时候,苏州那边冒出来一个比以前前辈们都要勐的女作者。按照道理来说,各个圈子各行其是,苏州那边有一个『乔琏』,也不耽误他『鹿园君』郭麒在京城混。 但是这前无古人的优秀也带来了前无古人的待遇...京城这边也有卖对方的小说,要是有人宣扬他这个新人如何如何了得,不管圈内圈外都不会有说服力的——这时候说超级新人,他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乔琏』。 这种情况下,硬要推也不会有好结果。 如今他虽然比同期的作者要强不少,但和原本预想的却是天差地别。这么个结果,很大原因都是对方造成的。即使不能怪对方,他也不能平和客观地看待对方了。 听到郭麒这样说,同桌吃酒的朋友笑了起来:「你这话说的不老实,前些日子还在你家玩儿过,有半个书架放的是人家的小说。恐怕凡是人家的你都有了罢?书嵴都旧了,想来是常常揣摩阅读的。」 「你欣赏人家,还这样说话?」 郭麒对朋友的拆台很不满,立刻道:「你这话是怎么说的?只不过是她的书确实有几分意思,买来读的而已。我说她和旁人没有什么不同,难道和这个相矛盾?」 「不矛盾不矛盾。」朋友连声说道,一边说一边自己先笑了起来。 「只期盼人家来了之后见到真人你还能这样说...你到时候别捧着小说书册请教就好了!」朋友毫不留情地揭开了这厮其实暗戳戳地有多喜欢人家的小说。 郭麒却丝毫不觉得哪里有问题,振振有词道:「人到时候来了我为什么不请教?这和我之前说的有关吗?」 朋友呆了呆,干笑了两声:「是你那样...说的,都那样说了,怎么好意思这样做?」 郭麒显然不这样觉得,看的朋友们直摇头。此时正好白明星经过,便道:「怎么郭麒也盼着那个『乔琏』过来?」 原本干笑着说话的朋友连忙站起身,挪了一个桌边的空位置给白明星。白明星比这一桌的人都要红,他就是此时志怪小说的扛鼎人物,这朋友也是写志怪小说的,有心奉承。 笑着道:「郭麒说是『乔琏』一般...不过他自己也是反覆看乔琏小说的一个,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白明星哈哈大笑:「怎么,『乔琏』还只是一般?我的老天爷,你知道人在苏州有多少倾慕者么?别的不说,只说『草堂老翁』丁一新是怎么贊她的,心里没一点儿数?」 越是地位高的作者越不会随便评价一个人,原因就在这里了。在种种语境中,地位高的人说的话往往会在各种援引中出现,成为一个理所当然的理由。要说为什么,因为他们是权威人士,说的话可信啊! 一方面他们享受着属于权威人士的特权,有公信力,一句话比别人一百句话可信。另一方面他们也有相应的责任,说出这样的话就等于是给别人背书了。一旦有名不副实的传闻出来,他们的权威性也会受到损伤。 面对白明星这种地位高的前辈,郭麒就不好再如之前那样强撑着了。软和了一些道:「也不是,只不过外头传的太过了,觉得有些心烦而已。」 白明星拍了拍他的肩膀:「我明白你的意思,不过不要紧,人就快来京城了,到时候见到人就知道是不是名副其实——说起来志平兄也相当看好这位乔琏先生呢!」 郭麒不解道:「这是为什么?宋先生应该没见过那位乔琏先生罢?」 白明星呵呵一笑,没有解释。主要是他和郭麒的关系并没有到那个份上,不好说宋志平的一些私事。 宋志平对他并不隐瞒自己的心事,说白了他高看『乔琏』一眼并不是因为她的小说,更不是因为丁一新的信件,而是为了许文华的态度! 相比起外眼中与他共同登顶,所谓『北宋南丁』的丁一新,宋志平其实更加在意许文华这个后辈。没办法,许文华身上有太多他没有的东西了,整个人都是他憧憬的样子。 许文华对『乔琏』的态度非常值得玩味,众人贊她的时候他是跟着贊了的。按照报纸的宣传,两个人关系应该很不错,同在一个圈子里活动,有很多共同的朋友。而与此同时,他似乎又对对方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没有单独的称赞,甚至经常在报纸上嘲讽对方——如果不是许文华嘲讽人是基本操作,报纸都要炒作两个人不合了。 第594页 但是到了宋志平这里,他看的很清楚...许文华一定注意『乔琏』注意的不得了。特别是赌约出来了,他就更加确定了! 天底下许文华看得上的人实在是没有几个,当年他见到才进入上升期的许文华,那时候他的位置可比许文华高多了。但是对方的态度还是那样,实在是没有将他放在眼里。 「问我『洛北公子』宋志平是什么样的人?懒得说,没意思——还问为什么?说了没意思,他的才华也就是那个程度了而已。说实在的算是普通人中间有天赋的而已,能红起来,但是红到现在的地步,不过是有好报馆、好书社支持,又遇上了好的天时罢了。」 当时他在屏风后面听到了这样一段话。 说实话,这段话如果换成是别人来说就显得是在说大话了,更进一步说,像是宋志平的黑粉。但是换成是许文华,那一股子理所当然的气质一下就出来了。关键是许文华说的话宋志平认可,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也觉得自己并不是有天赋的作者。 能走到当时的地步,很大程度上有运气的加持。 虽然说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但实力并不会随便消失,然而运气会。也是因此他成名之后特别努力,就是怕有朝一日运气消失了,他会从巅峰跌落谷底——刚刚成名的那段时间他总是非常焦虑,也是因为这个了。 等到后来,他的实力开始渐渐赶上来,这种焦虑也就慢慢散去了。然而,这个时候他再看许文华的小说,依旧有一种从尾椎骨沿着嵴背缓缓升上来的无力感。有的时候就是这样,你费尽千辛万苦再去看周遭的风景,发现人家早就轻轻松松做到了。 他需要对自己不断进行打磨才能有后来的样子,而对方天生如此。 『才压江南』许文华,这偌大的名声铸就了辉煌。如果对比两人的作品,或许会有粉丝会争辩他的才华并不比许文华差。但是宋志平自己心里很清楚,就才华这一点而言他差对方太远了。 而等到苏州新人『乔琏』出来,更听说许文华也对他十分高看。宋志平第一反应觉得这是假的,许文华何曾有过高看别人的时候?就是丁一新,他也只是平平的。 然而研究过许文华的说法,然后再去看『乔琏』的小说...宋志平忽然有一种诡异的相似,这和他当年第一次读到许文华的小说的时候何等相似啊!读完之后也是一种深刻的无力感。 有的人就是这样,什么努力都没有,就已经走到你前面去了。 还是个新人,能经过多少训练?这是宋志平的想法。然而读过小说之后他只剩下嘆息了...字里行间快要溢出来正是作者快要失控的才气,作者需要做的并不是拼命挖掘有意思的内容,更多地展现自己,她需要做的是控制。 让自己的想啊适度地表达。 第337章 就在京城对连翘要来京的事情开始议论起来的时候,连翘这边总算等来了吴美娘。只在河房停留了一个晚上,第二日就有沈家的小厮通知要开船了,带着车过来帮连翘运送行李。 这一日天朗气清,惠风和畅,虽然夏天已经来了,但是如果是早上的话还是很舒适的。 连翘和吴美娘是早就收拾好了行李只等着上船出发了,看着小厮搬运东西,吴美娘低声与连翘道:「来之前你外祖母还说要来苏州送,幸亏被我劝住了,在嘉定送我上船就是了。」 这是当然要劝的,如果嘉定那边的人来了苏州,见连翘住的房子以及日常的派头,立刻就能知道她不是来这里普通做工的! 连翘想了想,立刻道:「这样说来还请人带个口信回去,告诉外祖母咱们安全上船了。」 吴美娘斜了连翘一眼:「还用你说,昨日就吩咐张嫂子去了一趟会馆那边,那边住着许多同乡,不拘让谁带个口信就是了!」 其实按照连翘的习惯肯定是写信比较好的,只不过吴美娘不习惯,在她看来找个同乡要简单的多,也更能说清楚事情——这某种程度上也是代沟的体现了。 东西收拾完毕,装了足足两辆车!这还是精简过好几次的结果,只能说这个时代出行一次,特别是出远门,实在是太不方便了。等到东西上车,连翘和吴美娘上了最后一辆车子,还有春儿和冬儿也上的这辆车。 另外张嫂子和小虎则是一人上了一辆行李车。 这一回出门,嘉定老家没有留人,吴美娘託付了娘家,十天半个月帮她看看屋子,敞敞窗子什么的。另外周遭的街坊邻居也照应一些,别被进了贼了。 而连翘这边则是留下云嫂和晚秋看家,至于这边单带了一个小虎,也是吴美娘的考虑——一屋子女人出门,有的时候得遣个人出去跑腿,那都找不到合适的!小虎还是个孩子,一起出门也不妨事。有的时候她们不方便出面的,有他在就省事多了。 最后叮嘱了云嫂和晚秋几句,连翘这才上了车。 马车『嗒嗒』地走着,一开始在闹市区走的很慢。后面渐渐走的快了起来,直到看得见码头了,沈家的车夫才道:「连小姐,地方到了,小人直接往码头上去罢!」 沈家不同于一般人家,人家本来是官宦家庭来的,这时候就算是做生意,体量也相当大。现在是沈家的船队要出动,港口这边调节了一番,专门空出了一个码头给他家使用。 万恶的特权阶层!...连翘酸酸的想。 第595页 封建社会是典型的特权社会,不然的话这样繁忙的港口哪能专给一家人使用一天!连翘一面心里吐槽,另一面毫无芥蒂地享受这种便利。没办法么,她也是享受这种便利的人呀~ 专用一个港口真的很爽!这就像是在人挤人的春运,专门给开通了一个绿色通道。畅通无阻、舒适悠闲,特别是放在当下的情境中,这就更加满意了。 连翘以往从苏州到嘉定也是要接触港口的,但是和海港,以及运河港口完全不是一个体量的。然而即使是那样,繁忙的时节也够呛!现在这样的清闲舒适是之前不敢想的。 吴美娘和连翘才过来,沈家的一个管事就急匆匆地赶过来了,拱手道:「连小姐、连夫人莫怪!如今许多货物正在过关,实在是忙碌的紧了!六少爷脱不开身,特意让我来引路。」 由吴美娘出面客气了几句,这才带了连翘一行人去了主船。 沈家这次运河的船队总共有二三十多条,其中大多数都是四五百料的漕船,这在大运河上也是最常见的漕船了。主船最为高大,却是八百料的规格。管事见连翘看船,介绍道:「原来家中用的主船是一千料的,只是这几年运河淤积越发严重了,水量也不够,一千料的船行船困难,便降了一等。」 说着苦笑道:「说不定过几年就能使用六百料的主船了。」 说到运河生意,管事一脸苦涩,其中原因连翘大致能够猜到一些。现如今海运才是王道,运河相比海运已经衰落了!运河航运过去真是流淌着金子银子,可是如今别说航程时间长、用的船工多,等等造成了成本飙升,就是钞关收税也要比海运高许多! 沈家不是那些小商人,所以一路上已经少掉盘剥了。然而即便如此,在这上头也吃不到多少利润。有的时候辛辛苦苦一年,到了最后也没有多少收益。 然而放弃大运河也是不行的,官家不允许。 当初运河改海运并不是拍脑袋想主意就行了,大家都知道海运比大运河便宜的多,但是这是能随便改的吗?要知道大运河一线养活了多少人口和产业啊!随随便便改海运,就算海运能够吸收一些人口和产业,但有些人失去饭碗,有些产业衰落...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 别的不说,就说靠着大运河吃饭的几十万漕丁,这可是青壮!若真是让这些人吃不上饭,弄出造反的事情来也不奇怪! 所以为了让漕运改海的事情顺利进行,尽量避免转型期的阵痛。一方面朝廷出面,让海运方面尽可能吸收漕运的人手,并且让出一部分利益给漕运的利益方。另一方面,凡是有船只下海进行海运的,按照比例要进行一定份额的漕运。 所以漕运现在都成了各家的拖累了,本身不怎么赚钱,为的是拿到海运的份额。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大运河已经比以前萧条很多了。钱没有以前多,人也没有以前多。以前要是有淤积或者断流的事情,立刻就能引起极大的震动,然后投入人力物力解决问题。如今...修修补补,应付着过罢。 连翘想了想,安慰道:「否极泰来,大运河衰落下去了,真等到极困难的时候,说不定就废除了。」 管事点了点头:「连小姐说的是这个道理,希望是这般了。」 说话功夫舱房已经到了,管事的指着两间舱房道:「六少爷吩咐了,这两间是给连夫人连小姐住的。」 又看了一眼连翘身后的小虎,道:「小姐家这个小厮恐不好住,小姐这里没有地方住,与一众水手去住又怕他受人欺负,到时候让他与少爷的小厮一起住罢!」 吴美娘却不好意思这样麻烦人家,连忙道:「这恐怕不好,本就是麻烦贵家了,这等小事实在不用再特意安排。」 管事的却丝毫没有觉得麻烦的样子,笑着道:「我们六少爷提前吩咐过了,一定要好生招待连小姐连夫人。夫人也不必担心,六少爷上船也只带了两个小厮,多个孩子过去住着实在不妨碍什么——我过去与他们说一声就是了。」 说着先安排人将连翘他们的行李搬进舱房,至于说整理的事情他就不插手了。这些人都是男人,也不好插手。 这一应事情做好,管事就要告辞:「今日实在是忙的厉害,只能怠慢连小姐与连夫人了。」 吴美娘连忙拿出赏钱给这些帮忙搬东西的水手船工,又拿出一个荷包与管事的:「知道先生不在意这些,只是先生待会儿还要去各处打点——就是安排这个小厮,也不能只是说句话罢。若是不收,我们倒是不安心了。」 那管事也爽快,没有因为这一点东西推来推去。收下之后又道:「待会儿小人遣一个船上的粗使妇人过来,船上有许多事情要教给连夫人和连小姐的身边人,另外有什么粗使的活计,到时候也有了一个可以差遣的。」 以前的传统商船上是不能有女人的,认为这个不吉利。而这种传统到如今随着时代变化早就名存实亡了,船上有连翘、吴美娘这种女客,也有粗使的妇女。 这些妇女大都是大龄水手家里的女眷,也有些是因为船难死在船上的水手老婆,出于照顾的心态,船上给她们开了一份工钱,让她们来做事。她们在船上主要是管着厨房,再就是缝缝补补洗洗拆拆之类的活计。 春儿、冬儿、张嫂子一齐动手,就连连翘与吴美娘也帮忙,将带着的行李一一启开。先是问路打了一些水,将两间舱房细细打扫了一遍,然后铺床叠被挂帐子之类。等到窗帘布也挂上,连翘布置好书案,将自己最喜欢、用的最习惯的笔墨纸砚放好,管事说的那个粗使妇女就到了。 第596页 这个粗使妇女并不是别人家里的奴僕,据她说她男人是船上的水手,也是因为这个原因,面对连翘和吴美娘她拘束地厉害。 吴美娘看出了这一点,怕她紧张太久,赶紧捡着要紧的问题问了她。左不过就是那些地方不能去,哪些事情是船上的忌讳等等。等到问到可以去哪里打热水,一日之中有多少时间可以打到热水的时候,就差不多了。 送走了那妇女,连翘看了看外面的天色:「这都到了午间了...亏我们来的这样早,说不定这船今日都走不了,得等明日了!」 吴美娘却是早就预料到这些事的:「这些货船要在钞关查验,事情自然是多。这样大的船队事情更是繁琐...若是没有关系的人家,在港口停上七八天也不稀奇。估计明日能走,已经是人家关系深厚了。」 这个事情连翘听沈钰说过,现在只是随口抱怨而已。 钞关的工作人员工作忙碌,工资却不怎么高。为了生活,所以他们有了自己捞钱的手法。类似沈家这种他们自然不会为难,可是普通的商人,一套出关的手续可以办的快也可以办的慢,具体如何就全看他们了。 对于商人来说,停留在港口,停靠的费用倒是小事,关键是对于他们来说时间就是金钱——一个钞关耽搁上三五天,一路上要是经过几个钞关,生意还做不做了?说不定等到自己的商品到了,黄花菜都凉了! 连翘对这些事情门儿清,如今也不过是白说。听了吴美娘的话也不在这个问题上再说什么了,只是道:「现在时间还早呢,正是午饭的时候,我出去买些吃的来,娘要吃什么?」 第338章 无论什么时代,港口总是非常热闹的,这个时代的港口自然也是。不只是港口停泊着鳞次栉比的木船,也是因为港口外面人来人往。其中有运货的苦力,正在一车一车地往船上装货。有船上的水手,正在例行休整、保养船只...... 除了许许多多服务于港口,依附于港口产业生活的人,还有提供服务业,靠这些人过日子的人。 其中最多的就是两种,餐饮业人员,以及从事某种古老服务业的小姐姐。 后者很好理解,无论是做苦力的力巴,还是船上的水手,都不属于高收入人群,很多人甚至娶不上媳妇——有些水手好一些,毕竟贸易是个赚钱的事情,一趟活儿下来运气好,主家利润高,他们也能得一个大红包,这样一个大红包往往比他们一路的辛苦钱还要多。 然而水手由于常年在外漂泊,就算是有老婆的也常常见不到,所以本质上是一样的。 于是港口附近,这些古老的服务业就发展起来了。 苏州是江南繁华地方,苏州佳人也是有名气的。但是这里的女孩子绝对不会让人联想到那些——大多是一些老妓,或者是活不下去了转做这一行的,或者是城里的秦楼楚馆,青春时光过去了,转了几道手,最后来到了这里。 这些姑娘大多在新船到岸的时候蜂拥而至,有的甚至能摸到船上直接和水手们『谈生意』。当然了,这是船东和老闆所禁止的。水手们在船下做什么他们不管,但若是在船上做什么,这就得由他们说了算了! 这种船上货物很多的,随随便便放人上来,说不定就要出事! 餐饮人员就更不用说了,衣食住行中吃饭是最重要的。特别是这种人流旺盛的地方,需求就更大了。需求产生市场,在港口附近的生意,有一多半都是做餐饮的。 港口附近环境很复杂,特别是这种大港口,对于连翘这样一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来说是很危险的,吴美娘有些不愿意连翘出去买些饭菜。就与她道:「你让小虎去就是了,他难道还提不来一份饭菜?」 连翘本想看看大港口的繁华,但心里也很清楚吴美娘的担心,所以也没有强求。那种危险的事情就算是机率再低也是有机率了,而且一旦发生在自己身上,带来的伤害就是百分之百的了。她很惜命,所以不会明知道有危险的情况下还要坚持一件根本没必要的事情。 「小虎,你去外头看看哪家馆子生意好,拣一家生意好的要几样招牌菜——一定也有船上的水手要去,你同他们一起去,别乱跑!」连翘还叮嘱了几句,这才给了小虎一块银子和一个行李中带的大食盒。 小虎早就看外头的热闹眼馋了,听了这话,立刻撒腿熘了出去。 大概半个时辰左右,小虎转回来。春儿接过了食盒,一样样将酒菜拿出来。小虎则是懵懵懂懂地与连翘道:「小姐,我在外头看到许先生了!」 在连翘家里,小虎这些人如果提道一个许先生,没有特别说明的话肯定就是许文华了。听到这话,连翘微微怔了怔:「遇到他了?在哪里遇到的?与他说了什么话么?」 小虎一五一十道:「遇到了许先生,许先生在这个码头附近,也不知道来做什么。遇见我了,我还问他好。许先生没有同我说什么,只是我上船前他也没有走。」 吴美娘接过春儿拿过来的碗筷,听了一耳朵,道:「这个许先生是你原来的朋友罢?我记得你买下苏州那房子的时候,中间介绍的人就姓许。」 连翘点点头:「就是他。」 吴美娘也没有多问,只是道:「既然朋友正好在这里,也不好不问,你去看看,若是人没走,就去问几句——若是人已经不在这码头附近就算了。」 第597页 因为这个码头已经给沈家船队专用了,所以附近没有乱七八糟的人来往,比较安全,不然吴美娘肯定依旧不放心连翘。 连翘迟疑了很短的一下,真的非常短,几乎看不出来。然后点了点头:「行,我很快就回来,娘等我一起吃饭。」 春儿很有眼色地跟了出去,在船上走动的时候忍不住低声问连翘:「小姐...真要见许先生吗?」 连翘在最近这些日子里一直没有单独和许文华说过话,这当然是有意为之,她想要一切等到自己从京城回来时在说——说白了就是鸵鸟心态,暂时不想面对这件事。然而现在又出来见面,见面了又打算怎么办呢? 春儿最怕的是连翘没有一个成算。 连翘自己也不知道刚刚自己是怎么想的,其实她随便一句推脱就能不出来的,但是她偏偏出来了。 然而出来之后她心里也乱的很,她根本不知道能够与对方说什么。或者说她根本不知道自己想不想对方在码头附近——或许人家本身就是来码头有事的,这个时候都已经走了。 而另外一边,许文华身边的小厮小声道:「少爷,方才您怎么不让小虎子去请乔琏先生?什么话也不说,如今只能在这儿拜拜等着,也不知道小虎子会不会提到咱们。」 早间的时候许文华其实早看到连翘家几辆车出门了,只是他当时没有动...心不在焉不知道多久,等到回过神来的时候人已经在港口这边了。 许文华并不知道连翘在哪艘船上,他甚至不确定自己是来见她的,所以只是漫无目的地在各个码头胡乱走着。 中间还被人拦过几次,其中有要饭的小孩子,有浓妆艷抹的老妓,有卖小食的,还有拉客坐船的。实在是烦了,这才往人员少了很多的码头过来。在这里站了一小会儿,小厮便叫道:「少爷,那不是小虎子么——小虎子,这边儿!」 顺着看过去,果然是连翘家的小厮小虎。那孩子提着一个大食盒过来问好,他本该说什么的,但是最后什么都没说,就让那孩子回去了。也就是这样,才有了小厮的抱怨。 许文华不知道说什么,只是看着方才小虎上的那只船看了好一会儿。正出神的时候,忽然有个艷丽女子过来拉他。廉价的脂粉香气,轻薄的衣衫,头髮上是便宜而善良的玻璃首饰,只消看一眼就知道是港口附近拉客的女子了。 不过真的上手拉许文华的其实非常少见,因为这些女子显然对自己的客户群有一个清晰的认识。那些港口的苦力,一船船送来的水手,甚至是附近跑堂的小二,这些都是他们的客人,但是许文华不是。 今日他出来的匆忙,并没有换衣裳,穿着一身家常的浅褐色葛布夏衫,头髮一丝不苟地在头顶用丝质发冠束住,腰间有荷包、玉佩等物,手上拿了一把湘妃竹扇骨的这扇。典型的读书人样子,身后还带着小厮,一看就知道生活层次比较高。 「公子,您看看我如何?」那女子侧对着许文华站着,似乎是想展示一下自己,眼睛里透露出祈求的意思。 但是和港口附近大多数女子不一样,那些女子年纪都不小了,她却是非常年轻的,或者说太年轻了。浓浓的脂粉让人判断不出她得到年龄,但是眉眼之间隐约能够看到的一丝稚气,以及小姑娘特有的那种稚弱肩膀泄露了一切。 身材干瘪瘪的,还没来得及发育,这个女孩子很可能才十一二岁。 港口附近的女孩子,这样早就出来讨生活,往往都是有心计的,可怜之类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或许是真的有老鸨胁迫,也有可能只是想骗骗过往富商,玩仙人跳之类的手段。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她反常地找了许文华,无论怎么看许文华都不像是她们瞄准的客户群体。 许文华身边的小厮正要赶人,许文华却沉默着拿出了一块银子给她:「找个地方吃些东西吧。」 许文华知道若是真的有厉害的老鸨,这些女孩子每日都要拉到规定的客人,不然的话且有苦头吃。考虑到港口附近消费水平低,刚才他给的钱至少能让姑娘应付过两天,好好休息。 姑娘眼睛里有一瞬间的讶异,没有什么狗血的以身相许,或者泪流满面,甚至就连感谢也没有。那姑娘只是接过了银子,点点头转身就离开了。 而连翘正好在不远处看到了大概——她听不到他们说了什么,但整个故事她是自动脑补清楚了。 有的时候连翘也会觉得自己并不是真的了解许文华,许文华就像很多普通人一样,有着多种多样的面目。对于有的人来说,他总是过于刻薄的那一个,一点也不善良,在进行推测的时候他总是不惮以最大恶意去揣测一个人。 但是这和他总是愿意伸出手没什么矛盾的。 万一,万一事情不是他想的那样呢?每次针对人心险恶做出种种推测之后,他的行为却是按照另一个方向去的。就像刚才,他常常是善良的,甚至是慈悲为怀的...虽然他自己是不承认这一点的。 「少爷,乔琏先生!」 许文华立刻抬头,看到了正在凝视他的连翘。这一刻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也没有走近的意思,就这样远远地看着。过了好一会儿,连翘站的腿都酸了,许文华忽然远远道了一声:「一路顺风!」 连翘怔了一会儿,点了点头,然后看着许文华转身离开了。 第598页 许文华头脑中有好多的念头在打架,但又觉得好像头脑空空,什么都没有。身体的移动全都是本能在协调。 此时一个卖船票的拉客拉到他,问道:「先生是不是要搭船,我这里哪里去的船票都有,您就是想出海也行!而且我这船票比您直接去找船东买票便宜了许多......」 卖票的絮絮叨叨推荐,见许文华没有打断他,还以为生意稳了,兴致更高。推销着自己手中的票,说明多么便宜,船舱环境多么好。 「去京城的票...」 「客人要去京城?那自然是有的!最早的今日就能走,不过这一艘船太脏乱,不配公子。公子一看就是读书人,应该住的讲究一些。明日,明日有一艘好船要从这边去京城——」 「不...我不坐船。」 不管卖票的跳脚大骂,许文华跌跌撞撞,仿佛游魂一样离开了港口。 第339章 春儿是在一片喧闹声中醒来的,夏日天亮的早,外面天光虽然已经透进来了,但其实应该还早。果然,看了看枕头下面放着的核桃大银质怀表,上面指着夷人数字的『六』过去一些。 不过春儿也没有再耽搁了,而是听了听外面的动静,发现小姐还没有起床,于是轻手轻脚地动作。小心地穿衣、叠被,然后拿了昨晚热水瓶中剩下的残水——此时已经温温的了,在夏天早上用来洗漱倒也合适。 这一切已经非常控制动作了,尽量将生意压到了最低,然而还是带出了一些动静。舱房靠里的一张床上传来模模煳煳的声音:「春儿?」 「小姐,您再睡会儿罢,我去给您打热水,买早饭!」 随着春儿这一句,床上的动静没有了,显然说话的人重新睡了过去。 这是从苏州到京城的路上,连翘和吴美娘,再加上春儿、冬儿、嘉定家里新来的张嫂子、小虎,总共六人搭上了沈钰家的船,一路往目的地去。 除了小虎住在别处,其他人都住在两间舱房里。吴美娘和张嫂子、冬儿住一间,连翘则是和春儿住一间。只因为她不惯和别人一起睡,也不好意思见春儿打地铺,所以在舱房窗子底下单开了一张小床。这小床是用两条春凳加上一扇大板搭成的,并不怎么占地方,不然在这小小的舱房中可摆布不开。 其实一千料的大船地方并不小,只不过这种船肯定是优先紧着货物的。凡是住人的舱房都会尽力修的小一些,这种拿来做单间的屋子就更不用提了!这两间舱房加起来还不如连翘在家时一间屋子来的大! 当时那是她一个人住的,现在却是五个人的活动空间,自然要憋闷很多了。 不过这是行路上,也不好讲究太多。反正连翘觉得还好,对于一个高中和大学都住过八人宿舍的女孩子来说,这都是毛毛雨啦。反而是春儿向连翘抱怨过『在家千日好,出门万事难』这样的话。 当时是因为马桶处理的事情,也是有感而发——在路上总是不比在家来的方便的。 春儿将头梳的熘光,在脑后结成一个大辫子,确认全身上下都没有不妥的地方了,这才提着热水壶出了屋子。 每天船上厨房那边供应热水,只不过这个热水也不是什么时候都有,他们本就是做饭的时候顺便在灶膛里面烧的水,自然也就只有饭点的时候才有热水了。所以为了用水方便,热水壶就很有必要了。 春儿往厨房的方向去,好几个妇女已经在那里忙着早饭来了。见她提着热水壶也空不出手来,其中一个笑着对春儿指了指灶台的方向:「春儿姑娘自己去打水罢,今日还没有打过,全是滚水。」 这是当然的,今天并不是行船的日子,船队在临清这边停留的第二天,据说有些货物要出手,还要採购一些当地的货物。估摸着时间进度,等到明天才能重新出发。这样一来,基本上无事可做的水手们就懒惰起来了,这个时辰并没有几个起来的。 没人起床当然就更谈不上打热水洗漱了。 打好了热水回去,连翘还没有起来,春儿侧耳听着,知道隔壁吴美娘舱房里的冬儿和张嫂子也起来。于是蹑手蹑脚地放下热水壶,在窗户外面沖冬儿招了招手。 等到冬儿咬着头绳出来,她这才道:「我去买早饭,你和张嫂子就不用去了。」 说着带上食盒和钱,这就往外走去。 这时候沈家船队的船停靠在一个码头旁,这里是运河沿岸的一个着名城市,临清。典型的因为运河而繁荣的城市,也是钞关之一的所在地...不过随着这些年运河的衰落,有很多人推测这个钞关可能会挪到山东临海的城市,譬如说登州。 不过那都是日后的事情了,现在的临清是繁华的,至少表面上看起来非常繁华。 船停到码头这里就能看到港口后面一大片的建筑,足足修了五六条街。每条街上都有好多店铺,其中最多的当然是酒楼饭庄、秦楼楚馆,再然后就是赌馆、当铺了,另外提供暂时存货服务的货栈也有几家。 至于码头这边则更加繁华,有许多左近小人家的儿女或者小媳妇,都拎着一个篮子过来做生意,卖一些小物件。 春儿从船上下来,首先就看到一个小姑娘提着一篮子鲜花在那里卖。问了问价钱,要了四朵月季,两朵粉的,两朵红的。另外还要了一束茉莉、一束水仙——船舱里面简陋又乏味,带一些花回去,也是多些意趣。 第599页 然后又去了一个一家人经营的推车,这个推车虽小,却是一个五脏俱全的早餐摊子。南北的各色早餐小吃几乎都能在这里看到,更重要的是这里生意火爆,一般来说这往往说明味道很好! 虾皮小馄饨、紫米粥、芝麻球、小酱菜、油炸肉饼、素菜包子、春卷...买了十来样的早点,将个大食盒装的满满的,春儿这才颇为费力地将早饭拎回了舱房。 此时连翘已经洗漱完毕了,冬儿正在为她梳头挽髻。她见了连忙将买的花儿给连翘看,连翘只拿了一朵粉色的月季簪在鬓边。 「这花儿倒是很新鲜,剩下的给我娘送过去,看她簪不簪。」连翘满意地照了照镜子,点点头。 春儿又去送花,送花完了之后就在吴美娘起居的舱房里摆饭。 等到早饭用完,太阳已经半高了。连翘实在在舱房里呆不住,便道:「我去甲板上看看!」 吴美娘管束着她,除非是有船上派正当青壮的男子跟着,不然是不允许她下船的——这种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在港口这样鱼龙混杂的区域,一旦出了什么事儿,那真是无法可想! 连翘这一路,路过重要城市的时候总能借沈钰的光,去那些城市逛一逛,看一看。这次到临清却因为沈钰有重要的生意要忙,所以连翘没有提出要去临清看一看。 然而既然已经来了,什么都不做就太可惜了。连翘只能想到去甲板上看看港口附近的风光——其实甲板上全是水手,她一个年轻女孩过去也很不讲究了。只不过两害相权取其轻,相比起让连翘去更加混乱的港口,吴美娘宁愿她在甲板上逛看一番。 连翘却不知道吴美娘的想法,生怕自己被拦下来,一熘烟就跑走了。吴美娘笑着摇了摇头:「这孩子...春儿,你跟着过去,一个女孩子家家的在甲板上。也就是现在了,若是我小时候,恐怕看到的人都会笑!」 其实这话没有说完全,应该说体面人家的姑娘会惹人发笑。如果换成是一般人家,甚至是贫苦人家,甚至要帮家中做生意,早早就出来讨生活了,哪里还会为在甲板上抛头露面就觉得难为情起来。 春儿应了一声,立刻就往甲板上去。 甲板上的光线不知道比舱房那边好多少,打眼望过去,有一些不怕雨水和风吹的货物存在甲板上,上面只非常随意地盖了一层油毡布防水隔热。而这些货物一堆一堆的,让原本视野应该十分开阔的甲板变得好像捉迷藏一样。 春儿四面看了好一会儿,这才看到斜对面船栏杆处有一个穿石榴红裙的女子,不是连翘又是谁——整艘大船女子本就少,还穿石榴红裙,这不是显眼,而是扎眼了。 看到了连翘,春儿刚想叫她名字,招唿一声,却看到自家小姐身边站的不是别人,正是沈六少爷。于是默默地,春儿没有叫人,而是自己到另一个相距很远的船栏杆附近站着。 此时连翘正在和沈钰谈天。 沈钰本来正在料理生意的,只是生意的目的都已经达到了,剩下的时间就是他来甲板这边看看自家这边出货和进货。 这时候见到连翘来甲板上,立刻将入库帐本教给一个心腹管事,然后自己走到了她身边:「这次临清实在没有时间去看看了,若是乔琏先生想去逛看,我让人陪着乔琏先生去。」 连翘摇了摇头:「不用了,也不一定都要看到。」 即便是夏日,甲板上的风也是很大的。一阵阵河风吹拂过脸颊,一些鬓边的碎发散落了下来,连翘伸出手将头髮捋到耳后,然后转身看向临清城的方向。那里很繁荣没错,不过一路上这样繁荣的运河城市见了不少,她也并不觉得这里有什么不同。 两人正说话的时候,忽然船队主船与河岸码头之间的一座浮桥上传来喧譁声。沈钰皱了皱眉头,叫住一个管事,让其去打听打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过了一会儿管事焦头烂额地回来,本想说什么,见到连翘又将话吞了回去。连翘眼睛尖,立刻要走开一些:「先生请说罢,我就不碍事了。」 管事的擦擦汗,更加急了!这一路他们这些沈家的人都看的很清楚,他们的沈六爷有多看重这位连姑娘。这是万万不可得罪的,所以赶紧道:「并不是说要避着连小姐,只是这事儿不好入耳呢。」 「既然能说,那就快些说罢!还在那里吞吞吐吐做甚?」沈钰则更加不在乎,立刻催促管事。 管事的看了一眼连翘,这才缓缓地将事情道来。 其实事情说来简单,不过是船上两个水手与码头一个偷偷跑上船了的女子说定过来『生意』的事情。『生意』做完,女子立刻不认之前的价格了,要涨价! 说实话,连翘佩服她的勇气。这满船的人都是一起的,没有人会站在她那边。这种形况下不怕出什么意外,还能强硬地涨钱...典型的要钱不要命啊! 对方显然是在赌,赌这艘船上没有穷凶极恶之辈,属于比较有底线的客人。不然的话,说不定能交代在这里! 这次算是赌赢了,经过一哭二闹三上吊,打滚撒泼一样的手段,那两个水手实在不耐烦了。当是花钱消灾,将钱拿了出来。 这里的问题是沈钰不许这些水手之类的人在船上『做生意』——要是没有这一条,船上来去的人就会复杂很多,管理也就没法做了。 第600页 然而连翘的想法清奇的多,面色颇有一些古怪地问道:「两个水手和一个女子?」 第340章 「两个水手和一个女子?」 连翘说完这话,沈钰愣了愣。 第一是没有反应过来这有什么不对劲,第二就是反应过来之后因为连翘的敏捷而...emmmm 古代人不同于现代人,对于闺房之事既开放又保守。只不过开放是极少的方面,更多的时候还是保守的。男女之间的些许事,懵懵懂懂的好多呢,更别说其中一些花样了。 沈钰虽说是个男子,从小家里也曾意思意思安排过侍女教导,但与大多数王孙公子不同,他在这些事上是不太上心的。对于这些事情,知道是知道,但要说精通此道,那定然是没有的。 这时候忽然有个管事提起下头争吵的事情,说实在的,他都没有想到这句话中蕴含的事实有什么不对劲!直到连翘说话,原来那话在脑子里过了两三遍,这才明白意思。 连翘就不一样了,虽然长这么大连个男朋友都没有过,但是好歹是现代来的姑娘。在那个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没吃过猪肉也该见过猪跑的。她就算是没有看过小黄片,也在海量的网文阅读里见识过了各种『大尺度』。 那一句话实在是脱口而出,直到说完了这才觉得在这个时代与一个男子说这样的话是很不妥的。 连翘不好意思,沈钰也不见得轻松。 两个人面面相觑,忽然一起笑了起来,也就是这一笑,原先的尴尬这才消散了许多。 旁边的管事的不解这两位有什么好笑的,满脸都是问号。沈钰笑了好一会儿,这才忍笑道:「没错,就是一个女子两个水手——去打发人给那女子钱,先把人送走再说,怎么着人家也不容易!」 最后一句话说的意味深长,说完之后又笑了起来。 在连翘的印象里,沈钰并不是一个常常玩笑的人,比较『正经』。这样促狭还是第一次...笑是会感染的,她也不知不觉地跟着一起笑了起来。 管事的去处理事情了,又只剩下了沈钰与连翘两个人。沈钰便与连翘说起了临清的一些掌故,这里毕竟是天底下有数的钞关之一,沈钰做生意南来北往不是第一次经过了,口袋里藏着许多这里的故事。 连翘对临清也有些了解,说来有意思,她对这里的了解主要是因为《金瓶梅》这部古代奇书。书中西门大官人一家故事发生地点正是临清。因为这个,很多研究《金瓶梅》的书籍都会着重探讨一下那个时代的临清。 这个世界与连翘原本世界的古代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这里的临清和《金瓶梅》中的临清自然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可相似,甚至相同之处也不少呢! 连翘兴致勃勃说起临清这边的特产,也说起这边钞关是怎样收税的——甚至丝毫不避讳地说起这里的钞关要如何逃税。其实也没什么好避讳的,反正她又没有做过那样的事,没人能把她抓起来。 沈钰听的目瞪口呆,他是个本分生意人,或者说他非常有自尊。他一直认为有本事的人自然能靠正当手段赚到大钱,只有没本事的才只能靠那些见不得光的手段捞钱。说实在的,以沈家的地位,若真是想要钱,只消放出风声去,多的是人送钱上门,可是那样的钱能收吗? 正是因为不能收那种不能收的钱,所以才选择了做生意,维持家中的富贵。结果做生意却开始赚起不正当的钱了...何必呢? 沈钰是这样的,所以这上头的关窍虽有掌柜的之类的人给他说过,却也只是知道一个大概而已。真的具体事实如何,手段的细节处,他肯定是不明所以的。这时候连翘说这些,倒像是自己亲身经歷过一样。 连翘说的入神,没有注意到沈钰看自己的神色变得古怪起来。等到注意到的时候已经说完了,连忙住口道:「这些我也不甚了解,只不过是一些闲书里头提到过而已。」 「呵呵。」我信了你的邪!沈钰内心腹诽。若是世上真的有这样的书,恐怕就是行内的秘籍了,怎么可能随便传播出去! 沈钰的内心活动连翘不知道,若是她知道,她也只能叫一句冤屈了!明明是说真话,怎么就没人信啊! 略聊了一会儿,连翘以『不打扰了』为名,转到另一头的甲板去看风景了。 沈钰一面回忆连翘说的那些事儿,忍不住摇头笑了起来。这时候送帐册的管事拿来帐册,见到自家六少爷笑成这样,就差怀疑这是被人假冒的...怕不是个假的六少爷哦! 「六爷什么事儿这么高兴?」管事的送上帐册i:「六爷,咱们在临清走的货说定了数目,只是有几样和原本计划的不一样。」 沈钰『嗯』了一声,打开帐册的时候依旧是抑制不住的笑意。缓缓地将连翘说的那些临清钞关的事情说了,至于连翘后头那些『装傻充愣』的话,他当然没提。 管事的一开始没在意,听到后头忍不住赞嘆:「六少爷这回请来的那位小姐实在是不一般,这些行里的事情,若不是家中浸淫于此的,实在很难有人知道。而这位小姐不止是知道,还能说的这样清楚,就连背后的道理也一清二楚。」 「实在是、实在是,见识不凡吶!」 沈钰嘴角微微翘起:「她的见识自然是不俗的。」 说着目光越过甲板,看到了另一头船栏杆旁边站着的连翘。连翘此时正对着港口那许多做小吃的毯子心痒痒,虽然想吃那些东西只要让小虎下去走一趟就行了,但是小吃真正的趣味就在于自己去看去逛去买。直接等人送上来,再好吃的小吃也没多少滋味了。 第601页 回头与吴美娘软磨硬泡,吴美娘总算是允许了她下去逛逛,但还是有限制的。要带上春儿和张嫂子两个人,而且只能在港口最热闹繁华的一条街上看看,至于两边的许多小街小巷,那是决不许进去的。 就这样,连翘总算是没有白来临清,多少下去逛了逛,等到第二日离开临清的时候也不至于太过失望。 临清是山东境内的重要城市,而到了山东,离直隶便不远了!路上经过好些城市,偶尔也有稍作停留的。或者为了生意,或者为了过关交税。在这一段旅程中,连翘对江南到帝国北部有了一定的了解。 虽然这种了解依旧是很片面的,但相比起之前全然是纸上谈兵,现在多少对这个时代的国家有了切实的体会。 这确实是一个处在蓬勃发展期的国家,有强大的政府和军队,有基本上路线正确的领导班子,有逐渐开放的民风,有越来越繁荣的经济。科技在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在进一步解放...虽然没有现代社会的很多东西,但这确实是一个好时代。 社会在这个时段步入了高速发展时期,各种新的发明、新的学说出现,文学艺术等方面也来到了自己兴盛的春天。来自后世的连翘甚至可以想像,等到一百年两百年之后,世界进入现代社会,回顾歷史,或许会将这个时代称之为『黄金时代』! 就像在她的世界,有『文艺復兴』,有『工业革命』,那是一样一样的! 当然了,正如狄更斯在《双城记》中做出的最精湛的总结,『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这个时代也有自己的阴暗与不能言说。 一方面社会发展给社会成员带来福利,越来越多的人口不用担心饥馑,要知道这在古代是很难的!而现在的中产阶级能够享受到的东西,那是以前特别有钱的人家才能享受到的——生产力进步,物质极大丰富带来的结果。 另一方面,土地兼併日益严重,大量的农民只能沦为赤贫的无产者。过去他们只能在土地上被地主盘剥到死,现在倒是多了一条路,进城做工! 工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手工工场出现,在纺织业甚至出现了类似工厂的存在。这些地方都需要人,需要大量的人,只依靠城市本身是不够的,涌入城市的农民是新的劳动力来源。 得益于儒家影响,僱主不可能将工人奴役到近代西方国家那种程度——极个别的或许有,但是整体情况是不可能那样的,因为这违背了这个社会的公认道德,一旦激发出事情来了,朝廷是能下狠手的! 毕竟这不是资本家就是老大的国家,这个国家过去几千年的传统都是重农抑商。政府要是为了底层小民要收拾商人,几乎没有什么阻力,成本低的可怜!而关于这件事,那些商人内心也是很清楚的,所以除开某些脑子不好的,也会注意一些分寸。 然而这就是幸福了吗?并不是! 这其实就是从饿死一个人,变成了慢慢饿死一个人!生活在其中的人辛苦劳作,收穫的是和自己劳动远不能相等的收益。然后在年纪渐渐大起来的时候一身是病,再也干不下去了。 这些深刻而宏大的命题,这是她曾经没有想过的。主要是没有出门走一走,见到的都是自己眼前一亩三分地的东西,也想不起来这些。现在有了切身体会,自然是立刻不一样了。 想这些东西的时候时间总是过的很快的,她甚至想过要不要在将来写一部反应这个时代的小说,就可以取名《黄金时代》之类的。但是仔细想想,这样的小说需要的笔力并不是现在的她能够有的!再者说了,写的深了说不定会犯忌讳。 虽然这个时代没有文字狱,因言获罪好像是前朝才有的事情了。但是在一个人治而不是法治的古代社会,谁知道将来会有什么变故。 这个题材轻易碰不得,就算要碰,也得仔细计划着来。 也是因为这个,连翘在船上的日子写日记就更加勤快了。她必须要将自己一路的所见所闻写下来,还有自己当时最本能的反应、感触也得记下来。若是将来真的要写这部《黄金时代》,这些都是最重要的素材! 就在连翘这样的忙碌当中,船队渐渐地越来越接近帝国的北方,最终在天津登岸。这之后人去京城就没有船可坐了,得乘车经过京城与天津之间的驰道——货物比人更加麻烦,还得入关收税,得联繫买卖的事项等等。 沈钰这个时候是最忙的,但依旧安排了人手,一共四辆大车,将连翘一行人送到了京城。 第341章 「昨日大爷收到二奶奶和七小姐的信儿,立刻就安排了奴婢在苏州会馆这边候着!说是二奶奶和七小姐来了,立刻要将人接到府里去呢!」一个僕役姿态,穿着老绿色罗衫的妈妈满脸堆笑,在苏州会馆一下子接住了吴美娘和连翘。 沈钰派了人手,用了三辆大车来送吴美娘和连翘两个。天津与京城之间的驰道又修的好,中间没耗费多少时间就到了京城。 连翘是从工业社会来的,而且来的时代正好是国家大力做基建的时代,直接的后果就是她对任何超级工程都麻木了。她见过正在急速发展过程中的城市,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直插天际,宏伟的建筑物似乎见怪不怪。 她以为经歷过这些的自己再看这个时代的城池应该会习以为常,古代劳动人民确实很伟大,但就事论事地说,连翘是支持薄古厚今的,今不如昔那一套她一直觉得毫无道理可言——世界一直是在进步当中的,至少她是这样觉得的。 第602页 但是在看到这个时代京城城墙的时候是有一瞬间的动摇的。 这个时代的大城市没有多少,连翘一路过运河来,其实已经见了其中很多了。其中有一些确实可以称作是『雄城』,城墙高大、结实,人站在这样的城墙下有一种渺小感、无力感。 但是都不够,不至于让连翘产生『震撼』的感觉。 说到底之前那些大城的规格都不够!哪怕是苏州,也只是州府而已,城墙的形制也就是那样。再加上苏大发展当中容纳了早就容不下的人口,许多人聚居在城墙之外附近,形成了外城——城墙的存在感在这种情形之下近乎于消失了。 但是作为这个时代最强盛的帝国的都城,京城是不一样的! 按照国都的规格兴建城墙,无论是高度、厚度,还是城楼上的各种配备,都是一板一眼。 现代的科技和新材料可以支持更高更大的建筑,但是古代有一点不同,那就是在某些工程上他们是不考虑投资与收益的。这些工程穷尽人力物力,用整个帝国的力量去完成,最后呈现出来的就是竭尽所能、不惜工本带来的大气辉煌! 这就像是后世的手工艺品,即使机器也能做,做出来的样子和手工制品乍一看也没有什么分别。但仔细看,一遍一遍地触摸,总能在手工作品中感受到不一样的诚意与感动。 经过了城门的检查,包括看母女二人的户籍资料,母女二人这才真正进入了这个国家的都城。这个时代比较开放,不像歷史上的古代走到那里都需要通关文牒之类。但是作为都城,天子脚下,首善之地,依旧不是想进就能进的,总得有地方开具证明才能做到。 这类证明也不是随便就能开的,通过这种方式帝都的人口才能得到控制! 要知道京城不比苏州,京城及其周边并没有能力供养超过限度的城市居民。现在京城的人口就是能够承受的极限了,再多增人口,京城的物价只怕又要飞涨。而且面对天灾人祸等意外,城市的应急系统也会变得非常脆弱。 这个入城的过程进行的比较容易,主要是连翘她们手续清楚,而且有四辆大车、僕人相送,看样子就像是有钱人家。这些守城的士兵久在京城看门,早就养出了一双看人下菜的眼睛,这种人家只要好处给到了,他们都是很好说话的。 等到进入京城,连翘撂开车窗帘子,首先看到的就是笔直的街道,以及街道两边规规矩矩的小摊贩。这些小摊贩都将生意摆在街道两侧,没有摆在中央青石板大路的。这在苏州很少见,苏州那些做小生意的厉害的很,侵占街道和道路两边沟渠用来做生意,早就见怪不怪了! 乍一眼看过去,京城似乎还不如苏州繁华。但是那种整齐、守礼,相对江南城市略带矜持与拘束的守旧感,这些都在诉说这座城市的非同一般,沉淀的是属于帝国都城的稳重大气。 连翘和吴美娘在京城落脚,首先想到的就是去苏州会馆。苏州会馆是苏州人在京城的落脚点,原是苏州出身的官员、富商等人出钱修建的,因为苏州人有钱、苏州籍官员也多,修建的十分气派。 这里的好处就是比一般的客栈安全得多!连翘和吴美娘的打算是先在这里落脚,等到见过这边连家大伯等亲戚之后,然后再去租一个房子。毕竟在京城要呆一段时间,无论是住亲戚,还是一直在客店落脚,都不怎么现实。 却没有想到才一来到会馆前头就被连家大伯家的僕人给接住了。 昨日到了天津之后吴美娘就让人给连家去信,说明了自家会在苏州会馆落脚。没想到天津与京城近,自己这边人到的时候那边已经准备好了,甚至还让人过来接人。 吴美娘略作考虑就道:「劳烦妈妈略等等,我们这边先在会馆订房间...之后还得梳洗,总不能风尘僕僕地就去罢!」 那个穿老绿色罗衫的妈妈却为难了起来:「二奶奶,这可为难奴婢了。大爷和大奶奶的吩咐原就是请二奶奶和七小姐家里住去,如今二奶奶在会馆里住了,奴婢如何回得去呢?不然二奶奶先在大爷家住着,其他的再做打算就是了!」 连翘听着这话不像,本来亲戚来了不让住会馆,而是接到家中去住,这是好客,是热情,没什么不好的。可是这个僕妇的话却说的不好,好像在命令连翘和吴美娘一样——她那些话里提的不是亲戚情分,而是自己难做,口吻也是命令的! 连翘听的出来,吴美娘当然不会反应不过来。立刻道:「妈妈放心罢,回头我自会与大哥大嫂说这回事儿的。」 说着让沈家的车夫和僕役帮忙将行李搬出来,又在会馆定了一个小院子。行李落在那边,春儿、冬儿、张嫂子她们不言不语,都低着头整理东西去了,其中首要的是将吴美娘、连翘两人的衣裳首饰、胭脂水粉之类的拿出来。 急赶着去连家见亲戚,可不是要装扮一番么! 那个妈妈似乎有些尴尬,但是事情却不能她想怎么就怎样。说到底,不管她是多有体面的奴僕也就是奴僕而已,吴美娘与连翘虽然是外地来的亲戚,但那也是实实在在的主子。她们两个不松口,她也不能绑了她们去呀! 吴美娘也没有打算将人的面子一落到底,进了院子就将这个妈妈请了进去。旁的先不论,先让会馆的人送了一壶茶来:「这位妈妈且喝茶,我与我家那个还得梳洗,不然如何能去见婆母还有大哥大嫂他们呢?」 第603页 这话本就是常理,那妈妈『嗳』了一声,然后就坐了。 这妈妈姓田,在连家大伯家里也是他夫人的心腹,这一回派她过来也是探探吴美娘与连翘母女的虚实的。 那位连家大太太原是魏国公府中奶奶的心腹丫头,后来出来了也是做管事娘子的,依旧在府里听差,心思可不一般! 自家夫婿花了大量精力和物力找弟弟妹妹,甚至给他们谋出路。表面上她一概支持,平常从不反对这些,实际上内心多多少少是有芥蒂的。毕竟那些亲人是连守信的,又不是她的!而花的却是家里的钱! 连大太太其实很心烦家里要帮助那许多亲戚,那些所谓的弟弟妹妹虽然在京城已经解决了生计问题,但一旦遇到什么问题还是会找上门来,更别提逢年过节的,有什么占便宜的机会总是不落人后的...... 将心比心,站在连大太太的位置,确实容易不舒服。 唯一能让她自我安慰的就是连守信做事有分寸,找到这些人之后,他的帮助就是在量力而为。再加上夫妻两人感情很是不错,连大太太也不愿因为那些事儿闹起来。 如今最后一个弟弟的找到了,其实连大太太是松了口气的,至少至此之后连守信就不会在外奔波着找人了。眼见得丈夫白头髮越来越多,本来就应该多在留在家中才是,哪能像大小伙子似的,常去做外头奔波的差事! 另外,对于之后会来京城的『二奶奶』与『七小姐』,她也有一些疑虑——连守诚兄弟排行中是老二,吴美娘自然随着叫二奶奶。连翘则是在一众堂兄弟姐妹当中排行第七,上次连守信在嘉定的时候就给她序过齿了。 连大太太听连守信说过,说二弟弟连守诚家家境殷实,是个不错人家。而且在嘉定那边有家有业,家中也有亲眷,是不会在京城常住的,只会过来陪婆婆过个年,一家人团聚一次而已。 听到这些的时候连大太太直念佛,最怕的就是又来一个拖累! 只不过就算连守信这样说,连大太太也有一些忧虑。说是殷实人家,谁知道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家呢?若是那种一般的家庭,恐怕最后还是免不了上门打秋风之类。而且在京城住的久了,难保不会想要留在京城过好日子...至于老家的亲眷,在好日子面前,这算什么?这天底下为了过好日子,背井离乡的多了去了! 甚至她格外注意了这家只有一个侄女儿,而且侄女儿今年十七岁,尚未婚配! 这是一个多么合适的年纪呀!要是干脆安排在京城成亲,然后顺势留下来...简直后患无穷,没得完了! 也是因为有种种担忧,她才让自己心腹的田妈妈过来。这是赶在所有人前头先探一探自家这位二弟媳以及侄女儿的底,知道底细了也就好办了,至少明白应该如何应对。真有个不好的,可以提前准备着。 田妈妈整日在连大太太身边耳濡目染,对自家大爷那也亲戚心里是很看不上的。如今来接吴美娘与连翘,一不小心就带出来了。 若是吴美娘与连翘本就是打秋风投奔亲戚的也就罢了,哪里会在意这些许小事儿!恐怕会高高兴兴地跟着去呢! 可偏偏她们不是!不要说别的了,就是住在连守信家,这也是吴美娘与连翘没有考虑过的! 第342章 田妈妈在外厅左等右等,心里犯嘀咕了好久,一起来的没留头的小丫头都忍不住道:「这新来的二奶奶还有七小姐派头可不小!」 虽然田妈妈内心也是这样认为的,但是她不能说出来,于是瞥了那小丫头一眼,眼色微微带着责备的意思。这没留头的小丫头才想起来,不管人家是不是客人,都是主子,她们哪能随便议论! 正在等人的连家奴僕百般思量的时候,吴美娘与连翘总算出来了。 吴美娘有寡妇的身份,从来也不做鲜嫩颜色的衣裳,今日要见长辈,就更不会穿的太过亮眼了。但也是因为见长辈,就不能太简单了,得要郑重!最后寻出来紫色的一身,深紫色的马面裙,浅紫色的褙子。这颜色不出格,同时也显得正式! 至于打扮之类,她本就有一些首饰,她挑首饰向来是重视质量超过重视数量,这些收拾数量不多,但件件也算是拿得出手了。这两三年连翘又特别赚钱起来,孝敬她的好东西很多,这个时候随便挑上几件,也非常体面了。 吴美娘收拾起来并不复杂,相比之下作为年轻姑娘的连翘就麻烦多了。她倒是想要简单一些呢,但是吴美娘不让呀,自己收拾完了还过来替连翘参详。 连翘穿着一件大红色凤穿牡丹垂胡袖对襟立领襦衣,一条墨色绣银花百蝶穿花百褶裙,中间腰上束了一条猩红色缀碎宝石穗儿莺莺烧香汗巾子,又有绦环禁步之类垂下来爱,行动之间环佩叮咚。 头上手上的首饰并不多,她这个年纪也没有必要,但件件都是精品——不过最抢眼的还是脖子上的一只金项圈,这金项圈上头各种花纹也就算了,关键是镶珠钉宝,红宝、蓝宝、珍珠、玛瑙之类装饰,十分华丽。只在中间结一条络子下来,连着的是之前嘉定时连家大伯给的刻着『连』字的白玉玉佩,说是连翘这一辈的连家孩子都有的。 这一回是去认亲的,自然要特意戴着! 另外春儿冬儿这两个丫头也稍微打理了一番,虽没有出丫头的格儿,但也做出了十分体面的样子。 第604页 这样一行人出来,田妈妈和随行来的另一个婆子,两个小丫头,那都是惊怔的! 主要是之前遇到的连家亲戚个个都是『讨债鬼』,赖着家里过活,连大太太看不上。这些下人因为连守信的关系不能说什么,私底下议论却肯定不少!连守信是很介意这个的,但是也不能将家里上下的嘴都管住啊! 新来的『二奶奶』与『七小姐』,他们并不了解,只是下意识地将她们与之前的当成是了一样的。之前吴美娘与连翘的行李一车一车地拉来,他们还不觉得,毕竟破家值万贯,说不定人家就是搬家呢!相比起猜测吴美娘与连翘富有,他们首先想到的是小家子气。 等到现在母女二人稍微洗去一路风尘,郑重打扮起来,这些人才惊觉新来的二奶奶和七小姐好大的派头和威势,看上去竟不比家里的太太和小姐弱! 吴美娘提前也打听过大户人家的规矩,什么也不说,先给来接她们的连家僕妇们放赏钱。 除了田妈妈,跟随者的一个老妈子,两个小丫头,外头还有两个赶车的车夫。其他人一律一个红包,红纸包里放着一两银子。田妈妈一个人地位高一些,单独拿了一个湖蓝色的葫芦形荷包,里头放着两对银锞子,重四两! 这在连大伯家也算是重赏了,田妈妈的月钱高,是二两银子。其他的人却是连五百钱都不到。这样一个见面礼,顶他们做两三个月了——田妈妈这种在主子跟前有体面的也就算了,他们收入的大头在赏赐,在各种差事中的油水。但对于其他几个粗使的下人,他们原是靠月钱过日子,这就算很大方了! 一时之间心悦诚服地来给吴美娘磕头。 连翘在一旁看着,心中嘆息——果然如《红楼梦》中所说的,这等有钱人家的僕妇都是『一颗富贵心,两只体面眼』!原来的态度还是相当敷衍怠慢的,这会儿就殷勤小心起来了。 不过这也没什么好说的,原就是别人家的僕人,她们管不着,也不消她们管。 连翘与吴美娘只是扶着春儿和冬儿的手上了车,这时候尴尬的事情又来了...原来来的是两辆车,坐了田妈妈并其他的丫头婆子共四人自是绰绰有余,但是现在加上连翘一行四个就不够了,这还是张嫂子和小虎留下来看院子不去,不然人更多! 考虑到原本是接连翘和吴美娘过去家里住的,可见小看吴美娘与连翘到什么地步了。家境殷实之类的是没有相信的,只当是之前那样打秋风。那打秋风的自然不可能有丫头婆子之类的跟随,行李估计也没什么,来两辆车,行李放在车顶,再带上人,也算是绰绰有余了。 但是现在可不是这样了,来的车就是很普通的马车,低调的很...实际上在京城,以连家的地位也高调不起来。这样的马车一般坐两到三个人最好,四个人就十分拥挤了,五个人更是坐不下! 如今两辆车,却有八个人,同时不可能让『二奶奶』和『七小姐』坐的拥挤——其实如果吴美娘与连翘没有之前的表现镇住田妈妈,说不定她真会安排四个人一辆车。但现在不行了,先敬罗衣这一套听起来非常不合理,但这却是现实。 吴美娘与连翘的气派已经落在她眼里了,她下意识地就要高看对方一眼。 田妈妈赶紧安排春儿冬儿与一个小丫头坐在后头一辆马车上,然后嘱咐那婆子和另一个丫头去租一辆车马,自己则是上了前头一辆车与吴美娘、连翘同坐,这是要与她们介绍一番府上的事。 「二奶奶和七小姐是苏州来的,见识原来就高,奴婢也没什么好说的。只是家里自大爷太太起还有两位老爷两位奶奶,更不要说两个姑奶奶今日也来了,小姐少爷、表小姐表少爷一大堆,总要和二奶奶、七小姐说一声的。」田妈妈说的小心。 吴美娘微微颔首:「倒是有劳妈妈了。」 田妈妈笑了起来:「当不得二奶奶这样说,原就是分内事!」 其实介绍连家人的事情连守信已经做过了,甚至专门写了下来,就是让吴美娘与连翘来京之后不至于手足无措。但是这时候人家要说,那也好意,何必拦着呢?何况这种口头说起来可比连守信那一纸干巴巴的介绍要来的有意思,说不定就要吐露出许多官面文章没有的东西! 京城这边连家的情况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复杂是因为人多,人一多起来,口舌就多,事情就多,怎么都不可能简便。简单则是对吴美娘和连翘而言,反正再复杂也不可能与她们母女有太大的干系。 两人又不会住到连家,在京城也就是单门独户的过日子。至于连家的那些人情琐事,她们两个住过了年就随时能走了,那重要吗? 连家除开没有站住脚的那个大姑姑,其他人如今都是活下来了,并且找齐了。还有一个小姑姑住在山东小城老家,据说得过年时才会来到京城与一大家子团圆。其他的人,包括连守信在内的三个叔伯,以及一个二姑姑,这些都是会在的。 另外这些叔伯姑姑也各自成家,有自己的儿女,这些连翘的堂亲表亲,除了小姑姑家的,这一次应该也会都在。 考虑到这些堂亲表亲有的已经成家了...确实是好大一家子了。之前连翘看过连守信给的家里许多人的情报,说实在的,光是人名就看的她眼花缭乱了。她画了一个族谱,发现除了自家人丁单薄之外,其他几家都是非常能生的! 第605页 好不容易记清楚了各家各房许多人丁的关系,其他的就再也不记。不过这也没什么,这许多人也不可能天天打交道,其中大多数估计也是点个头打个照面,之后就没有什么交集了。 田妈妈讲了一些家中的八卦,当然了,都是无伤大雅的那一类。吴美娘与连翘新来,她也不可能说多深入的话。只是道:「二奶奶与七小姐刚来,不知道,等到呆的久了,许多事情也就自然明白了。」 这个时候连翘这个姑娘是不必开口的,一切由吴美娘应对。 就这样零零碎碎说些家里的事情,马车在一处胡同口停了下来。外头车夫道:「田妈妈,到了!」 田妈妈连忙下车,并在一旁扶着吴美娘与连翘下来。这时候胡同口进去第三家,门脸并不显得比别家气派的门前已经站了两个小厮,一个丫头了。那个丫头见了田妈妈自然晓得了吴美娘与连翘的身份,立刻笑着道:「二奶奶和七小姐来了!」 一面迎上来,一面让身旁的小厮去禀告。 后头春儿和冬儿也下了车,亦步亦趋地跟在吴美娘与连翘身后。再加上之前的丫头婆子,连翘和吴美娘算是被簇拥着进去这宅子的。 一进去宅子连翘就知道别有洞天了!表面上看这家平凡无奇,进去了才知道这是一座大宅!虽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制式的,但从进门以后绕过影壁,经过的花园、迴廊、房子等等来看,明显是大户人家的格调! 想到连守信的家庭情况,连翘又瞭然了。 连守信和他老婆都是豪门大户的奴僕,虽然做不到《红楼梦》中赖大之于贾府,但也是很不错的!如今靠着国公府也是在外买房置地用僕人,和那些富贵人家没有什么两样——夫妻二人的儿子都是脱了奴籍的,房子、生意、奴僕,都记在他们身上,这就没有问题了。 只不过到底是奴僕出身,不好太过张扬,于是就成了现在外表朴素,内里十分精緻的样子。 连翘有现代的见识,又在古代经歷了不少大场面,自然不会因为这一座宅子如何。至于吴美娘,她过去专门给大户人家的妇女看病,看过的豪宅不知道多少。现在家中也有钱,想要这样的宅子也不难,所以表现的同样自如。 前头引路进来的丫头暗暗称奇,却没有显露出来,只是带到已经热闹起来的正房,这会儿这里已经收到了吴美娘和连翘来到的消息。打开帘子道:「老太太、大奶奶,二奶奶和七小姐总算是被盼来了!」 第343章 连大太太这些日子正头疼的厉害,一方面之前自家相公找到了他二弟弟,以后再也没有兄弟姐妹要寻,这可是解决了一桩大事儿!至少再也没有为此奔波的事情了。另一方面,这个弟弟人已经没了——说的不好听一些,这对于连大太太来说是好事,至少家里少了一个麻烦。 但是这个所谓二弟弟的家眷却是有的,还有一个女儿!丈夫自南边回来之后就赞不绝口,这一点而连大太太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她最怕的就是丈夫又要将这一门亲戚弄到京城来。 好吧,弄就弄吧,这本不是什么天大的事儿,之前其他的『弟弟妹妹』也弄来了。一只羊是赶,两只羊也是放,随便了! 只是想到这家只剩下了家眷,而且是孀妻弱女,就怕丈夫又在这上头心软,怕弟弟的妻女过的不好,格外体恤。 只要一想到这些,她就头疼。 虽说丈夫说了,人家在南边也是有家有业的,不会呆在京城,这一回也就是来京过年罢了。但是以后的事情现在可说不准,说不定到时候人留下了呢?或者回去之后还要京城这边接济呢? 丈夫是说过她这弟妹有钱,用不着家里帮助,但这种话很有可能是客气话,宽她的心的。这样一想,如何能放的下! 对于连大太太来说,丈夫连守信什么都好,就是一样,太把担子往自己一个人身上压了。找弟弟妹妹这是一个身为长子的担当,这本没有什么,但是想要凭藉一己之力让所有家人都过的无忧无虑、丰丰足足,这就太为难了。 凭藉自家的力量是做得到的,但是这要牺牲自家很多利益。就好比自家能过一等日子的,结果就因为这些事情只能委委屈屈地过二等,甚至三等日子...连大太太能高兴就怪了!不只是连大太太,还有连大太太的几个儿女,对那些堂亲表亲也就是表面上无事而已,其实内心早就妈卖批了! 也对,表面上因为连守信不敢说什么,但是内心...呵呵。想到这些堂亲表亲吃的用的穿的,都是从自己本来能够继承的财产中分出去的,夺人钱财如杀人父母,这种事情稍微想想就知道了。 连守信爱护自己的弟弟妹妹,可对于他的妻子儿女来说,这就是一群黏在自家身上的狗皮膏药,不撕难受,撕下来又十分疼。 「大奶奶何必想那许多,这就是咱们大爷的性子了。这也是大爷的好处,为人宅心仁厚、念旧情!」心腹的丫头早间梳妆的时候就这样开导连大太太。因为昨天吴美娘从天津来的信,连家这边已经知道她们今日就要来了。 连大太太派了亲信田妈妈去接人,估计午后就能接到家里了。 见镜子里头髮梳好了,连大太太站起身来,嘆息了一声:「我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因为大爷心思软、念旧情,我这些年来比当年好多小姐妹都好过的多。我自己得了这个好了,就不该抱怨,只是......」 第606页 有些时候就是这样,明知道这个道理,但说的容易做的难啊! 这样胡思乱想也没有用,连大太太收拾好自己,又安排家中上下的种种事务。这个时候家中那些弟弟弟媳、小姑子们都来了,幸亏早有安排,吩咐厨房安排席面就是了。当然,最重要的是侍奉好婆母——今日她兴致可高了,一个劲拉着小儿媳妇说话,说当年老二在家时候的种种。 如今连老太太虽然是连大太太夫妻二人供养的,但是父母之心有的时候并不是根据孩子的贫富决定厚薄的。连守信让连老太太过上了如今的富裕日子不错,但对于家里几个儿子,她最疼爱的还是小儿子连守理。 小儿子大孙子,老太太的命根子,这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在于其他儿女都送出去了,只有连守理一个在自己身边长大,情分不同一般。 为了这个小儿子,老太太是常问连守信要这要那的,这也是连大太太不爽的一个点。 大概是爱屋及乌,所有儿媳妇里面,她最给小儿媳妇脸。至于连大太太,说实在的,她是她最不喜欢的。不因为别的,就因为连大太太地位太高了。虽说连大太太如今都是个奴僕,但那也要看是什么奴僕! 大儿子家一半靠人家支撑起来,人家在家安身立命的本钱不是夫君,甚至不是儿女,而是自己的本事!如今老太太又是依附大儿子家过活,面对连大太太就更没有多少底气了。 对于一个做婆婆的人来说,一个没办法调.教的儿媳妇,这有什么意义? 只不过拿人家手短,吃人家嘴短,老太太依附人家过活,也说不出什么来。婆媳二人如今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只是有一层淡淡的面子情,其他的一概都无。 「老二当初......」老太太唠唠叨叨半晌,忽然外头传来了丫头的声音。 「老太太、大奶奶,二奶奶和七小姐总算是被盼来了!」 原本热热闹闹的正厅安静了几秒钟,顺着丫头打起来的帘子,上上下下先是看到一个美妇人进来,然后又是一个极其标志的年轻姑娘。 看到自家『二奶奶』与『七小姐』,连大太太眉头一挑,有些不敢相信。虽说连守信之前已经与她说了,说她们母女在南边生活过的很好,那个侄女更是十分出众,比大家小姐还强——但是这种事情不亲眼看到,谁又能相信? 都是被家里卖了的,这个世上绝大多数的人肯定是陷入泥沼,只有极少数人才能混出来。连大太太眼里,自家丈夫是一个,但这也是託了魏国公府的福。而丈夫这个二弟弟呢,据说已经脱了奴籍了,这要如何经营才能给儿女留下偌大家业,保证生活富足? 至于侄女儿如何出众,那更是笑话了。别看小说中英雄不问出处,出色的女子什么出身的都有,但现实就是寒门还能出贵子,但绝对出不了贵女! 穷苦人家有的为了改变命运,会进行一场豪赌,倾尽全家之力供养一个子弟出来。绝大多数的人失败了,但是从机率来看,总有一些家庭是会成功的。但是女孩子,这种情况是不存在的! 「还愣着做什么,去前院告诉大爷他们,也来见见二弟妹和侄女儿!」连大太太一面吩咐丫头去传话,一面抓住连翘的手:「这便是连翘了罢!我听你大伯说过你,他打南边回来之后就对你贊了又贊,当时还寻思着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孩子,竟能夸出花儿来。如今见到你的人了才晓得,你大伯还是说的少了!」 说着又与吴美娘打了一声招唿,这才领着两人介绍给其他人。这其中,以连翘为主,吴美娘就是一个陪衬...这很正常,吴美娘早就预料到了,毕竟对连家人来说,连翘还算是连家的骨血。而在连守诚人没了的情况下,她这个孀妇和连家实在说不上有什么联繫。 连老太太见到连翘,立刻抓住了她的手,眼中似有泪光闪过:「这孩子生的像她大姑!她大姑是他们兄弟姊妹当中长的最出色的一个!好孩子...过来,今年多大了?」 老太太又连声问了好几个问题,连翘轻声一一作答。自自然然的,既没有凑上去装熟,故意做出亲密的样子,也没有因为这是第一次见面就十分尴尬,缩手缩脚的。 连大太太一直在旁观连翘的一举一动,若是一开始还是为这个侄女儿的体面惊讶,后头就真是觉得她风度不错了。 先敬罗衣这一点着实是陋习,但是这是很多人都无法避免的。连翘有钱,这两年给自己置办了不少好东西。今日戴在身上的不多,但是件件都是精品。这样的好东西,其他人或许看不出来,但是常年在魏国公府伺候的连大太太却是清楚的很的。 除了有一些有年头的好东西比不上,那是世家大族的积累,连翘母女二人的首饰在魏国公府里面也算是好东西了!前些日子连大太太才为魏国公府的一位孙小姐置办成亲时陪嫁的首饰,所以对这件事非常清楚。 连翘对连家上下都无所求,所以没必要谄媚。同时她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了,更不会瑟缩。这时候交往起来,就当是是普通长辈之类,自然显得游刃有余,风度上佳。 这个时候吴美娘也拿出了自己带的礼物,首先是苏州的一些土特产,在苏州不值什么,但是到了京城也算是好东西了。再加上一路上千里,这份心意也是难得的。 另外就是孩子们之后,都有一份表礼。表礼中既有苏州的香袋儿、扇子、笔墨纸砚之类不值钱的小东西,也有贵重的。像是男孩子都有一个上等的白玉平安扣,女孩子都有一根簪子,簪子的造型也很简单,就是赤金的簪身加上一颗大珠而已。 第607页 古代没有珍珠人工养殖,可想而知这是一份珍贵的礼物了。 相比之下,连翘从长辈那里拿到的礼物就很不对等了。首先连翘家里只有她一个,其他每家都有几个孩子,礼物数量上就远远不及。至于礼物的质量,那也是不如的。 也就是连大太太,原本她准备的是几样小东西,再加上一对金镯子。看到吴美娘拿出来的礼物,赶紧使眼色让丫头换了,换成了一对玉镯——这才勉强对等。连大太太都是这样,更不论其他人了。 这个时候就算是一开始没有感觉的人,这个时候也反应过来了...这回来的老二家的,应该很有钱啊! 男孩子手上的平安扣,女孩子手上的大珍珠,就算他们再蠢笨也知道这是好东西了!而能够轻轻松松拿出这些东西给小孩子做见面礼的人家,肯定是不简单了! 本来还只是面子上的热闹,经过这个就变成发自内心的热闹了。两个妯娌将吴美娘团团围住,问起各种信息。 「二嫂这回来京城住多久呀?可要多住一些日子!」「要不然干脆在京城置下产业,住在京城算了,一家人都在这里,也能互相照顾呢!」「这话说的对,二嫂可以仔细考虑——若是要买房置业,我就可以帮着二嫂办的妥妥噹噹的。」 正在一片热闹的时候,原本只在旁边的连家小姑忽然拉过连翘道:「二嫂,别的都不说,我只爱侄女儿!也不知道怎么的,一见面就觉得可亲,这一会儿就离不得了...不然二嫂就将侄女儿许给我家罢!」 第344章 连家小姑的话让场面一度非常安静...才第一面就说起儿女亲事什么的,也太仓促了。其他人都眼观鼻鼻观心,连大太太挑了挑眉,要看自家这个二弟妹要如何反应。要知道,在此之前,连家小姑也曾想过与连大太太做亲呢! 连大太太自然是不许的,实际上这件事找连守信都没有用!他是愿意尽量帮扶弟弟妹妹,但是他并不是傻子。关于小妹家的几个外甥,他早就看透了,典型的废柴,唯一的好处就是老实。不指望他们能做出什么事业,也不用担心他们惹出什么大祸来,他们没那个胆子! 连守信爱自己的家人,这个家人并不只是指母亲和弟妹,也包括老婆和孩子。做父亲的肯定是要替儿女考虑的,他从来没想过在不成材的侄儿、外甥中挑女婿! 吴美娘其实挺惊讶的,她没有想到连家竟然是这样的人。不过作为一个市井出身的女子,她并不怕这些。按捺住心情,看了一眼老太太,发现老太太依旧是慈眉善目地微闭着眼,似乎是什么也没听到的样子,心中有数了。 微笑着道:「这个...这个恐怕不成呢。」 连家小姑不满这个答案,她想的是吴美娘答应下来。再不济也只能是含含煳煳推脱,毕竟这才是亲戚第一次见面,哪能一见面就下脸子!只要没有拒绝地彻底,她就能去缠着母亲,缠着大哥,缠的久了,有家中说的上话的人出头,事情肯定是能成的。 在她眼里,连翘就是个姑娘而已,一个姑娘有什么太吝惜的!再者说了,吴美娘只有一个女儿,将来就指望这个女儿过活,给自己找一个亲上加亲的女婿不好吗? 她并不明白吴美娘与连翘来京城一趟,并不是因为连守信在她们心里多有威信,也不是连老太太对于她们来说多重要——说句不好听的,在连守信找上门来之前,吴美娘不知道自己有这样一个婆母,连翘不知道自己有一个祖母。 非常现实地说,这个家里其实没有对她们有意义的人。 她们来这里并不是为了活人,而是为了已经去世的连守诚。这是连守诚的家人,于是吴美娘于情于理都要带着连翘来一趟了。至于其他的想法,那是真没有! 另外说到连翘嫁人的事情,那就更加让人难以接受了。连翘是吴美娘的命根子,对于吴美娘来说,连翘配个神仙也使得了。在此之前她也能猜到连家小姑家的处境——依附于别人家生活,能有什么样的好处境! 这样的人家,她根本不可能考虑的! 连家小姑心有不满,便道:「二嫂这话说的,难不成侄女儿已经许人了。」 「那倒是没有。」吴美娘慢悠悠地道,拉过了自己女儿:「只不过我这女儿生来养的精心,我与她爹都疼宠的厉害,我只想她留在我身边。」 吴美娘也没有撕破脸的意思,用不想女儿远嫁作为理由也很说得通...嗯,不是你家孩子不好,只是外部的原因,实在是非战之罪呀~ 连家小姑想也不想道:「那二嫂来京城居住就是了,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连家在这儿,二嫂作为连家的儿媳妇在这里又有什么错?如今娘也在京城,二嫂来了正好孝顺娘!」 吴美娘笑着道:「不行不行,不是我不愿意给婆母尽孝,实在是诚哥也在苏州——我本发誓为他守节,一辈子不离苏州的。如今来京本就是为了全诚哥生前与家人团圆的愿望,定居再次算怎么回事儿?」 吴美娘没有拿娘家在嘉定说事儿,出嫁了的女儿亲近娘家不理婆家,说破大天去都没有道理。虽然晓得连家特殊情况的都能体谅吴美娘,但到底不算是足够有力的理由,所以干脆就不说了。 「那便迁坟就是了。」连家小姑说的轻轻松松。 见她还追着,即便不想得罪人的吴美娘也皱起了眉头:「迁坟算是怎么回事儿?小姑可别说任性话了,这事能随便说的?」 第608页 别说古代人了,就是现代人迁坟,也有一套一套的说法。不是没有特殊的理由,还真没有迁坟的。按理来说将连守诚迁回祖坟,这算是一个说的过去的理由了。但问题是连家当年就是穷的底掉的人家了,根本没有祖坟。而且就算有祖坟,那也是在山东,而不会是京城。 当然了,若说今后连家人都要葬在京城,将连守诚也迁来,这似乎也行。 也正是因为还有很多藉口可以找,吴美娘干脆不去堵那些漏洞了。直接说连家小姑任性,连家小姑随便说话——做嫂子的自然能说这话,与此同时连家小姑也不好辩解,确实,迁坟的事情确实不该她这个妹妹随便开口。 话说回来了,难道连家小姑不任性?都能说出这些话了,挨这样两句也不算是冤枉了她。 连家小姑不甘心,还想说什么。连大太太看着不像,怕真的口角起来,到时候不好看,打断了她,道:「小姑这也太着急了,不过也不怪小姑,谁看我们家七姑娘不喜欢啊!」 说着将连翘放到了老太太身边坐着,连翘在今天的场合就装成一个吉祥物,笑眯眯地任连大太太安排。 其实除此之外她也没有别的办法了,不然呢,她还能在今天这个场合逞能,和自己这位『姑姑』打嘴仗吗?没有必要,而且场面也确实会很难看。相比之下,吴美娘出面就好得多了,至少人家是嫂子和小姑的关系,地位对等。对于连翘的事情,吴美娘这个做母亲的更是具有绝对的权力! 经过连大太太这一打岔,大家好像忘记了刚刚的插曲,立刻重新热闹起来。 不管连家的其他人承认不承认,事实上连大太太与连守信就是所有人的中心人物。这时候连大太太开口了,其他人就再也没有什么话说了...继续说也行,但是得罪了连大太太么,她们或许嘴上会说不在意,反正连大太太不能拿她们怎么办。但是实际上所有人很清楚,作为连守信的贤内助,她想让她们有苦说不出,这实在是太容易了。 这时候原本在前院说话的爷们们也来了,一般来说见个侄女儿而已,用不着他们亲自来,倒是应该连翘去见他们。不过今日是第一回 见面,又因为大家特意聚在了连守信家,于是为了方便,干脆家中的男性长辈过来了后院。 反正都不是外男,哪怕是在京城这种比较守旧的地方,也没什么问题。 「你们在说什么,方才好热闹!」连翘与吴美娘纷纷给连守信、连守忠、连守理三兄弟见礼,其中连守忠与连守理还要给吴美娘还礼,毕竟这是嫂子。这个流程走完了,连守信自然而然地问起刚才的事情。 不等别人说什么,连家小姑立刻抢着道:「在说连翘侄女儿有多招人喜欢呢!反正我看到是爱的不行,一下就想到了说给涛儿。谁曾想二嫂子一口回绝了...向来是二嫂子眼光高罢。」 「也对,若不是眼光高,凭连翘侄女儿的人才,怎么可能十七岁了却连个亲事都没有定下来。若是我家有女儿,十七岁不嫁人也要发愁啊!」 连守信何等精明的一个人,哪怕不知道事情的前因后果,听到这番话也足够脑补出很多情节了。他自然不会为自己小妹说话,毕竟一个二弟一个小妹,手心手背都是肉,他是不会偏向谁的。 所以只是道:「小妹这话说的,其实小妹不知道江南那边如今的规矩。一般的姑娘少有十八岁以下出门的!十八岁到二十出头,都是女孩子们出门的好时候!连翘如今才十七,在江南正是相看、挑拣的时候呢!」 说着又补充道:「一家有女百家求,连翘又这样优秀,二弟妹恐怕眼睛都挑花了。」 连翘低着头装害羞,吴美娘则是保持笑容,既不否定也不肯定,像是默认这件事。 连家小姑没有想到连守信一点儿也不帮自己,想要生气,然而又怕惹连守信不高兴。最后只得道:「江南那边的规矩我也听说过,不得不说实在是太轻浮了一些!至于姑娘们那么晚才送出门,更是可笑!女孩子留那么久做什么?」 连家小姑自己也是女人,但是她对女人的看法向来就是这样,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养女儿就是替别人家养的,早早送出去就是好!最后一句话算是发自内心的话了。 这个时候吴美娘不说话了,也不好说什么,这种地域差别以至于观念上的不同,永远都是谁都无法说服谁的。 这个时代南方经歷发展的比北方强出太多了,而作为南方精华地区的江南,更是不得了。经济基础决定了很多东西,江南女子初婚年龄的提高,那只不过是一个方面而已! 连翘也对连家小姑这段话很有感触,在此之前她知道在江南之外有很多思想保守的人和事。但是知道是知道,亲眼见到到底不同。在这个大发展大变革的时代,很多地区之间其实相隔的并不远,结果看起来却像是两个国家了。 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人们的观念差距太大了。 吴美娘不说,连守信却说了:「小妹,这话以后就不要乱说了!你这话一下将人家江南都骂进去了!人家那样自有人家那样的道理,你自己不知道,就少说些!」 若说连家小姑原先是不满,现在就是惊呆了。她没有想到大哥会这样不给自己面子,这就差指着她的鼻子说她没见识了! 对此最高兴的反而不是吴美娘和连翘母女,对于她们来说连家小姑并不是什么重要的人,所以对于她的那些话,两人并不很在意,情绪上也没有什么波动太大的地方。对此最高兴的是连大太太,她平常不爽这些小叔小姑好久了,这时候连家小姑在连守信这里结结实实碰个钉子,她就算没有什么好处,那也高兴啊! 第609页 第345章 在马车里吴美娘揉了揉自己的脖子,连翘见了连忙上手,帮吴美娘稍微按摩放松一下。吴美娘乐的享女儿福,松开手去,半闭着眼睛享受了一小会,仿佛是自言自语一样道:「你父亲家这边实在是麻烦啊。」 连翘又是揉又是捶的,有些前言不搭后语地道:「大伯和大伯母很不容易了!」 听起来有些不搭,实际上两人说的都是一个意思。正是因为连家麻烦事多,连守信和连大太太才会不容易。 其实一开始来京城之前连翘就觉得这边情况不会简单了——弟弟妹妹依附兄长过活,同时兄弟姐妹也不是一起长大的,汇聚在一起只是连守信努力的结果。这种家庭模式非常少见,同时也充满了问题! 除非连守信的其二确实非常『大公无私』,以及连家其他人全都是分『知恩图报』『知情识趣』,不然其中必定有暗流涌动。 现在一见面,果然确定了连翘之前的猜想。 吴美娘嘆了一回,道:「再麻烦也不关我们的事儿!咱们在这里过完年就走,尽量避着一些就是了。对了,从现在到离开也有半年的功夫,一直住在会馆是不成的,得要找个能租住的地方落脚,这件事找个机会託付你大伯吧。」 吴美娘的想法非常地朴素,她们在京城人生地不熟的,这种事自然要请连守信帮忙了。连翘却有不同的意见,眨了眨眼睛,道:「母亲,租房子的事情倒是不必麻烦大伯了,自可以请会馆的人介绍。」 「嗯?」吴美娘疑惑了。 会馆的人都是同乡,在京城这边是可以相信,能够互帮互助的。但是这比起真正的亲戚朋友又差了一大截了,託付连守信无疑会用心的多。再者说了,会馆因此出面的人也就是一些小人物而已,哪有连守信人头熟! 连翘笑着解释:「託付给大伯,大伯肯定会留咱们在家居住的,这拖拖拉拉又是好一阵。再者说了,託付给大伯,大伯肯定给咱们寻的离大伯家十分近的所在,这却是十分不利于咱们的。看今天的样子,咱们应该寻一个远一些住处呢!」 吴美娘也眨了眨眼睛,反应过来,露出了一个微妙的笑容:「你这孩子倒是精明......只不过这样大的事情都不託付给你大伯和大伯母,说不定人家就要嫌咱们生分了。」 连翘却笑嘻嘻的,理所当然道:「这有什么难的,只说在会馆经亲朋介绍认识了同乡,早就托同乡替咱们物色了。这其中有亲朋的面子,倒也不好驳斥了。大伯和大伯母是明事理的,自然不会说什么。」 吴美娘没有问其他人的想法怎么办,估计连翘会说其他人的看法不重要。吴美娘早就发现了,连翘对这些『亲戚』是不以为意的。自己也就罢了,到底和这些人没有血缘关系,丈夫又去世了,倒是连翘对此的态度让她觉得少见。 她却不知道,连翘是现代穿越来的,一个现代女孩儿已经形成非常牢靠的三观了。对于这种半路认上门的『亲戚』,实在不会产生这个时代的人那么强烈的认同感。总的来说现代人的感情其实比古代人淡漠很多,古代人对血缘、家族无比的看重,也是她很难理解的。 母女两个人吃完晚饭,好不容易从连家全身而退。说了一会儿话,外头的车夫大声道:「苏州会馆,到-啦-」 本来连大太太要使家中的车夫和马车送连翘母女的,只不过连家小姑与连守理一家先下手为强,让连大伯家的车送自己归家了。等到连大太太去安排的时候才发现没车了,只能去租车,当时的场景十分尴尬。 连翘和吴美娘倒是不觉得有什么,还是那句话,她们并没有对京城这边的亲戚抱有什么期待,别的想法也就很难产生了。 连翘先下车,扶着吴美娘下车。后面下车的春儿连忙道:「小姐,我来罢!」 「没事儿。」连翘伸出手稳稳地将吴美娘扶了下来。 才进会馆,就有会馆的小厮凑上前来笑道:「连夫人和连小姐回来了!馆里有滚水,我给夫人和小姐送到院子里去罢!」 小厮之所以这样殷勤是有原因的! 会馆这样的地方其实很像是古代的驿站,驿站是官员都能住,会馆则是本乡的都能住。就如同驿站落脚的官员品级不同得到的待遇不一样,会馆这里也有不同的待遇呢! 说实话,如官员、富商之类的人物用不着住会馆,人家或是租赁或是购买,总会在京城找一个稳定的落脚处的。真正住到会馆的,多是一些混的不如意的、囊中羞涩的,毕竟会馆虽然收取住宿费,但对乡人收的真的不多——当然,这也不绝对,其中总有一些例外。 像吴美娘与连翘这样,一来就带着家僕,并且给赏钱十分大方的,在会馆已经算是贵客了。在非科举的年头里,这种客人向来都是会馆里头小厮争先讨好的,为的就是拿赏钱、讨小费! 连翘与吴美娘的步子停了下来,连翘问他:「你可熟悉京城租房子的事情?」 小厮心中一喜,连忙道:「熟悉,熟悉的,这满会馆上下就没有比在下更熟悉的了,之前为好多乡人介绍过住处呢!」 这并不是说谎,很多苏州同乡来到京城,落脚在会馆都是权宜之计。会馆是比外面便宜,但是这里也有很多不舒适的地方,但凡是有一些要求,总是要出去另外住的。再者说了,会馆这样便宜,本就是在补贴同乡中囊中羞涩的。若是本身经济实力不错的也蹭这个好处,就显得很没有道理了。 第610页 这小厮在苏州会馆做了五年了,中间有许多乡人来了又去了,介绍过房子的人确实应该不少。 连翘『嗯』了一声:「安排多送些热水来,另外可能要劳烦帮忙找一处房子了。」 小厮连忙道:「不麻烦、不麻烦...」 有钱人租房当然不可能是小打小闹,至少都是带院子的房子。他作为中间人不止可以拿到这边的赏钱,还可以从另一边拿到中介费,所以这个『不麻烦』绝对是真心的! 小厮安排厨房的人送热水,连翘则是详细地和他说自家的要求——吴美娘乐的看连翘独当一面,在旁边笑呵呵地看着,一句话也不说。 「第一条,院子不用太大,我家人不多,又是暂住,太大的房子实在是没必要。另外这房子要在好地方,住着安全最是重要!要是满足这个,钱多一些并不打紧。第二条,房子要自带着家具,我们从苏州来并不是搬家的,本就是在京城探亲,肯没有带着家具。最后一条,住的要离雨花巷远一些。」连翘将要求一一说来,暂时只想到这些。 雨花巷就是连家所在的地方,连老太太,连守信夫妻都是住在这里的。至于其他的连家人,为了依附方便,也都住的颇近。连翘特意提出远一些,就是为了减少上门的可能性。 小厮清楚记下连翘的要求,最后还复述了一遍,连翘觉得差不多了这才点了点头。 晚间的时候,洗过澡了,连翘坐在梳妆檯前擦香膏,这是这个时代的护肤品。背后是春儿在给她铺床,其实也没什么好铺的,只不过是在船上用的被褥、竹蓆之类都挪到这边而已。 春儿用清水重新擦洗过了竹蓆一次,又在床上四角挂上驱蚊的香囊,这才放下帐子:「小姐,之前张嫂子已经薰过屋子了,且安心睡吧!」 像这种新住的地方,为了祛除湿气、弄走蛇虫鼠蚁以及他们留下的毒气,事前不只是打扫那么简单,还得好好的用艾蒿之类的薰一薰。 连翘却不想睡,想了想道:「你多点几根蜡烛,我想多看一会儿书!」 这个时代没有什么好的照明手段,相比起油灯来说,使用蜡烛已经算是很亮堂了。 春儿应了一声,立刻打开一个路上随时打开的小箱子,里面装着各种随时要用的杂物,取出了一把白蜡烛。几根蜡烛点亮,书桌前的亮度就堪比后世瓦数比较低的电灯了。春儿又转身启开一个放在床后的大箱子:「小姐看什么书?」 连翘道:「不拿书,将这些日子船上收到的报纸都拿来,再拿笔墨纸砚。」 连翘在船上的时候也能收到苏州的报纸,这都是拜託了沈钰。他时常有苏州来的信件之类,给连翘捎带各种新报纸也就是顺便为之。 她也是刚刚想到,这时候人已经到京城了,想要苏州的报纸就得自己想办法了。连翘首先想到的就是给苏州的朋友写信,到时候请他们收集报纸也是佷容易的事情。唯一麻烦的是拿到报纸要迟发行日不少日子...不过这也没什么好抱怨的了。 连翘拿这些报纸不仅仅是为了方便自己追连载,看自己喜欢的小说。更重要的是留意苏州那边行里的风向,可别自己出来一些时日,一下就落伍了!! 「小姐要笔墨做什么?若是只看书也就罢了,写字更是伤神,这会儿晚上,什么事儿不能天明了说呢?」春儿替连翘打开文具,帮着磨墨,忍不住道。 连翘把玩着自己常用的一直剔红笔,低着头道:「放心罢,不过是写封信。写给唐宋,请他给我寄一些苏州的报纸来。」 之所以请唐宋,在于唐宋现在是做报纸的,所以对其他的报纸最为关注,让他收集苏州的报纸,他能非常清楚地将苏州所有的精品报纸都寄来。换成是别的作者之流,这是很难做到的——当然,这也就是一个藉口而已,真正的行内人收集报纸绝不会比唐宋差。所谓的他方便一些,只是听起来很有说服力,实际上想想很没道理而已。 春儿心中有些困惑,在她眼里唐宋虽然和连翘的关系也很好,但绝对不是最好的那一个。请人帮这种忙,为什么不找其他人呢? 第346章 京城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城市,这种城市在古代不多见,在现代更是绝迹——所以对于连翘来说,这种城市是只存在于书籍资料中的,现实生活中根本没见过。 这里的特殊并不是指的别的地方,仅仅是指这座城市消费者的构成而已。 和苏州、福州、广州等等大城市不一样,京城有自己独特的一套。整个京城的消费得以支撑,并不是依靠城市居民中占比最大的工商业者,而是广大官员,以及王公贵族。 官员之类的人消费能力不错,这是后世也有的。大城市还不明显,去到十八线小县城就能清楚地知道了,在那样的城市生活不错的最大群体就是公务员和老师,次之有销售人员。不过销售人员也只是做的好就有高工资拿,离生活舒适就差得远了。 但即便有这种现象,让一个现代人相信有一个城市纯粹靠公务员支撑起来,他们能信?这是很难的,因为这违背了一个人平常的生活常识,这个人会本能地抗拒。 然而现实会告诉每一个人,很多违背常识的事情在切切实实发生。不论你多么抗拒,事实就是事实,它本身不会因为你的抗拒而一丝一毫的变化。 第611页 只能说很多人是乍一听这个事情就摇头说不可能了,并没有仔细算一笔帐。仔细想想,京城这个地方有官员三千多人,听起来不多,但要想到这三千多的官员都是正经官员,一个衙门往往还要配备比官员多得多的吏目,按照后世的算法,这也算是公务员了,只不过级别低一些而已。 官员不是他们一个人,往往有一大家子。出身贫寒人家的,一家三五口,不用下人,生活的比较俭省。不过总体而言靠官员养家不成问题,其他的家庭成员不用出去做事,是一个典型的消费家庭, 至于出身富贵,或者做到高官位置的那就更不用提了,三五进的大院子,满院子的主子,僕人几十上百。依靠这个官员,所有人都是优质的消费者。 吏目的道理也差不多,不用进行生产也能生活。在油水厚的单位能捞大钱,在清水衙门,不济也能养活自己。 至于王公贵族们就更不用说了,想想《红楼梦》中的贾府,一大家子的人口,再加上围绕在主子身边的僕从奴婢,随便一家也能带来几百上千的人口——算帐就能知道了,再底层的主子,如赵姨娘、贾环之流,身边也有三四个使唤的,至于做院子里粗活的,那就更多了。而说到牌面上的主子,如贾母、贾宝玉,身边都是几十个人,这也是没有说那些粗使的。 而读过《红楼梦》的都应该知道,除了做细活儿的内房丫头,院子里还有的是粗使丫头、粗使媳妇,外房洒扫、粗活儿杂活儿等等,都是他们的! 一个贾府尚且如此,京城里又何止一个贾府呢? 从这个角度来说,京城这个城市的繁华不依託于切切实实的制造业或者商业,完全就是依靠这个城市里生活的一小撮人。除了官员、吏目、王公贵族之外,剩下的就是为他们提供各种服务的人。 这样的现实情况,再加上京城属于天子脚下,最是讲究,个人的力量被压缩到了极致。所以这个城市完完全全被权贵所掌握,普通人在这里根本一点浪花都翻不起来。类似连翘在苏州看到的大富商那堪比王侯的场面与气魄,这里是绝对看不到的。 同时,也因为这些原因,这座城市是国家改革的起点,外界的一切变化都从这里来,但这里本身却是最守旧、最顽固的代表! 这里运行的是旧社会的一套,同时新生的种种力量在这里被削弱到了极致,以至于无法对抗旧社会本有的东西。 「小姐,咱们接下来去哪儿?」春儿拎着好几个包裹跟在连翘身后,走了一个下午,她的脚已经非常酸痛了。 连翘与吴美娘来京城已经有十来日了,这十来日过的非常忙碌。一方面要找一个住的地方,适应京城的生活。另一方面还要与连家相交,现在吴美娘与连翘每三天去一次连家,给连老太太请安。有的时候其实没什么事,略说几句就告辞了,有的时候则留的久一些,会吃饭再走。 当然了,这是因为到现在为止吴美娘与连翘还没有遇到连家有事儿。不要说过两个月有连老太太生日,就是连守信、连大太太两人中的一个过生日,那都是要上门的。不只是当日要留下来吃饭吃酒,还要住在连家——这种庆祝都是要弄的很晚的,说不定晚上还有戏班子唱堂会,不留宿几乎是不可能了。 除了生日之外还有许许多多可以用来庆祝的日子,只不过现在母女二人还没有遇上而已。 这十来日里,除了去连家的日子,连翘一般陪着吴美娘去看会馆小厮推荐的房子。在这之外就是出门闲逛了...这边又没有认识的朋友,不出门闲逛,实在是没有多少消遣的方式了。 而在这没有多少的消遣方式中,小说算是连翘比较喜欢的一种。 以前遗留下来的好作品已经被连翘看的差不多了,她阅读速度快,以前积累下来的存货根本不够她消耗。如今支撑连翘的是新出来的作品,南北各位大家的出名作品自不必说,还有一些没有跳出小圈子的作品,连翘也会读。 这里所指的没有跳出小圈子,指的就是地方性作品。譬如有的作品就是只在苏州卖,书商觉得向外地推广得不偿失,再不然就是作者本身没有太大的名气,合作的书社本就没有外地销售的资源。 这种作品中也有非常不错的,只不过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所以才会成为小圈子作品的。之前连翘人在苏州,能够接触到的当然只有苏州的小圈子作品。现在人跑到京城了,这就意味着京城存在大量她没有看过的小圈子作品。 这对于一个正在闹书荒的读者来说,完全就是打瞌睡送来了枕头! 连翘最近就经常出来逛书店,快乐的就像是一只掉进米缸的小老鼠。只不过她也不能整日呆在家中看书,好歹是来了京城一趟,怎么能不了解了解这边。因为这个,她现在的主要消遣才是闲逛,而不是宅在会馆读小说...... 逛了半天,连翘买的东西却并不多,至少不像某些爆买族一样,大包小包,最后甚至出现完全拿不下的情况。这不是连翘对购物有多么谨慎,纯粹是古代商品就那些,实在是支撑不起她的购物慾啊! 很多人厚古薄今,连翘如果能回到现代肯定会对厚古薄今的专家们嗤之以鼻——抱有这种观点的人就应该扔到古代生活一段时间,只要一个月就足够他们骂娘了! 古代有很多现代快要失传的手工艺品,古代有很多东西也很值得后世惊嘆。但现实就是现代才是物质极大丰富的时代,古代,哪怕是歷史上有名的盛世,相对于现代也毫无可比性。 第612页 商品这一点,别看《清明上河图》画的东京汴梁商品多么的丰富,实际上对比现代就知道了,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儿! 在古代逛街,就跟一个现代城市人参加小乡镇的赶集活动一样,一开始还有一些新鲜感,后面就没有丝毫兴趣了。 没有购物慾支撑的逛街,逛街者也更容易感受到自身身体的疲惫与痛苦。所以春儿一表现出疲惫,连翘也不坚持了,立刻道:「那边有个茶楼,咱们在那边坐会儿,顺便吃些小点心,然后买一些外头的酒菜带回去给娘!」 在会馆里当然是不能自己做饭吃的,所以要么吃会馆里的,要么出去吃。会馆厨房出的饭菜便宜实惠,但是味道一般,所以吴美娘和连翘两人一般都是从外面酒楼叫一些饭菜。 春儿立刻点点头,跟着连翘进了茶楼。 茶楼生意最好的时候是中午前后——能逛茶楼的人,最多的就是闲人。这些人往往起床很迟,午前来的就是这一波。至于午后,那也是一天中最闲适的时候,客人也多。不过这是夏天,所以客人以午前那一拨为主。等到天气冷的时候,那就是午后的天下了!特别是有着暖阳的午后,点上一杯热茶,乐呵呵地听着茶馆的评书、小曲儿,美滋滋~ 这时候都接近傍晚了,正是茶楼生意惨澹的时候。连翘与春儿进来,跑堂的立刻一甩肩头的白毛巾,上前引路道:「小姐几位,是坐楼下大堂,还是做二楼包厢。」 连翘不喜欢大堂,也不想坐包间,一下看到了二楼挨着栏杆的走廊,用屏风做隔断,隔出了很多既独立又彼此分隔的小空间。便道:「两个人,就二楼的雅座罢!」 跑堂的连忙引路,将连翘和春儿引到了二楼那些半隔开的位置上。因为这会儿没什么人,所以连翘可以随便选位置。连翘选了个最方便看一楼大堂中间舞台表演的...这时候是一个唱大鼓的女子正在表演,别说,水平还真不错! 舒舒服服坐下,点了茶水和点心,连翘就开始饶有兴致地观察一楼的各色人等。 连翘从苏州来,感觉到此时各地之间人的差别比现代的要大,有的时候这种差异大到了观察这种现象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这也是她特别坐在二楼雅座的原因之一,十分方便观察。 正高高兴兴的,那个唱大鼓的女艺人下去了,换上一个拉胡琴唱小曲儿的,连翘听的出来这是一首挺欢快的小曲儿,也很适合生意场所。毕竟身世悽苦的卖唱女在别人的经营场所唱身世飘零、天道不公啥的,那也就是小说里而已。换成现实生活中,老闆立刻就要赶人的! 只不过这小曲儿听了头几句连翘就觉得不太对了,其中最大的不对就是小曲的唱词。因为有方言夹杂其中,又没个字幕或者歌词本啥的,所以说不清楚。但是从可以听出来的意思看,基本类似《十八摸》这样的『名曲』。 第347章 连翘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满脸茫然。 说实在的,此时的艺人,特别是女性艺人,其实往往是身兼两重身份的。一方面是艺术工作者,另一方面从事着某种古老的服务业。至于秦楼楚馆工作的小姐姐们,她们也是两重身份,只不过本职是做古老服务业,兼职做文艺表演,和女性艺人正好相反。 鑑于这一特殊的情况,再加上艺术工作者属于优伶之属,在古代一向有娼优并举的说法,所以艺人们,不论男性女性,演出内容里带一些颜色都是很正常的。但是在正经地方表演,这往往有个限度。 连翘在此之前在苏州的时候也曾见过茶楼中的艺人表演,偶尔也会说些带颜色的笑话,唱些小黄曲带动气氛——不要把古人想的极端保守!其实市井之中有的时候古人开放地让现代人咋舌!这大概是过分压抑之后的后遗症,当情绪可以发泄的时候佷容易就走向另一个极端。 但是大庭广众之下,还是很隐晦的,老司机能听得懂,有一些小白根本不明白,也就过去了。可现在正在表演的艺人不一样,这也才鄙俗直白了,以至于连翘惊怔地望向那位表演者。 之前她还没有好好看看这位表演者呢,一眼扫过去只觉得和别的唱小曲儿的艺人没什么不同。现在仔细观察才发现还是有不同的,第一就是年纪,这个艺人恐怕有三四十岁了。虽然用脂粉精心修饰过,但古代的化妆品和化妆技术,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呵呵。 根本不能遮掩老态。 唱小曲儿一般都是十几岁小姑娘的事儿,这个时候小姑娘的嗓子脆生,最为合适。这一行也是吃个青春饭,等到年纪大了,有些积蓄的就能买两个小姑娘,教她们唱小曲儿,替自己赚钱。要不然没有积蓄,就只能去给人家做伴奏,或者转行到其他曲艺表演项目。 当然,也有唱小曲儿能唱到年纪大的,但那毕竟是少数,没有普遍意义。 第二就是这个女艺人举止十分轻浮...虽然古代女性艺人举止轻浮是很常见的,但是这位女性艺人有一种格外的不同。非要说的话,大概就是太熟练了。说到底,对于这些女性艺人来说,表演才是主业,至于旁的,那就是兼职,兼职的业务水平有些生疏,这似乎是可以理解的。 另外林林总总的不对劲还有好几个,只是都是些似是而非的东西,根据这些也得不出什么论断。 因为这一段表演,春儿已经满脸通红。连翘倒是还好,毕竟她也算是见过大场面了,不过是一首小黄歌而已,脸不红心不跳地听完并不算什么。 第613页 但连翘这样的还是少数,茶楼里很多普通的客人已经譁然一片了。就是在此时,有几个浮浪子弟大笑起来,撒下钱来,点名就要让方才那个唱小曲儿的女艺人接着唱! 旁边有人看不过眼,便道:「王二郎,你要听这样的曲子,或者去院里人家,或者将那娘子弄到家里去唱,哪样都好,还是不要茶楼里面作怪了!」 那个出钱点节目的正是被称作王二郎的那个,却十分地不以为意:「少爷我乐意!既然她在这里卖艺,我凭什么定不得节目?花钱点的,你若是不想听,要么多花钱点别的,要么就滚蛋!」 按照茶楼的规矩,如果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客人都想点下一个节目,那就价高者得。 这人被王二郎一句话堵住,说不出话来,气闷了半晌,最终甩袖走了。 王二郎哈哈一笑,道:「唱!给我继续唱!」 这副态度可是得罪了很多人,立刻就有人阴阳怪气道:「王二郎倒是牙口不错,这样的老妓都看得上!就算讨不着小喜姑娘的青睐,也不必这般糟践自己罢!」 说这话的时候并不敝人,原来唱小曲儿的那个女子此时已经是低垂着头。连翘一直观察着她,发现她再次抬起头来的时候已经是满脸的笑容,只是连翘能够清楚地感受到她的强颜欢笑。 这时候跑堂地过来给连翘的茶续水,见连翘一直盯着底下一楼的那个女性艺人看。便试探着道:「小姐是有什么想知道的罢?」 连翘明白他的意思,立刻将一小块银子放在了桌上,点点头道:「我确实是有一些想知道的,若是小哥能替我解惑,这便是小哥的了。」 这种茶馆饭庄里头跑堂的,都是打听消息的一把好手。只不过让他们解惑也不是白来的,得有小费才行。 连翘给钱干脆,那跑堂的也干脆。袖了银子便低声道:「说起来也怪让人唏嘘的,那唱小曲儿的女子转回去二十年也是京城首屈一指的名妓!听人说有个花名叫做『明月奴』。那时候听她唱曲儿,一曲得大把的钱!」 『明月奴』这个名字让连翘有些意外,因为她听说过这个名字。她过去很喜欢读一些文人笔记,其中有一个苏州人说旅居京城的生活的。这段记录大约就在二十年前,有一篇是专讲狎妓的,这位明月奴就有过出场。 这样名重一时的女子,如今却沦落到这个地步,就算是连翘也不由得怔了怔。 小厮还在继续说话,主要是关于这位曾经的名妓的过往。 「她们那个行当,说起来风光,但晓得行市的就应该知道,钱都到不了自己手上,全被老鸨拿住了。只有一些极其聪明的,或者自己能想办法攒下钱来傍身,或者就是趁着最当红的时候找个有钱的、且愿意为她们花钱的赎身。」 『明月奴』的故事其实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在这个时代很多地方都在上演相似的故事——一代名妓,当红的时候没有成算,只知道及时行乐,等到年纪渐渐上来,韶华不在,想要有所打算也不能够了。 至于原本狂热追逐的裙下之臣,这个时候他们早就去追求其他更加美貌更加年轻的女子去了,根本没有指望。 于是她只能一步步地沦落,从名妓沦为一般,再有一般沦为下等。这是一个痛苦的过程,这不只是周围的人态度转变,从处处照顾,到不屑一顾。更是肉体上面经受越来越多的折磨——名妓其实更像是明星,谈情多过谈性,而且往往有权决定自己的客人。但是下等妓.女,就是另一回事了,纯粹的体力劳动,完全是看不到丝毫光明的深渊! 她唯一运气好的地方就是没有得病死掉,要知道这样一步步往下走的姑娘往往不到她这个年纪就因为花柳病死掉了。而她能够一直没有染上这种病,运气也是没谁了! 那时候她沦为下等,身价也就不高了,一个往来于京城与济南的商人替她赎身做外室。这个时候她松了一口气,以为自己的艰难日子过去了,今后至少能安安稳稳过下去,即使这个商人就是个小本生意人,当年她正当红的时候连看都不会看一眼的。 然而这个商人也只安置了她一年而已,一年之后她再也没见过他,直到被租房地方的主家赶出去。 这种情况其实在行商安置外室中很常见,这年头交流不便,交通困难,人与人失去联繫是很寻常的事情。那行商或许因为突然地原因不跑济南到京城的生意了,这谁说得准?至于没有和『明月奴』商量,这也正常,对于这个时代的男子来说,养作外室的风尘女子,就是个玩意儿而已。 没有人寄钱过来,明月奴没有了生活来源。这种情况下,最常见的选择就是重操旧业。然而她再也不愿意了,于是抱了胡琴,便出来唱小曲儿了。只是她年纪大了,唱小曲儿比不过正经学这个且年轻的小姑娘。于是无法,只能唱一些淫词艷曲,这能帮她吸引到一些点唱的客人。 这个故事和如今流行的才子佳人故事不一样,才子佳人里名妓往往都能寻一个好归处,最后也不负自己『佳人』这一身份。但是这个故事显然才是这个世界的现实,风尘女子哪有那许多风花雪月,有的更多是血与泪罢了。 想要写一个有关青楼女子的小说的念头一闪而过,只不过想了想连翘自己先笑着摇头放弃了——她是写男性向小说的,女性向小说的感情戏一向苦手。之所以写《鸳鸯蝴蝶剑》那还是赶鸭子上架,再来一回实在扛不住了! 第614页 然而内心虽然是这样分析的,但是回去每每想到这个题材,连翘又会觉得特别好。 被脑子里两种相反的看法弄的打结,连翘干脆暂且将这个念头丢开。也幸亏此时差不多将租房的事情敲定下来了,忙着搬家的事情,也没有时间去想了。 连翘他们只不过是六个人居住,而且还是暂住,就用不着太大的房子。 而想要好治安,这就只能在比较好的坊市了。这些坊市聚居着大户人家,巡城的捕快、兵卒往这边跑的勤快,些许蟊贼根本不敢往这些地方来。 相比之下想离连家在的雨花巷远一些,这是最简单的要求,毕竟十分明确,照着地图圈定一下范围很快就能知道了。 这些要求,前后看了十几天,总算圈定了四五所觉得不错的,这个时候就应该实地看一下了。有的时候中间人说的花好叶好,但其实亲眼见过就会知道了,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 一开始这件事是吴美娘在跑,直到昨日,吴美娘差不多已经定下其中一所房子了。最后没有拍板,其实是想让连翘去看看,如果她也觉得没问题,这件事就要定下了——似乎随着连翘越来越独立,吴美娘越来越看重她的意见。 连翘就算是再懒,也没有理由这都不去。于是与吴美娘说定了,等到第二天就一起去看看房子。 等到看房子这一日,母女两人起床挺早的,趁着气温是一日之内最舒适的时候就打算将事情解决。 「连夫人眼光真是极好的,帽子胡同这边住着好多读书人和做官的呢!平常书声朗朗的便罢了,最重要的是谁敢让这里出事儿?平常巡视的捕快多,恨不得时时刻刻将这里放在眼皮子底下!」这一回租房的中间人是会馆小厮,今日他也是一起来的。 连翘来之前已经从吴美娘那里知道了,帽子胡同的租金不算贵,因为距离京城的精华区域有些远。不过因为距离国子监不远,所以有很多读书人住在这里。至于说官员,那就是低级官员了。 家庭条件不是特别优越的低级官员其实过的挺捉襟见肘的,京城,居大不易啊!在这里买房居住和生活,这可不是现代才变得困难的事情,实际上哪一个时代都很困难! 第348章 「您看看这院子,虽然不大,但是屋子都是主家新起的,住进去舒服,没有要修补的地方!」会馆小厮带连翘和吴美娘看房子,其中主要是连翘,因为吴美娘已经看过了。 这是一所一进的小院,也就是最普通的那种四合院。但是正如小厮说的那样,看上去不像是老房子,而且用的材料也很好,这样的房子住进去才比较舒服。 连翘着重看了一下厨房和水井——不是说其他的地方不重要,只是这两个小处都做得很好的话,其他的地方也就差不到哪里去了。 看了之后很满意,虽然租金贵了一些,一个月要价四两银子,但满足了自家所有要求,连翘也就不在意了。 帽子胡同这个地方说是因为租金便宜,所以很多穷读书人和穷小官儿住在这里,但那便宜也是对比出来的。相比起那些达官贵人居住的坊市,这里自然是便宜的,可是相比那些一般,甚至贫民窟一样的地方,这里又是贵的了。 而且一些生活窘迫的读书人往往是三五个租住一个院子就够了,平摊下来并不比在外租住屋子要贵多少。 屋子本身并没有问题,连翘刚要答应签订租住文契的事情,忽然想起什么来了一样,问道:「这边左邻右舍都是些什么人?」 帽子胡同的主要居住人群是读书人和小官,但是总有一些其他的人家参杂其中的。就像现在的连翘要是住在这里,也算是这种人家了。 不是连翘多事,这个时候还要问这些,只是在古代,邻居们对一个家庭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要是邻居不好,能让人难受地要搬家! 小厮回忆着道:「西边的好似是个举人老爷,在帽子胡同住了有十来年了,是当年进京赶考的。后头落榜了也没有回家乡,只是在京城读书,也是方便参加每三年一次的会试。对面好像住了好几个国子监的监生,都是读书人,也不妨事。只有东边,住的并不是读书人,才搬来两月。不过我也上门看过,是个穿长衫、戴头巾的,文质彬彬,想来也是正经的。」 见连翘不置可否的表情,小厮赶紧补了一句:「这家房主我也认得!人家也不是专门做房屋租赁的,只是手下有两三套用不着的房产,寄在牙行出租而已。这样的人家宁肯少赚一些钱也不愿意惹麻烦,肯定不会是什么歹人。」 道理是这个道理,连翘缓缓点头。 于是这租房的事情就这样定下了,付了三个月租金外加一个月房钱,换来一纸文契。连翘和吴美娘在京城就有了一个落脚的地方,在会馆虽然也能住,但到底不如有一个自己的地方来的方便。 等到一切尘埃落定,事情并不算完!还需要将会馆的行李搬过来,然后重新打扫、安置。而且住在帽子胡同并不比住在会馆里,还得买一份礼物去拜访左邻右舍,这也是礼节! 至于说通知连家人那边,连翘和吴美娘都保持了沉默,打算等一切弄完了再说!那样就木已成舟了,就算连家人对此有话说,也无法改变既成事实了。 「东西送完了了吗?」吴美娘、连翘、张嫂子、春儿一齐动手,将行李安置出来。至于冬儿和小虎两个则是去给左邻右使送礼物——不是什么贵重东西,两盒糕点、两瓶酒,考虑到这里住的人,连翘还每份礼物添了一对从苏州带来的笔。 第615页 小虎先应了一声『完了』,之后才是慢一步回来的冬儿。 冬儿擦了擦额头的汗:「已经都送过了!对了小姐,您猜咱家东边住的是什么人?」 东边就是那个会馆小厮也不知道住的什么人的人家,连翘顺口问道:「住的什么人家?」 冬儿这才笑起来:「说起来很巧呢!是小姐的同行!」 一听是同行,连翘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要知道当初她刚刚去到苏州的时候在明月坊也是,好巧不巧就遇到了同行做邻居。那是一段不怎么愉快的记忆,尚不用说。如今来了京城又遇到同行做邻居,若不是她了解行内的情况,都要以为小说业大发展,满天下遍地都是写小说的了呢! 也只能说是巧合了。 听说是同行,连翘也来了兴趣:「你怎么知道的?难不成人家与你说了?」 冬儿喝了一口凉茶,这才道:「不是,我是去送礼物的,虽没有进里头,却也看到了院子里的情景。更重要的是我在影壁上看到了隔壁那位公子贴的『招生gg』,大概说明了那位公子在行内如何如何,若是有意入行的,他能传授这方面的经验。上课需要两个月,可以试听一次然后决定要不要继续。」 连翘一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这种事在苏州也有! 既然写小说能够赚钱,当然就吸引了一批人的注意力。其中有一些原本一点儿都不懂得写小说,或者了解有限,对自己信心不足。这种时候,能够指引他们前进道路的教育机构应运而生。 在后世的时候连翘也曾听说过网文培训班之类的,教大家写网文的套路,和这个其实是一回事儿。总之是有需求就有市场,人在什么时候都是不蠢的。 晓得隔壁住的是这样的人,连翘点了点头——这至少也是有正经收入的,而且还是自己同行,算是比较好的邻居了。 对这位邻居的担忧也放下了,连翘安下心来,随口道:「那他的笔名是什么,你可知道?」 「知道知道!」冬儿像是在邀功一样,格外积极:「那『招生gg』上也说了,说是什么『归棠居士』!」 「归棠居士?」连翘仔细回忆,首先大神之流肯定不是了。一方面全天下十几位大神,这是有数的,无论是哪里的大神,连翘都有记得。再者说了,大神们收入丰厚,一般也不可能搞这种开门招生的事情。 小神的人数就多得多了,多到了连翘并不是个个都记得的地步。不过总体而言,听到某个小神的笔名,连翘多多少少会有一些印象。这个『归棠居士』十分陌生,显然并不属于小神。 其实也是,小神也是有神格的!做到这一步,那也是行里的有钱人,除了极个别的,也没见谁开培训班啊!最多,最多就是有开培训班的请某某去自己招的班上讲一次课,不多,也就是半个时辰左右就行了。 也不用说什么报酬不报酬的,这种事往往都是人情。办培训班的也是朋友,拜託上门了,也不好推脱。 一般来说办这种培训班的,中坚作者最多,而且是中坚作者中位置偏下的。 这些人在行里地位不算高,但煳弄煳弄外行人是足够的。说出去也是有一两本代表作的,这个代表作别的不敢说,肯定都是在报纸上顺顺利利连载完,没有被腰斩,最后还出了单行本的。 这就很不容易了,要知道行里最多的一批人就是依旧只能发表短篇,偶尔能拿到发表中短篇机会的作者。能够连载,本身就和最大的一个群体脱离开了。能顺顺利利的连载完,只要连载的报纸不是太差,就能说是大胜利,说明小说质量整体不错!有了一批自己的粉丝。 至于从报纸连载到单行本发售,这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一般来说,只要顺利连载完的小说,总是有书社愿意出单行本的。从书社的角度看,这肯定不会亏,只不过是赚多赚少的问题而已——从这个角度来看,这确实是行业里的好时候了! 非要说有什么厉害的,那就要看是什么书社发行,发行的规模有多大。同样是出单行本,有的人是天上,能够做到天下各大城市均有上货,开印就是上万册的规模。有的人就是地下,本地发行,几百册而已。 另外这一层的作者收入不够...生活其实是够的,只是人的需求总是在不断提高的。月薪四五千的时候觉得活不下来,觉得月薪一万就滋润了,但是看看那些月薪一两万的,还不是依旧在天天抱怨『吃土』? 总之就是有限的收入和日益增长的需求之间的矛盾,这些作者理所应当的就想到了开展副业。做别的对于他们来说没有优势,开个培训班倒是不错。 首先就是成本不高,高级一些的在报纸上发招生gg,只要不是顶级大报,gg费其实不多。低端一些的直接自己出去贴小gg也行,如果不算自己的人工,可以看作是没有花销。 另外就是准备上课的场地,这个在自己家里就行了。好歹也是中坚作者了,至少能住上一个带院子的屋子。这样的屋子收拾出一个大一些的房间,只要收的学生不是太多,尽够了。 做这个,这些作者们有有优势,用后世的说法就是有技术。另外相比别的生意、投资啥的,这个几乎没有本钱。就算是做不好,最多就是不赚钱而已,等于是零风险。对于心态保守的人来说,这无疑是个极好的选择。 第616页 唯一让连翘觉得有些蹊跷的地方是对方竟然是租房子在这里做个,一般来说中坚作者买房是肯定不成问题的,哪怕是在帝都这种城市,也不至于到没有自己房子的地步。除非这人没有在京城定居的意思,打算迟早回老家。 仔细想想,京城这个地方外来人口多,入籍困难,这似乎也不是多奇怪的事情——这个时代最让人羡慕的户口绝对是京城户口!这里是天子脚下,首善之地,除非是发生改朝换代级别的巨变,不然这里都是要维持稳定的! 别的地方有什么事儿可以暂时不管,但是京城里,哪怕是一丁点儿的小事儿也得迅速、认真地解决呢! 在很多方面,苏州地区再有钱,也比不上京城! 也是因为此,京城的人口由三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京城本地的,有帝都户口。另一部分是暂住的,说明了暂住原因和暂住时间,办理了暂住证,这一部分是最多的!连翘她们从苏州来,也属于这一类。实际上连守信将老母亲和弟弟妹妹都弄到京城来,也差不多是这个操作。 如果想要京城户籍,呵呵,一个人两三千两银子都打不住,还要搭上人情。 实际上许多官员都没有京城户籍,等到退休致仕了,就得回到原籍!官员们倒是有钱有关系,只不过他们在皇帝的眼皮子底下,又有科道言官们盯着,一旦做这种事,就等着被参一本吧! 至于说还有一部分,那就是黑户了。也是因为京城黑户多的关系,一直有人认为京城的人口是超过苏州的。要知道搞人口普查的时候,那可没有算黑户! 第349章 「怎么了?」这是一座一进的四合院,从正屋里头走出一个男子,抬头瞅了瞅站在门口的男子,见他手上拿着几个盒子,十分疑惑。 站在门口的男子抬了抬手,让他看的清楚一些:「隔壁的屋子租出去了,人家送来了一些礼物——看来是个有钱的,看,这点心有酥心阁的。他们家点心一盒好要四五钱银子,够吃一桌好的了!」 站在正屋门口的男子也走过来,看了看那两瓶酒:「酒也不错,是南酒——这是什么?」 说着打开了盒子,一看是两支笔,笑了起来:「恐怕是读书人家了,竟然还送两支笔。」 搬来帽子胡同这个地方,读书人家本来就最常见。 但是那个拿礼物的男子摇了摇头:「来的是一个丫头,说她家是南边来的,来京城是探亲访友,住不了多长时间。我估计住在帽子胡同是看这里清净,而不是想着读书方便。」 说着将手上的礼物交给对方,然后合上门:「不说这个了,这个酒咱们留着自己喝。至于点心,正好你明日要去你兄嫂家,不好空手去,拿来做礼罢!」 另外那个男子应了一声,然后像是想起什么来了道:「对了,昨日写的三十封gg都已经贴出去了,另外我又联繫了四五个人,其中有两个对你这里很有兴趣,回头你和他们好好说,至少能留下一个。再加上之前已经说定的三个,这就有四个保底的了。等到gg有效果了,随便来几个人,有十来个人就足够开班了。」 一边听这话一边点头的男子不是别人,正是冬儿与连翘所说的,招生gg上笔名为『归棠居士』的作者。这人本名李棠,原是天津人,也是因为写小说的原因才搬到京城来居住。 按照连翘的想法,中坚作者就应该不缺钱了,这件事在李棠身上却不是那么回事儿。 其一,他不过是最底层的中坚作者,一年收入也就一百两银子上下。其次,他的收入不止需要养活自身,还要顾看家里——其实这本是足够的,甚至能过上颇为舒服的生活。他之所以招收学生,有另外一段故事。 他如今年纪不大,正应该专注于写作,提高技艺和经验,一般来说,开班授徒这种事,都是年级大了,业内地位也上不去的同行才会做的。只是他去岁看海贸赚钱,就和几个朋友合伙投资了一条船做生意,他为了凑齐自己的那一份儿还借了不少钱。 结果船翻在了海上,全亏了!对于他们这种本钱小的人来说,亏一次就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了。再加上欠债,如今他的处境艰难,原本在京城的房子都卖了,只能租住到帽子胡同这边。 他唯一还算运气可以的地方就是没有寻高利贷借钱,都是问朋友借的。有些只打了一张欠条,定下了还款时间,连利息都不算。有的算了利息的,但相比高利贷,那简直是九牛一毛,这让他能够比较从容地还钱,不至于被生活逼到角落。 房子卖了还了一部分,他还尝试过写地下小说赚钱,那个来钱快,就是累!坚持了不到一个月,实在是顶不住了,只得另外想办法增加收入。 房子卖了之后他来到帽子胡同这边居住,不过这个时候他处处都要俭省,所以就算为了能有个教学生的地方才租下一所比较好的放房子,那也是划不来的。所以他又找了另一个朋友合租,就是之前与他说话的那一个。 这人名叫李威,其实也是同行,两人甚至是同乡来着,往上数真有亲戚关系,至少是在一个族谱上。当初一起来京城打拼,李棠发展要比李威顺利的多,李棠好歹也是中坚作者了,如果没有去岁海贸投资失利的事情,如今不知道多好过!要知道这个时代维持一个家庭的小康生活,只要精打细算,也只需要五十两银子啊! 第617页 李威到了如今,依旧是在底层打拼。好一些的时候一个月能赚几两银子,不好的时候可能是零收入——底层作者和中坚作者之间的差距有的时候并不是稿费标准,因为中坚作者中稿费低的其实和底层作者差不多。两者之间的差距在于中坚作者往往有自己的连载,收入稳定,底层作者就不行了。 李棠和李威的关系一直不错,当初李棠领先一步也没有因为这种变化就不交往了。等到李棠海贸生意亏了,李威也是积极帮忙的那个。虽然他也没什么钱,但是依旧拿出了一些钱帮助李棠解燃眉之急。 后来李棠搬到帽子胡同,也是他的主意,因为他当时就想着搬家来着。这时候两人一起,正好合租。 相比李棠,李威更加善谈,在底层新人作者那里更混得开。自从李棠开了这个培训班,他常常在新人作者中间宣传,帮了不少忙呢! 李棠和李威此时都没有在意隔壁新搬来的住户是怎么回事,李威倒是还问了一句要不要回礼,李棠直接将东西收起来,就不管道:「拿什么回礼呢?差不多价值的礼物浪费钱,我如今哪有那个闲钱!要是差一些的,恐怕还得罪人,不如不管了。反正人家是来探亲的,也住不长久。」 李威还想说什么,但是想到李棠如今的处境——经过去年的事情,他的心气少了一半了,只想着快些赚钱堵上之前的窟窿,其余的都兴致缺缺。怕李棠多想,最终什么都没有说。 连翘这边,搬家来的头一天格外忙碌,要归置好上下完全就是一项既费体力又繁琐的活儿。另外还有一些东西要买,这些东西当初在苏州收拾行李的时候没带,住在船上和会馆里的时候又不需要。譬如厨房里的锅碗瓢盆,当时都没有开处方,自然也就不需要了。 第二天也不清闲,要去连家给连老太太请安,顺便将搬家的事情说了。 这件事自然引得连家上下惊讶,当时不在的其他人也就算了,至少连翘敢肯定,连老太太是有一些不满的。连老太太是慈眉善目的,基本上也听连守信这个大儿子的话,但是她也有自己的主意。 大概是因为有连大太太这个不太顺她意的儿媳妇,所以她对于其他儿女『不听话』十分敏感。之前她一直表现地十分喜欢连翘,积极怂恿吴美娘和连翘暂居到连家,另外又常常给连翘说连家姑姑家的儿子,也就连翘表哥的好话——傻子也知道她是打算撮合连翘和连翘表哥了! 现在吴美娘和连翘搬到了帽子胡同,这就彻底切断了她想把连翘放到身边,慢慢影响的念想。她心里不快,就算是极力控制了,连翘也能看出些许。 倒是连大太太对此表现地挺高兴的...虽然她早就看出吴美娘和连翘对沾她家的便宜没有什么兴趣,但直到现如今的这个举动,她才真的确定下来。不过怪就怪在,吴美娘和连翘不想搬到她家之后她又产生了某种可惜的情绪。 连大太太这人其实不错,站在她的位置来说,其实也不能要求更多了。这时候确定吴美娘和连翘是对自己无害的人之后,她又觉得过意不去了。让千里之外来探亲的妯娌和侄女儿住在外头,实在是有些不对... 连家的情况挺复杂的,好在吴美娘和连翘都是一个意思。此次来京城就是为了完成一个『政治任务』,至于连家这边的亲戚,若是合得来,那就相交,若是合不来,那就算了。反正过完年她们就要回苏州的,这辈子很可能就此没有机会见面了。 于是应付了一番,这件事暂时也就算是过去了。 直到第三天,连翘才算是恢復了空闲。白日在家看看京城淘到的各种小说,傍晚的时候趁着天气舒服,和冬儿出门散步。其实也邀请过春儿,不过她坚持要留在家中做杂事,也就随她去了。 傍晚的时候天光还很好,不过添油工已经来到路边的灯台添灯油了。这种灯台非常高大,算是古代中国版的路灯,和西方近代的玩意儿相比,看上去大了很多笨了很多,耗油也厉害的多。不过好处是亮度更大,降低了路灯的密度,同时石质构造防火比较好。不然的话,以京城的房屋密度,不小心起火了,那就呵呵了。 连翘慢慢地散步,也是熟悉环境。在帽子胡同出口有一座灯台,此时已经点上灯火了。灯台旁边的墙上贴着好些张gg一样的东西,连翘凑过去看,做不过是卖大力丸的、治疑难杂症的...这些gg一张覆盖一张,有些还有撕掉过的痕迹。 直到看到最边上一张,看上去还很新的感觉,估计是最近才贴上的。 「『归棠居士』...?就是这个啊。」连翘看到这个名字,想到了搬来这里的头一天,冬儿和她说的事儿,转头道:「这就是你那日看到的『招生gg』了罢?」 冬儿只看了一眼就连忙点头。 连翘又重新看过去,见上面写着『上课四十五次,每次两个时辰,逢旬末休息,束修五两银子一人』,轻轻『嗯』了一声。 「小姐,这个价钱是高还是低呀?」从冬儿的角度来说觉得这有一些贵,仔细想想,只要收是个学生,不到两个月的功夫就能赚上五十两了!要是多收几个学生,或者开两个班,那钱途更是大大的有。但是冬儿又觉得自己不是很懂这一行,或许这在小姐这一行就是寻常呢,她这样想。 连翘摸了摸下巴,随意道:「这个不好说,我也不知道苏州那边的要价和京城这边的是不是一样。若是在苏州那边的,收五两银子也不是不行,只是这就要『老师』不只是讲讲课了,还得有些别的好处才行。」 第618页 李棠和李威提着浆煳,另一手拿着『招生启事』,正从巷子口经过,打算今日去远一些的地方贴。没有想到才到巷子口就看到有人正在看前些日子贴的招生启事,而且还听到了评论。 互相看了一眼,李棠到底心高气傲一些,上前问了一句:「小姐是外行,恐不知道咱们行里的事情,这些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 第350章 「小姐是外行,恐不知道咱们行里的事情,这些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 连翘本是在和冬儿闲聊,突然听到这个话,好奇地看过去。首先就看到了两个年级不上三十岁的男子,见他们手上拿的东西,立刻心中就有了猜测——这些招生启事就是他们贴的,说不定其中一人就是这个『归棠居士』。 不欲多事,所以连翘只是淡淡的笑了一下。 男人在面对年轻漂亮的女性的时候多少会放软一些态度,有的时候和这个男人的人品没有关系,只是一种很正常的本能而已。 有人曾经说过『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精神』,连翘本就是个好看的姑娘。此时微微低着头,有些幽幽的灯光照下来,眼睫毛在眼睑下洒下一小片黛影。李棠一下就怔住了,这时候原本因为傲气产生的不快消失了,产生的是另一种争强好胜之心。 因看到了冬儿,立刻就知道连翘便是新搬来的邻居,拱手道:「原来小姐便是新搬来的邻舍。」 连翘见冬儿点了点头,知道确实有这么回事儿,便福了福身:「前日才搬来,还未见过邻舍们,倒是失礼了。」 两人稍微客气了几句,连带着李威,交换了一次姓名,当然了,连翘作为女子,只消说自己的姓氏就行了。 李棠还想着之前连翘说的话,此时心高气傲没有了,有的是一种炫耀、卖弄之心。便笑着道:「连小姐之前的话怕是有些不对了。」 连翘微微有些意外,做出一个愿听其详的手势,示意李棠多说两句。 李棠见状便接着道:「咱们这一行也算是挺赚钱的了,只要不是蠢的无可救药的,入行也能混口饭吃。若是再勤谨一些,无论如何也能过得不错。我这里的过得不错,不是一家人勤勤俭俭地过,而是丰丰富富地过!」 李棠这话有什么问题吗?没有,一丝一毫的问题都没有。只要是一个通文字的人就可以入门,一开始的时候起步或许困难一些,但只要经过练习,除开那种完全不开窍的,最终都会渐渐适应。 而适应了之后,有足够天分,机会也不差的,很快就能获得连载机会。这样一来,基本上就告别了最苦的日子。而中人之姿的就要过一段比较差的日子,零零碎碎的短篇发表机会让他们无法获得稳定收入,这个时候有的人会坚持,基本上只要足够坚持,突破这一关是时间长短的问题而已。有的人则是转向地下作者的行列,那边门槛更低,只要够勤奋,来钱挺快的。 最后一种就是放弃,不是每个人都能在不知道终点的情况下一直坚持的。 李棠这话没有问题,不在于这一行没有混不出来的人,而在于混不出来的人很少——至少吃不上饭的人很少。 这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算是行业福利,这不是行业最开始火起来的时候,那时候行业不规范,进这一行的人少,能靠这一行吃饭的人更少。也不是行业竞争日趋白热化的将来,那时候入行的人倒是多了,但是每年的新人也会多的可怕。就算能靠这一行吃饭的人再多,混不出来的人比例也会持续增加。 「既然前景这样好,教导学生束修多一些也是常理。」李棠说完还点了点头。 听起来似乎是那么回事儿,但是连翘只觉得这话里面充满了想要吐槽的点。 微微一笑,歪了歪头:「这样啊...只是帐可不是这样算的,要是来学这个的,恐怕原本就是会读书写字的,而且程度还不低!光是这一点,不用费多大的劲就能找到一份月钱不下二两银子的事来做。这样一来转行写小说就等于带艺投师了,这种课其实没有那么重要。」 这个时代的教育放在古代来说是很好的,但也就是放在古代而已。 乡下情况比较复杂,有钱的地方和穷地方是天壤之别。像是江南那些富庶的乡里,教学条件和城镇没有太大的区别。可要是那些穷山僻壤中,和正常的古代就没有区别了,找遍十里八村也没有几个能识字的,大部分人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城镇的境况比较均衡一些,一般来说只要是城里的孩子(男),都有机会以近乎免费的方式获得教育。当然了,这类教育是非常低级别的,教的时间短,老师对于不想学的学生也没什么管束的意思,毕竟一个班人太多了,没有精力去管。这种教育方式出来的学生,除非是自己真的特别努力,不然也就是认识两三百字,甚至两三百字都不到的程度。 能读写自己的名字,连蒙带猜地能看契书、看告示...差不多就是这样。 也就是说,写小说的基础,其实已经将人口最多的一批人给淘汰掉了。之所以说写小说没有门槛,对写小说的人也没什么要求,那也只是相对而言而已。 连翘这话说的很直接,其实就是说明办培训班的是在欺负新人不懂套路。听起来这一行赚钱容易,他们这些教『技术』的老师理所应当地应该多收一些束修,但实际上仔细想想就应该知道了,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 第619页 对方的脸色显然因为这句话变得不好起来了,连翘却并不在乎,接着道:「按理来说,这些教人入门的学识值多少,每个人心中都有不同的估量。只要来听教的人觉得值得,那便无话可说。只不过我还是那句话,若是没有什么『干货』或者特殊的地方,收五两银子和行市不符。」 李棠其实明白对方说的是真的,但是嘴上不能承认,不服气道:「那要如何才和行市相符?我上的课难道不值五两银子?」 「原来公子便是『归棠居士』啊。」连翘露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想想自己的观点,还是觉得太不客气了,于是换了一个说法,道:「我不知道京城和苏州的价格有无差别,有的话差别多大。但是在苏州,这种课的价格一般在二两银子以下。若是超过这个价钱,要么就是上课的人颇有名气,要么就是上课的人能够做些别的事情。」 连翘虽然没有开过培训班,周围的朋友也没有开培训班的,但是至少是知道这个事情的。此时如数家珍道:「譬如请极有名气的作者过来说一次课,又譬如给来上课的人一些保证——」 「我这里是有保证的!」李棠忍不住打断了连翘说的话:「保证他们入行,给介绍合适的编辑...」 然而这话说不下去了,连翘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微妙笑意。 或许连翘入行的时间还不如李棠来的长,但是她一入场就站在了比较高的位置上,后来更是在最顶级的圈子里打转。站得高看得远,这并不是一句空话。至少她这比较短的一段时间内,积累了大量行业内情,李棠说的话能煳弄外行,却绝对煳弄不了连翘。 连翘说话其实已经是她客气了一些的结果,不知道李棠就是归棠居士的时候她甚至想问——这是哪位大才,开口就敢叫价五两银子一个人?真的有名她会不知道?要是无名,开这样的价,对比一下同行就知道了吗,这就是骗新人的钱! 此时听他还说出自己是有保证的,这样的话,觉得简直不知所谓。 带入行,介绍编辑? 好吧,确实有自己横冲直撞,始终没办法和编辑搭上话的。但是这并不是说和编辑搭上话很难...类比的话,类似网文时代和网站签约。似乎很多人被阻挡在了签约这条路上,实际上这条路并不难。 很多人是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小说题目、题材背离主流,简介也不清晰...简单来说,这很像是写作文,五十分满分的作文,拿到四十五分以上或许挺难的,要看天赋。但是若只是四十分左右,大可以通过一些套路解决。 此时只要多看看市面上当红的作品,按照最大众的套路来。然后亲自去给编辑递文章,哪怕是丝毫没有业内的关系,成为编辑名下的作者这也是佷容易的事情。 这种事只要找个行内人随便问一问就知道了,或者在行里呆上十天半个月,很快就能明白的。 还要收五两银子?行里人要是知道这位拿这种事换高学费,就算不会有人当面断财路,去和那些学生说些什么。但背后议论,又或者当面奚落,这是绝对避免不了的。 连翘其实是看不惯这位近乎『骗钱』的样子,但到底是要做邻居的,没有将最后一层皮撕下来。所以许多话她不说,或者客气一些说。 此时她也没有把话说透,只是将一种你知我知地态度传达出来。同时也觉得没什么好说的了,于是福了福身,转身离开了。 李威见李棠浑身僵硬,便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没事儿,没事儿,那位小姐哪里知道你的难处!你如今也是没有办法了,不然也不会这样赚钱。再者说了,那些学生愿意过来学,那就是承认这件事了,你情我愿的事情有什么值得说的?」 李棠本身是非常生气的,因为他这个人不笨,甚至挺敏锐的,所以能察觉到很多连翘没有表达的意思。其中最让他不能接受的两条,一个是对方指责他『敛财』、『骗新人』。 这件事或许是真的,但是没有人愿意承认自己是坏人,哪怕那个人是真正的坏人。坏人心里并不一定觉得自己是在做坏事,他们会不断给自己的行为找理由找藉口,美化这种不好的行为。 李棠就是这样的,在他心中自己没有骗人,自己的课程就值这些...或者他也是有原因有苦衷的,等等。 另一条就是连翘话中隐藏地更加深的意思——『归棠居士』是个无名小卒,开出这个价钱简直可笑! 从市场价值来说这个说法没有问题,但问题是有几个人会承认这个呢?没有人愿意承认自己其实平凡无奇,并且用金钱去换算之后确认这种平凡无奇。特别是李棠还是一个性格上非常心高气傲的人,要知道除了家庭条件一般,他从小到大可以说是顺风顺水,遇到这种事立刻心态有些失衡了。 「没什么...」沉默了一会儿,李棠道:「我没什么,这种事又不是第一次了...我只是在想,那位连小姐很有可能也是业内的——自己写过小说,家中有人写过,再不然有家人朋友做报业、做书社。总之不可能是一个外行的,外行哪知道那许多事!」 第351章 连翘那一日与李棠辩过几句之后很快将这件事忘到脑后了,毕竟这本身不是一件多重要的事情。只是偶尔出门的时候能够见到隔壁有好些人进进出出,就会想起这里办了一个培训班来着。 第620页 这些参加培训班的人未来也都是要入行的! 一开始是偶遇,后来连翘与他们偶遇地多了,也摸出一些门道来了...嘻嘻。 这个时候隔壁的李棠也忍不住对李威抱怨:「这些人之前倒是不会来这么早或者走这么迟,说到底是晓得咱们这儿隔壁住着一位佳人了——也不看看自家与人家匹配不匹配!」 李棠这么说是有他的道理的,要知道来向他学习的学生没有真正赤贫的,赤贫的花不起这个钱。但也没有真正的有钱人,有钱人一般都有各自门路,哪用上他这个培训班! 他摸不准隔壁新搬来的人家到底是什么层次的,但是能够感觉到绝对比来他这里上课的人家庭层次要高。虽说这种事情说明不了一切,但是女子一般结缘的男子都是比自家略微高一些的人家,这是没错的。 在他看来这些人的心思也是白白相思而已。 事情也确实是这样,连翘并没有那方面的打算。这些日子她依旧是看小说,再不然就是出门去混混茶楼,买买报纸。茶楼是有那位『明月奴』的茶楼,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忽然对名妓们的故事感兴趣了...真的非常想写成小说,只是因为题材的关系,始终下不了这个决心。 至于买报纸,一方面可以追到最新的名家名作,另一方面就是可以了解京城这边的行业生态。至于说她一个本不打算在京城这边搞事情的人,怎么突然要了解行业生态了,只能说是想要了解吧,她自己也说不上心里隐隐的期待具体算是怎么回事。 出门逛一圈,收穫就是怀里一堆各大报馆的报纸,抱着这些报纸,连翘来到了那位『明月奴』所在的茶馆。因为也是最近的常客了,跑堂的一见连翘便殷勤道:「连小姐来了!」 然后又推荐道:「茶楼里有新来的白茶,想着连小姐是南边来的人,口味淡,一定爱吃——连小姐可要一壶?」 连翘点点头:「依旧是一间包厢,茶点看着上。另外去请明夫人来包厢弹琴,若是有别人点她,那就算了。」 「得嘞!」跑堂的长长的应了一声,在前头给连翘引路。 过了一会儿,有一壶香茶和好几样茶点被送了上来,与此同来的还有『明月奴』。她此时抱着一把月琴,和第一次见到她时的样子不一样,此时的她素面朝天,脸上并没有妆粉的痕迹。 也是,她也清楚她如今化妆只是更加容易惹人嘲弄而已。原先那样作态,其实只是为了挣口饭吃。如今连翘每隔一两日过来,每次都单点她过来弹琴,这已经占她收入的大部分了。 考虑到连翘根本不在意她是浓妆还是素面,她干脆卸了妆,好歹少些讥讽。 卸了妆之后的明月奴比她实际上三十六七的年纪要大一些,这也很正常,毕竟过去她很长一段时间都『劳累』太过了。年轻时当然没问题,一旦年级略微大一些就很容易显老,以及得一些妇人病。 连翘点了几个颇有京味的小曲儿请她唱,每一曲中间也让她有休息的时间。自己则是喝喝茶、吃吃点心,以及最重要的,看报纸! 说实话,京城的报纸办的不如苏州出色,广度和深度都多有不如。至于趣味性这种更是差得远了,以至于她看京城的报纸没有什么好看的。 这并不是说京城人在办报纸上不开窍,这其中其实有很深歷史原因和现实原因。 朝廷虽然说着『言论自由』,『不因言获罪』,随便报业人士办报纸——当然,不能出现谋反的言论。 但是这在古代社会是很难完全做到的,苏州天高皇帝远还能勉强做到,京城就不行了。这里就在天子和百官的眼皮子底下,想要办报纸,掣肘很大!这一点只要是对报业有所了解的,都是很清楚的。 不过这个原因还不是京城报业落后于苏州的根本原因,根本原因在于京城『书社』的强势! 在苏州,一个作者的小说在报纸连载,然后再去书社出单行本,这是最常见的情况,似乎是天经地义。报馆和书社之间也会彼此协调工作、彼此尊重,而且硬要说起来,果然还是掌握了宣传能力的报馆更具有话语权。 但是在京城并不是这样,京城的豪门实在是太多了...当初书社和报业红火的时候他们看在眼里就想插一脚。报业,报业其实没有成功,因为经营报业需要更多专业的技巧,其中因人成事的意味非常重。 一开始投身报业的豪门都失败了,这到时候后续的投资非常谨慎,时间长了,很多豪门世家对报馆就不再感兴趣了。后来他们虽然知道了,可以自己投资,然后聘请专业人士馆里,但最好的时机已经过去了,整体上他们已经懒得对报业动手了——对于豪门世家来说,赚钱的路子多得是,当然不会为了一个报馆一直纠结。 书社就不一样了,只要能够承接到质量好的小说,摆平小说发售地的地方势力,就能躺着赚钱了。相比之下,经营简单地令人髮指!特别是对这群有权力的人来说,连唯一需要担心的事情都没有了。 也正是由于在京城经营书社的都是一个地位很高的人,这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书社强势。 这种强势是体现在方方面面的! 像苏州,报纸的连载进度无论如何都是超过书社单行本发行速度的。也有的小说不经过报纸连载,直接通过书社出版,但是这是极少数。而对于报纸来说,已经在书社出版过的小说,他们是绝对不会连载的...这是属于报纸的尊严。 第621页 要是哪一个报纸连载已经通过书社出版的小说,即便是这部小说不是本地的,离本地远的很。一旦被人发现,那也意味着会被行内笑到死为止!再也没办法在行内立足了。 但是差不多的事情,在京城简直司空见惯! 京城的书社当然也要从报纸连载的小说中挑选优秀的发行单行本,但又与此同时他们也有自己的耳目,专门去寻访那些已经有些名气的作者,向他们约稿。这种约稿自然不想书商向地下作者约稿,报酬的程度不一样就不说了,更重要的是这种约稿是部头约,随便作者写什么,他们只是承接作者接下来的作品而已。 这种待遇是地下作者们不能有的。 这种约稿来的小说自然不会再在报纸上连载,往往直接走书社的渠道出单行本就是了。 这样直接的后果就是极大地压缩了报业生存的空间,大一些的报纸就算了,一般来说大作者们看的比较远,还愿意同他们合作,连载小说的质量还能有保证。小报纸也还过得去,毕竟书社对那些底层作者也没什么兴趣。 受到影响最大的其实是中型报纸!这也是报纸的中坚群体。 报馆们和作者、书社商量,最终花钱拿下质量上佳小说的连载权这是很常见的事情,而这部小说肯定是已经发行过单行本了的...已经向大众发表过了的小说并不是人人都看过,但肯定有些人看过。 而且就算没看过的人也会有很大一部分人通过各种渠道知道,这是一部已经发表过的小说。如果对这部小说非常沉迷的话,大可以去买单行本,而不是在那里苦兮兮地等连载! 「报纸有些弱势啊...」连翘一边翻阅报纸,一边这样感嘆。 其实她是比较喜欢苏州的生态的,因为苏州的生态比较像网文,而京城这边的生态更像后世的实体小说界。她是混网文圈的,当然对苏州比较有好感! 网文一切都是从网上连载小说开始,出实体书,出漫画、游戏等等改编,经营ip,做电视剧、做电影等等等等。这一切的基础与核心都是网络连载小说带来的读者与人气,虽然从表面上看,能够走到ip开发的小说,网文订阅的收入已经不太看在眼里了。 但实际上那些知名的大神没有一个人会离开网文这个平台! 连翘身处其中,有的时候还会听到一些作者组成的qq群里面有关于这些事情的抱怨。抱怨大佬们对网站盗版小说听之任之,甚至是『纵容』的态度。有这种抱怨的都是和连翘一样,中间以下的作者。 这些作者依旧是靠着吃订阅过日子,不扯那些崇高的理想与道德,只从现实来说,盗版多了日子不好过,当然要支撑正版,支持订阅。但是对于已经能经营ip的大佬来说,订阅算个球球? 除了少数大佬,大多数大佬对于反盗版的态度都是很暧昧的——或许明面上也说过反盗版,但是实际上是不作为的。 其中原因就在于他们根本不用靠吃订阅过日子,对于他们来说,读他们小说的人越多越好,不论这些人是读正版,还是读盗版。 反正都是读者,等到实体小说、漫画、游戏、电视、电影等等出来的时候,他们都是人气的一部分。只要曾经受过这部小说的极大影响,后来再支持ip衍生产品,这就是佷容易的事情了。 苏州那边也是,一切围绕着报纸连载小说来,只有在报纸上获得强大人气的作品才会获得接下来的一切。 京城就不一样了,京城很多小说其实没有通过报纸检测市场,直接就由书社出版了。这本没什么,后世网文流行之前的实体书基本都是这样的,一些新挖掘出来的作者,有的红了,有的就此销声匿迹了,这都是很有可能的。 这对书社和作者都有影响,对书社的影响无非就是加大了风险。对于作者而言这种影响还要更加复杂一些——对于他们而言,风险既降低了,又提高了。 降低在于他们和书社签的是部头约,不存在报纸那边腰斩等情况,也就是说一部书说好了,就不至于辛苦白费。 提高在于无法像报纸连载小说一样,随时监控到小说的人气走向,根据市场反响调整小说。往往小说的情况直到全部出版的时候才能知道,那时候就算是真有什么问题也回天乏术了! 要知道就算是『腰斩』,仔细想想,这也可以说是某种程度上的作者提前止损——至少大多数没有前途的小说就到此为止了,免去了白费精力。 第352章 北方小调颇有韵味,连翘相当悠哉游哉地展开报纸,每天都比前一天更加了解京城的报业和小说业。 「连小姐很喜欢读报呢。」 连翘非常体贴地给了明月奴中间休息的时间,每唱一曲就能喝喝茶。她见连翘的注意力一直在报纸上,这也不是这些日子的第一次了,有感而发道。 连翘从报纸堆中抬起头来,暂时将报纸推到一边去了,摇摇头道:「只是没有别的消遣而已,再者说了,别的消遣更加没意思。」 这样说着,指了指报纸上的小说:「我生平最爱读故事,若有好故事,其他的都要靠后——若是明夫人有好故事,尽可以给我说,我能出钱买!」 连翘还在写不写名妓故事这件事上举棋不定,但是身体快过了头脑,下意识地就开始搜集起素材来了。等到说完之后才觉得不对,然而这个时候觉得不对也没什么用了,总不能说自己口误吧。 第622页 明月奴神情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沉默着喝茶,姿态相当的优美,隐约可见当年的名妓风范。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苦笑道:「连小姐连着这些日子对我多有照顾,恐怕就是为了这个吧?」 连翘本打算否定,想说她一开始的时候没有这个意思。但是仔细想想,真的没有吗?真正说起来,她又没有可怜和同情人家,之所以帮助对方,当时没有多想,但现在事后想想,其实隐约是存了这个心思的,只是当时她自己也没有想明白而已。 这样想着,她自嘲一笑:「夫人不说还不觉得,这样一想,那时候或许就存了这个意思了——不过夫人也不必太过纠结,若是夫人不愿意说,不说便是了。我这里是无碍的,真正想知道这些故事,仔细寻访与夫人差不多身世的女子,总有愿意说的。」 有一些人忌讳说过去的故事,但很多人根本不在意,只要有钱拿,她们是愿意做这个生意的。 明夫人的神色依旧没什么变化,只是问她:「连小姐一看就知道出身良家,是娇养长大清净女孩儿,怎么对我们那片腌臜地方的故事起兴了?」 连翘想了想,觉得有些话也不是不能说,便解释道:「我是个写小说的,搜集一些故事,来日写小说的时候用的着。」 说到这里明夫人才愣了愣,总算有了神情上的变化。张了张嘴,又闭上,过了一会儿才道:「难怪连小姐每日看许多报纸,这本就是你们行里的事情。」 她也没有问连翘的笔名是什么,若是一个她不知道名号的,问了平添尴尬。若是一个极有名气的,恐怕也不想让人知道与她这种出身的女子有打交道——这和男性作者不同,男性作者们当然可以和歌姬舞伎有各种绯闻轶事,说起来还是一桩『美谈』。女性作者本来就容易被人怀疑作风不正派了,再有这种事情,佷容易让人有不好的联想。 「若是连小姐打算写一篇才子佳人的故事,说说读书相公与名妓的绯闻,那就算了。」明月奴这样说道。 连翘虽然没有写那种故事的意思,但还是因明月奴的话不解:「明夫人何出此言呢?」 明月奴勉强笑笑:「那样的故事没有什么好说的,更没有什么好写的。天下男儿皆薄倖,他们对我们这些女子,只不过是看作玩物一般。才子佳人的故事本就少有真的,好容易有几个成了,但细细说起来,后来能够相守的没有见过。」 连翘懂这个,王子和灰姑娘在一起了,本来就是童话故事,现实生活中根本见不到几次。就算偶尔出现,让人问一句,在一起之后呢?也要被难住。因为不知道情况的人说不出来,知道情况的人不好说出来。 相比起喜剧,那更可能是一个足够让人绝望的悲剧故事,所以故事最好到此为止。 连翘一只手支着下巴,拈了一个蜜饯:「这种事情也是互相的罢!女子只要不放真心上去,说不定也能耍的男子团团转呢!」 明月奴惊讶地看着连翘——连翘觉得自己只是就事论事、实话实说,话说一方面古代男子确实可以将风尘女子当作是玩物,但与此同时,女子也能凭藉自己的魅力将对方玩弄于股掌之上。这一类的故事在秦楼楚馆中也不算少见,那些被风尘女子弄的家财散尽,甚至妻离子散的,也不是没有。 然而这一番话在明月奴听来就未免太大胆了一些了,好人家的女子怎能如此随便地说出这个? 然而惊讶是惊讶,压住心头的惊讶,明月奴苦笑一声:「连小姐这话说的...不得不说确实有那样的事情,哪一年都有小姐妹迷住富家公子的事情,那些少年公子有的涉世未深,确实容易被蛊惑。另外那些没见识的孤老也最容易上手,对了,还有乡下来的土财主,也最是简单。然而,然而这种事终究是少数,又有几个小姐妹能做到?」 「男子玩弄我们,却是年年月月日日人人身上都有的。」 连翘认可这个说法,点了点头:「确实是这样没错...不过你放心,我本就不打算写才子佳人的故事,那个我可写不出来。」 虽然在《鸳鸯蝴蝶剑》中小试牛刀,言情戏份很多,但是自家人知道自家事。让她写带有言情成分的其他小说,这是ok的。但是专门写言情小说?她也只能举双手投降了。 明月奴年轻的时候也看小说,其中□□最多,才子佳人也看了不少。前者是老鸨让她们看的,有些姑娘也爱这个。明月奴却是不喜,反而对后者多有喜爱。然而经歷的多了,就知道那是别人的故事,绝不可能是她们的故事。 后来生计艰难,少有看小说消遣的时候了。小说在她脑海里是一个很杂的概念,似乎有各种各样的题材,但是真的让人熟悉的,也就是那两种而已。 这时候听连翘说她是不写才子佳人小说的,一时想不出来她会是写什么小说的。另外,她还有一样觉得古怪——既然是和她们这些风尘女子的故事有关,那么除了才子佳人,还有什么故事能写呢? 「其实写什么我也说不准,我只是想写你们的故事而已。」连翘说的是真话,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和明月奴说。 「明夫人别不相信,总之我是不会写才子佳人的。」连翘特别强调。 明月奴低下头:「相信,我自然是相信连小姐的,我又有什么是值得连小姐骗的呢?就算我真的不想说,正如连小姐自己说的,您还能找别人来说。」 第623页 「只不过这件事我心中有犹豫,需要仔细想想,过几日再给您答覆罢!」 带着这样的回覆,连翘回到了家中。才到家中,冬儿便大声道:「小姐,苏州的唐公子又寄东西来了!」 自从连翘上回给唐宋写信要苏州的报纸之后,这是他第二回 寄东西来了。上一回还是寄到会馆里,后来搬到帽子胡同这边,她又给唐宋写了一封信说明这个情况。这次寄的东西就到了这边,看来中间没有耽误和错过。 连翘带着沉重的一个包裹回了自己的房间,说起来上次寄来的包裹吴美娘还特意一起看来着。这没有别的意思,只不过是作为一个母亲的自觉而已。连翘如今的年纪在古代正是该嫁人的时候,她身边的任何一个异性都会引起吴美娘的高度注意。 上次连翘虽然说了自己有一个有些在意的人,吴美娘为了这个,甚至取消了她的相亲。但是这种事都是时时变化的,谁知道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唐宋的信件和包裹而已,连翘一点儿都不虚的,大大方方地和吴美娘一起看。包裹里全都是苏州的报纸,附在一起的信件大多在分享苏州圈子里的新闻,再有其他的内容也就是属于迷弟的吹捧了。 吴美娘立刻没了兴趣。 这次看到是唐宋寄来的包裹,压根儿一点兴趣也无。 连翘在书房里用裁纸刀小心地拆开包裹,果然里头又是报纸和一封信件。和上次唯一不同的在于还有一个小小的匣子,打开来看是一串翡翠的十八子,每一颗翡翠都雕刻成了喵咪头的样子。拆开信件才知道,这是今年苏州秋天的流行单品,他估计现在还没有传到京城,所以提前给连翘寄了一个。 顺便说明了这个十八子戴在手腕上还差了些火候,到位的装扮方式是佩戴在衣襟前。 连翘颇感好笑地将这船十八子佩在了衣襟上的第二粒扣子上,然后再去翻看信件。 这不知道积攒了多少天的报纸,月刊、旬刊之类当然只得一份,至于日报,那可就有不少了! 连翘对这些进行了一下整理,特别是日报,按照期数一定要排列好。这些排好了,再按照各大报纸的主流程度进行排列,放在前面的都是有数的大报,也是连翘平常看的比较多的。然后才轮到相对小众的报纸,当然了,这些报纸也都是有可观之处的,不是真正的小报。 真正的小报唐宋根本不会搜集来了,然后寄给连翘!连翘平时又不看那些报纸的,根本毫无意义。 这一番整理还没有完成,就到了该吃晚饭的时候了,只好等到晚饭之后接着干。好容易晚饭之后整理完毕,连翘看了看天色,实在懒得点灯看报纸了!要知道哪怕是大报,为了节约成本,纸张和印刷也是比较差的,晚上看太费眼了! 为了不戴眼镜,连翘一直很注意这些事的。 硬是到了第二日天光大亮,连翘洗漱之后,吃过早饭,她这才安安生生坐在桌旁读起苏州的报纸来。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什么,一些连载而已,新闻夜大都中规中矩。直到看到《摘星报》上关于许文华的一篇文章,连翘才勐然攥紧了手。 《摘星报》的定位很有意思,类似后世的娱乐小报,这在这个时代是不多见的。 似乎是一个採访?总之这篇文章里复述了许文华的话『《鸳鸯蝴蝶剑》?那也算是女人常写的小说?你是眼睛不大好了罢!』。 哦豁,胆子挺大的嘛! 第353章 《摘星报》虽然是娱乐小报的属性,但总体而言也算是一份大报了。经常发表一些捕风捉影的新闻不假,但是这种直接引用的话不太可能造假,考虑到许文华也算是行内有头有脸的人物了,造假十分容易被发现,就更不可能造假了。 也就是说,这话许文华十有八九说过。 想到这里,连翘又重新翻出了唐宋的信件。果然,其中有一段语焉不详地提到了让她别和许文华生气,与他一般见识。估计是这件事已经在苏州传开了,唐宋怕她白白生气,所以特意提了这个。 连翘再次拿起《摘星报》,这次将这篇文章从头到尾地看了一遍,这才算是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弄了个清楚。 如今《鸳鸯蝴蝶剑》正红,许文华的《金钗记》也进展到了后半段的剧情,理论上来说《鸳鸯蝴蝶剑》完结的时候,许文华针对赌约的小说也该出来了。这样一来,这就是个话题了。 连翘人不在苏州了,这是没有办法了。唯一的办法就是找许文华,于是顶着许文华一张臭脸,许多报纸的供稿人,相当于后世报纸记者的人就想方设法问起许文华相关问题——《鸳鸯蝴蝶剑》怎么样?下一部小说准备写什么?对于和乔琏先生之间的赌约有信心吗? 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也不知道是哪个勇士真把人堵住了,问出了问题!之后相关问题的答案就流传到了整个圈子。至于《摘星报》写出来的文章,只不过是众多文章中的一篇而已! 连翘用心搜集报纸中有关许文华这次发言的文章,还不少!心里头犯嘀咕,到底是算他人气高,还是算自己人气高? 从众多的讯息来看,许文华的本意应该不是那样...纯粹实话实说。就比如说起《鸳鸯蝴蝶剑》到底属于不属于当初赌约约定的那一类小说,许文华的意思很明确,这不属于。不过对此他也没有什么追究的意思,他是认可赌约成立的。 第624页 不过这些人断章取义,好像他特别斤斤计较,与连翘十分不对付一样。 果然自古以来的媒体都是这样的...... 连翘都被这些写文章的人气笑了,不过这种生气并没有保持多久,那些人对于她来说还是太过于一文不值了。以至于为他们浪费心情什么,连翘都觉得划不来。相比较之下,许文华的那些应答她还在意的多。 这些应答一如他既往一样干脆直白,并没有多少情面地意思在里面。许文华就是这样的人,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心里想什么就能说出什么来。至于说出来符不符合社会运行的潜规则,他是不会在意的。 连翘看的出来,他没有否定《鸳鸯蝴蝶剑》作为她赌约作品的事,也不屑于否认。但是对于《鸳鸯蝴蝶剑》不属于他定义下的『女人写的小说』这一点,十分坚持! 鼓了鼓脸颊,连翘有些不爽了起来。虽然这件事在她当初写《鸳鸯蝴蝶剑》的时候已经预料到了,但是真的被许文华再三强调出来,还是会觉得不开心——怎么想其中的原因,都是因为许文华说话太欠了...嗯,一定是这样! 连翘的食指指甲已经冒出了一些头,她下意识地在报纸上『西湖客』三个字上刮蹭。不知道过了多久,等到她再将视线投注在报纸上的时候,原本清晰的印刷字已经彻底模煳了。 回过神来,她在已经模煳的字样上轻轻弹了一下:「哼,我偏偏做给你看,这次非让你服气,非让你说好为止!」 连翘忽然就做出了决定,这次她要写一部新的小说。新小说完美符合『女人写的小说』这一点...只是可能依旧不是才子佳人那一套。但是话又说回来了,难道女人写的小说就只能是言情小说的套路? 那未免也太狭隘了! 抱着这种赌气的心情,连翘做出了这个决定。顺便写了一封信——给许文华的,只有寥寥几个字,『你等着瞧罢!』,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写这封信,并且将信件寄出去的时候连翘恐怕没有想到,自己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和对方好好说话了,而且来京城之前两人之间还有一些疙瘩没有解开。 时间其实没有过多久,又好像过了很久了,久到连翘下意识地做了这件事,而且始终没有发觉到问题在哪里。 不过赌气一时爽,等到真的轮到自己考虑新小说的时候又抓瞎了。 写小说不是难点所在,她空闲了这么些日子,灵感就像是疯长的野草,根本无处安放。新写一部小说,毛毛雨啦!哪怕没有赌气这件事,最终也是要做的。不然等到京城的小众小说也读完了,她靠什么打发生活? 难点在于写什么,怎么写。要知道连翘这次小说的范围比上次限定的还要死,上一回连翘还想着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有些钻空子一样地选择了《鸳鸯蝴蝶剑》。这一次可不能那样做了,因为那样一来就失去了赌气的意义了! 想着题材的事情,过了两天又去茶楼坐着了。照常点了明月奴来唱小曲儿,明月奴也很快过来了,手中抱着她的月琴。 连翘发现她今日虽也没有怎么化妆,却是染了口红的。 明月奴微微福了福身:「连小姐今日要听什么?」 「先唱明夫人拿手的罢。」连翘随意道,她本来也不是在意这个的。 明月奴愣了愣,她以为连翘会迫不及待地问她关于她的那些故事。无论愿意还是不愿意,总该有个结果的...她当然不能想像,连翘在这两天中因为一个『赌气』,注意力已经全放在新小说上去了。 虽然不能说忘记了请她说故事的事情,但一时没有了专注力,那是必然的。 明月奴清了清嗓子,唱了一首连翘从来没有听过的小调,而且这小调用方言唱的,完全听不懂唱的什么。一曲唱罢,她满饮一杯茶:「连小姐可能没听过这调子,奴的家乡在山西汾阳,这本来就是家乡的乡乐...说的是在荒年间日子艰难,做爹娘的只能将孩子卖了,其中苦楚不堪言说,于是编出了这样一首歌。」 「明夫人请先别说话!」连翘做了一个禁止的手势,拉过春儿,附耳小声道:「去外头买两瓶酒,要最好的惠泉酒!」 惠泉酒是黄酒中的名品,而黄酒的度数不高,本来就是闺阁中的女人都喝得的。 不一会儿春儿将酒买了回来,一起来的还有连翘特意吩咐的琉璃酒杯。连翘满满地给明月奴斟了一大杯酒:「我听人说,好故事得用酒来催发,如今我有美酒,不知明夫人是否有好故事?」 惠泉酒这种黄酒,是明月奴年轻的时候喝的最多的。度数低,口感绵软,最适合女子,后来日子渐渐跌落下来,也就喝不上惠泉酒了,只得一些劣酒。如今再见惠泉酒,有一种恍如隔世之感。 伸出手去端住酒杯,屏住一口气慢慢饮尽,二十年不变的滋味让她想起了当年。那个时候他们通宵达旦地取乐,她走到哪里见到的都是男人的追捧,女人的嫉妒...然而即便是她最好的时候,心中也充满了生活的心酸。 「这其实不过是个老生常谈的故事......」 确实是老生常谈,明月奴说了很多,而她的命运和许多沦落风尘的女子并没有什么两样——老套的开头,那一年家乡遭了灾,她被爹娘卖给京城来的人牙子,她自小生的清秀伶俐,比两个哥哥两个姐姐加起来都能卖的多! 第625页 老套的中间,来到京城之后有京城声色场所的几个老鸨来选孩子,她被一眼挑中了,然后身不由己地决定了命运。 此后经年,很多很多的事情也只能说是早就被决定好了的。 然后是出道、受追捧、名妓、寥落,就连最后的结局也是那样俗气。门前冷落鞍马稀,许多风尘女子的结局都是这个,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从连翘的角度来说,这个故事也确实没有什么出奇之处,即使这里面真的浸透了一个女子一生的泪水与心酸。 说完这个故事,两瓶惠泉酒已经去了一瓶,一滴清泪从脸颊上淌落,明月奴指着酒瓶道:「如今再比不得从前了,我小时候就喝这种酒,有好的下酒菜,一个人一个晌后能喝一罈子呢!」 就相当于后世喝低度果酒了。 连翘一只手支着下巴,鼻尖全是清茶香味,笑道:「我的酒量还要好些,和黄酒、果子酒没有数,和烧酒两斤也不打紧...实际上到如今,我喝酒还没有醉过。」 「那倒是极好的!连小姐算得上是女中豪杰了!这样的女子当年我也曾见过几个,心中只有羡慕的。」明月奴大笑! 明月奴的故事在脑中反覆迴转,仿佛是福至心灵,连翘确实想到了一个好的故事题材。定了定神,问道:「明夫人儿时应该经过不少教导罢?我听说名妓也不是好做的,琴棋书画不必说,歌舞之类也得来得。总之是别的女子会的她们得会,别的女子不会的她们也得会!」 明月奴没有料到连翘不追问她名妓生涯中的风流韵事,反而追问起这个来了——虽然连翘一开始已经说过了,于她而言她根本不打算写个才子佳人的故事,但真的感受到这个,还是会觉得惊讶的。 「那种事儿当然是有的,一开始买来的孩子就会被妈妈分为三六九等。最下一等的只教一些察言观色的本事,将来她们也没有升起来的可能,只会被派遣去接最粗陋的客人。上一等的则教读书识字,赌博游戏等等,与客人玩耍都用的上她们...只有最上等的才会有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地教,我当初其实也没有够上这一等——我不过是一个贫家小女,生的算是出色的,但是相比一些本就能读书绘画的小女孩,那又差得远了,到最后只是专精了跳舞而已。」 连翘听明月奴说了很多小时候的事情,又约定了明日接着说,这才两人分手离开。 回家路上春儿欲言又止,最终还是下定决心道:「小姐...您真的打算写一篇关于倡优的小说么?」 春儿不了解小说业,但是从她的本能来说,总觉得连翘一个女子写这类题材有些不妥。 连翘本来沉迷于对小说的构想当中,听到春儿这样说,回过神来。轻笑着连连摇头:「不,并不是那样的,我只是要写关于一个女子的小说罢了。」 第354章 连翘一边积极准备新小说的事情,一边开始联繫东华书社。 当然要联繫书社,要知道京城这边书社可比报馆强势!虽然也有不少作者是先在报纸上打出了名气,才联络上书社的。但是更多的作者是先获得书社的认可了,然后再由书社推介给报馆的。 连翘初来乍到,总不好见人就说自己是『乔琏』罢!这件事虽然能给出证明,但还是怪麻烦的。所以她选择了联络东华书社,东华书社负责了她过去所有小说的出版,两边的关系非常紧密。 而这一次她要找京城的书社,也不必自己上门,託付给东华书社就是了...东华书社当初为了给她的书打开京城这边的局面,是和京城本地的大书社合作的!如今再找当初合作的书社,倒也便宜! 至于说东华书社肯不肯,这也好说,只要将新小说江南一带的印刷与行销交给他们,他们自然是千肯万肯的——大作者就是有这样的豪气,能拿着自己的小说多方卖号,哪怕是看上去强势无比的书社都得捧着他们。之前宋志平创纪录的单本小说收入是怎么创下的?不就是利用这种心态! 想到这里,连翘首先就给苏州东华书社那边写信,寄的是快件,要加钱的,不过连翘自然不在意这点儿钱。实际上东华书社也不在意这点儿钱,十几天后连翘收到回信,这一来一回的时间就能看出了,东华书社寄的也是快件。 东华书社答应的很快,如果是一般的作者改投他门事件,原本的书社肯定会气急败坏的,但是连翘这件事例外。毕竟大家也都能明白,她如今人在京城,真要写小说,还真不能够找一个势力在江南的书社。 这是现实情况决定的,非战之罪,非战之罪啊! 更何况东华书社也不是一点儿好处也没有,至少江南地区的印刷和出售是没有一点儿问题的,这归他们。以连翘在江南的名气,这是一笔大大的赚头! 拿着东华书社总部寄来的信件和开出的证明,连翘直接找到了东华书社在京城这边的的办公室——东华书社也算是江南地区有数的大书社了,虽然在北方一带弱势了很多,但是基本的印刷和发售能力还是有的。只不过能力很弱,只相当于本地的小型书社而已。 不过有和没有就是两回事了,东华书社能在全国各地都布局下分社,这已经说明其庞大的体量了! 好在布置下这样庞大的体量也不会亏本,这正是行业的好时候,小型书社只要稍微有点眼光,也能活下来。京城这边的分社还有江南总部那边的支持,也不算是没有后台了。 第626页 只不过连翘不能直接和东华书社在京城的分社合作,分社对这边市场的影响力不够,就是有价值连城的宝物也卖不出价值连城的价格!东华书社在江南卖的小说如果在京城发卖,相比自己经营这个项目,还不如让给京城的坐地户。 对方不只是会分享给东华书社一定利润,还会给出另外的好处。譬如带东华书社玩儿之类的...玩儿的久了,东华书社也能发展出自己的渠道。最终肯定比不上背后站着贵人的本地大书社,但是成长起来,成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书社,这是没有问题的。 东华书社在京城的分社相当朴素,就在城东的宝钞胡同周围。宝钞胡同原本是前朝印宝钞的地方,只不过宝钞滥髮带来了相当大的麻烦,民间根本不接受宝钞。久而久之的,宝钞印刷的差事也就名存实亡了。 后来宝钞胡同的工匠为了维持生计,开始私下借用朝廷的工具、物料搞印刷工作——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颇有后世国企大厂子的风范啊!果然有些东西是一脉相承的。 一开始只是印刷佛经、黄历之类的东西,后来渐渐延伸到了印书领域。本来宝钞印刷的要求就比一般的印刷物高的多,这些工匠的技艺相较民间工匠也是高出不止一筹,对比之下完全就是降维打击! 总之宝钞胡同很快占据了印刷市场上挺大的一个份额,改朝换代之后,宝钞胡同的工匠更是恢復了自由身,可以明目张胆地进行印刷生意。不过也正是这样,原本团结成一伙儿的宝钞胡同工匠开始分裂,总共分裂了七家印刷作坊。 如今宝钞胡同及其周围总共有大作坊一十八家,小作坊无数,而这七家作坊正是大作坊十八家的骨干! 现在京城的印刷作坊基本都聚集在宝钞胡同或者周围,这显然也是集成效应的体现之一。 东华书社在的地方并不大,就是个一进小院的大小。但是相比起一些刚刚起步的小书社,得和许多其他一样的小书社共用一个大院子,好歹这也算是独门独户了...而且东华书社的地方不是租的,而是买的。 从这里就能看出来了,京城分社虽小,却也是有底蕴的。 书社是一个很忙碌的地方,往往由三个部分组成。其中占地面积最大,工人最多的当然是主管印刷的部门。另外两个部门一个负责市场外联,无论是寻找有潜力的小说,还是联络销售渠道,都是他们的事情。还有一个就主管行政工作了,具体经营、内部管理都靠他们。 连翘带着苏州总部的信件,见人当然畅通无阻,不费什么功夫就见到了分社这边的经办。 京城分社的经办姓赵,名叫赵立夫,京城本地人,年级约摸四十岁左右,看上去十分儒雅,并不很像一个生意人。 他一见连翘进他的办公室,立刻殷勤地起身:「啊呀啊呀,真是贵客临门,蓬荜生辉!今日我才收到苏州那边的信件,说是乔琏先生要来!我还想着乔琏先生什么时候来,没想到来的这样早,我都没来得及准备待客!」 估计苏州那边东华书社发特急信件的时候也给京城分社发了一份,也是印证一下这件事的意思。不然连翘凭着信件上门,多少有点不够严谨,到时候要是有了怀疑,那就不好了——任何时代都是有商业诈骗的,这个时代也不例外。若是随随便便一个人说自己是『乔琏』,要求分社这边配合,那会出多少事儿? 连翘虽有一些可以证明自己的东西,但是很多东西都是可以伪造的!还是直接从总部发一封信过来说明情况比较稳妥。 「赵先生客气了,原就是我年纪小性子急,收到信就过来了,考虑事情不周全。」连翘微微笑了起来,说的很客气。 赵立夫却是大手一挥:「自古英雄出少年,乔琏先生这样才是正好呢!」 看到对方这和外貌截然不同的粗豪作风,连翘心中暗笑。从这倒是可以看出对方是个生意人了,打蛇随棍上的功夫是可以得,自来熟也是相当厉害! 两人又商业互吹了几下,这才说到正题。 「信里面说乔琏先生是打算在京城这边发展一番,只是没有说的特别清楚,不知道乔琏先生打算让我们这边如何帮忙?」赵立夫性格上非常实干,简单的社交之后就开门见山了,并没有很多其他的啰嗦。 既然对方是这样的人,连翘也就不扭捏了,当即道:「主要是想请赵先生介绍一个京城这边压服的住场面的书社,另外还想找个报纸——当然了,这是大书社帮着牵线搭桥的事情。」 连翘这话的重点在后面,无论是她还是赵立夫都很清楚,她是不会让东华书社京城分社成为她的主力书社的,所以让赵立夫介绍一个书社这就是应有之义了。反而是后面的话信息量比较大,说明了连翘的诉求。 她显然不想找一个独家出版小说的书社,她想要先在大报纸上发表小说,然后进行出版。以京城大书社的气派,他们其实不太喜欢这种作者。只不过生意么,有的时候和喜好是没有什么关系的。 没有永恆的敌人,也没有永恆的朋友,只有永恆的利益。这句话在商界也一样适用!两个人做生意难道就因为互相看的顺眼?那也太搞笑了! 有的时候一个人是完全不愿意给另一个人分出利润的,但是他不得不给,不然生意就做不下去了。 第627页 京城的大书社不喜欢先在报纸上发表小说的作者,但是京城的作者们并不傻,他们清楚报纸能给他们带来更深远的影响力,更多死忠的粉丝。至于单独选择书社,或许一时拿的钱比较多,但是从长远来看是不利的。 这也就是说,京城的大作者都是京城的大书社所不喜欢的。然而每当有大作者发新书了他们依旧是最积极联络的一批,想尽办法也想将这部书扒拉到自己碗里。没办法,因为这赚钱吶!做生意的,谁会和钱过不去? 反之,一个作者哪怕再听书社的话,给予书社独家发行权,要价也低。只要他的书不能替书社赚钱,那么他对书社而言也是毫无意义的!书社只会选择将他们一脚踢开! 连翘在京城的名声远不及她在江南地区响亮,说是『略有薄名』并不是自谦,而是切切实实的。不过也不能说她真的和普通作者一样了,至少她的书还是卖的不错的,只不过不太扬名而已。 或许这样的利润离京城本地大作者们很远,但是对当初东华书社合作的京城大书社而言,这是白捡的利润了,自然乐得合作。 而如今连翘要在京城主推小说,待遇也不可能和普通作者一样——或许在普通人中间名声不够,但在业内,她却是名气很大的。 有些事情就是这样,外面的人只是看热闹而已,只有里面的人才能将全局洞若观火! 读者们只会看到眼前的小说,津津乐道熟悉的作者如何如何。但对于行内的人来说,特别是行内最顶尖的一撮人来说,他们关注的是整个行业。连翘算是如今江南最火热的作者了,作品质量扎实,她北上京城发展,要找一个书社合作。 这个消息是还没有传扬出去,不然的话,立刻便是行内的一个热点话题! 第355章 连翘的要求很快得到了分社经办赵立夫的全面承诺,在留下现在的居住地址之后她就回家去了。之后的事情再不需要她费心,分社的人会处理好,京城这边的大书社也会照顾她——不然呢,还让她像普通作者一样跑上门确认各种事项?那样她作为顶级大作者的优越性在哪里? 就算连翘自己并不在意这些事情,其他的大神小神也是在意的。每一种等级背后都是不同的待遇,这让每一个人都更有向上奋进的动力。而对于最顶级的大神,只要他还能写出赚钱的小说,那么他即便是作天作地也没问题,书社自然会为他们收拾烂摊子。 连翘在以京城为核心的北方地区还没有完全证明自己的价值,但她依旧是大神之列的人物,所谓奇货可居。不发声也就算了,一旦放出消息要和书社合作,多的是人上门! 实际上也是这样的,转回家去,不过两日,作为东华书社京城分社负责人的赵立夫就带着两个人来到连翘在帽子胡同的家中了。 来的时候两人手中都提着各种礼物,哪只手都没有空闲下来,敲门的事情只有请赵立夫来做。其实他们很清楚,以『乔琏先生』的地位,哪会在意这点儿礼物,但是自古以来的传统就是礼多人不怪,礼物这种东西,当然是准备的越多越好。 须知道,礼物多不代表多有心意,但礼物不够,这就很有可能得罪人了。 正是在此时李威正好从外面买了一些新鲜的菜蔬回来,因为明日要请朋友吃饭,其中还有一只已经收拾好了的大公鸡!。门口的时候看到有人在隔壁门前敲门,打头的那个并不认得,但是之后的两个人让他看呆了,以至于人家都进门去了,他还呆愣在门前。 等回过神来之后立刻拍门,来开门的李棠没好气道:「拍的那样急做什么?我本来在书房思索小说的事情,这下脑子里什么念头都没有了。」 李威提着菜篮子,将李棠推进门内,然后合上门,指着与隔壁的围墙道:「你知道我方才见到什么人进了隔壁的屋子?」 「能见到什么人?」李棠有些漫不经心地道:「早就弄清楚那位连小姐家是她和她母亲居住了,难不成你看见她家有男人偷偷进入?」 面对朋友这满怀恶意的猜测,李威也没得办法了,李棠这个人确实有些记仇,当初连翘有些得罪他了,到现在都没得好话。只得赶紧道:「确实是几个人男人,却不是什么鬼鬼祟祟的,人家带了许多礼物来敲门的。」 说到这里李棠都还没有什么反应,直到李威接着道:「其中打头的一人我不识得,但是之后的两人却是认得的——那是文曲书社的左宜宾与梁永!前些日子我恰好又在六艺居士的聚会见过他们,不会看错的!」 「左宜宾?梁永?!」这下李棠也看向了隔壁,惊声道:「你说那两人还拿着许多礼物?」 李威点点头,道:「我看的清清楚楚!大包小包手上都拿满了!」 说起来李棠所在的书社正是文曲书社,至于李威,他现在还没有书社呢!而李棠所在的文曲书社也一直都是他引以为傲的一点。 文曲书社正是当年宝钞胡同最开始分出的七家书社之一,如今这家书社背后站着的权贵是韩国公家,算是京城本地最有力量的书社之一了。影响力以京城辐射整个北方,旗下有一位大神,正是如今已然登顶的『洛北公子』宋志平! 这样有力的大书社让李棠相比同样地位的作者能凭空高出一头来!最近他正在想办法帮助李威也进入文曲书社,只是事情并不容易——他自己并不是什么能说的上话的人物,李威自己也没有突出到扎眼的地步,实在是难为啊! 第628页 至于李威所说的左宜宾和梁永,这确实不是小人物了,至少对于他们来说不是。 其中梁永资歷极深,已经在文曲书社做了十几年了,立下过汗马功劳,替书社招入过不少后来成名的大作者。现如今主管发掘新作者这一块儿,对于作者,特别是还不太出名的作者,他拥有一言决生死的力量! 至于左宜宾,更不可小觑!这是典型的家族子弟了,当初建立文曲书社的印刷大匠正是姓左!现在文曲书社为了拉拢权贵,干股已经分出去不少了。但是作为创始人家族,在书社内还是拥有不小的影响力的。 左宜宾正是左家少壮派在书社内的代表,如今主管着一半的销售,对于李棠、李威这种层次的作者来说,是比梁永更难见到的人物!不过左宜宾与梁永关系匪浅,在聚会之类的消遣场合,倒是常能一起见到两人。 两人也是书社内有名的『亲民派』,不似一般的大书社高层,面对作者们的时候总是端着。除了大作者能得他们几个好脸色,其他作者在他们看来都是不入流的玩意儿——和作者们打成一片,这在江南地区非常常见,书社的工作人员、报馆的工作人员,莫不如是。但是在京城,这是很少见的。 实际上如果左宜宾和梁永不是『亲民派』,以李棠和李威的程度,很有可能根本没见过两人,更不论认出来了。 但即便是『亲民派』,以这两人的地位,也不至于随随便便对人讨好。说到两人竟然还提着大包小包的礼物来,李棠一开始的震惊过去之后,就开始不相信了:「不会吧,你是不是看错了?」 李威十分肯定:「隔得这样近,我看的真真的,哪能看错!清清楚楚正是他们——你说他们会不会是来拜访亲戚的?那位连小姐家的丫头不是说了么,他们家是来京城探亲的...」 这样说着他自己都说不下去了。 李棠这个时候反而脑子恢復了镇定:「呵呵,左宜宾和梁永又没有亲戚关系,就算是来拜访亲戚,也没有两人一起来的道理!」 他想起了当初的猜测,不是连翘的家人和小说业有着很深的关系,就是她自己和这个行业有很深的关系。 隔壁的人口简单,除了下人就是母女两个,所以不是那位连小姐,就是那位连夫人了!这样想着,李棠将自己推测的说了出来 李威想的少一些,只是道:「这样说来还是你当初说着了!」 看着李威呵呵笑了起来,李棠觉得他就是想事情太少,道:「你就一点儿不想知道为什么左宜宾和梁永这样的人都要如此屈尊前来?那位连小姐家又有何等人物?」 李威摇了摇头:「这与咱们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一句话让李棠怔了怔,随后气急败坏道:「随便了!」 李威的这一句话其实很清楚了,无论那些人有什么事,这和他们这些无名小卒也没什么关系。李威能够很清楚地看到自己如今的地位,但是这是李棠之前没有看清楚,或者说不愿意看清楚的。 直到这一句话他才清楚,在他的认知里面他和李威并不是一个层次上的人,无论从哪个方面看他都要好一些。但是对于其他人而言,其实他们没有什么分别,都是这个时代下默默无闻的一部分。 而此时被李威和李棠议论的『大人物』左宜宾与梁永,正满心激动地随着丫头冬儿进入到这座他们平常根本不放在眼里的一进小院。说实话,直到如今他们依旧觉得晕晕乎乎的,没想到有这样的好事能平白落在自家头上! 南边如今正宗的当红炸子鸡来到京城他们作为业内人是知道的,也知道人家是来京城探亲。在京城发展的事情,有可能有,也有可能没有,这都是说不准的。 而且就算人家来京城发展,也不一定落在文曲书社头上...好吧,考虑到文曲书社与东华书社之前的合作,确实比其他的书社多一些机会,但这也和他们没什么关系啊! 直到赵立夫找上门来,两人这才知道有这样的好事落在自己身上的! 没错,接新作者进来,作者给书社赚到钱了,钱归书社得,和他们这些工作人员关系不大。但是,事情不能这样想,应该知道每一个员工得到做的事情都是能看到的,特别是那些扎眼的事情! 赵立夫这件事联繫文曲书社的谁都是可以的,甚至去找别的书社他们也说不出什么来。但是赵立夫偏偏找到了他们,这件事若是办成了,可以想见上头这是要算他们功劳的! 所以才说封神了的作者金贵!哪怕是相对作者强势了很多的京城书社,在面对这个层次的作者的时候也是相当谦卑的。有的时候拥有一个这个层次,特别是大神级别的作者,这不只是意味着赚钱,更意味着这个书社的层次! 如今京城可以称得上大书社的书社总共有一十八家,活动在京城的大神甚至做不到平均两家一位!要知道全天下称得上大神的也不过十几位而已,苏州等其他地方分走许多,京城也不过就是三五位而已! 连翘要是来文曲书社,哪怕还没有替文曲书社赚钱,光是赚来的名头也足够让人动容了! 虽然赵立夫再三保证『乔琏先生』脾气非常好,也很好说话,两人还是颇为紧张。来之前特意去找宋志平了解了一下情况——没办法,他们这些人远远不如宋志平交游广阔。 第629页 他们可是听说过的,宋志平与苏州的作者关系紧密,联繫很多。关于这位如今南边最红的女作者,一定比他们了解的多! 宋志平很惊讶『乔琏』很有可能会和自己进到同一家书社...这倒是挺有缘的,另外对她打算在京城写小说倒是并不很在意了。在他看来,他们这些作者都是有瘾的,能无所事事一段时间也就是了,哪能一直什么都不做! 他也没有隐瞒,将自己所知道的『乔琏』的很多事情告诉他们——无外乎具体的年纪,一些性格特点而已。宋志平自己也没有见过人家,所知道也都是苏州那边的朋友来信偶尔提及。 不过这些也足够左宜宾与梁永惊诧了,以年龄而论,业内当然知道『乔琏』是一个年轻女子,这已经不是秘密了。而在读者中,除了那一类两耳不闻窗外事,只关心小说的读者外,大家多多少少都看过相关的新闻...... 但是到底年轻到什么程度,这是之前左宜宾与梁永不知道的!毕竟这是信息交流不畅的古代,本地也就算了,而消息一旦传播到外地,就会发生各种各样的走样,而传播不开也是很正常的。话说除开几个小说业繁盛的地区,再到其他小地方,不知道乔琏是个女子的也好多呢! 第356章 按照道理说,正经待客应该在客厅里,但是连翘本就在书房里琢磨小说,冬儿将人引过来之后她也懒得换地方了。于是直接在书房待客,并且让冬儿送来茶水。 两边开始的时候并不直接谈合作的事情,也没有多少寒暄,只是略微说说南北各自圈子里的一些新闻,然后恭维两句。随着喝过半杯茶,做的第一件事或许让人大跌眼镜...嗯,是查户口。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了,古代不比现代,有视频什么的,这个时候连照片都没有。想要刷脸就让人信服...这个真的做不到啊! 连翘就是『乔琏』,这个她说了不算,赵立夫说了也不算,若是他们串通了来行骗的,那该如何是好?凡是做生意的,都要防备着骗子,只要利益足够了,哪怕是和他们认得的赵立夫又有谁能打包票? 再者说了,就算赵立夫可信,可若是他也被骗了呢? 亲兄弟尚且明算帐,这会儿若是太顾惜面子了,不把功夫做细緻了,后头出了事儿有的是后悔的时候!而且连翘若真是『乔琏先生』想来估计也不会因此生气,毕竟这也算是行内都能理解的事情了。反而是些西贝货,最容易因此骂人撒泼。 连翘拿出户籍,又拿出三吴报馆开的证明书,再加上一些行里有头有脸人物的证明书——在这个时代混的久了,那些文件是有用的,她已经很清楚了。 左宜宾从小浸淫在这一行里,看这种东西最熟悉不过,一一验看过了,确定这些东西都是真的。若是眼前这位是西贝货,那就只能说明人家或偷或抢,总之是搞到了真东西。不过那种机率太低了,这种巧合要真是遇上...自认倒霉了,命里註定的事儿... 验看过之后就进入到下一个阶段,左宜宾与梁永的表情变得相当和颜悦色。即使两人的年纪在古代勉勉强强都足够做连翘的父亲,这个时候也丝毫看不出身为长辈的意思,反而相当地谦卑。 接下来的主要活动就是两人对连翘百般夸奖,赵立夫在一旁打助攻。大约后世的彩虹屁是个什么样子,他们就是什么样子吧。 「早前只读过乔琏先生的小说,早就仰慕了,没想到今日还能得见,实在是三生有幸了!」 「乔琏先生的大名我们久居京城也是如雷贯耳,又听丁先生、王先生、许先生等人评价,近于神仙中人了...只是一直不得见,只能嚮往而已。如今见了,果然是名不虚传的!」 林林总总说了很多,都没什么营养,而且十分夸张。但是这又是必须的一个步骤,因为连翘需要他们这个步骤承认自己的价值,无论是商业价值还是其他价值。通过这些价值的认定,连翘才能在接下来的事情中占据绝对的主动权。 或许她没有他们说的那么厉害,但是既然对方都说了有那么厉害,那就是有了!这才是行内颠不破的道理! 而左宜宾与梁永,他们也需要这个过程向连翘确定她的态度。如果连翘对这个都不接受,之后的工作就算进展地再顺利,他们也会非常没有安全感。 等到经过这个过程,工作就可以进入正轨了。其实也没什么可说的...还不就是待遇那一套,这里的待遇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最表面的『钱』,千字多少之类的。这个非常容易,行内早有定例,什么地位的作者拿多少钱,若非有特殊情况,跳不出这个圈子。 倒是另一方面要复杂一些,那就是销售区域以及印刷数量的问题了。就正如东华书社能在整个江南地区都保持着很大的控制力,甚至在江南以外也有一定的出书能力,但却不会将旗下每一个作者的书都弄到满天下发售一样。出于收益最优的考虑,每个作者的待遇都是不同的。 文曲书社倒是不用考虑连翘小说江南出售的事情了,因为东华书社已经将这个划到自家的计划中去了。那么剩下的地区,尤其是自家足够强势的京城极其周边辐射区,这怎么算? 这方面左宜宾并不含煳,立刻许诺道:「这件事乔琏先生不必担忧,我们文曲书社也算是多年来的老招牌了。只要您同咱们书社签订文契,到时候摊子从京城铺起,天津不必说,再有直隶、山西、山东,这些都是会大力铺货的!」 第630页 其实这也就将此时北方比较大的市场都包括进去了,当然了,最重要,文曲书社最有掌控力的还是京城,或许还能搭上天津。正如东华书社对苏州一样,这个基本盘做好了,整体再差都差不到哪里去! 至于发行量的问题,左宜宾也说的很实在——这件事他可不敢瞎许诺!虽说有之前连翘的小说销量做参考,但此一时彼一时,变化太大了,怎么也很难算啊!他能肯定的只不过是一个基本的数据,至于其他,得看小说出来之后的表现。 再知名的作者,也有玩砸的时候,事前不能把话说的太死! 左宜宾和梁永实际上是拿出了自己能拿出的所有条件和态度...不拿也不行,这等于是凭空掉下来一个大神级作者,谁不想要?他们这边若是稍微有一些不到位,说不定人家就找别人了,这才是真正的『皇帝女儿不愁嫁』! 连翘不置可否,只是微微点了点头:「你们有各种忧虑也是常理,不过也不用过多担忧。我还要请你们帮忙联络一家报纸呢!先在报纸上连载小说,若是表现好,你们也就没什么风险了,尽可以放开手脚去做。若是表现不好,那更没有什么好说的。」 对于连翘说的联络报馆的事情,左宜宾和梁永互相看了一眼,摸摸鼻子。低声应下了:「全听乔琏先生吩咐,我们一定给找一家大报馆!」 京城的书社对报馆的观感一直非常复杂,一方面拿他们当对手,认为他们动了自己的面包和黄油。一些作者的作品在报纸上出过之后再出版,读者的购买意愿就会大大降低,这是确实存在的。 另一方面,他们又觉得报纸是个很不错的东西,至少能帮他们过滤一些大坑!很多作者原本不错的,但是偶尔作品坑人啊!在连载的时候显现出来,书社这边也就有了底,不会跟着跳进大坑。 按理来说,像连翘这种大神级别作者,作为优质资源,他们是非常不喜欢让她的作品先在报纸上连载的。只有他们来发售,不知道要多赚多少钱呢!但是连翘她本不是京城的作者,即使有原本在苏州的表现打底,也不能有人百分百地替她打包票啊! 这就好比翡翠买卖,新人作者是原石,赌性大,谁都不知道将来的表现会怎样。在原石身上投资过多,赢了自然一夜暴富,但也不可否认,这其中有很大的风险。 而随着表现机会越来越多,作者的成色也会显现出来,这就好比原石上面『开天窗』,然人看一看。而本地的大神,那等于是商店里卖的翡翠首饰,贵,但是一切都是明明白白的,基本无风险,最多就是有时候行市太热,抱怨买贵了。 而类似连翘这种,那就是来自最好的矿场,外皮表现极好,开了数个天窗,哪一个都表现喜人。但是——只要没有彻底切开,翡翠始终就是存在风险的,没有人知道下一刀下去会是什么结果,好坏即刻颠倒,这也是有可能的。 这种情况下,连翘先在报纸上连载小说,这也不失为稳妥之法了。赚的少一些没错,但终归是能够很赚的。 这件事便这样说定了,但此时只不过是确定一些意向而已,并没有真的签订文契之类。真的文契,连翘这种级别的作者,还得有更多麻烦事。毕竟小作者文契出事儿,损失有限,所以稍微随便一些倒也没什么。换成是『乔琏』这一级别的,呵呵,真要出什么差错,到时候经手这件事的人,哪一个都脱不了干系,能被社长搞死! 到时候就算是想辞职了另谋高就都不容易,因为这种事情在行内发酵是很快的,到时候有多少人敢用犯过这样大错的?要么就降低待遇就此沉沦,要么就转行,总之都是惨兮兮的。 连翘也是怕麻烦了,道:「到时候请左先生与梁先生带着报馆,还有贵社的代表来我家里签订文契就算了,我这人最是怠惰,再懒得去一家一家跑这件事了,所有事情一起得到解决,这是最好的。」 说着又转头看向赵立夫:「到时候赵先生也得来,新的小说肯定是要在江南发行的,到时候还是得多多仰仗东华。虽说是合作多次了,但该做的功夫依旧要做!」 赵立夫连连应下,然后又是一些正常的交际,说了一会儿话,三人就要告辞。连翘略微留了留吃晚饭,三人自然看的出是客气而已,于是辞了几句,也就罢了。 送走客人,吴美娘才来得及问那些是什么人,连翘解释了一番之后吴美娘显得很高兴,让冬儿拆开那些礼物看看——显然不是那些礼物打动了她,而是她意识到了外人有多么看重女儿,女儿是多么的出息了,而这些礼物只不过是这一点的具体体现。 说来也是古怪,一开始的时候吴美娘非常担忧连翘做这一行,即使连翘越来越出名也是一样。毕竟这一行看着风光,可其中让人担忧的地方还是不少的,特别连翘还是一个女孩子! 吴美娘本就没想过连翘能出人头地,能成为什么大人物,她只期待她能一声平安,平平顺顺,哪怕普通一些也不要紧,想来这也是许多父母的期待了。 但是当她彻底接受了连翘做这一行之后,态度就开始渐渐转变了,她开始淡化这一行中让她担忧的部分。特别是和其他人说到这一行的时候,若是有其他人说一些不好听的,她还会立刻反驳。反驳的多了,她就彻底站在这一边了,内心很是为连翘骄傲。 第631页 送礼的东西本身没什么,无外乎吃的用的,牲酒果品、糕点果脯、绫罗绸缎,大包小包也就是这些而已。重点是吴美娘一样一样翻动的时候感受到了连翘在这一行里实在是受尊重的! 第357章 现在的连翘已经是这家茶楼的常客了,她一来,跑堂的就能立刻引入她常去的包厢。有的时候大家也会留意着将这个包厢给她留着,只有真的留不住了,才会安排出去。 连翘才进门,立刻上前道:「连小姐来了!对了,明夫人和另一位夫人已经在包间等着了!」 这些跑堂的原本可不叫明月奴作『明夫人』,只不过连翘这样称唿,他们当着连翘的面当然也就随着称唿了。 连翘淡淡的『嗯』了一声,并没有多说什么,直接去到了已经非常熟的那个包间。果然,除了明夫人,还有另一位妇人再等着。这妇人比明月奴简朴很多,或者说简朴过头了,就像一个非常普通的中年妇人。 见连翘进来,她一下站了起来,明月奴拉着她的手介绍道:「这位便是连小姐了,你同她说那些故事就行了。」 连翘问了明月奴她们哪一行的许多事情,只不过明月奴也不是全知全能的,她只知道她学的那些东西。至于其他的,比她学的多的她肯定是不清楚的,而对比她更加等而下之的女子,她也不知道。 前两日她给连翘带了一个如今还在行里做的,只不过转做教习娘姨了,专门教新进门的女孩子弹琴画画之类。那位当年就是按照最顶级的套路走的,和她差不多的姑娘都差不多成了名妓花魁一类。至于出路么,有进大户人家做妾音讯全无的,有死了的,有自己如今做了老鸨的,她的出路算是不上不下。 既没有遭受过什么折磨死掉,也没有过上好日子,至今也是孑然一身。 她愿意来和连翘说那些事,一个是为钱,说的内容挺多的,一次还说不完,能说好几次呢!每次连翘都给二两银子。而她如今在秦楼楚馆里教习,一个月也就十来两银子,老鸨还经常剋扣...呵呵。 她年纪也逐渐大了,因为从事的行业,老的十分快,常觉得身上有些病痛。她自己是无儿无女的,可不是得替以后考虑,留一些傍身钱!可别说做名妓的时候都是视金钱如粪土了,到了该明白生活艰难的时候总会明白的。 另一个就是她年轻的时候与明月奴交好,如今也常有往来,算是给朋友面子了。 今日带来的这一个又是不同了,如明月奴,如前两日见过的那个,虽然略有老态,但是曾经漂亮的五官和脸部轮廓还是很明显的。而且本来的气质都很不错,和她们说话有的时候甚至觉得如沐春风。 可是今日这一个,从站起来开始就显得十分侷促了,一点都不像是场面上的人。缩手缩脚的,比一般的妇女还不如。连翘心里知道,这就是前两日离开之前明月奴和她说过的,最次一等的女孩儿出身的姑娘。 其实也不能说这就是最次一等了,当初明月奴所在的青楼也是数得着的销金窟了,层次属于比较高的。理所当然的,这里姑娘的水平也比较高。女孩子培训,哪怕是最次一等的,也得教导些许识得几个字,培训待客之道、跟前应答啥的。另外还得学一些女红针凿等婢女做的事情,她们平常给高一等的姑娘做丫头,有客的时候再去接客就是了。 还有一些更加等而下之的女孩子,那些暗娼、半掩门,或者最下等的娼馆,她们那里谈不上什么训练、学东西,往往是买几个年轻女孩子,或者从别的青楼接手几个老妓,这就算是开张了! 这里的姑娘不需要学会什么,按照明月奴的说法,她听说那些姑娘就是一个时辰算一局,没白天没黑夜地接客。可别小看这种地方,虽然便宜,但是接客多也就相当于翻台率够高,对于老鸨来说赚的也不少了!甚至可以超过一些中等规模的正规馆子! 有些话明月奴说的很隐晦,她以为连翘不懂,或者半懂不懂。但是连翘是什么人,就算没有实践经验,相关理论和见识也一点儿不比『专业人士』差!耳朵里听到的,心里都明白是怎么回事。偶尔真遇到不明白的,直接问就是了。 她又不是一个真正的古代小姑娘,自然不会因为不好意思就不开口了! 这妇女十分侷促,手在衣服下摆搓了搓,脸上似乎不知道挂什么表情好。或许她曾经也曾接受过一些训练,但是这些年早就忘记了,平常少与人交流,直接带来的结果是普通的接触也会觉得不安。 连翘问起才知道,这个妇人名叫珠儿,这当然不是什么正经名字,只是当年她被卖的时候年纪小,早就不记得真正的名字了。这个名字是在院里起的,如今也就是浑叫着而已。 珠儿一直做的是院子里最下等的姑娘,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才比较容易被赎身——那些红姑娘都是摇钱树,老鸨是轻易不肯脱手的。类似珠儿这种,那就相当随便了。 那时候她被一个裁缝给买回家去了,裁缝家算不得有钱,但至少有一门手艺,能有饭吃。买她回去是想有一个人伺候自己,也能给生个孩子。至于一般卖的小丫头,有没有这个院里的老相熟来的合心意。 珠儿也就是那两年过的还不错...即使那个裁缝老是喝醉了酒就打她。 后来她生了个女儿,裁缝得急病死了。裁缝的东西被侄子霸占了去,幸亏她见机快,不然侄子能将她们母女俩也给卖到外地去。 第632页 如今她带着女儿,一切以女儿为主,靠给人缝补浆洗过日子,说起来这也算是当年学到的东西了。如今肯来说当年的事,就是为了钱而已。她要养女儿,日子又艰难,自然是需要钱的。 连翘并不因为珠儿说话总是词不达意,表述的也不清楚而不耐烦,宁肯慢慢地问,然后记在小册子上。 等到这一日的事情毕了,明月奴和珠儿先走。连翘和春儿收拾文具的时候,春儿就忍不住问道:「小姐,你先前说的要写小说,原来是真的啊!」 之前听连翘说她要涉足的题材和这些风尘女子有关,春儿觉得非常不可思议,还以为只是说着玩儿的,没想到这就已经准备了很多了。 连翘本来就是因为见到明月奴后,一个突如其来的念头让她想写这么一部小说。但是自从产生这个念头之后,她真是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极好! 秦楼楚馆是什么地方,那些风尘女子又算什么?从戏剧的角度上来说,她们身上天然就充满了各种冲突,是最好的写作题材! 实际上也是,还有谁能比她们接触到的人群更复杂?既有可能是名士、高官、富商这些统治阶级,也有可能是最底层的人!这些人就算不是她们的客人,在青楼这个小小的一方天地中,也是时常能够遇到的。 再看看她们身上的冲突与张力——和老鸨撕逼,和姐妹撕逼,和正室夫人撕逼,呵呵。风光雨心酸共存、往往令人惋惜的结局、充满宿命感的爱情,她们的故事哪怕不经过修改,只稍作润色就是好的作品了。 至于说好到什么程度,那就要看作者的水准了! 「自然是真的,我说了想写的...只不过我自己也没有想到会这么早写出来。」最开始的时候连翘只是觉得模模煳煳地想要写,哪怕是在她自己的脑海里,这个时间估计也是很久以后了。 没有想到,先是和许文华赌气,打算写一个真正的、所谓『女人写的小说』,然后迅速地和京城这边的文曲书社落实了这件事,现在就是想要反悔也来不及了! 而这些事情尘埃落定,想到要写什么小说,她首先浮现在脑海里的还是之前正心动的题材。 这个时候她不是没有犹豫,主写风尘女子,而且还不是才子佳人那一套,故事会受欢迎吗?她会经受市场的嘲笑吗?如果是以前籍籍无名的她,她是不在意的,反正也没有人说她。但是现在,她已经不是以前那个一无所有的连翘了,反而没办法彻底下定决心。 不过这个犹豫并没有持续很久,因为她想到了自己为什么要投入这个行业。是为了赚钱吗?并不是的。实际上她想要赚钱,还有别的办法,就算做不到富可敌国,做个安逸的富婆是没有一点难度的。 而她现如今依旧坚持笔耕不辍,很大程度只是因为她喜欢这一行,喜欢这一行成功带来的成就感。塑造一个全新的故事,总有一种创造一个新世界的感觉。她想要在这一行做出成就,让这个世界因她有一些不同...... 听起来很中二,但人不在需要为了生存需求奋斗之后,总会有各种精神上的渴求,这就是连翘现在的状态。 所以,既然想写,那就去写吧!连翘这样告诉自己。 不过真的放平了心态,对这小说的市场看淡了之后,连翘反而觉得这部小说不见得真的会没有市场。 大纲弄着弄着,她发现自己想写得到明明就是古代职场剧...虽说职场上都是女子,对于男性来说代入感有些差,但好歹这也是职场剧啊!本来就是男子也会关心的东西。所以...市场或许并不会很坏? 是的,就是职场戏! 连翘对少女时代看过的一部外国电视剧《黄真伊》印象非常深刻,这电视剧说的便是古代高丽一位名妓的故事,虽然其中两段爱情戏非常抢眼,但仔细想想,其实更像是大女主职场戏呢! 后来在连翘穿越之前,热播的英剧《名姝》,也是风尘女子的故事,只不过时代背景是近代英国而已。再认真看看,还是职场戏! 不知道是不是受到这两部她非常喜欢的电视剧的影响,总之在一开始规划这部小说的时候,不知不觉就往大女主职场戏上面靠了。 仔细想想这似乎也不错...反正她也不打算写一个悲剧故事来拉市场的后腿,整体的节奏奋进一些——不错啊。 甚至由这个她开始发散联想,网文时代女频小说中红极一时的宅斗文、宫斗文,剥落掉身上那层时代背景带来的外衣,仔细想想大都是女性的奋斗史,很多情况下也能看作是『职场戏』了。 要不然写个『职场系列』出来? 第358章 连翘所谓的『职场系列』并不是玩笑,她是真的有这个想法。只不过这些事情没有必要现在就确定下来,现在工作的重心还是在最新的这部小说中。 最新的小说定名为《丁香传》,女主就叫丁香,也算是恰如其分了。 关于这部小说,连翘一开始有许许多多的想法,想要写那些女子的身世悽苦,又或者她们的爱情,那些和外界传说不一样,充满着泪水与哀鸣的爱情。再不然写他们和大英雄的故事,自古以来英雄和美人,本就是亘古不变的好题材! 但是思考了那么久,最终确定下来的时候还是选择了跟着感觉走。正如她之前和春儿说过的,她并不是想写一个风尘女子的故事,她是想写一个女子的故事。之所以选择了这样一个身份,只不过是恰好合适而已。 第633页 如果是普通人家的女性,城市中产阶级,她们的故事缺乏杀气。这些女孩子家境普通,然而也不愁吃穿,将来不会有多么波澜壮阔,但基本上也算是过得去。这直接带来的后果就是,哪怕她们身处职场,奋斗的力量也不是很足,看起来软趴趴的。 普通人的另一种,社会底层百姓,她们的故事则是过于麻木。她们的故事中,这些女孩子没有过过多少甜蜜的日子,她们需要做的就是伺候父母兄弟,长大之后做女工挣钱,然后再嫁一个与自家差不多门户的男人做丈夫。 这就好比后世的『穷忙族』,若写她们的职场生活,麻木感几乎要破屏而出,这其实也是与连翘小说主旨不合的。 而这个时候,风尘女子这个特殊群体让连翘眼前一亮。这些女子卑贱的社会地位,以及很难得一个好结果的人生经歷暂且不提,只看她们的生平故事,确实是复杂而充满了戏剧张力的! 就是这个了,她当时是这样对自己说的。 这次的《丁香传》也是连翘大纲和细纲写的最快的作品了,只有《海上归来记》可以与之相比。当然,这也不排除是因为她休息久了,重新开工十分勤奋,整天都埋首在书房里。 不过五六日,细纲就完毕了...相比起连翘的那些长篇小说,《丁香传》颇短,内容应该只有八十回。主要是故事没有那么宏大,八十回足够了。 而准备工作做完之后,连翘的工作迅速进入了快车道——在京城这个地方,她可没有苏州的那些朋友,交际少了不少,再加上确实有一段时间没有写小说了,十分手痒,一不小心就保持很长一段时间超高速更文...... 在故事一开始的时候连翘曾经犹豫过女主丁香的身份,其中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罪臣之女,这样的女子自然是要被发卖的。而且因为小时候经过极好的教育,又有一种普通女子没有的气度,为之后的脱颖而出也算是奠定了基础。 另一个选择就是贫家女子,家乡遭了灾,然后被家人卖了。这其实也是风尘女子最常见的出身...若不是没选择了,谁会踏入这无间地狱? 似乎选哪个都可以,各有各的苦楚,而且仔细想想,她们都不是自愿入这个门的,写在小说里惹人同情。 最后连翘...哪一个都没有选。 她选择了另一个出身,女主的母亲也是风尘女子,而最开始丁香的母亲被大户人家的少爷赎身出去,安置在外做了一个小小的外室。后来少爷的父亲年老致仕,一大家子举家南迁。少爷的胆子本就不算大,再加上逐渐对丁香的母亲厌烦了,所以理所当然的没有带走她。 只是留下了一座小小的房子,以及一笔不算多的『分手费』。而七个月后丁香的母亲产下了一名女婴,使得原本就原来越捉襟见肘的生活越发拮据了。 因为自身来歷不好,丁香的母亲无法找到合适的活计养活母女二人。于是丁香还在襁褓中的时候,被母亲带回了妓院。 那个时候丁香的母亲风华犹在,但她不愿意再次做那些见不得人的皮肉营生,更重要的是她现在不是一个人,她还有女儿!于是她找到了当年的老鸨,请求一份教导小姑娘们唱歌、弹琴的差事。 丁香的母亲当年唱歌就是一绝,老鸨当然乐得接受。 从此之后,母女两人安顿下来,也因此丁香就是在娼馆中长大的。 这样看起来丁香迈进这个行业似乎就不是那样『理由充足』了,这佷容易让读者观感不好。但是连翘正是要通过这一点强调,有的时候宿命有多强大,世道能够将一个女子逼迫到什么地步! 一开始的时候,母亲当然是不准丁香碰娼馆里头小姑娘学的东西的,即使丁香天生对唱歌跳舞、弹琴画画之类的东西非常有兴趣,天赋也非常惊人。母亲最多允许丁香学古琴之类的乐器,这是普通女孩也会学的。 是的,普通女孩。母亲本打算按照普通女孩的样子教导丁香,从小带着她读书,并不接触娼馆里那些淫词艷曲之类乱七八糟的东西。等到丁香长大了一些,就送她去专收女孩子的书院念书。 还是因为她的出身,书院都不肯收。最终还是遇到了一个格外贪财的书院山主,送够了好处费,这才勉强答应收下丁香,丁香得以隐瞒自己母亲的身份,像个普通女孩一样按部就班地念书。 丁香继承了来自父亲和母亲的天赋,读书什么的简直信手拈来,对于她来说书本真的非常容易。相比起书本,她更喜欢弹琴下棋画画品茶唱歌跳舞,等等一系列风雅美丽的东西。 当然,少不了娼馆内小姐姐们漂亮的衣服! 对于小孩子来说,她们不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她们只是非常容易受漂亮的东西吸引。丁香也不例外,她看到那些小姐姐们穿着漂亮的红裙,带着闪亮亮的首饰,真美啊!特别是相比外面的世界,娼馆内仿佛一个世外桃源。 当然了,这是她小孩子的眼光。那些发生在黑夜里的血与泪,母亲不会让她知道,或者说她也不懂那些。几乎每一个风尘女子,无论是风光还是落寞,她们的一生已经浸泡在了苦水中。 她能看到的东西很少,只有其中美好的一点点而已。 白天有的时候她不小心从后面的院子跑到了前楼那些『红姑娘』们的屋子,每一间都是那样精緻漂亮,薰香的香气、脂粉的香气让她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正在办『盒子会』的小姐姐看到她也格外和蔼,请她吃最好吃的点心。 第634页 临走之前,和她母亲熟识的一个小姐姐还邀请她下一次还要来。 其实她们也是寂寞的人,看到这样纯洁的、不谙世事的小姑娘,也会想要逗一逗。至于说那些被调理出来,已经安排在她们身边做小丫头的小姑娘。说实话,经过那么多的打磨,她们已经不相信这些小姑娘的纯洁了。 都是身处泥淖中的人,从那些小姑娘们身上,这些当红的姑娘们看不到任何可以慰藉自身的东西。 这个时候的丁香过的非常好,每天上学读书,十分简单轻松。晚上和母亲一起,学一些乐器。偶尔学里不用读书了,就偷偷跑到院里教小姑娘的地方看人家上课。除了母亲教的唱歌,还有很多其他的课程。 那些教养娘姨,包括偶尔过来视察的老鸨『章姨妈』,都是认识她的,所以只要她不捣乱,根本没有人管她。 教画画的地方,大多数姑娘都苦着脸,这些比丁香年纪还要大的姑娘大都是刚刚来的。初受调.教,不要说拿着笔画画了,就是按照这边的规矩拿着筷子吃饭都做不到! 普通人家教导小孩子,最多就是不让吧唧嘴,不让将菜夹的乱七八糟,规矩并不算很麻烦。但是这座有几十个挂牌姑娘的『鸣泉馆』,走的是高端生意路线,姑娘们的培养都是要花大力气的!很多举止和大家闺秀也没有什么两样了。 丁香笑嘻嘻凑过去,坐在最后面的空座,按照教养娘姨所教导的随便画了一幅。她在学里还没有学到画画,但原本经母亲学过一些画画,这个时候画出来,画的多好不至于,却有一种灵气,这是别人远远比不上的。 老鸨『章姨母』自外面巡查而过,看的分明,眉头挑了挑,却没有说什么。倒是旁边的一个妈妈道:「雪儿的女儿很有她当年的品格,这些东西她随便看一看,也比咱们外头挑拣进来的女孩子强得多。」 另一个妈妈却道:「说不定还有些她那个爹的底子,说起来也有个才子的名头呢!」 这个时候的章姨母只是笑笑,并没有对此做些什么。 此时故事转入另外一件事,那就是朝廷有意在京城边上一角,新拆出贫民窟上兴建一个完完整整的『红灯区』。当然此时并没有『红灯区』的说法,那块地方原本叫做『章台』,于是大家也只是称唿章台而已。 这里『章台』的设定,连翘是借鑑了东瀛歷史上的『吉原』。 东瀛歷史上的『吉原』说白了就是青楼聚集地,类似华夏近代史上的八大胡同。非要说有什么不一样的,这里的管理更加严格,等级更加森严——连翘可没有忘记过,她要写的是职场大戏,这种特点显然更适合她发挥。 吉原一开始成立的原因是为了收税,那些零散分布,还有明面上是良家,实际上是暗娼的女子,这些都让日本幕府难以收税。于是发布规定,江户所有从事古老风俗业的女性们都要去吉原。若是在吉原之外进行风俗业活动,通通都要被抓起来! 从这里也可以知道了,吉原的背后甚至有幕府将军和各地大名...确实是财帛动人心啊! 而且吉原的管理也是非常严格的,高高的围墙,只有前后两道门。若是女子,没有手持特殊的文件,都是许进不许出的! 在这个呈现长方形的区域内,很多女子进去之后一生再也没有出来。 第359章 吉原还有很多规定,如武士或者大名,无论是骑马还是坐轿,总之来到吉原门口就只能步行。这个概念有一些像后世的步行街,总之所有人都是走着逛的。 另外,武士还要卸刀——在东瀛歷史上,武士带刀,而且他们可以任意杀掉他们觉得冒犯了自身的平民。而这里的卸刀,有另一个意思,就是说在吉原这个地方,所有的客人身份都是平等的! 在吉原,每一个人在吉原之外的社会地位不等于在吉原之内的地位。决定他们在吉原内地位的,是自身的风度、气度等。具体来说,就是本人的品味、外貌...以及最重要的『钱』! 有钱,并且捨得花钱,最好是能够一掷千金,这才是让人敬佩的!这样的客人走到哪里都是受欢迎、被追捧的。哪怕这个人在外面世界是一个身份地位低下的商人,在吉原也会得到最高的礼节。 相反,如果一个人没有钱,或者捨不得花钱,哪怕他地位再高,是尊贵的武士老爷,在吉原也会被人嘲笑。实际上从后世流传的关于吉原的故事,确实有这样的事情呢! 吉原的黄金时代,也正好是东瀛歷史上江户市民阶层崛起的时代,大量有钱的大商人涌现。他们富甲一方,然而即便如此依旧摆脱不了低下的社会地位。而在吉原这个地方,没有等级的压迫,在等级制度流行的古代,算是少数能够让他们获得尊严的地方了。 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吗?抱歉,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至少在吉原可以。 连翘将吉原的种种都设定进了『章台』,随着她的娓娓道来,这样一个世界展现在眼前——京城的官员为了管束越来越糜烂的娼.妓业,决定让所有娼馆搬迁进入章台,没有搬进章台的就算是非法营业。 表面上肃清了市面上的乱象,而暗地里呢,则是方便衙门收税,让地方政府多了好大一笔财源! 可别小看这一笔钱!类比可以看清末到近代的八大胡同,当时就开始向妓.女收税,称之为花捐。这一笔钱的多少和营业额挂钩,税额高的惊人,养活京城大半个警察系统都没有问题了。 第635页 类似章姨母所开的『鸣泉馆』属于一等的娼馆了,有资格在章台最好的地段分得房子。当然了那些用来营业的房子是政府修建,只是出租给娼馆的而已,是要付租金的。 这里章台也是参照了吉原的布局,平平直直地划分,有主路和支路,主路是正街,正街就是好地段。支路就是主路延伸出来的小巷子,里面安排的都是低档次的娼馆。 章姨母意识到了章台不仅不会让她们的行业萎缩,反而会让行业迎来新的爆发,所以一直在积极筹措这件事。 主要在于疏通上面,尽量保证自家能分得好位置,另外就是准备钱。搬迁过去之后重新开业,租金一次性要付一年的,再加上保证金之类的,还要搞装修,乃至于买进更好的苗子......堪称千头万绪。 不到一年的时间,京城的娼馆都搬往章台,这些生命力顽强,无比坚韧的女子迅速在这个地方扎根了。 所有人都是那样的忙碌,但是这件事对于丁香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对于她来说,只是能够看到的小姐姐更多了。以及每天出门上学的时候得跟着章姨母一起,如果章姨母不出门,她很有可能就没办法上学。 丁香和她的母亲并不是拿的章台妓籍,她的母亲已教养娘姨的身份在章台生活。章台的管理很严格,哪怕是一应文书俱全,里面的女人要出来,如丁香母亲这种身份,也只能是每月初一十五,经过严格的搜检、确认之后才可以。 真正能够随时随地出来的女人,只有每间娼馆的老鸨这类人,她们带出去大姑娘小丫头当然也没问题。 如果章姨母不出门,就得母亲送丁香到门口,出具各种证明,讨好门口守卫——虽说普通日子是不让出门的,但是人情社会么。常常来往的,都知道丁香并不是章台的女孩子,放她出去是经常的。 不过有的时候遇到守卫换人了,不熟悉,或者人家心情不好,丁香就出不去了。 这种时候丁香一点都不沮丧,因为这对于她来说就是放假了,她可以去看章台里的教养姨娘教其他小姑娘学各种有意思的事情。 连翘在这里塑造出了整个章台的运行方式,并且不遗余力地写出了这个小世界中的『繁华』。这里的瑰丽仿佛是落满灰尘的彩缎,远远看上去很美,但近处一瞧,立刻骯脏、悲痛起来。 有一天的夜里,丁香趁着母亲睡着了,偷偷跑了出来,看到了鸣泉馆大厅的舞台上好多好多小姐姐跳美丽的舞蹈,唱好听的歌,每个人都漂亮、优美,她立刻被迷住了,直到章姨母站在她身后。 「喜欢吗?」 丁香摇摇头,又点点头。母亲不许她喜欢这些,但是她真的很喜欢。 章姨母摸摸她的头:「回去罢,小孩子呆在这里可不太好,仔细你娘打你!」 这件事只不过是生活中的一件琐事而已,对于丁香而言,她更喜欢鸣泉馆教的那些东西了。似乎生活没有什么变化,但是所有人都不知道,一切都在为以后的变化积聚力量。 丁香每天近处章台的事情被一个上学顺路的同学传扬出去了,于是所有的同学都知道了,她母亲在章台做事。或许年纪小小的女孩子不知道在章台做事意味着什么,但总有几个似懂非懂的,有她们传播,所有人立刻知道了,这是一件非常不体面,甚至羞耻的事情。 所有人嘲笑丁香,而且很快女孩子们的家长也知道了,纷纷到书院来抗议。一部分人讲女儿转走,另一部分人要求书院送走丁香,不然的话他们就会接着讲女儿转到别的书院。 他们不能让别人说自家的女儿和一个娼.妓的女儿在一所书院上学,说的多了,自家什么名声都没有了! 年幼的丁香第一次明白,自己的身份意味着什么,那又是何等地不能见人——同学们就因为她的身份可以排挤她、嘲笑她。而那些叔叔婶婶也是因为她和母亲的身份,所以可以放肆地侮辱她们,看不起她们,仿佛和她们站在一起就是最大的玷污。 看她们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滩烂泥,噁心的,排斥的,最大恶意的。 母亲只能带丁香回鸣泉馆,实际上就算书院还愿意留下丁香,她自己也呆不下去了。现在的书院对于她来说,到处都是恶意。多呆一刻,也是煎熬。 丁香不知道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面对恶意,她只能哭。好不容易哭累了,睡着了,半夜醒来的时候发现母亲也在哭。 母亲第二天就向章姨母雌性,打算搬出章台,过普通人的日子,至少不能让女儿一辈子抬不起头来做人。 然而章姨母非常冷酷地向她指明了:「你以为现如今搬出去就好了?那我问你,你出了这大门,想靠什么讨生活?你是懂得诗词歌舞之类的东西,书本也很通。但你的出身摆在这里,哪个愿意用你?能做的只有浆洗缝补之类累人的活儿了。你身体不好,早年留下了病根儿,做这些,赚的钱恐怕还不够事后给你看病开药!」 这话说的丁香母亲近乎无话可说,但是为了丁香,她依旧坚持:「这些年我也攒了点儿钱,我与丁香搬到外地去——」 「可别说这种蠢话了,人离乡贱,真要是去了人生地不熟的外地,没个倚靠。人家看你们孤儿寡母,你又生的不同平常妇人,你以为你能过得好?」章姨母声声逼问,这也是实情。 第636页 「那我该如何!」本性非常柔弱,只是因为丁香的关系,勉强撑起来的女子一瞬间崩溃了。 章姨母却是冷笑了一声:「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是想着将来丁香那丫头能嫁个良家出身的男子,一辈子平平顺顺的,所以如今一直想要一个清白身份呢!只是你没有想过,有你这个母亲在,她的身份永远清白不了。真要是找个良家子,就算嫁过去了,也得受人嫌弃!」 丁香母亲哭着道:「这个道理我何曾没有想过,但只要嫁到正经人家了,之后的稍加忍耐就是。等到生儿育女、站稳脚跟,以后的路一定会好起来的——」 「呸!扯你娘的臊!」章姨母又一次打断了丁香母亲,而且连脏话都蹦了出来。要知道她这样的女子,虽然是混迹市井的,往往能开最荤的玩笑,但经过训练,平常都是很端着的。这下被憋出脏话了,可见是真的生气。 「你自己含在嘴里怕化了的小宝贝怎么一下就这样不值钱起来?送到人家手上给人作践?」章姨母恨铁不成钢道:「女孩子在你这里看来,难道就只能柔顺求得生存?你好好想想罢!」 丁香鱼母亲暂时留了下来,与此同时,章台这个地方,娼馆之间的竞争越发激烈了。不仅仅已经挂牌迎客的姑娘会选花魁,还在培训中的女孩子也会竞赛,称作『选苗』。真本身并不会影响娼馆现如今的经营,但是能让各家老闆清楚地看到『人才储备』情况,以及将来的钱景。 这时候的丁香不用上学,白天的时候母亲还要教姑娘们唱歌,她等于是无事好做。于是跑出去闲逛玩耍,一不留神就去到了『选苗』的地方,看到一些小女孩比较各种才艺。 她倒是看得津津有味,看到鸣泉馆的女孩子,有见过的,内心还很希望她们赢! 不过这件事显然很不遂愿,鸣泉馆的成绩不是很好,至少配不上地位。丁香远远的看不清章姨母的脸色,但是感觉她非常生气。于是偷偷地绕到章姨母她们那边,仗着人小钻了进去。 「章姨母,我去吧!我给鸣泉馆争光!」丁香并不知道这是在做什么,她只是本能地觉得大家在比拼什么。而她从小在鸣泉馆长大,那里对很多女子来说是葬送一生的地方,但对于她来说,是自己的避风港。 章姨母没有注意,身边竟钻出了这样一个小萝蔔头! 想了想这孩子平常的表现,摸了摸她的头:「那行,就让你去——若是真的给鸣泉馆争光了,章姨母送你吃不完的桂花糕!」 桂花糕是丁香最爱吃的糕点,只可惜她母亲十分限制她吃这些甜的。 第360章 天赋足够高的女主角当然能够轻轻松松取胜,这也是小说开头部分的第一个爽点了,在此之前这个故事引人入胜的点不在于让人有多爽,而在于连翘再次塑造了一个世界。 就像连翘在其他的小说里搭建一个相对独立的世界一项,这一次她又做到了。在章台这个小小王国里,每一天都有爱恨情仇发生。相比起恢弘版图里延续的故事,有的时候这种阋墙之上的纠葛会更让人觉得入迷。 就好比连翘穿越之前的娱乐圈,相比华夏的娱乐圈,高丽和东瀛的娱乐圈都可以说小了,特别是高丽娱乐圈,无论从人口还是疆域,都只是华夏的一个省份规模而已。但是仔细想想,总是让人觉得他们那边比较精彩! 明明只是很小的一块地方,但是歌谣界、忠武路、电视圈,互为犄角,三大电视台sbs、mbc、kbs三足鼎立,至于经纪公司,按照主营业务的不同,在各个领域内也有领头集团之间的斗争与小规模公司的大混战! 正是因为地方小,很多事情反而能弄的很清楚,彼此之间的故事,各种人物的粉墨登场,好像是武侠小说一样!活脱脱一个各方势力云集的江湖啊! 在连翘构建的章台里,有等次不一的女子——据说吉原的女子从最高等的花魁到最低等的,分为了十四级。这本身只是那个时代将女子当成商品的一个表现而已,不值得多说,但是作为一个故事背景却很有意思。 这让连翘想起了玄幻文中常常会设定的修仙体系,不也是有金丹、元婴之类的境界存在么!正是因为有这些存在,让读者的阅读体验和阅读兴趣大增!换成女频小说这边,宫斗文中也多有表现这一点。 以出镜率最高的清廷宫斗文为例,恐怕很多喜爱读这类小说的读者已经将清朝后宫的后妃等级弄的清清楚楚了吧! 女主初入宫廷时只是一个小小的答应,甚至是比答应还要卑贱的多的小宫女(答应品级再低,也是主子!)这种情况下,一步步的,通过智慧、魅力、运气,顺着品级上升——这完全就是游戏里打怪升级那一套啊!每当女主升上一级,必然会让人有一种成就感的! 《丁香传》这篇小说的内容已经非常非主流了,连翘又不是真的不想要市场...所以很注意增添这种能增添人气的元素。 女主丁香得到了鸣泉馆老鸨章姨母的特殊关照,她想要将这个女孩子培养成最顶级的『花魁』,在将来支撑起鸣泉馆的招牌。 她当然可以使用一些不入流的手段,譬如让丁香与她母亲的生活陷入困顿,然后不得不卖身给她。但是她不想那样做,那样做的风险实在是太大了! 章姨母很清楚丁香是个很聪明的孩子,如果让她恨自己了,那么最终自己非常难收穫自己想要的。何况青楼行业向来都是这样的,对他们眼中的『廉价劳动力』使用的是鞭子,而对可居的『奇货』,那就得用软一些的手段了。 第637页 其中包括许诺好处,给予特殊的体面等等,就好像近代八大胡同里的经营者们,对待姑娘也是软硬兼施。那些不费心思的,直接用棍棒打,折磨到她们听话了也就可以了。但是红姑娘不能这样,往往是多分一些零用钱,多给买衣服、零食,吃饭的时候还让和老鸨一起吃好的。 若是这都留不住这姑娘,那时候还有绝招...抽大烟!让红姑娘染上瘾了,也就逃不出控制了。 但无论怎么说,经营者对于自己看中的姑娘,总会用迂迴些的手段的。 章姨母选择了同时对这母女两个下手,一方面叮嘱院里的教养娘姨,多多教导这个孩子,让这个孩子看看娼馆生活好的一面。至于不好的那一面,不要让这个女孩知道。 另一方面,让丁香的母亲明白,丁香的一生根本摆脱不掉出身带给她的影响!也不必去想什么摆脱了,还不如去自己让自己过上好日子...让丁香入行算了! 一开始的时候丁香的母亲是绝对不愿意的,她可不认为她们这一行能过上好日子。那些给大户人家做妾室的姐妹很好吗?那也是苦日子,然而这已经是她们这一行的好结局了,要是哪个姐妹能被抬出去纳作小,这是全院上下都要羡慕的眼红的! 但是章姨母是什么人?段位不知道比丁香母亲高到哪里去了,略施巧计就让丁香母亲默认了这件事。 而从这里开始,丁香正是进入了『学习生涯』,当然的,故事也度过了开头阶段。 职场大戏对于男性读者和女性读者都有吸引力,特别是在这个男女读者分流不太严重的时代,理论上来说都是愿意看的。但是因为《丁香传》中主人公的性别,不可避免的,这会对女性读者更加友好。 为了吸引男性读者,也是剧情本身需要,连翘在小说里加入了很多青楼培养风尘女子的秘辛! 在歷史上其实也有描述这个的书,只是很少而已,连翘印象最深的就是明末清初名士张岱在《陶庵梦忆》中提到的关于扬州瘦马培养的简单描述,这也是名气最大的。其实关于扬州瘦马,在另外一部古代小说中有更加详细的记录,只是不及这个出名。 连翘在现代时对于古代的知识了解起来佷容易,虽然不免有一些遗落在歷史的烟尘中,但相较而言还是比古代普通人强很多——普通人看那些对外保密的行业,能知道个球球! 这些内容对于男性读者来说是个不小的刺激,毕竟他们常去寻花问柳,却对这种事情完全不知道,这时候看到了,总归是有求知慾的。 当然了,这也就是一个调剂而已。真正的剧情和这个干系不大,真正的剧情是要通过女主丁香的眼睛,渐渐明白章台并不是她原本想像中那么美好的地方。然而在经过『喜欢-厌恶-再次喜欢-再次厌恶-最终不喜欢也不厌恶』这样一个过程之后,丁香总算是明白了一些东西。 丁香在学习的过程中,有新的女孩子汇入到章台这个巨大的『女子坟场』,其中有一小股流入了鸣泉馆。这些都是有经验的人牙子仔细从各地搜罗来的胚子,太差的送不到鸣泉馆来。 其中有家乡遭了灾,不得已卖身的小姑娘。有家中犯了事,自己也被发卖的犯官之女——以前还有拐子拐来的富人家的清秀孩儿!不过如今集中在章台做生意之后,这种事风险越来越大,类似鸣泉馆这样讲究的馆楼都不做这类了。事后被发现,麻烦太大了! 丁香和这些姑娘们算一批,一起进行学习。而她们年纪小,学习内容也非常单纯,也就是琴棋书画各类才艺而已。丁香这个时候并不明白未来等待自己的是什么,所以沉迷于其中。 第一次让她明白鸣泉馆是个残忍的地方,章台也是个残忍的地方,那已经是教养娘姨领着她们去下等馆楼时的事了。 鸣泉馆管理这群小姑娘,有学习不认真,或者脑子不灵光学得慢的,无外乎就是饿饭、针扎这几样,能让她们长记性,也不会损坏外表。实际上这些惩罚已经很能震慑这群小姑娘了,但是相比她们在下等管院看到的那些,那又不值一提了! 那里的人根本不把姑娘们当人! 「姑娘们回去就烧高香罢,进了鸣泉馆日子过得好,但若是去了这等管院。做的不好是一顿打,做得好也是一顿打。做不好要罚,这是应当的,做得好就认为你们太殷勤了,上赶着呢,也该打!若是今后姑娘们再不听话,咱们鸣泉馆也是容不下了,就干脆送到这里来罢!」 所有的小姑娘都脸色发白,这番恐吓显然很有效果。 只有丁香的反应和其他人不同,应该说她迅速地适应了章台这个世界!这其实是一个预示,预示后来的日子她在章台都能活得很好。从来没有别人掌控她的命运,她一直都是属于自己的...... 当然,在此之前她必须经歷一番考验。 『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这句话的正确性还有待商榷,但是确实说明了一个受到一般人认可的概念。那就是当一个女人真的下定决心,捨弃一些情感之类的东西的时候,总是能够干大事的! 现在的丁香还太简单了,连翘必须让这个角色立刻不同寻常起来,让日后的职场大戏通通都具有说服力。 最简单的方法莫过于爱情了,爱情的绝望能让她完成人生中的重大转变。所以小说的开头部分完成之后,紧跟着的就是一个『六年后』,这是女主角十四岁的时候了。 第638页 这个时候的她漂亮纯洁,并且对章台这个地方的一切了如指掌。她不像别的女孩子一样,对爱情或者男人有所幻想,她想到的就是自己依靠自己。别的女孩子的想法在她看来,都太过于天真了! 然而她没有意识到,抱有这种想法的自己,本就是天真的一份子。她天真就天真地认为自己完全不会受到爱情的蛊惑!然而这怎么可能呢?哪个少女不怀春,在她这个年纪里一颗芳心託付,这再正常不过了。 整个故事简单到无以復加的地步,只不过是纯洁漂亮的女子与风度翩翩的官家子弟相爱了。但是她居住在章台,而他来到章台只不过是受嫂子託付,找久未归家的堂兄,可以想见这份缘分註定要同轻烟一样消散了。 然而少年时代的相爱就是具有这种不顾一切的力量...或许鲁莽,或许他们自己都没有弄清楚什么是爱,但是他们已经有了为爱豁出一切的勇气! 他决心来见她,她也决心和他走。只是到底不能够,他是没有脱离家族的子弟,而他的家族严谨守礼,对于章台女子,当作玩物可以,可是真的放到家中,或者当作外室,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更何况他还决心让她成为他的妻子...在他的眼中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女子! 这个年轻人热忱、聪明、温和、纯洁,他对丁香没有一个地方是在说谎,他是真的爱她的,也是下定决心要娶她的——这对于丁香来说是最好的事情,也是最坏的事情。 她的爱情终究没有错付,然而这也让她更加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对于后来的故事,如果对方是个薄情寡义的男人或许还好一些,因为聪敏如她就能及时抽身而退,只是她没能。 所以有了悲剧种种,最后两人当然没有在一起,他们被这个世界强硬地分开了。她后来知道,他被罚跪祠堂三天三夜,夜里受凉之后就一直缠绵病榻,最终郁郁寡欢去世了。 在还没有来得及变成『卑鄙的成年人』的时候就死去了,死在她爱他的年纪里,留给她的只有临死前让贴身僕人送来的一把扇子、一支钗、一套文房四宝的文具,这都是他曾经准备送她的礼物。 然而一切都没来得及。 第361章 伤痛能够让一个女人迅速成长,内里的柔软被表面伤口结成的痂壳包裹,似乎很坚硬的样子,对世界做出百毒不侵的模样! 非常感人...不过之所以写出这个情节,一个是为了还原这些风尘女子的痛苦,她们是不配谈『爱』的,所谓才子佳人的故事,轮到她们身上只是一个笑话。另一个,也只是连翘需要藉此安排剧情! 如果不经过这样一通磨练,女主也只不过是一个天赋出众,但其实没什么特别的风尘女子而已。 「丁小姐,这是少爷让我拿来的,少爷只叮嘱让丁小姐好好保重身体!」送东西的僕人如是说。 「他是个傻子,我可不是!我会好好活着的——世道不让我们好好活着,我偏偏要好生活给他看!」一般的女子这个时候可能会选择殉情,但是丁香不会。死亡只是一瞬间的事情,短暂的勇气与决心谁都能有。而活着,才是一件需要长久勇气与忍耐的事情! 丁香决定好好活着,这就是她对这个世界最大的报復了! 而用来给对方殉葬的,就成了她的『爱情』,她是『我不会再爱任何一个人了,我将我的爱情全数託付给他,他会好好保护,永远不会让我伤心』。 直到写到这里,连翘才像是开窍了。在过去,她写言情细节一向是弱项,也就是靠短篇故事篇幅短小遮掩过去了而已。在长篇故事中,他都是很少涉及言情内容的!当然了,说是弱项,也比这个时代绝大多数的作者要强了,毕竟她也是见过成熟写法该是怎么样的人。 除了相比一些大家显得『平庸』,其他时候也是能罩的住的! 也或许是悲剧更容易写吧,如果换成是小甜文连翘会依旧苦守,但这次写到这一段悲情故事的时候,她真是超常发挥!前面青涩的初恋描写的恰如其分,懵懂、青春、微甜后苦、不顾一切,美好的爱恋中隐隐露出一些隐忧,最后的毁灭更像是理所当然。 之前有多么美好,毁掉的时候就有多令人痛苦。 丁香的痛是轻易被理解的,所以后来她的所作所为也变得能够理解了。而当她决定将自己的爱情託付给死去的那个少年,让他好好守护,并且为之殉葬的时候,这种感情会达到巅峰。 古代的言情小说中哪里会写到这个地步! 只有死去的爱情才是最好的爱情,最终诞生出无情无爱的丁香。从此之后她彻底地和章台里的每一个女孩子都不一样了,她会好好保护自己,而她的爱情交给一个绝对不会背叛她的人保管。 这个时候时间线跳跃,进入到两年后,这个时候丁香已经正式出道了,并且一出道就成为最受欢迎的『花魁娘子』。而在这之后才可以写职场戏——风尘女子之间的斗争,和老鸨的斗争,和客人的斗争,以及最最刻薄的,和命运的斗争。 这个时候铺垫的爱情故事会显示出另一个用途,那就是让女主的许多行为变得合理化。嘛~毕竟是这个时代,又是这么个特殊的行业,女主在这个行业里厮杀根本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如果没有之前让她绝情绝爱的小故事,就更加让人难以接受了。 第639页 虽然这个时代毁三观的小说已经够多了,但是连翘是主流写手,她又不是只看重小众读者的市场。照顾广大群众的阅读体验,这是很有必要的事情。 连翘写《丁香传》的时候足够勤奋,中间也没有休息或者转做别的,不知不觉中就写了一半。终于在即将连载之前停下了笔,决定休息一下。毕竟她如今也不是被催稿的作者,还是要劳逸结合的。 趁着这个时候也能好好换换脑子,将之前所谓的『三部曲』脑洞给捋一捋,若是真的可以,那就早早准备起来。 所谓三部曲,《丁香传》只不过是一个开始而已!按照连翘的想法,后面应该还有一篇宅斗文和一篇宫斗文。仔细想想,宅斗和宫斗,其实也是古代女性的职场大戏呀!和《丁香传》放在一起也能说得上杀气满满,看的人热血沸腾了! 其中宅斗文很简单,这种小说也是有自己的辉煌期的,而且一直都是女频小说中古代题材里一个相当热门的标籤。连翘在长期的网文阅读生涯当中,这种小说不敢说看过多少,至少比较优秀的代表作是看过的! 她最痴迷这类小说的时候是上初中的时候,那个时候的她根据关键字搜索这类小说。最关键的标籤也就那么几个——嫡女、淑女、高门、贵女....总之就是这些词了,看到了总是没错的。 这类小说要搭起一个架子来也很简单,首先确定一下女主的身份,嫡出还是庶出,这其实也就是确定了两大支线。类似游戏中做出选择,就会走向不同的剧情支线一样。 嫡出的,那就要塑造出一个或者几个厉害的妾室,父亲宠妾灭妻,母亲软弱无力。占有的资本是大义名分,再将几个庶出兄弟姐妹写的面目可憎一些,基本上斗他们,毛毛雨啦,法理上合理合法,读者也能够看的很爽。 然后女主嫁人之后还能接着斗,所谓斗了娘家斗婆家,可以说是深刻地贯彻了『与天奋斗其乐无穷,与地奋斗其乐无穷。与人奋斗其乐无穷!』。 至于庶出的,那就要走另一条路线了。毕竟没有嫡出的法理性,一切行为都不能硬着来。要知道上古时候庶出其实和奴僕无异,到后来庶出的地位虽然有所改善,但依旧很难过上好日子——具体的可以参考《红楼梦》中的探春和贾环这对姐弟。 贾环一个少爷混成那等没体面的样子让人说什么?探春那样一个优秀的姑娘,最后也得被感嘆『可惜不是太太肚子里出来的』,其中种种隐情,可想而知了。 掌握社会主要资源的人往往自己就是嫡出,他们是从旧法则上受益的人,当然不会自己打自己的脸。所以他们是天然的嫡出拥护者...小小的庶出想要斗起来,还要能被读者接受,那就只能卖惨卖可怜了。 第一个,女主自身要足够优秀,朝廷偶尔也会争论立嫡还是立贤,若是女主很优秀,只因为庶出的身份就得不到一丝一毫的尊重,这未免不太对。第二就是卖可怜了,诸如庶母被陷害早死,或者生不如死,嫡母不贤,多有虐待...总之女主若是庶出的,一切行为都只能是反击,而且是逼到了墙角,不得已的反击。 这比较容易让读者接受。 庶出这个身份写宅斗文,相对嫡出,有好处也有坏处。坏处在于没有那么理所当然,不容易引起同仇敌忾之心,不像嫡出轻轻松松就能塑造出一个让读者喜闻乐见宅斗的氛围。 好处在于庶出地位足够低,轻松可以设定出更加困难的打怪模式——好比打游戏,简单模式有什么好玩的?对于写文就更是如此了,主人公的困难越多,就更方便写文呀! 在家的时候可以这样斗...想想看,这个题材对于市场会有什么冲击? 其实这个时代很多世情小说已经在写家宅生活了,其中也不乏妇人心机,后院之争的生活描写,但是专门写这类小说是没有的。这就好比《海上归来记》之前也有很多小说涉及到了復仇,但直到《海上归来记》復仇才成为一部小说的核心主题。 女性不必说,她们必然会是这类小说的死忠粉丝。同时男性恐怕也会喜爱读这类小说,毕竟这是他们没有触碰过的领域,后宅一般都是女人的天下么。而且小说的核心是各种心机、各种尔虞我诈、各种演戏作怪,再加上女主一路人挡杀人佛挡杀佛,可谓是爽点十足。 怎么可能不喜欢!这就好比现代的女性读者也会跑到男频看爽文是一个道理啊! 至于说宫斗文,有些人喜欢将其认为是宅斗文的升级版...连翘并不这样认为。讲道理,宫斗文也是很火的,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影视剧的关系,在大众生活中存在感好像比宅斗文还高。连翘也算是看过一些宫斗文的,对此有一些了解。 宅斗是后院女人的斗争,宫斗是皇帝后院女人的斗争,这样看起来似乎真的是简单升级而已——实际上并没有那么简单。 连翘之所以能够这样说,是觉得这两种『斗』的方式已经发生了很深刻的转变。宅斗其实很难做到翻盘,基本上每一个『斗』的人也只能在封建礼法的盘子里做一些改变,大方向是不能变化的。 这就好比庶出的女主嫁人,在嫁人之后继续斗,基本上不会有人安排这个女主角给人做妾,而是会安排一个正房的身份。其中表达的思想是,出身或许是不能选择的,所以有了庶出的主角,但是之后的事情就可以看个人奋斗了,给人做妾的女主角?不存在的!哪怕是身不由己,那也不能这么安排! 第640页 而皇宫,这是一个最讲规矩,实际上最不讲规矩的地方。只要有皇帝的宠爱,哪怕是地位最低的妃嫔也能掌控莫大的权柄。只要遭了皇帝厌弃,那么哪怕是皇后,也一样没有好日子过。 而且宫斗往往非常惨烈,宅斗死人那是终极大招,非常罕见,然而放在宫斗中...呵呵,随时随地都能见到死人好么!往往斗争失败的下场就是去死,而且一死容易殃及一大片! 另外前朝的态势与后宫的情况也容易互相影响,这带来的格局不同也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升级可以概述。 宫斗小说对于此时的读者而言也是充满了吸引力的,除了升级打怪的爽感,心机智斗的快感,还有一点就是普通人对宫廷生活的窥伺了。连翘自然不能完全照搬这个世界的宫廷了,不说她有没有路子搞到如今宫廷的种种规制,就是能,她有胆子写? 宫斗大戏里常常要将皇帝写成什么样,她还是有点逼数的。一不小心让有心人构陷啥的,出了事怎么办? 要么就假託前朝事,反正是前朝,爱咋写咋写,抹黑的厉害了,这才是政治正确呢!要么就架空朝代,类似《红楼梦》一样,这也算是正常操作! 第362章 连翘畅想了一番『三部曲』的事情,但也只是畅想而已,饭要一口一口地吃,路要一步一步地走,这都是要心中有数的。而现在最重要的是《丁香传》的发表而已! 早在连翘写到女主爱情之伤,并且即将进入『职场』模式之后,文曲书社就带着报馆的人过来接洽了。当时来了三个人,一个是报馆的总主编,一个是打算给安排连翘小说的报纸主编,另一个就是连翘未来一段时间的编辑了。 文曲书社决定要将连翘推荐给哪家报馆,这或许是很简单的。大家常在相关的圈子里混,彼此之间都有一些交情,更是有一些书社和报馆是有战略合作关系的。有这样的关系在,肥水不流外人田,文曲书社先想到的自然是与自家交好的报馆啦。 至于说报馆的规模、优劣之类,能和文曲书社这样的顶级大书社达成合作关系,自然不会是等闲小报馆了。 事实也是这样,这次文曲书社给连翘引荐得到报馆正是整个北方市场占有量都很大的京津报馆。这家报馆绝对是整个京城数得着的大报馆之一,『洛北公子』宋志平也在他家,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文曲书社和京津报馆合作非常紧密了。 京津报馆最具有代表性的报纸当然是当家月报『崑崙报』,实际上这个时代报馆的当家报纸几乎都是月报,因为月报受时效性的约束不大,发行范围往往比日报这类大得多,范围大了,影响力自然蹭蹭地往上涨。 连翘的小说一般在日报上面连载——这一点也是大神级别作者中的独一份儿,都快成为她的个人标籤了! 这样看起来她只能错过顶级报纸如《崑崙报》了,不过也不必担心。类似这种顶级的大报馆,就算日报相对月报业务较差,那也差不到哪里去。至少在和其他报馆的日报相比,依旧是碾压的局面。 就如京津报馆旗下的《玉衡报》,这是一份日报,也是京城最好的日报之一!若做个日报大排名,第一或许不好说,但是前三肯定是稳的!无论是报纸的质量,还是更加直观的发行量,都属顶尖。 这样看起来带哪位报纸主编来也很简单,实际上也是这样,来的正是《玉衡报》的主编!真正麻烦一点的是带哪个编辑来!为此京津报馆内部还有过一场大争吵。 争的最凶的当然是『洛北公子』宋志平的编辑,他手握着宋志平这个大杀器,就连报馆管理层也得忌惮他。不然他一时负气,带着宋志平转投别家怎么说——虽然宋志平会跟着他跑的机率挺低的,但总归是有这个机率的。 但是也正是因为他手握宋志平,资本丰厚,报馆的管理层首先就将他排除了...手握两个大神作者,未免太得意了,这是报馆不允许的。 另外竞争者也不拘于《玉衡报》的编辑,为了一般的小作者跨报找编辑或许有些麻烦。但是有些事情就是这样,总是能够破例的,只要被破例的一方足够强势。说起来连翘在三吴报馆的编辑宋文静他本身也是《文汇月报》的编辑,而连翘可是常年在《新竹报》上面连载小说的1 编辑内部为了这个名额,连脑子都快打出来了!最终由不显山不露水的《玉衡报》编辑包玉龙捏在了手里。之所以他能得这个好,一个是他在报馆里的资歷深,算是老员工照顾。另一个就是他惯于与人为善,是典型的老好人,与此同时非常本分。 报馆的人也明白,连翘根本不是来创业的,人家本来就有着足够的资本和名气,所以太厉害的编辑用不着,也没必要。再加上包玉龙足够小心谨慎,不见得是最好的选择,但肯定是不坏的选择——最终几方博弈之下,就是他了! 连翘在家里招待了书社和报纸的客人,正式签订了文契。文契签订之后才将当时写好的稿子交给报馆... 最先看到《丁香传》文稿的当然是包玉龙,看完之后他自然是恭维了一番。他的恭维并不是纯粹的说好话,实际上好作者就是这样,无论写什么题材,都是不错的!毕竟掌握节奏、文笔、叙事方式等等都是相通的,没道理之前做的好,后来就做不好了。 《丁香传》也是这样,开头倒不见得多惊艷,但属于一旦拿在手里就会情不自禁接着往下读的那种类型。 第641页 更何况连翘塑造出了一个章台,而且在解密风尘女子这个特殊的群体上描写的足够深刻,她们的生活状态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类比的话,原本的普通人只知道一道甜点好吃,却不知道这道甜点怎么做,又是如何发展的。因为真的太热爱这道甜点了,所以这种解密是很受欢迎的。 这里并不是贬低女性的地位、物化女性,只是在这个时代,主流价值观,无论男女都是这样看待风尘女子的。 一个接一个的包袱被抖落了出来,小说以一种游刃有余的姿态写的又好又轻快。说不出哪里特别好,但就是非常适合阅读。 特别是关于章台,包玉龙觉得特别有意思。仔细想想也是,若是现实生活中有一个真正的章台,恐怕也会特别受欢迎吧——小说中说过章台为什么受欢迎,那些规矩如果在现实中得到实现,那些有钱但是缺乏地位的人肯定愿意去! 而且他觉得章台到现在还只是一个表象而已,伴随着女主角的成长,更深的运行机制会被挖掘出来,到时候应该更加精彩。实际上他想的没错,连翘之后就是那么安排剧情的。 当时包玉龙看到的小说只是女主长大,时间线又不到和初恋相遇。也就是一个小开头,两三回文字而已。剧情尚未展开,也很难见到剧情的杀手锏,职场大戏职场大戏,职场还没有开幕呢! 所以恭维完毕之后颇为忧虑地道:「乔琏先生的新小说自然是极好的,只是这部《丁香传》和乔琏先生之前的小说相比,恐怕读者不会那么多。如今乔琏先生新到京城,大可以写一部更适宜的小说啊。」 从这也可以看出包玉龙确实是个真?厚道人了,而不是那些表面厚道,实际上不然的。他如今给连翘做编辑算是履新了,面对连翘这样的大神级别作者,编辑其实是比较弱势的。这种情况下,指出对方的问题其实很可能得不到什么好。 但是他依旧这样做了。 这一下连翘对他的好感度就很高了,对方既然这样推心置腹,她也就诚恳了很多。认真道:「这个我也考虑过,只是我原本是没有想过在京城写小说的,正是因为突然想写这部小说,才有了联繫书社、联繫报馆等许多事...若是换一部小说来写,岂不是本末倒置了。」 其实即使是开头,《丁香传》质量也不比连翘之前的小说差,毕竟她现在是功夫到了。就好比江湖上修行武功,修行到位了,随便使一套功夫出来,也是很有水平的。但是质量并不意味着读者,这部小说的女主视角已经算是此时的一个劣势了,这是一个男性读者为绝对主流的世界啊! 然而更严重的是主题放在了一个颇为边缘的群体——女性为主视角虽然有一定劣势,但这个时候的人这方面的意识不重,就比如《鸳鸯蝴蝶剑》也是用女主做主视角的,对于市场的影响并不深。所以相较而言,小说的故事主题才是最致命的! 唯一可以安慰自己的是,有一些才子佳人小说也会将女主的身份定义成名妓,市场的反应并不坏。所以依此进行推测,《丁香传》应该也没有问题。 然而实际上连翘都没底!毕竟人家重点又不是写名妓的自我奋斗,人家的重点往往是一文不名的穷小子如何凭藉一腔真心打动漂亮有钱的小姐姐。然后人家不选贵家子,也不选富家翁,就选了一个穷秀才或者小商贩——最早只有穷秀才这个选择,后来市民阶层崛起,考虑到读者的口味,这才有了小商贩这种。 穷秀才体现的穷文人的意淫,小商贩则是小说业空前发展的前提下,作者们向市场的靠拢,从逻辑上而言,都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毕竟无论是穷秀才也好,小商贩也罢,现实生活中都是没办法战胜官家子弟和商贾大户的,也就是靠小说里找找安慰了。 大概就是,我的地位或许不高,也不是很有钱,但是我有一颗真心吶!这样子的。 可别小看这个,其实后世大量的影视剧都能看到这一条的影子。影视剧和文学作品中都很喜欢夸大有钱人、高门大户的痛苦,弄的好像他们是时代之下最不幸的一群人,反而是做个普通人比较幸福。 呃...如果真的是这样,大家还拼命往上爬做什么?估计那些人能够容忍文艺作品这样编排自身,也是觉得这样能给民众洗脑吧。普通民众越是安于现状,对于他们这些已经站在高位的人来说似乎越有利...... 而《丁香传》的重点可不是那种意淫...... 不过这些担忧也没有任何意义了,毕竟对于连翘来说,她并不害怕失败,即使这是她在京城开拓之路,即使很有可能影响到她的地位。但是...怎么说呢,她始终是一个来自后世的穿越者,她想恢復地位并不难。 而她现在只是想写自己真正想写的东西而已,如果这都不能做到,她当初为什么会选择坚持做小说作者? 还是那个简单的逻辑,她不做这个,另外可以做的事情太多了!就算因为出身普通没有靠山,也不是很想冒险,估计无法登上巅峰啥的了,但是,如果只是想要逍遥快活,一生无忧,这其实是佷容易的。 「若是乔琏先生是这样想的,我就明白了。」包玉龙浸淫行内也有很长一段时间了,明白这些作者的心理活动。对于奔波生计的作者来说,向生活妥协是常态,或者说他们大多数也没有自己的信念,自然就更谈不上妥协了。 第642页 但是有名气的作者,他们衣食无忧,名利都有了,很多就会生出别的需求来。连翘这一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多见,但也算不上奇怪。说到底这只是一个作者想写自己有兴趣的小说而已,这在作者中是很常见的! 只不过有的人想做而不能做,或者能做,权衡再三之后放弃了去做! 第363章 「乔琏先生如今有这个本钱做这个事情,再者说了小说是好小说,已然有保底的成绩了。」包玉龙说着好话,又道:「说起来如今乔琏先生的《鸳鸯蝴蝶剑》正在登载,北边也多有拥趸,打出乔琏先生的旗号,到时候差不到哪里去!」 连翘听他说《鸳鸯蝴蝶剑》有一些恍惚...虽然《鸳鸯蝴蝶剑》是她写的没错,而且如今还在连载当中。但是作为一部已经写完了的小说,她其实已经很久没有关注了。特别是她现在人不在苏州,没有周围的人一再提起,忘记的就更快了。 实际上,如今天下南北这部小说都很火! 在她的大本营,江南一带不用多说,光是她的名字都可以保证这部小说会十分受追捧了。而延伸出去,无论是往北,还是往南,这部小说都不少拥趸。 那些外地的铁桿粉丝们以前只能跟着书社的进度买书,往往要比苏州的读者晚一些读到小说。后来《鸳鸯蝴蝶剑》实在是勾出大家的瘾头了,于是一起想办法早一些看到这些小说——如果是作者没有写出来,那就算了,没有办法么!但是这是作者已经写出来了,甚至已经发表了的啊! 只要一想到苏州地区的读者总是能够先睹为快,其他地区的读者就心痒痒的。 靠近苏州的其他江南地区,譬如杭州、湖州之类,这还好一些,写信去报馆,邮购订阅《新竹报》就是了。只不过相比起一般的读者需要付出邮费,和寄信的价钱差不多,对于一般的市民阶层,还算是可以接受。 但是再远的地方这种方法就不行了,且不说邮费节节攀升,每天都要花这一笔钱,一般人家难以承担。就说寄过去吧,路上也是需要花时间的。有这个时间,单行本就出来了! 在这个问题上,类似京城这样的大城市好一些,东华书社无论是在当地有印刷点也好,和当地的书社合作了也好。单行本小说都是在当地生产出来的,所以进度慢于报纸,却也还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真正辛苦的还是那些小城居民,若是追这篇小说,进度可就慢得多了。从附近大城将小说运过来花时间就不说了,更让人生气的是,这些大城往往在这种事上很磨叽。一般来说,最常见的就是小说结束了才将全套小说一次性送过去。 这对于不爱追文的读者来说很友好,但对于天天等更新的追文党就是煎熬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很多小城读者自发地向最近的大城邮购。甚至因为邮费颇贵,开展除了集体购买的业务。 简而言之就是书迷聚在一起集体僱佣一个人乘船坐车去大城购买小说,这样一来成本就是来往运费,以及僱佣别人的工钱了。平摊一下,相比起邮费,似乎还要划得来一些。 这件事后来上了一些报纸的新闻板块,传为业内佳话之一——想必将来这也会成为一个典故,流传后世。这样一想,自己也成了活传说了呢!连翘了解到这一点的时候颇为沾沾自喜。 《鸳鸯蝴蝶剑》的火热其实只是说明一个道理而已,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武侠是华夏人的浪漫,也是成年人的童话。在现代时能够打动读者,这是有文化基因上面的原因的。现在换成是这个时代,也是没有问题的。 在此之前虽然已经有了武打小说,但是武打小说只是强调武功而已,对于『侠』的精神刻画不深。虽然也能凭藉其对于武功的想想打动人,但在连翘看来,始终是差那么一层意思的。 如果没有她,没有《鸳鸯蝴蝶剑》,这层薄如窗户纸的意思应该也会被捅破,只是捅破的时间,再推迟个两代人,那也是很正常的。 武功让大家着迷小说,就如同科幻小说迷着迷于科幻小说中宏大的想像力一样。但是一篇科幻小说如果仅仅只有关于科技关于未来的想像,这其实只是一种浅尝辄止的刺激。好的科幻小说往往包含着作者自身独特的思考,包含了足够深刻的人文内涵。 在这一点上武侠小说也是如此,只有武功是不够的,加上一些思考和足够激励人的精神,这才是这类小说真正做大做强的路。 此前的武打小说也被不少书评家评论,『不知所云』『十分鄙陋』。主要原因是因为武打小说没有一个足够伟光正的主旨,甚至没有主旨,行文结构松散,人物往往没有足够的理由就打作一团,让人摸不着头脑。 读者虽然多,但和顶级的主流小说还是有差距的。 然而《鸳鸯蝴蝶剑》一出,两个问题都解决了。急速膨胀的读者群让武打小说作者看到了面前的一片蓝海,之前的成绩做不到如此,并不是这类小说的前途只在这里,只是他们没有找到突破的方向而已。 与此同时,读者喜欢上了《鸳鸯蝴蝶剑》之后就会迫不及待地寻找类似的小说看,找来找去也只有旧派的武打小说。不看吧,没书看,看吧,又觉得没意思。还是地下作者们手脚最快,小型书商一约稿,他们就写出同人,或者仿写作品来了。 第643页 连翘的小说叫《鸳鸯蝴蝶剑》,他们的小说就能叫《明月清风刀》、《鸳鸯箭》、《蝴蝶飞刀》,甚至更直白,《鸳鸯蝴蝶剑<前传>》、《鸳鸯蝴蝶剑<外传>》等等,一时之间占据了书铺好大一块地方,还都卖的不错! 弄得许多作者赶紧纷纷学习,研读《鸳鸯蝴蝶剑》,然后匆匆连载新小说,题材当然就是武侠小说了! 另一个,就是在书评家们那里评价好了很多。在连翘笔下,女主董圆圆的女侠做派,重承诺、恩义,生死置之度外,人走到哪里,好事就做到哪里。救死扶伤、收拾恶霸,甚至捣毁为祸一方的暗黑势力也不在话下。 这样的做派,让女主角的武功显得可爱而很有必要了。这群武林中人,有一部分被称之为『侠』,他们并不适用武功打打杀杀,他们用来做好事! 此时《鸳鸯蝴蝶剑》已经连载到了四个部分的第三部 分完结,只剩下最后一个部分了! 所谓第三个部分,就是所谓的『海誓山盟』篇章,由男主角傅青城英雄救美后开始写起。女主董圆圆依旧在前面闯荡江湖,而傅青城再也没办法看她在江湖上危险地行走。只要想到有一日这个姑娘可能会被人所杀,他就忍不住握紧了手中的木剑。 他不能接受那个姑娘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希望那个姑娘一生平安喜乐,无有灾祸!若是看她不小心死在江湖,他简直不敢想! 于是他选择了在她身后跟随,她知道他在跟,只是故作不知而已,酸酸涩涩的底下,又有一些甜。他知道她知道,但还是要装作她不知道,不然的话,他的跟随又算什么? 在这一段里连翘借鑑了一些古龙先生的写作方式,这当然不是指潇洒飘逸的文风,写意的行文,实际上就是连翘想学,也学不会啊!她借鑑的只是将推理小说引入武侠这一点而已。 想当年《陆小凤传奇》和《楚留香传奇》凭藉这一点,认真风靡万千读者呢! 在当时,推理小说并不算新鲜东西,也不是什么主流小说——实际上除了东瀛,也几乎没有国家推理小说是主流小说。 而武侠小说呢,虽然正是最好的时候,但写武侠小说的人何其多也!古龙先生固然是其中的佼佼者。但如果没有开创性地将武侠与推理融合,恐怕古龙先生也没有后来那样高的地位。 主要是这对当时的读者冲击很大,实在是独树一帜的写法。 连翘也在《鸳鸯蝴蝶剑》这个部分尝试性地放进了案子——事情的起因在于董圆圆的朋友,那位之前就已经出场,堪称铁骨铮铮、光明磊落的魔教教主周易! 周易这个人的人设是巧用反差萌的结果,明明是魔教少主,结果是一个个性比谁都磊落的人。性格是铁骨铮铮的典范,然而面对喜欢的人却最是温柔。另外,他也是情路坎坷的代表,喜欢的人是一个不会武功的官宦人家淑女。 结局是什么...呵呵,都知道了。 好不容易娶了心爱的人,结果爱人体弱多病,任他再是武功高强,再是豪气干云,这个时候也要英雄气短。 最开始的时候这位魔教少主和女主不打不相识也是为了给妻子『报仇』。 爱妻死去,一个说不上原因的原因就是江南名医不肯去魔教救治妻子,若是这位名医愿意,说不定就不会死了。然而这只是迁怒而已——人在那种困境中会迁怒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当时的董圆圆正好也在寻名医,于是就和魔教的人打了起来,是这样一个故事。 而现在他再次找上门来,是有事情想要让女主帮忙。 在此之前的一次英雄大会上,江湖上有数的头面人物,仁义无双宋大侠莫名其妙地死了。后来查来查去,竟然查到了魔教头上。 说实在的,魔教做的事情是什么样的大家心里都有数。少主是个好人,但是他爹完全不是啊!这种事倒也正常。 之所以少主来找女主,这是因为这件事不是魔教做的,结果栽到了魔教头上。少主他爹显然对此非常不爽,不爽的结果就是打算去搞事情——你们不是说我们魔教如何如何么,担下这个名声不能白担啊! 可以这么说,少主来找女主想查清楚这件事,一方面确实觉得不是自家的锅自家不能背,另一方面其实是为了保护名门正派的各位。不然真的让他爹去搞事情,到时候武林又是一片腥风血雨! 而女主呢,之前他就认识。在当时事件中女主董圆圆表现的有勇有谋,十分聪明,还顺手破过案子。说实话,少主认识的名门正派人士并不多,也就是女主还能託付这件事——至于名门正派之外的人士,就算查清楚了这件事,恐怕也不足以给魔教『伸冤』。 因为大家肯定会表示『不-相-信』,一定是外道人士互相勾结云云。 第364章 在《鸳鸯蝴蝶剑》这一部分的内容中,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女主董圆圆开始接手魔教少主周易的烂摊子,开始调查这起颇为弔诡的杀人事件。 就在调查之中,各路牛鬼蛇神粉墨登场,甚至冒出了隐藏在江湖传说中的神秘组织!一开始的时候女主是站在干岸上的,但是逐渐的,随着调查的深入,不能自主的,她也陷入了这个巨大的局中。 在这个阶段,小说有三大看点,第一个是登场的各种角色,他们有的是『正统偶像』,即出身正派名门,本身英俊潇洒,实力在同龄人中间也极为不俗。只要再添上几个无伤大雅而又有趣的小缺点,就是最常见的人气角色了,男二号或者男三号里面很常见这种设定。 第644页 有的则是『邪道偶像』,这不一定说这些人出身魔道,只是他们不像此时常见的人气角色而已。根据连翘的设定,他们或是喜好古怪,举止上常人不能接受。又或是思想惊世骇俗,以至于不可理喻...这些人都不是世俗意义上受欢迎的角色。 不过迷人的邪道角色向来是后世文学作品中的杀手锏,塑造出强大的人格魅力,配合一些吸粉的小细节,这种并不完美,甚至有些让人排斥的角色,一下跃入人气角色,这并不是不可能的。 角色们自身风度迷人,再不然就是身世奇诡,神秘隐晦,再不然背负着血海深仇等等,各种设定在这里登场,很是吸引了一大批读者。同时也使连翘塑造的这个武侠世界更加丰满,里面的人物个个鲜活,好像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这样一个武林一样。 当然了,其中连翘最花心思塑造的当然还是故事的主线,也是纠缠在兇手和被害人仁义无双宋大侠之间的故事。借着这个故事要揭露出的是一个被掩埋了十八年的真相,甚至查案到了最后,魔教反而只是一个擦边球,很有可能只是被连累进去的。 那是兇手的障眼法,具体的,只是为了让魔教背锅。反正这个套路正派豪侠是很吃的,而魔教呢,要么背下这口锅,要么反驳——然而正派豪侠们是不会相信这种反驳的。 在这个幕后兇手身上,连翘赋予了很多特点,阴郁冷漠、强大聪明,十八年如一日策划着名一场谋杀。这场谋杀根本不是杀一个人,仁义无双宋大侠只不过是一个开始,后面陆陆续续还在死人,就在董圆圆的调查过程中。 这个人身上冷漠阴郁的气质仿佛和兇手很搭,但是一开始的时候女主并没有怀疑到他身上。因为他只不过是举办英雄会的天水山庄一个柴房杂役,据说是江湖仇杀被废了武功,同时被毁了容,上一代庄主可怜他,收留了他。 事实上他确实没有武功了,这是佷容易就能看出来的。而根据现场勘查,宋大侠并不是死于毒杀,他是被一枚铜钱直接打入了太阳穴,一击毙命。这种力度和准确性,一个不会武功的人很难做得到,何况那可是宋大侠,武功在江湖也算是一等,怎么可能毫无防备。 当然,更重要的是,在调查的过程中,他似乎是没有作案时间的...... 连翘在这部分小说中採用的是典型的本格派,即推理之中侦探和读者掌握的信息是一样的,没有在前文出现的东西绝不会成为后文破案的线索和证据!这类小说一个非常吸引人的点在于,只要作者的逻辑没有问题,读者通过仔细阅读前文可以达到和小说中侦探同步进行推理的感受。 聪明的人可以不需要侦探进行解密,自行领悟到答案。中间的头脑风暴无疑是有趣的,最终答案揭晓,那种由智力上面的优越感带来的兴奋足够让这类读者对本格派推理小说入迷了。 而推理能力稍弱的读者也不是很要紧,他们能够感受到的是真相揭晓的那一瞬间,头皮发麻的恍然大悟!那种种种线索都严丝合缝勾连起来,缠绕在自己心头的迷雾、百思不得其解的细节得到解释的震撼,通通都会让人上瘾!中间的好奇心推动他们进行阅读。 但是下手的杀手正是他! 在这一次的命案中连翘运用了两个主要的推理元素,一个是掩盖作案时间的手法,这种兇手人为制造没有作案时间的手法在推理小说中比较常见,真正说差别在于手法高低。手法拙劣的自然是老生常谈,往往一看开头,作者就能猜测出七八分。而手法足够出色的,往往有所创新,看的读者十分兴奋。 这是一种纯粹智力上的狂欢! 连翘在这一条上属于不功不过,大概就是不能指望她写出多好多具有创新性的内容,但是她也不至于犯一些明显的漏洞,以至于让读者尴尬...当时她写推理小说就是这个水平,让读者看得下去,但无法抱有多大的期待。 不过现在写就不一样了,还是那样,她现在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那些或许略显陈旧、毫无创新的手法在这个时代的读者看来已经足够可怕了!读者都想不到这个世界上还有这样巧妙的手法! 这倒不是此时没有推理小说,其实是有的。只不过这些推理小说就类似于连翘那个世界的古代的《施公案》、《包公案》、《海公案》、《狄公案》等等一系列公案小说,这类小说是中国特色的推理小说。 即小说的逻辑并不能完全自洽,证据链条不充足...总而言之,这类小说看原着,在现代推理小说读者那里大都不满意。其中侦探,也就是那些以擅长断案着称的官员其实不能说是掌握了切实的证据,很多时候直到结案,很多东西都是他们自己的推测、想像。 现代若是真的按照那种方式办案,恐怕要多出不少冤假错案——有的时候并不是看起来像是兇手的那个人真的就是兇手,甚至有证据指向也不能真的肯定,只有拿出完整的证据链条,前后过程还原的清清楚楚,这才行! 华夏古代的推理小说之所以会和后世的推理小说有这样的差别,很大程度上是人治的成分太大了,老百姓对于『法』并不太在乎,更在乎『人』。如果遇到一个好官,不管什么法律,他们都能过上安生日子。可若是遇到一个坏官,法律再好,也没有什么用处啊! 实际上华夏古代的公堂,很多案件的审理和判定都是要将『人情』考虑进去的,现代是『法不容情』,那时候是『法不外乎人情』。 第645页 这直接带来的后果就是很多公案小说中设计的手法足够新奇有趣,有的也很巧妙,但是仔细想想,如果想要实际去做,几乎是没有可能性——然而这也不是主流,大多数的案件剥落表面的故事,内核其实很简单。更多的时候大家看的是故事包含的人情,推理啥的,其实并不很重要。 除了作案时间进行掩饰和混淆这个问题,连翘还有另一个元素应用,那就是『反转』。 所谓『反转』,就是侦探进行调查,根据得到的线索和证据怀疑到了一个人身上,这个人身上种种疑点也都对的上。这个时候无论是书里的侦探,还是书外的读者,都很容易一拍大腿:对,就是你了! 然而在聚集众人揭开事情真相的过程中,所有的线索会被重新梳理,同时和自己所怀疑的对象也会有一定的交流。分析来分析去,最终发现自己证据不足,并且察觉到这一推理方向的微妙之处...有问题啊! 这个时候会进行第二重推理,即所谓的推理反转。 不过二重推理并不算什么,推理小说界还有三重推理的神作呢!而且这里说的三重推理,并不是说两次反转就行了,反转如果生硬,不能得到读者认同,这其实是失败的!所有的反转除了本身确实说得通之外,在前文也必须有所体现,这样进行反转的时候联想到前面的细节,读者才能有恍然大悟之感,并且觉得确实信服。 连翘这里就用了反转的手法,在此之前女主董圆圆的朋友,某位世家出身,为人傻乎乎的,似乎毫无攻击性的少爷被列为了怀疑对象。这是出乎大家意料的,但是随着调查深入,证据一件一件出现,书里面的女主,书外面的读者又不得不相信是他,就是他! 这个时候有一些脑子比较灵通的读者,提前怀疑到了这个朋友,并且将自己的发现向周围的书友宣传。随着小说的进展,答案似乎向这种猜想靠近了,大家不由得感嘆,人不可貌相,看起来最不可能的那个,可能就是真的呢! 然后推理反转,这就自打嘴巴了。 这个时候重新进行推理,前面得到的很多结论变得似是而非——有些还是正确的,有些却不是了。这种情况颇让人抓狂,这样的话还不如重开一局呢!这就好比解数学题,一开始思路错了,重新再来就会非常辛苦,花费的时间和精力甚至会超过新解另一道题。 这对于一些沉迷于解谜游戏的读者来说简直是自虐啊!但是在脑子疼的同时,他们却乐此不疲。不得不说,有的时候推理小说就是有这样的魅力。随着一步步的抽丝拨茧,读者体会到的是一般小说没有的『趣味』。 而剧情反转什么的,只要做的足够『神』,读者被虐千百遍,那也是甘之如饴,然后心甘情愿地将其奉为神作! 游戏第二回 合,所有人再次投入了这场解谜游戏,随着女主的调查,智商不够的读者已经懵逼了。大概就是虽然大家都有着同样的脑子,眼睛也看到了同样的东西,但能够得出的结论是完全不一样的。 女主的恍然大悟他们是弄不明白的,只能期待最后的解密情节。 对于脑子不错的,他们有了自己的想法,至于说对不对,这也要看最后的解密情节,这里会对一切有所交代。当然,不是没有不需要解密情节就能肯定自己推理正确的神人,只不过这种人非常少——后世这种读者就是少数,何况是这个时代,大家是第一次接触这类推理小说呢! 第365章 《鸳鸯蝴蝶剑》中的这个案件最终还是要被解决的,当董圆圆指出兇手的时候绝大多数读者都是震惊的。这个人虽然平时非常古怪,也不像是什么好人,但是在这次的案件中他没有作案的时间和条件啊!怎么可能是她? 一切的罪恶终将得到陈述,所有的谜团都会在最后揭开。随着读者的恍然大悟、瞠目结舌,甚至惊为天人,对方的犯罪手法被清晰地表述,而种种证据也被提出,一切都是铁案如山。 然而,这一部分的故事并不算完结。 连翘并不喜欢曾经很流行的『受害者有害论』,持这个观点的人认为,受害者往往并不无辜。因为一切的人祸都是不是平白无故来的,他们之所以经受这些,必然是有其原因的。 持这个理论的人信誓旦旦地举例,表面上每个人受害的机率是均等的,实际上不然,有很多『特殊』的人承担了绝大多数的伤害。这本没有错,稍微有一些常识的都知道,社会关系比较复杂的人更容易受害。 在这一点上国内的刑侦剧比较含蓄,英美剧就大胆多了。大量的受害者都是社会的边缘人群,特别是『妓.女』,出镜率简直高的可怕!这是因为她们是女人,更加缺乏反抗能力。同时,她们从事的特殊行业决定了她们接触的人三教九流,而且大多数都不是什么好人。 种种原因放在一起就很清楚了,很多案件的受害者要么自己不是什么正经人,要么就是有什么事做的不厚道得罪了——貌似佐证了某些人的『受害者有害论』。 实际上并不是那么回事儿,先不说有些受害者确实无辜,就算是不无辜的,他们就应该受到那样大的伤害吗?好吧,就算他们应该受到那样大的伤害,那也不应该由个人来执行! 虽然连翘认为『受害者有害论』非常可笑,但是这个理论里面有一些东西还是挺有哲理的。连翘在写推理小说的时候用过,这个时候来出来再用一遍,也是增加了小说的厚度。 第646页 我们有的时候会伤心地发现,受害者并不比施害者更好...这确实是存在的。而在推理小说中出现这种设定,其实并不算出奇。 某些案件就是这样的,兇手因为种种原因选择了亲手来实施自己的復仇。而选择復仇,其实已经说明那些受害者远没有看上去那样单纯。 于是随着女主角揭露那桩十八年前的真相,一切的一切浮现在所有人眼前。 故事起始于十八年前的云贵,当时由湖广通往云贵的道路有一伙恶匪占山为王,聚集了民众上万,成为这一带的心腹大患。 说要打吧,不值得,朝廷其实一直有些将云贵看作累赘的意思。派军队去情况复杂的云贵作战,即使对方只是匪徒,恐怕也很难善了,说不得就要付出惨痛的代价,这是朝廷不愿意看到的。 说不打吧,又不行,云贵到底是天子国土,不能不管!更何况这伙恶匪掐住的是一条交通要道——就算云贵在古代华夏多没有存在感,这种事情发生了,事情肯定也是不小的。 就在朝廷举棋不定的时候,当朝的一个四品知府因为修筑黄河堤坝不力等多项罪责免职流放,抄家之后由押解人员往云南送。也就是在去往云贵的交通要道上,被这一伙恶匪截住了。 这一家人被捉住之后并没有被杀,这一伙恶匪能够做的这样大,领头的也算是有些见识的额。人在江湖上薄有名气,最擅长使暗器小飞刀,因姓荣,外号叫做『小刀荣』。小刀荣知道这是犯官一家子,觉得他们必定有些学识,便安排这家人男的帮助寨子里理帐册、做文书工作,女的去教小孩子识字。 聚众上万的恶匪自然就会有大量的家眷,孩子就是恶匪们的。 这个时候狗血的故事发生了,那时候小刀荣也才二十出头,就算做的事情如何离经叛道,却也还是一个年轻人。就在和这家犯官女儿多次接触的过程中,他喜欢上了人家。 喜欢上一个女孩子之后就会对其有各种优待,譬如说放松一些对她父兄的看管,又譬如说经常带女孩子出去逛逛。 终于在某一天,小刀荣向心仪的女孩子求亲,对方也答应了。之后就是山寨里的张灯结彩,所有人都准备着老大的成亲仪式。 没有人想到这个喜庆的新婚之夜会发生什么恐怖的事情! 然而确实发生了!这女孩的家人早就商定好了,让这个女孩对小刀荣虚与委蛇。麻痹对方之后为家人找到机会向外界传递消息,最后想办法里应外合——家人已经想好了,这虽然风险很大,可要是借用好这个机会,说不定就能将功赎罪,免了流放的罪过。 实际上也做到了,在大婚之日时,外面已经有官兵埋伏好。而在寨子里面,趁着手背松懈也在酒里下了大量的蒙汗药。而少数不能喝酒的守夜人员,以及各家属什么的额,也各有办法摆平。 于是就在这一夜,几万人死在大山里——很多人就是死在睡梦中而已!血将那座大山的土地都染红了三寸。之后官兵将尸体填入了一座山谷中,多年以后那座山谷也无人敢去,听说冤魂徘徊,入不了地狱。一旦有活人过去,立刻就会恶鬼拉走。 实际上就算没有这样的传言,也没有人会去。即使时间过去了那么多年,上万人腐烂的臭味也是不会轻易消散的。隔着很远很远人就能闻到那种异样的味道,即使是在山里迷了路,也不会有人误入那里的。 当然,当初毕竟是在山里,地形复杂,又是晚上行动,有几个恶匪的漏网之鱼也不奇怪。普通的漏网之鱼没有人在意,真正让官方上心的是匪首『小刀荣』也跑了。 当时朝廷的人断定小刀荣跑不远,因为借着小刀荣没有防备,将其彻底灌醉之后,犯官家的那个女子按照兄长的安排给他下了药,又将兄长引了进来——他的兄长并不是一般的官宦人家子弟,小时候因为身体弱,送到武当山修行过十来年,学了一身的武艺,当初被绑上山只是被遮掩过去看而已。 一般山贼也想不到这种读书人家还有子弟会武功、混江湖。 这兄长进来,别的都不做,先废了小刀荣武功,并且挑断他使小飞刀的手筋。没有杀的缘故是这样的匪首最好是能活捉,然后押解到京城行刑。这家想要自家功劳完满一些,于是事情也就做的细一些。 让人没有想到的是,严密看守之下小刀荣竟然跑了! 后来有进行搜山,没有搜到人,也只能不了了之。他们估计小刀荣已经死在深山中了——一个手筋挑断的废人,因为通缉令不敢下山,很有可能早就死在山里了。 谁也没有想到小刀荣故意毁了脸躲避通缉下了山,后来流落到了天水山庄。 「立得大功自然有嘉奖,不只是流放之事作罢,之前查抄的家产,还没有发卖的也还了回来。只不过因为之前的罪责,宋家始终是不能再朝堂上混了,于是下一代的宋家人干脆去混江湖。十八年之后也有好大的名声,『仁义无双』宋大侠!」 「呵,三万多人的性命背在身上,仁义无双?笑话罢了!」兇手哈哈大笑,是的,当初那个犯官家庭正是姓宋,是宋大侠一家。 被兇手列在报復名单的人很多,因为当时宋家里应外合讲究时效,一时之间难以收拢足够的人手,所以前来讨伐的官兵成分非常复杂。除了湖广驻守西边的官兵外,还有云贵吐司的私军,另外还有不少江湖人,这些人是朝廷临时徵召的。 第647页 那些大头兵也就算了,不过是听命行事,所以兇手的报复目标就是宋家人、那些参与进来的江湖人——其实他不知道有多少江湖人参与了此事,但是事后这些人会吹嘘,英雄大会上可不是就有人说起当年的事! 有人抓紧了手中剑:「你这恶人!恶匪为祸一方本来就该人人得而诛之,难道不是罪有应得?」 兇手却轻蔑一笑:「罪有应得?那那些无辜妇人怎么说?那些几岁的孩童怎么说?三万多人,其中真正当得上『匪』的只不过近一万而已。要一口气杀了,只不过是有人要夸大其词,杀良冒功...这些人我一个也不打算放过!」 小刀荣早就不是当年那个俊朗的年轻人了,武功尽废、手筋挑断,脸被毁容,头髮也已经白了一片。他活在人间,实际上和死了无异,他之所以还活着,是为了报仇! 双手不用用小飞刀了,他就口含铜钱练习暗器,练的唇齿都是血,牙齿掉落了一半,依旧在练习。杀了宋大侠,以及之后又杀了三个人,每杀一个定好的目标,他没有轻松一点,他只是离死亡更近。 杀掉所有的目标,他也就不打算活在这个世界上了,因为最后一个目标是他自己——他日日夜夜不得安宁,椎心泣血,他认为正是自己相信了宋家人,才会有后来的事情,所以他身上的罪才是最重的。 之所以活到今日,只是为了将那些人一个个杀掉而已。 这个故事显然不怎么让人愉快,但是很多精彩的故事都是不怎么让人愉快的。 如果说之前的推理故事精彩在『理』,那么后面这个隐藏在深处的过往就精彩在『情』。前者的引人入胜已经不需要多提,那已经超出了现今固有的小说。反而是后者更加容易让某些同行啧啧称奇,毕竟这个时候写小说的说『理』少,但谈『情』可就再正常不过了! 这段情一开始像极了狗血言情小说,然而后半段异军突起,掩盖在浓重的血腥味与仇恨之下,崩塌地那样迅速和简单...在那样的深刻的恨下面,那一点点爱情海真没有什么用处! 案件真相大白,小刀荣自杀,然而没有什么开心,包括书里的女主,也包括书外的作者。小刀荣当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不得不承认,他的恨是有道理的。 这一段的剧情让人颇为惆怅,幸亏后面有男女主角甜甜甜,达成海誓山盟成就,不然恐怕还会继续消沉下去——女主陷入了低谷,男主傅青城这个时候用自己的方式开解了女主。 也就是以此为契机,两个人终于选择了认清自身。 啧啧,喜大普奔。 第366章 「到底是乔琏先生呢,我们以前也是看过公案小说的了,然而与这个相比,实在是...实在是不知道说什么了!」远在苏州的金凤放下报纸,感嘆道。 说起《鸳鸯蝴蝶剑》影响最大区域,还是非苏州莫属了,整个江南地区次之。此时的《鸳鸯蝴蝶剑》已经掀起了全民阅读潮,这只能说武侠小说对于华夏来说实在是太对胃口了。 仔细想想,『千古文人侠客梦』,这也不是不能理解啊! 看看太史公就是因为太偏爱侠客了,所以《史记》中才会有刺客游侠列传这个板块。要知道那个时候的史书还是典型的英雄史观呢!一般人眼里刺客游侠确实算不了什么,只有王侯将相才是史书描述的重点! 再看看诗仙李白,作为一个文人,无数次吹嘘自己的剑术,硬生生地让后人认可他是大唐第二,而且还写了《侠客行》——『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除非传说中的武功是真的都存在的,不然这很明显就是吹牛啊! 只不过因为李白诗写的好,所以吹嘘的比较好,比较有文化而已,但这样的吹嘘就不算吹嘘了吗?当然不是的!说到底,这只不过说明了李白对侠客梦的痴迷。 可以说,后世之所以有武侠大师们渐渐自动发觉出武侠这个题材,本就是文人侠客梦的终极体现! 应和这样的心态,再加上连翘的小说根本没有经歷过武侠小说的不成熟期,直接出来了很成熟的作品,这对读者们的震撼可想而知。 金凤这样说,直接让其『黄龙阁阁主』陆心远苦笑起来:「公案小说和武打小说融合起来其实并不罕见,只不过以往都是以公案小说为主,辅之以武打内容。乔琏先生却反其道而行之...写出来确实让人赞嘆!」 古代的公案小说确实有这个特性,最明显的就是《三侠五义》了,主要是包大人探案,但是探案过程中会有很多江湖人登场。其中南侠展昭更是代表人物...让整部小说带有一些武侠小说的特性。 这个特点在《鸳鸯蝴蝶剑》中是反过来的,以武侠为主,带有公案小说的特点。 唐宋却懒得听他们这些作者的抱怨——他们这些人作为作者,站的立场不一样,看到这样的好作品,觉得好的同时,也很容易产生一种颇为感慨的『无力感』。唐宋就不一样了,他不是作者,单纯就是读者而已。 这个时候完全就是迷弟的状态,大为赞嘆道:「乔琏先生写什么小说,什么小说的格局就要为之一变,风气为之一心呢!《鸳鸯蝴蝶剑》之后武打小说恐怕要大变,人人都会争着学乔琏先生。而看到现在呢,就连公案小说都被波及了,不至于人人学乔琏先生,但至少会多出一个不同的流派了。」 第648页 读者对武侠小说的欢迎是十分强烈的,只要稍微注意一下读者们的动向,对于作者们来说并不难以察觉。大家都是要吃饭的,既然如此受读者欢迎,那么谁也不会逆着潮流前行了。 公案小说就要差一些了,《鸳鸯蝴蝶剑》的这一篇章证明了这种流派的推理非常受欢迎,却没有将传统公案小说打倒。说到底传统公案小说有其存在的土壤,以推理小说的角度来说有很多缺点没错,但其实它的读者也不见得仅仅是将其当作是公案小说去读。 这类小说中出现的主角,也就是那位公正严明、善于断案的官员,其实是普罗大众对于官员的美好寄予,一种想像。大家盼望着生活中真的能有这样一位官员,保护平民百姓不会受到冤屈。 为什么即使进入现代,公案小说改编的电视剧还是很受欢迎,其中观众有大量的老年人,以及其他并不是推理小说受众的——这就很清楚地得到解释了。 唐宋这个纯外行一样的评论让丁一新大笑起来:「唐公子比我们这些人洒脱,比不得的...不过说起来连小姐的小说似乎就是这样,总能让风气为之一心。虽然行内学大作者们的小说已经是常事了,但做到连小姐这地步的还是少数。」 这确实很正常,哪怕是后世网文小说圈子里,由某个大神写热了某个题材,这个题材这个流派也会难免被其他作者进行跟风。 这个时候也是这样,连翘的小说只是将这种影响扩大了,不只是一般的作者,而是所有写小说的作者,只要是写她涉足的领域,都不免受到她的影响。只不过有的人是主动的,有的人是被动的。 丁一新有此感嘆,那是因为就连他也不可避免地被捲入其中,被动地多少受到一些影响。 「说起来算算日子,连小姐应该已经到京城一段时日了罢?却始终没有听到她出新小说的消息,难道她在京城真的不写小说了?」丁一新看起来真的非常遗憾。他现在也是半个连翘粉丝了,只不过和脑残粉不同,他还是很理智的。 他每次都十分期待连翘小说中那些『新东西』。 说到这里,唐宋就十分得意了,当即道:「并不是呢!」 这话一出,其他人都将目光投注在了他身上...听这话的意思是有内幕消息啊! 受够了这些大神小神作者的吹捧、优待,唐宋才慢悠悠地开口:「乔琏先生一到京城的苏州会馆就给我写信,让我给寄过去苏州这边的报纸呢!后来有了新的住处,也是最先通知我这里按照新的地址寄报纸。我这里每过十天就给乔琏先生寄一次报纸,上次寄去之后收到了一封回信...」 所有人都竖起耳朵来。 「呵呵...乔琏先生说了,忽然有了一个小说的念头,于是迫不及待地和京城那边的书社、报馆联繫。虽然有些仓促,但确实将一切事情都说定了。大概过些日子吧,就能看到乔琏先生的新小说了——我託了乔琏先生,小说一旦出版就给我寄报纸。」对于自己首先被连翘想到,又有这样的特殊优待,唐宋的尾巴都快翘到天上去了。 「咳咳、咳咳。」 「你怎么回事儿?如今天气燥,多喝一些梨汁儿罢!那个对咳嗽最好,比吃药还强呢。」唐宋正在滔滔不绝呢,忽然听到对面金凤不停地咳嗽,不由得提醒他——两个人气性相投,如今已经是关系很好的朋友了! 金凤露出一个无奈的表情,往身后的靠背一靠,两眼一闭,双手一摊。表示自己已经尽力了,实在是唐宋太迟钝呢! 明明平常是一个非常敏锐的人呢,怎么这个时候就显得这样迟钝?还是说每次说起乔琏先生的时候就会自动变蠢?这么说虽然很没有道理,但似乎是真的啊...金凤这样胡思乱想着。 就在刚才,本来不在这间隔间的许文华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隔间外面,也不晓得他听了多久的对话。金凤是突然抬头的时候发现的,差点没吓死他,许文华的脸色实在是太险恶了! 唐宋却一无所觉,没有注意到朋友金凤,以及其他人变得古怪起来的神情,继续道:「说起来这新小说还和许文华那厮有些关系呢!」 隔间内的其他人面面相觑,露出一个蜜汁表情:哦,因吹思挺! 「哦,到底是什么关系?」这个时候金凤就很没有朋友爱了,怕唐宋看到许文华就不肯说了,连忙催促道。 唐宋『嘿嘿』笑了几声,似乎是想起了什么有意思的事情,过了一会儿才道:「我给乔琏先生寄的报纸挺多的,不是有一段时间许文华那厮说乔琏先生《鸳鸯蝴蝶剑》其实不算他们赌约约定的那种小说么,好多报纸为了吸引读者都说了这个事情。」 「乔琏先生知道了,这才有这部小说——不,也不能这样说,乔琏先生有给我写信。信里也说了,是先有这部小说的念头,只是后来也迟疑着要不要写。有许文华那厮的话,这才争口气一样决定要写!」 其他人忍不住笑了起来:「乔琏先生也真是的,难道真为了这个生气?竟然这样就想到了要写小说!」 听到连翘竟是这样的『草率』,朋友们都笑了起来。这话如果是别人说,他们都要怀疑是在说谎了。也就是连翘,她本就没有撒谎的额原因,性格又确实不同一般人,所以大家没有一个怀疑真实性的,只是为此笑了起来。 第649页 又有人道:「这样说来,新小说就是一部真正符合赌约的小说了?不然也不能做到让文化兄心服口服罢——你可打听到了新小说的内容了?」 唐宋很认真道:「肯定是符合的,乔琏先生说,是女子大戏,『叙述了一个女子与情爱、命运纠缠的一生』,这是原话呢!对了,新的小说定名为《丁香传》,其他的就不知道了。你们也知道,小说还没有出来,也不好说太多。」 朋友应该不会泄露稿子,但是为了防范各种意外,有些事情是要照着『规矩』来的。 所有人都消化了一通这番话,写惯了鸳鸯蝴蝶派小说,笔下不知道多少女人大戏的王思齐摸了摸下巴:「『叙述了一个女子与情爱、命运纠缠的一生』,咱们这类小说里这样的确实很多,但是由连小姐这样说来,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有一种难言之感...」 丁一新瞥了一眼许文华,笑着道:「大概是觉得连小姐不会安安分分地真的就写一个传统的故事吧,她的小说若是有一日全然如以往出现过的,那才奇怪。不过说起来啊,《丁香传》这个故事实在是...」 王思齐接过话:「实在是不起眼,咱们这类小说里类似的书名实在是太常见了一些!」 大家虽然是在说话,却也分了一部分注意力在外面的许文华身上。怎么说呢,他的表情堪称微妙,之前是很险恶啦,但是自从唐宋接着说话之后又似乎没有那么险恶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的感觉。 「哼!」轻哼一声,就在所有人以为许文华要进来参与话题的时候,他已经转身就走了。 第367章 《鸳鸯蝴蝶剑》也不止是在江南地区成为新热点,实际上随着连翘名气的一步步上升,这部小说吃到了以前作品带来的福利,再加上本身也确实符合了南北共同口味,在以京城圈为核心的北方地区,和广州福州圈为核心的沿海,同样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连翘在京津报馆的编辑包玉龙这次过来和连翘商量新文《丁香传》的前期宣传,以及连载日期确定等等工作。就提到这件事:「如今乔琏先生的《鸳鸯蝴蝶剑》正热,才在报纸上透露乔琏先生咬在《玉衡报》上连载新小说,读者反响就很大了,来了许多信件呢!」 说实话,连翘这种外来户,名气再大也和本地的坐地户有差距,在本地的认可度并不很高。但是他们大多数前景都是不错的,相比起新人,人气基础毕竟好一些,再加上业务水平没的说,只要没有出现过于严重的水土不服,在本地的蹿升速度肯定会很快! 连翘现在就是明证,毕竟她的《鸳鸯蝴蝶剑》还在连载,北边也有不少拥趸。哪怕实际的人数不是很多,相比起本地的作者,不要说是大神,就是小神都有一些不如,只能约等于某些不错的小粉红。 但有的时候并不能纯靠读者的数量来做衡量,这就好比某些外国的巨星,在国内名气并不很大。可是一旦来到国内,粉丝们发出声音,再加上媒体一宣传,自然而然地就有路人粉迅速聚集了。 只能说招牌、头衔这一类东西也是有用的。 就譬如说如今的京津报馆主推连翘,那么就会将她在江南的成就吹嘘一遍,读者人数、过往销量、小说上的突破性。这样的吹嘘是很有用的,至少很多报馆名下报纸的读者就会开始对这个作者感兴趣。 有一些人会因此去找连翘的小说去读,其中一大部分在读过她的小说之后就能转换成读者。另一些或许懒得去找连翘的小说去读,但心里也会留下一个印象——哦,原来这个『乔琏』是一个极其牛逼的傢伙啊... 还有那些早就是读者的,这个时候就会化身自来水,争先向周围的人群安利连翘的小说,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最近还在连载的《鸳鸯蝴蝶剑》。这也是人之常情,就像后世的观众们、读者们,有什么自己喜欢的作品,总是忍不住拉周围的人入坑啊! 如果说,之前连翘在苏州发展,向周围的人安利,难免会让亲戚朋友们觉得『没听说过』『不在本地不方便吧』,这个时候已经没有这个障碍了,自然撒欢了一项疯狂安利——之前的安利活动确实不方便展开,这就好比后世向朋友安利没有传到本国来的动漫作品一样。 光是次次追更新都要翻墙这一点,就已经足够击退很多怕麻烦的人了。说到底,小说与小说都是互为替代品的,不看这一部外地小说就会无聊死吗?本地也有很多有意思的小说呢,不差那一点儿! 口碑本身是最好的宣传,特别是在这个年代,轰.炸型的宣传方式还没有出现,也没有条件出现,口碑就更加重要了。得益于连翘之前小说的好口碑,很快获得了很多读者的认可。 最直观的,从之前那些小说的出售来说,最近有很多书铺都在向书社申请临时加货! 其他的小说都已经完结了,虽然也获得了很多讨论,不少人喜欢的不行。但始终还是比不上《鸳鸯蝴蝶剑》这种正在连载小说带来的压力,读者那里不必说,就是作者同行那里,也感受到了苏州同行们的压力呢! 对此,前两天宋志平和白明星见面的时候还说起了这件事,白明星一直摇头:「之前见你是搜集了这个『乔琏』全套作品的,而且每一部都不只是翻阅了一遍,还觉得有些夸张。如今去看人家的小说,才知道你为何如此。」 第650页 连翘确实是大神级别作品,也算是如今江南最火的当红炸子鸡。在江南一地,同行中鲜有不关注她的作品,不想跟紧最新潮流的。但是在京城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了,没看过她作品的同行可不少! 不能说这些同行消息闭塞,或者盲目自大,从来不关注外面的天地,这其实是有时代因素和行业特色等原因的。 最简单地说,在电子阅读时代来临之前,找一个不是本地大量铺货的小说有多难!经歷过那个时代的人都知道!当然了,连翘知名作者,小说是知名小说,这样或许会降低难度,但依旧是不方便的。 若不是特别关注她的同行,不会特别去看她的小说。 『六艺居士』白明星专注写志怪小说的,连翘虽有《药庐琐记》似乎能沾上边,但这么一个断断续续连载的小说,实在无法引起白明星的注意。总的来说,她对连翘这个人的了解,相较于作品,本人的情况反而知道多一些...毕竟苏州那边的同行吹嘘的厉害。 类似『苏州不可不见的一道风景』这种评价,虽然会让人觉得有夸大其词的嫌疑,但总是很容易引起大家的注意和好奇的。 另外,行内小说实在是太多了,大神十几二十来个,小神上百个,同时连载小说也有几十部了。这种情况下,全都关注?那也是不可能的,作者还要写小说,还要过自己的生活,时间和精力有限,也只能挑选自己感兴趣的作品来读了。 因为以上种种原因吧,之前白明星一直错过了连翘的小说,这个时候看外头名气传的过分了,再加上好朋友宋志平对其也相当推崇,这才将她的小说都拣了起来。 不得不说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连翘出道时间并不长,但作品可不少哩!这些作品还多是一百二十回文字的长篇。就算他阅读速度快,估摸着也要不少时间才能啃完。按照他原本的计划,他能在今年之内看完,这就算是好的了。 然而他没有想到,当他按照小说出来的顺序,从《海上归来记》补起的时候,事情已经一发不可收拾了! 一开始从《海上归来记》看起自然是有原因的,毕竟白明星不是普通的读者,他还是个同行。读小说不纯为了消遣,多少有从中取长补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的需求。而从头看起,更能够看清楚一个作者的成长轨迹,对于了解和学习一个作者,那是很有好处的。 最初的时候他以为《海上归来记》会比较生涩,作者们的第一部 作品,哪怕是一作成名的作品,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生疏。之所以能够让其作者一步登天,不在于作品有多么完美多么全面,而在于某个有点足够突出,以至于让读者能够忍受其中的不佳表现。 然而看过之后他才知道,一切都是自己想多了。人家既然能担当的起江南那边同行前所未有的吹捧,类似什么『古今未有之才华』『才气纵横三万里』云云,那自然是一开始就足够惊人了。 《海上归来记》最让白明星印象深刻的就是成熟,作品其他方面且不说,就说情节安排、节奏把控等方面,俨然是浸淫行内多年的老手了——还得是有天赋的,毕竟写了一辈子小说,也不知道控制节奏为何物的人也多了去了。 具体来说,白明星读过之后竟然觉得在节奏把控这一点上,他认识的同行竟没有一个能与之相比!包括如今已经登顶的宋志平!从这一点上来说,相比起外行人吹嘘的,这部小说中展示了读者对天南地北,海外国内种种的了解,对各个阶层生活的深刻认知,他反而觉得这一点比较可怕。 毕竟那些知识层面的东西,有心想要积累,总是能够做到的,只不过是费心费力而已。但是关于文章节奏上面的种种,如果不是对此有着深刻的认知,摸索出了一套自己很顺手,市场反响也很高的模式。再加上大量练习,这是很难做到的。 在白明星这里,他当然不会知道连翘穿越重生的经歷,所以完全将其当成了连翘天赋异禀的佐证。 之所以说从《海上归来记》开始事情就开始一发不可收拾,在于他原本准备一边读小说一边做笔记的纸笔都被扔到了一边去。熬了两天,手不释捲地将《海上归来记》读完,哪里还记得要记笔记的事情!对于小说最本质的趣味已经压倒了专业精神。 后面的小说也是如此,一部部地阅读,直到最新的《鸳鸯蝴蝶剑》,白明星这段时间和一个普通的读者并没有什么不同。 此时刷过一遍了,正准备再刷一遍小说,估计三刷的时候就能降低热情,开始做笔记了。 对宋志平很有感慨:「你知道我看那位的小说心中作何感想么?」 不等宋志平发问,直接道:「天才,绝对的天才,天赋卓绝到这个份上,也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别说是我了,就是你,就是草堂老翁,又或是前些年被称作才压江南的『西湖客』,再不然最近那些吹的不行的后起之秀,没有一个人摸的着她的衣角!」 这话白明星说的斩钉截铁,似乎丝毫不怕得罪人。实际上也没有得罪人,至少宋志平不觉得自己被冒犯了。 到了他这个份上,对于后辈作者的差距,也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天赋可以概括的。 而且说到天赋,从他的同辈,再到后来的后辈,他身处其中,天赋算是不错的,但要说没有人天赋超过他,那就是搞笑了。 第651页 对于他们这一行来说,天赋很重要,是一块重要的敲门砖,也是基石。但是天赋不是唯一,不是天赋最高的人就能站到最高,这是早就很清楚的事情了。 「是啊,天才。」宋志平似乎有很多感慨,悠悠地说出了这句话,又道:「你是不知道我第一次读到她的小说的时候心中的感觉...说实话,要是她不是我的后辈,而是我的前辈或者同辈,我或许就不在这一行了。」 「看到她小说的时候我就知道了,这不是我能写出来的小说...让人绝望到那个份上了,大受打击自然会离开这一行——当初入这一行的时候正是因为确定自己能走到高位。」 宋志平清晰地记得第一次熬夜将对方的小说读完,当时读的是《宦海》,因为有上下两部,所以几个连续几天都在熬。有的时候坚持不下去了就倒头睡一觉,然后起身继续读。 那种满满的、即将溢出来的、丝毫没有吝惜和收敛的才气,在夜间读书的时候感受的格外明显。 虽然宋志平走到如今,早就明白仅仅是才气并不能说明什么,对方也不能轻易动摇自己的位置。但是,他们这一行终究是倚靠才气良多的...这是他第一次对一个后辈有着这样发自内心的羡慕。 第368章 才送走了编辑包玉龙,冬儿便来书房敲门:「小姐,夫人让来请您过去,说是有事情和您商量。」 连翘点点头,没有太过在意,这日子过的平平顺顺,能有什么大事?估计也就是些许小事而已。于是起身道:「这就过去,你去厨房催一催张嫂子的冰糖炖雪梨,怎的这么久了也没有煮出来,呆会儿直接送到东屋去!」 冬儿应了一声,等连翘去到东屋吴美娘那里,转身便去到厨房催冰糖雪梨。 连翘到了吴美娘的屋子,发现吴美娘打开了一只大箱子。这只箱子里装的是从苏州带来的东西,当初从苏州来京城,带了一些苏州特产做礼,如今散的散送的送,剩下的都在这个箱子里了。 连翘看一样样摆出来,多是苏州那边的绫罗绸缎,另外还有一件小心收着的绣品,这绣品是绣庄专门的绣娘做的,做出来这样一个小屏风,也要一两百两银子呢!除此之外,都是些零碎小东西了。 吴美娘先将那绣品放到一边,然后再在剩下得到东西里头寻摸着。 连翘是知道的,这绣品买来是有专门用途的,为的是连家老太太过生日的时候可以用来作礼。虽说有些贵重吧,只要想到过去从来没有送过礼,将来没有什么认真送礼的机会了,这样一次的事情,多花些钱就多花些钱。 当然了,这也是因为连翘如今能赚钱,不然量入为出,自己有什么盘子就做什么事儿呗。 连翘见到这个绣品才恍然想起自己最近仿佛忘记什么事了,不是别的,正是自己那位『祖母』的生日! 这其实并不是一个整生日,六十七岁,前后都不搭的,按理来说也没什么好做生日的。一家人聚在一起吃顿饭,这也就行了。但是今年情况不一样,难得的是一家人聚齐了,而且估计以后也难得聚齐。于是这样一个生日有了团圆的意味,意思就隆重了很多。 虽然依旧不能对外大办,但家里人肯定要着重安排一番。 连翘心中估计,吴美娘要找她说的事情正是和连老太太过生日相关的。她猜的不错,见她来了,吴美娘立刻放下手中的东西,道:「马上就是你祖母生日了,我这里正挑拣着礼物呢!这件绣品得赶紧找个绣庄定做木头架子,另外布料也足够,到时候挑出八匹来也够体面了。」 吴美娘依次说着,果然后面跟了一个『但是』:「但是这些还是太单薄了,你父亲这辈子没尽过孝,如今咱们代替他做,自然要做的齐整一些。再者说了,咱们也实在送不了几回礼——我想着再添一些金银东西,然后配上牲酒果品,这也就是了。」 连翘对此当然没有意见,只不过如此一来就得出门去逛逛了。她如今正不耐烦出门来着,然而她的拒绝还没有开口,吴美娘就堵上了她的嘴:「你这些日子日日将自己关在书房里,这可不好,干脆今日陪我去逛逛京城的商铺吧!说起来京城的繁华热闹和咱们那边不同,我还没有好生看一看呢!」 没办法和家长解释自己正在『闭关』,他们可不会觉得这是你工作的一部分!连翘也不去尝试着做无用功了,干干脆脆道:「既然是这样,我去换件出门的衣裳,这就随着母亲出门就是!」 随便拣了一套衣服,又让春儿重新梳了个头髮,连翘这就跟着吴美娘出门了。 说起来要给连家老太太买的礼物很简单,主要就是银楼挑几件金东西而已。若是图省事儿,步摇半个时辰两个人就能打迴转。 只不过吴美娘的计划怎么可能这么简单,她是正经打算好好逛一逛京城的。不然来了京城一趟,竟然什么都没有看过,这不是可惜么!说出去也没意思。 于是拉着连翘,带着丫头,上了马车,张口就让人送到了京城最大的一片街市——北市。 这应该算是此时京城的一个消费区,整整一个坊市大小的地皮,上面全是商店铺面,横竖街道加起来也有十几二十条了。在这里什么东西都有的卖!国内的、海外的商品不计其数。更妙的是有便宜的也有昂贵的,可以满足不同的购物需求! 第652页 主要是整个北市内有分街道,其中三四条街道专门是价格高昂的奢侈品,消费能力达到这个层次的自然会选这里。另外的街道基本上就属于中产阶级消费了,偶尔还有一些小贵的商品售卖,属于轻奢吧。 至于更便宜,完全底层的老百姓的消费,这里没有那种。主要是这里是黄金地带,那样的生意做起来,商铺的租金也不够啊! 吴美娘下了车之后,看到整整一个坊市做的商业区,也十分惊嘆,笑着道:「京师原就和咱们南边的繁华不一样,咱们南边是小家碧玉,京师就是大家闺秀了,也不是说谁好谁坏,就是气象不同。」 对此连翘不做评价,对于一个宅女来说,评测各地的消费场所、娱乐场所...还有比这个更好笑的吗?谁给她的勇气? 她打定了主意,今日就做一个钱袋子、应声虫就好了...应该不会太难熬吧? 事后证明她还是太天真了,身处远离家乡的京城,这并不能打消吴美娘在逛街上的体力——买的东西倒是不很多。这也是吴美娘过去十几年经营家业,为连翘谋划着名将来的时候养成的习惯。 购物方面的欲.望并不强烈,看的多买的少,偶尔买的话都是精品。这方面按照吴美娘的理论也很好解释。吴美娘认为他们这样的人家并不怕花大钱,怕的是省小钱! 有些东西看着便宜,就使劲多买,实际上那些东西不行,有的时候用起来拿不出手,或者不中用。这样算帐,其实比买个好的花的还多呢! 连翘先陪着吴美娘去了银楼,定了一对赤金镯子,一柄玉如意,这也就罢了。然后就近逛看了那两三条做奢侈品生意的街,说实在的,好东西是有不少,但要说稀罕东西,那就没有了。毕竟苏州那边也是通商港口,商业氛围甚至超过京城,那边国内外的东西见的更多。 不过让连翘颇为感慨的是那些真正的奢侈品的价格,按理来说她现在的身家也还可以了。不说什么富甲一方,至少从数据上来看,可以属于社会百分之二十那一撮,精确一些说,百分之十也没有问题。 也就是说,这个世界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没她有钱。 然而这没什么卵用,她各种资产包括起来,其中有稿费所得,也有投资所得,加起来也有十来万两了。但是看看这里的货物,一串一百零八颗的珍珠佛珠串,一万三千两银子才能得。 一副前朝大书画家的山水画,七千两。 古拙大方,上古传承下来的青铜器,五千两。 一套用上等紫檀木做的家具,名家打造,六千两。 海外的香料、宝马、玉石...都是高价,另外国内也有好东西!关外的三十换人身,有婴儿手臂大小。西南的滇玉,这里都是最好的,比进上也不差了。还有织造局出来的各种昂贵织物,看着算便宜的了,但是贵也能上升到几百两银子一匹!其中有的是材料贵,有的是手艺贵! 吴美娘并没有在这两三条街买什么东西,连翘也只是在一家专门卖海外宝货的商铺里挑了一个外国传进来的八音盒。不过这个八音盒比较原始,音乐很简单,远远比不上后世。倒是美术工艺比后世的一般货色强的多,相当貌美。 这两三条街逛完,连翘整个人就不太好了。然而这才是一个开始呢!其他的街道吴美娘虽然没有看完的意思,但随便看几条街,顺便提老家的亲朋买一些这边的东西做礼物带回去,这是早就计划好的! 礼物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比较正式和贵重的,这种在礼物中占比不高,往往一套礼物中只要有个一两样就可以了。另外一部分就是小玩意儿了,各种具有京城特色的小手工艺品,这样买一些,那样买一些。添在礼物当中,既显得礼物丰富,又十分有心意,实在是惠而不费啊! 一开始的时候连翘还能勉强跟上吴美娘,到了后面就只能摇白旗投降了。看到街边有一家茶楼,立刻进去歇息,而且一旦开始歇息就耍赖不肯动窝了。吴美娘拿连翘没有什么好办法,最终也只能自己去逛,嘱咐连翘别乱跑,到时候还要汇合回帽子胡同呢! 这一日的『磨难』好歹是过去了,大约过了两三日,吴美娘收到了银楼送来的金镯子和玉如意,和其他礼物一起撞在红通通的锦盒里,准备着连家老太太生日当天,一起送到连家去。 「这一份礼物如论如何也不算薄了。」吴美娘感嘆着给礼物盒子系上由红绸扎成的花球。 事实上确实不薄,等到连家老太太生日当天,连翘和吴美娘带着礼物早早地来到连家。连大太太命人将礼物抬下来,然后亲手奉给连老太太看,心里也是感慨——自己这位二弟妹家底恐怕比之前想的还要厚实呢! 按照道理来说,过去几十年都不能在母亲跟前尽孝,初次给老母亲过生日,礼物厚实一些,甚至比其他兄弟姐妹要厚实太多,这没有问题,甚至很有道理。但事实上人的行为受现实情况约束,如果经济条件一般,那又如何能备得起丰富、昂贵的礼物? 对比其他兄弟姐妹今年的礼物,不说别人了,就是连守信,那也是完全给比下去了。而另一种对比,远的不说,就说去年才找到的连守忠,去年寿辰他送的又是什么?他那个时候已经有连守信的资助了,做着小买卖,但还是没有钱做这个,只送了四匹绸缎以及一些零碎小玩意儿。 第653页 这些礼物晾出来,这些天渐渐对吴美娘有意见的连老太太也脸色和煦起来。至于连守忠连守理,以及连家小姑三家人,都眼睛格外热切了起来。 其中连家小姑最沉不住气,稍晚一些时候一家人正在说话时,便一边砸核桃,一边再次推销起他的儿子来——极力鼓动连翘给她做儿媳妇,留在京城! 第369章 连家小姑不是第一次提起这件事了,实际上连翘和吴美娘与她第一次见面,这就是她的主意了。只不过当时吴美娘拒绝的干脆利落,没有留一丝一毫的余地,以至于话题戛然而止。在之后的时间里,连家小姑偶尔有旁敲侧击的暗示,却通通被吴美娘和连翘母女视而不见。 这一次连老太太做寿的日子,她旧事重提起来,简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 「侄女儿也仔细想想这件事吧,你又没得父亲兄弟撑腰,若是随便嫁给个不相干的人,到时候受欺负如何是好?嫁到姑姑家里来就好多了,姑姑疼爱你还来不及呢!拿你当亲生女儿。你表哥又是个性情和顺的,还能比这样更好?」连家小姑在一旁碎碎念。 若是连翘是个普通的小姑娘,没经歷过什么事儿,这样的软磨硬泡说不定真的会被说动三分。只是连翘也算是见识过大场面的了,这样的言语能打动她?那就是个笑话了。 所以连翘只是假装认真听着一样,常常应和几句,实际上很不放在心上。 连大太太常年在魏国公府的后宅里做事,对于察言观色是最熟悉的,很快就发现了连翘的情况。不过她又没有必要揭穿连翘,所以只看自己家那个小姑子做无用功——这些日子她也算是观察出一些眉目了,自家新来的这二弟妹以及侄女儿,可不是任人搓扁揉圆了的土人,人家是很拿的住的! 这一点从人家自作主张就搬到现在住的帽子胡同就知道了...的确,惹得家里老太太不开心了,但是那又怎样?人家依旧坚持,旁人又能如何呢? 说是婆婆可以尽情调理儿媳妇,可是这儿子已经死了的儿媳妇,又是才认回来,有什么能挟制住? 连家小姑说了半晌,依旧是一点进展都无。这个时候有个连大太太心腹的婆子进来道:「太太,外头戏班子已经备好了,特来请老太太并各位太太,去外头看戏!」 今日虽然是家宴,并没有对外请客。可到底是一家团圆后的一个生日,不可能平平常常地过,所以连守信特意定了个戏班子来家里唱堂会,虽说人少,可也热闹了不是! 连家的房子并不是很大,再加上客人也不多,所以这戏班子请的很小,人不多。这个时候唱戏的地方就在小园子的一处开阔地,而连家人的宴席已经在亭子里摆了一席,亭子旁边摆了一席,看戏是清清楚楚的。 连老太太和连守信两代人坐在亭子里,至于连翘这第三代,就坐在外面一席。 这个时候也到了午宴,于是厨房里渐渐送上菜来。趁这个空隙,戏班子的班主奉上戏单,请连家人点戏。这种事情自然是地位从高到低,首先由连老太太开始点。 连老太太点了一出《玉阳关》,然后轮到大太太,她推辞了两句:「按理说该轮到我的,只是二弟妹心来,且是客人,我不好越过她去。」 这样说着,将戏单递给了吴美娘——总之就是这一场你推辞我,我推辞你的活动中,《玉阳关》开场了。 连翘一开始并没有将这齣戏放在心上,说实在的,她平常不喜欢看戏,对于戏剧了解少的可怜。这《玉阳关》又没有人提醒她说的是什么,她甚至连最基本的都搞不清楚。后来这齣戏一开场就是十分热闹的沙场戏,连翘还想着这类热闹戏向来是老人家的最爱啊! 后来人物名字叫出来,连翘才渐渐意识到,这是改编自小说《唐门虎子》中的一段——就是四十年前开启小说业新篇章的那部小说。 这个时候她依旧没有多想,只是回忆这段剧情,想起来是小说中某个唐家子弟战死沙场,然后妻子守节,还替他过继了一个族中兄弟的儿子,培养长大成人,指望继承他的志向。 其实没什么特别的,所以只是回忆了一下就丢开手了。 这个时候听身边坐的女孩道:「要是能让我点戏就好了,我最想点《红翡翠》那几折戏!」 听到她这样说,连翘不由得对她侧目。《红翡翠》不是什么别的戏,正是她《江湖》中赌石篇章改编成的戏剧。中间内容充实,有好多折,就算是能让她点,恐怕也是不许点完的。 女孩说着转头看向连翘。用十分艷羡的语气道:「堂姐是苏州的,一定可以最及时地看到乔琏先生的小说吧?」 连翘的镇定差点挂不住!好不容易稳定下来,清了清嗓子,试探道:「怎么,你喜欢乔琏?」 这姑娘是连守信和连大太太最小的女儿,比连翘还小了两岁。众多堂亲、表亲中,连翘还比较愿意和她相处,至少她对于自己没有什么企图,显然连大太太没有交代她一定要做什么。 她和连翘就是正常的交往,有的时候连翘来连家请安什么的,两人玩一会儿,说一会儿话。不见得多亲密,却也彼此十分有分寸,算是连翘比较愿意交往的连家人之一了。 只听她回答:「这话问的多新鲜吶,如今又有谁不喜欢乔琏先生?」 显然对方是个小迷妹,而且对如今京城里读者对『乔琏』的了解情况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一下就察觉到了最近京城这边乔琏成了一个大热点,此时说出这个话,倒是颇为炫耀。 第654页 虽然知道这是粉丝带着厚厚的滤镜看自己,实际上哪有那么夸张!却也不免因为这种粉丝滤镜而美滋滋。没办法,人类就是这样渴望得到赞赏,希望达成成就的动物,连翘并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却也难以免俗。 连翘这是低头笑了笑,并不做什么评价。对方却接着抱怨:「其实我最爱的还是最新出来的《鸳鸯蝴蝶剑》,在京城这边有书社专门印刷,然而还是比报纸出的迟了很多。」 确实是自己的粉,这样想着连翘就觉得十分有意思。 轻轻松松看戏,偶尔觉得无聊的很,就竖起耳朵听亭子里那一桌在说什么。多是一些琐事,不过偶尔也暗藏一些交锋,连翘在一旁听着,露出一丝玩味的表情。虽然已经知道连家并不简单了,但是这样如同电视剧中的撕逼,还有让她有了一种古怪的感觉。 「...说起来这一出《玉阳关》也是一段佳话了,虽然是过继的儿子,可将来也是不辱没家门的好男儿——更重要的是会供养『母亲』,将来又能在坟前给那死的早的『爹』供应香火,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吧!」 说这话的是连守理媳妇,说完之后笑眯眯地看着吴美娘。 连翘这个时候还是没有多想,说白了她看了不少宅斗小说,可是那只是纸上谈兵而已。真的面对一个真实的宅斗场面,她又丝毫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也是相当迟钝的。 相比之下,一直周旋在各色人等中的吴美娘就比连翘敏锐多了。从一开始就觉得不对劲,而事情到了连守理老婆说出那样完全就是明示的话,她彻底明白了过来。 对方想要给连守诚过继! 想到有这个可能,吴美娘一时又急又气!她心里很清楚,对方有这样的暗示,肯定不是因为他们真的可怜吴美娘和连翘,想要给吴美娘找个老来倚靠,给连翘找个将来能撑腰的哥哥。 对方图谋的东西其实很容易猜测——过继给已经死去的连守诚有什么好处?那当然是继承家中的家业。想到这里,吴美娘其实是有些暗恨自己这一路对待连家人实在是太大方了! 大方本身不是问题,有问题的是『财不可露白』。她显露了富贵,自然惹来看这些不好相与的『亲戚』们的觊觎。 吴美娘没办法向这些人解释自家的钱其实不多,至少由连守诚留下来的钱并不多这个事实,钱都是连翘挣的,只能抿着嘴道:「这件事恐怕难以答应。」 连守理的老婆却一改之前的温吞,咄咄逼人起来,眉毛一挑,道:「二嫂这是说的什么话!这难道不是为你好,不然你将来靠谁?这难道不是为了二哥好,不然将来恐怕烧香的人都没有呢!」 吴美娘忍下心中的不满与烦闷,直接道:「我的事情四弟妹不用着急,我嫁到连家的时候是带着嫁妆的,这些年经营有道,别的不说,至少给自己养老是不成问题的。」 说完这里,说到连守诚得到香火问题,她很想说连翘也能做。但是在连家人眼里,连翘将来迟早要嫁人的,一旦嫁人就不是连家人了,哪有给连守诚上香的资格! 这样便有些迟疑起来。 连守理老婆乘胜追击,抓住这一点穷追勐打:「嗳!苦命的二哥啊,一辈子辛苦,却没有想到死了连香火也难以为继。二嫂,你说说看,你怎么这么狠心!我知道你想将家中的一切留给连翘侄女儿,毕竟那是你亲生的,所以才不愿意过继。可是你也得替二更想想啊,不能那样自私!」 这样说着,还对连老太太使了个眼色,这个时候连老太太像是从瞌睡中醒过来一样,和颜悦色地道:「老四家的说的没错,老二家的,这件事我看就这样定下来吧——这样一来,他们兄弟四个也算是都有香火传承了,我也能安心闭眼了。等到日后到地下见到他们爹,我也算是有了交代!」 这样话赶着话,竟是就要将这件事定下来的样子。甚至颇有兴致地从连翘这一桌叫来一个孙子,道:「这是老四家的老小,今年十三岁,我觉得就不错!」 这也是连家的么孙,平常最得连老太太喜欢的,什么事都偏爱他。连守理老婆向老太太哭诉家资不丰,几个儿子若是分东西,恐怕将来每人分不到什么。于是请连老太太帮忙,先让小儿子去占住老二家的位置。 连老太太听说是为了小孙子,没有不答应的。 就在其他人保持中立不说话,吴美娘要站起身来强硬拒绝的时候。连翘从亭子外面过来,仿佛不知道亭子里一场大戏一样,满脸笑容道:「祖母和二婶对我娘还有我实在是关心,只不过这过继的事情恐怕不行呢!」 第370章 「大人的事儿,侄女儿小孩子家家就别插嘴了!」连守理老婆似乎非常不满连翘突然跳出来。吴美娘也就算了,连翘在她眼里就是一个晚辈,还是女孩子,什么事情直接听长辈的安排就是了,哪里有她说话的份儿! 老太太这时候也开口道:「是这个道理...你小时候在南边长大,那边的人松散。只不过你如今来了京城,就应该好生守礼才是。我们自家说话也就算了,要是在外,岂不是让人笑话我们连家?」 连翘听到这话都快笑死了...连家算什么?根子上就是山东一小县城的人家而已,当年能穷的吃不上饭,最后卖儿卖女,这就知道不是什么上流社会的人了。这样的人家,这才来京城几年啊,就将礼仪之类天天挂在嘴边了。 第655页 连翘一眼扫过去,一眼全是伯母姑姑——叔伯们不耐烦看这边的小戏,在前院单开了一席酒。 露出一个微妙的笑意:「四婶婶和祖母这回可冤枉我了,之所以过来说话,正是因为这件事和我关系大的很呢!」 「我娘之所以不愿意说过继的事情,其实是有原因的!原本打算这次回苏州之后就给我坐产招夫,这样一来我爹的香火也不至于断绝。既然有这样的打算,过继之类的就显得多余了。」连翘不动声色地说着。 连翘这话弄的吴美娘都略微怔了一下,她可从来没有打算招个上门女婿!只不过连翘既然这样说了,她也不可能拆她的台。也幸亏其他人此时更是愣住,不然肯定会发现吴美娘在刚刚一瞬间的不自然。 其他人,原本老神在在的老太太都绷不住了,原本半闭着的眼睛忽然睁开了。至于连守理的老婆,更是有一种方寸大乱的感觉,慌乱道:「怎么有这样的事儿,之前并没有听你娘说过啊!」 连翘缓缓笑着道:「这件事原本就不适合到处宣扬,我娘难道见人就说要招赘...那到底不太体面。」 这句话说的合情合理,没问题啊!顺便等于是将一直拒绝连家小姑的提亲解释了——这可是招赘!一般来入赘的都是家庭情况特别差的那种人,一般的人但凡是有点办法,也不会入赘。挑个普通年轻人也就是了,怎么可能招自家外甥。 老太太盯着连翘,目光中有一些探究和怀疑:「你说的可是真的?」 连翘眼睛都没有眨一下:「自然是真的,母亲都与我商量好久了!」 其实是不是真的又有什么要紧?此时同桌的女人们,脑子清楚的都应该知道这个道理。只要连翘咬死了确实有这样一回事儿,吴美娘又不会拆穿她,那么假的也成为真的了。 吴美娘也是这个时候反应过来的——确实,只要应付过去这边就好了,等到回了苏州,这边很有可能根本不会见面了,更不要说管束自家这边。既然是这样,这个时候说自家准备回苏州招赘就是一个很好的挡箭牌了。 本来还打算如果对方还要逼迫下去,她这边就直接闹翻,然后连夜回苏州呢——她是真的这么想!不管怎么说这都是远离家乡的京城,本来就没有安全感,还要被别人逼迫,心里多少害怕会发生什么不能控制的事情。 虽说大伯看起来是个靠谱的人,可是这种事情谁又说的准!一头站着的弟媳和侄女儿,一头站着弟弟弟媳、老母亲,但凡有一丁点儿的偏颇,母女二人就容易陷入到身不由己的境地。 实际上如果不是连翘如今出息了,吴美娘很可能不管怎么样,先回老家再说! 连翘是坐着沈家的船来的,沈家的少爷还在京津地区打理生意,偶尔会写信过来。另外,连翘和京城的报馆书社联繫,已经有了一大批可以求助的人了。真有什么万一,也是不用怕的。 连老太太不言语,连守理的老婆却忍不住了,道:「二嫂这件事做的可不好!侄女儿小人儿不晓得事,二嫂能不知道?那等入赘的能靠的住?到底是外来的人呢!再者说了,连翘侄女儿这样好的人才,本能嫁个最好的郎君,结果为了招赘就得低就,这不是太可惜了?」 吴美娘很快进入状态,镇定道:「这个事情实在是没办法说,若是有办法我又何必做这个想头?正如弟妹之前说的,我哪能那样自私,连翘又哪能那样自私!那是她爹...这也算是抱父母生养之恩,应该的。」 连守理老婆急了,连忙道:「二嫂哪里是没有办法了,之前不是说过了,过继我家老小。这是嫡亲的侄子,和儿子也没有什么差别了,不比一个外头来的赘婿靠得住?」 这话说出来其实就没有什么意思了,赘婿靠不住,但是在普通老百姓的意识中,过继的儿子才是更加靠不住的!至少赘婿是个外来的,真有什么不对,周围的亲戚朋友都说的上话,礼法也是站在自家这边的。 过继的儿子就不同了,自家的宗亲朋友,往往也是对方的宗亲朋友。真有什么龃龉,其他人恐怕大多数都会选择保持中立。到时候自家孤立无援,其实就是由着继子这个顶樑柱来折腾了。 虽然大家都会说,族里过继来的孩子也是血脉,多少是个慰藉。但是真实情况是什么,人人心中都有一桿秤。一者,就算是有血脉亲缘,又和这家的妇女有什么关系?就如同吴美娘,连家和她有亲缘的也只有女儿连翘而已!二者,就算有亲缘,那又如何?论理这个继子和连翘是有亲缘的,可是真能指望他吗? 不能的,说到底,那种一家人彼此没有私心,完全按照宗族礼法那一套运行,上下井然有序什么的,那就是奢望!人人都有私心,那些想像中很美的东西,落到实处早就已经不是最开始设计者规划的样子了。 连翘本来还打算和连家人虚与委蛇一番,不是因为她自己犯贱,而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且想到吴美娘,想到早死的连守诚,她如今用的是连翘的身份,一些连翘的责任也就应该担当起来了。 但是到了这个时候实在懒得听这些虚伪至极的话,站起来冷笑道:「四婶婶说的这些话是个什么意思?天底下谁不知道赘婿靠不住!本来就没有指望他们靠得住,真正被拿来做倚靠的是儿女!我是我父母亲的骨血,自然事事为他们打算!有我就够了。」 第656页 说到这里,连翘顿了顿:「难道我靠不住?」 连守理老婆可不能说这样的话,只得尴尬道:「你这孩子说话就是太急躁,婶婶哪里是这个意思,只是想说一个女儿家顶立门户不容易,再者说了让你堂弟过继你家不是更好么!」 「哪里更好了?」连翘却不放松,进逼道:「恕侄女儿不懂礼仪,说句不好听的话,婶婶这话说出来在骗谁?过继来的孩子靠得住...这话不说出了这个门去问外头的人家,就说问问婶婶自己。既然婶婶觉得过继来的孩子一样靠得住,那干脆和大伯,和三叔家换着孩子养好了,您说这怎样?」 「这当然是不成的,亲疏有别——」 这话没说完,连翘便打断道:「我还以为四婶婶没有自知之明呢,原来是有的...是啊,亲疏有别,谁是亲谁是疏要弄清楚呢!」 这个时候连老太太忽然皱着眉头:「老大家的,哎哎哎!」 见连老太太捂着头叫唤起来,本来装木头人的连大太太连忙站了起来——虽然吴美娘是她几个妯娌中最喜欢的,但是两人也实说不上什么交情。方才的事情她不置一词,正是不想为了吴美娘和连翘又让老太太『作妖』。 是的,作妖。 老太太其实说不上坏,在连守信的记忆里那也是个极好的慈母。只是多年不见,有些东西已经变化了,她现在最偏心的正是一直留在身边的连守理。为了这偏心,偶尔就会做出一些让人无话可说的事情。 就比如说上次,想要让连守信为长子成亲出钱。这个出钱就不是一点儿喜钱,或者凑个份子的意思,而是要将整个成亲的费用一股脑承包下来。更过分的是,这个成亲的规格,她还不满意那种小门小户的,非得给连守理长子寻一个超过自家门第的媳妇。 这样的媳妇要娶进门,先不说做得到做不到,就算做得到,那也意味着一笔不小的开支! 连守信和连大太太从魏国公府里蹭了一些好处,再加上借已经是良籍的儿子的名义进行经营。夫妻二人都是精明的,所以才有了如今的家业——只等夫妻两个脱身出来,放了良籍,那也和外头富裕的老爷太太一样。 然而即便是这样,也算不上那种特别有钱的富贵人家,开口就是这样的事儿,连守信首先就是拒绝. 或许一个还能负担,但是不能开这个头!有了这样的事儿,后头连守理这一房其他的男孩子成亲怎么说?会不会要循这个例子?还有连守忠,同样都是弟弟,眼看着连守理得了这样的好处,他会不会也闹起来? 治家这件事有的时候就是这样,不患寡而患不均。索性没有这种好事,大家还能和和睦睦地过下去。可要是有了这样的事情,难保没有得到一样好处的人新生怨怼之情。 连守信拒绝了,接下里就是连老太太开始她的表演了。那半个月,连老太太『病了三四回』,每回都让丫头去找连守信,然而连守信藉口魏国公府里事情忙,硬是半个多月没有着家。 「所以才说不是从小在身边养大的就是不亲,有什么用?如今娘老子病了也不过问,只扔在家里让媳妇蹉磨!」 当时这话是偷偷说的,然而连大太太对后宅是何等的掌控力!前面老太太说了这话,后脚就让人禀告给连大太太的心腹了。 说实在话,当时的连大太太是非常生气的——这话说出来实在是太伤人心了!连守信对连家人的付出她看在眼里,如今就只得到了一局『不是从小在身边养大的就是不亲』。哪怕她是在国公府后院打磨出来的冷硬心肠,也觉得丈夫可怜! 这种自己的意愿得不到满足就要『作妖』并不是只有那一次,也就是那一次事情违反了最根本的原则,才能态度十分坚定地去拒绝。不然连守信这个大孝子往往还是耐不住老母亲的哭诉和『病情』,最终允了的。 不是不知道这些病情是假的,但人总是会受感情的左右,不是理智的思考能够概括一切的——再者说了,万一,万一『病情』是真的,那该怎么办? 第371章 如今眼看老太太又作妖起来了,连大太太就算心知绝大可能是装的,也只能连忙起身去照看。 连老太太也算是装病的专业户了,这个时候一叠声地叫头疼,还能有空留出一些余光去看连翘和吴美娘两个。让她心中不爽的是两个人的神色都十分平常!要知道平常使这一招,哪怕是连大太太都要给面子的! 不管相信不相信,至少样子要摆出来。而吴美娘和连翘这对母子竟然满不在乎,这让她心中更加认定了?——似吴美娘这样的儿媳妇,还能指望对二十年都没有见过的婆婆又多大的尊重呢?而连翘,从来没有在她膝下呆过,这时候来京城人已经大了,并没有什么感情! 不比老大讲感情! 然而道理是这个道理,却不代表老太太能因此就想得开了,实际上她心中已经发怒了!认定吴美娘和连翘就是两个白眼狼,决心日后一定要给母女两个好看。 实际上也是这些年好日子过多了,连老太太已经被『宠坏了』。若是当年她在山东小县城的时候哪里有这样刁钻,那时节只要能吃饱饭就觉得是天底下最好的日子了,哪里会去想着要如何调理儿媳孙女儿! 不管道理不道理的,反正让她不满了,她就要发作出来! 嗯,吴美娘和连翘站在一旁,确实都不像是很关心的样子。似乎是很不孝,但仔细想想也不奇怪。连翘不必提,她根本不是深受礼教影响的古人,虽然也知道要孝顺,可是她的孝顺是有前提——家中慈爱和善的老人才是应该孝顺的。 第657页 且不说连老太太在她心里其实不能算是『祖母』,就说算是亲人吧,这样不慈爱,为了自己偏爱的小孙子就算计自家...对不起,她不是圣母心,真没办法激发出满腔的孝顺。 至于吴美娘,她倒是原装的古代女子。可是指望一个儿媳妇对婆婆又发自内心的大孝,这本就是非常难了,不然也不至于每每出一个就有官方赞扬,甚至记载在《列女传》之类的书籍中,让后世知晓。一般来说,只要做到彼此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体谅,体面有礼,这已经是善莫大焉了! 而吴美娘和连老太太甚至连这个条件都没有!她又不是一嫁人就有这位婆婆的,要是那样,她还能因为礼法和习惯等原因培养出尊敬。可是如今呢,她都成亲二十年上下了,老公死了,女儿眼见得要嫁人。这个时候忽然冒出来一个婆婆,让她对她多有孝心,这、这实在是做不到啊! 若说看在连守诚的面子上,他没能尽孝,她帮着尽一份心意,也不是不行,实际上最开始吴美娘就是带着这样的想法来的京城。然而连老太太这边今日的表现已经伤透吴美娘的心了,她心中有怨怼,哪还能记得那一点儿心意——连老太太演技实在拙劣,吴美娘一眼就看出来了,她定然早就和连守理老婆商量好了!就算登在那里算计她们母女二人呢! 再加上吴美娘自己就是个大夫,虽然擅长的妇人病,但一些医理上的东西是知道的。连老太太的表现...说实在的,基本上可以确定是装的... 这位老太太装病之所以颇有用,除了因为连守信孝顺,也确实有她身体不好的缘故。当初连守信急着说服吴美娘和连翘上京,有一条就是怕连老太太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去世了,岂不是遗憾! 然而在吴美娘看来,自己这位婆婆或许真有些病歪歪的,这是早些年苦日子过多了,身子上头有了亏空。但是这种病歪歪不仅不是要命的样子,反而比较像是要长寿的! 本来是做寿的好日子,没有想到最后竟闹成这样。不仅后院乱糟糟的,就连前院也惊动了。连守信一面让小厮去请大夫,一面进后院看老娘。 连翘也懒得去理合不合礼数了,虽不好直接告辞,但是却让府里的人安排了一间厢房,到里头去躲清静去了。 进了厢房,吴美娘让一起来的春儿去守着门。这才拉着连翘到一边,狠狠用手指头戳了戳她的额头:「你这个不省心的,平常比谁都大胆也就算了,今日也敢出来出头?得罪了这一起子人怎么办?你是姓连的,有些话你说了可就没有转圜的余地了!还不如让我这个姓吴的来说!」 连翘摸了摸额头,然后笑嘻嘻地揽过吴美娘的手臂:「什么姓连的姓吴的,和外面那些人相比,我肯定是站在娘这边的!」 这话虽然于礼不合,但是却是极暖心的。吴氏一颗心就像被泡在温水里,极是熨烫,有一种女儿没有白养的幸福。 这样一来严肃的神色就板不住了,带上一丝丝的慈爱。 连翘又接着道:「再者说了不能转圜又如何呢?我和娘迟早是要回苏州的,到时候天高皇帝远,彼此生活都没有什么交集,更不要说其他了。若是担心于我名声不好,那就更不必了,老家又没有认得这边大伯他们家的,隔着几千里的地,什么名声能传回去?」 连翘也不是真的莽起来就不管不顾了,实际上她自己肯定是有一些成算了。至少若是得罪了这一大票人,就是为了逞口舌之利,她一般是做不出来的。 如果这些亲戚是嘉定那边的,那么她肯定会忍耐下来,然后用稍微迂迴一些的方式达到自己的目的。毕竟人是社会地位,不可能真的对社会评价全都不管不顾——就算她能,吴美娘这个土生土长的古代妇女也不能啊! 所谓投鼠忌器,这就是了。 然而这时京城的亲戚,而自己还是会回苏州生活的。在这个时代,南北往来还很不方便,这边发生的事情几乎不可能传到苏州那边去...既然是这样,她当然是怎么出气怎么来了! 说白了,她在古代生活比在现代生活要小心许多,这并不是她抖m,非得过上不舒服的日子,只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而一旦有机会顺着自己的心意,按照自己的观念处理各种事情,她根本不会犹豫! 她看不上那些说不上很合理的礼法制度,之所以遵守,只是不想承受违反了之后的后果。而现在,违反规矩之后没有了惩罚,她当然就放飞自我了。 吴美娘听连翘说出这样『大胆』的话,首先是瞪了她一眼:「你怎么什么都敢说?」 似乎是很不贊同的样子,然而心里恰恰相反,悬着的心放了下来。 连翘这样桀骜不驯的样子让她担忧,她怕女儿不知不觉已经变成不管不顾的性子了!这种性格在家还好,将来可是要吃苦头的!现在听她这样说,知道她其实是有成算的,是考虑清楚了后果之后的行动,总算没有了这种担忧。 母女两个在这里说一些话,有说到连家这件事如何了的。其中一条就是商量要不要提前回江南——到底没有。之前怼人是很爽,吴美娘也没有想起自己要替丈夫尽一份心。现在平静下来来,这个念头又重新回来了。 其实这个时候就连『尽一份心』也不再重要了,吴美娘更像是想对亡夫有个交代——这不是出于感情方面的因素,更多是因为一种仪式。 第658页 另外连翘也不太想走...她才和文曲书社还有京津报馆签订了《丁香传》的文契,虽然不是不能赶工,用最快的速度将《丁香传》写出来,然后回苏州。但是那样的日子太辛苦了,如果能悠哉游哉地工作,何乐而不为呢。 母女二人这边说得上风平浪静,连家其他人那边就全然不是那么回事儿了。此时上下为了连老太太的『病』忙进忙出,等到好不容易平静下来了。连守信才能问连大太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好好的做寿又弄的老太太心不顺了。 从大夫那里得到诊断他就知道了,老母亲这一『病』也不是真的病,多半是装的而已。 连大太太一边洗手,一边将午间看戏时候的事情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她虽然不敢在连守信面前『抹黑』他那位老母亲以及其他兄弟姐妹,但是实话实说她还是能做到的。完了之后才道:「说起来连翘侄女儿还是太过了,好歹那是对着婶婶、祖母呢——不过也正常,她与婆母还有弟妹她们虽然有名义,却没有情分么。倒是四弟妹看不清这一点,将人做傻子一样看了。」 她还是没有直接给连老太太上眼药,怕连守信不喜。 连守信本来只是听她说,说完之后他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沉思之色。忽然,砰地拍了一下桌子:「母亲和四弟妹煳涂啊!」 还想说什么,然而他到底不忍说自家人什么,只是对连大太太道:「我是个男子也不好出面,日后你多和二弟妹还有侄女儿说话,多安慰安慰她们。若是母亲和弟妹、妹妹她们有什么为难她们的,你帮着一些。」 连守信是能在国公府里混出来的人,其中固然有运气的原因,但不可否认,他已经练成了一个人精了。等闲的人物和事情,没有他看不透的。 今日这件事他会看不出来老太太和老四一家的谋划?会看不出来吴美娘和连翘吃了算计,可能被人夺了家产?这些一切都在他眼睛里。 然而越是明白这些,他心里就越是悲凉——他为什么那样执着于家庭完满?实际上家里比较小的孩子,譬如连守理,譬如连家小姑,他们出生的时候连守信已经不在家了。之所以要将所有人团聚起来,是因为他渴盼着儿时家庭的温暖,无比厌烦如今的勾心斗角、你我算计。 然而如今的一切告诉他,就算聚齐了所有的家人,一切也和曾经不同了...即使他们现在已经不愁吃穿,过上了曾经不敢想像的日子。 而另一头,聚在一起说话的连家小姑和连守忠媳妇就不会有这种『念头』了。她们二人在一起就是为了吐槽连守理媳妇——连守理家借着老太太的偏心眼儿不知道多捞了多少好处,这两人早就看不顺眼了。 「之前从没见四嫂吱过声,可见是会咬人的狗不叫呢!放着这样的谋划在这里!」连家小姑颇有些愤愤不平。 连守忠媳妇磕着瓜子,呵呵笑道:「她再有谋划又如何?还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我算是看明白了,我们这位二嫂和侄女儿可不简单吶!四弟妹若是打定主意不放弃,日后就有的是好戏看了!」 第372章 连家的事情闹心,不过连翘也没有在这件事上放太多的心思,本来她就对这类事情不感兴趣。她现在绝大多数注意力都在自己即将开始连载的小说《丁香传》上,哪里有时间去想别的在她心里『不重要的事』呢。 《丁香传》在京津报馆《玉衡报》的连载是很有仪式感的,毕竟连翘也不是路边不知名的小作者,无论是出于利益最大化,还是出于对她的尊重,在小说开始连载之前,确实非常扎实地经歷了一遭高密度大推送。 连翘又不是籍籍无名之辈,京津报馆想要宣传她也不愁没有素材。于是在宣传机器开动起来之后,迅速地攻占了大街小巷,无数读者的眼球——京津报馆不是在单打独斗,京津报馆的竞争对手们不会帮助它,但并不是所有同行都是竞争对手。 一些小报,他们和京津报馆的体量实在是差太远了,说不上竞争对手,反而是依附于京津报馆,形成一个松散的联盟...实际上报业内部山头林立,这种松散的联盟很多。而且这不是京城报业的特殊现象,实际上苏州也是这样的。 另外还有一些体量比较大的报馆,或许与京津报馆形成了互相威胁的态势,但是由于还有其他得到敌人,所以并没有直接冲突起来。反而是结成了攻守同盟,成为类似『合作伙伴』的关系。 总之这些报馆在京津报馆打过招唿之后都会留出一些资源帮助宣传乔琏,宣传她的新小说。 另外,不只是京津报馆,还有文曲书社呢!文曲书社的真正实力要等单行本发售的时候才能看出来,这个时候拼宣传能力实际上拼不过做报业的京津报馆。然而即便是如此,其实力也不容小觑!调动资源开始推『乔琏』和她的新小说《丁香传》之后,和京津报馆互相补充,争取覆盖最大范围的读者群。 此时不管是不是连翘的读者,甚至之前知不知道『乔琏』这个名字,也应该模模煳煳知道有一个笔名『乔琏』的南边大作者北上,将在《玉衡报》上连载她的新小说《丁香传》。 可别小看这样一个小小的信息,为了让这个信息被尽可能多的人知道并且牢记,有许许多多的人在后面奔走,最终才达成了这个效果! 而就在注意力、兴趣都达到最顶端的时候,《丁香传》终于千唿万唤始出来!这个时候的期待或许比不上京城本地的大神们,但以一个外地作者来说,这已经是前无先例的声势了。 第659页 不过说实在的,《丁香传》一开始并没有让人那么满意。倒不是说小说不好,实际上《丁香传》的技法成熟圆融,在连翘的所有小说里也是水平高的了...虽然她的小说水平在当世来看都挺高的, 这样的特质让小说没有什么可以挑剔的地方,可以非常顺利流畅地读下去,以至于读者不知不觉就能读完。 这是优秀的象徵,但仅仅只是这样的话,那么在连翘的所有小说里就显得『平庸』了。要知道连翘的小说除了足够成熟细腻之外,往往能有一个十分吸引人的新奇点。因为有这个新奇点的存在,小说一开始就会让人觉得不凡。 譬如《海上归来记》的復仇,《宦海》的科举,《神仙书》的修真世界,《江湖》的下九流世界、草莽江湖,以及最新的《鸳鸯蝴蝶剑》中十分成熟的江湖体系。 与之相比,《丁香传》呢...除非说『章台』这样一个世界的塑造,以及风尘女子生活前所未有的细緻描画,这也算的话,不然最开始的时候确实缺乏这种亮点。 实际上『章台』等等应该算的,只是这种事情说起来还是有些难登大雅之堂,甚至比《江湖》中涉及的下九流江湖还要让人难以启齿。所以直接的后果就是,颇为保守的古人对此非常有兴趣,但是在日常生活不好意思说。 但是愿意开口去讨论去说,这是非常重要的事!在讨论的过程中不只是会让读者以及读者的朋友越来越喜欢这部小说,也会让社会上其他人产生一种这小说很火的感觉,然后渐渐的,这些人也会成为这部小说的潜在读者,直到有朝一日过渡为真正的读者! 对于这种情况,虽然在接触到连翘新小说的时候京津报馆和文曲书社都已经心里有底了,毕竟小说的开头和题材确实不算惊艷,至少没有连翘小说作品一惯的惊艷。但是当事情真正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时候,还是会忍不住失望...... 实际上《玉衡报》报纸在登上《丁香传》第一回 连载的那一期之后,销量略有上升,之后就处在了一个涨不上去的瓶颈期——这个时候不只是京津报馆觉得这一次到此为止了,就连还没有鼓捣出《丁香传》第一册 单行本的文曲书社也觉得事情没有太多搞头了! 没错,《丁香传》应该还是能成为一部非常畅销的作品,可是梦想的曾经连翘的小说的成就,估计是不可能了。 然而正当大家收拾收拾原本的野心,准备回归务实道路的时候,忽然觉得事情不太对了...... 其实古怪在一开始就存在了,一般来说,类似连翘这种知名小说作者出小说,在小说第一回 都会达到一个销量的小高峰。就像卡司大、原着改编、制作团队厉害的影视作品出来的时候,没有人见过他们,可每个人都想见到他们。 于是这类作品的首日票房或者首日收视都会很好看。 连翘就算在京城不那么显眼,但那么多的推送宣传下来,将读者的兴趣吸引了过来,效果应该是一样的。 实际上也没错,《玉衡报》这日的销量走势比平常好看!虽然提升不是很多,但考虑到《玉衡报》本身已经是一份非常成熟而且发行量碰到了日报天花板的报纸,少少的发行量提升也是相当振奋的事情! 而之后呢,如果这部小说能够爆,发行量应该是略微下降,然后又稳步提升。至于提升的幅度,这要看小说火爆的程度。有的时候一部现象级的小说是非常可怕的,所有的常识、记录...在其面前通通会被轻而易举地绞的粉碎! 然而这部小说在第三天第四天并没有下降销量——这样看起来应该是这部小说比前者情况更好?但并不是,因为之后报纸发行量并没有上涨的意思,一直保持住了这个数字。 当时京津报馆的人并没有多想,考虑到小说前面确实没有太多爆点,以及社会议论不热烈,反响的声音也没有什么。只当这种平稳是因为连翘的名气、小说质量不错什么的,至于别的可能,他们没有想过,也想不到。 事情是从第十二天后,也就是第七回 文字开始连载的时候真正开始变得异乎寻常起来的。 这一天书铺、报童都反应《玉衡报》卖的特别好!特别是书铺还提到之前没有销售出去的前面几期《玉衡报》也被许多涌来的顾客买走。 这种对销量的反应是下线销售渠道每天都在做的,因为报馆需要根据这些调整每期报纸的印刷张数。不过一般一份成熟的报纸这方面会随便很多,有的时候汇总人员的汇总数字没有到,报馆的人就直接去印刷作坊印报纸去了——报纸已经成熟了,如果不是出现了重大变故,销量其实每天都差不多,那就直接用以前的数字了! 《玉衡报》当然是成熟的报纸,所以这种统计结果除了前几天《丁香传》刚刚开始连载的时候一直被报馆领导催促,其他时候大家都是不怎么关注的。这一天也是一样,为了省时省事儿,校对室在校对完毕之后就直接送到了印刷作坊,并没有去等统计结果。 这个错误使得印刷作坊按照之前的印刷量进行印刷...然后就是新一期的《玉衡报》被送上架没多久,大概是中午不到的时候就被卖空了!很多中午、下午来买报纸看的读者都反应没有《玉衡报》了。 这一次的声势比昨天可就大得多了,不需要等到什么统计结果,报馆立刻开了紧急会议。一方面决定今天一定要仔细做统计,然后提高印刷张数到合理的范围。另一方面也是打算坐下好好讨论讨论...话说这部《丁香传》是怎么回事儿?真要是现象级作品,那就应该早点有提示啊,怎么好像突然就蹿了起来一样? 第660页 之前已经做过随机调查了..确定引起这次《玉衡报》风潮的就是《丁香传》——实际上不做随机调查也基本能够确定下来,因为这个时候《玉衡报》上面的内容水平虽然都不错,然而想要达到能引起一时潮流,,似乎都没有这样的可能性。 唯一有希望的就是系出名门的《丁香传》了,别的不说,人家好歹是江南当红炸子鸡『乔琏』的作品,质量很不坏。光是看在这个招牌的份上,恐怕也会有一个保底成绩在! 《丁香传》诡异的销售曲线让所有人都惊讶,不只是京津报馆的领导层在讨论,底下的编辑也当作是长见识一样研究起来。不过最用心的还要数文曲书社了,毕竟这直接关系到他们接下来赚多少钱呢! 之前他们本来都已经抛弃不切实际的美好想像了,准备接受一个比较踏实务实的目标来着。结果这个时候忽然告诉我们,这部小说可能要爆,呈现出了神级作品该有的初期神格...说实在的,文曲书社这边的第一感觉并不是惊喜非常,而是怀疑。 怀疑那些利好消息都只不过是玩笑...有的时候销售预估确实会有这样的玩笑。按照道理来说,小说在报纸上受到欢迎,导致一报难求,这样的新闻出来,说明这部小说稳了!但事实来说,很难说是不是短暂时间的巧合,一切还要看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的表现。 不过他们也不能真的什么都不做,就等『日久见人心』,看接下来一段时间内的表现——这个时候第一册 的单行本已经在印刷中,若是真的决定要加印,现在是来得及的! 所以许多文曲书社的专业人士也聚在了一起,按照领导的一件,准备研究一下这件事。 第373章 《丁香传》的开头其实并不出奇,描写的不过是市井之间很平常的生活,最多就是女主角丁香的生活环境比较特殊。实际上这也是留住了绝大多数读者的原因——用比较隐晦的心思来推测...大多数读者都对这个非常感兴趣吧。 以风尘女子为主角的小说不少,但是□□之外的其他小说往往对于她们生活的刻画浅尝辄止,基本上就是侧面寥寥几笔而已。 而□□呢,这方面的描写固然大胆、正面了很多,但那也是肉.欲方面的,在另外的方面,他们做的并不比其他小说来的好。 也就是说,对于那些风尘女子,除了她们对外示人的生活,外界并不了解她们私下过着什么样的日子。 当初《江湖》能够一鸣惊人,至少最开始利用的是读者的窥私慾和好奇心!那些离普通人生活既远又近的下九流行当让大家有窥伺之心,好奇就更不用说了。此时的《丁香传》其实也是一样,只不过是窥伺对象变成了风尘女子而已。 这一点有好有坏,坏处是这个窥伺对象更加让人难以对周围的朋友明说,毕竟不管自己是不是个正经人,大多数人日常生活中还是要装作是一个正经人的。 当然,好处也很明显...广大的男性读者对风尘女子生活的好奇心更重! 食色性也,圣人这话也是有道理的。然而在古代的大环境下,人们在『性』方面比较压抑,这带来的结果是日常生活的极端保守,以及特别情况下的极端开放。 古代的娱乐场所如此的普遍,而且可能不比现代人来的收敛!至于□□、春宫图册之类大卖,也只不过是另一个方面的佐证而已! 所以小说以风尘女子为主要刻画对象,这本来就是吸引男性读者的点了!而层层剥开她们的真实生活,给了这些读者一种隐秘偷窥的感觉,这是更加刺激的——即使连翘的小说中并没有十八禁的描写。 实际上这也是让读者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所在,毕竟按照他们所想,这样题材的小说,顺理成章的卖卖肉这不是很好吗?人气肯定会大涨的啊!然而他们等来等去也没有等到自己想要的福利,只能垂头丧气地继续追小说。 让他们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的地方也在这里了,即使没有一直想要的福利,他们也非常坚定地决定追看下去,而不是决定中途放弃追文。 不只是因为小说剧情进展的很流畅,也是因为风尘女子题材写那些肉.欲横流场面的作品已经够多了。如果只是想要读那样的小说,大可不必特意盯着这一部《丁香传》。而描写风尘女子家常生活的,而且说清楚风尘女子来歷、培养模式、运作模式、如何玩弄客人心理的,却只有《丁香传》一部而已。 不管这些人平常多看不起『风尘女子』,他们对风尘女子的好奇心绝对是一等一的。 而之所以来到第七回 的时候反响大爆炸,只能说是前面积攒的读者到了一个临界值,突然就爆发了而已。虽然爱看《丁香传》的读者一开始的时候不好意思向别人安利《丁香传》,毕竟人家问起这部小说说的是什么故事,他们不好说『这故事讲述了一个风尘女子的一生』吧,别人还以为他们不是正经人呢! 然而看过几章之后他们发现,这小说虽是讲述风尘女子的故事,通篇却不见淫邪,只是叙述故事而已。这个时候再向其他人安利就比较容易张口了,至少别人惊奇的时候还能解释一番。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在第七回 的时候迎来了一个小小的爆发。 分析出来这么个情况,报馆和书社都安生了下来。一方面不再纠结,可以快快乐乐地继续去工作。另一方面,这总归是好消息,报馆发行量增加,而书社也可以吩咐印刷厂去加印单行本。这都是赚钱的事情,还有比这个更好的? 第661页 这个时候无论是京津报馆还是文曲书社都是满意的,原本有些担心的人也道:「果然是白白担心了,似乔琏先生这种已经公认有大才的作者,犹如锥藏袋中,终究是要锋芒毕露的。如今这件事,正是明证!」 连翘在江南的时候外界简直对她无条件信任,她出道时间虽然不长,但是作品已经挺丰富的了,而且丧心病狂的是她无一失手!所以面对她的时候外界已经学会不去质疑了,只等着她的成绩出来亮瞎人眼! 这种『乔琏崇拜』在京城肯定是没有的,但是这个时候《丁香传》的大转机不妨碍这些人想起连翘之前的无一失手!隐隐约约的,他们也要走上之前江南同行们要走上的道路了呢! 然而,自认为已经重新调整了期待,将期望水平拉的足够高的众人,在小说连载到第十回 之后还是有大跌眼镜之感! 小说第六回 的时候开始写风尘女子从小培养的种种,不是内行人绝对不可能知道。这其中包括那些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会有的课程,也有风尘女子特有的课程,看的外行人们啧啧称奇。 其中说到学的不好的会如何责罚,也是让他们惊出一身冷汗——青楼的老鸨和教养娘姨们总结出了一套既让小孩子疼痛无比,同时又不会损伤肌肤皮肉的罚人方法。用针扎之类竟还算好的了,更难熬的还有去墙角罚跪,以及『拿姿势』之类的惩罚。 跪在踏板上并不会膝盖受寒,但是疼痛、麻木是避免不了的。罚过跪的人应该知道,罚跪这件事是一开始的时候容易,时间越长越难熬。等罚到后面就是全靠意志力支撑了,意志力支撑不下去的机会晕倒。 而罚跪的老鸨和教养娘姨往往更狠,根本不说让她们罚多久,只让她们跪着,这样看不到时间尽头,坚持也无从说起了。而且还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懈怠,因为那些厉害的娘姨会使人盯着,这个时候有懈怠,明日就得继续跪! 《丁香传》里写到一个刚刚从乡下来的女孩子进度比其他的女孩子慢得多,常常被罚跪。后头娘姨让她跪,她抱着娘姨的腿,哀求道:「娘姨,您打我罢!使劲儿地打,就是别罚我跪...」 女孩子们接受训练的剧情本来看的很欢乐的,毕竟这些课程都很美好——唱歌跳舞、调香弄琴、读书习字...末了,还会将漂亮的布匹、首饰、胭脂水粉拿给这些小姑娘们看,教她们使用,培养她们的审美能力。 真漂亮,真优雅,有一瞬间会让人觉得,哦,做风尘女子似乎也不错呢。比起贫家女子富有,可以追求那些好看而昂贵的饰品,可以学习那些风雅的技能。而相比大家闺秀,她们又更加自由,出入无忌,随心所欲。 然而现实很快将他们拉了回来,这些女子的雕琢过程并不是因为爱好或者别的什么,而是像工匠在雕琢一件商品。至于她们本人的感受,只要不会损伤到商品本身,是没有人在意这件事的。 这些难受而不会在她们身体上留下痕迹的处罚就这样直白地写了出来,配合旁观女孩子们似乎已经麻木的无感,以及被罚女孩的苦苦哀求,以一种极大的冲击力影响着读者。 「既然不能罚跪,那就去拿姿势!」教养娘姨似乎被打动,说了这样的话,然而女孩子的脸唰地一下白了。 罚跪已经很可怕了,拿姿势却是更可怕的! 拿姿势其实是训练女孩子们的仪容仪姿的时候用的,具体表现为拿住一个特定得到姿势,然后在某些部位,如头顶、肩头、手腕处、脚尖,放上光滑的鹅卵石,一旦动了,石头就会掉落。 说实话,那些好看的仪容仪姿做习惯了还好一些,要是刚刚入门的时候那真是痛苦的要死!更何况无论什么姿势,要求一动不动也会非常辛苦!这一点只要经歷过军训站军姿的人都应该很清楚。 拿姿势一般都是『一刻钟』『两刻钟』这样的时间长度,咬咬牙还能坚持。可是当拿姿势作为惩罚的时候,一切就不一样了,一般是半个时辰!可别觉得时间并没有多多少,这可是立刻翻倍了! 而且拿姿势这种惩罚,就跟水底下憋气一样,前面还好,后面却是多一秒钟也是艰难! 罚跪一场下来,小孩子恢復力强,咬咬牙也不耽搁明日上课。可要是拿姿势,第二天别想出门!然而旷课的话就更可怕了,因为旷课佷容易导致后面跟不上课程,跟不上课程意味着更多的惩罚...这就是一个恶性循环! 读者们都觉得不忍看了,觉得这些女孩子可怜的很——这个时候他们不是鄙视风尘女子的普罗大众,只是一个在小说里对人物投注了感情的普通读者。 然而让他们『大开眼界』的是,这并不是最终的结束。老鸨章姨母为了刺激这些孩子,让她们知道要好好学习,不只是用惩罚这种方法,还使用了更加软的钉子。 带他们去低等娼馆『偷看』。 低等娼馆里面的女孩子,大的立刻就去接客,小的则是使唤。听起来大的和鸣泉馆的小姐姐们没什么不同,小的们当丫头使唤比她们上课要悽惨,可是在小孩子们看来却是未必的——小孩子们不一定知道理解上课比当小丫头有『前途』,她们只知道上课被罚很苦,还不如去打杂。 然而她们看到的东西兜头泼了她们一盆凉水! 那些小姑娘们不要说没有好吃好穿这种了,就是生活,也不见得比她们好!她们是会受到娘姨、老鸨的惩罚,可是这种惩罚是学的不好的时候才会有的,努努力还有机会避免...虽然对于天资不够的人来说很难就是了,但好歹是个盼头啊! 第662页 这些低等娼馆里面的小姑娘不一样,她们不管怎么样都会被虐待! 老鸨对这些小姑娘大姑娘的时候脾气一般不会很好,而且这些低等娼馆的老鸨还有很多坏习惯。有的时候随随便便就要大骂这些女孩子——吊起来抽这样的事情算是常见的了! 还有那些大姑娘,生活不如意,也会拿这些小姑娘发泄,伸手去不停地拧眼皮,拿她们的头去撞另一个人的头,甚至上竹籤子去戳...... 这些小姑娘很多都会被打的有一些痴傻,不过这也不要紧,这种低等娼馆就是真正的皮肉营生,客人不会介意的。而对于老鸨呢,这样还好管理一些呢! 在连翘毫不留情的笔下,这样一个美丽而残酷的世界,仿佛是色彩斑斓的剧毒,徐徐展现在读者眼前。 第374章 《丁香传》展开了一个此前大家都不曾了解的世界。 看上去美的浑然天成的名妓花魁,其实都是精心雕琢的结果。一步步打磨,磨碎了血肉,磨碎了骨头,最后才成为了客人们看到的样子。她们文采不输于有大家教导的大家闺秀?这是当然的,人家不过是兴趣使然,她们却是要以此谋生的! 这个时候这部小说一种隐隐约约的杀气已经透露出来了,即使连翘还没有点名这部小说『职场戏』的核心——那种秦楼楚馆中时时刻刻紧绷着的气氛,每一个女孩子都在艰难求生,在这个过程她们当然可以击倒任何一个阻拦了她们的人。 包括与自己竞争的同行,也包括客人们! 只能说小说后面会进行的杀伐果断,是一开始早就埋下伏笔了的! 交代完这些小女孩的训练之后,开启了时光跳跃大法。下一回文字,女主人公丁香已经从一个小小女童成长为豆蔻少女了...正是少女怀春的时候。 在连翘的笔下,丁香与贵族少年相恋写的极尽唯美——感谢《鸳鸯蝴蝶剑》,她写言情桥段的能力确实与日俱增!早就不是当年那种菜鸡了。而当水平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在现代时看过的言情小说全都会成为她的养料。 当然不是要照搬那些,但是那些经久不衰,甚至已经烂大街、被人嫌弃的桥段,这个时候用上都是极好的。第一个用红苹果形容姑娘脸蛋的人是天才,以前没有经歷过这种桥段,读者初初接触,佷容易就会被打动。 这就好比湾湾的偶像剧刚刚进入国内市场的时候,少女们迷的不要不要的,一心沉浸在王子和灰姑娘的爱情通话...美梦不愿意醒。但是时间拨动个十来年再看,湾湾的偶像剧乏人问津,那种模式的偶像剧只会成为广大读者吐槽的对象,唯一的价值是养活一大批段子手和up主。 连翘将这个故事缓缓道来。 身份低贱,在章台长大的雏妓,美丽纯洁、聪慧机敏...或者说,除了身份,她无比完美,正是大众审美中的『女神』。 身份高贵,在大家族长大贵族青年,勇敢单纯,温柔坚定...应该说他是完美的,而他最大的不完美正是来自他的完美。如果他没有那么完美,譬如出身贫贱,那么她或许还有可能与他有情人终成眷属。如果他品德上面有问题,并不是个好人,那么也还好,这样丁香是不会爱他的。 如果不爱他,那么这个故事也就不会有之后那么悲伤的后续了。 有的时候,遇见好人,也不一定是好事。 他们的初遇是始于一次英雄救美,女主是那个英雄——误入章台的正直青年,简直就是小肥羊掉进了狼窝!而女主呢,她从章台建成开始就住在这里了,这里一砖一瓦,一草一木没有她不知道的,她无比熟悉这里的生存法则。 于是她又是使诈又是示弱,最后还加上了吓唬,总算是将『小肥羊』救了回来。 贵族青年过去的岁月里最常见的是严肃恭谨,就算是后宅里母亲养的彩色鹦鹉也像是覆盖着一层黑纱。直到见到这样一个女孩子,这样鲜妍明媚,鲜活地在他眼前,点亮了他的眼睛,点亮了他的生命...... 女孩子身上带着精緻的小铜铃铛,系在一根鹅黄色宫绦上,行走之时有轻灵之声。 一见佳人误终身,那一天月光太好,灯光莹莹点点,以至于他念念不忘。 若是这个故事到此为止,那也只不过是一个少年怀春的老生常谈,所以连翘为这个故事安排了后续,有了第二次的偶遇。 这次是丁香偷偷跑出了章台,章台内的女子不能随便跑出去这是真的,但是对于丁香这个从小在这里长大的姑娘来说,也不是没有空子可钻。再加上章姨母对她多有优待,也从来没有看管她,出章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却也做得到。 两人再次相遇就是在这样的场合——小少爷和自己书院的同窗去书店最多的一条大街买些笔墨纸砚之类的文具,正好看到一家新开张的店铺用了一套最顶级的文具作为奖品办比赛。 比赛的规则很简单,凡是能答对门口十几道题目中三道的就能参加这个比赛,参赛的每个人面前有小碗一只,竹筷一支。由老闆抽籤出题,若是谁知道答案,谁就可敲击小碗答题,答对加分,答错减分。 就是很普通的抢答而已。 丁香觉得有趣,也凑了进去。别人看她是个小娘,而且还是一个漂亮小娘,不免笑几句。过分的甚至表面关心,实际上让她回家去! 女主当然不能忍,当然反唇相讥,而且引经据典,显然四书五经读的比男儿还熟,将那些人驳倒,一个个面红耳赤。 第663页 小少爷在一旁看到全部,忍不住低头笑了起来...此时的他没有察觉,他每见她一次就要多爱她一些,嘴巴弯了起来也从来不知道。 之后的比赛女主角当然一骑绝尘,每次老闆出完一题还未落音,立刻就是一声清脆的敲碗声。她自信、强大、美丽、光华的风度在这一刻显露无遗,仿佛初生的太阳,生来让人不敢逼视。 大部分对手都十分惭愧,不到比赛完就退场了。但有那么几个对手恼羞成怒,十分不服气,诬陷女主角与老闆是串通好的!一个女子哪里有这样的见识和才学,一定是假的!他们倒是振振有词。 丁香却满不在乎,自信道:「那你们出题便是,若是能难倒我,那就算我输了——只不过可别再说那种蠢话了,你们才见过几个女子?竟敢说这样的话!」 挺多读书人还是讲体面的,听到丁香这样说,都笑了起来,小少爷也在其中。 对方出的题目一个比一个刁钻,却都被丁香一一化解,最后抛出了在书院里看过的算学题。这个他们也不知道答案,只是被丁香逼的厉害,不管不顾出了出来。他们笃定丁香也不知道答案,所以有恃无恐。 连翘这里非常熟练地运用网文主角装逼技能,让女主轻描淡写解决。 拿到了奖品的女主欢欢喜喜,兴致勃勃逛街的时候却被人堵了。显然是之前几个被她下了面子的人心怀不满,于是找了小混混来对付她! 丁香机灵聪明、多才多艺,可是遇到小混混又有什么用!这个时候就轮到小少爷真的英雄救美了...虽然这个英雄救美显然是不成功的。 因为小少爷是文弱书生,哪里打得过小混混! 最后还是女主角拉着他的手,亡命天涯一样撒腿就跑。 虽然是如此紧急的关头,但其他的都不重要了,最重要的是这对看起来无比登对的少年少女手拉着手了。 这样地亲近,但是本身并没有任何成年人的那种复杂含义,只有一种发自本心,无比纯洁的感情,默默酝酿起来。 故事由这样开始,中间经过好几个言情小说经典的桥段,两个人已经走到了海誓山盟的地步。 连翘是见过大世面的,言情小说的经典桥段,那些足够后世少女嘤嘤嘤的东西,放在这里,对于这个时代的读者来说,威力堪比核.弹!种下去,足够炸毁读者,特别是青年读者的整个世界。 小说之所以在第十回 迎来了更大的爆发,主要是因为女性读者开始发力了。 一开始的时候就有女性读者在追连翘的小说了。虽然她的小说总体风格并不偏向女读者,可是这个时候的读者本来也不太受这个限制,再加上连翘本身女子的身份天然吸引这些女读者去支持,所以她的女性读者群说多不多,说少也很不少了。 和许文华这种写才子佳人小说的作者没办法比,可是比一般的大神,那又是要强出一大截的。 而《丁香传》刚刚开始连载的时候,这些女读者就如同男读者一样,虽然出于对这个自己不了解,却时常被提起的群体的好奇心,没有丢开不读。但是要说向其他朋友安利,那是做不到的。 甚至更难! 这个时代男人见面说一些带颜色的笑话,开几个限制级的玩笑,这是有可能的。甚至分享春宫提,一起喝花酒,这也很正常。由此,安利《丁香传》,也不是毫无可能。 女孩子就不一样了,绝大多数读小说的女子都是闺阁少女,再加上一小撮年轻少妇。这个年纪还不太可能如同三四十岁的妇人一样荤素无忌,属于看到过分一点的剧情绝对会脸红的那种。 推荐闺蜜《丁香传》?闺蜜看到这是说风尘女子故事的,那不是羞死人了? 等到后来,她们也渐渐明白了,这篇小说虽然主角是风尘女子,可故事却是全不在那些□□上!这个时候也能和姐妹闺蜜推荐了,但推荐的力度并不很大,毕竟女孩子的交际圈子比男人小得多。 然而当故事进展到第十回 ,一切不同了,女主的初恋故事到了最甜蜜的地方——在之后就会急转直下。但是不管怎么样,现在阶段这些女性读者是已经被迷的不要不要的了。 代入女主角丁香,每个女孩子只觉得少女心都要炸裂了! 哪一个少女不暗暗地渴慕一段爱情?而连翘笔下的这个贵族青年,他确实是完美的。出身优渥,富有教养,才学过人,性格温柔,品德优良,甚至勇敢又直率!更重要的是他尊重每一个女子,不会因为她们身份的差别就用不同的态度。 他爱上女主了,不只是爱她年轻美丽的皮囊,更是因为她那鲜活的灵魂。 「过去、现在、将来,一定有许许多多的人倾慕你,倾慕你年轻美丽的容貌,用真心,或者用虚情假意。唯有我爱你这个人本身,无论你是姿容靓丽还是面目平庸,无论你是青春正好还是垂垂老矣。」 他表白,他斩钉截铁,没有一丝一毫的疑虑。 第375章 「过去、现在、将来,一定有许许多多的人倾慕你,倾慕你年轻美丽的容貌,用真心,或者用虚情假意。唯有我爱你这个人本身,无论你是姿容靓丽还是面目平庸,无论你是青春正好还是垂垂老矣。」 就在这一回文字发表出来的时候,无论男女,都被轻而易举地击中了。特别是女性读者,感同身受之后已经牢牢被这一部小说攥住了。 第664页 或许这样的表白在后世会显得过于烂俗,甚至现实生活中使用有尴尬的感觉。但是在这个时代,这无疑是振聋发聩的! 人们理所当然地强调郎才女貌,理所当然地觉得色衰而爱弛是正确的。歷史上娶一个不貌美但是非常有才华的女人,这竟然可以大吹特吹——是的,她们是很有才华,但是她们不美,身为女人,便失去了让英雄人物或者位高权重者迎娶、喜欢、尊重的资格! 如孔明的妻子,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无数女子羡慕她,无数的男人替孔明不值,即使人家真的是一个非常好非常好的姑娘! 这些非常优秀,只是容貌稍稍逊色的女子都是这个待遇,那么广大各方面都很普通的女孩子又该怎么样?难道她们就不配被爱吗? 并不是的,所以小少爷说出了这样的话。这段誓言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它只是清清楚楚地告诉世人,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拥有无上的容貌或者别的什么东西,只是因为我深深地恋慕着你的灵魂,你的本身。 也只凭这一句话,连翘塑造的女主角初恋已经宣告成功了。这个出场戏份并不算多的男性角色迅速成为这个月京城最大的议论话题,并且有越演越烈的趋势。也正是这个趋势,带起了第十回 开始的大风潮。 考虑到这场趋势的中坚力量是女性,也可以看作是女性读者第一次显示出自身的力量——不容小觑! 也是,即使女性读者群体相对此时的男性读者弱的多,可这也是重要的读者群体了。平常不动作的时候也就算了,真动作起来,达到影响力天花板的话,想要搞风搞雨也是佷容易的! 这就好比后世美国的主要观众定位在都市女白领的爱情电影,再怎么比不上暑期爆米花大片的票房盘子,人家达到天花板了依旧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呢! 所有人关注着这一场爱情的走向,暗中为这一对恋人祈祷。这个时候他们没有一个人在意丁香的身份,看到的只是一对完美的情侣。总体而言读者情绪还是比较稳定的,毕竟在他们的阅读体验里,只要男主角靠得住,哪怕女主角是风尘女子,也是能有情人终成眷属的。 就比如华夏古典爱情故事《卖油郎独占花魁》就是典型。所以读者不知道前路的艰辛。 然而连翘怎么可能让这段爱情安全落幕?毕竟她一开始写出这段爱情就是为了毁灭。之所以还要描写的那样美好,也只是为了毁灭的更好看啊! 所谓悲剧,就是将美好的东西撕碎给你看! 当甜蜜的恋情急转直下,所有人都惊呆了,但是他们也说不出什么来——在故事里已经说的清清楚楚了,他的家族家风严谨,他是一个真正的青年贵族子弟,前途无量。这样的人,他的家族不可能让一个风尘女子进门的!而且还是做正妻! 真要是那样了,整个家族都会成为上流社会的笑柄,那时候就只能将这个年轻人逐出家门才能保护家族的名声了。 放在小说里,作者固然给以给主角们开金手指,让这种事情合理化、圆满化。但是连翘按照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情况来描写,这也没有什么问题。 这个时候的读者大都也还比较淳朴,根本不会给作者寄刀片之类的手段,只会暗暗祈祷作者手下留情啥的。 但是连翘是不会让这种祈祷成真的,真要是成真了,后面的故事还怎么写? 于是在她的笔下,小少爷坚持真爱,然而在家族面前什么用都没有。到最后心疼儿子的母亲说服儿子——她来想办法将那个女孩子赎出章台,对外隐瞒她的真实出身,然后放到儿子身边做个妾室。 这已经是这个出身名门的女人最大的妥协了,面对儿子的日渐消沉,她到底是心疼的。 读者看到这里,不少人甚至觉得这也不错,认为这对恋人将有一个好的结果。 然而小少爷一口回绝:「绝不能如此!儿子对她满心的尊重与爱慕,绝不可能对第二人再有这样的情意。若是让她做儿子的妾室,这不仅是对她的侮辱,也是对自身的侮辱——儿子就是这样不堪的人,为了一个妾室与父母相争到这个地步?」 「儿子只想与丁香一生一世一双人,若是没有这个,那便一生不在一起好了。」 「她倾慕我,我倾慕她,这件事并不因为我们是否能结为夫妻而发生改变。我只知道我一生是这样,她也一生会是这样。」 读者们看到这个,特别是女性读者们,几乎只剩下深深的嘆息。她们既喜悦,又伤感。伤感的东西非常容易理解,从小少爷说出这段话开始,就真正掐断了两人在一起的可能性。至于喜悦,其实也很明显,至少小少爷没有辜负丁香,没有辜负她们的满心喜欢。 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个男子,他爱你,爱到可以宁愿忍受痛苦也不去和你在一起。因为和你在一起之后,她得到的并不是爱、祝福、荣耀这些东西,而是侮辱、折磨、痛苦。 他不去折辱和贬低自己与对方的爱情,所以选择了不在一起。而不在一起之后,他们依旧是相爱的。 「你们说怪不怪,这个世上总有这样的事儿。多少永葆百年的夫妻同床异梦、貌合神离,而那些一辈子没有机会在一起的人却是彼此相知相爱直到永永远远,这两种哪一种又比较幸福呢?」女读者们无不感嘆。 第665页 「自然是后者,至少一辈子遇上那样一个人,不至于将来回忆青春年少,连一个念念不忘都没有!」少女时代总是浪漫而笃定的,当然会做出这样的回答。 真正收割眼泪的大戏是小少爷去世,以及女主丁香这边收到消息。 他是那样的情深义重,没有一丝一毫的不好——不是说自小说诞生以来没有比小少爷更厉害的人了,各种汤姆苏、龙傲天,在古代的小说里也不少呢!只是那些人都是天下的大英雄,没有一个人如同小少爷一样触及到了这些女子的内心,用那样郑重而决然的方式对待爱情。 当这个足够天下所有女子心折的青年去世,所有的读者,特别是女读者已经是泣不成声。 逐渐衰弱的青年,临走之前不忘交待,要去告诉她好好保重身体,还有一些没有送出的小礼物,一起送去给她——都不是非常值钱的东西,只是当初看到了,觉得她一定会喜欢,所以就买下来了。 本来打算马上就送她的,可是中间发生了很多事情,根本没来得及送出...直到最后,他心心念念的也只是这些而已。 最后心腹的僕人将东西和话送到了丁香手上。 「他是个傻子,我可不是,我会好好活着的——世道不让我们好好活着,我偏要活给他看!」丁香是痛恨的,痛恨这个世界,因为让他们分开,甚至夺走他性命的,不是某一个人,而是这个世界! 她决心报復,决心对这个世界持续地施行她的恨意。 小少爷下葬了,丁香立了他的牌位,泪眼朦胧中悄悄地对他伸出手:「我将一件东西託付给你,这件东西我也只敢託付给你。」 是爱情。 「你替我守护好它,我这一辈子便再也不爱别人了——我没有别的好东西可以给你做陪葬,这也算是我的心意了。」 他去世了,她的爱情随之陪葬...其实这也没什么不好的,至少他绝对不会伤害她。 章姨母洞察着一切,不过她没有阻止,她并不觉得让丁香真正入行之前经歷一场这样心酸的恋情有什么不好。这个时候遭遇一场最惨烈的爱情,自此之后便是『除却巫山不是云』了,相比之下简直不值一提。 她问丁香:「后悔吗?再一次愿不愿意遇见他。」 「不后悔,怎么会后悔呢?」这个答案并不出乎所料,但丁香的坚定还是让章姨母颇为诧异。 「这样肯定?」 「是肯定的,他没有不好的地方,对得住我明明白白的一生!」 宋志平捏住最新一期的《玉衡报》一读再读,最终嘆了一口气。旁边『六艺居士』白明星不解道:「有什么可嘆的,是小说不够好?」 「当然是好的,我虽然是写世情小说的,并不专写鸳鸯蝴蝶、才子佳人,但是小说好坏还是看得出来的。《丁香传》一出,只看前面十几回,天底下能与之相比的这类小说不超过一掌之数!」宋志平缓缓地道。 宋志平说起这个话题,其他人当然立刻跟进,立刻就有人道:「如今这已经算是京城的大新闻了吧?这个月正好没有什么重要的小说表现优良,一下子竟然一个江南来的女子独占鰲头了!」 白明星知道宋志平不太会下别人的面子,所以就代他将他想说的话说了:「这话说的可没有意思...说的好像有什么不错的小说人家就出不了头一样!人家乔琏,真正是南边来的过江勐龙,有没有别人都是要出头的!至于说人家是南边的,人家是女子——原来这也值得说了吗?」 「若是写的不好的,本地的、又是男子,一样没什么用。若是写的不好的,不论是谁,在行内也得尊重!」白明星好歹也是大神级别的人了,眼光还是有的,最烦一些人自命不凡,自我感觉良好。 说到底他们这个行业是讲究实力的行业,能力不行,说什么都没理。既然人家已经站在绝大多数人仰视的位置上了,这个时候再去攻击性别或者别的什么...讲真的,有头脑的都只会看不起。 第376章 等到人渐渐散了,宋志平和白明星同路——其实是两人都要去拜访同一位前辈,所以才同行的。又因为宴会坐了半天,有些腰酸背痛,便打定主意一路散步过去,反正也很近。 两人在路上接着聊起乔琏,主要是刚才宴会上一阵白明星怼人很爽,也算是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了。但是宴会的气氛也因此尴尬起来了,虽然有人在中间给台阶下,好像是煳弄过去了,实际上不是的。 今天这场宴会散的这样早,就是证明。 两个人其实对『乔琏』都很有兴趣,可是刚才的情况也没有机会再说什么了。这个时候并肩散步,正是聊天的好机会。 「这几年京城这边也是越来越陈腐了...我现在有些明白你当初说的那些话是什么意思了。」白明星嘆了一回。 宋志平私下里经常对自己几个私交好的同行朋友说起关于京城小说业的担忧——相比起南方,苏州那边、广州那边的开放,甚至是相比益州那边的积极改革,太原那边的风格独特,京城已经丧失了很大一部分竞争力了。 特别是在『守旧』这个问题上,格外突出! 和苏州、广州这样沿海通商,工商业发达的城市相比,这个古老帝国的都城守旧是肯定的。另外,就是和益州等内陆城市相比,守旧也太显眼了——这些城市或许和京城半斤八两,可是京城是什么地方?帝国都城、天子脚下、首善之地,坐拥只比苏州稍弱的市场,实际上京城人不少人觉得自家的市场并不输于苏州。 第666页 这样的京城,和那些远不如自己的城市半斤八两,这已经是一种极大的失败了。 白明星当初虽然对京城小说业的这个问题有一些感觉,但是体会不深。主要是他是专注志怪小说这个题材,这本来就是一个非常传统的题材类型。这样一来,很多小说业关于小说本身的进步,在他这里就是了解浅薄,甚至根本不了解了。 而宋志平就不一样了,本就是晋商子弟,如今虽然没有成为生意人,但是家族传统使得他总是很擅长从全局性的、相关的角度来看待问题。对于京城逐渐全面落后于江南,有一种洞若观火的敏锐。 或许现在还不明显,但是事情总有一天会进展到京城小说圈子里的人都无法自欺欺人的地步。 具体的,看下一代新人就知道了。江南一带有潜力,甚至潜力已经转化为实力的新人作者一茬接着一茬。真正优秀的,十八九岁就能崭露头角,获得业内瞩目了。对于他们来说,二十岁之前不能做到出道,那么基本上之后也就不太可能有太大的成就了。 关于『出道』,北边和南边的定义是一样的,都是指作者发表了一篇能带来一定人气的中长篇小说。很多人浑浑噩噩半辈子也不能从最底下一层杀上来,而江南地区要求有天资的年轻人早早就做到,不然也就说不上什么人才了。 小说作者得到上升之路其实很像是考科举,普通人的印象中当然是殿试最为荣耀,过了这一关就是天子门生,等着金殿传胪、人生巅峰了。次之就是会试、乡试、县试一步步递减。 在普通人眼里,这个是随着级别降低而一步步降低的。 但在广大读书人内部却不是这样的,他们最看重的是乡试,也就是考举人。 读书人进学就像是小说作者入行,只要会写字谁都可以,门槛低的令人髮指。而考取秀才就需要一些实力了,一辈子老童生,连个秀才都没有捞着的人多着呢!这就好比由入门再到能够通过小说养家餬口的作者,不管他们的成就高低,总之是能够以此为业了。 所有人以为由小粉红一举跳到神级作者最难,这就好比修道成仙中的度劫,过了这关就是神。但是多少人就是过不了这关,最终只能一生做个凡人。就像考科举,反而是最后一两关难关。 其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科举考试最难,大家最看重的就是乡试。只要考过乡试,那就是举人老爷了,按照科举考试的相关规定,举人至少能够做到名下的天地不纳赋税,而且还有了做官的资格。 做官先不提,很多进士还轮不上空缺呢!举人做官,要么就是上头有人,要么就是手上有钱,有很多很多的钱,不然是不用想的。 只说名下土地不收税,这就够让很多人来『投献』了!再加上一些本地士绅的『资助』,这辈子至少是富贵无忧。古人所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做到举人就知道确实没有骗人。 考举人是生死之战,自然要紧,而且从录取率来说也远远比考秀才、考进士来的低。所以很多人考举人时行为举止失常,到了考进士的时候倒是正常很多。 小说业也是一样的,这一道出道的关口就和考举人仿佛!过了这一关,称得上出道的小说作者,这辈子也就不必忧虑了。 说起来,老派一些的作者还保持着老一辈的思想。那时候小说业入行的人不多,凡是进来的,只要不太差都能混到出道。所以在老一辈人那里,连出道都不能的人称不上同行...... 听到白明星坦诚这些,宋志平也十分无奈:「这些事情看到的人太少,而少有看到的人又不愿意说——能看到这些的往往都是有些见识的,混的也不错,谁愿意为了出这个头得罪人?」 说到这里的时候宋志平苦笑了一下:「其实我自己也是这样的人,不然我也不会只是私底下发发牢骚,应该大声宣扬、四处奔走才是。」 这确实得罪人,毕竟谁也不愿意承认自家药丸。宋志平是一个很会做人的人,这些人交游广阔,朋友遍天下,四处都能有人情和利益关系。平常为人处世都会注意的,何况这种事。 白明星知道他这个缺点,但并不觉得有什么,人都是自私的,会这么选无可厚非!只是摇着头道:「你我是知道的,辛苦的很,因为你心底里还是想要京城圈子里越来越好。不然索性没心没肺,也就不必要左右为难了。」 人都是有偏向的,京城小说业的整体利益离白明星实在是太远了,而现实生活中宋志平是他关系很好的朋友,他当然是站在宋志平的角度说话,替他开脱。 有这样的安慰,宋志平确实要好一些。两人继续并肩往那位前辈家去,这时候正是下午最悠闲的时候,路上没有行色匆匆的行人,路边的果树轻轻晃动着枝叶,有的小摊子后面,老闆低头打着瞌睡。 就是这个时候,宋志平低低嘆了一口气,从袖口里抽出最新一期的《玉衡报》。展开来,最好的位置赫然是《丁香传》的连载。眼睛盯着《丁香传》三个大字,有看向后面稍小的『乔琏』二字...... 「明星,你知不知,有的时候我会觉得自己是一个非凡人物,能做出改变很多事情的大事业!只要我愿意,在我们的领域内,没有我不能解决的事情。」 宋志平这样说,白明星只是很自然接道:「本就是这样的,你如今是什么地位?站在你这个位置上,做事情在容易不过了。更何况看看你当初做的事情,纵横捭阖,甚至摆平了那么多的书社,最后做出了有史以来最赚钱的小说,多少人就是受你激励入行的?」 第667页 「不,不是这样的。」宋志平很自然地否定:「我是想说,有的时候我又会觉得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才华、魄力等等都只是普通的样子——我知道有些人又要说我说怪话了,但这就是我的真实想法了。」 「和最普通的人相比,我还算是不错的,所以这些人看我就觉得看到了天才,觉得我是惊才绝羡的。但是我在这个行业里,能够看到无数的人来了又去了,才知道这个世界上天才是另一个样子...正像是别人惊嘆我可以做到的,我也惊嘆着他们可以做到的!」 「我知道真正的天才究竟可以突破到什么地步...我是说我知道我自己做不到那个。」 「没有比这件事更令我觉得无望的了...看,明明我是京城圈子里的领头羊,却绝没有那个气魄指出这边的问题所在,只埋头过日子就是了。我在想,若是换成是『西湖客』『乔琏』这样的人物,是不是早就敢为人先了?」 「所以无论是哪一方面,其实我都只是一个普通人。」 如果是连翘在这里就可以很清楚地指出宋志平的问题所在——这个他人眼中应该自信爆表,代表着小说业最高位置之一的男人,其实普通的可怕。 他有才华,但是称不上『神迹』,只是正常人眼中『优秀』那个级别。他性格呢,也有自己的独到之处,可是要说对比那些各个时代留名的人物,那又是多有不足了。非要说的话,就是没有明星气场,没办法和普通庸人彻底分割开。 如果他真的是一个普通人,那倒是还好了,因为普通人是会乐安天命的,甚至不会察觉到自己的普通。但是宋志平不是,他能够意识到这一点,更关键的是,从地位上看他并不是一个普通人。 所有人的人也都认为他不是一个普通人。 这种自我认知与外来认知的差异让他经常处于困惑当中,如果没有外来刺激的时候还能勉强维持,可是要是有外来的刺激,那就说不好了。 可是现在外来刺激产生了,无论是京城圈子隐隐若若的危机,还是从苏州上京的『乔琏』——她的作品不再是主攻苏州了,而是在自己的地盘天天连载,那种压力是不一样的。 可以这样说,前者让他对自己小说之外是不是不凡,产生了疑惑。而后者,则冲击了他最后一块领土,让他意识到自己在小说的问题上也离这个时代最优秀的那些人有差距。 当然了,读者并不一定能够意识到这个,但是他自己能够非常清楚地看到! 「我日日看着那位的小说连载,知道我什么感觉...?」没有任何时候比这时候更明白自己没什么特别的了。 第377章 白明星并不很能理解宋志平的感觉,宋志平也没办法解释,只能摇摇头,当自己这番牢骚没说过。转眼之间,原本低落的样子就没有了——他现在看起来完全是精神抖擞,可以随时随地客串成功学讲师的那种人。 这其实也是宋志平最常见的状态。 原本聚会的地方离要拜访的前辈家里并不很远,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决定散步过去的。这么一会儿功夫,两个人不再说话,很快就到地方了。 门口的小厮认得宋志平和白明星两个,抬眼瞅了瞅,笑着道:「今日也不知道吹的哪阵风,先生们一个接一个地来——宋先生和白先生近日可好?」 说话的时候打开旁边一扇侧门道:「两位先生随我来吧!」 两人随着进去,虽说这位前辈家里两人来过好多次了,很熟悉构造,根本不需要这小厮引路。一边向前走着,白明星一边就拿出了一块碎银子,塞给那小厮:「最近余先生身体好不好?上回闹的事情惊动了先生实在是不好意思。对了,今日还有谁来拜访过余先生?」 小厮收了钱,笑眯眯地一一作答,反正都是无伤大雅的事情,他们这些下人常常要靠这个捞些的。最后才对白明星和宋志平道:「之前还有马先生过来,现在还没有走呢!」 宋志平与白明星面面相觑,实在惊讶『马先生』会来...这可是个『稀客』! 这府邸主人姓余,是个行里的老前辈了,当年当道的时候也算是大神一流,只是没有登顶过。不过这个时候引得宋志平、白明星等人这样尊敬的原因并不仅仅是当年那些成就,更多是后面的发展。 这位余前辈出身非同一般!家里有着侯爵爵位,还是开国时候大封功臣的时候落到的。更不错的是这些年也没有没落,并不是那等只是啃老本的家族。 这位余前辈的父亲是袭爵兄长的嫡亲弟弟,所以也算是正支一脉了,按理说他这样的子弟能从家里获得不少资源。无论是做官还是经商,都是很有出路的。只是他喜欢写小说这一行,便义无反顾地进来了。 好在不是长子,不用承担继承家业的重担,不然又该是一出大戏了! 这样的出身,使得他从小说业一线退下来之后依旧可以很轻松地谋到行内大佬的位置——小说这一行里面,贵族没有他内行,而小说圈子里面呢,又没有人比他更有社会地位。 他如今也是做的风生水起,掌握着好几家中型报馆,还拿着几家书社的干股,其中甚至包括大型书社的。 然而这些还只是表面的,实际上他还在京师小说业的各个协会当中担当要职,很多影响全行业的事情都会过他的手。 第668页 更重要的是他比较得小说作者们的信任——大概是他曾经做过作者的关系,被作者们视作了『自己人』,以及他做事情确实比较厚道。因为这个信任,小说作者和协会之间要是有什么上传下达的,都喜欢找他做中间人。 宋志平和白明星两人特意来这位前辈家中,正是为了他们和郑老闆一起办的报纸,主要是为了拿许可证。 普通人办报纸佷容易,没有什么许可证之类的说法。不过如果一家报馆没有在当地协会拿到许可证,是没有资格进入书铺,或者由报童唱卖的...可别说这是没有道理的,毕竟这是古代,很多规定都很难说有道理,只是背后推行这个力量太强大了,所以最后不得不变成这个样子。 协会以及协会背后的大佬喜欢这个,因为这个能提高他们的权力。 书铺和报童组织都是与协会有过协定的,没有协会许可的报纸他们不许发卖! 这样一来报纸还是能卖出去,但销售量势必受到非常大的影响。 拿许可证这件事不只是钱的问题,还有人情,不管什么七弯八拐的人情,只要有人情就可以了。实在七弯八拐的人情都没有,那就多出钱买个人情! 两人是行内人,当然有的是人情。 「马先生吗?那还真是稀客了。」宋志平对那小厮客气道。 这位马先生说到名字可真没几个人知道,也是写小说的,虽说写小说的往往本名不显,在读者那里就是一个笔名而已。但这位还是太特别了,知道她真名的人堪称稀少! 不过这一点也不算很奇怪,毕竟人家是个女子,怎么好让外头人人都知道自己的名字! 马廷芳是这女子的闺名,不过她的笔名显然更加如雷贯耳。『万氏』,正是『江南二乔,万事如意』中的『万氏』,站在行内颜值巅峰的女子之一。也是四位美女中身份最容易惹人遐想的...寡妇。 其实她根本不姓万,只是她夫家姓万而已。她丈夫死后为了维持生计,养活公婆以及一对女儿,这才机缘巧合之下成为了一名女作者。据说取『万氏』这个笔名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坚贞,以应付那些狂蜂浪蝶。 在京城这个圈子里,『万氏』马廷芳就是绝对的缪斯女神,众星捧月的那个月亮。 不过她这个人因为寡妇的身份,怕瓜田李下惹人闲话,很少单独上门拜访谁,往往都是参加那种有很多人的大宴。然而即便是这样,她的大宴其实也参加的不多。宋志平和白明星觉得是稀客,原因就在这里了。 不过宋志平和白明星并不太喜欢『万氏』,她在圈子外的名声很好,都说她是个好女子,自己一个人养活公婆和一双女儿,而且还不为名利所动,始终为丈夫守节云云。实际上不只是圈子外这样传,小说业里面也有不少人相信了这些。 只有圈子里最高位的一小撮隐约知道这个女人的心机,其实不是害怕瓜田李下,只是待价而沽而已。虽然没有实际上的亲密对象,但她确实同时和几个男子保持了暧昧。这种暧昧并不是那种普通朋友间的亲密,而是真的、来自男女之间的那种暧昧。 怎么说呢,这一行的女作者家庭往往都是城市中产阶级,也就是说一般都还不错。所以在女性作者这个群体中,虽然有为了上位愿意拿自己做代价,或者干脆就是喜欢那种交游生活的,但绝大部分都是挺规矩的。 『万氏』这个做法落在这些人眼里,大多数都看不下去。对于宋志平和白明星来说,重点并不是『万氏』私生活如何复杂,他们哪有那个闲心思管那个!真正让他们不太喜欢的是『万氏』又当又立! 一方面向大众,甚至是圈内的大众卖好女人人设。另一方面又和多个男子保持暧昧关系,呵呵。 小厮在门口禀报之后两人就被引入了书房,一进去就看到屋内除了丫鬟外就只有两个人相对坐着。一个是余前辈,另一个就是马廷芳了。 马廷芳听小厮说是宋志平和白明星来了,脸上的神色并没有变化很多,依旧保持着微微的笑意。只是站起身来道:「没想到竟在这里遇见宋先生、白先生!说起来也有一两个月不见了呢,两位最近忙着什么呢,大家都说到处找不见身影!」 白明星打了个哈哈:「哪有什么好忙的,不过是和宋先生筹划着名做一个报纸。这不,来找余先生办个准许证,也算是方便一些!」 其实最近做了不少事,譬如说两人都在读『乔琏』的小说。之前也读了,现在读了最新小说《丁香传》后心有所感,于是又将以前的小说翻出来再读了一遍,光是这一件事就花了不少时间了。 不过这些私人的事情懒得和马廷芳说,他们和她又不熟。 马廷芳表情怔了怔,但是很快反应过来,然后就和宋志平、白明星道恭喜——马廷芳眉毛又细又长,长了一张温婉细腻的鹅蛋脸,再加上皮肤特别细特别白,在普通人中间也是个非常扎眼的美貌少妇了,更何况局限在女子特别少的小说作者中,评上业内有数的美女,并不算奇怪。 白明星原本对她没什么好感的,但是伸手不打笑脸人,而且还是个漂亮的笑脸人。所以也不好冷漠敷衍了,就着这个话题又说了几句,就连宋志平也中间补充了一句。 和宋志平说话的时候马廷芳特别关注,但这也可以解释为因为礼貌要看着说话人,所以一般人感觉不出什么来。只有宋志平身为被看的当事人,感觉很明显,立刻皱了皱眉头。 第669页 办许可证的事情当然是很简单的,两人稍微和余前辈说了一回,余前辈就满口答应下来。答应下来之后就顺口道:「你们方才从哪里来的?最近行里又有什么新闻没有?」 宋志平这个时候也坐下了,听余前辈问问题,便将手上的热茶放下了,道:「新闻什么的,有谁能比余前辈知道的更多?如今您不在行里了,但有的是人来您家中,恐怕知道的比我们这些经常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多得多——方才从水月茶舍来,有人在那里邀人聚一聚。」 作者们如果赶稿闭关,那必然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因此也曾经有过行内的大新闻,家中上下老少都知道了,但就是当作者的圈内人不知道。等到作者从赶稿状态中脱离出来,立刻就是一声『卧槽』,感觉上错过了大半部的剧情啊! 余前辈也不纠缠这个问题,只是笑着道:「水月茶舍?你们这些年轻人相邀聚会倒是比我们那个时候捨得花钱。当时少有办聚会的,要是有人倡导举办,地位肯定不一般。然而就是这样,大家也一般弄得很简单,比不得你们现在了!」 这话其实褒贬各一半,但白明星就是敢于接下来道:「一代新人换旧人,一代有一代的不同。」 说话的时候余前辈忽然注意到了宋志平衣袖里放着的报纸——那报纸露出了一点点的边边。看到后余前辈非常不解地问道:「这是怎么回事?什么报纸这样郑重地随身携带,出门在外也没有放下。难道这报纸有什么天大的不同,值得你这样做?」 第378章 宋志平大大方方地将报纸拿出来:「其实也没有什么,只不过是之前在看的小说。」 余前辈拿起来看了一眼,笑了起来:「我说是什么,原来是这位小朋友的小说——前些日子也有不少人向我推荐了这位小朋友,说是何等才气纵横。」 他自从做到大佬的位置之后多的是人说这种话,吹嘘自己的、吹嘘他人的,弄得好像才华成了一个不怎么稀罕的词儿。实际上只有他们这种行内的才十分清楚,才华是一个高不可攀的,足够让很多人绝望的词。 有的人没有见识过同时代真正才华横溢的那些天才,那还好一点。然而只要见过了就会知道才华到底是多么难以达到,又是多么强大的东西。很不幸,余前辈就是这样的人。 他当道的时候正是小说走红之后第一代有代表性的作者起来的时候,这一代人很少有科学理论的指导,也没有多少前辈趟出来的路子。他们在这个时代自由自在地生长,只有老天爷赏饭吃的才能真正的脱颖而出。 余前辈自己是祖师爷赏饭吃的典型,看起来差别不大,实际上其中的差距不可以用道理来衡量。 这个时候有人说才华,他其实是不在意的。只不过说的人多了,难免动摇...难道真的新出了有才华的小辈?于是遣人将『乔琏』的小说买来,没想到做这件事的小厮回报的时候竟然表示『乔琏』的全套小说非常难以集齐,跑了半个京城的书铺,这才是收集完了。 这种小说卖的火的现象见过太多了,本不足为奇,只是那些都已经完结了的小说,往往销量平缓,不太可能出现这种问题。而且这还是一个地盘不在京城的作者,这就更加令人惊奇了。 抱着这样的趣味开始阅读小说——其实从这里就可以看出了,小说业还是带着这个时代的特色,能够突破地域限制的小说非常少。哪怕连翘已然封神,而余前辈也是京城实打实的业内大佬,他却实实在在没有看过连翘的小说。 倒不是他不知道连翘这个人,也不是买不到她的小说。只是在本地小说都关注不完的情况下,外地小说往往也就是跳最具有代表性,自己最感兴趣地读了。 在这个问题上,连翘就是江南第一当红炸子鸡都没有用。在京城这些人眼里,江南的代表人物肯定是丁一新,这不是简简单单就能抹消的。而代表性作品,那肯定也是这位的作品无疑了。 宋志平微微颔首:「这位乔琏先生的小说您觉得如何?」 余前辈微微闭上眼睛,似乎是在回忆什么,随着茶水冒出丝丝缕缕的白色雾气,他才缓缓开口:「这个后生晚辈...前途无量。」 余前辈只说出了『前途无量』四个字,但已经足够让人侧目了!宋志平和白明星就不说了,旁边旁听的马廷芳却是一双眼睛异彩涟涟。 像这种大佬说话都是很谨慎的,因为他们的一句话或好或坏造成的影响会非常大。对于一个问题他们总是习惯性地不表态,保持一个中立的态度。类似这种明确肯定,那是少之又少。 「说起来这位乔琏先生我之前虽然听说过,却始终没有读过她的小说,这次倒是应该去拜读一番了。」马廷芳是这样说的。 这样说也没什么问题,人家好歹是后起之秀中和她并称的美女,若是说她听都没听过这个名字,这肯定是搞笑了。至于说没有读过人家的作品,这就寻常了,就像白明星,就像余前辈,若是没有『乔琏』杀到京城小说业,恐怕也不会读到对方的小说呢! 对于马廷芳的话,宋志平并不太在意,只是脸上勉强笑笑,对余前辈道:「有的时候读了这些人的小说才知道自己是真正资质平庸之辈,庸庸碌碌的乏味简直让人不知所措。」 余前辈大笑:「你这人不知道怎么回事,有的时候过分地看高自己,有的时候又过分地看低自己。做人其实还是要在两者之间正确地认识自己才是...不然总会遇到困境的,就如同你现在的样子。」 第670页 他只不过是劝说宋志平要正确认识自己,却丝毫没有否认宋志平对『乔琏』天赋异禀的称赞。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因为他也是这样认为的。 这一点上他甚至觉得自己和宋志平很有话说,他也是和宋志平一样,有天赋,却天赋还不够的典型。唯一的差别是宋志平运气比他好,许多天赋高于他的人最终却居于他之下。这其中有宋志平的努力,但不可否认,运气、天时地利人和这些东西确实帮大忙了! 所谓『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站在风口上,一头猪都能吹起来。何况宋志平本身足够有底气,有运势加持,走到比自己更高的位置并不稀奇。 但是所在的地位并不能改变一些人的本质,余前辈很明白宋志平的『自觉平庸』。这其实是夸张了,因为旁人眼中他也是顶级的天才,而且在绝大多数人严重会将他和那位『乔琏』,或者其他天才通通归于同一个等级。 然而他自己知道自己...这其实是加深了自身的焦虑。 宋志平明白余前辈的未尽之意,只能干笑了几声。有的时候想得通想不开,道理是那个道理,他自己也知道,但是这件事依旧成为了他的心病。 旁边的『万氏』马廷芳已经从原本的惊奇转变为『不知所措』了...之前也有朋友对他称赞『乔琏』这个作者,只是不知道是不是这些人层次远不如现在对话的这些人,所以带来的冲击不一样。 当时她还是一笑了之,并没有多想很多——这个世上写小说的人那么多,写得好的也不少,这位『乔琏』也只是其中之一而已!而且人家的地盘也不再京城,迟早要离开京城的,所以她也没有必要非要对这个人高看一眼。 是的,或许对方是很牛逼,但是这关她什么事儿呢?她的生活并不会因此受到影响啊。 但是现在她不这样觉得了,如果说连宋志平这种人物都在因为这个『乔琏』的出现这样,那么她身处其中必然是有影响的——一旦这样想了,很多原本没有放在心上的问题就浮出水面了。 其中最为重要的,如果这个『乔琏』进入京城业内的圈子,会不会被一帮人捧上天?肯定会的!她自己因为美女这个身份占了多大的便宜她自己清楚!一开始的时候她只是比一些普通的女作者稍有天赋罢了,正是因为美貌,得到了几个行内前辈的提携,这才有了最开始的脱颖而出。 这一步是最惊险的一步,没有这一步她甚至有可能一辈子被困在最底层,就连在行内打出自己『美名』的机会都没有。至于后来的稳步提升,其实只能算作是锦上添花。 她自己有的时候也会自觉自己是有才华的人,毕竟若不是这样,凭什么是她脱颖而出?要知道写小说的大美女虽然不多,但也是有几个的,然而最终红的是她! 不过才华这种东西是需要对比的,和宋志平这种行内执牛耳者相比,她就非常自觉地收敛了。但现在她曾经认为高不可攀的男人竟然说出了这样的话,自觉自己平庸...那么对比那位,她又算是什么? 美貌什么的还不好说,但是能被众多同行推崇,那必然是不错的,同时对方还比自己年轻那么多,就连名气和地位也更高于自己。这样的女作者出现在圈子里,马廷芳立刻就能想像会得到怎样的待遇——因为她自己也正在享受那种待遇。 所谓天无二日,这样女皇一样的人物一个圈子里也只能有一个而已,新出一个,另一个就得被挤开。就算她依旧保有自己的地位,甚至在对方离开京城之后可以恢復『女皇』的身份,但是她已经被对方挤落神坛了,一切就会回不去! 她最清楚这帮文艺男青年的想法,所谓『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就算人走了,但是他们会牢牢记住对方将自己压制的事实! 马廷芳很清楚,这种事情是不能被抹消的!而一旦形成了这个印象,她的『价值』就会降低——她多年在圈内混的经验清楚地告诉她,决定一个女人价值的不是她的真正价值,而是外人给她的估价。 听起来非常让人沮丧,但是她自己是这样认定的。 而现在,宋志平、余前辈、白明星这样的人物还对他这样推崇,她更加紧张了。别的不说,她能够想像,如果今天的对话传了出去会有什么后果——『乔琏』在所有人眼中的价值会急速上升! 没有办法,绝大多数的人对于某个人的评价是要参考别人的评价的。如果权威人士说好,那么哪怕自己打心底里觉得一般,也会自我怀疑是不是自己品味不行。有最顶级的大人物背书,那些人更加趋之若鹜了。 这样心烦意乱地想着,忽然听到白明星提议:「说起来这位『乔琏先生』来京也已经几个月了,若说一开始不知道要不要再京城发展事业,以至于没有及时接触行内的朋友,也就算了。但是现在的情况,再这样就不合适了吧?不如咱们办个宴会,若是怕吓着这位江南来的才女,那就只少少的叫几个最好的朋友,大家认识认识。」 这个想法非常正常,而且白明星本身就是喜欢在家里办活动的,这就更加没什么值得说的了。 出奇的是余前辈似乎非常喜欢他这个说法:「你说的不错,总该招待介绍一番,不然让人家以为咱们京城这边怠慢了苏州来的同行,这就不好了。」 第671页 说实话,余前辈特意说这个已经非常不正常的,这只能说明他对乔琏的关注是空前的。不然每年来京城发展的外地作者也有不少了,他怎么没有因为其他人说过这种话? 得到了余前辈的贊同,白明星更加有兴致了,笑着道:「对吧,前辈也这样觉得!说起来我与文曲书社的左宜宾、梁永关系莫逆,听说他们正是乔琏先生在文曲书社的引进人,到时候让他们做中间人介绍乔琏先生,这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然而这话却引得宋志平咳了一声:「咳咳...你是不是忘记我的出身了?」 第379章 随着《丁香传》在京城『触底反弹』,这个消息开始外销到了京城。如果是一个京城的普通大神有这样的新闻,苏州可能议论的不多,但是连翘本来就是苏州出去的,许多人正看着呢!其议论之热烈,甚至有些超过京城的意思。 唐宋拿筷子敲了一下酒杯,感慨道:「说实在话,这样的小说要是换了别人来写我是不看的。以前我就是不爱小说的一个,还是读了乔琏先生的小说这才改观,然而读别人的小说依旧不习惯。特别是情情爱爱那一些,最是心烦...然而乔琏先生这部《丁香传》,我不知道该如何说,你们都是最懂行的,给我说说。」 「说说我怎么就这么容易看进去了?」 其实唐宋不是不看情情爱爱,他只是无法适应这个时代小说的普遍节奏,而连翘的小说就很对他的胃口。实际上有一些适应此时流行小说节奏的,还觉得连翘的小说有一些不习惯呢。 大家议论了一番,唐宋像是忽然想起什么了一样对许文华道:「你先前说《鸳鸯蝴蝶剑》其实有些不合赌约,那你看看《丁香传》算不算?」 许文华本在一边喝酒,一句话都没有说,这个时候唐宋一问。她怔了怔,半晌才道:「算,又不算。」 「这算什么?算就是算,不算就是不算,说这个话叫人不懂了。」唐宋嫌弃了一句,转头又去问王思齐:「您说呢,王先生?」 许文华和王思齐是才子佳人小说的两尊大神,最权威的就是这两人了。 王思齐低头思量了一会儿,才一本正经道:「不算,但是也可以算吧。」 听到这话不只是唐宋,满桌都笑了起来。 「你们二人合起伙来促狭别人不成?」 王思齐端着杯子笑道:「这话怎么说的?我们这样说是有道理的,你们听我说啊!」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丁香传》归类为爱情小说其实没有问题,如果是在现代,这就是典型的大女主爱情小说。但是在古代,大女主和爱情小说还没有合流,或者说此时根本没有大女主这个概念! 女性奋斗传奇什么的,这是不存在的。 简单来说,《丁香传》有典型的鸳鸯蝴蝶派小说的东西,但是它花了大篇幅描写女主人公的奋斗。貌似鸳鸯蝴蝶派小说也没有规定不可以这样,但总之就是让人觉得不像那么回事儿了——仔细想想鸳鸯蝴蝶派这个名称的来歷就能明白这种怪异从何而来了。 这个名称就表明了这类小说的内容主旨,超过之后总是会让人觉得非常有争议性。 王思齐笑着摸了摸下巴:「不过我觉得连小姐这样做倒是蛮好的,至少开拓了咱们写小说的题材。只是恐怕没有多少人愿意写这个就是了...」 「这小说没有名气的作者不敢写,有名气的不想写,确实很难。」旁边有人跟着道。 其实这是这些作者出于对女性读者的轻视得出的结论,在这个时代,女性读者的力量实在是太弱了!以女性奋斗大戏和女主视角爱情戏为主要内容,男性读者立刻就没有了代入感。 不是说这类小说男性读者就不愿意看了,这个时候读者不太在意这个。只是想要破除这一层介怀就得写的能让人觉得眼前一亮才行。 没出名的作者要考虑吃饭问题,哪能随随便便冒险,所以他们不敢写。出名了的作者,有经济基础,而且对自己的水平也比较有自信,按理来说是能够写的。但是偏偏他们他们这个时候已经不必冒险了,也就自然不想写了。 王思齐说话间拿起了唐宋面前的一叠报纸:「我还是佩服连小姐的,她写情之奇实在和咱们不同...她是个太聪明的,我只是心痛她。」 《丁香传》如今已经进展到初恋的贵族青年死掉了,也就是前半部分的高.潮刚刚过完。连翘将两人的爱情写的太美,于是撕碎的时候才会最痛!所以说,与其说她在最后毁灭的时候足够成功,还不如说她在塑造的时候足够精彩。 连翘写了一个后世并不出奇的故事,老套的青年男女,老套的相遇,电视剧里面年年月月在演,当然了,根据观众的反馈来看,估计还能再演许多年。但是这个故事对于这个时代是完全不一样的,完全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故事——实际上也确实如此。 这就像是世纪之初,港台版《流星花园》席捲全国。这个连载于上世纪的故事很难说有什么新奇之处,至少在同时代的港台、日本等国家,这只是一个大众化的俗套故事——这不是说它不好,实际上能红正是因为俗套,不是每个作品都能俗套到恰到好处的。 但是即便是这个俗套的故事,对那个时代的华夏也是巨大的冲击了!因为对于那时候的观众来说,这就是另一个世界的故事,远远超出了他们想像的故事,堪称降维打击! 第672页 连翘原本写言情剧情不行的时候就已经写出多种爱情了,这些爱情模式往往充满了新意,而且非常容易引起大家的兴趣。王思齐身为鸳鸯蝴蝶派小说作者,着重研究过她这些。 而在《丁香传》中,王思齐欣慰地发现她似乎已经克服了原本的弱点。这种情况下,配合上她写爱情的新奇、优秀之处,爆发出来的威力是成倍增长的! 在《丁香传》这个故事里,女主角丁香是还没有接客的小妓.女,而恋爱对象是青年贵族子弟。这本来就是一个『奇』了!没错,鸳鸯蝴蝶派小说常有名妓与名士或者高门子弟的爱情,但那是名妓啊! 才子佳人的故事里,这位佳人必须要有信服力,如果设定为风尘女子出身,那么就必须达到名妓的水平。这样身份一拿出来,不用多费力气就能让人顺理成章地相信这个女子的美貌与才华,觉得男主和她的爱情是可能的...不然那样让人介意的出身一定是无法忽视的啊! 而一个小妓.女,那要怎么写? 可是连翘非用了一个小妓.女,只不过这个角色出来之后没有人会怀疑她的魅力——这个女孩子世故与纯洁并存,世故是因为训练,是因为每一天的耳闻目睹。而纯洁则是出自她的本性,以至于后天无论如何都能减损分毫。 她艷丽无匹,然而内心永远高远如同青天白日! 这种奇异的对比让她越发完美——正常家庭的女孩子纯洁,这根本激不起读者的兴趣,因为这是理所当然的。而丁香的出身,从小在章台这个地方长大,维持住这样的性格,这才是真正的纯洁。 莲花是受文人赞美的花卉,不是因为她的高洁,而是她『出淤泥而不染』! 然后就是两个人的相爱了,本身相爱的过程并不算什么。连翘使用的剧情虽然新奇有趣,也确实讨读者的喜欢,但这并不是什么革命性的变化。对于小说而言,这终究只是框架范围内的涂涂改改,而不是那种开创性的新角度。 但是相爱的状态,男女双方对爱情的觉悟、看法,这却是让所有读者,甚至所有同行震撼的! 普通的小说写相爱的心理状态,一句海誓山盟也就到头了,这方面的思考其实是很少的。但是这个问题在《丁香传》里面做了一个解释...在小少爷母亲允许他纳丁香为妾的时候。 一般这类小说写到这里的时候就能happyending了,男女主角靠着自己的坚持,终于打动了封建礼教代表的父母云云,最后打上一个『真爱无敌』的标籤。 然而《丁香传》说了『不』,透过小少爷的口说的很清楚,那是对爱人的折辱!如果是那样,两个人还不如不要在一起,这样即使没有在一起,两个人也是相爱的,爱情由此达成了永恆。 可是将对方放在妾室的位置,将来还要求娶正妻,然后纳许许多多其他的小妾,这其实是否定了之前无比真诚的相爱,爱情也就由此荡然无存了! 相爱并不会因为两个人不在一起就不存在,也不会因为两个在一起就一定会存在,不然这个世界上哪里来的那么多同床异梦! 同时这里也借朋友劝说女主丁香,由丁香说出了名言:「让我想办法给他做外室,然后再细细筹谋?这是不能够的!我不爱一个人便罢了,若是我爱一个人,这决计不可能。这世上有男儿写家里妻妾成群又后宅和睦,这种事情还真有可能,只是这也说明没人爱这个男子了。」 「若是真爱,看到他与别的女子相好相亲,岂不是要疯掉?」 「还有男子说齐人之福,说妻妾都是自己所爱的,这更是可笑了!人只有一颗心,全力倾慕一个人的时候就没有别人的地方!若真是两人都爱,这两个人同时溺水只能救一个,那该怎么选?总归还是要选一个的。」 「那样的话写出来,原本是不真的,只是不知道怎么那么多人最后都信了!岂不是可笑?」 丁香这一段其实是将很多小说,甚至人的心思骂了进去的。然而在让某些人心里不舒服的同时,也忍不住贊同。 事实上,若是一生真能遇上一个真爱的,本就不必再有其他人。 至于男人们三妻四妾的本性,这其实是想太多,在古代条件下能够三妻四妾,习惯于三妻四妾的,真的是少数中的少数啊!所以这些人就算有不满小说,也根本不影响什么。 爱情描写到这里,丁香与小少爷已经是最完美的恋人形象了,他们爱自己也爱对方。始终明白爱情是什么,并且能够去守护。坚定、美好、勇敢、纯洁...十全十美,甚至说这样十全十美的爱情不能够想像变成柴米油盐了会是什么样子。 从这一点上来说,让小少爷死掉,女主陪葬了自己的爱情,这其实是很好的选择——死亡使其永恆!! 当王思齐宣扬『死亡让爱情延续』这一理论的时候许文华却脸色不变。他听王思齐最后道:「所以才说我心痛那姑娘,正是看穿了爱情,所以她才能写出这样的爱情——以为她是因为相信爱情,才能让这个故事盪气迴肠?想的太简单了,应当说,她利用了这种了解,化作自己的食粮,然后玩弄了每一个读小说的人。」 「她知道如何才能打动人,所以写成了这个样子。」 「她太聪明了,而且还是一个女孩子,这无疑会辛苦很多,我心痛她!」 第673页 话语在耳边响起,有那么一刻,许文华感受到自己血管里的血变得越来越冷。 第380章 「不要这个珍珠的,将之前那对收起来的绿玉耳坠子拿出来。」连翘一面化妆一面道。 面前的是一块水银玻璃镜,镜中的女孩子眉眼还是熟悉的眉眼,但是让任何一个熟悉的人来看,都完全不同了!这并不是什么整容大法,只是化妆而已。 连翘本身并没有太多化妆的需求...这是当然的了,宅女一般都是不出门的。如果不出门的话,每天花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化妆,似乎很不常见啊!有那种精緻的女孩子,但是连翘并不属于其中。 但是她化妆的技术尚可,主要是大学时期被闺蜜拉进了戏剧社,偏偏对于舞台表演一点兴趣都没有,只对写剧本有兴趣——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后来成为网络写手不是没有原因的,很早就有创作的热情了。 只是剧本创作轮不到她,向来都是由戏剧社骨干来做的。她不好什么都不做,所以除了偶尔跑龙套之外,还会帮化妆的学姐打打下手。 又不是什么明星或者专业的戏剧团体,只是大学生社团而已,人手短缺很正常,大家化妆也大都是自己来。也就是主要角色那些人,再就是不会化妆的手残,这些需要化妆师来拯救。 那段时间连翘渐渐练习出了化妆的技术,说实在的,她非常感谢那位学姐。如果没有向她学习化妆,以她的性格不太可能学会化妆。虽然她作为一个网络写手出门少,也没什么机会化妆,但会这个还是能省掉不少麻烦的。 来到古代之后化妆的事情依旧非常不上心,主要是当时年纪小,化什么妆?其次就是古代化妆品都很简单——就算有人说古代化妆品已经很丰富了,那也是相对而言的。如果是相对后世,那自然是少的可怜、简单的发指! 这样少的化妆品在她看来化不化妆都没有差别了...甚至可能不化妆比较好看,所以她也就大多数时候素面朝天了。再不然,加上一个口红就算是化妆了。 然而这件事却是让吴美娘很是关心了一下,在她看来连翘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对这种花儿粉儿的应该非常感兴趣才是。看到连翘一点都没有调弄这些的意思,还颇为惊奇呢! 她本以为是书院里专门教这些的女夫子没有教好,于是找来化妆品还手把手地教连翘如何去摆弄这些东西。 但连翘依旧对此没有多大兴致。 直到上次逛北市的时候逛到了一个好物,连翘才算是对化妆忽然有了兴趣——这是一个化妆品匣子,漆器盒子装的,上下共有三层,每层分层各不相同,足够装下这个时代所有不同类型的化妆品了。 当时看盒子就觉得特别美丽,爱上了。后来拿出来看才知道人家不是买化妆品匣子的,而是卖里面装的化妆品。 说实在的,连翘一直都觉得这个时代化妆品、首饰之类的东西,最好的都在江南,特别是苏杭一带。但是看到里面的化妆品她才知道自己小看了天下英雄,那一套化妆品虽然远比不上后世的好用、丰富多彩,但是现代化妆品能做的事情,这些大多也能做了! 除了粉底,连翘都挺有兴趣的...主要粉底是胡粉,也就是铅粉,现代女孩子都知道这东西不能用——其实古代也知道,古代很多中医都指出了胡粉的危害,但是每个时代对于『美』的追求都是疯狂的。 明明知道胡粉有毒,胡粉伤身,依旧还去使用,其实也只是其中一例而已。 连翘不愿意使用胡粉,于是换了一款用珍珠粉、茉莉花种子粉末等等材料做成的『粉底』,附着效果不如胡粉,但是也比米粉什么的强得多,算是能用。 得了这个玩具,她在家就会帮冬儿春儿他们化妆,赢得了上下的一致赞嘆。偶尔她也会给自己化妆,慢慢回忆上辈子的一些经典妆容。这时候已经不是对化妆感兴趣了,只是回忆曾经,而化妆是回忆的一个载体。 今次她给自己化的是一个很适合自己的妆,比较浓,但是又不至于到了俗艷的感觉,反而有一种冷淡的高级感——很心机的一款妆。实际上后世的妆容就是各种心机,做出各种效果。 之所以化这个妆也是有原因的,大概三天前收到了一份请帖。帖子是她在京津报馆的编辑包玉龙亲自带来的,说是『六艺居士』在家中办了个小宴,托宋志平来报馆里找个中间人邀请她也去。 连翘现在和宋志平一家报馆、一家书社,通过他,他再通过包玉龙,虽然有些绕,但是按照此时京城里的社交规则,这才是正确的。 之前一直没有人主动找过连翘,就算知道她来到京城了。现在编辑包玉龙特别拿来了请帖,就冲着这是『六艺居士』白明星办的宴会,又是『洛北公子』宋志平邀请的,她就一定会去了! 连翘很清楚一旦去了,就意味着接下来将要正是进入京城的同行圈子! 虽然她的心态很淡然,但也不可能真的做到丝毫不重视!特别是在这个世界她已经对最初接触的江南有了归属感,这个时候更是觉得有些代表江南同行的意思。于是不愿意丢脸,准备的十分用心起来。 其实说是准备,也没什么好准备的。一路从江南来苏州,各种东西都是带了的,其中包括她那些好看的衣服、好看的首饰。为的就是应付连家的大场合,如今应对这些圈子里的交往,也是绰绰有余。 第674页 侧翻堕马髻,用的首饰很少,却都是宝石很大的。 大红色织金马面裙,石榴红织金斜襟垂胡袖小袄,外面罩着一件玄色鹿衔灵芝对襟圆领短比甲,对襟用的扣子用的是金託儿红宝石的——这种宝石扣子连翘一直非常喜欢,订做了好几套,可以和许多衣服来配。 也是上辈子喜欢宝石,却没有经济基础支持这种喜好,这辈子变本加厉了。 至于其他的首饰业基本和头饰一样,不多,但个个的个头都很大,有一种盛世雍容之感。 请帖是包玉龙送来的,白明星和宋志平请的他做介绍人,那么来送连翘去白明星府上的当然也是他了! 包玉龙来的很有分寸,不早也不晚。这时候连翘正坐在椅子上换一双新鞋子——这是一双用米珠穗子装饰了鞋子,单单看都觉得是一件艺术品,是今年吴美娘送连翘的生日礼物,亲手做的! 之前因为爱惜,一直捨不得穿,今日做了这身打扮,总觉得哪双鞋子都不搭。直到翻出了这一双,才觉得眼前一亮! 而另外一边,也就是白明星府上,人已经来的差不多了。按照白明星的计划,果然就是少少的几个朋友而已。除了他自己和宋志平以外,只有三人,一个是『薜萝君』罗本道,一个是『正心山人』郭临,还有一个『林中客』梁百岁。 这三人都常与宋志平或者白明星往来,而且在京城圈子里,各自领域也算是执牛耳的人物了。一般情况下根本聚不齐这许多人,毕竟有『二王不相见』这种流言存在。然而这次白明星和宋志平尝试着问了他们,每一个人都是迅速答应了下来。 「当然不是看你的面子!你的面子值几个钱?哼哼,我就是想看看,宝玉说她是『波光里的一痕艷影』,这到底说的是什么,可别是他胡说一气!」说这话的人是『林中客』梁百岁。 至于他所说的『宝玉』不是贾宝玉,而是『博陵狂生』崔宝玉。两人年轻的时候都是在京城混的,关系莫逆。只不过后来梁百岁混出来了,崔宝玉却是不温不火,最后崔宝玉咬咬牙,南下了。 这个选择没有错,至少如今他也算是业内成功人士了。 也是因为这段因缘,梁百岁和崔宝玉一直非常勤快地写信,算是这个时代的好基友吧。 另外两个,『薜萝君』罗本道与『正心山人』郭临没有那样直接,但是也是似笑非笑地看着白明星的。 这三个人,就算不是大神也算是小神了,京城本就比苏州大神少,这样一个阵容凑起来比苏州要困难的多。 其中『林中客』梁百岁是写世情小说的,算是大神。而另外两位,『薜萝君』罗本道人家主要写武打小说,是行内小神,跑这一趟是因为喜欢极了《鸳鸯蝴蝶剑》,就算不是乔琏迷弟,也算是推崇者了。 最后『正心山人』郭临,他并不专门写一种小说,而诸多小说中他写的最多的是『传奇』类小说。这个倒是连翘没有涉及过的题材了,之所以愿意过来,纯粹就是好奇,好奇这位江南的当红炸子鸡到底是什么样子,传闻会是真的吗? 实际上有这种好奇的人不只是他而已,有好多人都好奇。只不过白明星与宋志平并不打算请太多的客,所以都是略过了那些人...若真想见见真人是什么样子,今后有的是机会。 就是这样,几个人闲聊了一番,主题当然是今天的客人。虽然宋志平比连翘咖位更高,但是大家能够经常见到他,有什么好聊的?相比之下还是外来的、从没有见过的『乔琏』更有聊的意思了。 「对了,那位乔琏先生姓甚名谁?你们谁知道真名?」忽然『薜萝君』郭临问起了这个。 作者们写作往往使用笔名,但是真名在行内也是不做遮掩的。若是有心,同行们自然能够知道,只不过乔琏原不是京城的作者,所以大家竟一时不知道她的名字。 宋志平清了清嗓子,道:「这个么...我倒是知道一些,『乔琏』姓连。」 正说着这件事,外头忽然传来响动。跑进来的小丫头禀告道:「大爷,外头包先生和一位小姐过来了。」 话音刚落,包玉龙已经抬脚进来了,笑道:「不辱使命,按照白先生和宋先生的交代,我可是将乔琏先生送过来了——乔琏先生,我与你介绍!」 第381章 包玉龙作为介绍人是很称职的,才见面就将两边互相介绍了一番。 看着天气颇为晴朗,山子卷棚里的花厅门窗俱是大开,晓得是已经布置好了的意思。于是问白明星:「白先生是今日的东道,不知道安排的什么好玩的。」 这话问的是白明星,但是他却有些神思不属,点了点头,然后看了连翘一眼,迅速地就收回了目光:「还是照常的安排,其实也不可能弄出什么新奇的,有趣无趣是看人来的。」 他这样说引得连翘多看了他两眼,扶了扶鬓边的花钗,笑道:「那白先生说说看,我是有趣的还是无趣的?」 白明星似乎受到了惊吓,退后了半步,然后才侧过头,也不去看连翘:「自然是有趣的...」 「?」连翘不解。 旁边的宋志平笑了笑:「连小姐在苏州的时候一般玩些什么...这边过来,今日白兄请了两个女先生来说书,又安排了席面。听说连小姐喜欢摆弄花草,正好白兄家的园子里多好花草,这是京城都有名气的。」 第675页 这位和丁一新一起登顶的作者连翘也是第一次见,想起自己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就看过他的小说。一下子咬着嘴唇笑了起来:「客随主便,我有什么的——说起来我也是从小看宋先生的小说长大的呢。」 这么一个梗,后世的年轻人肯定能懂。但是这时候的人不太能明白这句话笑点在哪里,满脸的问号...不过...算了,姑娘好看就够了,想那些做什么。 连翘很白,白的几乎要发光的那种。乌髮、雪肤、红嘴唇,包玉龙带着她来的时候,仿佛是明珠生于暗室一样——有的时候确实可以让人有这种错觉,一个人出现好像点亮了整个世界。 古人常常说明珠玉璧、蓬荜生辉云云,要相信,一个人真的可以有这样的影响力。 连翘本身美吗?是的,是非常美的,但要说沉鱼落雁、倾国倾城那就太夸张了。之所以她在此时有这样的魅力,很大程度上是她的气场问题。简单来说,在现代的时候她的气质就已经确定了,她在一个全民奋进的大时代下成长,人生随着整个社会都在走上坡路,所以她的气质也是自信而笃定的,是整个出于上升阶段伟大国家的小小缩影。 这是和这个世界普通女子截然不同的,就像明珠在沙砾中一样明显。 而在这个时代,她表面是受到了时代的束缚,实际上她的个人事业达到了新的巅峰,这是她在现代时也做不到的。 她成为万千读者心目中的偶像,她的作品被大家欣赏、肯定。这些会影响到她吗?这是当然的。一个人的经歷会深刻地影响一个人,一个大家闺秀往往能有一种气度,非常自然地对家僕发号施令,面对大场面也绝不会露怯。但是换成是一个小门小户的女孩子,哪怕家中一朝改换门庭,也无法迅速地拥有那种大家风范。 来自读者的,来自同行的,各种各样的肯定,这其实是一步一步让连翘自己越来越肯定自己——有些人认为自信是一种源自于内心的力量,和外界无关,最重要的是自己调整好自己。 这当然是不对的,人的自信本来就是不断从外界汲取力量,然后建立的。 肯定,不断的肯定,这才能造就一个人的气度。那些成功人士,之所以拥有独特的魅力,他们的成功为他们加持是一样,再就是在不断的成功中他们收穫了鲜花、掌声、名誉、财富,这些来自外界的反馈让他们增光添彩。 连翘也是一样的,她本身的性格在圈子里已经算是很好了,但还是免不了被这种外界反应所影响,变得相当自我——只是很多时候看不太出来而已。搞文艺创作的人本来就容易演变成『唯我独尊』的性格,毕竟他们是『创始者』么...他们的文艺作品就是一个世界,他们是那个世界的神,决定着一切。 时间长了,一个个都非常地自我主义。 特别是有名气的作者,因为外界十分宠爱他们,性格就更加骄纵了。这和家里养的熊孩子一毛一样!最多就是他们有才华,轻易就能被大家原谅。后世也是一样,有些事情放在普通人身上估计会被骂死,可是如果是艺术家,大家就能够体谅了。 「艺术家性格...」有的时候大家这样说着。 但是这种影响也有好的一面,那就是连翘的气度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有了很大改变了。 如果说原本自带的气质只是由一个伟大国家,以及女性自由的社会规则带来的,有一种大气。那么在这个世界长久的积累,带来的就是一种『昂贵感』。 她站在那里,非常明确的是她是被人小心对待的,那种大家都争先对她好、捧着她的感觉——那种气质根本隐瞒不住! 这就像是一件稀世珍宝,非常脆弱,必须小心对待,一点差池也不能有。但是每一个主人没有因此不耐烦,反而修建最好的暗室,用最坚固的材料,最专业的手法维护她、珍藏她。 这种珍爱是能够从这珍宝本身看的出来的,而之前主人的珍爱会影响其他人...这个社会本就是这样的,很多时候一样东西珍贵不是一个人自己觉得珍贵,而是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人觉得它珍贵! 连翘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有了这样变化,天天在镜子里看自己是不会察觉到细微的变化的。但是这些在别人眼睛里是那样清楚、那样令人着迷,实际上她美而不自知,这带来另一种新鲜的气质。 白明星这个人爱写神仙志怪小说,常常有一醉游天宫的梦境。每次酒醒之后还要同别人吹嘘自己在天宫中见到的种种,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仙女们了。 从这一点上来说,他的艺术家品质比同行们还要高出一大截。 当连翘进来的时候,他立刻陷入了爱河。这并不是说他爱上了连翘,应该说他爱上了自己想像中的连翘,这里的『连翘』可以换成仙女、狐狸精、女鬼,换成什么都可以。或者换一个形容,他的艺术热情彻底被连翘点燃了! 神思不属不过是脑海里在上演一个故事,这种情况下指望他状态如常?那才是不可能的。 这件事了解他的朋友都不好解释,只能把话题岔开。 然而实际上大家也是理解白明星的...连翘身上有太多不同于流俗的气质了。美丽的皮囊千千万,有趣的灵魂万中无一。他们这些人是不会少了美女相伴的,可是足够打动人的灵魂依旧是可遇不可求。 第676页 「连小姐能玩什么?」 「什么都能玩。」连翘这个有自信,在苏州的时候她就是各种游戏的好手了,大部分的人都玩不过她。 「连小姐喝酒么?」似乎大家都喜欢问这个问题,当初连翘刚刚认识王思齐的时候也是被问这些。 「不爱喝,可若是要喝,在苏州时没有人能喝过我去。」这个连翘更加自信了!她其实不爱喝酒,但是大家爱灌酒。一次她将其他人全喝趴下了,将这些人喝破了胆子,也就没人敢灌她的酒了。 连翘坐在一张玫瑰圈椅上,其他人或是站着或是坐着,梁百岁侧坐在她对面一张椅子的扶手上,笑着和她说起『博陵狂生』崔宝玉。这是两人都认识的人物,拿他做开头再好不过了。 聊天一旦有了好的开始就能顺畅地运行下去,因为大家总会因为一句不经意的话而歪楼,然后越扯越远。这也是有好处的,至少能让原本不太熟识的人迅速进入到比较自在的状态。 「世情小说能够崛起是必然的,当城市市民成为不可忽视的读者群体之后就不可动摇了。市民相比起神仙佛道,又或者那些贵族、士大夫关注的事情,他们更加世俗。说的明白一些,他们就是关注自身。这种情况下,世情小说并不是作者们催生出来的,而是应运而生。」连翘侃侃而谈。 大概因为梁百岁是写世情小说的,所以自然就聊到了这个话题。此时的人看当下,仿佛迷雾笼罩,就算是看的清楚的,也只能看到个一鳞半爪。连翘就不一样了,她是用后世者的眼光来看,是在用整体、发展的眼光来看。 所以说出的大路货的东西在其他人听来也是让人思路为之开阔的。 连翘非常喜欢和同行聊天,主要原因是其中有乐趣。这些优秀的同行大多数都是同时代中比较有见识的一批人,而且相比其他行业,譬如读书人、当官的这些有见识的,他们更加思想开放——也可能是因为自身也是那些人的鄙视对象?总之对于连翘,他们身上看不到对性别等方面的轻视。 这样一来,她可以天马行空地聊天,说什么都行,这一点就算是吴美娘,就算是张贵子,他们也是做不到的。 而对方的反应也是相当好的,有的时候甚至会让连翘有一种不是身在古代,而是现代和朋友聚会聊天的感觉。 说实在的,古代呆久了人是会变傻的,这不是贬义,只是就事论事而已。在一个全民思路普遍没有打开的时代,装作这个时代的人,装的久了,自己也很有可能真的变成这个样子。也就是这种时候,连翘才觉得自己的脑子又回来了。 一开始还是梁百岁和连翘在说,后来渐渐其他人也加入了进来。宋志平颇为玩味道:「连小姐还说是读我的小说长大的,那来说说看,我的小说里哪个人物最喜欢?」 「陆宁宁。」连翘不假思索。 不等宋志平做出什么反应,其他人先大为不解:「为何是陆宁宁啊?」 第382章 「为何是陆宁宁啊?」 连翘没有什么犹豫的,直接道:「因为她死的早——该这样说,宋先生小说中所有人,我都不喜欢。只有陆宁宁,她死的早,还来不及成为一个不讨人喜欢的人。」 连翘看着宋志平,有一些没有说完的意思。她甚至觉得陆宁宁这个人物是宋志平在自己小说里的一个投影,陆宁宁的眼睛看到的就是他看到的,陆宁宁死了,代表着他很明白自己的困境。如果让陆宁宁长大的话,她迟早会和其他人一样。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不会独留一片净土的。 陆宁宁是宋志平早期小说中的一个人物,这个人物的特点就是不知道变通,擅长嫉妒。爱慕表哥,甚至为了表哥和别的女人起过冲突,放在后世的女主文中,这就是小炮灰一个。 然而她不会使心机,只会当面闹,闹的大,闹的凶,闹的无理取闹,最终人人厌恶也是可以理解的了。 「连小姐这个话...别人是不会和我说的了。」宋志平似乎颇为感概:「只是这个其他人都不喜欢实在是让人沮丧,难道就没有一个好角色了?我倒是觉得我笔下的角色许多人都是非常喜欢的。」 连翘点点头,这个她是相信的。宋志平的小说严格意义上属于世情小说,只不过其中掺杂了言情和言情两个元素,也就是写了些带肉的爱情。这形成了他独有的风格和小说内容,其中不少人物都是受欢迎的。 但这种受欢迎就像是《金瓶梅》中的角色受欢迎一样,潘金莲受欢迎,然而发自真心欣赏这个角色的性格得到又能有几个?类似的还有其他角色,都是一样一样的。 连翘看得出来宋志平没有一丝生气的意思,所以敢于接着放开说:「说实话,您总是毫不吝惜地毁灭您笔下的角色,总是在他们身上寄託各种各样的罪——他们本来就不是什么好角色。」 说到这里,连翘笑了起来,似乎是想起什么有意思的事情了。那样的笑容让她的艷光散落开,有了让人不可逼视的明亮。他听她说,一字一句。 「色.欲、享乐、贪婪、懒惰、暴怒、嫉妒、傲慢...您笔下的每一个角色都有一个或者多个弱点,人本性中的罪。您一一安排了这些人的结局,每个人都死在自己最爱的东西身上。您问我这些角色有什么不好,我倒是要问您了,您为什么要毁灭这些角色呢?您不正是看透了他们,所以才做出这样的选择的么?所以这问题原不该问我,问您自己就是了。」 第677页 梁百岁算是读过宋志平小说许多遍的了,立刻道:「这不对罢,譬如,譬如万英,她便是一生顺遂美满的了,好歹最后有了好结局。」 连翘用一言难尽的表情看了看这位大神级别的作者,心中暗忖这个见识...又看了看宋志平,见他表情似笑非笑,感嘆这位宋先生还真是被人误解的不轻。 过了一会儿才慢慢道:「若说万英,她大概是最惹人厌恶的角色了,她的弱点是『虚伪』。所以她最后死于虚伪冗陈的生活,其实小说中已经有了很多暗示了。活着的那个只是一具行尸走肉而已,而万英的魂魄早就被丈夫、亲戚的虚伪勒紧了唿吸,在某个不知不觉的早晨死去了。」 宋志平听连翘用一种相当不留情面的方式剖析着他的作品,从作品她清晰地看着他这个人。连同那些最不愿意示人的方面,虽然她没有说出来,但是他知道她是清清楚楚的。 忽然他来兴趣,打断了她的话:「陆宁宁这个角色你是哀其不幸,还是怜其可悯?」 连翘被他打断后有一些卡壳,过了一会儿才顺过来:「哀其不幸?怜其可悯?都没有吧。只是从我而言的话,陆宁宁没什么不幸和可悯的,她已经算是足够幸运的了,所以才能保全自身——她还来不及变化成他们自己都厌恶的样子。」 「非要说的话,应该是她实在是太笨拙了。这个世界上天生就有人灵巧有人笨拙,她只是太笨拙了,正是因为她的笨拙,所以才会陷入那样无解的境地——然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正是她的笨拙能让她始终保持她的『讨人喜欢』。」 「其实是无解的...这是生而为人必然的困惑之一,人人都认为讨人喜欢的应该是那些机智圆滑、善解人意的人。然而仔细想想,或许最为真心的是那个倔头倔脑、不讨人喜欢的那一个。」 但是保持本心的那一个可以去学别人的样子吗?不可以!那样又和其他人有什么差别呢? 连翘说话的时候直视着宋志平,最后是宋志平忍不住先躲开了她的目光。他更加确定了,她确实对这个世界、对这个世界的人清清楚楚。 「宋先生写小说的时候总是这样绝望——您若是主张命运不可捉摸,那也就算了,偏偏您不是。您还有一些相信个人奋斗,相信人本身的力量,这种拉扯中的左右摇摆已经快要把您逼疯了。」 被看穿了,她将她的绝望、困境看的一清二楚。宋志平在小说中总是不自觉地展示自己的绝望,这与他少年时代的经歷有关,这算不上什么人生阴影,但身为一个搞文艺创造的,确实更加敏感纠结,以至于这些东西和自己纠缠不休。 宋志平作品的核心就是毁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罪孽,小说会在剧情进展的过程中毁灭于自己的罪孽。而这些种种,都隐藏在酒色财气的日常当中,是绝大多数读他小说的读者一无所觉的。 行内倒是有一些人能够看出来,但是也往往看作是宋志平自身的嬉笑怒骂,以为他是旁观着、嘲讽着这一切的那一个。他们没有发现,他在他的小说世界中扮演着参与者的角色。 宋志平克制着这种因为被人看穿而产生的巨大不适——这种感觉是这样的让人不快,让他有一种难以抑制的焦躁。实际上每个人都有一种自我保护机制,当面对着这种情况下,这种保护机制就会发生作用,本能的去迴避这些。 然而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力量让他丝毫不能动弹,只能静静地看着眼前这个年轻女子将一切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已经陷入艺术家脾气,有话直说的连翘意识不到自己说的话其实很不合适,至少不合适第一次见面的人说。 但是当她开始这种艺术派的分析后就无法避免,注意不到那些东西了。与此同时她自然更加不清楚,她那种笃定、坚决的气质,让这种『不合适』变得理所当然起来。 是的,这很不合时宜,换一个人来就讨人嫌了。但是当这个女孩子说起来的时候,一切的不合时宜就变得让人注意不到了——她本身就具有非常强大的说服能力。 『谁能拒绝一个连小姐呢?这在江南是不可能的。所有人都希望讨她开心,能为她差遣就是一件美妙的事情了。更可怕的是她自己并不清楚这一点,只是白白地显露自己』。 这是丁一新给宋志平的信件中曾经说过的话,宋志平一开始并不明白这些话的意思,只当这是一种超过常理的吹捧。如果是普通人来说,他根本不在意。也就是丁一新来,他才多少看重了一些,然而也是打了折扣去看的。 这个时候才明白,她本身的可怕。 一个女孩子,她是这样的才气纵横,又是这样的敏锐。才气纵横到了男人也只能俯首称臣,敏锐到了能够看穿每一个人的焦虑与矛盾。这种敏锐,有的时候会让被看穿的那一个在不适之余,有一种被理解的感觉。 是的,我其实也是被理解的...有一个人比我自己更加理解我自己。 而且她还这样美,这更可怕了。 『既有如此才华,何必再有如此美貌。既有如此美貌,何必再有如此才华』,这是『潇湘楼主』王思齐的感嘆,被人引用在了报纸上。然后又因为说的非常妙,一路由南向北,传播到了京城里。 说实话,这句话让京城圈内对『乔琏』是有无限遐想的。这就好比一句绝好的gg词,对宣传商品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一点,就连自年轻就见过大世面的宋志平也不能免俗。 第678页 不过他内心还是有一定理智的,明白宣传归宣传,本人归本人。这些报纸、这些同行将很多人都吹的天上有地上无的,并且在普通读者那里塑造出了神仙一样的感觉。这很成功,读者们相信了,实际上圈子内自己也相信了。只有一些看得清楚并且足够冷静的,才能保持旁观者的心态看这些。 但是当真的见到她了,宋志平完完全全明白了王思齐这位老哥的意思。 人总是爱美又慕强的,不用说许多藉口,这本身就是人不能避免的天性,从古至今皆是。而当两者结合在一起,对于圈内的人,确实会不自觉地做出种种反应——丁一新说的那些,其实并没有任何的夸张。 连翘和新认识的朋友开头脑风暴,聊创作、聊南北圈子的不同,然后一路歪楼,聊什么都有可能。她并不在意是什么话题,反正她都能很好地消化这个话题。 所有人都觉得和连翘聊天已经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如果没有接下来的安排,他们能够一直、一直聊下去,并不觉得有任何问题。 直到没办法了,白明星的管家告知开席吃饭了,并且唱曲子的女艺人也到位了。 大家去山子卷棚下吃饭,旁边有女艺人唱歌。梁百岁笑着问白明星:「你这是什么安排?我们这些人聚在一起,合该找个说书先生来说书,或者找个戏班子来演戏啊!」 白明星轻轻瞥了他一眼,呵呵:「你懂什么,正是因为是我们这些人,才不弄那些!每日和自己的小说打交道,还不厌烦?这时候就轻省轻省罢!」 转头又与连翘道:「连小姐是在江南听过曲子的人,品味必然不凡,这个时候听听我们的京韵,那又是另一种滋味了。」 第383章 作者们的生活既忙碌又清闲,说是忙碌,那是因为有写不完的小说,为了赶在死线之前交稿,点灯熬油,奋战三天三夜的都有。说清闲确实也清闲,特别是交稿后的几天,就是这帮作者最浪的时候!各类聚会、户外活动、夜店happy、开爬交友,这个时候都来了。 旬报、月报的连载日期是固定的,所以每个月月底交稿之后,无论是月报还是旬报有连载的作者都清闲下来了。这个时候不好好快乐一番,简直不足以回报自己月底时的辛苦! 以一到九月初,正是大家浪的飞起的时候,作为有『浪里白条』之称的白明星家自然是要举办各种活动的。这种活动一般办的挺大的,关系一般的随便玩,和主人关系好的则是聚在偏内院的僻静处。其他人也有眼色,不会随便过来打扰。 这时候大家谈话就非常天马行空了,往往能从诸如『你连载的那部小说行不行』这种相当正经的话题跳到『你新纳的那房小妾才十五岁,你行不行』这种无聊又低俗的话题。不用怀疑,从古至今普天之下的谈话成员如果都是同性,尺度最终都会变得特别大。 「你家里又纳了一房小的,还打算摆酒?你这是想方设法地要吃咱们的份子钱吗?」亲朋喜事要随礼这件事,从古至今都会让人头疼。不过在座的都是大款,哪里会在意随礼,只不过是调侃,调侃而已啦! 随便笑闹几句,有人忽然想起什么道,转头看向白明星:「白兄,听说前几日你家招待了南边来的娇客,如何?」 白明星板着脸道:「什么如何?」 「那样正经做什么!咱们不过就是问问。」朋友笑了几句,又道:「说正经的,这位乔琏先生可交吗?」 白明星看了看宋志平,又看了看梁百岁几个人,都是当日聚会上在的。短促地笑了两声,清清嗓子,这才道:「我是不会介绍乔琏先生认识你的,你这人糟的很。」 【你不配和仙女交朋友.jpg 朋友忍了忍,这才抑制住不去打死白明星的冲动,提取了这段话的核心思想:「所以按你的说法,这位乔琏先生是一个极好的朋友了?」 『薜萝君』郭临大大方方道:「直到见了乔琏先生才知道,什么叫做『珠玉在侧,我觉形秽』。『草堂老翁』那样推崇她,甚至说她是苏州城不可不看的一道风景,这是很有道理的。」 「所以是个江南美人?」朋友挑了挑眉。 「不是江南美人。」梁百岁插嘴道:「在哪里都是美人!不过要我来说,美貌在乔琏先生身上倒是不值一提了。我最爱和乔琏先生谈天,一谈谈一整天都不会厌烦,反而越来越入迷!最近我常常去乔琏先生住处拜访。倒是想呆久一些,却又怕耽误乔琏先生正事。」 谈天,听起来真的非常寻常了,谈天算什么有意思的事情?然而就是这种最普遍的交流方式才能看出最多的东西,本身也是最重要的! 一个人若是和自己酒逢知己千杯少,永远有说不完的话,两个人至少也是生死之交的级别——如果不是感情太深,那就只能是对方说话有趣,和自己完全在一个频道上。而无论是哪一种,都非常需要『个人魅力』这种东西。 朋友看着这些和江南同行一样变成『乔琏吹』的傢伙,撇了撇嘴,似乎是有些不以为意,转头看向一直不说话的宋志平:「宋兄怎么说?真有他们吹的那样厉害?」 宋志平却只是笑了笑:「要看合不合得来,不过我是觉得乔琏先生人挺好的。」 相比起其他人的天花乱坠,宋志平的一句话就朴素多了。不过不能否认,大家真的被激起了兴趣。问道:「既然是这样欢迎人家,今日聚会怎么没请人过来?」 第679页 白明星摊了摊手:「今日乔琏先生家里有事,不过明日轮到百岁在春风楼开文会,请了乔琏先生,乔琏先生也说定了一定会到的。」 「极好极好!」朋友们抚掌。 等到今日的宴会散了,白明星家里剩下了白明星本人,以及要和他碰头报馆事务的宋志平。 两人一开始还是在聊正事,等到事情差不多了,天色也比较迟了,白明星干脆留宋志平吃晚饭。 两个人的小宴比不得中午的大宴菜色丰富,而且都是肥鹅大鸭子之类菜。两个人讲究一个简单清爽,都是一些寻常的吃食,但是比中午还吃的香一些。 吃饭的时候白明星突然问宋志平:「你这几日有些古怪。」 这不是问句,而是肯定句。 宋志平打了个磕绊,嘴张了张,最终还是闭上了,一言不发。 旁边的白明星像是没有看到这一幕一样,继续兴致勃勃地道:「从见到乔琏先生那一日起就这样了...和乔琏先生有关?」 这次倒是礼貌性地用了一个问句,然而听语气的话,没有一丝一毫的疑惑,其实他自己已经有了定论了。 「你到底怎么了?」白明星再次追问。 宋志平拖拖拉拉好久,最终才不甚清楚地道:「我有些不知道如何对待连小姐。」 「这有什么不好对待的?」白明星大为不解! 宋志平只能解释:「连小姐实是太聪明了,一眼将人看透了,我写的那些小说,其中的真心...」 「那又如何?」白明星更加不解了,虽然他也觉得甫一接触就将一个人看的这样透,比一个人自己都还了解他,发现本人都没有发现的角落。反过来想想,确实会尴尬...嗯,也有可能是可怕。 但是整体而言,度过了这个最初的不适之后,往往就会对此着迷了。人总是在寻求一个能够了解自己的存在的,一个能引领自己发现自己的人,白明星也好,梁百岁也罢,现在都成了『乔琏男孩』了。 宋志平只能笑笑,道:「我们想法是不一样的,于我而言...算了。」 白明星不满:「你就是敷衍我。」 说是这样说,白明星也不是真的生气了,转而说起了别的事情。等到事情说完了才问道:「你既然觉得见连小姐不好对待,那明日梁百岁在春风楼的文会就别去了吧。怕失礼的话,就由我去和梁百岁说,说你今日在我家喝多了,犯了头疼病。」 白明星自认为非常贴心,很够朋友了,心里赞美了自己一番——天底下还能去哪里找我这样的好朋友【先让叉会儿腰! 简直得意坏了! 然而宋志平的表情一言难尽,仔仔细细观察了白明星一番,确定他不是来捣乱的,而是正经想要帮他的忙...刚才还想夸他有眼色,能看懂情况,现在的话,呵呵。 宋志平只能装作不经意一样道:「其实也米有那样难以对待,连小姐是个极好的朋友,我还是很喜欢她的。」 这话说的白?新晋乔琏男孩?明星眉开眼笑,他当然也不想再好朋友和新朋友之间左右为难。大声道:「就是说啊!连小姐是极好的人呢...」 都是搞文字工作的,夸起人来也比一半的人要厉害的多。白明星在今日和朋友已经夸了连翘很多次了,但这个时候和宋志平说这些,依旧是没有一点儿重复的。 等到了第二日,宋志平估量着时间,不早不晚地来了春风楼——其实还是比平常早了一点儿,不过这么一点儿并不显眼,没有人将这件事放在心上。 宋志平到的时候就去了楼上单独的包厢,这个时候已经来了好些人了,他没有和其他人坐在一起,而是找了一个没有人的分隔式半开放包厢。正好这个包厢可以看到楼下的入口,这样一来来了什么人,没来什么人,一眼分明。 和他差不多前后脚的功夫,白明星也来了,而且对方愣是在没有看到他的情况下,一下上二楼找到了他,一屁股坐在了他对面。 才坐下,狠狠灌了两杯茶,这才道:「可别说了今日路上好倒霉,差点和另外一家的马车撞上了。明明是他们闹市打马,简直没办法说理去——才一进来就有人告诉我你和我前后脚的功夫已经到了。我一问就知道你在哪儿,看来不少人还看着你呢!」 这种调侃已经半毛钱的作用都没有了,宋志平只斜斜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就将目光重新放到了门口处。这引起了白明星的好奇,他凑过去顺着宋志平的目光看:「这有什么好看的?你在等人吗?」 宋志平似乎是被他这句话提醒了什么,很快收回了目光:「不,没什么,就是随便看看。」 正有一句没一句搭着聊天,门口忽然热闹了好多,两人这才看过去...果然是有当红的人物进来了。 白明星打了个哈哈:「我们这位万夫人实在是...让人说什么好。」 来的不是别人,正是『万氏』马廷芳! 白明星之所以有这样的说法,在于马廷芳经常宣扬自己为了丈夫守节,又因为妇人家的规矩,所以常常衣着、首饰之类都十分朴素,以此赢得了不少人的赞赏。 然而要白明星来说,若是真那样谨守老一套的规矩,真的打算替丈夫守节,那就索性不出门才是对的。现在这个样子,让人如何相信她所谓的『真心』,所谓的『德行』? 第680页 更让白明星觉得愤愤不平的是,还真有大把大把的蠢货相信马廷芳那些说法。若是和他们解释,那根本就是解释不清楚。 『万氏』马廷芳进来了之后先与楼下的同行颇为大方亲切地打了一圈招唿,然后就往楼上去了。依旧是一个不漏,人人有份的招唿到位。 大概是看一个人不顺眼,看对方做什么都会觉得不顺眼吧。明明马廷芳这样一圈是她的礼貌和客气,就算是装,那也是人家愿意细心呵护自己的形象而已。偏他看不过去,道:「她倒是讨好,一个也没有落下。只是弄不清楚今日的东道到底是她,还是百岁了。」 对于白明星的这些抱怨,宋志平基本当作听不见的,只重新将目光放在了门口。随口道:「或者她想和梁兄一起做东道...她待梁兄和常人不同。」 白明星被这个说法惊到了:「你、你哪只眼睛看出来的...就算她对谁有些不一样,那也是对你罢!」 第384章 宋志平觉得自己和白明星的认知有着巨大的不同,两人面面相觑起来。 「你真没看出来?」白明星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你这都没看出来?」 两人互相对了一下已知的情报,宋志平抹了一把脸,问道:「这件事大家都知道?」 白明星点点头又摇摇头:「眼睛毒的自然看得出来,至于那些傻子...说那些傻子做什么?再者说了,去年你刚刚死了老婆,她做的更明显了。」 宋志平有一个结髮妻子,不过两人并没有怎么相处过,在家人安排下成亲之后人就留在了老家,照顾侍奉老人。去年年初的时候因为染上春寒的关系,一下子就没了。那时候他还回老家奔丧来着,基本上朋友们都知道这件事。 露出不知道说什么好的表情,宋志平撇过脸去。转而问道:「梁兄怎么还没来?今日是他的东道!」 「我哪里知道,我比你来的还迟呢!」这样说着,拉住了经过隔间的一个熟人:「见着百岁了吗?」 那人摸了摸头:「梁兄託付别人帮忙待客,刚才出去了——说是去接那位乔琏先生。」 熟人走开了,白明星咂摸了一下,忽然笑着摇摇头:「这小子...这才认识连小姐多久?竟弄的火山孝子一般!。」 宋志平不动声色地低下了头,给两人都到了一杯热茶。喝喝茶,说说话,不一会儿,外头的喧譁声大了起来。这一次比上次『万氏』马廷芳来的时候还大,宋志平和白明星一下将目光转移了过去。 之所以有这样的动静,自然是因为梁百岁这个文会主人来了。他是这个文会的主人,就像生日会上的寿星一样,天然就能抢走最多的注意力! 不过这次大家显然对他身边的这位佳人更感兴趣...有的人知道他是去接『乔琏』去了,有不知道的,也很快被人普及了这个情报。 连翘今日梳了一个最普通的一窝丝,这髮髻很简单,就是将全部的头髮攒在脑后接近脖颈的不为,挽成一个髮髻。身上则是穿了一套齐胸襦裙...这本来也是年轻姑娘穿的,配一窝丝,都简单。 但这身齐胸襦裙上身是一件白色镶黑色万字不到头暗纹斜襟窄袖厚罗上襦,下身是一条玄色绣白色百蝶厚绫百褶裙。也就是首饰上面见颜色,只是首饰用的很少,比如髮髻上只有一根满珠翠重宝簪,华贵无比,然而就只有这一样首饰而已。 其他也是这种风格。 说实在的,正更像是老封君们打扮的方式了,首饰少,但样样能够震住场面。 这样的颜色其实太素了了一些,在家家居,或者平常出门也就算了,但是这样正经做客,总觉得有些压不住——但是连翘显然压住了,全仗着她气场强大,长相秾丽!清淡到了极点,反而会流露出华美来。 连翘原本披着一件紫色极华丽的薄披风来,此时解下来,递给春儿拿着,自己就与梁百岁往春风楼里走。梁百岁笑着给他指点周围涌上来打招唿的各色人等,都是小说业、报业的。连翘只是听着,按照礼数回礼就算了,至于别的举动一概没有。 等到一行人上去了,其他人才议论纷纷:「竟是个冷美人?」 「管他冷美人不冷美人呢,只是人物实在是精彩!一种风度百般流转——江南那帮人怎么说来着?」 「『苏州城里不可不看的一道风景』、『胭脂粉黛污她颜色』、『千里江山全在一人身上,气度万里不见边界』...你若是说这些,我能说出好些来呢!」 「真没想到江南有这样的人物。」所有人低低地赞嘆。 一般来说江南出美人,他们是相信的,只是这种美人和北方的美人相比,往往清丽有余,大气不足。真正气度高远的,实在是没有几个。 「怪不得梁百岁说不是江南美人,在哪里都是美人,要是能与之相交,那倒是不错。」 「想得美呢!人家刚刚你也看到了,分明是开在高枝上的花,怎么相交?」 「哈哈,也就是想想而已。」 连翘是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这是一个很微妙的问题。基本上她都是挺好的相处的,特别是在一帮性格乖张的同行衬托下,她简直就是小天使本人了!特别是平常相处的多的朋友,往往赞不绝口。 但是她好接触么?这倒未必。 在苏州的时候就是这样了,平常很少去那种人多的大宴,往往就是几个朋友小圈子里玩。至于另外的,她并不怎么交往,主要原因是她并不打算将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交际上。 第681页 若真是到处交朋友,多少时间都不够用。所以有一些交好的人,平常能说话,能一起玩耍,这也就够了。 现在来到了京城,她这方面的意愿就更低了。认识认识京城这边有趣的、合得来的人,这当然是很好的,这个时代又没有什么娱乐活动,认识有趣的人已经是最好的娱乐活动了。 但是什么人都去认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这甚至不比连翘在苏州的时候,那时候她是在她要长期经营的地盘上,很多举动都是不一样的。现在在京城,暂居而已,更不愿意花费太多精力了。 这是每个人的不同选择,有的人就是喜欢广交朋友,每天排的满满的交际活动。有的人则是不爱现充生活,就爱安安静静,这又有什么可说的呢!连翘上辈子就是个宅女,对于现充生活始终只能是一句『打扰了』。 但是她没有想到,她的这个举动竟然留下了高冷女神的传说。 连翘随着梁百岁往楼上去,却不是拜访谁,而是被梁百岁安置在了一个大包厢里,然后就遣小厮去和二楼更加交好的熟人说——乔琏先生来了。 反正爱来的就来,至于说让连翘去拜访,那是不存在的。梁百岁想的很简单,连翘又不是来拜码头的,当然是这些做主人的主动一些。其实这就是梁百岁的偏爱了,他就是偏爱连翘。 陆陆续续有人过来大包厢,连翘此时站在大包厢的窗前,本来正在看包厢里一株开的正好的兰花。这春风楼大概是京城的顶级消费场所之一,就算是做摆设的兰花,也是很不错的呢! 连翘今日穿的就是黑白两色,大窗户的光线很好,给她镀上了一层光晕。宋志平进来的时候怔了怔,本来准备说什么的又说不出来了。等到坐下的时候才发现大包厢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满了...看看这些人殷勤争先和连翘说话,还有什么不知道的呢。 这时候进大包厢的都是大佬了,一开始或许确实兴趣来自颜值。可是随着与这位江南来的佳丽说话,立刻将对颜值的兴趣放下了多半,很多人这时候才想起来。对方并不是什么花瓶!人家可是有着『才华横溢,自古以来未有』这种评价的大才女! 也就是这个时候,凡是看过连翘小说的,这才想起某种被支配的恐惧! 乐呵呵地说话,大包厢里一群人简直在开茶话会一样。直到外面有小厮告知,所有人才想起来今天是文会来着,等到小厮退去了,才有人转头来问连翘:「这文会也就是玩玩而已,到时候会有抽中的题目,诗词歌赋之类,反正是凑个趣!」 连翘则是满不在乎道:「这些东西上我是平常的,到时候也只能凑个趣。」 这是连翘的真心话,这些东西她就是刚刚及格的水平。之所以能及格,还有赖于原来连翘的基本功,以及她从现代带来的见识。可别以为现代人写诗词没有优势!其中最浅显的就是比喻能宏大华丽好多呢!古人不能想不敢想的,现代人都能! 之所以显不出这一点来,更多是从古至今各种好的手法、好的题材等等,几乎都有前人写过了。这个时候再动笔,写的再好,也不免让人觉得是拾人牙慧,今人远不如古人矣。 这种心态是没办法解决的。 连翘水平就是这个程度,若说真要压倒众人,那就只能抄袭『古人』的东西了。只是连翘没有那个爱好,且不说自己没有那个真才实学却非要弄那一套,今后会不会穿帮的问题。就算不会穿帮,那也不会让人真正的自豪、骄傲吧。 是的,收穫别人的赞美、惊嘆的感觉很爽,但是自己知道那些东西是不是自己的,所以这种情绪来的快,去的也快! 连翘并不忌讳说这个,旁的人也不见得很介意。毕竟写小说和写诗词歌赋这些东西是两个领域的东西,他们中间写不好的人多着呢。最多就是感嘆连翘这样的才华,原来也有搞不定的。 然而此时大包厢外走进来一个女子,身穿一套浅碧色衣裳,梳的是极温婉的同心髻。笑着道:「外头都说乔琏先生来了,我来见见——马上就要文会作诗了,想来这次能见到好诗,而不是听你们这些人做歪诗!」 连翘循声而去,看到的是一位年纪三十岁左右的丽人,古人老的快,这是劳动人民才有的事情。实际上不用做粗活的,年纪给人的感觉和现代人差不多。眼前这位就是这样,或许是因为很会打扮的关系,还显得挺年轻的。 梁百岁,笑着收了摺扇,指指门口道:「这位是极有名的一位,连小姐肯定听说话——万夫人。」 这样一说连翘怎么可能不知道,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江南二乔,万事如意』中的『万氏么。当如她因为这件事被人调侃过很多次了,印象格外深刻。 两人见了见礼,算是认识了。而连翘并不了解对方,所以并不多开口说话,倒是马廷芳上前看了看连翘,然后捂着嘴笑道:「马上就送题签来了...乔琏先生在江南的时候也来这样的文会吗?」 连翘摇摇头:「少的很,诗词歌赋这些东西我是极一般的。偶尔去了,也就是凑个数的。不过也无所谓了,也就是玩耍而已。」 听到前面的时候马廷芳还是一脸的笑意,等到连翘说完了话,她的好脸色却挂不住了,有些尴尬起来:「这、这样啊。」 第385章 连翘本身说这些话是没有别的意思的,这些非专业的圈内人聚在一起开『文会』,重点真的是文会吗?当然不是的,重点始终在交际而已。实际上这也是业内公认的事情,没有什么不能说的。 第682页 真要娶找诗词歌赋写的妙的,那还不如去主流文人圈子里,看看他们每年出的各种文集。 只是这话确实会让马廷芳尴尬,因为她在圈子里有一件有名的,那就是诗词写得不错。也是因为有这个优点,让她超然别的女作者之上——容貌只是原因之一而已!还得有其他很多东西加成才行! 「乔琏先生实在是太谦虚了。」马廷芳反应过来之后客气道。 连翘抿抿嘴唇不说话,倒是旁边的宋志平忽然道:「连小姐不擅长诗词?我倒是觉得小说里自作的一些诗词都是上品。」 连翘知道宋志平说的是哪些,只不过那些诗词么,倒不是她抄的,只是...她无奈道:「那些其实只是勉力而为,我本想找个真正长于这些的人代笔,谁知没有找到——外行人或者觉得不错,然而内行人看,不过是堆砌辞藻,胡乱拼凑前人诗句而已。」 「哦...」宋志平露出一个微妙的神色:「那还真是太谦虚了。」 这里要说,一直有人觉得文学体裁这种东西也是有自己的生命周期的。就比如说『诗歌』,歷朝歷代都有写得好的,可是论鼎盛时期,当然还是唐朝。除了这是它流行的时代,也是因为这个时候诗歌由兴起到大放异彩,属于刚刚进行探索的矿藏,随随便便就能捡到宝贝。 发展到后期,好的、高妙的东西越来越难写出来,这也是没办法否认的事实。 而此时这个世界的这个时代,也不是诗词的黄金年代了!即将进入工业革命的社会,属于封建时代的衰落期。写诗作词的,有好的,但是何其难也!大家热热闹闹办文会,不要说他们这种业余的了,就是主流文人那边,恐怕也多的是炫耀技巧、堆砌辞藻、拼凑前人诗句。 诗词这些文学创作,到了后期,气象、水平之类的难以上涨,但是纯粹技巧性地东西还是能提升的。只是这种提升并不能带来什么,这也是不争的事实。至于说拼凑前人诗句成诗,这就更不值得一提了。 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是现实的古人常常这样做。 在诗词上塑造了才女形象的马廷芳其实也没有多出众——这种东西一半实力,一般炒作吹捧而已。就好比现代许多明星,其实并没有传闻的有那么强的业务能力,但就是能吹上天去。 当然,基本的能力还是有的,不然只是尬吹的话也做不到。 宋志平的话表面上只是在和连翘进行正常的对话,但是马廷芳本来就在他身上放了不少注意力,一下就听出了言外之意。 当即就红了脸...然而完全不知道情况的连翘一脸懵逼。 实际上之后写诗作词的环节也是一样的,连翘随便写了一首应题的小诗,然后被外面的评了评,竟然也算在了可以拿奖品的那一类...原谅她,她在苏州因为题为够高,这种活动很少参与,不然也是好玩弄一弄,她真没有想到自己是这个水平的。 仔细研究了一下其他人的作品,才发现真不是京城的同行照顾她,她能得奖,纯粹是同行衬托的好。 诗词从来不是什么重点,实际上除了少数人也确实没有多少人放在心上。倒是当天上的羊肉锅子比较有人气,大家丢下纸笔,迫不及待就扑向火锅。 华夏人的饭桌,不管喜欢不喜欢,总是少不了酒的。 梁百岁作为东道,抢着给大家倒酒,在连翘面前的时候,笑着道:「从苏州那边的朋友知道连小姐千杯不醉,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连翘点点头:「喝酒并不是我所爱的,反而觉得又苦又涩。但是要论到喝酒的酒量,我确实称得上千杯不醉。苏州的同行们,我曾将全桌的人都喝了下去。也是经歷了这样一回,总算没有人再与我灌酒了...怎么,你打算试试?」 和一个喝不醉的人喝酒其实没有太大的意思,乐趣至少丧失一半。但是这种事光是说是没有用的,只有他们自己亲身经歷过了才会相信。所以还不等梁百岁开口,其他人就先道:「试试就试试,来来来,看看咱们乔琏先生的海量!」 连翘挑了挑眉,轻蔑一笑:「那诸位就来试试吧,是一起来还是一个一个来?我是不在意的。只是我有一个要求,要喝烧酒。黄酒没劲,我喝饱了你们还没饱,这太不公平了。」 黄酒是低度酒,也是上流社会更流行的酒。烧酒就是白酒,主要是底层劳动人民,以及北方苦寒之地的居民为了暖身子,这才多喝的!好多大户人家用烧酒,基本上就是为了做菜,或者烧熨斗熨衣服的时候使。 连翘的轻蔑神色并不讨人厌,配合襦裙的娇俏,她本身过于秾丽的容貌,反而激起男子的好胜心——更多时候只是让人感受到一种年轻气盛的感觉,这时候大家才想起来,人家才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呢! 她的名声、地位、成就,这些东西让大家忘记了她的年纪,但她确确实实还小呢! 宋志平见了,忍不住低下了头,别人看不到的地方闷声笑了几下。过一会儿抬起头来,这才重新做好了表情管理。 这时候其他人已经拍着桌子道:「连小姐这话说的,倒显得我们京城的不豪气了一样!烧酒就烧酒,我们一起喝,轮着喝连小姐一个人,像话吗?」 既然大家这样说,梁百岁赶紧让人去换烧酒。连翘趁着这个时间吃了一些菜,她是真打算这次将这些人喝害怕——在这个时代,想要避免酒桌文化是不可能的,所以她需要一劳永逸!第一次把人喝趴下了,这就有了名气,旁的人也就不敢随随便便灌酒了。 第683页 这就像游戏玩家,虽然经常会越级打怪,但青铜遇上王者,这是敢随随便便挑衅的吗?除非是脑子瓦特了,不然的话当然是乖巧啦! 烧酒送了上来,一起上来的还有山茶花大小的樱桃金杯。看到这酒杯,一些人脸就绿了,这样的酒杯可不小!若是喝烧酒,好多人的量估计也就是两杯上下。 然而连翘依旧是非常平静的样子,只是道:「光喝酒是没有什么意思的,不然行个酒令罢!」 这也大家贊成的,光光闷头喝酒那多没劲!这时候喝酒都是要行酒令的,只不过不同的社会阶层流行不同的酒令。普通老百姓的行酒令往往比较俚俗,类似『哥俩好啊,五魁首啊』这种,张口就来。 而贵族和文人就要讲究多了,在《红楼梦》中就有过几次行酒令的描写,都是雅的不行的。甚至普通现代人根本玩不转! 连翘说要行酒令,梁百岁就道:「连小姐是客,您来做主吧!」 连翘本想说『客随主便』,只是转念一想有了新的想法,便道:「既然是这样,那就挑一个看运气的酒令罢,也免得事后抱怨不公平。」 若是那种特别讲究行酒令能力的,很有可能某些人得一直喝,有些人能够做到滴酒不沾。连翘这样说反而让大家都放心了下来,他们自觉只有连翘一个对手,还喝不赢她一个小姑娘?笑话! 连翘不知道众人的心思,而且就算是知道了也不会当回事儿,只是缓缓地道:「梁先生再让人送一副纸做叶子牌来。」 叶子牌很接近麻将,应该就是麻将的前身。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方便使用,随时随地都能来一局。叶子牌除了竹木、玉石、象牙等等材质的,还有用一种硬板纸做的。 虽然不知道连翘要这个做什么,梁百岁还是让人去拿了。这种作为娱乐场所的大饭店,这种东西都是常备的,不然客人要用的时候没有,岂不是非常失格? 送到连翘手上的是一副上品,虽然是纸做的,但摸上去厚实、挺阔、滑滑的,和现代的纸牌几乎没有差别,这是一种名为『玉版纸』的纸张。 连翘数了一下人头,发现总共有十一个人,便将叶子牌中的索子牌九张拿了出来,然后又将文钱拿出两张,一张是半文的,也叫做花枝,另一张是没文的,又叫做空汤。 然后道:「洗牌了之后抽牌,抽中花枝的为王,能点中两个人办一件事——不是点人,是点花色,做什么都可以。若是不愿意做,或者做不好,就得满饮一杯!」 这个规则听起来很简单,也完全是运气的事情。这是连翘借鑑现代才有的『国王游戏』弄得,乍一听他们也不觉得有什么出奇的,于是都点头表示可以。 于是连翘也不多说话,洗牌,然后大家抽牌。抽完牌之后她道:「谁是王?」 郭临大笑着举手:「我今日运道好,拔得头筹了。」 说着翻开自己面前的一张纸牌,果然是花枝! 做完这个他才想起自己是有权力的,想了想道:「一索唱个歌,二索讲个笑话吧!」 连翘心中暗道,郭临原来还是个厚道人,都不是什么特别难为人的。当然,也有可能是他才开始玩,并不会玩,所以玩的不大。 然而不知道是不是巧合,翻开底牌,一索是个五音不全的,二索是个不苟言笑的。这两个人做要求的事情,根本就是强人所难。然而国王游戏就是要对方难做才好玩啊!如果都是随随便便就能去做的,没有做之前的犹豫,做之中的煎熬,做之后的尴尬,国王游戏的乐趣就要少一半了! 果然,不需要点拨,站在岸上不怕湿鞋的众人无师自通地学会了起闹。 「快些快些,行酒令轮上了,难道不认吗?」「可别直接喝酒!若是都认直接喝酒,行酒令有什么意思!」 这两个人无法,只得很尴尬地唱了一首歌,讲了一个笑话。可想而知,歌是不好听的,笑话是不好笑的——不过大家还是非常给面子地欢乐了起来,毕竟这种看笑话的场景百看不厌! 第386章 之后又玩了两轮,连翘也中招过,只是都是些小打小闹的游戏而已。等到接下来一轮,连翘终于时来运转了!到手的纸牌揭开一个小角,不是花枝是什么!连翘笑着将纸牌一番:「可轮到我做王了!」 她也不迟疑,不假思索地道:「四索和空汤,四索横抱着空汤,做十个上下蹲!」 如果不是怕太过于火辣,连翘就直接让一个人躺着,另一个人做伏地挺身了!另外还有许许多多整人的发子,根本不发愁的好吗! 听到连翘的要求,首先大家并没有反应过来这意味着什么。直到拿到四索和空汤的两个人站出来,才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其中四索是『薜萝君』罗本道,而空汤则是宋志平了。 宋志平中等身材,而且十分瘦!宋志平虽然不胖,是一个正常成年男子的体格,但是他高啊!换算成现代身高,目测大概在一米八到一米八五之间...果然是北方的汉子啊... 而真正产生笑果是罗本道尝试打横抱起宋志平的时候,说实话,打横抱起这么个姿势,一般很少出现。一旦出现,也基本是男女之间。至于男男之间出现,大家这次算是看过了。 相当、相当辣眼睛啦! 看着宋志平被罗本道横抱着,不得不蜷缩着的样子,所有人都笑的前仰后合,连翘当然也不例外,很快汇入了人民的海洋当中。 第684页 「宋兄!手抱着罗兄的脖子,对对对,抱的紧一些,这样就不会摔了!」 「哈哈哈、哈哈哈!」 「这说出去、说出去,我能笑一年!」 然而等罗本道尝试着上下蹲的时候,更加富有喜感的画面出现了——无论罗本道如何下力气,硬是站不起来!好不容易摇摇晃晃要起来了,往后跌了一个大跟头,两个人也直接摔在了一起。 「哈哈哈哈哈!」包厢内再次陷入了人民欢乐的海洋。 最终这个游戏当然没有成功,两个人只好满饮一杯。 有了连翘这一次的榜样,大家似乎突然解锁了封印,打开了什么了不得的大门,然后各种刁钻游戏纷纷拿了出来。连翘虽然也属于被祸害到了的那一个,但是她并不觉得有什么的,反而特别放得开! 谁让她从来见过大场面,国王游戏、真心话大冒险等等算是最常见的游戏了,眼前这些显然没有超过她的阀域。 等到连翘又一次抽到花枝的时候,大家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她【等待大佬发话.jpg 连翘想了想,觉得现在气氛正热,应该能够经受的住,于是点点头道:「那就七索和九索,隔纸亲吧!」 「啥!?」自己知道自己是七索和九索的两个手一抖,不自觉问了出来。其实没懂这是要干嘛,但是听到一个『亲』字,已经觉得一股凉气从脚底板蹿了起来。 连翘找人拿了一张比书本略大一些的硬纸,然后站在了七索和九索之间,露出让两人瑟瑟发抖的笑容:「是这样的,这张纸片就放在两位先生之间。我数一二三,纸片就会往下掉,二位就转头去亲——隔着纸亲就算成了,若是亲到一起去...嗯...」 连翘没有把话说的很完整,但是应该非常容易听懂。 然而听懂之后就是大家的欢唿声了——没错,被选中的两个人很可怜,可是那关其他人什么事呢?这么好玩,当然是起来嗨啊!这个时候他们才真正get到这个游戏的精髓之一,那就是看别人的乐子! 至于说会不会落到自己身上,哎呀哎呀,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之后的事情这个时候想什么! 来啊,快活呀,反正有大把时光.jpg 哈哈哈哈! 「快些啊!等着玩下一轮呢!」 「亲、亲、亲!」 「磨磨蹭蹭做什么?反正你们两个都是男人,还能谁吃亏不成!」 中间两个被挑中的小可怜就是被围剿的烈士,好不可怜!只能咬牙切齿地看着周遭起闹的这些朋友,心中暗戳戳地打小人,并且暗下决心,等到自己做王的时候,一定要整死这些人! 连翘才不管这些呢,清了清嗓子,道:「不能再耽搁了,大家不乐意了呢!来,我来数数——一、二、三!」 话音刚落,硬纸纸片落了下去。眼睛看着并不觉得纸片落的很快,会造成一种错觉,好像亲在纸上佷容易。其实不然...经过训练应该会好一些,而正常人的反应能力,第一次一般都会失败。 于是大家就看到了奇景,两位小说界的大佬亲在了一起...而且还亲的很勐呢! 这也不稀奇,为了亲在纸上,两个人都想快点赶到,为了速度,不自觉地就用力过勐了,2333333 两个人像是碰触到什么脏东西一样,迅速地推开了对方,开始呸呸呸了起来。这次甚至不需要催促,直接满饮一杯。烧酒那种特别沖的味道似乎沖刷掉了刚才那种噁心的感觉,两个人一脸死过一次的表情。 然而面对两个人这个样子,其他人相当没有节操地大笑了起来。 「说说看啊,什么感觉?」「若是换个清秀些的小厮或者还好一些吧?」「哈哈,这件事该让张致恆来的!」 张致恆喜好男风,这是圈子里大家都知道的。华夏古代并不会对这种事喊打喊杀,甚至有一段时间相当流行,成为『美谈』。当然了,社会不谴责的前提是这种行为并不耽误男子娶妻生子。 这大概就是古人的世界观不同了,他们并不认可这种爱情。所谓的宽松看待,只不过是因为他们不把这个当回事儿而已。男子和男子保持着暧昧关系,在旁观者看来,并不会比喜欢猫猫狗狗更让人在意。 社会风气如此,所以大家也能比较自在地开张致恆的玩笑。 张致恆也是老司机了,自然反唇相讥:「呵呵,当我不挑的吗?我也只是喜欢生的清秀伶俐的——你们有什么,一张老脸而已!」 玩国王游戏,特别是人多的时候玩国王游戏,喝酒其实并不快。但是耐不住他们用的是比较大的杯子,而且还是烧酒,所以一个人只要遇上两轮,就有可能倒下了。于是玩着玩着,一个个的早就没有了最开始的清醒,只剩下两三个人还坐的端端正正。 连翘正是其中之一。 连翘喝到第四杯,依旧是一饮而尽,然后杯口朝下,示意杯子空了。另外两人特别清醒的,一个是白明星,他这个人也非常能喝,大概是长期开爬梯练出来的。另一个并不太熟悉,也是今日才见过的,并没有说过话。 到了最后,果然只有连翘一个人清醒着的了。连翘颇有一种寂寞如雪的感觉,站起身来,颇为踌躇道:「一个能喝的都没有。」 宋志平喝到第三杯的时候就知道不行了,他这人醉酒了状态比较特别,身体不听自己使唤,但是眼睛耳朵这些都是很清楚的,外面的事情他都知道。这个时候伏在桌上,听到连翘『得意洋洋』而又要故作『感嘆』的话,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起来。 第685页 他一下就能想像出连翘抬着小下巴,翘着小尾巴的样子了! 大乐! 「?」连翘看着突然抱着肚子笑起来的宋志平,满脸的不解。这是要闹哪样?耍、耍酒疯吗? 似乎是想到了酒疯这个可能性,立刻叫来了春风楼的小二,让安排马车送各位大佬回家。不然一个人应付十多个酒疯子?那画面太美,连想都不敢想! 至于连翘自己,则是最后施施然出来了。反正梁百岁这种东道都酒醉送走了,她也不必告辞,直接叫上春儿,搭上马车就回家去了。 等她走了,春风楼其他同行才议论道:「刚才是怎么回事儿?我怎么见许多人都是被扶出来的,看样子像是喝醉了酒一样。」 旁边的人道:「就是喝醉了酒,我隐隐约约听春风楼跑堂的小二说起,说是二楼的大包厢里行酒令,其他先生在同乔琏拼酒量!乔琏的酒量...别看人家是个年轻女子就轻视,我听南边的人说起过这件事,江南那边全都是她的手下败将!」 「卧槽!那不是因为江南那边酒量不行么?他们那边酒水就是糖水差不多。」有人大惊! 其他人用怜爱的目光看他,有一个人道:「江南人就算再不会喝酒,总也有两个能喝的,全都是乔琏手下败将的话,可想而知人是有两把刷子的。」 「所以这是将我们这边那些先生也喝趴下了?」有人忍不住道:「我方才可是看见了,人家乔琏先生丝毫没有醉意的样子!」 「这也太厉害了,她到底能喝多少啊?」 「不知道,但是要能将之前那些先生全都比下去,酒量两斤?」 「去你妈的两斤,至少也是两斤半!」 在大家越来越发散的谈话中,连翘的酒量开始衍生出很多很多版本。有一些版本她都觉得脱离现实了——卧槽,这个酒量就是直接『吨吨吨吨』,『吨』到再也喝不下了,也不可能喝这么多酒啊! 然而不管她承认不承认,酒神的称号渐渐落在了她头上。这一点就算连翘想要反对,那也是做不到的...... 大概是酒神这个称号远远比其他标籤来直白爽快,也容易记忆。总之,相比较之前因为小说而打上的种种标籤,这个由业内传向业外的小小称号,显然被更快地传播开了。 这为连翘在京城的名气添砖加瓦,甚至有内销转出口趋势,向南方扩散,最后到达苏州的意思。 不过这个称唿到底没有在苏州掀起波澜,倒不是苏州人民对这个不感兴趣。只是最近各种新闻传到的时候,连翘在三吴报馆《新竹报》上面的《鸳鸯蝴蝶剑》已经完结了,这时候大家都在关注这个消息,至于『酒神』这样的小事,那自然是随便了。 《鸳鸯蝴蝶剑》这部小说的地位和重要性不用多说,内行人都是懂的。而就是外行人,多少也知道这部小说关系着许文华和连翘的赌约,知道小说是开创武打小说新风的作品。 此时的死忠粉不要太多!而其中不少最讨厌追文,就是等这个时候完结了,好能好好一次性看个爽!实际上他们也确实等到了。 第387章 《鸳鸯蝴蝶剑》这部小说共有四部分内容,在小说第三部 分『海誓山盟』之后,就是第四部分『同生共死』了。在前一部分小说中男女主共同经歷了很多事情,终于能坦然面对自己的感情了。 这个时候他们决定回到『无过涯』,过他们曾经的隐居日子...这个江湖对他们来说非常精彩,但是更重要的事情是和对方在一起、永永远远在一起。 然而就在他们收拾起包袱准备回去的时候,江湖波诡云谲、风云变化,事实由不得他们做出这种选择。 武侠小说不知道是谁开的这个头,很喜欢用一些比较宏大的命题进行结尾。往往和异族入侵、王朝更替之类的事情联繫在一起。主人公们虽然居江湖之远,却也忧庙堂之高,如郭靖这样的一代大侠会死守襄阳,保卫祖国。如某些小说中的主角会击败敢于谋反的乱臣贼子,最终匡扶正统。 这种设定无疑让小说的格局提升了不少,而在第四部 分『同生共死』中间,连翘准备也採取这种设定。 男女主人公董圆圆和傅青城正准备回无过涯,此时傅青城接到一封挑战书。然后不到半个月的时间,『月圆之夜,紫禁之巅。有剑煌煌,不可求思』这段话传遍了整个江湖。 傅青城是剑仙,不过江湖上还有一个用剑的好手,独孤煌。而傅青城修习的是一套名为『求思剑法』的剑法,这也能对上『有剑煌煌,不可求思』这一句。 其实事情很简单,独孤煌要和傅青城比剑。而且要在八月十五这一日,在紫禁之巅比剑! 书外是为这种气魄感到震惊的,很多连翘的老书迷当然能够想起《江湖》最后的京城篇中,也是一场豪赌让许多人汇聚京师。由此更加期待起来,不知道《鸳鸯蝴蝶剑》中将带来什么故事。 到现在为止,至少一句『紫禁之巅』就足够读者们倒抽一口凉气了...这么头铁的吗?紫禁之巅什么的,那应该是皇帝居住的地方啊!在皇帝居住的地方,江湖两大剑客打架,听起来就觉得刺激了! 这与《陆小凤》传奇中的设定是一样的,而当初连翘都能为这个设定惊讶万分,别说古人了! 就在众人对两大绝世剑客对决浮想联翩的时候,女主角董圆圆决然要嫁给傅青城。 第686页 她不能去组织傅青城赴约,因为她知道对于傅青城来说『剑』是多么重要的事情!她只是想要成为他的妻子...如果,如果此行有什么意外的话,她的余生可以用他夫人的身份生活。 傅青城并没有扭扭捏捏拒绝,他已经接受董圆圆的爱情了,那么其他的东西就不会再迟疑,。傅青城终究是傅青城,一代剑仙,而不是什么只能犹豫不决、瞻前顾后的小男人! 他们甚至连拜高堂这种事都没有,只是向祭拜天地,向父母起誓,这就算是结为夫妻了。 结为夫妻之后两人就从所在地出发,向京城而去。 董圆圆朋友很多,傅青城曾经的熟人更多。两个人一路走来,有不少的朋友因为他们即将到达京城,也到了京城——自从两人结为夫妻,这个消息一经被传播出去了。 江湖儿女,不拘小节,仪式什么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么一个既成事实。而这条消息宣扬出去,即便没有那些拜高堂、送洞房,没有三千宾客观礼,没有...他们也是大家都认可的夫妻。 只是大家说起来都有些古怪,这个时间节点成亲,而且还是自己从小抚养大的小姑娘...剑仙真会玩儿啊。 好在两人并没有师徒关系,至于叔侄的称唿,那也就是个称唿而已。虽然有些人觉得不大对劲,但总体而言还是没有太多话说的——主要是有月圆决战这么件事压着,其他的新闻好像都变得没有什么意思了。 若是这件事放在平常去说,多多少少还是会有一些人抓着两人的关系大做文章的!毕竟傅青城是江湖中的『大明星』,他的新闻大家都是乐意去传的! 两个人抵达京城,朋友们也抵达了。在此之前独孤煌已经在京城出场了,连翘这个时候让他出场,着力打造一个绝世剑客的形象。 关于他和傅青城的形象问题,连翘决定让他们一个走有情道,另一个走无情道。不用多说,独孤煌就是典型的无情道,而傅青城则是有情道了。 有意思的是,独孤煌才出场的时候左拥右抱,有的是美人陪伴,这些美人都愿意为他去死,因为他是一个真正的惜花人!在他所住的『名花山庄』,专门收容那些被辜负的苦情女子,再不然就是因为自己是女孩子,被家人遗弃了的女婴。 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独孤煌非常能够体谅女性——他从少年时代起就会按照母亲的安排,出门解决那些薄情寡义的男人们,然后带回被辜负的女子了。他仿佛呵护一朵花一样,呵护每一个女子。 他尊重他们、照顾她们、对她们好! 这样看来这应该是个『多情公子』之类的角色了,实际上不然。连翘正是通过这一点表现他的无情——每一个都爱,本身就意味着谁都不爱! 而男主傅青城,他修有情道,然而平常看起来十分冷淡,若是没有什么事,他能一直隐居无过涯。就算是『朋友』来了,他也是淡淡的。 他的『有情』隐藏在平常的冷淡之下,其实他是对万物有情的,不然不会有喜爱养花的习惯,也不会每年出门,就为了解决一些罪大恶极的江湖败类。而他有情道的最终体现,这当然是女主角董圆圆了。 他是这样地钟情于她,他的性命一半在剑上,还有一半就在那个姑娘心上! 穿红衣的独孤煌和穿白衣的傅青城,这就是连翘塑造的两个经典剑客之一。当然了,最终结尾的这个篇章当然也不可能这样简单,还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物粉墨登场,越来越多的事情风起云涌。 也就是这个时候来自东瀛的中原十兵卫也来了!这位和当年已经被他杀了的女主姑姑,都是女主的杀父杀母仇人!而在女主姑姑已经死了的前提下,他就是唯一那个与女主有着血海深仇的男人了! 在连翘的设定中,这个中原十兵卫是搅局者,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不属于任何一方的势力——当然了,他本身是被独孤煌背后的一伙势力邀请来的,但是硬要说他受那伙儿势力的约束,那就未免太过一厢情愿了。 另外一种考量上,他也是给女主董圆圆在这一回安排的对手!女主在最后一部分,不仅要依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发现这场剑客决战背后的阴谋,还得有一个武力上面的对手,中原十兵卫就很合适。 首先他很强,但又没有强大到女主连战胜的机会都没有。其次这个人是女主的仇人,血海深仇的那种,给女主机会终结这许多年的仇怨,再好不过了。当然,还有最后一个原因,连翘需要在中原十兵卫身上安排一条扭曲的感情线。 他当年爱董圆圆的母亲,爱的癫狂,爱的扭曲,爱的不顾一切。而现在被人用杀了女主的机会引诱来中原——当年他就要杀了女主来着,要是没有傅青城,董圆圆早就死了! 他得杀了董圆圆,因为董圆圆身上流淌着她父亲的血液,而且还是她父亲母亲爱情的象徵与结晶。这是中原十兵卫不得不杀了她的原因,他甚至不能让她多活在这个世界上一日。 但是真的再次见到董圆圆的时候,他的感情在很短的时间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董圆圆不只是她父亲的孩子,同时也是她母亲的孩子!这意味着他看到她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想起她的母亲。 实际上也是这样,小时候还好,长大了之后董圆圆和母亲长的很像...像到了中原十兵卫根本下不了手的地步。 第687页 「欧内桑...」这是东瀛话中的『姐姐』,当年他就是这样称唿董圆圆的母亲的。 自此之后中原十兵卫就陷入到了巨大的迷惘当中,他到底是应该对她出剑,还是应该保护她?当一个人内心犹豫之后,他的剑必然也会犹豫,于是两次交手中都以他的狼狈离开做结尾。 不是他剑术不敌她,实际上董圆圆还不是他的对手,只是他内心的动摇已经影响到了他的剑了。据说剑客斩断一样东西的时候都要想像斩断之后的样子,只有这样才能最为干净利落地解决一切! 此时的中原十兵卫无法想像董圆圆失去唿吸,就像当年她母亲一样,自然就无法建立寸功了。 这其实又是一段扭曲的感情线,算是对小说开头『孽情』的映照。 不过真正和小说开头两段孽情形成大的映照的并不是中原十兵卫,而是独孤煌这个角色。因为他修的是无情道,恰好和各种有情形成最鲜明的对比。 这个时候董圆圆也先于傅青城明白过来,他们陷入了某个大阴谋当中!他没有告诉正在心无旁骛备战的傅青城,傅青城在这些事情上远远不如她来的聪明机敏。而如果分心在这种事情上的话,和独孤煌的对决很有可能就因为毫釐之差输掉! 这种机会很少,但是董圆圆决定筛除掉任何不利于傅青城的因素! 他决定去查,幸好这个时候京城汇聚了许多好朋友,朋友一声招唿,就能陪着上刀山下火海的任无咎!算尽苍生而不能算己的病弱公子逍遥...此时甚至魔教少主周易也于暗中到达京城了。她去见见朋友,立刻就能找到帮手。 董圆圆足够聪明,她的朋友也很给力,但是对手的能力也不是吃素的!随着她调查的深入,从读者的眼光来看,似乎已经得到许多零零散散的消息了,然而不知道为什么,离最后的终点始终还有一步之遥! 而就是这一步之遥,不能到达,背后的阴谋到底是怎么回事就不可能知道! 第388章 最终的阴谋还是要登场的,在连翘的故事里,一切都会在决战之夜得到清算! 傅青城让董圆圆在他们暂居的地方等消息——她看着东方的天空等待日出,如果他回来,他们就一起回无过涯,从此在那里隐居,只偶尔出来游玩。傅青城本身对游玩之类的事情不感兴趣,之所以这样说,不过是因为董圆圆是个爱热闹的而已。 如果等到日出,他都没有从紫禁城回来,那么她就离开京城。忘记他们两个结为夫妻的事情,要幸福快活地过一辈子。 表面上董圆圆答应了,但是傅青城出门之后她迅速去找了任无咎。最近为了查京城事件背后的阴谋,她和几个朋友忙前忙后,见面十分频繁。 他让他们想办法,把她弄到宫里去。 周易是魔教少主,虽然是铁骨铮铮真汉子一枚,为人最是坦荡。但是到底是魔教出身,对规矩之类的东西始终是嗤之以鼻。此时立刻道:「宫墙虽高,我们的轻功却不若弱,翻过去绰绰有余了!至于皇宫里坐镇的高手。不好挑衅,躲过去却不难。」 倒不是皇宫里的高手打不过,只是打了之后就等于是挑衅皇权了!别以为江湖人胆大包天,什么都敢干。实际上双拳难敌四手,一个武功再高的武林高手,也拿军队没有办法。不然金庸先生就不会写郭靖死守襄阳城,最终殉城了。 周易是最支持董圆圆跑这一趟的人——他自己就是一个一往情深的人,当年和夫人的事情也是一场浪漫的冒险,如今夫人已经去世,却依旧情深不忘。以己度人,别人还没有开口说话,他先怂恿起来了。 然后就是任无咎,他这个人天不怕地不怕,这种事情他还觉得好玩儿呢! 「对极对极!就该这样。」说着还可惜的砸吧砸吧嘴:「只是可惜你现在做了傅青城他老婆,今后就要常住在无过涯了。不然咱们继续江湖游歷,好多好玩的事情呢!」 只有肖遥觉得自己误交损友...这样严重的事情,随随便便就定下来了,不怕出事么?更麻烦的是他得将这烂摊子收拾的妥妥噹噹,谁让这群浑人全都是朋友! 他自小由心血不足之症,最忌讳的就是多思多虑。偏偏他是靠脑子生存的人,这些年身体病弱也不是没有理由的。现在又交了这么些朋友,他真心觉得自己原本还能活到三十五的,现在活上三十岁就烧高香了! 偏偏董圆圆机灵,眼珠子一转好话就不要钱地堆到了他身上。于是他就算是头疼,也得帮他们把事情筹划好——肖瑶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习惯了,遇到了这种事情,都不去想去全董圆圆做不做,而是想着怎么做才能将风险减弱到最小。 筹划的好好的,等到到了时间,董圆圆就和自己的小伙伴们潜入了皇宫。然而之前没有想到的误差让他们不能直接去到傅青城和独孤煌的决斗地点,被计划外巡逻的卫兵逼到了另外一个不太熟的地方。 也就是这样的突发事件让董圆圆解锁了之前调查事情的最后一块碎片! 所有的线索都连了起来!在皇宫深处一座已经废弃的宫苑,董圆圆听到了关键的人名,也听到了暗处对话中隐隐约约透露的事情...一切的一切说得通了! 有人要谋反! 其实事情很简单,准备逼宫的皇子勾结了禁军!打算找到恰当的时候就由禁军打开北门,然后一拥而入。而为了保证事情进展的绝对顺利,在此之前,谋逆的皇子打算先杀了皇帝! 第688页 太多勾结禁军不成被皇帝反杀的例子了,为了保证事情进展地绝对顺利,谋逆皇子一方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其中一条就是前半夜刺杀皇帝,刺杀皇帝一旦得手,北门就开门。到时候宫中皇帝死去,上下正是将惶失措的时候,谁能主持大局?谁都主持不起来这个大局! 按照这个阴谋,为独孤煌和傅青城申请到对决场地,也就是紫禁城内一处宫阙上,这也是早就计划好的!这是一个障眼法!在这个晚上,为了防止出事,皇宫大部分守卫就会安排在两大剑客决斗场所附近。相比较而言,皇宫其他地方的守卫就相对空虚了。 这种情况之下,早就安排好的刺客就能在里应外合的帮助下行刺皇帝!管他什么万金之躯,管他什么上天之子,近身到三步之内,哪怕是一个庶民都可以杀了皇帝!何况是精心培养出来的杀手。 事实上为了做成这件事,总共安排了三拨杀手,准备一个不行还有另外一个...中原十兵卫就是其中之一。 他本身是东瀛人,杀中原皇帝并没有什么心理负担。而且他出了名的好信誉,只要出的钱足够,谁都能杀! 而推测出内情的董圆圆和小伙伴们震惊了,震惊之下不小心弄出了声响,惊动了谋逆分子们——然后一场紫禁城大逃杀开始了! 他们干干脆脆兵分三路,周易和任无咎负责吸引走人,而董圆圆去皇帝居所,提前告诉皇帝这件事。至于肖遥,作为一个病弱系军师,他的全部价值在于事先的筹划,至于真的动手【能逼逼为什么要动手.jpg 大概就是这样子的。 偷听的内容里有皇帝的今天的行程,董圆圆回忆着皇宫地图,开始用尽全力去往那边赶。她甚至不敢求助皇宫禁军,谁知道这时候有多少人已经是反王那边的人了?她不表明一切就无法取得信任,可是若是表明了一切,对方是内鬼,她会是什么结果? 她必须得直面天子!这个时候也只有天子本人才可以託付! 紧赶慢赶,到达了皇帝寝宫之外。让董圆圆松了一口气的是,这里很安静,内侍和宫女都井然有序,显然不是发生了什么大事的样子。 所以一切都还来得及。 现在对于董圆圆来说,最大的问题其实是是怎么进去。就算今夜皇宫其他地方的守备较为宽松,在皇帝寝宫附近肯定还是非常严密的。董圆圆轻功很好,但想要在众目睽睽之下潜入寝宫,简直是痴人说梦。 至于说刺客怎么做到...人家有内应啊!她又没有。 想到这一点,董圆圆眼前一亮!话说三拨刺客,内应真的知道刺客具体是什么人吗?恐怕是不知道的。反王和皇宫里面的人合作,必定是互相合作而又互相防备!既然是这样,她李代桃僵又如何? 想到就去做!或许有些风险,但是现在也不是考虑风险不风险的时候了。 按照偷听时的东西,她开始进行接头活动。果然不过一会儿,有一个小太监模样的人过来。也不多说话,直接扔给董圆圆一套内监的衣服。董圆圆不发一言,当场就换上衣服。 也幸亏这一夜她不是来进行行刺工作的,原本就想着带着武器不方便——若是被人抓住了,没有武器还能辩解一二。当今天子宽仁(不宽仁大度也不可能让傅青城和独孤煌在宫城里面决斗啊!),没有武器的话还有转圜的余地,可是带着剑潜入皇宫,那是想做什么? 因为没有武器,接应的小太监只当她有暗器或者毒.药之类的东西收着,这反而更接近关于刺客的想像。不然扮作内监又有什么用,长剑都藏不住! 换好服饰,董圆圆立刻低眉顺眼地跟在小太监身后...总算能够见到天子了! 三拨人,各有不同的接应方法,这也是鸡蛋不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做法。一条线突然不行了,还有另外一条线。 而就在董圆圆进到寝宫内室的时候,突然旁边奉茶的小宫女掀翻了手上的茶盘。原来茶盘底下的手里是一把匕首,此时正向天子刺去。 董圆圆想也不想,一枚铜钱掷出打偏了匕首。也就是趁着这一瞬间的迟滞,已经将旁边墙上挂着的一把宝剑抽出,直向刺客而去——这些变故发生在一瞬间,内室中的其他人根本没有反应过来! 倒是天子反应比较镇定,见到匕首的刀锋之后立刻训练有素地向后一躲。这不是什么高明的身法,看得出来天子不会武功,但是却非常实用,想来是皇家有这方面的教导。 也得益于董圆圆的那一枚铜钱,天子根本没有伤到。甚至趁这个机会越拉大了和刺客之间的距离,然后就是董圆圆的剑! 实话说,董圆圆天分不错,就是练剑不太认真,但得益于傅青城乃是剑仙一样的人物,随便学学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后来她自己行走江湖,也算是经歷了一些事情,练剑也比小时候强多了。如今硬要说的话,算是江湖上的一个好手了。 特别是她轻功出众,此时身法极快,赶在刺客刺出下一刀之前,她的剑已经杀到! 对方并不弱,甚至实力在董圆圆之上。但是对方有一个致命弱点,那就是没有时间!所谓刺客,就是要瞬息之间决定一切。刺杀皇帝这样的人物,一瞬间不行,后面很有可能就没有机会了! 董圆圆只要稍微牵制他一下,救驾的侍卫就能涌进来! 第689页 事实上也是这样,发现自己拖不起之后刺客就要逃。然而才跳出窗户,已经被侍卫团团围住、插翅难飞了! 解决了最危急的刺客问题,剩下就是董圆圆这个『不请自来』的客人了。皇帝还是蛮客气的,没有让人押下董圆圆,甚至没有让她放下剑。 而且天子确实非常聪明,见到这些事情,直接问董圆圆:「姑娘可是有事情来找朕?」 遇到一个明白皇帝让董圆圆舒了一口气,她是一个很聪明的姑娘,根本没有提别的,首先就简明扼要的将自己知道的事情告诉了天子,关于谋逆,关于反王的安排。等到皇帝心中有数了,才解释自己为什么来皇宫。 皇帝这个时候反而不着急了,一面吩咐自己的真正可信任的心腹解决禁军那边的事情,一边让侍卫做好准备——另外,刚才刺杀的刺客已经自尽了,但领董圆圆进来的小太监还在,这位可没有刺客准备的齐全,被人控制后就是想刺杀也不能够,只能受刑讯,尽可能地吐出更多的情报。 总之还有很多其他的事情在有条不紊的进行,毕竟皇帝也不可能听信董圆圆一面之词,焉知这不是另一个阴谋? 所以一面按照董圆圆所说的阴谋反应起来,另一面也要通过其他的方面确定董圆圆说的是真话! 第389章 「姑娘与那位傅先生真是情深意笃啊。」 董圆圆一面吃点心,一面觉得当今这位天子真是难得一见的仁君了。这个时候对自己可以说是非常和气了——可别说是装的,贵为天子,对她一个江湖儿女有什么好装的?就算是装,又何必走平民路线呢? 董圆圆也觉得皇帝怪亲切的,也没有客气,直接请求皇帝派人救她朋友,也就是周易和任无咎,这两人还被追杀着呢!然后就顺着天子的话头开始说起自己和傅青城关系有多甜! 冷冷的狗粮在往脸上拍,皇?坐拥三千佳丽?然而并无一个真爱?帝,一时之间也觉得酸的很。立刻明智地转移话题,开始详细问起今晚的事情。 董圆圆现在有足够的时间去说了,于是将自己和傅青城到京之后发生的事情,以及和朋友们调查的种种都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天子在宫廷中常常经歷各种波诡云谲的宫廷密谋,但这种破案故事难听到啊!所以还是听的很有兴趣的。 似乎完全忘记了将要被自己的儿子谋反,弄出宫廷政变的人是他! 要么是心理强大,属于那种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那种人。要么就是极会演戏,不管内心多么波涛汹涌,内心总是古井无波的。然而不管是哪一种,董圆圆都觉得挺可怕的!所以她打定主意,只要这一次能够平安脱身,她去无过涯,去世上任何一个地方游玩,也绝不再来皇宫! 天子似乎挺喜欢董圆圆身上一股子机灵劲儿的,笑着问她:「不然现在就拿下那个独孤煌吧?如此傅先生也不必再与他决战了,倒是能够与姑娘平安团聚。」 这个提议让董圆圆非常心动,但是心动之后她就坚决拒绝了。 「青城也就算了,表面上呆的和木头一样,其实心里是明白的。若是禁军拿人,他大抵能明白是出事了,并不会做什么。可是独孤煌并不会束手就擒,到时候又是一场恶战。今晚皇宫不太平,那边顾不太上,还不如就让青城牵制。」 然而天子可是人精,立刻拆穿道:「这不是姑娘的真话。」 这就让董圆圆无语了...并不是天子胡搅蛮缠,而是、而是他说的太对了! 或许她说的那个理由也有一些分量,但是并不是最重要的!毕竟从全局来说,这个小小变化带来的影响可以说是微乎其微。 真正让董圆圆拒绝的其实是傅青城——傅青城一生爱剑,有了董圆圆之后他才从剑上面分了半条命给董圆圆。在此之前,他的整条命都在剑上面! 他对剑的热爱是毋庸置疑的,董圆圆亲眼看到他对于这场雨独孤煌的对决有多么看重。毫不客气地说,这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战!这一战之后他就能给自己多年学剑一个交代了,此后和董圆圆隐居无过涯、闲云野鹤也无妨...... 打断这场对决?太自私了,董圆圆无法做出这个决定。 听了董圆圆的真心话,再次感受到冷冷的狗粮直往脸上拍的皇?坐拥三千佳丽?然而并无一个真爱?帝再次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转移了话题。 就在两个人谈天颇为热络的时候,忽然外面一阵响动,有侍卫大叫着『刺客』。 董圆圆二话不说,执剑站在了天子身前。此时内室其他人也反应过来,将天子团团保护住。 天子倒是对此不以为意:「那刺客再厉害又如何?也只能以有心算无心罢了。如今侍卫与大内高手俱在,能出什么事?」 皇帝这话说的很不错,不过身处其中,作为当事人,能这样思绪清楚,这就很不容易了。 董圆圆转头夸奖道:「皇上您真勇敢!」 然后就掀开了一小道窗缝,看着外面的情况。 虽然被夸了,但总觉得哪里不对啊...年纪比董圆圆大了两轮的九五至尊默默地想。 董圆圆看到外面与侍卫对峙的人,立刻坐不住了。也不打招唿,翻身而出——她遇到了一定要杀的人,中原十兵卫! 这是她的杀父杀母仇人之一,他屠戮了董圆圆外祖家满门,然后与她的姑姑一切血洗了她的家! 第690页 她永远都记得当年的事情,当时她已经很记得事情了...甚至自己也接近命悬一线,怎么可能忘记! 董圆圆其实并不是一个很执着于仇恨的人,若真是那样的人也养不出如今开朗明媚的性格。当初应该勤奋刻苦地学习武艺,然后去东瀛、去天涯海角,总之杀了中原十兵卫那个混帐报仇就是了。 她没有,她忙着去经歷人生中美好的事情,不忘记当年种种的情况下,没有让自己的人生被仇恨支配。如果变成一个只知道仇恨的人,岂不是辜负了当年父母保护她,为她求得的一线生机? 但是即便是这样子,仇人真的出现在她眼前了,她也不可能『相逢一笑泯恩仇』的!这可是不共戴天的仇怨!他们二人之间,不相见也就罢了,一旦相见,必定就是不-死-不-休! 「怎么回事儿?」天子皱着眉头问从外面进来的心腹。 心腹擦着额头的汗:「看不大出来,只是董姑娘一出来就与那刺客对上了...看样子是有极大的仇怨的——皇上,刚刚又抓了一个刺客,这次刺客没来及自杀,臣已经让人严加看管起来了。」 此时此刻,围在中原十兵卫周围的侍卫没有轻举妄动。他们本来打算结成阵之后对抗中原十兵卫的,中原十兵卫再牛,遇到这种有组织的人多势众也是没辙的! 不过董圆圆插手这场战斗,他们也没有什么话说,只是待命在一边而已。不管搞得定搞不定,他们准备着总没有错。 董圆圆的剑其实比中原十兵卫弱了一个档次,这是非常明显的!但是董圆圆和中原十兵卫不一样,董圆圆的剑因为仇恨与决心能够做到一往无前毫不犹豫。而中原十兵卫就不一样了,扭曲的感情线...当他因为董圆圆像她母亲而移情之后,他就再也不能对董圆圆下死手了。 左支右绌,前后犹疑,进退维谷。 有决心的人和没有决心的人,能够做出来的事情是完全不一样的! 特别是一方步步紧逼,而另一方一退再退,中间一个档次的差别这个时候也看不出来了。反而是中原十兵卫这边陷入了麻烦当中——他自己显然也看出了这一点,准备离开跑路。 然而大内侍卫们并不是纯粹摆设,这个时候不可能让他跑路! 在这样的围攻当中,董圆圆的剑已经抵在了中原十兵卫的咽喉。董圆圆紧张地盯着他,而中原十兵卫,看着这双他爱的人的眼睛,忽然放下了抵抗的心情,闭上了眼睛——他很惜命吗?没有那回事儿! 这个男人绝对不是好人,他手上沾满的血腥足够多!但是没有办法反驳的是他真爱过一个人,将那个人视作自己的全世界。这当然是一份扭曲的、如同冤孽一样的感情,但是他对这份感情的真挚并不是虚伪的。 当董圆圆的母亲死掉的时候,他的世界已经毁了。自此之后他活着也不过是行尸走肉!而这次再次来到中原,本来是为了杀掉董圆圆,这个流淌着那个男人血脉的女孩。但是他没有想到,他会在他身上看到他曾经的世界! 这本身并不用奇怪,她毕竟也是她的女儿啊! 中原十兵卫行尸走肉一般的时光结束了,仿佛是世界重新构建,赋予了他新的血肉与皮肤。 但是此时此刻,看着这个女孩子仇恨的目光,中原十兵卫忽然醒悟过来了——这不是他爱的那个女子,这是她的女儿,而她恨他,这是毋庸置疑的。 这些天的『復活』,连同对这个女孩子的怜爱之情,都是虚假的吗?这是一个中原十兵卫本人都回答不清楚的问题。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些天并不是真的復活,只是真的腐朽之前的一场迴光返照。 看着她的眼睛,他非常清楚,这个女孩子绝对不可能爱他,她对他只有恨! 那么这一生,又还有什么必要继续下去。他间接害死了心爱的女子,然后爱上了心爱女子的女儿,最后由这个女孩子终结掉他的一生,似乎也没什么了。 他不珍惜生命,当他需要的那个女人死去之后,他活着只是因为没有理由去死而已。而现在有了...董圆圆想要他去死。 「你要杀了我吗?」非常生涩的中原话。 董圆圆点点头。 「你知道我爱你母亲,也爱你吗?」 董圆圆迟疑了一下,但还是点头,这些日子的交手,这件事她已经察觉到了——她确实是一个很敏锐很聪明的女孩子。 中原十兵卫死了,一剑封喉,那一刻董圆圆的手一丝一毫的颤抖都没有。 而第二天的天明,一切事情都已经解决了——宫墙之内的暗战是这样的强大而不动声色,宫墙之外的老百姓们不会知道,昨晚这个帝国经歷了兇险一刻! 有的只是摆早餐摊子讨生活的人,按时摆摊,没有一刻耽搁的。 董圆圆身上披着一件玄狐大氅,看大小很明显不是她的。这是做完击杀中原十兵卫之后,她呆呆站在宫殿外半夜,天子派人送给她披上的...是皇帝自用的东西。这是一种关心,也是一种表态。 想来这么久的时间,一切已经查了出来,天子确定她说的都是真的! 这位天子确实是仁君,并不打算杀人灭口什么的,若真打算这样做,也没有必要送大氅了。现在是一个态度,她能安安全全出皇宫的态度。 派人护送她到了宫门口,一起过来的还有任无咎和周易,两人有一些不放心她的状态,一直陪着她。 第691页 直到东方既明,宫道尽头忽然出现一个穿白衣的人影,这个时候董圆圆的眼睛里才出现一抹神采。 「你怎么在这里?」傅青城怔然。 昨晚他和独孤煌只是决斗而已,并不知道皇宫之内发生了大事!而在刚才,击败独孤煌之后,重伤就要死去的独孤煌却被皇宫的人扣下了——皇宫的人只是告诉他独孤煌参与谋反,而他可以离开皇宫了。 傅青城很聪明,不见得能想通所有的事情,但是联繫这一次决斗的一点还是明白过来了什么。 但是即便是这样,他也没有想到会在皇宫内见到董圆圆。 董圆圆哭着抱住傅青城...就像小时候一样。 「我再也不要杀人了!真讨厌!」 「嗯。」 ...... 「我们回无过涯吧。」 「嗯。」 第390章 《鸳鸯蝴蝶剑》完结了,然而其在大江南北掀起的风浪却没有这样容易平息下来。连翘如今也算是加入了京城作者的圈子了,大家都拿关于这部小说的话题和她说。说实在的,有些话题还好,有些话题无异于公开处刑啊! 京城这边可以算是热热闹闹,场面颇大了,但是和苏州那边的讨论相比,那还是相形见绌了! 毕竟这部小说还是以江南一带为基本盘的。 小说的结尾其实非常有韵味,连翘在小说中用了两条线并行的写法。主线当然是女主角董圆圆这边,这个晚上她经歷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甚至粉碎了一场宫廷政变级别的阴谋! 而副线则是出现在了男主角傅青城身上,他与独孤煌这一战也是有具体描写的! 独孤煌的剑并不输于傅青城,两者水平本就在伯仲之间。而这一战,独孤煌是抱着必死之心来的——若是反王阴谋败露,深陷其中的他必死无疑。若是反王事成,他这个知道太多事情的棋子也很难有出路。 他的剑道本来就是无情道,误打误撞之下,竟然进入了无情无爱、绝情绝性的状态。这个时候他的剑不再会有一丝一毫的动摇,因为已经没什么让他动摇的了。 完满无缺的剑向傅青城去,傅青城当然也感觉到了这个状态下的独孤煌是他有生以来最强大的对手,他甚至有一瞬间的怀疑:我真的能够战胜这个对手吗? 当这种怀疑诞生,其实就输了一半了。 然而,就是在这种绝境之中,剑光飘忽,傅青城的脑子里忽然没有了剑...有的是董圆圆! 他对她说过,让她等他,在天明之后他就会回来。如果天明之后他没办法回来,那就忘记他,自此之后平安喜乐一生。 然而话是这样说,傅青城却很清楚。董圆圆是一个多么死心眼的姑娘啊!她肯定只会听他前半句,等他回去,一直等他回去。只要还在等待,就可以假装他还能回去!听起来很傻,近乎于自欺欺人,但是傅青城看着那姑娘长大,了解她,他是一定做得出这种事情的! 为什么要在这件事前和他结为夫妻,就是因为如果有什么意外,她能以他妻子的身份、名正言顺地等待一生——会毁了一生吗?总好过在以后的以后,想要思念和等待都没有了立场。 他的剑一剑又一剑,他仿佛进入了另一个玄妙的境界,更迅速、更精准,然而他自己都不知道这个境界算是怎么回事儿。他只是想到了她,前所未有的想要战胜对手,然后回到她身边。 陪伴她、保护她,一辈子。 无情无爱、无牵无挂确实是一种强大,独孤煌已经昭示了这一点。而人的一生一旦有了牵绊,有了一定要守护的东西,则会变得更加强大,这是连翘通过傅青城想要说明的东西。 所以傅青城赢了,他回到了董圆圆身边,在京城天明的时间。 傅青城战胜独孤煌,最终成就了剑仙的名声。而这个在江湖人眼中已经接近于仙的大人物,在战胜这一生最重要的对手之后,只是和喜欢的女孩子吃了一顿街边的早饭,然后回到了江湖纷争之外的『无过涯』。 苏州的朋友们在连翘不在苏州的这段时间里都很想念她,也正是因为她不在苏州,《鸳鸯蝴蝶剑》完结之后大家才能拿这个做藉口办了一个聚会,就是完结读书会之类的。如果是连翘在苏州的时候,恐怕会觉得这是公开处刑,从而拒绝吧。 她现在人不在苏州,这些朋友自然是想怎样就怎样了。 而在这个小说完结的读书会上,面对这部小说最为兴奋的是『黄龙阁主』陆心远。他本身就是写武打小说,连翘这部小说无论披上什么皮子,她也能一眼看出核心就是武打小说,只是丰富了感情线而已! 「只是丰富了感情上面的描写?」金凤和陆心远的关系非常亲,但是对陆心远这次的慷慨陈词就相当不感冒了。爱豆和朋友,他当然选择自家爱豆。强调道:「乔琏先生这小说虽然和武打小说关系深厚,但是仔细想想,其中变化太多了,多到了根本不能归为一类。」 金凤这么说也没错,连翘是按照现代武侠写的小说,而且还是比较强调感情线的武侠小说。看过古早时期武打小说的读者应该很清楚,现代小说和那些在阅读体验上真的天差地别!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任何一类小说中,写的好的,和写的平庸的,差别也是云泥之别。所以说,在现在的认知中,《鸳鸯蝴蝶剑》还是能当作武打小说的,只能说这是一部过于优秀的武打小说。 第692页 仅此而已。 陆心远不和金凤这个脑残粉争这个问题,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脑残粉是不讲道理的。如果这件事他们还真有道理,那就更不能讲了,因为普通人基本讲不赢。 他只是转而道:「前两天我们这些写武打小说的还聚了聚,专门为了乔琏先生的《鸳鸯蝴蝶剑》,大家都没有想到在乔琏先生笔下,武打小说也非同凡响起来了。只可惜她现在人不在苏州,不然能专门登门讨教如何写武打小说!」 说着真心实意地嘆了口气,然后才道:「乔琏先生人不在,我们就只能自己研读《鸳鸯蝴蝶剑》,摸索着来了。」 唐宋这个时候连忙道:「你们可以给乔琏先生写信啊!有什么疑惑的,信中说明白就好了!乔琏先生的性格都是知道的,这种请教的事情,她从来没有不应的。」 说到这里,唐宋迟疑了一下,连声道:「不行不行不行,我忽然想起来,如今乔琏先生多忙啊,你们这些人信又多,开了这个头,整天都是信件寄过去,乔琏先生岂不是要累死!」 「不准写信啊,绝对不准!」唐宋眼睛扫了一眼众人,重点照顾了一下写武打小说的陆心远。 陆心远被他这一惊一乍的,弄的哭笑不得:「放心罢,我是不会写的。只要我不写,其他人给乔琏先生写的,乔琏先生并不用写回信——这件事你在给乔琏先生写信的时候提一下。」 若是光光只给陆心远回信,总会得罪很多人。可若是陆心远不写信,其他武打小说作者和连翘可不熟。这种情况下,连翘不回信,或者回信简单,就很难说什么了。要知道作为一名当红作者可是很忙的,每日写来的读者来信和同行的信不要太多!这种情况下根本不可能做到每一个都回。 陆心远说完了这个,才感慨道:「其实我们这些写武打小说的都是非常感谢乔琏先生的。在此之前你们也知道,武打小说看着虽然还好,但实际上越来越被读者厌烦了,整个题材在变小,说不定过几年就要变成了一个小题材了。一些作者还能写别的题材,一些却只愿意写这个。」 停留在原地的原因有很多,有些是因为爱好,就是喜欢这个题材,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有的却是因为胆子小...留在原地还能苟活,谁知道进入到新的题材会有什么结果?若是彻底凉了,那该怎么办? 「乔琏先生的这部《鸳鸯蝴蝶剑》却是救了大家,大家才知道武打小说可以这样写——以前大家也有些门派的、写武功的、写武器的,但是没有谁像乔琏先生这样,写成了一个庞大的体系。这样一来格局可比以前大多了!而格局一大,故事展开的可能性也会变大,不再像以前一样千篇一律,被钉死了在一个框架里。」 说着又感慨道:「还有内在的,之前大家笔下少见乔琏先生这样塑造人物。就是江湖儿女的那种侠气凛然、一身正气!各种各样具有江湖气质的有趣人物,以前大家怎么没想到?只有几个脸谱一样的角色用来用去。」 听陆心远说到这里,金凤又补充了一句:「还有『情』!《鸳鸯蝴蝶剑》中最重要的一样东西其实就是『情』,江湖儿女之情一以贯之。亲情、爱情、友情,种种交错!立刻就让只有打斗的武打小说从干瘪到丰满了!」 「没错!」这个时候点头的是王思齐,写情是他的老本行,所以才能看出连翘写情有多么妙。连翘的感情戏一直不是很好,但是从很早开始她就能写出很深刻的感情种类了。而在《鸳鸯蝴蝶剑》中,感情戏的弱点其实已经被提升了不少,特别是在最后阶段,王思齐也曾一段一段地品评,为其中精彩感情戏击节称赞。 「《鸳鸯蝴蝶剑》中的『情』很有意思,它既是能够发生在任何人之间的感情,又是江湖儿女独有的。仔细想想,普通人的感情轻易能做到武林江湖中那样不拘小节、盪气迴肠吗?很多在一般人中间离经叛道的,放在《鸳鸯蝴蝶剑》的那个江湖中就显得非常寻常了。」 王思齐这个话也算是抓住了一个重点了,大概是江湖人物危险比较多,所以往往生死看的比较淡。这直接带来的结果就是相比现实生活中的人,他们更加敢爱敢恨,更加坦荡荡。感情上面也外放很多——毕竟很多人经常面对生命危险。在生死都说不好的情况下,很多普通人无法越过的东西,在他们眼里真的算不了什么。 大家讨论的非常起劲,就像是要将《鸳鸯蝴蝶剑》翻来覆去地研究一样。毕竟这部小说确实非常优秀,成绩也很棒。特别是这还是大家好朋友的作品,无论是因为对连翘的探究之心,还是因为想要提高一下自身的业务水平,研究研究总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而这个时候人来了,而又一直保持沉默的许文华就非常突出了。他就坐在角落听所有人说,甚至表情都看不出什么变化来。 第391章 已经接近子时了,如果是在乡间,这个时间当然是夜深人静。但在这个朝代的城市,因为没有宵禁的关系,所以夜生活是空间繁荣的。吃的、玩的,在夜晚也不耽误,如果在闹市区居住,热闹可以通宵达旦,直到黎明之前才安静下来一小会儿! 沈家的商队就住在这样的闹市区,倒不是领着商队的沈家七爷沈钰喜好这种繁华。只是天津的大宗交易场所全都在闹市区分布,为了做生意方便,所以在停驻天津期间他们干脆安顿在了这里。 第693页 此时沈钰正在书房里写写画画,忙着将白天的事情拣重要的记下来,这是她做事以来的一个习惯,坚持了很久,并且打算一直坚持下去。 「七少爷,关外货和草原生意的帐本做出来了,您说做出来要立即拿来的!」门口传来敲门声,是这次商队的一个管事。因为是沈钰的心腹,所以管着帐目上的事情。 沈钰放下笔,示意他进来。 从南边来北边做生意,一路上到达哪里,生意就要做到哪里。不然只是将苏州货倒腾到京城和天津,然后再将京城货倒腾回苏州,这能将商队效益最大化?实际上走运河做生意也就这点好处了,沿岸港口多,货物的倒换频率高,同样走一路,比走海路赚的多一些。 只不过走运河成本摆在那里,这才致使纯利下降,大家都不爱走运河了。 而到了天津之后,做生意的安排也很多。这个时候不只是做天津的生意,也要做京城的生意,另外关外、草原上,这都不能放过! 别看这个时候无论关外、草原,还有别的一些地方,在世人眼中都算是不毛之地,但再是不毛之地,那也是有一些好特产的! 人参是救命的东西,关外深山老林里的最好,年份足、药性大!这是富贵人家都爱藏的。东珠没有什么救命的效果,但是漂亮!又大又圆的东珠也来自关外,圆润硕大、晶莹透彻,这个不治病救人,但是女眷为了这样漂亮的小东西,愿意花的钱比人参还多! 草原上也有很多特有的药材,而除了这些外,最常见的草原交易大概就是牛马之类的了。将茶叶、铁器卖到草原,再从草原弄来牛马羊等牲畜,这是山西商人做的最多的好生意,外人也轻易插不进手。 沈钰之前沈家也没有涉及到这个生意,不过在他手上更进一步了,打通了关窍。如今和草原的牲口生意规模不大,却已经是个好的开始了——能做到这一步,靠的当然是交换!天底下有晋商借着地利之便把持着这桩生意,自然也有苏州人能够把持的别的生意! 从草原带来的牲口,羊往往沿途就会卖掉,牛马才有可能南下。主要是羊用来吃的,北边吃草原羊,南边吃湖羊,偶尔吃吃草原羊,草原羊来到南边还是有得赚的,但是相比运输路上耗费的物料成本,还是在北边就卖掉比较划算。倒是马匹和牛,南边比北边缺乏的多,运到南边利润还算不错。 两本厚厚的帐册摆在沈钰面前,沈钰点点头,吩咐道:「这件事我知道,这几日就能看出来。对了,明日你让个算帐最精明的帐房来我这里,有一桩生意要谈,需要个人...」 主要是对方非常精明,行内传闻这人玩的一手好帐本,有的时候觉得这人弄了鬼。可仔细看看,并没有问题,只是人家对帐册的理解更加深入——被他弄了,也只能自认倒霉,权当交学费了。 管事应下这件事,第二日一早,天才蒙蒙亮,就由一个年纪大概在三十多岁,正是年富力强的帐房等在了门口。沈钰让小厮请他进来一起吃早饭,借着用饭的功夫就将今日他要做的事情说了说。 天津紧靠着京城,一般来说营养肯定会被京城吸走。古今中外都是这样的,大城市周边很难起来另外一座大城市。不过天津命好,有另外一条出路,那就是天津临海,作为一个海贸港口,这就足够立足了。 再加上京城作为政治中心,不好在强加商业中心的职能了——古代一个城市是有极限的,都城庞大的人口考验着周边的供养能力。这一点,就算有海运从南方、从海外输送物资,也有一个天花板! 这又和江南的城市不一样了,江南的城市得益于周围环境优越,供养能力强。即使没有像京城那边花费极大的人力物力,也能供养出差不多规模的人口。 京城在没有商业中心职能的情况下已经有百万人口了,再加上商业中心的话要有多少人?一百五十万、两百万?这在运输技术等技术还没有发展的封建社会,一个不好,拖垮政府都是有可能的! 所以天津分担走了这个只能,也承接着京城与外界的交易中转。可以说,天津的生意不只是天津的生意,也辐射了大半个北方得到生意。这直接使得这里诞生了大量的大宗货物交易场所,而这些交易场所周围因地制宜有许多全国各地会所、客店,方便往来行商,这也是很正常的了。 而为了与之配套,餐饮业等各种服务行业也在这里云集。 所以在这里做生意方便的很!从找到生意的机会,到约人商定,再到找行会签订合约,最后到货栈拿货、去钱庄转钱等等,加起来可能都不要一刻钟的路程! 今日沈钰的安排就差不多,两人约在一家茶楼包厢谈生意。若是顺利,可能不到中饭就能完成——只是不顺利的话,拖上几天也很正常,时间全花在扯皮上了。 实际上这桩买卖不算神速,但也算不错了。最终在双方满意的前提下,两天后签订了文契,一切尘埃落定。而这应该是沈钰在北边的最后一笔大生意了,这件事完成,他就要带着商队往南走,回老家苏州了。 签订文契之后,之前因为利益争的脸红脖子粗的两边人马立刻和睦起来。这很正常,之前为了取得更大的利益,往往是一步不让,好比是战场上的厮杀。但这个时候大家就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了,维持一个好的关系就很有必要了。 第694页 都说和气生财,正经生意人都是很在意这种人脉维持的。 对方也知道沈钰是个豪门公子,家在苏州堪称坐地户!心里眼红沈钰在南边的资源,所以有心拉拢,想要将来有机会的话去那边发财,所以更加殷勤了。 以本地人的身份道:「我听闻沈公子不日就要回南了,然而这些日子都在忙生意的事情,甚至抽空去了一趟山西!呀,咱们天津都没好好玩过,这怎么能行!今日生意定下来了,我这个做主人的一定要好好待客!」 其实沈钰不是第一次来天津,虽然都没有怎么玩过,但是他去过的地方多,对于各地风采已经有些麻木了,并不太感兴趣。然而今天是商业上的合作伙伴邀请,从人际交往的角度来看,当然是接受了。 于是那位天津老闆也不多说什么,直接将沈钰带到本地最高档的风月场所。 古代风月场所都是合法的,对于谈生意的人来说,就和后世的高端俱乐部差不多。沈钰也不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了,神态自然。 只不过提要求的时候道:「唱曲、弹琴的姑娘来几位也就是了,我这边陪酒并不用。」 那天津老闆并不当回事,按他说的吩咐了老鸨。而且为了场面和谐,他自己也没有要陪酒的。 天津老闆很清楚,类似这种豪门公子,很多情况下会被教育到两个极端。要么就是成为纨绔子弟,要么就是靠着极好的教育资源和极优越的环境成长为最优秀的人。眼前这位沈公子的聪明他是领教过的,已经知道对方不是豪门大家族的废物,那么由此知道家中管教的厉害,在女色上十分谨慎,这也是很正常的了。 反正他们的主要目的也不是来嫖的,主要是炒热气氛、缓和之前谈生意时的紧绷关系,初步建立起一个其乐融融的环境。 事实上来高档风月场所的,也没有几个是来嫖的。这里这样贵,姑娘们还讲究个卖艺不卖身啥的。真要是为了嫖,去哪里都方便容易一些。 在老鸨安排的包厢里,两人分主宾坐下,外头进来三个素净清秀的女孩子,年龄都在十七八到二十岁之间。身后还各跟着一个小丫头,为三人拿着乐器,一个人是用琵琶的,一个人是用胡琴的,另一个什么都没有拿,应该是个歌女。 三人低眉顺眼地行了礼,既不显得冷淡,又不过于谄媚,显然是系统学习过的。 这一幕沈钰以前也曾见过,不过这一次想起了连翘新写的小说《丁香传》,所以特别注意看一下——以前都太注意这种事,现在想来,这些女孩子的训练可不少。 天津老闆见沈钰盯着那三个女子多看了几眼,便笑着道:「沈公子可是觉得她们有哪个还能入眼?若是真有,便让她们伺候吧。」 说着看了三个女孩子一眼,眯着眼睛道:「沈公子这样的年轻俊杰青睐,也是她们的福气了。」 坊间有个说法,叫『鸨儿爱钞,姐儿爱俏』。老鸨都爱有钱的豪客,至于青楼的姐儿们,反正钱大多数都归了老鸨,她们也就不在意这个了,若是有个年轻英俊、体贴心意的客人,那便是最好的了。 沈钰的条件,显然是能够让老鸨和姑娘们两边都爱的。 沈钰却是淡淡地笑了笑:「不是这件事,是想起了一部小说,里头有说这些女孩子日常有待人接物的训练。我刚刚看着,也觉得是这么回事。」 那天津老闆听了来了兴趣:「哦,难不成沈公子说的小说是如今正在《玉衡报》上连载的《丁香传》...啊呀!我怎么忘了这小说的作者和沈公子都是苏州人,显然沈公子比我们这些天津的要熟悉。」 这时候表演的姑娘们已经准备好了,演奏乐器的作者,只有唱歌的歌女站在一边。只要两位客人点个头,她们就能表演。 只是天津老闆并没有直接让她们表演的意思,而是转过头问她们:「那《丁香传》说的正是你们的故事,你们看过么?里头的东西有多少真,多少假,这可说得上来?」 几个姑娘面面相觑,不知道如何作答。 第392章 这些女孩子读过《丁香传》吗?如果是在比较低档的风月场所,这个答案应该是否定的。那里的女孩子且不说绝大多数都不识字,就是认识字的,因为生活的艰难,也没有那个心力去做什么小说的消遣了。 但是换成是高档的风月场所,这个答案就恰好相反,肯定居多。 本来风月场所就是市井俚俗的一部分,就算包装的再高档,里面绝大多数的小娘都是爱一些市井娱乐和消遣的。和客人诗词相合,并不耽误他们看看小说什么的。而《丁香传》因为主角是一个风尘女子,而且风尘女子的生活写的很深入,再加上名气真的很大,这些女孩子十有八九是读过的。 不只是读过,如果说良家女子对这部小说有的还讳莫如深,在这些风尘女子那里就丝毫没有这种顾忌了。一个个每日追看《丁香传》,当初女主丁香的初恋以悲剧告终,哭的最惨的就是她们了! 在她们看来那就是她们命运的小小缩影啊!即使她们其实没有女主那样的真爱,但被社会主流所不容,这是确定的。 这时候之所以保持沉默,其实是不知道该怎么说。 《丁香传》这部小说,要说是纯写实文学,那就是胡扯了。光是里面塑造的『章台』世界,这就是假的了。而在这个前提下衍生出来的一整套生态,也变得值得推敲起来。 第695页 但是要说是假的,那也很难说。至少读《丁香传》的风尘女子们感觉很真,里面一个个女性人物经歷过的事情她们都仿佛经歷过,或者曾经经歷。有些事情说是感同身受也不为过——这种情况下要怎么说是假的呢? 这部小说在大框架上虽然不真,但对这些姑娘们来说已经是最接近她们内心的小说了。相比之下,有的主角为风月女子的作品,虽然完全复制了大环境,可是具体到人物,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 静默了一会儿,还是那个唱歌的女子道:「这要看如何说了,二位贵客而言这便是真假参杂,可是也不必追究,终究只是个消遣而已。但是于我们而言,这就是最真不过的了。」 包厢里演奏声起,歌女唱的也很好听。 沈钰一面喝酒交际,一面想起了半个月前他在京城拜访连翘,特别谈起《丁香传》这部小说。其实他也问过连翘这部小说的真实度,而连翘也对此做了回答。 「这要怎么说,这部小说我只能说是来源于现实,同时它是高于现实的。没有发现吗,我本可以写一个更加底层的小妓.女,那样倒是更能体现一种奋斗精神了。但是我没有,因为我知道那样小说写出来就很难有这样漂亮、纯洁了。」 连翘当时说的清清楚楚,这个故事在青楼女子读来或许会感同身受,觉得这就是发生在自己以及自己周围的故事。然而事实上绝对不是那么回事儿!这个故事和她们的生活无限接近,而又无限遥远! 很多事情她们经歷过,很多感情她们是理解的,但是这就能说明丁香的故事,丁香周围其他人的故事,这就是她们的故事了吗?当然不是的。 其实这些女孩子根本没有深刻地了解自己的生活到底是什么样子,所以连翘的小说让她们觉得那就是她们的故事。 「这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又有几个人弄清楚了自己的人生呢?类比就知道了,市面上那么多的世情小说,说是描绘了市井中的生活琐碎。里面的人物和故事追究起来确实是来源于现实生活,这本不错,可是小说终究是小说,不可能将生活照搬上去的。」 连翘对此心中有数,艺术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的,这句话她曾以为是装腔作势,后来才明白这句话有多么的一语中的!哪怕是那些写实文学,也不太可能是生活的完美映照。这就像是纪录片,纪录片也不可能是将摄像机固定在一个角度,然后一直拍一直拍。 纪录片同样是电影工业的体现,需要优秀的摄像去展示内容,需要剪辑去权衡取捨,有的会加上配乐和旁白之类的东西。通过这一系列操作之后,呈现给大众的就不是完全写实的东西了。 这里面必然包含每一个经手者的思想、倾向,这是不可避免的。 放在小说上这是一个更明显的事实,连翘对此心知肚明。事实上小说或者别的文艺作品本身也不是为了写实而存在的,所以有此结果似乎也没什么不对。 连翘向沈钰展示了他们这个行当『冷酷』的一面。 「我们作为说故事的人,一般来说,我们不一定要求真实,除非真实有利于小说。实际上从最终的结果来看,真实往往会对小说有所阻碍。而且硬要说的话,小说甚至连合理都说不上,只不过是读者在读的过程中投入进去,很多不合理的东西会在自己的想像中自己合理。」 沈钰按照连翘所说的,跳出一部小说看这部小说的核心,发现确实如她所说。当初读的时候并没有觉得哪里不对,但这个时候看来整个小说充满不符合常理的东西。特别是里面人物的理念,读的时候站在主人公的视角似乎没问题,这个时候不站主人公视角,发现到处都是问题,放在后世应该算是三观不正吧...... 实际上后世的小说,包括网文也有这个问题。读的时候只要爽、有趣就行了,没有太多值得考虑的。但是事后仔细想想,主人公的三观是怎么回事儿?歪的相当腻味了吧——这种阅读体验,很多网文读者都是有的。 连翘也曾经是网文读着,后来干脆做了作者,这种事情比这个时代任何一个人都认识的深刻,和沈钰说起来,清楚而透彻。 也是在这个话题上,连翘对沈钰展开了一些。都是心理学、行为学上的一些东西,倒不是说有多高深,多高深的东西连翘也不知道,她就是说明一下在潜移默化中,包括小说在内的许多东西可以如何不动声色地影响一个人的价值取向。 其中着重讲了小说和报纸...都是一些大众传媒的内容。特别是在网络推手成为新时代年轻人都有所了解的东西之后,大家开始渐渐明白,我们自己的生活并不是我们自己选择,而是别人替我们选择的。这时候这方面即使心很大的不太在意,但也是有些了解的。 「普通人的生活真的是他吗自己选择的吗?并不是的。上古时期人们以狩猎採集为生,后来发展农耕,但是生活依旧非常原始。带来改变的是分工出现,有的人生产必要的东西,食物、衣服,而有的人生产的是非必要的东西。人不需要非必要的东西也能存活,那么为什么还要这些?」 「因为当别人制造出来后展示给他们看,他们交换或者买下来。譬如说海外,因为上古先民不同,我们这里习以为常的东西他们大为惊异。这些足以说明那些非必要的东西不是每个人选的,而是别人做出来后让每一个人觉得这个必要的。」 第696页 「现在这种事情就更多见了,有商家会在报纸上做gg,往往吹的天花乱坠。这其实就是让每一个读报纸的人相信,买他们的东西就能得到许多好处,这是完全有必要的!」 「小说中商人发财的故事很多,看这样小说长大的一代人,等到他们独立自主之后是不是更容易去经商。还有读我那部《宦海》的人,影响大的说不定就要去认真科举、志愿做官了!」 歌女的歌声很美,演奏也有很高的水平,但从这一点上来看,这一家青楼还是很用心的。不像一些地方,强调姑娘的才艺,其实水平一般,也就是挂羊头卖狗肉而已。 但是即便是这样,沈钰也完全陷入了自己的思绪。相对于和连翘说话,或者不说话,做一些普普通通的事情。欢歌曼舞什么的,就显得相当无趣了。无趣到他的精神根本无法集中,偶尔与天津那位老闆交谈,其他都在回忆上一次与连翘见面说的话、做的事。 等到这一场聚会散了,沈钰因为喝酒有些多,心里闷的很,便干脆没有坐马车,而是一路走着回住处。 这时候已经入夜了,一路上的热闹与白天相比丝毫不逊色,甚至另有一种韵味。 经过一家红货行的时候沈钰忽然停住了脚。 在天津,因为是对外通商港口之一的关系,红货行是很常见的。这家红货行店面不小,店门外挂了很多玻璃风灯,比两旁的店铺还要亮出一个档次,佷容易让人一眼注意到。 而沈钰会注意到这家红货行并不是因为这亮光,而是门口有店员正在宣扬:西洋的货船回来了,新到了一批西洋那边最新鲜的新奇东西。 店内灯光更足,这是主人家丝毫不吝惜玻璃灯的缘故。这也是因为红货行的东西贵重、利润大,不然光是夜间烛火的开支就不小了,一般的店铺谁会多这个支出? 这时店铺里有三三两两几个客人,见沈钰和他的随从进来,立刻又店员迎上来招待:「客人是想买些什么?有想要得,还是随便看看。」 「有什么新奇有趣的东西。」沈钰左右看看,询问道。 店员眼里厉害,看得出来这是一个有钱的主,接下来就看有没有本事将钱掏出来了,于是满脸带笑道:「客人这话说的,红货行卖的正是海外来的珍稀之物,不然做什么生意呢——您随我来...冒昧问一句,东西您是自己买了赏玩,还是送人?」 沈钰随着他走,道:「送人的,是个年轻女子。」 这样一说店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于是拣那些新奇有趣,又或者漂亮的小巧玩意送上来看。 沈钰是去过海外的人,何等有见识!一般的东西根本入不了他的眼!看了许多,最后只买了一套西洋人庄园的模型、一盒绿宝石、几部外国人的书。其中也就那套模型还算满意,那不是普通的模型,而是带发条和各种机关的模型,里面很多装置,譬如说水车、小马车之类的,通过机关都可以动起来! 送走了这位付钱时眼睛都不眨的豪客,店员与同事感嘆道:「是个难伺候的,十分有见识,好多东西比咱们都清楚呢!」 同事一面整理货柜一面道:「虽是难伺候的,可是这样的客人大家还不时抢着要——人家出手大方啊!那宝石也就不说了,就说那小房子、小车子一套的,只能做小孩子的玩具,好看精緻是好看精緻,可是那价钱啊!就算是大户人家,又有几个愿意给孩子买个这个玩意儿。」 店员默默回忆,冥思苦想道:「那豪客好像是说送年轻女子的。」 「?」 第393章 连翘围绕着眼前这一套外国庄园微缩模型啧啧称奇,东西真的非常精緻了,哪怕是在后世,这样完整的一套庄园模型恐怕也价格不菲。而要做到这样精緻,里面甚至有贵金属、宝石做装饰,那价格就更不用说了。 尝试着拧了几个发条一样的机关,整个庄园动了起来! 连翘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稀罕的东西也见过不少了,因为有后世的见识,所以很少有她都觉得非常厉害的时候,这次看到这个模型倒是有些这个意思了。并不是说现代条件做不出来这种东西,而是在古代环境之下做出这个,该有多难啊! 纯手工打造,一些机关的精密性和此时的时钟、怀表没有任何差距,再考虑到整个庄园存在很多很多机关,工作量简直爆.炸!一个匠人一辈子恐怕都做不了几套,完完全全是稀有品中的稀有品。 冬儿一边帮连翘将绿宝石锁在箱子里,一边回头看桌上的模型。惊嘆道:「西洋人的东西怪有意思的,这样的东西咱们这里的人就做不出来。我听说以前怀表也是,都是外头西洋贩来的,不过后面广州和福州那边的工匠渐渐能够仿作了。」 连翘点点头,又拨弄了模型几下:「其实天底下哪里都有值得学习的,也是看到西洋人的学问有过人之处,才有人渐渐引入。你看如今那些工厂里用的机器,很多都是学了西洋人的学问,然后慢慢自己做起来的。」 连翘随意说了几句,见冬儿不太懂的样子,也就不多说了。只是道:「沈公子送礼来的事情你替我记一下,等回了苏州,我在还礼给他。」 现在沈钰敢送什么,连翘就敢收什么。她如今身家不比当年了,回一份差不多价值的礼物并不难。 冬儿记下这件事,本想针对这些礼物说什么,但想到这件事她当丫头的也不好提醒。于是按下,转而道:「小姐,前日有梁先生和白先生请您今日下午去看戏,您要不要换身衣裳。」 第697页 连翘上下看了看,就是一身家常装扮而已,若是相熟的朋友,这样也不是不行。但到底是出门,便道:「找一身轻便一些的出来,再给我梳个轻巧又适合出门见人的头髮。」 装扮好了之后也是巧合,接连翘出门的人来了...出乎连翘的意料:「宋先生?您怎么来了?」 宋志平扶着连翘上了马车,然后自己才上。等到马车出了胡同,上了大街,他这才解释道:「梁百岁和白明星先过去了,我一人过来接你就够了。」 其实连翘想说的是,今天说好看戏的是他们三个人,其中没有您啊!但是这话怎么好说出口。本来就是朋友,临时加进来一个共同的朋友同去,似乎也是一件非常寻常的事情。特意说起来,不只是小题大做,更像是不欢迎人家了。 于是连翘没有再多问,只是点点头算是知道了。 「前日梁先生请我看戏,我对看戏向来兴趣不大,只是梁先生盛情邀请,实在不好拒绝——我就想问问,梁先生怎么这样在意这件事,我拒了聚会邀请的时候也没有这样啊!」两人一路上也不可能大眼瞪小眼看一路,于是慢慢的聊起天来了。、 宋志平到底是个圈子里的男子,又比连翘这个刚来的熟悉情况的多,什么事情也瞒不过他去,这件事当然也是知道的。于是道:「他如今正在捧『海棠馆』的一个女戏子,正四处说动周边的亲朋都过去看人家的戏。」 连翘听到竟然是为了这件事,一时之间哭笑不得,这简直就是后世的追星族嘛! 只是有一点不解,问道:「何必要这样,我听说捧戏子不在人多,而在于舍不捨得出钱。若是没有钱,就算来的人再多,也没什么用。只要肯花钱,多多地找报纸来吹捧,然后给找个好一些的戏本子,只要不是太差的,总能捧起来。」 「你往常最聪明的一个人,怎么这个时候倒不灵光起来了。」宋志平靠在马车车厢壁上,本来正在闭目养神的,这个时候也睁开了眼睛,露出无可奈何的表情:「他的亲朋,亲戚就不说了,朋友可大多是写小说的、办报纸的。他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有限,若是多引得几个人成了那女戏子的戏迷,到时候一起出力,能捧的更高!」 连翘这下相信梁百岁是拿人家女孩子当偶像明星了,并没有什么其他的想法。若不是这样的话,也不会无私到这个地步。要知道捧戏子这件事,自己捧就得了,很少有人会找其他人一起捧的!因为捧戏子的人往往还与戏子关系暧昧。 虽说这个时代背景之下,没人对倡优之流有忠贞之类的要求,或者说有这个要求也没什么用。但也没有人上赶着给自己找不自在,给自己的暧昧对象找另一个暧昧对象——脑子有问题吗? 只有一些人,他们是真的爱戏,爱一个戏子的戏,这才会为他们的事业打算。捧起来的时候考虑的不是自己有什么好处,而是对对方有什么好处。现在看来,梁百岁也是这种了。 连翘感嘆:「我才知道梁先生竟是这样一个爱戏的。」 快到地方了,宋志平随口吐槽道:「他那也是最近才喜欢的,他这个人喜新厌旧的厉害,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抛下这些了。」 说话间马车停了下来,宋志平先下车,照例将连翘扶下了马车。 连翘抬头看向这处戏园子的招牌,上面是『海棠馆』三个大字。再看看大门口周围,已经有人来往了,而且还摆着一些唱戏用的道具。可惜连翘不懂行,据说懂行的人只要看一眼就知道今天主打什么戏! 戏园子向来是下午和晚间做生意,上午休息,这时候是中午,正好是下午场开场之前。有一些人,但人不是很多,连翘跟着宋志平,很快找到了梁百岁和白明星的位置。 这两人的位置很好,并没有在二楼的隔间,而就在一楼正中央靠前的位置,有一张八仙桌。围着这张桌子,少则做三个人,多则五六个也不成问题。 梁百岁是这次的发起人,戏票也是他买的,他当然是坐在主位了。白明星坐在他左手边,连翘也没有客气,直接坐在了右手边。连翘是个女子,宋志平自然不好同她挤一张春凳,于是对白明星道:「你往旁边去一些,给我空些地方。」 连翘坐定之后才打趣起梁百岁来:「当时问你你又不说,要是你说明了来意,我哪里还会推辞看戏的事情!」 梁百岁不解,故意略过宋志平身前的茶杯,给连翘倒了一杯热茶:「这是为什么啊?」 连翘非常实诚的回答:「因为好奇呀,就想知道梁先生要这样认真捧的女戏子到底有什么过人的。到底是生的倾国倾城,还是唱戏好的无以復加。」 说着连翘眨了眨眼间:「到底是哪个班子的哪位老闆啊?」 一个戏园子里往往驻扎不止一个戏班子,实际上戏班子要排练,还要休息,再加上偶尔唱堂会之类的活动,连天演出也根本做不到。连翘这个时候问哪个戏班子也不算唐突,毕竟她又不知道今天是哪个戏班子演出。 至于说『老闆』,那是对戏子一种比较客气的说法。 梁百岁却露出一个一言难尽的表情:「前日我与你说了那么多遍了,是红锦班的戏,你竟一点儿也没记住——要捧的是玉官儿,就是呆会儿第一场唱《绵绵恨》里头青衣的那个。」 连翘当然不记得,那个时候她对这场戏一点兴趣都没有。对于梁百岁对她提及的、关于这场戏的一些信息,她更是完全不记得了。一个人如果对某样东西不感兴趣的话,是很难要求对方记住相关的事情的。 第698页 「唱头一场?是新人?」连翘摸了摸额头,自己先回答起来了:「是了,若不是新人的话还要你捧?」 戏园子里一天的表演往往是由好多场戏组合出来,就和后世晚会的安排一样,这是有讲究的,而不能抽籤解决。其中最有名的两个安排,大概就是『压轴』和『大轴』。压轴不用说都应该知道,就是倒数第二场表演的,而大轴正是最后一个表演的。 其中压轴相对大轴更重要一些! 其中的道理也很好解释,如果厉害的都在前面出场了,很多观众就会提前退场。而压轴作为重量级角色一直压着,等于是一直吊着观众,引他们一直等着。至于说大轴,反而没那么重要了。 因为大轴是最后一场,压轴都看过了,观众往往也就不计较看不看最后一场了。 而除了『压轴』和『大轴』这两个比较有名的安排,开场也挺重要的。因为开头如果唱的好,那么观众就会给一个碰头彩,能比较迅速地进入状态,这一天的表演往往也会比较顺。 不管什么时候,第一印象总是比较重要,就是这个道理了。 不过就算是这样,也很少有资歷老的戏子愿意开场的时候唱了。无论说的多么重要,也改变不了这就是暖场的性质。唱不好就是过错,唱的好也不见得多荣耀。 于是久而久之的,开场这一场就成了新人的舞台。而且往往都是新人中的红牌,属于将来能寄予厚望,说不定能成为名角儿的那种新人。 这样说起来梁百岁也很自得:「正是呢!我见她第一次的时候正是她首次登台,跟在如今正当红的黑官儿身后扮了个小丫头。我一下就觉得这个姑娘是可造之材,从当时就开始看她了。我这眼光也不算坏了,现在可不是快要出头了么!」 梁百岁的表情让连翘想起了现代追养成系偶像的男男女女们,悠悠地嘆了一口气,果然是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啊...... 第394章 连翘并不怎么动戏曲,自从开锣之后她负责吃吃喝喝而已。好在梁百岁要捧得戏子唱的是开场,这个时候她精神足,不至于瞌睡过去! 开场的《绵绵恨》讲的是一个风尘女子与上京赶考的读书人有了露水情缘,两个人还不比一般的妓.女和嫖客,而是有些真感情的。所以在读书人离开的时候,许下诺言,此次去考试,无论能不能中,都会回来娶她。 为此写下了婚书,留下了信物。 而风尘女子呢,也因为他的这个承诺决意不再接客。用自己毕生的积蓄,都是存在自己交好而又靠得住的客人那里的,来自己给自己赎身——从这里也能看出来了,这是一个心里有算计的姑娘。一般的风尘女子都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哪里会想到今后的生活,往往到了年老色衰的时候日子凄凉! 她能攒下钱来,而且瞒住了老鸨,这也是很有心计和本事了。 然而这样一个姑娘,面对爱情的时候依旧是不理智的。靠着仅存的一点点继续,以及做针线补贴家用,她一直等着和她海誓山盟的那个人回来,中间甚至生了一个爱人的儿子。然而她不知道,她的爱人考运亨通,考上了举人又考上了进士。到了京城,因为尚未婚配,立刻被官宦人家拉去做了姑爷。 他自有他的好日子过,心中虽念着她,却转念一想,倡优哪有节操品性,说不定早就将自己忘到脑后了。再者说了,欢场上的事情,能当真吗? 于是快快乐乐过了二十年,北方外族入侵,朝廷南渡,读书人也和家人一起南下。安顿好之后迅速的陷入了困顿当中——岳父岳母以及自己置下的产业很多都在北方,那里已经是沦陷区了,根本不能指望。 至于说带来的一些财货,路途上也有损耗。再加上经歷过一次匪帮抢劫,实在不剩下什么了! 本来这不算什么,他好歹是朝廷命官,朝廷要在南边重建,他们这些人还得继续当官。只要当官,那就还能维持家庭。 但是问题坏就坏在不是所有南渡的官员都有保障的,这时候朝廷也穷啊!原本那样规模的朝廷短时间内是不可能的了,再加上为了稳定南边的局势,要多用一些南人,朝廷的位置越少了。 原本有官职的,这个时候也可以领到一个相当的官职,只是这个官职不是实职,也没有月俸之类的东西可拿。这样的官职是可以有作用的,但是如果家里没有相应的势力和财富,那就约等于没有作用。 简而言之,读书人和他岳父一家迅速败落了。生活艰难,只能靠以前的朋友接济。 而有一天这对前情侣重逢,此时原本的风尘女子已经完全不同了。因为儿子十分能干,经营着本地的一家织厂,有三千张织机,再加上别的林林总总的产业,在本地也算是富户了! 而她自然做了太太。 之后的故事完满大结局,一家人团聚,女主被男主大家闺秀的妻子接受,两个人互称姐妹,不论大小。 一场戏唱完,连翘觉得扮演女主角的那个女戏子唱的很好,扮相也不错...这是从她这个不专业观众的角度来看的。再加上樑百岁的面子,意思意思鼓了鼓掌。 不过她的表情说明了一切,惹得梁百岁看她:「怎么回事儿,看你似乎不喜欢?」 「我本就不喜欢看戏...不过这戏格外不喜欢而已。」连翘露出一个一言难尽的表情:「这和唱戏的人没有关系,只是觉得写这个故事的人脑子进水了。这样的故事,呵呵,三流文人的趣味。」 第699页 又补充了一句:「这人一定是个男子,而且对女人一丝丝的了解都没有。」 想想刚才的剧情,这个时代一般的男性观众并不会觉得有太大问题,或者看出了问题却也不觉得有什么,因为符合他们的审美呀!但是眼前几个都是从事文字工作的,多少明白连翘的意思。 前面的故事还算符合逻辑,后面的结尾完全就是意淫了。一个二十年杳无音讯,再见面已经是老婆、儿女都有了的男人,会想再嫁他?若说当年不知事的年轻姑娘还有可能,如今这个独自养大孩子的女人,人世间的事情应该经歷不少了吧。 当年就是个负心汉,这个时候居然发泄了一番心中的恨,数落了男主角几句,然后就原谅了...欢欢喜喜嫁过去?什么鬼! 当然了,直男们肯定能够自己给自己解释——那都是因为爱,即使心里恨对方,但是依旧无法改变她还爱着他的事实!所以在撒气之后,她还是会选择嫁给他。听起来逻辑满分,解释完美,而且完全满足了男性自尊心。 无论他们怎样薄情寡义,爱他们的女人却是始终为他们倾倒,矢志不渝的。 连翘嘲笑道:「想得美,君若无情我便休,这才是真正的道理。真奇怪啊,明明自己是一个薄情寡义的,将心比心,为什么觉得别人就一定会坚贞到愚蠢的地步?只能说想得太美了!」 白明星听连翘说的『刻薄』起来,连忙道:「连小姐,连小姐,可客气一些吧!我们知道你说的是真的,但是这些话可别太多地表露出来——女人太聪明了一些,可就可怕了,哪个男人敢靠近。」 连翘不解地看向白明星:「我为什么要男人靠近?如果只是做朋友的话,这是无碍的吧?」 「当然不是做朋友。」白明星心累地解释:「连小姐你是女子,总归还是要向一个男子託付终身的。若是太聪明、太强了,恐怕不太好呢。」 连翘知道对方说这个话没有恶意,但还是忍不住道:「两件事,其一,我为什么要找一个害怕我太聪明、太强的男子呢?举凡这样的男子,又有什么好的!其二,更根本的,我为什么要将我的一生託付在别人手上?」 连翘所说的都是内心深处最笃定、最本心的话,加上她勃发的自信,一种强大的魅力就这样肆无忌惮地散发出来。 「我自忖我能轻轻松松养活自己,吃自己的穿自己的,也不需要依靠谁去提高地位、扶持我。我这辈子都能过的快快乐乐...在没有丈夫的情况下,既然是这样,我的一生何谈託付给另一个人?」连翘的语气没有犹豫,斩钉截铁清清爽爽。 这样叛逆的女子在这个时代也不是没有,毕竟这是一个大变革的时代,幼苗时期的女权主义运动在大城市里是有出现的。但是那些女子能够意识到自己是在做一件多么惊世骇俗的事情,以至于她们自己也是充满不安和紧张的。 这其实是旧时代的东西依旧束缚了她们,让她们不能真正自由。 而连翘不同,她说起这些东西时的态度是轻描淡写的。她是那样的笃定而清醒,同时又是那样的习以为常,这种轻慢反而让她的『叛逆』不再是小打小闹,有了一种强大的力量在其中。 应该说,看别的女子声嘶力竭地强调女子的权力、自由等等东西,男子,哪怕是非常有远见的男子也会心存疑虑。但是如果是看连翘,那么,一切的疑虑似乎都消失无踪了。 她是那样的强大,以至于让旁人只能相信。 与此同时,这种强大的自信散发出来的光彩也是惊人的。白明星很短的一段时间内完全被她的光彩所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倒是旁边的梁百岁抚掌道:「到底是乔琏先生!」 连翘并没有注意到,宋志平正用一种奇异的眼神看着她。因后来台上演的戏大家都不感兴趣,她干脆当成是聊天的茶话会,继续道:「这一点也就罢了,我倒是觉得前头女主角也蠢的很!竟然会相信两人的誓言。」 听到连翘说这个,白明星坐不住了,连忙道:「之前那些也就罢了,乔琏先生还是收敛一些吧——您好歹相信相信这个世界上海誓山盟、互许终生,这种事情是真的存在的。话说回来,什么都不相信固然是聪明的,但也太偏颇了,未免尖刻。」 白明星说话其实也是很一针见血的。 但是连翘对此没有丝毫难堪之类的情绪,只是很自然地驳他:「不是说世上的海誓山盟都不可信,只是有的能信,有的不能信,而这戏里就是不能信的!」 连翘不怕得罪人,嘴巴比刀子还要直指要害:「天底下大多是这样的,适宜海誓山盟的往往不会去风月场所,常常去风月场所的海誓山盟又算是怎么回事儿?这样的人,又是在风月场所发的誓——老天爷!风月场所的誓言能信吗!?」 连翘说到这个,白明星哑口无言了。要知道连翘的《丁香传》如今正写到一个情节呢!之前有薄情寡义的男子辜负佳人,而现在就有风月场上的女王们玩弄嫖.客。这些男人会时候责难女人:不是和我海誓山盟过了吗? 女人则是毫不留情地嘲笑:这种欢场上的誓言能信?这些风月场上的女子常常与客人赌咒发誓,而相对的,这些常常出入风月场所的子弟,他们又发过多少誓言?可以很清楚地推知,这些誓言后来肯定都化为了虚言。 第700页 明明是之前早就知道,而且做过的事情,这个时候却拿这个来问人,未免可笑了吧? 白明星是男人,而且还是个常常进风月场所的男人,所以被连翘钉的死死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举白旗投降。甚至心里也反递过...话说自己没有不知不觉中被小姐姐没玩弄过吧。 只能说什么因得什么果,他就算真有过这种事,也只能算他活该了。 梁百岁的私生活虽然比白明星正经一些,但基本也没有逃离这个时代有钱男人的大框架。没有沉迷风月场所,但是朋友聚会、个人消遣啥的,也会去光顾。连翘这样一说,同样有一种痛脚被踩的牢牢的感觉【扎心.jpg 只有宋志平,他在风月场所的流连的很少,只是偶尔交际应酬去过。一方面他本就不太喜欢风月场所的气氛,另一方面,晋商子弟抠门的性格显现出来。对于一个在别的地方银钱就颇为计较的人来说,会愿意在秦楼楚馆一掷千金?不可能、不应该、做不到! 第395章 宋志平没有另外两个朋友的尴尬,得以专注于此时的连翘——这个时候她既让人害怕,又让人着迷。 从她的话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出来,她不惮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一个男子,加上她的小说,可以知道她是真的了解男子可以怎样虚伪矫饰、薄情寡义。这样的一个女子,有见识、有头脑,而且还非常有行动力,对于男人来说,确实是一个过于可怕的对手了。 但同时她又是让人着迷的。 因为难得,所以昂贵。因为美丽,所以珍惜。当连翘展露出自己的光芒的时候,旁观的人是能够感受到的,她身上那种浑然的自信,昂扬向上的气度,那有多么难得,又有多美丽。 难得而且美丽的东西,註定这是稀世珍宝。是的,或许这个稀世珍宝有些可怕了,但是这依旧是稀世珍宝,如果有可能将之收藏,成为自己一个人所独有的。那么哪怕是觉得可怕的那些人,恐怕也不会犹豫,只会迫不及待地出手。 谁让那是稀世珍宝呢。 只不过这种专注也没有多久,实在觉得台上的戏不感兴趣了。梁百岁提议道:「不然我想办法带你们到后台去看看吧,见见玉官儿。」 类似他这种已经开始花大价钱捧角儿的,班主都认识了,从后台进去看看自己的爱豆,真不是一件多难的事情!更何况他们几个都是作者,算是半个公众人物了,班主不管认不认得他们,名号打出来,总归是要给面子的。 事实上也确实是这样,班主一见梁百岁立刻欢喜的要不得:「梁先生是来见玉官儿的罢?玉官儿如今正在上妆,压轴的大戏她也要在其中串个小丫头的角色呢!」 梁百岁大为惊喜:「什么!玉官儿都要在压轴戏上串角色了?」 语气就像是自家大丫头出息了一样,喜滋滋的。不过也不怪这样,压轴戏可以说是一个戏班子最重要的戏,唱主角的当然都是自家班里的台柱子,再不然就是从外头请来的明星。就连配角也是精挑细选的,要么是资歷足够老,实力也很强,只是没有出头的。要么就是寄予厚望的新人,玉官儿很明显就属于后者。 梁百岁乐了一会儿,就开始给班主介绍连翘他们三人。班主一听,竟是三位小说业的大神,立刻殷勤了很多。不仅没有拦着他们进后台,还亲自带路,殷勤的不得了。 表面上看戏班子和写小说的作者没有什么利害关系,不必那样。但实际上这种戏班对知名作者都是很讨好的,一方面自然是垂涎知名作者手上的报纸资源,这些戏班可是很需要报纸宣传的。另一方面在于作者本身随时能变身剧本作者,谁知道什么时候对方就能帮上忙呢,结个善缘总没有坏事。 戏班子前台是光鲜亮丽的地方,后台却非常乱。主要是现在是前面还在演戏的时候,后台整理行头的,穿戏装的,化妆的,调试乐器的...还有人在其中来来去去,越发地乱了。 班主直接将他们带到了一个靠近里面的位置,这里旁边还开了一扇小门,对着一个院子。按理说,这就是戏园子的后院了,驻扎在戏园子的戏班往往就住在后院里,后院宽敞的场地也给他们排练提供了地方。 这个位置放了一排梳妆檯,每个梳妆檯前都有一个小凳子,此时坐了好几个正在上妆的戏子。其中就有那位玉官儿——他们一色都穿着白色中衣,重重的油彩妆容已经卸掉了,此时正在重新化新的。连翘当然认不出谁是刚才唱《绵绵恨》的玉官儿,但是梁百岁认识就可以了! 梁百岁勉励了玉官儿几句,又和她说一些戏曲上的事情。连翘听的没什么意思,思绪就渐渐发散开了,忽然,从旁边的通后院的小门里听到一段若隐若现的唱腔。这实在是太容易被捕捉到了,不是因为唱的太好,惊为天人。恰恰相反,正是因为唱的太烂了! 连翘不敢相信,这可是戏园子的后院,在这后面练习的都应该是专业的吧,可是这个唱腔、这个唱腔,实在是太像一个笑话了! 一时好奇,连翘便站在门口去看。这一下就正好看到院子一个角落,一株梧桐树底下有两个人,一个穿长衫的中年男子正在拉胡琴。另一个是个年轻女子,手上做着动作,随着胡琴唱词。只看样子,像是戏班子很常见的景象。 连翘这一看就更觉得奇怪了,因为她注意到那个年轻女子动作十分熟练,姿态说是曼妙也不为过,一看就非常专业,不可能是外行人!但是,但是那样的歌声...算是什么? 第701页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不知不觉连翘已经出了校门,站在廊下离梧桐树更近地地方看。而随着观察,她倒是慢慢沉迷于那个年轻女子的表演了! 是的,唱的是很烂,但是姿态、眼神,甚至声音里的情感,这些都是无可挑剔的。非要说的话,除开声音,她是连翘在这个世界看到的最好的戏子了。 她并不认为自己的判断就是正确的,因为做出这样的评价凭藉的是她上辈子的审美。她其实没有太在意唱腔或者舞姿那种东西,那种东西她也品味不出多少妙处。真正让她觉得好的是这个女孩子的『演技』,没错,连翘从一个戏曲工作者身上看到了演员的素质。 这样说或许很难理解,毕竟戏曲和后世一般意义上的演员,电影演员、电视演员,甚至话剧演员虽然同称演员,但差别是很大的。相比之下,戏曲更接近歌手和舞者的结合,其中又以歌手为主。最早的看戏不叫看戏,叫听戏,这就说明问题了。 但是正如百老汇的歌舞剧演员身上能看出演技一样,其实戏曲演员身上也可以,只是这种属于电影、电视、话剧演员的素质,很难从戏曲演员身上看到...难得罢了。 而在这个时代,没有电影、电视、话剧,想要看到这种素质,更难了。因为在后世,戏曲演员常常接触电影电视这些东西,多多少少有一些模仿的意思,这种天赋可能不自觉地表现出来,这个时代就不太可能发生这种事了。 拉胡琴的和唱戏的那个都看见了连翘,但是都没有做出什么反应,丝毫不为之所动,依旧是关注着自己的事情。 一出唱完了,那女子额头冒着细汗,于是停下来用手巾擦汗,并且端了一碗茶喝。 连翘笑着点点头,道:「老闆跳舞真好看。」 虽然连翘觉得对方声音也挺有感情的,但也知道按照戏曲的要求,那是完全不合格的。为了防止自己的夸赞像是说反话,所以只提了对方舞蹈部分很好。 那年轻姑娘这才放下茶盏,对连翘回了个礼,谦虚道:「跳的不好,小姐谬赞了。」 连翘的穿着打扮一看就不像是戏班子的姑娘,这年轻女子也不欲多说,一声招唿之后略作休息,竟是要继续唱的样子。 连翘听她说话的口音仿佛是苏州那边的,便多问了一句:「老闆是苏州人?」 年轻女子点点头:「正是呢,我们这个班子都是苏州来的!小姐也是苏州人?口音听不大出来呢!」 的确,这是这个世界连翘留给她的财产之一,一口非常流利,几乎听不出口音的官话。从这可以看出来了,连翘不愧是书院里成绩很好的一个,学习的时候一定很认真。这个时代虽然也有注音的手段,但相比后世的拼音那是麻烦的多的存在! 古代拥有一口完全听不出口音的官话,那一定是要下大力气的! 连翘刻意切换了苏州口音说话,对方原本颇为冷淡的神色一下软化了很多——不管怎么说,千里之外遇到家乡人,这总是人开心的。 略说了几句话,连翘知道他们是一个苏州来京城讨生活的戏班子,在这个时代,戏班子外出讨生活、积攒名气,这是非常常见的事情。这个名为玉梨班的戏班子也不例外,是这个时代北漂戏班的一员。 而这个年轻女子叫陈小官,也是戏班子很常用的取名。 连翘也自我介绍:「我本姓连,今岁才随着母亲来京城探亲的,大约要住一段时间,等到明年才能回苏州。」 听到连翘说回苏州的事情,陈小官露出有些羡慕的表情,但很快将这眼神收了起来。只是又寒暄了几句,然后又投入到练习中去了。 连翘在旁边看了好一会儿,再次确认对方身上真的有那种属于演员的气质,心里啧啧称奇。觉得对方只要稍作改变,演个话剧什么,一定能掀起时代的改变。 嗯...嗯嗯!?话剧,连翘觉得自己抓住了什么。说起来对方的嗓子这么差,看来是老天爷不赏饭吃,这时候依旧坚持唱戏是很让人感动啦,但是并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作用啊。 如果让对方去演话剧的话,事情就完全不一样了!这绝对是个演话剧的好苗子啊! 然而这些事情也只是想想而已,毕竟人家戏班子做的好好的,又不会做话剧团。至于说陈小官本人,只有她一个人的话肯定也做不成话剧。 连翘不欲多事,于是看了一会儿,估计后台梁百岁他们那边差不多了,于是静静地转身离开。 只是在连翘转身离开的时候,身后的胡琴声和戏腔同时戛然而止了。连翘下意识地转头去看,看到的是三个人进来了,领头的是一个穿绸缎衣服,手上拿了一把川扇的四五十岁男子,身后则站了两个像是随从模样的青衣青年。 连翘只听那个原本一言不发只是拉胡琴的男子,弯着腰,恳求道:「请于老闆再宽限一些日子吧,等我们玉梨班找到合适的地方,一定尽快搬出去,绝不让于老闆为难。」 那穿绸缎衣服的男子,却是有些不耐烦了:「什么叫做不让我为难,如今你们已经让我为难了!海棠馆往常都要驻扎三个戏班子这才能周转的过来,只能说恰好够住而已。地方只有那么大,你们占着地方呢,其他与我们定了约的戏班子该怎么办?」 陈小官忍不住道:「我们也是定了约的呢!」 第702页 第396章 「我们也是定了约的呢!」 陈小官这话一出,对方原本还算过的去的语气一下变了。连翘听到那位于老闆尖刻道:「陈老闆这话就说的没良心了!虽说我们原本是定了约的,但是也不是我这边不愿意履约,而是你们玉梨班不能履约了!」 「住在海棠馆也可以,但你们至少能驻场唱戏啊!如今你们撑得起一个场子?」 对方的话显然将陈小官问住l,半晌没有言语。连翘心里估计这里头可能有一个非常长的故事,正出神的时候就见原本在后台的玉官儿站在门口道:「连小姐,梁先生他们正找你呢!」 「哦,来了!」连翘来不及想清楚,便跟着进了后台。 宋志平见她完完好好的,这才松了一口气。上前看着她道:「一眼不见你就不见了,刚才去哪里了?」 连翘解释道:「后台有些气闷,直接去了后面院子里站站。」 「怕你出去转悠,不知道绕到哪里去——这种戏园子都有些年头了,又常常加盖房屋,原本的形制早就没有了,有的时候绕进去了都出不来。」说这话的是了解一些戏园子的梁百岁。 连翘摆摆手:「哪里至于。」 「哪里不至于呢?」就连平常最不在意小处的白明星也道:「恐怕你是没有在戏园子后面的院子绕过。」 连翘不愿意一直纠缠这个话题,便问旁边的班主:「班主,海棠馆后面园子里还住着一个苏州来的玉梨班?」 班主立刻道:「是住了一个玉梨班...乔琏先生方才是在院子里遇到陈小官了罢?」 连翘点点头:「后来还来了一个于老闆,仿佛是有一些很为难的事情。」 连翘本来是想转移话题来着,没想到这位班主这样好说话,或者说太好说话了!连翘这样一问,他就开口了。 其实只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故事...虽然过程充满了各种意外就是了。 玉梨班大概是三四年前从苏州来北京讨生活的一个戏班子,这个戏班子规模比较小,不过师傅厉害,所以教出来的戏子们都很是不错。依靠着这个口碑,玉梨班在京城渐渐站稳了脚跟。 真正给玉梨班带来巨大转机的是两年前正式登台的陈小官,在那之前她都是跟着师傅学艺,再不然就是上台跑龙套。直到两年前,她师傅才觉得她具备了登台的水平,放她登台。 就是这一登台,她算是一炮而红了! 好多小型的戏班子,其腾飞的机遇就是靠戏班子里出了一个真正的红角儿!因为这样一个角儿,戏班子就可以得到达官贵人的青睐,从而获得发展。本来玉梨班也可以有这种期待,就在陈小官越来越红的时候。 陈小官直到一年前真正火起来了,也就是那时候玉梨班增加了人手,又开始寻求在比较好的戏园子入驻,结束以前打游击的生活。 有的时候有地位的戏班和没地位的戏班不在于钱的多少,虽然钱也是很重要的。但在入驻戏园子之前,玉梨班因为陈小官的关系可以常常去一些比较有地位的人家唱堂会,其实是不比那些入驻戏园子的戏班收入差的。 入驻戏园子代表的是长期、稳定、不因为某一个角儿而上上下下,这是一个戏班走向成熟的标志。 然后大概是八个月前,玉梨班入驻了海棠馆。当时陈小官依旧是玉梨班最大的角儿,抗票房的能力不必多说,带着戏班都越来越红火——本来是这种美日子的。 然而一切都在三个月前戛然而止,起因是陈小官有一日起来发现喉咙不舒服,说不出话来。一开始还当是每日唱戏操劳了嗓子,再不然就是风寒。然后后来才知道,是嗓子真的坏了。 没有人知道嗓子是怎么坏的,有人说是嗓子太劳累了,也有人说是陈小官得罪了人,有人在她茶水里下毒了,所以才会坏了嗓子! 不管什么原因,总之玉梨班这位此时还无法离开的台柱就这样倒下了。这样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玉梨班在海棠馆的上座率越来越低,以及紧接着别的戏班来玉梨班挖人。 玉梨班的其他小伙子小姑娘,虽说不一定每个人都能像陈小官一样让人觉得惊艷,但都是根底扎实的中坚力量。也正是这样一批,是很多戏班子都缺乏的人——即使大家都会优先选择自己戏班从小调理出来的,但成材率决定了他们经常要对外『引进人才』。 玉梨班没有问题的时候不算什么,一旦出现问题,外头的人来挖,他们自己也想走——他们的身契虽然被玉梨班捏着,但若是玉梨班出现问题,需要钱,那也是有办法可想的! 如今就是这样了,玉梨班的骨干已经走的差不多了,只剩下一些老弱病残和陈小官。这种情况下玉梨班早就坚持不下去了,在海棠馆连个场子都撑不起来,最好的办法就是和海棠馆老闆解约,然后去差一些的地方唱戏赚钱,不然总是坐吃山空也是没有办法的。 只是世上的事向来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从现在的层次落到原本的层次,情绪肯定是多有不忿的,行动起来也很难。 事实就是这样,这段时间玉梨班没有在海棠馆登台唱戏,但是依旧住在海棠馆的地方。其实这个时候玉梨班已经缩减到原本的规模一半不到了,再加上新的戏班子进来,他们非常自觉地占的地方越小。 这种情况下,其实也没有必要非要赶人走。 第703页 实际上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于老闆并没有从一开始就赶人——怕自己在梨园行当留下不好的名声,譬如晴天抽伞之类的。戏园子要赚钱,靠的并不是戏园子,还是要看戏班子!戏班子好才是真的,其余都是虚的。 然而拖到了如今,他自觉自己已经仁至义尽了,这个时候将玉梨班『请』出去,已经不打紧了。至于为什么要将人请出去,这也很正常,他毕竟是做生意的,而不是开善堂的,如果人家艰难就不按规矩办事了。现在只有一个玉梨班还好,但若是日后在遇到玉梅班、玉兰班呢? 这种头不能开。 这就和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危机下,资本家将牛奶倒掉,也不给穷人喝,这是一个道理。 「连小姐怎么有兴趣问起这件事了。」只剩下几个人的时候宋志平忽然问连翘。 连翘摆摆手:「就是觉得有些兴趣而已,那个陈小官跳舞真的很好,身段是一等一的,神采也好。」 「连小姐什么时候看得出来这个了?」宋志平微微揶揄地看着连翘,他算是少和连翘开玩笑的一个了。这个时候忽然这样,反倒让连翘愣了愣。 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我自然看不出来一个人唱戏好不好,但是我知道什么是演得好。」 宋志平看向连翘:「?」 连翘对于自己的未尽之意但笑不语,过了好一会儿才悄声道:「这个我也没办法解释,若是你能去看一眼陈小官唱戏,我就能给你解释这个了。」 这也就是这样一说而已,实际上宋志平又哪里是对这件事感兴趣的! 又过了大约有三五日,梁百岁去连翘家里吃茶。说起这件事来:「连小姐上回特别问过的那个玉梨班,这就要散啦!」 连翘有些吃惊:「怎么就要散了?」 梁百岁解释她才知道,原本的班主实在支撑不下去了,于是打算将玉梨班剩下的底子,连人带行头之类的东西全给卖了。只是麻烦的是同行们只愿意要他们班里的行头,这些都是玉梨班一年前正风光的时候重新置办的,都是好东西。 但是玉梨班剩下的老弱病残,这就没有人愿意要了。 连翘忍不住嘆息:「煳涂!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原来开始卖人的时候就应该想到这一条路。当时不应该将班里骨干都卖了,应该一起发卖才是。似现在没有了个骨头支撑,还指望有人要吗?」 「就算有人要,价格也得打压到泥地里头去了!」 本来这件事并不算什么,只是连翘偏偏想起陈小官联繫的时候那一股子演员的意思,想起自己关于话剧的想法。 当然,更重要的是她生活安逸,实在没有太多作耍的地方——这个时代普通人的消遣她也没什么爱。这种情况下,她忽然觉搞事情,做一点儿事业似乎也挺有意思的。 于是便问道:「若是不要行头买玉梨班该多少钱?」 梁百岁怎么也不会想到连翘是想买下玉梨班,只当她是好奇,顺口回答道:「玉梨班的班主想卖四五百两银子,只是这怎么可能?戏班子的身契不同于普通的身契,根本不是卖身契,只是一个年限契约。过了年限,人家恢復自由身。这样的前情摆在这里,哪怕没有遇到这样的困难,没有人趁火打劫,也只有两三百两。」 得知这个情况,连翘忙道:「梁先生,我请你办件事儿!」 梁百岁不知道连翘怎么突然有事求他来帮忙了,不过也没有打推辞,立刻道:「若是连小姐请我帮忙,那自然是一个字的多话也没有,您尽管说罢!」 连翘笑着道:「不是什么大事儿——就是那个玉梨班,我想着将里头的人都买下...不用行头,不过乐器是要的。我不好出面,您若是有空,能帮我去说吗?」 梁百岁摸不着头脑:「连小姐,你要戏班子做什么?难道是经营?可天底下有那么多生意好经营,一个戏班子是要做什么啊?」 连翘连连摇头:「我不是要经营戏班子...好吧,可能和经营戏班子有些关系——我解释不太清楚。您只直接说吧,愿不愿意帮这个忙。」 看连翘打算去找别人的样子,梁百岁连忙道:「何至于如此!不过就是买个戏班子而已,又不是什么大事,我提连小姐去就是。」 确实,这个时代买戏班子并不比买一头牛更麻烦,买牛还得去官府做种种註册,买戏班子就简单多了。具体差别,大概就是后世搞内供货和民用品的区别吧。反正就是戏班子而已,谁买不是买呢! 第397章 连翘直到收到一大叠类似身契合约等文件的时候才对自己真的到手了一个戏班子有了一点实感...主要是这中间办的太顺利了,连翘都还没有反应过来,一切就都办成了! 大约三两天之前,连翘将购买玉梨班的事情拜託给了梁百岁帮忙。按照连翘的想法,就算是玉梨班急着脱手,只要有人开价,佷容易就会到手。但是怎么也不可能动作这么快,毕竟这也是个戏班子啊! 作为一个戏班子,其实主体资源就是人!而人作为交易的主要内容构成的时候,和一般情况不同在于,他不是死的,他也是有自己的想法的。或许法理上没有这些人说话的余地,但是真的扯皮起来,真不能完全忽视他们! 毕竟买这些人都是要用的,总不能放在那里好看吧。既然是用的,就不能不顾这些人的感受,这个时候强买强卖了,后头有的好受!只要稍微弄一些鬼,什么事情都能弄的办不成! 第704页 不过事情办妥了就是办妥了,连翘手下身契的时候梁百岁就与她道:「都按你说的,将这些人安排在了一个便宜、宽敞的大杂院里,地址也写了下来。你若是真想做些什么,得早些和他们见面。」 连翘又不急等着玉梨班挣钱,所以对住的地方没有太多的地段要求。所以理所当然的安排在了远离闹市区,而又相对安全的一处大杂院里。这里租金不贵,周围又不是流氓地痞聚集地——其实就是近城的小村。 京城居大不易,想要满足便宜和安全两点,也只能安排在这里住了。 不过这也无所谓,估计最近很长一段时间内玉梨班都将处于无事可做的情况,所以是住在市中心还是城郊,这都不是很重要。 至于说连翘要去看看玉梨班,这确实是有必要的。这个时候正是玉梨班上下战战兢兢的时候,不知道前途如何。连翘作为买下玉梨班的人,迟迟不能给他们吃个定心丸,迟则生变啊! 虽然有身契压着这些人,但是人心并不是一串数字,不可能完全按照人的计算来。真的让这些人各种心思成长起来,班子迟早要散!这世上若是真打定主意要辞职,几乎没有不成的! 是有身契不假,可是原本玉梨班那些走掉的骨干就没有身契了吗?还不是走了!这就是明证。 于是收到了身契等文件,连翘立刻就带着春儿跑了一趟城郊,按照地址找到了那个大杂院。 大杂院的院门是关着的,但是隐隐约约能听到一些丝竹的声音,中间还有一些唱腔。连翘点点头,让春儿上前敲门。不多时上来一个十来岁的小童将门打开,满脸懵懂,不知道连翘和春儿是什么人。 「连...小姐?」还是院子里正在练身段的陈小官一眼看到了连翘,惊讶了。然后就对着旁边拉胡琴的师傅道:「孙师傅,是连小姐,就是买下玉梨班的连小姐!」 梁百岁买下玉梨班的时候就对玉梨班的人说过了,玉梨班不是他自己要买的,而是替别人买的。这个别人是他的一个朋友,姓连,从苏州来。陈小官自然一下想到了两天前在海棠馆后院看到的那位同乡连小姐。 拉胡琴的孙师傅正是那天拉胡琴的那个,连翘不太记得他,不过大致身形和装扮对的上,也就差不多确定了。 连翘左右看看,发现入目所及有十几个人,老中青都有。回忆起那碟身契书,心里有了底。 原本玉梨班的规模还算可以,但是走了一波骨干,就只剩下二十多个人了。这次班主出手卖玉梨班,自己两个帮着管理玉梨班的亲戚自然不在发卖之内,还有两个是负责教导小戏子的师傅,这两个师傅不放过,随时随地都能东山再起,他们的身契自然也是不肯转的。 这样一来,玉梨班就只剩下正好二十个人了。 其中有演乐器的六个人,而除去这六个人之后,剩下的十四个人还有两个老妈子,一个老头子,他们并不属于搞表演的,他们专门负责一些杂活儿。虽然戏班子传统都是让带的小徒弟、小戏子做杂活,但也不可能所有事情都让小孩子做了。 一方面这些小孩子要学艺,不可能全部时间用在做杂事上。另一方面很多事情小孩子是办不好的,还是要依靠大人! 至于剩下的十一个人里,除了一个原本的台柱子陈小官,其他的人中有四个小孩子。那个来开门的是最小的,是有十来岁。另外三个孩子两女一男,好歹都有十二三了,再稍微训练一番,过个几年就能登台了。 实际上有一些角色就是要用小演员,他们也可以上了。 然后还有两个年纪在四五十岁左右的男子,这都是经验丰富的演员了,只不过并不算出色。再加上年纪大了,也没有多少上涨空间了,所以上次挖角骨干,他们没被挖走。 剩下四个人三女一男,都在二三十岁左右,属于一个戏曲演员的黄金岁月。至于说资质如何,只能说玉梨班出名的功底扎实这不是骗人的。但是既然上次挖角的时候他们被剩下了,那也就没什么好说了,至少不是什么出色的。 连翘将这些人通通带到大杂院的正屋里,这大杂院原是个农家大院,屋子粗糙,但好处就是造的比较大,一间屋子顶城里两间,十分阔朗。而正屋这种地方本来就是家族逢年过节时祭祖的地方,一个大家族都站的下,如今十多个人自然也不在话下。 连翘看着这十一个演员,其中站在最前面的是陈小官。说实在的,连翘没有想到会是这样。陈小官曾经是台柱子不假,可是被人害了嗓子,早不成了。没有人落井下石就算好的了,竟然还能站在这个位置... 看来是有些门道了。 虽然心里知道了这件事,但是连翘也没有多想。只是直接同他们开门见山:「我如今买下了玉梨班,却不是想办戏班子的——或者说,我想办一个和别人不一样的戏班子。这里头的革新很大,总之你们之中若是有无法接受的,最好这时候提出来。」 连翘说的话并没有让正屋里响起太多议论声,主要是议论都不知从何议论起。只听这些话的意思,他们甚至不知道连翘想做什么。 连翘只能和他们解释:「我要做的戏班子虽然也演戏,但是和你们原本学的戏就完全不一样了。如果你们不愿意的话,自然可以和我说,然后自己寻找另一个戏班子投靠。当然了,新的戏班子要愿意买下你们的身契。」 第705页 「你们放心,我不会坐地起价,身契的价格就是一个正常的价格。」 其实他们的身契都不是特别贵,毕竟都不是什么业内大牛,可替代性太大了。拥有身契的班主自然可以挂一个天价,但是这个天价买家不认可,那就什么都白搭!也就是那些混出来的名角儿,这些人的身价才能挂天价也有人买单。 连翘这样一说,这些人有些明白了。但是紧接而来的疑惑更多了。按理来说学一种戏曲的很少转做另一种戏曲,因为没必要。如果老闆本来就是想办另一种戏曲班子,那直接找这种戏曲班子买下来就好了。 捨近求远买玉梨班做什么。 趁着大家脑子煳涂的时候,连翘又道:「当然了,做新的戏班子肯定有风险,你们也有疑虑。我这里就说了吧,我可以与你们签订新的文契。不管这个戏班子能不能赚钱,你们的该得的钱我都会给的。我有这个财力,你们不必担忧。」 这些人倒是相信连翘这句话,戏班子里的人三教九流都见过,看人很有一套的。有的人衣着光鲜,但其实并没有什么财力。而有的人即使衣着简朴,他们也能看出定是一个财主。 连翘算是风度不凡,他们当然不怀疑她的财力。 说实话,连翘做好有人要走的准备的,毕竟从事艺术工作的,比一般人更讲究一个『追求』,一个梦想。这时候随随便便就让他们弄别的,人家学了这么些年的东西算什么? 事实证明,至少在这帮人里,并没有什么嚮往『追求』,嚮往梦想的。每个人听说至少身契范围内能端上铁饭碗了,便什么也不顾了,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要走的——或许有有野心的骨干都走了的关系吧,剩下来的这些人都只是这一行普通的螺丝钉。就算有自己的追求,也早早认清了生活的现实,自己放弃了。 连翘点点头,然后看向了陈小官:「陈老闆,你呢?」 只有陈小官,虽然没有站出来说要揍,但从她脸色看,似乎是有话要说的。 陈小官苦涩地笑了一下...说实在的,这一年之间她经歷了太多事情了,她的人生可以说是一夜之间从顶峰跌落到了低谷。一年之前她还是行内最北看好的年轻角儿,唱堂会一场开价至少是二十两银子! 而且这也只是唱堂会的身价而已,实际上红角儿真正来钱的地方还在于戏迷的『贡献』。那个时候她也有,等到唱完了,总有人拼命地给她打赏。只不过这打赏最后还是要由班主收走,她只能得一点儿甜头。 若说攒私房的机会也不是没有,但是这要背着戏班子来,而且这一条路黑的很。陈小官自觉自己是靠唱戏起来的,并不愿意像个娼妓一样活着,所以没有走这条路。也是因为这样,她虽然曾经红过,却没有什么积蓄。 而经过了被人弄坏嗓子的事情(外头传闻很多,但是她敢肯定,一定是被人害了!),这之后她可以说是一夜之间从天到地,原本大家都是捧着她的,如今大家再也不看她了。 让她在这种境况中坚持下来的并不是别的,而是她对戏的热爱!她就是喜欢站在舞台上,喜欢对所有人进行表演!所以即便是嗓子不行了,她依旧勤奋练习,想要通过练习,通过提高技艺,掩饰嗓子的不足。 这条路看起来很艰辛,她也不知道能不能成功,但是她只能走下去。可是这个时候新老闆忽然说戏班子不用原来的那一套了,这就很有可能意味着她的一切努力付诸流水,所有的东西都要从头再来。 第398章 陈小官有心想要拒绝,然后自谋生路,投奔其他苏州班子看起来还比较有前途。大概她和玉梨班其他人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她还有一些志气吧。 然而志气并不能当饭吃,她不是生长在温室中的花朵,很清楚生活的艰难。她自从嗓子坏了之后就乏人问津了,就算她相信自己有朝一日能够重新站在那个舞台上,但关键是别人相不相信啊! 没有愿意接手她的戏班,这个时候要出走玉梨班,那也是不可能成功的。 其实连翘还真不是在意一两个人的身契银子,之所以一定要收这个钱才能放人,这也是因为做事情不能坏了规矩。要是看到前头走的人不比付出什么代价,原本打算留下的都会呆不住! 更何况连翘作为一个新老闆,还是一个女孩子,本就没有什么威信。这个时候表现的太宽厚了,相比被感恩戴德,更大的可能是被戏班的人轻视,从此之后就不会将她放在眼里了——这固然是要看人品,但连翘并不想考验人品。 不过这些人中还有一个,即使有人拿出身契银子想要带走,连翘也不太愿意放人,这个人就是陈小官。那一日连翘是见过她的表演的,如果改行做话剧,相对而言是比较容易的。换一句话说,她天生就是该吃这碗饭的! 很多人以为话剧非常容易,实际上这是错误的!连翘在话剧社做化妆师助手的那些岁月可以作证,话剧如果专业起来,那是真的难!并不比戏曲这些简单。只是说话剧的入门门槛低一些,然而想要精通,可能会超过戏曲、歌剧这类。 戏曲和话剧,看起来虽然都是表演艺术,但差别是很大的。做得到其中一样,也不一定做得好另外一样。实际上就连更相近的电视电影与话剧之间都隔着一层,更不用说曲艺了! 但陈小官不一样,连翘能够从她表演曲艺的样子看出她是具有表演天赋的,这种天赋在话剧上大有可为!连翘也打听过了,即使是当初陈小官嗓子没有坏的时候,她的唱腔和身段在红角儿里面也不算出彩,只能说达到红的标准而已。 第706页 她真正出彩的就在于一种魅力,一种能够让再不关心戏曲的人都能够沉浸入剧情的魅力!什么是老天爷赏饭吃,这就是老天爷赏饭吃! 而在连翘看来,陈小官也是老天爷赏饭吃,只是和唱戏无关,她更应该演话剧! 这样一来,她就成为了连翘设计中核心人物,虽然核心人物最好不止一个。但在玉梨班这样一个濒临解散的戏班子里,就能捡漏这样一块璞玉,这已经是鸿运了! 此时还特意问一句陈小官,正是因为她的重视,否则随便他们就是了,何必多此一举。 陈小官很犹豫,正准备说什么的时候,感到身后有一个力道扯了扯他的衣服。福至心灵的,她没有说什么。 等到连翘去到外面院子里听玉梨班的乐师演奏,陈小官才转身看着身后的好姐妹:「你刚才拉我做什么?」 这位是陈小官在玉梨班里最要好的一个好姐妹,此时也不绕弯子,直接道:「我觉得这位连小姐有些门道,或许对咱们也是个机会!你何不在私下仔细和她说说呢?这个时候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要走,事情可就没有转圜的余地了!」 陈小官业务水平是一流的,但是在为人处世上只是平平而已。说不上十三点,只是要说是社交达人就太为难人了。偏偏他们做的这一行还经常需要用到情商,这样看来当初她红的时候没有选择接客倒是明智之举了。 至少也就没有机会得罪人了。 听到小姐妹这样分析,陈小官连连点头。见连翘在外面听乐师们演奏,觑着空了,才上前道:「连小姐...」 连翘做了个暂停的手势:「陈老闆且等等,我与乐师们有话说。」 乐师,在古代的戏班中属于幕后工作者,远远不如台上的名伶们来的风光。但对外的风光雨荣耀那是对外的,就如同后世的幕后工作者,特别是那些搞技术的,灯光、剪辑、音乐,等等等等吧,那都是受人尊敬的! 是的,他们赚的或许不如演员多。但是面对一部电影中纠缠的各方面关系,演员要向太多方向低头了。即使是挺有名气的演员,被替代也不是困难的事情。做技术工作的幕后工作者就不同了,某种程度上他们更能保持独立。 只要有技术,就算不吃这家的饭,去吃别家就是了。 乐师也是一样的,价钱没有有角色的伶人高,做到顶尖的乐师也只是那样的价格。但是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好的伶人还能用钱请来,好的乐师拿钱也不一定请的动!因为乐师实在是太缺乏了,偏偏场子又多。相比之下伶人就不一样了,数量太多了,那个不行还有这个么! 这也算是典型的价格不能完全反映供需的例子。 有的戏班子都没有自己的乐师班子,或者不齐全,往往就是有相熟的合作乐师。等到要表演的时候去请人就是了——这样做的好处是省钱、方便,坏处是彼此磨合不够,效果就不好了! 玉梨班并没有完整的乐师班子,不过骨架还是存在的,这也算是不错了。只可惜之前挖角骨干的事件中,不只是伶人戏子被挖走了,还有几个最优秀的乐师也走了。剩下的这些阵容残缺也就算了,偏偏水平也只能达到不功不过的水平。 不过这也不算什么,毕竟话剧的bgm相比戏曲中音乐占了半壁江山,重要程度是直线降低的。也就是说,不需要那么齐全的阵容,以及非常高的水平,就足够胜任了。 连翘和乐师们说话,主要是为了安抚他们。如果是技术高的乐师,那反倒是不用安抚了,因为他们去哪里都不愁饭吃。至于这些乐师,虽然也能找到饭吃,可要让其他戏班帮他们付身契钱,这就有些困难了。 这上面连翘还得谢谢原来的班主!一年前因为陈小官的大红大紫,玉梨班也沾光蒸蒸日上。也是为了防范于未然,所以班主多花了一些钱给戏班里的人,换来了重新签订身契这个条件。 原本即使只剩下一年身契的,这次也一次性换成了十年。 说实话,戏曲行业内部并不是靠身契留人的,而是靠行规。哪怕是身契时间到了,属于戏班的人也不能随便转换成自由身,得得到班主的允许才行!一般人班主也就放了,可是那种戏班的摇钱树,或者不可缺少的人,班主是不会放的。 要想恢復自由身,往往得给班主额外的好处,或者找到足够分量的人去说项。 当然,如果捨得一身剐,也不是不能硬气地恢復自由身,毕竟这件事闹到公堂、闹到行会,肯定会支持履行文契的。只是这样一来就有一个很大的问题了,之后在行业内还混不混? 其他班主肯定怕自己手下人有样学样,所以对这种破坏行内潜规则恢復自由身的,哪怕再有本事,也不会接纳! 虽然原有的身契已经足够了,但是为了将现在的员工牢牢绑定在玉梨班,前面那一位班主以防意外,还是续了很长的身契。这倒是便宜了连翘,她肯定不会死扣着那些身契已经到期了的人,用行规压他们。 一个现代社会劳动法影响的年轻人,真做不出那种事。 现在就不一样了,她可以毫无心理负担地背靠契约高枕无忧。 安抚完乐师,连翘并没有急着给他们布置任务,只是鼓励了他们一番。至于说给话剧做bgm的工作,说实话,现在话剧还没有见着影子呢,实在没必要为了这个召集。 第707页 「陈老闆,我们去那边说。」连翘指了指大杂院外面,对面的一排柏树。 陈小官点了点头,随着连翘踱步过去,心里思绪着如何说。连翘却没有给她机会说什么,而是先道:「陈老闆一定是一个极喜欢演出的人,出演故事中的人物,体会那些人物的悲喜。」 「是、是...」有些措手不及连翘怎么说起这个,但反应过来又觉得连翘说的没什么不对的,这正是她的真实想法。所以匆匆忙忙的,立刻应答了一句。 连翘转过身来看她,脸上露出微微可惜的神色:「只是有一点可惜,陈老闆的嗓子...我不是内行人,知道的还不如您多,您是肯定知道的,以您如今的情况,要想获得什么成就,实在是太难了。」 这话说不上刻薄,连翘也只是实话实说而已,而且陈小官自己一直用心刻苦,想要重新找到属于自己的路,但她自己也很清楚,自己的路已经从康庄大路变成羊肠小道了。想要走到终点,何其艰难! 有的时候痛了,累了,她其实自己也有过怀疑...她还能走出自己的路吗? 然而短暂的自我怀疑之后她只能继续,不然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连翘的神色变得热切起来:「而现在,我给您一个选择,我让您来做头等角色。我这个戏班子,若是成功了,一定将您捧红——您觉得如何?」 陈小官因为连翘的话怔了怔,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连翘这话实在是太古怪了。她如今的情况是这样明显,嗓子这个样子,除非是去乡下地方流动唱戏的那种乡野戏班子,不然谁会让她做头等角色! 至于说捧红,这就更难了——就算新戏班子做得好,带出了一个好戏班,但那又如何捧红她一个戏都唱不好的? 然而纵使心里有满腔的疑惑,这个时候看到连翘的信誓旦旦,她也动心了。只能说实在是黑暗里走了太久了,这个时候只要有人伸过来一只手,她都会有迫不及待去抓住的冲动。 或许希望渺茫,或许这只是人家大小姐的一个玩笑...可、可万一要是真的呢!? 她知道自己的声音是颤抖的,这不是她能控制的。 「我、我愿意。」 第399章 「那就一言为定了!」连翘喜笑颜开,立刻与陈小官击掌为誓。 然而话是这么说出去了,事情却是没那么容易办妥的。连翘首先就问陈小官:「你是觉得唱戏舞蹈重要,还是觉得演出重要...只能选一个,你选哪一个。」 连翘还是要确认一下这个问题的,虽然人家有表演天赋,但是人家若就是喜欢唱歌跳舞,喜欢戏曲这种表现形式,这可怎么办?这是没办法的啊。 陈小官一时之间搞不懂连翘问的这个问题是什么意思——在她的世界观里,唱戏舞蹈和演出就是一件事,她是没办法想像还有别的演出形式的。别看这时候各种地方戏你方唱罢我登场,实际上表现形式还是一样的。 人很难跳出自己所接触的世界去想到未知,这是很正常的。连翘只能和她解释,也有演出,但是不用舞蹈动作,也不用唱了。好在戏曲当中也不总是唱的,还有念白,用这个解释一下,对方还能听懂。 「当然是演出最重要!」这就是陈小官的真实想法,唱戏舞蹈都是完成演出的工具和手段而已。 连翘笑着点头:「这样我就放心了!」 说是放心,其实哪能就放心下来。连翘想了想道:「今日来的匆忙,什么都没有准备。你且等等,我回去弄一个戏本子来,到时候你们就有事情做了!最近你就领着戏班子里的男女,每日好生练习官话,多读读官话的顺口熘。咱们的新戏,这方面的要求比较高。」 其实选用戏曲演员转做话剧不是没有优势的,至少这些人比普通人强得多!他们过去唱戏的时候很多东西都为后来提供了积累,譬如说话剧演员要求的台词、眼神之类的东西,他们也是有相通的。 以台词为例,为了练清楚口舌,戏曲演员也有一套自己的基本功。这或许与话剧演员的具体要求有一定区别,但总比什么都不会来的好。 连翘只大概说了一下,然后留下了五十两银子,这五十两银子做这段时间的生活费,毕竟这段时间他们估计都没有收入了,生活没有着落,她这个新『班主』就得负起责任来。 她倒是不怕玉梨班的人在帐目上弄虚作假,反正她说的很清楚,最近三个月估计都要住在大杂院里筹划她安排的新戏了,若是这笔生活费提前开支完了,她是不会多补的。另外还将这个月戏班成员的月钱给发了...虽然戏班才到她手上,这算是提前发了,但是新老闆新气象,总不能太抠。 连翘更不怕这些人跑掉,她现在是这些人的班主了,按照行内规矩,不只是管着他们的身契,还有通关文牒之类的文件也在她这里。随便跑出去,除非打算流亡,不然无论如何是行不通的。 当然,还可以办假.证,这个时代的证件防伪相比后世实在是太简单了。不过这也是有门槛的,这个时代的证件伪造在连翘看来应该挺简单的,但在其他人眼中可没那么容易。除非是社会关系复杂,和那些乱七八糟的人来往很多的,不然干不成这件事——玉梨班看起来没有这种人。 真要是有这种人,当初玉梨班没落的时候就应该已经跑路另寻出路了! 第708页 连翘没有太多这方面的忧虑,她一回家就开始动笔写话剧剧本。 她之前是没有写的,原因之一是梁百岁处理事情太快了,没有想到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拿下玉梨班了,以至于她什么都没有准备。原因之二就是连翘虽然託付梁百岁买下玉梨班,然而实际上这个时候她还在一时兴起的阶段,搞事情是想搞的,但到底要不要付诸行动,还没有最后的结论。 连翘想到在古代发展处话剧,其实觉得很有兴趣。现在的这些戏曲当然也有自己很厉害很美好的地方...但是连翘的审美很难体会到,这大概就是人与人的差异吧。连翘那个时代,虽然一些古老的东西復兴,其中也包括了戏曲,很多年轻人也开始喜欢上了戏曲,但连翘一直没办法体会其中的美妙。 连翘不知道古代人对于话剧的接受水平怎么样,只能凭感觉去推断——事情是可以办的!这不是她瞎说,而是由依据的! 人类对于各种戏剧的表演,似乎一直是向着越来越接近生活的样子。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这更容易共情,将自己的感情投摄入剧情以及剧情人物身上。 从这个角度来说,话剧比戏剧是更进一步的。当然了,电视和电影又是更进一步。只不过连翘并不是研究技术的,所以别说电视剧了,就是电影估计这辈子都没戏,也就只有话剧,这还有点搞头。 来到古代之后,自从挣到第一桶金,连翘就对赚钱转变了态度。不是不喜欢赚钱,而是不去做自己不感兴趣的事情赚钱!穿越到古代,凭藉领先的见识,只要小心行事,赚钱机会多多。 但这个时候反而赚钱变得不重要了,因为钱多到一定地步之后除非是穷奢极侈,不然是怎么都用不完的。有的人觉得赚钱本身就是一种快乐,那就算了。有的人有大事业(譬如说造反),不停地赚钱,那也说得过去。可是连翘就是想舒舒服服生活而已,现在对于她来说,做一件事有兴趣最重要,赚钱倒是靠后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理念,所以梁百岁迅速买下玉梨班之后,她明明没有准备好,却没有迟疑,迅速决定搞一搞话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搞事情搞事情啊!反正失败了也花不了多少钱。 至于说成功了,其实也指望不上赚多少...但连翘本来就不是为了赚钱。而是通过她自己,可以在这个世界留下越来越多的痕迹,对这个世界做出改变。 那么...搞事情、搞事情!! 回到家里之后连翘就想着如果要弄话剧,第一部 戏要弄什么剧本。 大方向上有两个选择短剧和长剧,在这个问题上连翘并不倾向于长剧。虽然传统的戏曲既做长剧又做短剧,长剧往往会变成折子戏,既可以连场演,也可以单点其中一出。但是话剧的传统,虽然是多幕剧,但也没有几天几夜都演不完的那种。 基本上一个下午的时间就能完结。 当然了,这并不是说话剧的内容短小。对比剧本就知道了,话剧的剧本往往不薄,只是话剧的表现形式比戏剧爽快,没有中间表达内心独白的咏唱,没有了咿咿呀呀,同样的时间里本来就可以塞进更多内容。 连翘不是专门研究话剧的,说不出来到底后来流行的那种有什么道理,对市场是不是更好。但是她相信,戏剧成熟之后依旧是那个样子,肯定是有道理的,这是经过了时间和市场的检测的...总之比她充内行,乱改动要来的靠谱。 确定了这个之后,其他的东西也很快确定了下来。首先,连翘pass大场面的戏,决定选用小场景。先不说话剧很难表现出大场面(戏曲可以有战争戏,但那是用舞蹈的方式表现出来的,并非是写实说法。而话剧,相对写实的多,无法使用类似的手法),就算可以做出来,连翘也不会现在去做。 现在是做第一部 话剧,大家都没有经验,就算是她自己,也只是围观戏剧社的人排戏、表演而已。这种情况下,摊子铺的太大,最后控制不住场面了怎么办? 至于具体做什么剧,连翘有好几个想法,最终排除掉了相对而言不是那么好的。连翘定下了三个,一个是家庭伦理剧,罗织出类似《雷雨》中那样复杂的人物关系,无论怎么爆发、怎么冲突,那都是看点啊!这就和后世的婆婆妈妈剧总有人看,是一个道理。 第二个是童话剧,《格林童话》里随便挑一个,譬如《灰姑娘》魔改一下适应本土文化。剧情并不复杂,但是有的时候就是要这种不算复杂,而又有自己起伏波澜,最后完美结局的剧才能有最广泛的收视。 第三个就是亘古不变的爱情剧,这类剧里面有伟大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仿佛高悬于天际的明星——事实上从古至今爱情剧就是戏剧世界里占据着最大篇幅的题材。即使连翘不将第一部 剧安排成爱情剧,那么后续也会迅速安排。 心里盘算了很久,连翘决定三部剧的剧本都写出来,但是选择第一部 剧的话,首先就pass了童话剧! 没错,童话剧决定了这是非常安全的一张牌,也很容易获得很多观众。但是话又说回来了,在连翘推广话剧的第一步中,最重要的难道是『票房』吗?并不是的!最重要的是话题! 有的电影一亿投资,三亿票房,而有的电影两百万投资,五千万票房。就算有各种成本差异,导致利润算起来非常复杂,但前者应该比后者赚的多,这应该是事实。但是如果从话题度来考虑,后者就有可能更胜一筹了! 第709页 一亿投资,三亿票房,听起来就是一个听平庸的作品。毕竟一亿投资并不算小,不可能毛线启用小题材,看到这么个投资规模以及获利区间,这部作品的一切简直一览无余。 当然了,也有可能和这种想像并不相符,那或许是一部引起了全民热议的作品。但这只是少数,大多数情况下,这都没什么热度——至少没有两百万投资,五千万票房来的有热度。 两百万,立刻就会让人想到独立电影,独立电影总没有那么重复。但独立电影有一个问题,经常会非常乏味,或者充满了不知真假的高深。这个时候五千万的票房就是一个很好的提示了——都获得了这种票房,估计是很有意思的。 哪怕是用『以小博大』做宣传,也足够草热度。如果这个电影题材还自带一些可以议论的东西,成为社会热点也不稀奇。 童话剧很安全,但话题不够爆炸,如果换成是《雷雨》这种重磅炸.弹,即使分割掉其中政治上的隐喻,只看其中家庭伦理的部分,也足够将普通观众刺激的目瞪口呆了。 家庭伦理剧写的狗血一些、复杂一些,一定非常吸引眼球。所以第一部 剧还是用爱情剧吧,连翘这样愉快的决定了。 第400章 连翘也是需要考虑话剧的名声的,如果第一部 话剧就用过于刺激的题材,那么后面就会很难办。说的不好听一些,上樑不正下樑歪,第一粒扣子扣错了,还指望下面能正确? 相比较起刺激一些的题材,带来巨大的话题度,她还是退而求其次,选择了同样非常有话题度,但是相对而言争议会小一些的爱情题材。 当然了,即使是爱情题材也是很有讲究的。不是说一个题材就够了,要知道题材下面可以细分很多类别出来。一种和另一种之间可以千差万别! 不过这些对于连翘来说都不算困难,毕竟她站在前人的肩膀上看世界,就算写剧本是个新鲜活儿,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话说连翘还一直记得课本上的《茶馆》节选和《雷雨》节选呢!后来的假期名着阅读,着名的剧本也在阅读范围内——感谢义务教育,脱离教育之后总会觉得大多数东西都没有用处了,但是只有亲身经歷了才会明白,一切的一切总是会有用的,只要遇到恰好的机会。 再加上曾经戏剧社的经歷,这些年写网文,穿越后写小说,这么多文字歷练也歷练出一些水平了。可以这样说,连翘其实已经练出硬扎的本事了,就算这个时候让她回到原本的世界写网文,又或者忘记穿越前的事情,她也能在小说圈子里混出名堂来。 这种时候写剧本,不敢说写出什么绝世好剧本,三两下弄出一个成品问题却是不大的。 说实话,写剧本对笔力要求很高,看过经典剧本的就应该明白。如果是连翘穿越之前,她绝不可能轻轻松松写出一个剧本,也是穿越之后歷练了蛮久,业务水平提高了不少。 但就算是这样,也不代表她就能写好剧本了...写小说和写剧本是一种表亲关系,弄得好小说不一定弄得好剧本。这就像是演员,演的了话剧就一定演的了电视剧?不一定。虽然主流观点认为话剧演员对基本功、演技要求更好,但如果真的以为话剧演员演电视剧就是手到擒来,这就是傻叉了。 水土不服在哪里都是有的,其中有相通的地方,但是也有许多不同。适应过来自然没问题,话剧咖转型影视咖,大家都称赞不愧是话剧演员,演技就是好!吊打偶像派。但是适应不过来,成为了中间的牺牲品,又有谁知道呢? 好在连翘现在写剧本并不是在话剧行业和话剧剧本早就成熟了的现代,而是一切草创的古代(外国虽然早就有话剧的祖宗了,但是还没有成气候)。这种情况下,连翘就算写的不那么好,别人也感觉不到。 不过连翘也没有仗着这一点就随便浪,而是一边回忆自己还有印象的话剧,感受话剧剧本的要点。另一方面向此时写戏曲剧本的专业人士请教,话剧剧本肯定和这些有差别,但也有可以借鑑的地方啊。 就在这样的忙碌中,不过几天,第一个剧本《西京往事》就被写出来了。 爱情剧本,其实就是一个华夏古代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西京往事》的剧情和《罗密欧与朱丽叶》当然是不同的,但是内核却是一样的,都是家族祖上不和,以至于两个家族老死不相往来。然后这两个家族的青年男女偏偏爱上了彼此,而为了这段纯洁美好的爱情,他们甜蜜过、痛苦过、抗争过,最后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种类型的故事似乎在哪里都很受欢迎,不只是《罗密欧与朱丽叶》,华夏自己还有本土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白蛇传》、《天仙配》呢!《梁祝》的爱情因为包办婚姻、阶级差距而悲剧。《白蛇传》和《天仙配》表面上是人妖有别、仙凡有别而over,实际上说的是和《梁祝》差不多的东西。 都是一段没有妨碍到他人的爱情,却因为这个世界一些不知所谓的东西,只能走向穷途末路。 之所以内核偏向了《罗密欧与朱丽叶》一些,而不是《梁祝》一些,大概是《梁祝》这种穷小子与富家女的故事在华夏的如今的小说里太常见了,以至于都不稀罕写了——不知道为什么,大概华夏人就是偏爱这种套路吧。 这也算是读书人的意淫了,穷读书人自身际遇一般,但他们掌握着笔桿子啊,就会在小说中将自己安排为成功者。其中《西厢记》这一类就是代表作,而类似的作品还有不少。《梁祝》的不俗之处在于,即使是穷小子与富家女,但它写清楚了爱情的来由,而不是无缘无故见到一个好看一些的男子就心里託付终身了。 第710页 另外还有一点,《梁祝》的结尾,男女主人公用自己的死亡让他们的爱情升华,坚贞不渝到了成为一种象徵。 相比之下《罗密欧与朱丽叶》这种套路就少见了,虽然也曾经出现过,但并没有成为大的风潮——大概是广大写小说的文人们不太喜欢写高富帅和白富美的故事吧,啧啧啧... 连翘觉得这种冲破封建包办婚姻的勇气,以及强烈的反抗精神,在这个大变革的时代还是很有市场的。再加上最终的结局,爱情以悲剧收场,所谓悲剧就是将美好的东西撕碎给人看!这个时候是重击了所有的观众...话题度绝不会低! 写完了《西京往事》这个剧本,连翘又陆陆续续写了两三个剧本,各种题材都有。《西京往事》写完的时候连翘就送去了城郊的大杂院,并且指导了一下玉梨班该如何排演。 从戏曲过渡到话剧,这肯定不是一蹴而就的,连翘为了这个可费心不少,过个三五天就去看一下玉梨班的进度,然后指导他们一番。有的时候也让玉梨班的人自己相反找一些新人进来,不需要那种唱戏唱的好的,那种人家也不一定来! 就是要一些有表演热情,而又因为自身条件等原因在戏曲业没有多大前途的。只要合适,在话剧上有一定天赋,那就想办法弄到玉梨班来! 有事情做,时间就过的很快!连翘写写小说写写剧本,隔三差五还得去城郊盯着玉梨班。偶尔有空了,京城作者圈子里一些交际,别人的也就算了,一些交好的朋友的,这是应当去的。 就在这种忙忙碌碌中翻过年去,新的一年,连翘就十八岁了!连翘自己都觉得吃惊。倒不是因为这个年纪本身,毕竟这都是第二次十八岁了,还有什么好吃惊的。主要是十八岁在这个时代的意义! 若是在现代,这是高三学生,正是心无旁骛冲刺高考的时候,除了高考基本上什么都不用想。 但是在古代,这就是女孩子嫁人的最后通牒!这个时代稍微宽松一些,二十岁嫁人也不算太迟。但是十八岁了,这始终是让家长着急的年纪啊! 吴美娘就忍不住嘆息:「若是在老家,这个时候恐怕正忙着张罗你的婚事呢!现在来了京城,一时半会儿的,就算是想张罗也不成了...不行,我得赶紧计较回苏州的事情,再在京城耽搁下去,这算什么?」 连家人今年算是团聚在一起过了一个团圆年,吴美娘觉得意思尽到了,立刻就筹谋起了回苏州老家的事情。只不过现在是正月,不说不好意思再正月里说要走,就是回苏州的车船之类,这时候也不好走呢! 眼前是运河的枯水期,大运河有的航段都不通行了!至于走海路,除开个别的船只,也很少有人愿意这个时候走船。要是坐车去苏州,那就太辛苦了,这几乎是不考虑的。 「咱们娘俩正月里无事,就聊聊。」吴美娘敲着小核桃,挑核桃仁吃,抬头看了一眼连翘:「你当初说你在苏州有心中在意的人了,也是因为这个娘不再安排相亲之类的事情了。只是这件事后面就没了后文,这算是怎么回事儿?」 当时的连翘正因为许文华一脑门子的官司...说实在的来京城的时候连翘是松了一口气的,因为这就能有一段时间躲开许文华了,要知道那段时间他们两人之间可尴尬了。 然而当一时的鸵鸟并没有什么用,该面对的事情依旧要面对,很多事情根本不会因为时间变化而自己自然而然地解决。现在的连翘想起许文华,反而因为时间过了这么久,当初没有及时解决问题,反而更加棘手了。 有的问题就是这样,越是麻烦就越是想躲。连翘现在首先想到的就是继续装鸵鸟,反正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有什么事等到时候再说,总不会因为某一件事就过不去吧——反正每天都会有天明天暗、日出东方。 「娘,这件事...这件事您就别提了,说不清楚的!」连翘说完这一句,又觉得不好!要是因此吴美娘又要开始给她张罗相亲的事情该怎么办?于是赶紧熘之大吉:「娘,我忽然想起来,今日有一个朋友开小宴,我得去一趟!」 也不等吴美娘说什么,手收在手筒里,就往外头走。 临时换了一身可以出门的大袄儿,小立领紧紧的保护住脖子——另外还有皮裙、鹿皮靴、观音兜、羽毛斗篷等一系列冬日出行必备。这些有的时候从苏州带来,有的是在京城置办的。 京城的冬日可比苏州更冷,而且雪夜多谢,得多添置一些过冬的衣服和用具。 连翘给手炉添炭的功夫,小虎从官帽胡同巷子口外面大街上已经叫来了一辆出租马车,停在了连翘家门口。连翘往车上一坐,说了个地址,这才舒了口气。 现在的她就和现代被逼婚的年轻男女一毛一样...不管怎么说,先躲出去罢! 连翘说的是白明星家的地址,相比起其他朋友,这位朋友过日子是最豪富,最讲究牌面的。在这上面和王思齐仿佛,但是又有不同...王思齐不见得是喜欢豪华的生活,他只是喜欢热闹,喜欢朋友包围,喜欢享受而已。 这里的享受指的是自己觉得舒服,所有燕窝鱼翅他吃得,豆腐白菜也觉得不错。 白明星就不是了,他是小时候穷怕了,长大后不自觉地在补偿自己,所以什么东西都是贵的好。搁在后世,这就是典型的暴发户!不过白明星人不错,连翘觉得和他做朋友也蛮不错的,其他的又有什么要紧的呢。 第711页 连翘估计正月里白明星肯定是连天地开大宴,这样的话,她去叨扰也就不算什么了。 第401章 「稀客啊!平常就够难请的了,我打量着正月里再见不到你的!」白明星听说连翘来了,特意亲自来迎,正好在二门处遇到连翘。一见面,就先揶揄了一句——年前他就提前请过连翘了,只是连翘推脱年前年后这一段时间要在家里猫冬,陪伴家人,就不出来。 连翘随着白明星穿过他家院子的长廊,直到了后院,这时候赏雪亭暖坞里已经全是人了。连翘看的眼晕,便道:「这里的热闹我就不凑了,你这里有没有安静一些的地方,放我一个人呆着就是了!」 白明星奇了:「你们这些人今日是怎么了?一个个的都想图清净。若真要图清净,你们就不该往我这里来!」 不只是连翘,宋志平今日也来了白明星这里。才在暖坞露了个面就往白明星书房去了,说是图清静。这个时候再来一个『图清静』的连翘,也难怪白明星这样说了。 白明星抱怨了一回,然而说是这样说,到头来还是脚下转了一个弯儿,从侧面的小道走,领着连翘往后院他当作读书处的小楼走去。 这一处小楼周围遍植松树,所以题了一个『听松楼』的名字。此时自然是听不到风吹松叶飒飒作响的声音了,这时候正是隆冬,白茫茫的大雪在松树上盖了厚厚一层。而且雪花还在不停地飘,早上扫过雪的地上又积了一层。 进了听风楼,立刻就没了风雪,暖和了一些。里头伺候的丫头和小厮见自家老爷带着连翘过来了,都忙着行礼。 白明星不在意这个,只是问道:「宋先生在做什么?」 领头的一个丫头口齿清楚道:「宋先生一直在看书,只在刚才让换了一壶热茶,送了几样甜咸点心。」 白明星摇摇头,笑着对连翘道:「他倒是真来躲清闲的——而且还躲来了你作伴」 连翘但笑不语,随着白明星往里头一间书房去。 这听松楼虽然是专门用来读书的小楼,却也是按照有钱人家的规制,书房、卧室、客房、小厅之类一应俱全的!其中最大的一间书房是白明星平常自己所用,读书、写作都在那里,一般人不能进去,待客也不会在那里。 现在宋志平也不是在那间书房,而是另外一间藏书室和书房两用的房间。 白明星意思意思敲了敲门,里头闷闷地传来一声『进来』,立刻推门而入。宋志平才一抬头,便怔住了。 「新年好呢!」连翘按照习俗给宋志平拜年,笑呵呵地捧着一瓶子梅花:「...说起来我还是个小孩子呢,能不能收押岁钱?」 连翘有一头极好的头髮,能够梳高髻而不用假髮的那种程度!这样的一头好头髮,就是梳一个平常的头髮也会显得特别丰厚。此时梳的是堕马髻,堆发如云摇摇欲坠,衬着雪白的肤色——比窗外雪更白的颜色。 仿佛墨色染素笺! 羽毛缎子的斗篷是红色的,仿佛一团小小的火焰撞了进来,抱着手里的一瓶子梅花,正是古画上的仕女画。 「这梅花...」 连翘看了看手中的梅花,眨了眨眼睛:「这个啊?借花献佛呗!我听白先生说你在这里躲清静,想着我也来躲清静,这岂不是扰了你的清静?这事情得分先来后到,怕你将我赶出去,所以先送一个礼物再说!」 说着将这瓶梅花放在了书房的小桌上:「开的好俊的梅花!特意问白先生讨了剪下来,送进书房。这样在室内,也算是将窗外梅花给赏了!」 连翘放下梅花之后还调整了一下梅花枝在花瓶里的姿态,故意玩笑道:「可不许赶我走!」 「不——」 宋志平才开口,白明星先插嘴道:「这个你就放心吧,这种事有什么先来后到?我才是这里做主的人——我做主了,若是我们宋先生轰你,我就先把他赶走就是了。你们两个,我肯定是站在你这边。」 这当然是玩笑话,却也让宋志平原本要说的话不必说了。 又说了一会儿话,直到暖坞那边的照料的管事来请白明星回去。白明星才道:「你们两个就在这里躲清静罢!若是有什么需要的,都和丫头小厮们说,只当是自己家中,万万不比客气。」 叮嘱了这一句,这才离开。 连翘等他离开了,笑着摇摇头,伸手抽开胸口的系带,解下斗篷来。旁边有一个照顾薰笼炭火的丫头非常有眼色,立刻上前接下了斗篷,轻声道:「我与小姐放着!」 宋志平这才发现她里头穿的厚,好在连翘身材苗条,不然就该显得臃肿了——她这样穿竟平白添了几分雍容。 摇头道:「你是南边的人,恐怕不适应京城这边的冬日罢...是冷了一些。」 连翘从怀里拿出暖手筒和小手炉,小手炉交给之前放斗篷的丫鬟添炭。坐在薰笼旁的股凳上,将手上的几个戒指撸了下来,直接将手放在了薰笼上:「特别冷,有一种刺骨头的感觉。」 这样说着,连翘又道:「不过在屋子里就好了,南边的那种冷,仿佛是一层水蕴着,哪怕是在屋子里也暖不起来。北边这边儿虽然更冷,却是干爽的,屋子里烤烤火,立刻就暖了。」 宋志平去过大江南北游歷,对此有些了解,也点头道:「是这个道理。」 又见连翘一双手红通通的,知道恐怕是因为折梅花、抱花瓶的缘故,不然有暖手筒和小手炉,哪至于这样。 第712页 视线从一双小红手上移开,正好看到撸下来放在桌上的戒指。拿起来一个个细看:「你们女子就喜爱这些?」 宋志平努力回忆,似乎他见过的女眷,但凡是有条件的,总是戴很多。不过这种东西他从来懒得了解,这一回还是第一次细看——东西特别精巧,镂空和刻花的纹样很漂亮,上头还镶嵌着宝石绿玉之类,看成色,绝对是上品。 这戒指都是金玉宝石之属,放在掌心小小的一个,还特别凉。把玩了半晌,宋志平才想起来这是人的穿戴,自己弄半天也算是唐突了! 赶紧放下:「咳咳、咳,挺不错的。」 连翘倒是没有觉察出哪里不对,只是点点头:「眼光不错——我是说,方才我与白先生没来之前宋先生在做什么呢?」 宋志平指了指满屋子的书,又让连翘看桌上放的笔墨纸砚:「无事做,翻阅一些书籍而已——我看书有随时记录所思所想的习惯。」 「那又何必来白先生家看书呢?在自家不是更舒服?」连翘翻过手,烘完了手心又烘手背。 宋志平无奈地笑了笑,本来是家里的私密事,这时候也很自然地说了出来:「老家的父母亲,还有几个叔叔叔母全都来了家里过年。此时家中太热闹了,实在静不下来读书。」 其实白明星家还在开爬梯呢!只能说宋志平在京城的小院子太小了,住了这些亲戚就拥挤了起来,想要维持一个安静也不能够了。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白明星这边的客人不可能来『骚扰』宋志平,但是亲戚们却可以一直烦他。 父母亲是为了他的亲事,他原来有一妻两妾,一妻一妾是在老家那边就有的,后来搬到京城居住,妻子留在老家侍奉父母,妾室就跟着来到京城照顾生活——当时的妻子已经生了一个儿子了,这种安排在当今世情下也不能算是苛刻。 后来身边的妾室侍奉了两年依旧一无所出,家中老母亲嫌宋志平膝下单薄,就另外从老家送了个女孩子来照顾。后来这女孩生下个女儿,顺理成章地也抬成了妾室。 妻子染病去世已经有一段时间了,看着放在老家的一儿一女没有正妻抚养教导总是不成样子的。宋志平之母便格外催促他续弦,只是宋志平自己没有这个意思,每次都敷衍应付过去。 如今倒是惹得父母上京来说这件事了。 至于叔叔婶婶们一起来,倒不是为了过年...都是分了家的亲戚了,各自有自己的儿女,哪用过来他这里过年。来京城其实是有别的事情——想要做生意,然而手头又没钱,首先想到的就是有钱的大侄子。 若是生意不错,借钱也没有什么问题,都是晋商子弟,做起生意来有亲朋帮扶,肯定是不难的。但是宋志平仔细听了听他们的打算,说实话,太眼高手低了一些,他很不看好。 然而不借又是不可能的,这样亲近的亲戚,人来了一个子儿也不借,即便是从来亲兄弟明算帐的晋中人也会觉得不妥。更何况那是为了做生意,不支持一下就更说不过去了。 宋志平想让叔叔婶婶将生意弄得脚踏实地一些,叔叔婶婶却只会和他吹嘘前景有多远大。他实在是烦了,受不了父母与叔叔婶婶们两边的『双重夹击』,找了藉口跑了出来,这才流落到白明星这里。 宋志平说的很简略,只是大概说明家里亲戚朋友多,围着他念叨各种有的没的,实在是呆不下去了。 连翘听了笑道:「这可真是的,我也是被我娘唠叨地家中呆不下去了!」 手渐渐暖了起来,这时候小手炉的炭也装好了。连翘摸了摸,确定暖了起来,这才拿在手里。抬头看着宋志平,愤愤不平道:「翻过年来我就十八岁了,我娘简直称得上『如临大敌』!每日想着早早回苏州,就为了回苏州后就能给我张罗婚事!」 「宋先生怎么了?」连翘本来在抱怨来着,看见宋志平不小心打翻了热茶,也连忙起身:「是茶太烫了吗?」 「不不不。」宋志平连忙道,拿起丫鬟递过来的手巾擦手、擦打湿的衣摆,还对着连翘摆手:「不小心,就是一不小心罢了。」 连翘也没放在心上,吃一辈子饭也有掉筷子的时候呢,打翻个茶盏算什么。只继续道:「您说说,这算怎么回事儿?十八岁算是很大年纪吗?不算吧!而且就算是很大年纪又有什么发愁的呢。这种事情缘分到了自然就能顺顺畅畅地办下来,若是没有缘分,难道大街上随便拉一个人吗?我如今自己就能撑起家里了,我娘难道还担心我吃不上饭?」 第402章 宋志平半晌没有言语,不过连翘本没有指望他真的说什么——这种事本身就是很私密的,她说出来就是想找个树洞而已。说出来了就轻松许多,至于说寄希望于对方能帮自己想个办法...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宋志平回到桌边看书,连翘也在书架旁找书。没有什么目的性,就是想找本闲书来消遣消遣。这之间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倒也觉得不错。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说起两人各自接下来的小说了,虽然两人开始连载小说的事情不同,但是最近倒是一起完结了小说...是的,《丁香传》已经完结了。毕竟是八十回的小说,没有一百二十回的小说撑得久这是正常的。 宋志平对此没有太多想法,还处在一个休息的状态,可能要遇到什么感兴趣的题材,或者突然灵感如同火花一样冒出来了,才会开始准备新的小说。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连翘一样,能够马不停蹄地开新小说。 第713页 在宋志平说明了自己的情况之后,连翘也相当爽快地道:「我的新小说很快就要出来了...《裴引章传》,依旧是女子大戏,哈哈哈。」 连翘像是想起了什么有意思的事情,开始笑了起来:「哈哈哈,真没有想到,有一日我会写这么多女子大戏。」 她原本是混男频的,女子大戏的话,除非是百合文(包括变身百合文),不然真的很难见到女子大戏。 看见自己有这种转变,再想起以前立下的g——我连翘就是死,就是从楼上跳下去,也不会写女子大戏这种题材!差不多就是这种话,只能说真不能随便插旗,谁知道将来会出什么事! 「女子大戏?类似《丁香传》这种?」宋志平颇感兴趣地问了一句。 连翘想了想:「大概还是不一样的...总之看了就知道了。」 连翘知道宋志平说的《丁香传》中那种是指的什么。 《丁香传》这部小说在女主的初恋毁灭掉之后就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以前的女主丁香说自己不相信爱情,不想相信别的章台女子期待的东西,那其实只是孩子话而已,她根本不清楚那些东西意味着什么。 但是,真的亲身经歷过真正的爱情,遇到可以相信的人之后,她反而再也不相信那些东西了——因为她让所有的一切,包括她的柔软,全都去给她的爱人,她曾经的相爱岁月殉葬了。 而在之后,时间穿梭大法启动,故事来到了三年后。这个时候的丁香已经不是三年前那个连牌子都没有挂的小妓.女了,而是在两年多以前,以章台破纪录的价格梳弄得花魁娘子。 每一家规模大、档次高的青楼的头牌就是所谓的『花魁娘子』,这是很好理解的。而丁香也完美完成了鸣泉馆老鸨章姨母的任务,几乎是一挂牌就成了花魁娘子。 她在整个章台都很有名气,除了美貌之外,还有才华和脾气! 其实做到花魁娘子的女孩子,都是每家青楼倾尽全力培养出来的,各方面都不会差。像是琴棋书画这些,外头可以称作才子的人来了,遇到她们也只有甘拜下风的份儿! 丁香在这些事上也可以说是拔尖,而且唱歌跳舞也就算了,只不过和其他花魁娘子差不离。但说到读书的名堂,那就很不同了,经史子集样样都有一定的造诣,至于诗词歌赋更是手到擒来。 那些名士来了,丁香是真的能和他们坐而论道。另外诗词唱和,她自己完全原创优秀也就算了,更显示出厉害的是做应和诗词。跟着别人押的韵进行创作,这就是应和诗词,好比是带着镣铐跳舞。 一般来说少有写的多好的。 为丁香不同,她的应和诗词是能做到压倒原作的! 这样的丁香註定了她会被那些名士所追逐,而有了这些社会地位很高,而且掌握着舆论的名士追逐,其他人也会迅速跟进。譬如那些达官贵人,他们有些是真的倾慕她的才学,有的则是在『附庸风雅』。 所以她的才华出名这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至于另外一件事,她的脾气,同样给她带来了不起的名气。 作为一朵解语花,理论上来说她应该脾气柔和、善解人意,这也符合读者对一般风尘女子的印象。然而连翘塑造丁香这个角色,本来就是为了反传统存在的!丁香一开始就不是一个特别柔顺的女孩子,经歷过初恋的悲剧之后就更不要说了。 她并不因为那样多的爱慕而多笑一下,大家都知道,这位鸣泉馆的小姐姐不爱笑,而且脾气也不好。 丁香会和鸣泉馆的客人聊天,也会进行一些表演,但也就是这样而已。肌肤之亲少的可怜,她本身也对这种事非常排斥。 至于平常接客的笑脸,她基本上没有那种东西。是不是给个冷脸子,这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之所以她这样那么久也没有找麻烦,除了因为她自己本身确实有魅力,很多客人就吃她这一套外,也是因为她有一个非常厉害的靠山! 宗室子弟,今上的一个弟弟,也就是一个王爷了!这样的人也是丁香的入幕之宾。这种情况下,谁敢多说什么! 其实外界的猜测并不十分准确,她和宗室子弟并没有那么深的关系——他们之间是一种相互利用的关系。她利用他来告诉众人,她是有主的,平常陪着喝喝酒玩玩音乐也就算了,真的肌肤之亲是不可能的。 而对方,堂堂一个宗室王爷,利用丁香一个风尘女子,情况也比较特殊。但还是政治斗争那一块儿...对于现在的皇帝,并不是所有人都满意的,更重要的是皇帝无子,这样大家的目光就不免落在了一些宗室身上。 这位大佬并不打算趟这趟浑水,也不能直接说老子不干!于是自污就是一个很好的办法了。整日流连风月场所,一脸『我就是这么混帐,还真是不好意思的』的样子,决心将『没救了』表现到底。 其中一个表现方法就是要选一个风尘女子,然后竭力地满足对方很多要求,做出一副完全被美色所迷的样子。之所以选中了丁香,这倒是巧合了。 同样要选,当然要选一个自己十分顺眼的了。当初在章台『考察』的时候,众多女子中,他一眼看到了丁香! 美貌和风度固然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却是更重要的...丁香的态度,她根本不像一个风尘女子,似乎对他这样的客人并不很另眼相看。宗室王爷算是经歷过大风大浪的人物了,若是妹子玩欲迎还拒那一套,这几乎是没有用的,他一眼就能看出来。 第714页 他知道的,她不是,她的不感兴趣和傲慢是真实存在的。于是他派人调查她,查出了之前的故事。也就是因为有这样的过去,宗室王爷决定选她来成为自己瞒天过海的道具之一。 王爷对那些当真对他十分有兴趣的女子反而不太感兴趣,毕竟一个整天在自己身上下功夫的『假情人』,怎么想怎么别扭啊! 而似丁香这种就很好了,其一是冷淡,王爷不来亲近她,她决计不会想到主动亲近。其二是聪明,对于王爷的想法她未必全都知道,但是根据种种蛛丝马迹推测出一些东西来是佷容易的。她很聪明,所以不会多说一句话。 其实更重要的是第三点,王爷觉得丁香挺有意思的,就是想逗逗她玩儿...... 丁香正是因为有『王爷』这样的入幕之宾作为靠山,才能那样坏的脾气,最后却连一丁点儿不好的事情都没有经歷过! 实际上她的脾气一开始对她的名气有负面作用,后面却是正面作用了。 一开始的时候大家会觉得这样不好,自己又不是花钱买罪受的,干什么找这么个脾气的?后来,随着丁香的名气越来越大,而且她的脾气没有丝毫的变化,大家的态度就开始变化。 对此不介意的,早就转变了想法,美人有一些脾气本就正常,而且章台里多得是温顺的解语花,偶然多了一朵带刺的高岭之花,这也挺好的啊。拿出来一看就和别的妖艷贱货不一样,而章台这种地方,和大多数人不同这就意味着出位,而出位大多数时候离受追捧就不远了。 而原本对此介意的,也开始松动了。开始觉得——她就是那样的脾气,也没有什么好说的,根本没必要想太多。觉得能接受的就去翻她的台子,觉得不能接受的,转身离开就是了。 连翘在《丁香传》里塑造出了一个那个时候,章台这个地方的一代名妓,并且相当有说服力! 一般的小说里塑造名妓,少不了两样东西,一样是这个女子的美貌和才艺,古时候的名妓这两样条件是必不可少的。另一样则是排场,既然是名妓了,排场必然不能与普通的同。出行的排场,追求者的排场,排场弄出来了,大家才知道这是如今正当红的姑娘! 而连翘塑造名妓,从名妓的诞生说起!连翘在《丁香传》里说的明明白白——一个女子是怎样扬名的,是怎样被众人追逐的,又是怎样周旋在众人中间。 表面上看,丁香是个非典型名妓,实际上她再典型不过了!她成为众人追捧的人物,这一过程其实是完整按照业内的流程走的!真正的『名妓是怎样炼成的』! 经过了这样一个过程的描写,连翘没有一个字说丁香的地位,但是读书的人都知道,她正是章台开放的最好的一朵花! 连翘在这么个过程中,最极力描写的人物当然是女主角丁香了!过去已经在她身上下了许多笔墨了,但那是在少女时代,甚至更小的时候了。现在的她不同,让自己的爱情去为自己心爱的人殉葬的女子,她已经和过去决然不同了。 她不再轻易笑哪怕一下,她再也不同人展露一丝丝真心——而这个时候她反而展露出惊人的美来了!就好像一定要在幽暗处开放的花朵一样,这不会减损她的美丽,只会让世人更加迷恋。 这里连翘是以褒姒为模板描写的丁香,于是出现了追求者为了逗她一笑,发布的赏金公告,最后果然也因此发生了许多事! 第403章 《丁香传》的主线是主人公丁香的经歷,连翘本意是想描写『职场』中的明争暗斗。而看这些美女们使各种小心机,对女性读者,特别是想要在事业上有所作为的女性读者,是很能感同身受的。即使大家的职业不一样,但是面对的竞争是一模一样的,职场的不友好也是一模一样的。 而对男性读者来说,美女们明争暗斗,则是有一种别样的趣味。这就好像是陪着女朋友看电影,题材不是自己感兴趣的,如果这个时候女演员很漂亮,倒也不是不能坚持下去...... 连翘就开始围绕着这一段极力描写——在章台这个地方,女人们看上去光鲜亮丽,对比贵族小姐也不差什么了。但其实她们真正能够抓在手里的东西非常少!容貌、金钱、名声、爱情...无论哪一个都好,只要能一把攥住,她们都会拼尽全力。 而这一点在《丁香传》中展现的淋漓尽致!既有鸣泉馆同事之间的小小交锋,也有同样处在花魁娘子位置,其他青楼女子的竞争。除此之外,章台那么多的青楼,彼此之间的关系可不和睦。 其实何止是不和睦,所谓通行是冤家,他们之间已经快打出脑子来了! 这些交锋、竞争、你死我活,全都充满着矛盾冲突,是最好的剧情!而由连翘笔下以一种悬念迭声的手法道来,就更加吸引人了。 这种级别的心计阴谋,当然比不上许多大场面。就算不提那些权谋智斗小说,譬如说《三国演义》中那种天下为棋的宏大气魄。就是和连翘自己的小说《权柄》相比,其中的格局也是远远不如的。 但是这不是说这就一无是处了,实际上大有大的震撼,而小也有小的趣味。这就像是家长里短的世情小说也有的是人看一样,大鱼大肉是好吃,难道清粥小菜就没人爱了吗? 这种充满了小格局斗争的小说,因为小说中的每一个人都智商合格、逻辑满分,读起来是另一种畅快! 第715页 唯一不算太好的就是连翘本想写职场小说来着,但是写着写着走了样,她总觉得这和自己想像中的职场小说差了十万八千里。但是想要改也没办法改了,只能说有时候写小说就是这样了,小说他有自己的想法呀... 不过连翘塑造丁香这个人物还是成功的,从一开始初恋阶段的纯洁美好——虽然是青楼出身,但确实是纯洁美好的。在许多人的嘆息中认为,她唯一的不足就是出身了。然而话又说回来,如果不是这样的出身,她的纯洁美好也就没那么显眼与动人了。 如果能生活在不染尘埃的天空,哪一个人又不是小仙女?只有扎根在最污秽的泥泞中,依旧保持着最高洁的样子,这才是出淤泥而不染,才值得让旁观着去歌颂。 而经过初恋的死亡,丁香的变化非常大。 当一个人将自己全部的爱情与纯洁交给已经去世的人去守护,然后让自己去面对这个残忍、冷漠的世界,那么会成为什么样子?丁香给出了一个可能的样子。 从此之后她的脾气变得很坏,也不再回应感情...说到底,她是在报復,当年这个世界给予她最深重的痛与恨,于是今天的一切只不过是她在持续实施着对这个世界的报復而已。 她对一切都漫不经心,毕竟她的感情只存在于过去。然而,任是无情也动人,这个样子的她反而更美了,那些裙下之臣用更加狂热的方式追逐她。 这里连翘提出了一个让人苦恼的话题——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就是这样的,当你无比珍重一个人的时候,得到的可能只是不屑一顾。而当你一切都不在乎的时候,反而会得到最多的倾慕。 人有的时候就是这样有意思的生灵,太容易得到的就不珍惜了,而求不得与放不下,这是人的永恆痛苦。 而在这个阶段,丁香的人生中出现了两个比较重要的男人,一个是『王爷』,另一个则是一个侍卫。 王爷与丁香一开始只不过是互相利用的关系而已,很难说有什么真感情。若硬要说有什么不同之处,也就是王爷确实对丁香有一些兴趣而已。他得承认,丁香这种女子非常少,她是真的不为他所动。 面对一个宗室王爷,一个风尘女子能够做到这一步,这是非常罕见的。 而她曾经的故事与这一份罕见一起让王爷印象深刻,牢牢的记在了心里。 至于侍卫,这可不是王爷的侍卫——其实也可以算是王爷的侍卫,这是天子派给王爷的,不只是这位想躲开天子宝座的王爷有几个,其他的王爷也有一些。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天子监控和考察这些可能的继承人的一条眼线。 大概是为了让天子明白自己就是一个难当大用的宗室吧,王爷经常带着侍卫出入章台。也经常吩咐侍卫去丁香那里,帮他做一些讨好丁香的事情。 他们的故事就在这种看上去相当无趣的开始中酝酿了起来。 王爷与丁香的关系逐渐转变,因为他们彼此都发现了对方的见识,都是这个时代最聪明、最有学识的那一批,彼此之间谈天说地,这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而就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越来越默契。 连翘在这个过程中甚至保护了王爷一次——几个宗室都成为了太子的候选人,这个时候彼此之间竞争是非常激烈的。王爷因为看上去非常不成器,大部分的人都当他没希望了,所以危险并不多,基本上都能应付。 但是总有人不放心,将任何一个候选人都当成了竞争对手。表面上要做出兄友弟恭的样子不错,私底下却早就撕破了脸,什么手段都使出来了 这些候选人并不是一直呆在京城的,他们也有自己的封地要照顾,所以每年秋天这个季节,他们要离开京城返回封地。京城,天子脚下,首善之地,很多小手段不好用,而在人离开京城之际,这是最好下手的时候,有人选择了这个时候动手。 连翘在这里仿效了小凤仙和蔡锷将军的故事,如法炮制了一段,也就是说,丁香用自己的头脑救了王爷一次。 虽然他是高高在上的王爷,她只是最卑贱的风尘女子,但是这一次,确实是她救了他没错。 他们的感情在发生变化,至少王爷对她单方面有了不一样的感情。至于丁香,或许有过一点点感觉,但只是一点点而已,至少在小说里没有显露出来。 说实话,小说进行到这里,所有人又开始少女心爆棚了!之前的初恋cp没有成功,已经让他们嘤嘤嘤了,现在这一对他们觉得还是有很大可能成功的! 初恋的少爷哪里都好,唯一不好的地方在于他人小力微,不足以对抗家庭、世道对他的要求与限制。而王爷没有这个问题,他头顶上没有父母约束,至于说名声?他本就顶着一个荒唐王爷的名声了,还怕什么呢? 甚至以一个宗室来说,对于统治者,应该是越荒唐越好!这种普通贵族身上非常不妥的事情,落在王爷身上也只是尔尔而已。 当然,能让这一对有许多拥趸,靠的不仅仅是这些东西,更重要的是连翘确实塑造了一个非常不错的角色。 王爷刚刚出场的时候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荒唐子弟而已,就是那种出身高贵的纨绔,这种人虽然不常见,但是各种流言里还是能听到不少信息的。 但是随着他与丁香之间的交往方式展露出来,读者开始明白了这个男人的内心。这其实是一个兼具了名士风度与宗室子弟城府的人,因为本性不爱拘束,更喜欢闲云野鹤一样的生活,最厌恶争名夺利,所以偏爱隐士那一套。 第716页 同时因为生在宗室,所以有些事情从小耳濡目染不得不会,又显现出了属于天家的那种算计与冷酷。 这是两种非常矛盾的特质,于是将这两种特质集结在一身的王爷也就成了一个气质矛盾的人。 连翘在他身上引入了魏晋时期那些名士们的一些东西——竹林七贤中的阮籍喜欢驾车,率性而出,随便马儿择路,待到行至穷途末路,痛哭而返。他哭的是什么,一般的人无法理解,但对于他所处境遇十分清楚的人知道,他哭的正是『穷途末路』啊! 不是车驾走到了穷途末路,而是当时的世道已经走到了穷途末路!在这样的穷途末路之下,身处时代洪流中的人,没有一个能够倖免! 他也是其中之一! 而王爷也是如此,他其实并不是一个喜欢阴谋算计的人,但是世事如此,他又能怎么办?于是就在这种痛苦中,他遭遇了同样穷途末路的困境! 读者能够感受到他的痛苦,那种接近窒息的无奈! 在迷恋他身上那一种魏晋名士特有的不羁风度同时,也有一种深深的怜爱。 当对这个角色有了这样大的认可之后,吃瓜群众当然就只有『在一起』这种口号了。但是故事不会那么简单,所以连翘安排了一个侍卫。 这个侍卫的故事很有意思,其实从很早开始就有了伏笔了的,只是那时候的读者并没有意识到而已。 最早追溯到丁香还在外面书院念书的时候,有一个同学的哥哥,这时候就常常因为接妹妹下学的关系认识她了。 后来这些皇家亲卫们聚会、喝花酒也常常有来章台的,那个时候丁香还没有挂牌,侍卫认出了这个小姑娘是曾经妹妹的同窗。 他多次进出章台,似乎次次都要看到她。一般人没有发现这个规律,自然察觉不到什么,但是他自己知道,这是他精心谋划的结果...他只是倾慕而已。 这个男人的故事和少爷的初恋完全是两种极端的存在,后者如同青天白日,明朗干净,爱就是爱,哪怕前路迷茫而痛苦,但是他们就是能干脆地说出来,并且一往无前。而侍卫的故事,一开始就是一段暗恋而已,持续了长长又长长的时光,也只是让这段暗恋变得更加难以说出口。 暗暗地渴慕,以至于让人有一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第404章 「为何是这个人最终抱得美人归?」在白明星家的书房里,聊起连翘已经完结的《丁香传》,宋志平忽然问出这个问题。、 《丁香传》里,最后的结局比较隐晦,但应该还是能够看出来的,女主人公丁香是和侍卫在一起了。说实话,虽然在前面已经能够看出一些了,但真的确定是这个结果的时候,还是引起了极大的议论。 并不是每个人都接受的...宋志平明白连翘为什么这样写,小说中其实已经交代得清清楚楚了。之所有还有这样的问题问出来,更多是因为有些事情逻辑上可以明白,但是感情上很难接受。 按照剧情的推进,丁香做出的选择不是没有道理的,甚至可以称得上顺理成章。但是,相对来说,丁香如果最终选择了王爷,这依旧是一个理所当然的结果。 在《丁香传》的故事里,一开始的时候丁香当然不爱侍卫,甚至不比对王爷(那多多少少是有一些在意的)。对侍卫,丁香完全是当成了路人甲。 事情开始变化,那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 丁香对侍卫的感情开始发生变化,起源并不是她终于被他的默默守护给感动了,虽然说这个套路在这个时代还很新鲜。恰恰相反,有一次侍卫打了她一耳光。 这并不是丁香有受虐倾向,事实上被打了一耳光丁香当然很不开心,但是这里埋下了一个深深的根子,一切的变化都是从这里开始的。 丁香埋葬了自己的感情之后行事就随意了起来,她没有选择去殉情,只不过是为了反抗老天爷而已——老天不让她好过,她偏偏就要过给老天爷看!而之后她对这个世界始终不怀好意,这也只能说是她对这个世界的恨而已! 正是因为这个,所以她行事常常是没有顾忌的,兵行险着也是有的。 她掩护王爷离开京城,这绝对是有风险的,搅合在朝廷立储的事情里,她这样身份的女子,有九条命也不够死的!她之所以做这样的事,是因为她爱上了王爷,甘愿为之付出吗?当然不是的。 之所以如此,只是因为不在意而已!她活着只是为了持续地向这个世界施以报復。如果她主动死去,那岂不是向老天低头认输?这是绝对不可以的——然而这并不说明她就有多在乎自己的性命。 因为任何一个意外,或者自己肆无忌惮的行为,她失去了性命,她根本不在乎。 他的那一记耳光,正是因为他发现了她的兵行险着!一个男人看见自己喜欢的女人丝毫不在乎自己性命,那么第一反应并不会是怜惜,更多的应该是后怕,是心惊胆战,是气急败坏! 这一次没有出事,可是谁能保证下一次她再这样弄险的时候不出事! 丁香觉得莫名其妙,这是她的事情,他和她有什么干系吗?他又凭什么因为她的事情打她,对她说教? 是的,他没有那个立场,侍卫也明白这一点。颓然之后,他离开了。直到再次出现,他才能告诉她,因为他是爱她的,所以哪怕没有那个立场,他也想要她活下去,最好一辈子平安顺遂、幸福美满。 第717页 「平安顺遂、幸福美满?这恐怕是不可能的了。」丁香那个时候是那样的斩钉截铁。 当在经过初恋,彻底明白成为章台的女子意味着什么的时候,她就明白了,类似平安顺遂、幸福美满这样美好的词儿,这些都和她一生无关了。 「我带你离开章台。」于是侍卫这样对她说。 连翘听到宋志平的疑惑,想了想(她当然要想一想了,要知道《丁香传》虽然才完结,但是她写完已经是挺久以前的事情了),然后才嘆气道:「这有什么好说的呢,只是因为那个人对她说,他要带他离开章台而已。」 宋志平更加不解了:「离开章台?若是单单依靠那人的力量,最后根本无法让丁香离开章台。相比之下,真正带丁香离开章台的,应该是王爷啊!」 丁香离开章台是因为王爷的赎身,此时的花魁娘子赎身规矩是『等身金』,也就是要有和她等重的黄金,这才可以将人从章台赎身出去。 一般来说风尘女子大多要保持一个苗条纤细的身材,体重怎么也不会太重,但是即使不重,那也是大几十斤,好几百两金子呢!如果换算成银子,一两金子值六七两银子,那是好几千两银子啊! 更何况老鸨还会从中搞鬼,让花魁娘子身上绑一些重物——就算赎身的豪客明知道其中有鬼,一般也不能说出来。因为一旦说出来了,无疑是说明自身出不起原本的定价,这在时下的观念里是很丢人的。 另外就是豪客自己也不是很在意这种事,往往能够出大几千两就为了给个风尘女子赎身的,也就不在意出上万两了。这本来就是最昂贵的游戏,底气不够的人根本没必要来玩。 王爷来给丁香赎身是因为皇储终于定了下来,他也可以回自己的封地了,不出意外,他这辈子估计也不会再来京城了。临走之前,他想要带走丁香,外界也因此传说其丁香的美貌——这是十分引人遐想的!到底要何等的容貌才会让一个见过大世面的王孙公子迷恋至此? 而就在回封地的路上,丁香与王爷有了一场谈话,最终她和侍卫离开了回封地的队伍。自此之后王爷也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只知道按照丁香的喜好,侍卫带着她去浪迹天涯了。 这是王爷成全了他们。 连翘在这里还加了一个小小的彩蛋,也可以说是番外。大概就是几十年上百年的后的京城,章台还流传着丁香的故事。传说她是如何如何的美丽,如何如何的才艺过人,王孙公子们也纷纷拜倒在她的脚下。 为了带走她,那位深爱她的王爷花费了『等身金』终于为她赎身,然后用隆重的礼节将她接出了章台。 但是在回封地的路上,因为远离故土和水土不服,她生病死去了。而那位王爷,失去了最爱的女人,一生郁郁。 后世传说与读者看到的真实的故事似乎处处都能合的上,但处处又有不同,有一种微妙的时空倒错感。然而仔细想想,后世关于古代的种种,不都是这样么,仿佛雾里看花。至于曾经真实发生的故事,这谁有说的清楚! 那些泛黄的故纸堆里,字迹早就模煳不清。 连翘笑了笑:「是王爷?啧啧,原来宋先生是这样想的啊...果然是男人的想法。」 「喂喂餵。」宋志平表示不满:「这又从何说起,好好说话,怎么又说起男的女的了!」 连翘也不想开地图炮,所以只是随口一说而已。放下手上书本:「怎么说呢,对于王爷来说,只要他想,随时可以带走丁香,所以如果他说他要带走丁香,其实根本不算什么。而到了最后,他要走的时候才带走丁香,这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他对她并不是毫无保留的爱情!而且从一开始王爷就是不可能的了——他是王子皇孙,在他的封地,他有属于自己的王宫。王后、妃子、侍妾、儿女,她算什么?」 「可是这些...」宋志平还是没有转过弯来,受限于时代,他想说的是那些人并不重要。两个人之间真心相爱,关另外的人什么事儿?但是转念一想,不对,既然有这些另外的人,丁香就不可能爱王爷了。 见宋志平有一些明白过来,连翘才接着道:「你也明白了,在这中间,作为对比参照的就是丁香的初恋。其实很多事情一开始就说的清清楚楚的了,丁香当初没有做少爷的妾室,这是因为少爷拒绝这个,实际上就算少爷接受了,丁香也不会接受的。」 事情很清楚了,当初那么深爱的少爷也不可能让她做妾室,如今的王爷就更不可能了。 「侍卫就不一样了,相比起少爷的诚挚、爽朗、坚持,以及其他方面的优点,她完全可以说是反义词。但是在爱情上面,他在不经意间就复制了当初少爷的一切——当他决心爱她的时候,他就只想要她平安顺遂、幸福美满了。」 即使他只是个小小的侍卫,他也敢说他要带她离开章台。这不是穷小子吹牛,这一点她还是看得出来的。实际上最后哪怕没有王爷给丁香赎身,也会有别的方法解决这个问题。 更重要的是,他说的带她离开章台,不是简单的身体离开章台,如果只是这个的话,管束非常宽松的丁香很早就可以从章台逃走了。侍卫所说的离开章台,指的是灵魂的离开!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所做的事情非常朴实,他就是想要让她重新获得爱人和接受爱的能力。如果没有重新学会这些,那么哪怕有朝一日她真的离开了章台,心灵依旧是被这个地方牢牢锁住的。 第718页 宋志平半晌不语,过了好久才道:「你自己也是如此看男女之情的?」 「宋先生是说哪一部分?」连翘抱着一些原来拿的书,想要放回原位,隔着书架传来的声音没有那么清楚,感觉上远了一些。 连翘在《丁香传》里发表了很多关于爱情的看法,只不过其中有这个世界主流的,也有一些现代的,至于完完全全属于她自己的,这也有。 「关于男子妻妾,所以说连小姐对于男子妻妾就是那样想的吗?」认为绝不能存在。 这个问题对于连翘来说没有任何值得迟疑的地方,于是爽快道:「没错!我看来若只是搭伙过日子的话,只要有钱养活,多少妻妾都行。可是若是有感情的,那么本就不该出现妾室。」 「女子若是爱一个男子,岂能容忍这个男子再有别的女人!这是不是人之常情?而一个男子若是真爱一个女子,哪里还有心思放在另一个女子身上!至于有的人解释,本来就没有放心思在妾室身上,只不过是为了开枝散叶、做个摆设云云...」 连翘说到这里的时候有些嘲讽:「这话说出来就是笑话了!真爱一个人必定不忍其伤心难过,明明知道妻子不愿意自己纳妾,却还依旧行这样事的...这样也能叫真爱?可别笑死人了!」 第405章 「你们方才在说什么?」外头的大宴散了,这时候已经是天色擦黑。连翘早就告辞,只有打算今晚在白明星家借宿的宋志平留了下来。白明星才进书房就看到宋志平在出神,于是随口问道。 宋志平回过神来,露出一个有些勉强的笑容。他并不想将之前的对话原原本本说出来,这也没什么好说的...或者说他自己也在迴避。于是只是含含煳煳道:「说了些连小姐刚刚完结的小说《丁香传》。」 白明星听他说这个,立刻拍手道:「原来是说这个!如今外头多有议论这部小说的,方才咱们在外头大宴,也有不少人在说呢!」 「说什么?」宋志平随口道。 白明星饶有兴致地道:「还不是说这部小说开的先河!在此之前有哪一部小说如此写情?」 确实是没有的,抛开那些艷情小说中因为『贵圈真乱』而产生的非常前卫的组cp方式。《丁香传》是少见的一个女性角色,多个男性角色组成的多角恋!特别是后面的故事,丁香与王爷、侍卫之间,两个男子到底会选谁一直是牵动读者的一根线。 更稀罕的是,连翘的写情和此时主流写情的差别实在是太大了——非要说差别在哪里,就是古代小说和现代小说的差别吧。从《梁祝》、《西厢记》、《白蛇传》这种,到现代言情小说,倒不是说题材,其实有的时候题材也没有什么变化。 真正发生变化的是写作手法、技巧等等,在《白蛇传》中白素贞与许仙两人的感情起始也就是前世恩情而已,而感情真正产生也不过是借伞还伞一回。读过原文小说的就应该知道,简单的要死! 这种堪称『敷衍』的手法,这在现代言情小说中是不敢相信的!一场感情的产生,这在言情小说中一定会被不惜笔墨地描写,这是绝对不可以省略的!不能让读者感同身受,就决不罢休! 连翘在《丁香传》中正是完全贯彻了这一点,《丁香传》中的感情感动了无数人。而所有的读者都能感受到,这和以前的读小说的感动还不一样!以前的感动,就算有,那也是浅浅的、淡淡的,而《丁香传》就像是直戳中内心最柔软的地方,然后死命地下力气。 直到心脏被紧紧的攥住,唿吸都唿吸不上来! 《丁香传》其实算不上悲情小说,但是轮到那种细密的感情描写登场的时候,一干没有经歷过后世小说磨练的读者感性的要命!心理活动的描写一遍一遍地读,特别在压抑的地方,哭的喘不上气来是常有的。 宋志平收敛了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东西,与白明星谈了一会儿《丁香传》中写情的优秀。过了一会儿,有几个丫鬟婆子提来食盒,里头装的是两人的宵夜。 白明星笑道:「今日我们两个倒是可以秉烛夜谈了!」 因为是冬日里,怕将菜吃冷了,而冷盘也不太好,所以送来的竟是一个羊肉锅子,以及几样诸如花生米、蚕豆这样的下酒菜。 羊肉锅子烧了起来,铜锅里头翻着水花,白气氤氲起来。两人各自在盘子里放辣椒油、酱油、花生碎等等调味品,调出酱料来,再将那切的极薄,几乎能透光的羊肉扔下锅子。因为肉很薄,水很滚,所以几乎是一下谁就熟了。 「唿、唿~」白明星不小心被烫着了也捨不得吐出来,好不容易把这一口肉吃了下去。然后『刺熘』一口小酒,相当快活道:「冬日里还有比这更舒服的!?」 宋志平不说话,只是笑着和他碰杯,走了一个! 外面是寒风凌冽,室内是暖意融融,一边喝酒吃菜,一边谈天,确实没有比这更加舒服惬意的了。 两人聊天也是聊的天马行空,什么都有可能聊。白明星中间想起宋志平之前的小说已经完结了,便关心道:「你之前那部小说已经完结了,还有多久出新的小说?」 宋志平自己也不确定,便只是道:「我也不知,等到有了想写的东西再说罢!」 白明星一想也是,若是不这样又能怎样呢!只是想起了连翘,不由得道:「这件事咱们这些人谁都得佩服连小姐!见过写小说快的,但谁见过这样快的?中间快也就算了,写地下小说的,我真见过比她更快的。关键是她两部小说之间竟是不需要想太多的!最多就是搜集素材费事,竟是个从来没有为写什么发愁的!」 第719页 白明星确实随口一说说中了,连翘正是那个从来没有因为写什么烦恼过的人。 这样说着,白明星又道:「你们今日谈了那么久,怎么样?有没有说到连小姐接下来的小说。」 连翘和白明星是完全不同种类的作者,也就是说根本没有竞争。他之所以这样关心这个,也只能说是好奇了。 宋志平仔细回忆了一下,这才道:「其实也没有什么,还没有出来的小说哪里能往外说太多——她只说了依旧是女子大戏,另外还有一个书名定了下来...《裴引章传》,可能女主角就是这个裴引章了。」 「哦...」白明星非常有兴趣。 这个时候他就要十二万分感谢连翘的效率了,不愧是出了名的手快!白明星这里还没有心痒痒几天,然后某一天就在《玉衡报》上面看到连翘最新小说《裴引章传》在连载了。 这时候也懒得考虑要不要攒几天的分量去看,下意识地打开了报纸进行阅读。 连翘一开始写《丁香传》之前就想搞一个『三部曲』,《丁香传》正是三部曲的第一部 !至于说第二部,这就是一个宅斗故事了——这是连翘早就安排好的! 现在的《裴引章传》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完成的! 宅斗小说一直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题材,连翘在现代的时候自己并没有写过,但是她看过不少了。总体而言,这类小说可以说是受传统世情小说影响很深的一个小说种类,譬如《金瓶梅》、《红楼梦》等等,这些都为宅斗小说提供了充足的养料! 宅斗小说必然是围绕一个大宅门内部来的,不用多说,前提就是要有一个大家族,以及大家族内部的活动。 《红楼梦》自不必说,其中对于钟鸣鼎食人家的描写,大家族内部各房人口之间的小心思,正房、姨太太之间的微妙关系,贵族青年的婚姻,奴僕们的各种生活等等等等,这些都为后世宅斗小说的描写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而除了《红楼梦》,关于世情小说大家就了解的不多了。以《金瓶梅》为例,这也是四大奇书之一,号称《红楼梦》支鼻祖的名着了。而且还因为描写常常带颜色的关系拥有偌大的名声!然而就是这样,看过并且对这部小说有一定了解的也是极少数人。 但是《金瓶梅》其实是不弱于《红楼梦》的!特别是对宅斗文的贡献,《金瓶梅》在某些方面还要比《红楼梦》更强来着! 就比如说《金瓶梅》中,西门家那永远在暗潮汹涌的后院。后院女子之间的倾轧堪称惨烈!就这一点而论,《金瓶梅》已经称得上是一部宅斗小说了! 这样的渊源让宅斗小说在古代绝不可能出现水土不服的情况,这即是说这是一部很符合当代口味的小说!要知道连翘以前的小说卖得好是卖得好,但那很难说是与当代人阅读口味最契合的!只是因为在此时的读者眼中写的实在是太好了,所以即使有一些口味上的不合,大家也没有太过注意。 有的时候就是这样,有别的东西吸引注意力的话,一些原本能注意到的东西就会注意不到。 事实上也是这样,《裴引章传》一开始的时候从一个大宅门里的厨房写起。这些厨房里的下人忙的飞起,然而就是这样忙也无法让他们放弃八卦聊天。而就是通过这些聊天,读者知道了,这是裴家,家里有一个不高不低的爵位,在京城的勛贵人家里算是三流人家吧。 不过三流就三流,好歹也是勛贵中的三流啊! 而随着这些下人八卦,传菜的媳妇丫头来了。这时候并不是合家一起吃饭的日子——大家族就是这样,人多,而且住的远,若真是每餐都一起吃,那就太麻烦了!所以基本是各家将自家的饭菜领走。 来端饭菜的自然是各家里的人,也就是通过这些媳妇丫头在厨房里的待遇,读者能够大概估计出在裴家这些人的地位。 在连翘的设定中,女主角裴引章正是裴家三房一个小小庶出女孩儿。 如果设定一个嫡出姑娘,那么除非是在家庭环境中加上诸如父亲宠妾灭妻等无耻又狗血的行径,不然的话整个故事就变成简单模式了——那还有什么趣味。 所以还是庶出就好,这样不愁咋子做姑娘的时候没有撕逼的机会,也为女主角裴引章的不停奋斗给出了解释。 出身已经是那个出身了,如果还不好好奋斗,那么根本就过不下去! 现在就是这样,这个时候裴引章才六七岁,生母胆小怕事并不得宠,当初因为生得好看被宠了一阵之后就被裴家三老爷抛到了脑后。好在事后被查出怀有身孕,不然说不得一辈子都落不到个名分,甚至有可能被拉出去随便配个人! 别以为配人会比给老爷做小老婆来的好! 配人就是嫁给那些府里的男性下人,这些人粗鲁、贫穷...当然也有稍微好一些的,譬如那些管事,或者得脸陪房的儿子,但是这些都轮不上一个已经被老爷收用过,而且在家中没有靠山的丫头。 相比之下,至少按照古代的价值观来看,成为老爷的小妾这是一条好得多的路。 虽然裴引章只是个女孩子,但也算是为裴家生儿育女了,不可能没名没份的一直放着。所以在裴引章满月的时候,她生母被抬成了姨娘。 没有亲生兄弟扶持,母亲又不给力,父亲更是从来不管后院的事情,或者说就算管,也没有精力放在裴引章这个庶出的女儿身上。这样一来,裴引章和她生母在这裴家后院就生活的十分艰辛起来。 第720页 领来的饭菜永远是最差的那些! 第406章 厨房这一场戏只不过是开胃小菜而已,读者随着连翘的叙述开始一点一点探索裴家后院的地图。这就像网路游戏一样,连翘不会一股脑将所有设定,全部的东西都抛出来,她只会一点一点地随着剧情推进,推进到哪里就放出一些东西,这样在无形之中读者就了解到了应该了解的,并不会觉得这是负担。 理所当然的,最先解锁的就是裴引章这个人了。大家对这个小姑娘需要有一个大概的印象——聪明可爱、少年老成,没有害人之心,但是防人之心非常重,她对外界一直都是很警惕的! 从她的性格就可以引入一些东西了,一个人的性格不是没有来由的,她之所以这个样子自然是因为裴家后院的生存环境险恶,而她和她的生母又是后院的弱者! 同样是妾室,家里的几个妾室各有各的不同,有的是三太太当初的陪嫁丫头,现如今紧跟三太太的步子,甚至就住在三太太正房院子的屋子里!每日像是做丫头的时候一样此后三太太梳头洗脸...人家有正头娘子做靠山! 还有的妾室有三老爷的宠爱,虽说男人靠不住,但在后院里这也是靠山了!院子里,哪怕是三太太,也不会没事去得罪一个宠妾。 两边不靠的,或者有个儿子,那也能好过一些。别看庶出的儿子不受重视,在院子里也没有个好生活,但是在古代儿子就是指望!现在日子过的苦一些不打紧,只要好好养活儿子,将来儿子总是个依靠。也因为这个,下人们多少为有子的妾室留一两分体面。 而裴引章的母亲,没有靠山,没有儿子,算是最底层的那一类了!书房里伺候三老爷的通房丫头,虽说比姨娘要低一级,可是因为人家有老爷的宠爱,日日伴着老爷,上下都还敬着呢!也比裴引章的母亲强。 比裴引章母亲还要惨的就只有一个祝姨娘了,早些年因生了一个儿子抬的姨娘,然而儿子没有留住。如今膝下空空,没有宠爱,也就是每月拿着一两银子的月钱,得两个小丫头不太走心的伺候,混日子而已。 裴引章早慧,而且心里条理清楚,这些读者都是看的见的。而透过她的眼睛看到裴家后院的生活之后,对于她的早慧也就觉得理所当然了——这就和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是一个道理,生活如此艰难,逼着人长大啊! 连翘首先引发的一场战斗是主子和僕人之间,毕竟是开场热身,小试牛刀而已。院子里刁奴欺主,然而人家都是家生子,绵延了几代,若是体面主子自然有法子发落,轮到裴引章母女这种,说是主子,其实真没法子正面应对。 不过正面应对不行,自然有侧面打击的手段。 面对奴僕的刁难、欺侮——就是类似不使钱就使唤不动,明明是家里每一个姨娘和姑娘都能领到的东西,也得三请四请才能拿到。姨娘和裴引章母女使唤不到他们,反而每个月还得倒出钱请他们吃点心、吃酒。 裴引章并不着急发脾气,而是心里算计着按下。她不能收拾这些人,自然有的是人能够收拾! 这时候也就引出了后院里另一个人物的具体情况...有子有女,同时非常得宠的贾姨娘! 这位贾姨娘原来就是三老爷的贴身丫头,后来三老爷成亲娶老婆,原来的贴身丫头自然也要安排。没有首尾的通通放出去嫁人,有他有干系的,先成为过明路的通房。后来这位贾姨娘最得宠,再加上生儿育女的,自然而然地就成了姨娘。 而且是这么多年屹立不倒,一直非常得宠的姨娘! 自己能力不够,却想扳倒一个人,最好最常见的办法就是借刀杀人了!裴引章用的方式很简单,就是借贾姨娘这把刀,搞定自己和母亲院子里不能用的刁奴。 这些刁奴中有年纪大的婆子,也有年轻的丫头。年轻丫头们常常在这院子里生活,难免被烈火烹油的富贵生活迷了眼睛,有了一些志气。攀上府里的老爷、小爷,打算将来做个姨娘什么的,这是很常见的,具体的可以参考《红楼梦》中贾宝玉身边伺候的丫头们。 这是一个弱点,裴引章利用了这个弱点。 她的母亲软弱,是不会管束这些丫头的,而她则是故意不去管束。不仅不去管束,甚至会不经意间让心腹的丫头透露一些信息,让这些丫头知道可以去哪里勾搭贾姨娘的儿子! 之所以没有选在透露嫡母那里两位兄长的信息,主要是嫡母对两位兄长看的极严,而且嫡母三太太是一个更加精明的人,裴引章并不想引起她的注意。对比之下贾姨娘就不一样了,贾姨娘也精明,但是她的精明大多数都用在绑住男人身上了,其他方面也是平平。 很快贾姨娘就爆发了,得知有不要脸的小丫头勾搭儿子,让儿子分心,以至于不能好好读书,她想杀人的心情都有了! 也不管这丫头是不是自己院子里的,先拖下去打!打了个半死,三太太才慢悠悠地过来制止。 倒不是三太太在意一个丫头的性命,只是府里打死了人,说出去有伤天和,不是好听的名声。一般来说,真的有不好的僕人,只要不是犯了要死的罪过,家生子打几下板子,撵回家去,外来的打一顿,然后卖出去,这也就是了。 更何况,院子里的僕人,拥有『打死』这样权力的,其实就只有老爷和太太两人而已,就连少爷小姐们也没有呢!贾姨娘再是得宠,再是有势力,那也就是个妾室而已!妾通买卖,自己都只是个玩意儿,还能打死僕人? 第721页 现在贾姨娘这个作为,有些『篡权』的意思了,三太太焉能看着不管? 裴引章与她生母也是在场的,因为这是她们院子里的丫头!也就是这场大戏,读者见识到了什么叫做女人心计,什么叫做不动声色、影后演技! 裴引章的生母是真的软弱,已经吓的和一个木头一样了,这是本色出演。而裴引章则是要在其中巧做引导,她的表演、示弱的发言,完完全全就是一个管束不住下人,甚至受到下人欺负的小小庶女。 贾姨娘让裴引章生母管好院子里的下人,裴引章的生母只知道哭,而裴引章则能够因此引出她们根本管不了这些僕人的事实。 这就是告状的技巧了,裴引章以及她的生母不能直接去向三老爷三太太告状,其一,这些下人们不会承认这件事。再加上家生子们相护,层层隐瞒,最终的结果可能就是不了了之,甚至被老爷太太们认为是无事生非。 其二,就算是查出下人的问题了,那又怎样呢?裴引章母女二人活的怎么样,三老爷懒得管,而三太太不想管。说到底,不受重视的人,没有人愿意为他们下力气。就算三老爷还记得不能让僕人欺负他亲生的女儿,吩咐下去一句,那也不顶用! 三老爷能盯着后院的事情不放? 说不定因为这次打蛇不死,会受到这些刁奴更厉害的反击! 裴引章没有急于告状,而是等到贾姨娘拿住了她们院子里的人这才说出这些。贾姨娘要闹,自然不肯放过勾引儿子的小妖精。而三太太处置了不好的年轻丫头,总不好其他的刁奴就不管了——有些事情就是这样的,像皇帝的新装,没有挑破的时候互相心知肚明也能演下去,一旦挑破,那就必须要做出处理了。 至于说对裴引章母女,没有人会在意的。贾姨娘最看不上这种没有一点用的妾室,嘲笑是有的,但是记恨?人怎么会记恨一个不如自己,自己完全看不起的人呢?至于三太太,她对裴引章生母这样只会缩在一边哭哭啼啼,从来不闹么蛾子的妾室也没有什么看法。 实际上她巴不得所有的妾室都这个样子,只不过世事不能如她所愿而已。 如今替一个这样没用的妾室收拾一下院子里的烂摊子也不见得多生气,说到底,她还宁愿所有的妾室都没用到被院子里的下人欺负,最后得她出手整治呢!相比斗一个强悍的妾室,处理刁奴简直可以称得上轻松愉快。 而且说到底,哪怕是在妾室和庶女院子里不安分的刁奴,那也是让三太太厌恶的。姨娘妾室先不说,算不得正经主子,只能算半个,可是裴引章这个庶女,这是家里实打实的正牌主子!这样的主子也敢欺负?活得不耐烦了吗? 不是三太太心疼裴引章,只是这一刻内院的一般矛盾变成了阶级矛盾——裴引章与三太太一样,都是主子这一阶级的。刁奴欺负到她头上了,三太太会喜欢一个欺负主子的奴僕?答案不言自明。 这一场大戏是《裴引章传》开头第一场群像戏,早期比较重要的角色纷纷登场,贾姨娘、三太太、野心勃勃的年轻丫头,这些人表现的都很出彩。当然,最让人印象深刻的还是女主人公裴引章。 她年纪小小,但是头脑可一点儿都不煳涂!她懂的自身的劣势,同时也懂的如何将劣势转化为优势。是的,她非常弱小,可是正是因为弱小,没有人会想到真的想要将她与她的生母置之死地,甚至没有人将她们母女放在心上。 这样一来,就可以打消他人的戒心,示之以弱了。在这一场大戏里,她是万事不由人的那一个,她很少有说话的机会,就算轮到她说话,也没有人听。但是她就是凭藉这个机会,让所有的人,整件事,全都按照她所想的发展了! 洞察人心到了可怕的地步! 不过读者很快发现了,在后宅讨生活的每一个人多多少少都有类似的技能——这是一个可以将一个女人吞的连骨头渣子都不剩的地方。 收拾完一批刁奴之后,三太太给裴引章母女院子里安排了新的下人,这些下人都是十分老实的——要么是外头刚买来,要么原先一直做着粗使的活儿,总之都闹不起来。 借着这个机会,裴引章好好收拾了一番母女二人的院子。她不求这些人能将院子守的固若金汤,又或者对母女二人如何忠诚。但至少勤恳做事,不要做猪队友、拖后腿啊! 简而言之,只希望他们安安分分、勤勤恳恳,能让母女二人过自己低调的小日子。 第407章 《裴引章传》在大众眼中,大概是连翘创新最少的小说了。因为在时下的许多小说里都可以看到《裴引章传》的影子,更进一步说,这部小说定义为此时的世情小说也不过分! 什么是世情小说?世情小说就是描写日常生活为主的小说。在当代,世情小说的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内描写家庭纠纷,另一方面是对外描写社会生活。社会生活则包括了官场、仕林、市井等等,可以说范围是很广大的。 具体来说,这就是古代的都市小说。 而其中所谓的家庭纠纷,和宅斗已经非常接近了! 不过就算没有以前的小说那样创新也是无所谓的,连翘本来就不是为了创新写小说...这些对于她来说都不是对创新的探索。说到底,她只是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尽可能地拿出自己觉得优秀的作品而已。 第722页 《裴引章传》就是这样的典型!是的,这在时下称不上什么惊世骇俗的作品。但是那又怎样?到了后世,宅斗小说火的时候这类小说还扎堆出现过呢!那一段时间连翘登录女频小说网站,古代言情一块,到处都是『嫡女**』『**庶女』『高门』『贵门』『贵女』之类的字眼,不用多说,肯定是古代宅斗题材的小说。 那个时候还能大红大紫,后来这股风潮一直留存下来,成为古代言情小说中一个颇为重要的题材分支。那么,这个时代写宅斗文又如何?至少没有做到滥俗的地步。更甚者,大家根本没有意识到读者是喜欢这个题材的! 大家会在世情小说中增添一些后院宅斗的内容,可是真的将宅斗作为整部小说的核心?这是没有做到的!这就像是连翘最初写《海上归来记》,復仇这一主题很多小说都有过,可是让整部小说都在做復仇这一件事,这是非常罕见的。 而宅斗小说只有集中主要力量去写宅斗,不要搞一些有的没的,这才能体现这个题材的所有魅力——有的时候并不是东西越多越好,突出一个主题反而能牢牢的抓住读者的爽点。 宅斗从古代小说《金瓶梅》变成后世大火的宅斗小说,这中间经歷了很多。不是说《金瓶梅》不好,实际上作为歷史上的四大奇书,拥趸无数,无论如何也难掩魅力的小说,这部古代小说哪怕是在现代也多的是读者喜欢。 只是单纯地从『宅斗』这个主题,读者体验上来说,《金瓶梅》不如他的后辈们成熟。 《金瓶梅》主要就是三个女主人公,潘金莲、李瓶儿、庞春梅,连小说名都是她们的名字合成。然而其实还另外有几个非常重要的女性角色,也就是西门家后院其他的几个大小老婆,譬如大老婆吴月娘,小老婆孟玉楼这些。 西门大官人后院里大大小小的女人们,光是有名分的大小老婆就有好几个十来个了!再加上有首尾的丫头,例如庞春梅,有首尾的媳妇子,例如宋惠莲。啧啧,人数可不少! 除此之外还有外面有关系的小妓.女,如李桂姐,别人老婆,如王六儿——老天爷!这些人物纠集起来简直比一般的宅斗小说还要丰富了!按理说有这个条件,写宅斗小说那真是极好的。 实际上也确实是这样,妻妾倾轧在《金瓶梅》中写的精彩极了! 然而仔细想想,这并不是宅斗小说的精彩,这是世情小说的精彩,是写人情人性到了极致,于是自然而然显现出来的一种水平。从宅斗小说的角度来说,她缺乏两个很重要的东西,一个是代入感,另一个是爽感。 代入感的问题很好理解,《金瓶梅》是很典型的群像小说,出场人物大大小小几百个,重要人物也上百了,其中不乏精彩的。在作者的笔下,主线是西门大官人,或者潘金莲吗?最开始的时候或许能带入到潘金莲身上,但是剧情发展,主要戏份转移,这就很难成立了。 而宅斗小说,将主角之外的角色都写的精彩,写的充满记忆点,这其实是好事。其中的度在于主角坚持不动摇,这个是不能忘记的。一旦失去了代入主角这个『锚准』,那么很多感情就无法投入了。 无法全身心地投入感情,这对于一部名着小说并不算什么,甚至有很多名着小说阅读体验都很难称得上好——事实就是,有很多小说一开始写出来就不是为了让人读起来容易,读起来开心的。 但是,无法全身心投入感情,这对于一部以商业化为目标的小说就伤害很大了。如果是在连翘原本世界的古代,那倒是不要紧,因为那时候大家都这样写小说么。君不见《金瓶梅》骂的人多不胜数,然而人家依旧卖的极好。 虽然代入感上比不上后世小说,但是在他那个时代,这已经是商业水平和本身质量都堪称顶尖的小说了! 只是现在这个大环境,并没有《金瓶梅》大火的时代那么简单。如果是一部《金瓶梅》应该还是能大卖,只是热度肯定会降低。代入感稍差一些不算什么特别厉害的缺点,因为很多小说都是这样。 但是相应的,很多代入感强的多的小说也出来了,有了这类小说的阅读体验,很多读者其实被养叼了口味。 《裴引章传》就没有问题了,视角基本集中在主人公裴引章身上,读者代入她之后就好了。 至于说爽感,这其实就是代入感做好之后自然而然产生的。 连翘不写悲剧,一个是悲剧销量不如喜剧,商业上表现不好。另一个就是个人喜好问题了,她本身也不喜欢悲剧性的故事——生活已经那样艰难了,她不想再在小说的世界里折磨自己。 如果是阅读悲剧小说那倒还好一点,毕竟读一部小说花不了多长的时间,哪怕将难以走出小说气氛的时间算上,也没有多久。但是换成是写小说的那一个...对着苦逼剧情纠纠缠缠,那真是要郁闷死了! 所以连翘的故事都是比较爽快的,没有什么虐主的情节,就算暂时有一些『压』主角,那也是为了后面的爆发,后面的爽。于是这次然而然地就引出了爽感这个特点,《裴引章传》这部小说可以说是典型。 这样说起来《裴引章传》和连翘的在这个世界的第一部 小说《海上归来记》非常相似,其他的小说虽然也会有爽感,但绝不会像这两部小说一样,几乎是依靠爽点层层递进拉住读者了。 第723页 《海上归来记》的爽在于復仇,这个过程中主人公施展各种手段,所有仇人的罪恶都得到清算。之前体会过主人公绝望与痛苦的读者们,原本有多压抑,后面就有多爽快! 《裴引章传》的爽在于一次次地解决困境! 在《裴引章传》之前,读者们通过日常常识已经知道了,高门大户的后院是非常复杂和危险的,小门小户的女孩子玩不转。但是,其中到底是如何兇险,其实是没有具体概念的。就算偶尔有小说中说到了这些,但也没有成体系。 直到《裴引章传》横空出世,所有人才对高门大户后院的生态有了一个非常只管具体的了解——即使这个直观具体也只是他们自以为的。毕竟人家后院到底是什么样子,就连连翘也说不准,她也只是姑妄言之罢了。 不过不要紧,只要大家相信钟鸣鼎食之家的后院里是那样就可以了。人都是有窥私慾的,对于这些他们没有机会见识到的大宅门里故事,不论男女,都是有心了解了解的。 女读者不必说了,已经完美代入了裴引章的身份,感受到了这个小姑娘在后院的艰难处境,又因为她的聪明与机变喝彩。每次她扮猪吃老虎,在后宅的危险中全身而退,又或者斗赢了原本没可能赢的厉害人物,书外面的人物当然是由衷地觉得爽啦! 之前连翘想在《丁香传》里写出职场大戏,然而失败了。这会儿写《裴引章传》没在特别去想这个,反而不经意写了出来。 至于男性读者,他们也看的很欢——虽然主人公是女性,小说主要人物也都是女性,这是一出完完全全的女人大戏,但是这个故事和他们并不是完全无关的!甚至可以说是息息相关呢! 他们都是有各自家庭的,虽然不见得自家院子会如同高门大户后院一样复杂,但是女人心这一点是相通的。在《裴引章传》里,女人之间的斗争表现的淋漓尽致,女人的心思也近乎于没有遮掩。 男人或许以为女人每日在后宅打理家务,什么事情都是温顺听话的,就万事大吉了。但是《裴引章传》这部小说告诉他们...你们还真是好骗啊!实际上女人的世界才是真正的战况激烈,这其中就连男人也只是女人战斗的砝码而已。 男人的宠爱与偏向看似在这个生态中决定了一切!但是仔细品品就应该知道了,他们的宠爱于偏向,这本来就是女人用各种手段,其中包括不知不觉将男人玩弄于股掌之上,这样操控的。 在《裴引章传》前期的剧情中,三老爷,以及裴家的其他男人都有出场,但是他们只是可有可无的影子。毕竟这是女人们的世界,他们在这里其实并没有什么存在感,真正掌控这个世界的是女人们! 男人以为自己掌握了世界,掌握了女人。然而现实其实隐藏在深处,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想的不错,他们通过获得更多的资源,然后用礼教等驯服了女人。但是一切就完了吗? 不是的,在这个时代,总体上男人压制了女人。但是具体到个体,常常有女人们不自觉地玩弄了男人。 这个结论让男性读者们嵴背发凉,然而嵴背发凉之后并不是丢开《裴引章传》,而是更加有兴趣地去读这部小说。他们空前的想要知道,女人们在他们看不到的地方做了什么...... 关于这个火到什么程度?连翘去参加一些聚会的时候甚至被白明星堵住,专门问过。而其他人,其实也想问,只是因为和她没有那么熟,不好意思来打扰而已。 「你那《裴引章传》怪吓人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408章 「你那《裴引章传》怪吓人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连翘本来在和宋志平玩儿一种类似大富翁的桌面游戏,忽然被白明星问到这个,头也没抬,只顾着扔色子,道:「什么什么怪吓人的?我又不是你,常常出来个狐妖鬼怪,破庙竹林的,哪里能吓到人?」 白明星凑过去看两人的游戏进度,嘲笑了一把宋志平:「原来你玩儿这个『升官图』倒是行家里手了,咱们都要败下阵来的,如今也遇到对手了。」 说完了这个才转头对连翘抱怨道:「什么叫做吓人,我那些哪里吓人了!不过披着一些神鬼的外衣罢了,其实就是些市井故事而已。我说你那《裴引章传》也不是无本而来,你自己出去问问看,读你这部《裴引章传》的男子,有几个没有战战兢兢。」 轮到宋志平玩儿了,连翘这才抬起头来,奇道:「这有什么好战战兢兢的?」 「你不知道?」白明星像是听到什么令人惊奇的事情一样,眼睛瞪大了一圈,最后干笑几声,这才道:「你那小说里都将后院写成龙潭虎穴了,这些人是想到了自家,这才心有戚戚然!」 「庸人自扰!」连翘非常简单地评价,然后有些揶揄地看向白明星:「别人不知道这个也就罢了,你也是同行了,难道会不知道这个?所谓写小说,哪能照搬原样写上去。真实的生活是怎样的我不知道,我也就是随便写写而已。」 看到白明星松了一口气,连翘又非常坏心地添了一句:「不过,说不定高门大户深宅内院的斗争,比我写的还要厉害也说不定呢!」 本来已经放松下来的白明星,一口气不上不下,只能对着连翘干瞪眼——白明星的家室颇多,这也是他穷人乍富之后对自己的补偿之一,生活富足之后家里的妾室也养的很多。所以他家虽然不是什么高门大户,可是论起后院的规模,并不比那些人家小了。 第724页 作为读者,没有几个比他更加心有戚戚。其他人只是担忧,而他是确实有这方面的隐忧啊! 看着白明星一口气不上不下的样子,连翘放声大笑起来:「哈哈哈,你这是怎么回事儿?要我来说,你们这些人委实好笑了一些!将妇人当成是最温顺不过的小白兔,这时候才知道,我们也是不好惹的?」 连翘这一笑,衣袖差点扫到桌子上,那上头有她正在和宋志平玩的游戏。宋志平眼明手快,一下扶住了她的手腕。 「抱歉抱歉。」连翘并没有在意,对宋志平笑了笑,然后自己抓住袖子,又笑眯眯地看向白明星:「若是胆子只有这么大,当初就不要小看了女人啊!如今这样算什么?」 白明星大概也是看出来了,连翘到现在为止依旧是开玩笑的意思居多,只能苦着脸对连翘道:「以前我们哪里知道妇人这样不好惹!虽然有小姑奶奶你这样的『女中豪杰』,但其他女子我们都是低看了!读《裴引章传》才知道,原来平常不放在眼里的琐碎妻子,只知道撒娇卖乖的妾室丫头——就是那些小妇人。其实都是心有算计的...我们自以为聪明,其实也只不过是想的太美而已。」 连翘当初写《裴引章传》的时候并没有想太多,这部小说一开始就是个宅斗小说。宅斗小说既有职场的那种勾心斗角,又有世情小说的一些特点,与人斗其乐无穷,代入主人公与一个又一个对手战斗,这还是蛮爽的。 但是她有些东西没有想的很清楚,那就是男性读者对这部小说会有另一种感觉。 如果说一开始的时候男性读者看《裴引章传》,最大的动力,一个是作者『乔琏』(乔琏已经是精品小说的象徵了,书迷挺多的,形成了品牌效应)。另一个就是小说内容了,他们还是挺好奇的,在自己看不到的时候,后宅是怎样运行的。 哪怕是那些没有后宅的普通小市民,家里也有女人啊,老娘、老婆、姐妹,不可能有妻妾之争那么惨烈,但女人间的战争是有相通的地方的! 男性其实已经被这个偏向他们的世界宠坏了,这导致他们看待女人的时候,特别是自己的女人的时候会有失偏颇。在他们眼里,绝大多数的女人都是琐碎、无趣、没见识、头脑一般...这样的。 同时他们还有一种迷之自信,认为女性已经被彻底驯服了,面对他们的时候是乖巧、娇弱的,所以在自己视线之外肯定也是这个样子。然而他们不知道,女人也是有自己尖利的牙齿和爪子的,只不过平常隐藏了起来而已。 事实上,在那些大宅门中,女人对于婚姻的期待度是很低的!对待丈夫,她们也很难说有真心的敬爱与留恋。夫妻之间的关系更像是一场合作,门户相当的两人结合,一个主外,一个主内。男人可以去宠爱别的女人,只要没有影响到妻子在后院的权威就够了。 这样的合作关系,还能指望女人对男人有多少真实面目?面对男人的时候她们是戴着面具的,因为没有必要向对方展露真实的自己。至于自身所有的算计、掌控、毫不留情,全都隐藏在那一张刻板寻常的面具之下了。 另外,妾室之流难道就如同男子想的那样简单了吗?要知道她们从一干女孩子中间脱颖而出,靠的也不止是艷压群芳啊!更多的时候,只是姿色不错,然后就是她们各自的小手段、小心机了。 男人们以为的小妇人,不存在的!她们并不缺乏攻击性,只是她们的身份註定他们的攻击性没有那样的明显。只能通过男人,通过其他的间接的方式来实现——实际上她们动起手来,才真是可怕! 连翘写出这些之后,这些男人们大概产生了一种三观崩坏的感觉吧。这不同于在家里放一个监控器,知道了自己不在家的时候家里的小猫小狗是怎样搞怪的。这种三观的破坏更加具有冲击力,甚至造成了他们暂时的失语。 一方面他们真的很不喜欢小说中传达的这一点...所以,在生活这个东西上,到底是男人主导着一切,还是在不自觉中,男人已经被女人主导了?而一切的感觉良好,都只是自我感觉良好? 但另一方面,他们又说不出这小说哪里错了。尽管他们也渐渐明白过来了,不可能每一个后院都如同《裴引章传》中裴家的后院那样。但是他们不能否认,这确实有可能是真实存在的。而且进一步来说,小说中的个别人,这在真实生活中都是有迹可循的! 那个稳坐钓鱼台,对外温婉贤淑,面对丈夫再贤惠不过的三太太。那个恃宠而骄,有些小骄横,显得没见识的贾姨娘......这些表面上是这样的女子,在生活中其实挺常见的。那么,问题来了,她们有哪些人是表里如一,而哪些人如同小说里说的那样,在男人看不见的战场上,能够爆发出让不少男人只能瑟瑟发抖的战斗力! 男人会在自己的事业上奋斗,经过生活的歷练,他们本来以为自己已经是人情练达的高手了,一切尽在掌握中。但是这个时候回首,忽然发现女人的战场其实并不比自己的来的轻松,真的对上,女人对男人,其实就是以有心算无心,扮猪吃老虎之下,胜率也是昭然若揭了。 所以现在读《裴引章传》的男性读者心态都怪怪的,他们不可能像以前一眼赞美连翘的作品了。但是反应一下小说的销量、热度这些,却是一点不比之前的作品低,或者说,正是这部小说带来的强大冲击力,热度更高了! 第725页 连翘听到白明星的自白,点点头道:「你这还算是有些觉悟了...不过也不用想太多,这世上很多事情就是『难得煳涂』的!之前什么都不知道的时候不是过的挺开心挺轻松的么。这会儿就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依旧能轻松快活地过一辈子!」 上辈子的时候市面上饮食卫生成为一个很大的问题,有的时候随便刷刷新闻、视频啥的,都能遇到说这种事的,热度都还挺高。连翘遇到这种,从来都是自动跳过,从来不会尝试点开。 问题也很简单,真要是每一个这样的事情都去了解一番。很快的,她的食谱上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吃了。有一种说法叫做『眼不见为净』,听起来和精神胜利法是一样的东西,很不靠谱。但是不得不承认,有的时候想要保持一个比较愉悦的心情去生活,就得学会装聋作哑。 宋志平原本正在低头玩游戏的,听到连翘这样说,便看向了她,像是漫不经心一样说道:「你才多大,就有了这样的心思了?这让我们这些大了你十几二十岁的人怎么想?少年老成什么...你也是少年得意的一个人了,便是放肆一些又如何呢?」 连翘这话听上去简单,简直就是不作为的典型了,在后世免不了得一个『佛系』的称号。但是在此时的人看来,不免有一种无欲无求的消极,是看的太明白了——而看的太明白的人,其实并不快乐。 现代社会中,虽然基本的物质生活得以满足,但是在基本的物质生活之外,其他的东西越来越难以嚮往。很多人就是这样的,因为各种美好的蓝图明知道是无法实现的,所以干脆降低欲.望。 现代社会的低欲.望社会就是这样产生的。 连翘并不觉得自己这样想算什么,她思想成熟定型的那个时代那个世界让她变成了这个样子。但是在宋志平看来,这其实是另一回事了,在这其中他看到的是她身上不那么快乐的一面。 第409章 聚会上有的人埋头在一起,也不知道在聊什么,有的人则是角落里坐着,似乎没有什么和人交流的欲.望。只不过这种事情有的时候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小人物迎合着大人物,或者故意做出惊人之举,以此来博得关注,这是没有什么用处的。而真正的大红人,哪怕什么都不说,依旧有的是人主动上前攀谈。 梁百岁正是这样的红人,对于他来说,早过了享受众人吹捧的阶段了,这个时候反而不太喜欢太多人的打扰。所以到了聚会的地方首先就找到了一个风水宝地——没有比这个地方更好的了! 其实地理位置不太偏,只是颇有些容易忽视而已。但这不是最妙的,最妙就妙在这个地方接近连翘、宋志平、白明星所在的一角。对于梁百岁来说,这三个朋友就是天然的明灯,每一个过来的人注意力都被他们吸引走了。在这种情况下,他总算能够安享平静了。 既然最近懒得应付他人,又没有和朋友交流的想法,梁百岁为什么还要来这种聚会?随便找个理由宅在家里不好吗?只能说梁百岁这个人挺矛盾的,一方面他不喜欢太烦人,同时也不太喜欢冷清。另外,他还有一个爱观察人的小小爱好。 来到聚会,享受这种热闹,同时观察行内各色各样的人来来往往,这对于他来说是难得的娱乐了。 观察完目之所及,梁百岁喝了一口热茶,深吸了一口气,相当的心满意足了。这个时候收回目光,一下就注意到了就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的连翘、宋志平、白明星三人...其实主要是宋志平,另外两个人,一个在认真玩『升官图』游戏,另一个在倒腾桌上的一盆贡橘。 实在没有什么可看的了。 梁百岁的嘴边露出一抹相当玩味的笑容,有些事情其实早就有所察觉,但是只有咋爱今天这种场合,他特别去观察的时候,才会那样清晰。 其实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只不过是宋志平一些非常细节的小动作而已。 和连翘玩完了一局『升官图』,收视棋子和筹码,其实只是手不小心和对方碰到了而已。身为女子的连翘都没有什么反应,反而是宋志平这厮的手像是被烫到了一样,迅速地收了回来。自此之后,只是普普通通地收拾东西而已,宋志平始终是如临大敌的。 两人玩游戏当然不可能只是玩游戏,中间说说话聊聊天,这是很正常的。梁百岁并不知道两人聊了一些什么,从他的距离,只能依稀模煳地听到一些『小说』『东瀛』之类的字眼,也不太明白。 从梁百岁的角度来看,这似乎是一件再日常不过的事情了。但是宋志平的神色并不寻常——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就是这样,无法掩藏,掩藏无法。甚至越是想要隐瞒什么,就越是什么无力隐瞒。 有些东西,如果不能宣之于口,不能通过行动表现出来,那么它必然会从欲言又止里、从眼神里,甚至从每一次的唿吸里,告诉每一个人,是了,就是这样了。 宋志平深深地、深深地注视着连翘,目光中有着过于深刻的东西。梁百岁作为旁观者,看的心惊。 正在沉思这件事,忽然身后被人拍了一下:「你再看些什么?」 人在沉思的时候忽视了外界,这个时候是最不经吓得。梁百岁本人并不是一个胆小的,这一次也被吓的够呛!回过神来回头一看,竟然是『正心山人』郭临,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就跑到他身后去了。 第726页 梁百岁与郭临关系很好,至少是一个小圈子里的。如果不是,当初宋志平、白明星他们牵线搭桥,介绍连翘进入京城小说作者的圈子,也不会首先就找来了他们! 郭临无所谓地摊摊手,随手拉开一把椅子,就在梁百岁的身旁坐下。然后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一下就看到了连翘和宋志平,便随口问道:「你是再看宋兄,还是在看连小姐?」 其实他只是这么一问罢了,梁百岁也没有多想,有什么说什么,就道:「在看宋兄呢!」 然而这个答案可惊到郭临了,他用一种『emmmm』这样的目光看着梁百岁——虽然他刚才的问题是一个选择题,但是从他的本心来说,就是一个选择,连翘而已。不然呢,梁百岁一个大男人,而且和宋志平认识这么久了...还有什么好看的? 看一个漂亮的女子这才是最普遍的情况啊! 梁百岁看到郭临惊愕的表情,这才渐渐明白自己这句话说出来会让人有什么样的误会。赶紧道:「我都给你吓煳涂了!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是真的在看宋志平那厮,只不过这是有缘故的!」 见郭临抬抬手,做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梁百岁『哼哼』了两声,这才正色道:「宋兄看连小姐的样子啊...啧啧啧。」 相当的意味深长呢...... 郭临却秒懂这个意味深长,并且立刻给予了嘲笑:「我当是什么事儿呢,还值得这里看上半晌?」 梁百岁慢条斯理地给茶杯续水,砸吧一下嘴,这才慢慢地道:「本身自然不值得,但是看宋兄热锅上的蚂蚁一样,这还是挺有意思的...对了,你来说说,咱们这些人里,还有那些人是不知道这件事?」 郭临想也没想,直接道:「当然是老白啦!他这人看事情一惯片面,这种事情只要没有名堂正道地摆在他面前,塞在他鼻子底下,他都是完全不知情的!当初也是,如月楼的弯眉儿不是对他十分上心,百般地抛媚眼了——结果呢?哈哈哈,那有什么用!他这人根本不懂暗示,只有噼头盖脸地告诉他,这才行呢!」 白明星这个人在一些男女之事上确实相当迟钝,用后世的说法大概就是钢铁直男了。抛媚眼、做暗示、拐弯抹角的试探...这些东西通通不能让他『醒悟』,对付他得用直球,也只能用直球! 梁百岁短促地笑了一下,替郭临也倒了一杯茶,这才接着道:「是呀,如今咱们这几个里面也只有他还会傻乎乎地凑上前去。你说说看,这站在那里,难道不觉得自己是多余的么?」 白明星自己当然是没有这种觉悟的,如果有这种觉悟,他早就不在那里坐着了。这个时候那盆贡橘也被他揪的差不多了,他的兴趣又放在了宋志平和连翘正在玩的桌面游戏『升官图』上面。 当然不是旁观,这种类似大富翁的桌面游戏可以容纳好几个人同时玩耍,他是申请下一局参与进来。对此连翘没有反对的意见,宋志平深深地看了一眼白明星,在对方依旧是摸不着头脑的时候点了点头。 「我说啊,我还真不信邪!前头玩这个游戏就没有赢过志平,现在志平对上连小姐你有事输多赢少的——这难道不是个看运气很多的小游戏?我就不信了,我就不能在你们两个神仙打架的时候赢上一两局!」白明星一点都没有收着的将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 他不在意,连翘和宋志平也不在意。这就像是朋友间玩儿两把游戏,说出自己的想法也没什么。反正又不是真正的生死之战,玩乐、消遣的含义更重一些。 连翘一边重新收拾盘面,一边道:「白先生来试试就知道了。不过要我说,您将这个有些胜负归结为运气,那只能说明您不会玩儿。两个下手玩这个游戏固然是运气,谁运气好谁就赢。然而一旦有了高手在其中,那就是另一回事儿了。」 这类游戏当然有随机的成分,但这就像是牌类游戏一样,的确有运气的成分,有的人就是牌面特别的好,这有什么办法?但是如果说牌类游戏全都是玩运气,恐怕没什么常识的人都不会搭这个腔了。 有的人就是玩的好,有的人就是玩的烂,这是没奈何的事情。 三个人热热闹闹地重新开局,宋志平忽然没头没脑地道:「过几日我要办一个小宴,名目是赛茶会——前几天有一个朋友送了我好些好茶叶。办个赛茶会,大家都带一些好茶叶来,评一评。自然的,茶不重要,就是找个由头大家聚一聚。」 此时的交通不算方便,天南海北的特产即便是在京城也不一定能买的到。以茶叶为例,有些人是从市场上买的大路货,有些人则是和一些茶叶商关系好,可以拿到真正的精品。还有的人有关系在外地,一些外地很好,但是根本不卖到京城的茶也是有的。 所以此时举办一个赛茶会并不会像后世一样,大家拿出的茶叶趋同,来来去去就是那几种差不多的。 多少有点儿趣味。 连翘对此是无所谓的,只是道:「只要不是后日就行了,后日我有事儿。说起茶叶来,其实这个时候办赛茶会也没什么意思,这都不是新茶上市的时候。除了黑茶,其他的茶这个时候哪有什么好的!」 不过连翘也就是这么一说罢了,难道他们办赛茶会就真的是为了比比谁家的茶叶最好吗?如果是一些茶叶爱好者,说不定真的会有兴趣做这个,可是他们这些人是吗? 第727页 当然不是啦! 所谓赛茶会,也不过是为大家聚在一起好吃好喝好玩找一个藉口而已。既然是这样,这个时候适合不适合办赛茶会,这又有什么要紧的? 三个人玩着桌面游戏,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有的时候聊的很专业,都是行内一些很严肃的问题。有的时候又十分的随便,天南海北随便聊。他们都是才思敏捷那种人,再加上很多东西不管有没有亲眼见过,至少都是道听途说过的——作者中很多这种特点的人呢! 所以这聊天中间是各种神展开,关键是神展开之后其他人都能接的住,这就相当有趣愉快了。 梁百岁发现茶壶里面的茶水已经半凉了,所以朝正在续水的小厮招招手,等着续水的时候对郭临笑着摇摇头:「看到宋兄的样子了没有?啧啧啧,真是没有想到,他这样人也能有今天这个样子!」 第410章 时间还没有出正月,虽然渐渐天气没有隆冬时节那样严寒了,但还是冷的。特别是早间的时候,看时辰已经很迟了,天色却依旧暗暗的。这个时候呵一口气,全都是白的,真正是呵气成冰。 这个时节京城的早晨是安静的,绝大多数的人都不会在这个时间起床,正是能赖床一会儿就赖床一会儿,被窝里多舒服啊!除了必须得准时准点上工的『上班族』外,也就只有贫苦人家才会在这个时候就起来。 这个时代,经商的个体户一般不是穷苦人家,按时按点上班的也不是穷苦人家。真正的穷苦人家往往是做散工的,单独看日工资还算不错,但是他们并不是每天都能找到活儿干。这种家庭若是孩子多,或者有个天灾人祸的,立刻就会陷入到赤贫的境地。 这些贫苦人这个时候起床,有的是去人力市场上早早等着,希望能拉到活儿干。有的则是有一份不算正式的正式工,需要得早起——类似于卖水、送报纸上门、收夜香等等活计,这些活儿必须得早起,得的钱不多,但又很繁琐,一般来说不是实在找不到活儿干的穷苦人,也不会选择做这个。 京城的正月还是很冷的,大户人家就算了,特别是中等小康之家,家中有些闲钱,同时又需要自己做家务的。这个时候哪个想要起来烧热水、做早饭之类?于是买些热水洗漱,买些早饭来吃,这就成了常事。 连翘他们居住的帽子胡同住的都是小康之家,再加上有许多本就是在附近国子监念书的单身汉,更没有人愿意在这个时间动灶火了。那些做生意的也看中了这个,往往天蒙蒙亮的时候就赶着驴车过来叫卖热水或者早饭。 这驴车的车斗是特制的,往往是一个特别大的大桶,通过棉被、隔空等等手段起到了保温的效果。大桶里面是分好了份的热水和热饭,谁家又需要,只要叫住驴车就行了。 连翘家里有丫头和媳妇子,当然不必吃外头的。也不是捨不得,只是做饭的张嫂子嫌弃外头伙头大多不干净,坚持自己做。既然饭都做了,烧起热水来还不是顺手的事情? 连翘这一日是特别早起了的,听着外头隐隐绰绰的叫卖声,笑着道:「原来京城的早晨是这样的,我原来都不知道呢!」 春儿将连翘洗漱完毕的残水端了出去,奇道:「这有什么好稀奇的呢?每日都是这样,小姐这样有兴味,难不成这也能写进书里?」 连翘想起一些纪实文学,一边往头上比划着名一根簪子,一边就点头道:「这自然是可以的...」 她心里想到了自己来京城一趟也不容易,这个时代的旅行和后世不能同日而语,既然是这样,写一篇类似『京城见闻』的散文倒也不错。倒不是这篇散文能有什么好处,纯粹是想为这趟旅程留个纪念而已。 可能是眼看着快要回苏州了,所以有了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念头了吧。不过这个念头还算靠谱,所以连翘特意记了下来,打算有空的时候去实行。 不过这都不是今天的事情,今天连翘一个早饭也是吃的匆匆忙忙的。吃完之后筷子一放,也没有交代什么,只急匆匆地给吴美娘留下一句『我出门了』,就带着春儿和小虎上了外头已经等着的马车。 吴美娘无法,只能看着连翘的消失在院子的影壁后。继续吃早饭也吃不下去了,放下碗筷忍不住嘆道:「这孩子...如今总是这样,风风火火的。这么忙碌,也不知道忙些什么,也没个女儿样。」 张嫂子过来收拾碗筷,劝慰道:「夫人何必想那样多,如今小姐顶立门户,比百个男儿还要强。这不是一般的女儿家做得到的,自然不能再用一般女儿家那一套去看。」 张嫂子只不过是普通人家妇女出来的,见识却不错。这句话听在吴美娘耳朵里,她虽然嘴里依旧有些许不贊同的样子,实际上内心已经很有些认可了。 而连翘非得这一日这么早出门,甚至前天聚会的时候还特别对宋志平说过,这一日有事,这当然是真的有事情办! 这一日和城郊玉梨班已经约好了,去看看他们排练的结果。 在此之前,从连翘给他们安排剧本开始,玉梨班就进入了另一种状态。这种状态由两个内容构成,一个是茫然,另一个是积极奋进。 茫然的原因很简单,任何一个学戏曲的,突然之间让他们转行做话剧,而且话剧还是他们听都没有听过的东西...这搁谁谁不茫然?玉梨班的迷茫完全是正常的。而连翘就是要尽可能地向他们表达清楚话剧到底是什么东西——他们这些人里面只有连翘是真正见过话剧,知道话剧成品是什么样子! 第728页 对于其他人,话剧就只能想像罢了! 然而想像总是艰难的,有偏差的。这就好比现代社会新出来一款超级炫的高科技产品,产品的酷炫只要见过就能明白,也能有很具体的使用感受。但是换成是没有见过的,只听别人描述,这会有什么结果? 大概就是说的人说自己的,而听的人可能完全跑偏了吧。 连翘这边是真的挺难的,话剧这种东西,出来了之后显得很简单,但其实非常高难度!就算不提这是一个新事物,让玉梨班的人接受之后弄起来很难这一点,光光只说话剧本身的难度,这就为难死人了。 话剧本身的难度也很好理解...放在现代,让一个圈外人,组织演员,组织其他幕后,然后弄一个话剧出来(ps.这些演员和幕后也不算是专业人士),这会有什么后果? 设身处地的想想,简直到处都是雷点啊!别说弄出一个优秀的作品了,就算弄出一个完整的作品,保持话剧有开头有中间有结尾,中间没有出现演出事故,这都是烧高香了! 好在这个时代、这个国家的人没有看过话剧,所以弄出一个差不多的也就足够了,水平要求比较低...... 然而尽管如此,连翘也不可能将水平无限放低,如果真的弄成那样,她又何必为了玉梨班,为了话剧这样费心?她是因为想要做出一些成绩才弄这些的,又不是为了弄这些而弄这些! 就在连翘费心指导的时候,玉梨班状态的另外一面很好的体现了出来,那就是积极奋进。 一开始是茫然,是不适应。我们原本是唱戏的,戏曲搞的好好的,忽然让我们弄什么『话剧』,这是个什么鬼! 但好在此时的玉梨班骨干成员已经走的差不多了,剩下的这些人中并没有为了戏曲艺术而不愿意妥协的人,大多数只要保证他们吃饭的问题,他们也能将事情做下去——所以说,抱着梦想做一个事业,始终不动摇,这还是非常罕见的。在后世是这样,在这个时代更是这样。 而度过了这段『不适应期』之后,新的苗头才开始出现。 一开始的时候他们非常看不起话剧,主要是话剧看起来门槛很低,虽然也需要训练台词之类的,但这在这些戏曲人眼中,根本约等于没有门槛。 事情开始改变,那是在日復一日的训练中!早就习惯了戏曲训练强度的他们这才发现话剧远远比他们想的要复杂! 想要声音充满感情而又显得贴近生活,类似日常中人与人之间使用,这种完全相悖的要求已经够为难人的了。更不要说其他琐碎的要求,譬如声音必须饱满,不能大小不一,高低错落——才知道人在平常说话的时候有那么多毛病! 连翘在这种事上也不是很懂,但是大概的道理是能够讲清楚的。 「我们平常说话时多多少少都会有些含煳不清,表达不明,但是因为听习惯了,又或者能够结合前后、察言观色等等,基本上不会搞错意思。但是演话剧不能这样,观众老爷离舞台是有些远的,要弄懂发生了什么,很多时候就靠听这些话。」 台词已经这样难了,动作表达也同样不简单! 话剧表演常常是这样的,需要像日常生活的举止,但是绝不能真的是日常生活的举止。实际上那些动作往往需要比日常夸张一些、情感更加外放一些。 这也是由话剧艺术表现形式所决定的,舞台只有那么大,观众离的那么远,又不能像电视电影一样拉近景镜头。很多表达电影、电视都要求细微,应为太明显了后就会显得夸张、过火!而在话剧中就不一样了,就要求夸张一些、放大一些。 有一个话剧演员的要求就很能说明问题了——话剧演员要求脸大一些,这简直和电视电影要求的小脸美人背道而驰了!但是话剧就是这样要求了,脸太小了,观众就更看不清了! 所以这些戏曲演员们,他们入了话剧的坑,这是非常不容易的,在表演的问题上他们根本没有什么可以参考的。在他们之前这个国家可没有什么话剧演员!而参考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举止呢?这有一些作用,但依旧不够! 至于说戏曲本身也有表现动作...emmmm,这恐怕又超过了话剧的『夸张』,总之要在这种夸张和日常中寻找一个平衡,这很难! 等到了解话剧的艰难,以及在排练中渐渐明白话剧带给观众的审美体验和戏曲是完全不一样的后,积极奋进的情绪产生了。 话剧更接近日常生活,更容易让观众投入进去,他们作为从业者当然佷容易看出这些。虽然不确定拥有这些话剧就能成功,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已经很接近成功了——至少有成功的资本。 这些玉梨班的成员,虽然绝大多数都是咸鱼,不是咸鱼也不能容忍连翘完全推翻戏曲,弄出来个话剧让他们演。但是,即便是咸鱼也是有梦想的!如果有机会干出一番事业,谁都会有兴趣。 而现在,就等于是连翘将机会摆在了这些人面前。只要不是傻的,肯定会伸手抓住这个机会的。 这个共识产生之后,积极奋进的状态就彻底起来了。连翘也很满意这个,毕竟这些人如果真的要消极怠工,她也没什么好办法。现在他们积极认真做事,总比之前排斥抵制更加有效率,也更可能带来成功吧! 「小姐,已经到了!」马车一停下,春儿就提醒连翘,打断了连翘的沉思。 第729页 第411章 上一次来城郊大杂院已经是去年的事情了,因为要过年的关系,前后竟然有一个月左右没有过来。中间间隔一个月,连翘担心有什么新的问题出现。不过考虑到正月里也没有人送信到帽子胡同,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连翘来的时候隔着大杂院的围墙都听到了里面的声音,这是出早课了。琴师们正在练习乐器,演员们正在吊嗓子和大声朗读。虽然话剧演员基本上不用唱歌了,但是他们发现练唱也有利于声音稳定,所以就将这个习惯保留了下来。 而且有一个比较隐蔽的原因——大家虽然都对话剧越来越有信心了,但是偶尔畅想这件事也免不了担心。事实就是这样,不是东西足够好就万无一失了,遍观古今中外的歷史,本身没有什么问题,但最后就是没有好结果的事情多了去了! 出于这种心态,演员们还是有一些留条后路的心态。也就是在练习话剧时,尽可能保持住原本的戏曲技能。就算免不了退步、生疏,至少也要保证将来还能捡起来。若是话剧失败了,他们还不至于丢了吃饭的饭碗。 不能怪他们三心二意,只能说,不论什么世道,大家还是要吃饭的嘛~ 连翘隔着围墙听了一会儿,觉得还不错。只是听演员们朗读的声音就知道了,进步非常明显,相比起一开始完全像个外行,此时已经相当专业,至少在她看来能够唬住人了! 一方面,她并不是真正的内行,比较好唬。另一方面,这些演员也不是真正的外行,戏曲演员有一些东西和话剧演员是相通的,譬如唿吸,譬如说传声,譬如说眼神。一开始不了解话剧的时候原本的技能帮不上忙,完全就是个外行人的样子。然而一旦对话剧有了一些了解,进步肯定是比一般人快得多的。 觉得差不多了,连翘才去敲门。 做杂工的嫂子来开了门,见是连翘,整张脸的神色都不一样了。讨好道:「是连小姐啊,正月里过来了!」 说着扶着门请连翘进来,连翘也不是空手来的,准备了一些礼物,除了每个人都有的红包,也就是一些装饰性的东西了,头花、胭脂之类。这些东西在戏班子里,不只是女子用得着,就是男子也用得着。 见到连翘来了,本来要散早课的人重新又聚集了起来。连翘却不是一个讲究这些的,只让帮工的迅速开饭。她是知道的,散了早课就是吃早饭,玉梨班本来应该已经准备吃饭了。 连翘是吃了饭的,所以也不忙,只是问了戏班管理人的帐册,以及这些日子的工作日记。其他人吃饭的时候她就在内屋看这些,算是大致了解了一下玉梨班在她没有来的一个月中工作的进度。 特别选择了在内屋看这些,就是觉得这个举动可能会让人心中忐忑。不过即便是这样,也免不了一些人心里七上八下,然而这就不是连翘能解决的了。 而除了管事的两三个人心里七上八下,其他人也有议论。身材瘦长,面容清秀的一个男子就问旁边的一个相熟同事:「那就是咱们玉梨班的班主?看着好年轻,这样的年轻小姐怎么会想起办戏班...难道是家学渊源。」 「吃你的吧,问那么多做什么!」坐他对面的陈小官瞪了他一眼,警告他。 虽然陈小官看上去比他年轻,但是说这话是很有气势的!这主要是因为资歷。 在戏班这种地方,非常重视论资排辈。师兄师姐就是比后面的小字辈要来的有牌面,平常使唤这些小师弟小师妹也非常顺手。除非后面的师弟师妹红了,地位上压了一头,不然这种生态是绝不会改变的。 这个青年男子看上去比陈小官年纪大一些,但是在玉梨班,甚至在整个梨园行当,对于陈小官他都算是个弟弟。所以这个时候陈小官能够非常理所当然地批评他,他还一点脾气都没有。 大概也是被陈小官训习惯了,这个青年只是住了嘴,脸上并没有多少惶恐的意思,眼睛也依旧尝试往内屋那边看。当然了,如果想要看什么的话,当然是什么都看不到的。 青年男子名叫曹喜官,原本不是玉梨班的人,在另一个小戏班里唱戏。玉梨班开始演习话剧之后,大家渐渐了解到话剧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需要怎样的素质也有了一个模模煳煳的感觉。 也就是这个时候,有一个乐师推荐了曹喜官。说是曹喜官嗓子一般,身段也一般,据说是入行太迟了,训练什么的都跟不上,和那些从小浸在梨园中的子弟始终有着不小的差距。 之所以还能再戏班子里混饭吃,而不是沦落到给红角儿做跟班,伺候穿衣服之类的,纯粹是他身上有一股子灵气。这灵气和陈小官以前在台上的仿佛,只是没有陈小官那样出彩。 再加上他也没有陈小官优秀的唱功和扎实的身段...其实挺不受重视的。只是那一股子灵气让乐师颇有印象,此时玉梨班排练话剧,他一下就觉得那小子很适合来做话剧,于是立刻推荐他。 这也不是吃饱了撑的进行的推荐,这是连翘自己说的,若是推荐了符合要求的人才,这是有钱拿的。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要不是连翘怕他们将什么歪瓜裂枣都推荐过来,限制了接收的人数,恐怕玉梨班要多出不少的新面孔了! 玉梨班总共挖了五个人,有男有女。不过这些人都有同一个特点,那就是在原本的戏班子里是可有可无的,玉梨班这边接洽对方的戏班子,很容易就能将他们的身契转到玉梨班来。 第730页 这一方面说明玉梨班现在需要的素质和主流戏班需要的素质有差异,另一方面则是玉梨班有自知之明。有一些红角儿他们其实也很好,就像当初的陈小官一样,特别擅长表演。但是人家是当红的角儿,戏班子的台柱子,不可能转出来的,所以也没有在他们身上浪费时间去考察和说服。 曹喜官是年前才进的玉梨班,不过他一来就解决了《西京往事》这部话剧男主角缺乏的问题。在此之前玉梨班利用现有的演员,无论男女都试戏了男主角,然而无论哪一个都不理想,只能随便拉人过来凑合着当对台词的。 等到曹喜官来了,虽然还是比陈小官弱了一些,偶尔出现被陈小官压制的局面。但是随着陈小官注意收敛自己,两人默契越来越好,这种现象已经越来越少了。 连翘在工作日记上看到了相关记录,也说明了这一点。说实话,看到这个的时候她是非常开心的...不是不能先找个勉强能用的顶上,反正此时这个国家还没有人看话剧(外国应该有类似话剧的戏剧),煳弄过去观众也不会察觉到问题。 然而连翘做话剧又不是为了煳弄普通观众的!她就是为了能够做出一个大家交口称赞的东西,为了能让自己喜欢的东西。在这件事上煳弄别人并不难,但是她要怎么煳弄自己? 因为这个,她整个人都是兴致勃勃地。眼看着玉梨班的众人吃完了饭,稍微休息了一会儿,就要求他们完完整整地演一遍《西京往事》。 这里所谓的完完整整,指的是角色带妆,音乐也加入进来,类似后世的彩排。只不过特制道具此时还没有做出来,所以只能用一些普通的东西代替。 虽然正月里挺冷的,但是常常唱堂会的戏曲演员们早就习惯这个气温在户外唱戏了。也不多说话,立刻就在大杂院的院子里摆开了场面,开始上演一幕幕悲欢离合! 连翘坐在正屋的屋檐下,这里是正对着『舞台』的位置,算是黄金vip座位,也有可能不止,毕竟从现在的角度来看,更像是连翘包场了。 她坐的是一张宽大的官帽椅,所有有着很大的扶手,一只胳膊肘拄在扶手上,连翘这戏看的,可以说是很随意了。 《西京往事》的剧本是她写的,她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这个剧本的人之一。所以眼前的演绎她不需要任何对照,随随便便一个场景,随随便便一个对白,她都很清楚,也很知道接下来的剧情发展。 不需要再剧情上面分心,她就能将全部的精力放在考察演员的演技、乐师的配乐、整个玉梨班的团队配合上了。怎么说呢。配乐没有什么问题,团队配合也很好,这可以理解——配乐做的事情其实和曾经没有什么变化,只不过那些烘托气氛的曲子是重新安排的而已。至于团队配合,这和当初搞戏曲的时候更没有什么区别了。 唯一有问题的就是演员的演技了...这倒不是演员们不努力,而是相对于其他,这个实在是太难了。 演技哪怕是在后世,那个各种教材层出不穷,有许多参考的时代,依旧是个难解的问题。在这个时代,大家就更加难以理解话剧需要的演技到底是什么样的了。连翘确实是知道这个东西该怎么样,但是她也仅仅是知道而已啊! 连翘发现在这一大帮演员中表现最好的还是陈小官!她是真的非常有灵性,第一个摆脱了戏曲的影响,完全投入了话剧,并且演技上面『返朴归真』。不再是戏曲的模式,而转换成普通人日常的样子。 只不过演戏并不是像日常那样就可以了,这应该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的——这和其他的艺术形式是一毛一样的。 回归普通人的日常这只是第一步,接下来就是要贴合角色,然后把握住话剧特有的表现方法。 如果在现代,陈小官绝对是典型的天赋型演员,他自己已经探索出了一套成体系的表演方式。每一次连翘看玉梨班演《西京往事》,就会觉得她更成熟了一些。而今天,至少从连翘这个外行人的角度看,陈小官已经和她后世见过的那些话剧演员差不多了! 她对陈小官的满意是大家看的见的,其他人都羡慕地看着正在『舞台』上表演的陈小官。 除了陈小官,其他人就乏善可陈了。由戏曲演员转话剧演员,先不提话剧本身的难度,就是第一部 ,脱去身上的戏曲演员习气就很难做到了。他们也知道在话剧中要将戏曲里过于夸张的那一套彻底摒弃,然而知道是一回事儿,真正做到又是另一回事儿了。 对此连翘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只能再给他们一些时间,让他们慢慢磨就是了。他们的角色戏份并不重,练习的多了,总能达到及格的水平的——很多东西都是这样,当天赋平平时,就只能用不断地练习去达到要求。 听起来很笨,但这是经过证实有效的方法。 倒是曹喜官给了连翘一个不大不小的惊喜,他肯定是不如陈小官的,但也算是个不折不扣的天赋选手了。来到玉梨班接触话剧不到一个月,但是已经能和陈小官一起将《西京往事》顺下来了,表现的也可圈可点。 这完全是意料之外的收穫! 其实这类意料之外的收穫她之前已经体现过了,玉梨班的人从外面挖角不止曹喜官一个。因为挖角本来就是由针对性的,选的就是比较适合话剧的,所以表现都还不错,只是没有曹喜官这样惊喜而已。 第731页 仔细看看,这些人在《西京往事》中都担任着比较有戏份的角色,这就能说明问题了。 第412章 连翘陪着看了一遍《西京往事》彩排,就其中的问题和玉梨班的成员谈了谈。其他的就算了,主要是演员这一块,一点也不能放松。 虽然她自己并没有做过话剧演员,但是这方面的见识是有的。在一些地方她甚至会自己做示范——她当然不能做到演员的程度,但是至少可以给玉梨班的演员打个样,至于做的更好,那就看他们的本事了。 「一些细节的动作可以加上去,回忆一下我们平常做事的样子,也不是一板一眼的,必然是有自己的小动作的。」连翘这样说着,将自己对于演技的认知说了出来。这样的粗陋知识若是放在后世,那是要笑掉大牙的,不过在这个时代这确实是领先众人的。 「话剧和以前唱戏不一样,唱一齣戏能够打动人不错,但是话剧比戏曲更能打动人,这是话剧的优势。为什么能打动人?这在于话剧更『真』,这个『真』并不是说出来的,而是通过表演达到的,最浅显的,说话做事都更像生活中真正存在的人。而戏曲中的念白、动作,这是生活能出现的吗?」 连翘喝了一口茶,尽可能将自己知道的说出来。 「而话剧的表演想要『真』,这是非常不容易的,其困难和唱戏想要唱的好是两种不一样的难,若是想要做的顶尖,要求都很高。具体来说,我觉得有三个方向是你们可以尝试的...当然了,若是你们自己有自己的一套方法,用着特别好,那也不必在意这个,这种事本就不比拘泥。」 连翘说着就将表现派、体验派、方法派,这戏剧表演的三大艺术学派用比较简单的方法概括了一番。 说这些的时候陈小官眼前一亮,因为她自己能够对号入座!她完全符合连翘所说的『方法派』,实际上当初她还在唱戏的时候就已经是个『方法派』了。只是当初她没有这个概念,不自觉地使用了这种方法。 之前她总有一种模模煳煳感觉,现在有了连翘这一番话,立刻眼前一亮。其实也没有太多实质性的内容,但之前懵懂的东西似乎一下就清晰了起来! 实际上所谓天赋型演员,很大一部分都是方法派——这种理论性的东西表述起来非常复杂,简单地说,方法派就是揣摩人物的情感,将自己变成那个人! 相对应的,体验派也需要揣摩人物的情感,然后藉助这个人物的内心情感、人生经歷,塑造这样一个人物——相对于方法派,体验派无疑有更多『演』的成分。 至于表现派,则是更加注重技巧的一个流派。比较浅显地说,他们对于某一类人物的某一类情感有自己的一套手法,然后通过神情、动作、语言等等外在表现出来。很多古老的戏剧种类其实都很常见这种,这个流派如果学的不好就会显得僵硬,但若是学好了,往往有一种返朴归真的大神风范。 连翘当然说不了太多有的没的,她肚子里的货差不多掏完了也就是这么多而已。不过她也没有太过于担心...不要小看人民群众的智慧,只要给一个启发,他们其中有悟性的必然能够有所体会。 至于没有悟性的,多少也能有一些进步吧。 也不需要所有人都有悟性,很多龙套角色一般人也足够胜任了。若是要求再高,等到日后话剧红火起来了,有更多人才涌入,自然而然就能做到。 连翘弄了这些后就离开了,说定了过几天再来一趟。 转天,去了宋志平办的赛茶会。她倒是还记得这个,拿出了一瓶子白茶。今年的新茶还没有上市,这自然是去年的了。但是因为炒制非常有功夫,保存的也很用心,口味上和新茶几乎没什么区别! 其他人喝了这白茶都啧啧称奇,这瓶白茶味道也是一等一的,来赛茶会的朋友们都向她打听哪里来的呢! 连翘挺费劲地回忆:「这是福建一座茶园里出来的,就是个小茶园。茶园主人除了大部分的茶叶出售,还会私留一块地种一些茶树。这里的茶叶无论是种植、炒制、保存,都是一等一的。这茶也不是为了出售,纯粹是为了自己喝。」 那么问题来了,连翘是如何喝上这种茶的呢? 连翘貌似非常漫不经心,实则隐秘地炫耀道:「这个啊,说起来就有些复杂了。原是人家见我来了京城,怕我吃不上好茶,所以特意给寄来的一些自产茶。」 连翘原来在苏州生活,苏州也有自己的名茶,再加上离其他名茶产区也比较近,所以各色好茶不在话下,那时候人家自然不会想到给她寄茶叶。然而她人来了京城,虽说京城有钱也能买到各种好茶叶,但是那种本地人才能吃到的自留好茶,肯定就没份儿了! 这个很好理解,一样特产到底还是在本地找最好。去到外地,出再多的钱也不一定能买到最好的那一批。在现代尚且如此,在交通不发达的古代,就更是这样了。 因为这个事情,那位茶园主就特意给连翘寄了两瓶自家留着喝或者分送亲朋的白茶。至于人家为什么要做这个事情,是不是和连翘有什么亲戚关系...其实也没有。 嗯,人家是连翘的书迷来着。 这个时代读者与作者之间有着更紧密的连结,这是后世的人不太能够理解的。在连翘写网文的那个时代,能在文下留言的,就算是很捧场的了。而绝大多数都是默默地看完,然后默默地潜水而已。 第732页 至于说因为看了小说还特意给原作者写信之类的,这种事情也就是偶尔说说而已,譬如说给作者寄刀片啥的,2333333 不过,如果时间往前推进几十年,那个大众娱乐并不太多,电视保有率低的可怜,城市居民一年也难得看几场电影的时代。在那个时候的文字工作者们,无论是小说作家,还是诗歌、散文作家,他们都是有着很多拥趸的! 这些忠实的读者不仅仅是默默喜欢,还会非常热情地写信!有条件的,排除万难跨越大半个国家面基,这种事也不是没有呢! 而这个时代,大众娱乐比起那个年代也是多有不如的。读小说、看戏,这算是市井阶层最常见的娱乐活动了。而相比起一次只能满足一个场子观众的戏曲,小说的影响力更广! 由此,读者们对小说作者有着更强烈的热情,这也就可以理解了。 平常给连翘送礼物的多了去了!只不过一般人不知道她住在哪里,礼物都是寄到她所在的报馆。以前是王三吴报馆去,现在在京津报馆拿...这个白茶寄到了家中,这是因为这个福建的读者算是连翘在福建的粉丝头子,平常也是有通信往来的那种... 当作者的,特别是知名作者,谁还没有一两个可以送礼物的读者啊!连翘这样一说,大家并不因为她的炫耀生气,反而一个个笑了起来。 大家喝喝茶,说说笑笑的。宋志平特别注意到了连翘神色间有一些疲惫,便道:「最近没有休息好?是在忙碌什么么?」 连翘随口道:「忙一点儿副业——话说现在大家做副业的多么?你和白先生就做了一份报纸是吧?」 宋志平和白明星的报纸已经弄出来了,现在看来表现还不错。想要成为大卖特卖的那种报纸是不可能的,但是现在已经能赚钱了,从生意的角度来说,这是成功的。 白明星对这方面比较健谈,拉着连翘说了几句办报纸的心得。等到说的差不多了,才听到宋志平补问了一句:「是什么副业?」 连翘波动了一下茶杯边缘,『唔』了一声,大概组织了一下语言:「其实也没有什么的,去岁的时候託付梁先生给我买了一个戏班子,我如今正研究一种新戏。眼看着出了一些成效...就是这方面的事情。」 这个时代对于戏曲来说,完全是百花齐放的时代,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地方戏种。而这些地方戏班子中稍有实力的就会想要去大城市发展,如京城,作为帝都,作为全国权贵最多的地方,这就很合适。 而在这个地方,与其他地方戏种相护交融,取长补短,原本的戏种有所改进,甚至会出现新的、结合了原本多种戏种长处的戏种! 连翘说想要搞个新戏,这不算是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但同时也让人颇觉荒诞。 要知道绝大多数戏种的取长补短和相互融合,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中间有一些优秀戏剧人才主动去做这件事,加速了过程。也有一些是时间的作用,完全就是磨合、接触的时间久了,自然而然发生了变化。 不管怎么说,奔着弄出一种新戏的方法去搞戏班子。这种事乍一听好像没什么问题,但是仔细想想就知道了,简直到处都是槽点啊! 话说一个戏种,哪怕是再简单的一个,都有自己的规矩。想要弄出一个新戏种,工作量何其庞大!这往往是无数人花费几代时光才能完成的。连翘现在说干就干,时间也没有过去多久然后就说有一定成果了...稍微懂一些的人都会觉得不可思议吧。 这还是连翘平常做事情比较靠谱,也没有吹牛的前科。不然的话,换成其他人,恐怕就妥妥地被怀疑是在『放卫星』了。 梁百岁回忆连翘托自己帮忙买下的玉梨班,死活不觉得那个戏班子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最终只能茫然问道:「那个戏班子...连小姐你是用了什么特殊的法子吗?弄新戏?我是想不出来的。」 白明星对这种玩乐的热闹事儿最感兴趣,立刻道:「是什么新戏?难不成是在苏戏上头改的——这也说得过去,那个玉梨班好似是你老家苏州的班子吧?又有你这个苏州老闆坐镇,这倒是容易很多!」 连翘笑着抿抿嘴:「这和苏戏可没有什么关系!不过我也不会说,我要给所有人一个惊喜!提前说了就没有那样的惊人了...等过一阵新戏上演了,你们可要去捧场啊!」 这是小事而已,既然连翘说了,大家自然没有推辞的。同时心中好奇更盛了...到底是什么新戏? 第413章 朋友们的想像中,连翘所谓的新戏估计也是玩笑一样。他们这些人有钱有闲,虽然不好和这个国家顶尖的富豪相比,但也是来钱相对容易,又比较会玩儿的一批人了——这就好比做艺术的人,容易搞出一些普通人不会搞的事情。 而在这搞事情的队伍里,人实在是太多了,其中成功的也有,但大多数也就是玩票而已。弄出来的东西没有太多的可说之处,等过了心中的热度,自己都不会太在意。现在连翘做新戏,在他们看来就是这个了。 不过不管出来的成品是什么样的,既然连翘都邀请了,大家也就没有不去的道理了。只是捧捧场而已,当然都踊跃的很! 他们可不知道,连翘是真的非常认真地做这件事! 过了几天连翘又去了城郊的大杂院,这次玉梨班相比上次又有了一个档次的提升!连翘眼看着和上辈子见识过的专业话剧团依旧没什么可比性,但是参照对象换成是她曾经做化妆师助理的大学生话剧社,差的已经不是很多了! 第733页 大学生话剧社大多数人没有那么专业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在于大学生话剧社的成员往往是一个普通爱好者,并没有相关的经验。而这些玉梨班的戏曲演员就不同了,不说戏曲中一些相通的东西,就说一条,他们至少熟悉舞台,这就已经秒杀大多数普通大学生话剧社成员了! 普通人对于当众表演总是会有抗拒心理的,这种要将情绪毫无保留地展现给他人看的行为,对于普通人来说非常难以做到,这也是为什么表演课上常有『解放天性』的说法。再加上面对人群的紧张...,这些方面戏曲演员已经解决啦! 这样一来,即使才摸索着训练几个月,也多少能和大学生话剧社级别的对手相比了。 做到这一点,连翘已经很高兴了。在这之后玉梨班还会进步,等到真的登台,随着面对观众表演,那又是一重打磨——一定会越来越接近她印象中话剧的样子的! 所以这个时候有些事情她就非做不可了。 一个是做舞台道具,另一个是给玉梨班联繫场地。 做舞台道具是必须的!很多外行人会忽视这一点,但连翘好歹是见过话剧社运作的,怎么可能忘记这个! 有一些道具和生活中用到的东西无异,但是有些东西还需要特制...总之就是适应舞台表演。而类似小型道具,包括演员的戏服之类的,这些都还比较容易,联繫可以作者写的工作,花钱下订单就是了。相对而言麻烦一些的是某些现在很难找人做的,譬如大的背景板、舞台用的大道具...... 这些东西在原本的戏曲表演里都是不存在的!戏曲表演往往将这些东西虚拟化,通过一些比较容易得到的东西代替,再不然就是让演员无实物表演。 一个很普通的例子,如果西方话剧中要表现一群船员划船,那么他们真的会造一艘小船,染后在底部安上轮子以适应舞台表演(前提是经费足够)。而在华夏的戏曲中,这就是另一回事儿了,如果一艘船出现在了舞台上,这就是个笑话了。至于船员划船的事实,完全靠演员肢体表演传达给观众, 连翘打算做的是话剧,这方面当然不会忘记——当然了,这也是因为她有钱搞这些。不然的话,就算她再有艺术追求,也只能退而求其次,放弃掉这些了。 而这些大型道具工人没有经验,连翘还得自己去和工人沟通着做,可以说是很艰难了。 大型道具并不是说将大型事物照搬过来做就行了,其中有很多讲究。譬如最好是可以拆卸,毕竟戏班子上舞台表演,弄一个太笨重的大傢伙,这是非常麻烦的。另外轻巧之类的要求也同理可得,总之需要适应舞台表演。 在此基础上,这些大型道具要做的尽可能真实,甚至精美,这也是很有讲究的。如果没有相关经验,只用过去的经验照搬,很有可能事倍功半,时间、金钱花费下去了,结果却不怎么理想。 连翘多少曾经在话剧社帮过忙,比划着名能对工匠们提出一些要求——有要求就比没要求要好!她虽然也不会弄,但至少能够给工匠们指明一个方向,给予一些启发。这些工匠是很聪明的,有她做的这些,他们就算做不到现代舞美的地步,肯定也要比现在自己直接做要好得多! 道具上经过和工匠的沟通,在最开始的焦头烂额后慢慢地进入了有条不紊的阶段。这个时候连翘才有空开始考虑玉梨班公开亮相的问题...该怎么搞呢... 一般来说,戏班子想要找个戏园子登台,这是很容易的。这件事有两种情况,一个是戏园子的主人主动,另一种就是戏班班主出手接洽。不过过程是差不多的,都是一方找上门来,如果对方也有一些意思,那就坐下来谈条件,条件差不多了就签订契约。 这种契约说的很清楚,最重要的条款也就是表演时段安排、契约期限、收入分配这些。这种契约有一个特色,就是对于戏班班主来说基本上是没有风险的。虽然说维持一个戏班的日常运转是需要钱的,但是普通的戏班也能做到了。 如果一个戏班连收支平衡都做不到,那还有必要继续做下去吗? 相比之下戏园子主人风险要大一些,若是一个戏班子并不赚钱,分成也分不了多少,他就亏了!戏园子的维护是要花钱的、戏园子里也有不少的员工!若是戏园子本身就是他们租下来经营的,这个问题就更严重了。 然而这就是一般来说了,当然还有不一般的做法。 主要是玉梨班如今名誉扫地,没有戏园子的经营者愿意和他们签订契约。更何况他们是做新戏,这种还没有经过市场检验的东西,一般的做法是先在外头不固定地唱,然后渐渐有了名声,这才联繫戏园子,站稳脚跟。 至于说戏园子的经营着,他们一般是避免这种风险的。 这样一来,也就逼着连翘做不一般的了。 租下一个戏园子的时段,给戏园子的主人或者经营着租金,租金中甚至包括戏园子员工们的一部分工资(例如管茶的、跑堂的这些人,如果戏园子规模大,基本上是不可能由戏班子自己出人的)。 这种做法的话,戏班就能独享利润了——前提是有利润。 这种搞法一般是那种特别厉害的戏班子,人家根本不愁观众,在面对戏园子的时候他们是非常强势的!根本不愿意分割利润给戏园子。 第734页 不过这种戏班子戏园子依旧是抢着都要的,道理很简单,如果抢到了这类戏班子,戏园子的人流量就会大大增多。这样一来,同样入驻在这个戏园子的其他戏班子就会收益,从而戏园子增加收益。 另外打响戏园子名号等等隐形收益这就不用多说了,总之是好处多多,大家都是争抢着的。 但是,也不仅仅是这类特别厉害的戏班子。还有另一种极端,那就是丝毫名气都没有的戏班子。 有些戏班子初来乍到,市场对他们信心不足,但他们本身非常有信心。再加上底子比较厚,有这个本钱。这样的戏班子也会联络戏园子,以这种方式和戏园子签订租约。从这个角度解释,玉梨班现在就属于这一种吧。 在连翘的财力可以应付的范围内,可以用钱解决的事情都不是事情!找这样一家戏园子就更不用说了。 更何况连翘也不是什么初来乍到摸不着头脑的投机者,她有自己的资源! 京城作者圈子里她的朋友不多,但是凡是有过交往的,都是能够託付事情的!连翘在某个聚会的小场合说了这件事,请他们帮忙寻一寻——要那种客流量不错的场子,可不能在京城偏僻地方!另外地方也要大、戏园子老闆人不能太难缠...... 听起来挺复杂的,不过这类事情为了避免日后麻烦,就要丑话说在前头,难处摆在最开始。不然这会儿抹不开面子,随便了事,后面有的是苦头吃! 这些圈子里的朋友不少是京城的坐地户,就算不是京城人也在京城生活十几二十年了。又因为身份的关系,社会各界人士都认识一些。这种事情,小事儿,一个个都拍胸脯保证能轻松拿下——事实上事情确实办的很顺利。 顺利的过头了...第二日就领了一个戏园子的老闆来和连翘谈这单生意。 连翘去看了戏园子,真的无一处不好,完全符合连翘的要求。而后说到钱的方面,对方也非常大气,说了一个相当实惠的数字,然后对连翘道:「我本想给乔琏先生免了这个钱的,只是我也听白先生说过乔琏先生的脾气,肯定是不愿意受这个好处的。这个价钱提出来,我是肯定不亏的,乔琏先生再不能推辞!」 连翘本来还想推辞的,听了这话还能说什么呢? 对方是典型的豪爽汉子,合约说签订就签订,后头还一起吃了一顿饭。因连翘喝酒爽快,直笑道:「传闻果然不假,乔琏先生风度最好不过!回头我要好好谢谢白先生和郭先生,没有他们做中间人,今日如何能交乔琏先生这个朋友!」 他口中的白先生正是白明星。 事后白明星也对连翘解释道:「你不用将这件事放在心上,那是个真正的大财主!京城和天津这人都有几条街的铺面——他姐姐正是宫里的孟贵妃!他是个善于经营的,平常做生意十分精明。不过他这个也不是掉到钱眼里去了,平常结交起朋友来,疏财仗义的时候好多呢!他原是你的小说迷,听说能认识你,立刻上赶着要促成这件事!」 连翘这才知道其中还有这段故事,不过知道是知道,她也不是那种理所当然享受粉丝好处的人。手头给准备了一份礼物,也不强调值钱(相比这位贵妃的弟弟,她的财力并不算什么),关键是礼物非常用心,是打听了对方的喜好来的。 对方也没有扭捏,爽快地收了下来。连翘这才满心安定,能够专心准备话剧公开演出的事情。 第414章 「弄好了吗?」「还差一点儿。」「谁拿走了我那件首饰?」「我的戏服!那一日试穿的时候明明没有什么问题,怎么今日就要改了!」「你踩着我的脚了!」「这道具快摆上去!人呢?」「力气大的都去安幕布去了!」...... 此时在京城也算是繁华的安乐坊有一座戏园子,四季阁,这座戏园子平常也算是生意好的了,但是远远没有今天的样子——人流量爆棚啊! 和外面的人满为患相对应,戏园子前面舞台被一块巨大的幕布遮盖住,后面在做什么根本无人知道。至于后台的慌张忙乱,那更是无从得知了! 连翘此时就站在舞台前面,相当满意地点了点头。话说这话剧哪里都不容易,就是眼前的幕布,也是想了很多办法才有的!此时受限于织机,没有可以拿来做帷幕的宽大布匹,最后还是用了很多匹布料进行缝制,这才得到眼前这快深色厚重帷幕! 掀开帷幕的一角,连翘钻了进去,守着舞台的人见是连翘,也没有人阻拦。 帷幕里面果然是另一幅样子,玉梨班的人都在帮忙,其中还有一些戏园子的员工。帷幕里面还有两层帷幕要安装,再加上舞美、道具,这些东西全都要上,可以说是非常忙碌了。 见连翘进来,有人要放下手头的事情,连翘连忙阻止:「你们只管做事情就是了,别管我!」 连翘看了一会儿,觉得他们做的很好,自己也没有什么可插手的地方。于是点点头,从侧面的一个口子往后台去了。 这时候后台也乱,而且这种乱和前台的乱还不一样。前台的乱是乱中有序,大家做事情还能看出一个层次,可以说是有条不紊。后台就不一样了,仿佛战场一样奔走混乱,连翘站在入口看了一会儿,愣是没有找到下脚的地方。 还是负责协调后台后勤工作的负责人看到连翘了,擦擦头上的汗过来道:「连小姐!」 第735页 连翘点点头然后看了一眼眼前混乱的场景,负责人显然很怕连翘因为眼前的混乱不满,连忙道:「连小姐,您别看这乱,这是因为今日是第一次,有很多东西又没有提前准备。」 然后下了一番保证,主要是保证一定不耽误呆会儿的演出,而且等到下一次演出一定会更好。 连翘其实没有批评他的意思,表示理解:「这是第一次,肯定会有些忙乱的,这件事你自己心里有数就好。至于说很多东西不能提前准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这四季阁又不是只有咱们玉梨班入驻,别的班子也在这里唱戏,我们三日才能轮上一日。东西提前安置好,人家怎么唱戏?」 这样感嘆着,连翘忍不住道:「若是能一个班子占住一个戏园子就好了,这样的麻烦肯定少很多。」 后台负责人放下心来,又听连翘这样说,笑道:「这怎么可能呢,一家戏班子占住一个戏园子,这样事情太少见的。就算有,那也是人家戏班子足够大,人手多,以至于能排出好几套的戏,足够轮着演。我们玉梨班就算是红了,想要扩大也没有那么容易。」 也是因为连翘平常足够的平易近人,这负责人才能说出这样的话。虽然他说的都是实话,可是不能说实话的场合多了去了呢!人家老闆正在遐想美好未来,哪怕这件事很难成真,也没必要在那里瞎说大实话啊! 连翘倒是没有因此生气,因为对方说的是真话——普通的戏班子火了,想要扩张相对而言容易,挖角、兼併等等手段都可以使用,迅速膨胀不是没有可能。但是玉梨班不一样,他们是做话剧的,他们想要扩大不能用那些办法,只能招人进来然后培训、磨合。 虽然这肯定比从小训练一个戏剧演员要快一些,但是速度相对而言依旧是慢的。 而且连翘只要自己深入地想一想就会知道自己非常不靠谱了...就算玉梨班扩大又如何呢,除非分为几组都演一样的戏,不然舞美什么的肯定要重新安排。这样一番忙乱还是免不了的。 连翘在后台看了一会儿,还对众人勉励了一番,许诺今日能来一个碰头彩,她肯定会发红包的。这才重新熘达回前面,开始招待一些客人。 要知道今日四季阁能有这样的人流量,并不是它自带的!这里当然算是京城繁华地带之一,但往常看戏的人是有数的,绝对没有达到这个量级。再加上玉梨班籍籍无名(原来的那点儿名头随着玉梨班的『沉沦』以及最近的销声匿迹,早就没有了),理论上来说,人只会更少! 这时候这样多的人,基本上都是连翘,以及连翘她那些朋友的功劳。 有资源不用是傻瓜,排除知道一些新鲜东西,连翘办戏班比起普通人来说依旧优势很大。最浅显的,她有一大帮读者,只在京城里就有几万。其中称得上死忠核心的,多的不说,几千人是有的。 有这样一批读者,她在正连载《裴引章传》的《玉衡报》上发表声明,称自己办了一个戏班子,希望大家去捧场——是她写的戏本子哦!这样一说,别的先不提,这几千人的死忠粉会不会来捧场? 这必然是会的啊! 另外这也会影响到其他普通读者的选择,毕竟要去看戏得到话,如果没有自己特别喜欢的戏班、角儿,看谁不是看呢!有自己喜欢的作者号召,再加上是这个作者写的戏本子,去看看变成了一件挺容易的事情。 而一个戏园子的人流量才多大啊!四季阁不算小的了,但是上上下下也只能容纳两三百人——若是将前面一些vip座位改一改,弄成比较紧密的坐票,应该能多增加一点儿容纳量,但依旧非常有限。 这样的容量,连翘在《玉衡报》上招唿来的读者就足够填满好多场表演了! 若是玉梨班的表现好,话剧这种表演形式受到认可,然后一炮而红,那就更不用发愁了! 还有连翘的朋友们,他们也替自己宣传了一下,这些人都是很有影响力的,至少能够影响自己的粉丝。这个时候四季阁外面拥挤成这个样子,也有他们的功劳。 虽然四季阁只有这么大的容量,多出来的人似乎没有什么意义。但这样火爆的场面也可以发新闻通稿啊,联繫报社写一篇软文,这算是下一步的宣传也是很好的呢! 再加上人都是有从众心理的,这么多人都拥挤到四季阁看玉梨班的演出,那些目睹这个场面的吃瓜群众会怎么想? 那当然是跟上啦!只要自己有机会搞到票,肯定也会尝试跟风看一看的。 不过这都是建立在话剧得到认可的前提上,如果大家对这种表演形式非常排斥,聚集起来的人气很快就会消散掉。所谓种种手段,都是建立在一定的实力上,否则手段也只是无根浮萍,无以为继而已。 连翘此时到前面来接待客人,客人就是一些小说作者,还有报业的人。朋友们肯定是来捧场的,另外,话剧效果不好就不说了,若是得到了大众认可,连翘肯定是会请大家都帮着写写软文的...其实这也不算厚脸皮吧,自家的东西好,做做宣传怎么啦! 反正她是这样心安理得的。 这时候来的早的朋友已经陆陆续续到了,平常看戏早到晚到都是自己的事情,今天是给人捧场,那就不一样了。若是拖拖拉拉的,那还不如不来呢!既然答应要来了,索性表面功夫做足,来的痛痛快快才是! 第736页 连翘在京城小说圈子里算是个外人,人缘虽好,也只是和有限的几个人结交,按理说人气应该不会特别足的。但是事实恰恰相反,今天来的同行可不少,而且都还是有头有脸的大佬! 若是从人物的重要程度上来看,这算是今年业内最具有含金量的一场大集会了! 这其中的因果,一方面是连翘结交的人物都是大佬,大佬们来了,他们圈子里的其他小伙伴很多跟风也会来。另一方面则更加说明这一行的某些生态——在这一行红才是第一要义! 若是地位不够,哪怕是坐地户,哪怕是有二三十年的从业资歷,这又如何呢?谁会高看一眼,给他面子? 而地位够了,如连翘,算是口碑、金钱双丰收的作者,稳坐大神位置,来到京城之后再封神!人气足,逼格高。她这样的,是外来的有什么打紧,圈内交际惫懒又有什么要紧! 到了她这个地步,就算她不做什么,也有的是人上来迎合她。应该有的场面,无论她是喜欢还是腻烦,总是会有的。 连翘招待着这些同行,其中一些平常接触少的还有些受宠若惊。 「乔琏先生今日是主动出来招唿的啊...」 「毕竟是她自己的营生,大家这样给面子,她当然是回以面子...不过还挺稀奇的呢,一个戏班子,本身名气全无,又没有红角儿。这样的戏班子能赚多少钱?值得乔琏先生这样下力气?」 「谁知道呢,说不定是为了喜好,而不是为了赚钱呢!有些人养着小戏班主要就是自己观赏,不是为钱。就算在外演一演,那也是为了展示一番。」 大家议论着议论着就跑题了。 连翘招唿了一圈,最后还是回到了最相熟的几个朋友那里,这里也是位置最好的两桌。她在特意给她留的位置上坐了,看了一圈道:「我先说好了,若是今日戏看得好,回头得替我写一篇文章扬名!」 顿了顿,连翘又道:「今晚的宵夜算我的,随便点菜。」 本来大家还没有什么,写软文这件事听着不算什么。若是戏真的好,替连翘宣传一番又算什么呢? 但是听到连翘说请宵夜,一时乐不可支起来——弄得好像大家要收她贿赂一般! 然而正经要贿赂这些人,一顿宵夜算什么?那不就是小孩子的营生?等闲想要贿赂这些知名作者帮忙宣传什么东西的,哪一个不是规规矩矩封了重礼的! 宋志平笑的手上一抖,茶水撒了一片,眼睛里满是笑意道:「行行行,吃人嘴短,拿了咱们连小姐好处的,总得做做事情!」 第415章 戏园子的正头戏开场之前,照例到处是走动喧譁之声。一般来说,会选择同一家戏园子看戏的人往往是同一个阶层、同一个地区,相对而言社交圈重合率比较高的一群人。即使不认识,一起来的朋友也很有可能相熟。 这样一来,看戏就变得具有了社交功能。以往演各种戏曲的戏园子就是这样,在正式开场之前,包括第一齣戏中,戏园子都是不可能安静下来的。 今日在四季阁这种情况就更加严重了,因为这次来四季阁看戏的大都是『乔琏』的粉丝!再不然还是其他小说作者的粉丝,总之很多都是看到宣传号召过来的。这些人放在后世就是妥妥的『同好』啊!哪怕不认识,恐怕也有的聊! 不过再怎么聊也是有限度的,毕竟往常那些戏曲大都是以前演过的戏,没有新鲜感。而就算是没有看过的新戏,故事往往也不是新的(即使故事是新的,故事的套路也不见得多新)。这种情况下,第一齣戏没看过就没看过吧...反正也不亏! 就算有的戏迷是追自己喜欢的角儿来看戏...他们追的那些大都是当红的,除了新人,很少有开头拿来热场子的。 而这一次四季阁不一样,大家都知道了,这是乔琏新写的本子,戏也是打出宣传,说是和以往任何戏曲都不一样。这时候的人相比现代人还是要朴实一些的,想不到有人会撒弥天大谎来营销,认为这种大张旗鼓说出来的话应该是真的。 出于信任,总之期待值是拉的很高的! 这样一来,等到有报幕员宣布戏剧快要开始,他们自己就渐渐安静下来了。偶尔有轻声说话声,也是讨论新戏《西京往事》会是个什么样子。 这种安静是有传染性的,就好像在嘈杂的环境中,一个注意保持安静的人也不会不自觉地弄出响动,而且感受不到自己做了这件事一样。安静的环境也能让一个不注意保持安静的人不自觉降低声音,不然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被投之以『诧异』的目光,这可不是每个人都是受得了的。 等到场子差不多安静下来了,乐师们开始奏响了悠扬的音乐。 连翘不是搞音乐的,当然没办法为乐师们提供优质的音乐。不过这个时代音乐已经发展了很久了,有自己的底蕴,够用还是够用的。 也幸亏这些乐师演奏音乐给《西京往事》做配乐没有现代版权费的说法,所以可以可着劲儿地用各种非常有名气的音乐。乐师们只要按照连翘的要求,从这些经典音乐中裁取合适的部分,成为《西京往事》的bgm就够了。 连翘在其中就是一个挑选作用,保证他们不按照以前戏曲的方式做配乐。这样手把手的教一次,他们也就明白了话剧要怎么用配乐,以后会省事的多——毕竟专业的事情还是要交给专业的人去做。 第737页 但连翘也不能说是什么都没有做,在这些配乐中,主题乐是她敲定的...世界名曲...《梁祝》(修改版)!说是修改版其实是客气了,连翘哪有那个资格修改《梁祝》这样的作品! 其实就是觉得《梁祝》挺合适这部《西京往事》的气氛的,然后和乐师哼哼了主旋律。乐师在主旋律的基础上做出各种调整、增补,总之有了现在的这个曲子。 旋律是很优美的,但并没有想像中的乐师对此纳头就拜。实际上就是这样的,就算真的觉得这是一个超牛逼的东西,很多人也不会表现的过于激动。更何况身处其中,一个作品出来的时候,有多少立刻就能意识到这个东西的牛逼? 特别还是艺术作品的时候,很多现象级的作品在最开始的时候大家甚至忽视了他。 这个曲子做出来就做出来了,乐师倒是好奇问了一下这曲子的出处——这个时代交流不方便,一些东西没有流传开再正常不过了。他们身为乐师,也只是会一部分而已,不可能说天底下的曲子都听过。 连翘对于瞎几把装逼肯定是没有兴趣的,只是掩饰道:「是在来京城的路上,茶馆里听一个歧路人演奏过,并不怎么知晓。」 连翘连那些自己记得的诗词歌赋也没兴趣安在自己头上,更不用说这些乐曲了。一个,不是自己的东西始终不是自己的,若是如今忍不住装这个逼,说不定以后就会被怀疑找了枪.手。另一个,这也是更根本的原因,她觉得这么做没什么意思。 出这个风头有什么意义?骗的了别人,骗不了自己。 如果说真的是个一事无成的人,怎么挣扎都找不到出路,那或许有可能做这种事。人本能是渴望别人关注和认可的,无论如何都得不到,而且相当渴求的情况下,做出这类掩耳盗铃的事情不是不能理解。 为了虚荣心,还有人违法乱纪呢! 但连翘并不是这种人,穿越之后就不用说了,她不缺乏认可。就说穿越之前,不说做到优秀,至少学生时代没有遇到什么挫折,成为社会人也是顺顺噹噹——那种为了博得关注各种搞事情,对于她来说好像是发生在另一个世界的事情。 连翘说是街头表演艺人弄的,乐师没有什么不信的,也没有再追问。倒是浪费了连翘在心里编的一些藉口...说实在的,她还想过怎么应付乐师接下来的问题呢,结果人家根本不在意... 此时悠扬的音乐正是《梁祝》中比较轻快的一段。 《西京往事》中有了好几首曲子做配乐,但核心还是《梁祝》,所以这首曲子会穿插多次出现在《西京往事》中,开头当然跑不掉。 这一段音乐自然和大家往常听的不一样,不只是曲子清新,没有听过,更是这种套路的音乐没有在戏曲中见识过。 不过此时的观众并没有多想,也来不及多想,只觉得这曲子还挺好听的。首先的观感是人家戏班子没有粗制滥造,音乐方面这样下功夫了,其他地方总不会太差。 就在这个时候随着帷幕渐渐拉开,旁白开始念了起来。 「泰和皇帝年间,西京洛阳正是最繁华的时候......」 这个世界有一个皇帝,年号只用了『泰和』,所以俗称上就是泰和年间。因为这个皇帝当政的年代是有名的大治之世,所以就和连翘那个世界的『文景之治』『康干盛世』之类的差不多。这个时候提出来,让大家有亲切感,更容易代入。 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四季阁观众这边一片譁然!和连翘坐的很近的朋友也拿惊讶的眼光看向她。无他,这台戏已经开始显露和时下戏曲完全不一样的感觉了!这种差异是巨大的,以至于大家不能判断好还是坏,只能本能地惊讶。 这种惊讶甚至有一些摸不着头脑的意思。 不过连翘不解释,只示意大家接着看戏就是。 帷幕完全拉开,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里面的布置。这个时代做舞美当然不可能有后世的专业,但是连翘捨得出钱,做到后世差不多的水平其实是没有问题的。工业和行业经验上的差距,这都被金钱弥补了。 所以从感官上就是一个踏青会被搬到了舞台上——有假树、假花,甚至假风筝!若是真的风筝,在室内可南飞起来。这个风筝是栓了线在房樑上的!总之一切尽可能向真实靠拢。 对于一个看惯了电视剧电影的现代人来说,看到这种并不『真实』的场景其实是很难入戏的,这其实是被影视剧『宠坏了』。但对于一个一直在看戏曲的观众,这就全部是那么回事儿了!其中的震撼和人类第一次看到电影有异曲同工之妙! 「哗!」 连翘并不在意这个开头给观众带来的影响,在她看来好戏才刚刚开始。想让她真正放心,至少得这齣戏顺顺利利演完才是。 这个时候旁白依旧在不紧不慢地念着,清晰、圆润、舒缓,而且能够传到每一个人的耳中——能做到这一点,一方面四季阁作为戏园子,具有扩音功能。而这也是当初修建的时候就做好了的,连翘不太懂,只需要感嘆劳动人民智慧无穷就够了。另一方面是这个念旁白的本身就是一个戏曲演员,戏曲演员在台上需要将自己的声音传满整场,这是需要功夫的!而且还是硬功夫! 连翘也不太懂这些,但是看到他们做的这么好,也就满意了。 第738页 旁白是为了大概交代故事背景,说清楚这是春天踏青的时候,青年男女都出来玩耍,其中不乏贵族青年。 这个时候由两个丫鬟陪着的女主角登场,演女主的陈小官一边和丫鬟对话,一边走上舞台。和舞台上其他群众演员一样,她也是没有画那种戏曲妆的,只是妆容略比普通人浓艷(舞台妆如果和平常一样,观众看来就会太寡淡)。 这次登场言谈之间交代了她的身份,真正的贵族小姐。 观众惊讶于这个露正脸,看上去很可能是主角的角色妆容打扮竟然和普通人差不多!这可和大众对戏曲的印象差了好远。但诧异之后他们很快发现自己很难注意到这齣戏里里外外,各种不同了。 他们不由自主地投入了这场戏!就好像这不是一场戏,而是一场切切实实的人间悲喜一般! 须知道,这个时代的人看戏也能投入真情实感,看到欢喜处会笑,看到悲伤处会哭。不像后世,哪怕是喜欢看戏曲的,也少有能投入到剧情中,更多是将其当成一个艺术品去品。品味唱词之雅,体会唱腔之美...... 这是因为这个时代的没有受过更『写实』的表演的冲击!他们对于情感的体会更加细腻。而现在话剧上来了,这对于他们来说,完全就是将生活搬上了舞台!就算是原本不为戏曲所动的,也难免随着话剧中的起承转合而喜怒哀乐。 这倒不是说话剧和传统戏曲孰高孰低,纯粹是由两种表演形式不同特点决定的。 第416章 《西京往事》是一个悲剧故事,讲述的是两个敌对贵族家庭的男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彼此相爱。然后发现对方的家族竟是世仇,然而依旧不能放弃彼此,以至于最后殉情。 连翘将这个故事弄成了戏剧版,而且是典型的多幕剧。要知道当初写剧本的时候她也是考虑过时下戏园子演出时间的,所以整本戏演完,正好是一个下午场或者晚场的时间。 在这其中,观众随着主人公经歷的变化而心绪跌宕起伏。最开始是一见钟情的紧张,然后是互诉衷肠带来的甜蜜。这个时候观众们都面带微笑,仿佛主人公经歷的那些正是自己经歷的。 然而剧情一转,主人公知道了对方的身份——他们是绝不可能在一起的!甚至,他们可以和一个不同阶级的人在一起,父母出于对他们的爱,都还有一线生机。但是,如果他们爱的是对方,那么绝无可能! 家族不会允许! 男主人公想办法约会女主角,他问她,难道就因为两个家族的仇怨,所以她就不爱他了吗? 陈小官饰演的女主角一改角色的温柔娇软,这个时候比谁都坚持。 「不会,当然不会。我倾慕你,只因为你是你而已,若你不是镇北侯府的公子,是随便哪个人家的工资,我一样会心许你。而如今就算你就是镇北侯府的公子,我又有什么缘由不爱你?」 爱一个人就是爱一个人,不会因为这个人的各种条件而发生变化,这个故事里明明白白地传达出这个思想。 正统的古代其实并不关注这种思想,激进一些的甚至会认为这是不对的。毕竟在这个国家婚姻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至于男女之间,真的太过你侬我侬,也很难说会得到什么贊同。君不见,『相敬如宾』这才是古人对夫妻关系的最高认同! 但是这并不是连翘那个世界的正统古代,在这个世界的这个时代,完全就是大变革的时代!所有的事情都在发生变化,而随着人们眼界的扩宽,思想也渐渐解放。 正如连翘那个世界一样,大变革的时代人心是会变的,会追求个性独立、追求自由平等、追求解放天性...这是一种必然,这意味着人开始关心『自我』,从不明白自身的价值,到发现自己的宝贵——人类从一开始的时候对世界不了解,也不觉得自身有什么能力对抗外界,所以面对本性的限制,理所当然的选择了忍耐、认可。 但是大变革的年代是发现自我的年代,随着对世界的了解、独立对抗外界的能力增强,人本能地将自我地位提升。 人们不再甘愿万事不由己,而体现在爱情这个亘古不变的主题上,也是一样的。人们渴望出自自身愿望的爱情和婚姻,而且认定我爱你就是因为你是你,而不是什么别的人。 这是时代浪潮所认可的主题! 连翘敢于将这个主题搬上舞台,自然有自己的底气所在! 事实也没有出乎连翘的预料,随着男女主人公以自己的生命保卫了这段勇敢、独立、坚贞、纯洁的爱情,随着《梁祝》中最哀戚的一段奏响。四季阁场内到处都是小声的抽泣声...因为人太多了,已经明显到不能忽视的地步。 「做的真不错。」宋志平有些惆怅,声音恍惚出现在连翘耳边。连翘抬眼看他,他只是笑着摇了摇头。 他当然是称赞连翘!他敢肯定,连翘做的这个新戏成功了,而且是非常成功!他甚至不需要去问其他人,也不需要等明天去看市场反响。从他本人来说,不论连翘提出的这个『话剧』有多么新潮,新潮到很多东西他并不能立刻判断是好是坏。但有一点他是肯定的,那就是这个话剧相比传统的戏曲更能打动人! 有这个就足够了! 他本身就是写小说的,小说在这一点上和戏曲有异曲同工之妙。不管怎么说,能够打动人的作品,总归是受人欢迎的。 第739页 实际上也是这样,等到一干演员出来谢幕的时候,许多观众才意识到,男女主人公并没有死——舞台上的一切都是假的,发生在虚幻中的一个故事而已!然而即便是这样,也不能阻止他们的热情。 克制一些地拼命鼓掌,激动的已经疯狂往台上扔东西了! 这可不是看后世的表演,不满意可以砸东西轰人!这其实是这个时代看戏曲表演的一个习惯。如果对表演满意的话,可以往舞台扔一些值钱的东西,或者干脆就是钱,以此表达自己的肯定、喜爱、热情之类。 连翘倒是觉得这个不错,大家都是有经验的,不太会砸到人。而相比后世,粉丝看到偶像就要拥上去拉拉扯扯,甚至『揩油』,一不小心还有可能危害到人身安全,那可是好多了。 谢幕完毕,拉上了深色的大帷幕,仿佛一切结束,有一种戛然而止的感觉。然而大众的热情实在是太强烈了,舞台上只能帷幕开开合合好几次,演员重复谢幕。连续谢了三次幕,实在是谢不下去了,这才彻底结束。 谢幕的时候报幕员已经说了一番感谢大家捧场的话,又因为是话剧首演,主要演员们也说了一些感谢的话。特别是男女主人公的演员,就是陈小官和曹喜官发言的时候,底下的反应简直要翻天了! 此时彻底谢幕,大家心情激动之余,渐渐恢復了整场,开始收拾东西准备离开四季阁。同时大都心中打定主意,赶紧去买票!还要再看几场《西京往事》,这么好看的戏一次怎么够!而且这是彻彻底底的新戏,刚才看一遍,很多地方还不熟呢! 这些观众平常看的戏,故事走向常常是非常清楚的。所以对于他们而言,这种崭新的新戏看两遍、三遍依旧是非常有新鲜感的!再加上这齣戏这样好看,哪怕就是烂熟于心了,也是有动力来刷的! 一面收拾东西,这些观众难以排遣心中的激动,忍不住和身边的熟人讨论起来。 「我都不知道戏还能这样演!简直绝了!」 「没错儿!说起来没有唱腔没有身段,应该不好看才是,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特别好,能一直看下去一样!」 有特别深谙戏剧之道的『专家』就能发表看法:「表面上看乔琏先生称之为『话剧』的东西简单,不用唱,也没有什么身段,一切和咱们日常生活中仿佛。实际上大有文章!人家那不是真事儿,而是演的!譬如咱们日常演个故事,哪怕是昨日发生在咱们自己身上,又能这样逼真,这样真情实感?」 「所以说,这里头可有门道!」 「那又是什么门道?」有人追问。 「这就不知道了,现在哪里清楚!非得仔细再看个几遍才能弄明白——也别多想,乔琏先生是很有才气的一个人,人家特意弄出来的新戏,若是门道随随便便就能摸清楚,那算什么呢?」 这是比较硬核的,还有一点不管那些东西,一个劲讨论剧情的。对于他们而言,那些东西都不重要,他们只管看他们喜欢的戏就可以了! 「实在是命运弄人啊!」 「对呀,其实不过是祖上的积怨,如今多少年过去了,早就该握手言和了。拖到如今,白白葬送了两个年轻人的性命。」 「人生若能有这样一个有情人,经歷一场这样的情爱,也不算辜负了呀!」 「但我还是想要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听到这个话,其他人都是嘆息!的确,人们还是本能地喜欢大团圆结局的。不过正是这种悲情的结局,让所有人印象深刻,感情也达到了顶峰,这是喜剧所不能比拟的。 可以想见,这些今日看过《西京往事》的观众回去之后,大部分都会成为自来水,拼命安利周围的人来看戏。人就是这样,发现了什么自己觉得有意思的东西总是会忍不住介绍给熟人。 这样一来,扩大同好,自己的爱好得到别人的认可,同时还多了一个可以一同讨论这个话题的朋友,岂不美哉! 考虑到戏园子容量有限,最近非常长的一段时间内估计都能满座了。 听着这些人的议论,朋友们纷纷恭喜连翘。其中梁百岁最为激动,连连道:「当初你让我替你出面买下玉梨班,我还不知道你是要做什么!如今可算是明白了,竟是要做出一番大事业!」 郭临在一旁怜悯地看着梁百岁:「唉,真可惜,你这人离这个大事业这样近,结果也只能擦肩而过,做个故事背景了...」 连翘捂着嘴笑个不停,好容易在大家的热烈反响里稍微平稳了一下,放下手,笑道:「你们觉得今日这个新戏『话剧』如何?」 「没的说的!乔琏先生的本子真是一绝,故事可把如今大多数戏曲比了下去!」大家相当拍捧场。 宋志平却是比其他人更懂连翘的意思,轻声道:「这『话剧』当然是极好的,就算没有你这齣好戏的助力,演出别的本子,大家也能发现相比如今流行戏的不同——会有很多人喜欢。不过有你的戏本子增光添彩,那自然是更添了一层火热。」 连翘就是问的这个!她写的故事在这个时代确实是个足够震撼存在。但重点不是这个,她又不打算转行做戏剧作家,除了已经写完了的,今后的戏本子最多就是玩票写几个而已。而且话剧也不可能只有玉梨班一个班子,这应该发展处属于自己的天地。 第740页 就像豫剧、崑曲、徽唱等等,成为专门的一个戏种,有自己的产业规模! 如果话剧本身在这个时代没有什么前途,这些也就是水中月镜中花了。 宋志平的话让连翘喜笑颜开,立即道:「走走走,春风楼吃大宴,随便你们点什么好菜!」 她是这样招唿着,自己却没有往春风楼去。而是叮嘱宋志平白明星他们帮忙招待同行的朋友,至于她自己,还得顾着玉梨班这边呢! 玉梨班这边晚上还有一场,所以这个时候不能去开庆功宴。别人都能走,连翘也不能走,她好歹是玉梨班的老闆,这个时候得去祝贺玉梨班的成员们。还有许诺奖金、做出表扬...这些事看着不重要,没必要亲自去做,实际上就得她去做才行! 很多人就是不注意这种事,最后将很好的事情弄得尴尬起来。 第417章 「这、这是怎么回事儿啊!?」 有人穿过四季阁所在的街道,不知道情况的都被眼前的奇景所惊到了。 四季阁是戏园子,熟悉这条街的都知道。往常门口售票也会有一些人挤在那儿,只不过人不会特别多。偶尔有特别红的角儿表演,才会呈现出『火爆』的氛围。不过即便是大家见过的最火爆的场景,和现在相比,那也是差得远了! 此时戏园子售票的方式一般以当场售票比较多,提前售票比较少。想也知道了,一个戏园子能容纳的人有限,即使是下午场和晚场的票一起买,也不过就是几百张票的体量。而这个数量的票,卖的快的话一下就能卖完,根本用不着提前售卖。 而现在四季阁前头的奇景却是刷新了大家的认识,数百人在排队,队伍从四季阁门口排到了街尾,可以说十分壮观了。 之所以会有这种场景,纯粹是还没有到售票的时候,想要买票的人已经来了。所以前头的人没有走,后面的人越排越多。 见四季阁门都没有开,再看看这会儿还是吃早饭的时候,围观群众忍不住道:「一个个这是上赶着投胎么?戏园子得到中午才开门,这个时候守着,还这么些人一起守着,不是傻的吧?」 他这话说完,倒是没有等来其他人的贊同,反而是大家一直用看傻瓜的表情看他。 「你最近是不是出京了?」 「?」 「若不是这样,怎么会连这件事都不知道——如今的四季阁每三日有一日演『玉梨班』的《西京往事》,这齣戏人人都想看,红透了四九城的半边天!就算没有看过的,也该知道这件事才是。」友人这样解释。 这朋友摸了一把后脑勺,满头的疑惑:「等等、等等,我还没有理清楚呢!我这两日人是在城里,只不过料理一些家事,外头的事情没听说过——《西京往事》?不就是一齣戏,至于这样?」 说着,他手指头还指了指街道对面的排队成长龙的奇景。 友人摇摇头:「你是真不知道了...这《西京往事》并不是一般的戏!你知不知道『乔琏先生』?人家可是大家,写的小说再好看不过了。而这《西京往事》也是她写的!最最要紧的是,玉梨班排的戏和时下的各种戏都不一样,演出极好,大家都爱看,所以才有这样的阵仗。」 「乔琏先生我是知道的,之前还一直看她小说哩!只不过最近家里有事,简直忙翻了天了,好些日子没看了...」说着摸了摸下巴,看着那边长长的队伍,无奈地笑着摇摇头:「若说是乔琏先生写的戏本子,我倒是有些兴趣。只不过这人也太多了,这时候去排队需要等候许久是小事,就怕等了半晌轮不上自己,还是算了吧!」 友人露出一个『这你就不知道了』的表情,低声道:「你若是真想看这个戏,倒也容易。你是排不上今日的票了,但你可以买别人的票啊!反正你手头宽裕,难道还在乎这一张看戏的票钱?」 确实是不在乎的,朋友也是想到这一点,哑然失笑:「竟忘了还能这样做——也是看戏很少有这样的事儿,以至于脑子没往这上头想过。」 友人听他这样说,立刻抬着下巴指点道:「看看吧,这等在四季阁前买票的,只有一半是自己要看的,剩下一半都是要将票倒卖出去的。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有些人从昨晚就过来排队等着了,今日票到手,转手就能翻三四个跟头!啧啧,钱也太好赚了!」 其实就是黄牛,因为玉梨班《西京往事》的票卖的火爆,而又不是每个人都有耐心和精力提前过来买票。这种情况下,黄牛诞生,简直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黄牛至少保证了只要肯出钱,还是能看上戏的。至于捨不得买溢价票的,也不是没有办法,早些过来排队就是了。若是不愿意买黄牛票,也懒得自己提前排队,那就等日后吧。等着这戏热度降下来,市场趋于理性,到时候自然会买票容易许多。 只是从现在的情况来看,这应该很难。 毕竟有那么多人想看,而玉梨班只有一个,戏园子容纳的观众更是有限。就算是每个人只看一次,潜在市场全部消耗完毕,这也是一项大工程了。 连翘还算是注意了一下黄牛的事情——实际上他们并没有将票价定很高,就是按照市面上一般的戏曲来的,略高两成左右。高这两成还是连翘觉得话剧的舞美、道具成本高一些,若是后来者打算跟着办话剧团,肯定也是要将票价定的高一些的。 第741页 她现在高个两成,也是让后来者好做一些。不然她的价格摆在这里,后来者弄得更高,肯定会有人说的。 连翘定下的票价很普通,而票价进入黄牛手上之后就飞涨。结果是他们话剧团没赚到钱,观众买了高价票,两边都没有什么好处,倒是便宜了中间的票贩子。 这是连翘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只是即便是后世,各种手段层出不穷,其中还有高科技的辅助,黄牛依旧是无法禁绝的存在。而在这个世界这个时代,又能拿黄牛有什么办法呢? 没办法,连翘唯一针对黄牛的也只是每人只能买一张票——如果没有这个限制,真能有人过来将所有的票都包了,然后坐地起价,大赚一笔! 现在买到票的人黄牛和普通观众对半开,就是这一条规定奏效了。 大家也明白这是玉梨班不想便宜了黄牛,想让观众买到便宜票,所以对于一个人一次只能买一张票带来的麻烦也表示了体谅。 然而即使是一半的普通观众买票者,这也很惊人了!这可不是后世,大家随随便便就能因为喜欢的东西聚集起来排队,而且一排一两个小时、半天一天的也不觉得累。这个时代没有这个习惯,肯从前天晚上排到第二天的白天,这是什么精神!? 这正是太过于喜欢了! 而有这样一大票死忠粉,《西京往事》这齣新戏确实不用愁了。 连翘弄出来的话剧《西京往事》这些日子在京城闯下了偌大的名头!当天下午公演过后,晚场不用多说,依旧是爆满。 得益于强大的宣传,以及看过的人毫不吝啬的安利,之后的日子通通都在爆满中。 至于说四季阁前排队的盛况,连翘倒是没有太过在意。在她看来,这是应该的,因为有自己的死忠粉,再加上一些其他帮她宣传过的朋友的粉丝,这些人加在一起就是一个大数字了! 光光只是这些人,就足够维持四季阁很长一段时间的爆满了。 对于连翘来说,她其实更在乎话剧在社会上的反响如何。相比起来,《西京往事》是不是爆满,这只能说明一时的风潮而已。而社会上的反响,这才是真正能够决定『话剧』生死存亡的关键! 连翘请到的朋友都愿意给话剧《西京往事》写剧评,或者推荐文,这些人在不同的报纸上有自己的影响力,这些文章随便就能发表,也不用连翘费心。 从这个角度来说,话剧《西京往事》在宣传上并不弱。 事实上连翘也没有担心过这一点,毕竟这些朋友们的反应她很早就看到了,并且和大家交流了一番。这个时候收到的反馈大多数是比较好的,大家回去写文章估计也是挑好听的说。 连翘一直悬在心里的其实是普罗大众能不能接受话剧。 一开始的时候戏园子爆满不能说明问题,来的都是她的死忠粉——谁还没有几个死忠粉咋的!这种情况影响了她的判断,她不确定这种火爆的情况是大家接受了话剧,还是这纯是名人效应。 她和玩的比较好的都是圈子里影响比较大的作者,这些人宣传起来,她都没办法预料号召力有多大。 不过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她内心的忧虑开始逐渐放下。 没错,肯定有人没办法接受话剧这种新形式表演,还不少呢!这些人中不乏学问非常高的人。他们认为过去的戏曲都是美的,而话剧在这些戏曲面前,都显得太过于粗陋了。 这是很正常的,任何一种新的艺术最开始的时候大都比较『低端』。这就好像电影一开始是给那些看不起『高雅』戏剧、歌舞剧的观众看的,往往就是时常很短的短片,内容也很粗糙不堪。一般来说,没有社会地位高的人凑过去看电影。 然而时间流转,电影也成了艺术,而且做电影艺术的也可以鄙视其他更加下里巴人的艺术了。只能说啊,风水轮流转! 在这些人的文章和公开发言里,话剧简直一无是处,哪里都比不上各类戏曲,这种发言当然也影响了很大一批观众。 而且随着这些人发声,越来越多这样的声音开始起来了。连翘当时就意识到了异常,于是让人调查了这个现象背后的秘密。这才知道,有一些做戏曲的戏班子、戏园子反应过来了。他们知道玉梨班如今并不大,就算再火爆也威胁不到他们,但是将来呢?将来的事情无论如何也无法预知的! 有的会选择按兵不动,有的却已经开始使坏了。 不过这件事也不能简单的以『使坏』来定义,只能说一切都是利益之争。 针对这种情况,连翘想的办法有限。不外乎请报业的朋友帮忙,这一类的文章少发一些。不过说到底还是要打铁还需自身硬,只要《西京往事》表现的好,广大普通观众认可,那么地位就很难动摇了。 哪怕是在现代,各种各样的营销手段层出不穷的时代,口碑依旧是一部作品的生命线!只要口碑崩溃,再强大的盘外招都很难发挥作用。而在这个时代,各类宣传手段匮乏,营销更是很难说起的时候,口碑当然就更重要了。 而到现在为止,她最不担心的就是口碑了! 第418章 话剧不是金银,能让人人都爱。自从连翘推出玉梨班这个话剧团之后她就有所准备了,先不说会不会有人喜欢,至少肯定是有人非常讨厌的。这本身无法避免,任何一样新的事物出现都要经歷这样的事情。 第742页 有些人就是喜欢戏曲,其中原因,一个是真正觉得戏曲比较好,这个没办法,各喜各爱。另一个则是审美习惯的问题,已经习惯看戏曲了,再看话剧会觉得哪里都不适应。 然后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人不喜欢看戏,不只是话剧,戏曲也一样,这也是莫奈之何的。就像8102年了,依旧有人不喜欢电影电视,而是享受老一辈的一些娱乐,这是一样一样的,生活观念不一样。 但是,连翘一点儿也不担心话剧的口碑。一旦确定大家是接受话剧的,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 确定话剧在这个时代这个国度并没有水土不服,那么她就能将上辈子的经验运用起来,推测出之后的情况——如果话剧水土不服,那么上辈子的经验就没有什么参考价值了。反之,虽然时代不同,社会具体背景相差很大,人性、人的审美取向、娱乐需求等等却是非常相似的,所以能够比较稳妥地推测出很多东西。 除开那些对看戏没有什么爱好的,他们根本不会来凑四季阁的场子,就算来了也是给连翘面子。既然是给连翘这个喜欢的作者面子,那么自然不会有批评,最多就是不做评价而已。 剩下的,只接受戏曲的,这其实比例很小。话剧和戏曲又不对立,就算觉得戏曲更好,或者自己更喜欢戏曲,也不妨碍看话剧看的很嗨呀!一旦能够接受话剧这个表演形式,就能感受到话剧的魅力了。 至少在这个时代,话剧已经是最写实的表演了。实际上,人类的娱乐活动中必然是追求这种写实的! 连翘曾经在一些研究电影的杂志上看过,其实她不太懂这些,但是零零散散看着,也知道一点——电影理论中有一个名词叫做『木乃伊情节』。制作木乃伊是为了永生,而电影的目的其实也是永生。 而永生本身就是人们永恆的、刻在骨子里、本能的追求了!只是因为技术达不到,没有多少人认真去想而已。但是,类似电影这样的艺术形式,其实就是从这个出发点出发,才能迅速被大众广泛接受的。 人不可能永生,但是通过电影中的故事,一个又一个的故事,仿佛经歷了一个完整的人生。然后回到现实,现实不过过去一两个小时而已——这其实会有一种短暂的永生的感觉。 当然了,这是连翘自己的理解。其实也可以理解为:生命在电影中实现了永恆。不过连翘认为,各种想法都有,这种事情看各人的理解。 但不管怎么理解,总之人都是渴望这种表演的,这是一种本能的喜欢。越写实,一个人就越能投入进去,在这个故事里,他化身主人公,然后经歷那些悲喜。 只要抓住这个心理,还有什么可畏惧的? 实际上,现在的情况正是好评如潮呢! 的确有人想要搞事情,但是那些人想要搞一搞连翘,连翘又是好惹的?她在报业有自己的人脉,这就意味着她可以发声,同时也可以减少对方言论的影响力。至于有人想要通过更直接的方式搞街头破坏,那就更是说笑了! 当初和四季阁的孟老闆合作好处就在这里了,人家不只是宫里孟贵妃的弟弟,还在京城、天津各有几条街的铺面,自己本身就混的很有牌面。街头的人,哪个等闲敢到他的场子里惹事儿? 至于说以连翘的体量无法应付的权贵...说实在的,什么阶层的人做什么阶层的事情。那些权贵除了偶尔养一个家戏班子,哪还有和戏班子打交道的机会?连翘办个话剧班子,这对于他们来说根本没有任何影响,他们自然也就不会做任何事情了。 应该说还是有事的,《西京往事》大火之后孟老闆就来找连翘拿了许多贵宾票。这类贵宾票本就是内部人员留着做人情的,从放出去的贵宾票里预留出来的。按照孟老闆的说法,是有多少要多少。 「我每日和一些权贵打交道,交际的机会多,如今乔琏先生的玉梨班《西京往事》大火。这些票就是有价无市,他们不缺买票的钱,只是想要舒舒服服拿到这么好的票也要费心思。我拿来送礼做人情,也是极好的。」 孟老闆虽然只是个后妃的弟弟,出身又十分平常,但这些年来在权贵的圈子里很吃的开,不是没有理由的!其中很注意这种小节,就是一个。 四季阁门庭若市,《西京往事》成为最新话题,陈小官和曹喜官也以火箭般的速度蹿升成了京城最当红的角儿!以往的例子,不是没有一炮而红的人,但是从来没有角儿红的他们这样快,而且热度还这样高! 说到底,还是市场蓝海的原因。唱戏唱的再好,竞争对手也是很多的。同类项太多,也就是互为替代商品太多,观众的注意力不可避免地被同行拉扯走一部分,只有一小部分能放在自己身上。 而陈小官和曹喜官就不一样了,他们是演话剧,而先进整个京城,也就是玉梨班一个话剧团而已,他们独占了一整块的流量! 再加上《西京往事》这样一个在当下足够引起相当大反响的反响的剧本加成,一夜之间红透半边天,这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对于连翘来说,玉梨班红火起来后只有一件烦心事,那就是找她的人变多了!其中主要是梨园行当的人,有的人想要和她搭伙做话剧,有的人也想办话剧团,上门来向她取经。还有的戏班子登门拜访,像要她帮忙给写个剧本...... 第743页 人实在是太多了,也不知道他们从哪里搞到了她的住址,弄的她烦不胜烦。最后和家中交代了一声,便每日早出晚归,去朋友家里躲清静去了!至于有人上门,吴美娘只需要一概交代:出门会有去了!去哪里不知道呀!什么时候回来也不清楚呢! 吴美娘在此之前隐隐知道连翘买下了一个戏班子,在那里捣鼓一个新戏。但是她并没有多想,一个是这也算是帮助同乡了。这个时代的人非常看重同乡这层关系,特别是出门在外,同乡往往是能帮就帮的。 另一个,连翘自己是写小说的,或者想将一个故事从小说落到现实中,这也非常能够理解。 至于说买个戏班子来玩算不算出格...还真不算! 先不说连翘作为一个独当一面的年轻女子这已经算是挺出格的了,吴美娘接受的了这个,自然不会因为这种『小事』动容。就说养戏班子,听起来多耳熟啊,不少有钱人家都做过呢! 这样一想,天底下最好的一些人家都能做这种事,他们难道就做不得了? 只不过吴美娘没有想到,连翘说是随随便便弄个新戏的,最后竟然弄出了如今的声势...这个女儿总是给她的生活带来各种各样的意外... 她也去四季阁看了《西京往事》,不得不说确实好看,反正吴美娘接受度很高,之后还连着看了几场——可别说,沾女儿的光,想看多少场就能看多少场的感觉着实不错。 虽然她早已经知道连翘出息了,但真正让她享受这种因为连翘出息而产生的好处,日常生活中可没有什么机会! 这时候连翘因为弄的话剧受欢迎,引来许多人争相拜访,也算是『甜蜜的负担』了。连翘受不住避开了,请吴美娘帮忙在家谢绝,吴美娘也就是嗔怨几句,真正连翘出门,她是不会阻拦的。 于是这些日子连翘成为了『流浪儿童』,在朋友圈里高举着『求包养』的牌牌,可以说是四处蹭吃蹭喝了。 可别说,趁着这个被动放假的机会连翘可算是好好玩了一通京城——这些小说圈子里的朋友大多数都是玩主,对京城又熟。而带连翘这样一个业内有名的美女也不会觉得厌烦,去那些自己早就熟悉的地方也很有动力。 这个带着玩两天,这个的聚会蹭一蹭,到哪里都是座上宾,没有烦恼,只有欢乐,每日过的比之前还要舒服! 到了白明星家里,连翘只能对白明星、宋志平几个感慨道:「我如今也算是明白了,为什么有许多同行红起来之后把持不住,沉溺于声色犬马,最终至于堕落了。」 听她故作老成地说这番话,白明星差一点喝茶呛着,咳嗽了好一会儿,这才平復下来到:「咳、咳咳,说什么呢!声色犬马?你知道声色犬马是什么吗?」 连翘这些日子是到处玩儿来着,但是玩的非常『清洁』。这当然和她的朋友圈子有关,她愿意交朋友的都是比较正派的人。至于这个行业阴暗的一面,她一向是敬谢不敏的——想也知道了,这一行入门标准其实很低,而且多一夜暴富的人。这些人穷人乍富,有的人把持的住自然没什么。但是有的人就不是这样了,生活中迅速堕落下去的不要太多! 她说『声色犬马』,其实她连声色犬马的边还没有摸到呢! 连翘清了清嗓子:「这个嘛,差不多就是那个意思罢了。我其实是想说,我们这一行红起来之后诱惑真的挺多的。其他的就不说了,光是众人追捧这一条,有几个人受的住?我也不算什么没见过世面的了,该有的吹捧逢迎也经受过,然而这些天人人偏爱我、捧着我,还是让我觉得轻飘飘的。」 连翘其实一直有主动避开那些会对她太过于吹捧的圈子,比如说她只和有限的圈内人交往。这些人要么是和她同等地位的大佬,人家当然不会一直捧着她。要么也是前途正好的新秀...关键是她根本不会和一个只会拍马屁的人做朋友啊! 外界传她有些『势利眼』也在此了,似乎她的朋友水平都太高了,以至于太不『亲民』。 她只能说这是一个美丽的误会,她其实并没有特别注意过那些,只是她交朋友主要看这个人有趣不有趣。这个时代的人她能聊得来的并不多,聊不来的又何必做朋友?只不过这样交朋友,一不小心就将朋友圈弄得大佬云集了。 第419章 连翘说到自己被吹捧弄得『轻飘飘』的时候还特意表演出一个颐指气使的样子,然后自己都忍不住笑了起来:「哈哈哈哈!这事儿说起来实在是浅薄极了...但这大概就是人性里头的弱点吧!人人都爱吃好的东西,爱看好看的人、物、风景,轮到日常生活,也爱听好听的话,喜欢人人顺着自己。」 「明明知道是恭维,但就是喜欢啊!」连翘说到后面甚至觉得这种事情就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遂语气也理直气壮起来。 连翘这些日子四处串联的事情大家都是知道的,这个圈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既可以做了一辈子同行,到最后却是老死不相往来,半句话都没有说过。也有可能低头不见抬头见,鸡犬相闻。 至于她最近在各个朋友那里成为座上宾,被百般『爱护』的事情,白明星、宋志平几个虽不曾亲眼目睹,但也能够想像是怎么回事——太阳底下无新事,他们也算是业内大佬了,具体是什么情况,猜也猜出来了。 第744页 宋志平、白明星这些人都是业内明星一样的存在,往常他们在圈子里必然是被迁就的那个。而这个圈子能对他们这种『重要人物』做到什么程度,他们对此是心知肚明的。 说真的,那种日子确实好过。无论去哪里,只要报上名号,无有不应的。哪怕是圈外,譬如说吃饭,譬如说买东西,那也不需要掏钱,同样只需要报名号——这些人也不怕知名作者付不起帐,都是等到年关的时候再去寻人开销结帐,算是非常宾至如归了! 更有甚者,会有粉丝知道这些帐单,私下就替作者付了!能做出这种事的粉丝都是土豪了,当然不会在意这么一点儿小钱。 可以这么说,他们要是正经『作』起来,那真是没人能拦得住——所做的一切无论好坏都没有人责备,耳朵里只能听得到赞美。倒不是说没有批评的声音了,只是周围的人会过滤一些声音,最后传到作者本人耳朵里的也就是那些漂亮话了。 长期生活在这种环境中真的非常危险,即便是一个意志非常坚定的人也不一定能够支持多久。而一旦支撑不下去,沉溺于这种生活,很有可能就会被毁掉! 这个世界上,被赞誉毁掉的人几乎和被苦难毁掉的一样多! 听到连翘用这种『理直气壮』的语气说这些,大家反而不当回事儿,认为她是在调侃这个。白明星索性扔开茶杯,微微靠坐在高大的太师椅椅背上,抬了抬眼皮:「哦,看来这些日子你过的是真好了,还有些乐在其中哇!」 连翘毫不迟疑地点头,其他人又是笑!这本没有什么好笑的,只是联繫前面的情况,又想到连翘理直气壮又有些得意的表情,不知怎得,就是觉得特别好笑起来。 等到笑声平息了不少,宋志平才将剥好的核桃推给连翘:「怎么,还有这番感概?弄的好似没有见过世面一样。你以前可是在苏州的圈子里混,那个时候就名气大得很了,难道没经歷过这样的事儿?」 说着轻轻笑了一下:「这样看起来,苏州的同行们行不行啊?捧一捧行内的明星都不会吗?」 连翘眨了眨眼睛,看着干干净净的核桃肉,有些不知所措...一只手指下意识地绕弄着鬓边垂下来的一根小辫儿,很明显在想事情。 「唔...怎么劳动起咱们『洛北公子』剥核桃了?罪过啊!这双手原该拿来写天下华彩文章的,结果砸核桃,挑核桃肉?」回过神来,连翘拈起一块核桃笑着道。 宋志平却不拿这个当回事儿,神色如常:「你不是喜欢吃这些干果,但又厌恶剥壳——我也赶赶这些日子的风,奉承奉承咱们的乔琏先生!」 连翘笑笑,低头吃起核桃来...关于她对干果的爱好,因为她没有提起过,所以京城这边的朋友并不知道,宋志平应该是观察得出的。但是这个爱好在苏州那边的朋友当中,许多人都晓得。 常常好几个朋友围桌而坐闲聊天,桌上放着各种零嘴,然后就有人一声不吭一边说话,一边剥干果。这东西最后很多都进了连翘的嘴巴...许文华是给她剥干果最多的人,即使她这个人看起来最不像会做这种事。 这种事情一旦想起来就扰乱心绪了,连翘赶紧忽略这一段,只笑着道:「苏州当然也会捧人,糖衣炮弹用起来并不比京城这边的同行差。只不过我也就是最开始的时候经歷了一些罢了,后来我自己远离了这些,根本没机会好好感受一下。」 说到这里,连翘忍不住显摆道:「不是我说,我在苏州有好多书迷,圈子里也多得是愿意帮我做事的!我自己是没有去试过,但是我朋友对我说过,就是圈子里的事情,只要我开口了,没有办不成的!」 听到连翘说这话,同桌的几个,除开宋志平,其他人都面面相觑,惊讶极了! 他们知道,连翘并不是会信口开河的人,也就是说,她说的这些都是真的。而这些若是真的,那未免也太惊人了。以他们的经歷来说,行内重视一个人是常有的,这个时候大家会说这个人『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然而这也就是戏说而已,实际上是不可能做到那个地步的。 所以说,他们以为连翘如今在京城圈子里地位已经够高了,大家可不是都捧着她么!但是,人家在苏州的小说圈子里,那才是真正的小公主! 只有宋志平,他一点也不惊讶。他是常年和丁一新有信件往来的,而在连翘来京城前夕,以及刚来京城的那段时间,丁一新叮嘱他有机会就帮忙好好照顾这位后辈——从这就隐约可以看到她在苏州圈子里有多么『三千宠爱在一身』了! 然后就是丁一新信件里的内容,其中说连翘说了很多,也有不少透露出了连翘在苏州圈子里的地位。 她那句话并不夸张...如果是圈内的事、不,不只是圈内的事,实际上只要是圈内人可以办成的事,她提出了请求,总有人想要替她办到。 很夸张?确实是的,但是这个光景又是真的存在的。按照丁一新所说,除了因为连翘用自己的才能折服了所有人,就在于她身上有一种她自己并不知道的魅力。 她常常是笃定的,对一些事情,对这个世界。如果将美人做比较,有的美人如同乱世,纤细倔强。有的美人则仿佛普通世道,中正平和,略微有些小家碧玉的味道...而连翘,她是真正的盛世,而且是几千年未有之盛世的具现化。 第745页 她自信强势、聪明敏捷、目光长远、才华横溢,就连美也美的光耀!看到她,就觉得看到了一个光华灿烂的时代,实际上不是那样的时代也不能有她这样的美人! 而大家现在生活的这个时代,充满了大变革的时代,世道变化,一切的一切都在走上坡路。生活在这个时代中,人们是积极进取的、欢乐而不知道忧愁的,偶尔他们甚至猜测后世会用怎样的形容词形容这个黄金年代。 对于这个时代,他们有一种发自内心的热爱。而连翘,她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所有人眼前,仿佛就是这个时代的化身。 怎么能不爱她呢? 苏州同行们对连翘算是予取予求了,而京城这边...宋志平哂笑——这些朋友这么惊讶做什么?他们难道没有看出来,小圈子里的几个也和苏州那边的同行没什么区别了。 若说大环境整个圈子没有那样,只能说连翘在京城活动的日子还是太短,又不肯太多地接触人。这样一来,根基还是太浅!然而只要她稍微注意一下交际,想来整个京城圈子里也要多不少拥趸了。 连翘可没有想到大家能够想那么多,她只是想起这些日子的经歷,笑着道:「说实话,这种受尽吹捧、人人都顺着自己的生活还是少过为妙。过的太久了,人就会发生变化,是不好的变化——飘的久了,就不会脚踏实地地走路了。」 说实话,现代人如果来到古代,抵御诱惑的能力肯定要强一些(当然了,那种意志坚定的,在哪里都意志坚定。而始终在动摇的,也不会因为到了古代就不会动摇了。只是对同等性格、觉悟的人来说,确实是这样)。 原因在于现代的诱惑太多了!身处在五光十色的现代社会,很少有人从来都没有被诱惑过。而很多时候,在这种环境中生活的久了,陷入某些诱惑的同时,必然也对某些诱惑产生了比较强的抵抗力。 连翘生活的那个时代,她见过更疯狂的!当一个人手握任何资源,譬如金钱、权力、人力等等吧,这个时候一切的一切就会向这个人蜂拥而来!由此而来的物质和精神上的进攻,比这个时代要强烈的多! 她虽然没有经歷过那些东西,但是看的多了是很长见识的。再看这个世界的珠光宝气、纸醉金迷,也就是那么回事儿了,很容易就能挣脱出来。 连翘说的这个话当然没有错,由她这样的知名作者感悟出来似乎也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众人看她的面相,一个十足十年轻的小姑娘罢了!忽然说起这样的大道理,而且还不是空泛地说——人家的经歷是真的有资格说这种话! 不由得笑了起来。 大家拿这个调侃了连翘几句,然后话题迅速地歪楼,而且都歪到天边去了! 不过这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情,在场的都是眼界非常宽的一些人聊什么都能有滋有味。特别是其中还有一个连翘,她相对这个时代的人不只是眼界宽而已,更是视角独特。有她在其中,经常让平庸的对话也有意思起来。 聊天正有趣,忽然有下人来告知,玉梨班有人过来了。 有人笑着道:「这是有什么事儿?说起来连小姐的玉梨班最近真是红火的让人眼热...有才华的人做什么都行,转去做个新戏,竟真的做成了,还那样好!」 大家针对话剧又说了几句,这个时候玉梨班的人已经进来说话了! 第420章 「东西收拾好了?」连翘问眼前这个自己选定的戏班负责人。 负责人擦了擦汗,点头道:「都收拾好了!」 旁边的孟老闆劝道:「乔琏先生不若一起去齐王府罢!说到底玉梨班也是你的,再者说了你去一趟也防备着有什么意外,好有人来主持!」 连翘却摇摇头:「不用我去了,能有什么意外呢?一般的意外他们自己就能解决,若是他们解决不来的意外,我在也没什么用处。」 送走了玉梨班的人和孟老闆,连翘颇有些百无聊赖,左右看看,便直接坐了一辆出租马车往宋志平家去了。 宋志平见到连翘来自家还有些奇怪:「你今日不是应当去齐王府么?」 连翘挑了挑眉:「齐王府?我为什么要去齐王府?」 「前几日在白兄家中,你那个玉梨班的人不是已经禀告过了——齐王府的王妃要过生日,请了几个最好的戏班子去献艺。又听说如今玉梨班正当红,演的戏是别家没有的,于是特别还请了玉梨班?」 前几天连翘在白明星家,还有另外几个朋友,包括宋志平,开了一个茶话会。本来谈天说地好好儿的,没想到半路玉梨班的人过来,丢下一个重磅消息!当今皇帝的儿子,齐王殿下,其王妃要过生日,请玉梨班去王府表演。 说实在的,这种去人家家里唱戏的,在梨园行当里有专有名词,叫做『唱堂会』。这本是好事,一方面说明戏班子名气大、受人认可!要知道,请的起戏班子唱堂会的都是有钱人家,等闲的戏班子人家是不请的! 另一方面也赚的丰厚,在戏园子大兴之前,这是戏班子的主要收入来源。只不过现在戏园子越来越正规,反过来比唱堂会更加赚钱了。但即便如此,唱堂会也是有自己的优势的,大部分角儿们就很喜欢唱堂会——唱堂会能结识很多真正的达官贵人。 一个角儿得有人捧才能成为红角儿,这种前提下,网罗人脉就很重要了。 第746页 当然了,对于班主这样的人来说,人脉更重要!即使是唱堂会越来越比不上戏园子里的收入,他们也必须去!更何况类似齐王府这样的去除,报酬丰厚,如果不算戏园子里观众送的礼物,其实还是这边获利更多——不过王府里肯定也有赏钱就是了。 这个消息是通过四季阁的老闆孟老闆传来的,而玉梨班上下得到这个消息都是欣喜若狂地。在他们看来,这意味着话剧和《玉梨班》即将真正获得上流阶层的认可,并且一举打入戏曲行当,不再是一个大家都不知道该不该承认的异类。 他们很快派人来告知连翘...连翘对这个消息的感觉、其实还好吧。 从玉梨班和话剧的角度来考虑,这肯定是一个好事。齐王齐王妃可是皇室成员!在这个皇室具有无上权威的封建社会,只要得到他们的认可,前面的路就会好走很多。 但这只是理智分析而已,从连翘的感性认知上,她实在没有办法像这个时代的普通人那样,因此发自内心地感动,并且由此对皇家更加衷心云云。 倒是敬畏之心还有点儿,但这不是普通平民对皇室的敬畏,更多是人人平等社会里一个自由民,对封建社会里掌握生杀大权的统治者的敬畏——这是一个人与人地位差距巨大的封建社会,对方对她有着生杀予夺的权力! 虽然这个时代貌似是太平盛世,皇帝英明,皇室也被官僚机构限制的比较严。而这齐王,一惯名声也还可以。 也就是说,中间只要没有人发疯,她肯定不会被齐王或者齐王妃弄死,上演宅斗文宫斗文中的情节的。 但是,她不太喜欢拥有这种可能性!一直在这个时代生活的人或许没感觉,但是她是能够察觉到这些的。所以她厌恶这个,所以她迴避这个。 今天玉梨班去王府表演,连翘本来应该一起去的,但她没有去,原因就在这里了。 实际上孟老闆也觉得她应该去的...在他看来这是编织人脉、结交权贵的极好机会!凭藉连翘的身份,和大家认识一番,和几个喜欢她小说的贵族子弟建立比较稳定的联繫。倒不是图什么,只是将来有什么棘手的事情,说不定就要动用到这样的人脉来办了。 连翘对此真的无感,她一个老实本分的人能有什么棘手的事情?若真是有了,能被几个贵族青年解决,那也不是太难办。紧急联繫一番现在的朋友,运作下来就算麻烦一些,也不会困难到哪里去! 想到这些索然无味,连翘只能解释道:「他们已经去了齐王府,至于我,对那里是没什么意思的。」 「没什么意思就不去?」宋志平表情不是反对,但也很难称得上是贊同,他只是不置可否道:「你要知道这是很多人求之不得的机会!」 「如鱼饮水,冷暖自知罢了。」连翘非常洒脱,这件事她是真心一点儿都不后悔! 「说这些是好机会,可对于我来说是什么机会?我在这上面无所求!」这就是典型的『无欲则刚』了。连翘说了之后又补充道:「而且说起来我不太爱和这些一等一的高门打交道。」 「也对,你这个人怕拘束,和这些人打交道确实是为难。」宋志平若有所思。 连翘的性格在平时展现地很明显了。 他们这一行非常特别,一方面似乎有很多人认为他们社会地位很低,根本比不得真正的读书人,只不过是弄些小道的。另一方面,他们这一行到底是读书人在做事,而且知名作者还往往能获得一些超级权贵也来崇拜,无形之中提高了地位。 所以他们堪称三教九流,什么阶层都能接触到。 中间那一层的人就不用说了,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们自己就属于这一层。而除此之外,上到王孙公子,下到贩夫走卒,其实都能接触到。 连翘的表现非常清楚了,有的人觉得她有些『势利眼』,只和行内混的好的人相交。但宋志平看得出来,她其实只是和那些能说得来的亲近而已。所以别说没有那些眼界紧窄之人,就是王公贵族也没有啊! 若是真的势利眼,她早就开始接触这些人了。然而事实就是,她不仅没有主动接触贵族,甚至是疏远这些人。 一般来说,一个平民身份的读书人主动避开贵族,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自己自由自在惯了,最厌恶和这些人交往的时候必须小心谨慎——甚至是降低自身的人格! 连翘的心情其实比这个复杂,她面对这个社会的统治者们的时候不只是像这个时代的读书人一样,不愿意『为五斗米折腰』,顺便还要高唿一句『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更多的是一种挫败感,一种现代人来到古代之后的挫败感。 即使她已经拥有了后世的自己不敢想像的成功,然而面对这个时代的统治者,她依旧十分无力,甚至可能性命操于人手。 连翘大多数时候都是很诚恳的,对宋志平认真道:「其实不只是那么简单,我其实根本不想面对那些权贵...他们总是在提醒我,我是多么弱小的存在——我当然知道,只要我自己小心,并且没有人发疯,对方根本不会影响到我、伤害到我。」 「但是...我依旧很难忍受这个,你当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古怪吧。反正我看来,这个世界上人与人之间应该是平等的,至少是相对平等。我当然知道人和人生下来就有不同,强行说平等就像是个笑话。但至少是相对的,在某些基本的、重要的事情上达到平等。」 第747页 「我不认可某些人天生的高高在上。」 宋志平怔了怔,而后点头道:「原来你是金华学派的啊。」 连翘这番想法算新颖,但说不上惊世骇俗。翻看古代史就知道了,古人超出时代的言论多着呢!认为在封建时代谈人权,谈人人平等非常扯?仔细了解就知道了,早就有人有这种看法。 而这个世界的这个时代,因为新思潮渐渐起来了,到处都是各种新思想诞生。各种稀奇古怪的念头都有,之前还说过,男女平权也有人要求呢!至于说人人平等这种符合上古爱民精神的理念,那更是大受欢迎——至少比男女平权的关注者要多一些。 其中最有名的观点、论调来自金华学派。 金华学派是一个诞生才二十年的新学派,早期的核心成员都是金华人...这当然不是巧合,因为组成这个学派的契机本来就是地缘接近前提下的观点相近!都是台金华的,这是自然的。 金华学派也是因此得名。 如今金华学派经过发展,在众多学派中也有了不少拥趸,发展出了比较鲜明、具体的理论。 对于宋志平的这个说法,连翘觉得根本解释不清楚,只能干脆道:「我并不是什么金华学派,只是单纯有这想法而已。」 连翘的手指划过宋志平书房书架的书嵴,在一部讲古代先贤哲学思想的书嵴上停住了手指:「对时下的学派我没什么好说的,只能说神仙打架,实在是让人看不懂。」 宋志平并没有追问之前的话题,而是顺着连翘的话道:「不不不,你不是觉得看不懂你口中的『神仙打架』。平常你说看不懂的时候其实就是你最懂的时候,一旦说出见解,百个不能及你一个!」 连翘并不是哲学系的学生,当然没有太多这方面的知识积累。但是只是一个普通大学生的整场积累,就足够用了! 读中学的时候他们的课程中就有哲学相关的内容,虽然非常粗浅,但领先这个时代啊!这就好比哪怕是现代最普通的一个医生,扔到古代恐怕都是神医级别。时代的不同,很多时候会在不经意中体现出来。 而这不需要那些人用造玻璃、水泥、青霉素、肥皂等等来作为明证,因为这是每一个人本身一直就有的,自然无须证明。 第421章 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古代最难熬的一点就是娱乐的匮乏了。这个世界的这个时代已经算是很好了,没有宵禁,和连翘那个世界的宋朝差不多。晚上的娱乐活动也多了起来,如果连翘愿意,通宵都能有乐子。 只是这些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无比丰富的娱乐活动,在连翘这里就没有那么有趣了。歌舞表演看个几次,品味一番时代风情,这也就算了,让一个本身不好此道的现代人天天看?饶了她吧! 至于别的娱乐,看戏、听书、博戏、蹴鞠、斗鸡、马球、相扑...有些还是有点趣味的,譬如说博戏,就是赌.博,当然了,玩的小一些,只当个娱乐的话那还是不错的。邀几个朋友,打打麻将,这一直都是很受欢迎的活动啊! 但有些,连翘只能说是打扰了。 这从某种程度上说明了现代人已经彻底被现代的娱乐方式宠坏了,试问让一个重度手机依赖患者体会电视的娱乐性,这要怎么做到?虽然时间倒回去十年,电视遥控器还是大家争相争夺的! 当一种更自由、更致.瘾、更丰富的娱乐出现在所有人眼前,这本身就意味着娱乐方式的革新,而之前的种种就很容易抛诸脑后。 连翘穿越已经好几年了,然而她只是做到了适应这个世界的无聊,而不是感受到这个世界娱乐活动的有趣——也不能这样说,这个时代特有的趣味她还是能够感受的,但是让她彻底沉迷。 这...真的做不到啊! 也因为这个,连翘对外的形象标籤之一就是不爱玩乐。那些特别有意思的东西,到了她这里始终狂热不起来。朋友们能看得出来,她的冷静并不是压抑自己的爱好,然后故作冷静,而是真的无动于衷! 她始终是这样,还让大家评价『天生老成』。对此连翘只能说一切都是误会,实际上她才是最爱玩的那一个!在穿越之前,游戏、新番、影视剧、综艺,这些都充斥她的生活好吗! 相比起这个时代的大多数娱乐活动,她还比较喜欢和大家聊天。这种古老的娱乐活动真是永远不会过时!直到现代,有了智慧型手机,大家通通做低头族,而不愿意对着人的时候,其实也没有被淘汰,只是很大一部分转移到了网络上而已。 古代对于连翘来说没有什么夜生活,这就直接养成了她良好的作息。除了偶尔灵感来了,熬夜写稿,其他时候她都是早睡早起的! 这一日也不例外,天刚刚亮的时候就自然醒了。一边洗漱一边注意着外面的动静,疑惑道:「今日怎么有些搬动东西的声音?」 春儿正在给连翘铺床,头也不回道:「夫人正在收拾咱们来时的箱子,说是有什么苏州特产通通都要送出去,不然带回去就没什么意思了。」 从苏州来京城的时候吴美娘和连翘准备了一批苏州的特产,苏州的东西天下都有名,何况一样东西运输走了几千里,在古代,哪怕是一根草叶子也值钱了!拿到京城来,做礼物那是再好不过了!既显得体面,又不缺乏心意。 不过送到如今,东西也没有彻底送完。至于吴美娘这个时候急着『清仓』,连翘也知道,这是吴美娘准备着回苏州老家了! 第748页 虽然还没有和连家那边的人说,但是连翘估计着也快了。 在京城这边呆了一段时间,竟是有些适应了。这样说要走,虽然不至于如何不舍,但是不适还是有些的。主要是已经适应了的生活方式又要发生改变,总觉得有些怪异。 连翘默默的想着,却没有说什么,毕竟回苏州的事情对于她来说是肯定要实行的。吴美娘说时间到了,她就算不想回苏州也必须要回,更何况她也没什么不想回的。 等到将自己上下收拾好了,连翘就去吴美娘的房间看,果然已经倒腾出一堆东西了。连翘当作没看见的,只道:「娘,今日我出去吃!」 然后就风风火火走了。 吴美娘忍不住道:「家里做的再好食,她这样的年轻人还是喜欢吃外头的东西!」 张嫂子这个时候正将早饭做好,过来问吴美娘什么时候开饭。听吴美娘这样说,便顺着道:「小姐年纪小,格外贪新鲜一些也是有的。再者说了,咱们来到京城,小姐肯定是想尝尝京城这边的味道的,至于自家的手艺,什么时候吃不到呢?」 这只不过是小事,吴美娘并没有放在心上,只不过说了两句就丢开了。转而道:「行了,先收拾到这里,剩下的吃完早饭再弄!」 吴美娘在家吃早饭,连翘带着春儿出门,也吃早饭去了。 这个时候大街上到处都有正在做生意的早食摊子,连翘找了一个干净的,自己点了一碗素馅儿大馄饨、一碗白切羊肉。然后就让春儿点,春儿只要了一碗打滷面——虽然连家并没有那种大户人家讲究那么多,但春儿也不是乱来的人。不可能连翘吃的简单,她却弄得复杂起来。 连翘或许不觉得有什么,但春儿自己觉得别扭! 至于连翘点的那一碗白切羊肉她就更不会伸筷子了,反正低头吃自己的打滷面就是了。实际上如果不是连翘一直以来的『纠正』,她根本不能接受和连翘同桌吃饭... 舒舒服服地吃完了一顿早饭,连翘也懒得回去。想了想,也没什么地方可去,就直接往四季阁那边去了。 好歹玉梨班是她名下的戏班子,她不好不闻不问的。 这个时候还是上午,理论上来说戏园子周围应该没什么人的。但是就是因为今日下午和晚间会有玉梨班演《西京往事》,这个时候排队买票的位置从四季阁门口排到了街道的尽头。 连翘踮脚看了一会儿,没有凑上去,而是转头走向了四季阁的后门。 玉梨班和《西京往事》已经红火了一段时间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很多人还没有机会看呢!主要是这个时候戏园子的容纳量就只有那么大,一天又只能演两场。同时演一天得停两天...好多人根本看不到! 而且之前说过了,这个时代的娱乐活动其实并不算多,所以人们喜新厌旧的速度也就慢。《西京往事》和话剧这样的热点得以维繫,到现在为止依旧引得大家都来排队买票。 而最近在原本的火热上又多添了一份不同,那就是递到玉梨班的唱堂会的邀请多了起来。这也是上次去王府唱堂会得来的好处吧,连翘没有跟着去王府,但是听玉梨班的人说了这件事——齐王妃以及其他去给齐王妃贺生日的女眷大部分对话剧都是赞不绝口的! 这种女眷就是一个固定的圈子,一个齐王妃生日,能将大半个京城的贵妇聚集到一起。她们满意了,想也知道,只要家里需要戏班子来唱堂会,很快就会想到玉梨班。 事实上也是这样,那些邀请多的玉梨班应付不过来! 要知道玉梨班每三天得在戏园子里演一天,这是雷打不动的。而中间两天,至少得有一天休息、排练吧,也就是说,最多每三天才能来一次堂会。 好在这些邀请很多都是一些中等层次的人家在跟风那些顶级权贵,至于真正的权贵,人家数量有限,而且唱堂会也得是家里有名目才行。这样一来,推了那些普通的邀请,专门应付权贵人家的,这还勉强支应的过来。 这也不是连翘势利,就是一个正常的运作而已。 若是在现代,或许还可以讲个先来后到,但是在这个时代...为了普通人家拒绝一个权贵?等着吧,这立刻就深深得罪人家了!到时候究竟会有怎样的麻烦,全看人家是什么性格! 连翘讨厌麻烦,也没有兴趣在这个时代违反这个时代的规则。 而除了唱堂会的邀请多了,齐王府唱堂会还有另一个好处,那就是舆论上对话剧的压力小了很多。 虽然在此之前连翘也不在意舆论的事情,她在报业也算是有底气的,那些人根本为难不住她。即使造成了一些麻烦,但总的来说也是小打小闹罢了!大趋势上依旧稳如泰山。 然而,如果能顺风顺水,谁愿意有哪些小打小闹? 齐王府唱堂会之后,那些戏曲的既得利益者,不愿意有话剧来竞争的人也明白过来了,无论他们怎样反对都没有用了!人家背靠孟老闆,本就不好深得罪。如今又得到了贵人们的认可,这就是有了自己的根基! 这样一来,他们再如何跳脚也无用了! 说到底,话剧和戏曲一样,就是一个表演艺术而已。需要讨好的人就是观众,只要观众满意,就能活下来,如果观众格外满意,那就能活的非常滋润。而在这个古代社会中,还要加上一条,讨好贵人。 第749页 只要贵人们承认这个表演确实不错,那么就是真的不错了。 这些人再唱反调,就有得罪这些贵人的风险了...我们都已经认可的东西,你们却批的一无是处,怎么?是我们眼光太差,没有底蕴,品味庸俗吗? 这些大人物日理万机,不见得能够关注到这种小事。而且就算关注到了,也不见得会有什么太大的反应。但是谁也不愿意将自己的命运寄托在运气上,如果真的得罪了贵人们,该怎么生存? 这些人考虑问题是很现实的! 正是因为不想承担这种风险,这些人偃旗息鼓了。 将这股批评话剧的风潮压下去之后,紧接而来的新风潮很有意思,却正是追逐话剧!原本只是少数几个人私底下筹划话剧团的,这个时候陡然变多。 特别是一些戏班子,本身混的特别差的,在梨园行当都生存不下去了。他们看到话剧正热,反正什么都不做也是等死,干脆搏一把。于是观摩了一番《西京往事》,顺势就在自家戏班子原有的基础上推广起话剧来。 不得不说,玉梨班的话剧表演让他们有一种错句,这种错觉叫做『这特么我也可以』。然而这只是错觉而已,真正去尝试就会知道了,话剧并不比戏曲来的简单! 第422章 很多事情都是这样的,看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旁观的时候觉得简单的爆.炸,自己去做的时候现实就会教他学做人! 而在这其中,表演却对是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一个。 很多人小时候都有过和哥哥姐姐小伙伴们一起扮演电视中人物的经歷,不知道是不是这种经歷作祟,又或者单纯看演员表演真的太容易了。以至于观众很不能理解...电视和电影中到底演的是个什么玩意儿!? 那些极具感染力的表演他们承认是有难度的,他们也会为奉献出这样华彩片段的演员点赞,并且由衷觉得对方真的是艺术家,一般人难以企及其程度。 但是,等而下之的表演观众们就显得非常看低了。在他们看来,如果只是顺完一整段剧情,这似乎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当然了,普通人不可能做到。但是在他们眼里,出演影视剧的都是演艺圈的人,那么多少会经过一些训练吧。 这样的话都无法达到最基本的演技要求,要么是这个演员蠢的无可救药,要么就是懒的人神共愤,以至于最基本的培训都不愿意做,弄出这么个玩意儿煳弄人。 虽然演出烂剧,演技渣的不能忍受,这都是演员的原罪——没有藉口可言,他们既然吃这碗饭,有些责任就得担起来!哪怕有一万个藉口可以找,那也不能改变工作没有做好的事实。 但是,事实来说,有的时候观众的角度是有问题的。那就是这些『演员』演不好戏还真不一定是他们不努力,又或者脑子不行。或者说,观众低估了演戏这件事的难度! 实际上,如果没有经过训练,这些『演员』甚至无法出现在镜头前呢! 打个比方来说,一个没有经过相当适应的人如何能对着许多人侃侃而谈,发表演讲?有的人天赋异禀,天生就可以,但那只是少数而已。绝大多数人没有这个胆量,也没有这个口才。 这还只是当着所有人的面说话而已,而表演可是比这个更复杂的存在! 没有经过训练,弄不好演员演着演着就走出镜头了——虽然也有摄影师和导演迁就演员的,但是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演员迁就镜头! 没有经过训练,演员面对镜头都是迷茫的。大部分的『演员』表演再差,至少在镜头面前是坦然的、放松的,光这一条就淘汰许多人了。 至于别的有的没的要求,其实都在普通人和演员之间划下了一条鸿沟。只是这件事看起来太简单了,以至于让观众觉得这么容易的事情他们都做不到,简直是人神共愤。这里倒没有替某些『演员』洗白的意思,只是就事论事,若他们挨骂,也是活该! 既然做了演员,那么演技不好被骂被鄙视,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此时这些想转行做话剧团的戏班子就是没有看到话剧的困难!他们看玉梨班演《西京往事》总觉得这件事就那么回事儿而已,甚至比戏曲容易的多,只需要日常怎么来就怎么样。 天真!他们很快就会为自己的天真付出代价! 玉梨班能够迅速成型一个话剧团,这是有很多原因的!其中主要的一个,在于演员,另一个在连翘。 不是每个人都能做话剧演员。后世已经有了一套相当成熟的训练方法,可以保证一些天赋不那么强,资质只能说是普通的演员,最终通过科学的方法,刻苦的训练,登上梦寐以求的舞台。 而在此时,这个条件不存在。连翘就算多少知道一点儿,但那么一小点儿根本没用!相比起训练出合格的话剧演员,她能做的只是选择足够有天赋的苗子而已。 陈小官是毋庸置疑的优秀,当初也正是在陈小官身上看到了某种可能性,她才会想到要弄话剧。然后就是曹喜官,他也是很有天赋的人。另外从别的戏班挖来的,后来也在《西京往事》中担当了角色的几个,说不上天资卓绝,但也是能够吃上话剧这碗饭的。 用俗话说,那就是祖师爷赏饭吃! 连翘当初是这么做的,但是换成是这些想要跟风做话剧的戏班子就很难看到这一点了。他们往往利用已有的人做文章,直接安排角色,而不会去想从戏曲演员转话剧演员,这些人有没有这方面的能力。 第750页 即使有的人注意到了,他们对话剧的了解也是不够的,以至于他们并不能清晰地知道他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人——像玉梨班的人,有连翘的点拨,很快就明白他们需要的是演技好,有感染力的。这个演技在这个时代还是一个非常难以说明的形容词,只能是自己心里明白。 而另一个关键点连翘,也是很明显的。这个世界上在她之前没有人知道话剧该是什么样子(国外其实千年以前就有戏剧了,但是和连翘这种发展到现代的话剧肯定是有区别的),通过她的指导,这一切才清晰地落到了实处。有很多东西,外面的人只看一个表演的话就会『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这种状态下去模仿跟风,很容易出来失败作品啊! 说起这个来,玉梨班的负责人还挺幸灾乐祸的,不过连翘并没有这种心情。对于她来说,独占话剧并没有任何意义。别说话剧本来就不是她的创造,就算话剧是她的创造,她也不会想到封锁技术,想到独占。 这种东西,自己关起门来玩又有什么意思呢?本来就是一种艺术,应该推广开来才能促进其发展——任何一类艺术都是这样的,只有参与的人多了才会拥有旺盛的生命力。 因为这个,连翘还打算有空的时候写一个关于话剧的文章,概述一下话剧的几个特点,算是指导一下大家办话剧团的工作。毕竟她已经将话剧弄出来了,送佛送到西么。 春儿在前头拍了拍门,然后又拍了拍门。四季阁后门里头传来一声『谁啊』,然后是拖拖拉拉开门的声音。 一个老头儿隔着门缝看是春儿,以及春儿后面站着的连翘,立刻打开了后门:「哎呀!原来是连小姐来了!」 这个时代也是有『追星族』的!走红的角儿台上台下都有许多人追捧,这些人的人数或许没有后世粉丝们多,但是其狂热的程度,捨得花钱的劲头,那又是后世一般粉丝所不能比拟的了。 现在玉梨班正当红,陈小官和曹喜官又正凭藉《西京往事》中讨喜的角色吸引了众多迷弟迷妹。再加上四季阁其他两个入驻的戏班子也有其拥趸...总之后门这里时常有些粉丝来窥伺也是正常的。 刚才的四季阁后院门房大爷,他也是小心谨慎惯了。看到是连翘,这才放下心来,放人进来。 连翘和春儿进去了,熟门熟路地去到了玉梨班所在的院子。 四季阁原本的后园肯定是一个完整的大院子,不过很明显经过了主人的改造,现在分隔成了三个小一些的院子。这种好处是很明显的,将三个在这里入驻的戏班子给分割开了。要说这件事的好处,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减少了冲突吧。 所谓同行是冤家,何况大家还是在一个场子里混饭吃的呢!固然有一些足够优秀的戏班子能够为其他两个戏班子带来流量。但更多的情况是大家相差不很大,原本这个戏园子的固定观众会只选择一个来追逐。 这样一来,同样入驻的戏班子之间火气就大得很了! 再加上很多戏班子还有武生之类的角色,使的动兵器——以往是出过事儿的!据说还闹出过人命。其实说起来也就是一个屋檐下住着,一句话说的不得当,然后越闹越大,最终不可收拾。 隔开以后,至少这种大大小小的摩擦会小很多。 连翘来的时候玉梨班的人在排练、在做基本功练习,还有其他人,那也是各司其职,上上下下十分忙碌。这就是上升期的团队的心气了,因为一直在获得成功,团队氛围非常好! 有的人总说失败是成功之母,这句话正确,也不正确。至少有的时候真实情况是完全相反的! 成功是团队最好的润滑剂!一个总是获得成功的团队很少会闹出各种矛盾。至于说『矛盾只是被隐藏了起来,一旦遭遇挫折,就会爆发出来』这种说法,只能说如果一直没有机会爆发,那不就等于没有矛盾吗? 很多时候完美的团队并不总是完美,更多只是问题没有爆发出来而已。然后一直没有爆发问题,这个既成事实造就了完美团队这个名号。 其实很多事情不能去追究,一旦追究就没什么意思了。 连翘来的时候有人停下了手上的事情,连翘做出一个继续的手势,示意大家不要被她打扰,然后她就直接去找负责人了。 从负责人那里看看帐册,再看看最近的行程安排。连翘点点头:「现在《西京往事》依旧非常受欢迎,没有看过《西京往事》的人很多,还能演很长一段时间。不过《欢喜冤家》也可以排起来了,总靠一部戏撑场面,不是那么回事儿。」 这样说着,连翘又道:「还要特别注意招人的事情,招有天赋的新人——我们演员还是太少。若是人多,完全可以独占一座戏园子,三天用不同的组演不同的戏!现如今一出《西京往事》人手就已经不够了,若是小官和喜官哪个生病,整个剧组都会无法运转,日后总得有替补的才像话。」 现在的负责人原不是玉梨班的,这是玉梨班红了之后,各种事务多起来了,也难弄起来了,连翘请的一个专门经营这种事情的人才。工资不低,但是他能帮连翘解决问题,这就值得了。 他既然是拿连翘的薪水,自然是替连翘着想。心里忖度着连翘话里话外的意思,一方面认可连翘话中的说法,另一方面也猜测连翘是不是怕陈小官和曹喜官成为玉梨班的『一枝独秀』,到时候会不好制约起来。 第751页 抱着这个想法,他连连答应——老闆们这种类型的顾忌总是很容易挂心,所以他这样的人往往要将这个事情挂在优先级里解决。 连翘并不知道这个负责人有这种猜测,不过最后的结果是好的...他将引进新人放在了很重要的位置上。所以就算连翘知道了他的想法,应该也不会去纠正了。 交代完应该交代的,连翘再去看外头的排练,这个时候就做的差不多了。连翘点点头,告知了他们要排练新戏《欢喜冤家》的事情,并且现在先要选角儿。 第423章 虽然早就隐隐约约连翘要提新戏的事情,但是连翘真的说出来,那就是另一回事儿了,所有人都是相当惊喜的。 话剧的运营有一点和戏曲是不一样的,戏曲会将一个故事拆成很多出,每一出都可以单点,并且构成一个小故事。单独来看,并没有什么问题。而且一出也可以拆成许多折,一折虽然不是一个故事,但也讲清楚了一件事情。 这些戏曲往往是观众耳熟能详的,所以这样做也没什么问题。这就像是一部非常熟悉的电视剧,随便从哪一个片段演起,观众都能迅速找到状态。 但是话剧不一样,话剧团往往会完整演出一个剧本。而且一个剧本演出阶段,整个剧团是全部围绕着这个话剧来的。不存在同一时间一个剧组分散精力在很多剧目上面...与之相对应的,除了个别经典的话剧,大部分话剧在演出热潮散去之后,基本上也很难有机会再现了。 除非这个剧真的非常优秀,本身也有成为新经典的潜力。 若真是这样,那么话剧团还有可能在将来一些具有纪念意义的年份里尝试着重演。 总之,戏剧演整场这个特点让玉梨班现今没有开发新戏的需求,因为一部戏就可以撑过上戏时间了。 不过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再加上话剧刚刚草创,只凭一部戏打天下还是太单薄了。所以连翘才会在《西京往事》潜力远不到见底的时候,提出了新戏的计划。 说是新戏,其实这部《欢喜冤家》的剧本是和《西京往事》一起写完,然后一起拿到玉梨班这边的。只不过按照连翘的规划,玉梨班先排演了《西京往事》罢了。 这是因为连翘觉得《西京往事》是一出爱情悲剧,更容易激起观众的感情。这对于话剧的传播、社会反响等等,都是有好处的。 而现在大局已定,第二部 作品就没有必要这样了。这样的前提下,《欢喜冤家》这部听名字就知道是大团圆结局的剧就非常适合登场了! 《欢喜冤家》的剧情说起来很简单,内核与《傲慢与偏见》类似,也是后世言情小说常见的套路。大概就是前面男女主角互相看不顺眼,然而在之后的相处中逐渐解开对对方的心结,最终在一起的故事【真香.jpg 这个故事放在后世肯定是滥俗到不行,在女频网站上都没有几个读者稀罕看了。但是在这个时代,在这个大家都喜欢写一见钟情,恨不得男女主一见面就情比金坚的时代,男女主竟然以互相讨厌开局,这也太新鲜了吧! 更重要的是连翘写的剧本里用了很多经典的套路,最终让这个爱情喜剧显得剧情精巧,处处都能让观众觉得惊喜——这其实很难,连翘真的去写的时候才发现,写爱情喜剧有的时候比写爱情悲剧要难的多! 《欢喜冤家》在前面一段就是两个互相讨厌的傢伙不得不在一起,这是为了哄家中希望将他们凑做一堆的长辈——这个时候两人是『契约』在一起的,约好安慰生病了,且年事已高的长辈! 这种契约恋人的梗,在这个时代绝对是一个大大的创新,足够勾起观众的兴趣去关心接下来的剧情发展了! 而就在扮演恋人的过程中,两个人一面得在众人面前装两情相悦,而一旦到了私下的场合,又得立刻回到相护敌视的状态。中间为了瞒天过海,真的发生了很多啼笑皆非的事情。 这其实就是喜剧难写的地方了——『喜感』『笑点』这种东西真的不是想写就能写出来的,自己不一定想的到,而想到了又不一定能够表达出来。好不容易表达出来了,自己的『喜感』和『笑点』也不一定是大众的。 笑点这种东西有的时候是很私人的,原作者如果想要做那种受到广泛认可的喜剧,那就只能想办法去接近大众的笑点。 连翘为了让这段啼笑姻缘真的好笑好玩,而不是她说好笑好玩,其他人却不觉得,她真是煞费苦心。好在剧本出来还可以,至少玉梨班看过剧本的人都觉得很有意思。 《欢喜冤家》是个好剧本,玉梨班的人知道。同时大家亲眼看到陈小官和曹喜官是怎么通过《西京往事》一炮而红的,他们两个就是成功路上的榜样!现在一模一样的机会摆在眼前,傻瓜才会不想抓住! 人人都想成为《欢喜冤家》的男女主,但是大家都有自知之明,自身没有那个能力的都知道主要角色无望。退一步,谋求其他讨喜的角色,这似乎是比较务实的想法。 这个时候有很多人都将目光投向了陈小官和曹喜官,毕竟他们两个就是玉梨班现在最大的腕儿。再加上两个人是真有实力的,如果想要演《欢喜冤家》的男女主角,似乎也有很大可能会成功啊! 然而连翘直接点了一个名字:「邓月官,你来演一段儿,演个厉害一些的姑娘。」 第752页 《欢喜冤家》的剧本玉梨班有好几个人看过,但总体来说演员们大都没看过,其中原因很复杂,剧本保密算是其中一个比较小的原因。 而这个邓月官,等到玉梨班在四季阁登台之后挖掘来的新人,她是肯定没有看过的。 邓月官并不拘束,落落大方地上前来。连翘笑着点点头,随便点了一个男演员:「演一个老实一些的男子...主要是给她搭戏。」 其实独角戏也行,但是考虑到她也是刚刚接触话剧的,还是给个对手演员比较适应。 邓月官没有让连翘失望,将一个泼辣又独立的新时代女子演绎的活灵活现。她确实不怎么温柔可人,但是她有着这个时代城市姑娘特有的一种生气勃勃,观众不由自主地就要去爱她。 连翘笑着点点头,并没有说什么,但是心里已经定下了女主角。 当初邓月官进玉梨班的时候连翘就看过她,连翘印象非常深刻,又是一个天才女演员!而且她和陈小官还不太一样,陈小官的感觉更像是戏曲中的青衣,自带一种端庄范儿,虽然凭藉演技不是不能演年轻、活泼小姑娘,但总是觉得差点儿什么。 邓月官就不一样了,典型的花旦!再加上长的也非常明媚,最适合的就是后世青春言情小说里女主角这个角色。多话、活泼、机灵古怪,有时候会闯一点祸,但是绝对不会让人觉得讨厌。 连翘当时一见她就觉得非常适合《欢喜冤家》中的女主角,只是这种事不好一言堂直接定下。所以她进入玉梨班的这些日子,只是跟着前辈们学习话剧的基本功,弄清楚怎么进行表演。 而现在连翘点她的名,她表演的这样精彩,这样一来担当《欢喜冤家》的女主角也算是有理有据了!再加上连翘支持,其他人说不出什么话来。 除了邓月官担当女主角是连翘差不多早就定好的,其他的连翘并没有定死。因为她也不知道其他角色怎么分配...一切看表现吧,她是这样决定的! 除了看大家的意愿和表现,由此初步分配好角色,连翘也让负责人加快寻找新人的脚步。若是有更合适的新人,到时候就替换下早前定好的角色。听起来很残酷,但能者上,不能者下,这本身又是很公平的。 连翘今日理清楚了这样一件大事,也算是非常困难了。等到前后弄的差不多,已经很晚了。连翘拒绝了戏班留晚饭,直接回家去了。 回到家中,冬儿立刻送了一封请帖过来:「小姐,这是罗先生家小厮送来的请帖!」 连翘一看,还是相当正式的请帖呢!知道有比较要紧的事,于是赶紧打开了请帖——家里添丁进口之喜!这是『薜萝君』罗本道家里老婆给他生了儿子,要洗三呢! 这个消息其实早就在朋友圈子里流传开了,只不过连翘这两日都没有和朋友们在一起,自然不知道他家这样的喜事。 虽然连翘一个没出阁的女孩子去参加这样的庆贺有些古怪,但是仔细想想,又觉得没什么——哪怕是有什么,又会怎样呢?连翘甚至有些想笑自己。来到古代生活,就真的当自己是古人了吗? 古代或许在意这样那样的规矩,可是现代人还有这种规矩吗?而她,她还想要遵循这样的规矩吗?答案是否定的。 现在人家自己都不在意她去参加这场喜事,那她还在意这个做什么! 这样想着,连翘将请帖收起来,打算明日如期去贺喜。 「春儿,替我收拾一份礼物出来,厚一些,而且添些女人孩子用得着的东西!」既然是去贺喜,那就得有些讲究。礼金不必多说,礼物也是必须要有的。 春儿是连翘的小管家,清楚连翘所有的东西。听她这样一说,立刻道:「小姐,别的东西都容易,只一样,小姐的箱子和柜子里可没有小孩子的东西。倒是夫人那里,原准备着连家大爷这边有许多小孩子,恐怕还剩了一些给小孩子的礼物。」 连翘一个成年女孩,就是准备拿来送礼的东西,也不会有专门给小孩子的。所以说,要这个东西确实有些为难人。 不过当初吴美娘和连翘母女二人来京城,准备了很多苏州的特产做礼物。到了现在还没有用完,今日早上吴美娘还在整理呢!之前准备礼物的时候想的很仔细,男人、女人、孩子的都有,理论上来说很有可能还会剩一些孩子的东西。 连翘点点头:「既然是这样,你去问问娘——若是没有就赶紧出去一趟,买一些来!明日立刻就要用的!」 第424章 连翘觉得自己来罗本道家参加洗三就是个错误的选择,嗯,怎么说呢,周围都是不认识的人的感觉,真的挺尴尬的。 虽然和罗本道很熟,是朋友的关系,但是和他家的女眷只能说是打过照面而已,根本说不上话!而来罗家参加洗三宴的客人分为男女两批,男客在前院有罗本道这个男主人招待,女客当然是在后院说话就是。 后院也有女性作者,这些人是以罗本道朋友身份过来的,但是非常可惜,连翘依旧是不熟!唯一一个稍微眼熟一些的是有名的女作者『万氏』马廷芳。这位虽然交往也不很多,但是两人重合的社交场合实在是太多了,至少比别人眼熟一些。 相比起连翘的生疏,她显然和其他的女性作者很熟。不过在和女眷们陌生这一点上,她和连翘是一样的——更进一步说,女作者和其他的女眷之间仿佛无形之中划开了一道非常深的鸿沟。两者之间没有交流,只在各自的圈子里交往。 第753页 连翘在例行问候过女主人,并且送上礼物之后就坐到一边去了。至于说后院泾渭分明的两边,因为她哪一个都不熟,所以哪一个也没有加入。只想快一点熬过洗三宴,然后回家去。 这种感觉,想必每一个参加过陌生亲戚家酒席的人都有过。毕竟放眼望去大家都是亲戚朋友,只有自己是独自一人,这种情况下如果手机还没有电,这谁还能顶得住? 连翘本来都无聊到数罗本道家房樑上装饰的蝙蝠纹样总共有几只了,旁边忽然有个年轻女眷轻声问:「是乔琏先生吗?」 转过头来看,这是一个看起来才十六七的女孩子,生的清秀。连翘心里猜测她可能是自己的书迷,便笑着点头:「正是呢。」 那姑娘一下就高兴了起来,没等连翘说什么,她就叽叽喳喳带出一口袋的话来。连翘不过一会儿就将这个姑娘的情况知道的一清二楚了,简直比查户口的知道的还清楚详细。 这姑娘是罗本道夫人娘家堂妹,今日是遂母亲过来参加洗三的。从小就读小说,也想成为一个小说作者。因为自己堂姐夫是大名鼎鼎的『薜萝君』罗本道,大概是受这个影响,这个志向没有随着时间流逝只是放在心里。而是从书院结业之后,和父母坦诚了,并且如今还在为成为作者努力呢! 姑娘家境不错,中产以上,再加上父母宠爱。所以书院出来之后就没有工作了,直接每日在家创作小说。虽然没有工作,但是吃住在家,并没有什么负担——相比起许多作者初始创作的窘境,她无疑是好得多的。 据她所说,连翘在来到京城之前她就读连翘的小说了,并且十分着迷! 和自己的小迷妹聊天一定程度上拯救了连翘无聊的时间,至少连翘觉得这个洗三宴没有那么无聊了。至于说教这姑娘一些圈内的东西,她没有问,连翘也不会主动去说。想来人家有罗本道这样一个堂姐夫,也不必捨近求远找她。立志成为作者都这么多年了,估计该知道都已经知道了。 姑娘好奇地问连翘:「乔琏先生怎么不和马先生她们一起呢?」 这就看出姑娘确实是行内人了,虽然还没有出头,却是认得行内一些人的,一下就看到了马廷芳。 连翘实话实说:「我自来京城,并没有几个相熟的女作者。」 姑娘立刻用手帕捂住嘴,吃吃地笑了起来:「我听我姐夫说过一点儿,他说乔琏先生你表面看着最平易近人,实际上是最高傲的一个人。你与人相交是有条件的,看的却不是地位高低、家资丰俭,看的是这个人!若是这个人无甚趣味,就是身家富可敌国,地位众人之上,也只是敷衍塞责。」 说着姑娘看了一眼那边的女作者,压低了声音道:「我姐夫说过,这些年女作者中的风气不如上一辈的好了!尽是一些无聊的,还让我少与如今那些有名气的女作何相交...说起来都是『莲华仙子』开了个不好的头。」 连翘来到京城之后非常明显地意识到了,女作者与女作者对比,京城这边的女作者比苏州那边的女作者封闭,也更加无聊。在这边的女作者,平常很少聊有趣的东西,见面常常说的也就是香粉珠宝,再不然就是嫁人的规划。 说实在的,一个女子说这些,不要说是古代了,就算是在现代也很正常。但是说一次两次三四次也就够了,每次都说这些,好像生活只剩下这些,这就有些没意思了吧? 连翘其实本来想过和这边的女作者交朋友的,就像连翘在苏州的时候,在女作者那边的好感度还要超过男作者那边呢!但是只是尝试了一下,她就放弃了。没办法,那些她们热衷的东西,她跟着弄了几次也就行了,有些她也喜欢,但是天天都是那一套...嗯,肯定有女孩子会喜欢的,但其中并不包括连翘。 所以最终她放弃了...... 这件事连翘没有和京城这边的朋友说过,因为对男作者们说这些就有点像背着人说坏话了,她不喜欢。但是时间呆的久了,很多事情自然而然就会知道,这件事也不例外。 也不知道是那一次玩叶子牌的时候,扯闲篇就说起了这件事。主要是梁百岁在那里抱怨,抱怨说他们没有赶上好时候! 梁百岁这个人最喜欢的一批作者是上一代京城活动的有代表性的女作者,这就和年轻人崇拜上个时代曾经风华绝代的女影星是一样的。在发表自己的喜爱、崇拜、憧憬之后,照例要感慨一番生不逢时,只恨自己没有生在那个时代,可以和女神相交。 然后就骂起人来了,这个人正是笔名为『莲华仙子』的一位前辈。 这位前辈当作者的时候挺有名气的,小说写的只能说过得去,但是容貌却是加分不少,算是当时行内公认的大美人。实际上这位对小说事业也没有什么雄心壮志,写小说对于她来说一开始只是为了生计。再到后来,发现这可以结交到各种大人物,写小说出名就变成了钓金龟婿的捷径和手段。 这本身没有什么,人人都有可以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力。没有妨碍到别人的话,其他人可以对此有自己的想法,无论褒贬,但具体到她的行为,没有人可以干涉。 但问题出在了后面,当她真的想尽办法嫁入豪门之后,安安分分做了几年贵妇,却遇到了丈夫家出事儿。虽然没有要命,却是有爵位的一家全都贬为了庶人,家产也尽数抄没。 第754页 丈夫一蹶不振,她却无法忍受生活质量降低,只好重操旧业,重新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然而她那时候不知道,时间已经不同了,属于她的好时光已经过去了! 首先她已为人妻,原本围在她身边的圈内年轻男子为了避嫌,也不会凑上来。其次,那些对她有许多遐想的读者,对她也兴趣大减——特别是她的丈夫如今是个失败者,她就连『贵妇』这个头衔都失去了!在他人的衡量中,她无疑是贬值了。 这很残酷,但是这个时代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的。实际上就算到了千百年之后的现代,女性地位不知道提高了多少倍,这种让女性冷笑的价值标准依旧存在。 『莲华仙子』的小说也就是过得去的水平,市面上她这样水平的有很多,在失去外在带来的光环之后,她并不能脱颖而出。也就是这个时候,她转变了策略,做起了别的来钱的事情。 说是拉皮条有些过分,但是说『做婚介』似乎有抬举了她。 她一边是女作者,手里攥着大把女作者资源。另一边以前是贵妇人,好歹也是常常出入豪门的,在高门大户中有自己的门路。 一面对感兴趣的豪门子弟推销,说女作者们的好处。这就像是后世有很长时间流行女学生一样,女作者的身份对于一些人来说是很有诱惑力的。另一方面她致力于煽动女作者,像他们灌输豪门有多么多么好,女人一辈子不就是想嫁个好人么! 总之就是洗脑那一套! 这套说辞就算是在现代也多得是拜金主义的女孩子中招,何况是这个女性嫁人成为女人终身事业的古代,她很快打动了很多女作者。而且这些言辞不断地扩散传播,甚至影响到没有入行的女孩子。 日后这些女孩子入行,很多一开始就抱着钓金龟婿的目的了。 当然了,这些女作者想要真正嫁入豪门还是有困难的。毕竟『莲华仙子』当初条件那么好,想要嫁入豪门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现在轮到这些不如她的女作者,自然就更难了。 所以所谓的撮合,也就是给豪门子弟找一个妾室而已。说实话,这些能够写小说的女作者,至少也是读过书的。这个时代女孩子能够读书,那都是好人家的。这样人家的女孩子做小妾,哪怕是豪门小妾,那也是让人皱眉头的! 不过相对而言,对豪门来说,这种家世清白、出身良民的妾室就很受欢迎了。哪怕是那些夫人,也觉得这总比风尘女子、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小狐狸精强...... 操持这样的事业让『莲华仙子』赚了不少,而经过她很长一段时间的经营,京城这边女作者的风气就坏了很多。哪怕后来她不再做这个了,类似的事情也有人接着她做下去——于是女作者们就成了现在的样子。 总体而言,就算没有想嫁入豪门当小妾的,也没有其他地方女作者们普遍具有的进取心。 一开始的时候男作者还觉得挺好的,大男子主义地认为女人满脑子想着嫁人也不错,她们不就是那样的么。但是随着时间过去,他们才隐隐约约感觉到他们错失了什么! 老一辈的女性作者们或许没有那么听话、那么有女人味,还常常想要压倒男子们,但是各有各的性格,各有各的追求,其人生的华彩在不经意间显露。而现在的女性作者...唉! 第425章 「不错,这次是真不错!」连翘连连称赞。 从参加完罗本道家的『洗三宴』连翘又开始忙碌起来了,除了日常写文,她还要兼顾玉梨班那边。最近玉梨班正在排新戏《欢喜冤家》,虽然之前已经有过相关的排戏经验了,但到底还不太了解话剧,没有底气,很需要连翘这个知道话剧是什么样子的人从旁引导。 连翘来看了几次,也都是连连点头的。不只是她钦定的女主角邓月官十分优秀,就是男主角曹喜官也很棒!对,就是曹喜官!他最终选上《欢喜冤家》的男主了...... 这可不是因为他已经是红角儿了,所以给开了后门。而是不试不知道,一试吓一跳!之前演《西京往事》只是觉得他有点天赋罢了,现在他试戏《欢喜冤家》才发现他是一个被悲剧耽误了的喜剧演员啊! 大概是本色出演,再加上尽情放飞自我的关系,曹喜官真的将那个表面十分刻薄、古板、抠门,但其实内心非常善良、负责任的男主角演的淋漓尽致!没有揭露出他的真实性格之前让人恨的牙痒痒,觉得真的非常贱!而知道他真实的样子了,又怜惜、喜欢的不行! 连翘见识到他还有这手,当即拍板他做了男主角。而最吃戏份的男女主角定下来了,其他的也就不算什么了,连翘将权力下放给了玉梨班自己。中间她不管了,只在最后看一下结果。 毕竟她也不可能一直管着玉梨班,等到再过一些日子,玉梨班就该学着自己成长了——她可没忘记,她是一个写小说的!至于别的东西,就算她能够做,她也不会移情别恋...那些东西她做的再好,她也不会像写小说一样喜欢了。 《欢喜冤家》是玉梨班第二部 戏了,自然比第一部戏上手快!连翘看着非常欣慰,觉得最多再带一部戏,她就能完全放手了。等到第一次看完《欢喜冤家》的彩排之后,连翘直接对负责人道:「过两日你去寻几个工匠师傅,《欢喜冤家》的道具要做了!」 说完之后连翘又叮嘱了一句:「就照着《西京往事》的路子来...不用我在说了吧?」 第755页 话剧道具看起来就那么回事儿,套路一望即知。但说到底还是一样经歷了很长时间慢慢发展出来的东西,连翘见识过现代的舞台美术,所以可以做的像那么回事儿。现在的玉梨班才见过《西京往事》怎么弄得,第二回 就让他们直接上手,其实是有些为难的。 负责人并不是什么都不懂的那种人,他仔细看过《西京往事》的道具,深觉这上面也很有学问,至少想要做到《西京往事》中的程度,这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这需要的不仅是一些木工上的技术,更是需要审美趣味。 连翘对这个负责人满意就在这里了,他要是能办到,立刻就能答应下来,不像有些人,生怕办不好事,说话含含煳煳的,一个准信儿都没有。而要是他觉得为难,也不会拖拖拉拉硬撑着,弄到最后反而坏了事儿! 将自己这边的困难如此这般一说,连翘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点点头,然后道:「你先让人尝试着将需要的道具画出图来,要是有可以和《西京往事》通用的,就不用列出了。剩下的我来看,若是有不好的,就修改图纸。等到拍板了,再让人去做。」 连翘是真的想将团队锻鍊出来,为此很是操心了。 等到玉梨班这边的事情告一段落,她才有时间和朋友们出去浪!有人过生日下帖子,问她去不去,她立刻回信。 若是女眷一堆,男客一堆,她就不去了。她一个女眷都不认识,女作者也玩不到一起去,去个鬼呀!但是如果是小伙伴们玩耍,她就那什么...勉为其难...去一去吧! 因为不是什么整生日,所以就是几个相熟的朋友而已——与其说是给朋友过生日,还不如说是大家想要聚会正愁没有藉口,看到有人过生日,干脆抓来用一用了【真惨.jpg 连翘到的时候,罗本道就笑道:「我们乔琏先生面子大得很啊!我可是听说了,回帖里你对祝兄说了,若是宴会办的麻烦,你就不来了——好大的牌面,不合心意就撂挑子?」 连翘做出可骄傲的样子,故意道:「这话说的没错,我的面子可是大得很的!至于说牌面不牌面的,也不出去打听打听,这满天下两京十三省,除了我连某人,谁还能牌面更大!」 说着拿起宋志平给她剥的坚果,示意:「在苏州的时候丁先生已经给我剥过花生了,现在宋先生又给我剥板栗。你们说说,有过这种不一般待遇的,除了我,世上还有谁!还有谁!这不是牌面,那什么事牌面?」 丁一新、宋志平,如今小说圈子里两大登顶选手,堪称一南一北镇压着的两大神兽!而她一个人独得宠爱...确实非常有牌面了【社会社会.jpg 连翘说着,自己都忍不住笑起来,好不容易不笑了,这才道:「还不是你家的洗三宴,我想也没想就过去了,到了之后才发现自己去错了地方。女眷什么的不认识,同行们也生疏...还好你夫人娘家的堂妹和我谈得来,不然我就要无聊死了!」 听连翘抱怨这个,罗本道才想起来有这么一回事儿,讨饶道:「疏忽、疏忽,一时疏忽了!平常都是这样请客的,这次竟然忘记你情况和别人不同,应该早早安排人陪着你的。」 连翘摆摆手:「特意安排一个人陪着算怎么回事儿呢?若是聊不到一起去,陪着只会更难熬!总之这种场合我是决心避开了,到时候请人捎个礼物就是了。至于说大家的情谊,情谊这种东西也不在这么点小事上面,你们说对吧?」 大佬都这样说了,大家还能说什么?说不对吗? 随便说了几句,话题换了又换,话题的主人公也从连翘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然后再转移。转换之间,忽然有人随意问了句:「连小姐最近忙什么?总不会是一直在家写小说吧?」 连翘否定了,也不觉得有必要隐瞒,直接道:「最近玉梨班排新戏,他们还做的不太好,我得常去看看。」 说到玉梨班新戏,大家算是有了兴趣。一方面话剧正热,他们之前也是看过《西京往事》的,所以大多数人对这种新出来的表演形式非常喜欢。另外一方面,他们默认玉梨班的剧本都是连翘来写,虽然剧本和小说是两回事儿,但在他们看来彼此之间是有很深的关系的。 将话剧看成是连翘的作品发表,这是不能不专注啊!要知道连翘如今已经是大江南北引领风气的那一个了,这种情况下她随便出一部作品,有上进心的同行都是要买来阅读研究一下的! 这个时候问新戏的剧情,连翘是肯定不会说的。所以在适当表示好奇之后,大家就将注意力放在话剧本身上面了。 主要是大家都很好奇连翘是怎么弄出话剧这么个玩意儿来的——就算她再惊才绝羡、才华横溢,那也是小说作者啊!了不起写个风靡大江南北的小说就得了,跨界开发出一个全新的戏种,结果这个戏种还真成功了,成为最新的爆款。 听起来真的是太天方夜谭了...不是说这不可能做到,只是太难了,凡是稍微了解一些戏曲的就会知道其中的难度到底有多大!以一己之力生生将一种戏剧从无到有,这怎么可能! 连翘倒是非常洒脱,对大家的疑问,解释道:「这个也不能说是我创的!这是在别人原有的底子上改出来的——可能是没什么人了解夷人的戏剧,他们的戏差不多就是这样,而且细细数来,也传承了千年了。」 第756页 一般来说一个新的戏种很难从无到有,这就像京剧其实是有徽剧、汉剧、崑曲等等成分的,短时间内从无到有并且完成度非常高,这几乎是不可能的。连翘干脆给她弄出来的话剧找了个祖宗,不过她这也不是瞎说,毕竟她那个世界的话剧就是这么来的。 连翘这样一说,大家惊讶道:「夷人的戏?夷人也有戏剧?」 连翘听了笑起来:「多新鲜吶!为什么夷人就不能有戏剧?」 她回忆着读书时候上过的相关选修课,慢慢道:「戏剧的由来其实是对神的崇敬,上古先民在祭祀神明的时候戴上面具进行表演,这是在娱神,也是戏剧的雏形。华夏人有过祭司、祭祀、神明崇拜,夷人也有,所以渐渐发展出自己的戏剧,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了!而且他们的戏剧还不止一种,歌剧、舞剧...多着呢!」 连翘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没有了手机、电脑、电视,就连电影都没得看,久而久之的,就开始了学习生涯,除了写小说就是学习各种新东西...至少能打发时间,而且在连翘的感觉来说,比现在绝大多数的娱乐都要强。 学习的东西中就包括此时夷人的东西,连翘在苏州的时候近水楼台先得月,搜集了很多外国人的书籍,还请人来家里教外语。当时到了手上的书籍,除了最多的和神学相关的,就是文学方面的,毕竟喜欢这个么。 而文学不只是小说,还有很多其他的东西,其中就包括剧本什么的。通过这些剧本,连翘大概了解了一下这个时代外国人的戏剧水平达到了一个什么程度。肯定是没有后世的成熟,不过已经有些意思了,所以连翘认这个当话剧的祖宗,倒也非常合适。 至少看起来两者传承关系还是挺明显的。 听到连翘说起外国的戏剧如数家珍,其他的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到底还有什么是你不知道的吗? 「总觉得连小姐很关注西夷那边呢!」有人感慨,其他人也很认同这个说法。毕竟连翘也没有遮掩过什么,她平常和大家说话,天南海北的胡侃,不经意间总会透露出来一些的。 第426章 正如苏州那边的小伙伴会对西夷那边的文学作品有一定的兴趣,京城这边的朋友没有接触过那些,肯定也是有兴趣的。一个个催着连翘具体说一说西夷人那边的戏剧剧本是怎么回事儿,倒不见得是有多看重,就是当成一个新鲜来看而已。 连翘无法,只得道:「西夷人和我们这边还是有些不同的...他们的戏剧更多的是一些直白的情感。我们虽也写请,却是相对婉转很多...」 连翘想起曾经读过的外国诗歌,微微一笑。先念了一段外文...说实在的,许多国人认为外文诗歌全都是自由体,和国人古代诗歌完全不一样,其实这是错误的。实际上自由体诗歌在外国也才兴起很短的一段时间而已,外国更长的一段时间内,诗歌也是有着严格的格律。 只不过诗歌的格律这种东西,经过翻译,估计也就失去的差不多了。这就像是华夏古代的那些古诗,很难想像他们翻译成了外文,原本的格律还能保存下来。 『诗歌,即所谓翻译之后失去的东西』,这个说法连翘是非常认同的。 但是诗歌的格律之美在用原本的语言阅读时是能够清晰的体现的,以至于这些朋友听连翘念诗歌,并不知道她念的诗歌是什么意思,却也能在那优雅的、静谧的、充满感情的韵律中感受到这种来自异域的诗歌之美。 连翘笑了笑,轻声道:「我是你路上最后一个过客,最后一个春天,最后一场雪,最后一次求生的战争。看,我们比以往都低,也比以往都高......」 第一次听这种外文诗歌,其实会觉得相当不适应,因为此时国人流行的诗词并不是这个样子的!这过分直白的感情,过于直白的用词,还有那种完全无法适应的词句组合方式——其实是非常不适应的! 这又不是国家衰亡时候,国人对自家的东西都没有信心,相反看外国什么都好,甚至觉得外国月亮也比较圆。那个时候,什么都学国外,文学自然也不例外。外国的诗歌就算不适应,也不会觉得人家不好,只会尽力向对方靠拢而已。 这个时候这个国家的人都有一种大国的自信心,遇到这种和自家主流审美不一样的东西,首先就会判断为粗陋。 不过有些东西就是这样,其中的优秀与真情实感是掩饰不住的。即使观者认为其粗鄙,却也会为之感动。随着连翘娓娓道来,一篇异国的诗歌,一面觉得过于无理了一些,另一方面又会觉得有一种天然的质朴。 在所有人还在回味的时候,宋志平忽然道:「就像是上古时候的诗歌,只见天然质朴。原来西夷人也有这样的诗人,这倒是我们以前小看了。」 大家啧啧称奇了一番,又问连翘这首诗歌是从哪里得来的,诗集在不在身边。 这首诗根本没有出现过!连翘只能道:「这首诗歌是一位西夷和尚抄录给我的,只是一个不出名的小诗人所做,并没有什么名气。因实在作的好,这才被人记了下来。不过要说到西夷人的诗集,我倒是有两本好的推荐。」 连翘将自己觉得不错的诗集说了,又道:「也不知道京城这边能不能搞到,当初我是直接问西夷人买的原文诗集。至于翻译,就是我自己马马虎虎翻的,其实相当蹩脚。只是时下懂得外国话,又愿意翻译这些的人实在是太少,我只能凑合着来了...至于说弄的好不好,若是只是我自己用,那就不用在意太多了。」 第757页 在苏州的时候连翘有找家教上门教授外语,但是就她那入门级别的水平,翻译外文诗歌?诗意什么的是不用想了,能将意思翻译过来就算是超常操作了!不过如果是方便自己阅读,水平什么的就不用在意了。 虽然知道连翘懂得西夷人的文字,但是听到连翘说翻译西夷人的诗歌,大家才有一种恍惚的感觉——真的非常厉害了! 在现代,外语渐渐变得不那么厉害了,大家似乎对懂得外语的人也没有特别的关注。但是在这个时代不是这样的,除了跑跨国海贸的商人,朝廷鸿胪寺的官员,很少有人懂得外语的!连翘的外语这样熘,说是罕见也不为过。 梁百岁忍不住道:「我听说现在有书院教授西夷人的话,因为有些海商需要这样的人。此时若是能做到与西夷人对话,那些海商都是抢着要的!啧啧啧...连小姐就算是不写小说,这辈子也是不愁生活的那种人呢!」 其实这还只是提了一下外国话这一个,连翘其他的技能还多着呢!大家知道的,她打叶子牌特别厉害,玩票券是一流,赚的不比她写小说差多少。而现在大家也见到了,她是如何让玉梨班起死回生的。她若是认真经营戏班,也不差呢! 至于另外的小爱好可能带来的利益,那都不用说了! 然而即便是这样,连翘依旧坚持在写小说,这让大家颇有一种她果然是真爱写小说的感觉。 连翘自己也是大笑,笑过之后傲然道:「可别说呢!我若是有志于经商之类,不说经营出一个富可敌国,那太需要经商局面之外的东西了,但要富甲一方,实在是太容易了!」 一般人说这种话那叫做说大话,大家还要嘲讽一句『小心闪了腰』。但是由连翘说来,她是认真的!她虽然不是什么理科的孩子,但多少一点现代人的常识是有的,凭藉这点儿常识,搞一点没那么黑科技的发明,也算是手到擒来了。 再加上一点儿超前的商业手段,她想要完成金玉满堂、富甲一方的成就,无疑是简单的。 连翘有说这话的倚仗,更有说这个话的自信。 因为这样的心理,所以连翘看起来神气十足,其他人就算心有疑惑,面对她这张脸也说不出什么来了。只能恭维道:「对对对,就你是对的!咱们乔琏先生是何等人物,正经想要做什么的时候,还有做不到的?」 连翘晓得他们这些话只能算是半信半疑,但连翘也懒得解释,只是将这种『赞美』收下。 不过在这些人中还真有人完完全全相信她说的话,这个人就是宋志平。 主要是宋志平和丁一新通信很多,连翘很多事情她都逐渐非常清楚了。就比如这次,连翘弄得话剧大红大紫了,宋志平就有将这件事写信记下来给丁一新。 他本以为丁一新多少应该有些惊讶的,但没有想到对方比自己想像的要镇定的多。非常平静地告诉她,就算连翘真的弄出什么让人合不拢嘴的事儿,也不必过于惊奇,因为她就是那种常常会让人觉得神奇的存在。 然后歷数了一下连翘自己说的『随便玩玩』的东西,她永远都是随便玩玩,然后随便玩玩就有可能改变一个行业!丁一新还说过,连翘有很多主意放在经商上面都是绝贊的,她想要走商业的路子发财,再简单不过了。 最关键的是,她自己并不在意那些主意,有的时候不在意场合随便就说出去了。旁的人替她可惜,她自己反而看的很开,只是道:「这些事情我又不会去做,既然是这样,我为什么要在意人家用了这个主意?」 听起来非常单纯,甚至是过于单纯了,但是其实这个话体现的是另一件事情,那就是连翘本身的聪明博见与才华横溢是非同寻常的。如果她没有这些个特质,她是没有办法有那些主意的。而她不在意那些主意再也不属于她,则是因为她深信那对于她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那些别人梦寐以求的东西,在她身上就好像一茬又一茬的韭菜,割了长长了割,从来不担心有枯竭的时候...丁一新也和宋志平感嘆过,这个世上没有什么事公平的,有的人就是能够创造出别人不能创造。 不管别人的人生会怎样艰辛,至少连翘的人生已经非常确定了。丁一新还对宋志平笑谈,连翘这一生和一般人不一样。如果需要获得成功,人总是要经歷一些苦难的,但连翘一路走在花路上,然后就顺顺噹噹地成功了。 她的人生看起来就是圆满无比的,只需要经历日月星辰带来的美好与滋润,而不需经歷雨露风霜的侵蚀。 「你要是真做别的,当然也是不同凡响的。」宋志平没有一点负担地道:「我听说过,一个人要是优异,那么去到哪里都是优异。反之,如果不行,那就是做什么都不行的。」 以连翘的人缘儿,她就算说什么匪夷所思的话,也能收穫一大批的点赞。这一次当然也不例外——反正她说的这个事情就是一个假设,读书人的事儿,能叫做吹牛么? 连翘高高兴兴地吹嘘,一直到回家,都保持着好心情。却没有想到,回到家中与来家拜访的孟老闆正好碰头。惊讶道:「孟老闆今日怎么来寒舍拜访?」 孟老闆原来还想着去哪里找她,见她自己回来了,松了一口气,忙道:「可算是等到乔琏先生了!这回是有一件大事要与你说!」 第758页 于是一件让连翘这个穿越者都觉得匪夷所思的事情就这样从孟老闆口中迅速道出了。 其实这个事情很简单,只不过是玉梨班和话剧的名头渐渐传开,不知道什么时候传入了宫中。宫中的后妃大都是喜欢看戏的,听人将话剧好好吹嘘了一遍难免心动。 话说有钱人家就是这样的,心动不如行动,相比起买票去四季阁观看,又或者放弃这个心动,他们往往会迅速做出决定——那就请来唱堂会就好了啊! 而现在这个有钱人家是天底下最有钱的有钱人家,人家的选择就更不用说了。 事情是很简单的,之所以说匪夷所思,是因为连翘觉得皇宫、皇室成员什么的,就算是她穿越了,她也没想过有朝一日会和自己有接触!话说这种随随便便就和皇宫接触到了,总让她有种失真的感觉呢... 「这件事又不能不答应,到时候让玉梨班去就是了...而且皇宫里孟老闆可比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熟的多,到时候请您仔细与玉梨班的人说说去宫里应该小心的事情。」连翘在一阵小激动后很快恢復了平静。 第427章 去皇宫真的是一件非常让人震惊的事情,对古人是,对现代人也一样。说实在的,和连翘说,她有机会进入皇宫,甚至在皇宫里见到国家领导人,她的第一反应会以为这是谁在和她开玩笑。 别觉得她没出息,这么点小事就是这个反应,要知道穿越女多的是和王子皇孙谈恋爱的呢!若是遇上宫斗小说,更别说了,整个宫城都是她的天下了——然而这样的事仔细想想实在是太难得了! 除非本身的身份就是皇亲国戚那个级别,不然一般的平头老百姓有机会上皇宫啊!若是无心在这个时代折腾的,说不定一辈子都出不了自己住的那个小村镇!实际上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一辈子也就是生于斯长于斯而已。 连翘甚至想过这辈子就在苏州打转了,只不过因为刚巧有机会才来了京城一趟! 其实她也喜欢出门,毕竟古代的娱乐生活有限,旅游算是很不错的消遣了。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特别是这个时代自然景色没有污染,人文景观也是崭新崭新的...但考虑到这个时代的实际情况,她就放弃了。 境外游就不用说了,这年头境外游大都要走海上(陆上不是不行,只是那样一来也有自己的风险,而且花在旅途上的时间更多了)。而海上,多危险啊!别说那些海商赚的盆满钵满,海路越来越安全了!那都是鬼话! 就算不提海上劫掠的海盗,只说因为海上环境带来的沉船事故,这少吗?一百艘船里面只一艘出事,这在后世已经很高了,足够让实际上大多数人放弃乘船出行。更何况这个时代的事故率相比起这个,只高不低! 一百个人里面死一个,听起来似乎也不是不能接受,只要运气不是差到了极点,应该不会出事——反正连翘没有这样的想法!在她看来,这种事情一旦遇上,那就是百分百!总之还是太危险了。 而境内游相对而言好一些,但是这个时代一个单身女子出门旅游这是很不安全的,吴美娘也不会答应!她真想出门旅游,除非将来的丈夫是一个旅游爱好者,她才可能跟着爽一把。 这个时代倒也有这种驴友,那些立志写出地理专着的,哪一个不是这样的人?连翘那个世界的古代还有郦道元、徐霞客这样的人物,这个世界的古代相对更加开放,这样的人就更不少了。 只是总不能以这个作为谈恋爱,甚至结婚的标准吧...所以关于旅游作为娱乐的念头,稍稍兴起,在连翘的脑子里就被掐掉了。 而且说实在话,她本人是个不折不扣的宅女。旅游这种事偶尔做做可以,真要是常年旅游,她选择家里蹲... 总之,连翘就是那种不打算搞事情,最多就是发展发展小说事业的、没什么大志向的穿越女。她这种情况,在自己预计的范围内过好小日子就行了。至于皇宫、国家领导人这种,感觉真是离她十万八千里啊!以至于从来都没有想过会有这样的事儿。 别人听说有机会去皇宫,恐怕都会欢欣鼓舞了,想着好好表演,博得贵人喜欢。就算不能自此走上人生巅峰,至少拿点赏赐回家,从此供在自家的祠堂里,等到将来也是家族的一个荣耀与谈资啊! 而连翘的第一反应就是拒绝,倒不是不让玉梨班去表演,这个拒绝她是不能做的,她只是拒绝自己也去皇宫而已。而且她也觉得自己实在没有必要去,她虽然是玉梨班的老闆,但也就是个出资人而已,这种场合没有去的必要性啊! 一切交给玉梨班自己,再有孟老闆这个贵妃弟弟帮衬,能有什么问题? 然而她没有想到,孟老闆苦着脸对她道:「这...这个恐怕不行啊!我听我姐姐说过这件事,皇后还特别问起这次玉梨班进宫表演的事情,然后说起了乔琏先生您!」 这个世界的皇室比起连翘那个世界的古代皇室也稍微开放一些...也不能这么说,只能说不似明清,颇像宋代。具体来说,皇宫和外界的隔阂没有那么深,有的时候天子馋了,也可能直接出了宫门,在宫门外的小食摊吃点小吃! 类似宫廷外面的表演者,例如杂耍、彩活儿等等,当然,最大头的是唱戏的,这些也都很容易招入宫廷。宫廷甚至有专门管理这个的部门,优选优秀的表演者为『第一家庭』表演,其中观众主要是为后妃、公主们,毕竟皇子能够出宫,不在意这个。 第759页 这也算是丰富后妃公主们的业余生活了,多找一些娱乐,宫廷生活才不会那样无聊——人一无聊起来,总是容易生出一些事儿来...... 戏班子进入宫廷算是很常见的事情了,又自有一套流程,作为后宫之主的皇后会特意问起,这已经非常稀奇了。在特意问起玉梨班之后,还问起连翘,这就更加稀罕了。 孟老闆没有任何隐瞒意思,紧张道:「乔琏先生是玉梨班背后的主人,这件事许多人都是知道的,皇宫里要让玉梨班进宫肯定也是查过的,这也没什么。至于皇后特别问起,我听我姐姐透露...其实是后宫中一些贵人对乔琏先生颇有兴趣。」 「?」连翘一脸懵逼。后宫中的贵人,那肯定就是后妃之类的人物了,这些人对她有兴趣,这算是什么? 听孟老闆解释她才知道,事情并没有她想的那样复杂...她只是有几个身份颇高的迷妹而已。 报纸当然也能进入皇宫,只不过能进皇宫的肯定都是一些比较正经的大报。这些报纸作为一种供应品,各个宫殿都会送一些过去。这就好像后世的公家单位不管工作人员看不看报纸,总会给各个办公室订上数种报纸一样。 这个时候的报纸属于解闷儿的好东西,所以基本上不会出现白花钱的情况,报纸送到各宫,肯定都是被读过的。 连翘以前在苏州的时候再后妃中间没有名气,因为她的小说进不来啊!但自从来了京城,她的名气就上来了!不只是在京城这边的作品,就是在苏州时发表的作品,都因为后妃们感兴趣,渐渐流入了宫廷! 也是后妃觉得她的小说有意思,知道她之前有一些很有名气的小说,这才让负责宫廷採办的宫人送进宫的——确实是个好时代!要是在连翘那个世界,这类杂书,后妃还想看到?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啊! 但在现在的后宫里,只要不是淫.秽书籍,后妃们可以随便看。实际上就是淫.秽的也有人看,只是要背着人一些。这属于大家都知道有人在做,但是只要没有被发现就万事大吉的那种小问题。 后妃们对连翘这个人感兴趣,主要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她小说写得好,另一个就是她是一个女子。说实话,小说写的好的作者可不止连翘一个!后妃也不可能人人都感兴趣,更多是追看小说就完了。鸡蛋好吃,还追究下鸡蛋的那只鸡做什么! 但连翘不一样,连翘是个女子!在这个女子弱势的世界里,她做出来的成就是百个男子也不及的。甚至从如今的走势来看,她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个以女性身份登顶的作者,也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后妃们不是圈内人,不会懂那么多。她们只会知道,连翘在她那个领域有能力力压天下男子! 后妃的身份本来就容易让这些女人脱离普通女子的顺从,不再将男女之间的差距看得理所应当——是的,她们会讨好天子,会将天子当成是她们的天!但是那不是发自内心的对男权社会的顺从,更多是一种对待上司的感觉。 对方掌控了自己的升迁与生死,就这么简单。 要知道歷史上出了多少后宫握有权力的先例啊!这些女人距离权力中枢足够近,所以久而久之就会对某些东西漠然,没有了普通女人的敬畏。在她们的奋斗路上,那些曾经掌控皇宫,继而掌控了天下的前辈就是光耀千古的指路明灯! 不说全部,至少很有一部后妃是很欣赏那些能够压下男子的女子的。连翘的出现让她们眼前一亮...之前是没有理由召她进宫看看,毕竟她只是个写小说的而已。而现在,她的戏班都要来后宫表演了,顺便看看不就成了很普通的事儿? 她们倒是没有想过连翘根本不想去皇宫呢...... 连翘满脸的郁闷,说实话,她是真没有想过有朝一日她也得去皇宫。对于别人或许是美差,可对于她来说就是不折不扣的苦差了!她对自己现在的生活非常满意,不想改变什么。 这样的情况下,她去皇宫图什么呢?她一不指望讨好贵人们为自己挣得好处,二没有更多的野心。去皇宫的好处她不在乎,而坏处却是非常忌惮的。若是不小心得罪什么人了怎么办?出不来了怎么办? 连翘期期艾艾地暗示了自己的担心,孟老闆本来不知道她为什么不想去皇宫,这个时候听了她的理由,实在是哭笑不得。脸色已经是『囧』样了:「乔琏先生想事情怎么和别个相差这么多?」 见连翘是真的担心这些,只能安抚她道:「皇宫虽然不是什么轻省地方,规矩大过天,我进去也觉得不自在。但是,也不至于如乔琏先生所想,成了龙潭虎穴。您想想看,皇宫进进出出的戏班子、杂耍班子那么多,也没听说出过什么事儿啊!只要您自己按照规矩来,能出什么事儿来?」 连翘从小看宫廷剧,读宫斗小说,在这种事上的联想能力显然比孟老闆这个『土着』强得多。尴尬地笑了一下,却又很快提出:「这也很正常啊,出了事儿的会让一般人知道吗?肯定是做的风过水无痕的!不要说证据了,就是当事人也会被结结实实封口的!」 连翘这个说法有些诡辩的嫌疑,但是又不是毫无道理,孟老闆前后思量也说不出什么来——他又不敢给皇宫打包票,说那里什么阴暗的事情都没有!这种事他就算不动脑子想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第760页 不过再怎么胡思乱想也没有意义了,既然人家大boss暗示连翘得去,她就算不想去,也只有去了! 第428章 自古以来都有『自上而下』流行的趋势,流行,总是从少数人到多数人。而这个少数人当然不能够是街边的路人甲、路人乙,天底下人太多了,谁又会关注随便一个人呢? 一般来说,能担当流行传播者重担的人,可以被认为是『意见领袖』。而意见领袖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在现代社会中最为明显的意见领袖就是各个网红了,网红产品的流行正是证明了网红们掀起流行的能力。 不过意见领袖绝对不只是网红而已,实际上任何一个能对他人产生影响的人都可以被称为是『意见领袖』!譬如连翘如今也是个意见领袖,而且在这个时代绝对算得上大v!之前为了宣传玉梨班她在自己的小说地下打gg,立刻就能让玉梨班很久很久都不必发愁客人,这算是明证! 在现代社会,影响力大的意见领袖可能各种人都有。演员、歌手、政客、商界大佬、某领域内的专家...而在古代社会,因为阶级分明的关系,意见领袖的门槛显然要高一些。并且,作为第一家庭的皇室,天然就是流量、热度、影响力最夯的意见领袖! 简单来说,只要是皇家认可的东西,立刻就能获得民间的极大追捧! 比如天底下女子装饰的风格只有两大潮流,一个是苏样,另一个就是宫样!苏样的走红,靠的是苏州长期的歷史名声,靠的是苏样本身一直坚持的优秀与特点。而宫样,不是说宫样不好,只是纯粹的说,如果没有皇室光环的加持,宫样绝对走不到这个位置。 宫样甚至不是皇妃们传出去的,只是皇宫里宫女流行的一些特色...可以想见皇室的影响力有多大了! 原本玉梨班、话剧这些东西就很火了,而最新消息玉梨班在皇宫连演两日话剧,剧目分别是《西京往事》,《欢喜冤家》,均得到贵人的赞赏。这个消息传出来,立刻有许多原本对话剧不感兴趣的人也来四季阁一探究竟! 特别是《欢喜冤家》在此之前从来没有面向过观众,观众就更加好奇了! 为了满足观众的需求,没有等连翘开口,孟老闆先找上门来:「乔琏先生,这件事非得求你不可了!」 四季阁入驻了三个戏班子,除了玉梨班之外还有两个。在玉梨班红火起来之前,他们谁也没有将玉梨班放在眼里——主要是看玉梨班的人,一眼看过去连个眼熟一些的角儿都没有! 但正是这样的玉梨班,如今已经是整个京城最炙手可热的戏班了! 玉梨班的火热其实对这两个戏班子很有好处,毕竟玉梨班的人气现在已经高出他们不止一个档次了。再加上戏曲和话剧其实是搞的差异化竞争,这样一来就好比一场晚会大明星带着小明星玩儿。只要有脑子的就知道,小明星可以蹭到大明星的流量。 听起来非常难以接受,但事实上这就是一件人人趋之若鹜的好事儿。有的时候面子真的不算什么,人生在世,总是要恰饭的嘛~ 所以在酸熘熘之余,两个戏班倒也蹭流量蹭的挺开心的——很多买票看话剧的观众来四季阁来熟了,又或者买不到话剧的票,很多时候就顺便看看四季阁的戏曲了。 但是,其中一个戏班想要接着看下去遇到了问题,到此时为止,这个戏班和四季阁的合约到期了。合约到期了只有续约,以及就此各奔东西两条路可以走。要是以往,这个戏班并没有什么问题,表现没有让人眼前一亮,但也处于行内过得去得到水平,和四季阁的档次相当。 所谓做生不如做熟,续约显然是更可能的选择。 但是现在不是这样的了,孟老闆干脆利落地和这个戏班子一拍两散。现在他放出话去说四季阁要戏班子,多得是这个水平的戏班子过来,甚至水平更高也很简单,他可是一点也不担心。 不过在此之前他有另外的想法,所以找到了连翘。 与其另外找一个戏班子过来,还不如让连翘的玉梨班占据两天的时间段!反正现在玉梨班有两齣拿得出手的戏了,应付两天,也是绰绰有余的。 对于他这个提议,连翘一开始是非常惊讶的。主要是玉梨班其实没有那样大的盘子撑起两个剧组!若真那样做,再加上偶尔得出去唱堂会,玉梨班还有休息的时间吗?还有练习的时间吗? 但后来转念一想,又觉得这个主意不赖!主要是在这段时间内,因为她没有限制玉梨班的发展,而是嘱咐玉梨班的负责人尽可能地招人。只要这个人确实有吃这碗饭的天赋,那么不用担心玉梨班的规模问题,只管招进来就是了。 有她这一句话在,玉梨班虽不至于迅速膨胀几倍的规模,至少撑起两个剧组是不成问题的。就算有些人还是新鲜人,不堪大用,但一个路人甲路人乙级别的角色又要多好呢? 反正主要角色还是那几个老人,根本不用担心。 不过《西京往事》和《欢喜冤家》共用了一个男主角,这倒是有些问题。曹喜官撑不撑得住是一回事,关键是有的时候一个剧组在四季阁表演,另一个剧组或是出门唱堂会,或是排练,连个男主角都没有,怎么搞? 找一个备用男主角的计划出现在了连翘的脑子里,实际上她最近正在为每一个主要角色选一个备用的。若不是人手不够,她还想划分出同一剧组的ab组来呢!只是以现在的可用人手实在做不到,也只能作罢。 第761页 既然占用四季阁两天的时间段这是可行的,连翘也不多话,答应了孟老闆。然后转头就告诉了玉梨班的众人,让他们赶紧划分成两个剧组! 虽然因此很多小角色得调整,但小角色调整起来容易,主要角色不动的话很难影响到剧组本身以及观众的观感...最多多排练几次,大家本就是同吃同住的,培养起默契来并不难。 答应过孟老闆之后,孟老闆忍不住感嘆:「如今的玉梨班是真的红火了!这一趟去皇宫算是去着了!」 连翘看着窗外的垂柳,已经是青碧色的样子,一阵风拂来,暖暖的,全然不似冬天的凛冽。 「为这件事不知道忙碌了多久,总算是完成了!」相比起孟老闆的喜悦,连翘更多的是如释重负。 皇宫里的表演是早就安排好的,过一些日子就有一次,而且表演的班子也是排定清楚的。皇家虽然要玉梨班去表演,却不是说话间立刻就去,中间有三个班子在玉梨班之前,玉梨班要进宫还要等上一两个月呢! 连翘当时并不着急,想的是还可以排练一出《欢喜冤家》来。毕竟是给大人物看的,不能搞的娘娘们都抑郁了,得来点儿欢欢喜喜的啊!排戏需要时间,中间等一等,这倒是更好了。 这件事连翘并没有多大感觉,却将吴美娘惊的厉害! 那可是皇家!对于封建社会的普通老百姓,皇家就是真正的天!知道连翘鼓捣出的一个戏班子要去给皇宫里的娘娘们表演,她一边担心表演不好,娘娘们怪罪。另一边又因此十分光荣起来...真是冰火两重天。 另外一件事,她本来是准备着回老家的。东西收拾的差不多了,就差和连家那边的人说一声,然后就联繫最近去苏州的客船——当然了,最好是能够和一些同乡结伴回苏州。 来了这件事,眼看着连翘就要进宫去见贵人了,吴美娘还想什么回老家!自然而然就留了下来。 这一两个月,连翘除了每日写小说的本职工作,主要就是监督玉梨班的新戏《欢喜冤家》排练。等到时间到了,就和孟老闆一起,在宫人的引导下进了那个一般人一辈子都进不了的九重宫阙! 说实话,连翘虽然觉得进皇宫不是什么美差,但是在只能选择进去一趟之后,她也认可了进皇宫的一大好处。倒不是那些讨好贵人什么的,而是增长见识! 这可不是现代,皇宫也成为旅游景点,虽然说人多吧,但基本上有一点儿钱就能去看。这个时代,能进皇宫的人寥寥无几,而其中绝大多数的人进了皇宫就没有机会出来了——宫人、宫妃就是这样。 连翘有机会来一次简单的游览,这是多大的运气啊!也算是增长见识呢...主要是她觉得回头将这个经歷写下来,然后等到年老了,可以和后人吹逼。不管怎么说,这也是进过皇宫的老祖宗呢!牛逼不牛逼! 而真实的皇宫里,除了确实非常富丽堂皇,其实其他的都乏善可陈。每个人都是按照既定的规则行事,无人敢越雷池一步,这有什么意思?实际上就算是富丽堂皇的皇宫连翘也没怎么看仔细,因为按照规矩,她可不能东张西望!这在皇宫里叫做『大不敬』! 啧啧...... 这更加坚定了皇宫不是好呆的! 而进入皇宫之后的表演,其实也没什么意思。其他人还是很忙碌很紧张的,但是连翘简直比打酱油的都要闲,甚至人都被安排在后台,这下想看话剧打发时间都不能够了! 倒是等到话剧幕间短暂的休息时间,后妃们说要见见连翘,召见了一回。这也是因为连翘是个女子才这样容易,不然按照规矩,来皇宫表演的人员,若是有男子,是不许有这样的召见的。 这些后妃们当然不会和连翘上演什么狗血的一见如故,又或者陷害戏码...嗯,就是很普通的一个召见。有人还问了连翘一些问题,都是关于连翘那些小说的,小说之外虽然也有聊,但都是很简单的问题了。 至少连翘觉得问题很简单,她答的也自然。 当时连翘见后妃们的态度,她们是不动声色,也没有显示出对她的一系列回答有什么感觉——不过连翘倒是觉得这才是对的。说到底她对于这些后妃来说只是一个小人物而已,能激起多大的波澜? 第429章 最终令连翘有些惊奇的是离开皇宫之前有宫人送来赏赐,这些赏赐有些是玉梨班人人都有的。两匹宫缎、两个香囊、四个吉祥如意金锞子,不算多夸张的赏赐,但也能总体说明贵人们对于玉梨班的表演是非常满意的。 而除了这些赏赐,还有些人的赏赐是不一样的,像陈小官、曹喜官、邓月官,他们因为是主角,演的又好,赏赐自然与别人不同。陈小官和邓月官每人都多了一对赤金珍珠攒,一对珊瑚手钏,一对宫扇。至于曹喜官,得了一个赤金头冠、一对洒金川扇。 而所有人中的赏赐要数连翘拿的最多,陈小官和邓月官有的东西她都有,另外还多了金镶玉孔雀牡丹珠宝绦环一件。除此之外,就是文房四宝之类的东西了,非常适合连翘的身份! 当然了,皇室给的文具肯定没有那么简单,连翘只看了一眼,就发现了那剔红笔、砚台都不像是新的...只能是古董了!另外还有一对水晶的锦鸡镇纸。 一个宫人似乎是怕连翘不识货,皇后抛媚眼给瞎子看,特别提醒道:「连小姐可要好好保存这对镇纸,这原是陛下少年时用过的,后来转赠给皇后娘娘。如今赐给连小姐,也是有娘娘的期许的!」 第762页 连翘心里『哇』了一声,说实话,哪怕是现代的国家领导人送了普通人一支他用过的钢笔,恐怕也会相当具有冲击力。而现在,古代的国家领导人,这就更有权威性了!相对的,即是说这份礼物价值更重! 从宫廷中顺顺噹噹出来,总算没出什么么蛾子。连翘当时回头看了一眼守卫森严、红墙高高的宫城,忽然有一种后怕...她其实一直很怕这个地方,这两天的神经时时刻刻都处在紧张当中。 她有一种预感,她这辈子应该再也不会接近这里了。 连翘离开皇宫回到家中,这倒是颇有一些衣锦还乡的意思,至少吴美娘将皇宫里赏赐的东西,哪怕是宫扇都供了起来。特别是那对据说是皇帝皇后都用过的水晶镇纸,放在贡桌最中心的位置,三炷香上去,相当诚恳了。 弄的连翘哭笑不得,只得说服她。 「娘,这些东西本不是那些赏赐大臣的礼器,自然也用不着供起来。特别是宫缎、香囊、宫扇这些,大家都有,不用白白放坏了!」这些东西其实平常连翘和吴美娘也有在用,都是供应公历的制作局用相同的材料和工艺做出来,然后发卖到外头的。 只能说这些『公家单位』也是要吃饭的,供应皇家只能做到不亏不赚,想要活得滋润,就得在民间也有胜衣。 连翘好说歹说,好不容易说通了吴美娘,顺便也把其他的东西全都拿了回来。至于说那对镇纸,她就拿来日常使用了——她可没有这个时代的人对皇权的极端崇拜,供起来的想法是不存在的! 主要是这对镇纸真的很好看,连翘看着喜欢,就是想用。不过这种文具上面她还是有些喜新厌旧的,说不定过了这段时间,她有了『新欢』。这对『尊贵无比』的镇纸就能被收进小小的锦盒里,然后承担起作为皇家御物该有的职责——做摆设! 宋志平、白明星、梁百岁三个人是一起来连翘家中拜访的,梁百岁最跳脱。也就是在吴美娘面前还装装样子,一进了连翘做书房的厢房,立刻就道:「在哪里、在哪里?我可是听人说了,你从皇宫里出来,捞到了好东西!」 连翘一面燃起红泥小火炉准备煮茶,一面故意道:「你从哪里听来的这些消息?我从宫里受了些赏赐,东西都没有给人看过,这就有流言传出来了?」 白明星哈哈大笑道:「你当这个世上有秘密可言?除非是没有人感兴趣,若是有人感兴趣的,总能有人知道!老话不是说么,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凡是走过必留下痕迹,更何况你拿东西的时候可有不少人看到!」 连翘听白明星胡乱用些俗语,忍不住头疼道:「这什么跟什么呀!这是用在这里的吗?」 白明星只是笑,不说话。他本来就是说着好玩的,当然没有什么正经意思。 连翘也懒得再为这个和他说二人转,于是方向茶叶,转身从桌上拿了两枚锦鸡水晶镇纸给梁百岁和白明星一人一个:「喏,就是这个了!」 两人都下意识的觉得这个东西连翘应该收的很小心,没有想到连翘就放在书案上,平常都有使用!接过的时候还没有反应过来,等到小小的一枚镇纸躺在自己手心,这才觉得手里的分量重逾千斤! 「这就是传闻中陛下和娘娘都用过的镇纸...」梁百岁忍不住『啧啧啧』起来,一边小心的拿着,另一边上手去蹭:「哈哈哈,沾沾皇家气运也是好的!」 连翘忍不住瞪了他一眼:「可别那样了!我平常还要使的!你那样了,呆会儿还得我去洗一洗才能用——我家春儿冬儿没有一个肯替我洗这个!」 听连翘抱怨这个,原本一直安安静静坐在一边的宋志平都忍不住笑了起来...这对水晶镇纸因为其价值、意义的不同,远远超过了其本身的价值,说是价值连城也不为过。要是一不小心弄坏了...谁敢随意碰这个? 小丫头们就更不敢了! 大家一起赏玩了一番水晶镇纸,最重要的是看了看水晶镇纸上的款。水晶镇纸上面有三个款,最边缘的一个应该是制作局的人落的,说明了制造这个东西的年份以及生产单位。毕竟是供应皇家的东西,确实非常小心。 第二个款紧挨着第一个款,落的是当今天子做皇子的时候常用的一个『号』。也没什么意思,只是标明一下,这玩意儿是我的,这样。 第三个款完全不同,在镇纸的另一个地方,写的是『清明堂』。这个连翘知道,是孟老闆给她解释了——皇后居住的宫殿内,她自己给自己的书房命名为『清明堂』。其实这也是一种文人雅趣了,将自己的号、书房名啥的弄在一些收藏上。常见于书画,不过一个文具上加这些也不算奇怪。 一个水晶镇纸而已,近乎于一览无余,款看完之后也没有什么好看的了。于是三人过把瘾后非常干脆地放下了镇纸,然后与连翘坐下喝茶。 连翘原本的沏茶水平只能说是一般,靠原主留下的本能动作煳弄。倒是这几年逐渐适应这个时代,又加上无聊,有的是时间琢磨各种技能,到现在竟成了普通人中间技术比较好的那一类了! 再加上茶叶比较好,三位客人喝完茶之后狠狠地表扬了她一番——这也不算表扬错了! 白明星看着连翘十分专心地弄茶,忍不住前倾了一些身子,凑近了一些问她:「你这次可是去了皇宫,怎么样,有什么不同凡响的?」 第763页 连翘心思正在茶上,也没有多想,有些神思不属地道:「这个嘛...其实也没什么,房子大一些,院落精緻一些,用材讲究一些。啧啧,支撑大殿的柱子都是金丝楠木呢!那么粗,一根得要两万两银子了!」 白明星听连翘说这些,笑得打跌:「那可是皇宫,你进去一趟就看这种东西?一根柱子两万两?」 连翘被她笑的回过神来,觉得自己是有点『没出息』,注意的都是一些有的没的。不过她是绝对不会承认这个的,所以挽尊道:「我注意到这些难道有什么不对的?我与你说,皇宫里那种构建,除开少数的屋子,大部分的屋子肯定是看起来好看,实际住起来非常不舒服的!」 连翘说的信誓旦旦,主要是这座皇宫和连翘穿越前参观过的那座仿佛。而那座皇宫不知道被多少人分析了又分析,连翘不是研究这个的,但是一些相关的优缺点总是知道的。 白明星不相信这个,用怀疑的眼光看向连翘。毕竟在他们这种平头老百姓眼里,皇帝住的地方肯定是最好的,这样的房子你说住着不舒服,那确实非常难以相信。 这个时候宋志平清了清嗓子,在其他人看他的时候点点头:「连小姐说的没错,早些年我看过一本名为《榴宫录》的书籍,这是前朝的一个宫人写的。本朝太祖得了江山之后感嘆前朝的奢靡,宫人竟有十多万!于是遣散了许多,这位宫人就是其中之一。书里写过了,皇宫里除了少数几个去处经过改造之后比较舒服,其他住着都很难受。」 皇宫里的房间真的太大了,房间大也要有个限度,大到那个地步,冬天就会相当的不保暖!除了几个经过改造埋了地龙的宫室,其他的地方就只能用烧炭盆之类的方式抵御寒冬。 想想北方的冬天...真的非常难熬了! 再加上皇宫本身所在的方位、地势,湿气重的很!皇室很喜欢在夏天去避暑山庄居住,这也就可以理解了。 得了宋志平的支持,连翘用一种胜利者的眼光看向白明星。然后乘胜追击道:「而且两万两一根的金丝楠木大柱也不是什么小事儿了!嗯、嗯、嗯!对了!现如今木料生意好得很,你前些日子不是还说想找个好生意做做?就做木头生意吧!」 白明星忍不住吐槽道:「你平常很多主意不错,今日这个却是太想当然了!木料生意好久以前就是好生意了!只不过做这个本钱要厚,人脉也不能轻忽。你看看,我是能做这个的吗?」 连翘鄙视了一眼:「笨啊!你做不来生意,也没有多少时间可以放在这类事情上面我不知道吗——买些上等酸枝木罢,估计就快有一波极好的行情了!」 「为什么?」宋志平将信将疑。 连翘本来懒得解释的,只不过送佛送到西,她又不是一个爱卖关子的人。于是耐下心来给他解释:「如今市面上最受欢迎的木料是什么,是紫檀啊——金丝楠木虽然更珍贵,但却是皇家御用,普通人家只能用来做小件的东西罢了!只不过就和金丝楠木难找到大料一样,紫檀也越来越...」 「所以呢,这和酸枝木有什么关系?」白明星脑子还是没转过来。 这下宋志平都要嘆息了,忍不住道:「连小姐果然是没有说错的,你这人根本做不来生意!幸亏你挣钱之后也没有想过要自己单独去做生意,否则恐怕连裤子也得亏掉!」 第430章 连翘上学的时候上高中政治课,有一个册课本主要就是说经济生活的。说实话,当初学的东西虽然浅显、基础,好像拿到社会上根本没有什么用。但是只要接触身边根本没有念过高中的同龄人就知道了,哪怕是这种揭秘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经济规律的知识,他们也是非常不清楚的。 模模煳煳的感觉的到,但是要说清楚又好像根本没办法表达清楚...就是这样的。 连翘这里会觉得要买酸枝木,正是因为大料的紫檀越来越少,而且价钱越来越高的同时还有价无市,根本买不到!经济学中有一个概念,叫做『互为替代商品』。既然紫檀搞不到了,原本打算用紫檀做家具的人就得换一种木料了。 而替代品中连翘最看好酸枝木,而且是最上等的酸枝木。 紫檀等而下之的木料其实不只是酸枝木,先不说红木大家族中酸枝木只是其中一种,就说黄花梨,在南方人看来就是紫檀以下第一看重的木料了!论到竞争力,谁胜谁负还真不好说! 连翘之所以觉得红酸枝木会成为紫檀的替代品,是觉得在同等珍贵的木料中,红酸枝木是与紫檀最为相近的一种。这种相近当然不是本身性质上的相似,只是说外观而已,而且是最浅薄的外观。 可别小看这个,对于不喜欢深究哪一种更珍贵的有钱人来说,长得像就已经说服他们了! 宋志平也是,连翘一说起这个,他这个正经的晋商子弟就能明白是什么套路。然而白明星这里就差得多了,根本点不透!这倒也不是白明星傻,而是古代人的商业思维根本不如现代人成熟! 现代商业社会中的人,大脑的思维方式是解放的,所以想到一些事情非常容易。但换成是古代的人,这件事就不那么容易了——人生活在某种环境中就会将这种环境中日常所见当成是理所当然,然而,当眼光不那么狭隘的时候就会知道,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理所当然! 第764页 就比如连翘读书的时候是在一个三四线小城市的重点中学念书,对于她那个地方、那所学校,学生能考上一本大学就是极大的成功了!然后每年大概能贡献一两个清华北大吧。 这种环境中的连翘最开始很难理解,为什么有的地方高考成绩就三百多分——如果是不听课的那种差生就算了,偏偏新闻上还报导这个小乡村的少年少女是多么想要读书改变命运。 当时她的疑惑是:既然想要改变命运,为什么不好好读书?只要用功的话,即使天分再差(智商没有问题的前提下),也应该能得一个二本吧? 后来长大了,了解到的东西多了才知道。这个世界上不止有你生活的那一方小世界。你的身边有着不算顶尖,但也是平均水平以上的教育资源。家庭从来不是困扰自己读书的问题,能够全心全意投入学习。 但是很多地方不是这样的!有的地方的小学真的就是电视里看到的,一个学校几十个人,可能几个年纪共上一个班、共有一个老师!升学之后教育资源会好一些,但也相对差一些,与此同时还有家庭的重任。 不要以为这种是很多年以前电影里的情节,国家太大了,悬殊就是这么明显。 连翘和自然地说起红酸枝木代替紫檀的前途所在,然后道:「我之所以觉得最近能赚一波快钱,主要是关注了最近的海外木料交易,统计了一些数据,觉得可能在今年显现出这一点——现在囤一些红酸枝木,一定会赚...呃,如果赚不了,也不会亏,这几年贵重木料是一直在涨的。」 白明星对连翘那个『统计数据』非常感兴趣,详细的问了一下,连翘只能给他解释。然而向他解释这些数据的意义的时候他又是一脸懵逼,最后白明星只能苦笑着道:「你平常看这些做什么?还得特意去各个交易平准所问才能问到吧?」 连翘拿着一个小玉锉子修指甲,想了想才道:「一部分是从票券所拿的,一部分是从天津的平准所拿的。拿这些一个是好玩儿,一个是玩票券的时候用的着,也挣钱啊。」 白明星知道连翘玩票券,而且玩的非常好!在苏州的时候玩,来了京城也玩,赚的很多的!只是不知道具体赚多少。 这个时候忍不住惊嘆道:「你们这种天才也不知道是怎么长的,什么事情都能拿得起来。票券我也玩过,不过就是随大流,大家说什么比较好就买什么。你倒是将票券玩出花来了...现在玩票券之余,还能由此弄出别的东西了。」 「这些东西都是相通的,一通百通而已。」连翘并不愿意太过纠缠这个话题。虽然这些事是她做的,却不是她的天分使然,说到底她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世界而已。 连翘不愿意说,白明星却是絮絮叨叨了好久。直到宋志平看出连翘对这个实在是意兴阑珊,这才巧妙地插话引导,最终总算说到其他的事情了。 宋志平事后也向连翘试探着问过:「你好似对说这些没什么兴趣?」 连翘有些心不在焉:「也不是没有兴趣,只是兴趣只有那么大而已。」 「难道这个不有趣?这可是赚钱的事儿!」宋志平是最爱赚钱的一个,这大概就是晋商子弟的基因了,即便他现在是写小说的,也有这上头的习性。有史以来最赚钱的作者,说的就是他了。 连翘当时正在调香薰帕子,这上面她当然只是个新手,不似真正的大家小姐有着极高的造诣。不过不要紧,这种事就是愉悦了自己就可以了,她觉得玩这个有趣味,何必在乎那么多。真要是在意那些,那就不是自己玩东西了,而是被东西玩了。 香气蒸了起来,连翘露出满意的表情,对宋志平的问题依旧有些心不在焉:「嗯,这个啊?怎么说呢...赚钱是很有意思啦,但也就那样吧。对于我来说来钱挺容易的,而钱多到一定程度之后就是个数字了——你也是有钱人,应该有这个体会。只要不做什么特别败家的事情,无论怎么花都是花不完的。还有许多其他的事情好玩,实在没办法太上心。」 宋志平当时是无言的,有的人说『视金钱如粪土』是说着好听的,实际上全然不是那么回事儿。对于这种人,宋志平向来是嗤之以鼻的。但是连翘,他知道她是来真的,这倒不是因为她是个喝露水就能活的小仙女,而是她对自己有信心。 对于她这样有本事的人来说,来钱实在是太容易了。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一旦变得轻易,就会不太珍惜...... 他甚至能够推断,连翘之所以玩票券,钱的因素也不太大,可能更多是为了好玩、消磨时光。这样说起来,连翘可能是他们这些人中间对写小说最纯粹的了...对于她来说赚钱什么的都是小事了。 宋志平这个想法有一点问题,但又可以算成是正确的。至少最开始的时候连翘还是挺看重写小说赚的钱的,只不过对于她来说,之所以是写小说,更重要的还是在这个事业上寄託了自己的情感和理想。 「你倒是我见过最视金钱如粪土的一个了。」宋志平故作轻松道,实际上眼睛一直看着连翘。 连翘若无所觉,只是低着头弄薰香帕子:「当然不是了!实际上我是最重视金钱的一个!你看看,多好的香啊,用的是各种贵重的香料合的。就这么小小的一盒,恐怕要好几两银子了。若是没有钱,我能这样耍着玩儿?」 第765页 人有的时候是很死心眼的,受最开始印象左右,相比起对方说的话,更相信自己的判断。现在连翘在宋志平眼里的形象已经彻底和金钱说再见了,所以即使她这样说,宋志平也只会将其当成是一种洒脱。 他近乎有些着迷地观察着连翘的漫不经心...人有的时候就是这么奇怪,总会喜欢上自己没有的东西,这种喜欢没有道理、无可避免。 过去的时候宋志平曾经欣赏过许文华的才华,感嘆过有的人天生就该取得别人努力一辈子都达不到的成就。 而那也只是一种欣赏而已,到了现在,遇到连翘,感觉又不一样了。 她的才气至少在宋志平这里是高于许文华的,宋志平本身也算是有才能的人了,但是只有看到那类真正的天才的时候,他才会明白自己的才能是多么的贫乏——在真正的才气纵横之间,他才觉得自身近乎于干瘪。 而他脱离小说作者之外的身份,就『宋志平』这个人来说,最重要的一个东西大概就是钱了。从小他就是典型的晋商子弟,家里并不穷,但就是习惯于节省,习惯于经营。若是银钱到手,总要储起来,看的无比之重。 他有的时候甚至会厌烦这样的自己...相比起周围的朋友,特别是以『挥霍无度』着称的白明星,他常常会节约到吝啬的地步。 平常他看上去还算正常,这种吝啬局限在一个限度中,至少不会让周围的人觉得遇到了葛朗台。相处久了,只当是他的怪癖如此,话说知名作者,谁又没个小怪癖呢?大家迁就迁就也习惯了。 但这些人不知道,他其实是强制性让自己表现成这个样子的,他本性中对钱的看重是远远超过表面的。其实这一点,从他当初写《玉堂春》用那样的手法赚钱就可见一斑了——表面上稳如老狗,但仔细想想细思极恐,那是走在钢丝上赚钱。要是操作不好,得罪了大量书商,即便他当时已经是大神了,也可能就此身陷麻烦当中! 油锅里的钱都敢捞出来! 在小说作者这个身份上,连翘有他只能嘆息的才华。而在另一个更本质的身份上,连翘给他的重击则更多。 她对于金钱有一种挥洒自如地轻慢,这是和宋志平决然不同的东西。更进一步说,她身上有他永远触摸不到的东西...然而越是得不到越是渴望。 第431章 圈子里的人几乎都知道,丁一新虽然在苏州混,老家却是在益州的。每年年前年后一段时间他都是要回老家的,等到春暖花开之时,他才会从益州来到苏州。 丁一新在苏州小说作者圈子里关系最好的要数王思齐了,这一回他从益州回苏州,就只有王思齐知道具体的日期,早早地就在码头等他了! 头一日丁一新安顿好,然后走马灯一般见各路熟人。等到这个年年都走的流程都走的差不多了,才有时间转头和王思齐好好聚一聚。王思齐对此倒是没有什么感觉,主要是他这个人一天到头乐子多的很,有的是法子能够自得其乐。 两人聚一聚,除了喝点儿小酒,也就是说说最近圈子里的新鲜事儿了——丁一新在苏州这边虽然朋友多得是,过年期间也有的是人给他写信说这边的事情。但信里内容有限,到底不如回来之后听人说来的详细具体。 王思齐能说什么,左右不过是圈子里一些半新不旧的事儿罢了。说到底,他们这个圈子,似乎天天都有新鲜事儿发生,但太阳底下无新事,真正值得说的新闻,对于他们这些浸淫许久的大佬来说,几近于无... 「哈,唯一值得拿出来说的新闻大概是文化那小子的《金钗记》结束了,新的小说《北朝英雄传》开始登载在《文汇月报》上了。这是他当初和连翘打赌的小说,虽说连翘的小说都完结了...但大家还是挺关注的。不过这种大事,你在益州肯定也是知道的。」王思齐闲闲地道。 王思齐说的没错,《北朝英雄传》这部小说说的是一段歷史演义,大概类似《隋唐英雄传》那种。这部小说甫一发表,因为作者的名气,以及自带的话题性,很是引起了一时风气呢! 至于说《文汇月报》,益州想要买到《文汇月报》有些困难,但是以丁一新的情况,随便让编辑将报纸寄去就是了,简单的很! 丁一新吃了一口菜,微微抿了一口酒,笑了起来:「呵呵,这个我还真看过...说实在话《北朝英雄传》写的还是很有水平的。」 王思齐斜了他一眼:「废话!以许文华的才华,哪怕是在不擅长作这样的小说,最终总不会太差!我们这样的人都有一个下限,即使是写的不好的,也是超过一般人水平许多的。只是以他的地位和以往表现,这部小说实在让人提不起精神来。」 简而言之,许文华的新小说《北朝英雄传》,就算说不上他写作生涯的滑铁卢,也算是失败之作了。不过这也算是王思齐的意料之中,他相当不客气道:「不是我马后炮,在他动笔之前我就说过了,与自己原本擅长的东西南辕北辙,这不是人人都能写好的,这甚至和天赋之类没有什么关系!只是不适应而已!」 说到这里,王思齐又忍不住道:「就连连翘也是一样,《鸳鸯蝴蝶剑》都被吹到天上去了,那帮写武打小说的个个将她捧上神坛。然而仔细想想,这小说难道算是鸳鸯蝴蝶派小说?这正是连翘聪明的地方,懂得扬长避短!而经过《鸳鸯蝴蝶派》一过渡,她写这类小说就抓住要点了,再看《丁香传》《裴引章传》,虽然依旧和流行的鸳鸯蝴蝶派小说有些不同,但说这些不算女人小说,那就是笑话了!」 第766页 对于王思齐的说法,丁一新不置可否,顺手就给他倒上了酒。其实他内心也是比较认可王思齐的判断的,只是他习惯了不把一种话说死。到了他这个地位,常常可以一言定生死,他早已学会谨言慎行了。 以至于平常朋友闲聊,也有这样的习惯。 他最多只能道:「至少文化自这次之后能有所长进...再者说了,敢写新东西,这已经是旁人不能够的了。」 关于这一点王思齐表示了贊同,他和许文华的关系虽然微妙,但是他这个向来有话直说,少有违心的时候。 王思齐点头贊同之后,丁一新顺势转了话题,想了想道:「文华日进还提起连小姐吗?」 王思齐拿酒杯的手顿了顿,抬头看着丁一新。似乎是不明白他为什么问这个,过了好一会儿才道:「从来不提!就连听别人提也是不做声地——看似是没心没肺,什么都不想了,但是我们这些人惯于人情,应该懂的。就是这样才让人知道,他有多看重!」 有的时候真的很奇怪,大张旗鼓、弄得满城皆知,这并不一定代表重视。就如同有钱人家纳扬州瘦马的时候,排场真是大,然而那是重视吗?那只是炫耀而已。真正发自内心的重视,常常没有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有的只是沉默、沉默和沉默而已。 因为太过于重视,反而会无从下手、无话可说啊! 更何况许文华的别扭性格摆在那里,又多添了一层『重视,所以要装作漠不关心』,看起来更是冷淡了。 丁一新和王思齐不一定知道连翘离开苏州之前和许文华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以至于两人之间的关系相当奇怪。但是知道一定是有事情的,现在看来也不错!若非这样,许文华的表现也该正常一些才是。 想到这里,丁一新都有些头痛了。忍不住道:「这些事情啊...真是不好弄,文华和连小姐之间的问题对错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文华若是再裹足不前,对连小姐那边漠不关心,真可能错过了!」 「哦?」王思齐立刻意识到有情况!他当然不会管许文华的死活,眼睛里全都是兴致勃勃:「到底是个什么事儿?」 王思齐原本和许文华就很不对付,即使因为连翘做粘合剂,两人打破了以前的老死不相往来,但要说关系有多好那就是笑话了。故事里说惺惺相惜的两个人一旦解除原本的偏见,立刻能相逢一笑泯恩仇,从此基友一生一起走...嗯嗯嗯,都是骗人的。 现实就是合不来的人就是合不来,至少在王思齐和许文华这里就是这样。他没有任何好心,真的就是抱着看许文华笑话的心态问这个的。 丁一新这才发现选择王思齐当树洞是多么错误的选择,只是开弓没有回头箭,这个时候搪塞过去...根本搪塞不过去啊!王思齐其人,真的歪缠起来根本甩不脱! 丁一新只能头疼的摆了摆手:「你对这事情怎么就这么有兴趣了...你和文华就不能好好相处?」 「不能!」王思齐干脆利落,又忍不住添上一句:「你当我和他的关系很好?原是看连翘在,我才会去许文华同在的场合的!不然和许文华那厮呆在一个地方,实在是气闷!想来他也是一样想我的。」 这种私人关系也算是别人的私事,丁一新没什么好说的,略说了几句就不再说了,转而说起了别的。 王思齐打断他:「你说别的做什么?原来不是说许文华那厮要倒霉么?快说快说!」 「我不是,我没有,你那里听的?」丁一新否定的飞快,迅速道:「我只是说他再不能对连小姐那边不闻不问了...他哪里知道京城那边有什么风云!」 正如宋志平在苏州有许多好友一样,丁一新在京城也有人脉!不过和宋志平来过苏州不同,丁一新并没有去过京城。他在京城的人脉,一些是益州、苏州两地去京城京漂的。一些是根本没见过面,只能是神交已久,算作笔友的。 连翘在京城搞事情,他这里得到反馈慢一些,但终究是有反馈的! 然而其他的事情都算了,唯独宋志平的信件让他非常在意——宋志平自己或许没有察觉,但是从丁一新的角度来说,他在信件中提起连翘的次数实在是太多了。而且在提到连翘时的用词、语气等等,真的值得玩味再三呢... 宋志平这个人丁一新是有了解的,相当高傲。或者说,他们这一行混到最顶尖的人,就没有不高傲的,骄矜于才华,这有什么问题吗?就算是生性比较内敛的那种类型,长期活在读者和同行的吹捧、认可当中,也会向高傲转变。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最多就是每个人表现高傲的方式不一样罢了。 剥开其他种种光环,宋志平这个人的高傲和普通作者的高傲其实没有什么两样——丁一新其实非常清晰地感觉到了,宋志平是一个乏味、庸俗的人。 这当然不是在黑宋志平,又或者丁一新对宋志平相当看不上。并不是,丁一新只是在就事论事而已。 从根子上来说,宋志平就是最没意思的那种人! 没意思的反面就是有意思,有意思是指什么,无外乎幽默风趣、性格特别、可爱...而这些,宋志平其人根本一点都不占! 说他脾气好、善于结交吧,其实他的情商只能说是不功不过,普通人水平——情商低下的话,说不定还会成为一个特点呢!偏偏他连这个都没有。 第767页 说他这个人有才华吧,其实也没有,以行内大神的标准,他还真说不上才华横溢。之所以他如今能够登顶,只能说时机、营销等等因素也很重要,他最开始的时候几次时机都抓的很棒! 现在如果有新的年轻人重走他的路,根本不可能达到他现在的地步。 还有很多其他的林林总总,宋志平这个人都只能达到让人满意,但又觉得中规中矩的地步。比一般人强很多,但是相对他现在所处的位置,确实不会惊艷。 这样的宋志平,高傲不像许文华的外放,连翘的随意,又或者他的不露痕迹,就是普通人的那种高傲。既让旁人感觉的到,但又不至于因此难堪。他在一面炫耀的同时,也会想到需要收敛一些,不然很得罪群众。 不过高傲就是高傲,因为这份高傲,宋志平在行内并没有多少在意的人——都到了他这个地位了,能看到的人都是有限的,更别说着重关注了! 他在和丁一新的信件中曾经偶尔提及许文华,许文华的才华他一直都很认可。不过在意之余,也就没什么,因为他站在比许文华更高的位置上。才华并不一定绝对可以转化为地位、存在感这种东西。 若纯以才华论,专写志怪小说的白明星,他最好的朋友恐怕都要比他出色——虽然作为大神,白明星名声不显,但其实他是那种天生老天爷赏饭吃的! 然而就是这样的宋志平,在给丁一新写信的过程中不厌其烦地提起连翘,其中的赞赏、喜爱之情几乎透露在一字一句当中。这可以解释为对后辈的欣赏,但是丁一新知道,这不是的。 不是的。 第432章 丁一新当然不会将宋志平写给自己的信件完全告诉王思齐,他和王思齐的关系再好也不可能,这是对宋志平的尊重问题了。不过丁一新自己的一些看法还是可以说的,毕竟在之后他和京城其他朋友的通信中他已经确认过一些东西了。 他的猜测没有错...而且宋志平也算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京城圈子里联繫紧密的朋友,大都看出了一些东西来。 听了丁一新相当隐晦的透露,王思齐大笑起来:「哈哈哈哈!这可真是要笑死人了!」 等到他笑的差不多了,眉头却皱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才道:「说真的,连翘有什么不好的?才学、身家、容貌、性格...若真是有人爱慕她,这本是常事,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么!原来她在苏州的时候,对她有爱慕之意的人多着呢!只是她自己没有这个意思。」 丁一新没好气道:「文华,连小姐对文华还是有几分意思的!」 刻意漏掉许文华的王思齐挥了挥手:「行行行,就算上许文华,对许文华有几分意思。也就是因为对许文华还有几分意思,所以很多人都知难而退了!连翘本就是高岭之花,好多人未战先怯。等到再看到有许文华这样一个对手先拔头筹,更加止步不前了。」 其实说到这里,王思齐就算是承认许文华多少是有些本事的,不然其他的爱慕者会因为他就放弃掉? 「不过如今连翘是在京城,那边有人爱慕她,我一点也不奇怪——若是回到没有家室之前,说不定我也和年轻人一样竞争,想要求娶她了!宋志平这人爱慕连翘,这是他有眼光!」王思齐断言道。 想到这里,他又摇头:「不过就算我厌恶许文华那厮,我也不愿意咱们那位『洛北公子』得手!先不说他和我是一辈人,又是个鳏夫,配得上配不上。就说他这个人平常活动在京城,若真是让他得手了,连翘岂不是就留在京城?」 「这个不行,这个真的不行!这些日子聚会少了连翘,少了多少乐趣啊!只能指望她快些回来了。若是再也不回来...啧啧!」 在古代,结过婚的女人在婚嫁市场上一般都会贬值。相对的,结过婚的男人也会(古人严重纳妾不算结婚)。女子再婚往往不如头婚嫁的好,而男子呢,其实也是一样的,续弦只能『将就』。 王思齐嫌弃宋志平,这个没毛病——即使宋志平在他们这一行已然登顶! 在王思齐看来,谁还不是个大佬怎的? 丁一新听他提到这个,也想到了连翘留京城、留苏州的问题。内心安定下来,笑着道:「你这样一说还真是...看来宋志平是没戏了,连小姐从小与她母亲相依为命,连夫人又没有别的儿女,就算是为了照顾连夫人,她恐怕也不会远嫁。」 王思齐想到这一茬儿,忙忙点头:「没错,正是这样了。」 然而又不甘心道:「啧!这样不就不能打击到许文华那厮的气焰了么?不行不行...」 王思齐是这样想的,所以在隔天的朋友聚会上就透露了连翘在京城很受欢迎,有人追求的事情——至于说她应该不会嫁到京城这件事,不提就可以了。 果然,大家反响都很热烈。一批与连翘不太相熟的倒是与有荣焉,连翘在这件事上扮演的角色类似民族英雄。咱们本地一枝花去到对手的地盘,征服了对手,怎么想也美滋滋呀! 然而还有另外一批则是一拍大腿,暗叫一声『不好!』。这些人中有一些是和连翘很熟的,他们都想到了连翘若是被个京城的对手追到手,那会是什么结果。 本国美女出口到国外了,男同胞们不管关不关自己的事,心情总会不太美丽的。 其中反应最大的当然是唐宋,他简直要原地爆.炸了!立刻脸红脖子粗地站起来:「不行!我得快快写信,催促乔琏先生回来。京城那边有什么好呆的!正是春和景明的时候,咱们江南不好吗?留在京城还干的很呢!」 第768页 大家一时大笑起来。 大笑之后,所有人的思维恢復了理性,开始就事论事。就有人道:「说起来这件事倒也寻常,正如王兄说的,乔琏先生她正是一位窈窕淑女呢!人家说一家有女百家求,一般人家尚且如此,何况乔琏先生这样招人喜欢的了——对了,这些『君子好逑』的君子们,其中有没有什么精彩人物?可别全是一些小鱼小虾,说出去都没意思!」 旁边立刻有人接口道:「必定是有精彩人物!而且大家都有自知之明,自忖配不上的,根本不会有这个心思!若是自觉还有几分配得上,你们说会是哪样的人?」 这话赢得了广泛的贊同,而王思齐端着酒盏,有一口没一口地喝酒,有一种一切尽在掌控之中的狡黠:「精彩人物么...自然是有的,京城同行里最精彩的人物恐怕都已经拿下了!」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像丁一新、王思齐那样消息灵通的,实际上王思齐也是听丁一新说的。中间隔着几千里的路,京城的事情,就算是大事,到了苏州这边也是雾里看花。此时王思齐这样说,大家一时之间是反应不过来的。 不过大家又不是傻子,事后一琢磨,什么叫做京城同行里最精彩的人物?话说这真是一个既准确,又含煳的说法啊!直接来说,当得上最精彩的,大家首先想到的自然是『洛北公子』宋志平! 人家和『草堂老翁』丁一新一北一南共同构成北宋南丁的格局,是这个时代唯二的登顶选手! 这样的人物还不精彩? 然而精彩作为一个形容词,这其实是很主观的,宋志平地位最高,但不一定是京城同行中最精彩的人物罢!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不定在说这话的王思齐口中,最精彩的人物就另有其人呢? 不过正是因为有猜测带来的争议,所以传播的个外快,不过一两天的功夫,大半个苏州作者圈子都在传这件事了——话说京城到底有哪些大佬正在追求乔琏啊! 还有相熟的朋友直接去问王思齐,然而王思齐只是但笑不语,让所有人自己猜去!可以想见,在这个没什么大新闻,大家都闲的快要发霉的时间段里,这件事很快成为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 这件事对别人来说确实是一个谈资,但对某些人来说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了。比如唐宋为了这件事撕了一大堆报纸,然而这样也没能让他消气。事后只能和金凤、朱敏吐槽,金凤和唐宋倒是能同仇敌忾一番,至于朱敏,大概只剩下拍桌大笑了吧。 「你笑个屁啊!」唐少爷没好气地瞪着朱敏,一不小心都飙出市井脏话了! 朱敏乐的不行,压了压手掌,做出一个暂停的意思。好不容易才从这种欢乐中镇定下来,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道:「这件事实在是太可乐了!你们这个样子真的好像是老娘要改嫁了一样啊!」 虽然表情和语气什么的非常正经,但是内容依旧是朱敏的风格。 而在唐宋和金凤要对自己下手之前,朱敏还相当语重心长地道:「两位兄弟,听哥哥一句话,所谓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种事怎么拦得住?乔琏先生是个大姑娘了,有人爱慕难道不是常事儿?就算这回京城的『精彩人物』没戏,将来也有另外的精彩人物来摘走这多鲜花的!」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但是作为局外人和爱豆的女友粉男友粉这么解释试试看...大概会被打死吧! 就在朱敏即将被唐宋、金凤二打一k.o的时候,他一眼瞟见了不知道什么时候靠在门口的许文华,连忙求救:「文华救命!」 许文华的神情冷淡的要命,连一个『哼』声或者冷笑都没有,只是一言不发地看了一会儿三个人的『闹剧』,然后转身就走了。 这个举动让朱敏相当不解,转头看向将自己压制住的唐宋、金凤:「他这是怎么了?我怎么觉得这两日文华十分不对劲呢?」 金凤『呵呵』一声,压住他的后脖颈,故意而狠狠道:「我管许文华怎么样!那又不关我的事!再者说了,他很长一段时间都阴阳怪气的...谁理他?现在可别说别的,小爷不上当!」 倒是唐宋,手上保持着压着朱敏的动作,力道却不那么大了。看着许文华离开的背影,也略微陷入了沉思。等到因为朱敏和金凤的耍宝回过神来的时候,眼睛里已经有了一丝若有所悟。 想到朱敏是朋友圈中和许文华最亲近的人了,唐宋压着他的手臂问道:「你知不知道王先生说的那个『精彩人物』是谁?」 朱敏正忙着讨饶,听他这样问,想也不想道:「这、这...我哪里知道啊!若真是知道,我早传出去了,这么好的新闻谁都喜欢吧?」 这么说好像也没什么问题,但是唐宋不放弃,又问道:「你身边难道就没有一个人知道?」 「哪里会有人知道——」然而话还没说完,朱敏停了下来,似乎是在回忆。然后才道:「这个还真不好说——你们想松手,让我好好想想。」 金凤未必知道唐宋要做什么,不过以他和唐宋的老铁关系,肯定是配合的。所以看到金凤真的松了手,他也将手放了下来。 朱敏装模作样地揉了揉胳膊,慢慢地道:「我猜文华应该知道一些!」 唐宋和金凤互相看了一眼,然后异口同声:「你怎么知道的?」 朱敏左右看了看,确定不会有人突然冒出来之后才压低了声音道:「就前天,我和他在宴会上听到了这个消息,啧啧,你们没看到当时文华那张脸...反正我是瘆得慌!之后我和他一同离开宴会,他没有回家。我亲耳听到的,他让车夫往丁先生家里去了!」 第769页 「这不是去问丁先生这件事,还能去做什么?」朱敏信誓旦旦。 他说的有些道理,别人不知道王思齐的消息从哪里来的,他们这些核心圈子里的人还会不知道吗?丁一新才回苏州就有这个消息传出,想也知道消息源了。 而以许文华的面子么,在王思齐那里或许问不到什么情报...但在丁一新那里还是有些用的。 第433章 挑战自己原本并不熟悉的领域,这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这件事是许文华尝试之后才得出的结论。在此之前,他虽然也觉得一个作者贸然去到陌生的题材这是很冒险的——但那是对别人而言。如果是他自己的话,他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简而言之,他是自信心爆表的那种类型。特别是在自己擅长的事情上,以往的经歷无往而不利,这显然让他的自信心更胜一筹。他的人生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几乎没有过挫折...这让他怎么回忧虑自己的前程呢? 不过什么事情都是有第一次的,《北朝英雄传》就是这样一个开始。 在《金钗记》完结之前,这部小说就已经在构思当中了。他对这部小说的重视程度不可谓不高,毕竟这可是他和连翘打赌的作品!当初打赌的时候并没有多郑重,然而只是『和连翘打赌』这个关键词,已经足够他认真起来了! 具体而言,人设、大纲这种许文华以往并不写的东西,这次破天荒地弄了起来。要知道许文华当初可是留下『你以为你是许文华』这种流行句子的男人!说的就是他那过于傲人的才华,以至于写小说那些事前准备工作他通通不必做了! 然而等到他真的下笔的时候,才觉得事情有些焦头烂额起来! 写这类小说和写他之前写的鸳鸯蝴蝶派小说完全是两回事了!剧情安排、文字风格、行文节奏...很多东西几乎是全部推倒重来的地步!明明都是写小说,但就是分隔成了两个世界一样! 如果连翘知道他的想法,恐怕会嘲笑他之前的想法天真,顺便告诉他,那何止是两个世界,简直是隔着一望无际的鸿沟! 让一个写惯了某种小说的人去写另一种大相迳庭的小说,这比让一个从没写过小说的人随便去写一部小说都要难!这是因为从没写过小说虽然意味着没有基础,但同时也意味着没有任何束缚。可是『转型』就是另一回事儿了,任何行进行转型都是非常不容易的。看看那些行业每年死在转型上的人数,以及大家对于转型战战兢兢得到态度,就能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但当初打赌的话已经说出去了,甚至连翘都将打赌的作品写完了。这样的g都已立下,难道让他收回前言,什么都不做,然后灰熘熘认输?这不可能!所以就算是困难,也只能硬着头皮往下写。 这个过程对于许文华来说是一个成长的过程,他开始学习这一类小说的写法,书房里摆着的是这类小说以往优秀的作品。他虽然也会关注业内各种优秀的作品,但他的主要目的并不是提高业务水平,纯粹了解一下小说业的行情而已。 至于说借鑑他人、提高自己之类,他一般是不会有的。毕竟在许文华的思维中,他本人就已经是业内水平的标杆了...学习别人?这种事情是不会有的。 这听起来过于傲慢了,以至于到了目中无人的地步。然而事实上,做到许文华这个位置,『目中无人』并不算特别奇怪。毕竟站在他们前面的人屈指可数,他们的眼睛还能看到什么? 虽然也有一些地位不如他们的人小说也很不错,非常具有学习的价值。但是总的来说,到了他们这个地步,自己的小说早就自成一派了。在长期的写作过程中他们早就学会了『以我为主』,太过在意别人的小说,或许反而会有不利的影响。 他们也会学习新出来的优秀的东西,但绝对不存在刻意去这样做,只不过是偶尔学到了,觉得不错,然后就用上了。如此而已。 而作为他学习的对象,最多的不是别人,正是连翘!在此之前他也很关注连翘的小说,每一部都是会反覆阅读的。但是这种阅读和当作教材的阅读不是一回事——倒是连翘阅读他的小说,还发表过『乔批本』之类的,引起过热度。那种反而接近当作教材一样阅读,充满了各种分析。 当许文华开始将连翘的小说当成是一台精密的仪器,一点一点地拆解开来进行分析的时候,在学到更多的同时,忽然发现自己正在了解一个从未了解过的连翘。 他了解连翘吗?曾经的许文华相信自己是了解的,但是随着这一轮深入阅读连翘的小说,他开始怀疑起来了。 或者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真正了解她。在每天深夜,他一个人在书房阅读那些早就熟悉的文字的时候,许文华恍惚间产生了这种想法。 连翘以往在大家的眼睛里是什么样的人?自信洒脱、才华横溢、性格好相处,表面上看起来和光同尘,实际上她可能是所有人中间最藐视『规则』的那一类人。这种藐视不会体现在平常的歇斯底里,也不会明显到成为她的标籤。然而就是这样,才是真正的藐视! 对于她来说,这种藐视不用多说,因为她已然认为这是理所当然,谁又会对自认为是『理所当然』『不言自明』的东西反覆强调呢? 美丽的、聪明的、具有风度的...她身上有很多很多的标籤,大多数是正面的。偶尔有一些负面的,譬如冷淡、自我、现实,对于认可之外的人几乎是无视的态度等等等等,不过这些都无伤大雅。毕竟这个世界上又哪里来的完美无缺的人! 第770页 特别是到了连翘这样已然封神的作者,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的一切都被放大了!优点是的,缺点自然也是的。譬如连翘的美貌,她确实是个美人,但真的有到大家吹捧的那个程度吗?外在的光环显然提升了她的程度。 相对应的,他们这些人的缺点自然而然地会被反覆提及。譬如许文华的不近人情,其实他对朋友也还好,普通人中间,一个人能够和自己的朋友相处不错,这就够了,其余的别人有置喙的位置吗?而许文华的低情商,经过大家的反覆『宣传』,最终到达一种人尽皆知的程度,成为他的标籤一样。 而阅读连翘的小说,许文华后知后觉地察觉到,这些小说其实不经意间投射了连翘很多的『真我』。 譬如连翘根本不是一个非常自信的人...仔细阅读小说就知道了,她的很多自信要通过他人的认可才能自我承认!至于她身上那种自信的气质,其实是另一种宏观层面的自信。 这就像是生活在盛世当中的人,每一个人都有着欣欣向荣的精神面貌,对这个世界的未来有着相当的自信心。但是具体到个人,其实每个人性格并不相同,对待自身,堆在自己身边的人,也会有相对不那么自信的存在。 连翘的性格不能说是自卑,只能说在一些别的女子自我限制的部分,她根本满不在乎,从来没有那种藩篱,甚至她都没有这种想法!而在另一些事情上,她的内心其实是很接近一个市井的普通人的! 精緻的利己主义、小人物的小快乐...这大概也是连翘每次都能够精确把握主流市场的原因之一。但、但这真的和连翘平常给人的印象不一样,分明是高岭之花,这个时候却是这样的吗? 如果连翘能够知道许文华的想法,她或许会惊讶的说不出话来——某种意义上的全中呢!说到底,她并不是天生的天才人物,说到天赋她只不过是比普通人好那么一点点而已。 然后许文华就陷入了另一种可怕的境地——他想要去见一见连翘!不是等到她回来的时候见面,而是立刻、马上去见到她。 关于她的内心,他看到了并不那么辉煌灿烂的一部分,理论上来说应该是减分的才对。然而不是的,他本能地觉察到了她性格中非常痛苦的一面,她不再是那么简单的存在,仿佛是一本书,可以翻到不同的东西,然后越往下看越是惊奇。 她的身上有着非常深的故事,隐藏着一个世界那么多。 更重要的是,这种矛盾的、互相拉扯的性格,让许文华一下心软了...他没办法形容,他不是想要追究这背后意味着什么,只是真的非常想要找到连翘。 这个时候她并不知道这种心情意味着什么,然而终有一天,他在她新出来的小说《丁香传》中看到了一句话『终其一生,我想照顾她,免她受伤,免她疼痛,免她在命运中颠沛流离』,是了,就是这样了,这就是他的想法了。 和连翘是『乔琏』,是这个大家称赞为『天下才华横溢第一』『才气纵横三万里』『美貌如高天明月』等等的女子无关。 在探究这个女孩子内心的过程中,他觉得自己越来越爱这个人——是的,正是爱。而阻隔一切的距离,这并不能减少爱,反而让他能够更加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内心。这个时候他才能真正明白连翘常常说的一件事。 「爱是自己的事情,相爱才是两个人的事情,所以小说中才有那么多的单相思。我是说写小说的时候常有一个人情深义重,另一个人薄情寡义,这奇怪吗?并不奇怪的!」连翘很喜欢在主人公的感情之外安排并不对等的感情,常常被人问题这个『恶趣味』,她总是这样解释。 关于这个,写鸳鸯蝴蝶派小说的许文华是完全贊同的。只不过当时在听到这个理论的时候,她并没有深入地去想,只是结合自身的写作经验,表示认可而已。 而到了现在,他才清楚地明白『爱是自己的事情』,这句话的真实含义。准确的说,应该说『爱是一个人的事情』,于是她不在的时候,随着越来越了解她的灵魂,所以他越来越爱她。以一种单方面的形式,无可挽回的耽于爱情。 「到底是乔琏先生啊,即使是在京城,也有的是俊杰爱慕。你说说王先生说的到底是谁?我觉得是『洛北公子』无疑了,北边传过来的一些新闻里,他可是对乔琏先生赞不绝口哇!」 「不对!『洛北公子』算什么?我听说啊...」 这样的对话出现在许文华的耳朵里,酒杯打碎的声音让人注意到了许文华——这个时候大家才意识到,这是不应该许文华在场时议论的东西。 第434章 已经是天气暖和的时候了,这个时候厚重的衣物早就被放下,虽然还不至于穿上单衣,但袷衣里头至少没有絮上棉絮了。只是稍稍厚实的布料,加上了一层内衬罢了!而这个时候衣裳的颜色也为之一变,由各种深色,转变为轻薄一些的,桃红柳绿、鹅黄月白。 为着这个,吴美娘翻箱倒柜的,然而这到底不是家里,带了的衣裳有限。明明衣裳挺够的,犹嫌不足。于是宣布道:「去请两个裁缝来家中,多做几身衣裳!」 这话当然是对连翘说的。 其实她们自己也能做,连翘女红不行,不是还有其他人么!在这个时代,女红是女人家的另一张脸,大部分女子的女红技能至少能满足自身的需要。虽然不至于人人都能够描龙绣凤,但做几件自家所处的社会层次穿的衣裳,这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第771页 不过裁缝也有裁缝的好处,如果没有竞争力,这个世界上也就没有裁缝的生存空间了! 吴美娘也是懒的自己动手做那些过于精细的衣裳了,想到干脆花钱买轻松——她已经很清楚了,自己得到女儿如今是名副其实的强爷胜祖,别的东西不敢说,赚钱是很容易的。她虽然不至于因此变成败家娘们,但在花钱上面变得手松一些,这是很正常的。 吴美娘很像连翘那个世界的上海女子,很会计算,但是如果手头充裕的话,也会特别吝惜。 连翘本来正在桌前融糖,做糖浇樱桃来吃——新一季的山东樱桃成熟了,第一批供应京城的已经到了。虽然这个时候价钱还相当贵,但味道真的不错,连翘当然不会在意多花这一点小钱。 听到吴美娘说要做新衣服,忍不住睁大了眼睛:「娘,又做新衣裳?我那些带来的衣裳里面,春秋穿的恐怕还没有穿遍呢!」 连翘绝对不是一个花钱扣扣索索的人,主要是两辈子都没有真正缺过钱的人,习惯就是那样。但是她也不是一个特别大手大脚的人,毕竟两辈子都算是平头老百姓,特别是穿越之前就是最普通的那种家庭的孩子。不缺钱是真的,但也没有钱供她奢侈。 她现在的那些衣服,材料都是绫罗绸缎,衣服上往往都是绣着精緻的图样。在这个时代就相当于后世的名牌衣服了!而就是这样的衣服,她往往穿不了几次,就会直接被吴美娘归类到旧衣服里面。家常穿一穿也就算了,真正出门是决不许穿的! 这当然有现实的原因,古代染色技术就是那样,衣服洗上几次就容易褪色。所以看《红楼梦》的时候有那么多『半旧』来形容衣服以及其他的丝织品,这不是没有理由的。一方面家常的,即便是贵族家庭,也没有全都簇新的道理,曹雪芹从小生活在真正的豪门,自然清楚这个道理。 另一个就是褪色那样容易,丝织品之类的太容易达到半旧不新的样子了。只要不是将那些东西当成是一次性用品,必然就会这样。 连翘想到自己还没有穿过的新衣服,忍不住提醒吴美娘,她已经有了太多衣服了。 吴美娘却瞪了她一眼:「还不是你说要在京城多留一段时间!不然的话,这个时候都准备要回家了,哪用得着做衣裳?」 吴美娘这样说,连翘就不敢说话了,赶紧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只管低头吃自己的糖浇樱桃。 她的锅,这确实是她的锅。 因为玉梨班去皇宫表演的事情,本来打算回家的吴美娘只能延迟了行程。这时候皇宫表演完毕,应该回家了吧?却是依旧不能够。 其实这个时候连翘也想回去了,但奈何这话和玉梨班那边一说,那边立刻求她暂时留下来。 原本连翘的打算是她和吴美娘回苏州,玉梨班则是依旧呆在京城。等到在京城刷够了名声,然后就从京城南下,一路上进行表演,这就相当于巡迴演唱会了!携京城偌大的名声,通过这样的巡演,一定能收穫更广泛的赞誉。 最后抵达苏州,到家乡好好发展一番,也算是衣锦还乡了。说到底,玉梨班是苏州班子来着,就算是现在,也多是苏州人! 当然,在苏州发展之后,若是觉得京城比较好,也可以将来回京城。又或者更喜欢巡演扬名的形式,南下、西进、北上,怎么都好,不嫌辛苦的话,这也是条路子。本身来说,连翘并不打算将玉梨班当成是自己的私有物,限制其发展方向。 这个想法很好,基本上玉梨班的成员也很贊同。他们正是年轻的时候,并不怕辛苦一些,也觉得到处巡演扬名很不错。只是对于连翘这就要走人,这是无法接受的! 没错,通过《西京往事》和《欢喜冤家》两部戏,玉梨班得到了很大的锻鍊,也大概对怎么排一出话剧有了一个具体的概念。但他们离真正的成熟还远着呢!而且现在正是玉梨班和话剧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无论从现实上,还是感情上,都无法接受连翘这个时候就走。 下一齣戏的剧本是写出来了,但是光给他们一个剧本,他们还是会觉得手足无措。然后还有玉梨班接下来的发展等等,一切的一切,他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做!连翘虽然很少对玉梨班的经营插手,但她本人存在就仿佛是一根定海神针一样,让大家无比安心。 直白一些说吧,如果没有连翘,现在玉梨班说不定已经被人挖走了很多人了! 大家想要办话剧团,然后尝试着去做,发现困难重重。其实这个时候连翘已经在报纸上发表了相关的文章,主要就是说明话剧团和话剧的一些事情——她对单独做一个玉梨班没有什么执念,相比之下,推动一个行业的总体发展还比较有成就感。 然而很多事情都是知易行难的,文章是有指导作用,但这并不代表大家就能办好话剧团了,中间的麻烦多着呢!譬如剧本一项就是个大问题。一开始大家去做以前那些写戏本子的人写话剧本子,后来发现这是两回事儿,根本不能通用,只能放弃。 而大家知道玉梨班的话剧剧本都是连翘动手,大家也知道连翘是何许人也。她这个地位的作者根本不是随随便便邀稿就能得到想要的东西的了...大家要么尝试着模仿《西京往事》和《欢喜冤家》学习弄话剧本子,要么干脆让自家上演这两齣戏。 第772页 连翘没办法告他们侵权。 毕竟这种事大家都会类比戏曲,以前在梨园行当里,多的是许多戏班子演一齣戏,大家都觉得没什么问题的。现在换成是话剧了,大家完全延续了这个观念...... 新发展的话剧行业是这个样子,自然很多人想到了去玉梨班挖角。要是有一个完整经歷过玉梨班转型过程的人,肯定会有很大帮助的! 玉梨班虽然是连翘的戏班,但并不是她的家戏班子。其中的差别在于,家戏班子都是卖身给主家的,也就是说他们还有奴僕这一重身份。而玉梨班这种形式,有一部分人卖身契确实在连翘手上,但是有些人其实是写的合约。 也就是说在一定年限里他们是玉梨班的人,而年限一到,他们就是自由身了。虽然行内的规矩,班主和师傅不肯放人,即便是年限到了,人也走不脱。最多就是可以换新的合约,要求更好的待遇。但...但至少从法理层面来说,他们已经是绝对的自由人了。 然而这样的和约书都是有漏洞的!那就是花钱到位的话,是可以要求解约的,其实就是强制解约付解约金——一般没有人会这样做,因为解约金很贵,而且这打破了行内的潜规则。 毕竟原本的梨园行业,大家早就意识到了不能一味的竞争。恶性竞争一旦开始,大家的生存环境就会变差。而解约金这个事情一旦成为常态,大家的经营成本肯定会上升的。这就像是后世球员可以随便转会的足坛世界,是从博斯曼法案开始的。那之后,球坛变得活跃了是真的,但是足球俱乐部成本极大上升也是真的。 然而一般是一般,现在玉梨班就不是一个一般情况!大家眼红玉梨班的红火是非常明显的。当下,尝试去接触玉梨班的戏班老闆不要太多哦! 但是最终到连翘面前的报价不太多,原因就在于大部分人都更加看好在玉梨班的发展。而大家对玉梨班的看好,一部分是玉梨班已经走在所有话剧团前面了,另一部分就在于连翘。 大家相信她是最了解话剧的一个人,而且大家清楚她的另一个身份『乔琏』。有这个做靠山,和报业就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对发展的好处是毋庸置疑的。 连翘这个时候走,玉梨班很有可能就会陷入一定的麻烦当中。这是负责人对连翘说的,连翘经过仔细的思考,也认可了这一点。于是最终决定再在京城留一段时间,至少辅导玉梨班再来一部戏。等到这部戏演的差不多了,就可以和她前后脚离开京城,开始巡演生涯了。 这样一来,连翘和玉梨班分开的影响就降到了最低。 然而连翘什么时候离开京城,这不是单纯由她来决定的。她只能将这件事的前后和吴美娘说,尽力取得她的谅解。 其实这个时候吴美娘已经很想回苏州了,早早就说起要再买一些京城这边的土特产带回去给亲朋好友。可她又是体谅连翘的,虽然真的非常想回家,而且对连家真的无感,而且觉得应付连家大多数人都很讨厌...但,但还是答应了过一段时间再走。 这个时候她拿出这个做理由,连翘还有什么可说的呢?立刻就认输了。 「您想做多少衣裳就做多少衣裳罢,我觉得蛮好的。不过您可别只想着给我做,也多给您自己做一些啊!您还年轻着呢,就该趁着年轻的时候多穿好看的衣裳!」连翘真心实意地这样说。 赶在吴美娘作势要打她的时候赶紧熘之大吉! 然而才在门口的时候就看到小虎拿着一叠信过来:「小姐,又是您的信,这里头好似还有许先生的呢!」 第435章 在连翘的教导下,小虎也是识字的,至少常用字没有问题。而在苏州的时候,许文华的名字常常出现在的送到自家的帖子上,所以这是他熟悉的。这个时候从信封上看到,一下就认了出来。 连翘拿着信件回书房,拆信说起来是她的日常之一了...作为着名作者,连翘算是常常收信的。她那些遍布五湖四海的读者们,给她写信的也不少呢!不过一般的读者不知道她的地址,只能寄到报社,而再由报社转交给连翘。 连翘以前在嘉定和苏州的时候,助手的一个人物就是帮她看那些报社转过来的信件。普通的问好、表达喜爱的信件,她肯定是没有时间看的,只能将信件保存下来,信众感激这些读者的支持。但有一些来信不一般,助手看过之后觉得她有必要看一看,这才会被她看到。 如今她人在京城,身边也没有助手什么,那一麻袋一麻袋的信件就只能全都一扎一扎地收在大箱子里了。不过寄到家中的信件不同,因为这都是相对熟悉的人寄来的,所以她还是会一封一封地读过的。 因为她本身身份的特殊性,附近送信人恐怕都熟悉她家了,一般一封信不会直接送来。若不是加急信件,往往都是攒够好几封才会一起送来! 连翘看着这一叠信件,其中有一封信封上的名字和字迹确实不能更熟悉了... 想了想,她将这封信放到了最后,等到其他的信件都一一看过,甚至有些需要回信的信件将回信也写好了。这才在一种相当矛盾的心理中拆开这份心,随着信纸抽出来的,还有一枚花笺。 连翘拿起这枚花笺,发现上面贴着一朵风干了的桃花。因为做的很用心,所以花朵保存的非常完好,细节非常漂亮,桃花粉色鲜活得好像刚刚从树下摘下来的桃花一样。 第773页 『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连翘忽然想到这句话。花已经开了,可以慢慢的一边看着花儿,一边回来了。然而连翘很快又笑了起来...觉得自己想的太多,从前她和许文华送花笺联繫是经常有的。说到花笺,她那里有好多他送来的呢! 连翘第二天出门之前将几封寄到各地的信件送到了可以代寄信件的杂货铺,这种杂货铺和文具店、书店一样,都会将信件送到驿站。实际上他们和驿站有合作,是可以拿到报酬的。 然后连翘就出门会朋友去了。 「你今天好像不怎么高兴。」发现连翘在角落里不说话,大家寻她她也只是摆摆手,却并不参与大家。宋志平觉得有些疑惑,自然而然地就上前和她交谈起来。 连翘拨弄了一下面前的、染成桃红色的纸笺,发现正好是方形小纸片,于是折起纸鹤来。低声嘟哝道:「没有什么,就是忽然觉得有些想要回家了。」 宋志平见她摺纸鹤折的很熟练,干脆将桌上放的剩下半盒桃红色纸笺全拿了来,丝毫不管这纸笺是主人家发给大家写些诗词句子的...话说这么好看的桃红色完全是人家主人家自己染的,可不是外面能够买到的便宜货色! 然而,谁在乎? 「回家,觉得今天的聚会没意思?」宋志平没有多想,点了点头:「这个时候才开始,就离开恐怕不太好...我和你一起走吧。」 『这是什么逻辑?』连翘的表情完美的表达了这个意思。 宋志平捂着嘴低声笑了起来:「你一个人别人还埋怨你,要是我也走了,总有一个人分担埋怨。再者说了,也会想想,是不是自己的聚会办的太没有意思了,不然怎么一个两个的都要走。」 连翘忍不住闷笑起来,笑了几下才解释道:「并不是这个回家,虽然今天的聚会也很没意思就是了。我说回家,是指的回老家。」 本来看到连翘笑起来了,宋志平不自觉浮现在眼睛里的笑意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很难形容那一刻他的心理活动,他只是觉得自己像是被什么攥住了心脏,然后全身都被裹着一层沉重的、吸饱了水的棉絮被子。 唿吸都有一种不通畅的感觉。 「回老家...?」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听不出什么波澜来,仿佛是非常平常的那种对话。然而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现在有多糟糕,大概是超过了一个限度,人反而会无比正常。 「怎么好好的,不声不响就说起这个了,之前竟没有听你提过。」 连翘没有觉得宋志平的语气有问题,顺着他的问题道:「也不是不声不响的,我和我娘来京城本就是探亲的,给我从小到大没见过面的祖母过生日,还有陪这边的叔伯姑姑什么的亲戚过年。按照原本的打算,今年开春就应该回去的。」 连翘回忆着今年的情况,自顾自地道:「原来玉梨班去宫里演戏前我娘就准备去我大伯家辞行,然后去会馆打听什么时候有去苏州的、安全的船的。只是因为玉梨班的缘故,拖了这么久。最近又商量着要走,但玉梨班依旧走不开啊...」 其实依旧没有说到为什么她想要回家,不过宋志平已经自动理解为她是想家了。 不过从连翘的话中他还是收到了一个让他暂且安心下来的消息...至少短期内她是不会走了,毕竟玉梨班还在牵绊着他。 然而这依旧提醒着他一个之前刻意忽略,然而此时不得不面对的问题。那就是连翘并不是京城人,甚至不是会长期留在京城发展的人。她有自己的故乡,而且她在她的故乡也发展的很好了。甚至无法用在京城发展事业,这一类藉口劝说她留下。 想到她曾经偶然提及的,她是家中的独养女儿,而且家中只有一位母亲。离家远走这一条路根本走不通,对于她来说无论从那方面讲,这辈子都不太可能留下京城的——就算是嫁人也不可能!这样的家庭情况,她肯定是回老家才说婚事的。 很短的时间内宋志平想了很多,而且很多内容前后根本没有什么逻辑性,就是乱七八糟涌上来的一大堆。 很迟的时候,觉得时间差不多了,连翘立刻了这个无趣的聚会。宋志平却没有走。摆弄着连翘之前叠好的一小堆千纸鹤,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见他这个样子,梁百岁和白明星凑了过来。白明星手上拿着摺扇,在他眼前晃了晃,发现他没反应。于是伸手将他手上的一只千纸鹤抽走,这下宋志平总算是反应过来了,回过神来瞪了梁百岁一眼:「你做什么?」 梁百岁笑嘻嘻弹了千纸鹤一下:「你还问我做什么!我还想问你做什么呢!怎么的,这个时候一个人在角落发呆?就算是乔琏先生走了,你也不必这样吧...不过今日的聚会确实没什么意思,难怪乔琏先生要提前走了。若不是和马兄相熟。我也...」 说着说着就跑题了,白明星只得将话题重新拉回来:「就是问你到底怎么回事儿,怎么显得心事重重的?」 宋志平有些烦躁,捏住一只纸鹤,似乎是想揉坏掉。然而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最终还是轻轻放下了,闭上眼睛靠在椅背上:「连小姐...连小姐是苏州的啊。」 「对啊,当然是苏州的,这又不是才知道的,这不是一直众所周知的吗?」白明星什么都不知道,反而很奇怪宋志平说出这个来。 倒是梁百岁大概明白宋志平的心思,能够推测出他说这话的含义。原本放肆折腾纸鹤的手一下僵硬了起来,然后放了下来。干巴巴地道:「对哦...乔琏先生是苏州的,不过、不过...」 第774页 然而『不过』了好一会儿,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宋志平本来就不在意他们说了什么,他只是觉得什么都不说,那种窒息一样的憋闷感快要将他闷死了。 「她、她迟早会走的啊...」 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就是有这么奇妙,一件事情在不同的人眼里就有不同的感觉。有的人因为连翘的离开而方寸大乱,而千里之外,和宋志平一样,在自己的行当里享有盛誉的年轻男子,却是决心已定。 许文华是在过了一段时间后才接到的信件,虽然是加急信,但是也过了许多天才收到呢!收信的当天,他什么也没有做,谢绝了好几个邀约,只是安安静静在家里写如今非常头痛的《北朝英雄传》。 说起来,朱敏还感嘆过他:「你最近半年多好似越发不爱交际和出门了,而且看看你写小说,怎的比以前勤奋了恁多?难不成打算自此之后学好了?啧啧啧,这可是要少掉你一个特色了。」 这样的话当然是调侃,毕竟许文华勤奋一些总是好事,朋友也不可能因为这个觉得不好。只不过这个话里也有确实存在的事实,那就是这半年多以来,他确实不怎么参与交际,甚至外出都很少了。 许文华对此从来没有回应过...只是他内心很清楚,他只是觉得那些原本觉得还不错的娱乐都变得索然无味了而已——虽然这样解释很奇怪,毕竟过去很多年中,他就是这样玩乐的。 只能说,有些东西早就在不知不觉中变化了。经歷了足够有趣的人,再看其他人,果然会觉得无聊透顶。 就是在认真写小说的时候有小厮动来了连翘的回信,虽然说他家里规矩大,规定了的,只要他在书房,就不许人来打扰。但是凡事总有例外,小厮收到信件,一见寄信人的落款,立刻明白应该即刻将信件交给许文华。 拆开信件,里头掉出一张花笺,许文华愣了愣。过了一会儿才想起来,过去他们两个常常用花笺来往,这个花笺大概是『回礼』吧。 花笺上面也有一小朵风干了的桃花,乍一看其实和他送过去的那一朵没什么差别,但这又的的确确是不一样的一朵桃花。 天涯南北,我见到了你看到的花,所以也分享给你我曾看到的那一朵。 许文华送给连翘的信件里其实没有写什么内容,通篇都是在说《北朝英雄传》的事情,在请教她这类小说该如何写。只在最后结尾的部分,匆匆问候了她:你...最近还好吗?差不多就是这样的。 这一天他收到的回信其实也差不多,连翘说了一下这类小说的心得,回答了他信中的疑问。然后突兀地回了一句——虽然京城很好,但还是有些想念故乡的花。 本来正在家中各司其职的下人们忽然听到一阵响动,许文华匆匆忙忙披了一件外衫下楼来:「安排一下,替我收拾行李,再去码头去京城的船票——要最快的!」 第436章 桃花开过的季节,这之后进入一年之中最舒服的时候,既不会太冷也不会太热。也就是因为这舒适,这段时节是小说作者圈子里交际最多的时候,大家都争抢着在这段时间里办各种户外社交活动。 游园、踏青、登山、游湖、夜市...好多好活动,简直玩不完了!这一点古人甚至超过现代人。这不是因为现代社会反而倒退了,实际上依託于现代的科技和经济,如果搞各种娱乐,那必然是超过古代人的。 只不过现代人的娱乐太多了,各种有趣的娱乐让人们不必将注意力放在社交娱乐上面。特别是智慧型手机时代到来之后就更是如此,大量碎片化的娱乐通过智慧型手机就能够完成了,普通人出门玩耍的意愿急速降低。实际上对于这些习惯在家娱乐的人来说,出门的娱乐体验也不见得很好...而且还更加花钱的话就... 现在还是古人的世界,没有那些七七八八的东西,于是大家玩的丰富而乐在其中。 户外活动玩的高兴,这一日闲来无事,王思齐又邀了几个朋友出门一起游湖。他是一个最喜欢玩的,搞这种活动并不稀奇。不过邀请的并不很多,毕竟游湖坐船,也放不下太多人,所以也就是几个熟人罢了。 漂亮精巧的画舫从城内的码头上接了众人,然后就顺着流水,逛遍苏州城的精华地带。其中既包括繁华的街市,也有清幽的景点,曲折悠远之后,画舫最后出城去了。城外也有很多好看的,主要是湖泊景色这个时候已经很不错了! 河流进入城外的湖泊,这湖泊并不是什么如杭州西湖一样着名的,就是苏州附近很普通的一个小湖而已。只不过景色清幽,又离苏州颇近,苏州人得了空,常有邀两三好友来这里赏景的。 也是因为有这些游人,这湖上也有了些做生意船家。卖些酒菜点心之类,另外也有船女唱歌,若是游客觉得喜欢,也可以请船近些,点些应景的小曲儿——至于说接下来还有没有符合这个时代的活动开展,这就全凭双方的意思了。 听着湖上渔歌断断续续传来,王思齐这艘画舫在湖当心停住。有卖饭菜的小船盪过来,大家都略点了几个酒菜,然后就有小厮收拾出桌椅,摆上杯盘碟盏之类,这才渐渐入席。 自古的酒席都是这样的,虽说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但事实上一个个都是『酒逢知己千杯少』,中间话多的要死! 这次这群人又大多数肚子里有东西,耍嘴皮子更容易的,让他们保持安静,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不一会儿就有人行起了酒令,热热闹闹的,隔老远都能听到。 第775页 也有懒得行酒令的,坐到一边,只喝喝小酒,吹吹牛逼。 「话说乔琏先生在京城弄的那个什么话剧,那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实在是不懂了...」 本来是正在说今年苏州红起来的几个角儿的,说谁谁谁的戏好,想要捧一捧之类。不知道怎么的,就熟到戏曲的事情上了,这一说自然而然就过渡到了连翘在京城弄出的话剧。 南北之间信息流传的比较慢,连翘的话剧在京城已经弄出了偌大的名声。后来也陆陆续续往南方传出相关信息来,只不过这种信息的传递往往是非常偶发的,或许就是京城的人给南方的朋友写信,告知了这件事。又或者有人最近从京城南下了,自然而然就将话剧这件事说给了南方的人听。 有人知道是不假,但这个新闻就是这么零零散散地流传着。实际上此时很多新戏也都是这么流传的,真正普及的速度其实很慢。 不过连翘到底是个例外,主要是『乔琏』这个身份就是此时最当红的流量!与之相关的东西,大家都愿意去报导和了解。而话剧这个东西和『乔琏』关系密切,再加上确实在京城掀起了风浪。 于是这成了一个非常好的新闻点。 虽然迟了一些,但苏州这边确实有报纸通过写信给京城的同行,要来了那边的报导,和一些相关的资料...其中也包括了连翘阐述话剧的那些文章。而这些东西被他们用在了自家报纸上面,当作一个社会版面的新闻来说。 这个新闻当然是没什么时效性的,但是大家显然对这个很感兴趣,于是『话剧』这个大家根本没见过实物的东西立刻引起了小范围的讨论...当然是小范围的,毕竟没有见到实物,无法想像报导中所说的那种魅力。 实际上因为『乔琏』的关系,对这个新闻感兴趣的人不少,吃瓜群众么,看到『乔琏』就自然而然看进来啦。然后内容也是『乔琏』在京城再创辉煌,随随便便玩点什么就让京城那帮人长见识——就是这个调调。 如果是乔琏的粉丝,又或者是普通路人大概是能看的很爽的,所以这新闻反馈很不错。不过即便是这样,讨论的人其实并不多,大家也就是知道这件事后想像一下话剧,最多就是期待一下『乔琏』能带着话剧回苏州这样的。 真正讨论的人其实是小说圈子里的,大家其实也很难说是对一个新的戏种感兴趣。果然,绝大多数的人还是对连翘感兴趣。她做的新戏,还特意为新戏写了戏本子,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和作者写小说没什么关系,但大家已经习惯多注意一下她的事情了。 可以这样说,连翘现在真正是『姐虽不在江湖,但江湖总有姐的传说啊』。 王思齐对于这种玩乐上面的事情比较上心,立刻答道:「这个事情还没有看到如何能知道?不过京城那边吹的厉害倒是真的...都去宫里表演过了呢!听说连翘得了皇后娘娘的赏赐,好像是御用过的什么东西——这是京城那边传来的消息,我来不及问连翘。」 「还有这样的事儿?」有人显然是第一次听说这个,大惊。 陆心远喝了一小杯黄酒,笑着点了点头:「确实是这样了,我听崔先生说过了,好像是天子和娘娘都用过的一对镇纸...等到乔琏先生回来了,倒是可以开开眼!」 别说这些大作者眼皮子浅,这样在意一对镇纸,实在是这个时代的人对于皇室和皇权的认可不是后世可以想像的。如果后世领导人送了某某某一支自己用过的钢笔,大家肯定也会像瞻仰什么了不得东西一样去围观。 换到这个时代,面对皇室和皇权,普通人内心的情感和表现出来的兴趣只会更加的强烈。 这里的崔先生指的是『博陵狂生』崔宝玉,他和『林中客』梁百岁是好基友来着。当初梁百岁从他这里知道许多关于连翘的讯息,现在梁百岁写信给他自然有所反馈。关于连翘的在京城的很多事情,其实都是从崔宝玉这里传出第一手消息的。 大家对于连翘在京城又放出了个大卫星显然非常感兴趣,但是震惊是没有的。王思齐就哈哈一笑:「不知道怎么的,总觉得若是连翘的话,无论做出什么来,似乎也不觉得如何惊奇了。」 众人仔细一想,愣了愣,回过神来又觉得确实是这样,于是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本来金凤是埋头苦吃,只听别人胡乱聊些有的没的。这时候听大家说起这个,忽然道:「许文华那厮离苏州有多少日了?」 众人一静,倒不是这个话题不能说,以至于冷场了。而是面对这个话题,不提也就罢了,一旦提起来,真是有无穷无尽的话要说啊! 话说那一日许文华急匆匆交代家里人办事,收拾行李,订船票什么的,可是将家里人惊住了。然而这些又算什么呢?许文华铁了心要去京城,而且越快越好,所以这件事也就定下了! 而一件事一旦定下,做起来的速度或许会远超所有人的预计。 行李,行李收拾的很快。宋志平这次出门不像一般的出远门,行李都得装两车。他的行李很简单,几件换洗的衣物,一床被褥,因为这个时候天气转暖了,还比较轻薄。然后就是个人的一些普通日用品了,收拾出两个藤箱,这就能出门了。 船票,当日的船票当然是没有了,当时已经很晚了,于是买了第二天最早开船的一艘船船票——这船第二天天不亮就开船,这个时候船票其实已经售空了,许文华是加钱让船东给安排的一个船员房! 第776页 然后就带着一些钱,走了! 至于说告诉家人朋友自己出门了...他在船上写信,等到到了下一个港口城镇的时候就将信件寄出去。告诉家人和亲朋不用担心,自己不是无缘无故失踪了,只是觉得心情郁闷,没有灵感,所以出门游览名胜古蹟去了。 说起来这倒是很符合许文华过去的性格,常常想起一出是一出,常常用写小说的事情做挡箭牌搞事情!话说最近他又听话又勤奋,还让编辑宋文静相当的不适应呢!现在来这样一出,竟然也不觉得有多可气... 于是,这种氛围下,绝大部分的圈内人对于许文华『跑掉』这件事并没有特别在意。有一部分却稍微知道一些,晓得他哪里是游览什么名胜!明明是坐上了去京城的海船,直接往北而去了! 若是真打算看名胜古蹟,往北边去那也应该走运河一线,毕竟运河一线多得是运河城市,有许多可看的。而坐海船什么的,对于一个旅客来说,唯一的好处就只有快速而已了。 沿途虽然也有很多新兴的海港城市,但这种城镇和这个国家很多繁华的城镇并没有太大的差别,许文华还是苏州人,天天看的,又有什么新鲜感。再加上游览名胜古蹟的藉口,可以说是非常有问题了。 有和许文华关系近的,譬如说朱敏这些人,不知道是和许文华通信知道的,还是和许文华家下人打听的。总之透露出一个非常暧昧的信息——许文华是直接去京城的,而不是游览什么古蹟。 另外,下这个决定的那一日,有从京城来的信件送到他手上。 对于了解许文华一些事儿的人来说,这些已经足够了,能够猜测出他这一齣好戏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大家觉得槽多无口的地方也在这里了,就连一贯不说这些,本身也是写武打小说的陆心远都忍不住道:「这就是许兄那些小说里才有的事情了!如今他是人不在苏州,看着吧,等他哪一日回来了,能因为这个被大家调侃一辈子!」 第437章 苏州议论起话剧已经是挺久之后的事情了,而时间迴转到之前,京城初次话剧风潮之后,话剧再掀起波涛,这个在于《欢喜冤家》的连演! 在《欢喜冤家》之前,玉梨班也只有一出《西京往事》而已。因为那时许多观众还处在一个接受期,而且市场反响非常火爆,很多人其实都还没有看到。所以这个时候就算只有《西京往事》也没有什么,大家就争着看《西京往事》就足够了。 而表演了一段时间之后,《西京往事》依旧每天满座,一票难求。不过从话题度上已经不如一开始的时候了,所以说连翘和玉梨班,甚至话剧,他们的运气都很好,这个时候迎来了皇宫献艺。 有这样一个噱头,更多的观众顺势被吸引。 也就是这个时候,连翘和玉梨班都觉得时间成熟了,推出了《欢喜冤家》。玉梨班开始在四季阁两天连演,一天演《西京往事》,一天演《欢喜冤家》。分成两组人马的好处就是这样了,辐射能力立刻成倍上涨! 除了戏园子演戏,他们还能够去唱堂会...尝到这个甜头之后,连翘安排在玉梨班的负责人更加用心地去寻找合适进话剧团的新人苗子了。如今正是话剧的黄金髮展时期,而手握『玉梨班』的名头,他们做话剧基本上是做多大规模就能赚多少啊! 连翘给他安排的薪资是底薪加提成的,而且提成给的并不小气!帮玉梨班赚钱就是帮他自己赚钱,可不是就十分上心了! 特别是此时玉梨班还是满负荷工作的,主要演员都没有一个替补...如果再说到要排第三齣戏的事情,人手更是捉襟见肘了。所以招新人这不是一个想不想的问题,而是一个必须要去做的事情了! 而此时玉梨班的名声也正是如日中天的时候,很多在戏曲行当混不出来的角儿,或者混的过得去,却觉得登顶无望,都对玉梨班很感兴趣!玉梨班要招新人,还是比较容易的。 实际上要不是梨园行当的演员大都不是自由身,来应招的人数会膨胀不止一个档次! 而相比从小培养话剧演员,短时间内玉梨班的规模扩宽也只能依赖于这种。毕竟小孩子的成长是需要时间的,而现在的玉梨班需要来之能战的生力军! 不过这些繁杂的事情都是在舞台之外的地方做的,而观众能看到的东西只有舞台之前的一切。譬如《西京往事》中悲情的贵族青年男女,譬如《欢喜冤家》中充满巧合的命中注定我爱你... 「这个《欢喜冤家》啊...」看完了《欢喜冤家》,大家显然都很有话说。 最近几天报纸上都在宣传《欢喜冤家》即将在四季阁上演的事情,喜欢话剧的,或者对话剧没有太大的感觉,但是对连翘写的东西很有兴趣的,这些同行都开始问连翘要戏票。 虽然大家都不差一张票的钱,但是现在想要看《欢喜冤家》可不是一张票那么简单了——他们差的是一张票吗?当然不是! 原本玉梨班的戏票就很难买了,之前排队买票的盛况还记忆犹新呢!如今玉梨班扩大了规模,多了一个场次,理论上来说想看玉梨班的戏应该更容易一些才是。但事实上正好相反,因为皇宫献艺带来的热度,也因为两部戏互相给对方带来的流量,玉梨班现在的戏票比以前更难买到了! 他们固然可以找黄牛高价买票,想来他们也不缺那个钱。但是大概是职业病吧,作者当久了,就不再习惯自己花钱买票了,即使自己并不差钱也是一样的。他们这些已经是知名作者的,因为手上掌握着巨大的流量,再加上和报官关系不一般,向来都是戏园子的座上宾。不论什么时候来戏园子,凭一张脸就能免票,这算是常规操作了。 第777页 《西京往事》是悲剧,《欢喜冤家》却是喜剧。在最初打响名号之时,《西京往事》这种让催泪炸.弹显然更容易让民众记忆犹新,引起高热的话题讨论。然而当完成了最开始的一步,最终还是《欢喜冤家》这种喜剧更容易博得票房。 这是没办法的,悲剧向文艺小清新拍的再优秀,除了极个别的情况,占据票房榜首的依旧是被大家吐槽为『平庸』的合家欢电影。人性本能是追求圆满的,悲剧固然可以拿来欣赏和感动,但喜剧才具有更强大的普适性啊! 正如相关从业者曾经说的很清楚的一样,追求稳妥的话,就拍喜剧好了...只要不是太烂,规划又做的比较好,至少能够做到回本。 喜剧就是这样的存在。 现在新的话剧《欢喜冤家》一出,在原本《西京往事》的基础上发酵,立刻带来更加盛大的声势。原本喜欢话剧,但对于大悲剧不忍看的人一下就被吸引住了!《欢喜冤家》的剧情看的人很快乐。 而且就剧情而论剧情,《欢喜冤家》本身在这个时代就属于非常厉害的作品了,不论是不是话剧。实际上,如果换成是小说、换成是戏曲,这个本子一样会走红! 主要是《欢喜冤家》这个题材太新颖了!谁会将男女主角安排成这样?以前固然有欢喜冤家一样的男女主角,可是欢喜冤家的程度大概就是贾宝玉和林妹妹的程度了。会斗气拌嘴,偶尔嘴上也是不饶人的,然而追根究底,两个人其实是没有『斗争』这种东西的。 宝哥哥和林妹妹之间那不叫斗争,只不过是小孩子的玩耍,再加一些谈恋爱的小性子。至于其他的,毛都没有。 而《欢喜冤家》不同,男女主人公是真的相互看不顺眼的!而且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会对对方拼命使绊子。实际上这部戏的笑点,很多就是在两人私底下互相拆台,而明面上又必须扮两情相悦,这样产生的。 观众看的时候欢笑声不断,而最终两个人走到一起,大家又觉得莫名的感动。 相对这个时代主流的爱情戏码,《欢喜冤家》实在是太特别、太新鲜了!她足够明快清晰,又相当的辛辣。类比的话,别的爱情戏都像是一块甜甜的奶油蛋糕,最多就是悲情戏算作加了一些巧克力。而《欢喜冤家》,则是一杯酸酸甜甜的柠檬水! 两者之间当然很难说谁高谁低,但现在的市场上奶油蛋糕多的是,柠檬水可不多,只能是物以稀为贵了! 从连翘手上搞到票的同行们唿朋唤友去看《欢喜冤家》,在满场几乎不怎么停的欢笑声中,他们确实越来越认真了。他们也举得《欢喜冤家》这部戏不错,但是出于职业素养,他们看到这部戏首先想到的并不是融入剧情,而是:这个剧情为什么是这么写,她凭什么可以这样写! 说过的《欢喜冤家》非常新鲜,这种新鲜并不是一两个小细节的新鲜,而是通篇都给人这种感觉。非要形容的话,完全打破了大家印象中爱情剧的写法呢...... 其实重点也不是这种对过去的完全打破,这种事在行内不多,但偶尔也有发生。重点是这样新的东西,市场足够买帐!他们虽然在此之前已经知道《欢喜冤家》挺不错的——毕竟是在宫里表演过,并且得到了贵人赏识的。 但是,绝对没有想到会好到这个地步! 最后一幕终了,观众们满足、欢唿,并且强烈要求演员们出来谢幕。然而就是最热闹的谢幕环节,坐在贵宾席位的小说作者们依旧说不出什么来。这个时候大家显然都陷入了关于《欢喜冤家》的思索,这是一部他们还没能摸清楚套路的作品,所以无法第一时间说什么。 晚间场的时候他们还想要看一场,只是贵宾票晚场已经卖出去了,只能去后台找玉梨班的人解决。 负责人知道这几位都是连翘的同行,下午拿的也是连翘送出去的贵宾票。无论是出于和报馆、知名作者搞好关系的角度,还是出于东家的人情考虑,这个忙都是一定要帮的。 所以最后在过道里加了座。 虽然是加座,但因为加座的位置好,观看体验是不差的。就这样,负责人还连连道歉,因为实在没办法安排一个正经位置了。戏园子的所有戏票都已经卖出去了,根本无法可想啊! 这些连翘同行们并不介意这个,一个是现实情况就是如此,也不是负责人怠慢。真要让戏园子赶客人走,专门给他们空位置,这又是他们这一行不能做的了——这个时候大家都是用梨园行当的规矩要求话剧的,这一行吃的是观众老爷的饭,所以什么时候都得讲观众摆在第一位,绝对不能得罪! 另外,考虑到连翘的面子,他们也不会有什么意见的。 等到晚场看完,时间已经很晚了。但是大家精神还是很亢奋的,于是约了一下,直接就去左近的一家酒楼吃夜宵。幸亏这个朝代没有宵禁,不然还真不能够这样! 「这个《欢喜冤家》的路数你们看懂了没有?」宵夜的时候大家谈论的主题依旧是刚才看过的戏剧。如果是一般的观众,看了也就是看了,除了真的很迷这个的,大家不会生活中所有的话题也是这个。 但是,他们这些人不一样,因为在娱乐之余,这件事也和他们的工作相关。他们足够专业的素质让他们意识到《欢喜冤家》中很多新的东西可能会形成新的风潮,以后大家写爱情戏码,说不定这就是能占据很大市场份额的类型。 第778页 也只有工作相关才能让他们这样不厌其烦吧...因为娱乐是可做可不做,也不必要这样认真地。但是工作就不一样了,一旦上手就得非常认真的做才行。 「我仿佛感觉到一点儿,但是又说不太清楚。」有人爽快道:「实在弄不懂,转天去问乔琏先生罢,她在这些事上又不是藏私的性子。我们瞎猜多久也难以窥得门径,然而请教一番乔琏先生,事情立刻就清楚明了了。」 第438章 「就是因为这个,你们今日就厚着脸皮过来了?」梁百岁啧啧啧了半天,对着这几个同行摇摇头。倒也不是批评,就是觉得他们太心急了。 「就不能等上几日?过几日白兄家中有好玩的,连小姐必定是去的。到时候有多少想问的不能问?但是今日又不一样了,今日的场子连小姐本就不喜欢,原是因为人情才过来的。估计就是点个卯就走...到时候还特意将人拦下来不成?」 这几个人就是前两天去四季阁看了《欢喜冤家》的那几个,他们当然不是和连翘关系最近的一些京圈作者。如果是,那么在《欢喜冤家》初发布的时候估计就已经看过了,根本不可能第一批看。 再者说了,关系最近的朋友尽可以去连翘家中和她讨论《欢喜冤家》的事情,根本不必还要特意找场合遇上——今天是一个老前辈的场子,他们本来可来可不来的,就是听说老前辈请到了连翘,这才确定要过来的。 关于《欢喜冤家》中蕴含的新套路,他们是有些不解的,想要向连翘请教。 梁百岁却觉得他们太心急了,今天真的是一个很无聊的场合!年轻人来的不多,多是一些有资歷的老前辈...至于说成就、地位这些就说不准了。主要是老前辈也不知道现在的年轻人喜欢什么,一切都按照自己年轻时候流行的搞... 都是一些非常风雅的活动——毕竟老前辈年轻的时候小说作者圈子还是很主动地想要向主流文人圈子靠拢的。也就是后来,大家逐渐意识到了,主流文人圈子是不可能接纳他们的,这才开始顺着自己的心意来。 这些风雅的活动如果做的非常有趣也就算了,偏偏为了标榜自身向主流靠拢的决心。当时的小说作者流行做的比一般的主流文人还要规规矩矩、一板一眼,至于说一些顺应潮流的变化,那是没有的! 对于他们来说确实无聊到了极点! 连翘也听京城这边朋友提起过,所以估计就是过来应个景,很快就会离开。 实际上和连翘一样,因为人情关系不得不来的梁百岁也打算等到待会儿正式开场之后,就随便找个理由离开了。 大家显然都不想和这次过来的老前辈们说话,所以以梁百岁为核心,就在角落里站着,自己小圈子说话! 倒不是大家不愿意尊敬前辈,只是按照大家的经验,会来参加这种场子的老前辈,除非也是因为人情,不然来的绝大多数都是一些自矜资歷,然而实际上又没有什么本事的人。 这样的前辈实在是不好相处,逮着他们这些后生晚辈就有说不完的话,其中多数是教你做人做事的——话说都这么大人了,应该怎么做还需要外人来教吗?他们这些人都是天之骄子,哪个愿意受这个呀! 其中一个扫了一眼目之所及的园子,啧了一声道:「说起来其实也不是没有年轻人愿意过来,乍一看挺多的,只是不知道他们图什么...我们这都是没办法了。」 人情嘛,不得不来。只是大部分的年轻作者名气不大,人家也不会特意邀请。就这样还要主动前来,这就是他们不能懂的了。 梁百岁常和年轻的、还没有出头的作者交往,所以更能体会他们的心,解释道:「这也是个机会呢!作者来的并不多,然而编辑来了多少你数数看!就连报馆的主编都看到不少了...还有书社的人!他们都是还没有出头,肯定是要把握每一次往上爬的机会的。说不定这次遇到了贵人抓住了机遇,就一切不一样了呢!」 梁百岁说着还问他们:「你们想想你们还没有出头的时候,难道不是这样。」 嗯...还真不是。实际上包括说这个的梁百岁,他自己也不是。 他们都属于年纪轻轻就已经声名远扬的作者,这种作者往往是天赋型,或者天赋和机遇都很好的类型。这种类型的作者有一个特色,那就是出名早,而且因为没有什么挫折,所以心气比较高。 于是这就有了一个问题了,他们其实没有经歷过小作者们那段冗长的奋斗期,没有经歷过为了任何一个向上爬的机会而殚精竭虑的时光。这种情况下,让他们理解现在这种场景,说实在的,他们能够明白,但绝对做不到感同身受。 梁百岁显然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了,很快闭口不谈。而就在此时,有个眼熟的同龄人带着另一个完全陌生的男子朝他们这个小圈子走来,见到梁百岁相当客气地作了个揖:「梁先生!」 说实话,在这种场合中有那种似乎不认识,但又应该见过的人来打招唿,这是非常正常的事情。毕竟圈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混的时间足够长,真正没有见过的人并不多。只不过眼熟是一回事儿,认识又是另一回事儿了。 每个人精力有限,交往的人也有限,不可能随随便便就和别人交朋友的。就算梁百岁蛮喜欢和新人作者交往,但也是有选择性的,他看中的都是他觉得有些欣赏的! 第779页 也不能单纯地说这是一种势利眼,只能说跨越阶层的友谊很难维持,就普普通通的交往而言,大家连共同话题都很少有啊!再者说了,和高自己太多人交往,一般的人恐怕自己也会觉得心累吧。 梁百岁并不认识对方,对方却是非常热情的自我介绍。这才知道,对方姓李名棠,笔名是『归棠居士』。旁边的是他的族弟,名叫李威,笔名是『梦川居士』。 说实在的,这两个笔名在梁百岁这里都是完全的空白。他也只能和对方客气几句,而一般的人到了这里就应该知道该告辞离开了。因为过来是为了和人结个善缘的,而不是让人讨厌的。别人并不喜欢的前提下,非要往前凑,凡是脑子没问题的都不会这样做。 这个李棠其实已经看出梁百岁的敷衍了,但还想说什么,只是旁边的李威拉了一下他。他这才反应过来,赶紧告了一声罪,正准备告辞离开的时候。忽然,外头喧譁起来了。 梁百岁旁边的一个作者道:「这又是怎么回事儿?谁过来了?难道是乔琏先生?就算是乔琏先生也不至于如此罢!今天这个场合都是些什么人?一个个多少矜持一些,何至于如此呢!」 他对面的一个作者就道:「若是乔琏先生还真能如此!你显然是不知道最近行里的新闻了——不知是谁传出的,乔琏先生和京津报馆只签了三部小说的文契,和文曲书社也只有三部小说的文契。这说明了什么,不必多说了罢?」 这当然不必多说了,大家都是浸淫行内多年的老手了,还有什么不知道的呢! 连翘在文曲书社和京津报馆的合约都履行了一半了,《丁香传》完结,《裴引章传》连载到一半,可不是一半么!而根据业内知道的乔琏的写作速度,说不定这个时候她已经将三部小说写完了,在构思另外的小说了。 乔琏一向是日更党,小说连载起来是很快的。眼看着或许等不了多久乔琏就能和文曲书社、京津报馆合约完成,其他的书社、报馆一个个的当然是蠢蠢欲动啦! 小说行当和其他所有的行当其实没有什么两样,都是旱的会旱死,涝的会涝死。有写小说任凭作者再推销就是没有报馆愿意连载,也得不到书社的垂青——无论原作者的要价是多么的低廉! 而有的小说呢,还在作者肚子里的时候就会受到万众追捧。读者们早早期待起来了,报馆的编辑没白天没黑夜地上门等稿,而书社也换上了很难见到的和蔼嘴脸,对作者百般讨好,就是为了将这部新的小说放到自家来印刷出版。 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报馆和书社都是很捨得开出条件的。报馆的稿费档次是定死了的,一般不会乱动,但是他们有各种方法可以打动作者啊,譬如说许诺版面宣传,全力支持对方扩大名气之类的。至于书社,对于作者的版税分成就是主要武器了,对于新人非常吝啬没错,但面对厉害的作者,他们的底线就是没有底线! 不亏钱的基础上都是愿意和作者尽力去谈的! 可别笑他们傻!谁家不想赚钱?面对作者真要是那么软弱,那大家还做什么生意啊! 实际上能让利到这个地步的作者当然是十分有限的,这个时候只有两个人有这个本事,宋志平和丁一新。他们如果在自家书社出书,这本身就是书社的一个金字招牌,这是有隐形收益的! 可别小看古代的商人,他们做生意同样精明,而不是只会看到眼前能够看到的东西。 在场有很多编辑和书社的经办,这个时候大家想的就是认识乔琏,最好是能够拿下她契约外的小说。如果真的拿下了,那么在自家单位那边绝对是大功一件,然后无论是升值还是加薪,都是可以预见的了。 这个时候喧闹少了一些,随着人进来,梁百岁笑道:「还真让你猜对了!就是连翘——如今她是第一流的红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看到我们这些角落里的老朋友!」 梁百岁他们开玩笑的时候显然没有注意到旁边李棠和李威震惊的神色。 李棠和李威面面相觑,他们当然都看出来了,眼前这个由众人众星捧月一样的女子,并不是别人,正是自家原本的邻居! 李棠和李威原本住在帽子胡同,连翘租住的房子隔壁。李棠在行内也算是站稳了脚跟,然而因为生意失败,只能到处想办法赚钱补窟窿。也算是发挥自身专长吧,后来就开始开班授徒,教授一些写小说入行的事情。 当初因为文曲书社的大人物拜访连翘,他们隐隐约约知道连翘恐怕不是个一般人物。然而等不到他们探究什么,租房子的租约就到期了。房子的主家的儿子准备成婚,这一处房子正好被安排做了小两口的婚房。 也就是说,李棠和李威只能搬家了。 而连翘虽然最近在京城作者圈子里风头一时无两,但她出来交际不多,而且常常都是只有几个好朋友的小场合...以至于李棠和李威现在才知道,当初他们猜测过来歷的人竟然是最近他们也议论很多的『乔琏』! 第439章 「连小姐...」李威忍不住道。 梁百岁看了对方一眼,觉得对方的口气倒不像是一般的业内人...怎么说呢,稍微亲近一些,而且不像是那些不熟装熟的。挑了挑眉:「怎么,梦川先生认识乔琏先生?」 李威回过神来,这才道:「去岁的时候与连小姐做了邻居...只是一直不知道连小姐就是乔琏先生。」 第780页 听到有这种巧合梁百岁也觉得有些惊讶,不过这也不算什么,只是笑着说了声『好巧』罢了。然后又感嘆:「你们运道倒是好,能和乔琏先生做邻居!我是不方便搬家,毕竟也是成了家的人了,不然肯定想着和乔琏先生就近居住。」 这倒不是梁百岁在开玩笑,只是因为他太喜欢和连翘相处了。和连翘一起的时候,感觉无论说什么对方都能明白,而且包容这些过于『出格』的想法!她是真的明白这些思想,并且体谅他们的存在! 梁百岁某种程度上也是那种脑子里面有各种各样想法的人,然而生活中朋友虽多,其中也有很多非常有见识的人,但依旧没办法真正被理解。从思想的角度来说,他是一个完完全全的『思想孤儿』。 这种情况直到认识连翘才有所改变。 少年时代有过真正能分享喜欢的书籍、电影的人更能明白这一点吧,想要一个人完全get到自己的脑电波,想要和对方交流这种思想,想要一个能一起聊这些的朋友。不同的是现代的教育水平以及交流条件下,这类朋友无论是现实生活中还是网路上,都相对容易结交到。 但放在古代...这真的是很看缘分和天意的一件事。 所以说伯牙为钟子期摔琴并不是没有理由的,在那个周围蒙昧者更多的时代,找一个知音,这比找伴侣要艰难的多——事实上这个时代,除非是穷的底掉,不然找伴侣其实不难。如果本身是妹子的话,那就更容易了。 梁百岁是这样说的,不过李威和李棠显然认为他这话说的有些夸张了,所以脸上露出一种相当客气的笑容。 沉浸在自己想法中的梁百岁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而回过神来后也因为连翘的关系对两个人不再是完全陌生人的态度了,亲近了一些。 这也不奇怪,古代人比现代人更重视『圈子』这种东西,人情上的考量也更多。『我为什么要提携你、照顾你』,这类问题在对方相比竞争对手并不差的时候往往是,因为你是我的同乡/同窗/街坊邻居/朋友/朋友的朋友...甚至延伸到七大姑八大姨,牵扯起来相当复杂的关系。 这不奇怪,这个时候的人都有一种『自己人』心态,只要确定你是自己这边的,往往会给出一些照顾。当然了被照顾者也不是白白得到这种好处的,这往往意味着一种站队。 这一点表现最明显的是朝堂之上,朝堂上最流行的就是师生关系为同盟以及乡党。师生关系这一点了解过科举制度的就应该知道,在科举制度完全成熟之后,借着主考官的身份,朝堂上的大佬可以广收门徒——其实所谓的『弟子』只不过是他们取中的考生而已,他们根本没有给对方上过一天的课。 但是朝堂认可并且维护这种师生关系,一旦有人破坏,就会被整个朝堂所排斥!这倒不是政治家们都很有正义感,纯粹只是因为他们本就是这个规矩的既得利益者,维护规矩就是维护自身的利益。 现在的梁百岁就是这样,虽然不知道眼前的人是什么水平,但既然曾是连翘的邻居,那么顺手照料一番又有什么的呢。 稍微想了想道:「之前说是梦川先生想如今还没有定下来啊...归棠先生是京津报馆?对了,马兄不是京津报馆的么?与你的编辑说一声,我看梦川先生倒是不错。」 『马兄』是之前那几个作者中的一个,这种和自己编辑顺手打一个招唿的事情也没有多想。爽快道:「梦川先生明日便去京津报馆寻黄忠义编辑罢,正好我明日也要去一趟报馆。」 之前李威虽然也有发表过一些文字,但是一直都是在几个小报馆『流浪』而已。想要进京津报馆这样的大报馆没错,然而这件事并没有那样简单。说起来小报馆几乎是没有门槛的,只不过能不能红起来这得看自己。但是大报馆就不一样了,编辑们可选择余地大,对于没有突出表现的新人相当不感兴趣呢。 这个时候这件事就这样轻易地被解决了,相当激动自是不必说的。 然后那几个作者中一直没有说话的一人也道:「归棠居士说是新些了一个中等篇幅的故事想要寻书商出版?归棠居士原本也是连载过话本小说,又是在京津报馆这样的大报馆,才能显然不差...大的书社不好说话,而且对名声还不显的新人多少有些苛刻,我倒是和几个中等规模的书社联繫紧密,归棠居士家住何方?我到时候请书社的人上门拜访,谈谈小说本子出版的事情。」 惊喜是一重连着一重的,李棠也兴奋了起来! 与此同时,行内混的时间其实并不算很短的两人也多了一重感慨——这个世界上的事情是何等的难说啊!谁能想到之前千难万难的事情,现在三言两语就解决了呢。 主要是小说行当确实是一个非常不公平的行业,站在顶端的作者们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而底层作者的艰难困苦、走投无路却是家常便饭。不过两人也不会抱怨这种情况就是了,因为大多数的行业都是这个德性!在后世还有『二八法则』呢,两成的人占据八成的资源,而八成的人占据两层资源,资源向小部分人倾斜...没毛病! 现代人都学会了接受,更不要说根本没有觉醒『人权』『公平』之类想法的古人了! 更何况现代他们也因为这种资源倾斜而受益,既得利益者就更注意不到这种事了。这个对他们的影响大概只剩下了激励自身、奋发图强,好有朝一日走到那极少数人中...大概是这样吧。 第781页 这会儿说话的功夫,连翘总算是应付完了许多报馆和书社的人,一眼看到梁百岁在对她打招唿,很快就走了过去:「你今日也来了?」 梁百岁一脸的不堪回首:「别提了,不想来的,只不过人情上的事情你是懂的。好在听说你会来,想着等一会儿偷跑的时候一起跑——对了,你来看看,今日可遇上你的故人了。」 连翘顺着他的手看过去,果然是两个认识的人。迟疑了一下才道:「李公子?」 这个真的不是连翘记性差,想想看,突然搬去的地方,两个不是非常熟,只自我介绍过一次,此外就是急匆匆的几次照面而已,这样的邻居。并且在几个月前这两个邻居还搬走了...这种情况下,认识是认识啦,但是熟悉真的谈不上。 连翘还是反应了一下,才从记忆深处回忆去对方似乎是姓李的。 李威和李棠松了口气,说实话,两人还真怕连翘这个时候根本不认识他们了。若真是那样,之前对梁百岁他们的介绍就成了个笑话了。 略说了几句寒暄的话也就是了,这个时候就看出李威情商真的非常高了。很快注意到连翘和他们说话时的生硬,但是出于礼貌又不能什么都不说,。于是很快主动提出了离开,去和别的同行打招唿。 连翘暗暗松了口气。 但是李棠就有些不满了,到一边去后忍不住道:「怎么拉我走了?连小姐竟然是『乔琏』!应该好好用这个关系才是!若是与连小姐处好了关系,日后的路就好走了!」 李威一直都知道李棠在眼力劲儿上差一些,然而这个时候还是觉得心累,只能和他解释:「之前不知道连小姐就是乔琏先生,态度自然可以随便一些。想要拉近关系多说说话也无妨,就算连小姐不喜欢,最终也不会有什么太大的损失。」 这样说着的李威看向正在和几个作者谈话的连翘,她现在完全是其他人的中心,包括梁百岁在内,原本他们通通觉得高不可攀的作者在她面前都是谦逊、和善、亲近的,他们每个人都想和她做朋友——这一点毋庸置疑。 「但是现在知道连小姐就是乔琏先生,一切就不一样了。看得出来乔琏先生只是出于礼仪才与我们寒暄的,这个时候就该知情识趣一些,免得让人不喜。」 李威的思路是很清晰的,李棠的则总是偏离正轨,想起了什么,道:「道理倒是这个道理,但是真没有想到,原来咱们还和乔琏这样的人做过邻居。虽然当初就知道她不是一般人了,但是真正知道她的身份,还是觉得太惊人了一些——话说,当初你心里还默默倾慕过连小姐罢?」 这个话就是一个突然直球,李威慌张起来:「怎、怎么突然说起这个来?这种事情、这种事情只不过是......」 「只不过是什么?」李棠这个时候倒是变得敏锐起来了,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连小姐是一位佳人,你心里有些想法再正常不过了...还是说你当我当初没有看出来?我只是懒得说罢了。」 其实是觉得李威和对方根本没有可能,自从文曲书社的大佬那样客气地登过连翘家的门之后就更是这样了。而李威又是那样认真,他再调侃恐怕会让对方面子上过不去。 李威沉默了良久,过了好一会儿才道:「当初确实是有些倾慕过的,说实在的,我也想过若是能有朝一日出人头地,与连小姐说明心迹——当时觉得那时的我还远远配不上她,就连说这些都不敢。然而、然而,果然还是不必再说了...」 确实不用再说了啊。 第440章 连翘对于几个同行关于《欢喜冤家》这话剧本子的问题,能够解答的一一做了解答,可以说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了。对于这方面的知识,她向来没有什么敝帚自珍的想法...很多都是后世带来的财富就不说了,就说她本人的认知和性格,就一直觉得敝帚自珍是很蠢的一件事。 这或许和她出生和成长的年代有关,她算是『网络原住民』吧,对于他们这一代人来说,知识的分享简直是一种常识。而自己想要什么知识,也会下意识的求助于网络,而网络也几乎不会让他们失望。 对于他们来说,隐藏这种知识,那才是奇怪的操作吧。 不过这种气度在这个时代却是不多见的,就算早就知道连翘在这些事上向来大度,人也非常好。但真的经歷这些,依旧会让这些同行觉得相当有触动。 专门隆重地去感谢总觉得有些过度了,但是一声不吭也过意不去。其中一人就压低了声音道:「等一会儿可以走的时候,咱们就分散开来走。我第一个走,去到附近的鼎裕丰定个包厢,至少请乔琏先生吃个饭。」 说完顿了顿:「梁先生要是有空,也一起来吧!」 梁百岁今天本就无事,自然无不可。然而他偏偏还要故意挑剔:「这算什么呢,弄的我成了顺便的了,一点儿也显不出尊重。说到底还是牌面比不上乔琏先生啊!啧啧啧。」 说完还相当哀怨地看了一眼连翘,而连翘根本不吃这一套,直接顺着他的话道:「既然是这样,那就要有些自知之明啊!如今是沾了我的光...嗯,先说几句好听的讨好讨好我吧。」 梁百岁勐地一收扇子,笑了起来——这个时代的人就是这一点不太好,由于连翘和他们有着巨大的代沟,所以总是弄不清楚他们的笑点在哪里,明明只是普通的玩笑好吗! 第782页 今天这个场子确实非常无聊,等到场面热络起来了,大家都开始自由活动的时候。连翘这一行就陆陆续续地开始偷跑,只不过为了不要引人注目,他们都是分散了走的。特别是连翘和梁百岁,两人都属于引人注目的类型,所以一前一后,甚至都没有走一个出口! 等到在约好的『鼎裕丰』碰面,连翘都忍不住笑了起来:「真是无话可说了,明明是相约吃饭的,结果弄得小偷小摸一样。」 「没办法嘛...还不是被逼的。」梁百岁是来的最迟的一个,嘟嘟囔囔了两句话之后就问道:「你们之前在说什么?」 有一人道:「在说乔琏先生正在《玉衡报》上连载的《裴引章传》,说实话,这小说如今可是吓到许多人了呢!」 梁百岁想起《裴引章传》的内容,放声大笑起来:「确实,今日有和我一起追看这部小说的同行,个个都后怕的不行呢!」 《裴引章传》现在在市场上是一部让大家难以评价的小说,这当然是一部很优秀的小说,从话题度和销量就可以看出了。但是这部小说所摊明的一些东西,确实让很多读者,尤其是男性读者一时之间难以接受了。 《裴引章传》是一部宅斗小说,这本没有问题,这个时代也有类似的小说。世情小说里,主人公常是富商之流,往往有后院女人的斗争。这些隐藏在暗处,男子往往看不见摸不着的厮杀,在以往的作品中也是有体现的。 然而那种程度的体现和《裴引章传》又不能同日而语了,一个是业余说说,就像做副业一样,另一个可是专门做这件事!再加上连翘不是庸手,出来的作品当然力度不同! 而且还有一个最大的不同,那就是以往有这种内容的世情小说,主角往往是个男子,读者读书的时候视角也站的是这个男主角。所以妻妾之争、妾室争宠啥的,再惨烈,也显现不出来了。看在眼睛里,反而是一种愉悦的享受——至少对男性读者来说是这样。 种.马文的读者会因为小说中女性角色的撕逼大战而感到难过吗?当然不会啦!实际上如果会的话,那只能说这小说的定位出现了误差。作者不应该去写种.马文,有那样的感染力,写点贵圈真乱的胃疼小说有前途的多! 但现在就不一样了,《裴引章传》的主角是女性。而且读者是一路见证她成长的,所以很清楚这个人物的美好与坚强,苦衷与痛苦!简而言之,全世界都想害她,生活不容易,选择义无反顾地陷入宅斗中,她也是为了保护自己啊! 挺狗血、挺白莲花的,然而读者就是吃这一套啊! 华夏传统的观念里面,都希望女性忍耐忍耐再忍耐,并且具备很多『驯服』的美德。实际上直到二十一世纪了,人类都突破地球,进入太空了,这个观念依旧在悄无声息地影响着国人。 不只是男性,甚至很多女性都在向其他女性施加这种观念...她们是真的相信这个,而且无法容忍别的女性挑战这个。有些时候大家会说,女性平权之路最大的敌人其实不是别的,还是她们自身,这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这一影响下,影视剧和其他文艺作品在表现女性角色的时候就有了自身跳不出的藩篱。要么,女主角承载了传统的审美,善良、美好、隐忍、乐于牺牲,总之就是傻白甜、白莲花那一套,甚至更极端一些——任凭命运如何折腾她们,她们始终顺从,最后轻而易举地『原谅』。 要么,女主角看上去有些反传统了,如一些宫廷剧中,流行的黑化女主。对这些女性来说,爱情不重要了,甚至善良也不重要了,他们会去主动攫取权力,掌控自己的命运。 但是实际上分析就知道了,这些女性角色的内核依旧是老一套!先不说他们完成的一切往往都需要参杂爱情、男性的认可等等元素,真的纯粹依靠自身能力根本做不到那些。就说她们做那一切的原因吧,这往往不是出于她们自身的觉醒,更多的时候只是单纯的『一切都是有苦衷的』! 反正都是命运弄人,她们完全是被命运的洪流推着走向那一步的。 这样一来,观众才能够接受她们的作为——一切都是非战之罪,人怎么可能挣脱老天爷安排的一切呢。 连翘当然也知道这样相当没意思,不怎么创新,套路老旧,但是在什么山头唱什么歌,如果是她自己来写的话,她会按照老套路去写,给女主角的所作所为安上不得已而为之的标籤。 说到底她只是一个商业化写手,对于人性觉醒、深层次的探究之类的话题并没有太大的兴趣。她的目标是写有趣的小说,如果写的读者不开心了,那是怎么都不能称得上有趣的。 总之,这样的女主角是足够让大多数人理解的,她出于保护自己的目的步步算计,读者们的普遍情绪是敬佩和心疼。敬佩她的头脑,心疼她的处境!大家固然知道大宅门的后院讨生活很艰难,但是也不知道艰难到这个地步啊! 都晓得有钱人家的生活相当富庶,哪怕是庶出的子女也有普通人享受不到的物质条件。这样一来,普通人就会低估这些人在后院遇到的困难。然而事实上,物质上的富裕完全不能抵消精神上的折磨! 说起来,后宅方方正正的一小片天空下,简直比战场还要可怕! 战场固然残酷,但好歹还有一片可以安息的地方,除非是真正的丧家之犬,不然的话也有喘息之机。而后宅不一样,一切都在不动声色里进行,表面的平静只会让人更加紧张而已!身处其中,神经每时每刻都得保持紧绷,根本不能有片刻的放松! 第783页 在连翘的笔下,《裴引章传》这个故事已经进入了新的高.潮,也就是女主以及她的姐妹们婚嫁阶段! 读过宅斗小说的都应该知道,宅斗小说中前期除了大宅门里的家长里短,最大的矛盾就在婚嫁上了! 在古代,女人嫁人是实实在在的第二次投胎!现代社会还可以离婚,而且女人有自己的奋斗渠道。古代可没有这些,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是主流,就算偶尔有离婚的,日后也会被这个影响一辈子!至于自我实现、自我奋斗什么的,那是不存在的! 这样一来,婚嫁就不再是婚嫁那么简单了。而体现在宅斗小说中,这简直就是『兵家必争之地』!所有人都在为了婚嫁之事筹谋、算计,为此不惜去争去抢,做下相当过分的事情也不奇怪。 可以想像,有这些剧情在,天然的矛盾在拉扯,只要作者本身的笔力不太差,都会显得相当有张力的! 更进一步地说,在宅斗小说里,很多时候女性的价值就是由嫁娶来实现的!哪怕是主基调比较『虐』的宅斗小说,都会给女主安排一个相对来说十分优越的夫婿,以此让女主角面对娘家、面对自己的姐妹的时候,天然有一种优势。 这种优势,以及在嫁人时周围人的羡慕,这很能让读者产生一种爽快、愉悦的情绪。 至于『虐』,那是之后体现的事情。譬如说丈夫心中有自己的明月光啦,夫家有一大堆魑魅魍魉啦,等等等等一大堆。 《裴引章传》连载到了现在,女主角总算到了可以谈婚论嫁的时候了,而相近的姐妹,包括堂姐妹总归有好几个,这个时候都各出奇招,总之小说中的裴家热闹了起来。 这种时候女主当然也为自己筹划,只不过她没有想到将自己运作到高门大户去。她非常理智,也不喜欢这种日日算计的日子。所以按照她所想,最好是一个人口简单的人家,总之她嫁过去能轻松过日子的为好。至于说体面、地位什么的,她并没有将这些放在心上。 说起来裴家好歹算是一个勛贵,虽然只是三流的,但那也是勛贵!作为这个家庭的女儿,她只要不想往高门大户去,嫁一个中等官员家的嫡出儿子,又或者出身普通的进士都是可以的(不过考虑到进士的普遍年纪,如果不想当填房的话,还是举人相对容易)。 这些人家虽然不怎么显眼,但总归不会让她过苦日子。再加上家里过活十分轻松,她简直不能更愿意了。 然而命运的弔诡就在这里,你想要的他拒绝给出,你不想要的他会拼命塞给你。 第441章 在连翘的《裴引章传》最新剧情当中,所有人都在为了正当嫁龄的女孩子们的婚事暗中发力。女主裴引章也是其中之一,只不过她没有想要往高枝上去,她只想要安安生生过日子而已。 只不过有的时候争即是不争,不争即是争...... 她这样的表现反而让她的嫡母觉得她比较好掌控,比那些日日要跳出头的看的顺眼。 要知道此时当初嫁入高门的裴引章大堂姐正好去世一年,丧期一过,那边就放出话来了。为了对嫡子嫡女好,希望能依旧娶一个裴家的女儿做填房! 既然是填房,要求自然就要比原配低一些了。或者讨个门户相对低的人家的嫡出姑娘。而若是在裴家再找一个,似裴引章这种庶出姑娘就有机会入选了。 只不过候选人不只是裴引章而已,裴家还没有分家的几房,只要有正当嫁龄的,都有机会!实际上,如果不是袭爵的长房,裴家觉得嫡出的姑娘也是行的——只不过亲家那边暗示了不行! 本来讨裴家姑娘就是为了还没有长大的嫡子嫡女好,这个时候若是讨个出身高的嫡出姑娘,未免太有底气了。这样有底气的姑娘,将来也会有自己的儿女。就算按照规矩依旧是原配儿女为大,但是当家夫人能做的事情多了去了呢! 这个消息让裴家所有待嫁的庶出女儿都兴奋了起来!只不过,最终到底谁去,这并不是由她们决定的!在这件事上说的上话的,一个是她们的嫡母,另一个是大伯母,最后就是那位出身高们的『金龟婿』的母亲了。 女孩子的婚事最能拿主意的还是嫡母,这是毋庸置疑的!这件事没有嫡母点头,根本不可能成行! 而大堂姐正是大伯母的女儿,也就是说人家是『金龟婿』正经的丈母娘,谁做她女儿后头的一个,她确实相当有发言权。 至于说最后一位,说到底这是挑儿媳,她满意才是最重要的! 三太太,也就是裴引章的嫡母决定向嫂子推荐裴引章,而裴引章对此一无所觉——她毕竟是一个困在闺阁中的女儿家,很多事情如果没有人说,她就是再聪明也不能知道。 大伯母对弟妹们推荐的侄女儿,以及自己膝下的几个庶女不置可否。实际上她已经剔除自己的几个庶女了!这些庶女中年纪合适的都和自己不亲,若是真的送到那样的高门去做贵妇人,她难免觉得心里头不舒服! 至于说几个侄女儿,这些倒是没有太多分别,基本上能被自己嫡母送过来,已经剔除那种特别不会做人的了。不管是真是假,至少看上去还是比较懂事的那种。 反正都不是自己的亲女儿,对自己的外孙们好不好的,这时候也根本考察不出来。裴家的大太太便没有在挑剔,直接请了自家亲家太太过来——可以挑了。 第784页 对外的说法当然不能说是给某某某挑媳妇儿,到底是挑个续弦,太大张旗鼓了也不好看。所以只说是裴家小宴,有几个交好的贵妇人过来,而姑娘们尽出来见客就是了。 不过众人都不是傻的,自然明白这是要做什么。也正是因为明白要做什么,所以裴引章根本不去争抢,也不讨好,只是在边上,希望自己是被忽略的那一个——自家已经那样难熬了,那个门户她是听说过的,里头水深的很,更难熬! 然而就是这样反而引起了挑儿媳的人的注意,她是早被裴家大太太指点过的,晓得裴引章是重点推荐的。从这里也知道了,裴引章故意躲在角落算是白躲了,人家必定是会看到她的。 人家想要的就是这样一个不掐尖的! 而且这个时候躲开挑选是什么意思,想来脑子属于那种特别清醒的那种类型。自家事自家知道,自家情况十分复杂,真弄个傻白甜,又或者不傻白甜,然而却太出挑的去,这都是自找麻烦的! 行了,就是她了! 这样说起来非常残酷,但顺理成章。 只不过虽然成为了高门儿媳非常厉害的样子,但依旧会让读者心有不甘!哪怕是在古代,读者们也是希望男女婚姻不只是因为完全的利益,还是希望有感情基础的! 连翘懂这种心态,所以有了之后男女主相亲见面的情景。这当然是走一个过场,男主人公无所谓,女主人公倒是有所谓,只不过她知道自己再有所谓也没有用。在这件其他人都已经确定的事情上面,她根本没有发言权! 如果是一个鲁莽一些的姑娘,说不定会拼个鱼死网破,至少做出一些反抗。但女主角不会,因为她的性格就是那种不会做无谓牺牲的类型。这个时候反抗是一时爽了,但之后的日子可能难熬一辈子! 她的生母或许会受到牵连,她今后也会被嫡母记恨——一个闺阁姑娘,如果被嫡母厌弃了,在没有其他靠山的情况下,这绝对是死局! 然而她依旧是有脾气的,所以在相亲的时候,温顺之余,也多多少少展现了出来。经典的现代爱情剧会用的套路:别人都对你千依百顺,你以为我也是小白兔,然鹅,我其实超凶的! 以为这会吓住对方?天真!霸道总裁只会觉得这个女孩子真的是好清纯好不做作,和外面的妖艷贱.货完全不一样呢! 虽然见过不少世面的男主人公不至于这个样子,但动容是真的。 于是在连翘的笔下,女主即将完成的这段婚姻就有了两大胜利!一个是世俗意义上的,在她的姐妹中间,她是嫁的最好的,衡量标准是金钱和地位。另一个是感情上的,女主对男主有没有好感不知道,但男主对女主有些意思是真的! 对于现在的读者来说,女性在感情上不主动是完全可以接受的。也就是说,只要男主对女主表现出了不同,他们基本上就认定这是有感情的了,足够他们因此high起来了! 女主之前在危机重重的后宅里机关算尽,每每化险为夷虽然爽,但是这个时候,取得了这样巨大的胜利,其他曾经对她不好的姐妹都输给了她,对她羡慕嫉妒恨。而那些轻视她的奴僕之类,这个时候一个个过来跪舔...有了这些事,之前压抑了好久的读者真是觉得特别爽快! 小说也来到了人气的一个新高。 不过即使有这样爽的剧情在,读者们依旧会觉得嵴背发凉,无他,正是小说中展现出来的杀人不见血,这实在是太过超出一般人的想像了! 他们肯定知道妻妾之争惨烈非常,也曾经听说过某家大妇打死或者发卖了通房、侍妾之流,还有某家宠妾灭妻...这些隐隐约约都显现出了斗争的惨烈。也是因为这个,在小说中也曾经有过提及。 然而真的写的这样详细、深刻,以至于让读者如同身临其境,最后会为此辗转难眠的,《裴引章传》算是第一个了。 主要是小说作者是男的,男作者写妻妾之争,能不能深刻挖掘就是一个问题了。如《金瓶梅》中倒是往深里写了,但由于作者的叙事角度等多方面的问题,读者如果不深入分析的话,是体会不到那种残酷的。而能够对一部消遣小说深入分析的,总是少数。 而女性作者写妻妾之争...说实在的,她们总是迴避这个题材。这也算是一个奇观吧,很多时候在一些女性题材上面,女性往往不如男性敢写!给人一种感觉,明明是女人自己的事情,她们却偏向粉饰太平。不只是这个时代如此,就算是在平权运动开展了很多年的现代,也常见这种情况。 最好的女权作品是男人写的...听起来非常奇怪,但确实有这种情况。 而在此时,女性作者虽然也有对女子权益非常看重,倡导女子要自立自强的。但是女作者在写小说的时候,对女性角色总是相当『客气』,就应该用这个词。喜欢塑造大众认可的那种女性,在这一点上她们比男作者还要在意。 这也不能说是她们的错,只能说这种事情总是有原因的。身为女子,外界对她们更加严厉这是确实存在的。而女性作者说到底还是个作者,作品是要给公众看的,那么一定程度上考虑市场的接受程度,这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于是《裴引章传》一出,这绝对是一个相当新鲜的作品!在非主流这条路上,他走的比《丁香传》还要远!丁香传的主人公丁香虽然离经叛道,但是她本身的身份就是风尘女子,这样的女子做出什么事来,大众因为底线设立的很低,所以都是能够接受的。 第785页 裴引章就不一样了,按照设定,她是一个大家小姐,这样的身份註定了读者要用最严苛的框框来限制她!只要跳出传统认可范围一点点,就会有人如临大敌! 如果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新手写了这样一部小说,外界的评价非常难说,热度肯定依旧是不低的,但那些介意这样女主角的人肯定会有一些报復性恶评。而恶评一旦形成风潮,这是非常可怕的! 原本没有这种感觉,又或者这种感觉并不深的人也会受到影响,更不要说没有接触过作品的人说不定也会人云亦云! 不过连翘并不是初出茅庐的新手,即使她是一个女孩子,但在这个时代她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深厚根基!由她来写出这个作品,即使有人依旧非常不满,他们也很少会对公众发表这种看法,因为他们知道一旦那么做了,他们很容易就会陷入『人民的海洋』当中。 而且由于她的名气,有的是人替她说话,吃瓜群众也没那么容易被带偏! 现在大家对《裴引章传》,特别是男性读者对《裴引章传》,更多的是一种隐隐的惧怕。但正如面对惊悚小说那样,即使害怕,但人们还是会想要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更何况对于他们来说,女性的斗争,这种也非常新鲜啊! 至于说女性读者这边,就是大面积好评了!绝大部分的女性读者都不会是高门大户里的千金小姐,所以她们看宅斗故事就和后世的小女生看宅斗文接近。是的,非常残酷激烈,但是她们享受这个过程。 享受女性的智慧在其中辗转腾挪,与人斗其乐无穷。也享受女主角的胜利,毕竟他们大多数都代入了女主角的视角...最最重要的,享受玛丽苏的快乐。虽然大家总是很喜欢吐槽玛丽苏剧情,但是玛丽苏剧情流行肯定是有原因的! 谁还不想当个小公主啊! 宅斗文里斗的再惨烈,也不妨碍作者给女主加上各种光环。虽然这种玛丽苏和大家最多吐槽的玛丽苏有很大差距,但其本质是一样的。 第442章 连翘听梁百岁他们说害怕《裴引章传》,忍不住笑了起来:「这有什么好怕的?你们也是知道的,小说中要将尽可能多的冲突、争端放进去,这样才好看。也就是说一般人家的后宅哪有那么多事儿!小说么,来源于生活,却又是跳出生活的。」 听到连翘的说法,梁百岁忍不住击节称赞:「乔琏先生却是说的再精妙没有了,我们平常虽然也写小说,但是这些事情并没有那样清楚!」 连翘听到这一通夸奖,愣了一下神,有些不明白。反应过来才发现,现在的人当然对于『戏剧的本质是冲突』『艺术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那一套没有足够清晰的认知!对于这种夸奖其实是受之有愧的。 但是解释又不好解释,只能立刻转移话题道:「只不过也就是这么说说罢了,也有另一种——过日子常常比小说本子精彩!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好多认为不可能的事情、荒诞不堪的事情,其实也发生了。别的不说,去翻翻史书就知道了,觉得不可能,或者也只是少见多怪!」 连翘说完还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所以说啊,说不定有的后宅比小说中还要厉害呢!」 就算知道连翘这话有开玩笑的意思,梁百岁也忍不住开口了:「可别这样说啊!这种事情经不起细想,越想越觉得心里不安!」 连翘却是捂着嘴笑! 《裴引章传》作为一部并非惊悚题材的小说,荣幸地当选为了今年男性读者最害怕的一部小说。其实剧情也不是很可怕,就是看完之后事后回想,总让人有一种心有戚戚然的感觉。 除了《裴引章传》,也是没谁做到这个地步了! 而这股影响从北刮到南,在南边也同样反响巨大!特别是苏州,这里是连翘的大本营,不论是读者,还是连翘那些同行,议论的都不少了。 读者先不说,其实哪里的读者都一样,议论的东西也不会差到哪里去。京城的读者是什么样子,基本上苏州这边的读者就是什么样。关键是连翘的同行,特别是同行中的那些好朋友...啧啧啧。 「虽然早就知道连翘善于出人意料,写新东西无人能及,但是看到她写出『裴引章』这样一个角色,还是有些无话可说了!」王思齐和其他人就是这样直接说的。 「这样一个角色,先不说其他人有没有胆量写,就说想不想得到有这样的人物,这且两说呢!」他也是很感嘆了。 其实古代小说也不乏反传统的女性人物,譬如说《金瓶梅》中的女主角之一,大名鼎鼎的潘金莲,她的恶毒与淫.盪有目共睹。用这样一个角色做女主角,不去深想也就算了,一旦深想就会觉得这个操作很神奇。 而且类似这样的操作还不少呢! 然而这类小说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主题就不是真善美的那种。而女主角这种存在,作者也没有说这就是个好姑娘,之后的种种,只能说也没有出乎意料。 但是裴引章不一样,她的的确确就是一位生活在古代的闺秀,只看表面的话和此时的其他大家小姐也没什么不同。但是,连翘在这里彻底解码了一个闺阁小姐——并不是颠覆,而是解码! 因为这个人物的外在表现其实并没有任何出格的地方,如果读者是书中人,而不是站在读者的上帝视角,看不到她的想法等等,根本不会觉得有任何问题! 第786页 连翘只是看到了大家小姐的外在表现,于是有了一个想法,觉得她们的内核或许是这个样子的。这是一种合理,但是却没什么人这么去深挖的想像,或许连翘是对的,又或许真的只是一个想像而已。 但不管怎么说,这个想像中的高门后宅和名门闺秀,都让这一年的读者捏了一把冷汗! 听王思齐说的有意思,丁一新擦了擦刚刚摆弄花木的手,笑着道:「你可别说,这部书虽然让男人心有戚戚,看似议论很多、影响深远。实际上在妇人那边才是真的流行,你们问问身边会看小说的女子就知道,竟没有一个不看的!」 连翘的小说一直都对女性读者的比较友好,即使是以前写的那些男性视角小说也一样!这是因为她是一个女孩子,在做设定做剧情的时候,不用特别注意就已经自动过滤掉对女孩子来说可能是毒点雷点的东西了。譬如对于女性角色,她绝对没有过不尊重的写法。 这对于女性读者来说非常重要! 虽然因为在这个时代的影响力弱,所以她们无法要求可以看到专门的女性向小说。但是,如果一部小说中有她们无法容忍的剧情,她们也是会有反应会不爽的! 而且她女性的身份暴.露出来之后更是让女读者们多了一份亲切感,毕竟在这个男性作者占据绝大多数的时代,能看到一个女性读者是非常不容易的!何况还写的那么好。 不过事情发生另一重蜕变,让她在女性读者中拿到人气第一,远超其他同行,还得是《鸳鸯蝴蝶剑》开始! 虽然很多人吐槽《鸳鸯蝴蝶剑》,说这部小说完全不像她自己说的,是一部鸳鸯蝴蝶派小说。但是,没有人可以否认,这部小说是女主视角展开,非常女性向的作品。特别是其中女主董圆圆和男主傅青城那种我与你浪迹天涯可以,归隐山林亦可的,盪气迴肠式的爱情,确实认真感动了万千女子。 而《鸳鸯蝴蝶剑》之后连翘又是《丁香传》和《裴引章传》二连击,以一种相当快的速度将女性读者这一还不太受重视的读者群体稳定了下来。 可以这么说,《裴引章传》一开始就很受女性读者的关注——不管写的好不好,女读者们都优先看连翘的小说这已经开始形成习惯了!这听起来很盲目,但也不是不能理解。毕竟这个时代的女性读者想要看到正经女性向,而且还非常精彩的小说,这实在是太难了! 而随着《裴引章传》发力,女读者们意识到这部小说是这样符合她们的胃口,这种女性群体中的影响力就更大了! 这部小说里,男性角色虽然有,却相当不重要。即使是连翘确定的男主角,其实也不是那么重要。很大意义上他只是一个符号,一个属于女主角的符号。就如同许多男性向小说中,弱化女性角色的作品,女性角色当然是需要的,但是甲换成是乙,a换成是b,似乎也没有问题。因为她们是男性角色身上的一个标志,一个装饰物...事实就是这样。 女性读者在看《裴引章传》的时候体会到了非同一般的东西——即使是连翘的小说,之前的《鸳鸯蝴蝶剑》和《丁香传》这些都是有很重的爱情元素的!而在《裴引章传》里,爱情也没有了! 这样一来,女性读者在读这部小说的时候似乎就没有什么乐趣可言了,毕竟大家都知道,女性读者中在主流的题材是什么。但其实不是那样的,在看到女主角以及其他的女性角色们,她们站在女性的角色上,在被限制的方寸之间『战斗』,女性读者的激情被点燃了! 主要是太有代入感了!对于后世的女孩子来说,看宅斗文有代入感很大一部分其实是因为职场斗争。而对于这个时代的女性来说,后宅生活则真的是生命的大多数!说白了,这里就是她们的职场! 另外,这部小说里男性角色,他们都没有参与后宅事务的意思。从他们的角度来说,一个,后宅事不是爷们该插手的,这一点和『君子远庖厨』差不多。另一个,他们不屑于玩弄一些妇人手段,觉得女人家家小家子气,也就是弄些小心眼而已。 但是,读者站在上帝视角所以很清楚地知道,他们错了,其实在这件事上他们已经被女人们掌控地死死的了。看着女人们使用各种手段,让他们成为后宅战场上又瞎又聋的一个,看着男人们在这场女人的战争中迟钝而又蹩脚——说实话,她们其实挺暗爽的。 大概的感觉就是:呵呵,小看女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王思齐听丁一新说起女读者的事情,手一挥,啧啧两声道:「我早就问过了,实话与你说吧!我私底下问过我夫人了...她们女人家在后宅真有那样『精彩』?你猜猜她怎么与我说的。」 丁一新摇头:「这个我可猜不着,我只知道我家的后宅肯定没有那样的。」 丁一新家的后宅比较简单,虽然也有妾室,但就小猫三两只——说起来是很少的了,因为这是连通房之类的都算进去了。再加上丁一新的夫人性格比较恬淡,所以他是有底气说这个话的。 王思齐就不能这样说了,干笑了两声:「说实在的,我原先还以为我家后宅的情势挺清楚的呢。结果我夫人就与我说了一句话『小说不如自家『精彩』』...我根本不敢细问到底是怎么比小说更精彩的!」 「不过之后我就细细观察了一番后院,才发现原来有很多事情是我们做男人没有看到的。或者说原来看到了,却没有想过放在心上。」 第787页 丁一新听他说的深刻,忍不住玩笑道:「没成想你却是想了这么多的,该不会日后不敢进后院了吧?」 王思齐却是撇了撇嘴,白了丁一新一眼:「我是那样不晓事儿的吗?不聋不哑不做家翁,这个道理用在这里也是合适的。我原先不是一样日子过的很快活?现在只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罢了!」 这样说着,王思齐却是一下笑了起来:「呀!你说许文华那厮这回若是真追到连翘那边去了,最终能抱得美人归,日后日子要怎么过啊!」 看到丁一新不解,王思齐表情相当不怀好意地解释:「连翘下笔就能写出《裴引章传》这样的小说,她还是个姑娘呢,就看的那样清楚了!我从不怀疑,她将来能将丈夫吃的死死的!你说啊,许文华还有日子过?」 丁一新没好气地看了王思齐一眼:「这不正是你喜欢的吗——文华不好过。」 第443章 船上的日子有时候很安静,有时候又十分吵闹。被苏州的熟人们议论的许文华皱着眉头,想要打开门说些什么,最终却什么都没有说,重新坐了下来。沉住气,摆弄起桌上两册书籍来。 从苏州坐上海船往京城而去,已经有一些时日了。说实在的,这是他第一次乘坐这种快船,一开始的时候还十分不适应来着。 以往他也有过出门访友或者游歷名山大川什么的,一般来说这种出行都是非常悠闲的。目的地固然重要,一路上的过程也很重要,于是一般都是悠哉游哉、舒舒服服地来的。 这次不同,按照他的吩咐,下人买的就是最快的客船船票!这样的船不太考虑旅途的舒适性,中间也只有在需要补给的港口才会特意停留,其他时候都在尽可能地快速行船。 这本来就是为一些有急事去京城的人专门服务的船,为了速度自然牺牲掉了很多其他的东西。 一开始的时候许文华觉得相当辛苦,船的稳定性不强,再加上海上风浪的关系,他一个并不晕船的人,硬是弄的晕船起来。足足有几天的时间,他都是躺在自己的舱房里的!同行还有一个照顾他的小厮,然而并没有什么用,因为小厮晕船比他还要厉害。 后来逐渐适应了,这才能正常过日子。 只不过因为船上有些不稳当,没办法写小说和看书。许文华除了玩九连环之类的小玩具消磨时光之外,也就等着什么时候停船了,趁着这个时间看些在港口买的小说——他上船的时候行李及其简单,根本没有给书本留下空间。 方才正好是停船了,而且水手满船宣布,因为需要补给的关系,今天一个下午,以及一整晚的时间都会停在这个港口。也就是说,想要买东西、有私人需求想要处理的乘客,通通可以自由安排这段时间。 许文华对于这个北方小港口没有什么兴趣,吩咐小厮买一些酒菜,以及耐存放的食物之后,就坐下开始读小说——船上是管饭的,但是这艘船的伙食...不提也罢!特别是补给快要消耗完的时候,厨子有什么做什么,再加上食材不新鲜... 小说是上一个港口买到的,最新的《裴引章传》单行本,许文华还没有看到这里。本来是打算趁着这个下午和晚上安宁,将两本单行本看完。至于说睡觉,他是直接打算明天开船之后再补觉的,反正到时候也没事做。 然而船上的环境就是这样了,总是不安宁。 小厮买酒菜回来,放下食盒道:「少爷,您先吃饭,干粮我再去买!」 许文华点点头,然后像是想起什么一样,皱着眉头道:「外头声音太大了...船长不是说过了,不许原来船上以外的人上船么?怎么回事儿?能不能和船长说一声?」 小厮露出苦笑的表情,知道自家少爷是没有经歷过这种事的,于是劝道:「少爷,这真不行...船长是不让外人上船,这是防着有贼人来踩点呢!就像小的去买干粮,也不能让伙计将干粮送上船。但是水手们弄出的响动就不一样看,这种事就算是船长也不能说什么,只能听之任之!」 许文华『啧』了一声,主要是他是第一次乘坐这种海船,而且是档次比较低的那种,实在是没有接触过这种情况。没办法了,挥了挥手:「算了算了,你先出去买些干粮来吧!」 小厮应了一声,转身就走,开门的时候有两三个年纪在二三十岁的女子站在门口,强行就要进来,其中一个穿红衣的嬉笑着道:「这位少爷要人陪嘛?我们一个姐妹只要半两银子...若是一个不满意,可以三个一起,只是要价贵一些,三两银子!」 当下人的哪能没眼色,小厮立刻上前将她们推搡出去,嚷嚷道:「你们哪里来的,走走走,找别人去!」 迅速闪了出去,然后将门带上了,留下已经黑了脸的许文华! 是的,刚才船上吵闹的就是这些女人。 这种情况在每一个沿海港口都十分常见,主要是常年跑船的水手有这方面的需求,所以港口这边这类行业也就应运而生了。当一艘船停靠在港口,立刻就会有一群年纪大小不一的风尘女子涌上来。 因为这是水手们刚需,所以即使船长对此有意见,也不好犯了众怒,算是默认了这件事。 说实话,因为主要的目标客户是水手,只是兼职勾搭勾搭船客,所以这些女子做的肯定是『低端生意』。这和许文华的世界里更加熟悉的那些苏州名妓,甚至唱小曲的普通风尘女子完全不一样。 第788页 虽说他在此之前不至于完全不知道这种,但还是受到了很强的冲击。 颜色鲜艷而质地粗糙的衣服,过于浓厚而拙劣的妆容,这些看不清楚长相,甚至看不清楚年纪的女子操着粗大的嗓门,就像吆喝着普通买卖一样,和水手们谈论价格。 许文华不是小孩子,不至于无法接受这种事,但......以往他都装作看不见的,结果今天竟然强买强卖到他这里来了,他黑脸也算是很正常了。 「这可真是...!」黑脸了一会儿,最终只憋出了这样半句话,一口气泄掉了,最终还是选择了坐下吃饭。 主要是各种奇葩的事情这些日子在这艘船上遇到太多了,以至于适应能力大增,有一种见怪不怪的感觉。 吃饭的时候外面还是很热闹,偶尔有人来敲许文华的门,不是小厮,许文华一律不开门——吃吃喝喝之间他忽然忍不住笑了起来...弄的他很像是被围攻了一样,连门都不敢开了。 这种窘境一开始经歷或许会愤怒,但是次数多了,时间长了,过于荒诞反而会让人觉得搞笑起来。物极必反,许文华现在就是这样了。 笑够了之后心情也变好了,吃完饭,在外面嬉笑带来的喧譁开始小了起来,隔壁隐隐传来另一种声响的时候,许文华稳如泰山地开始读起《裴引章传》来——当初他上船搞的是内部票,舱房就在船员中间。平常倒是没什么,这个时候就多了一重麻烦了。 只不过许文华已经适应了,根本不在意...经歷真的能磨砺一个人啊!如果是以前那个挑剔的不得了,脾气也称不上好的许文华。emmmmm,大概要疯吧。 《裴引章传》还没有看过的部分很快让许文华投入了进去,而一旦在小说中投入了心神,外界的影响就微乎其微了。直到一夜过去,天蒙蒙亮的时候,许文华抬头,这才发现新一天快要来到了。 想了想,披了一件外衣,点了一盏灯笼,也没有惊动小厮,这就出门去了。 外头有巡夜的水手,因为这个时候快要天亮了,精神也有些懈怠起来。然而再懈怠也不至于看不到一个打着灯笼的大活人,看到许文华出来,便笑着道:「是许公子啊,怎么这个时候出来了?」 许文华和小厮这些日子住在船员船舱这边,来来去去的混了个脸熟,这艘船的船员至少都是认识他的。 许文华往船头那边走,压低了声音道:「准备看看日出。」 海上日出当然是壮观的,只是对于这些船员来说这是日常看惯了的,实在不觉得有什么。再者说了,他们每日为了生计疲惫不堪,也想不到这些。于是礼貌而不失尴尬地笑了笑:「原来是这样啊。」 许文华站在船头等着太阳自东方升起——海面上没有任何遮挡物,所以能够清楚地看到太阳一点一点地从东方升起,地平线就那样笔直地存在在那里...火红的颜色,海天相接的地方过渡变得不再分明。 太阳升起的地方仿佛是一座金红色的殿堂,一朵又一朵的云开成金色的花朵,装饰着这座殿堂。 时间过的很慢,整个太阳升起来的过程显得庄重而华美。也就是这个时候,这个港口『醒来了』。港口做买卖的开始做买卖,船上的人也醒来不少,准备着早饭,以及一会儿之后离港。 许文华察觉到水手们都陆陆续续起来了,一起醒来的还有昨晚宿在船上的女子。这个时候是算帐的时候,开始问昨晚的客人要钱。有的干脆利落,一会儿就送走了女子,有的还在拉拉扯扯,无非是两边不知道是谁对于约定的价钱不满意了,于是争了起来。 粗鄙吗?确实粗鄙。如果是一开始的许文华,说不定会非常不适。看许文华的小说就知道了,他这个人其实是唯美主义者来着,他笔下的才子佳人不论悲剧还是喜剧,也不论是豪门贵族为背景,还是小门小户做设定,总之都是美丽的。 好像是只存在于想像中的世界,总之没有不美的。 但是现在的许文华已经不再那么简单地看这些了,他忽然想起连翘在信中说过的,他的小说。 完美的好像不染尘埃,以至于不那么真实了。这一点放在鸳鸯蝴蝶派小说中没什么,甚至这是一个优点,大家要看的正是这种唯美动人的小说,至于真实不真实的,说实话,大家喜欢的就是幻想中的完美。 这是这类小说的一个特质。 但是现在如果写《北朝英雄传》这类小说就不能够这样了,这需要理解并且包容更真实的东西——只有更加刚健朴实的东西作为骨头存在,这种类型的小说才具有打动人的力量。只是那些精巧的美丽,在这类小说中是不够的! 许文华将这些不那么美好,但却是真实存在的扫入眼底,没有说什么,只是迅速地回到舱房。就在刚刚看海上日出的一小会儿,他想起了连翘最近发表的文章。不是小说,而是关于她自苏州到京城这一段路上的所见所感。 因为不是连载小说,所以是零零散散发表的,已经发了大概三篇的分量。正好第三篇说起了海上日出...这正是许文华在刚才很短的时间内有同样感受的东西。 趁着开船前最后一段准备时间,许文华写了一封简讯。 「少爷,这会儿要开船了,你干嘛呀!」小厮急的跳脚。 许文华若无所觉,只是急匆匆道:「我下船去寄信,很快!」 第789页 第444章 连翘整理着最新收到的信件,抬头瞥了一眼赖在自己书房不走的梁百岁,忍不住道:「你在我这里躲着有什么用呢?人人都知道你与我交好,找不见你的人,余先生自然会来我这里碰运气的。」 梁百岁断然否认:「绝没有那样的事情,余兄就算知道我在你这里,也不会轻易上门的!」 连翘和梁百岁口中这个姓余的,正是梁百岁的编辑。 「你和其他人不同,其他人余兄都熟悉了,唯有你是十分生疏。在你这里,他多少给我一些面子,不会强逼着我做什么。」梁百岁似乎十分苦恼的样子。 连翘这下好奇了,她是知道梁百岁这几天被自己的编辑追着跑,但是具体的原因她并没有打听。于是问道:「这...谁还能强逼着你做什么啊!」 梁百岁好歹也是具有神格的写手了,做到他这一步,就算是到头儿了!这种身份地位之下,被编辑强逼着做什么事,这还真是罕见。 实际上樑百岁的编辑,余编辑可不是一般的编辑,这个中年男人算是京城报业里头最厉害的编辑了,绝对是王牌中的王牌。他在圈子里各处吃得开的程度让一般人咋舌,若是他看上了某个新人,捧红那是轻而易举的! 当然了,能不能捧到封神的地步,这就要看运气、看实力了。 然而在连翘的印象中,即使是这么牛的编辑,也不可能这样压制梁百岁这样的作者啊!做到梁百岁这个份上,编辑和他们说话,哪怕是再理所应当的要求也是用商量的语气来的。如果他们有什么不乐意的,也大都顺着来... 梁百岁嘆了一口气:「别说了,余兄、报馆、书社,都逼着我呢!」 连翘这下更惊奇了:「你是犯了什么事儿,能让这些齐齐逼你?」 若是这些都在发力,那么压制梁百岁,让他不得不到处避风头,连翘就完全理解了。然而之前的问题是理解了,新的问题又诞生了——她不记得梁百岁做了什么天地不容的事情啊!这个架势算是怎么回事儿呢? 随着梁百岁开始絮絮叨叨,连翘才算是弄明白。其实说到底,还是利益弄的! 「你说说看啊,这件事是没有道理的啊!我觉得就应该结尾了,可是他们偏偏不让,这算什么?」梁百岁愤愤不平。 简单来说,就是梁百岁正在连载的小说,他觉得连载到四十回就可以了。该写的东西都已经写完,剩下再写,那就是狗尾续貂了!然而报馆和书社都不满意这个结果!逼着他延长。 这其实也不是不能理解,这种事情在行内也挺多见的。若是一个作者小说不受欢迎,那就很有可能出现腰斩,即还没有到结尾的时候就被勒令强行结尾。相对的,若是一个作者的小说十分火爆,那么被要求拉长全文,这也是很有可能的。 连翘当初写《海上归来记》的时候虽然早早就将全文四十回文字交到了报馆,然而临到快完结的时候报馆依旧想要她继续连载,往后面加内容。无他,报馆很清楚这部小说的人气,小说写的长一些对他们是有利的。 倒是后来,连翘没怎么遇到这种事。一方面连翘地位一直在提升,以至于面对报馆和书社的时候依旧保持了相当的独立,能够比较容易决定要不要完结。另一方面在于连翘的勤奋了,小说写的足够长,再让她加内容似乎有些不太好。 另外她足够勤奋,也表明在一部小说完结,马上就上马另一部小说,这种不断档的作风也让报馆和书社对单单薅一部小说的羊毛没有那么大的执念。 梁百岁地位虽高,让他面对报馆和书社的时候不至于弱势。但是,他这小说只有四十回,总让其他人觉得还有增加篇幅的余地。再加上京城作者面对书社的时候可没有江南作者那么强势,即使大咖,有的时候还是得认怂。 只不过这件事情能理解是能理解,却不意味着连翘支持这个。摇着头,忍不住道:「那你好好坚持罢,想来余先生也好,报馆书社也罢。都不会做的太难看,硬逼着你做什么的。」 说到底,梁百岁还是行内很有牌面的人物了,报馆和书社就算有自己的诉求,也会给他面子的。 至于说小说,连翘肯定是认同梁百岁的做法的。作者都认为一切都已经写完,没有必要再接着写了。这个时候再逼着作者动笔,只会毁了小说,同时也让作者身心俱疲。 虽然说小说作者常常要向平台(报馆)妥协,向出版方(书社)妥协,向市场妥协。但说到底小说依旧是作者们的,作者有权作出自己的判断,并由此选择相对应的路。至于收益、市场之类的考量,这些虽然也需要考虑,但是这应该是在小说考虑完毕之后再行考虑的。 对于连翘的贊同,梁百岁就像是找到了亲人一样,立刻吐槽了报馆和书社一大堆。说的话很没营养,大意就是报馆傻逼,书社傻逼,这些傻逼还总是想祸害不傻逼的我。完全是和同学抱怨讨厌老师的样子,找到一个同一样立场的人,立刻就放飞了。 连翘这个时候什么都不需要说,只需要当一个倾听者就好了,实际上樑百岁也只是需要一个倾听者。这种行内因为利益而产生的分歧多了去了,难道还指望连翘帮忙解决吗——这类问题根本无法解决! 好不容易吐槽的爽了,梁百岁一眼瞥到了连翘放到桌上,还没有收起来的信件。倒不是他故意去看连翘的私人信件,只是一眼看过去就扫到了最上面的一封,下意识的念了出来:「许文华...那位『西湖客』许文华?」 第790页 连翘顺着他的目光看向信件,点了点头:「没错,怎么了吗?」 说话间将信件收了起来。 梁百岁砸吧了一下嘴,觉得有点儿意思。要说起来许文华给连翘写信是很正常的,人家也是苏州作者,而且从梁百岁知道的新闻看得出来,两人是熟悉的,商业互吹也是常有的!话说当初两个人的赌约,关于谁是将来第一人的,这个消息还一路翻山越岭从苏州跑到了京城呢! 梁百岁就算是想要装作不知道,这恐怕也是不能够的。 这样的话,许文华给连翘写一封信根本不算什么。然而梁百岁就是觉得有那里不对,以至于这封信怪怪的。 等到他在连翘家赖到了吃晚饭之前,不得不告辞离开之后,这才在路上跺了跺脚:「对了,那信封分明是北边常见的样式,怎么可能是从苏州寄来的!」 梁百岁有一个喜好,那就是收集各种文具。而各种文具里面他最喜欢的是纸张类,其中收集最多的是各种好看的花笺,他家里有一大堆。相比较而言,信封这种东西就要少得多了。 但是,对于两京十三省,各地的信封他还是了解的!主要是他的读者也来自五湖四海,这种情况下非常方便他托他们搞到各地特产! 他只消看一眼,那种纸张,那种印刷的线条,还有信封的大小等要素,那绝对是北边,甚至是鲁南一带才会有的信封样式。 当然了,许文华人在苏州却搞到了北边的信封,然后拿这个信封给连翘写了一封信,这也不是不可能。然而...这个过程,也是相当曲折了。 这是一件有些古怪的事情,然而在梁百岁的头脑里却没有呆多久。主要原因是,这其实也就是一件小事。对于完全不认识的『西湖客』许文华,人家到底是去了山东,又或者真的是巧合用了一个北方的信封,话说这对梁百岁有什么影响呢? 梁百岁的轻视让连翘晚知道事实好久,以至于在日后迎来了一次大惊吓。 而现在的她并没有注意到信封上的小小问题,只是拆开了信件,细细地读完——其实信件的内容是很简单的,大概是许文华出海了一趟,看到了海上日出,想到她发表在报纸上的文章,心有所感。 写的很琐碎的那种。 连翘并没有想到许文华是从苏州直奔京城而来了,原来她在苏州的时候也曾见过,许文华偶尔会离开苏州去玩。反正苏州也靠海,坐上船沿江往出海口去,看看海上风光,这是非常容易的事情。 看完了信件,春儿也过来催饭了。连翘急忙将信件放好,答应道:「就过来了!」 吴美娘见只有连翘一个人,还问她:「你那个姓梁的朋友呢?这时候都要吃晚饭了,很该留人家的饭才是!」 连翘却是稍微解释了一下:「他来我这里原就是躲着别人找他的,也不在吃饭或者别的事情上。更何况他也是有家的,家人也等着他回去吃饭,何必留呢。」 连翘这样说,吴美娘就不说什么了。说实话,她们家没有一个男主人,留个男人在家吃饭她也觉得怪怪的。会多问这一句,除了因为客气,也是因为吴美娘知道梁百岁是有家室的,不然她肯定巴不得梁百岁快点走!连这句话都不会问。 若是梁百岁是个单身青年,她就要考虑这人会不会是想泡她女儿了!而连翘又会不会中招啥的。说实话,她虽然发愁连翘的婚姻嫁娶,但是相比之下她宁愿连翘留成老姑娘,也不愿意连翘这个时候冒出一段恋情。 无他,这里是京城就是全部理由了。 吴美娘是想要一个女婿,但是她想要的是苏州女婿,而不是万里之外的京城女婿!连翘真要是想不开寻一个京城的,她能棒打鸳鸯吗?可是若是同意,她就要一辈子孤孤零零在苏州生活了! 如果可以的话,最好不要有这种难题,这是吴美娘的真实心理。 而想到这里,吴美娘就忍不住要提及另一个问题了,道:「说起来啊,如今既然因为你的那个戏班子的关系,在京城多留了许多时日,将来有些事情就要急着办了!你今年都十八岁了,本来就打算回到苏州今年内无论如何也得定下个人家——时间原本是充裕的,但是现在就不是了!」 第445章 吴美娘关于连翘婚事的忧虑并不能感染连翘,连翘又不是这个时代的女孩子,现代的独立女性们大多兴不起『恨嫁』这样的情绪,反而是对嫁人不感兴趣的日益多了起来。她现在自认为一个人舒舒服服快活的很,对于嫁人、成为另一个人的附属品当然没什么兴趣! 要知道这可是古代,女人嫁人可比现代要麻烦的多!很少有女性在嫁人之后还能保证自由和独立人格! 但是直接打断、生硬拒绝也不好,这本来就是吴美娘的一片慈母心肠啊!再者说了,不分青红皂白拒绝,那只会让吴美娘更加忧虑,从而更着急这件事。若是表现的坦然一些,什么都配合着吴美娘来,那么婚姻的事情依旧没什么进展,那就会被认为是『非战之罪』了,强求无用哇! 这样一来,反而日子比较好过。 当然了,这也只适用于古代比较开明的家庭,如果家中的父母非常强势,执意要嫁女儿。那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与女孩子商量,到了时候就定下婚事,这也是莫奈之何的。 对于吴美娘关于自己亲事的发言,连翘一律是『好好好』『是是是』这样应对,什么都点头应了下来,吴美娘反而没什么可说的了。 第791页 连翘松了一口气,吃完晚饭顺顺利利地熘达回了房间——她心中估计吴美娘最近几日应该会常常想起她的婚事,正面反抗是不行的,那就只能躲开了! 打定主意明日起就去友人家里躲风头,而后连翘笑了起来。毕竟她才刚刚收留了梁百岁这个躲风头的,没有想到她就要自己躲风头去了! 而众多躲风头的人家中,无疑白明星是最好的选择。主要是他家里近乎于『日日笙歌』,宴会是不断的。有的时候他人不在家中,家中依旧是热热闹闹!对待一般认识的人尚且来者不拒,更别说是朋友了。 白明星讲究的向来是宾至如归!若是没有让去家中的朋友满意,他是会觉得相当没面子的。 于是第二天,刚刚吃过早饭,连翘赶紧出门了。在外面熘熘达达一会儿,觉得时间差不多了,这就坐马车去了白府。 白明星家的下人都认识连翘了,谁都知道这是自家老爷的朋友,自然不敢怠慢。也不需要通传什么的,直接就把连翘往宅中引。 「连小姐来的很是时候呢!今日正好有好几位先生陆陆续续来了,都是老爷的贵客。这下连小姐也来了,人就更齐了。」引路的下人在前面说着客气话,语气是讨好的。 确实,今天有几个朋友不约而同地来了白明星这里,其中还包括昨天在连翘那里躲风头的梁百岁。虽然他说着是要常驻连翘家,让他的编辑不能去找他,但是真做起来,他也不可能只围着连翘这一只来薅羊毛啊! 真是常驻在连翘家了,就算一开始他的编辑不好意思在连翘那里下他的面子,时间长了也会打破这个顾忌的。 另外就是宋志平、刘老闆,以及另外两个平常交往比较多的朋友了,他们几乎是前后脚的功夫到的。 其中宋志平和刘老闆并不是『不约而同』来的,刘老闆就是和宋志平、白明星一起合伙做报纸生意的那一个商人。因为报纸的事情,三人约好了今日到他家来商量相关事宜的。 来了之后却发现白明星这里已经有客人了...好在他们要谈的事情也说不上机密,不然事情还要变得更加麻烦。 因为报纸的事情并不着急,所以一伙人不管吃没吃早饭,先一起吃了顿早茶。吃了的少吃一些,算是意思意思,没吃的正好填报肚子。一边吃吃喝喝,一边看着今天新出的日报,对其中一些内容展开各自的评论。 要知道在至少这个时代,好的作者基本上都是段子手,再加上普遍见识不错,对着一些新闻指点江山简直就是小儿科一样。而在场的,除了刘老闆,都是作者。而刘老闆,他是一个八面玲珑的商人,最近更是在办报纸,可以想见这一桌老爷们的情况了... 说着说着,梁百岁不知道因为什么,说起了宋志平最近发表的一篇短篇小说:「说起来这个故事倒是有些意思啊。」 对此,宋志平和白明星反应最快。宋志平反应快是因为事情关乎自身,只是反应过来了他也什么都不说,只是在一边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白明星就不一样了,他纯粹是因为比较敏捷,下意识地道:「确实是有些意思的,宋兄虽然不是第一次登载长篇故事期间写这种小故事,但这次的故事确实很难说是她一贯的风格。」 怎么说呢,宋志平这人的作品风格...大概就是世情小说写到了圆融贯通的程度了。一般来说,他的小说多多少少有些艷情的元素,不过因为尺度抱我的刚刚好,又不会归类到□□中,香艷而不肥腻,恰到好处。 而且他的白描很厉害,往往三两下功夫,人物以及事件隐含的东西就会变得意味深长起来。类似的功夫,让连翘来说,古代也只有一些奇书才有了。 这种风格总结起来,会让人想到熙熙攘攘的街道,想到隐藏在胡同尽头的私娼,想到商人之家富丽堂皇而缺乏底蕴的那种气质——这些都是他的小说中常见的东西。 而新的短篇小说,类似『小清新』的风格...这两者之间实在是相差太远了! 其实故事很简单,大概就是一个大家闺秀和一个文人的爱情故事。听起来很像是主流的才子佳人小说,主流到甚至有些无聊了。然而具体的又有些不一样,这个大家闺秀喜欢写小说,而这个文人是一个很厉害的小说作者。 简而言之,这个大家闺秀因为崇拜这个文人,而且想要提高自身写小说的能力,所以尝试着和他写信。没有想到,她真的有那样的运气,得到了回信。 通篇小说其实就是信件组成...这在这个时代算是首创了!长篇小说这样写或许会很奇怪,但短篇小说这样来就没问题了,大家就是图新鲜也会来看一看。而在大家感到不适之前,一篇短故事已经读完了。 这个故事中,从头到尾男女主人公都没有见面,然而读者能够体会到他们之间渐渐萌生出的爱意。放在后世,这大概是个网恋故事吧...奔现的时候很有风险。但是在这个时代,却是一个相当柏拉图的爱情故事。 表达的主旨也高大上起来——爱情和皮囊无关,在和你交流的时候我完全被你的内在所征服了。灵魂上的契合,远远比肤浅的为美色所惑珍贵的多! 而为了能让读者认可这一点,小说有一个东西就非常重要了,那就是信件表达的内容!男女主人公在信件里交流的东西,确实要让读者感受到两个人的魅力,不然的话就很难让读者说服自己,他们因此相爱,甚至爱到了矢志不渝的程度。 第792页 在这一点上,宋志平做的很成功。男主角不用多说,是一个很喜欢满世界乱跑的傢伙,再加上是一个很喜欢学习的人,才学和见识都非常不俗。他说的东西、提出的话题都相当有趣,而且还会让读者大开眼界。 女主角则是另一种惊喜,她家原是官僚家庭,少年时代父亲歷任了好几处的地方官,其中多是沿海的地区。这使得她比较起一般的女孩子,眼界要开阔的多。再加上闺阁之中不爱胭脂水粉一类,只爱博览群书——无论他说什么,她都能非常在行地接住话题。 而且很多东西上,她的角度常常让人耳目一新。对于一些新事物,她的了解更是甚于他的。 简而言之,这是两个学霸的交流,而且还是两个很会沟通的学霸。这一点很重要,正是因为这一点,他们的信件没有变成高深的不知所云,反而让读者觉得大开眼界,觉得说的很棒! 有趣的灵魂原来是这样交流的啊,大家忍不住有这样的感慨。 不过这就是普通读者的感觉而已,对于熟悉宋志平的人,特别是熟悉宋志平同时,也熟悉连翘的朋友,既视感未免太强了。 男主人公暂且不论有多少宋志平的影子,毕竟不只是宋志平放到这个人物上毫无违和感,大家以身代之就会明显感觉到,自己也差不多。主要是女主人公...和连翘太像了,真的太像了。 其中女主人公信件中的一些观点、论调都让大家一下联想到了连翘,有些甚至就是连翘说过的原话!连翘有些话确实让大家记忆犹新,所以即使是普通的谈话,大家也能记住一些。 带着这样的想法去看这个故事,所有人的内心不免浮想联翩起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总之越看女主人公就越像是连翘了。虽然家庭背景那一块和连翘完全不一样,但是除此之外的人物设定,几乎是个了解情况的人都能意识到其中的相似了! 对此,白明星这个眼瞎的,一直没有看破宋志平的心思,所以最终道:「你是将连小姐写了进去罢...写的真不错,只是有讨巧的嫌疑。说到底不就是将咱们和连小姐日常说的那些话、那些事儿给记录了进去?亏的最近许多人都在贊你,说你带来了一股新风!」 如今笔友写信交流算是在小圈子里比较流行的活动,这种类似『网恋』的情况不是没有,但是一直没有人用这个题材写小说。所以宋志平这个短篇故事出来,还真有不少人喜欢。既然有人喜欢,赞美就少不了了。 同时,跟风也少不了。 短时间之内,这类题材的短篇小说多了起来。只不过想要做到宋志平笔下这样动人,这就不太容易了。 这样说着,白明星还自顾自地笑了起来:「这个故事红了起来,你最该谢谢的人是连小姐。别的不说,稿酬就该分连小姐一半。」 他们这个位置的作者,早就不再是靠报馆稿酬过日子了,书社那边的分成才是大头。稿酬这种东西,更多时候是一种地位的象徵。现在白明星说这个,当然就是玩笑话了。 第446章 这个玩笑话本身是有一些笑点的,至少不了解情况的刘老闆笑了。但在认识宋志平,同时也认识连翘的其他人看来,更大的槽点抢了笑点的风头。说实在的,他们实在是笑不出来啊! 梁百岁和另外两个朋友的表情简直一言难尽,最终还是梁百岁用一种『怜悯』的眼神看了白明星一眼,然后才道:「宋兄将乔琏先生写成了女主角,这一点是不错的。就是不知道另一个主人公是谁...写这个人物的时候宋兄在想什么呢?」 这就是不动声色地逼宫了!另外两个没插话的友人心中纷纷叫好。相比起白明星那个眼瞎的,明明发生了这样让人浮想联翩的事情,却依旧当成是普通操作,梁百岁的反应显然更加代表了他们的想法。 顺便把他们想问,而又不好意思问的话给问出来了呢。 宋志平沉默了,过了好一会儿才支支吾吾道:「其实并没有想什么人,和连小姐说话的人多,其实是好些人合出了这样一个人物。」 这话表面上没有什么问题,至少不知内情的人那里相当容易过关。然而对于梁百岁这样内心已经认定了某种想法的人来说,无疑就是推脱掩饰之言了。 于是笑笑,表面上感觉认同了这个,然而语气却是一转,相当突然地道:「这样啊,我还以为宋兄你是将自己写了进去呢...毕竟,写这样的故事,将自己放在主人公的位置上,这是常有的事情。」 后半句是顿了顿才说的,这是梁百岁故意的,他是在吓唬宋志平呢! 确实,这种才子佳人小说,很多时候都是满足读书人的意淫而已。在现实生活中,这些普通的读书人,他们虽然有读书人的清贵地位,但因为这些都没有实实在在地改变他们的生活,所以在种种竞争,包括求偶的竞争中,他们是很难赢过一些他们认为的、不如他们的人。 比如说商人,比如说官二代、富二代啥的。 不过相较于这些他们无法赢过的人,他们有一个厉害的东西,那就是笔桿子。现实生活中输了不要紧,还可以在小说中赢过来。遍观古代的小说就知道,其中常常有这样一个观念——达官贵人家的二代,基本上都是纨绔子弟,而且还薄情寡义,至于说暴发户的商人更是粗鄙不堪、喜新厌旧,真正值得託付的还得是一身正气,而且将来前途无量的读书人! 第793页 emmmm...这种故事别说是古代了,就是现代网文里也有不少。小说中塑造的,女主人公在几个候选人中选择了一个当时不显眼的读书人,这种事还少么。当然了,小说么,总会在后来安排这个读书人功成名就。于是围观者就会对女主角羡慕嫉妒恨,顺便赞美一下女主角当年的慧眼识英雄。 普通文人的趣味啊...... 梁百岁这样说确实也不算错,就算是原本没往这方面想的白明星也觉得这个说法很有理。转而跟着道:「这样一说还真是那么回事儿呢!啧啧...你这就不地道了,自己先遐想了连小姐一番,想的真美啊!」 白明星发现了什么吗?这倒是没有,他只是在用一个这个时代非常普通的男人的思想在想宋志平——连翘是圈子里的明星,长得漂亮又优秀,还特别有意思,反正和她相处是很开心的。这种情况下,宋志平自己还没老婆!遐想一下很奇怪吗?不奇怪的! 这就像是班级里面的男生遐想一下班花,这是很常见的,可要是真说到爱慕,应该还不到那份上...当然了,如果班花主动表白,那不管爱慕不爱慕的,估计有很大可能会答应下来就是了。 对于白明星这个发言,梁百岁和两外两个朋友真不知道是欣慰,还是骂娘。欣慰于他终于也能往粉色方面联想了,然而骂娘的也是他,眼睛是瞎的吗?看不到宋志平的表现吗?真想掰开他的脑子看看,关于这方面的那根弦到底是怎么长的! 梁百岁再懒得理白明星,暗暗翻了个白眼,直接道:「对啊,可别再说用了好几个人合成了一个人物,我看着就是你——只是太不要脸了一些,话说你真有故事中那样风度翩翩?」 这个时候另一个朋友也插话了:「且不说风度翩翩吧,有一点我就看不过去了。什么叫做王玉娘崇拜薛中正,喂喂喂,你是特意满足自己一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吧?」 王玉娘就是故事中的女主人公,薛中正就是男主人公。因为薛中正设定是非常有名的作者,而女主角是他的粉丝,而且想要成为作者,所以对他是非常崇拜,以至于爱慕的。 因为王玉娘的原型是连翘,薛中正的原型——大家猜测宋志平是用了自己当原型。那么问题来了,四捨五入一下,不就是连翘崇拜宋志平,是他的小迷妹,以至于爱慕他了吗? 他们都是当作者的,对于连翘成为自己的迷妹这种事,虽然都曾经幻想过...毕竟这是一件非常满足自尊心的事情。但也就真的只是想想而已啊!若是说出来,羞耻度绝对会爆表的! 是啊,想像连翘是自己的迷妹,说出去,朋友们不笑才怪!实在是太羞耻了!特别是这还有可能被连翘本人知道——堪称公开处刑! 说实话,这个问题宋志平写小说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这个小说有一些有感而发的意思。也就是觉得自己内心有一些东西想要表达出来,于是很自然地就有了这个故事,甚至这个故事就是他一个晚上写出来的,还没有经过修改! 这种情况下,友人说的这个问题,他根本没有想过。实际上如果没有友人提及这个问题还好,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现在友人戳破了这层窗户纸,他立刻就有些不自在起来了。 话说...连翘要是也想到了这一层,到底会有什么反应? 大家显然看破了宋志平的不自在,这就是一群真正的损友!包括白明星在内,虽然他依旧搞不清楚情况,但是这并不耽误他加入梁百岁他们,然后『调戏』宋志平。甚至拿这个问题调侃宋志平,他比其他人更加积极。 以至于宋志平心里忍不住骂人:就会跟着起闹!你懂个屁! 正在这时,忽然院子门口有个丫头道:「老爷,连小姐来了!」 说曹操曹操就到,这只是一个和普通的俗语而已,然而只有亲身经歷这个的,才能明白其中心态的大起大落。就像是一口气提起来了,大惊之下竟然下不来! 于是一时之间大家都不说话了,一改之前的喧闹,不约而同选择了沉默。 连翘过来的时候就只见到一桌几个朋友,个个都不说话,只会和其他人大眼瞪小眼。奇怪道:「你们这又是玩什么?怎么我一进来就不说话了?」 这样说着,顺着正常思路进行推测,随口道:「你们方才该不是在议论我罢?」 然而这句话一出,全完了,因为猜的正正的!他们之前虽然是在调侃宋志平,但是想要调侃宋志平成功,其中必不可少的女主角就是连翘啊!这种调侃之言,大家说的时候并不觉得有什么,毕竟大家只是在开宋志平玩笑而已。 但是现在连翘这个正主来了,一切就不一样了。呃...... 其中微妙,有过类似经歷的人应该都能懂。 连翘本来是随口说的,然而看他们的反应才意识到,自己猜对了。她倒是不生气,一个人成为朋友们谈论的话题这是非常常见的事情,只要不是背后说坏话什么了,也不是不能接受。 只是看他们的反应觉得非常有意思,于是故意板着脸道:「哦,原来你们是在背后说我呢——这样心虚的样子,难不成是背后说我坏话了?」 在场的人里面,刘老闆此前只见过连翘一面,只能算是做了个自我介绍。和连翘不熟,当然不能说什么。而宋志平呢,则是因为心中有鬼,说不出什么。至于梁百岁和另外两个朋友,他们倒是能说,但正是因为能说,反而迟疑了一下——到底怎么说呢? 第794页 只有白明星,他能说敢说,同时因为『眼瞎』的关系,完全没有任何顾忌。于是相当爽快道:「其实也没有说什么,就是在说宋兄新登载在报纸上的那个故事《雁书》...连小姐可有看这个?」 宋志平想打死他,然而他做不到。 连翘却是没有多想的,坐在宋志平旁边道:「读过了,是个极好的故事呢...但是这又关我什么事儿呢?可别转移话头子啊!」 依旧是白明星,不知者无畏,解释道:「自然是和连小姐有关的,这里头的王玉娘,正是仿照着连小姐你来写的呢!」 说的太快了,以至于宋志平还在思考怎么让他闭嘴的时候就已经全说出来了。其他人还好,只是好奇连翘的反应。宋志平却不一样,已经眼观鼻鼻观心,低头看着自己脚尖周围一小块地方了,就好像那里有什么了不起的东西一样。 「里头的王玉娘是我?」连翘却是好奇大过了其他情绪,不是她迟钝,很多熟人都意识到王玉娘的原型是她,她自己却一无所知。 纯粹是因为各自感觉是不同的,对于其他人来说,连翘的那些发言是让人印象深刻的,所以一看到王玉娘心中就有底了。 而连翘不一样,她来的来个世界那个时代,这些看法已经非常普遍了。以至于她看到那些,只是觉得眼熟,却不能直接联想到自己身上!这个时候经过其他人的提醒,才想起来,这个时代那些理念,确实很少见就是了。 也是因为第一次知道这个带来的冲击,连翘陷入了一种相当奇妙的情绪里面,以至于没有追究男主人公薛中正的原型又是谁。 这个反应显然让宋志平松了口气。 而后他看到梁百岁还准备说什么的时候,又赶紧给他使了个眼色,其中有一些请求、示弱地意思。这种在宋志平的身上可不多见!以至于梁百岁忍不住笑了起来。不过好处是梁百岁到此也就闭嘴了——毕竟他只是想要调侃宋志平、吓吓他而已,真的得罪他,却是不会做的。 第447章 连翘沉浸在自己是别人笔下女主角的奇妙情绪中,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些适应这种情绪,笑眯眯地道:「这样说起来还真有一些意思啊...哈哈哈,礼尚往来,回头我也写一篇宋先生做主人公的故事罢!」 对此宋志平当然只有『好好好』了。 而且宋志平迫不及待地结束这个话题,眼睛往在场的人身上一扫,立刻看到了刘老闆:「对了,今日我与刘老闆来白兄这里原是为了报纸的事情——我们还得商量正事儿,你们一边玩儿去罢!」 这显然是一个很好的藉口,至少连翘听着觉得没问题,于是道:「既然是这样,我们另外找个院子坐罢!」 连翘通情达理,梁百岁却不见得了。他来的早,早就知道宋志平和刘老闆的目的了,也就是说他们本来是不介意其他人在旁旁听的。这个时候推三阻四起来,显然是宋志平想将其他人支开! 梁百岁肯定是不愿意宋志平如意的,于是立刻道:「也不必这样,开头宋兄说过了,并没有什么不能对人言的。既然是这样,我们在这儿又有什么的?我倒是好奇一份报纸是如何办起来的,想要藉此机会解惑呢!」 听梁百岁这样说,连翘也来了兴致了。说实在的,她虽然已经在这个世界的小说业浸淫好几年了,对报业的了解不可谓不深。但是她依旧不算真正的内行,真要让她说出其中如何运行,恐怕也很难说得深刻具体。 于是转头也转头看向宋志平他们,只不过她不像梁百岁那样直接要求。毕竟她并不确定宋志平他们是不是真的不介意有旁的人在场...或许这次人家要商量什么机密呢! 依旧是白明星,在宋志平还没有说什么的时候就道:「既然是这样,你们就留下罢——其实又有什么好好奇的呢?左不过就是那些小事儿!我没有办报纸之前还不知道这一行是这样琐碎,当时只是一个局外人的看法,还当这一行和看起来一样简单呢。」 「幸亏有刘老闆,不然的话,让我亲自操持这样一份报纸,我恐怕早就不愿意做了!」 听白明星这样肯定自己的工作,一直在扮演相对沉默的角色的刘老闆也满面红光起来。对着白明星拱拱手:「白先生这句话就说的过了,我不过是照着章程做一些小事儿罢了。说到底是白先生和宋先生忙碌,所以无时间去做这些。」 客气了几句,这三人才进入正题。 三人办的这份报纸名为《明光报》,是一份非典型的月报。其中非典型在于,这是一份用日报的思路办的月报。其实一开始就是这样了,三人原本的打算本就是办一份日报,理由也相当朴素真实,那就是日报比较赚钱。 然而虽然表面上此时的日报不如月报精良,往往担当不起报馆王牌这种身份,但其实办日报更将就实力。一般的人扎入报业,往往都是从月报、旬报做起,很少有从日报起步的。 这是因为日报的内容虽然少,却是每天都要做的。这就意味着这需要更多的人力物力,节奏更快,也更需要有经验的团队带领。而新扎入行当内的,除非本就十分有资本,有本钱挖人、搭建各方面的构架,否则选择日报往往就是灾难。 然而三个人的目的就是赚钱,显然日报才是真正符合口味的。所以一开始做成了月报,做的打算就是积累各方面的经验、积蓄力量,等到时机成熟了,立刻就让《明光报》转型为日报。 第795页 三人这次之所以聚在一起商量事情,就是因为《明光报》的销量在经过半年多的急速增长之后,来到了一个瓶颈期。如果能够度过这个瓶颈期,说不定就能加速转型日报了。如果不能,他们面对的可能就是这份报纸平庸化,成为普普通通不高不低的一份日常报纸。 这种报纸在任何一个大城市都很多,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 实际上三个人办报纸的目标甚至不只是一份日报,如果只是一份日报,也用不着宋志平和白明星这样的人这样费心了。他们的最终目标就和普通投身报业的人一样,都是希望不断发展,最终成为一个旗下拥有多份报纸的大型报馆! 只有做到那个地步,才算是一桩好买卖了! 到现在为止,《明光报》发展顺利。这其中原因很多,一方面是刘老闆经营有方,将所有的具体经营事件打理的井井有条。另一方面则是宋志平和白明星出力了,他们在行内人脉深厚,弄来一些有从业敬业的员工非常容易,搭建印刷、出售的渠道也是手到擒来——就比如当初去找余前辈解决报纸许可证的时候,就是用了他们的人情。 反正两方面强强联合,使得《明光报》从多如牛毛的小报中脱颖而出。不止迅速地产生盈利,并且看上去蒸蒸日上。 但是这还不够,离三个人最初的野心还远着呢! 连翘听他们说起办报纸中的细节,以及怎么突破现在的瓶颈期、展望未来的星辰大海等等,颇有感慨。 等到他们讨论告一段落,喝茶休息的时候忍不住道:「说实在的,我是想过要自己办一份报纸的,只是因为后来又觉得实在是太麻烦了,所以就放弃了。」 「放弃的好!」白明星忍不住道,然后嘆一口气:「若不是缺钱手头紧,必须得开源,我是不会找这种麻烦事做的。」 连翘听他这样说,忍不住笑了起来:「我最开头想到要办报纸倒是和钱没有什么关系,就是觉得办一份报纸,其中用什么内容我说了算,最终报纸的风格也由我决定——这不是和写小说一样有意思么,有我们来创造一切!」 连翘是正经想过办报纸的,现在的报业虽然兴盛,但是却不够有趣。连翘来自传媒十分发达的后世,那个时候纸质传媒都已经衰败了,电视媒体也再难恢復往日的荣光,只有网络媒体才是正当时! 相比起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具有成本、时效性等多方面无可比拟的优势!特别是网络媒体中独有的『自媒体』更是打开了全新的时代。 在那样的时代里,连翘就算不是一个媒体人,耳濡目染也看到许多有趣的媒体了。在这个时代当然不可能復刻那时所见,不要说其他的,光是一条技术条件不允许就足够让人退缩了。 但是也有很多关于媒体的东西是可以借鑑、吸收、移植的,如果真的能因此办出有趣的、成功的报纸,那也让人很有兴趣啊! 听到连翘这样说,白明星才知道自己将连翘的话理解错了。忍不住道:「原来是我将连小姐的格局看低了!你原来就不是一个在意这些事情的人,想的都是些气魄十足的事情。」 这其实也说出了其他人的想法。 倒是连翘对此不是很认同:「不不不,我其实是很在意钱的事情的。哪怕我现在多的是挣钱的法子,想要做富豪根本不用指望写小说本子。但是,若是报纸登载小说没有稿酬,书社出版小说没有分成...说实在的,我是无法坚持一直写小说的。」 见其他人表情怔愣,似乎有些反应不过来的样子,连翘还补充道:「脑子里有了一个故事,所以非常想要写下来,最开始确实是这样。但是这是一件非常轻松的事情,只要想想就可以了!然而一旦落到实处,要每天持之以恆地写小说本子,只是因为喜欢这件事是不够的。」 「人总是有惰性的,相比起勤奋写小说,显然还是舒舒服服地悠哉度日,看别人写的小说比较有意思。这样还能持之以恆写小说本子,那必然是有一个盼头的...没有钱的话,先不说作者靠什么活,就算是原本家中有钱的,恐怕也坚持不来吧。」 连翘说的非常耿直,可以说是过于真实了。 在场其他人听了,短暂地怔忡之后就是大笑不停! 说来也是奇怪,若是换一个钻在钱眼里的人说这个事情,大家不免厌恶。说到底大家入行的时候大多数还是有梦想的,即使钱也是目标之一,但是在这个主流审美是『视金钱如粪土』的时代,将『想要钱』这个想法如此直白地说出来,还是会有一定程度的反感。 连翘就不一样了,因为钱对于她来说容易到手,她确实是一个挣钱小能手,再加上对钱财的态度是相当洒脱的。所以她这个时候说这个话,不仅没有觉得不适,反而觉得是『真名士,自潇洒』,不拘一格而已。 宋志平原来是很高看连翘不为金钱所困的,因为他自己是这个的反面,人总是会仰望一些人,当这些人做到自己做不到的事情的时候。 然而即便是他,了解到连翘的想法的时候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一方面,连翘说得很有道理,完全没什么问题!另一方面,能够这样毫不扭捏地说出来,这本身就是一种洒脱了。 这样一想,宋志平甚至觉得那些表现地视金钱如粪土,从来不提稿酬之类的人,也不是最大程度的洒脱——有的时候一个人看另一个人,滤镜就是有这样厚! 第796页 当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的时候,就会觉得这个人哪里都好,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就是这个道理了。哪怕这个人其实相当平庸,当事人也能找到各种美妙的形容。 朋友多是人缘好,朋友少是孤高。长相漂亮自不必说,心里赞嘆一百遍,长得普通,也有『顺眼』『清纯』『书卷气』种种说法。爱学习的自然可以说上进、奋发、有前途,不爱学习的就是有性格、不为名利所苦、整日蝇营狗苟...... 宋志平现如今的状态,其实和这个也差不了多远,只是他自己不察觉而已。 第448章 连翘对报纸表示了极大的兴趣,白明星立刻邀请道:「既然这样有兴趣,明日就带你去报馆那里看一看——虽然你肯定是看过不少报馆了,但肯定只和编辑、总编这些人说过话,其实并不了解报馆吧?」 白明星这个话说的一点问题都没有。 算起来连翘经歷过的报馆也不少了,从最初的嘉定第一报馆,再到苏州的三吴报馆,最后到现在所在的京津报馆,这就有三家了。而除此之外,因为各种原因拜访过的报馆就更多了! 然而这许多报馆里,除了嘉定第一报馆外,连翘基本上没怎么去过报馆。至于对嘉定第一报馆的了解,也不是因为新人作者需要常常跑报馆...纯粹是因为她当时在报馆里兼职做自己编辑刘盈盈的助手而已。 然而这个助手也只是挂名的,更多原因是为了找一份不需要她做事的工作,这样既保持了对外的联繫,又不会耽误她平常的写作工作。 所以她虽然在嘉定第一报馆进进出出,可要真说如何了解一家报馆或者一份报纸的运行方式,那也是好笑了。 不过要说她对这个时代的报纸毫无了解,这又是冤枉她了。主要来说,她每天都会看大量的报纸,这是她的日常消遣。看的多了,就能对市面上各种类型的报纸瞭然于心,然后自然会有属于自己的体悟。 这种体悟是普通人不会有的...毕竟普通人身处当代,很难跳出自己圈子看问题。这就像是生活在千禧年之后的普通人,很难对自己所处的环境做出一个准确的评价。可是如果让他们穿越去到八零年代、九零年代,用后来者的眼光看,很多问题自然会迎刃而解! 「行啊!那就明日约好了!」连翘立刻定下了明天一起去白明星他们三人办的报纸那里去看看。 反正也是无事,开开眼界——说起来这件事让她重拾了办报纸的想法呢! 主要是连翘想法太多了,几乎是受到一些启发,觉得有些东西能做,而且做起来了会很有意思,然后就会产生相关想法。只不过大多数的想法也只是想法而已,毕竟人的精力是极限的...对于那些穿越或重生后就能包揽一切,什么都做的大佬,她也只能仰望而已。 她的那些想法,非得受到各种巧合的刺激,最终达到『送到』连翘手边的状态,让她不知不觉就去做了,这才会真正做起来。之前办话剧就是这么个情况! 同样也是因为办话剧,所以连翘到现在依旧觉得很累,话剧团这个时候还没有走上正轨,以至于她一直被牵绊在了京城呢...... 这个时候办报纸?这是不可能的。但是她心里又觉得正好没事,可以去看看、就看看。就当是为以后打基础——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决定办报纸了呢! 当然了,她真实的想法其实没有这么大的负担,更多的就是单纯去见识见识...话说回来,她干的好些事情,一开始也是因为这些不起眼的理由啊。 这就是第二天她出现在《明光报》的地盘的理由。 「就是在这里啊...」连翘左右看了看,这个地方她并不陌生! 当然不陌生!京城绝大多数的报馆和书社都集中在这里,包括京津报馆、文曲书社这种。因为工作上的事情,她偶尔也会来这里的。 这种情况倒是没什么好说的,嘉定、苏州都是这样的,行业聚集现象在哪个时代都会是一种趋势。这样的好处很多,最重要的就是省钱、方便。 《明光报》虽然来头很大,有宋志平、白明星这样的大佬做老闆,但是起步和其他的普通报纸其实没什么两样。都是在报业聚集地租两间小房子,然后招两三个行内有着丰富经验的好手,在找一些便宜的新人、更便宜的杂工,然后就可以做起来了。 连翘由白明星和宋志平领着到了一户小小的四合院,旁边的刘老闆道:「就是这里了,乔琏先生看这里,这里虽然地方小,却是挤了四五家报纸呢!只不过按我和宋先生他们的打算,很快也要搬出这里了。」 连翘伸出头看了一眼,确实,这个院子可真够挤的。正房、厢房、倒座,都是进进出出的工作人员,两间房,甚至一间房里就可能是一份报纸的诞生地。这样看来,确实能藏进不少报纸了! 刘老闆再看了一眼,摇摇头:「这会儿正是上午最忙碌的时候,为了明日的报纸在拼命。咱们可别打扰,不然就去对面坐一会儿再来吧。」 连翘这才意识到自己今天算是打扰了别人。 这个问题是很明显的,虽然是白明星邀请的她,但是想来他们打算的视察工作,应该是下午!她之前也是有报馆工作经验的,所以很清楚报馆的上午有多么忙!简直就是死亡时间,直到下午才会平稳一些。 或者说下午就该轮到印刷厂那边忙了! 第797页 他们如果进去视察工作,说是最好不要耽误工作人员工作,但真的能做到不耽误吗?这是不可能的吧。 这就像是公司里面的员工,就算听到来考察的上层管理人员要求照常工作,当他们不存在就好了,也不能真的做到当对方不存在啊! 连翘本想要道歉,但想到她提出早上过来的时候刘老闆他们也没有反对,就知道这是他们的体贴了。这个时候道歉...只会陷入互相客气的尴尬吧。 所以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同时心里暗暗记下这份人情,等到有机会的时候再有所回报。 领着连翘、宋志平、白明星三人出来,刘老闆笑呵呵地道:「三位先生都是这块地方的红人不假,在这里说话算是顶顶管用的。但是说到如何熟悉,那肯定是不如我的,今日就由我来做东道罢!」 这一块不是报馆就是书社、印刷作坊之类,连翘他们三个确实非常有人望,刘老闆话中的意思也是这个了。但是他们三个却说不上对这块地方有多了解,毕竟他们也只是偶尔过来而已。 听到刘老闆的说法,白明星表示不同意:「刘老闆这就是小看人,连小姐先不论,她原是苏州的。宋兄也不说了,他以前在太原那边就红了,这才来到京城,一来就是极尊贵的。但是我,可是京城这边一步一个脚印往上爬起来的!」 「以前我也是和三五个朋友租住在这附近,每天靠吃馒头、糙米、酱菜过日子的。直到过了起步的那段日子,这才渐渐好起来的!」白明星说起这段经歷,还颇为感慨呢! 不过要连翘来说,这日子还算是可以了。如果是一个现代人,吃的是馒头、糙米、酱菜,和三五个朋友过蚁族生活,这当然可以说是惨。但是在古代...馒头糙米这些都是细粮啊!也就是说,穷苦人一年到头也吃不上几回呢。 仔细想想也不是不能理解,白明星的起步阶段肯定是另外找了一份兼职维持生活的。他能写小说,文化水平也就还算可以了,找一份养活自己的工作并不是非常难。 刘老闆听白明星这样说,却是笑着摇了摇头:「白先生这样说却是小看了这边,白先生在这儿赁房子住那是哪年哪月的事儿了?这儿变化大着呢!」 说着领了人去周围热闹的商业一条街,让白明星看,果然,白明星以前常去的那些店铺几乎都没有了。 连翘特别注意了一下这周围,发现到处都有招租的告示,不只是商铺招租,还有住的地方也招租。这些住房招租基本上都是在报馆周围一圈,租费比报馆这一块要便宜很多。 这倒是很好理解,会在这周围租房住的人基本上都是起步阶段的作者,报馆、书社、印刷作坊工资比较少的工人。如果太贵的话,他们根本不会选择住在这里,宁肯住的远一些。或者干脆不在这一块工作,毕竟工资这样低还是有一个好处的,那就是好找工作。 报馆周围的商业一条街非常繁华,绝大多数都是做饮食业的。这也可以理解,毕竟周围工作的人非常多,中午要是不能回家,或者晚上要加班,生意是不必说的。具体的参照写字楼附近卖盒饭、买饮料的,只要味道不是太坏,生意都好的可怕! 刘老闆带着三人来到了一家既不算太好,但也不至于路边摊的酒楼。笑着道:「今日我做东!」 白明星颇为怀念地左右看看:「哈哈,当初我刚入行的时候都是买些干粮吃的,偶尔能在路边的小食摊打牙祭就算是好的了。能进这种酒楼吃饭,那得沾编辑的光!我记得当时他每回在报馆之外约我谈事情就会选这种酒楼,吃不完的菜也是我带走。」 听他这样说,连翘笑了起来:「那是编辑看好你!编辑要是真对手下的每一个作者都这样,钱哪里够用!也是白先生你做的好,他早看出是锥藏袋中,迟早有一天会冒出头呢!」 编辑确实都是这样,他们和作者的关系往往是共生共存。如果作者混的好,他们在报馆的地位水涨船高。在前期,为了自己看好的作者使用手里的资源去推人,这是很常见的。 另外给作者介绍轻松的兼职、补贴生活请吃饭,都是常见的做法了。这种雪中送炭可比来日锦上添花要让人印象深刻的多,等到作者红了,凭藉当初的人情,只要这个编辑不算太差,就能一直带这个作者。 其中好处不用多说。 只不过白明星如今已经不在报纸混了,他的小说都是短篇志怪故事,等到攒够了一本单行本,直接就会有书社出书...当初那位编辑,连翘还真不知道是谁。 听连翘这样说,白明星也沾沾自喜起来:「确实,这便是慧眼识英雄了吧!说起来如今和他倒是交往少了——去年他就去乡下老家颐养天年抱孙子去了!」 说的热热闹闹的空当,四个人点了一些吃的,都是点心零食之类,毕竟现在不算是早上也不算是中午,想正经吃饭也是尴尬。 正吃饭的时候,忽然觉得外面喧譁的十分厉害。如果是一般的,几人根本不会管,但...... 「我出去看看。」宋志平站了起来,又看了连翘一眼:「连小姐千万别出来。」 外头的声响似乎是楼下大堂在打群架一般,乒桌球乓,碗盘之类砸碎的声音不绝于耳。 第449章 见宋志平站了起来,刘老闆立刻也站了起来:「不,还是我去吧。宋先生在这一片太容易被认出来了,这个时候这样杂乱,谁知道会出什么事儿。」 第798页 宋志平也没有争抢,点点头道:「刘老闆小心一些,不然就算了...总不至于闹到楼上来。」 刘老闆苦笑了一下,这个还真说不好。如果不是怕闹到楼上,又何必冒险去看呢?其实就是担心楼下是黑.帮火拼之类的事故,然后所有人都得受牵连。要是真确定是那样的事情,就得冒险跑路了! 半开了门,刘老闆一下闪了出去。到外面一看,好傢伙,二楼包间的人出来了好些,都在栏杆旁看热闹。他也靠过去,伸头看了看楼下,心里放心了一大半! 楼底下确实在『打仗』一样,但是两边的人都是穿长衫、戴文士帽儿的,看身手也不像是练家子...排出了黑社会的那些人搞事情,基本上就没有危险了。 只不过看着楼下实在不懂得形势,他忍不住问旁边同样看热闹的兄弟:「这到底是在闹什么呢?这样光天化日之下就动起手脚来了,店家损失可不小——这时候还不跑,到时候一个都跑不脱,赔钱是小,恐怕还要吃两天牢饭,打几下板子呢!」 那兄弟似乎知道一些内情,也乐的卖弄,立刻压低了声音道:「老哥不知道?啧啧啧,刚才就喊声震天了!」 说着撇撇嘴,指了指楼下激战正酣的一群人道:「这些人都上了头了,哪里还想得到那些!说到底啊,还是红颜祸水啊!万夫人你知道吗?就是写小说的那个!她最近要成亲了!」 万夫人、写小说的,除非是不了解这些的,不然都知道,指的是马廷芳,这个京城作者圈子里的第一美人。 关于她要成亲了的事情,刘老闆当然也是知道的...这算是本月最大的一个新闻了。连翘凭着玉梨班也算是放了大新闻,但是比起马廷芳要嫁人这种消息,热度上还是多有不如的! 马廷芳原本是嫁过人,膝下还有儿女,后来丈夫死了,做了寡妇。这个时候她要是再嫁也没有什么,年纪轻轻的才二十几岁,守寡实在是很太残忍了。别看古代非常讲究名节那些,似乎很看不起再嫁,说什么好女不侍二夫,实际操作中却不是那么回事儿。 主要是穷人家娶不上媳妇,哪里还会讲究媳妇是不是寡妇。再者说了,家庭生活困难的家庭,也养不起一个寡妇,巴不得她再嫁呢! 至于说家境殷实一些的人家,只要还符合市井出身这个条件,一般也不会特别限制寡妇再嫁。在古代,普通家庭也是很有人情味的,会从实际生活考虑问题。至于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能有这种决心的,一般是高门、贵门了。 底层人民光是活着就很辛苦了,哪还有那么多时间在乎那么多啊! 而马廷芳的情况不同,是她自己不愿意再嫁的,丈夫死后出殡,她公开向亲戚朋友宣布自愿守节,一定会好好抚育一对儿女。 这当然是好事,符合这个社会的主流价值取向,所以得到了大家的赞扬。 只不过她丈夫家的家境也只是一般,多养她一个,若是只是给口饭吃,这也不算难。但是要是想要更多,那就不可能了。再想到儿女将来种种,负担也是很重的。也就是这个时候,她才决定写小说。 她少女时代也是出了名的有才,这个时候做这份工作也算是有信心。 之后的事情就是大众都知道的了,因为有不小的噱头,美女、寡妇、养活一家老小什么的,再加上本身确实有一定的才能,所以她走红的很快。而到了现如今,她已经被捧为京圈作者内第一美女,满天下也有人知道她的美名。 可以说,她的人生几乎活成了励志剧! 到这里为止都还没什么,问题出在了这个月传出消息,她要成亲了! 如果是一个普通女作者回老家成亲,根本没什么人在意。但是马廷芳不一样,她的知名度摆在那里,必定会在一定的群体内引起反应。更重要的是,这个做法『人设』崩塌了啊! 今天这家酒楼之所以闹出这样一出,其实就是马廷芳的粉丝和粉转黑们正在撕逼大战来着。 「你特么放屁!马先生难道就不能嫁人了?她也是个女子,如今才三十多岁,找个人来依靠又怎么了?」 「你才放屁呢!她有本事嫁人,当初别说立志为亡夫守节啊!弄的那样冰清玉洁,如今却是转头就嫁人了!你若说她是真心仰慕那男子,这话说出来你摸摸自己良心,你信不信!呵呵,骗鬼呢!」 雷点之一是嫁人,违背了当初对外公开的说法。雷点之二就是丈夫的人选...是一位死了老婆的富商。 说实话,美女作家和富商之间也可以是真心相爱。但是这个话要说出去,大众不见得会这样看。放在现代,说煤老闆和某大学女老师结婚了,恐怕也有很多人会用有色眼镜看这样的婚姻吧。 而在有色眼镜更加厚、对商人的歧视更加严厉的古代...这种事情只会更加介意。 看楼下叫嚣的凶,脑子都快打出来了,说不定就要出人命。但估计没什么危险,刘老闆也懒得看热闹了,转身回了包厢。 「不用慌张了,就是些小事儿。」说着将外头的事情一五一十地给连翘三人说了。 听了这话,白明星立刻放松下来,往椅背上一靠,『啧』了一声,然后才道:「我当是什么事儿呢!原来是这个。这么点事也能闹成这样?我心里就纳闷儿了,哪怕他们亲娘老子要改嫁,他们也不至于这样吧?」 第799页 连翘在旁但笑不语,说到底还是白明星见识不够! 她曾经见过追星族们是如何疯狂的,偶像要结婚了混乱一波这不是正常的吗?如果这段婚姻还存在很多有争议的地方,那就更乱了!粉丝能为了这个奋战三天三夜,在网上病毒式传播各种骂战。 也能不吃不喝静坐经纪公司门口,最终出动警力也不稀奇啊! 白明星噗嗤噗嗤笑了一会儿,又看向连翘:「日后你要是要嫁人了,说不定阵仗比这还大...你怕不怕?」 连翘还没有说什么呢,刘老闆先插话道:「连小姐这里又不同了,话说以往也没有哪位女先生嫁人的时候有这样的事儿。说到底,还是万夫人过去太不谨慎了,如今不少人闹起来了,还是拿她以前的话说嘴呢。」 按理来说一个人成婚的事情,人家自己愿意,亲戚朋友也没有二话,其他人实在没有余地说三道四。但是,马廷芳到底是个公众人物,又再三表示自己绝不再嫁...很多吃了这个人设的粉丝难免觉得受到了欺骗。 由此生出愤怒,似乎也不是不能理解。 连翘想了想,将这个道理讲了出来,最后才道:「恐怕万夫人自己也没有想到,会闹成这样吧。」 若是在现代,公众人物当然知道不能随便立这种类型的g。日后若是将自己吐出的饼再吞回去,未免太噁心了,带来的舆论方面的反馈也会让人焦头烂额。 但是这不是现代,没有前车之鑑,这样的事情一开始就被低估了后果。 宋志平却不同意连翘的说法,摇头道:「这种事说不好,或者她心中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只是这种结果又算得了什么?她今后还会再写小说?嫁了那样的人家,估计是不会了。既然是这样,剩下半辈子就是在内宅里做个贵妇人了,外头的人闹的再凶,又和她有什么干系呢?」 听宋志平说这话,连翘倒是感触不深,从利己主义者的角度来说,这确实没有问题。外人闹的再凶,生活都是自己的,由她自己来选择也是理所当然的。 倒是刘老闆先感嘆起来:「这样说也太无情了...这些人都是万夫人曾经的拥趸,现在做出这样的姿态,看着伤人的厉害。」 这个时代的人有这种想法是很正常的。 在现代,人与人之间存在联繫的成本降低了,不只是生活中认识朋友,通过网络等多种手段很简单就能打造出一个庞大的交际圈。这种情况下,很多出现在自己联络簿上的人,说不定一年也联繫不了几次,更别说有什么感情了。 在古代却是不一样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繫更难以建立,所以也就更加珍惜这种『缘分』。这些粉丝在自己崇拜、喜欢的作者身上倾注了很多东西,即使是旁观者看到,也不会觉得可以那样对待。 连翘原本是现代人的思维,不过这个时候也能站在古人的立场想问题。所以折中道:「也不必那么想,其实这样的情形谁都不想的。如果能平静度过这一段,万夫人肯定也是愿意的。只不过相比起风平浪静,她觉得成婚嫁人更加重要——这本说不上什么错,说到底相比看不见摸不着的那些人,还是自己的小日子更亲近。」 就像那些明星,哪怕他们并没有传说中那样宠爱粉丝,但他们也不会刻意想要粉丝伤心。有的时候甚至会为此选择隐婚...观者看来也是很唏嘘的。但最终他们真的下定决心要结婚的时候,粉丝的反应是拦不住他们的。 不是粉丝们不重要,而是对于当事人来说,自己触手可及的生活更重要。 「你可别把我们那位『万夫人』——不,如今也不能叫万夫人了...总之别把她想的太好。」白明星误会连翘是因为『心地善良』才这样说的,哼哼了两声道:「当初她凭藉这个做噱头,得到了许多人的追捧,如今这个样子,只不过是遭了反噬而已。」 「当初因此得的好处越多,现在遭的反噬越强。一饮一啄,皆是天定。」白明星也是混迹行内的老油条了,说这句话的时候格外冷漠。 第450章 酒楼事件只是一个小小插曲,随着一队差役过来,将闹事的人拘走,事情也就解决了。酒楼的人也挨个向受到波及的客人道歉,连翘他们这些没怎么受到影响的包厢也是一样,免了餐费。 这件事闹的很大,但平息的也很快。因为与马廷芳并不相熟,连翘没怎么将这件事放在心上。至于其他三人,因为对这种事情没有什么感触,就更加不放在心上了。等到事件平息,很快就离开了酒楼。 看了看怀表,觉得时间差不多了,刘老闆来到一家卖各种小吃和点心的铺子,道:「麻辣鸭头要二十个,称两斤油炸饵子,还有烟燻的肠子切一斤来...再来一卖板鸭、两包白糖糕!。」 刘老闆笑呵呵地道:「多带些吃的过去慰问,这既能让大家记得好,又花费不了多少!」 连翘听到刘老闆这样解释,心里赞嘆他不愧是经商多年的老手了,很懂得收买人心呢! 有的老闆认为员工的心情并不重要,反正他们在限定时间内要完成限定的工作,无论他们想不想。这种想法完全是将员工当成了机器上的零件...这种想法其实是非常天真的! 员工不是机器,他们是有想法的人!他们心情不好、消极怠工,哪怕出于工资的原因出工出力,那也是相当吝啬的。基本上老闆设定的最低要求,达到最低要求就万岁了!甚至有很多达不到最低要求。 第800页 可是如果员工对老闆、对集体有认可感,觉得自己受到了重视,那么结果很可能就完全不一样了。表面上什么变化都没有,实际上积极的氛围会让整个团队越来越好,最终的成绩也是天壤之别。 现在只不过是买一些零食过去慰问,既体现了对员工的重视,又花不了多少钱,实在是惠而不费的典范了。 再次随刘老闆去到《明光报》所在的四合院,果然,带去的吃的大受欢迎!唯一的抱怨在于没有带一些饮料过去——对于这个抱怨,刘老闆只负责呵呵笑。这个时代的饮料很少,主流的就是酒水。但现在是上班时间,带酒水当然不是个老闆该做的! 不过相对于刘老闆带去的食物,大家显然更高兴的是连翘来了。甚至不止是《明光报》这边,四合院内其他报纸的人听说『乔琏』来了,也纷纷来看新鲜... 主要是连翘名声在外,美女的名头可比宋志平和白明星两个大神招牌来的更有吸引力(报纸这边的从业者大多数都是男子来着)。再加上连翘出门少,就算参与交际场合也是几个朋友的场子。 这边这些人基本上没有见过『乔琏』的真面目,这才有了相当大的好奇心! 对于连翘问的那些问题,也相当积极地有问必答!哪怕是按照规定不许给外人看的一些东西,也拿了出来。 当然了,也不是这边的员工昏了头了,而是三位老闆都在场呢。真要是有什么不对的地方,看他们的脸色就知道了。既然老闆们都笑呵呵的,那还担心什么呢。 因为《明光报》的人大方,连翘可以说是很直观地了解了一番一份报纸的筹备过程,以及筹备要点。其中只有内行人可以知道的关节,也通通解释的明明白白。 连翘看着过去几期《明光报》,感嘆道:「只可惜报纸上不能印图画,不然这个内容的效果要好的多。」 连翘指着的是一个说今春京城流行衣服饰品的内容,只是文章,连一张图都没有。无论说的再天花乱坠,效果也要大打折扣了。 此时的报纸使用的是活字印刷,这种经过改良之后的活字印刷相当适合报纸的印刷。想要在活字印刷里套印图画,这也不是不行,只是相当麻烦。耗时耗力是小事,最重要的是费钱,成本可不小呢! 办报纸说到底也就是一桩生意,做生意本能地讨厌任何成本的提升。所以即便套印一些简图效果会好一些,老闆们也不会去做——反正大家都是这样,何必自己要去当这个出头鸟呢?闷声发大财不好吗? 其实这个时代办报纸的过程很简单,规划版面,然后根据版面做内容,审核无误之后将版面和内容交给印刷作坊,然后就可以等着出成品了。 至于说售卖的问题,这是蛇有蛇道鼠有鼠道了。有的报纸做的大,渠道就多,不只是本地销售,还能将报纸卖到外地去。而报纸规模小的,甚至连办报许可都没有拿到的,就只能请人沿街发卖、放在杂货铺卖... 像是报童唱卖、书铺定时发售,这些就轮不上了。 「《明光报》才办了半年多,如今已经能售卖三千多份了...如今正筹办着改成日报呢。」报纸这边的喜气洋洋地对连翘道。 连翘以往就知道,在苏州和嘉定那边,一份售卖量在一千份左右的报纸就能够存活了。虽然谈不上赚钱,但至少不亏钱。她不了解京城这边的物价,但还是特意问了一下——京城米珠薪桂,确实要求高一些,据说至少要一千五百份的出售量才能存活! 这也就是说,其实大量的报纸在最早期的时候都是在亏本做的,图的就是将来做起来了能赚钱!别看现在《明光报》出售三四千份成绩很不错的样子,实际上考虑到前期投入,这个时候还没有回本呢! 再加上改成日报肯定还要花钱...... 这也是为什么急切地想要改日报的原因,日报赚钱啊! 「报纸就是这样,先头觉得不太赚,但只要办起来了,后头就会越来越赚!而且稳当...只要自己不乱来,报纸总是能稳定收入的。」这也是这些人的老生常谈了。 主要是在现今的消费习惯下,大多数的消费者都比较长情。一旦习惯了订购阅读某份报纸,这份报纸只要不是让人失望透顶,基本上都会持续订购。 连翘花了很长时间了解办报纸的相关知识,但是对《明光报》本身并没有看太多。《明光报》本身就是一份挺普通的月报,这种报纸连翘不知道看了多少了!普通的纸张、普通的印刷...其实也不能说他普通,应该说市面上所有的报纸都是这样的。 基本上就是最基本的样子,灰白色的次等纸张,上面印着某种接近楷体的小字——若是那种非常贫穷的小报,说不定还会因为捨不得找一家好点的印刷作坊,最后印的字迹模煳。 就连版面的设计,也大多数是方方正正的样子,没有多少设计感。 之所以会这个样子,有两大主要原因。一个是没钱,另一个是大家没有觉醒设计意识。 没钱很好理解,一份报纸的售价摆在那里,印刷品的成本也一目了然。本来大家就是做的薄利多销生意,报纸有任何一点点成本的增加,都有可能吃掉利润!这种时候除非是涨价,不然不能解决问题。 然而涨价会产生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读者会改买其他的报纸。报业的竞争是很激烈的,互相之间替代性也很强。除非是那种有当红小说连载的报纸,不然的话谁也不敢涨价。 第801页 而当红的报纸为了增强竞争力,也不会乱涨价。实际上他们利润点不只是卖报纸本身的钱,还有gg费!小报接不到gg,再不然接到gg价钱也很微薄。但是当红报纸不一样,版面算钱明码标价,利润相当可观! 只不过敢于叫出这样高的gg费,底气就在于销售量。这种情况下,他们当然不会做这种『没必要』的抬价,给自己找麻烦。 另外的问题就是大家没有相关的意识,报业发展起来才四十年而已,进入黄金年代的时间更是不长。而且这个时代相较于后世,发展节奏又要慢很多。这样一来,关于报纸的开发,大家其实做的很少,甚至根本没有意识到需要这么做。 报纸就保持着非常原始的样子,和最初的邸报很像。 这些都是连翘平常看报就能注意到的事情,当时不觉得有什么,或者说就是觉得有什么,也懒得去想自己能做点什么。 这一次就不同了,她有了这方面的意识,还真就萌生出了做一份报纸的念头——不是为了赚钱,就为了让其他人知道,报纸可以办成这样!当然了,能够赚钱就更好了。 对于现在的连翘来说,钱早就够用了。她又没有多少花钱的地方...至少相对她赚钱的速度,她花钱并不多,所以对于钱财的欲望并不很大。这也不是她在装模作样,她本身也喜欢各种享受,但是突破一个标准之后,她提升的动力就不大了。 可能这就是原本普通出身养成的小老百姓心态在作祟吧...总之,就这么点出息了。 相比较赚钱,由这个事业得到的成就感反而是更重要的。而且话说回来,这个时代办报纸,办的好了固然赚钱,但其实顶了天也就是那么多的赚头,并不会比别的生意多赚多少。 连翘若真是向钱看,那还不如多研究研究这个时代的票券,对于她来说赚钱更多,而且还省心省力。 离开《明光报》所在的四合院的时候,宋志平注意到连翘一直在出神。便问道:「是有什么难题吗?怎么见你一直在想事情?」 连翘回过神来,发现宋志平在问她。顿了顿才明白他刚才问了她什么,微笑着摇了摇头:「其实没什么,只是觉得我也想办一份报纸,而且要办和时下不同的报纸。」 不等宋志平说什么,旁边的白明星先笑起来:「你就是这样,连办个报纸也要与别人不同!只是这有什么必要么?一份报纸再不同又能不同到哪里去?」 连翘确实上前快步走了几步,然后转身看着宋志平和白明星两人,眼神明亮:「这个啊,当然要办的不同!若是和大家办的一样,那我为什么要让这世上多这一份报纸——纯粹是多他一份不多,少他一份不少啊!有那个花心思的时间,我在家舒舒服服玩儿不行么?」 这一句话倒是将白明星的嘴给堵住了...连翘当然不知道这个时候她看起来有多招人喜欢!这个女孩子浑身沐浴在黄昏的橙色光中,明明已经日薄西山了,但依旧能点亮这个世界! 她相信着自己能改变世界!还有比这更动人的吗? 第451章 天气渐渐热了起来,眼见已经到了四月。原本春天的户外活动不再适宜,就算是朋友聚会之类,都会选在茶楼酒舍之中,再不然也是城郊的园子,图一个凉爽轻快。这一日京城郊外红叶寺旁的『张园』就是这样,被鼎鼎有名的女作者『万氏』马廷芳给包了下来,请同行们都去聚一聚。 这种事情是很少见的,毕竟马廷芳有一重寡妇身份,现代当然不算什么,但是在古代还是有一定忌讳的。也因为这个身份,马廷芳自己虽然偶尔参与交际活动,却几乎没有自己举办活动、唿朋唤友。 这在普通人身上尚算寻常,但是放在总是热热闹闹的小说业里,就算得上是深居简出了——大概是报纸上总是喜欢说这些作者们如何玩乐的,在大众眼里作者们基本上都过着纸醉金迷的奢华生活呢。虽然事实并不是这样,但是误解是存在的。 每年因此入行的新人不少,这一点就和后世的少年少女因为偶像明星的光鲜亮丽而入行做练习生是一个道理。他们显然不明白这一条路有多辛苦,最后成功的寥寥无几。相比起成为最后成功的那一个,更大的可能是被失败所击倒! 马廷芳办出这样大的聚会,可以说是破天荒第一次了。不过对于知道内情的同行们来说,这其实是非常正常的。毕竟这一次的聚会不仅仅是为了玩乐,表面上的主题可是『封笔大会』。至于更深层的意思,则是马廷芳要嫁人了,这也算是告别会。 不只是她告别单身,更重要的是告别现在交往的这些同行朋友。毕竟她嫁的那位富商,显然不打算让她继续和这个圈子里的人接触...至少不可能毫无顾忌地接触。 虽然最开始对马廷芳的好感很大程度上来自她的身份加持,那种明星一样的光环很吸引人。但是真正将对方放进自己的后宅,看法就会发生变化。后世很多女明星嫁入豪门之后也基本告别了工作,只能说古今很多事情都是差不多的。 如果是普普通通的聚会,宋志平不来也就罢了,毕竟他自觉和马廷芳并不怎么熟悉。再加上从白明星他们那里知道,马廷芳有很长一段时间将他当成了『目标』...更觉得尴尬了,完全不像再进行接触。 但是今天这算是『封笔』,意义就不同了。事实上,对于一个知名作者来说,没有比『封笔』更大的场面了!或许对于他们自己来说,更具有纪念意义的是『出道』。但是大多数人出道的时候最多只能称得上是小有名气,这种情况下的场面,再大又能有多大? 第802页 根据这一行社交场上的潜规则,除非两人有着深仇大恨,不然的话宋志平是肯定要过来的——如果马廷芳是一个无名小卒的话,宋志平倒是不用来了。然而如果是无名小卒的话,根本不用封笔大会这种东西。 所以说,这就是一个永恆难题。 对于宋志平来说,唯一友好的是这次的场面很大,基本上他的朋友也来了。而且估计这么多的人,马廷芳要满场照顾到,估计也不会在他身上花多少时间,即使他在行内的地位高出众人。 从本心来说,宋志平还是不太想接触马廷芳的...毕竟曾经是那么尴尬的关系【他单方面这样认为】。 宋志平并不是一个人过来的,白明星和他一起。两人在『张园』门口的时候就遇到了大量的熟人,白明星忍不住感嘆:「今天只怕稍微有些名气的都来了吧?」 其实也有没有名气的作者,这些作者虽然还没有扬名,但通过自己的人脉搞到了邀请函,也过来蹭蹭热闹,这是行内很常见的事情。 「在意那些做什么,先去见一见主人才是应当的。」宋志平虽然觉得面对马廷芳有些尴尬,但是这种聚会先见一见主人也是礼节。而且他估计,人这样多的聚会,也就是开头见一见了,后面估计就没有单独见面的机会了。 实际上开头的见主人也不是单独,好些人前后脚赶在了一切,虽然马廷芳肯定是会单独和宋志平、白明星他们说话,但确实不算是单独见面。 出来之后白明星就忍不住摇头:「我今日才知道,京城有这样多的出名作者——对了你看到刚才的万夫人了吗?啧啧啧,所以才说女人厉害啊!我记得你上次和她见面的时候,她还不是这样呢!」 宋志平上次和马廷芳见面的时候,马廷芳还没有冒出这样一个突如其来的婚约。从白明星的角度来说,她对宋志平依旧是挺微妙的,虽然不至于到献殷勤的地步,但肯定算是和别人不同了。 结果今天再见面,面对宋志平的时候完全不一样了!就和普通熟人一样,寒暄说话什么的,表情什么的...如果不是确定她曾经对宋志平有意思,白明星都要觉得那是自己的错觉了! 宋志平完全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实际上他很庆幸马廷芳能够这个样子...是的,他们就是普通的熟人而已,甚至连熟人也很勉强。他早就过了喜欢姑娘们争相追捧的阶段了,特别是这个追捧他的姑娘还是一个不合适的人,那就更加一言难尽了。 「梁兄呢?不是说好的他会和郭临他们几个早些到,怎么看了这么久也没有见到人影子?」转移话题非常生硬,不过这种事有用就行了。 白明星很快不再纠缠那个话题,看着来来往往的同行答道:「那小子今早让家里小厮来给我送话,会晚些到...他去接连小姐去了。女子出门总是麻烦一些,所以一时半会儿的到不了。」 宋志平本来是在往湖心亭去的脚停了下来:「这又是怎么回事儿?连小姐不是不来的么?怎么改主意了?」 连翘确实原本不打算来,这个时候她一个外地人的身份就非常好用了。对于不感兴趣的聚会她拒绝起来比较容易,毕竟,严格意义上来说她并不是京城作者圈子里的人。再加上她和马廷芳没有特殊的情谊...封笔大会上她找个过得去的理由,再送一份礼物过来,也没有人会觉得太过失礼。 「你们在说什么呢?」 白明星刚想说『我哪里知道连翘在想什么』,就被身后突然的声音吓到了。转头一看,松了口气:「连小姐饶了则个罢,这样不出声在人身后,是要吓死人的啊!」 「嘿嘿。」连翘摸了摸脸,没有否认自己是故意站在他身后的。她和梁百岁进了园子,和主人打了招唿,立刻就向其他人问起宋志平和白明星了。因为这两人算是大明星,大家看到了多多少少都是有注意到的,所以连翘和梁百岁找人非常成功。 嗯,其实就是故意的。 这下去湖心亭的人变成了四个,白明星才道:「在说连小姐你呢...连小姐先前还说不来的,结果今日又来了,好生奇怪。」 连翘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可别说了,其实我也不想的!」 其实连翘并不是突然对这个封笔大会感兴趣了,纯粹是相比来这里,她更不想呆在家里。家中吴美娘最近正对她的婚事抱有极大的热情!之前甚至写信让老家的大舅妈给寻摸一些『好的』,做的打算是连翘一回苏州就开始相亲。 之前还因为连翘心中似乎有爱慕的人而放弃了让她相亲来着,结果那件事过去了这么久也没个消息,最近看连翘也不觉得有情况...总之,相亲安排又重新走起了。而且更上一层楼,毕竟连翘的年纪可比那个时候紧迫的多。 「这像话吗?像话吗?凭什么说我若是个男子也就不管我,偏生是个女子,一定要立刻嫁人?」连翘义愤填膺地拉住白明星,强调道:「难道女子就一定要早些找个男子——这世道,女子都能自己养活自己了,还逼着要找一个男子託付终身?」 「过时了罢!」 连翘鼓着腮帮子,气唿唿的:「还说怕什么今后无人靠,靠自己不好吗?男人靠得住吗?」 白明星觉得自己陷入了『迷之尴尬』,毕竟一个交好的女性朋友拉着你的手术反问『男人靠得住吗?』,真是肯定也不是,否定也不是啊。 第803页 倒是梁百岁快要在旁笑死了!白明星尴尬,那是因为连翘在问他,而且他也不知道能从宋志平身上找乐趣。梁百岁可不一样,在一旁看热闹也就算了,还能偷空观察宋志平——连小姐确实是古今奇女子了,竟有这样的想法,这可为难了! 不管宋志平内心是如何的,但他表面上却是完美地保持了镇定,忍不住插嘴道:「连小姐,人这一生还是要找个相互依靠的人携手度过的,这无分男女。」 连翘这个时候已经因为逼婚的压力陷入了强烈的厌弃情绪,爆发之后有些心不在焉:「嗯,随便怎么想,反正我是觉得一个人比较开心的。」 「话说这个世道总是变化的,上古时候人只能部落聚集生活,那个时候不讲究夫妻,也没有什么家族,整个部落就是一个大家庭。这是因为当时的古人没有现今的许多工具,也没有总结出现有的知识,几个人面对各种灾祸没有办法,所以得抱团生活。」 连翘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说什么了不得的话,只是有些话不吐不快而已。 「而现今,人们一个小家庭就能对抗外来的各种灾祸了,所以才有了一定要结成夫妻吧?我想将来对于婚姻嫁娶兴趣不大的人会越来越多,因为逐渐自己就可以应对一切了...」 不知不觉连翘已经一个人走到另外三个人前面了,说完之后才发现他们没有跟上来。回头奇怪道:「你们怎么停在那儿了?不是说要去湖心亭呆着吗?」 湖心亭地方小,就算有人没眼色地来打扰,也不可能聚集起很多人。为什么想要去湖心亭,宋志平打的就是这个主意。 「虽然连小姐说的东西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但就是觉得特别有道理啊。」梁百岁摸了摸下巴,陷入了某种沉思中。 第452章 听梁百岁那样说,白明星一脸的接受不良:「何止是匪夷所思,简直就是大逆不道!她这话要是说出去,那一帮道学先生能喷死她——但、但确实有些道理。我是注意到了的,现今的年轻人不是越来越厌恶早早成亲了?表面上看是如今的年轻人玩心重,不愿意受拘束,实际上是他们不知不觉的也觉得成亲没什么好的,不成亲的时候也过的很好。」 「现在这世道,能自己养活自己...我是说其中过的比较好的,根本不需要两人搭伙过日子的话,确实没有太多的念头成亲。」 正说话间,一直沉默着的宋志平大步流星地追上连翘。 「?」连翘不解地看着他。 宋志平认真道:「不是这样的,成亲还关系到绵延子嗣这种大事。」 如果是对一般的女子,宋志平是决计不可能提及『绵延子嗣』这种字眼。说得严重一点,女孩子甚至能甩他一个耳光,骂他耍流氓了!但是大家平常相交,说的话多,也大概弄清楚了底线。 对于这种别的女子很介意的点,连翘似乎根本没有反应——实际上确实是这样,让一个现代姑娘对『绵延子嗣』这种词脸红?【抱歉,臣妾真的做不到哇! 连翘露出一脸受不了的表情,这个时候宋志平完全就是『家长样』了。然而她又不能做什么,因为这就是现在正常人该有的想法,实际上到了现代,这依旧是正常人该有的想法。 其实连翘并不反对这个,倒不是她贊同孩子养老...还是靠自己吧。也没有什么『人类延续』这样伟大的情操——非要说的话,只是觉得生而为人,生命只有短短几十载,必然是需要某种精神上的延续的。 孩子身上寄託了父母对于未来的期待,这样一代一代的传承,就和永生一样。这也是为什么许多父母会将自己的意愿强加在孩子身上,毕竟他们将孩子看成了自身生命的延续。自己的遗憾,想要他们一一补齐。 只能说这些家长想太多了,传承关系和延续关系,还是有一定差距的。孩子是从自己这个燃烧的火炬身上,点火引燃的另一支火炬,而不是在自己这盏油灯中注入的新的灯油。 连翘反对的是就为了孩子,然后结婚。 人类已经进步到可以使用智慧型手机,和天涯之内每一个人沟通了,貌似精神上面接近无拘无束。结果,生理上还要受到这样的束缚? 怎么想也想不通啊! 连翘不知道要怎么和宋志平说,她有一大堆的道理可以说,但是话到了嘴边她都给吞了下去——这些道理说了又能怎样呢?现在的情况是她没办法接受宋志平那一套,而宋志平也不能理解她。 在现代,她这样想法的人虽然是小众,但至少有不少数量的人抱着同样的想法。而且因为网络的发展,人与人之间距离无限近,她知道很多人都是这种想法,有一种自己并不孤单的感觉。 但是现在不是这样,她相当清楚地感受到,自己就是世界的小小孤岛。即使是宋志平这种在大众眼中很有见识,行事不拘世俗的人,也不能真正地理解她...甚至做不到包容... 人与人交往,最艰难的或许就是将自己的想法灌输给另一个想法相反的人。 连翘放弃了,于是摇摇头道:「没什么,当我随便说的。反正我也不可能如我所说的那样随性,等到年纪再也等不下去了,总会囿于世俗的看法,亲朋的眼色,找个人嫁了,然后生儿育女。」 连翘并不是说假话,她估计自己最后就是这样一个结局。 总体而言,她其实就是一个普通人,没有过多高尚的情操。至于说面对社会带来的压力,交际圈子的异样眼光,然后依旧保持住自己的本心...抱歉,她做不到这个,她就是那种无法完全接受大众想法,但又无法在大众想法中坚持自我的那种人。 第804页 活得别扭、拧巴,然后又平庸的那种人。 宋志平这才明白自己刚才的话被连翘当成了一种『压力』,她认为他是外界对她施加压力的一部分。他想解释什么,然而看到连翘仰头看他的眼睛,忽然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那双眼睛没有了连翘平常的神采奕奕,然而又说不上伤心、绝望什么的,她只是接受了这一切,比谁都要不在乎。 他本想说,他只是担心她的想法会让她的人生变得艰难很多,她必须得让自己从这种想法中走出来。孩子之类的,其实只是他说服她的一个观点,而且这个观点也是很受大众认可的。 但是他现在看的很清楚了,她其实早就从这种想法中走出来了——她是一个很会保护自己的人,绝对不会让自己的人生变得艰难。正如她曾经形容过自己『利己主义者』,他当时不懂这个词的意思,经过她的解释才明白。 当时不以为意,现在才真正懂得她的『利己主义者』。 然而...这样的话,为什么会那么伤心呢?宋志平清清楚楚地感受到,这个按照道理来说,人生比所有人都要光辉灿烂的女子,这个时候是悲伤的... 他不了解她,虽然很久以前他就明白这一点了,但是没有一刻比现在的不了解更让他觉得无力。 气氛变得有些奇怪,最终拯救气氛还是得靠善于调节内心的连翘自己。虽然闹了一会儿情绪,但是这种情绪对于她来说实在是太常见了! 因为自己穿越者的特殊身份,在来到这个世界最初的兴奋期过去之后,她就常常陷入某种焦虑当中。这当然不是什么『断网综合症』,纯粹是开始体会到自己的思想和这个世界的主流格格不入。 生活在原本世界里是体会不到这种痛苦的——正常生活中的人又有几个会有精神上面的困扰呢? 但是这终究不是特别严重的精神类疾病,当连翘逐渐适应了之后,最大的影响大概是常常会给她带来短暂的低潮期吧。而常常调节情绪已经成为习惯,走出来也是比较容易的事情。 「其实有件事早就想和宋先生说了。」连翘这个话题转的不能更生硬了,但是,因为她足够自然,再加上宋志平沉默配合,等到白明星和梁百岁赶上来的时候,一切已经恢復正常了——至少从连翘的角度来说,已经世界和平了。 连翘开始提及自己最近写的短篇小说:「之前宋先生不是用我做主人公写过小说么...这次我也用宋先生做主人公写了小说。」 「这不是很好?快些登载出来,让我们也开开眼!」赶上来的白明星大加赞赏。上次连翘是提过要做这个,但是没有想到真的会做啊! 以宋志平做主人公的小说,想想也觉得很有意思啊! 连翘忍不住低头笑了起来:「我只是担心宋先生介意...说是用宋先生做主人公写的小说,实际上只是用了宋先生的一些特点,算是一个新的人物,而且很有调侃的意思——你们别说出去,说出去了,别人还以为我和宋先生关系不好,用这个生气呢!」 连翘不说还好,这样一说,他们更加好奇了...到底是什么小说,难道是把宋志平写成什么大反派了吗!? 其实并没有...连翘只是写了一个日常轻喜剧的故事,怎么可能会有大反派这种东西存在。 当时宋志平的书信体短篇故事登载,连翘说是要写一个宋志平做主人公的故事回敬他。但是真的去写的时候才觉得难办...这种故事,到底要怎么写啊!她是有做过限定题材的小说,但是这种先确定主人公人物原型的故事,相当容易找不到头绪啊! 更麻烦的是,那些宏大的故事也不能写...她只是打算写一个小短篇回敬对方而已,弄的太正经了反而很奇怪呀! 最后左想右想,不知道怎么的,就弄出了一个亲情向日常轻喜剧。 没错,就是亲情向。更失败的是,写着写着,其实人物已经和宋志平没什么关系了,连翘到最后自己也不忍直视。然而让她再来一次,重新写一个以宋志平为主角的故事,她又懒得再经歷这一番磨难了。 唉! 听到连翘的拼命解释,大家理解地点头。在场的都是写小说的,当然明白有的时候就是这样的,不管你原本的人设做的多么完整,真等到动笔的时候一切也可能发生变化。写着写着,人物有了自己的想法,这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一开始连翘的构思是亲孙女儿回老家探望独自生活的爷爷,并且陪伴生活的故事。这个故事的主线其实就是两代人之间的一些隔阂,由此碰撞出来的小小笑料。最终当然是大团圆结局,祖孙两个人虽然没说,但确实达成了某种理解。 在这个原始设定里,宋志平当然就是爷爷的角色啦!总而言之,是个在外人眼中挺不错,但在家人面前倔巴巴,不是特别讨人喜欢的老头子。就是老一辈人,有自己看法,和年轻一代格格不入也实属正常。 其实这些都是可以通过交流沟通解决的问题。 听连翘说着原始设定,梁百岁坐在湖心亭的石桌前,拍桌大笑,竖起大拇指:「还是你敢写,这样的东西我可不敢动笔!不过你也不必担心旁人会知道你是在写宋兄了。他在旁人眼里可是个好相处的,外人哪里知道他性格里头的拧巴!」 宋志平却是没有笑,只是露出了些微苦恼的神色:「你说这是最开始的样子?后来......」 第805页 连翘更加羞愧了,就差给他跪下请罪了,非常愧疚地道:「总之,到时候登载时,宋先生别把那个当成是写自己,我绝没有那个意思!」 宋志平怔了怔,联繫连翘说这件事前后的样子,忽然明白了,于是轻轻地点了点头。 「别担心,我不介意这个。」 第453章 连翘其实原本并不打算说明这个短篇故事和宋志平有什么关系的,她并不是没有情商的笨蛋...说实话,她觉得这个故事有点得罪人,但又让人不好发火。她和宋志平是朋友,又不是仇敌,她平白无故找她麻烦做什么? 按照她原本的规划,这篇小说随便找个机会发表掉,也不说其中原型人物是宋志平。估计她如果不说,也没人能看出来,这样一来,天下太平。 之所以会将这件事说出来,纯粹是为了拯救刚才的气氛。这件事虽然也挺尴尬的,但是她觉得以宋志平的心胸应该不会太过于介意。就算心里有些疙瘩,估计就是一阵子的事儿,过了这段时间自然就好了。 毕竟看到小说他就应该明白了...其实那个人物已经和他没什么关系了。 这篇短篇小说一开始的设定里,爷爷是守旧、节俭、不懂年轻人的代表,总之后世的电影电视作品里面很常见这样一个人物。按理来说,只是一个短故事而已,稍微写一写就ok了。 但是连翘自己也不知道打开了什么开关,就在写这个故事的当天,故事的走向根本不由她来决定——其实就是写high了,然后就翻车了。 这种情况并不奇怪!如果翻车往好的地方翻,那就是神作。有的作者完成了某一部作品后,就再也没有作品能超越之前,这其实就是创作这部作品时进入了超神状态。 相反的,往不好的地方翻车,那就是崩坏了。作者发觉自己的作品不受控制,最终走向崩溃,这其实更加常见!大多数的烂尾都是这么来的。 连翘也不知道当时自己算超神,还是算崩坏...总之是一个挺特别的故事。如果不是最开始的人物原型是宋志平,或许根本不会那么微妙吧。 实际上,她写了一个和葛朗台差不多的故事。 emmmm...感觉真的非常对不起宋志平啊——虽然这个故事里的人物其实已经脱离了他。 简而言之,故事变成了男主人公是一个有钱的地主老财,但是为人吝啬,对自己的子女都捨不得花钱。因为这个,儿女们也不再指望他,各自成家之后就自谋生路去了。明明出身有钱人家,却是过着很普通的生活。 然而即使是这样,也没有一个人想要回去,因为家里过的还不如普通人呢! 一切的变化发生在老家传来消息,老人家患上了不治之症,估计就要不久于人世了。临死之前,他打算将自己的财富安排一番...但是怎么安排就要大费周章了。 分财产啊!大家当然积极,于是多年不见的兄弟姐妹都回到了老家,其中女主角是小儿子的女儿。 总的来说,连翘并不打算写悲剧,也不打算批判什么,所以虽然是照着葛朗台之流设定了人物,但是其实那不是重点。 在这个故事里,儿女们贪财,但是又不能说他们丧失人性,当男主人公『父亲』意外差点死掉的时候,他们奔走着找大夫,而不是想着死了就可以继承遗产...其实他们就是一群普通人。 而男主人公呢,其实他也没有得什么不治之症,就是想要藉机物色一个他觉得放心的遗产继承人——不然他的宝贝财产到他死后该怎么办?岂不是要散落了?想想都觉得心痛啊! 之所以连翘会觉得尴尬也在这里了...她塑造了一个吝啬鬼的形象,虽然宋志平精打细算了一些,但绝对达不到吝啬鬼那种级别。 就是比普通人节俭一些而已。 「我总算知道连小姐你当时为什么那样神色古怪了!」梁百岁笑的很畅怀,给连翘倒了一杯他自己亲自酿的果酒,笑道:「竟然是这样的人物!」 小说登载之后,连翘有两天不敢出门,还是梁百岁拉着宋志平,提着自己酿的果酒,找上了门,这才见了面。 连翘见到宋志平的时候尴尬的要命,然而宋志平却摇了摇头:「你本来打算写我的,后来却写了别人,我介意什么?」 连翘松了一口气,连声贊同:「就是这样!我只是怕你不明白这个!」 出发点确实是宋志平,但是在做具体情节编织的时候,她沉迷于描写主人公的各种节俭小习惯、省钱小贴士,以及对金钱的痴迷。这种人物从葛朗台、威尼斯商人,甚至古代世情小说里的商人形象开始,其实是很多的。连翘从中汲取了营养,再加上后世影视剧作品中会出现的那个『节俭爷爷』『节俭奶奶』,一下就写上瘾了。 也就是说这个人物早已经不是宋志平了。 这篇小说现在还挺受欢迎的,主要是比较搞笑。其中很多省钱小窍门是真的非常有用,但又非常琐碎,担当了绝大部分笑点。 有趣的小说,不管有没有什么内涵,都是最容易受人喜欢的。 而且古代世情小说中虽然早就有吝啬商人的形象,而且很多,但是精细、丰满到连翘这个短篇里那个程度,其实是没有的。主要是,那些小说中,商人的吝啬往往具有很强的嘲讽性,读者对于那些可笑的节俭行为也是乐不可支。 感嘆虽然是有钱人,而且钱还越赚越多,但是活的也太累了——类似『盐炒黄豆灌满一瓶子,吃饭时候就这一个菜,筷子夹盐豆常常是夹不起来的,于是一瓶子盐豆能吃好久』这样的段子,读者怎么可能不在批判的同时,心中充满优越感。 第806页 读者或许事实上没有被嘲讽的商人有钱,但活的比他们富裕却是事实。 而连翘这篇短篇小说里,男主人公的吝啬是更进一步的,他不只是剋扣家人,而且十分剋扣自己!更重要的是,他之所以对这样的生活安之若素,完完全全是出于对金钱的迷恋! 以往的小说中往往会将商人们的吝啬写出来,却对他们的金钱迷恋写的不够,甚至是没有写。 连翘就不一样了,全篇有两个数钱的镜头。一个是人物初登场的时候,他让儿女们看看自己的新收藏——各个朝代不同的钱币,再加上最近海贸走俏,大量涌入的金银币! 那些饱经沧桑的歷史钱币,因为被他放在枕头下日日摩挲清点,都焕发出金属钱币特有的光泽...说实在的,只要不是那种清高之辈,估计都会觉得挺美的。 男主人公对这些钱币侃侃而谈,每一个出处都说的清清楚楚。金银币用时下的加码兑换成银子是多少,古钱币如果当古董卖出去又是多少——算帐算到最后,精确到一个铜子儿! 以男主人公的豪富,做到这个地步,也是很惊人了。 第二次数钱更加厉害,是在密室中,带着女主角看看她未来的财产——这时候已经选定女主角继承财产了。 连翘久经锻鍊的笔力不用怀疑,所以只凭文字,读者已经流口水了!垒的整整齐齐的金块、银条。一箱又一箱的金银币。用大匣子装了好几匣的地契、房契,各种放高利贷的借据、生意文书。还有闪闪发光的珠玉宝石...这些也是论盒装的! 昏暗的油灯下,通通散发着美妙的宝光。 虽然这很庸俗,但谁又能拒绝这些呢?甚至会暗地里想想,如果是自己坐拥这些宝物,那该有多好!虽然不见得贊同男主人公那样吝啬,但是像他那样每天有事没事可以数数这些漂亮的『小宝贝』,似乎也不错啊! 这样一个短篇故事,在连翘的众多风格迥异的小说中也算是独特的了。不过谁在意这些呢?早就习惯了连翘写各种各样的小说,只要有趣,市场反响总是很好的。 梁百岁就很喜欢这个故事,碰了碰宋志平的肩膀:「你还担心他介意这个?必然是不介意的...要是你不说,谁知道和他有关?其实你是写不出用宋兄做主人公的小说了,所以这样说来应付我们的吧——说实在的,我还挺喜欢里头的人物。」 连翘挑了挑眉:「喜欢?」 梁百岁点点头:「虽然一开始的时候觉着和那些世情小说中的吝啬商人一样,都是极讨人厌的。但是真的去看这个人物,逐渐就发现真的挺有意思的...完全凭自己心意活着的人物又有几个呢?这故事中的主人公就是其中一个了,即使大家都不搭理他了,他依旧高高兴兴的。想来,无论是什么,做到了极致,就会变得没那么讨人厌吧。」 确实,至少在文艺作品中是这样。坏人很可恶,但如果一个坏人坏的罪大恶极,坏的光明正大,坏的顶天立地,坏的理直气壮,最终也会变成一种魅力吧。后世有不少『反派控』,很多都是这样来的。 而吝啬鬼这个人物形象其实没什么不同,连翘还记得小时候看《威尼斯商人》的电影,为里面的商人哭过呢。原因就是在最后他失败了,被男女主角搞的。从作品本身来说,这是一种恶有恶报,但,就是觉得特别可惜。 大概不经意间被威尼斯商人对金钱的百折不挠给影响了吧。 也就是说,这个形象做到极致之后,大家也就不会讨论『吝啬』这个点了,整个故事反而变得宏大——有的时候小说就是这样奇妙。 宋志平只是安安静静听梁百岁和连翘谈论小说中的种种,说实在的,他已经确定了,这个小说中的主人公和他没有什么关系。光是不在意他人眼光,随自己心意地活着,这就是他绝对做不到的! 但是,在翻看这个故事的过程中,人物与人物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清晰。 其中男女主人公,也就是祖孙两个人互相达成了某种程度上理解。关于这个,其实他是有很多联想的。 宋志平不敢认男主人公是自己,但是他敢确定,连翘在女主人公身上投注了自己的影子,她自身一些观点放在了人物身上。 而男主人公呢,即使说着早就离最开始的设定千万里了,但是到底和他有关。如果非要下死力气去看,其实还是有些相似的。当然,这只有他自己看的出来——那种微妙的别扭,在别人都不在意的地方偏偏在意的要死。 甚至关键时刻的胆怯!都让他有一种既视感。 故事里,他们相护理解了...... 宋志平告辞离开的时候,忽然没头没尾地问连翘:「已经能互相明白了?」 连翘还以为他是在问小说中的主人公,于是爽朗笑道:「能的!」 第454章 虽然短篇小说引起了一定的反响,但是对于现在的连翘来说就是一个添头而已。毕竟,现在正是《裴引章传》临近大结局的时候了,关注度高的可怕——长篇小说就是这样的,哪怕是中间有人追小说追的辛苦了,选择放弃,等到大结局的时候还是会来看一看。 《裴引章传》早前以一种『邪道』姿态红起来...说实在的,这部小说放在后世是非常主流的大女主宅斗小说,女频中很常见的套路。但是,在这个时代嘛,一切就不一样了。 第807页 主流读者都是男性、女性地位尚未真正崛起、对女性的传统要求等等,这些都和《裴引章传》的选材是背道而驰的。如果换成个新人来写这个题材,不管写的好还是不好,估计都要凉了。 哪怕是写得好,大家也会在一开始的时候就选择弃坑吧...... 但是连翘不同,她本身就有足够的名气,足以吸引众多的读者入坑。即使前期有些大家觉得颇难接受的东西,也不至于一下将大部分读者劝退。 事实上结果也很好,这部小说的销量肯定是比不上连翘以前写的那些更符合当下取向的小说,但也维持住了大神这一档的一般销量。而与此同时,引起的话题度却是一般大神级别作者所没有的! 《裴引章传》引起的话题,具体看每个家庭中夫妻双方就知道了,站完全不一样的观点,弄出家庭大战也不稀奇。而且因为其中很多观念上挑战着某些人的神经,不免要伸手弄一弄。 只是这样一出手,反而引起了更大的讨论...这下话题度更高了。 在后世,话题度、热度这种东西是能够直接转变为收益的,在这个时代做不到!但也不能说丝毫无关——一开始的时候,这部小说极强的话题度并没有让她比连翘的其他小说卖的更好。 『邪道』就是『邪道』,即使打上了连翘这个原作者的标籤,也无法阻止一些负面影响。很多人因为话题度的关系,一开始就知道这部小说有自己的『雷点』,于是没有尝试就选择了放弃。 但是一切好转的机会随着话题度的上升来到了,所谓量变引起质变,一开始的时候这种话题度是负面大于正面。然而后期,小说本身的优秀开始发力,而且话题度大到超过一个界限之后,带来的影响就不是原本可以相比的。 这就像是后世,一部上映的电影,如果烂到了极点,有相关的名声传了出去,也会引起一波关注的。所以大家才会说,黑红也是红,比起人人喊打,更残酷的是所有人都已经遗忘! 黑起来尚且如此,何况《裴引章传》其实是毁誉参半颇有争议!于是到了这个时候,原本对这部小说兴趣不是那么大的人,因为天天耳边的洗脑式『安利』,只要有一个小小的契机,就很有可能入坑了! 这种情况下,随着小说靠近尾声,人气来了一个爆发性增长!关于这个,可以从《玉衡报》的销量上升,以及《裴引章传》的单行本销量看到。 最近都是些好消息呢! 本来就是话题度最拔尖的作品之一,现在迎来大结局,想也知道火爆非常了! 怎么说呢,虽然说是宅斗文,而且是正经宅斗,免不了女主角常常有压抑的时候,耗费心神、费尽心机之类的事情也不能免——看上去挺苦的,但其实宅斗文基本上都是爽文啊! 事实也是如此,在连翘连载到女主角裴引章婚事敲定,小说就来到了另一个阶段。之前只是宅门里面小姑娘级别的算计而已,接下来则是要自己做当家妇人,甚至将斗争的舞台搬向宅门之外! 这个过程中当然少不了一些压抑的情节,譬如女主角并不能依赖男主角,毕竟按照设定,他们两个并不是那种『矢志不渝』关系,就是普通夫妻而已。虽然男主角貌似对女主角有一些兴趣,可也没有超过限度。 总而言之,相敬如宾的一对好夫妻,如果不恋爱脑地一直要求海誓山盟,这其实才是古代环境下最理想的夫妻关系! 只不过这样一来就有一个问题了,男主角不会无条件支持女主,甚至有的时候还会扮演一下『大猪蹄子』,扯女主的后腿。 另外压抑的内容,来自婆家对自己身份的看不起、和继子继女的相处受阻、交际场合的难堪、婆家平静局势下暗藏着的阴谋...实在是太多了! 这些压抑的内容看起来都让人觉得辛苦,然而对于这部小说来说都不算是什么!表面上,通过这些可以说明女主角裴引章作为豪门当家妇人的不易,让大家明白,那些贵妇人虽然过着普通人无法想像的奢华生活,但生活并不一定有普通人快意舒适。 但其实,这个故事主要的爽点恰好相反。 这些压抑并不是为了压抑,而是为了之后的爆发!爽文想要爽,前期就得压制一下,这就像是弹簧游戏,不往下压一压,哪有后面弹起来的时候呢。 前面闷的多厉害,后面女主角的布置奏效,打脸回击的时候,大家就有多爽快! 女主人公风光大嫁,得到了姐妹们都没有的体面,这就够让读者们心中暗爽的了——那些『好姐妹』里,有的是平常看不起女主人公的。这个时候看她们的嫉妒脸色,站在女主角这边的读者怎么可能不开心! 不过这只是一个开胃小菜而已,后面斗夫家有体面的家奴、沟通小姑、照顾继子继女、打理家业、解决对自己不善的交际场合贵妇、合理处理家中的蛀虫...一桩桩一件件,女主人公都做得滴水不漏! 同时随着这些事情成功,打了一个又一个人的脸,观众心里的阅读体验更是空前地好! 无论男女,都会喜欢这种剧情安排的! 实际上,到此为止,很多入坑了的女性已经完全入迷了!不要说那种出身比较好的,将这部小说中提到的种种内容当成了教材。就说家境普通,将来根本不会遇到女主人公那些事情的女读者,也拿这些内容当参考。 第808页 毕竟,作为一个女子,哪怕生活的环境完全不同,很多事情处理起来也大不一样,但其实追究其本质,都是一样的东西。 绝大部分的事情,都可以相互做印证和参考! 而在这一件又一件的事情中,女主角裴引章进一步成长了。原本的她,虽然聪明,但其实也愚笨。在学会保护自己的同时,也给自己画地为牢,包上了厚厚的一层壳。痛是不会痛了,但与此同时再也感受不到其他的东西了。 四季不同的变化、情感的美好与微妙、喜悦与愤怒...有些事情,故作不在意太久了,以至于最后变成了真正不在意! 而嫁人后来到新的环境,她原本的小小世界被打开了。虽然和少女时代一样,更多的时候是在后宅的四方天空下打转,但到底是见到了更广阔的世界——与此同时,也被动感知了更多的东西。 掌管家业的时候她开始意识到,女子也有可以拿来经营的事业!而不是囿于后宅的小小天地,做的事情那样有限。 结交到知心朋友的时候她总算明白,人不会一辈子都孤独地活着——在她过去的生活中,虽然也有几个姐妹相对来说关系更好。但那显然是因为双方都没有利益关系,彼此之间这才可以去做『好姐妹』。 ...... 太多太多的事情,促使着裴引章成长。而逐渐对丈夫打开心扉,这是最后一环!不只是当成一个可有可无地摆设,而是要尝试将对方看作是能和自己风雨同舟的伴侣。 在这里,连翘当然不是忽然就写到这一环了,实际上前面已经有了不少铺垫!女主人公的性格、能力等等,其实一直被男主人公看在眼里,可以这样说,他早已对她有所了解,并且相当程度上的感兴趣。 至于女主角,有两次男主角给他解围,好感度上升。 更重要的是,女主角发现了男主角的小秘密(发现秘密是提升亲密度的关键!),然后又在不经意的时候明白了男主角周旋在各方之间的困难与艰辛。直面男主角这与众不同的一面,终于,这两个人有了一点开恋爱线的意思。 说实在的,如果这是后世的女频小说,哪怕主题是宅斗和事业,也太过分!快要大结局的时候才开爱情线?人干事!? 但是,如果放在这个时代,就没有丝毫值得怀疑的地方了。这个时代小说套路远没有成型,自然也不会惯出一班只看固定套路文的读者——很多读者表示希望作者能够多开开脑洞,别一天到晚都是那几个套路。实际上啊,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些『口嫌体正直』的傢伙。 真正卖的最好、读者最多的,还真就是那些套路文! 或许有人会说,套路文是给年龄小的读者和新入坑的读者看的,因为他们要么还没有对套路腻烦,要么就是好煳弄。总之,这个玩意儿这不好那不好的,恨不得立刻所有人都把反套路的事情做起来! 其实这些人忘了,虽然年龄小的读者会长大,新人也会变老书虫,但始终会有新的小读者和新人,这始终是读者群中最广大、最坚如磐石的一批! 总之,《裴引章传》不符合后世的套路并不重要,因为这个时代的小说基本上都是荒野中疯长的野草,固定的套路根本没有形成,也就无所谓套路不套路的了。 而且,虽说是开了爱情线,其实也很难说就是传统的爱情线了。毕竟,男女主人公虽然开始对彼此有一些了解,而且好感度顺利上生命,似乎要走『先婚后恋』的套路了,但实际上全然不是那么回事儿。 『先婚后恋』?甜甜甜?呵呵,想得美呢! 之所以要铺垫这一波,纯粹是为了后面大结局的情节安排!就在这里,女主角裴引章,或者说男女主角两个人,就要迎来最后一个成长事件了! 而这,其实并不是什么特别美好的故事! 第455章 在最后的成长故事里,暗地里要对付主角夫妇的人选择了挑拨离间!手法放在后世的宅斗小说里并不稀奇...就是送了个男主角的白月光过来。 白月光这种生物,打不得骂不得,可要说无视,这也很难做到。毕竟女主角是男主角的正牌老婆,一声不吭的,当裴姐是好欺负的吗?那些曾经被裴姐拿下的敌人,他们不要面子的啊! 当然,最重要的是,女主角已经无法对男主角身边有一个白月光视若无睹了! 这就是铺垫一波的作用!要还是刚刚成亲时的那种感情基础,女主角裴引章根本不会觉得白月光有什么问题。只要男主角没有宠妾灭妻的打算,她当然可以喝『白月光』奉上的那一杯妾室茶。 但是现在的话,这件事就变得艰难起来了。虽然理智告诉她,作为正房太太,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当初她就是没有嫁到高门,只是嫁中等人家,也逃不开这些——她好歹是贵族女子,即使是庶出,嫁的人家也不会太坏...总之都是能讨小老婆的那种。 而送白月光过来只不过是第一步而已,后面还跟着第二步第三步呢!白月光会陷害女主角,会在女主角和男主角之间故意弄出误会。 当然,这里也只是后宅的一点儿女情长而已,并不能决定全局走向。所以敌人还有后手——利用白月光使得男女主之间关系变得疏远起来,然后再在后宅之外的事情上造成男主角对女主角的不信任。 要知道自古以来,男子的正妻并不只是妻子那么简单,和妾室最大的不同在于,她们还是男子的好帮手。无论是家庭生活,还是对外的许多事情上,顶樑柱都只会和妻子商量。至于说妾室,但凡是脑子清楚的男人,都不会想到和她们商量什么。 第809页 得不到有用的建议是小事,最怕的是她们随随便便将这件事泄露了出去,又或者这样的行为将妾室的心纵的大了起来——总之是百害而无一利的。 而一旦男主角对女主角『妻子』的角色也不信任,造成的打击才会真正大起来! 这一段的剧情是很压抑的,在此之前,女主人公经歷过种种危难,但读者都没有这样揪心过。因为在当时,女主角本来就是自己奋斗在第一线,当然也就无所谓信任不信任这种东西了。 而现在,她和男主角一起战斗,而男主角不信任她...这种憋屈感,真的让人难受啊!这就是为什么说,宁愿一开始队友投敌,也不要随时随地防备着队友反水。自己这方内部有问题,比十个敌人还让人担忧! 对于读者来说,这也是一段低潮期,大家心里都在偷偷打男主角的小人了,其中包括男性读者。因为即使是男性读者,他们站的也是上帝视角,晓得男主角完全是被人设计了,冤枉了女主角。再加上大家一直是站在女主角裴引章这个第一主角的,观感可想而知! 大家心里很难理解,这种小碧池都看不出来,还会受挑拨?进而得出结论,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当然,这也就是气头上想一想而已。实际是还没有受到众多宅斗文洗礼的当代读者,并不会觉得那些挑拨离间的手法非常老生常谈,甚至觉得男主角就应该有一双鉴婊专家的眼睛。设身处地地想一想,他们也会嵴背一凉——卧槽!这帮人好阴险啊!这个办法杀伤力真大! 当然了,虽然明白男主角是被人算计了,但当他伤害女主角的时候依旧免不了被万人唾弃【读者们正看着他呢.jpg 于是不管对『裴引章』这个邪道女主角是喜欢还是别的情绪的读者,这个时候空前统一了——好气啊!好像钻进书里面,打洗那些不要脸的小婊砸,然后疯狂地摇醒男主角! 你清醒一点啊! 然后就是这么生气的时候,女主角似乎走到了谷底,男主角真的不信任她了。面对不信任的人,他是很能下的去手的。即使有曾经的情分,而且事情不到最后,始终还是有一线怀疑。 万一,万一她不是那样的呢? 而后宅中,女主人失去了男主人的信任,甚至有被厌弃的倾向...再加上这个女主人的出身不够高,腰板不够硬,麻烦大了! 然而就是这样四面楚歌的紧要关头,女主角完成了最后一步成长——在学会接纳他人,脱下自己身上厚厚的壳之后。她又重新认识到,需要有一个人战斗的力量!而不是只会软弱的依靠一个男人! 在这类爽文里,只要主角觉醒,基本上也就没反派那些人什么事儿了! 事实上也是这样,当女主角下定决心后,智商立刻上升不止一个等级。而且思路清晰了,反应灵敏了,筹划恰到好处了!甚至运气都来了,想要做什么,总会有一些天赐良机! 女主角又怼下场了一个对手,并且全程保持了毫无感情的样子...这个时候男主角当然知道她被自己冤枉了,而他因为曾经的愧疚,而一直优待的『白月光』,其实早就不再是曾经的样子。 这个时候观众更加喜闻乐见的情节来了!怼人一时爽,追妻火葬场!当时铁口直断,就差没说他就是死,就是从城楼上跳下去,都决不回头了。现在,面对这么个情况,非得想办法回到女主角身边不可。 曾经脑子里进的水,都是现在眼睛里流的泪!男主角的漫漫追妻路,看的读者简直神清气爽! 该!让你当初大猪蹄子呢! 然而女主角裴引章全程保持了高冷,看的大家也很爽!虽然没有立刻表示自己『原谅了』,这不符合这个时代对女性的要求,但管特么的!这个时候心情爽了最重要!别的都是小渣渣! 不过,全文最后一个反转这才刚刚开始呢! 最终,女主角还是没有死犟到底。在一个『差不多』的时机,她发出了求和的暗示。于是一对好夫妻重归于好!他还是她的丈夫,而她,依旧是这个高贵门第里的当家夫人! 表面上看,这没什么问题。毕竟大家设身处地去想,一时拿乔,男主可能因为曾经的愧疚,多做退让,并不觉得生气。但是一直拿乔,这就是另一回事儿了!在这个男权时代,当家的老爷是不会陪着玩儿的! 弄得没办法交流了,他们要么就这么冷下来,反正不可能一直这样放低姿态求和。要么更进一步,男主角去别的女子那里寻求妻子这里得不到的东西。 虽然这么说很肤浅,但现实就是『热脸贴冷屁股』这件事,哪怕是舔狗也不长久,何况是离舔狗还有十万八千里的高门男主人。 但是,最终女主角裴引章的发言让人细思极恐——这个时候已经站在女主角这边的小姑杀到了女主角这边,非常不理解她就这样原谅自己的哥哥了。她站在嫂子裴引章的角度,应该会一辈子不理哥哥吧。 「原谅?我可从未原谅过他。」裴引章轻描淡写地说出了这句话。 小姑子大惊:「这、这...可是我听说...你们已经和好了!」 裴引章淡淡一笑:「居家过日子本就是这样...总不能这样一直冷着吧?真要是那样,骨气是有骨气了,可是最终为难的还是自己。女人想要将日子过的舒服一些,就得聪明起来。」 第810页 这听起来真的挺挑战小姑子的三观,好像裴引章就是为了自己在后宅日子好过,煳弄着自家哥哥一样。忍不住道:「嫂嫂就不怕我转头将这话说给我哥听?这话、这话实在是...」 她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就是觉得太过分了。 对此,裴引章笑着摇摇头:「我知道你不会,况且就算是我看错了你,最终你去了你兄长那里,也不算什么。他其实知道我从未原谅过他,只不过我装作天下无事,于是他也就跟着演了下去而已。」 「你兄长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这么点事都看不透呢。」 吃惊二连击!小姑子过了好久才消化掉一个事实——表面上的好夫妻,他的哥哥嫂嫂,其实是互相过着演戏一样的生活! 从小受尽宠爱的小姑娘实在没有接触过这样的事,只能完全不理解地道:「这又算怎么回事儿呢?你们要么就和好如初,要么就分道扬镳。如今这个样子,自己不难受?」 裴引章笑了,笑得毫无阴霾。对这个想法很单纯的小姑子真诚而坚定地摇了摇头:「和好如初是不可能的,你肯定听说过破镜重圆的故事...多美好呵!然而这世上真能破镜重圆,而且一丝痕迹也不留下?」 所谓『破镜重圆』一直都只是一种美好的惦念,真实生活中哪有那样的好事儿!彼此之间一旦分离,就会拥有属于各自新的生活。等到再次相遇,就连拼合也是艰难,更不要说彼此之间连缝隙也不能有了。 「至于说分道扬镳...这是小孩子的话,我们这样的人家要怎么分道扬镳?别说真正的和离和休妻,就算是我们互相冷着,做一对有名无实的表面夫妻,这也是不能的。」明明是裴引章自己的事情,她却能用完全客观的语气去说这些。 「那你们、你们这辈子就这样了?」小姑子觉得恐惧...他们这个阶层中这样的婚姻就算是不错了,至少相敬如宾。她难以想像,如果自己遇到更坏的处境会是怎样。 这个时候女主角却笑了起来,甚至有一些云淡风轻:「这我可不知道了,说不定过些时日就会真正和好,这种事儿,谁知道呢。」 时间是最好的平復药物,不管曾经是多么的刻骨铭心、海枯石烂,经过时间的沖刷,也会只留下小小的痕迹,不仔细去看的话,甚至看不清楚。 同时,演戏这种东西,演的久了,假的也成真的了。一对好夫妻,真能演到这辈子结束,谁又会说他是假的呢? 第456章 说实话,这个结尾真的非常微妙。如果放在现代,连翘是不会用这种结尾的...虽然她在现代的时候是男频写手来着,根本不会写这类小说。 从后世读者的角度来说,这个结尾既不是大团圆结局,又称不上悲剧虐心。甚至想要吹一波简简单单、返朴归真,回归生活的本质都很难——因为看着真的很像没事找事,根本没必要这样! 网文不是不接受套路之外的小说,实际上只要写的有趣,无论什么小说,读者们都是买帐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市场的大环境之下,作者不敢冒险...虽然写的有趣肯定会捧场,但是走大众套路不是依旧有人买帐吗? 那又何必多做一些事情呢? 当然了,很多作者是有追求的,追求突破创新,所以会自我突破,寻求套路之外的东西。但能够这么做的,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不愁吃穿。无论是已经成为成名作者,还是本身家里有矿,总之没有金钱上面的忧虑就是了。 连翘并不是那种...事实上她也算有自知之明,她并没有那种听上去就很棒的脑洞。所以认认真真照着套路来就好了——有很多人看不起套路文,实际上真正写过网文的就知道了,想要在万千套路文中脱颖而出有多难!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套路文想要写的凌驾于其他人之上,这需要的是另一种天赋。而这种天赋的稀缺,和作者的创新能力是一样的,甚至更加稀缺也说不定! 相比起其他人觉得写套路文没劲不同,连翘是那种觉得写套路文也不错的人。主要是读者喜欢...连翘的性格是需要他人认可的那种,小说写的再好,如果成绩不好,她也不会开心。 无论是什么小说,只要能够让人觉得看的开心就好了啊!这并不是什么娱乐至死时代的自嘲,这是她是真心这样想的。因为生活在那个时代,她自己也喜欢很多一点也不『深刻』的娱乐。 然而,要那么『深刻』做什么呢?生活已经很辛苦了,娱乐方面开开心心最好啊! 而现在,连翘之所以会在《裴引章传》用上这种曾经一般不会用的结尾,一个是剧情自然而然就这样发展了。另一个,则是现在的时代使然,这个时代接受这种结局。 写着写着,剧情就这样了。写到最后,连翘本可以安排女主人公原谅男主,毕竟人一辈子,谁能不犯错呢。共同经歷了敌人的种种,最后互相体谅,这似乎也不错啊!但是,连翘就是觉得没办法这样下笔。 在现代,她看过很多先婚后恋,伤害了女主角,然后又追回女主角的小说。说实在的,这样的故事对于她来说,全部的乐趣就在女主角对男主角的爱理不理,在于男主角的自作自受。 该!让你们当初作来着! 然而,一旦女主角选择了原谅,这个故事也就索然无味了——不是说大团圆结局不好,连翘并不是悲剧爱好者,她是那种看电影只看大团圆结局的。只是对于她来说,这个故事就到此为止了。 第811页 她承认,很多时候女主角还爱着男主角,这才是选择『原谅』的关键因素。因为无论对方犯了什么错误,只要心中还无法放下对方,这就是无解的!理智的旁观者根本无法体会那种感觉。 连翘不能接受的是,为什么要轻易地说『原谅』?曾经,那样的伤害忘记了吗?小说里凡是要用到女主离开男主这样剧情的,肯定不是小事,不然那就是女主『作』了。那种事,往往是会让读者义愤填膺,以身代之的话绝对会踢爆男主角一千次一万次。 因为这些事,女主要经歷痛苦、绝望、崩溃!身心都受到极大的伤害!结果,只要男主角浪子回头,即使表面上表现的再冷若冰霜,也坚持不了多久,迅速地选择了沦陷。 对于连翘来说,如果是真正爱那个人,或许会重新在一起,因为心还是向着那个人的。但是,『原谅』是做不到的,心中必然会有心结,而且这种心结不是说几句好话,略微讨好讨好就能解开。 这种心结只能交给时间,当时光过去很多年,或许就在一次不经意间解开了。 心有芥蒂,只是故作没有。 连翘这次选择了这样的结尾,也是为了圆一次自己的念想。当初她看这类小说的怨念,在这里总算得到的解放。 对于这个结尾,其实注意到的人不多。对此,梁百岁曾经对宋志平说过:「乔琏先生真是个记仇的人...裴引章最后也没有原谅...」 世人总是认为浪子回头金不换,只要男子肯学好,以前种种就是昨日,再也不会有人介怀。但是,伤害就是伤害,难道因为后来的转变,曾经对一个女子刻骨的伤害就不存在了吗? 据说受过伤害的小动物会有『应激性』,从此对人类不再有信任感。因为旧日的伤在提醒它们:快走!危险! 即使新的主人再温柔、再细心,它们也没办法毫无顾忌地接受了。 裴引章好不容易学会了相信一个人,但是这个人将她推入了最冰凉的境地,这是任何一个敌人都没办法做到的!当时的她,内心的伤痛,别人是根本体会不到的! 所以连翘安排了她最后也不原谅。 「也不是记仇,只是敢爱敢恨罢了,连小姐一惯就是这样。」宋志平说的很平静。 然而,除了这些感觉足够敏锐的,大家其实都不太在乎这个结尾。毕竟,《裴引章传》这个故事根本不算是爱情故事,小说到了一半男主才登场,最后的出场率也相当感人。男女主之间的互动什么的,虽然有点意思,但远够不上『恋爱』的标准。 这是一个非常纯正的『宅斗』小说,宅斗就完了。裴引章是这部小说中的绝对主角,她的故事,她的情感,她的成长,她所做的一切,这才是这部小说的核心要义! 大家看裴姐手撕一个又一个的敌人,看的很爽!看她最后不要男人,也自己拯救了一切,包括她自己,更爽了!甚至包括最后没有原谅男主角,大家也表示没问题!社会我裴姐,人狠话不多!社会社会! 大佬的风范,理所应当这样啊! 「最近我家都在读《裴引章传》,我老婆,还有几个姨娘,对了,还有我已经出嫁的姐姐——他们通通都找上我,就想请您老人家去家里。」梁百岁笑嘻嘻地说了这件事。 连翘在此之前就认识梁百岁家的女眷,主要是两人结交多了,就有一些通家之好的意思了。其他的同行朋友往往是让家中女眷也交流起来,到连翘这里,她本身就是女人,哪来的什么女眷,所以就由她直接见过了梁百岁家的女眷。 反正她也是个女子,不用避讳什么。 只不过,当时认识的时候,虽然梁百岁家女眷也表现出了一定的兴趣,对她一个女子做到这个地位非常惊奇。但也就是那样而已,并没有太过热切。 这次却不一样了,因为《裴引章传》,她几乎已经将能够拿下的女读者都拿下了! 并不是现在的女读者没有见识,还是之前说的那个道理,市面上主流的小说,很少有女性作为主视角的。就算有,为了讨好男性读者,其中很多内容也会让女读者觉得不尽如人意。 一部合心意的小说难找,这是女读者的共同心声。 而在合心意的基础上,让她们觉得有代入感、被打动,而且小说水平极其优秀,这就更难了!一年也不见得能找到一部这种作品。 而在这种环境下,连翘开始写女性视角小说,而且质量都很好!女读者们有多关注,这就不用说了!其实之前《鸳鸯蝴蝶剑》和《丁香传》也很火,而到《裴引章传》空前热烈,也只不过是人气积攒到一定的程度,产生了质变而已。 连翘对于要在朋友家中开『读者见面会』的事情有些接受不良,露出犹豫的表情:「你这样说是唬我的吧?我与夫人他们又不是没见过。」 梁百岁立刻道:「那怎么一样,当时就说了几句客气话而已。现在她们都悔死了!只催着我早点请你来家里做客,要好好招待你呢——幸亏你是个女子,不然这话怎么听怎么奇怪!」 要是连翘不是个女子,恐怕女眷们也不会这样肆无忌惮地要求请来家中了!毕竟也是要顾忌名声以及丈夫的感受的。 连翘无法,只能答应下来。 梁百岁达成目的,就不再纠缠这个了,又开始满嘴跑火车:「话说乔琏先生如今在读小说的女子中地位可不一般了...恐怕就是『北宋南丁』都比不上你呢——你觉得肩上担子重不重?」 第812页 连翘故作认真地想了想:「嗯...还真是...不重!」 说着连翘就噗嗤噗嗤笑了起来:「有什么重的呢?难道这是才有的事情?我自出道起,就有不少读我小说的认为我早就压过众多前辈了!」 连翘说的豪气,实际上事实也是如此。 她有不少死忠粉,根本不觉得宋志平、丁一新他们比她强!不过这也不是她一个人身上独有的现象。凡是有名气的作者,总有属于自己的死忠粉,只不过规模大小而已。在这些粉丝眼中,或许有的作者名气更大、地位更高、说出去更厉害,但是对于他们来说,自己欣赏的那个作者才是最优秀的! 至于说,在女子这边,连翘彻底压倒众人。这也不是突然而来的,早在她刚刚进入众人眼中的时候,因为女子的身份就成为女读者心中特别的那一个了,也算是另一种形式的物以稀为贵。 毕竟优秀的女作者少,女读者们下意识地在她身上投注了更多关注,并且在她身上寄託了自身无法完成的事业心。 而且连翘的小说一惯对女性读者比较友好,这就更加加分了! 等到《鸳鸯蝴蝶剑》、《丁香传、《裴引章传》三连击,声势到达现在的地步,可以说是水到渠成! 也就是女性读者在这个时代确实相对弱势很多,不然凭藉这样高的女性读者支持率,连翘早就登顶了! 不过不要紧,就算女性读者相对男性读者的规模、力量差很远,她们也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连翘原本就在男性读者群体中有巨大的读者盘了,现在加入女性读者,让原本增长速度慢下来的读者数量突然又迎来一波大增长! 不过,做到这个地步还不够!连翘原本准备的『女性传奇』三部曲,还有最后一弹没有打出去呢! 《丁香传》、《裴引章传》,然后要用一个宫斗故事来收尾! 第457章 在连翘最初的构思中,女性题材小说本来就是三部曲系列。有《丁香传》代表的普通女性奋斗传奇(虽然事后看来,并不怎么普通就是了),还有《裴引章传》代表的豪门贵族女子的自我成长。 而作为压轴的,则是一个最稀少,却又最让人浮想联翩的群体...宫廷女子。 没错,就是浮想联翩! 在现代,穿越、重生古代的,以及普通的以古代为背景的女性向小说,常常可以看到以皇帝后妃为题材。这个题材之所以受到欢迎,一方面是因为皇帝的身份足够高,满足了少女心。这和霸道总裁文走红,几乎是一个调调,皇帝就是古代的霸道总裁嘛! 而另一方面,也源自于人们对宫廷生活的好奇! 对于古人来说,这两点同样有杀伤力。嗯嗯嗯嗯...和皇帝谈恋爱诶!难道不是超赤鸡的吗?这谁能顶得住啊!且不说小姑娘小鹿乱撞了,就是男性观众也不免好奇、好奇一下天子的后宫佳丽三千人。 但连翘写这个题材,内容的关键当然不是什么后宫佳丽三千人——其实,某个方面来说,也可以说重点是后宫佳丽三千人。毕竟宫斗文,肯定都是妃嫔们斗来斗去,关键当然在风情各异的女人身上啦! 至于皇帝,在宫斗文中,虽然不至于隐身,但他们就是一个剧情推动器。就好像足球比赛中的裁判,没错,他们非常重要,有的时候甚至可以主导整场比赛,可那又怎样呢?谁记得他们? 没有人在乎。 因为宫斗文可以彻底摒弃掉感情戏,所以连翘写的非常爽快,还没有连载,小说全文已经送到编辑包玉龙那里了...虽然经过锻鍊,她已经不是那个拿感情戏没办法的人了,但是如果可以,不用处理那些纠葛,这对她来说依旧是更加省心省力的。 在此之前,普通的女性向小说是没办法彻底不管感情戏的。因为在正常的社会生活中,一个女性的生活必然和婚姻相关,而婚姻相关始终没有一点感情,先不说评论会不会觉得这有问题,就说普通观念来看,这也是不太合常理的吧。 但是宫斗戏就不一样了,可以理所当然的排除掉感情戏!毕竟,在生存面前,感情算什么呢? 宫斗戏大家都知道,一不留神是会死人的!再不留神,甚至可能牵连家人!而且普通的夫妻生活,哪有那么大的起起落落。就算只是个小小妾室,被老爷宠幸或者不宠幸,又能落差到哪里去呢...实际上,只要本人会做人,在后宅总能生活下去的。 再不济,缩到小角落里,不招人烦,也基本上能平平安安到老。 真正搞出人命来,这在后宅里面还是很少见的——宅斗文里死人,基本上就死个丫头之类,而且往往是矛盾激化到了极点,才会见到这种事。但是宫斗文不一样,随时可以死人,死个小宫女儿就像吃饭喝水一样平常。 而开场死个嫔妃,这又算什么呢? 至于说得宠、失宠等等问题,这更不是一个女人的『爱情』,这是一场残酷的生存战! 在生存面前,一切都要低头。那种极端环境里,女主角不谈恋爱,佷容易得到认同。生活已经那么艰难了,哪还有时间搞那些啊! 「如今《裴引章传》已经完了,新的小说是叫《李宜主传》。《玉衡报》上只说这个小说是讲后妃秘史的...竟不知道说的什么。话说,史书上有叫做李宜主的后妃么?」谈到连翘已经完结的《裴引章传》,梁百岁顺口也就提起了即将连载的新小说。 第813页 《李宜主传》,这是新小说的名字,而李宜主正是女主人公的姓名。其实连翘也犹豫过,要不要叫《李贵妃传》,又或者《李太后传》,但因为觉得这名字可能剧透,告诉观众女主角日后是要做贵妃、做太后的,于是最终放弃了。 「史书上那些后妃大多只有一个姓氏,姓名都是不全的。」连翘解释了一下,然后道:「有没有一个李宜主我是不知道,不过你不用猜了,我是胡乱编纂了一个朝代出来。」 宫廷秘闻这种东西,写当代显得不尊重,要是让人觉得有亵渎皇室的嫌疑,那真是几条命都不够用的。写之前的朝代倒是没问题,反正不只是连翘,好多作者也会写呢!梁百岁说起后妃传奇那样熟练,就在于这类小说本身就很多! 只不过连翘还是觉得架空一个朝代比较好写,反正她脑洞多,再加上有唐宋元明清好多个朝代的宫廷传说作为写作素材,不局限于这个世界的某个时期宫廷,这样反而更利于她发挥! 连翘想到新小说《李宜主传》中的内容,笑了起来:「虽说是后妃传奇小说,但是和以往那些完全不一样啊,你们就等着吧!」 本来正在低头看一份报纸的宋志平抬起头来,也笑了:「不一样...这不用你说我们也知道的。」 梁百岁赶忙道:「没错儿!若真是普普通通的后妃传奇小说来的,我倒不相信乔琏先生会劳心费神去写他!」 虽然被大家这样信任还挺不好意思的,但连翘并没有一个字的夸张。她的新小说《李宜主传》确实和之前出现过的后妃传奇小说完全不是一个路子的,或者说《玉衡报》用后妃传奇小说做宣传点,根本就是幌子。 和标题党没什么两样! 不过也许《玉衡报》也不是故意的,他们或许只是不知道要怎么宣传这部小说,毕竟按照现有的小说分类,《李宜主传》还真是难以分类。分到后妃传奇,似乎已经算是比较合适的了。 后妃传奇从古至今就不是一个罕见的题材,在这个世界是,在连翘原本的世界也是!只不过后妃传奇这个题材并不像一般人想的那样,会无限接近于宫斗小说。实际上,后妃传奇最多的是□□...... 这当然很出乎意料,但这就是现实。 古人最热衷的后妃传奇,大概就是《赵飞燕传奇》、《潘玉奴传奇》、《冯小怜传奇》、《张丽华传奇》这些,看名字就知道了,这都是歷史上有名的『艷妃』,是能够让『君王从此不早朝』的那种! 由这些女人敷衍出了很多绮丽的宫廷桃色新闻,有一些还流传千古,赵飞燕『身轻如燕』,潘玉奴『步步生莲』,冯小怜『玉体横陈』...... 再加上一个沉迷于美色、广收美人的皇帝,身处可以纵情声色的宫廷。只要想想,就是风月片的最爱了! 这些故事里最多的就是女人的美丽,君王的荒淫,以及花样翻新的奢侈玩乐。一般来说,这三者里面只要做到一点,就能销量不错。做到两点,就是这个小类里面的神作。三点全部做到,是可以进入『名人堂』的程度。 或许这类故事里面还真会提一提宫斗吧,毕竟,众多美人为了争夺皇帝的宠爱而勾心斗角,这对于广大意淫的男性读者来说,也非常具有吸引力。然而,这里的宫斗大多就是过家家的水平而已。 倒不是说那些宫斗的手段非常渣,实际上很多宫斗小说里,宫斗的手段说穿了也很蠢。实际上,如果真的追究宫斗手段,这些传奇小说里会提到的,基本上都是歷史上真实存在的。 那么无论蠢,还是不蠢,至少都是可行的、合理的。 这里只是说,传奇小说中的宫斗,完完全全就是个背景而已。就像是歷史人物传记一样——以武则天为例,写她的传记小说就不得不提她做妃子的那些时光。其中她是用了很多手段才登上皇后宝座的,中间的几个比较有名的事件肯定要提。 然而那又怎样呢?再精妙的手段,在这里也会变得乏味。 「就算早知道乔琏先生你不走寻常路,即便是后妃传奇估计也会与时下不同。但说实在的,我是没办法想像的,后妃传奇还能怎么花样翻新,难道你要写出一个真正的后妃传奇?这未免有些太出乎意料了。」梁百岁像是开玩笑一样说道。 这话听起来很有问题,什么叫做『真正的后妃传奇』?难道之前的就不算是真正的后妃传奇了吗? 从字面意义来解释,或许还真不算!梁百岁的意思是,和艷情、卖肉、打擦边球之类的没有关系,小说真的打算去写一个后妃的故事,包括日常、情感、奋斗等等多个方面——这样的后妃传奇。 「还真是呢。」在梁百岁逐渐呆住的神情里,连翘老神在在地笑了起来。 梁百岁之所以下意识地觉得写一个真正的后妃传奇是出乎意料的事情,这是有原因的。 最主要的原因在于人们对皇室的不了解!其次,后妃是皇室中更难以走向大众的一批人。皇子、公主什么的,自由度相对还高一些。至于后妃们,那就真的是一入宫墙深似海了! 在这个封建社会里,皇帝,甚至整个皇室,对民众来说都是心灵寄託一样的存在。似乎每个人都将他们放在心上,但与此同时,他们距离民众无限遥远。这既是地位上的差距,也是皇室保持神秘感这一必须需求。 第814页 真想要了解皇室,对于普通人来说,也就是史书上的零星记载,每年传出来的宫廷流行,偶尔不知道真假的宫廷传闻......这些东西不成体系,更难以分辨真伪。 连翘就不一样了,她那个时代,无数学者对古代皇室进行研究,皇帝陵寝、皇宫,都是研究对象。而且研究环境可比古代好多了,光是可以随便查询到自己需要的资料这一点,就足够古代的史学家们流下悲伤的泪水了。 而这些东西促成了各种研究的进展。 当然,连翘并不是歷史专业的,所以最前沿的进展她肯定没有关注,也不会特意去注意这方面的知识。但是,这些知识会向下传达,最终传到连翘连翘这里的时候,或许只是几个几分钟的趣味向歷史知识短视频。 但这也是收穫啊! 更何况还有宫廷剧什么的——就算百分之九十九的宫廷剧都有瞎扯淡的嫌疑,但其中多多少少也会体现出宫廷生活到底是怎么样!只不过是考究的剧组更接近真实,普通的剧组自我发挥多一点儿罢了! 第458章 《李宜主传》这部小说,连翘并没有参考具体哪个朝代,只是杂糅了很多自己了解的朝代,最终虚构出了这样一个故事。也可以当成是架空宫斗文,并不影响阅读体验。 大众对于『乔琏』写后妃传奇小说是有一定意外的,毕竟,普通人眼中这是有点擦边球的小说。正经作者...好吧,这个时代又没有扫黄和十八禁,正经作者也有不少写过擦边球小说。比如宋志平,他就是这类小说出道的! 事实上,后来他就算是上岸了,小说中都还时不时地带出一些□□的影子。连翘以前在不认识宋志平的时候就看过这些小说了,当时并不觉得有什么,现在想想还真是羞耻的可以啊! 总之,连翘毕竟是一个女作者,大众眼中打擦边球,总觉得有点不适应——这个时代对女性的要求当然要严格一些。 而且从『乔琏』以往的表现来看,她应该也不属于在这方面会『放飞自我』的那种作者。 但是,长期担当『乔琏』书粉的读者已经很能沉住气了。毕竟,大家都知道的,『乔琏』算是意外性第一的作者了。表面上说是后妃传奇小说,谁知道具体是什么玩意儿!类似的事情大家难道没有经歷过? 将『乔琏』的作品名录打开,大家都能感受到她在这方面的造诣! 实际上这种波澜不惊没有一丁点的错误,别说艷情了,这部小说根本就没有多少男女同框的戏份,绝大多数都只是女人之间斗心机而已! 故事起源于在位三年的皇帝即将举办登基后的第一次选妃,用以充实后宫。于是朝廷下发民间:立刻停止婚姻嫁娶!由专门的官员遴选良家女子五千名,然后选送京城——当然不可能五千名全都收入后宫,这只是过了海选而已。之后在京城,还有复试、面试一大堆。 连翘具体参考了明代的选妃制度。 或许是为了防范外戚势大,反正明代妃嫔都是来自民间。当然,也不可能是穷的饭都吃不饱的家庭,基本上应该是良家女子,中产之家出身的那种,典型的小家碧玉。 就在这个消息随着朝廷的政令传到全国,选秀如火如荼地展开,女主角登场了。 女主设定成了某位私塾夫子的长女,父亲是秀才,家中开着一间乡镇私塾,另外乡间还有五十亩两天租给佃户种。母亲则是杂货铺子人家的姑娘,家中还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典型的中等小康之家。 因为父亲的关系,女主角比起一般的女子更加通晓诗书,而且从小就展现出了聪慧异常的一面。另外,她相当独立、果敢的性格也从『长姐』这一身份有所体现。 这一年正好十六岁,家中开始张罗着给她相看亲事的时候,朝廷选秀的政令下来了。面对这个,父母当然是发愁的...虽然大家都知道皇宫里有数不尽的荣华富贵,如果女儿得宠,还可以惠及亲眷。 但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那只是极少数的幸运儿罢了。绝大多数的女孩子都是『一将功成万骨枯』中那个『万骨枯』!而一入宫门深似海,从此之后除非出头成为真正的宠妃,不然的话一辈子不得相见...... 真正想拿女儿赌一把的人还是少数,绝大多数的人都是有亲情的。 李父想走关系让女儿免选,他虽然不是什么大人物,但好歹有一点儿家底,因为秀才的身份也认识几个不大不小的本地人物。这件事想想办法,也不是没可能。 但问题在于,他的女儿李宜主,虽然称不上倾国倾城,但美貌和聪慧在当地也是一枝独秀的,可以说是非常有名了。也正是因为此,夫妇二人一直对长女十分宠爱和自豪,而如今这个名气却成了『催命符』。 名气这样大,想要悄无声息地免选都做不到了! 最终一家人只能自我安慰:也不一定选的上! 而年轻的女主角这个时候对于选秀也没有什么好感——她的性格是嚮往自由而独立自主的那种!因为家乡靠海,她一直想要有朝一日也乘船出海,看遍天涯海角。她知道这个愿望很难实现,所以希望将来嫁的夫君可以是个做海贸生意的。 虽然,丈夫不一定会做生意的时候也带着老婆满世界乱跑。但是女主李宜主有信心,她总能说服对方的。 只不过事情的发展有的时候就是这样,并不以人的意愿转移。负责选秀的官员来了,女主角顺利中选——即使在选秀出来的五千人里面,她也是资质出类拔萃的。 第815页 这种时候当然可以弄一些小动作故意落选,但是古代皇权之下,是需要考虑后果的。成功了自然万事大吉,可要是被人看出端倪,那就是欺君之罪!这个罪过足够死全家了! 而这些负责选秀的官员又很有经验...女主的脑子很清楚,她无法拿全家人的性命去赌。 所以最后,她收拾了行李,在家人和官员的护送下去到了京城——明朝的选秀制度,朝廷会给秀女以及秀女的家人发路费...想的还挺周到。 因为有家人的陪伴,即使是远离故土,秀女的情绪也大都比较安定。 在前期,重点不是宫廷的波诡云谲,需要利用这个相对平静的时间将女主角的人物个性给立起来。连翘从歷史上有名的女性政治家身上提取特点,聪明、坚韧两点尤为突出! 这里的聪明可不是诗词音律的聪明,女主角李宜主从小就爱读史书,觉得诗词之类软绵绵的东西没意思,这只不过是一个初步体现而已。从某种程度上,她不像这个时代女孩子,更像是一个男人! 实际上这没毛病,歷史上有名的古代女政治家们,她们年轻时候的特点都多多少少有这个意思。以最为有名的武则天为例,很多时候她的性格都过分刚强了,根本不像个女子...或者说不像她那个时代的女子。 毕竟到了后世,这种女孩子就多得多了。 表明李宜主的性格通过了几个小事件,比如她对于改动海船上的小设计很有兴趣,别人嘲笑她一个女孩子研究这个,必定是没用的。然而她不在乎留言,专注于学,船匠老师傅不愿意教她一个女孩子,她就天天去磨,并且积极展示自己的想法,最终才打动了船匠老师傅。 学习这些东西很辛苦、很枯燥,但是她就是能专注一心坚持下来,等到最后真的让她办成了这件事。 又比如说,她从小就不喜欢诗词歌赋,还有女儿家的一些技能,她觉得那些东西都是『无用之物』,根本想不明白为什么其他人那么喜欢。 然而,她的母亲教导她,只有精通这些的人才可以这样说。否则的话,说出这样话的人只会被人当成是吹牛大王,自己根本不擅长这些、弄不懂这些,才这样说的。 只有真正了解一件东西,比任何人都擅长一样东西,才有资格否定! 明白这个道理之后,女主角比谁都勤奋,拿出苦修的态度对这些她曾经不屑一顾的东西。之后的结果大家也能猜到,她终于比所有人都做的还好了,然后放弃这些——不是不会做,只是真的不喜欢这些而已,对此别的人也就说不出什么酸话了。 这里连翘还用上了武则天驯马的那个小段子...用以进一步烘托女主角的刚烈性格。 通过层层递进的手法,李宜主作为女主角总算被完美的立了起来。至少读者相信,这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姑娘,她优秀、非常优秀,更重要的是,她强大且自信,在这个男权世界了,她比男人更强! 而人物立起来之后,故事情节也就可以顺利展开了。 在选秀上京的时候,会认识同路的秀女...有些斗争从这个时候就开始了。 当然了,这个时候秀女之间的小心思只不过是小打小闹而已。就算是野心勃勃之辈也明白,自己真正的对手不在同路的这些小秀女身上。这个时候的各种冲突,只能说是这些竞争关系的女孩子日常撕逼而已。 这就像是选秀节目里选手之间的『玩闹』,当然会有冲突,但和真正的宫斗差得远了,小女孩儿们平常微妙关系的升级版罢了。 女主角对于这些当然是没有兴趣的,不要说她本来就对选秀抱着很消极的态度,就算她对于去往宫中大干一场抱有极大的热情,也不会对这些小孩子级别的玩闹有兴趣。简单来说,虽然大家都在新手区,但女主作为天才选手是没兴趣找普通玩家的麻烦的。 于是她不挑事儿,也不怕事儿,在一群秀女中做了个悠哉游哉的『逍遥派』。 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和她一样的,有的人斗成了乌眼鸡,成为众人中的核心人物,有的人成为失败者,落的个被排挤的命运。这些都不足为奇,也没什么好说的,反正都是自找的。 但是有一类就比较可怜了,她们本身无心这种斗争,但是因为自身没有李宜主那种素质,不由自主地被卷了进来。然后再别人的斗争中成为炮灰...一句话概括,就是被欺负的小可怜。 这类角色基本上就是前期由女主角去救,后期反水做二五仔,让读者恨的牙痒痒,最后由女主角众望所归地打倒。不过这种角色还是很有必要的,一个突显女主并不是坏人,人不犯我的时候,也很善良。 之所以后期能可怕成那样,都是环境造就的啊! 一切都是命运的捉弄~ 另一个,加深剧情的矛盾,原本柔弱的人,在宫廷的环境里发生异变,这个环境就有这么可怕!而且,还有什么比自己人反水,然后造成危机,再然后打倒,让读者看的更爽呢? 作为后期,宫廷生活重重矛盾交织的一部分,这个时候就已经开始织网、埋下伏笔了! 所以女主角理所当然的救下了一个被人欺负的小可怜,然后路上带着这个小可怜混,并且达成了『义结金兰』成就。至于之后的岁月,会发生的种种,这个时候月下结拜的人又怎么可能想到呢。 第816页 第459章 实际上,即便是这个时候的观众,也想不到现在和女主李宜主结拜的小可怜有朝一日会变成另一个样子。毕竟这个时候还不流行『小可怜黑化』『小可怜反水』这种剧情,大家哪里会知道眼前的姐妹情深终是镜花水月... 但不管怎样,到现在为止也只是开胃小菜而已。这可是宫斗文,还没有进皇宫呢,等于是才一个前情篇罢了! 于是众望所归的,皇宫选秀开始了。这里选秀的方式连翘借鑑了清宫选妃,倒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清宫剧的流行,相比起其他朝代的选妃方式,她对这个最为熟悉。 而与之相对,舞台当然就放在了明清故宫! 虽然连翘曾经无数次吐槽清宫剧,但是这个时候清宫剧填鸭一样的洗脑发挥了作用!再加上连翘本身对故宫就很感兴趣,她能够比较清楚地还原出故宫的布局。 这对于写宫斗文有什么作用? 非要说的话,假设两个剧组要拍古装剧,剧情一模一样、演员班底也一模一样,只有服化道有差别。一边虽市面上的大流,,而另一边是考究精良,那么愿意看哪个?当然是考究精良的那一个! 这两者之间有差距,而且对于观众来说,观看体验可能是天差地别!这一项如果不重要,也就不会有那么多从画风起就将观众拒之门外的作品了。 这个时代写后妃传奇小说,对宫廷也是有描述的。只是描述的水平有高有低,低的可能就是空想,一不小心就变成『皇帝的金扁担』了。高的,要么以当代宫廷为蓝本,要么追寻前朝宫廷。 只不过这有新的问题,如果是当代宫廷,普通人是无法随便进出的,这可不是连翘那个世界,买张票随便逛皇宫!基本上,写小说的人是没有机会皇宫一游的。而连翘虽然机缘巧合去过这个时代的皇宫,但不可能随意乱逛,她就是在几条固定的路线上走了走而已。 而且一般而言也没有人会随便传播宫廷的具体平面图...了解这个是想做什么?意图不轨吗? 如果是前朝旧有宫殿,那倒是不犯忌讳了。但前朝宫殿这种东西都很难保存到新朝的,如果不是被新朝继续使用,基本上都是毁于战火等原因了。有保存下来的,也只是不完整的小部分而已。 想要从中窥见当初的盛况,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至于说找资料...这是个办法,所以有人写的还不错。但是纸面资料这种东西也是远远不够的,通过一张单薄的平面图想像皇宫盛况?而且这种资料实在是难以收集,往往是被新的皇室,以及其他有门路的人收着,一般人难以接触。 可是,即便是费尽千辛万苦搞到了皇宫的一点点资料,又有谁能比得上连翘对皇宫有概念呢! 实际上,这个时代的人,对皇宫最缺乏的也就是概念了,以至于依靠想像也难以想出皇宫应该是什么样子。不像连翘那个时代,哪怕不照搬已知的故宫,就是依靠对歷代宫廷的了解,虚构出一个像模像样的宫廷也不算特别难! 连翘那个时代,着力于传播歷史知识,故宫算是一个非常重点的项目了。连翘因为写小说的关系,对歷史很感兴趣,本身是看过不少故宫为主题的纪录片的。从中不只是了解了故宫的布局、陈设,也得以窥见了宫廷生活的浮光掠影。 或许其中带有一些现代人的猜想,不算完全还原。但是相对来说,这些无数歷史学家的研究成果已经无限接近于『歷史』了!从这个方面来说,连翘是这个世界,除了宫廷中人外,最了解皇宫的人。 或许她都不清楚如今正在使用的这个皇宫到底怎样,但是她小说中出现的皇宫,无疑是能让任何人都说不出什么来的——这大概是一种『神似』吧。 歷朝歷代宫廷其实有很大不同,但是作为皇室的居所,其中的气质、气势、规制其实是一样的。 连翘精心地将自己了解的那个宫廷细緻地展现出来,干清宫、交泰殿、坤宁宫,还有东西六宫、御花园......宫廷里如何安排人手,小宫女和小太监又是怎么来的、怎么调.教,这些都清清楚楚的! 甚至皇家食谱,皇家的各种节庆如何安排,连翘也没有马虎! 这些东西在《李宜主传》一开始的时候当然不会全部翻出来,但就是随便显现出一点,已经是『大家气象』了!和时下涉及到皇宫的小说完全不一样——实际上会涉及到皇宫的小说也没有多少。 除了后妃传奇,也就是类似连翘那个世界《唐明皇》、《汉宫秋月》之类的故事了。这种故事重点其实不是皇宫,就是换了地点、换了人物设定的《西厢记》、《牡丹亭》而已。 皇宫,不过是可有可无的背景,到底是真造了一个皇宫来作为故事发生地,还是像舞台剧那样,画一个皇宫当背景板,甚至干脆『无实物表演』...随便啦! 但连翘就不同了,她用纤毫毕现的方式,让大家感觉到庄重——就好像真的有那样一个国家、一个朝代,发生在某位皇帝在位时的一次选秀。这是很认真的在讲述这个故事,读者就像是旁观者一样,身临其境。 所以说,细节这种东西很重要。实际上最好的阅读体验,就是由一个又一个的细节叠加起来决定的。 在这个阶段,连翘只是写到选秀而已——就是五千人看验,选中的留牌子,没选中的撂牌子。留牌子的过几日再看,再选中的才能记名,没选中的依旧撂牌子。这时候记名的才能称之为中选,进入后宫。 第817页 其实清代选秀还会顺便给皇子、王公等选出妻妾,选中秀女的出路也是多种多样。但在这里,连翘并没有採用这个,没选中的就是没选中,选中的就留在皇宫。这比较符合『当代人』的常识,没必要在这种不影响大局的事情上故意给读者设置障碍。 入选的五千人其实已经经过验看,身体条件上不符合要求的已经被剔除,但到了皇宫还得验看一遍,确保无误——就是肌肤有没有疤痕,身体有没有恶味之类的问题。这一道验看也正好给待选的女子换上一样的衣服、一样的髮型,防止有人依靠装饰之类的手段吸引注意。 就是这样,仿佛可以搞连连看一样的女孩子们入场,由皇宫贵人们相看——一般是皇后或者皇太后主持,偶尔皇帝也会过来,但不会全程陪看。这一次的选秀因为是皇帝登基以来的第一次,比较隆重,所以皇后是全程在的,其他后宫高位妃子也在。 至于说皇帝,他倒是没有出场。设定中,这是一位对后宫既不厌恶,也不会过分狂热的皇帝。毕竟,若是对后宫过分热爱了,那就是典型的荒淫之君了。这种皇帝的皇宫搞宫斗,那不就只剩下献媚之类的手段了么! 不利于宫斗发挥...倒是更吃天赋,比如身体条件之类。 一不小心就偏到□□的套路上去了。 这一道,就是几个人一排,行礼问好,也不会停留多久,等到记录人员按照『评委』们的意见做好记录就会退下。至于特意挑个人出来问话,这是不存在的。这些选秀的姑娘都是普通出身,没有人会特意照顾,也不会有什么特意针对——呃,真有倾国倾城的,或许会被针对吧。 不过女主人公那一批她是没有见到的。 这一关考验的主要是仪态,面对这个帝国最尊贵的一群人,这些小姑娘会不会胆怯,会不会失仪,会不会因此行礼都做不好。以礼仪端庄、气度沉稳最好...至于说容貌,这也是看的,但基本上不会因为这个刷下去太多人。 毕竟在地方选送的以及之前换衣服验看的时候已经看过了,基本上已经将达不到水平线的给挑出去了。剩下的就算不说大美女吧,也能算个清秀佳人。 经过这一批选拔,留牌子的住进储秀宫,会在皇宫里住半个多月。这期间,她们基本生活在宫女、嬷嬷这些人的监视之下,这个过程是将性格不好的(装出来的能够骗过宫人的好性格也算是好性格)跳出,以及初步培训宫廷规矩。 等到最后一步挑选的时候皇帝肯定会到场,到时候这些人绝大多数都会被挑出,留牌子的只是极少数。毕竟,所谓的后宫佳丽三千人,这是将很多宫人都包括了进去,牌面上的正头主子其实很少。 要知道,皇帝是要给大小老婆开工资的,就算是最低品级的嫔妃,工资也不低。真的要开工资,真是沉重的负担啊...再联想嫔妃都要有的基本配置,过得去的住处、宫女、太监——嫔妃规模不可能太大的! 不过那个时候是那个时候的事了,现在只是到了众秀女住进储秀宫——一场撕逼大战正在进行中而已! 对于连翘的这部小说,朋友们已经近乎无话可说了。倒不是真好到那个地步,让大家沉默。只是看她那样写,真的有一种杀鸡用牛刀的委屈,暴殄天物啊! 连翘轻而易举地勾勒出一个盛世王朝,只是通过选秀这样一个小小侧面而已!她对于帝国核心的宫廷仿佛瞭然于心,随手挥笔,让人真的就置身于真正的宫廷了! 这就像是《红楼梦》一样,贵族青年男女的悲剧爱情,在此之前有,在此之后也一直存在。他们或许情节、文笔不如曹公高妙。但《红楼梦》能够独得宠爱,甚至诞生出『红学』来,凭藉的是故事本身那么简单吗? 更多在于《红楼梦》包罗万象,将那个时代的歷史图景纳入进去,特别是贵族生活的点点滴滴,在没有一部作品比得上他了。不是百科全书,胜似百科全书! 之所以《红楼梦》能做到那个地步,很大程度是因为曹公少年时代就生活在那种环境当中。别人翻查资料,甚至空想,但对于他来说,是回忆录,所有的一切都是亲身经歷的! 连翘没有亲身经歷过宫廷生活,但在一般人看来,《李宜主传》已经无限接近宫廷了!他们为之诧异、着迷也在这里——原来那个地方是这个样子的!简直恨不得将连翘描写的种种宫廷规矩、器具,一点点研究,这才罢休! 这样的厚重背景,应该出现在更宏大的故事中才是,然而一个后妃传奇故事?从这个时代的人看来,还真就看不起这个! 杀鸡用牛刀啊! 第460章 时间倏忽而过,已经到了春末夏初的时候了。这个时间节点上,连翘的《李宜主传》已经连载完了开头,到了皇宫选秀阶段,正是渐入佳境的时候。读者也逐渐意识到这部小说和连翘以往小说的不同之处——虽然连翘的小说总是以『与众不同』闻名,但这部《李宜主传》在她的所有作品中也是特别的。 其实连翘小说中特有的行文流畅、节奏感强,这些特点在她开始写女性向小说之后就开始渐渐淡化了。虽然相比其他作者依旧堪称优秀,但依旧让大量喜欢这个的读者颇为失望。 要连翘来说,这当然是因为女性向小说和男性向小说在行文节奏上天然的不同啊!当然,另有一部分原因在连翘本人,她从男性向小说转到女性向小说,这也算是转型了,转型必然带来一些问题,在女性向小说中找不到曾经那么好的节奏就是其中之一。 第818页 只不过,她用新奇的剧情、特别的人物、庞大的设定...这些东西转移了读者的视线,让他们注意不到这里。或者说,注意到了,但是并不在意。毕竟,大环境下大家的行文节奏差不多,她也没有比大家差啊! 而《李宜主传》奇特就奇特在,他是典型的女主视角小说,但是整体节奏上恢復到了连翘苏州时期的水平!这可让一些老读者感动的不行!认为连翘总算是在女性题材上也找到感觉了。 然而让连翘来说,写女性向小说越来越顺手只是原因之一而已,更重要的是宫斗小说本身就容易被写成这样!特别是作者决定砍掉感情戏,至少不着重说感情戏的时候,这和男性向职场文、打怪升级文,很多东西是相通的! 没有了感情的纠纠缠缠,剩下的只有谋划自身,谋划朝堂,甚至谋划整个世界! 连翘塑造小说的方式回归到了最初——节奏为王!用几章一个小高.潮,几个小高.潮中夹杂一个大高.潮的方式,让爽点层出不穷,有节奏地敲击着读者的神经。融入节奏之后,就只想一口气看完这部小说! 为了节奏,牺牲剧情也在所不惜! 这谁能顶得住啊!再加上题材的特殊性,《李宜主》作为女人奋斗大戏三部曲的最后一部,收官之作,红的最快,势头也最好! 最近她去和朋友聚会,大家都要提一提《李宜主传》! 「最近《李宜主传》卖的最好!多少人瞅准了机会,想要开始倒腾一回后妃传奇小说。就是书社以前的存货,还没有印刷售卖的,想要趁此机会都弄出来!还有报纸也是一样,连载小说听说是后妃传奇那一类,不论好坏,都愿意试一试呢!」郭临当时正翻阅最新的《玉衡报》,啧啧称奇一样道。 所谓书社的存货,其实就是往年一股脑扫货,从小说作者手里扫到的小说。这些小说不算高,不然肯定会即刻出版。优点大概是便宜,随便花点儿小钱,就能够扫到一大堆。 这样的小说到手了往往会存着,等到合适的时机再出手。 比如说作者突然有了点小名气,趁机发售肯定能多赚一些。不过这个机会实在是太渺茫,最常见的情况是是某小众题材小说突然火爆了一本,读者看一部还觉得不过瘾,于是迫切地在市面上寻找同题材小说。 这个时候就是出手的好机会! 「能赚到钱?」梁百岁玩味一笑。 不等郭临说什么,连翘先道:「能赚钱肯定是能赚钱的,只不过是赚多赚少的事罢了!」 连翘最近对报馆、书社、印刷作坊研究比较多,对于其中的资本运作方式记忆犹新,这种问题的答案几乎是脱口而出。 梁百岁听了只是笑:「这是怎么搞的?你那小说还能说是后妃传奇小说?这些人也太胡来了!」 连翘也跟着笑笑:「他们未必不知道这个道理,只是钱摆在眼前不去赚,心里肯定会痒痒的啊!」 「有理有理!」梁百岁笑着拍掌,然后给自己和连翘各倒了一杯梅子酒,举杯相碰,慢慢饮尽。 品味着青梅的香气,连翘缓缓放下了酒杯。忽然一眼瞥见宋志平正在伏案画着什么,便抬眼望过去。一开始看不出什么,只觉得应该是一组建筑的平面图,毕竟建筑上面没有标註名称,一时之间确实难以辨认。 直到大体轮廓出来了,连翘才疑惑道:「你这是在画《李宜主传》中的皇宫啊!」 宋志平点点头:「我就想知道你是怎么安排整个皇宫的——觉得怪有意思的。」 连翘哑然失笑:「那你该问我才是,根本用不着自己画!」 看小说就应该知道,连翘应该是提前画好了皇宫地图的,这样一来,描述人物行动的时候才会更加稳妥,不容易出纰漏。毕竟纯靠脑子想,很多时候都会出现一定的误差。 明明找原作者就能轻松搞定的事情,何必费劲呢! 宋志平却道:「我知道你那里肯定有原图,只是我想着自己看书作图,更能记忆犹新。而且...而且这也是个乐趣么。」 确实,连翘想起了自己中学时代读红楼最狂热的那个时期,刻意不去看书籍本身附赠的贾府地图,而是自己按照书中所给出的内容尝试着还原贾府平面图。最后和真实的地图对照,基本上是正确的。 很有成就感! 连翘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你这倒是提醒我了,虽然自己画图也很有意思,但是大多数人肯定是懒得做这件事的。《李宜主》小说第一册 已经出来了就算了,现在第二册却只是准备当中,正好可以随着小说送一张地图。说不定许多原本不买小说,只看报纸的人,为了地图也愿意买一册小说了。」 这样说着,连翘又赶紧摇头:「不不不,第一册 的故事基本上只涉及到储秀宫,那么就放储秀宫的详细地图就行了,之后每一册都可以放皇宫一部分的地图。等到最后,再出皇宫全局地图!」 听连翘在想这个主意,白明星拍起巴掌来:「这个却是极好的,多花不了多少钱,却是一定能多卖出许多册小说本子。哈哈,文曲书社的人,恐怕得特别谢谢你了!」 虽然每多卖出一册小说,连翘就能多拿钱,她提出这种主意也算是给自己赚钱,说不上谢谢不谢谢的。但实际却不是这样的,毕竟营销之类的事情本就是书社自己的工作。现在连翘一下帮了大忙,他们也确实要感谢。 第819页 事实上也是这样,连翘转头同文曲书社的人沟通了一下,那边立刻将储秀宫的地图送过去加印。当时并没有说什么,转头却是给连翘送了很贵重的礼物,理由是过端午节。 虽然端午节确实是非常重要的节日,但是这样重的礼物一看就知道是超过了正常的!算是给连翘『包红包』了。其实相比起这个红包,连翘肯定是更想要分成上提点,不过想想她的分成也几乎到了天花板,也就没有再多想。 或者有的人喜欢挑战天花板,一次又一次击穿行业原有的潜规则,硬逼着别人接受自己的游戏规则。怎么说呢,这样不是不可以,因为说到底这是一种商业行为,本质就是甲乙双方的一次博弈而已。 一方强势,另一方就必然弱势。但是只要弱势的那一方可以接受,那就没有什么可说的。 说起来书社强势的时候也是很可怕的,面对那些没有发言权的小作者,他们都是正眼不看一下,能将价钱打压到多低就打压到多低! 换成面对强势作者时转变态度,甚至卑躬屈膝起来,不断地在分成上后退,到最后退无可退——也可以说是某种平衡。 但连翘不太喜欢那样做,不是她心胸宽广,也不是她在别处能赚到钱了,不拿这个当大事儿。只是因为她是一个不会刻意突破旧有规则的人——虽然她是成长在新时代的年轻人。 她怕麻烦,打破原有的规则之后或许会有各种各样的后遗症接踵而至!毕竟生活不是攻略游戏,当你凭藉自己的骚操作压服众人之后就可以天下太平。 生活中面对的是迥异的人心,以及充斥着各种意外的真实日常。 打破规则一时爽,事后书社会不会想要找麻烦?会不会在行内树敌?会不会有不利于自己的谣言产生?会不会影响到日后的工作生活?...... 虽然这些事件也不是没有办法解决,但她讨厌生活被这些事情包围。 只要规则本身并没有恶意地针对自己,而且也不会影响到行业本身的发展,连翘一直认为遵守规则比打破一切来的轻松。 连翘在出版业好说话的名声已经传出去了!只要出版方没有欺负她的『好说话』,拿出不尊重她的条件,她基本上都能很快敲定小说的印刷事宜。这一套软硬皆有的组合拳,短时间内看不出什么效果,但是长时间看,别的不说,至少让她的生活轻松很多。 不会因此树敌,名声上佳,随时都能找到愿意与她合作的对象——虽然以她今时今日的地位,本来就不愁合作的对象。但是合作氛围是不一样的,连翘喜欢更轻松一些的,别把自己与合作方弄的敌人一样。 或许因此损失了一部分钱财,但是当作是生活轻松的成本也未尝不可。 印刷地图带来的影响却是之后的事情了,此时此刻,连翘只是看宋志平画的地图,忽然想起了什么,坏心眼地道:「说起来,现在《李宜主传》的部分还不能够画出完整的地图...你真不看看我手头的地图,可是极精确极仔细的呢!」 这相当于一个正在看推理小说的人,本来正在自己推理来着,忽然旁边有人诱惑——我们这里有案情详解哟~可以说是相当残忍了。 宋志平当真踌躇为难了多半晌,原本还坚持自己看书画图,觉得这更有趣味的呢!最后却在连翘要走的时候低声道:「明日我去你那里看图!」 哈哈哈哈哈!连翘表面只是微笑而已,实际上心里已经在打滚笑了! 那么,一幅皇宫地图而已,真的那么有魅力,能让宋志平都将自己插下的g收回去吗?事实上,还真有! 第461章 一开始写下《李宜主传》的时候,连翘真的不知道大众会对『皇宫』那样感兴趣!她知道,出于猎奇等心理,她笔下的皇宫肯定会引起一定的关注,这就像是后世看那种设定宏大完整的小说的时候,大家都喜欢研究体系背景是一样一样的。 不要说《魔戒》这类入门难度比较高的,就说更亲民的《哈利波特》吧,其中大量的内容就和西方传说、神秘学之类的东西相关。看起来像是想像力的造物,实际上所有的东西都有据可循! 因为有这样的原因,所以大家都很乐于兴致勃勃地探寻这些故事里各个内容的根源。这是考据的乐趣,华夏文人还专门有『考据』这一门学科,称之为『考据学』。 但是会有这样大的兴趣,这却是始料未及的。实际上,她是低估了当今的人们对于宫廷生活的想像!而之所以会低估,是因为之前读者并没有表现出如此大的兴趣。 对此,朋友都道:「那是因为先前没有这样一篇小说啊!」 之前涉及到宫廷生活的小说,基本上都是『皇帝的金扁担』,不懂的人被骗了,稍微懂行的人就只能当个乐呵来瞧。而少有的,能够脱离『皇帝的金扁担』的,也往往只是浮光掠影提一提,并不会深入地去写。 不是写的人不想写,而是条件所限写不出来。谁有连翘的条件,能够知道那么多有关宫廷生活的知识? 条件所限,读者对这个内容的兴趣没能被激发出来。 连翘为此惊嘆,实际上她不知道,不只是普通民众对这个极感兴趣,就是本身在皇宫里居住的贵人们也觉得很有意思。 正是因为他们是居住在皇宫里的人,所以感触才更深吧——别的人只知道《李宜主传》写皇宫,写宫廷生活,像是那么回事儿。而他们知道,还真就是那么回事儿! 第820页 因为之前玉梨班在皇宫表演的关系,嫔妃们大都见过连翘,即使有的人对此没有什么印象,但也是知道这件事的。不免感嘆:「真不能想像竟是那位连姑娘写出这样的话本子!虽说写的是另一个宫廷里的事儿,却仿佛是在说我们!」 「里头的一些东西,若不是宫廷生活几十年的老人,谁能有这样的体会?」有的嫔妃这样道。 「就算是宫廷生活几十年的老人,有些东西也不见得知道!」以宫人为例,实际上他们的生活经常是一个小圈子里打转。就算是知道一些事情,也是自己跟前一亩三分地。而且,说的更隐晦一些,他们也不愿意知道太多的事情。 凡是有一些生存智慧的宫人就应该知道,在宫廷中,有时候知道的越多就越容易丢掉性命! 对于宫廷的描述,皇宫本身、物件等等硬体也就算了,虽然厉害,虽然值得研究,但从更广泛的『可读性』上来说,这是不能够提供多少帮助的。《李宜主传》更成功的是塑造了一批宫廷中人,让读者们念念不忘! 普通人是无法想像皇宫里的人是如何生活和生存的,他们以己度人,最多就是觉得他们生活的奢侈一些,土气一点的,未免还觉得他们就是『一根人参只咬一口』云云。夏虫不可语冰,特别是在这个资讯并不那么发达的年代,人与人真的可以生活在两个世界! 一个世界的人很难想像另一个世界的人如何生活。 连翘看过不少关于宫廷的小说、电视剧,还有相关纪录片!当然了,人文类的书籍也是有的。连翘至今还记忆犹新的《宫女谈往录》,就是根据清宫里的宫女口述所写。这差不多是古代宫廷生活的第一手资料了!幸亏作者当时想到了要将这些东西记载下来,留存后世让不少人得以窥见宫廷生活的琐碎! 善莫大焉! 通过这些资料,连翘足以构建出一个细节多到让人觉得她真正在宫廷生活过的世界! 小说发展到现在,只是女主角李宜主和一起待选的秀女住进储秀宫而已。除了每日秀女间的明争暗斗,学习是她们生活的主要部分。各种宫廷规矩、避讳,宫廷女子与外界女子的不同,娓娓道来。 连翘所描述的这些东西并不是凭空得来的,她是真的有现实依据!在她那个世界,古代宫廷就是这样样子的!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个支撑,所以她可以事无巨细、可以前后照应、可以庞大以至于恢弘! 明明只是讲述宫廷生活的一点点浮光掠影而已,偏偏生出了史诗般的气魄!好像她所描绘的世界里,整个宫廷都在运行,然后她截取了一个小小角落,写成了正在发生的故事! 虽然一开始没有预料到小说的这些部分会这样受人欢迎,毕竟她一开始的打算只是『宫斗』这个题材而已,宫斗的重点又不是『宫』,而是『斗』啊!但是自己精心准备的内容被人所喜爱,这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在朋友们的聚会上,梁百岁恭维了一番连翘的《李宜主传》,结束了这个话题,转而道:「乔琏先生这些日子看苏州那边的报纸了没有?」 连翘愣了一下才道:「看倒是看过,只不过不可能都看...我在苏州的朋友尽力寄了苏州的报纸过来,但都是一些我平常爱看的苏州大报。」 唐宋一直有陆陆续续地给连翘寄各种苏州报纸,偶尔别的朋友看到什么有趣的内容了,也会将报纸寄来京城给她。 「是大报就对了!这份《文汇月报》可是苏州数一数二的大报!」说着梁百岁自己书房的书架上取出一叠报纸,不是《文汇月报》又是什么! 「《北朝英雄传》,『西湖客』许文华的大作!我让宝玉特地从苏州寄过来的!」说罢,梁百岁将报纸扔在了桌上。 他口中的『宝玉』自然只能是苏州的知名作者『博陵狂生』崔宝玉了,两人关系莫逆,常常有书信往来的。 旁边的宋志平拿起报纸,《北朝英雄传》他是看过的,不只是因为他得时刻关注着行内第一梯队的同行们出了什么作品,更重要的是他本身就对许文华非常关注! 「你什么时候看重其『西湖客』来了?竟没有听你提过!」关注许文华的人不少,他的作品很有特色,而且在连翘之前也被公认是最有可能下一位登顶的作者,再加上他年轻嘛,自然关注多多。 不过连翘一来,就抢走了很多风头了。虽然两人的作品完完全全是两个套路,八竿子也打不着,但两个人的『人设』不少都撞了,这倒是真的。同样年轻,同样是后起之秀,同样才华横溢,被认为是天赋型选手...... 同样是天才,当然免不了被大家比较来比较去的。 只不过众多关注许文华的人里面,并没有梁百岁!其中的原因有很多,不过从根本上来说,是梁百岁这个人也算是不折不扣的天赋型选手。对于别人口中压倒自己的存在,始终是有心结的。 而且更重要的是,他的审美趣味里,许文华并不能说是才华天纵的那种类型——这也很正常,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审美本就是很私人的事情,有的人惊嘆为神作,但另外也有人一脸懵逼,觉得这是什么鬼! 只是这样一来,许文华就无法真正让梁百岁服气了!他是不承认许文华的。然而大范围内,比较普遍的观点又是承认许文华的。于是这带来一个矛盾,如果梁百岁经常宣扬自己的观点,就会有『嫉妒贤能』的嫌疑。 第821页 他为人其实很有些心高气傲,是受不了这个的。所以索性眼不见为净,平常都是不看许文华的相关小说、新闻的。 听到宋志平这样说,梁百岁微微抬了抬嘴角:「还不是因为他与乔琏先生打的那个赌!原来我是不注重这些的,只是如今认识了乔琏先生,那又不一样了,自然对这件事上心起来。乔琏先生的小说早已完毕,现在就看『西湖客』的了。」 「北朝英雄传》,我倒是想看看是何等样子的小说。」 对于朋友对自己的关心,连翘表示感谢,亲自为梁百岁点茶——她并不擅长这种,她那个时代喝茶就很少了,玩点茶更是极少数。她之所以能点茶,还是原身的记忆!后来日常中又有一些接触。 好容易弄好,递茶给梁百岁,却是示意道:「那如今觉得《北朝英雄传》如何?」 梁百岁对此只是一笑,接过连翘递过来的茶,美滋滋地喝了一口,道:「让我来说,『西湖客』相比连翘先生自然是差得远了!」 这话就带有很强的主观性了,毕竟他并不怎么认可许文华,而且如今和连翘是好朋友。这种关系是会影响一个人的判断的,使之不能得出完全客观的评论。 「凭良心说,《北朝英雄传》不差,似『西湖客』这样的人,小说再差也不可能去了大熘。相比起一般的演义小说,这也可圈可点,特别是小说角色的刻画,细腻真实,有血有肉。」 前面说了很多肯定的话,一般来说后面一定会跟着一个『但是』。 「但是,但是演义小说的格局、行文却是败笔!而这类小说又是极看重这些的,既然这上头败了,那便一切休谈!」 梁百岁这话倒是说的一针见血!《北朝英雄传》的格局、行文节奏、剧情设计其实都很有问题。特别是在小说前期,这个问题尤为明显!这也不能说是许文华不行,只能说让一个常年写言情小说的人忽然转头去写歷史争霸文,轮到谁都力有未逮。 从后面看就知道了,至少行文节奏和剧情设计有了很大进步,只有格局的问题还一直没有起色。这其中固然有连翘曾经给他写信辅导的功劳,但更重要的是许文华自身确实天分奇高! 「不过最近看到新的文字出来,倒是好了不少,也不知道受了哪方高人的指点!」梁百岁哗啦啦翻报纸的时候忽然这样感慨。 连翘笑眯眯地没有说话,深藏功与名! 第462章 「少爷,船要走了!」小斯提着一个大大的食盒,掸了掸身上的雨水,用袖子擦了擦脸:「正在下雨呢,这种日子也要行船?」 旁边有水手经过,笑道:「小哥这就不知道了,我们这一行很是看天吃饭,有的时候晴天也行船不得,因为过一会儿海面上就要波涛汹涌起来。有的时候下着雨也是不妨事儿的——这全赖有经验的水手如何看!」 三百六十行,每一行都有其道理,外行人确实很难懂其中种种。更何况航海一道和天文地理都很相关,在这个时代,算是非常专业的知识了。别说学会,就是解释给普通人听,恐怕也很难解释清楚。 许文华原本正在整理自己趁着停船写下来的稿子,听到他们的谈话,顺便就问道:「还有多久能到京城呢?」 自最初苏州上船,一路上海船算是行的很快的了。而在这个过程中,许文华并没有后悔于当时的一时冲动。甚至,随着船越来越接近京城,心中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期待。在这种期待之下,当初与连翘相见的一丝迟疑也消失无踪了。 有的时候两个人的关系进入『剪不断,理还乱』的状态,时间会给出关于如何应对的答案——是自此相忘于江湖,还是原本的迟疑被忘的干干净净。 之前就已经知道了,这边已经是离京城很近的港口了,但是具体还有多久到达,这却是不知道的。 「京城?」水手摸着下巴想了想:「顺利的话大概三四天便能到了!」 许文华将文稿小心地收好,放在可以防潮的油纸袋中...船上潮气很重,这也是很有必要的。 小厮将食盒里的饭菜摆上桌:「少爷快吃吧,这一顿之后说不定要到京城才能吃到好饭好菜了!」 无论是船上提供的伙食,还是路上买的一些干粮,和正经酒楼饭店做出的饭食肯定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说着,小厮还从怀里拿出一本书:「少爷,我等饭菜的时候看到酒楼对面一家书铺正在卖这个,就自作主张给买了,您看看!」 小厮手上一册蓝皮封面的话本子,不是《李宜主传》又是什么!正是《李宜主传》的第一册 单行本。 宋志平在封面左下角见到『乔琏』两个字的红色印刷体,立刻就知道了,这就是连翘在《裴引章传》完结之后,新出的小说单行本。 自从上了船之后,信息就格外不通畅起来,他勉强还能给苏州那边寄送信件,包括《北朝英雄传》的连载,都是这样送到宋文静手上的。但是收信就变得几乎不可能了,他本身是在移动的,除非寄信人能料到他会在哪儿停船,然后提前将信件寄到停船的港口。 这个操作太难了,这个时候寄信意外可比后世多多了,随随便便有个耽误的,就错过了! 运气好能买到连翘的连载小说,运气不好,下船一趟一无所获也是很正常的。而自从《裴引章传》完结之后,他虽然知道连翘应该会很快开新的连载,却也没有急着去找新小说。 第822页 主要是这个时候离京城已经越来越近了,实在没有必要!干脆等到京城了,再痛痛快快读完新的连载,既省事儿又舒爽!这就和后世将连载养肥了再杀,这是一样的。 他当时甚至没有注意新小说叫什么名字,这也是为了限制自己的好奇心。现在倒是知道了,《李宜主传》嘛! 接过书,想了想,又将书放在了床头,然后就坐下吃饭——许文华已经打定主意了,多吃一些,养足精神和体力,今天就看书了,并不做别的。 也是他逐渐适应船上的不稳当了,虽然行船的时候写字还是使不得的。但是只是看书的话,并不妨碍什么了。 一顿丰盛的饭菜,吃掉了大半。然后就对小厮道:「今日要是没什么特别的事儿,就别打扰我了!」 小厮收拾了碗盘,人往舱房外头走。说实话,他宁愿许文华这里不要他伺候。舱房其实是很狭窄的,他总觉得呆在舱房内十分气闷。等到晕船的症状好转之后,平常一旦有空了,就喜欢去甲板上与水手船工们耍。 现在许文华这里不需要他,他也喜欢! 这种海船,很多房间都是没有窗户的,所以船客经常需要打开门通风,而且还会在白天的时候在甲板上呆一会儿。许文华这个房间却是不错,也是他当初捨得出钱,所以房间带了一个透光的小窗子。 然而即便是带了这样一个窗子,舱房内也只是被照亮了一小片。再加上外头正是阴天下雨,更加阴暗了。要想看清楚书本,只能点灯。又因为船不太平稳,油灯有晃荡倾覆的危险,蜡烛是唯一的选择。 一般来说,蜡烛是很昂贵的,用蜡烛可比用油灯花销多得多。所以船上的人真要借光做什么,也会选择去甲板上,而不是平白浪费蜡烛,而且是在憋闷的船舱里——本来就憋闷,点蜡烛就更辛苦了。 许文华却不是这样,他厌烦甲板上的人来人往,若只是透透气而已,去甲板上也是无妨。但若是读书,那是决计不愿意去的。读小说,特别是读连翘的新小说,他愿意一个人在房间里安安静静地读。 至于说房间里的憋闷之类,读小说入迷的时候谁还能察觉的到——他对连翘的小说很有信心! 事实上,《李宜主传》这部小说也没有让他失望!第一册 的单行本,剧情只不过进展到了众秀女进入储秀宫,但是到这里已经可以看出大家气象了,出手便是不凡! 明明只不过是女人之间阋墙上的勾心斗角,偏偏被她写出一种史诗般宏大的气魄与精彩! 从这上面,他也看出了自己和连翘风格上的决然不同。自己就算是写最为气势雄浑的歷史演义小说,格局也打不开,没有天下大事如同掌上观纹的壮怀激烈。连翘就不同了,一个后妃传奇小说,硬生生的透出歷史的风云激盪!这也是没谁了。 说实话,对于许文华来说,写《北朝英雄传》并没有让他打开新思路。确实,在写这部小说的时候他学到了很多东西,对以后写小说都很有帮助的那种。但是,他很有可能此后再也不会写这类小说了。 倒不是他没有信心通过努力,将这类小说也写好,只是他深刻的意识到,相较于他原本那些小说,他这一类小说是大有不如的。有的人就喜欢挑战不同,即使明明知道有些东西自己其实并不适合。有的人却是坚持做自己擅长的,不会轻易动摇。 许文华就是典型的后者。 不过,这也不是说写一部《北朝英雄传》,他一点心得感悟都没有。其中最重要的,至少是他自己最为看重的,其实是他觉得自己更加了解连翘了。 只有亲自去写一本这类小说,才能更加深刻地了解日常都在写这些的连翘。 她不同于时下女子,或者说她是一个心胸和眼界都太过开阔的女子,这一点上她将天底下绝大多数的男子都比了下去。 过去,许文华虽然也知道连翘是非常独特的一个女子,但也就是大概知道而已,真正具体的样子、独特到什么地步,他其实是无法深刻体会的。 而在写《北朝英雄传》的过程中,他必须得将自己的心态调整为写这类小说的感觉。一开始的时候他根本找不到灵感,等到下笔的时候,只能想像,如果是连翘,她会怎么写这部小说。 除了自己的小说,连翘的小说就是许文华最了解的了。在以前读连翘的小说的时候,他也常常会揣摩连翘的想法,这个时候代之以连翘的角色去写这部小说,总算能够动笔了。 然而也只是这样而已,小说出来的成品依旧让许文华有一种力不从心的感觉。 不过,随着代入连翘的角色,他开始发现了一个新的连翘。当他发现自己将胸怀放开,坦坦荡荡地可以的时候,依旧无法写出连翘随便挥笔就能达到的局面。他忽然明白了什么——连翘就是那种人,那种格局大的惊人,以至于在一些小事上反而会有些笨拙的人。 之前他与连翘的尴尬,关于他的母亲,关于他们两人之间那种欲说还休,始终没办法互相清楚感知的存在...对于许文华来说,有些东西是很简单的,但对于连翘来说却很不简单。 再加上当时他的母亲的干扰,于是,哪怕是冒出了一点点新芽,也立刻被打压了下去。 再读连翘这些以女子视角写的小说,他没有一刻比这更清楚的了!连翘的小说强大、无坚不摧,主人公总能自己想到办法解决眼前的困境,即使这些困难已经让人绝望了。然而,这并不代表了连翘本身有这样的坚强,她只是渴盼这样的坚强,并且装作有这样的坚强而已。 第823页 许文华少年时代在乡间长大,常常见到青苔上爬过带着小小壳儿的小虫。这些小东西为什么会长出坚硬的壳...这是为了保护柔软脆弱的内里。人类恰好相反,表面柔软温暖,里头的骨骼却是坚硬的。 可以展现出无坚不摧,到底是真正的无坚不摧,还是必须要故意装作无坚不摧,这已经很清楚了。 这个时候他才能够体会,当初离开的连翘看起来那样洒脱而不在乎,那并不是她冷心冷情。恰好相反,她当时其实是相当狼狈的,只是她就是那样的人,越是软弱的一面,越要故意展现出截然不同的一面。 逞强,如同她笔下常常出现的那一类女子。害怕依赖任何一个人,决心以自己的力量行走天涯,于是哪怕受伤也要假装若无其事。 明明夜已经深了,许文华却一丝睡意也没有,重新翻开了《李宜主传》读了起来。在这第一册 里,里面的那姑娘坚强勇敢、聪慧美丽、机灵活泼,鲜妍明媚如同旭日初升。许文华从这个角色身上想到了很多,都是连翘的样子。 于是,他有预感,这个一开始爽快的故事,或许后面会有绵绵不断揪心——一切如同那个姑娘本人。 第463章 正是午饭刚刚过去不久,街面上大多数的铺面都生意寥寥。只偶尔有个把客人,店铺里的伙计因此懈怠了起来,看柜檯的甚至有在这个时候低头打瞌睡的。直到客人进门的声音才让他们惊醒。 『芝芳堂』是这条街上的老字号药铺,比不上那些能在京城里开上好几家大铺子,但也是经营了三代人,深受周边老百姓信任的!这里的药材品质好、价钱亦是相对低廉的。再加上逢初一十五有大夫免费坐诊。靠着周围全是熟客,倒也生存无忧。 指节敲击了两下柜檯,柜檯后的小学徒勐然惊醒——这个时候正是夏初时分,换季之时本就容易瞌睡倦怠,夏季更是如此。这个时候白天越来越长,人在中午的时候疲倦一些,也是正常的身体本能。 小学徒打眼看去,立刻赔罪道:「原来是连小姐,谅解则个罢!」 虽然是这样说,倒并不紧张的样子。主要是一见人是熟客,晓得不是难缠的!反倒是赔过罪后笑嘻嘻道:「连小姐今日可来的巧!新进了一批银耳,成色比往常还要好上十分!连小姐要,我与连小姐算便宜一些。」 来的人正是连翘,这家药房坐落在帽子胡同周边,也就是连翘如今租住的地方。因为方便,而且药房本身不错,所以她是常常来光顾的。 连翘常过来却并不是为了买药,她自己没病没灾的,用不上这些。正经过来,都是为了一些滋补品! 穿越之前,作为一个普通的二十代妹子,她当然还不到关注养生的年纪。也因为本身身体底子好、又没有什么过敏的,反正是随便造。想熬夜就熬夜,想吃什么吃什么。偶尔忌口、保证睡眠,也大都是消痘痘、减肥啥的。 穿越之后更加年轻了,但这个时候她却开始关注起了养生。主要是,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而古代的医疗环境,她实在是不放心!纵使中医已经比同时代其他地方的医疗条件好了很多,其中也有大量的瞎扯淡——鲁迅先生这个中医的暗黑吐槽者已经针对这个说了很多了。 药不敢乱吃,滋补品、养生保健品却是能够在大夫的指导下吃一吃的。此外,规范作息时间,按照节令吃各种各样食物...她现在活的相当健康。 这样一来,她能不能够长命百岁是不知道,至少养的她气色上佳,平常一些小病也不见。而且精力充沛,比起同龄人更甚——不过也有可能是她本身的底子就有这么好,但这种事情有个心理安慰作用也不错啊! 身体健康总是好事嘛! 连翘和吴美娘前段时间正吃的阿胶没了,今天经过『芝芳堂』,其实是为了补货的。不过这个小学徒这样推荐银耳,连翘也很感兴趣,便道:「今日是来买阿胶的,先拿一盒来看看。至于说银耳,我且瞧瞧!」 阿胶、银耳这类滋补品从古至今就不是平价食物,特别是古代又没有现代的那种生产规模,相对而言其实是更贵的! 多做生意当然是好的,小学徒立刻去柜檯底下找出一盒阿胶来。放在药柜里的阿胶都是单单一枚的,一般人开药甚至用不了一枚。而一盒阿胶里头放了八枚,都是收在柜檯底下的。 阿胶盒子打开,里头是红绒布衬的。一枚枚的阿胶和墨锭仿佛大小,用油纸整齐地包好,打开一枚来看,品相上佳。出于信任,连翘也没有一个个查看,看过一个就收了起来。 这个时候小学徒又抱出了一小袋银耳,打开布口袋让连翘看。 连翘以前哪能分辨清楚这些东西的好坏啊!但是穿越之后这些年,也逐渐养出了挑剔的眼光,这并不是刻意的,而是吃的多了自然而然就会知道这些。 「这一批的银耳确实不错,称一大包罢!」连翘放下手上细看的银耳,点头示意小学徒上秤。 在工业社会以前,绝大多数产品的质量都是无法长期保持一致的。以银耳为例,有一年就是银耳长得好一些,炮制的时候天时好一些,工人用心一些,最后成品也好。而换成是下一批就不见得是这样了,你有什么办法? 之前小学徒说,这一次的银耳比往常好上十分,就是这个道理了。放在后世,产品都是有产品标准的!即使是农产品这类比较『看天吃饭』的存在,也能将出货产品的偏差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这是现在绝对做不到的。 第824页 正说话间,外头又来了客人,不是别人,正是梁百岁。梁百岁看到连翘,问道:「连小姐在药房做什么?莫不是身体不适?」 连翘笑笑:「不是,只是买些滋补品罢了。倒是你,又不是住在这边的,怎么眼巴巴的到这里的药房买东西?」 梁百岁的洒金川扇勐然一收,轻敲额头,笑着道:「原不是这样的,只是临出门之前,家人嘱咐我给称几两珍珠粉回去用。我本是要拜访府上,经过这里看到这药房就想起这件事了,怕之后忘记这事儿,就干脆进来了。」 说着与小学徒道:「称四两珍珠粉来!」 小学徒正在给连翘的银耳打包,笑着应道:「客人稍待!」 等候的一会儿功夫,梁百岁忍不住道:「你说说看,就是一点儿珍珠粉的事情,明明可以让管事的採买,也可以让丫头出府去药房买,做什么一定要我这里跑腿!?」 连翘摇摇头,瞥了他一眼,低头摆弄着阿胶盒子,道:「托你的必定不是嫂子,而是某位小夫人了,而且还是新收的小夫人。」 梁百岁惊奇道:「你怎么知道?难不成乔琏先生近日学会了占卜之道?」 「不过是再普通不过的猜测罢了,你不知道,那是因为你的心思没有放在嫂子她们身上!」连翘有些无奈,但又说不出什么来。总的来说,梁百岁是个很好的朋友。但作为一个男子,和这个时代的普通男子没有什么不同。 会三妻四妾,而且对于妻子妾室那些女子谈不上平等对待。妻子还好一些,至于妾室,他从来没有尝试过了解他们,应该说他不会在她们身上花费太多的精力、时间。对于他来说,那些女孩子是开在他后院的花,他只要想看的时候去看看他们美丽的样子,享受她们对他的侍奉就好了。 然而,这个时代就是这样,这也不是连翘一个朋友可以插嘴的,所以连翘无法说什么。 嘆了口气,连翘提示他:「珍珠粉可不便宜,四两珍珠粉不少了,恐怕花费良多。嫂子有钱,又能支配家里的钱,自然不必让你买。若是迎进门时间久了的小夫人,一般也有积累,就算是撒娇要些东西,也是衣裳首饰,哪能珍珠粉还特意要的!」 后宅女子撒娇要东西是有的,但是往往都是一些能够装饰自己的东西。大概是觉得『女为悦己者容』,本来就是讨好丈夫的,撒娇要这个比较好开口吧。但是换成其他的东西,就很少有人提了。 「啧!她们怎么有那许多事儿?干脆回头让府里管事的以后将珍珠粉也算在採买里就是了。」梁百岁听连翘的解释,觉得有些复杂,首先想到的就是用钱解决问题,一劳永逸。 连翘赶紧拦着他:「可别这样,原来府上日常开销是没有珍珠粉的,现在凭空多这一样,花钱多少先不说。嫂子该怎么想——你管起后宅的事情来了,是对她不喜吗?又有原先没有这个,现在有了,凭什么呢?新来的小夫人恐怕会成为众矢之的!」 连翘说起这些来一套一套的,梁百岁很快被她弄煳涂了,赶紧摆手:「罢了罢了!我什么都不做了!行么!」 接过珍珠粉,扔给小厮拿着,然后和连翘一起去了帽子胡同。 在连翘的书房里,将一册书卷递给她:「原向你借的书,还你。」 还书只是顺便,主要还是找连翘玩儿的。 还书的时候还将一张这叠了两下的白纸也递给连翘:「这是这册书里见到的,应当是不小心夹带进去的——不过我倒是觉得惊奇了,你日日都是按照这纸上过日子的么?」 书里面夹带的纸张是一张作息表,是连翘对自己一天的安排。说明了她什么时候起什么时候睡,什么时候工作什么时候休闲娱乐。甚至连饭后静坐休息,之后在出门散步多久,也记的明明白白。 至于每过几天放假一次,可以出门会友啥的,自然也不会少。 他是看得嘆为观止的,因为这种安排的明明白白,而且相当健康无污染的生活,确实是他难以想像的! 别以为古代人吃的健康一些、娱乐活动少一些,就没有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了,实际上还是有的! 想想看,这个朝代还没有宵禁!大家可不是使劲儿地玩儿了么(仅限于有钱有闲的人)。 久而久之的,大家也很清楚,某些生活方式是不健康的。但是不健康又怎样呢?现代的时候所有人都知道熬夜不好,可是智慧型手机在手,该熬夜的还是会熬夜! 是的,那些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是很不好——夜夜笙歌、饮酒如水,还整天吃一些极其油腻的食物...但是,那又怎样,这样真的很快活呀! 连翘的日常作息,没有夜生活,日常生活也清淡的令人髮指。甚至其中的『休息』『发展个人爱好』什么的,都是一些很雅的事情。养花种草,临摹字帖,学习工笔画啥的。 这些事情是很美好,但学习这些对于绝大多的人来说绝对称不上休息啊! 连翘对此只能笑笑:「这样不好吗?我们这一行表面上看轻松的很,实际上可辛苦了!年轻的时候还好,年纪大了,案牍劳形损伤筋骨,腰痛腿痛、胳臂痛的有多少?我听说还有人坐的久了,陡然站起,猝然死亡的呢!」 「所以说啊,要好生保养自己。」连翘正说着,迎合如今春末夏初的滋补品就端了上来,这也是她最近几天每天都会享用的甜品。 第825页 第464章 职业病这种存在,自古以来都是存在的。之所以在古代不太显,一个是古代人均寿命不高,所以很多要积累到老年才会显现出来的职业病根本来不及出现。另一个就是古人对于病痛,大都是没有办法的,特别是由于长期不良生活习惯导致的顽疾。 不同于现代人,征服的疾病越来越多,所以对各种疾病也空前在意起来。放在古代,年纪大了腿脚有些不便利,咳嗽有些严重,这之类的,哪怕是有钱人,也无法过多地考虑。 连翘身为这个时代的写手,时时刻刻牢记着写手会有的职业病——其实这个职业和后世很多文职工作者的职业病会比较相似,基本上都是休息不好、压力大、长时间坐着导致的,所以具体表现也很相似。 「好多人日子过的紧张,听说离没命就差赶一次文稿了...这种时候趁着年轻不好好养护好自己,将来就晓得辛苦了。我可是打算写一辈子小说的,怎么能能倒在这种事情上?」连翘坚信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相当拼的! 听到连翘这样说,梁百岁只能甘拜下风地道:「不能比,不能比啊!原本只知道你手快又勤奋,到了如今这个位置还在日报上登载小说。现在却是知道了,你比我们想的还要认真用心。不仅仅是想着现在好好写,更是为了日后好好写,每日过这种苦行僧般的日子!」 梁百岁是真心实意这样说的,毕竟从他的角度来看,连翘作息安排表上的日子就是苦修一般了。 其实事情的真相当然不是这样,对于连翘来说,作息安排表上的那些休息娱乐,真的就是休息娱乐。玩香、画画、读诗、赏花,都是很美好的事情,固然,他们肯定不如连翘曾经接触过的娱乐有意思,甚至学起来有些折磨人。 但是,在连翘这里又有些不同了...只要不拿这些当课业,这些对于一个现代人,其实和玩也没什么差别。 至于说这个时代已有的、公认的娱乐活动,对于连翘来说反而没什么吸引力。梨园听戏,咿咿呀呀品不出什么意思。听琴听曲,这个时代虽然也有很美好的曲子,但总体而言不是连翘特别欣赏的曲风。至于别的娱乐活动,也都差不多。 时代的差异啊!连翘这一代其实已经被现代生活中各种极度刺激感官的、令人愉悦的娱乐方式给宠坏了,之后没有那么大刺激能力的娱乐活动出现,他们已经变得迟钝的感官就无法再品味出来。 对于连翘来说,梁百岁这些人喜欢的娱乐,对于她来说,其实还不如在家写小说。写小说虽然是工作,但同时也是她的爱好,做自己爱好的事情,当然也是娱乐。 连翘被梁百岁夸的害羞,自觉当不起这个,连忙道:「什么苦行僧不苦行僧的,才没有那回事儿。于我而言,这些事情本就是休息娱乐。至于说你们喜欢的那些热闹,我不爱罢了。这种事情,各喜各爱,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连翘不参与狂欢爬梯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特别是夜间活动,她从来没有去过。 虽然一般来说女作者们是要注意一些这种情况,玩的疯的女作者没有几个,会夜间狂欢的很少。但是,这个圈子里认可的潜规则,就是当地位高到一个程度的时候,他的所作所为就会再也不被指摘。 举个例子,连翘可以出入无忌,随便和圈子里的朋友相交,这中间没有一个人说她的坏话,传她的流言,这就是这个潜规则在起作用了。具体来说,走到这一步,她虽然生理上是个女子,但在众人眼中却已经不是个女人了。 这不是骂人的话,只是做到一个程度之后,大家就会刻意地去遗忘一个人的性别。因为在性别之上,还有更高级的分类——人才和庸才,人才自然不受束缚。 这个情况在小说业来说,相比一般行业是更严重的,因为搞小说创作的多少和文艺创作沾上了关系。艺术家们更容易得到原谅,优秀的艺术家无论做什么都佷会被大众归类为『艺术家脾气』,然后就听之任之,这在古今中外都是一直存在的! 所以照这样说,连翘也可以随便和同行朋友们出入各种场合,包括夜间娱乐也是ok的。但她没有这样的行为,甚至就是平常的娱乐活动,她也是相当『清淡』的。可以说,她除了像一个男子一样自由,从来不吝惜和异性朋友交往过密外,其实她比一般的同行都要保守的多! 梁百岁以前一直以为是连翘性格里面保守的一面在作祟,现在她说,才知道这是她喜好使然,她就是那种不喜欢这些娱乐的人。 只不过连翘这样解释也不能打消梁百岁的花式吹嘘,甚至他吹嘘的更厉害了。强调道:「这样说来,乔琏先生更是真君子了!品味格外高雅,喜好格外趣致!不是因为世人好这些便强迫自己这样,而是自己喜欢这样啊!」 啧啧称赞,弄得连翘放弃再解释什么。因为她发现,对于『乔琏吹』来说,无论知道她什么,都能自动脑补,然后吹捧起来...... 好不容易吹捧完毕了,梁百岁才道:「不过乔琏先生这未雨绸缪确实做的对,前些日子白兄还与我抱怨过胳臂劳累过度,每每伏案超过一个时辰,便会酸痛不已!为了治这个,他家里常年养着一个极精通按摩、热敷、针灸的医师,专门在他胳膊疼痛时稍稍消解痛苦。」 说着他还下意识地按了按自己的脖子,道:「可别说,不提的话不会多想,一旦提起来,喏,我这脖颈也留了一些毛病,常常疼痛难忍。唉!案牍劳形、案牍劳形,我们这是真正体会到了啊」 第826页 「以往不知道为什么前辈们到了四十岁往后走就写的越来越少,五十岁之后基本上就封笔了。当时觉得不解,不就是写小说么,风吹不着、雨淋不着的,就如那些老书生,读书到老不是好多么!现在才知道,年纪上来了之后,不要说脑子远不如当初灵活,总能想到新鲜点子写小说本子。就是体力、精力也会大不如前!现在熬个一夜不睡,赶出文章来登载,能做,那个时候决计不能做。再加上年轻时积累的病痛......」 梁百岁对此感慨良多!不过这也正常,他今年说是三四十岁,实际上已经很接近四十岁了。这个年纪虽然正是一个作者的好时候,有名望,作品日趋成熟完美,达到自身的最高峰,同时精力是比较充沛的,还能够支持丰产。 但其实这个年纪也是黄金时代最后的尾巴,随着进入四十代,出产就会逐渐降下来,各种力不从心都会出来。 如果是梁百岁这种知名作者还好一点,即使作者生涯早期吃过苦头,后来却是享福的。没有再过那种一日十二个时辰,有九个时辰都在书案前的日子——最开始的时候作者迫切需要提高自身水平,又需要养活自身。就只能不断练习,同时多写一些,靠大量的投稿找机会。这样一来,工作量就非常可观了。 一般的作者,甚至在四十岁左右的时候就必须得考虑封笔的事情了。 而梁百岁这种知名作者,一方面,他们的身体情况大都好一些。另一方面,他们到底知名,报馆方面、书社方面,甚至他们自己,也不能轻易放弃自己的小说能够带来的收益。所以不到最后关头,他们很难说封笔,最多就是慢慢减产而已。 连翘对职业病这些的了解还要更甚于梁百岁,这也是为什么她那么热衷于保养的原因。她可是有一肚子小说要写的人,可不能轻而易举地败给身体! 「你若是脖颈后面嵴椎骨头疼痛,我倒是有一些建议...以前,我是说以前在苏州的时候文华——我是说『西湖客』许文华,他有差不多的事儿,我也是出了这个法子,总之是极有效验的。」连翘中途顿了一两次,但之后又觉得没有什么。 连翘并不是医生,但类似于嵴椎疼痛、坐骨神经痛之类的常见职业病,她没有办法根治,却是在日常生活听说过很多临时稍减疼痛的法子。这种对于后世普通人来说等同于生活小常识的东西,在这个时代也是不折不扣的知识,不是每个人都知道的。 慢慢说起这些,连翘觉得有些恍惚...突然由自己提起这个好像很久没有主动对人说的名字...... 而在此时,连翘是想不到的,被她提起的许文华,已经抵达了京城! 就在一天前,许文华乘坐的海船在天津港登岸了!在船上飘荡了这许久,再次踏上坚实的土地,这一次不再是船只补给时短暂的停泊,而是真正的上岸!心情还是挺不错的。而且其中还有一丝激动——这个时候他已经离她很近了! 许文华这是第一次来到天津,或者说他根本是第一次来到帝国的北方,接近这个国家的政治中心。天津港开始,就已经能够感觉到和家乡苏州港完全不一样的东西!如果说是平常时候,他肯定会对这些世风世情相当有兴趣,非得好好观察一番才是。 但是这一次,他没有那样的打算。他没有多看一眼天津,只是看着天色已晚,不便于赶路,于是勉强让小厮寻了一个住处。只是暂住一晚,然后明天就赶去京城,而不多做任何停留。 实际上,从匆匆忙忙住进天津的客栈起,他始终处在一种心神不宁当中。先人对这种情绪有一种很好的形容,近乡情怯,精准到位,不得不感嘆当初造词者的精妙。 当然了,许文华的家乡在苏州,他现在北上京城完全可以算作是背井离乡。 但,有的时候,对于一个人来说,家乡不止可以是自己从小生活的地方,也可以是指另一个人。他所在处,便是心安,而心安处便是家乡。 第465章 「少爷,这儿就是京城啊!」许文华这次带出门的小厮年纪并不大,只有十五六岁。虽然在古代已然算是成丁,但算成是小孩子也没什么问题。特别是许文华本身并不是对下人苛刻的,所以性格上相对要活泛一些。 此时见到京城威严雄壮的城门,左右看看,好奇的不得了。 他自小在苏州长大,见惯了苏州的繁华富庶,因此不会像一般人那样,见到京城的排场就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 但是,京城和苏州到底是完全不一样的城市。苏州的富庶只是富庶而已,那里多的是自由的气质,商业的兴盛让那座城市金光闪闪,到处都充满了投机者,人们不断地打破传统,创新求得机会...... 京城就不一样了,京城也富有,但这种富有是由王公贵族、官员这些人堆砌起来的。而这些人,也是这个帝国最为守旧的一批人。这在让京城比不上苏州的时尚、活力的同时,也多出一种庄重感! 苏州因为人口膨胀的关系,原本的城内人口扩展到城外,以至于城外一带反而成为苏州最繁华的所在。因为商业的发展,城市的形制改变了,中心地带也迁移了,大家似乎也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对。 但是这在京城是不可能的! 京城在规划之初就是下了大力气的,讲究的是横平竖直方方正正!行走在其间找路容易,因为东就是东,北就是北,一切都是清清楚楚的。 第827页 而各种不同级别的街道宽窄、材质都是各有规定的,绝对不会出现纰漏,不同的城门、坊门、市门,以及各个坊市的钟楼鼓楼之类更不必说!总之,京城就是一个非常讲究『规矩』的城市,这里的一切都有一套完整的度量衡。 整齐法度,自有一种大气之美! 许文华抬头看到了恢弘大气的京城城门——这是本朝之初就有修建的!其实前朝的城门还能用,但是开国□□非常具有远见,早早就看出皇城会不堪重负,得新修一圈更大的城墙将京城保护起来。 晚修不如早修,早一些修还可以给子孙后代减轻些负担。就像萧何给刘邦修了宫殿,其中一个理由就是这个,皇室子孙永远都是越来越奢靡,工程成本也是越来越高的。而建国之初,贪腐没有那么严重,皇室也比较朴素,这个时候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搞一些有价值的基础设施建设,其实是很不错的! 用最高标准修筑的城墙十分坚固,这也是许文华见过的最高、最雄壮的城墙。只是城墙而已,就已经看出这和家乡小球流水人家截然不同的气质了。 「这就是京城,走吧。」坐马车抵达了京城之后,许文华也没有迟疑,很快就随着进城的人流进了这座从未真正亲眼见过,却一直有所耳闻的都城。 对于京城,许文华没有像对待天津那样随意。相反,他很仔细地一路看过去,脑子里忽然意识到,在这之前,有一个人也是第一次来到这里,说不定看到的东西都是一模一样的! 这样想着,忽然就觉得有一种微妙的趣味。 小厮坐在马车上照看行李,这里是闹市,是不允许打马的,马儿也只能慢慢的走。他不懂自家少爷这个时候怎么这样悠闲,不是应该尽快找个落脚地吗?做什么自己先下车步行了? 为了看的更清楚,许文华没有坐车,而是下了车边走边逛,近距离观察了一把京城。 逛的心满意足,或者说天色已经很迟了,得立刻找个地方住下了,许文华才重回马车。吩咐车夫:「去帽子胡同周遭找一家客栈。」 许文华没有去苏州会馆,而是直接去了帽子胡同附近。他是给连翘写过信的,所以知道她的住址。 车夫却有些为难:「公子,这个却有些难办呢...你说的帽子胡同在京城有两三个,不知道是哪一个?」 许文华回忆了一会儿,灵光一闪:「临近国子监的那个!」 连翘与唐宋通信的时候提到过,他辗转得知了这个。这会儿回忆,忽然就想起来了。 得了具体的位置,车夫便不再犹疑,开始赶着马车往那边去。虽然闹市区依旧不能打马,但闹市区毕竟是少数。其他地方让马疯跑起来他是不敢的,不过小跑一下却是毫无问题。 这个时候说的大城,相较于后世的城市也是完全不如的,所以即便没有汽车等交通工具,只靠马车之类的,也能比较快的到达城市的任意一个角落。 马车最终停在一间名为『紫云天』的客栈前头,门口招唿的跑堂的眼力好,一眼看出这是一个捨得出钱的主儿。招唿了另一个跑堂的,连着车夫、许文华带着的小厮,一起帮忙拿行李。 好在许文华来的匆忙,带的东西非常有限。否则一个从南到北,经歷了这样漫长旅途的旅客,行李会非常可观,即使是四个人恐怕也一次拿不下! 小厮轻车熟路地安排道:「给安排一间你们客栈里最上等的房间,赶紧送来洗澡的热水!」 一边这样说着,一边开始和车夫算车钱。至于许文华,他是从来不理这些琐碎事情的,他也理不清楚,他的天赋点是点在别的事情上的。他只是看着一楼大堂有不少吃饭的人,观察着这些人的举动。 这也算是职业病的一种了,许文华每到一个没有去过的地方,总是很喜欢观察那个地方的人。 不过,这一次的观察带有另一重含义——这其中会不会突然出现那个他一直记挂的人?这个念头冒出来,很快就被他自己否定了,这怎么可能呢。 这是一家主要做客栈店,而不是主做酒楼。后院和楼上都是客房,也就是一楼大堂才卖饭菜,但也大多是供应住户。外头的食客很少有进这种客栈吃的,他们要去吃,高端的可以去酒楼饭庄,便宜的有各种各样的路边摊,简单舒服! 这里虽然离连翘现在住的地方近,却是她不可能来的。 车夫也是估量着许文华的身价找的客栈,这价『紫云天』虽然不说是什么富丽堂皇的所在,却也干净整洁,属于中上档次的客栈了。许文华看了一眼是满意的,也就没有提出反对意见,默认了入住这家。 此时要了最好的房间,更不坏了。 这是后院的一间厢房,不仅仅有卧室,还带着一间小花厅,相当于后世的套房了。而且这房间是平房,与其他房间也不相连——私密性、隔音性都相当好。许文华自认为不会打扰到别人,只是怕别人打扰到他。 他是一个对生活很有要求的人,衣食住行莫不如此。之前是在船上,无法强求也就算了,现在都住在京城了,有条件弄这些了,怎么可能继续委屈自己! 更不错的是这家店规模不大却也因此弄得很有一些『家庭式』的意思,收拾的特别干净,但这种干净又和大客栈那种干净不同,从厢房里的小摆设看的出来,是很有品味的。 第828页 看到房间就定了下来,先付了十天的房钱。也不知道要住多久,要是之后还要住,续钱就是了。顺便还给了两个帮忙搬行李的小厮打赏,因为出手阔绰,过来送热水的时候十分积极。 在船上的时候最难的就是洗澡!除了补给靠岸的时候去码头澡堂洗澡,船上基本上只能做到擦身。今天总算能不限热水地泡个澡了!只有这个时候才更能发现泡澡真是一件舒服的不行的事情! 沐浴之后,大概是因为天气渐热,散开的长髮梳通之后揩干,很快就半干。许文华也懒得出门去吃好酒好菜了,这个时候十分疲惫,又被热水澡泡的有些昏昏欲睡起来,便直接让小厮去大堂点一些饭菜送过来。 等菜的时候头髮也基本上干爽。 颇为潦草地吃完这顿在他心里平价为不及格的饭菜,许文华蒙头就睡!大概是因为太过疲惫的关系,许文华脑子里什么都没有想,熟睡很快。和之前在天津过夜时完全不一样,满脑子都是各种各样的想法。 只不过这种空白是一时的,第二日日头升的老高,阳光穿过花窗洒进室内的时候,许文华才自然而然地醒来。这个时候已经是初夏了,厢房的床用的是轻薄的纱帐,可没有遮挡阳光的作用! 醒来之后的几秒钟,他什么都想不起来,反而十分懵逼:我是谁?我在哪儿? 缓过这一会儿,他才意识到:哦,他已经到达京城了。 『到达京城』就像是一个开关,煳成一桶粥的脑子忽然清明起来。而第一个被他想到的就是一个并不那么容易被想到的事...这个时候,他应该离她很近了吧? 这个想法是没有问题的,『紫云天』就在帽子胡同胡同底的后面。按理来说,如果住在『紫云天』的二楼,开后窗往下看,就能将帽子胡同收在眼底! 而这个事实让许文华的感觉立刻微妙起来,虽然还没有见面,但感情上已经不同。就好像原先连翘住在苏州的时候一样,许文华住在家里的时候并不一定要去见连翘,因为他们住的是那样近,随时随地都可以见面。 洗漱之后许文华没有再吃客栈供应的早饭(也有可能是早中饭?),而是收拾了一番,出门觅食去了。 昨天过来的时候他就有注意了,大概是附近有很多国子监的学生,周遭卖吃食的店特别多。虽然特别高级的酒楼似乎没见到,但『好吃』『满意』对于许文华来说,本来就不是由价格来决定的。 有的时候只是路边简简单单的一碗粥,也比酒楼的高档珍品让他觉得满意。 许文华是公认的玩咖,单只说『吃』这一样的话,也是行家里手了。只不过他和一般人只认那些珍贵的食材,以及各种『奇技淫巧』一样的料理膳食的方式不一样,他更看重食物的本味。 虽然其他人也说自己追求的是食物本味,但是真正做到许文华这样,完全不受其他影响的,也是少之又少呢! 而在外出觅食的时候,他的内心还抱有一个很隐秘的念头——和某个姑娘不期而遇,就如同他笔下那些缠缠绵绵的故事一样。 本质上而言,许文华是真正的浪漫主义者。 第466章 路上偶遇当然是美好的想像了,虽然许文华现在住在帽子胡同周边,但周边人来人往的,想要偶遇也是讲究机会的。遇到了就是遇到了,遇不到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享用了一番与家乡完全不一样的早饭,许文华并没有着急登门去找连翘——近乡情怯...近乡情怯啊!越是靠近,越是会突然收回脚步。 许文华无聊的在街上晃荡,至今他对于自己一定抵达京城依旧没什么实感!这不比后世,一天之内往来于祖国的大江南北也不显得奇怪。交通的发展使得国家『变小』了。在古代,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是很远的距离,很多人甚至一辈子没有跨过这个距离。 但在现代,这个距离随随便便就能跨过,求学、探亲、访友,甚至只是为了娱乐、购物、休闲,都会驱车去到家乡之外的地方。这样一来,就显得世界变小了。人们对于自己所处地方的变化也就更容易调整过来。 但是在这个时代,从船上下来,已然身处与家乡相隔千万里的京城,这种感觉是很微妙的。更何况这种微妙里还掺杂了别的东西——如果他想,他可以立刻见到连翘!这是以前随便可以做到的事情,但是在连翘上京之后就不是了。 现在突然之间恢復,最初的欢喜后反而是无所适从(虽然他就是因为想要见一见她,才来京城的)。 许文华站在街面上踌躇了一会儿,最终将烦恼暂且丢到脑后,决定至少今天不去想这个问题。而是看到对面有家书铺,于是慢慢踱步了过去。 这个时候书铺生意正是好的时候,刚刚吃完早饭,出门闲逛的人很多。除开家里订阅报纸的,这个时候都会将自己常看的、感兴趣的报纸买回家! 当然了,这个人多是分区域的,报纸那边人当然多!其他的地方就宽敞多了,零零散散几个人而已。许文华没有在报纸区域前面停留,直接去到了里头卖书的地方。 和后世的书店一样,此时的书铺也会给各类书籍分区域。一眼扫过去,小猫三两只的客人里,除了在挑程文的,就是在挑小说的。程文这个东西,相当于后世的教辅资料。后世大家看书越来越偏向使用电子的,纸张类书籍都是个别有这方面坚持的人在看了。这个时候卖的最好的实体书也就是教辅了而已...... 第829页 所以眼前这一幕,就算是让现代人来看,也是过于真实了。 许文华对于程文当然没有兴趣,很快就踱步到了小说那边。而小说这里摆在最好位置的赫然是《李宜主传》的第二册 ,而且只剩下一本了。 见许文华将这册小说拿起,正在整理书架的小伙计笑道:「客人要是要这个,就赶紧拿上吧!《李宜主传》的第二册 前天出的,一开始就供不应求,到今天补货补了好几次了!今日又要补。只是要补货的地方多,说不定来货的时候就是下午了!」 似乎是怕许文华不买了,那小伙计还道:「也不止是我们一家这样,公子满城的书铺去看看,哪一家都是如此呢!」 一般来说,这种一边连载一边出的单行本都是短线和长线并存销售的。所谓短线,就是在极短的时间内销售很多,但是这个销售量也占了总销售量的大部分,等于是在最开始的时间内就已经将潜力压榨干净了。 长线销售就正好相反,看着不显山不露水,其实人家是细水长流一直有,最后总数一算,数量也很惊人呢! 在这个时代,传媒业还是很落后的,所以宣传方面就会跟不上。所以,如果不是在报纸上连载的小说,而是直接由书社发的单行本,就算是书社下死力气推,在报纸上拼命打gg,最终的结果也不会太好。 这类小说就是适合走长线路线,质量上佳的,随着口碑慢慢发酵,自然能一直维持一个水平比较高的出货量。质量一般的也不要紧,慢慢的出货罢了,总能卖掉的——和后世的网络小说一样,没有入vip之后无人订阅的小说,多少都是有人看的。 当然了,完全没有人愿意花钱的小说也是存在的,只不过这种小说应该也达不到vip的要求吧。 而在报纸上连载完的小说送书铺印刷出版,这就是典型的短线了。极短的时间内,这部小说是大热点,没有追过连载的,因为有朋友的推荐,或者偶尔在报纸上看到,觉得感兴趣,都会买来读一读。至于追过连载的,也有不少人会选择买一套方便阅读或者收藏。 而随着这些购买力变现,热度消退,出货量会迅速降低。 至于说连翘这种,一边连载,一边出单行本的,只有人气极高的作者才能这么干。毕竟,人气不够的话,大家直接就看报纸了,何必再买单行本呢——这个单行本本质上也是连载,这样一来就连一次性看完的爽快都没有了! 而这种单行本,通常都能兼顾长线和短线。一方面热度极高,一旦出来,大量的读者会来购买,正是购买力变现的高峰期。另一方面,因为小说还在连载当中,所以热度会一直持续!而且因为质量上乘,已有的读者会充当『自来水』,不断地向身边还没有读的人安利。 这样一来,源源不断的销售量也出来了。 这方面的情况,出版业、销售业这边都应该总结过。所以,出一本书之前,他们就应该对销售情况有所预料,然后量身定做一套方案。包括印刷数量,包括出货速度、货物分配等等。 除了偶尔的意外,譬如说当红作者滑铁卢,又譬如某个不知名小作者成黑马,一般情况下书社和书铺都不会出现手忙脚乱、意料之外的情况。 连翘又不是什么不知名的小作者,关于她的作品,无论是书社还是书铺都应该是早有准备的。书社这边印刷量做好做足!书铺这边则是根据往期数据,以及一些预估,申请拿货量。 其实这一次的《李宜主传》,店铺老闆是在之前连翘小说相关经验上留了余地的。反正一时剩下了,之后慢慢卖总能卖完的,他还自觉多估了很多呢! 然后现实就打脸了!得益于《李宜主传》的节奏要比之前的几部女性向小说好的多,是一本更加适应『商业化』的小说,第一册 售卖的时候售空速度极快!老闆所谓的『高估』,也没有挺过多久...... 第二册 的时候老闆吸取了第一册时的教训,提前报给书社的拿货量又提高了。然而,这一次又来了一次『万万没想到』。万万没想到连翘想到了给小说附赠地图的主意!因为地图的关系,一些一期不落订阅报纸,并且并不打算买单行本的,也动摇了。 再加上《李宜主传》的口碑进一步发酵...之前预估的又不够了! 不够了就要重新拿货,然而这个时候想要拿货又哪里是那么简单的!不只是一家书铺缺货,到处都在缺货!而书社印刷的时候本就是按着各方提前报上的拿货量,然后多给出一些盈余。 盈余是准备着后面细水长流慢慢销售的!然而如果『细水长流』的比较多,自然会有第二次印刷,所以盈余必定不会太多。这个时候你也要,他也要,供不应求的局面自然就形成了。 因为书社对于地图促销售很有信心,所以第二册 《李宜主传》印刷的时候盈余做的比较大。然而就算是再大,也是有限度的!第二册的销售量很快突破了各方面的预计,拿货变成一件很难的事情。 所以这个小伙计这样说,倒也不算是说空话。 许文华没有多说,将这册自己还没有看过的《李宜主传》拿在手里,意思当然是要买的。只是他没有立刻去柜檯那边会帐,而是巡视了一眼摆放小说的书架,问道:「最近还有什么卖得好的小说么?」 这也算是职业病了,不比在苏州的时候,满眼看过去都是自己认识的人的小说。要看的早就看了,也不必等到别人给自己推荐。而现在在京城却是不一样的,书架上的小说听说过的也是寥寥,这下一下就提起许文华的兴趣了。 第830页 小伙计觉得这可能是笔大生意,于是暂且放下手中的活儿,低声推荐起各个小说来:「听公子的口音恐怕是南边过来的,对咱们京城的大家都不熟呢——看看这边,这边都是卖的最好的小说本子。」 不不不,他虽然不在京城这边混,但对于京城有名有姓的作者还是很知道一些的!说起来,对特定的作者的了解程度,恐怕远超过普通人呢! 虽然他看这些人的小说看的少,最新作品更是有可能没碰过。但是同行之间互相了解,有时候不需要看太多!因为都是当作者的,站在这个角度,看透了就是看透了。 小伙计指着一册黄皮封面的小说道:「这是『林中客』的新作!对了,公子是南边人,肯定更熟悉乔琏先生,这册小说还有乔琏先生作的序呢!」 想起许文华刚才一眼就拿起了《李宜主传》,小伙计立刻添加了新的推荐词。 许文华掂量这这册小说,仿佛是不经意一样问道:「连...我是说乔琏先生在京城这边的大家中间和『林中客』交好?」 小伙计在他说话间又拿出了几册书卷,笑着道:「您这话说的,老话不是说么『英雄惜英雄』,似乔琏先生这样的人物,自苏州来京城,我们这里许多先生自然是极乐意与她相交的——你们那儿不是也都极爱乔琏先生么?」 小伙计显然是懂行的。 许文华也听的笑了起来:「是了,谁不是极爱她呢。」 最终在小伙计的推荐下,柜檯前会帐的时候买下了一摞书。因为不好拿,小伙计找来桑皮纸将书包在一起,然后再用草绳綑扎,方便提拿。 趁着小伙计做这个的时候,许文华想起一事,于是向他打听道:「听说乔琏先生办了一个戏班子,名叫玉梨班的...想请问这个玉梨班如今在哪里登台呢?」 第467章 一日之计在于晨,这句话对于穿越之前的连翘当然是没什么意义的。毕竟那个时候她能够在零点之前睡觉,就算是早睡l。睡得晚自然起的更迟,她又是做网络写手的,没有人规定她必须得什么时候起床。这样一来,会发生的事情就可以猜想出来。 她在毕业之后的作息依旧完美復刻大学时期的,不,应该说更加放飞自我了。毕竟大学也是有课的,如果是上午的第一节 课,也很有必要早起(当然了,这和高中阶段的早起就不能同日而语了)。 倒是穿越之后,连翘完美地贯彻了『一日之计在于晨』。 晚上睡得早,第二天自然也起的早。又没有什么娱乐,她也不至于『玩物丧志』。所以一般情况下,从早上起,她整个上午都会投入工作当中! 这一日也不例外,一直在弄一个之前就打算写的小短篇——最近她算是比较清闲的,正在连载的《李宜主传》是已经完成的作品,而新的作品尚且没有头绪。这种情况下,她的工作与其说是工作,不如说是完全的休闲了。 往常工作的事情,她用来读大量的书!小说作者这个工作对于知识的需求,除了某些具有专业性的题材外,一般不要求格外精深。但深度之外的宽度要求却很高,基本上对于各方面都要有所了解。 连翘的小说能在这个时代大放异彩,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相比于这个时代的人,她的知识储备大得多。毕竟她来自于一个知识爆.炸的年代,而且她原本就是一个网文作者,也是有特意扩大阅读量的。 不过,躺在旧日的功劳簿上是不长久的。所以在空闲时间,她总是会阅读这个时代的书籍,不只是其他人所着的小说,应该说各种书籍她都会尝试阅读。特别是那些可以长知识、长见识的,更是爱不释手。 从某个角度来说,她这也算是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了。 不过今日却不是做这个,前两日有一份报纸约稿了一篇短篇。因为是认识的人拜託,态度也很恳切,以及,她真的很闲,所以很爽快地就答应下来。 不到午饭的时候连翘就写完了这个从昨日起写的小短篇,又闲了下来。在这个不想出门找小伙伴玩耍的日子里,连翘『啧啧』了几声,觉得清闲的简直有罪恶感——考虑着要不要赶快开始动笔新小说。 不过这也就是想想而已,最近的清闲是早就决定了,不可能现在改变。 连翘自从穿越这个世界之后就一直笔耕不辍,中间虽然不说忙成狗,但是悠长假期这种东西几乎是没有的,就是两本小说之间的休息时间也往往不长... 她虽然平常也会大量阅读书籍充实自己,并且随时随地捕捉业内的最新动态、流行等等。但是,并没能完全静下心来给自己充充电,时间久了,总觉得有些疲惫,没有了当初的激情。 趁这一次机会,她决定好好休息。这段时间内好好看书充实自己,另外也将自己这几年的从业生涯好好总结一番,别再是模模煳煳懵懵懂懂的了。对自己有一个更清晰的认知,这也是进步的方式! 纸张上的墨迹晾干之后,连翘就将文稿放进了自己平常用来装刚写好文稿的木匣子。合上匣子,连翘没有再呆在室内,而是在院子里走了一圈,看看天空,看看果树,看看院子里水缸中养的碗莲。 正自得其乐的时候,吴美娘从内室出来——今日上午她一直带着冬儿在内室,是收拾整理东西来着! 之前因为玉梨班的关系,所以推迟了回苏州的事情。但这个推迟不可能无限制推迟下去,如今玉梨班的第三齣戏也已经登上舞台,上下运行越来越好,人员结构趋近于完备,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去。 第831页 玉梨班依旧很希望连翘继续留下来,对连翘劝说、恳求很多,但是连翘确定现在的玉梨班已经不一定要她留下来了。所以很肯定的告诉了玉梨班的负责人,她是绝对要回苏州了! 至于玉梨班这边,过了这个夏天,天气凉爽起来,也就可以一路南下了。路上一边各地公演,积累名气,一边赶路回苏州。估计最迟明年春天,早一些的话年前就能抵达家乡。 到时候两方在苏州汇合! 而既然这件事定下来了,准备回家自然就迫在眉睫。吴美娘这里已经和连家那边说了,连家大伯当然是再三留人,其他人也是...只不过心思就不是一样的了。连家大伯是想将连翘母女完全留在京城,一家人团聚比什么都好。 其他人的心思就很复杂了,大概是某些心思不死吧...毕竟财帛动人心啊! 心怀不轨的人当然是无视,至于连家大伯,那也是没有办法了。虽然对于连家大伯来说,京城这边的连家是连翘和吴美娘理所当然的家,大家都是『一家人』。但对于连翘和吴美娘来说,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 吴美娘就不必说了,对于她来说,家乡在嘉定,家人也在嘉定。就算是连翘,显然也更认可苏州。 大概是原身留下的记忆和本能在影响着她,她确实对那边水乡土地更有感情。 这件事的主动权到底在吴美娘手里捏着,就算连家上上下下大多数人都想留下吴美娘和连翘,但是吴美娘自己是拿的很准的,所以这件事根本没有动摇的余地。 吴美娘从内室出来后,见到连翘,也说起了收拾行李的事情。末了又道:「对了!昨日有你大舅妈和姨妈寄来的书信,你昨日不在家,回来的也迟,晚上倒不好再说。今日你得闲,和我来看看!」 连翘听吴美娘说这个话,立刻就是头皮一紧! 如果是一般的家书,她当然不至于这样!要命的是,这完全不是一般的家书啊! 大舅妈和姨妈给吴美娘写信,那就绝对不可能是家长里短的小事儿!因为她们根本就没有通信的习惯!而连翘可是记得的,前些日子吴美娘才写了信回苏州,为的是让大舅妈寄一些嘉定青年才俊的『情报』过来! 再加上吴美娘现在脸上的暧昧笑容,连翘敢肯定,就是她想的那个东西! 老天爷!连翘心中叫苦不迭。 她心知自己是无法真的做个单身女郎的,但她现在是能拖一会儿是一会儿! 仿佛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全身的毛都炸了起来:「不、不行呢!那个...娘,我才想起来,今日中午我有个饭局——哎呀,这会儿非走不可了!」 赶紧闪身回到自己房间,随便换了一身可以出门的衣服。连头髮也来不及重新梳了,只匆匆加了一根珍珠簪,两朵珊瑚、玛瑙等宝货做的珠花就是。 提着裙角,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走出了帽子胡同连翘才算是松了一口气! 这个时候已经是午间了,即将到饭点的样子。连翘所谓的饭局当然是假的了,所以她首先想到的是找个地方吃饭...虽然她这个时候随便去哪个朋友那里都能蹭到一顿饭,不过她懒得多那个麻烦。 不过就是一顿饭的事儿么。 吃饭是小,关键是吃饭之后怎么办呢?可以想像,如果她这个时候回家,必然会被吴美娘抓住,然后就是登录婚介所内部信息网一样,陪着吴美娘一个又一个地考虑那些『青年才俊』。 说实话,她并不是对那些青年有偏见,只是她真的没有考虑过这件事啊! 最保险的办法就是吃饭之后找个地方消磨时光,把整个下午时间对付过去。 这并不只是保证了今天的安宁,实际上能够保证连翘很长一段时间的安安稳稳!因为这是一个态度,一个向吴美娘表明的态度,看到她这样,吴美娘自然知道她现在不想谈这个,而且是非常抗拒! 吴美娘虽然像任何一个这个时代的母亲一样,非常着急儿女的婚姻嫁娶,但是她真的非常体谅连翘。连翘都这样表态了,她是不可能强按着连翘去做什么的。 说到底,连翘是在拖,能拖一时算一时。吴美娘何尝又不是在拖呢?她不愿意和连翘发生冲突,完全扭曲连翘的意志,甚至强迫她。只是这样一来,必然就要面对连翘婚事不成这个问题了。 吴美娘现在也是,真的到那个她心中的『最后关头』之前,她其实也是将头埋在沙子里,假装天下无事而已。 连翘今天不想拜访哪个朋友,所以想了想,决定去四季阁看看,今天正好是玉梨班演出来着。而且上演的还是玉梨班的第三齣戏,《子夜歌》。虽然她早就看过很多遍了,但是再去看看也无妨啊! 于是叫了路边一辆出租马车,麻利地往四季阁那边去了! 而在此时,四季阁下午场的戏票早就售卖完毕了。买到票的自然能看,没有买到票的,只要还是想看,就只有两个选择——明天赶早,或者买黄牛票。 许文华在书铺打听清楚了四季阁这边,将书放回到客栈,立刻就带着小厮出门了。不过四季阁这边的情况可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戏园子前面开小窗卖下午场和晚间场的门票,然而别说就近的下午场,就是晚间场也迅速卖完了! 说实话,当时看到那么长的队伍,他就认为没什么希望了,索性没有去排队。而是找了一家对面的茶楼,要了茶水,然后就坐下看书——其他的书都放回客栈了,唯独连翘的《李宜主传》第二册 被他随身携带。 第832页 这个时候正好能读一读。 至于说买不到戏票什么的,这种事许文华有必要慌张吗?话说这戏票这样紧俏,他不用脑子去想都知道,肯定会有二道贩子做黄牛的!而茶馆又是消息汇聚的所在。等到一会儿票卖光了,佷容易就能打听到黄牛! 许文华料的一点儿不错,反正最后他是轻轻松松拿到票了!而且位置还很好!虽然因此付出的钱财已经是这张戏票的数倍了,但这对于许大少爷来说,他在乎吗?! 当然是不在乎的! 第468章 连翘来到四季阁这边,当然不是从前门,依旧是走的后门。 负责人接到连翘的时候正是下午场的表演快要开始的时候,虽然忙的脚跟打后脑勺了,还是非常殷勤地亲自接待连翘。 连翘却不愿意打扰他的工作,只是摆摆手道:「你们自去做你们的罢!我自己看看,待会儿会去戏台子底下和其他观众一起看戏,用不着如何招待!」 也是相处久了,玉梨班的人知道连翘确实是非常平易近人的性格,平常也不会摆谱。这个时候这样说,那就是有一说一,不存在嘴上一套心里一套。所以也没有怎么坚持,只是让玉梨班的一个杂工陪着连翘,转头就去做事了。 连翘看着玉梨班的后台有条不紊地忙碌着,相比起玉梨班第一次登台,已经是天壤之别,满意地点了点头。 「好好儿演!晚饭我定了春风楼的!自会给大家送到戏园子里来。另外还有玉兰轩的宵夜,到时候一起去玉兰轩吃,记在我的帐上!」连翘带了一些犒劳大家的零食,分发的时候顺便宣布了请客吃饭的消息。 说是带的零食,其实东西是很简单。一样是蜂蜜龟苓膏,稍微懂一点的就知道,这个东西滋润,什么人都很适合吃一吃。另一样就是槟榔了,这个槟榔可不是后世买的那种制成品摈榔,而是小小的、绿绿的,还是水果的新鲜槟榔。 吃这个东西对嗓子有好处,至少原本梨园行当是这样说的,唱戏的老闆们戏完了吃一颗摈榔是经常的。所以连翘这个时候送上摈榔,也非常适合。 东西是小东西,请客吃饭对于玉梨班里收入中等以上的人也不算什么,关键是连翘的心意。不管怎么说,有一个常常愿意送福利,并且平易近人、会肯定自己劳动成果的老闆,这是所有人都更加愿意的吧? 连翘上下走了一圈,亲自把送的东西送到。然后在戏园子场边看下面的观众席,发现观众已经陆陆续续进场了。最重要的是,前面几排vip位置的地方,有一桌已经来人,这一桌正是连翘的朋友!实际上他们的票正是连翘给的! 也不需要和这些朋友客气,连翘让陪着的那个玉梨班杂工找了一把椅子,加在了那一桌。 朋友原来见冷不丁加一把椅子在自己这一桌,不明所以。这个时候连翘出现了,坐在这把椅子上,这才恍然大悟:「我说怎么招唿都不打一声就加座儿,原来是你这个大老闆的嘱託!」 连翘笑着摆摆手:「没法子,临时想过来坐坐,票又全部出了。若是不想再场边将就,又或者在过道上加座儿,就只能打你的主意了!」 「何必说的这样可怜?」朋友笑道:「难道你就一张票都没有给自己留下?我听人说,人家做老闆的都会给自己留个专座。不论来与不来,那座儿都是空在那儿的。」 这朋友说的不错,梨园里若是老闆不是班主,而是投资人那种,不论是为了彰显排场还是别的,都会这样做。只不过连翘对此没有兴趣,玉梨班的票向来供不应求,虽说并不少她那一张票,但她也见不得她不来的时候平白空着浪费... 这大概也是因为她出身普通,没有过过真正奢侈浪费的生活吧。 一边让玉梨班的小杂工去弄些吃的喝的来,一边转头道:「我可懒得弄那些东西,至于说留票,这个时候都要开场了,还有什么票留得住?都让你们这些人要走了!我本就是临时起意过来的,还能提前预料到,然后给自己留张票?」 朋友这才相信连翘是真的临时想要过来的。 这一桌本来有三方能够坐人,朋友以及他带来的人正好坐下,这个时候加上连翘也没有多拥挤。另外还有两个人,虽然不算连翘的朋友,但也是见过好几次的熟人了,这个时候再见也有话说,不至于冷场。 说了一会儿话,随着报幕员出场,话剧的前情音乐开始响起,戏园子里嘈杂的声音渐渐小了起来。等到报幕员报幕完毕,声音已经不会影响到演员表演了。与此同时,幕布拉开,空旷的舞台上只有背景板和道具。 旁白在颇为厚重的音乐中娓娓道来一小段前情提要,算是介绍故事背景。随着音乐声渐渐低了下来,人物才用各自的方式登场! 《子夜歌》,这是连翘亲自撰写的第三部 戏!也就是当初规划的,『贵圈真乱』故事。 相比起前两部戏,《西京往事》和《欢喜冤家》,《子夜歌》无疑没有那么老少咸宜。不过,纵观近现代戏剧史,这一类的剧本占据了半壁江山! 这不是没有理由的!主要是这类剧本充满了种种矛盾与冲突,会在舞台上面以一种戏剧的方式爆发开来,充满了戏剧张力以及难言的魅力。从这方面来讲,这类题材天然地更契合戏剧这一表现形式。 《子夜歌》讲述的是一个大家族的生活侧面,融合了『出.轨』『天下有情人终成兄妹』『抱错孩子』『错爱一生』『结局全灭』等等元素,可以说是错综复杂!不过这个错综复杂的胃疼故事通过连翘下笔串联,表现在舞台上,还是比较容易理解的。 第833页 至少不会让观众看完一场戏一头雾水。 这样的故事留在后世,难免被大家调侃为『白学现场』,嘻嘻哈哈一番。但是在这个时代,评论在观众这边就走向两个极端了。有一方只是冲着那些『嘿嘿嘿』的剧情来的,虽然连翘不可能在舞台让演员表现大尺度,但是确实有安排『出.轨』之类相当香艷的情节——露肉是不可能露肉的,但是相关表演确实有些福利。 比如说纱帘道具后角色带有隐喻性的动作,又比如说看不见的风景后,听得到的一些声音。 这个时代又有没某些难以描述的片子,这样已经很能让人『嘿嘿嘿』了。 而另一方却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他们用极其认真的态度对待这部戏。在报纸上做评论的视乎,有不少人称这部《子夜歌》为寓意第一,『读来令人嵴背发凉』! 这就像是《金瓶梅》吧,古时发行时甚至因为其小黄书的名声被禁过,很多慕名而来的读者也是冲着情.色内容来的。但是真正爱惜这本书的就会知道,其实其中情.色的内容并不多,而且基本上都不是无故出现的! 这个内容出现在这里,往往是进一步体现了人物的性格、罪恶、命运!如书中人物西门庆、潘金莲、王六儿...莫不是如是。 这部书更核心的东西是对世情的描写,对人性的刻画,对人物的哀悯... 而现在,对于《子夜歌》,这些人也有这方面的意思。在演员『不疯魔、不成活』的演绎下,矛盾冲突被彻底地表现了出来,于是有了震撼人心的力量。 放纵的情.欲,压抑的人性,脱轨的人生...有的时候,越是慾壑难填就越见清纯,越是徒劳无功就越是充满希望,越是鄙俗低劣,就越能显出一种端庄优美。 越是被踩到泥泞中,才越能见到最后的升华。 而一切的一切,在最后用一种完全毁灭的方式做终结。这未尝不是作者的仁慈,毕竟一切来个清清楚楚、干干脆脆地收尾,其实远比让某些罪孽依旧在人间徘徊要来的完满。 白茫茫一片大雪,大地干净了! 许文华此时此刻就在一个中间靠前的座位上,他此前只是知道连翘办了个玉梨班。实际上在他上船往京城来的时候,苏州那边还只知道《西京往事》呢!今天打听过了才晓得,又出了两部戏,一部是结局美满的多的《欢喜冤家》,另一部是最近才上演的《子夜歌》。 这三部戏许文华都没有看过,只是因为连翘的关系,所以对这些感兴趣了。这个前提下,其实不管今天演哪一部戏,他都会来看。至于说哪一部戏更让人愉快,哪一部应该迴避之类的——对于他这样的老司机来说,根本不存在那种问题! 他在知道今天演的是《子夜歌》后甚至没有特意去了解一番这个戏,一方面,看戏这种事,什么都不知道、充满悬念地去看,这本来就是最好的。另一方面,他也想要在没有外界评论影响的前提下,客观地看看连翘到底又鼓捣出了什么东西... 戏还在上演,不过已经接近尾声了。 许文华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一动不动,整场戏他都保持了这种高度集中注意力的状态。他之前从来没有看过话剧,从戏剧模式转到话剧模式...还算容易吧,一个是话剧本身就属于很好接受的那种。另一个,许文华本身就是一个擅长讲故事的人,这和话剧、戏剧这些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接受起来更容易了。 说实话,他确实没有想到连翘搞出的『戏班子』会是这个样子。虽然这个时候各个地方的地方戏班层出不穷,新戏种诞生也不稀奇。但是连翘做的话剧,本质上而言,已经和各种戏曲是两种差别很大的东西了。 他当然能够感受到这种讲故事的方式相较于传统戏曲有一种更真实、更具感染力的魅力。但是真正让他处于这个状态的并不是这个——毕竟他是一个小说作者,目光所及,注意力更加容易放在故事本身。 真正让他如此专注的是连翘写的这个故事,也只能是这个故事。 许文华在这个故事里看到了连翘『邪恶』的新一重极限...虽然在连翘以往的作品里她也经常展现出对这个世界的恶意,但是《子夜歌》显然是她新的里程碑。她丝毫不吝惜去批判甚至毁灭人性,不惮以最大的恶意进行揣测。 更可怕的是...观者心中明白,她的揣测是对的! 一场戏终了,有演员谢幕,满场都是叫好和欢唿声。许文华却是坐在座位上,并没有起身,他的思绪依旧留在刚才的戏中。 而让他从戏中出来的,是这部戏的创造者。毫不留情地写下这个故事的女子,此刻却是笑意盈盈地站在靠前的位置...... 第469章 一齣好戏落幕,掌声雷动是必然的。许文华就坐在原地,一言不发,而周围的人大多数已经站起身欢唿了。个别热情的,正发了疯一样往舞台上扔东西,金银、饰品之类,表达自己对演员的喜爱、支持。 许文华也很喜欢这齣戏,并且真心觉得连翘搞成了一个很不错的东西。而在此之前,他比周围的任何一个人都要深入地思考这齣戏,而不仅仅是看个剧情那么简单。然而,这个时候他却没有了之前的沉思——就像是天亮了,星星其实依旧存在,只是太阳的光辉让一切都看不见了。 足以完美遮挡一切的才不是深深地隐藏,相比之下,最大成的光辉才行! 第834页 许文华看到了连翘,相隔一年的时间之后。以一种毫无准备、突如其来的方式,正是由于太突然了,所以才会这样避无可避。不然以他现在的『近乡情怯』,谁知道会拖延到什么时候! 连翘正在和周围的人说什么,那些人都在认真地听她诉说,并且脸上带着自然而然露出的笑意。许文华并不奇怪这个,连翘本身就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姑娘,又因为她的地位、成就,给她的魅力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芒,这就更加讨人喜欢了。 曾几何时,在苏州的时候,这样的场景他见过太多了! 而连翘本人呢,此刻也是爽朗清举,有一种与时下一般女子不同的如沐春风。许文华知道,这是连翘如鱼得水的时候一种轻松的状态。每当她觉得现在这种状态是她喜欢的,她就会是这个样子。 「公子是第一次来看玉梨班的戏罢!演的多好啊!」旁边一个看戏的中年人也是一个人来的,大概是看戏之后百感交集,周围又没有熟人,无处宣洩的情感就找上许文华这个邻座。相当热情,有京城男儿的豪爽亲切。 「的确很好。」这是她的作品,能不好吗?许文华低低地道。 这一问一答的功夫,连翘已经和周围的几个朋友往去后台的一个过道去了。连翘是玉梨班的老闆,自然不会有人拦她。之所以往后台去,也是因为这个时候离场的人多,走后台出去反而比较轻松。 许文华迟疑了一下,站起身来,却不是去追上连翘。而是转身,随着人潮往外而去,正好是相背的方向。 回到客栈『紫云天』,许文华没有再出门,晚上将还没有看完的《李宜主传》第二册 看完,然后就睡了,第二日也几乎是在读那些书铺买来的小说。只有一日三餐的时候才会外出,在外头品尝一些京师特有的美食。 这样的日子维持到了第三天,这一天吃过早饭,许文华翻开了一册新的小说。这册小说并不是谁谁谁的长篇,而是文曲书社纠集了一些和书社有约的作者的短篇作品,做的一个合集。 因为是挑选过的,都是名家之作,所以推出之后卖的也不错,这才被书铺的小伙计推荐给了许文华。许文华也没有特意去看书目,只一页一页,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去看,看到哪里算哪里。 然而中间一个故事让他凝神了半晌...无他,这个故事里的一些内容让他有一些相关的联想。 翻回这个故事的第一页,作者用了小字,印在标题的下方...『洛北公子』,是宋志平。 眼睛死死地盯着这四个字,许文华逐渐出神。这个故事后面有个短评,大概是说这个故事开创了一个新风尚——用来往信件拼成了一个故事。 没错,这正是宋志平当初以连翘为女主人公原型写下的短篇故事,开创新地使用了『通信体』,着实引起了一时风潮呢! 宋志平的朋友们,其中有熟悉连翘的,一个个能看出里面的女主人公就是连翘。许文华,许文华虽然一开始都没有注意到这篇小说的作者是宋志平,但是他更加了解连翘,所以在没有任何提示的情况下,他首先也想到了连翘。 这并不是巧合,从他的角度来说,这只是连翘太特别了而已。非要对比的话,连翘是他认识的人里面,最特别的一个!可别以为这只是简单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实际上,抛开一些私心,他依旧这样认为。 这个世界上人那么多,即使只算许文华所在这一个国家,也有三万万以上。芸芸众生,看似众生万象。然而以完全客观的态度来看,就只会觉得千人一面了!人都说美人难得,却不知道好看的皮囊千千万,而有趣的灵魂却是万中无一。 也就说百里挑一、千里挑一,甚至万里挑一的美人,相比起那些脾气、秉性、内涵等等足够闪亮的人,都显得容易得了。 所谓稀有,这种东西也是分等级的。有些东西足够稀罕难得了,但和另一些东西相比,又不算什么了。 许文华认为连翘特别,甚至认为他是当今世上最特别的一个。除了连翘之外,他再也找不到另一个人身上有她那种气质!这种稀有的存在正是一开始就让他好奇的,而有了这种好奇,才有后来的故事。 而在宋志平的笔下——不不不,不应该说是在宋志平笔下,实际上他并没有塑造出一个新的人物,他只是作为一个真正的记录着,忠实地记录下了一些话而已。这些话由一个人娓娓道来,然后变成了文字,永久地留存。 在这份记录里,女主人公简直颠倒众生。她不是依靠美貌或者别的表面的东西,因为读者看不到她,甚至因为是『通信体』,小说中根本都没有提到她的外在。她依靠的是深藏在内心的一些东西,让人忍不住去了解她,也忍不住让她了解自己。 那些信件里的只言片语、隽永哲思、充满了旭日东升般气魄的眼界的大段议论,给予许文华一种强烈的既视感。是这个世界上还有另一个连翘,还是这就是连翘? 对于不了解的人来说,这两种都有可能。但对于许文华来说,就是后者,也只能是后者! 这个世界哪有那么好的运气,能够孕育出两个本应该独一无二,然后被偏爱的灵魂?他这样理所当然地想道。 之后『洛北公子』四个字只不过是再确认了一遍,然后让他想起某个已经被自己忽略忘却的事实而已——在京城,有精彩人物恋慕着连翘! 第835页 在苏州的时候他就听说了这件事,他用这件事询问过丁一新。当时丁一新反问他,这又和他有什么关系,或者说他知道了又能如何?当时的他无话可说。 虽然是无话可说,但丁一新还是给他说了一个名字:宋志平。 说实话,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他觉得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宋志平这个算是『故人』的人对连翘有眷恋之意算是意料之外吧,谁能想到这个多年不见的人,会再次映入眼帘呢。但事情却又是情理之中的,连翘这样的姑娘被人追逐本就是不值得惊奇的,在苏州时如此,在京城自然也不会有不同。 京城有不少精彩人物,可要说认真数起来,能入眼的也就是那几个而已。随便哪一个成为连翘的『绯闻对象』,其实都是情理之中。当初他在最初的复杂心情之后,也没有太过于纠结于此——重要的从来不是有什么眷恋着连翘,而是连翘内心的想法。 迴转过来想,其实宋志平之于许文华,印象并不多。即使宋志平已经登顶,贵为与丁一新南北并立的人物,许文华也没有真正在意过。他评判一个人的标准并不是地位之类,而是这个人身上的『可能性』。 宋志平地位确实高,一串传奇经歷也很能唬人。可是从许文华的角度来看,这个男人的作品从多年以前就了无新意了,不管商业上获得多么大的成功,也不能掩饰他的可能性已然见底。从几年前开始,他就已经没有寸进,之后也只是尽量拖延进入下坡路的时间而已。 这样的人,即使他还活跃在行内,持续维持着自己的存在感,甚至这存在感都大的有些过分了,许文华也只是当他不存在而已。 当初听说他对连翘有眷恋之意的时候许文华也不见得多想——这个『精彩人物』可以换成是另外任何一个人,在许文华这里没有任何差别。 而现在,再看到这个短篇小说之后。许文华忽然有了不一样的想法...他大概知道宋志平到底是怎么想的了。 只要明白这个短篇故事里连翘是女主人公,又对宋志平本人有一些了解的话,很自然就能联想到另一个人物,男主人公应该就是他自己。 这个在小说设定中为知名作者,行内地位极高的『大前辈』——再读到这里的时候许文华嗤笑了一声:还真敢说啊! 确实敢说,因为对照宋志平在真实业内的情况,这种说法是毫无问题的! 不过,许文华也肯定了宋志平一点:至少在对自己的一些描画中是很真实的!表面上看,这是一个行内地位很高,绝对称得上老司机的人物。他有着这种人物该有的特点,儒雅随和、风度翩翩、博学多才...足够引诱广大不知世事的少女了。 而小说中女主人公正是一个想要进入小说行业的少女,相当危险啊! 然而看过小说的就应该知道,这其中危险的并不是女主人公,而是男主人公。实际上,他已经站在悬崖边上,即将万劫不復了! 有的时候,潜藏在人与人交往表面下的隐秘斗争和表层的表现是完全相反的。从表面上看,男主人公在这段交往中应该是强者,女主人公是弱者,他们之间是前辈与后辈,被崇拜者与崇拜者,关系简直一目了然。 理论上来说,他能够支配她! 然而恰好相反,真实的情况是,她完完全全左右了他! 他确实站在很高的位置上,但也仅仅就是世俗的地位而已。实际上,在两个人的交往中,一种隐隐约约的虚弱已经暴露出来——相比于她足以光耀千古的特别、才能等等东西,他其实平庸的可怕! 只是这样平庸在一些外在荣誉的包裹之下变得不为人所知而已,然而他自己知道这一切。 扎根在幽暗处的植物最嚮往光明,大约就是这样一种情况,所以里面的男主人公依赖于女主人公——她拯救了他,拯救了她平庸以至于庸俗的人生!他抓住她,就像是抓住救命稻草,以获取她的方式来让自己觉得自己获取了自己最缺乏的那些东西! 第470章 「啪、啪啪!」 听到门外门环拍击声,正在廊下择菜的春儿在围裙上擦了擦手,然后站起身来看门去了:「谁啊——许先生!!?」 惊讶已经无法形容春儿的心情了,以至于声音凭空拔高了许多,不像是说,像是在尖叫了。然而她注意不到自己的失态,因为她在京城看到了绝对没有想到会见到的人! 许文华点点头:「是春儿啊...我来找连...不,是登门拜访。」 「哦、哦哦。」大概真的是太惊奇了,所以春儿都有些神思不属。许文华这样说了也半晌没有反应过来,反应过来后手忙脚乱地请他进去。 然而走到一半,许文华已经绕过影壁了,她才想起来,今日自家小姐不在家!正准备解释这件事的时候,原本正在厅堂里做针线活儿的吴美娘出来了。她原是听到门口的动静不一般,这才来看看的。 这一出来,就看到一个年轻男子被引了进来。 因为连翘广交朋友的关系,家中倒是不罕见男客。但是吴美娘敢肯定,这个后生他是没有在见过的——这也很正常,吴美娘和连翘在苏州那边的交际圈并不想通,这一点还比不上京城这边! 京城这边好歹和连翘住在一个院子里,连翘与人相交,就是想避过她都做不到! 第836页 春儿夹在中间都不知道如何介绍了,卡壳了一下,这才对吴美娘道:「夫人,这位是许公子。小姐原先在苏州的时候买下了黄先生的房子,这件事就是许先生牵的线,与小姐是关系极好的朋友!」 吴美娘除了后来自苏州到京城的时候在连翘的房子里住了一回,此前就是刚买房的时候替连翘料理过一些事情。正好那段时间许文华有事儿脱不开身,连翘办乔迁之喜的时候他的礼物虽然到了,人却未到,以至于吴美娘竟是从没见过他的。 不过,那也是挺久以前的事情了,如果只是匆匆一面的话,时隔这样久,估计也要没了印象。 许文华听到春儿的称唿,又见这位妇人与连翘眉目间有些相似,便知道这是连翘的寡母了,感激作揖拜见。 两人相见了一回,许文华这才知道连翘今日竟是出门去了,并不在家。正想着如何告辞的时候,吴美娘却是若有所思地看着许文华,看了好一会儿。忽然道:「许公子这会儿应该在苏州的罢,怎么也来了京城呢?」 许文华赶紧道:「我们这一行原有行万里路的说法,若是有那个空闲了,四处游歷游歷对写小说本子也是有益的。这一回正是向北而来,见识见识京都与别处不同。又因想到连小姐也在京城,于是特来拜访,也算是见见故人。」 若是与许文华相熟的看到他现在的样子,恐怕要啧啧称奇了。许文华现在哪还有以往桀骜不驯的样子!吴美娘问什么他就答什么,言辞之间恭敬温顺...实在不敢相信这是许文华的表现! 听到许文华这个说辞,吴美娘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吴美娘并不是傻瓜,相反,她是非常精明的,而且很擅长察言观色——这也算是一个职业技能了,她原来是跟着亲爹学习过医术的,也专门给妇人诊病。连翘没有开始赚钱的那段时间,为了多给连翘攒家底,她是常去富户人家给女眷看病的。 说实在话,做大夫这一行从古至今都是这样,不仅讲究技术,还讲究与人交流的能力。与病人维持关系、安慰病人、应付病人家属......真要是不善言辞得罪了人,在古代一样有『医闹』! 吴美娘就是在这种职业环境中磨砺除了察言观色的能力。 她一眼看出许文华这话说的不真,虽然信口拈来没有停顿的样子,但有的时候越是说谎就越是坦然呢! 这个年轻后生并不是四处游歷,然后顺便拜访旅居京城的连翘。恰好相反,应该调过来才对,游歷什么的是顺带的,来拜访连翘才是真正的目的! 只是这样的判断就显得有些夸张了,从苏州到京城,这段路可不短!光是在路上行船,时间就花掉不少了。在连翘随时可能回苏州的时间段里,从苏州赶来京城。先不说值不值得,就说考虑到可能会两边错过的可能,也应该不会这样行动吧。 然而吴美娘却觉得这件事也不是完全不可能!她也是年轻时候热恋过的,所以知道心中满心只有一个人的时候,什么傻事都做的出来! 这个年轻人,说起连翘的时候神情都变了...这何曾瞒得了她呢! 装作接受了许文华的说辞,两人略说了几句话,吴美娘便起身送客。只是许文华临出大厅之前,吴美娘忽然问道:「许公子觉得我家连翘如何呢?」 许文华怔了怔,似乎不明白吴美娘怎么问这个问题。过了一会儿才实话实说道:「自然是极好的。」 送走了许文华,吴美娘没有停留,立刻叫来了春儿:「这个姓许的公子与连翘是何等关系,你细细说来!」 其实春儿也是提心弔胆的!说实话,她在苏州照顾连翘其实是帮连翘保守了不少秘密的。许文华的事情也算是一件!她其实也不想瞒吴美娘,但是连翘不让她说,而她又不是一个有大主意的。跟着谁就听谁的话,于是这件事就从没有给吴美娘透露过。 今日见吴美娘的样子就知道了,自家精明的夫人恐怕已经看出不少东西了!瞒是瞒不过的,就怕夫人会因为这件事狠狠罚她! 不过现在看吴美娘的态度,并不是兴师问罪的样子。春儿心中虽然忐忑,却也只能将这件事缓缓道出。 其中隐过了一些东西,譬如许文华的母亲两次找上门来。春儿的直觉告诉她,这件事或许不应该对吴美娘说。一方面连翘肯定不愿意别人知道这件事,这件事其实挺伤自尊心的。另一方面,她直觉听到这件事吴美娘可能会不太高兴... 春儿当然希望吴美娘是高高兴兴的,这样应该就不会罚自己了。 听到许文华对连翘有爱慕之意的时候,吴美娘的表情还尚可。毕竟自己的女儿自己知道,连翘从小就长得好,光是这一点就有不少后生喜她了。现在连翘又有了偌大的名气,在她那个行当里堪称众星捧月。这时候又个把人喜欢,这算个球球! 但听到连翘也有动心的时候她可绷不住了!虽然在此之前连翘有过『疑似动心对象』一枚,可她连个人影子都没有见到过!四捨五入一下,那就约等于没有哇! 立刻拍案而起:「果真!」 春儿不敢说连翘动心到什么地步,但是她敢确定连翘唯一一次东西就在许文华身上了。于是肯定道:「真是这样!小姐在苏州虽有不少人献殷勤,甚至有直接登门求婚者。可要说有小姐心动的,也只有许公子了!」 第837页 这个『只有』提示了吴美娘,她微微皱了皱眉头:「这样说来,当初她记挂在心里,为此不愿相亲的便是这位许公子了。」 又问了春儿一些关于许文华的事情...到此为止,她对于许文华是越来越满意了! 这里不得不说,许文华这辈子都占尽了自己这副皮囊的好处! 吴美娘自看到他的时候就对他有好感,不为别的,就因为他生的好!长了一副俊俏郎君的面容。听说这个后生倾慕女儿,女儿也对他颇有些意思,就更加动念头了——没办法,从古至今人就脱不开外貌协会的帽子,甚至古人在这件事上更加常见,更加直白。 光是想到许文华和连翘站在一起的样子,吴美娘就很满意了!简直是一对神仙璧人,想想就很美!而且这样一想就很容易想的更远,将来若是再有下一代,孩子一定是玉雪可爱! 这不是吴美娘想的远,实际上连翘若是成亲早一些,吴美娘如今依然能抱上外孙了!再加上这两年一直在忧心连翘的婚事,这方面不免想的多些——这不只是因为连翘逐渐开始超过嫁人的最佳年龄,更是因为她看出了连翘的一些心思。 她的女儿在比别人优秀的多的同时,也比别人难搞定许多!别的女子只当嫁人生子、抚育小儿是一种天经地义,对此也没有太多讲究,只要合适就行。但是换成是连翘就不行了,她对此有自己的想法! 吴美娘当然可以不管她的想法,就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她是做母亲的,有这个权威。而且她了解连翘的性格,真到了那个份上,她也会顺其自然,随便事情发展。 但是,她不愿意那样做。身为母亲,她是真心爱护自己的孩子的,她只希望连翘能够尽可能的幸福快乐。如果婚事也是由她这个母亲逼迫,那又何谈幸福快乐呢? 不能逼迫连翘,于是心里的担忧就更多了。也是因为担忧,反过来想的更多,想连翘的婚事,想自己将来的外孙...... 当然了,吴美娘也不仅仅是因为许文华有一副好皮囊就格外高看他。更重要的是对方的举动,选择这个时间从苏州抵达京城来见连翘,这个行为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这个年轻人对连翘用心很深!而身为女孩子的母亲,又怎么会讨厌这样一个年轻人呢! 不过最最重要的还是只有一条,那就是连翘对对方也是有意思的!虽然不知道连翘为什么迟迟没有将心动变成行动,什么都没有做,但这件事给了吴美娘很大的鼓舞!不管怎么说,女儿有了钟意的人,而那个年轻人还对女儿上心的不行! 从吴美娘的角度来说,这件事已经成了一大半了——从古人的角度来看,互相有意已经是大幸!实际上,盲婚哑嫁彼此不和的依旧多着呢!既然有这样的感情基础,对方又能做出从苏州追到京城来这边的事,显然不是个轻易放弃的...这还能跑的脱? 想到这里,吴美娘不免美滋滋,看什么都顺眼了!之前还担心连翘的婚事,如今看来担心什么呢! 第471章 连翘觉得今天家里的气氛不同于一般! 不是她敏感,而是吴美娘的表现实在是太过异常了!虽没有和她说什么,但是言笑晏晏之间,和往常就是有一种截然不同的根绝。非要说的话,连翘觉得自己好像被她盯上了。 明明自己只是出门了一趟而已,为什么半天多没见,弄的像是错过了一整本书的剧情! 回到自己的房间,春儿端来洗漱用的热水的时候,连翘便向她打听:「今日家中有什么事么?」 春儿一惊,手上的水盆差些打翻在地!抿了抿嘴唇,放下铜盆才低声道:「小姐,今日...今日许公子登门拜访了...」 连翘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许先生』是何许人也?不是她忘性大!而是这只是个代称而已,『许』虽然不是什么大姓,但也不算是菜鸡小姓了。连翘生活中也认识几个姓许的...当然了,更主要是因为她根本没想过许文华会来京城! 上次她还和许文华通信过呢!她哪里想得到许文华收到信之后会毫不迟疑地来京!这轮谁也很难想到——从正常的逻辑出发就是这样了! 只是防不住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事情是反常的!人心有的时候就是这样难以捉摸,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做出令本人都会觉得惊奇的决定。 「许公子啊...啊?嗯...哪个许公子?」然而她回到一半的时候就有些反应过来了,毕竟,能让春儿称唿为许公子的人并不多。就算她没办法第一时间想到是许文华,那么之后也会很快想到他身上。毕竟,他们足够熟悉,再反常她肯定也能联想到。而一联想到这个可能性,她的语气都变得干巴巴的了。 虽然一开始想到那个人的时候她自己都觉得难以置信,下意识地就想否定,毕竟这个时候这个地点见到对方,还是太过于玄幻了。但是,一旦有了这个念头,就完全没办法打压下去了! 再一想就会觉得,这有什么不可能的呢?生活中有太多的意外了,就像她来京城一样,回到一年以前她也不会知道自己会在京城居住这么长的时间。或者对方有什么事,于是也上京了。 而且,如果是那个人的话,就算没有什么事,来到京城也不应该惊奇的。因为他就是那样,有的时候就是会做一些别人无法理解的惊人之举! 「小姐,是许文华许先生...他今日来到家中拜访,小姐不在家,是夫人待的客。」说到这里,春儿停顿了一下,才将下午发生的事情原原本本地给连翘复述了一遍。 第838页 「哦...这样啊。」这个时候铜盆里的水已经凉了,连翘晃了晃神,低着头低声吩咐道:「水凉了,春儿姐再换盆水来罢!」 春儿应了一声,端着铜盆出去了,走之前还将门给轻轻带上了。 连翘表面稳如泰山,实际上心里已经慌的一批了!她可没有什么侥倖心理,她敢肯定吴美娘已经心里盘算着送她嫁人了!这件事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相亲之类的事情短时间是烦不到连翘了,坏处也很明显,在吴美娘那里,她恐怕已经和许文华凑成对了! 想要打破这种认定也很简单,那就是坚决的、果断的告诉吴美娘:她和许文华并不是那种关系!也不要那么想!电视剧里面那种怎么说家长都不相信的情节在实际生活中其实并不常见,吴美娘肯定会相信她。 但问题是,她能够去说吗?或者说她有底气去说吗?这件事一旦牵涉到吴美娘了,就不再是自己一个人的暗自思量,而是真的有所决断了——简而言之,就是没办法迴避下去了,必须得有个了断。 说实话,之前她一直是非常逃避这件事的。因为一旦做出决定,事情就会变得非常沉重。这不是许文华的问题,当然了,许文华也有一定的因素,毕竟他的母亲曾经找上门来,连翘又向他的母亲放过狠话。 然而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连翘根本没有做好在古代嫁人的准备!事实上,就算是在现代,她也没有做好嫁人的准备。兼顾一个家庭,转换自己的角色,承担一些原本没有的重担......而在古代,女子嫁人对于自身命运是一件更重要的事情! 如果是在现代,事情倒是好解决一些,她认可他们已经是可以恋爱的关系了!那就进入恋爱关系就是了。相处的好,继续相处,未来水到渠成也没有那么大的落差。而相处不好,那就更不用说了,分手快乐呀! 但是这个时代不能这样做的!就算相亲之后可以相处一段时间,觉得实在不好也可以说再见。但那其实只是极少数!绝大多数答应在相亲之后再见面的,其实就是对这段关系的一种默认了,默认两个人度过了这个阶段就会结婚。 这个过程只是培养感情...如果培养不来感情,那也就是个摆设,该结的婚还是得结。 退一步说,连翘并不介意做这个极少数,事情也不是她能够轻易决定的。她和许文华是很好的朋友,真要是走到那一步,今后还要在一个圈子里混,拥有共同的朋友和人际关系...好尴尬啊! 正在连翘沉思的时候,有人推门而入,连翘还以为是春儿,抬头一看却是吴美娘。吴美娘手上提着一盏风灯,在门口盈盈微笑:「咱们母女好久没有一起亲近亲近了,今晚便一起睡吧!」 连翘无法拒绝,只能硬着头皮点头。她知道的,今晚的话题肯定绕不开那个。 然而没有想到,晚间吹灯之后,放下纱帐,吴美娘却没有提起连翘最担心的那个话题。而是说起了一些吴美娘少年时的往事,就好像是普通的『我坐在高高的谷堆上,听妈妈讲那过去的故事』。 在吴美娘轻柔和缓的讲述中,连翘的心情也渐渐平静下来,面带微笑趴在软枕上。这个时候吴美娘停下了一段讲述,摸了摸连翘的头:「我做姑娘好像还是昨日的事情,一转眼我家的千金也长这么大了。」 语气中非常感慨...这一刻连翘是真的感受到了属于母亲的关怀——因为经歷特殊的关系,她虽然尊敬吴美娘,也觉得她非常亲切,但是和真正的『妈妈』是有一定差别的。 这也是她从嘉定搬出,一定要去苏州的原因之一。毕竟,如果只是为了在苏州发展,她大可以成名之后就回到嘉定。嘉定离苏州又不愿,往常邮递稿件,又或者别的往来也是很方便的。 当初一直住在苏州,未尝没有迴避这份母爱的意思。 但是,时间有的时候真的是一个非常奇妙的东西,长久的相处之后,连翘和吴美娘的相处越来越自然。而此时此刻,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夜色真的太温柔了,她对吴美娘的孺慕之情越发真实厚重。 她轻轻地靠在了吴美娘的怀里:「娘...」 吴美娘抱住她,轻轻抚着她的肩膀:「这么大了还爱娇啊...其实还是没有长大呢!」 过了好一会儿,吴美娘才道:「明明还是个小孩子,却已经到了能嫁人的时候了——之前娘虽然给你看了好多相亲的男子,却始终没有想到这一点,直到今日才恍然大悟,原来娘的掌上明珠已经要离开了。」 这大概也是一种颇为普遍的心态吧,吴美娘只是随大流,在连翘到了适婚年龄后就开始筹划她的婚事。然而,这之后意味着什么,她其实是一时之间没有感触的。直到今日,一切才不同了,她真正意识到,连翘随时随地可能像一只离巢的鸟儿,离开她。 这种情况下提起这个话题,连翘没有了一开始的那种紧张与担心,反而十分平静。自然而然地小声道:「...娘今日见过他了?」 「见过了。」吴美娘顿了顿,才问:「你真的心许那个年轻人吗?」 连翘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只是进一步缩在了吴美娘的怀里,声音低低的:「我...我不知道。」 「果然是小孩子啊...这也不知道?」吴美娘却没有问什么,只是笑着这样道。 气氛很好,以往很多无法开口的话似乎都能说出来了。更重要的是,连翘内心的真实想法,她一直无法对任何人说出口的、内心最深处的想法,这个时候唿之欲出——如果非要选一个可以倾诉自身的人,这个时候已经被她接受的『妈妈』就是第一选择。 第839页 「因为真的、真的很害怕。」连翘连续用了两个『真的』来强调。 她从吴美娘的怀里抬头:「就是很害怕...因为当今的世道,女子嫁给男子,就等于是将一生託付在这个人手上了,但是我不愿意将自己的人生託付在别人手上。人生而在世,除了爹娘谁能一直对自己好呢?我没法子完全信一个人。」 吴美娘惊讶于连翘的这个想法,她一直以为连翘对嫁人毫无兴趣是有别的原因的。比如喜欢做姑娘时的轻松,她自己挣的钱足够自己过上奢华的生活了,何必要嫁人呢? 又比如眼光太高,连翘的条件从小就是圈子里极好的那种,周围街坊人家的后生也不是没有献殷勤的,但是她从没看过那些人。现在连翘得了这么多赞誉,收了那么多追捧,又有大把的金钱傍身,要求只可能是更高。 然而没有想到,一直让她对嫁人心有牴触的其实是因为『不安』。 吴美娘的内心被一种自责所淹没,原来在她没有在意的时候,女儿早就已经长大了,而在长大的过程中,伴随了女儿家的种种微妙心思。各家的孩子都各家的问题,而她,因为连翘一直以来的乖巧和出色,竟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些! 「不用害怕的,这有什么可害怕的呢?」吴美娘轻声道:「我家的掌上明珠又不是没人疼的小可怜,若是有朝一日要嫁人,必定得选那种会对你千珍万重的男子。就算是后来这个男子变心了,有什么不好,娘也在家里等着你,帮你讨回公道、然后带你回家...」 说到这里,吴美娘觉得自己实在是太悲观了一点,赶紧补充道:「不过,我家的连翘这样好,谁又会瞎了眼那样?总之这件事不急,咱们好好挑、慢慢挑,放亮了眼睛挑出人品上佳的,娘替你把关!」 第472章 和家人谈一谈自己的苦恼,这是一件很能放下心中担子的事情。实际上事情并没有得以解决,该在那里的还是在那里,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感受到自己有了后盾,总之就是觉得安心了很多。 连翘睡了穿越以来最沉的一个觉,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升的老高了!就算这是夏天,太阳出来的早,也算是很晚了!严重和连翘的作息不符啊! 大概是察觉到房间里的响动,春儿很快端着洗漱用品进来了。连翘在床上呆呆地坐了一会儿,直到春儿过来给她打起帐子,才反应过来一样道:「娘她...」 春儿将帐子挂好,转身笑道:「夫人早就起了,见小姐睡的沉,便吩咐了,这一日不许叫起小姐,还让咱们在院子里走动小声些呢!」 「哦...」除了这个,连翘也不知道说什么了。 洗漱完毕,坐在梳妆檯前等着春儿来帮自己梳头。这个时候春儿正站在衣柜前,给连翘挑今日穿的衣裳:「小姐今天是穿这套红的,还是穿这套蓝的?」 连翘转头看了一眼,那套红色的襦裙显然比较正式,出门也使得。那套蓝的就显得家常多了...当然了,真要穿出门也无所谓。真要说起来,大街上本来穿什么的都有,也就是家境殷实的才能讲究这些。 「拿那件红的罢。」连翘迟疑着,又补了一句:「今日梳个能出门的头式。」 连翘要出门并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即使她没有提过显得和平常不同。但话又说回来了,临时起意出门这种事也不是没有。所以春儿并没有多想,爽快地应了一声,然后将挑好的衣服挂在屏风上,人过来给连翘梳头。 等到一切都弄好了,连翘站在穿衣镜前左右看看,心里很满意——既不会显得失礼,同时又不会显得过于在意。虽然说『礼多人不怪』,但是从连翘的角度来说,今天这一次的出门见人,微妙的不想表现的太过在意这件事呢! 这个时候吴美娘早饭已经吃完了,或者说满院子的人都吃完了,只有连翘睡到了日上三竿,还没有吃早饭。不过她自然不用担心,厨房里做事的张嫂给她精心留了饭,一直小心地在灶台热着。而这些大都是热着也不太妨碍口感的,至于那些只有刚出锅才好吃,甚至不能回锅的食物...张嫂当然也不会吝惜连翘起来再做一次,如果连翘想吃的话。 封建社会这一类人工不值钱啊!连翘心中这样感嘆着。并没有麻烦张嫂,现有的几样早点已经很够了! 匆匆忙忙的,连翘吃完早饭就出门了,临走之前还叫上了春儿。 连翘出门的话,可能带人,也有可能不带人,就看场合需要不需要了。叫上自己,春儿也没有多想。 此时正是上午时分,换算成二十四小时制,大概相当于九点到十点钟之间吧。如果是夏天的话,哪怕是初夏,也是太阳明亮了。不过好在只是初夏,至少这个时候还不太热,只要捡着道路两旁的树荫走,甚至还有一种颇为凉爽的感觉。如果再过几日,彻底热起来...不敢想不敢想... 连翘走在路边,去看今年的新瓜。这个时候上市的西瓜显然都是特殊品种,再不然就是增加了一些人工手段,总之让西瓜提前熟了。这样得来的西瓜,显然味道相对来说不太纯正。 连翘看了一路,也觉得差了一些,便走开了。转而去薄皮甜瓜的摊子上称了好几斤的甜瓜,因为连翘也没带个筐什么的,卖家拿了一个用稻草编织的,和后世网兜有点相似的兜,给连翘将这些甜瓜装了起来。 第840页 春儿提着薄皮甜瓜,疑惑道:「小姐,你爱吃这个甜瓜吗?」 说实话,连翘对这种甜瓜的感觉一般般。这种甜瓜味道是很好的,而且作为本国原生的一种瓜果,他超级棒!要知道一般的水果蔬菜之类的,都有一个驯化过程,没有驯化之前味道和形态和大众印象中都差距巨大! 甜瓜不一样,似乎从远古以来就一直是中原人民喜欢的瓜果了。可以断定,要么他天然就这么好吃,要么就是驯化非常容易,所以才能在那个农业都不发达的时代,驯化的这样出色! 在果蔬更为匮乏的曾经,这种甜瓜可以说是拯救贫乏餐桌的大功臣了! 不过,这些辉煌都不能影响连翘的口味。吴美娘很喜欢吃这种甜瓜,夏天的时候总要在井水里、冰鉴里凉一些,然后在烈日炎炎里吃这个消暑。至于连翘,连翘她选择西瓜。她也不讨厌这种甜瓜,但是相较而言的话...... 怎么看,连翘也不像是会主动买这种甜瓜的人啊。 「呵呵。」连翘好像打马虎眼一样笑着,顾左右而言他道:「最近这种甜瓜已经味道不错了,不愧是种了这许多年的瓜种,这种早熟品种也味道极香甜了。这还是京城附近爱种的品种,与咱们江南那边的甜瓜味道有些不同呢。」 春儿看了看手上的甜瓜,好吧,她承认,这甜瓜确实味道不错,称得上是这个季节物美价廉的瓜果了。但是、但是这又和连翘主动买这个有什么关系呢? 有什么关系...春儿很快就知道了,因为步行不多时,他们就站在了一家客栈屋檐下。春儿抬头看看,上头的牌匾写着『紫云天』三个大字!这个名字春儿很熟悉,因为昨天才刚刚接触! 昨天去连翘家中拜访的许文华留下了他在京城的暂居地址,正是这紫云天!春儿和连翘讲起白天的事情的时候事无巨细,当然也不会忘记这个,一股脑的全给连翘说了。她没有想到,自己只说了一遍的名字,连翘转头就记住了,而且今天立刻就来了! 春儿有点被连翘的『行动力』震惊,然而她不会知道,其实事情会发展成这个样子,连翘自己也觉得有些不敢相信。连翘一开始没想过直接来找许文华,至少是没想过这么快来找许文华。 但是,经过昨晚与吴美娘的夜谈,连翘的一项想法忽然发生了变化。她觉得她没有什么必要去迴避,有些事情顺其自然就好了。无论是退一步还是进一步,都没有什么问题——她的背后是有支撑的了,无论发生什么,她都不存在没有地方收留和依靠。 大概连翘这就是膨胀了吧...... 这种无所畏惧感其实很能够理解,这就好比现代社会,一个人是不婚主义者。这件事没有公开之前,当事人压力肯定挺重的。但是一旦获得父母的谅解,就能轻松下来。除开某些对外界看法格外敏感的人,一般人只要有父母的支持,基本上就能视外界压力如无物。 这也只能说明,生活就是生活,人们重视的只能是自己的亲朋好友,更进一步说甚至可以只是父母。其他的人,或许也挺重要的,但他们已经很难影响到生活了。 心态正常了再看许文华上京的事情,以他和连翘的关系,连翘能拖着他,弄到最后关头才去看他,或者干脆等他来看自己?必然不能够哇! 连翘站在门口没有多久,深吸一口气就走进了这家在帽子胡同附近,她却始终没有任何印象的客栈。站在柜檯前,连翘刚准备打听一下最近是不是有一个姓许的苏州人住在这里,身后却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掌柜的,你们这里......」 连翘勐然回头,许文华的话语也戛然而止。两个人就站在柜檯前,你不说话,我也不说话,时间仿佛停止了一样。 「你...」「你...」 「你先说吧!」「你先说吧!」 连续的巧合让连翘和对面的人忍不住笑了起来,连翘低头抿着嘴,对方却是只看着她。过了一会儿,这两个别人眼中『难以理解』的存在总算不再发呆了。他们坐在了客栈大堂靠窗的一个位置,还叫了一壶茶。 连翘没有忘记来之前的打算,让春儿将薄皮甜瓜放在了桌上:「喏,这是给你的!我上门还是很有礼节的,哪怕只是『普通的』见面也很讲究这些!」 许文华瞥了一眼这些白白胖胖的薄皮甜瓜,似笑非笑道:「十几个钱的礼节?」 薄皮甜瓜确实是非常价廉的瓜果,连翘这里好几斤,也就是一二十个铜板而已。虽然不知道许文华什么时候在意起甜瓜的价格了,但他说的确实没错! 连翘被他盯的不好意思了,只能超凶地瞪了他一眼:「看什么看!礼轻情意重难道不知道吗?总是将礼物盒金钱等同在一起,庸俗!实在是太庸俗了!」 连翘近乎『痛心疾首』地训着许文华,补充道:「送这个是让你尝尝京城滋味,这也是我这个做主人的招待啊!」 许文华嘴角又弯了弯:「原来是礼轻情意重啊!」 「对啊!」连翘毫不犹豫地道,说罢,还煞有介事地点点头:「如何,感动不感动?我可是感动死了!」 你感动个什么鬼啊!许文华这回都破功了,用目光告诉许文华:要点儿脸吧! 一年的空窗期,两人唯一的交流就是那一封绝大多数内容都有关于小说创作的信件。按照道理来说,应该很生疏的,就在刚刚这件事之前,两人还都在苦恼见到对方之后怎么相处,怎么重新熟悉、适应起来。 第841页 而现在,两人已经不用对之前那个问题愁眉不展了。因为在不知不觉中,两个人就恢復了原本的相处模式——很多事情就是这样,你以为你记住了,但其实是会忘记的。而有些事情,你以为你忘记了,其实你的内心始终保留原有的痕迹。 她甚至都没有感受到一丝一毫的不合拍! 许文华不怀好意地看向连翘,嘴角的笑容非常得意地扬起。然后就大笑了起来:「哈哈哈!礼轻情意重,那你倒是说说啊,你有多重的情意!」 第473章 「哈哈哈!礼轻情意重,那你倒是说说啊,你有多重的情意!」 以为这样就能够让连翘哑口无言吗?!!天真!如果实在一天之前,还真有点可能,毕竟那个时候连翘心中有一些微妙的顾忌,颇有些心虚的意思。但是现在,她已经闲荡坦然了! 当即就反击过去:「『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你说说看,我有多重的情意!」 连翘说这话的时候是直直地盯着许文华的,说实在的,『美人』这个形容词还是很有道理的。许文华长得好看大家都知道,皮相好,骨相更好,三停五眼、骨肉匀称、眉飞入鬓、目若寒星...这些都是可以来拿形容他的。 他的好看完全是大众的那种,丝毫没有剑走偏锋的意思,也就是说,这是最符合广大审美的那种俊朗。他的脾气不算好,但依旧佷容易交到朋友,原因就在这里了,人都是视觉动物嘛~ 特别是这个时代的人们,更是理直气壮地颜狗!一个人长的好,其他人都会下意识地高看他一眼——若不是这个人天纵之才,老天爷凭什么独爱他,让他姿容出众捏~ 听起来挺搞笑的,但这确实是普遍思想...大家虽然也会说『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但也就是说说而已。嘴上说是一回事,身体却是很诚实的。 非常诚实地喜欢好看的人...感觉也没什么毛病。 许文华就是这样,他自可以理直气壮地对着连翘,说什么、做什么都可以,但一旦连翘『反击』,那么怂的就有可能是他。这大概是另一种方式的『外强中干』吧... 连翘不躲不避地看着自己,还说什么『思之如狂』,虽说知道是玩笑,但还是一时之间方寸大乱了起来。 正在他理不出头绪的时候,连翘先笑了起来。这倒是解了许文华的围,然而轻轻松了口气之余,又有一些失落啊... 两人开始说起各自最近的生活,连翘倒是有不少事可以说。毕竟她来京城是来了一个新地方,做了不少事、写了不少小说,又结识了不少的朋友。就算她日常过日子不觉得有什么,现在回忆起来也有大把的东西。 「什么?你去看了玉梨班的戏...如何如何?」连翘倒是没想到许文华去玉梨班看戏,正好看的是自己去的那一场,只是追问着他对话剧的感觉。有一种小孩子炫耀东西的意味,好东西当然要让最好的朋友看看啦! 许文华回忆着道:「确实不错。」 「这就完啦?」连翘有些失望,这个平价未免也太『朴素』了。 「你还指望我说什么?像外头的人一样,花团锦簇地写一篇文章出来,专门颂扬?」许文华反问她。其实主要是他也不知道如何去说,真要说的话恐怕要长篇大论了,还不如这样简单一句话。 「那也可以啊。」连翘嘟嘟囔囔的,像是想起什么了一样,眼前一亮:「这个好!那就这样吧!劳烦咱们许先生在报纸上写上一篇花团锦簇的文章,褒奖一番!」 许文华是个玩咖,而且常常对一些吃喝玩乐的事情给予品评。若是得他好评,店铺是大有裨益的!满苏州城的酒楼饭庄、茶楼瓦舍、戏园子之类,哪一个不是将他奉为最上等的贵宾? 百般奉承,为的就是得一句好! 有的时候为了这句好话,有些人还会托人情,找许文华的朋友来说项。不过许文华的个性嘛,肯定不会因为朋友说项就做出违心之举。做评价之类的,肯定还是要符合实际情况。也正是因为这种坚持,他的评价越发可信起来。 连翘以前可没有找他说项过这种事,如今为了话剧提起来了,却是没有一点儿拐弯抹角,而是打了一个直的不能再直的直球! 这和说好的不一样!许文华回忆起以往朋友说项,又或者认识的不认识的老闆上门送礼,哪一个不是绕着弯子来的呢?他们压根儿不提自己的目的,只是陪吃陪喝陪玩!毕竟,他们深谙公关之道!好的公关,才不会一直提自己目的呢!他们只会源源不断地提供各种好处和照顾,而每一次这样做其实都是在提醒当事人对方的目的。 这种方法不仅不会让人厌烦,反而会让人心虚,毕竟拿人手短,吃人嘴短嘛!往往不用说什么,当事人就会把事情办了。 「你还真是不客气了...」许文华满是无奈地摇了摇头。 连翘反过来惊讶地看着他:「我有什么好客气的?用得着吗?是我家玉梨班排的新戏不好看,还是我们的关系不够扎实?」 许文华评判标准就是东西好不好,东西若是好,给好评那是应当的啊!再加上他们两个的关系,那确实是万无一失了。 都被她理所当然的语气给逗笑了,投降一样举起双手:「对对对,新戏好看...我们的关系也是极好的——登在哪份报纸上?」 第842页 不仅可以『命令』许文华写这种好评文章,还能够点菜一样决定具体『服务』,连翘应该算是第一个了。清了清嗓子,连翘端着架子,指示道:「嗯...你可以慢慢写,回头再苏州登载就好了。至于哪份报纸么,当然是你的大本营《文汇月报》啊!」 许文华怔了怔,然后反应过来:「玉梨班要回苏州?」 如果玉梨班不回苏州,根本没必要在苏州造势。不然造再多的势也就是让大家议论一番,顺便再给连翘增加一层金光而已。而许文华并不觉得连翘很看重这种小说之外带来的名誉,大概就是『有很好,没有也没什么』,没必要追着这样的名利跑。 不过世事弔诡就在这里了,当一个人决心不再追着名利跑的时候,名利反而会追着他跑。 连翘并不觉得这件事不能和许文华说,所以很快就点了点头:「没错儿!其实我是想让玉梨班由北向南巡演一番,在各地都播撒话剧的种子。倒不是求它能够到处开花,只是希望话剧能成长起来。毕竟,我做这个也不是为了有一个私家戏班子,当然是影响大一些更好了。」 给世界增添一些变化,对于连翘来说,这个算是人生的至高目标了。以前的她当然不敢想这些,但对于现在的她来说,这却是可以做到的! 对于玉梨班和话剧,许文华虽然喜欢,却没有放在心中特别重要的位置,听到这里消息也不至于如何。所以只是缓缓地点了点头:「这倒是不错,苏州的戏迷们有福了,今后又多一种好戏可看。」 连翘絮絮叨叨地说着自己这边的事儿,一口气说的差不多了,忽然抬起眉眼,瞅了许文华一眼,问道:「我都说了这么多了,你怎么不说说你那边的事情?」 这话问的许文华语塞,他那边?他那边又有什么好说的呢。要说在苏州的生活,本就是寻常而已,她又不是没有过过,他拿这个来说太没意思了。可如果说来京船上的事情,那未免更无聊。 因为船行的急,基本上没有在地方上停留过多久。而大海,大海这种东西,乍看新鲜,看的久了就会觉得烦闷。蓝色的一望无际铺陈在眼前,永永远远的一望无际,好像不会改变一样,亘古以来就死活如此。 许文华被连翘问的没办法了,只能慢慢地说起船上的事情,说起海上日出、海上垂钓种种。连翘未必不知道这些事情,但还是听的很有趣味。 只不过这番回忆提醒了许文华一个事,那就是他从苏州到京城这件事——连翘到底有没有注意到他做了一件细究起来堪称荒谬的事情?若是她问他为什么从苏州跑来京城,他该怎么回答? 连翘和他极其熟悉了,昨天拿来应对连翘母亲的那一套对连翘根本是无效的,她能一眼看出其中的漏洞! 许文华一直保持着相当忐忑的心情,而连翘呢,只是撑着下巴,笑意盈盈地听他说船上的事情。似乎已经忘记了许文华从苏州到京城,这本身就是一件相当令人细思极恐的事情了。 他们之间的微妙关系虽然从来没有挑明过,但是两人又不是傻子,当然是心有所感的。也就是说,许文华知道,连翘不会将他的探望当成是普通朋友的拜访。 那么,问题来了:他要实话实说吗? 说实话,当初他因为情难自抑,义无反顾地登上了上京的船。那个时候是没有想过他来京城要说什么、做什么的,而在船上的这段时间,心情逐渐平静先来,但依旧没能思考清楚这个问题。 现在,事到临头了,是要将一切说的明明白白,要么得偿所愿,要么死的明明白白吗?说实在的,这符合许文华的性格,拖拖拉拉的实在不算是个事儿! 「对了!我来京城几日了,还没有好好逛过,整日只在客栈里读小说本子了!如今见了你,哪里还能窝在客栈!你如今算是半个东道主,可得好好招待!」眼见得船上的故事快要被掏空了,许文华果断转移话题。 真是个安全的话题啊,完全就是朋友相交最常见的套路i 拖拖拉拉确实不是个事儿,但是...但是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理所当然』呢?即使是许文华,也会有犹豫不前的时候。有些事情,身处其中就不是那么好分说的了。这个世界上或许真有万事洒脱的人,但是更多只是还没有遇到让他们左右思量的人和事而已。 当然了,说的那么好听,其实也只是许文华怂了而已。 而连翘,仿佛忽然想起来什么一样,点点头道:「行啊,现在京城就没有我不知道的好地方——对了,有个事情我想问问你,你在苏州呆的好好的,怎么突然就来京城了?是有什么事情要办吗...若是有,可别与我客气,我在京城薄有人脉,算是能帮上忙的。」 连翘笑意盈盈,仿佛真的一无所知。 第474章 真的一无所知吗?或者是什么都知道了,只是故作不知?许文华无从得知,实际上这一瞬间他也想不了太多东西。因为连翘的这一手『突然袭击』,他的脑子里已经方寸大乱了! 过载之下,即便是以反应机敏闻名的许文华也卡壳了。 然而连翘没有为难他,只是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像是想起什么了一样道:「对了,昨日春儿好像与我说过了,说你是向北来游歷的,看看京城风物——是这样吧,春儿?」 第843页 春儿一开始的时候就和许文华的小厮坐到了邻桌,虽然能够听到连翘和许文华这边说什么,但也就知道而已。没有想到会陡然扯到自己身上,心里觉得自家小姐趣味不同于寻常,却也只能心里微微可怜许公子,然后嘴上道:「是这样的呢,小姐。」 她总算知道连翘为什么要带她出门了,恐怕就是为了在这里堵许公子... 然而,即便是她这个局外人都看得出来:许公子怎么可能是为了来北方游歷,怎么可能是为了看看京城风物!若真是为了这个,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个时候来,这算是怎么回事儿呢? 这个时候还要被小姐这种戏弄...真是... 许文华此时真的是堪称公开处刑了,有些事情在两人的目光流转之间已经相当清楚,只是都互相故作不知而已。这个时候许文华还得硬着头皮苦撑:「没、没错,正是为了看看京城不同于江南的风物,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哦。」然而对于许文华的长篇大论,连翘只是简单轻巧地回了这样一个字,眉目之间狡黠而波光滟滟。 许文华一时之间一口气被堵住,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能顾左右而看,有些焦躁地摩挲手上的摺扇。 好在连翘见好就收,迅速地终结了这个话题,站了起来:「走吧。」 「去哪儿?」许文华下意识问道。 「还能去哪儿,不是说要当一回东道主,带你去京城的好地方转转?」 许文华再度卡壳,最终只能对连翘听之任之,随便她将自己带到哪里去。 到了一座外表像是大户人家宅邸的房子,连翘从出租马车上下来,先下来的许文华像过去一样,扶了扶她的手——春儿低着头看着脚尖,好像没看到许文华又像以前一样抢了她的活儿。 连翘站定之后,侧着头看了看许文华,轻轻咬着一点点嘴唇,笑了起来:「你怎么就这样跟人走了?不怕人把你卖掉啊!我听说不止有拐卖妇孺的,还有拐卖青壮男子的呢!」 连翘回忆起上辈子青壮年男子被卖到黑煤窑或者国外去的新闻,吓唬道:「我听说晋地盛产石炭,不只有露天开採的,还有挖窑采之的。这样的石炭窑中做工繁琐沉重,最要命的是极其危险,一不小心石炭窑塌方了,里头的人再无生还机会,因此难以找到自愿去做工的,只能买奴。一般的青壮年劳力多贵啊!拐卖来的手续不全,一旦被官府知道,那是要出事儿的,但架不住便宜——你可小心些吧!」 听连翘这样说,许文华大笑起来:「我可不是吓大的!」 连翘哼哼了一声:「你许文华自然是不怕这些的啦,你脑子灵,那些拐子说不定反被你卖了。只不过你也得当心,好多嫌你写小说慢的呢!保不齐哪一天你就被人蒙眼绑去了,天天关在小黑屋里,只能写小说本子,不写够了...嗯,不许吃饭!」 「不许吃饭?这也就是你的主意了!」许文华眉眼间都是深深笑意,仿佛过去一年的郁闷全都没有了。 正准备说什么,连翘已经转头对这处『宅邸』的门房点了点头。那门房显然是认识连翘的,当即堆笑道:「连小姐如何来了,之前竟是不知道的,早该说一声,早早准备起来!如今慌手慌脚的,回头东家恐会怪罪我们!」 这门房也不纯粹是客气话,对连翘确实格外宾至如归。立刻派了人引着连翘,并道:「连小姐的帐上回老闆已经勾了!并且吩咐过了,日后连小姐在咱们芙蓉园的开销,一律是不算的。」 连翘没说什么,只是点点头,然后就跟着引路人走了。 见许文华挑眉看自己,她才道:「这家芙蓉园算是京城有名的销金窟了,里头吃喝玩乐都有。」 其实就是古代的高级会所。 「这儿的老闆姓孟,老闆姐姐是宫里的贵妃娘娘。玉梨班登台的四季阁也是他名下产业,因为这个才熟悉起来。」说到这里,连翘顿了一下:「他原本就喜爱我的小说,因此格外结交我。」 连翘并不阻碍对方老师送自己一些便宜占,一方面人家是土豪来着。家境一般的朋友之间送个几百块的东西就算是顶了天了,大家时时刻刻记着还礼。但是土豪的话,送的再多一些,大家似乎也觉得平常——事实上,以土豪的身家,这一点儿九牛一毛都算不上,人家也不在意! 更重要的是,连翘已经养成了习惯。这类土豪读者花钱,不用去阻止,话说土豪也是要面子的啊!阻止人家就是不给面子啊!她自己只要记得还礼就好了,有来有去的,倒也不用太过在意。 她自己并不算这个时代的顶级土豪,但大小算是个有钱人,差不多的还礼还是没问题的。 所以并不需要有什么心理负担。 连翘稍微解释了一番这边的情况,许文华也不以为意——谁还没有几个土豪读者呢!许文华也有的是拥趸,这方面的事儿他比连翘还要里手呢! 两人正说话间,来到一个似乎是公共场合的花园,而由这个花园可以通向许多院子。连翘道:「这儿玩什么的都有,我先带你吃一顿正经的宫廷菜!」 京城这边本身是没有自己的地方菜的,因为鲁菜强势的关系,鲁菜在这里比较常见。然而作为天下汇聚之地,各方的菜色都有,最终,这些多种多样的菜色进入宫廷,成为皇室的御供。久而久之的,就形成了独特的宫廷菜。 第844页 宫廷菜对外名声不显,因为它就是拣择其他菜色的部分,有些还略作了修改,有些根本没有变化。不过,宫廷菜还是必须得尝一尝的——这个菜色完全就是将天底下舌尖上的奢侈品给汇聚在一起了。有些过于简单粗暴,但好歹也是一种风格啊! 既然人都来了京城,就得吃一吃嘛! 许文华客随主便,自然是无不可的。 只不过在引路人将他们往吃宫廷菜的院子里引的时候,竟是遇到熟人了! 专门供应宫廷菜的院子名为『饕餮阁』,这院子不大不小,又为了食客的心境,不可能像普通酒楼一样,满是人。所以这里有规矩,每天三餐,每餐招待的客人不可以超过五组,而每组客人也不能过五人。而且不管饕餮阁有没有人满,都需要预定。 若是没有预定,就算饕餮阁还有位置,也是恕不接待的——这也不是不能理解,饕餮阁所做的宫廷菜从食材上来说就足够珍贵了,而且很多都没办法储存。而且万万不可能提前多准备多少,那样的话成本抬升的就太厉害了。 以这院子的大小,接待这些人确实很宽敞了! 连翘和许文华并没有预定,但是连翘是老闆的贵客。只要饕餮阁没有满人,自然是要招待的。至于说食材不够,那就想办法从别处匀一些过来!芙蓉园这么大,吃饭的地方也不止饕餮阁,每日消耗的珍贵食材也不少了。到处调集一番不是做不到,只是麻烦很多而已! 然而招待贵客么,麻烦一些算什么呢。 这座饕餮阁修的很是富丽堂皇,同时,当初的设计者应该很有品味,所以富丽堂皇之余全是大气象,而没有新荣暴发的村气! 许文华心里品评,打出了一个不错的分数。而就是在这里,连翘在饕餮阁的小院子里碰头遇见了熟人,看到了正在廊下看牡丹花的梁百岁和白明星。 两人本来是在看花的,谈起今年牡丹花会上的几样名种。察觉到门口又有客人过来,下意识地抬头,却是没有想到是连翘! 连翘并不讨厌宫廷菜,宫廷菜确实好吃!但是她只和白明星这个败家子来过一次这里,那次是白明星请客,客人也不止是连翘一个人。之后再来芙蓉园,连翘也没有再在这里吃过饭。 主要是从连翘的角度来说,这里性价比不高。这里也可以吃到相对而言不那么贵的其他菜色,而从美味程度上来说,恕她直言,她并不觉得饕餮阁有超过其他。 这大概就像是连翘穿越之前听说过的,有的顶级餐厅会弄出『可食用金箔』这种东西吧。这倒是将古人的一种想像实现了——食用的是黄金,喝下的是玉液,这大概就是那时候的人对于最奢侈的生活的想像了吧。 但单纯从味道上来讲,不是连翘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啊...她用正常的逻辑来看,那个味道不说有什么坏的影响,至少也达不到促进食客的味觉体验的作用吧... 见到连翘在这里,两人还是挺惊讶的,见到连翘身边站着的另一个人,这就更加惊讶了。倒不是说连翘就不能和别人交往了,实际上连翘在京城期间,虽然交往的人都是小圈子里,但仔细算帐,也比一般人的交际圈大得多了! 虽然和宋志平、白明星、梁百岁、郭临这些人走的最近,但其他人也是偶有交往的! 但问题的关键是,单独和一个人出来吃饭,而这个人他们完全不认识! 这很奇怪的!连翘的交际圈子鲜有跑出他们认知之外的。也就是说,连翘认识的人,他们不管是不是熟悉,但至少是认识的。 而眼前这个年轻男子...确实没有见过啊! 白明星和梁百岁两个人中,梁百岁对某些事情还要敏感一些。看到许文华的时候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立刻脸色就不同了:已知连翘是个年轻的美人,又知陌生男子是个风流倜傥风度翩翩的年轻公子。这样的两个人单独交往...逼着人浮想联翩啊!即使不能够以常理论断连翘,梁百岁还是在心中土拔鼠尖叫起来! 宋志平,你完了!让你磨磨蹭蹭!!! 正当连翘准备上前和熟人打招唿的时候,屋子里面又有人出来了,还未见人就对白明星与梁百岁道:「你们在外面看个牡丹而已,至于这样久?我倒是不知道你们两个什么时候成了花痴了。」 第475章 「你们在外面看个牡丹而已,至于这样久?我倒是不知道你们两个什么时候成了花痴了。」 这个声音连翘当然很熟悉,因为这声音的主人正是宋志平!! 宋志平原本是被白明星和梁百岁拖到这『芙蓉园』的,不然按照他的性格,确实不太容易来这种销金窟!但是即便如此,来了这里之后也只是随着朋友四处逛看罢了,到了饭点儿就来了饕餮阁这边。 饭点之前,不过是聊了几句花花草草,不知道怎么的,白明星和梁百岁两个就对饕餮阁外头的牡丹起了兴趣。 饕餮阁的东西昂贵,也只有有钱人才消费的起。既然是这样,在装点这饕餮阁上,芙蓉园自然都是不吝力气的。虽然只是装饰用的牡丹花,却也是不错的品种了。更难得的是打理的十分不错,一看就是有专人照顾,而且十分行家里手的样子。 主要是白明星家的园子最近花草害病,花匠们束手无策,只能到外头请外援!白明星是花了大价钱养他们的,却没有想到这样不堪用,于是心里有了辞掉混日子的,另找人才的想法。 第845页 芙蓉园的孟老闆也算是熟人了,打声招唿,想要挖个花匠走也就是一句话的事儿。 白明星和梁百岁两人便去看牡丹花的好坏,只有宋志平对此无动于衷,便在饕餮阁所定房间的花厅里,研究挂在墙上的古画——并不是什么名家真迹,可也是实打实的古画。画作者名声不显,作品本身却是不错的。 然而在花厅里左等不来右等不至,皱了皱眉头,画也不看了,便出来找人。 只是宋志平没有想到,白明星和梁百岁倒没什么,要紧的是院子里进来一个意料之外的人——连翘怎么来了这里?和白明星他们一样,宋志平也觉得奇怪,连翘不应该来『饕餮阁』啊! 不过若只是如此,奇怪也就奇怪了,天底下哪一天不发生许多反常的、奇怪的事儿?连翘真的来了,在这里吃饭的三人高兴还来不及呢!正好可以顺势邀请连翘一桌,连翘是个很好的饭友呢! 问题在于,和连翘一起来的人。 白明星和梁百岁不认识他,但是宋志平认识!下意识睁大了眼睛:「许...文华?」 见许文华已经是好些年前的事情了,但是许文华其人给宋志平的印象实在是太深刻了,以至于一见面就能叫出名字——反而是许文华这个时候看他,有些没看出来他是谁,反应了一会儿才恍然大悟...是宋志平。 这倒不是许文华对宋志平轻慢到了这个地步,实际上就算是老朋友,多年后再见,有些迟疑的也就是有的。更何况,宋志平名气虽大,当年却并没有和许文华见过太多面,许文华对他又不甚上心...这些年宋志平又多少有些变化,能一会儿之后就反应过来对方是谁,已经是他记性好了。 「宋先生。」许文华作了个揖,这个礼节正式又随便。它既适合眼前的情境,但又显得轻慢了一些。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以许文华和宋志平的关系,又还能做什么郑重的礼节呢?那样反而显得奇怪了。 旁边作为吃瓜群众的白明星、梁百岁这个时候才反应过来,宋志平脱口而出的『许文华』,是『西湖客』许文华! 这并不奇怪,作者们扬名用的是自己的笔名。这就像是后世的作者,即使没有刻意隐瞒自己的真实姓名,知道真名的估计也就是几个死忠粉而已。 作为作者,在行内混的时候虽然多使用真名,但许文华又不是京城作者圈子里的。即使大家知道他的真名,也不经常使用,反而是笔名常常出现在耳朵边上,所以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倒也正常。 然而反应过来了才是真正的惊讶!许文华...许文华这人不是在苏州的么?怎么这会儿来京城了! 当然了,人家自己有脚,想去哪里是人家的意思。就像连翘来到京城一样,许文华跑来京城本身并不稀奇,即使大家之前一点儿消息没有得到这一点显得非常怪异——地位到了许文华的份上,说一句『天下谁人不识君』、『名动天下』是不过分的。 他来京城也算是行内大新闻了,是如连翘一样,在这里旅居一阵、发展一阵,还是说只是短暂的『学术交流』之后就走人?但无论怎样,也应该有相应的风声放出来才是。京城这边连一丝风都没有听到,这算什么? 而这一重怪异过去之后,他们才意识到另一个没那么大,但是相对而言或许更严重的『怪异处』——他是和连翘一起来的!而且他们之前还做过一些猜测,连翘是不是和这人有什么! 现在知道对方是来自苏州的『西湖客』,原本的想法可以说是得到了一定解释。毕竟是苏州来的,和连翘交好是多么正常的事情啊!就像是连翘在京城也有他们这帮朋友一样! 而且他们也是知道的,连翘在苏州人气更盛!人家苏州的大咖来了,就算不是不朋友,她在京城算是半个东道主,招待一下又怎么了呢? 但是,梁百岁很快发现了,这个想法很可能有问题——这个发现不能指望白明星,他这个人好像天生没有发现『jq』的眼睛一样!宋志平的心思都看不出,眼前这个完全不熟悉的许文华就更别提了! 然而他是大傻瓜,梁百岁可不是! 梁百岁敏锐地察觉到了两人之间的氛围不一样,虽然无法下定论,但隐约的感觉已经足够令他脑补一大堆了! 而这个时候连翘已经站在了几人之间,介绍道:「这是我在苏州时的好友。『西湖客』许文华,宋先生去过苏州,应当是认得的。这一回是一路游歷到北,想看看天下的大好风光!到了京城自然也是不能错过的,又因为记得我如今正在京城旅居,请我做了他这几天的陪客!」 连翘这个时候搬出了许文华的那个藉口,还笑眯眯地看了许文华一眼。别人觉察不出连翘神情有什么异常,许文华还看不出吗?那神情中分明有一些捉弄的意思!然而,这是许文华自己的锅,他也只能心里无奈地嘆口气,由着连翘去了。 可以想见,之后有很长时间这都会是连翘调侃他的梗了。 连翘这样介绍了许文华,虽然经过了宋志平的一声招唿,三人已经知道了许文华的身份。但是社交场合的事情没有那么简单,连翘作为两方的中间人,还是有自己应该要做的事情的。 向宋志平三人介绍许文华是这样,向许文华介绍三人也是这样!特别是,许文华虽然认得宋志平,可对于另外两人就完全抓瞎了。 第846页 等到两边介绍完,梁百岁见连翘和许文华要跟着引路人去别的房间,连忙道:「何必再去别的房间?咱们一桌吃饭就是了!叮嘱厨房一起上菜,又有什么难的?」 其实挺难,宫廷菜都是有规制的,先什么后什么,一套一套的。连翘和他们一起吃饭,她的菜怎么上,和梁百岁他们的一起吗?真要是那样,饕餮阁也不要开了,那简直会成为京城宫廷菜馆子之后足够说上许多年的笑话! 所以两桌合一桌,需要的调整是很多的! 不过这都是饕餮阁自己要操心的事情,不关食客什么事儿,只要依旧出两桌的银子,饕餮阁就是花些功夫,那也是没话说的! 好在连翘本来就是临时过来的,连菜都还没得点,这让饕餮阁好做一些,只要按着连翘和许文华的喜好,在原本的基础上增补一番就是了。 连翘本身并不在意这件事,只是觉得这样不太好,所以有些想要拒绝——她今天是陪许文华出来玩的,宋志平他们,许文华通通不熟,即使是宋志平也不是熟人朋友。和不熟的人吃饭...多多少少会有些不自在的。 今天这顿饭其实不只是陪许文华玩儿的开始,也算是接风宴。 本来就是为了招待许文华,应该以他为主,现在半路出来杀出来宋志平他们,虽然是她的朋友。可也不能因为是她的朋友,就让许文华平白无故入她的饭局啊! 然而还不等连翘说什么,许文华倒是先点了点头:「那倒是不错!」 他没有说『不错』是因为什么,只是看了宋志平一眼。 连翘有些弄不懂,但既然许文华觉得没问题,那就没问题吧!于是知会引路人:「我们就在宋先生他们这一桌同吃了,你们让厨房增补一些菜餚也就罢了!」 引路人就是『陪玩』,自然事事以客户为主,这个时候只有点头的份儿。应答之后便道:「小的去与饕餮阁的人说——之后便候在门外,连小姐有什么吩咐的,便使人来唤就是了!」 不说连翘和许文华都是带着丫头小厮过来的,人家饕餮阁本身也有下人,就是为了将这些客人伺候的舒舒服服。一个传话的人,自然是随便就能找到。 这样说着,引路人就退出去了,不打扰客人在这边自在享受。 这个时候牡丹花已经没什么可看的了,大家自然而然地走进了花厅中,围着不大不小的圆桌坐了。此时有人过来上茶,这些下人是很有眼力的,不只是连翘和许文华有茶,之前宋志平他们的,也换了新茶。 「许公子一路从苏州游歷到京城,这倒是让人艷羡了。我至今还没有走过多远的地方,天下大好河山何其多矣!我却虚度四十多载,始终不得见。」白明星有些奇怪宋志平和梁百岁都不开口,这倒是有些令客人尴尬了,于是赶紧自己找话题。 说实在的,梁百岁是眼观鼻鼻观心,觉得现在的情况颇为微妙,不知道应不应该开口。他的眼睛只在宋志平、连翘、许文华三人身上打转,虽然这些人什么都没有说,但是他就是感受到了一股不同寻常。 而宋志平,他又不同了。 第476章 梁百岁能够品出一丝不同寻常,宋志平又不是傻的,当然也能够!相比起梁百岁的看气氛不对,保持沉默。宋志平则不同,他是想的太多了! 虽然能够看出一丝问题,但是这种事怎么敢肯定?实际上,连翘有不少的朋友,也有不少人有爱慕之意。只是一旦连翘发现了这个,都会下意识地保持一定的距离,对方也能因此明白过来。 若是有人执意剖白自己的心意,那么连翘就会用一种不那么直白,但是相当坚定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拒绝。 所以说,如果只是许文华看连翘的眼神中有着让宋志平内心『咯噔』一下的东西,那倒是不用担心。但事情不只是这样啊...... 一时之间,宋志平患得患失起来。 对于白明星冒出来打开了话题,梁百岁是很高兴的。不管怎么说,这个时候白明星看不透那些东西倒是一件好事,至少有他在中间大大方方地交流,场面会自然很多。 许文华似乎没有察觉到任何问题一样,笑着道:「其实也没有什么可看的,我原是坐海船来的,路上颠簸不说,也没有在几个正经港口看过。终日所见,做多的是海。一路看到京城,也烦了、倦了。」 听许文华这样说,白明星反而奇怪了:「许公子与别人不同,选了海路呢!」 白明星有这个疑问是很正常的,此时南边交通,除了陆路外,走水路无外乎运河和海运。若是运货,当然是海路更佳。可若是游览河山,那肯定是运河更好了!运河船走的平稳,路上也更加安全。 另外,沿途运河城市大多是歷史悠久的大城,正适合观光游览。 这种情况下,弃运河走海路?这是图什么? 许文华却是轻轻摇了摇头,慢悠悠道:「我有些急事,非得快些赶到京城不可。这一路从南到北,游览河山其实只是次要,要紧的是手头这件事。」 「原来如此。」白明星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这才说得通嘛!至于说追究人家有什么急事,他却是不会的。这也算是人家的私事儿了,若是可以说,自然是会说的。不方便说,强行去问,反而失礼。 原来如此个鬼!梁百岁表面神色不变,内心已经吐槽白明星不知道多少遍了!也就是白明星这人还看不出问题来——所谓游览天下大好河山是假!来京城有事儿是真!可京城又有什么急事,值得对方亲自、专程地跑一趟!? 第847页 这个时候梁百岁都好奇死了,为了解开这个疑惑,追问一下又怎么了!!就当是关心关心啊!然而现在白明星已经为这个话题收住了口子,他倒是不好在说什么了!刚刚才觉得白明星这样什么都不知道也不错,现在却觉得实在是坑啊! 然而,就在梁百岁心里挠墙还不得不忍着的时候,今日反常地沉默的宋志平却是突然道:「却不知道是什么急事,若是我们这些人可以帮忙,许公子千万不要客气。许公子既然来了京城,我们便是主,许公子便是客,合该我们来尽尽地主之谊。我们别的没有,也就是在京城还有些许人脉罢了。」 goodjob! 梁百岁内心正在给宋志平点赞,同时竖起了耳朵,想听听看许文华怎么说。然而许文华只是玩味地笑了笑,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正低头剥莲子的连翘,顿了顿,才摆手道:「其实也没什么,事情虽大,却已经完美解决了,倒是用不着劳动宋先生们了。」 从许文华看连翘那一眼,梁百岁内心就『咯噔』了一下,然后内心疯狂土拔鼠尖叫起来!那或许可以解释为一个漫不经心地动作,甚至许文华不一定是在看连翘,是扫过桌面的零食时,顺带看了一眼也说不定! 但是梁百岁这样敏锐的人怎么可能将其当作是偶然!如果真是偶然,怎么早不发生晚不发生,偏偏这个时候来了?所以说,这件事根本没那么简单啊! 然而,即便是这样,梁百岁也没有想到许文华是为了连翘来京城,只为了连翘来京城。毕竟,这样的事是超过了他的常识的,难以想到有人会做出这样反常的事情。在他眼里,许文华一路向北,最终抵达京城,这应该有很多事情要做。而连翘,或许是其中之一! 刚才那一眼,是暗示,也是示威!绝对的示威! 这倒不是梁百岁恋爱脑了,这么一个小动作可以联想到这么多!实在是许文华和宋志平之间的气氛,已经微妙到肉眼可见了! 即使是一开始一无所觉的白明星,这个时候也恍惚觉得有哪里不对了。 许文华和宋志平之间的气氛,表面上看是很平和的,客气中透露着一丝生疏。对于两个不是很熟,现实生活中交集有限,却又对彼此大名十分熟悉的人,这是很正常的样子。 但是,在这种气氛的表面之下,却有什么东西在暗暗滋生。这不是透过彼此之间的剑拔弩张达到的,而是各种各样的小细节——宋志平的犹疑语气,许文华的尖利目光。宋志平的讳莫如深,许文华的直言不讳...... 两个人的种种反应大相迳庭,以至于南辕北辙!这种强烈的映衬下,拉扯出一种不那么显眼,却相当让人悬心的气氛。 连翘本来在认真挑鲜莲蓬中的莲心,好容易挑完了一个。这才分出心神来,皱了皱眉头,推了推许文华的肩膀:「你可别这样笑了,我瘆得慌!」 自然的动作让梁百岁又是眼皮一跳,他几乎不敢去看宋志平现在是什么神情了! 连翘分了一半的鲜莲子给许文华:「你这人今天不诚恳!」 说着就对宋志平他们解释:「大概是不太熟吧,这人就是这样了,不熟的情形下就容易笑得『客气』一些,你们别往心里去!」 连翘说的好听,叫做『客气』,其实就是虚伪!在场的都是对情绪比较敏感的人,连翘怕他们多想,对许文华不满,于是主动解释了一下。 不过,这却也是连翘的内心想法。梁百岁是因为心里有鬼,看到什么都会往某个特定的方向去。而连翘呢,她原本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所以自然不会想到『修罗场』这种东西,下意识地觉得这是两边相处的尴尬阶段。 仔细想想,确实很尴尬啊!如果大家都是相熟的朋友,那自不必说,酒逢知己千杯少,气氛自然和谐。而如果是完全的陌生人,那倒也不错,彼此之间要么沉默,要么试探着找话题,都是可以的。 而现在,正是半生不熟,本身是很生疏的,偏偏又对对方很了解,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如何应对了。 连翘首先想到的就是这种尴尬。 「哦——」许文华拉长了声音,似乎是答应下来的意思。而答应之后,他的神色有了变化,之前过多的笑意被收敛了大半,看上去就像是那种明知道对方有点烦,却不得不应酬的无奈。 不过,也正是因为失去了那层笑意的掩护,梁百岁发现许文华眼睛里一些冰冷的敌意,已经遮挡不住了! 连翘这次踹了许文华的小腿,瞪了他一眼:「你好好说话!」 连翘就纳闷儿了,许文华今天有点不太对劲啊!刚才的假笑也就算了,现在这种『不爽』的感觉又是怎么回事儿?如果说他真的那样不满饭桌上有不熟的人『不请而来』,那方才就不应该主动应承下来才是。 明明是他抢着答应的,现在却是这个样子...这算怎么回事儿? 只是这种话不能当着其他人的面说,连翘明面上只能提醒许文华。然而就是这种亲近的姿态,让梁百岁只剩下干瞪眼了——连翘对朋友是很亲近的,丝毫没有这时女子的扭捏。当然了,也不至于有风尘女子的那种狎昵,而是一种光风霁月一样的风度,让人说不出什么闲话。 非要说的话,有的时候不能当他是个女子,当成是男子就显得合适了。男子之间确实没有了那么多讲究,但同时,男子之间也不会有过于失礼的亲近。 第848页 而此时此刻,这一幕是反常的!连翘对这位南边同乡的亲近是超过正常的!突破了之前他们无人达到的『安全距离』。 事实上,就算是一开始一无所觉的白明星这个时候也觉察出一些不对了。毕竟这是两个大活人在眼前,连翘和许文华的动作是看得见的,该如何定义,白明星不会完全没感觉。 只是这确实不是讨论这个疑问的机会,他用疑惑的眼神看了一眼白明星,白明星却是轻轻摇了摇头——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 至此,饭桌陷入到了某种沉默当中。 不过这种沉默并没有多久,打破沉默的并不是作为中间人的连翘,也不是交际小能手的白明星,而是今天在连翘眼里异常沉默的宋志平! 他看也不看许文华,只是微笑着问连翘:「你前两日说过的,打算去《明光报》那里看看,看看月报改日报之后是如何运作的。之前我与刘老闆说过了,他说报纸那边随你什么时候高兴就去!」 连翘眨了眨眼睛,不懂话题怎么突然跳到这个了。再看看宋志平似乎已经放弃和许文华交流了...大概是放弃治疗了吧!想到这里,连翘看了许文华一眼,心里嘆了口气:这人的人缘还是这样愁人啊! 苏州那边彼此都知根知底了,也就罢了。如今在京城这边,却也是这样!! 许文华若是知道连翘是如何想的,恐怕心里要笑的打跌不可——她一惯敏锐,却不知道为什么,在今日这件事上却迟钝到了如此地步! 「过些日子再过去吧。」连翘想了想才道:「这几日先陪着许文...许先生玩儿几天!」 本来是想直唿其名的,反正他们两个经常是这样。但是看看宋志平他们,忽然觉得私下叫叫也就是了,大庭广众之下直唿其名...略羞耻啊。 宋志平似乎卡壳了一下,过了一会儿才沉声道:「看你什么时候得空吧...」 第477章 连翘他们五人最终只在一起吃了顿饭,就各自散了。主要是连翘发现彼此之间的气氛真的很奇怪,她将这种奇怪归结在许文华这个陌生人加入了熟人圈子上。而许文华又不是一个会屈就自己,努力融入新圈子的人,所以...... 还是不要强制性一起玩耍了!所以连翘找了个理由,两边就散了。 她当然不会对许文华说教,一定要融入大家的圈子云云。许文华都是一个成年人了,她又不是他老妈子,还管着他交友吗?不要说他将来未必会和京城这些同行有交集了,就是和苏州那边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同行,他也是这样的呢!那时候连翘也没有插手,现在就更不会了。 见连翘和许文华别处作耍去了,梁百岁这才有勇气看宋志平一眼。然而出乎意料的,宋志平的脸色并不难看,甚至比他想像的平静很多。 就算平常经常调侃他,但现在这个样子也是颇为担心的。于是拍了拍他的肩膀,低声道:「你还好罢?」 本来正在出神地宋志平回过神来,摇了摇头,还勉强扯了扯嘴角:「没什么...不过我今日实在是没得心思作耍了,我先走了。」 因为这件事,梁百岁也没心思了,所以三个人都出了芙蓉园。在门口的时候他们是分开走的,宋志平单走一路。其实说起来三个人应该是同路才是,只是梁百岁和白明星隐约意识到,现在的宋志平想要一个人安静一下。 白明星就算再不通,这个时候也应该回过一些味儿来了。等到离了宋志平,便拉住了梁百岁:「这、这,这是怎么回事儿?方才志平看着古怪!还有那苏州来的『西湖客』,也是古怪!」 「我的老天爷!你总算是看出来些许东西了,我还以为您会一直煳涂下去呢!」梁百岁撇了撇嘴,大概是对刚才的场景极其具有吐槽欲.望,而这件事又不好传扬下去,所以主动说了出来。 「你觉得『西湖客』和连小姐如何?」梁百岁的语气颇有些唉声嘆气的意味。 白明星其实只是隐约觉得有些问题,并不一定弄清楚了其中的弯弯绕绕。不过他不傻,梁百岁都提醒到了这个份上,哪还能不知道呢! 目露惊怔之色,似乎是被惊住了,想要说什么,然而看了看四周,赶紧捂住嘴,低声道:「你是说,你是说『西湖客』和连小姐是一对?」 「就算不是,也差不了多远了!」按照梁百岁的估计,应该不是。因为如果是的话,不可能一点风声都没有,就算崔宝玉对这些八卦没兴趣,没在给他的信件中刻意提起。和连翘相处了这么久,也不可能一点儿风声也没有露出来。 连翘和他们日常交往,没有特别说过在苏州的生活,可是有的时候话说到那里了,也向来是信口而来的,没有过遮遮掩掩的事情。而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并没有谁听说过连翘与『西湖客』『关系匪浅』。 但是,有的事情并不是彻底成为既成事实才会让人觉得无法可想,现在连翘和许文华的状态就是了。 梁百岁看得出来,他们彼此之间应该是有些意思的!和连翘相处久了,梁百岁自然知道连翘是一个何等『心狠』的女子!她才不会因为一个人倾慕她就有所回应呢!正如她所说的,不是一个人对她实心实意,她就能对对方一心一意的。 她的心只有一颗,自然只能装下一个人。既然是这样,那便要一开始说清楚,拖拖拉拉算怎么回事儿?最终弄得难以收场,也是害人害己! 第849页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是一个女子,对于一片真心毫不动容,坚持以自己的『本心』为准,这在这个时代也是很惊人了。 现代的时候有俗语,叫做『女追男,隔层纱』,是说女孩子倒追男生的话效果会很好,比较容易成功。而放在古代,这句话需要倒过来——『男追女,隔层纱』!因为这个时代的女子较男子地位要低,而且男子大多数也没有想过要去『打动』一个女孩子。 所以说,这个时代女孩子最容易被打动,可怜、同情、感动等等情绪,都会变成她们选择这个男子的理由。一个男子真的对一个女子满腔真心,这个女子不可能不感动,进而影响判断的! 而这样的连翘,却对一个年轻男子举止亲近...四捨五入一下,这两个人的关系根本不简单! 白明星反应过来,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想着这件事,他记起来宋志平的表现也很值得玩味。忽然之间,像是一根线,将所有琐碎的信息串了起来。过去那些日子,宋志平对连翘的种种,那些他没有深想的东西,一下都变得耐人寻味起来了。 福至心灵的白明星这次是真的惊讶了,看向梁百岁,长着嘴『啊』了半晌也说不出话来。过了好一会儿才虚弱道:「不、会吧?我是说宋兄、宋兄他对连小姐是那个意思?」 梁百岁满脸严肃,沉重地点了点头——你才知道啊! 两人彼此坐蜡的时候,他们担心的宋志平却比他们想的平静,至少看起来非常平静。他没有去哪里,只是径直回家了。到家之后也没有如何,只是自己坐在书房里,让下人不要去打扰。 坐在书案后发呆,书案上除了笔墨纸砚这些文房之外,只有一件东西,是宋志平从连翘那里借来的一部书。 连翘并不是收藏大家,虽然买书的时候也会刻意买那些印刷精美,可以留作收藏,将来传至后世的版本。但总的来说,她并没有刻意去收集古刻本,更不会花费重金弄那些堪称古董的书籍。也就是说,她的藏书绝大部分都是当代所出,没什么稀奇。 然而,大家还是很喜欢找她借书。原来在苏州的时候是这样,来了京城也是这样。因为连翘有用硃笔在所读书边做笔记的习惯,当时想到什么就会在一旁记下来。大多数都是对这块内容的分析、联想,不过有的时候天马行空起来收不住笔,写的东西和内容无关的也是有的。 连翘的这些硃批,并不只是普通的读书笔记那么简单,有的时候在大家眼里比那些书本身的内容都要有趣! 现在宋志平这部书就是前些天在连翘那里借到的,其实并不是什么特别的书,就是一册诗词集子,收录了前代一些诗词。这种类型的书,市面上要多少有多少,宋志平自家也有类似的。 就算没有看过连翘这个版本,估计着也差不多。不过他在连翘家里随手翻过几页,发现这上面硃批尤其多,于是立刻借了这部书来。并不是为了看这部书,更多是看连翘那些快要将空白地方完全占满的『硃批』! 出神半晌,宋志平忽然翻开这部诗词集子,找到了其中一页。这一页其实没什么特别的,出来的是一首长调,以男子的口吻说明了离别之痛。作者的名字早已散失,但这篇长调因为情真意切,倒是有些名气。 而这一篇没有太多的硃批,连翘只是在右下角的地方,留了几行字。字迹不是她一贯的簪花小楷,反而有些行草的匆忙。然而其中却不怎么见得潇洒,反而因为那一份潦草,多出了一些狼狈的意思。 大概是最后收笔的时候,连翘总是不干不脆,反而带着一些犹豫的缘故吧... 『自此之后,碧落黄泉,此生不復相见——纵有千种风情,又与何人说?』,好一个『又与何人说』!之前看到这个的时候宋志平还没有太大的感触,觉得和其他的硃批一样,但是如今再看,才知道什么叫做『又与何人说』! 并不是什么别的缘故,只不过他最后一丝侥倖也没有了! 从一开始他就应该知道的,那个突然而至的女子总有一天要离开京城。只是这一样,就让他无法可想了。只不过他一直心存侥倖,不愿意去想这件事。停留在现有的欢愉当中,就好像这会无限延长、延长,永远没有尽头一样。 然而事到如今,再也不是想不想的问题了。 许文华来了,他的眼睛看着连翘,是那样清楚明白——至少对于宋志平来说是非常清楚明白的,因为身处其中的人总会对相同处境的人非常敏感。然而对方显然比自己有福气,因为他得到了回应! 事实上,哪怕连翘能够展现出一丝的回应给他,他也不至于到此一句话也不说...事情哪有梁百岁他们说的那样容易! 许文华看向他的时候眼睛里有一种冰冷的东西,他知道这个后辈已经完全看穿他了,就像他看穿对方一样。那样强烈的攻击性...其实宋志平挺羡慕许文华的,以前是因为才能,现在是因为他能够这样直白的表达他的不满。 宋志平就没有办法那样对他,就在刚才的饕餮阁中,故意无视对方已经是宋志平能够做到的全部了。因为他很清楚一点,他根本没有立场展现敌意!他只不过是一个朋友而已,凭什么敌视对方? 许文华是来带走连翘的,他很清楚这一点,因为他在他的眼睛中看到了!他并没有收敛这个,因为他足够笃定——连翘会和他走。其实说到底,这才是致命一击! 第850页 和梁百岁他们想的不一样,他会那样平静,或者说故作平静,原因就在这里了。因为他看穿了自己在这件事上的虚弱!连翘要离开,要被另一个人带走,其实他是无话可说的。 他和一个普通朋友没什么两样,自然也就没有了立场。 低头凝神了半晌,他的神色依旧没有变化,只是他忽然没由来地感受到一阵恐慌——他忽然明白了,自此之后『自此之后,碧落黄泉,此生不復相见——纵有千种风情,又与何人说?』。 而与此同时,许文华正在和连翘在芙蓉园的『珍宝阁』里看一些『奢侈品』,按照许文华说的,买些『旅游纪念品』回去,和后世出国旅行逛免税店那是一样一样的。 只不过这件事许文华本人倒是并不如何热衷,到后来,完全是连翘在那里兴致勃勃地观赏奇珍异宝了。 而许文华,他只负责站在一边,连翘觉得什么好他就买什么了——连翘也觉得这样超级棒的!她既享受了购物的乐趣,又不用出钱!甚至还帮助了许文华!帮他解决了买东西的苦恼啊! 看连翘挑选的开心,许文华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偶然瞥见一眼窗外明亮的光线,忽然想起刚才见过的宋志平。然而很快的,他就将对方抛之脑后了。 第478章 夏日渐渐来到。大江南北,凡是有条件的人家都要寻办法消暑。得益于前朝以来民间藏冰业的发达,私人冰窖大大小小遍布,民间得以使用便宜的冰块,这一点看市面上平民冷饮就知道了!若不是冰块便宜,哪里会有小老百姓也能随意消费的冰点。 不过,冰块相对而言还是贵的,除了真正的有钱人家,普通人家不会天天家里放着冰块消暑。特别是南边,冬日里结不出北边那样厚实的冰块,只能在冬天的时候将一块块冰之间撒上淡盐水,使之结在一起,成为能够窖藏到夏天的厚实冰块。 因为人工,也因为淡盐水,所以南边冰块更贵了! 不过相对使用冰块,对于有钱人家来说还有一项更加奢侈的过夏方法,那就是避暑!好多人家修了乡间别墅,这是为了什么,其中一个就是避暑!相比起人挤人的城里,乡间人少树多,显然是要凉快不少的。 若是专门为避暑修建的乡间别墅,那就更好了,往往是在山上,山上比山下凉快许多,这是普通人都知道的! 另外还有近些年兴起的海边避暑,借着海水和海风,也能消夏。不过这个要求比较高,只有临海居住的城市才有这个条件,实际上所有临海居住的城市也不见得个个都有这个条件。毕竟,大多数的海边其实是类似沼泽的淤泥,,只有极少数才有适合活动的沙滩...... 相较而言,山中别院避暑歷史悠久,常见的多,也更容易实现。 而此时的苏州,丁一新和王思齐等几个朋友,就受邀去了一所山中别院!这别院的主人是一位大海商,也是丁一新的读者,今年夏季尤热,才是夏初已经很让人受不了了。丁一新在自己的杂文中抱怨过这件事,说是想要去乡下避暑。 这位忠实读者二话不说就写信过来,邀请丁一新以及丁一新的朋友们去他的山中别院...反正他也不止一所这种山中别院,空出一座借给丁一新他们也很容易。 山中避暑当然舒适,但若是一个人去救没什么意思了,毕竟山里远离城市,交通不便,若是再没个熟人朋友作陪,恐怕要无聊死了。所以丁一新邀请了四五个好友,这些也都是同行。 因为别院够大,朋友们也能够带女眷过去,所以一一应承下来,选定了一个日子,浩浩荡荡的几大家子一起去了山里。 切开用山泉水拔凉了一个下午的西瓜,丁一新和王思齐两人在一座山子卷棚地下,坐在躺椅上,弓腰低头吃瓜。王思齐赞嘆道:「这瓜比在井水中镇凉的要冰爽多了!果然是山里,好生舒服!」 他说话的时候一阵山风轻轻吹过,别院周围茂密的树林都轻轻摇摆,发出飒飒的声音。只听着这个声音就让人觉得舒服了——城里足以穿过城墙的嘈杂,听一听也觉得燥热啊! 吃过瓜,丁一新接过旁边下人递上来的擦手巾,笑着道:「山中别的什么都好,只有一样,信息不通畅!」 说着站起来看了看外头:「怎么今日送报的还没有来?」 主管送报的送报工当然不会将报纸送到山中别墅,甚至他们都不会送到乡下。主要是乡下读报的人太少,送到乡下的话这笔生意实在是划不来! 丁一新这里所说的送报,其实是他家一个管事儿!每过三日就会把寄到家中的信件,以及这三天的报纸,一起送到山中别院来。也不止是他家,像是王思齐这些人家里,也是一起託付这个管事,送上来! 而且后来除了报纸、信件这些东西,管事这里还兼顾了运送物资补给的差事。山里到底下山不方便,所以很多所需东西只能採买。只不过山脚下的农户集市能有多少合心意的东西採买?尤其是苏州城里过惯了日子的女眷,实在是看不上那些!这样一来,要用东西,很大程度上就得从苏州运送了。 所有物资中,最为重要的大概就是冰块了。虽然山中别院相比较城里要凉快的多,可是这是夏天啊!谁能拒绝冷饮呢? 山中别院本身是没有藏冰的,所以也就只能指望外头运了。 不知道是不是说曹操曹操到,丁一新话音刚落,外头就快步走来一个下人,不是主管送东西的管事又是谁! 第851页 物资什么的当然是交接到这边相对应的人手上,但是信件报纸这些,确实按人交付的。其他人这个时候都在前院作耍,这个管事那边交付完毕,立刻带着东西来了丁一新和王思齐这边。 等管事人走了,丁一新和王思齐坐在躺椅上不紧不慢地拆开包裹。报纸什么的并不着急去看,之后还有三天时间去看完呢!而是选择各自拆开信件。 三天积累下来的信封并不多,也就是四五封的样子。这当然是因为大多数的信件是寄到报馆的,能直接寄到家中的信件,就算是粉丝,也不可能是一般的粉丝...... 这些信件都是有来歷的,两人这时候并不说话,只默默看信。而且有的信件还需要回信,这也是一桩事件了。不过山中无事,有个可以打发时间的事情也是不错的,所以也就不觉得繁琐了。 读完最后一封信,王思齐撑了个懒腰,靠回到了躺椅上,啧啧道:「最近外头好热闹...大夏天的,也不嫌热!」 丁一新的信件也差不多看完了,只不过他不像王思齐那样随意,信件都是一五一十地塞回信封,然后整整齐齐叠好,捆上一根丝绳,这才放在桌边。他听到王思齐这样说,笑了起来:「这种事哪一年不是如此?人心思动嘛!」 说着,丁一新想起刚刚那封来自京城的信件,嘆了口气。 王思齐见他嘆气,不解道:「你嘆气做什么?城里热闹,那是刚刚入行的年轻人搏出位。哪一年不是如此,怎么这个时候感慨起来了?」 知道王思齐是误会了,丁一新赶紧道:「哪里是那样!我原是因为来自京城的信件才这样的——进程那边宋志平与我写信了,我看着心里有感慨...」 宋志平这个人名,行内是如雷贯耳的。不过,在王思齐这里真正熟悉起来,也就是这小半年的事情。在此之前,宋志平就是名气再大,又关王思齐什么事儿呢?也就是之前,知道宋志平心里倾慕连翘,王思齐才觉得这个人有点意思起来。 听丁一新这样说,王思齐顺嘴道:「『洛北公子』那里能有什么事儿呢?」 丁一新回忆起信中的内容,颇有些唏嘘:「还不是与连小姐有关的...他问我连翘喜欢些什么...连小姐快要十八岁生辰了。」 连翘快要十八的事情宋志平当然知道,实际上他的礼物刚刚寄出去。听到这个,皱了皱眉:「认识连翘这样久了,难道『洛北公子』连她喜欢什么都不知道?」 丁一新无奈地摇了摇头,不是说宋志平不知道,而是无奈!宋志平又哪里不知道连翘的喜好呢,只是心里没有底,非得从丁一新这里确认而已。 晓得是这么回事儿,王思齐也有些感慨:「连翘原来在苏州的时候曾经和我说过写情的事情,她那时候说过——真的倾慕,是无法不管不顾地去接近的,是临到近处,又迴转了脚步。大概,这就是关心则乱...过于看重就会这样患得患失。」 其实信件中所透露出的信息远不止是如此,只是丁一新不好直接说出来罢了!透过宋志平来信打听连翘的一些事情,丁一新分明看到了这件事无法有个好结果! 连翘不会留在京城...当然了,其实更重要的是连翘应当对宋志平无意。之前为了这件事,丁一新还给连翘写信试探过,接过连翘与宋志平只是朋友之义而已。这个结果,其实也是意料之中的。 毕竟,丁一新的感觉也是出奇敏锐的,在宋志平的来信里,一切已经被他初见端倪了! 如果,连翘能有一丝一毫的回应,宋志平也应该能够感知到。而感知到这个,他的表现就不至于如此——他的信件中有着深刻的无望,其实他自己也明白自己在这件事上扮演了什么角色。 相当悲情,他们这些作者笔下,总有几个这样徒劳无功,但却只能继续行走在世间的人。 这样想着,丁一新忍不住道:「其实宋志平他啊,若是没有遇见过连小姐就好了。」 若一生没有遇见真正倾慕的人,自然也就没有求而不得这样的苦恼了。第一最好不相见,没有开始,也就没有之后的故事。至于其中的心酸痛苦,求不得、放不下,那都与自己再无干系了。 对此,王思齐却有不同的看法,他本身就是写鸳鸯蝴蝶派小说的,所以对此有着更深的感悟。意味深长地对丁一新道:「并不是这样,我虽不认得『洛北公子』,但是猜测的话,若能重来一次,他还是愿意遇见连翘的。」 有些东西,即便是痛苦,即便是求而不得,即便是布满了荆棘,但还是想要去靠近,想要去攫取。人类从来就是这样的生灵,痛苦和灾厄都不是阻止他们的理由,只有『心』才是! 如果内心已经裹足不前,那么即便是众人眼中的美事,那也是不愿意伸手的。相反,如果内心是一往无前,那么即便有着千山万水,有着人言可畏,有着『绝望』,还是想要伸手去够一够那甜美的果实。 无法得到?那就接近一点...再接近一点... 思绪到这里,王思齐都有些无奈地摇头:「这种事最是愁人,说出来也没意思,只是让人唏嘘。」 这个时候他忽然语气一转,大笑起来:「这件事说起来还有一个有意思的——许文华啊!那厮跑去了京城,就算说的多好听,谁又看不出他是为了什么才去京城的呢?等到京城,他恐怕要着急上火了!」 第852页 对此,丁一新却是不贊同的:「他并不会为此多着急...真正让他着急的只有连小姐罢了。只要连小姐心中无意,他便是四平八稳。别看文华之前急躁的厉害,那是遇到『克星』罢了!其实他这个人,比谁都冷静。」 第479章 大众眼中的『西湖客』许文华是什么样的,有才华、丰神俊朗、脾气古怪、性情中人...他的标籤可不少!不过不管怎么说,大家都感觉他是一个颇为感性的青年,佷容易情之所至。 这其实就是小说风格以及一些行事作风带来的误解了,和大众眼中的印象不同,其实许文华是一个相当冷静的人。正如他曾经对连翘有过的评价——只有看透了那些美妙爱情的,才能写出来。 他笔下的缠绵绯则有多么的动人,他本人对此就看的有多清楚!他这样的人,属于最容易为情所困,又最不容易为情所困! 说不容易,是因为他看的太透,等闲的男女之情很难打动他。这就像是一位挑剔的厨师,对于普通人来说算是美味的佳肴,到了他这里也只能算是平平。 说容易,是因为他既然是写这类小说的,这就说明这方面他们很敏感,一如顶级厨师对美味的敏感!一旦他遇到他内心确定的那个人,他会陷的比谁都快,也比谁都深!世事有的时候就是这样具有玩笑意味。 但本质上而言,他依旧是一个足够冷静,甚至于冷漠的人。对于宋志平的处境,他有着洞若观火一样的敏锐!对方的困境以一种毫无保留的方式展现在了他的眼前,而他对于宋志平所有的无奈、无望和心酸,没有丝毫的动容。 这就是说,他并不为此而内心感慨,甚至也不会因此而觉得焦虑、被威胁或者别的什么,他甚至有些无视这件事——在读到宋志平那片隐晦而又直白的小说时,他或许有过忧虑,可是见到宋志平本人之后,他反而完全不在意了。 对方的虚弱,他清清楚楚。他无法作为他的敌人,他也清清楚楚。 这一切都是明摆着的道理,而他身处其中,冷静地观察着,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位置有丝毫的偏差——他的所有冷静都隐藏在表面的『性情』当中,很少有人看到。事实上,真正让他失去冷静的事情根本不多。 虽然,这从一个一言不合就从苏州到京城,北上几千里的人嘴里,说出来并不显得有说服力。 许文华默默观察着连翘,连翘正在帮他挑『旅游纪念品』,其中有一些是京城名产,吃的有的都有。 「这两个瓶子真好看,不过回乡路途遥远,带些瓷器什么的恐怕麻烦...」连翘斟酌着这个。 许文华回过神来,低头清了清嗓子:「咳咳,嗯,这个事情就不用担忧了,会去的时候可以走运河,包下一艘船,有多少东西放不下?」 连翘愣了愣,然后鼓掌:「可以的、可以的...你真有钱...」 这就和后世,土豪包下一艘豪华游轮全球旅行一样,可不是有钱么! 许文华却是知道连翘误会了,赶紧道:「并不是...我是说,你和伯母不是也要回苏州了,你们都算是女眷,到时候不好坐一般的客船,只能想办法搭上同乡的官船之类。只是这种事可遇不可求,倒是自己包一艘船回去,这是使得的。」 「你是说要和我一起回去?」连翘下意识回道。显然,这个直接挑破的直球弄得许文华不知道如何作答。要说他的心里话,那肯定是一起回去的,不然又是好长一段时间不见了。但是真的有话直说,这又没办法做到了...... 连翘并没有注意到自己已经让许文华左右为难起来,反而有些若有所思的样子。自语道:「这样也不是不可以,到时候可以沿途採购一些北边的货物,一路做生意南下。若是顺利的话,不要说船钱了,还能赚一笔呢!」 「?」对于连翘的脑迴路,许文华是追不上了。如果他是二次元人物,大概就能看到他满头的问号了...... 连翘见他一脸懵逼,笑着解释道:「其实没什么的,就是给一路上找些事做而已。不然一路上行船很无聊的——咱们可以当一回商人,享受享受这上头的乐趣。赚钱不赚钱的倒是小事,主要是好玩儿!」 其实经商赚钱哪有那么容易,要是从北到南走运河做生意真的那么简单,天下人都去做了! 只不过这件事到了连翘这里,确实变成了简单模式。毕竟,做生意需要的东西,本钱、人脉、才能,她都已经有了啊! 本钱自不必说,人脉也很简单!她虽然不是商人,但是各地有多少朋友?她想弄一些京城里的好货色去南边发卖,这很难吗?哪怕她的要货量不大,恐怕也很容易搞到批发价!至于她想在苏州发卖货物,那就更容易了,那边更是她的地盘! 至于说做生意的才能,这倒是不好说了,她是有高于这个时代的见识,但是这并不代表她有做生意的才华啊...不过这也不要紧,也不是所有的老闆都擅长具体经营的,现代有职业经理人,这个时代也有掌柜的。 她只是临时做一趟生意,专门为此聘一个掌柜的,这可能很难。而且就算是聘的到,她也不会那样做——回苏州了怎么安排人家? 不过,和人家搭伙做生意却是使得的!到时候只要在苏州会馆那边留个信儿,找个有能力的掌柜跑这趟货。而且说明不需要掌柜的出钱,只需要对方经营,然后可以根据效益拿到一成到两成的干股。 第853页 到时候肯定有不少人肯干! 要知道这时候早就有了现代公司的前身,临时公司!就是作为行商,生意伙伴之间并不长期搭伙做生意。而是在某一趟生意之前集资,然后分配好事务和股份,最后分得利润之后,这个小小公司就会立刻解散。 后来,海贸大兴,这个办法更加流行了。毕竟海上风险大,即便是有钱人,也喜欢拉一些合伙人,这样赚的钱虽然会少一些,可一旦有风险也能均摊,防止自身伤筋动骨! 连翘心里的算怕打的噼里啪啦响,看到许文华还弄不清楚行情的样子,像是哄土财主钱财的仙人跳美女一样:「来吗?我觉得这个生意很好呢!咱们共同出资,按照出资多少最后分利——只要没有意外,肯定能赚钱!」 信誓旦旦的口气,更像是骗子了啊! 而许文华,短暂的愣神之后反应过来,立刻手一挥:「行行行!到时候就跟着咱们乔琏先生混了!」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然后立刻道:「出钱的事儿,你出多少我就出多少,咱们对半开!」 说完这话,他才明白过来。刚才他的话他虽然没有正面回答,但是此时说到这个,其实就是答应了包一艘船,一起回苏州!搭伙做生意啊,合伙人当然是一起走的! 因为参透了这个,许文华颇为好笑地看了连翘一眼。而连翘在他之前已经带着笑意看他了,显然是想看他什么时候能够反应过来!! 买好了东西,许文华给芙蓉园珍宝阁的人留下了客栈的地址,让他们将东西送过去,然后就空着手和连翘离开了珍宝阁。 芙蓉园内的景致很好,两人就在迴廊下漫步,看看花鸟池塘之类,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许文华想着刚才的事情,便道:「回去的事情是应当筹划起来了,我倒是什么时候走都行...你呢?」 「我也都行啊。」连翘解释道:「其实过完年就能走的,只不过因为我临时起意办的玉梨班牵绊住了手脚,弄的拖延到了现在。我娘最近已经和我大伯那边说了回苏州的事情,我也准备着这几日就在哪里摆一桌,请京城这边的同行聚一聚——其实就是辞别宴!」 「等到送别酒吃的差不多了,自然就能再无牵绊地离开京城。」 连翘说起这个来也有了些低落:「在京城这边认识了不少朋友呢,这就要走了...这辈子也不晓得有没有机会再相见。」 这个时代还没有火车呢!就算连翘有生之年能看到火车,但从京城到苏州,想要通车,那恐怕也不是她能够享受的了。而受限于交通条件,相隔这样远的距离,这辈子再不能相见,这也是很正常的。 许文华不愿意连翘想太多京城这边的人和事,便道:「这又有什么难的呢?如今的船还不够快,我听说福州船厂那边新研制出了一种带轮子的船,跑的不平稳,但是却比一般的船快了许多!今后还会有更快更舒适的船,到时候走海路,说不定一两个月就能一个来回!常常往来于大江南北,南方过冬,北边消夏,这算什么?」 连翘听的笑了起来,许文华虽然是个古人,但是见识不俗。相比连翘想起还没有影子的火车,显然他眼中更好更快的海船更加值得期待。说不定,正如他所说的,至少东边沿海一带往来会变得容易很多。 不过连翘的愁绪被打散了之余也记得驳他,不能让他太得意:「你这话说的,南北往来就算没有更好的船,如今也不是不能忍受。只不过,只不过我是觉得今后没有这个机会了而已,我可不是你,说走就能走。我要是那样,我娘非得把我关在家里不可!」 相比较男性,女人在这个时代当然是受束缚更多的,考虑到女性中的绝大多数都还没有经济独立,这种束缚是很正常的! 当然,其实更重要的是社会方面的潜规则...一个单身女性,随随便便出远门,怎么想也觉得很奇怪。事实上,就算是世道风气开放到可以那么做,连翘很有可能也不会单独出门。 就连在社会治安非常好的现代,连翘也不会选择单身旅行。要么和亲戚同学出门,要么报正规旅行团。自己一个人出门,不一定会出事儿,但一旦出事儿了,那就一切都迟了! 许文华却不知道连翘想了这许多,只是在那一瞬间福至心灵,注视着连翘,不躲不避:「那就等你嫁人啊!到时候随着丈夫,哪里去不得?」 第480章 夏天的白日很长,天亮的很早。连翘模模煳煳醒来的时候下意识从枕头下面摸出了一块怀表,才早上五点多钟!就算她是个早睡早起的,也没有这个时间就起床的。扯上薄纱被盖住头,然而过了一会儿,被子又被掀开了...... 虽然北方的夏天也热,但是晚上的时候和那边很不同,凉快很多。连翘在苏州的时候,夏天就是薄被也盖不住。可是在京城的话,这些日子不盖薄被,有的时候手臂上就会起一层鸡皮疙瘩。 实在是睡不着了,连翘干脆起床。 其实说起来连翘起的虽早,却是家中最晚的了。厨房里做事儿的张嫂自不必说,家里她最早!春儿和冬儿也是当然早起的,总不能主人家都已经起了,她们还在睡懒觉吧?就算是小虎,他年纪小,内房也用不上他,按照道理能多睡一会儿,却也是不能够的! 夏天的许多食材不能久存,很多都需要一早上採买新鲜的,这种跑腿的活儿向来是他干。 第854页 剩下只有吴美娘了,然而因为最近筹划着名回苏州的事情,她今日起来开始打包行李什么的——这也是连翘睡不着的原因了。这个时代的房子,就算是砖房,隔音也不会太好!院子里的声音传过来,emmm...... 连翘收拾好了,顺便带出一本空白的簿子,和吴美娘一起坐在花厅的小桌旁。一面等早饭,一面做些事情。 吴美娘看的稀奇了:「你平日里动笔墨都是在书房里,怎么今日和我亲近起来了?」 吴美娘之前正在对照自家的册子,确定现代可以打包的东西都打包了。因为要做新的册子,所以笔墨纸砚俱是全的,连翘省了磨墨的功夫。在吴美娘的砚台里蘸了蘸墨汁,笑着道:「我今日也是为了做帐呢!」 说着就把回程的时候专租一条船,以及带些货物回去的打算说了,然后道:「我得想想,在京城弄些什么货色。另外娘亲想着给亲朋好友捎带一些京师的特产,也不用特意再去买了,我这里留出一份儿就是。」 吴美娘皱了皱眉头...女儿想的是挺好的,她也不怀疑女儿的人脉。实际上,就算不赚钱,她也没什么可说的,反正有钱嘛!就当图个乐——就像买珠宝首饰是一个道理。她真正觉得不妥是只是包一只船回去,这本身。 「这恐怕不太妥当,我们母女俩个俱是女人家。单单租一条船回去,还带着那许多货物,在路上要是出了什么意外,那可怎么办?」吴美娘的考虑很现实。 连翘只得解释:「咱们回去的时候走运河,这是不怕的。要是运河上还能遇到贼人,那未免也倒霉了!这样就是不贩货,也一样有危险。」 运河到底在内陆管辖,治安确实比海上好很多。就算是有贼人,也没听说过落草为寇,强夺船只,绑架人员的。更多的是隐藏在湖泽中的水匪,他们在船停靠在小港的时候偷偷摸底,等到夜间,神不知鬼不觉地偷东西! 有更狠的,会凿穿船只,趁乱裹挟走大量的财货...... 不过,这种事确实是少数,正如连翘所说的,若是遇的到这个,就是普通坐船回苏州,也一样有麻烦。 连翘想了想,又道:「也不是只有咱们家!到时候还要从会馆找个同乡的掌柜,具体的买卖我可不会做,还是得请懂行的人。另外......」 说到这里连翘顿了一下,而吴美娘恰巧被她的这个忽然停顿吸引了注意力:「另外?」 连翘只能颇有些不自在地道:「另外,许公子也要回苏州了,我想着是朋友又是同乡,结伴走是再好不过的了!」 似乎是怕吴美娘说什么,连翘赶紧道:「这次贩货也有他的一半,就好似是我们搭伙儿做生意了!」 吴美娘看着低头奋书疾笔,反正就是不愿意抬头看她眼睛的连翘,若有所思了起来。不知道是自言自语,还是若有所指:「行了,反正你也长大了,有自己的主意了,就自己做主罢!」 似乎是在说连翘所说的包船回苏州,并且贩货的事情,又似乎在说别的什么。 这样过了一会儿,吴美娘自己住了笔,像是想起什么来一样道:「这也奇了,我记得那位许公子是来京城办事,再看看京城风物的。路上走了那么久,这才呆了多久?就要和咱们一起回苏州?未免有些古怪罢!」 「有什么古怪的!」连翘明知道吴美娘是故意说这个话,却不能直接点破,只能匆匆收拾了桌上的东西,跺跺脚:「他在京城根本呆不惯,急赶着回苏州呢!」 落下这一句之后,连翘飞快地放好东西,然后出门去了:「我今日将包船的事情办下来,不在家吃饭了!」 「这样早,你就跑到我这里来了?」许文华被小厮急匆匆的叫醒,穿戴洗漱完毕之后,起床气是散的差不多了,但多少还有些不爽。虽然不是质问连翘的意思,但是语气有些不好是真的。 不过连翘了解他的习惯,不会因为这个多想,只是让他伸手,然后在他手上倒了两个指肚子大小的茶饼儿! 这个玩意儿在古代算是口香糖、槟榔等诸多产品的集合体,就是有事儿没事儿嚼两个,能够清新口气,也能当小零食吃掉。只不过当小零食吃掉的话,未免没有性价比。 连翘最近用的茶饼儿用了绿茶、薄荷等几味料,香香甜甜的,最重要的是有薄荷的清爽之气。 许文华像是吃药一样,嚼吧嚼吧,吃完之后人也差不多完全清醒了。这才道:「还没吃早饭?」 然后就和连翘去客栈外头的馆子吃早饭去了。 连翘和他说起包船的事情,又说自己早上和吴美娘说过贩货这回事儿了。抱怨道:「我为什么这样早出门?我本来在家就有热气腾腾的早餐吃的,还不是因为你!」 许文华本来正在小心翼翼地挑破小笼包的皮,吸里头的汤汁。听到连翘的话奇怪了:「怎么这种事都能怪到我头上?你这未免也太不讲理了吧?」 「怎么不关你的事儿?要不是说你和我家一起——」连翘脱口而出,然而话说到一半,她才觉得这不妥了。于是牢牢闭上嘴巴,低头吃早点去了,再不肯开口说一句话。 许文华这个时候也品出一些味道来了,也是低头不再说话。只不过他这个不说话可不是害羞之类,而是光顾着笑去了...而且这笑还不能让连翘见到。 然而笑是如何隐瞒的住的?憋不出的笑声听在连翘耳朵里,连翘只觉得这日子没法过了!在家里的时候是吴美娘,出来之后还有许文华! 第855页 本来放在手边,准备着擦手的帕子摔在了许文华身上:「你这人怎么这样!!?」 愤愤不平,甚至有些咬牙切齿了! 眼见得连翘似乎是要走,许文华立刻拦住了她:「不不不,我又不是笑你,我是笑我自己——大人不计小人过,来,这边坐!你就是和我生气,也不该不吃早饭啊!」 看着许文华给自己重新摆早饭,好吃的都放在自己面前,连翘狐疑地看了他一眼:「我怎么觉得这一趟你来京城...变化很大?你、你以前不是这样的罢?」 「我以前是怎样?」许文华反问?以前的他比现在更加不坦率!明明是想要讨她喜欢的,但最后总是没办法去做。现在想想,自己未免想的太多了,想要的,应该去争取才是。 放不下面子,算是怎么回事儿呢? 连翘轻轻看了他又一眼,却不再说这个了,只是道:「其实也没什么——对了,今日咱们一起去看包船吧,另外再去郊外皇家别院外头看看,虽然进不去,也算是沾沾皇城的贵气。不然来了京城,回头人家问起看过什么景都说不出来,岂不是可笑?」 许文华自是无不可,全凭连翘安排。 两人吃完早饭之后首先就去搞定包船的事情。 京城本身是不临海的,所以这里看不到船。然而作为国都,各方面的需求都很旺盛,服务业,特别是针对贵族的服务业是做的很好的,又怎么可能无法搞定包船的事儿呢? 连翘提前打听过了,京城东边有一家天津牙行,专门做的就是客船生意,代卖天津的船票,当然了,也做租船业务。 这种事情其实很简单,连翘将自己要的船型说的清清楚楚:中等大小的客货两用船只,需要船东配备船长和水手。然后选定要用的时间,确定没问题了,然后交付定金。 甚至不需要去看船,主要是就算愿意跑到天津看船,很有可能也看不到。因为这些船要么在水上跑,要么在船厂维修,很少有什么事儿没有,只是漂在港口的。那是资源的极大浪费!船东花了大价钱造船买船的,哪能容忍! 也不用担心到时候租来的船不堪用,做生意是讲究信用的!除非是倒霉,不然事情不会到那个地步。 然而连翘又怎么会倒霉呢?她来这家牙行之前请人开了介绍信,开介绍信的是连翘一个交好的京城读者,人家本就是京津的大商人!有他的人情在,牙行里的人挑拣出的都是好船!价格也压到了最低! 弄完了这些,连翘才与许文华道:「所以我才说,做咱们这一行的做生意,生意不成的,那就是真的不适做这个了!你看看,到处都是人脉!就算不能躺着等人送钱,却也不知道好做多少了!」 许文华对这种事情本就不在意,见连翘办的顺利才觉察出一些意思。在去成交皇家别院的路上,拱拱手道:「连老闆说的在理!那这一趟生意就多有仰仗啦!」 其实许文华本来对回程的时候贩货是没有多大兴趣的,毕竟他从来没在这种事上上过心。只是因为连翘对此有兴趣,他随她的意思而已。不过这个时候他也有兴趣起来,平常他们笔下常常出现经商致富的情节,许文华虽不是写世情小说的,却也与此打过交道呢! 说到底,和过家家也差不多了。 第481章 往南边贩货的事情很快得到解决,毕竟这不是一件特别复杂的事情。连翘在接下来的两天里,于苏州会馆找到了一个愿意搭伙做生意的商贾。对方只是个小商人,并没有请掌柜的帮自己料理生意上的事,而是一切自己动手,所以经验丰富。 制约其做生意的关键是本钱,早年间他做生意时没有人脉和经验,亏了不少。如今虽然扭亏为盈,但因为早年间的经歷,手头上钱并不多,而且也有些惧怕风险大的操作——谁都知道,高利润往往伴随着高风险,既然拒绝了高风险,自然也就失去了一夜暴富的可能性。 很多人看不上他这一点,不愿意与之搭伙做生意。倒是连翘,并不在意这一点,毕竟她和许文华本就不是冲着钱去的,赚多赚少意思也差不多。重要的是有一个专业人士能够帮他们料理经营上的琐事...... 这商贾姓林,这位林老闆听过连翘和许文华的情况与要求,当即答应了下来。这种就算做不好也不会赔的生意正是他最喜欢的!而按照连翘的说法,本钱她和许文华对半开,赚的利润一人四成,剩下两成的利润归他! 这也是了不得的比例了!他一分钱没出,只是中间操持就能拿两成,这在别的老闆那里是不能想像的! 于是三人说定,签订了文契。至于之后,连翘轻松了,林老闆忙碌了...连翘就等着开船就行,林老闆则是要在这段时间去各个地方拿到合适的货物。原本这件事做起来是有难度的,至少这样短的时间内准备好特别赚钱的那些货物。还想要一个合适的价钱,这是很有难度的... 不过因为有连翘,一切就很简单了。拿着连翘搞到的数封介绍信,林老闆往来于许多行会之间,往往都能以过去不敢想的优惠价格拿到各种紧俏货物!要知道这是长期合作、并且拿货量极大的拿货商才能有的优惠价,过去作为小商人的林老闆不能想像的。 可别小看这些优惠!有的时候对于那种薄利多销的货物,上有批发商给的相对于小商人的优惠价,或许就是大商人的全部利润来源了!靠着这个,他们赚了大钱,同时将同行小商人挤死...... 第856页 当然了,作为往外贩运的本地特产,这些货物在外地的利润必然不可能太低。但不管怎么样,这样的优惠总是一件非常难得的事情,至少保证了利润的更高!更别提这些人还放松了帐期!也就是说,林老闆他们可以到了苏州再付货款! 其实相较于优惠价格,这是一个更加了不起的优惠! 虽说做生意的,特别是做大生意的,很少有所谓的『银货两清』这种情况。大多数时候大家都是赊欠的,不过也不用担心,反正各家都有借,也各家都有贷,谁不是这样呢?别人从自家拿货是这样,自家从别人那里拿货也是这样! 至于什么时候清理帐务,这要看各家的不同了。有的时候是一笔生意完成了,有的时候是之前约定的特定日子,有的时候是一年的年末...... 这种搞法的好处显而易见,那就是各家都可以保证自身的现金流,而且可以完成超过自身资本甚至数倍的操作。不一定真有那么多钱,但是他们可以做那么多生意。只要在生意赚了钱之后可以补上窟窿,这就行了。 当然了,这有一个隐患,那就是一旦哪里出现问题,很有可能连锁反应,资金鍊就断裂了。实际上,如果是现代人的话,应该听说过不少商业案例,很多身家数以亿计的商人,或许就是在激进的商业操作中出现问题,最终竟然是因为几百万甚至几十万失败了。 不过,即便是有这种隐患,大家也不是特别在意,毕竟谁又相信自己就是那个倒霉鬼呢? 甚至,有些钱财足够的商人也相当喜欢帐期延后。手上捏着真金白银,哪怕什么都不做,在帐期这段时间里拿出去放高利贷,也能有一笔相当可观的收益了! 这种帐期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只不过不是每个商人都能拿到。毕竟这件事是有风险的!上游的供货商对此有一定的估计,类似那种没有信誉的,他们万万不肯放出帐期,银货两清这个时候又成了他们的坚持。 这里所谓的没有信誉,并不单单指信誉败坏的。还有的人和自家没有做过生意,或者说和哪一家都没有做过生意,信誉是一种积累的东西,这自然也算是没信誉了! 按照道理来说,连翘和许文华都是没有信誉的,不过人家都愿意给他们最好的帐期。这就是介绍信的作用了,正如其中一个老闆所说:「这有什么好怕的,我是相信乔琏先生的!」 这不只是粉丝心态,甚至这位老闆都不一定是粉丝,他这话是很有道理的! 连翘本身是很有名气的作者,她自然是身家丰厚。当然了,考虑到一些作者开销也大,为了维持奢侈的生活,可能表面看上去财大气粗,实际上没有太多的钱。但这也不用担心,因为作者们赚钱是『没有本钱』的! 他们就算是手上没钱,也可以立刻写小说赚到大笔大笔的钱财(前提是知名作者)。这样一来,供货商这里确实不需要害怕,根本不担心还不上...相比起其他的合作者,反而更加保险了。 林老闆对这个多有感触,也深觉自己搭上这趟车是搭对了!有这样的好条件,再由自己操持,若是亏钱,那就只能路上遇到各种『意外』了!这种人力不能及的情况不用考虑,其实也是没办法考虑...... 他有预感,这一趟收成会不错! 不过这些都是林老闆的事情了,用人不疑,事情交给他之后,连翘就不再管这些了。而是一方面带着许文华满京城转转,另一方面也是准备着和京城这边的朋友告别。大概是因为相见难得的关系,古人都很重视告别,不告而别这种事很难发生! 连翘显然不打算在这件事上『名士风范』一把,顺应潮流,该怎么样就怎么样——主要是从她的个人感情出发,对于京城这边的朋友也是很捨不得的,四处告别一番,心里好受一些。 于是,满京城的同行都知道了,连翘不日将离开京城,在此之前应该会办一个告别宴...不过那都是之后的事情了,连翘此时正在陪着许文华看长城。 现代的时候长城只是一个旅游景点而已,想要看的话随时可以去看。而古代,长城是军事设施,想要看就没那么容易了!或者说,根本不可能! 不过感谢这个时代,边界早就不是长城内外了,而是向北方推进了大片疆土。这种情况下,长城就算没有废弃,守军也寥寥无几,而且都是一些半农半兵的民兵,他们轮流在长城这边服役。 这极大地方便了一些文人骚客来长城这边游览大好河山,感慨先人不易啥的——虽然明面上还是『军事重地,闲人免进』,但实际上,只要花少少的钱,拿到类似门票的东西,自然可以畅通无阻地玩儿。 这虽然是暗地里进行的,是当地军方的一个敛财方式,但也是周围众所周知的。 长城还是很有可看之处的,就算是许文华,这个不经常做感慨的人,看到长城也不免嘆息:「现在看都觉得不可思议,也不知道千年以前是如何完成的!」 这种事情确实难以想像,实际上再过几百年,依旧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困难的工程。而放在上千年以前,就更加困难了。 两个人爬了一段长城...说实在的,长城很多段都很难爬的,上下的阶梯特别陡特别窄就不说了,就连普通的上下坡,走的多了也是辛苦。连翘倒是还好,因为她是经常散步锻鍊身体的,所以体力比此时一般的女子要强出许多,而且特别能走路(当然了,和常常做活儿的农家少女就没得比了)。 第857页 倒是许文华,转了转,觉得差不多了,道:「就这样罢,看过之后也算是开了眼了,知道长城是何等样子。再多走一段,我是无碍的,你就说不好了。」 回去还有同等长度的路要走,连翘很清楚这一点,所以默认了许文华的话。 因为比原本预计的逛的路程要短了很多,所以回程的时候两个人走的很慢,时不时地停下来,在垛口旁看看长城之下虎踞龙盘的大好河山。有的时候谈谈千年前的旧事,有的时候则是说些日常琐事。总之杂乱无章,也没有一个章程,完全就是想到哪里聊到哪里...... 许文华听在一处烽火台旁,发现上面还有一些刻字,而且这些刻字并不新鲜,应该是很久很久以前,这边的守军科的。于是来了兴趣,凑过去仔细观察一番。 连翘对这个没兴趣,只在一旁看看景色。 这个时候已经是夏天了,不过两人出门恰好选了一个阴天...虽然有下雨的风险,但是两人也问过这方面的『专家』了,今天是下不来雨的。 然而就是没有太阳,夏天也非常热!好在长城所在的地方相对于京城,是不折不扣的郊区,甚至是远郊!这边山林密布,除了游长城的人,几乎看不到什么人。而游长城的呢...这个时代的旅游业也就是那样,完全是少数人的娱乐,两人在长城上走了这么久,也就是偶尔见到小猫三两只。 相比起后世的盛况,完全不是一回事儿! 这样一来,倒也不算太热!偶尔一阵山风吹动底下的山林,临海仿佛起了涟漪一样,连翘他们在长城上也能感受到丝丝凉爽。 许文华看完了那些刻字,再次和连翘出发。走的时候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样,道:「对了,昨日你没出来,是为了看...看一家报纸?」 这件事在第一天的时候许文华就听宋志平说过了,宋志平邀请的连翘,不过连翘一直对这个也很感兴趣就是了。而昨天连翘压根没来找他,只让小虎去客栈传了个话,说明了这件事。 第482章 连翘此前对办报纸有了很大兴趣,虽然没有完全下定决心搞这个事情,但是按照她对自己的了解,估计一旦有了条件,她就会去做!这个条件,大概就是回苏州吧。现在她人在京城,这里虽好,却始终不是她能够长久盘桓的所在啊! 听许文华问起这件事,没有什么好隐瞒的,连翘很快点了点头:「没错儿,是宋先生和白先生办的一份报纸,最早的时候是月报,如今已经转成了日报了!我对办报纸很有兴趣,所以看看人家是怎么做的!」 等闲的报馆虽然不禁止连翘这样的知名作者去参观,但是很多东西都遮遮掩掩的,不可能让她看到一些最核心的东西。即使在连翘看来,这些所谓的『最核心的东西』,几乎是看一眼就明白的,根本称不上有多好的保密效果。 而宋志平和白明星他们办的《明光报》就不一样了,他们对连翘是完全敞开的。这倒不完全是『人情』在发挥作用,主要是连翘知道了又怎样?她会来做他们的同行,和他们抢生意么? 且不说这个可能性微乎其微,就算有,她也是去苏州才会做!人家又不会留在京城。如果去苏州,按照如今报纸的覆盖面积,那就完全是两个市场了,彼此之间更加没有竞争关系了。 更何况,退一万步说,就算他们不给连翘看,只要连翘想看,她难道真的看不到吗?京城那么多报纸,连翘又是不知不扣的圈内人,想要知道自己想知道,这实在是太容易了! 许文华听到连翘这样说,却是有些意外的,毕竟在此之前他并没有听连翘说过她对报纸的兴趣。 缓缓地点了点头,若有所思。过了一会儿道:「你这兴趣是想办份报纸?」 连翘爽快地点点头:「就是报纸,不过和时下的报纸可能会有一些不同...等到回苏州后再从长计议罢!」 许文华闻言看了连翘一会儿,直到连翘都有些不自在了,这才轻轻哼了一声:「这不用你说,若是平常报纸,你何必费心费力?」 这其中有赞嘆的意思,不过许文华自己并不会承认,他只会认为自己是在实话实说。 实际上这也没什么问题,毕竟对于连翘来说,办报纸并不是一个生意。如果是为了生意、为了赚钱,她有很多更加赚钱的想法,根本不必这般。办报纸如果办的好了,在时下人心中固然是一个好买卖,可是考虑到其中花费的精力,以及最后的成本与利润之比,对连翘来说根本不划算! 对于连翘来说,这更像是一个挑战!进入一个感兴趣的,而又是崭新的领域,在此之内做些什么。而最终得到的成果,这就是连翘所追求的了。 实际上她的内心对于要办的报纸已经有了一定规划,从她现在的估计来看,赚不到多少钱,前期甚至会亏损挺大。而就算一切进展顺利,后期能够赚到钱,规模也不会很大。但是她觉得办好这份说不上报纸的报纸,是一件很有挑战性的事情。 见连翘一脸的理所应当,许文华忽然心中一动,提议道:「我倒是对你这个报纸有些兴趣了,不然到时候算我一个,也出一份钱!」 连翘看了许文华一眼,心里有些犹豫。说实在的,她倒是不在乎有人打算在她的生意里头掺一脚,只要这些掺一脚的人不会阻碍到她对报纸的规划就行了。多一个人,帮助她承担成本,她还觉得好一些呢! 第858页 许文华自然不会扯她后腿,但是这样,有些事情就更得讲清楚了。连翘将这份报纸的盈利前景给他说了说,然后道:「我是不介意有人一起出钱的,这样对我来说没有坏处。只不过你自己的钱自己想好,这次办报纸得做好赚不到钱,甚至会亏钱的打算!」 许文华听连翘这样说反而笑了:「先不说你说这话能不能信,你的那些『玩意儿』,譬如说最近的玉梨班,哪一个不是赚的盆满钵满,此前谁能想得到呢?就算正如你所说的,赚不到钱,那又怎样?当我凑个份子就是了!我难道是指望赚钱才与你说这个话的吗?」 话里的意思很清楚了,这近乎于一种表白——许文华确实不是因为钱财才想要入伙的。他不点出来也就罢了,实际上只要稍稍点一下,那就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 连翘侧着头瞅了他几眼,也没有不好意思怎的,只是笑了笑,然后加快了脚步,走到前头去了。 「这件事再说吧!我与一个朋友通信时也提起了这件事,他对此也是极有兴趣的,还来信询问过,也想要入股。那朋友也是苏州的...一切都等回了苏州再说!」连翘的声音不远不近地飘来。 许文华无不可地点点头,然后忽然压低了声音:「回苏州啊...」 关于连翘即将回苏州这件事果然引起了轩然大波!相比较之下,『西湖客』许文华上京,倒是没有掀起多大的风浪。最主要的原因是,知道这件事的人实在是太少了!在京城见到许文华的人,除了连翘也就是宋志平、白明星、梁百岁了! 因为情况特殊,三人也没有心思往外头传这个八卦的意思。导致了知道这件事的人寥寥无几,而且大家也没什么传播的动力。再加上许文华本人并没有找存在感的意思,于是这件事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 连翘离京就不同了,连翘来京城的时间不算短,再过一段时间就差不多一年了。但是也不能说有多长,来京发展的外地作者,五六年才算入门的多着呢!不过,这段时间内她已经在京城完全站稳了脚跟,而且扩大了自己的影响力! 这种情况下,她不只是苏州的『大人物』,也是京城圈子里的『大人物』了!大人物的待遇可是完全不一样的! 顶尖作者是有数的,和连翘关系好的心里不免有些嘆息,而和连翘关系平平的,也会想着连翘不在京城了,少了一个竞争对手也挺好的...... 但不管内心是怎么想的,晓得连翘要办离别宴,一个个还是表现的非常积极踊跃的。这算是面子工程了,不管平常亲密不亲密,至少要展现的亲如一家一样。 其实连翘办这个离别宴又何尝不是面子工程呢?遍邀京城同行,排场可不小!然而想想,这其中有多少是她真正的朋友,或者说是她说过话的?说到底,这么个告别宴也是办给别人看的,告诉别人有这么个事情罢了。 而除此之外,连翘安排了更加私人的告别小宴。规模就小得多了,总共也就十多人,请的是她在京城结交的、真正的好朋友!相比起规模宏大的告别宴,那一场小宴,连翘反而比较花心思! 所谓花心思,并不是指的花钱这么简单的事,而是本人所花费的精力! 告别宴连翘直接找了牙行!他们有专门介绍这种宴会班子的中介服务!这也是大城市都有的,不只是京城,苏州这种宴会班子也多着呢!具体类似后世的婚庆公司。 只要有钱,连翘可以选不同的套餐——举办的地点可以是大酒楼、大庄园、戏园子之类,举办的规模可以是数十人的、数百人的,甚至上千人的!酒水用什么,酒席用的食材是什么,配那个级别的厨师!到时候到场服务的人员有什么要求。会场装饰、会场主题...... 总之一项项服务,可以随便自己喜好勾选,最终得出所需要的钱财数额。确认可以接受,牙行这边就会通知宴会班子。之后的事情,连翘这个出钱的人就不用多管了,不消费一丝一毫的心力。 而邀请好朋友们的小宴,虽然规模大有不如,可是一桩桩一件件,都是连翘自己亲歷亲为,一点点办下来的!就连一份请帖,那都是连翘自己做的!里头由她绘上花笺才有的精美底图,然后一笔一划写出每个人都不同的邀请诗,用新到了极点! 这个是这样,别的就更不用提了! 告别宴上,连翘如在苏州的时候一样,给每个来的人都准备了宴会礼物——和在苏州时也是一样,送些惠而不费的东西。无外乎文房上的,连翘买了一些质量上乘而又品牌不显的,拿来送礼也很体面。 实际上,採买这些礼物的时候她特意挑了那些并不出名,却挺好用的。这样一来,不只是便宜又实惠,还能赚一笔! 因为这可是她的告别宴,送的东西能让多少人知道?又能让多少人试用?gg效果这是不用怀疑的! 有这个前提在,委託採买的牙行经办就能压价。实际上,要不是这个时代这方面的商业思维还不够成熟,连翘何止是能够少花钱,藉此倒赚利润,这又有什么奇怪的!后世那些大明星们,往往穿着价格令人咋舌的高端品牌服装,而且一身华服很少穿两次以上! 一方面是他们负担的起,另一方面,这些衣服很大一部分是不用花钱的!都是品牌贊助! 连翘倒也不是缺这些钱,只不过谁又嫌钱多呢?能省下一笔为什么不省?有时候她想想自己,觉得自己果然还是平头小老百姓出身,不够大气啊! 第859页 不过这也没什么不好的,因为这就是她本身的性格,她也不觉得一定要改。 告别宴虽然连翘并没有花什么心思,但却得到了京城圈子里同行的交口称赞。毕竟,办的足够体面,无论是场地、食物,还是别的什么安排,都没有敷衍了事——也就是省钱的痕迹。 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更何况连翘要离开京城了,就算是平常有看她不顺眼的,今后她也碍不着谁了!如此一来,谁还会说个不好?一时之间,连翘的人气、人望,竟然达到了到京城以来的最高! 又有些知交遍地,朋友满天的意思! 第483章 「太太!二太太和七小姐已经过来了!」正在打理家中大小事务的连家大太太听底下一个下人报告这件事,立刻手脚快了起来,将今天的事务用最快的速度解决,平常会纠缠的问题今天也是一笔带过! 只是因为今天的上门很是不同!原是吴美娘和连翘离开京城前的最后一次连家团圆! 说实话,前些日子吴美娘登门,说明就要离京返乡的事情的时候,连家大太太是松了口气的。虽然很久之前她就知道,丈夫二弟家的妻女对于留在京城并不感兴趣,而且人家自己有钱,也用不着她家帮衬! 但是,当吴美娘与连翘在京城停留世间超过预期,她心里开始打鼓了! 毕竟她是一个京城人,就算祖辈不是,自从她被卖到京城,倏忽这些年过去了,她也是了!对于京城,她当然是骄傲的,自信没有一个人不想当京城人!那些致仕的大臣,还不是想尽办法想要留在京城?只不过朝廷专盯着他们,看的严罢了,最后都只能回老家! 吴美娘和连翘是因为玉梨班这边牵绊,所以才推迟了回苏州的事情,但是连家这边哪知道这个啊!于是连大太太不免猜测起来:是不是吴美娘和连翘觉得京城好,打算留下来! 若真是这样,连大太太是不太情愿的。吴美娘和连翘母女二人有钱,可她又赚不到一分一毫的。相反,这两人在京城落脚,自己丈夫这边肯定要帮衬一二的!别的不说,家里丈夫其他的弟弟妹妹都是没有京城户口的,不过他们本就是靠着家里生活,没有多余的本钱弄些有的没的。 吴美娘和连翘母女两个就不一样了,她们有钱! 连家大太太算是看出来了,自家这个二弟妹说不定比自家还要豪富!又因为家里人口简单,该省俭处就能省俭,没有排场和『亲戚』的负担,所以比自家还要洒脱的多! 真的打算弄个京城户口,倒也不是没有机会!那些朝廷官员、世家大族想要拿到京城户口,那自然是千难万难的,毕竟有朝廷的人盯着呢!可是普通的老百姓却不同,一般来说,只要找到门路,然后再花上一大笔钱,这件事有七八成把握! 然而连家大太太很不愿意这件事,因为在她看来,吴美娘和连翘母女两个,虽然有钱,但在京城也是没有根基人脉的。最后办这件事还是只能指望丈夫!虽说她们应该会自己出钱,可是到时候是要送人情出去的! 人情这种东西向来有借有还,而这种相当难得人情,日后更是麻烦! 而现在,吴美娘提出要离开京城了,这自然是让连家大太太松了口气。只是在放松之余又有一些不快...因为这样一来,她原本的那些想法竟是全错了,人家根本没有留在京城的意思,对京城户口更是没什么兴趣...... 连家大太太当时是把这个想法与自己的心腹说过的,如今想起来倒是有些『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就算她没有这种情操,自觉羞愧,也会有一种打脸的尴尬啊! 不过这种尴尬也就是一时的,相比之下,人要走了,这也算是了却了连家大太太的一桩担心。所以今天这个家宴,连家大太太也算是很用心了,而且特别暗示了几个弟媳和小姑,不要搞事情! 这些人吃她家的用她家的,平常各种堵心也就算了,这种时候却不能随便逆着她的意思来,不然真得罪了连家大太太这位当家人,人家有的是办法让人吃暗亏! 此时,吴美娘和连翘提前过来了,连家大太太自然不会怠慢,立刻处理完手头的事情,然后就去了婆母的屋子。想也知道,来府上当然先要给婆母请安的,更何况这应该就是最后一次了! 果然,才走到婆母屋子的廊下,就听到里头哭哭啼啼的声音。这声音她熟悉,是她最小的那个弟妹!因为丈夫小弟受婆母宠爱的关系,爱屋及乌,她在婆母面前也很有体面。当然了,她也不辜负这份体面就是了,无论是寒冬腊月还是三伏天,总之这请安的功夫,她永远都是头一个! 打眼看过去,吴美娘两个应该是已经请安请安完毕了。吴美娘坐在婆母炕下一个绣敦上,而连翘作为小辈,站在她身旁。 见到连大太太来了,哭声立刻止住了,最小的这位弟妹立刻道:「倒是让嫂子看笑话了!只是因为二嫂和侄女儿将去的关系,心里难过,唉!」 连家大太太心知她这话里头惺惺作态的成分多,她自然是不觉得吴美娘连翘母女离开有多伤心。真要说有点伤心,恐怕也是因为她的谋划没有成功——她是想让小儿子过继给二房的!到时候得了偌大家财自然是欢喜无限! 只是谁曾想,人家母女俩个虽是女流,主意却是极正的,根本不搭这个腔!当初更是因为这个原因,差点在家里闹翻——虽然没有挑明了闹起来,但是当时谁又看不出来呢?最终还是丈夫在中间说和,勉勉强强这才『重归于好』。 第860页 而这个『重归于好』也就是个表面功夫罢了,好像当初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但大家心里有数,根子上早就没有了任何情面。 不过不管怎么说,让自家儿子过继是两个弟媳都有打算的,即便是受到了挫折,也会想着还有机会,慢慢说服就是了。按照她们的想法,哪个又不怕断了香火呢?说是可以招赘,可是招赘的女婿靠不靠得住先两说。就说招赘本身,不到最后的份上,谁愿意招赘? 而现在,人都要走了,算是打破了最后一丝希望! 对此,连家大太太之外的两位太太心里都是极恨的!心中不知道骂了吴美娘多少次! 「黑心肝烂肚肠的妇人!为了女儿继承家财竟是一点儿也不考虑老二的香火能不能传下去!往外头看看,天底下还有这样的妇人?若是在咱们老家,给婆家卖出去的都有呢!白费了当初二哥给她留了偌大家产,竟都要便宜了外人!」骂声不迭。 至少在他们心里认定了吴美娘和连翘能这样大方,那肯定是连翘她爹足够给力!她们是绝不会相信吴美娘一个女人能攒下这样的家业,更不要说连翘这个还没有出阁的女孩子了! 至于话里话外,似乎在为连翘她爹鸣不平,但都很清楚,她们只是不忿罢了!至于连翘她爹,她们哪里在意! 就说今日吧,自家这位小婶婶哭哭啼啼,说实话真是心烦!她那一番做派,要是发自真心的也就罢了,真情实感是动人的。偏偏不是,她就好像戏台上唱戏的一样,哭起来也假! 这就像是后世看电视剧一样,电视里没有演技的那些演员,哭起来漂亮是漂亮,却非常假。隔着屏幕看或许还不大觉得,如果生活中有一个人也这样哭,绝对会尴尬癌都犯了! 而这里更进一步,仿佛唱戏一般,从连翘的角度来说,夸张又虚伪,她真不想呆下去!然而不想呆也得呆,她只能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次了...... 连家大太太听到弟妹的话,也面带愁容道:「是呢,谁又不是这样呢?好不容易二弟妹和侄女来京,家里算是一家团聚了。如今未过多久,连一年的时间也不到,这就要离京了,唉!」 连家大太太的到来让连翘松了口气,倒不是她多喜欢这位自己的大伯母,只能说这种事都是对比出来的。相比起另外婶婶、小姑们的麻烦,这位当自己是麻烦,想要快快送走的大伯母倒是可爱的多。 通俗来说,她对吴美娘和连翘没有什么图谋的。另外,她也能做面子情,不管心里怎么想的,至少表现出来的样子不会让人厌恶。 这就是人家的情商了,不愧是在高门大户里也能混出头的人尖子。哪怕不是对着主子们,就普普通通的应对上下,也会让人舒服很多。 而且,连家大太太过来,这就意味着这边不只是『两方人马』了,而是中间有了个缓冲带。连家大太太不来,吴美娘和连翘就只能站在那儿接受老太太婆媳两个的围攻,就算她们心中不拿这个当回事儿,也是心烦啊! 而连家大太太这一过来,气氛果然好了很多,说的事情也不止是一样两样了。不用纠缠于自家离开这一个话题真的是太好了,实际上不只是连翘松了口气,就连吴美娘也是一样的! 也就是这段时间,连家的女眷陆陆续续都过来了。老太太这边的客厅热热闹闹,彼此之间也没有闹事的,心照不宣地维持着表面上的和谐。这样乍一看,还真觉得这是吉祥如意的一家呢! 但是在场的人心里都很清楚,这就是个表面文章罢了! 不过表面文章又如何呢?要连家大太太来说,她家只要能维持表面文章她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然而,註定要不得安宁的!突然,一直不怎么说话的连家老太太忽然道:「原来有些话我也懒得说,我人年纪大了,说的话不中听,说得多了你们心里不知道怎么恨我呢!只不过如今老二家你也要回苏州了,有些话我就不得不说了!」 虽然知道不会是什么好事,但身为婆母都这样说了,吴美娘又哪里坐的住!立刻站起身来道:「母亲可别这样说!您有什么教导要叮嘱儿媳妇的,儿媳妇喜欢还来不及呢!」 吴美娘以为这是老太太照常的折腾人,这种让儿媳妇听训的事情也不是一次两次,她就是喜欢用这种方式强调自己婆婆的地位,找存在感。吴美娘因为和连翘住的远,来连家的次数不多,这种事还算少的。相比之下,连家大太太才真是深受其害! 然而这一次并没有这样简单! 老太太盯着吴美娘道:「我并不知道你家那边的规矩,但是你既然做了我连家的媳妇,自然只能按照我连家这边的规矩来——我是决计不能让我那可怜的儿子断了香火的!招赘?招赘不过是骗骗祖宗罢了!按我说的,从侄子里给老二挑个继承香火的!」 第484章 连家大太太心里暗叫糟糕!她是在几个弟媳小姑身上下过功夫了,让她们今日不要乱说话,至少安安生生地将吴美娘和连翘母女两个送出门去。但是她没有叮嘱过老太太啊!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她当儿媳妇的,就算再强势也不可能对着婆母颐指气使罢! 然而今日偏就是老太太开口了!连家大太太眼睛在几个弟媳小姑身上巡睃着,她可不相信老太太真是为了死去的老二着想,这才一力这样主张的!老太太确实对儿女们有疼爱之心,但老二都多少年没见了?如今更是已经离世,实在勾不起多少感情。 第861页 唯一的解释就是有人在老太太身边说话,这才让老太太再次提起这个话! 说实在的,这话换在别人家里也说得!谁家不是媳妇听凭安排呢?更何况是个没生下儿子,死了丈夫的媳妇。但是在连家,这件事就没那么简单了,而是变得非常复杂起来。 连家的情况本来就很微妙,说是一家人,其实过去谁也不知道谁!过去那么多年都没有侍奉过的婆母,而且自家也不指望婆母过活,这又能指望吴美娘有多大的尊重呢?就算之前是有的,现在也没有了!毕竟来京之后这位婆母的所作所为实在不会让人觉得有多好。 她不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人,甚至算不上是个很坏的人...只是在行事上有太多自己的私心了,而且始终认为其他人都该围着她转,按照她的吩咐行事。若是有不如意的,内心就会十分不快! 原来对连家太太是这样,现在对吴美娘和连翘也是这样。 老太太说出这话,今天就安生不了了——连家大太太很清楚,自家二弟妹和侄女儿可不是什么恭顺人!想来人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可要是胡来,她们也敢掀桌子不干了! 就在连家大太太以为家里要爆发新一次大战的时候,吴美娘却是不羞不恼,甚至表情也一直相当随和,似乎老太太的那些话对她一点用影响也没有! 其实是过于平静了,吴美娘站在老太太跟前,只是轻飘飘地道:「哦...」 寂静了一瞬间,似乎大家都不知道该怎么应对。这到底是同意了,还是忽视了。他们下意识地认为是前者,毕竟这才符合这个时代儿媳妇对婆母的普遍态度。但怎么看怎么别扭,真的同意了应该不是这样的吧...... 其实这是连翘和吴美娘商量过的态度,今天这个场合,无论老太太和其他人提出什么奇怪的要求,反正她们不肯定也不否定,以不变应万变就是了。反正这次之后,明日就是连翘和几个好朋友的小宴,后日就要离开京城了。自此之后,苏州与江南,天高皇帝远,还能有什么搞头? 就算追到苏州去,连翘和吴美娘也不怕。苏州就是她们的地头了,闹不出什么么蛾子! 老太太似乎也被这个奇怪的态度一时弄煳涂了,皱了皱眉头:「总之,今日先让么孙给你磕个头,事情定下来再说...还有连翘,都十八岁的人了,还不嫁人像什么样子?既然家里不招赘了,干脆亲上加亲给了红儿家的小子罢!红儿是她小姑,有小姑做婆婆,今后再不用担忧了!」 『红儿』是老太太小女儿的闺名。 连翘听的心里一阵腻味——她甚至已经不再厌恶,甚至烦闷了。因为她已经知道了,不能和连家这边的人一般见识,他们想的也就是这样事了。眨了眨眼睛,像是没有听到一样,什么话也不说。 吴美娘作为母亲,这才开口道:「不行呢,母亲。」 然后就再也不说话了。 只这么一句话算得了什么呢?老太太开始不依不饶起来:「这有什么不行的?难道孩子嫁到她姑姑家里不好?你还看不上不是?是见连翘生的略好写,打算让她攀高枝儿?」 吴美娘只微微一笑:「攀高枝什么的暂且不说,倒是母亲前头的话说的对——确实看不上!我是当母亲的人了,哪能见女儿受苦。招赘是一样的做法,不招赘又是另一样的做法。连翘若真的嫁出去,自然得嫁个好人家,家境殷实,孩子也人品端方。」 言下之意,连家小姑一条也不符合! 连家大太太听的心里念佛:这还不如像之前那样吵嚷起来呢!相比起那时候,这时候其实更加撕破脸了!连这样的话都说出来了,显然是不打算好好相处了。 果然,不只是老太太气唿唿的,连家小姑更是气的倒仰!立刻反唇相讥:「你还看不上我家?你当你家闺女是金子打的,还是银子打的?既不是金尊玉贵的小姐,还是安生些,找个能过日子的嫁了吧!看看这都拖到什么年纪了,可见的是太挑剔了,将来可别嫁不出去了才好!」 吴美娘却是轻飘飘道:「以我家的财力,照着连翘的大小打个金的又有什么难的呢?我家连翘又怎么不是金尊玉贵的小姐?小姑人不在江南,所以不知道我们那儿的风尚,女儿家二十岁嫁人也是寻常,只因为爹娘疼爱,要多留几年罢了——也是咱们那边富裕,养的起!小姑怕是不能明白这个了。」 也不管连家小姑是不是要气死了,接着道:「更何况一家有女百家求的,我家连翘好几年前起就多得是人家要来结亲,我不知道拒了多少家了。若真是只求家境殷实、人品端方,我儿随时都能定下来...倒是不劳小姑担忧了!」 吴美娘这些话真假参半,不过听起来都是真的,只是放在耳朵里刻薄了一些。特别是在老太太和连家小姑那里,正是针对、奚落她们呢! 话说到这里,连家大太太再也不能作壁上观了——她心里很清楚,再什么都不做,今天估计又会像之前那样不欢而散。而今天算是家中最后一次团圆了,自家丈夫很在意这个,要是真弄到那个地步... 丈夫连守信倒是不会苛责她,因为他也很清楚家里都是一帮什么人。她这个当大儿媳的也只能在中间勉力维持罢了!真说力挽狂澜...抱歉,那是真做不到的! 只是连家大太太真心忧心丈夫,怕他因为这件事心中忧郁起来,过去也不是没有这种事儿!本来因为当差的事情就够殚精竭虑了,如上回相熟的大夫所说,有『忧思过度』的病症。若是还因为家中的事情不得排遣,连家大太太是不愿意的。 第862页 于是她站出来打圆场:「夏日里头屋子里憋闷,今日敞厅那边已经打扫出来了,说话、吃饭都摆在那边,我还请了两个女先生,或者唱小曲儿,或者说些故事来。天气热起来了,倒是比看大戏要清爽许多!」 整个家里都是连家大太太的心腹,她一开口,其他人都动了起来——敞厅那边不消说,早就准备起来了。关键是这边,大家也不等老太太或者其他人开口,该准备起来的都准备起来,就差直接扶着老太太过去了。 老太太虽然煳涂,心里却是清楚的,知道连家大太太这是要干嘛。心里很生气,就像一推桌子不玩儿了!当即捂着头道:「你们这些忤逆的东西!这是在欺我年老呢!我说的话什么用都没有...还不如让我死了,去见老头子,去见老二,去见我可怜的大姑娘!」 嚎了几嗓子,表现出痛苦的样子,一家人都来劝。 连大太太也无奈了,她心知这应该是装的,可是她又不能拆穿。再者说了,老太太也有年纪了,谁知道会不会嚎着嚎着变成真的?真要是那样,气死婆母的罪名哪一个能担? 一家人正不知所措的时候,连翘忽然道:「既然祖母这样见不得我和我娘,我们就家去罢!别再祖母跟前晃荡,不然惹得祖母生气,我们又如何心安呢?」 吴美娘本来打算好聚好散,过两日就要离开京城了,今日就和连家这边维持个面子情,装出一副合家欢乐的样子。但是看看现在的情形,估计是不能善了了。既然惹不起,那还躲不起吗? 所以连翘一说这话,她也跟着道:「母亲再不必生气了,我与连翘走了便是!母亲也能眼不见为净!」 说着也不管老太太如何回应,两个人竟是转身就走的。 满屋子有好些僕役,本来应该拦一拦的,只是因为事发突然,竟没有一个人反应过来!直到连家大太太反应过来,亲自去拦,这些人才像是醒过神来一样,上前一起拦人。 连家大太太很清楚,今日的场面圆不过去,不只是待会儿的团圆饭吃不成了,恐怕紧随而来的还有婆母以及其他人要闹事!丈夫最近肯定不得安生! 「二弟妹可别意气用事!今日专为了二弟妹和侄女儿大家才聚在一起的...就算家里人有些许拌嘴,那也是牙齿碰到了舌头,还真能就此不要了牙齿或者不要了舌头不成?」连家大太太紧紧握住吴美娘,将人往屋子里带。 她也是心累,低声道:「就委屈二弟妹这么一回罢了!今日全当看在我那二叔的份上,好聚好散罢!反正老太太还有其他几个,说什么只当没听到,我在旁边照看着,总是煳弄过去就是了!」 她也只能这样劝说吴美娘和连翘了,以吴美娘和连翘的性格,不可能会吓几下就听话。想让她们听话,最少也要有些道理,要是没有道理,那就得能拿住人家,威胁、逼迫、利诱...这些手段总得有吧? 然而老太太那边都没有! 人家母女两个队连家这边无所求,很多手段就没有用了!甚至,就连婆母对儿媳的撒手锏,休书和名誉损害,那都做不到! 吴美娘是在官府登记过,给丈夫守节的节妇!当初之所以这样干,一方面是真没了再嫁的心思,另一方面也是防着自己寡妇人家,有人想占便宜。这时候倒是用上了,要是没有确实证据证明节妇没有守住,无论是婆家还是娘家,都不能强迫其改嫁。 婆家出具休书也算! 至于说名誉损害,传扬出不孝的名声...说实在的,这也不顶用。人家马上就要回苏州了,自此之后天高皇帝远,什么谣言能从京城传到苏州去? 吴美娘和连翘被拦住了,也没有说什么,只是被连家大太太送到了敞厅。连家大太太也不是白来的,两边招唿,不管大家内心是怎么想的。至少表面上是稳住了,等到连守信几个男丁过来,倒也没有什么么蛾子。 第485章 夏天的早晨天亮的早,往往还在黑甜梦乡中的时候,天光已经大亮了。不过,能天光大亮的时候还在梦乡,这也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了。 而这一日,天色还没有亮起来,只在东方天空隐隐显出一线月白色。这正是天要放亮之前,只有赶着上最早工作的人才会在这个时候起床,那些卖水的、送报的、收马桶的...... 而街道则是只有打更的更夫,报最后一次时,然后就要交班,然后回家睡觉去。 宋志平,按理说还应该睡的很香的一个人,这个时候已经坐在书房里了。书房的桌案上点着好几支蜡烛的烛台,将桌案这一片照的相当清晰。而宋志平呢,他就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仿佛是一尊雕像。 或许有人会觉得他起床真早,但是真能注意到烛台下滴落的烛泪就应该知道了,他在那里已经坐了很久很久,说不定一整晚都没有睡。 事实上也是如此,等到梁百岁上门来的时候,看到他的脸色吓了一大跳:「你今日是怎么回事?昨晚上难道一夜没睡!?」 宋志平什么都不说,只是低着头。梁百岁皱了皱眉,知道应该就是这样了,脑子里的话滚了几圈,到底没说出来——你是不是在因为连小姐的事情伤心困苦?想来是的吧,那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梁百岁并不想安慰,因为他觉得『安慰』很多时候是没用的东西。哪怕是能够感同身受,但是语言很多时候在真实的感受面前也是苍白无力的。更何况,他现在连感同身受都做不到呢。 第863页 连翘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有要回苏州的消息了,因为按她所说的,等过完年,开春回暖一些,运河不冻了就回苏州。而后来,却是因为玉梨班的关系绊住了手脚,于是原定回苏州的,一拖再拖。 而最近一段时间,消息又出来...是非走不可了。 其实,连翘不是京城人士,又是个还未嫁人的女子。随着家人上京这才来到京城的,这种情况下,她本就在京城呆不长,大家心里应该有数才是。 只不过,相处的愉快的时候,谁的心里还会老想着这个呢?所以很多事情都被下意识地忽略了。于是,等到连翘要回苏州的消息传出来以及被确定,大家都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而让一切一锤定音的是告别宴,这也是连翘来到京城以后唯一一次办的大宴!因为她并不打算在京城混的关系,从来也没有办过确定身份的大宴。而如今人要走了,倒是能办起来。 不过,大家都知道,这种客人无数的大宴就是个仪式而已,告诉大家她要走了。真正重要的还是之后的告别小宴,只有真正的朋友才可以去的。 小宴的请帖,梁百岁有一份,宋志平自然也有一份。确定的日期就是今天...而连翘明日就要去天津坐船了。 梁百岁看得出来宋志平的苦闷,然而却无法说出什么来。只能面上带出高兴一些的神色,像是没有注意到宋志平的苦闷一样,笑着道:「今日大家都去送连小姐,多少要准备写程仪和物件,你可有准备?」 他觉得宋志平应该是不想在他面前展现过于软弱的一面的。 所谓程仪,其实就是朋友之间送别的时候给的一些财物,主要是古人出门不容易,而且出一趟门特别花钱!很多时候路上走一遭,搞不好就要让一个普通小家庭财政紧张到接近破产。 大概是为了给囊中羞涩的朋友一点儿帮助,朋友们就会集资送一些财物,聚少成多,往往能帮大忙呢! 至于说物件什么的,其实就是临别赠礼,算是纪念,以后想起来也有个念想——自此之后远隔几千里,这辈子还能不能再见,这都是说不准的。 宋志平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带着一方小小的锦盒,和梁百岁一起出门,往春风楼而去。 说起来春风楼也是这些作者们很爱去的一家酒楼了,据说因为酒楼背后的东家是一位如今已经封笔的老前辈,人缘很好。最早一批同行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常常去春风楼聚餐。时间久了,后头的作者也继承了这个习惯。 而这次连翘的小宴,也是放在这里...说起来她第一次进入京城的社交圈子,也就是在春风楼。当时他们喝酒行酒令,玩的还是『国王游戏』呢!不想起来不觉得,一旦想起来,竟是那么久以前的事情了。 这一次的小宴,因为人不多,是有十多人,连翘也没有包场,只是定了春风楼最大的一个包厢。装下她的那些客人,绰绰有余。 「连小姐怎么在外头等着?这、这多不好意思啊!」梁百岁下马车的时候发现连翘是站在春风楼门口迎客,笑着调侃了一句。 连翘请他和他之后的宋志平进去,在他们神前领路,回头道:「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拢共也就这么一回了。日后你就是想,估计也不成了...除非你来苏州?」 梁百岁却不满意了,故意道:「难不成就不能是连小姐你来京城?」 连翘想了想:「这个可说不好...我估计难的很!但不管怎么说,再相见总是不容易的...」 这样说着,到了最大的包间门口,这时候里头已经来了三五个人了。春风楼的人早就按照安排上茶上点心,并且有各种娱乐小游戏的道具也送来了,那些人见新来了宋志平和梁百岁,纷纷招唿起来。 连翘做出一个『请』的姿势:「两位先生就先和大家坐坐,我下去迎客,等人齐了再开宴!」 目送着连翘离开,宋志平有些恍惚...... 连翘请来的客人都是真正亲密的朋友,没有人会在这一天还拖拖拉拉,所以不多时客人就齐了。连翘安排了许多游戏,大家一起玩。甚至,因为梁百岁的提议,大家重新玩了一次『国王游戏』。 这个游戏自从连翘带来之后,在圈子里一直很流行。如今再玩一次,也有些应时应景的意思。 等到这个游戏差不多了,也到了酒席开席的时间。说起来,连翘虽然为这次的小宴精心准备了一番,甚至酒席后的点心、水果用哪几样也是她最后拍板定下的。但是,实际上说起来,这次的小宴看起来并不会与往常的小宴不同到哪里去。 依旧是大家在一起玩玩闹闹,然后吃吃喝喝。如果说非要有什么不同的话,也就是大家心态不同吧,离别的伤感都被压抑在心里,所有人都很清楚,就此一别,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再见了。 吃喝到一半,宋志平悄悄地离场了一会儿——一个人的压抑是有限度的,他已经假装若无其事很久了,而就在刚刚的某一个瞬间,他实在是压抑不住了。为了防止失态,所以他暂且离席一会儿。 许文华就是这个时候看到的宋志平。 虽然许文华并没有出现在连翘的小宴上...这是当然的,毕竟他不是京城圈子里的熟人,用不着和连翘告别,甚至他和连翘这些京城朋友都不熟悉。这种情况下,他出现在小宴上,不会是惊喜,反而会是一种不自在。 第864页 所以许文华只是问清楚了小宴在哪里办,说定了迟一些的时候来接她...而他现在在这里却是连翘都不知道的了。虽说是来接人,但其实许文华来的并不比连翘迟多少,他定下了连翘上层的一个小包厢,打算顺便在这里吃顿饭,然后等连翘。 站在三楼的栏杆旁,许文华默默地看着二楼的宋志平。其实他现在看不到宋志平的脸,能够看到的也就是头顶和背影而已,他也扶在栏杆前! 但是许文华能够感觉到一种无法排遣的抑郁,现在这个在小说作者圈子里名气大到如日中天,甚至要压自己一头男人,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崩溃。许文华没有一刻比现在更加清楚了...... 而这一切是因为什么,也不难推测出来。 不过,在这短暂的时间,许文华并没有幸灾乐祸,更不要说下楼去和对方面对面,落井下石一番了。因为,很快的,许文华想起了连翘离开苏州时自己的心情。当时的他或许都比不上现在的宋志平——毕竟,那个人无论去到哪里,总归还是要回来的。 宋志平此时此刻在想什么?许文华背靠着围栏,渐渐滑坐下来,抬头看着走廊上樑木装饰的图案,其实什么都没有看到。他只是不期然的,在宋志平身上看到了一些自己的影子。 如果是曾经的自己,绝对不会这样想...他算是向来不太看得上宋志平的一个。因为他足够聪明和敏锐,所以能一眼看出宋志平作品中的虚弱。这样的作品,即使被吹捧地再高,许文华这里也是视若无睹的。 正如他在看到宋志平的那篇短篇小说的时候还能以一种居高临下的角度俯视,知道宋志平的心思...说到底,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男人,拼命地想要在自己最后黄金的时间里,抓住那些他没有和已失去的东西。 才华、美好、无限的未来、青春的年华...一切就是这样清清楚楚。 抱着这样的心情,可想而知他对自己的定位——他自认为他和宋志平是不一样的,他远比他更接近连翘一些,而他也不是因为自身的匮乏才被吸引。他的背吸引,纯粹是两个有趣的灵魂之间的事。 但就在刚刚的一瞬间,许文华忽然明白了一些事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其实他和宋志平差别并不大。他看到她的时候,同样想要从她身上攫取到一些东西,倒不是他身上才能的缺乏让他想要得到她。 而是生活的贫乏...他的人生在普通人看来还算精彩,但是身处其中的他很清楚,一切都是看的到的。 许文华想明白之后,低低地笑了起来——或许,非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他其实比别人都要运气好一些。 或许也好不了多少,但对于他来说,这已经足够最后用来一锤定音了... 第486章 离开京城对于连翘来说也是一件很伤感的事情,这不比后世,不说有哪些方便的通讯手段,就说想要见面吧,定一班飞机、高铁,从苏州到京城这个距离,几个小时足矣!虽然不能说以后真的一点见面的机会也无,但可能性很小也是真的了。 然而,不论如何伤感,这件事已经再无更改的可能性了...事实上连翘也不会改变,虽然伤感于离别,但她也同样想念苏州那边的人和事。来到这个时代,不知不觉中,她已经将那里当成自己真正的家乡了。 而那边有更多熟悉的人事,一年不见,又有多少不同呢? 带着伤感与一丝期待,连翘在小宴后的第二天坐车离开了京城。车是从京城租车行租的,都是大车,用了四辆车才堪堪足够。倒不是说连翘和吴美娘真有那么多行李,而是她们人比较多。 像吴美娘和连翘两个人就坐了一辆车,这辆车为了舒适起见,就不能再多放什么行李了,最多就是放点值钱珍宝之物。体积小、价值高,放在她们这里也不碍事。 然后还有春儿、冬儿、小虎、张嫂子四个,他们分在其他三辆车里,虽然车子大,但是四个人怎么也要占地方的。再加上行李之类,更不用提了。四辆车,这已经算是用的少的了!来的时候可比这时候东西多。 主要是来的时候有不少苏州带来的特产,本意是拿来送礼的。而现在,礼送的差不多了,行李自然少了一部分。至于说送苏州那边亲朋的礼物,早就託付林老闆办货的时候顺便给办了,那边是直接送到回苏州的船上了,自然不会在这里。 四辆车,等到了许文华汇合,就是五辆车——他倒是真的精简,只有主僕两人,东西也少得可怜,一辆车竟是绰绰有余了。 早上城门一开,连翘他们一行就出城去了。京城与天津之间有直道,平整宽阔,而且允许打马!所以走的是很快的!再加上他们走的早,晚饭之前到达天津港口附近的客栈并不成问题。 而扯上颠簸了一天之后,连翘他们并不急着上船,而是要在客栈里住一夜。 晚饭就是随便吃吃的,吃饭的时候林老闆也过来了。按照约定,他们正是要在这家客栈见面。 见到连翘个许文华,他也没多说什么废话,直接拿出了一本帐册:「二位东家请看,这就是这次京城办货的帐册了,一切都是清楚的。其中大多数都能等到几个月后再回款——等抵达了京城,在下再从苏州往京城做一路生意,到时候正好结帐。」 其实走钱庄的路子汇款也可以,为了适应经商需求,此时的钱庄已经有了异地汇款服务。只不过他们租的船可以跑一个来回——其实只跑单程也不是不可以,只不过船始终是要回苏州的,考虑到多方面的原因,单程其实不比一个来回要便宜多少。既然是这样,还不如物尽其用,做两趟生意。 第865页 如果是这样的话,由林老闆亲自去结帐倒是好一些。这个时候异地汇款手续费是很高的,林老闆做小生意节省惯了,一向是能省则省的。 连翘只大致看了一下帐册,确定大熘上没有问题,也就不再追问了。若是打算长期合作做生意的或许还要立一个规矩制度出来,不然这个时候或许还是好的,将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变了。但他们不是,跑完一来一回就要散伙的,确定没问题也就够了。 连翘发现帐册后面还随了一张清单,都是些精巧东西,便笑着问道:「这是之前託付林老闆打理的京城特产罢!」 林老闆点点头,也不怕连翘不满意。这种所谓的特产其实都是有定数的,来来去去老几样,也不太可能出错。而真正亲近的人,打算要特别一些的东西,也不会托他去搞大批发,肯定是自己单独去买的。 实际上也是这样,连翘对这份清单很满意。点了点头,便嘱咐道:「这个帐单独拿出来做,不然的话也算在成本里头,帐目就不清楚了。」 这个东西若是和其他的货一起算钱,就会有很多问题,最明显的就是和她对半出钱的许文华,等于是替她出了一半的钱。虽然许文华肯定不在意这个,但连翘不想占他的便宜。 这个事情连翘说定了,许文华就不再有什么意见了,这一点林老闆也算是看出来了。他虽然有两个老闆,但实际上只要让其中一个满意就可以了,这可让他放心不少! 要知道,合伙做生意这种事,虽然很多出一样钱的,大家地位均等,可以有商有量。但林老闆也算是个老油条了,所以心中很清楚,情况好的时候有商有量自然没问题。可是一旦有什么分歧,大家地位均等就不太好了! 所以,还是要有一个人出钱多一些,当其中的头儿,这才好!等到有争执的时候,至少有人能够一锤定音,而不是互相扯皮。 而且林老闆自忖自己虽然能拿到两成利润,但说到底还是个给人打工的,没出一分钱,纯粹就是个掌柜。背后两个不分大小的老闆真的扯起来,他都不好站位,更加左右为难了。 但现在,总算是不用操心这个了,他算是看出来了。其他的不管,只要跟着『乔琏先生』就够了,至于许先生,完全听对方的。 许文华确实完全听连翘的,倒不是说他这个人有多温顺,纯粹是因为他不感兴趣而已...本来就是因为连翘的关系才做这趟生意的。再者说了,他根本不懂这个,还不如让连翘这个看起来懂行的做决定。 「不过,说到底,还是许先生信任连小姐罢!」等到连翘回房休息的时候,对于林老闆要将帐册给自己看——其实就是意思意思。许文华很清楚的表明了自己的想法,而林老闆作为一个局外人,显然看的更加清楚。 对于这个说法,许文华也只是不置可否地挑了挑眉。 等到第二日,连翘因为生物钟的影响,依旧是准时准点起床了。不过她起的也不算早,其他人因为今日要上船的关系,早早就准备起来了!吴美娘要做指挥,至于家里其他人则是要动手。倒是连翘,因为是主家,又有吴美娘管事,并没有人提前叫醒她。 因为家里上下都忙着,所以也就没人管她。连翘自己穿衣洗漱,打理一切,好在即便是来到了这个时候,足以过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她也没有真正完全『堕落』。平常日常生活中遇到什么事,顺手也就走了,现在弄好一切也算是简单。 要是真换成个大家小姐,恐怕衣裳都穿不太好!古人的衣裳,有的穿起来还算是简单,有的就很复杂了。 唯一麻烦的是头髮,那些复杂的法式本来就是要有人帮忙才能梳的好的。好在连翘还是会几个简单、家常的髮式的...虽说今天不是日常在家,这种髮式似乎有些不对,但也没有不对到『坏规矩』的地步。 这就好比后世讲究宽大舒适的家居服,一般情况下也能穿出门的。 等到连翘收拾好一切,其他人都在忙碌,倒也没功夫看她。只有和连翘一样清闲,笼着手站在一旁的许文华,上下打量了她几眼。连翘回看过去:「看什么呢?没见过我这样吗?」 许文华又看了几眼,这才不紧不慢道:「倒不是没看过,只是觉得有些稀罕罢了。你那髮髻与湖上的船女仿佛,从没见你梳过...倒是清新自然。」 连翘被他逗乐了,挥挥手:「行了,你也不必绞尽脑汁想着如何说好话了!我自己梳的头我自己难道不知道吗?平常都是春儿或者冬儿帮我梳头的,我这一头头髮实在是太长了,梳头又看不太清楚,今日自己打理也只能这样了。」 说着,连翘摸了摸头髮:「我的头髮又厚又长,自己弄的手都酸了...我倒是想要剪短一些,只是我娘不让...」 古人说『身体髮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甚至有割发代首的,关键是别人还认!但其实并没有那么严格,特别是随着时代越往后,就越发不严格了。 譬如女子剪髮的问题,实际上是经常剪的!主要是,这个时代也没有太多护髮的手段,再加上许多平民家庭的营养不太好,发质普遍水平不如后世。那么,一直留长头髮就会有一个问题,留到最后,头髮自己会断,也会发质越糟。 这种情况下,剪髮尾是经常会做的事情。大家头髮的普遍长度,其实也就是及腰、及臀。当然了,也有比自己人还高的,但那就是少数了。 第866页 而连翘,她的头髮发质给力,现在已经慢慢留到及膝了,始终保持着不错的状态。不过这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吴美娘吩咐春儿和冬儿小心养护的结果,头髮经常修剪髮尾,每年增长的长度也不多,直到现在才有这样的长度。 许文华看了看连翘的头髮,只是很简单的髮式而已,也因为简单,干脆没有什么装饰,只是一根珍珠簪,一朵绢花而已。但正是因为这样,才显出了连翘的一头好头髮,乌黑、厚密,摸起来应该也是如同丝绢一样的手感。 这样就最好了,远比其他人满头珠翠更加好看。 不过这样的头髮自己难以打理也是真的,就和长指甲一样,都是富贵闲人,不用做事有人服侍才能有的。 「伯母说的对,不应该剪短的。」许文华低声道。 连翘白了他一眼:「那是因为不要你打理,你才能说的这样轻松!试试看就知道了,好看是好看,可是麻烦着呢!你都不知道我每回洗头之后......」 连翘在喋喋不休,许文华的思绪倒是跑偏了不少——由他打理也不错...只不过他还没有彻底昏了头,所以这话并没有说出来。 第487章 连翘和许文华包下的这艘船,以运河船的角度来说,不大不小,既能够支持长距离运输,又不会太大,以至于在运河太浅出吃水不来——运河年深日久,再加上海运兴旺的关系,修缮也少了,许多地段水深不够,即使是在丰水期的这个时节,吃水也是不够的。 基本上,就是比过去普通的漕船略小一些。 许文华上船看了一下,比较满意。相比起他来时乘坐的海船,这次的船有着种种好处,一个是比较新,看得出来是没跑过几次的船。这样的船往往比较安全之余,还更加干净。 类似这种不是自家的船,因为船上鱼龙混杂的关系,即便船主再爱惜,过上不久就会变得很脏...在船上这种地方,很多卫生是没办法讲究的。虽说不是不能暂时忍耐,但能够住在一个更加干净舒适的环境中的话,谁又会拒绝呢? 另外,这艘船到底是货客混用的船,比他来时那艘『快船』无疑要舒适很多,为了追求速度,很多其他的东西就被理所应当地放弃了。更何况,现在这艘船是跑在更加平稳的运河,一路上更加稳定。如果于上一个操船好手,适应了之后如履平地并不难。 许文华也就是看看这些而已,其余的就是小厮将他那点行头搬上船,然后料理房间——这次的房间也比来时大得多,也好得多!採光自不必说,多了一扇大窗户,而且房间空间大,各种家具都是齐全的。木头都不是什么名贵的,但看得出来坚硬耐用,新做不久,还有些木头的清香散发。 相比起许文华的轻巧,连翘这边就要麻烦的多了!东西多很多,也更讲究规矩。 防着船上潮湿等问题,上船别的先不做,先去点香薰屋子,各个角落都要照顾到!现在又是夏天,热毒什么的一点不稀罕,正是该小心的时候呢! 弄完这些,再彻底大扫除一番,擦擦洗洗什么的。也幸亏如今是夏天,擦洗之后很快就能干。有了这道程序,才往船舱房间里装东西。 许文华那里弄好很快,闲来无事就到连翘这边看...连翘这边为了方便搬东西,完全就是开着舱房门的,所以不必进去,在门口一打量,就能看的清清楚楚。 从门口望进去,春儿正在铺床叠被,小虎年纪逐渐大起来了,也不好像以前一样可以随意进出连翘的房间,所以他都是帮忙搬运东西。至于箱笼之类,他都是放在门口,再由春儿弄进去。 春儿铺床叠被时连翘正在整理书案和书箱,文房四宝之类的东西都放好,因为要在船上住不短的时光,常看的书籍也从书箱中拿出来摆放好。做好这些,正好可以和春儿挂障子。 脱了鞋子踩在床上,银红色的纱帐四个角一个一个挂好,然后还要挂上香囊之类。这些香囊不只是有香味,往往还具有驱虫蚁的作用。 就是这时候连翘见到许文华站在门口看着,觉得有些奇怪,便下床趿拉着绣花鞋,不解问他:「你看什么呢,倒像是入神了...这有什么好看的?」 连翘因为一个人生活过很长时间的关系,所以即便在这个时代享受了统治阶级的待遇,有僕人照顾,总体上也是一个能够独立自主的人。做事情什么的,也很利落,全是独居女性的风采。 但在许文华看来,一切的意味都变了。听到连翘这样问,缓缓地摇了摇头:「不是这个,只是觉得你打理事务倒是极为熟练的...倒像是能过日子的。」 连翘听在耳朵里觉得好笑:「这是什么道理?什么叫做『倒像是能过日子的』?我是真能过日子好不好!家里的庶务我哪一样不能摆布,外头的应酬交际我也是驾轻就熟。能挣钱也能花钱,你说说看,我这不是能过日子,什么是能过日子?」 许文华一时之间也笑了,他说那个话也是有感而发。一般来说,做他们这一行的,长期将精力放在自己擅长的事情上,别的事情就不上心了。虽然不至于出个门忘记家住哪里,但在家套个被子能将自己缝进去,这一点也不稀奇。 男作者还好说,毕竟这个世道男子不做家务也是符合世人观感的,所以这类笑话的流传都和过日子无关,最多就是呆头呆脑、笨手笨脚之类。女作者就不一样了,就许文华认识的,无论成亲与否,都不少能够将日子过的乱七八糟的。 第867页 唯一的依仗是找一个好嬷嬷,能帮忙将事情料理下来。只不过这也往往带来另一个问题。家里完全被一个奴僕控制了,一不小心就刁奴欺主了...... 「没什么,只不过觉得有意思而已。想想其他人处理家中庶务的样子...我这也是夸你呢!」许文华笑笑,解释了两句。 连翘听在耳朵里,一想也是,于是点点头。转头又像是想起什么,对许文华道:「你在这儿等等,我拿个东西。」 许文华在门口等着,不一会儿连翘从一个打开的箱子里拿来了一个匣子,打开来,里面是排列的整整齐齐的一半香囊,一半线香。连翘指着线香那边道:「你这样闲,显然来之前就随便摆弄了一下,就连屋子也不曾薰,快挑些回去。不然屋子住着潮湿是一件,有味道是另一件,更重要的是防虫子!」 许文华虽然是个讲究人,但是他的讲究都点在了吃喝玩乐上。至于说生活,这都有别人替他料理了,他哪里懂许多。偏偏这次出门只带了一个小厮,小厮也就是个孩子,从没出过远门,这种事上懂什么?类似薰屋子这种事,根本没有想到。 其实许文华也是有带香的,就在荷包里,总有几块散香...这一点也不奇怪,古代有钱人带着一点散香,就和现代人带着香菸出门一样,完全就是身上的一个常备物件。不过指望那点散香薰屋子就是笑话了。 许文华也不推辞,低头去看那几种散香,发现每一打上还粘了小纸条,都是『竹叶香』『松脂香』『陈皮香』等名目。笑了起来:「别人都用各种合香,其中有花香,还有其他名贵香料,你这里倒是朴素。」 连翘却只是催促他:「许大少爷就快挑一些罢——这本是用来薰屋子的香,清淡为上,若是弄得太香了,岂不是和衣服用的香、床上用的香、身上用的花露混了?花香太杂也不是好事儿,倒像是什么花露都往自己身上倒了一瓶似的。」 许文华拿了半大松脂香味的,他一惯喜欢闻松脂味道。又看到旁边的香囊:「这是用来挂在帐子上的罢,也给我两个!」 说着自己就去挑了,连翘自然也不会吝惜一两个香囊,只是摇头道:「你这人倒是会占便宜!这香囊虽不是我做的,但也是我家春儿和冬儿一针一线绣的,这种小东西向来更加费神!」 「我知道这香囊不是你做的,就你的针线,能看吗?」许文华奚落道。 连翘穿越之前会做的针线活儿就是钉扣子级别,对于她来说,缝衣服或者绣花,那都是梦里。而穿越之后,原身似乎也是个针线不好的,并不能给她什么支持。再加上她早就放弃在这门课程上进步了,所以结果可想而知了。 但是这种事就和很多其他的事一样,自己可以自嘲,别人提起那是万万不能的。连翘对着许文华怒目而视,如果不是怕一匣子下去夹到许文华的手指,她恐怕能合上匣子转身就走——他们好歹是靠手吃饭的,连翘再生气也不会昏了头。 更何况,也不是那么生气。 「我的针线不能看?那你别看啊!再者说了,我的针线不能看,春儿冬儿她们说得,因为她们针线好!你又凭什么说?倒像是你针线不错一样!」连翘轻视地看了许文华一眼。『哼』了一声。 许文华哭笑不得:「这是什么道理,怎么说到我身上了,我是个——」 他想说他是个男子,又用不着针线。但话到嘴边才觉得不妥...虽然他这话没什么问题,但是和连翘相处久了,总知道这话是不合适的。世人的看法是世人的看法,但在连翘这里,很介意别人说男女之间的差别。 然而他不说不代表连翘不知道,不过他没有说出口,因为连翘的关系,开始注意这方面了,这却是让连翘心里有点小开心的。 虽然表面上看不出来就是了。 连翘只是抿了抿嘴唇,抱着匣子:「你不说我也知道你要说什么,男女有别嘛!不过这样的事说出来没意思,说的好像你做的事我不能做一样!」 许文华仔细想想,忽然发现确实是这样,凡是他能做的,连翘基本上都能做。或许男人之于她,唯一的优势也就是力气大一些。然而对于他们这些读书人来说,唯一的优势是力气大?这简直都不屑于去说了! 连翘也不会在这种事上穷追勐打,只是示意那些香囊。香囊用了不同的面料来做,红绫、绿绫、蓝缎、玄色缎四种,也是四种不同的合香:「虽然香囊不是我做的,里头的香却是我合的——许大少爷就将就着些用罢!」 许文华倒不在意他能做的事情连翘都做,换个普通男子过来恐怕已经相当失落了,但是他只是短暂地出了一下神,很快就将这件事抛到了脑后——说到底,他就是不在意这种事的性格。若非这样,连翘最初也不会与他交好了。 原来还不知道这些香是连翘合的,现在知道了,许文华的兴趣就完全起来了,挑挑拣拣着一样又一样地试味道:「你调香并没有玩多久罢?如今手艺已经这样出众了?」 调香完全是贵族化的游戏,不然许多和金子等价的香料怎么来的。虽说穷也有穷的玩法,但总体而言,这是一个相当奢侈的爱好。 连翘家中原本也算是殷实了,却不足够支撑她调香这种爱好,也就是学里教了一些基本的常识和操作而已。真正玩这个,却是她靠自己赚钱以后了,算时间,确实不久。 第868页 「一点也不吝惜耗材,又能向名师请教,要是没有进益,这才奇怪呢!」连翘这样随口道,像是想起什么来了,忽然道:「这次路上在静台那边停一停罢!正好去拜访海先生。」 第488章 「少爷起啦?我去打水!」帐子外小厮的声音,然后一熘烟就跑了。 刚醒来的许文华愣了会神,才想起来,自己如今又住到了船上。不过不比来的时候的海船,回苏州的船平稳很多,特别是躺在船上的时候,常常会忘记自己是在乘船。 不过一会儿,小厮打来了热水,许文华和平常无二地洗漱、穿衣、梳头,一切料理完毕了,小厮正好端来早饭。早饭也狠简单,就是一碗浓稠的八宝粥,一碟子腌笋、一碟子蜜饯、一碟子薰肠子、一碟子薄切火腿、一碟子板鸭。至于『饮料』,古人的饮料是酒,早上喝不太好,就没有。至于说果汁糖水之类,船上不方面,更不会准备了。 这伙食也比来的时候好多了,来的时候每回只能从港口买一些干粮支撑,可是干粮哪有热饭热菜好?而且採买有限,往往不能够支撑到下一个可以採买的港口,还是不得不去吃大锅饭。 其实说起来今天的早饭还是干粮居多,腌笋、蜜饯、薰肠子、火腿、板鸭这些,都不是新鲜做的菜,而是港口买的。唯一的不同大概是现在这船是自己包的,所以要做什么都方便的很,譬如热个菜、煮个粥什么的。 所以即便是熟食,刚刚一会儿小厮也去蒸了一下。对于有些菜色而言,多了这一道工序,风味或许会大打折扣。但总体而言,许文华还是偏好能吃到一口热的。有些菜本就是有有油水的,冷吃更腻了。 小厮一边摆盘,一边道:「少爷起身实在是太迟了一些,乔琏先生那边早早就有动静了,更别提准备早饭了!这粥还是张嫂熬的,特意留了一些,我去的时候就放在咱家的食盒旁!」 船上有船工水手之类,所以还是有大锅饭这种东西。但是因为是自家的船,所以吃小灶方便了很多,和大厨房错开用火,煮一些简单的菜色,还是佷容易的。张嫂原本就主要负责厨房里的事,到了船上她当然是依旧当仁不让啦! 「难怪是这样,我就说大厨房里怎么会煮八宝粥。」许文华随口道。 这也不是他对大厨房有偏见,而是这就是事实。船上没有个专门的厨师,都是懂得做饭的水手兼职一下。弄熟了,保证了大家的身体健康、体力所需,也就是了,除非是遇到个想做厨师的水手,不然也就是那样。 很显然,这艘船上没有那种卧虎藏龙的水手,所以大厨房也和别的船上的大厨房无异。 煮粥往往就是大米粥,煮到爆开米花,想想弄弄这就不错了。至于说往里头放点绿豆红豆什么的,谁也不会费那个心思,更不要说拿个小锅在那里熬一锅糯糯的八宝粥了。 简简单单用了个早饭,趁着早上天气还算凉爽,许文华也没有憋在舱房里,而是选择了去甲板上呆一会儿。这舱房条件再好,也就是舱房而已,相对于真正的住房肯定还是狭窄、憋闷的。 他去的时候连翘人已经在甲板上了,更出奇的是甲板上支起了一个小棚子,倒是不复杂,就是街上路边摆摊的那种,用竹竿、油布之类做的,虽然简陋,也能啊不弄鬼小贩和他们的货物抵挡雨淋日晒呢! 而连翘,她就在棚子底下置了大靠椅、小几。大靠椅的背后是厚厚的引枕,这引枕的枕套并不是常见的不料,而是一种水草,柔韧光滑。用类似做蓆子的方式编织成布料,最适合夏天的时候用了。 相比起竹蓆,它最大的特点就是柔软,在一些特定的用途上有自己的优势。 小几上则是放了点心茶水之类,东西不多,但都是味道好的那种,显然也是精心採购的。 许文华见了立刻道:「你倒是个会享受的,竟然还准备了这个,是上个港口买的?这倒是不错。」 说着吩咐小厮去给自己搬张椅子来,也坐到棚子底下。 有棚子遮挡,除了中午最热的一段时间,都可以呆在甲板上了! 主要是船舱内不舒服,晚上还好,白天实在是像个蒸笼,不愿意呆在里面。这一点又和许文华来时的经歷不同了,只不过这是不好的一面。来的时候是春天,天气很是舒适,在船上也感受不到折磨。 现在则是夏日行船,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连翘素来是有些苦夏的,或者说就是『娇气』...说实话,这话别人说也就罢了,由许文华来说就显得有些搞笑了。毕竟,在普遍的认知里,许文华就是最龟毛最娇气的一个人了,他给别人这个评价,总觉得像是丈八檯灯,照得见别人,照不见自己啊! 然而要是让连翘自己来说,她并不是娇气,甚至连苦夏都称不上。之所以在苏州过夏天的时候冰块不断,不要钱一样用冰块来降室温,这其实只是习惯使然而已!作为一个已经被空调宠坏了的现代人,只能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 不过这种事是没办法解释的,干脆就不解释了...... 连翘听到许文华的声音,从埋首的小说中抬头,合上书本扔到一边:「人生在世几十年,要是有机会享受自然要享受。人生来都是想过好日子的!我既然有那个条件,为什么要委屈自己?」 说着,连翘声音越发惫懒:「再者说了,我们许大少爷说这话算什么呢?苏州不是公认的,你才是第一会享受的?」 第869页 这话本不错,但是许文华的享受更偏向于对吃喝玩乐的讲究,而连翘则不同,她总之尽力让自己的生活舒适。用后世的话来说,大概就是永远在靠近『废宅』状态吧。 许文华才不管她的调侃,只是小厮搬来椅子后,坐在了小几的另一边,也给自己倒了一杯茶。而此时的连翘,似乎懒得聊天,再次将扔到一旁的书本打开,低头读书去了。 「这个时候读什么书?」许文华喝了口茶,忍不住道。 连翘头也不抬:「就是这时候才要读书呢!一天之内除了晚间,也就是这时候还凉爽一些。等到炎热起来,如何读的下去?」 从许文华的角度来看,大概是因为天气热起来的关系,连翘将刘海碎发之类全都别了上去。那头又厚又密的头髮,结成了几根大辫,在头上攥成了一个干净清爽,同时也不甚讲究的髻儿。 舒服是舒服了,但不是外出和见客会用的,典型的家常髮式。 另外,连翘浑身上下也迎来了最素净的时段,除了手腕上一对白玉镯,贴着皮肤再无其他装饰...也是夏天嫌弃絮烦。 身上则是穿着纱料的衣裳,银红色上染了小蝴蝶的齐胸襦裙,月白色绣着兰花花纹的短襦是夏布的料子。 脸上不施脂粉,在这个渐渐热起来的上午,沁出一层细汗,脸颊也浮现嫣红色。姿态随意娇憨,仿佛是在自家,而不是在船上一样。 倒不像是十八岁了,还依旧是十四五岁的样子!一般来说,女子十八岁左右大多都嫁人了,就算没有嫁人也离着嫁人不远了。即使依旧是姑娘,往往也沉稳内敛很多,不似连翘。 仿佛第一次见连翘时她就是这样,而至如今,依旧是这样,永远如同十三聘婷少女一样。 正这样想着,吴美娘也登上甲板透气了,与许文华相互见礼之后首先就看到了连翘的样子。皱着眉头:「多大的人了!怎么还像小孩子一样?这样的打扮,这样的举止——坐卧上好歹淑女一些,这是在外头,又不是在家?也就是如今了,要是我们那时候,不知道会有多少人议论。」 连翘晓得书是决计看不下去了,只能扔到一边去,然后真心实意道:「娘又何必这样说?正所谓『天予弗受,反受其咎』,好不容易老天开眼,让我们这一代女子好受一些,我却还用以前那一套,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 许文华在一旁眼观鼻鼻观心,这还是他第一次见连翘和她母亲真实相处的样子...说实话,有点好笑。 连翘的词锋他是深有体会的,她是不爱和别人争到底,不然的话,就凭她那些『道理』,就能把别人说死。就比如这一次,听起来就是『好像很有道理,但就是觉得有哪里不对』啊! 而且很显然的,连翘的母亲并不是一个专断独行的,反而经常和连翘讲道理,所以才养成了连翘面对她的时候也常常『有道理可说』。 吴美娘似乎是被连翘的话槓住了,但又觉得不服她的话,所以立刻道:「你这话说的尽是歪理!你都是十八岁了,难道还好和十四五岁的小姑娘一般?年纪到了,难道不该长大?不然不是白长年纪了?」 连翘却觉得这是什么道理,当即笑着道:「娘这是说的哪里话?长年纪这种事向来都是看人的,有的人少年老成,有的人则是一把年纪了依旧像个孩子,什么时候这成了应该的事情了?」 连翘说到这里又顿了顿,然后才接着道:「再者说了,我能依旧像个孩子难道不好?这说明我这些年顺风顺水,没有什么挫折——娘难道不希望我事事如意?」 吴美娘当然是天下第一希望连翘事事如意的,只是听到这话又难免担忧:这个世上能够一辈子事事如意的人又哪里去找呢?她只怕连翘这个时候得意惯了,将来有苦头吃呢! 然而在一旁的许文华却在其中隐隐地察觉到了吴美娘身为母亲也没有察觉到的秘密——从某个方面来说,看起来最是好相处的连翘,其实是一个相当冷漠的人。或者说,是一个相当程度的利己主义者。 『利己主义者』这个词许文华还是从连翘那里听来的。 连翘爱自己胜过爱所有人,并且自信今后也会这样,所以才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因为一个爱自己的人绝对不会让自己陷入到不利的处境中。一旦到了那个地步,她就会想办法脱身...没有人和事能够牵绊她。 他常常觉得连翘身上有一种小孩子的不知世事,但是小孩子身上也会有天真甜蜜的另一半。他们往往比大人还要在意自己...因为在他们的世界里,他们就是这个世界的中心,这是不可动摇的道理! 第489章 如果连翘知道许文华所想,恐怕会觉得他这人相当敏感,若是生在现代,不搞小说创作,也能去学心理学之类的学科。关于他的推测,套在她身上,这是没什么问题的。 在连翘穿越到这个世界之前,她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曾经的世界在她身上烙印下深深地痕迹,不可能磨灭。事实上,她的思想体系是完整的、坚定的、不可动摇的,不是说在这个世界接受了新的思想,然后就会发生改变。 那个世界给了她丰富的『遗产』,这些东西体现在方方面面,有些是摸得着的,譬如那些更先进的知识,如果没有那些,她也无法将这个时代的票券玩的那么好、写小说那样成功、弄出话剧...... 第870页 有些是摸不着的,所以连翘自己都没有发现,反而是身边的朋友们感受颇深。比如她身上那种过于强烈的气质,她在曾经的世界里了解过全世界,也了解过人类自身——那毕竟是个发现世界、发现自身的时代。 那样的时代长大,她身上带有更加昂扬向上、更加恢弘的气质,事实上她本身就是一个伟大时代的产物。所以,不可避免地,她是那个伟大时代的一部分,即使是现在,依旧向外展示着那伟大的一点点。 身处曾经的世界的时候,因为身边的人都是这样,所以无人察觉到那种伟大气质。但在这个世界,黎明前的黑夜,人们还没来得及『大发现』之前,这确实足够让人心笙摇曳了。 这『遗产』是那样丰富,以至于让连翘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然而,伴随着遗产之外,另外有些不那么好的东西也被她通通继承了。这倒是很正常,就算是一个伟大的时代,也是有好也有坏的。 硬要算帐的话,伟大时代的坏东西恐怕不比前代要少。只不过好东西也更多,所以显示不出来这一点而已。 而这些不那么好的东西里,就包括了连翘身上的『孩子气』。当然了,『孩子气』其实只是好听一些的说法而已。 不知道是因为寿命的增长,还是因为物质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总之,生活在连翘那个时代的孩子,成熟地更晚了。这种晚熟,不是晚婚晚育,又或者参加工作,实现经济独立更晚了这么简单,而是内心无法脱离小孩子的角色。 这一点普遍存在,哪怕是自己有了孩子,也大多不能摆脱这种状态。 没有受过挫折,就算受到挫折,也不过就是考试失败、不如别人家的孩子云云。人生前二十多年,直到大学毕业,除非是家庭情况特殊的,不然这些青年们普遍如此,最大的挫折可能就是高考失利。 然而高考失利很痛苦,却无法称之为真正的挫折。因为高考失利之后,人的选择不会停,要么去读稍微差一些的学校,要么不去读了,直接进入社会。不管怎么说,这场失利的后果并不会以一种汹涌而不可挽回的方式铺面而来,就像那些真正的挫折一样。 时间过去,进入新生活,提起这场挫折,或者回追悔不及,或者回唉声嘆气,但却不可能造成真正的,将人逼到极限的冲击。因为所有人还有机会反转,无论是復读,还是将来选择别的出路...生活还要继续。 这样长大的孩子,经常是不能明白一些东西的,所以才会有『巨婴』的说法。 他们以自我为中心,自己就是全世界,而与自己不相关的,那就是无关紧要的。那是回想起来美好而又让人嘆息的时光,人在成长起来后,或许会感激成长,但还是会怀念当时的那种心态。 跨过那个阶段的自己,这是一条流血的路!完全是刀尖上的舞蹈,所以才有『成长的阵痛』这种东西。 而连翘,就是还没有度过这个阶段的典型。她虽然大学毕业了,但因为职业是自由写手,而且在这上面也没有什么挫折,再加上家财至少能保证她吃喝不愁,所以心理没有负担,甚至都不算出社会了! 所以,不能避免的,她和那个时代的很多孩子没有分别。 更进一步说地说,连翘那个时代,哪怕是很多成年人的观念也是和古代大相迳庭了。举例来说,连翘那个时代可以光明正大的说自己是利己主义者,没有人会觉得这有问题,甚至会觉得这个人是真性情。 扪心自问,这个时代大家都各自为政,又有谁不是利己主义者呢?或者真的有那样的人,但人们在赞美之余,内心已经不愿意去学习了...... 而在曾经的歷史长河中,『利己主义在』,能够赤.裸裸地说出来的,那是有大勇气的人。而其他的人,对此的观感也很难言,绝大多数的民众大概都是无法认可的吧。 也是这种社会风气,纵容了那个时代的『孩子们』,他们因此不会觉得自己有什么问题——全世界都是如此,又不仅仅只有自己! 许文华并不是瞎子,并不是耽于爱情之后就什么都不知道的傻瓜。所以身处其中,渐渐的,对连翘身上各种特质洞若观火起来。 更晚的时候,就在『静台』港口停船的时候,许文华和连翘偶然谈到了这个问题。许文华倒是并不避讳,丝毫不担心连翘因此恼羞成怒,而是以一种相当直白的方式说的清清楚楚。 连翘并不生气,实际上她也不是对自己浑然不觉的人。写小说的人,大多数都会将自己写进去,有的时候会在人物中寄託自己,有的时候也可能只是小说中的一点思想。但不管怎么说,小说作者多少都会探索自身。 而在这不断地探索中,发现自身、了解自身是一个很自然的事情。 「是这样的,不过我倒是不介意。」连翘对此已经想的很清楚了...这或许是她身上不好的部分。按照她从小受到的教育,似乎应该有错就改。 但是她却道:「不过就这样了,将来要是遇到什么事儿让我吃亏,或许会不自觉地改掉。若是没有,那就算了罢!开开心心一辈子比什么都重要。」 从这就知道了,她是一个真正的利己主义者!她不是不知道自己身上的缺点,但是她并没有纠正的意愿。人类的惰性在这一刻显露无遗:为什么要费尽心思去改正呢?顺其自然,反正无关紧要。 第871页 重要的是,主动改正真的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情!中间要付出极大的坚持,而且一不留神就有可能恢復原状,最终功亏一篑! 连翘在这件事上一点都不高尚,她完全地放纵了自己:就如同每一个普通人,实际上她就是一个普通人!只不过在这个世界的其他人看来,她一点也不普通而已。 连翘对此并不在意,这种态度其实是超出许文华的预料的。她要么因此有自己的话说,有各种各样的道理,正如她面对吴美娘的时候会说的那些话。要么察觉到自己的问题,开始尝试改正,是否真的能够改正,那是另一回事。 但是她对此直言不讳,坦荡到了极点。但——我知道我错了,但我就是不改...这种态度,确实是许文华闻所未闻的。就算连翘身上常有出人意料之处,他也没有想到有这样。 许文华身上也有很多别人诟病的地方,但是从他自己的角度来说,他觉得他那样没什么问题。而不是连翘这样,她知道自己身上有问题,但不想要去改正...... 「觉得惊讶吗?」连翘挑了挑眉:「我以为这没什么...我现在依旧觉得这没什么,生而为人,为什么不能选择这样活着?有些人是没得选,但我可以。」 看吧,完全地利己主义者。 「快些走,还要去看海先生呢!」连翘催促道。 所谓『海先生』是连翘的一个读者,铁桿的那种。本身是极好的调香师,和连翘有书信往来,家住北方一个名为『静台』海边小城。实际上,若不是连翘打算来『面基』,船不会在这里特地停驻。 之前连翘在调香上受他很多教导,可以说是远程指导老师了。上次提起了他,今天是特地过来的。 许文华作为一个旁观者,亲眼目睹了连翘在这件事上的漫不经心。她既不看轻这件事,也不看重这件事,似乎这就是无关紧要的而已。这个时候他就知道了,别人以为的『性格好』其实全都是虚妄的...她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难相处的人也说不定。 因为有许文华这样一个男子陪同,吴美娘在连翘的外出问题上宽松了很多,所以连翘得以只带着春儿就下港口,然后穿过港口去见一个素昧平生的人。 许文华看到连翘在去『海先生』家之前正在港口的香料铺子里挑挑拣拣,显然是想买些做见面礼的。静台虽然只是个小城,但因为临海的关系,各种香料甚至包括海外异乡也能运达到此。难怪海先生一个制香大师,却能够蜗居在此...... 许文华在连翘身后亦步亦趋地跟着,这周围的治安比码头一圈要好很多,但依旧不敢放松。要是真的遇到什么人贩子,他简直不敢想像后果——他甚至不敢让她离开他的眼睛。 想到这里,之前种种他全都忘了,什么利己主义者,什么奇奇怪怪的毛病——只是个孩子罢了,甚至因此惹人怜爱起来了...他确实陷入了某种可怕的境地。 嘆了口气:「你慢一点走,人太多了,走散了可怎么办?」 第490章 拜访海先生只不过是回程中的一个小小插曲罢了,海先生当然热情地招待了两位,虽然他对于连翘会和许文华同行觉得有些奇怪...... 拜访完毕之后,两人逛了一下这座名叫『静台』的海边小城。说起来,这里虽然在外界没有什么名声,但是确实非常繁华。得益于海贸,大量的货物运达此处,不仅仅是国内的,还有国外的。 而这些货物反过来吸引了更多对此有兴趣的商人来此,虽然只是个县城,繁华却不逊于连翘和许文华路上见过的其他城市呢! 不过所谓海上货物也就是那些东西罢了,逛了一会儿就觉得没什么意思了,和别出见的也没什么不同。唯一让连翘觉得有些惊讶的是,在书铺竟然看到了她的《李宜主传》最新单行本,而且还放在最显眼的地方进行销售。 这里离京城已经有一段距离了,看到《李宜主传》虽然不稀奇,实际上《李宜主传》两京十三省都有销售。但是,放在最显眼的位置进行销售,这却是让人惊讶的。一般来说,这个位置是属于本地人气最夯的众作者的! 外地作者如果想要占据这个位置,要么是这也是他的地盘,只不过不是核心区,而是辐射区。这就好比苏州的作者之于湖州、杭州等地,这些地方有自己的人气作者,可是苏州的小说是辐射这些地区的,所以在这些地方依旧有着相当的影响力。 要么就是有特别的原因的,比如宋志平的小说在太原,丁一新的小说在益州,那些都是他们的老家,也是他们事业起步的地方,那些地方的市场对他们非常亲近。 再另外就是超脱此外的顶尖作者了,以丁一新为例,他出新小说了,无论在全国哪个地区都是会被摆在先要位置的。这就是公认性大作者的权力,别的同行羡慕不来的! 静台虽然算是北方小城,但早就不是京城辐射圈内了,再加上连翘与这里也没有什么特别关系。现在这种情况,只能说明连翘在这里已经自然而然地产生了公信力,不需要宣传,不需要存在感,仅仅凭藉作品,她已经是公认的大作者了! 而静台绝不可能是一个孤例,就算满天下不可能都像静台一样,至少说明不少地方都有类似的事情——事实上,之后的旅途中,每到一个新地方连翘就开始注意这件事,确实如此。 第872页 虽然她早已名气大的惊人,但真正『一朝成名天下知』却是这个时候才成为真正的现实。 连翘也是普通人,得知自己有了这样的成就也是喜滋滋的。 许文华拿这个事情调侃她之余,也会买下《李宜主传》的最新单行本。抛开其他的原因不提,至少他确实是《李宜主传》的书迷,他当然也想知道小说之后的剧情是如何发展的。 《李宜主传》,这部小说的经歷不可以说不神奇。一开始,她只是连翘『女人大戏』三部曲的收官之作,而连翘这个『女人大戏』三部曲虽然为她扩展了新的核心粉丝,大量的女性读者,但同时也有很多外围粉丝对此兴趣平平。 那些连翘的非核心粉丝虽然承认《丁香传》、《裴引章传》也很有意思,他们偶然看到报纸连载也会读一读,但无法像连翘之前的小说那样追看。这个问题其实也很好解释:虽然此时的人读小说还没有出现『男频』和『女频』这样的分野,但潜在的感受已经存在了。 『女人大戏』到底让一些男性读者觉得没什么太强的阅读欲。 但是,作为收官之作的《李宜主传》却不一样,一开始只是被『后妃传奇』吸引来的男性读者们欲罢不能了——依然知道是女人大戏,但『后妃传奇』实际上是一个男性向小说的标籤。就好比后世『男频』百合文虽然用女孩子当主角,却不少男性读者追看,这是一个道理。 虽然事实证明『后妃传奇』这个标籤其实很虚,确实是后妃,也确实是传奇,然鹅,『后妃传奇』已经不是那个大家印象中的『后妃传奇』了! 但是,几乎没有人因此就弃坑,很大原因是这虽然不是『后妃传奇』,但特么的好看啊! 《李宜主传》甩掉了《丁香传》、《裴引章传》这两部小说,因为题材和连翘对该类小说掌控力稍弱,由此产生的节奏等方面的问题。抛掉女主的性别,其实连翘是在用写男频文的方式写她! 在后宫中求生存,不用讲究什么感情戏,总之就是你死我亡,干他喵的!一步步升级,好比升级打怪文。而且在小说前期,后妃的品级也给升级确定了一个行之有效的等级,好处就是读者心中能有一个清醒的认知,读起来没有障碍... 别小看这一点,早期男频文,无论是东方修仙还是西方魔幻,总少不了塑造这样一个力量的等级体系。虽然大多数这样的文在最后,体系都会崩的他妈都不认识,读者也越来越对这种有了审美疲劳。但公平的说,当初能红是有道理的,前期有助于读者进入小说的剧情,这也是真的。 事实上,即使是后来这类等级设定越来越不被强调,但它依然坚强地存在在各类有升级概念的小说中。只不过,在很多作者笔下,这只不过是个『惯例』该有的东西,而不是引起读者兴趣的核心设定而已! 这样写文,真的对男作者就足够友好了吗?经过《李宜主传》的实验...确实是这样的。这有些类似后世女频上出现的大量男主文,其实除开女作者和男作者文字风格、侧重点不同,基本方向是很接近的,或者种田文平平静静,或者爽文轰轰烈烈。 差别最大的也不是题材,而是小说作者的风格。一般来说,男作者长于场面、大势之类的推导,女作者则是对剧情、情感、人物有着足够的细腻、感染力。体现在男主小说上,也是一样的。 而除此之外,女性作者对男主文所做的,也就是对女读者们更加友好了而已。 种马后宫?见人就砍太过暴力?毫无节操?...总之就是各种女读者的雷点,全都没有了。而没有了这些点,或许在一部分男性读者眼中,小说也就没什么看头了。但这小说本身也不是放在男频的,放在女频真正收穫了大量人气! 现在的情况也没什么差别,有的时候大家其实也不是那么在意这是『女人大戏』还是『男人大戏』。小说本身的故事符合不符合品味,重新变成了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 所以『女人大戏』三部曲在收官之作这里,表现忽然凭空高了一个档次。这里所谓的档次倒不是说小说本身的认可度,纯粹只是商业价值而已。虽然是女主文,但并不输给连翘之前的那些男主小说呢! 事实上,《李宜主传》销量其实是要超过之前的男主小说的,理由也很简单,连翘当初只是作用苏州以及苏州辐射下的江南地区而已。其他的地方虽然也有销售小说,但是数量级并不大。 而现在,票仓又增加了一个,而且是最顶级的票仓,京津地区!小说就是在京津地区连载的,人气自不必说。而以连翘在苏州的人气,即使比不上在本地连载时所能造成的声势,也很不简单呢! 想起《李宜主传》最近的声势,许文华笑着摇了摇头,再没有多想,开始翻阅起这部小说来。 《李宜主传》在现在,单行本已经出到第五册 了!从第二册到第五册,中间的内容当然不可能是家长里短——那里可是皇宫!不死几个人,不血溅三尺,对得起『宫斗』这个设定吗? 第一册 的时候,女主李宜主和其他的秀女只不过是住进了储秀宫罢了,秀女之间的一点点明争暗斗也不过是开胃小菜...真正的大戏在后头! 在储秀宫,女主角依旧是明哲保身,基本上别人只要不来招惹她,她也乐得安闲自在!但是如果有人真的不开眼,要来找她的麻烦,她当然也不介意教对方做人! 第873页 谁看过这样的女主小说?实际上,这个时代哪怕是男主要说,也少见这种『敢爱敢恨』『有仇必报』的爽利性子!大家塑造小说主角的时候往往就是两条路线,一个是完美,另一个是废柴普通。 完美主角很好理解,后世也喜欢苏女主、苏男主,不同的世界也可以有相同的理想,大家的想法品味其实有很多相似之处——如果没有这些相似之处,连翘的写的小说也不可能走红了。 至于说废柴普通流也很好理解,后世的东瀛每个季度都少不了的番剧就是后宫轻喜剧。而在做设定的时候,男主角基本上就是废柴普通了。一来,这样对于追求带入感的宅男来说更加适宜。二来,对于只想看可爱的女孩子,男主毫无兴趣的观众也更加友好。 毕竟,存在感太高了,就像一根鱼刺,如鲠在喉啊!看可爱的妹子的时候,谁想要她们身边还有个大佬? 而在这个世道,普通废柴类的主角倒不是为了方便大家看妹子。纯粹是因为从作者的角度而言,这个人物担任着串联剧情、旁观发展、主视角的任务,有的时候根本不需要他们抢眼...从这个角度来看,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爱恨过于强烈的主角不是没有,只是少见而已。而能够写到『李宜主』这个程度,这样聪明、狡黠、爽快利落、敢爱敢恨,关键是还真有去实行一切的能力,真的很罕见!加上这还是个女性角色,说是破天荒也不为过了。 这样的角色其实还蛮受人欢迎的,是的,表面上看这挑战了男权社会,会引起不满。不过,一来皇宫这个特殊的环境沖淡了这种不满,通过连翘对皇宫险恶环境的铺垫,大家不免觉得皇宫里这样做并不稀奇。二来,一旦大家接受了李宜主『奇女子』这个设定,一切就都还好了,奇女子做什么都不奇怪了。 这让连翘联想起了一部古代小说《儿女英雄传》,小说中的女主角一开始就是个行走江湖的女侠,哪里都吃得开,也有足够的本事搞风搞雨。大家厌恶这部小说中对女主角的刻画吗?并不,相反,大家很是欣赏呢! 第491章 《李宜主传》中的女主角在最开始的时候已经将人设立了起来,这个女子和时下女子的不同让她光耀万分!女子喜欢她,因为爱美和慕强是人类的本能。男子也喜欢她,反正又不是给自己当老婆,倒也不用害怕她有多厉害! 不过,也不能只是塑造她的强势,通过很多细节,大家都能知道,这其实还是一个要强倔强,但是没什么坏心眼的姑娘。这个时候,她从来没有主动害过人,面对种种不利的境况,她还会救助那些无辜的人。 而且有的时候还会透露她身上比较天真无知的一部分,这倒不是她的脑子不行,实际上人设上她是个极为聪明的姑娘来着。之所以会有这样的一面,一个是年纪,她的年纪还很轻,也没有经歷过什么黑暗的事情,少女的天真存在于她的身上,这本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另外,她再聪明,也只是来自民间的一个民女,家境也是普通。这样的她,怎么可能一下就明白后宫是个怎样的地方?对于自己并不了解的东西,由此做出错误的判断,这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了。 所以,这并不惹人讨厌,反而让这个角色的接受度更高了! 哪怕是在后世,大家已经不那么在乎角色本身的『政治正确』了,相反,太过善良还会被人指责『圣母』。但总体而言,大家还是希望有一个三观正确的主角的,至少这样的主角不容易产生让大家心理不适的雷点...... 而在这个时代,也是这样!虽然不是没有类似『西门大官人』这样的邪道主角,但想要主角广受喜爱,不能一开始就太过于咄咄逼人。 大抵流程应该是:谁一开始不是小白兔?都是要恰饭的嘛!生存所迫才会铁血绝情(黑化)起来咩~ 有了这么一个流程,大家就能接受角色的变化了,甚至角色黑化之后杀伐果断,将之前那些害过自己的人一个个打翻在地,心里还会生出一种爽快! 而为了塑造『生活所迫』,逼着这些本来天真的少女去厮杀,连翘在储秀宫之后就加大了力度! 女主角李宜主在储秀宫的表现很不错,于是被选入了皇宫,授予了宫妃的等级。还不错,既不是给新入宫小姐妹最好的那一等,也不是最差的那一等。总体来说,符合此时低调做人的需求。 也就是在这个阶段,同一批的秀女中渐渐出现了比较显眼的角色——其实就是一些套路性的角色,除了一开始上京路上就出现的结拜小白花,这里还需要出现温柔女、骄纵女、心机深沉女这样的角色。 温柔女是真的温柔,将来估计会真的和女主成为铁桿姐妹花,当然了这个人物是在女主角流血的晋升之路上贡献一血,还是活到最后收穫一个『圆满』,这要看剧情发展了。 骄纵女是真的骄纵,这个角色活不长的,因为出身相对来说优裕,而且生的貌美,一直相当骄傲。但这个角色的性格弱点决定了她在后宫必须死去,她会成为某个高阶妃子的棋子,最后死在自己的无知与鲁莽当中。 心机深沉女,表面上看起来亲亲热热,实际上心里已经算计着要捅你一刀了!这种角色在宫斗小说也算是典型的存在。只可惜,入宫太晚,宫里已经有了同类型的高阶妃子了,而且她的心机瞒不过真正有道行的人。 第874页 所以她的结局会和骄纵女差不多,只不过骄纵女到死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死,而她一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在死之前就已经知道了,自己是在走向死路...然而宫廷的环境让她没有其他的路可走。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更进一步的残忍,她身上多多少少有着聪明反被聪明误的黑色幽默。 不过这都是后来的事情了,现在的情况是是这些新选出的妃子得分配到各个宫室之中。当然了,她们并没有资格做一宫主位,只能在其他的『前辈』下头讨生活。 分配结果出来了,是钟粹宫!有好也有坏,好的是这座宫殿没有主位嫔妃。所以,虽然这里头已经住了两三位妃嫔,但她们的品阶却并没有比女主角高多少,其中一个甚至和女主角同一个档次!据说她入宫的时候是最低的品位,后来熬资歷,赶上皇帝集体给后宫升品级,于是升了一级。 坏处也有,那就是从这些可以看出,钟粹宫的妃子基本上不受宠。就算是品级最高、似乎是最得宠的那一位,也有一两个月没有侍寝了!这意味着皇帝佷容易就忘记自己还有这么一宫嫔妃...... 有的时候就是这样,一宫嫔妃之间往往是能够互相沾光的!如果皇帝来一座宫殿来的多,除了看看自己的宠妃,偶尔也能够看到同一座宫室中的其他妃嫔。这样一来就有了表现的机会!说不定就能藉此上位! 很多埋没在深宫中的妃嫔,其实并不是她们『业务水平』太差,很多时候只是她们根本没有表现的机会而已。 不过这对于女主角李宜主来说倒是不算什么...因为她在这个时候对皇帝还没有什么想法,甚至对于自己做了『皇帝的女人』依旧没有实感。相对之下,她其实更惋惜自己的梦想就此失去希望了——她原本是想嫁一个海商,然后借海商的光,自己也能出海来着! 在她还『懵懵懂懂』的时候,这种『养老地』倒是很合适。虽然进了钟粹宫在别人眼里就没什么出头机会了,但也因此少了别人的关注。只要自己不作,一般也没人朝她出手。 而这个时候,总算能够开新地图了!钟粹宫水浅,但也不能说完全没有争斗,实际上这里可供挖掘的秘密也很多呢!另外,既然是妃嫔了,就需要给皇后请安,见到其他的嫔妃——哪怕钟粹宫再养老,后宫的很多事情该参与的还是要参与。 《李宜主传》原本也是提过这些高阶妃子的,但那只是浮光掠影地提一提而已。直到现在,女主角和其他新入宫的妃子去第一次请安,这才真正开始了正面描写。 老佛爷一样的皇后,看似宽仁,但是心里有数的人都知道她面慈心苦(当然了,这个时候的读者还是不知道的,还真当这是一位符合教条的完美皇后)。 跋扈的新宠妃,年轻漂亮,堪称倾国倾城,只不过脾气不太好...她甚至引起了外廷不满,因为她身处后宫却会收受贿赂,替前朝中人说话,甚至买官卖官!虽然是这样,但谁让皇上喜欢她呢! 读者看到这样的角色的时候眼皮一跳,总觉得看到了一对昏君宠妃,多少王朝就衰败在这些事上啊! 但是如果是后世的读者就应该知道,这样的角色死定了!她会死在自己的自大愚蠢上,甚至死在皇帝的喜爱上。正是因为皇帝的宠爱,所以她们才能做出这样胆大包天的事情。她们不会去想,如果有朝一日皇帝不喜欢她了会怎么样! 她们引起了足够多的不满,如果真的是那样,无论是前朝还是后宫,都巴不得她们去死! 根深蒂固,家里父兄得用的淑妃。她是皇帝还在做太子的时候的良娣,类似侧妃了,陪伴皇帝的时间比皇后还要长,更重要的是生下了长子!现在虽然没有了什么宠爱,但皇帝对她总归有一份尊重在的。 她甚至能够协理六宫,瓜分属于皇后的权力! 这是现在后宫中的『三巨头』,而在三巨头之下还有许多足够精彩的角色。只不过在这一开始的时候,这些角色还没有显现出来——现在也不需要显现出来,这个时候需要的是引而不发。不然一股脑出场,不止会用光了后面的内容,也会让读者『不知所措』起来! 读者的消化能力是有限的,一次性不能出场太多新人物,不然注意力就会极大的分散,甚至会出现混乱。实际上皇后、新宠妃、淑妃这三个角色都是先前侧面描写出现过的角色,所以这个时候凸显她们也不算突兀,读者也不会因为一下接收三个角色就混乱起来。 而到了这个时候,才真正要进入宫斗的部分呢! 这个时候女主角最大的问题是『无心宫斗』,所以必须要以一件事为契机,让她明白宫斗必须进行! 事情佷容易解决,那就是制造一次生死大劫! 骄纵女因为使钱使的到位,被内侍分到了淑妃的宫里。先不说皇后的宫里,就说相较于淑妃宫里,这里就好了不止一星半点儿!淑妃年轻有宠,嫉妒心也重。她的宫里其他妃嫔不像是她的『同僚』,倒像是她的奴僕,她对于这些妃嫔的态度向来是唿来喝去,打压为主。 皇帝来到她这里,其他的妃嫔是万万不能接近的,不然她就能想方设法折腾死这个妃子! 淑妃就不一样了,皇帝常常来看她,但更多时候也就是聊聊天而已,侍寝是很少的。所以为了稳住皇帝,淑妃常常提拔自己宫里的低阶妃子用来交好皇帝...对于低阶妃子来说,这当然是求之不得的。 第875页 所以,骄纵女成为她们这一批秀女中第一个侍寝的!而且按照惯例,在侍寝之后升了一级——一般来说,只要没有惹得皇帝不悦,第一次侍寝之后都可以『官升一级』。当然,这也就是一般来说而已,总有一般来说之外的倒霉蛋。 实际上不只是这样,骄纵女身上有一点儿新宠妃的影子...大概皇帝就是喜欢这一款的,所以颇为宠幸,虽然还是一个低级别妃子,却在一个月内侍寝了三四次。这样一来,后宫的风向标就变了! 当初同一批的新人,谁也不比谁高贵,然而这个时候骄纵女却似乎和大家不一样了。这对于大家有很大的刺激,因为所有人都看得见的,得宠之后宫廷里多的是人奉承! 御膳房以及其他的宫廷机构全都是看人下菜的,骄纵女得宠,他们就使劲儿讨好。至于其他如今还没有起来的嫔妃,老嫔妃自然是相当轻慢,而新一批的嫔妃呢,这个时候还看不出前途。倒是不好得罪人。但要说有多么尊重,那也是不可能的。 再加上源源不断送过去赏赐,其他宫妃的有意结交...其他人还在适应宫廷生活的时候,她似乎已经站在和宫中前辈一样的位置,和其他人之间有了巨大的鸿沟。 第492章 骄纵女得宠,看起来只是一件小事,但这背后折射出了很多东西。宫中大佬们有的不屑一顾,有的却已经看清楚了,这是新人对旧人的第一次冲击——皇帝的可选择范围变大了! 相对于新人,她们有她们的优势,她们更了解宫廷,也更了解皇帝,更不要说自身地位更高,可以动用更多的资源了。但再多的优势也无法掩盖她们的劣势:皇帝的心意!皇帝看过去的老面孔已经没有什么新意了!新入宫的女孩更年轻更漂亮! 而且她们身上还没有染上宫廷的老于世故,有一种清新之感。 这些新妃嫔中更多的是会被大浪淘沙,但总有足够优秀也足够幸运的,被皇帝看在眼里,从此之后分走本就不多的宠爱。 皇帝只有一个,宠爱就那么多,新来的人拿走一些,原本的老人就要少一些。就这样残酷,不是你死就是我死!战争已经打响了啊! 先不管其他的新人会不会纷纷冒出芽孢来,至少到现在为止,骄纵女这个出头的桩子得打下去!这是很多宫中老人心里的想法。或许后面还有更厉害的新人,但如果第一个就不能打下去,后面的哪还有威慑力! 更何况骄纵女的性格摆在那里,本身就很好下手!于是一场阴谋就这样开始了。 而于此并行的是女主角李宜主的悠哉生活... 一开始的时候她觉得宫廷生活就是无聊,宫中的女人除了渴盼皇帝的宠爱,剩下的时光就得自己找事情来打发。所以宫中女人大多都有一两样能够消磨时光的才艺——养花种草、茶道香道、画画下棋、唱歌弹琴... 消磨时光之余,还能够帮助争宠呢!皇帝也不喜欢一无是处的妃子,只有一张好脸,看的久了也会腻啊!至少皇帝来了,总得有个东西聊,又或者娱乐一番吧! 不过,后来她发现了后宫竟然有一座『图书馆』!立刻就有了新的消磨时光的方法。 这个图书馆算是开国之初的皇后建立的,之所以有这样的存在,对外的说法是培养后妃们的品德,提高后宫女子的素质。 说起来古代也狠矛盾,一边提倡女子无才便是德,另一方面又认为女子应该接受一定的教育,只有这样才能够知书达理。而这位皇后设立这样的一座『图书馆』,出发点显然是后者了。 只不过这样的图书设立,其中放什么样的书,不放什么样的书就很有讲究了。一般来说,虽然是是后宫,但那也是皇家啊!总不能小鼻子小眼的,办个图书馆,几个房间都放不满吧!所以书籍的选择是很广的,各种各样的书都有不少,其中不乏皇家图书的抄写扮。 但是,那些市井小说,又或者被认为是伤风败俗类的书,都被过滤掉了。 不过不要紧,女主角李宜主本身也不是特别喜欢那类书,最多就是消遣而已。相比之下,她更喜欢那些能够让她觉得长知识的书! 这里,连翘设定了一个后世图书馆才有的是定,那就是每册书后边都会插一张小卡片,卡片上会记录这册图书曾经被谁借走过。在小说中,这只是一个设定,对外说法是方便管理,实际上这方便了连翘安排剧情。 后宫的这座图书馆,当然是给后宫使用的。如果是皇帝,或者司礼监之类的地方的太监,他们是可以出入前朝的,自由更大更全的皇家图书馆可以使用。 理论上来说,后宫从嫔妃到宫女太监都能够借书。但实际上,嫔妃想要借什么书都行,但宫女和太监嘛,除非是有地位有身份的,不然借个书也能被刁难。不过真正底层的宫女太监也没有空闲和心思看书,他们都绷紧了神经求生存呢! 女主角李宜主就是借着这个便利,从这里借了大量她没有读过的书。 于是随着时间一晃而过,入宫虽然才两三个月,写了她名字的书册小卡片却越来越多——女主角的金手指质疑,读书能够一目十行。而且记忆力方面,虽然不能说过目不忘,但记个大概是不成问题的。 其实这座后宫图书馆平常很冷清的,皇帝又不会来这里,真正对书籍感兴趣的嫔妃也不多(实际上够的上嫔妃等级的女子本身就不多)。所以李宜主不只是借书回去看,有的时候也会在这座图书馆内流连忘返,坐在那里看书一看就是半天。 第876页 她并不知道,这个时候她已经被皇帝看在眼中了。 一开始皇帝对于后宫的图书馆有兴趣,是因为他老妈。皇帝老妈是曾经的妃子,也曾喜欢在这里借书,当然的,也在后面的小卡片上留下了自己的名字。皇帝是个大孝子,老妈死了几年了,最近临近忌日,心里又怀念起来。 不经意间看到图书馆,忽然想起老妈曾经借书,而借书之后会在借书卡片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封号之类。一时心动,就让人将那些书筛出来。 然而就是这些书,卡片上反覆出现了女主角的名字。名字出现个一两次也就算,这么反反覆覆地出现,想不引起注意力都难。 问过管理后宫这边『图书馆』的宫女和太监之后,才知道自己有一位新晋妃嫔是个书痴!借的书多,看的也快,有的时候在图书馆一坐就是半天。再看看她看的那些书籍名录,不要说是个女子了,就算是受过最高等教育的皇帝也觉得头疼。 甚至会怀疑,她真的看过这些书吗?或许是为了扬名?靠这个引起注意力? 这个可说不好! 理论上来说,皇帝只要将人叫到跟前问上两句就什么都知道了。只是这个时候好奇心上来,又有一股子童心未泯。于是寻一日有空,扮作了个太监,大大方方地在图书馆内看书。 女主角还没有侍寝过,唯一一次见皇帝还是隔着又高又远的台阶,还不敢抬头直视,自然是认不出皇帝的。 果然佷容易等来了还书的女主角,见她又抱了一堆书过来看,再看她读书,哪里是读书,应该说是翻书才对!只有偶尔的时候才会停顿下来一会儿,似乎是在细细思索。 得到一册书『翻完』,皇帝陛下便忍不住搭讪。 「小主这般读书,倒是从未见过的。」 也就是这么一搭话,两个人才有了交流。 皇帝觉得女主很有意思——他确定了,她是真的读过那些书的,并且相当有见地!一目十行、过目不忘的本事更是让他印象深刻。最重要的是,和女主一起谈论书里面的内容真的挺开心的。 往常皇帝和大臣们谈话,只能是关于国家大事。而和后妃们呢,倒是家长里短、文学艺术都能聊了,但家长里短什么的他可懒得说。至于文学艺术,他是挺有艺术修养的,但本人也没有多大的兴趣。 这位皇帝...他其实算是一个理工狂人,画设计图,做做模型啥的,他弄的可好了!只不过这么个爱好不好宣之于众。毕竟按照华夏王朝的传统来看,是非常不能容忍君王有一些个人爱好的。 看看某位喜好木工的朱姓皇帝,都被黑成什么样了! 所以这个问题大臣不知,或者知道一些,但觉得不是特别沉迷的喜好,也就没有小题大做过。至于似乎和皇帝更加亲近的后妃这边,其实也差不多。以至于这位『大手子』一直隐藏地很深...... 而李宜主呢,她虽然看书很杂,什么都看,但其中很大一部分也是工科的,而且别忘了,她是正正经经学过造船的,还有过自己上手的经歷。从这方面来说,她其实一个『大手子』。 两个技术宅的对话...应该说相见恨晚了! 女主角倒是没有多想,只觉得这是个太监,她多多接触也不算什么。进宫也三个月了,第一次碰到能这样投契的人呢!只可惜,看对方在图书馆来去自如的样子,应该是个很有地位的『大太监』,她这个小妃子是没办法把人弄到自己身边了。 而皇?被大太监?帝则是另一种心思,他很喜欢和女主角交流理工科方面的问题。这不是恋爱,纯粹是找到同好了!甚至他不愿意向对方表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因为这种同好的关系很可能因此维持不下去! 他甚至觉得始终让对方做一个小妃子,一直不认识自己最好,这样自己就能长时间拥有一个『同好』了——真棒! 但世事总不能如意,如果没有后来的事情,说不定皇帝的打算真能如意。毕竟他的这个想法也狠契合女主角最开始的想法,安安生生过日子,在这个危机四伏的皇宫,能够终老就不错了! 骄纵女成为众矢之的后,很快遭遇了种种麻烦。她得罪了新宠妃,而新宠妃作为高位妃子,虽然不能对这个皇帝跟前已经挂了名字的嫔妃喊打喊杀,但是想要做些什么却是再容易不过的了。 甚至都不需要什么理由,只要说骄纵女对她不恭敬云云,就能罚她抄经、跪墙角、打耳光了...... 骄纵女即使再骄纵,这些日子也有一些宠爱了,也不可能与新宠妃相抗衡。甚至在新宠妃的干预下她都见不到皇帝了——皇帝虽然有些喜欢她,但是就和喜欢一个物件没什么有不同,只不过有些新鲜感而已。 现在自己身边的『小宠物』(其实新宠妃也就是这么个地位罢了),小宠物将这个有些喜欢的物件叼走了了,就算知道是小宠物犯错,他也不会因此怎么样的...... 最后,她死在『板着』之下,这是一种针对宫女子的刑罚——和后世测试柔韧度的一个动作类似,就是双腿併拢直立,不许弯曲,然后弯腰抱腿。只不过后世这么搞只是一下的事情而已,而放在『板着』之下,一般是一个时辰! 完了之后,人往往就不能动了,很长一段时间都恢復不过来。而且因此留下病根,并且因此而死,也并不奇怪...果然的,骄纵女死了。 第877页 只不过她死了依旧被有心人利用,虽然大家普遍的看法觉得是『板着』害死了她。但是新宠妃是不愿意承认这件事的,所以对外说是有人暗害骄纵女,搜查的范围一瞬间扩大,在『板着』之后见过了骄纵女的都被怀疑了。 那时候骄纵女已经病了,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一些『姐妹们』就来看看骄纵女。女主本来对此没有什么兴趣,只可惜温柔女、心机深沉女,还有结拜小白花都来找她一起去——到底是一批入宫的,多少有些香火情。 也是因为这个,她也成为了嫌疑人之一。 第493章 《李宜主传》的剧情发展中,女主角成为了骄纵女死亡的嫌疑人之一,虽然大家大多数都觉得不是他们这些嫌疑人犯的事儿,女主角身处其中也完全是无妄之灾。但是谁敢直接这样说呢...所有人都畏惧着新宠妃! 她在宫廷里已经有这样的势力了! 女主角包括温柔女她们几个,全都因为这件事被问话,虽然不到用刑的地步,但是关禁闭、不许出宫门之类的手段是用过的。 女主角李宜主在设定中是一个很聪明的人,所以她很快找到了洗脱冤屈的方法,并且想办法让这个呈送到了查这个案子的女官那里——本以为这样就相安无事了,但哪有那么简单! 女官难道心中不清楚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吗?她们这种人知道的宫廷秘闻多了去了,有自己的消息渠道。在接手这个按字之前必然是做了相当多的功课的。不然一个不小心,陷入到某种宫廷阴谋中,小命还要不要了? 所以女主角送上来的东西当然就不予理会了,甚至因为送上这个,让这些人有些恼羞成怒了!本来大家就是做『皇帝的新装』游戏,演过这一场荒唐闹剧也就是了。现在女主角的这一番作为,简直就像是那个踢爆真相的孩子! 本来大家是想要拖,拖到最后随便找个倒霉蛋做替死鬼的。但是女主角这样跳出来,立刻被人视作眼中钉——那就是她了! 读到这里,很大一部分读者都为女主角捏了一把汗,但也有细心的读者想到了皇帝。皇帝要好的小伙伴出事了,肯定会出来救场的啊! 事实上也没错,那个时候还年轻的女主角虽然聪明,却没有想到宫廷生活竟然是这样的丑恶,连最基本的道理的都不讲,甚至能做出指鹿为马的事情来!这件事对女主角的影响很大...在后来得救之后,她也产生了变化。 皇帝在图书馆左等小伙伴不来,右等小伙伴不来,打听一番才知道小伙伴被关禁闭了。本来这种事对于皇帝而言是无足轻重的,他也从来懒得管后宫的事情。但是这一次就不一样了,因为自己小伙伴也深陷其中,他对于这件事没有兴趣,但是他想要他的小伙伴快点出来。 这样才能继续讨论上次他们还没有讨论完的问题,他也还尝试动手做做模型啥的。 让自己的心腹太监去查了查...这座皇宫对于皇帝来说是从小长大的地方,可想而知,到处都是皇帝的眼线。想要弄清楚这样一件算不上多么隐蔽的小事,何其容易?很快皇帝就知道了一切。 他倒是没有因此厌弃了新宠妃,对于皇帝来说,对与错向来不重要,重要的是喜不喜欢一个人。如果喜欢一个人,那么他随便做什么也可以,如果不喜欢一个人,那么这个人就是毫无价值的。 在前朝,这一点表现的还不能太明显。但是在后宫,这一点可以说是相当明显了。 这件事很简单,随便让大太监想办法,换掉正在处理这件事的女官,用他的人。然后随便找个不相干的小宫女顶罪,最后happyending!这件事并没有出乎皇帝的意料,事情完全是按照他的安排进展的。 『真兇』被处置,其他的嫌疑人解除嫌疑。 大多数人都松了一口气,只有女主角觉得蹊跷,并且打算一探究竟——她知道自己原本是要被冤死的,但是突然之间就换人,突然之间就快刀斩乱麻的用一个小宫女顶罪,这明显有问题啊! 她知道,身在宫廷中这种事听到了应该当作没听到,但这个时候的她显然还没有成长为后来宫廷中的那种狠角色! 现在的她,说到底也只是一个聪明的少女罢了。 不过这场探究究竟只能无功而返了,因为她发现自己根本无从查起,所有的线索都被掩藏的干干净净,这不是一个不得宠的低阶妃子能够涉足的。 而经过这两件事,李宜主本身的觉悟发生了变化...她知道了,她应该想办法去争宠!一味的低调行事并不能保全性命,她之前就是那样做的,可是差点成为杀人兇手被处死!如果不是后来令她摸不着头脑的事情走向,一切就完蛋了! 其实事情到此转折,读者也比较能够接受:多兇险吶!宫廷这种地方,太冒出头了会死,譬如心机女不是就这么死的么?然而地位太低也会死!譬如曾经的女主角,要不是有皇帝这个金手指在后面推波助澜了一把,她就要gameover了! 而最后死的无辜小宫女,她又为什么要死?还不是地位不够,成为了随时随地可以牺牲的对象? 然而说是想要争宠,却无从下手。本身身为一个低阶妃子,平常她根本面都见不到皇帝,皇帝也不一定想得起后宫有她这个人。一般人也只能等皇帝想起自己,初次侍寝之后才能慢慢地拿出本事争宠。 第878页 而在此之前,都处于有劲儿无处使的阶段。 而同意一批入宫的妃子陆陆续续都侍寝了,只有女主角,因为皇帝的『私心』,始终没有出现在侍寝名单上。 女主角除了聪明之外,还有一个非常大的性格特点,那就是能忍耐!即使面对这种局面,她也没有沉不住气——实际上她就算是沉不住气了又能做什么呢?难道去皇帝上朝下朝的必经之地去堵他吗? 那就是搞笑了。 她的作息表面上和以前没有什么差别,跑图书馆,回钟粹宫看书、练字,然后搞搞私人爱好什么的。当然了,在『图书馆』依旧是能够偶尔遇见扮作太监的皇帝的——皇帝也是有自己的工作要做的,不可能天天等在图书馆,所以只能是『偶尔』了。 然而就是短暂的相处,让他越来越『喜欢』自己的小伙伴! 后宫里的女人不能说没有脑子,实际上她们还很聪明呢!只是她们的聪明和皇帝的期待完全不同,她们的智商满点到两个事情上了,一个是宫斗,和其他的女人撕逼。另一个就是讨好皇帝...不过,这或许也是宫斗的一部分。 这种情况下,哪怕是面对正妻皇后,他也没什么太多可说的! 可是面对女主李宜主就不一样了,他们志趣相投,讨论理工科的问题完全是信手拈来。偶尔看到女主分享给他的简易模型,他还会非常可惜——女主在钟粹宫只是一个低阶妃嫔而已,只能动用非常简单的工具动手做东西! 皇帝当然看得出女主也是个大手子,但是现在这样一个同好却只能如此委屈地做这种小模型...要是能带她去自己的『工作室』就好了,这个念头慢慢地出现在皇帝的脑子里。 更何况,女主角的性格也非常对皇帝的胃口。 皇帝陛下喜欢有一些小刁蛮的性格,这在宫廷中并不算什么秘密。前有新宠妃,后又刁蛮女,不都是一样一样的吗!其实所有人都不知道,其实皇帝并不是喜欢那种任性的性格,他只是喜欢足够强势的性格而已! 这位皇帝陛下显然不如他的父辈、祖辈那样强势,甚至深受母亲的影响,他是一个偏向温和的人,而且很容易失去自己的主见。这种性格的人佷容易就喜欢那些性格强势的女性,甚至下意识地依赖对方。 刁蛮的性格有的时候就会显示出强势的一面...当然了,那到底不算是真正的强势,所以也不算特别沉迷。只不过当成是后宫的日常,逗弄逗弄那些女子罢了。 可要说性格的强势,女主那是真的强势啊!和皇帝相处的过程中,她只当对方是一个大太监,她性格里面的坚毅、过分的一面显露无遗,再加上聪明这个特质,这个阶段她其实已经迷住皇帝了! 就在所有人都在想方设法迷住皇帝,并且早就将迟迟得不到侍寝机会的女主角排除出争宠范围的时候,皇帝却将心思大半放到了女主角的身上。读者读到这里的时候,因为开了上帝视角,所以一切都是清清楚楚的。 所有人也怀着一种爽快的心情...就想要看女主角什么时候能凭着皇帝这一张王牌,最终绝杀,然后打所有人的脸! 连翘也没有让所有人白白等候,皇帝是很喜欢谈恋爱的感觉,但他的时间到底有限,何况一个大太监能够和妃子亲近到什么地步?反而是他自己打算改变当初的想法了,他得让她和他之间过了明路! 而就在筹划这件事的时候,他听闻女主角陷入了麻烦当中。麻烦来自钟粹宫位份最高的一位宫妃,她虽然也不是什么一宫主位,平常也是难得见到皇帝的,但好歹有一两分宠爱,再加上位份上的压制,想要找女主角的麻烦佷容易! 这一次她也不是专门找女主角的麻烦,毕竟女主角没有宠爱,而且还低调做人。她昏了头了也不可能见人就咬...这一次,她其实是整个钟粹宫的麻烦都找了。 原因只不过是外头受气了,要知道,她已经三个多月没有侍寝了!因此外头受了另外几个妃子的冷言冷语,这时候可不是要到钟粹宫来出气么。 其实这说起来和女主角还真有一点儿关系,一开始的时候皇帝没有宠幸这位妃子是因为没想来这件事儿,后面就是故意的了。虽然去了钟粹宫不一定会撞上女主角,但是要是真的撞上了,那该怎么说啊! 这位妃子当然没有新宠妃的威势,喊打喊杀也不在话下!她面对钟粹宫的这几个『同事』,也只能做小动作,让她们难受而已。 而其中她重点关注的就是女主角,没办法,谁让她是宫廷新人,眼看着又被皇帝彻底忘记了的样子,脸上就差写着『好欺负』三个字了! 一开始她是让女主角替她抄经,每天没日没夜地抄...布置的分量就有那么多!也是因此,女主那几日根本没空跑图书馆,于是让久等不来人的皇帝调查了! 本来就犹豫要不要接着瞒下去,这下哪里还用想!想到随便一个阿猫阿狗都可以欺负自己的小伙伴,皇帝陛下不干了!不爽的摆驾去钟粹宫,然后故意不让人声张,自己悄悄地进去,打算『低调』地给女主角解释清楚情况。 却没有想到正好撞到钟粹宫的那位妃子在敲打宫内的其他妃嫔,而女主角身处其中,口舌格外锋利,虽然她只是一个低阶嫔妃而已,却是不费吹灰之力就将女主角驳倒了——这倒不是她太过于鲁莽,而是她知道对方拿她没办法! 第879页 又不是人人都是新宠妃!说到底,她对钟粹宫其他妃嫔太苛刻,妃嫔们也是可以去皇后那里告状的!抄抄经也就算了,真的打算做什么实质性的事情...呵呵,她还真不够格! 第494章 女主毫不留情地将对方驳倒,暗处的皇帝听的心里一乐,他知道女主的性格就是这样,这也是他所喜欢的。而就是这个时候,那位妃子恼羞成怒了,打算真的对女主对手——女主后退了两步,已经打算躲去自己房内了。 妃子又不是钟粹宫的一宫主位,按照道理来说是没有资格对她用刑的!而如果她是一位宠妃的话,她倒是可以冲破这层阻碍,随心所欲,正如新宠妃处置骄纵女一样!要知道骄纵女可是淑妃宫里的人呢! 只可惜,这位她也不是!所以如果女主真的躲回了自己的房间,她也毫无办法可想! 「给我按住李小主!让她知道什么叫做上下尊卑!」 「朕倒是不知道你能做这个主了。」突然而来的男声让一切闹剧戛然而止,妃子像是被掐住了脖子一样,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剩下惊恐了。 小说写到了这里,读者们可以说是相当扬眉吐气了。在他们看来,女主角比较憋闷的这段日子应该过去了,从此之后有皇帝撑腰,她不是想搞什么就搞什么!只能说,这些读者的想法实现了一半! 扬眉吐气没问题,接下来也会进入到一个超爽快的剧情中。女主得宠,成为她这批嫔妃中最为显眼的存在。不过显眼本身已经不成问题了,因为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她的受宠和骄纵女是不一样的! 皇帝真的在她身上挂了心!哪怕是新宠妃,她是骄横跋扈,但能走到今天的位置,不可能真的没脑子,连一点儿察言观色的本事都没有!所以她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放手去做,什么时候又只能稍微忍耐。 她可以排挤女主角,但想要将人不声不响地弄死,这是不可能的!上次搞骄纵女,只不过是家里的小宠物弄丢了一个新买的小物件,并不算什么。但是现在对方是新进得到小宠物,她上去动爪子,立刻就会被喝止! 女主和皇帝志趣相投,又因为自己的聪慧,说的话总是有理有据,而且绝不会失之于进退,这段时间她过的很顺利,并且貌似与皇帝是有感情的——她还年轻,当然会相信这个! 实际上,读者们也相信这位君王与宠妃之间是『真爱』...连翘知道这个却只是冷冷一笑而已。 接下来的剧情核心,除了女主角的出头,描画重点到了新宠妃和心机深沉女身上。心机深沉女有智谋,投到了新宠妃手下,帮她做起了参谋。而新宠妃又无比仇视女主这个极有可能取代她位置的新人,一场宫斗撕逼是在所难免了! 这一场漫长的宫心斗最终的胜利者当然是女主角李宜主,而在《李宜主传》的第四册 结尾,新宠妃彻底失宠!倒是心机深沉女见机的快,转而巴上了皇后,躲过一劫! 至于第五册 ,新的战争开始了!这个时候女主角怀孕,引起一片波澜。这个时候皇宫里才两位皇子,一位是淑妃所生的长子,另一个却是一个近乎无宠的妃子所生,现在正在自己宫里的主位娘娘那里养着。 其他的皇子其实还有两个,只是都夭折了!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哪位嫔妃有孕,这都是大事儿!而如果是风头正盛的妃嫔有孕,事情的反响只会更大!所有人对这种事都有着足够的遐想。 也就是这个时候,一直躲在暗处,以皇帝的『知心大姐姐』形象立足,好像没什么存在感,只作为一个影子的『淑妃』开始站了出来。她希望自己的儿子成为太子,那么对于其他嫔妃的肚子,她当然是再关注不过的了! 宫斗就是这样,随着妃子本人的升级,斗倒一个对手之后就会有下一个段位更高的对手。生命不息,奋斗不止,这可不是说着玩玩的! 这样激烈的『战斗』吸引了大量的读者,这样的冲突矛盾正是小说这类文学体裁最受人欢迎的东西。比如后世那些农家家长里短文,为什么能够走红,还不就是作者们小心安排,让撕逼几乎没有停止过! 这一点上,许文华也不例外,他甚至觉得自己回到了最初看连翘的小说的时候,书一旦拿到手上,就停不下来了! 不过,他到底是个专业人士,所以在这种简单的情绪之外,他其实更加看重的是小说中的另一个东西——皇帝和李宜主之间的感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从一开始大家沉溺于皇帝与李宜主这对cp的狂欢中的时候,他就觉得很奇怪了...说实话,虽然他也觉得两人之间有什么,但并不觉得那是爱情。连翘已经学会写感情戏了,所以不会是她的写法出现了问题,只能说这两人之间确实不是恋人之间该有的那种感觉。 而看到宠妃失宠,这一点就更加明显了!表面上看,这一块女主的战斗获得了胜利,她甚至更进了一步,怎么看都是好事。但是在她的所作所为中,有些事情已经是无法解释的状态了! 别人不会觉得,但是许文华身为这方面的绝对专家绝不会错过。 「李宜主对这位天子到底是怎么想的?我总觉得...总觉得...这并不是妻子对丈夫该有的...」许文华在船上的时候闲来无事,也和连翘讨论过这个问题。 《李宜主传》在连翘的手上已经完成很久了,听到这个问题之后,连翘甚至要稍微想一下才能作答:「嗯,这是当然了,那不是丈夫那么简单,那也是皇帝。在她是他的妻子之前,她更是一个臣子,必须得时刻记着『伴君如伴虎』。」 第880页 连翘故意高深莫测道:「李宜主足够聪明,所以她知道不能将对方当成是丈夫!若是真当成丈夫,或许一时不会有什么,可是将来呢?说不定这就会成为她的弱点!」 将皇帝当成丈夫,就很不容易发现对方情绪中很危险的一些东西!忘记了自己应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更不要说,用情太深,将来可能会有的伤害。 许文华到底是写鸳鸯蝴蝶派小说的,对于这个解释,他能够理解,却很难释怀:「到底是丈夫,若是这样过日子,又有什么趣味?」 然而说完这个话,他自己都觉得没意思。小说里设定的故事舞台是后宫!在这个地方谈什么趣味?活着就已经很难了!每一个在这里的女人都是在拼杀,对于他们来说,适应那种时刻处于危险当中的,这已经成为本能了! 至于不适应的,她们已经成为这个宫廷光鲜亮丽路上的踏脚石了,泯灭在无声无息的地方。 「至亲至疏夫妻...」连翘继续高深莫测。 然后笑了起来:「可别以为他们二人是相互爱慕的,说到底,皇帝陛下虽然喜欢李宜主,但是那种喜爱并不是对女子的喜爱,和喜爱一个物件、一个宠物没什么两样。天子无情...你当所有人都是故事里写的多情帝王?在后宫这个地方生活的久了,这是必然的!而李宜主,她或许看透了,又或许没有看透,但是这并不妨碍她因此求得想要的东西。」 「她自然也不爱他,她只是感激他,感激他帮了她很多,让她不再是当初那个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只能苦苦支撑的低阶妃子,感激他将她带到了现在的位置。站得更高,看得更远...然而也仅此而已了。」 连翘皱了皱眉头,似乎有些不满:「为什么什么事儿都要想到情情爱爱上头,如今的小说竟已经狭窄到那个地步了吗?这一对本来就非常人,再拿那些东西往他们身上套,那就没什么意思了。」 「他们可不是在四角宫墙里谈情说爱的,他们是皇帝和后妃,而这个后妃也不同于一般,她的眼睛能看到天下——他们能做的事情太多了!你懂我的意思吧?」连翘虽然这样问,但语气却是陈述句的语气。 许文华停顿了一下,然后轻轻点头:「我差不多明白你的意思了...不过你真不是嘲讽我们这些写鸳鸯蝴蝶派小说的?」 连翘听他这样说,大笑起来:「你在说些什么?我怎么可能嘲讽这个!实际上鸳鸯蝴蝶派小说要想写得好,那才是世上顶顶难得事情呢!我不过是不想小说本子里只有这个...看到一对男女就觉得只有情爱了,这也是让人看不过去啊!」 「这个世上,男女之间本就不只是男女之情而已。」连翘绞尽脑汁地举例:「比如说我交的那些朋友,我们就是这样了。」 许文华冷不丁地道:「譬如说唐宋?」 连翘忍不住笑了起来,很多朋友都知道唐宋特别喜欢她,甚至向她求过婚。但是身处局中,她很清楚,唐宋对她的喜欢更像是脑残粉追星,那真的很感人——但,亲爱的,那真的不是爱情...... 所以连翘能不假思索地点头,很欢乐:「别看唐宋那般,其实他只是搞错了,错把崇拜之情弄成了男女之情。等到日后他真有倾慕的女子,他就知道了!」 许文华问到唐宋其实是只是试探而已,直到此时,才忽然图穷见匕:「又譬如说宋志平。」 连翘不解:「宋志平?」 「是啊,宋志平...你人在京城不知道,苏州这边有这样的传说,说宋志平倾慕于你!」许文华的语气并没有什么变化,好像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只是他随口一说罢了。 连翘想到『三人成虎』之类的成语,想到报纸上常常会出现的离谱传闻。忍不住抚掌大笑:「这种事每天不知道传出多少来呢!原来你信报纸上头胡侃乱猜?说起来,你开天窗的时候,报纸上还猜测过你人已经死了呢——我与宋先生交情甚笃,宋先生却是个很守礼很稳重的前辈,那样的事儿实在是...」 连翘说着摇了摇头。 「是这样啊。」许文华不动声色。 第495章 夏天的天气越来越热了,很快到了盛夏,一年之中最热的半个多月。这段时间是最熬人的,在没有空调的这个时代,除了大量用冰,也只能忍耐了。好在这段时间不会很长,盛夏之外的夏天,乃至春末秋初也很热,但是绝对不会到这个程度。 在盛夏的这段时间,哪怕是热爱交际的人也会好好在家躲太阳。然而,只要过了这段时间,哪怕天气依旧很热,各个交际圈子又会恢復热闹。特别是在苏州这种繁华的城市,人们已经习惯过热闹日子了。 其中以小说作者的圈子最为活跃...放在后世这就是文娱圈子,这个圈子本身的属性决定了它必然很有热闹可看。 不过,到底天气燥热,大家很少办起大聚会了,大多数就是几个人约着聚一聚。或者去往山中寺庙、道观,或者船上游览,又或者在谁谁谁的家中小聚。如果冰用的足够多,也是挺舒服的。 这一点,就连最爱办聚会的王思齐家也不例外!外院虽说依旧对其他人开放,但顶着大热天过来的人已经不多了。王思齐自己本人更不会在这里出现...更多时候他都只是和三五好友相聚,或约在外面,或就约在他家。 这一日也不例外,家里有『草堂老翁』丁一新、『博陵狂生』崔宝玉、『如意儿』周莹、『山阴亭旧友』金凤、『黄龙阁阁主』陆心远几位好友。大家聚在一起,也不说别的什么,小说上的事情暂且放一边,谈论的都是些生活琐事。 第881页 周莹完全是一脸的苦不堪言:「我如今已经二十几了,再不寻一门亲事,哪怕是我也推脱不来啊!」 这个时代,女子婚嫁就是这样了,十几岁的时候一家有女百家求,是你挑人家。一旦到了二十来岁,完全就是别人挑剔你了!就算周莹是知名作者,社会上会自动宽容一点看,但到了二十几岁,这也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年龄了! 王思齐听到周莹的苦恼,也连连嘆气道:「你也该寻一门婚事了...你这样的佳人,又是才貌双全的,若是耽误了婚事,岂不是世人的损失?」 周莹忍不住道:「王先生可别拿我寻开心了,哪里有那样的事儿!只不过我如今年龄眼见得真是拖不下去了,非得找个丈夫不可。只是这样的事哪有那么容易,又不是大街上随便走走就能捡到一个!若不是一个合适的,那还不如孤独终老呢!」 周莹也不是一般女子,见识是有的。所以她很清楚找一个不靠谱的丈夫会有什么后果,那完全是一辈子全毁了!若是那样,真心不如一辈子不成亲。虽然那样在别人眼里会成为『怪人』,背后少不了闲话,但至少落一个一生舒坦! 金凤人年轻,主要是他是男子,这种事好像离他很遥远——家中也有尝试催他成亲的事情,但也就是说说而已,频率并不高。 此时听了周莹的苦恼,感慨道:「说起来我们这一行中男女似乎都在婚事上紧迫,早些年有爹娘做主,早早成婚的也就罢了,其他的似乎都逃不过这一关!我也才二十出头,还是个男子呢,家中也催促起来了。至于周先生这样的女子...」 这样说着就摇起头来:「行内的女子,要么就是成名无望,只能回乡成亲。凡是打定主意混出名堂,又或者已经成名了的,拖着的好多...也是辛苦。」 周莹托着腮跟着嘆气:「都不容易,只是女子尤为艰难罢了!我现在只想着连翘能快快回来,有她在,至少有一个人可以商量这种事儿——说起来她也和我抱怨过家中催促,可是看看她的年纪,这时候家里催促还是轻的呢!等到了我这个时候她才知道厉害!」 连翘到底是女子,周莹和她关心又比较亲近,自然更能谈论这些事。 这样说着,周莹顿了顿,又转而道:「不过这种事也说不准的,说不定转天她就成亲了,留我这个老姐姐一个人经歷这样的艰难。」 周莹这样一说,陆心远皱着眉头道:「乔琏先生今岁也有十七八了吧?」 金凤反应最快:「十八岁!」 一般来说,女子的年轻绝对是秘密,在现代如此,在古代更是如此。只不过因为连翘成名早,很多事情瞒不住,她也没刻意去隐瞒。给她过过生辰的人,多少对她的年龄有些印象。 丁一新放下冰镇过的米酒,忍不住嘆息:「十八岁?真是年轻啊!」 周莹却很不在意:「若是个男子,那自然是年轻的,这个时候只知道玩乐也不打紧。想要写小说,想要一个人自由自在,没人说什么!可是若是个女子,一切就不同了,十八岁还不算太大了,可是催促声已经很多了,一眨眼的功夫就会变成别人眼中的老姑娘!」 这就是女作者才能有的感悟与体会了,和男作者三四十岁才成名也没有关系不同,女作者是真的二十岁不成国手,一生无望!甚至,二十岁也算是很迟了! 简单来说,如果是女作者的话,大多都是出名要趁早。混出头来的,除了特殊情况,哪个不是十几岁的时候就名声在外了?或许女作者的人数远远不如男作者,但是成分比例、平均年龄,和男作者就是两个世界了。 对于男作者来说,他们动不动就可以尝试五年十年,甚至半辈子!但对于女作者来说,她们能够尝试着奋斗的时间大都只有两三年而已。如果两三年没有起色,绝大多数就只能放弃了。 并不是她们全都没有恆心,只是世情如此罢了! 这样一来,紧迫感就是悬在每一个女作者头上的达摩克斯之剑!这逼迫着她们快一些更快一些,在最短的时间内,压榨出最大的潜能!男作者可以厚积薄发,可以酝酿已久,她们却註定不可以,她们只能年少成名! 在场的男同胞们虽然不一定能够对周莹这些女作者的处境感同身受,但多少能够看到这些,所以也颇为心有戚戚然。 只有金凤忍不住拍腿嘆息:「可悲啊!真是可悲!世人竟都是那般想法!即使如乔琏先生那般的奇女子,也只拿凡俗女子那些规矩左右她!」 说实话,金凤这话有『政治错误』的问题。他虽然不像普通人那样强调男尊女卑,强调维护现有的男女制度。但总的来说,他也没有超前到想要搞男女平权运动。 他的关注点并没有着落到女子地位提升上面,只是觉得连翘、周莹这些女子已经和普通女子不是一样的了,理所当然不应该用凡俗规矩约束...也不能说金凤这个人思想觉悟有问题,只能说这是时代的限制。 有他这种想法的人已经算思想进步了——这到底是个封建王朝,哪怕社会开始变革,但出于歷史的惯性等等原因,离男女平权,意识到是所有女子都不应该放上比男子更多的枷锁,还远着呢! 事实也是如此,其他人都很贊同这个话。 正在他们为女作者的烦心事儿嘆息的时候,外头的僕人领来了一个朋友。这个朋友不是别人,正是唐宋! 第882页 唐宋手中捏着一封信,高声道:「我就知道你们这些人都在这里!你们可知道乔琏先生马上就要回苏州了!」 连翘要回苏州的事情大家都是知道的,不仅连翘来之前有写信告知这边的朋友,而且京城那边的报纸也大力报导了这件事。而这个消息就通过报纸,一手一手的传递到苏州这边。 但是唐宋这里这样激动,显然不是什么决定回苏州的事情,而是人即将到苏州! 唐宋放下信件,这是连翘写来的,信件里也就是一些家常问好的话。唯一值得提的就是信件透露的地址,唐宋就指着这个道:「这都到了江宁了,离浙江还远?这信件在路上也要跑一段时日的,说不定说话间船又走了老远!」 所有人也大为适意,金凤就掐着手指头算帐:「从江宁来苏州,确实没有多远了!就算路上要耽搁,游山玩水一番,估计也就是十天半个月的功夫!」 越说越高兴,忍不住拍掌道:「正好到时候也要凉快起来了,多请一些朋友,一起给乔琏先生接风洗尘!」 唐宋是个连翘的脑残粉,这种事情自然是欢欢喜喜的了,跟着应和起来!只有丁一新觉得哪里不对,便道:「说起来好久没有听说文华的消息了...他往京城去了,难道没有和连小姐一同回来?」 听丁一新说起许文华,唐宋立刻就换成了晚娘脸。只不过因为对方是丁一新,也只能不情不愿地道:「前一封信乔琏先生就与我说了,她和许文华是一同返回苏州的。两人一起包了艘船,好像还贩货回来,顺便做了一趟生意。」 丁一新故意忽略了唐宋的不爽,笑道:「他们倒是有闲心,竟然还做起生意来了,怎么的,不打算要我的位置了,想要转行。做个富甲一方的富家翁...以连小姐平日的样子来说,这应该不难,就是不知道文华会不会因此吃亏!」 许文华脑子当然很灵,但这不代表他做生意也会很好。实际上,考虑到他那个时常不会上线的情商,他做生意,大家都有一些担忧呢! 「不管怎么说,连翘都要回苏州了,这是一件大好事儿!」周莹笑眯眯道:「咱们这儿又要热闹起来了!连翘在时不觉得,等到她去了京城才觉得无聊了好多!」 连翘不日回到苏州的消息一经渐渐传开了,行内各人不管内心真实的想法,至少表面上都是相当高兴的!这一点,反响比往年丁一新从益州回苏州还要大。毕竟,连翘如今的地位虽不如丁一新,可是丁一新是年年如此啊!而连翘,出门一年多了返回,这又不同了。 第496章 江宁,又称金陵,是本朝陪都,前朝又多为都城,气度不与其他地方相同。这里既有京城的恢弘大气,又有江南的富裕与风流——许文华和连翘是一天前抵达江宁的,因为船上有大量的货物要在江宁出,又有一些江宁的货物要贩卖到苏州去,所以会在此停留两三天。 对于这个停留,连翘是求之不得的。上次从苏州北上,船也在江宁靠港过。只是当时没有打算在苏州停留,只稍作补给就离开了。她自然也只得看港口几眼,对于这个曾经的国都不曾真的游玩过。 这次倒是有机会了。 而许文华,他倒是不很在意这个。苏州周围很多地方他都玩过,江宁虽然离苏州已经不算近了(按照古人的观点),但相对于真正的北方,这里也算是江南大区域。这样一块地方,又有秦淮河的名声在外,早年间许文华爱往外跑的时候怎么可能没来过! 对于连翘来说,江宁陪都不陪都的倒是没有什么,曾经的国都身份也只是让这里多了几座寥落的建筑...再多也没有了,王朝更替,很多东西都无奈地消失在了歷史的尘埃当中。 相对而言,秦淮河倒是很好玩...那可是秦淮河诶!流人如织,香粉遍地,好多好多小姐姐! 这里出了太多有意思的风流韵事了,比起杭州西湖、苏州太湖,这里更加接近『文人骚客』心中的风流故地——连翘是见识过苏州的秦楼楚馆的,但也只是远远地看而已,并没有真正登门过!如果倒是有机会了。 毕竟,她在苏州的时候算是个公众人物,去了这种地方,恐怕有人说闲话!别的也就罢了,传到吴美娘耳朵里,说不定她就要强制连翘去嘉定生活,不许她呆在苏州了! 这个时候在江宁,无人认得她,只要避过吴美娘的眼睛,一切都好说...吴美娘倒是很放心连翘跟着许文华游览江宁,当然了,正常情况下也没人想得到一个男子会把喜欢的女子往那些地方带。 关于这个,其实许文华也很冤,将连翘带到秦淮河上,这种馊主意...他倒不是想不出来,只是他不会去做啊!到底还是连翘跃跃欲试想搞搞事情,他只能捨命陪君子了——不能去告密,若是不一起去,就等于要看着连翘单独去了! 「你是一个女子...到时候怎么上船?」这话其实是许文华最后的挣扎了。实际上,女眷想要上秦淮河上的花船,也不是没有办法,譬如说扮成许文华的小丫鬟啥的。花船上,带着丫头小厮的贵人也是不少的。 连翘却对这个没兴趣,想要体会一下小说里面女扮男装逛花船的乐趣...当然了,这件事得需要准备准备。所以头一天她没有去,只是在逛看江宁之余,买了一些东西,就是男子的衣物之类。 连翘这次的女扮男装和前次在苏州时不一样,当时的她女扮男装就真的只是穿男装而已,实际上并没有将自己往男子方面打扮。所以看起来只是一个穿着男装的女子,这一点是很清楚的。 第883页 这次就不一样了,目标是越像男子越好! 女扮男装这件事说难也难,说不难也不难。后世影视剧里那种是不可能的了,基本上是个人就能看出来。但是看过后世一些男装大佬视频的就应该知道,就像女装大佬雌雄难辨一样,男装大佬也一样分分钟让人怀疑人生! 首先连翘就用了束胸,虽然有些透不过气来,但是配上款式宽大的一件衣衫,真的完全看不出胸部了!再然后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吐槽过的喉结,说实话,喉结这个东西并不是男人都有,也有喉结真的非常不明显的那种男子。 连翘用了一些接近肤色的颜料,再加上化妆品,用那种打造阴影的方法弄出了一个不太明显的喉结。属于看看还行,只要不上手去摸,这就没问题了。 再然后是身高,连翘在此时的江南女子中并不算矮,足足有五尺恰好,换算成后世的度量单位,就是一米六五!为了拔高身高,连翘用了高底靴,又在靴子里头加了内增高。好在曾经穿高跟鞋的功底还在,不然走个路都得小心翼翼。 另外,头髮被高高束起,连翘没有如时下一般男子一样挽髮髻,而是扎了个高马尾,然后用金玉的束髮冠装饰。这种髮型倒是在视觉上将人拔高了不少——加上靴子增高的部分,连翘已经有一米七出头了,再加上束髮的视觉误差,让人觉得她至少有一米七五。 这样一来,甚至有些超过此时的江南男子平均身高。 除此之外,最后就是脸了!这个脸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手,另一个是真正的脸。 手是人的第二张脸,甚至比真正的脸更能够暴露一个人的来歷。连翘的手属于很修长的那种类型,不至于让人说像个男子,但也没有让人一下就觉得是女人的手。连翘并不会帮手化妆,只能用一些饰物稍作遮掩。 譬如玉扳指之类男性的装饰物,这是一种心理暗示,暗示其他人这就是一双男子的手。好在到时候连翘就算上了花船,也不会真的喝花酒,露出手的机会不多,她自己也会注意这一点。 最后就是脸了,也是连翘最关注的一点! 化妆术是很神奇的,虽然这个时候化妆品并不齐全,但连翘也没有打算施展出后世堪称魔术一样的手段啊!利用已有的化妆品,在脸上涂涂抹抹、描描画画...其实重点就是突出稜角、制造阴影,显得无关立体而锋利一些。 于是等到连翘摇着扇子出门的时候,许文华也惊住了! 连翘穿月白色罩衫,头戴金玉束髮冠,眉目如画,手上轻轻摇动着一把墨骨摺扇,踏月而出,仿佛真的是哪家的风流公子一样!许文华听说某些女子为了方便也会男装行事,但也没有这样雌雄难辨的吧! 更何况许文华很清楚,连翘本来的长相一点也不像男子! 连翘笑意盈盈地点点头:「幸好是晚间了,这个时候即便是点灯也不如白日,更容易遮掩过去!」 许文华带着她往秦淮河边走:「我觉得你白日也能唬住人了!」 说着似乎想要上手去摸,连翘躲了躲:「用了粉黛才能这个样子的,可别上手去摸!」 许文华这才安生下来,两人胡扯了一会儿闲话,很快的,秦淮河像连翘展露出了出来——这可能是连翘见到的最接近现代夜景的一片景色了!秦淮河上的花船何其多,至少码头附近是一只连着一只的,经过码头的时候会停一停,招徕客人。 这倒是和后世的公交车很像,都是逢站停一停。 这些花船本来就是做的夜间生意,所以整艘花船都灯火通明。再加上外面挂了大量的灯笼,其中还要标识花船名号的灯牌。再加上河水倒映了灯光,波光粼粼,一片望过去,和后世的夜景很像。 最多就是多了一些温婉和古香古色。 两人在码头上看了一会儿,反正也不知道哪一家好,连翘看着一家『锦绣班』灯牌的格外华丽大气,料想应该不错,就拉着许文华上船了。其实这个时候许文华还想挣扎一下的,所以上船上的心不甘情不愿。可是连翘都费了那么大的劲儿化妆了,怎么可能半途而废? 『锦绣班』的确算是一等一的花船,这里规模大、姑娘多,小姐姐们也都长的水准以上,而且基本上都是十几岁二十多的。 服务也很到位,两人才上了船,立刻就有人过来问『几位』『哪里来』『有什么要求之类』。连翘不太会学男生讲话,所以做的是温柔寡言型的人设,这个问题由许文华来答。 「苏州人,从京城贩货南下,歇歇脚罢了——请两三位姑娘来作陪,通音律、言辞得体的安排来,别的倒是不拘了。」许文华随口道。 一般的男子都对样貌年纪之类的有很大要求,别的倒是靠后了。但连翘和许文华的真实目的只是让连翘过来开开眼界而已,更重要的当然就是规矩要好!要是随随便便就能扑上身,先不说许文华怎么想,连翘的秘密恐怕就维持不住了! 顺手给了小费,迎客的估计这是两个有钱的,而且看气度也不是一般人,态度又好了一层。穿过大堂,给两人安排了一个雅间,然后就退了出去。 他也算是两头卖好了,到了姑娘这边,立刻宣扬道:「刚才有两位公子,都是极精彩的人物!一个二十几岁不上三十岁,另一个恐怕不上二十!两人都是苏州人,打京城贩货来——你们可得好好把握,这样俊俏又有钱的郎君可不多见!」 第884页 「祝老爹可不是骗我们的吧?」一个红装女子笑了起来。 鸨儿爱钞,姐儿爱俏,这是天下通行的道理!现在有两个又有钱又长得一表人才的,这种好事可不多! 「人家也不拘别的,只要通音律、言辞得体的!想来也是出身好人家,不常来花船的,你们规矩一些也就是了!」这样说着,被称为『祝老爹』的迎客看大家的意愿,挑了三个女孩。 这三人中有两个自然对祝老爹千恩万谢,其中一个不怎么说话的是一个穿浅蓝色裙衫的。这位姑娘新到『锦绣班』,还没有融入进来。据说以前也是好人家的女孩子,只不过天有不测风云,人的命运真的是说不好。 好在她的态度虽然不积极,但也没有一些女子寻死觅活的样子。再加上才艺出众、长相满分,就算态度很消极老鸨也不在意——那些反抗的很厉害的女孩子固然是有气节,但这并不能改变什么,等待她们的只有严厉的惩罚,直到最终被驯服...... 这一次也是一样,她虽然没有主动要求接客,但祝老爹想到她平素的为人,觉得正对今日的客人,于是干干脆脆地点了她。 「客人就在这间了,你们进去,都不是初入行的雏儿了,小心恭敬一些。」祝老爹临到最后还不厌其烦地叮嘱着三个抱着乐器的姑娘。 第497章 连翘和许文华所在的雅间已经上了一桌零食了,许文华正在和她讲解其中的规矩:「这种花船的套路其实都是一样的,过夜有过夜的赚钱法,不过夜有不过夜的。过夜的暂且不说,只说咱们这种不过夜的。」 其实说白了也狠简单,除了向客人收取嫖资之外,也就是收收姑娘的出场费,再就是酒水钱了。姑娘的出场费,除非是花魁娘子那一级别的,不然就是按时辰算,像就锦绣班这种一等花船,怎么说一个姑娘也得一二钱银子一个时辰了! 酒水钱就更简单了,来了花船不可能不点些吃的,就算不吃吃夜宵,只是坐一会儿,也得要几个果盘罢!瓜子花生、糕点果脯、各色水果,再加上一点儿饮料。看上去不贵,实际上这种东西都是外边数倍的要价! 看起来是宰客,实际上这是大家都已经默认了的。所谓多出来的钱,依旧是服务费,只是放到了酒水当中算而已! 也不知道知道花船为什么要这样算帐。 连翘对此倒是有些想法,点点头:「大概是这样能叫出更高的价儿吧,若是全放在姑娘的身价上了,难免让一些客人觉得太过于高不可攀了。分摊在酒水上...至少让人觉得姑娘们还是划算的。」 连翘这样想着,又道:「也有可能是花船与姑娘分钱的方式问题,说不定身价银子姑娘分的多,酒水钱分的少,所以花船就故意这样安排价格。」 许文华不常来这种地方,偶尔有来也是因为朋友们将聚会地点选在了这里——秦楼楚馆之类的地方在古代可不只是做大保健的地方!这里还兼任了酒吧、文艺沙龙、俱乐部等等身份。所以,这几乎是中上层人士不能避免的场合。 也因为对这种地方不感兴趣的原因,所以从来没有深入地想过这个问题。现在连翘聊起来,才觉得到处都是道理。正准备说什么的,忽然外头传来了三声有节奏的敲门声:「许公子连公子,姑娘们过来了。」 许文华与连翘均是靠窗坐着的,花船里的装修并不像现在普通的市井人家,反而有些復古——用的并不是桌椅,而是蓆子和矮榻。往前数几个朝代,那个时候室内家具就是这样。 于是两人也如同古人席地而坐。 此时皎洁的月亮洒下浅浅的光,连翘正微微低垂着头,因为光线不强,也因为她身上没有丝毫的女子气,看上去真像是个世家贵族的小公子! 连翘侧过头看了看三个小姐姐,微笑着点了点头。三个小姐姐一下就脸红了——其实她们都是在风尘里面打滚的女子,见过不少风浪了,没道理这样容易就害羞的。只是说到底也只是年轻女郎,月色正好,连翘这副样子又是风尘女子心中最嚮往的情郎... 许文华当然也看出来了,赶紧清了清嗓子:「姑娘们有什么拿手的曲子?」 不多时其中一个红裙吹笛子的姑娘先吹奏了一曲本地的乡乐,乡乐本来是不登大雅之堂的,但是放在这样的金粉胭脂地里,反而显得清新动人了起来。 另外两个小姐姐则是过来陪酒、布菜、剥干果什么的。 连翘在京城的时候和玉梨班的人学过,怎么稍微改变声音。当时只当是好玩,也没有认真钻研,但多少是能煳弄人的。所以此时只要压低了声音和许文华说话,小声说话的话倒是显现不出来女子的身份,只让人以为是偏向于女声的男声。 「好听!」连翘微笑着道,微微敲着酒杯,节奏渐渐合上了。等到乐曲停了,给许文华倒了一杯酒:「我正经打算学吹笛子来着,丝竹之声悦耳啊!只不过这个得要有人好生教,一直没有机会。」 「你还有那个时间?可见是太空闲了。」说着饮下那杯酒,顿了顿道:「吹笛子我倒是会的,少年时夫子最擅长这个,我们那时候倒是没怎么学琴,净学吹笛去了。」 连翘也回忆着道:「我学的是琵琶...」 琵琶在古代不仅仅是女性的乐器,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是一种市井乐器,相当于古代的吉他,男女都很流行玩这个。 第885页 许文华旁边照应的姑娘有一张讨喜的娃娃脸,笑着道:「玉珍妹妹最擅长的就是琵琶,连公子是大家,可以品评一二呢!」 玉珍就是连翘身边坐着的蓝衫女子,连翘侧头看着这个女孩子,目光中没有花船客人的淫邪、鄙夷、欲.望,又或者别的什么东西。有的只是纯然的温润和一点点好奇,玉珍一下攥紧了手。 连翘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玉珍姑娘可否奏一曲呢?」 「敢不从命。」玉珍也低声道。然后就抱起放在一边的琵琶,和之前吹笛子的红裙姑娘互换了位置。 琵琶的清越之声渐渐传来,连翘听出来是此时很流行的琵琶乐曲《吉祥天》。但是这种东西本来就无所谓流行不流行,只要水平足够高,哪怕是烂大街的曲子也一样能让人听入迷。 现在玉珍的曲子就是这样! 连翘听了一会儿,等到一曲罢了,有感而发道:「『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我原本还不明白乐天这诗从何处来,如今可算是知道了。」 许文华忍不住摇头:「这赞誉也太过了,不过是有些意思罢了——乐天又是谁,诗句是他写的?」 「乐天是我一个读者,我们常常通信来着,偶尔他也为我的小说补一些诗篇。」连翘的小说偶尔用诗。如果要用的话,她一般选择用这个世界已经有的诗,再不然要求不是很高的时候她自己也会动笔。 但偶尔也会遇到只有原本世界的诗句才合适的时候,这种情况虽然很少,但连翘也不愿意将这些诗篇据为己有。所以就会在诗篇后面註明,这是自己的某某读者,不希望公布身份的那种所作。 所以许文华听到这个说法,也不觉得奇怪。只是道:「也不知道你从哪里来的这些读者,这样的笔力与才华还不止一个。」 一般人是不会怀疑的,因为对于这种顶尖级别的作品,如果发生在自己身边,大家会下意识地降低评价。正如神迹发生在自己身边,就会降低神奇的程度,这是必然的。所以这些作品大家虽然觉得很好,却不至于觉得传奇。 但即便是这样,还是让人好奇啊!大家都是有不少读者的,但是也没有见第二人有这样一批读者... 连翘只得道:「谁让我招人喜欢!」 旁边的姑娘大概明白这两位客人是写小说的,但之前明明有说是做生意的...或者又做生意又写小说?虽然心里想了很多,但是不管人家做什么的,都是客人,而且是赏心悦目的客人,对于她们来说这就够了,其余的又有什么必要去打听呢? 连翘对玉珍的琵琶技艺大加赞赏,顺便借她的琵琶过来用:「我平常也多有联繫,但是《吉祥天》的第二段总是有些...总之玉珍姑娘与我看看是哪儿有问题。」 琵琶这手功夫是连翘遗留技艺的馈赠,所以她上手的话总有些不如原主。好在她平常没什么娱乐,就在家玩各种东西,倒是渐渐将琵琶这样乐器练出来一些。对比专业人士肯定是拍马不及,但在业余爱好者中已经算是很不错的水平了。 《吉祥天》是一首很优雅的曲子,也偏向男性化,连翘弹奏的时候动作其实并不很标准,但是从容不羁的仪态比标准动作更加重要...至少现场每一个看出她动作不标准的人都没有纠正的意思。 清雅的乐音流泻而出,远比不上玉珍的技艺。但是月光下席地而坐的连翘认真而专注,有一种由于郑重而产生的高贵与优雅,倒是更契合这首乐曲的主题了——其实连翘只是没有玉珍熟悉乐曲,所以弹奏的时候得很认真才行。 真是美妙的巧合。 连翘第二段确实有问题,玉珍纠正了一会儿才弄好。 然后就是那位抱月琴的娃娃脸姑娘了,她唱的苏州评弹格外地道。说实话,连翘并不偏好苏州评弹,但是这身体的技艺对这个很亲切,毕竟是从小听到大的!于是忍不住道:「姑娘莫非是苏州人?」 好奇宝宝的样子逗笑了娃娃脸姑娘,笑着摆摆手道:「若是别人,我恐怕就要说是了,可对着连公子却不能胡说。我原是太湖上的渔家女,虽说离苏州很近,但并不是苏州人。」 这种情况很常见,譬如说各地的秦楼楚馆中也有北地胭脂,对此对外一致宣称是大同府的姑娘,毕竟人家名声大嘛!同样的姑娘,换个老家就有更多钱赚,谁不动心?至于方言之类的东西,只要教一教就好了啊! 因为连翘本身真的对这些小姐姐没有偏见——如果是现代,或许会有。但是在这个时代,说实在的,不是活不下去了,被卖到这种地方的,哪一个女子会来?说到底,也只不过是身不由己的可怜人而已。 所以连翘并没有任何猥亵的意思,甚至不问她们平常的生活,只和她们交流音乐。除此之外就是将自己在南北路上见到的有趣的、新奇的事情说给她们听,倒是将她们逗乐了。 到这个时候,三个姑娘已经彻底忽视了许文华,注意力全在连翘身上了。一般来说这是很不可取的,要是放在平常这样,说不定就要得罪一个客人。事后兴师问罪,一个都跑不掉! 但是今天三个人都没有注意到这件事,注意力好像自然而然就放在了连翘身上。她们就是觉得特别放松,以往面对客人的那种小心翼翼,那种时刻警醒,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消失了。 第886页 倒是旁边慢慢饮酒的许文华看的清清楚楚:这也算是连翘的人格魅力了,她似乎真的将身边的人都看成是平等的。面对那些地位比她高的人,她没有卑怯。而面对地位比她低的人,她也没有过傲慢。 这个世界上,面对高位者低微,面对卑贱者傲气,这或许是生存之道,但也因此不能得到任何一个人的尊重! 这个道理谁都明白,但很多东西都刻在了骨子里,并不是说知道这个道理就能行为符合这个道理。 而连翘,她似乎从来就没有这方面的苦恼,自然而然地能够和任何人成为朋友。当初面对他们这些男子的时候并没有觉得男女有别,而现在面对花船上的女郎,也不觉得她们和别的女子有什么不同。 慢慢地饮尽一杯酒,许文华想要伸手再去倒,却有一双手抢先了一步。 第498章 玉珍给许文华满上酒,这个时候连翘已经在给姑娘们看掌相、算星座啦!看掌相倒是没什么,古代很普通的算命方式。至于星座,其实在古代也是很流行的!十二星座其实很早的时候就流传进了中原,甚至很得文人阶层的喜爱! 不过在民间就不太普及了。 从古至今的女孩子都是一样,对于算命之类的很有兴趣,连翘一个又一个地分析,都是那些星座学和掌相的套话——这上头很有学问,是特意编写的,就是会让每一个人都有一种被说中了的感觉! 玉珍微笑着看着这一幕,给许文华满上酒,然后才低声道:「连公子其实是连小姐罢?」 许文华微微一愣,然后轻轻点了点头:「玉珍姑娘很有眼力。」 「连公子扮的其实很像,一开始无人看得出来,我也是教她琵琶的时候凑的近了才觉得不太对。」玉珍并没有什么广而告之的意思,只是嘆息着摇了摇头:「本以为天底下真有一个可以既不追捧,也不轻贱,甚至不会怜惜我们,只拿我们当作普通女子的男子...现在看来倒是我想的太多了。」 这话说完,玉珍又笑了起来:「不过有一位这样的女子也是很好的...其实这更加少见。」 说实话,在古代的社会环境下,男子虽然视风尘女子如玩物,但偶尔也会出现几个奇男子,真正关心爱护这些女子。反而是女子,她们对其他女子却是更加苛刻的。不要说将对方视作平等,只是一点点的怜悯也是少见的。 玉珍看着连翘毫无芥蒂地与自己另外两位同事相处,她的眼睛在月光和烛光中熠熠生辉,仿佛她的一生只有顺遂平安,而不见丝毫的阴霾——也是因为此,她没有受到世事的影响,而是怀着赤子之心对她们这些风尘女子。 再看向许文华,这也是一个极英俊的男子,他自己或许不知道,他的目光从一开始就只追随着一个人。当时她还以为两人之间是另一种关系呢...身处她们这个环境,各种事情都会知道,男子与男子之间在有钱人那里也算是一种流行。唯一觉得不解的是,既然是这样,为什么还要来花船呢?难道真是为了听曲子? 现在却是知道了,两人之间确实非同一般。只不过其中一位是女子,另一位是无奈之下带着她来的。 玉珍并不讨厌连翘的这种好奇,因为这种好奇是没有恶意,就像人会对任何一个行业感兴趣一样,没有任何区别。 「冒昧地问一句,许公子与连小姐是夫妻吗?」玉珍好奇问道。 许文华轻轻摇头:「我也希望是的,只是连...她,这件事还没有到能说的时候。」 连翘畏惧着婚姻,并且害怕将自己和另一个人捆绑在一起,许文华花了很长的时间弄清楚这一点。而弄清楚了这一点,他就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了——对于连翘这样有自己思想的女子来说,说什么都没有用,他得做出行动来才能有说服力。 所以很多事情不用着急说,他只要一直这样和她在一起,总能让她安心。 虽然不明白这两人是怎么回事,但是玉珍看得出来,这是一对自己从未见过的男女。曾经她还没有沦落风尘的时候也见过很多俗世中的夫妻,但即使是同床共枕多年,也不曾见过这样的情意。 不只是情意那么简单,应当说,这两人有一种不同于流俗的气质...不是夫妻,但比任何一对夫妻都要好! 玉珍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用一种饱含着祝福的目光看着两人。天底下的不幸实在是太多了,而她身处这个环境当中,见到的又大多不是什么好人(嫖.客能是什么好人?又不是所有的嫖.客都是柳永!)。 日復一日,她都要对世人绝望了!这个时候见到了这样一对有情人,倒是让她觉得很欣慰。 觉得在花船上见识到了,而且还和好看的小姐姐有了近距离接触,连翘觉得很满意了。等到月上中天,也已经很深的时候,在花船停靠的下一个码头,连翘和许文华下船了。 目送着两人离开,穿红裙的姑娘忍不住捧着脸道:「那位连公子真是...若他真是个常来锦绣班的子弟就好了!我愿意倒贴钱!」 娃娃脸的姑娘笑她:「说的什么话!这话可不能被妈妈听到,不然就麻烦了!养小白脸?仔细你的皮!」 穿红裙的姑娘却是满不在乎地撇了撇嘴:「我们这样的能够逍遥几年?也不过就是这几年好过罢了。等到日后年纪稍微大一些了,始终没有人赎身的话,就得转入另外的花船,那种花船可不如现在好过! 第887页 至于赎身,那也是笑话一样,遇上厉害的大妇,又或者喜新厌旧的郎君,朝不保夕还不如如今呢! 既然是这样,那还不如今朝有酒今朝醉!快活一些强过一些!」 这话就说的深刻了,就连之前劝她的娃娃脸姑娘也嘆息了一声:「可不是如此...不过看得出来,连公子并不是来船上的那种子弟,今日来倒真成了听曲的了。再者说了,他也不是咱们江宁人,想来是再也见不到了。」 听着『同事』这样的议论,玉珍忽然有了一种隐秘的愉悦...她们都不知道那位『连公子』是连小姐来着,只有自己十分清楚。而且她还知道,刚才来的并不是一对好友,而是一对璧人! 这个时候船已经靠码头了,而这个时间段下船的人寥寥无几。玉珍靠着临码头那边的窗户,正好可以看到一个穿青灰色长袍的男子先下船,然后扶着另一个穿月白色外衫的又像是青年又像是少年的下船。 他们没有被束缚在一艘顺水漂流,同时又不许人上岸的船上。比玉珍还没有沦落风尘时,少女时代的想像中还要好。 那时候的她还不知道命运会对她做出什么安排,每天过着既无聊又美好的日子,空闲的时间也会想想自己将来要嫁什么人。又害怕又充满了各种期待,害怕今后所嫁非人,但又忍不住想像未来的夫君能够爱护自己,与自己志趣相投。 虽然如今自己已经不能够了,但是看到世间还有这样的,也是欣慰。 连翘从船上跳下来——船当然不可能完全碰到码头,所以得跳过去。许文华先上岸,微微扶了一下:「今日满足了?」 「满足了!」连翘笑眯眯的! 然而很快打了一个呵欠,之前她的睡意都被见小姐姐的兴奋感给压制了。现在曲终人散,更多的是寥落,生物钟这个时候就上线了。她本来就是一个不常常改变作息的,按照平常的安排,这个时候她早就应该睡觉了! 连翘倒是想看看江宁的夜市和苏州、京城的有什么不同,好歹都是天下闻名的大城市啊!但许文华见她实在支撑不住了,道:「回去的时候走闹市那条路,也算是逛过了。」 他知道她的性格,吃软不吃硬。本是打算逛夜市的,这就很难改变原本的决定。但是他换一个说法,折中去和她说,她就佷容易接受。 果然,连翘几乎没有犹豫,立刻点头:「就这样吧...也该早些回去歇息,不然日夜颠倒了也是不好。」 两人穿过夜市,这个时候就算是夜市也不是前半夜热闹了。不过也不是每条街都有夜市的,夜市集中在每一座城的少数繁华大街上。所以等于是将夜猫子收拢到了有限的地方,所有人流密度还算可以。 打眼望过去,其实也没有什么新鲜东西。虽说江宁和京城、和苏州都不一样,可是要说一个夜市,又能有多少新鲜玩意?就算有新鲜玩意儿,对于连翘这个『见多识广』的人又能有多少惊喜感呢? 到底只是匆匆逛过,连翘一面挑一些南京特有的工艺品,一边与许文华道:「昨日我写了一封信,是给唐宋的,今日已经让春儿寄出去了。江宁离苏州已经很近了...咱们就快到家了啊!」 许文华当然知道到了江宁离苏州就不远了,但是听连翘这样说才觉得有实感。 「你回苏州,他们肯定早就准备好接风洗尘的酒宴了!」许文华嗤笑一声。 连翘却是摇头晃脑地道:「非也非也——你说这个木制的胭脂盒好看,还是那个瓷制的好看?」 「瓷的。」许文华言简意赅。 连翘点点头,让老闆给拿一组瓷质胭脂盒,包起来。然后才道:「是给你的才对...至于我,我根本没时间在苏州停留...你忘了吗?我是和母亲一起出门的,到时候自然是得和母亲一起先回一趟嘉定!」 许文华一想,确实是那么回事儿,但很快道:「恐怕他们不太乐意呢!」 连翘也明白是什么情况,立刻笑了起来:「哎呀!早知道今日,以往就应该好好和人相处才是啊!弄的大家给你办接风宴都心不甘情不愿的,只能蹭我的!」 其实这是玩笑话,先不说大家大多只是表面上和许文华合不来,实际上真的是接风洗尘这种事,大家肯定也不会少给他撑场面。就说许文华自己那帮真正亲密的朋友吧,那也不少人呢!凑一桌热闹的接风宴是绰绰有余。 只是吐槽许文华的人缘已经是连翘的一个梗了,而许文华对此也没什么意见,瞥了一眼连翘,哼了一声:「是啊,谁不知道我们乔琏先生才是真正招人喜欢的,原来在苏州的时候就是知交遍地,如今跑了一趟京城,说是朋友遍天下也不算过了!」 第499章 连翘许文华一行人在运河上不紧不慢地走着,按照林老闆规划的,何处卖货何处进货,规规矩矩,没有乱来的。 一开始,连翘也懒得询问还有多久可以抵达苏州。但到了江宁之后,好像一下离苏州近了起来,连翘也开始关注还有多久的路程。 许文华见连翘频繁计算日子,便在旁道:「你倒是比别人奇怪几分,别人都是离家的时候思家,等到回家之后哪还有思家的呢?你却是相反了。原本并不见你有多想念苏州那边,倒是现在快要到了,急切了起来。」 连翘满不在乎地嬉笑道:「近乡情怯嘛!」 第888页 她也不能和许文华解释她和时下人的不同...时下人因为离家难、回家也难,所以一旦遇到这种事情肯定会表现的特别明显。但是她就不同了,哪怕她心中很清楚这个时代的交通运输水平,但那也就是知道而已,实际上内心还没有这个时代的人得到感受。 这也是现代人和古代人的不同吧,他们对『地理』有着足够清晰的认识,甚至很多自己就东西南北都走过。对于华夏疆域,古人认为辽阔无边,甚至探索不完。但对于现代人来说,这一切都是清清楚楚的,甚至会心中相比全世界的地区,觉得还不够大。 而现在她忽然有了心思格外关注回苏州的事情,一部分是她真的想念苏州了,不管怎么说这都离开一年多了啊!就算是现代外出工作的人也该回老家看看了,路上是一样的思乡与迫不及待。 另一方面其实只是船上住腻了而已,,虽然自家包下的船,再加上有人照顾,所以一路上的生活还是挺有保障的。但是船上和陆地上始终不可同日而语,连翘在北上的时候已经过了新鲜劲儿了,现在乘船南下,很快就厌烦起来。 这方面连翘倒是可以和许文华解释,而许文华听了之后忍不住笑道:「你这个忒难伺候了!之前还说要嫁个能带着你到处乱跑的丈夫,现在又厌烦起坐船来了?若是厌烦坐船,又要怎么出行?」 这种关于婚嫁的玩笑绝不是一般异性之间可以开的,这可不是后世!但连翘和许文华之间可以,连翘是因为不似此时的人,不在意这种事。而许文华,他本不是很在意细节的人,再加上连翘对这种事的反应近乎于没有反应,渐渐的,他们之间的相处方式就变成了这样。 这就像是一对好朋友或者一对老夫老妻,彼此之间不会有摩擦,做的事情另一个人也不会觉得有什么,这是长时间磨合的功劳! 连翘苦了脸,许文华也说的不错,这年头想要出远门,要么坐船要么坐车。如果是坐车的话,考虑到这个时代的修路水平,以及车子的减震、速度等方面的表现,即使是这个时代的土着也会觉得苦不堪言啊! 一般来说,出远门,在有水路的情况下大家都会坐船。 在闷在家无聊,以及在路上受罪之间做选择,连翘摇摇头:「至少这几年不想出门了。」 想起曾经的自己是个不折不扣的宅女,对于宅在家里一辈子也没有什么意见...当然了,那个时候娱乐活动也和现在不同,要是有智慧型手机,有wifi,她在这个时代巴不得不出门呢! 这不是太无聊了么!出远门至少可以见识见识不少不同的风物,开阔眼界呢。 而现在,无聊又被放在了后面,宅女本质浮现...出什么门,是床不好睡了,日子不够悠闲了,还是家里不好玩了...其实家里还真有些不好玩。 不过最近一段时间内连翘应该不会有这种感觉,毕竟是阔别家中一年多了,思家的心情肯定是要盖过其他的。 就在这种心情中,船离苏州港越来越近。这个时候林老闆来连翘和许文华这里也来的勤快了,主要是交代她从苏州返回京城的事情——到了苏州之后肯定要将所有货物贩出,然后再收大量的苏杭货物。 就此北上,一路做买卖。 这里头的事情很多,而连翘又和他说过,她几乎不会在苏州停留,她会在下船之后换小船和吴美娘一起去嘉定。真的到了苏州就没时间说这些了,所以一切要在这个时候说清楚。 至于说苏州这边还有许文华主持大局...许文华根本不会管,看到那些关于生意的清单安排他就烦闷。他的心思不在这些事上,根本是懒得弄得一个。不过这并不稀奇,很多作者都和许文华一样,很难从自己的本业上面分心。 连翘看着来时的帐本,正在抽帐,抽查了几笔,觉得没有什么问题。再看看总帐,也在一个合理的范畴之内,也没有多想,便道:「来时的帐目已经很清楚了,剩下的就只能请林老闆一个人多担待了!」 没有人会怀疑林老闆会不会北上会不再回来,带着钱财跑路。因为他的家人宗族俱在苏州,大家都是知根知底的!一旦他真的『和小姨子跑路』了,他的家人以及宗族就得承担责任。 这叫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时人又很重视宗族,基本上不会出现那种混帐事——为什么这个时期经商,大家喜欢用同乡,而且信任度远超异乡人,原因就在这里了!真的出了事,也方便找到责任人。 林老闆并没有推诿什么,毕竟他是能拿两成利润而又不用付出任何金钱的。这可比一般的掌柜多多了!因此更加尽心尽力,这本来就是应有之义! 而等到生意这一番交流完毕,船已经走到了苏州的港口,只不过不是苏州港而已!苏州下辖县城,港口也不是苏州那边一个。 大概是到苏州前的足够一次停泊,按照船上的水手所说,明天开船之后,中午或者下午就能抵达苏州。连翘心里高兴,便带着米酒、水果和点心去找许文华:「晚上赏月来不来?」 虽然不是八月十五,但古代没有污染,只要不遇上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的日子,夜晚的天空总是很好看的。连翘一时兴起,立刻就动了赏景的心思。不过,硬要说的话,赏景本身其实也不重要,连翘只是很高兴,所以得着点儿事做而已。 「你倒是有雅兴...行吧。」许文华没有拒绝,吐槽了一句之后很快答应了下来,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还要多说那句,直接答应不就行了么...... 第889页 甲板上放了矮榻和蓆子,两个人仿佛古人一样跪坐着吃吃喝喝看星星。这本身是挺风雅的,只不过跪坐的真的很辛苦,早就已经习惯舒服坐着的两人姿势相对于古人的跪坐已经很随意了,但依旧觉得难以忍耐。 连翘干脆不再跪坐,伸直了腿坐着:「古人真是辛苦啊...」 「跪坐本就是礼的一部分,『礼』这种东西本就不是让人舒服的。」许文华随口道。 连翘深以为然,搭了两句话,然后顺着这个话题聊起从古至今大量礼仪的传承与消失,探讨起了礼仪这个东西的作用——并不是很学术的那种探讨,就是兴之所至,聊到哪里算哪里的那种。 就算有了分歧的地方,两个人也不会因此而争执,而是会放下这个问题,转而说起其他。 「所以你觉得总有一日『礼』会消失?」许文华拧着眉毛看向连翘,连翘刚刚的发言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以时人的看法来说的话,真是相当『大逆不道』了。 「礼这种东西不能吃不能穿,甚至会让人因此劳累。」连翘倒是不很在意这个,只是心不在焉道:「人其实是很实在的,有用的就延续下来,无用的就会被捨弃,千百年来,你说说什么时候不是如此呢?」 「上古时候『礼』很重要,甚至出现以『礼』来治天下,但那也只能是上古时候罢了。因为那个时候人比较淳朴,但自从『礼崩乐坏』之后,『礼』的那一套就已经开始衰败了。」人类的政治智慧是随着时代变迁而变化的。 连翘掰着手指头计较道:「后来的王朝虽然一次次重建,但是他们自己本来就不守规矩,然后一次次毁坏。时间久了,次数多了,『礼』又还能有多少尊严呢?现在大家表面上还是讲究这一套的,但想来面对实利的时候,也就没有多少人在乎『礼』了吧。」 现在正是社会转型期,本身就有了工商业的大发展。而在工商业大发展时期,商人重利,为了争夺利益,『礼』又算得了什么呢?正如伟人所说,只要百分之三百的利润,他们甚至敢于践踏人世间的一切法律。更遑论其他了。 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启用女工了,其实大规模的启用女工在最开始的时候是很被人诟病的,认为于礼不合。还不是深知用女工更赚钱的商人们一力主张,然后达成了如今的局面。 许文华听着不说话,不过连翘话锋一转:「但是,即便是这样,说『礼』会消失那依旧是不可能的。『礼』早就不是天子诸侯家的东西了,而是深入民间,我们平常过日子用到礼的地方多了去了,这样的东西又怎么会消失呢?」 就正如连翘所处的时代,很多人觉得传统已经消失了,但连翘不觉得,实际上大量的传统依旧保留着。只是他看不见摸不着,存在于每个人的身上。很多人其实并不知道,自己做的很多事情,之所以会有那样的选择,这都是曾经的传统施加给自己的影响。 许文华听了这个答案,无奈地摇摇头:「两边的道理都被你说了,我还能说什么呢?」 两人在那里谈兴很好,话题不知道偏到哪里去了。平常照料许文华的小厮一脸懵逼,事后偷偷地与春儿道:「连小姐说的什么呢?实在是不懂...公子竟也说的那样高兴。」 若说是因为喜欢和女子妇人说话,记得老家那边常常有老夫人请到家中的美貌少女——自家公子都是爱理不理,简直没有半句多话啊! 春儿瞥了小厮一眼,觉得这次许公子带的小厮不甚机灵。然而想到他这一路上姐姐前姐姐后,殷勤嘴甜的样子,便提醒他道:「这人与人之间啊,其实最重要的就是谈不谈得来,你弄不懂算什么,许公子喜欢不就行了。」 多管什么闲事呢?反而会惹得主家不快! 第500章 船到了苏州港之后,连翘和许文华一直呆在甲板上,只有吴美娘觉得外头太晒了,躲在船舱里头...她对苏州并没有什么感情,自然对于外头看热闹没有任何兴致。 而连翘呢,看了一会儿热闹也回去了——她倒是对苏州甚是想念了,只不过再想念也顶不住这时候的艷阳天啊!这时候已经是秋初了,天气渐渐转凉,但是在晴朗的白日里,气温还是很高的。 大概是晒太阳少,晒一会儿就皮肤疼,只能打道回府了。 不过,反正也只能看看港口而已,她根本没有打算下船,所以看不看的也就是那么回事儿。倒是许文华,按理说,到了港口,船都已经停住了,就应该下船回去才是,偏偏这个时候赖在船上不走,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回苏州对于许文华来说也算是一件高兴的事情了,表面上不说,但他和这个时代的人一样,都容易思乡心切。但是就像连翘一样,看港口没意思,除非是能够下船回家。然而这个时候下船,就是要和连翘作别了。 这些日子他与连翘同乘一船,想要寻连翘说过几乎是一提脚的功夫。遇到停驻的港口更好,说去游玩就去游玩了。 身旁的小厮也暗暗纳罕过,许文华交际广,连带着他们这些小厮也见识得事情多。时下也有男女相悦的,但彼此之间的关系却最好若即若离。隔的太远了,情意自然会转淡,这是不成的。但日日黏在一起,这也不好,日子久了就会厌烦。 但是看许文华却似乎不是这样,即便到了这个时候依旧是没有一点心烦,不说话的时候两人各自看书或者些东西,能一整天。要是说话...如果人不需要休息,恐怕能三天三夜呢! 第890页 许文华倒是不知道小厮心中有这样的腹诽,只不过心中也不知道怎么搞的,眼睛就是愿意跟着连翘转。连翘在那里看书,就显得那本书格外高明,在那里种花,就显得花草格外名贵...甚至只是摆弄一套小摊上收来的乡野小茶具,也觉得那是古拙的。 然而真等到他去上手,又觉得书本、花草、茶具,又或者其他的什么,也不过就是如此了。 他曾写过大量的才子佳人,其中你侬我侬的内容不少。只不过到了这个时候才知道,小说本子里的东西和真实生活中的东西其实完全不一样。他过去写的,大概只是读者喜欢看的两情相悦或者爱而不得,和真实存在的其实是不一样的。 「你真的不在苏州停留一两天?小心一个个回头看到只有我一人,说你『三过其门而不入』,没有朋友情谊!」许文华靠在连翘舱房门口,随意摆弄着手上的摺扇。表面上很是不动声色,其实心里全然不是那么回事儿! 连翘也觉得人都到了苏州却不见朋友有些无理,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吴美娘肯定是要直接回嘉定的,嘉定那边还有外婆一大家子等着呢!而吴美娘要走,身为和她一道从京城回来的女儿,总不能和她兵分两路,自留在苏州罢! 就算是只留一两天,那也没办法解释! 还不如先回嘉定,等到嘉定的一应事务都处理完了,再悠闲地返回苏州。到时候有多少接风宴赴不完,有多少酒宴摆不下? 「所以只能託付给咱们许大公子了!这一回你替我给大家赔罪,等我回来了,随便大家处置!」连翘做出一个拜託的手势。 许文华眉头一挑,忍不住道:「哼,託付我?说的轻松,却是要我去应付人的!你以为那一个个是好纠缠的?对你的时候,还留下三分力,等到对我,一个个却是唯恐天下不乱。」 这也是必然的,不是说人缘好坏的事情,只说连翘是个女子,这就要受些优待了。有些荤素不忌的事情,也不可能轮到她身上。 许文华还想说什么,正好拿东西来的小厮,却是扯了一下衣袖:「少爷,你看看,吩咐找的那一包『裕美堂』是不是这个。」 『裕美堂』是一个纸张品牌,在这个时代就是高级纸。其中最高级的一种,不是名家用来写字绘画,一般人根本捨不得糟蹋。这回走运河经过沿途城市,正好有裕美堂的产地。好歹连翘和许文华也算是文字工作者,买一点也算是应有之义。 许文华皱了皱眉:「你不是认字的?封上写了字儿的...」 话说到一半才意识到小厮是有话想要和自己说,干脆顺着力道被拉远了一些:「有什么事不能直说?非要装神弄鬼!」 小厮陪笑道:「哪能啊!哪个敢在少爷面前弄鬼?只是刚才怕少爷说错话罢了!」 见许文华没有生气的意思,小厮才接着道:「少爷刚才就没有品出连小姐的意思?竟那样回答了...差点失了好几回呢!」 许文华听他越说越不像了,忍不住道:「你又说些什么呢?藏着掖着的!」 小厮赶紧道:「是是是——少爷,您难道没听出连小姐让您替她向其他先生致歉,这是什么意思!」 「有什么意思?我们两人是一道来的,况且也是极好的朋友!」许文华不假思索地道,然而说完了才品出一些意思...... 他这个解释固然说得通,但其中更深的意思应该是:他和她的关系比别人深!不然她也不会下意识地託付他去和朋友打这个招唿! 这样一想就高兴了,之前因为小厮产生的不快丢到了天边,心花怒放地就去找连翘。然而找到连翘想要说什么的时候又觉得束手束脚起来——他能说什么?难道要问你是什么意思? 感觉上是有意思的,但仔细想想,随随便便就可以打发他了啊! 踯躅半晌,竟是为了这样几句话。还是连翘看他纠结,提醒他道:「虽说我不催你什么时候下船,但你也该仔细收拾下行李了罢?我这里已经装箱换船了。也不会多做停留,这就要走的!到时候你一个人留在船上?」 这个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回到嘉定恐怕要很晚。如果是连翘的话,她恐怕会安排在苏州歇息一晚,明日赶早回嘉定。只是吴美娘思家,一刻也不愿意耽误,这个时候离嘉定越近,内心就越急,别说停留一天了,就是多停留一个时辰她也不愿意! 也幸亏这个朝代是一个没有宵禁的朝代,嘉定又因为海贸以及工商业的发展,如同苏州一样,县城城墙早就形同虚设,都发展处外城来了。不然,那个时候回嘉定,也进不了城,回不了家! 船上的水手也有帮忙,将吴美娘和连翘母女两个行李转到了另一艘小船上。因为是包船,随时随地都能走,东西搬完,回嘉定的人上船,连翘就站在船头,许文华则是站在岸上。 本想说什么的,结果什么都说不出来。还是连翘扑哧一笑,笑弯了腰:「我们两个这是做什么!这些日子还没有说够吗?再有,稍等几日我就回苏州了,有什么话那时候再说也是一样的。」 「说不够...」 「嗯?」连翘笑的厉害,好不容易恢復了一些。 「没什么。」许文华矢口否认,然后干脆道:「那你快走吧!早走早到,也好早些歇息!」 看着小船离岸远去,许文华站在岸边半晌。小厮在旁守着行李和租来的两辆大车也不着急,实在觉得许文华是呆在那儿了才过去道:「少爷...船都看不见了!」 第891页 「什么船?」许文华莫名其妙道,转身走向租好的马车:「刚才本是在看江景的,风帆簇簇,这也是苏州港的繁华!」 「对对对。」小厮没人权啊,只能摊摊手表示:没错,就是这样的! 而与此同时,连翘正在船上,坐在船篷中看着港口,直到河道折了一折,再也看不见了,这才收回目光乖乖坐好。 吴美娘本来是微微闭着眼睛,仿佛一个菩萨一样坐在对边的。这个时候也睁开了眼睛,眼睛里有着隐隐的笑意:「你方才在看什么?」 连翘知道吴美娘什么都知道,只低着头笑,并不说话。 吴美娘看她这个样子,心里有些酸又有些甜。之前她还觉得连翘在男女之事上看的太淡,实在是看事情太透,以至于太过悲观了。但是心里着急,只想快快给连翘寻一门好亲事,让她明白日子没有那么苦。 然而这个时候,看样子是不用担心连翘的事情了,她却反过来有些踌躇了!心态和之前也有不同,她这个时候想到的是过日子没那么甜,若是将来人负了连翘可怎么说?说不定如今这个好好的后生就变了。 天底下这种事还少了吗? 然而这种事又不能直接和连翘说,连翘的性格本就十分别扭了。好不容易在这件事上扭转过来,这个时候又给她说这些,吴美娘还真担心又回到之前的那种想法。 儿女都是债!不知道多少次,吴美娘又再次想起连翘她外婆的这句感慨。 想了想,也觉得这时候想这些纯粹是杞人忧天,于是暂且丢到一边去,与连翘转而道:「今日回家先休息,等到明日起来就去你外祖母家!好久没见你外祖母了...到时候家中肯定又是大团圆!」 见吴美娘这样美滋滋的,连翘当然也高兴。对于吴家,她并不是所有人都亲近的,但因为吴美娘在中间维繫,她还是能够比较无障碍将吴家上下都当成亲戚的。 连翘也笑眯眯道:「到时候要好好看看贵子表姐家的小郎君,生下来后我竟是没有看过的,也不知道长的像表姐还是像姐夫!还有,丽春是定亲了吧?这次错过了她的定亲礼,得补上一份厚厚的礼物!」 吴美娘见连翘这样说,看了她一眼,嗔道:「你这孩子,怎么故意不说梦春那孩子?你大舅妈来信说的第一件事就是梦春成亲,这样的大事不记得?」 吴丽春定亲都记得,又怎么可能不记得吴丽春成亲。只不过是连翘与吴梦春一惯有些龃龉,所以可以不提她而已。这在旁人看来或者有些失礼,但在吴美娘这个母亲眼里,就只是小孩子之间闹脾气罢了,随口说说也就是了。 第501章 青石板小巷子里头,这一日晚间,已经是就寝歇息的时间了。外头的夜市倒是还在闹腾,里头却是相当安静的。然而就是这时候,有骡马车嗒嗒的声音,有夜里警醒的人家,犬吠声响起,免不了微微开门偷觑是个什么情况。 如今世道昌平,不至于有什么江洋大盗,但小毛贼偶尔还是会得见的,各家也有一定的防备。 见到不是那等偷偷摸摸行迹,心里已经放心大半。于是开门询问了一声:「是谁家客人么?」 听到是熟悉的街坊,坐在车夫旁边的冬儿应道:「王大爷,是我家夫人和小姐从京城回来了!」 乍一听还不知道是谁,虽说是街坊邻里地处着,但人家内宅的一个小丫头,就算经常出门,也没有多少话和一个老头子说啊。但联繫到『从京城回来』这个信息,那倒是很清楚了。 「哦哦!竟是连家的回来了!」 原本警醒的人家彻底放心了下来,或者应一声打个招唿,或者转身关上了门,不再管了。这个时候已经不早了,本来都是睡着了的,半路醒来还迷煳着呢! 听着熟悉的乡音,连翘虽不如吴美娘一样感慨,心里也觉得很亲切。 没几息功夫,好几辆骡车就停在了黑油门前头。这骡车是在港口的车马行租的不错,却是花了高价的!这个时候车马行也做生意不错,但那是城里!码头这边是不接客了的! 还是和码头的管事好说歹说,许了几倍的价钱,才找了几个已经睡下的车夫凑了车马过来。这算是做私活儿,不算是码头上的事。 不过这些人也是愿意的,虽说这个时候跑了一趟耽误了一会儿睡眠,但是就这跑一趟的钱,顶的上一两天的赚头了,大不了明天不出工! 也是因为这个,车夫对给钱的金主格外殷勤。行李都一件一件地卸在院子里,轻拿轻放,再小心不过了。结清楚了定金之外的钱款,这才千恩万谢地走了。 为了搬行李,春儿和冬儿首先就去房里找蜡烛,将院子里点的灯火通明。正在搬姓李的时间,她们也好歹收拾了一下吴美娘和连翘的房间,别的地方都算了,铺盖肯定要换上最近在用的。 张嫂也在旁轻点行李,不能经露水的还是她给一样一样的放到了房里。 至于小虎,她也不得清闲,跑到巷子外头的街上。返现茶楼还在卖茶水,只不过眼看着也准备打烊了。赶紧问道:「掌柜的,还有没有热水?有的话全给包了!」 这种茶楼因为要卖茶,烧水的灶是不会停火的。所以一般打烊的时候也会有热水,与其这热水白费了柴薪浪费掉,还不如客串一回热水店给卖了! 小虎是提着一把大锡壶出的门,掌柜的看了他的锡壶一眼:「这壶倒是挺大的,但是不够装我家的水啊!」 第892页 小虎也狠大气,挥挥手道:「掌柜的,我家是前头巷子连家的,外地探亲回来,夫人小姐都不得洗漱,这才来买水的。有多少水都买得下,我多跑几趟就是了。」 掌柜的听他这样说便道:「哪用那么麻烦!」 说着让店里准备上板的两个伙计帮忙,用店里的壶一起帮着小虎送水。这里头并没有什么别的意思,只是听小虎说是前头的人家罢了。这个时候的人淳朴,特别是做生意的,不论是真的与人为善,还是做些小恩小惠,总之都是特别在意邻里交往的。 毕竟,他们这种靠近住宅区,不临大街的小店,想要生存下来,也只能依靠周围的老街坊了。所以这种开了几十年的老店,大多和周围的邻舍关系极好! 小虎弄来的热水确实解了燃眉之急,用来洗澡肯定是不够的,但是家里上上下下多少能擦身,至少清爽了一些。 连翘和吴美娘擦身的之后,春儿冬儿她们也薰完了屋子。虽然应该还是有些蚊子,但是因为有帐子的关系,不至于睡不好觉——实际上,连翘是不知道有没有蚊子咬自己的,她都舟车劳累了一整天还要多了,这个时候又这样迟,几乎是一沾枕头就睡着了。 睡的很沉,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外头已经是大天亮。 她醒来的时候很巧,正好春儿短了洗漱用的热水进来。笑着道:「我估摸着姑娘这个时候就要起了!」 连翘看看怀表,已经是上午十点钟了...赶早去外祖母家是不用想了。她这样胡思乱想着,胡乱洗漱了一番,等到一切收拾妥当了,出了房间,发现院子里昨日堆的行李都不见了,显然是自己睡懒觉的这段时间,家中已经收拾完毕了。 春儿在身后笑着道:「夫人房里早早就打扫了,该来出来晾晒的都晾晒,刚刚还想着小姐不起身,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收拾屋子呢!」 昨天的收拾真的是很潦草,今天无论如何都要归置到平常生活的样子了! 连翘知道这个安排没什么可说的,所以只是点了点头。过了一会儿,又想起什么了,问道:「今日我和母亲去外祖家里,你们不去了?」 春儿一边动手收拾房间,一边道:「不去了,家里事多呢!」 这也不算什么事,毕竟连家和吴家都不是什么高门大户,不至于讲究到一家的奴婢非得去拜访另一家。说到底,这是连翘和吴美娘探亲,春儿他们这些人确实不必要去。再者说了,家中活计紧张,要在一日之内将空了一年多的屋子收拾到一年前那种样子,恐怕忙碌一天也难做到呢! 若是再跟着去吴家,真是什么都不用做了。 连翘略说了几句话,就见小虎从外头进来,还提着一个小食盒:「小姐还没用早饭呢!」 家里的锅灶一年多没用了,今天不可能贸贸然就拿来做饭,所以早饭是从外头来的。之前除了连翘外的其他人都已经吃了,连翘起的迟,又单独买了一趟。 连翘坐在客厅高几旁吃着早点,吴美娘就站在那儿轻点一些礼物。这些都是一会儿要送到吴家去的,早早就准备好了,这时候只是单拿出来而已,也十分容易。 见到连翘正在那里吃早饭,也不说她起床迟,昨日劳累她也很清楚,而且年轻人就是睡眠多嘛!到了日后,反而要烦心想睡也睡不着呢! 轻点的差不多了,见连翘竟然用完了远超一个人分量的早饭,也笑道:「果然是昨日劳累一整天,今天又起迟了!你这孩子该不会是饿醒来的吧?」 这样说着又见连翘有些意犹未尽,便唤道:「小虎子,你去再给小姐买一份小馄饨来!」 连翘赶紧拦着,虽说小馄饨分量不大,熘熘边缝倒是最好。但是穿越之后考虑到古代的医疗水平,她一样是很『养生』的。早就习惯了吃饭有限度,既不会饿着自己,也不会吃撑。 这分量已经超过平常了,再吃怕是不消化! 吴美娘也不强求这个,随着连翘越来越独立,她也不会把她依旧当个还需要哺乳的小儿。 收拾完礼物,吴美娘再看了一眼连翘,满意地点了点头。连翘也是考虑到了今天要去吴家,中间都一年多没见了,穿的格外正式一些,显然是用新装扮过了的。 晓得连翘有把自己的话放在心上,吴美娘便道:「你再在院子里遛两圈消消食,这里的礼物都包好了,等到马车来接人,咱们就去你外祖母家。」 连翘也不消食,而是跟着冬儿春儿做一些简单省力的工作。一面做着,一面道:「娘通知了外祖母那边吗?」 吴美娘声音传过来:「早就通知了,昨晚就与小虎说了,今早赶早起来就去你外祖母家!这个时候你外祖母应当也和你姨妈说了,中午吃饭的时候肯定一家人都在!」 这话确实没错,等到连翘和吴美娘去到吴家的时候,真是一家人整整齐齐的。除开远嫁到外县,并且连翘穿越后也只见过一面的大堂姐吴碧春,家里哪怕是外嫁女都来了!除了连翘心心念念的张贵子,还有她其实不是那么想见的吴梦春。 连翘一进门就被女性长辈们团团围住不得出,特别是外祖母宋氏,那真是上上下下摸了个遍。即使知道这是宋氏非常喜爱自己的表现,连翘也是真的吃不消!很快就让吴美娘顶上,让她去接受她老妈的热情。 至于连翘自己,自然是和张贵子那些姐姐妹妹一堆! 第893页 连翘首先做的就是拉住张贵子的手上下打量,发现张贵子生了孩子之后微微丰腴了一些,但又不到身材走形的地步,正是这个时代最主流的稍微有点肉。 其实这也是封建时代的审美特徵,大部分时间都是以丰腴为美的。因为这个时代物资总体水平上是缺乏的,很难养出肉来,有肉那是有钱人家的象徵,穷人家想要有肉除非是天赋异禀,不然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了(那时候又没有便宜又长胖的垃圾食品)。 不过,真正的胖子肯定是不好看的,都胖成肥猪了,这是不会有人觉得喜欢的。所以这些『以胖为美』都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微微有点胖,而不是胖到过分,放到后世就是『肉感』吧。 连翘心里点点头,再看看张贵子眉头舒展,显然是平常也没什么烦心事的样子。 见到连翘与张贵子这样亲密,吴丽春倒是没什么,因为她本来就不与连翘和张贵子两个表姐多亲,也清楚地知道这两人多要好——她这是非常正常的思维,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定位。 吴梦春按理来说也应该如此才对,然而她偏不! 连翘在出门的这段时间错过了她的婚礼。当然,这本身没什么,吴美娘和连翘远在京城,这种事也是没办法的,何况吴梦春也不见得想要在自己的婚礼上见到连翘。 吴梦春的夫家是一户和家中门当户对,家里有一间杂货铺子...这也不错,只是那家和吴梦春成亲的却是小儿子。当初成亲之前说定的是会帮着小儿子弄个产业,于是这桩亲事才算是成了。 第502章 吴梦春原本做姑娘的时候就已经常常嫉妒堂妹吴丽春,更嫉妒表妹连翘了。没有什么别的理由,就是这两个人『处处』比她强。无论是容貌、家境还是个人素质。时过境迁,她后来也想开一些了,开始学会忽视这些东西。 而如今,因为嫁人之后的日子很不顺心,原先的心思竟重新翻出来了。 他的夫家原本说的好好的,等到二儿子成亲之后就会分家以及安排前程,包括单独分的房子和以及能养活小家庭的生意。但真的到了进门之后,一切都不一样了。 因为是很相信的人家,并且事先调查过夫家的经济情况,所以吴家对吴梦春夫家所承诺的事情还是挺放心的,就连连翘的祖母宋氏也没有察觉到其中有什么问题。但是,就在众人放心之时,吴梦春嫁人后却没有看到承诺的那些东西。 分的房子,单独的小院子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如今一家人所住的房子中的两间。产业什么的,当初说的好好的,帮着开一个小油盐铺,现在呢,一个小板车摊子就算是应付了! 这之间实在是差的太远了!吴梦春当即就回了娘家说了这件事。说实在的,她在成亲之前因为是做文职工作的,所以本人过的是和自己同事女孩们差不多,颇有些小资的生活。成亲之后不说当少奶奶,至少要保持中产,而不是她母亲那种计较一两文钱的吧? 吴梦春夫家的行为当然很不符合时下结亲的一些潜规则,真这么骗人,这个家以后的名声就完蛋了!家里的儿女今后要如何婚姻?熟悉的街坊邻居会怎么说?而且这是结亲,不是结仇,亲家那边估计以后就不能上门了! 吴家上门去闹,不只是吴梦春的亲哥,还有堂兄弟们也去了!在古代,亲戚就是这么用的。平常即使再讨厌,家族内部如何不和谐,真等到外界有什么伤害家庭成员的事情,家中的人还是会去出头。 倒不见得是感情深,只是一则,丢不起那个人,人家还以为自家是缩头乌龟呢!另一个,要是今后自家有那样的事,也是要指望亲戚帮忙的呢! 然而上门的对象光棍的很——吴梦春夫家这一辈已经全部婚姻嫁娶完毕,真等到下一代到了婚配的年纪,周围的人恐怕都不记得呢!至于名声这种东西,不当吃喝,真要是遇到不在意,那也就是不在意罢了...... 当然了,吴家这么大的架势,还是得安抚的,不然真的打起来了,理亏的自家肯定得吃亏。所以吴梦春夫家也给了一些补偿,单独的房子和铺子是不用想了,公婆干脆补了三十两银子给小两口做分家费,也能充作做生意的本钱。 三十两银子不是一个大数目,一般来说中产家庭一年就得挣至少五十两。但又不能说这是一个小数目,真要来说的话,想要存在三十两对于中产家庭也不是那么容易呢!这就像是后世,年薪6万还算可以了,但年轻人想要攒到三四万,那也是很难的! 而且古代的房价,即使是苏州这样的一线大城市也没有那么夸张。三十两银子在苏州再偏的地方也买不到房子,得大几十两才能够在买到过得去的小房子。然而这里虽然只有三十两,但他们是在嘉定县城,而且本身就已经分了两间房啊!计算一下,其实就等于是满足了给房子的条件。 只是铺子却是依旧没影! 不过,话又说回来,真要是想开铺子,他们这样的人家一般也不是直接买铺子的,更多是租铺子,其实成本没有那么高。小夫妻两个现如今手上还有点儿钱,狠狠心,租铺子也不是做不到。 最后两边协商了很久,最后也只能吴家这边偃旗息鼓。毕竟,人都已经嫁了,吴丽春爹娘虽然看上去头铁,却也绝没有想过让女儿回家的。真的将吴梦春公婆得罪狠了,就算是分家了的小儿子,那也能搅和日子! 第894页 在这样的夫家生活,吴梦春倒是不愁吃喝,也不需要出门工作,只要打理家务就行了。表面上看,似乎比以前清闲了很多,至少不需要点卯一样的去上班了!然而只有真正做过家庭主妇的才会知道,家务的劳动量其实一点不比上班小! 毕竟,如果专职做主妇的话,要求那可就高了!家里的一日三餐、家庭卫生、小夫妻的衣裳鞋袜、人情往来...总之各种各样大的小的事务全都得仔细用心做,要是做的不好,当家人就能发脾气——这都做不到,要你何用? 从古至今就是这样,人们似乎并不认可家庭劳动。哪怕一个人将一个家照顾的井井有条,但只要他或者她没有挣钱回家,那就是『不事生产』。而作为挣钱养家的那一个就可以理所当然地支配不事生产的那一个,而外界对此也是支持的态度。 现代社会都避免不了,何况这个时代! 吴梦春很快就发现了这种生活的可悲之处,说到底,她虽然被她娘教导的一门心思想要嫁个好人家,但她也是读过书,听过讲的,有些道理她完全明白。于是在这种情况下,她很快想到了自己可以做点小生意。 手头有活钱可用,不用看丈夫和夫家脸色行事。 只是当初家里就没有给她什么陪嫁,丈夫这边虽然让她管钱,却是会查帐的。丈夫也不愧是杂货铺人家长大,在细琐帐目上十分精明,根本逃不过他的眼睛。 这也行不通,那就只能出门找份工作了,然而这个主意才开口,丈夫就给否了。未婚小娘子做工,对于他们这个阶级的人家来说已经司空见惯了,但是已婚妇人还去做工,家里面就会颇觉丢人。 这个时候的吴梦春才想到了张贵子如今做的顺风顺水的苏州货生意,虽然和张贵子一惯不是很熟,但还是找上门去了。 张贵子是个好表姐,当初吴梦春主要的使绊子对象还是作为同班同学的连翘,所以两个人之间也没有什么直接的仇怨。具体地说的话,两人当普通亲戚处着,互相帮帮忙都是可以的。 但问题没有那么简单,张贵子也只能苦笑了。 吴梦春张口就要和她做一样生意,但是她有本钱吗?没有,还得找张贵子借钱。这亲戚之间借钱本就是一件很微妙的事情了,虽说要互相帮忙,可一旦涉及到银钱,就得小心谨慎,不知道多少好亲戚就毁在这种事上呢! 更重要的是,张贵子能够拿到的货也是有限的——她本来就是小宗生意,却拿到大宗生意才有的批发价。而且根本不用担心进货、挑货走了眼的问题,因为人家那边有专人解决这个问题。 这样就等于是躺着赚钱了。 只是这有一个问题,那就是货物属于上家夹带过来,而不是专门发货。在这数量上就有限了,对于张贵子自家那个小铺子自然是绰绰有余,但想要再多一些出来,就得去找人专门说一回了。 张贵子虽然从人家那里拿货,但说实在,除了第一次感谢了一回,之后就等于是没见过人家。她也知道,人家是做大生意的,哪有时间和她这么点小买卖歪缠!所以他也就是逢年过节的时候托送货的给带点节日特产过去。 人家会不会用是一回事,她送不送就是她这边的礼节了。 就这样的关系,她人都见不到,怎么说话?当然了,真的递信过去,张贵子相信连翘的面子还是很好使的,那边估计会抽空见一见,增加一些供货问题也不大。但这种自作主张使用连翘人情的事情,张贵子做不出来。 这其中的原因,除开连翘背后『乔琏』这个身份被避开了,其他的张贵子都是对吴梦春照实说的。张贵子素来是一个心胸开阔的人,她是以己度人,觉得这样解释最好,不容易被误会。 只可惜,误会是不会被误会了,新的问题却来了...吴梦春越发不满了! 到现在为止,张贵子生活顺遂,过上了自己最想过的日子。吴丽春的夫家也定下来了,人家是一家米铺的独生子。那家米铺吴梦春还特意去看过,不大,但打理的不错。人家又是独生子,这些肯定都是小夫妻两人的。 而没有定亲的连翘,即使她再不愿意也得承认,她只是眼光太挑罢了,真要去寻一个丈夫,她随时都能嫁的很好——更何况她还有着十分丰厚的嫁妆,不靠夫家也能过上很好的日子。 因为生活的磕磕绊绊,吴梦春对从小一起长大的姐妹越来越不爽...大家从小差不多是一起长大的,上一样的学,同一个桌上吃饭,怎么忽然之间就成了两个人的世界?无法适应这种转变,心里头当然生出怨怼之心。 看着连翘拉着张贵子亲亲热热地说话,偶尔也和吴丽春说说笑笑,倒好像只有自己是个多余的了。吴梦春心中越发不爽,一边磕着瓜子,一边道:「呵呵,连翘你在京城一年多没回来,比预计的时间可呆的长的多...说实话,我还以为你要留在京城了呢。」 「那可是京城,你伯父又很出息的样子。」 连翘本在和张贵子说话,乍然见吴梦春阴阳怪气,也没有计较,她这个『表姐』她不早就知道了么!所以只是微微一笑,淡淡道:「京城虽好,但嘉定才是家乡啊!」 然后就不再理吴梦春了,而是转头继续和张贵子、吴丽春说起京城的风物。提道:「我与娘买了一些京城的小玩意儿,都不是什么特别贵重的,但在咱们这边不常见,算是个新鲜吧!」 第895页 有好东西拿,大家当然是『好啊好啊』,唯一不好的只有吴梦春了。她觉得其他三人排挤自己,有心发作一番。反正她如今都是出嫁女了,就算闹起来,家里人也是不能如何管教她了。但是想到还没有拿到手的『伴手礼』,又迟疑了下来。 她知道连翘,大面上从来不会出错,即使不喜欢她,她的东西也肯定和张贵子、吴丽春的一样。而连翘个姑妈吴美娘有钱,东西肯定不会差,太差了她们都送不出手! 若是真闹起来,说不得『伴手礼』就要泡汤! 第503章 脸上红红白白,脸色变换了好几次,吴梦春还是跟了上去。就算旁边的吴丽春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发出了一声『嗤笑』,似乎是在嘲笑什么,她也只做是听不见。 吴丽春和吴梦春差不多是同一个屋檐下生活,就算两人刻意地避开交集,吴丽春对吴梦春的了解也不是连翘、张贵子可比。基本上,吴梦春脸色一变,她就知道吴梦春又打什么主意了。 吴丽春这个人性格就和普通的女孩子一样,既不是所有人都仰慕的女神,同样也不算什么特别刁钻的。就算因为在家受宠,有一些自我为中心,但那也在正常范围内,属于正常的、稍微有些任性的娇俏小女生。 只是随着长大,她对外人的时候还能装一装,对着家里人却是完全不打算掩饰自己身上高傲的一面。那些她看不上的人,她真是不介意白眼相待。而不巧,吴梦春就是她看不上的人里面第一名。 在她眼里,吴梦春这个人平庸、琐碎、俗气,其实和她那个妈一样!只是她多读了几年书,所以还能做做表面功夫,然而本质上依旧一样。更讨厌的是,明明是一个大俗人了,却还以为自己和自己的母亲不是一路货色...... 其实这只是当下很普通的一种女孩子,吴丽春也不是所有人这样的都会放在心里,非要对吴梦春这样的刻薄...只能说,女人的仇恨是很可怕的。两人的梁子是从小结下的,吴丽春心里对吴梦春的讨厌就在天长日久中积累地越来越深厚。 连翘带着姐妹去看带来的『伴手礼』,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也就是京城流行的汗巾子、珠花、花色布匹等等一些东西,最名贵的大概是一小瓶香露了,这东西在古代,哪怕是次品也很贵。 苏州这边也有香露卖,但总体的流行风格是两个路子,京城的流行香露在苏州人的鼻子里,甚至会觉得很有异域风情。 东西每一样都不多,但是打开包袱,每个人分一点儿,面前也能摆的琳琅满目。这些东西虽然都是一些不当吃喝的,但谁让女孩子喜欢呢!就算是吴梦春,对连翘很有芥蒂的,这个时候也满心欢喜地摆弄起了这些。 她如今虽然没有多少闲钱弄这些,可她做姑娘的时候是很爱弄脂粉的!当初连翘一穿越,第一次见到她,就是一个抹了厚厚脂粉的小姑娘!可见她的爱好了。 等到嫁人后,虽说要收心,姑娘时的很多爱好就不必拿出来了。但这种事哪里是那么容易断的,即使俭省一点,一点子胭脂水粉还是会买的——少女嫩妇,这年纪都这样,没人觉得不对。 只是她的丈夫虽然也不阻止她偶尔弄点装饰,毕竟也算是愉悦了他,却不会容忍在这上面太过败家...这样一来,平常就只能买一些便宜货色了。 相比之下,连翘买来的礼物虽不是顶尖的,但看过之后就会知道都是好东西。只看着,她就想到要拿布匹做衣裳裙子了!还有珠花也能戴,再用一些香露——夫家虽然分家了,老小却是住在一个院子里的,上头的嫂子娘家更殷实,大哥也更能赚钱,平常将她比下去了!特别是炫耀自用的香露,说是广州那边来的! 其实她私底下听小姑子议论过了,就是本地作坊仿的广州货罢了! 只是她气的不轻也没办法说什么,说多了倒显得她格外妒忌似的!而如今这京城来的香露却是正好用上!看玻璃瓶子就知道比大嫂的那个好! 这年头烧制玻璃虽然已经不是什么高大上的技术了,但要想烧的好,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这个装香露的玻璃瓶子虽小,上头的装饰纹样却很漂亮,让人一看就知道是高级货! 因为有礼物作为润滑,原本气氛中不和谐的因子也不存在了。连翘心里松了一口气...她并不怕吴梦春,只是今天也是聚会的好日子,家里能清静一些就清静一些吧!真要是闹起来,所有人都头疼! 以前她不懂为什么影视剧里面总是有一个想要假装太平无事的老好人,如今明白了,艺术都是来源于生活的!在一个不太平静的环境中生活地太久了,心烦了,自然会事事只求个清静...... 这边小辈女孩子们保持的『和平友爱』气氛显然让长辈们非常满意,宋氏不住地点头:「看看她们小姐妹,到底是年龄相近,和亲姐妹也差不多了。」 嗯嗯...怎么说呢,只能说老太太精明了一辈子了,但面对自家事还是会犯一些大家都会犯的错误,滤镜恐怕都有八尺厚了。 其他人就不说了,吴梦春和吴丽春之间,那能叫和睦,能叫亲近吗?不过那种关系紧张,在宋氏这个祖母身上,大概也只会被看成是小孩子家家使性子吧。在他们看来,谁家的小孩子不是这样呢?在家的时候或许会吵吵闹闹,但真的面对外头的风雨,还是会齐心协力、守望互助。 第896页 总之...长辈开心就好吧,又还能说什么呢。 姐妹几个说了一会儿话,也没有多久,长辈那边就叫开饭了,本来来的时候就快中午了,再不吃饭,肚子都要饿的咕咕叫了! 似乎对于华夏人来说,各种场合都是和吃饭联繫在一起的。这次,吴美娘和连翘出门这么长时间,一大家子再次聚首,首先还是吃饭!似乎只有吃过这一顿接风团圆餐,吴美娘和连翘才算是真正回来了! 菜色很丰富,吴家虽不是什么大户人家,但也家境殷实。再加上苏州有大港口,天下各地,甚至海外的食材在这里也不稀奇!只要不去奢侈地琢磨鲍鱼鱼翅这些,偶尔丰丰富富地吃顿饭,这属于日常消耗了。 一边吃饭,一边叙家常。吴美娘和连翘不在家这么长时间,家里也发生了好几件大事,虽说也有写信告知,但哪有当面说的清楚,而大家也对连翘和吴美娘在京城的事感兴趣。刚刚饭前就说了不少了,这会儿吃饭当然无人讲究『食不言寝不语』,只继续热热闹闹的。 说着说着,就说到了吴梦春的婚事和吴丽春的订婚上来,这个时候吴美娘也放下了筷子,从怀里拿出两件东西,都是用帕子包好的。一件递给吴梦春,一件递给吴丽春。 吴梦春的那个是个金镯子,吴丽春的则是一对金耳环。金镯子当然比金耳环分量足的多,但没有人觉得有问题,因为一个是成亲送的礼,一个只是定亲送的礼。等到吴丽春成亲的时候,一样分量的金镯子肯定少不了! 吴家这样的人家,不上不下,送这样的礼物既很拿得出手,又不过分! 其实吴美娘也想过其他的礼物,但是琢磨了良久,还是送了这些金银之物。毕竟,这些侄女儿的前程基本上是可以预料的,相比起其他的东西,金银还是实在的多。若是过日子需要,佷容易就能变现,很是实惠。 拿到手这个礼物,吴丽春心如止水,吴梦春虽然有些小高兴多了一个私房,但因为早有心理准备,也还好。只是规规矩矩地行礼,谢谢吴美娘这个做姑妈的就是了。 吴美娘送过礼,就轮到连翘了。连翘也笑着拿出一件东西:「我这里就只有给表姐的添妆了,至于丽春表妹那一份,等到出嫁的时候,我再来亲自添妆。」 吴丽春听到这个话,举起面前的甘蔗汁,喝了一口,表达了一下谢意。而吴梦春,也站起了身,虽然她不喜欢连翘,但是白拿的好处不要白不要!连翘出手大方这是一直就有的事儿!想来当着大家的面送东西,太差也拿不出手。 连翘送的东西也不算出奇,一根金簪而已,金簪上头还有一些宝石做装饰——不用将宝石想像地有多昂贵,有好也有坏,好的是很贵,但若不追求极品,便宜又好看的石头也是有的。就好像后世做首饰的时候,有些半宝石也不贵,这是一个道理。 但即便是这样,这也是一份很好的添妆!或者说,远远超过了他们这样人家同辈姐妹添妆的水平。不过大家眼里连翘家里有钱,又只有她一个女孩子,吴美娘对她手很松,这样的添妆礼物也不是拿不出来。 送过礼物,吴美娘又开始打趣新妇:「梦春侄女儿如今也做了媳妇了,时间真是过的快!当初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被娘揣在怀里,才半个枕头大呢!」 听吴美娘说起这个,宋氏也笑了起来:「这个我记得,当时连翘还在你肚子里,你看谁家孩子都稀罕。若不是肚子太大了不好抱,能抱在怀里不撒手!」 这种回忆过往的事情说的不多,吴美娘的主要兴趣很快转到了询问小夫妻新婚生活上面。一方面是出于对侄女的关心,另一方面也是促狭——这种新妇一般来说都是佷容易害羞的,而长辈们就是喜欢看小辈的这种害羞。 不过在挑逗侄女儿之余,吴美娘还是很认真地说了一些夫妻相处之道、持家之道给吴梦春。不管吴梦春会不会觉得这和任何一个长辈的唠叨没什么不同,也始终是吴美娘的一份爱护了。 吴梦春基本上都是低头听着,她刚才收了两份不轻的礼物,心情很不错,长辈的这些说法又是老生常谈。她也不需要说什么,做出认真听的样子就成了。 说了一会儿吴梦春,大家才把注意力从吴梦春身上转移到刚刚定亲的吴丽春身上。吴丽春还没有成亲,脸皮更薄,正好羞一羞——长辈们有的时候就是这样了。 吴丽春虽然羞恼地不行了,但是规矩还是在的,不可能跑掉。只是看她的样子,就差把头埋在她娘的怀里了! 另一边坐着的吴梦春母亲古氏却是挑着眉头,似乎无意地道:「小姑可别打趣丽春侄女儿了,说起来如今家里的女孩子,最该谋划的还是外甥女儿。连翘今年都十八了,虽不算太大,但连个定亲的人都没有,这...这说不过去吧?让别人知道了,还以为怎么回事儿呢!」 第504章 「怎么回事儿?」 因为古氏的突然发言,饭桌上一静。吴慧娘在一旁脸上露出了有些嘲讽的表情——连翘是她侄女儿,亲妈吴美娘在,当然轮不到她出头,但她实在看不过去! 她这个二嫂就是这一点,总是自以为聪明!实际上,她的那点小心思谁看不出来?她以为她这话的隐含意思很隐蔽?全然不是那么回事儿!在场的谁都清楚她话里话外的奚落和看好戏的意思! 第897页 难不成她以为自家小妹吴美娘是个菩萨,这种事不生气?又或者以为这样说就能气到小妹或者侄女儿连翘?且不说气不气的到,就说能够气到,又有什么意义呢? 吴慧娘原本就和小妹一家亲近,又因为连翘和张贵子相亲,走动更加频繁了,关系不比寻常。当即就隐含深意地反问了一句『怎么回事儿』,只不过没有往下说,然而意思确实清楚的。 古氏被她看的脸发红,同时也被激怒了,当即梗着脖子道:「对啊!怎么回事儿?这个年纪的姑娘,模样生的比别人好几分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了吗?这个也看不中,那个也瞧不起,往外说难道很好听?」 其实这话就有些亏心了,当初吴美娘确实给连翘安排过相亲,但是连翘也只不过挑着去过几回而已,没办法拒绝来自吴美娘的关心嘛!但是自从那一年的冬天,吴美娘隐约知道连翘心里可能有意中人后,相亲这种事就停了。 所以要说『不知道天高地厚』,外头并没有这种名声。更多的是一种猜测,猜测吴美娘是打算给连翘在苏州找个好人家。想到连翘家当初也在苏州住过一段时间,连翘她爹也是个场面上的人,那边应该认识不少好人家——大家都觉得这个可能性很高。 也因为这个可能性,倒是没人奇怪吴美娘怎么没给连翘在嘉定寻摸人家了。最多就是有人说些酸话,说连翘在家这边算个尖子,在苏州那边入不了大户人家的眼,说不定最后一场空。 然而也就是酸话罢了,说话的人很清楚,吴美娘至少能够给连翘找那些好人家。家境殷实,孩子优秀嘛~这也不是人人都有的资本呢! 至于古氏如今这样说,也就是过过嘴瘾。她这个人一向如此,有的时候她自己都很清楚自己是没有道理的,但是脾气一上来,就容易说话做事不过脑子。 本来吴美娘是不打算说什么,今天毕竟是返家之后第一次团圆,她也想客客气气收场。但有的时候真的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她自认为脾气算是不错的了,至少从来不会主动挑事儿,待人接物也不会动不动就得罪人...但是她这个嫂子,真是... 没想到后头古氏越说越不对,前头还能说是隐隐绰绰,如果忽略掉语气中的阴阳怪气,说是长辈的关心也没什么问题。但后面就等于是挑明了,简直不能听!就差指着吴美娘骂她女儿太不知好歹了。 她可不是软柿子,脸上并不露出生气的样子,反而依旧是笑意盈盈的,只是眼睛里冰冷一片:「什么不知道天高地厚?二嫂这话说的不好听呢。要我来说,女孩子家在家的时候就得贵重一些,好好挑、慢慢挑。不然所託非人,这可是一辈子的事儿!」 说着摸了摸连翘的头:「我这辈子可只有这么一个珍珠宝贝儿,我自然想要连翘千好万好。我说二嫂也不必担心我家连翘,我家连翘在嘉定挑不到人,还不有苏州吗?连翘在苏州的时候也有不少人打听。好姑娘不怕挑,越挑才有越好的呢!」 连翘并没有低着头,而是坐的笔直,别人都不动筷子了她还在一边剥虾。抿了抿嘴唇,然后就笑了起来。 这一笑,吴慧娘立刻拍掌:「小妹这话说的在理!看看这是谁家的姑娘?花朵一般的!自己又能干,哪家少年看了不眼热?也就是这一回去京城耽搁了。如今不是回家了吗?家里立刻就好生挑起来。若是嘉定的不中意,还有苏州的好男子!」 古氏还想说什么,却被宋氏瞪了一眼,看到婆婆的眼神并不和善,古氏还是有些顾忌的,只能低下头。 这段插曲总算是过去了,一家人又重新热热闹闹地说起了话来。而且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比方才更加热闹了,就好像刚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风过水无痕。 吴慧娘也看着连翘,想到吴美娘刚才说的话,觉得有些不对。挑了挑眉道:「之前我问你要不要再苏州给连翘寻人家,当时你还摇头呢?怎么这个时候倒是说起苏州那边的儿郎了?你说实话,是不是已经有定下的人了?」 吴美娘说话一向不会无的放矢,也不存在一时气话就突然这样说了,不然为什么以前没有这样的话? 原先古氏那样说话的,连翘也没有什么神色变化,这时候吴慧娘这样一说,连翘就立刻低头了。张贵子坐在她身边,别人看不见,她却看的分明,连翘脸红了——有情况!她心里立刻敲响了十级警报! 吴慧娘知道姐姐心细,这时候被她抓住了话头子只能微微摇头:「我只是突然想通了,苏州虽然不如嘉定近,但来往也十分方便。对连翘想,只要她能找到一个好人家,稍微远一些嫁又算得了什么呢?」 其实吴慧娘原本是有些不满意许文华的,许文华让她高兴,那是在于她觉得女儿总算敞开心扉,愿意与男子交往了!如果可以,她当然还是希望连翘在嘉定嫁人,这样来往再方便不过了。 但是从京城到苏州一路,让她得以长时间近距离了解那个年轻人。说起来,那个年轻人除了长了一副好皮相,别的地方并不让人如何满意——许文华自然事业有成,家资丰厚,但是吴美娘不看重这个! 许文华又不会厚着脸皮讨人开心,实际上,他在船上虽然对吴美娘很客气,也很像讨好她的样子,但笨手笨脚,根本做不好这么高难度的活!嘴一点都不甜,眼睛也没有眼力见儿!甚至有的时候还会有点招人烦呢! 第898页 但是,时间长了她也明白了,只要对方有尊重的心就够了,光会说好话讨好人又有什么用?更重要的是,她能看到,他对连翘确实是一心一意,而连翘其实也是有意于他的,这才是让她的心理天平慢慢发生变化的原因。 在连翘还没有考虑那么多,想着先试着谈恋爱的时候,吴美娘已经正经考虑过成亲这件事了。也是因为考虑了那么多,说话间不经意就带出了一些影子。 吴慧娘对吴美娘的话表示贊同,但同时也知道吴美娘一定有所保留,刚才的话里一定有问题——她才不信只是那么简单呢!她觉得吴美娘只是考虑到这件事还说不准,所以现在才这样谨慎,怕时候事情不成,所以留了一些余地。 实际上吴慧娘这个当姐姐的确是猜到了一些,可以说是八九不离十了。 吴慧娘这个做姐姐的听的出来,在场的其他人也不是傻的,特别是宋氏这个母亲,也多少能够回过味来。于是纷纷将目光都放在了连翘身上,连翘的头越抬不起来了,只低头草草扒饭。 大家直到了吴美娘的顾忌,心里有底了,所以也就不拿这个事情说事儿了。这种事情就是这样的,没影子的时候大家都可以来调侃一番。然而一旦事情有眉目了,却是越要藏着掖着。不能说,说的太厉害了日后反着来了岂不是自打嘴巴? 只有古氏最讨人嫌,这个时候也不知道抱着什么心思,忽然开口道:「这话说的,难不成外甥女儿真要去苏州寻人家?这不是我这个当舅妈的多嘴啊,虽说苏州和咱们嘉定离得近,往来起来也不太麻烦,但小姑也得想想以后啊!」 她自觉很有道理一样道:「一则,外甥女儿日后往来到底不如在本县便利。看看碧春大侄女儿,不就是嫁到外县去了,虽说逢年过节来一趟也容易,可到底不如,今日不是就没来?二则,小姑又不比大哥家中,大哥家中尚有男丁在,也轮不到一个女儿照顾家里,碧春侄女儿走动的略少一些也不打紧!三则,外甥女儿人在苏州,若是有什么委屈,岂不是没人给她撑腰——」 「越说越不像了!」吴美娘打断了古氏的滔滔不绝,冷然道:「莫说这还是没有影子的事情,连翘将来的终身大事还说不准呢!就说连翘真的寻一个苏州的人家,那也该说点好的,怎么竟说写不吉利的?什么委屈?就算是可能这样,今日团圆,又是讲些没发生的事情,就不能拣点好的来说?」 说着微微摇头:「二嫂就是吃亏在不会说话上,因为这个得罪了多少人啊!」 表面上看起来是在为古氏好,可惜她,实际上这就是在戳古氏的痛处,说她不讨人喜欢呢! 吴美娘又接着道:「再者说了,我家虽没有男丁,但好歹还有几个能用的人。末了,连翘人不在身边,也省了我给这个混世魔王操心!」 这句话就有些活跃气氛的意思了,像是要揭开刚才那一点儿尴尬。连翘也狠配合,当即抱住吴美娘的手臂,撒娇道:「娘这是说什么呢?我什么时候就成了混世魔王了?您不是一直说我是您的贴心小棉袄?」 连翘自觉得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但效果很好,满桌人大笑起来。 只有古氏不笑,在她耳朵里,哪怕是最后活跃气氛的话也狠刺耳!简直就是在炫耀自己有钱有僕人可用!然而她却没有去想,直戳吴美娘家没有男丁,这是一件多么伤人的事情。 吴美娘倒不是那种一定要个男丁的执拗妇人,若是让她一生再来一次,让她自己选:是依旧养育连翘这个孩子,还是拥有一个陌生的、但性别为男的孩子,她还是会选择连翘。 但是,从这个时代来说,绝大部分的家庭,没有男丁绝对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这样一想,就会觉得古氏刚才的一番话绝对险恶到了极点——当然了,她自己不一定有这种感觉。要么她不觉得说这个很恶毒,要么就是她知道,那还是蠢蠢地去说了。 不是蠢就是坏...哪一样都让人厌恶。 吴美娘还好一些,这方面她早就看淡了。然而看到宋氏和吴慧娘眼里,立刻能够感到的就是恶毒了! 特别是在宋氏这个做母亲的眼里,吴美娘完全就是考虑到今天的团圆饭能够收场,这才没有发作的! 心里生气,也觉得不能让古氏留在这里了,皱眉道:「老二家的先别吃了,家里酒不够了,趁着还没有吃完,你先去外头打两角来。」 其实是够的,这只是一个藉口,一个能把古氏支开的藉口...她留在饭桌上就是个定时炸.弹!要不是因为她的儿女都大了,也在吃饭,她真能叫古氏一边站着去! 第505章 吃饭之后又是一阵的『相亲相爱』,连翘打起精神加入其中。她自己是不觉得多有意思的,反而一通操作下来颇为累人。好在这期间总算没有人再出来坏气氛了,这一天得以安安生生过去。 回家时候连翘就累惨了,靠在吴美娘肩膀上。吴美娘当然看的出下午的应酬连翘有多用心,轻轻抚着连翘的肩膀:「唉!你舅舅家别的都好,就是你二舅妈实在是不省心!若她但凡是个明白事理,家里都要少许多事儿!」 其实这也是吴美娘所不理解的地方,她怎么都不明白,为什么连翘她二舅妈古氏这么针对她,针对连翘。当然,二舅妈古氏在别的事情上也不怎么聪明就是了,但在家里大姑小姑的相处中格外的蠢啊! 第899页 两个已经出门的小姑又有什么可针对的呢?又不是那种婆家过不下去,要回娘家,靠兄弟养的那种!这样的小姑彼此之间没有什么利害关系,难道不是正应当搞好关系的那一类? 但是古氏就是蠢的无可救药,非要上前得罪啊! 从连翘的角度来说,她和吴美娘的想法也差不多。只不过她已经适应了古氏的蠢,而且深处古代这个大环境,懒得背后议论古氏这个长辈,所以靠在吴美娘肩上不说话,只是深深吐了口气。 吴美娘替她理了理有些散乱的鬓髮,忍不住又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哪家也没有十全十美的,只能当她咱们家上辈子欠她的了。」 其实这话说白了就是自我安慰...不过不这样又能如何呢?古氏年纪也不小了,给连翘她二舅生儿育女开枝散叶,如今也是做祖母的人了,难道还能让连翘二舅休妻?实际上,要是能休妻,多少年前就休了! 连翘不想连翘老是去想这些没办法的事情,所以整理了一下思路,让自己忘掉今天的不愉快,然后就和吴美娘说起各种有趣好玩的事情。其中有包括最近自己在家想做些什么,也有一些顺口编的笑话。 连翘自认为口才中等,但不知道是不是超出时下的普通水平太多,竟逗的吴美娘大乐。到家的时候忍不住道:「一直知道你这孩子十分能说,看平常就知道了。到底是手下能倚马万言的,你们这一行都是如此?」 挽着吴美娘的手臂,连翘回忆着道:「也不都是,我这一行其实什么样的人都有,甚至还有沉默寡言,不能与人交际的呢!手上写的出来和嘴上说的出来,这其实是两码事儿。」 连翘陪着吴美娘下车进门,这个时候可以看到家里院子里原本的晾绳上已经挂满了,然后又临时牵了几条晾绳。再站到廊下具体看看,今早起来还觉得廊下有一层灰尘的,这个时候也闪闪发亮,显然是擦洗过了。 当初连翘和吴美娘离开嘉定的时候,吴美娘是託付了娘家,每过一段时间就给房子透透风,最好是能稍微扫扫尘。吴家也没有敷衍,不然昨日连翘进门之后也不可能稍微整理了一下就能住人。 但即便是这样,这种粗放式管理也不如自家住着的时候。所以整个房子别的暂且不论,光是一些平常不容易碰到的地方,灰尘都积了不浅的一层了。 昨日因为一路舟车劳顿实在是辛苦了,再加上是晚上,也看不太清楚这些,匆匆忙忙就歇息下来了。等到今早起来,连翘看到家里人都在打扫这些才觉得不太舒服。 她对于生活环境的要求其实不算特别高,住的豪华精緻当然喜欢,但普普通通的也完全无压力啊。但是在可以保障地近况下,她还是更喜欢一个干净的环境的——可以朴素,但是得干净。 除了廊下,连翘还去了房间,略一扫就知道里头的卫生也弄好了。心里盘算了这个工作量,询问道:「你们是请了外头的清洁妇做这些吗?」 人力市场上有打零工的,类似钟点工一样的清洁妇也是存在的。在家中工作实在做不完,又时间很紧张的时候,请这些人帮工也无所谓。 春儿正在叠院子里收来的晾好的衣裳,笑着道:「是张嫂子,她从人力市场那边雇了三个健壮的僕妇,家里清洁起来的各种粗活都是她们做的。」 似乎是怕连翘在意,还补了一句:「小姐和夫人贴身的东西都没有让她们沾手,都是我们这些人做的。」 很多人挺在意这一点的,春儿还知道很多大家小姐『厌腌臜』,极度讨厌外人触碰自己的东西呢!连翘倒是不在意这个,没有这方面的心理障碍,所以只是点点头:「难怪手脚这样快,一日就收拾完毕了。」 听连翘这样说,春儿又笑了起来:「我的大小姐,这才哪儿到哪儿?表面上看起来是做完了,实际上各种细活儿还有好多。只不过那些活儿都不紧急,慢慢细细地做就行了。」 「嗯。」连翘算是肯定了这一点,然后才拧着眉头道:「但是我约了贵子表姐来家里小聚喝茶,若是家中忙乱...我还是和她外头茶楼坐着罢!」 春儿赶紧阻止:「可不是这样的!剩下的都是小事了,慢慢做就是了,哪能耽误招待表小姐!小姐想在自家待客,那自然还是自家待客的好——有什么要安排的吗?」 其实也没什么可安排的,说到底就是准备一些好吃好喝...其实就连这些都不准备也不是特别要紧。小娘子们聚会总是容易弄各种新鲜玩意儿出来,但张贵子孩子都有了,这些事情上面越发无心顾及,所以只要按照最普通的小聚安排就成。 当然了,连翘本身还没有进入到那种生活节奏,所以还是讲究『生活的仪式感』的。于是想了想,做了一些安排。 等到第二日张贵子来到连翘这边的时候,就看到桌上的各种精緻小点心,特别是一个小小花篮,装饰的十分漂亮,显然是自家动手完成,而不是买的外头的...这种完全闺阁情怀的东西,外头也基本没得卖! 看到这些,张贵子就想到了没成亲之前和小姐妹办的『盒子会』,忍不住感嘆起来:「当初我们几个办的盒子会还记得吗?感觉还是昨天发生的事情,但仔细想想,竟然已经过去数年了。当初咱们四个,盈盈姐、宝儿、你、我都还是在家的女孩子,现如今也只有你还未成亲,是个小娘子了。」 第900页 连翘怔了怔:「宝儿也成亲了?竟是不知道这件事。」 宝儿就是钱宝儿,说起来也算是连翘的小迷妹,当初她在嘉定小说业混的时候还给连翘做过助手。只不过从连翘去苏州之后,两个人联繫就少了很多,只是每隔一段时间钱宝儿会给连翘写信请教一些小说写作上的事情。 后来随着时间推移,信不再那么频繁,只保持着一个偶尔一封的样子。连翘收到的上一封信中可没有提到过成亲的事情,心中有一些怅然。 张贵子却是笑道:「这件事她没有写信与你说?其实说来也简单,她是和这边行内的一个同行看对了眼!事发突然,从认识到成亲只有三个月。事情很是仓促,咱们都来不及和你说,她恐怕也慌忙之中忘了罢!」 若不是钱宝儿如今依旧肚皮平平,恐怕就要有人怀疑他们是『奉子成亲』的了。 张贵子在钱宝儿婚后也有交往,所以知道她如今过的还不错,所以乐的和连翘谈论这些——也算是当年的好友了,如今若是过的不顺,说起来也是平添一层忧愁。 「她也算是嫁的好的了,那同行是家中么儿,老家是个小地主。也是因为衣食无忧,又不需要做家里的支柱,所以跑出来写小说为业。如今虽然没有挣下偌大名气,也好歹能够养活自己。再加上小家庭成亲后老家分的产业有一笔不小的补贴...生活是一点不用担心的。」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夫妻两个都能顺从自己心意地笔耕不辍。 「因为是同行,所以也没有不让宝儿封笔。如今宝儿虽然也没有成名,但风格独特,也算是在嘉定第一报馆站住脚了,短篇小说固定的每个月都有...就看什么时候能做个连载,真正在这一行登堂入室了。」 连翘为钱宝儿感到高兴,笑眯眯道:「这样好!宝儿有家里支持,成亲之后还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而且这样一来可以写小说的时间就延长了...早晚有一天,她一定能够出头!」 以钱宝儿的进度,赶不上那些真正的行内天才,但也绝对算是优秀的那一批了。但是问题在于她是个女孩子,若是不早早成熟起来,说不定就没有机会继续下去了。而现在,解决了婚后就可能封笔的问题,她差不多就和男作者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了。 再问了一些钱宝儿的情况,确定她和丈夫的感情也不错,连翘点点头:「这样就好了!等过两日,我再去约她和盈盈姐,到时候咱们一起聚一聚!」 「好啊。」张贵子也相当随意地答应下来。 也就是她们几个了,连翘是个单身小娘子不用说,张贵子和她交往,婆家更不会管束。至于刘盈盈,老夫少妻最容易让丈夫对妻子无限制宠爱,说什么是什么...她和她家的楼副主编虽不至于如此,却也相距不远了,小姐妹约出来聚个餐,洒洒水啦! 还有钱宝儿,她就更不成为问题了。实际上知道聚会人中有『乔琏』,她的丈夫十分积极地忙前忙后...嗯,想要蹭聚会。 然鹅,钱宝儿相当残忍地拒绝了眼里饱含着期待的丈夫——小姐妹聚会,有男人什么事儿啊! 这是之后的事情了,此时只有连翘与张贵子,略说了说钱宝儿之后张贵子想起昨天的事。脸上带着八卦的表情,低声凑过去道:「你自己交代吧!是不是在苏州有了两情相悦之人...」 「昨天小姨妈说话绝对不是无的放矢,而且我都看见你脸红了。可别和我抵赖!」 第506章 这种恋爱话题向来是闺蜜中谈话的要点之一,两人嘻嘻哈哈了许久,连翘依旧不松口,只是道:「有,也或许没有,你猜啊?」 「那就是有了。」张贵子对连翘还是有些了解,所以很清楚以连翘的性格,要是真没有的话,那就直截了当地说没有了,何必再说些有的没的? 得出这个结论之后,张贵子陷入到了新的问题当中...对象到底是谁啊!卧槽,真的好好奇啊!然而连翘根本不肯说,只是老是给她一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眼神。 在张贵子的眼中,连翘一向是不一般的。在连翘还没有踏上写小说这条路之前,她只是觉得这个表妹长得好、有头脑、能力不错,但在连翘开始写小说之后,两人的感情迅速超过了其他的姐妹。 而在这个过程中,她亲眼看到连翘是如何一步一步发挥着她的才华的。一开始或者还因为连翘是自己身边的人,所以不会有一种仰望传说的感觉。可是当连翘去到苏州之后,每回通过报纸和别人口口相传知道连翘身上发生的事情,总有一种这和我家来走动的那个表妹不是一个人的感觉...... 完全就是一个当代传奇,给人的感觉越来越接近那些曾经让她感嘆的奇女子。 距离远了,感觉反而更接近现实。实际上,连翘确实是公认的当代奇女子。 而这样的奇女子,在张贵子看来,一生不去婚嫁,成为众人眼中最为特立独行的那个...这似乎更接近奇女子该有的结尾。因为这样一来,就好像一生都没有被任何一个男子征服过。 连翘之前对婚姻的抗拒显然有这种苗头,张贵子还担心过呢!虽说那样很传奇,可是如果是自己感情很好的姐妹、朋友,她还是希望对方能获得幸福的——婚嫁不一定代表幸福,但是如果真的走奇女子那条路,无疑会很辛苦就是了。 然而,真的出现可以改变连翘心意的男子,张贵子还是觉得不可思议了起来。因为她想像不出来,连翘到底会看中一个怎样的男子。 第901页 张贵子知道,连翘根本不重视钱财,钱财在能够维持她喜欢的富裕生活之后,再增多就没有太强烈的欲.望了。所以这样一来,对方是个超级有钱人,为了钱,达成富商与女作者这种近年来比较流行的结合的可能性几乎就没有了。 同行?可是同行面对连翘应该会很有压力吧。即使是后世,男子在面对比自己强的女朋友的时候也会非常不自在的。 各种可能性张贵子都想了一遍,然而还是百思不得其解。直到过了两日,刘盈盈、钱宝儿一起聚会,这两人也知道这个情况,有她们一起助攻,竟是一起『围攻』起连翘来了。 连翘被人挠着胳肢窝和肋下,笑的不行,眼泪都出来了,只得举双手投降:「哈哈、哈哈哈...饶了我罢!我说,我说还不行嘛!」 张贵子、钱宝儿、刘盈盈三人这才住手,但也依旧把连翘团团围在中间,这是怕她跑了呢! 连翘的唿吸渐渐平復,半晌没有说话,见她似乎有意拖延,三人又要上手。连翘赶紧双手护住自己『要害』,求饶道:「姐姐们可放过我罢,我说就是了——只不过直接说是不成的,我提示提示,你们自己猜。」 说着『哀怨』地扫了一眼张贵子三人:「你们是不是姐妹啊?整日就逼问这些...咱们就不能说些别的?」 其他人大笑起来,一合计,连翘看来是真不想说出来,提示就提示罢,总有一个方向可猜。于是装模作样地大度道:「既然是这样,那你说说看。」 连翘想了想,忍不住笑起来:「是个同行!」 「完了?」「完了。」 这个提示可让张贵子三人抓破了脑袋,说实话,说具体的话觉得挺宽泛的。但再仔细想想,又会觉得很有可挖掘的地方。 像张贵子,回头就玩味再三,一步步接近了真相。 首先她敢肯定,连翘是一个三观很正的女孩子,绝不可能去勾搭有夫之妇。若真是那样,无论将来是妾室还是继室,说出去都是一个笑话。其次,这个人年龄肯定不会太大,虽然老夫少妻有刘盈盈这个例子在,但连翘明显没有这方面的想法。 还有,说是同行,看起来苏州有大量的作者。但仔细想想的话,其中绝大多数在第一轮筛选中就会被淘汰——连翘平常的圈子很有限,大多数都是些已经相当出名的作者,再不然就是现在名声不显,但本身很有潜力,说不准很快就会一飞沖天的类型。 这些人之外,先不说连翘看得上看不上,就说和她说话,恐怕也没有什么机会吧。 这个时候就可以清晰地知道了:这是一个年轻有为,没有婚配(又或者老婆已经没了)的男性作者。限制条件一个个地剔除,其实剩下的人选就很有限了。 刘盈盈和张贵子都已经不在报业混了,只有钱宝儿还在小说行当打滚。这上头反而她的消息最为齐全,细緻排除之后列出了一个可能的名单——连翘看到那个名单的时候紧张地一批! 果然,每个女人都有当侦探的天赋!特别是在发现老公的jq和闺蜜的八卦的时候,这种天赋就会全面开启! 名单上有七八个候选人,许文华赫然在列! 非常勉强地保持了镇定,连翘微笑着点头:「你们厉害!」 这就是肯定这个人真在其中了!张贵子三人忍不住更加好奇起来...到底是谁?真的好想知道啊! 钱宝儿也拿着这张名单上下左右地看,最终忍不住遐想道:「这些都是一时之选了,若是将来真的能成,又是行内一段佳话...说不定是第一佳话!」 行内男女作者成一对的事情经常发生在,只不过只有当至少一方有名气的时候,这才能够称得上佳话。而如果两人都有名气,『佳话』水平就会直线上升。 曾经行内有过公认的第一佳话,不过那是上一辈作者的事情了,如今依旧被很多人传颂。然而在钱宝儿眼中,比不上连翘这回——男子这边是可以打平的,而女子这边,连翘已经超出当初那位女前辈很多了! 这么一想,还真是棒棒哒。 张贵子最后确认了一番名单,忍不住嘆息:「早知道就不应该追问这件事,现在更好奇了!到底是谁...就不能更加确信一些吗?」 刘盈盈摊摊手:「我就只能确定到这个地步了,倒是你,平常和乔琏先生见面最多,难道没发现什么蛛丝马迹?」 张贵子再三思索,只能摇头:「连翘平常不爱提这些,我们都不说的。」 聚会之后张贵子回家,发现吴慧娘正好来了夫家:「娘,你怎么来了?」 嫁的近的好处就在这里了,想女儿的时候一抬脚就能去看。其实吴慧娘也没有什么正经原因过来,不过就是打着新做的酱菜好了,分一些给亲家母这样的旗号,看看女儿,看看外孙。 只不过这一次有些不巧,张贵子出门去了,是张贵子她婆母招待的。 「亲家母说你去和连翘她们相聚去了?」张贵子的婆婆龙母去招唿家中粗使的一个妇人做饭,将空间留给了人家母女两个。等到龙母离开了客厅,吴慧娘笑眯眯地问张贵子。 张贵子点头,然后道:「一起的还有另外两个小姐妹。」 听到张贵子这样说,吴慧娘似乎是想起了自己少年时候的事情,嘆道:「我年轻的时候也有许多小姐妹,后来各自嫁人了,就没有以前那么紧密了。到如今还能说得上熟悉的,也就是两三个而已。你如今有这些小姐妹,一定要珍惜。」 第902页 张贵子点了点头。 母女两个又说了些闲话,吴慧娘不经意间又说到了一些娘家的事情:「酱菜是今早开坛的,我先是送到了你外祖母那里。你那个二舅妈实在是越来越不着调了!你猜她和你外祖母说了些什么?」 吴慧娘的表情充满了无可奈何...考虑到大家都已经习惯了古氏的蠢和坏,能让吴慧娘这样的事情显然不会是常规事件。张贵子想了想,实在是想不出来,摇了摇头。 嗤笑一声,吴慧娘接过女儿倒的茶:「你当然猜不出!这事儿要不是你外婆告诉我,我就是往死里猜,也绝对想不到!」 「你外祖母告诉我,你二舅妈大大咧咧地就要给连翘保一桩亲事!」 吴慧娘话音刚落,张贵子下意识反应道:「这怎么可能呢!?」 「是啊,谁想得到?连翘家里还有你姨妈呢!她一个舅妈就凑上去算是怎么回事儿——好罢,也有那种姑嫂亲近,又兼疼爱外甥女的舅妈,主动保媒也不是没可能。只是你二舅妈和你小姨妈之间...就差剑拔弩张了!这种事她去开口,做事不动脑子的吗?」吴慧娘这些年是见过蠢货的,实际上她那丈夫就算一个,但看到这样蠢的单纯的,古氏还是头一份儿了! 张贵子想到连翘可能在苏州已经有了一份姻缘,心里更加生气了,但又不好骂长辈,只能埋怨道:「二舅妈怎么这样啊...」 「谁知道她是怎么想的。」吴慧娘撇了撇嘴:「她就是有各种各样的小心思,年轻的时候就那样!而且还觉得自己聪明,那些小心思根本无人得知。实际上,家里人都看在眼里,只不过懒得说她罢了!」 张贵子有些无语,只能问道:「外祖母没有答应罢?」 吴慧娘摇头:「哪怕说的是个好人,由你二舅妈来说,你外祖母都要怀疑里头有什么猫腻了。更何况你这二舅妈说的人也忒不像样了,她那是要推连翘进火坑啊——其实也不能这样说,或许在你二舅妈眼里,那确实是个极好的人选。她给连翘保这桩亲事,那是做好事儿呢!」 本来张贵子对这件事兴趣不大,主要是外祖母家常年有二舅妈古氏卖蠢,各种各样的故事不要太多。这回还想要搞清楚,那还是因为事关连翘。然而吴慧娘现在这样一说,张贵子反而升起了一些兴趣。 追问道:「到底是什么人啊?」 第507章 正在嘉定这边家长里短的时候,苏州这边也同样热闹——许文华回来了,怎么可能不热闹! 一部分热闹是源于许文华本人,不管怎么说,许文华也算是业内大佬了!大佬就有大佬该有的牌面。他离开的匆忙,当时倒是没什么,现在回来了自然不会默默无闻。多的是人想要给他接风洗尘,也多的是朋友心中有八卦之心,想要打探八卦新闻。 别人或许不知道,但是亲近的朋友都能够猜出许文华北上应该和连翘有很大关系。但大家大部分也是猜测,真正心里已经实锤的,也就是丁一新、王思齐几个。这种觉得自己已经无比接近真相,然后就是无法确定的滋味儿可不好受,所以许文华一回来,大家就开始上门打听了。 因为是朋友的关系,这些人也不怕许文华,当着他的面就敢单刀直入去问! 一向只有许文华让别人说不出话的,这次倒是反过来了。自觉抵挡不住火力,许文华选择跑路——说是这么说,其实只是回老家见爹娘兄长而已。毕竟出了一趟远门,虽然走后让小厮给老家去了信,后来也寄过家信,但回来一趟肯定是要见见家人的。 说实话,许文华这次跑路真的吓到许父许母了。这又不是现代,儿女们出去旅游,大人最多就是叮嘱出门在外小心一些。这个时候出门的风险大得多,很多人一辈子也不会出远门呢!对于一向保守的许父许母来说,从苏州跑到京城,这种事实在是不敢想! 也正是因为这一场吓到了,许文华不提为什么跑路到京城,许父许母也不敢问。大概是他们意识到孩子真的长大了,而且是一个可以完全摆脱他们的独立个体——他都可以一时兴起跑到京城去了,真要是弄的他心烦了,他再次跑路可怎么办? 虽说许文华不知道这次的『惊吓』能治住爹娘多久,按照他的经验来看,估计也是治标不治本。但不管怎么说这也算是意外之喜了,不出意外他能够安生一段时间了...甚好甚好! 许文华总算可以享受几天舒服的老家生活了,所以也不像往常一样来去匆匆,而是在老家住了几日。 就在他不在苏州的这几日,苏州城里已经是各种传闻甚嚣尘上了! 是的,许文华没有和连翘一起出现在大家眼前,某些人可以自欺欺人:之前一些流传的小道新闻果然只是小道新闻,哈哈哈哈... 永远叫不醒装睡的人,对此唐宋相当嗤之以鼻:「这些人也就只能自欺欺人了!只有事情拍到他们脸上的时候,他们才愿意醒悟过来,晓得许文华那厮多可恶!」 在场的都是熟人,对于某些事情基本上已经心中有数了。但相比总是能够拿到第一手消息的唐宋,那又多有不如了。金凤就问道:「前些日子许文华没头没尾地就对咱们说替乔琏先生致歉,又不解释清楚...现在人都找不到了,这算是怎么回事儿呢?」 唐宋在听到许文华替连翘致歉这样的字眼已经很不爽了,不过也不能因此迁怒于人,所以强压下了怒气,咬牙切齿道:「你们都知道的,乔琏先生和许文华那厮是结伴一起回苏州的。乔琏先生陪伴着家中长辈肯定是要先回嘉定老家那边的...过苏州的时候没有过来见见朋友,内心有些歉意,所以才让许文华说一声。」 第903页 说到这里的时候唐宋又高声了起来:「你们说说看,那厮有什么用?乔琏先生託付了他,然而他一句话也没说清楚!还是昨日我收到了乔琏先生的快信,才知道有这么回事儿!」 大家面面相觑,内心的观感很复杂。其实大家都很清楚,唐宋生气的点根本不是许文华竟然没有办好连翘拜託的事情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连翘竟然拜託他来做这种事! 这好像可以解释为朋友之间的信任,但仔细想想又觉得根本不可能那么简单啊!! 愁死人了...... 这大概就是脑残粉的内心独白吧。 等到这一回的宴散了,剩下的只有主人家王思齐,以及丁一新。这两位大佬关系很近,这种单独留下的事情也不是第一回 ,下人们见怪不怪。 此时正是黄昏时分,十分舒畅,于是两人在王思齐家那个很有名的花园散步。见到人工湖中有成双成对的水鸟,王思齐就忍不住道:「虽说当初不是没有想过许文华和连翘,但真正走到现在这一步,看起来要成真了,这却是不能料想的。」 说实话,当初看出许文华心思的人不少,毕竟他也没有刻意遮掩。但是大家也没有放在心上,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种事又有什么好稀奇的?其实除了许文华之外,还有一些与连翘走得近的圈内人圈外人,最初的时候大家并不觉得许文华和这些人有什么不同。 真心看不出来他有抱得美人归的优势。 真正让事情变得微妙起来,大概是那一场赌约了。当时看起来是两个人赌气,但事后想想,这倒是让两人有了一个很大的牵绊。外界自此习惯性地将两人联繫到一起,他们也更加关注对方了! 也就是那个时候,丁一新才真正觉得许文华搞不好真能如愿以偿——虽然连翘和朋友们都很处的来,但是两人之间却高出了其他人一些。看起来更加光风霁月,更加坦荡荡,真的很像是『朋友关系』而已。然而丁一新是过来人,所有很清楚,无论什么关系,到了极致就会变味... 丁一新想起这些事情,摇了摇头:「想得到想不到又如何呢?不过,这次文华能够毅然决然上京,这倒是我没有想到的。正是这份赤子之心与勇气,这才定下干坤的吧!连小姐看着是天底下最胆大的人,但是有些事情上她却是一个十分容易犹豫不决的人。没有人在身后推一把,真的很难做决定...」 丁一新是前辈,比许文华和连翘多吃了那么多年的饭,很多事情早就心中有数了,看人也不会错的,这件事确实被他看的准准的。 说到这里,他又想到了前些日子收到的信件和包裹,忍不住嘆了口气。信件和包裹的主人远在京城,信件是给他的,内容也是寥寥,主要核心思想就是请丁一新代交包裹给连翘。 包裹并不重,丁一新也不好猜测里头是什么东西,只是觉得这位朋友真是无法去说什么了。 当初频频来信询问一些关于连翘的事情,其实那个时候丁一新已经很确定了,这并不奇怪,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嘛。凡是能够说的东西,丁一新都写信告知,对方对此虽然不说什么,但是字里行间的意思也是千恩万谢。 渐渐的,丁一新从那种『助人为乐』的感觉中清醒了过来,越来越觉得那位朋友可能陷入了某种麻烦当中——丁一新以为只是普通的淑女好求而已!这种事情在圈内在圈外,每时每刻都在发生。 那位朋友的快乐通过信件传递给了丁一新,丁一新很清楚对方并不是什么活泼的年轻人,但是信件中那种『雀跃』之气简直难以形容! 知道了关于倾慕女子的事情,无论是多么微小的事情,都足以让他觉得满足与快乐。丁一新甚至觉得,这位朋友自己也不知道自己陷的这么深,至少一开始并不知道。而进展到这个程度,已经不再是『淑女好求』那么简单了! 到了这个时候,丁一新想要打住,想要劝说那位朋友:不管怎么说,清醒一点啊! 丁一新大概知道一点连翘的家庭情况,再联繫到她对定居京城一点兴趣都没有。显然,除非是爱的昏了头了,她是绝对会回苏州的! 这已经很惨了,但不是最惨的!因为如果下定决心,那朋友也可以跑到苏州来——虽然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但谁又能料定所有的选择呢? 最惨的是,丁一新足够了解连翘,对那个朋友也有着自己的看法。他作为一个旁观者,其实早就对一些事情洞若观火了...那位朋友更可能的是陷入单方面的恋情,是得不到回应的。 而许文华意气风发地回来,这只是让原本几乎肯定的猜测变成现实而已...虽然他很清楚,那位朋友的失败原因并不是许文华,而是连翘。在这件事上,当事人的意愿才是最重要的,竞争对手其实不算什么。 丁一新不相信这个朋友会连连翘在苏州的地址都不知道,偏偏要自己转交一份馈赠。其中的用心,简直让人嘆息...他并不想直接与连翘接触了,但又必须遵从自己的内心送来东西。 这位朋友这辈子至少为这折寿二十年!丁一新内心是很唏嘘的。想当年他那位朋友也意气风发过,走到哪里都是女郎们夹道欢迎。如今到了一个作者所能达到的顶峰,却遇到了这种事。 想想年轻时做过的那些荒唐事,有时候真要感嘆天道好轮迴啊——丁一新他们这一辈年轻的时候正是小说圈子最大胆的一个时期,既读过了洪荒时期的贫瘠,大家拥有了荣誉、地位、金钱,又不像后来者,规矩越来越严密。 第904页 当初可是很荒唐的,而丁一新的那位朋友也算是赶上了荒唐岁月的一个小尾巴,留下的逸事可不少! 丁一新想到了连翘那张年轻、漂亮的脸,又想到那位朋友作品中越发垂垂老矣的气质。忽然内心有一种冰冷感,他大概明白那位朋友为什么会毫无徵兆地陷入那么深了,人总是这样,越是缺少什么就越想要得到什么。 他们这一代人看起来还算是处在壮年,但大家心知肚明:属于他们的时代已经真正进入到倒计时了! 这个时候,一个年轻、漂亮、才华横溢的灵魂,确实足够毁灭一切,让人拼了命也想要抓住什么。 这个时候王思齐忽然笑了起来:「这可真是啊!虽说我看不顺眼许文华那么得意。但是他倒是赢了京城那位宋先生啊...相比之下还是许文华强一些,不然今后连翘都要成为京城的人了!」 丁一新愣了一下,最后却随着王思齐微微笑了起来。 第508章 就在苏州这边诸人正在关心连翘感情生活的时候,嘉定这边的某些人更进一步,开始关心起连翘的婚姻了! 说实话,连翘今年年方十八,这个年纪以在室女来说并不小了。但是,以如今普遍的婚嫁年龄来说,却也不算太过分。不像连翘所知道的古代,女子过了十八,就好像不能见人,完全是挑剩下的菜叶子一样! 家里人着急,主要是她不只是没有成亲,连定亲都没有呢!按照道理来说,说定一个人家,然后各种流程走完,少说也得三五个月。现在已经是秋天了,翻过年去就是十九岁,说不得得弄到二十岁才能嫁人! 以体面人家女子来说,这个年纪就稍嫌大一些了。 不过,当吴家提起这个话题之后,因为吴美娘若隐若现的话,暂且消停了。因为吴家人心中有怀疑,连翘的婚事或许已经有眉目了,就在苏州那边。关于这件事,吴美娘这个当娘的有全权处理权,其他人当然不会手太长,要越过她去管连翘。 但这是针对明白人的啊...吴家的大部分人都能够心领神会,但这些人里面绝对没有包括连翘她二舅妈古氏! 吴慧娘给娘家送自己新做好的酱菜的时候就亲眼看到了这一出,心里大觉荒谬,下午间去女儿张贵子婆家送酱菜,说起这件事还觉得『呵呵』。 「你问你二舅妈说了个什么人家?」吴慧娘扯了扯嘴角:「说起来倒是个过得去的人家,家里的父亲是做举人老爷,自己身上虽没有功名,如今却做着一个不大不小的生意。正经说起来,光鲜亮丽的很。」 张贵子挑了挑眉,心里盘算着,若是不知道连翘的另一重身份『乔琏』,这样的身世确实很好了。但看她娘的脸色,这个说亲对象显然不是个好的,所以她敢确定,她娘这一串话后头肯定还跟了个『但是』。 「但是...这个说亲对象今年已经三十出头了,前头讨过一个老婆,如今身边还有一个妾室。再看看膝下,有两儿两女。一儿一女是正头老婆生的,另一儿一女是那个妾室生的...呵呵,这倒是挺公平的。两年前他那老婆发急病死了,自从出了一年的孝期,这位就一直在寻摸个好女子做老婆呢!」吴慧娘冷笑道。 「这也...」张贵子也无语了,先不说年纪,三十出头确实比连翘大了十多岁,但也还没有到不能接受的地步。想想刘盈盈和楼副主编,张贵子觉得自己接受能力还挺强的。 真正让她无语的是对方曾经有过妻妾,而且儿女也有好几个了。连翘那样年轻,给一大群孩子做后娘? 后娘可不是好当的,对前头的差一些,就有无数的人戳嵴梁骨。对前头的好一些,也有人会认为是假好人、面慈心苦什么的。 若是嫁不出去的、条件极差的,没得选了,又或者还有一些别的特殊理由,只能给人家做续弦、当后妈,这也就算了。可是张贵子想想连翘,觉得自家表妹直接进大户人家做少奶奶都使得。 这么个亲事,磕掺谁呢? 也就是小辈不好数落长辈,她只能在心里嘆息自家这位二舅妈的不靠谱了。 张贵子是这样,吴慧娘却不是这样的。她是做小姑子的,当即就不客气道:「你二舅妈就是个最煳涂不过的!整日以为别人是傻的,只有她自己有心机有算计,能够把别人带进自己的套儿里!实际上家里的人都拿她当笑话看了。」 「平常就够呆笨的,这一次更蠢——说不定,她还真觉得自己给连翘带了好大一个便宜,并不觉得自己是在害连翘呢!」想起在家的时候看到古氏对母亲说这个亲事,满脸的艷羡,似乎恨不得这件事落到自家的表情,吴慧娘真是觉得天雷阵阵。 天底下竟有这样的货色!而且还不巧地就在她娘家,她真是一点也不想承认这件事! 「竟然是这样?」这下就连无语的张贵子也感嘆出声了...如果这是二舅妈古氏使坏,充其量就是一个非常没有水平的使坏,能够被归类到笨蛋当中去。但如果古氏认为这是一件好事,就连笨蛋也无法形容了! 但是仔细想想,张贵子又觉得不对了:「可是娘,二舅妈为什么要与连翘介绍这等『好事』呢?」 张贵子虽然每说具体,但是言下之意是很明显的——二舅妈古氏和连翘一家关系很好吗?至少家里有眼睛的都看得出来,根本没有一丝情谊!说的不好听,古氏一直拿吴美娘和连翘当眼中钉肉中刺。 第905页 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大的仇那么大的怨... 吴慧娘轻哼了一声:「她当然不愿意,但是事情由不得她嘛~你也知道你二舅刚刚找了一份稳定不错的差事...东家不是别人,正是这次说亲的这一个。人家是东家,你二舅为了如今这份活计,也说不出什么来啊!」 张贵子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古氏并不是真的为连翘好才想到给她介绍婚事的,纯粹是想办好这件事,让二舅的差事更稳固——而且仔细想想,若事情真的成了,东家就是和自家有亲戚关系的了,这岂不美哉! 想了想,张贵子问道:「连翘和小姨妈知道这件事吗?」 吴慧娘道:「当然不知道!你二舅妈好歹还有最后一点儿自知之明,没想过亲自上门给连翘说亲,而是想到了你外祖母,想让你外祖母去说,这样事情更容易成!只是她哪里知道,你外祖母那里那一关都过不了!」 话是这样说,吴慧娘却没有想到,两三天后,因为吴家老大吴璋过生日,全家人聚在一起,古氏竟然会旧事重提! 古氏当日确实是抱着不爽的心情给连翘提亲的,在她看来,这样好的亲事便宜连翘了!要是当初没有将梦春嫁出去,或者梦春还有一个在家的妹妹,她首先想到的就是将这门婚事扒拉到自家怀里! 然而她没有想到,自己会被婆母大骂一顿!骂的狗血淋头之后,婆母直接将她赶了出去!不许她到大房去见她!说起来她自己也是做祖母的人,这样不留情面——要知道,这时候虽然分家了,但是吴家三兄弟是挨着住的,什么都瞒不过其他人! 古氏心里也很委屈...凭什么这样对她?她怎么想也想不通。 她有心这件事就这样不管了,但是没法子不管啊!这是丈夫吴琳的东家託付的事情,她若是撂挑子不干了,自己是轻松了,丈夫会怎么样?会不会失去这个十分优越的工作? 没办法,她只能继续想办法!好在过了两三天就等到了大伯子吴璋过生日。这不是什么重要的整生辰,再加上家里还有宋氏这个长辈在,所以生日没有大办,只是一家人在一起吃了个饭。 这是一个机会,她知道吴美娘和连翘母子两个肯定会来,所以打算豁出去了,直接和母子两人说!在她看来婆母宋氏就是老煳涂了,分不清楚好歹,不晓得这门亲事有多好!而吴美娘虽然讨厌,但到底是个精明的,不会不知道这亲事的好处! 什么是好亲事,在古氏眼里就是有钱。丈夫吴琳这个东家,家里既有当举人的父亲,自己手里又经营着一份不小的家业。家中奴僕成群,珍宝遍地,只要嫁过去就是做阔太太的,这还有什么不满足? 至于说先头的老婆,人都死了!还在的妾室?一个小妾而已,算得了什么。还有孩子,这倒是一个问题,会分薄自家孩子的家产。但是在古氏看来也不要紧,就算她再煳涂,也承认连翘生的得人意。 在她看来,男人只要遇到漂亮女人就会变成傻子,到时候有年轻的娇妻吹枕边风,还有什么怕的!自家孩子继承家业也是水到渠成——古氏自小在市井里面长大,见惯了继母是怎样辖制住一个家,让男人偏心自家孩儿的,有这种想法很正常。 「小姑啊,这回我可是给你报喜了!」面对吴美娘,古氏好不容易挤出了一丝笑容:「大大的喜事!」 吴美娘不接自己这位二嫂的茬儿,面色不变道:「哦,何喜之有?我竟是不知道了。」 「大喜事,有人托我给连翘外甥女儿做媒!」说到这里的时候,古氏的脸上是艷羡混合着施捨,好像又羡慕吴美娘和连翘,又觉得这是自己给人家的天大好处。 指着连翘便道:「前两天不是还说起外甥女儿的婚事艰难么!你还是打算去苏州找?如今可不用那么麻烦了,咱们嘉定就有顶好的人家!要我说,看了这个人家,别的人家就再也不能入眼了!」 吴美娘还以为是什么事儿,原来是想给连翘做媒! 这个时候就算是别人给连翘说媒,吴美娘也不会应,因为她很清楚连翘的情况。更何况现在说起这个的是古氏!她可不会觉得古氏是个好人,真心想要给连翘介绍一门好亲事。 于是也不等古氏开口,直接便道:「原来是这件事啊...这件事就不必二嫂费心了,我家连翘的婚事我这个做娘的自有安排,很不必二嫂子操持。」 说实话,吴美娘这番话真的是非常不客气了!一般来说,这种事哪怕是拒绝,亲戚里头的,也得软和一些说话,找个藉口让两方都下得来台。但是吴美娘这一次不同,竟是连个藉口都懒得说了! 果然,古氏立刻涨红了脸。 吴美娘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打住了,说起来,她这样强硬拒绝也不全是因为厌恶古氏为人,也是因为古氏的智商情商都太过于堪忧了。真要是兜兜转转地说,她恐怕还会误会,以为对方是待价而沽、欲迎还拒之类。 也只有这样简单粗暴地有话直说,这才能让她明白自家态度了。 却没有想到,一般不参与女人对话的吴家男人,吴美娘的二哥吴琳跳了出来,相当不客气道:「美娘你如今也是没有夫家管束,所以性子越来越坏了!你二嫂是为了外甥女儿好,这才有了这样的好事,你就是这样回报你二嫂的好心的?」 第509章 第906页 「美娘你如今也是没有夫家管束,所以性子越来越坏了!你二嫂是为了外甥女儿好,这才有了这样的好事,你就是这样回报你二嫂的好心的?」 对二哥吴琳突然发言,吴美娘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来。 她一直很清楚,自家二哥和古氏算得上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性格上很多相似的地方,其中最显着的一点就是一样的煳涂!所以,二哥吴琳说出这样的话并不奇怪,这就是他的脑子能干出的事儿。 关键是时机和场合不对! 这应该是吴家男人的习惯,女人间的对话,他们并不会随意插进去,所以之前有很多次都已经吵起来了,也不见男人们说什么。主要是他们也很清楚,大多数的矛盾都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他们参与进来,那就只能让事情闹的更大,最终无法收拾。 另外,也因为吴琳的个性...吴美娘很清楚,自己这个二哥是一个没有担当的人。平常就很软弱了,想要让他跳出来给谁撑腰,这就更不可能了。以前古氏也经常『卖蠢』,被家里从上到下看不上也不是第一回 了。 当时没有站出来给古氏撑腰过,现在怎么突然就会了? 古怪,真的很古怪!这就是吴美娘现在的想法。 不过她也不用古怪多久了,因为得了丈夫支持的古氏立刻像是想起什么了一样,大声道:「小姑你可别这个时候犯浑,你知道我也说给连翘外甥女儿的人是谁吗!这可是大好事而一桩!」 吴美娘懒得纠缠了,只得道:「那二嫂说说看,到底是哪位老爷,也好让我这个没见识的开开眼!」 古氏立刻得意道:「正是住在前头同文坊的崔老爷家!」 同文坊并不小,吴美娘一时之间还真想不起来有哪些姓崔的。不过同文坊确实算是嘉定县的高端贵族小区,住在那里的人大多数都是本县有些本钱的人家。 似乎是怕吴美娘不识货,古氏还补充了一句:「崔举人家里!」 这就知道了,虽然嘉定县城很有一些举人居住,但总的来说,举人是有数的。而其中一些因为热心本地的一些公益活动,譬如说铺桥修路啥的,通过报纸的宣扬,大家还是了解的。 正好,崔举人就是其中之一。 这么听着,倒是觉得这个人家还不错。但是想到古氏平常怎么对自己,怎么对女儿的,吴美娘狐疑地看了一眼古氏和二哥吴琳,觉得这件事有问题! 这么说话的功夫,吴慧娘带着儿女们也到了,正好听到了最后几句,心知古氏和吴琳还没有放弃之前的打算,于是赶紧上前道:「二哥二嫂!你们还在和美娘说那门亲事?二嫂,你不记得娘是怎么说的了?怎么,还不知道自己错了吗?」 这不是妹妹对哥嫂的态度,但是因为吴琳和古氏平常的行事作风,家中已经没有人尊重他们了。不要说吴慧娘这个妹妹,就是连翘、张贵子这些晚辈也很是看不起,只不过为尊者讳,口头上一般不去说而已。 吴慧娘可不会客气,当即将古氏和吴琳要说媒的人家情况给说了一遍。随着她的说明,吴美娘的脸色难看的可以,她首先想到的并不是古氏和吴琳真有那么蠢,而是以为他们是想牺牲连翘换自家的富贵安稳! 实在是...实在是古氏和吴琳的蠢已经远超她的预估了,也别是古氏!吴琳还好歹是个男人呢!男人有的时候还不理解嫁到这样的家中意味着什么。而女人,将心比心多少应该明白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想,吴美娘觉得空前的愤怒。 看着吴美娘这个『笑面虎』第一次露出这样的表情,古氏心里很没有底。虽然她才是嫂子,但对着吴美娘,她这些年可没有树立起来什么权威。此时越是心虚,越是虚张声势,大声嘟囔道:「我这是为外甥女儿好,这样的大好事,不是自家亲戚,我会提?」 说着还一手拉过旁边的连翘——说实在的,连翘已经适应古氏时不时的骚操作了,所以虽然说的是自己的事情,她却不会因此有太多的反应。身为晚辈,面对长辈时总是会有劣势的,所以等着吴美娘处理就好了。 她相信吴美娘的实力,十个古氏和吴琳捆在一起也不是她的对手! 然而,她没有想到,就在她一旁装壁花,面对如此槽多无口的事情都一言不发地时候,古氏会拉过自己。 这一下是硬扯过去的,连翘又毫无防备,差点被拉倒了。连翘在拼命防止自己摔倒的同时,还得忍着手腕上的疼痛...古氏的手劲儿真的很大。 「连翘,你父亲早逝,娘舅亲娘舅亲,咱们南边又是以舅舅为大,最是能说得上话的就是舅舅了。如今你二舅也不会害你——这么好的婚事,正好你去嫁!」说到这里,竟有了一些颐指气使的意思,像是在命令连翘一样。 连翘实在想不通,自己这位『二舅妈』脸皮是有多厚,能够说出这样的话来!然而,她也无心应对那句话,只因她的手腕被古氏攥在手里,好像力气越来越大了。 连翘只能去掰古氏的手:「二舅妈,你手松一些,手好疼的!」 吴美娘和吴慧娘还在一旁站着呢,吴美娘一耳朵就听出来连翘不是装的,而是真的疼,立刻就伸出手扯古氏的手,吴慧娘也在一旁帮忙。 这一纠缠,吴美娘就见连翘雪白的手腕上一个深深地掐痕,青青紫紫的。虽然是因为连翘皮肤格外白皙,这才显得过于可怖,但也由此可知刚才古氏的力气真的很大! 第907页 吴美娘当即就火了,上前一步道:「二嫂子这是做什么?打算强来?是想吓唬吓唬连翘,然后逼迫她?您是做二舅妈的,就是这样对个小辈的,下手这么重,心里还有没有一点慈爱之心?」 当然没有,古氏能对连翘有慈爱之心,那才是见鬼了! 古氏却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问题,她甚至不觉得自己手重了,因为平常在家的时候她就是这么对自家孩子的。或许,在家的时候更能下手一些,别说只是扯了扯手腕了,就是打小腿、拧耳朵之类更严重的体罚她都做过呢! 这个时候面对吴美娘的愤怒,反而奚落道:「不就是碰了一下么?谁家孩子就这样娇嫩了?难不成是豆腐做的!呵呵,这还没有千金小姐的身子呢,就摆起千金小姐的谱了!」 说着犹嫌不够,戳着手指头骂道:「给脸不要脸的东西!给你说的这门亲事难道不好?那样有钱的门户,还有个做举人的老爷当家翁,钱财名声都不差了!你说说看,这样的亲事不要,是想去做皇后娘娘不成?」 说着嘴上连珠炮一样不停:「还想在苏州找个贵人嫁了...说起来都不知道你这个女子到苏州去做什么了!一个女孩子,自己单独在苏州过活!说是去做正经营生了,谁知道到底是在做什么!家里都捧着你——可谁知道是什么脏的臭的!」 这就说的要命了!前头还可以说是正常范围内的亲戚吵架,至少已古氏的水平来说是正常的。大家已经习惯了,听听也就算了,或者骂回去,或者当没听见。然而最后一句,是对连翘道德上面的中伤,涉及到了名誉问题! 在现代,名誉问题已经是个很严重的问题了,而在古代,这是一个更麻烦事!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就是如此了。至于进一步来说,女子的名誉问题更加严肃!即使当世相对于连翘过去所知的古代,算是民风比较开放了,女子名誉依旧是个大问题。 「古六!你说些什么呢!」吴美娘的声音中充满了愤怒!她甚至没有叫古氏『二嫂』。古氏原本在家的时候排行老六,古六这个称唿,如果语气软和,那就是很亲昵的关系才能说。如果语气不好,那就是一种侮辱性的称唿了。 现在很明显属于后者。 古氏却不知道吴美娘的愤怒,或者说她知道,但她也上头了——古氏就是这样一个人,常常会不过脑子说话。特别是上头之后,真是什么话都能说出来。 「说就说!你家能做,我还不能说了?」古氏立即露出一脸鄙夷的神色:「你家那个小的一个人跑到苏州去,没有长辈在身边也就罢了,还因此弄的好像十分能挣钱的样子!一个女儿家,能做什么?又没有什么了不得关系,是能做生意还是能当官...不是过去你们母女两个扯谎,就是去做见不得人的勾当去了!」 连翘站在吴美娘身后,心中也是怒不可遏。听古氏这话的意思,就差指着鼻子说她是去做皮肉营生了——然而,现在其实也就是指着鼻子骂了! 就算是所谓的长辈,她也没办法忍了,当即就要还嘴...小辈一般情况下确实应该对长辈做出让步,但是就连翘现在的感觉,对面那个中年妇女才不是什么长辈! 然而就在她打算还嘴的时候,这边的吵闹声已经引来了连翘外祖母宋氏。急匆匆地,别的没有听到,最后几句却是听的真真的! 说实在的,宋氏也觉得连翘在苏州挣钱的事情有些蹊跷,但是她从来没有想过连翘会做什么不好的事情。只平常看连翘就知道了,这是一个目光清正的好孩子,又是女儿吴美娘教养出来的,宋氏绝不会怀疑她! 所以哪怕现在额米有丝毫证据,宋氏的第一反应也是大骂:「你这蠢妇!真是多吃了几碗饱饭,就不知道怎么说话了!这是说的什么胡话?你这是做长辈的吗...你、你真是要气死我了!」 听到宋氏的话,其他人倒罢了,反而是古氏先委屈起来,喊冤道:「娘,你也太偏心了一些,小姑是你的女儿,她家那个小贱.人是你的心肝宝贝,我这个外姓人就是一根草了?我这些年为吴家生儿育女开枝散叶,没有功劳有苦劳,到头来还是一个遭人嫌弃的外人!」 说着还干嚎起来:「我的老天爷啊,还让不让人活啦!那样的丑事,人家做得,难道我就说不得啦!」 第510章 「砰!!!」 古氏一旦嚎了起来,就会变得止不住,很多时候大家就是怕她无限制地胡搅蛮缠起来,这才会经常懒得同她深究。 连翘实在看不下去那个已经坐在地上,就差撒泼打滚的妇人在那里说些侮辱自己的话!就连小贱.人这种称唿都来了,连翘又不是纸扎泥塑的,也是有脾气的,热血一上头,只觉得外界的一切都离自己远去,甚至抱愧理智。 吵吵闹闹烦死了,连翘左右一看,一下看到客厅后头一张高案上摆放的一个花瓶。这个花瓶并不是什么特别名贵的珍品,只不过是一个民窑烧造器。非要说有什么特别的,这个花瓶比普通的花瓶大了两倍还多,摆在客厅里倒是很显眼。 也不知道是谁摆在这里做装饰的,一看就知道是仿照那些大户人家。只不过这瓶子烧造的粗陋,而且整个客厅本身也没有大户人家的那种格调,所以放在这里倒是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了。 而连翘没有想那么多,她只是抓起那只离自己很近的花瓶,狠狠地往地上一砸,砸的很重!破碎的声音犹如一声惊雷,震住l所有人,包括坐在地上嚎哭的古氏。 第908页 连翘的脸色比纸还要白,显然是生气到了极点。虽然在场的所有人当中,她是一个小辈,但此时,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身上太有气势,所有人竟是不敢说话了的样子。 她脚步稳稳地围绕着古氏走了两圈,步子不紧不慢,本来就很粘稠凝滞的气氛更是凝实了一样。 连翘似乎在估量什么,然后轻笑了一声:「二舅妈还真是让人无话可说啊,竟然连这种话都说出来了。说起来我倒是曾在书里看过,说一个人如果心里干净,就不会有不好的念头。可是一个人如果内心污秽,那么看人也会污秽起来。」 站定在古氏面前,居高临下道:「我在苏州做得一份好事业,也算是发达了,这在您看来就是不可能,一定是做了见不得人的勾当...您心里到底是有多不干净,才能说出这样的话啊!」 一开始的时候古氏和其他人一样被连翘震慑住,但这个时候见连翘这样对自己说话——明明自己才是长辈,可是她却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看自己更是没有一点尊敬的意思。 古氏立刻恼羞成怒了,满脸通红道:「你这小贱.人惯会说些好听的,巧言令色!外头民生艰难,一句苏州做事发达了,说的容易,真是小蚂蚁打哈欠,好大的口气!要真是那样,你怎么从来没有说起过到底做的什么?」 说着又恶意地看着连翘:「真要是正大光明,怎么就不能说了?」 连翘冷笑了一声:「我不说只不过是怕麻烦罢了!特别是怕二舅妈这样的麻烦!我也是有头有脸的人了,说实话,有二舅妈这样丢人的亲戚,还真怕传出去名声不好听呢!」 连翘这话其实是气话的意思,她原本没有泄露自己『乔琏』的身份给身边的亲戚,那是防止麻烦!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自家发达了,将以前不知道多远的亲戚都给甩到后头去了,肯定会有不少麻烦事的! 但是连翘现在觉得,所有的麻烦都不如古氏一个! 也正是因为这个,所以连翘才会说话格外刻薄——人在吵架的时候就会这样,会下意识地想要最大限度地伤害自己的对手,为此说出再伤人的话也是一秃噜嘴皮子的事情。当然了,想到古氏说的话,连翘觉得哪怕自己恢復了冷静,也不会后悔说这些。 果然,听这话之后古氏气的眼珠子都要鼓出来了。不只是古氏,还有吴琳,以及两人的两个儿子,吴宏盛、吴宏昌,都像是要吃了连翘一样。只能说,幸亏一直看连翘不顺眼的吴梦春不在,恐怕这个时候就能伸手去和连翘扯头髮打架! 说起来,即使是在吴家二房内部,儿女丈夫也是不见得看得起古氏的。但是这种看不起只是家庭内部的事情而已,一旦面对来自外界的攻击,他们还是能够一致对外的。 然而连翘不在意,她嵴背挺的笔直。面对古氏哆哆嗦嗦说不出话来,只会翻来覆去『你怎么敢、你怎么敢』这样的话,她轻蔑一笑:「二舅妈也只能将人往污糟了想了,却没有想到女儿家也是能做事的——偏偏你还不承认。真当世上女子都如同您一样吗?」 「连翘!」宋氏皱着眉头开口。 先前所有人都被连翘的气势震慑住了,不过再大的气势这么一会儿也该反应过来了。如果一开始是因为不知所措保持了沉默,这会儿却是没办法听连翘这样说话了。特别是宋氏...倒不是说他们对古氏有多好的观感,只是觉得连翘这样说话做事是不对的。 连翘一个小辈,对长辈这样,这根本不是顶嘴的问题了,而是她眼中没有一丝遮掩的轻蔑...这确实不是一个小辈该有的,看的每一个长辈都觉得心惊。非要说的话,就是正常人看到无法无天之辈的感觉,大多数人都是会害怕的。 连翘是不能对宋氏发火的,轻轻点头后退,显然是想将之后的事情交给吴美娘。顿了顿,才道:「娘,你和贵子表姐知道,可以说一说...我如今反正也不太怕麻烦了。」 虽然估计以后会有一些打秋风的亲戚之类,但是连翘想到这种事也只觉得时风如此,而且也不会天天有这种事。说是麻烦,其实也就是开头有人过来看热闹,以后也就没什么了。 相比起被人拿出去说闲话,受这种侮辱,那倒是好一些了——连翘很清楚,她这次真没个解释,回头古氏就能编排出不堪入耳的话给她。虽然因为她一贯的信誉,大多数人都是不信她的,但是三人成虎,连翘不敢猜事情最终会变成什么样子。 说到底,她也只是一个活在社会群体中的普通人,不可能乐意顶着一身脏水,听别人对自己指指点点。 利落地甩下这句话,连翘转身就走。经过大舅舅大舅妈身边的时候还行了个礼:「今日对不住大舅,实在是无法呆下去了,大舅舅大舅妈赎罪,连翘身体不适,只能先回家去了。」 大概是因为之前的事情让大家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反应,竟没有一个人去拦着连翘。包括吴美娘和张贵子...而且,如连翘所说,他们必须担当起解释连翘情况的责任。 宋氏嘆了口气,在客厅的上座坐了,然后抬眼看了一眼吴美娘,道:「既然是这样,美娘就说说看,连翘如今在做什么...我倒是不怀疑连翘做什么不好的事情,那孩子品行如何,我自信不会看错。但这事儿不说清楚,说不定还真的会有些乱七八糟的话传出来。」 第909页 说着哂笑一声,翻了个白眼:「譬如你那二嫂,不就是这样一个傻子么!」 话说到这里了,宋氏肯定是相信连翘的。一个是因为往常的信誉,到底是古氏说胡话,还是连翘说胡话,这根本不用想啊!再一个就是连翘的态度了,实在是太过于斩钉截铁,完全不留后路的样子,立刻让人信任了不少。 话说回来,连翘又不是古氏那样昏了头的,何必去说这种一拆就会兜不住的谎? 在场的,真正的知情者只有吴美娘和张贵子。吴美娘知道情况,这大家都不奇怪,人家是做母亲的嘛!倒是张贵子,这让大家惊奇了一下。虽说她是和连翘关系很亲近的表姐,但说起来这满屋子谁又不是血脉至亲呢? 在他们自己看来,每个人之间或许亲疏有别,但本质上的分别并不很大。没有和其他人说,偏偏和张贵子说了?别人也就罢了,就连吴慧娘也用惊讶的眼神看着张贵子。 张贵子受不住众人的眼神,只能低着头道:「其实...其实连翘没有说错,她如今正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有头有脸这个说法...」说到这个,坐在上座的宋氏皱起了眉头:「你们说的有头有脸,连翘再怎么说也是一个年轻姑娘,如何能做到有头有脸呢?」 古氏乍一听这话,还以为宋氏是贊同自己的呢,立刻就到:「就是!小丫头片子一个,还有头有脸?该不会是艷名远扬吧?」 吴美娘狠狠地瞪了古氏一眼:「古六,你在说什么!」 「真话还不让人说了?」古氏不敢和吴美娘对视,只能梗着脖子嘟嘟囔囔,中间并不去看吴美娘的眼睛。 吴美娘哼了一声,对张贵子道:「贵子,就由你来说吧。说实在的,我虽知道连翘是怎么回事儿,但到底是你们年轻人的东西,我也不太懂呢。」 张贵子『嗯』了一声才道:「连翘表妹的确是有头有脸...不,应该说声名远扬更加恰当。两京十三省,可以说,任意一个大一些的地方,都能找到知道连翘的人——只不过连翘用了另一个名字传扬名声,所以你们不知道这个事。」 说到这里,张贵子有些吞吞吐吐,但还是很快道:「乔琏,就是这个名字,连翘名字倒过来的,是连翘扬名用的名字。」 乔琏这个笔名一出,不看小说的长辈自然是觉得耳熟,但又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而看小说的长辈和小辈就不同了,一开始还很茫然,他们没有意识到张贵子说的这个『乔琏』就是他们所知道的那个乔琏! 凡是嘉定读小说的人,不管他们读不读乔琏的小说,他们也是知道有乔琏这样一位知名作者的!没办法,谁让乔琏是嘉定走出去的,而且确实是在嘉定成名的。这完全就是地域优势...说起来都与有荣焉,报纸也乐于宣传... 这样的大人物,在一般的人眼里,都快变成传说级了。以至于张贵子勐然提到『乔琏』,他们一时之间根本想不到那个最知名的乔琏!思考了半晌,觉得找不到答案。直到最后,正在追看连翘最新小说的吴丽春福至心灵。 声音都变了一样,惊叫道:「乔琏...那个乔琏,我是说《李宜主传》...?」 第511章 连翘的身份曝光过了两日,这两日吴家这边大概是因为过于震惊,以至于一直保持着安静。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吴家的长辈并不知道『乔琏』是什么意思。就算通过解释知道了『乔琏』是什么人,这方面也缺乏常识——是的,这是一个非常有名气的作者,写了很多有名气的小说,根据这个,可以推测出应该赚了不少钱。 但这也就是表面而已,知道这些不代表能有实感。直到过了两三日,吴家上上下下才算是回过神来...他们逐渐意识到了,连翘已经和以往不一样了。 说实话,连翘意识到这件事的时候松了口气。虽然外头知道她就是乔琏,必定会带来一些麻烦,就像她曾经担心的那样。但是,这件事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的,至少吴家那边再也没有打听和催促过她的婚事了。 这也算是时下一个很常见的想法:写小说出名了的女人就不再是普通的女人了,就像是唐朝时期那些很有名气的女道士,她们大多出身贵族家庭,一朝做了女道士,就算不再有婚事,旁人也不会有什么看法。但是换成是普通女子,那就是万万不能的了。 连翘现在是名满天下的『乔琏』,家里人都会觉得她晚婚是理所当然的。作为婚姻对象的男子也是一样,普通女子过了二十岁就是不折不扣的老姑娘了,婚嫁市场上是被挑拣的命运。但如果是一个有名气的女作者则不同,男子会自动将他们的心理标准提高。 一般来说,二十出头根本视作常理!只要名气够大,二十七八也不算什么!更说的挑战世俗一些,如果是成过亲的,如曾经的『万氏』马廷芳,名气够响亮,三十多又哪里有人嫌弃呢! 而连翘如今正当十八,名声又大的惊人!如果她放话出去要嫁人,天底下来提亲的人实在太多——至少她有不少迷弟愿意。 这大概就是时代的不同了,现代人一般能够将崇拜和喜欢分清楚,追星追到脑残的,也很少会想到结婚这件事上。但是在古代,人们的情感是偏于保守和含蓄的,稍微有一些感情,不论是亲情、友情、欣赏...都可以变成男女之间在一起的原因,并且觉得很幸福。 第910页 因为能有这样的感情,已经比世上绝大多数的人强太多了。 这就类似于古代和民国时代,崇拜某个文人,然后一声追求,这样的事情还少吗?外人说起来,也是一桩美谈...这也是现代的不同,现代的作者如果和粉丝结婚也就算了,如果没有结婚,一个『睡粉』的名声,呵呵。 而且吴家的人,即便是看乔琏小说,知道乔琏这个人的,原本也没有去了解女作者的婚姻意味着什么。这个时候知道了连翘就是乔琏,倒是着力打探了一番。也就是这一打探,让所有人再也说不出话来。 名气到了连翘这个地步的女作者,婚嫁上其实是非常自由的。如果是为了生活顺遂如意,大可以嫁一个和自己地位差不多的同行。考虑到这一行做到顶尖都很有钱,这就很不错了,远不是一般中产家庭可以想的。 而有上进心一些的呢,去嫁那种大富商!给富二代做原配,给富一代做续弦,总之日后享受荣华富贵,轻而易举。这些大富商有的是图女作者的名气,有的是仰慕才华,一般来说都是捧着女作者老婆的。 而更进一步就是嫁入真正的钟鸣鼎食之家了,这很难,但也不是没有先例!更何况,连翘的条件极好,如果真的有心去做这件事,筹谋一番,成功的机率还是很大的——她算得上是有史以来名气最大的女作者了,生的如人意,自身的家庭也不算差呢! 一想到原来连翘是有这种出路的女郎,吴家这边还有什么可说的!他们说和亲事?说出去倒是有些好笑了,连翘如今接触到的人,随随便便就是他们想都不敢想的。 「说起来侄女儿在京城是进过皇宫的呢!还有人说宫里的皇后娘娘给她赏赐过东西!!」连翘的三舅妈尤氏啧啧称奇,这也是她听女儿吴丽春说的,吴丽春很喜欢乔琏的小说,算是个粉丝,所以连翘在京城的一些大新闻也有收集。 连翘带着玉梨班去皇宫献艺,并且得到了贵人赏赐的事情她也知道...当初传很大。 相比起连翘那些小说,这些长辈似乎对这种仿佛戏文里的故事更加感兴趣。什么皇上皇后,后宫娘娘,赏赐...这不都是戏文里才有的东西?没想到有一天皇帝皇后的东西能赏到自家来,总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旁边站着的吴丽春兴奋道:「昨日我去了表姐那里,她让我看了那对皇后娘娘赏赐的水晶镇纸,按照上头的徽记,皇上皇后都用过呢!其实还有一些赏的小东西,就是宫扇香囊那些,只不过平常都拿来用了,而且也没有水晶镇纸的来歷。」 吴丽春确实崇拜乔琏,过去她与连翘的关系只能算过得去,因为个性骄傲的关系,对连翘这个年龄相差不大的表姐总是直唿其名。今天在外提起,称唿的是『表姐』,可见,经过了『乔琏』这个身份,她对连翘已经是另一番观感了。 吴家这边大体上还是非常高兴的,排除掉忽然得知连翘发达了的错愕与不适应,剩下的就是欢喜了。哪怕是现代,家族关系比较淡薄了,只要不是有深仇大恨的,也会希望自家有人出人头地,因为可以沾光嘛! 而在古代,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连翘身负『乔琏』这个招牌,绝对可以说是大明星。在她之下,远亲什么的先不提,家里的近亲自然可以受惠。考虑到连翘父系那边的人远在千里之外,母系这边也就是吴美娘娘家了,算得上最近的呢! 可以这么说,如果连翘一开始就亮出自己的笔名,说不定表姐妹们婚事都可以受益!不少迷弟们无法接近偶像,想出和偶像做亲戚,做她姐夫妹夫什么的,岂不美哉! 这些人里头肯定有一些比较出色的,足够提高连翘表姐妹的婚嫁质量了。 也是因为这一点,吴家的媳妇们其实是颇有微词的——一方面,她们觉得连翘就是乔琏绝对是是一件大好事,另一方面,怨恨连翘没有说明这件事,以至于孩子们的婚事竟然没有因此得利! 其他人尚可,考虑到要和连翘搞好关系,图将来的好处,都会将这种已经发生的事情的不满埋在心里。不管心里有没有意见,表面上对连翘只能是比以前好上千万分。只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古氏。 她向来是一个没有脑子的,再加上吴梦春知道这件事后特别回娘家与她哭诉——她是真的不满意自己的婚事,只不过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实在是没有办法了。真的和丈夫和离,再找的人家说不定还会不如如今呢! 但现在不同了,她知道连翘就是乔琏,原本的不满和愤懑就发泄到了连翘身上! 她明明是这个身份,为什么不说?若是早一些说,说不定自己的婚事就不是这样了,嫁一个极好的人家,可以享一辈子的清福。而现在,一切都没了,她只能过市井妇人的辛苦生活! 甚至她还会想,要不要趁着现在没有孩子去和离,应该能嫁个不错的人家吧。但是吴梦春并不是真的傻子,丈夫不会放她和离的,甚至不会给她写休书!普通人家成亲不容易,聘礼就足够难的了,这可不比大户人家,聘礼是小头,嫁妆才是真正的大手笔! 一般来说,为了孩子们的聘礼,普通人家就很吃力了——然而这种吃力也是中产家庭的吃力。不是中产的家庭,连这种吃力都享受不到!他们往往会耽误孩子的婚期,节衣缩食,等到儿子二三十岁能帮着讨一房过得去的老婆,这就算是好的了。 第911页 更别提还有一辈子讨不到老婆的老光棍! 这世上的人重男轻女,不少女儿出生就被仍在马桶里淹死的!再加上有钱人家妻妾成群。如果没有遇上打仗,至于青年男子一大片一大片地死,男子必定是比女子多的,有老光棍一点也不稀奇。 别说吴梦春没有理由离开夫家,就是有,夫家也不会轻易松口! 因为这个,心里更加愤懑了。原本已经认命了的,现在却知道自己的命本可以不是这样,如何能够甘心!从某方面来说,她确实是古氏的女儿,即使读了几年书,看起来比古氏要懂事一些,但很多事情上还是很相似。 譬如说一旦上头了就会没脑子这件事。 于是对着古氏,她发泄了满腔愤懑,其中不少是针对连翘的。 古氏原本就有不满,这个时候听了女儿的挑唆,更加不满了。现在听家里人竟是全都在给连翘唱赞歌,心中只觉得一口气忍不下去,当即道:「连翘身上毛病多着呢!你们这个时候一个个夸的天上有地上无做什么?难道指望着她给你们好处?」 说着指了指吴慧娘身边站着的张贵子:「贵子还是她最亲近的表姐妹呢,成亲的时候可曾沾过她的光?她当时若是就能够表露身份,家里的这些孩子一个个都能有个好亲!可是现在,木已成舟,还能做什么指望?」 古氏说话一向没脑子,但今天这话,虽然说的有些不合时宜,却是说到很多人心坎里去了。一时之间,大家虽没有表示贊同,却也没有抢着去反驳。 就连三房的尤氏内心也觉得有些不得劲!她的小女儿吴丽春虽然还没有成亲,但也已经订婚了。虽说不是不能够解除婚约,然后另外找一个好人家。但未来亲家没什么问题,相中的未来女婿也没有什么错儿,就为了攀高枝无缘无故去解除婚约? 尤氏自认为是有些脸皮的,更不要说丈夫吴瑾是个极讲究信用的...这、这实在是做不来。 放弃了解除婚约的想法,然而每次想到这件事,心里还是会觉得懊悔——若是连翘早早告诉大家这件事,哪里还有这许多麻烦事! 她虽然没有直接表现过这个想法,但内心的确是这么想过的。 第512章 张贵子一直低眉敛目在旁冷眼看着,并没有说话。听到二舅妈古氏替自己『可惜』,内心也只是『呵呵』。这才回道:「我老早就知道连翘表妹就是乔琏,该说她一开始将文稿投入了嘉定第一报馆,就是因为当时我在那儿做事,对我其实是没有过隐瞒的。」 张贵子说话干脆利落,一直有一股子直爽劲儿,这次也不例外,她并不做歪缠,只直接道:「其他的就不说了,我当初成亲的时候也没有想过要借连翘表妹的名头啊!且不说借来名头谋算婚姻,日后会不会因此栽跟头。就算不会,也没有平白就去埋怨连翘表妹的道理!难道她欠谁的不成?」 因为想要和偶像做亲戚,又或者别的原因,愿意低娶她们这些表姐妹,这就是听起来很美而已。谁知道将来时过境迁了,会不会后悔当年的不谨慎!到时候婚后拿家世更高的丈夫没辙,一辈子都活不开心那才是真的苦! 除此之外,张贵子也一直弄的清楚情分和本份的问题。连翘愿意将自己的招牌借给亲戚,让他们借势,这是她的情分,得了好处也应该感激。可是她若是不愿意,旁人又能够说什么?说到底,这又不是古时候家族聚居,彼此不分的时代了! 连翘虽是吴家女儿养大的,靠的却不是吴家的钱粮呢!不少她姓连不姓吴,就是她姓吴,又怎么说呢? 张贵子一直能够搞清楚这些人情上的事情,这也是她的好处之一——其中也有她父亲那边极品亲戚带来的影响,在那样的家庭中长大,她偏爱的是那种隔得不远不近的亲戚,彼此之间和和睦友好,能互相扶持,但人情又是有借有还的。而不是说因为是亲戚,就可以任由予取予求了。 那样的亲戚她可受够了! 张贵子的道理确实是道理,但是有些事情就是这样的,明知道说的是那么回事儿,可影响到自身的利益了,就没有那么好说了。将心比心,吴家的一些人恐怕也不会乐意别人随便占自己便宜,对自己指手画脚。 可现在就是因为连翘的这个选择,他们失去了原本可以占到的好处,这教他们如何能够轻轻放过,当没有这回事儿! 事后,张贵子还特意去连翘家里和她说了这回事儿,让她当心舅妈们以及其他人会打什么主意。虽说不至于去害连翘——连翘如今可是家里的当红炸子鸡,不管大家是不是对她有了芥蒂,表面上还是非常吹捧的。至于说害她,那就更不能够了! 都指望着和她搞好关系,落好处呢! 总之,防人之心不可无,谁知道会闹什么么蛾子! 除此之外,张贵子还准备开导连翘...不管怎么说,经过这件事,连翘和吴家那边亲戚的关系就没有那么纯粹了。在此之前无家那边的人对她,好也罢,坏也罢,都是出自本心。 好是因为喜欢她,坏是因为不喜欢她。而自此之后,都是清一色对她好了,然而内里,真的如以前那样喜欢她的人,恐怕不多了。主要是因为,对于吴家人来说,相比起连翘的身份,他们首先看到的是『乔琏』这个身份。 察觉到张贵子的想法,连翘感动之余,也让她不用担心。这可不是连翘在故作轻松,实在是她对吴家那边的感情并不很深厚。 第912页 她是穿越而来的...其实这个也说不好,很有可能只是想起了上辈子的记忆而已。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原本那个连翘的记忆、技能是不太可能这样完美的被继承的。但不管怎么说,她对人的感情也因此发生了变化。 吴家对于她来说,相当于隔了一层,一直没有办法当成是真正的外祖家亲近。。更何况原身对吴家也谈不上多了亲近,除了外祖母宋氏对她真的很好,祖孙两个格外亲近,其余的也就是一般亲戚。 平常喝喝茶聊聊天也就罢了,再说什么深厚情谊,这是不存在的。 现在,宋氏即使知道外孙女就是大名鼎鼎的『乔琏』也不会改变。最多就是明白过了,过去连翘买的那些昂贵的礼物,都是假託吴美娘的名字送给她。现在知道了,其实那就是连翘的心意。 或许是连翘凉薄吧,总之她确实就是这样想的——没有在吴家人身上投放什么期望,所以他们无论如何改变心态,她的感觉都是还好...能够和睦相处就好了,维持着表面的风平浪静,这对于连翘来说就足够了。 日后大家还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啊! 在此基础上,其实她并不介意吴家从她身上获得好处...正如世事所说,都是亲戚嘛,没办法分那么清楚的。 不过,如果是吴美娘、宋氏、张贵子这些她真正重视的人改变心态,她还是会伤心的。毕竟她并不是草木,她还是有感情的人,只不过感情没有对某些人投放。 晓得连翘心态很稳定之后,张贵子也松快下来,有精力注意别的事情。她发现连翘正在翻阅一些很旧的册子,不知道是什么,旁边还有做笔记的本子。见连翘并不介意自己凑近了看,便道:「这些是什么?难不成是为了最新的小说准备?」 连翘并不瞒张贵子,想了想便爽快道:「算是吧,不过更多是为了现在的一个短故事做准备。」 「嗯?」张贵子有些奇怪。对于连翘这个级别的作者,如果没有意外的原因,一般来说是不会写短篇小说的。连翘本身并不是专写短篇合集的那类作者,这时候人又在嘉定,怎么...... 「正是因为在嘉定,才有人来约稿啊!」连翘摇了摇头。 说实话,她本人对短篇故事并没有什么偏好,即使她写过《药庐琐记》这种故事。这大概是网文写手岁月给她带来的影响,从来没有想过去写短篇...... 所以除非是有新想法,想要用短篇试验一番。不然的话,也只能是因为人情的关系,写个短篇来了——一般来说,作者都会与长篇连载的报纸签订文契,不能够在这份报纸连载小说的时候,又在那份报纸上连载。 但是,在这件事上短篇是一个折中的操作,是允许的。所以很多能够走人情的人,就会向知名作者约稿短篇。 以连翘今时今日的地位,约稿短篇的人不可能少,如果每一个人都答应下来,即使她再是手快,也没法应付。而这种事不患寡而患不均,答应了这家不答应那家...若是没有理由,那是佷容易得罪人的。 就算连翘这种知名作者不怕得罪人,只要他们一直红下去,报馆也好,书社也好,也只能围着他们献殷勤——名作者的坏脾气是怎么来的,这个要背一大半的锅! 但连翘的性格早在上辈子已经基本建立,所以穿越之后也没那么容易动摇,基本上还是能够做到符合社会期待的『与人为善』。所以在这种事上她算是比较谨慎的那一个,很少应下短篇小说的约稿。 为了这个,许文华还笑话过她『装模作样』。明明是一个极傲气的人,倒是处处装好人了。对于这种『反人际』的傢伙,连翘向来是懒得解释的...人家是艺术工作者,自己就是个俗人嘛~ 连翘如今在嘉定,嘉定是她的家乡,也是她成名的地方。别的不说,嘉定第一报馆算是她的第一个东家吧?有过去的香火情在,人家听说她回嘉定了,人家向她约稿,她能拒绝吗...或许是能够的,但是以连翘的性格,不会拒绝。 「是嘉定第一报馆的约稿?」张贵子心领神会,虽然是问话,但心里是肯定的。 果然,连翘点了点头:「是为嘉定第一报馆的约稿...也是为新小说准备些素材。」 主要是,新小说和这个短篇小说在题材上是一样的,虽然剧情上并没有什么承接关系。 张贵子并不在意这个,也不打算深入地去问连翘还没有发表的短篇小说和新小说的内容。好歹她也曾经是个行内人,一些行内的规矩也是明白的。所以只是道:「若是这样的话,我便等着连翘的小说了!」 张贵子并没有等多久,因为很快她就见到了连翘的短篇小说...《一只绣花鞋》。 别觉得可怕,以为连翘要去写恐怖小说了,实际上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之所以叫这个名字,完全就是因为连翘的恶趣味,和原本的那个同名古氏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说起来,这是一个推理小说。 故事的一切要从一个宁静的江南小镇说起,这个小镇里面住着一个五十出头的妇人。这个妇人当初结过婚,只是丈夫早逝,又无儿无女,后来也没有再婚,便做了个寡妇。因为早些年积攒了一笔钱财,又有几个比较孝顺的侄儿看顾,和一个照顾自己的丫头生活,除了孤寂一些,倒也没什么不好。 而这位妇人,因为丈夫姓陈,人都叫做『陈奶奶』。 第913页 陈奶奶面容慈祥、脾气好,也大方,手下的小丫头会做点心,所以周围的小朋友都喜欢她,常常到她这里蹭点心吃!偶尔有街坊邻里的孩子照看不过来,也会求陈奶奶照看。作为回报,街坊邻里看到一个老人家、一个小丫头做不了的事情,顺手也会帮忙。 前期连翘做了一些描写,重点突出了宁静朴实!在连翘的笔下,一个江南小镇跃然纸上——宁静、漂亮、富足,简直没有什么不好的了。这样看来美好是美好了,但似乎有些无聊? 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因为在连翘的字里行间,人们之间的那些小摩擦、不合常理之处、人与人关系的微妙,全都以一种不自然的方式呈现出来。读者知道那是生活中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在小说里得到特别的指出,一种『不太对』的感觉就出来了。 实际上就是这样,这是一个推理小说嘛!当然会不太对!说起来很多推理小说都是这样的,一开始的时候常见的是一片宁静,好像就是日常一样,然后突然之间,一切都颠倒了。 第513章 连翘写推理小说的本事并不算特别高超,她的优势在于她看过了许多优秀的推理小说。某些被人写烂了的东西,现在看起来却是石破天惊一样!甚至她不必做什么修改,将她穿越之前写的那部推理小说弄出来,放在现在,那也是没的说的! 当然了,她不会那么做。写小说有的时候其实和解数学题是相似的,重新写一篇新的或许不难,但要复述曾经的一篇小说,这反而会很有难度。因为时移世变,很多思路不见得能够重合起来。 更重要的是,那是没有必要的事情。花了大把的时间和精力,就是为了弄出一篇自己已经写过的小说?听起来仿佛是笑话一样。以她现在的心态,确实无法做这样没意义的事情。 图什么呢? 连翘抛弃了以前曾经写过的推理小说,写成了现在的《一只绣花鞋》。在这个短篇故事中,破解疑案的是『陈奶奶』——在这一点上,连翘其实是在致敬阿加莎克里斯蒂的《马普尔小姐》。这并不是连翘接触的第一部 推理小说,却是她接触的第一部英剧。 当时她沉迷于电视剧中上世纪相对于此时多少矜持一些的气质,一种俏皮的、活泼的那种英伦风情。说实话,英剧就是这样,在某些方面会非常严谨,往往会非常有时代气质。 里面人物的漂亮房子和漂亮衣服,完全让连翘挪不开眼睛。 相比之下,那些案情,连翘其实没怎么遇到,她只是迷上了阿加莎笔下那个迷人的老太太了而已。在小说里面,她藉助自己乡村老婆婆的身份,让旁人对她没有丝毫的防备之心——谁会防备这样一样年老体衰、老眼昏花的老太婆呢? 没有防备之下,很多情报就佷容易搞到手了。再加上老婆婆确实慧眼如炬、心思缜密,解决一系列的疑案,也就不足为奇了。在这一点上,某位知名不具的死神小学生其实也是一个套路,试问,谁会对一个小学一年级学生有所防备呢? 扮猪吃老虎,实在是一条屡试不爽的妙计啊! 陈奶奶也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家,但是她十分精明强干,在家的时候几乎没有什么事情能够瞒过她的眼睛。家里负责照顾她生活的小丫头是个丢三落四的蠢妞,连翘从一开始就用陈奶奶的『推理』拯救了她。 无论她弄丢了什么东西,又或者有什么不理解的,陈奶奶都能够迅速解决。有的时候陈奶奶会解释一下自己的推理过程,通过这些,人物就立了起来。大家知道了,这是一个聪明的老太太! 不过就算是这样,读小说的人们也无法理解...小说的主角是老太太?唔,这还真是... 小说安排主角的时候最常见的就是年轻人了,无论古今!男频是年轻男人,女频是年轻女人。一方面是读小说的大多是青年人,更加有代入感。另一方面谁会有兴趣看一个糟老头子、老太太的生活? 如果不是小说属了『乔琏』的名字,恐怕很多人看了开头就会弃文了。 幸亏是连翘写的,所以大多数的人看了下去,并且吃惊于小说之后的神转折。 小说中,一开始的日常描写过后,来自一个暖洋洋的午后,某个镇子上的公用水井旁发现了一只绣花鞋。有人以为是某个年轻姑娘掉井里去了,立刻喊人来救人。但是有人被吊下去之后发现,井里没有人。 这就奇了怪了,鞋子明明在这里!如果不是有意外,谁会鞋子掉了都不知道吗? 然而即便是奇怪,也没有人说什么,毕竟没有受害者,再多奇怪的事情也就是那样而已...谁知道当时是什么意外,才造成了一只绣花鞋落在这里! 陈奶奶和众人站在一起,仔细地看了看那只绣花鞋。这是一只簇新的绣花鞋,看起来是第一次被穿。她从针线的痕迹里看出了一些东西,但她并没有说什么,只是脸上露出了哀戚的神色。 很快,事情有了结果,小镇上一户姓何的人家,他家的年轻妻子不见了!而且辨认过绣花鞋,确定这是年轻妻子最近做好的一双鞋。 这个时候气氛变得紧张起来,人不见了,是自己跑了,还是...死了?如果是跑了,鞋子为什么会留在那里? 也就是这时候,姓何人家的丈夫发现了一封信,是妻子的绝笔书...她是自杀了。 第914页 这时候再去下井捞人,不知道是上一次疏忽还是有别的原因,当时没有捞到的人,这次捞到了。 因为这件事,宁静的小镇上传起了各种流言。原本公共的那口水井水很甜,很多家里没有打水井的人家都会来这里打水。但是自从流言传出,就算是住在这附近的居民,也宁愿走远一些打水,也不来这里了。 大家都知道何家夫妻两个关系并不很好,常常争吵,但怎么也不至于年轻妻子自杀。大家有各种传闻,其中包括其实是丈夫害死了妻子。 其实说到底,连翘这个故事挺简单的。就是一对偷情的男女打算私奔,但又怕被人发现、不得安生,所以女方提出了死遁的想法。而与此同时姦夫其实并不想放弃现在安稳的生活带着情人跑路。 只是对方很决绝,如果姦夫不答应,她就要让两人的关系公之于众!就算在这件事上她受到的伤害更大,但她豁得出去!男方就不一定了,在这个风气保守的江南小镇上,一丁点小事也会弄的人尽皆知,他并不想拿自己的名誉去赌,日后终生都生活在他人的指指点点之下。 两人相约私奔,而快乐地奔赴约会的女子不会想到,自己会踏上一条真正的不归路!她之前为了死遁准备的绝笔书帮了大忙,情人也是因为这点,才敢大胆地将其杀害。 其实杀人的地点并不是水井,而是水井不远处的树下,这里有一只水缸,他用水缸里存积的雨水害死了情人——对于一个壮年男子来说,将一个女子的头按在水里,这是很轻松的。 他本打算将情人放到井里面去,伪造出跳井自杀的现场,但是将一个死人拖到井边是需要时间的,更别提还要打扫痕迹! 也就是这里,连翘运用了很巧妙的手法...当然,以一个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并不是特别新颖,但是以此时的人来说,已经足够大唿神奇了。不过这一切的一切,都没有逃脱陈奶奶那双锐利的眼睛。 最终通过抽丝拨茧一样的手法,锁定了真兇。 说实话,这个故事本身的结构并不难,就是很简单的,塑造一个侦探角色,再弄来一起案件。但是在这个时代还是很惊人的,因为里面的破案手法和兇手的技巧。 古代有推理破案的小说吗?这是当然有的,公案小说可有不少呢!大多数就是一个青天大老爷,破获各种大案要案奇案之类。这其中大多数的剧情都是虚构的,只是为了满足老百姓对一个青天大老爷的美好想像。 但是,只要是看过公案小说的就应该知道,公案小说与其说是推理小说,还不如说是刑侦剧——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分别?最大的分别大概是对于作案手法的分析吧。推理小说的核心就是作案手法!解出作案手法疑团是灵魂,如果不够巧妙,推理小说就塌掉了。 当然,后世也有很多不以推理为卖点的推理小说...说实在的,这就是很多老派的推理小说作者,不想认那些小说为推理小说的理由啊! 而对于刑侦剧来说,作案手法倒是可以一笔带过了,也不需要手法有多么奇,更重要的是在这个案件中各种东西的较量。往小一点说,可以是个人的人性较量。往大一点说,也可以是几方势力的角逐。再往大一点,弄成时代的大命题,也不是不可以。 回忆一下看过的刑侦剧、警匪剧就知道了,案件本身大多数都是一晃而过了。 当然了,公案小说也会注意写一些比较奇的手法,但是『奇』的方向不太对,处处充满了文科气质,不严谨。而连翘通过《一只绣花鞋》推出的推理小说,完全是理科气质,看起来非常严谨,而且通过实践,确实也是可以完成的。 对此,很多读者都觉得嵴背发凉...嗯,我们是厨了个什么作者啊!在空闲时间里,她就研究这些了吗?怎么杀人可以伪装成自杀? 对此,苏州的先生们很有发言权,王思齐看到《一只绣花鞋》之后就忍不住吐槽:「虽然早就知道她很聪明,而且在《鸳鸯蝴蝶剑》里就已经出现过这种破案的故事了,但还是不一样。这时候更加直接地放在了兇手作案『技巧』上...」 说到这里,王思齐罕见的愣了愣,半晌才接着道:「她的聪明才智放在这些事上,我有些担心啊...要是有一日,她真的不动声色地对付个把人,该不会这人死了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吧?」 这当然是玩笑话了,但这也说明了大家对小说的认可。正如丁一新听了后道:「这样的小说也很有意思了,连翘就是喜欢做这些为难的事情。」 说是『为难』,这没毛病。因为相较而言,公案小说其实更容易一些。在塑造作案手法上只要稍微掌握技巧,那可比推理叫说简单多了!而且,喜欢在小说中掺入『人情』的公案小说更加对此时读者的口味。 在这个人治社会,大家确实更容易喜欢充满了弹性的公案小说,而不是硬邦邦的推理小说。不过不要紧,有趣的小说受人喜爱,这是颠不破的道理。写的不好,公案小说一样不招人喜欢。写的好的话,即使是推理小说,也能吸引大量的人来看。 第514章 「秋至了。」丁一新感嘆,每年天气渐渐凉起来的时候他都有颇多感慨。因为一旦凉起来就意味着冬天会越来越近,等到了初冬,就是他从苏州回益州的日子。一边是自己的家乡,另一边是自己真正工作生活的地方,想起来还真是感慨。 第915页 看着渐渐飘落的红叶,王思齐也是摇头:「你倒是要走了...只是不知道你走之前连翘能不能回苏州。」 「应当是能的吧?」旁边的陆心远应了一句:「虽则连小姐没有准信,但也不至于归乡之后不来苏州看看的——若是这个时候不来,今年就来不成了。」 默认的,过年的时候肯定要回老家的。而且这个时候过年时间长,不要说腊月了,从冬月中旬开始就已经有了年节气氛,得早早回去才是呢! 说到这里,陆心远忍不住摇了摇头:「金凤有些等不及了,还想着连小姐还不来苏州,就邀几个朋友,去嘉定拜访她呢!要我说也好,竟是从来没有去连小姐那里拜访过的。」 丁一新听了却觉得不妥:「金凤年纪轻,性子又跳脱,这时候打这个主意也就算了,你怎么也说这个话?你也不想想,连小姐是女子,她在苏州的寓所也就算了,要是嘉定那边家中依旧有许多男子去拜访,到时候恐说出去伤了名声!」 丁一新经歷的事情多,又细心,佷容易就注意到了这件事。 陆心远听到这个话,愣了愣,然后笑着摆摆手:「这个道理往常我也是知道的,但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说起连小姐的时候就浑忘了。大抵是连小姐平日里与人相处,让人忘记其实她是个女子了罢...」 虽然外界很是吹捧『乔琏』才貌双全,经常会提起如今这个行内『女神』级别的人物。但其实,真正和她相处的人并不太会意识到这些东西,最多就是觉得看到她赏心悦目而已。更有甚者,相处的越久,越会忘记她其实是个异性。 只能说人的注意力是可以被转移的,一个人的注意力如果在别的事情上放的过多,相应的,在另外的事情上就少了!连翘平常与朋友们相处,没有丝毫忸怩,接人待物、谈话做事等等都自有一套章法。 说起来,那些迥异于时下,既不是大众男子所有,同时也不是当世女流的做派。久而久之的,大家喜欢她的风度,也习惯了不去注意她身上女子的身份,于是谈起来就容易犯陆心远这种错误。 王思齐本来只在旁边听着,这个时候也道:「可不是如此么!就说上回的那篇短故事《一只绣花鞋》,多吓人啊!你们说说,别的女子会钻研如何杀人才可以不留痕迹,瞒天过海么?」 说着又嘆:「这世上如小说中『陈奶奶』一样的人物哪里能见到?还不是小说中杜撰的!然而连翘是真能想出那些瞒天过海的计谋...你们说说,若是将来她嫁人了,丈夫不如她的意,她能做什么?」 王思齐大笑起来:「虽说我知道连翘是个光风霁月,心底里头从没有坏心的姑娘,不会故意去害人。但是只要想想也觉得有意思啊,说起来,如今还有那么多的狂蜂浪蝶打连翘的主意么?」 听王思齐这样说,陆心远干笑,丁一新却是难得嗤笑了一声,然后用微微怜悯的眼神看着王思齐:「你知道什么呢?那些狂蜂浪蝶哪里因为这么点事都心里没有念想。你如今已经不懂年轻人的心思了——连小姐这样,那些人只怕会更加贴上来。」 从心理学上来说,有些时候人确实会对『危险的东西』有更强烈的喜好。如果不是这样,也就不会有大量的极限运动爱好者了。甚至,影视剧里不会出现大量本身就意味着『麻烦』『危险』的角色! 是的,靠近他们不安全!这是谁都知道的道理。但是那又有什么用呢,人就是容易被这种危险的气质所俘获啊! 王思齐想了一会儿,啧啧称奇:「现在的年轻人啊...该不会等到连翘嫁人了还是这样罢?」 丁一新点点头,然后颇有些好笑的看着王思齐:「你也是写鸳鸯蝴蝶派小说的人了,难道这也拎不清?按理来说不应该在意礼法上的事情,情之所至啊——反正是没可能娶回家的,嫁了人继续心里爱慕又如何?」 这就像后世的老婆粉,『老公』结婚了继续当自己的老婆粉这也是佷容易的事情... 「呵呵。」显然是想到了什么,王思齐和陆心远都笑了起来。 而与此同时的许文华家里,宋文静正在和他讨论新书的事情。许文华的《北朝英雄传》连载时间并不长,不过这本来就是一个四十回的长篇,就算许文华每个月连载,这个时候也快要完结了。 真正类似连翘动辄就是大长篇的人还是少,毕竟像她那样保持质量又保持速度的作者算是凤毛麟角了。既然是这样,吊死在一篇小说上,动辄连载个三四年就是很不划算的事情了。毕竟大家职业生涯有限,有些事情还是得想清楚的。 除非是那种一开始就打算做鸿篇巨制,给自己的职业生涯增光添彩的作品,不然一般的作品一开始都只是准备几十回上下。然后再看市场反响,好的话适当延长,坏的就适当缩减内容——虽然做到许文华、连翘这个级别的作者不存在腰斩,但他们自己也会衡量连载的小说还有没有继续下去的价值。 讨论了一会儿许文华的新小说,宋文静忽然念叨起来:「乔琏先生该回苏州了罢?」 许文华本是在低头整理刚才讨论的内容的,听到这个话,抬起头来,似乎想知道宋文静是什么意思。但很快他就知道自己理解错了意思,迅速低下头,低低地应了一声:「嗯。」 「既然是这样,新的小说也该有了...我知道乔琏先生是极为精力充沛的。离京的时候定然是将《李宜主传》的文稿尽数完成了的,就像当初的《鸳鸯蝴蝶剑》一般。如今从京城回乡,又在嘉定徘徊了这些日子,长日无事,新的小说...」、 第916页 絮絮叨叨说了半晌,宋文静才算是来到了正题,瞥了一眼低着头不说话的许文华。清了清嗓子,假装是不以为意地道:「乔琏先生的新小说打算在哪儿登载呢?」 其实更直白一些说,就是想问问连翘愿不愿意继续和三吴报馆合作,同时继续让宋文静做她的编辑。其实在此之前他也问过连翘,但是连翘匆匆回復了一封信,语气中语焉不详,似乎没有下定决心。 他又不好连着去催促连翘,他和连翘关系很好,但到底不是许文华这种从微末时就带出来的情分。催促的多了,本来两可之间的,说不定就要偏向另一边了。这个时候拿这个问题来试探许文华却是正好,在他这里,许文华应该是知道连翘的想法的。 许文华与连翘一路一起回苏州就不说了,关键是这段时间连翘不在,许文华的心情也十分之好!这说明了什么,宋文静只要不是傻子,都是很清楚的! 许文华低着头摆弄书案上的一方镇纸,听宋文静说了半晌,这才吞吞吐吐道:「你放心吧,八九不离十,最终还是会选三吴报馆,继续让你做编辑!」 之所以知道这件事,完全是因为最近两人的通信。连翘犹豫要不要继续在三吴报馆的报纸上连载小说,这并不是说她有了新的下家...虽然最近写信拉拢她,甚至登门的报馆工作人员很多,但她并不想要挪窝。 三吴报馆很好,人家已经是苏州最大的几个大报馆之一了,其他的报馆并没有比他更强。至于说给作者的待遇,三吴报馆也很有诚意,并没有借着彼此之间的香火情就压价压待遇,她现在一应都和许文华一样,算是苏州小说作者中的顶配。 或许有的报馆为了让她跳槽还能开的更高一些,来一个超顶配。但连翘对那个没有什么兴趣,到现在为止,这已经是报馆现阶段能给予的最好待遇。如果想要更好,这不是不行,只是这意味着超过了报纸的负担! 这往往最终有两个恶果,一个是连载的报纸无钱弄其他的好文稿,整份报纸质量下降。另一个,则是报馆可能对作者的合约做出更高的要求——想得到什么,总要付出些什么的。 连翘面对这些动力不足,毕竟对于她这样的知名作者来说,连载时收取的报馆稿酬,这只是小头,真正的大头是书社那边的『版税』呢! 之前之所以会有一些犹豫,还是为了她的新报纸。她已经打定主意做个报纸出来了,她就想着要不要肥水不流外人田,在自己的报纸上连载小说。曾经的金庸老先生就是这样做的,而且捧出了一份体量很大的报纸呢! 只不过后来她再想起这件事,就放弃了。这个时代相比起金庸老先生的时代,做报纸的难度更大一些,不是说有好的内容就可以了,各种渠道上的弱势会让她的报纸很艰难。 她的小说或许能够有一些些作用,但是那不是她所希望的——她只是想办一份与时下非常不一样的报纸。如果说为了让报纸一炮而红就上自己的小说连载,这似乎是本末倒置了。 而既然不打算在自己未来的报纸上连载小说,那么剩下的也就是三吴报馆这个老熟人了,所谓做生不如做熟嘛!以前合作那么愉快,在接下来的日子当然要继续合作! 宋文静本来是在担心这件事的,这时候吃了许文华给的定心丸,心里安定下大半。连连说了好几声好,最后忍不住站起身来道:「说起来真是好奇乔琏先生下一部小说本子会是什么...不比其他人,乔琏先生的本子每回都是新声!」 说着他还瞥了一样许文华放在说上的文件,显然这个『其他人』连同许文华也说进去了。因为许文华的最新小说显然是回归了他的老本行,鸳鸯蝴蝶派小说。虽然他的鸳鸯蝴蝶派每每能够别出心裁,但始终只是在同一个圈子里竭力做文章罢了! 当然,这也是玩笑话,而且是关系真的很亲近的人才能说的玩笑话,不然就要得罪人了! 第515章 冬天太冷,夏天太热,相比起来,还是春秋最舒服。当然了,这其中还要排除春秋两季的初时和末时,因为那个时候也不见得好受——这样看来的话,一年到头真正的舒服日子也没有几天了! 特别是连翘现在生活在古代,没有空调暖气,更需要珍惜这段舒服日子了! 而现在的季节就正处在秋天最舒服的日子,想来过不了多久,一层秋雨一层凉,就会冻的人瑟瑟发抖了! 这样的日子里,连翘在书房工作也觉得效率更高。以至于无事可做的时候都在工作,等到『周末』的时候才会出门走一走,免得整天闷在家里,错过了这个时节的美景! 这也是连翘穿越之后养成的习惯...相比起现代人,古代人更喜欢按照日历过日子,到什么日子做什么事。别的节日不说,光是节气都有二十四个!再加上别的大小日子,譬如三月三、九月九之类,足够这个日子过完,过那个日子了! 这些日子里或者登山,或者拜佛,或者回娘家,或者戴特定的装饰品...还要配以当天独特的食物。一年到头十二月、三百六十五天,人们就是这样波澜不惊,在早已安排好的方式里过着这种一开始觉得乏味,后来觉得诗意的日子。 现在连翘也是这样,她不愿意错过每段时光的美好。 这一次也是一样,连翘约了张贵子一同出门去看红叶...虽然张贵子一个已婚女子不好随便出门,但她清闲,不用劳累,家里也有僕人做杂事。孩子更是婆母的心肝宝贝,不消她看着。偶尔出个门,算是比较容易的。 第917页 「这应该是今年的第一批红叶了,来看的人极多。」张贵子这样感嘆着。转头就看连翘在那里挑最红最好看的枫叶做书籤,忍不住有些怅然——这种事情闺阁女儿是常常做的,当初她也和连翘一起做过。 但是时至今日,只有连翘一个人做这个事了。连翘还是闺阁女儿,她却已经为人妻为人母了! 虽然她做妻子做母亲也做的很幸福,相比起当世的绝大多数女子来说都堪称是幸运,但回首过去的日子...她还是最为喜欢当姑娘的那段时间。只能说再幸福的妇人,也比不上闺阁女儿轻松! 只不过,人不可能一直做闺阁女儿罢了! 想到这里,张贵子就嘆道:「你比其他女子都要好命,能多做好多年的姑娘呢!当姑娘的时候最是松快不过。等到成了别人家的妇人,怎么也要多许多烦恼的。」 连翘知道张贵子的日子过的算是不错了,所以听她这样说有些不解:「这又是为什么呢?难不成你家有什么外头人不知道的苦涩?」 连翘越想越是那么回事儿!可不是么,日子过的好不好,只有自己知道。有的时候就是外头看着光鲜,实际上辛苦的很呢! 还是张贵子及时打断了连翘的联想,迅速道:「哪有那么回事儿!只不过是所有人家都有的事情罢了——我家那个婆母虽然是寡母拉扯郎君长大的,性子却不算古怪,相比起一般的婆母也算是好的了。至于郎君就更不用说了,待我好的其他人看了要嫉妒。可即便是这样,过日子也多的是磕磕绊绊。」 「说是一家人,可是正经说起来整个家里就只有我一个血缘不亲的。就算婆母郎君不说,我也得小心行事。有些事情有些话,他们能做能说,也不甚在意,却是不能的。」张贵子没有说其他的东西,只是拿最表面的一件事来举例子。 连翘虽然没有结过婚,但是也大概能懂这是怎么回事。或许有人会说,一家人过日子,有什么不能敞开了说的呢?每个人都坦白自己的心意,也好过藏着掖着过日子啊!钻了牛角尖,日子过的不好了,怪谁? 然而实际上不是那么回事,真正过日子就应该知道,真正过成亲如一家的,有!但是非常罕见。真正常见的一种情况是,彼此之间并不剑拔弩张,甚至可以说相当和气,但也没办法真的像一家人那样彼此亲昵。 平常说话当然可以坦诚一些,但彼此之间并不能将所有的东西说出来,有些事情就是这样,有的人可以说,说了也没什么事。有的人却不能说,说了就要出问题——人际上面的问题就是这么微妙。 维持好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可不是坦诚就够了的!如果真的是那样,这也不会成为一门从古至今都难住了无数人的课题了! 而对于这个,连翘实在是没什么好办法,甚至无法去安慰。空洞的语言是没有作用的,她自己都没办法相信的安慰,说出来也没有什么意思。所以连翘想了想,干脆转移话题道:「算了算了,别说这些事情了,说起来我过两日就要去苏州了呢!咱们多走走多看看,下次相聚就得腊月里过年了。」 「回苏州?」张贵子有些惊讶:「我还以为今岁你会一直呆在嘉定呢。」 「哪能那样啊!」连翘哭笑不得:「你自己算算,今岁还有好几个月要过呢!这就不去苏州了,先不说那边的朋友很是想念,就说小说登载的事情...总之是早有计划的事情了。」 听连翘这样说,张贵子也不好多问,只是遗憾道:「等你去的那一日我恐怕没办法送你了,待会儿请你吃饭,也算是饯别了。」 张贵子到底已经嫁做人妇了,平常偶尔出来一趟不算什么,可是常常出门肯定会让婆婆嘀咕的。连翘明白这个,也相当有感慨。 心里想着这件事,回到家中的时候就发现春儿正在忙进忙出,不是在做别的,正是在给她收拾行李。她离开嘉定也就是这一两天的事情了,这一次是隔了这么久回苏州,要收拾的东西很多,总不能等到了当日再弄这些琐事罢! 连翘坐在桌边,撑着下巴看春儿忙进忙出,忽然道:「好贤惠的女子啊,也不知道将来便宜了谁——春儿今岁也二十出头了罢?」 跟着连翘时间久了,连翘并不是一个害羞的,春儿自然也被带的不容易害羞。然而到底这一次说到的事情不比寻常,一时之间春儿脸红红的,手上拿着的一套茶具差点儿掉在地上摔碎! 「小姐怎么突然说起这个了!」春儿今年正好二十一岁,在普通女孩子来说算是老姑娘了,但因为她是给人做丫头的,所以晚一些结婚,在当世看来很普通。毕竟养一个丫头到了十几岁才最得用,要是十几岁的时候就让她们嫁人,这在主家看来是一件很不划算的事情! 至于说,因此对丫头的影响,那倒是不大。因为丫鬟嫁人一般都是两条路,要么和家里的僕人凑成一对,《红楼梦》里提过的家生子就是这么来的。爹娘都是僕人,生下的孩子天生就是这家的。 另一个就是外嫁,外嫁给普通人家,当然,这家要出赎身银子。 至于说那种丫头也能嫁的很好的,那是特殊情况,不用拿出来说。 连翘家里可没有正当龄的男性僕人,所以就算吴美娘有心想要安排春儿和家里的僕人成亲,这也不能够呢!只能走第二条路,外嫁——实际上,连翘也比较喜欢这条路。这些年春儿照顾她,她都是将她当成是上辈子那种僱佣关系的保姆、女僕那种。 第918页 让一个来自于人人平等时代、接受过正规教育的女孩接受『奴僕』这种存在,并且自己对他们生杀予夺,这是很难的。只不过她没办法站在社会和大多数人对立面,所以一直假装看不见罢了! 如果借着嫁人,春儿可以脱离奴籍,成为一个法理上的自由人,她肯定是乐见其成的。只不过人选要选好,她并不在意什么赎身银子,更在意的是找到一个可靠的人。这个时代对女性的保护还是太少了,如果嫁给一个污糟人,一个女子一辈子就毁了! 连翘看着春儿的脸红红,也觉得很有意思。拨弄了一下自己垂下来的小辫子,笑着道:「当然是考虑你的婚事啊!你想想吧,你如今已经二十一岁了,正是该考虑嫁人的时候。不然等到明年考虑后年考虑,你什么时候能嫁人呢?」 如果春儿是个现代的女孩子,连翘绝对不会说这句话。因为她自己就是一个现代姑娘,她很不喜欢很不适应现在的婚姻,如果可以,她觉得单身反而更好,没有一些不公正的东西压住她!但是春儿不是,作为一个正宗的古代妹子,连翘估计她应该是很早就考虑过这件事的。 见春儿因为害羞不说话,连翘也不逼她,只是道:「这件事我自然是不催你的,只是你要是有什么两情相悦的对象,记得与我说,到时候我放你身契嫁人——身价银子我不要,但我要那个人拿聘礼来!这些聘礼都是你今后的嫁妆!」 「这也不是我小气,省你一份嫁妆钱。只是这天底下的男子都是一样的,得来的容易就不在乎了。没花钱讨到的老婆,说不定他们转头就觉得反正没花钱,态度随意起来了!」连翘怕春儿多想,还解释了两句。 春儿低着头说不出话来,然而心里却是一阵温暖。 除了极少数的人之外,大多数的人都是能够察觉到别人的善意的。春儿一直知道自己命不好,少年时代就被卖到人家家里头做丫头,也是自此才吃上饱饭。 但是她又知道,自己的命算是极好的了。所以才能进这样的人家,没有摸丫头的老爷少爷,夫人和小姐俱都是极好说话的。特别是这几年专门照顾小姐,小姐从来没有把她当成是丫头,就好像是个姐姐一样,说什么话做什么事,都是商量的口吻。 这是拿她当人,而不是一个丫头、一个物件!光是这样,就已经比那些所谓常常给赏赐、人人称颂的慈善人家强的多了!她知道那些人家是怎么安排丫头的,没有什么询问意愿,就是到了年龄,和另外到了年龄的小厮配起来! 「记得啊,有了心仪的人一定要说。」连翘笑着又强调了一遍。 第516章 连翘去苏州的事情并没有知会苏州这边的朋友,按照她所知道的,要是这边的朋友知道她回苏州了,说不定就要在码头这边等着接她。也不是说这样不好,只是这样一来,就要麻烦很多。 她第一天回苏州,肯定是要收拾收拾房子,整理一番休息一番。至于别的事情,怎么说也得等到第二天再说了。 于是等到离开嘉定这一日,连翘找了船,有春儿和小虎一同,直接往苏州去。行船大概半天多,傍晚之前赶到了苏州——虽然上次在苏州港口已经呆过了,但没有进城,哪里算来来了苏州! 所以,这竟是阔别一年多后再次来到这座城市!连翘对苏州的感情是很复杂的,这不是她的家乡,上辈子和这辈子都不是。但这无疑是一座对她来说很重要的城市,就像现代无数北漂青年队北京的感情,那是一样的。 另外就是苏州的繁华了,此时江南是天下的精华,而这座城市就是江南的精华!不只是经济繁荣,也是人文荟萃!在这里流淌的是这个时代最美好的东西,生活在其中,或许没有现代社会的便利,但却存在独属于这个时代的风韵! 不只是连翘喜欢这里,春儿和小虎也喜欢这里。等到乘车进了城,小虎坐在外头车夫旁边,春儿则是靠着车帘子,都在给连翘说外头的繁华热闹。特别是看到一些苏州有名的小吃,硬是叫停了车也要买! 这些东西在别处也是有的,但是就是让人觉得苏州的最好! 等到两辆大车停在连翘家那座河房前的时候,原本坐在门口剥豆子的晚秋还没有反应过来是什么事。直到看到了车夫旁边坐着的小虎,这才跳了起来:「小虎子!」 一边叫还一边期待地看着马车里头,果然,先是春儿出来了,然后就是连翘。 「小姐!!春儿姐姐!!」一年多不见,晚秋可比那时候高了不少!大概是男孩子抽条晚一些,小虎站在她身边,依旧比她矮一些。 连翘微笑着道:「怎么样?这些日子看家,没什么事儿吧?」 「没有没有。」晚秋连忙道:「本来就没什么事,而且也有许多先生帮忙照看,更是无事了。」 连翘知道,肯定是自己临走前拜託的朋友们,有什么事都给挡了。不然晚秋和云嫂两个,说不定就被什么人欺负了!不过如今无事,这就最好了。 这样想着,连翘看向晚秋:「你和云嫂在家看家也不容易...对了,我与你们也带了京城来的礼物,待会儿收拾房间的时候拿给你们。」 晚秋很兴奋地对连翘道:「小姐临走之前交待我照顾的花草,一直都很好——只有一株兰花和一株牡丹,格外娇贵一些,明明是按照小姐的话伺弄的,却还是生了病。所以找了过去家里常请的花匠来看。花匠拿回家养去了,如今不在家里。」 第919页 连翘赞许地点了点头,她家里倒是没有什么小动物,只是有一些花花草草而已。总的来说,她养这些花花草草主要是为了消磨时光,所以也没有特意去弄那些特别不好养、特别金贵的花。 再加上晚秋确实在照顾花草上面有一定天赋,所以当初离开苏州的时候也没有将花草寄放到别人家,而是交代了她照顾。如今见她照顾的好,也觉得很不错。说起来这也算是一门手艺了——虽然想些有的没的很不好,但无论怎么说,有手艺傍身总是好事。 这么一会儿,原本准备着做晚饭的云嫂哪里还会听不到外头的动静。立刻出来,见到连翘回来了,还有其他人在搬运行李,立刻殷勤问好。 不过她也没有多问太多,她一眼看出连翘这个时候有些疲惫。于是赶紧让晚秋跟着春儿去给连翘收拾屋子,虽然这边的河房这一年多以来一直有她和晚秋居住,算不上空房,所以在人气上面还算可以。 再加上两人常常打扫,在许文华回来之后,心里预计着连翘也很快会从嘉定返回,更是进行了一场彻彻底底的大扫除! 但,这到底是一年多没有住人地房间,有些地方还是得做些什么。 晚秋从大橱柜中抱出一套铺盖,笑着道:「前两日的好太阳,我和云嫂将家里所有的铺盖都晒过了,这个时候用最好不过!」 说着开始铺床叠被,完了还得给被褥缝上被套。这个时候的被套可不是拉链封口的布口袋!而是纯粹用针线缝上去的。所以每次洗晒的时候都得拆开,等到用时又得重新缝起来。说起来,这也是女子必会的家务之一了。 至于春儿,她先头指挥者车马行的人将行李放好,然后就是归置这些行李。有些东西得放在柜子里收起来,有些东西却得摆放在外。 而连翘呢,她也不是没事做了,她得去收拾书房!别的她都能够交代别人去做,唯独书房这里不行。这些东西都是她用的顺手的了,放什么、该放在哪里,自有自己的规矩,平常她都不假人手,这个时候就更不会了。 而这个时候,云嫂这边紧急改变了食谱——按照原本的打算,晚饭只是三菜一汤,其中两荤两素。主要是连翘给的伙食费足足的,云嫂并不是扣扣嗖嗖的性子,至少在吃上面一向不小气。 这样的饭菜在普通中产之家是普通的,偶尔连翘在家也会这么吃。但是今天不能,先不说隔了一年多连翘回来,怎么也得做些好的来吃。就算不讲究那些,这些菜分量也不够,必定要增加饭食的。 所以趁着天还不算晚,立刻让小虎去临近的菜市场买菜!心里打定了主意,非得整治出一桌好饭菜! 至于这一会儿,除了煮更多的饭,就是烧水了。她是很清楚连翘的习惯的,她比一般人爱干净,肯定是要洗澡的! 其实连翘的卫生习惯就是普通的现代人水平,但是在古代,她可能就算是『喜洁』那一类了。 古代人的卫生习惯,受限于物质生活条件,绝对无法达到现代人的水平,这是一定的。当然了,这不算上层社会,如果是上层社会的水平...... 不过,相比较而言,这个时代的华夏民族比世界其他地区的人还是要讲究卫生一些的,基本上会注意保持自身的清洁卫生。但这种干净,其实也是相比较出来的。考虑到烧水要使用的柴薪也是很重要的资源,再加上中间要费的麻烦,还真不是人人都能天天享受热水洗澡。 烧好的一大锅沸水被倒入了水桶,这水桶可沉l,家里其他人,包括春儿都搬不动。是云嫂亲自搬到了连翘的洗浴间。此时一般人家的房子是没有洗浴间的,将就一些的人家也就是准备一个大浴桶,洗澡的时候在自己房间洗就是了。 连翘在嘉定的家也没有浴室,不过连翘还是觉得干湿分离是更加健康的生活方式。再加上苏州这边的房子房间足够多,空着也是空着,所以专门弄出了浴室。这间浴室自从连翘去京城之后也空置了下来,平常虽然也打扫,却已经很久没有使用了。 上次大扫除的时候着重清洁了这里,所以这个时候进去,闻起来都是家里一种驱蚊香的味道。至于眼睛见到的,哪怕是一块木板,那也是亮晶晶的! 开水哗哗地倒进被洗刷地干干净净的浴桶,云嫂一边转身去舀凉水兑的更舒适一些,一边朝楼上道:「小姐,正在放水呢!可以沐浴了!」 连翘应了一声,找了身家常半旧的衣裳这就往楼下浴室去。好好地洗澡洗头,等到一身清爽了,换上因为洗过几次,软软的棉布衣裳——这种衣服,她现在当然不可能出门穿,但在家里穿的时候可比丝绸的还要好! 丝绸的漂亮是漂亮,但是容易皱!穿上了之后就得小心对待,不然随随便便就会糟蹋一件衣服。她并不差一件衣服的钱,但是厌恶一件东西的价值没有得到实现,然后就浪费掉了。 偏偏她又是一个怎么舒服怎么来的,真的在家里穿丝绸什么的,她还怎么躺怎么靠? 等到这一切做完,头髮用一条大毛巾包好,然后就坐在楼下,等着春儿或者晚秋来替自己揩干。这倒不仅是她被古代统治阶级的生活腐蚀了,也是因为她那头头髮确实自己打理不来...... 她那头头髮恁长,又是那样的厚密,真要是自己上手,得湿透后背也弄不好!这时候又没有吹风机什么的,完全就是靠着人的细心,一点点揩干。当然了,也可以不讲究,放在那里任由自然干。 第920页 如果是有太阳的白天,这倒也行,不一会儿就晒干了。但是现在这个时间,如果任由头髮自己干的话,先不说她会不会因此受凉。就说最简单的,头髮能不能在她睡觉之前干爽下来,这都是个问题呢! 难不成头髮湿着去睡?要是因此生病了,那可怎么好? 本来就预备着连翘洗完头之后要擦头髮,春儿都准备好了。连翘才坐下,她就抱着一大叠干爽的棉布毛巾下楼来了。非常细心的、一点一点地给连翘绞干头髮。 等到连翘一头头髮半干下来,云嫂的丰盛晚饭正好上桌。连翘笑了起来:「不管你们平常是怎么想的,今日一起上桌吃饭!」 大家也晓得连翘的脾气,就算是平常在厨房里另外吃饭的人也没有太过推辞。 连翘主僕几个其乐融融吃完饭的时候,许文华家的小厮不经意间往连翘家这边的河房看了一眼。这也是习惯动作了,谁让许文华常常这样呢! 只是这一看不要紧,这小厮立刻跳了起来,跑进房里找管家林大去了:「林管事林管事,我方才见到连小姐家的灯笼亮了呢!」 这时候苏州临河的房子都会挂一盏红灯笼,晚上彻夜亮着。因为能住的起河房的人也就不在意这一点儿烛火花费了,所以大家都是这样。只有隔壁连家,因为主人家出远门了,只有两个僕从在家。平常都是早早关闭门户,灯笼也是不点的! 这时候点起灯笼来,必定是主人家回来了! 这可真是大消息!! 第517章 天气正是一年之中最舒适的时节,连翘吃过晚饭之后也不着急回卧室,而是在河房后面的露台安置下过去自己最喜欢的躺椅,摆上香茶、点上烛火,算是休息吧? 连翘家河房所临的这条河也算是苏州城内比较繁华的一条了,即使是这时晚间,河上也有很多做生意的小船来来往往,还有一些夜间游乐的船,隐隐约约可以听到上面传来古典的音乐,以及『咿咿呀呀』的唱腔。 临河处和船上,到处都挂着红色的、蓝色的灯笼,映照在河水中,更加璀璨好看了。这当然比不上现代的车水马龙、暗夜如昼,但另有一种古典的美丽!这也是现代所没有的美景了。 连翘虽然依旧觉得现代更好,但是现在的她已经身居古代,没办法返回那个科技发达的世界,那么就只能尽可能发现这个时代的美好了!她不让自己太过于去想这个时代的不好,因为想了也没用,只是自寻烦恼——当然,有的时候还是会觉得不适应这个时代,那也是没有办法了,毕竟总有一些东西不去主动想,也会找上门来...... 她将自己的时间全都放在美好的事情上,写小说、读小说、摆弄花草、练习书法、学习外文......只要不过多地执着于前尘,其实日子也可以过的很充实! 说起来,她的日子相较于普通女子,已经算是很好了。她有的时候也会苦中作乐地想,幸亏她生在这个时代,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嘛!虽然比不上现代的舒适,但也不是真正的蒙昧时代。这个时代市民阶层已经觉醒,普通民众的思想也比较开放。像她,一个普通人家女孩子,竟然还有学可以上,这可比很多时代好多了! 包括现在的她,能够以一个女子的身份在这个时代如鱼得水一样生活,这也少不了这个时代的好处——人是不能够脱离自己所处时代的!说到底,还是世道不错,不然她一个女孩子,根本谈不上『独立自主』。 听着河上来来去去的行船声,其中参杂了各种声音,都是这个时代的烟火气。连翘很享受这种氛围,想了想,让春儿取来自己的琵琶。也不见得要弹奏什么乐曲,就是随手拨弄几段乐声罢了。 其实这种氛围里读书也不错,别有一种静谧中没有的氛围,就好像自己是这个古老画卷中的一部分一样。只不过她爱惜眼睛,除了偶尔特殊情况,她是不会再灯下看书写字的。即使这个时候点上多支蜡烛的烛台,照明效果和后世的早期电灯已经很相似了。 ——这件事还打破了连翘对古代照明条件的误解,她一直以为古人的晚上寻欢作乐简直就是奇蹟!毕竟只依靠油灯、蜡烛什么的照明,地方小还好一点,要是地方大怎么办? 要知道能够寻欢作乐的人,必定不穷啊!真的开爬梯,都是在大厅大殿之类的地方! 按照灯光之昏暗,够干什么? 后来才晓得,多支蜡烛或者灯台的照明下,照明条件其实还不错。只是这样一来烛火花费不小,不是普通人能够承受的。 连翘懒得伤眼读书,便抱着琵琶,随意拨弹。 许文华连招唿都来不及和屋子里坐着的春儿、云嫂打,发现露台上隐隐坐了个人,立刻就冲到了后门处。正在弹琵琶的连翘当然不知道自己身后由一个人正看着自己,依旧安安静静地拨弹。 许文华停下了脚步,就在波光里、来来往往的船只旁、熙熙攘攘的市井声中,连翘此时此刻像是其中一部分,又像是冷眼旁观着这些。既有世俗的漂亮,又有一些脱俗的意味。以至于听闻连翘来苏州之后,满心的热烈也冷了很多。 最终只低低地道:「你回苏州了。」 连翘手上琵琶声停,回头看了一眼,发现时许文华,怔了怔后点头:「嗯,回来了。」 许文华家的小厮们晓得连翘已经回来,哪里敢耽误,哪怕知道许文华今晚去好友那里玩去了,依旧赶紧派人去告知。果然,许文华匆匆告辞,想也没想就回来了。 第921页 这时候的连翘因为头髮还没有完全干透,所以依旧是披散着头髮的。只因为她头髮太长,如果是坐着的,黑亮的头髮几乎逶迤在地。虽然家里的地板每天都有擦拭,堪称光可鑑人,但春儿还是非常仔细地在连翘躺椅下铺了一块不大不小的毛毡。 许文华所见,就是连翘披散头髮的背影。而直发委地,又因为昏黄的烛光,几乎有一种近乎潋滟的艷丽——对于连翘来说,披头散髮就是披头散髮,这不算是什么。就算她知道这个时代披头散髮是很失礼的行为,但因为许文华实在是太熟,所以也就懒得去管,没有这方面的敏感性。 她不知道,披头散髮并不只是失礼那么简单,更是一种『性感』的象徵。类比的话,此时一个女子披头散髮,那就好比现代姑娘穿泳装! 许文华则想的更多,他好歹也是一个文人,鸳鸯蝴蝶派小说写了不少。他们这种写小说的,常常形容一个女子的漂亮,其中有一项就是头髮丰厚润泽!特别是提到宠妃之类的角色,基本标配就是『髮长七尺,光可鑑人』。 于是就有了于楼阁窗下梳头的种种香艷传说——仔细想想,还有点像莴苣姑娘呢!只是没有长的那么夸张的而已。 春儿这个时候很有眼色,立刻搬来了另一张椅子给许文华,许文华也不客气地坐了。侧过头去看连翘,发现连翘此时正是最清纯的样子,不只是头髮披散,脸上也完全是素面朝天,素白着一张小脸。 许文华当然知道连翘在家的时候基本上都很素净,但是素净到了这个地步,还是第一次。特别是在这个昏暗的夜里,鸦羽一样的髮丝、白绢一样的皮肤、黛眉细细长长,眼瞳里也是黑白分明——黑与白就在这张脸上,一时之间也有了惊心动魄的意味。 头髮是披散而下的,显得那张脸更小了。许文华不自觉凑近了一些,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因此坐姿显得很奇怪。轻轻咳嗽了一声,发现连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根本没有发现他的古怪,心里松了一口气。 「你回苏州了,还有谁知道吗?」许文华没话找话一样道。 连翘被他从思绪中拉了出来,这个时候想事情是慢半拍的。过了一会儿才道:「没有谁知道,我就是怕大家到时候一窝蜂地去接我,那实在是太热情了。所以谁也没说,就悄悄回来了。」 说到这里,连翘又笑了一下:「不过回来了就躲不过了,明日得赶紧请大家去吃饭,不然肯定会问我的罪的!」 许文华淡淡地『嗯』了一声,连翘会忙着请朋友来相聚,这是他早就预料到的事情,倒是不惊奇。只不过顿了顿,他才补充道:「宋兄想要见你,和你说说你以后小说的事情。」 「宋文静编辑?」看到许文华点头,连翘才缓缓点头道:「行啊,反正明天请朋友来见面,都是要见到的,到时候约个时间就是了。」 许文华提了这一下就不再多说什么,因为他与宋文静的关系,他主动提起了这件事。但也到此为止了,这件事到底会怎么谈,谈到什么地步,这就是连翘和宋文静的事情了,不该他插手...也轮不到他来插手。 两人就在露台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忽然有一艘花船行过,这是一艘不大不小的船只。这船不止有船楼,关键是甲板上也弄的颇为艷丽,上头挑着红色的灯笼,朦胧又暧昧。 灯笼下倚着栏杆的是身着绫罗绸缎的女子,莺莺燕燕一大群,挥舞着香帕,显然是为了吸引沿岸的客人上船。船只行走之间,仿佛带起了一阵香风! 这船正好在连翘家对面的码头停了一会儿,甚至有船上的女子下船去拉客,不少客人竟是半拖上船的。 许文华淡淡地看了一眼,似乎是觉得不太好,啧了一声:「这也太过了一些,强买强卖不成?」 他并不是一个特别迂腐的人,对于风尘女子也没有什么太多的看法——这不比现代,这个时候侮辱风尘的女子,除开极个别,都是身不由己的。人家身不由己才落到这样卑贱的境地,再多说什么都显得是站着说话不嫌腰疼。 但是他依旧是这个时代有点大男子主义的男性,对于这种强行拉客的手段,再怎么说都有些意见。 连翘却觉得奇怪了,颇有一些怪异地看着他:「难道你不知道?」 「嗯?」 发现许文华是真的不了解这些,连翘才和他解释:「这也不能怪那些姑娘,强行拉客大多也不是她们所愿,特别是这么多姑娘都这样做...那只能是老鸨龟奴的主意了。我听说有些严厉的妓馆,姑娘晚间要是没有客人,都是要被打的!而且还不是一个被打,而是一组的姑娘全都要罚。这样一来,谁敢不用心?」 连翘所说的这些可以说是当世秦楼楚馆中的罪恶了,也是她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才了解到的。说实在的,她以为许文华会知道这个,毕竟他是一个男子,平常的宴饮交际也不少呢!再加上是一个鸳鸯蝴蝶派小说作者,对秦楼楚馆应该颇为了解才是啊! 要知道,鸳鸯蝴蝶派的小说,很常见扯到秦楼楚馆,就算是为了提高业务水平,也应该多了解这方面才是。 许文华的确不了解这些,他平常的交际虽然很多,但就是交际!青楼女子什么的,他并没有兴趣,完全将那些姑娘当成了表演者、侍者之类。至于说为了提高业务水平,了解风尘女子的生活...只能说,他的鸳鸯蝴蝶派小说比较『雅』,并没有太多涉及到这方面的内容。 第922页 他也从没想过还需要在这些事上取材。 许文华解释了一下,然后就觉得奇怪起来:「你又是听谁说的...对了,你有写《丁香传》......」 连翘说的很随意:「写《丁香传》的时候我特意找了好些女子来询问事情,不过这件事并不是那时候知道的,是有一次宋志平先生与我说起过的。」 第518章 整座金谷茶社今日热闹非常,来来往往的人格外多!这倒不是这座茶楼忽然之间生意翻了好多倍,而是这里今天被人给包场了,来的都是主人邀请的客人! 连翘上午给朋友们送去了请帖,请大家赶金谷茶社的晚场。也就是她了,不然如此匆忙之下,这宴会怎么办得起来! 比如,如果没有提前打招唿,一些人今天晚场已经有了安排怎么办?难道要为此推了前面已经定好的约会吗?而这,也只是其中一个小问题而已,类似这样的问题还有很多呢! 但是连翘不怕,她之所以这样匆忙地办宴会,实在是她的接风宴委实拖延不得了,她又是一个图省事的,干脆所有人一起请!免得到时候东家请她一次,西家请她一次,最近的日子就只能赴这些约会了——她实在不耐烦这个。 而茶社好啊!到时候亲近的朋友在一个包厢里坐一桌,其他的人在其他的房间、大堂里消遣,也各自照顾到了,说起来也十分便宜! 这样匆忙的宴会,别人或许会失之于仓促...这种仓促是两方面的,一方面自身没有准备好,另一方面客人没有准备好。而在连翘这里就不存在了,自己没有准备好?她根本不用准备! 她有钱有人脉,只要写信告知某位朋友,熟悉办理聚会的团队就会立刻到位,弄得好像是准备很久的精心宴会,而不是仓促而来!这种熟练的团队可不好找,也不止是钱的问题...连翘自己其实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成,不过不要紧,她知道找哪些人可以办好! 至于说接到邀请的客人,这个时候也会临时改变晚上的安排。没有安排,或者原本的安排可有可无的当然无所谓,即刻就能来金谷茶社。而本身的安排颇为重要的呢,也会看情况来——所谓看情况来,就是各自衡量了。 觉得原本的比较重要的就去原本的,觉得金谷茶社比较重要的,就来金谷茶社。 不过,说起来很多原本重要的安排,也就是和行内大佬有约,而这些人也会收到连翘的请帖。这样一来,说不定这些人的应酬也会顺势推后,这上面的衡量到了最后很有可能也是不必要的了。 一时之间,行内稍有些名望的人物竟然都汇聚到了金谷茶社。有人见到此情景,忍不住感嘆:「看乔琏先生虽然还未真正得势,却已经是龙驹凤雏了啊!」 这里所说的『得势』,其实就是指的登顶,指的坐上丁一新、宋志平的位置。而比较敏锐的人不难发现,连翘离着登顶还差一点什么,这是不错的。但是,即便只是现在的情形,没有人会怀疑她的前途! 这不仅仅是指她在小说成绩上取得战绩,更是『人望』上的认证!说起来,写小说的作者想要成神登顶,这固然是依靠小说本身,但不得不承认,人望也是非常重要的!丁一新和宋志平登顶,但他们就真的比其他大神高了一个档次吗? 其中很重要的一环就是人望到了那个地步,众人认可他们高出一筹而已。而连翘现在回归苏州,明明已经一年多没有在这边活动了,但一旦出现依旧是到处影从,其影响力可见一斑! 而此时此刻,被人盛赞为『龙驹凤雏』的连翘正站在金谷茶社的门口扮吉祥物。没办法,今天这个情况,她註定没办法每个人都招待到了,所以在聚会开始之前,站在门口给每一个来宾打招唿就很有必要了。 总不能大家来一趟,连她的人都没有见到吧!要知道今晚的聚会,虽然也是人很多的那种,却不是平常那种土豪砸钱,不管谁都可以来的!除了行内大佬,剩下的多少得有点行内地位才行! 中坚作者,总之就是真正吃上写小说这碗饭了的,这才算,不然的话是拿不到请柬的——不然的话连翘也不会选在金谷茶社摆这个宴会了,这里虽然不小,但也就是个茶楼而已,怎么可能放开了让人进来! 连翘的朋友们有来的早的,譬如金凤、唐宋,才发请帖出去,甚至没有等到去金谷茶社,人家直接杀到了连翘家里!也有来的迟的,譬如丁一新、王思齐等大佬,他们似乎是故意的,到了最后才姗姗来迟。 倒是没有人会猜测这是大佬之间不和,毕竟大家都知道这些来的迟的大佬反而是和连翘关系很近的那种——正是因为关系很近,所以才能够不拘礼节,随心所欲地按照自己的想法来。 他们来的迟确实有给连翘『脸色』看的意思,只不过并不是和连翘闹翻了。只是因为连翘明明已经回来了,却迟迟没有来到苏州,就连书信也没有几封,所以不爽了而已。然而这不爽又不能真的生气,也就只能借这种小事表达不满了。 连翘发现这一点的时候,随着丁一新和王思齐上楼,此时客人已经来齐,随时可以准备开宴了! 包厢前面,略略猜到这些朋友的心思的连翘忍不住无奈道:「你们讲讲道理啊,这件事不是那么简单的!我也有家人亲戚,首要的当然是随着母亲返回家中。要是直接来苏州,我在家中如何自处?」 第923页 连翘说的这个道理确实是道理,所以大家才不能真的发脾气...甚至没办法拿到明面上说自己的不满,只能略微作怪罢了。 王思齐这个时候也不会主动去说为什么不爽,因为说出来自己没道理啊!所以只是哼了一声:「是呀,谁能比我们乔琏先生更有道理呢——只不过我们也是没法子了,有事情缠住了,这才来迟了...想来乔琏先生是不会怪罪的,对吧?」 连翘怎么可能怪罪,捂着额头摆摆手,不想和他说了,越说越来劲!转而推开门道:「懒得说了,先进去吧,这会儿也要开宴了。」 丁一新在旁边推了王思齐一下,王思齐本还想说什么的,这下说不成了了。不防之下被推了一下,虽然推的不重,也一下脚步一错,有些踉跄地进了包厢。而丁一新呢,只假装不是自己干的这件事,拢住了手,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 「别理他,他其实心里也体谅你,只不过不知道怎么说而已。」丁一新本来就是被王思齐拉住来做这事的,不然这样幼稚的事情,他自持自己也算是半个长辈了,哪能做去做! 连翘笑着点点头,吩咐了一声准备开宴,这就和丁一新一起进了包厢。 王思齐再生气也没用,只能指着丁一新抖手,半晌才憋出一句:「就你装好人!」 然后气唿唿地找了空座落座...这个时候空座也不多了,除了主位是连翘的,其他地方基本上都坐了人。王思齐落座之后,也就只有一个空座了——座位显然都是计算好的。 只不过这个最后剩下的位置方位一般,如果是别人坐倒是无所谓,但换成是丁一新,大家都有些不自在了...... 但在场的哪一个又不是行内大佬呢?如果是丁一新一开始早早进场,坐了离主位近的重要位置,那也就算了,没有人能说什么。可是这个时候,座位已经是这样了,因为丁一新进来,就重新挪动位置? 大佬们都是有自己骄傲的!这就好比后世的十八线小明星可以给天皇巨星让道、作配,可要是换成准一线们遇到了一线,那又怎么说?表现的尊敬一点已经是极限了,可要是特意讨好让步,这可真难了! 特别是在行内人都看着的场合! 好在丁一新也不介意,施施然地就坐在了那个比较偏的位置上,这样的态度倒是让其他人松了口气。 其他人都注意到的事连翘当然也注意到了,只不过她没有像其他人一样担心。因为她非常了解丁一新的性格,他是不会在意这种事的!或者说,到了丁一新的位置,别人的已经不会因为一个小小的座次就改变对他的态度了。 就算他坐在非常不重要的位置又怎样,难道别人会将他当成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吗?当然不会!所以说,只要不是主人家特意羞辱,安排不好的位置给他,他都不会生气。相反,一些本身地位非常不稳定,正在微妙时期的人,才会特别在意这种确定地位的日常小细节!他们得通过一次又一次的强调,确定自身的位置,保护自己的名声。 连翘坐上主位,翘了翘酒杯,等到大家都安静了下来,这才将满满的酒杯举了起来:「第一杯酒,敬诸位身体安康,一年后再见如旧!」 连翘饮尽,其他人当然也跟着饮尽。 之后连翘又满上,然后举杯道:「第二杯酒,敬国泰民安,繁华依旧!」 依旧是众人一起饮尽。 第三杯酒再次满上,连翘笑着举杯:「第三杯酒,敬情谊常驻,天长地久!」 这显然说的是今天大家聚在一起的事情,没有了前头的套话,大家反响也热烈的多。跟着笑了起来,热热闹闹地饮尽了第三杯酒。 等到三杯酒饮尽,连翘才坐下:「和大家也有一年多没见了,好不容易返回苏州,正是满心欢喜呢!」 连翘也没有说假话,这个时代通讯条件有限,如果身处外地,和朋友们联繫就很困难了。她不在苏州的这些日子里,虽然也可以写信联络,但到底不方便,只能说聊胜于无罢了。 而她在苏州有这样多的知交好友,怎么能不想念呢!这个时候和朋友们重新相聚一堂,高兴的心情是发自内心的。 而听到连翘这样说,王思齐呵呵一笑:「不信,我才不信,谁不知道我们乔琏先生在京城的时候一样是行里最亮的明月,人人都是追捧的!京城那边的消息我们也有——你在那边定然早就乐不思蜀了,不然怎么停留了这样久?显然是将咱们苏州旧人扔到天边去了!」 他是这样说的,连翘也没办法详细解释是『玉梨班』绊住了手脚,以至于比预计的迟回了很多。毕竟,她就算是这样说了,王思齐还是有办法『胡搅蛮缠』。事实上,他未必不知道连翘应该是有正经原因才迟回的,只不过心里气闷,一定要傲娇一把罢了。 连翘又有什么办法呢,只得顺着他的意思道:「常言道,人不如旧,衣不如新,不管怎么说,当然还是苏州这边的朋友更重要一些——我们才是要天长日久一直一起的嘛!」 第519章 连翘的话显然非常合王思齐的意,一直在傲娇的某位行内大佬总算是神色好看起来,也不在那里作怪了。这样的表现,显然让其他人松了口气。虽然大家都知道王思齐并不是真的在不爽,但能够和和气气一些,谁又会拒绝呢? 来来往往地应酬了一会儿,气氛很快活跃起来。毕竟在场的本就是行内的朋友,平常就时常来往的。这时候大家共聚一堂,和平常相处也没什么区别,很是自如! 第924页 当然了,今天的主角有且只有一个,那就是主位上坐着的连翘。大家都围绕着她,主要是问她在京城那边的事情,经歷了些什么事什么人,那些大家只听说过名字而没有得见真人的同行又是什么样的...... 这个时代南来北往虽比上古时候好一些,但也就是好一些而已,真正来往起来依旧是很艰难的。一般情况下,没什么人离开自己的居住地,更不要说北上几千里路了。这种情况下,大家对于神交已久的同行,很有好奇心,然而好奇心又很难满足。 连翘挑拣着京城的人事说了,因为她在京城的时候确实被接纳了,所以很多事情了解的很深。一般人,哪怕是去了京城的,能对这些事情说上两盏茶,就会流于无聊——这些事情说来说去,其实也就那些而已。 但换成是连翘,由于有亲身体验的关系,她信手拈来地说,偶尔还会以某位大家都知道的同行举例子,爆一个不大不小、无伤大雅,但不是亲歷者绝对无法了解到的料!一直说、一直说,大家也不觉得有什么腻烦,反而是津津有味地一直追问。 连翘和大家说了好久,等到觉得实在是有些累了,才转移了话题,让众人玩起了游戏。一旦到了玩游戏的环节,大家就比较松散了。连翘就是这个时候,坐到了包厢临街的窗下休息,她不玩,只看大家玩。 这时候宋文静走到了连翘身边,许文华旁边斜着目光看到了,但是没有说什么,只当是什么都没有看到。宋文静和连翘两人谈了一会儿,约定了宋文静明天上午上门,和连翘谈一谈关于合约的事情。 今天的场合比较杂,想要和连翘说话的人也很多,宋文静注意到另一边唐宋已经等着了。所以点了点头,很快就离开了。 回到原本的位置,宋文静看到依旧安坐的许文华,忍不住问道:「我还以为你今日会一直跟着乔琏先生呢——就像以前一般。没有想到,却是这样若即若离的。」 许文华『唔』了一声,似乎有一些心不在焉,看了连翘那边一眼,发现她正在和唐宋说话,很快就收回了目光:「这个嘛,没有必要那般。」 确实没有必要,相比起其他人,他算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想要和连翘相处,可以再等一个时间...至于今天,他看的出来,连翘可有的忙了! 确实很忙,唐宋此时正低声问道:「乔琏先生已经说定了继续和三吴报馆合作了?」 连翘点点头:「三吴报馆没什么不好的,过去合作的时候就很有章法...虽说给出的条件并不是所有报馆中最好的,但看得出来也是很有诚意的了。凭着当年的香火情,不至于因为一点小利就转投别家。」 这又不是拍卖会,价高者得!这种类似跳槽的事情是要考虑很多方面的影响的。譬如其中一条,她原本就在三吴报馆旗下《新竹》报连载小说,所以她的书迷和《新竹》的读者有很大一部分重合。贸然转投别家,说不定就要流失一部分读者了! 当然,考虑到她现在的名气,这上面的影响不大,相信她的号召力很快就可以把流失了的读者重新补充上来——新连载的报纸就是新的阵地,一些原本不是她读者的人会变成新的读者。 但是,更麻烦的原因还有很多。比如她和三吴报馆之间已经合作的很好、磨合的也很不错了。彼此之间都有了很不错的认知,做生不如做熟,谁知道下一个东家合作起来会不会这么舒服! 干脆的,就选原本的就好了...或许这许许多多的麻烦都是可以解决了,但有必要为了那么一点点的待遇就弄来这些事儿?说实在的,有那个时间,连翘宁愿去给自己的花浇浇水! 听到连翘这么说,唐宋也没有说什么。说起来他爹还是三吴报馆的总主编呢,他又不可能指望自己的报纸签下连翘,连翘选择三吴报馆比选择别的报馆要好! 两人说了一下这段时间各自身上发生的事情,这些并不多,因为两人信件交往比较频繁。最多就是信上一些说不清楚的事情,今天权作解释而已。说到后面,连翘开始问起唐宋办报纸的事情了。 「怎么忽然对这个感兴趣起来了?」唐宋有些纳闷。 连翘并不觉得有什么值得隐瞒的,爽快道:「是我自己打算办个报纸来玩,所以了解一番。」 这件事说起来有些让人惊诧,作者们或许是写小说的好手,在行内也经歷了不少的事情。但不管怎么说,依旧只是个作者而已,办报纸那是另一回事了!要考验的东西有很多。许多作者散尽家财地去办报纸,最终血本无归的也有呢! 所以,虽然大家都是行内人,而且看得出来报纸行业大有可为,但当作者的去办报纸,那是很少的。 而像连翘这种大作者,只要他们想,可以以一己之力撑起一份报纸!只要他们在报纸上连载小说,这份报纸就不愁销路。但这样一来,这份报纸只不过是依存于这个作者活着,根本不具备自身的生存能力。 更不要说单纯从获利上看,大作者将作品放在大报纸上,可能得到的稿酬还会超过自己办报纸所得——一个是轻轻松松赚大钱,一个是劳心劳力不得好,该怎么选,这很难吗? 然而,惊诧是惊诧,却也不算什么太过奇怪的事情。毕竟真的说起来,行内一些有地位的作者办报纸,这本就是司空见惯了。这就像是后世,演而优则导,演戏不错然后去做导演...这不是越来越多了吗? 第925页 相比起普通的新人导演,他们有人脉有资金,甚至宣传费都能省一大截,只要不是拍的太烂,最终总是赚钱的,只不过是赚多赚少的问题。 这个时候作者办报纸也是一样,他们在行内根脉深厚,随便就可以整出一套还不错的班子。到时候哪怕是随大流办一些小报,靠着自己的关系打通上下,搭上行会或者大报馆的快班车,想要赚钱总是不难。 唐宋是这样想着的,不过两个人言谈之间他发现连翘的目标绝对不是什么随大流办的小报。真要是那样的报纸,实在不必和他了解这些。连翘只要随便找个关系,收拢一批可用的人,几天之后就能整出一份过得去的报纸了,根本用不着自己了解什么东西。 不过仔细想想也是,如果就是很普通的一份报纸,连翘也没必要去弄!说为了名气,现在『乔琏』的名字有几个人不知道呢?根本用不着办报纸扬名。说为了利益,那就更不可能了,有那个时间,她研究研究票券,赚的只会更多! 这样一想,唐宋倒是很期待起连翘的新报纸了...主要是他确定自己那个成长中的小型报馆不可能是连翘的竞争对手,他大可以旁观连翘会怎样在行内搞风搞雨——是的,在这位迷弟看来,连翘就是那样会带来腥风血雨的女人! 两人交谈了一会儿,唐宋虽然还有很多话和连翘说,但他也知道今天不是促膝长谈的好时候。所以说了一会儿,将位置让给了之后的王思齐,也回了原坐。 「怎么样,咱们乔琏先生能纡尊降贵和我们这些人说说话了?」虽然刚才已经恢復了正常,可这时候依旧忍不住阴阳怪气地要刺一下连翘。 连翘瞥了他一眼,决定不能一直让他这样傲娇下去了,于是一改今天一直迁就他心情的姿态。板直了腰身,脸色也变得相当高傲起来,朝着王思齐稍微抬了抬手,颇有一种『有事启奏,无事退朝』的意思。 她这样一来,王思齐反而不生气,忽然扑哧一乐,笑了好一会儿才摇摇头:「行了行了,知道你今日忙碌,懒得扰你,明日再登门去你家说话!」 说话间就离开了,只留下连翘一脸懵逼地看着王思齐之后过来的丁一新,纳闷道:「他到底是怎么了,之前迁就着他,他没有一个好脸色。这会儿不惯着他了,他倒是好说话了很多。」 丁一新笑盈盈地解释:「他那个人啊,最喜欢彼此之间朋友如故,最重的也是朋友。先前你因为种种缘故迁就他,他未尝不领你的情。只是那样的话,就不是连小姐与他的关系了,反而是方才彼此不顾忌的样子,那才是你们原本的相处——他这个人总是不适应朋友之间有什么变化。」 连翘听丁一新说,心里是理解的,但还是忍不住道:「可是人与人之间的情谊谁又能保证是一成不变的呢?本来,人就是会变的啊,这不是强人所难吗?」 「正是这样啊。」丁一新低着头,似乎在想什么:「不过这就是王兄的性格了,真要是有变化的那一日,不做朋友就是了...他这个人朋友多,倒是不在意这种事。」 这样一想,就会觉得王思齐其实是一个很凉薄的人。不过连翘倒是不太在意这个,在这个时代和这些小说作者接触久了,她也知道,其中拔尖优秀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迥异于常人的性格。 左右看看,丁一新看了看正看着大家游戏的连翘,不经意间又看到恰好看过来的许文华。忽然想起了某个人,于是轻声问道:「连小姐...你觉得宋兄,我是说宋志平其人如何?」 「嗯,丁先生说什么?」连翘刚刚在走神来着,根本没听到丁一新说什么,只能面带迷茫地看着他。 「不,没什么。」 第520章 前一天在金谷茶社办的聚会可算是劳累到了连翘,晚上弄到很晚,连翘回家就更晚了。等到要休息的时候,连翘已经是身心俱疲。才沾到枕头,立刻睡死过去,第二天生物钟都没用,直到天光大亮,才翻了身。 连翘家并不是那等真正的高门,早上门外还有小丫头守着听声音,但凡听到翻身的响动,就准备着进房伺候。连翘醒来的时候,没有人察觉到,反而是连翘听着家里上下似乎有走动的声音——古代的这种江南楼房,隔层之间都是用的木板,行动起来声音是避免不了的。 令连翘觉得有些奇怪的是,这个时候她还没有起床,家里的人知道她昨天辛苦了,今天应该格外小心响动才对。怎么这个时候,竟有这么大的声音? 仔细听了一会儿,才隐隐约约听到其他人的声音...她这才确定,应该是有客人来家里了。考虑到昨天见的朋友,那时候有很多话没时间说,想也知道今天肯定会有朋友上门的! 想到这一点,连翘掀开被子起床。等到连翘这边起床的响动传来的时候,春儿她们就不可能忽略掉了。立刻端着热水和其他洗漱用品上楼来,这个时候连翘已经穿上了可以见客用的衣服。 和往常一样地洗漱,然后简单地梳妆打扮一下。连翘一边在嘴唇上抹了一点胭脂,一边问春儿:「楼下来的客人是谁?」 春儿忙道:「是许文华先生和唐宋先生,好早就来了,家里招待了早饭——本想叫醒小姐的,两位先生阻了。」 连翘点点头,等到一应收拾完毕,这就和春儿下楼去了。 顺着木制楼梯下楼来,楼下的许文华和唐宋显然知道是她,眼睛都盯着这边呢!原来拿在手上的新报纸也不看了,放到了另一边去。 第926页 连翘看着他们就笑了起来:「你们两个倒是来的早...我昨日委实睡的迟了一些,以至于今日睡到这个时候。你们到的时候竟还在贪睡,实在是失礼了!」 许文华还没有说什么,唐宋先抢先道:「这算什么呢?乔琏先生倒是为这个客气起来了!按照咱们彼此之间的关系,这种事只不过是些许小事,哪里说得上什么失礼不失礼——难不成是一年多不见,乔琏先生与我们这些人都生疏了?」 唐宋这些话半开玩笑半认真,连翘能说什么,只能捂着嘴笑道:「好不容易与你们客气客气,这不是好久没见了么!没想到你是不受用这个的!罢了罢了,还是照老法子对你罢!」 说了一会儿话,眼睛一扫,发现许文华从一开始就只是坐在一边不说话,觉得有些奇怪。正打算问些什么的时候,外头又进来一个人。这个人不是其他人,正是约好了今天要过来拜访的宋文静。 连翘这个时候正在吃一个晚早饭,宋文静进来也不能慢待,于是连带着他,许文华和唐宋面前都摆满了茶食。 等到早饭吃完了,宋文静才将文契的底本拿出来。连翘认认真真看了,从头到尾没有随便放过。发现就和原本说的那样,除了一些待遇有所提高外,其他的和之前签订的那一份几乎是一样的。 同样也是三部长篇小说的约稿!说实在的,连翘其实有点想签部头约的。按照她现在的业内地位,真要是强要部头约,也不是不能够。但是和三吴报馆过去的合作都很愉快,再考虑到这样能让三吴报馆在她身上用更多的力气宣传,连翘也懒得争执太多了。 主要是,签下三部约,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就会被三吴报馆当成是亲女儿了,各方面的宣传资源都会给到最好!因为三吴报馆很清楚,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她都是自家旗下的人,帮她做宣传,自家受益不小。 可如果是一部一部地签约,宣传上面肯定要收敛着来,从亲女儿的待遇降到养女的境地,这是很正常的。毕竟,这个时候下了大力气宣传,以后人家就成了别人家的人了!一切努力都便宜了接盘的...... 连翘翻遍了文契,点点头:「其他的我不说什么,只是到底如何替我扬名,替我的小说扬名,这要具体的说出来。譬如说上多少次报馆报纸的新闻,和别的报馆如何合作,还有其他的林林总总。这上头写的还是太笼统了,详细一些,日后不容易出问题。」 其实不只是这种文契,古代的文契都有太笼统的缺点。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古人重视信用,即使文契笼统一些,他们也会认真履约。另一方面,对于小人来说,文契笼统一些,也方便他们占便宜,从中攫取利益。 总之,无论是正人君子,还是下作小人,都无意于文契的精细化,以至于后来都成了定例了。 连翘弄完了这些,宋文静就将文契收了起来——虽然有些着急连翘没有今天就签订文契。可是将眼光放大了一些看,和这些知名作者签订文契本来就是一个非常麻烦的过程,有的时候磨很长的时间也不奇怪。 相比之下,连翘已经算是一个非常爽快的人了。前期想好了就不会和多方保持暧昧,提要求上面也是干脆利落的那种,不存在耍心眼、以退为进、吊人胃口之类的手段。这样一来,按照她的心意修改条款,估计很快就能签约了。 至于说连翘提的那些要求,说实话,那本就是原本说好的东西,现在只是要将那些东西确定的写在文契上而已,宋文静并不觉得报馆会拒绝...如果真的要拒绝的话,这就是三吴报馆没有诚意了! 原本答应的事情竟然不肯落到实处?这难道是一开始就打定主意将来赖帐的吗? 等到宋文静收好文契,两人聊了一些琐事,宋文静这才说起连翘新小说的事情:「现下虽然还没有签订文契,但有些事情已经可以说一说了——报馆那边也是这个意思,想知道连小姐的新小说什么时候出来,好在报纸上留出最好的位置。」 报纸上的好位置是有限的,像许文华、连翘这种地位的作者,不管其他,肯定是要在一份强势报纸的黄金位置的。这是报纸对作者的尊重,如果做不到这点,人家作者自己就走人了,根本不会再啰嗦什么! 而各大报馆都争先争取连翘,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连翘登载小说的报纸是日报! 总的来说,一家报馆的强势报纸是有限的,特别是那种顶尖强势的,那就更少了!所谓一个萝蔔一个坑,各家报馆早就在旗下各份报纸上安插了符合报纸地位的当家作者。如果贸然新进作者,如果只是寻常的作者那也就算了。 可若是顶尖级的...放在哪里? 顶尖级相配的报纸本来肯定就有合适的作者在撑台面,这个时候如果换新作者上去,原来的作者怎么办?调整到稍弱一些的报纸?如果是不太在乎的作者,那倒是真能如此。就像是连翘当初入主三吴报馆旗下《新竹》报的时候一样,报纸其他作者都得给她让位。只不过《新竹》是日报,本来就没有足够强势的小说作者,此举带来的动盪,也是报馆不在意的。 但换成是本身就有强势作者的报纸,那就不一样了。手心手背都是肉,对于报馆本身而言,这个抉择很是艰难——真的得罪了强势作者,人家自有傲气,肯定是留不住的! 第927页 连翘在这个问题上相当令人动心!做到她这个地步的作者,几乎看不到在日报上连载的。大家或者因为喜欢清闲生活,或者因为想要精雕细琢,都不会选择日报那种连载负担沉重的。 这样一来,连翘入主日报,几乎不会打乱报馆原本的经营,这还能更好? 事实上,如果不是这样,其他报馆早就要看三吴报馆的好戏了——许文华和连翘同在三吴报馆?开玩笑的吧!一般来说大神级别的作者都是王不见王,在各自的领地里称王称霸! 真要是两个大神级别的作者在一家报馆,那么谁在报馆的王牌报纸黄金位置连载自己的小说?光是这个就能成为年度大戏,然后撕逼一百遍! 这真不是说笑的,纵使大神作者与大神作者之间还有微小的地位差距,或者是资歷上的,或者是累计销量上的,总之不一而足。但既然同样放在大神级别这一栏里,那就是公认的同一档次的作者了! 这种情况下,没有人会自认低人一等!说出去,不要面子了吗? 偏偏连翘是个罕见的日报作者,竟然不会与许文华互相别苗头,以至于三吴报馆一家报馆竟然收罗了两个大神作者!这可真是惹得其他报馆羡慕嫉妒恨吶!也就是连翘去京城的这段时间大家没那么酸了,而现在连翘又回来了,想来三吴报馆这种『左拥右抱』两位大神的日子又要重新开始了! 听到宋文静提起新小说,连翘笑着摇摇头:「这个先不忙,这部小说还在准备当中呢,我也得好好想像。另外,这次还有另外的事情要做,所以不急着新小说——等一段时间再说新小说罢。」 虽然站在三吴报馆和自己的利益上,连翘的新小说越早出来越好,但宋文静怎么可能会那么说呢?他只是顺着连翘的意思,相当理解一样道:「这说的不错,连小姐写小说笔耕不辍是大家知道的,趁此机会休息休息也好。更何况,如今《李宜主传》花开正红,连小姐写新的小说出来,说不定就是自己和自己打架了!」 前面说的也就罢了,最后一句话就有些玩笑的意思了。然而玩笑归玩笑,这话里一些意思却是没错的。连翘正在连载的《李宜主传》确实是花开正红!在苏州这边看不到小说的报纸连载,但是有单行本发售啊! 苏州,或者说说整个江南地区的单行本发售都是东华书社在做,而且和京城的文曲书社是两个系统!当时签约的时候就说了,北边的单行本发售归文曲书社,南边的就全权交给东华书社。 东华书社同样紧跟着连载进度,由于他们拿的是连翘原稿的抄写版,在小说连载之前就已经到手了。所以在苏州这边看单行本,竟然比北方京津地区之外还要早...这也是很方便了。 第521章 宋文静称赞《李宜主传》花开正红,其中有一些吹捧的因素在。但也不可能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从事实上来说,如今连翘的《李宜主传》确实很红,不是这样的话,他也说不出这个话。 相比起其他苏州本土的小说,《李宜主传》缺乏小说报纸连载这条路来积攒人气。这样看起来,和同期其他小说相比,有一些先天不足的样子。但是,即便是先天条件这样不好,《李宜主传》一样迅速成为了苏州城里的小说爆款!一点不比其他大神的作品来的差! 而之所以能够红到这个地步,其中的原因,其一就是作者『乔琏』的名声足够大!对于苏州百姓来说,这是一个非常熟悉的作者,大家看着她红到这个地步。现在她出新小说了,就算没有在苏州这边连载过,但凭着对这个作者的熟悉,很多人也愿意掏钱买小说! 实际上,这反而让一些看过连载之后就不再买小说单行本的人有了买小说的动力。这样一来,虽然可能比不上有过连载的小说来的销量高,但其实也低不了多少。 而另外一个原因,也是最为重要的原因,当然就是这部小说足够好!如果没有这个原因,其他的原因也就无从谈起了——小说本身都做的不好,又怎么指望别人会掏钱买这个小说? 小说到现在,剧情精彩地让人目不暇接! 在连翘的笔下,女主人公李宜主已经初步在皇宫站稳了脚跟了。一方面,皇帝喜欢她,另一方面,她的肚子里已经有了孩子。这个时候的她,还保留了一份少女的天真,几乎沉溺在了这种幸福当中。 不过,连翘并不会让这份幸福持续。正如当初她在和许文华讨论剧情的时候说过的那样『至亲至疏夫妻』,更何况皇帝和后妃,这也说不上是什么普通夫妻,彼此之间的感情就更加畸形了。 于是有了女主角一朝产子,然后接踵而来许多麻烦事。这其中掺杂了大量的宫斗,而在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新宠妃!对于女主人公生孩子这一点,她倒是不太在意,她在意的是女主分走了皇帝的宠爱! 她本来就是依赖皇帝的宠爱活着的,最不能容忍的就是有人分薄自己的宠爱!女主人公比她更加年轻更加貌美,更加符合皇帝的喜好...在这一基础上,她感到了深深的忌惮,而且一点也不打算坐以待毙! 于是有了对孩子下手的事,女主人公的长子并没有死,但也因此身体不好了起来,当时宫里的人一直以为这位皇子会养不大。然而,这位皇子就算是病歪歪的,好歹还是长大了。 而这件事,最开始并没有弄到新宠妃身上。新宠妃并不算特别聪明,但也不是傻子,类似谋害皇嗣这种事,可不是陷害妃子那么简单。对于皇家来说,一个妃子,即使是再得宠,那也就是一个妃子而已,说破天去也就是那么回事儿。 第928页 一个妃子害了另一个妃子,会有如何处置,这全看皇帝陛下的心意。如果皇帝陛下打算认真对待,最后场面弄的捅破天,这也不稀奇。但如果皇帝陛下只打算轻轻放过,对于动手的人多有包庇,最后煳弄过去...这也随便了。 虽然臣子都会说天家无家事,家事即国事。但一般来说,这种后宫妃子阴私之事,不是吃饱了撑的,也不会有人硬要去和皇帝较这个真儿! 但妃子之间的相互倾轧,如果扯上皇嗣,这就是另一回事儿了!只要不是特殊情况,一旦被揪出来,这个妃子就完蛋了。而深陷其中的,一个都跑不掉!后宫本来就是这样,皇嗣为重!至于说妃子,说的好听,其实也就是小妾。 放在普通人家,小妾根本不是主子,她们的孩子才算是正头主子! 正是因为后果有这样严重,所以新宠妃行事还算是比较慎重的。中间的经手人都没有直接指向她,她更像是游离在外的一个影子。她确实做了什么,但追查到底就会发现,她可能什么都没有做。 因为这个,一批低品阶的妃子成了替罪羊,全都被发落了! 女主角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这个特点连翘其实一直在强调,并且早就已经在读者心中立的稳稳的了。再加上连翘一直着力于提高小说中后宫的整体智商——不能让其他人傻逼,以此凸显女主的牛逼,因为那样并不会显得牛逼,只会显得很蠢。 总之,读者也认可:蠢人在后宫是生活不过一个周目的!看《李宜主传》,就是在看一群大佬撕逼!读者作为吃瓜群众,在书外的世界瑟瑟发抖就好啦! 正是因为女主角的聪明才智,所以她很清楚,即使表面上看就是这么回事儿,但实际上根本不是——经过她亲手调查,她心里明白,就是新宠妃的错!只不过能够证明这件事的都只是『不是证据的证据』。 她信任皇帝,所以将这些事情与皇帝说了。但是她没有想到,皇帝表面上安慰了她,并许诺以后不会有这种事了。然而转头,该怎样还是怎样,甚至没有因此厌弃新宠妃。 这个时候就暴露出皇帝的性格特点,软弱,而且喜新而不厌旧。喜欢她这个新人,同时也没有完全冷落新宠妃这个旧人。 而皇帝性格中软弱的那一部分,也让他总是很喜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当明白一件事掀起的波涛可能会很大,可能会完全打乱原有的生活的时候,他就会退缩,就会想要保持原样。 实际上,这件事波及到了很多人,这已经让皇帝不太想继续下去了。而按照女主角的猜想,可能会波及到更多的人,而且这些人可不是原本那些小喽啰!掀起的风暴与麻烦,这不是皇帝愿意应对的。 他喜欢的生活就是每天面对后宫的和平宁静,然后有很多时间去搞搞自己的私人爱好,做做手工啥的。 女主人公终于意识到了这一点,在哄着自己的长子睡觉的时候,她想了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个皇宫里,即使她得到了皇帝的宠爱,也依旧不能说就能保存自己了。如果真的是那样,她的孩子就不会遭这样的劫难了! 事实就是,哪怕是让真正的兇手绳之以法,她也做不到! 这里其实完成了女主人公李宜主的第二次变身,第一次变身是她作为低阶嫔妃,根本无法保护自己,随便就有可能死在宫里。当时的她正是想通了这一点,有了争宠的觉悟。 而这一次,她知道了,只是争宠,只是让皇座上的九五之尊看到自己,那是不够的!她得再进一步,去玩弄甚至操纵坐在皇位上的那个人! 看到这里,对于读者来说,这就很刺激了——读者开了上帝视角,一切都是很清楚的。而只要稍微清楚一点歷史的,就知道这可能是后妃乱政了! 如果是亲身经歷后妃乱政这种事,大家都是不愿意的。这世上或许有能够治理好国家,比男子当皇帝还强的女子,但是这件事本身就有很大的问题。其中必然伴随着血雨腥风!好一点的也只是互相扯平,坏一点的,还不知道要闹到什么程度呢! 这就好比华夏歷史上的女皇帝武则天,她固然算是比大多数男性皇帝都要优秀得多的女人。但是她当政的那些年,在国力蒸蒸日上之余,也留下了诸多隐忧。 因为是女子当政,朝堂必然是不稳定的,臣子们光是一个站队问题,就足够闹的满城风雨,死伤无数了! 更何况,似武则天这样稳住了局势还算是好的了。仔细追究,大众印象里,女子当政,绝大多数都是和坏事连在一起的! 但是,现在又不是现实生活中遇到这种事,只是小说里而已。这样一来,大家的三观正确就会被稍稍抛开一些...有的时候就是这样,一个角色受人喜欢,并不意味着他身上全都是正确的东西。 政治正确,这和小说好、人物好,这是两回事儿!后世邪道小说受人欢迎的不少,而这种程度的宫斗文,其实也算是这个时代的邪道小说了,但只要写得好,大家又谁会硬磕一部消遣读物里的人物设定? 正经说起来,类似《金瓶梅》这部极受欢迎的世情市井小说,里面的人物又有哪一个是三观正的?绝大多的三观放在后世依旧是惊人的,放在古代,更是骇人听闻。 然而是后妃乱政吗?连翘可不会简简单单那么写!实际上,在她的小说里,这部小说除了名义上没有登基做皇帝,其他的一切都和武则天差不多了!至于其他人想像的后妃乱政,实在是太小看连翘的胃口了! 第929页 而当女主角彻底抛弃了儿女情长之后,她所有的能量就被释放出来了!大家都说,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这一点可以说明,女人一旦觉醒了内心的一些东西,就会变得无人能挡。 而在连翘的笔下,李宜主就是这样。 从此之后,她非常注意结交每一个宫人,甚至是那些非常不起眼的宫人!别看这些人身处低位,离着后宫里的贵人十万八千里,但聪明的女主知道,这些人如果收拢在手,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了! 除此之外,她没有忘记笼络皇帝。说到底,她现在只是皇帝的妃子而已,如果没有了皇帝的宠爱,在后宫立足那就太艰难了!想通了这一点,女主角就不再纠缠于孩子被害的事情了,因为纠缠也不会有结果,反而可能让皇帝不耐烦。 她仿佛什么都不知道一样,和以往一样对待皇帝,和他讨论那些别人无法和他讨论的话题。另外,她也积极地用自己的强势打垮皇帝,她知道皇帝就是那种人,只要习惯了自一个人面前退让,这就会变成一种习惯! 最后,就是积极利用孩子的虚弱,不断地展现自己关心这个伤了底子的孩子,为此多么劳累辛苦——如果直接展现孩子的虚弱,这可能引起反感,毕竟谁家的大人不是更喜欢健康孩子呢! 皇帝女人多,只要证明了能让女人受孕,孩子总会一个接一个来的。这个孩子不健康,那就去看其他孩子就是了。 就是这么简单,就是这么任性! 而女主角总算是走到了这一步,为了自己想要的位置,一切的东西,人心、人性、权力...甚至包括孩子,全都在她的算计之中!! 第522章 《李宜主传》中,连翘花费了大量的篇幅来揭示皇宫这个地方到底何等残酷!这件事有必要吗?当然是有的。只有明确这一点,在之后,女主角的、女配角的、路人的一切行为才会显得合情合理。 因为皇宫就是这样的地方,会将一个人彻底异化! 事实上,女主人公做的很好,因为在这个过程当中,她确实抓住了皇帝的宠爱和信任!一方面,她是他的宠妃,在他的手底下讨生活,得服从于他。另一方面,她其实已经驯服了他,在两个人的关系当中,她才是占据主导的那一个。 很快,女主人公生下了第二个孩子,依旧是个男孩,而这个孩子非常健康。这个时候女主人公的势力已经遍布皇宫上下了,再也不会出现长子当初的事情。 而这个时候,先坐不住的却是新宠妃!当初的事情被皇帝压了下来,表面上看她依旧拥有皇帝的宠爱,但是皇帝也不是傻子,对于一个能够害自己孩子的女人,到底还是不能真的心大到一点反感都没有。 这样一来,此消彼长,她很快失去了当初在皇宫里的超然地位!皇宫这个地方本来就是最捧高踩低的,或许底下的太监宫女还不敢做什么,毕竟她始终是主子,谁也说不准会不会有东山再起的一天。但其他宫妃就不是这样了,当初被她欺负的厉害的人,这个时候通通冒了出来。 这些人当然不会直接做什么,毕竟她的品级摆在那里,确实是一个高位妃子。但平常一些不经意的排挤、奚落,这又是确实存在的。如果是过去,其他的嫔妃哪里敢这样!谁都害怕新宠妃折腾人呢! 而如今她大不如前了,除了自己宫里的妃子,还能折腾谁? 她当然不甘心如此,所以她需要争宠!她到底是皇帝曾经最宠爱的妃子,就算智商全点在讨好皇帝上面了,这也是有用的。至少这个时候摸皇帝的心思,那是摸的准准的!于是,在一次温泉之行之后,好像她重新得到了皇帝的宠爱。 甚至她都能在皇帝面前搬弄是非,找女主角的茬儿了! 然而女主角是好惹的?当初的仇还没有报呢!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而这个时候竟然自己送上门来?找死吧!在宫人们提前传递消息之下,女主角将新宠妃的一切摸的透透的。 这个时候的女主角早就已经不是吴下阿蒙了!当初曾经能够掌控她生死的女人,现在对于她来说只是路上一块小小的绊脚石,看到了,一脚踢开就是了! 也确实是这样,她随便调弄了一下是非,甚至没有亲自下场,就有投靠她这边的妃嫔明白她的意思了,将事情安排的明明白白——新宠妃彻底失势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中,被皇帝削去了封号,成为后宫中人人都能欺负的对象。 曾经那些她欺负过的人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也是怕她将来还有起来的一天,所以死命地虐待她。在一个谁都不知道的日子里,因为生病得不到救治,就那样无声无息地死去了。 而那个夜晚,好几名太医都在女主角的宫里,那位亏了底子的皇子从小大病小病不断,小儿科的太医来钟粹宫是经常的事情。 女主角抱着大儿子轻声哄着的时候,有宫人将这件事传到她耳朵里。她只是淡淡的一句『哦,原来是这样』,也就应过去了。仿佛这不是那个曾经差点要了她的命,又差点要了她孩子的命的女人。 只能说站得高,看得远,她现在已经能够俯瞰整个后宫了,原本一个小小的新宠妃,根本没必要再放在心上! 而对于现在的女主角来说,新的对手已经在眼前了!那就是皇后陛下! 连翘在小说中的安排,本来就是三个大boss,新宠妃、皇后、淑妃。按照道理来说,boss一个个地打,后面应该是淑妃,然后才是皇后才对。不过因为淑妃有儿子,且老谋深算,准备留到后面立太子的时候再扳倒她。 第930页 而现在,女主角当初结拜的小白花也在皇后宫中...这几年过去了,女主角早就不如当初那样涉世未深了,但面对这个当初没有一丝一毫别的东西参杂的结拜姐妹,她还是有些不同的。 听说她在皇后宫中谨小慎微,她并不奇怪,因为在她的印象中,她就是那样的性格。听说她不得皇后看重,这也正常,她不会来事儿,而且还和如今正当红的女主角关系匪浅,皇后怎么可能信任她! 其实,女主角还正经想要将小白花调到自己宫里呢!她别的不敢保证,毕竟能不能获得皇帝的宠爱,这也得看本人的天赋。但她至少能让小白花过上没有人打扰欺负的安生日子啊! 只不过,她这个想法没能实现。说到底,后宫事务还在皇后手中,皇后卡着的话,其他人说什么都没有用。而皇后固然不信任小白花,但也不想放小白花给女主角,给她平白添一个帮手。 而在这个时候,女主和皇后正在别苗头的时候,站在读者的角度,看到小白花出手了——她背后捅了女主角一刀!这个举动让女主角在皇帝面前,甚至在整个后宫都受到重大打击。只能说,越是了解越是相信的那个人,越是能够拿住自己的死穴! 读者们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以为的这个女主角的『真心朋友』这样行事,真的是恨死这个人了!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其实小白花也没有什么错。说到底,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她不过是为了自己的前途罢了。 她知道自己不被皇后信任,但与此同时,因为皇后的关系,她也不可能真的跑到女主的手下。如果就这样看着女主角和皇后斗,说不定她最好的时光就要被消磨掉了,一辈子都只能做一个默默无闻的低等嫔妃。 表面上看,她是一个再胆小怕事不过的一个人,实际上,她心里也是有大心思的!特别是在皇宫这个地方,她见惯了人情冷暖,也见惯了人的起起落落。这些东西催化了原本就深埋在她内心,只是从来没有显现出来的东西而已。 所以她放手一搏,想要给予女主角重重一击,以此来向皇后投诚——你看,我都做到这个地步了,已经是和女主角彻底闹翻了,你该相信我了吧? 确实,皇后相信了她。并且确定这是一个好棋子,不管怎么说,用这个棋子去替自己拼杀,争夺皇上的注意力,失败了没什么。而如果成功了,这可足够碍女主角的眼的!而且因为小白花和女主角已经是不死不休的关系了,所以在这个过程中,一定会主动地、不遗余力地去打击女主角! 小白花总算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机会,出现在了皇帝面前,而且确实得到了一些恩宠。对于她来说,唯一的坏消息就是,女主角比她想的还要厉害!上次的重重一击并没有让她就此消沉,甚至说不上伤筋动骨。 女主人公李宜主通过自己的头脑,让原本一件非常要命的事情降低了影响力。表面上看,她只是气焰被挫,暂时和皇后休战而已! 然而这不是小白花想要的,她很清楚,上次的事情之后,女主角再也不会原谅她了,并且会将她当成是重点打击对象——她可不会天真到能坐到如今地位的女主角会是一个心慈手软的人! 事实上,因为相识于微末的关系,她可能算是最了解女主角的手段的人之一了。她不好对付,至少不是自己能够对付的。不过好在也不需要她一个人对付,这样一个风光的宠妃,已经算是众矢之的了,自然有的是人想要下手! 中间的种种较量,读者们一方面对小白花恨的牙痒痒,另一方面又觉得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背叛者一直以来都是不讨人喜欢的,哪怕背叛的是个恶人,试问,谁不想要一个忠诚的朋友呢? 所以对于小白花的插刀行为,以及后面欲置女主于死地的种种算计,所有读者几乎都是厌恶的,恨不得这个角色快点领便当——没有人怀疑这个人物正在领便当倒计时!读者看了这么久的《李宜主传》了,也多少明白,那些挡在女主前进道路上的人一个个都会被抹杀掉。 然而,真的有一天这个人物以一种可悲的方式死掉的时候,读者的看法又有了一些微妙的不同。看着后宫中一个个死掉的女子,所有人掩卷嘆息。不得不承认,小白花或许本性就不好,但如果没有进入宫廷,她可能一辈子都不会走到这一步。 她会像一个普通好女人那样,结婚生子、照顾一家人上下,她是那种温柔顺从的人,等到老了,所有人都会说这是一个好妇人。可能享受不到皇宫的富贵荣华,但至少一辈子和乐无忧...... 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 而死掉了小白花,女主的内心进一步变得冷硬。这个时候,她又怀上了一个孩子,与此同时,她和皇后的战斗也进入到了白热化的状态。彼此之间互相直面,已经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在这种僵持的过程中,女主角李宜主产下了一个女婴。因为已经有了两个儿子的关系,这一胎是儿是女,倒是没有那么在意。而对于皇帝来说,后宫中孩子不多,哪怕是个女孩,也很讨人喜欢! 因为这个女儿,皇帝这段时间天天留在了钟粹宫。这个举动仿佛是在讥笑中宫——中宫没有孩子,就连女孩都没有! 说起来,当初新婚燕尔的时候,皇后几乎是独占了皇帝一段时间...皇帝确实是一个软弱的人,就算不是特别喜欢皇后,但作为经歷重重选拔挑出来的正妻,他也不是叛逆青年的态度,而是给予了相当的体面。 第931页 而即便是这样,依旧是一个孩子都没有...宫里偶尔也会传闻,大概是中宫福气太薄了吧...... 这种传闻也不知道哪里来的,等到说的人多了,也不可能追查的到源头。到头来,也只能气的皇后又摔了一批东西。 第523章 《李宜主传》最新的连载来到了女主角和皇后斗争最惨烈的部分,彼此之间用尽了心机,出尽了招数!身处其中,女主角并不避讳使用一些手段,事实上,这样惨烈的斗争,如果没有手段,这才是真正稀奇的。 连翘并不是宫斗上的老手,但是,她看过的套路多,而歷史上也有太多的真实事件给予她参考!那些在后宫争宠事件中留下名字的人,她们那一套本就证明这是可行的了——说小说描述夸张的,一个个都不知道,其实现实生活才是最夸张的一个! 而且,争宠到了这一阶段,已经引入前朝的争斗了。毕竟是皇后呢,出身高贵,朝堂上也有自己的支持者。 表面上看,女主李宜主除了皇帝的支持,一点依靠都没有。而皇帝又是一个不能让人依靠的性格,实在是要凉啊!但所有人都低估了女主角的狠心程度...没错,就算是皇帝也不可以轻易地去动皇后,可要是皇后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呢? 想来,哪怕是朝堂上也不能在这样的情况下依旧选择保皇后吧。 而能够让皇后真正深陷的事情,说起来无外乎两种,一个是谋害皇嗣,另一个更干脆,谋害皇帝!!相比之下,其他的事情都不足以一次真正打倒皇帝! 事实也是如此,毕竟皇帝是那么个性格,真没有被逼到那个份上,他怎么可能顶着天大的麻烦帮助女主干掉皇后! 只是皇后根本无意去做这件事,而栽赃陷害的话,主人公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她不会去做这件事。所谓做过便会留下痕迹,而在这偌大的宫廷,她的势力虽然很大,但也不能说只手遮天。 皇帝、皇后、淑妃,哪一个是好惹的? 她只能想办法引诱皇后做出这样的事来,而相比起谋害皇帝,谋害皇嗣显然更加方便——连翘写这一出的时候参考了歷史上武则天谋害亲生女儿,然后扳倒王皇后的传闻。当然了,那个是传闻,理论上来说有很多漏洞。 王皇后真看不顺眼武则天,杀她一个女儿有毛用?特别是做的那么明显,就差在脑门上贴着『是我就是我』了。然而,如果说是武则天,这也有很多问题,首先,以当初的争宠形势,真的有必要用亲女的命去做砝码吗? 很多事情根本无法深想,然而想的再多也都是猜测。然而,这不妨碍连翘将这个故事化用在这里!所以皇后谋害皇嗣是一个废后的好计谋! 李宜主在皇后那里有人,她用一种漫不经心引导的手法,让皇后产生了这个念头:收养生母不显的皇子为养子,然后将淑妃之子和李宜主的两个儿子搞死。淑妃这些年凭什么做大?一个是皇帝的情分,另一个就是孩子了。 李宜主又有什么厉害的?在皇后的眼中,这不过是一个以色侍人,又有点小聪明的乡野之女而已。而她生了两儿一女,是后宫中傍身儿女最多的!哪怕今后荣宠没有这样多了,依旧不会被皇帝抛弃,就像如今的淑妃娘娘! 如果这两人没了皇子,功力要被废一半!而这两人如果有儿子,并且儿子越长越大,这对于皇后而言就是巨大的威胁了——没错,皇后是所有皇子的嫡母,理论上来说哪怕是皇帝山陵崩了,依旧是皇太后。 然而,谁都知道,这是一个表面光的角色,特别是皇帝生母也在的时候。两个皇太后,必然是皇帝生母才是有实权的那个! 皇后最终动手了,早有防备的女主这边,两位皇子一位皇女确实有中毒的迹象,但是提前吃了解毒剂,又有早就准备的催吐剂,所以最终没死。只有小公主,因为出生不久,身体防御能力弱了一些,所以因为这个身体身体高热,最终竟然是发烧死了!! 知道这个的时候,女主其实是很崩溃的。因为在她原本的计划当中,女儿是不会死的!她虽然已经被宫廷异化到了如今这个地步,但她还拥有一名母亲的本能。但是,当她在犹豫再三,同意用孩子作为饵料,做下这个局的时候,她忘了,或者说刻意忽略了。 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人能够百分百地预料准确一切事情,她早就应该想到的,哪怕做的准备再完全,但只要皇后准备的毒.药真的被孩子服下,就有出事的危险! 但她当时刻意忽略了这一点...真的出事之后,她将自己剖析了一遍——这不是皇后的错,而是她的错,她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孩子!!宫廷之中,走上权力的巅峰,这确确实实是一条流血的路! 在这个过程中,她真的杀死了自己的人性! 这也是女主人公蜕变的新的一个点,在此之前她其实并不比一名普通的宠妃独特到哪里去。而在这件事之后,她完成了新的转变:当这件事都做了,那还有什么事是她不能做的呢?这就像是黑化,一旦开始,就再也不能回头,会一路滑向看不见底的深渊。 在这里,连翘借用了一个宫斗剧中看过的场景,这是她小时候看过的电视剧,当初的她对这一幕可以说是记忆犹新! 死了女儿的嫔妃,她固然因为小小的女婴死去而伤心,但是在伤心之余,并不耽误她最后利用一把女儿。所以女儿的襁褓用暖炉捂热,等到皇帝到来的时候,就好像女儿才刚刚走一样。 第932页 这种女儿的体温才刚刚消失,失之交臂的错觉会让一个父亲记忆犹新。而这个皇帝有一个不知是好是坏的性格,足够心软!这样的性格有的时候是一种妨碍,但有的时候又是相当地有用。 如果真的是一个心硬如铁的帝王,这种利用人心柔软的招数,有怎么回产生作用呢? 所以皇帝被打动了,和女主角一起因为女儿的死去而悲伤、愤怒...因为母亲得宠的关系,这个女儿也是皇帝的心头肉,昨天还亲过抱过的,结果这时候就遭遇了不幸。种种反应,都在女主人公的计算之中。 特别是皇帝到了之后,她将女儿抱给皇帝看,说的声泪俱下。她根本不去提及皇后怎么样怎么样,她只让皇帝看到她的伤心,看到小小婴孩的无辜!实际上,这远比不停地攻击皇后来的有用。 所谓小白花么,从来都不是要对着男人说别的女人的坏话,男人就算再喜欢这个女人,也是无法长时间忍受这种事的。小白花的手段只在于展示自身的可怜与委屈,最终让男人自己主动挺身而出。 读者看到这里的时候,已经只剩下『wtf』了!说实话,他们虽然见过一些坏坏的女主角,但是一般来说也就是潘金莲的程度而已,真的到达李宜主的层次的,实在没有!喂喂喂,这已经扯上亲生女儿了吧! 并且,其中的问题也不止是『残酷』,而是作者流露出的对主角的态度。 类似潘金莲这种主角,是的,他们并不怎么好,以潘金莲为例,她折磨继女、出轨、谋杀亲夫、设计害死丈夫其他女人、孩子...很难说具体而言和李宜主相比,谁更坏一点,但和李宜主不同,潘金莲可是一个在作者笔下被冷冰冰对待的角色! 简单来说,作者虽然将潘金莲写的很美,以至于让广大男子想入非非。但真正公正地去看,其实作者是对这个角色持批判态度的。而读者呢,也是一边鄙夷这个女子,又沉迷于她的香艷风情。 但李宜主不一样,连翘其实一直很喜欢这个角色,在她身上添加了很多优点!即使她的本性被染的越来越黑,但这也被连翘有意无意地解释了。一切都是这个吃人的宫廷的错,身处其中,每一个人都无法避开! 而读者,也因为连翘的描写,投入进了这个角色,站在女主角这边。看到她打压一个又一个的对手,在后宫中越来越成为说一不二的那个人,大家也会觉得特别爽!甚至,李宜主走到现在这一步,他们也没办法真正放弃她。 特别是女儿死了,她私下一个人的时候,哭都哭不出来,因为哀莫大于心死。然而当心腹来问接下来怎么处理的时候,她却做出了心思最为缜密的布置——利用小女儿的死做文章,最大程度激发皇帝的怜爱之情,她这一手做的堪称巧妙! 她不只是杀伐果断,同时也将人心料的准准的。那样的演技,看的书外的人心惊! 怎么说呢,只能说,哪怕是坏,只要坏到了极致,也有的是人因此热烈地去崇拜。连翘还记得穿越前的那个世界,很多亚文化就是那样发展起来的。有的人说,反派受欢迎在于一张脸...但其实没有那么简单,很多远古一些的作品中,很多反派红起来还就真是有性格加成的作用。 杀一人者众人唾弃,而杀万人者众人奉之为雄...这种事从来都是存在的。 一边,一些人因为女主李宜主的表演对这个角色痛斥、唾弃。而另一边,多的是人开始对这个角色如痴如醉! 现在两边争议起来了,然而连翘并不在意这种争议。对于现在的她来说,这种程度的争议丝毫无法动摇她。而强烈的争议本来就是小说火起来的要素之一,有争议才会有人气,最怕的不是有人批评,而是根本没有人关注。 这个道理,行内谁又不懂呢? 如果这个时候了解小说的销量就会知道了,在这样大的争议之下,《李宜主传》的销量倒是节节攀升。有的时候,真实的数据才是不会骗人的东西。至于那些口头上的东西,是会误导人的!! 有的人还担心连翘会陷入风波,然而事实上,她稳如泰山的很呢!即使是那些对她塑造了『李宜主』这个角色咬牙切齿的人,看到她出下一部小说恐怕也会立刻入手——小说能够追到现在,即使是个黑,那也是黑粉了。 黑粉也是粉!有的时候两者之间相互转换可是快的很吶! 连翘身处其中,心态放的很稳,毕竟,她也是上辈子真正见识过舆论战的人。但是,这辈子的友人就不一定能够明白了,知道连翘是第一次经歷这样强烈的舆论风暴,还怕她一时之间无法适应,向她表达了关心与问候。 「你们也太小看我了,这种事只不过是毛毛雨罢了。」连翘对此,真正是轻描淡写地应对过去。 第524章 连翘的应对并不是说谎,朋友们看她反应确实是不在意的样子。也只能啧啧称奇:「你也是厉害了,这种事竟然能够心大地不当回事儿。要是换了一般人,这个时候恐怕要想好多事了!」 连翘对此不过是摊摊手:「要是我不是这样的人,也不会写这样的小说了。」 「也是...」许文华笑了一声,算是认证了一下。 唐宋瞥了一眼他,当然发现他的语气不太对...但唐宋没有说什么,只是说起之前接风宴的时候,连翘说过的,她想办报纸的事情:「你说的报纸的事情,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第933页 在场的人里面,只有宋文静不知道连翘有办报纸的念头,但他很快反应了过来:「办报纸?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可别客气...报馆肯定会支持的。」 连翘就算在小说行当再有名气,也就是个作者而已,如果去办报纸,必然不可能成为三吴报馆的对手。这种情况下,三吴报馆还乐得扶持一份新报纸呢,一方面给自己结交一个盟友小老弟,另一方面也是卖连翘的人情。 连翘对此并不拒绝,笑眯眯道:「肯定会有需要的地方,我是不会客气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搭建起一个班子来,都要找行内有经验的人,肯定要依赖贵馆。而且之后的很多事情,若是有人帮忙,自然是再好不过。」 本来就是,像三吴报馆这种资歷老、实力强劲的大报馆,各方面都有自己的渠道,掌握着行内真正的资源。一般的新开办的报馆,哪怕投资者再有钱,再捨得下本钱,也比不上他们。 这就像是后世的电影产业,后来者很多商人觉得其中有利可图,于是都纷纷选择入场。可是真正入场之后才知道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没错,影视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为投资人折腰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 然而,真正的优质资源,从来没有听说过会被一个初来乍到的煤老闆、房产商拿走!就算资金雄厚,一开始入这行的时候也得装孙子,慢慢混成自己人了,这才能够染指优质资源。 在影视行业还一片混沌的华夏尚且如此,换成是影视行业早就进入稳定期,各种规矩都树立起来的星条国就更不用说了! 简单的来说,连翘现在的作为就像是某位当红明星办了一个小小的独立电影公司,她所属的电影公司会有什么意见吗?不会!他们甚至会扶持这个独立电影公司,只要这家电影公司真的有扶持的价值。 而连翘,更不会推辞宋文静递出的这根橄榄枝了。她很清楚,哪怕她是穿越的,她也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不是说她做什么都能成功,只能说她按照这个世界的规矩去做,利用好自身的优势,会比别人更容易成功! 现在人家大佬愿意带着自己玩,当然不用犹豫!实际上,看到连翘这样轻易地拿到了三吴报馆的许诺,唐宋都有些羡慕了!他虽然是三吴报馆总主编的独生子,当初一头扎进这个行业的时候也没少受这个身份的帮助,不然的话,根本不可能这么顺遂。 但,真正说起来,也不可能像连翘一样,得到三吴报馆这么直接、这么理直气壮的帮忙!他爹帮他,至少明面上只能使用一些私人关系,至于说动用三吴报馆的资源,这就非常小心了。 毕竟,唐大主编只是三吴报馆的总主编而已,说到底就是打工的,在某些事上更应该避嫌。 而连翘现在可以获得三吴报馆光明正大的帮助,再加上连翘自己本人在行内的积累,这样一个起点,可比他当初来的高的多——只能说,这个世界上就没有满足的时候!以唐宋的身份,他当初进入报业的起点已经很高了,足够让一帮同时创业的同行羡慕嫉妒恨。 然而相比现在的连翘,这又差了很多。 听到连翘又再次提起办报纸的事情,许文华摸了摸下巴:「当时你说我可以一起来办这报纸,还作数吗?」 当时连翘和许文华提起这件事是和包船回来做生意一起的,包船做生意两人合伙,而办报纸呢,连翘也无意于赚什么钱,反正她的目的也不是赚钱...而且说起来这报纸也不会赚多少,所以她反而想要合伙人。 不会插手她对报纸的布置,同时又能增加报纸影响力,一起平摊风险的那种合伙人。 这听起来有点不要脸,这种合伙人谁又不想要呢!不过连翘一点也不担心,反正脸皮厚也锻鍊出来了:她自认为还是能够保证不亏钱的,拉人入伙也没有什么愧疚感。 许文华是她觉得不错的选择对象之一,而另一个则是沈钰——其实这位沈家少爷并不是她主动谋求的。她只不过是在两人通信中顺嘴提了一点点关于新报纸的设想,没想到沈少爷对此特别感兴趣,来来去去提了几次,就提出了可以给连翘投资。 其实连翘当初也劝过他:「这报纸不赚钱的,白白花费精力在里头。」 然而,沈少爷也算是个不怎么在意钱的,或者说,办报纸这点小钱对于人家来说就是毛毛雨啦!正如他自己所说,也没有想过赚钱,就是觉得连翘提出的那些东西很有意思,想要帮助这份报纸变成现实。 其实就是将这个变成了一个游戏,好吧,有钱难买心头爱,人家愿意花钱买一个好玩的,连翘也不觉得有必要阻止。说起来,有一个这样资金雄厚,更重要的是背景大的惊人,手上各种资源很多的合伙人,谁不乐意呢! 「你愿意投钱在这个上头,我当然不会阻拦。」连翘让春儿去自己的书房,将标记好的一份文件拿下来,然后才道:「谁还会嫌钱少不成?」 连翘想了想,觉得在场的都是朋友中的朋友,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于是道:「这份报纸我准备和文华还有我另一个朋友合伙,其实我和文华没必要出多少钱,那位才是真正的金主。」 许文华倒是不介意还有人进场,只不过调侃了连翘一句:「金主?说说看吧,你又从哪里弄来了个冤大头!」 连翘瞪了他一眼:「什么冤大头?说的好难听!人家也是我朋友,我是不会坑朋友的,这报纸就算赚不到多少钱,也不会亏到哪里去。只不过是人家觉得我这报纸有些意思,确实愿意让它成真而已...而且说起这个人,你们或许也知道一些。」 第934页 「沈家六少爷,沈钰...」 说实话,许文华他们不一定听说过『沈钰』这个名字,沈钰就算是有偌大的名气,隔行如隔山,在场的谁知道他呢?主要是连翘特别提起『沈家』,而在苏州,提起沈家,能够想到的也就是那家了! 吃惊吗?有一点点,小伙伴有一个土豪朋友,而自己现在才知道,确实会有一些吃惊。但又不是特别吃惊,毕竟做到连翘和许文华这份上的作者,认识几个土豪有什么好奇怪?最多就是两人之间关系深到可以谈生意,这一点比较难得。 毕竟,这种作者和土豪的关系相当脆弱,说一两句话或许佷容易,但真论到实际利益上,这种关系是没什么作用的。 不过大家都习惯了连翘和自己的书迷能够保持相对密切的关系了——这或许是因为连翘恰好对这些粉丝和朋友没什么可求的。人家都说无欲则刚,她从来没有打算从这些人身上得到什么,相处起来反而非常随意。再加上她并不吝惜和这些人交流,吐露一些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堪称是『屠龙术』『点石成金术』的东西,这时候她更像是一个真正的朋友,或者老师了。 连翘也不觉得传授那些自己头脑中知道的东西给别人,有什么不妥...只要不涉及到犯忌讳的东西,那也只不过是给别人打开一扇窗而已。而能不能够透过窗户看的更远、走的更远,说到底还是看这些人自己。 再者说了,这也不是连翘的东西,连翘只不过是这些知识的接收者之一,现在传递出去,她反而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如果说,这些东西能够促进这个时代更快地向前进,她也会觉得很不错啊...虽然再怎么向前进,她这辈子都没办法拿到智慧型手机了。 甚至说,哪怕是看电影,估计都没有机会...... 大家适应了连翘人美路子野,也没有对此询问太多,反而是连翘拿来的文件,据她所说,这是关于新报纸的想法...大家很有兴趣。 毕竟,连翘是出了名的想法多,而她一力主张要办的报纸,如果只是普普通通的东西,这说出去根本没人会信! 实际上也是这样,从报纸暂定的名字,其他人就相当一脸懵逼了——《女报》?这是什么意思?专门针对女性的报纸吗?到现在为止,至少主流报纸是没有出现过这种的。 而且还明晃晃的写在了报纸名称上,这是在赶走男性读者啊!毕竟,哪怕这份报纸再出色,恐怕也不会有多少男性会顶着他人奇异的眼光,买这么份报纸,光明正大地阅读吧? 连翘解释道:「其实报纸还没有定下名字,《女报》只不过是暂称。不过,日后就算改名,也不过是叫做某某女报而已,女报二字是不会省去的。」 唐宋自己也是办报纸的,虽然非常信赖连翘的才华,可对这种事还是不解的。拧着眉头道:「这是为什么呢?叫这样的名字,等于是将许多读者排除在外了...乔琏先生肯定是知道的这一点的啊。」 连翘摸了摸面前的资料,笑着道:「我当然知道这个,但是一则,这更能吸引女人来买报,二则,也是这报纸的特色。」 连翘的主要目标受众就放到了女性身上,当初她在写《丁香传》、《裴引章传》、《李宜主传》三部曲的时候就发现了,原本被人忽视的女性群体,一旦爆发出真正的力量,这到底有多么强大。 在这个时代,女性读者的力量对于男性读者当然是多有不如的,但是正是因为很多人忽视了她们,所以这一片的市场可以说是蓝海!以往,她们自己并不觉得自己读到的这些报纸有什么问题,哪怕报纸并不完全符合自身的审美和需求,可因为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也就将就着看了。 那么,如果将更合适的报纸放在她们面前呢? 第525章 再小的市场,只要转换率足够,也是一笔好买卖。更何况,女性市场只不过是比男性市场小而已,相较而言,这依旧是一个很大的市场——对一份报纸来说确实如此,只要转换率足够高,专门针对女性的报纸其实是大有可为的! 而在这一点上来说,办女性专报,其实是比普通报纸有优势的。正是因为此前的普通报纸没有倾向女性的意图,所以当女性发现有一份完全符合她们心意的报纸,甚至是专门为她们办的报纸的时候,她们一定会因此而心动的! 这份报纸只要做的不太烂,又抓住了女性的审美取向,效果绝对会很不错。 连翘也不是信口开河,而是花钱做过市场调查的,这个时候将资料给许文华、唐宋、宋文静他们看,十分有说服力——她并不担心见到这些资料之后有哪个朋友会抢先把这份报纸做出来...交往了这么久的朋友,这点了解还是有的。 如果真的看走了眼,这一回当是看穿了一个人的真心,这也是值得的。 三人默默地看了连翘的市场调查,原本还半信半疑来着,这个时候倒真觉得这是要干大事了。说起来,这也是因为三人算是这个时代比较有眼光的那种人,如果是一些鼠目寸光之辈,就算是证据拍在他们脸上,他们也不会承认女性市场真有那么大的潜力的! 许文华看的很认真,看着看着,发现连翘这份报纸上面有一些自己不太明白的地方,便问道:「这是一开始就打算做月报,也不想要做日报的意思吗?」 连翘的企划当中,只有一开始的一份月报,既没有后来发展成日报的意思,也没有做更多的支线报纸,最终形成一个报馆的想法。 第935页 连翘只能和他解释:「我只是想要办一份报纸而已,其实本来就没有赚钱的意思,不亏钱就成了。报馆什么的,如果日后请来的主编有那个心力做大,我是无所谓的,但那个时候我就是甩手掌柜了。」 连翘的话说的很直白,但也是她的真心话。她办报纸并不是对报馆有兴趣,更不是对赚钱有兴趣,她想要的是办出一份这个时代还没有出现过的『有趣报纸』,视此为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挑战...至于之后的事情,她摊摊手表示,她并没有什么兴趣。 如果是一般的合伙人,一定会对此很有意见的。但是,许文华对此毫无想法,只是点点头若有所思:「难怪你说赚不到钱。」 对于一家报馆来说,日报才是钱袋子,月报做得好当然也能赚钱,但是规模可不能和日报相比。更多时候月报就像是一家报馆的招牌,是旗舰版商品。谁都知道,旗舰版商品虽然昂贵,虽然酷炫,但是养活商家的必然还是那些面向大众的亲民款商品。 连翘却不在意,只是道:「认真一点做,其实也是有可能赚钱的...」 然而这个话,她自己都想笑,毕竟她自己也没想在这份报纸上赚钱。 至于许文华,他笑的更直白了,扯了扯嘴角继续往下看,指着连翘的下一条企划:「这里说报纸要弄的精美,而且你已经计划好了样式,这又是什么意思?」 这里得说,此时的报纸就没有精美的!这并不是报业人不想将报纸做的精美,而是成本不允许!为了将报纸做成人人都能买得起的消耗品,报业只能一再地压缩成本。 事实上,早年间报纸刚刚出来的时候还是士绅之流的消遣物,当时是往精美了做的。至于价钱,当然也像当时的报纸一样,非常美丽。但是,很快有人打破了这种情况,弄出了印刷非常粗糙,但是价格非常便宜的报纸。 就像歷史上的便士报打垮之前的报业一样,歷史总是有其必然性的,这也符合经济学规律。 用最差的油墨、最差的纸张,印字也用的最便宜的那种,印刷师傅也不挑...总之一切都为了便宜而让道就是了。 这样出来的报纸,大约也就是站在『能看』的底线上。但这个便宜啊,能够卖出最多...资本是逐利的,之后的报业人不管愿不愿意,已经无可选择地被裹挟着走上了这条路。 对于许文华的疑惑,宋文静和唐宋表示附议,三双满是求知慾的眼睛看向连翘。 而连翘对此是早就考虑好了的,清了清嗓子:「你们要知道,我是打算做《女报》来着,你们说说看,能看报纸的女子应该是什么人。」 「什么人?」唐宋复述了一遍,脱口而出:「当然是女人。」 「不!」敏锐的职业意识让宋文静打断了他:「不是女人,而是识字的女人,并且有一定的闲钱和闲工夫!」 是的,看报纸的先决条件就是识字!在这个时代,因为国家鼓励基础教育,社会的精英分子或许保持着封建国家的正常水平,但是只是识字率的话,还是很高的。只不过这个很高,是指的男性。 就算识字教育面向的是所有的幼儿,可是,对于很多家境不宽裕的家庭来说,他们还是会毫不犹豫地剥夺女孩的受教育权。与其让女孩子去读书,还不如在家跟着母亲学点对女孩子来说有用的技能,就算是抹桌扫尘择菜照顾兄弟,这也是好的。 这样一来,能够识字的女性,就算不是豪门大户,也得是中产阶级家庭了。 中产阶级家庭的未婚女性,以及嫁的不错的已婚女性——已婚女性的经济水平要求更加严格,毕竟做姑娘的时候虽然掌握的钱比较少,可是能够随便花啊!买个稍微贵点的小东西算不了什么,也有闲心弄这些。 但如果是已婚女性,或许手头钱多,可是她们往往得计较着来,再加上日常过日子琐碎事情多,不是真的有闲情,谁还会特意买一份颇贵的报纸? 连翘给许文华三人上课:「没错,就是这样了。目标放在这些人身上就知道了,这些人并不是特别在意价钱的那种人。能花十文钱买一份报纸的人,会在意花二十文买吗?」 如果设身处地地去想,确实不会。只有纠结于一份报纸一两文的人,才会锱铢必较。反而,对商品价格的心理预期比较高的那些人,并不在意贵了多少。 正如非常有名的那个说法,一块钱可以买一块钱的货,十块钱可以买九块钱的货,一百块可以买五十块的货,而一千块,能够买到的也就是一百块的货!越是昂贵的货物,买主也就越不将就是否自己花的钱超过成本。 他们自己觉得值得就可以了。 「本来读这份报纸的人就是有钱人,而且捨得花钱的,何不干脆将这份报纸做的极精美,卖高价,该走价高的路子呢?」连翘笑意盈盈地反问。 听到连翘这个说法,唐宋忍不住击节称赞:「正是这个道理啊!原来就是现在这种便宜报纸击垮了过去那种贵的,以至于大家都没有想起来,依旧可以办这种报纸。如乔琏先生这样反其道而行之,可比现在许多人高明的多!」 倒不是说连翘这个想法有多么牛逼,只能说逆向思维、找到思维死角有的时候是很巧妙而已。这种想法说出来之后往往不值一提,但是在没有人说出来之前,其他人就是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到。 第936页 之后连翘和许文华、唐宋交流了很多,只有宋文静反覆地看着连翘的企划,中间闭目沉思了良久。只是另外三人都在交流中,没有太过注意到他的反常举动。 直到要告辞的时候,宋文静才突然没有一点点铺垫道:「连小姐所说的这份《女报》,是想拜託报馆给找些得用的人弄起来——我是说,您看看,由我来挑起这个担子行吗?」 这个话的意思连翘在脑子里过了好几遍才明白,一开始她还以为是宋文静想要帮她组班子,亲自弄出一个团队来。但是转念一想,这种事有必要拿出来说吗?而且还是这样郑重的样子。 再想想才明白,宋文静的意思是,他想做这份报纸的主编! 这个决定不仅出乎了连翘的意料,也让许文华和唐宋觉得莫名异常...要知道,宋文静可不是什么怀才不遇的傢伙!他如今是苏州行内混的最好的编辑之一,手握连翘和许文华两张王炸,收入丰厚的不得了(编辑的收入一部分来自工资,另一部分来自作者稿酬的抽成,这个抽成的计算比较复杂,包括报纸的销量也是一个相关的系数)。 如今他还是三吴报馆旗下王牌报纸《文汇月报》的副主编,眼看着去到另一份强势报纸做主编也不过是时间问题。 有连翘和许文华参与的报纸,这个主编位置对于一些行内人来说很有吸引力。哪怕是做不长久,只是当一个跳板,也能为日后更进一步积累足够的资源了。但是对于宋文静来说,这就是毫无意义的了。 他如果选择加入连翘现在打算去办的报纸,连翘当然不会亏待他,但想要拿到现在在三吴报馆的待遇,那是不可能的——这不是连翘小气,而是新报纸的体量,以及其他很多方面的因素决定了这不可能! 一个是创业团体,一个是业内龙头企业之一,员工情况能一样吗? 甚至,就算是将来《女报》发展顺利,达到了连翘预料的程度,对于宋文静来说,也可能不如留在三吴报馆...这是从纯粹利益的角度出发,毕竟,《女报》做到顶了就是一份报纸而已,并不会因为其创新性,就给参与其中的人带来超乎一般的利益。 而对此,宋文静是早就有预料的,所以面对连翘的确认,他非常笃定道:「我已经想好了,钱的事情,我已经赚了不少了,不会耽误生活。而且到连小姐手下做事,总不会亏待我...钱够用就行了。而现在,我只是想要一起做一份以往没有过的报纸。」 连翘的想法让宋文静想起了自己刚刚进入报业的时候的时光,那个时候他还是一个年轻人,想法很多。虽然没有对人说过,但他心里确实是想过要做一番大事业,至少要在报业留下一些不一样的东西的。 只不过这些最初的壮志凌云随着时间的流逝,全都仿佛是烟消云散了一样,他早就已经被生活磨平了稜角。 而现在他知道了,不是烟消云散,只不过是埋在了心底。等到了适合的时光,终究还是会重新冒出来的——以一种无可阻挡的方式。 第526章 宋文静会想要加入《女报》这个项目,这是连翘没有预料到的。按照她原本的计划,她能拜託宋文静,拜託三吴报馆,给她找几个熟悉业内,有一定水平的人,搭起一个能用的班子,这就已经善莫大焉了! 要知道,即便是这样,也是大多数新报纸不能做到的!很多人入这行,根本搞不清楚情况,就是冤大头来着!就算是懂行的,也只是相对懂行。更多时候,是老闆和自己的员工一起摸索着前进。 跌跌撞撞成功了的,可以在未来得意洋洋地说起当年的辉煌岁月。而一步之遥失败了的,这是大多数,根本不会有人在意。说白了,报业在这个时代就是一个生意,既然是生意,他才不会一个人的理想、希望、志愿,输就是输,赢就是赢! 而宋文静这样的资深且优秀的业内人士就不一样看,相比起一般的员工,他完全可以撑起一份中等体量的报纸,然后让连翘等一干老闆当甩手掌柜! 不过,即便是这样,也没有多少老闆在办报之前想要去挖这种级别的从业人员。无他,难度实在是太高了! 拿什么说服他?钱,他现在在三吴报馆的待遇不低,新报纸固然可以承诺以后拿类似创始人股份之类的东西,可是那种东西虚无缥缈,谁知道最后这份报纸会不会成功?而现实的待遇,肉眼可见的,新报纸绝对及不上三吴报馆这种体量的大报馆。 这就像是上市公司的高管,一个普普通通的新创业小团伙,会想到去挖这么个人来吗?庙小容不下大佛! 但是,现在,他竟然主动开口要要入连翘的《女报》了!这不仅意味着多了一个真正的得力助手,也意味着更多的业内顶尖人才!连翘不怀疑宋文静这些年在报业经营下的人脉,而宋文静加入了某个项目,这本身就是一个活gg,那些对新项目抱有不信任心理的人才,也会因此放下迟疑吧。 连翘当然不会拒绝这种好事,只不过她出于一个朋友角色,还是将明话说在前头:「这件事宋编辑还是回去好好想想吧,可别一时意气,将来又后悔了。等到想好之后再来说,到时候宋编辑觉得不成,我并不觉得有什么。可若是宋编辑还是觉得《女报》有些意思,我们这里自然是扫榻以待的!」 宋文静也没有和连翘强这几句,转头就回家去了。 第937页 等到第二日许文华再次过来的时候就和连翘说起这件事:「昨日宋兄的神情是认真的,并不是一时意气。」 「哦?」连翘正在最后整理一些《女报》的东西,所以有些心不在焉,回过神来之后莞尔一笑:「难道我看不出来?只不过有些事情一定要在开始的时候做到位罢了。」 连翘当然看得出来当时的宋文静是主意已定!这就像是老房子着火,火势肯定是更勐烈的。 关于理想、关于奋斗之类的东西,人人都以为是年轻的时候才会说的,等到一个人成熟起来之后,再提到便只剩下轻轻一笑。然而,事实或许正相反呢,当一个人功成名就,不再因为名利所限制的时候,这个时候他们最想要追求的,或许只是年少时的一场梦幻! 不然,又去追寻什么呢?生命有的时候总想留下些什么的。 只不过,连翘就算看出了这一点,也不能直接答应下来。这件事到底是一件大事,一开始的时候就得将准备功夫给做细了。让宋文静回去好好想想,也是让他发热的脑子冷一冷,真正明白之后要做的事业是什么。 许文华看连翘一脸的志得意满,忍不住道:「我看你倒是挺开心的啊?」 连翘点点头:「当然开心!有宋编辑帮忙,这下《女报》的事情更加有把握了!」 许文华凑过去看连翘新添的一些关于《女报》的打算,想了想:「你打算用雕版印刷,而且还是彩色套印?」 连翘的企划上写的明明白白,联想到连翘昨日说过的,这根本就是一份『贵族化』的报纸,这也不奇怪。但是再想想的话,这确实太突破现有的认知了一些,就算理智上想通了,心里还是会有一些怪异的感觉。 连翘倒是不在乎将这件事的想法分享给许文华,实际上,这个想法也不是今天才有的,而是之前早就想好了。只不过之前没有写在企划上,这一回马上就要去见『金主爸爸』沈钰了,这才最后添上。 雕版印刷相较于活字印刷,普通的现代人恐怕会觉得后者要先进的多。然而,任何一种脱离实际情况谈技术,都是在耍流氓! 首先,古代的活字印刷就和现代人眼里想当然的活字印刷不是一回事儿!活字印刷只是听起来很美,实际上问题是很多的!一个是活字本身所用的材料,这些材料要么容易破碎磨损,要么过于昂贵,不是普通人玩的起的。 其次就是印刷效果了,相比起仿佛艺术一样,可以根据印刷内容选择不同字体的雕版印刷,活字印刷就像是丑小鸭一样。另外,印刷的清晰度、字体间隔等问题,也是活字印刷比不上雕版印刷的所在。 还有印刷的难度问题,雕版印刷简单容易操作。然而活字印刷每次印刷之前还得排版,光是找印刷用的字块就要费老鼻子劲儿了!而且这个活儿还得是识字的人才能看。也幸亏这个时代的识字率不错,不然的话活字印刷根本别想! 最后就是成本问题,雕版印刷真的比活字印刷成本更高吗?这可不一定。只能说,适应不同情况,两者各有擅场。 毕竟,如果印刷量很大,成本进行平摊之后,雕版印刷费钱的雕版也就显得无足轻重了! 但是,如果是报纸行业的印刷,那还是活字印刷更有优势,这是没错的。 如果现在连翘提出《女报》使用雕版印刷,而且还要用上彩色套印的技术,不了解的人恐怕会以为她是在异想天开!雕版印刷在报业上本来就拼不过活字印刷,如果还要启用昂贵的彩色套印,这这想法在许多行内人看来大概是『大逆不道』吧。 不过连翘对此很坚持:「到时候《女报》上要登载最新流行的衣服样式、首饰样式、髮式样式等等,若是不用雕版,根本实现不了。至于用上彩色套印,那也是更加增光添彩的!」 是的,关于《女报》的内容,连翘心中已经有了打算。 事实上,她哪里是在做报纸,分明是在做杂志!只不过这个时代没有杂志的说法,都统称为报纸,她才这样说的。 而她想要做一份专门针对女性的杂志,首先想到的就是那些时尚杂志!本来针对的人群就是有钱有闲的少女和少妇,她们关注的东西和一般女性是不一样的,显然有那个精力去追赶一下流行! 苏州原本就是这个时代的时尚之都,有天下无处不学苏的说法,有什么东西在苏州流行起来之后,很快就会流行全国。而苏州本地人呢,当然也是非常喜欢追赶流行的,不然也不会有那些流行天下的精巧东西了! 只不过,流行这种东西,到现在为止,还是有一些杂乱无章的意思。基本上,只要是一个引领流行的人物,忽然用了个什么,有心无心那么一推,然后能不能引起大风浪,全看天意。 这是流行的蒙昧时代! 而连翘现在做的这份《女报》,别看只是一份小小的报纸,但通过这样一份小小的报纸,说不定就能撬动足够大的东西!譬如说『流行』——《女报》要是真的办的足够好,日后『流行』尽出于这里,也不是不可能! 这样一想,倒是不愁《女报》赚不到钱了,真到了那个时候,恐怕到处是抢着送钱的人。只不过《女报》要保持一定的警惕,不能什么钱都收。不然弄出来的东西缺乏公信力,那就是在自毁长城了! 第938页 而为了尽可能表现这种流行,连翘想到的是印刷图画!如果是雕版印刷的话,线条画还算是比较容易印上去。只不过连翘的想法不止于此,她想要更好的印刷效果。为此,她看了市面上大量的印刷品,觉得最符合自己想法的,大概就是年画的印刷了。 年画的印刷色彩足够丰富,印刷人物也饱满自然很多,已经算是最接近手画的一种了!只不过年画印刷成本高昂,比起一般的彩色套印...成本更是爆炸了很多! 按照连翘的想法,早期的《女报》只能保本卖!然而,等到有了用印年画的方法印插图,她确定了,前期几乎是卖一本亏一本! 关于这件事,她得好好和金主爸爸谈一谈——如果有财力能够支撑到掀起流行狂潮,那就不用怕了!那时候经营得当,以前亏的都能赚回来。但就是前期的亏损,这是之前连翘都没有说过的,肯定得和金主爸爸说一声。 许文华听了连翘的计划,想了想:「求别人做什么?这钱我贴进来就是了。」 他也不纯是想要给连翘帮忙,他是真心觉得这个项目挺有搞头的。听连翘这么说,只要支撑过最开始的艰难时刻,后面就好了。至于说前面会花多少钱...说实话,那能花多少? 《女报》一开始的定位就确定了他的印刷数量不会高到哪里去,至少不能和那些国民报纸相比肩。再加上一开始的时候名气不足,印量就更低了。这时候就算亏,又能亏到哪里去? 考虑到这份报纸是月报,等于是一个月才印一本书...他自觉还是承担的起的。 然而连翘却迅速地摇头:「帐目不是这样算的!我们做报纸根本说不好将来是赔是赚,根本不应该在这上头下太多的本钱——也不止是报纸,我们这些人做其他的生意也是一样。在一个生意上投上半幅身家,这总是不好的。一旦输了,面对的就是举步维艰的环境。」 其实这就是很常见的投资心理,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这样虽然在大赚的时候不能一个人独享利润,但在规避风险这方面,却是非常有用的。 第527章 「总之,还是寻沈少爷来的合适!」连翘一锤定音...说实在的,有投资商爸爸在,不去找才是傻瓜呢! 连翘上辈子没有做过要抱投资商爸爸大腿的工作,但是向管钱的要钱,这不是正常操作吗?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啊!而且她也没骗人,她这个项目明明白白摆在那里,确实有风险,也确实能赚钱!就看金主爸爸怎么想了! 为了这个,连翘在第二天就和沈钰见了个面——也不止是为了商量女报的事情,也是沈钰这个朋友给她接风洗尘。这是连翘在嘉定的时候和沈钰写信,那时候就已经约定好了的。 两人见面当然不是在沈钰家中,每次看到沈钰家那一套高门大宅,连翘就觉得自己心里犯憷...或许她就是小市民性格习惯了吧。当然,也不可能在连翘家中,这毕竟是连翘的接风宴,在连翘家完成,总觉得怪怪的... 两人约在了城外湖上一艘游船上,到时候有清幽美景、渔歌唱响、珍馐美馔,再加上彼此之间确实是亲密好友,还有比这更快活的么? 到了约见的当日,沈钰安排了游船,来到连翘家后门的码头接人。 路上就在穿上踱步,走来走去没个停。旁边的小厮是心来到他身边伺候的,还不明所以呢,劝道:「六爷,坐坐吧,我给您煮茶!」 沈钰哪里对茶水感兴趣!就算是坐下了,眼睛一瞥,也看到了桌上连翘寄给他的关于女报的想法。 说实在的,他确实是因为连翘的关系,才会想要在《女报》中投钱。不然的话,这个项目虽然好,但天底下好项目那么多,对于他们这种手中握着资金的大佬来说,投哪个不好,偏偏要投这个? 但是,又不能说他就真的对这个项目没有兴趣了。毕竟反过来说,对待连翘,他虽然多有很多很亲近的举动,可是给她的想法投资什么的,这又是没有必要的了——沈钰很清楚,连翘并不在意这个。而从他自己的角度来说,也很不喜欢随随便便因为一些不相干的原因做投资。 之所以主动提出投资的事情,确实是因为觉得这个项目有一些意思。 所以他心里才会格外复杂,一方面像平常谈生意一样,那种状态是紧张的、机敏的,但同时又是早就适应了的。另一方面,和连翘的见面,那又是心里有着淡淡地喜悦的、期待的...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始终有一种无法泰然处之的感觉。 两种背道而驰的状态拉扯着,让沈钰处在一种相当焦躁的感觉中。 这种感觉直到连翘上船之前也没有什么好转,非要说的话,只能说是沈钰的两个角色在打架,让他自己都不知道要拿什么状态面对连翘。 但连翘上船之后,这种矛盾总算是消失了! 一年多没有见面,虽然彼此之间也有通信,可是通信相比见面还是差远了,有很多事情信件里也不方便说啊!连翘上船之后也不着急说《女报》的事情,在她这里,沈钰先是朋友,然后才是《女报》的金主爸爸! 「听说你这一年多出海了?」连翘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沈钰...出海啊!那可是出海!哪怕是在后世,她也没出过国,而沈钰可是在古代出国了!也不知道古代的国外是什么样子! 连翘本人是对旅游没有过于高昂的兴趣的,毕竟她的生活习性还挺宅的。觉得生活在家里就已经够舒服了,出门旅游纯粹找罪受——看看异国风情,给人生增添一些美好的回忆,这是很棒!但是对比要付出的金钱和辛劳,就连翘的想法来说,这是不值得的。 第939页 果然是单身宅女的想法...哈、哈哈。 而在古代,这种代价会更大!行路的苦难与风险对比现代不知道翻了多少倍!至于说异国风情,在这个时代大多数国家其实都没什么可看的。 但是,即便是这么说,那始终是古代的国外啊!只要想想都让人激动。更何况在古代没什么娱乐活动,出去见见世面已经足够让人羡慕了。 沈钰本来就攒了很多有意思的国外趣事,一部分放在信件里面说了。还有一部分,信件里面说不完的,专门留在今天这种场合说。顺着连翘亮晶晶的眼睛,自然而然地就说出来了,一点也不像是平常下人眼中沉默寡言的沈六爷! 听沈钰说起高丽那边的事,连翘也跟着接话——连翘那时候,韩剧大热了好长一段时间,不只是现代偶像剧,就连古装剧也有不少顺带着看了。虽然这些古装剧免不了有大量的自我美化、篡改歷史的嫌疑,但里面多少也会有一些真东西。 连翘也藉此了解了一些高丽的古代情况,包括政治、文华、经济民生...都有。这个时候和沈钰说这些,倒也不虚。 「高丽虽然也学了我国的科举,只是学的其实不像,他们是两班贵族成为官员。既得是贵族出身,又得有科举上的成就,这才能做官。寒门子弟的话,根本出不了头...对了,我记得他们有一个习俗,『偷红裙』,偷妓.女的红裙,可以保佑科举顺利...」连翘说起高丽的东西,简直是天南地北的聊,感觉上一下就跑偏了。 连翘对沈钰的说法是,这些她都是道听途说的,就是想向他确认一下,是不是真有那么回事儿。而在沈钰这里,虽然早就知道连翘对海外是有了解的,甚至会说一些高丽话!但真的听到连翘说起高丽那边很多事,还是会觉得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当代正是一个和外界交流很频繁的时代,关于海外诸国的书籍虽然少,但也是有的。而且高丽作为一个很早就有所了解的国家,还是属国,国内关于其资料就更不少了。这样一来,只要有心,确实能知道不少事情。 然而,连翘提起的这些东西都『很怪』。那些确实都是高丽的情报,但很多根本是官方书籍根本不会提及的细节!这就像是现代社会两个人谈论一个城市,不去说这个城市的普遍印象,而是说起了这座城市哪个区哪条街有家私房菜馆子,味道真的好好! 这样的。 但,这就是和连翘聊天的乐趣所在了,你说什么她都能接得上。而她说什么,都不会是那些老生常谈的,听她说话本身就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了。 两个人天马行空的聊天,旁边伺候的小厮就和他曾经的前辈一样,已经蒙圈了。中间茶煮好了,给连翘倒茶的时候他真的特别难以形容自己的心情...这位小姐还真是不同于常人啊!他这个时候才想起过去伺候在沈钰身边,如今已经放出去管事的某位前辈的说法。 当时他还不在意来着! 而另一边,随着船儿行过河道,总算是来到了风景清幽的湖上。小厮按照先前想好的安排,招来了湖上到处卖饭食的船家。几家的招牌菜都买了,也凑成了一桌虽然说不出名目,但确实是连翘和沈钰爱吃的筵席。 等到吃吃喝喝差不多了,连翘这个时候才将自己最新弄好的《女报》企划拿出来。沈钰也不因为这笔生意投资小就轻视,而是接过企划认认真真地看了一回。 「怎么样,做不做得?」连翘捏了一个荷花型的点心,也来不及吃,只看着沈钰。 沈钰沉思了一会儿,给出了肯定的答覆。点头之后,又重新看起了连翘的企划。说实在的,他还是第一次看这种企划呢! 连翘上辈子没有做过这种给投资人看的企划书,但是这种事情总是听说过的。不说格式之类,至少几个要点她都知道——要清楚地说明这个生意的前景,而且不能空谈,数据什么的得要有说服力。然后自己的计划要很清晰,考虑的越详细越好,显得你确实是胸有成竹,而不是一看就是骗钱的! 最后就是关于钱的方面了,要钱的数量当然要比自己实际需要高一截,这也是正常的技巧了...毕竟还有讨价还价这回事儿呢!而且谁知道计划进行的时候会不会有什么意外,手头上钱多一些,总是没有坏处的。 至于说这种企划书有什么用,只能说,如果连个企划书都不肯好好的做,让资方放心。那么,凭什么让人家相信你在今后的日子里能够做得好呢? 这个时代虽然也有大家合伙做生意、拉投资的事情,但是彼此之间很多时候凭的是信用,凭的是很直白的眼光。像这种,用这样严密的、有条理的文字去说服金主爸爸投资,就算是有,也不多见了! 反正沈钰第一次见,并且觉得很不错,心里想着要不要让家族生意内部学起来。而这样一想,就有一些走神了。 而连翘还在兴致勃勃地说明自己的计划:「我早就想好了,得和如今正当红的花魁娘子约一约...其实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想要去寻一位如今已经从良的花魁娘子,专门负责『流行』这一块,也做个编辑!她们常年浸淫这一块,可比别人强得多。」 虽然《女报》里面的板块很多,连翘脑子里有源源不断的想法,各个板块还有对应的设计。但是,就事论事地说,她还是觉得时尚流行这一块最有前途,而想要做好这个,最好是找一个很有流行敏感性的编辑来把关。 第940页 沈钰本来在想着连翘拿出来的企划,而且一想就想的很远了。对于连翘说的话,只是点头。直到连翘提醒了他一下:「你有没有在听啊?」 他才回过神来,连忙道:「有在听...你说想要找个从良了的花魁娘子?这事情交给我吧。」 他这样一说,连翘也没有多问,很坦然地就将事情交给他了。主要是和花魁娘子打交道什么的,连翘虽然在京城的时候做过(为了写《丁香传》),但在苏州她还真不认识这样的人物! 虽然不是不能找朋友从中牵线搭桥,但如果能简单地处理问题,那么为什么要把问题复杂化呢?沈钰在苏州的人头有多熟,连翘用脚趾头想都想得到!人家家里世世代代在苏州经营,本身又做生意好多年了!可不比她,也就是在她自己的行当里小打小闹而已! 第528章 见过了沈钰,确定了投资,又将需要签的文契签订清楚。最后在报业行会备案、申请一些相关资格云云。总之,将该走的一套流程走完,最终被定名为《天下女报》的月报,进入了快速筹备期。 说实话,这个过程顺利地连翘都觉得诧异——全套手续办下来,传说中『懒政』她听都没听过,前前后后不过几天功夫,别人口中能耽误半年的琐碎事情就全都拿下了! 对此,了解这些天连翘都在做什么的王思齐简直哭笑不得:「让我说你什么好!?你难道不知道你如今正站在风口上?」 见连翘有些茫然的样子,王思齐笑的拍桌子:「哈哈哈哈哈...不行了,平常你那张脸看上去挺聪明的啊?怎么这个时候就蠢起来了?」 笑着擦擦眼泪,然后舒了口气,王思齐才解释起来。其实这件事说起来很简单,正如王思齐所说的,连翘现在是站在风口上,而站在风口上,哪怕是头猪也能被吹的飞起来! 连翘是正经的当红炸子鸡,在丁一新、宋志平之后最有望登顶的作者之一。而且,她看上去还这样年轻,这样精力满满...她还是个女作者! 这一系列的原因叠加,让她成为了很多人讨好的目标。这其中,一部分是为了从她身上得到什么,提前投资。有的人则是纯粹一些,出于崇拜。不过怎么说,做到今天这一步,她身上本身就有很大的光环了。 这个时候连翘只是想要办份报纸罢了,难道还有比这个更简单的事情?各个方面都为她大开绿灯(其实还有一个老闆许文华,两个人叠加起来效果更好了)。凡是需要外界帮忙的事情,堪称有求必应。 就连经手办事的宋文静也道:「这些事情,就算是我原来的时候替报馆去办,也没有这样好说话的!」 宋文静在考虑清楚之后,还是毅然决然地投入到了连翘的《天下女报》中来。他这个时候提起报馆,指的当然就是三吴报馆。 这倒不是说三吴报馆的面子还比不上连翘和许文华两个作者的面子,只能说报馆办的事情多,面子已经分摊开了,于是再厚的面子也会变薄。连翘和许文华就不一样了,特别是连翘,大家是想要提前给她卖面子而不得啊!这个时候好不容易有机会,当然是相当积极了。 连翘听这些说的实在不像,忙道:「可别再说了,再说我都要没处坐了——我哪有那么大的面子,说出去显得太轻狂!」 只能说,连翘穿越之前已经性格定型了。虽然来到这个世界,成为了自己行内的佼佼者,但她对此实感并不深刻。也有受到这件事的影响,变得『傲慢』了一些,但基本上还是上辈子的样子。 基本上保持自信,但是在巨大的荣誉面前,始终会保持下意识地收敛。 王思齐听了就直接不客气道:「什么轻狂?不知道你是怎么回事儿,就是容易在这些事上太在意!人家高看你,你就受着,时间久了,就算是不值得这样高看的也变得值得了。」 说着又补充道:「花花轿子众人抬,人都是靠互相捧着的!就好比你们女郎穿的高底鞋,垫的高了,看上去自然高!」 连翘很清楚,王思齐这话说的很有道理!为什么商业互吹会那样流行?就是因为自身的价值想要得到承认,就得由人来说,彼此之间说一说,这是一种很常规的操作。 而事实上,连翘其实也不排斥这种『花花轿子众人抬』,毕竟,她是这件事的既得利益者——不只是前期准备工作做的非常顺利,就连中期的班底组建也一帆风顺的让人心慌! 得到宋文静这样一个主编,然后宋文静还凭藉自己这么多年的面子,找来了四五个好手!这些人有的擅长和印刷厂方面沟通,有的专门跑下线,至于和宋文静一起做报纸内容的,也相当有水平! 另外就是一些核心成员之外的人员了——这样的人,凭藉宋文静的关系,依旧可以拉来一大堆熟手。在别人核心人员将就着找,非核心成员只能用新人的时候,还没有出生的《天下女报》已经坐拥不逊于强力报纸的人员底子了! 而按照宋文静所说,能找来这样多的好手,除了他自己的帽子,也有连翘和许文华的作用!如果没有连翘和许文华两尊大神坐镇的话,宋文静找来一些熟手、有潜力的明日之星并不难,但要找来即能用的当打之人却很难! 这样的人往往已经稳定下来了,想要打动他们就不是普普通通的画大饼可以做到了。而像宋文静一样,一时心中豪气升起,愿意这个年纪了再疯一回的,毕竟还是少数啊! 第941页 这个时候,连翘和许文华无疑有很强的吸引力。这就好比后世的大明星演而优则导,听起来好演员不一定是好导演,但是剧组人员考虑一下还是很愿意进场的! 要知道,每年酝酿的影视剧不知道有多少,而其中真正能够立项的是少数。而就在这个少数中,真正能够播出的,比例并不高。至于播出之后火了的,那更是和买彩票中奖机率差不多(考虑到最初酝酿的数据,这个机率确实不会比买彩票更高了)。 而在这个巨大的数字上,能够脱颖而出的毕竟是极少数。但是,如果能有一个噱头,那就两说了。而明星导演,这等于是自带人脉、自带流量...自带了好多好多的东西!就连拉投资也要容易很多。 基本上,这样的项目,只要不是遇到了一个不着调的,不会管钱,最终不说大赚,至少也能捞一个善始善终。 也正是因为这个想法,虽然是一个新报纸项目,却吸引了行内非常成熟、优质的人才过来。而这些人了解到了连翘对报纸的规划,说实在的,一开始心里是有疑虑的,毕竟这件事看起来很像那么回事儿没错,但风险也是确实存在的。 但是真的等到开始做的时候,他们就想不起这件事了! 应该说人以群分,物以类聚吗?只能说,宋文静一开始邀请的人也不是随便邀请来的,至少都是一些脑子比较容易接受新东西,而且确实想要干一番事业,留下一些别人没有留下的痕迹的人。 这样的人,真的投入进去之后,一开始的彷徨、犹豫就不存在了。这个时候他们脑子里想的都是要干大事,而且确定现在做的事情就是他们想做的——相比起过去忙忙碌碌做着重复的事情,现在每一天都是在『创造』啊! 不知道做出来的东西会不会取得想像中的反响,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满意...但这种未知本来就是一种非常令人着迷的东西了。有的人喜欢安稳,喜欢在已经成熟的报馆里做事,喜欢一个月前就知道一个月后怎么工作。但这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的,至少现在在做《天下女报》的这些人不喜欢! 正是凭着这种劲头,从所有成员到位,然后一个半月之后,居然就将创刊号做出来了! 而在这一个半月里,连翘和许文华发动了很多关系,也花了很多钱,重金洒下了大量gg。让很多人都知道了,『乔琏』和『西湖客』两个人合伙办了一份报纸《天下女报》,牛逼的不行,就等着看吧! 其中力气下的最大的当然是三吴报馆,毕竟,《天下女报》从一开始就打着很深的三吴报馆痕迹——幕后老闆是其签约作者,总主编也是三吴报馆曾经的副主编。有一些不了解情况的,甚至直接会把《天下女报》当成是三吴报馆新做的一份报纸! 不过说实在的,如果单单说三吴报馆的话,这边主要还是宋文静在跑...谁让他和这边熟呢! 连翘和许文华虽然名头想,但对于报馆内诸人来说,颇有一种『只可远观而不可近玩』的感觉。宋文静就不一样,本身性格就很好,而且确实是大家的同事,『大家打成一片』也是很当然的事情了。 现在,宋文静虽然离开了三吴报馆,但彼此之间也算是好聚好散。宋文静手上的作者,宋文静并没有带着出走(很多厉害的编辑被挖角,带着合约有空子可钻的作者跑路,不知道让多少报馆恨的牙痒痒)。 而且,宋文静甚至不是去了敌对的报馆做事,而是去了一家新起家的报纸——不管《天下女报》背后的老闆有多么牛逼,就报纸本身而论,相比起三吴报馆而言,他就是个小不点儿!这种情况下,三吴报馆甚至愿意对《天下女报》伸出援手,就当是养个小弟。 根本不会当成是竞争对手! 或者现实一点说,《天下女报》不够资格做三吴报馆的对手。 也因为宋文静离开这件事,连翘和许文华也被安排换了新编辑...嗯,分到了两个编辑旗下。 而且借着瓜分自己旗下作者这件事,宋文静也在三吴报馆赚到了最后一份人情——编辑的收入和自己旗下的作者挂钩!宋文静旗下作者除了连翘和许文华,另外还有几个优质资源呢!这可是三吴报馆其他编辑垂涎欲滴的! 而宋文静作为和自己手下作者关系很好的编辑,对于这些作者去哪里,有着很大的影响力。而利用这种影响力,那些在这次瓜分事件中获得利益的编辑,可不是得承他的情么! 借着这个人情,宋文静想要在三吴报馆哪个报纸哪个版面打gg,那都是洒洒水啦! 大量的宣传资源砸下去,这个时候已经有很多人知道连翘和许文华办了一份新报纸——而且还是针对女性的!男人们对此颇有微词,毕竟这还是一个男尊女卑的社会。但大量的女性读者开始翘首期待了。 毕竟这种事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啊!哪怕是本来对报纸不感兴趣的,也会有几分好奇。 「就是这个了,大家看看吧。」在《天下女报》即将发售之际,连翘将样刊拿到了报社,放到了书案上。 从装订到风格,全都不是大家曾经见过的! 第529章 连翘在书案上放了《天下女报》的样刊,只是样刊显然和大家过去对于月报的印象都不一样! 这个时代的月报,虽然在连翘眼里更接近于杂志,但看起来和后世的杂志是完全不一样的!反而和报纸一样,往往是由数张报纸组成一份,每张都是不同的版面。 第942页 而连翘就不一样了,《天下女报》从装帧上来说,更接近书籍,也就是说,这是有装订的!不过,装订手法并不是这个时代流行的棉麻线装订——这种的话,连翘在现代的时候曾经在古书上看过,相对来说比较复杂,更加耗费人工。 为了省钱,也是因为一份杂志没有普通书籍那么厚实,所以连翘用了更加简洁实用的骑马订。当然,没有订书针,只能採用线订。但即便是这样,这样整整齐齐的装订,还是一下将此时市面上流行的月报给甩开好远了! 新作出来的《天下女报》封面是白底上面有一些红色的花纹勾勒,『天下女报』四个大字用清丽的书体写在左上方。除此之外就只有一个印章印在右下角,而印章并不是刻字,而是三个仕女的身形轮廓。 而翻开《天下女报》的封面,首先就是目录了,这个时候的书籍好像好没有目录,至少没有成熟的目录,连翘算是做了一个开创。但重点不是这个,而是《天下女报》本身这份刊物做的实在是精美! 宋文静也是第一次看到样刊,摸摸纸张就知道,《天下女报》并没有使用最好的纸张,但也很不错了,比得上普通小说单行本的质量。光这一条,已经秒杀了市面上的所有报纸。 而存在插图的书页分为两种,一种是比较简单的线条图,这种和普通雕版一起刻出来,印的时候也不麻烦,实用的纸张并没有什么变化。另一种,就是需要用印年画的方式彩印的那种了,一般的纸张根本不合适,所以要特别使用一种纸张。 摸上去手感也不一样——有点像后世杂志里会出现的铜版纸。 宋文静吃惊于彩色印刷的效果!有了这个彩色印刷之后,连翘让人做了一个流行髮式主题文章,这上面的首饰之类清清楚楚——原本只能依靠口口相传的流行,这下真的会变成一场迅速、大面积的潮流了! 真正见到实物,宋文静才能真切地体会到,《天下女报》一定要做彩色插画,不这样的话,很多东西都难以表现出来!相比起传统报纸打gg只能採用文字,《天下女报》进入到图画不分,确实进步的多! 而就是这样的进步,对读者来说影响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 《天下女报》的装帧、纸张、印刷等等,都是大家关注的焦点!说实话,虽然之前连翘已经阐述过这份报纸会是什么样子的了,但在实物出现在眼前之前,除了连翘之外的其他人还是只能凭藉想像想想而已。现在见到实物了,真正信服连翘,这确实是和时下报纸完全不一样的东西。 而在最初的探索『天下女报』上的新东西之后,大家的目光重新放到了一份报纸的『本质』上面,那就是内容!说实话,一份报纸的噱头做的再好,也只能在前期转到吆喝声而已。如果想要留下读者,能够依靠的只能是报纸的内容! 报纸的内容本来就是这些人做的,只不过他们不知道整合起来的具体样子而已。 连翘没有一开始的时候就做甩手掌柜——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份报纸就不能算是她的事业了,那她当初为什么要做这个?根本没什么好图的啊!所以,在一开始的时候她非常积极地加入了《天下女报》的筹备工作,也为这份报纸该做成什么样,手把手教学了一次,算是打个样。 在这上面,连翘表现出了自己比较『□□』的一面,直接将报纸分成了几个栏目。其中除了当下必不可少的小说栏目,剩下的,有针对化妆的『美妆』,有针对穿衣的『衣裳』,有针对已婚妇女日常所需的『管家』... 这既然是一份针对女性的报纸,连翘当然不会只卖个噱头,一切都是很认真的! 首先就是小说栏目,无论短篇和长篇,要求都是一样的,女性为主角,并且绝对不会踩中女孩子雷点的那种!这类小说并不是主流,但若真心想找,也不是找不到。大把的女性作者在等机会呢!她们大多能写这种小说。 说起来,《天下女报》这一份新出来的报纸或许对已经成名了的作者没有吸引力,可是对之下的作者可是不同的啊!不说背后老闆有连翘和许文华,就说宋文静这个人脉十分深厚的编辑在,就能吸引人来了! 而为了弥补《天下女报》没有真正堪称『大制作』的小说,连翘特别写了一篇短篇,作为创刊号镇场子的作品——除此之外,她还让许文华准备了一篇短篇,这个可以作为下一期镇场子的! 人脉是什么时候用的?就是这个时候啊!连翘甚至还找了丁一新、周莹、王思齐等人约短篇的稿子。反正就是让半年内《天下女报》每期都有一个镇场子的作品,拿出来做宣传也有个噱头啊! 至于说『美妆』,这是连翘首先想到的栏目!在她看来,没有比这更符合时代主题了!时间往前数上万年,往后数上万年,只要人类没有进化到可以捨弃肉体,美妆就会一直是人类关注的话题。 其中不同的是,古时候美妆产品匮乏,人们只能利用有限的产品做文章,充分发挥想像力,还弄出了不少让人哭笑不得的妆容。而到了后世,随便一种美妆产品也有许多说法,化妆品直接变成了一门高深的学问! 而连翘做的『美妆』栏目,主要就是教女性们化妆,应对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妆容。以及,当下最流行的妆面如何打点出来云云。而与此相辅助的就是对各家各类化妆品的评测...有些东西,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想也知道小姐姐们肯定会喜欢的。 第943页 当然,这也是因为《天下女报》的市场定位就是这样,因为识字、金钱、空闲时间等等原因,天然剔除了一批女性。作为目标受众,本来就是有钱有闲的那种类型,对美妆以及其他流行,她们当然趋之若鹜啦! 在这上面,她们或许比后世还要狂热。毕竟后世的人们有着各种各样的方式可以消磨时光,而这个时代的人消磨时光的方式有限,注意力也就只能放在这些事上了! 另外连翘还做了『衣裳』的专栏,本质上和『美妆』差不多,也就是教大家服装的搭配,特别是配合不同场合、不同气质,这些都是重中之重!除此之外,和美妆一样,也必须要紧抓每一季的流行——这在苏州这个时尚之都,是非常能够引起读者注意力的。 关于衣裳的流行,甚至在之前的报纸上就有报导,只不过当下没有报纸出过插图版,更不要说彩印了。就算说到衣裳的流行,也都是文字记述,类似于今秋赏月会,丽春院小娘子穿银红百蝶穿花百褶裙一条...然后这种裙子就会大火。 这种堪称『寒酸』的宣传遇到了《天下女报》的衣裳栏目,简直不值一提! 除了衣裳本身,还有和衣裳搭配的单品也是重点!要知道华夏服饰其实并没有太多花样,形制来来去去就那么几样,就算可以换花色,可相对而言也就是那么回事儿。真正可以下大心思的,其实是各种有意思的小单品。 譬如说束腰的汗巾子、纽扣、鞋子、霞帔......这些小细节,都是大家最关注的! 连翘让编辑在《天下女报》的专栏中强调这些,一方面是在做gg,另一方面也是引起读者对《天下女报》的兴趣——对于这群有钱有闲的女性来说,追赶流行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如果落后于流行,以后在自己的小圈子里面还怎么混? 这甚至是一件非常丢脸的事情! 这种情况下,本身在时尚流行方面建立了权威的《天下女报》就能反过来成为各家女眷不可或缺的一样产品!毕竟,谁也不想因为没有《天下女报》,就错过了这一季的流行吧! 而除此之外,《天下女报》还专门开闢了专栏教导一个女子怎么管家! 这听起来非常没有必要,因为这个时代女子管家的技能都会有母亲和婆婆手把手告知,根本没有必要从一份报纸上学什么。 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如果依靠母亲和婆婆的教导就能高枕无忧了,也不会有那么多管不好家的妇女了!一部分是因为这些妇女确实没有这方面的天分,另一部分则是源于这些妇女的母亲和婆婆在管家这门课程上也只能说是一知半解! 要知道,管理一个家庭可是一门非常复杂的学科!一般家庭的管理,其实都是比较粗放的、经验传递地管理。很多事情没有人教,也就只能自己摸索着来! 连翘是从上辈子看过的外国书籍中得到了灵感,那是一本欧美近代的出版物,讲的就是家政!这说明那个时代有这种需求,而欧美有这种需求,以此类推,华夏其实也存在这种需求! 而且在管家这个栏目里,连翘首先选择了和钱相关的内容——这个内容足够引起每一位家庭主妇的关注! 在这个内容里,将中产家庭具体按照年收入分成了好几个层次,每一个层次安排家庭生活是不一样的!具体到了每旬在食物上花费多少、孩子读书上花费多少、置装费上花费多少...甚至,膏火费是多少,这都是有分配的! 按照这个设定安排家庭的进项,不止能够让生活过的井井有条,还能够每年攒下一些钱,以备不时之需! 这个时代的人虽然说着『量入为出』,但实际上来说,很少有人将计划做的这样细密。更多时候,就是心里有个大概的框架,这样就行了! 这次管家专栏上登载这个,对于家庭主妇来说并不是新鲜玩意儿,她们大多在此之前就已经亲身接触这些东西了。但是,这个概念变得这样清晰、这样有据可循,这还是第一次! 第530章 而除了这些专栏内容之外,作为一份报纸,当然也少不了资讯内容!对此,连翘也安排地很有女报特色!那种普通报纸上面标配的时政新闻?这个时代的大多数的女性都是不感兴趣的——这不是歧视,而是实情。 所以,这些资讯当然也要发生变化!被连翘替换成了『丈夫在外养小三,老婆杀上门去,追了三条街』这种喜闻乐见的内容!当然,除了这样接地气的,还有高雅一些的,才女、才子的新闻也少不了!女性是很关注这种新闻的! 这种内容做了不少,而除了以上的内容之外,最重要的一个内容大概就是gg了!要知道《天下女报》的售价根本无法抵消成本,想要赚钱的话根本不能依靠提高销量,而应该积极开拓gg费! 对此,作为一个才创刊的报纸,实在没有什么好办法,即使这份报纸的后台是连翘和许文华。 不过也不是真的没有办法了,首先,《天下女报》还有一位老闆沈钰。人家本身就是做大生意的,帮着在《天下女报》上投gg,也算是沾自家的光了!至于说其他的客户,因为以连翘为首的创始人都对《天下女报》非常有信心,所以想到了先上车后买票的主意。 就是找到那些可以合作的商家,脂粉商、珠宝商、绸缎商...首先不谈钱,他们可以以一个极其便宜,甚至不要钱的方式登gg。只不过这种好事就是第一期而已,之后想要续下来就要看愿意给多少钱了! 第944页 连翘他们不怀疑《天下女报》的gg效果,所以宁愿前期亏一些,也不愿意很便宜地将报纸gg全都卖出去。 这些商家出于对连翘、许文华的信任,也是『反正试一试,效果不好就不投钱』心理在作祟,基本上都答应下来了这个约定。 所以在《天下女报》中是有gg的!而且gg还分为了硬广和软广。硬广就是挂个宣传gg上去,是说的明明白白的gg页。软广要委婉一点,譬如说『美妆』栏目里说到用胭脂,就可以顺嘴提一句,某某家的胭脂最为润泽,适宜什么效果的妆容...... 这种套路看起来很简单,但对于现在的人来说并不常见,连翘对于他的宣传效果非常看好。 这种软广做到极点,就会出现专门的软文。这一点也不知道是谁的首创,反正早就出现了。最开始似乎是用在各种大力丸、壮.阳.药上面,基本格式是写一篇黄色故事,其中这个药物会是关键道具,被反覆提及...... 《天下女报》中也有软文,不过做的没有那么明显。譬如说,创刊号上面登载的,苏州四大女子学堂之一的『春晖馆』的详细介绍——就跟后世的招生gg一样!这一方面会是女性关注的,另一方面也能为书院扬名啊! 想想就知道了,已婚女性会给自家孩子看学校,而正在读书的姑娘们呢,对此也不可能毫无兴趣...这是一个好的主题,的确是软文没错,但读者并不会厌烦。 这一次登载了『春晖馆』,下一次就能介绍其他着名的女子学堂。等到女子学堂介绍完了,总还有其他适合介绍的内容。生命不息,软文不止,经营的好了,这也是个极好的财源。 对于《天下女报》的样刊,其他人都是赞不绝口的,宋文静就问道:「印刷作坊那边都准备好了么?现下印了多少册?准备一共印多少册?」 对于这个问题,连翘没有回答,之前一直主管这件事的人站了出来:「早就和印刷作坊谈妥了。如今一共印好了三千册,之后陆陆续续还能有两千册印出——若是卖的好的话,追加也容易...毕竟是雕版印刷,这上面还是占便宜的。」 宋文静顺势点头:「那就是五千册的预计了...这个数字可不小。」 话是这么说,但他并没有多惊讶的意思。 按理来说,以如今苏州报业的体量,五千并不是个大数字!甚至日报中中等偏上的水平也能达到这个发行量。如果是销量更高的月报,就更别说了!做的稍微好一些,随随便便就能上万! 但是,《天下女报》是一份新报纸,一般来说,新报纸只要能在两三期之后做到一千多份的发行量,就能够活下来——这个行业和别的行业没什么不同,旱的会旱死,涝的会涝死!已经站稳脚跟的活的滋润,随便怎么做都赚钱,而刚刚入行的就得忍耐前期的煎熬。 而这样一份崭新的报纸,竟然创刊号就做了五千册的准备,而且还随时预备着不够加印。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非常大手笔的! 做出这个决定的人是连翘,当然,其他人也是基本贊成的。之所以会这样做,有两个原因,一个是连翘对《天下女报》有信心,觉得推广起来不难。另一个原因就是《天下女报》的宣传已经做了很长一段时间了,洒下的钱,连翘还有许文华的号召力...这些东西都是实打实的! 相对而言,唯一称得上劣势的,大概就是这份报纸的定位了。『女报』,专门针对女性的报纸,这无形之中就砍掉了好多读者! 连翘对此却不是特别在意,在她那个时代商业经营就是这样的了。既有做『百货』的,也有做『专一用品』的,两者之间还真不能说谁好谁坏,只能说各有所长罢了。 就像现在的她做女性向报纸,一方面确实阻止了男性读者,但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女性读者的吸引力!这样一份报纸,想也知道,在女性读者眼里一下就脱颖而出了!而且只要《天下女报》办的不坏,她们的忠诚度就会很高! 至少比一般的报纸读者忠诚度要来的高! 这就是做垂直内容的好处了...越是垂直,越是目标用户明确,这种效力就会越明显! 连翘将这个道理说给了大家听,有市场经验的人更能理解!也是因为她说服了大家,所以预备的印刷数量才会这么大——虽然大家都相信她,她也不可能逆着大家的意思搞□□啊! 事实上,最终的结果也没有出乎连翘所料。 三千册的《天下女报》作为第一批被送到了各个渠道,其中最大的一部分送去了各大书铺,这算是走货最多的渠道。然后就是报童那边,只不过报童那边不多,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卖过这种,怕积压在手上——分管报童的组织虽然名义上是报业协会的一份子,但是性质上和本地黑社会更接近,很多时候他们都有自己的想法,不太买报业这边的面子。 也就是说,连翘他们的报纸如果卖的好,他们自然乐意按照协会安排,在连翘他们这里拿走一定数量的报纸叫卖。但如果报纸看起来像是有风险的,他们才懒得费这个劲呢!即使卖不出去的报纸可以退回...他们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然后,除了这两个渠道,剩下还有一小部分,被连翘安排用赠送的方式送给了一些女性经常光顾的店铺。就是成衣铺、茶楼、戏园子、奢侈品店之类的地方,女性在此驻留,有的时候就会看看报纸消磨时间。这类人群和连翘标定的读者人群是高度一致,这也算是打gg了。 第945页 一方面,这些店铺发现客人喜欢看《天下女报》,到时候自然会去花钱买(一册杂志而已,说是贵,那是相对于普通报纸而已,实际上对于这些店铺来说就是毛毛雨都不算了!他们会算帐的,自然知道该怎么办)。 另一方面,在这些店铺看到《天下女报》的读者也会就此吃下这一发安利,回头就会有人想着要不要订这份报纸——同样的,对于这些人来说,就算《天下女报》相对一般报纸要贵不少,但依旧在她们可以消费的范围内。 三千册用在这三个渠道里,一下就空掉了。所以说,三千册这个对于新报纸非常厉害的数字,连翘个伙伴们一点也不在意!因为之前做了那么多准备工作,做到这个只是最基础的而已! 他们期待的是市场反响!最好是书铺和报童组织那边会有后续的申请发货。只有这样才能够确定,这份报纸是真的有前途的! 对此,连翘在报纸发行的这几天还颇为紧张...即使她原本对此信心很大,但是事情一天没有尘埃落定,她就一天不能安心。这种心情,设身处地地想一想,是佷容易理解的。 好在,这份紧张没有持续多久,很快另一只靴子也放了下来。就在《天下女报》发行之后,中间只隔了一天的时间,立刻就有书铺老闆申请调货!两千册的存货立刻走空了一千册。 印刷作坊那边也因此确定加印是必须的,开始开动起来。 一开始,阻止《天下女报》卖出的并不是他针对女性,很多连翘的读者许文华的读者,哪怕是男性也会想买一册回去,就算不看,也当支持支持偶像了。一开始的时候,让不少读者望而却步的是价格! 《天下女报》不贵,至少普通小老百姓那里还不算奢侈品。但他也绝不便宜,对于真正的普通平民来说,每个月都要花这样一笔钱,总要好好考虑一番的。 不过即便是这样,很多人还是买下了这本杂志。其中不少的人心态大概就是支持支持偶像,除此之外,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也想知道这份宣传说是针对女性的报纸到底有什么不同,凭什么那么宣传。 而真正看过这份报纸之后,哪怕是男性读者,对报纸内容不感兴趣的那些人也不得不承认一件事。那就是这份报纸卖那么贵是有理由的!纸张、印刷、装帧,每一分钱都是看得见的! 说实在的,大家心里都有桿秤,不会不明白,现在这个售价,理论上来说是亏本的!也就是说,连翘和许文华其实是在赔本赚吆喝! 一开始批评《天下女报》太贵,连翘和许文华是想借名气敛财的人可以偃旗息鼓了!事实胜于雄辩,只要眼睛不瞎的,不再有任何疑虑。而对于价格不敏感的读者呢,他们也不是傻的,《天下女报》的印刷之静美,就算是一些颇为昂贵的画册也不过如此了! 一种超值的感觉一下击中了这些读者。 第531章 《天下女报》是一份新报纸,这本来并不是什么大事。在苏州这样一个大都市,几乎每天都有报纸诞生,也同时有报纸因为效益不好彻底消失。有些报纸曾经辉煌过,所以死掉的时候还有人可惜。而新诞生的报纸呢,即使背靠大报馆也不见得能激起多大的水花。 这一行就是这样,如果没有证明自己的话,那么什么都是虚的。 而《天下女报》虽然因为有两个名气极大的老闆,再加上捨得撒钱做宣传,所以看上去从新报纸中脱颖而出了。但实际上,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很快就会被人遗忘。唯一被提起来的时候,恐怕就是大家调侃连翘和许文华的笑料了! 要知道作者们因为有钱,又缺乏投资项目,跨界做些『生意』的多了去了。其中成功的少,失败的多,要是失败的比较有名气,大家自然是会笑的——主要是能够跨界的作者大多是地头上比较风光的,这样的作者即使平常与人为善,不怎么得罪人,也会有不少人看他们不顺眼! 一句话总结:只不过是那些人的羡慕嫉妒恨罢了!没办法批评本职工作,看些别的笑话也是好的。 然而,意料之外,然而又情理之中的。在《天下女报》发行不过几天之后,这份新报纸引起的风浪就超过了很多老牌报纸! 在这个时候,即便是偏迟钝的报童组织也明白过来了,市场渴求着《天下女报》!他们开始主动向连翘这边要《天下女报》,如果连翘这边货源紧张,他们也有藉口可说——之前协会分配的份额可没有到他们手上! 编辑部那边有负责这方面事务的高管就道:「就没有比这些人更能耍无赖的了!当时的份额为什么会没有到他们手上?还不是因为他们自己不愿意接收!这个时候倒是我们的不是了!」 然而这也就是抱怨抱怨而已,谁都知道报童组织那边就是一批浑人,和他们正经讨论谁对谁错?讨论一百年都得不出结论来!他也不是什么新出头的菜鸟了,不会做无谓的意气之争,说了一两句,就低头做工作去了。 这个时候到处都紧缺《天下女报》,还需要他去调节呢! 是的,到处都紧缺!就算连翘之前很有信心《天下女报》能卖的很好,但也没有想到,在最初的时候,这个杂志就能取得这样好的市场反响! 事后分析,连翘也只能说自己根本低估了现在女性图书市场的空白!对于《天下女报》,那些闺阁少女和高墙少妇们,热情度可真不是一点儿两点儿! 第946页 一开始的时候,只不过受到宣传的影响,一些人是连翘和许文华的书迷,所以支持偶像。另一些人,抱着好奇的心态,想要看看针对女性的报纸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事情到此为止,还不算爆发,一口气出了三千册,后面还迅速跟进——这时候总的来说,《天下女报》前途如何,还得看日后的发展。 但是,随着一些人入手了《天下女报》,并且接受了《天下女报》中的内容,一切都不一样了。至少在女性群体中间,不要说《天下女报》中那些讲述流行的内容了,就算是《天下女报》本身,也是流行的一部分! 以此时苏州城内的女子学堂为例,女孩子们都想要一册《天下女报》! 有女孩子买到了一册就会带到学堂里面,凭藉着这册《天下女报》,平常不是一个圈子里的同学也会凑过来说好话,想要借阅——主要是现在同学们日常讨论的话题都是《天下女报》上面的,如果自己没看过,就没办法加入大家的话题了! 对于生活在集体当中的人,这种脱离社交是非常痛苦的! 但是,想要《天下女报》的实在是太多了,而当初预估不足,印刷量不大。所以可以想见,货源的不充足还会持续很长的一段时间。 在这种情况下,《天下女报》里面的内容先不提,他本身就是一个爆款了。这个时候再说他的价格...虽然相对普通报纸而言还是贵的,但是对比赶流行的爆款又不算贵了。很多女性,即使是没有阅读习惯的女性,也不介意花点小钱,赶这么次流行呢! 对此,朋友们聚在一起的时候,唐宋就捧着《天下女报》感慨道:「一份新报纸闹出这样大的风波,堪称一炮而红...这在报业里头算是非常不合常理的了,但是想到是乔琏先生主导的报纸,又觉得理所当然了!」 为什么说《天下女报》的红火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也在这里了。意外是真的意外,但是只要想到这是『业内传奇人物』乔琏做的,似乎怎么都不会惊奇了——想想连翘是怎么成名的,再想想她在写小说之外做的事情,似乎没有不成功的呢! 主要是报业此时已经发展的很成熟了,当年那种一炮而红,一出来就大受欢迎的报纸,这些年越来越少见。这个时候《天下女报》有这种效果,确实是让业内人惊怔了一把。就在场的人所知道的,不少报馆已经反应过来了,都在研究《天下女报》是怎么做的,想要看看能不能模仿一把呢! 乘着东风...有钱大家赚! 然而只能失望了,因为《天下女报》报纸本身是不赚钱的,甚至倒贴钱。想要赚钱,只能看以后的商业操作,收收gg费了。然而这到底是还没有达成的盈利点,其他的旁观者莫说大多数根本看不到这个,就算看得到,也无法肯定一定能赚到钱。 这种情况下,打算迅速模仿起来的报业同行,一时之间竟然保持了静默! 至于说《天下女报》的gg赢利点,别人没有信心,摸不准脉,连翘却是越来越有信心了! 此时,这份针对女性的报纸,不只是本身流行而已,或者说,正是因为其内容的流行,才使得这份杂志也变成了一个流行单品! 连翘为这杂志准备的各种栏目没有白费!小说就不说了,连载的小说还算质量不错,但在时下的众多小说中没有脱颖而出的本钱。倒是连翘那篇短篇很有意思,算是推动了《天下女报》的走红! 其实这篇短篇故事并没有什么特别厉害的部分,连翘只是通过一个短短的故事,阐明了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上,让女性操心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相对的关心爱护她们的人却太少。 所以说到底,女人要学会爱自己,也只有自己爱自己,这才是最应当的一件事。而且,进一步的说,一个女人,如果自己都不爱自己了,怎么指望别人爱自己? 而爱自己有两方面,一个是物质上的,另一个是精神上的。物质上对自己好一点,别自己捨不得穿捨不得吃,省给别人了也不知道最后便宜了谁(是这个道理,但是说的稍微含蓄一些)。 至于精神上,女性要给自己找些事做,而不是将自己的全部心神放在别人身上。有空的时候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做手工、茶道、插花、读书...什么都好,重要的是自己能因此觉得愉悦和满足! 这个时代,已经是女性觉醒的前夜了。这些话虽然还是有些出格,但是以连翘的身份来说这些话,倒也显得相得益彰——按照世俗的观念,她已经不属于那些传统女人了,而是传统社会的挑战者!不然,她一个女子靠自己赚钱...嗯,还想符合传统礼教吗? 外界对此也不会有太大的反应...更大的反应在允许女子出门工作的时候已经发泄的差不多了! 这种观念,还差连翘宣传一波吗? 而有连翘这个短篇故事开篇明义,读者再看到《天下女报》中的内容的时候,接受度仿佛更高了!要知道,无论是里面宣传的东西,还是阅读这个杂志本身,其实都属于女性自己给自己找乐子。而对于女性享乐这件事,有很多人还是有心理障碍的! 毕竟,按照传统的观念,哪怕是贵族家庭的女子,最好也要学会贤惠持家、省俭度日...这种要求有的时候甚至和女性本身的家境无关,纯粹是品德上面这样要求! 第947页 好在,这种十分犯傻的品德要求只能是一些人的一厢情愿...真正过日子的时候,能过好日子的,极少有人特意受穷!存天理,灭人慾,喊了多少年啊!可纵使有统治者不断推销,最后真正能按这一套来的依旧是屈指可数。 而在连翘的短篇小说之后,读者迅速地进入了《天下女报》的其他内容,也就是这个时候才真正进入到这份报纸的精华部分。 以『美妆』栏目为例,这次主要说明的是这一季的流行妆容,妆容怎么说先不谈,毕竟这是之前已经开始流行的。关键是在文中提及的胭脂水粉等化妆品,随着撰稿人叙述化妆手法的时候顺嘴一提...红了!而且是大红大紫! 在提到妆要怎么化之余,笔者往往也会记录下化妆品测评。其中就有说,不同的肤质、肤色,对应使用的化妆品是不一样的!这一季的流行妆容使用到的化妆品,不同人群也有不同针对...各家的化妆品优势在哪里都略微地提了提。 而其中说过好话的化妆品,无一例外,都卖脱销了! 第532章 可别小看化妆品脱销这一反响,这至少说明了两件事:其中之一,大家非常喜欢《天下女报》的内容。其中之二,gg效果非常好! 而gg效果非常好,这就意味着gg费提价的事情可以在下一期内容出来之前谈一谈了...想要一下扭亏为盈或许有些困难,但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趋势,不管怎么说,一份报纸总要能够盈利,这才能长久活下来啊! 宋文静这些人因为各种原因做这份报纸,其中固然有理想的因素,而现在理想也确实达成了——这份报纸一炮而红,也给报业带来了一阵新风。可要是这样的一份报纸最终商业上大失败,根本无法自主盈利而活下来。那么之前再成功,说起来也是个笑话了! 《天下女报》流行,开了一个好头,之后虽然还远不到放松的时候,但是相比起之前的紧张,可以说是简单多了——万事开头难,之后就算有再多的事情需要注意,也是在已经开拓出的局面上做文章,自然简单的多了。 而做到这里,连翘对于报纸之后的内容还有一些指导,也会叮嘱宋文静将下一期的内容定下来之后要拿给她看。但除此之外,让她亲自操刀的地方已经不多了,最多是由她提点一些而已。 这等于是说开拓之功已经完成,接下来就是经营了。虽然经营也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但是相比起一开始的千头万绪那又是大有不如了。这个时候,连翘虽然还需要经常看顾《天下女报》,对内,指导报纸内容,对外,寻找各路关系,推销这份报纸。但真正说起来,已经到了相对安逸的时期。 当然了,要说到真正享受果实的时期,那又离得远了。按照连翘的估计,她恐怕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得纠结于《天下女报》了。 不过那都是之后缓缓到来的事情,至少最近的忙碌算是告一段落了。给宋文静为首的工作人员发了红包之后,连翘很快在家中办起了聚会。不为别的,就是为了感谢一番朋友。要知道,在这次《天下女报》的横空出世当中,这些朋友可都是帮了忙的! 有的人是对《天下女报》的行销给与了方便,有的人则是真身上阵,帮助连翘和许文华摇旗助威!可以这么说,《天下女报》是一份好报纸,但能够一鸣惊人并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因为声势足够浩大的宣传! 是金子总会发光,这本没有错,但是谁知道在此之前会被埋没多久?有的可以在有生之年等到发光,而有的直到消逝,也没有发光的机会!苏州的报业是如此地繁华,几乎每天都有新的报纸诞生,旧的报纸死掉。就在这些死掉的报纸里,谁又敢说没有优秀的呢? 总之,当初这些朋友都是帮了大忙了,别说如今《天下女报》大火,实际上就算《天下女报》没有火,连翘和许文华也得谢谢这些人——朋友帮忙了就是帮忙了,既然受了这个好就得感谢! 而这种细琐事情完全不能指望许文华,所以也就只能连翘上阵了。 这一日宴客,因为是在家里办的感谢宴,所以显得不是那么郑重,而多了一分人情味。就仿佛是连翘曾经办的那些客厅小宴一样,以自在舒服为主,而且因为大家都是比较亲近的关系,这样也不会有人觉得失礼,反而觉得彼此之间没有虚伪的客气。 连翘当日也没有忙忙碌碌,专职宴会前后——说起来,大家乐意过来相聚是冲着一场宴会?那显然不是!所谓宴会上的酒饭、舞乐都不算什么,真正让大家在意的是连翘的态度! 连翘也是过了一段时间才回过味儿来的! 她其实没有想到,原来自己现在已经有了这样大的人望! 这就是连翘相关经验的缺乏了,在穿越之前她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年轻女孩,根本没有登上众人之颠、成为圈子核心的经歷,所以也就无法体会那种众星捧月的快乐了。以至于穿越之后,她在这个圈子里取得了现在的地位,也不明白现如今大家对她的追捧。 一方面,她自认为自己做的都是很普通的事情,就算那些小说写的还可以,但实在来说,因为上辈子这些小说都看过不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她才得到了现在的成就,这让她怎么可能因此自矜自傲起来? 另一方面,平常的交际交往中,相对于此时的同行们,她算是很『收敛』的一个了!虽然也有朋友、有圈子,彼此之间的交流亦不算少。但仔细想想,她几乎从来不参加人数众多的大宴,也不太与圈子之外的人交流。长此以往,她也不太能够感受到普通同行、普通读者对她的推崇。 第948页 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连翘一开始没有办法体会到自己的人望,知道自己原来可以做到何等事!也是走了一趟京城,有些眼界逐渐打开了,再加上最近筹办《天下女报》与外界接触陡然间多了起来...她现在已经隐隐明白了一些了。 所以在这一天,她将琐碎工作全都交给了春儿她们操持,至于自己,则是专注于陪客。这个活儿也不累,就是大家一起玩一些时下流行的游戏,再不然就是说说话。 连翘也是这个时候才发现自己有做公关的天赋,开宴之后她就在众人中间穿梭,勾连彼此的话题...仿佛是一个再熟练不过的女主人,轻轻松松保证了宾主尽欢。 甚至,她还给这些彼此之间不见得有那么熟悉的朋友进行介绍。因为在一个行当里,说不定就会有交集、合作的时候,她忖度着各人的身份进行说和,倒也十分合适——当然了,能够这样顺利,带来这种繁花似锦的局面,除了连翘确实有点天赋之外,就在于客人也十分配合了。 这些客人哪怕彼此之间有不认识的,但和连翘也是真正的朋友。既然是这样,自然不想连翘的答谢宴有什么尴尬的地方。所以连翘说和话题也好,介绍新朋友也罢,又没有搞什么踩雷的事情,他们自然乐得保持欢欢喜喜的态度。 等到一圈照顾的差不多了,连翘才退到一边稍微休息一下,剩下的交给许文华照料。只是没有想到这个时候唐宋和金凤竟然跟过来了,实在不知道说他们没眼色,还是真的亲近。明知道连翘是特意到一边休息的,却依旧凑过来。 连翘扶了扶鬓边的钗,微微仰头看着两人:「你们两个怎么不和大家一起,这个时候倒过来了?」 话是这么说着,人却实在懒得动弹,只用眼神示意了身旁的椅子,让两人坐。 两人当然不会觉得连翘这种态度有什么问题,这不是怠慢,而是彼此关系好才这样的呢!于是两人一人一边坐了——也没有什么拐弯抹角的,将要说的事情直说了出来。 「我们自然知道乔琏先生想要休息...只不过有一件事确实有人求上门来了,得请乔琏先生帮忙。」金凤乐呵呵地说了。 说起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原来是金凤的堂兄,原来是个生意人,走南闯北地贩货。这次又要从苏州出发,往南边福州而去。众多货物中他看中了一样,那就是《天下女报》!只不过如今《天下女报》正货真价实地闹的『苏州纸贵』,想求而不能得,只能拜託堂弟金凤来说话了。 另外,唐宋要说的也是差不多的事。 连翘听了微微怔了一下,才明白过来这到底怎么回事儿。怎么说呢,她倒是不奇怪会有这种发展,只不过这一步来的这样快,这倒是出乎她的意料之外了。 月报和日报是不同的,日报的时效性更强,本身也更专注于地方,所以一份日报的辐射区域往往不大。而月报,其实就相当于后世的杂志了,也会有一些热点事件,但有时效性的新闻并不会出场。更多时候,其中的内容没有什么地域限制。 就像是一本书一样,既可以卖到北方,也可以卖到南方。 而在这之中,真正限制月报辐射范围的,一个,在于月报的内容是不是能够吸引读者的注意。不然的话,凭空比人家本地的报纸多出一笔运费...呵呵,怎么竞争的过呢?另一个,在于报纸的利润...如果利润太低,是没有商家会想要将报纸卖到外地去的! 用一种简单粗暴的划分方法可以将古代商品划分成大宗薄利商品,如粮食、布帛都是这类。这类商品如果以单价来看,利润并不高,靠的就是量大,这才积累出了滔天的利润。然而,即便是这样的生意,如果是水运没有发展起来,恐怕也没有人想过要贩的太远。 因为走陆路运输免不了耗费大量的人力畜力,只说本身的吃饭问题,这就是很大的开销了。而且随着路程的增长,耗费也会成几何性质上升——所谓『百里不贩薪,千里不运粮』,就是这个道理了。 而另一种商品就是奢侈品,量少、轻巧,但单品利润极高!如珠宝首饰之类,完全属于这种! 而书籍、报纸的贩卖,大抵可以堪称是大宗薄利商品。只不过此前不能激起普通商人的兴趣,一则,这个薄利也太薄了!甚至可能会出现没有利润。二则,就是大宗还不够大! 报纸贩卖看出货量确实不少,特别是王牌的报纸,那都是用『万份』做单位的。可是,相对于真正的大宗薄利商品,其实还是多有不如的!考虑到其利润之微薄,可以说完全没有必要做! 但连翘考虑过《天下女报》的特殊性,倒是觉得这是一本可以行销天下的月报! 主要原因就是,《天下女报》是少有的,可以利润做大的报纸!要知道《天下女报》本来的售价就不算低了,这就让它从一干报纸中脱颖而出。然后看其卖相,这可是针对那些有钱有闲的女性的!而其中主要的、关于苏州流行的内容,又是全天下的女子都想知道的...... 这样一本杂志,往来的商人加价翻倍,甚至翻几倍,当成是奢侈品卖到外地,又有什么不可以呢?只贩几百册的话,到外地甚至只供应贵族女子了,物以稀为贵,叫价高一些有甚稀奇? 连翘想到了原本那个世界,早期法国巴黎的时尚杂志鼻祖出来之后,这是引领整个欧洲世界流行的。而这些书册也从巴黎发出,传到其他国家的大城市,大家为了追赶流行,也对这些误了很长时间的杂志十分渴求。 第949页 那时候的价格,一样的,也是奢侈品的价格呢,还不是多的是人抢着买! 第533章 也正是因为考虑到这是一份可以影响全国的报纸,连翘才这样上心。不然的话,即便是这报纸再有新意,连翘的兴趣也不可能有这样大! 只不过连翘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多人这么早就看到《天下女报》的潜力,想到要将这份报纸贩运到外地去!!她还以为这件事至少还得发酵一段时间呢! 这倒是好事,只不过如今的《天下女报》正供不应求,即便是已经让印刷作坊加班加点的印刷了,依旧是出货量不足。甚至许多刚刚才印刷完毕,油墨都还没有干的《天下女报》,才打包在一旁就被印刷作坊门外等着拿货的人给提走啦! 所以,这个时候金凤和唐宋的这个要求,对于连翘来说就是一个甜蜜的烦恼了。虽然她对于开拓《天下女报》的影响力也很有兴趣,但她也不能坏了规矩。只能低声与两人道:「还看你们等不等得及!若是没那么急的话,稍等十来天,到时候自然就没有这么紧俏了,想要多少都能有。」 「若是急赶着出门做生意,那就得等我写封信——提五百册出来或许能够。」 连翘不是开玩笑的,现在印刷作坊的工期虽然紧张,各家都是排着队等拿货的。但是连翘身为幕后老闆,自然是准备了一些机动名额的。就是怕有这种想要插队,又没办法拒绝的! 三人商量了一下,唐宋的那个朋友要的比较急,过几天就要出门了,所以这五百册的份额给了他。至于说金凤的堂兄,人家还有半个月筹集各色货物呢,并不急于一时,所以准备拿了连翘的信去排队等货。 拿了连翘的信件固然也不能插队,但至少可以保证不会被人插队。 三人说定了这件事,也就不再多说这种『公事』了。唐宋美滋滋地倒了一杯茶,朝连翘面前推了推,一只手托着下巴,低声问道:「我听说乔琏先生最近正在准备新小说?」 说实在的,这并不是什么大秘密。连翘的写作速度一向是行内的一个迷,大家实在想不通她是怎么在保证那样高的质量前提下,还能一直保持那种变态速度!话说,那样优秀的作品难道不应该是准备个三五载,然后才能出的吗? 反正超出了大家的想像,只能自我安慰这是『老天爷赏饭吃』,没法子嫉妒! 正是因为有这样的速度,连翘从京城回来的时候,大家猜测她会立刻开始新小说。然而,即使等到连翘回苏州了,而且与三吴报馆续约了,依旧没有等到她新小说的消息! 虽然说,这段时间她依旧是大家热议的话题,随着《天下女报》的走红,即使她没有新作品点亮大家的眼睛,依旧是红人呢!让大家清楚明白:这位即使不写小说,也是一位搞事情的高手! 但,即便抢占了这段时间的头条,她这样长的时间没有新作品出来,还是让大家感到不适应!要知道以前她从嘉定到苏州,又从苏州到京城,挪了地方可就会立刻开新文的啊! 而且即便是原本的连载小说还没有完结,也不耽误! 现在人从京城回苏州了,结果却这样没有个声响? 所以,在大众都在议论《天下女报》的时候,也有一些人在讨论连翘是不是要出新小说了!这个消息具体来自于《新竹》的上官文龙编辑——《新竹》是连翘在三吴报馆连载小说的日报,上官文龙则是《新竹》的头号编辑。自从宋文静脱离三吴报馆,连翘就经宋文静介绍,转到了他手上。 连翘以前只知道这个人,实在没有打过太多交道。但经过宋文静作保,连翘也算是认可了他,愿意让他做自己的编辑...当然了,连翘之所以能够这样随意,也是因为她并不是什么小作者。 她这样的知名大作者可是很强势的!若真是打定了主意换编辑,报馆一般都会迁就他们。特别是这种没有一起经歷过无名时期的编辑,没个香火情,基本上就是不满意了可以换,旁人都不会说什么。 至于小作者的生存方式,就完全不是这样了,那是另一回事...... 上官文龙在成为连翘的编辑之后,没有任何耽误,立刻就亲自管理了连翘和报馆的对接工作——做到他这种地步的编辑已经很少直接对接作者了,毕竟手下作者多,真要是全都亲自对接,那怎么忙的过来! 但是面对连翘这种级别的作者,一切视若常理的规矩全都会发生变化。说的厉害一些,真要是放个身边的助手过去照看连翘,上官文龙还不放心呢!若是这个助手挖自己墙角,将连翘照顾的太好,以至于说动连翘将编辑换成是这个助手该怎么办? 这种事在行内并不多见,但偶尔也会有几起。就是这几起,完全足够一个个正牌编辑心中暗暗防备了...说起来,谁都不愿意自己被人撬墙脚,成为日后教育后辈的反面教材。 总之,现在连翘的编辑就是上官文龙了。这个人显然是做了多年的编辑了,很注意连翘的心情,见连翘忙着《天下女报》的事情,也没有催着她写新小说。倒是《天下女报》的事情尘埃落定了,他才在宋文静的助攻之下,提起了这回事。 连翘没有吊人胃口的习惯,当时回的很干脆:「准备了一段时间了,过一阵就能攒下一些文稿,那时候再请上官编辑来看。」 连翘是一个言出必行的人,她在过去从无拖稿记录,总是又好又快完成连载任务的过往显然让她很有信誉。上官文龙也不怕她鸽了他,回去之后就给报馆报告了这个好消息! 第950页 而在报馆这么个地方是没有秘密的,说出一句话,很快就能传遍整个报馆。等到整个报馆知道,整个苏州知道也就没有多久了——人本来就是一种爱八卦的生物,而在报馆这种地方工作,职业习惯使然就更加八卦了。 唐宋和金凤都是行内人,消息灵通,这个时候知道的清清楚楚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连翘并没有隐瞒的意思,听了唐宋的问话,点点头:「是有这么回事儿,如今已经准备着动笔了,想来不久就会在《新竹》上登载。」 听了这话唐宋是很兴奋的,他算是连翘的铁桿书粉。就算现在也能追看《李宜主传》,但不管怎么说,喜欢的作者发新书,这总是好的嘛! 左右看看,故作机密地低着头:「这回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乔琏先生给透露一些吧!」 其实这种还没有下笔的小说,按照行内的规矩最好是不要瞎打听!连翘这种知名作者的作品最容易被人跟风,要是她的小说还没有出来之前就有人做出一样的了,往好处想只不过是巧合而已,但往坏处想就很可能翻了友谊的小船...... 只不过两人关系确实已经到了这般亲密的份上了,所以这样说也没什么问题。 「什么样的故事?」连翘想了想,然后点了点头:「大概是个绝顶聪明人的故事吧,那个人很有趣...」 只是这样说的话,唐宋并不明白。连翘说的话他当然听得懂,但是他不知道什么样的故事会被这样形容。不过这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他相信连翘在这上面的能力,这个时候只要等着新小说就可以了。 他估计等不了多久了,连翘的速度总是很快的。 唐宋确实是真爱粉了,他的预料没什么错。在这次的感谢宴后,《天下女报》的工作对于连翘来说也算是告一段落了,虽然之后还是得为了《天下女报》做很多工作,但这种工作已经不再是急切的、一直需要她的了,这个时候她可以将注意力暂时转到新小说上来。 而关于连翘的新小说,其实她在很久以前就已经打算好了,并且在嘉定的时候就开始准备了来着! 连翘当时写了《一只绣花鞋》这样的短篇,其实就是那段时间准备新文,无聊之下的一个试验作品! 一切的灵感还得从连翘这辈子从没见过面的『父亲』连守诚开始说起,当年他跟着连翘的外祖父学医,在治疗外伤上很得真传,或者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后来也不晓得怎么得了当时知府的青眼,然后带到苏州城里做幕僚去了。当时连守诚主要辅佐的就是断案上的事情...做医生的经歷让连守诚对人体有着超出普通人的理解,他好像特别擅长观察尸体...... 从这上面来说,连翘这个便宜爹有点像她穿越之前古代世界的『宋慈』,就是担任大宋提刑官,写出《洗冤集录》的那位! 要知道古代断案哪有那么多讲究,一般来说都是官员威逼利诱为主,心里假定这个人有罪,然后就开始问话。这人不承认就用刑,受不住刑的就会录下口供并签字画押——案子就这么结了,简直随便的可怕! 所谓电视剧里面的包大人...那都是虚构的!然而,即使是虚构的包大人、狄仁杰这些角色,他们办案都有很多不符合法制观念的部分——这和社会习惯有关,传统上华夏国民就比较接受这种。 这么一想,在这个时代,连翘那位『父亲』也算是个超出时代的人了。 只可惜人去的早,只给连翘留下了一份当年他做工作时的笔记,让连翘得以看到这个时代的法医、侦探是怎么工作的。 因为此,连翘萌生了写推理小说的念头...这个念头也不单纯是因为看到连守诚的工作笔记,然后忽然想写的。其实在很久以前就有这个念头了,要知道连翘在穿越过来之前,最后写的一部小说就是推理小说。 虽然她自认为对推理小说没什么特别的爱好,甚至觉得自己根本没有写推理小说的才华,但她对这个题材还是很有感情的...只能说推理小说这个题材,因为上辈子的经歷已经成为了她的一个遗憾了。如果可以,她倒是想试试,在她的笔力经过现今的锻鍊之后,会不会有所进步,驾驭住这个题材! 第534章 推理小说是一个非常有趣的题材,关于这一点连翘从来不否认。而且这个题材属于最好影视化的题材之一...也因为此,曾经掀起过版权狂潮呢! 只不过,从连翘来说,这个题材并不是一个特别友好的题材——她后来写这个题材也颇有一些赶鸭子上架的意思。而为了写的大差不差,她观摩了大量的推理题材影视剧、小说,甚至还研究了一番医科、药学(当然只不过是皮毛而已,力求至少不会发生常识性错误)。 当时的痛苦变成了现在的财富,正是因为当初那样为推理小说努力过,现在写推理小说才能这样胸有成竹! 不过,即便是有过去的经歷,现在新写推理小说也不是多轻松的事情。一个,她又不打算照抄当初写的推理小说,这个时候等于是重起炉灶,能轻松到哪里去呢?另一个,如今写的推理小说很多细节要符合这个时代的人的认知,为了不出常识性错误,她得研究这个时代的医药学知识。 呵呵,该有的工作量一个都跑不掉! 为了这个,她专门雇了个大夫,补习医药知识。好在她只需要学习理论,不需要真的知道怎样治病救人,不然学上半辈子也不可能合格。 第951页 另外,她还和苏州城某位名医世家的少爷说好了,写书途中有什么不解的,全都可以找他谘询——这位也是连翘的书粉来着! 而就在连翘闭关写作的时候,上官文龙这边总算知道了小说题材。按照连翘的说法,比较接近公案小说,然而却不是公案小说,可以算作是断案小说、推理小说。 其实上官文龙并不一定知道推理小说是什么东西,但根据连翘的前文,大概也能理解。至于说这类小说是新小说,有一些风险什么的,这倒不是很重要了。毕竟这是连翘的小说,她的名气先不提,只说她本来就是常写新小说的,这便让人无话可说了。 她的新小说要是无甚新奇之处,这才让人惊讶呢! 于是知道小说题材,以及小说名为《颜飞飞传奇》之后就赶回了报馆,坐镇宣传工作。 中心大意就是:万千读者们可有福啦!我们的老朋友乔琏先生要发新小说啦!小说题材新颖,内容悬念丛生,剧情可谓跌宕起伏!确定不要来追文吗? 大概就是这个主题的gg,很快被三吴报馆旗下报纸发出,还有一些交好的报纸,在收到gg费之后也迅速登载了这一内容。 于是,哪怕是不关心这件事的也知道了,他们的老朋友,从京城返回苏州的乔琏要发新小说啦!虽然不至于全民期待,但只要是不讨厌连翘小说的,都想着要不要追文。这就是良好的坑品带来的好处了,大家普遍觉得每天都有更新的连翘小说,追起来比较有盼头...... 而就在这种千唿万唤之中,十来天之后,造势也差不多了,连翘的新小说《颜飞飞传奇》上线! 而小说一开篇,主角颜飞飞就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这个角色身上有向两个侦探致敬的含义,一个是福尔摩斯,另一个是陆小凤(这个人可不可以当成是侦探,就不要讨论了,不然又是一场撕逼大战)。 这里的福尔摩斯指的并不是生活在维多利亚时代的福尔摩斯,那位福尔摩斯显然绅士、平和的多,和后世那位出现在英剧中的福尔摩斯明显是两个差别很大的角色。要让连翘选的话,她其实比较喜欢维多利亚时代的福尔摩斯。 但是,在塑造人物的时候,主角颜飞飞借鑑了现代夏洛克的角色特徵。主要是这个任务的性格特徵更加出挑,用直白一点的话来说就是存在感很强(虽然无论哪儿福尔摩斯的存在感都可以说是很强了)。 另外,还有一部分的特质来自于陆小凤。陆小凤身上风流浪子、爱好与人结交的那部分特质适当沖淡了夏洛克身上过于古怪的成分,使之没有那么『出格』——连翘还是得考虑考虑这个时代的读者的接受度。 再者说了,侦探身上多一点不羁的浪子气息,这也很棒啊! 连翘在塑造主角颜飞飞这个角色的时候可以说是煞费苦心,首先给了他一个足够讨喜的身份——他祖上出过宰相,家里也算是侯爵之家,只不过现在只能算是一般的勛贵人家。再加上他不过是个旁支的小儿子,根本沾不了祖宗的光!他只能靠着自己的努力读书,然后年纪轻轻就考取了举人。 然而到了这里,他一辈子不用为生存发愁了,他再也没有继续科举的想法。 他考科举本来就是为了对家族负责,而他从小天资聪颖学什么都快,这使得他迅速地考中了举人。然而他本来就没有当官的想法,到这里自然是到此为止了。 这么个身份,读书人不会排斥他,普通人也觉得他没有那么高不可攀。 而在小说中,先出场的并不是男主人公颜飞飞,而是连翘设定的女主角『钟良玉』——说起来男女主人公的名字好像是反过来了一样,颜飞飞像是个女孩子的名字,而钟良玉则是更接近男人的名字。 钟良玉在连翘的设定里,出自于武馆之家,爹是有名的武馆馆主,膝下只有她一个女儿,本来想给她招赘个丈夫继承家业。然而她对此相当抗拒,并且因为从小给家中习武的师兄弟治一些跌打损伤的疾病,所以对医术一直很有些憧憬。 于是仗着一身武艺高超,十三四岁的时候就留书出走,外出拜师学医去了!爹娘没有办法,掰了几年也只能梗着脖子认了...毕竟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又能怎么办呢!随她去吧! 等到女主钟良玉学的差不多,从老师那里拿到了推荐信,于是来苏州城里的『济世堂』做大夫。是的,故事的发生背景在苏州!说起来连翘在这个世界写了不少小说了,这还是第一次用苏州做背景呢! 对此,苏州这边的读者又多了一层代入感。 钟良玉既然来到了苏州,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自然就是衣食住行。别的都不说,先是住的问题。也就是这个时候,钟良玉经牙人介绍,住进了一座小小的四合院。这个四合院正房有主人一家居住,就算主人现在不在苏州,也是锁着的,并不租给外人。 而出租的是东西厢房而已。 倒不是图租金,只是为了让院子多一些生气,免得长时间没有人居住,日后回来的时候就荒废了。 如今钟良玉来的时候东厢房已经租出去了,只剩下西厢房。牙人并没有瞒着她,直说动想法是个男子——一般情况下,一个单身女子听到这里就应该打退堂鼓了!这么个院子里,两人孤男寡女的,谁知道会不会出事儿! 第952页 但是钟良玉是什么人!人家武力值max!还怕个男人? 主要是这房子的位置是在太好,巷子出去不远就能到济世堂,而且还租金便宜、房子舒适。同样的预算里要找到这样的房子,实在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所以,钟良玉最终租下了这里。 而这,也是连翘笔下故事的开始了。 到这个时候,有不少粗心大意没注意到小说名为《颜飞飞传奇》的读者已经开始犯嘀咕了,觉得连翘又用了一个女性角色做主人公。而更多的人注意到了这个女性角色叫钟良玉,而主人公颜飞飞还没有登场呢! 而仅仅是到这里,大家已经对连翘赞不绝口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现在出场的『钟良玉』这个角色,按理来说,这个角色身上处处充满了离经叛道,相比起普通女孩,她实在是太独特了! 如果是别的小说,这个时候恐怕已经围绕着这个人设大做文章了!就连连翘以前的小说也没有免去这个套路。 但是最新的《颜飞飞传奇》却不是这样的,即便是这样的角色,连翘的笔下也有一种轻描淡写的意味。 连翘下了大笔力还原了一个苏州市井图景,为了增强真实感,钟良玉住的地方,苏州确实有那个厢坊,也有那条巷子,只不过存在那座房子的地方其实是一个小池塘...... 而女主人公穿梭在这样真实的苏州,勤恳、认真地活着,就好像她的举动是平平常常的一样! 然而读者都知道,她的经历本身就不是平常的...这样一来反而有了一种过于深刻的真实感——就在这个时代,许多人,有男也有女,他们的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都可以称得上翻天覆地。 可是即便是这样,这些可以说是遭逢巨变的男男女女也没有说生活的张扬恣意了,事实上也不可能有什么天天在脸上刻着『我就是传奇』。更多时候,与众不同的经歷都会被人收在怀中,过日子则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女主角钟良玉的这种举重若轻,和真实到过分的苏州市井,让读者一瞬间进入到了连翘笔下的世界。 而当读者进入到这个世界之后,就是男主角颜飞飞真正应当出场的时候了。 第535章 一开场的时候,女主角钟良玉并不显得有多吸引人,大家最多认为这是一个质朴坚韧的女子而已。而相比连翘过去喜爱使用的角色,无论男女,这都低调的过分了! 要知道连翘以前爱用的那些角色,女性做主角的时候就不用说了,一个个都是美丽的、聪慧的、光耀万分的,偶尔有个把没那么显眼的,只是人家藏拙而已!而钟良玉这么个角色,说是朴素丝毫不过分。 在应该先声夺人的时候故意用了一个这样稍显普通的女主角,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了男主角! 按照设定,男主角已经是个足够个性的狠角色了!这种情况下,再配一个过于闹腾抢眼的女主角,说实话,太杂乱了,也容易让读者找不到重心!天空上只需要有一颗最闪亮的星! 这是连翘的想法...不过群像小说就是另一回事儿了。然而,《颜飞飞传奇》并不是群像小说,所以也就一切休提了。 再进一步说,女主角钟良玉是连翘配给男主角的助手,这种情况下,如果和男主角一样都是个刺头,以后可怎么相处?正如华生配夏洛克一样,两人相处总得有一个更加具有包容性,这样才能在两个人物对戏的时候显得平衡。 于是,在一开始的略显平淡,或者说平淡中潜伏着波涛之后,男主角颜飞飞总算闪亮登场了! 一开始的时候男女主角并没有在小院子里见面,女主角是个作息很正常的普通人,而那段时间男主角根本不着家。实际上,他是在济世堂里见到女主角的,当时他有一个问题得询问大夫。 男主角颜飞飞有一个举人身份,只是实在不喜欢做官,在他心里他对探案很感兴趣——虽然做官也能管管刑狱,但他显然只想将精力放在探案上!官员固然能够正大光明地查案,但因为公务繁重,这种事情也是轮不到亲自出手的! 苏州,这座天下数一数二的大城市,商业繁荣人口众多,也是因为这个,流动人口很多,三教九流都有。这种情况下,在阳光照的到的地方,这是一个人间乐园,似乎没有分毫不对。但如果是阳光照不到的阴暗角落,那么随时可能有罪恶发生! 这里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哪怕是按照比例来看,这里的罪恶也会比别的迪方多。再加上流动人口比较多,真的发生案件,也会比别的地方复杂很多——这也是男主人公定居在这里的原因。 他选择了做一名『探长』,其实就是侦探。如果哪里发生了什么案件,受害者家属不相信官府能够办好,又或者嫌疑人家属觉得自家被官府冤枉了,都可以来找男主角。 当然了,一开始的时候男主角并不被人所信任。但随着他破了一个又一个复杂的案件,渐渐的他开始在某个圈子里有了一定的名气,也有人打听到后会来主动找他,直到这个时候他的工作才算是走上正轨。 按理来说,他这份工作有打官府的脸的嫌疑,应该挺招官府的恨的,可能会遭到『打击报復』。事实上也是这样,还好他身上有一个举人身份做护身符,本身又对大张旗鼓地宣扬名声没有什么兴趣。所以最后案件破了,都会归功于官府,自己则是低调退居幕后。这样一来,勉强和官府达成了心照不宣的和睦关系,偶尔官府遇到棘手难解的问题了,还会向他求救来着。 第953页 而擅长破案的男主角在连翘的设定里,是脑子非常聪明,精通心理学,并且构建了痕迹学的知识体系(这个世界的法医水平达到了《洗冤集录》里的高度,也就是说有一些简单的痕迹学知识已经被知道了,但这是比较原始的程度,知识点很少,而且零散)。 事实上,男主人公的推理能力如果表述出来,是远远超过这个时代水准的!其中之一,是连翘这个亲妈给开了挂,利用了后世的推理小说成果、科学成果(没有超出这个时代理解程度的那种)。另一个,哪怕仅仅是使用这个时代已有的推理知识,也足够在普通人那里超神了! 以《洗冤集录》为例,在宋朝时写成,也就是说,这些东西在当时就存在了。然而,在此后的近千年中,古人都没有重视过——古代的官员主要抓的政绩是民生问题,对破案什么的不算特别在意。 就算有人在意这个,实用的手法也非常粗暴。基本上就是大胆猜测,确定一个或者几个差不多的嫌疑人,然后抓到公堂,利用公堂的威慑性突破嫌疑人的心理防线,让他们自己承认。如果到此还没有用,那就用刑...... 这样一来,知识是已经出现了没错,但要说普及,那就实在差的远了。 只不过,这样的男主角,在医学知识这一块儿,只能算是了解而已,虽然最近也有在补习,但好像本身没有这方面的天赋......也是因为此,他常常还要来家附近的这价济世堂请教问题。 但这次请教的问题显然是个比较为难的,而济世堂的大夫中,能够解答这个问题的,显然只有平常会动刀子的一位大夫了,偏偏他不在——这个世界的中医学科,也出现了类似华佗一样的人物,尝试着动手术治病。而他的运气显然比华佗要好,这一门学问传承了下来。 所以这个世界是存在手术的,解剖学上的积累与成就,显然不是连翘穿越之前那个世界的古代可以相比。 这倒是给连翘一些便利,不然推理小说很多地方就没法子圆回来啦! 恰好,女主角过去的老师就是一个能动手术的老中医。听男主角叙述完了问题,顺口就解答了。 顺便的,女主角还利落地解决了一起颇为严重的局部烧伤。那利落地手法,娴熟的神色,不动如山的气势,通通让男主角颜飞飞眼前一亮。当即邀请女主角,做他的助手。 对于他的干净利落,她回之以干净利落——她拒绝!她来苏州是为了当大夫的,又不是为了给一个不知道做什么的人当助手,她根本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实际上直到了也不会有什么改变,因为她就是想当大夫啊! 然而,缘分就是这么奇妙,回家之后的钟良玉第一次见了自己的邻居,同一个院子的另一个租客。 不是颜飞飞又是谁!到了这里,才有了男女主人公的第一次会师。 而这一次的会师之后,连翘加快了进度,直接用一个案件帮助男女主人公,也是帮助读者进入状态——密室谋杀案开场! 就在两个人第一次以邻居的身份见面,男主人公再次向女主人公递出了『邀请』的橄榄枝的时候,巷子里传来了喧譁不断的声音。匆匆跑进来的是男主人公的小厮,说上还提着外头买来的晚饭。 高声道:「少爷,不好啦!巷子里卖馄饨的老头儿死啦!」 巷子里住的都是家户人家,其中有一家,只一个老头和两个儿子两家人一起生活。这个老头子年轻的时候早早死了老婆,后头靠卖馄饨供两个儿子长大、娶妻。如今年纪大了该享清福,却依旧想着减轻孩子的负担,每日照常卖馄饨。 男主人公挺喜欢他的手艺,只要是在家的时候,经常吃他家馄饨,小厮自然与这老头有几分熟悉。 大概是跟了颜飞飞这个主人的关系,小厮胆子很大,之所以这次这样慌张,还是因为这次的事件不同寻常——老头子死在房里,这会儿才被发现,然而死人的房间是从内部反锁的,包括窗户,也因为天凉从里头关上了。 如果说,有兇手作案,那么人是怎么离开的。如果是自杀,原因何在? 一切还得去查验一番! 也就是这个时候,男主人公硬拉着女主去了现场。说实在的,女主钟良玉觉得颜飞飞有些强人所难,但因为她不擅长拒绝人,而且她对于这桩离奇的案子也有一些兴趣,所以默认一样被拉了过去。不然,就以男主和她的武力值对比,能拉的走她才奇怪了! 在这里,这个案件连翘并没有将其写的非常复杂...应该说,这个案件其难度就在『密室』上面,除了密室这个手法,其他的都非常简单。主要原因是,连翘需要这个案件立起男主的性格和设定,如果铺垫地太长了,这是不太合适的。 至于说大型的、足够精彩的案件,以后她随时可以去写,不比拘泥于现在。至于现在这个密室谋杀案,案件本身不是重点,重要的是凸显男主人公颜飞飞这个角色。 所以钟良玉简单判断老人是他杀之时,颜飞飞通过细緻入微的观察发现了旁人看不到的细小痕迹,最终轻而易举地锁定了真兇! 说实在的,女主人公钟良玉被颜飞飞吓到了,这种聪明、敏锐地可怕的特徵和她是完全相反的。或者说,这种特徵和所有普通人都相反。超出平常所见,心里升起敬畏心,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第954页 也是在这个时候,女主角才知道这个邀请自己做助手的人到底是做什么。在这里,颜飞飞给她解释了一下什么事探长,这同时也给读者解释了一下。毕竟,这个时代根本没有侦探这种东西。 说实话,能违抗家中的安排,毅然决然选择自己的路,女主角这样的女子,又会是什么循规蹈矩的人吗?显然不会是!所以,相比起其他的女子听到死人、兇手、案件这些就头皮发麻,钟良玉的内心毫无波动,甚至有点兴奋。 不过,即便是这样,钟良玉也没有答应男主角『助手』的邀约——然而,这也就是口嫌体正直而已,在之后的故事里,女主角总是半推半就地被男主角拉出去做助手,她根本没有真正拒绝过。 而这样一个密室谋杀案结束之后,故事进入一个过渡期。到了这里,以密室谋杀案为契机,彼此之间熟悉起来的男女主人公才能开始真正地交流,而在这个过程中,男主角进一步秀了一把推理能力。 就像福尔摩斯对华生做的那样,两个人在大街上,由颜飞飞告诉钟良玉每一个人的具体情况。而钟良玉这个时候得担任观众的角色,观众的懵逼之处就是她的懵逼之处,她得向颜飞飞追问。 而在追问之中,那仿佛是变戏法一样的推理原理就出来了。 「这上面的学问来的很杂,有一部分来自算命先生...看起来很神,其实不过是会察言观色而已。」颜飞飞挑着眉毛,姿态足够浪荡不羁。这个时候他身上浪子的一面显现出来,聪明敏锐,薄情与温情在他身上交错...魅力大的有些过分了! 第536章 《颜飞飞传奇》到此,算是初步开头完毕...只能说读者们进入了新一轮的狂欢。 「这世上真有『探长』这种人么?」唐宋对此兴致勃勃,做了好几个猜测——小说正在连载一个新的大型案件,已经彻底将他迷住了! 应该说,《颜飞飞传奇》确实获得了成功——要知道,作为一部推理小说,想要受欢迎一般是两条路,一个是案件手法非常巧妙,读者也被震惊到。另一个就是角色的塑造,如果有有趣的人物的话,就算剧情稍弱一些,也能收穫大量的人气。 如后世在推理小说案件再难以推陈出新之后,大量的推理小说已经很难在案件本身做文章了,只能转向人物塑造和案件背后的故事。由此,就是社会题材推理小说自成一派,甚至声势颇为浩大。 而《颜飞飞传奇》生在了一个不知道是好还是坏的时代,说他是好,是因为这个时代鸿蒙初开,没有什么新鲜手法老旧手法,对于读者来说推理小说本来就是一个新事物。至于说不好的部分,那就是需要培育市场了。 大部分情况下市场都是需要培育的,推理小说也有这方面的需求。在《颜飞飞传奇》之前,推理小说是没有铁桿支持者的,现在只能依靠《颜飞飞传奇》本身的质量引流,而不能占题材的便宜。幸亏连翘本身是个知名作者,不然开局绝对不会有这么好的成绩! 这就好像一部小说出来,就算不知道他是说什么的,但只要是自己喜欢的那一类别小说,大多数人还是愿意看个开头尝试一下的,好不好是另外一回事。而完全陌生的题材,很多『路人』是没有兴趣的。 不过,即便有着这样的先天劣势,《颜飞飞传奇》的表现还是很梆硬...销量、商业成就之类的先不说,这至少是话题大作就是了! 虽然说,一部小说到底好不好一般是看数据,能卖出多少本,能给作者本人带来多少收入。但有的时候又不完全看数据,口碑是值得说的,人气也是值得说的! 就好像十几位大神同属于一个级别的作者,但有的作者专研的题材很吃亏,天然的商业价值就不如同为大神的其他人。可是,在评价上这些人是丝毫不弱的,这就说明口碑也是考虑的重点。 至于说人气,那就是另一回事儿了。 比如说,一部作品和另一部作品,两者的销量几乎是一样的。但其中一部完全就是市面上最常见的那种货色,很会讨好观众,情节也算流畅,于是大家当作粮草吃一吃,销量于是起来了。可是,这样的作品会有什么讨论度吗?当然没有啦!粮草这种东西本来就是书荒的时候填肚子的,会有几个人天天讨论粮草的内容?大都是看完了事了。再过一段时间,甚至会忘记粮草的内容。 而另外一部,即使销量是一样的,但是这是一部小众神作,而且是非常能掀起讨论狂潮的那种作品——这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有的人因为题材原因对其不感兴趣,但是,只要没有题材这道障碍,对于读者来说这就是神作!面对这样的作品,读者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天天和同好讨论、和没看这部小说的人卖安利...造成的社会反响完全不一样! 以至于,即便有些人没有看过这部小说,也会有这样一个印象:最近有这样一部小说在连载,超火的!! 《颜飞飞传奇》差不多就可以归类为这种作品,再加上推理小说具有解谜性的特点,跟着主人公的视角,大家都对剧情发展、案件发展耿耿于怀——这下,引发的讨论更加激烈了。 唐宋就是着迷的人之一...好吧,他对连翘的小说都非常着迷。只不过这种着迷是分程度的,到现在为止,《颜飞飞传奇》上位成功,已经在他心里排第一了!他每天都要和他爹唐大主编讨论谁是兇手。 第955页 是的,唐大主编显然也很想知道...他倒是能够找上官文龙拿到稿子,提前看到小说。只是连翘这一回小说写的迟,也写的慢一些,并没有在上官文龙那里存多少稿子。所以提前知道兇手什么的,根本做不到啊! 「再没有一个人能比她更会写的了,她到底是怎么想的,这回竟写了一个这样的故事来?说什么类似公案小说,完全就不是一个路数的!」王思齐嗤笑了一声,当着连翘的面就能和陆心远这样说。 《颜飞飞传奇》本来就和公案小说不是一个路数,这对于外行来说或许还得想一想,可对于行里人,那种差别几乎是一眼能够看到的。 对于此,连翘很是坦然道:「这是自然的,公案小说,说到底也不过是老百姓对清廉官员的嚮往。破家的县令,灭门的府尹,对于老百姓来说父母官就是天!要是前世不修落到一个要命的官员手里,恐怕是活不下去了...对于老百姓来说,最好的事情就是遇到一个好官!」 「什么是好官?爱民如子、嫉恶如仇、断案如神...大概就是这些吧。其中一些普通老百姓看不到,看到了也不显得多么精彩。所以落到小说本子里头,就促成了公案小说这种。所以说,公案小说案件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塑造一个真正铁面无私的青天大老爷,其次就是要好人有好报、坏人伏诛,这样读者就喜欢了。」 连翘说的泛泛,她倒不是看不起公案小说。当年的网文经歷给她最大的遗产大概就是这个了,这个世界上的小说,没有哪一种比另一种高贵,说到底只要受欢迎这就是一部好小说! 只是从她本身来说,公案小说就是这样远离,她是实话实说。 听到连翘将这样一个道理用这样清晰不过的话说出来,王思齐抚掌大笑:「这就是你了!一般人如何参的透这个道理?好多人你这个年纪才入行,然后入行十多年也只学会了跟着别人写小说本子,人家写什么自己就写什么——他们哪里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写一部小说...其中的道理离他们如星辰一样遥远。」 其实也不是连翘多么聪明,只不过她从后世而来,她身上的先进性是时代对时代的先进性。她那个时代,对很多小说已经有了非常成熟的分析,她现在脱口而出的,只是很普通的研究成果而已。 但这个时候连翘显然无法这样解释,只能微微摇头,算是否认...只不过别人恐怕不知道她是在否认什么。 她继续道:「至于说我写的这小说,重要的确是案子本身,看颜飞飞和钟良玉解谜破案,这就是顶顶重要的了——最后解释前因后果的时候,既为他们的聪明喝彩,也因为这种困扰自己的疑惑一时之间完全解决而有一种一气呵成的舒爽。」 摆明了说,推理小说和公案小说看起来有千丝万缕的联繫,甚至在连翘那个时代,很多看公案小说改变电视剧的人就是将其当成是推理小说看的。但实际上,这是两种完全不一样的小说! 他们的内核、卖点、起源都不一样,真的不能说是一个路数啊! 王思齐如何听不出连翘话语中转移话题的意思,虽然不明白连翘干嘛那么『谦虚』,但这不过是小事,他没必要和连翘对着干。所以很干脆地跳过了刚才的话题,道:「除了这断案之神,《颜飞飞传奇》一书,最有意思的大概就是颜飞飞其人了...真是一个无法言说的人。」 没错,这就是《颜飞飞传奇》如今能够大受欢迎,引起这么多讨论的第二个原因了!颜飞飞这个人物至少扛了一般的数据。 从这可以知道,虽然硬核的读者会对剧情分析了又分析,但事实上大多数的读者还是看个乐呵。相比起那些隐藏的深一些的东西,他们一下就会看到最表面的剧情和人物...特别是人物! 后世一些走红的小说,其实说起来剧情也只是平平而已,但就是因为人物出彩,一下就成了红作。可以这么说,剧情精彩而人物平平,这部小说很有可能不红,或者陷入叫好不叫座的困境。 可要说人物精彩而剧情平平,那么,只要剧情不是鬼扯一样圆不过来,最终这部作品应该还是能获得商业上的成功的。 足够个性、足够讨人喜欢的角色有多重要?只要是写小说的、做影视剧的、做动画的,总之就是做一些相关产业的,恐怕都是清楚的。就算是读者,平常不在意这种事情的人,将近些年火热的各种作品拿出来做一个表格,心里也能有数! 而《颜飞飞传奇》显然继承了这一点。 在此之前,连翘也塑造了好几个经典角色。这些角色有男有女,特别是她笔下的女性角色,甚至可以说是『出格』至极!然而,即便是这样,连翘笔下恐怕也没有过白飞飞这种人物。 一般来说,人物塑造的讨喜佷容易,往他或者她身上堆优点就行了,堆出一个男神女神,足够读者喜欢了!或许这在后世还会陷入玛丽苏汤姆苏的窘境,但在这个小说世界的洪荒年代,显然那种顾虑是几乎不存在的。 如果说,想要更进一步,让小说提升一个档次,那么可以在男神女神身上加一些缺点。类似的,可以学林黛玉身上的小性子,这种确实算是缺点了,但却丝毫无损林妹妹的人气,反而让大家更喜爱她了。 连翘此前的大多数角色也是走的这种路子,即使是《江湖》中的男主角,混江湖的一个,也会在他身上凸显聪明、勇敢、讲义气之类的特点,以一个混江湖的来说,这确实是一个男神了。 第956页 更不要说其他小说中的男女主角...总之都是红尘滚滚里最靓的那个崽! 然而到了《颜飞飞传奇》中不一样了,是的,颜飞飞依旧非常好,他年纪轻轻就考中了进士,脑子聪明的不得了,难住所有人的案件,他甚至看一眼就知道了。这看起来已经很苏了,足够让姑娘们一拥而上,女人喜欢男人敬佩。 但事实不是这样的,颜飞飞身上的这些特质被连翘几乎是一笔带过,只是背景一样的东西。在他身上,最淋漓尽致的特点是两个,一个是浪子情怀,落拓不羁,另一个就是他的高傲、自我主义、绝不服输、支配慾...... 第537章 浪子情怀、落拓不羁这自然是加分点,所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说出来挺像是玩笑话,但有的时候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道理来着。 然而这个不说,实际上,颜飞飞身上最吸引粉丝的也根本不是这点。相反,正是他身上看起来根本不怎么好的一面——他这个人相当傲慢,他骄傲于自己的聪明才智,自信于自己的推理,因此对于那些不如他的人,他的鄙视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什么另有隐情的谬误。 另外,还有这个人实在是太过于『自说自话』了,大概在他的眼里,这个世界上就只有别人迁就自己,而没有自己考虑别人心情的说法吧。 第一次见到女主钟良玉的时候,这一特点已经初见端倪了。只是见面一次而已,就用几乎是命令的口吻邀请女主角给他做助手。这是谁给他的勇气?梁静茹吗! 这个人在智商爆表的同时,情商简直低的令人髮指!或者说,他这个人并不是情商低,他其实知道怎么和其他人处好关系,也知道哪种行为可以最大限度地惹恼一个人。但是,只是因为嫌这样麻烦,所以他就再也没在人际交往上上过心。 他的核心思想在于,这些人对他有什么影响吗?根本没有哇!那么为什么要为这些人强求自己做不喜欢的事情?如果说强求着考举人可以解释为为了家人,也为了给自己喜好独特的人生加一个保险,不会有朝一日饿死。那么对待其他人,他实在没有那个耐心了。 说实在的,大家见惯了各种与人为善,至少表面上与人为善的主角,突然跳出来一个『我根本没有想过和你们这群愚蠢的凡人搞好关系』这样的男主角。一开始确实有点错愕,然而在度过最初的猝不及防之后,到来的并不是什么厌恶的情绪。 这一点去看《神探夏洛克》中的夏洛克、《生活大爆炸》中的谢尔顿...一众影视剧里的『麻烦主角』就知道了。反正这些人物的麻烦不管自己的事,作为读者或者观众,只需要享受看书中人的鸡飞狗跳就可以了。 这个时候,读者心中大概是这样的:没错,生活中如果我有这样一个同伴,大概我会忍不住把他给怼死。但这根本不是我生活中的事,对于我来说,这就是别人的苦难而已——哈哈哈哈哈,真的好有意思!! 大概就是这样...所谓看热闹不嫌事大,对于读者来说,只要有趣就行了。 再者说了,读者和观众虽然也会讲一个政治正确,也就是说,三观太歪的东西也会觉得膈应。但在理法范畴内,对待小说和影视剧中的人物,各方面其实要宽容的多。 具体来说,有的行为即使不能说是有错,但如果在现实生活中做了出来,也会让人讨厌。但,如果换成是虚拟世界中,大家或许就是一笑了之而已。 应该说,面对小说、影视剧等虚拟世界的时候,人其实是更接近于真实的自己——即,自己其实根本没有那么介意一些规矩,与此同时,一些现实生活中会表现的没那么在意的东西,在这个时候却会相当执着。 以最为明显的,颜值来说话。至少在早一些年的时候,那个时候现实生活中根本没有多少人敢于喊出『颜值就是正义』『长得好看就是一切』『择偶标准就是脸』这样的话。事实上,当时的说法中,一句『外貌协会』就算是到头了。 而就是那之后,人们面对虚拟世界的时候,却对『颜值』格外看重。连翘还记得,当时非常流行塑造一个长相帅气,行事作风酷炫的反派——没错,他们做了坏事,但那又怎样呢?只要颜值够高,大家依旧能喜欢的不行啊! 这个观点不是大家暗戳戳地藏在心中,而是会明目张胆地宣之于口! 当然了,在后来的后来,大概是面对虚拟世界大胆习惯了,大家开始逐渐袒露出真实的自己。即使不再是虚拟世界,也能够说出『看脸』这种话,并且对于自己是个颜控丝毫不加以遮掩。 但这是后来的事情了,看之前人们的行为就知道了,小说或者影视剧这些东西面前,人们只是解放了一下自己,更加真实。 现实就是,挣脱了现实社会的束缚,一些规矩大家并不那么坚持,而有一些东西,他们更加在意。 而落到颜飞飞这个人物身上也是这样,他的性格确实算是奇怪的了,而且想到身边有这样一个人,也会觉得『呵呵』。但如果只是小说里有这样一个人,大家的感情就发生了变化。 大家不在意他那些毛病,甚至会喜欢他的性格——那样的性格在抛开让身边朋友觉得麻烦之外,难道就没有魅力了吗?当然是有的! 那种我行我素式的『熊』,熊到了极点反而讨喜起来了。 第957页 大家爱看他折腾别人,而且有的时候觉得这人有毛病,但有的时候又觉得这人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简直一言难尽。 最重要的是,这样的角色往往不是什么没用的废柴!与这样性格相搭配的是天才的人设!看看夏洛克,看看谢尔顿,哪一个不是让人仰望的天才? 现实生活中或者多多少少有点『反智主义』,因为从小被灌输的观点,并不会觉得强就是一切。反而觉得,普通人有普通人的幸福,那些高处不胜寒的强者也是嚮往这种幸福的,平平淡淡才是真嘛! 但是,在面对小说的时候,这种心态被削弱了。即便被灌输了很多类似『平平淡淡的幸福』这样的鸡汤,人的潜意识里还是爱美和慕强的。也就是说,颜飞飞这个角色足够优秀,优秀地让读者也只能仰望。 这个时候,他的那些坏脾气就无人会去在意了!因为在普通人的观点里,那样的人有些怪异,那才是正常的!! 甚至,这种坏脾气还能成为他的魅力...说实在的,老好人、伟光正、绝对男神大家见的还少了吗?这种人物见的多了,也就是那么回事儿了。突然冒出来一个颜飞飞,反其道而行之,大家真的觉得有意思的不行啊! 这就像是甜口的点心吃腻了,就想要个咸口的换换味道...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连翘还记得,她那个时候正是偶像明星井喷的时候。一开始大家主流强调的是偶像要甜,甜甜甜,迷死个人!然而,一波又一波的甜妞儿甜哥儿,过久了大家自己先受不住了。这个时候,大家就开始唿唤『盐』一点的了... emmmmm...只能说读者的喜好就是这样,有的时候很有必要做市场里面足够独特的那一个。 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颜飞飞传奇》商业上的成绩还不好说,但至少话题度是最顶尖的!其实这个时候同期还有很多优秀的作品,但从读者议论声看,仿佛市面上就只有《颜飞飞传奇》一样,这也是某种程度上的奇景了。 对此,王思齐忍不住笑了起来:「我记得还不知道外头怎么说的时候,还有人『担心』你来着。对外说起,就怕你回苏州的第一部 小说出什么事儿...这样少人看的类型,还是一个这样不讨人喜欢的主要脚色,啧啧啧啧。」 连翘知道王思齐在『啧啧』什么,说起来这些人哪里是好心『担心』她呢!说的明白一些,这些人巴不得她在这一次惨遭滑铁卢呢! 残酷一些说,小说作者这一行竞争也是很激烈的!整个市场确实可以容纳很多作者,只要不是同质化很严重的两个作者,一般来说彼此之间也没有直接的竞争关系。但从根本上来说,同行是冤家这句话是没错的! 即便市场再大,竞争存在就是存在,这是不争的事实!就像连翘在日报上连载小说,有她的小说在,很多日报连载的作者就难以找到出头机会——所有人都在谈论连翘的作品,其他人更难激起水花了。 另外再说,就算这种竞争关系实在没有,同行之间也很难真正和睦...有的时候,同行之间起龃龉真的不是自己有什么错!以连翘为例,她在行里太风光了,这就有同行羡慕嫉妒恨、看不顺眼了,这又有什么办法呢? 王思齐说的那些人固然不敢在连翘如日中天的时候说什么不该的话,当着连翘的面、与连翘交好的同行的面,他们半个字也不敢多说。但,各种隐含着恶意的怪话他们是能说的。 有的时候王思齐都搞不懂这些人了——他们到底是有脑子还是没脑子?说他们没脑子,他们又好想知道有些话不能说。说他们有脑子的话,难道他们不知道他们那些话轻而易举地就会被听出意思? 是把其他人当成是傻瓜了,还是满不在乎...既然满不在乎,为什么不满不在乎地彻底一些呢? 连翘听王思齐说起这个,眨了眨眼,嘴角微微勾起,仔细看就知道了,这是带着一点恶意的笑容:「那还真是对不起了,我如今却没有让这些人如愿...他们可以试试看,求神佛保佑,能不能让我下一部小说本子如他们所愿。」 正好许文华此时过来,听到了两人最后一点儿对话,挑了挑眉头,看向连翘:「我还以为你这人虚伪到底了,没想到这个时候还是有些脾气的,能说出这样的话来...怎么的,不打算装好人了?」 在许文华看来,连翘确实是有一些『装』的那种人。连翘身上的傲气其实是掩饰不住的,她自己没有发觉,但她确实早就主动地『脱离群众了』。既然已经是这样了,平常为什么还要显得那样和善,那样照顾其他人? 连翘简直没办法和许文华解释什么叫做『正常成年人的人际交往』,当作没有听到他的话一样,接着原本的话道:「只不过这些人也就是这样了,这种事难道不应该是自己写出一部最好的小说本子压倒对方?祈祷别人能够失败,将成败寄托在别人身上...这算什么志气?」 第538章 最近这段时间註定是连翘唱主角了,至少在小说界是这样。不只是《颜飞飞传奇》开始连载,吸引了一大批读者,并且是十分具有厨力的读者整天围观——据说,某些爱好者已经结社了! 理论上来说,小说爱好者结社这是很正常的,读书会这种存在,哪个当红的小说没几个呢?连翘以往的小说也有读书会,也有爱好者结社。但这次《颜飞飞传奇》不一样,他的粉丝和其他家的粉丝完全就不是一个画风! 第958页 其他家的粉丝,最多就是还原小说中的饮食、娱乐、服饰这些东西,和后世的手工达人、coser之类没什么两样。而《颜飞飞传奇》就不同了,这群人还真就在小说中提及的那条男女主人公居住的巷子,集资修了一个水上阁楼(连翘写小说的时候设定的男女主人公居所其实是一片池塘)。 然后就相聚起来,想要找案子做调查...讲道理,这种事一般是不能够成功的。案件,特别是扯上人命的案件,哪有那么简单让普通人接触到!然而,还真让他们做到了,大约粉丝中的某位,家里官府中的吧...... 这群人还真就聚集在了一起,快快乐乐地玩起了现实版侦探游戏! 但连翘最近的大红大紫却不仅仅是因为《颜飞飞传奇》的声势,这种刷屏的节奏其实还有另一股力量在带动——她的《李宜主传》已经到了最后收官的时候!一般来说,一部小说,特别是受欢迎的小说,这个时候热度是最高的! 哪怕有些不耐烦追小说的读者,中间丢开很长一段时间了,这时候听说小说要完结了,恐怕也会重新捡起来这部小说。 《李宜主传》的受欢迎程度毋庸置疑,虽然当初在京城连载,这一点使得京津地区之外,没有办法同步阅读,以至于声势弱了很多。但苏州好歹是连翘的大本营,父老乡亲们对于她的小说还是很关注的。 这样一来,东华书社出的单行本虽然比不上报纸,也算是稍稍弥补了大家的追文热情——其实算帐的话就知道了,连翘的小说单行本大都是二十天出一册,对比月报上的连载,其实还更紧密一些。习惯了追月更文的读者表示,如今这就是毛毛雨啦! 当然,《李宜主传》之所以能够在最近赋予连翘刷屏的力量,除了因为即将大结局,也是因为这一部分的剧情着实精彩!斗淑妃、接触皇权政事、皇帝死后女主垂帘...之前谁都知道连翘肯定会塑造一个狠人,但没有想到会塑造出这样一个狠人啊! 在之前的部分,女主角李宜主只是在后宫中打转,反手之间斗到了皇后,大家也只是觉得深受冲击而已。平復平復,其实也还好了。但是后来的剧情,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像是一匹脱了缰的野马,再也回不去了! 斗倒了皇后,这个时候提上议程的就是谁做皇后!可以是女主,也可以是淑妃,更可以后位空悬。而按照皇帝软弱、没主见的性格,因为怕麻烦,他倾向于不再立皇后。他又不傻,也知道这个时候再要立皇后,后宫之中又是一片腥风血雨! 不过,为了安抚女主,他还是下了一道诏书,册立其为贵妃。虽然贵妃和淑妃都是四妃之一,算是平起平坐,但硬是要追究的话,贵妃是四妃之首,自然不同。也就是说,在没有皇后的现在,女主其实就和皇后差不多了! 这种情况让淑妃感受到了强烈的不安,不只是女主压了自己一头,更重要的是,她想到了自己的儿子。在没有嫡子的情况下,原本是皇位的最有力竞争者,但是现在,事情不是那样了!李宜主有儿子,而且不止一个。 看她的受宠程度,将来孩子还会一个又一个出生...这怎么能行? 其他的事情可以不论,皇帝的宠爱淑妃早就不放在心上了...说起来她于皇帝,也没有多少宠爱了,只是有一点儿体面而已。所谓『爱母抱子』,这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事情,母以子贵,子以母贵,焉知日后皇上立太子的时候会怎么考量! 面对这种情势,淑妃发动了反击,在其中,她手下的心机深沉女也打了助攻,又是一轮后宫争宠。而到此为止,只不过是小事而已,对于现在的女主来说,轻而易举就可以摆平。 于是一场宫中悄无声息的暗斗就这样消弭于无形,淑妃,念及她曾经的侍奉,皇帝始终没能对她下死手,但待遇不可能如前了。她还活在这个皇宫,却也和死了差不多。 在读者眼中,这就该进入女主和皇帝好好过日子了吧...并不是!! 接下来,男主迷恋搞技术工作,相比年轻时候晓得收敛,这个时候大概是年纪大一些了,皇帝做久了,也自认为位置稳当了。反正他开始了明目张胆沉迷爱好,至于国事天下事,则是託付给了女主。 也不能说託付,应该说,女主会在他的工房里面看奏章。旁边的宫人念奏章,他若是觉得无所谓,就让女主自己处理。他要是觉得有点重要,就给出指导意见,让女主草拟一个应对,好的话就『可』,不好的话就『改』。 这个模式听起来还算是可以,权力说到底还是在自己手上。但是只要稍微懂行的人就应该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事实上,这就像明朝中后期内阁获得草拟权,太监获得批红权一样,看起来权力依旧集中于皇帝,但事实上这些人蚕食权力,皇帝只需要『垂拱而治』就行了! 说的不好听,就是一个摆设,一个吉祥物。 而女主角李宜主,就是这个时候开始品尝到权力的滋味,天下大事就在于她的一支笔——一件事看上去很小,但其实小则影响到数万生民,大则波及两京十三省,而这样的事她每天都在处理。等到皇帝的技术活儿做到最关键的时候,更是可以尽决断与她! 这是何等的权力!? 在这种权力当中,女主角开始发生变化,她开始沉迷于此。而皇帝,也享受到了更多的自由,能够躲避自己讨厌的政事,投入到自己喜欢的事情当中。由此,更加离不开女主角了——长得好、对自己胃口的妃子或许还会有,但能够帮忙圆满处理政事的妃子还能再找到? 第959页 实在是太难了,有这一个就算是中大奖了! 连翘本来就是写男频小说的,大格局上比起顶尖水平的一撮大神自然是拍马也不及,但基本上达到一个及格水平并不难。再加上这几年的锻鍊,倒是越好了起来。现在写女主处理政事,种种朝堂江湖的推演,简直顺畅无比。 是的,这依旧是一个女主小说,但那又怎么样呢?读者在这个切切实实看到了一个真实的国家,看到他是怎样运行的,有怎样的问题,女主想出了怎样的办法去解决、处理,以及演绎出会有什么样的效果。 到这里,很多人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主要是这些国家问题不只是小说里国家会有的问题,也是现实生活中国家会有的问题。而连翘通过女主角李宜主之手,做了种种国事的处理。 这是空想吗?有的人会这样想。说起来,在现代的时候,很多现代小说总少不了对社会大事指点江山,要是格局大一些,真的能走到推演政商等多方面的地步。那些想法绝大多数都是想得美,但这并不妨碍读者看的很爽,所以大家还是很流行写那些。 而现在,当然也会想这是不是空想,会不会就是一个小说作者无聊的异想天开。事实上,有些人写『演义小说』,真的就是这样! 但是,连翘知道自己不是,自己写的这些,要么是在歷史上出现过的,并且已经生效了的。要么就是歷史上没有,但现代社会出现了的,更高深一些,超越了现在这个时代。 而读者中真正懂行的人也知道不是,其中借鑑于歷史的,他们能够理解,因为差不多的经验在这个世界也有。不过,受限于古代的教育水平、教育方法,这些绝不是普通人能够轻易得知的。 甚至,那些读书科举的人也没有学过,除了极少数真的有传承的人家会教子弟这些,剩下的也就是读书人进到朝堂之中,用亲身经歷去学习这些——资质鲁钝的一辈子蝇营狗苟,其实也学不到。只有天分高、运气好的一小撮,他们才会在自己宦海沉浮许多年之后,有了一定的心得体会。 而这样的东西类似于屠龙技,不知道的人瞎几把乱说,而知道的人则不会轻易吐露。但是现在,就这样被人随便说出口了?这甚至让人有些愕然! 要知道《李宜主传》是在京城连载的,京城这个地方什么不多,就是官员多!一般来说官员属于高级知识分子,喜欢看小说的不多...但总有一些异类,对此爱的深沉。而就是由这些人起,他们发现了《李宜主传》中关于朝堂政治描写的极端深刻! 这些人知道了,有的人会暗暗藏之,而有的人肯定忍不住和周围的同事讨论、卖安利。这样一来,《李宜主传》这样一部消遣小说就堂堂正正地走入了朝廷肱骨们的家中。或许一开始还有些轻视,但看到女主插手政事的这一部分,这些大佬们只能目瞪口呆了。 这一部分的《李宜主传》简直就像是一部朝堂事务处理百科!只要看的仔细,一个有天赋的官员立刻就能对政事有一个非常直观、理性的理解。而这种理解,在此之前,或许会花掉一个官员大半的政治生涯,才能得到。 事实上,他们没有对外过分宣扬,但确实是认可这些政务的处理,以及连翘笔下对政治的深刻理解的——其实连翘并不是什么政治达人,只能说,她那个时代,读书上学是有歷史课、政治课的!当时看来是『无用之物』的课程,反正真正生活中用不到的东西,这个时候都发挥了作用。 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真的有无用的知识!实际上政治歷史那些东西,最根本的作用就是帮助一个人更好地了解世界,知道这个世界运行的本质规律!这些东西在现代社会是俯首可拾的。 但在古代,一个没有做出现代社会那样系统的总结,二个知识的普及不如现代,门槛还是比较高。所以说,连翘随手挥洒的笔墨,完全是本能一样,觉得『不言自明』的东西,在这个时代确实足够强大,强大到了很多人惊嘆! 时代的先进性在这种时候总是显露无遗。 第539章 那些这个时代已经被认可的政治智慧在《李宜主传》中显露无遗,得到大佬们的认证,这种情况下,即使只是连锁反应,也足够这部小说再推一波人气了。然而事实并不止于如此,还有那些超出这个时代的政治学知识呢! 连翘那些来自后世,被她认为是常识的东西...如果说是具体事件的处理办法那还好一些,身为读者其实能够明白,最多就是心里怀疑一下——只是不是真的有用?或许这只是作者的一种设想、推导而已。 对于这个,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有的人认为连翘的那些想法妙极了,看起来合情合理,比当官的要强的多!另外,也有人认为这就是纸上谈兵,一个从来没有当过政的人的空想而已! 但不管怎么说,即使是不太认可这些的人也得承认:至少看上去像是那么回事儿!仔细想想,有理有据,不去想太多理论与实践之间可能存在的谬误,还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很多东西都是看上去天马行空,实际上却是能够自圆其说,甚至严丝合缝的! 如果不是由一个小说作者说出,而是由一个朝廷官员提出来,或许他们更能接受一些。 相比之下,更加思想性的东西,更加世界观的存在,这才让那些深入读这部小说的人惊怔到无以復加! 第960页 连翘通过女主李宜主表达出了自己的政治观念,前世,她存在于一个现代社会,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而在日常生活中也常常接触资本主义国家的东西。现在在小说中,构建的是一个虚构的封建社会——于是,她所有的思想在封建的框框中开始杂糅,最终诞生出了《李宜主传》中的一切。 其实做这件事的时候她自己并没有察觉到这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她只不过是『我手写我心』而已,很多东西完全是信手拈来。很多东西表达的时候,她更多是在就事论事。 但这落在那些行家眼里就不是这样的了,他们通过这些零散而又无处不在的思想,分明看到了一个堪称『伟大』的体系! 是的,连翘当然没有在小说中阐述一个现代社会人的政治理念,但是无疑的,她笔下的女主李宜主一言一行都在这个理念的指导下进行。于是以小见大,这些人分明知道了,李宜主这个任务的背后分明是完整的一套东西! 这个东西有一些内容能够在古代先贤的作品中找到蛛丝马迹,有些则是闻所未闻的!这总结起来的完整体系,正确与否先不论,但能够建立起一个这样自圆其说、具有说服力的体系,这本身就是一个很牛的事情了! 当然了,他们并不认为『乔琏』一个年轻的姑娘能够构建起一个体系!在他们眼里,『乔琏』自己可能都处于浑然不觉的状态——也就是说,她自然而然地悟出了这些道理,并且从来没有觉得这些有什么不对。但也正是因为她的浑然不觉,这些东西并没有形成能够放到纸面上的体系。 所谓体系,只是说这一番道理,本身隐隐就有体系。 这就好像那些上古贤人一样,他们在人类蒙昧的洪荒时代已经提出了完整的政治纲领、正确的治国道理,具有强大的说服力,是成体系的存在。但是这些贤人心中清楚存在的东西,并没有落在纸面上,只是他们自己隐隐地觉得而已。 真正的成体系,得有后人整理他们的言行,最后才能得到。 所谓『天才者不自知』,就是这个道理了。 也是因为这个,这些人心中大为惋惜,在他们看来,有连翘这样的天资,她本可以进为一代名臣、贤臣,退为一代宗师,开宗立派。然而,她是个女子,这便一切皆休了!更让人无话可说的是,这些东西最终都变成了一部消遣读物中的内容,散发给市井里完全不懂得这些的人看...... 他们倒是不怀疑连翘『学术造假』,主要是他们很清楚,真的有这样理论水平,没必要给人捉刀。就算是给人捉刀,那也不会是给个小说作者写小说捉刀! 于是,连翘身处苏州,大量地接到从京城乃至两京十三省全国各地来的书信,这些人大多数是官员,最差也得是个士子,总之就是那种关注国家大事,对于政治有着很大兴趣的人。 如果是其他人,恐怕这个时候已经欢喜的不要不要的了。这可是一个非常巨大的人脉网络!只要经营的好了,前途不可限量! 然而,对于连翘却只是那么回事儿...她本人无意于,也不可能进入官场,这些人脉有什么用吗?最多就是将来犯事儿了,有足够多可以求人情的。然而如果是这样的话,她现在就有够用的靠山了! 或者,攀附权贵?然而这就更好笑了,所谓攀附权贵,大多数都是内心有所图谋的,或者为了钱、权,又或者为了扬名。而这些对于连翘来说,当然也是好东西,但她对于现在已有的显然非常满足,所以也没有什么吸引力。 所以面对这些送上门来的、金光闪闪的名信,她都一概视之。 首先,这些人基本上是这个时代、这个国家的精英分子,所以即便是提出问题,他们也是那种最能够直指核心的那一个。所以,这些信件连翘大多数都会看,这可比一般的读物都要来的有趣! 而其中的回信,这就要看他们来信的内容了。如果连翘觉得『不过尔尔』,那么就会在简单作答之后,以简洁而不失礼貌的方式写好回信。但如果是连翘觉得相当精彩、值得细谈的人物,她就会写上长信,与对方一来一往地通信。 这其实也是连翘自我提升的过程——通过与这个时代的精英的交流,她学到了曾经的自己没有学到的东西。 说实在的,有了这样高质量的笔友,等于是有了一帮朋友、一帮老师...这段时间她沉迷于写信,除了写稿之外,她的时间几乎都花在这件事上,现实生活中的事情反而轻慢了。 也是因为连翘写信结交纯看对方的学问、性情、积累,觉得合适的就结交,觉得不合适的就礼貌地敬而远之。而交往之后也不会因为笔友的身份而改变态度——对方即便身份地位再高,她也不会卑躬屈膝。同样的,对方即使再是一文不名,她的言语之中也不会有丝毫的俯视。 这样的择友方式,交友原则,显然是时下的一股清流。如果这是一个俗世中人,可能会被一部分人酸,认为假清高、故作姿态、养望邀名什么的。但是,连翘的身份摆在那里,她是一个被这个时代政坛拒绝的女性,本身还只是一个小说作者...对于那些政坛的人来说,她可以说是完全无害的! 而就是这样的身份,保证了连翘永远不可能真正与他们有交集,他们反而能够更安心地和连翘交流!! 第961页 不可能产生利益关系的人...才能真正的交心。在这些想的太多的人那里,这确实是颠不破的道理。 一时之间,许多俊杰与连翘写信(很多年纪大的政客官员即便看过连翘的小说了,也会觉得这件事太『轻浮』了,而不会给连翘写信)。所以到头来信件来到连翘这里,不是年轻士子,就是少壮官员中的改革派! 又因为连翘挑选笔友的时候已经挑拣过了——她当然没有照着权势选人,但除开那些一文不名之辈,剩下的大多也是很多人看好的对象。 这样一来,看连翘整理信件的时候,周莹还忍不住笑道:「你这里竟有这些人的信件?我想起前两天听人说的一个事儿...要是你不写小说了,倒是有个好活计等着你呢!」 其实周莹口中的事情也很简单,只不过是她又被催婚了而已!到了她这个年纪,在古代绝对属于大龄剩女,她的父母也着急!就怕她过了年纪『贬值』,将来得要在婚姻上低就! 当时家中长辈带来的媒婆给她看手上的未婚男子,一个个自吹自擂,直说自家才有最好的男子! 这时候的媒婆,除了那些主动找上门,直接给另一方提亲的,绝大多数都是在给一个男子找个妻子,又或者给一个女子找个丈夫,其中并没有什么目的性。对象是谁,全看媒婆手上有什么人是看得上的! 一个媒婆就好比是一个婚介所,婚介所内有登记了的男男女女。而一家婚介所要做大做强,最重要的就是登记的男男女女要多,而且最好是其中有那种质量特别高的男男女女。 这么一说就知道了,其实媒婆吃的就是人脉饭! 「她们当时还吹嘘来着,说自己手底下有多少青年才俊——要我说,这满天下的青年才俊竟是能在你这里看到一半了!」周莹这话当然有夸张的嫌疑,但也不算无本而来。 连翘知道她是开玩笑,也不多说话,至于说『嫁人』这个话题,更是碰都不去碰!相比起其他人,连翘身为现代人更能理解被催婚的痛苦。心灵鸡汤什么的也说不出来,总之周莹提起不经意抱怨这个的时候,她只需要当一个安安静静的听众就够了。 周莹正是察觉到了连翘的体贴,最近越来越爱往连翘这里『避难』了。往往就是连翘写文稿、读信回信,她在一旁看书...发展到现在,她甚至会带着自己惯用的文具之类,向连翘讨一张书案,然后也工作起来。 连翘对于周莹的这个做法完全没有任何意见,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她真的是非常同情周莹了。 只不过连翘对此没有话说,许文华却很有意见了!在此之前,常常来连翘这里报导的是他!现在周莹来的这样勤快,他来之后倒显得是个多余的了——周莹是个女子,和他到底不同,平常亲密也就算了。有的时候晚上天迟,遣家人回家说一声,再拿些换洗衣物、日用品,歇息在连翘家也没问题! 而这件事的高峰,在于一日许文华来,当时连翘还没有洗漱,也就没有下楼来。等了一会儿,连翘和周莹分明手挽着手从一个门里出来了!更过分的是两人穿着一色衣裳,好似一家姐妹! 「哈哈哈哈哈!这样看起来你还真是个多余的了啊!」更扎心的是,后来宋文静还这样评价他来着! 第540章 许文华当然不可能大大咧咧地对宋文静直说这件事,他这个人有的时候就是这样不坦率...事实上,仔细想想,也有一些说不出口——看不顺眼周莹?原因何在?都没法儿说了!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许文华搬出了『我有一个朋友』系列。对宋文静道:「我有一个朋友,他......」 然而,正如每一个做听众的朋友那样,宋文静也不是傻的,当然知道许文华这边是怎么回事!自动代入自己熟悉的人名,一切就都清楚了。对此,他一点同情心都没有,甚至有点想笑。 「哈哈哈哈哈!这样看起来你还真是个多余的了啊!」他就这样直接地说了出来,应该说宋文静自从于三吴报馆离职,做了《天下女报》的总主编后,性情变得和过去倒是有些不同。 具体来说,好像是写下了什么担子,整个人『活泼』了不少呢!如果是以前,即便他心里是这样想的,也不会这样直接说出来,更不会用这样调侃的语气。 『我有一个朋友系列』显然失败了,宋文静直接拆穿之后,许文华干脆破罐子破摔:「对的,我就是看不顺眼周莹,你有没有什么办法......」 「不不不,我没有我不是...你可别让我想主意!」宋文静这次头摇的比拨浪鼓还快,他最近日子过的已经够忙了,不想再给自己找事做了! 不过,最后离开的时候他还是非常好心地提示了一句:「说起来最近周小姐是为了什么才常常来寻乔琏先生的?我记得是为了躲家中说亲事来着。若是能得一佳婿,想必这件事从根子上就解决了。」 说着宋文静自己都笑了:「这件事何其难啊!能拖到如今,就可见得周小姐并不是个愿意随便将就的。」 这样说着上下打量了一下许文华:「别人也就罢了,你可不是能做媒的人!」 「我怎么就不是了,我认识多少青年才俊?给周莹做媒还不时手到擒来!」许文华虽然从没想过要去做媒人,但被宋文静这样红果果地看不起,不蒸馒头争口气!立刻被激将起来。 第962页 然而对此宋文静并没有太多表示,只是露出了一个『自行体会』的表情,然后摇了摇托:「你可算了吧!你自己的事情都费了老大的劲儿了——你就不是这块材料,且歇着罢!」 许文华气不过,转头去找连翘,连翘此时正在和周莹坐着聊天,两人面前放着两册书卷。许文华走近了看才知道是连翘的小说《李宜主传》第十一卷 和第十二卷,也就是这部小说的最后两册单行本。 两个人正在讨论这部小说的事情,周莹似乎有很多感慨,语气都与平常不同:「...李宜主和朱义钧,这两人之间算是夫妻吗?若是算的话,他们之间有夫妻之情吗?」 朱义钧就是《李宜主传》中的皇帝名讳。 连翘对此依旧是表情如常:「他们自然是夫妻,这有什么可疑惑的吗?至亲至疏夫妻,这原本就是这样的啊。至于说夫妻之情,或许有过的吧,曾经有过。只是那太短了,只存在于某一日,李宜主和朱义钧争论图纸的一瞬间,只存在于他们一起散步的某个傍晚。相对于人的一生,那实在是太短了,甚至可可以说是微不足道。」 连翘说着说着站起了身:「只要朱义钧是天子,李宜主是贵妃,他们就永远不可能拥有真正的夫妻之情。因为他们所处的境地容不下...这是一开始就明明白白的道理。」 在《李宜主传》中,故事还在继续,本来还有点甜的皇帝与女主,已经被之后翻涌上来的苦涩淹没的什么也看不到了。 一切都是这样清楚,他们彼此之间或许还有一点儿感情,但走到后来,就算是再恋爱脑的人也应该知道...亲爱的,那真的不是爱情。 她会替他处理政务,会给他生儿育女,但也仅此而已。他曾经将她当成是自己的伙伴,现在更加需要她了,可是对比就知道了,现在的他完全是在『使用』她,并且防备着她! 至于说宠爱...皇宫里再次迎来选秀选出的年轻女子,在这样一批女子中间有早早死掉的炮灰,有脑子足够清楚,隐隐站住了位置的聪明人。当然,也有那种一眼就看出能得宠的天之骄女,她们站在那里都好像比别人显眼,正是天子最喜欢的那种类型。 当年的故事仿佛再来一遍,只不过女主变成了要被推倒的那个boss,这倒是让读者有些措手不及了。 但是现在的李宜主早就已经跳出了后宫的小圈圈,她甚至对理会后宫之事没有什么兴趣!对于见识过庭院之外天空有多么广阔的苍鹰,他们又怎么会在意金丝笼子里谁的歌声最讨好主人! 对于后宫,她只需要确定没有人能超过自己的位置,进而影响到天子,最终导致自己失去权力,这就足够了! 只是她不在意的事,自然会有人在意,她没有想到,被接到京城居住的家人会送上自己的侄女儿...... 其实不能说是家人送上,其中还有一些天子主动的意思。天子在她的钟粹宫中见过几次进宫探望的李家人,其中就包括这个不断长大的侄女儿。 第一次的时候只不过是个八九岁女童,而最近已经是十三四岁豆蔻花开的年纪了。这个时候的女孩子有一种青涩的美丽,还没有成熟,但已经足够吸引人了...至少,吸引住了天子。 大概是面对足够成熟、足够坚毅的女主,已经不自觉有些惧怕了,所以对于这个和她姑姑一样美丽,但可爱、柔软、活泼、娇蛮地多的女孩子,皇帝觉得格外喜欢。有一种夏日时候,迎面而来一层凉风的爽快与甜美。 于是稍加暗示,因为李宜主而富贵的李家就送出了又一个女孩子。在急于攀龙附凤的家族成员眼中,贵妃娘娘虽好,可是谁能肯定将来没有个意外呢?这个时候家里再有一个女孩得宠,这是上了双保险。 对于思想比较老派的家族成员,譬如说李父眼中,这是君命,当然是只有顺从的份。 于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这个年轻的李家小姑娘频繁地出入宫禁。其中拿出的藉口都是看望自己的姑姑...不明所以的人还真以为贵妃娘娘宠冠后宫,这才能常有家人陪伴。 但稍微消息灵通一点的就会知道,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有的人想要看李宜主的笑话——被侄女儿挖墙脚的滋味儿怎么样?然而这些人可能要失望了,一方面李宜主确实有些恼怒,但更多的是觉得脸上难看,朱义钧竟然没有和自己说这件事,而是直接通知了她娘家。 这是不相信她,认为她会做什么手脚吗? 在这样的恼怒之后,她就不甚在意了。现在的她对于有新人吸引皇帝的眼球并不在意,她只要把握住大方向,不会翻船就可以了。而那个人是不是自己的侄女儿,这又有什么呢? 而真正让李宜主难堪起来的是侄女儿的得意忘形——这个女孩大概以为自己的姑姑做到现在这个地步,也就是一个普通宠妃...好像讨好皇帝之后就轻松做到了。 然后,现在占有皇帝宠爱的是她,所以她可以不将任何人放在眼里了!然而她不知道,之所以整个宫廷都对她避让,一方面是皇帝对她的眷恋,另一方面却是因为她有一个贵妃姑姑的存在。 大家理所应当地觉得她是女主的人,忌惮女主,没有人敢于做什么。不然,想想当年的新宠妃,想想之前的女主,她们不得宠吗?她们也是得宠的,但敢于向她们伸手的人一直都没有停过! 第963页 天真的小姑娘不知道收敛,越来越不知进退。如果说,在皇帝面前还知道扮演一个娇憨的小姑娘,那么在后宫的其他女人眼中,那就完全是个气焰嚣张的新宠了!甚至,她在面对自己的姑姑,也就是女主李宜主的时候也相当轻慢,完全没有了曾经的尊重。 说实话,李宜主一开始没有将这些放在眼里,因为她这个侄女无心计到了极点,这样反而让人放心——左右翻不了天去! 但是,当这个侄女儿挑衅到了眼前,她也不好什么都不做了。她倒是没有做出武则天毒杀侄女儿的事,而是拿出长辈的谱儿,罚了她(小姑娘并不算正式进宫,所以没有名分,用贵妃管理后宫的名头是没有办法的)。 做长辈的罚做小辈的,这再正常不过了,谁也说不出什么来。说起来女主的惩罚也狠简单,就是让人用竹板打手心十下,然后回去抄佛经,另外禁闭十天...在宫廷中这实在算不上什么严厉的惩罚。 然而,对于一向得宠,几乎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小姑娘,这就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了。她几乎为此而惊怔,觉得根本不可能,在打手板的时候还挣扎,甚至让自己的贴身丫头去找皇帝! 皇帝听说女主角罚了小姑娘,却并没有恼怒的感觉...说实话,他的这位贵妃罚任何人他似乎都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就好像他承认李宜主就是有这样做的权力一样! 这有些像封建家庭中的男女主人的情况,做正妻的责罚一两个妾室算什么呢?男主人就算是听到了,也不过就是知道了而已。难道真的因为一两个妾室,然后就和正妻闹起来? 这在正常的贵族男子那里,完全是不存在的选项啊! 就在两人讨论别的妃嫔不能讨论的技术问题,李宜主替他处理政务之后,或许对于朱义钧来说,一切已经不一样了——别的女子只是能够宠幸的存在,而她是能够和他平起平坐商量事情的人。 第541章 在《李宜主传》这个故事里,女主和皇帝之间其实是一种很悲哀的关系...他们或许是有感情的,如果一开始他们是普通人,而不是皇帝与妃子,应该能够获得幸福,普通人的那种幸福。 但,他们偏偏不能,偏偏就是生活在皇宫中的皇帝和妃子! 他们所处的环境让他们的情感以及别的东西不可避免地染上别的考量,所以从一开始的时候他们就没有考虑过彼此之间拥有普通情感的可能性——这是佷容易就能想清楚的,普通人谈恋爱谈就谈了,可要是世界首富的儿女谈恋爱,事情能够那么简单吗?一开始的时候无法避免得考虑足够多的东西! 而在古代,皇帝显然是个比世界首富更加敏感的身份...更不可能拥有普通人的那些东西了。 但故事进展到皇帝对于李宜主处罚她的侄女儿无动于衷的时候,又有一些不一样了,或者说,悲哀的感觉更甚...因为读者没有任何一刻比这个时候更清楚,他们原本可以做一对好夫妻,只是世事让他们不能。 侄女儿是个被宠坏了的小姑娘,她以为皇帝不知道这一切,以为自己在皇帝面前告一状,皇帝就会为自己出气,惩罚自己的姑姑。 然而,一向到处宠着她的皇帝却没有比这时候更加冷漠的了。他的态度并不坏,至少没有太严厉,他用一种理所当然的语气告诉她,她应该尊重她的姑姑。长幼尊卑,无论从姑姑这个身份,还是后宫掌管者这个身份,她都应该服从于女主。 小姑娘或许一开始并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但是天生的最后一点点敏锐让她明白了过来:皇帝的宠爱虚假的过分,她以为这个和自己父亲一样大的男人爱自己...至少是宠爱自己的。 但事情不是那样的,他对自己和喜欢一只小猫小狗没有什么两样。而家中的女主人管教小猫小狗,或许因为内心的喜欢会有一点点心疼,可就只是如此而已!谁会因为一只小猫小狗就和女主人大动肝火呢? 如果李宜主知道侄女儿的想法,或许会诧异地挑眉吧。这个被她评价为不聪明的女孩子,或许还是有一丝敏锐的,至少她在这个时候看清了一些东西。 只是不同于当年的李宜主,从一开始就看透了这个关系,所以没有抱任何期待,后来也就谈不上受伤。小姑娘一开始是信任皇帝的,于是在真相被血淋林地揭露出来,她显然是不能够接受了。 她开始耍小性子,闹着要回家去。皇帝让她回家了,可是在家中,家人只想她快点回宫——她名义上确实还不时皇帝的女人,但对于知情者而言,这已经是很清楚的了!这种情况下,就算有不知情的人敢上门求亲,家里的人也不可能敢将她嫁出去的。 皇帝或许忘记了自己曾经逗趣过一个小姑娘,可是谁能保证他不会想起来?曾经自己占有过的女子被他人染指...对于一个封建时代的帝王来说,这恐怕是不能够忍受的吧。 这个时候这个『单纯』的小姑娘才发现自己的人生已经开弓没有回头箭了!她只能回到宫廷。但是宫廷中的皇帝只拿她当小猫小狗,自己只能选择讨好他,就像宠物一样——而自己的姑姑,那个在后妃中端坐在首位的女子,原本她甚至有点看不起的女人,同样掌控了自己的生死。 这个年纪的小姑娘,从小又是骄纵惯了,轻易无法低下这个头! 然而,即使是再头铁也没什么用!这个世界并不是她想怎样就怎样,有的时候人只能屈服。不要说她了,就连女主角,甚至皇帝,谁不是这样呢? 第964页 于是这个姑娘进宫,成为皇帝众多女人中的一个。而当她失掉了身上天真烂漫的一部分之后,皇帝果然对她没有了兴趣。他开始短暂地宠爱宫廷里的其他女子,只不过想要出现独霸皇帝的那种宠妃,却是从来没有过了——女主其实也控制着这一切。 对自己新造出来的一种马车特别有信心,所以试验乘坐,然而在重重保护之中皇帝出了意外——谁也没有想到他会出意外!即使他确实已经身体大不如前了。并没有死,但皇帝的腿坏了,而且头脑不太清楚。直接点说,他现在是个傻子! 这甚至出乎了女主角的意料!仓促之间,没有立下太子的王朝应该陷入混乱才对。但是没有,因为这个王朝的运转早就不依赖于皇帝了,只要『李贵妃』不倒,依旧可以平稳运行。 而现在唯一的问题其实不在于权力过渡,而在于形式的选择——依旧保持皇帝的地位,由贵妃背后辅政,还是立贵妃的儿子为新皇帝,皇帝升级为太上皇? 其实选择已经很清楚了,虽然李宜主的儿子年纪还不大,她尽可以垂帘听政。但对于小皇帝,他总有一天会长大,而且太后理政总有这样那样的争议。 皇帝就不同了,一个已经傻了的皇帝,这才是最好操纵的傀儡!并且名正言顺。 虽然皇帝傻了,不堪帝位,但这种事情就仿佛是皇帝的新装,轻易不能揭穿的!如同歷史上的晋惠帝,那也是傻子,皇后贾南风因此才能够操纵他。而大臣和宗师有因为晋惠帝是个傻子就否定他执政的合理性吗? 或许有吧,但那是少数人,并且最终也没有因此掀起风浪。 在顶层权力的斗争中就是这样,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经过一系列的政治斗争,最终女主角站在了权势之巅,以『李贵妃』的身份真正掌控了这个国家。 而在一场朝会之中,皇帝被哄着坐在皇位上,她则是隔着一层珠帘,隐藏在之后。看似天下决断皆由皇帝出,实际上,是她在背后提着线呢! 故事到此就结束了,连翘只写了一个类似后传的东西,用的是史书口吻。大意是说,某某年皇帝驾崩,当时立下太子,是李宜主的二儿子(大儿子身体不好)。但是这个二儿子在自己的父亲驾崩之后依旧当了很多年的太子...这也是歷史上少见的奇观了。 皇帝死了,还依旧当着太子。 李宜主并没有成为皇帝,但确实是那一段时间的无冕之王!直到她死了,她的儿子才真正上位。 歷史上有一段评价,有说她好的,也有说她坏的。好的自然是她执政时期政治清明,国家富强,从这个角度来说,她本身就能够比拟歷史上那些贤明君主了。不好的当然是她以女人的身份临朝,窃取了帝王家业。 但无可否认,这个女人确实是千古奇女子! 连翘借鑑了武则天的设定,让她生前给自己立下了一块无字碑——是非功过随后人去说! 连翘发现周莹竟然还纠结于故事里完全是插曲的那点情爱,其实是没有想到的。 『只要朱义钧是天子,李宜主是贵妃,他们就永远不可能拥有真正的夫妻之情。因为他们所处的境地容不下...这是一开始就明明白白的道理。』这样解释过之后道:「你是这样在意这个的吗?」 周莹有些困扰地皱着眉毛:「倒也不是那样...只不过有的时候有些不解罢了。连翘你,我是说你这个人也不像是经歷了什么事情的样子,怎么会这样去揣测情爱——不只是《李宜主传》,还有其他的小说本子。」 说到这里,周莹凝视着连翘:「看的太透彻了,然而这种透彻发生在你真正经歷过这些事情之前。这是不好的...如果是你经歷过这些事情之后才有的经验,这只是一种生活的智慧罢了。可若是发生在你有所经歷之前,这些都会成为牵绊住你的障碍。」 「因为这些东西,你有些害怕男女情爱呢。」周莹意味深长。 连翘只能苦笑,周莹说她没有经歷过什么事情。然而,自己的事情自己知道,她很清楚自己其实是这个世界上经歷事情最多的人了——穿越时空这种事,还有谁?!就问还有谁! 这绝对是独一份儿了! 她的这些朋友都是颇为敏锐之辈,虽然因为绝对想不到『穿越』这种事,常常使得他们的推理显得有些不准确,偶尔偏到了完全不同的方向,堪称南辕北辙。但不可否认,有的时候确实是会有一针见血。 连翘低头玩着手指,既不是迴避周莹,但似乎也没有就这个问题长篇大论的意思,只是缓缓道:「随便吧...这种事情船到桥头自然直,我是不太在意,顺其自然就好了——你先担心担心自己吧。」 说这个话的时候连翘正好接过许文华递过来的,剥好的核桃。这种事许文华经常替连翘做,因为她喜欢吃干果,而又不擅长去壳的关系,很多朋友都替她做过...所以应该不算什么吧? ...不算什么...不算什么个鬼啊!周莹简直觉得气不打一处来。暗自压下一点酸意,对于这个小姐妹看了一会儿。 过了好一会儿,才仿佛是随意地问道:「真的确定了?」 连翘有些含含煳煳:「嗯...差不多吧...」 不是她不愿意将事情讲清楚,只是因为歷史原因产生的胆怯、迟疑等等问题,依旧在发挥着作用。实际上,她能够说到这个地步,这件事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其实已经是讲清楚了。 第965页 几乎没有了反覆的可能。 对此,周莹不置可否,大概是觉得现在的气氛有点让人不知所措,她干脆从旁边的小架子上拿下了最近的报纸,从中挑出自己没有看过的。然而只是看了一会儿就忍不住笑了起来:「这是什么东西?如今就是这样写小说的?我竟然不知道这样的也能连载了。」 连翘凑过去看了一眼,这些报纸她都已经看过了,当然知道周莹在说哪一篇连载。想了想才道:「其实也不是如今的格调降低了,只是流行这种而已。你自己看看吧,许多版面都是这一类小说在连载。」 连翘说的不错,如果能仔细看看的话就能知道了,此时版面上的许多小说大抵上都很相近。这种相近甚至不需要看内容,只要看标题就行了,完全就是双胞胎一样的——《xx演义》、《南朝xx》、《西厢xx》,基本上就这些套路,看名字就知道是跟风之作。 第542章 周莹之所以说出那样的话并不是说她有多么挑剔,大多数时候她都是很宽容的一个人。原来她办的那些沙龙很多都是针对行内新人的,这个时代,如果不是比较宽容的人,根本不可能这样做。要知道,新人这种存在,如果不是不世出的天才,基本上都是有一大堆漏洞的! 要说有才华的人和没有才华的人差别在哪里,只能说有才华的人,即使是新人,小说在一大堆漏洞中,也是有闪光点的!而没有才华、资质平庸的新人,那就只剩下漏洞了。 只不过她现在阅读的这一份报纸并不是什么十八线开外的小报,而是一份正正经经,算是中等偏上规模的大报!实际上,连翘放在家里的报纸,也不可能是什么不入流的。那种报纸就算路上有人不要钱送她,她也只是拿来给春儿烧灶的时候引火。 这种报纸是有自己的自尊的,不可能不管什么脏的臭的,只要算是个内容就往报纸上放!特别是这还是连载小说,要求就更高了! 稍微有点常识的就知道,新人作者们入行往往都是从短篇故事开始的(天才例外)。经过一段时间的锻鍊,直到编辑觉得这个新人可以尝试连载了,这才会有连载这件事。事实上,即便到了这一步,连载也不是水到渠成的! 在连载之前需要先拿出令人信服的一部分开头以及大纲,与编辑经过一段时间的雕琢,最终确定没问题了,这才会有版面连载。而且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连载的版面都不会很好。 这段时间进行连载,如果反响差就有可能遭到腰斩,明明是自己花费了无数心力的作品,结果只能被迫草草完结。而反响好,这就是一个很好的信号了,说不定下一次连载的时候就能换一个相对较好的版面。 而现在,周莹所看到的这份报纸的连载,虽然不是什么黄金位置,但绝对是一个还算可以的版面——这意味着这不应该是个新人,而应该是个经过了锻鍊的作者。 周莹想要吐槽的点有两个,一个在于这个作者,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凡是经过一路锻鍊,最终能在这样规模的报纸、这样不错的版面连载小说的,也不应该是这个水平啊!另一个就在报纸本身了:你们是收了钱吗?这样程度的作品竟然放在这里连载! 连翘在一旁说的很清楚了,这就是一个跟风作品,而跟风作品只要抓住了时代的浪潮,确实有可能获得意想不到的收穫——这不是说周莹是个笨蛋,不知道跟风作品这种事。只能说,作为这个时代的人,她对此还有些认识不足。 连翘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她才刚刚穿越这个世界的时候,那时候她还在嘉定呢!当时她家中有一个租客,也是写小说的马姑娘。马姑娘曾经向她请教过关于写小说的事情,当时她也没有太好的意见,只能想了个速成的法子,让马姑娘去写跟风小说。 这个时代的人也知道跟风小说能够带来的利益,但这种事并不能拿到檯面上说,所以很多人,尤其是小说行业食物链的上层,对此是很不以为然的。所以周莹有这种反应,也只能说是正常。 而连翘就不一样了,她曾经所处的时代,她所处的网文界。跟风文这种存在,在女频情况还好一些,在男频,简直就是『空气』一样的存在!一部小说只要火了,立刻就会引来一大堆人的跟风!这些跟风小说一样的,只从名字就能看出来。 然而,如果只是跟风的话,那还好一点。毕竟一个题材火了,另外的人跟着写,这看似很不利于小说界百花齐放,很不利于业界进步。 但现实就是,网文界是一个重复率很高的世界。倒不是说网文界的作者都不思进取,而是网文界的小说产量太大了! 文明刚刚诞生不久的时候,人们用竹简记录文书,那个时候几千字就要用上不知道多少公斤的竹简,堪称鸿篇巨着。等到后来,纸张取代了竹简,这是文明的一大步。这个时候的鸿篇巨着变成了几十万字的水平。 像是四大名着,基本上都是一百二十回文字,字数在六七十万呢! 而时代进一步发展,小说通过网络传播,一切又发生变化了。写作的门槛降低,网文小说作者的人数相对于传统小说作者,增长是爆.炸性的。而这些人手下的文字,男频多一些,一年写超过百万轻轻松松,算是基本操作。而女频这边,稍微少一些,但只要不是玩票写小说的,一年几十万字也是常见的。 第966页 这样大的数量,想要像以前一样花样翻新,这本来就是不可能的——根本没有那么多的花样! 所有的事业都是这样的,一开始随便都是开宗立派,而后来就不能这样了。 当然了,这也只是原因的一种。更重要的是网文的商业化:都知道这样写读者喜欢,容易赚钱,自己也写的轻松,为什么不这样写呢? 理想固然很重要,但对于一些以此为生的作者,也只能说,大家都是要恰饭的嘛~ 事实上,如果是跟风文,大家已经算是默认了。毕竟,跟风这种事,不只是在网文界,实际上在各行各业都已经根深蒂固了。真正让人心里觉得噁心的是另一种,就是那种换掉角色名字,整个骨架依旧保留的小说...... 总体而言,跟风文这种事情,在连翘所处的男频要多一些,女频虽然有,但是比较少,而且创新力也是有口皆碑的——这倒不是连翘因为自己是女孩子就说女频好话,这其实是行内的共同认知。包括男性的男频作者,他们也是这样认为的。 事实上,如果是男频女频小说都看的读者就应该很懂这些。那些在女频层出不穷的新题材,接受度往往都能很好。而换成是男频,呵呵,作者早就不知道死到哪里去了! 这或许和男性读者、女性读者不同的承受力有关?男频的读者主要是男性,他们有很多毒点、雷点,承受力也很低,如果小说不爽,很多人就会弃文。 女读者就不一样了,虽然也有雷点,但相对于男性读者的密集,这也不许那也不让,逼的男频作者只能写那些已经被证明是可以接受的东西...那还是好了很多的。所以说,很多时候说作者写不出新意来的,除了作者方面确实有问题之外,读者其实也有问题。 如果读者就是喜欢看新奇的小说,喜欢作者脑洞大开,达不到这个要求就门前冷落——作者肯定会拼命开脑洞的啊!还是那句话:要恰饭的嘛~为了恰饭,大家是很能拼的。 市场有的时候确实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总之,经歷过这样的网文界,连翘对于所谓的『跟风文』抱着很深的认识,所以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而且会有话直说——周莹何尝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只是有的时候因为看不上,所以不能直接说出来。 「那...许先生,你怎么看?」周莹似乎被连翘不在意的态度打击到了,拿给许文华看。 许文华本来正在安静地剥瓜子来着,对于周莹提到的这篇小说也好,如今的风气也好,都没有任何看法。这倒不是说他是一个很宽松的人,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恰恰相反,他就是太挑剔了,所以才会一直不说话! 对于这种跟风文,周莹还会觉得上不了台面,诧异于这小说出现的堂而皇之,让她都不能理解了。许文华则比她更进一步,他甚至懒得去搭理这文章...因为他觉得那是在浪费时间,还不如剥瓜子呢! 「关我什么事?」许文华回的干脆利落。 周莹被噎了一下,只能放弃和许文华讨论这个问题。又低下头扫了几份报纸,最终无话可说,半晌才郁闷道:「如今这是怎么了,随便一个人都能够写小说了吗?」 连翘见她郁闷,又凑过去看了一眼报纸,这一看她忍不住笑了:「这不是挺好的吗?你开头还抱怨都是跟风小说,这个可不跟风了!」 周莹再次重申自己的理念:「不跟风写小说也不意味着就能乱写了...这都是什么东西?」 连翘只能安抚:「这个『南宫书生』好像是个刚入行的呢!该宽容一些的。」 旁边的许文华这个时候却摇了摇头:「这是个刚入行的不假,可是竟然能在这份《鹿苑报》上登载小说,这就不应该这样!」 许文华听连翘说『南宫书生』就知道说的是哪篇文章了,那份报纸他也有订,对于这个可以说是记忆犹新。而《鹿苑报》,则是苏州有头有脸的大报,不然以许文华的挑剔,根本不会订阅这报纸! 许文华订阅《鹿苑报》已经有些年头了,当年的《鹿苑报》做的很好,也算是许文华很喜欢的报纸。如今质量其实有些不如前了,而最近更是出了这样一篇文章。说实话,他都想要退订这份报纸了。 而让他没有选择退订的原因并不是他觉得这份报纸还可以拯救,纯粹是放眼望去,不少报纸都是这样。相比之下,《鹿苑报》依旧保持了一个比较好的排位。如果《鹿苑报》也不能看了,他可能也找不到可以看的报纸...至少《鹿苑报》上的黄金连载还是能看的...... 连翘听许文华说起这些事情其实也有些唏嘘,就算不看她穿越之前的报业和小说,就从她来到这个世界算起。她所见证的,报业的质量确实是有些不如前了。 是的,在这段时间内,小说业和报业的市场在做大,这是没错的。每年这个行业产生的经济效益依旧保持着一个很高的增长速度,短期之内应该还会迎来自己的黄金大发展。 这个问题并不在别处,而是在小说业和报业商业化发展速度超过了小说作者自然发展速度。简而言之,就是出现了人才断层。 毕竟,这个时代的小说作者还是一个野蛮生长的时代,一个好的小说作者长成,这更像是一个美妙的意外,没有形成完全的体系。至于说发展和培养新小说作者,这也是很随意的事情。 第967页 大概的流程是一个人受到了一个作者的影响,无论是因为兴趣还是因为钱,然后就尝试性地走上了这条道路。 充满了偶然性。 第543章 人才网罗的偶然性...这才小说业和报业发展之初当然没什么问题,但是随着小说业和报业大发展,需要的人越来越多,这种断层才真正出现了问题! 一开始的时候,大家不需要自己去培养人才,人才会自己冒出来!那时候能够出头的人少,凡是能够出头的基本上都是天才,来之能用。 而现在,大家已经开始思索起自己培养人才的事情了。 主动培养人才,给予新人更多的机会,刚才周莹和许文华不满的『南宫书生』显然就是这一政策之下的产物。 这样说起来,无论是南宫书生,还是《鹿苑报》竟然是都没有什么好说的了,毕竟人家也是为了未来好。 然而事实上却不是那么回事儿,确实,为了培养人才做出一点点小小牺牲,这本身没什么问题。可是,凭什么牺牲的是读者的利益呢?读者之所以愿意订阅《鹿苑报》,这是因为《鹿苑报》是一份很好的报纸! 现在《鹿苑报》的做法却是辜负了这份读者的期许。 连翘还记得上辈子自己很喜欢看的漫画杂志,他们使用的办法是另外一套,那就是新开了一个专门针对新人的副刊。首先就是举行比赛,获奖的选手有机会再副刊上连载作品。而只有在副刊上经歷过了锻鍊与考验,这才会有之后的事情。 现在的报纸其实也可以那么做,很多报馆旗下有多份报纸,要么在不那么出名的报纸试水,要么干脆新开一个专门针对此的报纸,哪一个似乎都可以。 之所以没有那么做,只能说是当世的报馆内部,报纸与报纸之间管理层的独立。一份报纸的效益或许不如另一份报纸,但说要完全成为另一份报纸的孵化器,这却是万万不能的。 至于说新开一份报纸做这种事,这又是报馆高层难以下定决心的事情。因为可以很容易预想到,这份报纸的销量不会太好,而人力物力却用的不少!这样的报纸肯定要亏本,再加上占用的资源...... 总之,大家下不了那个狠心做这个。 连翘将自己的想法与许文华和周莹说了,周莹只能嘆息道:「这就是人们的短视了,只看得到眼前的一点点利益。」 「毕竟大多数人都认为抓在手里的才是实实在在的嘛。」连翘对此倒是接受良好,但随之而来的,她的表情郑重又笃定:「不过,这也就是现在而已,等到以后有第一个人这样做了,很快大家就会发现这样做的好处——一切就会不一样了。」 连翘之所以能够这样笃定,一方面是上辈子的记忆已经证明,这确实是可行的。另一方面也是她对这个世界报业、小说业的理解,所以她可以如此断定。 这个时候的她堪称是熠熠发光。 许文华默默地将剥好的瓜子挪到她面前,他本来是想嘲讽一些东西的,那些报纸、那些作者,还有连翘的一些想法...不过现在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正在这时,小丫头晚秋从外头进来,手上捏着一封棕色信封的信,另外还有一个洒金红色封面的请柬:「小姐,外头说是什么《鹿苑报》的汪主编送来了这些。」 其他还好,听到『鹿苑报』三个字,连翘先忍不住笑了起来:「这真是说曹操曹操到啊!咱们这儿才说起呢,就有了这样的事儿——以后背后该少说些人了!」 这样说着,让晚秋端了一盆温水来,洗手完毕再擦干水,这才用一把裁纸刀启开了信封。看过信封之后又看看请柬,也没有避开许文华和周莹的意思,自己看完之后就递给两人观看。 「也不是什么不能说的事情,请柬是请我去一个宴会,这是《鹿苑报》的几个大编辑合办的。表面上是私人的事儿,但我估计,其中有《鹿苑报》,甚至是『程门报馆』的意思。」连翘饶有兴致地道。 程门报馆就是《鹿苑报》所在的报馆,当初是程家四兄弟合办的,所以才取了这个名号。 连翘这个话并不是随便说的,如今行内的聚会,大多数时候都是私人性质的,但是不代表没有私人性质以外的存在。 《鹿苑报》这几个编辑办聚会,看起来是用的私人名义。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肯定背后有《鹿苑报》在做支撑。不然的话,这几个人怎么就合办起了宴会?说起来,他们没有合办聚会的名头和理由啊! 说的更明白一些,花了大价钱办一场聚会,他们图什么呢? 事实上也没错,只要看过那封信件,就能相当笃定地得出结论了。 许文华和周莹都已经看完了信件了,许文华甚至拿信件在一旁挥了挥:「亏他们想的出来,怎么出了这种主意?难不成他们『程门报馆』自己的小说作者都死了?这种事轮得着你来?」 其实信件中说的并不是别的事,而是《鹿苑报》的汪主编一个非常私人的请求。想要让连翘答应在宴会上收某个人做自己的助手,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之前三人说起过的『南宫书生』。 说起来这件事并不算什么出格的事情,编辑给自己手下的新人作者找个业内的牛人做老师,噹噹助手,学习学习,多常见吶! 这件事唯一出格的地方在于,一般这种事编辑都会找自己名下的作者,彼此之间有人情,也好说话。再不济,也是同一家报馆,彼此交好的编辑旗下的作者,这个关系虽然远一点,但也还算靠谱。 第968页 但『程门报馆』算是怎么回事儿?连翘和《鹿苑报》的主编汪主编确实有一些私交,可问题是这种程度的私交,在社交网络异常复杂的小说业和报业实在是太常见了。就以在场三人来说,汪主编和许文华、周莹也是有这种私交的,甚至和周莹的私交还要好于连翘。 主要是汪主编这个人一向是长袖善舞,做人圆滑而又不至于让人讨厌,在行内也算是个人脉王了。 连翘本人也纳闷来着:「这种事图什么啊?」 许文华原本还觉得程门报馆胡来来着,这个时候见连翘完全是抓不住重点的样子,却是忍不住笑了起来,屈起手指在连翘头上轻轻敲了两下:「之前不是挺精明的么,怎么这个时候却是呆了?」 让新人作者去业内大拿那里当助手,一方面确实是为了让新人学习。只要是新人愿意下苦功夫,大拿又不是特别刁钻的那种人,肯定能学到不少东西。另一方面,这也是为信任铺垫一下道路。 当过助手了之后就可以对外宣称这是某某的徒弟了! 如果只是一般的行内老油条,其徒弟的名号拿出去倒是没有太大的用处。可是要是连翘这种级别的大神,她徒弟的名号可就值钱了!这种值钱体现在两方面,一个是业内其他人为了给大神面子,肯定会多有照顾。另一个就是读者那边了,出于对大神的相信与爱护,爱屋及乌,肯定会惠及大神的徒弟的。 当然了,这种事情也不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了,权利与义务一直是对等的。相应的,这个学生就得承担当助手期间无条件的压榨!有的压榨能持续很多年呢!另外,就算是不做助手了,将来也得以老师的礼节对待大神。 三节两寿都得孝敬倒是小事,关键是个人立场上,也得处处跟着老师走,不然的话就很有可能自绝于小说业...... 许文华一看程门报馆这个搞法就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了,当然是想要借连翘的名头帮着捧人了啊! 这个办法很好,许文华唯一觉得不太对的是连翘本身不是程门报馆的作者...程门报馆这么做是觉得自己脸大,很有面子吗? 对此,周莹在旁猜测:「难道是他们觉得连翘好说话?」 许文华笑了起来:「有眼无珠!」 从许文华的角度来说,连翘的脾气确实算是不错的,在行内算是少见的接近普通人脾气的那种。所谓艺术家的『怪癖』,在她身上并不明显。但实事求是,连翘绝对不是什么好说话的人! 或者说,她才是最不好说话的一个! 之所以平常显得好说话,只是因为那些事情都在她的安全线之外,大概是因为她这个人的安全线很低,一般的事情都不会触及到她的安全线,这才显得她好说话吧。然而事实就是,一旦涉及到她真正不愿意的事情,那就说什么都不管用了! 哪怕是许文华,如果有那种和他关系很好的朋友和他说,他多少都会软化。但是换成是连翘,她能直接无视这种关系——现代社会新生一代的孩子,确实有些人保持着连翘这种脾气。 毕竟对他们这一代人来说,『自我』已经进化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东西,远超其他。而且相对应的,和自我之外的其他人,确实割裂地颇为严重。 自我主义的一个特徵,表面上看起来他们依旧交友顺利,和朋友打打闹闹。但真的做决定的时候,朋友对他们的影响相比先辈,是要低许多的。 不管其他人是什么样的,连翘身上确实保留了这一特徵。 「你还去吗?」许文华指了指请柬。 连翘虽然没有顺路收一个助手的意思,但还是打算走一趟,毕竟她确实和汪主编关系不错——就算是拒绝,也得当面和人说清楚。 「去啊...到时候一起?」 第544章 程门报馆,这在苏州业内也算是第一梯队的大报馆了,和三吴报馆是同一等级的存在。早年间是由程氏兄弟四人合股做起来的,这程氏兄弟在当初其实是走南闯北的行商,积攒下财富这才回乡置业。 苏州这边,程门报馆只不过是产业之一。除此之外,程氏还有酒楼、当铺两门生意。在偌大的苏州城里,这两门生意做的不算大,但也算是站稳了脚跟。时至如今,程氏一门也算是苏州城内的豪富人家了。 程氏一门家族大多聚居在相见祖宅周围,只有程家四兄弟的嫡系这才搬到城里居住,方便照看生意。 苏州城内地价自然不便宜,纵使是豪富之家也难以兴建大型的居所,所以程家嫡系在城内厢坊之中只有两所大宅子供其居住。这个大小对于普通人来说自然是很奢侈的,但对于豪富之家却远远不够。 于是程氏嫡系在城郊处又修建了『程园』,这是典型的苏州园林,占地面积不少,里头不仅有房舍,还有山水田园。居住其中,既可以享受舒适的富豪生活,又能体会田园生活的闲适。 不过程家并不是常常住在这里,往往只有夏天避暑时才会举家往程园来。其余时候,一般都是小家庭来城外玩耍的时候,做个别馆使用。 这不是说程园就长期处于不用的状态了,实际上程家人常常将这里作为待客的所在,交际的用途可不小! 这次《鹿苑报》的几个编辑请人聚会,虽然聚会的规模不是很大,但还是找背后老闆借了程园诸多院子中算是比较大的一个。从这一点来看,更能确定这次的聚会并不是私人级别的了。 第969页 《鹿苑报》的汪主编来的很早,早早过来查看准备的如何。那些庖厨、侍者的工作他倒是并不十分追究,实际上那些事情他也不太懂,想来操持这些的管事总不会煳弄他。而他在这里提前准备的事情,其实就是和『南宫书生』等新人作者说明一些事情。 「这次的事情你们也知道,这算是报馆里的几位编辑舍了面子这才能办的事情。但是其他人也就罢了,如『乔琏』先生、潇湘楼主这样的人物,本身地位尊崇,交集也不是特别多,到时候人家应不应就在两可之间而已...你们且得机灵一些!」 其实汪主编这些事只能说是老生常谈,之前就已经说过了的。但事到临头不免提醒几个新人作者...也实在是这些新人作者还没有歷练出来,不如一些行内的老油条来的有眼色。 不过汪主编宁愿推这些新人,那些老油条混了这么多年也没有出头...箇中原因,汪主编这种行里沉浮半辈子的人怎么能不知道!有的时候,提拔新人还显得容易一些呢!至少这些新人作者听话,也有潜力。 而众多新人中唯一让他皱眉的大概就是『南宫书生』了,这个二十岁不到的年轻人看起来十分活泼,很有朝气蓬勃的意思...他的原名叫做程渝,姓程,这个姓氏已经足够让人联想很多了。 实际上也没错,程渝确实是程门子弟,只不过不是住在城里的嫡系,而是居住在乡间的旁支。但是不管怎么说,他确实是一个程家人。人家族里连着亲缘,走通了程家嫡系的关系,然后就将人送到了报馆里。 虽说『关系』并不是万能的,在报业能够决定一个作者受不受欢迎的只有读者。如果这个作者不行。即便是天天将他的作品放在头牌报纸的黄金版面也没有任何作用,甚至会招来更多的恶感。 但不得不承认,关系是一个好东西,能够给人更多的机会。其他没有门路的新人作者还在四处找机会投稿短篇,只要有报纸愿意登载就什么也不挑剔的时候。程渝这个程门子弟已经投到程门报馆最好的编辑之一旗下,而且并不用担心短篇登载的事情! 程门报馆也有质量一般的报纸,从这种报纸腾出一个位置,登载一个小小的短篇,这种事再简单不过了。 相比起长久不得机会的同辈,程渝只要积攒一定的实力就能获得机会,这已经是很了不得了!也得益于这种经歷,他能够积累下经验...而他们这一行一步领先,步步领先,这个时候他已经将自己的同辈甩到身后去了! 只要他这个人不是天赋奇差,根本不适合这一行,有程门报馆这样的后盾,经验到了自然能成为一个过得去的小说作者。 毕竟,写小说这一行其实就是一个熟练工种而已,除开那些真的需要天分才能出来的神作,其实等而下之的作品都是熟练之后的产物!比如连翘在男频看新小说的时候会很注意一个数据,那就是作者的创作天数和创作字数。 那种创作字数几百万以上的,别的东西都不看也能判断的出这篇新小说不会沦落到不能看的地步! 写了这么多的字数,经过这一通锻鍊,至少也应该知道读者喜欢什么,毒点又在哪些地方了。按照一定的规律写小说,优秀作品不一定是,但是消磨时间的干粮总是能够担当的。 程渝如今获得了大量的机会,甚至开始在《鹿苑报》上连载一个中篇...说实在的,汪主编不太喜欢这样。 总的来说,程渝在小说行当算是有一定天分的那种类型,再加上后台给力,如果日后机遇好,自身也足够努力,成为中坚作者中的上层,甚至摸到小神作者的边,这都是能够做到的。 但是,现在的程渝还远没有达到那个程度,他写的小说配不上《鹿苑报》,然而汪主编却只能接受他的中篇连载——汪主编对此忧心忡忡,在他看来这或许就是一份报纸衰败的开始了! 一个小小版面被拿去连载小说当然算不上什么,但是这释放出了一个非常不好的信号:是不是东家打算插手报馆的管理工作了?实际上老闆插手管理工作是很常见的事情,真正让汪主编不爽的是现在这种插手! 优待家族子弟,让配不上报纸的文章在此连载。长久下来形成风气,日后败坏了报纸,这又怎么算? 然而不管汪主编如何腹诽,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他想的再多也是无用!只能接受程渝。这个时候和几个新人作者反覆强调事情,尤其多看了程渝几眼! 程渝这个人性格太活泼了,对于相熟的朋友来说,这种性格当然谈不上讨厌。但对于原本与他没有交集的人来说,这未免就显得轻浮了一些。 实际上汪主编想要将他安排给连翘做助手也是看到连翘脾气很好,也不太讲究辈分、地位这些东西!不然放这位公子哥儿出去,他真不敢确定会不会因此平白得罪一个业内大佬! 汪主编前前后后再次查看了一番宴会的准备情况,确定无误之后和同事们最后碰了一次头——这次的事件算是《鹿苑报》酝酿了很久的推新人计划,这个计划本身具有很强的意义!如果获得成功,那么之后还有一系列的推广计划。 他们看的很重,不能不重视。 而与此同时,连翘已经和许文华同车往郊外程园去了。 连翘百思不得其解:「我拿到了请柬和信件,周莹姐姐也拿到了,你是怎么回事儿,这也拿不到?」 第970页 另外一个同车的是许文华的朋友朱敏,他是三吴报馆的编辑,这次固然没有拿到请柬,但受报馆的安排,过来刺探军情来了。只不过他自身的名声不足够没有请柬也能刷脸进去,所以蹭着许文华的面子,准备到时候一起去。 这个时候朱敏听到连翘的疑惑,笑了起来:「这很难解么?如今《鹿苑报》的几位编辑不只是利用自家旗下有名望的作者,还打上了其他名作者的主意。只不过外头的作者不甚了解,也可能根本不卖这个面子,挑人的时候可得注意一番呢!」 说着看了看许文华一张颇为冷淡的脸,继续笑着:「你与周莹大家都是出了名好说话的,这事儿成的机遇更大。而且就算不成,也能彼此相安无事,各有台阶下来。这件事换成是文华,你说说看能轻易了结吗?」 连翘想了想许文华的脾气...还真有可能不能善了。 许文华根本不会去这种宴会,说不定事后还得在自己的专栏上发文章嘲笑一番《鹿苑报》的做派!要知道许文华是这个时代真正的大v,真要是被他这么指名道姓地嘲笑一番,《鹿苑报》也不要做人了,立刻就能承包行内这一季度的笑料! 想到这里,连翘恍然了。点了点头,警告许文华:「今日你不算是正经客人,到时候说话且小心一些吧...至少别得罪人!」 许文华都懒得理连翘,背靠着车厢壁,对着连翘挑眉。过了好一会儿才慢吞吞道:「若不是你邀请,我根本没想过今日来看这一场『闹剧』,你当我是有多闲得慌?人家压根没有请我,我还想着找事儿...难道我想是碰瓷的?」 许文华的声音压的很低,而且一直凝视着连翘,就好像他真的对此事完全没有兴趣,完全是因为连翘的缘故才会呆在这里的样子——实际上不是『好像』,而是事实如此。 连翘一下就脸红了。 而朱敏这一瞬间觉得自己今天不应该沾许文华的光,和他们同路的,找其他的门路虽然麻烦一些,但也省了如今的麻烦啊——自己全然是个多余的,在车厢的角落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恨不得自己不再才好! 最终拯救朱敏的是车夫,转了个弯之后马车速度渐渐慢了下来,随着车夫长长的调子,马车停了。显然,已经到达了目的地。 等到马车停靠稳当,一行三人才下来,后头还有一辆小马车,上头坐着的是连翘家的春儿,以及许文华的小厮。春儿手上抱着一个大大的包袱,里头放着一套衣服,以及其他的个人用品。 古代的宴会比现代要麻烦一些,特别是女孩子,带的东西更多。要是不小心弄脏了衣物,就得借主人家的地方换,不然的话就十分失礼...所以春儿带一身换洗衣物算是很正常的操作。 此时,程园门口已经等了一位编辑,连翘觉得他脸熟,然而却不认得。倒是朱敏,作为同行是熟识的,立刻上去问好——这位看到朱敏来了先是有些惊讶,然后又归于了平静。显然,他也想到了会有其他报馆来刺探军情。 第545章 稍微寒暄了几句,连翘一行人就被引入了办宴会的院子。这个院子算是程园的精华之一,到处草木扶疏,像是野生,但是其井井有条又绝对不可能是野生!这原是程园内可以招待来宾、演出戏曲的场所,所以颇为宽敞,非常适合今天这种宴会,丝毫不会有侷促的感觉。 连翘到的时候当中的戏台已经在表演一些节目了,正是两个女先生在说一个故事。只是现场十分嘈杂,也不知道这两人说的好不好。 连翘一眼望过去,现场主要的人还是《鹿苑报》的,除了鹿苑报的编辑,这次其他的工作人员,甚至鹿苑报旗下的作者都过来站台了!连翘认识其中几个,所以一眼看的出来。 另外就是《鹿苑报》的编辑们邀请的作者了,有程门报馆自家旗下的,也有外头来的。连翘看到周莹正在和王思齐说话,立刻靠过去与他们汇合。 周莹原本正在惊讶:「王先生竟也来了?连翘惯会给人面子,本是不打算收下助手的也想着走一趟,至少要当面和汪主编说明自己的意思。王先生却不是这样的人...您难道是答应了汪主编要收下助手?」 王思齐正对着连翘和许文华的方向,看到两人之后立刻对连翘点了点头,至于说连翘旁边的许文华,那已经被他下意识无视了。然后才回答周莹:「汪兄早些年的时候曾帮过我,这个人情一直没有还,如今也算是还人情吧。」 王思齐其实是不太在意这件事的,不同于连翘、许文华在助手这件事上的『吝啬』,王思齐是手边助手没有断过的人。最高峰的时候他身边的助手有四五人之多,堪称一个参谋团! 一个助手而已,如果有天分,是吃这碗饭的人,王思齐不介意提点一番,教教真东西。可要是不适合这行,在他身边打打杂,当上一年半载的助手,然后再将人还回去,这也是小事。 连翘这个这个时候也过来了,正好听到了王思齐解释关于助手的事情。感慨道:「王先生的想法好洒脱,我就不行了。没有助手也就罢了,一旦有了助手就想着得对人家将来负责...我就算是招助手,也是给钱的那种,事先说好帮我做哪些事。」 连翘先后有过两个助手,一个是没有什么人知道的钱宝儿,当时她还在嘉定呢!那边的事情自然不会为苏州这边的朋友所知。然后就是彭冬生了,当时连翘需要为了《江湖》这部小说收集一些下九流江湖人的讯息,她自己是不方便的,便拜託了彭冬生。 第971页 而助手也是分类型的,简单粗暴地分,一个是给钱的,另一个是不给钱的。一般来说,如果不给钱,那么就得教那些助手一些东西,不然白使唤人家根本说不过去。这样一来,即使没有师徒之名,也有了师徒之实。 为什么说作者与助手之间存在外界认可的师徒关系,原因就在这里了。 不过如果给了钱的,那就是另一回事儿了。虽然在外界的普遍认知里,这两人依旧存在一定的关系,但始终差了那么一层...... 王思齐对于连翘的说法不置可否,迅速地瞟了一眼在这件事上和连翘做派几乎一样的许文华。摸了摸下巴道:「这种事情么,只能说你们年轻人想的太多了,拿这个做负担,总觉得担子重的很,还不如不要这个麻烦。」 「就像是人情这种东西,你们宁愿欠人钱也不愿意欠人人情,不就是怕麻烦?只是你们没有从另一个方面想问题,人与人之间的交际、关系,就是靠着人情往来建立起来的。你欠我一份人情,我欠你一份人情...这并不是坏事呢!」 王思齐近乎于谆谆教诲,像是在给连翘上思想政治课。 连翘哪能听不出他话语中对自己的爱护和指教,其实这个道理她也不是不懂,只是人的思想就是这样奇妙,不是懂得一个道理就能够按照一个道理去做事的。 谢过王思齐之后她却只能拒绝他的好意:「正如王先生所说...只不过我始终还是不愿意担起这个担子来,还是算了吧。」 王思齐仔细打量了一下连翘的神色,发现她确实是认真的之后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随便你吧。」 「反正做到你这一步,人际上头的事情向来只有别人迎合你的,你本不必迎合别人。」 王思齐一向是一个很通透的人,他清楚地知道他们这一行,或者说世间任一领域的交际规则——那就是强者恆强。 一个没有地位的人就算再会迎合,再是油滑,最终也只能算是勉强生存而已。而一个地位足够高的人则是能够跳出人际的束缚,按照自己的想法过日子。只要他们的地位一直维持,自然会有源源不断的人围绕着他们,顺应他们的想法进行交际。 几个人说了一会儿话,渐渐的人应该齐了,于是开始各找位置坐下——一开始并没有安排位置,只有一个大概的统筹。因为这种大型聚会谁也说不好会不会有计划之外的人来。如果安排的太过绝对,就有可能面临尴尬的境地。 比如不请自来的许文华,他算是预料之外的人了,但因为主桌本来就预留了位置,所以他坐在连翘旁边一点问题都没有。不过朱敏就不行了,他可没打算得罪同行,摸了摸鼻子之后就非常『懂事』地坐到了另一桌,那里有《鹿苑报》的工作人员坐着,也方便他打探情报。 这个时候汪主编也坐到了主桌,将一本点戏本递给了王思齐——在场的大神有好几位,而王思齐是其中资歷最深的一个,所以由他来起头也算是最合适的一个。 社交场合的规矩就是这样,看似很随便的一点,其中也有可能是深思熟虑之后的结果。 王思齐连翻都没有翻,只是叫来了今天唱堂会的戏班班主,问道:「可能演乔琏先生的戏?」 连翘听他提到自己,抿了抿嘴,似乎是想笑,但到底是忍住了。 班主拱拱手:「乔琏先生的话本正红火,别的地方的不敢说,小人这样苏州的班子定然是会演一些的。只不过如今的《颜飞飞传奇》还没有排出来,至于其他的戏,小人的班子有一出《春闺恨》算是有几分薄名...这原是《丁香传》里头单取出的一场戏。」 王思齐没有对这个班主说太多,只是点了点头,然后就将点戏本递给了连翘:「听一听这个《春闺恨》,看看你这个作者怎么说——下一出你来点罢!」 其实在场还有几位大神作者,连翘算是其中资歷最浅的一位了,按照道理来说,点戏本不应该传到她手上。只不过这种事情也没有一定的规矩,再者说了,这些大神们都是见惯了大风大浪的,哪能在意这种小事。 见连翘拿了点戏本,都笑着道:「王兄倒是会讨好佳人呢!」 特别是一个挨着周莹坐的,立刻道:「我到时候就点一出周莹大家的戏好了,也不能让王兄专美于前。」 连翘接过点戏本,正准备点戏来着,旁边的许文华将手放在点戏本正翻开的一页,指了指其中一齣戏。连翘低头一看,然后就将许文华的手移开了,清了清嗓子,仿佛是投桃报李一样,点了王思齐做原作的戏。 也算是某种程度上的商业互吹了! 然后就将点戏本递给了隔着一个许文华的同行,刚才正是这个同行要点周莹的戏,连翘煞有介事地点头:「卫先生讨好周莹姐姐的机会就在这里了!」 大家跟着笑了一回,这并不是连翘的话有多少笑点,只不过这种交际场合的事情就是这样。作为交际核心人物,像是连翘,她的一举一动都在大家的关注之中,之后自然也会给出自己的反应。 在场的都是行内大佬,固然做不出拍马屁、捧臭鞋这种行为,但是本能地倾向交际场合最闪亮的那一个,这是几乎不用想的。 这一点其实很好理解,这就好像是一场生日聚会,过生日的那个人就是主角,他无论做什么大家都会给予一定的反应,丝毫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现在这个场合没有选定的『主角』,连翘这个社交场的红人就享受了一把主角的待遇。 第972页 只能说她最近太红了,而她平常又不太参加这种聚会,物以稀为贵,大家都格外看重起她来。 点戏本递了出去,许文华却是板起了脸...连翘不惯他这个脾气,都懒得理他! 刚才他指到的那一齣戏正是他的作品《金钗记》的节选改编...说实在的,选他的小说改编不是不可以,这本来就是一件小事。但是连翘不愿意惯着他——这种点戏的事根本无关痛痒,而这种小事都想干涉她,这算是怎么回事儿? 连翘早就发现了,许文华常常会有一些小性子发作,活像个小公举。 这种小脾气偶尔顺着也就算了,连翘绝不会每次都惯着他的——凭什么啊! 点戏完毕,戏台上开始咿咿呀呀地唱了起来。不过此时戏台上唱了什么并不是重点,大家也就是耳朵里听听就算,更多时候是和周围的朋友、熟人推杯换盏。毕竟,谁差这一齣戏看呢,这种场合与人交际重要多了! 就连连翘他们这桌都不例外,在场的人基本上都没有讨好别人这一需求,但相比起戏台上,还是戏台下有意思一些。 四个新人作者中就有『南宫书生』程渝。 这个时候汪主编带着四个新人作者往连翘他们这一桌来,这四个作者也不止是《鹿苑报》的,还有程门报馆其他报纸旗下的,毕竟今天办的场面这样大,不可能只是针对《鹿苑报》,那太浪费了。只不过《鹿苑报》是程门报馆的王牌报纸,所以才会用他的名头。 正在气氛渐入佳境的时候,另外一边,《鹿苑报》的编辑们,各带了几个今天要主推的作者满场招唿客人。其中重点攻略的就是连翘他们这一桌,以及他们两边的两桌。这三桌坐的都是知名作者,一开始就说过了是打算将新人作者塞给这些作者做助手来着! 第546章 程渝老早就注意到了主桌中那个众星捧月的女子了! 更早时候,听说报馆打算给他安排的老师第一选择是『乔琏』的事情他就相当兴奋了。毕竟那可是乔琏啊!崛起速度前无古人,估计也后无来者的同行。而且她还是一个女子,走到这个位置的女子,行内是从来没有过的! 按照行内的普遍看法,只要抛开对『乔琏』女子身份的这一重偏见,几乎所有人都觉得『乔琏』是最有可能的下一个『行内第一人』! 她现在就是一个行内传奇了! 连翘这几年的小说程渝也都是有看的,即便称不上铁粉,但称唿为读者是绝对没有问题的。私下程渝也会幻想着如果自己能重走连翘的成名路——那该是一件多么完美、梦幻的事情啊! 但现实是这种幻想程渝做的很少,特别是他也进入这一行之后,他想的更少了。因为只有进入这一行之后才会明白,『乔琏』当初做到的事情不是困难,而是超出极限的困难!! 困难到了只要想一想都觉得绝望...进入这一行之后如果还幻想那样,需要脸皮极厚才有可能——只要对自身的判断没有出现误差的话,一般的从业者是不敢想像能做到那个程度的。而自我判断能够做到那个程度,除非又是一个『乔琏』『西湖客』级别的天才,不然那就是个自大狂而已。 而众所周知,天才这种存在是很少的...... 对于自己能成为『乔琏』的助手,程渝也是相当期待的,甚至在此之前他就已经对自己的一群跟班放话了...他如今在小说业内虽然没什么名气,可是那些底层作者看到了他身上的资源,判断他迟早能够发展的不错。 既然是这样,提前投资人情就是很正常的事情了,所以也颇有几个对自身前途不看好的人鞍前马后地随着他走动,自愿成为了跟班。 说实话,这也是程渝第一次见到『乔琏』的真人。 最初他入行的时候连翘人还在京城呢,他就算是想见也见不到。而连翘从京城归来,倒是办了一场大宴。但那场大宴办的非常突然,程渝当时正在老家,也没赶上。至于说之后的一段时间,连翘是一个不喜欢参加大场合的,聚会也是三五知交罢了。 以程渝如今所处的位置,实在不可能参与到那样的聚会场合。 程渝随着汪主编来到了主桌这边,一个个敬酒。这个时候的规矩是,他们这些敬酒的人空杯,而桌上的人随意,只要酒液能润湿嘴唇就算是给面子了。 当然,为了照顾这些敬酒的,一般来说他们喝的都是淡酒。这种小心机,坐着的人也都知道,并不会说什么...除非有人连淡酒都不用,直接用了水,不然大家也能够体谅敬酒者的不容易。 要让连翘来说,酒桌文化其中有很不好的地方,敬酒的人用水她也不在意。不过这种传承了不知道多少代的酒桌文化可不是她怎么想就怎么样的,普遍的认知就是:用水是很不恭敬的,没被发现也就算了,一旦被发现,呵呵... 连翘此时正在和王思齐讨论一点音律上的事情,连翘拥有原身留下来的底子,所以音乐水平达到了这个世界普通演奏者的程度。后来她有空的时候多有练习,再加上上辈子的见识使然,她经常能够提出一些令人耳目一新的东西。 所以针对音律和人侃侃而谈也不算是少见的事情。 王思齐这个人喜好热闹事,家里常常是宴会不断,而这个时代宴会不断也往往意味着舞乐不断,他在这方面演奏水平不低,品味评判水平就更高了! 第973页 两人正在讨论戏台上正在上演的那出戏,这是王思齐做原作的戏,其中的配乐很是不错——这个版本算是这套戏流传最广的版本了,因为音乐方面有王思齐参与,是在他的家戏班子最先排演开的,所以被人认为是正宗。 连翘一直觉得这一节的音乐节奏有点奇怪,今天听到了就干脆和王思齐讨论起来。 随着戏班的乐器,竹筷轻轻敲击着酒壶,连翘姿态放松,慢慢地哼唱。此时此刻,一片初冬阳光洒在连翘的脸上,能够看到睫毛在眼睑下洒下浅浅的阴影,也能看到她脸上细细的绒毛有着细微的光。 确实是佳人来着...程渝有些愣住了。 旁边的汪主编到底是有见识的,比起小年轻,他走过的桥比他们走过的路还要多呢!很快回过神来,然后清了清嗓子,算是提醒身边的年轻人。 许文华此时以一种相当倦怠的姿态靠在高大的靠背上,眼睛半阖着,似乎有一些心不在焉,又似乎是太过于专注了。听到汪主编清嗓子的声音,眼睛微微抬起——这并不是他高兴的时候有的眼神。 那就是不高兴了...... 汪主编并不太在意这种事情,实际上和许文华有过接触的人都能得出一个结论:除了他看得上的那些朋友,其他的人做事总会有让他不高兴的时候,鬼才知道他哪里有那么多的雷点! 汪主编这个人算是行内人脉王一类的人物了,在此之前虽然没能成为许文华的朋友,但也绝对混了个眼熟,属于他不讨厌的那种人。但即便是这样,他也常常能够发自内心地觉得这人百分百地难搞定。 所以今天让他不高兴什么的,那也就是毛毛雨...大概是许文华不高兴的时候远远比高兴的时候多,所以对于那些让他不高兴的人他也没什么无聊的报復心。不像某些行内更有名的『难搞定』,那才是真正的不能惹。 为什么许文华神烦,但在行内说起来一向是『一言难尽』,而不是『罄竹难书』,原因就在这里了。 露出一个微微歉意的表情,然后很快汪主编就看向了连翘:「乔琏先生——」 「哼!」然而话还没有说,就被旁边王思齐的冷哼打断了。连翘对着他摇摇头,他这才不说什么。 说实话,连翘从一开始就听说小说行内内部,作者们,特别是知名作者的脾气都不太好!也对,他们出入都有的是人奉承,就算是性格不错的人也会在知道自己的地位意味着什么之后,开始『变坏』。 这就像是生活在条件艰苦的环境中,人会因为这种环境变变得谨慎、勤劳、隐忍。而生活在轻松的环境中,人就会成长成没心没肺的样子。人是会因为环境而变化的生物呢。 但是,那些对于连翘来说只是听说而已。她自从入行以来就是行内精英,而到了与一众大神小神相交的时候,她自己也成神了。无论是从地位来说,还是从个人魅力来说,她理所当然地不会成为知名作者『坏脾气』的受害者。 所以很长时间之内连翘甚至觉得传言其实有些谬误,大家的性格较普通人确实有不通情理的部分,但依旧在正常的范围内... 然而时间长了,和大家交集的场合越来越多,接触也越来越深了,连翘这才后知后觉一样感觉到:这确实是一帮太过自我、太过坏脾气的人! 就在刚才,汪主编打断的那一下。许文华不高兴,不过因为他不是当事人,所以也不好发作。而两个当事人,连翘和王思齐,连翘当然不会觉得被人打断一个编曲思路就如何如何,这本来就是一个小游戏而已。 但是王思齐不一样,他在投入进去之后是很认真的,而被打断之后当然会生气。如果连翘面对同样的心情,她的性格肯定会控制自己的脾气——她就是一个正常的现代女孩,从小就是在集体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也没有人会惯着她的坏脾气。 哪怕她有什么不快,她也不可能随便发泄,得视事情具体情况而做出判断。而现在这件事,显然不到发脾气的标准。 只是现在面对这种心情的人不是连翘,而是王思齐本人,于是他就生气了。连翘丝毫不怀疑,如果没有她刚才的阻止,王思齐会不会让汪主编下不来台! 没错,汪主编在报业内部的地位并不低,但是说白了他地位不低是不低,但又管不着王思齐!王思齐和他仅有的关系就是欠他个旧人情而已,今天就是来还的。 王思齐今天就是发作他了,给他难堪了,又能怎样?王思齐靠自己的本事傍身。莫说他不在程门报馆混饭吃,就算他是在程门报馆混饭吃,也不可能有人为难王思齐的。 从这里就知道连翘的脾气被传闻传的很好,这不是胡说了。因为如果参照物是同行的其他大神小神作者的话,她的脾气确实很好。甚至有的时候会让朋友不能理解——她用得着那样照顾别人的想法吗!? 在他们看来,做到他们的位置,随便怎么做都可以了。这不是他们的德行差脾气坏,而是社会对他们就是这么宽容,其他人也是这么想的。 好比现代社会的艺术家们,他们有脾气,普罗大众觉得完全ok啊! 连翘这个时候在汪主编眼里完全闪耀着天使的光芒!然而连翘并不是为了讨好汪主编才做这件事的,她纯粹是觉得王思齐要是为了刚才那一点点事发脾气,总觉得不太好啊。 第974页 这个时候事情已经了了,于是记起了今天来这里的目的,先是看了一眼汪主编后面的四个新人作者,然后压低了声音:「汪主编,信里说的那个助手的事情恐怕不行呢...今日我是特地来说这件事的。」 第547章 说实话,对于连翘回绝程渝成为助手这件事,汪主编不是没有一点准备...虽然一开始的时候选定连翘,认为她这个人比较好说话。但其实也考虑过失败,因为是连翘的关系,至少不会闹出两边没有台阶下这种事。 事情的发展也确实是这样,连翘虽然干脆地拒绝了这件事,却没有将这件事闹大,置于其他人品评当中的意思。甚至,不需要连翘对这件事品评嘲戏一番,只要让其他人知道她拒绝了『南宫书生』这个新人成为自己的助手,汪主编和《鹿苑报》这边就会非常难做。 最浅显的,再给『南宫书生』找个知名作者投靠?这恐怕不行了。其他人知道他是连翘公开拒绝过的人选,这些人恐怕会有顾虑。和连翘关系不好的人不会接受,因为他们认为这是连翘看不上的人选,如果他们接纳,他们成什么了?和连翘关系好的人更不会接受了,连翘既然没有给这个面子,他们自然也不必给这个面子。 或许这些人一举一动并不一定要受连翘的影响,毕竟只不过是收个助手这样的小事而已。但是,就是因为这是一件小事,大家都不太放在心上,既然连翘这里已经做l表态,那又何必再做多想? 而深入一些,会不会有人联想到程门报馆这一系列的推新人计划?因此看衰这个计划...这听起来有些匪夷所思,这种大报馆经过长久规划才开始执行的计划肯定不是纸煳的,不至于因为某一个人的判断而雨打风吹去。 但很多事情是牵一髮而动全身的,连翘一个人的倾向并不算什么,但世人不乏联想,谁又知道她的这个态度会引起什么连锁反应?汪主编是一个处事很周全的人,不会想不到有这种可能性。 见连翘对此已经表明了自己的意愿,汪主编也无法多说,只能带着新人作者去别处敬酒。至于说程渝该如何安排,这也不难,为了应对这种情况,他们早就准备了兜底的选项——就在自家报馆旗下,选定了好几个候补作者,若是那些知名作者拒绝了,就立刻请求这些作者。 程渝早就知道这个安排,但没有想过这个安排会沦落到自己身上! 严格来说,程渝这个人还是有几分天赋的,属于能吃这碗饭的人。但是,他绝对不算什么才气纵横,能够自然脱颖而出之辈。能够在同辈中间占尽优势,还是背后有程家做靠山的缘故。 只不过世人总有一种错觉,那就是自己所得大抵是自己努力得来的,自己的家庭或许有一点帮助,但还是自己本身占了主导。这种想法无论古今,都大有市场!特别是那种自己确实有所努力的人,更容易产生这种想法。 程渝确实知道自己有背靠程家的事实,但另一方面他也坚持是自己努力才能高过同辈,并且拥有光明的未来。不然的话,为什么程家旁支子弟那么多,偏偏只有他走出这一步?要知道因为有程门报馆这份产业在,乡间宗族想要投身小说行业的可不只他一个! 光是程渝知道的同族恐怕就有三五个了! 一直以来都认为自己也算是明日之星,只要稍作蛰伏,焕发光彩指日可待!但是现在,有人轻巧一句话就将自己否了,这算是怎么回事儿? 程渝自从入行以来,和广大同辈的底层写手不一样,他根本没有受过什么挫折。要知道底层作者们,如果不是拥有绝顶的天赋,往往都是写了退,退了写,奔走于各大报馆,有的时候甚至会面临衣食无以为继的窘境,只能兼职做一份工养活自己。 这样的经歷并不是什么让人愉悦的事情,但有的时候确实会带来一定的财富,就是让一个人变得更加坚韧,更加有自知之明——自己和其他同辈其实没有太大的不同,抓住一点点机会一定要奋力向上。 程渝缺乏这种与人争斗的血性,甚至在遭遇挫折之后会产生类似『恼羞成怒』的冲动。之后再拜会其他作者他就显得十分冷淡了,汪主编忙着给其他新人牵线搭桥,也没有太多在意他。 或者说,如果没有这次推新人的活动,汪主编根本不会将程渝带到自己身边。没错,程渝确实是程家人,但也就是一个旁支子弟而已。他本身有一点天赋,可这种天赋并不显得如何出众也是真的。而汪主编作为程门报馆旗下王牌报纸的主编,并不将区区一个程渝放在眼里。 只不过是不想违逆老闆的意思,这才不在程渝的事情上说太多而已。可要说对程渝有什么忌惮,甚至奉承,那是绝不存在的!说白了,打铁还需自身硬,汪主编是手上有真本事的人,老闆对于他这样的技术与管理人才也不可能如对待奴僕一样,随意料理,往往是笼络、优待居多的。 不然他这样的人,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旁的地方一样给人打工。而且考虑到汪主编这样的人手上人脉不浅...这就更加重要了! 汪主编不在意归不在意,等到处理好其他三个新人的事情,开始找那几个候补作者说话,准备推出程渝的时候,发现程渝还是没个好脸色,汪主编就有些不快了。说到底,推新人这种活动虽然是为了报馆的利益,但前期工作里还是在用报馆和编辑们的影响力,给这些新人沾便宜! 第975页 前期等于是新人有求于报馆和编辑,正是最该态度放低一些的时候。而这个时候程渝一个人和别人不同,脸色这样难看——是给谁甩脸子?是给他,还是给其他有名望的作者? 汪主编人不错,能够广结人脉这也说明了这一点,但是他到底是《鹿苑报》的主编,一个什么都还没有的新人作者这样态度轻慢,这足够让他不快了! 而如果他这脸色不是对自己,而是对其他有名望的作者,这就更让汪主编不喜了。一方面,他认为程渝没有这个本钱。另一方面,他还担心程渝得罪人呢! 汪主编今时今日的地位,不至于不敢得罪那些作者。正如作者们脾气不好,倚仗之一就是这些编辑不能拿他们怎么样一样,这些作者又能拿一个主编怎么样呢?只要不是犯了众怒,都是无伤大雅的小事。 但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长久以来积累的好声望,凭藉的就是与人为善。因为程渝而得罪什么人,这本来就是很难接受的事情。 「你今日的脸色给谁看的?要是不愿意呆在这里,自可以内室去,没有人强留你!」汪主编的话可以说是很不客气了,而且他是当着其他三个新人作者说的,这就更让程渝难堪了。 此前负责他的编辑对他就颇有照顾的意思,让他下意识地低看了这些编辑一头——说起来这些编辑都是给程家打工的!他虽然只是个旁支子弟,但好歹也姓程,对于嫡系的程家子弟而言至少算是一家人。 由此,也就自认为高出这些报馆工作人员一头了...这个逻辑啊,啧啧啧啧... 忽然遭这样的抢白,他一口气上不来,脸上红红白白十分精彩,兀自强道:「我并没有给谁脸色看,只不过觉得这人选有些不妥。若说原先选定『乔琏』先生还可以借先生名声邀望,那后来几个又算什么?」 其实那几个候补的作者也算是小有名声的,不然排不上来。但是程渝的眼界可高了,等闲人他还看不起呢!一众大神才是他的目标,大神之下的小神,也得是那种格外出色的才能『勉强』有几分敬重,其他的都嫌格局太低! 这样的眼界下,那几个小有名气的作者程渝当然是看不上了。 旁边的汪主编差点给他气笑了,当即冷笑道:「我倒是不知道公子还有这样的志气!只不过才气没有志气高呢——你看不上另外几位先生,可你想想自己,将来可能走到那一步?」 见程渝脸色通红之余,眼里是不以为然的样子,汪主编知道他肯定认为自己将来的成就绝对会高于这些人。于是压低了声音,带着一丝讥讽之意道:「将来暂且不论,只说如今,难道这些先生哪一个不比你强出百倍?」 「你跟着人家名下,邀取名声只不过是小事而已,若是自身能力不够,邀来的名声一朝就能散尽。正经的事情是受各位先生指导,努力上进。再不然也是多多结交益友,为将来考虑一二...如你这般做想,简直就是本末倒置,不知所谓!」 说到这里,汪主编忽然觉得有些意兴阑珊起来——人家自己不争气,误的也是自己的前途,关他什么事?现在说这么多,弄不好人家根本不领情,只觉得他是个恶人呢!于是甩了甩袖子,不再说话。 只是这个时候程渝反而大觉受辱,转身就走了! 见他如此,汪主编也不拦他,只是冷笑一声...他不担心会有人因此问责于他,就算程渝是程家人没错,可他只不过是一个没有证明自身价值的程家人。说白了,程家办报馆也是开门做生意,相比起亲缘,最重要的是一个人的价值! 还有旁边跟着的另外三名新人作者,彼此交换了一下目光,都是心领神会地。实际上,他们很难理解程渝的这番行事作风,自身并不是那种天资冠绝群英的人,偏偏脾气却涨到那个程度!如今又一点小委屈都忍不下,恶了汪主编——说是小委屈,但在这些人看来,其实也算是一番指点了! 有指点就算好的了! 新人混出头困难,要是有前辈肯骂自己,大家反而会如获至宝!这不是犯贱,而是心知人家多少在意你才会骂你,不然根本不会管你!最重要的是从这些『骂声』里学到一些东西。 「程兄这样做派...真是胆大啊!」等到拜会完毕,他们这些人自由活动的时候有一个新人作者意味深长道。 旁边一个撇了撇嘴:「他有程家撑腰,自然胆大。今日之事,若是换成另外一个人,传出去了,日后再难出头!可是程渝就不一样了...人和人,命不同!」 程渝并不是什么不世出的天才,偏偏又这么难搞定——用现代一点的话来说,这个人并不是不可替代商品,替代成本极低!他身上有了难搞定的标籤,以后其他人看他就多了一重顾虑! 只不过他姓程,所以要较普通人好命不少呢! 然而那人说是这么说,其实他们心里也很清楚。难搞定这个名声传出去了,程渝的前途一定会就此蒙上阴影。 这些人语气里不乏幸灾乐祸!说到底他们这些同批推起来的新人都是竞争对手,谁知道最后会主推哪个呢!而现在拥有内部关系的程渝先自废武功了,他们当然高兴! 明白一些说,程渝的前程可能就止于此了! 程门报馆是程家产业不错,可是底下的人都有自己的思想,怎么可能因为程渝姓程就万分好说话起来!实际上,就算是程家嫡系子弟进入程门报馆管理层,面对手底下的人,也不能随心所欲,不然有的是自己难受的时候! 第976页 第548章 程园一会没什么特别的,好在同桌的大多是熟人朋友,彼此之间还算是有话说,这场宴会也不至于无聊。但要说真有什么趣味,那确实是没有的。 最多就是王思齐再三叮嘱连翘第二日来自己家,不为别的,就为了之前两人交流的那套曲子。之所以要连翘去他家交流这个,而不是他去连翘家,那是因为王思齐家乐人齐备,足够开一场小型演奏会了。 到时候推敲曲子,少不了乐队帮忙。 连翘连声应下,这不过是小事,忙过了《颜飞飞传奇》最初的攒存稿,她的空闲也多了起来,偶尔去朋友那里消遣时光本就是一件乐事。 等到第二日,连翘径直往王思齐家去,中间半道被许文华追上,两个人便结伴而行——许文华当然是故意的!他知道连翘要往王思齐家去,这才跟上的。不然以他和王思齐的微妙关系,他当然不可能主动拜访王思齐! 王思齐家里这个时候已经渐渐有了喧譁热闹之声,显然是前院已有不少的同行在活动了。说实在的,连翘始终不能理解,王思齐这种大开流水宴,以求热闹的心态到底是怎么回事儿。说起来,京城那边的白明星也是这样的呢! 想到歷史上也有古人是这个样子,连翘就不多想了...或许这也是古今代沟的一种吧。 连翘和许文华这样的客人当然不会经过前院,自有僕从将两人直接引入后院。 此时虽然已经是初冬,但因为花匠们精心照料,又有王思齐捨得花钱,后院看起来倒依旧很有可看之处。而在敞厅外头的园子里,有一部拿乐器的乐师正在演奏。看得出来这部乐师并不齐整,大多数只是戏班子的乐队。 众所周知,戏班子用乐师只常见那几种乐器,相对于古代乐伎,也就是专业乐队,那当然是差得远了。 不过今天本就是为了改戏曲的曲子,只有这些人也够用了。 虽然说是为了和连翘改曲子,在场却不止王思齐一个,另外也有三两好友,有的是同行,有的不是。看到连翘和许文华,纷纷过来打招唿。其中一个因为不知道一些关窍,对于许文华来王思齐家还颇为吃惊。 只不过因为不好当面问人,这才掩下了诧异。 旁的人还晓得掩饰诧异,王思齐这个主人就丝毫不掩自己的态度了。上下打量了许文华一眼,直接问道:「你今日算是怎么回事儿?我家庙小,倒是不知道该怎么接你这座大佛!」 许文华要说话,连翘怕他说什么不中听的,扯了扯他的衣袖。许文华也不知道怎么想的,皱了下眉头,然后忽然松开,撇过脸去不再说话。 连翘赶紧道:「是我请文华一起来的,文华擅音律,有他旁边出谋划策,这件事就更好了。」 连翘何曾邀请过许文华,这一串话说出来,一方面是为了给许文华台阶下,另一方面,也是说给王思齐听的,王思齐再看不顺眼许文华,他也得给连翘面子啊。连翘既然说了,许文华是她邀来的,王思齐也就不好说什么了。 许文华那边虽然对连翘这样做老好人有点不爽,但连翘也是在说他的好,更说不出什么来了。 两边暂时休战,连翘松了一口气。 只不过之后让她头疼的是,许文华还真的参与到了音乐创作当中——说实话,许文华算是苏州第一玩咖了,盛名之下无虚士,他也确实精通那些。而音律,只是当世常见的娱乐活动之一而已! 许文华品曲上的功夫不容小觑,旁边听着能说出许多来,而且言之有物。以至于王思齐有心要他闭嘴,却说不出什么理由来! 连翘嘆了口气,真心拿这两人没办法。就在她劳心费神,尽量维持这两人面子上的和睦的时候,前院忽然传来了巨大的喧譁声,以至于他们这边都听的到了。 「这是怎么回事儿?」连翘下意识地看向了此间的主人。 此时王思齐也神色严肃了一些,让家人去前面询问,到底发生了什么——前院招待客人向来是非常随便的,基本上只要是小说业和报业的人都可以去,至少有免费的饭食可以提供。那些人里面确实有一些怀才不遇,如今困顿的,想要通过这里结交人脉,鲤鱼跃龙门。但更多的却是一些混日子,只会吹牛打屁的一些人。 这样的人汇聚,热闹是热闹了,有的时候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口角生出一些事来,也不是不可能。只不过因为此间的主人王思齐算是行内大佬,如果想要行内混下去,最好不要在这里惹事,所以这才能保证基本的规矩。 但即便是这样,偶尔有一点风波也是不可避免的。 王思齐一直很在意这些事,他招待这些人是图个热闹、乐呵,可不是为了招来一群惹事精!所以一旦有这种事,他都是冷脸以待。一般来说,其中领头犯事的,至少在苏州,这一行是混不下去了! 仆佣们过了一会儿就回来了,身后还带着一个衙门里的差役!说实话,看到有官府差役,所有人都是十分惊诧了,颇有些不明所以的意思。 经过一番分说,连翘等人才知道,今日前院聚会中有一人犯下了案子,所以被缉拿走了。 至于说是个什么案子,这办事的差役也不太清楚,只是拿了手令过来拿人而已。 因为不是王思齐家的人犯事,连翘等人安下心来。只不过经过这样一闹,不管是前院的聚会,还是后院的娱乐,通通都没有心思办下去了,连翘和许文华他们都告辞离开。 第977页 连翘还好,虽然对差役抓人有些好奇,但也不觉得有什么太多可追究处,人人都有可能犯法,偶尔出个把行内人犯法收监,这又算得了什么呢? 许文华就不一样了,他一惯敌视王思齐,这一次既可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又可以看王思齐的热闹,何乐而不为!于是转头就去找了衙门里的朋友,打听是怎么回事儿去了。 这一日连翘和周莹两个在自家露台上玩『梯子吊』(一种赌博游戏,用叶子牌玩,两个人玩称之为『梯子吊)。输者贴纸条,正自得其乐呢,忽然许文华如同一阵风一样闯进。 许文华兴沖沖的本想说什么来着,看到周莹的样子先笑了起来:「这是怎么回事儿?」 周莹一把扯下脸上快要贴满的纸条,颇有些幽怨道:「你笑什么?要是你来和连翘玩这个,恐怕也是一样的!」 看着周莹脸上还沾着的白纸条,再看看连翘光洁的脸,许文华非常严肃地指出:「并不会!若是我的话,连翘脸上多少还是能贴一些纸条的!」 玩牌这件事,连翘在苏州圈子里都是有名的好手,一般的熟人只能甘拜下风。不过许文华本身就是玩咖,玩玩牌什么的对于他来说也只不过是小事。玩一场下来,赢连翘几局确实不是大话。 对于这种红果果的嘲讽,周莹选择了静默...实在是太伤自尊心了! 连翘对这种操作一向头疼——似乎许文华一旦出现,总容易陷入智熄的处境。看看这三岁加两岁一样的水平...... 将两人扯到桌边,燃起小泥炉...连翘煮的不是茶,她只是在热酒而已。不是什么高度酒,而是黄酒,度数很低,在这样逐渐冷起来的天气里喝一点儿也可以舒筋活血,暖暖身体。 暖酒的时候一簇髮丝从鬓边垂了下来,许文华见到,顺手就摘下连翘鬓边的一只发插,将那一簇髮丝梳了上去。 他似乎没有察觉到自己做了什么,反而是连翘这个现代人有些不好意思。眼睛看向旁边有些看好戏意思的周莹,微微清了清嗓子,掩饰自己的侷促:「咳咳...那个,你今日来的急促,是有什么事不成?」 这当然是转移注意力,但也是她原本想问的。 许文华本来的目光全在连翘那支发插上了,那发插本身是银质的,上面镶嵌着珍珠、蓝宝之类,又因为雕刻精美,看上去十足十的精緻。许文华是一个很有审美情趣的人,即使以前并不在意这种女子装饰,但一旦上心,品鑑功夫也能让他高出普通人许多。 他忽然想到连翘平常使用这些装饰也自有自己的一套道理,有些别人认为过于俗气的,她爱的不行,有的别人认为极贵重的,她却弃之敝履。让后等她装扮出来自成一派,显得或爽朗大气,或精緻小巧...如果不是她自身并不好这个,说不定还能引领全城潮流呢! 脑子里想了好多乱七八糟的,忽然听到连翘提问,一时之间竟难以反应。 「咳咳...你说、你说那个。」回神了一下,中间有着短暂的短路,过了一会儿才接着道:「确实有事来着,却是如今行里的一个新闻,我想着你或许会觉得的有意思,这才过来说的。」 许文华说到后面,脸色已经变得有些得意洋洋了,连翘本来是为了转移注意力才问这个的,这个时候也起了好奇心,睁着眼睛直直地看着许文华。 许文华本来也不是来卖关子的,当即道:「你还记得当日在王思齐家的事情吧?就是那个差役抓人的事情!」 这件事连翘当然记得,毕竟这种事也算是少见了。只不过听许文华的口气,这竟然发展成了一桩行内的新闻?这怎么想也觉得不能理解。要知道王思齐家前院汇聚的那些人大多是行内没有出头的,这些人在行内往往是悄无声息的,来来去去引不起什么风浪。 这次又是怎么回事儿? 第549章 其实说起来这次的风波也不算什么大事,只不过有人在后面推波助澜,所以一时之间竟然弄的人尽皆知起来了。 当天的事情也简单,大概是某个投身小说业的男子年轻时候曾经一时冲动杀过人。当时惊慌失措之下将人投入了破庙荒井之中。本来这件事随着时间流逝,渐渐平復了下去,这男子也认为自己逃过了法律的制裁。 大概是时间过去的久了,他内心也逐渐将这件事看轻,然后就是娶妻生子。 他如今做着写小说的行当,只不过混的不甚如意,在家的时候老婆颇有看不起的情态。就在某次家中老婆鄙夷痛骂,说他不能养家,不算个男人的时候,这男子忍无可忍,说出了当年杀人的事情——连翘其实弄不太懂这算是个什么操作?难道是为了炫耀自己有胆子杀人? 说出来之后也不知道这男子怎么想的,大概是看到老婆气焰一消,以为自己震慑住了妻子,心里还洋洋得意来着! 只是他不知道,因为他养家不能,且常常出去和人鬼混,不鬼混的时候就是研究小说该怎么写...他的老婆给他戴了绿帽子! 本来还想着和人跑了的!如今心里一合计,觉得不用跑了——如果这人说的是真的的话! 杀人这件事很有可能就是吹牛,这种事这人也算是做的顺手了,但是看当时的情态,他老婆认为有五分可能是真的。于是通知姦夫,去那破庙荒井中查探。 虽然没有说出是哪座破庙哪座荒井,但这妇人也算是清楚丈夫的来歷,这人一辈子没出过远门,老家在哪里是清清楚楚的,打探一番什么都明白了。 第978页 直到荒井之中确实发现了什么,这妇人才去官府报案,然后就有了抓人的事情。 问题直到这里还只是小事,最多就是值得小报报导一番而已。毕竟,这件事里充满了几个转折,譬如说戴绿帽、老婆背叛、陈年旧案,抛开这个兇手是个小说作者,这也算是很值得一谈的新闻了。 事情不算大,但非常符合市井中人的口味。 真正让这件事变成行内笑谈的,大概是这个兇手所在报纸的神操作了。 这人本来混沌许久,好不容易最近有了连载小说的机会,眼看着就要更进一步了!没想到这个时候出了这种事!而他所在的报纸只是一份小报,也不知道是哪个鬼才,在本该他连载的页面刊载了新的内容。 大意是,本文作者因为杀人收监,以至于小说断更,如有打扰,敬请见谅云云。 这份报纸并没有报导这件狗血意味十足的新闻,但凭藉着这寥寥几个字的公告,却是一跃成为了许多读者讨论的焦点! 说实在的,读者对此感官非常微妙。这里不得不说的是,这个时代作者开天窗的事情说多不多,说少不少,有的时候实在是写不出来了,又或者因为一些私人原因、不可抗力因素,耽误了写作。 总之,大家见惯了各种请假的作者,而这些请假理由真真假假,作者们姑妄说之,读者们姑妄听之。 而这新出的断更通知着实让大家有些摸不着头脑:这件事是真的?或者是某位作者新发明的请假理由? 一些人听说过那出新闻,联想到此,晓得是真的。然而就算这个真相传闻出来了,大家的感觉依旧微妙的很...虽然在此之前不见得有多少读者追看了这篇连载,但是有一个作者因为这种原因断更,感觉也狠奇妙啊! 就连连翘听着也觉得...哭笑不得。想像一下,如果是她那个时候,有个作者被抓起来了,由此断更,还在自己的专栏里说了这件事,会引起多大的讨论?即使这个作者不红,恐怕也少不了讨论吧! 连翘那个时代,因为新闻媒体的日益兴盛,新闻传播的日趋简单,人们接收新闻变成了一件再容易不过的事情。各种足够吸引眼球的新闻也层出不穷!即使是在那样的背景下,类似的新闻都足够引起大家的注意,何况是这个时代了! 听说了这么一出,又因为连翘最近在写《颜飞飞传奇》,充斥的是各种谋杀案。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前半段就像是推理小说里的情节,后半段急转直下,变成了荒诞喜剧...... 本来这件事事关人命,还挺严肃的,但因为那家报馆的骚操作,在场三人话题偏的很快,一下就跑到了断更这个更具有议论性的问题上了。 话说,传奇性的断更可不少呢! 许文华就很欢乐地提道:「说起这件事,我倒是想起了另外一件事!大概是十来年前吧,当时我入行不久,十分喜欢一部正在连载的小说本子,当时那位作者是』玉兰居士『,算是位颇有名气的作者。」 「然后呢?」周莹忍不住问道,她并没有听说过这个玉兰居士...说起来她确实比许文华晚了几年出道。 许文华眼睛看向连翘,连翘本来在收拾酒具,嘆了口气,只得顺着他的意思道:「这位玉兰居士又有什么故事?」 「其实也没有什么,这位玉兰居士转头销声匿迹了,只给报纸写了封信,说明自己已经北上从军,再也不能写小说了——行内有传闻,说他是勛贵子弟,本就是武将名门。天生喜爱小说,只是家人不许,最后被家中长辈直接塞进了军中。」不等许文华解释,外头传来一段解释。 看过去,不是王思齐是哪个! 今日外头有一阵细雨,王思齐正在门口解斗篷,难为他听到了许文华那一阵议论。 见他过来,本打算收起的酒具又重新放下,连翘给他重新暖酒:「先满饮此杯,去去寒气罢!」 听连翘这样说,王思齐当然不会推辞,接过酒杯一饮而尽,完了还咂摸着嘴道:「这个酒味倒是不同于平常所喝的...更加绵长甜软,倒是适合你们女子喝。而且味道细腻,不像是酒坊出来的,更像是私家秘酿?」 连翘捂嘴笑了起来:「好灵的舌头——我早就知道了,满苏州城,再纨绔的子弟论到这些游乐之事,也比不上你们这些人!」 连翘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看向许文华和王思齐,她也确实没有说错,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些人本来就是娱乐业出身,再加上有财力,论起玩乐,再没有比他们更精深的了。即便是那些豪门大户娱乐,也不过就是用钱砸场面而已,不像他们,研究的很深入! 「这酒原是一个故人,今年春天开始试酿的,到了秋天才成了几坛。因为是与我一起讨论出的方子,酒出来之后就寄了一半过来。因为怕路上颠簸坏酒罈,想了好多办法!这上头花出的运费恐怕也要超出酒本身的身价了。」 王思齐自顾自坐下,丝毫不把自己当外人,伸手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这种酒哪里可以以价值而论!其中最重的是人情,而不在于所费多少!」 连翘挑了挑眉表示贊同:「确实如此,我比她晚一些酿酒,等到回到苏州后才动手。还好中间们有失败,前些日子也得了酒,同样分一半寄过去——若不是因为其中的人情,这样的事情只能说是『多此一举』了!」 第979页 连翘说着,又想起刚才说的『玉兰居士』断更的事情,道:「那位玉兰居士的事情倒是有意思——之后报馆如何料理的呢?」 这种连载文提前肯定有签订合约,现在玉兰居士毁约在前,肯定要赔钱啊!但是想到这人勛贵出身,不知道当时的报纸有没有胆子找上门去要钱。 「去了!」许文华看王思齐不顺眼,但又没办法小肚鸡肠的赶人。刚才被他抢了话,这个时候只能自己抢回来:「白纸黑字的文契如何能作罢?本朝虽然也多有抑制商人的举动,但一般而言这种契约还是要遵守的。」 这个朝代已经给与了商人很好的条件,相比起之前的王朝,不可谓不优待,但对于商人和商业,还是有很多控制。这倒不是封建社会的弊端,而是封建社会的必然选择!如果不这样做的话,农业社会为本的封建社会可能就此崩溃! 『玉兰居士』这件事就这样落幕了,但是当时的报纸也是将他断更的理由发在了报纸上。说实在的,小说业这些年发展迅勐,当年相比起如今不过十年,却是两个样子了!当时靠小说吃饭更难,因为爱写小说的人比重更大一些,也因为此,断更、弃坑这种事更加常见——没有利益保障,爱一旦枯竭,就很容易陷入这样的境地。 当时断更成风,不少人还以为那是新出来的断更理由,就和如今这件事一样一样的。 「其实这样的事情这些年屡见不鲜,倒是你这样的,登载文章这样勤密,而且从来没有误期的,这倒是成了一个异类——就我所知,如今凡是排得上号的,大概都有过开天窗的时候,譬如王思齐,譬如周莹...」许文华示意桌上的两人。 对此,周莹不说话,王思齐却是冷笑:「你倒是少算了一个人!说起这件事,最有名气的难道不是鼎鼎有名的『西湖客』吗?」 连翘一阵头疼,这样的三岁加两岁级别的争执真是没完了! 第550章 「这批是外头来的苏州胭脂?」一个穿着宝蓝色上襦的少女瞟了一眼管事妈妈送来的胭脂水粉,并没有太放在心上。 如今天底下都好『苏样』,苏州的许多东西都成为天下潮流。而在诸多货物中,胭脂水粉算是具有压倒性优势的一样了!类似绫罗绸缎,还有各地特产与之相争,就连近些年新崛起的南方家具,似乎金陵的也要更胜一筹。 胭脂水粉不一样,就算杭粉也有一些名气,但苏州依旧是说一不二的招牌!甚至杭州、湖州、金陵等等地方,胭脂水粉外销还要冒用苏州的名号呢! 也是因为这偌大的名头,所以外头有钱人家用胭脂水粉、头油螺黛之类,常常认准的就是苏州货! 这穿宝蓝色上襦的少女是临清大户家的长女,虽是个商家女,但打不住家里发迹的快,十分有钱。按照家里的规矩,採买上的人每个月都要採买这些女子所用,并且是最好的!这一次显然是送新的来了。 管事妈妈满脸堆笑,最怕惹恼了这位大小姐。要知道就在一个月前,正是这位大小姐闹出来了——之前採买上的人吃了回扣,也就不管採买东西的好坏了,什么东西都往家里拉!虽然好歹记得太太、老太太那里送的好的,却忘记了这位大小姐! 不中用的东西送到这位大小姐手边,立刻就是一场灾难,是的,灾难!这位大小姐可不是忍气吞声的人,当即就发落了一批下人!甚至事后才禀报了太太。 这种事如果放在那种传家数代的门户,恐怕会很难。那种家族中,僕人也是彼此盘根错节,家生子也至少有两三代了,彼此之间互有姻亲。真的闹起来...呵呵,即便是正头主子也讨不了好! 具体可以参见《红楼梦》中的许多故事!哪怕是王熙凤这样一个做事爽利,还手握权柄的,也得顾忌老僕。何况是其他人了... 但这是一户商人之家,而且是新崛起的,僕人许多都是才採买来的,对主人的辖制力简直就是零。这位大小姐虽然是个女孩,但人家是长女,一直深受太太倚仗,处理个把吃回扣都不晓得分寸的下人,这根本算不得什么! 也因为这件事,新补上来的採买人才会格外紧张,想着讨好这位大小姐。 只不过讨好人这件事也是有难度的,这位大小姐是家里的长女,向来受看重。如今家业兴盛,家中豪富,她什么没有?他们这种下仆一般二般如何能够打动她?昂贵的礼物、难得的珍宝是不用想了,唯独能够在『用心』二字上下功夫! 趁着大小姐似乎对胭脂水粉还算满意的时候,管事妈妈奉上一册似乎是书籍的东西:「小姐请看这个....这是奴婢採购胭脂水粉的时候见着的,卖胭脂水粉的苏州商人都说,如今苏州那边的小姐贵人通通都看这个呢!」 「哦?」对此,这位大小姐只是不置可否地笑了笑。商人推销货物本就会夸大其词,更何况是这种二手传话了,谁知道他们是不是乱说的。 不过即便是这样,她也对那册书籍有了一定的兴趣。因为这个管事妈妈是想讨好她,既然是想讨好她,奉上的东西就不可能是太差的那种。不然到时候马屁拍在马腿上,那就呵呵了。 抱着这样的想法,大小姐开始翻阅起这册书籍。 这书籍并不是别的什么,正是连翘在苏州办的杂志《天下女报》!这份杂志因为本身有成为奢侈品的潜力,于是被一些颇有远见的商人购买,作为『苏州特产』的一部分装上船,运达了全国各地。 第980页 一开始没有人知道这是什么,而这些逐利的苏州商人巧舌如簧,吹嘘这是如今苏州女子中间最流行的东西。苏州女子们追赶流行,全都看这份月报——这当然是假的,凭藉连翘许文华等人的声望,再加上《天下女报》本身的质量,第一期发售的时候确实引起了很大反响。 可到底只是第一期而已,后续的反应还没有起来,话说的这样大...如果连翘听了也会无话可说。 不过商人为了卖东西,偶尔做一点虚假宣传,这是再常见不过的了。更何况在他们离开苏州的时候,确实还有很多苏州姑娘求购此书...四捨五入一下,其实也不能说完全在撒谎。 而商人们之所以这样奋力地帮《天下女报》打gg,一方面是想卖出《天下女报》,获得实实在在的利润。现在或许卖的不多,一个地区才三五十册,加起来一路不过三五百册,但市场是需要培养的,这个道理大家都懂! 等到日后大家都习惯购买《天下女报》了,说不定规模就会起来。 当然了,这个生意规模再大也就是那么回事儿,这是存在天花板的。如果仅仅是打算卖杂志,这些无利不起早的商人并不会这样殷勤上心。真正重要的是,一些目光非常敏锐的商人注意到了,《天下女报》中的许多栏目,其实就是在帮忙打响『苏州制造』的名声,并且进一步推销『苏州』这个品牌! 这并不是玩笑话,这个时代的人或许不知道什么叫做文华入侵,什么叫做软实力,但是关于商业的认识已经比较成熟了。gg效应、品牌效应商人们都懂...有见识的人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天下女报》对于流行的指向标作用! 如果这份报纸真的完全坐稳了流行指向标的位置,那么对于他们这些贩卖『苏州特产』的商人就非常重要看,他们基本上就得按照这份月报的内容进货。而在进货之后如何快速地卖出去?靠以往自然传播?这不是不可以,只是速度太慢,耽误大家发财。 相比之下,让外地也能读到《天下女报》,只晚一段时间接触到苏州流行,这无疑是一个好办法。 或许在此之前没有人想过这样做,但随着《天下女报》横空出世,所有人自然而然就这样做了。只能说同一个世界,很多东西都会趋同...毕竟许多客观规律摆在那里呢! 穿宝蓝色上襦的大小姐原本只是翻阅而已,后来越看越慢。她是个本性刚强的人,但也是个年轻的小姑娘,对于南面苏州的流行她也是想要追赶的!往常有南边来的东西,无论是胭脂水粉、绫罗绸缎,她都会买一些。至于南边流行的法式、妆容等等,她也是领头用上。 俨然就是这个时代的时尚达人了! 她本来就是这样一个在这种事上上心的人,这个时候获得了第一手的指导丛书,那还得了!这么会儿功夫已经看入迷了!特别是里头教授如今苏州的流行妆容一节,她哪里忍得住!立刻让丫头准备香汤洗脸洗手,又将最新的苏州化妆品摆上,这是打算立刻尝试啊! 而就在神州大地上,这样的读者越来越多的时候,苏州方面已经准备着《天下女报》第二期的发售了! 相比起第一期发售时的众人注目,这个时候可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第一期发售之所以有那样大的阵仗,最大的原因还是连翘他们大手笔投钱搞宣传,以及连翘和许文华两个人本身就是大v的影响力。 而第二期就不一样了,连翘和许文华的名气已经被透支,也不可能再搞那样大手笔的宣传。这个时候《天下女报》的发售依旧能引起大众不遗余力的关注,靠的就是本身的力量了。 一方面是第一期的《天下女报》已经培养出了一些读者,这些人学大部分还是死忠粉...没办法,谁让这个时候还没有出现这类杂志呢!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固然得承担风险,而且还有开拓市场的压力,但也不是只吃亏!相应的,始作俑者始终是会被人铭记的,这本就是一笔不小的资源了!再加上市场真空期可有没有对手地发展自己——这是许多大报纸梦寐以求的啊! 另一方面,则是许多人对《天下女报》的好奇心。作为新发的报纸,竟然弄出了这样大的阵仗,在此之前的人们是很难想像的。现在这份报纸发售第二期当然会引起很多人的围观,不乏有人想知道,那到底是昙花一现,还是传奇的开始! 「买来了吗?」「买来了!!」「提前去排队也好,务必给小姐买到。」「我家姑妈是开书铺的,我让她给我们留货!」 类似这样的声音出现在很多人口中,这些话议论的焦点正是《天下女报》第二期! 各大书铺从上个月《天下女报》的售卖情况就可以大概估计出一些这个月的情况了,再加上得给这个月留出一些发展余量,所以还得多进一些货——这种新发的报纸往往是第二期比第一期稍弱,然后才会进入稳步增长期。 不过得益于大家对《天下女报》的看好,最终的预估量都是往高了走的。于是这样的数据汇聚到《天下女报》的编辑组,得到的就是一个爆炸性的数字! 「什、什么?提前定下的印刷册数就达到了两万三千册?」连翘听到这个数据也觉得非常意外。 一般来说,连翘并不插手《天下女报》的具体经营,就算是杂志内容,在一开始指点了栏目的划分之后,也就不再指手画脚了。平常有什么事宋文静这个主管一切的就能够自做决定,今天他特地来说工作上的事,连翘还有些惊讶呢。而听他说到最新的订购数据,就更惊讶了。 第981页 因为许文华是另一个老闆,在沈钰只负责出钱的前提下,他也在场。看到连翘这样惊讶,不解道:「你难道觉得咱们俩办的女报会不好?」 话里话外都透露出一股子理所当然,这倒也符合他这个人自信心爆表的性格。 连翘并没有注意到他这一点,她正陷入了自身的情绪,心不在焉地回应道:「也不是,若是觉得会办不好这个,当初为什么坚持做这个呢?只不过还是会觉得有些奇妙,红的真快...或者说,之前从来不知道苏州的女孩子竟然是这样有力量的一群人。」 从来没有过专门针对女性的刊物,而《天下女报》又做的这样好,至少在这个时代它已经是做的最好的了。因此,《天下女报》一出,一下就刺激地苏州女读者大爆发! 至于连翘曾经顾虑的,女子识字率、刊物价格等问题,这些问题或许都存在。但即使是这样,市场依旧压榨出了极大的可能性。从某种情况来说,连翘来自后世,让她敢想敢拼的同时,有的时候又会让她错误地估计一些情况,有的时候是高估,有的时候是低估。 这一次的连翘就是低估了自身,也低估了市场! 第551章 「别挤、别挤,订好的货都已经提前印出来了,各家都自可以来提,不会少了谁的!」《天下女报》的人和印刷作坊的人早早就严阵以待,等在了门口,怕的就是会出现混乱的场面。 实际上,两万三千册的数量并不算大,不说那些销售量奇大的小说,就只论报纸,也存在销售量达到十万二十万的怪胎。这样说起来,两万三千册的《天下女报》倒不算什么了。 但是事情不能这样算,首先《天下女报》是杂志,再加上纸质精良,纸页比较厚,所以单拎出一册来,远比一份月报要来的厚实。两万三千册,这样算起来就堪比大几万份的月报场面了。 然而这并不是最让人头疼的,实际上,印刷作坊在这方面的经验丰富,而《天下女报》负责折方面工作的人也不是什么菜鸟。在出货之前,这些杂志就是分批用厚纸綑扎,棕色的厚纸上写上归属哪一家书铺、哪一家报童社,甚至零零散散的杂货铺子订单也是弄的清清楚楚的! 这样一来,提货的时候就会简单很多。 然而,即便是提前做好了准备,依旧无法避免混乱的状态。这也不是印刷作坊或者《天下女报》工作人员的错,只能说举凡大报纸,每到发售日期,那就是一场混战,不独《天下女报》这样。 就在发售日的上午,要根据订单核对有无错误,然后分批次发货。看起来是个很简单很顺畅的过程,但只有经歷过这件事的人才会知道中间有多少可能出现错误的环节。实际上,这件事真那么好做,仓库管理员就是人人都能做的工作了——更何况,仓库管理员哪里会像这个,出货完全是像在打仗一样! 毕竟,为了保障发售,最迟在午前,这些《天下女报》也得上到各家货架啊! 而两万三千册的《天下女报》出货完毕,对于《天下女报》管理出货的工作人员来说,这件事却是没完的!他还得去督促印刷作坊继续努力,接着印刷这一期的《天下女报》! 月报的销售量不比日报,中间慢慢地卖,是要卖一个月的,后续有补货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特别是《天下女报》还是一份正在上升期的月报,随时随地都有可能推翻预估的销售量。这份月报定一个极限?这个时候还真不好说,人人都怕打脸呢! 而对于这方面的工作人员来说,唯一比较好的消息是,这件事不需要他来耗费心力地做预估了——大概因为现在正在草创阶段,很多事情都逃不开最高层的关注,多有老闆和主编的插手,这件事上面也是有指示的! 能印多少印多少!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了不起的信号! 不过这对于印刷作坊来说算不了什么,因为这家印刷作坊就是做各大报馆的生意的!三吴报馆正是他最大的客户!为什么《天下女报》和这家印刷作坊合作,还不是因为《天下女报》的工作人员大多有三吴报馆背景,和他们合作习惯了...... 和这些报馆做声音,他们每天的印量不知道有多大!哪在意《天下女报》一份报纸。 不过《天下女报》到底还是有一些不同的,主要在于《天下女报》的插图印刷用了印制年画的特殊办法,至于小说其他的内容也是雕版,这和报业更普遍的活字印刷显然是不一样的。 好在这家印刷作坊本来就是一家综合性的印刷作坊,这生意也能做,不然还要找另外一家。 连翘这边为了节省成本,也是因为没有必要浪费,雕版都只会做一块。这本身不是问题,毕竟所有的雕版都是分开用的,一块雕版一天之内至少印上数千份,提前几天印刷、装订,足够做好这份工作了,并不会耽误发售日发售。 这样一来至少在这个阶段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好处,就是没有选择的、不会步子迈的太大。不然的话,有几份雕版在手,谁敢说能印多少印多少? 而之所以敢于喊出这句话,不在于连翘他们几个人确定苏州会有多少新的补充订单。实际上,以《天下女报》的特点,在苏州这个地方,可以说是出生即满级!现在的情况是初定就达到了两万三千册,再加上后续的...估计也没有多少增长空间了。 第982页 不是《天下女报》的质量不行,而是这份杂志的特点决定了一切。苏州一地,人口破百万,再加上物阜民丰,中产阶级不少。然而即便是这样,识字并且有那个闲钱买《天下女报》的人始终是少数。 而且还得考虑到,必定有一批人对《天下女报》并不感兴趣。这样一来,在苏州这个地方,《天下女报》的天花板其实很低。当然了,如果换成是苏州之外的城市,这个天花板会更低。 真正让连翘等人有底气的其实是来自于商人的订单! 前一批带着《天下女报》出门做生意的商人还没有回来,但是商业消息已经可以通过驿站传来了。现在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份月报在苏州之外简直大受欢迎!这种情况下,大家都不是傻子,还迟疑什么呢!下订单啊! 不只是苏州本地要出门贩货的商人,甚至那些住的稍微近一些的,如湖州、徽州、金陵、杭州等地,甚至出现了这些地方的商人来苏州贩货,特意提及要《天下女报》的!显然,这个时代的商人或许受限于时代,眼界方面比后世有一些差别,但论商业嗅觉,他们并不差。 《天下女报》并不只是一份报纸,这个生意还意味着可以替手中的生意做宣传!这些依靠苏州货物做生意的商人再清楚不过了...当然了,其中也不乏短视之辈,只能够看到短期利益。至于说做大市场,这和他们有什么关系?说不定日后根本轮不到自己享受那做大的市场呢! 好在《天下女报》运出苏州之后贩运,这本身就是赚钱的,所以即便是这些人,也愿意少少的带一些出去卖。 实际上正是这样,《天下女报》在苏州的时候虽然贵,但这种贵其实是对比出来的,相对其他报纸有些贵而已。就像是后世,大多数书籍都是三十块钱一本的时候,有一本书叫价三百块。虽然这本书确实装帧精美,内容不错,但也会有一些人因此却步——然而,对于另一些人来说,三百块却是可以接受的。 但到了外地,就不是这样了,《天下女报》化身成了奢侈品!好似后世那些三千块一册的精装典藏本...... 至于说具体的价格,这就要看各地自由心证了。总的来说,江南一带还不算离谱,原价的基础上提价一倍到两倍比较常见。但是,往北一旦越过黄河,往南一旦到达福建,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价格的巅峰在北边的京城和南边的广州,第一,这两个地方有钱人多。第二,这两个地方离苏州远。如果商人足够黑心,老闆也确实不差钱,原价的十倍十几倍也有人卖! 不过这本身也不能说是奸商,天南海北的,就算是一根草也会变成天价!要知道,运费、税收这些都不是唬人的! 这样的价格进一步使得各个出货地出货量减少,但也不要紧,积少成多。这些商人抵达的城市,要么是沿海、沿江、沿运河的富裕城市,哪怕是小城也能养出不少有钱人。要么就是各大传统大城,比如说京城、太原之类,总之就是不差出的起钱的人。 这些城市,多的能出货数千,小的也有两三百,多多少少一算帐,也有大几万了。再加上江南一带,这部分出货量大,真的冲到顶峰,恐怕十几万打不住! 当然,这是大家的美好畅想。现在才是《天下女报》的第二期而已,这个时候只是让苏州之外的其他地方对这份报纸确实有些兴趣,真的要走到顶,这还有赖日后的经营,以及一部分的运气...... 但即便是这样,也不乏有人看出《天下女报》的潜力了。之前还有人观望要不要跟风办报,如今再也没有犹豫了——还等什么呢!这种发财的机遇都不抓住,活该一辈子受穷! 「现在可有不少人学着要办女报呢!」朋友们在连翘家中做客小聚,还说起了这件事。 也是有连翘和许文华专美于前,大家这才发现,原来女报正是一片蓝海啊!虽然说这个市场的天花板比较低,但不要紧,实际上很多小众类型的报纸天花板也很低。事实上,对于一些体量小一些的报馆,谈天花板什么的也没有什么意义,以他们的手笔根本碰不到天花板... 这就像是一个小作坊企业讨论这一行的天花板如何如何,这是很可笑的。 再者说了,对于一些本钱厚实的报馆来说,女报可以办的像《天下女报》一样,走高精尖的路线,转外销啊!仔细看看,《天下女报》已经做出了好榜样了。至于那些本钱或者魄力不足的,就学不来这个了,只能内容做成女报,而其他的依旧和普通报纸无异。 连翘对此不以为意,笑着道:「学我者生,似我者死...若是想要跟上办女报的这波风潮,这自然是无碍的。一开始不过是噱头引人入胜,等到办女报的人多了,说到底还是要看谁办的好。可要说照搬我这一套,说实在的,我已经走在前头了,只要我不犯错,大家为什么要捨本逐末追逐别人呢?」 连翘并不是在说大话,说到底《天下女报》作为开山之作必然是带有某种光环的!先占领了市场,再加上光环加身,只要自己不犯大错,那些拷贝他的,确实不用怕。 至于说价格战争之类,那就更不可能了。要知道《天下女报》之前是亏本销售的!第二期的gg卖的好了一些,但也就是堪堪保本而已。不过,要是商家看到了第二期相比第一期,gg效应又有了质的飞跃,应该可以拿到更多的gg费,到时候就能够赚钱了。 第983页 对此,考虑到更广泛的影响力,应该优先找那种会销售到外地去的商品产商。这些商人有钱,到时候可以谈到更高的gg费也说不定。 第552章 「你们根本不必和她说这些...她这个人看上去谦和,实际上呢,为什么能和许文华那厮搭伙儿?其实她最傲气不过。恐怕是从来没有担心过这件事的,早就胸有成算了。」就在连翘沉思的时候,王思齐毫不客气道。 对于王思齐『许文华那厮』这种称唿,许文华一开始还会横眉冷对,现在已经能够做到当作没听到了。倒不是说他怕了王思齐,只是懒得每次都要这样鸡毛蒜皮争执一番。而且这里是连翘家中,得给连翘面子...... 如果许文华过去的那些好友知道他有这个想法,恐怕一个个会欣慰地痛哭流涕啊!实话说,许文华这个人如果是投缘的,那确实是个好朋友。然而就算是好朋友,也会有恨不得一榔头打死这傢伙的时候! 实在是他那个性格,让人不知道说什么好!而这次,他竟然知道看某个人的面子!!? 不过在欣慰之余,这些人恐怕又会忍不住骂人...怎么以前没学会,这个时候就学会了?而且这个时候也没见对别的朋友就这样『体贴』了啊!其中微妙,足够朋友们原地爆.炸了! 许文华从一开始就只看着连翘而已,连翘说这个话的时候其实有些漫不经心,因为她的脑子里还想着争取更多的gg费。然而,就是因为这点漫不经心反而显得更加自信了——她是真的自信于此,所以才能根本不放在心上! 桌子底下轻轻踢了连翘一下,连翘回过神来,拧着眉头看他:搞事情? 许文华眼睛里收敛了效益,有一种故作正经的意味。然后低下头,小声道:「你刚才在想什么?走神了...」 这个又没什么好隐瞒的,连翘当即就要说。然而正准备开口的时候,春儿从外头进来了,手上捏着一封拜帖,道:「小姐,外头有个李老爷说是要拜见。」 连翘拿过拜帖,首先就笑了起来。许文华因为坐在连翘身边,看的清楚,比她笑的还明显。其他人显然注意到了这个,问道:「连小姐为何发笑?」 许文华要说什么,被连翘打断了:「没什么,是好事儿,有商家打算买入一些《天下女报》往南边贩运。只不过好笑就好笑在怎么找到我这里了,宋先生那边,再不然去拜访文华也好一些。」 这话听起来没问题,连翘虽然也是老闆之一,而且是最重要的老闆,但按照做事情的定例,这件事是不应该找她的,至少不应该直接找她。找编辑部那边,按照正常的程序下订单就可以了。 就算是摸不着头脑的外地商人,首先想到的是找老闆,许文华这个男子显然也是更好的选择(沈钰虽然有投钱,但一直隐藏在幕后,不为人所知)。这并不是连翘轻视自己女子的身份,而是世事如此,她只是说了这个时代真实的情况而已。 所以连翘有这样的疑问很正常。 然而只有许文华有些疑惑...不过很快他的疑惑也散去了。 连翘和许文华笑其实都不是因为这个,他们笑是因为这封拜帖十分不通!像许文华这种正统私塾教育成长起来的,写拜帖当然是学过的,就和后世学写信、写请假条一样,纯粹属于正常课程,受过教育的都会。 而连翘呢,她受的是这个时代的女子教育,不如男子的私塾教育那样严格,很多时候都是随女孩子高兴,学的东西也相对浅显,讲究的是广而不精。也就是说,什么都学一点儿,知道一些,别人提起来她们接的上话,但是没有必要穷经皓首。 考虑到这个世界不允许女子考科举,这倒是一个很正常的取向。 但正是因为女子的教育取向是这样的,所以那些有的没的,不算是正经教育的东西才会学一大堆。而写拜帖,算是这个时代好一些的家庭都会用到的技能,作为未来的主妇怎么可能不会!所有学堂都是有认真学的。 这些拜帖的用纸、格式都很有讲究,针对不同的人、不同的场合各有用法。 眼前的这封拜帖,从连翘和许文华的眼光来看,都可以说是蹩脚至极!其中错漏百出,偏偏又努力装出一副文学之士的样子,连翘和许文华笑,也是笑这个。 说实话,如果是新荣富豪,曾经没有受过正经的教育,可能就是粗识几个字,写拜帖上面多有不通之处这很正常。随着他们久经富贵,大多会慢慢学会这些技能。再不然,懒得学的话,就聘一个师爷,帮着做这些事也就算了。 但这个,既然不擅,又没有找人去写...实在是想不通。 然而不管是怎么想不通,连翘在下意识的好笑之后立刻反应过来,这不是可以拿来大家嘲戏的。这人虽然有附庸风雅的嫌疑,但是将人家的事公开拿出来说,连翘做不到这个... 许文华这个人其实非常敏锐,在短暂的不解之后也明白了过来。 说实在的,他并不惊讶连翘会这样反应。连翘的性格有的时候在他看来就是这样矛盾,她其实是一个很自我的人,坚持自己的意愿,为此她其实不太在意其他人的想法和感受,即使是她的亲人。 但有的时候她对于别人的『体贴』和善意也是让他惊讶的...比如说这一次,比如说她对丫鬟小厮的态度。 如果许文华只是听说有一个人是这样,他恐怕会觉得遇到了一个伪君子。但真的接触到连翘,他可以肯定,她所作所为都是真心的。 第984页 这就值得玩味了...... 连翘这个性格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有些自私,但又很善良。许文华也不是什么青天大老爷,没想过去评判连翘这些的正确与否。他只是很着迷于研究连翘身上各种矛盾的东西而已。 越是找不到解,越是无法自拔。 连翘发现许文华最近总是在看自己,一开始还可以说是影影绰绰,到后来完全不知道收敛,已经到了让她觉得困扰的地步了。她倒是很想和他说这件事,只是一直找不到机会。 现在朋友们在场,她也不好说什么。只能皱眉道:「这位李老爷的话就不见了,春儿,你和他说,我不好见他,他若是真心想要做生意,去长柳巷宋先生那里更加妥当。」 春儿应声出去之后,连翘才摊摊手:「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来找我。」 王思齐本来正在摆弄自己亲手调的茶汤,听到连翘这样说,当即道:「这有什么奇怪的?要是正经做生意,何必来找你?一切自有章程。正是因为不想正经做生意才找上你啊!」 连翘卡壳了一下,回过神来了,惊讶地看向王思齐。说实在的,那句话她是随便说的,她其实心里有些底,觉得这些人可能是认为自己一个女人不懂行,想在自己要一些优惠、签一些打擦边球的契约。 但是这个时候听王思齐这样说,显然不是这个意思啊! 许文华这个时候在旁边哼了一声,连翘耳边低声道:「他想直接走你这边的关系拿货,价格低,但是给你抽成——到时候再做假帐...你知道我的意思吧?」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连翘怎么可能不知道!这件事说起来很简单,就是从连翘这边拿货,给连翘一些回报。然后连翘给他低价...当然了,《天下女报》的价格已经没办法再低了,这些人应该也看得出来。所以他们其实就是暗示连翘安排人做假帐,卖多做成卖少,然后一通操作,做平帐面。 没错,这样看似会损失连翘的钱,但她和许文华是合伙人啊!只要她赚到的多余损失掉的,这就没问题了。至于说合伙人,管他去死——直白一点说,就是让连翘一起挖她合伙人的墙角。 想清楚是这么回事儿,连翘应该生气的,但是她真的生气不起来,有一种哭笑不得的荒谬感。她指着自己的脸道:「我看上去就那么蠢,而且那么缺钱吗?」 说实话,就算不从个人品德问题考虑,连翘也觉得这件事非常荒谬啊!因为眼睛能够看到的,她靠小说就能过上大富翁的生活。和她的财富相比,这么点小钱,连毛毛雨都算不上啊! 许文华同样指着自己的连道:「我还想说一样的话呢!我看上去那样蠢,那样缺钱?」 许文华并不是一个非常精通庶务的人,之所以能够那样快的反应过来这件事的底细。显然不是因为他突然开窍了,而是因为他已经经歷过这些事情了。连翘只要想到连翘被商家拿这种『小钱』贿赂,就觉得好笑!! 要知道,满苏州城谁不知道许文华就是典型的高富帅啊!或许他的钱在苏州真正的有钱人那里并不算什么,但是他这个人手松,能花钱也会花钱。用他自己的说法就是,钱这种东西囤积是没有意义的,还是要花掉才会让人觉得愉快! 关键是花钱要花的开心,花的值得! 结果,这样一个人,却被个奸商缠着做这个事情? 「哈哈哈哈哈!」连翘笑的不能自已! 第553章 《天下女报》第二期的热潮不退,这确实给了投放gg的商人很大信心。不过其中一些人还是有些犹豫——现在这样的声势很大原因是因为第一期的《天下女报》让读者惊艷。但仅仅凭藉一期内容就确定这份报纸的前途,以及自家要不要投gg,这对于某些商家来说实在是太难了。 其中一些沉得住气,不愿意赌博的,干脆再等了等,打算看看第二期的反响。看看大家的新鲜劲儿过去之后,又是什么样的情况...只有潮水下落才能知道,哪些人是在裸泳。 而针对这一波观望,连翘以及他们的《天下女报》交出了近乎完美的答卷! 在连翘那个时代,其实报纸行业已经衰落了!很多报纸开发出了电子版,这似乎能够续命一波,其实没有根本性的作用。真正的问题不是电子版或者纸质版,真正的问题是人们的阅读习惯已经发生改变了! 在信息便捷的现代社会,大家更加习惯『碎片化』处理,娱乐被碎片化,阅读当然也是。而杂志和杂志文章,相较于短小精悍的一个推特一个微博,真的没什么优势,人们都懒得看了。 事实上,身处在那个环境当中,连翘少年时代还算是有看杂志的习惯,但等到进入大学,开始放开了使用智慧型手机,杂志阅读的习惯就说再见了。现在让她回忆现代杂志的一些东西,她其实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不过,连翘本就不必死扣着『杂志』一样,实际上媒体的那些东西都可以拿来借鑑。她很清楚,民众对那些东西感兴趣,有些东西即使时光流传几百年,时代不同了,人们的爱好也不会变! 于是有了《天下女报》中教大家穿衣、化妆的内容,后世好多穿搭博主、美妆博主呢!所以有了教女子主妇技能的内容,后世的多的是公众号文章传播生活小常识,这个也差不多...... 这些内容在第二期的《天下女报》中有所延续,另外,第二期的《天下女报》还出现了新内容...徵友环节! 第985页 这个点子也是连翘最新想到的,她想起了她那个世界她父母那一辈流行的一种活动,交笔友! 很多年轻人会在报纸杂志上登载徵友启事,如果对这个人有兴趣的话可以通过公布的邮政地址写信。两个人鸿雁传书,说不定就有了一份真挚的友谊。 在那个时代娱乐活动是很少的,人们有限的娱乐也就是看电影、看文艺性的杂志之类了。而且这种娱乐活动也不是随时随地都有,算是一种颇有档次的事情。毕竟,如果生活在比较闭塞的地方,又或者根本没有那个闲钱和闲时间,也就讲究不起来这些了。 而同样的,那个时代信息传递也不是很容易。手机才刚刚在国内出现,拥有的人都是真正的『大款』。然而即便是这样的手机,其功能也会让后来一辈人吐血——又大又笨重,而且相当不好用,信号稍微差一些就会沦为纯粹的板砖。 甚至,就算是电话其实也很不普及!有的时候一个乡镇就那么几部电话而已! 这种情况下,人们日常交往中,信件还保留着。特别是对文艺青年来说,这甚至是主流的交往方式。 人们虽然不会像古代一样,一辈子都离不开方圆一块小地方,但没有特殊的原因的话,大多数人的交际圈子也确实就局限在了那一个小地方。 是交笔友这个活动打破了这道藩篱,人们通过交笔友的方式认识很多有着相同爱好的朋友——地方小,有的时候抬眼望过去,竟然没有一个生活中认识的人可以一起谈论诗歌、电影、哲学...... 交笔友这个活动显然改变了这种情况...有这样一个人,我们没有见过面,不知道他/她是美是丑,是贫穷是富裕,但那些都不重要,只因为我们彼此志趣相投,所以成为了朋友。在信件中,我们可以交流彼此的知趣、传递相护的友谊之心...... 这大概就是后来大家热衷于交网友的由来了吧。只不过交网友显然比交笔友成本低下的多,所以对这个行为大家也就随便了很多,有的时候随便就加了网友,由此显得网友的水平良莠不齐。 这个时代的寄信费用不算便宜,但也不能说贵,就算是穷人家,偶尔写家书也不是什么大事。当然,如果频繁地书信往来就是另一回事了。但考虑到能够阅读《天下女报》的都是有钱有闲的女子,交笔友对于她们来说显然是一件轻易能够负担的事情。 徵友环节其实很简单,至少在这一期《天下女报》很简单,就是一个通知而已。告诉大家徵友是怎么回事,如果大家有意徵友,就可以来信《天下女报》编辑部。当然,也不是谁都可以上徵友启事,得裁下《天下女报》的特殊印花才可以。也就是说,没有买新一期《天下女报》的人没有资格登徵友启事。 这倒不是连翘一定要设置门槛,这个做法一方面可以刺激《天下女报》销量,但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个,可以稍微限制登徵友启事的人数。 一开始或许尝试这个的人会少一点,但连翘丝毫不怀疑之后的人数会增多,增多到一个不可小觑的地步——《天下女报》可以为徵友启事留版面,但总不能大半本杂志都是徵友启事吧! 为了做表率,连翘让宋文静先找了几个还在上学的小姑娘,得到她们的同意之后,将他们家附近可以代接信件的邮寄点地址登了上去,再加上各自的介绍词(就是强调自己喜欢什么,想要找一个什么样的朋友这些)。 这种不登真实地址的做法当然是保护这些女孩子...... 新的一期《天下女报》发售了,上面的各种栏目延续了第一期的内容,只不过有了第一期的经验,做了一些优化调整而已。这也很正常,成功的报纸不需要改变,之前既然已经是受大家欢迎的了,为什么还要动这动那? 相反,一份失败的,无法获得读者,或者渐渐失去读者的报纸,要么死,要么就只能大动干戈地改革了。 无论是少女还是少妇,读者们显然对《天下女报》很满意!还从来没有一份报纸像《天下女报》一样,完全符合她们的喜好,甚至她们之前没有想到,但现在出现了之后她们才知道自己会喜欢的内容也出现了! 惊喜、合适!除了这些话她们已经不知道说什么了。 大概唯一的缺点就是有点小贵?不过,《天下女报》印刷、装帧都十分精美,她们心里有本帐,知道值这个价钱。而且一般来说,能让女孩子识字的家庭,大多也能承担这样一个小小开支。 所以这个缺点也就不是不能够忍受了。 而在这种情况下新出来一个徵友栏目,大家一时之间有点拿不准这算是什么。 但即使心里有点迟疑,大家也被徵友栏目的gg打动了——就是交朋友那一套!要知道即使是连翘那个时代,往前稍微一点,人们也会有寻找一个能够精神交流的朋友的需求,何况是这个世界了! 这个世界所处的时代,女性的生活比以前稍微有活力了一些,但在精神生活方面她们依旧非常空虚。特别是那些受过教育的女性,正是因为受过教育,她们才容易想的更多,更有交流思想的迫切性。 狭小的生活区间让真正志趣相投的朋友的出现机率降低,而想要拓宽交友空间,这简直是千难万难。 这个时候《天下女报》交笔友的活动简直就是指路明灯一样的存在,gg词里面关于知心好友的描述完全击中内心!大家一下就活跃起来了,有的人想到就去做,开始冥思苦想交友的介绍词。而有的人却是想做而不敢做,心里想了好久,最后还是无法下定决心迈出这一步。 第986页 但无论是哪一种,《天下女报》都在他们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个时候业界的反应会稍微慢一些,徵友启事这种东西第一次出现,大家隐隐约约觉得或许是个好东西。但在真正看到成果之前也很难有顶级大报会去学——这种大报内部往往山头林立,各种力量盘根错节,想要做出一些改变本来就很难。 更何况看到别人的新东西就跟着做...这不等于是听风就是雨?大报是不可能做这些事的。 也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天下女报》大概会成为最近独一份做徵友启事的。可以想见,如果这个做成功了,立刻就会有大量地报纸跟进,毕竟这个完全没有任何技术含量...... 但连翘从来没有担心过这个事情,这也没有必要担心。《天下女报》又没有打算靠徵友启事如何如何,做这个只不过是众多想法中的一个而已。而且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必定会有回报,至少《天下女报》可以藉此进一步扬名,在大众眼中流下更深的印象。 等到日后大量的报纸都去做徵友启事的时候,这个好处可就没有了! 而因为《天下女报》走红,连翘和许文华进一步成为社交场合的红人。原本他们固然是报业和小说业通吃,但在报业始终有一种『客人』的感觉,更多是被当场是摆设、吉祥物。 现在不一样了,小说业中海油其他人也对办报,从轰轰烈烈的办报大潮中分一杯羹有兴趣。而报业本身呢,对于不出手则以,一出手就干大事,办了一份这样成功的报纸的人相当推崇! 如果是完全的外来者,报业或许还会表现的矜持一些,等过一段时间才向《天下女报》的老闆表示接纳。但许文华和连翘也算是半个报业人了,和报业中很多大佬熟的不行,这个时候也没人当他们新来的,有什么报业内部的事情也不忘记叫上他们。 当然,这不仅仅是因为连翘和许文华报纸做的成功,得到了同行的尊重,以及本身巨大的光环起了作用。还有一点,《天下女报》没有瓜分走已有的蛋糕!而是开闢了新的市场——既然不是动了自家面包和黄油的混蛋,大家自然也就乐的和睦啦! 第554章 而就在连翘和报业的人谈笑风生,交往进一步加深,到处都是邀请,她只能用闭关写小说迴避的时候。一封新的信件寄到了她的手上,让她再也闭关不下去了。这封信倒是没有说太多的事情,通篇就一件事情。 玉梨班即将抵达苏州了! 玉梨班是连翘在京城组织的戏班,她将这个原本的戏班改造成了一个话剧团!之后玉梨班的走红之路就相当顺畅。直到连翘离开京城的时候,他们都是京城众多戏班之中最红火的,每天的戏票都是供不应求,才放出来就销售一空。 当初连翘离开京城的时候自然也对玉梨班有一番安排,玉梨班当时要在京城继续呆一段时间。然后就南下,中间经过各大城市进行表演。这些表演并不是为了能在当地站稳脚跟,而是为了获得全国范围的名气,为了传播话剧! 连翘虽然丝毫没有藏私的意思,很快就将自己知道的关于话剧的知识告知了大众,写成了文章发表在报纸上。由此也让一些见玉梨班红火,紧赶着就像办话剧团的人找到了指导意见。 但即便是这样,话剧的底子还是太薄了一些,根本无法和那些土生土长的戏曲相比。 这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毕竟戏曲成长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最开始的时候都是在地方酝酿,不知道民间自有生长多少年才渐渐有了雏形。然后再经过人工雕琢,几代人的功夫,最终得到一门比较成熟的戏曲。 这是时间和数代人无意识地发挥作用,这才水到渠成的。所以无论是民间接受度,还是戏曲团体的稳定程度,基本上都不用担心。 话剧就不一样了,她没有这样的基础!稍稍有个不注意,就可能面临传播不下去的危险。这种情况下,人为的,甚至有些揠苗助长地催发话剧的影响力显然是个办法。 全国范围内的巡演,立刻让普罗大众知道了还有这样一种表演形式。 说实在的,话剧相比起其他戏曲有着更加亲民的特点,更加生活化、贴近日常生活。这样一来即使还有一些守旧的人认为戏曲更雅、更美,话剧不过是下里巴人的玩意儿,话剧也能获得市井阶层的支持。 而这一切背后的连翘很清楚,文艺形式这种东西从来就是一个从雅到俗的过程。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流行的一步步变化就说明了这一点。甚至戏曲自家内部的演变也是在描述这个——崑曲多雅啊!到后来的京剧就亲民多了。 话剧相对来说更亲民的属性使得同台竞技的话,话剧拥有比戏曲更强的生命力。而由连翘亲自操刀写下剧本,一开始就划出了话剧的高度,使得话剧从诞生起就没有被打落为底层娱乐,而是雅俗共赏,声势浩大。 其实连翘自从回到苏州家乡之后就一直有收到玉梨班负责人的信件,大多是报告一下最近的工作。其他的,随信而来的都是一些报纸。这些报纸都来自玉梨班巡演的城市,上面报导了玉梨班演出的空前盛况。 简而言之,其实就是给连翘报喜,隐晦地暗示玉梨班完成了使命。 对此,连翘当然知道玉梨班负责任是拣了好听的说,送来的也是饱含赞誉的报纸,至于那些『反对派』自然是『变成蝴蝶飞走啦』!但即便是这样也不妨碍她因为这个满意,能有这样的报导,至少说明了玉梨班已经有了一定影响力,话剧也确实打开了门路。 第987页 各个地方的人看到话剧之后自然有受到影响要办话剧的,即使一开始会很粗陋,但确实是一个大发展的开始。再加上京城那边已经逐渐发育的幼苗...连翘就不用担心自己费心鼓捣出来的话剧团最后也就火了一个玉梨班,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她想要做出更大的事业,造成更大的影响。如果只是为了捧红一个玉梨班,当初她大可以捧一个传统戏班,何必要大费周章地弄话剧? 等到日后玉梨班到了苏州...无论是打算长留苏州,还是打算四处巡演,都会进一步催发话剧这一门表演艺术——连翘再没什么可忧虑的了。 玉梨班这一路南下,遇到规模比较大的城市就会停留个三五天进行表演。这样走走停停的,总算是在这个冬天里到达了金陵。这封信发信的地点就是金陵,想到金陵离苏州已经不远,就算路上还会有停留,这个时候也应该很快抵达苏州。 连翘并没有多想,首先就写信给了自己熟悉的戏园子老闆,请人这个冬天里租借一个戏园子给自己。 这本身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实际上这种租赁活动几乎每天都在发生,连翘就算不去找戏园子老闆,直接去牙行找经纪人也能迅速解决。只不过如果直接找这种戏园子背后的老闆,相对而言要简单一些。 连翘不需要费心防着经纪人,而且到手的肯定是市面上很难找到的『优质资源』。 当然,前提是要和戏园子背后的老闆有交情。不然的话,不要说帮忙办事了,就是求人都不知道往哪里走! 连翘的计划是,现在天气已经很冷了,干脆让玉梨班在苏州过冬,顺便让苏州的父老乡亲们好好看看话剧。等到来年开春,天气好转,再送玉梨班南下,去到福州、广州巡演。 之后,玉梨班要是喜欢巡演生涯,连翘就支持他们巡演,即使这会导致连翘赚不到钱(相较于在一个地方扎根,巡演其实又辛苦,钱赚的又少)。如果玉梨班打算在一个地方安定下来,连翘推荐苏州。 一方面,这里是连翘的大本营,可以关照他们。另一方面,苏州也是天下第一等的大都市,这里有着巨大的消费市场,足够养出话剧产业。另外就是玉梨班的背景了,这个戏班原本就是一个苏戏班子! 好多人原来是苏州人!即使后来有重组,有大量招人。但因为老成员就是苏州人,在挑人的时候倾向于挑同乡。所以时至今日,玉梨班还是苏州人居多。对于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来说,呆在家乡显然是更快乐的...... 即使投身戏剧这个行业就等于是抛弃了家乡——这个时代戏剧是贱业,只有很穷的地方才会大量地出戏子。而贫穷的地方显然无法支撑兴盛的娱乐业,所以戏班子得离开家乡,去到大城市发展...... 除了给戏园子写信,连翘还联繫了一些报业认识的人,请他们报导一下话剧,以及告知大众,曾经在皇宫表演过的话剧班子玉梨班即将抵苏为苏州的老百姓献艺。 这些人倒是很乐意报导这个,其中有连翘的人情作用,但这只是很小的一部分,根本原因是这本来就是一条好新闻。 早在玉梨班在京城活动的时候,就因为苏州这边很喜欢跟踪连翘在京城的活动被提及了。当时大众虽然主要是对连翘的经歷感兴趣,但也分了一部分注意力给话剧。要知道玉梨班可是连翘办的,又在京城掀起了那么大的反响,最终竟然去到皇宫表演了! 上到大户之家,下到普通小老百姓,谁不好奇! 而现在,玉梨班从北向南巡演,一路好评如潮,声势颇大这件事对于消息灵通人士也不是特别难知道的。 很多时候玉梨班在一个地方表演了,接近的地方就会有报纸报导,并且希望玉梨班来本地方。 现在玉梨班马上就要到苏州的事情还没有在这座城市传开,但怎么想也是个引人注意的新闻了,于是报纸的编辑大都爽快地答应了下来。 至于说玉梨班抵达苏州之后表演话剧,买话剧戏票的gg...等人到了苏州,住进戏园子再说吧!很多事情都需要商量,不是能够一蹴而就的。 而就是经过这样一波,不只是普通的苏州百姓,连翘的朋友们也知道玉梨班要来了。这些朋友们对话剧的了解要多一些,好奇也更多,但所有人里面只有许文华才亲眼看过话剧...真是遗憾吶! 而现在玉梨班即将抵达苏州,这个遗憾眼看着就要得到弥补。 特别是爱热闹的王思齐,一直和连翘打听话剧的事情,还问起连翘写的话剧本子。连翘被他烦不过了,要将剧本的原版丢给他。但是他盯着桌上的三份剧本半晌,最终艰难地推开:「不用了...」 「?」连翘狐疑地看着他。 似乎是放下了这个执着,整个人轻松了不少,王思齐摊摊手:「我听人吹嘘,话剧如何如何的好...不只是演得好,戏本也好。要是这会儿先看了本子,说不定到时候看话剧就要大打折扣了!」 王思齐属于那种厌恶剧透的类型。 对此连翘没有什么好说的,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偏好嘛~ 干净利落地收拾了剧本,就在连翘整理东西的时候,王思齐忽然想起什么,笑道:「丁兄可不凑巧哇!他如今回益州去了,等到回苏州的时候玉梨班恐怕早就继续南下了,倒是正好错过。」 第988页 王思齐之所以说这个话,是因为丁一新本人是个很爱戏剧的,各种戏剧都有研究,早就对连翘弄出来的话剧很有兴趣了。早前念叨过很多次,想看看话剧到底是个什么样。而如今,机会最好的时候竟然错过了,也是可惜! 连翘倒是觉得这没什么...玉梨班又不是南下就不回来了,日后日子还长着呢!而且若是话剧团选择停驻苏州,恐怕丁一新会看话剧到腻烦! 第555章 玉梨班抵苏了! 这个消息最早由苏州的一些报纸传出来,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引起太大的风浪。说到底就是一个戏班子而已,这个消息没有淹没在每天大量的新闻中,还得益于玉梨班是进宫献艺过的班子,值得期待。 另外,这是『乔琏』的戏班子,苏州人民可以说是看着连翘成名的,对连翘很有感情。连翘要是搞些别的副业,他们也会出力支持。之前《天下女报》开局红火就有这个因素! 而现在轮到玉梨班了,当然能够同样沾光。 而真正让这个消息更加火热起来,是之后的事情了。那之后玉梨班真正抵达苏州,住进了连翘早就安排好的戏园子『百果园』的后院,连翘和玉梨班的管理人员仔细商量了一下,确定了表演时间,表演剧目等等。 这个时候,才真正开始了宣传事宜。 在苏州的表演不同于巡演路上一般的表演,不论是连翘还是玉梨班的众人,大家都是空前重视的。所以在刚刚到苏州的这几天,他们没有立刻开始表演,而是选择了养精蓄锐,而且确保道具之类的更加切合舞台的具体情况。 而在这个时间内,连翘找到了报业的众多朋友。这个时候就不会花人情了,而是花钱! 报纸都是有gg版面的,很多报纸也确实依靠gg越发富裕。因此,随着gg收入越来越多,大家也更加重视gg了。从一开始,顺其自然,有gg最好,没有gg也无所谓。到现在,如果是正规报馆,都会安排专人负责gg事宜! 不再是以前那种等着gg上门,而是会主动拉gg了! 连翘现在花钱投gg,这是倒赚人情的事情! 不过关于玉梨班的gg,各大报纸都是半卖半送的。这倒不是大家给连翘面子...或许有这个因素(?),但更重要的是因为戏班gg的特殊性! 一般来说关于公告一个戏园子的节目安排,这是报纸的日常内容!很多报纸都会专门登载这个。不是因为别的,而是老百姓喜欢这个!很多老百姓懒得去戏园子外面看公告,就等着看报纸消息呢! 看看各大戏园子有没有上演自己喜欢的戏...这和后世看电影排挡差不多! 也就是说,报纸採集戏班的节目安排作为正常的报纸内容,这根本不是gg——当然了,戏班收录那些戏班的节目安排,又将谁安排在显眼一些的位置,这些都是很值得揣摩的事情。为什么戏班子的人大多要讨好报业?原因就在这里了。 而凭连翘和报业的关系,想要搞个显眼位置这是很容易的事情。只不过她自己的企图不只于此,她想要更显眼一些,字体更大,占版面更多,甚至还要一些宣传词! 这样一来,肯定是没办法当成是正常的戏班子节目安排登载了,得按gg处理...gg自然得收费,但考虑到这种gg比较特殊,所以gg费只收一半。 当然了,这是因为连翘算是大家自己人,不然的话谁会讲究这些?那么多要求,肯定是按照正经gg对待了! 而有了这样一通宣传,苏州百姓都知道了,玉梨班即将在『百果园』上演传说中的话剧!等到卖戏票的时候,不多时,提前放出来的戏票就全部卖光了。 连翘倒是不太在意戏票卖光的事情,实际上她都没有提前思考过这个问题! 这个问题需要思考吗?凭藉着玉梨班本身曾经入宫献艺的名头,话剧的新奇,以及连翘的鼎鼎大名,戏票卖不空这才是稀奇呢! 而她之前之所以进行宣传工作,也不是为了卖票,而是为了扩大话剧和玉梨班的影响力。一开始就把声势造起来,等到买票的时候难以入手,这才会造成更大更广泛的社会效应。 而为了回报连翘的这一番苦心,玉梨班也可以说是准备充分了。养精蓄锐、带妆彩排,一切的一切都像是第一才在京城表演一样。 而按照安排,第一场他们要连演三场,连翘写的那三出大戏通通班上台!第一天演《西京往事》,第二天演《欢喜冤家》,第三天演《子夜歌》。三场戏都是一天两回,分为下午场和夜间场。 务必让苏州的观众看个过瘾...过瘾个鬼! 这个时代的因为传声技术的限制,以及其他多方面的原因,戏园子是装不了多少人的!一场能有几百人挤着看就是极限了。下午场和晚间场两场,就算没有人连看两场,恐怕也只够千把人看个新鲜。 而之后还有两天的戏,先头有人是三天的戏票都买了的,这就导致不存在两三千人都看过话剧。 也就是说,即便按照最大容纳限度算帐,也只能有两千多一点儿的人看过了戏剧,而且他们只看了一场——如果说不喜欢话剧,那么看个新鲜也就够了。但对于一些沉迷戏剧的人,那就是灾难了! 话剧本来就拥有足够强大的魅力,在这个没有电影,没有电视,也没有任何现代影视娱乐的时代,她恐怕就是最有吸引力的节目了(当然要除开戏曲的死忠粉,以及部分对话剧就是不感冒的人的观点)。 第989页 曾经在京城发生过的盛况在苏州再次发生了——考虑到苏州是一个比京城更加活泼的商业城市,这并不奇怪!这里的人更加钟爱市井娱乐,如果不是玉梨班受限于场地,他们能爆发出更强烈的喜爱之情! 所以三天是根本看不过瘾的! 好在玉梨班和连翘也没有打算就此收手,开场的连演三天只不过是开胃菜而已。中间休息了一天,然后就进入了正常的戏班模式——常驻戏园子,根据戏班子人员的充足与否,安排演出日程。 一般来说,小型的戏班子一次只能支撑一天的表演,再考虑到有唱堂会的可能,所以这种戏班子都是三个驻扎在一个戏园子,大家三天一次,轮着来,就像轮值日一样。最开始的时候,玉梨班就是这样。 但今时不同往日,玉梨班经过一个急速的扩张期后已经成为一个规模颇大的班子了。再加上连翘和他们说过,除非遇到特殊情况,不然不会答应唱堂会!这种情况下,他们能将一个戏园子的演出时间包圆! 因为有不同的组别,大家可以轮换表演。 这下苏州戏迷们才算是真的有福了,『百果园』上演玉梨班话剧,连天表演,日日不休!这个消息传出去,已经疯狂热爱上话剧的戏迷们总算松了口气,喜滋滋地打算连看十几场。 这个时候话剧剧本还不多,连翘一开始为玉梨班写了三个本子,到现在都是玉梨班的王牌经典剧目。而在这之后,玉梨班也尝试自己或者请人写本子,这上面有进展,但并不太大。 毕竟,戏曲剧本和话剧剧本虽然有相似之处,但也有不少差异。短时间之内,大家还在摸索中,不可能拿出真正叫人满意的作品。而不甚满意的,普通新出的话剧团也就算了,玉梨班是绝对不会演的。 玉梨班无论是公认还是自认,都认为是话剧第一,颇有自尊心,只愿意出精品! 不过也不是说别的剧一个都没有了,其中有一个改编自连翘《药庐琐记》中的短篇,就还不错,获得了玉梨班上下的认可,最终得到了排演机会(大概是背后老闆是连翘的关系,玉梨班尝试自己搞剧本的时候首先就想到了连翘的诸多作品。长篇小说卷帙浩繁,不好下手,所以首先瞄准的就是连翘少有的短篇小说集《药庐琐记》)。 这样算起来玉梨班能够演出的剧也就是四部而已,连翘一开始还担心大家连着去刷剧会很快腻烦。但很快,她知道自己想错了...怎么可能腻烦! 首先那些喜滋滋打算连看十几场的,除非本身有关系,不然就是白想!就像当初在京城一样,话剧成为了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本身对此感兴趣的自不用提,就算是对这个没什么兴趣的也会想要赶赶流行来着——这就是国人自古以来的爱好了! 这样的潮流刮起来就不得了了,《百果园》现在是真正的一票难求!想要连续十几天都买到票,这纯属痴人说梦! 考虑到戏园子容纳限度的问题,想要一一满足戏迷,让戏院的票没有那么紧俏,恐怕要等到很久很久以后了。 而开春之后玉梨班就要继续南下巡演...恐怕在那之前都不能缓解戏票紧缺的问题了。 实际上就算是有人有关系,能够连续看戏,其实也不存在说看腻烦了!古代人民看戏就是这个样子的,那些戏一向是翻来覆去地重复看,也没见他们腻烦啊!对于戏剧,他们和现代人的看法可能不一样。现代人看的是剧情,剧情过了之后很少有人会重复去刷。古代人或许是因为生活节奏慢,娱乐活动有限,看的更细緻。 即使是同样的戏,也会有不同的唱腔、身段等等,他们不只是在看故事,更是在享受一场音乐、舞蹈、故事三位一体的展示。 而在玉梨班戏票一票难求的这段时间,连翘这里就成为了朋友们争先拜访的地方了。虽然她平常的人缘就很好,但远远没有到达现在这个地步,原因只能是玉梨班的戏票了,大家都想走她的关系拿戏票呢! 先不说大家都有亲戚朋友、街坊邻居,想要看话剧又偏偏没有戏票,于是拜託到了头上。就算不是因为他人拜託,大家自己也是想看的。要知道大家都是写小说的,和戏剧行业本身就渊源颇深,就算是看看连翘写了个什么故事,也要看看玉梨班的话剧啊! 「没有了,没有了!真的没有了!」连翘对此只能一再强调,她真的不是不愿意帮朋友的忙,只是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啦! 第556章 连翘最开始的时候就邀请了大家去看话剧,这个大家指的当然就是行内熟人朋友了。之所以这样做,一方面是因为大家确实对话剧很感兴趣,在此之前就已经有不少人询问过连翘有关话剧的事情了。另一方面,她也是在做人情,一些不见得对话剧感兴趣的人也不会想要错过一次人情,连翘奉上的戏票恰到好处。 当时她在朋友中间派发了大量戏票,特别是开头连演三天的,几乎有一半的戏票是从连翘手里流出去的。而在此之后,连翘手里保留的戏票就在一直减少,毕竟,她又不是个卖票的,具体工作当然还是戏园子在做。 而朋友们如果还想要看戏,却找不到门路买票,最后找到了连翘头上。一般来说,除了最亲密的朋友,其他人连翘都只能拒绝。这不是连翘小气,吝惜一两张戏票,而是不能开这个头。 第990页 这个时候想要戏票的人太多了,答应了这个,那个就要答应。行里人熟人这么多,谁家没有个七大姑八大姨想要走关系拿票?真要是放开了,戏园子一半的戏票恐怕都不能满足。 连翘弄出玉梨班来,虽然没有想要靠他们赚钱,但是还是希望他们能自负盈亏的。因为只有自负盈亏话剧团才能够健康成长,不然这个时候看上去烈火烹油,谁知道将来会怎样——不能健康经营,始终是缺乏稳定性的。 「你今日可拒绝了不少人...不怕得罪人?」王思齐拿了一个小锤子,正在砸布袋子里的核桃。手法肯定是有点生疏的,他平常又不做这个。看见连翘刚刚拒绝了一个要戏票的熟人,戏嚯道。 连翘本来正在摆弄桌上的围棋残局,说实在的,这个游戏她只是会玩而已,实在称不上精通。所以看了一会儿就不耐烦了——特别是刚才又有人过来打听戏票的事情,打断了思路之后再弄这个就更艰难了。 听到王思齐主动说话,干脆再不管那劳什子的围棋残局,靠在椅背上,伸手将王思齐放核桃肉的小碟子勾到自己面前,吃了一个香喷喷的核桃肉,这才慢条斯理道:「既然不能个个都答应下来,那还不如一个都不要答应!这样大家都是一样的,反而不会得罪人。」 不患寡而患不均,这个道理大家都懂。 王思齐并不意外连翘的想法,最后将一个核桃肉放进连翘面前的小碟子里。招了招手,旁边的侍女奉上了温水和香皂,洗手、擦拭,眼睛注意到棋局,笑了笑,然后拿起了一枚黑色的棋子放了上去。 这个游戏王思齐比连翘可要擅长多了,这一步一下,残局就解了——这个时候的残局就类似于死活题。 连翘拍掌:「不愧是你呢!」 连翘并不是单纯奉承,而是王思齐在这个事情上确实非常擅长,这在朋友圈子里是很有名气的。 正说着,许文华忽然从外头进来了,刚才他在和别人玩投壶游戏。这个游戏称不上运动量很大,但在全神贯注和众人起闹之下,还是周身微微发热,出了一层薄汗。胡乱用衣袖撸了一遍额头,同时往连翘和王思齐一桌走。 「在做什么呢?」声音有些含煳。 连翘指了指棋局:「王先生好厉害,随随便便就解了残局,我是半天弄不出来。」 王思齐却不会真以为自己很高明,摇了摇头:「只不过是个极简单的残局罢了,你就算是不擅这个,看一会儿也能解了。不过是旁人老是拿戏票的事情烦你,让你不能专心,这才有了我出手的余地。」 许文华走过来看到解了之后的棋局,立刻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说实在的,王思齐在围棋上如果叫做不错,小圈子里面很有名气,许文华就是真的厉害了。许文华和如今活动在江南一带的棋圣都是好朋友! 两个人之间也有棋谱流出来...虽然是专业的对阵业余的,但许文华绝对是业余顶尖高手的水平! 对王思齐的水平满不在乎,许文华不想在这上面多做文章。于是关注点放在另一个事情上面:「戏票?又有人拿这个事情找你了?」 连翘无奈地点点头:「我也知道如今戏票很紧俏,很多人都想找门路拿戏票。但是如果不是很亲近的朋友有所求,我实在不想管这个,不然就没完没了了。他们很多都不是为自己要戏票,而是为了自己的亲朋好友...要是开了这个头,更不能完了。」 许文华轻轻颔首,连翘这个情况是明摆着的。 如今连翘只会给最相熟的朋友拿票,不过如果是最相熟的朋友,往往就能够体谅连翘如今的情况,不会随随便便拿戏票。就算问她要票,那也是为了自己,而不是帮着什么远房亲戚说话。 「话剧倒是真的流行起来了...不过这也不奇怪。」王思齐在旁边慢悠悠地道:「话剧还真是不错,比之前的戏曲更进了一步。之前的戏还要听词曲呢,话剧连这个都不用了,更像真正的过日子——普通人自然喜欢。」 王思齐这个话也不是随便说的,自从第一天看话剧开始他就有这个认识了。他不一定知道娱乐活动越来越接近大众这种道理,但长期在大众娱乐行业中浸淫,多多少少是有自己的见识的,再加上他本身就是很聪明的那种人,还有什么不知道的呢。 实际上不只是王思齐,最早和连翘一起去看话剧的朋友基本上都能确定这一点。他们之前也想像过话剧到底是什么样的,但是真的亲眼看到还是觉得大开眼界。 话剧的表演形式、剧本形式都出乎了他们的意料,这种及其接近生活的表演形式让他们觉得比起戏曲,更加适合小说作品的改编,前提是剧作家们彻底适应改编话剧剧本。 说起来,戏曲台词还经常是一些充满了诗意的句子,说是类似诗词也不为过。但是换到话剧中,就真是鲜活的日常对话了! 王思齐这些人算是见过世面的了,不至于为了个新娱乐就如何如何,应该比一般人更容易以学术的角度看这个,超脱一些。但实际却不是这么回事儿,度过了最开始每天都去『百果园』报导的日子,现在他依旧常常去!只要手边没事,话剧就成了他的第一消遣。 因为他和连翘的关系,戏园子那边都已经认得他了,他过去都可以刷脸!也不需要找连翘拿戏票,玉梨班那边可以给他专门加座,反正他也不介意坐在临时挂的座位上。 第991页 不只是王思齐,连翘另外的朋友也有人如此。虽然话剧只是一个新的娱乐活动,但对于普通和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冲击力其实是差不多的。 其实除了这些朋友,多的是人沉迷于话剧,只不过他们没有拿票的便利条件,所以显不出而已。 旁边的许文华干脆拖了一把玫瑰圈椅,放到了连翘旁边坐下。对于这个话题他没有王思齐那么多话可说,他原来在京城的时候就看过话剧,这时候再见自然没有那种震惊,不过他也很喜欢话剧就是了。 不过想起最近的传闻,他还是很谨慎地问连翘:「听说玉梨班打算开始排新戏?」 「嗯。」连翘回答的干脆利落,然后还补了一句:「是我写的戏本子。」 其实从玉梨班还在金陵时的信件寄过来的时候连翘就开始写新的剧本了,在此之前她知道了玉梨班在新剧本上已经开始了自己的艰难尝试,也有了一些自己的所得,心中稍安。 而想到玉梨班即将抵达苏州,也是想着给苏州献礼,觉得腊月辞旧迎新的时候上演新戏是个不错的主意,于是就顺手写起了新剧本。 当时的她并没有想太多,大概是当时正在写推理小说《颜飞飞传奇》的原因,想要换个脑子...总之,她写了一个相当愚蠢的喜剧(大概是戏喜剧吧...)。 《淮上商人》是这部话剧的名字,天底下最富裕的地方当属江南一带,但往前推一段时间,最容易让人联想要『巨富』一词的却是淮河一带活动的商人,大家都称唿为『淮上商人』。 如果谁家小子跟了个老闆去做生意,人家是淮上商人,不管这个淮上商人是不是真有钱,也会引得不明真相的众人发出羡慕、惊嘆之声。 整个故事并没有太多转场,两三个场景,说的是某位积攒了一辈子钱财的淮上商人临死之前的故事。 有淮上商人床边,子女各怀心思,也有离开淮上商人的房间,各个子女展现出真面目。说起来这是一部很具有讽刺意义的戏剧,真切地展现了在金钱面前人能够异化到什么地步,但因为喜剧的手法,所以显得没有那么沉重了。 不过这种戏剧都是一个调调,不能够真切感受其中悲哀的人自然会开开心心。但明白其中是怎么回事的,只会因为喜剧的形式更加觉得悲哀。所谓最好的喜剧往往就是悲剧,这个时候的人未必知道这个,但亲身感受是有的。 新排演话剧是瞒不住人的,特别是真的对话剧感兴趣的人。实际上早就有人注意到了,有一批演员被抽调了出去排新戏,而且玉梨班的工作人员也在联繫工匠定做新的舞台背景、摆设之类。 这些东西不需要隐瞒,也无法隐瞒,细心一些的观众总能够知道。实际上,已经有报纸报导了这件事,这样一来,更多的人就清楚知道了这个——从这可以知道,话剧确实已经在苏州火了起来,就连这样一条花絮一样的花边新闻也有人会专门报导。 不红的话,谁会理你呢? 王思齐此前也知道这个事情,只不过没有去问连翘而已,这个时候连翘确定会有新戏了,立刻高兴起来:「这个好!」 踱步半晌,凝神道:「我去给丁兄写信!」 『丁兄』指的当然就是丁一新啦!之前他看过话剧之后就极力向丁一新炫耀了话剧,将其狠狠地表扬了一番。要知道丁一新人现在正在益州老家过冬,接下来还要团圆过年,自然不能够飞到苏州来见识见识让他心痒痒的『话剧』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思齐这个举动完全就是在撩他,而且还撩的死死的! 第557章 离开王思齐家的时候许文华和连翘是一起走的,另外一起的还有周莹。周莹显然是有话和连翘说,将许文华赶到了另一辆马车上面,而自己则和连翘共乘一辆车,打算到时候讲悄悄话。 连翘当然不在意这个,许文华也只是哼了一声,转身就上了另一辆马车。 王思齐没有送这几个人,客人太多了,他不可能人人都送,也懒得做这个事情。一边在书房里给丁一新写信,一边想起连翘写的那些剧本,忍不住沉思起来。 连翘总共写了三个剧本,《西京往事》、《欢喜冤家》、《子夜歌》,说实在的,王思齐甚至觉得,相比起曾经的小说作品,这些戏本子更深地反应了连翘的内心独白。当然,也有可能是戏本子的特点决定了这个特点。 相比起长篇累牍的小说,戏本的长度无疑要小得多,一个故事凝聚在这样薄的剧本里,当然很精炼。再加上话剧的表现形式不同,显得更加有力并不是很奇怪的事情。 但即便是这样,王思齐依旧觉得这些话剧剧本中所呈现的东西很值得推敲。 连翘是一个怎样的人,这个问题问遍苏州和她认识的人,相信可以得到非常多的回答。但总结起来也就是那些关键词,聪明、自信、性格好、傲气、清高、有才华...总是大部分是好的,偶尔有一些不那么好的。 这倒不是说大家对连翘的看法是好坏各半,实际上普遍来说大家对连翘都是很喜欢的。只能说,对于一个人物评价,这个人还是小说作者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办法完全用褒义词。 平常日常生活中能够得到百分百好评的人就已经很少了,换成是小说作者,这个可能性更低!都知道小说作者是群什么人呢,那就是一群天使魔鬼的共同体!他们好的时候就是天使,让人无话可说的时候就是魔鬼! 第992页 而且越是知名的小说就越是如此!无人能够倖免这个评价! 就以如今小说行业登顶的两位大拿丁一新和宋志平来说,丁一新这个人算是比较出名的老好人了。待人接物是很温和的一个人,说起来应该评价极好吧。然而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大众的评价集中在高傲、偏狭、不能融入苏州、性格不错、江郎才尽、敏锐等等一些词上面。 而宋志平就更惨了!正如许文华曾经说过的,足够有眼光的同行能够轻易地看出宋志平在才能上的缺乏...他从来就不是有才华的那一类人——这当然是对比出来的,和普通作者相比,他是很有天赋的,但如果和处在成神作者的其他人相比,就显不出登顶作者的优越性了。 这一点,甚至读小说比较多的读者都能看出来...不过这本身并不耽误他成为有数的大作者。就如同在后世有这样一些知名作者,大家都觉得这些作者的小说高度相似,看了第一本之后,后面的小说几乎就不用再看了,一切都是一个套路。 但这并不妨碍后面还有很多人看,也不妨碍这个作者成为大神。不怕套路陈旧,只要有人买帐就行。 因为这个,再加上宋志平真的很会营销自己,行内看他不顺眼的人多着呢! 只能说人红是非多,走到他们这一步各种评价都多了起来。平常所见的当然都是奉承、讨好,可是这并不能阻止私底下存在大量的『心里有话说』。 所以说,连翘这个评价还算是好的了! 然而,真正了解连翘的人会做出不同的评价...更加深刻的那种。 连翘其实是并不是一个特别聪明的人,这是迥异于众人的评价,但是王思齐现在非常肯定这一点。 因为连翘的小说,也因为连翘这个人平常展现出来的东西,大多数人肯定都觉得她是一个真正的聪明人。但是很快的,王思齐不这样想了,大概是旁观者清?他甚至能看清许文华都看不清的问题。 连翘其实挺笨的,这一点在很多细节问题上看的分明,特别是一些临场反应,最能本质反应一个人的东西上——最开始注意到这个的时候王思齐简直不敢相信! 普通的小事上连翘并不会比普通人高明,就是有一点小聪明的程度...这也就算了,真正让王思齐意识到连翘笨的,其实是在连翘的小说里。我手写我心,小说作者们当然清楚一部小说能够怎样反映作者的内心。 连翘的小说当然很有趣,王思齐是承认这一点的,但重点不是这个,而是连翘小说中人物的情感——当王思齐意识到这个的时候,他甚至觉得有点想笑。 普遍的观点是连翘并不擅长情感描写,即使一开始的作品并没有显现出这一点。这一方面,问题都是对比出来的,之所以说她的情感描写比较弱,那是和业内的大拿对比,那是因为情感描写之外连翘都太强了,别人无话可说。 另一方面,连翘自己也注意到了这一点,所以她会进行掩饰!给她笔下的人物感情披上一层华美的外衣。她用自己的写作能力展现了基本功底能够多大程度上拯救其他问题,以至于王思齐这样的人都察觉不到她在这上面真正的缺点所在。 连翘似乎不擅长袒露自己的内心,即使是在自己的小说中...说实在的,生活中不擅长袒露自己的小说作者普遍存在,但在小说中也不擅长袒露自己?这种小说作者能有个什么前途! 这个特点是造成她小说情感描写较弱的关键,后来她开始写一些富含情感线的小说,能够感受到她放开了很多。渐渐的,她与自己作品之间的那堵墙开始消失。 从这个角度来说,当初她和许文华打赌写小说倒是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实实在在的解决了自己最大的问题。 就在这之后,王思齐清楚地看到连翘内心的『笨拙』,和她展现在众人眼中的聪明简直大相迳庭。 她笔下的人物情感或喜或悲,这无需赘言,但王思齐是真的从中读出来:都是笨蛋,笨女人、笨男人,即使说着聪明的话,好像比谁都会保护自己,比谁都绝情,但其实一个个的都会犯傻!在感情中,不在感情中。 连翘以一种旁观者的角度展现这一点,她明白这些,也没有办法解决这些。人物的困境往往是她自身的困境,而如果是个喜剧故事,她会安排大团圆结局,以一种看起来顺理成章的方式...毕竟,谁也不能否认,故事确实有那种走向的可能。 而那如果是个悲剧,更容易了,因为那看起来是更加顺理成章的走向。 但不管怎样,那些在读者眼中没有问题的情节脉络,在王思齐眼里就变得相当耐人寻味了——他自己是个作者,当然明白连翘这个作者并没有在困境中找到解决办法,她只是顺应了故事可能的发展,写出了一个结局。 而这个问题在她笔下的剧本中表现地更加明显! 《西京往事》其实是一部非常迷茫的作品,重点倒不在男女主人公的爱情上面,他们的爱情起始于一见钟情,这甚至不需要连翘再在之后下多少功夫。整个戏其实都是在展现为了维护爱,人能够有多勇敢。 之所以说《西京往事》迷茫,就是因为王思齐觉得连翘有通过这部作品寻找出路的意思,即『爱』是什么,真的有伟大不朽的情感吗?人能够为之奋斗到什么地步? 第993页 但从一开始,人物的死亡几乎就註定了...连翘想要解决的困境其实并没有解决。她展现了两个单纯的贵族青年能过为爱牺牲,但这是因为他们的纯粹,而她自己并没有那种单纯。 相反,她本身是一个过分复杂的人。 「《西京往事》?嗯,怎么说呢,这是一个很好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也很好。不过要我来说,正是彼此之间的艰难困苦造就了这个故事吧。」当初说到《西京往事》的时候,连翘想也没想,就这样说了。 「如果没有人阻止,少年时代的一点点情意很可能消散。就算没有立刻消散,设想一下,两人有机会结成夫妇,会变成什么样子——他会成为和自己的父兄没有什么差别的贵族男子,是家庭的男主人,而她也会成为一个没什么特别的主妇。两个人在消磨完了年少时代的情意之后,其实和普通夫妻没什么不同。」 「但是年少时的爱,因为困难,因为不能够,所以『偏偏要』。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命运将他们彻底分离,那么这『爱』就会延续生命,二十年,三十年,甚至一辈子。每每想起,泪湿衣衫!」 这是连翘的真心话,所谓『死亡让爱永恆』,这不是空话。事实上,后世心理学总结出了一个更加贴切的说法,『罗密欧与朱丽叶效应』。外界的干扰与压迫越强烈,青年男女反而会爱的越深。 原本足够浪漫的故事,一下变成了可以冷冰冰计算出的心理反应...对于现代人来说,他们知道荷尔蒙、多巴胺这些名词,知道爱因为什么而来,又因为什么会归于平静...有的时候甚至能够归结为人体激素的反应。 王思齐不一定知道连翘想了这些,但是他知道连翘的『笨拙』。或者应该换一个说法,因为敏锐过头了,但经歷是匮乏的,以至于提前发现的问题无法得到解决,所以显得『笨拙』。 之后有《欢喜冤家》、《子夜歌》,其实都反映出了这一点。 《欢喜冤家》很有趣,是个喜剧,王思齐也很喜欢看。但是他知道,连翘在这部作品里面其实是进一步逃避了解决自身的困境,将一切交给了种种巧合,于是故事得到了欢欢喜喜的样子。 至于说《子夜歌》...这个故事充分展示了连翘的尝试,复杂的感情线比比皆是。她试图求解,但最后的结果是更加清楚明白的:故事的最后,所有人的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这其实也是连翘的内心写照。 而到了最后,故事里唯一值得拯救的人死的干脆利落,而那些不值得的人也被生活逼到了墙角。这只不过是再一次的困境映照。 第558章 连翘当然不知道王思齐因为她的剧本想了那么多,发现了很多她自己都没有发现的问题。现在的她只不过是和周莹同上了一辆车,听她说自己的内心悸动而已... 其实也是巧合,周莹最近很喜欢看话剧,所以常常往百果园跑。跑的勤了,在那边认识了一个话剧的死忠粉丝。这人并不是连翘的朋友,之所以能够常常去看话剧,纯粹是人家捨得砸钱,每次都买高价黄牛票。 两个人因为喜欢同一个演员的关系,每次结束演出之后都会去后台关照演员,送点礼物什么的。久而久之,有相同爱好的两个人就渐渐有了意思。 这本身是好事,但是周莹心里十分不安。 「我比他大三岁呢...而且这才认识了多久,就说起成亲的事情了...实在是...」周莹羞羞答答的,仿佛怀春少女。 不过说起来以周莹的年纪,如果放在现代,也确实是一个年轻妹子,出大学没有多久的那种。有这样的情态,倒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 连翘倒是很为她高兴,至于她介意的年龄问题,这个古人比现代人更加看重,但也不至于看重到哪里去。至少三岁这个年龄差还算好的,毕竟,有女大三,抱金砖的说法嘛。只要当事人自己不介意,外界并不会施加什么阻力。 相比之下,连翘反而比较在意周莹所说的,认识不久这个问题。如果认识的时间不够长,很有可能就会无法及时发现对方身上的问题。而等到两人成亲之后再发现...虽说不是不能够和离,但这种事在古代是更加迫不得已的选择。 围绕这个问题,两个人咕咕唧唧了好久,连翘又是鼓励又是做参谋的,倒是把周莹逗笑了:「不知道的人还当你是个长辈了,其实自己也不知道吧?」 连翘故作生气:「是你心中不安才说给我听的,结果这个时候倒是说起我的不好来了,这难道不是过河拆桥?」 「我的错我的错!」周莹赶紧安抚小朋友:「嗯,平日我到你家去吃早饭,带上清泉斋的十八品点心,怎么样?」 清泉斋是苏州有名的私房菜酒楼,尤其是早餐的餐点,非常有名!因为是非常精细的点心的关系,每天限量供应。而所谓的十八品点心,这是一个早餐套餐,而且是爆款的那种。 连翘满意地点头,放过她了。 等到了两人不同路的地方,马车停了下来,连翘上了许文华的马车,周莹则一个人坐着马车往另一个方向去。 许文华此时一脸的晚娘样,好像连翘欠他八百万一样。连翘故意不去理他,打开自己的荷包,发现还有一小叠彩色纸笺,便干脆摺纸玩儿。千纸鹤、小心心、小青蛙、玫瑰花... 「这是什么花?」忽然许文华冷不丁问道。 第994页 「嗯?」因为完全投入进去了,连翘还有一些反应不过来。反应过来之后连翘点头道:「徘徊花。」 其实就是玫瑰,不过在古代,如果不是用作香料,玫瑰花都被成为徘徊花、离娘草之类。不同于现代社会玫瑰花大受欢迎,在古代,玫瑰被认为是很俗气的话,根本不入品。 只不过因为香气浓郁,很适合做香料,提取精油什么的,所以在花谱上面有些名气,算是很多人知道的花。 许文华并没有问连翘为什么折这个,他是知道的,连翘很喜欢玫瑰花香,有用过这个香味的头油、胭脂什么的——实际上他刚才也只是没话找话而已。 轻巧的放过了这个话题,许文华又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忽然提起玉梨班新剧:「玉梨班的新戏,到时候一起看?」 其实这也是没话找话,这一点就连连翘都看出来了!那时候新戏出来,她肯定是要邀请好朋友们去看的。而许文华绝对在邀请之列,而他却是对话剧感兴趣,所以...... 连翘倒没有趁此机会打趣调侃许文华,而是清了清嗓子,故作正经道:「当然了,到时候一定一起去!」 新戏《淮上商人》是玉梨班进入苏州就开始准备的,直到腊月初才开始表演,这个时候正是年末。一方面是一些人日子越发紧巴巴,另一方面也是一年工作之后难得的休息。大家一边准备着过年,一边尽情娱乐。 大街上人越来越多了,一应娱乐业都火热起来。不过这些倒是没有太影响到玉梨班。主要是百果园的上座率自从玉梨班来到这里就普遍是百分百,即使最近生意好了很多,玉梨班也不可能再更好了。 不过,场外的热度还是有不同的。特别是新戏《淮上商人》,一些已经所有剧目都看过,平常只是偶尔过来再看看的普通粉丝也提起了兴趣。特别是不差钱的,首先就联繫了黄牛。 至于普通人,就只能更加艰难地排队了——连翘倒是不想这样,她希望黄牛炒戏票少一些,这些人赚的又不会给玉梨班。也希望不要有那么多粉丝那样辛苦地买票...然而这种操作做不到。 即使她来自现代,她也就是一个普通女孩,这种事即便是在现代也没有解决,这个时候自然是更加无解。 而就在《淮上商人》首演这一天,连翘和许文华一起去了百果园...首演是晚场,不过这个时代没有宵禁,特别是这些喜欢玩乐的人,更是颇为习惯夜生活。在夜晚的灯火下,他们更加兴奋也说不定。 连翘到的比较早,因为她是玉梨班的老闆,肯定要去后台看一看,然后和自己请来的宾客说说话。 后台的事情很简单,玉梨班已经不是当初的菜鸟了,这种事早有一套流程,也不会过于紧张。而且进一步说,连翘虽然创建了话剧团,实际上她对于话剧团的具体操作其实没有太多的了解。这个时候,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来,她在其中其实也没什么意义。 很快从后台出来,这个时候戏台前面和二楼的位置已经渐渐充盈了起来。大家热情度都很高,而且表演也确实快要开始了。 这个时候王思齐、周莹、唐宋、宋文静等连翘最好的朋友也纷纷到场,这些人都和连翘坐一桌,或者隔壁桌。连翘只和他们简单地打了一个招唿,这个时候反而是其不那么亲密地人应该更周到地照顾。 这也算是一种『客气』了,而真正亲密的人反而不用那样客气。 这样来了一圈,等到报幕员上场的时候,连翘总算可以坐下——她这一桌除了正席,还有左右手两边可以坐。按照道理来说也就是三个人一桌...但等到连翘回到这里,发现舒服的靠背椅被春凳所取代了。 春凳其实就是现代人所说的长条凳,城市已经不常见了,乡间却是很多人家都有的。大多数是家人团聚,或者摆酒席的时候,就用这个围着圆桌坐,一桌能够坐下更多的人。 说实话,因为是坐在第一排的,这样坐也不耽误看戏,但是会让观众坐的不那么舒服。 看到连翘疑惑的小眼神,已经坐在正席右边的周莹拍了拍春凳左边的位置,笑着道:「快来快来...大家都想和你这个写戏本子的人坐一桌才这样的。」 原本只能坐三人的位置已经坐了五人,分别是许文华、金凤、唐宋、王思齐、周莹,加上连翘的话就是六个人了。 虽然觉得理由有点奇怪,但连翘觉得没有什么好追究的,也就是顺着周莹的手坐下了:「和我坐一起又有什么?真有关于戏本子的东西想问,明日大家再说话就是了...」 连翘说话间,台上的报幕员已经说了几个开场的笑话了,气氛热烈了一些。然后就是表演一些小节目,唱曲、简单杂技什么的,等到气氛差不多了,观众也安静了下来,除了舞台上以及周围,其他地方的烛光熄灭了三分之二,这样台上就显得更明亮清楚了。 随着旁白声和悠扬的乐队前奏,故事渐渐展开。 说实话,一开始王思齐等人都要和连翘坐一桌,原因还真就像周莹说的,非常简单。话剧对于他们来说都是新东西,恰好他们都觉得话剧很有意思。其中唐宋更是动了念头想要办一个话剧团——如今他的报馆已经度过了最初的创业期,开始平稳起来,他也有了余钱做点其他生意。 所以,关于话剧他们这些人都有很多问题需要向连翘请教。在一出新戏首演的时候和她坐一起,中间幕间的时候拿出来问,也能得到更好的解答。 第995页 但真等到《淮上商人》这部新戏上演,大家的关注点就成了这部戏本身,也只有这部戏。 这个时候的话剧或许并不成熟,相较于连翘印象中的现代话剧,多有不足。但是玉梨班的大家都非常认真,服化道做到了他们的极限,用很多巧思解决了古代难以解决的问题。更别提演员的表演,或许少了一些成熟的技巧,但不用怀疑,他们普遍更加认真,也更有激情。 不要说第一次看这部戏的人了,就算是连翘这个原作者也投入进去了! 结果就是等到结束,大家其实也没有说什么话。最后的时候演员出来谢幕,大家都拼命鼓掌,王思齐也是鼓掌的一员,知道谢幕谢了三遍,真正结束了,他才发现自己巴掌都拍痛了。 对此他自己都觉得有些好笑...他又不是那种容易兴沖沖的年轻人...好吧,他的性格还是非常『兴沖沖』的。但是能够这样专注地投入一场戏,之后还不自觉地表现地这样热切,这确实是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的。 《淮上商人》是一部非常独特的作品,即使连翘的每一个作品都是独特的,这也很是不同。王思齐在连翘整理衣服,准备去和玉梨班开庆功宴的时候忽然想到了这个。 非要说的话,这部戏其实没什么感情线,本意也不是说这个。但是王思齐能够明显地感觉到,连翘在这部作品中的情感表达要自如了很多——她终于开始面对自己、表达自己了。 王?老父亲?思齐忽然笑了起来。 「?」连翘一脸懵逼。 第559章 玉梨班《淮上商人》首演之后第二天,连翘还在卧室中洗漱,晚秋就从楼下『哒哒哒』上楼:「小姐,外头唐公子和周小姐来了!」 虽然这两位客人算是不请自来,但连翘也没有说什么——她这里客人不算多也不算少,准确地说,客人来去就那么几位,只不过交往地十分勤密而已。所以这种不请自来的事情,那也是常常发生的。 不同于唐宋是个男子,听说连翘还在洗漱,人就在楼下停住了脚。周莹因为是女儿家,和唐宋说了几句话,就跟着『哒哒哒』上楼了。这个时候连翘已经差不多穿戴完毕,正在染唇。 见她来了,笑着摇了摇头:「且住,我这里即刻就好了。」 说着染唇完毕——惹得周莹再三看她:「你这口脂是哪里来的?颜色比起外头吹嘘的上品还要好,而且还上妆容易...」 连翘让她看自己做的口红,这也算是她的尝试了。说起来现代口红并不算一个特别高科技的玩意儿,在某部穿越小说里她也看过做法。但是那部小说已经是比较久远的记忆了,在她这里也有一些记不清。 材料、用量配比之类她推敲再三,一开始做出来根本不行!又因为她在这件事上其实也没那么上心,基本上都是做几次试验,记录一下,然后就丢开手去了。过了一段时间想起来,然后再做几次试验。 直到最近才做出连翘满意,觉得还不错的口红。 连翘让周莹看自己好不容易鼓捣出的几种颜色——其实也就是正红、浅红、紫色、橘红四种,然而这已经是连翘的全力了! 说起来口红这种玩意儿,一直都是化妆品中的明星产品,古代是这样,现代也是这样。这大概和口红的特点有关,染唇几乎没有操作门槛,即使是一个化妆门外汉也可以很快做好。然后就是效果,相比起其他化妆品的『微弱效果』,口红的作用堪称立竿见影...... 古代的话,口红可能稍弱于古代眉笔『螺黛』,这是因为古人审美中非常重视眉毛,已经画眉之墨更容易得到(最简单的,用烧碳化的柳条梗就可以了,几乎人人可得)。但也就是稍弱于眉笔而已,眉笔之下几乎就是口脂。 既然是这样明星的产品,古人搞出来的花样自然就不少了。印象中古人的口红只有红色,其实这是错误的印象。古人口红色号普遍是红色,但要说到上流社会的流行,还有过其他不少颜色。 当然了,这样的花样相较于后世是多有不如的。 周莹也是个女子,而且是爱美的年轻女子,见连翘调的好口脂,立刻就动心了。连翘将四种色号送了一套给她,这种东西做一次挺麻烦的,她做了挺多的。自己用不完还可以给春儿她们用,也能送亲戚朋友当礼物。 周莹试了试浅红色,觉得十分适合自己,而且比平常自己用的好多了。既不黏腻,颜色也十分均匀,轻轻一涂就显得很厚了。连翘让丫头拿来洁白的怀纸:「抿一抿。」 周莹不明所以,但还是按照连翘的话抿了几下,在怀纸上留下了小小的口红印子。让周莹惊讶的是,口红印子并不是特别深,特别是后面越来越浅! 再看看镜中的自己,嘴唇上的颜色并没有脱去多少。 「这个...?」 连翘放下镜子,笑着解释道:「只要不喝水喝汤、食粥...一般能维持半日呢!」 口红脱色这个问题即使是现代也没有解决,只不过有的严重,有的好一些而已。可想而知,口红在古代有多么脱色了!涂抹上口红,吃东西喝水什么的简直就是灾难,即使当事人再小心都没用! 女子一般要随时注意这些,将自己留在茶杯、小碗上的口红印子擦掉,不然就会失礼于人。 另外,因为脱色的关系,面临的另一个问题就是补妆了...呵呵。 第996页 连翘做的这个口红比现在流行的口脂好了很多,脱色固然无法避免,但还是能够维持一段时间的。 这下是真的让周莹惊讶了,这个时候连翘才解释道:「这是我自己做的,试了好久,几年才配出满意的方子来。」 两人挽着手下楼,周莹羡慕道:「你有那个闲心,而且还真让你做出来了!真好...你那个花露也是自己蒸的吧?」 花露就是精油,这个时代的精油也不错了,就是提取率不如后世,非常浪费、非常贵。不过这个东西外头已经有现成的了,技术也不是什么机密,只不过各家配方有差,技术略有高低而已。 所以不同于花露,连翘是打算将口红商品化的。 她不擅长做具体的生意操作,也不想介入商业战争,所以干脆找了如今苏州最有名气的胭脂水粉商人。『玉容』和『萧华英』算是如今苏州最有名的牌子,两家看了连翘的成品都很有兴趣,只不过因为竞价等方面的原因,最终连翘选择了与『萧华英』合作。 这个合作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萧华英』一口气买断连翘的配方,另一个就是用连翘的名义打gg。 『萧华英』财大气粗,也因为只看成品确实不好推断这玩意儿的配方,给的价格还算不错。但连翘并不是单纯地为钱做这个,主要还是东西做出来了白放在那里也是浪费,她可没有古人传统的『秘方』情节...再者说了,这东西也不是她弄出来的秘方,更谈不上敝帚自珍了。 她做这个有两个原因,一个是谁又嫌钱多呢!反正卖方子很容易赚钱,一锤子买卖罢了。另一个就是为天下女同胞着想了...这也算是推动口红产业的发展和进步了,为大家带来了更好用的口红。 至于说用连翘的名义打gg,『萧华英』在《天下女报》以及其他很多报纸上打gg,而gg的内容大意就是这是知名作者『乔琏』试制出来的口脂,可以弄个『乔氏香』、『连氏红』之类的名头。 名人效应,连翘很懂的。 说起来『萧华英』并没有说假话,所以他们应该可以堂而皇之地直接在gg上这样说,用不着和连翘商量,甚至付出别的代价。但因为这本来就是连翘搞出来的方子,又要在人家的地盘上高宣传,所以一点表示都没有也是不可能的。 除了真金白银,『萧华英』还送来了很多自家产的化妆品,颇有一点儿现代代言人的风范。只是古代的化妆品保质期比现代更短,连翘一个人在期限之内肯定用不完——不过这个时候快要过年了,到时候作为回家送女性亲朋的礼物肯定能用完。 连翘和周莹在楼上磨蹭了好一会儿,等到这会儿下楼的时候已经不只是唐宋了,还有王思齐和金凤。 「你们倒是有意思,平常不来的时候一个不来。要是来,总是扎堆着来...我这里可没有待客的准备——春儿,你去厨房和云嫂说,去外头茶楼卖些点心做早饭吧。」连翘迅速叮嘱春儿。 早饭的分量看似小,但若要吃的精緻,这是最麻烦的。连翘家厨房只有一个正经的灶上人,虽说其他人也可以帮忙,可真要遇到待客的时候,而且客人还不少,一时半会儿是忙活不出来的。 听到连翘这样说,唐宋立刻站起身道:「先生别忙了,来之前我先去了清泉斋,买了『十八品』的点心,再有你家灶上的早饭,尽够了!」 连翘最近真的很喜欢吃『清泉斋』在熟人圈子里这并不是秘密,之前周莹就请她吃过,她自己也常常让小虎或者其他人去排队买这一家的早点。 果然,唐宋话音刚落,晚秋就从厨房里出来了,手上端着一盘又一盘的小点心。清泉斋的点心饭菜都是不提供外带服务的,基本上就是给个油纸包包好。所以这会儿带过来还得重新装盘...幸亏『十八品』一套的点心都是糕点类,不然这大冬天的还得重新热一热。 这种吃食往往重新一热,味儿就变了! 大家团团坐下吃早点,速度很慢,更像是在开茶话会,早饭并不重要,大家吹牛聊天更加重要...这大概也是这个时代的特殊之一了,既没有古代的严谨端庄,也没有后世的快节奏。 如果是中产阶级以上,每天确实有钱有闲,日子可以过的非常『养老』。 弄了半天,连翘弄明白了,王思齐是继续昨天没有谈的话题,和自己谈论《淮上商人》这部戏的。而唐宋呢,是想问一问她关于话剧团的事情,他也想办话剧团,其中种种自然应该问一问连翘这个专家。 周莹的原因最不同,她仅仅只是为了和连翘一起吃早饭,然后消磨整个上午,最后下午的时候再一起去看戏——看玉梨班新上演的《淮上商人》。虽然昨天已经看过首演了,但对于粉丝来说刷一遍怎么够! 连翘对此并没有什么可说的,玉梨班这齣《淮上商人》排的很好,真的很好看。就算是她这个原作者也觉得值得一看,再看一遍不算什么。而且就算看戏没意思,和朋友一起集体活动这本身也是一种娱乐了。 「你要是真想要办话剧团,其实不该问我...不然我从玉梨班借两个人给你——不不不。」连翘本来在和唐宋说着办话剧团的事情,但说到这里她自己都觉得不太对,于是赶紧摇头:「玉梨班看似人多,但如今正是忙碌的时候,恐怕也分不出人手。」 第997页 「不然这样,你找几个信得过的人去玉梨班里头学习,跟着管事的做事,各方面都学一学,自然就有底了。」连翘提出自己的意见,然后摊摊手:「如果是问我的话,当初确实是我办的玉梨班,但我只管想起一出是一出,花钱也没什么计划性,所以也说不出太多,倒是不如管事的人实在。」 这样说着,连翘又让春儿从自己书房的某个柜子里拿出当初写的办话剧团须知条陈。这个玩意儿写出来之后在京城的报纸上发表过,但她不确定有没有流传到苏州这边来...她觉得是没有的。 第560章 这个时代中产阶级以上的人生活优裕而清闲,相较于前代,各种市井娱乐崛起,原本高雅的活动也开始向平民阶层靠拢——连翘一开始的时候不能体会到这个时代普通人的娱乐生活乐趣所在,但时间是万灵药,在现代化的娱乐记忆淡去,她总算对这个时代的娱乐活动有了一些感触,也能体会到其中的趣味了。 人确实是一种非常适应环境的动物,放在穿越之前,她绝对不相信有朝一日自己可以脱离手机、脱离网络,在一个没有电的时代自得其乐...... 在悠闲自在地吃完早饭之后,这几个都不用担心工作的人转移到了连翘家二楼的游戏室。 连翘家这座河楼有三层,第一层有大客厅、餐厅、厨房、浴室,外面还盖了一间耳房,平常是小虎在住,他也算是一个小小门房了。另外,一楼还向河道的方向延伸出了一个露台,这里夏天更加热闹一些,连翘在这里养花、休闲、待客。 偶尔开个爬梯,基本上也在这里。 另至于说三楼,规模要比另外两层小,房间也小一些。除了僕人房外就是杂物间了——说是杂物间,其实大多空着。主要是连翘他们没几个人,而这个房子设计之初是足够一家人带着几个僕人住的。 而整个房子最重要的大概就是二楼了,这里是连翘的空间,在没有客人的前提下,这里所有的地方归连翘支配。 除了连翘的卧室、书房、客房之外,还有一间活动室,一间温室花房、一间画室——今年入冬之前她觉得这个格局不太好,干脆将这三间房之间的墙给拆了,合併成一个超大的房间。 原本古代人的房间就修的比现代人大,这样三间房合一之后,更是空旷的厉害。也幸亏这房子本来就不用承重墙,承重的是柱子,不然哪能随便拆墙! 三间房合一之后连翘又在玻璃作坊订购了许多大块玻璃,在房间临河的那一面修了带栏杆的阳台,然后强又拆了一半,做成推拉门。只是不像此时大多数推拉门,使用白纸或者绢布去煳。实际上考虑到冬天的气温,这个房间又格外大,使用传统的材料就太冷了。 所以她使用了玻璃。 这个时代的玻璃工业已经相当发达了,玻璃作坊可以做出比较纯净的玻璃,而且做成平板也没什么问题。唯一的困扰在于平板玻璃会比现代的厚一些,而且不能做的太大。 不过这并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厚一点更加不容易损坏,小一些就在门上做格子,一个格子一个格子地装进去就好了。通过这个方法,连翘得到了这个时代少见的玻璃门,整个房间的光线即使是在日光很弱的日子里也好的不行。 不过如果到了夏天,这面占据了大半面墙的玻璃门前可能需要加装厚布帘子了。 这座河房原本就建造的很好,到连翘手里的时候就具备取暖设备——比较原始的暖气。通过一楼厨房烧灶,热量传导到别的房间...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规模小,供应整个房子肯定是不够的。 原主手里的时候是供应二楼,因为二楼是主人房。至于说其他的地方,包括一楼,就只能使用薰笼之类的烤火设备了。这本身也不坏,只是比不上暖气取暖。 所以现在这个大房间是有『暖气』这个东西的,一进来大家就能够感受到那种暖意。不至于让人觉得到了夏天,可以穿短袖什么的,但是温度挺舒服的,具体来说,在这种环境下写字不会觉得手冷。 原本是三个房间,活动室、温室花房、画室,现在自然身兼这三种职能。一进去就能清楚地看到用架子摆好的各种植物,大概因为房间的暖意,这些植物大多都没有要过冬的样子。 而在这些植物架子围绕中间,有特别舒服的几圈椅子,这些椅子都是不稀奇,大多数是这个时候已经有的圈椅之类,很像现代的木制单人沙发。连翘让人做了软绵绵的垫子,然后固定上去,相对这个时候的家具,这自然是更加舒适的。 另外还错落点缀着小几,可以用来摆放小东西,或者作为玩游戏的平台。地上也铺了丰厚的地衣,也就是古时候的地毯。 这个时候已经有的玩具这里全都有,随时都可以开一场爬梯了! 这座河房是典型的木制建筑,除了一楼是砖石铺地,二楼三楼都是木制地板。每天有春儿她们勤劳工作,地板很干净,属于可以光着脚的那种程度。 只不过如今已经没有跪坐一说了,拖鞋光脚什么的自然也跟着消失。 另外就是画室,紧靠着玻璃门旁,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有连翘的画案、画具等等,后面还有一个橱柜,里面堆放着许多狭长的樟木匣子——因为画作要防虫,得好好保存的关系,都是用这种匣子装起来。 第998页 无所事事的青年男女们找了个舒服位置坐下,不一会儿春儿送了冬天的饮品上来——有茶、淡酒、牛奶。 小炉子烧起来,煮茶、暖酒、热牛奶都很好,自己动手也会让饮品更加好喝。 唐宋开始研究连翘给的,关于办话剧团的资料。王思齐找到了一副两个人玩的棋盘游戏,指了指连翘:「玩吗?」 连翘摇头拒绝,她现在根本不想动脑。 而周莹在一边点起炉子来:「是要茶还是要别的?」 少数服从多数,最终热起酒来。这是一种非常淡的甘蔗酒,甜甜的,基本上和后世的奶油啤酒那一类玩意儿差不多了。 大概是这个时代还没有进入到物质极大丰富的后世,甜味虽然已经脱离奢侈品的行列,但依旧属于『高级』那个档次。所以这个酒虽然听起来非常的小女人,像是女孩子喝的小甜水,但一般的男性也不会拒绝。 至少唐宋和王思齐不拒绝。 王思齐菸瘾有点犯了,翻了一下荷包,发现菸丝不剩下多少了。遂问连翘:「你这里有烟吗?」 就在这片娱乐区域,后面有一个可以用来放消遣书籍、刊物的竹制橱柜,这个橱柜比较高挑,上半部分是带对开门的书架,下面是两层抽屉。打开其中两个抽屉,里面是用各类包装纸包好的菸草,整整齐齐地码着。 这个时代已经很流行菸草了,托大航海时代的福,至少在苏州这个世界各地货物的交易地,可以得到任何想得到的货物——前提是这个世界上有这个东西。这其中当然包括菸草。 优质菸草的产地有不少,每个人口味偏好也挺多的。连翘这里本来没有准备这种东西,后来发现有不少人好这一口,包括女子,这才准备。为了待客周到,几乎市面上受欢迎的、主流的菸丝她都弄了一些。 这个时候还没有发展处品牌,或者说产地就是品牌。不同产地的菸丝使用当地特有的包装方式,以此划分消费者。 王思齐爱抽青条,这是一种用淡绿色软纸包成一条条的菸丝,因外形被称之外『青条』。这算是非常优质的菸丝了,据说是海外来的货色...最符合王思齐的口味。 连翘发现他真要抽菸,便指了指玻璃门外的阳台:「去外头抽吧!」 烟味对于不抽菸的人来说就是一种折磨,有的人自己是老烟枪,在家会修专门的吸菸室。除了自己,朋友们来了也可以一起吞云吐雾。只不过连翘自己是不抽菸的,也不可能欢迎那种活动,所以没有吸菸室。 如果要抽菸的话,考虑到其他人的感受,就只能在外面了。 唐宋本来在看资料的,大概是房间内的气氛实在是太闲适了,他也没办法安定下来。于是干脆放下办话剧团的资料,看连翘弄她的花草。 然后他就发现连翘弄的哪里是花草,明明是菜! 说实在的,在暖房里面种菜这并不稀奇,从很早以前就有这种事了,反季节蔬菜大多就是这么来的。稀奇的是,连翘又不是种菜的,这种隆冬季节,如果是种种花草也就算了,很符合连翘这种文字工作者的风格。 可是种菜? 华夏人是很喜欢稼穑之事,但在花盆里面种菜,那已经是后世用地紧张,城市居民的事情了。在这个时代,城市居民可没有这个爱好! 「这、这...」唐宋显然有些说不出话来,憋了半晌才道:「乔琏先生真是极有雅兴的...稼穑之事一直都是名士所爱,没想到乔琏先生也好此道。」 华夏的名士就是这样的,总是会开发出一点与众不同的爱好,以彰显名士风度。喜欢农事算是比较普遍的了,至少比打铁什么的要更符合普罗大众的心理预期——喜欢农事还能弄一个返朴归真的人设。打铁是什么?恐怕只能用『真名士,自风流』来煳弄过去了。 连翘笑着摇了摇头:「我只是觉得这有些意思而已...如今我家冬日要用的各种菜蔬都是这里得的。说实在的,我也只不过是弄着玩儿而已,看着当初的种子长成,然后自给自足,农事的乐趣大抵在此吧。」 连翘确实由此得到了乐趣,但是对这些青菜最在意的其实还是晚秋。据说她家原来是乡村地方的,小时候家中也有菜地。家里年纪小的孩子做不了田地里的活儿,就得跟着大一些的孩子伺弄菜地。这个活儿她倒是比连翘熟悉。 平常这个房间的整理工作主要是将弄乱的部分回归原状,然后就是擦地板了。晚秋最近一个人包揽了这个活儿,剩余的时间她就是在和这些菜叶子打交道。 聊了两句种菜的心得体会,王思齐似乎抽菸完毕,从外头进来了。 正好,周莹的淡酒也暖好了,一口饮尽,虽然没有烈酒能够立刻升起暖意,那也是不错的。一股浅浅的暖流从食道滑过,也很舒服。 连翘笑着也喝了一杯,见周莹姿态娴静地在那里给大家倒酒,从她的角度正好能够看到一个温婉的侧脸。于是忍不住道:「周莹姐姐越发温柔贤惠了,也不知道将来谁这样好命,能够娶回家去!」 第561章 「周莹姐姐越发温柔贤惠了,也不知道将来谁这样好命,能够娶回家去!」 连翘这话纯属有感而发,说出来才发现周莹已经脸色通红。说实在的,这是不科学的,要是连翘那个世界的古代,普通女子的正常反应大概是这样,但是在这个世界,这个已经这样开放的世界。女孩子不太可能因为这样一句话就羞成这样,特别是周莹还算是这个世界的先锋女性。 第999页 这个情态必然是有原因的,连翘想了半天也没有个头绪,只能试探着玩笑:「我是认真说的,我是没有亲生的兄弟,不然的话肯定求着让周莹姐姐来我家!」 周莹似乎有什么话欲言又止,想说,但看看王思齐和唐宋,又没法儿说了。 倒是唐宋,也不知道怎么的这么敏锐,再加上脑子没有多想,一时之间口无遮拦,忽然道:「周莹大家这个样子,倒是有些像已经说定了人家呢!」 是的,就是这样。即使原本不太容易害羞的,因为处于订了婚的特殊状态,女子也会羞涩起来。别人不说这个话题也就算了,一旦说起这个话题,他们是有够羞的了。 原本这只是唐宋随口一说而已,谁想到周莹原本低垂着的头放的更低了,几乎看不到她的脸。看到这个样子,连翘等人还有什么不知道的,彼此之间眼观鼻鼻观心,一副心有灵犀的样子。 「真的定下了吗?是哪家的男子?有具体日子吗......」连翘问了一长串问题,在场其他三人虽然都很好奇,但是因为周莹本身就是女子的关系,王思齐和唐宋倒是不好问了。先后使眼色,就是为了让连翘打头阵。 朋友有的时候就是拿来坑的!更何况连翘真的很好奇——会是周莹原来和连翘说的那个话剧同好吗?话说上次提起的时候两人连关系都还没有确定吧?这个时候就已经订立婚约了...会不会太快了一点? 禁不住连翘的追问,又因为这件事确实想要和朋友倾诉一番,周莹最后还是颇为羞涩地和大家说了。 就是那个话剧同好! 前两天《淮上商人》还在宣传的时候两个人就谈起这部新戏了,对方简直望眼欲穿。当然,更重要的是,他藉此机会邀请周莹和他一起看戏!! 周莹不知道怎么想的,虽然心里想答应,但下意识地拒绝了! 不过这到底成为了一个契机,对方虽然也很不好意思,但最终还是做了主动的那一个,对周莹表明了心意——他倾慕她,想要和她在一起。 这一对如果放在后世,大概就是典型的闪婚一族。虽然认识了一段时间了,但彼此之间其实并没有多深入的交流。这一次甫一接触,就大有要奔着结婚去的意思! 对方的家庭情况和周莹坦白地清清楚楚,独生子,家里是做牙行生意的,父母俱在,没有妻室——城东的『老三牙行』就是他家的产业。是一家中等规模的综合性牙行,基本上一打听就能清清楚楚。 然后就提出了求婚...虽然很快就意识到了自己的唐突,收回了原话,但周莹看的出来,对方随时随地都准备着要结婚。 相比之下,周莹到显得不像是一个『恨嫁』剩女,角色反过来了! 挺翘听周莹絮絮叨叨说着那个青年,大多数是好话,知书达理,也能做事,早早就帮助家里做事了,是一个脚踏实地的人。偶尔也挺孩子气的,但这种缺点在周莹眼里根本不是缺点:她说这些的时候眼睛里全是笑意。 或许这其中有恋爱的滤镜在起作用,以至于周莹智商降低了十个百分点。但不可否认,连翘是为周莹开心的。不管怎么说,自己的朋友总算理幸福快乐的人生更近一些了。 这个时候一直对古代人的男女情感抱有悲观心理的连翘满是祝福,相反,身为古代人,而且是古代男人的王思齐开始泼冷水了:「独生子...这样说起来可不太妙,到时候你肩上的担子可不轻。而且他还小你三岁,他家里人怎么看?他自己现在是不介意的,谁知道将来如何呢?」 这倒不是王思齐这个人不会做人,硬要说这种讨人嫌的话。反而侧面说明了王思齐这人不错,尤其是连翘周莹这些女性朋友,他能够注意到女性在这个时代的弱势地位,提醒她们保护好自己——这已经很好了。 而这个时候说这种话,其实也是忠言逆耳了。 再加上周莹这阵恋爱的风颳的太突然,他严重怀疑周莹根本什么问题都没有想好,所以拼着讨人嫌也说了这些话。 只不过这话可能用处不大,周莹倒不生气,她知道王思齐是为了她好。只是对于一个正处在热恋中的人来说,一切不符合自己其他的话都是被屏蔽的。王思齐说的那些当然是问题,但是现在的她不想理会,甚至下意识地觉得这是能够解决的。 嘆了一口气,王思齐又说了几句之后也只好点到为止。这个时候话题也只能到此为止了,又因为王思齐刚刚说了婚姻中一些很现实的问题——女性地位问题,被丈夫支配的现实。 唐宋就着这个话转移话题道:「说起来如今风气渐开,女子的日子可比前朝好多了,颇有一些回復古风的意思。可见世道渐好,有了上古贤君在位时的气度呢!」 这听起来有点让连翘这个现代人懵逼,但其实是这些年一个逐渐受到认可的说法。大概是纠结于传统的士人老爷们发现自己是无法改变女性越来越有发言权的现状了,只能拼命给这件事找理由。 没办法,古人是有一套自己的世界观的。特别是士人,他们终生的奋斗目标就是让这个世界更好,最好恢復三代之治,回到上古贤君统治时的光景。 所谓三代之治就是尧舜禹的时候——根据那个时候留下来的文献可以知道,那接近于士人的理想,人们的生活和现代时仿佛,幸福指数极高! 第1000页 只不过这两者不可同日而语,尧舜禹时期治理的土地、民众很少,相较于后来堪称是小国寡民。这种情况下想要治理,想要达到一定水平地治理,相对而言容易很多——具体可以参考古代小国寡民的城邦政治。 按照道理来说,这些年广大老百姓的日子是越来越好过了,这应该是接近士人的梦想了吧。然而这种时候女子话语权越来越大,这就不太妙了——这里有一个明显的因果关系,世道越来越好,越来越接近理想,那么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应该在走上坡路才对。 那么这个时候女性话语权上升,如果这不是意见好事,那岂不是说不是大家想的那样,大家现在没有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为了证明之前的努力没有错,大家的确是走在正确的路上的,他们只能接受女性话语权上升这件事。 只是前面已经禁锢女性那么久了,现在忽然说女性地位上升才是对的,总有一种自打脸的感觉。对此,士人老爷们引经据典,最终考据到上古贤君时期,那时候的女性地位就很高,如今这也算是復古了。 连翘听到唐宋这样说,忍不住笑了起来:「哪里就是那回事儿了!说到底事情其实很简单,不过是女子更有用了而已!」 连翘上辈子是上过歷史课的,对于这个典故当然清清楚楚。 「上古时候农事不强,女子纺织、採集,包揽家中很多事务。家国之中男女无分高低,男子凭什么对女子大小声?」连翘反问。 没错,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男人凭什么支配女人,在女人的贡献和男人一样大的时候。或许有些人会将其归到神明的旨意,女人就是生来低下云云,但是女人也不是傻子,最初产生这种思想的时候女人怎么可能接受? 所以说到底是经济等方面作用的下降与上升,最终造就了这个局面。 古代的人没有所谓父系氏族公社时期,母系氏族公社时期这种。连翘想了想,只能用一些现有的理论为支撑道:「你们知道的,几十年前西夷人在比南洋还要南边的多的地方发现了一座大岛——也不能说是大岛,应该说是比较小的大洲。」 其实就是大洋洲。 「上面生活着很多土人。」连翘介绍道。随着她的讲述,大家大概知道了一点情况。 连翘其实是阅读了当时的船长日志。她解释了一下土人应该就是华夏人、西夷人的前身,最开始大家都是不开化的土人,只不过后来渐渐发展起来了而已。 而南边的那个大洲因为孤悬海外,无法与其他的大洲交流,因为种种意外,和其他大洲走上了完全不同的道路——没有进入文明社会。 实际上这很正常,人类文明既有必然也有偶然。偶然在于,如果没有一开始的巧合事件让人类进入文明进程,那么耽误了个几百上千年算什么呢?都知道具有现代意义上的人类,这个歷史是用万年做单位的。 实际上,已经熟知的亚洲和欧洲在现代人类诞生了上百万年之后才进入文明社会,突飞勐进地发展起来。那么,中间一个偏差,提前或者推迟文明进程上千年,这很奇怪吗?一点也不奇怪。 所以看到这个大洲上的土人生活情况大概就能看到以前的社会是什么样子了。 其实不只是大洋洲上的土人有参照意义,南洋很多岛屿上有土人,东边的美洲上面同样有土人。因为彼此隔绝的关系,这些土人甚至处在不同的发展时期。 「最早的时候人们根本没有农耕,只不过是採集和狩猎而已,相比起狩猎不稳定,採集重要多了,再加上女子具有生育的能力——这个时候是女人说了算的!那个时代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一个氏族往往团结在女性周围。」 「再后来耕种重要起来了,男子在耕种上面更具有优势...」连翘两手一摊,解释了男子为什么会在之后占优势。 第562章 「不过此时男女差别还不算太大,耕种虽然重要,但是在交过赋税之后就不剩什么了。一个小家想要支撑起来,还得依靠女人纺织、养鸡鸭之类赚钱,养家重担倒有一半在女人身上。这样一来,女子的地位其实并不低。」 连翘侃侃而谈,这也是两个世界共有的演变。在先秦到两汉时期,也确实是这样。这一点在战国时期的齐国显示的特别明显,齐国女性的地位非常高——甚至有齐国长女不嫁,在家主持祭祀,成为『巫』的习俗! 这是个什么地位?这种『家巫』相当于家里的守护神,沟通家庭和神明,是地位相当高的存在。 至于说婚姻关系中女性的强势就更不用说了! 因为在战国时期,齐国都城临淄已经转型成为一座手工业城市了!这座城市手工业空前发达,特别是女性手工完成的纺织品行销七国——到了汉代,汉天子御用的丝织品依旧是由临淄进贡。 这相当于后世的织造府! 在这种情况下,女性的地位空前提高...不提高也不行,女人赚钱养家了,自然有话语权。 「后来耕种进步,越来越成为家庭支柱。纺织之类倒成为了副经营的,再加上儒家子们也是男子,自然希望女子恭顺,于是就有一代又一代地反覆『教导』,『教导』女子三从四德、恭敬贤惠云云。到了后来,女子地位就彻底跌落了。」 连翘这种说法在现代简直就是大路的不能再大路货的观点,但是在这个时代,只有思想最为先锋的一些人才有。而能够这样堂而皇之地说出来,更加罕见了。 第1001页 好在在场的三位都是当世头脑比较好,眼光比较远的那种人,倒不觉得她是在『大逆不道』,反而能比较淡定地和她讨论这个问题。 周莹想了想:「那么,如今怎么就变化了呢?」 连翘解释:「是机巧之学进步了,看看那些作坊里用的东西,很多以前只有男子能做的事情,现在女子也能做了。这样一来,男子也就无所谓压女子一头了——也是开国之初打仗太多,青壮年男子死了太多,各处许多事情只能依靠女子,这才开了个头。到后来又有了许多机器改进......」 所以才说这个时代运气很好,一开始只能说女人赶上了开国的时候。这个时候百废俱兴,偏偏连绵不断的战争死了太多男人,很多家庭只能依靠女人做劳动力。这个时候是不得已而为之,读书人也说不出什么来! 或者说,他们说他们的,没有人会听。事实证明,吃不饱饭的话什么都不用想。 等到后来,天下太平,新一代的男子长大,又迎来了手工业进步......说起来如今乡下地方女子依旧如前代一样,只不过是城里女子地位突飞勐进而已。 「这不过是开了一个口子,随着女人开始在作坊做事,在其他行当做事也就变成了理所当然——只要同样读过书学过艺,男子女子又有什么区别?反正我们做的不是那些体力活。」连翘回想起自己见识过的那些独挡一面的女人,笑眯眯道。 王思齐和唐宋这个时候也跟上了思路,王思齐就挑挑眉:「这么说来,男子就只能依靠一些体力活压倒女子了?」 连翘摇了摇头:「你们看着吧,即使是体力活,未来男子恐怕也不能压倒女子了。」 「人与牲畜一大不同就是人『善假于物』,上古时候谁能想到有如今那许多便利的器具?以往靠人力种田,如今涌上牛耕和更好的农具了,说起来女子也能耕田,只不过乡下地方不让而已!世道是向前的,将来肯定会有更多更好的东西!」连翘相当笃定,因为她从后世而来。 王思齐在一旁笑了起来...说起来他一直觉得连翘身上有一种自信,这种自信是她气质的一部分,很是为她增光添彩。这种气质最近感受的不多,这一次却是又见到了。 在其他人不明所以的眼神中笑了好一会儿,王思齐才道:「你怎么说将来会比如今好?这种话,恐怕天子和当官的都不敢说呢!」 从古人的角度,王朝之初到王朝鼎盛时期是好的,后来就会走下坡路。再然后就是王朝末期,民不聊生、天灾人祸、刀兵并起!所以很难说今后就会比过去更好。 这是古人的局限性,他们没有更多总结的手段,所以他们即使知道上古时的歷史,也不能站在歷史长河的彼岸,看的那样远! 但是连翘不一样,她那个时代太多研究歷史的人了。歷史的细节,她可能不如古代人,具体的史书穿越之前她根本背不下来细节章句。但是她上学的时候『囫囵』将国家的歷史,甚至世界的歷史学了一遍! 歷史本身的故事很容易就能记下来,真正的难题在于他们这些学生要透过现象看本质,知道这段歷史之后隐含的东西——他们那个时候最常见的歷史题目就是『意义』『内涵』『根本原因』『直接原因』等等。 她很清楚,歷史是不断向前的,或许中间有一点点反覆,但总的来说肯定是向前走的。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这句话用在这里也挺合适。 连翘笑着道:「这个话我敢说——为什么不敢呢?想想过去,若是时间放在一两年、上百年,确实不好说一百年后比一百年前要强。可是如果时间放在上千年里,一千年后肯定是比一千年前强的。」 「就说那些读书人始终鼓吹的三代之治——我想真的让他们在尧舜禹的时候生活,他们又不肯了!那个时候人们还不会种菜,吃的都是粗糙的野菜。作物也比较差,比起现在的细粮可差远了!甚至铁锅都没有,吃的东西要么烤,要么煮...」 连翘列举了吃喝上的问题,小到一盘子蔬菜、一点儿调料、一件衣服,大到读书人的出路问题,古人其实都是远不如今人的。这个道理几乎一说就能懂,只不过读书人大多鼓吹三代之治,这些衣食住行的小事从来没有想过。 连翘每说一样,王思齐他们就笑的要死。等到最后连翘做了总结,古不如今,周莹才捂着肚子道:「你真是个促狭的!三代贤君当政的是老有所依,幼有所养,人人都能安居乐业,这样的日子怎么到了你嘴里就一文不名了?」 连翘呵呵一笑:「先不说那时候的日子是不是真有那么好,就算有那么好,也不能说是人人安居乐业!那时候是有奴隶的!好日子是因为有大量的奴隶可以做活,可是奴隶过的是什么日子...比蝼蚁还不如!」 连翘曾经不明白,华夏自从进入秦朝之后就成为一个封建国家了,废除了奴隶制。但是仔细想想,直到封建社会末期,一样存在大量没有人身权的奴僕啊!这个要怎么说? 后来她才知道,她的观念有问题! 在奴隶制社会里,奴隶主并不把奴隶当人——这并不是一个形容,而是事实。这大概是承袭了上古的遗风吧,上古时期奴隶来自于打仗战败的部落。不同于现代人,会将不同种族的人都当成『同类』,没有社会科学知识,对于上古时期来说,另一个部落的人并不算同类,和猩猩、猴子没有什么差别。 第1002页 一个现代人再不把另一个人当人恐怕也体会不到那种心情,对于那时候的人来说,他们是真的将奴隶当成是牲畜、工具来对待的。所以上古时期的二代奴隶们很多都不会说话,脑子也不清楚...他们的生长环境和牲畜一样,根本没有人教导。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这种情况在不太开化的地区依旧普遍存在,比如说百越之地,又比如说燕国以北。而其他的地方,奴隶也分两种,一种是主人身边伺候的奴隶,他们好一些,会受到教导。另一种依旧是当牲畜养,然后当牲畜用! 很多人不理解上古时期为什么会有活人祭祀,然后会用大鼎煮这个祭品,最后大家分着吃——又不是食人族!那个时候已经建立国家,初步形成文明了啊! 其实挺好理解的,因为祭祀用的人往往是奴隶、战败者这些,缘故传承下来的记忆里,这些并不是『人』,而是和牛羊猪之类相同的东西! 等到封建社会就不一样了,奴僕即使失去了人身权,但也不会落到奴隶制社会中那样的悲惨境地。 连翘是典型的『今胜于古』派,在她看来,古人的某个时期即使千好万好,她还是愿意生活在现在,而不是生活在古代(遇到战乱时期例外)。 大家对于这个话题的兴趣也被连翘激发开了,在场的都是见识广博而且能说会道的那种人。讨论一个都很感兴趣的话题显然不愿意落于人后,一开始还是抒发自己的观点,到了后来就开始辩论起来了! 连翘听到王思齐一个观点,是说古代文化辉煌灿烂,百家争鸣,如今只剩下儒家,所以这上面应该是『今不如昔』了! 虽然连翘也承认,总体上今胜于古,个别上存在古胜于今。但是在『文化』的事情上她不觉得古代比如今更强! 百家争鸣确实让人神往,可是如今就真的多有不如了吗?她觉得不见得。这个时代表面上是儒家一统天下,可是儒家难道是天生这样的?实际上儒家在发展过程中包容了很多其他家的思想和成果!所以才能成为最后的赢家。 如皮法骨、儒道合流、吸纳墨家思想等等等等,这些都是在歷史上真实发生过的。虽然说连翘也贊成百家争鸣更好,但要说现在的文化界不如过去的文化界,连翘是一千个一万个不答应的。 只能说,如果当初百家争鸣保持下去了,现在的文化界应该会更好! 大家在这件休息室里唇枪舌战,有的地方能够说服别人,有的却不能够。不过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大家觉得这很有趣。 在中午去百果园看戏之前,连翘收束了这场讨论:「这个世界上最难的就是将一种想法放到另一个人的脑子里!求同存异——没必要一定要说服别人!」 这句话显然是对周莹和唐宋说的——这两个人为了一个『小问题』,已经快要打起来了了!这个时候听到这个话才觉得刚才自己上头了,倒是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第563章 连翘最近和周莹走的越发近了,虽然说以前就很近了,但是自从这次从京城回到苏州,好像无形之中就迈上了新台阶一样!连翘有的时候也感嘆其中的奇妙,不过也不至于多想,多一个铁桿闺蜜有什么不好的吗? 而这种亲近表现在生活细节当中就是周莹的生辰礼物连翘更加用心了,过去虽然也有精心挑选,但绝对做不到这一步——周莹是腊月二十生的,还有十几天就过生日了,应她的要求,连翘正在和阵线作斗争,争取拿个时候给她绣一个手帕。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周莹要求的是香囊,只不过连翘很清楚,香囊这种小东西超级费工夫!相比之下,绣手帕要简单的多,实在不行了,她可以绣简单一点的,画好花样子,只管往里面密密地填色块。 周莹是知道连翘针线不好的,所以连翘问起生辰礼物想要什么的时候才会特意提起针线活儿。 「普通小姐妹送生辰礼物最常见的就是两色针线了,只是我从小到大竟没有得过。一开始是没有相好的小姐妹,后来开始写小说,倒是有小姐妹了。可是大家不知道是怎么想的,我过生日的时候送什么的都有,就是没有送自己针线的!如今妹妹送我,也算是全了我一桩心事!」 周莹都这么说了,连翘还能说什么呢?即使她知道周莹有一些戏嚯的意思。 怕到时候临时抱佛脚,等到《淮上商人》连演三天,百果园那边再也不需要她去照应之后。连翘寻着一日空闲,就在二楼的大玻璃门下绣帕子——其实也简单,她照着花样子的册子描了一个牡丹花的图样。 然后就是将色块安排好,粉的、白的、红的、墨绿的、浅绿的,她上辈子也曾经玩过十字绣。这辈子的针线再不堪,作为一个女孩子也是学过的。基础操作如这次,其实还是能做的。 在度过最开始的生疏期之后,连翘用针就熟练多了,甚至有一种针线活也『不过如此』的得意洋洋。 许文华进到二楼的大活动室,见到的就是这样一幕,连翘拉了一张点着厚厚垫子的圈椅和一张小几坐在了大玻璃门旁。小几上放着一个针线笸箩,色彩鲜艷的绣线、一整排的金尾针、暗纹流动的小块缎子,还有一把阳光下银光闪闪的剪刀呢! 而连翘坐在圈椅上,大腿上铺了一条薄毡子,然后是分好的、一缕一缕的丝线,至于手上,一只手拿着绣花撑子,另一只手拿着针。 第1003页 许文华见过连翘的很多样子,手上拿笔、拿书、摆弄水壶花铲...总之什么都好,反而是这种女子弄的最多的针线,说实在的,他是第一次见连翘弄这个! 一开始是一种不真实感,觉得自己是不是看错人了。这当然只是一瞬间的事,他很快意识到那就是连翘,如假包换! 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他的感觉就转到另一件事上了——连翘竟然在做针线1 许文华并不是一个觉得女子就应该做女红,整天以纺织刺绣等为业。或者说,他根本不觉得这件事有多重要!这种事情外面就有卖的,何必一定要女子去做!女子大可以用这个时间去做一份工,这样可以达到更高的效益,而不是整天牵绊在这种琐事中! 特别是那些家庭条件比较好的女子,她们没有生活的负担,更不需要通过针线活补贴家用什么的。空闲的时间多读点书,充实充实头脑,让自己变得更好,这比什么都重要! 连翘过去就不做针线,许文华更不觉得有什么了。虽然他也会嘲笑连翘的针线,但就是笑笑而已,内心来说他反而觉得连翘不做针线才是正常的。他实在难以想像,连翘有朝一日会像一个普通妇人一样,整天缝缝补补、描龙绣凤,围绕着琐碎事情转不开身。 但是,今天看到连翘动针线,许文华却并不讨厌...或者说他很喜欢——这一刻许文华大概是众多先祖附身了,他们喜爱女子温温婉婉地摆弄针线,为自己缝缝补补。这不只是做针线本身,更是一种女子之美,一种情意! 很多诗人写过那些做针线的女子,她们一针一线地缝补,密密的,就好像将自己的心意也缝了进去。缝的既结实又紧密,就像女子的心! 连翘平常真的少有这样『温婉贤淑』的样子,以至于许文华在大活动室门口怔了半晌。 真香.jpg 等到连翘绣完了手上的一片牡丹花叶子,觉得脖子酸痛,这才抬起头来。正好看到许文华像是被什么惊到一样,呆立在门口。 「你站在那里做什么?门开着屋子里就不暖和了,快些进来!」连翘招唿着他,手上的针线也不做了,准备点炉子给许文华烹茶。 许文华本来是有事和连翘说的,这个时候却心不在焉起来。在小泥炉的对面,看着连翘将水烧沸,然后投下一小撮茶叶。絮絮叨叨道:「这是今年兴起的一种花茶,不像以往,花香熏制是为了掩盖劣质茶的味道...我觉得真是不错!」 许文华喝茶的时候也没有在意这些细节,连翘介绍的茶叶他也没有放在心上。不小心被烫了一下舌尖之后,他赶紧放下了茶杯:「我是有事找你的,明天去城外『宁安寺』上香去吗?」 『宁安寺』不算是什么古剎、大寺,在苏州城周边大大小小的寺庙里也没有偌大的名气。但是在小圈子里还是有人知道的,因为这里有个好梅林,腊月看腊梅最好。虽然别的地方也不是没有梅花可赏,但那些地方这个时候正是人满为患时,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竟成了避之不及的地方。 连翘摇了摇头:「不去,明日正好有客人。」 如果是平常,许文华肯定要多问一句,这个客人是谁。倒不是说他多想知道连翘的隐私,只是成习惯了,顺口一问。反正连翘觉得不用说,自然可以不说。 但今天,大概是整个人还在心不在焉当中吧,只是嗯了一声,然后就沉默了下来。 连翘也就没有主动再说这个话题,其实明天她是要见沈钰。最近《天下女报》第一个经营阶段已经过去了,沈钰在腊月生意最繁忙,商行事情做多的时候也不忘记抽出一天的时间。一方面想要拜访连翘这个朋友,另一方面也是想说说报纸的事情。 之前在刚刚决定要办《天下女报》的时候,连翘拉着许文华和沈钰见过一面。好歹以后都是《天下女报》的股东,不见得要什么交集,但总不能彼此都没有见过吧! 老实说,那次的情况并不好。许文华和沈钰,一个是气傲,另一个是心高,都不是能够首先打开局面的那种人。只不过许文华展现出来了,沈钰平常看不出来而已! 更重要的是,彼此之间都感受到了对方微妙的、本能一样的敌意,这是他们不能懂的。这种情况下,他们能对对方有好感才是奇怪了!看在连翘的份上,相安无事坐了一会儿。等到文契签订完毕,立刻就不相往来了。 连翘并不一定感受到了他们之间的那种奇怪氛围,但是她的本能告诉她,最好不要在这个时候提起这件事。 放下这件事之后连翘点了点头:「所以说,你这回来就是请我去看梅花?」 其实不是得,但是许文华又不知道怎么说...因为明面上好像就这么回事... 低着头摆弄了一下刚才放下的茶杯,发现茶水没有那么烫了,这才缓缓饮了一点。放下茶杯,顾左右而言他:「你方才在做针线?」 语气温柔地不可思议,一点也不像许文华了!似乎许文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赶紧欲盖弥彰一样道:「你也做针线?这是今年的笑话么?你做的针线谁好意思用?」 这种欠扁的嘲笑显然很『许文华』,只是连翘又不是三言两语就能激怒的小孩子。呵呵了一声:「对啊,我做针线...那是给周莹姐姐的生辰礼物,咱们小姐妹之间往来个针线做礼物本就是常理。我虽做的不好——话说回来了,难道我们是缺针线用才送针线的吗?本就是姐妹之间的心意而已。用心就够了,针线做的好坏倒是其次。」 第1004页 说到这里,连翘还将自己衣襟上佩着的荷包取下来晃了晃:「这是顶级绣娘的手艺,可是我送这样的东西又如何,不过是一个物件而已。要紧的是,东西是我做的,周莹姐姐真的拿去用,别人难道能嘲笑她使用粗劣的东西?人家只会说我们小姐妹敢情好呢!」 「这种事,大概只用上品针线的许大少爷是不能懂的了。」连翘故意嘆道。 许文华家里虽然也有帮工的妇人,但都只能做一些比较粗糙的活计而已。小厮那些人的东西也就算了,凑活着用是无妨的。许文华这个享乐主义却不能够,都是从外头绣庄订的最上等货色。 连翘这个话其实是在挤兑他,开他玩笑。 没想到许文华没有像往常一样反击,而是目光灼灼地看了回去,然后顺着连翘的话:「是啊...不过若是我们名满天下的乔琏大家能动针线,我是肯定不会觉得粗陋的——天底下又有谁能觉得粗陋呢!」 这是明摆着的道理,连翘的身份能够让她的一切都增光添彩。就像后世,明星偶像无论做什么,哪怕做的不好,也有的是人买帐。 理论上来说,许文华这样说只会显得嘲讽。但是这一次不一样——眼睛里没有丝毫的戏嚯...他这一次确实是真心实意的。 连翘脸红了...... 第564章 第二日,沈府 沈钰起身很早,按照习惯先在院子里打了一套拳——少年时代跟着家里拳脚师傅学了这个,倒不是为了和人逞兇斗狠,甚至也不是为了防身。这种拳法就算不是花拳绣腿,照沈钰这种死板的练法也成了摆设。 练这个拳法是为了强身健体!小时候沈钰的身体不太好,总是容易伤风感冒,后来锻鍊的多了才渐渐好起来。后来长大了之后走南闯北,更加明白一个好身体的重要。所以没有特殊情况的时候,他肯定是要早起打拳锻鍊的。 一套拳练完,即使是寒冬腊月里额头、嵴背等处也出了一层薄汗。这个时候天气寒凉,下人怕这位主子生病,赶紧送上一大叠干布巾子。沈钰挥挥手,要帮忙的侍女们就退下了,他自己在屏风后面擦身。等到浑身清爽了,这才换上正经要出门的衣衫。 他常年在外头做生意的,早就没有普通钟鸣鼎食之家子弟的娇气,更适应的是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等到一应完毕,外面的早饭也摆好了,沈钰一面坐下吃饭,一面吩咐旁边的侍女:「回头与母亲说,我这里整理东西的时候找到了上次没有整理出来的果子酒——拿出来十二瓶橘子酒、十二瓶荔枝酒、十二瓶青梅酒、十二瓶甘蔗酒、十二瓶葡萄酒、十二瓶杨梅酒,其余的都送去母亲那里。」 侍女领命去了,不一会儿那侍女迴转过来:「少爷,就已经让人送到夫人那里了,这剩下的是放着,还是...」 沈钰放下粥碗:「用小一些的木条箱子装了,中间放一些干草,别碰到了。」 扫了一眼自己的贴身小厮,小厮当然知道这是什么意思,立刻笑着道:「姐姐,弄好了交与我就成了。」 沈钰身边的贴身小厮就相当于他的心腹,最重要的就是揣摩沈钰的心思。他如何不知道沈钰今天要去拜访那位写小说本子的『乔琏先生』。这样安排这些东西,显然是打算送礼物了。 说起来沈钰给连翘送礼物很多,从一开始非常贵重,以至于被退回来的字帖。再到后来,连翘也发达了,因为回送地起礼物,什么都开始送,从贵重的金银珠宝,到不值钱的外地小玩意儿,应有尽有。 沈钰相对来说是个很内敛,有些天然的人,很多时候他不会表达。相较于说什么,对于他来说,显然是送东西比较简单。这也是和连翘认识以来,礼物源源不断地送的原因。 他正是因为重视,才会花心思在各种礼物上面,不然何必费这个心呢!而这种重视,是说不出来的。 这一次也不一样,只不过这段时间都呆在家里,也没什么东西好拿出手。倒是昨天整理自己院子里当库房用的东厢房,发现上次带回家的外地果子酒,怎么找也找不到的,竟然一下翻出来了! 这个当礼物倒是不错,当时他就想到了这个。 不过只有这一样礼物是不够的,索性沈钰昨晚去了一趟外头的夜市。如今已经入了腊月,腊月里头水土贵三份,而相对的,就是各种东西都齐全了起来。 沈钰可以说是将市面上的零食都扫荡了一些——各种口味的肉脯、果脯,另外还有酥饼、点心之类。都用棕色厚实的油纸包包好,每样都是大包装的那种。然后再用小一些的竹制箱笼装起来...说起来很可怕,大概沈钰有些强迫症,一开始只装了五箱,后面又买了许多,最终好不容易凑成了八箱(这是送礼的时候更常见的数字)。 想来如果不是怕太过于夸张,他能够凑出他更喜欢的十二箱。 钱倒是不重要,这些零食有价格比较贵的,买这么多便宜不到哪里去。但对于沈钰和连翘来说都是小事,关键是这么多箱...这个时候不少零食保质期都不长(包括酒也是一样,因为果子酒度数非常低,根本就不耐储藏!)...应该想想连翘能吃多少吧! 想来,连翘到时候也只能拿去送人了...好在沈钰这个人就是这样,送出去的礼物就是别人的。他并不会觉得别人送掉自己的礼物是一个问题。 第1005页 沈钰去连翘家拜访的时候排场并不是特别大,就两辆车,一辆坐人,一辆放礼物。只不过这并不妨碍连翘觉得无语,她始终想不通沈钰为什么会有这种癖好——难道是散财童子转世,一定要给人送些什么才安心? 当然了,这也就是连翘肚子里天马行空一番而已。人家是好意,她又不是不识好歹,反正现在有了还礼的能力,也不怕人家送礼了。 也没有管送来什么礼物,这个时代可不兴当着客人的面拆礼物!连翘将礼物交给了春儿处理,自己则是带着沈钰去到二楼的大活动室,除了他们两个,还有晚秋和沈钰的贴身小厮在一旁伺候。 其实按照连翘的习惯,是不习惯旁边有佣人候着的。她做不到无视他们,所以总有一种放不开的感觉。但是现在是待客,沈钰这个人从小就僕从成群,哪怕出门做生意,身边照顾的人也不会少。人家都带小厮过来了,连翘难道能说不让进? 房间里的薰香静静地燃着,是连翘冬日里最喜欢的陈皮、松针、梅花的香气,这个房间一向用这个香。连翘的卧室晚上也用这个,连翘一到冬天,满身都是这个,香胰子的味道、发膏的味道都盖不住。 就像周莹曾经调笑连翘的一样,『已经沁入肌肤了』! 连翘揭开香炉,觉得香不多了,于是又放了一些进去。 然后才请沈钰坐了,这里是早就准备好待客了的,桌上有烹茶的工具,小火炉甚至燃起了炭火。点心虽然不多,但都是连翘挑拣过,口味比较淡的,这是沈钰的口味。要知道连翘嗜甜,而且要甜的过分!平常她这里的点心绝不会这个样子。 另外就是旁边的小几上放了几本册子,都是他们合伙办的报纸经营到如今所记录下来的。连翘将册子交给沈钰,自己则去烹茶:「沈公子先看看这个吧。」 说着戏嚯地笑了起来:「沈公子平常的生意全都是大手笔,最少也是江南江北地纵横捭阖,做的大了是和外域国家做生意——虽说都是小国,但举国之力不同于寻常。如今看这种小帐倒是委屈了。」 这话虽然是开玩笑,但其中也不乏真心。沈钰手头上生意非常多,整个沈家和生意相关,绝大多数都由他总理。不只是他亲自接手的,就是其他沈家子弟分管的,到了如今年末,也得有帐册和报告送到他手上。 这种情况下他一个人一双手,哪有那样的精力!所以这个事情最终还是要传达下去的,他身边有很多帮手,别的不说,光是帐房他就养了一个班子!而且腊月时候手头忙,还可以临时让沈府内的帐房帮忙。 这些人管着沈家家里的用度开支,过年的时候当然也忙。但是这种忙碌和生意这边的忙碌绝对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所以说,沈钰事情虽然多,但是他很少自己去做细枝末节的事情。都是他做总领安排的工作,然后再工作当中、工作之后进行抽查。至于说连翘现在给他的东西,太细琐了!甚至说连翘都没有太过详细地去看——最重要的帐本她找了外头的帐房查帐...... 早就准备好的泉水被舀进了小水壶中,等待水开的时候连翘笑眯眯道:「这个帐本你还是拿回去吧。」 这就是给沈钰足够的时间,让自己身边的亲信查验。 沈钰没有推辞这个,说起来他也确实没有那个时间和精力在腊月的时候扯这些细琐的东西。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实在是太忙了!穷人家年关难过,因为这个时候催帐的都会上门。过年的时候不要说给家里置办东西了,只要不拉饥荒就谢天谢地。而商户人家年关难过,道理也是差不多的,只不过除了催帐的都会上门,自己也要去各家催帐。 做生意嘛,总不能永远都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那是理想的交易状态!而就现在的行内情况,大多数都是在腊月将一整年的帐目结清楚!正好,也趁这个机会查帐、理帐...可想而知有多忙了! 两个人就借着这么一点话头,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起话来。主要是连翘向沈钰打听起上一次出门做生意的事情,外头的风光好——就算她不敢在这个时代到处乱跑,听听人家的见识新闻总是好的嘛! 其实之前也有说过,这一次连翘又问,沈钰实在没有多少话可说了。 连翘察觉到了沈钰的窘迫,于是问道:「那明年沈公子去哪里走走呢?」 沈钰注视着连翘,心里纷纷乱乱的,深深吸了一口气,他听到自己说的很慢:「明年?明年大概不会出去了。这几年走了太多地方,家里的生意都看遍了。想留在家里一两年...孝敬爹娘...」 说到后面,连翘觉得有些含煳,不过大意是听懂了,也觉得这很正常。 点点头,像是想起什么了一样,道:「对了那日后我还能托你带海外的图书来吗?」 连翘这边也有门路可以搞到海外的书,只是非常麻烦,最重要的是常常会出现想要的书籍找不到,或者不全的情况。之前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请求出海的沈钰弄过一些书,那是一个挺长的书单...但最后沈钰一本不落地给连翘弄回来了。 「自然没什么问题,我是不出门了,但航线上的生意是照做的,到时候让船队的人做这件事是一样的。」沈钰声音很低。 连翘一想也是,生意照做嘛!人家好不容易才探索出来的航线,好不容易才养起来的船队、水手,难道因为沈钰留在苏州就不做事了? 第1006页 然后想到沈钰会留在苏州很长一段时间,有感而发道:「这样倒是很好,今后在苏州又多了一个平常交往的朋友了,不至于只能写信。」 第565章 「《女报》的出货量比之前预想的要大很多...」虽然连翘并不觉得沈钰很在意《天下女报》的情况,但因为是合伙人的关系,她觉得还是有必要走过场,将具体情况说一说的。 毕竟,今天的会面理由也是因为《天下女报》才有的——虽然两个人都认为这是小事。 连翘将大体情况说了一遍,最后才说到《天下女报》的出货情况。特别是着重地提到了外销情况。说实在的,连翘在做《天下女报》之前不是没有想到这种可能,她也能看出《天下女报》可以卖到外地去,作为一种奢侈品。 奢侈的不是本身的质地、材料,而是这份杂志承载的内容。对于那些认可这份奢侈的人来说,这份杂志本身就是苏州文化、苏州流行的一部分。 但是,不是说连翘有了这方面的想法就确定这件事真的会发生的。对于连翘来说,这件事只是事情发展的一个可能而已。所以当初在做企划的时候,《天下女报》的种种还是围绕着苏州来的。 盈利、影响力等等,考虑起来的预设前提都是这份报纸应该是一份不会超出苏州以及周边辐射区域的『普通』报纸,就和市面上的其他报纸一样。 「说起来,这也是我没能想到的。」连翘有话直说。 不过,如果是其他人的话或许在一开始自己都不确定的时候,就会对沈钰这样的投资人吹嘘起来了。这就像是后世的创业者拉投资,这个时候需要将ppt做的完美,特别是噱头、概念之类的东西必须要做起来。 这不是他们太狡诈,而是市场就是这样。同理,也不是连翘有多高尚,所以不做这些。仅仅只是因为连翘觉得没有那个必要而已,说起来,沈钰也是因为对《天下女报》这个项目感兴趣,主动提出要投资的,一开始他也不在乎赚钱不赚钱。 对于很多人来说,新兴的报业就是蓝海,涌进了大量想要捞金的人。但对于沈钰这样的人来说,这就实在不算什么了。 沈钰之前就知道《天下女报》火了,虽然他名下产业众多,有他没他都不算什么,但这好歹是他感兴趣的产业,所以还真就认真探听过。只不过探听什么的到底是局外人的角度,这个时候听连翘这个亲歷者说明才了解了情况。 知道《天下女报》成为了『时尚指南』一个级别的东西,正在随着商队传播到全国各地,改变着全国其他地方女子的日常生活...说实在的,他觉得很惊讶。 沈钰作为一个公卿子弟为什么会选择接手自己家里的商事?一部分固然是这个时代商人地位上升,而且维持家中的财富确实需要子弟经商,同时他也是唯二的嫡出少爷。在兄长从政的前提下,他总领商事似乎合情合理,毫无破绽。 另一部分就是他本人的心愿了,他还蛮喜欢这一行的。毕竟,如果他不喜欢的话,即使总领商事也没必要做到这种程度——亲自去跑商路,在家的时候寥寥。要知道这个时代跑商路可不是现代社会出差那么简单,买一张机票就够了。 这是真的非常辛苦、非常危险的工作! 而他之所以会对做生意这么感兴趣,根本原因在于,在治理产业的时候让他有一种乐趣,属于造物者的那种乐趣。这就像是后世的游戏玩家,喜欢玩农场游戏,喜欢玩《我的世界》,还不是因为天生喜欢那种一点一点经营,构建属于自己小小王国的满足感! 而现在,《天下女报》的事业也有了同样的反馈——在他们手上,这份报纸从无到有,从影响苏州一地到影响天下!甚至,极端一点说,这份报纸可以撬动起巨大的产业链,让苏州那些流行之物进一步为人所接受。 传媒业的影响能力,第一次在沈钰面前展露无遗。 这让沈钰一开始甚至有些迷茫,不是特别理解怎么就走到这一步了。连翘只能用自己有限的传媒业知识,解释《天下女报》是如何四两拨千斤的,宣传的作用又有多强。 沈钰对这些并不是一窍不通,所以在平静下来之后听连翘说这些,他也就渐渐明白了。 而明白过来之后他显然有了新主意:「之前的雕版还在,大可以让印刷作坊再印刷一批,然后第三册 也多印一些——等到海外贸易的船只出海时,船队可以带出国去!」 举一反三,苏州的流行可以成为全国的流行,为什么苏州的流行不可以成为世界的流行呢?这就像是后世的米兰、巴黎,他们可以是义大利、法国的时尚之都,当然也可以成为世界的时尚之都。 而且在这个时代,这个事情还更加容易! 西方先不说,就说东亚、东南亚这个怪物笼子,这里就是华夏文化圈啊!高丽、东瀛,还有南洋许多国家,好多甚至直接使用着华夏文字,穿着华夏衣裳。这些国家一向是紧跟华夏的脚步,崇拜者华夏的『文明』。 事实上,这些国家的很多『流行』,就是从华夏传过去的。只不过时间过了很久,华夏这边都消失了,那边还在流行——譬如东瀛那边始终流行唐宋时期的妆容,后世华夏大地上都存在不多了,倒是在东瀛保存地非常完整。 这种情况下,船队出海,不仅带来了华夏的商品,还带来了席捲整个华夏的流行指导丛书...这恐怕是难以拒绝的吧。 第1007页 说实在的,歷史曾经多次证明,如果想要通过男性方面突破一个平等国家的堡垒,这不是不能做到,只是非常艰难。相较之下,走女人的路子就轻松愉快多了。在华夏这片地方看不太明显,但在欧洲就是清清楚楚的。 『女性政治』『夫人外交』,这些都是确确实实存在的。因为文化隔阂的关系,男人很难打开局面,可是女人带来的流行却能很快被接受——歷史上不少的外国时尚都是外交官夫人带来,并且迅速风靡,这也是个佐证。 这样一想,就会觉得《天下女报》卖到国外去是个很好的主意。本身卖出多少钱倒是小事,这种东西就算卖出了奢侈品的价格,因为销售量不大,总的利润也不显眼,是整个销售行为中不算重要的部分。 关键是,如果《天下女报》这份杂志从此成为决定外国,至少东亚、东南亚这一块儿女性购物的风向标,那么意义就大了! 沈家的船队可以根据报纸提前调整货物,在对外贸易中占尽上风。就算日后其他船队也学到了这一手,靠着自家与《天下女报》的特殊关系,沈家船队也可以提前得到情报,然后囤货什么的。 沈钰推演了一下这个事情的可能性,连翘也在一旁帮忙,最终的结论当然是可行的!实际上,就算不可行,沈钰也愿意试一试。毕竟就算去做这件事也花不了多少钱,如果要是成功了,那意义就完全不同了。 不过人情归人情,生意归生意,针对之前已经发售停印了的《天下女报》,现在要重新用板开印,这是一个额外的工作。如果要做,沈钰就得提前下定金——亲兄弟明算帐,钱的事情一码归一码。 倒不是连翘怕沈钰欠帐不还,纯粹是『商业规则』而已。 说好了《天下女报》的事情,午饭的事情也就差不多到了。连翘当然是邀请沈钰在她家吃饭,沈钰也没有推辞,顺势就答应下来了。 临下楼的时候沈钰一眼看到了靠里面一张小几上有一个针线笸箩,最上面放的正是连翘绣到一半的帕子。沈钰的视力很好,一眼就看到上面那个手艺粗糙的牡丹花,由此确定这是连翘的手笔——如果不是连翘的手笔,而是丫头的手艺,这样的手艺是不可能放在这个房间里的。 许文华吐槽过连翘的手艺,当然,那种吐槽是非常表面的。以沈钰的性格却不会吐槽,只是看向连翘:「那个是你做的?」 不同于被许文华发现自己的针线活,有一种理直气壮的感觉——对呀,这就是我的手艺,怎样?觉得不好吗?同样的问题面对沈钰完全是另一回事,连翘觉得很艰难,有一种家丑外扬的寸步难行感。 「哈、哈哈,确实是我做的,就、就乱七八糟做一做。」连翘支支吾吾半天才书挤出这样几个字。 沈钰也不说什么,仿佛这件事就是这样,再没有什么了。 两人下楼去,楼下此时已经摆好了菜餚。冬天的时候吃锅子最好,今天也是这样,铜火锅早就烫的正好,桌上围了几圈,全都是准备好呆会儿烫火锅的菜色。猪牛羊肉被片成了纸一样薄,捲成了一个个小卷。鸭血也切成一条条的,还有毛肚、豆芽、金针菇等等,因为码放地整整齐齐,色彩搭配的很好看,只看这个就觉得非常不错了。 另外,酱碗却是没有提前调的,因为每个人口味都不一样。亲自动手弄,这才是最合适的。 像是连翘,她就从来不碰花生酱... 吃火锅是一件很热闹的事情,人越多越好,只可惜现在只有两个人。再加上沈钰的性格比较内敛安静,更加没有气氛了。 连翘只能尽量去说些什么,挑起话题,使饭桌热闹一点。 然而沈钰却突然提起了刚才连翘做的针线活:「连小姐...也做针线活的?」 不怪他有这样的想法,实在是他从没见过连翘做过这个,而且她身上也从来不见自己的手艺。甚至在平常的交流中,他们天文地理古今中外无所不谈,就是没有听她说起过女红上面一丝丝。 不晓得沈钰这是个什么意思,如果不是两人够熟悉,连翘都要觉得他是在嘲讽自己了。她只能有一些摸不着头脑道:「对啊,有小姐妹生辰,想要送个针线玩意儿,也是个心意。只不过手艺粗陋,当不得什么...」 连翘有些讪讪的。 沈钰打断了她:「没有什么手艺粗陋不粗陋的,我觉得这很好。」 「这不是说好话,至少我是真心觉得很好。」 「在我这里,是头名。」 「连小姐能帮忙做个香囊吗?」 第566章 连翘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她并不是动不动就脸红的羞涩女子,但在刚刚,她确实不自觉产生了这种反应。 实际上不只是她有这样剧烈的反应,应该说凡是听到沈钰说了什么的,旁边候着的小厮,还有正在上菜的春儿,就没有反应不剧烈的! 想要搞清楚为什么,就得知道沈钰话里的意思——他想要连翘给他做个香囊。 众所周知的,女孩子的针线活在古代是有特殊含义的,如果彼此之间的关系不到那个份上,不能彼此送这个。除了同姓的亲兄弟或者堂兄弟,给个男子送自己做的针线,无论什么都有暧昧的感觉。 这个世界这个时代,女子相比起一般的古代女子还是开放了很多的,针线活不至于那么私密。但根本来说,说到做针线还是会非常的唐突。特别是涉及到『香囊』这个东西,按照此世的习俗,女子送香囊是实打实地『定亲』! 第1008页 这甚至不是定情,而是求亲被应允之后女子送出的东西...虽然说送香囊不等于定亲,但因为有这个习俗的存在,意思确实是那么个意思了。 连翘虽然经歷了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变故『穿越』,但是应对这种事情显然还是手足无措的。第一个反应就是生理性的脸红,然后就是怀疑自己是不是搞错了——因为趋利避害的动物本能,她希望得到这个结论。 但她不是傻瓜,之前没有这方面的提示的时候也就算了,不会想到这个方面。而现在已经得到这方面的提示了,那还有什么值得说的吗? 想一想沈钰的亲近...连翘真心觉得冤枉!沈钰对她确实很好,但这种很好在两个人还有没面基之前就有了,所以她下意识地将其当成是一种读者对崇拜的小说作者的特殊。更重要的是连翘在这辈子有很多死忠读者,他们通通对她很好,这让她陷入了某种程度的混乱当中,因此没有发现沈钰的意思。 而现在,因为沈钰近乎于表白的话,连翘发现了这件事,说实在的,原本很不错的气氛彻底被冻住了。沈钰和连翘不说话,小厮和上菜的春儿愣住了,唯一的声音来自于自顾自翻腾的铜火锅。仔细听的话还可以听到木炭轻微的烧灼生,『毕剥毕剥』的。 连翘脑子里也很乱,下意识地想要先煳弄过去,弄个天下太平。真的有什么事,等到以后想清楚了再说。 这本来没有什么,面对危险,人的本能就是逃避。 「嗯,沈六爷还缺针线活用?那可不成,就算是沈六爷觉得还好,我也觉得不成。我那手艺太次了,小姐妹互相赠送,平常也不会被外人看到,倒还不算丢丑。真要给沈六爷用,那就太难为情了。」连翘只能尽力维持平静,就好像丝毫没有察觉到沈钰的意思一样。 沈钰沉默了半晌,这个时间段内他想了很多。 说实在的,他倾慕连翘吗?这是个好问题,很早很早以前他人在苏州的时候经常往连翘这里跑,人不在苏州的时候少不了书信往来。这件事甚至惊动了他母亲沈夫人,还让他的贴身小厮查探情形呢! 而当时的小厮将两人相处的时候做了什么、说了什么,完完整整地与沈夫人说了一遍。当时的沈夫人觉得好玩,本来他还以为小儿子有了心上人,想的是探听一番虚实,没有想到听来的是那些! 两人并没有什么不守礼的地方,也没有特别注意男女之防这种事。应该说完全是光风霁月,坦荡荡的,并不怕外人来看。 而他们最常的活动只是说话而已,交流一些彼此觉得有意思的事情,然后就此往下讨论。这个讨论有的时候往深刻了去就会天然的形成一种隔阂,别的人无法打破那是当然的,因为绝大部分的人根本听不懂! 沈夫人当时知道这件事后就没有再让人追究了,随沈钰怎么办。她是一个心思非常通透的女人,儿子和一个年轻女孩这样一个状态,如果他们清清白白,只想做好朋友,这当然是没有问题的,沈夫人不担心这样的女孩勾引儿子,让儿子学坏。相反,她知道这是一个真正的良师益友。 如果他们彼此之间并没有那么清白,有着暂时看不出来,将来也许会生根发芽的情愫,沈夫人也不介意。她足够宠爱小儿子,也不觉得儿子一定要娶名门淑女,只要女孩子足够好,她都可以的——只不过大多数时候现实证明了一点,普通人家想要出一个金凤凰这是很难的,相对而言在豪门世家里,因为从小的认真培养,机会要大得多。 而她现在确定了那个女孩子不错,自然就不会插手了。 在那个阶段,沈钰自己都没有想太深。他和连翘之间的关系更像是谈得来的朋友,他很喜欢和连翘说话,虽然大多数时候他只有寥寥数语而已。他也很喜欢听连翘那些迥异于时下主流观点的分析,她的思维方式好像和大家的都不一样。 有意思,实在是太有意思了。 事情是什么时候开始发生变化的,沈钰也不清楚。大概是来往的多了,忽然有一天,他整理两人往来的通信。那是一个可以悠闲喝茶的下午,于是他选择了坐下仔细翻阅不知不觉积攒了好几打的信件。 这些反覆阅读过的信件每一次读都会觉得特别有意思,不知不觉夕阳西下——他忽然察觉到了什么,原来他只是看她的书信就能忽略时间的流逝,然后自得其乐。这个时候,想要和这个人共『共度一生』,这个想法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 这种想法极大地改变了沈钰,在还没有得出这个想法之前,他可以很正常地和连翘相处,两个人之间相对于普通男女的亲近也不会觉得有问题,他又不是一个迂腐的人。但是,当他开始意识到对方是自己想要共度一生的人的时候,一切都变了。 他意识到,自己是一直倾慕对方的,只不过以前没有发现而已。 但现在的问题是,他反而不能和对方好好相处了。 写信本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可是现在要给连翘写信就变得非常困难,他甚至会焦虑地无法下笔——这样写会更好吗?推敲再三,然而只不过是在几个意义相近的词上面做文章而已。甚至他还会觉得信纸不好,太普通了,又或者太花俏了... 写信尚且这样艰难,见面就更不要说了。从连翘回到苏州开始,两人的见面就不多,其中很大的原因就是沈钰减少了主动去见连翘的次数——他费了很大的力气才让自己保持了正常的样子,而不是开口求亲。 第1009页 是的,是求亲。因为从他明白过来开始就知道了,这是能够『共度一生』的女子。 他实在是太喜欢她了,这种喜欢在他自己发现之前是涓涓细流,甚至都不能被察觉。而一到被他察觉的时候,已经是无数条溪流汇合,成为广阔的江流,不断沖刷着江面,以至于他本人都无法控制其中的爱意。 可以求亲吗?求亲应该要请来媒人吧。然后是小定、下聘...沈钰听说过民间嫁娶非常重视聘礼,如果男方拿不出足够的聘礼,女方家中是不会放人的。他曾经对这种陋习不屑一顾,这和买卖一个奴婢有什么区别? 但是,至少在他现在,他宁愿自己遇到的是这种情况。因为他有钱,有很多很多的钱,无论他喜欢的那个女子家里要多少聘礼他都能拿得出来!只要和她结为夫妻,要多少聘礼都是可以的! 然而他知道这只是虚妄的想像,他很清楚连翘不是那样的女孩,聘礼什么的纯粹是他的胡思乱想。 而让他裹足不前,不能够将自己想的说出来的就是连翘的心意了。他不清楚连翘对自己有没有同样的心情,或者说,他没有从连翘那里得到足够的暗示,暗示他能够做什么。 如果是正常情况下的沈钰,以他对人心的敏锐,本可以察觉到这预示着什么的。只是他没能够,不只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是,遇到这种事情,只要没有走到山穷水尽,谁又肯轻易认输呢? 他敏锐的内在其实早就意识到这件事的风险,但正是因为早早有了这方面的意识,所以更加迴避这一点——很多人始终不捅破最后一层窗户纸,不只是因为害羞,更是因为不确定这层窗户纸后面是什么...又或者知道,却不让其成真。 连翘还在自说自话,似乎想要将之前的『意外』煳弄过去。而沈钰,原本他才是最慌张的那一个,但是随着连翘的自说自话,他开始镇定下来,镇定到他注意到了很多平常注意不到的细节,譬如说连翘的眼睫毛中似乎夹杂着一根浅金色的,又譬如说他的心跳缓慢而郑重。 「不,不是的,你听我说。」沈钰忽然打断了连翘的话。 沈钰想起了很多事情,之前他一时失言说起『香囊』这是一个意外,但又可以看成是某种必然。那么多的东西压在心底不说,总有一天会自己冒出来的。而这件事发生在今天,与其说是自己不谨慎,还不如说是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了。 到了他不能忍耐的地步。 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场合,他没有准备足够的礼物,没有找来媒人,没有提前展示诚意,甚至他本人都没有什么心理准备。按照道理来说,他应该顺着连翘的话,今天先这样,剩下的徐徐图之。 但是,他嘆了一口气,忽然觉得没有必要那样了。一切的一切再清楚不过——任何一件事始终是要有一个结果的,踌躇不前没有什么用。 而且这次之后,他也害怕自己下次更难走出这一步。 所以,这虽然不是最好最合适的机会,却是他最近的一次选择了。他告诉自己,自己不应该那样裹足不前犹犹豫豫! 沈钰听到了自己的说话声,看到了连翘从一开始有些慌乱,然后也像是明白了什么,镇定了下来——带着某种程度的理解看着他。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你听我说......」 第567章 到了腊月二十这一天,连翘家这栋河房就忙碌了起来。倒不是为了过年这么简单——其实也可以说是为了过年。 从两天前开始,河房上上下下就在打扫卫生。平常清洁不到的犄角旮旯全都洗刷一新,连翘走在木制的地板上,觉得那简直要发光了! 等到这个砖石木制结构的房子整个光洁一新,好像清洗过一遍的时候,时间不紧不慢地走到了腊月二十。这一天连翘要和春儿他们整理东西,主要是回嘉定老家要用的东西,连翘始终是要回嘉定过年的,而这一次春儿他们四个一起跟着去! 也就是说,河房这边不留人。 回苏州,这是需要收拾的,不仅仅是每个人的行李,还有连翘要带回去的礼物。这些礼物异常复杂,吃的用的都有。说实话,如果可以的话,连翘更喜欢后世那种,一个大红包,最多加上一个礼盒,至少没有这时候这样麻烦。 然而这种麻烦是不能避免的,如果读古代世情小说的就应该知道,古人送节日礼物,特别是最重视的年礼的时候是相当繁琐的。这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其中含着『礼数』二字。 因为『礼数』的关系,这份礼物重要的是合乎自身的身份,然后在此基础上种类繁多。看看古代地方给皇帝、给王公贵族的礼单吧,其中各种东西都有,从米粮到肉干到水果...皇帝缺这些东西吗?重要的也不过是个礼数而已。 连翘现在虽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但也确实不同于一个普通的未婚小娘——她是不太在意一些古人的规矩,自顾自的就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了,觉得绝不能妥协。但也不是古人倡导什么她就反对什么,就拿送年礼这件事举例,这就是古人的一个规矩,她只不过是用点心就能做好。既然是这样,为什么要反对这个? 为了反对而反对吗? 她看不上古人的一些规矩,譬如说三妻四妾这种,但也不至于古人送礼的礼节也反。想来那样做的不会是现代人,只会是一个傻子。 第1010页 再者说了,这是亲戚朋友知道她就是『乔琏』之后的第一次年礼。她不用送太多礼物,因为会被一些人说成是暴发户、炫耀。但也不能送太少,不然会有更加难听的话! 连翘自己并不是特别在意这个,因为她人在苏州,而且真的对那些半路来的亲戚朋友没有太多的感觉(实际上就算是真正的、有感情的亲戚,她可能也不太在意,主要是现代年轻人不太在意老家亲戚那一套了,这种变化有好也有坏吧)。 但是,连翘要顾及吴美娘的想法,得考虑到她在老家得常常和亲戚朋友打交道。所以她得认真准备礼物,拿捏好其中多与少的分寸。 而这样准备的礼物,一部分是从外头採购,而另一部分也可以看看家里有什么东西,拿出来做礼也是可以得。 外头採购是很简单的,主要是看家里的库存这一点——有一些很简单,像是绫罗绸缎、棉麻布匹这些东西,平常拿这种当礼物的时候太多了。别人送、自己买的,不知不觉就能攒下好多。白白放着也可能会霉坏,趁着过年的时候送礼送掉一大批倒是不错。 但有些就相对复杂一些了,得细细挑选。像是连翘之前给人家做口红,得来的好处之一就是人家送来她一辈子都用不完的化妆品。考虑到古代化妆品保质期更短,她首先就想到了没拆封的那些年节做礼。 翻来翻去的,连翘忽然看到了许多箱笼。其中有窄木条做的小箱子,类似后世的酒箱,还有竹制的箱笼。因为这些表面看都很新的样子,再加上陌生,让连翘皱了皱眉:「这是谁送来的礼物吗?」 春儿瞟了连翘一眼,似乎是不知道该不该说。然而没有迟疑多久...这种问题总不能不说。她低声与连翘道:「小姐,那是前些日子沈公子来的时候带来的东西。」 连翘『哦』了一声恍然大悟,然后就是出神愣住...她这才明白春儿为什么会那样为难。而她现在也感受到同样的不知所措,于是只能愣住。 那一天的事情确实让人印象深刻,沈钰说的话故意不去想也就算了,一旦去想根本无法忽视。 连翘深深地嘆了一口气,那一天的事情啊...如果沈钰没有那样直白的、不留余地地说出来,现在应该好一点。但她也不觉得沈钰选择了这样做有什么问题——她内心是很清楚的,即使那一天暂时被她煳弄过去了。终有一天,他们还是要面对这个问题的。 当时的她想要先煳弄过去,更多是因为事发突然,以至于她被吓到了。那时候的她什么都没有想起来,只知道先避开眼前的局面再说。而让现在已经冷静下来的她来说,其实当时就作出决断,而不是煳弄过去,这是更好的选择。 这件事情很简单,且不说他对沈钰并没有男女之情,就算是有,她也没有脚踏两只船的恶劣嗜好。所以结果也就很清楚了,像每一个正常的现代姑娘一样,她不会在这种事情上犹豫不决。 在牢固的三观之下,既然对人家没意思,自然是要拒绝的。这不是看不到对方的难过,只是相对而言更好而已。 如果这种事还要纠纠结结,她自己都要觉得『呵呵』了。生活不是电视剧,电视剧里面或许会出现女主角的两难,以至于作出决定变成了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不到最后绝对不为观众终结掉悬念。 但是仔细想想就知道了,那种事情真的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一个正常人的三观都无法忍受那种程度的『左右摇摆』吧。 连翘确定自己的拒绝没有留下任何一点余地,然后就又嘆了一口气...她很喜欢沈钰这个好朋友,他算是这个时代眼光最开阔的一批人之一。结果因为这种事没办法做朋友了——即使是在现代,表白不成还能做朋友的也是少数中的少数。而古代,连翘更不敢奢望那样的事情了。 不说沈钰能不能调整好心情面对她,就说她自己也没办法短时间内调整好心情面对沈钰。 连翘再看看那些箱子,问春儿:「知道这些是什么吗?」 春儿点点头:「当时是有礼单的,那几个箱子里头都是果子酒,每一箱里头有十二瓶,好像有荔枝的、橘子的、青梅的、杨梅的、甘蔗的...另外的竹箱笼都是零食。」 连翘去看那些竹箱笼,上面还贴着棕色的小笺,记着这里头装着什么。无非就是葡萄干、大红枣、山核桃、甜杏仁、猪肉片、牛肉干等等,放在后世也是丰盛的零食了,更不要说这个时代。 连翘似乎想了很久,又似乎只是想了一会儿,离开这件储物间之前叮嘱春儿:「这些东西都不耐放,一起带回家去——不要和其他礼物放在一起,就做家里的过年之用吧。」 以往沈钰送过她很多东西,当然,她每次也都有做到回礼。这些送到她手上的礼物就和收到的其他人的礼物一样,如果不是具有特殊意义的存在,转送给其他人是很正常的——家里人口简单,她又不是特别奢侈的那种,如果自用的话,一辈子都用不完。 这就酒和零食,如果自用,其实数量还是太大了。但是将这些东西随便转送给其他人,不知道为什么,连翘就是觉得无法做出这个决定。 这只不过是收拾东西时候的小小插曲,等到第二天,就有约好的马车来运走行李。连翘和春儿他们也上了马车,好几辆马车组成的小小队伍要往码头那边去。最后确定一下门锁锁的好好的,一行马车往码头方向缓缓地行去。 第1011页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腊月的关系,街道上的人比往常要多得多。哪怕马车走的都是商业不太繁华的那种街道,来往的人也不少,所以本就走的慢的,这下更慢了。等到到达码头,时间已经很迟了。 春儿迅速去找联繫好的船,这时候要是延误了时间,到家的时候恐怕会很晚! 因为腊月里头船运繁忙,多的是过年返乡的人,船也紧俏。所以连翘是早早就找好了船只的,也幸好这样,不然的话,普通的客船哪会因为一个客人晚到就不走了! 虽然迟到了一段时间,但连翘他们到的时候船夫带着自己的助手依旧是等着的。 见到连翘如约而至,船夫也松了口气,连翘许下的钱多,他们也不想这样一单好生意飞掉。 船夫和车夫一起将连翘的箱笼行李之类装上船去,连翘帮不上忙,所以只是在一旁看着。 沈钰身边的小厮看到连翘在码头上的身影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确定没认错人才看向自家主子。出乎他的意料,沈钰的神色依旧是很内敛的样子,微微低着头,看不清在想什么。 当然,虽然内敛如沈钰,这段时间也不能面对连翘,所以也就没有了码头上巧遇朋友的寒暄——实际上他迅速走开了,去到他本来的目的地。 他是来确定一下自家船只的检修情况...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应该会上这艘船,在明年第一批海外贸易中出海。 「少爷,你不是都打算好了吗,这一两年不出门了,怎么...」小厮忍不住出声,然而话说到一半就噤声了。 沈钰收回了颇有些严厉的目光...他本打算一两年不出门的事情除了日常伺候的小厮,几乎没有人知道,他甚至没有和母亲说这件事。而之前告诉了连翘...其实那个时候他就打算好了,这个一两年时间是他留给他们的。 总不能总是天各一方,只是通信交流...他是这样想的。 但是现在的话,一切都不用了。 第568章 连翘一行人紧赶慢赶总算是在傍晚之前抵达了嘉定码头,吴美娘在家等到连翘他们这才松了口气——之前连翘就有写信说过什么时候回家来,今天她什么都没做,就在家里等人了。虽然知道一路风尘不会太早到家,但到了这个时间人还没有到,还是会觉得担心的。 路上会不会有什么意外?就算从苏州到嘉定路途并不遥远,治安也很好,但做母亲的肯定还是会担心的。 现在人到了,她这才觉得放下心来。 因为是早有准备,等到连翘带来的东西粗粗安置之后,吴美娘这边准备好的饭菜就上桌了。都是连翘喜欢吃的菜...就和现代在大城市打拼的子女一样,回到家中有的是优待!桌子上喜欢吃的饭菜只不过是一个开始而已。 连翘在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因为能够感受到原身连翘的感情,所以对吴美娘也有亲近的意思(其实她有的时候会怀疑,她只是恰好觉醒了上辈子的记忆,而不是穿越什么的,因为原身连翘的经歷对于她来说非常清晰,这实在是无法解释的)。 只不过因为上辈子的经歷、情感,所以面对吴美娘的时候始终还是有一些隔阂,这也是她非要去苏州的原因之一。然而,时间果然是最强大的存在,过了这么久,连翘在不知不觉之中已经发生了改变...吴美娘成为了她真正的母亲。 她穿越之前读的高中是寄宿制,每个月才有两三天的月假,这个时候才会回家。回到家之后她就是小公主...变着法给她做好吃饭菜的妈妈和现在的吴美娘重合了。她当然无法忘记曾经的父母,但她确实已经渐渐接纳了另一个爱她的人。 两个同桌吃饭,偶尔说一些自己身边有意思的事情,当然,都是挑好的说。像连翘,肯定只会说身边的好人好事,事业上的成就,至于说她面对的那些诋毁、诽谤,她一个字都不会提起——事到如今,『乔琏』的名头传遍大江南北,有多大的荣誉就会有多大的诋毁,这是自古以来就有的道理! 人红是非多,这是她一直经歷着的。只不过她从一个键盘侠横飞的时代走过来,见过了太多舆论风暴,所以这个时代的这一点小小浪花不值一提。说实话,朋友们对她面对那些东西时候的淡定还颇觉惊奇,毕竟她再如何也就是个年轻人而已。 而吴美娘也是一样的,她强调这些日子亲戚朋友知道连翘就是『乔琏』之后对她格外羡慕嫉妒恨,哪怕是说怪话,也是酸熘熘的。至于说奉承她的人,就更别提了!但是那些由此带来的麻烦她却是轻描淡写就过去了,好像她对付地非常容易。 实际上如果不是这个瞒不过去,她根本提都不会提。 母女二人不见得不知道对方的心意,只不过既然已经察觉到对方的心意了,还怎么能选择拆穿呢?于是两人的谈话内容一直非常美好,就好像这个世界上没有坏事,只有好事一样。 说到后面,吴美娘替连翘夹了一块她喜欢吃的嫩笋:「说起来你最近才出到报纸上的小说...《颜飞飞传奇》我也看过呢...你先前问我要你爹生前记事的簿子就是为了这个?」 连翘为了了解这个时代什么对探案的普遍常识,那是查了资料书的。只不过因为这个方面相当冷僻,找遍了苏州也没有太好的资料书。而掌握着相当资料书的,其实是这个时代的仵作、刑狱人员。 第1012页 但这些东西是人家家传的手艺,连翘轻易也搞不到...搞来了一些已经是善莫大焉了!倒是另外一方面的医术非常好找,书铺里面有很多,家里也不少(吴家原来就是开医馆的,吴美娘和连翘这个世界的便宜老爹也都是大夫)。 而这些好不容易搞到的探案方面的资料,零零散散,相较而言,连翘便宜老爹留下的『遗产』要丰厚的多! 不同于那些家传的仵作和小吏,那些人往往分为两种,一种是有责任心的,一种是没有责任心的。有责任心的是少数,他们会因为自己身上担负的职责打磨自己的业务水平。而没有责任心的,反正自己手上这个职位是家传的,混吃等死就够了! 极少部分有责任心的还会用心收集手上的案例、积累经验。至于没责任心的,先人传下来的东西能够保存下来已经非常了不得了。 而连翘那位便宜老爹和那些人完全不同,他之前是做医生的,而且还是能动刀子的那种,所以非常了解药理和人的身体(至少比同时代的绝大多数人了解)。更重要的是他脑子聪明,在探案上很有天分。如果不是这样,当时的苏州知府也没有必要把他这个大夫拉过去做师爷,专门主管各种刑事案件。 所以在苏州当师爷那段时间,他不仅借着职务之便阅读了很多保留的卷宗,还搞到了仵作、捕快等人的知识,更是将这些东西写成了工作日记。 说实在的,这些东西真的是巨大的宝库! 连翘以前没有兴趣,更加没有翻阅过,当然不知道。这次因为找资料的关系,整整一箱子的工作日记就全部翻出来了...她真心觉得,这些东西稍作整理就可以出版,绝对会在歷史上留一笔的! 歷史书上会说,这是我国古代最齐全的刑事专着,其中的内容囊括了法医学、痕迹学、取证原则、犯罪心理学、判案法律...虽然相对现代办案显得粗糙,却充分显示了古代先民的智慧云云。 连翘闭着眼睛想都能知道会说些什么。 连翘这次写《颜飞飞传奇》,受到这些资料帮助很大。同时,在整理小说资料的时候顺便对这些资料做了一些初步的整理。她想着日后有时间了,再请人编辑、精简、成体系一些,到时候出一套全集,印书发售。 想到这里,连翘点点头:「爹那些东西特别有用...不只是我拿来写小说本子,官府探案其实也很用得上。可惜的是这样有用的东西不为人所知,说起来如今这方面的书籍也不多,大多数是家门里头传承,敝帚自珍的很。」 「等到有时间了,我将爹的这些资料送出去请人斧正、编辑一下,到时候出书,也算是一件好事——到时候留下爹的名字,这也很好。」连翘小声地说着自己的计划。 听连翘说到这个,吴美娘才是最开心的那一个!古代的人是很讲究名声的,所谓人死留名。如果能在死后留下自己的名字,特别是在史书上留下名字,那简直就是梦寐以求的,可以说死了都甘心! 吴美娘不求丈夫能够在史书上留一笔,在她看来这种事、这种书都是不入流的小道,没有什么人会重视。但是出书留名什么的这已经是极大的安慰了,眼睛里泪光闪闪,点了点头。 只不过点头之后她又有些迟疑起来:「这样的书又有什么人会看呢?哪家书社肯印它?」 连翘早就想好了,立刻道:「这有什么要紧?我们不去找书社,直接找印刷作坊就是了,出了钱请他们印书,难道不印吗?到时候书出来了,给衙门里办事的人送一些,余下的就发卖。书社也不是不卖这种冷僻书籍的,只是见得少而已...」 听连翘说这些,吴美娘知道她早就想好了,也就不在担忧。絮絮叨叨了一些陈年旧事,不外乎连翘她便宜老爹当年断案如神那些,但最后话锋一转:「不过比起颜飞飞来说,这就差得远了。」 连翘并不怀疑吴美娘对丈夫的爱,这对师兄师妹的感情很好,以至于很多亲戚朋友都提起过这个。而吴美娘明明可以改嫁的,结果却没有,一方面是放心不下连翘,另一方面就是放不下曾经的婚姻。 再也找不到更好的人了...... 平常吴美娘也偶尔会在她面前提起丈夫,大多是用赞美的语气,说起他曾经的好处,偶尔也会有一些小小的抱怨(就是那种夫妻间的小抱怨)。连翘可没有想到,有朝一日从来不看小说的吴美娘会看自己的小说,并且认为热爱其中的人物,然后将曾经的丈夫都比了下去。 当然,这种比了下去并不是真的比了下去,就像是后世的迷妹称赞新一任的『老公』,然后完爆自己的男朋友...说是那么说,但也就是说说而已。 其实吴美娘会这样喜欢『颜飞飞』这也是有原因的,吴美娘在连翘写小说之前几乎不会阅读小说。家里的报纸之类都是连翘订的,她也就是偶尔看看,了解一下当地新闻。就算会阅读上面的小说,那也是闲的无聊了看两眼,并无真正的兴趣。 真正的、认真看小说得等到连翘进入小说行当...一开始吴美娘只是为了了解一下这个行业,也没有太认真看。而等到连翘红了,她这才真正去花心思。这就像是后世的家长,孩子从事的工作他们并不一定了解,但一定会下意识地去关注。 吴美娘看小说并不是出于真正的兴趣,所以她看小说的选择方式就很简单了。基本上就是看看连翘写的小说,然后就是挑选一些时下风头最盛的小说——然后得意洋洋地觉得,这些小说比不上女儿所写...... 第1013页 而这次的《颜飞飞传奇》和以往的小说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对于吴美娘来说,她看小说的原因是连翘,本身其实没有太大的兴趣。但是这一次不一样,就算没有连翘,她也对《颜飞飞传奇》很有兴趣。 《颜飞飞传奇》的题材很有趣,其中涉及到了大量探案内容,而探案内容又少不了医学方面的成果。探案的内容很容易让吴美娘想起丈夫当年的工作,医学方面的内容就更不用说了,她和丈夫都是大夫呢! 第569章 《颜飞飞传奇》中的男主人公颜飞飞是一个侦探,这会让吴美娘想起丈夫连守诚。更重要的是女主角钟良玉她是个大夫,这就让吴美娘联想到了自己!自然而然地,她会觉得这是连翘在化用了父母两个人物之后写下的故事。 怎么说呢,其实这里有一个小小的误会。连翘之所以设定钟良玉这个角色,纯粹是因为侦探身边配一个医生从福尔摩斯开始就是很常见的设定了。她觉得这个很好,就沿用了这个设定,吴美娘的想法很大程度上是一个美妙的误会。 不过看到吴美娘因为这个认知而非常高兴的样子,连翘也没有想着戳穿这个——何必呢,能够让家人觉得幸福的话,谎言就谎言吧。硬要打破这个,那不叫诚实,那叫情商低下! 吴美娘甚至因为这个设定兴致勃勃地道:「你父亲学医的时候,剖腹、开颅都做过,可比我厉害!你外祖父因为这上头的能耐,当年在嘉定城也是名声很大的!只不过我学不来这个,不只我学不来,你大伯也学不来!倒是你父亲学的很好。但是他到底是半路出家,不像我从小熟识药理,遇到这上面的事情还得来请教我,正如颜飞飞也得找钟良玉。」 这个时代的古代出现过华佗之类的人物,而且因为种种原因,外科手术的技能幸运地保存了下来。并且在岁月变迁中扩展了人们对人体的认知,提高了外科手术的水平。不过,大概是因为没有树立正确的科学观念,进步并不是特别大,直到如今也没有进入外科时代。 外科手术的成功率相当感人...基本上就是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患者家属才会选择动刀子进行外科手术。 连翘那位外祖父有名就有名在这里,比如一个外科手术,平均存活率只有两三成。而如果到了他手上,成功率就能拔高到五六成。考虑到古代医疗水平的落后,这个成功率已经非常厉害了!足够人们奉为神医。 实际上,如果这位外祖父的专业领域不是相对生僻的外科领域,而是更加主流的领域,说不定留下的名声不只是现在这个水平。毕竟,外科手术在这个时代看起来神奇,却是非常狭隘的。即使积累了上千年,能够做手术的也就是那些病而已,不具有普适性。 吴美娘看起来是真的非常喜欢《颜飞飞传奇》,和连翘逐渐说起小说中的内容,一看就知道应该是读过很多遍了。 「每一件案子都让人唏嘘啊...」吴美娘这样感嘆,实际上这也是许多读者的感嘆。 从《颜飞飞传奇》连载到如今,已经过去不短的时间了,在最初的开头之后,连翘的安排下男女主人公开始进入单元剧模式,即一个案件一个单元。 除开开头,到现在为止已经连载了三个单元,就在前两天,第三个大案件落下了帷幕,惹得一众唏嘘不已。 而三个单元中,第一个单元登场的是连环杀人案。 连翘很会渲染恐怖的气氛,至少相对于这个时代的作者来说是很会的——在她的笔下,苏州城这段时间人人自危。因为新冒出来一个杀人者,这个杀人者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引起太大的注意,最多就是杀人手法比较残忍,但相比起其他杀人者也没有独特到哪里去。 这是一个专门杀害女人的杀人者,他将这些可怜的女子诱骗走,然后杀害、分尸、抛弃。 一开始发现这件事的是某个养狗屠户,为了防着人偷肉什么的,他家养了两条大狗,正是这些大狗发现了类似人手的骨节。大惊之下屠户报告了官府,这桩案件正是揭开帷幕。 显然,这个杀人者足够隐蔽,但同时也非常自负。要知道在这个时代,只要没有被人发现作案过程,而且和受害者没有众人皆知的社会关系,都是很难排查出来的。也就是说,他大可以小心翼翼地抛尸...很大机率上能够神不知鬼不觉。 但是这个嫌疑人没有这样做,他选择了搞事情! 抛尸并不算隐蔽,这是故意引起别人的注意...他在挑衅官府,想要和官府斗一斗! 这件事在之后抛尸事件接二连三发生之时被官府负责此事的人员分析出来,这个时候读者已经相当兴奋了!排除掉某些受不了残忍情节、恐怖气氛的读者,这个时候还能追连载的无疑都是适应了这个题材的。 而一旦适应,为这个兴奋也是很容易的事情了。 要知道这可不是后世!后世的推理小说、刑侦小说读者已经见识过各种各样丧心病狂的兇手了,他们很难因为某个嫌疑人或者案件就兴奋起来。这个时候,哪怕是江洋大盗也要躲着官府啊!突然冒出来一个『连环杀人犯』表示『找的就是官府』。 似乎要和官府决一死战的样子...吃瓜群众立刻集体高.潮了。 官府和一个连环杀人犯的对峙,谁输谁赢?说真的,如果是纯粹比拼力量,没有人觉得官府会输,这可是国家力量的象徵!但是在特定的情况下某些事情发生了变化,和一个智谋型的杀人犯比拼智力,国家力量其实也发挥不了太大的作用。 第1014页 大家密切关注这场智斗,想看看会演绎出怎样的精彩局面。 而身处其中,官府的人已经没办法了,这个时候有人提出可以找男主角帮忙。纵使有一些人爱惜官府的面子不愿意求助于人,但如果在限定时间内抓不到犯人,官府的颜面会更加受损。 于是即使不情愿,最终还是找到了男主角。 男主角脾气并不好,他是一个很傲慢的人,这一点在前篇中就已经表现出来了,这也很正常,因为有本事的人总会高傲,更何况他从小就是个天才。 虽然这么说非常伤人,但现实就是有的时候人与人的差距巨大,仿佛天堑。站在人类顶点的人,因为眼睛里面见到的风景完全不一样,『不会体贴人』简直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而男主角的傲慢这个时候也展现出来了,因为官府的拖拖拉拉,导致他在这个时候才能介入案件,而之前收集的证据简陋的可怕...他认为官府的人根本不懂得收集证据,从现场也看不出什么东西来! 然而再抱怨也没有用,他还是要从现有的线索中寻找解谜的钥匙。 当然,女主角钟良玉也被带着行动了...如果可以的话,她也不想的。但男主角邀请了他,而想到这一些连环杀人案中受害的无辜女孩,如果能早一些破案,或许就会少一个受害者。出于这个原因,钟良玉答应了这一次帮忙。 男主角在查案过程中火力全开,只通过抛尸现场的痕迹,杀人手法等等就已经得出了大量官府得不到的线索。这个时候看的读者眼花缭乱,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怎么就知道了这些? 连翘这里运用的是本格派的手法,即男主所见即观众所见,男主角不会知道观众不知道的东西。这种过程中,读者和主人公一起破案,充分享受了破案的乐趣...当然了,推理能力不够,整的一脸懵逼怀疑人生的也不是没有。 和读者一脸懵逼的还有查案的其他人员,而最终做出解释的是女主角。她的智力不如男主角,但是心细如髮,而且这方面也有些天赋的样子。所以在观察到男主角的行动,并且听到他的解释了之后,她就明白了过来。 她像众人解释其中的原因,小说内的其他人有多尴尬不好说,小说之外的读者确实是一片恍然大悟了...原来是这样。 这里已经让读者有大开眼界之感了,但男女主角单独的对话才进一步让读者明白什么叫做高端玩家。 「先查一查,之前失踪的女子。」 「屠夫发现的...不是第一个?也对...手法太利落了。」一般来说人是不可能顺利地杀人的,使用利器其实是个技术活儿。杀人很利落,要么曾经从事相关行业,譬如屠夫、医生什么的,要么就是不是第一次作案。 女主角又解释了一下,读者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杀人者在此之前就已经犯案,只不过当时他没有现在的胆子,所以做的非常隐蔽。而在之前的犯罪之后,担心了一段时间,结果没有人来抓自己,这个时候杀人者开始变化。 他意识到自己做的很好,官府甚至根本不知道发生了杀人案! 人一旦堕入深渊就会开始更迅速地堕落,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就是这个道理,很多事情只有一次和无数次,底线一旦突破就再也无法挽回! 因为没有被抓住就选择收手?这是不可能的事情!至少这个犯罪者不是这样的,他选择了在死亡线上反覆横跳! 他将尸体放在显眼的地方是为了挑衅,而这种挑衅不太可能是一开始就有的,他必须有一个过程。一个让嫌疑人自信心暴涨,然后觉得这样做很刺激,而不是找死的过程。 从女主角钟良玉的反应,颜飞飞觉得她算是一个普通人中的聪明人,更重要的是,相处时间虽然不长,他觉得她和外面的『妖艷贱货』根本不一样(他的那些自说自话、傲慢的脾气,她从来不惯着,给钱招她当助手她没兴趣,而是坚持做大夫。但这次为了救人,她没有二话地跟着他奔波)。 这种『你和其他人不一样』的看法渐渐形成,于是就产生了化学反应。 连翘并没有凑cp的意思,实际上在她的大纲中颜飞飞和钟良玉到最后应该也不会在一起——他们是对彼此特别的存在,互相支持。说起来,相比那些流行的男女之情,这其实更加引人驻足。 很多东西说白了就是那么回事儿,而引而不发的时候才更加撩人。 第570章 大家对着颜飞飞与钟良玉的化学反应心笙摇曳,同时又觉得不可思议——他们之间其实没有一个字在说男女之情,甚至连对话也是寻常。但就是这样,在一次又一次的心有灵犀之间,在稍微温和了一点点的嘴角之间,心都酥了。 只能说,看才子佳人、有情男女谈恋爱固然足够浪漫,但有些东西就像是吃东西,太甜了也就没感觉了。有的时候味道寡淡,这才能让酸甜味道更加明显。 钟良玉寡淡乏味,值得称道的是坚韧、善良,颜飞飞过于张扬傲慢,更是脑子里缺了感情那一根弦。这样的两个人搞到一起,哪怕只是眼神碰到眼神的细节也会让读者捧着脸嘤嘤嘤! 而此时,颜飞飞其实也注意到了这个拉来的这个助手还算不错,心情很好的情况下他开始教导她一些知识。 「此人应该是个男子,并且体魄不强,年纪再三四十岁左右,平常是很不起眼的那种人...」这些结论脱口而出,就像是算命一样。但是这不是算命,男主角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告诉女主角,还原了这些推断的由来。 第1015页 读者看的如痴如醉...听起来这是很不可思议的东西,但是因为有了解释,读者也能理解——连翘自认为犯罪心理学是科学,但是在这个时代,这应该算是伪科学了。毕竟找不出实证进行支持。 不过不要紧,因为读者,几乎是所有的读者也不是专家,即使是没有得到支撑的伪科学,只要听起来真的很有道理,也足够说服他们了。 就算真的有专家跳出来反驳,连翘也不害怕。这种事情连翘确实没办法证实为真,但是对方也没办法证实为伪啊!再进一步追究地话,这就是一部消遣小说罢了,就算想要扣帽子,也扣不到她的头上!要知道真的纠结小说里的真伪,那么百分之九十九的小说都要阵亡!所以讨论小说里的事情具体有几分可能性,这是一件非常无聊的事情,很早就没有人做这个了。 连翘在这个连环杀人案件里展示的重点是『犯罪心理学』,展示的是一个连环杀人者的心路歷程——一个人的少年时代可以怎样限度的影响一个人,实际上正是因为少年时代的经歷才让犯人走上了如今的道路。 另外,在杀人开始之后,事情又是怎样变化的...其中杀人者的状态几次『进化』了。 这种心理上的问题非常深刻,也是从前的人没有探究过的...实际上,关于杀人兇手什么的,没有人研究过。杀人案件中激情杀人占多数,有预谋的杀人寥寥无几,而这些兇手里『手艺精湛』的实在太少,在古代的刑侦条件下被抓住就更少了。 这样少的样本,更少的关注度,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几乎与无! 这样一来,自然更不用说更进一步的『犯罪心理学』了。在这种情况下,一切变得深刻起来...对于现在的读者来说,小说中探讨人性的或许有,但深入到心理学的绝对不存在——以至于普通读者有一种不明觉厉的感觉。 第一个故事探讨了人的经歷对人的影响,探讨了人的心理异变。在酷炫的智力斗争之外,也能够体会一些很能深入思索的东西。读者如果不喜欢太深地思索,看看剧情也就是了。但如果很喜欢深挖,这部小说就相当招人喜欢了。 《颜飞飞传奇》的读书社讨论算是众多读书社中最热烈的一个了——考虑到《颜飞飞传奇》并不是最为主流的小说,从这也可以看出他的热度了。 这就像是那种肥皂剧,那是收视率最高的存在。但也就是收视率罢了,在看过之后没有人会讨论。相反,一些冷门神作,他们的收视率或者不如,但粉丝活跃度却是最高的! 相比起肥皂剧,这些冷门神作反而更有社会影响力!因为这能得到反馈。 第一个单元剧情就达到了这个程度,之后的故事自然更加激起了读者的兴趣。实际上《颜飞飞传奇》也没有辜负大家的期待,每一个单元都有足够有趣的主题! 第二个故事其实同样死了很多人,场面闹的很大,但并不算连环杀人案,他有很多兇手。 而这一切的一切是从一个看起来非常简单的案子开始的,很普通的,一个人貌似是误服毒草死了。但是经过男主角颜飞飞的火眼金睛,判断出这其实是一场他杀,而且是布置地非常不错的他杀。 按照道理来说,一个人被杀,特别是预谋杀人,兇手都是熟人...如果是没有社会关系的人,何必要这样做?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排查社会关系,确定作案动机,作案时间之类。 即使是颜飞飞这样高明的侦探一开始也是考虑这些,更何况这个被杀者实在不算是个好人,得罪的人不少,被他杀也不是很奇怪。 但是通过排查,虽然可疑的人很多,甚至官府都打算绑人了,男主角却坚持认为这些人都不是兇手。案子进入到这里,书外的读者惊讶了,毕竟他们已经建立起一个印象了:颜飞飞是无敌的! 他都想不通的问题,这得多厉害啊! 对此,钟良玉提醒:「□□?」 「不可能!」颜飞飞断然否定,这么简单的方向他不是没想过。如果是□□的话,那么确实不能从这些熟人中间筛选。但是买兇者也会留下痕迹...要知道买兇不是菜市场买棵大白菜,这件事复杂着呢! 既要保证对方能将这件事做成功,又要保证事后不要来找自己的麻烦...受害者虽然讨人嫌,但身边的社会关系都是些普通人,做到这件事非常难!而想要没有一丝痕迹地做到,更是不可能! 男主人公暂时陷入了困境,但很快他找到了正确的道路——就在这段时间,几件看似不相关联的案件被他放到了一切。看起来这些案件彼此之间没有联繫,也没有什么相似性,但仔细查探就会发现有一个共同点。 都是谋杀,筛查熟人之后发现找不出嫌疑人。如果换成是别人得到这个结论,或许会认为是自己能力不足,兇手就在其中,只是自己找不到而已。 但男主人公颜飞飞是什么人,他自信心爆表,坚持自己是正确的!也就是这一单元,读者进一步知道了这个男主角的难搞定!说实在的,这可真不符合现有的主流男主角! 主流男主角要么好人,要么坏人,坏人大概就是西门庆之流,自然不必讲究什么礼义廉耻,就是个小人而已。而好人,这类人往往是各种伟光正,其他的地方先不说,至少人品这一块没得黑。 从设定而言,颜飞飞是个好人...但他的塑造方向完全不是完美男主角的套路!这可以称之为邪道。但邪道也好,正道也罢,他确实做到了让绝大多数读者喜欢。想要学习经验的作者们不免纳闷:这样的主角怎么可能有人喜欢? 第1016页 要是生活中有这样一个熟人,那简直就是上天给予的惩罚! 只能说这些同行还没有体会到其中的真谛,本来小说中的人物就不会来到现实中,根本不用做这种设想。只要在小说中足够酷炫就可以了,何必管那么多?更别说颜飞飞那么聪明。人都是崇拜强者的,他这样聪明的人本身就足够大家喜欢了,至于那些『小毛病』,反而让他脱离了高高在上的『神』的形象,成为有趣的『萌点』。 第二个案件其实是一起交换杀人案件...这种案件大概就是你帮我杀人,我帮你杀人。因为不是熟人作案,所以不容易筛选出嫌疑人。 更重要的是这次的交换杀人事件其实是大型交换,而不是两个人! 事情起源于一次破庙避雨,那一天是个晴天,但傍晚大家下山的时候遇到了突如其来的滂沱大雨,只能急匆匆破庙避雨。来此避雨的人有六七个,砍柴人、登山者、挑茶水卖的小贩、货郎、採药人、普通过路人。 这些人因为这场到了晚上都没有停下来的雨只能落脚在破庙,围绕着烤衣服的篝火,大家开始聊天。或许是因为投缘,或许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很多平常生活中不好对朋友吐露的话,现在面对这些根本不认识的人却能够说出来。 特别是大家都说起了自己无比痛恨的人,更有共同话题了——如果可以,真的恨不得杀掉!但是不能够,因为没有人想惹麻烦。 但是话题到此发生了变化,不知道是谁提起,可以交换杀人——这样做的话,只要仔细筹划,谁能知道是自己杀的呢? 所有人将自己想杀的人写在纸上,将这个人的行为特点以及自己设想过的计划写上去。然后放进信封里(幸亏其中有一个货郎,这些东西都是齐全的),剩下的事情就是抽籤了。如果抽到了自己本来就想杀的敌人就放回,不然这就是自己将来要杀的对象了。 不可以中途后悔,因为如果没有杀人的话,其他已经杀了人的人就会觉得不甘心,而且觉得这人是个危险!因为这个人知道大家所做的事情,然后自己却没有沾手人命!这样一来,自己就会落入危险当中。 谁都不能肯定会不会有人知道自己的底细,然后让自己永远『闭嘴』。 如果说先下手为强,立刻去告发,这也是很难的。一方面不认识其他人,说不出犯罪者,说不定会被当成是捣乱的。另一方面,自己也是参与者,说不定自己写下的仇人已经被杀了...自己也脱不了干系。 总之,这是一个开始就没办法中途说不玩的游戏! 如果说上个单元的故事强调『恶』是有理由的,杀人者之所以会成为杀人者,受到过去经歷影响很多。那么这个单元就恰好相反,强调『恶』的意外性,有的时候只是一个小小的契机,或许就会完全不一样。 如果那一天没有下雨,如果那一天没有提及那个话题,如果那一天...总之随便一个程序不对,或许就不会有这场盛大的罪恶了。 罪恶其实很容易,行差踏错一步就是了,一念天堂,一念也可地狱! 第571章 《颜飞飞传奇》在正文两个大案件完成之后,已经给人以一种『神作』气质了。这种气质很难说,读者知道这不算是最主流的那类作品,但就是觉得写的很好,能让每一个读者为之深思。 这个时代的作品在深度问题上其实和后世没什么两样——既有非常有深度的,也有非常浅薄的。之所以后人大多觉得先人作品比当代更有深度,这大概是另一种程度上的倖存者偏差。毕竟,那些根本拿不出手的作品根本无法在歷史上留下深刻的痕迹,为大家所知的,要么是有特别意义的,要么就是确实有深度的。 有深度的作品无论在哪个时代其实都是少见的,而《颜飞飞传奇》这种类型的『深度』更是少见。连翘在其中探讨的是罪恶、人性、悲悯、正义、邪恶等等内容,这些东西并不是此时作品常常讨论的...... 而在仅仅两个大案件出现,大家已经为人性中美好,以及不那么美好的东西震惊——华夏传统的哲学虽然也有向内探寻,但在这个时代,远远没有达到深入的程度。此时读到《颜飞飞传奇》这样的东西,其实是有些超前的。 但,即使超前也并非不能理解,探究内心的课题相比起其他硬核课题有一点不一样,那就是如果真的是那么回事儿,当事人自己能做出相对靠谱的判断。毕竟心理问题什么的,经歷丰富一些,心思细腻一些的人,多多少少都能有所感知。 或者说,即使没那么容易感知,也能明白其能不能逻辑自洽,是否说的有道理。 更妙的是这两个故事相互映衬,前一个似乎是在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由来的恶。这一场灭绝人性的午夜丧钟,其实在很多很多年以前就已经开始酝酿。 而后一个,则是告知大众『恶』是一个多么意外的结果,他或许来自微妙的意外。只是因为命运的一个小小玩笑,他就不期然诞生了。只要进入到特定的情境、特定的时间、特定的人物中,即使是生活中最普通的人、最普通的事,也有可能爆发出普通人从来没有设想过的『罪恶』。 罪恶并没有人们想像的那么艰难! 这种互相映衬,彼此对称的故事,仿佛是背道而驰而又彼此相似的镜里镜外。说实话,这样的故事大可以分开放置,但是在开头两个大案件用出,总有一种结构上的精巧。如果读者足够深入,甚至会产生『宿命』一样的感觉。 第1017页 每一个案件都很有戏剧性,而两个案件放在一起戏剧性并不是翻倍那么简单——是宿命!宿命本来就是戏剧性浓缩到一定程度会生出的感嘆。 这个时候的读者已经很多被这部小说迷住了...这部小说的粉丝或许不是最多的,但是核心粉丝肯定是最多的,这一点在两个案件完成后就已经显露无遗了。大家发了疯一样讨论案情,包括案情本身,也包括更深刻的东西。 推理小说的核心当然是推理,这也是为什么本格派能够那样强势的原因。但不可否认,在华夏的传统文化下,由推理小说牵连出的深爱、怨憎、痛恨、后悔、决意等等,这也是非常重要的。 连翘新写的小说《颜飞飞传奇》显然做的很不错。 在这种万众期待下,第三个单元开始有条不紊地叙述出来。 这个故事则是藉助了《东方快车谋杀》的经典模式,即调查之后发现几乎每一个人都有嫌疑——受害者其实是每一个人的目标!这在推理小说的世界并不是一个非常罕见的设定,从诞生之初就广为流传...其中原因之一当然是这样做会非常精妙。 杀人动机算是侦探探查的一个重点...一般来说侦探最为注意的也就是杀人手法和杀人动机了,前者决定一个人做不做得到,后者决定一个人想不想要去做。 至于另外的东西,倒像是细枝末节了。 所以当所有嫌疑人都具备作案动机的时候,侦探的注意力不可避免地被大量牵绊。这种时候,就算还能通过作案手段等因素排查,被干扰也是不可避免的了。 在连翘的笔下,这个单元的故事起源于一场借宿,女主去城郊某个有钱人家出诊。看病的事情怎么说的好,中间耽误了,然后就到了很晚。这个时间再走就不方便了,于是理所当然地,她被留了下来。 此时,这户有钱人家并不只女主角钟良玉一个客人,实际上因为昨天男主人有在前院开了夜宴的关系,这家男主人的好几个朋友都同时留在了这所城郊的大宅。 而就在这个晚上,案件发生了...有一个年纪在四十岁左右,男主人的客人,死了!夜晚的院子里划过一声惊恐而尖利的惨叫,惊醒了不少睡眠浅的人,然后死者就被发现了。 女主角是一个医生,能够从尸体上看出更多的问题,而且她还跟着男主颜飞飞办过一些事,所以在这上面有她自己的判断(比普通人强不少)。但是从她短暂的介入来看,她不知道是谁做的这件事。 主要是她的性格没有男主那么强势,这种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随便提出调查,恐怕根本没有人会听她的。 就在她心里忧虑这件事的时候,男主赶到了——这是一个巧合,男主本来在官府的另一个案子帮忙。但那个案子太无聊了,三下五除二解决完毕,这位大爷还没浪够呢!于是听说有人报案,官府的人要去城郊,他干脆就跟上了。 对于这位来头不小的举人,官府也算是合作很久了。就算很不喜欢他这个人的强势、傲慢,但多少认同了他的本事。这个时候说要一起『出警』,也没有人表示异议。 于是就有了男女主的碰面。 而随着男女主角开始深入地探寻这个案件,一切的一切就仿佛是剥洋葱一样,一片又一片!每当剥到新一片洋葱,读者就会想,应该是这个人了吧?实际上并不是,因为立刻就会剥到下一层,读者会知道,总有另一个想杀死者的人存在。 『剥洋葱』到最后,读者们会发现这些人的聚集并不是一个偶然,他们本来就是有备而来,几乎每一个人都对死者抱着必杀的信念。 调查逐渐深入,跟着主人公的视角,他们看到的就是读者看到的,所有人都忍不住分析,谁才是那个兇手。但显然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开了挂的主角,猜到的毕竟是少数。 在这个故事中,主人公找了关键性的线索,一个非常不起眼的小玩意儿。到了这里,其实很多读者也没有意识到这个小玩意儿意味着什么——本格派推理的特徵,即便一切线索、证据都明摆着了,读者也不一定能够反映过来。 因为这些线索、证据也不是那么直白,如果不是足够细心,有一定的推理能力,还真不一定能够拐过这个弯来。 这个时候主人公将所有人叫到一起(没有叫官府的人),然后开始讲述一个多年前的故事。 在这个故事里有一个无辜的人被杀,而因为这个人的悲剧,很多人都良心不安。因为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在这件事上担当了一个『帮凶』的角色。即使他们大多都是无意的,但帮凶就是帮凶,这些年他们都在自我拷问中饱受折磨。 而另外的人则是义愤填膺,因为他们和多年前那个无辜的人有特殊的关系,亲人、爱人、朋友,他们不是为了减少曾经的愧疚,而是为了报仇,这才会加入这场局中。 故事说完之后,犯罪手法被清晰地描绘,最终的兇手也被找到了。按照道理来说,这个时候应该官府抓人了。但...但男主角颜飞飞什么都没有做,甚至暗示犯罪嫌疑人不要承认。 官府的人想要知道案件的答案,颜飞飞吊儿郎当地表示不知道!官府的人当然不满意这个答案,但即使是不满意他们也做不了什么。说到底颜飞飞是个自由人,他们难道还能因为他破不了案件处罚他。 第1018页 而且他是人又不是神,偶尔有个把棘手的案件破不了,这似乎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所以他这样说,官府的人除了气急败坏之外,还真做不了什么。 官府的人继续查,但是无论如何也查不到真正的兇手,于是只能悻悻归去。之后针对这些犯罪嫌疑的人调查持续了有半个月,最后是真的觉得没办法了,只能放弃。 对此,钟良玉询问颜飞飞:「为什么?」 颜飞飞知道钟良玉问的是什么,挑了挑眉:「你也没有向官府告发,你觉得是为什么。」 静默了好一会儿,空气中的氛围忽然变得缓和起来:他们彼此之间都明白对方的心思,有些事情确实不再需要试探了。 「我当然知道谁犯了刑法,我也知道一个人的罪要由官府来管,这是『规矩』,只有规矩得到张扬,才能社稷稳定。但是今天这个,我不想说出去,就是不想而已。」 「即使这对你的名声有一些损害?」 「没错。」颜飞飞没有丝毫的犹豫。 也是到这个时候读者才进一步了解颜飞飞...这是一个非常看重法律的人,他也不提倡『私了』。但说到底他是一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自然会有属于个人的想法。这个时候他和一个普通人没有什么两样,觉得那个人不应该入狱,于是保持了沉默。 或许是一时热血?但...谁在乎! 也是在这个时候女主角钟良玉进一步了解到了男主角性格里更深刻的一面。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确实是个混蛋,性格里头有很让人受不了的部分。其中一些可以说成是『天才病』,另一些就只能说成是天生恶劣了。但考虑到他的才能,这一切似乎也不是不能够理解的。 而抛开那些细枝末节来看,再看颜飞飞这个人,他简直完美——明察秋毫、公平正义。而这个时候忽然这样神来一笔,好像变得没那么完美了,原来颜飞飞也是会有私情的人啊...不免让人这样想。 但这其实也让他更好了...世间不需要神,需要的只有不那么完美的人。 第572章 《颜飞飞传奇》的前两个案件成功地将颜飞飞塑造成了『神』,到这里,关于男主人公身上的公平正义等因素就完成的差不多了。初步向读者强调了『法律』的重要性,而男主角显然是坚持着这个的。 而接下来的第三个故事开始致力于塑造他身上不那么『神性』的部分,故事的结果正是由这一条而来。 而除了男主角的塑造,这个故事本身和前两个案件一样,也有属于自己的隐喻。 这里要说的是『被杀者很多时候并不比杀人者来的无辜』,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无辜的受害者,但不得不承认,在另一些人身上,杀身之祸并不是无缘无故的。正像是人们常说的,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这个道理集中体现在第三个案件中,用所有人都想杀死死者这一堪称戏剧性的方式展现,一切就更加明显了。 因为这个人曾经做下的恶,每一个人都苦心孤诣地要杀了他,于是有了这天这个必定回不去的必死之局。当一切揭露出来,读者们恍然大悟,原来这个人曾经是一桩罪恶的漏网之鱼! 故事中连翘透过男女主角的交流,将一切说的清清楚楚。 杀人并不是什么有意思的事情,有一部分确实只是宣洩罪恶,但对于另一部分人来说,苦心孤诣走上这条路,一点一滴地谋划——他们并不是闲的没事做了,大好的日子做什么不好,偏偏做这个。 之所以走上这条路,是因为背后有着足够深刻的理由:某个人非死不可!一切的罪恶必须得到清算,欠下的道义一定要被偿还...只有这样,那才是正确的道理! 读到这一回故事的时候王思齐忍不住掩卷,这个时候的他坐在自家暖坞中,伸手烤火。等到薰笼里头放的红薯熟了,和金凤、崔宝玉等朋友剥了吃——说起来这些作者大多数出身都是中产,既不能归类到底层,也绝对不算上层人家。 烤红薯这种平民食物小时候吃的还是很多的,这个重温,也是吃个情怀。 金凤瞥见王思齐正在读的小说封皮,笑道:「最近王先生你一直手不释卷...虽然以前就很喜欢乔琏先生的小说了,但这次的《颜飞飞传奇》却是格外喜欢。」 下了这个论断之后,他像是不自信一样,确认道:「是这样吗?」 听到金凤这样问,王思齐仔细回忆了一下,觉得这样说没什么问题,于是点头:「确实有这么回事儿了...这小说很有意思。」 连翘过去的小说都很有意思,但王思齐确实很偏爱《颜飞飞传奇》。具体来说,他觉得《颜飞飞传奇》之前的作品,好是好,但是其中并没有完全展现『连翘』这个人的思想、观念,而在《颜飞飞传奇》中,她才可以说是完全放开了。 每一个单元的故事,其实都蕴含了她这个人对某些东西的思考。 其中有一些东西在王思齐看来是远远超过《颜飞飞传奇》这个故事本身的,这个时候故事反而成了次要,他们只不过是思想的载体。这也是很多思想性很强的作评的共同特点——因为这个原因,作者经常顾及不到作品的故事性,以至于让读者觉得困难、无趣。 不过这也没什么,这个世界上很多知识和思想的获得与存在都是艰难的,有点都没有意思的。那些艰涩的数学物理专着,那些深刻难解的哲学知识...他们学起来有趣吗?或许对极少数的『爱好者』有趣,但对于绝大多数的普通人来说,那是魔鬼,是罪恶之源! 第1019页 但这并不妨碍人们主动去学习他们...获取这些东西本就需要付出代价! 换成是小说也没有什么不同的...实际上,将那些非常『深』的小说当成是哲学书之类的存在也没什么问题,『小说』这个分类并不重要。只不过是作者选择了小说这个体裁,如果当初作者换一个选择,那就是另一个样子了。 不过《颜飞飞传奇》到底没有走到那一步...毕竟是连翘的作品,她是写网文出身的,优先考虑读者的阅读体验简直就是本能一样。所以她绝对不可能让《颜飞飞传奇》变成一个冗长的哲学典籍...实际上她就是想也做不到。 她自己的情况自己知道。 所以到头来这个故事还是很适合大众阅读的,只能说普通大众看故事,不用想那么深。而有兴趣的自然可以自己钻研,想的再多都没问题。 连翘如今人已经回嘉定了,家在苏州城,这个时候还聚在一起的朋友们忍不住谈论起她来。 崔宝玉是个乐天派,和他的小说一样。他和连翘的关系不远不近,属于算是朋友,但不是最亲近一批的那种。这个时候也嘆息道:「《颜飞飞传奇》啊...说实在的,乔琏先生在这小说本子上有些可怕哦!」 所有人都明白他的意思,这部小说中有太多关于人性的分析了。其实连翘当年写《权柄》的时候也涉及到人心揣摩,但是当时主要集中在政治斗争上,揣摩人心只不过是手段。而且也仅仅是集中在政治层面而已,离大多数人的生活比较远。 《颜飞飞传奇》就不一样了,几乎直指本心!而在场的作者其实都是对观察人、观察日常生活、观察社会非常有心得和成果的,认真体会的话就会知道连翘在小说中的那些分析有多么一语中的。 她将人性看透!(其实并没有那么厉害,只不过到连翘生活的现代社会,人性在高度复杂化的都市中变得更加复杂,而人类关于这些的了解也更多。她能写《颜飞飞传奇》,一方面是有机会看得多,另一方面依旧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世界。) 非要说的话,这真是非常可怕的能力了! 摸了摸下巴,崔宝玉忍不住补了一句:「读过书、见过世面的聪明女人最难搞了,这倒是人间至理。似乔琏先生这样的,多少男子也不是她的对手。远看自然是最好,可是真正朝夕相伴...啧啧,只可远观而不可近玩啊!」 听到崔宝玉这样说,王思齐呵呵一声:「这也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了!若让你年轻二十岁,回到还没有家室的时候,连翘那样的奇女子放到你面前,你不动心?」 王思齐显然深谙男人的想法,没错,他们会因为一个女人的难搞定而止步不前,觉得傻白甜很不错。但是,他们有的时候其实也是非常喜欢没事找事的,明知道这样的女人非常麻烦,但还是忍不住伸手! 人并不一定会做出最好、最顺利、最平稳的选择,如果真的是这样,也就没有歷史上那些让人不可解的事情了。生活中也就没有了那许多意料之外...通通只剩下情理之中。 姜还是老的辣的,崔宝玉显然因为王思齐直戳人心的话而动容,本身也没有撒谎的必要。想通之后大笑起来,点头肯定:「确实是这样了,若真是在对的时候遇到乔琏先生这样的人,有何不可呢!」 说到底,人是会衡量得失的生物。即使知道这个女人会给自己带来这样那样的麻烦,选择另一个女子人生会进入简单模式。但现实就是,普通人打游戏选择模式还有不少选困难模式、地狱模式,还有最多的『正常模式』。 简单模式?这实在是太乏味了! 人生总有更高的追求嘛! 在简单顺遂却乏味的人生,以及有一点点焦头烂额,但确实是精彩绝伦的人生之间做选择,每一个有点追求的人总会选择后者。 而在场的都是行业精英,没有一点点追求怎么也不可能做到这一步,所以他们的选择也就清清楚楚了。 有朋友见崔宝玉这样自打脸,忍不住笑道:「那可是乔琏先生,你才说『可怕』呢!她可是写了《颜飞飞传奇》的,你不怕什么都瞒不过她?」 崔宝玉煞有介事地想了想,最后一本正经道:「怕啊,确实可怕。只不过,就算怕又有什么不好的呢?那可是乔琏先生,换你你不乐意?」 朋友一时哑口无言。 没错,所有的事情都是有两面性的。单单以连翘这个人来说,相比起那些让人畏惧的东西,果然还是吸引人的特质更加强烈。 朋友无言半晌也只能苦笑道:「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吧,如今倒是懂得这个意思。」 王思齐听着朋友们的长吁短嘆,想起他和丁一新的通信。丁一新也很喜欢《颜飞飞传奇》,虽然不如他那样看重这部小说。 接到《颜飞飞传奇》最新的连载内容,他临时给王思齐写了一封信。之所以说是临时的,那是因为信件内容很短,笔触也很潦草,完全就像是临时起意的一篇随笔。 丁一新信里用相当直白的口吻表达了自己的想法:连翘其实是一个很可怕的人,从一开始他就注意到她身上那种能够看穿人心的特质了,她总是能够体察到一些本质的东西(现代人对某些行为具有总结性的认识,已经成为常识了)。 这些东西连翘自己并不觉得如何,但对于另外的当事人来说未免惊怔。人是具有防备心的,面对随便就能看穿自己的存在,止步不前是很正常的反应。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人又是渴望被了解的,能够瞬间明白自己的存在,很多时候又是绝对无法被讨厌的存在。 第1020页 最复杂的情况出现了。 于是,一半的人畏惧她,而另一半的人深深地为之倾倒。 第573章 连翘到家之后好好休息了一晚,第二天的活动没有出乎她的意料,她得跟着吴美娘去吴家——带上那些礼物。 说实话,这次连翘来吴家和以往的气氛都不太一样。以往的话,大概就是有人喜欢有人讨厌吧——虽然她是亲戚,但她又不是银子,有人讨厌再正常不过了。 可是这一次,吴家上上下下来的齐整非凡,包括出嫁了的女儿,也全都回来了,还带上了丈夫儿女!说实在的,往年过年团圆也没有这么人齐。毕竟谁家女儿过年的时候回娘家过年呢! 就比如连翘的大表姐吧,因为是嫁到外县去了,往常一些小事就不会回来,只有婚姻嫁娶等等大事才能看到她。类似某个表妹堂妹来家吃饭,家族小聚会,怎么可能特意跑一趟老家! 就算她是真的爱娘家,也没有那个闲钱闲工夫做这个,何况对于一些兄弟姐妹没有那么深的情感呢! 而这些相聚在吴家的亲戚,每一个人都对连翘热情非凡!就好像她是什么大人物一样...好吧,对于他们来说连翘确实算是一个大人物了。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事,连翘很清楚全都是因为上次她公布了自己的身份。她现在在很多亲戚朋友眼睛里并不是吴家表姑娘,而是『乔琏』!或许有一些人不知道乔琏是何许人也,但不要紧,总会有人告诉他们的。 『乔琏是近几年开始走红的一个小说作者,红的不得了...小说作者不知道吗?当红的可挣钱了!挣多少不知道,但连翘肯定是发财呢!更别说她那样的肯定认识很多大人物......』 各种充满遐想的对话在展开。 这种事情总是这样的,做这个的人以为当事人察觉不到,实际上当事人什么都知道。他们以为对话和眼神非常隐蔽,然而连翘正处在众人众星捧月的中间,所以一切恰好能够尽收眼底。 连翘倒不觉得多鄙夷,就算是在宗族关系瓦解的几乎不剩什么的现代,一家子发达了,亲戚朋友来沾光也不少。何况是流行『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古代呢!这些人的想法堪称再正常不过。 当然,当事人觉得心里舒不舒服的,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而连翘身处这个时代,深刻地意识到是没办法不理这些亲朋的,她也做不到不去理会。一个是吴美娘,吴美娘是一个真正的古代女子,她怎么可能完全拒绝亲戚朋友的请求呢。 另一个就是连翘对这些亲戚朋友没有太大的恶感——这些就是普通的亲戚朋友,吴美娘连翘孤儿寡母的,能够平安无事这么多年,肯定是有他们的帮助和保护。过去大家相处也没有问题,不算是亲密,但也过得去。 至于说让连翘感慨『这是个什么玩意儿』的极品亲戚,也有,但只有一两个而已。毕竟,天天在撕逼的家庭也确实不多见,至少连家、吴家都不是...... 这种情况下,哪怕是现代社会也得多少照顾亲戚(或许有的人能够做到撇开所有亲朋,但到底是少数......)。更何况这还是古代,连翘没有想过成为人群中的异类。 如果在限度范围之内,这些亲戚朋友沾光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更进一步说,只要能够保证自家日子过得顺遂、平静,连翘并不觉得付出一些是不值得的。 「我记得当初连翘年纪还小的时候就有家里的老人说过,这孩子造化不一般啊!」某个论亲戚关系比较远,但说起来连翘得交姨奶奶的妇人笑的眼睛都眯起来了,似乎是在增强说服力,还狠狠点了点头。 说实话,当年说连翘会有大造化的长辈其实挺多的。但不是因为她聪明,实际上她就是普通聪明的程度。是因为她长的好看——对于他们这种没有什么上升通道的普通人家,觉得一个女孩子有造化也只能通过一张脸了! 女孩相比男孩不同的一点就是这里了,在特殊的情况下,男人要花费很多年都不一定能够得到的东西,她们有的时候一眨眼就得到了。当然,从一个现代自立女性的角度来说,这种『得到』是不是值得提倡是两说的。 但只从一个古代人的角度来看,这显然就是一种天大的好事。 古人有的时候会『不重生男重生女』,大抵从这里而来! 连翘并不鄙夷现在这些奉承她的人,但是她心累啊!很多人确实享受众星捧月的风光,但对于某些人来说,一方面这种事他们经歷的多了,另一方面奉承者们的技术显然还不够,所以最终得到的体验不算太好也就是正常的了。 现在的连翘算是两方面都有,她本身就是业界红人,平时的大小场面见得多了。而这些亲戚朋友们显然并没有太多机会练习此道,比起平常社交场合里业务水平很高杆的,显然是差得远了! 始终保持着带笑的神色,连翘在脸僵之前应付完了所有人...她得庆幸,只有吴美娘这边的人,她便宜老爹那边的人在京城,不用管。 应付完所有人,连翘总算有机会躲到吴丽春的闺房里了,一起的还有张贵子。 「她们小姐妹有私房话说呢!」有人凑趣道,倒也没有人恁般没眼色,这种时候还跟上去。 连翘和张贵子关系好,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她们两个凑在一起大家并不意外。至于说吴丽春,一个是在几个血缘最近的表亲中,吴丽春大概是连翘关系最好的了——大表姐吴碧春年龄差距太大,早就嫁了,至于吴梦春,关系恶劣,也就只剩下吴丽春一个了。 第1021页 其他的吴家表亲,都不是吴美娘亲兄弟的孩子了,这样说起来可就远了,连翘更加不熟悉。 更何况吴丽春还没有出嫁,家里还有她的闺房,到她的房间『避难』,这是最方便的。 和以前有些小骄傲,须得别人顺着来的娇小姐不同,吴丽春这次是任凭连翘拉着她的手,进她的房,中间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 这就是迷妹的力量了!虽然已经脱离刚知道连翘『乔琏』这一身份时的震惊,但这到底是自己一直崇拜的小说作者啊!就算因为对方是自己『表姐』的关系,神格弱了那么一丢丢,但只有还拥有神格,那就始终是她的大神! 相比起因为迷妹心态根本不能好好说话的吴丽春,张贵子显然是不同的,她可是一直知道连翘的身份。这个时候相当自如地打趣道:「呵呵,如何?众人追捧的滋味如何?你如今可是家里的贵客,亲戚朋友们待你多好啊!」 连翘斜了一眼她,撇了撇嘴:「哦,你觉得不错?那换你来你干不干?」 张贵子笑嘻嘻的:「干,怎么不干!这种大家都说好的日子难道有什么不好?只不过我是没有你的才能的,这辈子也落不到那样的日子...哈哈哈哈!」 终于忍不住还是放声大笑起来了,她当然知道连翘的苦恼,只不过故意这样说而已。 这一笑,连翘也放松了一些:「...不过还好,至少比我想像的好一些。如果只是这样『热情』,倒不算大事,我平常又不是天天混这样的场合。」 至于说这些亲戚朋友的所求,连翘也不用担心——连翘头顶上还有吴美娘呢!吴美娘是很有分寸的那种精明女子,该不该给予帮助,该给到什么程度,她心里都有本帐。交给她解决这些事,连翘几本轻松无压力。 至于因此而产生的花费和人情...只能说还好,这也算是正常的,这种事情古今都无法避免。 三人又在吴丽春闺房里面躲了一会儿,直到外头说开饭了,这才出去。 因为是不是什么酒席,所以因为听说连翘回家而聚集到吴家的『远亲』都非常有眼力见儿的这个时候走了。剩下的就和往常一样,只有连翘外祖母宋氏一家。倒不是大家不想凑这个热闹,只是留下来也没有个说法啊! 今天这个小宴说是小家庭固定团圆,这在以前都是有的,出嫁的女儿有规律地回家——其他人留下来算是什么?庆祝连翘这个小辈归家?这个理由心里知道,但是说不出来啊!哪有这样一大堆长辈庆祝个小辈回家的! 看着眼前少了不少人,连翘露出了轻松许多的表情,旁边的张贵子觉得好笑:「怎么的,这就受不住了?咱们乔琏先生可是见过大场面的呢!这才哪到哪儿!」 这本来就是个玩笑,却没有想到旁边的古氏忽然道:「我说贵子啊,这话可说不得,说出去别人还当咱们家轻狂呢!亲戚朋友都过来,那是给家里面子,爱重连翘侄女儿。听你这样说,连翘侄女儿倒像是个发达了就嫌弃亲戚的人!」 怎么说呢,这话弄得大家一时哑口无言,别说连翘了,就是张贵子也一时之间下不来台。她这话里话外的,似乎在说张贵子莽撞,其实主要还是在『敲打』连翘。只不过这番敲打实在是让人不知道说什么好...她有那个立场敲打连翘吗? 一方敲打另一方,要么是地位足够高,那自然是想怎么敲打怎么敲打。要么就是被敲打的一方足够尊敬另一方,说是敲打,只不过是一种关爱而已。 就连一向不管她,只顾浑浑噩噩过日子的吴家老二吴琳也清了清嗓子:「孩子他娘,小孩子玩笑话,你在那里说些什么呢!该你管的不管,不该你管的倒是管的多...」 平常的时候也就罢了,依旧是口称二舅妈,但一到这种场合就能看出过去所作所为结出的恶果。 在众人的眼里,她是没有资格敲打连翘和张贵子的! 更何况连翘如今今时不同往日...虽说大家不至于因为连翘地位提高就不要脸地捧她,但下意识地高看她是无法避免的。这种情况下,更加不认为古氏有资格敲打连翘了。 古氏是连翘的二舅妈,算是正经的长辈,理论上来说,她敲打连翘也不是不可以。但问题是这么多年来她做的那些事,实在让人敬重不起来,家里的小辈没有几个拿她当正经长辈尊敬。 第574章 连翘家二舅吴琳之所以会这样偏帮着连翘是有原因的...只能说拿人的手短吧! 自从连翘的隐藏身份暴露,接踵而至的就是许多找上门来帮忙的。不是每个人都知道连翘他们这一行关系网非常庞大,大众对知名小说作者这种身份,最先想起来的还是有钱——知名小说作者的名气之所以能够出圈,很大程度上是被当作致富榜样宣传的结果。 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洛北公子』宋志平了,他的事迹不用赘述,总之就是引得很多原本不关注小说的人也知道了:有一个写小说的『洛北公子』,因为写小说变得非常豪富。 不要小看这种名声,实际上大众很多时候都是有些盲目的,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致富榜样不断出现,很多『吃瓜群众』才会进入小说行业。也是由于源源不断的新血涌入,小说业才有了如今的盛况。 所以对于不懂行的大众来说,他们就是觉得这些知名作者有钱!赚钱容易! 第1022页 由此,家里找上门来的亲戚朋友,最多的就是借钱,而不是办事...当然了,这对于连翘来说也算是个好消息。找关系帮忙办事,特别是不能拒绝的那种,事情就会变得非常麻烦。她罩的住也就算了,要是罩不住,还得去请人帮忙。 欠什么都别欠人情...连翘虽然不反感和朋友们互相帮忙,但为了不相干的人欠下大量的人情,怎么想都觉得没意思。 借钱就好办多了! 这当然不意味着什么人什么理由来借钱都会给,只不过相较而言事情确实好解决的多。 相较于外人积极热情地沾便宜,吴家三个舅舅,以及吴慧娘这个姨妈表现好得多。或者越是亲近的关系,越不会紧赶着讨要好处,一方面是感情比较深厚,不愿意为难亲戚。另一方面心里也清楚,如果家里真的有什么需要的地方,吴美娘和连翘母女也不会看着不管。 事实上,就以吴家来说,大抵上是没有什么需要连翘和吴美娘帮忙的。生活不说豪富,但基本上算是这个时代的小康...这也是为什么吴美娘同意连翘隐瞒身份的原因之一,要知道这种情况下她就算是补贴娘家也补贴不了多少,不然就没办法解释自己手头钱财来歷了! 也是因为知道娘家没什么需要帮扶的,这才有了后来的情形。 至于说因为娘家比自家情况差一些,所以一定要『均富贵』,说实话,吴美娘并没有这个想法。她并不是那种在家的时候就被教导着随时随地照顾娘家的女子,更不会随便用夫家的东西补贴娘家(除非娘家真的过的不好)。 这不是不孝,而是一个很正常的思维:一开始的时候,家中大部分的收入来源是丈夫连守诚,更何况家里也没有比娘家好太多,这种情况下自然不会有大力补贴娘家的事情。后来吴美娘执掌家业了,但遗产大部分都是连守诚留下来的,他们又只有连翘一个女儿,肯定要替女儿今后考虑,所以也没有大力补贴娘家的事情。 而到现如今,家里是有钱了,但问题是钱是连翘赚的!连翘姓连,孝敬外家是有必要的,但任外家予取予求?只要想想吴美娘也觉得不对。 吴家的整体是非常好的,虽然因为种种原因对待吴美娘和连翘态度变得和以往微微不同,但基本上没有什么出格的地方——除了吴家二舅吴琳,他找吴美娘这个妹妹借钱了来着。 吴家三兄弟里若要说混的差的,就是老二吴琳了,老大继承了医馆家业,老三做着东家信重的大帐房,在嘉定城里都算是小日子过的不错的。老二虽然也还可以,但相比之下还是不如的。 早些年他也想过做生意出头,然而也不知道是运气不好,还是不是那块材料,总之向连翘外祖母宋氏借钱做买卖之后全亏了。其实宋氏也算是偏心这个混的不好的儿子了的,欠的钱虽然一直记着,但从没说过让他还的话。 所谓一直记着,其实也是为了封另外两个儿子家的口。不然的话真的说不用还了,另外两家表面上或许不会做什么,心里肯定是有怨怼之情的。 后来吴琳就逐渐消沉了下去,也没再提过赚钱的事情。 这次见连翘家有钱了,心里蠢蠢欲动,迟疑了几天,然后就期期艾艾上门借钱去了。其实他的想法吴美娘这个做妹妹的也能猜出来,无非就是赚钱了算他的,亏钱了也不必还——妹妹这么富有,各个都这么惨了,怎么忍心追债? 这种心态让人有些不舒服,但能怎么办呢,这是吴美娘亲生二哥啊!所以还是借钱了。一开始吴琳张口就要一千两,说是要做大生意去,不肯小打小闹,显然这是看准了吴美娘有钱! 吴美娘当时没说话,对付过去之后就去找了母亲宋氏。这种事由她这个做妹妹的说话不太好,但是宋氏作为母亲就很妥当了。 宋氏的头脑很清醒,私下骂了吴琳一顿。 「昏了头了,是灌了黄汤,不知道自家的斤两了?做大生意?小生意你还没做过呢!一千两银子拿出去作耍,被人骗了都不知道——你知道怎么花一千两吗?」 吴琳说不出话来,当然了,他本来的打算是五百两留给自家改善生活,剩下五百两拿去做生意。就算是亏了,也不影响。 但这话能说出来吗?当然不能够。 后来由宋氏做中人写了借据,吴美娘借了吴琳一百两银子。这其实不算是个小数目,真能好好筹划,也能出门贩货,做个不错的生意了。如果生意做的顺利,日后想要再借,吴美娘也能看情况出钱。 吴琳自然对于这个大打折扣的结果非常不满,然而他这个人还是有一点聪明的地方的,那就是晓得什么时候踩到了底线。所以也没有说什么,一百两就一百两吧,总比没有好。 而且他不像老婆古氏,拿了钱之后还有恁多话说,他现在对吴美娘这个妹妹说话简直无比和气——就想着以后能得到更多的贴补! 偶尔看到古氏说话不中听,他还会相当不快——以前没有觉得这样一个老婆特别让人厌烦,这个时候倒是有感觉了!他不傻,自然知道,亲缘关系也是需要维繫的!不然只有这一层血缘也薅不下多少羊毛来!人家只要做到一个基本样子,也就行了。 但是如果彼此之间关系好一些,这就不同了...... 现在看到古氏这样得罪人,心中肯定是很不满的。然而古氏却不一定能够理解他的意思,饭局散了回家,立刻就吵了起来。 第1023页 「如今家里人都捧着那个外姓的了,我晓得世人嫌贫爱富,都有两只势利眼。却没有想到你这个做人丈夫的也不向着我...说到底她不过是个小辈罢了,难道我这个做二舅妈的说两句都不行?」古氏闹了起来。 吴琳冷笑一声:「你是长辈不错,可你说的那些有道理吗?都是些不着调的话——还有,什么叫做外姓的?连翘外甥女儿她娘姓吴,留的是吴家的血!」 古氏立刻不干了,撒泼道:「我算是知道了!你那宝贝外甥女儿不是外人,就只有我一个人是外人是吧!可怜我这辈子此后你们一家子,为你生儿育女,操持内外,到头来也就是个『外人』!」 这就是古代做人媳妇的一个悲哀了...一般小说中很喜欢让这些外姓媳妇做恶人,就是因为她们是宗法上的外人——她们并不同姓,也没有这家的血脉,有什么不好的算到她们头上就对了。 不过当下古氏这样说自然是有些无理取闹的意思。 吴琳见她撒泼起来,就差地上打滚了,当即威胁道:「你当我那样说是为了我自己?说到底我与小妹是亲兄妹,打断了骨头还连着筋呢!我就算真有什么求她的,也没必要这般。我这还不是帮你,你自己想想吧,真得罪了小妹和外甥女,你兄弟的事情怎么办!」 古氏当即不闹了,但依旧强自道:「怎么?难道还不帮忙?我知道你那小妹和外甥女儿都看不起我!只是穷亲戚上门难道赶出去?到时候说出去不好听,人家要说她吴美娘有钱了就忘本!」 吴琳觉得自己简直没法和这个女人交流——这么想其实也没什么问题,很多时候帮助一些关系真心不大的亲戚就是图一个好名声。但问题是一个人说,一个随随便便的人说这些有什么用呢? 吴美娘对亲戚朋友算不上有求必应,但也确实帮助了一些人,而且还积极在族里做好事(譬如买了一些田地,专门供给族里子弟读书啥的)。对于一个已经出嫁的女儿,这已经做得很好了! 做了好事就得扬名,所以吴美娘打着连翘的名义做这些事,做的很高调。 由此,大家肯定只有称赞的。这个时候古氏就算跳出来说坏话,又有谁会信呢?可别说拉上吴琳一起说坏话就有公信力了。吴琳根本不会搭这个茬儿!他还指望着继续薅羊毛呢!哪会得罪吴美娘和连翘! 要是人家真的因此记恨自家,破罐子破摔,真的不做表面功夫,断绝帮助了,那岂不是坐蜡了? 吴琳懒得解释这些,而古氏也未必是真的一点也不清楚,话里其实多少有一些逞强。等到吴琳掀帘子出去,也就默默地收起了原来的泼妇嘴脸,目光闪烁着算计着什么。 大约过了两三天吧,古氏就带着两个娘家兄弟登了吴美娘的家门——她还想让吴琳一起去。但吴琳想着开春的时候找吴美娘借钱,不肯这个时候和古氏去。要是这个时候他去了,岂不是要用自己的人情求吴美娘?他担心之后他会更难办事。 古氏再怎么闹都没有法子,最终只能自己上门了。 第575章 古氏登门的时候,吴美娘正在给连翘试新衣服。都是吴美娘在家的时候无事,请上好的手艺人做的,那样精緻的绣花,家里无人能够做出来,当然,用的料子也是极好的料子,妆花蟒缎、蜀锦、缂丝一类,这种料子哪怕是在有钱人家也见得不多,不算最日常的穿戴。 吴美娘也是家里闲来无事了,想着连翘平常不太在意这种做衣服的小事,这才提前做的。想的是连翘回家过年的时候有新衣穿——当然,更重要的是,这是她这个当妈的一份心意。 说实话,衣服非常富贵,甚至过于堆砌了。好在这时年节上下,穿这个衣服也算过得去...喜庆嘛! 古氏带着她的两个娘家弟弟上门的时候连翘一身新衣已经上身了,头髮也梳的厚厚的,华贵的首饰缀在上面(其实就是吴美娘起了打扮女儿的心思,做就做全套)。 这会儿有人上门,连翘也不可能立刻回去拆换。 「夫人,是二舅太太来了!」外头开门的冬儿大声道。随着她的声音落下,古氏和她两个娘家弟弟绕过影壁,出现在了院子里。 说实话,吴美娘不太愿意见到自己这个二嫂。原因也并不出奇...她根本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人!如今家里算是发达了,吴美娘并不意外她会上门沾光。真正让她觉得厌烦到这个程度的是她的态度! 求人就得有求人的态度!不说低三下四卑躬屈膝,至少得姿态放的低一些,显示出些许诚意和善意吧!然而这些东西对于自家这个二嫂来说没有,一点儿也见不到! 吴美娘有的时候也算是服了这个二嫂,世上做人做的成功很难,可是做的这样失败也很难啊!她有时候也会想起连翘那句评语『不意世上竟有这等人』...想不到这个世界上竟然有这么个货色! 如果不是不能骂人,吴美娘根本就没有好话说! 古氏一进来当然就注意到了做那样打扮的连翘——连翘身上的料子和做工她不一定看的出来,也不可能知道这是比首饰还要贵重的东西。只以为是上好的绸缎,好几两银子一匹呢!这显然极大地低估了这一身衣裳,然而就是这样低估她也觉得不满。 想起曾经试探吴美娘借钱的事情,结果吴美娘都是支吾过去。说是家里的钱要么放出去做一些有回报的事,要么要给连翘准备嫁妆,也没有外人想的那么富有。深深地觉得那都是谎话!连翘这一身算什么? 第1024页 对于她来说她当然想不到这些钱就算有,那也是人家的,人家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没有义务便宜她!她这个人本性自私又刻薄,而且这样也就罢了,这个世界上自私的人很多,刻薄的人也不少,更重要的是她还很愚蠢!所以她绕不过去,心里对吴美娘连翘母女的痛恨与嫉妒更上一层楼! 本来还想着要多说些软话,至少要把打算好的钱哄到手再说。但现在在这种痛恨与嫉妒的心情下,什么想法都没有了。 立刻不阴不阳道:「外甥女儿今日这身衣裳好生华贵,倒是比那些大户人家的贵女子还强了!只是你是这样,你表姐却是荆钗布裙呢。若是一起走出去恐怕人家都不知道是姐妹,只当一个是大家小姐,另一个是帮佣的了!」 说着瞟了连翘几眼:「不若外甥女儿找几身不穿的衣裳出来,回头我包给你表姐。想来外甥女儿这里不穿的衣裳也是极好的。」 目光投放到连翘的头上,看到那些金灿灿的首饰,以及不知道价值的宝石珠玉。她其实更想要这些,但没有理由开这个口。 连翘端端正正地坐着,一点也不因为这种无礼的话动怒。应该说这个『二舅妈』是什么样的人她早就知道了,她不在乎这个人,自然也就无所谓生气不生气。轻巧地莞尔一笑:「二舅妈这话我可听不懂,梦春表姐是姐姐,哪有穿妹妹旧衣服的道理,说出去可不好听了。」 古氏立刻道:「那外甥女儿就买些新衣给你表姐就是了,反正如今外甥女儿有钱,想来也是不在意这些的哦?」 连翘这下是真的快忍不住大笑起来了,险险地忍住,然后清了清嗓子:「这、这恐怕不行吧?梦春表姐都是嫁了人的人了。我这个表妹给她送衣服穿?表姐夫该怎么想?知道的说咱们家姐妹关系亲昵,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们家看不上表姐夫家,连衣服都无力给表姐置办呢!因为多了一点儿钱财就做这样失礼的事情,人家该怎么说啊!」 古氏本来就看不上那个女婿!在她眼里女儿本来应该高嫁,替家里带来大量好处的。如今落到这个女婿家里,心里不满意极了!至于说送东西过去会不会伤了他的面子,她还真不在意!只是这个事情想是这么想,却不能说出来。 结果就是古氏被连翘堵的说不出话来,而且显得自家很没有道理。 连翘小试牛刀就让古氏一点便宜都没有占到,不过她也没有多自豪,毕竟古氏又不是什么厉害的对手。她的难缠在于打败了一次又一次,她每一次都能够捲土重来,而且从来吃不到教训! 话说到这里,连翘也没有『宜将剩勇追穷寇』,免得太咄咄逼人了,让古氏做出什么『惊人』的事情来!古氏这个人可怕不在于她的自私刻薄,而在于她惊人的愚蠢。有脑子的人坏起来还有分寸,不会把事情闹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因为那样他们自己也讨不了好。 但愚蠢的人往往没有分寸,他们一旦愚蠢起来,能够做出什么来就只有天知道了。 连翘站起身来:「我去给二舅妈和两位舅舅安排茶果...」 古氏的两个兄弟连翘是随吴梦春称唿的,也称为舅舅。 连翘也不等古氏说什么,转身就离开了,往厨房那边去——今天她这一身不适合做什么,只适合闲适地喝喝茶看看书,厨房更容易弄脏。所以所谓的安排茶果,也就是个藉口而已,连翘站在门口看着春儿和冬儿将东西端出来就好,连厨房的门也不必进。 这里平常很注意打扫,也狠干净,但相比房子其他地方肯定还是不如的。 等到连翘玩着荷包,觉得极其无聊的时候,并不远的客厅里传来隐隐约约的争执...连翘知道,肯定是吴美娘和古氏有分歧来着。 这并不奇怪,古氏今天过来,而且还带着两个娘家兄弟,这是因为彼此之间关系好,走亲戚吗?当然不是!连翘用膝盖想也知道了,古氏肯定是有事情要求自家! 只是自家也不是任她予取予求的,在这期间有一些争执,这算是正常操作。 只是随着争执声越大,连翘开始觉得不对劲了。不再留在厨房这边,而是吩咐冬儿去打开大门,然后去请厢坊里的甲长。自己则是提着裙子跑到客厅那边——此时古氏和吴美娘都像是发火了的样子。 古氏或许是因为所求遭到拒绝而恼羞成怒,连翘并不奇怪这个。但是吴美娘这个反应就很很奇怪了,吴美娘和古氏交手的时间不知道是自己的多少倍,还能不知道古氏是什么样的人?早就不会因为古氏身上的可笑之处生气了。 更多的应该是厌烦吧... 连翘再看看明显站在古氏一边的两个大男人,觉得形势不太妙,当即过去挽住吴美娘的手臂:「你们做什么欺负我娘?」 古氏本来还有发挥余地的,因为连翘的突然介入,差点一口气上不来,拿着指头就要去戳连翘:「大人说话哪有你这个小辈插嘴的份儿?你家就是这样教养孩子的?」 吴美娘伸手一下打落了古氏要戳上来的手指,『啪』的一声,让整个气氛冷凝。冷笑道:「我家孩子的教养不劳古家女儿操心!再者说了,拿出去问,谁不知道我家连翘是个好孩子,周围的街坊邻居都是贊的。相比之下,二嫂子还是看看自己吧,有没有那个格儿说人!」 连翘的名声不错,原因很简单,因为她不惹事!原本的那个连翘就是个学习很不错的学霸妹子,平常什么出格的事情也不做。遇到街坊邻居啥的,也会很好的打招唿。其实这也就够了...只要街坊邻居里头没有住那种特别难搞的,谁会闲的没事了败坏一个小孩子的名声? 第1025页 古氏就不一样了,她的名声从她做姑娘的时候就一言难尽!所谓打人不打脸,揭人不揭短,吴美娘这算是直接戳她痛处,彻底翻脸了——虽然古氏表面是不太在意名声这种事的样子,但是这种事情谁能真的完全不在意!所谓的不在意都是装的而已! 眼看着她恼羞成怒之后要拉扯吴美娘,连翘连忙拉着吴美娘后退。虽然古氏身后的两个古家人不见得会打人(毕竟还记得有求于人),但这种事情也说不太好。连翘根本不了解古家这些人是什么货色,万一估计错了呢!家里虽然还有丫鬟僕妇什么的,但都是女人!古家三姐弟实在力不从心。 好在这个时候冬儿气喘吁吁地回来了,领着的是这个厢坊里的甲长。原本门口已经有人在看热闹了。这个时候见到甲长都来了,于是一个个都跟着进来。不说这些人原本是抱着什么心态,至少看到古家人要欺负吴美娘连翘母女的时候都赶紧来帮忙了! 这很容易理解,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邻里之间是有很深的感情的!平常或许磕磕绊绊的多,但真若有什么事,这些邻居街坊是能够指望的!一个外头来的欺负厢坊里的老街坊,还是孤儿寡母?真的成了,日后厢坊里的人也别走出去见人了! 别人都会当这个厢坊里面没人了,竟然出了这种事——没看到也就算了,今天可是看到了! 特别是甲长!他可是很清楚得很,这连家母女不同于一般的人家!这家的女儿大有名气,手上不知道认识多少人。这个时候请自己帮忙,这就是欠下了人情,说不得今后就有所回报了! 不看街坊情谊,对着回报想,也觉得应该大力帮忙才是! 第576章 天色灰濛濛的,看起来还很早的样子,但是连翘精准的生物钟已经让她清醒过来了。从枕头下拿出一个圆圆的怀表,时间差不多是六点钟。现在是冬天,天亮的迟,这样的天色并不奇怪。 在暖和的被窝里头翻了两下身,她并不急着起来。果然,过了一会儿门口传来响动:「小姐醒了吗?」 「醒了!」说着连翘这才在帐子里头传起衣服来——古代的帐子分为两种,一种是蚊帐,用比较薄的布料做成,主要是防蚊,在此基础上需要尽量通风。而另一种就是厚帐子了,这类帐子是为了保暖。 这类帐子在现代就很难见到了,主要是古人的保暖手段比不上现代,而且医疗水平差,一个小小的感冒就有可能要命。所以这种程度的保护是很有必要的(当然了,就是有钱人家这样而已,不然一般人家哪能去做那样费布料的帐子! 帐子里面的温度相对于外面来说高一些,迅速地穿好衣服之后连翘走了出来。趁着水温正好洗漱,这一切做好了才坐在梳妆檯前梳头化妆。 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梳个简单的。」 今天是返回苏州的日子,又要舟车劳顿了。这种情况下,还是简单爽利最好。春儿当然知道这个,所以拣了一个家常而又比较紧凑的髮髻挽了,装饰业只用了两只珠花,一只小金钗。 「就要回去了啊...」春儿一遍铺床一遍轻轻感嘆。 连翘看着窗外,这个时候家里已经陆陆续续起来了,做早饭的做早饭,扫院子的扫院子。听到春儿轻微的感嘆,微微笑了笑,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怎么形容她这次过年的日子呢?只能说并不算特别美好。 与家人相聚本来应该很美好的,只是很多事情发生让这件事变得没那么美妙了。就像是那次二舅妈古氏带着她的两个娘家兄弟上门来一样,那天的事情得到了解决,有甲长和街坊撑腰,事情最终没有闹起来,人也半强迫一样的送走了。 就连翘知道的,后来古氏还被宋氏骂了一顿——当天发生的事情连翘不知道,吴美娘不肯说。还是当时在场的晚秋小声和连翘通报了。 一开始事情还是很简单的,就是古氏的两个兄弟要借钱。要的数目挺大的,至少以他们两家的关系来说,这个数目实在是不应该。所以没有悬念的,吴美娘拒绝了!吴美娘可不是什么软柿子!她这么多年一个人带着连翘过来,什么事情都要自己拿主意,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拿捏! 古氏以为是数字太大,于是和吴美娘讨价还价起来。反正就是事情谈不妥,后来不知道怎么的,故事稍大一些的那个弟弟漏了一句话。 「吴家姐姐何必这样无情呢?我娘正打算着向亲家太太提亲,要娶吴家姐姐做填房呢!日后都是一家人了,这个时候斤斤计较一些钱财,实在不聪明啊!」 这话说出来吴美娘就火了!她是真不知道有人还有这个盘算!当年日子不好过的时候她都没有松口嫁人,何况如今连翘已经支撑起门户来了。更何况吴美娘其实是一个自视很高的人,这么多年没有再嫁,最重要的原因是为连翘着想,以及忘不了先夫。 但其中也有一个原因是求亲的人什么歪瓜裂枣都有!主要原因还是吴美娘是死了老公的,在婚嫁市场上自然矮了一头...emmmm 她从来不认为自己比别人低一头,更不肯将就,再嫁自然就是更没有影子的事情了。 古家老大这个人她是见过的,那就是个混街面的痞子,有钱的时候唿朋引伴吃喝,没钱的时候和乞丐无异。而且还打老婆,当年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老婆上吊死了!这么个人物,把他和她说在一起她都觉得是侮辱! 第1026页 遇到这种事,吴美娘还能够保持冷静,那才是奇怪了! 连翘听到这个的时候也是心头火起!当即就冷笑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我就该知道古家人就没一个好东西,竟然打量着这样的盘算!」 这当然是一种地图炮了,说不定古家还是有好人的,但是盛怒之下的人总是容易无差别攻击。至于连翘跟前的晚秋,她没有说一句话——没错,连翘是攻击长辈了,这算是很无礼的行为。 但是晚秋并不觉得有哪里有问题。在这个小姑娘朴素的价值观里,所谓小姐二舅妈以及她一家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这样的人还有什么好尊重的呢! 因为有这件事,连翘还特意写了几封拜帖给吴美娘——这些拜帖用的是她的印章,投帖的对象是嘉定的士绅名流、官员大户,这些都是和连翘有过交流的,所以真有什么事求上门去,都能得到帮助。 主要是连翘过完年就会离开嘉定,吴美娘一个人在这边她有一些担心。她算是知道了,不只是她,吴美娘现在也成了一块肥肉。不仅有大量的媒人过来,表示有很多男孩子想当她老公,还有不少人想当她爸爸呢! 一般情况下拒绝就是了,就怕遇到不一般的,譬如一个地痞流氓啥的。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连翘可不愿意吴美娘冒险。 而这个事情也只是众多烦恼中的一个...在过年期间,连翘觉得自己完全变成了一个吉祥物,坐在家里几乎每天都有人来拜访。有的是打秋风的穷亲戚,过年艰难,好歹舍一些。因为是第一次上门,也不好拒绝,只要不是远到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都是有回赠的(不过救急不救穷,也就是给点钱帮着过年而已)。 还有的人是提亲的,晓得连翘就是『乔琏』之后,无论是图财的,还是图名的,一个个都上门来了!其中不乏本地有名气的家族,不知道作何考虑,也有不少提亲的。只不过大都没有诚意,最高也就是嫡系的庶子。 不说继承家业的那种子弟,就连嫡次子之类的角色都没有...连翘都觉得好笑,这些人哪有那么大的脸!按照时下的婚嫁市场,自家有钱有名,就是出身稍差一些,但如果不是出身差一些,还会在这里? 连翘并不是对庶子什么的有意见,没有人能够选择自己的出身,一个人好不好还是要看自身。但是由此看出了这些大家族的『诚意』,其实就是拿自己当一个玩意儿,想着可以装饰自家的门第罢了! 说出去可以炫耀一番——那个乔琏,如今是我家媳妇呢!如此罢了。 另外还有很多攀关系、走门路的、想和她以文会友的,不一而足。有的时候连翘只能躲到刘盈盈、钱宝儿这些朋友家里,至少清静一天是一天。 这种情况下,她算是度过了最难熬的一个年,而且翻过年去也到了十九岁。不过和之前总有人催婚不同,除了有媒婆上门提亲,周围倒是少了催促她定亲的。主要是时下社会中,一个女子成了知名作者了就不能以等闲女子视之,她们迟一些结婚,二十多岁嫁人,这在普通人看来似乎成了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吴美娘也知道连翘是等不及要逃离开嘉定这边的『纷纷扰扰』了,这次也没有留她多住些日子。而是叮嘱了一个人在外好生照顾自己,最后还宽慰她:「也就是最近罢了,等到你这事儿成了『旧闻』,这样的事情也就少了。」 吴美娘这话说的不差,眼前纷纷扰扰很多,但不代表会一直这样下去。开始的时候是高峰期,求上门的很多,再加上最近又是过年的...等到这波高峰期过去,大家也逐渐适应连翘有个『乔琏』的身份,也就见怪不怪,事情少些了。 连翘也知道这个道理,如果不是这样,哪怕是纠缠吴美娘,她也会把吴美娘弄到苏州居住生活的。不然一直经受这种程度的『骚扰』,恐怕过不了多久就要神经衰弱了! 来的时候有论车装的东西,回去的时候就轻松很多了,除了主僕几人并不算多的行李,也就是一些吴美娘特意准备的年货了。两辆车,主僕几个轻轻松松就到了码头,算得上是轻车简从。 等到坐上半天的船,再乘车回到苏州居所,连翘才真正松了口气! 有半个多月没有主人,虽说房子还没有沦落到不能住人的程度,但也确实得收拾一番。大家分工协作,赶在晚饭之前至少能够保证几个人的休息(大家住的屋子、浴室、厨房这些地方首先收拾出来)。至于剩下的活儿,可以明天做 大家做着擦洗的活,连翘想帮忙也没人让她做。不过她也没有闲着,找出纸笔来写帖子。她人都回来了,自然得和交好的朋友说一声。 不过没有等到这些帖子送出去,先等来了许文华上门——这就是住得近的好处了,有什么动静一准知道。 许文华也没有添乱子,见连翘这边的丫头小厮们都在收拾房子,连翘都只能委委屈屈地用饭厅里的饭桌写帖子。便干脆阻了丫头端茶倒水:「自做你们的事情罢,还缺你一碗茶水?」 说着便踱步去看连翘正写着的东西——帖子就是寻常的帖子,连翘也不知道许文华有什么可看的。 写完一张之后吹了吹,也不看许文华:「挡着光了。」 许文华立刻从窗子的方向移开,然后坐到连翘对面:「今次倒是回的早些...还能够去看元宵灯会呢。」 第1027页 连翘胡乱点头。天知道她回这么早完全是因为不堪忍受嘉定的艰难生活,和苏州这边的灯会并没有什么关系——苏州灯会很有名没错,但连翘见识过,看个新鲜之后也就是那么回事儿了,并不像古人那样投入。 想到这里,她忽然抬起头来,微妙地笑了笑:「说起来这次我回家过年,可有不少上门提亲的呢!」 「?」 第577章 「啊...」说起提亲的事情,许文华愣了一下,有一瞬间没有反应过来。过了一会儿才像是后知后觉一样『啊』了一声,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的反应。 主要是许文华自己也是岁末年初家人安排亲事的受害者,今年虽然因为自己反覆强调『已经有心上人了』少了相亲,但上门说亲的媒人还是没有少。将心比心,这种事情也就不难理解了。 许文华看了连翘一会儿,时间长的连翘几乎以为自己脸上有什么东西了。下意识摸了摸脸:「怎么了嘛?」 「没什么。」许文华意味深长地道,随即噗嗤噗嗤地笑了一会儿,等到连翘满脑子问号的时候才勉强控制住笑意:「就是觉得其实我们过的是普通人的日子。」 虽然是万人敬仰的存在,虽然是这个时代最自由的一批人了,但平常过的日子说到底和普通人也没什么不同...还不是吃饭睡觉工作,还不是要为了工作、生活做一些其实不是那么想做的事情,甚至催婚、相亲这种事,一个都不少! 连翘听许文华这样说,自然明白他的意思,也微微笑了起来。并不是这个话有多好笑,更多的是两人之间的一种默契。 两人闲闲地谈了一阵,说定了元宵节看灯会的事情,许文华这才离开。 继这一天的大晴天之后,第二天也是个大晴天!这正好方便了收拾屋子,针对这所半个多月没有住人的房子,春儿等人又是一阵擦洗晾晒。不过因为岁末的时候已经进行过一次大扫除了,这个时候再打扫卫生基本上没有顽垢和犄角旮旯要收拾,也就是一些表面上的卫生工作而已。 一天时间绰绰有余,实际上连翘第二天就睡到了有『太阳味道』的被子。 等到这些琐碎的工作做完,连翘就加入到了年初的一大波活动当中。岁末年初本来就是最热闹的时节,这个时节报业小说业也比平常要活跃,除了要回老家过年的,剩下的可以说是日日笙歌不断。 连翘这个时候回到苏州,赶上了离苏过年作者返城,这在这个时节各种活动的小尾巴里掀起了一个小小的新高.潮。 不过不管是什么时候,连翘这个人依旧保持了原本的步调。即虽然不至于自绝于人民,什么活动都不参与,成为隐士一族。但对外交际相当保守,除特殊情况,基本上也就是自己小圈子玩玩了。 再加上最近忙着给手头的《颜飞飞传奇》结尾(报纸上还远没有到结局的时候,但是连翘这里已经结局了),所以参与活动更是可怜了。 除了寥寥几个朋友那里走动了一番,也就是正月末的时候自家客厅办了一个小聚会,请一些朋友来略坐了坐。 这个时候天气依旧寒凉,其他三个季节用来做待客大厅的一楼大露台不能使用。还好连翘家二楼还有个大活动室...事实上,当初决定改造出这样一个大活动室,未尝没有做这个用的意思。不然的话,冬天请朋友玩耍,无论是在哪里,都相对侷促了一些。 总不能一班人来了之后却只是围着炉子说话吧! 大活动室相对于真正宽敞的地方还是多有不如,但是连翘将这里布置地舒适,颇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众人适应这边之后就各玩各的了,只有的时候围绕同一个话题互相搭腔。 连翘本来带着周莹看自家冬天种在花盆里的菜,忽然金凤背后拍了拍她的肩膀——说实话,这种突然袭击差点吓死她了。 「唔!差点吓死了啊!」连翘好险压住了惊唿。 金凤却还是一脸笑嘻嘻的样子,等到连翘恢復了一些,狠狠瞪了他一眼,这才凑过去道:「有个事情要求乔琏先生呢!」 连翘有些纳闷,不明白金凤有什么事情一定得求她。说起来金凤也算是他那一代作者中佼佼者了,生活中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按照以往的歷史来看,他这个人也没有什么求人的事儿。 突然来这么一出,算是怎么一回事儿? 旁边的周莹非常敏捷,最先道:「需要我迴避么?」 金凤连忙摆手:「不需要不需要...并不是什么需要保密的事情——《玉林报》,是玉林报的邹主编透过我,想要向乔琏先生邀稿。」 说到玉林报还有什么不知道的呢,连翘露出了一种介乎于恍然大悟和怀念之间的神情。 连翘曾经在《玉林报》上登载过小说,那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想到这个,他下意识地看向了活动室中央,正在玩儿纸牌的一些人,许文华正在其中。 《玉林报》算是苏州报业协会的『会报』了,常常承担着一些高大上的任务,盈利不是第一目标。 而在三月份左右的时候,《玉林报》会有一个非常有名的活动,那就是在此前向整个苏州的未出道作者邀稿。这是一个短篇小说大赛一样的东西,经过审稿人的初选、复选之后,入围的作者作品会被刊载在三月份的好几期《玉林报》上。 这是一个成名的好机会,也是很多编辑判断一个作者有没有潜力的标准。别的不说,如果连登载在《玉林报》上都没有资格...相对而言确实有一些不够格啊。 第1028页 至于说最后结果,这要看投票产生...这既然是个小说大赛,当然也就有了各种奖项排名啦! 不过连翘没有参加过这个,并不是当初被埋没了,而是一开始她就不是什么参赛者!! 要知道《玉林报》为了吸引眼球,这几期的报纸是会设置『导师席位』的!即是上几个早就出名,或者声势正隆的作者作品。这些作品其实就是一个标杆作用,炒作的时候也好多个话题。 上升期的作者收到这个邀请就算是难得的肯定了,一般都不会拒绝,正像连翘当年。不过对于正在成名的作者来说,这种事情就可有可无了。他们的名声不再需要这种小台阶来显得更高,基本上那样就不是他们蹭《玉林报》的热度,而是《玉林报》蹭他们的影响力了。 不过因为《玉林报》算是扎扎实实的会报。认识的人多,关系硬扎。一般情况下,好好说话,请来一些真正的大牌上『导师席位』倒是不很难。 「当初我已经写过一次了。」连翘慢悠悠地说起这个,既不像是答应,也不像是不答应。 金凤和邹主编关系真的不错,看来是很把这位邹主编的事情放在心上了。立刻道:「这次再写写吧...乔琏先生本来就是快枪.手,这样的短篇一个下午就能完成了——也算是全了当初的缘分了。」 「写小说难道只有『写』这个部分吗?」连翘斜睨了金凤一眼,挑出他的错处。金凤自知道这样说无理,笑着摇了摇头。 写小说这件事是有灵感的,这就像是连翘的长篇小说得提前做准备一样,短篇小说也需要,只不过时间短一些罢了。不然呢,随笔信马由缰地去写?似乎也不是不可以,实际上行内有人就是那么做的。出来的作品要么神作,要么渣作,在两者之间反覆横跳,连翘自觉自己不是这样的玩家。 连翘还算是好的,有平常随时记下灵感、梗的习惯,如果是写短篇小说,随便找几个合适的就行了,准备起来并不费多少功夫...不过这个话在这个时间可不好和金凤说。 连翘见金凤笑了起来,自己也笑了,笑着摇了摇头:「既然是这样...那就这样吧,答应下来。」 见金凤满脸笑意,连翘忍不住『打击』他:「也不全是因为你,更是因为当初我在上头登载过小说。说起来当初我还是替的许文华,本来《玉林报》是给他留了一个位置的,谁曾想这位大佬根本没答应下来这件事,是中间人弄错了,最终让我补一篇故事,纯是为了许文华填窟窿!」 听连翘说起这件事,金凤是熟悉的,周莹却得回忆一方才能想起来,忍不住摇头:「最近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丢三落四的,以前的事情更容易忘记。」 当初《玉林报》因为临时换将的关系很是引起了一些讨论呢!主要是大家都太期待许文华的作品了,而连翘当时虽然已经崭露头角,但离许文华这位大神的知名度、粉丝数量还是太远。这种情况下,被diss的当然就是她啦! 不过小说这种事果然还是要靠作品说话的,当时连翘的作品一出来,立刻就教做人。说起来,当时连翘人还没有到苏州,更没有在三吴报馆的报纸上连载小说,《玉林报》的这次登载,以及之后引起的风波讨论,算是第一次拓展了连翘的粉丝群体。 在此之前,连翘在苏州城里有的只是一些因为她早先小说自发形成的『自来水粉丝』。而且大家彼此也不知道同伴的存在...实在是连翘当时没有混到苏州,大家了解她的渠道太少。 连翘还有一些感嘆:「原来那个时候大家就将我们放在一起比较了,实在是有些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件事当时虽然引起了不小的风波,但也就是在一些读者内部而已,不关注许文华和《玉林报》活动的,很多人也不太了解,似周莹就是典型,因此这个时候回想起来也不太深刻。 不过对于金凤就不一样了,这件事他全程都有关注,具体走向和内幕也狠清楚。听连翘说这个,立刻就很懂的笑了起来:「这个啊...当初并不觉得,但是现在想来,还真是有些命里註定的意思呢!」 金凤也不是随便说这个话的,主要是如今的小说界,特别是以苏州为中心的江南这一块。大有『天下英雄,唯『西湖客』与『乔琏』耳』,至于其他的不值一提!大家都看好两人成为下一代的第一人。 再加上在此之前有两人着名的『赌约』在前,对手的标籤页早早贴上了。联想起《玉林报》事件的前前后后,也难怪读者们觉得有一些命中注定的意思。 第578章 《玉林报》的约稿就这样定下来了,连翘转头就去想了要写一篇什么样的短篇。 这本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但是连翘翻遍了自己记录灵感的小册子,却没有一个合心意的。说实在的,连翘的那些灵感大多数是一些比较悲伤、比较沉重的东西,大概是这种东西更容易刺激到神经? 总之,虽然连翘的长篇小说大多是以happyending这样的结局收尾,但看她的短篇,就会有一种完全相反的感觉。发刀子毫不犹豫,即使是求得一个完满,也是伤痕累累的完满。要么所有人都各得其所,却非常悲伤,要么是所有人生活平静,但读者知道他们都输了。 听起来总是让人伤心的。 但这一次,看着窗外街边的行道树上发出新芽,连翘有了不一样的想法,她不想再弄那些有的没的,她想要一片『甜甜甜』,甜是个人的小说! 第1029页 不过...有这个想法是很好啦,关键的问题是,她有这个能力写这个小说吗?要知道一开始那些写情的短篇小说她基本选择悲剧,原因就在于她其实把握不好『言情』这个技能。相对而言,悲剧更好处理一些,毁掉美好东西的强烈情感会让人下意识地忽略一些东西。 行不行,得试过才知道! 虽然有着这样那样的想法,但连翘已经不是几年前初来乍到,本身也只是一个后世网络写手的连翘了!这几年她收穫了赞誉,也收穫了经验。缺点什么的也有弥补...即使是在这种时候,她也愿意相信自己,至少得试试才行! 带着这样的想法,连翘写出了一个甜甜的小故事,然后送到了《玉林报》邹编辑那里。她自觉不错,而邹编辑那里也送来了感谢信,顺便称赞了一番她写得好。说实在的,连翘分辨不清他是认真的,还是公式化的一些表达。 不过也没有苦恼多久,连翘很快将这件事丢到一边去了。 等到三月份《玉林报》活动第一期才想起当初自己做的新尝试——哦,我写了这样一篇小说...反响会怎样呢? 她倒是不担心玩砸了会坏自己招牌。一个是这不至于,她都成名好几年了,作品更是丰厚,区区一个短篇小说,就是闭着眼睛写的再烂,也对她现在的地位无法动摇分毫。另一个就是就算写的烂,以她今时今日的地位和粉丝情况,说不定也有人从别的角度解读这篇小说。 要么说有人代笔,要么说小说其实有其他『凡人』没有解读的含义...总之就是阅读理解那一套,最终得出一些连翘自己从来没有想过的东西。 emmmmm...... 连翘纯粹是关心大家对这小说怎么想的,会觉得这个有意思吗? 连翘的短篇小说名为《雪娘》,雪娘是女主角的名字。话说这种短篇使用主人公的名字命名,也算是司空见惯了。 在《玉林报》确认连翘约稿成功之后,《玉林报》在越来越临近活动的时候就开始做起了宣传。于是不少人都知道了,连翘要第二次在这个活动中登载小说了!不同于第二次是去救火,《玉林报》编辑部内部还有人争论要不要用她。这一次她是众望所归,再也没有人对她表示疑议了。 这仿佛是一个再明显不过的坐标,告诉连翘今时不同往日,她确实是在一路高歌勐进中,以一种顺利地不可思议的方式前进到了旁人梦里想一想都觉得『洗洗睡吧』的高度! 同一份报纸,同一个活动,同样都是留给知名作者的席位,这种歷史的重复能够充分看出她已经走的足够远了! 原来在她自己都没有注意到的时候,她已经前进了这么多! 这一次连翘发短篇,使得原本不少不关注《玉林报》短篇活动的人开始关注起这个来,其中主要是连翘的粉丝,以及不算是粉丝,但确实相信她的水平的人。这对于《玉林报》活动的影响力有着肉眼可见的提升,毕竟,这么个活动虽然弄的声势浩大,行内人很是关注会冒出什么希望之星。但其实对于读者来说,真正关注的并不很多。 新人小说优秀的太少了!很多人就是看看热闹,真正上心的很少哩! 而除了这些读者之外,还有很多关心连翘的同行也格外期待《玉林报》活动时连翘的小说。连翘如今是行内的明星人物,大家还是很愿意看看他们这些人的最新小说的,不说学学写作手法,至少搞清楚最近流行什么啊! 没错,就是流行。小说界的流行其实往往就是由明星作者带起来的!一旦有明星作者写了某个题材内容,立刻就会有一大堆的人跟风尝试。这个时候读者也愿意看这个!而对于不少还没有出头的作者来说,创新为时尚早,能够跟风写写,也是生存的方式啊! 再加上连翘又是出名的常有新意的,自然注意这个的人就更多了。 至于说不用跟风的大作者们,那就看各人的意思了。有的人对连翘没什么兴趣,就不会关注这个,有的人对连翘非常有兴趣,自然也就会记得这一期《玉林报》出来的时候让人买一份。 而连翘的那几个行内至交当然是不会错过她的小说的,第一时间就读到了这个短篇小说。 说实在的,他们一开始并不相信这是连翘写的...因为太甜了! 他们也很清楚连翘的短篇小说一般是个什么套路,还以为这次会接着套路下去,谁知道、谁知道竟然会出现一个这样『清新脱俗』的甜美故事。 其实小说本身很简单,只不过连翘塑造了一个此时可能从来没有出现过的角色类型——女主人公雪娘真正和如今正当其道的女主角不一样,她太强势了! 这里的强势倒不是说她多么独立自主,实际上连翘写过很多独立自主的女性角色。不说女性传奇三部曲,就说更前面一些的《鸳鸯蝴蝶剑》,在这个故事里女主人公董圆圆足够独立自主了吧! 那在当时也算是顶尖的女性角色了!一个女性角色,敢爱敢恨,敢于追求自己的爱情,爽快聪明...在此之前哪有董圆圆那样的『大女主』!但是自董圆圆成为读者心中的女神之后,大家知道读者吃这一套了,这类女性角色就多了起来。 而雪娘不同,她是钟鸣鼎食之家的嫡出小女儿,从小家中娇养长大。她的人生只经歷过世界上美好的东西,而没有艰难困苦、茕茕孑立!这样的姑娘,没有变的刁蛮任性——她或许是有一些小任性,但那并不讨人厌,反而让她更加惹人怜爱了。 第1030页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因为自身经歷的关系,所以性格甜蜜,没有一点点阴霾的角色。也是因为本身足够甜、足够暖,所以她能够向外发射甜蜜和温暖,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整个人就像是泡在阳光下的蜂蜜里一样! 这里女主角的特别之处在于她在『恋爱』这件事上占据了绝对的主动! 在连翘的设定里,小说发生的时间背景差不多和这个时代差不多,也就是比较开放的样子,女孩子有可能自由恋爱。 而女主角没有恋爱过,却因为从小有很多贵族男孩献殷勤,所以在情商上面是『满点』的!! 简单来说,她总是能够让人喜欢她——不好形容这个技能,大概就是那些攻略游戏达人,在做选择的时候他们下意识地就知道哪一个选择更好吧。 女主角雪娘倒是没有运用这个技能玩弄人的感情,只不过因为她实在是太甜了,所以家人宠爱,朋友一大堆! 而就是在这个时候,她邂逅了一个不知道姓名的贵族青年...这是一个仿佛天上仙人一样的男子——从小为母亲祈福而进入寺庙修行,最近才还俗。然而还俗之后他对俗世生活的一切都不感兴趣,多次向父母请求回到寺庙... 一见钟情...一开始大家以为这只是女主角对男主角的一见钟情。 因为这个的缘故,女主角常常撩男主角。然后大家就发现了,根本不是单方面的一见钟情!男主角其实心里早就不平静了好么!!亏他把持地住!! 然后事情就变得有趣了,她进一步,他就退一步,她撩他,他就躲...躲是不可能的啦,大概就是半推半就的吧。读者看的出来,这位心向佛道的青年恐怕再也不能去当和尚了,因为他已经拥有了一颗凡俗之心! 所以才说这个短篇故事中的女主角雪娘很有意思,她的强势不在于她能够独立自主生活(实际上她可能做不到,因为这就是一个从小被娇养起来的大小姐),而在于她在爱情中占据主导位置的姿态! 在这件事上,她彻底掌握住了主导权!这在传统小说中,哪怕是连翘的小说中也是不常见的。或许《丁香传》中的女主角丁香算是主动的一个,但实际来说,丁香的故事里没有真正足够甜蜜的爱情,也就无法显示出这一点了。而且也得考虑丁香身份的特殊性...更加不能归类于此了。 女主角在这段朦胧中的爱情里用了不少小手段,什么欲迎还拒啦,什么突然消失啦,什么直接直球啦...总之就是能够将最闷骚的男性角色搞定的那种,说实在的,看的读者心儿乒砰乒砰的呢!这个时代有爱情小说,但哪里看过如此纯爱的! 仿佛棉花糖一样,洁白、柔软、舔一口甜的不行! 而即便是用了这许多小手段,女主角却一点也不讨人厌。一方面当然是她太甜了,即使用这些小手段也只是显示出少女的狡黠而已。另一方面就是女主角雪娘的认真与坚定了——没错,是用了很多小手段,但她的爱情是真挚的,她爱这男主角,坚韧的就仿佛是世界上最柔韧的丝线! 第579章 这个时候已经是阳春三月了,冬天真正过去,女孩子们脱去厚重的冬衣,换上轻便的多的小袷衣。颜色也从冬日里比较厚重的那一类转换成更加应景的轻薄颜色,桃红、嫩黄、柳绿...... 连翘这一日就是穿了一条桃红色小袄,一件浅碧色湘水裙。去到许文华家里的时候发现新一期的《玉林报》就扔在桌上,桌旁边坐着许文华、唐宋、金凤和宋文静,他们几个来的最早——似乎就是在许文华家吃的早饭! 现下四人正在讨论连翘的新短篇小说《雪娘》。 连翘感觉相当不解...话说这就是个没什么可讨论的小甜文的。好吃是好吃,但要正儿八经地去讨论,总让人觉得有些违和好么!这就像是后世的小说作者开会,非要从一个其实没什么内涵的小说里看出一些了不得东西来...如果原作者在场,也特么会觉得有些尴尬的啊! 但连翘始终是站在了现代人的角度看着个问题,只能说她在古代生活了好几年,逐渐了解了这个时代没错,但相对于真正的古人,她到底还是不同的。最重要的是来自后世的经歷占了主导,让她在做出很多判断的时候,不经意就受到了影响。 这种影响因为是细微的,也不影响生活,所以她有的时候甚至不会发现! 譬如说现在...她就不会知道像『雪娘』这样的角色意味着什么!对于她而言,这种角色在后世的言情小说中算是见过不少了,谈不上司空见惯,也不会觉得惊艷啊!但对于这个时代的人却不是这样的! 这种类型的角色简直太值得谈论了,往小了说,开发出了一种新的、受欢迎的女性角色,大家又可以过来学习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往大了说,这几乎可以看作是小说业『女性思想』的一小步! 实际上,随着女性地位越来越高,很多作者已经注意到了读者中的女性力量。除非是打定主意只讨好男性读者的作者,不然多多少少会避开一些女读者厌恶的剧情。更进一步的,甚至有作者开始真正讨好女读者! 这个过程很缓慢,但变化却是确确实实在发生的。 特别是到了连翘写下《鸳鸯蝴蝶剑》和女性传奇三部曲系列之后,这种变化有了一个大爆发!或许是连翘的女性向小说确实有这个影响力,也或许是早前积累的力量足够强,连翘的那些小说只是恰逢其会...当然,也可能是两者皆有。 第1031页 总之,从那之后,女性小说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大发展!很多人看到了这个市场的蓝海,干脆抛弃竞争激烈的男性读者市场,转而专攻女性读者这边。于是在这段时间内很是诞生了一批完全女性向的作品,即使比起男性向的依旧不可同日而语,但没有人能够否定,将来这是大有前景的! 而在此时,这些女性向小说塑造女性形象,其实还是没有彻底脱开老一套。基本上老一套喜欢塑造怎样的女性角色,现在都继承了下来。无外乎就是聪明伶俐、美丽贤惠等等等等...而除此之外,女性小说其实也就是让小说中女孩子讨厌的点消失掉而已。 这并不是现在的小说作者不努力,而是很多事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连翘现代看过多少成熟的言情小说,心中知道这类小说该怎么写。但真正到了写的时候还是会觉得非常困难,中间也是经歷了一些磨合和消化才有了现在的渐渐好转。 而现在的小说作者,成熟的女性向小说看过多少?也就是连翘写的那些而已!摸着石头过河,这总是艰难的。 连翘的新短篇小说从特点来看,绝对是女性向小说,而且和其他开始写这类小说的作者不一样,对于女性读者来说有一种正对胃口的惊喜感——是的,我们要的就是这种! 至于说为什么这是女性小说的一小步,只能说大家进一步知道了这类小说的核心重点——女主角不再是花瓶,她们拥有独立自主的性格,想要的东西会自己去拿,也不会因为感情等问题就一蹶不振(这是之前连翘的女性小说所表达的)。而在《雪娘》中更进一步,说明了女子可以在感情中也占据主导地位! 是的,既然这个时代女子都能够养家了,凭什么感情方面就一定是被动的,只能等待结果的那一个? 在连翘来之前宋文静就是首先提起连翘小说的那一个。 「乔琏先生的新作《雪娘》,说实在的,也只有她能写出这样的故事了。」说着还摇了摇头:「比她大胆的多的女子也有很多,但是即使是那样大胆,也没有弄清楚什么叫做真正的『厉害』。」 其他人当然知道宋文静的意思,在这个时代,随着女性地位的水涨船高,旧有的女性地位划分其实已经名存实亡了。现在只不过是在时代的尾巴上,苟延残喘一样拉着时代的浪潮,让一切勉强维持下去。 实际上,凡是善于观察生活的都知道,女性地位的提升几乎是不可阻挡的。只不过这必定会花费很多很多的时间,他们这一辈人是看不到最终的结果了,甚至下一辈人也看不到。不过不要紧,总会有那一天到来的。 而身处这个时代,其实很多东西都已经悄然变化了。在那些女性也工作的家庭,或者女性不工作,但嫁妆足够丰厚的家庭,女性的发言权进一步提升。而在这突然提升的地位面前,很多反应比较迟钝的女性也明白了一些。 她们可以更进一步了! 但这其实很危险,因为她们前面没有现成的路。于是可以想见的,她们中很多走上了看上去非常简单明了却错误的路线。 她们变得强势,只不过这种强势建立的并不正确!在她们的内心中,其实依旧认可男子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导,所以她们很容易选择疾言厉色,选择了严厉的管制,以一种强势的姿态昭示自己的地位——这正是虚弱的体现啊! 而雪娘这个角色,以及连翘其他女性向小说中的女角色有这个问题吗?没有的。她们很多时候独立自主,却不算强势。男主角们固执己见的时候她们会指出来,而真关系到两个人的问题上,她们永远都是愿意和对方商量的那一个。 她们的魅力在于,她们并不依附于男人,即使她们是爱他们的!没有这份爱她们当然会很痛苦,但她们依旧能够找到生活中其他美好的东西,并且以一种美丽的姿态活下去。 就像木棉和橡树,互相扶持,以树的姿态并肩而立。 具体到雪娘,这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很弱的角色了!她没有董圆圆的武功和独立生活能力,更没有她的豪情,可以去浪迹天涯。她也没有丁香的自由、执着,裴引章的智谋、强韧,更不要说李宜主的权力欲望、精明、强大了,那简直就是梦里的事情。 相较而言,她其实就是一个小女人,最多就是比一般的小女人要更漂亮可爱一些,但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就这个时代而言,雪娘更代表了大多数女子。 但是她就丧失独立性了吗?没有的。面对爱情的时候她始终是主动的那一个——连翘笔下的女性角色,主动的其实并不只雪娘一个,但要说男女关系中一直能够掌握主动权,确实只有雪娘了。 这其实也可以看作是连翘的一个进步,因为在此之前她虽然是个来自现代的网络写手,但描写男女感情的时候其实也偏向男性主动。她自认为是个平权主义者,并没有受到男尊女卑封建思想毒害...偏向男性主动,只能说是受到社会主流风气的影响了。 宋文静会这样表扬连翘,原因也在于此了。因为他知道什么叫做色厉内荏,而什么叫做真正的站起来了,对自己有着足够的尊重。 而除开这些有的没的,连翘本人都没有考虑过的『深邃思想』,在场对于这个短篇小说本身情节,最为喜欢的大概是金凤了。他人年轻,性情活泼,最喜欢的就是大团圆结局了。这样的故事对于他来说,可以说是正对胃口。 第1032页 正准备说什么的时候,金凤抬眼看到了正走进来的连翘,连忙道:「我们正在说先生写的《雪娘》呢!真是羡慕啊...乔琏先生是怎么写出这样的小说来的。」 话里的羡慕之情确实是真情实意! 金凤自认为也算是小甜文能手一枚了,但从来没有做到过《雪娘》一样,读的时候就让人怦然心动,满脸微笑。 这个具体打比方来说就是,《红楼梦》前期,也有宝玉黛玉很甜的情节吧,譬如说贾宝玉和林黛玉午睡的时候歪在床上说话那一回,又比如说两人共读《西厢记》那一回。这样的美好一幕固然会让人心中点赞,但有几个人能够因此深入地感同身受? 古人相对来说含蓄,再加上写作手法不同的原因...和现代那极尽所能地描摹,极尽所能地激发读者的共感的小说效果当然不同! 连翘如今的小说也算是大有进步了,比现代的时候更强了,但是这只是自我的提升而已。要教导别人却还是很难的,特别是金凤这样的,她如果用后世的概念给他解释一些东西,那就更说不通了。 想了想,道:「其实没什么,只不过小说要写的『假』一些罢了。」 喵喵喵?这下不只是问问题的金凤了,其他人的目光也看了过来。 连翘组织着语言:「不是这样吗?如果说是这类小说,说实在的,是不能写的太『真』的,因为这样好的人,这样好的事,万中无一。而照着平常生活中见的最多的去写,那显然就没有那样美好了。」 「我其实没有想那么多,只不过觉得大家会喜欢这个故事。平常过日子的时候做不到的,希望小说本子里能够做到,就像是做了一个完满的梦。」 美梦永远不会停! 第580章 《雪娘》这个故事在《玉林报》上连载固然掀起了一场讨论,真心有不少同行开始研究起了『雪娘』这么个角色是不是足够好,如果大众反响真的良好的话,他们也可以试着将这类女性角色列入日后创作的备选。 但是,也就是这样了而已。 人们感嘆于连翘坐火箭一样的上升态势,当年上《玉林报》的时候还是沾《玉林报》的光,这才能博得更多的关注。而几年之后的现今,就是《玉林报》在切切实实地沾她的光了!再没有人认为她占据《玉林报》新人评选活动的『大师席位』这有什么问题,相反,所有人只担心有她的存在,遮掩了其他人的光芒。 ——第一位大佬就是她,那剩下陆陆续续出来的大佬该怎么办啊!感觉上风头全被盖过去了! 而除了这样感慨,说到底《雪娘》也就是一个短篇故事而已,相较于长篇连载小说可以长长久久地积累人气,根本掀不起真正大范围的讨论度。 好在连翘从来不缺讨论度...《颜飞飞传奇》正在连载中,这部有划时代意义的小说正好最强大的就是其话题度! 一开始的时候这部小说的读者数量其实并不比连翘以往那些小说要多,真正统计一下就知道了,只能算是普普通通的成绩。但是这部小说真正的厉害之处是掀起的讨论!哪怕是根本不看小说的人也多少听身边的朋友提起过这部小说。 而这部小说的同好们更是鸡血的不行,三不五时就聚在一起讨论剧情。几乎每一个案件使用的手法、背后的故事都会被这些读者抽丝拨茧一样研究。兇手没揭露的时候可以精细地寻找对手,对手揭露后又可以分析剧情。 美滋滋... 「说真的,每次报纸上登载《颜飞飞传奇》的时候我都强忍着不去读。只因为一个故事不连着读的话,那简直就是一番煎熬!心里想知道谜底,然而故事还有到那个阶段。然而如今攒着也攒不过三天,又忍不住去读了!」 这是很多人的真实写照! 《颜飞飞传奇》除了讨论度高之外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读者和销量的增长非常好,画成线路的话就是个极漂亮的增长曲线! 一般来说,一部小说一开始的关注人数并不太多,即使是有读者基础的老作者也一样。然后通过一段时间的吸引读者,这才慢慢人多起来。而过了最初的读者勐涨阶段,后面就会进入相对平缓的时期。 这个阶段增长不太厉害,一方面是因为前期发力完毕,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觉得作者文笔不错的,这个时候大多数已经入坑。另一方面,则是小说追到这个阶段,很容易产生疲劳感,追着追着就放弃了的在这个圈子里并不少见。 一般情况下,只要作者的作品没有崩,读者和销量的绝对值不至于减少,但两相抵消之下,增长的数值已经很小了,这却是实话。 不过,这个情况在结尾的时候又会变化,很多之前中间跳过的读者,或者干脆是前面根本没看过的人,这个时候都有可能会过来凑凑热闹。看看之前关注过的小说/听人说过的小说,结局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但《颜飞飞传奇》不一样,这部小说的弃坑率实在低的感人!也就是说,只要正式入坑,后面中途出坑的可能性就不很大了。这也是悬疑解谜类作品的一个特点,只要作品真的引起了读者的兴趣,他们总会被自己的好奇心钩住。 再加上极大地讨论度感染了身边的人,很多甚至都不读小说的人也开始尝试这部小说,然后又是一大批读者发出了『真香』的感慨。 第1033页 这种增长或许不快,因为这个题材相比起主流小说实在是劝退了很多读者,就算大家现在谈论很多,也容易给旁人一种这是他们圈子里自娱自乐的感觉。然后,对于其他人来说,这就不太友好了。 但,不管怎么样,口碑、话题度这些东西都是最好的gg,这种gg一旦传开了,影响力简直就是指数增长!! 而从岁末年初到三月前夕,《颜飞飞传奇》中又产生了三个篇章,这三个单元就像之前的故事一样,成为所有人讨论的对象! 不同于最开始的三个单元,算是大而化之地讨论『罪恶』『兇手』『案件』的诞生,最近的三个单元故事要更加具体一些。如果需要概括,这大概是金钱、仇恨和爱情的游戏。 只要多看看法制节目,或者追追《名侦探柯南》这种小学鸡推理动画都应该知道,最常见的三种杀人动机,分别是财杀、仇杀、情杀——心理学以及别的很多学科试图将人类弄的很复杂,然而通过这个统计结果可以知道,人类其实很简单,简单到了千百年来基本的欲求根本没有变化过! 第一个故事是金钱。 整个故事既复杂又简单,说起来就是一个因为钱而发生的故事,但细细说起来,其中充满了波折与反转。 这个故事从女主角钟良玉给一个年轻小伙子看外伤说起,这个小伙子是周围一家车马行的车夫。这车马行的车夫分为两种,一种是有自己车马的,到车马行来就是为了挂靠,好接活儿,这样的虽然也要给车马行份子钱,却不用出车马的租金。另一种就是没有车马的,除了份子钱还有租金要交,纯粹就是挣个苦力钱了。 这个小伙子就是后者。 他从乡下来到城里工作,嚮往着苏州城里的美好生活,但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他才知道,这个花花世界和他想的不一样——这里对于有钱人来说是天堂,但对于他这样的底层讨生活的人来说其实和乡下种田没什么两样。 甚至更没有保障! 而在乡下的时候,周围都是穷人,地主老爷家的富贵生活他们根本看不到,自然也就无所谓了。但是到了城里就不一样了,行走在外见识多了富贵,自身的困境就变得相当难以承受。 一开始的时候这个小伙子还会想着通过努力工作改变自己的生活,后来他才明白,他们这样卖力气做活的人即使积攒一辈子也没有用,根本没有出路!这个时候他只能放低自己的愿望,将拥有自己的车马当成是更加实在的目标。 貌似生活走上了正轨,然而意外总在不期然的时候来临——驾车的时候不知道什么原因惊了马!虽然没有人员受伤,但是车子碰坏了,马车里的货物也有损失...这都需要赔钱,而这就耗去了小伙子的全部积蓄。 另外,车马行辞退了年轻小伙子。 其实小伙子也受伤了,只不过没有人在意。被辞退之后的小伙子只能自己去医馆看伤,而这个时候的小伙子自觉已经陷入绝路了。 这个城市确实很大很美很富裕,但是这些好的东西通通都不属于他!没有比这更血淋林的事实了。 包扎好了伤口,这个年轻小伙子走到了居住地的厢坊——他和好几个城里讨生活的同乡住一个房间,这样省钱!而租这种『合租房』的地段自然是不太好,算是苏州城里比较混乱的地方。事实上,如果不混乱,一般也不会这样出租房子,因为这样有很多隐患,管理上面十分麻烦。 穿过一条几乎没有人的幽暗小巷子,年轻小伙子几乎是绝望的——他已经没钱了,甚至不知道下一餐饭该怎么解决。 明天得去人力市场做短工,至少挣出吃饭的钱。可要是人力市场找不到活儿干怎么办?看着自己现在不能用的左胳膊,他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大! 去找朋友借钱度过难关?他这样想着,接着就苦笑了起来。穷人的朋友大多也是穷人,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贫穷的关系,大家看钱看的非常重——其实他自己也是。将心比心,有一个朋友找自己借钱,恐怕是会找藉口拒绝吧。 饿着肚子、带着伤,不知道明天有没有饭吃,然后忽然又想到马上要到交房租的时候了,自己若是拿不出房租,说不定就要被赶出那个又小又破,但能够容身的小房间了! 而这个时候,巷子中间一个倒下的人影引起了年轻小伙的注意。 故事到了这里,镜头开始转向男女主角——男主角在『撩』女主角,如果那算是『撩』的话。基本来说的话,就是男主角颜飞飞又在尝试向女主角钟良玉安利当自己的助手有多少好处。而以她d能力,依旧留在这样一家平平无奇的医馆,实在是太浪费了! 喋喋不休且凡人,甚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女主角工作。 然后他就被警告了...呵呵,估计这位大佬是忘记了,眼前这位年轻女子出身武馆世家,一手的好功夫,制服几个大男人轻轻松松! 男主角愤愤不平,而就在这个时候,有人过来请颜飞飞去破案。 轻松地解决了案子,也由此得到了某位黑帮大佬的注意。这次的案件发生在他的地盘上,死的是他的弟兄,他就想弄清楚是不是对家弄的。 颜飞飞倒是不怕这种黑社会,他身上有着举人的身份,还和官府联繫紧密。只要不是和黑帮有无法调和的巨大矛盾,黑帮根本不会为难他——在官府力量下,一切黑帮力量都是渣渣! 第1034页 解决了『小问题』之后,颜飞飞回家。 然而他没有想到,三天之后这位黑帮大佬又找人请他去了。而这一次事情就复杂一些了...有人在某个平常几乎无人的小巷子里发现了尸体,是已经死了三天的某位黑帮干部。 这个人的身份相当敏感,如果搞不清楚他的死因、兇手,事情会变得相当麻烦的! 于是颜飞飞出门了,还捎上了这一天正好休息的钟良玉。钟良玉...钟良玉表示她并不想去,然并卵,自己的这位邻居总有办法把她带到案发现场。 现场勘查,解剖...一系列工作下来,女主角很肯定地告诉颜飞飞:「他杀,砸中脑袋之后死的...不过这里应该不是杀人的地方。」 前面先不说,后面这个颜飞飞比钟良玉还早知道!而对于现在的他们来说,首要目标变成了寻找第一案发现场。 第581章 这个关于『金钱』的故事里,连翘大量使用了情景转换,而且相比起往常,用上了双线并立的写法。那个来苏州城讨生活的年轻小伙子一边,故事仍在继续。 就在颜飞飞和钟良玉奔波着查案的时候,年轻小伙子变得和之前不一样了,他花钱给自己买了一座小房子,也换上了新衣服,每天过着曾经幻想中的美好生活。 读者纷纷猜测...该不会是年轻小伙子下的手吧?不然根本没有必要双线并立地讲故事啊! 而另一边,男主角飞快地破了案,唯一得不到解释的是死者身上带着的一份文书丢失了,而兇手也始终表示自己没看到。所以是移尸的过程中丢失了,还是被人拣走了,又或者有别的理由? 这份文件相当重要,黑帮大佬希望得到颜飞飞的帮助——而说真的,颜飞飞只对杀人案件有兴趣,至于这种帮忙找东西的事情实在提不起精神来。然而最近根本没有什么有趣的案子,再加上也对这个不翼而飞的文件有些兴趣,于是有了后面调查的事情。 而就在寻找的过程中,接二连三的杀人案件忽然浮出水面。 文件在第一个死者租住的房子中找到,似乎与这个人又莫大的关系。然后紧接而来,租住在同一个房间中的另一个男人也死了!(就是那种多人居住的房子)。 说实话,这两起杀人案件的手法都相当粗糙,明显兇手也不是什么高明的谋杀者。不过对方进步很快,第二起比第一起已经熟练很多了(已经确认杀人兇手应该是同一个)。 因为是租住在同一间房子的两人,所以这个房子的其他租客就被列入了重点怀疑对象。而后,就在调查的时间内,又死了一个,这个时候这个房间的租客只剩下一个了,所有人都开始用怀疑的眼光看这个人。 这个时候的读者也迷茫了...所以说兇手到底是谁?双线叙事中的另一条线又算什么。而随着男女主人公合作调查,一条条线索显现出来,这个时候已经有聪明的观众能够猜出一些东西了。 毕竟,这是本格派嘛~ 最终,在男主角叫来官府的人,抓捕了似乎和这些案子毫无关联的年轻小伙子。这一次依旧是双线叙事,颜飞飞和捕头在官府里头谈话,而不快冒雨出门,在年轻小伙子的居所拼命敲门,然后再对方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实施了抓捕。 而就在颜飞飞和捕头的谈话当中,故事的真相被揭露出来。 其实这个故事很简单,一开始只是男主角发现了死者,而这个时候死者其实还是有气儿的,只不过很微弱而已。而男主角发现了他手上的戒指,那是一只很值钱的金珠宝玉戒指! 如果是曾经的他,他会选择将这个人送到医馆,算是救人一命。但是现在的他犹豫了,他知道如果得到这个戒指,之前的绝望就通通不存在了。而在左右为难半晌之后,年轻小伙子选择了撸下戒指。 而且他相信能有这样戒指的人绝不会是穷人,于是搜了搜身。另外找到了一个装钱的荷包,一小叠小额银票,以及那份文件。不过那份文件他看着不值钱,就没有管,扔到一边去了。 做完这些,年轻小伙子悄然离开,没有去想这个人有没有机会得救——如果这个人得救了,势必要追回自己的财产的。而送他去医馆的人很有可能会被怀疑,他不能冒那个险。 而就在他匆匆离开之后,有一个人捡起了文件当作证据,然后确定巷子中的男人已经彻底没气了。 而这个男人认识年轻小伙子,两人住的地方很近,反正都是一片儿的!而在发现小伙子竟然有钱买房子过日子,这个男人立刻找上门去要挟,声称他知道他『杀人』了!没有其他的理由,就是想敲诈勒索。 其实人不是年轻小伙子杀的,但是这个男人不知道。而对于年轻小伙子来说,这种事情根本解释不清楚...他说自己没有杀人,但是谁信? 就在这个男人租住的房间里,年轻小伙子将他勒死了!年轻小伙子好不容易过上了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绝对不允许别人来打破!她知道,对方绝对不会是一次敲诈之后就会收手的,只要成功这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这种事情根本不用怀疑。 所以他选择了先下手为强! 只不过,就像当初他没有预计到有人看到他拿走财物一样,意外这种事情要么不来,要么就是连着来的——又有人看到他动手了,这次是真的杀人! 第1035页 同租在一个房间的是个少年人,他本来是有急事回来拿东西的,没想到撞上了这个! 他要跑,小伙子哪里能让他跑!发挥了此生最强的说服能力,先稳住对方。然后又用钱来诱惑,让对方知道,只要他不说,就会有源源不断的钱送上门来。 这片地区住的都是苏州的穷人,而且是最穷的那种,金钱在此刻又发生了作用。少年接受了钱,让年轻小伙子将钱放在地上,然后离开。 到此,稳住了这个少年。但小伙子并不相信这个人能一直保守秘密,万一他也拿这个事情威胁自己,这件事怎么算?于是有了一次更加详尽的谋杀策划! 至于说杀死同租一个房间的第三个人,这纯粹是为了混淆视听。年轻小伙子意识到有人在查这件事,而且认为死者是住同一个房间的,这值得怀疑。为了加重调查者的怀疑,小伙子又找到机会杀了一个。 事情到此,一切都是清清楚楚。女主因为认识年轻小伙子的原因,去牢里看了对方一次。然后和男主有了一场谈话。 女主的语气充满了怅然,她此前是认识兇手的,那个时候他就是一个普通的乡下少年,有一点点属于小老百姓的精明市侩,在苏州这个大城市里艰难生活,目标是拥有自己的车马。 为此,生病了大夫都捨不得看,就用家乡的土方,弄点最便宜的药草,甚至野菜对付一下。大概是身体不错,基本上都扛过来了。 直到一次发烧也只能自己过来买药,女主角才觉得不太对劲,坚持要给对方看病。一开始的时候年轻小伙子不愿意,直到钟良玉告诉他这是不收钱的,这才勉强同意。 钟良玉用了最便宜的方子给对方开药,然后就算是真正认识了这个人。 年轻小伙子自此之后每次有个什么,都来找女主角看——他本能地知道女主角是个好人,不会收他的看诊费。 这其实就是在占便宜,而女主角何尝不知道,只不过她生性善良,也没有拆穿这件事。 这个年轻小伙子不是什么『伟光正』的人,就像其他车马行的车夫一样,驾车的时候总会私自留一些东西。每次都不多,但是积少成多... 但钟良玉也相信,对方应该不是一个坏到能够杀人的人。但现实就是,这个人杀人了,而且是三个! 「这就是钱的作用了,一点点钱财,于是这个人杀人了。」这种事颜飞飞见得多了,所以能够轻松地做出总结。 这个案子中,兇手为了保住钱财,杀掉了第一个来威胁敲诈他的男人。这是他的第一重蜕变,为了钱,这个时候他变成了介乎于人与怪物之间的存在。 但这个时候他还能自我说服:这个人是死有余辜,他平常就不是什么好人!这一次更是用莫须有的事情威胁他!都是他自找的!这样听起来就是在为自己找藉口,但是这个藉口对于他来说很好,至少他自己已经完全接受了。 而杀掉第二个人,意义完全不一样。那个少年只是目睹了他杀人的过程而已,这本身不是他的错!最后又是年轻小伙子自己主动用金钱诱惑了对方——对方会对金钱动心这一点,让兇手明白,这个少年和之前的死者,和自己是同一类人。 于是他策划了第二场谋杀...这一次他给自找的理由就不太站得住脚了,但他依旧可以说,他提前看到了对方可能会敲诈自己,这只是防患于未然。听起来更加可笑了,但对于一个越陷越深的人来说,他已经什么都顾不上了。 而真正让这个小伙子堕落成为怪物的是最后一个死者,他是真正的无妄之灾。这个时候兇手终于只能承认:他就是为了保护自己,保护自己现在有钱了的人生,于是动手杀了这个完全无辜的人。 这个故事里面转折颇多,但杀人手法其实并不算高明。一开始之所以困住男主角,也只不过是因为『杀人动机』而已。毕竟站在男主角的角度来看,他也不可能知道兇手身上会有这样复杂的一个故事,中间有那样多的巧合。 于是杀人动机什么的就不能确认,而杀人动机不能确认的话,对于划定嫌疑人范围,这是有很大影响的!不过还好,终究还是将兇手捉拿归案了。 金钱,或者应该说是对金钱的执念,可以将人异化到什么程度...这个故事给出了一定的解答——读完整个故事,很多人都不太好了!在这个故事的最后,人已经不是人了,而是无理智的野兽! 第582章 连翘的笔下,穷人的绝望被描画的入木三分——她在这件事上下了很大功夫,因为她知道,只有这份绝望刻画地深刻,之后的谋杀才会显得具有说服力。 人们惊颚于这个充满了贫穷、绝望、疾病、暴力的世界,甚至一开始对兇手抱有某种程度的同情。直到知道兇手杀人,而且是那样迅速地转变成了一个成熟的杀人者,这才由同情化为毛骨悚然。 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人是有理智的!没有理智来控制自己,而是由某种欲.望驱使自身,这和为了吃喝、繁衍而在大自然中求生的野兽又有什么差别。 从这个角度来说,兇手在最后完全沦为了金钱欲的奴隶,一举一动都是由此做出选择,也确实是个野兽了。 一边读者们惊嘆于『恶』的强烈,以及兇手堕落的速度,为此觉得震惊。而另一边,他们又并不会怀疑这个可能性——连翘之前对兇手的生活有了足够详细深刻的描写,对他生活周边的情况也有相关的叙述。 第1036页 生活在这里,完全被金钱操纵之后,做出这样的事情,读者读来可怕,然后却又是某种程度的『情理之中』。说到底,他们是被连翘笔下的故事说服了,一瞬间相信了金钱确实可以做到那个地步。 而在如此沉重的故事之后,连翘并没有放缓脚步,下一个故事是仇杀! 这个世界上最大的仇恨是什么?按照华夏的传统,应该是『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吧。基于这个传统,连翘的笔下故事就这样展开了。 故事的开始依旧是琐屑的日常,苏州生活图景一幕幕地展现在眼前。但谁又知道呢,这样普通的日常下,隐藏的是种种不为人知的罪恶。 说起来在写『仇杀』这个单元的时候连翘还曾经犯难过呢,要知道虽然和财杀、情杀同为最常见的杀人动机,仇杀却是大众对于杀人案件最常想到的方向。这可能是宣传方向的问题,生活中常常听到报仇杀人的事情,另外两种却是不常见的。 正是因为这样的知名度,反而不太好写了。因为在这个方面,现在已有的小说已经写的很深了,报仇杀人什么的,能写出什么新意来? 对此,连翘只能另闢蹊径,塑造出一个真正的高智商杀手。 在这个故事当中,杀手不再是那些下手利落的人,相反,杀手是一个全身瘫痪的老人。这个老人如今不过四五十,却仿佛七八十的人...他的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从二十年前全身瘫痪到如今,还能活着,这就已经是个奇蹟了! 要知道这可是古代医疗条件下的全身瘫痪啊! 而支撑这个老人即使再痛苦也要活着的原因就是当年的灭门惨案! 二十年前,老人只不过是个普通的小镇大夫,家中不算是富裕,但一家人吃饱穿暖是不成问题的。家中有高堂,身边有娇妻,膝下还有两儿一女。在当时的他看来,人生到这个份上,已经没有什么遗憾了。 只不过是一时好心救了一个晕倒在自家门前的年轻人,却没有想到这会是一个《农夫与蛇》故事,最终给自己的家庭带来灭顶之灾。 这个年轻人其实是逃亡自此的江洋大盗,重伤晕倒在老人家门口,由此而活命。但是在老人妻子照顾自己的过程中,他看中了妻子的美色——不仅没有报恩,反而在伤势逐渐好转之后想要轻薄老人的妻子。 妻子不从,于是他杀了妻子。然后因为犯下了这个杀人案,干脆将老人全家杀害,包括老人。只不过他没有想到,他将老人推下楼去,摸摸鼻息已经没气了,这却是老人背过气去了而已,其实并没有死。 后来邻居发现了这桩惨案,而老人也被救了过来。 其实以他当时的情况,就算被救了过来,也没有人认为他能活下去。全身瘫痪,这在那个时代根本是没救的!或许有钱人家照顾的好一些还能续命几年,但对于一般的家庭,这是不可能的。 然而老人就是活了下来,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能挣扎着活下来,只有他自己知道,这是因为仇恨! 老人家里当时的钱财都被江洋大盗洗劫一空了,但是田产还在,又因为有两个徒弟已经出师,知道了师父的情况,所以帮忙做了一些安排。 而这两个徒弟其中一个正是女主角钟良玉的老闆,现今已经是一家医馆的东家了。 也因为这个原因,女主角有过一两次见到这位老人——在老闆的安排下给老人家看病。 或许是因为躺在床上不能动的关系,老人的头脑变得非常灵活。而且不同于普通人,很多事情他可以在头脑中反覆推演很多遍,直到没有任何一丝被漏掉的可能。而老人就是利用这一能力,展开了属于自己的报復。 老人已经没有行动力了,但是身边还有一个忠僕。这个僕人是当年带在身边的小厮——说是小厮,他那样的人家哪里用得着僕人,其实就是见这个孩子流浪在大姐上可怜,常常给饭吃,后来更是收留在家。 这个孩子感恩,于是就跟着老人跑前跑后。 出事那天,他正好帮老人跑腿,去另一座镇上了,所以没有遇到这桩灭门惨案。 这个忠僕可以成为老人的手,但是老人很犹豫...他自己去报復一个人,死后因为自己的罪恶下地狱,他并不觉得后悔。但是要让这个自己最后的亲人牵连进来,这是他不愿意的。 但是心中有仇恨的不只是老人,也有这个忠僕!救命恩人一家被杀,毁掉的不只是老人的家,也是他的家!家里对他慈爱的老伯大娘,会照顾他的婶子,还有可爱的弟弟妹妹们...全都没有了! 他与老人坦明了心迹,加入到了这场旷日持久的復仇当中。 大约在十多年前,老人在一次意外中查到苏州城里开小食摊的张三就是当年的江洋大盗。这条线索是根据当铺那边来的,这个张三当掉了当年从家中抢走的一些首饰,而这些收拾是老人妻子的陪嫁。 然后就是忠僕化妆之后观察张三——虽然脸上多了两道疤痕,还少了一只耳朵,但确实就是当年的年轻人! 但到这个时候老人并没有急着报官,然后亲眼见证法律惩罚这个仇人,而是按捺了下来。 「这样死...便宜他了!」老人一边咳嗽,一边与忠僕说。 是的,太便宜了,他决心用最残忍的方式慢慢『杀掉』这个自己的仇人。 第1037页 从此他常常让忠僕去打听这个张三的消息,于是他知道了:张三成亲了,有了孩子,小食摊生意越做越好,后来还变成了一家小酒楼,他现在过着美好的生活! 或许是年轻时候造下的杀孽太多,也不知道张三到底是经过了什么事情,然后大彻大悟了,决心和以前江洋大盗的生活说再见。于是有了如今普通人的身份,真正过上了普通、安稳、美好的生活。 到了这个时候,老人才觉得自己报仇的时机来了。 连翘在这一段中展现了什么叫做『连锁反应』!有的时候并不需要做最后的事情,只要推到第一片多米诺骨牌,事件就会以一种不可停歇的速度奔流到最后一步。 他让忠僕做了一些很小的事情,这些事情看上去不起眼,却让张三的儿子不学好,年纪轻轻就跟着三教九流混,还学会了赌钱。 然后还让张三的老婆仿佛是意外一样开始与人偷情——实际上张三的第二个女儿应该不是他的亲生女儿。忠僕去看过那个女儿,长的和偷情的那个男人很像。 还有张三的长女,仿佛是不经意间染上了风寒,一开始只是小事,后面却越来越重,最后拖成肺疾死了——这件事发生在最近,而这,正是这场旷日持久的復仇的开始。 紧随着长女去世,给女儿下葬之后回到家中,张三发现儿子来哭求。儿子已经欠下赌坊一大笔钱,如果不还钱的话就被被断手断脚,甚至卖到煤窑去做不见天日的苦工,直到累死! 虽然心力交瘁,但因为年轻时的底子好,张三并没有因此倒下。但也离那一步不远了,他现在就像是他曾经害的那些人已经,被逼到了角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如果是曾经的他,什么都不怕,自己一个人就能闯天下。但随着他安定下来,成为普通人,就再也不能够那样做了。而且说重操旧业,那怎么可能呢,就像一把刀子放久了也会生锈,当年的活计不是现在这个已经两鬓斑白的人能够做的。 他现在只能像一个普通人一样处理问题,但问题的关键是,普通人根本无法处理这个问题! 他想要狠狠心不管儿子,但是养育了十几年的儿子,哪能说不管就不管。这就是人心的奇妙了,他可以对其他人残忍,但自己倾注了十几年感情的儿子,却充满着父爱。 开始张罗着抵出家业为儿子还债。 好不容易凑齐了还债的钱,之后一家人只能住到逼仄的大杂院,吃的也是曾经根本不会吃的粗糙食物——张三经营有方,家里的妻子儿女基本上没有吃过苦头。 贫贱夫妻百事哀,特别是家庭过惯了好日子,陡然沦为赤贫,问题会更多! 老婆带着小女儿跟着情人跑了!情人虽然也不算有钱,但比现在的张三要强。这个时候张三才知道,老婆给自己戴绿帽多年,甚至小女儿都不是自己! 连日的压力和打击,再加上生活上面三餐不济,张三病倒了! 然而他病倒了也不能安生,因为他的儿子根本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 他只能拖着病体爬起来,然后像当年一样,从一个小食摊做起。或者说连当年都不如,当年他是有本钱的,所以小食摊也算是比较好的那种。而现在,他什么都没有了。只能每天去菜市场赊一些牛杂来做牛杂汤,然后再大街上卖汤。 这样当然不能有什么积蓄,最多就是维持生活而已。 但是儿子是不会明白生活的困难的,他已经被彻底教坏了。在家庭生活困难当中,他再次走上了赌博的路子,在他看来,只要再赢回来就好了。 然而赌博这种事情,谁都知道不靠谱的!最终的下场是刺瞎一双眼睛,然后送到煤窑去做代替驴子的苦工,做到死为止。 这个打击击垮了张三,然而因为身体底子本身很好的原因,他最大的悲哀是根本无法就此倒下。可是他的肉体虽然没有倒下,但他的精神已经彻底被毁掉了。到了这一步,復仇的老人知道了,自己可以取走这个人的性命了。 第583章 在连翘的笔下,《颜飞飞传奇》的第五个大案件,关于仇杀。 这一次的故事不再是男女主人公大杀四方,当然了,事后男主角抽丝剥茧解决一切问题依旧很帅。但相比之下,这个案件里的兇手显然更加有戏。这个有戏并不说戏份有多么重,在前期部分,兇手老人只不过出场了几个片段而已。这些片段属于乍看没什么问题,但仔细的读者能够看到种种不对劲的那种。 而在这种出场之外,就是后期男主角破案之后将其故事串联成一条线,和前面出现的片段有了一定对应。 而就是这么小小的表现,让所有人对这个花费二十年报仇的老人印象深刻!最后他确实被官府抓住了,但严格来说,官府也拿他没办法——张三这个人物被发现自杀死在家中,而其他的事情,又有哪一样证据可以证明他有罪吗? 教唆这家孩子赌博,採用一些小手段让张三的妻子出轨?还有别的事情,说到底都是这位復仇老人採用了连锁反应的手段,他只是推动了第一场骨牌而已,接下来的轰然倒塌可不关他的事情呢~ 当然了,如果放在后世,这个官司还有的打。关键是在这个时代,他这种行为实在很难说得上犯罪...... 但在最后男主角还是指出了,张三并不是自杀,而是他杀,只不过这他杀伪装地很精妙——復仇老人怎么可能让他自杀!自杀是一种解脱,他才不会让他解脱!所以他救下了要自杀的张三,然后看着自己慢慢失血过多而死。 第1038页 人的内心是一种非常难以描述的存在,如果自杀,那需要的是一瞬间的勇气,人在万念俱灰之下是不在乎这个的。但是从那一瞬间醒来,人的求生欲又会爆发。所以在復仇老人慢慢杀死张三的时候,他会感到无比的恐惧。 生命被剥夺的滋味儿可不好受! 男主角说出了这件事的实情,倒不是因为这一次他没有了心中独有的『正义』,一定要坚守律法了。而是他看出这个老人已经万念俱灰,当他的人生没有了復仇,生命力就开始迅速衰竭。 他希望投案自首,同时对生命也没有了什么期待。 而男主角颜飞飞唯一做的事情大概就是给復仇老人的那位忠僕隐藏,很多事情说到底只能由这个忠僕操作,所以如果真的判有罪,这个忠僕还真的跑不掉。 这个故事读到这里,其实最为震撼的是復仇老人为了復仇能够做到这个地步!算计了二十年,步步为营——其实当他发现自己的仇人的时候,他就可以通过报案将这个人绳之以法了,但是他没有!他不愿意用这种方法打倒对方,他得让对方体会到他当年那种痛苦,从精神上也摧毁对方! 什么样的仇恨可以做到这一步?当看到连翘写在最后,復仇老人的一个梦境的时候,一切都可以被理解了。 这个梦境里有復仇老人年轻的时候普通的一天,没有什么大事,有的是一家人各种琐碎的小事。和父亲下棋,吃母亲做的菜,和妻子细语,和孩子共享天伦之乐,都是一些很普通的事情,包括约定好了,一家人要去逛七夕节灯会,到时候给女儿买一对头花。 因为这个梦足够平淡,足够普通,同时也足够幸福,所以一切就可以理解了——这样的人生被摧毁,其中的恨意怎么能普普通通得到消解!于是只有通过这种方法,这种彻底摧毁仇人的方式,这才能够安抚復仇的灵魂。 只不过即便是这样,復仇者也不会幸福,因为幸福已经完全消失了。復仇是一种宣洩,从来不是一种得到。 说实话,当初写这个故事的时候连翘本人也很纠结,这算是她所有故事中最沉重之一了。 而第三个故事,情杀案件,这也不算轻松,但相比之下要好一些。 情杀的原因有不同,求而不得算是其中最常见的了。而这个故事中,就採用了这个经典模式。 故事本身并不复杂,就是妻子杀丈夫(因为丈夫的花心)。但这大概是第一次有女性兇手出现了...可喜可贺! 这个故事剧情其实本身没有什么可描摹的,因为这在连翘看来很普通啊!妻子爱丈夫,丈夫不爱妻子,而且非常花心,时不时的拈花惹草。这种类型的剧情,没有见过一百,也应该见过八十了。 只不过很少见进化到杀夫的程度而已。 一般来说,这种故事的走向要么是妻子郁郁而终,要么是离婚、独立自强、虐渣这种。而要说进化到杀夫,那就只能是在推理小说中了。硬要说的,推理小说中很多案件因情而起,这种套路不要太多哦~ 这个故事的重点在妻子杀人手法的精妙,连翘在这里利用了很多推理小说中的经典剧情,譬如说利用时钟的偏差制造无作案时间,又譬如说利用冰块作为杀人武器,等到冰块融化,兇器就消失了... 总的来说,这是一个作案手法很精巧,经过了精雕细琢的案件。 但这在读者那里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了!她觉得案件故事普通?但是这对于大众的冲击实在是太可怕了! 连翘笔下的那位妻子并不是简单地嫉妒其他女人得到了丈夫的爱,如果是那样,她应该杀的人就是那些女人了。而她选择的目标是丈夫,而且在动手之前她已经冒出这个念头很久了! 她痛恨丈夫,想要独占丈夫,再也没有办法看他和其他人在一起,强烈的情感折磨着她,所以最终走上了杀夫的道路。 这一内心情感在连翘的笔下表达的丰厚而有说服力。 一方面,女人杀人,杀掉的是自己的丈夫,这种事本身就很有冲击力了。另一方面,她对于丈夫的那种独占欲爆棚的情感也确实吓到了不少读者——虽然旧的社会礼教正在瓦解,但很多东西还根深蒂固。 旧有的礼教教导女孩子要始终恭敬善良,不能嫉妒,和丈夫最好的状态是『相敬如宾』『举案齐眉』。虽然市井之中普遍不吃这一套,但不可否认,这个观念依旧刻在了普罗大众的脑海里。 大家的议论声很大,其中还有一些连翘意料外的不和谐——真正说起来,这个故事的问题在于:妻子的路线两边不靠。 这个时代的作品不是不能接受恶女,关于这个看《金瓶梅》就知道了。《金瓶梅》中的女人以潘金莲为首,几乎就没有个好的!潘金莲也杀夫,而且杀夫的原因还没有一个『爱情』做藉口,她就是为了一己私慾杀了武大郎! 但问题是,这个案件中的妻子杀夫,这是不对的,然而她又不属于恶女那一挂,以至于大家都不好给她分类了。放在好女人那一栏,三观正直的读者受不了。当成是恶女死命地区唾弃,好像也不行... 最终造成了现在的局面。 不过相对于男性读者,女性读者倒是没有纠结这个问题。她们的目光落在妻子的作案手法上,真正为她的聪明惊嘆。 而且对于妻子最后说的话充满了贊同。 第1039页 「女人就是弱者?这未免可笑,这只是男人的想法而已!相较于男人,女人更能够生存下来。而所谓的弱小,只不过是为了煳弄男人罢了——你们希望女人乖乖听话,这样你们就高兴了,于是我们假装确实如此。」 「也是因为这样的错觉,我动手的时候再简单不过了,他恐怕没有想过有一日我会对他动手。实际上,其他人也没有想过,因为在所有人眼中,我只是一个深爱丈夫、柔弱非常的小女人。」 「男人得到一切就会变坏,而女人变坏就能得到一切...别小看女人了!」 虽然妻子作为犯人被男主抓到了,但她确实是智力上面和男主最为旗鼓相当的一个对手。最后他能够破案,很大程度上并不是他比她更厉害,而是一个巧合......只能说命运在最后关头偏向了男主角,于是他拿到了好牌。 说实话,男人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是忍不住开始怀疑自身了的。话说,生活中看到的『头髮长,见识短』的柔弱妻妾,她们有多少是真的这个样子,又有多少是假装这个样子的呢? 只因为身为家中男主人的自己喜欢,所以演戏? 这种事情根本不能细想,一旦细想就再也出不来了。 对此,朋友们也很有话说!就在这个情杀故事连载完成的第二天,王思齐就在家里招待连翘的时候道:「你倒是不怕写这些。」 连翘反问:「我为什么要怕?」 是啊,为什么要怕?怕吓走男性读者?走到连翘这一步,她已经可比在小说中表达一些私货了。或许有一些冲击性,但因为对她的喜欢,以及对小说整体的爱,没有多少人会因此弃坑。 为什么说小说的创新工作应该指望已经出名的大神,原因就在这里了!大神有资本干这样的事。而对于刚刚出来的小萌新,他们要是这样做,相比起一鸣惊人,更多是就此再也没有消息吧。 只不过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是相反的,初出茅庐的新人大多一腔热血,想要搞新潮的东西,想要让世界看到自己的与众不同,不过之后残酷的现实会教他们做人。而已经成名的大神呢,他们有资本做创新不假,但他们身上背负着的东西是荣誉也是压力,转型说的简单,实际上谁都不敢轻易尝试。 做起来艰难,成了不见得会比之前好多少,但失败了就是噩梦! 王思齐大笑了起来,好不容易笑声止住了,这才摇摇头道:「你确实不怕,只不过我们这些人怕啊!」 「?」 王思齐点了点在场好些人,然后清了清嗓子:「我们这些人都是男人,你的小说本子里要么是把男人看的太透,要么就是让我们知道了女人有多不好惹。你说说看,看你那些东西我们怕不怕!」 这话里头有三分是调侃,七分就是真心话了!王思齐是在开连翘的玩笑不错,但这玩笑话说出来,周围的人都是点头的! 连翘的小说很有趣,很容易读,但在此之后的一些东西让他们这些人有的时候完全说不出话来!有的时候想想,有这样一个能够将一切写在纸上的人,也挺可怕的——不,应该说一边觉得嚮往、喜欢,一边觉得害怕。 第584章 连翘早就对这类说法习惯了,她知道这正是她做得好才有的待遇——有的时候让人觉得打从心里敬畏,这也是一种本事,而且是很厉害的本事! 周莹是在场除了连翘以外唯一的女孩子,当然是站连翘这边的,大声称赞了连翘,觉得她那样写很棒,甚至她自己都有些跃跃欲试了,想写一个连翘那样的作品。只不过想了想,又只能放弃。 她的粉丝已经习惯她忧伤纯爱的风格了,忽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恐怕会有不少粉丝不买帐。她很清楚,虽然她红的比连翘早,但从粉丝忠诚度来说,其实是远不如连翘的。 连翘可以做各种各样的尝试,他的读者也喜欢她那么干,甚至觉得这是她的一种标志,以此为傲的不在少数。在这一点上,她可不能那样。再者说了,周莹在小说这件事上其实没什么野心,所以一时的想法升了起来,又很快被放弃。 称赞了连翘的《颜飞飞传奇》最新连载一把,她又忍不住搓了搓手臂:「虽然写的很好,但是连翘这回的小说确实有些让人碜得慌呢。」 连翘的推理小说就是很正统的推理小说,并不走惊悚路线。不过仅仅是悬疑的气氛已经让这个时代的读者觉得很刺激了...周莹这样说的话倒也不错。 听了这个说法,连翘当作赞美收下:「...要我来说的话,这类小说我日后估计也不会再写了,实在太难写!脑子常常有不够用的感觉。而且说起来这些故事其实都很沉重——杀人案件什么的,背后的故事如何能够轻松?」 轻轻舒了一口气,连翘露出灿烂的笑容:「不过事情到此为止了,《颜飞飞传奇》在我手上已经完稿了,即使还要连载一段时间,但于我而言已经算是不用再去想了。」 《颜飞飞传奇》在连翘手上已经完稿的消息对于外界来说还是一个应该保密的消息,不过在他们这样亲密的朋友圈子里却已经算得上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连翘如今说来大家也没有太过惊讶——看连翘最近的清闲程度也能够推测一二了。 金凤单手撑着下巴,好奇地问道:「《颜飞飞传奇》既然已经完稿了,乔琏先生打算什么时候开始写下一篇小说呢?心中有打算了吗?」 第1040页 如果换成是其他人,一般来说大家是不会问这个问题的。因为除了连翘之外,很少见这样高效率的当红作者。一篇大长篇之后总要休息一段时间,写小说又不是大白菜,想写就能写! 连翘在一篇长篇完结之后也需要休息,但她的休息时间往往短得多! 连翘心中是早有想法的,听到金凤这样问,一下就笑了起来:「这个么...确实是心中有了想法,这一次不再写《颜飞飞传奇》那样绞尽脑汁的小说了,这次写一个热闹一些、快活一些的故事!」 连翘如此说,大家也就如此听——这样听是猜不出她接下来要写什么故事的,但也不必知道具体。这种事情本就不好问,问出来不是为了追根究底,更多是随口一说。 但即便是如此,大家也燃起了很大兴趣:什么叫做热闹、快活的故事?是如今市面上的主流小说么? 说起来大家都是很好奇的,连翘写真正的主流小说会是什么样子! 毕竟在大家的印象当中,连翘的那些小说大多具有很好的商业元素,但要说真正的主流小说,好像又不至于。或者说,自从她写了之后这才变成主流小说,那之后读者才明白自己是非常喜欢这类小说的。 这一次连翘要挑战市面上最主流的小说,怎么想都觉得值得期待啊!他们可不会认为连翘会写出一个和大众一样套路的东西,老瓶装新酒,怎么也得有些新意的。 不过接下来再怎么问,连翘也只是但笑不语。 「可别再问了,反正都是极有意思的想法...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现在知道也不是什么好事,到时候就会觉得没有这样期待了。」连翘将大家的期待值拉的满满的。 连翘当然也不会辜负这份期待,实际上别看最近《颜飞飞传奇》写完的她到处无所事事,有的时候自己在家宅着看小说就能混过一天去。但其实她早就想好接下来要写什么小说了,这段时间稍微休息休息,她立刻就要开始准备这部小说。 说起来这部小说也需要准备一些资料,但资料方面很好收集呢! 连翘新的小说说起来不是写别的,正是写他们这群小说作者! 具体灵感来自连翘看过的两部日本动画片《白箱》和《食梦者》,这两部动画片都是讲述动漫业界的故事,《白箱》是做动画,《食梦者》是做漫画。一方面,这两部动画片揭示的业界很专业,即使不看剧情也能了解业界的东西,长见识。另一方面,这两部作品在专业之余又兼顾了热血。 每一个行业其实都有自己专业的一面,而专业之余充满了成年社会的无奈——很多时候这不是少年人梦想的地方,努力、奋斗这些东西很美好,但并不能由此改变太多。 而作品显然没有将这些东西放大,而是选择利用一些极微小的可能,让属于少年热血的东西在其中发光发热...或许这样的可能性很小,但不能否认,是存在这样的可能性的! 连翘也是忽然有一天听大家说起当年没红的时候的艰难生活,才有了想法,想要写一个小说界的热血励志故事。是的,那些日子很艰难,但是回忆起为了理想奋斗的曾经,不得不承认,那是很美好的日子! 故事的主基调定的很快,就是热血!而主基调定下之后,最先定下来的大概就是结局。作为一个热血故事,必须要以』胜利『告终!或许有些理想主义,但在小说中都没有了理想主义,那还读小说个球球! 在连翘度过一个不长不短的悠闲假期之后,连翘开始了搜集素材的工作。 在她的新小说中会有各种各样的作者粉墨登场,其中应该是各有各的原型。特别是一些主要角色,她可是瞄准了几个好友,打算从他们身上『汲取营养』! 为此,她在调查普通作者生存现状之余,做的最多的就是和朋友聊天,聊当初没红的时候、红的过程、红了之后种种。 为了这个目的,她最近参与大家的交际活动都变得积极起来了! 丁一新、王思齐、崔宝玉、金凤、周莹等等一大批作者是跑不掉的!然后宋文静、朱敏、上官文龙这种编辑当然也得打听,小说中少不了他们这种人物。甚至唐宋她也没有放过——人家是报馆老闆嘛~这上面的内容也会涉及的。 连翘自己虽然也办过报纸,但根本没怎么参与具体工作,所以这上面的情况想要了解,就只能找别人了。 当然,这众多的採访对象中肯定是少不了许文华的!这位哥实在是太有存在感了,说起来连翘早就已经打算好了,小说中让他做男二号——男主角一生的对手!他和男主的纠缠大概就是天赋派和努力派的最终决战吧! 对于连翘採访自己过去的故事,许文华撇了撇嘴:「报纸上难道没有说过吗?」 他们这种知名当红作者早就被报纸扒光了履歷了,这个时候的报纸虽然没有后世媒体厉害,但区区一个入行经歷,那肯定是轻轻松松搞定的。 对此连翘表示:「才不要那个,那些只不过是外人的揣测罢了,我想知道的肯定是更加真的一些东西——你介意别人知道?」 许文华也不知道是介意,还是不介意,皱了皱眉头。看了连翘一会儿:「是为了新小说?」 在他看来,连翘其实不怎么八卦,再联想到最近她围着朋友们问东问西,其实答案已经唿之欲出了。 第1041页 连翘爽快地点了点头:「没错,就是这样的——你要是觉得不想说就算了,挑一些觉得可以说的随便说说。」 她虽然想要塑造一个许文华一样的天才作者,但并不一定要全部从许文华这里取才。说起来他们这一行里最缺乏的是天才作者,最不缺乏的也是天才作者!许文华不乐意,她再找其他朋友问问,总会有办法的。 天才不是大白菜,算是很难得的,这在他们这一行里也是一样,不然的话许文华也不会被吹捧至此。但其实硬要说的话,大多数出头了的作者都是天才,没有天赋的话做不到他们现在这一步。 许文华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云淡风轻地摇了摇头,然后就找了一个舒服一些的姿势坐好。和连翘面对面:「你想知道什么?」 连翘一只手支着下巴,一点儿也不客气:「就说说看你入行之前和小说这一行的交集——有过交集吗?还有,是怎么想着要入行的?对小说你是怎么想的...」 连翘一口气问了好多问题,问到后面许文华都笑了起来:「你怎么那么多话要问?」 抓了抓头髮,然后想了想,半晌,忽然想是被扎破了气球一样肩膀塌了下来:「不行不行,你第一个问题是什么来着?」 连翘倒不怀疑他是捣乱,许文华这个人没有答应也就算了,一旦答应了是不会捣乱的。于是提醒他:「你入行之前和小说这一行的交集。」 「和小说这一行...」许文华开始慢慢回忆这些他已经开始记忆模煳的东西。 窗外有轻风在吹,这个春夏之交的午后,日子慵懒而又惬意。连翘一边动笔记下这些东西,一边心下一动:一开始确实是为了採集资料没错,但是随着和许文华逐渐谈的深入,甚至聊到了『心路歷程』,有些东西开始不一样了。 「当时的你是这样的啊...」 第585章 在一段时间活跃在社交界之后,连翘很快迎来了闭关期——往常她的闭关期并没有这样显眼。这一次的话,因为之前实在是太活跃了,两相对比之下突然沉寂下来,所以特别明显。 这样一来,只要是稍微相熟的朋友都知道了:哦,她又要准备新小说了。 「乔琏先生有的时候真是没办法说...能这样快红起来,红的这样稳,也不是没理由的,一个人顶人家好几个了。」有的人这样感嘆。 其实红的快的人在小说界并不少,一书成名的每年都会有几个。只不过大家都知道的,这样的成名就像是无根之木,随时随地有消失的可能。这是因为他们没有作品作为支撑!而想要红的稳定,路走的踏实,就得持续不断地产出好作品。 只有这样,哪怕中间休息一段时间,或者忽然又水准以下的作品产出,依旧能保持自己的地位和人气。 除此之外,也有人说酸话。 「这样勤快,外头谁不说好话!只不过苦了别人,人家好好写的也被她比的不能见人了。一个女子罢了,这样要强?」没办法,连翘的勤奋、稳定、高产如今已经成为业内的一个梗了。所谓读者,都是希望作者能勤快又优秀的,不免有的时候拿连翘来做标杆要求人。 不过这种酸话说的人并不多,原因之一是连翘如今的地位。连翘如今已经是大神作者中也算上位圈的人了,差的太远了,说些酸话又有什么意思呢?这就像是十八线小明星不会有事没事说一个天王巨星的酸话。 原因之二则是连翘并没有动人家的饭碗——说到底也就是让读者的要求高了一些而已,但是不耽误大家赚钱啊!要知道现在小说行当就是这样,供不应求!所以连翘这里产出的再多也能有市场吃下,而不会耽误别人赚钱。 既然不是动饭碗的事情,对于这些人也就是小事了,实在犯不上为着个和一个大神作者,未来极有可能登顶第一人的作者上纲上线。 而在连翘闭关的这段时间,大家都非常有眼色地不去找她——这也是行内的一种潜规则了。大家都是靠小说吃饭的,所以就算是再爱玩、再懒的作者,只要进入小说闭关期,准备新的小说,大家也会下意识地不去打扰对方。 这个时候的作者可以所有活动都不参见,包括某些有特殊意义的,旁人一般不会觉得失礼。将心比心,自己的小说进入到关键期了,还常常有杂事打扰,自己会不会觉得被干扰到了? 事情就是这个道理了。 而就在连翘在家理顺资料,做人设,写大纲的时候,却有一封邀请函送到了她手上。 是的,行内人会遵守规矩,这个时间节点不去打扰人,行外人可不会——送请帖的是苏州市舶司,这是主管苏州国际贸易的机构。不过如果是民间国际贸易的话,市舶司都会『外包』给民间协会自行处理,他们只做检查而已。 真正值得市舶司自己关注的一般都是国有企业,特别是针对国家的国有企业订单。 类似织造局、官窑等等,这都是这个时代的国有企业,在这个时代也代表着国家工艺的巅峰。这些企业的产品向来供不应求,连续扩产很多年了,到如今依旧如此。早些年的时候甚至只能供国内消费,也就是这几年,才有了对外贸易的可能。 不过即便是这样,『国有企业』的合作方也不可能是什么阿猫阿狗。除了本国的大商人,外国大商人往往得有国家给他们的资质文件——譬如说大贵族的身份,又譬如说他们的国王/女王给予的诏书。 第1042页 现在这个时间,正好是市舶司每年贸易的高峰期,大量的外国商人来到苏州。和海外商人有着各种各样牵扯的商会都开始办招待宴,而市舶司显然也是很能随大流的,招待宴这种东西他们也有,只不过等级比起普通商会的招待宴要高一些。 这样的招待宴,主要的参与者是商人,除了商人之外还有几个撑场面的官员,另外就是苏州社会各界的名流了,他们也是为宴会提升格调用的。 这件事连翘听丁一新说过,因为此前丁一新也曾经受邀过几次。 不过轮到连翘这还是第一次呢! 这主要是连翘红的太快了,而官府机构又是出了名的反应慢!刚开始一两年他们没有注意到连翘,而去年连翘这个时间还在京城呢!拖来拖去,连翘第一次拿到这个邀请帖竟然到了今年。 连翘想了想,决定去一趟。 说起来这么个活动乍一听很有意思,晚会金碧辉煌,与会者非富即贵,一个宴会所有参与者的身家加起来或许富可敌国也说不定呢!去看看,看看人间富贵的极限回事什么样子...很有趣哦~ 但其实参与过的就会知道了,和普通的宴会没什么两样,甚至不会太过高级。毕竟与会者有钱不代表办这个市舶司就有钱啊...好吧,市舶司很有钱,但是有钱不是这么花的!在不伤体面的前提下,宴会的开支都是尽可能的缩减的。 所谓办公经费这样的东西,从来都只会觉得少!这钱花出去了又不是给自家发福利了,而是招待外人!在市舶司的人看来,只要差不多就行了,不耽误做生意为第一要义。 而参与者其实也不是很在意,真的想奢侈,他们有钱去哪里都行,这个场合最大的作用还是在一个比较轻松的氛围下谈生意。 而对于社会各界名流来说,连谈生意这样的目的都没有,去了那里能有什么意思? 所以一般来说,社会各界名流收到请帖的能去一半就算多了,而且这些人往往是给公家单位面子! 就以小说界为例,如果手头没有什么事,过去做做吉祥物倒没什么,也算是见识过场面。但若是像连翘一样,正在做新小说,那又不一样了,往往是拒绝的。 「所以说,你为什么要去?」许文华百思不得其解。 连翘决定要去了之后就问过住的很近的许文华,问他有没有收到请帖,到时候要不要一起去。 许文华原本不太想去的,但这次因为一个朋友(就是连翘那座河房的旧主黄超人)也要作为社会名流代表去,所以被硬拉着要去。这个时候他就想不通了,连翘又不是喜欢这种热闹大宴的人,怎么这也要去? 对此连翘有自己的想法。她倒不是对宴会多有兴趣,而是对宴会上的人感兴趣——那些来自外国的大商人。 其实在这个时代的苏州,看见白皮肤、黑皮肤的外国人算是很容易的事情了,连翘不嫌烦的话,多跑几趟外国人在苏州的『会馆』,世界各国的公民都能见个遍。 但是这些人又不是这一次大宴上的可比,简单来说,这次市舶司招待宴上见到的应该是各个国家真正的精英分子了。既有大贵族,又有顶级的大商人——而且他们能够不远万里来到国外,说明是比较开放的那一类。 这些人知道的东西,其他外国会馆的普通商人并不一定知道。 连翘在这个世界已经没有多少真正有趣的娱乐活动了,结识有趣的人,接触有趣的事,这已经是她最感兴趣的事情之一。现在这样的机会放在眼前,她实在不能拒绝。这就像是给后世的小年轻一部智慧型手机一样,大多数人也是不能拒绝的。 「就是想去看看,增长增长见识。」连翘简单解释了一下。 许文华倒是知道连翘的爱好,算是接受了这个解释。 「那行,到了那一日我去接你,再加上黄超人,咱们三个一起去。」许文华很快安排上了。虽然他不太喜欢这个招待宴,但能够去的熟人多一些总是好的,不然到时候就只能在宴会上干坐着了,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这样想着,许文华忽然道:「你会说西夷人的话?」 连翘迟疑了一下,她当然会一些外国话,但是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想了想她才道:「会,但是外国人有各种不同的语言,我也就是会一些而已。」 穿越之前她会英语、日语、韩语,水平不同。英语是书面好于口语,典型的中国式哑巴英语。日语是口语好于书面,多年看日本动画学来的。韩语最差,书面和口语都只是那样而已,大概就是能用简单的单词交流一个基本意思的程度(这还得感谢韩语简单呢,至少对中国人来说简单)。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个时代虽然已经有了韩语文字,但高丽的上流社会根本不学那种文字,他们的文化教育使用的是汉字!这样一来韩语好不好其实没什么意义。对于能来市舶司的高丽商人,汉字肯定是通的,交流什么的应该很简单。 另外,连翘也通过一位会外文的女子学习其他的外国语言文字,算是丰富日常生活。但这个她是没有当正事来做的,再加上她的语言天赋平平,所以水平也就是那样...... 许文华听着点头:「那还不错,不然就得提前找个通译一起去,不然你想和那些人说话也是不能的。」 许文华这个话说的很实在,语言不通是客观存在的问题,除非遇上能说中文的外国人,不然就只能指望翻译了。一般来说市舶司是肯定提供翻译的,可是这样的翻译人数有限,早就被配备给官员了,偶尔有大商人能用上那也是罕见的。 第1043页 「如果真的找通译的话恐怕也麻烦。」连翘很快举一反三:「喏,各国说的预言也不同呢,难道我一个人带好几个通译过去?」 说实话,连翘担心自己的外语水平根本无法达到可以交谈的程度——她虽然和这个时代的外国人有过对话,但是始终没什么自信啊! 但都说好了要去了,再因为语言的关系后悔,似乎也不太好...想了想,连翘准备见机行事。如果真的交流不能,就当是混吃混喝就好了...... 第586章 大航海时代的到来让世界的面貌发生了变化,人们开始发现世界,也发现自身。其中发现世界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发现未知世界,另一个是发现已知世界。 未知世界并不难理解,就是新大陆而已。而已知世界就很有意思了,这指的是过去为人所知,但因为交通条件限制,所以并不算了解的地方。比如说,对于华夏来说,知道周围有零零散散的小国,这些国家有藩属国,也有非藩属国。 而在这一圈稍微熟悉的国家之外,还有一些道听途说的国家——其实就是欧洲、非洲的国家和地区。 而对于欧洲国家来说,华夏也是一个很陌生的国家。虽然这个世界没有海禁,但受限于航海业的孱弱,遥远国家想要真正交流,这始终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也就是这些年,航海业取得了突飞勐进的进展,造船术不断成熟、一条条成熟航线被发现。 这才有了现在的样子。 而相互交流的大门一旦打开,很多事情就发生变化了!这种变化体现在两个方面,战争与和平! 在大航海的时代,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说白了,大家都想要更加丰饶的土地,更多的财富,更多的人口。而这些东西大家都想要的时候,战争就无法避免了。当然,受限于这个时代的交通条件,地理位置相隔太远的话,两个国家是很难爆发大规模战斗的。 而华夏,在过去几千年的演变当中,奠定了地区霸主的地位。或许偶尔有周边小国『不恭敬』,但真要说敢于挑战华夏霸主地位的国家和势力,那是不存在的。 欧罗巴就不一样了,自古以来的传统让这片大地无法真正统一,到了如今是多个国家林立。这种情况下,不要说拧成一股绳了,就算是一个真正的领头羊都没办法诞生! 也就是说,欧罗巴内部自己还有一脑门子官司要解决,就算是想和远方的华夏帝国争夺一些什么,也是有心无力。 而除了华夏和欧罗巴以外,世界其他地区的发展程度、武力都有相当的不足,更不用提。 所以,到如今,局面上大概就是华夏和欧罗巴一些寻求殖民地的国家有着这样那样的小摩擦。但是这些小摩擦就是战争的体现之一——至于大型的战争,更多出现在欧罗巴诸国内部。 他们国家相邻,争夺殖民地上面利益冲突也更大(华夏在这个时代虽然也有殖民地的需求,但因为国家传统就是对外国不太关注,所以所谓殖民地也就是周边而已。至于远在万里之外的美洲、大洋洲,对此有兴趣的人不多,最多就是有人以做生意的方式去到这些地方)。 说实在的,连翘了解到这一点的时候有些可惜。有些阵地你不去占领,别人就会去。现在的美洲是多好开发的地方啊!然而...这也就是她想想而已。之所以诞生现在的情形,这是由国家传统决定的! 在这片傲慢的大地上,人们习惯了只关注自身,对华夏以外的地方没有太大的想法。临近的地区还算好,能够直接经营,反哺本土也更加看得见。至于说经营遥远海外的一块飞地?抱歉,真没什么兴趣。 连翘并不觉得自己唿吁去经营美洲能有什么效果,大家根本不鸟这个好么!实际上,就连翘所知的,不是没有这个时代见识高远者,他们也提出应该加入海外殖民地的争夺,只不过他们的观点根本不受重视。 在连翘看来,想要让别人重视这个观点,除非当初她穿越的时候成为皇帝,或者成为政坛非常重要的人物。这样一来,哪怕是不符合大家常识的想法,也能够依靠权力推行下去。 只可惜,她不是。 不过她也没有太大的紧迫心推行这个——现在的华夏对外开放,科学知识体系也『师夷长技』逐渐建立起来,新发明不断涌现,眼看着就要进入工业革命的样子。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个国家肯定不会走上她那个世界的老路,在悠久歷史上增添一段黑暗时期。 说她没有野心也好,反正没有这方面的压力,她也就彻底放飞了自我,这种和家国天下有关的事情,能做当然就去做,但不能做也就没有了强求。 这是战争方面的事情,而和平方面,更加体现欧罗巴和华夏这样相隔遥远的国家。 现在越发繁盛的中外贸易就是和平的产物之一。 从一开始,彼此之间的生意集中在官方,货物也就是丝织品、瓷器、茶叶等寥寥几样。到现在民间往来超过官方,货物更是无所不包,其实也没有经过多少年! 也是因为和华夏交易让很多欧罗巴商人变得豪富,华夏『黄金之国』的美誉在欧罗巴越传越久。这些先富有起来的商人成为真正的致富榜样,引来更多的欧罗巴商人参与到这场贸易盛宴中。 到现在为止,对于欧罗巴,至少欧罗巴各个国家的上流社会,华夏已经不是一个陌生的国家了!他们大多数用着这个国家的丝绸、瓷器,喝着这个国家的茶,另外,还有很多这个国家的货物输入,丰富着贵族和大商人的生活。 第1044页 这其中要包括一样很多人想都想不到的东西——华夏小说,这个东西在近十年内风靡了欧洲大陆! 欧洲早一些年的时候正好处在类似『黑暗中世纪』的时代,世俗社会极大受到宗教的制约,人们的生活可以用『了无生趣』来形容,这一点就算是上流社会也一样!这个世界和连翘原本的世界不一样,但又很相似。 歷史什么或许很陌生,但追究其大势,其实都是有迹可循的。 没有了文艺復兴,这个世界的欧罗巴迎来了另一场思想解放运动。中间的细节不用赘述,总之现在的欧洲处于人文逐渐发展起来的阶段,世俗的文化活动、娱乐活动成为非常司空见惯的东西。 而就是这个时候,拥有着悠久歷史,而且传承没有断绝的华夏就进入了欧洲文化界的眼帘——他们对华夏相当有兴趣,研究华夏的古籍,特别熟哲学、科技方面的成就成为这个时间点上欧罗巴流行的事情。 也因为这个,一批书面翻译的人才渐渐诞生。 只不过,这些翻译过来的书籍是学者、贵族们的喜好,或者进一步说,就是学者的喜好,实际上贵族中只有极少数人才对这些感兴趣。而相比起严肃、晦涩的哲学、科技,其实还是小说这种文学作品更加符合人们的普遍喜好。 大约在十年前,某位略通中文的商人用自己那不算太好的中文磕磕绊绊地读完了一部中篇小说,一时之间惊为天人!这个时候欧洲文学界还没有诞生这样『市民化』的作品,文学作品除了宗教题材,其他的也相当呆板,还没有脱离旧时代的束缚。 但是华夏的小说就不一样了,至少从商人的角度来说,这是大家都会喜欢的东西——没有那么多上帝、玛利亚、天使、殉道者,也没有那些絮絮叨叨,有的就是纯粹的俗世生活的乐趣。 也因此他认为华夏小说会大有前途。 于是他找到了一个华夏顾问,请他将几十年来最有名气的、最经典的小说列出一张单子,然后尽可能地收集到。带着这一批小说,他回到了欧罗巴,然后请来翻译人员,一批又一批地进行翻译。 哪怕是在现代,翻译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做的。在这个时代,翻译就是更加珍贵的人才了,以这位商人的能力,找不到太多人手,所以只能分批进行翻译,现行翻译好的小说拿去出版,获利之后才有钱为接下来的小说做翻译。 只能说,幸好这个时代还没有什么小说版权,他这样把小说搞到国外去翻译也没有人告他——这样一来就不用出稿费了! 而没有稿费之后,原本稿费的开支花到了翻译费用上,这才使得小说的价格没有爆炸(欧洲此时的造纸术、印刷术稍稍落后于华夏,是的印刷成本也有上升,小说本来就比华夏要贵!此时的华夏,小说已经成为很普通的消遣了。但在欧罗巴诸国,显然还没有那么普及)。 不过没有那么普及也不是什么让人在意的事情...因为这个时代欧罗巴的文盲率要远远高于华夏,也就是说,有机会识字的人往往买的起小说,而买不起小说的人大多连字都不认识。 也就是从这个时候,欧洲才接触到华夏小说...可以想见之后的事情了。事实上,华夏文化的载体,华夏小说在这个时代风靡了欧洲的中上层阶级。很多人变成『华夏通』的开始就是一部华夏小说! 而近几年,欧罗巴的文人也开始模仿华夏这种更加市民化的方式写小说,只不过这种小说一开始都是模仿程度很深的——有的就是华夏小说改编,保留原有剧情的情况下,将人物、背景换成是欧罗巴这边。 这其实没什么好笑的,谁都是这样一步步来的。 只不过要等到欧罗巴自家小说真正成熟,恐怕得有一些年头了,对于现在的欧罗巴人民来说,看翻译过去的华夏小说还是主流。 一开始的时候,欧罗巴的书商只是翻译了华夏这边经典的、最顶尖的一批小说,这是过去几十年的积淀。等到这一批小说翻译完毕了,他们只能开始向下一个档次寻找小说,或者翻译新出的优秀小说。 翻译新出小说这一点,欧罗巴和华夏这边肯定是有时间差的,为了节省时间差,书商会安排翻译人员住在华夏,针对市面上最好的小说进行翻译。而等到欧罗巴的商队抵达华夏,再将这些翻译之后的小说送到书商手上,开始印刷工作。 也因为这个原因,现在欧罗巴很多读者其实和华夏人民一样,了解着最新的小说,最多就是比华夏这边滞后一两年而已。而对于那些真正大红大紫的小说,彼此之间的时间差可以压缩在一年之内! 而作为近些年崛起的连翘,她可能没有想到,自己现在是很多欧罗巴人民的偶像... 第587章 「艾琳,好了吗?我想我们要出发了。」有着一头黑色捲髮的中年人朝着套间里面的房间敲了敲门。 里面传来年轻的女声:「亲爱的,稍等一下!」 过了一会儿,出来以为同样是黑色捲髮的年轻女人。她的头髮挽成了一个优雅的髻,上面是和华夏大地风格完全不一样的装饰品。不过闪亮亮的宝石和金子无论在世界的哪里都是通用的,由此看出这个皮肤苍白的外国女人出身非富即贵。 实际上这个说法没什么问题。 被叫做『艾琳』的年轻女子是一位侯爵的遗孀,年纪轻轻没有子女,但身上有结婚的时候带着的丰厚嫁妆,然后又从亡夫那里获得了大量的财富。就现在的情况而言,她不算是欧罗巴最有权势的女人(欧罗巴有很多女王、女亲王),但善于经营的她绝对是欧罗巴最富有的一批人之一。 第1045页 而她很出名的一点就是热爱艺术,用自己经营所得资助艺术家、开办文艺沙龙什么的,她做的很多。而她最有名的事情之一是在前两年编纂百科全书『艺术卷』的时候加入了进去,由此声明进一步高涨。 她本人现在算是很多艺术家的『梦中情人』『缪斯女神』,很多音乐家会在曲谱前面写上『献给罗塞根侯爵夫人』『献给梦中的艾琳』什么的。画家也纷纷给她作画,诗人和她写信以诗唱和...... 总而言之,她在欧罗巴各个国家都算是社交场上的明星了。 而她现在之所以出现在华夏,则是因为她自己的愿望了。她一直对华夏这个遥远古国非常有兴趣,只不过一直没有太大机会来到这个国家。而在今年,她总算找到了机会,和一位正在追求她的外交官员来到这里。 和他一起行动的男子是她的情人,也是外交官员。他出身贵族家庭——这个时代的欧洲,如果不是贵族出身,也很难成为高级官员。 不过两人的目的地有些不同。 他们和商人船队一起出发...这可是今年交易季的第一批船只,所以船队很庞大!和这样的船队一起走,这是最安全的。 船队的目的地是苏州和泉州,到了接近华夏的时候会按照各自目的地不同而分道扬镳。正好,艾琳的目的地也是苏州。他的情人外交官就不一样了,他在苏州下船之后要乘坐华夏的船只去到这个帝国的北方。 那里有这个国家的都城,都城中住着这个国家的皇帝。不出意外的话,他应该会在京城呆一段时间,因为有很多外交事务要办理。 艾琳就不一样了,她的行动是跟着贸易船队的,等到船队回程的时候她会跟着一起回去。 实际上艾琳也不是一个人来的,一些对华夏有兴趣的学者,都趁此机会一起来了,总共有十几人之多(有的人是囊中羞涩,无法负担来到华夏的各种开支。有的人并不担心开销,但没有门路找到安全的旅行方式,这个时代跨国旅行是相当危险的)。 而艾琳之所以停留在苏州,而不是和情人一起去到这个国家的都城,那是因为她对这个国家还是有一定了解的——这个国家的都城确实非常雄伟壮丽,但那并不是这个国家的文化中心。 这个国家文化、经济最为繁盛的地区在东南沿海!苏州、泉州、广州这些地方。不过要论文化经济两者最好的,还得是『江南』一带。艾琳了解『江南』这个概念,所以知道要了解这个国家最迷人的当代文化,最好是在苏州! 如果可以的话,她当然想完全游览一番这个国家,只不过她很清楚,她没有那个时间。所以退而求其次,她选择了苏州。 当然了,选择苏州还有她的一个小小私心——近些年了解华夏的欧罗巴人往往绕不开华夏小说。特别是想要了解这个国家的市民阶层,小说往往比那些资料书更加直观。 由此,欧罗巴对华夏有好奇心的学者大多都对华夏小说着迷,艾琳算是其中之一。 或许在这个时代苏州小说是国内的中心之一,但也不能说是一骑绝尘,类似京城、泉州之类的还是有一争之力的,彼此之间不服的事情偶尔还有发生。但是,对于国外的读者来说,他们所了解的基本上都是苏州小说。 其中原因很简单,因为大多数搜集小说的书商和书商代表人都是在苏州登陆的!后来流行在华夏安排翻译家,即时跟进最新小说的翻译工作,这些翻译家也基本上呆在了苏州。 苏州作为对外贸易最繁盛的港口,因为经济上面的关系成为了外国书商的第一选择。 其他地区的小说,往往是大红大紫,到了苏州这边也有反响,这才会被翻译——这就意味着数量不会太大! 当然了,也不是说就没有人主动翻译其他地区的小说了,只不过投入力度较小而已。 这直接带来了一个后果...那就是对于欧罗巴的读者来说,苏州是他们最嚮往的城市。这座城市里活动着大量他们喜欢着的作者,而且还是他们喜欢的小说的故事发生地! 「劳尔他们真的不能去吗?」艾琳上马车之前最后向情人确认。 劳尔是一起来苏州的学者之一,艾琳和情人外交官要一起参加今晚苏州市舶司举办的招待宴。这是艾琳第一次参与东方的宴会,对此非常好奇,同行的学者也很好奇,但能够去的只有艾琳。 「亲爱的,这恐怕不行。」外交官的语气非常温和:「虽然可以带一些人去,但是也只有两三个而已。如果带了两三个朋友进去,剩下的朋友该怎么办呢?」 无法满足全部,就干脆一个都不要满足。不患寡而患不均,这不只是东方哲学,实际上世界各国都有相关的认识。 「好吧!」艾琳有些气鼓鼓的。 外交官轻轻的笑了一下——他大概就是着迷于艾琳这个样子。 艾琳,也就是罗塞根侯爵夫人,她今年大概二十五岁,这当然是一个不算大的年纪,因为贵族保养的很好的关系,即便是比较容易显老的白种人,她也看上去很年轻。但这又是一个不算年轻的年纪了,在古代,这个年纪的女人很多都是好几个孩子的母亲了。 很少有人还能保持孩子气,特别是贵族,而艾琳就是其中之一。 「其实也没什么可惜的,劳尔他们并不了解这个国家的宴会——这场宴会其实也只是符合它的等级而已,实际上算不上太高级。在这个国家,很多贵族和大商人的家宴,也会比这个更盛大。」外交官不紧不慢地解释。 第1046页 艾琳听的入神,敏捷地问道:「但我听说今晚会有很多『重要人物』到来。」 「是的,这是一般的家宴不能相比的...到时候艾琳你可以和这里的艺术家们交流——据说会有艺术家来到。」外交官很快转移了艾琳的注意力。 艾琳不再纠结学者朋友们能不能参加这一场宴会,相比之下和异国他乡,而且是她一直很迷的『华夏』艺术家交流,这显然要吸引她的多。 马车在苏州石板、地砖铺成的街道上平缓地走过,艾琳在之前已经在情人的陪同下看过这个城市了,但此时还是忍不住掀开马车的窗帘去看。 欧罗巴过去的城市狭窄、昏暗、骯脏,除了家庭内部,外面的世界简直污浊不堪。大量的贵族在城外拥有庄园,而且社交季外也不会居住到城里去,其中就有城里环境太差的原因。 最近一些年,有一些见识过华夏,以及东方其他国家城市的欧罗巴人开始提议重修城市,恢復到古代的水平(黑暗时期之前的城市建设其实是不错的,至少比现在强很多)。 有一些城市已经开始动工了,有一些城市却还是老样子。 但哪怕是欧洲已经建成的新城也比不上这个国家的古老城市——这实在是太大、太美,人也太多了! 说到人多,苏州城,仅仅说城市居民都有一百多万了,这确实是这个时代的欧洲国家学不来的操作。这个时代的欧洲,很多城市就是几万人而已,很多几千人的聚居点就算是城镇,emmm...... 「华夏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艾琳这样感嘆着。如果她是一位政治家,说不定就要从人口的角度来衡量一些非常严肃的问题了,可惜她不是。如果她是一位纯粹的商人,看到这样多的人口,恐怕首先想到的就是商品、劳动力、市场这些东西,但她虽然有经营商业,但算不上商人。 她给自己定位的第一身份是艺术家,所以这个时候想到的就是这么多的人口,难怪可以诞生出大量优秀的艺术家。 可以的...这很艺术家。 两人抵达市舶司招待宴的时候已经华灯初上...说实在的,艾琳之前虽然逛过苏州城,却是第一次逛苏州城的夜市。 更加震撼了! 可别小看『夜市』这个存在!这甚至不是宵禁不宵禁的问题,欧洲大多数国家,哪怕没有宵禁,恐怕也无法诞生这样漂亮的夜景。无他,没钱罢了! 夜景在这个没有电灯的时代,只能靠油和蜡来支撑!这些东西对于贵族来说不算什么,但对于普通平民,这完全是奢侈品一样的存在,哪捨得整夜整夜地使用! 在欧罗巴的话,大概也就是佛罗伦撒、威尼斯等几座着名的商业城市才能够有这样的夜景吧!毕竟普通人捨不得彻夜点灯,但商人为了做生意肯定是愿意的啊! 第588章 虽说市舶司为外国商人准备的招待宴只是不功不过,相对真正的豪华大宴来说算不上什么。但即使是这样,也不能说招待宴会差到哪里去!这也算是市舶司的脸面了,作为如今最赚钱的『单位』,绝不可能在这里弱了名声(也只能在这里一争高下了,一般来说市舶司是一个捞油水的好单位,但却不是升官的好单位。有上进心的年轻官员,很少有愿意来的)。 开放了苏州本地着名的『清园』,这座园林本就是公家产业,在苏州的作用相当于后世的人民大会堂——公家单位需要办大宴会的时候都会借用这里。清园之内的院子也多,人少的时候就开放一些小院子,人多的时候就开放正院、大院,总归是合用的。 艾琳还只在书上听说过华夏的园林,这是第一次亲眼看到——欧罗巴当然也有自己的园林艺术,他们的庄园从几千年前开始就有讲究了!但这和华夏的园林艺术是不同的风格,看在她这样的艺术家眼睛里,这种风格的差异实在是太迷人了。 还有华夏的房子...说实在的,华夏人的房屋长于舒适度,但在建筑技术本身上其实有一些原始——但即使是这样,在装饰上面下功夫却是华夏人的特长。高明的技艺装饰在梁木、窗框、门沿上,简直没有一处不精巧。 她甚至还看到了有她家乡特色的院子...据说华夏人也在和他们学习建筑技术,看到这个房子,她相信了这一点。 而等到她随着外交官来到办宴会的大厅,这里已经很热闹了。来了不少人...都是商人,他们迫不及待地要开始新一轮的贸易。不过在刚刚碰面的时候都没有那么直接,彼此之间认识的人还有一轮寒暄的过程。 有人认为相对于含蓄的华夏人,欧罗巴人太过于直接了——艾琳并不这样认为,上流社会总是含蓄的,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如此。 据说是为了招待以欧罗巴为首的外国商人,招待宴的风格也比较有异国风情——巨大的长桌被摆放在室内,上面堆满了各种鲜花、水果、佳肴、酒水等等,这些东西随便人取用,还有侍者穿梭其中,随时准备补充消耗掉的食物。 另外,大概是考虑到要谈生意,没有请来戏班子之类的,而是找了两班乐伎,在一边演奏悠扬轻快的音乐。 这种宴会也比较适合这种大型生意现场,大家彼此之间可以走动,而不会被限制在酒席桌边的一个位置上。 从进来起艾琳就一直很兴奋,说实话,她更想要见识一下纯粹的华夏是宴会是什么样子。但不管怎么说,这样也算是接触到华夏艺术了——一边的演奏家们,很多乐器都是她没有见过的呢!音乐风格也完全不一样。 第1047页 她拿不准谁好谁坏,只能说有自己民族的特色。 还有走来走去的人,除了外国商人外,也有许多华夏人——此前她当然已经见过很多华夏人了,在这座华夏的特大城市里。但是这不一样,她知道能来这个宴会的都不是普通人,要么特别有钱,要么很有社会地位。 这些人是华夏这个国家的精英...虽然艾琳是一个民本主义者,而且认为平民当中也能够诞生不输于贵族的学者、政治家...但是,因为没有受教育的机会,这些平民大多最终只能默默无闻地度过一生。 艾琳来到这个国家,想要看看这个国家的艺术,这个国家的非凡之处,所以首先想到的就是和这个国家的精英交往。 她默默地观察:相对于一般的平民,这个国家的精英看起来生活地更好,他们穿着精美的衣服。不是丝绸那么简单,艾琳已经知道了,丝绸也是分很多种的,其中有好有坏,一般的丝绸价格甚至比不上顶好的棉布!而上等的丝绸价格可能是一般丝绸的百倍。 她在家乡的时候也是使用的比较好的丝绸,但又不到最好的程度。据商人所说,最好的丝绸往往供不应求,华夏国内的贵族就能够完全消费掉了。实际上这些年华夏已经在想办法扩产了,所以输入欧罗巴的丝绸质量越来越好。在以前,只有最一般的丝绸才会流入欧罗巴! 现在看到这些华夏上流社会,特别是上流社会的女子所穿的衣服,她才知道什么叫做最上等的丝绸——花纹精美的仿佛一幅画,面料看上去实在是太棒了!艾琳是一个很注意生活细节,对美也很敏感的人,所以能够一眼看出这些东西的质量。 衣服只是一个方面,她还看到了很多其他外在的东西。除此之外,她很喜欢华夏人的气质,总是风度翩翩、温文尔雅的样子。她知道,这和华夏人的教育有关。 华夏人认为教育能让一个人知道礼仪,而他们的教育又做的很普及。再加上来到这里的是这个国家的精英,所以表现如此也就不足为奇了。 而此时的欧罗巴,在教育问题上几乎没有一个国家做的很好!即使是皇室,似乎也不把教育放在心上(或许作为继承人的那一个会有一些特别的教育)。而讲究教育的学校,就是教导出科学家、艺术家、建筑师、医生...这些人的地方,也是用一种粗暴的方式传授知识。 从那里走出来的很多人也不见得能够讲究礼节。 大概是心中本来就很喜欢华夏,所以艾琳看到的几乎都是华夏好的一面。 外交官是外交人员,此前也来过华夏,会一些简单的华夏语言,另外他身边也带着翻译。但是翻译人员是从本国带来的,并不了解华夏这边的具体情况。所以来到苏州之后外交官又另外花钱僱佣了一名长期留驻在苏州的本国翻译——据说此人长期为某大书商翻译华夏小说,因为他出价高,在这段时间内愿意给他做工,做一回翻译。 这个时候这位翻译完全被艾琳『徵用』了,因为他能对苏州的各种事情如数家珍,艾琳已经完全入迷了。 「...这个季节来到苏州,当然要游湖。这座华夏城市河流就是道路,和威尼斯很像,夫人一定要去看看——嗯,您说那边那几位吗?他们不是官员,是这个国家的『士绅』。他们是这个国家统治者很重视的人,往往拥有土地、功名...对,功名,您应该知道,这个国家的统治者用考试挑选官员,功名就是考试成绩达到一定水平之后可以拿到的证明...」 两个人说了很多,忽然有几个人进入宴会,翻译笑了起来:「夫人,如果您知道现在进来的人是谁的话,您一定想要认识他们!」 「唔?」艾琳今天已经见识过太多新东西了,说实在的,认识一些华夏的精英人士,这是她的愿望。所以现在无论进来的是谁,她其实都很有认识的动力。 翻译没有太过于在这位家乡贵妇人面前卖关子,而是很快宣布道:「那个穿蓝色衣裳的男子,他有一个名字『西湖客』...您知道的吧?」 从国外翻译到国内的华夏小说当然也会标註姓名,这些华夏作者的姓名翻译做不到直译,只能用一些拉丁字母拼出近似音。但只要有这个就足够了,听到翻译说起这个熟悉的名字,艾琳已经兴奋的握紧了手帕。 「当然还有他身边那位小姐。」 艾琳一眼看到了那个穿着红色裙子的少女——外国人看另一个国家的人总会有一些脸盲,艾琳不太能够判断出华夏人的年龄,好在华夏女人已婚和未婚的髮式是不一样的。那是一位未婚小姐,所以她理所当然地认为她是少女。 「她可真漂亮!」艾琳不吝惜赞嘆! 审美这种东西,既有天生的存在,有些东西就是让人觉得是美的。同时也有后天生成的存在,一开始这些东西无所谓美丑,但因为后天叠加了太多东西在那上面,所以改变了人们的认知。 天生的审美让古今中外的人们审美有着共同点,譬如说头髮,大家都喜欢浓密、亮泽的,眼睛都喜欢大而有神的,鼻子都喜欢挺一些的,皮肤都喜欢白一些的。后天的审美让人们在不同国家,不同时代有着不同的审美取向。 就比如连翘穿越前的世界,外国人很难欣赏华夏人的漂亮,他们认为的漂亮,其实也只是一种『华夏特别的风格』。然而在华夏人来看,那不一定是美的。 第1048页 这种原因就在于近代歷史上华夏人很不争气,导致外国人看不起华夏人,由此也就不认为华夏人好看了——看明代成书的《西游记》就知道了,其中有关于白种人的描写,用的字眼是丑陋。 那个时候的国人看不起外国人,所以外国人的长相是丑陋...这在几百年后的近代,是不可想像的。 而这个时代,华夏人赢得了尊重,而且隐隐高出欧罗巴一头。这样一来,欧罗巴的人当然不会认为华夏人的长相有什么问题了。而突破这一层之后,他们也就能够从华夏人的长相中看出美丑来了(同时,关于这个的审美受到了华夏很大的影响)。 而那个穿红裙的少女,在她看来是真的漂亮! 翻译在一旁笑了起来:「那位小姐的身份不一般哩!我不知道您知不知道她,毕竟她是这几年才开始有名气的。但她现在在整个华夏,也是最有名气的小说家——『乔琏』是她写小说的时候用的名字。」 听到『乔琏』这个发音的时候艾琳不太确定,再三向翻译询问发音之后才双手交握——她庆幸自己并没有穿比较紧身的裙子,那样她会兴奋地晕过去的! 是她!是她!!!她在心里尖叫! 『乔琏』这个小说家比『西湖客』更晚为人所这,但她的作品流传地很快,几乎没有人不喜欢她。一开始的时候艾琳就崇拜她,而在去年,她听说她是女人之后这种崇拜之情更是飞快地上升! 乔琏是女人这个消息是个老消息了,不过任何消息要漂洋过海总是需要时间的。实际上,哪怕是在本国,乔琏是个女子,这个消息也不是所有人都知道的。那些偏远小城,哪能收到大地方的消息啊!不过话说回来了,他们只是看小说的话,确实不用知道作者的性别。 艾琳很清楚,无论是欧罗巴,还是华夏,女人想要出头都是更难的!而『乔琏』这位小说家能够达到这样的成就,配上她女子的身份,这就让她更加崇拜了! 第589章 「所以说,连小姐结识了一个番邦女子?」王思齐砸吧了一下嘴,似乎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但想到是连翘,又觉得这件事不那么难以相信了。 连翘在市舶司的招待宴上认识了一位来自欧洲的侯爵夫人,名字太长,她只能记得最前面的名,和最后面的姓,艾琳?罗塞根,当然罗塞根也只是她夫家的姓氏而已。 此前连翘也认识过一些外国人,但艾琳和之前的外国人不一样。是她的地位更高,是个贵族吗?不仅仅是这样,更重要的是艾琳本身是个非常厉害的艺术家!在艺术领域有很高的建树,甚至参与了她们国家百科全书艺术卷的编纂工作。 这得是多么高的水平才能参与啊!(虽然艾琳能够参与进去,有名声和地位的加成,但是不可否认,她本人确实是极具艺术才华的)。 连翘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算一个懂艺术的人,事实上,她穿越之前说是平庸也不为过。她喜欢的东西虽然不说低俗,但也没有脱离大众审美,所谓艺术,离她像是天空那么遥远。 但是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一些东西发生了变化,一个是她有时间研究那些东西了,身边也有很多『超凡脱俗』的人影响她。另一个是,她很多观念、审美都是超前的,她看过去的艺术,就如同后来者看前人,这其实是很清楚的。 这就像是连翘那个时代的艺术家,哪怕是二三流水平,回到三百年前,那也是众人追捧的艺术大师——因为他们那个时代已经将三百年前的艺术消化了很多了。 这样的连翘能够理解这个时代的艺术作品,和艺术家们交流也没有问题。而人就是这样,大多数时候自己做不好的事情会越没有兴趣去做。而自己擅长的事情,兴趣会越来越浓厚。 这是很正常的。 连翘现在没有特意地去摆弄艺术,但遇到这样的事情确实很感兴趣。 艾琳和她交流了很多东西,其中包括大量的西方世界最新成果,这都是连翘此时所不能了解的。而她也相当意外地知道了,原来艾琳还是自己的书粉...甚至进一步了解到了翻译华夏小说这个产业链。 怎么说呢,没有收到版权费确实让每一个作者觉得不爽。但考虑到这个时代的特有情况,又不能说什么了。而且往好处想,这也算是变相宣扬华夏文化了。想想后世,外国人要阅读的世界名着中存在大量的华夏作品,这也挺爽的么。 没错,就是名着,实际上后世的很多名着一开始不就是消遣小说?狄更斯的作品连载在报纸上,后世的人们称他为他那个时代的肥皂剧作家。简?奥斯汀对于女性读者来说名气更大,仔细想想,她大概就是她那个时代的言情小天后吧...... 在之后艾琳滞留在苏州的一段时间内,连翘基本上成为了艾琳的女伴。带她去苏州各处游览,结交苏州的名人,其中大量都是文人、艺术家,还包括一些时下人们看不起的工匠(这些人在此时的欧洲其实地位也不算崇高,但却又能够归类到大师中,也算是很微妙了)。 而连翘也因为艾琳认识了许多欧洲的学者,就是那些和她一起来到华夏的! 大部分都是很有趣的人,就如同连翘自己的那些朋友一样,是这个时代走在时代前列的人,拥有开阔的眼界——而他们就是国外的这样一群人。 不过要说连翘最特别的收穫,大概是来自欧洲的『流行』服装了。 第1049页 华夏和欧洲的服装主要着眼点是不一样的,华夏的衣裳最重要的就是面料,款式什么的一般不受人重视——虽说几乎所有的服装都对面料非常重视,但重视到华夏服装这个地步的还是少见。 而服装的款式,虽说从上古到如今,也有不少服装款式叫的出名字,但那是几千年的积淀,就是当时当世来说,服装来来去去就是那几种款式而已。想要脱颖而出,靠的是各种花样百出的布料。 欧洲则不同,他们也重视意料,但相对来说更重要的是款式和细节! 连翘不知道别人怎么想,但她确实是是喜欢那些来自欧洲的精巧东西的——东方的丝绸确实很好,但是欧洲的蕾丝、纱料、开司米、绒布等等都是有自己的特色的啊!其中不乏让人心动的存在。 连翘和艾琳交换了一些库存,连翘这边有关系弄到特供的丝绸锦缎,而艾琳则带来了国外最好的其他布料。 特别是那些编织精美的蕾丝,连翘确实挪不开眼睛了。她决定,下一期就在《天下女报》上介绍一番蕾丝这种布料。也因为对蕾丝非常有信心,她向苏州的外国商人订购了一批蕾丝。 现在的华夏不太能过找到蕾丝。 一个是外国商人不知道蕾丝能在华夏卖出去,产品是好产品,但任何一个市场在还没有开拓之前,是不可能做的很好的,这和市场没有关系。而且在外国人眼中,华夏人对于自己的衣服很有坚持,外来的布料无法轻易获得成功(也有获得成功的例子,如火浣布之类,但实在是太少了)。 另一个在于蕾丝在欧洲也是高级货,这就像是最高级的丝绸很难获得出口机会一样,本地的贵族就能消耗完。 蕾丝在华夏有没有市场这个问题,连翘并不怀疑。或许华夏的高傲让他们很难接受外国商品,但总有一些商品是例外的。譬如现在市面上最火的外国商品,包括香料、热带木材、珠宝等等,这些东西几乎没有经歷过市场开拓,一来到华夏立刻就火爆了起来。 蕾丝拥有类似的属性——这是女人们会喜欢的漂亮衣料,而对于这种东西,女性的接受速度总是比男性要快。 至于说很难搞到蕾丝,这其实就是一个开价的问题!和华夏最顶尖的技术常常掌握在『国有企业』不同,欧罗巴商人更加独立自由,更多时候是向钱看的。 此前没有华夏人出钱买蕾丝布料,而蕾丝布料作为奢侈品在本土已经供不应求了,他们也就没有动力推广到万里之外。而现在,连翘只要能够开出合适的价格,商人当然愿意回到欧洲之后发一批蕾丝过来。 艾琳自己来华夏的时候也带了蕾丝布料,以及其他欧罗巴本土的珍贵布料,这些本是想作为礼物送给这边结交的朋友。因为连翘很喜欢的关系,几乎所有的蕾丝,整整两箱,全都送给了她。 连翘用蕾丝给裙子加了层层叠叠的、仿佛凤尾一样的边缘。还在窄袖上襦的袖口内加了一层更长的喇叭袖,这样穿起来的时候蕾丝质地的喇叭袖正好盖在手背上。另外,一些衣裳的立领也会换成蕾丝的。 她在出席社交活动的时候穿着这样的衣服,立刻引起了大众注意。女人对美丽的衣料显然更加敏感,所有人都开始打听起来她穿的是什么。 之后的事情就很简单了,蕾丝,这种西洋来的布料立刻成为苏州的新宠,所有女人都想要迅速入手。不过现在的问题是,蕾丝很难得,就算有西洋商人带了一些,但那也是极少的数量。 价同黄金,这是蕾丝现在的价格。一块蕾丝布料可以换到同样重量的黄金!物以稀为贵,市场已经相当不理智了。 然而,更关键的问题是,现在是有价无市。有钱人并不觉得这个价格有多么惊人,谁又拿不出这个钱呢?问题是,就算有这个钱,也不见得能够买到蕾丝。 这种情况随着新一期的《天下女报》,情况越发严重了。《天下女报》着重报导了一番这种布料,这本来就是流行风向标,再加上印刷图案里将这种布料画的很美——讲道理,想要通过这个时代的印刷术表现布料的美丽,蕾丝这种布料绝对比丝绸有优势的多!丝绸的漂亮一定要看到实物,蕾丝却相对没那么严重。 总之,如果现在去到外国商人所在的会馆,最热的词大概就是蕾丝了!他们只后悔没有在今年运一些蕾丝来卖!如果抓住这个机会,一夜暴富也不是不可能啊! 所有人都迅速地往祖国写信,希望能在国内察觉到什么之前以现有的几个订下一批蕾丝(等到国内反应过来,知道蕾丝在华夏成为非常受欢迎的布料,一切就都迟了!)。 只不过,现在反应再快也没用了,蕾丝布料不是说来就来的,再怎么也得等到两个月之后,运送着蕾丝的商船才能到港。 而追捧着蕾丝布料的苏州女子们,也只能暂且忍耐了。而在这段时间中,拥有一条蕾丝凤尾裙就是很多女子们拿来炫耀的事情了。 连翘自己有艾琳的馈赠,而且还是蕾丝布料的发扬者,当然不缺这个。事实上,那两箱子蕾丝布料,除了一部分用在自己身上,她都送人了。主要是一些朋友——即使每个人用不了多少蕾丝,但架不住朋友多啊! 现实生活中的朋友就够多了,再加上笔友,emmmm...... 而在新一批蕾丝抵达苏州港口的时候,连翘也请商人捎带一些东西给已经回国的艾琳。主要是一些华夏的工艺品,再然后就是一封信,几本书了。 第1050页 这两本书是最后几册《颜飞飞传奇》,都是艾琳离开苏州之后新出的单行本。 第590章 艾琳在欧罗巴的时候没有读过《颜飞飞传奇》...因为翻译和印刷滞后的关系,但是来到华夏之后,从翻译那里看到了最新的翻译小说...然后就迅速不可自拔了。 从这个角度来说,这类推理小说可能更符合外国人的口味。连翘其实已经很尽力了,《颜飞飞传奇》因为题材新颖有趣,在这个时代而言算是非常精彩,又有连翘这个知名作者加持,大众反响真的很好。 然而如果和连翘手下更加王道的作品相比,那还是不能比。 这是非战之罪,大众审美的问题,就算连翘是个穿越的,也不可能随随便便改变啊! 但是对于艾琳这样的外国人来说,这就是一部超级迷人的小说了!只看现在翻译的部分,她简直好奇地挠心挠肺的。连翘因此答应她,等到小说单行本出来,立刻寄给她。 当然了,艾琳还得找人翻译一下才能阅读。 艾琳也不止是因为自己喜欢才这样的,她同样觉得大众会喜欢《颜飞飞传奇》。 她手底下有出版社,主要用来出版一些诗歌集、新派小说。对于翻译的华夏小说,她并没有涉足,但她现在觉得由《颜飞飞传奇》来做第一本似乎也不错。所以这些小说翻译出来除了自己看,也会用于出版。 至于说会不会给其他翻译了这本小说的书商造成冲击——反正都是没有给自己版权费的,连翘完全不care。 接收了到货的蕾丝布料,东西也寄了出去,连翘无事一身轻地回到了家。发现许文华已经在她家露台坐着了,吃着冷饮,好不悠哉! 还没等连翘打招唿坐下,立刻就有人登门拜访。 「什么事儿?」许文华在看金凤最近出的小说,金凤作为行内的后起之秀,也算是近两年来成长最为迅速的作者了。新出来的小说开头着实精彩,让人忍不住对他有更高的期待。 连翘的表情有些感慨:「有人想要吃下我从西洋订下的蕾丝布料,才刚刚到港呢,这些人怎么就那么灵通?」 其实这句话也就是感慨,而不是什么发问。连翘自己内心是很清楚的,这些商人生意做的大并不是没有理由的,真的能够赚钱的生意,他们的鼻子灵着呢!说不定他们就在港口有自己的关系,拿到报关货物的清单有什么难的? 「你打算怎么办?」喝了一口清凉的饮料,许文华头都没从小说上抬起来,完全就是在享受这个悠闲的午后。 「什么怎么办?这种事情随他们去就是了。」连翘满不在乎,活似那已经入仓的蕾丝布料不是她的一样——那可都是钱哪! 其实一开始她会定这批布料无外乎两个原因,一个是她觉得蕾丝布料能赚钱,而且对于她来说是轻轻松松赚钱,有钱不赚王八蛋!另一个是为了帮助推广蕾丝布料,这种新的布料如果太过于稀少的话是掀不起什么风浪的。 不过推广的事情做的很顺利,到现在有不少人已经定了蕾丝布料了(只不过因为反应过来的时间不同,所花的成本有不同。而且有一些人反应实在是太慢了,欧罗巴那边制造蕾丝的作坊产能已经全都订了出去,这个时候有钱也不能入场了)。 这样看来,连翘当初订不订这一批都是一样的。 而正是因为抱着的是这种心情,所以这些蕾丝布料除了自己留一些存着,或者自己做衣服,或者将来送人,剩下的都卖出去才是正道理——不然她还要想办法保存这批布料呢! 而现在又是已经入夏的时节,人们穿的越发轻薄了,这个时候轻飘飘、镂空的蕾丝是极好的装饰品。可以想见,哪怕会有一大批蕾丝抵达,也不够苏州消耗的。 苏州有钱人太多了,哪怕是奢侈品消费一样很惊人。 而从苏州辐射,蕾丝潮流会扩散到全国其他地方。很容易就能推理,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蕾丝布料依旧会相当紧俏——不过这都不关连翘的事情了,最多就是她可以慢慢挑买家,挑一个开价最高的下家卖出这一批蕾丝。 至于说接下里的蕾丝贸易,那还是算了吧...这次是讨巧而已,才能这样顺利。真的让她和那些本土外国商人竞争蕾丝的进货渠道,这种事根本做不到!除非她派商业间谍去欧罗巴窃取蕾丝编织技术,然后在华夏开办蕾丝工厂...... 那样事情就很复杂了,不是她喜欢的。 对于现在的她而言,赚钱有很多办法,没有必要弄这种险。 抛开蕾丝布料这个两人都不太感兴趣的话题,连翘凑过去看许文华正在看的小说,一绺髮丝垂到了许文华正在读的那一页书页上。 连翘有一头极好极好的头髮,再加上养护得当,仿佛最上等丝绸。许文华压在书页上的手指停顿了一下,然后才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灵活地将连翘的头髮顺到一边去。 连翘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个事情,而是对金凤的这部新小说啧啧称奇:「看得出来比上一部小说进步好多...照这个势头,将来必定是有他的一席之地的。」 许文华听她这个前辈语气就忍不住挑眉:「你这个指点江山的意思算是怎么回事儿?若是我的记性没错,你的年纪比金凤那小子还要小来着...」 是要小一些,而且纯粹论小说界的出道时间,两人也应该算是一辈人。但问题是小说界的地位并不由资歷决定,这就像是科举考试一样,一个人哪怕七老八十了,只要她还是没有功名,遇到有功名的学子,还是得自称后进。 第1051页 以连翘的程度,用这样的口吻评论金凤,没有人会觉得失礼。 许文华也就是说说而已,更多是在戏嚯连翘。而连翘对此无感的话,他也不会再接着说这些。 他扔开金凤的小说,从露台的小书架上拿出一册小说,朝连翘挥了挥:「金凤最近风头再盛也盖不过你去罢...《颜飞飞传奇》写完了,你看看如今吹捧你的人有多少!」 许文华这就不是戏嚯了,最近吹捧连翘的人是有蛮多的。 主要是她的小说不重复! 时下的小说作者,特别是知名小说作者,所谓没有犯错的小说作者不改变,就是说,之前受欢迎的题材在遭到市场抵制之前,他们一般都是照着原套路往下走。 很多读者不免抱怨,只要看了一部,就不用看接下来的了,因为都是一个套路。但这种抱怨是没有作用的,因为从经济效益上来看,一切都是稳步上升的! 安守一个套路不会出事,收益一直上涨,而且自己也乐得轻松,岂不是美滋滋——不少比较保守的作者确实是这样想的。反而是锐意改进,谁也不知道会不会面临滑铁卢的风险,市场的变化根本无法预料。 真的因此影响到收益,影响到业内地位...到时候要承受一切的也只能是作者自己啊! 连翘的小说卖的多、关注度高、讨论度广,等等这些不是没有别的小说作者做到。就比如说许文华,他就是一个这样的牛人。而他显然没有得到连翘这样多的赞誉...虽然伴随着这些赞誉,更多诋毁她的言论也常常传出来就是了。 不过走到她现在这一步,已经不是诋毁能够毁掉她了。有人诋毁她,自然有人替她说话,她甚至不需要自己下场,只要她能够一直有受欢迎的小说产出,她就能立于不败之地。 连翘让人称道的小说类型的不重复!这一点有的时候会让曾经喜欢她的书粉失望,因为之前喜欢的那个,不代表之后还喜欢。但更多路人粉由此爱上了她,毕竟粉她一个人就等于粉了好几个顶级作者,不要太美滋滋哦~ 而最近正直《颜飞飞传奇》完结之际,这部小说哪怕是在连翘名下也算是特立独行的了,现在顺利完结,当然会有一批人来吹一吹。 说起《颜飞飞传奇》的完结,连翘正经想过,要怎么收束。其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男女主角的感情问题怎么解决? 在连翘的设定中,他们并不是男女之情,而是高于那个的存在。但是从现在的市场来看,大家显然不能接受这两人和另外的人成婚。最后没办法,连翘只能开放式结局,反正他们没和其他人在一起,但是也没有彼此成为眷侣。 当然了,对于《颜飞飞传奇》这部小说来说,男女主人公成没成一对只是关注的点之一。更重要的是《颜飞飞传奇》后面三分之一的剧情同样精彩,而在这部分,连翘不仅安排了案件,还引出了一个黑暗组织。 案件的安排上连翘借用了七宗罪的概念,也就是七个案件,每一个案件都蕴含着一种罪恶,这个罪恶可能在受害人身上,也可能在兇手身上。 七宗罪本身是一个很经典的概念,只不过这是舶来品,在如今的华夏显然没什么人知道。而连翘用在这里,大家也很难察觉这一条引线——更多的是觉得人间多恶吧。 相比起这个只有连翘这个原作者才能体会到的『梗』,读者们恐怕更容易注意到另一条线,那就是若隐若现的黑暗组织。 即使是单元剧一样的推理小说也是需要一条主线的,连翘现在就是在塑造这样一条主线。在男主角颜飞飞追查案件的时候渐渐察觉到,就在苏州,有一个邪恶又强大的恶势力组织(听起来很俗气,但许多小说里都这么用,招不在老,又用就行,何况这个时候这也不算老)。 这不是一个普通的黑暗组织,更像是『白莲教』一样借宗教的名义,团结起来的紧密组织。这个组织太平盛世的时候就会蛰伏起来,而稍微有些什么,就会冒出头来生出事端。 而在平常蛰伏起来的时候,他们同样拥有很强的势力,或者说太平盛世蛰伏起来的时候他们的势力才是最大的!本来这种组织就是这样,太平盛世的时候暗戳戳搞风搞雨,什么都不在话下。可真到风雨飘摇的时候,拯救万千生民完全指望不上他们。 看看哪朝哪代朝代变换的时候最先炮灰的不是他们吧! 主角颜飞飞注意到了很多兇案背后都有这个组织的影子,他们用无形的方式统治者黑暗世界,一旦妨碍到了他们,就会被用各种方式暗杀。 这种暗杀的兇手很不好找,哪怕没有太过复杂的谋杀,对于一个侦探来说恐怕也不能确定是哪个杀手动的手吧——这个杀手很有可能是一个完全不认识受害者的人。而兇手在杀人之后很快会远走高飞! 但是颜飞飞并不是一般的侦探,他的头脑不用怀疑,反正他和这个组织槓上了。 在其他的案件穿插中,这个黑暗组织犯下的案件正在一件件地发生。女主人公钟良玉和男主角上演了一出出的绝命追兇——幸亏女主角武馆出身,武功高强,这个时候就看得出来一开始设定女主角武功高强有什么用了。 随着这些案件浮出水面,关于这个黑暗组织的神秘面纱也一层层被揭落。而这个时候,黑暗组织早就已经盯上男主人公颜飞飞了。 第1052页 最终决战,迫在眉睫! 第591章 《颜飞飞传奇》的最终决战连翘说是最终,其实也不能算是最终,毕竟,这个时候黑暗组织野菜出来一个影子而已。解释一下,大概就是这个阶段的『最终』(?)。 男主人公这边和黑暗组织一开始只是互相试探而已,毕竟男主角还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和混黑的那些无名小卒不一样,杀了就杀了。如果不确定他是真的有威胁的人,黑暗组织那边也不一定会真的动手。 而随着案件一件一件告破,男主人公颜飞飞越来越深入到黑暗组织的调查当中,他们知道事情变得麻烦起来了!于是这个时候有了新的应对...他们打算暗杀男主角。 只不过暗杀这种事,对于颜飞飞这样一个聪明人来说也就是第一次有用,这个时候他没有太多防备。但是第一次的时候被女主角所救,根本没有成功。而之后的暗杀,基本上被颜飞飞消弭于无形。 此时的读者已经相当紧张了,《颜飞飞传奇》现在是集推理小说和黑道动作大片于一体,加在一起是双倍的紧张! 也正是这个时候,黑暗组织这边一位大佬出动。这位在黑暗组织这边应该算是高层,只不过因为年轻轻,所以还没有主理一方的职权。但在这个时候派到苏州来做重要工作,也能看到其受重视的程度了。 在连翘的设定中,这是个势力沿运河分布的组织,实际上这样的组织大多数也不可能盘踞在一个地方...运河沿岸一向利于『传教』。 考虑到苏州是一个很重要的城市,所以这个时候派遣到苏州,绝对是大人物才行! 这位定位为反派大佬的存在注意到了男主人公颜飞飞,开始对这个人感兴趣。而随着男主人公一次又一次地化解了黑暗组织的暗杀,大佬对其的兴趣达到了顶峰。 他开始伪装成普通人,现实生活中去接触男主角。但是他自以为和男主角搭上线了,其实男主角早就通过自己的推理能力判断出他是一个有目的的人。这场潜入从一开始就是失败的。 就在这样惊险的你来我往中,这两个人对对方都有了足够的了解。这个时候火候到了,最终决战即将到来。 一切开始于一场暗杀,对于办案的官府人员来说,这就是很普通的一个案件。但是颜飞飞能够看到反派大佬留给他的信息,这是一种挑衅,是在对他下战书。 女主角觉得颜飞飞应该冷静,但是颜飞飞根本无法轻易冷静下来。对于现在的他来说,肾上腺素到达一个峰值,他没办法抑制自己——他为什么喜欢做侦探,而不是去做人人艷羡的官老爷?很大原因就在这里了。 他切切实实地享受着和人进行智力上的战斗,由此产生的快.感是其他任何都不能比拟的。 在最终决战的时候,连翘使用了非常经典的追逃战术。即反派大佬在每一次的暗杀对象身边留下一些线索,这个线索指示了下一个将要被杀的人。如果颜飞飞足够聪明,他就能够在下一个人被杀之前赶到,然后阻止暗杀行为。 不停地思考、紧迫的时间、频繁烧脑的智斗,这简直让人喘不过气来!对于那些不爱《颜飞飞传奇》这样小说的人来说,这没有什么,因为这本来就不是他们喜欢的小说。可对于那些喜欢《颜飞飞传奇》这样小说的人来说,这就是一场盛大的狂欢! 他们享受那种观赏好的作品的状态...每一处以为这就是极限的时候,下一个剧情就会告诉你还能更『神』。 读者仿佛是一叶小舟,完全陷入了波涛汹涌的河流,操控不能,只能随波逐流了。 而男主角也就是这个时候遭遇了自己的第一个真正失败,因为自己的不冷静,他一次又一次地失败——这个时候他不明白,事件的节奏已经让对手掌控了!他顺着对方的意思去做,就是正合对方的意! 不过主角嘛,和反派不同的是,他们是有同伴的,所以最后关头总有人能够点醒他。这个时候发挥作用的就是女主角了,她本来就是一个性格非常沉静的人,而且越是危急关头,她的性格就越是冷静。 作为男主角少有的几个认可的朋友,她在最后关头提醒了男主角。 于是颜飞飞打乱了原本的布置,他知道按照原本的去做很有可能成功,因为此前每一次他已经越来越接近成功了...看起来或许下一次就能成功。但是这个时候他明白,那样离成功一线之隔或许就是对手在吊着他的鲜饵。 向来是他占据主动权的,这次的事件中他却将主动权拱手相让!这怎么可以!! 从这个时候开始,新的战争形势出现了。 只不过事情到了这里,又迎来了新的转折——他总算推理出了敌人的下一个下手目标,但是反派大佬的反应也很快。这场前后绵延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追逃战要迎来最后一战了,一切都得在那里做一个终结。 反派大佬给了男主角选择,他提前安排人绑架了一个小书院的孩子,总共有二十个小孩。此时的男主角可以选择去救那个即将被暗杀的对象,那个人知道这个黑暗组织很多事,凭藉颜飞飞的头脑,只要得到这个曾经的黑暗组织成员,恐怕对于搞垮这个组织有很大作用。 但现在的男主角和反派大佬都在争分夺秒,甚至连分兵都做不到。也就是说,只能二选一。 二选一难题也是这类小说中屡试不爽的经典情节,当这种二选一的局面摆在人物面前的时候,小说的矛盾高峰就会不期然到来。这个时候不只是做出取捨,其实一个一个道德困境、伦理问题。 第1053页 类似黑暗组织这种恶势力,早一天剷除,死的人都不止二十个!也就是说,现在要去救的这个曾经黑暗组织成员,他非常重要,他身上有着难以计算的价值。按照这样来说,牺牲另一边的二十个孩子似乎变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但是事情真的能够这样算吗?当生命的重量真的以这种数量的形式来计算,那一切未免太残酷了...这甚至让人不能深想,只觉得望而生畏。 男主角在被这个二选一折磨,书外面的读者也咬住了牙!这个时候大家的压力都很大。但事实上,所有的这一切也就是发生在几秒钟而已,因为男主角根本没有太长的时间去犹豫。犹豫的时间太长,两边都顾及不到。 最终男主人公想了很多,又像是什么都没有想,调整了原本的脚步,开始奔向二十个孩子所在的地方——如果是某些强调大团圆类型的小说,这个时候可能会两边都要。但这个时候真的做不到...而且也可以为下一部《颜飞飞传奇》预留一些余地。不然这个时候就这样超神了,下一部怎么□□暗组织? 是的,下一部《颜飞飞传奇》,连翘收集的素材实在是太多了,一部小说根本用不完,得至少两部才行。只不过连翘最近真的被推理小说写吐了,所以她觉得自己得休息一段时间,写点别的轻松的东西。至于说《颜飞飞传奇》再等等吧...反正等小说第二部 ,这也算是个合格书粉该有的修养了...吧?【滚粗,不要脸.jpg 而在救下二十个孩子之后,男主角才去找那个黑暗组织曾经成员,果然已经被杀了。而根据现场,颜飞飞很快推理出了是反派大佬亲自动的手,而根据之前的猜测,反派大佬这个时候恐怕要跑路了。 跑路的最佳地点是...码头。 而等到男主角到达码头的时候,一切已经迟了了,最新一条船出港,而反派大佬就在上面,正好失之交臂。 反派大佬会来到苏州本来就是为了杀叛徒,这些叛徒背叛了组织,而且如果他们泄露情报,对组织是极大的不利。然而由于他们对组织足够了解,轻易逮不到他们,反侦察能力赛高! 不得已,苏州这边向总坛请求援助,于是才有了反派大佬到苏州杀人...他本来担任的职位就是类似『锦衣卫』一样的存在。 这次的失之交臂后,黑暗组织暂时安稳了下来,没有了太多显眼的活动。而男主人公呢,他似乎也因此暂时放开了对黑暗组织的调查,两者之间相安无事。但是彼此都很清楚,这种相安无事只是暂时的。 一切的一切都是在酝酿一场新的、更大的风暴。 结尾的时候,女主角钟良玉老家来信,家人让她回家相亲,她也到了不得不嫁人的时候了。 颜飞飞是个情商为零的笨蛋,他推理出了钟良玉心不在焉,但却不知道她是因为相亲的消息才这样的。等到女主角请好了假,东西都收拾好了,要回老家相亲的时候,他才从医馆女主同事那里知道,她是去相亲的。 他当然对此没有嫉妒之情,因为他对她并不是爱情那么简单。但心中微妙是少不了的,他就像是小孩子一样,不愿意让别人将自己的小伙伴抢走...... 「回老家相亲?你是乡下人吗?既然来了苏州,怎么不在苏州嫁人...我认识不少好男子。」颜飞飞在码头还在喋喋不休。 而一向沉稳内敛的钟良玉早就看出这不是他真正的意思,所以她板着脸:「所以你到底是想说什么呢——可别拿这些煳弄不过去的话骗我了...再不说我就要走了。」 时间仿佛静止,男主角颜飞飞总算说出了真话。 「你来做我的助手,要是嫁人了可怎么接着做?」 这是很自私的话,难道就要为了给你做助手不嫁人了?但是钟良玉明白颜飞飞这句话并不是表面的意思那么简单,他的重点不是不想让她嫁人,而是想让她一直做他的助手。只不过这个人有的时候就是这样,不能好好说话。 似乎是意识到了自己说了什么样的话,颜飞飞又飞快地增加了一句。 「我不要别的助手!」 没有钟良玉的回答,小说到这里就暂时告一段落了。 第592章 《颜飞飞传奇》在剧情上确实告一段落了,不少人当然看出这个故事未完待续。记性好的人很容易记得,连翘曾经写过分为上下部的超长小说《宦海》......向连翘确认,也很快得到她确认的消息。 没错,这确实是未完待续。只不过和大众想的,很快就会在人气正高的时候出续集不一样,连翘非常干脆地拒绝这一点,中间可没有一点儿拖拖拉拉、勾勾搭搭。对此,连翘也非常坦诚——《颜飞飞传奇》这部小说实在是太耗费精力了,远超其他小说地耗费精力。 即使是他这个出了名的精力旺盛的人,也一样! 就现在而言,她需要放松一下精神。在短时间内她可能都不会再重新摆弄《颜飞飞传奇》了,这是她已经想好,绝对不会动摇的事情。 对此,不少读者虽然失望,但更多的话也说不出来。毕竟连翘在小说这件事上是业内出了名的劳模,她这样的作者长久下来积攒了深厚的口碑。这种口碑平常似乎一点用都没有,但真正管用的时候是真的管用。 就比如说这次,对于读者来说,就不太会有反感的情绪。即使是对《颜飞飞传奇》投入了很多感情的死忠级别读者,这个时候也不禁为连翘开脱:『嗯...这种事怎么能怪乔琏先生呢,她是这样努力地写小说了啊!』。 第1054页 这就像是一个平常表现优异,一直是班上优等生的学生突然在课堂上睡觉了一样。老师不仅不会觉得这个学生昨晚打游戏,又或者今天懈怠学习。而是会下意识地觉得,会不会是这个学生昨天通宵学习,又或者今天生病了。 听起来是一种偏爱,但这种偏爱也不是无理由来的,一切都是长期积累的产物。 另外,真正是这部小说死忠粉的人也能够明白她所说的,这部小说实在是太费精力了,这是什么意思。和普通的小说不一样,这部小说光是想各种案件就让人觉得脑仁疼! 虽然真的追究起来,其他类别的小说也不一定比推理小说更加省心。但在这个推理小说才刚刚出头,一切都是摸索着来的时候,读者们从自己的感性认知体会,还是贊同连翘的话的。 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大家虽然心有不甘,还是暂时放下了对《颜飞飞传奇》的不甘,转而期待起连翘的下一部小说来了——能够这样顺利,还有一部分的功劳得归功于大家对连翘的乐观。在大家看来,她的产出快且稳定量大,就算做做别的小说,也能很快回头将《颜飞飞传奇》的窟窿给补上。 当然了,更重要的是,已经决定的事情无法改变,相比起纠结于已成定局的《颜飞飞传奇》,更多人对《颜飞飞传奇》结束之前就已经在打gg的《二头刻》有着相当相当的兴趣。 没办法,喜新厌旧是人类本能,大家现在显然对新小说开始上心了。 《二头刻》听起来是一个不能理解的名字,但如果是小说业或者报业的行内人就应该完全清楚。这其实是一个『行话』,指的是作者小说印刷单行本的时候使用的一种特殊的字体。 一般来说,除非特别要求,不然的话小说作者出单行本,默认就是这种字体。 这种字体的特点在于比报纸印刷字要大,但又比一般的印刷字要小。报纸印刷字最小,这是都能理解的,这其实是报业降低成本的办法,需要在有限的篇幅上印刷最多的内容。而要做到这个地步,最简单易行的本法就是缩小字体了。 而出单行本也是一样...虽然不至于像报业那么抠门,可相对于普通的出版物,动辄十来卷、十几卷的长篇小说也实在是太长了。这么长的出版物如果不能使每卷薄一些,降下价格来,恐怕会吓跑不少读者。 这就像是后世图书业萎靡的一段时间,口袋书兴起,原因几乎是一样的。 所以,『二头刻』绝对是行内人提到,无人不知的词,但同时对读者来说又很陌生。陌生到乍一听觉得这是一个很怪的名字,没人知道这个小说说的是什么。 不过连翘可没有那么恶趣味,更何况她也是要做宣传的,宣传的时候总不可能只出一个书名吧!所以在解释之下,读者总算知道了『二头刻』的含义,同时也知道了这部小说说的是什么。 这部小说说的是一位年轻作者在行内从一文不名到构建属于自己时代的故事!! 一个小说作者写小说作者的故事,虽然听起来有点绕,但确实是这样没错。 在提前的宣传中,连翘用了很多鼓动性的词语——其实就是告诉大家,这部小说会好好地科普行内的一切,从最基本的东西,到行内都可以称之为秘闻的,统统都会提到。 不得不说,大众对此是很感兴趣的...读者一直对这种讲述某个专业的小说非常有兴趣,这一点在现代网文里就可以看出来了。这些小说只要有一个过得去的文笔,配上行内干货,就能引得不少读者喜欢了。 冲着长见识,大家也会读的! 小说诞生至今不知道多少年了,而小说业正式进入现今这个黄金时代也四五十年了。在这些年里,小说作者这个职业伴随着许多畅销小说而出名,变成为人所知的存在,其人气完全不像是一个新兴的小众职业。 这里面的原因么,要么是真的喜欢小说创作,这种人古往今来从来不少!而且这一类也可以细分为喜欢小说创作本身和喜欢小说创造带来的名气两种。 要么就是看重钱财...显然,许多作者一夜暴富的故事激励了足够多的后继者。这或许听起来不够高尚,但现实就是小说业能有如今的辉煌,这方面的原因占了大多数。 理想是很美好的东西,但对于更多的人来说,这太遥远了。实际上,真正能够带来一些反响的行业都是这样,都是在能够给从业人员带来经济支持的前提下,这才变得火热。 大多数人都不是靠喝露水能活的小仙女,资本更是赤.裸裸的存在...... 小说作者成为很火热的存在,小说作者也越来越成为不少人憧憬的对象(相对于读书科举、经商赚大钱这种改变个人与家庭命运的选项,成为小说作者的好处就在于成功率高一些,而且失败了也不会让人背上债务,最多就是生活暂时窘迫一些而已)。 这种情况下,大家对这个大众眼中既显得熟悉,又显得陌生的行业确实非常有求知慾——因为报纸上面常常登载小说业的消息,所以大家看起来对小说业是熟悉的,对每个小说作者也能如数家珍。但仔细想想,其实大家了解的也不过是表面的东西,真正深入去的内容,竟然一无所知! 这和世界上其他职业,哪怕是贴近生活的职业一样!对于普通人来说,除非是自己做那个职业,不然也就是听起来熟悉,实际上这个行业的运作方式,以及参与这个行业的人都是不清楚的。 第1055页 这样一来,《二头刻》这部作品就显得非常突出了,大家迫不及待地想要看看这部小说作者写小说作者的小说,也想从中窥探那个神秘的小说业! 而对于连翘最终出了一部这样的作品,大家不是不惊讶——虽然前一段时间连翘有频频参与一些活动,然后向他们打探一些事情,多是他们的从业经歷,一些前尘往事,然后相关行内的专业问题也问了一些(这个不用问太多,因为她自己也很清楚)。 但问了这些又如何呢?这不一定是为了新小说做准备,而就算是为了新小说做准备,没有相关经验的同行们也不一定就能够通过这些猜到她选定的小说题材。 话又说回来,就算知道连翘选定的小说题材也没有太大的意义。 虽然连翘很出名的一点就是她写什么题材红什么题材,在她身后跟风,只要手脚够快,总能赚钱。但那是在知道她怎么写小说的前提下,如果只是一个题材的话,其实帮助不大,还得知道她怎么写这个题材才行! 而对于现在这个题材,说实在的,他们并不知道连翘会怎么写,只是下意识地觉得这可能是个主流小说。 「当然是主流小说!」连翘笑眯眯地在朋友聚会上表示肯定,这其中有别人不知道的笃定。 她虽然是个女生,但是很长一段时间内她都是日本少年漫画的粉丝。而日本少年漫画最有名的『j社』,其对王道少年漫的核心定义就是『努力、友情、胜利』! 从这个角度来说,连翘的新小说《二头刻》简直不能更加主流——这就是个乡下小子努力奋斗,然后收穫友情,最终走到行内顶尖的小说!完全就是王道热血的不行! 而从成年人喜欢的都市小说来看,这种职场都市小说也是一个相当受欢迎的分类...... 这个时代虽然还没有这个分类和概念,但是隐隐约约的,大家对于小说是不是主流小说也有了一套自己的判断方法。从这个角度来说,但凡是有眼力一些的人都能得出这部小说就是主流小说的结论。 而除了惊讶之外,就算是行内人也好奇起她会怎么写这部小说了,或者说,正是因为大家是行内人,所以才更加好奇她会怎么写! 以往大家对她的新小说好奇,大多数都是抱着提高业务水平,不能不知道行内流行风向的想法。但新出来的小说《二头刻》不一样,大家真的很好奇,这个行业在连翘的笔下会变成什么样子。 连翘当然知道他们的想法,总的来说,她想写一个关于奋斗与感动的故事!小说关于这个行业的内容尽量向写实系靠拢,但和奋斗与感动的主旨相悖的时候连翘就会选择削弱写实。 不是说写实不重要,但写实的目的本来就是让奋斗与感动的主题更加清晰,而当写实成为这个主题的障碍之后,那么被她捨弃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说到底,她并不是为了写实而去写这部小说的! 关于这部小说,她有自己原定的想法——她就是想要写一个热烈奋斗的故事,其中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就连奋斗与困难也充满了难以言说的光芒!这近乎一个童话故事,但不可否认,几乎每一个创作者心中都曾经有过一个类似的故事。 第593章 《二头刻》这个故事起源于一场鸡飞狗跳的离家出走——小镇杂货铺子家的小儿子秦颂是被父母寄予厚望的儿子。秦家有两个儿子,长子早早地就确定要继承家中的杂货铺子,虽然很值得信赖,但家中并没有在这个老实本分,甚至有些木讷的儿子身上倾注太大的期待。 反而是秦颂,从小读书就很有些灵性的样子,很得蒙师称赞。也是因为这些称赞,父母生出了某些希望...会不会小儿子能够读书科举出人头地呢?在这个时代,人们要改变命运,改变社会地位的方式也就是那些,在父母眼中读书是一条好出路! 甚至不需要太高的功名,做官什么的不说了,但哪怕是最低等的秀才,有了这个功名也能在小镇上顺顺噹噹地开一个私塾。这样的日子固然不富裕,但一个乡镇小杂货铺的小儿子来说,这也算是很好的出路了。 父母的打算很好,也是一番爱护之情,但从当事人秦颂的角度来说,就不是那么容易能够接受的事情了。 事实上,少年时代启蒙时的那点灵气在读书科举这条路上帮不了他太多。和其他立志于读书科举的同窗相比,他并不是最笨的那个,但也绝不算是有天赋。而与此同时,他深刻地知道自己没办法专心致志地去研究四书五经,做死扣字眼的八股文。 他亲眼见过那些真正刻苦的读书人是怎么投入到科举这场战争中的,有的人可以三年不从自家的楼上下来,吃喝都从吊篮拉上去,拉撒也能通过同样的渠道弄下楼——每次回忆起来都觉得嵴背发凉不寒而慄。 秦颂本来就不想要死磕科举,再加上父母并不了解他的心情,硬逼着他做这个,他更加厌恶了。而在他的内心而言,从读到第一份连载小说的报纸开始,他的全部注意力已经被小说占据了!从一开始的将小说当成是消遣,到后来他也有了自己写小说的想法。 秦颂生活在一个江南小镇上,这里固然不如城里方便,但还是比真正的乡下要好一些的。对于那些有自己送报体系的大报馆,他们的报纸是能够延伸到这里的...所以秦颂并不缺报纸看。 第1056页 追连载的日子就是秦颂最快活的时光...但是这件事得瞒着来,因为对于父母来说,这完全就是玩物丧志。 一开始的时候尝试自己写小说,成果当然是很不成熟的。写小说这种念头,喜欢读小说的人或多或少都产生过,只不过将这个念头付诸实现这一道关卡就要筛掉大部分人。而这些尝试去写的,没有在一开始被这件事的困难打倒,不管好坏,总之是完成了作品的,这更是少数。 所以才说,其实写小说也是有门槛的!哪怕是那些写的非常差,在读者眼里觉得简直莫名其妙的作者,他们其实也是战胜了很多人才走到这一步的。而一开始的筛选,与其说是从天赋、能力这方面淘汰了很多人,还不如说是从性格上淘汰了很多人。 那些没有将写作念头付诸实现的人,那些初次尝试写作,觉得有些困难,然后就中途终止的。他们其中有些人其实天赋很不错,而之所以没有了之后的可能性,只不过是他们心里没有对这个行业强烈的渴望,以及一颗坚持的心。 在连翘的笔下,秦颂这个角色一开始的时候和普通憧憬小说行业的人差不多,初次作品不会好到哪里去。但他是一个对自己喜欢的东西很能坚持,而且精力充沛无限的人,所以他战胜了很多人,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夫子在课堂上讲课,但那些内容对于秦颂来说没有丝毫的吸引力,之乎者也什么的是很神圣,但他又不喜欢!他喜欢的是小说,关注的也是小说,趁着这个时间,他就在心里构思小说。 他有一个自己做的小本本,想到什么有意思的情节就记下来,觉得某个人物设定不错也记下来...各种各样的小说素材,在他十七岁那年已经积攒了十多本了! 而此时的他,也开始尝试着向城里的报馆投递自己的小说,大部分都没有回音,可能根本没有被人看到。但偶尔也会有编辑对他有兴趣,发来回信,顺便指导了他一下——然后也就是这样了而已。 对于一个成名作者来说,他随便可以住在哪里,报馆会想办法拿到他的稿子。可对于一个新人作者来说,没有报馆会做这种麻烦事。更进一步说,他现在根本没有在报纸上登载小说的机会,他得先得到编辑的认可。 而得到编辑的认可,第一就是有天赋,是吃这碗饭的人,这一点中的『天赋』水平放的并不高,秦颂能够得到一些编辑的回应,说明他是过关的。而之后第二点,就是能够达到符合市场这个要求。 光有天赋可不行,最终还是要有作品出来才可以。而这个作品要求,并不是惊世骇俗、开创性什么的,而是最简单,但对新人来说却始终很难的『达到要求』。给读者看的小说和自己自娱自乐的小说有着本质上的不同,从这个角度来说,这是一个商品。既然是商品,就不能想写什么是什么,得最大限度考虑到读者的想法。 这听起来可真让人沮丧,自己为之奋斗的东西不止有表面上看上去的光鲜亮丽,也有这样看不见的苦涩——说到底,这个行业和其他行业没什么两样,也有自己做事的规矩。 而就是这个获得编辑信任的过程中,大量的新人作者都得常常去编辑那里修改小说,接受相关辅导。而这些,呆在镇子里的秦颂根本做不到——他是可以写信联繫编辑们,但是对于编辑来说,为什么要在自己本就繁忙的生活里增添这个多余的事情呢? 除非是让他们看到极高的天赋,觉得做这件事值得,不然一般情况下他并不会长期远程指导一个新人。 秦颂清楚地知道,自己得离开小镇,去到城里,不然他永远没办法在这个他喜欢的事业上更进一步。 以上的内容其实都是后面陆陆续续的插叙,而《二头刻》真正的开头其实就只是一场离家出走而已——男主人公秦颂,暗暗抱着早就打包好的行李,以及极少的一点儿钱,这钱是他一点一点积攒的零用...他从很早就开始筹划起自己的离家出走了。 其实他还想打工攒钱来着,只不过小镇太小了,他做这件事根本瞒不过家里人,到时候家里人知道他不好好学习而去打工...会有什么反应,他用脚后跟都能想到。 在这个春末时节,夜晚还有一些凉的季节里,男主人公秦颂似乎一点儿也感受不到寒意,或者说他其实是热血沸腾了,激动的心情完全掌握了他那颗年轻的心。留下一封信后,他偷偷摸摸地在黑夜里逃家,然后搭上了去苏州的第一趟船。 因为晚上没睡的关系,船上的他一开始的激动过去,开始瞌睡起来。好在他一个大小伙子,行李也就是一个不大的包袱而已,所以将包袱揣在怀里后就能抱着睡着了。 而等到船夫靠岸,船工提醒,他这才揉了揉眼睛,知道自己到地方了——说实在的,他虽然是个江南人,离苏州城也不是很远,但说起来根本没有来过苏州。而这次之所以选择苏州实现自己的抱负,除了这里近,也是因为自己此前所有关于小说行业的想像都是围绕这里而来的。 这个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回过神之后男主人公秦颂立刻行动起来。 一边吃着包袱里带着的糕饼,一边立刻去找牙行。他是提前做过攻略的,所以这个时候也不至于手忙脚乱——相比起吃饭,他先得将住宿的地方解决,不然今晚就只能露宿街头了! 第1057页 客栈不是不能住,但是客栈多贵啊!初出茅庐的少年虽然有一些缺乏经验,但也不是完全的不谙世事,他很清楚,自己恐怕会有很长一段时间要面临经济上的窘迫了。为了能坚持理想坚持地久一些,一开始就得注意花钱的问题。 如果真的基本生活都成问题,即使是再喜欢这个行业,恐怕也不能坚持下去了,毕竟人还是要活命的。 秦颂此时的行为其实就是对书外读者的一次科普:一个稍微有点规划的新人在事业之初得抱着什么心态,又得做些什么,看起来很质朴,但对行内的绝大多数人来说,这就是确确实实的生活。 主人公秦颂的目标是很明确的,他得找一个价钱便宜而且是单间(他需要写小说,所以很难和别人合住,而且在不熟悉的情况下和人合住,这是很有风险的!合得来当然是好的,要是合不来,那就是灾难!) 而在此基础上,其他的要求都得靠后,即使是一些治安没那么好的地方,男主人公秦颂都愿意尝试!毕竟他不是出门闯荡的女孩子,安全上面保障好一些。只要他不自己作死,平常注意一些,估计问题不大——毕竟,治安再不好,这里也是苏州,这是个富裕的城市,政府管理也向来上心,再差能差到哪儿去呢! 这一单显然没什么油水,牙行的经纪都懒得带他走太多的路,只是在地图上比划符合他条件的屋子。将每个屋子的情况都描述一番,然后不断缩小选项,等到选项只剩下两三个的时候才带着男主角去看房。 房子的条件不算好,都很破旧。最终秦颂选择了一户家户人家出租的屋子,这家的经济条件一般,房子也不是很好,但胜在干净,更何况这家人很不错——实际上他也没什么挑拣的余地。 第594章 一般来说,热血王道作品的主角非常不好塑造!这其中最难把握的就是一个『度』。若真写成一个最普通不过的人,故事的推进就会显得没有可信度。可要是塑造成天才,也就很难有热血的感觉了。 所以很多热血王道作品的主角都是看起来很普通,实际上最不普通的角色——开场『废柴』『吊车尾』什么的,但其实都是天选之子,看看那些主角的家谱,emmm..... 连翘在一开始写《二头刻》的时候也犹豫过主角的人设,按照道理来说,写小说没有天赋,那是真出不了头!她要写的不是一个普通的从业者,而是最终能够勇攀高峰的大佬。说这个人天资平平,那实在是没有说服力啊! 但真要那么设定了,这个故事就会变成一路平推的爽文...说起来热血王道作品也是爽文的一种,只不过其中有一些不一样而已。不过不管怎么说,她打算写的是热血、奋斗、努力这些东西,一开始设定太过厉害,这和她的想法有些背道而驰。 于是她写出了秦颂这样一个主角,他的天分是有的,但绝对算不上有多么惊人。至少没有一写小说出来就被编辑惊为天人,抢着要收入麾下。 而他和普通人最大的不同,连翘设定的是热爱,无与伦比的热爱!这看起来很普通,要说热爱,行内又有几个人没有呢?但连翘有连翘的办法,说到底她并不是要写纪实文学,这个故事让主人公通过无与伦比的热爱,一步一个脚印走向成功,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这样登顶有些不真实——完全不会啊!这样或许会很艰难,但不能否定事情确实有那个可能性。而最后能不能说服读者,只看连翘写的好不好而已。 而在连翘的笔下,秦颂踏实的过分,也用功的过分。没有什么一朝成名天下知,他就像是一个最普通的新人作者,开始在行内活动...他天赋不差,这个时候人已经来了苏州,可以就近接受指导,找一个编辑还是很容易的。 而在此之外他还积极寻找一份工作,这个时候的他可没办法靠着写小说养活自己!至于带来的行李,其中除了一套可以换洗的衣衫,就连被褥都没有!他的银钱有限,置办下不得不置办的傢伙之后很快就不能支撑了,他得想办法把日子过下去! 不过,就算是行李再简单,他也有没有忘记带出来的东西,那就是他那十几册记下素材的小本子。然后还有两个墨块、一个烟臺,三四支毛笔——如果不是纸张太重,他甚至想多带一些纸离家出走。 不为别的...因为他坚信他的事业可以保证他的生活,即使现在不可以,将来也可以。他带着这些东西是觉得:只要有这些,他就能活下去,他不需要别的。 他想要给出名作者做助手,但是这种工作找不到,最后他去了书铺工作,专门负责计算收货出货的事情。做这个工作虽然不比帐房要很专业的苏样,但需要识字,还得会一些简单的算术,所以得读过书,而且功课还不错的人才能做。 不过这些对于秦颂来说就太简单了,老闆考察了一下他的能力,立刻就让他上工。了解到他现在经济上的窘迫处境,还愿意预支他一个月的薪金,他很感激这个。 「哈哈哈,若是阿秦日后写小说本子出名了,那我们脸上也有光嘛!」老闆在苏州多年,不认识什么知名作者,但是秦颂这样的追梦少年还是见过的,对此多有鼓励的意思。 在书铺里面工作很有好处,报纸什么的,几乎可以不花钱,而出版的小说呢,也能用极低的价格买下来。更何况因为他做的工作需要用到笔墨纸砚之类,这些其实是很有富于的,也能补贴他的消耗。 第1058页 说白了,他就是在用这个工作养活自己心中的事业。 而在苏州最初的时光,秦颂进步很快,从一个野路子少年开始对『出版物』有了一定的理解。 同样,也是借秦颂的经歷,读者清楚了底层作者到底是怎么讨生活的——秦颂必然有自己的生活圈子,以现在的情况,当然就是一些同样底层的作者啦!这些人都在努力求上进的阶段,彼此之间也会探讨小说创造,久而久之,谈得来的自然就成了朋友。 剥开这一行光鲜亮丽的一面,其中的心酸与困苦也是看得见的。 在这一段里连翘塑造了好几个有戏份的角色,这些人有的天赋平平,入行已经四五年了,但依旧没有起色。『聪明人』这个时候就应该学会放弃,然而人家偏偏不!他相信人定胜天,有的时候这个朋友都有些魔怔了。 有的人心胸开阔,颇有天赋,和男主角很快成为了谈得来的朋友——在男主看来,这个朋友出头只是时间问题而已。但世事就是这样的玩笑,他偏偏没有时间! 家中老母亲生病,但因为家贫的原因没有能力医治,也因为不想耽误儿子,所以老母亲做了隐瞒。等到别人告知的时候,这个豁达的青年充满了痛苦...他借钱回家,想给母亲看病,但一切都迟了。 他没有再回苏州城,只是给作为朋友的男主角写了一封信,算是告别——梦想很美好,但是对于一个顶立门户的男子来说,出发支撑一个家,这才是最痛苦的事情!同样的事情他不想经歷第二次,在遥遥无期的等待面前他选择了投降,决定找一份踏实的工作。 从事他们这一行的至少是识字的,再加上造句通顺,言辞合理,这种程度的受教育水平,在古代就算是远超平均了。如果只是找一份保障家人生活的稳妥工作,这是很容易的。 这样的人物有好几个,前前后后出场,丰满了这个世界。这些故事有的励志,有的让人哭笑不得,也有的让人唏嘘,但这就是现实生活中他们这个行当的真实! 而男主角,他见识了各种各样的人,但这个过程没有让他对自己的理想失望,反而让他更加坚如磐石了。 所以读者们看到了一个,乍一看有点过于朴素(天赋有,但是不惊人,性格有坚韧突出的一面,但是并不张扬),但仔细品味中,一个越来越喜欢的主角。非要说这个角色有什么特别的,大概是很容易让人想到自身吧。 这个时代的小说当然也有亲民派,就是主角设定地接近普通人,方便读者有代入感。但这个所谓设定的亲民,往往是通过让一个角色的人格出现污点实现的!用四大奇书之首的《金瓶梅》举例,西门庆这个角色写活了一个明末官商结合的财主。 他身上有这种人的优点,果敢、自信、强势、精明,该花钱的时候非常捨得花钱。同时,作者也毫不吝惜地在他身上放了大量的缺点,好色只不过是其中之一罢了! 真实的人很大程度就是这样,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大家在读这种小说的时候不会把这样的主角当成是神,只会认为他是自己或者身边某个人的化身。 但说实在的,过犹不及,整体风格上有些用力过勐!后世塑造主角的时候可以在主角身上加入种种缺点,但有一些堪称雷点的东西不能触碰。这种雷点加入主角的塑造,那就不是贵在真实,而是『跪在真实』了! 有的时候亲民很重要,主角讨喜也很重要呢! 秉承着这种思路,这才有了秦颂这个角色。他身上很多方面都不突出,但是随着时间越久,那股子韧劲儿就会越来越明显。所谓不疯魔不成活,他在面对小说的时候那种坚持、努力,一开始或许看不出来,但慢慢的总能变成最为打动人的东西。 无论什么时候,热血和努力都不会过时!这不是什么心灵鸡汤,而是人们需要这个!实际上,哪怕是相信天才改变世界的那些人,见到一个人的努力也不可能完全不动容。说到底,这个世界上的人除了依靠物质能量活着,也得依靠精神能量。 一个人必然得有一些信仰! 更进一步地说,如果将努力全盘否定,这个世界还能进步?直接等着亿万分之一的天才出生,不就好了? 一开始的时候男主角显得灰扑扑的,有些不起眼,但这就像是钻石一样,它藏在石头里,人看不到他。只有不断地打磨,最终脱去粗粝的外壳,露出坚硬、闪亮、晶莹剔透的钻石来。 这样的男主角读起来或许没有那么爽,但节奏把握的恰到好处,更让人感动,死忠粉也更多。而且爽文大多是好戏在前头,后面就是在啃前面的老本而已。这种节奏恰到好处的小说就不一样了,往往慢热,越是后面,读者越是滚雪球一样的多。 而男主角秦颂,他在这个被大家认识的过程中开始成长起来,小说越来越好。而随着第一篇小说发表,读者甚至有一种由衷的喜悦与欣慰!在这个角色上他们投入了真情实感,有这样的反应也算是真实。 而这个时候小说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部分,毕竟新手任务『发表一篇短篇小说』完成了,达成了初出茅庐成就。下面应该将目标定位小有名气,多多的发表短篇,最好是弄出中长篇来。 写小说需要的是张弛有道,发表第一篇小说的小高.潮过去,接下来是一段日常描写,包括男主角将登载小说的报纸寄回家去。这个时候虽然暂时和家里『断交』,但一家人那有隔夜仇呢! 第1059页 而这个中间过渡很短,因为秦颂的征程才刚刚开始呢! 从第一篇小说被登载,日子似乎变得顺利起来,发短篇小说变成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主角普通也得有个程度,前面发短篇小说都嫌费劲的话,将来怎么登顶呢?) 而真正的门槛则在第一篇中长篇小说的发表——谁都知道这是作者们鲤鱼跃龙门的那道龙门!只有连载过中长篇小说的作者才能称之为出道,被认为是真正的小说作者。而每年过不去这个关卡的年轻作者可不要太多! 第595章 连翘笔下的故事还在继续,《二头刻》中的男主人公秦颂和很多其他的小说作者一样,卡在了恐怖的『短篇陷阱』——明明已经登载了不少短篇小说,最基本的生活已经得到解决,但是长篇连载机会始终没有。 这个问题在业内是有原因的,一方面短篇小说写得好不代表长篇小说也能写好,短篇小说水平不够,发一回也就算了,并不会对报纸产生多大影响。但是连载就不同了,作品是要持续下去的。虽说小说反响不好可以腰斩...可是腰斩难道是好名声吗?真正有点牌面的报纸每年都有腰斩名额,腰斩作品太多说出去可不好听! 另一方面,僧多粥少! 大家都知道,报业正在发展期,每年的报纸总量都在增多,与此同时,小说出版业的体量也在每年提升。这样一来,小说业需要的人才似乎在不断增长——然而这也就是个表面能够得出来的算术题,实际情况要复杂的多! 对于已经出名的,或者退一步,受到市场认可,已经证明自身的作者,这是怎么也嫌少的!不断收到各种约稿,只恨这些作者不够勤奋。如果可以的话,报馆和书社的人恨不得派工作人员,拿着小鞭子赶着他们写,一直不要停! 但是,对于男主角秦颂这种,还没有证明自身的作者,问题就不是这样了。报馆也好,书社也好,他们对于这种作者都是有疑虑的。再加上这个群体十分广大,就算愿意给他们一些机会,分一分,到手的机率也就很低了。 能拿到这种机会的,无疑都是幸运儿,而男主角显然不是这种幸运儿。 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但是秦颂不愿意就此认命,静静等待命运的安排——等待那个机会总有一天落到自己头上!他想要自己争取! 这个想法是很好,但问题是男主并不是一个有门路的人,他出身普通,也没有被有名气的编辑看中。这些日子来到苏州追求梦想,甚至行内聚会都很少去,只是专心于小说而已...也因此连巴结一个要好的前辈都没能做到。 这个时候连翘安排了新的人物登场——许多陷入『短篇陷阱』的作者,他们其实比那些根本得不到小说发表机会的作者更惨! 那些人当生活无以为继,除了疯傻的基本上也能明白自身的处境。也就是说,他们的人生大部分还能够回到正轨。 但陷入『短篇陷阱』的作者就不一样了,他们的生活并不宽裕,但却能够生活下去。也因此给了他们在这一行继续坚持下去的动力!另外,有的人是在这一行奋斗太久,对入其他的行当有一种惧怕,干脆继续龟缩着不出。 这样一来,一年又一年地坚持,自我说服自己是为了理想。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渐渐蹉跎了青春——他们中的很多人忘记了最早的壮志凌云,每个月专注于拉各种关系,找到发表短篇小说的机会,好维持生活这样子。 要知道每年入行的新人实在是太多了,登载短篇小说相对容易,但竞争还是很激烈的。 这个时候,这些人恐怕已经不记得什么理想了,有的只是有一天混一天! 计算就能知道了,一个人一个月只要登载个两三篇小说就能保证过得去日子了,而写下这两三篇小说其实花不了多少时间。也就是说,除开工作,这些人剩下大量的时间可以四处闲逛。 「这一行是养懒人的地方,若是不能一门心思想着向上沖,在这个位置久了就废了!」认识的前辈看秦颂勤奋,曾经提点过他。 最开始的时候秦颂不明白这话的意思,但到如今,她还哪有不清楚的! 于是在这个节骨眼上,他做出了新的选择,选择去写地下小说。 这又是一个对于读者来说常识上的盲区了,读者知道小说作者,而且将所有写小说本子的都归类于此,他们可不知道,有一类小说和小说作者会被单独归类! 地下小说作者,专门写书商定制小说的小说作者,这和那种直接和书商合作的有名气的作者还不一样!后者的代表人物是写志怪小说的白明星,顶尖大神之一,没有人会怀疑其业内地位。 前者就不同了,他们不只是同样不走报纸这一道,在别的地方也和普通的小说很不同。 工期紧张,没有版税,一锤子买卖,小说紧跟风潮,不强调精细,小说出版时作者并不署名(就算署名,也得单独使用一个笔名,这个笔名不能是曾经在报业混的正经笔名,而将来上岸后也不能继续使用这个笔名。如果不能遵照这个规矩,就会被整个行业排斥)。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行业内是十分歧视地下小说作者的,只要是入了地下小说业务,基本上就没有翻身机会了,主流小说界根本不接纳这些人。但是后来随着地下小说业越做越大,很多新入行的作者迫于生活压力又不得不入这一行,完全排斥也做不到了,这才放松了对这些作者的限制。 第1060页 但即使是这样,基本的面子还是要的,地下小说使用的笔名和主流小说的不一样,就是体现之一,某种程度上称得上是掩耳盗铃了。 进入到地下小说行业,这意味着休息不好,活儿来的时候睡眠都不够,更别说其他的了,一旬写好一部中篇小说这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同时,从回报率来说,地下小说也远远不如主流小说行业。另外,进入到地下小说行业,顾名思义,就是个地下了,得藏着掖着,不能让人家知道自己是这一行的,扬名就更不要想了!这一行做到顶峰也能赚到不少钱,但在小说行业依旧只能做个『无名氏』。 这是铁打的规矩! 为什么做到顶的地下小说作者都寻思着上岸『从良』呢!原因就在这里了。钱赚够了,人总是有点别的追求的。 而就是这样的地下小说业,对于新人来说却有一个想都不敢想的『福利』——只要自己有那个精力,想写多少小说就能写多少小说! 当然了,也不是谁都能写,真的来个故事都编不圆的,即使是要求相对较低的地下小说业,那也是不能忍的。 男主秦颂拿出了自己曾经登载过小说的报纸,这算是敲门砖。凭藉这些,他很快就找到写地下小说的机会。 也就是这段时间,他学会了很多。在极限的时间里,接受着地下小说书商的指导。他知道了原本被他们这些人看不起的地下小说其实有自己的道理——这一行能够赚钱,能够维繫下去,还越做越大,理所当然有自己的道理,而不是外人讥讽的一无是处。 这一行的道理不在于别的,就在于对读者的脉搏把握的恰到好处!你可以说地下小说上不得台面,但是人家就是有人喜欢! 正如地下小说的书商和男主角说的:「不管先生将来会不会脱离这边,这学到的东西总是会让人受用不尽的!」 男主角一开始的时候虽然选择了地下小说行业,但是对这里始终是有一些居高临下的意思的。这种心态很正常,对于他这样的小说作者,这是不得已的选择,只是想要趁此机会锻鍊自己,而自己一旦得到真正的机会,就会返回主流小说业。 说的更直白一些,他有些纡尊降贵的意思。 但是随着学习到地下小说的道理,他改变了自己的想法——他的纡尊降贵其实非常可笑!实际上就是,他还有的学呢! 这也算是男主角的一次重大进步了。 而就在地下小说业,男主角不断地磨练自己,不仅仅是学习着地下小说业对市场的把握、对小说节奏的研究,更是打磨着自己的写作水平。 不同于一般的地下小说作者,往往在小说文笔、细节等方面放松(有的人是故意的,反正也不能多拿钱,何必费那个神。有的人不是故意的,而是地下小说工期赶,根本没有时间追究细节)。男主秦颂是用写主流小说的态度去写地下小说的! 为此,他得付出比别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亏吗?或许表面上看是这样,反正他又不能多得钱!但从长远来看,他是不亏的。他的目标本来就不是小小的地下小说业,他的目标是主流小说业,来到地下小说业只是为了锻鍊自身而已。 也是因为这样的理念,男主角很快在地下小说业打开了门路。从一开始的底价,稿酬可以说是节节攀升,不到半年的时间已经算是地下小说业要价比较高的那一批了。 而在这个过程中,他也引起了另外一些人的注意——这些人包括正规书社的经理,正经报纸的编辑,以及他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都会纠缠在一起的对手。 《二头刻》,这是今年夏天最热的小说了...说起来这部小说其实没有太多出奇的地方,噱头虽然有,但在众多小说中也只能算是平常而已。但他就是从一开始的『普通流量』,蹿升到了现在的程度。 这是连翘的小说,从一开始就不会乏人关注,但在一开始的讨论度并不很大,因为实在没有太多纠结的地方,掀不起讨论也就是正常的了。 但是随着剧情深入,慢热小说的好处就显现出来了。到后面渐入佳境,男主人公的奋斗与命运牵动着每一个人的心...... 「你是越写越回去了!」对此许文华却只是嗤笑一声,怼了上去。手上挥了挥新出的《二头刻》单行本,脸上带着嘲讽的意思。 许文华显然是对这个作品很有意见,但在场其他人都只是眼观鼻鼻观心。这种话也只有许文华这个层次的作者才能说,其他的作者这样说连翘的《二头刻》,旁的人只会嘲笑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低位者不是不能品论高位者,但这种品论在其他人眼里确实很难称得上有力。 连翘本来正看着裁缝铺送来的画册,上面画的是各种衣服的剪裁,旁边还贴了衣料小样,很是用心。这个时候听许文华说这样的话,单手支着下巴,一点儿也不生气,只是『嗯』了一生,莫名其妙的看向许文华:「?」 放下画册,看了看许文华手里拿的《二头刻》单行本,这才明白过来他是什么意思。 「这个啊...我不觉得越写越回去了啊...这种小说向来是最容易写,也是最难写的呢!」 第596章 「这个啊...我不觉得越写越回去了啊...这种小说向来是最容易写,也是最难写的呢!」许文华怼连翘,连翘这样回道。 第1061页 这并不是她死鸭子嘴硬,而是她真的这样觉得。 《二头刻》现在的市场表现大概是连翘所有小说中最好的,这倒不是说单行本卷均销量已经达到最高,而是现在小说之写完了第一个部分,从现在的情况预测后面,这部小说确实是她所有小说中最好的。 这其中既有小说质量不错的原因,也有连翘如今已经是天下级别作者的因素!这些年她的名气逐渐从江南一带向外扩展,又因为之前在京城呆了一段时间,算是好好扩展了一番市场,整个读者群体扩大是很正常的事情。 小说卖得好不一定就能口碑也好,这个时代的都市爽文专家『金华楼主』对此很有话说。这位大佬的小说在大神这个级别里也算是领头羊级别了,但对于他也被划分到大神这一等级,一向都是很有争议的! 连翘这一次就面临了类似的事情。 当然了,情况并不严重...也就是许文华,还有另外一些不知道是什么人的人似乎对此有看法——连翘如今已经是行内大佬了,之前的小说让她的地位稳固,不要说她没什么好黑的,就算她真有什么有必要黑,一般的人也不敢轻举妄动。 这一次也是这样,那些不知道是什么人的人只不过是颇有微词,可没人敢向连翘说什么。 不过许文华就不一样了,他向来有话直说! 说实话,不少同行的朋友同样觉得连翘的新小说《二头刻》题材选的很好,刻画他们这个行业也很深入,但是、但是就是太『简单』了。简单来说,他们看的很清楚,这就是最简单的手法,最主流的思路,最成熟的叙事...... 题材固然新颖,但以大家对连翘的期待,不应该只是这个程度的!! 只能说期待值太高,未免有些不得劲。 只不过这种话大家都不会说出来,至少不会像许文华说的那样直白——话又说回来了,大家虽然是朋友,但有的时候一定的距离感也是很有必要的。人家的小说根本没有问题,就因为没有达到自己的期望,就说些有的没的,怎么想也是太失礼了。 连翘看了一眼周围,有的是好朋友,也有没那么相好的人,这是一个很大的聚会。然后想了想:「难道不是?须得知道,这种小说要是转回去两三年,我可是不敢写的,因为写不好!」 「怎么可能!」脱口而出的是金凤。 他也是算是连翘的书粉了,所以对于连翘的小说和她自身能力很清楚。再加上他本身就是一个极其优秀的小说作者,当然看的出《二头刻》这部小说中那种『主流』的气质。 简单来说,这就像是连翘穿越之前的那个世界,对于商业大片,特别是情节简单的爆米花商业大片,所有人都有一种瞧不起的感觉。大有一种剧情这么简单,对导演要求很低的意思。 可真的是这样吗? 只要做过调查就会知道,实际上成功的商业大片导演比成功的艺术片导演还要稀罕!真的找个导演去导商业大片就知道了,哪怕这人是个不错的导演,也做不好这个活计! 只能说,艺术片有艺术片的困难,而商业片也有商业片的要求,这是两个方向不一样的东西。 同样的道理,连翘最喜欢的j家少年漫,其中有号称民工漫的存在(就是手中很广,以至于民工都知道的意思,并不是贬低)。这几部漫画太过知名,商业上太过成功,以至于一些有优越感的动漫党会看不起他们。 在这些人看来,那些新潮的、神转折的、主题震撼的...就是这些才是真正的厉害,而那些民工漫,只不过是商业社会庸俗的产物。 emmmm...怎么说呢,太天真了! 总的来说,神作每年都会出那么一些,但是民工漫,很多年也就那么几部而已! 或许有的人追求自己独特的艺术创作,对民工漫那种主流王道漫画有些不屑一顾。但是也有不少人喜欢这种,一部分是真的喜欢,另一部分或许是看中了其更大的影响力,更多的商业回报...但不管怎么说,在此之上下功夫的人绝对是很多的。 然而即便是这样,成功的又有几个呢? 现实就是,这样的东西真的很难写! 连翘只能细心地为金凤解释:「事实就是如此,这样简单的小说本子,真的去写就知道有多难得了——其中一样,能够那样简简单单将读小说的人鼓动起来,这就够难了!更何况要让小说内外始终昂扬向上,催人奋进,这不是我所擅长的。而且我敢说,这部小说相比起我之前的其他小说,更加的『学我者生,似我者死』。」 连翘也算是小说风向标一样的人物了,她的新小说出来一定会有一大群的跟风者。以往她的小说被誉为能够养活半个地下小说业,原因就在这里了。 但是连翘这次敢放话,学《二头刻》的会吃到很大的苦头!因为这部小说的重点不在情节(好吧,情节也很重要),这部小说真正的魅力在于其中足够真挚的情感,在于主人公身上寄託着的每个人关于梦想的奋斗。 不明白这一点的人冒然就去跟风这部小说,读者是不会接受的——以往读者在跟风小说面前还是挺好煳弄的,毕竟他们也很清楚这类小说是怎么回事。之所以读这类小说,也就是瘾头被勾搭出来了而已。 但是《二头刻》不一样,读过的作者读其他的小说,哪怕看到相似的题材,相似的情节,也感受不到他们真正位置投入的感情与震撼...... 第1062页 「不然你自己试着去写写吧,就知道到底怎么回事了。」连翘知道语言是空洞的,没办法改变一个人的观念,最终只能这样道。 「写小说最容易的是『感情』,最难的也是『感情』。」连翘由此做出总结,然后发现许文华拿一种古怪的目光看自己。 连翘毫不躲闪地看过去:「看什么?难道我说的不对?」 许文华拧着眉头,过了好一会儿,才迟疑着道:「大概吧...」 不是他一时下不来台,不肯认输,而是在这个事情上面他算是不懂得一个,和金凤没有什么差别。 简单来说,许文华是天赋派,而关于写小说写的热血,写的真挚什么的,他也是一窍不通的。他用自己的天赋已经做得足够好了,达到了如今的成就,其他的东西他虽有涉猎,但对连翘所说的却只是一知半解。 或者说,这个时代的小说理论还没有发展到那个程度,大部分人都是一知半解——许文华打算回头就试着写写这类小说。当然了,如果写不好,就不用拿出来说了。 这样说虽然显得很孩子气,但许文华真做的出来这种事。 这个问题就到此为止了,相好的朋友开始讨论小说中那些感兴趣的人物。这部小说虽然在某些方面被人认为是『不那么好』的小说,但是大家对其中出场的人物还是很喜欢的。 要知道小说里涉及到的行业正是大家所在的行业,而一个个人物呢,也是行业中的人物。读这部小说的时候总容易让人联想到现实生活,一不小心就想要对号入座了。 只不过可惜的是,到现在为止,这部小说还没有进展到和行内大佬相遇。那些行内知名的人物在男主角这里还只闻其名,不知其人——由此,大家没办法在熟人圈子里找真正的原型。 至于说现在已经出场的底层小说作者,大家在这些人身上或多或少看到曾经的自己,或者朋友的影子。只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大家功成名就,真正要看,还是得看后面出场的大人物。 连翘当然不会剧透,只是笑眯眯地让所有人猜。 这个话题被讨论了好一会儿,然后不知道被谁一句话给歪开了。这种人多的场合就是这样,话题常常不自觉地就跑了。 至于说新的话题——所有人都看向了周莹。 周莹要嫁人了! 哇!!! 说实在的,这件事突然,而又不突然。周莹家里人一直催着她嫁人,这件事大家都是知道的。而她从去年起就和一个年轻男子走的很近,真正密切的朋友也是知道的。而到了今年夏天,说他们认识的时间短,成亲还差火候,这是现代人的观念了——按照古代人的做法,都能做出盲婚哑嫁的事情,这两人互相了解了这么久,早就达到成亲的要求了。 最重要的是,周莹的家人很有危机感,觉得周莹真的是等不起了,所以婚事得尽快办起来。要知道一般的婚事从一开始的提亲、小定,再到最后的结婚,中间短则大半年,长则两三年,这才是体面人家的做法,也只有这么长的准备时间,一场婚礼才能尽善尽美。 真正急事急办的只有小户人家,往往是说定了之后稍微准备一下,然后就能成亲。 周莹本身就有不小的身家了,但是她家里人不愿意她再拖沓下去了,也是怕这桩婚事拖着拖着发生变故,于是隐晦地要求能尽快完婚。 男方那边的年纪虽然还等得,但是也不是不体谅的人,知道周莹的情况,最终也爽快地答应了下来。 于是今年夏天连翘就多了一场婚礼要参加...... 周莹要结婚,这算是一件大事了,虽然她的夫家很开明,对于她在婚后继续写小说没有什么意见,所以她不用封笔。但这始终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她即将进入到人生新阶段。同行们,特别是小姐妹们,无一不为她高兴。 当然了,某些男作者就不一定这么想了。毕竟周莹也是行内很出名的美女了,这样的美女,多几个人憧憬再正常不过。只不过这些人再怎么想,周莹要嫁人的始终要嫁人,不可能改变什么。 有一个平素和周莹比较亲近的女作者就笑着摇了摇头:「那些人真是有意思极了,一个个都来向周莹大家表明心意。明知道事情不可行,如今再做这一步,不过是为了了却自己一桩心事而已——外头却将这件事传为了一桩美谈!」 连翘听了这句话,赶紧接过话头,将自己本来在看的裁缝铺画册展开给周莹看:「我打算做几身新衣呢,其中一身给你做女傧相的时候穿,你觉得哪一个好?」 连翘相信那位女作者不是故意说这个不该说的,但她既然心里知道,就得帮着将话题圆会来啊! 那话题听着就是一桩行内趣闻,但周莹不一定喜欢。主要是她未来的丈夫并不是行内人,对于这种事恐怕没那么容易接受,周莹肯定也是担忧这方面的问题的——这个时候提这个,完全就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第597章 衣服收拾,打扮自己,这些都是女孩子们永远共通的话题,连翘将这个拿出来说,其他人的注意力很快转移了过去——周莹对她露出了一个感激的笑容,就刚才那个话题,说实在的,她实在是不想提起...... 两人的脑袋凑在一起挑选女傧相的衣服,但说实在的,女傧相的衣服没什么可挑的。简而言之,要喜庆,同时又不能太过复杂了!毕竟这是做人家女傧相呢,总不能将新娘子的风头给抢了去吧! 第1063页 所以挑来选去的,定下了一身浅红色的对襟衫裙,漂亮娇俏,但又不至于抢风头! 订下女傧相的衣服比较简单,反而是连翘挑选其他衣服的时候更加麻烦一些。要是从前,连翘是不太在意选衣服这种事情的...话说回来了,古代的衣服款式没什么可挑选的余地,最多就是在布料、颜色、花样、刺绣这些东西上面下功夫。 这方面她没有选择困难症,每年季节变换的时候她就会决定好新衣服。一些由家里春儿等人帮着做,另一些让裁缝铺子的人来做,后者的花样要多一些。 但是如今她可不能随便了...主要是因为她在《天下女报》中推出了很多新东西,包括服装、化妆等等。她之所以能够推出这些,并且让受众觉得可以信任,一方面是因为那些她提出来的东西都很有审美,大家也觉得漂亮。另一方面就是身份了,她是名人嘛,天然就让大家信任。 也是有这个原因,《天下女报》上推出的时尚流行能够被苏州接受,今儿推广到全国。 所以说,时尚达人现在已经是连翘的一个标籤,一个人设了。将来或许有摘标籤的时候,但就目前看来,这个人设还是得保持着。 连翘不必像花船里的红姑娘一样,得为了这一类标籤殚精竭虑,她只要稍微注意一下就好了——这也是她愿意接受这个标籤的原因之一,太过累人的话,说实在的,对于她来说就没什么意思了,毕竟她不靠这个吃饭。 总的来说,连翘只要在衣服首饰妆容等方面稍微注意一下,有一些自己的特色,这样就够了。 这样一来,曾经对这些东西算不上忽视,但也算不上很上心的态度就要改一改了。就像这一次做夏衣,其实之前入夏之前已经做过了,但现在进入夏天了,又得赶着新订一批,不然到时候整个夏天穿一批衣服,某件衣服重复的多了,被人看到就不像了——那还不如一开始就没有注意这些事情,保持原本的调调呢! 人就是这样,些微的瑕疵才更不能忍受。 一开始的时候连翘对于这种事情有一种虚应故事的心态,谈不上不喜欢,毕竟挑漂亮衣服漂亮首饰的,谁不喜欢呢?但也谈不上喜欢,她本性是一个很宅的姑娘,在过去的人生中都没有这样生活过,甚至觉得这样生活非常麻烦...... 但是随着她渐渐习惯了这种生活,一切就都不一样了!大概是打开了女孩子的某种天性?绝大部分女孩子都是喜欢这些的吧。总之,等到连翘渐渐习惯这个并且喜欢上这样的生活之后,她的积极性大大提高。 如果说一开始还只是不功不过地维持着时尚达人的标籤,现在就有些上瘾了。 对于裁缝铺或者绣庄拿来的布料不满意,嫌弃不够新意,会亲自去织造局、纺织作坊看最新的料子,甚至会打听能不能够定制料子。 对于服装的想法也越来越大胆,一开始款式什么的她都不会想太多,毕竟华夏传统自有形制,改动这样的东西恐怕大众不太能够接受。但现在她算是明白了,其实如果不是礼服的话,其实是没有多少人在意的。 平常穿的常服、便服,只要不搞成『奇装异服』,以至于让人觉得伤风败俗,基本上每个人都能自己做主,不然歷史上也不会有服装变化了——当然了,标新立异的结果就是很有可能被人用特别的目光注视。 这种目光有好有坏,有的人不太能接受这种压力,最好不要尝试。 不过连翘不怕这个,她大小也是个名人,而且最近在时尚界也算是有地位的小粉红一枚。她鼓捣出的东西,只要是真的好看,维护者众多,更大的可能是形成新的潮流,而不是成为其他人嘲笑的对象。 更重要的是,连翘现在对夏天的衣服很有想法!夏天这样热,衣服可以薄一些,可是按照古代装束的基本法,还是包裹的太严实了,实在是太热了!她想做出一些改动。 不过呢,受限于当代材料,和人们观念的关系,真正凉快又漂亮的衣服并没有被她弄出来——然而也不能说是全无收穫,至少连翘在这个过程中回忆起了很多关于衣服的东西,有的来自于汉服,有的来自于现代时装。 这些东西都有可看之处,和此时的服装结合,会很有效果的(过去很多的服装的变迁就是这样的,融合一些胡风什么的)。 就比如说连翘这次打定主意定一条『鱼鳞裙』,这就是这个时代还没有出现的裙子。 说到鱼鳞裙就不得不提百褶裙,完整版的百褶裙在古代服装歷史上出现的比较晚,虽然很早的时候裙子有了褶子,但那些褶子很宽大,因为很多方面的原因,远不能和封建社会末期真正的百褶裙相比。 那时候的百褶裙有着细细密密的褶子...而连翘现在所处的时代已经有了这种类型的裙子。 鱼鳞裙歷史上要到清代晚期才会出现,就是百褶裙褶线与褶线之间用虚线缝起来,这样扯动裙子的时候就会出现菱形的网格,仿佛鱼鳞一样,称为鱼鳞裙...别有一番美丽。 这还只是服装方面,在首饰和妆容方面连翘才真是大胆——服装还因为有封建时代礼教上面的约束,不能够太过『出格』,所以有些部分得按照规矩收敛着来,像什么就做什么这是说不通的!但是首饰和妆容就不一样了,在技术允许的范围内,她可以随便浪,根本不会有人说什么。 第1064页 首饰方面连翘稍微好一些,毕竟这个时候主要的首饰都已经定型了,做不出具有开创性的变化。她能够做的就是设计一些比较新颖、精巧的款式,也算是过得去。 但妆容就完全不一样了!她之前就开发过口红,还用这款口红卖了个好价钱呢!当时只不过是好玩而已,现在真的上心了,相对比较容易的眼影盘也被她折腾出来了——古代也是有眼影的,但是不知道是不是不受重视,所以一直发展的相对初级,连翘这差不多是改进了一下,也是借鑑了古代埃及化妆品的经验。此时的技术水平,做到这个轻轻松松。 最麻烦的是粉底,此时的粉底主要用铅粉,因为铅粉白,而且附着力高! 按照道理来说,古代有这种程度的粉底,应该满足了,连翘没必要花大心思在这上头做改动。但问题是铅粉有毒,长期使用就是慢性中毒!她怎么可能使用这个! 说起来古人其实知道铅粉有毒,长期使用不好...只不过,就像能够为了『美』能够裹足、束腰、吃□□一样,为了美丽用点铅粉,对于女人来说似乎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了。 铅粉几乎一统市场,另外诸如茉莉花种子、珍珠粉之类的原料做的粉,虽然昂贵,也很有养颜效果,但依旧不敌铅粉! 因为铅粉的副作用,歷史上应该有不少人研究用新的粉底代替铅粉。然而这些人都失败了...连翘不知道自己在现有的技术支持下能不能做出类似现代粉底的东西——她人生第一次后悔自己学的不是化学专业,不然这个时候也不至于抓破头皮。 不得不承认啊,穿越这种事情还是更适合理工科的孩子们...她一个文科生,在这个时代也就能做一个吃瓜群众,想要弄个粉底都抓瞎。换成是理工科的学霸,恐怕早就改变世界了...... 研究粉底什么的,这不是一时能够弄出来的,连翘倒是并不着急,慢慢来呗。相比较之下,随着周莹婚事的临近,连翘得好好想想给她送个什么新婚礼物。 两人朋友一场,这是她的大日子,连翘还是希望能给她送上一份祝福的。 因为这个,这场聚会完毕,回到家中的时候连翘都在思索——她到自家存放东西的房间挑挑拣拣,东西都太过普通了,根本不合适! 正为这件事心烦来着,春儿忽然过来禀告:「小姐,春雨书铺的祖先生到了,说是小姐托他找的东西寻到了!」 连翘本来还在思忖周莹的婚礼送什么东西,这个时候听到『春雨书铺』四个字却是立刻将之前的所想放下,先连忙道:「如今这是怎么回事儿?祖先生已经在外头了?」 说着就迫不及待地往外走。 春雨书铺听起来像是个普通书铺的样子,实际上不然,这家主营二手书。当然了,这不是普通的二手书,在这家的铺子里堆满了二手书,普通人可以去那里『淘金』,可以以极便宜的价格拿下自己想买而又囊中羞涩的书籍。而在这家书铺不对人公布的部分,这里有着另一种形式的二手书买卖。 这些书籍往往是比较珍贵的刻本,但又算不上古董的程度。另外,这些书籍也有可能因为曾经的主任在它身上留下的痕迹而价值大增。打个比方,连翘的藏书大都保存良好,同时书里面还有大量十分有价值的笔记。如果有一天因为种种原因,这些书散失了,落到春雨书铺手里,他们就能将这些书籍卖到那些喜欢收集这类书的买家那里,赚取不小的利润。 收来的时候和废品差不多价格,卖的时候却能达到古书的程度,有人认为这是黑心商人,但连翘觉得事情不能这么看。人家也是付出了辛勤劳动的,他们得用自己的眼光和经验做出判断,这些书到底能不能找到欣赏他们的买家。 更重要的是,站在她的角度,她喜欢收集这些书,但是她没有人脉,也没有时间做这些事,能有春雨书铺代劳,她觉得很好啊——屁股决定脑袋,她当然觉得这很棒啦! 第598章 春雨书铺的祖先生送来了连翘正在寻找的书籍,这些书籍都算是绝版书了,颇有些年份,但硬要说古董,实在是算不上。而祖先生是春雨书铺的『高级员工』,之所以能劳动他来这一趟,当然不只是因为这样几本书了。 更多的是因为这会是一笔大生意! 「连小姐,您请看...这该是『新雪斋』的收藏...」祖先生相当殷勤地让连翘看书册最后一页敲下的一个印章,上面是隶书的『新雪斋』三个字。 藏书上面敲个章子这是很正常的事情,表达的是收藏的意思。就像连翘自己的藏书,后面也是有印章的。 只不过『新雪斋』并不是一般的印章,特别是对连翘这种小说界人士,这个印章有着相当与众不同的意义。 『新雪斋』其人活动的时间大概是四十年前,也就是说,他和小说业兴盛起来后的第一代小说作者是同辈人!事实也是如此,或者说他的年龄和那一代小说作者更大一些。在小说界进入新纪元之前,他已经是一代名士了。 没有人知道『新雪斋』的真名,只不过他对外的号就是『新雪斋主人』,而所有的作品都盖这个章,所以所有人都这样称唿罢了。据说他是活动在湖州一带的士绅,平素最爱各种小说,针对这些小说他是有自己的想法的! 又因为其人才学很高,他喜欢这些那个时候还只能称之为『低端文学』的东西,大家不以为耻,反而认为他是真名士自风流。 第1065页 可以这么说,那个时代的作品如果能够得到他的点评,立刻就能身价百倍! 而等到小说界进入黄金时代,初期的时候也算是他的活跃期,所以点评了不少作品。其中有一部分发表出来了,形成了有名的『新批本』,书商加上了新雪斋的批註,于是新的版本诞生...别说,卖的还不错。 总而言之,如果眼前的小说真的是『新雪斋』藏书,而且有新雪斋主人的亲手批註,对于小说界人士来说,说是珍藏也不为过了! 祖先生相当懂行地给连翘介绍这些东西,完了才道:「连小姐恐怕不知道呢,这些旧书均是从一家败家子那里取得,一起的还有不少古董字画——古董字画当然有当铺料理,这些算不上古董的旧书却没有被古董行当里的人看出跟脚,最终卖给了咱们这些旧书铺!」 「恐怕这败家子已经死了的老子是个行家,不然新雪斋的藏书也不会专门收在两口樟木箱子里——正是因为樟木箱子都是极珍贵的那种,败家子才会觉得这些书值些钱来着...不过这个想法也没错,只不过他不知道这是什么宝贝而已。」 连翘拧着眉头判断这书是不是真正的新雪斋藏书...要知道这年头造假可是很多的。如果是真货,她当然不吝惜花钱,可若是假货,她也没兴趣被人当傻子宰啊! 说实在的,这方面她并没有太强的能力...她是看过一些『新批本』,但她并没有接触过新雪斋的真迹啊! 她只能通过已知的知识判断现在手上的书籍是老版本,几十年前出版的那种。上面的批註也应该是那个时代的东西——古人的造假水平虽然疯狂,但还没有到达现代人的水平。某些是连翘能够识破的,而连翘不能识破的,也不会用在这里。 拜託,造假也是要考虑成本和利润的!这种旧书对于喜好的人来说固然是宝贝,但也绝对不是能卖出古董价的珍宝。二手书店倒是可以给这种书标出天价,遇到真正喜欢的凯子说不定真的愿意出这个钱。但是,这种情况实在是太少了,更多的时候他们只能选择开一个『恰到好处』的价格。 这个『恰到好处』的价格不会太低,但也不会太高,这样一来,太过高成本的造假就不可能了,大家也是要恰饭的嘛~ 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书是『新雪斋』藏书的可能性真的很大!连翘想了想:「这几本书我先收下了,至于其他的,明日你给我送来,我先看看货。」 总不能连东西都不看,就先买下吧! 祖先生听她这样说,就知道只要货物真,这件事就算是成了,立刻欣喜地拱了拱手。又说了一些奉承话,这才告辞离开。 如果真的是『新雪斋』藏书,那的确不难卖。但关键的问题是,一次出货这么大的量,很容易弄的有价无市啊!这东西并不便宜,对于那些囊中羞涩的作者来说,这是想要又要不起的收藏,说到底也只有几个大作者,或者新雪斋的脑残粉才会要。 而就是这些人,开价也不可能毫无底线地来。 总之,能够一次性出货,而且价钱还不错,这对于春雨书铺来说也算是很好的事情了,不怪祖先生这样殷勤。 连翘摆弄了两下新到手的书籍,正靠在露台的贵妃榻上想些事情,盘算着明天要找哪个朋友帮帮忙,看看这批货『正不正』。她是不了解新雪斋的真品,但是行内总有人知道的,毕竟新雪斋主人也算是个很有名气的人物了。 或者是心语所想,外感于人,正在她想这些的时候,王思齐来拜访了。 连翘眼前一亮,王思齐虽没有表现出对『新雪斋』的格外兴趣,但是连翘是在他的书房里看到过新雪斋藏书的! 「王先生来的正好,快来看看,我新得了几部新雪斋藏书呢!」连翘连忙让王思齐看自己手里的几册书籍。 王思齐怔了怔,他今天本来是在别家有宴会的,但中途因为觉得太没意思,就退场了。这个时间回家也没意思,便干脆来连翘这里看看。没有想到来的赶巧,一来就有连翘让他品鑑『新雪斋』藏书。 王思齐不算是新雪斋的粉丝,对这位传奇前辈只能说和普通的行内人没什么不同,有一些佩服,但那到底是一个过去很多年的前辈了。至于说他家里的新雪斋藏书,那是某位朋友出给他的。 手头紧,家里值钱的东西也就是数不尽的图书了。这些书里有非常昂贵的古书、精美的刻本,也有最普通不过的新书。身处其中,新雪斋藏书也显得平平无奇了。 这个朋友爱书如命,即使因为不得已地原因要卖掉书凑钱,也不愿意随便交给牙行去办。而是找遍了自己的朋友圈兜售这些书籍,到底交给朋友更放心,而且自己也还有机会再看到这些书。 王思齐当时也买了两箱子,其中就有几部新雪斋藏书。 解释清楚了这件事,王思齐才道:「所以新雪斋先生的批本我也没有太多品鑑的能力,找我却是和对牛弹琴差不多了。」 对牛弹琴当然是玩笑话,他们都是真正的行内精英,即使不能辨别真伪,但是品鑑品鑑这些批註的『质量』还是做得到的。但这些话也确实点明了他在这件事上的外行——不过不要紧,连翘很快抓住了重点。 「你那位朋友还在苏州吗?」连翘赶紧问。 「?」王思齐不解连翘怎么问起这个问题来了。 第1066页 连翘将事情的前因后果解释了一遍,最后才道:「明天想请个人来帮忙掌眼。」 王思齐听后立刻大笑:「这件事你可找对人了!我那朋友和书打交道比人还多,这种事他是最懂行的——他当然在苏州!如今是古董行里的供奉,专门看书画这些东西!回头我去找他!」 这件事就算是成了,第二日有这么个专家帮忙掌眼,新雪斋藏书这件事办的无比顺利! 确实是真货! 确定是真货之后连翘很爽快地全部拿下,然后细细翻阅,发现其中还有不少根本没有出过『新批本』,不为人所知的点评书籍。看到这些她觉得兴致盎然,这位前辈也确实很有才华,看他的评註有的时候比小说本身还要有意思。 他的评註并不只是评註那么简单,一不小心就会带出那个时代小说界的新闻,对各个小说作者的吐槽。这些东西对于连翘这个时代的作者来说,已经是相当于秘闻的存在了! 连翘打量着这些书籍,心中渐渐有了一个构思。 「由这些书籍办一个茶话会倒是不错...」连翘家里偶尔有小型聚会,只不过这些聚会更像是无意识聚集起来的,连翘很少主动倡导。之所以这样,倒不是连翘不喜欢和朋友交往,纯粹是她也不知道要弄一些什么主题。 对于她来说,如果主题太俗气的话,那还不如不要呢! 这次有这些新雪斋藏书,倒是可以藉此办茶话会! 不过这件事或许要推后,因为连翘现在有一个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办,那就是周莹的婚礼。这个时候她的婚礼已经没有几天了,连翘还在思考她的结婚礼物呢!没有太多时间紧赶慢赶办一个临时弄起来的茶话会。 要么不办,不然她都是很认真准备这些东西的。 思考周莹的新婚礼物无果,连翘只能回到自己的书房,暂时写一回小说清醒一下大脑——连翘对周莹的礼物做了一个紧急预案,那就是实在找不到合适的礼物的前提下,送她一套餐具。 这套餐具要说有什么特殊之处,那就是这是连翘自己订做的。烧出来非常精美,更重要的是和市面上买卖的瓷器有着截然不同的气质。因为有她设计的因素在,送出去也是一份心意了。 好不容易写完一回小说,连翘眼睛正好瞥到前两天丢到一边去的一个小册子,嘴巴瘪了瘪。这个小册子是她为了制作粉底记录下的实验,到现在为止,心粉底还有一种遥遥无期的感觉。 连翘其实是知道现代粉底的配料的——后世的小妹妹化妆都会注意一下化妆品的配料(当然了,更多的人是不会注意这些的,但一些教美妆的up主会提起这些,特别是做化妆品测评的时候,真是每个人都像是化学专业出身啊!)。 粉底的配料连翘知道一点点,各家自己隐藏的起来的配方不算,但就大众所熟知的几样基础配料她大概是知道的。然而这些配料其他的还好说,譬如滑石粉、油料等等,这些在这个时代找起来都很容易。 可是『颜料』一项实在是难为!现代粉底用的颜料主要是『钛白』,也就是二氧化钛。这么个东西,在这个时代要怎么搞出来?如果是学化学出身的或许能够,但对于连翘来说,这就是噩梦了。 她只能从能够找到的白色颜料中寻找替代品,同时她还得弄清楚这种颜料的成分会不会对人的身体有害。如果有的话,那不是和铅粉一样了吗? 基本上,到现在为止,实验已经停滞不前了。 第599章 钛白在现代粉底中的作用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白,另一个就是增强附着力——为什么无害的米粉赢不过毒害人身体的铅粉,原因就是米粉附着力太低,上脸之后就会扑漱漱掉粉! 因为钛白非常稳定的关系,也不会像铅粉那样沉积,伤害人的身体。 现在连翘寻找替代品,也只能从这些方面想办法!最重要的是无害,然后在无害的基础上追求白和附着力。 到现在为止,最接近连翘想像的,也有很大缺点,这才是连翘暂时将粉底实验丢开的原因——在某种私家颜料配方中,连翘找到了一种白色颜料,附着力很不错,缺点就是不够白...但匀净肤色的作用还是有的。 因为他的原料本来就是一种能吃的药材,所以倒是不用担心会不会对人体有伤害。但似乎也是因为来源于药材,这种白颜料不够稳定,存放不久就会坏掉——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它作为一种私家配置的白颜料一直没有得到推广...毕竟,谁也不想过一段时间看自己的话,白颜色全变了吧! 在人类进入工业社会之前,画家购买颜料是很有限制的。虽然有专门的生意经营这些,但对于有追求的画家来说,他们根本看不上市售!为了满足自己的特殊要求,他们往往会自己调配颜料。 也因为这个原因,诞生了一大批私家配置颜料的配方。这个事情不只是中国古代有,外国古代也有。一些古画很难復原,除了其他方面的原因,颜料上无法重现老配方也是因素之一呢! 连翘是在一部记载各种颜料配方的杂书上看到这个的——也是为了做粉底,于是特别找了这样比较冷僻的书。 纠结了很久,小葵决定就使用这种粉底了。或许离她想像中的完美粉底还有很远,但就现在而言,这已经是个不错的结果了!以前她是没有往这方面想,现在因为做粉底的关系,更加了解到女性使用铅粉的危害! 第1067页 因为使用铅粉伤害身体是一方面,还有那些以生产铅粉为业的地区(就是铅矿附近),这些地区的人更是因为生产铅粉,『毒入骨髓』,大批大批的人因为铅粉英年早逝。 如果她弄出新的粉底可以对抗铅粉,也算是救人无数了! 单单和铅粉对打,在保质期、白度上面而言,连翘新弄出来的粉底似乎比不上铅粉。但是如果分析其他方面,连翘并不觉得自己弄出的粉底会输! 首先就是自家粉底是无害的!这一点很重要!爱美女性因为喜欢『白』,所以愿意忍受铅毒,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大家不害怕铅毒。如果有一个无毒的选择,哪怕这种粉的美白效果稍微差一些,也不是不能接受。 毕竟,大家还是珍惜身体的。 至于说保质期的问题,这反而是个小问题了。保质期短一点的话,就出售比较小的分量,在保质期内用完就是了。至于对粉底需求量大的,也可以购买正常分量的粉底,这些都是可以解决的。 不过,要说连翘真正觉得有进步的,大概就是自己往粉底中添加了不少辅料。 铅粉从古至今的变化其实都不大,最多就是往其中添加了香料,使其闻起来芬芳。另外,也有一些生产胭脂水粉的铺子做了一些小小的改进。但仅仅针对铅粉这一产品来说,其实变化不大,至少不存在革命性的变化。 但是连翘不一样,按照现代粉底的配方做事(虽然没有钛白),但是粉底其他的特性还是有的!比如说滑石粉增加了延展性,而油料增加了黏着性,同时也有滋润肌肤的作用。 这些无疑会让连翘弄出来的粉底更好用一些...这些也算是连翘的信心所在了。 重新整理了一下配方,连翘觉得各种配料之间的比例还可以调整一下,这样的话使用体验会更好。不过就他而言,做到这里就可以了,剩下的事情可以让那些生产胭脂水粉的商人去做。 过了几天,连翘将自己定做的瓷器收起来,打算将这些作为新婚贺礼送给周莹。其实在这期间她还是有一些犹豫的,她觉得自己新做出来的粉底是一个更好的礼物,毕竟瓷器什么的太平常了,新粉底确实独一份儿! 但是新粉底别的都好,还有一样得实验一下,那就是作为主料的颜料,虽说这是一种可以吃的药材,但连翘还是不能确定真的没问题——所以她买了一些小兔子做实验,在他们的饲料中加入这种药材。 总之,到现在为止还在实验阶段。兔子虽然还活得好好的,但实验真正结束之前,她不好讲这个送人,不然不就是让朋友当『实验品』了么! 在周莹化新娘妆,连翘在一旁作为女傧相陪伴的时候连翘还说起这件事。 周莹对这个很有兴趣,连连追问:「真的不输于胡粉?」 胡粉就是铅粉,周莹也很清楚铅粉的危害。又因为她的长相是很清纯的那一类,所以除非是成亲这种大场合,她用粉的时候不多,所以这方面的担忧并不很多。但是如果可以的话,谁不想用更加无害的化妆品呢! 连翘想了想,照实说:「没有胡粉那么白,不过我觉得够用了...其实太白了也不好看。」 这当然就是连翘的现代审美发作了,现代人审美虽然爱白,但是绝对比不上古代,古人对于美白的热爱接近于狂热。最大的证据就是医书上记录的美白配方...有上千种之多呢! 现代人喜欢白,但要白的自然,一看就是假白的,大家都会觉得奇怪。但古代人不一样,就是要白,越白越好! 「但大家还是喜欢白一些吧?」周莹笑着道。不过她还是很中肯地评价:「如果这种新做的粉没有胡粉的毒性,即使没那么白,也会很多人使用的,这倒是一件大大的好事了!」 连翘点点头,脑子里已经开始构思怎么推广新做粉底的事情了。或许让人接受没有那么白的粉,这件事没有那么难...她开始思索名人效应这种事。 如果她『开发』出几种漂亮妆面,这些妆面都使用新粉底,强调更自然的肤色,或许会有效果...... 不过这也就是大概想一想而已,现在正在周莹的婚礼上...她没有多想太久。因为随着时间推移,男方那边的人已经来了,她得跟着女方其他亲朋去为难新郎! 为难新郎算是一个固定流程了,最初是为了给新郎一个下马威,让他知道自家的姑娘不好娶,得好好对待!不过即便是这样,也不敢真的下死力气捉弄新郎。真的玩的过分了,新郎心里埋怨,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家女儿。 所以这种活动都是热闹为主,大家一起乐一乐就是了,其他的倒是寻常。 连翘虽然是女傧相,但并不是周莹家的亲戚,所以这种偏向于亲眷的场合她也只是在一旁充充场面而已,真的上手去捉弄新郎,那又是没有的了。 等到这个流程完毕,差不多要吃席面的时候,连翘眼睛往外头瞥,想要找找熟人——虽然主家会给她这个女傧相安排位置,但她还是想和朋友们坐在一起。 一眼望过去,周莹在行内的朋友来的并不多,男男女女加起来也就能凑一桌多一点儿,真的坐的紧巴一些,一桌就够了。这并不是周莹人缘不好,而是今天来的都是真正亲密的朋友,泛泛之交都是没有请的。 之所以会这样,其实也算是业内的一个传统了。 第1068页 就业内而言,除非成亲的两个人都是小说作者,不然的话女作者嫁人,都是不怎么请同行的!也幸亏周莹没有嫁人就封笔的意思,不然今天这些朋友都不该来! 那样的女作者往往会在成亲之前开一个封笔会,示意金盆洗手,这个封笔会会先当热闹,如果封笔的人地位够高,整个行里人物都请来也很正常。 而真正成亲的时候,这样的女作者就不会再请同行了,这是示意和过去划清界限的意思,有让夫家放心的含义。 而就算是没有封笔的女作者,也因为要表明自己分得清楚工作和家庭,所以不能够请太多同行。而且换一个说法,成亲这一日行内朋友真的能无限制地请,有名的女作者能请来多少人? 将整个婚宴包圆了都没问题! 这样一来,面子上就不好看了!参与婚宴的亲朋好友,特别是夫家的亲朋好友难免犯嘀咕:这新娘子认识的朋友未免太多了,其中还有好多男子呢! 这个时代相对开放,但那也只是相对开放!一个女孩子受到的限制是远远多于男孩子的,这就是社会的真实,不是以一己之力就能够对抗的。 为了名声上面的因素,女作者成亲往往就是请最好的朋友。 连翘和大家打了招唿,来的人以女作者居多,男作者有三四个。其中一个对连翘道:「周莹大家是请了王思齐先生的,只不过王思齐先生不愿意来,托我带的新婚贺仪——唉!周莹大家嫁人,这是好事儿,只不过......」 剩下的话没有说完,但连翘猜得出来这人是要说什么! 一般来说,在传统观念里面,女人嫁人之后是会『跌价』的——连翘并不认可这个,但是这个时候的观念就是如此。 这个人的嘆息是为了周莹嫁人,周莹虽然没有嫁人就封笔的打算。但是大家都知道,从此以后她的注意力就不能完全放在小说上了,小说的产量肯定会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下降。至于说和朋友们的交往,那更是不可能! 一个已婚妇人,即使她是一个为大众比较宽容的女作者,也不可能毫无顾忌地和朋友们玩耍,偶尔兴致来了,还能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当然了,对于这些男作者来说,最为可惜的还是女性成亲之后的另一些变化——嫁人之后心态就会发生变化。属于少女那种天真纯洁就会消失,开始具有妇人的市侩... 贾宝玉说女人嫁人了就会变成鱼眼珠子,这固然是是一种歧视,但其实是代表了很多此时男子的想法的。 「乔琏先生,您不要太早嫁人啊!」一个不小心,这人就将心里话说出来了。 第600章 周莹的婚礼当然是一件大事,但是对于整个小说行业来说也就是一个新闻而已。随着这件事发生,大家议论一番,然后也就过去了...毕竟生活还在继续,大家都在过自己的日子,至于别人的事,那就随他去吧! 连翘在祝福过周莹的婚姻之后,这件事也被她放下了——她给朋友们发请帖,告诉他们自己搞到了一批新雪斋藏书,其中有一些是未对外公布的版本,请大家来看呀~ 对于连翘的邀请,大家当然都是欣然前往。倒不是所有人都对新雪斋藏书有兴趣,这位前辈虽然声名赫赫,但对于后辈来说也就是一个拿来瞻仰的名字而已。很多人知道这个名字,但不一定对他有多大的感觉。 更多的原因是这是连翘少见的主动邀约,不管怎么说,朋友们聚在一起,还是挺有意思的。 连翘这边则是早早安排好了...因为夏天很热的关系,她一般会在露台上办聚会。不过今天不一样,她提前向冰窖多订了大量的冰块,然后再大大的活动室各个角落放置了铜盆,这些铜盆里面在聚会开始之前就放了冰块。 等到聚会开始,玻璃门被拉上厚实帷幕的活动室已经比外头阴凉很多了!特别是大活动室中间一块,有各种特别舒服的椅子,这些椅子周围铜盆更多,坐在旁边可以感觉到冰块的冷气慢慢蔓延。而等到冰块化成了水,冰窖就会送新一批冰块过来,然后换掉。 这种搞法当然很奢侈,但本来也不是天天这样弄,所以也就无所谓了。 对于连翘的搞法,客人们都是贊同的——夏天已经够热了,人还聚在一起的话只会更热。这种时候有个充满冷气的房间,谁不喜欢呢? 陆陆续续的,客人已经到的差不多了,连翘才将两大箱子的『新雪斋』藏书拿出来分享。 「你们看看——我之前已经看过了,这位前辈很多批註确实有意思,不只是金玉良言、切中要旨,也是因为里面提及那个时候的前辈们,很有意思呢!」 连翘指了指书籍,然后又将零食摆上小几,其中最显眼的当然是冷食。这个时候做不出冰激凌,但是有类似的东西可以消暑。连翘家的人不会做这个,都是去外头小店买来的。 连翘将手上的零食放下,还回忆了几个自己觉得有意思的事情说给大家,然后才道:「原来前辈们还有这样的故事啊...你们怎么都这样看着我?」 连翘话说到一半才发现今天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在她身上,虽然以往她就够能吸引注意力的了,但是今天的程度尤甚,以至于让她都有些不自在了。 拿着一小碗水果刨冰,一个女作者看着周围的男作者,先笑了起来:「这个么,当然是因为乔琏先生今日格外好看...真是太好看了!」 第1069页 说着还凑过来看连翘的脸,细细打量她的妆面:「...怎么弄出来的?」 连翘之前就想过要通过自己的方式推广新的粉底,这不就做出来了!因为粉底不同于其他的化妆品,之前的化妆品其实只是小打小闹而已,粉底却是有革命性的变化在其中。而且从连翘的角度来说,她是想新粉底取代过去的铅粉的,所以彼此之间的对立性就更加明显了。 她迫切地想要淘汰掉铅粉!! 这样一来,她可以说是费尽了心思。 首先,在选择合作伙伴上她就和以前不同。以前她为了方便,基本上就是将化妆品配方卖给一个化妆品品牌,然后就没有什么可管的了。但是这一次不一样,为了更大限度地推广新的粉底,她选择了同时卖给几家大牌子。 倒是有品牌想要单独吃下这种新粉底,但是连翘不让,而且很清楚地说明了她为什么要做新粉底——铅粉实在是太害人了。为了让自己的计划实现,她必须和多个品牌合作。 为了让这些品牌愿意,她卖配方没有收多少钱。实际上,她甚至可以免费开放配方,之所以没有这样做,只不过是考虑到收钱了这些化妆品制造商才能更用心!这就像是后世的足坛,很多租借出去,让小队伍锻鍊的年轻球员,母队其实不在意自家负担孩子们的工资,之所以一定要小队伍负担,就是怕他们不去锻鍊自家孩子。 毕竟没花钱的,不用就不用了。可要是自家花了钱的,不去使用总有一种划不来的感觉。 这些人花钱买配方了总会用心一些,可要是白送的配方,那就不好说了...... 将配方卖出去之后,连翘制订了一系列的推广计划,说实在的,她自己亲身上阵打gg只是其中一步而已!她平常化妆其实很少,特别是炎热的夏天,而最近只要和其他人打照面,她几乎都是带妆的。 连翘并没有完全照搬后世流行的那些妆面,主要是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审美,做一点小改动,制造新的流行,这不是不可以。但要是完全推翻,那就很难让人接受了,所谓领先世界半步是天才,领先世界一步就是疯子了。 后世的化妆术当然要超过古代,主要是现代人对于化妆有了本质上的不同理解!古人的化妆其实是一种装点,有的时候甚至和美的关系不那么大,这也是有些古代妆容很奇怪的原因,那绝不是审美不同那么简单。 而现代人的化妆,嗯...其实有些特别的风格也很难说是美,但就主流的情况来看,大家已经是在有目的地化妆了——这种画法眼睛更大、鼻子更挺、脸颊更小、嘴唇更性感!古代虽然也有这种妆更少女,那种妆更加我见犹怜之类的说法。 但因为化妆技术的落后,远远比不上现代! 这其中的原因很多,笼统而言,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为古人在美术上面的落后——色彩、透视、阴影,这些方面没有认识,或者认识很浅薄。而这些,正是后世的化妆术成为易容术的基础。 连翘本身的底子很好,但化了妆的人和没有化妆的人,就好像一张照片加了滤镜和没有加滤镜一样!如果不考虑难以描摹的气质等等原因,一般情况下前者都是比后者要精緻出一个档次的! 她今天借着已有的化妆品,弄了一个比较心机的妆容,乍一看像是没化妆,素面朝天来着。实际上,仔细看看,她是化妆了的!而相比真的没化妆,这样的她实在是过于美貌了——她本身就是个漂亮姑娘,而配合精緻的妆容,她简直闭月羞花! 而且其实本来夏天就不适合太厚重的妆容,那会让人有一种太过堆砌的油腻感。 连翘今天穿了一套粉色的齐胸襦裙,髮髻也以清纯简单为要。配合这样的妆容,实在有一种清风拂面的感觉! 相比起因为连翘突然这么漂亮,而产生一种堂皇感的男作者,女作者们反而比较自如,能够凑过去仔细看连翘的妆容。 连翘本来就是因为要推广新粉底才会在大热天的化妆,这个时候当然不会拒绝大家近看,甚至还特别提议:「这都是用了我新做出来的一些胭脂水粉,不然我用这些给你们也描画一番吧!」 于是男作者们就被丢到一边去了,他们依旧在大活动室特意圈出来作为交谈空间的一块,而女作者们则是来到了大活动室的另外一角,连翘摆上一块水银镜,然后再拿来全套的化妆品,开始给同行们化妆。 连翘本身并不是化妆好手,毕竟一个宅女这方面的技能能有多高呢!不过为了推广新粉底,她也算是非常用心了,在自己和春儿等人身上练习化妆很久,这才有了现在还算不错的水平——毕竟化妆技巧她是知道的,那些美妆up主的视频没有白看,只不过曾经没有锻鍊出一双巧手罢了! 有了这样的技巧打底,她给这些同行化妆就显得游刃有余了。纵使比不上后世的化妆好手,但在这个时代,绝对是非常惊艷的那种了。 女孩子们热热闹闹,男作者们就觉得有些不是滋味儿了。感觉上说什么都差点儿意思,眼睛总是忍不住往女作者们化妆的小角落飘过去。 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是这样,譬如说丁一新就非常自在地坐在一旁泡茶,而在他的两边,王思齐是不是滋味儿的一个,许文华则是另一种走神——应该说今天他从见到连翘起就相当地心不在焉了。 第1070页 对此丁一新很了解...少年郎啊~~ 王思齐见丁一新这样自如,忍不住道:「你就不觉得有些没意思?」 丁一新呵呵一笑:「不觉得...应该说觉得更有意思了,看看,多好看啊,咱们行里这些大小才女们一个个都像是花朵一般——看了应该高兴才是啊!」 其他人这么一听,觉得还真是那么回事儿!转变转变观念,就当是看美女,而且是一个个有名气和才气加成的美女,心情就会非常愉快了! 连翘给每个同行都化了妆,着重推荐了自家的粉底:「和胡粉不太一样,胡粉有毒性这是大家都知道的...这个并没有,里头主料是一味药。」 这件事的效果过了几天才显现出来,一方面,男作者们有的回头就写了小文章,记录了今天发生的事情。其中以丁一新的最为出名,在他的描绘下,那一天连翘家的活动室仿佛一个小花园,女作者们就是一朵朵花。 他的文章很见功底,一件有些寻常的事情也变得充满了美感,以至于读者都悠然神往了起来——大家崇拜的女读者们在化妆,个个都如同花一样娇美,还有比这更好看的场景吗? 另一方面,女作者都学会连翘那一日教的妆面,回头备齐了化妆品自己也尝试了起来。等到她们参加社交的时候使用了这个妆面,其他人不免好奇,于是打听起来。 这样一个心机妆就在这段时间之内迅速发酵,而后来的一期《天下女报》中,详细地说明了这个妆容怎么话——当然了,关于新粉底的消息也是重点内容!《天下女报》中海着重强调了胡粉的危害...这个时候的人很多已经知道铅粉的害处了,但对此并没有深刻的认知。这是他们刻意迴避这方面的事,也是知识普及还不到位。 总之,在这之后这个妆容立刻风靡苏州!而且因为一开始是由女作者们弄起来的,妆容也以清新自然为卖点,所以这个妆面有一个专有名字『女校书妆』。 有文采的女子会被戏称为女校书,这个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第601章 「女校书妆如今可是大红大紫了起来,乔琏先生正受追捧呢!」有女性同行在一旁恭维道。 听到这样的话,连翘只是笑笑,并不轻易接话。等到这些人应付了一番,这才提着裙摆上楼去,那边有更熟的朋友——今日是黄龙阁阁主陆心远的生日,他在百戏园办大宴,而且请了百戏班子,如今正热闹呢! 连翘来的迟,在楼下被人阻了,来来回回应对了一番,好不容易找到机会,这才上楼来。而楼上朋友们在的包厢此时早就乱成一片了,不知道谁在玩击鼓传花的游戏,正在要紧处,鼓声敲的密集,传花的动作也越来越快。 连翘在旁站着,正好此时鼓声戛然而止,彩绸扎成的花球被一个朋友抓在手上,看他满脸懊恼,显然是有些担心接下来的惩罚的。 闹这一轮的时候连翘在旁并不说话,等到这一波超不多平静了,这才坐到女作者那一堆——周莹成亲之后第一次参加的同行宴会,连翘已经有一些日子没见她了,迫不及待想要知道她最近过的怎么样。 上下打量她,觉得气色不错,看来日子并不坏。再者说了,今日同行过生日她能出门来,这应该是她夫家比较放松的缘故...在这个时代,能这样已然是不错了。 「你如今如何?」连翘小声道。 周莹看了热热闹闹的房间,也压低了声音:「我自然是好的,至少比我想的好多了......当然了,不能和你们这些没成亲的姑娘相比,女子日子最好过的时候也就是你们这个时候了。」 连翘怔了怔,她总觉得周莹话里有话,拧着眉头道:「难道有什么不好的——」 然而话还没有说完,周莹就已经打断她了:「没什么不好的,只不过是实话实说罢了。成婚有成婚的好处,有一个人与你相知相伴,体贴你,爱护你。但成婚肯定也有成婚不好的地方,有的时候都觉得......」 话没有说尽,但连翘怎么可能不知道她的意思呢。就像现代的男男女女,结婚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但对于个人来说并不完全是好事。或者说,婚姻的本质就是这样,两个人互相需要、互相妥协、互相包容(事实上连个人只不过是简单模式,父母、孩子的存在会让模式变得更复杂)。 这倒不是说婚姻就是坟墓,婚姻多么可怕,号召人们都不去结婚,这只是某种程度的实话实说而已。只能说大家需要衡量一下内心的想法,因为真的很喜欢一个人,想要和她/他一起生活,因此婚姻的麻烦之处也能一一克服,这当然就没问题啦~! 而在古代,问题简单一些,或者说其实是更复杂一些。 简单一些是说古代人并没有那么在意婚姻中的男女他们内心的想法,有的时候婚姻就是婚姻,虽然彼此爱慕更好,但更多时候这些是不重要的。说到底,婚姻也不过是两个人结合在一起,传承血脉、互相帮助。 而更复杂一些,这是因为古人对婚姻看的更重!现代社会,古代的宗族实际上已经接近半解体的程度了,所以婚姻这个缔结起来的最小组织单位本身也变得没有那么牢固。夫妻双方实在无法互相协调,用最简单粗暴的方法,结束这段婚姻关系,这也不是不可以。 而在古代,虽然也有和离、休妻这样的事情,但总体而言比例是很低的,几乎可以不去考虑这种事情。 第1071页 这种情况,再加上古代对男男女女的规矩,更多的问题得不到纾解,于是被压抑地更复杂。 而周莹之所以不将话说尽,连翘也明白原因——就以周莹所处的境况而言,她应该已经算是运气很好的那种了,她的生活随便让一个女子来看都是值得艷羡的,堪称是完美的婚姻生活。如果这样还不满足,那未免显得矫情了。 这就像是后世,某些人抱怨自己日子不好过,工作如何如何。总有人会说,应该看看流水线工人的日子,看看工地上搬砖工的日子,觉得这些抱怨纯属无病呻吟,矫情地让人受不了。 这话在有的人听来很有道理,但也就是听起来而已。不能因为自己比最惨的人好一点,所以就自我安慰自己过的很好了,就算遇到不好的事情也不应该说,因为说了就是矫情!这算是哪门子的道理呢? 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 但连翘最终什么都没有说,说到底她也就是个普通人而已,在社会大环境下根本无能为力。说出来除了显示她有这方面的觉悟外,又有什么用,能帮上忙吗?不能的。 因为这件事连翘弄的有些失落,但更失落的是她知道,这个问题再过几百年也不能得到解决。 而另一边,周莹则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觉得是因为自己的发言让连翘这样没精打采——她曾经和王思齐讨论过连翘的性格,王思齐觉得连翘在某些事上迟钝非常,和普通人无异,但是在某些事情上又相当敏锐,是过于聪明的存在。 聪明是一件好事,但过于聪明有的时候就是自寻烦恼了。 周莹对此早就有感觉,而这一次只不过是再次体会到『过于聪明』的烦恼。 她只能找其他的话题给连翘:「对了再过几日就要七夕了,你怎么说?」 「嗯?」连翘一开始疑惑,七夕节就是七夕节,这个其实并不像后世宣传的,是华夏人的情人节,非要说的话,这应该比较接近女儿家。其中最核心的活动是女儿家乞巧,最多就是附带求求姻缘。 这在古代也算是一个很重要的节日了,往年过这个节也算是自有定例,难道还有值得特别说的? 经过周莹解释连翘才知道,今年苏州要办船灯会,这倒是和往年的七夕灯会不一样。主要就是女子们驾着装饰上船灯的漂亮小船,夜间走比较繁华的河道去。每经过码头都可以得到游客挂花,等到了终点,花最多的小船就算是头名。 这当然有奖励,但奖励并不算多大,更多是为了扬名。就像往年灯会,那些商家不是弄出各种各样的花灯来,难道是为了争『灯王』的那一点儿小奖励?更多是为了扬名罢了。 连翘觉得这一次所谓的船灯会这个新玩意儿,最终也会变成商家们做宣传的战场。毕竟,真的要比各家船灯好坏啥的,一般人家哪能和商家比下本钱! 不过到底是一个节日活动,古代娱乐活动相对于现代来说实在是太少见了,所以大家还是很乐于搞搞这个的。就比如周莹,她和她夫家的几个堂妹堂嫂都约好了,到时候凑一个船。 连翘因为并不关注这方面的事情,所以此前都不知道这个消息,说实话,今天才知道这件事已经有些迟了!要知道因为船灯会的关系,七夕那晚已经没有画舫可以订了——当然了,如果是自家本就有画舫的土豪,那就另外一说了。 连翘家的河房并不大,虽然有一个可以停船的地方,可要是停稍微像样一点的画舫也停不下。所以她家就一条一叶小舟,这条小船更多时候是家里做採购的时候用,比如说买买菜啥的,水上菜市场可是很热闹的,每天早上都有很多城郊的菜农载着自家的蔬果来河上叫卖。 至于说出去游玩,那都是要另外订画舫的。 对于这么一个七夕夜间狂欢节,连翘有些心动,至于说这个时候好点的小船难得,这对于连翘来说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她如果想要借一条船七夕晚上用,随便找朋友问问,总能匀出一条船来的。 不过连翘并没有真的去借一条多好的画舫,而是别出心裁搞了一条乌篷船。话说这船还是王思齐的呢!当初他想卖弄一番名士风范,很多东西都是齐活儿的。就比如说这个乌篷船,船头有红泥小火炉温酒下菜,船尾有书童煮茶,缓缓飘荡在湖心,确实很有意境。 只不过王思齐这个人爱热闹,试了试这个乌篷船,很快就觉得没意思了,然后就丢到了一边。 这还是今年春天的事情,所以乌篷船光放在那里并没有坏掉。 而且因为王思齐当初做这个乌篷船就是为了意境,所以这条乌篷小船看起来和普通的乌篷船没有什么两样,实际上却是比普通乌篷船精巧舒服很多的。 才用过一两次,几乎可以说是一艘新船了,连翘借来的时候他还特意让人整理了一下——到连翘手上的时候可以说是干干净净,连打扫都不必了,可以直接拿来使用。 和一般的人非要将参加船灯会的船装饰地华美不同,连翘几乎没有给这艘船加什么装饰。唯一就是在船头挑了几盏高高的素灯笼,就是那种最朴素的纸灯笼,而且是素白纸的那种,好几盏挑挂在船头上方。 至于说别的装饰,真的没有了。 看到这个样子,春儿还觉得不妥,婉转问道:「小姐,这样就行了吗?」 第1072页 连翘笑了笑:「这样就行了——七夕节晚上,你还有晚秋也一起来,咱们都去玩儿,小虎和路嫂在家看家。」 连翘是没把船灯会放在心上吗?那倒不是,她只不过是反其道而行之罢了,大家都花枝招展的,她一个人极其素淡,那不就显得出位了么! 其实她也不是故意要显得出位的,往年她也没有这个闲心啊!这还是为了推广她倡导的新粉底。之前因为『女校书妆』的关系,第一波流行已经推起来了,趁着这个好势头她得赶紧再接再厉。 她之前还想着借什么机会做推广呢,结果就听说了这次『船灯会』的事情,一拍大腿,就定了下来。如今这个船灯会是苏州人民讨论的热点话题,这就是天然的舞台了,根本不用她自己费尽心思地再搭一个舞台! 而之所以将船弄得那样素净,除了可以在众多装饰华丽的船中显得出位,也是为了凸显船上的人!至于说这样会不会违反船灯会的原则,船只不起眼,以至于拿不到奖...呵呵,她本来就不是为了拿奖啊!重点一直都是为了让大家了解新粉底,打打gg而已。 第602章 连翘正在给晚秋化妆...今天是七夕节,他们家几个人早早地吃完了晚饭,然后连翘就开始给晚秋和春儿化妆。这是为了一会儿参加七夕晚上的船灯会做准备,她们三个都得去呢! 晚秋和春儿都被连翘打扮成了仙女,仿照古人书画里仙人的打扮,衣带飘飘。特别是晚秋,因为年纪小的关系,可以扮成小仙女,穿的是齐胸襦裙,外面罩了一层轻纱,披帛也是很轻的材质。 她就这样打扮,然后在船上跑来跑去,仿佛真的是侍奉仙人的小仙女。 春儿呢,则稍微利落一些,她得负责撑船,所以都是站在船边的。只不过她轻巧的身姿,同样仙气飘飘的打扮实在出众,倒有些仙人气质了。 而连翘,她在船头的位置,也就四船头挑着的素白灯笼下铺了厚厚好几层的绸缎,这些绸缎很精美,铺在那里当地毯用有一种暴殄天物的感觉,但是正是因为如此,才显出仙人的不落凡俗。 连翘在给春儿、晚秋化妆完毕之后才给自己化妆,这一次她给自己化了一个带点菸熏的浓妆——如果是普通情况下,她是不会用这个妆的,虽然古代也有浓妆,浓到了极点足够让看的人做噩梦,但考虑到古今审美差异,她不会轻易动用这种挑战大家固有印象的风格。 但是这一次不一样,因为是七夕节的晚上! 晚上的光线很差,特别是这个时代还没有电灯,靠着烛火照明,偏偏她船上烛火还不亮。这种情况下看人,很容易有一抹黑的感觉。再加上码头岸上看人,是有些距离的,这就好比是舞台下的人看舞台上的人了。 谁都知道舞台妆会比较厚,这是由舞台的效果决定的,现在也算是一样的情况。 实际上,就算是晚秋,连翘给她化的是清丽小仙女妆,但如果是白天看,也会觉得太浓了!也就是晚上,她人又在船上,所以不觉得! 而连翘现在化烟燻妆,重点还是在眼妆上,脸上的粉底打的很厚(白天会觉得不自然,但是在晚上的灯光条件下,只觉得肌肤瓷白,近乎于没有瑕疵)。眼妆用了将眼睛画的很大的那种化法,其实就是眼线的妙用...... 然后还晕染了一下下眼角——这都是现代舞台妆很常见的,舞台下的人看起来会觉得舞台上的表演者好看的不像是真人!当然了,这种妆容现实生活中不能细看,因为全是各种颜料涂抹的感觉。 髮髻也是一样,下半部分披散着,上半部分则结了一根大辫挽成髮髻,最后仿佛堕马髻一样从一遍歪下来。总共只用了一根小银钗斜插,最重要的是朴素清丽。 连翘身陷在船头铺着的厚厚锦缎上,旁边有一张小小凭几,凭几上摆着一个小香炉,一个玻璃球灯,里头点了一支小蜡烛。然后就是一架古琴——这更多就是个装饰物,连翘并不去弹他,偶尔拨弄两下就够了。 等到夜色降下,河边街道的灯都点了起来,星星点点,路上一切清清楚楚。而河道上呢,也开始有了一些游船来来往往。这个时候春儿竹篙轻点,晚秋在一旁温酒,小船离了家。 连翘并没有做什么特别的事情,就是喝喝酒,吹吹夜风而已,然后就是保护自己的完美妆面...她可是记得很清楚的,今天的目标是为了推广粉底,她本人就是一个gg罢了! 「那个是...乔琏先生?」本来手上拿着摺扇和花,正忙着给自己觉得好的船抛花来着,金凤一转眼就看到有一艘小船缓缓行来。 因为两岸灯火的映照,也因为河上本身就行着亮如璀璨的大量船只,这个时候的河道本身好像一条玉带,显露尽了人间的富贵烟火气! 而缓缓行过来的小船,在各种彩灯装饰的船只中就实在太素净了,只有船头几盏素白灯笼而已。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船上其他部分都影影绰绰,能够看到的就是船头一小方天地。 这样的素净,在众多游船的簇拥下格外显眼。 随着船只离码头越来越近,金凤简直不能确定那就是连翘——就以两人熟悉的程度来说,这应该是很不正常的。但金凤真的辨认了很久,都不敢认那就是连翘。 这就像是现代,一个姑娘化妆后确实能让熟人都认不出来!实际上如果不是金凤和连翘太熟,连翘身上的气质有迥异于时下,他连这个怀疑都不会有,只会像码头其他的看客一样忙着追问这是谁家的好女子! 第1073页 连翘是怀着打gg的心情化的这个妆,但这并不妨碍其他人来看美女呀! 话说回来,七夕节本来就是看美女的日子!这一天的女孩子除了在家拜月,也会打扮地花枝招展和姐妹们出来逛灯会,这个时候就有许多年轻男子来看。其中有些只是看看而已,有些还要趁着人挤人沾便宜呢! 每年像是七夕节、元宵节,这种时候都因为登徒子浑水摸鱼占女孩子便宜要生出几桩故事来!说起来因为这个,还有人提倡女孩子们要闭门不出,回到以前的状态,认为这样有利于社会治安。 然而就算有被人轻薄的风险,女孩子还是免不了这一天要打扮的花朵一样跑出来玩。除了因为古代娱乐活动少,这是难得的游乐,也是因为想要展现一下自家的漂亮——别因为古人的保守就认为古代的女孩子没有虚荣心! 到了可以合法合理展现自己的时候她们比谁都要积极,或者说,正是因为平常被压抑地太多了,所以古代女子的自我展示才会更加热情。连翘看古代的世情小说,就有提到过这个(这个是真的有,大概是说隋唐故事的一部古代小说,非常细緻地描述了灯会时男人是如何趁乱沾便宜,女人又是怎样闹着一定要出门)。 总之,因为有这样的传统,所以这个时候看美女简直就像是政治正确一样。哪怕是一些『正人君子』这个时候也不能表现的太过于特立独行,不然不管他们是不是真的正人君子,都会被同伴认为是假正经——话说真的正经的话,那就不要今晚出门呀! 这一次七夕灯会和往年不同,因为有船灯会的关系,特别是有钱人家,往往都是坐船。这对于有钱人家来说也是一桩好事,至少省了让家人防范浮浪子弟的麻烦!也大概是出于这个原因,美女大都在船上了。 ...毕竟,一般来说有钱人家美女比较多嘛(基因改良、后天保养、有钱打扮,这些都是古代有钱人家美女更多的原因)。 许多人就等着在码头看美女呢!这个时候看到这样的仙女,哪里还有不打听的! 听到这些人打听地不像样子,金凤只能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硬抢着挤到码头前头,然后对连翘招了招手,来不及说什么,只来得及将手上的花往连翘船上扔。 连翘显然没有在人群中注意到金凤,但因为金凤的动作提醒了很多人,很多人都在往连翘船上扔鲜花,所以连翘顺势就看过去了。这下金凤真的确定了,这就是连翘,只不过是一个平常根本没有接触过的连翘。 撑船的竹篙轻轻点在水面,流光溢彩的玉带就破碎出一片波光荡漾,到处都是碎金。连翘的乌篷船并没有停留多久,很快就离开这个码头了。 金凤有一种怅然若失之感——平常的乔琏先生当然也很美丽,但是和今晚不苟言笑的神女相比,还是不一样的。一方面,他倾慕于今晚的神女,觉得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去写一个神女故事来抒发心情。另一方面,他觉得还是平常的乔琏先生比较好。 今晚太过于美丽的乔琏先生让他觉得有一些害怕...过于极致的美丽拥有太强的吸引力,感觉上太过靠近就会被毁灭一样。 金凤能够听到码头上还有很多人在打听那是谁...他们对刚才惊鸿一瞥的女子赞不绝口。这个时候不停地说,也是因为再也没有其他的方法能够表达自己的心情了。 和金凤同行的朋友有行内的,也有不是行内的。见连翘神色特殊,就开玩笑道:「咱们金先生难道是动心了——若是刚才那位神女,倒是相配极了!堪称郎才女貌...不然打听打听,回头提亲去?」 金凤如今也算是炙手可热的后起之秀,大家都很看好他在小说界未来的路子。按照大家的想法,只要刚才的女子不是什么老牌贵族人家出身,金凤都是有希望的。 然而对此金凤只能古怪地笑了笑,然后才道:「方才那位姑娘?...这恐怕行不通了,话说你们难道没认出她来?」 那些非同行的朋友面面相觑,只是迷茫而已。其中一个就道:「如果平常就识得这样出色的好女子,不可能不记得啊!」 这些人大都没有见过连翘,或者见过了也就是匆匆一瞥,刚才的情况下认不出来也很正常。 而旁边的同行们就不一样了,这些人和连翘都不相熟,毕竟连翘除了自己小圈子里朋友办的聚会,很少参与交际。 然而,即使是这样,这些人多多少少都和连翘打过几回照面。而且因为金凤这一层关系,有两人和连翘正面接触过好几次,对连翘的风度记忆犹新。这个时候本就有些怀疑的,现在又听金凤这个口吻,当下有些确定起来。 其中一个道:「莫非...莫非...是乔琏先生?」 金凤丢了一个『你说呢』的表情,然后道:「竟然才认出来,果然和平常很是不同了!」 此话一出,还不等同行的朋友惊愕于『化妆邪术』堪比易容,非同行的朋友先忍不住惊嘆:「那位就是乔琏先生——我只曾远远看过,当时就觉得风度不同于寻常人。今日看到,总算知道为什么这位能得那样的赞誉了。」 说着笑了笑:「当初也有你们行里的先生点评『是苏州城不可不看的一道风景』,如今才知什么叫做『不可不看』。」 夜色中一盏盏灯火朦胧而又美丽,此时的苏州河上多得是来来往往的漂亮小船。随着船只离开,佳人杳然无踪,只有淡淡的香气飘散在空中。 第1074页 第603章 夏天是行内交际活动的淡季,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就是天气热!本来天气就很炎热了,如果再聚在一起,只会更加心烦意乱。相反的,冬天则是交际活动的旺盛期,腊月和正月,基本上到处都安排上了! 不过,即使是夏天也会有一些聚会的,不过夏天的聚会偏爱晚上举行。夜宴的时候大家都会选择比较出名的『夜店』,然后大家happy一场,开给爬梯什么的,夏天气氛更热嘛~! 而就在七夕节过去之后三天,行内的『清虚散人』于诚就在苏州有名的娼馆如意阁开爬梯。这位大佬在行内也算是个新闻人物了,连翘当初还听说过她结婚的新闻呢!为了结婚,他一掷千金买下了苏州城内有名的园林——这在当年也是让街头巷尾热议的,大家都在讨论小说作者是不是真那么赚钱! 此君和连翘并不是一个圈子里的,平常相见也就是脸熟,点头之交的程度。这一日他的聚会当然没有连翘那个圈子里的事情,来者都是他平常关系亲密的同行,以及圈外朋友。 『清虚散人』于诚的朋友里有一位画师,这位画师本名孟思归,在苏州城里也算是很有名气的,最擅长的就是美人图!平常在秦楼楚馆最是混得开,要是哪位小姐姐能得到他的青眼,愿意给画一张美人图,立刻就能身价百倍呢! 当然了,这种事情也是相对来说的。对于行内的花魁娘子来说,用不着他来画,反而是他得照顾到每一位花魁娘子,不然的话,连最红的美人都没有画,他凭什么打着擅画美人图的招牌?没有出名,或者半红不红的最渴求他的帮助。 但不管怎么说,这厮确实是秦楼楚馆里的红人没错了。 这一次他来参加于诚的爬梯,就是夹着一个狭长的画匣子来的。其他朋友见了不免立刻起闹起来:「好些日子没见你画新美人了,还当你江郎才尽,再没有出彩的美人图了呢!没想到今日却能见到——不知道是哪家的姑娘?」 擅长画美人图,这不只是孟思归绘画技艺棒,更重要的是他有一双发现美人的眼睛!旁人看来不见得惊艷的美女他常常能一眼发现其隐藏着的气质,然后通过画纸表现出来。 只能说,他们这种混的好的,基本上都有属于自己的绝活儿,不然光凭运气怎么可能走到如今的地步?要知道在苏州这么个地方,画师没有一千也有八百,美人画又是其中的大类,出头可难了! 因为孟思归有着发现美人的眼睛,所以总能给圈子里带来『新鲜的美人』。这样一来,每次他有什么新作,朋友们都是很期待的——倒不是说出来一个美人他们就有什么想法,他们倒是想呢,但现实条件允许吗? 那女子若是个良家,那就不用说了。就算是风尘女子,大家也得考虑自己负担不负担的起美人儿的开销。要知道,美人可都不便宜! 不过就算是这样,谈论一下,畅想一番,饱饱眼福,乃至于今后有机会遇到后撩一撩,那也是可以的嘛...当某个场合只剩下一个性别之后,话题总是会随便的可怕! 孟思归小心翼翼地放下狭长的画匣子,呵呵笑了一声:「今日这个可不是什么不认识的,不过我以前并不多见她,这次才知道她是如此美...可见平常还是交往地太少。」 于诚本来坐在主位,旁边有一个穿红色衣服的小姐姐倒酒,『唔』了一声才道:「是什么人,竟值得你这样说?快拿来看看!」 孟思归也算是『见多识广』了,到了他这个地步,绝对不会轻易地称赞一个人。于诚本来对美人图不感兴趣的,也因为这个话起了一些心思。 旁边倒酒的红衣小姐姐虽然不是花魁那种级别,但也算是红姐儿了。听了他这话,故作着恼道:「于先生好没道理,有我们这些姐妹陪着,竟还是想着别的美人?果然是天下男儿皆薄倖呢!」 红衣小姐姐并不是真的为这个生气,这一行本来就是逢场作戏,这个时候说这个,也不过是在推拉而已。于诚也算是个中老手了,便陪着推拉了几句,许诺了一些东西,这才哄得佳人『笑逐颜开』。 到了这个时候孟思归却不急着打开画匣子了,而是让如意阁的人找来香炉和上品的薰香。净手完毕,点香,等到烟气裊裊升起,旁边又有擅琴的姐儿弹奏古曲。这才打开画匣子,然后缓缓展开画轴。 这是一幅绢画,画绢的颜色是调过的,所以有一种久藏古画的感觉。画中有孤舟一只,船头是层层叠叠的华丽锦缎,上面醉卧了一位佳人。然而说是佳人,却不似凡人,细看之下让人觉得或者是神女,又或者为艷鬼。 清丽与冶艷同在一个人身上——所有人不由得唿吸轻了三分,就怕唐突了画中佳人,人家就要离开画卷飞走了了! 有的人恍然道:「这是乔琏先生罢?七夕那一日你也见到了?」 孟思归看着画儿,过了好一会儿才答道:「见到了,在龙虎堂前头码头那里,后头又跟了几条街,就为了多看几眼,后来实在跟不上了,这才回来。」 这时候于诚才道:「这件事我也听说过,毕竟乔琏是咱们行内人,所以消息多一些——听说有人跟着船跑了大半个苏州,都是坐车跟的,所以快一些,还能跟上。」 「坐车?哦哦哦,知道了。」七夕节的晚上街上人很多,所以很多街道都禁止打马了。有人反应了一会儿才想起来还有人力车这个选项...或许稍微慢一些,但比自己追赶要有效率。 第1075页 实际上,七夕节晚上,有不少人跟着连翘的乌篷船跑了老远。 于诚那一日根本没有见过连翘的船,所以有些好奇:「真有这画上那样美?你不是我们行里人不知道,行里见过的人都快将乔琏吹成仙女下凡了——原来因为『西湖客』的关系,众人都缩手了。如今却是『西湖客』都拦不住,有人打点着要去提亲呢!」 孟思归淡淡一笑:「这画儿比不上那位小姐的风采!」 说完后孟思归又自己接着细看这幅画:「七夕那一日我见那位小姐之后回去就作画,今日上午收笔,是刚刚才烤干的画卷...这画本身并不难,并不是那种耗费时间的工笔细描,最难就在那份气质,所以画的写意。」 从时间上来看这并不是最难的,花的时间并不多,但是让孟思归说,这绝对是他下笔最困难的一幅画。气质这种东西难以描摹,他只能充分记住当初自己惊鸿一瞥时的感受,然后尽可能反应到画作上。 但还是不行,他嘆了口气:「还是差得太远,这幅画也不过差强人意罢了。」 这样说着,孟思归又忍不住道:「于先生和乔琏先生不是同行么?能不能引荐一番,认识认识...我想提乔琏先生细细画一张画儿!」 于诚虽然和连翘不是一个圈子里的,但是他在圈内的地位也不算低了。混到他这个份上,实际上哪一个小圈子都多少有点儿人脉,所以孟思归这个请求也不算太麻烦,他稍微考虑了一下:「这件事并不难办,只不过你却是要等等了。」 说着解释道:「乔琏这个人平常少出来玩儿,就算玩儿也是自己最为熟悉的几个朋友一起。你贸贸然说要引荐,我也得等她露脸才能和她提这件事。」 说完了这个,这才又看了孟思归的画一眼:「说实在的,平常我见乔琏虽美,但并不是很喜欢。她是美,却是如骄阳一样的美,以一个女子来说实在是太过于扎眼了,我还是喜欢如同月色一般的温柔女子。」 笑了一声:「我虽然年纪不大,却在这些事上有些老派——但今日见你这画儿才知道她有另一种出色,也不怪丁一新那些人都捧着她了...原来是我离的太远,不晓得她的好处。」 这样说着他都有些自嘲了。 「只是可惜,前几日七夕节没有亲眼看到,只看画儿却是不如『眼见为实』了!」 说着开玩笑道:「你这画儿准不准备发卖?若是准备发卖这个时候最好去找书画行!如今乔琏正红,她七夕节的风采也正让人感嘆『淑女好求』。这个时候放出这幅画,卖价肯定不菲。」 说这给他算帐:「只两种人就会争抢着要了,一个是乔琏那些读她小说的,本来就被迷的五迷三道了,其中有钱的能不出钱?另一个就是我那些同行了——这会儿都能上门提亲了,买个画儿不在话下!」 这个时候他的表情有一些看好戏的意思:「听说有人向乔琏求亲,大家都等着看笑话了——不是乔琏的笑话,而是西湖客的笑话,想看看他是继续装样子,还是终于气急败坏起来!」 这就是这些人的恶趣味,当吃瓜群众看热闹简直比谁都上心。 而在场的这些朋友,不是同行的大都不知道,就算是同行的,因为不靠近核心的那一小撮,也对此并不太了解。 其中有一个道:「难不成西湖客还真是乔琏的裙下之臣?这件事我还以为就是个流言呢!」 不怪他有这种想法,实在是行内女作者的流言太多了!连翘红起来之前,苏州承包这类流言的女作者是周莹,但凡是和她走得近的异性作者都能传一波流言。其实大部分的人都知道这些流言就只是流言而已,所以也不当回事儿。传的人姑妄说之,听的人姑妄听之。 而现在轮到连翘了,讲真话,连翘没有周莹那样结交后辈的习惯,所以专门提携后辈的沙龙也没有办过。所以就连翘而言,她的流言数量还比不上周莹了,但大概是人红是非多的关系,和她有流言的都是真正的当红大咖,全然不管人家已经有家室了。 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传统,不是核心的人物不少都觉得传闻恐怕是假的! 对此于诚嗤笑:「假的?这才是笑话!如今就看西湖客那厮什么时候装模作样不下去了而已!」 第604章 『清虚散人』于诚的玩笑话是有由来的,实际上之后的好些天里,了解情况的朋友都在等着看许文华的笑话! 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好几个不怕死的上门给连翘提亲了!她们这种女作者,特别是有名气的女作者,往往被大家默认为能够自己处理自己的婚事,所以即便连翘的家长不在苏州,也没有阻挡提亲者的热情! 这么个架势几乎让连翘目瞪口呆——她当然知道古人成亲比现代人麻烦,也比现代人简单!麻烦在于他们考虑的东西很多,现代人很多时候就是开心就好啦~最多稍微考虑一些结婚后牛奶和面包这种问题。 而简单就简单在,古人很多时候是很『随便』的,对于女方来说,没什么选择权,所以才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给扁担抱着走』。对于男子来说,娶妻娶贤,纳妾纳色,穷人家不容易讨到老婆,所以是个女的就行。而有钱人家呢,反正门当户对就可以了,这个老婆看不顺眼,还有妾室呀! 所以,这些男子提亲也『简单』了起来!想那么多做什么?『只是因为人群中多看了一眼』,又或者一点点心动,这已经足够支撑他们做出提亲的举动了。 第1076页 这显然和连翘的常识大相迳庭,也难怪她因此目瞪口呆——连翘在此之前也知道这个时代的特殊风气,但是因为她的社交圈子比较小,看着小说界这帮人,自由恋爱还是比较多的,所以陡然经歷这种事情,还真有些回不过神来。 但目瞪口呆归目瞪口呆,这些提亲她还是没什么犹豫地给拒绝了... 知道她最近处境的王思齐大笑不止,在一回自家聚会上就笑着指她:「如何,如今总算知道自己多招人喜欢了吧?」 其实连翘一直很招人喜欢,不然也不会评上行内的四大美女了!而在如今,四大美女中的两个,马廷芳和周莹先后嫁人,只剩下『二乔』还在,而新人女作者们还没有冒出头来,连翘受追捧的程度只会更深! 之所以之前没有人像是如今这样大胆,主要是因为她之前也没有突破女作者的限制。没错,同行们是很喜欢美女同行,但彼此之间并不是只有爱情的,或者说,正是因为平常这些男男女女有很多机会相处,所以他们才会对男女之情以外的感情也深有感触。 两个彼此有好感的男女不止可以做夫妻,还可以做朋友、做兄妹! 事实上,随着连翘的能力在行内越来越受推崇,很多人都已经自动退却了。毕竟按照华夏的传统,大家还是比较习惯男强女弱的,如果反着来,很多人自己先就无法调节心态了。至于不会介意这方面,他们往往心胸豁达,而这样的朋友也就不会拘泥于男女那点儿事儿了! 相比起做夫妻,贸然改变现在的关系,果然还是朋友更加省心! 不过这一次连翘为了推广新粉底,做了一些过去不曾做的事情,显然踢爆了过去不曾揭开的东西。 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很多人都没有表达自身的倾慕。现在好了,相比连翘身上其他的光环,『美女效应』一时之间占据了上风!于是什么人都出来了。 打个比方来说,一个女孩子长得特别好看,还仙气飘飘的,这当然会让人有距离感,奉为女神。可是如果这个女孩子的性格非常女神经,用一些沙雕的行为迅速给人以震撼,那么女神的印象还存在吗?当然不啦! 剩下的就是沙雕的同道中人纷纷交友,以至于忘记她原本很女神来着。 对于王思齐的玩笑话,连翘假笑应对,说实在的,她并不擅长应对这种事,所以都是干脆利落地拒绝。为了两方的面子,她说的比较委婉,但是委婉一些就不是拒绝了吗?都是聪明人,看的很清楚。 连翘在最近成为了苏州最热的人物之一,而且这种热度并不是小说界自己圈内的热,而是要出圈的感觉!很多就是不看小说的人也知道了,苏州有一个非常出名的美女,她是写小说的,简直花容月貌! emmm......说实在的,作为旁观者,连翘常常为这个觉得羞耻,反而是身边的人并不觉得有什么。大概...古人有的时候就是比较夸张,比较中二吧。 这样的名气短时间内给连翘带来了困扰,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跑出来许多上门提亲的『青年才俊』。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连翘的目的也达成了,她用几乎现身说法的方式告诉大家,新粉底有多好!一方面是大家对新粉底的效果好奇,另一方面是名人效应,总之新粉底确实打开了局面。 「我本是为了卖新做的胭脂水粉来着,弄到如今地步,却是意料之外了。」连翘摇了摇手中的扇子,一脸的不堪回首...... 「为了...胭脂水粉?」王思齐还不知道这档子事儿,所以有些不解。 等到连翘将前后事情解释了一番,他的表情更加古怪了:「弄了半天就是为了这么件小事?」 连翘反过来用更古怪的表情看他,随后就是一脸的『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为我何求』,痛心疾首道:「你们这些大男人怎么可能知道铅粉之害!自古以来女子为了皮肤白皙,做出的狠事儿数不胜数!胡粉害人的事情难道不知?胡粉就是铅粉,产铅的地方为了制作胡粉深受其害,而用胡粉的女子呢...我还听说西洋女子为了皮肤白皙都是服用砒.霜的!」 「服用砒.霜...」王思齐一脸见了鬼。 连翘一脸正经:「就是砒.霜,每次少少地服用,一般是死不了人的,至少不会速死。长年累月的服用,皮肤就会白起来——这是我听西洋人说的,都不敢往外传,怕知道的人多了,大家也学起来。」 「学起来...」王思齐已经下意识地沦为复读机了。 就是学起来,在连翘看来,一个为了美白能够使用铅粉,为了所谓的漂亮能够裹脚的大众,凭什么保证为了美白不去服用砒.霜呢? 连翘知道自己的力量,改变世界轮不到她,或者说,真轮到她出手,事情也不见得做得好。所以她明明穿越到了古代,却一直安安心心过她的小日子。但,如果是她见到的、而且真的能够改变,让这个世界更好的事情,为什么不去做呢? 在场的都是王思齐的客人,有的人对连翘的发言并不在乎,毕竟棍子打不到自己身上不知道疼,反正如今又不是流行男人傅粉的时代!但有的人却将这件事记在了心里。不久之后就有相关的报导流了出来,大家都知道了连翘为什么要努力推广新粉底。 这不是为了利益,毕竟新粉底的配方她已经卖了出去了,这件事严格意义上已经和她无关了,她大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她是真心为许多相关的人着想,想要这些人不再受铅粉之害了。 第1077页 一些人对这个事情没反应,这不奇怪,就像是现代社会,明明有人做出了有利于大众的事情,但大众对此反应冷淡。很多时候人们会对一些有利于自身的事情视作『理所当然』,没有这个人做,也会有其他人做这样。 也有的人纯粹是反应不过来,并不觉得这件距离自己这样遥远的事情是和自己有关的。 不过无论是哪一种都无所谓,反正连翘一开始做这件事就是为了让自己心安,并没有让其他人感谢自己的意思。 当然了,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有人对自己真心实意地感谢,那也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最近连翘收到了很多感谢信,大多通过报馆转过来,经过检查没有问题之后才交给连翘。 虽然这个时代不流行寄恐吓信件,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嘛~要知道,除了感谢连翘的,现在还有恨不得打死连翘的人呢!那些主要业务是做胡粉生意的,现在杀了她的心都有了。还有那些连翘自认为帮助了的胡粉生产作坊,人家是靠胡粉吃饭的,会感谢她吗? 人家也知道铅粉伤害身体,但依旧全家人做铅粉,为的是什么?这种问题已经没必要接着往下问了。 只能说现阶段连翘推出的粉底还在苏州这个地区火热,影响力还没有达到真的打翻一群人饭碗的地步,所以真正意义上的反扑——真的到了影响全国,这方面的问题也就不会有了,因为依附于新粉底的新利益团体会产生,这会演变成这两者的战争。 连翘虽然是发明新粉底的,但那个时候的战争就和她没有什么关系了。 连翘整理了一下心情,喝了一口酸梅汤,表情已经是愉悦的样子了:「不管这边的事情是如何纷纷乱乱,之后也和我无关了——昨日我一个朋友借了今年用不着的避暑山庄给我,这炎炎夏日的,我要去避暑躲清静了!」 连翘的那位朋友本来是有全家人夏天出城上山避暑的习惯的,但是今年夏天老家那边有大事,全家人都得过去,这个时候原本在避暑山庄避暑来着也呆不下去了。又听说连翘最近想要出城避风头,立刻就邀请她来避暑山庄。 这就好比瞌睡了有人送枕头,没有更哈利路亚的事情了,连翘愉快地表示同意。 「避暑?」王思齐想了想:「这确实是个好藉口,如今你留在苏州还不知道有多少事儿呢——是在哪家的避暑山庄,有空去山上看你。」 连翘回忆着道:「是在东山寺那一片,那附近早二三十年就陆陆续续地修了许多避暑山庄,因为这个关系往来也很方便。」 避暑山庄一般都修建在山中,凉快是凉快了,但交通方面就不太顺畅了,就连补给什么的也相对麻烦。好在住的起避暑山庄的都是真正的有钱人,花钱专门採购也不是什么麻烦的事情。 而连翘提到的那个片区,因为地理条件优越,再加上附近还有出名的古寺,和山下往来都有专门的道路,相对方便许多。也因为这个,好几家的避暑山庄都修建在了这里。 夏天的时候避暑山庄附近还会有季节性的集市,做的就是这几家大户的生意——可别小看这几户人家的消费能力!古代这种大户人家的消费能力是很强的。主人们消费起来毫不手软也就算了,底下往往还有几十上百的僕人。 这些都比普通人的消费能力强得多,数户人家集中在一起,对于临时性的集市来说也是一笔好生意了。 第605章 等到连翘告辞离去,其他的朋友也都散了,王思齐家除了僕从,以及外院那些还在蹭吃蹭喝蹭交际的『同行』外,也就是一个丁一新了。 王思齐让僕从将朋友聚会时的残席撤了下去,而在僕从们打扫聚会时所在的敞厅的时候,清净的二楼露台已经收拾完毕了。地上铺着厚厚的灯心草垫子,摆上矮桌,两人席地而坐,以几样小菜下酒,显然是要续摊啊! 两人是相交多年的朋友了,偶尔就会如现在这样,单独聊聊。 至于说聊的内容,那就什么都有了,也不拘某个话题,向来是想到哪里说哪里。两人一开始说了一会儿各自最近的小说创作思路,然后不知道怎么的,就说到了连翘最近连载正热的《二头刻》。 「这里头的事情,凭良心说,半真半假。」丁一新缓缓地抿下一口淡酒,脸上带着一丝笑意:「不过我最喜欢的不是真的那些,而是假的那些...真不错。」 王思齐明白丁一新的意思,如果说一开始的时候他有些看不顺眼那些假的地方,觉得这太为市场着想了,以至于特意写了那些很美好,很招读者喜欢的内容,而不是照真实了写——这对于他这样一个浸淫这一行多年的作者来说,未免太媚俗了。 但慢慢地看下来,他也喜欢那些不那么真的内容。说起来,他们这一行于微末时的奋斗其实和普通的行业没什么两样,他们这一行有梦想,有自己的追求,难道别的行当就没有这些吗? 连翘的高明之处在于,她用漂亮的文笔,漂亮的人物塑造,漂亮的构思,最大程度上拯救了现实的贫瘠...这个故事原本没有那么漂亮的,但是在某一个时刻,《二头刻》中的男主角秦颂为了理想一步一个脚印奋斗的时候,他们确实为之动容。 有那么一个瞬间,他们甚至觉得自己的故事就是那样——即便不是那样,也希望是那样。然后回首自己的奋斗故事,有一种感激! 第1078页 可以想像,年轻人们会有多喜欢这个故事。如果他们推测地不错,这两年就要迎来小说作者入行的高峰期了,受到这部小说入行的人不会少! 关于《二头刻》两人其实有不少的想法,只不过很多事情不适合拿来交流,所以在浅尝辄止的交谈之后,两人心照不宣地停止了这个话题。 王思齐替两人空了的就被斟满琥珀色的酒液,然后看着天上的明月道:「我听说前两日许文华为难同行了?」 丁一新用一种无语的表情看了一眼王思齐,他当然知道王思齐是在很生硬地转移话题,更知道王思齐对于这个新话题有多少幸灾乐祸!许文华和王思齐,这两个人的关系实在是太微妙了。 不过他也没有特别说什么,主要是对于这两人来说说什么都不管用! 「是有这么回事儿来着,不过这也没什么可说的。」丁一新轻描淡写。 从这件事本身来说确实没什么可说的,小说行业的人大都是嘴炮高手,而其中有名气的,放在后世就是大v啊!彼此之间撕逼一番,甚至闹的满城风雨,这有什么奇怪的吗?更何况许文华本来就是有名的刺头,他闹出什么事来,大家总有一种理所当然的感觉。 但真正了解事情的人就会知道没有那么简单,许文华这人对于一半的人来说是天使,对于另一半的人来说是魔鬼。这是因为他这人对于看得起的人那真是两肋插刀不在话下,而对于看不起的人:对不起,那真是什么反社交的事情都做的出来,他可不会考虑会不会让人难堪! 这就像是歷史上某位先贤,对看得起的人青眼相待,对于看不起的人就是白眼对付了。相当直白,相当伤人,但别人也对此说不出什么来。 不过,凭良心说,即使是对那些看不上的人,许文华也不会随便为难,他又不是没事儿找事儿,日子真的清闲到了要和自己看不上的人纠缠!一般来说,这种事得正好遇上,这才会有后续发展。 而这次的事情,根据传闻就很有没事儿找事儿的意思了! 而和许文华更加亲近的人就会知道,许文华最近心情堪称躁郁。虽然平常就很难搞了,但最近无意识难搞max...... 看着王思齐一脸的幸灾乐祸,丁一新摇摇头:「明知故问...你难道不知道他最近为何这样吗?」 这回轮到王思齐不说话了,其中内里能比他了解的人不是没有,可也就是几个而已。但是他无意将这件事说破...说破了就要承认某些让人不爽的事情了。 而就在此时,被王思齐、丁一新两位大佬谈论的另一位大佬许文华则是正在家中焦躁地左右徘徊。在小厮眼里,自家少爷简直快要将楼板磨掉半层去了,然而就是这样也没见弄清楚心中所想。 随着窗外夜幕降临,外面的街道星星点点点起了灯火,许文华让到连翘家等消息的人还没有回来。他实在是坐不住了,勐然收了摺扇,『噔噔噔』,脚步急促地下楼去了。 正再一次将晚饭加热的厨娘见了,忙问道:「少爷是要吃晚饭了么?」 许文华恍若未闻,直接出了门,然后往连翘家去。而连翘家门口等着,整和小虎吹牛打屁的许家小厮见许文华来了,立刻站直了身体,低声道:「少爷,连小姐还没有回家呢!听说今日是王思齐先生家的邀约,迟一些归家是常事儿。」 正说着呢,忽然有一辆马车停在了附近,车上下来的人不是连翘又是谁! 连翘是和随行的晚秋一起回来的,晚秋正在和车夫会帐呢,连翘就看到了自家门前灯笼下的许文华。抬了抬眉毛:「你寻我有事儿?怎么不去家里等,倒在门口等着了。」 说着连翘脚下不停,人往屋里去了。走到一半才发现许文华没有跟上来,有些奇怪:「?」 许文华站在门口,半明半暗之间有些看不清楚神色,不过大概是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精神,本来就生的潇洒的许文华更加俊秀了。特别是一层阴影洒在许文华的脸上,他过于锋利的眉毛被凸显了出来。 有那么一瞬间,连翘觉得自己会被刺伤。 许文华并不说话,只是沉默了几秒钟,然后就跟着进了屋,好像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但是这个时候气氛已经变得微妙了起来,根本不是假装太平无事可以解决的。 连翘觉得许文华似乎在控制着什么,但她不知道具体的。 连翘进门,春儿立刻捧了热水过来洗手洗脸,又因为最近她都有化妆的习惯,洗脸更要细緻(古代的这些化妆品基本上不需要现代那种专门的卸妆,只需要洗脸的时候细緻一些)。 连翘自己手工制造了一些可以用来洗脸的肥皂...这比市面上的肥皂更加温和,洗脸她都用这个。一遍下来,脸上本来就已经脱妆厉害的妆面洗的干干净净。 等到这个昨晚,雪白的布巾子敷在脸上,将脸上的水擦干,露出一张干干净净的脸来。 许文华在连翘做这些的时候始终在一旁一言不发地看着...按照道理来说,女子卸妆应该是一件非常私密的事情,基本上都是避着人做的。但两人关系实在是亲近,再加上连翘是一个现代妹子,现代的姑娘虽然也讲究人后卸妆,但绝对没有古代这么要求严格。 所以没有太过在意这种事情——大夏天的,化妆其实是很不舒服的,她也懒得还特意背着许文华卸妆。 第1079页 连翘的皮肤以黄种人的本来肤色来说已经很白了,这个时候清洗过一遍,室内的朦胧灯光又掩盖了是人就会有的皮肤瑕疵,看在眼睛里就是最为上等的宣纸,素白雅致。而眉毛、睫毛、眼瞳,压在鬓边的乌髮,全都是檀木一样的深黑,黑白分明之下便艷丽了起来,所谓清极反见妖... 布巾子擦过脸之后只是擦掉脸上的水珠而已,而连翘的脸上,鬓边、眉毛都因为水汽而湿漉漉的,脸上也有一层微微的湿润。 许文华出神地看着,脑子里在想的事情连他自己也不清楚,或者说,很多事情从一开始就是不清楚的——他为什么一定要小厮打听连翘什么时候回来,为什么非得今天见她一面,为什么后来等不及了自己赶过来等她? 而现在见到她了,却连之前为什么这样做都没有想明白! 连翘和许文华在露台那里相对坐了,连翘刚刚在王思齐那里吃过饭,自然是不饿的。而看时间,她估计许文华是吃过晚饭的,所以也没有摆什么吃的,而是让春儿外面街上买两份冰碗子过来。 连翘吃的开心,但许文华却是动都没有动。连翘有些不解地看向许文华:「怎么,不想吃这个?」 许文华换了一个姿势,一只手摩挲着摺扇手柄,另一只手无意识一样搭在面前的小几上,什么也不说。 说实话,连翘最近因为推广新粉底的事情很忙,不只是化妆在其他人面前走一圈,还要和那些做化妆品的知名品牌谈推广的事情。这些事情好不容易告一段落,而她前一段时间可是很忙的! 这个时候许文华是这个样子,她实在不知道最近发生了什么,所以似乎变得比以前更加难搞了——这个时候的她身心俱疲,也没有平常那种精力和耐心可以慢慢试探。只能摊开来对许文华道:「你到底怎么了呢...心情不好吗?」 连翘更不解的是,心情不好就来找她吗...难道是希望她哄哄他?说实在的,连翘没怎么做过哄人的事情,所以根本不知道怎么下手,只能左右为难。 然而不等她哄人了,许文华终于开口了。 「...我想去你家提亲...」 第606章 相对于最近苏州小说界的热热闹闹,京城就显得沉默多了。不过这也是这些年的常态了,京城的新闻不多,报纸上提起业界,常常说的也就是几个小说作者的轶事罢了,别的不爱提,主要是提了也没有读者关心。说到底报纸是做给读者看的,当然是读者导向型。 京城小说界,绝对称得上大佬的白明星最近都快忙昏头了——前年他和宋志平,还有另外一位圈外人士,合办了一份报纸。如今这份报纸已经到了关键时期,需要延伸出新的子刊了。这个时候正是需要他们这种有人脉的人上下打点,偏偏宋志平不在,于是全都落在了他一个人身上。 宋志平不在京城,这是一件知道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江湖传闻,宋志平春天里的时候就已经离开京城了,对外宣称的理由是想再来一次访友之路。当初他还没有如今地位的时候,因为这样那样的考量(其实主要就是为了开拓市场,结识天下英雄),满天下跑过一趟,将当年各地小说界的优秀人物见了个遍。 而现在,算是重走这条路,见见过去的老朋友,再看看这些年新出的后起之秀。 这件事说小不小,说大不大,正经引起过关注,但是热潮过去之后也没有反覆提就是了。 这件事当然算是大事了,毕竟宋志平也算是小说界登顶人物了,他这样的人一举一动都不是小事,报纸是很乐于报导的。何况这次也不是吃饭喝水睡觉这样的小事,正正经经的是一件大事呢!若是操作一番,也算是文化界的大事了!放在会炒作的人那里,全程都会有报导,非得霸占头条很长一段时间,并且在之后的时间里持续刷存在感。 实际上当年宋志平第一次游歷天下的时候就是这样!宋志平一直是一个很会自我炒作自我包装的人。别的作者或许没有这方面的意识,但是宋志平的话,放在后世他就是一等一的gg人! 但是偏偏这一次,在他地位更高,更加受人关注的时候他没有选择那样做!甚至没有太过于联繫报纸报导这件事,报纸之所以刊登了这个消息,更多的是因为知道这件事后的主动报导。 毕竟这也是件大事了... 业内有人猜测是他这次自矜身份,吃相变得好看了...业内虽然有不同俗物的人存在,却也有十分精明的人。宋志平当年的一通骚操作,就算那之前大家想不到,看到之后也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 而现在,他再来一次游歷天下,如果还像当年一样。嗯...考虑到他如今地位不同,恐怕大家都要觉得腻味了。 这么想倒是没有问题,但问题是这样想也没办法解释宋志平为什么要在这个时间点跑去游歷天下啊——要知道,这样搞根本没有好处呀!看现在就知道了,随着宋志平离开京城时间越长,他的存在感越稀薄。也就是小说连载的时候大家才记得,原来京城还有这样一尊大佛! 而真正同宋志平走得近的朋友就知道,事情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只能说刻板印象害死人,宋志平往常无利不起早,精于策划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了。以至于这个时候他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大家都不能想得简单点。 白明星好不容易将报纸的事情跑下来,回头和梁百岁喝茶的时候就忍不住抱怨道:「如今这报纸总算是能赚钱了,但这钱赚的可不容易!早知道当年就应该听一个朋友的话,投钱做生意。我那朋友如今的生意也做的极好...当年和他合伙是不会亏的,关键是轻松!」 第1080页 白明星这人花钱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以至于他这个实打实的作家富豪榜前列的人物还得想办法在别的地方赚钱,搞搞副业啥的。但同时,他这个人就喜欢轻松、玩乐的活着。虽然办报纸的事情忙的不多,也就最近真的让他忙了这样一把,还是让他有些抱怨起来。 对于白明星的毛病,梁百岁是知道的,也不寻思对他说教了——根本没用,且不说白明星长这么大,思维方式什么的早就定型了。就说他本身就是一个极受追捧的人物,早就被人宠坏了...不太容易听得进别人的劝告。 不过梁百岁自己也很清楚,这就是大哥说二哥罢了。做到他们这个地步的小说作者,大多是很以自我为中心的,绝对不能被作者、被评论家们、被同行,甚至被流行风尚带跑路子,不管什么时候都要有自己的想法。 这在写小说的时候是值得称赞的性格,但在生活中就不会很讨喜了。可是人就是这样一个整体,总不能写小说的时候需要这个性格,于是就保留,生活中不合适就丢弃——又不是人格分裂,谁能轻易做到呢! 所以梁百岁只是开解道:「赚钱都不容易,真的去和你那朋友做生意去了,也得担心。相比之下,做报纸已经算是容易的了,好歹这一行的水深你是知道的,真正捏在手上也算得心应手。」 白明星不是不明白这个,只不过是想抱怨抱怨而已。这时候听梁百岁这样说,也就不多话了,只是忽然道:「还是志平离开京城太匆忙...我就该拦着他,至少秋天再离开!这样一来也不会是我一个跑这些事了。」 「呵呵...」梁百岁轻笑,摇头:「这件事能拖到秋天吗?不能的!宋兄在别的事情上足够果敢,唯独这件事拖泥带水到了极点!好不容易这个时候拿定了主意,那自然是再不能等了!」 「他没有拿定主意的时候也就罢了,待他拿定了主意,那必然是一个月,一天,甚至一个时辰都不能等了!」 听梁百岁说的坚决,白明星摆弄了一下茶杯,似乎有些茫然:「说实在的,这件事我一直不太懂...」 「谁让你这个人一向在这些事上迟钝呢!」梁百岁老神在在。 「宋兄当时以为自己能放得开,结果时候过得越久越是知道,当初就应该拼死一搏——倒不见得当初拼死一搏就能赢,而是连拼死一搏都没有,现如今回想起来该怎么想?他只会日日夜夜地想,如果当初做些什么是不是就有机会了!正是这般的后悔让他一刻也不能等了。」 梁百岁颇有些恨铁不成钢地看着白明星,白明星明明是和宋志平走得最近的一个朋友,当初和连翘也是极为交好。可就是生就了一双拙眼,有一些事情一点儿也看不出来。等到后来连翘都离开京城了,这才听别人说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对此,梁百岁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宋志平离开京城是春天里,这件事其实没有什么徵兆。就是某一天大家聚会,赏评最近天底下风头正盛的小说,当然了,主要还是京城这边的。 不知道怎么的,翻出了去年做赏评时记录各种评语的册子。这个册子翻到上一年春天差不多的时候做的录入...当时执笔的人是连翘,连翘的字在行内算是不错的,虽然不是什么大家,但是看得出来她读书的时候是个听话的,基础扎实,后来又多有练习——至少比行内大多数一笔快认不出来的草书要强不少。 为了赶稿,大家的字迹多少有些草。 连翘的字体是很常见的簪花小楷,女子用这种字体很多,男子有的场合也会用。而连翘的簪花小楷有一个最大的特色,那就是字形偏小偏圆。看的久了,总觉得是一个青春年少的小姑娘在素白纸笺上乖乖巧巧的样子。 第二日宋志平就宣布要去游歷天下了,作为全程见证了这件事的人,梁百岁哪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呢! 也就是白明星还要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白明星听梁百岁说起这些——他本人在男女之事上向来没心没肺,家里有一位贤妻,美貌妾室也有好几个,再加上别的莺莺燕燕,可以说是塞满了后院。实际上,他根本不能理解那种心情。 他在故事里写狐仙鬼怪,偶尔也要写一下男女之情,就是香艷迷离的那种...但在现实生活中就呵呵了。 「何至于如此!?」他最终也只能嘆息。 「何至于如此。」梁百岁重复了一遍他的话,无奈地摇了摇头:「怎么就不至于如此了!连小姐在她的小说本子里也曾经写过,人生在世,一人总归是要为另一人受苦的。此苦不能解,解不了!也只能说是冤孽了。」 说这个话的时候梁百岁想起了一些东西,在他的少年时代也曾有过一样的事情。那时候他还一文不名,心里有钟情的女子...然后这个故事没有然后,毕竟生活不是小说本子,总能得偿所愿。 越是经歷地越多越久,就越是知道真情可贵!如果可以用此时自己的全部财富、名声、地位,换到曾经求而不得的女子,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去做! 宋志平本身的犹豫让他吃惊,在连翘离开京城的时候他毫无作为——在当时,梁百岁冷漠地看着这一切,他心里早就知道宋志平一定会后悔的!这几乎是不用怀疑的事情。而作为朋友的他本可以提醒,最后却什么都没有说。 第1081页 有些事情旁人是不能提醒的。 梁百岁觉得宋志平运气真的很好,即使前期犹犹豫豫,错过了最好的机会。但到底没有一坏到底,在一个还算可以得时机知道自己应该去做什么——正如梁百岁判断的,并不是说宋志平现在去做些什么就能够得偿所愿,而是有些事做了和没做是有区别的。 如果做了,然后失败了,那只是求而不得的怅惘。如果什么都没有做,那么每当回忆起这件事,就会忍不住去假设,忍不住自责、后悔、藕断丝连。 在连翘还没有和别人在一起的时候,还来得及...而在那之后,说这话的机会都不会有了——说了又怎样,会忍不住设想,是不是自己来迟了才这样的! 「他如今跑到苏州去,也不过是还当初的帐而已!」梁百岁说这个话的时候几乎有些不忍,作为一个在这些事上足够敏锐的人,他其实早就已经窥见这是一场徒然。 第607章 宋志平是在春天里登上了南下的船,登船的时候他没有想那么多,就是一种冲动就上船了。正如来的时候梁百岁对他说的那样,他一直在懊悔中煎熬,而这一次如果还不来,他或许会后悔一辈子。 一路上正如外面传闻所说的,他在各地拜访同行,弄得好像真的是为了这件事才离开京城的一样。只不过他没有将这件事大肆宣传,好像是忽然学会了低调做事一样。 而就在抵达金陵的时候已经是夏天了,金陵这边有一个时常信件往来的同行,两人的关系比一般的有交情的同行要深厚很多——他们彼此之间很是合拍,是能够理解对方的那种程度。 这位朋友在金陵接待了他,并且多留他住了三天,这三天带着他游玩金陵,秦淮河上看河岸灯火的时候忽然问道:「这一回你离开京城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拜访以前的朋友,再看看天下有出了哪些后起之秀,同行之间彼此通通气,多学多看...」这些话都是宋志平早就和报纸说过的,对于他来说熟的不能再熟,几乎到了张口就来的地步。 而这位朋友挥了挥手:「这样的话就不用和我说了,和别人说或许有人会信,可是和我说,我会信?志平,你说说看,我们认识多少年了?」 宋志平哑然。 这就是真正了解自己的朋友了,很多事情是瞒不过去的。宋志平这次离开京城游歷天下,虽然事出突然,但是在普罗大众眼中这就是一件很平差的事情罢了。知名作者离开自己的地盘出去玩玩儿,这件事很稀奇吗?更何况宋志平是有着游歷天下前科的! 但这位朋友却很明白,宋志平其实不是一个喜欢出门的人,他嫌烦嫌花时间嫌事情多...之所以上次回出门游歷,那也不是因为他喜欢,而是他为了宣传自己,提高知名度,为了提升自己的行内地位! 这听起来有些过于功利了,但是真正身处他们这一行,看法当然就和粉丝不一样了——大家不过是凭本事做事,蛇有蛇道鼠有鼠道,只要事情做成了,而又没有碍着别人什么事,就是人家厉害了! 而这些年过去了,在如今已经登顶的情况下,忽然说又要游歷天下,而且还是这样悄无声息地做这件事。这位朋友对此洞若观火,他知道宋志平肯定有什么一定要出门的理由,而这是没有对外界说的。 宋志平沉默了半晌,朋友瞄了他一眼,追加了一句:「若是不想说、不合适说,那就不用说了,我只是有些好奇而已。」 「不,不是。」宋志平确实没有对人说出过此行的原因,但是京城那边最亲近的几个朋友不是猜不出来,实际上大家只是不说而已。而此时,这边的好友问起来了,也没有不能说的。 或者说,因为这位朋友平常没有什么见面的机会,就算告诉他了,以后也没什么机会再见,反而让他有了倾诉的欲.望——爱情和咳嗽都是忍不住的,有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流露出来。 「我想借这个机会见一个人。」 朋友静静地听着。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宋志平添了这样一句。 朋友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至于更深入的,比如那个人是谁,他就没有问了。这种事情愿意说就会说,不愿意说那又何必追问呢? 「这就有意思了,原来你还有这样的时候,仿佛一个小年轻一样,什么都顾不得。」朋友微微带着促狭的意思。 他很了解宋志平,也知道宋志平是一个活得很聪明的人。他这样的人擅长衡量利弊得失,喜欢考虑前后左右,总是能够做出普罗大众眼中最为合适的那一个选择。这确实有一些无趣,但是他的人生因此顺遂。 而这样一个人,这一次竟然做出这种堪称『鲁莽』的行为,从这他就知道了,宋志平遇到自己人生中的大.麻烦了! 虽然是这样想的,他的眼睛里却有一种很温和的神色。别人或许会认为这太疯狂了,一个功成名就、年龄渐长、声名远扬的成年人不应该做这个。但是只有他们这种了解对方,自己也有这相当人生经歷的人才知道这有多难得! 「这倒是很好...不然看你过往,你这辈子竟活成了一个木头人!」朋友慢悠悠地道。 「这一次能喝到你的喜酒吗...如果真的有喜事,哪怕是在京城办的,我也会赶过去。」不知道为什么,或许也没有多想,朋友添了这样一句话。然而迟迟没有等到宋志平的回答,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可能问了什么不合时宜的问题。 第1082页 等到送走了宋志平,这位朋友在当天晚上一个人去了常常去的花船,招待他的是他已经包下来的妓.女。这姑娘既不是名声大的惊人的花魁之流,也不是刚刚出道,堪称鲜嫩的小姑娘。 她年纪在二十四五岁,在她那一行里已经进入黄金期的末端了,但又不算老。她做这一行的时候没什么太大的名声,但显然也不算那些日子过得惨的。因为被有名的小说作者包占了下来,最近在妈妈手下的日子还更好了。 最近小姐妹们还鼓动她,抓住这个好机会,趁着还没有人老珠黄,赶紧让这位知名小说作者迷上自己,好为自己赎身——她们这一行不能久待的,等到年纪大了立刻就会被打发卖给最『低贱』的娼馆。 虽然处在她们这个位置再说别的地方『低贱』听起来很搞笑,但事情确实如此。类似她们这种在秦淮河上有名的花船过活,在行内来说日子相对好过。客人里面虽然也有无礼之徒,各种破事儿也不少,但大抵上都还是要脸皮的。而老鸨也是着力提高她们的价值,让她们学这学那,而不是整天躺在床上做个死物...... 而去了那些地方,那就真是掉入魔窟了! 而对此这姑娘依旧保持着相当的淡定,就像是她过去的『职业生涯』中一样,说不上多消极,但也从来没有积极过。这姑娘属于脑子很清楚的那种人,自从被爹娘卖到这种地方开始,她没有想过反抗,但也没想过能做出什么改变。 从良、给人做妻妾,这听起来是很好的事情,话本小说里仿佛这是一出热热闹闹的喜剧。但是生活在其中的姑娘才知道很多时候那是遥不可及的梦,而且就算做人小妾就好了?呵呵。 她知道那至少比转手到那种地方要强,可是她实在是不想挣扎了!非要说的话,从被卖的那一天开始,她的心就死了,这个时候就算让她跳下秦淮河,了断一条性命她也不会迟疑。 真等到日子过不下去了,她就去死——这个世界对于她来说活着真难吶!死却是容易的。 大概是这种堪称『满不在乎』的态度吸引了这位行内的知名作者,他很喜欢和她聊一些事情,常常从她身上得到一些写小说的灵感。 这一次他将宋志平的事情隐去了真名和一些透露身份的细节,然后说给这姑娘听,然后道:「你觉得我这朋友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这姑娘在她这一行浸淫这许多年,别的事情或许不精通,就连老鸨对外吹嘘的琴棋书画歌舞什么的也不过尔尔,煳弄外行人罢了。但在男女一些事情上,她却是很懂的。这个懂,既是指虚情假意地海誓山盟,也是指明明互许终身最后却只能相忘于江湖! 这两种都会出现在她们这一行,区别只是前者多一些,后者少一些罢了。 听到自己这位恩主说到『我有一个朋友系列』,她听的很认真,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她就是喜欢听故事,美好的,不美好的她都喜欢。 因为是听故事,所以不美好的故事都是别人的事情,不需要感同身受。至于美好的故事,不管怎么说,现实已经如此无奈而痛苦了,能够听一个美好的故事总是好的。 说实在的,她没有想到会听到这样一个故事——在他看来,自己这位恩主的朋友之所以能够和他成为朋友,那就应该是很相似的人。他这样的人不算严苛,颇为有礼,算是女子们的好归宿,但也仅此而已。 他们就像是这个世界上大多数的人一样,普通平凡,跳不出某个框框(她知道,这样说一个被认为是很有才华的小说作者,恐怕有很多人都会认为她是在胡说八道。但事实上她就是这样觉得,她这位恩主其实是一个很贫乏的人)。 而现在听到的故事却全然不是那样,那对于他们这个样子的人,分明是另一个世界的事。 迟疑了一下,这姑娘给这位小说作者添菜倒酒,问道:「您这位朋友是何样的人呢?」 「什么样的人?」想了想,这位小说作者忽然看向楼下,指了指某个穿青衣的男子:「和他是很像的。」 他指的这个人是花船的客人,这位客人并不常来花船,但也规律地保持着一个月四五次。他这个人不会每次都要不同的姑娘,也不会每次都要相同的姑娘。开销的帐单也是,不算很高,但也不算很低,就像是最普通的那种客人。 虽然这种商人在花船本来就显得很奇怪了,毕竟他们这种地方最常见的就是激情消费,根本不过脑子的。 说到这里,这位小说作者轻笑了一声:「说起来如果他没有和我成为同行的话,我应该不会和他交往,最后还做了朋友——就像那人一样,我在你们这里见过好几次了,却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 此时已经是深夜了,同时也是花船上一天之中生意最好的时候。昂贵的蜡烛毫不吝惜地点燃,到处照的亮如白昼,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笑容,只不过有的人是真的,有的人是假的——仿佛这是人间最欢乐的所在。 这个姑娘脸上带着深深地怜悯,几乎是嘆息着道:「您那位朋友正在赴一个必输的赌局呢...有些事情即使知道会如何,但有些事情还是要去做。」 第608章 宋志平在七月末尾的时候来到了苏州,而在此之前丁一新已经收到他的信件了,所以这位好朋友,同时也是整个小说圈子里唯一和他并立的大佬就单独来接他了——如果是正常情况,丁一新会请几个身份恰当,最为合适的人当陪客,但是这一次他没有。 第1083页 实际上丁一新自己都是在宋志平到了金陵之后才收到了信件,知道他即将抵达苏州了!在此之前,他虽然知道宋志平离开了京城,要满天下拜访一番朋友,但具体的行踪却是不知道的。 即使偶尔也有零星的外地消息传来,让人知道他大概走到哪里了。但在这个通讯落后的时代,消息滞后很久的!再加上有些消息根本不知真假,这让人怎么搞?除非丁一新是很关注这件事,通知自己各地的朋友,书信沟通,然后还派专人收集各地信息,不然必定是不了解情况的。 而丁一新这个人虽然是宋志平的朋友,还常有书信往来,但实在没有到那个程度,好像一个跟踪狂变态一样,要弄清楚宋志平的全部行踪。 真的要来苏州的话,那就来呗,难道还能不去招待? 不过,也正是因为宋志平这一次的南下没有特意搞大新闻的意思,所以丁一新也大概咂摸出了一丝滋味儿——宋志平这次跑出来并不是『公事公办』的行程,更像是一次私人的行动。 既然是这样,即使因为宋志平的业内地位,到时候不得不和苏州这边交际一番。这个时候初来乍到,也没必要就那样生硬。 丁一新没有带其他人,就自己接到了宋志平,然后将他安置在了自己家。 「这次还打算去哪里?在苏州呆多久?」丁一新对宋志平的了解没有真正亲密的朋友那么多,虽然察觉到宋志平南下没有报纸上说的那么简单,但也不知道他到底为了什么。而他又是一个好朋友,宋志平不说,他也就不问了。 【当初丁一新虽然知道宋志平对连翘有意,但那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他又不是那些呆在京城的朋友,根本不知道宋志平经歷了什么。这个时候宋志平来到苏州,他一时之间也没有脑洞大开做那种联想。 宋志平此时有些心不在焉,他不是第一次来苏州,虽说苏州是经济繁荣的地区,港口建设也很不错。但这到底不是后世大发展大建设的时代,一个大城市一两年不见就是两个样子了。所以,此时的苏州和他当年来的时候差别其实不大——或者说,就算有很大变化,他其实也是不知道的,当年来苏州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他有认认真真记下苏州的建筑是什么样子的吗? 之所以心不在焉,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来到苏州之后心情就不由自主地纷乱起来了。 「应该还会接着往南边走...不过肯定是要在苏州多呆一些时日的。」宋志平低声回应了两句。 丁一新倒是没有多想,他当宋志平一路舟车劳顿累了。至于他说的会在苏州多呆一些时日,这很奇怪吗?苏州可是这个时代这个国家的经济中心,以小说行业来说,也是全国的老大!这种情况下,在苏州这边多呆一些日子也就成了应有之义了。 而说到这里,丁一新拍了拍手:「你来苏州的事情与连小姐说了吗?」 既然值得两人拿来说,那么不需要点明也知道了,这个『连小姐』当然指的是连翘。 「没有。」宋志平顿了顿,压下突然听到这个人时的慌乱,语气平静地摇头。 丁一新并不觉得宋志平延迟了一瞬回话有什么奇怪的,毕竟他很清楚曾经的事情。不过现在事情不是已经过去了嘛,所以很寻常地道:「我猜你也没说,不然连小姐怎么会还在避暑山庄呢!」 「避暑山庄?」 「对,避暑山庄。前些日子她跑到山里避暑去了,也有小半个月了吧。大概那边清净,得她喜欢,这会儿天气都渐渐凉快下来了,还不见她回来。不过就算是不想回来,听说你来了,肯定也会立刻回来。」 说着丁一新双手拍了拍,笑道:「得了,我去给连小姐写信,告知这件事——你一路风尘僕僕的,现在正该好好休息,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说着安排人收拾好宋志平的行李——丁一新在苏州的宅邸不大也不小,没有王思齐那么夸张,但也好好地收拾出了一个园子,此时招待一个宋志平也是轻轻松松。 宋志平被单独安排在丁一新冬天读书的书房里,这里的好处是远离了后院的家眷,又避开了他们这一行无法避免的前院喧嚣。同时这里是冬天读书的书房,这个季节的景色虽然略差,却也因此相当空置。整个院子都给了宋志平,他也少了一些客居的不自在。 而且这里到底是做书房的,最适合他们这种人了,宋志平要赶个稿什么的,也是相当的方便。 宋志平沐浴了一番,因为现在是夏天,头髮也干的很快。就在小厮给自己束髮的时候,他请丁一新安排在这边的侍女拿来一些苏州最近的报纸——丁一新本意肯定是想让他歇息的,但他实在是歇不下。 这种东西在丁一新的宅邸简直太易得了,不一会儿侍女就带着另外一个小丫头,报了许多报纸来,都是最近发的。除此之外还有两个提着大食盒的婆子,食盒里放着的都是一些口味清淡的小菜。 侍女笑着道:「老爷听说宋先生要报纸,知道宋先生恐怕睡不下,所以让厨房备了一些小菜——现在不是正经吃饭的时间,也不好吃正经饭食,老爷说等明日再请宋先生吃苏州的名楼!」 其实这话里头很有客气的意思,毕竟他们这样的人还会差一顿好吃的嘛!不过这也是正常的交往了,不是所有人都能够随意地如同对待自己亲兄弟。 第1084页 类似后世那种对待朋友的态度和方法,在这个时代还不流行,只有最亲密的朋友才能做到那个地步。 宋志平也只是笑着谢过,然后就翻阅起报纸来,至于桌上满满的小菜。肚子里面是饿的,却没有什么食慾,所以忽视掉了。 这些报纸上关于苏州业内的消息很是常见,宋志平大都一目十行地看过去,权作了解了。他最近要在苏州呆几天,知道一些是不会错的。 这样随意的态度直到看到好几天前一个关于连翘的消息,这才有所改变——连翘自从到避暑山庄躲风头,随着出镜率降低,提及最近发生在她身上的那些绯闻轶事的新闻才少起来。 不过关于半个多月前她出的大风头,即使是最近,大家也是乐此不疲的谈论呢!只能说事情影响力实在是太大,这个时代爆炸性新闻又不多,逮着一只羊,报纸可不就可着劲儿薅羊毛么! 光看这一份报纸,宋志平其实并不能太了解之前发生了什么。不过大意还是明白的:大概就是连翘又做了什么引起热议的事情。而这一次和以前不一样,不只是热议,还有不少人鼓起勇气来向她求亲。 这个新闻实在是出乎宋志平的意料了,但他仔细想想,好像又没什么问题——这是应该惊讶的事情吗?正如他自己所说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么。 再联想到丁一新所说的,连翘滞留在避暑山庄,本身就有躲避狂蜂浪蝶的意思,事情就很清楚了。 扔开报纸,宋志平陷入了沉思。半晌,他叫来侍女:「姑娘与你家主人说一声,不须给连小姐写信了,明日我自己去避暑山庄拜访——最近连小姐想必也不好回苏州城。」 侍女不懂这话是什么意思,不过她也就是个传话的,所以应声之后就离开了,往丁一新的书房去。 「宋先生真这么说?」丁一新的信已经写完了,他的打算是明天早上就让人送信。他实在没有想到宋志平竟然会提出明天去见连翘,连半天都不能等! 丁一新其实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也足够敏锐,事情到了这个份上,他当然不会如之前那样懵然不知了。在书房里来回踱步,走了两圈,最终只能道:「知道了...明日早些备马车,让熟悉避暑山庄路的人驾车。」 旁边的小厮知道这话是说给他听的,于是赶紧应诺,过了一会儿抬起头来又道:「到时候老爷不去么?」 宋志平是丁一新的客人,按照道理来说,宋志平出门,丁一新应该作陪的。但是听丁一新的意思,仿佛是要让宋志平单独行动一样。虽然他们这一行的人很多讲究不拘小节什么的,但这多少还是有些失礼。更何况小厮知道,自家主人并没有那么随性。 这个时节天气渐渐凉下来,离八月十五越来越近,但这个时候正是月初,所以月牙弯弯,丝毫没有即将月圆的意思。 丁一新神色恍若未闻,指节在桌上敲击了两下,看着窗外的月亮,忽然摇头道:「一起去?我去什么!他就合该自己去...这是他一个人的事情。」 顿了顿,丁一新又吩咐道:「明日给各处送的帖子缓一缓...」 帖子是因为宋志平来苏州才发的,但丁一新觉得,这场聚会可能要延后一些时间了。 第609章 「...我想去你家提亲。」 ............ 下午的时候连翘坐在露台边缘出神。 因为朋友的热情邀请,连翘来到了朋友家的避暑山庄避暑...虽然这个时候已经进入到夏天最后一段比较热的时间了。不过大概是今年天气比较反常,直到过了中元节天气依旧仿佛是盛夏一般呢! 接到这个邀请的时候连翘满心欢喜,倒不是说她就贪图这么点儿小便宜,主要是这件事来的太是时候了!她本来就因为之前的热潮烦心地不得了,正想着要不要找个藉口离开苏州城一段时间。或者回老家,或者去访友——回老家其实不是什么好主意,最近老家还处在对她十分有『兴趣』的阶段,能不回去的话她都不太想回去。 而来到这个避暑山庄连翘就更开心了,这并不是一个规模很大的避暑山庄...当然了也可能是这个地段实在是太黄金了,苏州有钱人又太多,也没什么人能在这里修建太大的别院。 不过,这个不大的避暑山庄却十分精緻,更难能可贵的是这种精緻不是简单靠金钱堆出来的,更多的是建造者十分用心——建造者当初是考虑到此处特有的景色,然后贴合景色建造了这么一个避暑山庄,这种用心,一开始或许看不出来,住过几天之后连翘就全明白了。 这座避暑山庄位于山林之中,周围就有很多高大的树木,另外还有一条溪流穿过,可以说是十分具有野趣了。而山庄大部分重要建筑都是临着溪流建造的,就比如说连翘选定居住的这栋小楼。 这栋小楼大概也是除了主人楼之外最用心的一栋楼了,它不大,但处处都很精心!小楼的第二层就向溪流的方向伸出了一个颇大的露台,又因为上方有高大的树木遮荫,白天的时候这里是最好的去处(晚上就不行了,毕竟夏天蚊虫还是比较多的,这是野外,即使是驱蚊的薰香也没有太大的用处)。 中午用饭的时候也是在这座露台上用的,吃的都是很清淡的菜色,肉都是鱼肉什么的。清清爽爽没有比这更舒服的了。而在下午的时候连翘练习了一会儿琴,只是不能专心,既然不能专心,她也就没有强迫自己继续下去。 第1085页 露台每天都有人擦洗,靠着边缘的栏杆,连翘干脆席地而坐。 不一会儿,一片绿叶飘飞在连翘身上,但是连翘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个——最近每当闲下来就容易想到许文华那一天说的话,明明已经在避暑山庄呆了半个月了,还总是想起这件事,想要刻意忽略都做不到。 那天晚上许文华匆匆忙忙地撂下这句话,说实在的他看上去比连翘更慌张。连翘已经够慌张的了,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说什么好。但许文华尤甚,不等连翘说什么他就跑了。 这倒是沖淡了连翘的慌张...至少说明不是她一个人不知所措。同时,她也有些哭笑不得,这是你主动说的好不好! 当时因为许文华的跑路没有那么紧张了,但这件事还是躲不掉的。当天晚上连翘倒是睡了个好觉,但这就像是没有反应过来一样,而第二天一觉醒来,反射弧恢復工作了,连翘就坐蜡了。 正好,此时要去避暑山庄躲风头了,解了连翘的燃眉之急,不管之前有什么事,都可以暂时不去管——她的脑子好像变成了一大团乱七八糟纠缠着的毛线团,她得好好理一理才能知道该怎么办。 但是不知道是不是没有压迫感,她现在完全变成了鸵鸟,能躲一时是一时!实际上,当时如果硬逼着她立刻就要做出反应或许还好一些,随着时间的拖长,她变得越来越没有勇气...... 而就在连翘纠结地开始拿头撞栏杆的时候,忽然有避暑山庄的侍女过来道:「连小姐,山庄外头来了人,说是您的朋友。」 知道连翘来这座避暑山庄的人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了。不是说随便什么人都知道,大部分的人只知道她出城避暑了而已。但自己所在的小圈子必然是知道的,这些人若是往外说一说,就不知道有什么人知道了。 因为连翘名气的关系,也有连翘并不认识的人过来拜访。说是朋友,谁知道是真朋友,还是假朋友呢。 「有说是谁么?」 侍女道:「听门房说车夫是丁一新先生府上的人,那车夫只说是位宋先生来见您。」 宋这个姓氏不算烂大街,但也称不上稀罕姓氏。连翘认识的姓宋的,如果连那种稍微说的上话的人都算上,也有好几个了。捂着脑袋想了想,实在是不知道是哪个——她哪里想得到宋志平会这个时候跑到这里来! 想不清楚就不想,反正是丁一新府上人送来的,就算不是真朋友,也得给丁一新面子啊! 连翘站起身来,拍掉身上掉落的绿叶,还理了理头髮:「去请那位先生过来罢,我在这里招待客人。」 侍女应了一声,就下去了。和连翘一起来到避暑山庄的晚秋听到连翘所说,赶紧去泡茶,以及通知准备一些糕点果品出来。 宋志平在避暑山庄门口站了一会儿,今早吃过早饭他就坐着丁一新府上的马车来到这座城郊的避暑山庄。这座避暑山庄是靠着某座古剎建的,所以山庄外远远的还能听到一点梵音。 车夫似乎是来过这里,和门房认识,早就主动上前交涉了。大概是不确定宋志平的身份,所以门房没有直接放人进去,而是让人去二门递话。而就是等待着内院回音的这一会儿,似乎很长,又似乎很短。 好像等了很久,无论宋志平怎么去看,沉重高大的黑色大门都没有被打开。但又好像脑子里什么都没有想清楚,旁边的侧门就开了,有人请他进去。 在南下之前他以为自己是想清楚了这才动身的,实际上事后想想,凭藉的不过是一腔孤勇而已。而在丁一新府上的时候,他本可以等一等,好好理清楚自己纷乱的思绪,但他那个时候觉得不必再想了,于是做出决定要立刻来见她。现在想想,依旧是没有想清楚。 走过不算长的林中小径,忽然一片豁然开朗,一丛溪流旁边点缀着好几栋小楼。宋志平很清楚,已经没有时间给他再想清楚了——但他忽然觉得没有必要想清楚什么,如果要等到自己想清楚,那么这件事情就没有结果了。 更进一步说,如果这是一件能够想清楚的事情,他为什么要来这里呢! 他的人生有着太多想得清清楚楚的事情了,而连翘是他永远想不清楚的那一个...他的人生有着外人以为的波澜壮阔,只有他自己知道,剥落掉那一层光鲜亮丽之后,剩下的只有贫瘠、乏味、困境,以及乏善可陈。 至少对于他自己来说就是这样。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连翘的到来拯救了他那一眼望的到底的人生。他想不清楚她,这本就是理所当然的! 在宋志平来到二楼露台之前连翘都是低着头的,她原本正百无聊赖地调整着桌上的点心位置。倒不是说那样会更好看,纯粹只是没事找事,不然干坐着实在是太无聊了。她是听到动静才抬起头来的,然后就『唬』地一下站起了神。 不是连翘大惊小怪,而是宋志平来的实在出乎意料! 宋志平离开京城的事情她倒是知道,但除此之外她就不清楚了。宋志平没有给她写信,她也没有专门打探这件事。在她看来,等到宋志平快要到苏州的时候总会给她写信吧——他们总是朋友的。 然后就是一些零碎的消息了,有的时候会有消息说他到山东了,又或者到江淮了,但这个时候的信息滞后有多严重连翘是深有体会的,所以她都不太理会这种时效性太差的消息,只等着宋志平的信。 第1086页 而且从宋志平出发的时间估计,她也觉得宋志平应该还有一段时间才能到苏州来着!毕竟他这一路来并不只是赶路而已,还得在路上访友、交流什么的...这是出乎连翘预计的。 「你、你...你什么时候到苏州的,事前竟一点信儿都没有!」故友重逢当然是好事,短暂的惊愕之后连翘就只剩下满心欢喜了。 连翘的欢喜是眼睛看得见的,一直紧绷着神经的宋志平嘴角微微松了松:「昨日才到的苏州,在丁兄府上落脚了。听他说你在这里,这就赶过来了。」 因为宋志平来的太突然了,连翘还一直处在惊愕当中,多少有些没有回过神来——如果是平常,她肯定能听出这话里的问题的!他们两个关系是很好没错,但什么样的关系好才能让一个人初来乍到什么都不做,立刻赶来相见? 如果是后世,那还好一些,放在这个时代背景下,这根本经不起细想。 她应该很快明白这意味着什么的! 连翘请他坐下,然后给他倒茶,又将溪水中凉过的西瓜向他面前推了推:「一路上太热了,实在是辛苦了——你原没必要来这里的,让人来个信给我就行了,我肯定立刻下山!你也是难得来苏州的,你这以来肯定应酬多...」 连翘说的这些是很有道理,但宋志平又怎么会在乎呢!说到底,他奔波大半个国家,一路抵达苏州,原本最初就只是因为连翘而已。 下午本是一天之中最炎热的时候,但是因为是在山间,而且露台底下就是潺潺的溪流——源流似乎是地底冒出来的山泉,夏天的时候凉的刺骨。所以并不让人觉得燥热。随着一阵山风吹来,树冠高大的树木发出『飒飒』的声音,那是树叶碰树叶,听着都让人觉得清凉。 宋志平打断了连翘的话:「本就该我来找你。」 「?」 「这件事是我抱着十二分诚意来说的,所以本就该我来找你。」 「在下倾慕连小姐已久...」 第610章 连翘是在宋志平连夜回苏州城后的第二天才回苏州城的,有人注意到了这个,也有人没有注意到。 对于宋志平忙忙地去拜访连翘,说实在的,知道的人本来就不多——实际上,很多人这个时候就连宋志平来到苏州这件事,那也是刚刚从丁一新送出的请帖上得知。至于宋志平具体的行踪,哪个知道? 硬要说,知道这件事的人屈指可数,大多都是和丁一新有关系的。 而这些人里头确实有人知道一些隐情,但不肯往深处想:这些人看来,就算宋志平和连翘在京城的时候认识,有些故事在里头,那也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当初没有什么,如今又能有什么? 毕竟在世人眼中,这两人之间根本没有阻隔!连翘云英未嫁,宋志平先妻早逝,两个人若是真有心,早就成其好事了。当时没有动静,连翘回到苏州后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动静,偏偏过了一段时间才有事儿,这也说不过去啊! 真正在意这件事的人只有三人,丁一新、王思齐、许文华!丁一新不必说了,他早就参透了这是怎么回事儿,这个时候这么个发展,他多少都有些放在心上了。王思齐则是因为丁一新的关系拿到了第一手的消息,最近又是无事,所以关注颇多。 所以要说,男人八卦起来,真的就没女人什么事儿了! 唯有许文华不一样,说到底一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知道宋志平来到苏州了!他和那些拿到请帖的人是差不多时候知道这件事,而后来宋志平跑到避暑山庄去,他也一概不知! 说实话,送请帖的时候丁一新还踌躇过,要不要给许文华送这份请帖。别人不知道,他还不知道么!宋志平和许文华两个人在如今的局面下最好不要见面,不然也是平白尴尬!但是如果诸多人都下了请帖,唯独许文华没有,到时候恐怕会更加尴尬! 这就是活生生的『此地无银三百两』嘛! 许文华真正回过神来,是在后来宋志平的接风宴上!这个接风宴他本是不打算来的,虽然以宋志平和许文华的行内地位,宋志平千里迢迢来到苏州,许文华没个接待,这有些失礼,但许文华本来就不是那种恪守礼法的人。这位大佬若是不乐意,掀桌子的事情都干过!小小的不给面子,这算个啥?啥都不算! 只不过最后他鬼使神差地又来了...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就是忽然想起了当初在京城的旧事。 来了接风宴在隐隐约约听到有人在传:宋志平是先跑了一趟城外避暑山庄这才回来的,接风宴什么的倒排到那之后了!不过大家说的比较多的是两人很有交情,并没有偏到绯闻上。 主要是女作者业内交游广阔的多么去了,这种事情大多也习惯了。虽然偶尔会传出一些桃色新闻,可是正经场合,有身份的行内大佬都不会议论这种事,至少不会光明正大地议论这种事。 再加上连翘和宋志平在京城的时候有交集,具体是个什么交往状况苏州这边的同行并不一定清楚,但从各自的消息渠道隐隐得知,至少是『私交甚笃』这个程度。这样一来,有这样的举动似乎也可以理解了。 这么做似乎真的有些失礼,但他们这一行的人本就本主流文坛所排斥。这样一来就造成了『两极分化』,要么极力地向主流文坛靠拢,甚至有时候都丧失尊严了。要么就对主流文坛表示不屑,自嘲为『不通礼法』『肆意妄为』。 第1087页 对,我们就是一帮下九流——每当主流文坛想要对写小说的这帮人指手画脚的时候,这些小说作者就会这样说,颇有些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流氓气质!真的这样了,主流文坛反而只能干瞪眼! 近年来这种和主流文坛决裂的作风压倒了前者成为主流,这也可以看作是行业自信心在不断上涨。而在行业顶尖一小撮人里,这种表现就更加明显了。这倒不是说这些行业大佬们就真的不和主流文坛老死不相往来了,实际上他们这些人眼界更宽,所以自然很清楚一味的跪舔自然不可取,可若是一味的排斥,那也同样可笑。 所以很多行业大佬的交际圈子都是包含了主流文坛中一些比较开明的人的! 只不过面对大众,面对行业,他们这些行业代表人物有的时候不只是个人那么简单,更是具有风向标意义的存在。在这种事情上,他们的表现具有政治含义,用后世的话来说,得具备『政治正确』。 对主流文坛做不屑状,这就是他们的政治正确!不然之前那么多年主流文坛对他们的打压算什么?大家受的委屈算什么?特别是现在主流文坛依旧是大佬,所以更需要他们做出这样的表态。不然的话,主流文坛已经被打翻在地,那也就不用这样『惺惺作态』了。 总之,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行业风气在,所以宋志平这个举动可以直接被行内认为是『率性而为』『有名士风度』,大众是不太在意这种事的。 而听在许文华耳朵里却不是这么回事儿了...他心里很清楚这中间有一个怎样的故事! 在听到这些人提及的事情之后,许文华本来就不算缓和的脸色绷的更紧了。如今他可不像是给人接风的,更像是来找茬儿的!只不过旁边的人知道最近一些日子许文华似乎见谁都是一脸不高兴,所以也没有人特别打听,知道是他在别处被人惹怒了! 许文华转头去到更里面的厅堂...这场接风宴本来应该在丁一新家里办的,毕竟是他接到的客人。再者说了,以宋志平的行内地位,也就是丁一新有这个底气可以做主人接待了。 但是因为宋志平来到苏州本身就代表着京城小说圈子,所以很多收到请帖的没收到请帖的,只要听到消息的都想来。群情汹汹,没办法的丁一新只能将接风宴转到外头一个园子里。 这也是苏州名园之一了,常用来出租给人办各种赏花宴、诗会什么的,做什么都很方便。 许文华去的厅堂算是这园子的核心建筑物之一,也是此次接风宴的核心人物所在地。果不其然,等到他到了后,满目都是熟人!这其中不只有出名的小说作者,报馆、书社、协会的人都有,甚至还有一些苏州开明派的名士! 见到许文华来,大部分人都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抛开许文华有些桀骜不驯这一点看,他也不过是苏州行内代表人物之一,这个时候这个场合,他出现在这里又有什么稀奇的? 但也有几个人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譬如坐在主位的丁一新就和旁边做陪客的王思齐面面相觑...这个情形还真是弔诡啊! 宋志平和许文华对上了,偏偏能镇场面的连翘人还不在!连翘昨天才从避暑山庄回来,按理来说也应该参加这场接风宴的,只不过她自己回帖说回到苏州城就有些不适,正在家吃药呢,就不来了! 考虑到人家和宋志平『私交甚笃』,之前又见过面了,这种仪式化的接风宴来不来似乎都不要紧,这才是两人关系真正好的象徵——不拘小节嘛! 丁一新心里想了很多,但最后却是洒然一笑:他担心什么呢?这两人都是骄傲的厉害的那种人,总不会真的自损格调到那个地步。真的有什么,也就是场面有些冷淡而已。这种程度的尴尬并不耽误这场由他主办的接风宴...至于别的事情,他何必牵扯其中? 那才真是看闲书掉泪——替古人担忧! 王思齐放的比丁一新还开,毕竟丁一新还是这场宴会的主办人,怎么都有些责任,他却纯是一个吃瓜群众。说的不好听一些,他还好奇今天会有什么场面呢! 这并不是说这些人都冷漠的可以,这个时候竟然这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是这件事的性质让大家担心不起来而已——这件事或者在当事人看来没有更重要的了,但是于旁观者而言,这齣戏码相当狗血,本身也不关多少大事儿。 这就像是后世,朋友们有个纠纠葛葛的三角恋情...谁能因为这种事情就整天唉声嘆气、食不下咽?更多的时候就是替朋友排遣排遣,其他的也就是当个看客了。 今天的宋志平是当之无愧的众人焦点,这一点就连丁一新这个宴会主人都比不上。谁让接风宴接的就是他的风呢,这就好比生日爬梯中的寿星,不管在场有多少俊男美女,寿星总是天然的中心。 在这场接风宴上宋志平并没有表现出什么不对劲的样子,一切都和他平常一样。既不会让人觉得惊艷绝伦,也不会让人觉得有什么不好的,而多年锻鍊出来的气度还颇让人有如沐春风之感。 至少丁一新没有从这个朋友的举止中看出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要知道他可是从避暑山庄回来的,也不知道在避暑山庄发生了什么。然而不管是好还是坏,肯定是有事情的! 而在此时,许文华进了厅堂,宋志平本来是在和一位苏州书社的人物说话,说起了一些业内发展的话。听起来很有道理,和高屋建瓴,但是身处其中的人就应该知道,都是一些空话套话。 第1088页 不过话说回来了,这种本来就很套路的场合,又指望能说出什么不套路的话呢? 也是因为都是些套话,所以有些许的分心也不影响,反正就是随便说说而已。而就是这样一分心,抬头看到了许文华,之前顺畅无比的套话就说不下去了,中间卡壳了好几次,最后干脆闭口不再说了。 那书社的人物本来还在奇怪,宋志平怎么会犯社交新手都不会犯的错误,然后就顺着对方的目光看过去,看到了许文华。心里明白过来,于是道:「是许先生来了呢,宋先生原和许先生认识罢?」 这就是废话了,宋志平第一次游歷天下的时候就见过许文华,而且对他有很高的评价。当然了,真正了解情况的就应该知道,宋志平很欣赏许文华,然而许文华虽宋志平就相当冷淡了。 这件事并不是什么秘密,所以很多人都知道他们认识。 然后就是许文华曾经跑过一次京城,虽然因为那一次的行动没有声张,以至于外界只是知道有这么一件事,其余的就不太清楚了。但只要稍微推测也不难得出,他们两个在京城应该也见过面——不然的话,那也太失礼了! 虽然许文华做出这种事并不让人觉得奇怪,但大家还是会往更加可能的方向猜测,实际上大众的猜测确实没错,他们的确在京城见过面就是了。 「嗯。」听到那个书社人物这样说,宋志平却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哪怕现在他对许文华的观感复杂,也没有和别人说的道理。 第611章 丁一新虽然不担心这两个人如何如何,这个时候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的,所以面带微笑对宋志平道:「文华过来了...你们在京城见过面吗——文华,坐这边来。」 很快有人在最好的位置安插进了一个座位,这种场合向来是离主位越近位置越好。以许文华的行内地位,座位排的太远了,那才是真正的笑话!所以没有一个人觉得奇怪,很快有侍从调整出了一个位置。 许文华站定在空位置旁边,定神看了宋志平一会儿...这个时间本来嘈杂声很多的厅堂莫名渐渐安静了下来。注意到这边情况的人都多少看出了一点儿不同寻常,毕竟许文华这个打量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以至于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 但许文华除此之外并没有做什么,只是对着宋志平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这就算是行过礼了,然后就坐下了。有的人茫然不知,有的人心里松了口气。但不管怎么说,原本有些怪异的气氛松散下来,整个厅堂又回到了原本的样子,就好像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真的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吗?宋志平并不觉得,只不过这种事本就没有一定要弄清楚的必要,特别是现在的场合根本不合适,他可没有让人看热闹的嗜好。 其实旁观者就算什么都不知道,其中的敏锐者也能察觉出一些不同寻常来。只不过这都不是这个时候该说的,所以都埋在心里,打算事后打听——许文华和宋志平这两个大佬是有什么大家不知道的过节吗? 他们两人之间的氛围并不兇恶,但相当微妙...有的时候直白一些的矛盾还好一些,反而不值得大家提及!说起来行内的这些人大多数脾气都不怎么好,还经常自恃才高,文人相轻之下很多人关系可以说是恶劣。就像报纸上很喜欢报导的大佬撕逼一样,其实这种事情行内是很多的,共同组成了行内有名的八点档! 两方骂战起来,真是各种黑歷史都能翻出来!弄得吃瓜群众感嘆,没想到这些大佬还有这样远古事迹!其表现和泼妇骂街其实也没什么两样!而大佬们这样的,粉丝跟着偶像跑,底下也要跟着起骂战。 也就是这个时代没什么跟帖、转发、自媒体啥的,不然这些人真能在论坛上各处激战,搅得天翻地覆! 具体来说,这些粉丝的参战方式就是投稿,表达自己的支持和反对。只是粉丝投稿总是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得不到发表,能发表的都是本身有才华,写的东西很有可看之处,或者有关系的...这不是普通粉丝的战场啊! 而现在,许文华和宋志平之间的微妙气氛,这才让大家有更多的联想...联想是世界上最容易跑偏的事情,什么都怕联想,一不小心就不知道被这些人脑补成什么样了。 等到厅堂这边的场面散了,大家都像外面一些参与这场接风宴的来客一样自由活动。许文华才和宋志平站在了一起——在场还有丁一新这个主人,他是相信两人不会闹出什么来,但单独放两个人在一起总觉得怪怪的。 三人来到这园子一处临水的小楼,这园子算是比较仿古的建筑了,楼阁很难见到,多处都是平房。而近些年来有很多外邦东西传入,造房技术就是其中一样,这让造高楼变得简单,稍微有点余钱的都造的起楼了。这一点体现在新落成的园林中,就是或多或少会点缀一些楼阁。 至少一个高高的望景楼是少不了的。 这个园子却没有,唯一的楼阁就是这栋三层小楼。据说这是仿照更南边的一些地方,喜欢给姑娘建的绣楼而来,原本也是给园子主人家的小姐准备的。但后来家业几经易手,现在已经成了专门做出租生意的园林了,这些事情也就没有人提了。 这栋楼三楼还特意改建了一下,只留下柱子,没了墙体(好在这时传统造法造的,承重本来就是柱子的事儿)。这个样子和望景楼仿佛,然而问题是高度还是不够,再加上小楼本身建的位置就是比较幽静的所在,望景楼望景楼,望的什么景呢! 第1089页 丁一新拿这件事做一个趣事说给宋志平和许文华听,这个时候随行的小厮已经摆上矮桌和蔺草蓆供三人使用了。丁一新一面表演分茶,一面娓娓道来,就好像这真的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聚会一样,做闲事,说闲话。 「...本来还好些,如今这么一改,倒是贻笑大方了。」丁一新摇摇头,微笑道。 只可惜另外两个都不太买帐,似乎都沉浸在各自的心思当中。还是宋志平稍微『懂点事』,迟了好几秒到底还是回过神来了,卡壳了一下,还是接道:「确实如此。」 然后就无话了。 许文华听到宋志平说话,本来望向楼外的目光收了回来,看着宋志平,宋志平也相当平静地回视他。但最终两人并没有说什么话,直到这一场接风宴结束,都是不痛不痒的。 而等到宴会散场,丁一新和宋志平是坐着同一辆马车回去的——饶是他见过大风大浪还是心里有些犹疑...这两人算是怎么回事儿? 似乎是察觉到丁一新的情绪,宋志平笑了一声,摇摇头:「丁兄不用担心。」 「我担心什么...不过...你们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我这个年长一些实在是不懂你们这些年轻人了。」其实丁一新也就是比宋志平略大几岁而已,对许文华还能端这个架子,对宋志平这样说是有些不妥当的。 但这个时候本就是自嘲,也就无所谓了。 听丁一新问的含煳,宋志平也知道他是不知道怎么讲这个话说的清楚。他忽然失笑起来:「丁兄实在是太小心翼翼了,这件事虽然不是值得拿出去大肆宣扬的,可对着丁兄这样可靠的朋友,有什么不能说的呢。」 丁一新必然是可靠的,不该往外传的他不会传,至少不会传到大嘴巴的人那里去。再加上这件事他早就知道,算是知情人了,更加没有瞒着的理由。如今这样小心翼翼,实在是矫枉过正了。 对于宋志平这个说法丁一新却是不置可否的,宋志平的说法或许有一定的道理,但前提是宋志平自己要对此很放得开才能这样说。不然的话他大大咧咧地行事,万一宋志平不愿意多提及呢?那未免太不体贴了。 「我和许文华其实没什么的,他恐怕也是这样想的——能有什么呢?」宋志平想起两人在京城见面的事情了,当世许文华与他其实是有些剑拔弩张的。但是放到现在,忽然觉得就没什么了。 毕竟这件事中所蕴含的嫉妒之心只是一时的,他们两个都是聪明人,稍稍过一段时间就能明白,他们的某些敌意实在很没必要。而面对面的一刻,其实是加速了这个过程——没见到面的时候还只能胡思乱想,等到真的见到面了才发现也只能相顾无言而已。 稍微解释了一下,但最后宋志平还是补充了一句:「不过我们看对方还是两看生厌就是了。」 听这两人已经是这种心情了,丁一新放心了一些,也能调笑道:「我记得你以前还很欣赏文华呢,如今这种欣赏还在?」 「不在了!」宋志平斩钉截铁:「本来就只是欣赏而已,我爱惜他的才华才那样的。他的才气你是见过的,我们这些混出头的哪个没有一点儿天资呢?而许文华的才气却是让我们也只能赞嘆,实在是不能相比。」 「但现在,那种欣赏之情早就没有了。」这样听起来真的非常不『名士风度』,为了私人恩怨改变了应该公平判断的东西。但是话说回来了,这个世界上也没人能够完全做到不受个人情绪的影响做出各种判断吧。 毕竟人就是人,而不是什么机器。 宋志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望着天边火红的晚霞,心中有一丝怅惘。就在两天前,他什么都没有想地去见连翘,心里翻来覆去的话冲口而出——是的,太突然了,没有一点点铺垫,这甚至到了鲁莽的地步,但是事后想想也没有什么后悔的。再来一次的话,他应该还是会这样坐。 他记得当时很安静,露台上除了溪水潺潺的声音,就只有风吹树叶的『飒飒』声。整个露台只有他、连翘,以及两个侍女,只不过侍女离得比较远,应该也听不到两人具体说了什么。 连翘很惊讶他说到这个,但是她什么都没有问——她又不蠢,之前没有察觉到这种事情是没有往这方面想。毕竟身处这个环境中,宋志平和很多其他的朋友表现差不多,甚至还没有一些人献殷勤地厉害呢! 而在现代,这种程度的亲近就更加平常了。 连翘又没有特意往这方面想,一无所觉也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了。 但是,当许文华戳穿这层窗户纸,那么一切就昭然若揭了!以往的一切都得到了解释,那些被她忽略的,或者想不通干脆不想的细节。 连翘没有惊讶地去问什么,问的话反而显得愚蠢,既显得她愚蠢,也显得宋志平愚蠢。 她只是很轻很轻地摇了摇头:「您不必再说了...」 她很感动,但是她没有这个意思,所以什么都不必往下说了,这才是她现在应该做的应对。 第612章 许文华从接风宴离场的时候天边的晚霞火红,这个时候正是晚饭时候,马车经过的街巷人来人往,很多都是收工回家的人。马车走到一半,许文华觉得气闷,反正离家也不远,干脆下了马车步行回家。 这个时间,天空是暗淡的颜色,但是又不到黑夜。大街上人很多,但每个人都只管急匆匆地回家...没有比这个时间更容易让人觉得怅惘的了。 第1090页 许文华一路上好像想了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有想,然后就发现自己脚步停留在了连翘家门口——而不是自家家门口。 有点尴尬,更尴尬的是他好像一不小心就磨磨蹭蹭地来回走了好几遍。而现在,比这更让人不知所措的是,正是因为磨磨蹭蹭来回走了几遍,好像做什么都有点心虚,明明反应最为敏捷的一个人,这个时候却愣在当场。 门口本来正和街坊家的小子说话的小虎一抬头就看到了许文华,也不说话了,赶紧上前道:「许先生来了啊!怎么不进去呢?」 这话问的很自然,小虎或许不知道很多很复杂的事情,但是他知道许文华和自家小姐关系很好。什么话都不说,也不要人传话,直接进门找人也是正常,今天站在门口犹犹豫豫的,这反而是极少见的了。 他还以为许文华遇到什么事儿了呢——不过要是他这样想,倒也不算错就是了。 许文华迟疑了一下,忽然没头没脑道:「听说你家小姐生病了...」 这是连翘今天没有去宋志平接风宴的理由,许文华也是到了接风宴那边才听人说的。这就是名人特有的待遇了,一点儿小事也值得翻来覆去地说...... 当时的许文华并没有多想,忽然从山上回来,连翘生病这种事可能性不是没有。何况,反过来问,如果连翘没有生病,她又为什么要撒谎呢?如果当成是普通情况来考虑,这是难以想通的事情。 而在刚才接风宴的特殊气氛下,许文华也没有太多余地去仔细思考这个问题。至于说这个时候说这个,还真是脱口而出,就像是人被突击检查之下,随便抓住脑内的一根线索一样。 而这个话说完,他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 而比他更加莫名其妙的是小虎,他用一种理所当然的语气道:「小姐自然是没生病的,这样的场合不想去,对外说生病不是最体面的说法吗?两边面子都能好不少呢——小姐身体一向是不错,又很注意保养,轻易哪能生病!」 倒不是说连翘不会生病,而是若是真的生病了,这边哪能这样悠闲——他在门口傻玩儿,厨娘在屋檐下择菜。更重要的是,这个时候怎么着也得有医生出入吧!别人或许不会做到这个地步,但连翘会! 她对古代的医疗有一种很奇怪的态度,既轻视,又重视。 在现代的时候她属于健康宝宝,很少生病,就算是生病也就是感冒发烧这种病症。有生以来最严重的病症是高三的时候因为学习压力比较大,有过一次眩晕,由此获得了半天的假期,然后就没有了...... 而感冒之流,她甚至很少吃药...她也不知道这个习惯好不好,但她觉得自己并不需要吃药,她也没有因此加重病情什么的,基本上一个星期内病也能好,所以一直没有改变这个习惯。 这种生活习惯中成长起来的人,让她对一次季节变幻,一个感冒发烧就有足够的敬畏心,说实话,这是不可能的。 说她重视是因为她知道古代的医疗条件比较差。 现代她之所以那么心大是因为她知道自己生活在一个医疗条件很不错的时代,就算感冒不吃药吧,不小心拖成重感冒,甚至转为肺部疾病,送医也来得及——这样想未免太想当然了,但不得不说很多现代人糟糕的生活习惯都是这么惯出来的。 而在古代,这个时代有无数的绝症!这种情况下,要她怎么相信自己面对疾病的时候是特殊的呢...即使她本身已经是这个世界上最特殊的人之一了(她是一个穿越者来着)。 连翘在这个时代有的是最健康的生活习惯,早睡早起、注意饮食、锻鍊合理,定期找大夫诊脉,从不随便吃药,就连吃补品也是谘询过大夫之后才做出的结论。这样的结果就是,本来底子就很不错的身体更棒了,具体看她的气色和皮肤就知道了。 油光水滑的。 而她如果生病,她会立刻请医生过来,而且是能力范围内最好、最对症的医生,这期间每天看诊也是应有之义...总之她家中绝不可能是现在这种安静的样子。 小虎的话没什么毛病,而且在他看来许文华和自家小姐那么熟,应该也是知道这个情况的,所以应该知道连翘是装病才是...当然了,装病这种非常失礼的事情就不用反覆强调了。 这也算是社交场上彼此不用明说的小秘密了,谁都不知道那个称病不来的客人是真是假,这完全就是薛丁格的病人!没有人会追根究底,哪怕是邀请的那个人。真的是假的,追究到这个答案就好了吗?只会让自己也相当没面子而已。 这只不过是小虎的正常回答,却让许文华无意间抓住了什么线索,这个线索他不能立刻想到到底是什么,拧紧了眉毛。过了好一会儿,福至心灵,一条完整的逻辑链才出现在他的脑子里。 连翘装病没有去宋志平的接风宴,这是因为她现在不愿意见宋志平。可是她为什么不愿意呢?从连翘的角度来说,她和宋志平应该是朋友才对!这件事在连翘离开京城的时候许文华都是相当确定的! 那么问题就是之前避暑山庄的那次见面了,那个时候发生了一些事情。 从今天宋志平的表现来看,似乎是没有发生什么,以至于许文华没有得到一丝一毫的提醒——这个时候许文华看不出神情地扯了扯嘴角,宋志平表现的若无其事也没什么不可以理解的。 第1091页 这个世界上最能保持平静无非两种情况,一种是真的不在意,所以若无其事,另一种是太过在意,所以假装若无其事。 会让连翘装病不去见宋志平的事情是什么,问一个行内的吃瓜群众,恐怕人家还会萌萌哒作天真状:大概是两位大佬闹翻吧~ 行内早年知己,后来因为各种靠谱的不靠谱的原因闹翻的大佬也有不少了!每当发生这种事,总能引来大量同行当吃瓜群众。毕竟撕逼的小说作者常常有,但到了大佬级别,那总是少的。 因为撕逼,自此老死不相往来的太多了,这也是八卦党最为兴奋的时候——约等于后世看两个女明星之间有闺蜜变死敌徵兆的时候,普罗大众的心态。如果不是两位女明星的粉丝,普通人脑海中恐怕分分钟能脑补一场年度大戏。 那么宋志平和连翘呢?当然不可能!许文华知道这两人具体的情况。那么结论也就很清楚了,宋志平将本来没有说的话摊开来说了! 说实在的,许文华很不高兴...他当然不能要求宋志平闭嘴,毕竟古人说了『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但他不免『呵呵』,偏偏这个时候说这些! 他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前脚他才提亲,后脚宋志平就来表明心意——不比之前那些大张旗鼓来提亲,实则连翘连记住名字都勉强的路人甲,宋志平多少是有些不一样的!首先,至少他是连翘的朋友,光是这一重身份就足够连翘在处理这件事的时候心烦意乱了。 其次,许文华甚至不确定连翘会不会因此有一些动摇——他知道这个想法很愚蠢,但就是忍不住这样想。站在普通女子的角度来说,一个宋志平这样的男子表谁痴心绝对,会不会动心呢? 他下意识地撇了撇嘴,以表示自己对宋志平的『呵呵哒』。宋志平的年纪如果努力一把,早婚早育,甚至有可能做连翘的父亲(古代条件下)。还娶过老婆,膝下早就有了孩子...这些都是减分项。 甚至宋志平最大的优点,最引以为傲的小说上的成就,这在许文华看来也不过尔尔——宋志平的小说在他这里评价一向不高,完全就是那种内行人很清楚的作品,包装精美,但也就是那样。 宋志平擅长将一个普通商品包装出价值连城的效果,这当然是一个很厉害的本事,足够每一个同行羡慕嫉妒恨,并且表示崇敬,但这其中并不包括本身就是天纵之才的许文华。 别人保持这种态度或许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但许文华这个做派,别人就说不出什么了——对别人,宋志平的支持者可以说一声『你行你也上』,但对许文华就不能说这个话,因为他是真的能顶上。这种时候说这种话,就是自取其辱了。 但即便是这样,许文华也必须承认一件事情,那就是宋志平确实做到了行内顶尖,他那个位置本身是带有光环的,对迷妹,对同行的时候这个光环会更加好使。如果这个时候宋志平放出风去,要在同行中间徵婚,基本上没人能够拒绝。 这一点古今中外没有什么不同的,在古代这种情况甚至会更加严重! 或许有很多追求爱情与自由的姑娘会放弃金钱,但是很少有奋斗在职场上的姑娘拒绝很内最成功的一个——人总是会崇拜英雄,崇拜强者,崇拜成功的! 小姑娘很多时候就是被那些成功者迷的五迷三道,然后迅速拿下了! 连翘到底是怎么想的,之所以这个时候不去见宋志平,是因为在考虑这件事,还是因为尴尬...一切的一切都是未知数。 考虑到自己提亲连翘都没有考虑清楚,这个时候又来了这件事,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啊! 这样想着,许文华觉得不爽了!刚才他就不应该那么冷静,就算不想让人看笑话,之后只有他们和丁一新三个人的时候,多少也能嘲讽几句啊!一把年纪了,还喜欢人家小姑娘呢!也不看看合不合时宜! 这个问题如果让一个客观一点的人来说,或许会觉得许文华太刁钻了。毕竟宋志平年纪是稍微大了一点,但其实也才三十多岁,就算在他们这一行也还是黄金时代。对比连翘当然年纪大了一些,但想讨个年轻一些的老婆这有什么错吗? 哪怕是现代,宋志平和连翘这个年龄差都没什么问题,何况是古代,一树梨花压海棠也能成为『美谈』的时代! 许文华进连翘家门的时候正好连翘从卧室出来,想看看晚饭吃什么——她最近口味清淡的过分,不耐烦油腻腻的东西。 然后就和许文华正好撞了个正着,她站在木制楼梯上方,许文华站在下方扶手旁边,目光碰到了一起。 自从那一日许文华突然跑来提亲,这还是两人第一次见面,连翘尴尬的不行,不知道说什么好。倒是许文华,因为有宋志平的事情打岔,竟然将自己提亲的事情沖淡了——至少他因此没有那么紧张。 脱口而出道:「宋志平对你做什么了?说了什么不该说的吗?提亲了吗?」 活似抓住老公出轨的中年妇女。【连翘能说什么,连翘也很绝望啊! 第613章 「宋志平对你做什么了?说了什么不该说的吗?提亲了吗?」 面对许?中年妇女?文华,连翘能说什么,她表面稳如老狗,实际上内心慌得一批。面上淡然道:「能说什么呢?不过就是表明了一番心意而已。」 第1092页 见许文华坐立不安的样子,似乎想说什么,但又什么都不说。连翘低下了头,迅速道:「为什么要说这件事?」 连翘这话并不是白说的,毕竟硬要说的话,平常可有不少人向连翘提亲。当然了,相对的,这种许文华也能遇到不少就是了。 连翘大概能够感受到,许文华他表面上对宋志平不假辞色,但看在眼里到底是和别人不同...不过这种感受连翘并没有说出来,而是故作不解反问许文华。有些事情没有必要说的太清楚,绝对的坦白有的时候并不是什么好事。 许文华因为她反过来抛到的问题无言了,是的,硬要说的话连翘和他都是平常经常有绯闻的人,这些绯闻有的纯粹就是笑话而已,有的就很值得推敲了!例如连翘前一段时间有很多人提亲,她自己对此是没有意思,但是别人有啊! 他倒是想说宋志平有些不同,但非要说有什么不同,他又说不出来了。不过话说到这里,他的内心已经变得比较平静了...至少他能够肯定,宋志平已经被拒绝了。而从时间安排上来说,连翘根本没有犹豫。 这一点乍看让人惊讶,毕竟这不是后世,能够干脆拒绝自己没有意思的男子这是正常操作——这不是说这个时代的女孩子都是绿茶婊,明明对人家没有意思还要吊着人家,这其实是由社会具体情况决定的。 总的来说,这个时代男女交往放宽了很多,但如果具体去看的话就会知道,对于女子而言,依旧没什么选择!如果一个男子追求一个女子,只要这个男子条件不是太差,两人之间还算合适,那么成功的机率都是很高的! 烈女怕缠郎,听起来像是一句善意的玩笑话,同时又有一些可信度(因为生活中可以得到印证)。但其实之所以能够得到这样一句『老话』,背后的原因可能不是那么好笑。 女子选择面小,很多时候也不会想到这个人是不是自己喜欢的。更多时候她们只是容易被自己说服而已——这个人不错,这个人对自己好,过了这个村没这个店,谁知道将来还有没有这样的人!与其找一个自己喜欢的,还不如找一个喜欢自己的。 为什么女孩子的择偶会这样,说好听一些叫做理智,说不好听就是消极。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女孩子的情况和男子不一样,男子选错了固然是一件麻烦事,但麻烦的有限。而对于女孩子来说选错了就是天塌了! 在古代,嫁人是女孩子的第二次投胎!这个时代『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给扁担抱着走』,听起来应该没有那么可怕了,但之所以能有这样的话流传出来,无风不起浪啊! 所以,演变成一个很普遍的现象,那就是女子更容易被痴情人打动。 连翘和许文华虽然从来没有真正用语言确认『在一起了』,但是这件事他们彼此之间是心知肚明的。不然他们两人的关系再好,许文华也不可能可以那样肆无忌惮地与她相处——连翘家里除了连翘的闺房,其他的地方许文华不打招唿就能进去...... 这样的情况下,连翘拒绝一切『外界诱惑』是很正常的事情,但连翘的爽快、干脆,以至于果决,这就有些超出一般人的观念了。怎么说也得委婉一些,然后让对方自然而然地明白吧! 想清楚这一点之后,许文华高兴了...至于说情敌的哀鸣?管他去死啊! 瞟了连翘一眼,哼了一声:「哦...那还真是一个狠心女子啊。」 得了便宜还卖乖的丑恶嘴脸就是这样了。 连翘却是更加淡然了:「狠心?那我还真是挺狠心的,毕竟不少人都是这样对待呢!」 这话乍一听没什么问题,但仔细想想就很成问题了。就许文华所知道的,连翘是很受欢迎没错,但是向她提亲表白的多是一些认识她,但又不熟的。真正的熟人朋友什么的,反而很少有人出手。 倒不是这些人不欣赏她,只不过兔子不吃窝边草,而且大家也觉得朋友相处反而更好——隔得远的一些人就不这样觉得,反正他们本来就没有朋友身份! 这个时代就是这样,不是说对一个有了爱情这才会想到求爱!很多人其实是没有这个意识的,只要有好感就行了。但大家都知道,好感又不是爱情的种子,那有可能只是对朋友、对亲人,甚至是对偶像(这一点的代表性人物就是唐宋,他完完全全就是连翘的脑残粉!) 很多人都还奇怪唐宋为什么不向连翘求亲...只能说这些人都没有搞清楚情况!对于唐宋这个程度的脑残粉来说,结婚当然很好,连翘就能一举升级为『活菩萨』。但是不结婚也没什么问题啊,这就像是后世的粉丝,除了精神失常的,谁会一定要偶像和自己结婚啊! 现在连翘说这样的话,让人想到的不是那些求亲的『陌生人』,如果是那些人的话,根本就连提及的意义都没有——她对他们根本无心,那又何谈『狠心』呢? 所以,一定是有类似宋志平这样的人求亲了!【语气是斩钉截铁的! 在这一刻,许文华觉得自己简直就是颜飞飞附体:真相只有一个!!! 「还有别人需要你狠心?」许?名侦探?文华觉得自己不小心错过了一整季的内容,他到底少看了多少东西啊!按照他和连翘的交往密度,这不应该啊! 连翘早就从楼上下来了,坐在小桌旁,单手支着下巴,『嗯』了一声:「是这样没错了,毕竟...毕竟我很讨人喜欢嘛...」 第1093页 这话是连翘强行不要脸说出来的,主要是她察觉到了现在的气氛相当险恶,她必须想办法将谈话的重心往别的方向拉...比如说自黑,比如说沙雕... 然而,这个任务似乎只完成了一遍,按照她的设想,这个时候许文华就应该开始嘲笑她的自恋了,然后话题顺势跑偏。 许文华的确嘲笑了她,但是... 「你当然讨人喜欢,该说是太讨人喜欢了一些!」语气阴阳怪气的,这就算是嘲笑了,但是许文华不止于此。 「那你倒说说看,到底还有多少裙下之臣!」【我就静静看你装逼.jpg 没有跑偏话题,而是打算就此挖老底了! 说实话,称得上朋友的人也有不少表白过呢...比如说早一些年她还和唐宋约定,要是到他俩年纪都大了,还是男未婚女未嫁,就凑合过日子算了。还有一个连翘关系特别好的笔友,人是福州名士,真的君子温润如玉,嗯,关键是人家没老婆,本来打算一辈子做个单身居士的,是古代比较少见的单身主义者!但之前和连翘谈人的感情问题的时候说过,如果连翘觉得终身託付给谁都不太好,就嫁他!倒不是说想和连翘做夫妻,纯粹就是想帮连翘解决婚姻问题,当世他看连翘很苦恼的样子... 还有更近一些的,去年冬天里的沈钰...连翘上个月还收到了他托商船从国外送来的信。其中有一串钻石项鍊,钻石很大,而且很闪——这个时候国外已经有了宝石切割工艺,能够利用切面将宝石璀璨的一面表现出来。只不过这个在国内比较受争议,有的人觉得好闪好漂亮,有的人觉得这什么鬼! 主要是华夏传统观念里不是特别喜欢尖锐的宝石,玉石之类都很强调圆润。具体例子可以参考清晚期的时候皇帝受到过外国送来的礼物,其中就有切割的很璀璨的宝石饰物,只是这个饰物被扔去压箱底了,理由正是太过锐利了,不被欣赏,23333 另外还有几个朋友其实也...虽然这个人数不算多,至少比起那些根本不熟的狂蜂浪蝶来说已经很少了。但的确是有几个的。 连翘并不打算将这些人说出来,有的人的确只是她的朋友而已,而有的人却是她和许文华两个人的熟人。真的要是摊开来说,过去还不错的朋友关系要怎么搞,岂不是很尴尬?反正连翘已经拒绝了,而且大家也各退一步,回到了安全距离。事情到此为止,再说出来是很不明智的。 这不是因为连翘不重视两人的关系,正是因为重视,才会这样! 偏着头看了许文华一眼,连翘意味深长:「裙下之臣?那倒是不少了,你不就是?」 然后又笑了起来:「难道你不是?」 许文华不能往下问了,这个时候他的头脑再次上线了。并不是因为连翘难得的娇媚笑容,好罢,这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但更重要的是,他很清楚这件事已经不能问下去了——连翘拒绝了其他人,而且没有透露出一丝风声。如果硬要去问,可能对谁都不好。 他其实是过了很久才慢慢感受到男女之间交往的微妙。不能什么都不说,也不能什么都说,有的时候一件很小的事情都需要注意,有的时候却是操心过度... 连翘微微一笑,然后趁胜追击:「还说我呢,你自己呢?我可从来没问过你这个!」 自己身上的危机解除并不保险,谁知道之后许文华会不会什么时候想起来再问一次!这个时候要树立一个新的靶子,拿到对方的软肋! 恋爱攻防战readygo!!! 相比起许文华还会酸一下连翘的爱慕者,连翘是真的没有管过许文华身边的桃花!主要是这姑娘心大,现代的时候没有恋爱经验,同时又被一些现代人总结出来的恋爱观给洗脑了(『恋人就像手中的沙,攥的越紧跑的越快』,『重要的不是男人身边的女人,而是男人本身』,『男人如果经受不了诱惑跑了,那又何必去追呢』) 就是这些,虽然不是适合每一个人,但不得不承认,对于一个经验全无的小白来说真的是极有道理的。 而到了现在,连翘更是这样处理的了!毕竟在古代的条件下,女人的余地更小!除了佛系一些又有什么办法呢?真的要让连翘将注意力全部放在许文华身上,因为他的桃花就闹起来,她真的做不到! 一方面她本来就不是那种性格,现代不是,穿越之后更不是。另外一方面就是她的骄傲了,她不知道现代的时候自己如果谈恋爱会不会这么骄傲,但是她敢肯定现在的她是骄傲的! 只能说不知不觉的时候她已经被自己的经歷改变了——同行们都说她她性格好,好说话,待人也平和。但是她知道,其实她已经变得非常傲慢了! 因为大家总是顺着她的关系,如果现在有什么不顺,她就算不会立刻心态爆.炸,但心里小小的不快肯定是有的,只不过她受过的教育根深蒂固,会让她压抑这种不快。 而就是这样的她,怎么可能拉下身段去对许文华管东管西!像个丈夫即将出轨的女人,就仿佛不管的话,许文华就会跑掉一样! 第614章 连翘没有管过许文华的桃花,但是这并不代表桃花就不存在了!实际上桃花还开的很旺盛呢!这一点比之连翘的桃花可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不是连翘半个多月前爆发了一把,其实连翘的桃花可能还比不上许文华! 第1094页 是的,找许文华反向提亲的人是要少一些,但如果只是表达好感的话,连翘这边就多有不如了! 按照道理来说,古代女子应该比男子更加保守一些,所以找连翘表达好感的应该多一些才对。但其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不知道是不是连翘平常表现的太良家了,虽然也会和异性朋友出去玩,也有交往过密的同行之类。但硬要说的话,她其实是个乖乖崽! 从来不在外面过夜,从来没有需要打上疑点的行为。她就算和异性交往,也是光风霁月一样,好像没有什么可以不对人说的。 这一点,以一个小说界的知名女作者来说非常难得!毕竟这一行的女作者们名气和作风大胆程度是成正比的。在一般人的看法里,越是有名气的女作者就越是不能够当普通女性看待,她们就算作风大胆也不会被人说什么。 这一点就像是民国时期的进步女性,在守旧人士那里先不提,但在他们自己的圈子里,是绝对没有人觉得她们的行为有问题的。 这样一来,大家面对连翘的时候就不免慎重了很多,无形之中过滤掉了很多烂桃花。再加上连翘如今在行内地位实在是太高了!如果不是行里人那还好一些,自觉自己条件不错的都不会就此止步。但若是行内的人,呵呵呵。 在华夏传统观念里面,大家还是比较习惯男强女弱的,女子比男子还要强这是存在的,但绝不是让当事人觉得舒服的事情。就因为这个原因,行内敢于动手的人就寥寥无几了。 许文华就完全不同了,他这个人少年成名,年少多金,再加上生的风流潇洒。就算脾气不好但放在他们这个圈子里也算不得什么了,再者说了辩护者还会说呢,有本事的人脾气坏那叫脾气坏吗?那叫大师性格!! 早在连翘成名之前许文华就是很多女子的追逐目标了,而这其中成分是很复杂的!从行内可以和他一起奋斗的同行,再到行外可以带来无限新鲜感的小妹妹,上下包办。从女书迷富户大小姐,到普普通通的清纯邻家女,再到秦楼楚馆里当红的红粉佳人,堪称一个不缺。 这些人中甚至有很多根本不图名分,做个红颜知己就行了——这种情况放在连翘那里就完全不可能了。 很显然,连翘反过来抓小辫子效果拔群,许文华倒是很想说:老子从来就没有正眼看过这些!都是别人对自己有意思而已!问题的关键是连翘也是这样的啊!如果这样说,岂不是承认自己无理取闹? 连翘笑眯眯的,不再说话,许文华松了一口气,也不说话,于是这件事暂时告一段落。 而等到许文华回到自己家里,才忽然忍不住一样『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他今天真的特别莫名其妙,但是和连翘乱七八糟说了一通之后反而好了很多——因为他总算知道自己完全是在庸人自扰了! 但是事情到此他又发现自己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他的求亲!就在半个多月前他向连翘求亲过,后来连翘就跑到城外避暑山庄去了。考虑到这样的大事肯定是需要仔细想想的,所以许文华没有打扰【实际上是他自己本身就怂的一批。 而事到如今,刚才的时机其实是很好的!他大可以就此转头问问连翘对于求亲的事情是怎么想的。 虽然现在回想起半个多月前的那次求亲,有一种打死那个时候自己的冲动,但那并不是因为他后悔了,而是他觉得当时的自己实在是太草率、太随便了,他应该准备一下,多说一些,而不是说了一句话掉头就跑! 他偶尔回想起当时的情况也觉得尴尬地可怕...他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当时是怂了! 不过总的来说,他还是会庆幸当初不经过过多思考就说出了这个事。当时的他没有想过他需要结婚了...但是现在反覆考虑当时的『一时冲动』,忽然又觉得这个想法他一点不排斥【实际上应该是跃跃欲试才是... 成亲的确很不错,他甚至考虑到了可以在苏州买下一座园林,完全按照两人的品味改建——河房虽然小巧方便,但也太小了,并不适合他们成亲后居住。他是很相信连翘的审美的,深深觉得弄不好又会成就苏州一大名园。 两人成亲之后的生活是怎么样的?和过去母亲提起成亲他想到的麻烦、讨厌、排斥、无聊不一样,这个时候的他能够想出好多好玩的事情!在家的时候可以养花种草、钓鱼晒书...摆弄一切两人的共同爱好。当然了,各自的爱好也随便,他们不会干涉对方。 还有出门,近一些的地方随时都可以走,乘船不过两三天即抵达朋友家。这种短途旅游在这个时代文人之间是很受欢迎的!许文华自己很喜欢,也看得出来连翘很喜欢,只不过连翘嫌麻烦,又是个单身女子的关系,不能随便做这个。 至于远一些的,他也有过筹划——连翘已经去过北方了,他们就大可以抽出一年的时间南下,又抽出一年的时间西进,益州也很不错啊!如果连翘不怕舟车劳顿,天底下哪里去不得? 只要随便想一想,人生中都有大把大把的事情可以去做。而这些,如果不成亲,总是不能那么随心所欲的。 没有想到成亲这件事的时候不觉得,但一旦提到这个,就越想越觉得成亲是个好主意!只不过刚才没有趁机问连翘这件事,总不好这个时候再去问吧!心中觉得可惜。不过也没有想太多,反正时间有的是,大不了明日再去问就是了! 第1095页 连翘当然不会知道许文华正预备着给她一个大大的『惊喜』,只能说狗习惯了人真的会忘记一些事情的!一开始她是为了避风头才去避暑山庄的,这个风头指的是提亲的人,也是指的许文华的求亲。 本来她是有一直记挂这件事的,只不过习惯记挂之后没有那么紧张而已。但是随着宋志平来了,那样一番操作,连翘脑子已经瓦特掉了!这种时候心神不宁,至少是短暂地遗忘掉了许文华求亲的事情。 当然了,这只是短暂地遗忘掉,宋志平这件事她拒绝的很快,这个时候虽然印象深刻,但很快就会淡去。到那个时候...或许不需要到那个时候,随便连翘怎么地,可能就在下一个瞬间她就能想起这件事! 事实上,许文华前脚刚走,连翘后脚就想起来了! 然后就是长达十分钟的僵硬,直到春儿摆饭,她才清醒过来...哈哈、哈,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呢... 说实在的,连翘虽然穿越到了古代,但是本质上她依旧更像是一个现代姑娘。一方面是这个时代相对一般的古代社会要开放的多,另一方面就是连翘的运气很好了。最亲的家人没有逼过她,而且因为事业的关系,全社会对她都放的很宽。 然后就是感情方面,至少到现在为止她并没有感受到一个古代女子在这上面的无奈。 简单来说,连翘就和社会上的女青年一样:结婚?那是什么咩?我还没玩够鸭~ 这些女青年都没有男朋友吗?当然不是!只不过从来没有想过婚姻而已。只有随着年龄、家人的劝说等等接踵而至,她们才会意识到,哦,我要结婚了。 而连翘在这个世界,显然还没有这些东西让她明白需要结婚了——其实年龄上还是很有紧迫感的,但那是对这个时代的女子,从连翘的角度来说,这个时候标准的玩乐时间啊! 来啊,快活啊!反正有大把时光!就是这样的。 连翘有一个堂哥,长得不错,人特别好,事业也算是成功吧,有一个感情很好的女朋友。这个女朋友唯一的问题就是年纪比较小,十九岁二十岁不到的样子,还在读大学,比堂哥小了快十岁。 然后堂哥就跟人求婚了——虽然还不到结婚的年纪,但是也快了,堂哥的意思是先订婚,等到达到结婚年纪之后就领证、办婚礼。 之后的事情、之后的事情一言难尽,最终那个女孩和堂哥分手了。连翘当年曾经百思不得其解,就算觉得不想这么早结婚,那也可以商量着来啊。两个人感情特别好,已经见过家长了,还成天给他们这些弟弟妹妹发狗粮。如果商量商量,堂哥也绝不可能强迫她那么早结婚吧。 怎么就走到分手的地步了? 连翘和那个女孩年纪比较接近,关系也不错,在那之后也没有狗血地删微信什么的。连翘曾经有一次不知道怎么想的,问了她这个问题。 她过了很久才回答:我当时就是被吓到了——不觉得很可怕吗?完全没有想过这种事,突然就说要结婚什么的! 没有相关经验的人或许觉得结婚就和同居差不多,只是交往到一定程度之后的水到渠成,感觉上只要感情好,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实际上并不是那么回事儿,这之间涉及到的角色转换太复杂了。对于一个没有经验的人来说,根本不能轻易承受。 当时的连翘不明白,现在才算是理解了。 第615章 我爱工作,工作使我快乐!【沉迷工作.jpg 连翘在想不清楚现在的情况时,果断选择了工作——这是在床上翻来覆去小半个时辰之后做出的决定。 点着蜡烛去了书房,连翘拿出了很少使用的大烛台。这个烛台插满可以安置五六支蜡烛,很耗费,但是也亮堂的多。如果一时兴起晚上看书、工作,就会使用这个。 至于工作的内容,当然是最近还在连载中的《二头刻》。这部小说连载至今正是渐入佳境的时候,拥趸无数,连翘这边的进度要超出连载一些,但因为最近的事情很多,也没有超出太多。这让她有一种工作懈怠了的感觉...忏悔三秒钟。 《二头刻》一开始的时候就因为题材缘故非常引人注目,喜欢的人也很多,毕竟水平是摆在那里的。但是真正让读者喜欢上主人公秦颂,这是一个很缓慢的过程,秦颂并不像是连翘过去小说中的那种角色,基本上都自带足够的魅力值,各有各的精彩,根本不同于普通人。 秦颂当然也不算真正的普通人,至少他在小说上面有天赋,性格也足够坚毅。但正经来说,他在奋斗路上的表现很『普通』。他不像是那些天之骄子,遇到那些困难都可以轻描淡写地越过——或者根本不需要越过,直接就出生在了终点上。 他会觉得困难,觉得吃力,甚至有一瞬间会觉得穷途末路到崩溃,这些都是普通人能够感同身受的。 而他的不同在于,普通人被困难阻下,他没有!在短暂的软弱之后他总能迅速地重新振作起来。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他就是这个性格,如他最初的时候,几乎什么都没有带,就一个人来闯荡苏州了,从那个时候他就已经破釜沉舟! 当连翘通过一次又一次的不屈服,于是一个百折不挠的角色就立起来了。相比起过去连翘笔下的角色,他土里土气,甚至有些灰扑扑的,但是就是让人有一种感动。这种感动不同于更常见的爱情元素的感动,更加硬朗,也更加踏实。 第1096页 而主人公这个角色的塑造成功对于这部小说来说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有的小说重点在于剧情,哪怕是主要人物其最重要的作用也是给剧情穿针引线用。有的小说重点倒是在人物了,但不是主角,而是依次出场的许许多多人物,这是群像戏,主角更像是一个联结点,将其他人物联结到了一起...... 当然,这些都是针对好小说说的,如果是不怎么样的小说,无论小说重点在哪里都不重要了,因为根本体现不出来这一点。 《二头刻》这部小说从这个角度来说,有些群像戏的意思,但主角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小说中出场的许多人物都有现实生活中的原型,由连翘的众多行内朋友友情出演,而这些鲜活的角色也确实让《二头刻》这部主讲小说行业的小说光彩熠熠。 只不过连翘一开始就是按照热血王道的路子写的,重点是主人公及其小伙伴的奋斗,核心则是『热血、友谊、胜利』。这个前提下,主人公是当之无愧的真?主角,所有的读者都要将视线投注在他的身上! 如果说,在后世热血王道的套路都已经用吐了,大家会忍不住挑挑这些热血王道作品主人公的毛病:汤姆苏、圣母、蠢、惹麻烦、搞不清楚形势.....但在这个时代,显然没有人这样觉得! 这个角色不只是让大家喜欢而已,更重要的是感动!而且是老少咸宜的感动。 老少咸宜,这或许是《二头刻》这部作品最大的特点之一了。连翘过去也写了不少作品了,这些作品都称得上成功。在她一开始的时候她很注重作品的商业性,毕竟那时候她的任务是在这个行业站稳脚跟,打下自己的基本盘。 之后依旧没有放开过商业性,因为她本身就是一个商业性的写手,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就算外界赞扬再多,她也不觉得自己能够玩得转更深刻的作品。只不过后来的作品并没有那么主流,那么商业性而已。 小说本身依旧很商业,写作手法老一套,就跟好莱坞的商业电影一样,别管题材是什么,终究还是为了贩卖才诞生的,相当的适合大众口味。只不过就算是商业片也会有自己的不同分类,如果说爆米花动作大片算是票房大户,小清新爱情片在这一点上就只能甘拜下风了。 除开文艺向爱情片,就是那种商业性的爱情片,票房天花板就在那里,但不能就此说人家的票房成绩不好,不够商业了。 连翘就差不多是这种情况,后来逐渐写了很多没那么『票房大户』的小说。而之所以这个没有反映到她的作品销量中,似乎和以前卖的一样多。一个是老粉丝给面子,很多看连翘名字就买了小说。另一个就是新增粉丝了,其中女粉丝其实只占了一小部分,重点是连翘去了京城一趟,让京城变成了半个基本盘。 那一阶段的作品,直到现在都被业内人士赞不绝口的《颜飞飞传奇》,其实都不够『老少咸宜』。而现在,出来一部《二头刻》,立刻就引爆了大众热情! 啧啧啧...... 具体来说可以看最硬扎的一个数字指标,单行本的销售量。以《二头刻》已经发行的单行本每册平均销量而已,已经打破之前《神仙书》保持的记录了!《神仙书》当然不是连翘最好的作品,对此很多人都心知肚明,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他最后确实是连翘卷均卖的最好的小说。 本来大家还期待《鸳鸯蝴蝶剑》或者《颜飞飞传奇》打破一下这个记录呢!主要是《神仙书》发行有一段时间了,可以不断积累销量,其他作品和他一样畅销还不够,还得追赶积累的销量。所以看到现在,大家很清楚真正有能力赶上《神仙书》的也就是《鸳鸯蝴蝶剑》和《颜飞飞传奇》了。 《鸳鸯蝴蝶剑》在于商业性足够,实际上如果这部书主角是男的,超过《神仙书》应该比较轻松。用女子做主角或许在连载的时候因为小说本身的质量够好体现不出多少弱势,但在后劲上是有很大不足的——当女书粉有限的支持耗尽,事情就很明显。 而《颜飞飞传奇》,巨大的讨论度也不能否定掉这部小说的缺点。年轻人,特别是喜欢新潮的年轻人确实很喜欢,但从整个市场来说,还是有很多人接受不能的。喜欢的人如痴如狂,不喜欢的人就只剩下黑人问号了。 但大家还是有很大的期待,原因就在于连翘自己说的,以后还会拣起《颜飞飞传奇》,再出后续。等到那个时候,第一部 的销量肯定受到带动,会有新一轮的增长。这也是足够长的作品的优势...... 抱有这样想法的书迷没有想到,也不用指望《鸳鸯蝴蝶剑》和《颜飞飞传奇》了,正在连载中的《二头刻》破纪录破的轻轻松松! 而之所以这么轻松,一方面固然是因为《二头刻》老少咸宜,连翘已经很久没有出这样主流的作品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些年积累的大爆发——连翘已经不是还没有站稳脚跟的新人作者了,她虽然年轻,但大火的作品可不少,成为大神中的佼佼者更是不在话下。 这种情况下,哪怕这个时代的消息比较滞后,偏远地区也该知道小说界有个『乔琏』了。再加上她京城那一趟没有白跑...小说读者就这样积累下来了。现在《二头刻》破纪录更像是一种水到渠成,哪怕没有《二头刻》,有的是另一部偏向主流的作品,也能得到类似的效果。 第1097页 从这个角度来说,《二头刻》其实和《神仙书》有些像,在连翘职业生涯的不同阶段,他们起到了相似的作用。当初《神仙书》的爆火以及大卖,固然让人吐槽作品实在是太主流、太缺乏内涵了,但让连翘虚浮的人气落到了实处,卖出了放卫星一样的销量。也是因为这样,从大众到行内才真正认可她坐稳了大神位置。 而现在的《二头刻》也是一样! 《二头刻》已经卖疯了!不只是苏州本地,还包括了其他几个大市场。其中江南其他城市不用多说,这本来就是连翘的主场,然后京津地区也卖的很好——其他的市场虽然稍弱,但也不像是过去那样,都不像个大神级别的作者(还是出道年头太短)。 短时间内刷出的神话级别销量就像奇观一样,让很多人都震惊了。确实,『倒连派』可以说销量不是一切,小说的好坏也不是由销量来决定的,很多很好的小说销量都不太理想,而一些销量很不错的小说仿佛朽木。 但不得不承认,销量就是销量,数字放在那里就让人感受到梆硬的力量!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大家甚至可以期待一下《二头刻》完结的时候的盛况了。因为只要连翘不瞎几把乱搞,小说能保持之前的质量,看起来真的很有希望超过卷均销量的纪录保持者啊! 顺便一说,这个记录的保持者是丁一新八年前的一部作品,他正是依靠那部作品登顶——他和宋志平绝了,一个搞出了最畅销作品,一个搞出了最赚钱作品...... 连翘在大神这个位置上并没有呆多久,至少相对于其他作者来说并没有多久。不说现在一干在大神位置上蹲了很久,而且未来看起来还要继续蹲下去的同行,就说丁一新和宋志平两位登顶选手吧,他们在这个位置上也是十年八年地呆呢! 但连翘的声势已经日益隆重,很多人都看好她成为下一个登顶选手,甚至于行内第一人也不是不可以想想——实际上,如果她年纪再大一些,行内资歷再深厚一些,而且是个男的,恐怕这就不是想想了,早就有人提出来了! 毕竟能不能登顶,很多人是看有没有那个价值。但如果说能不能够成为第一人,那得看同行们给不给这个面子。固然大家不可能指鹿为马,放着月亮不要,指着星星说这就是行内第一人,但相差不那么大的情况下,大家也会考虑其他因素。 在这个阶段,《二头刻》的神话销量很大程度上能够弥补连翘在别的地方的劣势,为她登顶扫平障碍——质疑她登顶的人,日后看她的销量也不能硬气了。 第616章 《二头刻》连载到如今,剧情进一步发展,男主角秦颂在地下小说圈子里混迹的事情一方面是热血,另一方面也是放松。热血自不必说,这本身就是一个奋斗故事。至于说放松,这就是连翘故意为之了。 其实说起来地下小说界是一个比主流小说界更加复杂的地方,相比之下,地下小说界门槛比较低,更多的时候只要有一颗想要入行的心,本身不是太笨,总能混到一碗饭吃。作者们在地下小说界并没有互相抢饭碗的事情存在,彼此在利益上应该相安无事才对。 这话对,但也不对。如果说只是打算吃一碗饭,那当然是碍不着谁的,但地下小说作者也是有上升渠道的,很多知名的地上小说作者收入并不比主流小说界混的好的作者少,只不过这份收入没有人清楚而已——不知道的只能瞎猜,知道的也不会说。 只有彻底放下了主流小说界,彻底将自己定位在了地下小说界的人才能对外宣传自己收入丰厚...否则的话,将来进入主流小说界障碍越大了!虽说小说作者在主流小说界和地下小说界之间进进出出已经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了。但大家还是保留着一丝矜持,就算是掩耳盗铃,那也得『掩耳』啊! 在地下小说界要换笔名,不能透露真实身份等等,这就是这一潜规则的体现。 一个作者在地下小说界名声震天响也就罢了,还将这个名声与本人联繫起来,还大力宣扬自己在地下小说界多赚钱——这之后想要『漂白』上岸,呵呵... 所以,进入地下小说界混口饭吃并不难,可一旦要争高位,那就是血雨腥风了!而且和主流小说界不一样,主流小说界虽然也免不了暗箱操作,比如说本身就有报馆等方面的亲戚,起点自然和普通作者不一样。但基本上来说,主流小说还是比较透明的。 最重要的是,主流小说界的一套流程是多年慢慢形成的,而且小说连载出来,好不好的,大家都有眼睛,读者也有眼睛!就算是想要暗箱操作一把,也至少得有一定的本钱吶! 可是,地下小说界就完全不是这样了。这里没有连载,就是书商找作者下订单,然后出版。这其中,如果作者有本事,写得好、受认可,之前的合作很是舒服,这个作者就会被人争抢着要——这样看倒是不错! 但是事情并不总是这样的,地下小说赚钱存在天花板,很多时候作者的能力能够影响书商收入,但其实影响并没有那么大!书商铺货能力强,作者弱一些也不要紧。话又说回来了,大多数看地下小说的其实也不太讲究小说本身的质量。 要是有好的,那自然是,可要是没有好的,大家一样乐呵呵地看。对于地下小说,大家很多时候看的就是题材、违禁内容以及便宜!不否认小说质量要是好的话会更好,但真的追求好小说,为什么不去主流小说界? 第1098页 这样一来就容易造成书商彻底压制作者的局面,而这种局面下,许多暗中进行的交易就诞生了。为了上位,甚至就为了混口饭吃,作者们只能多和书商那边打交道,无形之中很多勾心斗角就诞生了。 《二头刻》的主人公秦颂在地下小说界奋斗,这些事情是避免不了的,这当然算不上轻松。但连翘正是看到了这一部分会触及到比较沉重的行业内幕,所以故意用了比较轻松的笔触,让这一部分变得欢快一些。 毕竟在地下小说界因为吃饭问题不用担忧,压力自然没有主流小说界大,所以同属于地下小说作者的一些人往往更能够交心,内心也没有那样敏感,打打闹闹的,这部分故事自然变得诙谐很多。 而在地下小说界混的主人公并没有就此放缓自己的脚步,就算是瞎对付就能混过去的地下小说,他也是按照正经小说的程度去写。本来就工期紧张的地下小说这下更难以交付了,为此主人公也没什么好办法,只能比别人熬更多的夜。同时不要那么紧密地接单,两本书之间多休息几天。 好在人年轻,这么造还受的住。 也就是在这一阶段,他的中长篇小说越写越好!地下小说的书商并不像主流小说界的书商,往往和作者没有什么交集。在这里,他们和编辑有点像,本身就是一个专家,还会和作者讨论该怎么写新小说。 让他们指导具体的小说内容这一般是不能够的,但是对于如果观察市场,小说想要红需要怎样的布局等等,他们都是清楚的。有的时候小说作者是新人的话,他们也会不吝指教...地下小说或许有这样不好那样不好,但无疑是很能锻鍊人,能学到很多东西的。 连翘并没有真的经歷过地下小说界,这些东西一些是找地下小说界的人打听,一些则是她的合理虚构,总之看上去非常厉害,不要说读者们了,就算是同行也会有一种『学到了』的感觉。 就算不会立刻对地下小说界改变观点,但多多少少起了兴趣。只要不是过分自大的,都能明白:其实人家也是有可取之处的。 不过主人公也不能一直在地下小说界呆下去啊!所以随着主人公在地下小说界磨练,本身的能力确实得到了不小的提高,他原本在主流小说界的编辑找上门来了——他此前就比较看好主人公,所以一直对他比较关注,就算是进入了地下小说界,这位编辑也偶尔来主人公这里看他的作品。 编辑很欣慰,主人公并没有因为进入地下小说界就变得对小说没有追求——地下小说界也有慢慢混起来,非常有上进心的人。但地下小说界更多的是混日子的,这是一个养废人的地方。他们的小说就那样的时候就能够交差,那又何必费心费神写的更好呢? 确定主人公也有重回主流小说界的想法之后,两人就说定了小说的事情。 这需要主人公拿出一篇小说的开头,以及小说的大纲。如果是知名小说作者,或者只要不是第一次合作的作者,大多数拿个开头就好了,那是因为彼此之间已经建立了信任。 而主人公虽然和他的编辑认识很久了,但在小说上却没有那种程度的信任。抑或是说,或许编辑对他已经有了足够信任,却是不能够打破规矩。毕竟,在其他人眼中主人公就是一个没有什么歷练的小作者而已,要是信任他的话,凭什么呢? 所以很快的,主人公就开始准备自己的新小说...之后的故事是全书的又一个高潮!连翘深谙怎样调动读者的心情,知道这个时候必须要有一个『正反馈』。所谓正反馈,就是观众或者读者在以上帝视角旁观的时候,事件发展必须给予正面的反馈。 这一点王道热血作品就做的很好,其中作品一定要求胜利...在奋斗之后获得胜利,这难道不是让人振奋的事情发展吗?这就是最典型的正反馈了。 这里也是一样,之前一直在磨练男主,虽然在此过程中有源源不断的小『胜利』作为正反馈,主人公的努力往往都有自己的回报,但这并不能改变主人公并没有获得『大胜利』,依旧是个小作者的事实。 读者们希望主人公能够获得更大范围的认可,他写的小说能够扬名...连翘当然会满足读者!所谓一朝成名天下知,这个时候就是如此了。 在主流小说界,主人公这是第一次进行中长篇小说的连载,但很快引起了读者和同行的注意。大家都觉得这个新人笔力娴熟,小说本身算不上才气纵横那一类,但却有一种旁人无法模仿的大气魄! 这既是男主角的天赋,也是后天努力锻鍊出来的。 在连翘的设定当中主人公就是一个擅长大场面、全局推演的作者,至于说笔力娴熟什么的,这就是主人公自己勤奋练习的结果。地下小说作者的经歷让人焦头烂额,想想一旬要赶完一本小说的恐惧...多来几次,只要没有投机取巧随便瞎对付,总会成长起来的。 小说中描述了大众的视角,路人为之惊嘆的描写也少不了...读者自然看的很爽。 但是更重要的是,有一些此前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角色纷纷藉此机会登场了!那就是行内的精英们! 大神小神作者此前和主角根本不在同一个圈子里混,自然没有机会对他们进行正面描写。除了偶尔别人口中被提起,就算出场也是一闪即逝。这就类似于一场大宴,连翘在小说中写到『丁一新、宋志平、许文华等等大神都有来到』。 第1099页 而小说写到这个部分,事情总算是不同了,这些知名作者在小圈子的读书会上,也有人提到了这部小说。 「这小说本子还算是不错的了,其他的倒也罢,就是这股子精气神...如今少见这样的小说本子。」 「现在都爱写才子佳人...又或是世情小说。」 「这个小说本子的笔者你们觉得如何?」 「不过是个刚刚有起色的罢了,这个时候提起来又有什么意思?真要议论,至少得等到第二部 小说本子出来!」 「就是,现在说这些都太早了。」 这些话真的很随意,但现实就是这样...就算是一朝成名天下知又怎么样呢?和这些真正的大作者来说也就是萤火之光而已。每年小说行当里出来的新人很多,其中红起来的寥寥无几。而这些红了的很大一部分还是『一作作者』!即是说,只有一部小说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红了。 这种情况是大佬们心知肚明的,既然是这样,那就不能指望他们对一个刚刚开始连载小说的作者如何关注了。 虽然道理是这样,小说外面的读者还是觉得有些憋闷——道理我都懂,但还是好气啊!好想让你们知道我们秦颂小可爱他有辣么好~ 读者对于自己喜欢的角色就是这样,有点傻气,但完全是发自内心的感情。 不过不要紧,连翘接下来的安排让大家这方面的心情得到了照顾。 第617章 具体来说,连翘的安排很简单——大佬们没有注意到主角,但总有人会注意到的!比如说连翘给主人公定下的一生之友,也是一生之敌! 在连翘的设定中,这位朋友名叫曹生。他的设定非常地男二号,出身一个知识分子家庭,老爹是江南有名的名士,老妈是另一位名士的女儿。他还有个舅舅,是上一代作者,当年走红的时候也是一位大神! 这位大神如今当然已经封笔,但在行内走动走动也是小菜一碟。曹生就是在这位舅舅的保驾护航下进入了小说界,从这个起点而言,他已经不知道高出同行多少了!同行们还在编辑手下修改短篇小说的时候,他已经长驱直入,与主编、总主编这样的人物相谈甚欢。 舅舅将曹生託付给自己的一位后辈小友,而这位后辈如今也是某份知名报纸的主编了!当年这位主编欠下了舅舅不少人情,对待曹生就如同对待自己的子侄。 就此,曹生顺顺利利地发自己的小说,一步步走红,成为现在最受瞩目的新人。 当然了,这也不是全因为舅舅朋友们的照顾,也是曹生真的天赋奇高。曹生少年时就显露出了自己的天赋,如若不是这样,他爹娘怎么可能放孩子随他舅舅去做小说作者!就算曹生爹娘再开明,这个世道主流文坛还是看不上小说界的! 不过要是孩子喜欢这个,而且真的非常有天赋,那就两说了。即使一开始还是会有一些不乐意,但到了最后,还是会向孩子妥协的吧。 曹生这个人物是有原型的,很大程度上参考了许文华...不过他比许文华稍微讨人喜欢一些,因为他会说好话,在一些特定的场合他的嘴巴很甜,作为小辈很容易就能得到前辈们的喜欢。 不过也就是一小部分的人喜欢他而已,这一点他就是许文华的翻版,对于他看不上的人,他相当地傲慢!鄙视?没有的,他只是会下意识地无视这些人! 而在曹生听说主人公秦颂和自己同龄之后,就对这个人有些上心了。说起来曹生和秦颂在行内的年纪很小——行内有许多年纪很小的作者没错,不少人还在读书的时候就开始向报馆投稿了,但相对于整个小说圈子来说,这个人数就不算多了。 如果还要加一个前缀,那就是做出成绩来的年纪小的作者,这样的人更是寥寥无几,一年也出不了几个! 别看新冒出头来的作者很多都很年少,要知道『倖存者偏差』这个概念...他们冒出头来之后值得大书特书,由此也就忽略了其他人,显得这好像是个普遍现象。实际上全然不是那么回事儿。 对于曹生而言,同龄人本来就少,有一定本事的更少,在他眼里可以说是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而秦颂的出场让他眼前一亮! 主要是他对秦颂的小说很欣赏!相比起他从小跟着舅舅锻鍊出来的基础,以及本身具有的绝佳天赋,秦颂肯定是有着大量不足的。但是秦颂身上也有这他没有的特质——秦颂的小说气魄惊人,这是大多数时候都在写闺阁故事的曹生所不能有的。 偏偏曹生一直想挑战一番这种故事,最近都在做准备,见有一个同龄人是这样,当即就有了结交的心思...实际上如果他愿意,他立刻就能获得行内大佬的指点,只不过他这个年纪的年轻人多少有些叛逆,相比起师长,显然对同龄人更感兴趣。 秦颂和曹生并不是同一份报纸的作者,但确实是同一家报馆的,这样一来事情就简单很多了,请对方的编辑加以引荐就行。 只不过曹生没有想到的是他还没有开口,他就已经见到秦颂了! 曹生因为舅舅的关系,许多行内大佬都是说的上话的前辈,这一次是奉舅舅之命,来探访一位前辈的。而这位前辈在他来之后就介绍了一番自己的助手...曹生知道,这位前辈年纪已经大了,精力不济,所以小说什么的很需要助手。 第1100页 助手可以协助他写小说,省了他不少力气。与此同时,这些助手也能够向他学习,并且通过他认识更多有名气的同行、编辑、书商什么的。不要小看这种人脉,对于真正的天才来说或许不需要,因为他们轻轻松松就能获得机会,如同锥藏袋中,迟早会出头。但是对于天才之外的人那是真的有用,他们和其他的竞争对手同时面临挑选的时候,选谁呢?这个时候哪怕只是认识而已挑选者,也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这位前辈的编辑常常将一些同事推荐的新人作者送过来让他挑选,选中了就留下当助手。 这个前辈的要求也是很高的,水平不够他还不要呢!只不过真的水平足够的人也多少有些心气儿了,愿意来当助手的人不多。主人公有这方面的心思,和自己的编辑说了一声,这位编辑再联繫一下,事情没有什么波折地就成了。 主人公别的什么没有,就是认真勤奋,同时还有属于自己的执拗。一开始的时候他和老前辈有着这样那样的分歧,有些事上需要听从前辈的教诲,但又不能事事听从教诲,主人公并不因为对方是名满天下的大前辈就改变自己的态度。 或者什么都不问,只管去改,又或者表面上答应了去改,实际上阳奉阴违。 他保留着属于自己的赤子之心,是什么就是什么!一开始老前辈只是看不顺眼让他去改的,但是后来随着主人公敢于反驳他,敢于坚持自己的看法,他的态度也就发生了改变。 家里的僕人,以及其他的助手自然有些害怕,这位老前辈可不是什么慈祥和蔼之辈,年轻时候脾气可暴躁了,一言不合饱以老拳也是有的。如今年岁渐长,看起来脾气像是收敛了,实则不然。那只不过是大夫叮嘱的,要管管自己的脾气,实际上他控制不住自己暴脾气的时候可多了! 这个时候男主角面对他可以说是『顽抗到底』『死性不改』了,可以想见他可能会暴怒! 一开始的时候老前辈确实很生气,就差没有让男主角滚蛋了...事后想想,他虽然生气,但是从来没有想过要让男主角滚蛋... 那是因为这位老前辈很清楚,他们这一行前人的经验和意见固然很重要,小说作者也会学习那些,要能够听进别人的建议。但是还有一点更重要的,那就是要能够坚持住自己的风格! 有些东西需要向他人学习,可有些东西就只能看自己的了。小说不是复制粘贴的千篇一律,或许一开始的时候读者对于某个题材感兴趣,一直搜寻这类小说来看,弄得这类小说写手如云,但也就是一段时间而已,很快这股热潮就会散去。 哪有小说读者能一直只看一类小说啊! 小说想要不断发展,就得不断地涌现出不同来。 每个混出名头的小说作者,都是有自己的风格的,不能坚持自我的小说作者,有个鬼的前途。 于是在两人一次又一次的拉锯战中,老前辈越发欣赏主人公了——这个相护磨合,彼此表明各自内心的过程读者们都很喜欢。这个情节在如今没怎么见过,但在后世的文娱作品里面就很常见了。 老师和学生,一开始的时候对着干。站在老师的角度,觉得这个学生太过激进。站在学生的角度,觉得这个老师实在太过迂腐。不过文娱作品的视角一般从学生的角度展开,所以观众和读者也一般是站学生这边的。 但随着剧情进展,老师身上的表象一层一层被揭开,观众和读者就知道了,他们不是不喜欢学生,正是因为喜欢,所以才要费那么大的力气,才要点醒这个学生,让这个学生不要太过激进。 这个时候就是老师和学生和解的时机了,学生道歉,然后在老师的指导下变得越来越好,谱写一段佳话。 读者们也看的开心。 曹生来探望老前辈的时候,老前辈已经和秦颂结束了拉锯战,即使对着秦颂时依旧有很多挑剔的,但对着外人对他却是赞嘆有加。一副已经将对方收为弟子的样子——虽然一般助手都会被认为是弟子,但和正经收入门下的弟子还是很有不同的。 曹生这才真正好奇!此前他可是很清楚的,老前辈是一个何等骄傲的人,他这样欣赏,实在让人不得不在意啊! 由老前辈居中介绍,两人算是认识了。而在曹生注意秦颂的时候,秦颂也相当注意曹生。他当然知道对方是这几年苏州行内最受赞誉的新人,类似于新人王一样的存在。别看秦颂如今凭藉着第一部 中长篇连载带出了一点儿水花,实际上读者很多都没有注意到小说作者是谁呢! 相比之下曹生就不一样了,他的名气很大,很多并不读他写的小说的读者也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听说过他的名字。 曹生的小说秦颂当然是看过的...说实在的看对方的小说是很打击人的,对方和自己同龄,但是已经写出那种程度的小说了...秦颂很清楚,那样的小说他是写不出来的。 第618章 对于热血王道题材的小说,主角配角的塑造也非常重要,有的时候甚至比主角更加重要!很多时候主角就是一个模板,最多按照各个作者的想法再有一些修改,但也超不过一个大框架,这已经是有定例的了——其他的角色还可以随意发挥,可是主角却有自己的道理。 不求有多少讨人喜欢的优点,只求没有让人厌恶的雷点。 第1101页 主角普通一些、无聊一些,小说也能看下去,可是要是有一些大家心里反感的雷点,就算人物再精彩,读者很多时候也是没办法扛雷的。 配角,特别是被设定为主角一生之友、一生之敌双重身份的角色,这就不一样了,往往是怎么酷炫、怎么讨人喜欢怎么来。另外,主角和这位的羁绊也肯定要相当深厚...写出来都是很拉好感的。 现在的曹生就是这样,这个角色放在现实生活中未必有书里这么讨人喜欢,但是放在书里的话就很好了。没错,他高傲、挑剔、一意孤行,另外还有很多乱七八糟的小毛病,但读者会在意这些吗?当然不会!反正这些毛病带来的问题又不用读者受着。 读者们看到的是这个角色的惊才绝羡、潇洒不羁,就连他不算好的性格也都变得可以接受了:自古以来有才华的人都是这样,老好人大多是庸才呢!再者说了,人家年纪轻轻就成就无数,年少轻狂一把又怎么了? 不只不会让人生厌,还活生生地挣得了理解! 唉,谁又没有年少轻狂,敢叫天公重抖擞的时候呢? 说实话,抛开男主人公身上那股子坚韧的精气神,对于路人读者来说曹生其实是一个更加有人气的角色。这并不奇怪,后世很多王道热血作品都是这样,主角并不是人气最高的那一个,而他那个亦正亦邪的『好基友』才是...... 连翘在这一部分引入曹生这个角色,开始介入更高层次的小说作者群体。而这个行业更多的内幕,作者更加真实的生活通通展现在眼前——行内人什么想法先不说,至少读者们是真的买帐! 平常大家都在报纸上看过不少关于作者的消息,可是小说作者真实的生活、职场是什么样子?总觉得远远的隔着一层,根本说不清楚。 而现在,《二头刻》这部小说仿佛是小说行业的百科全书了!不只是在说主人公秦颂的个人奋斗,而是借着他的眼睛,将整个行业的故事娓娓道来。 读者们喜欢这种长见识的故事,而同行们呢...即使觉得这部书太『浅』了,太大众了的前辈也得承认这部小说别出机杼,讲了一个大家都没有讲过的故事——别的好处暂且不说,眼见得更多的新人会受此鼓舞涌入这一行却是真的。 很多人身处一个行业的时候会想,如果这一行的人少一点就好了,饼只有那么大,来的人少了,自己就能挣的更多。但真正身处一个行业,积累了足够的见识就会知道,只有不断地涌进来人,这个行业才能长久地活下去。 如果人才凋零,人越来越少,行业就会活不下去!那个时候分饼的人固然少了,但饼本身也小了。 说到这个故事,朋友们都很有议论呢! 王思齐仗着是前辈,曾经就用点评的口吻戏嚯过:「别的人不看倒不算什么,就是那些有志于入行的人必定是要看的。你这里头的事情虽然不全是真的,但将我们这一行的底子给透露个十之七八。好多人一辈子在行当里打滚也不见得看的这么清楚,那些刚入行的小子们若能读透这部《二头刻》,将其中的东西放在心里,这一行也就不难混了!」 这个时代的印刷产业比较发达,这给普通人自学带来了契机。很多时候并不需要对口的老师,只要上书铺里面寻一寻,能找到教材的话基本上也是能学习的。 但即便是这样,很多时候人们还是需要引路人。原因在于很多知识是不会有人特意写成教材的,就比如会有人专门为了养花出一本书,但不会有一个官员专门为为官之道写一本书——当然了,有很多为政的书籍...这里说的为官之道不是那种微言大义,而是非常实惠的、讲出做官的要点,具体该怎么做云云。 这个时候又不兴知乎、贴吧、天涯啥的,有什么问题发个帖子,只要运气不是太衰,总有懂行的人过来解答...当然了,也有不懂行的人装作懂行来解答。 当小说作者的关节在哪里,怎么做职业规划之类的事情,这当然也是没有专门的教材教导的。而现在《二头刻》一出等于是给有志于此的青少年们点亮了一盏明灯。这的确只是一部小说而已,但正是因为是小说,很多要点融汇在剧情里,更加容易让人理解和记住。 原本对小说行业还模模煳煳懵懵懂懂的,追看这部小说之后就基本上能够做到心中有数了。 现在小说已经进展到各种精彩人物逐渐粉墨登场了——不论是读者还是同行,私下都有揣摩...嗯,这人物的原型是谁鸭~?这也算是一个小小的彩蛋,在猜测的过程中让人有一种解谜的愉悦感。 呵呵...... 连翘想到这里觉得有些好笑——此时的连翘刚刚早起,想到昨晚写到的剧情,其中新出场的人物原型就是『金凤』,不知道那位朋友能不能看出来。 「小姐笑什么?」旁边的春儿凑趣道,这就是两人关系真的很好了,不然别人家的小丫头有几个能这样自在地起话头儿呢? 连翘摇摇头没有说话,只是凑近看了看,眼睛下方一层浅浅的黑眼圈有些明显。昨晚静下心来写小说之后果然物我两忘...然后理所当然地忘记时间了。等到蜡烛重新换了两回,她开始频繁地打起呵欠来,这才想到要睡觉了。 这会儿再去睡觉,第二日早上起床又和平常的时间没有差别,黑眼圈当然是少不了的。连翘一边打呵欠一边暗暗吐槽:这才几年功夫啊!过去熬夜的功力基本上就被废了!要是换做没穿越之前,别说熬夜了,这都算不上晚睡! 第1102页 第二天照样精神抖擞!! 可惜如今不能这样了。这样想着连翘换衣洗漱...然后就听到楼下一阵响动,木制楼就是这样,响动稍微大一些就能听的清清楚楚。 听着楼下的招唿声,连翘确定了,是许文华那厮...然后连翘就紧张了起来,要知道求亲的事情还没有想明白呢! 只希望对方暂时放过这件事,连翘相当忐忑地下楼,果然许文华已经坐在左边悠哉游哉地喝起茶来了。 连翘还想着要不要随便找个话题说,没想到许文华压根没有给她缓冲的余地,噼头盖脸就道:「我前些日子与你说过的求亲一事,你想得如何了?」 连翘本来还心虚来着,听到许文华的语气忽然又不觉得心虚了——妈蛋,难道现在不是你求亲吗?为什么语气这么欠! 说实在的,许文华语气欠又不是一天两天了,很多时候他好好说话也是这样。而且如果连翘能用毫无偏见的眼光看待这件事就能很快意识到,许文华之所以这个样子,很大可能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对于这件事他和连翘一样慌张,之所以这个样子,色厉内荏而已! 不过连翘现在哪想得到这些,瞪了许文华一眼:「你就是这样说这种事的?若是换另外一家的女婿用这般口吻提亲事,你看这门婚事还成不成!」 这个时代丈夫是一家之主,男尊女卑是社会现实,一个女子嫁人之后自然随便丈夫用什么口气。但是...所谓一家有女百家求,在鲜花还没有落到自家花盆里的时候,男方就必须要表现地好一点了。 许文华回想自己的口吻,一下说不出话来了,的确,从第三者的角度来说是有些咄咄逼人了...但是要道歉的话...他抬头看了一眼连翘。 「对不住!」怂地相当之快呢~ 这换做是平常,简直不可思议!许文华的性格就是这样,哪怕是他的错,他也很难说出服软的话。但是今天,在看到连翘的一瞬间他忽然顿悟了——平常拉不下脸来就拉不下脸来,这个时候是何苦呢?讨不着老婆可是自己的事儿! 哈、哈哈。 本来还不知道如何应对这件事的连翘忽然心中一片清明。 是的,她对这件事感到无所适从,她甚至根本没有想过这件事。就在刚刚,见到许文华之前,她想的还是先怎么将这件事躲过去。不管能躲多久,一时是一时吧! 但等到许文华向自己服软,连翘忽然就觉得自己之前可能都是在杞人忧天。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太多的事情都是没有准备的了,如果真的每一件事都是做好了准备再去做,那么这个世界上能够做的事情也不剩下什么了。实际上,就现实生活中的情况来说,绝大部分事情开始的时候都是没有万全准备的。 也不允许有万全准备。 有这么一瞬间,她忽然觉得嫁人,嫁给这个怂地相当爽快的男人似乎也不错——两个人估计少不了打打闹闹,但是能够做的事情也很多啊! 两个人志趣相投,许文华本身也不是拘束女子的人,日后许文华要是上山,她也能跟着上山。而如果她想要下海,许文华应该也会捨命陪君子,和她一起下海。 想想鸡飞狗跳的生活,忽然觉得也蛮有意思的呢。 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连翘仔细端详许文华的脸:这厮长了一张好脸,真正的玉树临风,是那种最周正的帅!和这张脸过日子,想要真的厌烦,恐怕也很难吧——连翘并不觉得自己是个颜控重度患者,只是事情临到此她反而胡思乱想起来,一时想到了这个,于是盈盈笑了起来。 见许文华满头的问号,非常不解她为什么这样笑,连翘更是笑个不停。好不容易捂住嘴,止住了笑意。 端正了神色,只是眼睛里的笑意还没有消去:「你说求亲那件事?可以啊。」 第619章 宋志平在苏州呆了一段时间,大概有十来天吧...在最开始的躲避之后,连翘开始尝试着去面对这个朋友。不知道是假装还是真的已经调整好了心情,总之宋志平看上去已经恢復了过去的样子,没有提那天在避暑山庄的事情。 宋志平也算是难得来一次苏州了,苏州这边的同行尽地主之谊,到处带着玩儿。连翘以一种正常的频率参与这种活动(连翘其实并不太参与这种活动,但众所周知宋志平和她关系很好来着,所以这种活动是必然要参与的)。 直到中秋节之前,宋志平离开了苏州,继续南下。 走之前他去见了连翘...两人并没有说太多的话,仿佛是两个老朋友一样,寥寥几句话而已。 离开的时候宋志平见到了许文华,一句话都没有说,摇摇头就走了。 许文华看的很清楚,宋志平身上可不是什么放下一切的轻松,他根本就什么都没有放下! 「的确是这样,但是又能怎么办呢?难道我去劝吗?那是没有用的...而且我也说不出口。」连翘听许文华说起关于这件事的时候只能这样无奈回答。 表白被人拒绝什么的,经常被文艺作品演绎成醉一场、睡一觉就能解决,实际上这种事是要看各人体质的。有的人没心没肺,放下了也就放下了,有的人却不行! 而对于那些放不下的人,别人劝说宽慰也是没什么用的,如果事情真的那么简单,也就不会放不下了。 连翘也不会去劝宋志平——这是一个很好理解的逻辑关系,一个人拒绝了另一个人,被拒绝的人心情很沉重...然后这个人就去宽慰被拒绝的人?wtf!什么神展开! 第1103页 可怕的是很多影视剧里还真的有这种情节!只不过将心比心来看,如果连翘自己被一个人拒绝了,连翘心里念念不忘的时候绝对不会想要这个人来安慰!先不说语言很多时候都是匮乏的,这种内心难以排遣的情绪本身就不是三言两语能够宽慰,就说这个人的身份...按照感情来说,短时间内自己是没办法好好面对这个人的。 连翘觉得自己应该放过自己,也放过对方。时间才是解决一切的良药,往好处想,说不定对方南下游歷,心胸开阔之下立刻就能忘掉前尘,找到新的真爱呢! 「不说这件事了,你来有什么事儿吗?我马上就要回嘉定了,家里正收拾东西呢。」连翘转移话题。 马上就要中秋节了,这本身就是一个合家团圆的节日。往年这个时候连翘应该已经回嘉定与吴美娘过节了才是,今年是因为宋志平的关系,所以在苏州呆到了现在。不过昨天宋志平的送别宴也参与过了,明天清晨宋志平就要上南下的海船了,连翘也就没必要再停留在苏州。 不管怎么说,还是得回家过中秋节的。 许文华看了连翘一会儿,在连翘满脸问号的时候慢吞吞道:「那一日你已经答应我求亲了的...」 连翘当然记得这件事,只不过这会儿许文华说起这件事她还是忍不住脸红了,不断地用手扇风,但显然没什么用,脸上的温度一点儿也下不来。只能『嗯』着点点头:「这件事我是答应了,但之后的事情得看你的安排!」 这种事情她一个人答应了算什么呢?放到现代两个成年人说好了尚且不能轻易拿身份证去结婚呢!真的敢那么干,虽然不至于有什么大问题,可是真么应付亲爹亲妈这就足够头疼了。 而在这个时代,那就更不用说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并不是什么金科玉律,至少在这时候已经没有那么金科玉律了。似当代的年轻人,很多人都是自己相中了,然后才请家里人说和亲事的。 表面上还是遵守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游戏规则,实际上这一套已经有很大松动了。 一般来说,只要男女双方没有阶级上的差距,对方的人品也没有问题,家长也不会做什么阻挠。毕竟,家族联姻什么的,那是家里有矿、有位置要继承的人家才会做的事情,普通人家,甚至是一般的富豪,哪有那么多事儿!孩子既然喜欢,对方也没有什么问题,何必要做恶人阻止呢? 那可是自己的孩子,又不是自己的仇人!难道要孩子怎么难受怎么来? 连翘和许文华的事情也和各自的家庭有关,至少之后的很多事情都需要长辈出面——而这部分工作,在古代的话一般都是由男方来完成的。如果女方来做,也不是不行,也有女方提亲的呢! 只不过这不是主流,而且往往有特殊的缘故在里头才会这样做。 而对于连翘来说,她本来是不在意许文华主动还是主动一些,联繫家里这种事本来应该是两个人的事情才对。只不过她还记得的...许文华他妈妈对自己很不喜欢来着,当初她曾两次来警告连翘『离开我儿子』,其中一次就在连翘北上去京城之前。 连翘当时被对方的言辞羞辱到了,一时生气说出了相当g的话,现在和许文华在一起其实有一些自打脸的感觉。 但,连翘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失误的! 按照道理来说,许母是许文华的妈妈,连翘应该爱重她才对。但...但连翘觉得吧,这种事情就不要强求了。如果真的有缘分,婆媳关系很好,两人成了半个母女,这当然是好事,足够心里庆幸半辈子。 可是这种事情的概率很小,绝大多数时候婆媳关系就是一杯白水而已。即两人关系亲热而又生疏,一方面两人已经是亲人了,所以很多时候都会相当照顾对方,但私下相处的时候总少不了客气、恭敬、隔阂,以及多多少少的摩擦 这是少不了的事情,只能说好的婆媳关系和坏的婆媳关系一样,其实都是比较少见的,更多的时候就是出于中间的这种关系。 连翘虽然没有亲姐妹、亲兄弟,但是旁的亲戚还是有很多的,婆媳关系到底是什么样子也就有底了。 婆媳天天吵架,媳妇不尊重婆婆,婆婆折磨儿媳,这当然不可取。可要强行每一对婆媳都如同母女,那也只能是想得美。更多时候大家就是平平淡淡的,有些生疏,小心地维持着关系。 连翘觉得自己肯定是做不到这个时代的标准好儿媳了,表面功夫当然还是会做,但说让她发自内心地如何如何...她真的不行——说到底,她就是一个普通的现代女孩儿,不会因为来到古代就变得贤惠起来。 当然,最主要的其实是已经错过最好的时机了。连翘之前两次和许文华的妈妈见面显然都不太愉快,有这样的基础打底,她还怎么和对方相亲相爱?对方想来肯定是很不喜欢自己这个『勾引我儿子的小婊.子』的...... 所以事情已成定局,她肯定不会去做欺负婆婆的恶儿媳(实际上也做不到,许母肯定是跟着大儿子过日子的),但要有多热络也是不可能的。 听起来她这个『未来儿媳』还真是不合格,但连翘学不会真正的好儿媳该有的样子,她就是这样了...难道让她改,改成能够上列女传的那种女子吗? 现代社会里,因为人不用再依赖宗族,往往小家庭,甚至个人就能生活的很好,所以人『变得自私』起来(其实不是变得自私,只是释放出了自己性格中自私的一部分)。而在古代,为了更好地生存,相反是需要压抑自私,甚至压抑自我的! 第1104页 比如说古人很喜欢的家族同居,那种几辈子不分家的家庭甚至会受到朝廷的嘉奖。而且周围的人也会对这个家族评价很高——因为旁人也知道一直不分家是多么困难的事情,能够做到这一点,还能保持至少表面上的和谐,这个家族的人要么真的温润如玉、老师谦恭。要么就是演技好,还能忍!但无论是哪一种,其实都是让人佩服的。 而从一个现代人的角度来说,就很受不了这种家族制度了。在这种制度下,家族里的每一个人吃什么饭穿什么衣,这都是被规定好了的,每一个人都不能特殊化。以金钱为例,不管你赚了多少钱、做了多少事,拿到的总是一样的。 当然了,没有分家之前的子孙也是不能有私财的,一旦有私财,立刻就能被收回家族,同时自己也会在道德上破产。在古代,道德上破产对于任何一个体面出身的人都是致命的!更别提这件事闹大了还有可能带来刑罚(一般不会有刑罚,因为『家丑不可外扬』,家族内部会自己解决这个问题)。 这种对于现代人来说简直就是『令人髮指』!不少穿越古代的小说,主角往往要筹划分家,原因就是因为从现代人的观念里这根本不能忍受! 连翘就是一个普通的现代女孩子,没有太过伟大的情操。不至于说男朋友家人坏话,又或者撺掇着人家家庭不和啥的,但和人家亲如一家?如果此前没有矛盾,她还能试一试,毕竟关系好一些谁不愿意呢。可是既然已经发生了那样的前情,她也就不强求这个了。 和许文华的家人打交道这件事不能连翘来做,所以连翘全部交给了许文华。而许文华也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呃,这个时代本来就是这样的啊,这种事不是他出马,而是让连翘来,这才是真的奇怪呢! 他甚至都没有多想连翘和他母亲的微妙关系...这就是男人了,很多时候都想不到细节。 在他这里,他老妈虽然对连翘很不满意,还亲自上门找过连翘。但话又说回来,他也根本不可能找个他老妈『满意』的儿媳妇啊!想想看他老妈都找的些什么人吧!他倒不是看不起这些人出身低,硬要说的话他自己也不过乡下小地主出身呢! 重要的是那些女孩子大多数什么都不懂,能识字就算是不错了。如果和他们说话,那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 在许文华看来,这件事他母亲虽然不满意,可又能如何呢?他去说一声,家里难道能拼死不给他提亲吗?至于这件事里头透露出的微妙(未来的)『婆媳关系』,被他下意识地无视了。 他哪里想得到那里... 连翘对此微微一笑:「总之,我是不会管这件事的。」 「自然不用你管!」许文华理所当然道。 连翘收拾好东西就回老家嘉定,而许文华呢,他不用麻烦收拾行李,只搭了小船就自己和一个小厮回老家了。 家里人虽然知道许文华肯定要回老家过中秋节的,但没有想到他来的这样早!不同于连翘,许文华和家里的关系颇为紧张,即使是中秋节这种重要的节日,他也是能拖就拖,往往是拖不下去了,这才在中秋节前一天,甚至当天到家。 「咦,小弟今次回来的倒早!」许家大哥许武英笑着招唿。 许文华点点头,大概是人逢喜事精神爽,脸色比平常不知道好多少!就连许武英的妻子也嘀咕:「小叔似乎有什么好事儿的样子。」 许武英没有多想:「要是好事儿那就好了,小弟的好事儿就是家里的好事儿嘛!」 而等到晚间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他总算是知道许文华身上有什么好事儿了。 第620章 许父许母其实也很意外许文华这次早早到家,但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件好事不是。于是赶紧吩咐大儿媳去厨房看着,让家里僕人多做一些许文华爱吃的菜。除此之外,许父许母见许文华脸色非常好,心中还觉得颇为庆幸。 最近许父看到有同乡的一个地主办起了纺织房,心里也心动了。 大城市里有纺织作坊,乡下当然也可以办规模略小的纺织房!和纺织作坊相比,规模小很多的纺织房当然也是有自己的优势的,首先就是运输成本和人力成本。原料什么的直接向同乡收取,或者干脆自己做上游,也做养蚕的活儿...至于人力,直接僱佣本乡女子就好了。 城里的纺织作坊僱佣便宜女工的时候往往只能找到那些没有成亲的女子,这些女子出门来做工就是为了补贴家用和为自己准备一份嫁妆。乡下则不一样了,因为是本乡就近开办的纺织房,附近的女子都可以来做工,晚上依旧不耽误回家居住。 这样一来,很多已经成婚的妇女也可以来,至于僱工费用方面,理所当然地就要更低了——不愿意做的,大可以去城里啊!可是很多人还是宁愿选择纺织房! 且不说那些已经成亲了的已婚妇人,她们离不开家,只能在纺织房做事,这至少比她们平常做小手工、打理菜地之类的活计更能补贴家用。就算是没有成亲的女孩子,她们也很多更倾向于纺织房。 人离乡贱,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对于大城市有畏惧感,这有什么奇怪的?若是能在家就能赚钱,即使少一些,她们也是愿意的。 在真正的大工业时代,这种规模较小的纺织房也是有自己的生存空间的。 第1105页 这纺织房办起来就能赚钱,不知道比种田好多少!这也是越来越多的地主投身工商业的原因吧...许父以前虽然也知道这个道理,但真正见证这件事却是在这一次了。他心里寻思着,如果真的是做生意,他是来不得的。可若是这种经营纺织房,那却不难,基本上就是和本乡本土的人打交道而已。 至于商品销路,这就更简单了,因为国民越来越富,而且海外销路畅通的关系,纺织产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处于供不应求的阶段。似他们这种乡下的纺织房,只要和织造局或者专门的商会联繫,人家就能定时过来收货,基本上不费什么心思。 弄清楚这个之后许父就动心思了,想要搞一搞这个纺织房。 只不过纺织房也是要本钱的,首先就是起房子,女工可不能和男人一起做事,不然谁家的丈夫、父兄会放妻子、女儿、妹妹过来呢?要是出了什么丑事,一家人也没脸了! 起房子做养蚕缫丝以及织绸的地方之后,还有许多机器要买,相比起房子,这才是大头!其中最贵的是织机,按照不同种类,有二十两银子一架到上百两一架。 其中上百两的往往是织一些特殊种类的绸子,这倒是不用多做考虑,那种织机本来也是要专业的人才能操作,乡下的小小纺织房根本做不了。而二三十两一架的织机又没什么意义,这种织机是很多家庭都会有的,在织机改良之前算是比较主流的,谁家要是能给女儿陪一架织机,这就算是大手笔了。不只是因为织机值钱,更意味着以后这个女子能源源不断地织绸赚钱! 但是现在这种织机早就从纺织作坊淘汰掉了,因为效率太低了! 现在的主流织机效率更高...但也更贵,一般都是四五十两一架,如果要求质量好一些,使用寿命更长,也少了修理的事儿,那就是五六十两一架了! 而纺织房的话,规模虽然远远不如纺织作坊,但好歹也得有一二十架织机罢?这就要开销大几百两银子! 另外纺纱机等等机器虽然比织机便宜,但现在的主流机器也不会便宜到哪里去!而且也不是一二十架能够满足的了。 整个一套算下来,再加上初始的僱工成本,没有两千两银子,一个纺织房根本办不起来! 许父许母有这笔钱吗?当然是有的!种地虽然越来越不赚钱了,但到底是赚钱的,老两口积攒了这么多年,怎么可能这点儿家底都没有!只是到底捨不得! 许文华往年也有孝敬,但他的孝敬其实主要集中在自家的田产上。在许父许母的坚持下,他给家里已经买过好几次田地了。而另外的孝敬,当然也有,但抛开那些已经被消耗掉的吃穿用的东西,纯粹的金银并不多。 这倒不是许文华吝啬,而是没必要那么做...他爹娘是差着吃穿用度了吗?并没有。这种情况下,他次次都送上大量金银,这算是怎么回事儿?他知道爹娘不会多花更多的钱了,这些钱攒下来将来也是留给他大哥和大姐。 他倒不是讨厌他大哥和大姐(好吧,大姐有一些讨厌),但是人都是有私心的。他给老爹老妈钱,然后老爹老妈全都给哥哥姐姐...心里肯定是不舒服的,这和他有钱没钱没关系,纯粹是心里过不去那个坎儿! 再加上买的那些地,送上的东西,这些胜过很多金银了,所以真正的『钱』,他其实没有送多少,每次也就是礼数上过得去。 这种情况下,许父许母真的想办纺织房,就只能依靠自己的积蓄了——其实也可以卖地,但对于一个老派的地主来说,即使种地越来越不赚钱了,也很难下定卖地的决心,那在他们这类人眼中完全是败家玩意儿才会做的! 可是动用自己的积蓄这显然是非常让人不开心的事情,于是理所当然地就想到了许文华这个有钱儿子。 两千两并不是一个小数目,即使因为很多方面的原因,两千两已经不是百年前那样值钱了,但这依旧是一个中产家庭的全部家产还不止。 可是在两位老人想来,这对于许文华来说却是九牛一毛的...... 许文华...许文华能怎么说呢。 许文华这次中秋节提前回家,而且还心情很好的样子,这让许父许母心头一喜,至少他们觉得纺织房的事情更好说了——只要许文华心情好,估计也就是随口答应了。 「文华最近在苏州还好?」许父特意让丫头将许文华喜欢的菜往他面前挪。 说实话,许文华有一些不知道说什么好。放在眼前的一道红烧鱼确实是他少年时最喜欢的吃的菜,但问题是人的口味是会变化的,这道菜他已经很久不吃了,说不上讨厌,但也谈不上喜欢... 显然家里的人并没有发现过这一点。 这事只不过是小事,但生活中这种小事积累起来也足够消磨掉人与人之间的亲密了。 许文华也没有说什么,毕竟这是父母在向自己示好。夹了一筷子鱼肉,至少意思意思吃了一口,然后就一边吃饭,一边陪着父母说些没什么意义,但是在家的时候总要说的家常话。 许父许母看着气氛差不多了,才由许母开口:「文华啊,有一件事儿我和你爹要同你商量一下。」 拿筷子的手一僵,许文华因为心里装着事儿,所以没有太多的心思去想今天爹娘特别客气,甚至客气地都有些生疏了的原因。但是这个时候这话一出口,他还有什么不知道的呢。 第1106页 过去家里要买田置地,又或者要做别的什么事的时候,如果需要他出钱、他帮忙,开场白就和这个差不多。 许文华并不为这个生气,有什么好生气的呢...只不过是有些,有些说不上来的滋味儿。毕竟他没有一开始就察觉出家里的意思,这个时候这样一说,前后反差太大了。 「是什么事呢?」许文华的语气平静,没有一口答应,也没有拒绝的意思。 这回就由许父开口了,前前后后将纺织房的事情说了。许文华听着点头,他也觉得纺织房不错,放在往常,思考一番之后估计也会答应下来。 说实在的,跳开父母总是在为兄姐筹划这一点来说,他对家里的事情还是很认可的。要知道很多小说作者原本的家庭非常普通,甚至是差,一朝大火,赚的钱是过去几辈子都赚不到的,家里因此飘了是很正常的事情。 由此,这些作者的家里人吃喝嫖赌、被人骗着投资什么的,都很常见,弄得好不容易出头了的作者头如斗大。在经歷漫长的苦熬,好不容易有地位有名气有钱了,结果还是生活的不幸福。 许文华家里虽然也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是他家里到底还是本分人。无论是买田置地,还是如今的开纺织房,说起来都是再踏实不过的事情了。 这些家里的要求他并不全都会答应,这不是因为他小气,又或者小心眼,更多是因为想让家里不要有一种他随便他们予取予求的感觉。虽然这样揣测家人不好,但是许文华并不想让家里人变成纯粹的吸血虫。 那样对他不好,对家里人其实也不好。 按照以往的操作,他会说自己要考虑考虑,然后等到要返城的时候拿出一笔钱来——不可能是两千两,大概在一千五百两左右。自己负担了大部分,但家里也不能一毛不拔。 说实在的,他每次都要考虑这种事,既不能完全拒绝,又不能随便满足家人心意,这比直接满足他们还麻烦呢! 但为了大家好,这又是很有必要的。 不过这一次他没有这样做,而是想了想道:「这件事先不忙着说,我有事情要与爹娘禀告。」 第621章 「...婚事?」静默半晌,许父许母互相看看,最终还是许母迟疑着开口:「这件事儿怎么先前没听你说过?」 「这不就说了么,事情没成之前又怎么好说呢?」许文华自然而然道。 说实话,家里人对于许文华成亲的问题一直都是很纠结的。一方面觉得孩子这么大了,当然得找老婆,不然像什么样子呢?但另一方面,隐约觉得许文华一直拒绝家里安排的相亲,始终没有成亲的消息也蛮好的——至少就不用考虑分家的事情了,让他照顾照顾家里也是很有底气的。 实际上这是许父许母在儿子身上比较弱气的缘故,所以说话还用商量的口吻。不然的话,作为父亲,特别是还没有分家的父亲,侵夺儿子的财产是很容易的。如果儿子没有什么后台关系,去官府一告一个准! 毕竟按照此时的逻辑,父母生养孩子,孩子就算有本事赚钱,可是他是天生有这些本事的吗?还不时父母养育、教导才有的这些【好像很有道理,但又有哪里不对的样子...... 这大概就是后世大家所唾弃的,父母拿孩子当私财的一种行为吧。孩子确实是父母养大的,也有赡养父母、孝敬父母的义务,但这并不代表父母拥有了无限大的权力——不过这个道理在古代是讲不通的,身体髮肤,受之父母,不要说是私财了,父母就是将孩子打死了又算什么呢? 别的不说,杀婴风气从古至今从来没有断绝,哪怕是9102年了,依旧有这种事。放在古代,这就更不用多说。 虽说朝廷律法一直禁止杀婴,也安排了相应的处罚,但并没有什么卵用。民不举,官不究,孩子死了,孩子能报案吗?孩子的父母会报案吗?孩子的祖父祖母会报案吗?孩子的宗族会报案吗?不会有人报案的! 如果官府要主动追究,宗族就会是拦路虎!清官难断家务事,宗族势力虽然越发衰落,但其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强大的力量。一般官府也不会为了几个婴儿去和宗族势力硬碰硬...唉! 好在许父许母虽有自己的私心,却没有到那个地步——其实也是时下风气使然,经济繁荣,人心思动,大家赚钱的路子多了,没分家的孩子有私财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多了。这种事情只有一个两个的时候可以禁止,可是成千上万个呢? 事情一旦成了风气,也就时移事易了。 但不管怎么说,许父许母也很清楚,孩子成亲后就和成亲前不一样了,光明正大地分家单过,想要随随便便补贴家里就会变得麻烦起来...还有女儿那边,一想到那个赌鬼女婿也是头疼! 许父许母不是不庆幸有二儿子在,如果不是许文华,这重负担肯定是要压在自家担子上的。 但许文华成亲之后这件事会怎么安排就非常悬了...是继续帮助姐姐一家,还是撒手不管?这都有可能。但不排除会出现最坏的情况——按照时下人的观点,结婚之后就有自己的小家庭了,老婆孩子什么的,兄弟姐妹自然得靠后。 即使这是古代,家族观念强很多,也是这样的。不然的话,怎么不见皇位传给兄弟,而大多传给儿子呢! 只不过,不希望许文华成亲的心思只是放在内心深处而已,谁也没有真的说出来过。许母这边也不过是拼命给许文华相亲,相那些她觉得能够向着自己的女孩子。至于许文华喜欢不喜欢那些女孩子,在许母看来男人不都是那个德行!喜不喜欢的,过日子就是了,过一辈子的话什么都是一样的。 第1107页 再者说了,她觉得许文华如今也算是发达了,真心不满意大可以讨个可心的小老婆么...她自己是严防死守不让丈夫讨小老婆的,平常多看家里的丫头一眼也要生气。可是这种事情轮到儿子身上就不一样了,呵呵。 这个时候许文华陡然说要成亲,请父母去提亲,一时之间就先手足无措了起来。 「小弟要成亲?这是好事儿啊!要我说你早该成亲了,别人你这么大的时候孩子都能打酱油了——是哪家的淑女?」许武英不管桌子底下老婆踢自己的腿,打破了之前短暂的静默。 许文华嘴角弯了弯,看向许武英的眼神温和了很多:「现在也不迟呢...她家并不是苏州城里的,而是嘉定县城的,只不过因为同是写小说本子的,所以与我在苏州认识,我们两人很谈得来。」 许武英没觉得这有问题,既然是弟弟情投意合的女子,那自然再好不过了。反正是许文华讨老婆,他开心就好啦! 但许母不干了,她显然想起来了,勐地站起来:「是不是那个住你附近的小贱人?啊!?哈!我就知道,那小贱人说的比唱的好听,还说什么与你没什么,说让我管好儿子,将我好一顿讥讽。如今又算什么?不成!你和谁成亲都行,唯独不能和她!」 许文华想到许母会有意见,但是没有想到许母的意见那么大。只能皱着眉头解释道:「那时候连小姐还未与我有什么,只不过是我倾慕连小姐而已。娘那样上门警告,连小姐自然是那样回答...」 说着也站起来,堂堂正正道:「这件事儿是我主动缠着人家的,她那之后陪着她母亲去京城探亲,我在苏州等了快一年,实在思念,于是追到了京城...这才有了之后的事情。如今这个样子,实在是我求来的。」 许文华突然跑到京城去的事情当时也确实让许家吓了一大跳,什么都没有说就奔到京城去了,还是走后才给家里来信说明这件事。为了这个,许母不知道抱怨了多久呢! 他们实在想不到这件事原来还有这样的内情! 呆了一会儿,许母还是坚持,声音尖刻道:「绝对不成!我不答应让那么个玩意儿进家门!一个没出嫁的小娘子就敢那样讥讽我,若是讨进门来,能将我放在眼里吗?」 许文华知道许母这个话有些胡搅蛮缠了,当初许母去到苏州对着连翘就是噼头盖脸的羞辱。不要说连翘是个傲气的,就是一般人家的女子,也该羞愤不能吧!连翘当时的回击,有一多半是因为愤怒,正如人在被伤害的时候就会下意识地刺伤别人一样。 所以当时的许文华虽然有些不满(连翘面对他母亲的时候没有隐忍住自己的脾气,很大程度就说明了自己当时对她没有那么重要。而当时他们虽然并没有确定关系,但确实已经有了一点点隐约的默契,他会不满也是由此而来...后来还花了好久才想通这件事,实际上连翘那时候去到京城探亲,正是给了许文华想清楚这件事的时间和空间)。 但在后来,他也能够理解这件事了。 然而他能理解是他能理解,这不代表他母亲能够理解。许文华很清楚,按照母亲的想法,本来就不喜欢连翘,上次的事情更是给了她一个光明正大的、能够否定这桩婚事的藉口。 许文华鲜有耐心地伏低做小的时候,但这个时候不能不做,只能再三地劝:「这个事情不能这样论的,您当时上门,实在是羞极了才会那样。她其实性子极好——她名气很大,您若是去打听就知道了,她在我们行里是出了名的好性格...」 「所以这件事儿倒是我的错了!?」许母冷笑。 说真的,如果是往常一般的事情,许文华真有可能点头。许母办煳涂事儿也不是第一次了,他也不是没有因此和许母犟起来。但是今天这个事情不一样,他怕自己真的去犟这个,事情越发受不了场,所以只能满头是汗地解释。 看弟弟这个样子,许武英就知道他是真心非那个姑娘不可了——许文华是他看着长大的,脾气什么样子再清楚不过。放在平常,他可不会因为娘是亲娘,就忍气吞声了,从小自家这个小弟就是个叛逆的! 现在能够这样,足见真心! 而母亲说的那件事,许武英也能隐约记起一点儿,只不过当时他没太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所以这件事有些模煳。但即使听母亲一面之词他也能推出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左不过就是母亲听说弟弟在苏州那边有喜欢的人了,然后就上门搞破坏。 让那个女孩子『规矩』一些。 凭良心说,母亲这个做法非常伤人,他听着也有些不赞许,说到底人家女孩儿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情了吗?一般人家遇到这种事情,就算不爽,也是管教好自己的孩子,而不是找人家的孩子。 就像是豪门大户,自家孩子不学好,在外头养外室了。这还是证据确凿,确有其事的呢!人家也不会动那个外室,而是将自家儿郎捆回家去行家法。 但心里是这样想的,许武英当时从头到尾却都没有说什么...主要是人都有远近亲疏!母亲做的再不妥,那也是亲娘!为了一件陌生人数落自己亲娘,不管别人做不做得到,反正许武英是做不到的。 然而这个时候就焦头烂额了,谁知道当初这件事的后果在这里呢! 别看许文华如今还像是能商量的样子,许武英却是清楚地很,他决定了的事情最终肯定会坚持到底!就像当初他不想和母亲安排的那些女子成亲,所以就硬扛到了现在。这个时候他想要和自己中意的女子成亲,这件事就一定也会坚持到底! 第1108页 母亲也有几分倔脾气,这件事到时候会如何收场——想到又是一场家庭大战,许武英就觉得头疼! 许母也不再多做啰嗦,直接放话道:「这件事我是不会答应的,你可别说了!」 说罢,转身就走,也不吃饭了。 许文华原地站了一会儿,指节捏的发白,最终却也说不出什么来。这饭对他来说也不能吃了,也是转身离开客厅。 第622章 连翘中秋节回家之后基本上就是好吃好喝好待遇...活像个大学放假回家的大学生,这种日子她上辈子没有过过,这辈子倒是遇到了。 中秋节期间来拜访的亲戚朋友虽然还是有,但相比起年前的『盛况』已经远远不如,至少还在连翘的应付范围之内。她很欣慰,自忖到了今年过年之后就会进一步平息,到时候日子就真的平静了。 今年的中秋与往年没有什么不同的,唯一不同的就是连翘返回苏州的时间比较靠后。那是因为她今年回来的比往年迟,平常陪伴吴美娘的时间已经很少了,这种重要节日还不能多呆,不知道她会有多失望! 只不过中秋节之后某日晚上,吴美娘忽然问道:「最近一些日子你倒是很开心了。」 连翘没有多想,笑着回道:「过中秋呢,天天和娘在一起自然是开心的。」 连翘这样说吴美娘也只是浅浅一笑:「你这就是在煳弄你娘了,不是这个。」 人的心情变换本身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连翘心情好这也是好事,她说的理由未必不是真的。只不过吴美娘何等了解连翘,见连翘的表现就知道肯定有别的事情让她如此。 吴美娘看着窗外,摇摇头:「你这孩子不想说就算了,难道娘心里不知道?娘是过来人,小娘子情思是什么样子最懂不过。」 连翘一下就脸红了...吴美娘笑了起来。 连翘自然不知道自己是被吴美娘『诈』了一下,其实吴美娘察言观色的本事哪强到那个地步,最多是有些怀疑罢了。为了确认这件事还偷偷唤来了春儿询问,春儿虽然知道连翘与许文华走得近,却不知道两人具体是什么情况。 问也问不出一二三来,最多就是确定最近两人关系没有改变而已。 心中抱着怀疑,如今这么一诈,还有什么不知道的呢? 而有了这个底,她也不再追问了。主要是小女儿脸皮薄,怕再问下去恼羞成怒了,那可不好!再者说了,她也看开了,这种事情又不是多问几句就顶用的,若是真的好,到时候自然会水到渠成。 等到中秋节之后大概十来天,连翘从嘉定返回苏州。而和连翘不同,许文华过完中秋就回苏州城了。 回老家那一日他就同父母说明了自己想要去连翘家里提亲的意愿,但结果显然是不如人意的。之后没有立刻回苏州,那也是想多留几日,和父母好好说这件事,看看事情还有没有转机。 许文华知道事情的关键在母亲身上,父亲虽然因为小心思的关系这些年一直纵着母亲干涉他的婚姻,但他的性格一向就是这样,没什么太大的主意。许母点了头了,许文华的意愿他是不会罔顾的。 但问题的关键是母亲根本不愿意转圜心思。 许文华对自己的母亲不可能一点了解都没有,他知道这不是一时的拿乔,而是许母真的不愿意答应这桩事儿! 既然是这样,那么继续留在老家就没什么意义了,于是许文华中秋之后就回了苏州城。 当然了,许文华也不是就此坐以待毙不管了。为此他做了三桩事儿,其实也可以说是一桩事儿。 首先就是找到大哥许武英,请他和嫂子帮忙在自己不在的时候多多劝说母亲。许武英明白许文华是真心要成亲了,这个忙自然是不能不帮的。 然后就是找到许父,请他也劝说母亲,而且态度要坚决——许父虽然一惯没什么主意,很多事情上反而受老婆掣肘。但说到底他并不是那等完全受制于老婆的丈夫,真的认真起来许母不可能一点不管。 只不过说服许父就不像说服许母那样简单了,为此许文华答应了他纺织房的事情。只要许母同意去连家提亲,那么纺织房的两千两他就全出了。 虽然请自己父亲帮忙还要用到利诱,这本身就足够让人失望了...但又能如何呢? 搞定了这两人,回苏州之前他做了最后一件事,那就是顺道去了已经出嫁的姐姐家里。 许文华这位姐姐这辈子亏就亏在没有嫁一个好老公,如今丈夫好赌,偏偏不赌的时候又会恢復到刚刚成亲那会儿,仿佛模范好丈夫,以至于她一直无法下定决心和他和离。 如今丈夫欠下赌债,每当赌债达到不能承受的数字后就会想办法去苏州城找许文华帮忙。而且诸如家中住宅,孩子读书之类的事情也都是许文华帮忙才办好的。 所以许文华来家立刻就相当殷勤地招待起来了——自从丈夫好赌起来,这还是许文华第二次亲自来这里。第一次正是安排下这个住处的时候,当时许文华刚刚为丈夫还下了一笔债务,上门来一是为了照顾姐姐母子的生活,另一个就是为了告诫自己姐夫。 只不过之后一次次让他失望,他就再也懒得来这里了。要见姐姐和外甥,要么是许家大姐和自家儿子去苏州城里找许文华有事,要么就是归宁回老家的时候正好遇上。 第1109页 许文华也没有多说什么,直接表明了来意。 「大姐,我有了中意的女子。」 听许文华这样说,许家大姐一时反应不及,差点打翻了手上的茶杯。愣神了好一会儿才重新牵起嘴角:「这是好事儿啊!这次来告知阿姐,难道是家里急着办喜事,让我回去帮忙?」 「确实是帮忙呢。」许文华并不否认这个说法,然后就将事情的首尾说了出来。 说罢,定定地看着自家大姐:「大姐知道我心意,从小也是一直照顾我的,这次能不能助我?」 许家大姐其实对于撮合许文华婚事没有什么兴趣,但是她又不能太过直截了当地拒绝许文华。她是长姐没错,但她现在这种情况如何能硬得起腰杆?本来她这个家还能成一个家很大程度上就是仰仗许文华,真的让这个弟弟生气,能有什么好儿? 「这是自然的,回头我就去劝娘!」不管什么先答应下来,许家大姐也想得很好。到时候拖些时日回家,说不定这事儿就黄了呢?又或者一定要自己速速回娘家,也可以磨洋工,劝说什么的就罢了吧。 想来自家这个弟弟也是没有时间看着她一举一动『劝』母亲的。 然而许文华又不是容易受人蒙蔽的蠢人,自家这个姐姐打的什么算盘会不知道。立刻拉住许家大姐道:「说起来我倒是想起来一个好办法可以帮助大姐家!」 「大姐常常为姐夫这样操心也不是办法,总该想个一劳永逸的法子才是!」许文华知道自家大家的心病所在,打蛇打七寸,立刻就引得许家大姐看过来。 「这、这...」她想问这是真的么?然而一时太过紧张,以至于说不出来话了。 许文华并没有太过卖关子,便道:「事情办起来说容易也容易,回头我找找门路,将姐夫的户籍移到老家隔壁县去。到时候再在县里给姐姐一家置一份过得去的产业——我看姐夫对姐姐和外甥们的心,也不是那等真正无可救药的。之所以屡次戒赌都不成,恐怕是有一些相熟的人撺掇。」 见自家大姐听的入神,许文华才接着道:「既然是这样,搬家去别的地方就是了。新地方没有人知道姐夫好赌,人头也不熟,自然没有人邀姐夫胡乱耍钱。而就算是姐夫想要耍钱,初来乍到的恐怕也不知道门路。」 许文华是打算将人安排在乡下地方,那样的地方虽然也有耍钱所在,但往往是在家户人家家里,不是相熟的人是不知道的。 其实这个办法也是许文华最近才想到的,他其实说不准有没有用,因为人要是真心沉迷于赌博,做这个事情也不会有什么用。但不得不说这也是一个办法,或许就有用了呢! 只不过还没有来得及安排就遇到了现在这个难题,正好可以当作让大姐帮忙的报酬,不愁大姐不尽心帮忙! 「到时候到了新地方,大姐和姐夫可以重整家业,说不定姐夫就能重扫过去的颓唐,重新振作起来!」许文华再下一剂重药。 许家大姐很是心动,只是有一点犹豫——她拿不准丈夫会不会愿意搬家。虽然这边已经没什么真正亲近的亲戚了...本来还是有几家的,但这些年家里丈夫好赌,那些人家唯恐沾上他们家,也都远远的生疏了。 但即便是这样,这也是他的家啊!他生于斯,长于斯,恐怕不是轻易愿意离开的。 许文华眉头一挑:「这可由不得姐夫...说起来姐夫也有好一段日子没还赌债了,到时候肯定还是要来找我,或者找大哥想办法。我叮嘱过大哥了,这次别管他!若是想让我帮忙,他就非得答应移户籍,搬到老家隔壁县不可!」 虽然许家大姐不喜欢许文华的口气,总有种对丈夫太过轻视的意思。但她也知道自家丈夫这个情况不怪许文华会如此!更重要的是她并不是什么都不懂的人,至少现在说的这个事情她是明白的。 心里合计一番,也觉得许文华说的有道理。 她当然也知道这样做也不一定能将丈夫重新带到正途上来,但这始终是个办法不是!对于辛苦了这许多年的许家大姐而言,有这么个看起来很有希望的办法就很了不得了!这个时候这个希望对于她来说就好似钓鱼的饵料。 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许家大姐低下头:「小弟你就放心吧...你的意思我都知道了。」 想要许文华顺顺噹噹地帮忙,她就得做什么...回家帮忙劝说母亲就是她现在应该做的事情了。 许文华办完这件事,这才真正回了苏州城。 这看起来是三件事,但说起来就是一件事而已:农村包围城市,搞不定许母就先搞定家里其他人。许母确实有几分犟脾气,但是在家里其他人轮番劝说下恐怕也支撑不住。 不过就算打算地很好,许文华心里也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镇定自若。他现在的脑子里总是容易想些不好的事情,譬如说他老娘死扛着这件事不干,他又有什么办法呢? 实际上若是真要结亲,总有办法能办成,可是想到老娘那个脾气和那个坏事的本事,他又觉得头疼了起来——老娘想要给自己安排一桩婚事的时候很难做到,但是如果只是破坏他一桩婚事却是很简单的。 只要她真的狠得下心和他这个儿子离心。 虽然这个可能性很小,但只要有一点点的可能性,那也是让人担忧的啊! 第1110页 第623章 许文华并没有解决提亲的事情,提前回到了苏州...心里有一点点心虚,真的就一点点——换位想一想,和女朋友说好了跟家里提结婚的事情,结果家里不干,这件事没有办成,呃,之后怎么搞? 怎么搞都觉得没办法收场啊! 但许文华心虚的事情一直都没有发生,连翘自从回苏州之后,接连十来天,或者在家写书、自得其乐,或者与朋友相聚,中间和他相处也多,可就是没有问提亲的事情一句! 如果是普通女子,还能够脑补为害羞,这个世界上又有几个女子能迫不及待地追问自己的婚事呢?就算当今民风开放,也不是那么玩儿的啊! 但是连翘就不一样了,连翘在很多时候比一般人还守规矩(其实不是守规矩,是现代人的某些三观在发挥作用!只能说古人比现代人保守不错,但在一些事情上却是比现代人毁三观的)。可在更多的事情上连翘是一个很有自我主张,根本不会受人摆布的人。 这件事她不问,那就是真的不想问,而没有什么别的理由!这么一想,许文华就不禁联想地很多了...... 如果连翘知道许文华是怎么想的,那她可能会大喊冤枉了。她确实不为这件事害羞,但也没有想过要主动询问这件事啊! 说到底,并没有人教导她应该怎样应对这件事,而她按照自己的直觉,也觉得不需要问——在这种事上她是一个比较被动的性格。如果她再三追问,那又算什么呢?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连翘其实已经被名声、周围的崇拜者宠坏了! 再加上一点点『少女的矜持』,主动询问这种事下意识地就被她排除在外了。 许文华已经有些了解连翘的真实性格了,但是他显然还不够了解『少女』这种生物。 就在许文华为自己的脑补东想西想,几次犹豫着要不要和连翘开诚布公的谈一谈——我觉得你有点儿不重视我们的事情啊,这件事我有点不开心,你说怎么搞吧!这样的。然而突如其来的家人来到打断他的想法。 这一次家里人倒是来得齐,许父许母、大哥大姐都来了,只有大嫂没来,据说是在家里照顾侄儿侄女外加两个外甥,许家大姐的两个儿子也在老家。 许文华觉得这个阵仗挺大的,但心里并不着急,反而有些安定下来。如果是不同意自己的想法,想要搞破坏。按照自家母亲的作风这个时候就要直接打上门去了(所以他才让老家的马车夫多看着一些家里,一旦家里要来苏州,立刻请人给他报信,他也好早做准备)。 马车夫的口信也不知道是捎谁来的,反正只比家人过来早了一些些。不过这也够了,因为根据口信他也知道,家里人并不是来找连翘麻烦的,而是来找他的。 这件事就是一个风向,许文华心知肚明。 既然不是来搞破坏的,还这样大的阵仗,事情的真相也就唿之欲出了。 「文华,你真要讨那个女子做妻?」许母其实心里已经有底了,如今再问也只是不死心而已。 许文华眼睛都不眨一下,当即果断道:「我这辈子要么不娶妻,要么就是她!」 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 说实话,他知道家人对自己早就不如小时候真心了,这些年多了不少自己的小心思、小算计。这个时候话说的这样绝对反而容易被人拿住把柄——但是,但是他不会用恶意去推测自己的亲人。 许文华被很多人评价为『不近人情』,因为他有时候行事实在是太太过随性了,以至于有些不顾他人的感情。就比如之前许母给他安排相亲,不说他向别人家的孝子贤孙那样乖顺,至少也不能乖张啊! 然而他就真的乖张了! 看起来真是一个不近人情的人呢,连父母都不肯体谅。 但实际上许文华是一个很感情用事的人,他的『不近人情』其实也只是感情用事的一部分表现。他是一个很忠实于自己感情的人,做很多事情的时候也受感情的左右。他会因为家人对自己的算计不开心,而且绝对不会选择任他们算计,同时也不会真的将自己的家人当成是大奸大恶的人。 父母对孩子,兄姐对弟弟的感情并不是假的。他让他们知道他到底有多重视这件事,这真正关系到他一辈子快活不快活... 最先说话的是大哥许武英,清咳了两声:「咳咳,文华既然这样喜欢那姑娘,娘就答应了吧。说到底将来要和文华过一辈子的是人家姑娘,也不是娘啊!」 这话用戏嚯的口吻,既不会太刺激到许母,又非常明确地说清楚了事情的核心问题——的确,许文华的妻子最重要的还是许文华的意见。至于说心中的那些小心思,无关大雅的时候动一动没有什么,但真的在这种事上还要一意孤行...说不定一个家就散了啊! 按照古人的观点,没有为了自己的亲事就和父母决裂的道理。但这件事不是这么看的,而是明明是一桩好婚事,结果父母就因为自己的私心,硬是破坏了。这在当事人眼里还是一桩婚事的问题吗?更重要的是这件事表现出来的父母对自己的毫不重视! 让人觉得受伤的不是家人有了自己的私心,而是家人为了自己的私心完全罔顾自己的心意,毁掉自己的幸福。这已经不是私心了,而是没有将自己当成是家人。 许母瞪了大儿子一眼,看起来很兇,但并不是要发火的样子。只是依旧不满道:「说的好听,老人走过的桥比你们走过的路还多,难道不会比你们更会看人?那女子就是个小妖精,看着好呢,实在不如我原来看中的那些合适娶回家...」 第1111页 絮絮叨叨一大堆,然而大家知道这已经是一种抱怨了,而这种抱怨往往是不得不承认某事之后的反应。 显然大家也知道这个,许武英立刻笑道:「娘担忧这个事情做什么?他们年轻人自己事情自己去处理,儿孙自有儿孙福,娘只要舒舒服服受儿女孝敬就够了!更何况这种事情女子那边要担忧的多...真要是处不好,为难的是女子还是男子?」 这是个很现实很微妙的问题,就算许文华和未来的老婆成亲后脑子都能打出来,吃亏的就是许文华了吗?自来婚姻大事更容易吃亏的就是女子!许文华又不是一个随便就能受人摆布的,老婆不好,就算他没有纳妾的想法,难道不会休妻或者和离吗? 这种事对男女的名声、今后婚嫁市场上的行情都有影响,但绝对对女方比较严重。而以许文华的情况,又能有什么影响呢? 许武英能说出这样的话倒不是他这个人有多刻薄,只不过是就事论事而已,他肯定是站在自己亲弟弟这边的,所以能毫不犹豫地说出这样的话。 只是许文华却听着有些不爽,拧着眉头:「大哥!」 「?」然而许武英看他的时候只有满脸迷茫...他当然不明白许文华为什么不爽,按照他的思路,他现在是在为许文华说话啊! 看他神色迷茫,许文华还能说什么呢?对方根本不明白自己因为什么不满,他就算说出来了也是抛媚眼给瞎子看,纯属多余! 许文华不再多说什么,另外一边家里其他人都劝许母——其实在家里的时候都劝的差不多了,如果没有劝说好,这个时候又怎么会来苏州?之所以这个时候许母又表现出这样不满的样子,就是在许文华面前下不来台,还要摆摆架子而已。 果然,随着大家一起给他铺台阶,她最终『颇感屈辱』地答应了这门婚事。只是依旧再三强调:「提亲的时候我是不去的,哼,你自己想办法。」 这其实有些失礼,虽说提亲的时候多是由媒人去,可是许母此时说的显然不是一般的提亲,而是指的下聘。一般来说这个环节都是由男方的母亲主动带着聘礼,在媒人的陪同下去女方家里下聘。相对于插定这种小定,这是大定,小定尚且需要母亲亲自出马,大定就更不用说了。 但如果许母这样要求,许文华也宁愿如此。许母即使被说服了,心里也是很不满意的,让她去主持这些,到时候要与连翘还有连翘的母亲见面。如果『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弄出事情来,最后不能收场怎么办? 至于说小定和大定的事情,这也不是没有办法解决。小定是插钗之礼,只能由女性长辈来做,到时候请本家的哪位相厚的姑母伯母就是了。至于下聘的事情,这个事情男性长辈来也不是不可以,让父亲跑一趟也就是了。 母亲不出场是不是不太好?有点儿...但只要理由找得符合道理,那就行了。 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许家人让许文华先找个媒人上门,与人家家里商量清楚什么时候插定,什么时候下聘,什么时候交换庚帖,什么时候安排婚期等等。古代结婚比现代结婚更注重仪式,里头事情多着呢! 一旦定下了这些事情就让告诉家里,家里也好上门将这些事情一一做下来。 之所以家里人没有主动安排媒人,这其中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家里人其实本来就不太喜欢这桩婚事,也就没了为此奔走的热情。第二个就是他们都很清楚许文华主意大得很,既然大家没什么意思管太多,许文华自己又很想去管... 那就随他去吧——其实现在许家人有点破罐子破摔的意思。现在既然只能顺许文华的心意,那大家还积极个鬼?回家洗洗睡吧! 许文华送走了家人,第一件事就是去找连翘。至于之前想的乱七八糟的事情,这个时候好像都变成蝴蝶飞走了...在有更加提神醒脑的事情发生之后,之前的事情自然就变成毛毛雨了! 他想要找个媒人去连翘家提亲,这件事当然要和连翘通通气。 第624章 如果要问本年度苏州小说界、不,是天下小说界最大的新闻是什么,在九月份之前谁能说得准呢,往往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看法,而且各自也有支持的理由。但在九月份过去之后,所有人的说法被统一了起来 西湖客与乔琏要喜结连理了! 好吧,现在只是提亲了,而且女方答应了婚事而已,离喜结连理显然还有一段路走。在成婚之前解除婚约的人多着呢!现在说什么都为时尚早。但不管怎么说,苏州暗暗传了这么久的绯闻终于官宣了,大家受到的震撼还是不小的啊! 大家都不知道这两个人怎么不声不响就搞了个大新闻,感觉上没有人在这件事发生之前察觉到一点点风声啊!就算是和两人走得近的朋友意外也一点儿不少——他们知道两人大概关系暧昧,但关系要转化为婚事,此前却是没有预兆的。 是两个人保密工作做得好,还是自己的观察水平太差?以王思齐为首的八卦小队不由得陷入了很深沉的思考。 其实要两人来说,事情的时间线是很简单的。八月十五前回家过中秋节,许文华提出了要去连翘家提亲。家里人反对,然后许文华想办法解决,九月上旬的时候家里人总算答应。 然后就是和连翘商量提亲的事情,连翘中间回了一趟家,她觉得这种事还是得自己亲自和吴美娘说才好。虽然写信更能说出口一些,但这种事情理应用最重视的态度去做。 第1112页 对于许文华,吴美娘是有印象的,也对这个长相『英俊』(重点)很有好感。只不过这个时候都说到婚事上了,就不免要打听一些别的东西了。许文华自身的条件当然不错,和连翘也属于志趣相投,很有共同语言。 这样能说到一起玩到一起,同时在物质生活上没有任何忧虑的小夫妻基本上可以看作是神仙眷侣了。虽然吴美娘知道连翘若是想,是可以嫁入豪门的,但她更看重女儿的幸福。 但是,许文华的家庭就得好好问一问了。 关于家里的情况,此前连翘也是雾里看花,毕竟此前两人的关系还没有到这一步,自然不可能将对方的家庭情况挖出来。只大概知道他家里有几口人,原来是在苏州城乡下做小地主的云云。而真正见过的就是许母了...那显然不是特别美好的记忆。 但这一次,商量媒人提亲的时候连翘问了。不是说这方面不好连翘就要悔婚,只是她觉得有必要了解一下,而且吴美娘肯定会问这件事。 连翘认同结婚不是两个人的事,更是两个家庭的事。但是她也不觉得因为家庭的缘故,婚姻就变成一种妥协。最重要的还是看两个人——她知道许文华家里,至少许文华的母亲是很不满意自己的。但是既然许文华能够搞定家里人,让这场婚事顺顺噹噹,那么她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说到底,只要两个人拿的住,婚事还是两个人的事情。 至于说很多人担心一开始的时候可以靠真爱维繫,后来真爱淡去,家庭的反对就会开始发挥作用。嗯...这个问题确实存在可能性...但是就因为这个可能性就否定了之前的所有,那未免也太可笑! 这就像是怕孩子生病的父母早了一座无菌房来供孩子生活居住,由此孩子的免疫力得不到锻鍊,最终一辈子出不了无菌房...... 典型的因噎废食。 连翘很实在的对吴美娘介绍了许文华家的情况,然后道:「许家伯母不是太喜欢我,不过不要紧,我又不是和她过日子!」 对此吴美娘其实也没有什么太好的主意,早年间她没有婆婆。后来有婆婆了,可是那个情况也和没有差不多了。 所以和婆婆相处这门高深的课题于她而言,那也是空白。 其实听到许文华家里的情况,吴美娘就觉得有些拖后腿了,再加上有个难缠婆婆,吴美娘更不满意。如果是她早年间对连翘婚事的考虑与畅想,这种便宜女婿她老早就淘汰出去了。 但这几年过来,吴美娘也算是看出了很多...连翘中意一个人不容易,如果没有了这个,哪还那么容易找下一个。 只是这样一来她反而替连翘委屈起来:「这个许家公子什么都好,就是这个家里...我怕你将来吃婆婆的亏。如今他心里爱重你,这种事情他自然是挡在你前头,不让你吃苦头的。就怕将来情意转淡,情势就不同了。」 「母亲永远都是儿子的母亲,母子之情是不会变的,但男女之情就...」 连翘倒是不太在意这个,宽慰吴美娘:「这个不要紧,许文华说了,因为他如今比家里兄弟出挑的关系,家里的东西都给他大哥继承。这样一来,他肯定是不会回老家居住的,到时候要住在苏州——我和他家里人又有多少相处的机会呢?」 这话说的很不孝顺,倒像是她一开始就没有将许文华父母放在心上一样...但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现代人思维。对配偶的父母能够承担义务,但真情实意什么的,至少在人还没有结婚之前哪来的呢?相处都还没相处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古人或许因为受教育情况不同,社会风气不同,和现代人的观念不同。但在市井之中,连翘这番话大家表面上不同意,内心恐怕也是认同的。 感情都是相处出来的,能指望一个没过门的女孩子对男子那边的父母有什么深情厚谊?那太胡扯了。 连翘见吴美娘还有担忧之色,又补了一句:「有什么可担心的呢?我是一个最能自得其乐的人。若是有朝一日过的不痛快了,过不下去了,我和他好聚好散就是了。」 「嗐!」吴美娘惊的不行,她早就知道连翘胆子大,但她没有想到大到这个地步这样的话也能说出来! 连翘却不以为然,以自家身边的例子说服吴美娘:「这有什么的,您看看咱家这条巷子里原来的街坊,就是胡婶婶家,胡伯伯天天只知道和一帮子狐朋狗友耍,胡婶婶日子过的什么日子!后来还得见着胡伯伯往家里带奸生子——你们是怎么劝的?」 这都是连翘小时候的事情了,她口里的胡婶婶当年年纪也不大,只三十岁左右。平常格外亲厚的小姐妹都说,那样过日子还不如和离了算了! 后来果然和离了。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是那些贵族的事情,市井里头的升斗小民过日子讲究实惠。日子都过不下去了,那还过什么! 连翘笑着指了指自己:「我难道不比胡婶婶强?好歹我有不小的身家,又有顶立门户的本事,自己过也绰绰有余了。」 这当然不是说连翘好的不想想坏的,这还没有定亲呢,就想着一拍两散了。只不过面对吴美娘的忧虑她将最坏的情况设想给她,然后让她知道即使是最坏的情况也不过如此。既然是这样,那么也就没什么了。 吴美娘一方面觉得连翘这么想好像哪里怪怪的,但仔细一想又觉得没什么问题——恭喜,您已经被带着跑偏了! 第1113页 吴美娘是土生土长的古代女子,最多就是思想开明一些。但因为连翘是她唯一的孩子,『爱蒙蔽了她的双眼』,有些事情明明不合适,但因为这对连翘有好处,她就没办法真的反驳了。 再加上连翘时不时有惊人之举,这锻鍊了她的神经,以至于这个时候她也说不出什么不好来。 于是这件事就定了下来,又过了几日媒人上门,将之后的事情安排起来——虽然吴美娘很着急,觉得连翘的年龄不小了,事情越早办越好。但连翘显然不那么觉得,十九岁年纪很大吗?她还没玩儿够呢! 所以强烈要求小定和下聘都放到腊月里,至于之后的事情,总不好在过年的时候忙碌吧,所以就只能安排到明年正月之后了。 考虑到女方这边要备嫁,稍微有体面的人家从下聘到真正成亲之间都会隔不短的时间,少则半年多则数年的。连翘知道『数年』肯定是行不通的,所以就商量着明年年底或者后年年初成亲。 吴美娘稍微考虑了一下就同意了——连翘没有下家的时候她怎么想怎么觉得她年纪大了,但真的定下了又觉得她年纪不大啊!明年连翘也才二十岁呢,如今二十岁出嫁的女孩子不要太多哦!如果再考虑到连翘从事的特殊行业,二十几岁嫁人完全就是常理中的常理啊! 连翘晚一些嫁人,她多留留连翘,这样反而更让她欢喜... 这件事连翘并没有和许文华直说过,但也多少透露过意思。所以媒人将连翘和吴美娘的意思传给许文华的时候,许文华虽然觉得和自己的想法不一样,却也一点不奇怪(按照许文华的想法,这件事自然是越快越好)。 他倒是还想商量商量,至少再提前几个月啊!但最终还是答应了下来。主要是联想到连翘之前的说法,他知道这恐怕是连翘的底线,事实上连翘本想着多拖几年还好——事实上也是如此,只是考虑到许文华的心情,这才定了后年年初这个时间。 连翘并不是爱玩『漫天要价,落地还钱』把戏的人,更不会在这种事上耍小手段。 再仔细想想,一场有些样子的婚礼也不是随便就能得的,前前后后布置数月很奇怪吗?就算他和连翘就是平民出身,没有那等讲究,但他们朋友多啊!这次的帖子总得发到五湖四海。人家来不来是一回事,他们发不发帖子就是另一回事儿。而既然发了帖子,那就必然得给人留下赶到婚礼的时间,不然就更得罪人了。 所以时间放到后年年初反而没什么说的了。 再加上成亲之后他就不打算住如今的河房了,按照他的想法,得搞个园子。就算不太大的,也得精巧漂亮。 这种园子要是有现成的自然好,如果没有,那就得买人家的园子改建——这要话多少时间?这样一说时间竟然还有些不够! 第625章 许文华和连翘的事情既然已经在家庭层面有了约定,那么自然也就没有必要瞒着朋友了——主要是从这个时候许文华和连翘就要开始给分散在五湖四海,甚至可能没有见过面的朋友写信!真的等到事情到了眼前再去写信?那个时候人也赶不来啊! 而既然写了这些信件,那么事情自然也就不是什么秘密了。再者说了,这有什么好瞒着朋友的呢? 事实上之前连翘也没有隐瞒什么,只是大家没有看出来他们两人的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大概是之前就显得很不同了,以至于之后的变化不太明显吧。 因为两人的『官宣』,整个小说界是有一段时间的失语的,这完全是因为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而这阵失语过去之后就是比之前更多的发言,面对这种意料之外的事情正常人的反应总是想说点儿什么的。 「所以这有什么好惊讶的?」连翘将金凤倒的酒一饮而尽,笑了起来。 坐在她对面的王思齐还没有说话,另一边的唐宋就道:「怎么会是许文华!!?」 唐宋相当愤愤不平,他和连翘玩笑一样的约定:将来婚嫁都不顺利的话就一起凑活着过。这固然是没有当真,连翘没有当真,他也不见得放在心上。但问题是他对连翘就是粉丝对爱豆一样啊,还是沉迷度相当高的那种。 偶像是不能属于我的,但也是不能属于任何人的...唐宋不见得明白自己的奇怪心态,但面对连翘和许文华的『大新闻』,他确实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儿,就好像一件很重要的东西被人抢走独占了。 「怎么就不能是许文华了?」回答这个话的并不是连翘,而是王思齐。 「!」 看着其他人惊嘆的样子,王思齐无奈地摊摊手:「你们到底是如何想我的?难道我像是因为一些个人之见就不能做出正确判断的人吗?」 你像啊!所有人心里尖叫! 然而这个话是不能说出来的,所以大家只能静静地看着王思齐装逼:「我自然不是那样的人!他许文华再是入不了我的眼,我也能诚心诚意地说,若是许文华不成,又还有谁成呢?」 王思齐说这话的时候看着连翘,后又补充道:「我知道倾慕你的人多,其中不乏出身贵门的人,但这种事情你最清楚了,不是出身好就万事大吉的。」 许文华最重要的一点是能够和连翘无话不说,而且思想相当开放,虽然不免因为所处时代问题和连翘有一些些的分歧,但总的来说已经是这个世界上最能沟通的人之一了。再加上才华、品貌之类的条件,硬要说他不适合,那也得说出一个更适合的人啊! 第1114页 唐宋本来是极不服气的,这个时候也无话可说。 连翘听着觉得好笑,摇了摇头:「你这话说的太自以为是了,对文华也看的太高了!恐怕是较劲的对手做久了,不自觉就会将对方当成是天底下最特别的人——要我来说,我自然识得和他一样和我谈得来、有见识、品貌皆好的良人,文华这上头并不一定出挑。」 连翘听王思齐这个时候倒这样高看许文华,忍不住吐槽起来——人总是认为自己是特别的,尤其是王思齐这样名气大、有地位的人。对着和他旗鼓相当做了这么多年对手,一直没有落下风的许文华,别看平常撕逼很多,提起来也是相当不耐烦的,其实从内心来说早就已经认可对方了。 所以才说最了解自己的并不是朋友,而是对手啊! 但从连翘的角度,客观来说,这个世界上从来不缺少青年才俊,只不过人或许不在小说界而已。比如说那位如今还在海外的沈公子,他绝对是这个时代精英种的精英,他也同样和连翘很谈得来...... 其实连翘和王思齐说话的时候许文华已经注意到这边了,于是人站在樑柱旁边『听壁角』。这个时候他的目的很纯洁的,他就是想听听王思齐要说什么,如果王思齐要黑自己,那自己当然要跳出来怼人。 但意料之外的是王思齐并没有黑他,反而说了让许文华感怀、认可的话,其中隐隐的赞嘆更是很容易体会的到。因为这一通发言的出乎意料,许文华一瞬间没有反应过来。而就在这一瞬间,错失了跳出来的机会,连翘已经开口说话了。他下意识地听着,也没有走出去。 然而连翘的话却更让他出乎意料——他是认同王思齐的话的,所以以为他们之间就是这样,但现在看起来连翘的心情和自己想得不太一样。 连翘还在继续说:「你问那我图什么?嗯...图什么呢——其实并不图什么。打个比方说,你本身有一个极喜欢的女孩子,你想娶她为妻,然后家里让你去和另一个女孩子成亲。这个女孩子是你父母精挑细选的,比你喜欢的那个漂亮、有钱、有学识,也更加贤惠...按照道理来说,你不是应该喜欢后面这个家中安排的?」 连翘说着大概是笑了起来,许文华听到她的笑声,能够想像出她的神色 「然而事情并不是如此简单,或许有这么一个人很好,特别好,但是那又有什么用呢?她/他不是你喜欢的那一个......」 连翘是从什么时候发现这一点的?大概是从毫不犹豫地拒绝别人的时候。那些敢于亲自向她求亲的人,一般来说都是相当优秀了,毕竟她在这个时代也算是一朵高岭之花了,轻易也无人敢来攀折。 那些人显然条件都很好,其中不乏和她谈得来的、品德好的,但是她对此无动于衷,拒绝的时候几乎没有考虑。从那个时候她就明白了,这些听起来非常重要的条件其实没有那种重要。 有这些条件固然好,这是最美好的巧合。但如果没有这些条件,人与人之间就无法建立特殊的羁绊了吗?当然不是,这个世界上有太多太多的例子可以证明这一点了。 要知道老人撮合情侣的时候还喜欢弄『互补派』呢,就是觉得两个性格相反的人反而更合适...... 「从我第一次据亲的时候我就知道了,那人真是极好的,没有哪一点不满意——我少年时代也曾想过,如果非要嫁人,那就该嫁这样的人。然而人来了,我去一点要嫁的意思都没有...」连翘回忆起过去的事情,有些好笑。 「有些事情不是衡量出来的,只不过是心之所向而已。」连翘迅速地做出总结。 王思齐露出了微妙的表情,连翘不知道他是怎么回事儿——她很快就知道,随着王思齐清了清嗓子,身后传来一些动静。回过头去,不是许文华又是谁! 连翘眨了眨眼睛,立刻站了起来:「你有话和王先生说?」 也不等许文华回答,抢先脱身跑走了,动作简直就是她生平仅有的敏捷! 实际上许文华王思齐他们也是第一次见到女子这样敏捷...毕竟这个时候很多男子都没有什么运动量,更不要提要求『贞静』的女子了。连翘平常虽然参加户外活动什么的,但大家也没有探究过她到底有『多活泼』啊! 连·活泼·翘像只兔子一样跑掉了。 王思齐看着许文华满是笑意的脸,觉得相当心烦,冷笑一声:「高兴坏了吧?」 许文华瞅了瞅王思齐,心里立刻将这位的表现定为『嫉妒』,笑呵呵道:「嫉妒的嘴脸最难看不过——虽然,今天小爷高兴,不与你一般见识。」 然后也走了。 桌旁三人,王思齐、唐宋、金凤,三人不约而同地觉得许文华就是欠揍。 然而觉得许文华欠揍的又何止是这三人呢...继上半年周莹嫁人,下半年又传来连翘的消息。虽然真正嫁人还有一段时间,但业内已经提前哀鸣起来了! 当年评的业界四大美人,本来还说四者已去其二,然人扼腕嘆息。不过大家还算绷得住,毕竟苏州这边还有连翘么~然而当初的自我宽慰这个时候好像变成了乌鸦嘴,一些人已经深夜买醉,打算不醉不归了。 说起来人家女孩子的婚事也不关这些人的事,这些人这样反应总觉得有些夸张。实际上这件事并没有这么简单,只能说这个时代的人不像后世有那么多的选择,他们的很多感情都是很单纯的,也只能寄托在有限的几样事物上,于是造成了现在这种情形。 第1115页 比如说在国家电影产业不发达,电视机根本看不到影子的时候,人们的娱乐活动有限,看一次电影就算是非常豪华的享受了。而电影中的男女演员就是当之无愧的明星,人们更加专注地爱着他们、崇拜他们。 当时的小说作家、诗人等等也是一样,读者对他们的爱也更加深沉、纯粹、专注。 而到了后来,到了娱乐发达的时代,人们看起来疯狂、娱乐至死,但正经来说改变『爱』实在是太容易了!同时爱着很多,而且一年之内换几任『老公』『老婆』也相当简单。 这个时代就连电影时代也大有不如了,读者,甚至同行中的倾慕者对连翘就更不同了——倒不是说大家都对连翘有男女之情,这其实类似于唐宋,就是小粉丝对偶像的情怀,艺术工作者对『缪斯』的情感。 而等到过了这一波『群情汹涌』,大众的情绪稳定了一些,开始进行各种八卦。 探究两人的『情史』,当初是怎么回事儿呀!后来又是怎么回事儿啊!两人的关系不为人所知的时候不觉得,现在再回想,忽然发现自己当初真是图样图森破,完全就是小聋瞎——那么多的狗粮放在面前竟然从来没有注意过! 「似乎乔琏先生才来苏州的时候西湖客就对她非同一般了罢!」 「没错,只不过当初我以为这就是西湖客的性格,对他看不起的人向来是白眼待之。但要是看得起的人,立刻就能青眼相待!」 「对啊!我也是!」 「我也...」 「还有当初许先生去京城的事情,大家怎么想的?真以为他是去拜访朋友?后来两人一起坐船回来的,也没有深究!」 「别说了...只觉得当初自己真是蠢极了!」 第626章 连翘和许文华无疑成了最近行内的热点人物,几乎随便哪个场合大家都会提到两人。而且这种提及是有连带效应的,说到许文华就会提一下连翘,而说到连翘呢,许文华不免做个陪客...... 更让两个人苦不堪言的是,现在这种热度是两个人无法避开的!毕竟他们这件事始终是要面对的,这个时候躲清闲,跑到外头去玩儿,回头回来一样要被还帐!所以两个人就只能充当一回乖乖崽,吉祥物一样在各个场合被展示。 连翘还好一点,毕竟她从小就不是什么出格的人。在集体生活中她早就学会了服从集体,以及尽可能地不给别人添麻烦。所以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她能够忍耐,并且并不觉得有什么。许文华就不一样了,人生过去二十几年就没有这么乖巧过! 今朝遇到这样的事,偏偏还不能生气...生气的话只会得来更多的『调戏』,更何况这件事还不能生气——他中间偷看了连翘好多次,就想看连翘生气不生气。连翘要是生气的话他就能带连翘跑路了!然而并没有,连翘始终是完全可以承受的样子。 这个时候许文华才觉得连翘真的是一个好脾气的人,要知道他以前从来不认可这个评语,在他眼中连翘恐怕是天底下有数的傲慢之人。她看上去脾气好?那只是没有踩到她的那条线而已! 但是丁一新却评价说:连翘的脾气真的很好!他当时只当丁一新对连翘某些方面的了解也是浮于表面的。而到了现在他总算懂了,连翘的好脾气不是她不会有反对意见,而是在应该忍耐的场合她几乎没有想过去打破。 『因为她是一个规矩人』,这是当初丁一新的说法,听起来格外不配连翘,因为大家都知道她是一个很喜欢推陈出新的人。但是许文华结合自己对连翘的了解却明白了,连翘自己心里有规矩,而她的那些规矩她是非常习惯遵守的。 正是因为规矩,所以再厌烦的情况下她也能保持住风度,而不随便发脾气(对于被宠坏的知名作者,这几乎是金子一样的品质了)。因为她的规矩告诉她,那样是不对的。而现在的情况也差不多。 接受朋友们、同行们集体调戏的同时,连翘和许文华并没有想到这件事还会有另一个连锁反应——根据书商传来的消息,两人的小说都纷纷再创销售佳绩,现在正在发的单行本都是各自歷史最佳成绩了。 说实在的,许文华那边到底是怎么样的她不知道,但是她这边的话,拿到《二头刻》的最新卷均销量她是真的惊讶了。 前段时间《二头刻》的卷均已经超过连翘最高卷均的保持者《神仙书》了,也就是说,之后的《二头刻》每次刷新成绩都是在超过过去的自己,创造新歷史。这种情况下她不应该为《二头刻》的销量惊讶才是,但这次《二头刻》的销量涨幅实在是太跳跃了,以至于她不得不惊讶。 《二头刻》最近的剧情精彩,却又不是特别的高潮部分,按照道理来说是不会有这种跳跃式的提升的——实际上就是有高潮部分也不可能这样爆发式的增长。 还是人家书社关心这件事,这毕竟关系到他们的赚钱大业,所以特别去做了一下读者调查。随机询问了最近在书铺里徘徊,购买连翘小说的读者。结果很快出来了——这些人是许文华的书迷! 许文华和连翘的书迷重合度是有的,但是不大,因为两个人的风格完全不一样。许文华按照后世的分类就是女频写手,连翘当然就是男频的。只不过她因为种种原因还弄过几部女频作品,所以当成跨界的也ok。 现在的情况是,经过报纸上面的消息传递,大家都知道了:两个相当有名的小说作者将会结成夫妻档!别人也就算了,好奇一下。两人的粉丝可就炸了锅了!好在这个年代虽然崇拜小说作者的人很多,但没有发展出后世的『极端粉丝』。 第1116页 酸了酸,嗯...最多骂了骂,然后就没有特别的举动了,至少没有听说有谁为着个威胁跳楼——这是好事... 而更加大众化的反应其实是正面的,那就是大家出于爱屋及乌,以及好奇的心态,决定去支持一下自己没有支持过的作者,买买单行本啥的。所以许文华的粉丝买连翘的作品,连翘的粉丝买许文华的作品。 现在两边的读书会(很多读书会不只是交流小说,也会很关注小说作者本人,俨然一副粉丝团体的样子),两边的读书会都有所接触,大概是互相支持对方推的作者这一点很拉好感吧,反正读书会这边已经要联谊。 这个联谊并不是后世的认识异性,寻求交往可能的那个,就是字面意思,大家认识认识新朋友...... 搞清楚情况之后连翘也不惊讶了,仔细想想也不奇怪呀!粉丝爱屋及乌做这样的事情也很正常。 不过知道这件事后的许文华搞了个新闻,。第二天在某份顶尖日报上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小说是用来看的,大家还是要选择自己喜欢的小说来看,因为一些不相干的事情买自己不喜欢的小说,这是没必要的。 就是让书迷少浪费钱...这当然是好意,也是他的心里话。 连翘却有些不贊同,很快她就在自己的地盘《新竹》报上发表了看法:这种事情随便啦!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买买自己原本不是那么感兴趣的小说也蛮好的嘛,说不定就开拓了新的爱好呢? 退一步说,真的不喜欢...爱屋及乌也是可以的嘛——有的时候真的很喜欢一个就是想做点什么。总之,在自己经济条件内,事情做的有度,这就没什么的。 许文华那个说法出来的时候大家夸他『宠粉』,书迷们幸福的不行。连翘这个说法再一出来,那真是好一出大戏!一方面书粉也是相当给面子,立刻就夸『嫂子够大气!』『到底还是乔琏先生有排面』云云。 另一方面,大家也乐于调侃许文华,两人的观点完全撞了啊,现在你怎么说?是论战一番,还是果断认怂? 许文华回復地很快:你说得对... 嗯...总感觉最近许文华好说话地过分呢,连翘不由得摸了摸下巴,这样想着。以往许文华多好胜的一个人啊,两个人为一个问题争得绝交半个月也不是没有过——最近好像软了很多呢~ 这不行,连翘悠悠嘆着...许文华的小说已经够软妹了,好歹靠性格还能打,现在是要崩人设吗? 对于许文华来说这当然是崩人设了,但对于粉丝来说这就是狂欢啊! 现代传媒业曾经做过科学的调研,那就是人普遍是喜欢看一些男女爱情戏码的!面对这种,大家的注意力都会集中不少。也是因为这个,后来火了一大批组cp的综艺节目,比如说《情书》,比如说《我们结婚了》。而在普通的综艺里,也不忘记设计一些爱情线...... 现在没有电视机看到画面,但这种程度的『糖』也够吃了! 就像有的时候国民会吹捧世纪婚礼,王子和公主、王子和灰姑娘这类故事,对那些电视转播的婚礼抱以非常美好的期待(这是天然的对美好事物的期待,也是在其中投注了自己的憧憬)。此时,很多人面对许文华和连翘的大新闻也诞生了类似的感情。 如果抛开某些群体对小说作者这一圈子的偏见与轻视,那么许文华和连翘两个确实担得起普通人对『神仙眷侣』的想像了。 两个人都才华横溢,两个人都在共同的领域获得了成功,成为了行内的佼佼者。喜好一致、谈得来的年轻人,同时他们竟然还同样长得好看——这不是神仙眷侣,什么是神仙眷侣! 他们是朋友,是知己,将来也会成为夫妻...大家都陷入不能自拔的脑补当中去了。 在这次红红火火格外友好的互动与反响当中当然也有不和谐的因素,许文华的发言或许会引来『要你管』『说的好听』『虚伪』之类的评语。连翘的话也为她招来了『轻狂』『不体恤』『抢钱』之类的标註。 但那到底只是小部分人没事儿找事儿而已...连翘也好,许文华也罢,早就是根基牢固的作者了。他们这个程度,一旦出现恶评,自然会有人为他们张目。如果这种恶意性恶评只是个人行动,那么一般是粉丝自动替他们说话,撕回去。 如果是有心人背后操纵,弄出了规模,那么自然有报馆和书社帮忙组织人反击回去!他们签大报馆和大书社好处之一就是这个了,你帮人赚钱,人自然得保住你!如果这个做不到,日后有前途的作者恐怕就不会落到自家碗里了。 「你们两个最近倒是一点儿不避讳了。」朋友们抬眼看了看正和许文华同看一册书的连翘,半是调侃道。 连翘知道他们说的是之前两个人在报纸上的『小小交锋』,干笑了一声,然后才道:「这个嘛...其实当时是没有多想的,就是好玩回应一声。不过也没什么了,反正最近我们要离开苏州一下。」 「离开苏州?」朋友们诧异。 其实离开苏州这是早就有决定了的事情,就暂时性的离开而已。最近因为他们的事情,苏州可是好好热闹了一把。只不过他们又不是刚刚出道,正享受这种热闹和人人关注的新人作者,这种事情对他们来说已经变成一种负担了。 而之前留下来只是考虑到朋友们的心情,想着这个时候跑路实在是太不厚道了,这才暂时留在了苏州。而现在已经像是做展示一样,让朋友们好好戏嚯了一番,这件事也就算是了来。 第1117页 这个时候还留在苏州做什么?让各大报纸打了鸡血一样地写头条吗?说起来,果然还是躲开一切纷杂比较爽!! 朋友们也知道这两个人早过了享受这种关注度的阶段,惊讶之后就想通来关节。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问来一句两人去哪里。 「去杭州玩几天...还有其他人一起呢!」 第627章 如果是之前,连翘和许文华关系并不为他人所知的时候,两人出门访友什么的倒还能单独结伴。不是没有人猜测其中会不会有什么风流韵事,但女作者身上从来不会缺少这种流言蜚语,比较主流的观点是不会纠缠于此的——主流认为他们属于文人中洒脱任侠那一类,不受规矩束缚从某种意义上也算是『政治正确』来。 所以没有人敢把这种猜测放到明面上来说,因为那就意味着行内太多太多的事情都可以拿来说来!这对于行里人来说当然是大大的不妙! 反而是现在,两人的关系已经众人皆知,这个时候他们却不能单独结伴而行来。这种情况类似于『瓜田李下』,就算不做什么也会有人拿来说事儿。 不过和朋友一起去杭州玩儿也很不错哇!两个人以前其实也没什么单独活动,更多是和朋友一起,这个时候不过是一切照旧罢了。 连翘、许文华,以及两人的几个好友,再加上各自的一些仆佣,人还挺多的,包下一整艘船,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出发,往杭州去了。 只不过连翘人往杭州去来,江湖上却依旧留着她的传说——《二头刻》如今就快进入最后的大高潮来,情节十分精彩!小说作者么,新闻什么的都是虚的,小说成绩才是真的! 之前她和许文华的事情弄的沸沸扬扬,难道真的是这件事那么有意思吗?当然不是!那是因为两人小说都正当红,书迷喜欢他们的小说,因此也就愿意在小说之外捧捧他们。如果没有了小说吸引读者,谁会追着两人那点儿事儿不放? 呵呵,更狗血的故事在街头巷尾多得是,何必等这个呢! 而如今的《二头刻》故事已经进入到了新阶段,男主人公秦颂和男二号曹生结识之后故事越发精彩。首先,最惹人注意的就是两人约定,看看下一部小说本子谁更有意思!两人并没有用成绩做约定,因为从粉丝基数,甚至是写作功底来说,曹生都要远好于秦颂,如果真的比谁的成绩好,那根本就不用比来。 至于说比谁的更有意思,这么个相当主观的评判,是否需要担心得不出两人共同信服的结论——这其实是不用担心的。两个人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已经了解到对方是什么人,他们都相信对方。 在结束了手上第一部 主流小说界的中长篇连载之后,主人公早就准备好的下一部中长篇连载企划已经交给了编辑,编辑那里也越来越相信他。所以确定这个企划没什么问题之后,很顺利就放行了,并且答应替他争取一个比之前还要好的版面。 这就是待遇不同了,这一行其实缺人缺的厉害,只不过他们缺的是有一定水平,能够被信任的人,对于一般新人来说自然只能是『打扰了』。只不过这又陷入了另一重悖论:如果不是天才的话,不给机会锻鍊就几乎摆脱不了新手的程度,可是为了保证自家竞争力,又很少有人愿意大力给予新人机会...... 而新的中长篇连载确实很有意思,但这里连翘设置了一个波折。 男主角秦颂这一路走来很辛苦没错,但仔细想想其实他顺利的可以!甚至可以说像什么成什么。能比他更强的,大概也就只有那些真正的天才了,他们甚至不需要男主人公那样的勤奋。 这个时候来一个波折,连翘觉得也算是恰如其分。 新的中长篇连载果然很有意思,从连载起就受到了偏好这一类的读者的关注,渐渐的,读者对主人公的作品也不再只是知道作品不知道作者了——他开始有了自己的个人粉丝。 这看起来很美妙,但也就是看起来而已。 为了维持小说水平,主人公是很下功夫的,他明明知道这就是个消遣的市井小说,但偏偏用做学问的方式去对待。这样一来小说精美是精美了,但对大多数只是为了打发时间,在休闲时刻囫囵吞枣看一遍的读者来说其实没有意义。 他们并没有注意到他对自己小说有一次两次三四次的精修,以至于小说的文章水准高的惊人。这种高并不是由作者的天赋带来的,内行人可以看到相当重的打磨痕迹。但是这并不代表这就不令人尊敬了...这表明的用心,以及为此流的汗水,没有人能够轻视! 只不过这样搞小说水平是高了,读者也看的舒服(即使他们不知道为什么看的舒服),但是可累惨了主人公! 实际上主人公在做地下小说作者的时候就已经很累了,地下小说的工期多赶吶!他又是一个精益求精的人,完全不肯像一般的地下小说作者一样煳弄小说、煳弄自己。就算他在两部小说之间休息的时间比别人长,也没有改变她确实以损害健康的方式劳累过的事实。 然后就是自己第一部 在主流小说界连载的中长篇小说,这意味着自己的事业进入到了新阶段。他当然不能让这件事出一点点差错,所以拿出了更高的热情去完成这部小说。再加上后来给前辈做助手,这也是需要费心费神的活儿。 第1118页 所谓『费心费神』倒不是指的帮助老前辈完成他的小说,实际上有好几个助手呢,他是其中的新人,只需要搭把手而已。真正费心费神的是『学习』,他又不是为了做助手才来做助手的,她来做助手是为了向老前辈学习。 既然是学习,就免不了做功课、好好消化所学内容这些事了,这又是一桩耗费精神的事情。 小说和学习共同拉扯着他的精力,他没有办法,只能咬牙坚持,为了自己的理想坚持下去。有同为助手的同事觉得他气色不太好,劝说他别把自己绷的太紧。他谢过好意,但最后道:「现在我还年轻呢,这个时候不努力上进,难道以后再去努力上进...放心罢,没事儿的。」 但连翘其实在之前已经多次暗示过他过于劳累的事情了!这当然不是放着好看的。 而在好不容易结束第一部 中长篇连载后,和男二号曹生的约定之书又开始了,这怎么能够放松呢! 说实话,这个『约定之书』出现的时候大家不觉得有什么,后来再回头看看,几乎所有人都笑了。当时只觉得这个情节应该是连翘借鑑了之前和许文华的那次打赌,现在看看,是借鑑了那次打赌不错,更是红果果地餵狗粮啊! 现实生活中来了一次还不够,小说里还得致敬这个梗! 如果不是男主人公明显不是用连翘自己做的原型,大家都要怀疑连翘是借着小说之名,秀自己的甜蜜了——大家能够比较明显地看出来,男二号曹生身上有比较重的许文华痕迹。当然了,也不止是他,这个人物身上还有别人的一些特点,算是一个综合了的人物。 因为很重视『约定之书』,也因为秦颂就是一个这样对小说负责的人,所以新的小说也不能够轻轻松松地去做。 再一次燃烧自己,他以为自己没问题,以为靠自己年轻的身体,坚韧的意志可以坚持下来,但是现实告诉他,他不能! 他其实就是一个凡人而已,凡人很多时候觉得『我可以』,然而事实是如此地冰冷,他不会被感动,不会手下留情,该是怎样就是怎样! 现实就是秦颂的身体支撑不下去了,晕厥了过去。同事们将他送到医馆。大夫好不容易施针将他救了过来,同时让他这段时间什么都不能做,只能卧床休息——如果他还想要他这条命的话。 秦颂当然不愿意,他的事业才刚刚开始步入正轨,眼看着就有可能腾飞。而且他的新小说正在连载当中,这是他投注了心血的存在,还有和男二号的约定...... 然而他不愿意也没有办法,就连编辑也来劝他。他这种情况属于签署连载合同的时候就有规定的:因为不可控因素不能继续连载的不视为违约。至于什么是不可控因素,这里面有好几个内容,其中身体原因就是之一。 之所以会有这种规定,也是因为很多作者的身体确实不太好,长期伏案工作大大损害了他们的健康——所谓钱拿的多,活做的少,还能天天潇洒,那其实只是少数已经混到高位的作者才能有的待遇。 曾经有报馆不顾作者的死活,就算累病了也让他们必须履行连载合同,不然就要赔违约金。后来这件事曝光,这家报馆就被读者抵制了,同时还被官府提审。之后官府就规定了,报馆不能做逼死人的事情。 嗯...好吧,是不能正大光明地做逼死人的事情。 实际上大量的从业人员一直处在亚健康的状态,但是能怎么样呢?就算报馆不逼自己,自己为了出人头地,一开始的时候挣命一样拼搏也是有必要的啊! 别人都在拿命拼,自己又不是有着顶尖的天赋,凭什么站在后面?光站着能取得成功吗? 所以,以损害健康的方式拼搏,这在年轻人中间实在是太常见了。只不过报馆不能做一些小动作...基本上小报馆就听之任之了,不提倡也不阻止。而大报馆呢,反而劝阻比较多。 这倒不是他们比同行更讲良心,只不过是枪打出头鸟,大报馆本来就是显眼的目标,有正在连载小说的作者过劳死了,立刻就能引起轩然大波。即使报馆本身在这件事上并不是主谋,一样会遭到口诛笔伐。 主要是大家不会相信报馆的说辞,只会倾向已经去世了的作者,这才是真正的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秦颂不能继续写自己的小说了,因为他就算是不顾一切地去写,编辑也不会给他连载。等到剩下的存稿用尽,报纸上就会说明这篇小说的暂时休载——一般来说这种作者休养身体的理由用出来,读者也会相当体谅(前提这是真的)。 之后的一场戏相当具有爆发力,主人公一个人静静地呆在家中休养身体,他甚至不能告诉家人自己的处境。只能花钱雇了个人照顾自己...在一期报纸送来,他看到了报纸上的休载信息,终于大哭了起来。 第628章 主人公这里看起来只是失去了一个机会而已,但小说界竞争激烈,这次没能趁着势头正好往上出头,谁知道将来他再来的时候市场还是这样!这个行当里因为机会好而一步登天,又或者一步错、步步错的故事经常发生,成为警醒所有后来者的经验——从来到苏州之后他就是一个人打拼,他一直坚韧,一直没有示弱过! 恐怕没有人记得,他还是一个未及弱冠的年轻人,肩膀甚至都有一种青年人特有的单薄。 第1119页 这一段其实是主人公到此为止所有的发泄,这也是相当重要的一段戏,以此为转折,主人公将完成一次转变,真正成长起来...热血王道作品的主题之一往往是主人公的成长,连翘在《二头刻》中显然也有意强调这个主题。 而在这次成长之后,主人公会在崩溃中变得更加坚韧。是的,和普通人一样,主角也会崩溃,但和普通人不一样,在崩溃之后他还能够振作起来! 在一段时间的迷茫之后,主角总算再次找到了自我——事情已经变成这个样子,再纠结于过去是没什么用处的,只能将注意力放在将来。 连翘笔下主人公秦颂的成长足够打动现在的读者...无他,这样的描写实在是太少见了!这个时代的小说普遍水平固然比连翘穿越前世界的古代要高出不少,但也是有限度的,并没有脱出古典小说的限度。 那么古典小说是怎么回事儿?回想其中最优秀的一批就能得出一个很清晰的结论了。很多时候华夏的古典小说是不太讨论人的成长的,至少没有用足够细腻的方式讨论人的成长。成长过程中经歷的挫折、自身的迷茫、对未来的不确信,以及最后重新站起来的心理过程。 这些东西人年轻的时候大多会有,但在这个时代的小说里没有人提及。 别说这个时代了,哪怕是进入现代,下力气描述青年人成长过程中的挫折与迷茫,以及最终成长,这也是很靠后的事情了,这甚至在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个时代的流行文化。 所以读《二头刻》的年轻人早就已经成为这部小说的脑残粉了!主要原因在于,这部小说完全戳中了他们的内心——这听起来并不神奇,好像是普普通通的事情,哪一部小说没点儿戳人心的东西呢?如果没有,这部小说估计就是一本厕纸而已了。 但身处于时代的风口浪尖才会真的明白这有多么的不普通! 以华夏八九十年代的音乐为例,某位大神一句『我曾问个不休』唱出了时代最强音,也唱出了当代青年的新声,自此打动了大江南北。当时歌迷的狂热是看的到的,大家也不会因为这个感到奇怪。 说到底,每一代的流行经典文化就是打动了那一代青年人的文化,当时或许会被社会主流斥责为异端。但随着时间变迁,这一代年轻人成为社会的中流砥柱,时间改变了一切,他们拥有了这个世界的发言权,同时在记忆中,自己年轻时代、激扬岁月里经歷过的最好的东西变得更好了。 美好的不只是这些东西,更是自己的青春年华! 于是被他们奉为一代经典的东西出现了,并且不管后来再出现什么优秀的东西,也比不上自己心目中的经典——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而这些东西之所以能够让一代人年轻的时候狂热,大多是说出了青年内心中压抑的、想要表达的、困惑的、迷茫的东西! 这些东西可以是一首摇滚乐,可以是一部电影,可以是一本小说...这些文艺作品就是一种精神,一种思想的载体,以精准的方式将一代年轻人击中! 这样的话,现在这种情况就很好理解了...只不过是《二头刻》以恰到好处的时机来到了这个时代而已。 其实《二头刻》做的还不够呢!这里对于青年人的内心只能算是『浅尝辄止』,主要是通篇小说的主题不是这个。但对于这个时代的年轻人来说,这已经是石破天惊一样的存在了! 而经过了这一遭,主人公秦颂无疑比以前更加强大——他的强大不在于表面,而在于内心,他不再是一个脆弱的人,不再是一个普通挫折就能击倒的人!他这样的人百折不挠,哪怕走的慢一点,终有一日也会成功! 在调理好身体之后,主人公再次投入了工作,他选择了先将之前中途开天窗的作品再次补完。一般情况下,这个时候选择重开一篇小说还会比较好一点。因为重开一篇小说的话,编辑还能迅速给他找到版面。但如果是要书接上文进行连载,事情可就复杂了! 首先就是还有多少人能接着此前的内容看,恐怕不少人都忘记连载过这部小说了!毕竟主人公此时还不是什么出名的作者,没有一帮死忠粉一直在坑底等着他。 再就是在哪里继续连载呢?只能在之前连载的报纸上继续连载,放在其他报纸上,恐怕其他报纸的许多读者都会不解——这是个什么东西,怎么中途连载过来? 这种情况其实不是没有,那就是一部小说成绩不好的时候会被别的好小说挤走,好一点的只是版面换换,差一点的就得去到比原先报纸更等而下之的报纸。 但这种情况的发生往往是持续的,那就是原本在甲报纸上连载,然后下一次更新的时候出现在乙报纸上,彼此之间的时间差没有太大(报纸也会说明这一点,让书粉不至于没地方去看连载)。 那样的话,就算依旧有很大的读者损失,也能将损失降到最低。但主人公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跳到别的报纸可就真的『前途无亮』了。 但是不管遇到什么样的问题,主人公坚持,他要对他的作品负责,也要对他的读者负责,这就是他的信念! 而这件事过去之后,主人公这才开始筹备他的第三部 小说。这次连翘没有收着来了,这一部小说表现很不错,这也让主人公得以进入到主流小说圈子真正的中坚朋友圈。 第1120页 没有一书封神,但确实通过自己的努力,一步一个脚印得到了属于自己的位置。说实话,这部小说也不是用来讲一步登天的故事的。不只是从小说质量上不能那样展开剧情,就是连翘的本心来说,也不想写那样的故事。 无脑爽文是受民众欢迎,堪称喜闻乐见,可是连翘哪怕是在现代也没有写过这样的网文——不是她看不起这类小说,写网文的大多心态端的很正,他们做的是通俗文学,做的是贩卖类文学,这种情况下自觉自己的格调会比无脑爽文高?这未免有些过于搞笑了。 而且要知道,大众喜欢无脑爽文这不是秘密,可是无脑爽文就个个能赚钱了吗?天真!真要是那样,大家都动笔去写了!实际上出头的也就是那么几个了。 所以也别去嘲笑几个写无脑爽文出名的作者,人家都是有真本事的!能够将无脑爽文真正写好也是一桩本事了!这种本事并不亚于那些擅长写深沉作品的人,甚至更加少见也说不定。 只是连翘自己没有那些作者的本事,她的无脑爽文水平不够,再加上她也不太偏好这类小说,所以没有往这边写。 连翘在这一段剧情里,许多精彩的年轻人纷纷出场。这些年轻人因为名气不够大,在之前的小说剧情里甚至没有在别人口中出场。但是不可否认他们都是小说界下一代的希望,他们的才华完全是看得见的。 这些性格各异,却又志同道合的人在一起。有的人会成为老死不相往来的敌人,有的人会成为彼此意见不同,但依旧能遥遥相和的对手。还有的人,他们是朋友,是知音,能够相互启发,相互学习。 在这里,主人公的视野得到了开阔,再加上此前在老前辈那里学到的东西,最终推动了他的第四部 小说诞生。 这部小说和过去的小说不一样,相比起以前的小说,他开始在其中注入一个文章思想,所谓文以载道...或许没有那么高大上,但确实有那么些意思。 主人公秦颂过去的小说也不能说什么思想也没有,但是之前的小说很大程度上还是受他人、手市面上的流行小说比较多。他会关注如今流行什么,关注小说的情节应该如何安排,关注小说的文笔,但对于一部小说中应该表达的作者思想,却是懵懵懂懂的。 小说的思想,或者说小说的主题...开始注意到这个,主人公开始迈入成熟作者的行列。 不过在这个过程中,主人公不再是风头无两的那一个了,毕竟这个阶段登场的有趣人物实在是太大,大家的目光被吸引走了好多。 若说之前还只有一个男二号曹生,就连那些出名的小说作者,书中虽然也有出场,但因为还没有和男主角汇聚在一起,所以出场戏份实在是有限,以至于妨碍了人气。那么这个时候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大量的小说作者开始和男主角结交,这些人的有趣特质实在是太多了——这就是群像小说特有的写法了,这个时代也有很多群像小说,只是大部分都水准不够。 这个情况具体可参见《红楼梦》和《金瓶梅》,两书的拥趸经常在吹嘘的时候就要提一句书中出现的人物,光是有名有姓有一定特色的就由多少...这固然说明了古典小说在群像描写上的出色,同时也说明了达到这个水平是非常稀罕的! 如果不稀罕的话,何必要替他们大吹特吹呢? 群像小说,无论古今想要写得好都是困难的!其笔力要求有多高就不必说了!说起来连翘也没有达到那个水平...他之所以敢在这里牛刀小试,更多是投机取巧了,大量运用了后世小说中塑造人物的法子。 然后塑造出了一打有意思的人物,这些人物身上有着许多具有矛盾性的人物特点,这些东西让人印象深刻。 这些人物纷纷登场,主人公的新小说逐渐收穫着人气,也就是这个时候,这部小说已经到达最后一个高潮前了——连翘将这部小说定位为热血王道,但在写结尾部分纲要的时候又回归了青春题材作品的写法。 那就是主人公并不一定会走上人生巅峰。 主人公能够凭藉努力不断往上升,这一点是没错的,但那是后面不断积累进步之后的事情了。而这个故事是些一个青年人的奋斗...如果要写最终登上最高峰,那就要拖拖拉拉将一个青年人写成中年人,甚至老年人了! 那可一点儿也不热血王道! 实际上,到了一定程度之后这个故事就可以收尾了——热血故事只要谱写下青春赞歌也就够了。 第629章 苏州青年们正在为连翘的《二头刻》如痴如醉,连翘这个时候却和许文华还有朋友们在杭州这边访友、游玩。虽然杭州这边也不免因为连翘和许文华的大新闻热闹八卦起来,但肯定不会像大本营苏州一样。再者说了,他们这次是来做客的,能寻着行踪找到他们的人很少,根本不必担忧在这边活动会被打扰。 不过杭州虽好,到底也没有一直呆在杭州的道理,所以大家玩了一圈之后也就回苏州了。刚好,这个时候风波基本上也就平息了。 这可是苏州,一年到头不知道有多少大新闻出来!连翘和许文华虽然因为自带巨大流量的关系,一个『官宣』可以引爆全城八卦。但也就是那样而已,人们热热闹闹地讨论之后,依旧该干嘛干嘛。 太阳照常从东方升起,新的大新闻也在产生。最多、最多就是因为两人名气实在太大,这条官宣新闻红的时间更长一些而已。 第1121页 也仅此而已了。 回到苏州之后连翘很享受这来之不易的平静,于是干脆趁此机会闭关,将《二头刻》最后一点文稿完结掉,然后送到了自己如今的编辑上官文龙手上,然后就是休息休息,以及计划起下一部小说。 相比起连翘的『勤勉』,许文华无疑就要『不务正业』的多了,这段时间他才没心思写他的小说呢——对于前来催稿的编辑,他也只能两手一摊:没有稿子呀! 编辑快哭了,他又不像宋文静,有将许文华从微末带起来的情分。凭藉这个情分,以及相处这么多年的了解,在许文华拖稿的时候有着各种各样或委婉、或直接的放大去督促他写稿。 最终也只能颓唐道:「先生...先生可别为难我了!再者说了,前脚才有先生的喜事,后脚就出这样的事,人还以为先生消磨了志气...」 要不是许文华家里没有一个皇位等着他去继承,恐怕都可以用古代沉迷于妇人的先王事例来刺激他了...然而这没有卵用,许文华也是在拖稿道路上走过来的,怎么可能这么容易就被激到。 还是旁边的唐宋正好听到,瞪了一眼:「你这人怎么这样!?你不是要与乔琏先生要...反正既然有这件事在,怎好如此懒散?好歹也得想想过日子是要花钱的啊!你如今还不做事勤勉一些?」 本来不为所动的许文华一下仿佛『垂死病中惊坐起』,『啧』了一声,回书房赶稿去了。 没办法,都是要恰饭的嘛~给女朋友挣口红钱、包包钱,给孩子准备奶粉钱,类似的事情古往今来都是有的。 虽然许文华是个大大的有钱人没错,但是婚后开支肯定也多啊!许文华忽然觉得亚歷山大...以后该不会再也不能随便浪了吧? 「该!我看他日后是再也不能随性子来了!」王思齐知道这边厢发生的事情之后立刻毫不留情地嘲笑。像他自己,就算行内混的年份比许文华长,依旧做不到许文华那样潇洒。要知道王思齐喜好热闹排场,所以挣的多,开支也多,为了维持开支,勤奋工作是很有必要的。 而现在,这件事轮到许文华了,他当然乐得看笑话。 不过这件事也就是这样了,大家在嬉笑之余也不禁有些感同身受。唏嘘道:「唉,许文华也要来这样一次了!」 外人看着混出头的作者觉得他们有钱,特别羡慕他们——从每年激增的入行人数就看得出来了。这其中当然有不少是为爱发电,但更多的是因为被这一行的前途和名气所吸引。毕竟地球人都知道,为爱发电有多艰难。 被人羡慕着的富豪小说家们才知道他们其实远没有外人想像的那么潇洒,其他的不说,就说财富这个问题。没错,他们挣的多,但他们花的也多啊!什么阶层就要维持什么阶层的排场,到了他们这一步,他们就算想维持过去朴素的生活也是很难做到的。 除非他们不与其他同行交流,闭门不出,依旧是闷头写小说...但如果是这样,当初为什么要想着做这一行?不就是等着混出头了过好日子么! 更何况大多如投身这一行的人过去的家庭条件都不会太好,穷人乍富最容易喜好奢华,这也不是什么嘲笑,只不过是一种现实情况而已。毕竟缺什么补什么,此前没有享受过的好东西,现在有条件轮着来了,怎么可能没兴趣都试一试。 横向对比来看,连翘就算是其中非常简朴的了...虽然她也狠奢侈——别看她只是住着河房,还没有搞出一个大园子,家里的仆佣也不多,吃饭生活什么的更是『寻常』,但很多东西上她是捨得花钱的!譬如说收藏古书啦、种植珍惜花草啦、设计珠宝啦,总之连翘出名的『昂贵爱好』很多。 但是即使是这样,连翘的奢侈依旧排不上号!因为几乎所有的大神作者都很奢侈,比她更奢侈。 表面看许文华也算是一个开销上面平平无奇的人了,但是他的各种爱好繁杂,几乎每一个都是要花大笔银子的!比如说他擅长骑马,常常在郊外操场跑一跑,还有一匹宝马!古代的马匹,特别是宝马,那绝对是天价! 许文华那匹马买下的时候就是近千两银子了,每天还要有人伺候他,再加上其他各种各样的开销,呵呵。 本身马并不是什么问题,关键是这也只是许文华众多爱好中很寻常的一个罢了... 大家想到各自的收入与开销问题,很多诉苦的话就出来了——甚至很多知名作者是欠着钱的!他们的收入和支出很多时候就维持着一个脆弱的平衡,一旦这段时间内有一个意料外的开销,那就糟糕了。 要么贩卖一些产业,但那会让外人觉得自己要『破产』了,丢脸的事情不能干!要么就只能去借贷,大多数都会选择这个。 借贷商人也很喜欢借钱给出名的小说作者,因为不用担心他们还不起本息。一方面这些小说作者名气大,也注重声誉,总会想办法及时还钱的。另一方面,这些小说作者买卖在他人看来是无本买卖。只要有这个人在,那么就可以继续写小说,继续赚钱,那么何愁还不了钱呢? 这些行内有名的作者抱怨着收入还不够丰,怎么说呢,这也就是相对而言罢了。让真正收入不丰的人听到,那都是要打人的... 而就在他们抱怨的时候,许文华加紧赶稿。至于说他最近忙什么呢,竟然无心写作,弄到这个时候只能在死线之前拼命挣扎...嗯,忙着买房呢。 第1122页 没错,就是买房,而且是不一般的房子,而是婚房! 他之前的打算就是在苏州买下一个园子居住,只是这样即便的房产又不是大白菜,特别是苏州这么个寸土寸金的地方,那就更加难得了!为了这个,他已经联络了好几家牙行,并且发动了朋友,苏州只要有这样的房产放出来,立刻就能知道! 有这样的前提条件,最近他也去看了几个园子,只不过都不算满意。而就在这个过程中,他对于未来的『家』有了更加具体的规划——他甚至有了新的打算,如果真的找不到合适的,就买下一座相对不错的,之后再改建就是了。 许文华伏案一晚,好容易赶完稿子,等到编辑千恩万谢地接过稿子走了,他倒头就睡。等到再次醒来的时候还是昏昏沉沉的呢!一看时间,他才睡了三个时辰不到!心里立刻不爽了起来,瞪了瞪叫醒他的小厮。 小厮立刻解释:他也不是故意扰人清梦来着,实在是按照吩咐做事啊!有房产的消息来了! 这次来的不是牙行的房产经纪,而是一个平常练习不很多,但确实算是朋友的人。 这位朋友不是什么大人物,但情商很高,与人交往没有拿不下的人!除了平常有个琢玉的爱好,这人还常常在朋友中间做经纪,促成一些大生意,中间赚点佣金,维持维持生活。 不过他这人还是和一般的经纪区分开了,因为他是出了名的实诚,生意介绍到头上了,基本都是有把握的。也因此大家都不当他是来赚自己钱的,而当他是真朋友,做经纪与其说是赚钱,更多是为朋友帮忙。 而这次他听说许文华要买一座园子,心里一合计也知道许文华为什么有了这个念头。恰好,他就知道有一处园子要卖,而且很适合许文华,于是就登门了。 他直接带着许文华去看园子:「这处园子不算大,过去也一直都是私人的园子,所以名声不显,但原主人格外有情趣,所以园子是真不错!现在原主人一家要居家搬迁,这处园子白放着不过几年恐怕就要坏的不成样子了,所以想着干脆出售。只不过他们想要寻一个可靠的人接手,而不是牙行经纪随便接来的人,所以都是让朋友帮着往外递消息,看谁有兴趣。」 这个时代卖房子并不只是卖房子,很多人卖房子并不是『价高者得』,而是有自己的一套准绳——这是自己生活了许多年的家,要是给自己讨厌的人住了,心里那是相当不舒服的! 其实现代人遇到这种情况多少也会有些膈应,只不过这种膈应更能调整过来吧。 房子这种东西是需要『人气』支撑的,一段时间不住人很快就会朽坏,所以这房子要么卖,要么就只能租了。因为是举家搬迁,而且估计不会再回来了,如果是租的话,很多事情就会变得很复杂,所以这家很快做出了卖房的决定,只不过房子的下一任主人原主任并不愿意随便订下。 「的确不能白放着。」许文华何等眼力,一下看到了这家的花园,这里甚至引入了活水!若是白放着,活水立刻就要被堵塞,不过多久这里就是一潭死水了! 第630章 许文华对这个园子满意,非常满意! 这个园子并不大,当然了,他本身就不打算买太大的园子,这倒不是他捨不得花钱,而是他和连翘一起讨论之后做出的决定。 连翘的审美偏爱小巧而精美的园林建筑,许文华则是大气、精巧都不挑。不过连翘的一个说法说服了他——若真是那种大型园林,那事情就麻烦了! 大型园林往往里头有好多个院子,这些都是许文华能够看到的。而他和连翘就两个人,就算父母亲朋之类偶尔过来居住,那也远远不能塞满整个园子,这会导致大量空置小院出现。 空置小院本身不是问题所在,关键是房子是不能空的,只有住着人打理才能保存好。这也是为什么有钱人家的房子即使空着,也得有僕人,那可不是摆阔那么简单!一方面是保持房子的体面,什么时候去住都行。另一方面也是防止房子朽坏。 如果许文华买了一个超大园林,那么接下来就得买很多的仆佣。然后因为这个场面,很多相应的东西就要提出来了!倒也不是没钱搞这些,关键是他又不是很喜欢这种,为什么没事找事做? 许文华不烦大房子,但是很烦家里有很多人——这涉及到一个管理问题! 他为什么住河房?除了因为河房方便、漂亮、有情调,也就是因为河房不大,所用仆佣也相对较少,管理起来很简单。 此前倒是有朋友说过,他不耐烦这种『俗事』的话大可以等成亲了交给贤内助...现在这话就算了,连翘难道像是会理会这种事情的吗? 连翘数学相对古人来说很厉害,适应了这个时代的做帐方式之后查帐倒是一把好手。但是说到管理一个仆佣成群的家庭...那还是算了吧!这种管理工作过去的她没有经验,现在也没有经验。 更重要的是这类事务是没有捷径可走的,就算她有现代人的见识也无法让她变成这方面的专家。要知道管理一个古代的大家庭,这里面涉及到的事情太多了,僕人、财产、对外,等等等等。比如管理僕人这一项,人都是活的,有自己的想法,连翘想要让这些人照自己的规章制度来,这实在是不容易! 更何况这方面她连一个规章制度都还拿不出来呢! 第1123页 连翘不擅长这个,对这个也没有什么兴趣,没有下力气学这个的想法。 这样一来,把家里搞那么复杂做什么?所以园林虽好,却不宜太大,这是两个人早就商量好的。 现在朋友带许文华来看的园子很不错,大小合适,以及更重要的,正如这个朋友所说,原主人很有雅趣,这座院子的品味相当高雅。今后就算是要修改,也是很小的改动。 许文华很满意这次『看房』,如果是平常,对一件东西非常满意,这个时候许文华就应该掏钱了。不过这次他即时剎车——还得带着连翘看一回才能做决定。 购买婚后居住的房产,此时的风俗当然是不需要女方参谋的。但是许文华并不是受规矩束缚的,说的更近一些,他根本没有考虑过什么规矩风俗,纯粹是觉得应该这样做,毕竟将来这园子也不是他一个人住。 连翘如今正在休息中,虽然也做做新小说的设定,但闲的很。听说许文华看中了一处房产,邀她去看看,一下就来了精神! 这大概就是潜藏在华夏人骨子里的一种嚮往,嚮往拥有土地、房子这些不动产...在先民开拓地的远古刻进了基因里,以至于后世越来越渴望。 她一起去看了看园子——她相信此前许文华应该已经筛选过不少园子了,因为这园子就和他们讨论想像过的一样,这当然不会是因为运气好什么的。 这座园子并不很大,总体来看就是个大三进的格局,但花园却不算很小。仔细看就知道了除了比较常见的夹在第二排正房和后一排房子之间的花园,在房子的左边一大块也是花园!这边的花园几乎有右边三进房子一样大了! 问过才知道,这旁边原本是争不多的一户人家,只不过后来家业萧条,就将房子分为两部分卖了,一部分是拆了的砖瓦木料,另一部分就是地了。 古代的房子其实主要就是物料钱,一般情况下人工占不了多少成本。至于说地价,这就要看是哪里了。如果只是普通的城市,哪怕是江南地方,其实地也不值钱!这倒不是说土地不是好资产,土地自然是好资产,但前提是面积要够大! 买田买地的时候,动辄几百亩,这才显得地值钱了!可是城里建房子的地?穷人房子小,占的地也小,那么几分地方能要多少钱?有钱人家的房子占地倒是相对大了,但是建个房子能圈那么大地方,房子该花多少钱?相比起来地价依旧是九牛一毛。 当初那家卖房子的也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房子不好脱手,所以先把房子所用物料拆了,卖给别人修房子使。后来这家原主任想要扩建花园,于是顺势买下了隔壁的地,于是就有了今天这样大的花园。 院子里活水沟渠、池塘假山都有,各处安排地极为妥当,只需要按照连翘和许文华的审美在细节上做一些修改就足够了。 连翘还特别喜欢花园靠墙处的三间小屋,这屋子极为精緻,看起来倒像是原本女主人或者主人家女儿所用——房子并不用围墙圈起来,而是用蔷薇花等装饰篱笆,最后圈出了一个掩映在花丛中的小小院落。 「到时候可以做书房...」连翘小声说。 许文华想起了另一边有一小片竹林,也点头:「到时候让人在竹林那边修个小些的竹楼,到时候可以做我的书房,正好与你这边对应。」 他们说的书房就真的是书房,如果是方便工作所分出来的书房,那还是在主宅中比较合适。只不过他们有的时候也想要远离工作,甚至远离家庭生活...只不过大家都知道这些事不可能的,所以在自家园子里准备一个僻静所在专为自己使用就很有必要了。 连翘也觉得好,这件事就定下来了——连翘当然没有非要为这个园子付钱。在现代的话,小夫妻两个共同花钱买房是很普通的。而在古代么,除非是男子穷的不像话了,不然没有让女子出钱的,更何况是未过门的女子。这不是连翘想不想的问题,而是社会默认的规矩! 许文华买下这园子之后就以无与伦比的热情投入到了房子的改建中,除了起竹楼,修补旧屋,更换一些他和连翘不喜欢的东西,等等事情之外,还有诸如种一些连翘喜欢的花,绑个鞦韆什么的小事儿。 而且与此同时,许文华僱佣了好几个人,那就是听园子原主人推荐,原来打理花园的花匠。这些人本就不是这家的僕人,自然不会被原主人带走。再加上园子里的花木一向由这几个人照料,早就熟悉了性情,贸然换掉反而不好,所以在确定这几人都是老实本分之辈后,许文华继续委託他们照料花园。 而就在许文华因为各种零零碎碎的事情忙碌时,连翘反而清闲很多。 她不清闲也不行啊!此时男女成婚都是这样的,男方那边要准备房子、准备婚宴,准备大量的东西!死许文华这种分家出来单过的,事情就更多了!但女方就不一样了,只有一件,备嫁妆! 但问题是,嫁妆是父母准备的,关女孩子什么事儿呢?女孩子最多是做点儿针线而已。当然了,女孩子要是比较有主见,父母也可能和她商量一下嫁妆的内容。 连翘倒是算很有主见的,可是这里有几个小小问题,第一,连翘并不耐烦这些琐碎,所以没有主动参与的意思。第二,他们其实还没有真正意义上定亲,所以根本不可能这个时候就开始要为那些做准备(两人的小定和下聘都已经说好在腊月的时候做了)。 第1124页 总之,gg 而无事可做的连翘自然而然比许文华勤勉地多,干脆就宅在家里搞搞新小说。关于她这个新小说,这次她可是有很大的野心的!这一点从名字就看出来了。 《大城》,这是这部小说的名字。 连翘作为一名取名无能患者,小说名字往往是最后关头才出来。这一回不一样,从有这部小说的计划的时候名字就定下了! 至于这部小说说的是什么...那是一个很长的故事了,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老人他在东边画了个圈【咳咳、咳,不是深圳!但也差不多了。 连翘要述说的故事有一个大背景,大意就是国家经歷几十年的战乱,再次从战争走向和平。主人公正是这一年出生的,而在他长大的这段岁月,虽然没有经歷过刀兵,但立国之初对于一个农户之子能有什么好日子?所以说这个主角是穷过来的。 而等到主人公长大十几岁,国家的经济已经初步恢復。也就是这个时候,对外贸易规模扩大。国家发现了国际贸易的好处,不只是可以得来金银、奢侈品,也可以大宗购粮,所以大力提倡海贸。 而作为海贸拳头产品的纺织品,丝绸、棉布这些在对外贸易上占据了重要位置。而此时对外港口早就难以供应这样大额的纺织品出口了!也就是这个时候,福州港的官员提出,要在福州港附近选址,建立一座地理位置最为合适的小镇。 这里别的什么都不做,只专做供应福州港的纺织品! 之所以福州会有这样的选择,那自然是因为相对于其他几个着名港口,福州纺织业很弱(文中的设定),他们本身有这方面的需求。总的来说,这就像是筹划了一个纺织园区。 然而,所有人都不知道,由此会诞生出一个怎样的城市,又会诞生一批怎样的传奇! 第631章 连翘很早就想写一个很有奋斗激情的故事了,只不过一直没有做好准备。而就在《二头刻》快要完稿的时候,忽然觉得:就是现在了,她很想将这个故事落在纸上。 《二头刻》当然也是一个关于奋斗的故事,但这是一个人的奋斗,本质上是王道热血类型的作品。而正处在创作过程中的《大城》则不同,这里是有一个时代作为背景的!其实相比较《大城》这个书名,连翘原定的书名是《黄金时代》,只不过这个书名对于现在的读者来说太『怪模怪样』了,所以...... 这类作品很像是某一段时期电视里面爱播的大型连续剧,当然不是家族几代人情爱纠葛的那种,而是更加恢弘大气,讲述创业故事、商战故事的那种——印象中大多是港剧。大概香港自身的崛起以及不断涌现的财富神话让港人有了这方面的自信,所以才能理所当然地拍出这种类型的片子吧。 连翘接下来想要写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甚至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在这样的背景下也显得没那么重要了。 是的,一个年轻人白手起家,最终成就一代致富神话,这个故事的视角完完全全是放在这个主角身上的,人们看他筚路褴褛,看他功成名就,看他盪气迴肠...但更是看那个时代,看特殊时间背景下,特殊的地点,汇聚一批特殊的人,然后风云激盪。 这个宏大而特殊的故事彻底点燃了连翘的创作激情!她将自己关在书房闭关,这段时间内她几乎不出门,就算是有人邀请,只要是能够推掉的她都会推掉。 对此,有很多人议论纷纷。 丁一新今年决定在苏州过年,所以留了下来,见到连翘这种程度的闭关,当即就拍掌道:「连小姐这样做派也是少见了,看来明年会有一部大作!」 连翘固然是出了名的劳模、出了名的敬业,大家也知道她平常就是一个很认真的人。但是只要是个作者,自己手下的作品就不可能本本都是一个水平、一个投入度。现在很明显,连翘正在闭关搞的新小说,其投入热情就连翘来说也算是很高了。 不可否认,经常有投入很多感情,收穫的却是苦涩果实的例子——很多时候,也不止是写小说,都会出现很认真,最终结果却不如之前没有这么用心的作品...这又有什么办法呢。 但是,总体来看那并不是常态,更常见的还是更用心更优秀。 更何况大家对连翘可以说是相当放心了,连翘对市场的把握是非常精准的,有这么个素质在这里,她就不太可能在大方向上翻车。而既然不会在大方向上翻车,那自然是越努力越优秀了。 只不过这个优秀的方向现在还不好说而已,是做成真正的市场化作品,还是想要写一些更深刻的东西?这里头的水也算是很深了,并不是那么简单能说清楚的。不过可以确定的是,一定是一部好作品。 与丁一新联想到这个不同,有的朋友显然想的不同:「不是啊...我听说许文华最近也很忙,不过都是忙着改园子、买人、准备聘礼啥的,因为这个每回的小说都得编辑去催。虽说小说还是那么有灵气,但听说每次给他校正的人都快疯了——赶出来的文字,龙飞凤舞地都快辨认不出来了。」 「这样算是怎么回事儿,两个人调转过来了么?」 大家都知道,在成亲之前将更多的心事放在婚事上的应该是女孩子才对(男方虽然有更多的事情,但都是有父母来打理。女子则不同了,她们没事做也会想很多,影响到日常。很多临近结婚的妹子,大概是快要辞职结婚了,工作都比较心不在焉)。 第1125页 这个朋友之所以会说这样的话,正是因为连翘和许文华的表现像是身份互换了一样。 对此,王思齐只是笑:「他们两个写小说本子就像是调转过来了,如今这样也算是有前有后了。」 在连翘出道之初,因为和许文华一样都是年少成名、才华横溢,再加上两人关系密切,很是被大家拿到一起比较了一番。因为这个关系,早就有人说过了,许文华之细腻缠绵,活似个女性作者。而连翘则爽朗大气,完全就是个男作者。 这两人同样是天才,就连这上面带来的反转也都有! 这也算是个老梗了,王思齐提起这个引得众人一阵大笑。并不是说这个老调重弹有多么大的意思,只不过放在现在的情况下,大家有一种微妙的愉悦——这大概就是cp粉们吃瓜时的乐趣吧。 再者说了,这毕竟是连翘和许文华的瓜,这两人随便一个就是超级流量,何况是一起呢?平常和两人熟悉的、不熟悉的,这个时候都很捧场。 而就在连翘的努力用功中,时间不期然走到了冬月末。这个时间段整个小说界还是比较安静的,就是各家的应酬开始多了起来——毕竟是小说界的社交季么!这个时候连翘也不能闭关了,干脆各处赴宴,然后准备着回嘉定过年。 今年回嘉定肯定是要比往年早一些的,甚至为此有很多朋友的社交季活动不能参与。不过大家对此也是很体谅的:许文华家的人要在腊月去连翘家里小定、下聘,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连翘当然要提前回苏州准备。 这可是终身大事,大家自然不会说什么。 而除此之外,唯一称得上大新闻的大概就是《二头刻》的完结了。 《二头刻》的完结并不算复杂,甚至可以说是很平静——这也是这类题材的正常情况,故事本身就足够热血了,结尾没有必要再打一次鸡血。 在故事的最后,连翘并没有让主人公成为行业霸主,因为连翘本来就只是要讲一个年轻人的青春奋斗,当他不再是青年时代那种一往无前、感情用事的奋斗后,也就可以准备结局了。 主人公秦颂的小说获得了进一步的认可,这个时候他已经在小说界有了自己的位置。与此同时,还有一位家乡的朋友,他比自己小一岁,因为听闻了自己的事迹,受到鼓舞,所以决定也来苏州拼搏。 主人公以前辈和同乡的身份接待了他,还帮他处理了住宿、落脚等问题。但也仅此而已了,接下来的路就要靠他自己走了,就像当初的他一样。 然后就是准备新的小说,而他新的小说也有一些朋友很关注,和他讨论很多——彼此讨论自己即将出手的小说,这也算是很常见的事情,大家并不在意彼此竞争对手的关系,大多数都能够抱着成亲诚意提出自己的意见。 最后的最后,男配曹生和主人公有一段对话,其实这段对话没有很深刻的东西,主要内容就是少年人热血澎湃那一套,约定要写最好的小说——其实这里主人公是羡慕男二号的,大概是从小到大的顺风顺水,所以曹生能够更大程度地保持少年人的浪漫。 男人,至死都是少年!这里的曹生大概就是如此了。 但是主人公做不到,他已经切切实实地成长了。这不是说他没有奋斗激情了,只不过他的人生和事业确实要走到下一个阶段了。 但不管怎么说,他依旧是那个热爱着小说的秦颂!所以归根到底,最重要的还是小说。所以整部小说的结尾用的是他的一段话,而这些话全都是关于新小说的想法——他和曹生说这些想法。 故事完结... 这个故事很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很多人觉得大可以接着往下写,写主人公的奋斗,写主人公的登顶,戛然而止算什么?就算是连翘现在觉得没心思写了,也可以暂且放手,等到日后再续。就像是之前的《颜飞飞传奇》,连翘不就说过吗,日后有想法了再写。 再来一遍这种操作有什么问题吗!? 但也有的人觉得就在这里完结也挺好的,这个故事本意就不是为了说主人公的一生,这个故事说的是主人公的奋斗、热血,还有青春!事情到此为止就够了,谁也不想知道接下来会有怎样的故事走向。 因为从头到尾保持清醒,而且足够明显的读者知道,接下来就是成年人的故事了,是另一回事了...... 完结在这里,青春的梦不会停。 但不管是什么想法,总之这个故事完结就是完结了,大家有再多的想法也是徒然——倒是地下小说界因此热闹了一阵。因为故事的结尾给了他们大做文章的机会,一时之间好多小有名气的地下小说作者都写了《二头刻》后传,算是蹭蹭热度吧。 不过大概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吧,抱着对《二头刻》戛然而止,想要圆一个心里的夙愿而来,结果只能是失望——所以说连翘在小说这里完结是有道理的!男主人公身上属于青少年的热血、激情已经明明白白了,之后再写下去很难再有那种一往无前的气质。 之后再写,故事也就只能是个故事而已了,而失去了那种情怀。 这样的神展开反而让读者明白,是的,故事就到此为止了。这是一段很美的旅程,但不能因为他的美丽,在到站的时候不下车。 想清楚了这些,大家就收拾收拾心情,开始期待起连翘的新作了。按照官方宣传,这次的新作可能要晚一些才能续上——连载连翘小说的《新竹》报打算搞个新年新气象,在一年开头就抢占高点。 第1126页 于是连翘的新作品就成了他们的杀手锏,宣传上面确定,明年开年第一期《新竹》开始连载《大城》,大城就是连翘的新小说。 而对这部小说打出的宣传也很大气,都称之为前所未有之恢弘大气,堪比王朝建立!甚至更加厚重! 大家从宣传根本看不出来这部小说说的是什么,但出于对连翘这个作者的信任,反而更加期待了! 第632章 有人推测连翘的新小说会不会是演义小说(就是《三国演义》那种),这个推测也算是很有市场了。第一,这类小说本就出了名的大气、豪情。第二,连翘被称为豪情第一、气势第一,然而有这样名头的她却没有写过演义小说,怎么想也有些名不副实吧。第三,这个就比较八卦了,要知道许文华曾经写过一部演义小说。 就是当初因为和连翘打赌才诞生的《北朝英雄传》,这其实也是一部演义小说来着。这部小说的成绩其实还不错,但是懂行的都清楚,这是许文华一次颇为失败的尝试。之所以成绩尚可,那是因为有许文华自己的老底子撑着!一方面他自有读者买帐。另一方面,许文华的小说么,再差也有一个基本水平在那里。如果不是他写的,倒是显不出这部小说的失败。 当时写演义小说的一些人可很是嘲讽了一番...一个写才子佳人小说的也来写演义小说了云云。 这么一想,即将要和许文华一家人的连翘,帮着找回场子,那也不错啊! 是不错...只不过这么想的人都白想了,因为《大城》根本不是一部演义小说。不过这件事只有连翘自己清楚,外面自顾自脑补吃瓜,那也是蛮开心的了。 一边是连翘的《二头刻》完结,另一边是连翘的新小说猜测,即使是各种新闻很多的年末,连翘也要时不时拿个头条呢! 其实也不只是吃瓜群众喜欢谈论这些,连翘的好朋友、同行也喜欢。虽说他们也都是业内有头有脸的人物了,但说到底也是人,大家喜欢的东西他们不见得就不喜欢了——更何况八卦这种活动从来都是全民活动。 「《二头刻》这个收束有些意思了。」王思齐似乎想起了什么有意思的事情,微笑着摇头:「当初故事才到中段的时候我就问过她,说这么长的篇幅了,秦颂却才到这个地步,整个故事要写多长?看起来别说一百二十章了,就是三百六十章也打不住啊!」 「那时候她就说了,本就不打算写那么多——秦颂的故事不会写那么长,也无需写那么长。她本不是为了秦颂这个人才写《二头刻》的,想要写的东西写完了,自然也就足够了。」 「这便是连翘的意思了,看起来最能拿捏读小说本子的人心,但偏偏又要由着自己的性子来。」 对此金凤就道:「这件事乔琏先生也与我说过...有的时候就是要顺着自己的心意来,若是为了讨好读者强求,反而可能出来的小说不好。」 「哈、像是她说的话,但也就是说说而已,真的去做的时候能够做到这个程度又有几个人呢?」王思齐笑着点点头。 「算了,不说这个了,我倒是比较想知道她那新小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儿,看起来比以往的阵仗要不同...」 关于连翘的各种议论,最近这段时间是少不了了。 而就在这样的纷纷扰扰中,腊月已经到了,连翘在参加社交季活动之余,也准备着回家的事情。 连翘坐在桌边用小笺写着礼物清单,也不是什么特别的,就是过年回家给亲戚朋友的东西而已。就是不知道连翘就是乔琏的日子里,连翘也没有少这些东西,现在就更不能少了——少了就不是普通的失礼那么简单了,到时候有的是人说怪话。 虽然连翘不是很在意这些,从她的角度来说,老娘是出钱出力的人,为嘛还要在亲戚朋友圈子里那么『卑躬屈膝』?是脑子有毛病吗? 但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因为吴美娘很重视亲朋间的名声...所以,没什么好说的了,只能认真做起来。连翘一边做一边教着晚秋,这种事情教会了她,以后就可以让晚秋帮忙做了。 至于说春儿,春儿明年就要嫁人了,指望不上她。 春儿的事情是今年年中定下来的,要嫁的人是附近菜市场里姓田的一个卖水果的。这人不是一个纯粹的小贩,他家就住在苏州城郊,家里有十来亩地,全都用来种植水果了。 从这里可以看到两点,第一,他们家有些家底,要知道这可是苏州城郊,十来亩地不同于一般。苏州乡下的地都是平均十两银子出头一亩,城郊的地,就算位置再不好,那也算是好东西了。哪怕用来种菜,占着离苏州近的便宜供应苏州,那也是老赚钱了。 第二点,他本身有技术,种水果的技术!要知道这可是古代,普通的种地也不是人人都有好技术的(不然也不需要有人去写农书了)。这人家里一直经营着这些果园,那自然是这方面的行家,靠这个哪怕是自家没有果园,给别人家的果园做事也是可以的。 而且算是技术工种,待遇不会低。 老话说『荒年饿不死手艺人』,他家这种情况就算是了。这人是在菜市场销货的时候认识的春儿,只不过不是每次买菜都是春儿去,他不知道这个,就只能每次瞎等。次数多了,春儿就被打动了。 连翘一个未嫁姑娘也不好跑这种事,只让人查了这个一遍,确定此前没有老婆,家里的情况也如他所说...然后就不出头了,而是让这人去嘉定家中向吴美娘下聘。 第1127页 这个操作没有问题啊,而且说起来春儿过去多跟着吴美娘,算是吴美娘抚养长大的。只不过后来连翘来苏州,缺一个稳重的人照料,所以才让她替了冬儿,照顾起连翘来。 总之这件事算是妥当了,连翘这边没有要他们家的赎身钱,会自行给春儿放行,而且还会补一份嫁妆。而对方家里也得给出良家女子结亲的步骤,从下聘到亲迎的场面,一样都不能差! 此时像春儿这种卖身女婢嫁人,特别是嫁给良家子,其实是不讲究那许多的。因为她们往往需要这些人为自己赎身,既然得了人家的钱财才能赎身,平白就矮了人家一头了,别的事情自然不好要求。 现在不同,春儿不需要他家给赎身钱,甚至有一份不会差的嫁妆!虽然以前的身份依旧会让她在婚嫁市场上评分低一些,但也就是看起来会低一些罢了,这年头的人最讲究实际。 实际上来说就是,如果春儿愿意,她有的是人嫁——不看僧面看佛面,连翘就是她的后盾!有这样一重关系,她固然嫁不到大户人家里去,但在某些特定范围内她可是很抢手的! 有这样的底气在,媒人在周旋的时候自然好说话,对方最后给了春儿最大的体面。 连翘总觉得春儿的心态似乎有点卑微...但她也没什么好说的,说到底她并不是春儿本人,硬逼着春儿接受自己那一套?嗯...... 总之既然是这样,连翘平常就很少让春儿做事了,大多数时候都让她准备自己的嫁妆,就是自己动针线的那些东西。考虑到她明年年中嫁人,那倒是宽裕的很。 连翘还写着清单呢,许文华就来了,他是知道连翘快要回家了,特别来看一眼。顺便让连翘看看他新改出来的园子:「...动的地方挺多的,但大都是小改,按你说的,敞厅那边的窗棂换了一个新样子,还有月洞门那边,换成你喜欢的那种石料。嗯,还有我看中的书架、桌案之类,都用上了。」 许文华手上拿着一个带图的小册子,里头全都是园子改动的详细说明。说实在的,这种事情还是亲自去看一次比较直观,但连翘最近实在没时间了,只能等明年从嘉定回苏州后,这才能去看。 「这倒是不错...」连翘兴致勃勃地翻阅着小册子,有些地方还前后多看了几次。 只不过连翘说着说着,发现许文华一直看着自己。她眨了眨眼睛,然后瞅了许文华一眼,不躲不避,笑了起来。 许文华也笑了起来。 从第三者的角度来看,这个场景其实傻乎乎的,完全是靠两人的颜值撑着才不至于显得很蠢,甚至还能看出一点儿言情小说的的意思。 「你看我做什么?」 「我是想着过几天的事情。」 过几天的事情很简单,是早就说好了的,许文华家的人要去连翘家里给她插定。按照道理来说这不关许文华本人的事情,插定向来是女子和男子这边女性长辈就够了。不过许文华强烈要求下,他也一起去,就是不出现在插定宴上而已,但是他人一定要在嘉定。 不仅仅是插定,到插定半个月后的下聘,他也会在。主要是这件事交给家里办他有些不放心,生怕最后闹出什么麻烦的事情,由他来把关最后一道,他也安心。 许文华两人也没有怎么说插定和下聘的事情,仿佛是下意识地避开这个话题,只是提了这一句就立刻像是踩到尾巴的猫一样转移了话题。 「嗯,你的新小说如何?」许文华转移话题也是够生硬的了。 两个人都有点不好意思...... 虽然许文华转移话题很生硬,但这种事情只要另一个当事人配合,那就不算什么了。连翘迅速地接过话头:「是新小说吗?已经写了一部分了,我觉得倒是不错。只是比往常写的要慢一些。」 说到这里,连翘强调了一句:「这小说本子不同于之前的,实在是太过于宏大了,想要写出这种宏大实在是太难,我也只能慢慢磨。」 这是真话,普通的小说,哪怕是那种很需要资料支持的小说,比如说连翘过去写的那部黑道小说,写起来也没有这么麻烦,写了就写了呗。但是现在动笔的《大城》不是那么回事儿,最重要的就是连翘挥笔一蹴而就之后,往往需要花费写文两倍的时间去修改。 这完全就是个细活儿,但这类辉煌宏大、场面十足的小说对连翘来说也确实是一个难点。连翘自己也是摸着石头过河,为了保证最后出来的成品,她不能着急,只能自己一点一点打磨。 第633章 那么《大城》到底算是个什么样的小说?创业奋斗小说?算是吧。但剥落掉表面的这一点,他其实是在描写那个时代。 对于连翘来说,这个时代并不是凭空出来的,是有原型的!就在连翘穿越之前的世界里,也不是没有过这样的时代!那个时候的人激情飞扬,他们用自己的双手改变着自己所处时代的城市,甚至国家,他们相信自己就是这个世界的主人,世界必然是以自己为中心的! 听起来相当荒诞,但谁又没有那样的时刻呢?在人的少年时代,这种想法最为多见。而这些人因为站在了特殊的时代浪尖,这种想法一直持续了下去。毕竟,如果生活在那种自己一举一动确实造成了巨大变化的时代,那么这种『以我为主』的心态没有什么变化,似乎也是很正常的。 第1128页 连翘父母的时代,甚至连翘自己的时代都沾到了一点儿余晖。 而这个世界呢?这个世界其实也有一样的时代,这也是连翘敢于写这个故事的根本所在。甚至连翘相信,大家看到这部小说的时候,会自动将时间带入到几十年前。 因为按照小说里说的,这就像是几十年前的事情。 《大城》的背景是海贸初开,海边城市打开了禁锢的枷锁,然后在这个前提下一代人的奋斗故事...联想到几十年前,可不是那么回事儿么! 那个时代是黄金时代,是空气中也漂浮着热血奋斗与金钱味道的年代,也是独属于一代人不断创造传奇的年底啊——很多富翁就是那些年诞生的。 真是一个狂热的年代! 连翘这个故事才写了前面一部分,但就是这么一部份,她已经越写越慢了。无他,实在是太宏大了,就算是如今的她也觉得有些掌控不住这部小说——不过她也不在意这种事,她是更擅长自己掌控住自己的小说,但是这种情况也不坏,或者说更好。 这是一种很微妙的状态,小说在作者的受控与失控之间保持着可怕的平衡,需要作者绷紧了神经,一丝唿吸也不能乱地去维繫,不然的话那就是灾难! 平庸的作品失控也不会是灾难,但这种小说的失控肯定是灾难。这就像是慢悠悠行驶着的小车,就算发生车祸,后果也好很多。但是《大城》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了,这像是一列高铁,一旦出现事故,绝对是可怕的。 这种状态维持起来很累,而且可以预见的,会越来越累,因为后面的内容必然是越来越宏大的,前面也只是一点儿开胃小菜而已。 但是连翘本人很享受这种很累的状态,说的小一些,这种状态简直超神,有这种状态的时候要珍惜。说的大一些,她有感觉,这种状态下诞生的这部作品必然不同凡响。她有一种预感,这部《大城》将给自己的生活带来新变化。 《大城》前半段的故事相对而言简单,但那也就是相对而言而已。 这个故事里,乡下小子李敢言在乡间看到出门做生意回来的儿时大哥哥,当年也算是一起玩的伙伴了,如今却混成了人上人的样子。自己想要与之说一句话都挤不到前头去! 这给了少年人很大的刺激,没有什么别的崇高的理想,甚至他自己也没有多少个人想法,他就是想要发财,想要成为所有人羡慕的人。而不是留在老家,庸庸碌碌地做一辈子农夫,最后一事无成。 这就是少年人的想法了,也只有少年人才会有这样的意气。过了这一段时间之后,就算他们还有勇气开拓进取,也不会这样笃定、这样盲目,同时也是这样一往无前了。 和家里说了这件事,家里虽然颇有微词,但还是同意了——为什么不同意呢?那个年代的人就是有这么狂热。就算家里也不知道他要做的事业是怎么回事,但在全民创造财富的热潮里,他们未尝没做过家里出个有钱人的美梦。 只不过家庭条件有限,给予的支持自然没有多少。七八两银子,两件换洗衣物,一副铺盖,还有足够一路上吃的干粮,这就是全部了,完完全全是白手起家。 但是少年人并不在意这些,卷好铺盖就上了出门的船...此时他连要去哪里都没有想好。 在连翘的笔下,这绝对是个聪明人,而且是不学有术的聪明人——毕竟是那样一个时代,他又没有背景,想要出头也就只能靠着敢打敢拼和一个聪明的脑袋了。 所以独自出门的李敢言首先去了州府收集情报,在确定福州旁边要建的『新城』有前途之后,他什么也没有做,就花了五两银子买一些家乡州府所有的土特产,然后就上了一艘去福州的大船。 他这个时候也没钱买船票了,实际上就算买的起他也不会买,因为到了福州之后说不定还有花钱的地方,他得给自己留点儿底。 所以他应聘了船上的杂工——这种杂工是临时性的,因为只包吃住的关系,很为船东省钱。同时,这也很适合李敢言这种想要搭船,而没有钱的人。不然的话,谁又愿意来做这个没收入的杂工? 一路上李敢言表现出了相当的素质,他没有读过什么书,就是在村学里呆过而已。但是他是一个很聪明的人,所以在别的小伙伴贪玩逃课的时候他都在认真上课,所以他的基本读写是没有问题的——想要搞清楚读书人文绉绉的那一套或许不行,但是读写文书啥的手到擒来。 然后就是算术,这个时候算术也算是基础课程了,李敢言甚至讨好夫子,学到了怎么打算盘!固然不算是什么高手,也远没有帐房先生那么专业,但绝对算是一个技能了。 李敢言的聪明同样应用于自己所处的环境,所以一路上他结识了大量去『新城』淘金的人——新城就在福州旁边,想要抵达新城,就得先抵达福州。如今新城的消息显然传播出来了,敢于冒险求财的人可不少! 风险是有的,但不能否认,风险越大,收益越高! 这些各色人物粉墨登场...在连翘的笔下,这些人有好人,也有坏人,或者不能用好坏这样粗暴地做出分界。只能说这些人大都聪明、坚韧、理想很大,而这类人要么足够好,以至于能够一直坚持本心。要么就极度坏,支撑他们干出一番事业。 这些人大都是中年、青年男子,但也有别的,甚至女子也有。 第1129页 小商贩、有手艺的工匠、和尚道士、妓.女、拆白党、诈骗团伙...可以说是应有尽有了。大概是之前写黑道小说积累下来的功力,这种鱼龙混杂的局面被连翘安排地紧密而有趣,一切的一切都是娓娓道来而紧张万分。 同时,这里又有一股专属于《大城》的气质! 《大城》的气质是什么?大概是那种时代浪潮的强大力量感吧。这些上船打算去新城寻找机会的人,他们大多籍籍无名,甚至有些人声名狼藉,不是啥好人。但当这些人不断汇聚,并且强调着闯荡出一番事业的打算,一切就不一样了。 相比起连翘以前的作品,哪怕是和那部黑道小说相比,这也是上上下下都透露着『粗鄙』气息的一部小说了,完全下里巴人式的生活日常,没有讲哪怕一点点的文雅。仿佛是一块刚刚从山体上凿下来的石头,浑身都透露出粗粝的质感,但同样也让人觉得很有力量。 但那就是那个时代,草莽而又充满了野性! 就是这样一群草根一样的人,当他们每一个人的样子逐渐袒露,也让连翘写的时候有些感动——感动于那个时代的浪潮!而当她自己也被自己的小说感动的时候她就知道了,她已经成功了一半。 而男主人公在船上的表现也可以说是可圈可点,特别是智斗诈骗团伙,反过来坑了对方一手的行为让人意识到这个乡下小子可没有一点儿木讷或者淳朴...他会在新城生活地很好的,他就是适合那个地方! 福州下船之后李敢言卖掉了自己的货物(其实一路以来每到一个地方他就会考察当地的情况,看看有没有可能做生意。所以这个时候的货物早就不是当初从家乡州府购进的土特产了,而是几次低买高卖之后的东西)。 将货物卖掉,李敢言手头就有二十多两银子了,相对于很多来新城闯荡的人,这已经算是富有的了。他早就听说过了,新城这边初建,此时新城第一批纺织厂都还没有建立起来,甚至还在平整土地呢! 谁都不敢肯定新城的未来,那些有钱人可不会这个时候入场,一个不小心不久亏的血本无归了么!按照他们的投资策略,宁肯赚的少一些,也不能有太大的风险。 而愿意这个时候来新城看看机会的,那基本上都是赌徒了,而赌徒哪有什么有钱人!一个个口袋比脸还要干净——李敢言到底是农村孩子,多少还是板正一些,出门的时候手头没点儿东西心里不踏实。 很多从小投机的人就不会那样了,他们口袋里没有一分钱也不着急! 只不过这笔钱还是太少,哪怕是作为第一桶金也太少了,做不了什么大买卖。 好在此时的新城也很难说有什么大买卖——就算有,也不是李敢言一个初来乍到的乡下小子能够染指的。 然后接下来就是李敢言的一场个人秀了,在随着人潮往新城去的过程中,他逐渐意识到新城的情况复杂,三教九流在这里汇聚,新的秩序还没有建立起来,这是最混乱的时候。 这种时候被人弄进了类似后世『传.销组织』的团伙似乎也不怎么奇怪。 第634章 男主李敢言只是想要进入新城,拼搏一番,然后有朝一日出人头地而已。而在最开始,面对这个还没有建成的城市,复杂程度显然是远超于他的认知的。所以一开始的时候他并没有选择单干,而是寻找起了阻止。 华夏传统之一,出门在外相信同乡。 古代,甚至现代人,对于同乡都是看的很重的,毕竟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如果是同乡的话,显然出事的风险是远低于一般情况的。但这也就是一般而言,说起来这个世界还真有『杀熟党』呢!利用的就是比别人亲厚的关系,然后给自己牟利。 跟着一起的乡党走...但李敢言到底是李敢言,很有头脑。虽然并不一定了解这些人的骗人手法,但很快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不同于一般人这个时候闹出来,男主角知道敌众我寡,即使闹出来自己也只能乖乖认怂。所以一直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乖乖认怂,直到看到了好机会才巧妙跑走,这个过程中还反过来坑了自己这些『同乡』一把。 大快人心! 这一部分内容既是在展示主角李敢言的聪明才智,也是在说明新城的情况复杂。 而经过了这样一段开场曲,男主角总算到达了从小说一开始就一直在强调的『新城』——说实话,此时的新城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笑话一样。原本根本就是农田和荒地的土地还正在平整当中。 纺织厂什么的还没有影子,但是已经有人用一些非常破旧的材料瞎对付成了临时建筑。这些临时建筑起来,显然不是政府规划的结果,只是某些人自己弄得——没有地契,更上不了房契的那种。 官府对这种情况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率先涌入新城的施工队正在营建,但供应这些施工队的日常种种,靠官府的力量实在是太难了,主要是耗费太大,还容易办坏。相比较而言,让民间自己调节是一个好得多的主意。 而这些这个时候过来的人也可能成为新城未来的居民,甚至投资商,所以何必要把人往外头赶呢! 将来他们的临时建筑阻碍了新城的营建,拆掉就是了——现代要拆房是很难的,各方面都要协调到位,而且很怕当地居民不乐意,然后就做了钉子户。在长期拉锯战中,项目负责人能愁的掉光头髮。 第1130页 古代就不一样了,官府强势的不行,小民似乎也不觉得这种强势,甚至是影响到自身利益的强势有什么问题。 别说这些房子本来就是违规建设,没有房契,随便推倒也说不出什么来——你在官府的土地上修了房子,官府不同你计较也就罢了,人家推倒了你管得着吗?就是房子有房契,事后补贴房子就是了,服从官府的调配,现在拆掉一所房子而已,这又有什么问题吗? 当然了,还有有势力的大商人大贵族什么的,他们占下了土地,修建了房屋,恐怕就没有那么容易还回来了。但这又是另一种情况了,大商人大贵族根本用不着这种无赖手法,他们大可以和官府说一声,然后就在原本规划的住宅区里选上一大块优质土地建造居所。 他们甚至不用花钱,官府就会乐呵呵地奉送。 这不是官府谄媚到了那个地步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对于新城这种什么都在创业阶段的城市,有大商人大贵族愿意来这里定居,这已经很好很好了。一方面这意味着他们对新城的信心,有利于新城吸引更多的人。另一方面,他们既然来了,就不可能仅仅居住那么简单,不然的话为什么来新城呢?必然还有投资的想法。 这都是以后的金主!这就像是现代,某些新开发的地区为了招商引资,应对外界资本也是很热情的,各种特级待遇层出不穷...白给厂房,甚至几年之内税率极低,这都是有可能的。 这样的新城无疑是丑陋的,大地上一半是营建了一个开头的厂房,以及各种公家建筑,另一半是凑活着拼起来的私人建筑,缺少规划,只是胡乱堆砌着而已! 特别是男主角来到新城的时候正赶上城门开,这个时候旭日东升,一望无际的平地让他能够看到地平线,因为杂乱的建筑工地,地平线竟然是锯齿状的。 但不能否认,这样的新城也是生机勃勃的!大量的投机者涌入这里,不停地寻找着发财的机会,这里无疑是冒险家的乐园。 这样的生机与丑陋、粗野交错在一起,形成了一种极具野性的气质!不受拘束、充满攻击性、生命力顽强...... 就是这种野性,一下击中了男主角,仿佛是一见钟情:他的内心告诉他,就是这里了!这里就是自己的事业!当然,细究起来这个时候的他其实脑子里没有想太多,他当然不会知道,自己人生的命运会完完全全和这个城市纠缠起来。 李敢言刚刚来新城的时候没有随便出手,这个时候来新城的人,特别是那些单干的,往往都是做点儿小生意。现在新城人不少了,但是各种生活必需品都缺,做小商品生意本钱小、简单、收益却不算低。 但李敢言并没有这样干,他还不了解这个城市,所以绝不会贸然行动。 他搞定了住处...其实就是一个睡大通铺的地方,同屋的还有十来个人。其实李敢言身怀『二十两银子的巨款』,想要找一个单间的,至少这样安全很多。但是转念一想,这个时候的新城很多时候根本算不得有治安(官府人员还没有全部到位,而且大多盯着营建工作,哪有时间和精力管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这种情况下,一个新到的年轻人住单间,这难道不是告诉别人自己是有些家底的吗?之后的要是被人抢了、被人偷了,根本无法可想! 所以他干脆装作一文不名的样子住进了大通铺,至于说那二十两银子,他分散开来藏好,比如说被褥里、枕头里、衣服暗袋里等等。别人看自己没钱穷鬼的样子,基本不会找上门,就算找上门了也不至于丢掉全部的钱。 有了一个住的地方之后,李敢言才开始上上下下逛看新城,这么一圈细緻地跑下来,让他确定新城现在最赚钱的活儿就是找官府承包营建工作。但这个工作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本钱不能少! 官府对于营建者是有资质考量的,要是随便一个人就可以做营建,日后建筑出了问题去找谁去?必须是有固定资产,并且能够找到足够分量担保人的那种。那样的话,将来有什么事也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所以这个就首先被排除了,但是那种小本的日常商品生意李敢言又看不上,在新城做这个生意虽然也算是比较赚钱的了,但小生意始终是小生意。要真这么积累财富,等到新城真的建立起来,错过了最佳腾飞机会,也攒不到多少钱,最多就是成为一个小商铺主人那样的角色。 只能说主人公确实是不同于一般人的人物,在微末的时候就已经将目标定的很高了。能不能达到目标是一回事,现在有没有这样的雄心壮志又是另一回事儿了。 主人公李敢言看上了给营建队伍提供砖石泥沙之类的生意,营建队伍採购这些的数量是很大的,大多不会自己去做这个繁杂的工作,有人脉的就会包下营建队伍的这些需求。而如果不是大商人的话,往往会转包一层——实际上大多数人都转包了一层出去!毕竟,本身如果是有实力的建材商人,也用不着走关系...... 而转包了一层之后就什么牛鬼蛇神都有了,有的是自家有货物来路,或者自己干脆就是小型生产商。有的则是什么都没有,拿下订单之后再去福州找小作坊下订单,赚个中间商的钱。 当然,要拿到订单得和承包人搞好关系就是了。 这难不倒男主角,准确地说,这其中难度也不是很大。毕竟现在的新城处于高速发展期,典型的机会比人多,承包人也要想办法保证自己的货按时按量交付。这种时候有一批能干的转包人就很有必要了...略施小计之后李敢言拿到了一个不算大的订单。 第1131页 拿到订单之后他很快赶到福州,找到作坊进行生产。 过去他在老家的时候老家也有烧砖的窑炉,就是那种村里的小窑炉,纯粹是为了村里人盖房子用砖瓦方便——成本比普通作坊高一些,可算上村外运送砖瓦的路费,村里的窑炉还划算一些呢! 李敢言的父亲就会烧砖烧瓦,李敢言也在旁边打过下手,所以基本的情况还是能高清的。 因为新城的营造工作,不只是新城周边开始起各种烧砖烧瓦的窑炉,福州这边的作坊更是加班加点地工作。男主人公拿着订单都不见得能搞到货...但这怎么难得倒主人公! 他很快提醒了因为订单太多而不愿意接单的作坊主——他也可以将自己的订单分包出去啊!丢给福州周边的村子,只要距离福州不算太远,又有通路,运费不至于吃掉利润,那就行了! 村子里一般都是有自己的窑炉的,平常使用率并不高,如果福州的作坊找到他们,他们为了赚钱,肯定会日夜不停开工的! 作坊主内心很清楚主人公说的绝对可行,于是接下了订单,说定了拿货时间。 就这样,通过倒卖砖瓦泥沙这类,男主角开始积攒下一些钱财。同时,他也从大通铺搬了出来...这个时候他已经不是一开始什么都不知道的愣头青了,知道哪里的房子更加安全,更加有保障。 第635章 说起来,新城这个地方因为缺乏官府的节制,所以表面上看起来真的很乱,但其实还是有自己的规矩的。一个战场,你不去占领,你的敌人就会去占领,官府没办法维稳,自然有一些黑道团伙跳出来。 别笑,就像是交税一样交保护费,真有什么事儿这些人是肯定要管的!如果不管的话,居民就会用脚投票,交保护费给别的黑道团伙——好嘛,这可比推翻一个混蛋的官府要容易多了。 租下了单间,甚至买下了一个十多岁的男孩儿帮着跑腿...看起来李敢言的新生活要开始了,他是要干一番大事业的! 就在这个时候,他遇到了一男一女两个骗子。这两人的骗术很巧妙,至少比主人公之前遇到的那些要巧妙地多。但李敢言在新城歷练了一段时间之后早就不是一开始的乡下小子了,从一开始他就识破了这一男一女! 他之后做的事情是顺势而为——黑吃黑!而在发现这一男一女其实并不是什么坏人,而是受人控制,然后才不得不如此这般的时候,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带着这两人筹划,反过来进一步黑吃黑。 主人公这里做的相当巧妙,明明是行骗的勾当,却被做出了沙场点兵、运筹帷幄的气势。同时,充溢其中的全都是聪明才智,这是一种哗啦啦流淌地很快的聪明,一个不注意就已经打了一个来回! 最终李敢言赢了,而且将自己隐藏的很好,同时对手也消弭于无形...然后当然是大赚了一笔。 这笔钱对于李敢言来说很重要,有了这笔钱他就可以在新城城郊买下地方,然后筹备出砖窑了! 至于说原本行骗的一男一女,他并没有将两人收服。两个惯于行骗的高手,就算知道他们本质上并不是什么坏人,也不敢接这个烫手山芋。至于说那一男一女,他们也不敢跟着李敢言啊! 李敢言在这次事件中表现出的头脑、冷静和心狠手辣,这都远远不是他这个年纪的年轻人应该有的,让旁观者觉得胆寒...... 哪有那么多一见如故,又或者拯救于危难然后成就的佳话?对于新城这座不断吞噬着欲.望与人口的城市,人们匆匆而来,然后又匆匆而去,更多时候是通过利益绑定在一起的,至于别的东西,很多时候都是持怀疑态度的。 所以对于李敢言和那对一男一女来说,对方都是不可信的,与其多做无谓的试探,还不如就此别过,然后这辈子都不再见了。 或者说,再见面的时候双方都会否认曾经见过——他们这一次一起做的事情并不合法,做了的同时,都只当自己没做过一样。 说实话,李敢言的所作所为在小说人物中并不算多么出格,看《金瓶梅》就知道了,主人公西门庆能做到后来的山东第一等财主,难道靠的是真善美、小清新?人家靠的就是无耻,靠的就是许多见不得人的勾当! 这类小说人物还很多...不过时下也没有人将这当回事儿。还是以《金瓶梅》为例,本来这类小说以及这类人物本来就不是为了弘扬正确的价值观,他们只是确确实实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的某一类人,然后作者将其描摹出来而已。 读者看这类人物,也不是因为贊同他们的行为,更多时候他们代入这样的主角,喜欢的是他们有钱有女人而已。在这个前提下,大家有意无意忽略了小说人物的罪恶,又或者拿这个也当成是人物特徵的一部分。 毕竟『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嘛! 当然,最后由这样人物建立起的辉煌事业,有朝一日轰然倒塌,这似乎也不是什么让人觉得奇怪的事情。 但连翘笔下的李敢言不一样,这个人物也做了让人觉得『不太妥当』的事情,似乎这样有违君子之道啊!但这并不让人讨厌!或者说,大家更喜欢这个角色了,甚至不觉得他有什么问题,纯粹觉得这真是一个要干大事的聪明人! 这就是之前的很多描写发挥作用了,在连翘的描述中,新城已经成为一个特殊的地方了,这让他们想起了距今大几十年前,那个时候也是充满了机遇、财富与野性的时代,和小说中的新城何其像! 第1132页 那个时代的草莽气在小说中显露无遗,通过主人公以及其他人物的眼睛读者可以很清楚地明白,不可以以现今的眼光看待那个时代!那个时代要是真正没有一点儿气魄,不能捨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还真办不成什么事儿! 特别是对那个时代有了解的人,读《大城》就更有体会了! 连翘暂且只将《大城》写到这里,而后来连载到这里的时候,读者有很多讨论! 这部小说实在是太特别了,不讨论也说不过去啊!在这部小说里连翘特意收敛了文字的技巧,让文风看上去有一种粗犷的力量感,这一切都是为了小说本身的风格服务。但这并不代表小说就土气了起来,应该说,这部小说才是连翘至今为止才华的巅峰显现! 此前大家都猜测连翘可能会写演义小说,现在看显然是猜错了,但是,大家并不觉得失望。至少从现在的情况来看,这部不是演义小说的小说,才是最佳的演义小说! 是的,这里没有讲王朝建立,没有新皇打天下,没有很多英雄豪杰。但那又怎样?实际上开篇不凡,没有说王朝建立,偏偏就是王朝建立!没有新皇打天下,偏偏就是新皇打天下!没有英雄豪杰?或许那些市井人物和大家印象中的国之柱石差的远了,但他们在那个时代,其实也不落英雄豪杰之名! 连翘的天赋在这部小说里可以说是表现的明明白白,每一个人物都充满了那个时代的特色——他们虚荣、耽妄、野心勃勃,因为不满于现状而生出野兽般的兽性!这样的人物本来应该是故事里的反派,但在这个故事里不是,甚至主人公李敢言何尝不是这样的角色! 但放在那个时代,然后理解他们的内心,这一切就变了! 华夏人自从喊出那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时候,很多事情就不同了!一个人,想要改变命运,从底层人物到天子皇帝都可以做到!拥有野心,拥有改变命运的强大念头,这本身不是一件坏事! 说到底,这些人物只是想要改变命运,只是不满于现状罢了。对此,读者怎么可能不心有戚戚焉——书中人物的念头,他们也曾经有过,只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最终都无疾而终了而已。 正如《大城》中借某个小配角之口说道『我就是不甘心被个方方面面都不如我的人压在脚下,就因为他有个好出身?那我就要靠自己起来,然后有朝一日让我的儿子被人指着说,他就是有个好出身罢了!』 他们不甘于现状,实际上这种不安分本身就是社会进步的动力! 在书里看到这样的时代,读者只觉得热血沸腾,恨不得参与进去,末了道一声『我们到底晚生了几十年』,要是正当其时,肯定要大干一场,风云激盪的! 说实话,连翘的《大城》也吓到同行们了。虽然被连翘惊吓已经变成是一件比较常见的事情了,她的哪一部小说本子不给人以惊喜,这才是怪事儿呢!但无论怎么说,优秀就是优秀,大家习以为常并不能改变其优秀的现实。 这类主人公创世纪一样的小说几乎是前所未有的!或许演义小说里有英雄豪杰建立新的王朝,但在主人公创造财富这方面,到底没有人写出这种史诗故事。或许有一些创业致富的故事,但那些故事对于创业本身的描写是寥寥的。 依旧以《金瓶梅》这部奇书为例,其中的主线之一就是西门庆从临清一个土财主最终成为朝中有人脉,地方当官,并且身家极其厚实的山东大富豪。而在这个过程中,固然有对他的发家史有过非常细节的描述,但本质上依旧是一条断断续续,隐藏在日常生活中的线索。 这还是小说主线呢,都是这样,更不要说其他作为暗线,或者支线的时候了! 其实也不是没有真正以致富为小说内容的小说,但偶有新人写写,出来的成篇却不尽如人意。有些东西经歷过就是经歷过,没有经歷过就是没有经歷过。有几个人经歷过创业致富,而且还不是一般二般的致富? 没有这种经歷,甚至平常生活中根本接触不到有这样经歷的人,写出来的东西纯粹就是臆想而已。某些读者看个乐呵,倒也不错,可要说引起多大的凡响,那就不太可能了。 事实上,就算有相关经歷,也不是人人都能够将经歷转化为能够打动人的小说的。真要是那样,世界上最好的小说作者就该是那些各行各业的佼佼者才对,只有他们有着切实的经歷。 介于这样的情况,连翘可以说是又开闢了一种题材——不是说她是第一个写这种题材的,而是说她是第一个将这种题材的魅力展现出来了。 「只不过后来者想要接着写这样的故事,恐怕很难。」面对这样的新题材,丁一新老神在在,似乎是思考过很久的样子。 「这样的故事,其中的内容需要很多经歷,不然就是仔细收集很多当年的旧事,然后精准地挑出适合放到小说中的——连小姐自然不是有这种经歷的人,那么久只能是后者了。但...」说到这里的时候丁一新故意停了停。 好朋友王思齐却不用等他接着说,而是自己跟着道:「但只是这样依旧是不够的!纯以小说而言,《大城》可以说是形神具备!小说里写的东西只不过是形体而已,关键是其中还有一股非凡气质,没有这个,小说本子固然依旧有趣,但绝对要失去一半的光彩!」 第1133页 两人都很清楚,就是小说中属于一个时代的豪情!无论是小说中的人物,还是那个时代本身!那种人人奋进的狂潮被连翘描摹了出来,由此,在这样的舞台上发生的创业神话,这才有了极端的魅力! 进一步说,已经接近史诗了! 第636章 连翘此时尚且不知道,《大城》这部小说对连翘来说是具有完全不一样意义的!之前的《二头刻》当然也很有意义,从某种程度来说,《二头刻》仅仅凭藉创造的销售神话就足够连翘正式进入『登顶预备役』。 现在还没有人喊出连翘是业内登顶选手,那只是因为连翘本身的『资歷不足』。 资歷这个东西有的时候就是这么奇妙,看起来没有鬼的用,好多能力不行空有资歷的前辈都还在业内呢,但面对拥有绝对实力的后辈,又有什么用呢?但是有的时候,它又会发挥决定性的作用。 比如说连翘现在,大家都认可她的实力,认可她创造出的一次次奇蹟,甚至可以接受她女子的身份——不是没有女子走到大神这个级别,只是很少,而且这样年轻的绝无仅有(实际上将范围拓展到不只是女子,也是绝无仅有的)。 但即便是这样,人们也很难接受一个二十岁不到的登顶选手...这太超出大家的常识了。 要知道他们这一行是有天才的,而且还有很多很多的天才!更有甚者,很大程度上由天赋决定了可以走到的上限。所以,大家对于年轻的大神级作者不难接受,许文华是这样,连翘也是这样。 但是登顶选手就是另一回事儿了!或许有的人一出道就能一鸣惊人,然后成为行内行外热议的焦点,水平远超前辈,达到大神小神的程度。可认可度这种东西却不是简简单单的实力可以跨过去的...大家知道连翘的实力不差,与登顶选手相比并不弱。 但她是登顶选手吗?不是。可以这么说,登顶选手与大神作者的差距并不在实力上,而在认可度上!在于是不是全国读者都认这么个人! 此前丁一新和宋志平能够登顶,丁一新走的是王道路线——天赋好、成名早,也勤奋,后来随着时间推移,作品越来越多,名声逐渐向全天下传播,最终水到渠成。 宋志平则剑走偏锋一些,一方面是丁一新登顶之后,京城这边心有不服,得推出一个也登顶了的作者,不然岂不是低了一头?恰好这个时候宋志平如同一道流星划过夜空,闪亮非常。 他先是有游歷天下的经歷,甚至各地都呆了一段时间,大力的宣传让京津地区之外的其他地方读者也大概知道有这么个外地读者很有名气。然后就是他成为了史上单本小说最赚钱的作者——即使说起来他这部小说并不是卖的最多,之所以能给他赚这么多,其中有很多商业操作才做到这个地步。 但是普通民众是不会管这么多的,他们只知道这个作者创造了记录,将一个作者单本小说能够赚到的钱提升了好大一截!这个数字确实让人羡慕嫉妒恨,所有人看着这个财富神话,恨不得自己就是宋志平本人。 因为这个财富神话,那两年新入行的人真是特别多! 后来因为多方加持的关系,宋志平也走向了登顶。然而剑走偏锋还是有后遗症,那就是在评定谁是行内第一人的时候没有什么悬念的,败给了丁一新。在同行的眼中,宋志平登顶太取巧了! 然而即使是取巧了的宋志平,其实细究起来资歷和积累也到了一个很可观的地步。也就是说,想要那样取巧也是有前提的,如果不是宋志平先有了那样程度的积累,想要取巧也是不能够的。 连翘现在就是这样,说她是大神,没有人会觉得有问题,她就是有那个实力...可要说登顶?这实在太勉强!这可不是后世,一个明星一旦爆火,短时间内全国人民就知道他了。 这个时候受传播方式的影响,大众反应常常是慢很多的!别看连翘在几个比较发达的地区都很有声势了。可一旦到了相对偏僻的地区,不要说比丁一新、宋志平了,就是和几个老牌的大神相比,那也是多有不如了。 在这个事情上根本不能讨巧,就是得靠时间来积累。说起来连翘已经算是积累的比较快的了,至少在比较偏僻的城市还有人知道她的名字呢!这就算是个开始了,种下火种,之后的事情就会顺利很多。 而有这样的好事,靠的并不是连翘的运气好,靠的是她确实业务能力出众,以及足够勤奋。前者就不用说了,其中种种都是明白了。关键是后者,连翘虽然出道时间相较于她的地位已经是很短了,但看她的作品表,一点儿不会觉得这个女作者资歷浅! 她的作品多,而且每部作品都能维持精品的质量,这实在是太难得了!以她的创作字数而言,并不比其他的大神作者少,如许文华这种惫懒又年轻的,实际上创作字数早就被她反超了! 只是欠缺时间发酵,没有让这些作品带来的人气完全发酵。 《二头刻》的销量神话让连翘进入『登顶预备役』,《大城》的意义却丝毫不下于《二头刻》。哪怕《大城》才只有一个开头而已,已经有人断言:如果《大城》能够一直保持开头的水准,这部小说之后连翘恐怕就要登顶了! 这个言论一开始出来的时候引起一片譁然,因为大家显然还没有做好准备迎接一个如此年轻的登顶作者。但在争论开始之后,反对者又无言了。 第1134页 是啊,面对贊同者的提问『说说看,除了资歷,乔琏先生又哪里不够格登顶呢』,他们无话可说。因为除开一些无脑的,大家都是有眼睛的,发表言论自然要讲究基本法。 不过这样的反响和争论也是《大城》发表后的事情了,现在的连翘还没有发表《大城》——她正准备着回家过年,而今年这个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显然会非常『热闹』。 连翘和许文华天马行空聊了聊《大城》,然后就将许文华赶走了...许文华那么大个人杵在那里实在不能当看不见,进一步也很容易打扰自己正在做的工作。本来就是回家之前一点儿零碎的事情了,要是没有许文华在这里和她东拉西扯,恐怕早就做完了。 为了确保今天不开夜车,连翘决定把这个打扰自己工作进度的傢伙赶走! 「明明是你自己个儿不专心,结果还是我的错了?」许文华嗤笑一声,倒也没有让连翘真的上手赶人。在连翘眉毛闻言挑起来的时候就转身施施然走了。 「明日我送你走...反正过不了多久又要见面了。」 人离开了,只丢下这么句话——许文华说的也不错,就算连翘这边离开苏州了,两人没几日也是要见面的。 插定就在腊月初三,下聘则是在腊月二十三,小年的前一天!据说是因为小年之前一年的工作就完全结束了,不好再多做什么(其实那个时候还是有一些人要做生意、做工,不过那是为了生计奔波,不能与之相比)。 想到这个事情,连翘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还晃神了好一会儿。等到注意力再次放到登记年礼的小笺上,时间又不知道过去多久了。连翘哀嚎一声,赶紧驱散脑子里已经打结成线团的一堆事情,先专心做事起来。 第二日,连翘和往常回家没什么两样上了船,唯一不同的是这次许文华来送她...唔,其实往年也有送的时候,只不过很少。因为这又不是远离故土,离别之后此生难见的那种离别,说不得过几日就要回来的,那有什么可送的? 许文华说了好些话,然后被连翘嫌『啰嗦』,让船夫快快开船,总之将许文华撇在了岸边。 直到船走了七八米,连翘才从船篷中伸出来,朝许文华挥挥手:「都晓得了!你别担心你,快回去吧!」 许文华本来已经『河豚.jpg』了的,这一下又笑了起来。 旁边的小厮不懂,实在是他家少爷许文华和『连翘小姐』的操作让他们这些围观的看不懂啊!说好,那是真好,没有什么不能说的,外物什么的在这两人眼里也从没在意过。 但有的时候吧,两人又变脸忒快,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绝交』了。你说他们是在好玩儿,像个孩子一样?倒不是那样。看他们因为一些大家觉得没什么的事情争起来,那是真的来劲了,而不是一时上头【鬼咧!才不是什么『没什么的事!那是主义之争! 但硬要说两个人脾气不对,以后相处起来恐怕难以长久,这又不对了。明明是真的有很大的分歧,也像模像样地生气了,结果随随便便又重新好了起来。 懵懵懂懂的小厮忍不住问自家少爷:「少爷,您和连小姐...嗯...」 许文华用关爱小孩子的眼神看了眼小厮,只是摇了摇头:「你懂什么...」 然后陷入了自己的思绪。 连翘自然不知道自己离开之后还有这样的故事,保持着耍了许文华一把的好心情,一路往嘉定去。最终在下午晌抵达了嘉定,因为没有确定回家的时间,所以也没有人在码头接她,她只能找车马送自己这一行人以及箱笼包裹回家。 连翘到家的时候照例引得许多人来看...在连翘『乔琏』这一重身份曝光之前,是没有这样的事情的。但连翘已经曝光了,自然有有大把的街坊邻居来看热闹! 其实也就是看个新奇而已,着名的小说作者都是很有名气的,同时又好像离普通人很遥远。忽然有个街坊家的孩子成为了知名作者,不管是不是真的对小说作者感兴趣,就算是冲着将来对朋友有谈资,也得来看看啊! 连翘经过几次这样的事儿,多少已经习惯了,和各家认识的长辈打招唿,等到行李之类全部搬进了家,这才拱着手告辞进院。 家里依旧没什么变化,吴美娘让人将连翘带回来的行李分门别类地收拾,自己则是拉着连翘桌边坐了,然后伸手碰了碰连翘的脸颊:「这腊月里头天寒地冻的,多冷啊!怎么不在路上用手炉?」 连翘一边将手放在旁边的薰笼上烤火,一边不太在意地道:「那也太麻烦了,今日回来行李多,一路上又是舟车换乘的。手上带着个手炉忒累赘,要是放下吧,那个带着火星子,也不敢乱放...」 现在这个时间点确实很冷,但也没有冷到少了个手炉就要死。连翘身为一个在现代生活的人,其实是对自己比较粗糙的... 一般来说古人比现代人粗糙,因为条件有限。但如果条件换一换,事情就不能那么说了。说起来连翘在现代就是普通小老百姓一个,享受的也是普通民众的待遇,真正精细的日子是没有过过的。 而古人虽然普遍没有现代人过的好,但他们人工便宜,这方面的享受与细緻,那真是远超现代人(前提是家里多少有些钱,不然就没必要说这个了)。 第637章 连翘这一次回家依旧免不了当一当吉祥物,随着吴美娘走亲访友看一看。不过不同于之前,展览一番之后就可以休息,这次显然要持久一点,除了大家有新的问题问她,就在于吴家那边围绕着连翘即将定亲,有许多不同的声音。 第1135页 「他们哪有那许多说的!」连翘心里不爽,但又不能说什么,一个个的都是长辈。不要说是古代了,就是现代,也没有说的太厉害的习惯。 张贵子听连翘这么直接,也笑了起来:「你就让他们说吧,除了说说,长辈们又能做什么呢?」 这句话说的在理,连翘很快接受了这个说法。 早在之前就有连翘的许多亲戚打量着给她寻摸亲事...都知道连翘生的好,家里还有一份好财!她没有个兄弟什么的,家里全部可都是她的!当时旁敲侧击着要给连翘牵红线的可以说时不时地都会出来遛一遛。 而等到连翘知名作者的身份暴露,事情发生了变化,一方面是一些亲戚退缩了。不是所有人都没有自知之明的,晓得自己手头的人差太多,自己也就不好意思开口了。另一方面却是一些人更上心了,常常有热情的不得了的亲朋去找吴美娘攀谈,还不就是想牵线搭桥结下亲事。 只是吴美娘精明,总是被她三言两语挡了回去。 虽然知道事情不是那么容易成的,但挡不住这件事的收益实在太高,于是有了许多人的契而不舍...直到连翘的亲事已经有了尘埃落定的传闻,这些人依旧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我听说连翘侄女儿要与那个什么、什么,唉!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小伙子,总之也是写小说的定亲——我劝表妹别这样,那个人我也听年轻人说过,都说什么这也好那也好的,可是这样的男人却是最不实惠的!」 说着说着这位连翘有些眼熟,但实在想不起来具体哪路亲戚的妇人就道:「我要说的这个后生就不一样了...」 这下不用连翘开口,连翘的小舅妈尤氏就已经笑着开口了:「哎呦哟,田家小姑这是哪里找来的人物?什么都没有,也敢来我家提亲?莫非是田家小姑来开玩笑的。」 还半真半假道:「田家小姑可别羞辱我家外甥女儿啊!」 不知道这位妇人是真的这么想,还是装傻,只听她道:「这、这说的什么话?我也是为了侄女儿好,这才上门促成婚事的...连翘侄女儿一个女孩子家家,那么挑剔做什么?反正她什么都有了,还用求别的?这个时候找个什么都没有的,还好拿捏呢!要真说成这门婚事,未来女婿能不念着恩情?」 听到这个说法,在座的都只是笑笑了,无耻也得有个限度——只有吴美娘没有笑。之后说话的时候她再也没有和这位妇人说话,甚至这妇人主动和她说话,她也只当是没有听见一样。 连翘本身对这种有很多难缠妇女参与的集会没有兴趣,甚至可以说是讨厌!所以每当家里有这种集会,她都会尽量跑掉躲开,实在避无可避了,也就是出来坐坐,打个招唿,然后很快就会进入内室,或者回自己房间。 至于说理由,需要理由?有的时候吴美娘懒得解释,她也知道这些别有用心的『亲朋』并不让人喜欢,连翘不乐意应对她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实际上如果可以的话,她也不怎么想应对这些人。 所以这些人如果知情识趣地不去问为什么连翘不在这里,她不会说什么,继续虚与委蛇就是了。但如果有人连这点儿眼力见儿都没有,她也不会费尽心思地安排一大堆,说出来的理由往往随便的感人。 「有点儿小病,大夫说了,最好不要见风,最好外人都不要见。」 「出门会朋友去了...您说她闺房里有人?那是丫头呢!家里小丫头正收拾房间。」 「放这孩子后头屋子里坐吧!虽说她比别的孩子大胆很多,但这些日子总算是知道些女孩子的矜持了。晓得你们这些长辈来会说什么——惹不起还躲不起么!」 许多的话不只是藉口很随便,而且仔细听听,总觉得还有一些隐含的意思,听起来异常地嘲讽——『外人』、『惹不起还躲不起』什么的,好像是意有所指,但又没有说破,以至于这些人想要发难也不能够了。 吴美娘的举动当然被其他人看在眼里,这个妇人心里打着小九九搞事情的时候旁的人都是看笑话一样,但因为不想得罪人,所以也就没有多说话。然后就是吴美娘一点面子不给,再也不搭理她了...这种时候其他人哪会不知道该怎么做! 就如同连翘与吴美娘说的那样,帮助亲戚,有亲朋求上门来了,该帮的只能帮。只要没有超出限度,不论情愿不情愿,也只能这样了。老话说『朝廷还有三门穷亲戚』呢,纵使是再高大的门户,也有故旧打秋风的时候,这就是时下的风气! 也别把这当成是一种无理取闹,套在这个时代其实也不是不能够理解。这个时代的家族等亲朋关系网络其实充当了某种『社保』,这个时代是很看重亲朋的关系的,彼此之间相互关照是一种众人认可的潜规则。 虽然也有见死不救、一毛不拔的,但那究竟是少数,而且很伤人品。一旦做了这种事,也就默认自己将来有事会得不到亲朋的帮助。 不过,道理是这个道理,不可否认的是施救者肯定是占有优势的——求救者是求人的那个,既然是求人,态度就要摆正!这是连翘的想法,吴美娘也相当认可。 帮人归帮人,但就算不指望受助的人有什么报答,甚至不要求他们心怀感恩,毕竟人的内心怎么想,这不是能够人为控制的。可、可至少没有道理施救者要受求救者的气吧? 第1136页 连翘上辈子看一些悲情英雄做主题的文艺作品,最讨厌的就是做英雄的主角因为种种原因反而要被这样怀疑、那样排斥。不可否认,人类作为一个群体的时候总是有各种不理性、不聪明的表现,而且人类也的确会对过于强大,强大到让人不觉得与自己是同类的存在有排斥之心(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真是一句相当理直气壮,但仔细想想也很残酷的话)。 但无论怎么说,连翘还是会觉得英雄做的太累了!大概是奉献精神不够,如果是她做英雄,除非是受崇敬的那种,比如说人民警察什么的,不然她可能不会一边做英雄,一边被自己保护的人『伤害』。 大概她就是那种做警察都不愿意做卧底的人吧... 总之,帮助亲朋是可以的,这些亲朋有没有感恩之心也不是很重要,反正她又不是为了别人感恩才做这些的。说的自私一些,她只是为了符合社会期待而已。但是,这些人既然是求人的,那就要有求人的样子。 态度好一些,难道不会吗? 从这一点上吴美娘适应地极好,说到底她也不是一个会委屈自己的人。既然一定要面对这些因为对自家有所图而凑上来的亲朋,不能反抗,那就享受吧! 于是这些人来的时候吴美娘从来不会委屈自己,说话不中听?吴美娘可不会忍着!她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围绕着自己的圈子表示:这一届的小伙伴不行啊! 然后其他人只要不傻,就知道该怎么做了,这个人很快就会被排挤出圈子,而这也不会伤害到吴美娘的名声。因为其一,吴美娘不是无缘无故就对一个人冷淡的,事情的前因后果说出来,谁会成为笑柄,这是很明显的。 其二,说到底名声这种东西是掌握在大多数人手中的,所谓三人成虎、众口铄金,就是这个道理了。就算吴美娘是无理取闹好了,但因为将人排挤出去是集体一起做的事情,这些人会自打脸吗?于是在亲朋好友的圈子里,这些人的声音足以盖过被排挤出去的那一个了。 连翘现在就是和张贵子说这些日子那些围绕着自家的『亲朋』又有哪些人,闹了哪些笑话。 张贵子听的好笑,有的时候也会开解连翘一二,末了也不得不感嘆道:「你这样发达起来了固然是好事,但因此也会多许多过去没有的麻烦呢!」 连翘挑了挑眉毛,张贵子的话她是贊同的,不过这话她自己不会说。说到底这是一种幸福的烦恼,多少人明知道有这样的烦恼还是会选择这条路,所以由她来说就显得有些矫情和炫耀了。 「确实有这样的事儿...人心有的时候就是这样的,这些人如今这么捧着我家,也因此有些获利。但我敢肯定,不少人宁愿我家没有发达起来。」见不得人好这种特质,有的时候看起来无足轻重,最多闹出一些不大不小的笑话而已,但仔细深究就会明白这是一种多么『恶』的特质。 因为这是讲不出来多少因果的,纯粹就是人的自私本性,以及其他很多纯粹的恶意在起作用。 「大家最喜欢的亲戚绝对不是比自家好太多,但也不能差太多,因为会看不起,鄙夷起穷困潦倒,又或者担心会赖上自家。最好就是差不多,所谓和光同尘——当然了,若是能比自家差一点点那就好了。」连翘说的老神在在,同时又隐含着意思戏嚯。 听到连翘这样说,张贵子忍不住大笑:「你这人怎么这样刻薄起来了,难不成是近墨者黑?」 连翘这番话有什么问题吗?没有问题,因为大众就是这样的。但像连翘这样直白且尖利地说出来,那实在是太少了...所以张贵子说的『刻薄』,虽然是玩笑话,却也是实实在在的。 至于后面的『近墨者黑』,这就不得不提到许文华了,毕竟所有人都很清楚,许文华的『刻薄』是出了名的。他这个人说话的时候永远不晓得是不是不合时宜,然后往往字字如刀、刀刀见血。 张贵子这就是在拿话头打趣连翘了。 第638章 「你这人怎么这样刻薄起来了,难不成是近墨者黑?」 连翘一下就知道张贵子的意思,但她哪里容易那么容易被打趣!脸色一丝不变,眨了眨眼睛:「怎么能说是近墨者黑呢?我这人本质如此,只不过以前无人察觉而已——我们才不是近墨者黑,分明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这话听起来并没有哪里好笑,但就是触动了张贵子的笑点,捂住嘴她『咯咯』笑个不停,后来眼泪都笑出来了,这才摇着头道:「这话也就是你敢说出来了,一个没出门的姑娘,说什么进门不进门的!也就是我了,换成别的人恐怕不知道编排出什么样的话来。」 这固然不是女孩子轻易不能提及自己婚事,别说提了,就是听别人说一句都要脸红(不管是真的,还是装的)的时代。但这个时代多少还是有一些属于古人的矜持...连翘这样,已经算是很出格了。 但连翘不以为意:「我的身份摆在那里,就算传出去,也就是增加一则笑谈而已。」 连翘是个知名女作者,这个身份确实给了她想像不到的便利。 一开始的时候她也不知道这个身份能有这么大的好处,不过这几年下来她已经了解地很深了——做到她这个地步,人们已经不会将她看作普通姑娘了,她就算做了什么,大家也会说『果然是乔琏』啊!特别是出格的事情,大家的容忍度特别高! 第1137页 也幸亏有这样一个身份加持,不然很多事情她就不得不向这个时代妥协了! 张贵子有些担心:「虽然是这样说,但总有一些人没好话的。」 知名女作者『放肆』一些确实不算什么,普遍主流的观点也多是笑谈没错。但总有一些人的想法比较『復古』,女人出来工作已经是罪过了,更何况还做的这样好!或者干脆没有这样那样的理由,纯粹就是连翘太风光了,他们看不顺眼...这也是有的。 连翘太过『不拘小节』的话,那就是给这些人递话柄了,到时候恐怕会有很多难听话流出来。 对此连翘毫不在意地摆摆手:「不在意这种事情的人就是听的再多,也不会在意。而在意这种事情的人,就算没有这种『话柄』,难道就会看我顺眼了吗?既然是这样,我活的开心就好了。」 连翘是真心这样想的...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让所有人喜欢的人,去在意对自己有偏见和恶意的小猫三两只,因此还让自己变得不快活,这不是搞笑么! 张贵子听连翘这样说也是一怔,明白自己才是着相的那一个,然后忍不住苦笑起来:「是啊,这么简单的道理我怎么想不明白...若是小时候,我应该想的明白一些的。只能说普通妇人做久了,常常和最琐碎无聊的事情打交道,难免自己也会变得琐碎无聊起来。」 「我记得『西湖客』许先生的小说本子里就曾经说过,女子成亲嫁人之后,难免身上光泽越来越黯淡——」 「你可别这么说!」连翘面露不贊同,打断了张贵子。这个说法似乎有些道理,但实在有些以偏概全了,再者说了,她偏心张贵子,自然不乐意她这样想。 也不去解释和安慰,连翘直接撇了撇嘴:「这段话他如今根本不敢提!」 「?」 「他若是提这个,我算什么?我了不让自己身上光泽黯淡,想来我还是不嫁的好!」连翘一脸的理所当然。 事实上也是如此,许文华无论多么地『注孤生』,也不至于这个时候犯下这种级别的错误,提这种事情。 张贵子一想也是,只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那位鼎鼎有名的大才子忽然有点可怜巴巴起来。这样想着,扑哧一声就笑了。 张贵子顺势也被转移了话题,开始关心起过两天的插定来。 连翘对此一点儿也不像是准新娘,表现的相当镇定和无所谓:「这种事情又有什么可说的呢?插定这种事情就是一个程式,难不成谁家的插定还能弄出花儿来?」 这话说的听起来似乎没什么问题,毕竟正如连翘所说,这就是一个有着固定流程的礼仪。非要说有什么不同,只能说有钱人家办的热闹一些,没钱人家...没钱人家有的不办,有的和下聘礼放在一起。 就这样而已。 但是张贵子就是觉得哪里有不对劲的感觉——不管怎么说,这也是女子婚礼流程的一部分,真的不动如山到连翘这个地步,还是会让人觉得很古怪啊! 在她看来,要么就是连翘还是个孩子,根本没开窍,没有想清楚这件事意味着什么。要么就是连翘假装镇定,知名女作者的逼格不能掉! 如果连翘知道张贵子的想法,她恐怕会无语:张贵子这次确实猜错了,连翘不是没开窍,也不是假装镇定,就是真的对这件事紧张不起来而已。 身为一个颇为普通的现代姑娘,至少不觉得自己经歷了一场轰轰烈烈爱情的现代姑娘,面对结婚仪式,进行仪式的时候或许会有一些紧张(这点紧张很多时候也因为招待亲朋的劳累而消失地无影无踪),但在婚礼之前的一些小程序,真的做不到太紧张啊! 更何况这还是『小定』,在现代人来看,这就和结婚之前买家具一样,就是一个结婚前的程序,谁会因为买家具而紧张呢?最多就是有点心痛,毕竟家具也是很贵的。 不过在古人来看意义倒是很不同,小定虽然不如下聘一样,等于说是绑死了这个姑娘——下聘之后不是不可以解除婚约,但在古代,这是很伤名誉的,如果没有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两方都没有个好! 但小定也是有约束力的,对于双方来说一样很受看重。 到底是不是装的,之后张贵子就知道了。因为受吴美娘的拜託,她这个做表姐的这两天日日都陪着连翘。按照吴美娘的说法『这还是好事儿就要近了,心里不免忐忑,你是表姐,又是过来人,多和她说说话』。 在古代,当妈当到吴美娘这个份上就真的很仔细了!这个时候可没有多少人注意到孩子的心理变化。大家要么就是溺爱孩子,要么就是管理孩子...... 连翘虽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需要心理辅导,但是领这个情,所以都相当有谈性地和张贵子一起说话...嗯,也不是就说话了,两人就像在闺阁里一样,有很多消遣时间的方法。 两天观察下来,直到真的小定那一日,张贵子才敢确定,连翘真不是装的,她是真的一点儿也不紧张! 被张贵子啧啧称奇的连翘一点儿也不憷,在小定这一日安安静静地就坐在吴美娘身后,由大量的表姐妹拥簇在一起,等着许文华家的人来。 这些表姐妹有的远,有的近,但有一条,都是没有成亲的。因为这个,张贵子都只能坐到这一堆外面,和其他已经成婚的表姐妹打交道,比如说吴梦春...相比之下连翘还好一点,和她坐的最近的是吴丽春。 第1138页 吴丽春虽然早就定亲了,但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又事情黄了。不过好在有连翘表妹的身份在那里,据说很多嘉定有体面的家庭都在打听她,倒是一点儿都不愁嫁。 吴丽春本来的性格是有点小骄纵的那种,如果不是整天忍受小公主的脾气,其实也不讨厌。原本的连翘就是这样的,和她相处也算不错。而后,连翘『乔琏』的身份公布,事情有了一些变化。 吴丽春也是连翘的书粉...再小公主的姑娘遇到自己崇拜的人也会变得相当软萌。即使因为连翘是表姐的关系,极大的削弱了偶像光环,但偶像就是偶像啊!现在的吴丽春可不是什么小公主,而是实实在在的小白兔。 「连翘表姐真的要嫁『西湖客』吗?」她忍不住笑声嘀咕:「西湖客虽然也算是有才了,但...」 偶像有情缘了,小粉丝总归是有一点不爽的,从古到今有些心理是相通的。 正在她嘀嘀咕咕的时候,外面传来了声响——连翘家的门今天是开着的,外面的街坊也有人知道连家今日的好事,当提着礼物的一行人出现在巷子里,直接往连家来的时候,自然多的是出来看热闹的。 来的大多是许文华家里的女性长辈,其中一个主持今天插定的是许文华的亲姑姑。南边舅大,北边姑大,但如今南北交融影响,这种事情早就不分地域了,姑姑回家就会被称作姑奶奶,可见在娘家的地位。 相比起伯母、婶婶之类虽然在自家门,却始终被宗法认为是外姓人的,姑姑确实是一个更加合适的主持插定的人选,大概仅次于许文华的母亲过来吧。不过这件事也是没办法了,许母不愿意过来,若真是强求过来说不定还会生出乱子,所以这样就好。 对外的说法是许母最近身体有些小小不适,所以託付自家姑奶奶来主持插定——合情合理,没什么不可以的。 真正知道这件事内情的,除了许家有限的几个人,也就是连翘和吴美娘了。 说实话,连翘还可,她本就不是古代女孩,对于婆婆喜不喜欢自己这种事情在意的有限。吴美娘就不一样了,她有着很正常的古代人观念,这种事情显然是超出了预估的。这直接导致了许文华在她这里评分急剧降低,甚至想要拒绝许家的求亲。 还是连翘坚持让她答应,她才勉强答应下来。 她担心连翘将来因为这件事吃苦头...结果还是连翘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说服了她——她有什么可担忧的呢?许文华日后住苏州,回家里的时候并不多,自己和婆家长辈接触也就是逢年过节而已。就算、就算因此还是少不了委屈,甚至日后发展到日子都过不下去了...不过了不就行了吗? 这个时候吴美娘才想到,连翘根本不是普通女孩子!心理上,她对于丈夫或者家庭没有依赖心,她靠她自己就行了,就像现在,她不是好好地撑起了一个家么。另一个,物质条件上,她完全可以支撑独立生活! 既然是这样,还有什么不能自己过自己的——社会上风风雨雨的流言?说实话,以她『乔琏』的身份,这种流言就多的不行了,根本就是债多了不愁。 第639章 「...姑姑。」插定的场合,连翘在众人的『怂恿』下,做出羞涩的样子低下头。这个时候是像许文华亲姑姑行礼,本来应该用『伯母』之类的称唿,但因为大家的『好意』,于是改口了。 本来插定仪式上是没有改口这个事情的,改口要等到嫁人之后第一天早上奉茶,那个时候还有改口红包可拿。只不过因为今天来的不是许母,而是许家姑姑,这反而给大家以『操作空间』。 来的真是亲妈,反而不能说改口的事情,因为这是有规矩的。但因为是姑姑,所以跟着改叫姑姑,似乎也没什么不妥的,至多就是显得有些热情。而在两家结亲的背景下,热情一点是好事儿! 许家姑姑也是满脸喜色——她出嫁已经许多年了,其实和许父的关系也只是寻常,轮到许文华这个侄子,那就更不用说了,平常都没有什么交集,何谈感情呢?只不过数到亲缘关系,她最合适。再加上关系平平没错,可也没有什么梁子啊! 许文华出人头地之后,当初的许家就如同现在的吴家那边一样,都有想着沾光。这位许家姑姑也是其中之一,不过人家比较聪明,知道什么叫做适可而止。沾光什么的,没有做到让人讨厌的地步。 不过,知道有亲近这个侄儿的机会,许家姑姑还是很欢喜的。所以许文华拜託这件事的时候,她立刻就答应了下来。 在她看来,她做了这个插定的人选,就等于小夫妻两个都欠了她人情,将来有个什么事儿,只要不过分,难道还能不答应! 许家姑姑可没有许父许母许家大姐这些人乱七八糟的顾虑,所以她对连翘很是满意——这位未来的侄媳妇显然也不是什么简单角色! 这样对她又没有分毫的坏处,相反,小夫妻两个越好,她将来沾光就能更大! 许家姑姑从早就准备的红色锦盒里取出一支沉甸甸的凤钗,簪在了连翘的鬓边。这个动作完成,旁边叫好的人无数!这就是插定的重点了,给女方插上男方送来的簪钗,有钱人家用的自然是金钗,然后缀上许多珠宝。穷人家也要寻一枚银钗才好(银钗都不能得的,往往就会省略掉插定这个环节)。 之后插定礼还有一些流程,不过都不怎么重要,甚至连翘都不需要出面,主要是两家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反正都是非常配合的那些内容,务求气氛和谐热闹。 第1139页 等到人都送走了,连翘才见到吴美娘让人送来的一些小定礼物,让她自己规整。 其实小定礼物就是小定礼物,这年头有下聘礼也下不出花来,何况是个小定礼物。不过这种东西仪式感很重要,所以连翘还是兴致勃勃地让人将许家送来的十二盒礼物打开。 其中有小定礼很常见的东西,一盒十二样全是干果、一盒十二样全是糕饼、一盒十二样全是蜜饯果脯、一盒十二样全是酱菜、一盒四样酒(每样两瓶)、一盒两对金华火腿、一盒十条腊肉...以许文华的经济情况,这些并不算值钱,但看得出来许家是用心准备的,不然不会这么仔细,这么多意头。 「就是不知道谁办的这些...是许先生他大姐么?」张贵子可不清楚许家的具体情况,她是真以为许母是临时生病才不能来的。所以猜测的方向也狠正常——婆母身体不好的话,这些东西自然是由大姑姐准备,这有什么问题吗? 只是连翘心里门儿清,知道事情不是这样的...虽说当初她专注于闭关写作,所以不知道许文华到底准备了些什么。但是有的时候瞥一眼,也知道小定什么的,他虽不能来,但具体很多东西都是许文华一手包办的。 「咳咳。」连翘清了清嗓子,状似无意道:「这个事儿说起来还好笑呢,也不知道为什么许文华对筹备这些事情格外有兴趣,小定的礼物单子都是他自己拟的——或者他就是不想动笔写小说,所以用别的事情搪塞吧。」 话是这么说,言语中的炫耀已经快要滴出来了。张贵子本来在喝茶来着,一时不慎被呛着了,咳嗽了半晌,这才用相当微妙的眼光从头到脚打量了连翘一回。 原来你是这样的连翘啊! 话说到这里连翘才觉得不好意思,脸上微微泛红,转头去整理别的小定礼物。 小定礼物除了那些并不值钱,但却很用心的之外,其实也是有一些值钱物品的。譬如说各色绸缎装了一箱,各色棉布、麻布、葛布希么的也凑了一箱,然后就是首饰了,除了插定用的、十分华丽的金镶红宝石大凤钗,还有金戒指、金手镯、金耳环、金簪、头花、挑心等等吧,就是整个金镶红宝石一套。 张贵子是在连翘梳妆檯上见过好东西的了,所以倒不觉得这套首饰有多么惊人,但看到连翘将这套小定的首饰盒收起来,还是忍不住道:「小定礼送的这样贵重,倒是不常见。」 小定其实就是订立契约的意思,很多家庭根本不做,或者做的简单,口头约定一下也算。那种两方家长交换一个信物,你拿我一个玉佩,我拿你一个髮簪,婚事就算定下来了——这其实就是小定!包括男女私下交换定情信物,也是这一习俗的同类项。 所以小定的时候是不讲究礼物贵重的,最多就是作为『信物』的那一样不能太寒酸,就比如说这次簪在连翘头上的大凤钗。同样的,连翘家里回了一块羊脂白玉玉佩,都是有讲究的。 至于信物之外,那倒是随便了,反正还有下聘这一道程序要走,所以这个很多时候都是送一些有寓意的东西,凑出几盒礼物,这也就足够了。 「什么常见不常见,」连翘倒是看的很清楚:「无非就是看有没有心思罢了。」 若是对这件事没心思,恐怕根本不会打听小定礼要送那些东西,随便家人安排吧。这样的人,根本不会想到送约定俗成的那些东西做小定礼物这有什么不对。而有心思的就恰好相反,正是因为将心思放在上面了,所以才会有许多想法。 真的有心思,最恨不得事事都准备地出色。 不然的话,说到底,准备这样一份小定礼,对于有家底的人来说难道是什么困难的事情吗? 连翘这样说着,语气忽然越来越轻。合上装首饰的盒子,连翘忽然道:「明日咱们一道出去玩儿吧?」 张贵子因为有陪连翘这件事,提前给婆家打过报告,至少这几天是比较空闲的,属于连翘约她就能约出去。 但连翘难道又是一个很喜欢出门去玩的人吗?或许有新奇有趣东西看的时候她会出门,但普通情况下连翘只是一个宅女而已。这个时候提出明天要出门逛逛,奇怪哉!难道嘉定还有什么特别可看的吗? 嘉定当然没有什么可看的,虽然以这个时代的标准来看,作为一座县城,这个城市是相当繁华的,符合人们对江南金粉地的普遍认知。但不要说作为现代人的连翘了,就是从小在这里长大的张贵子,也不会觉得有多特殊啊! 说到底,古代的城市其实比现代的大很多,往往就是现代城市的核心区域那么大。然后街道什么的就在几个固定的地方...如果是现代,哪怕是自己从小长大的城市,大家常逛的也应该只是自家附近和本城最出名的地方,而不能夸口对整个城市都了如指掌。 但是古代就不一样了,城市就那么大,商业更没有那么繁华,从小到大都在这里的话,真的能将每条能逛的街,每个能看的景全都摸索到位啊! 内心疑问着,但张贵子也没有多想,随口就答应下来了。而等到第二天,她的疑问得到了解答。 第二天她看着连翘的打扮,满脸的奇怪...连翘的打扮有什么不好的吗?没有,或者说就是太好了一些! 连翘绝不是什么不修边幅的人,就算是上辈子做宅女,在打理自己这一方面她也是女孩中的平均水平。即就算称不上洁癖,但干净还是说得上的。到了这辈子,因为有人约束,再加上有人帮着做很多事情,打理自己这一方面就更加用心了。 第1140页 然而,这并不代表连翘就真的无时无刻不在保持一个相当精緻的形象了——美丽永远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其中必然有一个隐形门槛,或者是金钱上的,或者是个人素质上的。不然人人都能达到的,恐怕就不会成为人人称道的美了。 这就像是时尚界的一些东西,一旦泛滥,立刻就会被开除出时尚界... 正常情况下,连翘在家的时候一身家常打扮没有什么可说的。而出门虽然会注意一些,船上漂亮衣服,视情况还会化或多或少的妆。但、但像这次这样,还是张贵子理解范围之外了。 连翘今天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床收拾的自己,从头头髮丝到脚上被裙面盖住的、只在行走之间露出一点点鞋子,全都无可挑剔! 这有多难?只要是个开始打扮自己的女孩子都能有所体会!平常用衬衫牛仔裤对付,并且素面朝天的时候,身上有一些小小不合适的地方,这是很难察觉的。而全身精緻起来就不一样了,有任何一个小瑕疵都会非常刺眼! 说实在的,张贵子都有点不太想走在连翘身边了。她也算是个很注重打扮自己的漂亮少妇了,但这种程度的打扮和连翘相比,精緻度差了不止一个档次啊!两个人走在一起都不是一个画风了! 这就类似后世两个闺蜜约着一起自拍,一个素面朝天,另一个则好好化了妆,最后还不忘记给自加美颜——朋友还能做吗? 而后来,当张贵子发挥好闺蜜好姐妹情怀陪着连翘出门了,这才明白自己白白做了一番心理准备。同时也完全明白了,为什么连翘要今天出来逛街。 等在连翘家巷子对面的人张贵子没有见过,但在接下来的介绍中张贵子恍然大悟:不是许文华又能是谁! 之后自己发挥完作用就被甩下,张贵子只能暗暗沉思:这两人是什么时候约好的?毕竟这几天都有她陪着连翘啊!从来没见她送信出去什么的。 如果说是心有灵犀...那可真是太秀了啊... 第640章 连翘知道许文华会在小定和下聘期间往来嘉定,但什么时候在,什么时候不在,以及怎么找到对方,连翘其实是不知道的。之所以决定出门,目的性并没有那么强,遇得上当然很好,如果遇不上,那就那样吧。 但是连翘有一种微妙的直觉...她觉得是能够遇上的,然后就真的遇上了。 事后张贵子追问起这件事来,连翘也是照实说的。而知道这些的张贵子只觉得日了狗一样...果然是太秀了,造化钟神秀啊。 对此连翘也只是笑了笑,她当然可以给出很多很多科学的解释——许文华那段时间基本停留在嘉定,又时不时地在她家周围活动。只是考虑到两人现在的特殊关系,反而不能见面而已。这种情况下,连翘出门遇到他的机率并不低。 所以说到底也就是一个机率游戏而已。 但连翘并没有给出这样的解释,有些东西也没必要一定要给出解释...她觉得单纯地将这个当成是一种巧合,一种运气,一种冥冥中的心有灵犀(本来就可以这样解释),这也蛮好的。 有一种让人怦然心动的浪漫。 张贵子不知道连翘的想法,只是道:「你们这些人平常就和我们这些俗人不一样,但我是没想到的,这个时候还能和话本子里一样。」 张贵子的『俗人』自称既是一种自嘲,也有两三分真心话的意思。不过她的话还是挺真心的,从她的角度来看,连翘和许文华的举动确实和小说里的一样了。关于这一点,连翘倒是想解释来着,只是根本解释不出什么来,只能随他去了。 她和许文华的事情,作为经歷的当事人,她并不觉得有哪里特殊,甚至觉得就是平平无奇,顺水推舟地事情。但是那是因为身处其中的缘故,跳出这个框架,只要将两人之间的故事用简略的方式描述,然后隐去两人的名字,让她自己看也会觉得这是一个小说里的故事。 连翘和许文华出去闲逛也就这么一次而已,连翘做导游,带许文华看了看嘉定值得看的一些地方。嘉定还是地方小,连翘带着他随便逛看,最精华的部分就看完了。至于之后,连翘就再也没出过门了。 连翘和许文华当然不是在意规矩的人,不过两人出去玩儿,许文华送连翘回家的时候曾经叮嘱过她:「接下来的日子里好生呆在家中,别再乱跑了。」 他这个话倒不是要管制连翘,结合两人说话的上下文语境,这其实是因为连翘最近的特殊情况诞生的。 简而言之,两人都是要定亲的关系了,这段时间还是不要见面了,这也是规矩。 虽说订婚之后未婚夫妻可以比较经常地见面,但是在决定定亲之后,到定亲之前,这段时间反而不能过多见面。 这个规矩听起来很没有理由,明明定亲之前两人见面也没有什么限制的...但细究起来是有自己的缘由的。 未婚夫妻见面这算是挺正常的事情,哪怕是在封建思想特别浓厚的古代,未婚夫妻见面也是在礼法弹性空间里面的——礼法不太允许,但执行礼法的人基本上都会给未婚夫妻制造各种合情合理的见面机会。 说到底,人又不是机器人,法外还不外乎人情呢!何况是小儿女事。 而未婚夫妻关系以外的男女,这在这个时代也能够见面,只要没有过于频繁,或者见面过程太过隐秘,那就没问题了。如果是换成连翘这种身份,频繁不频繁的也不重要了...谁让她是『乔琏』呢,似乎这样做也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 第1141页 只有现在这个时候,决定订婚之后,真正订婚之前,不好见面! 如果这个时候还要经常见面,总会让旁观者觉得太不『矜持』了,甚至会有不好的联想——这对儿会不会此前已经有了过线的关系,甚至珠胎暗结? 这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不太好理解其中逻辑关系,但对于一个古人来说似乎是轻而易举就能懂的。 古人并不将男女之情放在很重要的位置,至少在主流价值观里不会将其放在很重要的位置上,这一点从很多主流思想就能看出来了。真正写男女之情的,在古代都算是难登大雅之堂的作品...当然了,留到后世的精品就能成为神作,但那是另一回事儿了。 正是因为这种主流思想作祟,所以古人是不太愿意对外表现对异性的太过热络。一方面,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不太正经的形容词,另一方面,这会让男子背上『怕老婆』之类的名声,女孩子在这上面就更不用说了——在古代,女子本来就比男子弱势太多,社会舆论对她们实在是太险恶了。 对于古人来说,正确的、能够流传千古的夫妻关系是相敬如宾、举案齐眉...真的挺可怕的,至少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是如此。不过如果换成是一个古人,这倒不是不能理解。 在古代社会下,人们很少去想男女之情,实际上结婚是结两姓之好,然后孕育子嗣、传宗接代,其本质目的也不是爱情。所以相敬如宾这种客客气气的婚姻,倒更符合古人的诉求。 真能那样谨守礼法的夫妻,彼此之间或许没有爱情,但至少能够保证这样的夫妻关系相当稳定,不会出现种种影响家庭秩序的意外。 总之,连翘和许文华不见面了。 对此张贵子又不解了:「既然如此,许先生还徘徊在嘉定做什么呢?就算是下聘,这也不该他出面吧?」 听到这个,连翘忍不住抿嘴笑了起来,眼镜里仿佛装满了一种难以描述的快活:「该下聘的时候确实不关他的事,但那又如何呢?他人就愿意在这里了...呀,还真是有点让人不懂呢...」 虽然连翘最后话是那么说了,但张贵子又怎么可能听不出连翘这话里话外的意思!那分明就是一种不由自主的炫耀——连翘自己或许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这两人也确实让张贵子不解:许文华之所以这个时间长期徘徊在嘉定,总不可能是因为最近喜欢上嘉定了。一切都是那样明显,他就是为了连翘来的!对此张贵子能够斩钉截铁! 既然是这样,这个时候又不见面,什么毛病... 连翘对此只是但笑不语...有的时候就是这样,见面其实并不是目的。 而在腊月二十三日这一天,许家的人再次上门了,不过这一次上门的人和上一次显然不一样。最主要的,打头的是一个与许文华有五六分相似的老人家,因为保养的不错,而且人也精神的关系,六十多岁的人了,看起来才五十出头。 这一次是来下聘礼的,由许文华亲爹主持! 说是这样,其实这一次对于连翘来说更没有实感。上一次的小定她好歹要出来站站台,而这一次的下聘礼,她只需要在内室安坐就可以了。甚至这个时候她出面反而会显得失礼——婚姻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个时候按照封建礼教观点来说,根本没有小孩子出场的机会和理由。 连翘坐在内室并不清楚,张贵子当时在一旁陪着她,所以也就是听听外面热闹而已。还是跟着母亲看了外面热闹的吴梦春事后吃饭的时候特意进来播报『战况』,让连翘和张贵子有了个底。 「『西湖客』也算是用心了。」本来吴丽春是不太喜欢许文华的,她本来倒是不讨厌许文华,甚至有点喜欢。但对于一个偶像要嫁人的粉丝,看到偶像的未来丈夫或者妻子,总不会让人觉得特别愉快的。 但这个时候她忽然有了不一样的观点:「之前的小定礼且不说,这回让人送来的聘礼,从巷子外的车上搬进来,足足堆了表姐家小半个院子!外面巷子里的街坊看到,都倚着门看热闹,猜测起这是多大的手笔,对那位西湖客好多称赞。」 语气里面多了一种认可...这其中既有小粉丝认清楚真相,明白连翘迟早都会有这么一天,由此带来的理解。也有『钞能力』在发挥作用。 实际上不只是吴丽春这个表妹,巷子里的街坊邻居,还有今天来的亲戚朋友,家家户户都对许家多了一份认可,对连家多了一份羡慕。 这个时代可以说是经济发展,不断繁盛的时代。重商主义抬头,商人们富甲一方,然后以各种财富神话激励后来者。所以这个时候人们爱钱,不在耻于言利,也不觉得追求人世的享受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情。 这个时代人们很习惯地去谈论金钱,也认可金钱的力量...事实上,连翘觉得这方面的风气是有些过分的。人们似乎在过去上千年的压抑中变态了,忽然放出对金钱的诉求,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节制。 社会大众很多时候都会唯财货论。 这一点也会体现在婚姻嫁娶这件事上,这些年婚姻嫁娶的花费越来越高,只是最浅显的表现之一。 女方为了显示财力,最常用的就是嫁妆了! 下等人家卖女儿,穷人家女儿没有什么讲究,往往没有聘礼的说法。相反,她们得为了家里的开销、兄弟们娶妻,多多地向未婚夫要聘礼,由此有了下等人家卖女儿的说法。至于说中等人家,往往聘礼和嫁妆相当,人们往来图的是情谊、体面等等,这就像是后世的中产阶级。 第1142页 至于说有钱人家,聘礼就是另一回事儿了——往往是极尽可能的周全和奢华,从头到尾、从生到死,一一齐备。最齐全的嫁妆往往从一针一线到棺材手艺都安排地妥妥噹噹,其中的意思是自家女儿不用夫家来养活! 由此,夫家不得不给女儿高规格待遇。 而男方就是聘礼...只不过聘礼这种东西不像是嫁妆,可以无限地膨胀,高到一定程度之后就到头了!不说普通人家吧,就连公侯家的子弟,讨一个正头娘子进门,大几千两银子也就够了。 这其中既包括了聘礼之类的开销,也包括了酒席费用。听起来依旧很多,但对于女方的惊人花费,这就差太远看。一般来说同样出身的贵族男女,哪怕两人是兄妹,女孩子的婚姻花费也一般是男孩子的四五倍,如果夸张一些,可能数字会更加惊人。 毕竟聘礼之类是有限度的,而嫁妆这种存在,表面上也有限度,但只要稍微懂行一点的就能明白,这个东西似乎在无时无刻不在更新最新记录。 许文华的聘礼送来,足够大方的表现,足够让大家议论纷纷了——主要是议论许文华多有钱,这个时代的人似乎动不动就容易偏到这个上面。 第641章 财富是一个很容易被议论的问题,就像是后世,在社交平台上,一个总是在晒奢侈品的富二代总是能够吸引人的眼球。人们一边说着『这有什么好看』的,一边会非常诚实地去看一看到底怎么回事儿。 现在就算是这种情况了,许家送来的聘礼太过耀眼,以至于大家都在讨论这些。 连小定礼物都会送十二盒的人,没道理下聘礼的时候就会随随便便。事后连翘去看聘礼单子,果然『非常大方』。 院子里的一堆礼物很快被吴美娘收到了空置的东厢房,只有少部分好东西放到了连翘屋里——聘礼是真的不错,果品牲酒之类聘礼应该带的东西且不提,就绫罗绸缎这些也是一箱一箱地送来的! 连翘随便开了一箱布料,竟是织造局内用的素绢,也不知道许文华找了哪位朋友帮忙,买到了这些不在市场流通的好东西。而一个布料箱子内如此,其他的自然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准备这个可要不少人情。 当然,除了各种杂七杂八的存在,最显眼的就是聘银和一些首饰了,首饰很正常,就是给连翘用的,最多就是相较于普通人家的聘礼首饰要多出很多。可话又说回来了,如果结婚的是他们两个,那也就不算普通家庭了。 主要是聘银,聘礼中的真金白银——其他的东西就算看着再好看,一般情况下也没有人直接在心里用金银来衡量,但真金白银就是真金白银,就算不想用这个去衡量也有一个数字摆在那里。 许文华让人黄金打了一对金如意,一共种一百九十九两,又让人打了一个金屋子(照着他正在装修的那个园子打的),重二百零一两。这也是许文华给连翘的聘银,按照最近的金银兑换值,这可是三千两左右的银子! 下聘是腊月二十三做的,事情完毕之后很快就要过年了。过年前一天连翘和吴美娘去了一趟吴家,除了吴家人,就只有连翘和吴美娘了。因为张贵子没有来,和连翘走的最近的姐妹就是吴丽春,所以两人走的很近。 姐妹几个,包括已经出嫁吴梦春被安排在祖母宋氏的小厅里(大姐吴碧春外嫁在外县,离的稍远,这次的家宴就没有来)。 吴丽春不知道怎么的,原来还对连翘嫁人这件事极为牴触,自下聘之后却像是转换了态度,开始对这件事有了兴趣。问起连翘和许文华的事情,连翘挑了一些不那么隐私的、可以说的事情说了。 就这些吴丽春也听的挺感慨的,嘆声道:「真好啊——对了,我听说他给表姐送了一座金子打的屋子?」 这个世界的歷史不同,所以没有『金屋藏娇』的典故。但金屋藏娇这个故事连翘在《李宜主传》中提及过,成为小说中歷史的一部分,然后为人所知。所以许文华这次送了金屋子,应该是有这方面的意思的。吴丽春是『乔琏』的书迷,当然也了解『金屋藏娇』,所以才对这个有一些敏感。 连翘说到这里也笑了起来,低声道:「那个金屋子是按照在苏州买的园子打的。」 吴丽春有一些惊讶:「她在苏州买了一个园子?」 惊讶了之后再想想,忽然又觉得没有什么可惊讶的。苏州的园林虽然昂贵,可是以许文华的身家,本就是标配啊!想想苏州有名气的大作者,住豪宅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然后嘴角的惊讶就变成了笑意:「那倒是挺好的。」 正准备再说什么,旁边本来一直一言不发的吴梦春忽然开口道:「小妹这句话倒是说的太轻了,哪里是什么挺好的,分明是太好了...如今亲朋都羡慕咱们『乔琏先生』呢!我们这些已经出嫁的不提,就是担心小妹你。在乔琏先生后头出嫁,聘礼嫁妆这些样样都比不上,恐怕要遭人议论了!」 说的都是实话,但对方慢慢说出『乔琏先生』这个她从来不用的称唿的时候,总有一种嘲讽的感觉。 吴丽春又不是傻子,相反,在和吴梦春长久的不和之中,已经相当清楚对方的性格。吴梦春这个表现,她眼珠子一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挑拨离间这件事儿哪有那么容易,这算是一个相当复杂的操作,至少现在吴梦春就没有操作的很好。 第1143页 吴丽春丝毫没有被她挑拨到,反而一眼看出了这位堂姐的种种想法:说到底,也就是嫉妒和不甘罢了!不然的话她一个已经嫁人的人,这件事和她有什么关系呢? 「我倒是不怕这些,反正都知道表姐和那位许先生不同于常人了。到时候真有拿这个作比较,说的人想来不会太多,都是些傻子...」吴丽春似笑非笑地看了吴梦春一眼,有种『我什么都知道,但我就是不说』的揶揄。 轻轻还击之后吴丽春就不看吴梦春了,转而与连翘挪的近一些:「说起亲戚朋友的议论,最近议论表姐聘礼的人就由很多了,看得出来是恨不得以身代之,自家有许先生这样一个女婿了!」 连翘当然也能感觉到吴梦春的恶意,但她早就已经习惯古氏和吴梦春这对母女时不时没由来的恶意了,今天外面的长辈又在热热闹闹地聚会,没必要因为小事闹起来。所以在吴丽春『不轻不重』地还击之后,连翘也没有想法要纠缠这件事。 顺着吴丽春的话道:「这种事情要是在我苏州的朋友圈子里一说,肯定能让许多朋友大惊——你们也应该知道,许文华这人的风评就是那样,好的人说好,不好的人真埋怨起来也是丝毫不少的,人缘好也不好的。让许多人当成是东床快婿,这种事之前大多没想过。」 连翘这也是真话了,回头真要是和朋友们说起许文华被很多人当成了最佳女婿,肯定有不少人要喷饭...嗯,这就是钞能力了。 「但是他有钱啊!」吴丽春说话很实在:「当时表姐你在内室没有看到,我在外面随着母亲走动,亲戚们我是都看见了的...一个个的,看到许家送来的聘礼,都快说不出话来了,都羡慕表姐你呢!」 为什么会出现天价聘礼,以及更为天价的嫁妆?其中很大一个原因就是炫富!为什么要炫富?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别人的羡慕会让自身非常快乐。 吴丽春的话正中这一点,并没有什么问题。而连翘正准备说什么的时候,吴梦春先冷哼了一声,有些阴阳怪气道:「是啊,有钱呢...就因为有钱的关系,这些时日家里的亲戚朋友都围绕在咱们『乔琏先生』家吧?」 事情是这么个事情,但经由吴梦春这样一说,好像就变成了一件了不得的大好事一样,竟引得她十分嫉妒——不过仔细想想似乎也没什么问题,吴美娘和连翘母子两个固然会对此觉得麻烦,怀念平静生活。但是对于吴梦春这样没有经歷过相关事件的人,或许本身就更享受成为焦点的感觉。 这样想着,连翘也就不怎么生气了,轻飘飘道:「确实呢...不过这件事也没多久了,大家只不过是好奇罢了,时间一长,谁也不会一直盯着别家的事情。」 连翘在『别家』两个字上念了重音,只要不是傻的,都应该明白她的意思了。 吴梦春不傻,就是有的时候会犯拧巴。这个时候也听明白连翘的意思了,脸立刻红了,同时人也拧巴起来了。当即怒视连翘:「连翘表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呢?我可不太懂!只不过这么听着,倒是容易让人觉得我多管闲事了——」 「确实是多管闲事啊!」连翘本来以为对方会无话可说,然后就此偃旗息鼓,但没有想到对方竟然还有说话的想法,而且很像是要搞事情的发言。连翘也没有多想,直接打断了她, 似乎是没有想到连翘会在今天这个场合,在她『普通』说话的时候这样不给她面子,吴梦春不由得愣住了。发愣过后就是相当受辱的感觉,唿吸变重,勐地起身,然后就离开祖母的这间小厅。 连翘只是神色不变地看着,如果可以,她并不想和吴梦春纠缠,遇到一点儿小事就敲打对方?她自认为没有那么多空闲时间。只不过有的时候实在不能保持沉默,她又不是瞎子,怎么可能看不到对方的恶意! 旁边的吴丽春露出不屑的表情:「她和二伯母越来越像了!以前她还看不上二伯母呢,却没有想过,她是最像二伯母的一个。只不过因为多读了几年书,所以懂得的道理多,没有二伯母那样!只不过这些年看着,其实就是一样的!」 吴丽春一开始和吴梦春不和,很大程度上是两家大人不太和带来的效应。而事情到如今则变得相当复杂,已经不是一句话两句话说得清楚的了。 这样说着,吴丽春又有点迟疑起来:「呆会儿她不会去告状吧?贼喊捉贼,说我们欺负她什么的?」 连翘笑着摇了摇头,看着这个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测堂姐的表妹,解释道:「不会的,只不过她心里恐怕将这个家上下都当成了谄媚我和我娘的,所以才有如今的话。既然是这样想,她又怎么会向家里人告状?」 这是一个很好推演的逻辑问题——当一个孩子认定家里人不仅不会替自己『伸张正义』,反而会包庇坏分子的时候,他自然而然地就不会告家长了。 吴丽春一想也是,乐了,摇摇头道:「有的时候真不知道怎么说我这位堂姐...」 第642章 年前,连翘在家就围绕着许家小定和下聘这件事了,虽然事情重大,但对于她来说只要调节好内心,其实也就没什么事了。但年后就不一样了,看着什么事情都没有,实际上却是不得歇息了。 「这件事你自己不拿捏,难道让娘替你拿捏?」吴美娘看到连翘百般不乐,恨铁不成钢一样戳了戳她的而又:「这样的事情若是交给别的小娘子,除非是蠢笨得不知道如何打理的,不然谁不欢欣鼓舞?」 第1144页 「啊...」连翘仿佛一条咸鱼,面无表情地扯了扯嘴角。 这可不是连翘故意不合群,实在是事情本身就很有问题——简单来说,就是连翘的嫁妆问题。虽说连翘还有一年的时光才嫁人,但嫁妆问题却算是迫在眉睫了!一份好的、周全的嫁妆,有的要花十几年的功夫去攒,这才能尽善尽美! 盖因这是古代社会,很多好东西流通度都不够,堪称可遇不可求!都是要正好遇到了、打听到了,这才能入手。这样等到十多年后,家里女孩子出嫁,这才有一份最为体面的嫁妆。 只不过这种做法实在是太难了,一般二般的人家,或者稍微对家中女孩没有那么上心的,这件事根本办不成!所以一般人家也就是在女孩子十多岁的时候渐渐准备一些一时筹措不到的东西,然后等到定亲,再在一年到两三年之间将剩下的东西准备好。 而就算是这样,其实也很了不得了! 连翘不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女孩子,当然用不着这样的排场...然而即便如此,也不可能太过简单! 早些年的时候吴美娘倒是曾经为连翘准备过嫁妆——也不是刻意去做准备,只是为了连翘着想,吴美娘很看重家里产业的积累和经营。毕竟,她只有连翘这一个女儿,家中所有肯定都是她的!连翘没有父亲兄弟做依仗,能靠的也就是钱财了。 不过曾经的想法到如今已经不合时宜了,连翘出人头地之后家中原本的财货就是小事,嫁妆也不可能按照原本的规模和水平置办。这样一来,重新安排连翘嫁妆的事情就迫在眉睫了。 但关键的问题是,置办嫁妆这种事情哪有女孩子亲自动手的(或许有,在内墙之中有没有这种事谁说得准!但无疑就算有那也是极少数的极少数)。连翘不干这个,也可以说是顺理成章。 不过吴美娘对此更有话说。 「你的嫁妆总不好随便应付了...我知道你是不在意这种外物的性格,只是这件事的紧要处本不在这些东西上,紧要的是你的脸面...嫁妆做的好了,你的脸面也就有了,这才能有体面。」吴美娘说的很慢,显然是早就想过这个问题的。 吴美娘这个话倒是没什么错,连翘有着偌大的名声,她嫁人,没有人会觉得她是高嫁,也不会有人觉得她没有财力置办一份漂亮的嫁妆。实际上,就算她只有一个人,什么东西也没有地去成亲,也不会有人怀疑她的财力。 她本身就是财力雄厚的证据。 只不过这种事情不只是要看『实际』,有些表面的东西也是要看的。人们都是先敬罗衣后敬人,特别是一些眼光不是很好的人——连翘要是有一份好嫁妆,将来不知道要省多少事儿! 要知道,时下的风气,若是儿媳妇嫁妆带的足,哪怕是做婆婆的也得好好说话!因为按照大家的观念来看,这个女孩儿虽说是嫁到你家,却不是依靠你家来养活的,人家自有父兄给的嫁妆供养!相反,她来给一个家庭开枝散叶,生儿育女,还得重重感谢她不可! 「我认识几个人,嫁妆里头也就能置办出一些简单东西,真正精细了去做,还得你在苏州自己留意。」吴美娘认认真真地道。 在现代,因为各个方面的原因,一个住在县城里的居民和一个住在首都的居民,在财力相等的情况下,所享受到的物质条件其实是差不多的。而在古代就不一样了,因为交通等方面的原因,商品集聚之后不容易扩散。 都城和苏州这样的地方,和很多其他的地方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即使嘉定本身就是苏州下辖的县城,这也是一样的。 连翘原本嫌这件事麻烦,本想躲个清净的,毕竟在她看来,这种事情就是一个面子,吴美娘就能办好,她就躺着当女儿,等着做新娘就好了。但此时吴美娘都这样说了,她还能说什么呢?只能乖乖听话了。 见连翘似乎答应地心不甘情不愿,吴美娘还嗔道:「你这孩子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人家家的姑娘恨不得全盘接手自己的嫁妆事宜,只有你,像是什么烫手山芋!」 小门小户一般都不会让女孩子自己经手嫁妆,毕竟人都是有些自私的。女孩子们都很清楚,嫁妆就是自己能够从家中分到的家财,一辈子也只有这么一个机会可以要到属于自己的财产。趁此机会,多向父母撒娇卖好,以期有个好嫁妆算是人之常情了。 这种情况下,女孩子自己办嫁妆,说不定就要因为私心生出许多事故来。 不过高门大户的姑娘确实有机会自己办嫁妆,那种嫡母亲生的女儿,在女孩子出嫁的时候就会想着锻鍊孩子,让她自己亲自办一部分的嫁妆。 这种女孩从小受很多教育,基本上都懂得规矩,不会在办嫁妆的时候做出格的事情(或者说,她们从小到大根本不缺钱,也就没想过在这个上面打主意)。但是,嫁妆始终是嫁妆,承载了女孩子少女时期很多很美好的梦想。 如果能够亲手准备一部分嫁妆,只要是对婚姻还有所期待的待嫁少女,基本上都是不能拒绝这件事的——她们会尽自己所能让这件事尽善尽美。 「因为觉得母亲做的比我更好,所以就指望着母亲了啊。」连翘熟练地拍马屁:「自己办嫁妆,那是因为觉得自己做的更好、更合心意。但我晓得,母亲比我自己对自己还上心呢!」 有的时候家长对孩子没有什么所求的,只是孩子几句漂亮话就足够他们感动了。现在吴美娘就是这样,而再一想到连翘就要嫁人了,心中生出更多的惆怅,鼻尖一酸,险些落下泪来。 第1145页 「你这孩子就是嘴巴甜...记得,做人媳妇也要同样嘴甜一些...到时候不能像在家做姑娘时一样任性了...」吴美娘拉拉杂杂说了一大堆。 她说的那些东西不管连翘心底里贊同不贊同,都会做出认可的样子。连翘知道吴美娘的心意,所以想让她放心。 就这样,带着吴美娘的许多叮嘱,连翘在元宵节之后返回了苏州。 而回到苏州之后连翘生怕自己忘记吴美娘关于嫁妆的嘱託,带着吴美娘给的清单,到处订货。 有些苏州能得到的东西直接找到苏州的铺子或者作坊就够了,就算有些商品有价无市、供不应求,接下来一年甚至两三年的工期都排满了,也会给连翘一个面子。毕竟连翘也算是知名人士了...至于说插队的问题,这种生意为了防止有一些不能拒绝的临时客人,都会安排一些『空隙工期』,等的就是这些需要排队的人。 还有一些东西苏州也没有好的了,连翘就得请一些神通广大的朋友帮忙,两京一十三省,甚至是海外,总归就是想办法搞些好货来!得益于当代海运的极大发展,这件事一直进展地很顺利。 事实上是顺利过头了! 察觉到连翘的惊讶,在连翘家的小花厅王思齐就奇道:「你有什么好惊讶的?这不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吗?这些朋友结交的时候难道不是志趣相投十分相合,难道不是也受过你的恩惠与人情?」 「既然是这样,这个时候难得你有一点儿请求,而且还是和你的终身大事有关,谁又会不紧着帮忙呢?」说到这件事王思齐尚且有些郁闷:「只是我在这上头帮不上什么忙了。」 想了想:「不过你等着吧,等到你成亲的日子到了,到时候我来添妆,必定给你充排场!」 添妆这种事本就不是为了让新娘子的嫁妆充裕多少,穷人家的亲戚也基本是穷人,能有多少添妆。而富贵人家么,添妆也就是一个意思了,再多的添妆之物,相较于丰厚的嫁妆也不过就是九牛一毛。 所以添妆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显得新娘子这边亲戚朋友很多,排场很大而已,也就是造声势。 不过王思齐这个时候特意提这样一句,显然不可能是普通的添妆...连翘为此挑了挑眉,但也没有多说什么,以他们的关系,这种事情已经无需任何客气了,就算王思齐有些出格了,他们之间也不过是笑笑而已。 这就像是亲兄弟,多一些少一些的,谁会去计较? 连翘这个时候只不过是为王思齐上一句话惊诧,听王思齐这样说,她总有一种『一枝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的感觉...什么时候她已经这样有人望了吗? 「这种事情你自己不知道的吗?」王思齐看起来竟比她还惊讶。 连翘一不小心就将自己内心所想给说出来了,然后就是王思齐的惊讶。而惊讶过后王思齐又觉得这件事似乎也挺正常的...毕竟连翘就是这种人,有的地方过于敏锐,有的地方又过于迟钝。 连翘凭藉自己的实力,实打实地在行内混出了头,走到了如今顶尖的位置。这个时候就算她什么都不做,也有的是业内业外的人奉她为楷模,愿意无条件地支持她、帮助她——这种事情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想想古代名士的影响力,这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理解的。 更何况连翘还不只是实力而已,在人际交往的问题上她绝不是交际明星一样的存在,不喜欢办大宴,也没有广结各路朋友。但是却不能因此说她在交际上面就弱了,实际上她走的是另外一条路子。 即结交的人没有那么多,但真正结交的人都交往很深,而且彼此很是投机——如果不投机的话,她这边并不会虚与委蛇。她的脾气不坏,但也不会自虐一样强迫自己和不喜欢的人交往,她现在的地位已经有选择权了。 连翘的朋友遍天下,个个都是真朋友,而且大都是精英!平常连翘有意无意不知道散出去多少人情,而自己本身又没什么可求的,以至于大家都憋着一股气了。如今连翘终身大事在望,可不是都来劲了么! 第643章 朋友们的关心爱护连翘收到了,这也让她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说来惭愧,她竟是才知道自己身负这样高的人望。此前她对朋友虽然也是真心的,但就整个交际圈子而言她是不怎么用心的,至少她的用心程度比不上别人对她的程度。 这次之后她逐渐改变了自己的做法。 王思齐还不解她最近的小小变化,问起过这件事,得到连翘的解释之后没有说什么,事后感嘆却很多。 「她这人啊,太重感情...」 听到王思齐的评价,丁一新只是笑笑。心道:你才知道么! 没错,连翘在很多朋友那里其实是一个太过于重视感情的人。或许连翘自认为是一个薄情冷漠的人,她那承自现代人的『独』让始终不能像一个古人那样处理很多事情,显得冷漠也就是不争的事实了。 但问题是,现代人的习惯在让她显得『独』的同时,其实也让她成为了一个在古人看来过于心软的小姑娘。 连翘穿越的时候刚刚大学毕业,这在古代已经是少妇了,生活阅歷不会太少。但在现代的话,却只是一个小姑娘而已。没有经歷过社会的打磨,独立自主,却又显得青涩单纯。 连翘穿越之后占据主导的记忆是穿越前的,所以穿越前的性格就占据了主导。一般情况下人的记忆会随着时间流逝而逐渐黯淡,直到新的鲜明记忆取代过往,最终人也会发生变化。 第1146页 但连翘因为经歷的特殊,反而无法淡忘穿越前的记忆,只能随着时间推移一次次重复记忆,变得再也不能忘怀——无心之中这保持了她不变的性格。 一个刚刚大学毕业不久,在家做自由工作的女孩子,除非是有特殊经歷的,一般应该是什么性格:温和、无攻击性、平凡、注重社会对自己的看法,以及,最严重的情况下也无法对一个人做出『过分』的事情。 简单来说,十几年的教育已经让这样的普通女孩变成小兔子了,而连翘,甚至没有机会经过社会歷练,发掘出狼性的一面。 而连翘来到这个世界经歷了一些东西,这些东西也不能说对她的性格完全没有影响,只是无法撼动她的根本而已。 这些特质落在某些大佬眼里,虽然大家口头上都不说,但对连翘的性格已经有了自己的判断。 其实,这也是连翘人缘好的原因之一——不管怎么说,即使埋怨着她有时候太过好说话了一点,但他们还是喜欢和好说话的人相处,更相信一个有原则的好人... 连翘将嫁妆『分包』出去,事实上没花多少时间就解决了这件事。而且她不像是一般人,对这件事会有很多忧虑,不免想着要是事情没办好怎么办。因为就她来说,朋友都是可信的,真要是出了意外,也就是某些东西无法及时到手而已。 她对于嫁妆的执念并不怎么深,在那张复杂的嫁妆单子里少了点什么,她倒是觉得无伤大雅,何必那么心心念念呢... 然而她这么佛系,被拜託的朋友却不可能那样。实际上,他们从收到连翘的拜託起基本上就把这件事当成是头等大事来做了。 同时,也因为一些朋友帮助连翘办嫁妆,本来对许文华和连翘的事情已经有些淡忘的同行重新又议论起了这事儿——不过这些又和连翘无关了,匆匆办好事情之后她就开始了闭关。 《大城》是一部对她来说非常重要的作品,在开年之后连载开始了。她没有太多存稿,而偏偏这部小说需要非常仔细地打磨,写起来根本快不了...能怎么办,她也只能爆肝了。 时间一晃就到了五月末六月初,这个时候天气已经很热了,是连翘喜欢,但对于苦夏的她相当难熬的季节。 总算敢在真正的酷暑来临之前她完成了整部《大城》的小说...至于说接下来的一个月,也就是一年之中最热的一个多月,她决定好好休息,就当是给自己放个大假! 而就是这个时候,《大城》这部小说已经彻底爆.炸了! 《大城》这部小说在三月份的时候连载了三分之一的内容,当时就已经可以用『惊倒一片』来形容。同行,以及一些小说上面的权威,然后再到读者,都对这部小说献上了自己的膝盖...就算是连翘的小说,也是第一次有这样普遍的好感。 连翘一开始的时候小说自然是好评如潮,那个时候连翘写《海上归来记》,写《宦海》,她是一个行业新鲜人,大家看她都是惊讶于她一个新人的厉害。而她由新人变成行内有数的大神的时候一切就不一样了,人们开始用挑剔的眼光看她。 对大神的要求怎么可能和对新人一样! 也就是这个时候,大家对她有了不一样的期待——连翘的小说确实好看,也很有新意,但是读的多了就能有所体会,在进一步雕琢、挖掘上面是差了一些的。而一些女性向小说又容易被主流小说的拥趸视之为『剑走偏锋』云云,甚至上一部销售奇蹟一样的《二头刻》也因为人物的过度刻画与煽情被认为是失真、炫技,以及多多少少的庸俗。 大家想要看到连翘有一部新的作品,一部足够拔高他们期待值的作品,而现在他们等到了,那就是《大城》。 从阅读性来说,《大城》这部小说绝对是顶尖的,从小说连载之后节节攀升的销售额,以及大众的讨论度就知道了。而这样的销售额和讨论度在连翘的小说里并不算出奇,真正出奇的是在拥有这些的时候,《大城》还让大量的『专业人士』认可其另一方面的成就。 商业性与艺术性并重,而且两方面都达到了一个很高的高度...这在连翘的小说里也鲜有达到,上一个和这接近的作品应该是《宦海》的下部《权柄》,这也是一部气魄非凡,充满了硬核内涵的小说。 具体来说,《权柄》是一个混迹官场的士大夫奇蹟,《大城》则是属于商人的。 而两者相比的话,且不说《权柄》是连翘更早期的作品,当时的她多多少少有些拿捏不住这样大的气魄。就说两部小说针对的人群,就足够拉开差距了! 小说这个艺术体裁本来就是最适应市井文化的,也正是由于市井阶层的崛起,这才有了如今堪称庞大的小说产业。 官员士大夫们对于小说的主要受众来说还是太遥远了,虽说读者们也可以只看小说主人公的奋斗、挣扎、情感、成就等等,但无可辩驳的是,某些题材就是更容易引起读者反响! 这就像是年轻人对青春题材的热爱一样,难道没有同样优秀,甚至更优秀的小说了吗?有的,只不过对年轻人来说,他们更想要能够让他们『感同身受』的作品! 而现在的《大城》就是一部这样的作品!男主人公李敢言在时代的浪潮之下勇敢拼搏,他原本就是微末之身,一个农民之子而已,最后却能够给自己搏出一个前途,成为巨商,创造出一代致富奇蹟。 第1147页 让读者读来,没有比这更加心有所感,恨不得以身代之的了! 这样的梦,普遍的市民阶层都会做,所以读这部小说就更起劲了。 当然了,能够让内行人也同样几乎零差评,靠的就不能是小说题材上的优异了。这依靠的,一方面是《大城》比《权柄》更加优秀的质量,另一方面就是这部小说完完全全发挥了题材魅力和连翘的天赋。 至少这些人是这样认为的! 「你到底是怎么写的...不可思议...不可思议。」大概在三月份的时候,王思齐就已经拉着连翘说起过《大城》,并且连续说了好几个『不可思议』,看得出来这部小说是真的把他给震住了! 这倒是一件稀罕事了,连翘的小说一直是业内的重磅炸.弹,但要说将王思齐这个级别的大佬震慑住,这就难以见到了。以往王思齐也会贊连翘的小说,但是他会说出自己的分析,论断连翘小说内容的优缺点。 唯独这部《大城》,从他口中听来,只有『不可思议』,至于说具体的评断,那却是没有了的。 别人问起他,他也只是微微一哂:「评断别人的小说,至少得自己能『吃得下』这部小说,不然评判起来,那算什么呢?」 王思齐这里说的『吃得下』,也算是行内的一个行话了。一般来说,大家都是小说方面的专家,所以另一个人的小说里有什么,好或者坏,都是能够看出来的,虽然这并不意味着自己也能写这样的小说。 打比方的话,写小说的那个就像给答案的,评断小说的那个就像是阅卷的。知道答案后反推如何解题,这当然简单一些。但不能排除这样的情况下也无法解题,而这种情况就会被称之为『吃不下』,与『吃得下』是恰好对应的行话。 王思齐并不是不理解这部小说,虽然《大城》算是商业性与艺术性并重了,但实际来说这部小说其实依旧是一个用来贩卖的小说,既然商业性很优秀,读起来就不难。真正让王思齐觉得『吃不下』的是这部小说的气魄,而这部小说最优秀的也就是气魄! 纯粹从文字功夫来说,《大城》这部小说其实是相当粗犷的,这当然是连翘为了适应这部小说那种开天闢地一样的内容、野心勃勃的氛围特意为之的,但这依旧改变不了文字确实粗犷的事实。 但连翘就是用自己的方式,仿佛变魔术一样让这部小说几乎每一个字带着那个时代的豪情与痛快!即使是王思齐这样已经不会被小说轻易打动的人,也为之嘆息和着迷,而读过之后他根本无法判断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这显然超出了他的经验。 第644章 《大城》中的故事正在不紧不慢地推进,小说中的主人公李敢言在新城最初的建设中捞到了第一桶金。但这个第一桶金其实没有那么容易...在新城这个地方,机会很多,稍微有点做生意的经验似乎就能发财,但另外一面,这里其实非常危险。 野蛮生长的商业条件既有其生机勃勃、机会多多的一面,也会有其危险的一面。不像成熟的商业体系中,人们做事情基本上还是讲规矩的,有一定道理的...... 在李敢言还是新城一个底层小人物的时候,这一面没有展现在他面前。因为他就是一个小人物,人家根本不会去害他——这个世界上做损人不利己的事情的人始终是少数,大多数人做点儿坏事的时候还是要图谋一些东西的。而针对这个时候的李敢言,图什么呢? 但随着他开始有一定的资本,同时自己又没有背景,轻易就能被人盯上的时候,一切就不一样了,很快有一些人盯上了他。这些人里面有黑道人物,他们想找他搞点钱花花。也有非黑道的人物,比如说商业上的竞争对手、看他不顺眼的人,等等等等。 在这个阶段的刻画中,连翘不遗余力地展示了资本初始积累阶段的暴力与血腥,这既是指大环境,也是指以李敢言为代表的身处在那个时代当中的每一个弄潮儿。 在一个新的体系刚刚建立起来的时候,一切总会有些混乱。但正如《乱世佳人》中男主角曾经说过的那样,在一个国家建立和毁灭的时候最能挣到大钱,因为这两种阶段都属于转型期,相当混乱,而混乱中潜藏着机会。 与此同时,混乱本身就是一种有很大伤害性的东西,是一把不折不扣的双刃剑,给予创业者机会的同时,也具有很强的杀伤性。有的人在混乱中发财了,但更多的人毁在了混乱当中。 李敢言是一个有头脑的人,所以他才能从底层显示出要崛起的可能。但说到底他只是一个阅歷并不深厚的年轻人,之后他就会被这个世界的『恶』打脸——有人在想办法对付他,而且这些人并不遵守正常社会约定俗成的规矩,不仅仅是新城还没有建立起规矩,更因为借着无序社会一些人放肆展现了自己的恶意。 这当然是一个很响亮的警钟,在李敢言吃到教训之后,短时间内他似乎吃亏很多,但从长远来看,这种挫折倒是来的越早越好。在这个时候他还输的起,所谓『船小好掉头』么。而随着时间推移,真的等到他拥有的东西越来越多,那个时候再来这样一个教训,那才真是让人不知所措。 这次的教训对于李敢言来说是很重要的,他从中学到了一些将来会受用一辈子的东西。 从这个时候开始,李敢言才真正完成了一个从农家子出身的草莽,到真正生意人,并且是开拓型生意人的转变。 第1148页 因为他意识到,想要做生意并且出人头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不只是做好自己的生意就够了,还有很多其他的事情要做。不过如果实在新秩序建立阶段,这件事会相对简单一些,其中最重要的大概就是有一颗狠辣而果决地心。 倒不是说需要心狠手辣、六亲不认,只是很多时候他得明白,资本的初始积累总是不那么光明正大。这一点不只是存在于歷史书上,实际上生活中很多时候都应证了这一点。 连翘记得自己上学的时候歷史书上说『资本的原始积累充满了血腥和暴力』,非常有道理,但离自己似乎无限遥远。然而说起来这种事情离她很近...凡是一个行业刚刚起来的时候,行业内部乱象丛生,基本上和书上说的差不多。 只不过这种事情很多时候行业以外的人并不知道,毕竟社会主旋律显然和这个不同。偶尔提一下,还会被人当成是阴谋论... 李敢言是一个很善于吸取教训的人,于是他迅速地学会了新城的生存守则。不只是埋头抓生产、做生意,他开始想办法结交能够做靠山的人。或许需要『纳贡』『让利』,但是这能让他的生意更加安全。 他也开始关注怎样能够快速壮大自己,而不只是踏踏实实做生意。其实一开始的时候,他拥有了自己的一点儿小生意,那时候他的进取心就没有那么迫切了。在他看来自己赶上了好时候,站稳脚跟之后就能吃到一波福利。等到日后新城进一步开发,他还能更上一层楼,不怎么费力就能达成自己原本所想的出人头地。 但吃到教训之后他就明白了,现在他所在的这个『游戏』并不是能够得过且过就能过下去的,而他也远远没有到达能够安稳度日的时候。他自以为的一点儿小成绩,其实就是风中烛火,禁不起一阵微风。 这是一个赢家通吃全部的『游戏』! 他开始明白了,眼前那些害怕风险的大佬还没有入场,他们得看到这个『项目』真的能够进行下去,这才会参与其中。而当他们参与其中的时候,不管他们这些前期就入伙的人费了多大的功夫,到最后也只能为他人作嫁衣裳。 没办法,谁让两方的强弱悬殊实在是太大了呢!而如果想要改变这一局面,就得早做准备。其他的先不说,至少得强大自身,这样才能在最开始的战斗中保全自己,不成为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中的『虾米』,随随便便就被牺牲掉了。 此时的新城虽然处处充满机会,但规规矩矩做生意显然是有自己的极限的,所以李敢言偶尔得不那么规矩地做一些生意——从李敢言本人来说,他其实并不想这样做,因为他天然就讨厌无序、不遵守规矩,但他没有太多的选择空间。 如果不能在这个阶段多多积累一些实力,那么在接下来的阶段中他就会被碾压...除非运气足够好,才能得以保存。但是李敢言不想将命运託付给运气,从这个角度来说他确实适合这个时代,他本身就有我的命运我做主的豪情! 这个阶段读者就能够看到很多主人公的『骚操作』了,连翘倒是不知道这个年代的商人在那样的阶段能有什么惊人手腕。但她是看过不少都市商战小说的,抛开纯粹意淫小说,这年头的小说最有人气的都多少有些硬核知识在其中。 那里面关于资本初始积累的知识也有不少,有些很真实,有些不那么真实,不过两者至少看上去都挺象是那么回事,真的去应用的话,不能保证次次成功,但绝不能否定成功的可能性。 连翘在考察过古代社会的具体情况之后融会贯通于其中,保证绝不会穿帮露怯。 而这也确确实实让读者震惊...连翘在小说中显露的东西,有些确实是几十年前大发展时期的硬核资料,有些则是她在后世所知,参杂着融入到《大城》这部小说中,带来的震撼不容小觑。 哪怕是现代读者,看到足够硬核的专业性知识,也会有一种『长见识』了的惊讶与愉快。更何况是这个时代,这个传播不甚方便,普及成本也颇高的时代呢。 在连翘的笔下,李敢言这个角色越来越丰满。他因为天生出身低微,而又迫切地想要改变命运,由此生出了野心、虚荣、强势...甚至于残忍——他身处于大时代的建设浪潮中,火热的时代却如同一头孤狼。 看看他做的那些事情,很多其实已经远超出一个『本分生意人』的限度了,除非他本来就是一个反派人物,不然怎么也过不了关...然而他不是一个反派人物,大家喜欢他,连同他不那么好的一面,而不只是爱他创造的事业和财富。 这、这在现有的小说中也算是绝无仅有了。 要说这个角色厉害之处就在这里了,对道德观没有那么看重的人全身心投入到了他建设新世界的激情当中,眼见得他起高楼,如此就心满意足。而对道德观比较看重的主流读者,则是在小说阅读中不自觉地原谅了他。 连翘塑造了这个人物的出身,塑造了他的挫折,塑造了他遭遇的困境,包括现实层面的,也包括心灵层面的。 现代文艺作品常见的手法,如果想要让一个反派有人气,第一,让他长得好看,第二,让他有一个悲惨的过去。 毕竟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一切都是有根源的。坏人也有坏的理由哇(虽然这个说法放到现实中就是有哪里不对的样子,但是只是在文艺作品中还是很说得通的)。 第1149页 而当一个坏人有了悲惨的过去,有了走上错误的路的原因,而且读者还陪他们一路走来,那么理解他们也就不难了。而理解一个人之后,对这个人就不能纯粹的以好和坏来评判了,这就像是对自己的亲人朋友,很多时候就不能用纯粹客观中立的角度来看了。 李敢言这个人物就是如此,他其实并不是最惨的那种人,好歹他出身于太平年间,家里穷,但不至于活不下去,这种人在古代就不算惨!只能说普通,实在是太普通了,所有人中这种人是最多的。 而他不甘心于自己的普通,不甘心自己庸庸碌碌一辈子,种几亩田地,等到二十几岁攒够钱讨一个勤快又普通的女子做老婆,生儿育女,然后孩子和自己过一样的日子,一切仿佛一个轮迴一般。 这种心情对于每一个读者来说都再理解不过了...... 至于之后创业途中的心路歷程更不用说,大家是随着主人公走过来的,所以自然很清楚他处在一个多么无序的环境中。他已经被时代浪潮裹挟其中了,要么任凭时代的潮流推动自己,或者运气好最终无事,又或者运气坏,被时代撕的粉碎。 这个时候重要的其实不是主人公做的那些事符不符合主流道德,重要的是他身上涌现出来的气质,那种我命由我不由天,我就是要出人头地的气质!绝不认输!而这正是读者普遍存在的共通心理。 至于那些手段,那些游走在黑白界限上的事情,其实只是展现这一点气质的方式!而之所以要用这些来展现,也不是连翘三观歪,而是在那样一个混乱之中的时代,这就是切实存在的现实。 第645章 《大城》是一部气度非同一般的小说,而这部小说有很明显的被划分为三部分,第一部 分就是小人物阶段。这一阶段的主人公李敢言只不过完成了原始积累,是的,最后他是有钱了,但是那又怎样呢? 这个时代围绕着金钱运转,但又不只是金钱那么简单。如果只是金钱,生意也不会那么难做了——这到底不是现代社会,很多时候是要讲究特权的。而且实际上哪怕是现代社会,也经常要讲究特权呢。 不过不管怎么说,来到这一阶段的末尾,主人公已经不再是最初那个身上只有几两银子,告别乡里,然后只身一人来到花花世界闯荡的农家子了。现在的他对于真正的大佬来说或许依旧是无足轻重,但也算是入局了。 而且他自己很清楚,除了表面上可以看到的金钱,他更加宝贵的财富其实是他这一路走来学到的知识。『世事洞明皆学问』,他本身就是一个很注重学习的人,只不过学的不是一般读书人那种『之乎者也』而已。 只要拥有这些知识,哪怕在这一次的商业冒险中他输的精光,最终只能选择重头再来,也依旧随时都可以! 也就是抱着这样的想法,李敢言的故事进展到了第二阶段。此时的新城基础建设其实已经完成的差不多了,李敢言甚至在城中不错的位置置办了一座宅子、两间铺面——新城尽然已经顺利完成了基础建设,那么这个项目估计也就稳了。这个时候就算是迟钝的人也应该明白了,接下来的新城如无意外就会发达起来。 这种时候新城的房子、铺子如果低价收入,那么将来稳赚不赔啊!只不过这样的好处往往都会被真正的大家族瓜分走,轮到主人公李敢言这样的小鱼小虾恐怕连一口汤都很难喝到。 这倒不是说普通人无法在新城安置下来了,只是说没办法再新城的精华位置安置! 事实上只要愿意来新城落户,留在新城是很容易的,但只是留下来并没有什么用。困难的是留在好位置...这可不是后世,那时候城市的房宅店铺随便卖,精华地区是天价,非精华地区一样让人咋舌。 这个时代也有房价比较贵的城市,但也就是那么两三个而已,而且远达不到房产神话的地步。至于其他的城市,也就是城市精华地区还算值钱了。事实上若不是李敢言想要精华地段比较好的宅邸和铺面,比较差的那些地区,包括角落、外围等等,那真是想要多少有多少。 事实上这个时候李敢言也想过要不要买下如今还不值钱的土地修房子,这里的确不贵,但是将来是要给工人居住的,流动性很好,前期投入也不如别的地产投资那么重。到时候光是收工人租金就很够过活了...只不过考虑再三,他还是放弃了。 说实话,这个肯定挣钱,而且有利于控制一批人口,到时候用手头的这个便利和各方势力打交道都会容易很多。但是思考一下,李敢言也只能放弃。 这是一块肥肉不错,那些豪门大户看不上这个也不错,但现在的问题是,如果真的要做到足够的影响力,这个就算是『涉黑』了!李敢言确实经常在黑与白的界限上来回偏移,可那个时候谁都那样,他如果不那样就会被甩的远远的,此生再也没有机会实现自己的理想。 而且那和真正的『涉黑』还是有差别的,李敢言爱惜羽毛,不愿意接触这方面。 这也不是李敢言矫情,而是他已经适应了商场的规则。有些事情和另一些事情造成的结果一样,但就是有些事情能做,但另一些事情不能做。李敢言,以及和他同时代的那些人最初的时候做了很多不规矩的事情,但那是特殊时期,在没有办法下也只能那样做了。 第1150页 当初的事情只能算是游走在边缘的界限上,过了那个时期,和他一样崛起的人不会去提及,毕竟大家大哥别笑话二哥,都是彼此彼此而已。但是之后就要规规矩矩做事,至少是表面上比较规矩。 此时新城的规矩逐步形成,各方势力也开始入住这座十分年轻的城市。这种时候当然不能再如当年之草莽。规规矩矩做事,哪怕不能发大财,也很难会被人搞死。可是真的乱来,到时候等着的就是别人的『不守规矩』了。 故事进入到新的阶段,这一阶段说的是李敢言和豪门大户的博弈。倒不是他得赢了那些逐渐进驻新城的个人和家族,只是他至少得在这个阶段保存下自身,而不会成为他们手下的炮灰。 一方面来说,市场的总量是有限度的,一个人多一点儿,就会有一个人少一点儿,同行如冤家,彼此之前是互相对峙的关系。现在的豪门大户跑来新城了,怎么可能不先排挤一波过去的『老人』以保全自己的地位! 另一个方面,就算目前市场的总量远远没有达到极限,多李敢言一个也不多,大家大可以坐下来和和气气发财,那也不行!对于豪门大户来说,这里头其实还有更深的一层恶意。 豪门大户彼此之间虽然也有竞争,但面对外部新崛起势力的时候他们往往是有一个共同认知的:那就是先要打压起薪冒出头的桩子!他们的想法很简单,这个世界上的好处是有限度的,在新崛起的势力冒头之前打压,将来就少一个和他们争夺面包和牛奶的了。 具体到新城这里,原来就有的,从建城之初就存在的老势力和后来代表大贵族大富豪的新集团根本不是一拨的!面对新集团的冲击,老势力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投靠新集团,眼下已经有一些人这样做了,另一个就是反击!和新集团去争、去抢! 日后是谁掌控这座大城,如今还犹未可知,无论怎样要做过一场才知道呢! 这种情况下,新集团与老势力之间的关系越发紧张,已经成为一种你死我活的状态了!新集团坐拥大资本、官府关系等有利条件。而老势力则是地头蛇,早早已经扎根,再加上老势力基本上是白手起家第一代,往往更加有勇有谋,更加灵活。 彼此之间展开了一场争夺战! 男主角李敢言没有选择去投靠新集团...虽然那样做看起来胜算更大。但他同时也很清楚,那些投靠过的人和家奴无异!他从农家子出身,到附近也算是有一定成就了,那样殚精竭虑到如今可不是为了给人家做家奴的! 干!捨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难道还不敢和几个豪门大户开战吗?!! 不过李敢言也不用站在抵抗新集团的第一战场,站在最前面的是老势力中最厉害的几人。这些人中虽然也有李敢言这样的真的白手起家的,但更多的其实是有一定家底的。当然了,这样的家底和豪门大户相比就不值一提了。 可无论如何,这家底确实给这些人提供了第一桶金,让他们走在了其他人的前面,等到新城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开发,他们已然是老势力的大佬。这种建设时期最不缺乏的就是奇蹟了,李敢言的致富故事已经是传奇一样,但有另外一些人,他们的故事听起来更有传奇色彩。 这时候李敢言记得要先低调做事,趁着大佬与大佬之间征伐不断的时候偷偷进行发育——第一阶段的开发之后,新城就不只是最开始那个靠着开发建设赚钱的工地了,可以产出更多的价值,拥有更多的机会。 李敢言没有抛售出自己的砖瓦厂,虽然有的人觉得眼下要兴盛起来的就是纺织业(新城一开始得以建立,就是福州为了纺织品出口生意找的一个就近纺织品声场中心)。但从李敢言的角度来说,接下来做砖瓦的人会越来越少,大家都盯着纺织厂的肥肉了!而这个时候正是砖瓦厂价格大跌的时候! 可是,如今新城的开发完成了吗?只能说是官方做的事情完了而已。事实上,民间对砖瓦的需求还很旺盛! 随着大量工人涌入这座新建设起来的城市,还有不断搬进来的各种工场作坊(虽然主要是做纺织行业,但肯定会有其他商品生产),砖瓦肯定依旧是市场上的宠儿。 所以他不止没有抛售砖瓦厂,还以一个极低的价格接手了老势力中某位大佬的超大型?超专业砖瓦厂!这位大佬显然是准备和豪门大户硬碰硬了,所以一直在准备全力加码在纺织业上,手上的其他生意都被他倒换了出去。 李敢言的做法没有错,他一边经营着砖瓦厂,私底下强大自身。另一边帮助老势力出主意、给新集团使绊子——这其中连翘写了大量的商战描写,将这方面没什么见识的当代读者唬的一愣一愣的! 这种商战具体思路很多都来自于现代已经耳熟能详的商业规律,但在这个时代这方面显然还不是大家研究的目标。此时说来,有一种震耳发聩的感觉。 不懂的人看在眼里,只觉得虽然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就是好厉害。而懂的人就更加惊嘆了!因为他们知道这是什么,这是真正的『致富经』。甚至有人感嘆,如今做生意的,其他的书都不用读了,只要读通乔琏这一部《大城》,光明的前途就在等着了! 而就是这样的大混战当中老势力和新集团里那些小鱼小虾一样的已经逐渐沦为炮灰,就像是春秋向战国过渡,小国逐渐消亡,而大国的势力越来越强大。 第1151页 主人公李敢言借着这样漫天的『战火』隐藏自己进行发育,然后不期然的,他已经成为了最终留存在战场的人之一。 第646章 《大城》剧情进展到第二阶段结束,时间也来到了夏天,这个时候连翘连翘身上流露出与众不同的气场——不少人传闻他可能要进入到新的阶段了! 无他,谁让这个时候的《大城》光芒实在是太耀眼了呢! 无疑,《大城》是一部好小说,这部小说到目前为止已经或获得了许多史无前例的认可。对于小说行业来说,很多时候不能单纯地只关注小说的成绩,因为这不是决定所有事情的钥匙,但不得不承认,有的时候小说成绩就是解决一切事情的砝码。 首先,从《大城》的火爆来说,他的火爆是大范围的!这其实不只是《大城》本身的功劳,而是连翘以前很多作品不断积累到如今,这才产生的效果,也可以看做是某种程度的『量变导致质变』。 从《海上归来记》这第一步小说开始,连翘由此展开了她的作者之路,在这条路上她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一开始只是嘉定这样一个县城而已,然后由嘉定做跳板,凭藉纯粹口碑的作用让整个苏州的人都知道有她这么个人。 再然后她来到苏州,以完全不符合新人的速度和状态开启了新的作品,然后获得新的荣耀、新的地位,成为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大神之一。这个时候她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展,整个江南都成为她的基本盘。 这个时候她已经有了全天下最大的市场作为后盾了。 而与此同时,连翘作品在其他地方也开始了自己的征途。一开始只是书社将她的小说推广到其他地方而已,规模并不大,但却是必须要经歷的——这是书社在替作者开闢市场,就像是经纪公司推广艺人一样。没有土壤是自己肥沃的,需要每一个经营者耐心耕耘。 书社相信连翘小说的实力,也相信其有着良好的市场反响,所以在做这件事的时候不遗余力。之后的结果也很好,几个比较大的市场基本上都认可了有乔琏这么个人,年轻、有天赋,是顶级作者之一。 不过有鑑于这个时代的效率,这个过程并不快,甚至可以说是很慢!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书社对地盘外推广作者并不上心,作者和书社的除非签的很长,一签就签个五七八年,甚至十几二十年的,不然的话书社辛辛苦苦推广了作者,结果作者出名了就把书社踹了!那要怎么办? 话又说回来了,这方面的忧虑其实也没有那么重。大多数作者也对书社的付出心知肚明看在眼里,所以成名之后哪怕书社给的利润分成相对较低,他们也不会轻易换一家分成更高的书社,这就是为了报答书社以前的香火情,为了让书社将曾经的推广费给赚起来。 只不过有的人实在是傻的明明白白,只将自己的成功归结为自己努力——讲道理,每个人的成功当然有自身的因素,甚至这就是最主要的因素,但不可否认其中其他原因的推动。这样一来,自然让书社在给作者开拓市场方面不上心了。 谁愿意为他人做嫁衣裳。 不过连翘所在的东华书社并不在这之列,主要是东华书社在整个江南地区也算是最好的书社之一。这个级别的作者要吸引足够多的作者,就不能在这上面吝啬,不然有顶级作者潜力的苗子在选择之后要合作很多年的书社的时候就会犹豫。 这怎么可以! 另外,书社做到他们这个份上,资本雄厚实力强劲,也就不怕某个作者不讲究,在他们好不容易将其带起来,功成名就的时候就将东华书社抛弃。一方面他们有钱,这种捞不回成本的亏损不会一两次就伤害到自身。另一方面,他们有势力,可以威慑到这些作者。 没错,顶级作者在这个圈子里是稀缺资源,几乎所有人都围着他们转,但也就是这样而已,对于书社来说,讨好顶级作者很重要,可是对于一个要离开且坏了规矩的顶级作者,那就没有多少情面可讲了。 像东华书社这种背景很深的,总能做点儿什么。他们固然不能因此得罪其他的作者,让别人觉得东华书社太『厉害』,以后还是不要和这家书社合作。但借着作者先坏规矩这个天然的道德优势,让作者本人吃点苦头,这还是可以做到的。 作者本身经得起,那就算是完结了这件事,如果经不起,那又能怪谁呢?曾经也不是没有作者因为与曾经合作书社的纠纠缠缠,最终心力交瘁,纵然之后事情解决了,小说也被那漫长的煎熬磨去了灵气,最终...唉! 这样的例子不多,但只要出一例就足够震慑所有的作者了——至少有一点点震慑作用。 连翘的小说就是在东华书社不遗余力的推广下这才在几个主要市场都有了影响力,不过到此为止这种影响力还在发酵的过程中。没有小说连载这件事,也没有报纸不断地提及以获得知名度,坐着的名气在某一地区上涨是很慢的! 不过其实所有人都是这样过来的,所以连翘只要耐心等待,时候到了她自然能够进入新的阶段。 相比于连翘的前辈和同辈们,连翘属于进展很快的那种。她的小说本来就具有很强的市场性,所以在新的市场里适应性最好,最不容易水土不服。这样一来,依靠口碑迅速发展起来也不算是什么困难的事情了。 第1152页 但到此为止,这也只是小火苗而已,成燎原之势这还得静待时间的魔法。 后来连翘去了京城,她在那里打出了一片天地,以很快的速度席捲了以京津为核心的另一大市场。自此,连翘其实已经有了国内第一大第二大两个市场作为基本盘,一眼望过去简直让无数同行羡慕嫉妒恨! 其实这个时候连翘的市场规模已经不弱于丁一新和宋志平了,是的,丁一新和宋志平在天下各地所拥有的影响力比连翘要大。但是这是专精和广博的对比,连翘地图开的不如两位已然登顶的前辈大,但是在两块全国最大的市场上挖掘的足够深,几乎都是本土作者的待遇。 这就很难得了...就算是曾经游歷天下的宋志平都做不到!他是游歷天下,在天下各地都留下了自己的名字,大大加速了一个作者扩展知名度、影响全国的速度没错,但那始终是一个宣传得来的虚浮人气,相比于受人认可的本土作者差了不止一星半点儿。 连翘不一样,在京城连在了三部大部头,加上自身的才华是实实在在的,已经将京津市场真正消化掉了。 从京城回来的连翘并不觉得自己进入到了职业生涯的新阶段,但别人不这样认为,曾经对她百般迁就的人更加好说话了——只不过因为过去也很好说话,所以连翘竟一直没有察觉。 或者说,因为连翘大神级别作者的身份,漂亮、女性等等属性加成,她本来就是圈子里过的最好的作者之一,现在大家更进一步,她也很难有这方面的体会了。 但事实就是事实!事实就是连翘如今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微妙时期,可以当他是鲤鱼跃龙门,过去了,那就是光芒万丈! 回到苏州之后是《颜飞飞传奇》、《二头刻》、《大城》三连击,这是三部在连翘普遍质量极高的小说里也质量高的可怕的小说,《颜飞飞传奇》讨论度第一,《二头刻》销量神话,而《大城》则是赢得了有史以来最高的赞誉,以及节节攀升的销量。 就本地而言,其实《大城》已经没有多少潜力可挖了,连翘的小说再好,也没有更多的读者入坑了。但在外地,小说反馈的信息却相当喜人,终于,曾经只是火苗的地方也开始烧起来了! 其实硬要说的话,连翘在外地市场酝酿的时间还不够长。自出道到如今不过五六年而已,很多人入行五六年能不能够出道(署名长篇作品)还不知道呢!更别说走到这样的高位了。 但话又不能这样单说,连翘的场面实在是有目共睹的,这样的产出加速了她名声的传播。这就好比作品多的演员和歌手,在保证作品质量的情况下,他们当然比另外一些作品少的人有存在感...至少每次作品产出就是一次亮相和推广! 存在感刷了这么一段时间,自然会有自己的效果。 更何况连翘还有她的『天赋』,不管她内心怎么想,外界即便是再挑剔她的人也承认她是一个『天赋异禀』的作者。而支持她的人已经打出了『才冠天下』这样招牌,认可率还不低呢! 自古以来,有天赋向来是快车道的通行证之一,这个时候也不例外。连翘足够有才,所以才能在嘉定的时候就获得整个苏州自发性的追捧。而由此在地方上发展良好,这就更不应该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了。 实际上,自连翘的《二头刻》开始有的事情已经上了讨论的桌!这部堪称创造了歷史的小说拿下了如今的小说销量神话,打破了本由丁一新保持的记录。很多人可以说小说不只是销量一个衡量标准,这并不意味着全部。 但不可否认的是,小说销量本来就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指标!达到了某个程度自然拥有强大的力量。这就像是大神作者中极为出名的金华楼主,这位作者的小说出了名的纯爽文,而且每一部之间的套路还十分相似,以至于业内大神的鄙视链中他常常站在最底层。 但这又如何呢?人家就是成为大神了! 大家压不住这个人,如果不认可他已然封神,那就要面对另一个尴尬问题了——他的小说影响力完全不是一众小神能够比拟的,将他继续放在小神当中无疑会面临小神和大神的双重不适。 对于小神而言,输给另一个小神这么多,完全是两个层面的战斗了,实在是脸红。而对于大神而言,问题则更加严重一些——同为大神,销量有高低这不足为奇,毕竟大神这个身份也不是排销量排出来的,这里面考量的因素有很多。但如果被一个地位不如的小神用销量压倒,还是碾压式压倒,这脸往哪里放? 第647章 《二头刻》的时候有人觉得连翘已经到了新阶段,暗示连翘藉此登顶也不算奇怪。 但这件事到底还是没能成行,表面上看是连翘离登顶始终差了一点儿不知名的东西。实际上呢,只不过是行业偏见再一次发挥了作用。 连翘身上有一些身份始终成为了她的阻碍,年轻、女性这之类的。 小说界是一个讲究实力的地方,能者上,不能者下,不浪费彼此的时间和精力是第一要义。 在此基础上,男女老少,又或者贫困富有、美貌丑陋这许多差异就显得不重要了。反正读者看的是小说,看不到小说背后的人。至于说媒体宣传,名声传扬出去,那是成名之后的事情了,而且成名之后这依旧不会是重点。 这就好像是对热点明星的追逐,随便做什么都是头条。而相对的,十八线小明星,哪怕是结婚、进监狱之类的大事件,也无法带起全社会性的关注。 第1153页 小说足够硬扎,一切就都好说,锦上添花而已。小说不行的话,一切也没有进行下去的可能了。 也是因为这些,连翘才能出道顺利,并且很快被这个圈子最顶尖的一撮精英接纳。但进入到最顶尖,指尖几乎可以碰到天花板的时候她才明白,有些东西固然是可以冲破的,但对于她和其他作者是完全不一样的。 连翘的登顶之路和其他作者不一样,具体来说就是更加艰难。实际上如果他是一个男子,甚至不需要有三四十岁的年纪,就二十出头,她也有可能登顶了。说不定行内行外还会吹嘘一个『天才』的名头,让她的劣势变成优势。 这种劣势具体体现出来主要集中在后半段,而且是越到后来越明显。一开始的时候连翘根本没有暴露自己的身份,更不要说性别了,这个时候性别和年龄这一类东西自然不会成为连翘成名的阻碍。 而到了后来,大家恍然大悟:原来乔琏是个年轻女子啊!这个时候惊讶、猎奇之类的情绪也压倒了内心的偏见和质疑。打比方来说,男权社会会为了女性全面崛起而有各种反应,而在这个男女平等思想完全没有发展出来的时代,男人们的想法恐怕大都不会太友好。但是,如果只是极个别女性在某些领域达到了男子也难以达到的成就呢?态度恐怕就不一样了。 男性不会觉得这是对自己的威胁,正像是《列女传》之类的书籍中除了记载一些贞洁烈女,也会记载一些才能格外出众的女性。这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依旧是对女性的轻视——正是因为将女性当成了男性审美中的一个可以赏玩的对象,这才有了这种想法和行为。 甚至于因为女性作者的,特别是优秀的女性作者缺乏,连翘又是这样年轻漂亮,她在中间有很长一段时间是受到了优待的。这就像是职场上的『绅士风度』,大家对于漂亮姑娘总是多一点儿宽容的。 因为本身是『稀缺资源』的关系,反应到连载宣传、小说销量,甚至是同行评价上,都有些无往而不利的意思。连翘必须得承认,特别是同行这边,大家都认识了太多有才华的男人了,再多一个性格好一点儿的才子似乎也没什么兴趣。因为她是一个年轻姑娘,一开始各个圈子才会对她敞开大门——当然,这也是因为连翘的作品展现了她的实力,但那只是一个门槛而已, 而到了连翘后来的一个阶段,问题就开始发生变化了。大家早期的时候会调侃,有朝一日连翘登顶,甚至成为行内第一人如何如何,但这个说法总让人有一种格外遥远,遥远到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到来的感觉。 也是因为此,大家笑笑也就过去了,而不至于仔细思考这个问题。 但到了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话不再是一个玩笑了,大家忽然回过神来:那个一个出场即惊艷,让他们感嘆老天爷赏饭吃的大才女,原来已经到了可以抢班夺权的时候了! 这个时候内心感觉就自然而然发生了变化。 不少本来就对连翘太过『强势』而心有不满的看客有了不同的声音,不满连翘的年纪,连翘的性别,连翘的高傲,连翘的...总之就是这样,当一个人不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总有办法挑出无数的毛病。 而一些原本没有这种想法,甚至会开玩笑连翘总有一天会压倒男人的旁观者也皱起了眉头。开玩笑和亲眼见到这一幕,这是完全不一样的。 这样那样的人成为连翘不能登顶的阻碍,即使连翘让《二头刻》达成了有史以来的销量神话,将一个作者的天花板大幅度提高,这也不能让这些人轻易动摇。 对于这种情况连翘其实是心知肚明的,只是她也没什么好办法解决,因为这个问题是看得见却摸不着的。本质上来说是思想观念导致了现如今的局面,而这个世界上最困难的事情就是让一个人接受另一个人的观念。 更何况之所以会产生连翘这种情况,其中思想观念可不是小打小闹的,真的要改变这种情况,几年、几十年、几百年都不够——连翘想起她穿越前的时代,即使是那个时候男女平权依旧是一个大问题呢! 连翘相信个人的努力是有作用的,但也不得不承认个人的努力是有极限的...至于说凭藉个人努力可以感动周围的人,然后happyending?唔...要么是做梦,要么是偶像剧吧。 不过,如果此时的她将目标放的低一点,不追求男女平权的一步到位,只是单纯地想让自己的劳动果实得到应得的回报,这却不是毫无希望。 说到底,这还是个人类社会,而不是硬邦邦地按照写好的程序进展地世界。既然是人类社会,那么就由人类的柔软和弹性,如果有『约定俗成』,自然也有『打破常规』,只看某人某事是不是足够特别,让人觉得打破常规也无不可。 连翘如今也在圈子里混了几年了,其中的一些东西怎么可能不知道呢。只要她一直成功下去,创造属于自己的奇蹟,即使她是女性,即使她年纪轻轻,那又如何?正如大家也对金华楼主多有看不上的,但还是要把他提到大神这一等级。 金华楼主若是不上来,小神大神都得难受! 连翘也是一样,只要她一直保持成功,以她如今在业内造成的神话,说实在的,就算是天然存在的天花板又能压她多久呢?到时候其他大神会觉得尴尬,而两位已经登顶的大佬丁一新和宋志平恐怕也会觉得如坐针毡。 第1154页 想想吧,一个获得的成绩比自己还要闪耀的后辈,甚至不能用她品德有亏,和圈内关系不好,人望不足等等理由来安慰自己——自己之所以还站在她头上,完全就是因为自己这么老,还是个男人! 丁一新和宋志平绝对不是什么各方面修养都高到天际的圣人,实际上着名作者的光环散去,他们这些人最多就是比普通人知识面广一些,观察能力好一些,文学上面水平高一些,而说到个人道德之类的部分,他们和普通并无多大差别。 所以对于别人赶超自己、压倒自己什么的,自然也不能坦然接受。但是,能够走到他们这一步,心胸不可能太过狭窄——一方面心胸太过狭窄的话,根本得不到众人认可,成为行内登顶人物。另一方面,他们的经歷、眼界等等塑造了他们的人格,这决定了他们的下限。 所以说,因为自己是个老男人这才能压住连翘?不不不,这太难以接受了,还不如让她超过呢! 连翘为什么从来不着急登顶的事情?要知道之前唐宋常常给自己带一些外界的评价,并且痛骂一些人毫无肚量、眼光低劣云云,那些人不认可连翘,因为一些场外因素压制连翘,他倒是比连翘这个正主还操心,也不愧是连翘的第一粉头了。 而连翘之所以没有担忧过登顶的事情,原因不就在这里么。说到底,这个世界上是存在『例外』的,只看自己有没有能力走到那一步!这的让她一步步创造有史以来的奇蹟,别人能熟视无睹? 毕竟小说写出来了是能够看到成绩的,销量也好关注度也罢,就连最主观的小说质量都不是可以胡说八道的(如果真的为了压制连翘而对小说质量有了明显指鹿为马一样的评价,那么这样的人在行内也就没有公信力了,出来混的固然可以有小心思,但是有一些规则是所有人都要遵守的)。 真等到大势已成,好比武则天,在男权世界皇帝都可以当了,何况她只是想要在小说业混出头。相比之下这根本就是小事儿...想起来也不会觉得有什么难以接受的。 不过《大城》的反响还是让连翘有些惊讶了,毕竟这件事如她所想的还得磨个两三年呢,到时候才真到了不能对她的成绩视若无睹的时候。但是等到《大城》带来的风潮波及到业内业外,然后又反馈到她自身,她才恍然大悟——嗯,似乎这件事远远比自己预料的发展顺利啊! 这并不是说连翘对《大城》没有信心,只是有的时候一件事情并不以自身的意志为转移,同理,不是有信心就够了。《大城》确实很优秀,连翘写这部小说的时候就知道了,从她花费的心思可见一斑。 但话说回来了,难道她过去的作品就不优秀了吗? 第648章 《大城》的反响是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不过说到底也是一件好事,所以连翘接受的很快。 「你是接受的很快了,只是有的人不这样想啊!」许文华白了连翘一眼,语气不算好,但是连翘知道他这是关心自己。 连翘崛起速度太快,碍了不少人的眼。如果她本身不是个女孩儿,其他人还不好说什么,毕竟她是靠硬扎的实力走到这一步的。关键是她确实是个女孩儿,她并不觉得自己是个女孩子有什么,但显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这样想。 在此之前这些潜在反对连翘的人或许还隐藏在人群里,毕竟他们人数不多,实力也不够强,而连翘这边有不少支持者,无论是普通读者还是同行的朋友——这个世界上固然有玩弄小聪明的人,但大多数人还是懂得是非的。 特别是这个时代,人们相对淳朴,讲究一点儿节气,有些事情不好随随便便动手。 但是现在有些不一样了,因为《大城》的打爆,这些人被刺激的厉害了,也逐渐团结到了一起,不停地上蹿下跳制造新闻,现在看起来还真是越来越有影响力的样子了呢! 对此连翘只是呵呵一笑:「这种事情,不遭人妒是庸才。要是我一文不名,那倒是真没一个人说我坏话了——有什么好说的呢?凡是成名了的,谁又没有一个坏事儿的?这不是一直存在,也不会消失的么?」 对待许文华带有愤愤不平的『关心』,连翘的话可以说是一语中的了。 小说作者,特别是知名的小说作者,围绕着他们的固然有鲜花掌声,但也不可能只有那些美好的东西。所谓欲戴皇冠,必承其重,事物都是有其正反两面的。 无数个人说他们好的同时必然有许多人说他们坏,百分百好评?那种人是不可能存在的,除非这个人一文不名,注意到他的人也只有有限的亲戚朋友。 而类似许文华、连翘这类人,从成名开始就少不了争议和黑粉!连翘当初还在嘉定的时候就曾经捲入过风波里。至于许文华,他在这方面经验可能更充足,一方面他在行内时间更长,另一方面他的性格问题也更有争议性。 总之,争议和黑粉这种东西从来都是有的,而且随着名气增长只会越来越多!对于公众人物能够做到的最多就是减小比例而已。这个世上有很多人厌恶他们,而他们要做的是让更多的人支持他们! 对于自己的黑粉要搞事情这种事,连翘是嗤之以鼻的。这种心情大概就像是『秀才造反,十年不成』,大有看笑话的意思。 「你这样想倒是很好。」王思齐显然因为连翘的『心大』而放下了一部分担忧,有的时候真正麻烦的不是来自外部的施压,而是自身将外部压力看的太重,最后压垮了自己。要知道大多数情况下只要自己能够坚持住,最终总能挺过去的。 第1155页 他们这一行因为要面对公众,得到的爱是无限大的,因此得到的负面情绪也有可能比普通人大得多。如果没有一颗大心脏,很容易被摧毁——无论是因为过多的爱,还是因为过多的负面情绪。 「只不过也别太心大了,蚁多咬死象,别被这些人真的弄成了气候!」王思齐警告道。 连翘了解,这就像是后世的黑粉键盘侠搞事情,他们人不见得真有那么多,只不过马力全开之下带节奏,最终傻子跟着骗子,真的让他们干成了,真可能出事的! 只不过连翘这样放松也不是看不起人,而是对于这种事情她显然比在场的任何一个人都有经验。这个时代因为报纸产业的发达,虽然也有操纵舆论达成目的的事情发生,但总的来说无论是规模还是其中的技巧,都不可与连翘穿越之前的那个时代相比。 「我早就安排好了。」连翘神秘微笑。 「哦?」本来只是旁听的许文华竖起了耳朵,有些疑惑——主要是这些天他和连翘见面太多了,他并不觉得连翘有时间去安排这样的事而不被他知道。 「怎么做的,说说看?」 连翘低头摆弄桌上一个解到一半的九连环,在她的童年时代九连环已经不是常见的益智玩具了,至少她几乎没有玩过。而穿越之后也几乎没怎么碰过这个,换言之她在这玩意儿上面和普通人差不多。 上次解到一半之后实在是没了耐心,然后就被丢到一边去了。今天不知道怎么的翻找了出来,也算是消磨时间吧。 「只不过是前几天和上官编辑,还有书社那边的李昌德商议了一番而已。」连翘稍微解释了一下。 其实事情是真的很简单,有黑粉想要搞连翘,其中有一些是真?黑粉,而有些则不见得,很有可能是连翘的竞争对手,又或者是三吴报馆、东华书社的竞争对手在搞小动作。但不管是哪一种,作为连翘所在的报馆、书社,三吴报馆和东华书社都是不可能放着不管的。 如果这个时候他们不作为,很有可能就会给外界释放一个错误的信号——他们连乔琏这样的大咖都不维护,如果遇到事情还会管我们这些小鱼小虾吗?即使这只是一种可能,那也会让三吴报馆和东华书社的名誉受损。 名誉对于三吴报馆和东华书社这样的『企业』来说貌似不重要,但有的时候又很重要...不管怎么说,这次他们得维护连翘到底,不然抽成连翘那么多,又凭藉连翘竖起了好大招牌,未免也太简单了。 这也是向外界,特别是行内展示存在感的好机会(当然主要是行内,如果是行外的话,很有可能都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就像是一场舆论大战里的吃瓜群众,从事件开始到结束或许都只能『哈哈哈』)。 至于说连翘具体和自己的编辑,以及在书社的联络人商量了什么,事情也很简单——控制节奏而已。 后世凡是有点牌面的公众人物都会注意舆论,因此有自己的公关的也不在少数。一旦有什么事情就和这些公关沟通,有的时候同样的一件事,只要公关得力,结果可能会有天壤之别呢!! 同样是出轨,有的人一开始的应对就不好,语焉不详,还企图矇混过关,但群众又不是傻子!只能更加厌恶。然后网上控评又没有做好,事情只能越变越坏。 而有的人呢,认错态度积极,说服了配偶发声『原谅』。不管这件事是真是假,总之人家配偶都发话原谅了,大部分人也就没了进一步穷追勐打,扩大事态的立场了。即使大家会因此嘲讽『配偶』,但事情因此平息了不少却是实实在在的。然后再通过一些公关、水军,冷处理与带节奏引导一起,什么时候做什么事安排地明明白白。 说不定最后四捨五入一下等于什么事都没有呢! 连翘就是一普通姑娘,深陷这种事里经常只能做吃瓜群众,事情真相一点都看不透的那种。不过不能否定的是,她多少还是知道一点儿基本的常识的,所以还能凭她那三脚猫的功夫请来自己的编辑和书社联络人『面授机宜』。 而她具体做的事情也不复杂——既然对方能够找人炮制新闻,以制造出乔琏似乎没有那么大的人望,更没有大家看起来那么受欢迎的假象,那么她也可以以己之道还施彼身啊! 是的,这些黑粉就是这么干的,毕竟大家虽然喜欢乔琏,也觉得乔琏是个很有权势的人物了,却无法完全确定。这可不是后世,多大的流量,多大的关注度基本上还是可以追溯,这个时代还是纸媒时代,而且还是最初级的纸媒时代,所以...... 至于她,她可是坐拥三吴报馆和东华书社支持,还有一大堆朋友帮忙的,又不是无法发声的哑巴。对方既然这么不客气,她索性也放开手脚就是了。 三吴报馆和东华书社会在这段时间内找来一些撰稿人,甚至不需要多么专业,反正要写的东西很简单。一方面以业内专家或者连翘铁粉的身份和黑粉进行骂战,另一方面就是大量刷连翘的新闻了。 前者几乎没有什么难度,毕竟连翘走到如今其中各方面的因素都有,但有一点不能否认,她是真的有实力、受认可的,一路走来也不是什么侥倖。至于丑闻方面,她虽然不是什么圣人,但真的值得拿来攻讦的事情却也没什么。 也就是说,黑粉们翻来覆去地说的一些黑料几乎都站不住脚,反驳起来轻轻松松。真正无法反驳的大概也就是连翘一个女孩子的身份了,这在后世要是有人公开来说少不得被人民群众踏上一万只脚,最后落得个永世不得翻身的下场。只不过这群无脑喷子显然遇到了好时候,这个时代持有这个论调虽然有些过激,让有识之士皱眉,但基本上是没有政治正确上面的隐忧的。 第1156页 但即便是这样,也不是完全就束手无策了!连翘为此亲自操刀准备了一片文章登载,其中没有在『女人就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规规矩矩呆在家里』这种事情上面多费口舌,只是表明一点: 女子为什么就不能做好一些事情,甚至做到顶尖呢?《列女传》之类的书籍上海记载了很多优秀女子呢!更何况这个世界女子相比男子有着更多的桎梏是切实存在的啊!从出生起,被溺死、丢弃的女孩儿就比男子多,然后是成长过程中,女子的受教育机会和受教育程度也远远不如男子。 第649章 可不要说男女之间头脑有没有差别了——连翘是觉得没有的,只不过擅长的方面会稍有差异,不过这里没什么好争执的,即便是后世医学、生物学大发展的前提下,这种问题争论起来也是能撕逼三天三夜也没有结果的,何况现在。 只说男女在这方面的待遇确实天差地别,这是很明显的,无法昧着良心说没有这回事儿的。 所以说,乔琏能够获得今天的成就其实比一个男人更加不容易,因为她的路上有更多荆棘! 其实这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那些有性别歧视,而且抓着连翘性别说事儿不肯放手的人。但是这样也够了,真要说起来,那些人的想法也几乎没有办法改变。对于这些人来说,他们的想法天经地义,与他们不同的才是异端。 这样的人根本不在可以说服之列,没有必要多费功夫,只要最大限度地抑制他们的影响力就可以了。 从这个角度来说,连翘这个应对已经足够了。是的,不管其他至少这篇文章的方向是没有问题的——一个女孩子走到这一步其实远比男人更难,这不是诉苦,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也就是说,原本就足够传奇了的履歷,其实比看起来的更加传奇。 旁观者中自恃过高的人不免想,的确是呢,一个女孩子也够不容易的了,总是拿这个说事儿,实在是有失风度了。而那些心态更加普通的人则是保持着人类常见的态度,爱慕强者,是的,正是爱慕强者,这也算是人类的本能之一了。 面对这样仿佛小说里事迹一样的传奇,他们很难不升起崇拜之心,即使连翘是个姑娘。 看吧,引导舆论,至少引导这个时代的舆论并没有太难。 至于说另一边,也就是大量刷连翘的新闻?这件事稍微麻烦一些,可真要做起来其实也难不到哪去。 简而言之,一个人的关注度是有极限的,每天花在关心各种消息上的时间和精力也就那么多,这边刷了连翘许多新闻,都是好的或者中性的,那么关注那些乱七八糟新闻的人还有多少呢?影响力也就微乎其微了。 对此,连翘也没有花多大功夫,也就是答应了好几个访谈,其中既有三吴报馆的,也有不属于三吴报馆一系的报馆的。三吴报馆一系的报馆和报纸自然是会在授意下偏向连翘。而那些中立的报馆呢,原本站哪边都是好的,很有可能就因为连翘的访谈机会微妙地改变了立场。 这是很有可能的,谁让连翘成名以来不怎么接受访谈,这种机会显得格外宝贵呢。 然后就是放出很多关于《大城》创作过程中的花絮,其中各种颇有意思的轶事可不少,这个时候的人也没多少有趣的新闻可看,这已经足够吸引人了——《大城》正是最火热的时候,本身的人气也是吸引人的点之一。 另外,连翘和许文华的事情也上新闻了,当然,并不是后世那种对公众人物绯闻的『上新闻』。要是真搞到那个程度,连翘自己也不会允许的。那可不是反击敌人,而是给自己找罪受! 这个时代没有视频没有照片,连狗仔都是不存在的,只需要那些撰稿人发挥一点儿想像力,围绕着两人扯一些话题而已。 今天写他们两人当年初遇如何如何,打赌如何如何,求亲如何如何,明天就可以写婚礼会来些什么人,许文华准备的房子到底怎么样——其实这些东西之前就有人讨论过,只是远没有现在这样密集、全面。 毕竟现在是有组织地在做这些事嘛! 连翘轻描淡写地说到这些事情,顺便还多提了几句引导舆论方面的『经验之谈』。她说这些的时候是真的漫不经心,手上眼里都是九连环呢! 「有点儿...可怕啊...」最后还是金凤搓了搓手,非常同情地看了一眼许文华——大家都知道连翘不同于一般姑娘,有主见、眼界宽,人也聪明很多。事实上,看她写的那些小说就知道了,有些东西不到一定程度根本写不出来! 但是,这和真的见到连翘搞事情,那还是不同的。连翘之前也搞事情过,可这个时候不同,她都和许文华凑成对儿啦!这个时候显露出这样『兇残』的一面,换位思考自己是许文华,那还真是有种说不出的微妙啊。 面对许多投注在自己身上的怜悯之情,许文华挑了挑眉,非常欠打地笑了笑,然后才慢条斯理道,「呵呵,你们就是嫉妒而已。」 嫉妒的嘴脸还真是难看啊! 大家有心想要反驳,但忽然发现根本反驳不能啊!因为再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他们是许文华,可以和连翘成亲,做一对神仙眷侣,那么连翘『兇残』一点儿...似乎...随便啦! 就是这样没有立场! 一句话秒杀全场的许文华愉快一笑【我不是针对谁,我是说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jpg 第1157页 许文华垂下头,看向连翘,发现连翘现在已经和自己手上的九连环对上了,看上去誓要与九连环决一死战的样子...然而依旧是搞不定! 从连翘手里抽出九连环:「没见过你这样笨的,这个你小时候没有玩过?」 连翘仔细回忆,吴美娘过去还真给她置办过这个,只不过她并不喜欢玩这个,摆弄过之后就丢开了,以至于没有点亮解九连环的技能。所以很肯定的点头:「真没有玩过,还是上回有人送了我这个,放着也是白放,拿来消遣闲暇时光的。」 看看这个九连环,显然和市面上的九连环不太一样,市面上的九连环一般都是铁的、铜的,可以让玩家使劲儿掰扯,就算是摔打也没关系。而这个九连环很精巧,是银质的,而且还有镶珠钉宝。 虽然不至于堆砌起来,显得是个暴发户的样子,但让人一看就知,是个观赏效用大于实际效用的玩意儿。 许文华也不在意这个,他们这种人交际多、交际广,到手的礼物很多很杂,当然送出去的也多就是了。连翘这里来自不同地方的礼物他见过不少,再是见怪不怪了。 所以只是针对连翘玩九连环这件事道:「你前头就错了,后面怎么可能解的出来?」 说着退回了好几步,然后重新开始解。许文华的手指是很修长的那种,而且他玩这个还真有一手。灵活地摆弄了几下,『铛铛』几声,九连环就乖乖走到了应该在的位置。连翘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啊!立刻知道许文华这里是对的! 不自觉地,已经凑过去看许文华解九连环了! 见连翘和许文华悠哉到这个地步,其他人有一种荒谬感——现在可是连翘『鲤鱼跃龙门』的关口上了,对那些阻碍连翘进一步的,这样放松真的好吗? 脑海里闪过这样的念头,然而想过之后他们自己就先笑着摇了摇头——连翘都已经安排清楚了,那还有什么可想的呢?连翘一惯如此,看起来是最好脾气的一个,但其实很多时候是很自信的,自信于自己筹划的许多事情。 至于许文华?他相信连翘。 之后的事件走向似乎也是在佐证大家的想法,是的,没错,黑粉喷子们在搞事情,背后的一些人也在发力,但那又怎么样呢? 背靠大树好乘凉,三吴报馆和东华书社绝对是江南地方各自领域内数一数二的存在。有了反击的方向,发力起来格外容易!总之,不管对方做了什么,他们这边肯定是能将事先筹划的事情完成的妥妥噹噹的。 呵呵,老虎不发威,当人家是凯蒂猫吗?人家行内做到现如今的地位不是吃素的,真要在舆论界打狙击战,哪怕没有连翘传授经验也有不小的赢面,何况连翘还帮助发育了一波。 更何况打铁还需自身硬,连翘本身除了让人不断去质疑的女子身份,其他的都没有什么可说的了(真要胡搅蛮缠的例外,小说欣赏毕竟是个很主观的东西,真要说小说这里不好的那里不好的,也没有办法硬是去反驳,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么)。 而总是拿性别说事儿,面对连翘这边的回击,也显得黔驴技穷了起来。 这种事后此消彼长,随着时间推移,那些阻碍连翘更进一步的势力正在逐渐削弱。而连翘本身的认可度正在不停地上升。连翘登顶的说法在《二头刻》的时候才提出,那个时候引来了不少嘲讽和反对之声,而现在才隔了一部作品而已,风向已经大变。 这个时候说不得还得感谢一番那些曾经阻碍过她的人,因为正是在和他们舆论上交手的过程中,外界原本对这件事没有关注的人也开始关注起这件事了。而且立场上面站贊同连翘登顶的人居多——毕竟连翘这一方在舆论战上是赢家,说服的人更多也算是正常。 这个时候舆论已经到达了一个顶峰,进入到另一个阶段:好吧,乔琏是一定要登顶的了,但是什么时候登顶,以什么方式登顶呢? 这是个好问题,看起来小说作者登顶这种事情更像是水到渠成,时机到了不期然就会完成这一相当具有意义的事件。这不需要当事人太过操心,或者说越是在这件事上劳心费神,越有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佛系玩家还比较幸福一点。 但事实上,这种事情很多时候还是有一个关键时间节点的,这大概也是仪式感的一个体现了。比如说丁一新登顶是在确定他创造了销量神话的时候,而宋志平无疑就是她拿下财富神话时。就算在此之前他们似乎也不差什么了,但大众就是要在那之后才反应过来:哦,原来他已经走到这一步了。 至于说连翘现在,大家彼此之间也隐约有了感觉:事情很有可能发生在《大城》完结后。 第650章 许文华三两下将连翘的九连环解完,然后唰啦几下又恢復到九连环原本的样子,轻巧地放在连翘手里。 「?」连翘不解。 「看过怎么解的了,还不会做吗?」 连翘呵呵一笑,将这个很有观赏性的九连环收进了匣子里——她本来就不是很迷这个,打发时间而已。原本是解到一半了,强迫症发作非得解完而已。现在既然已经完成了,她实在懒得再去为难自己。 到底是她玩游戏,还是游戏玩她,这个得搞清楚了! 咯哒一声,匣子的铜扣合上了,而许文华也没有说什么,双手摆弄着手上的这扇,似乎有点儿出神。 第1158页 就在这个时候丁一新问起连翘:「你们两个是明年年初的婚事吧?如今请帖应该发出了?」 一般人的婚礼请帖并不用这么早发出,只不过连翘和许文华的朋友遍天下,有些地方远隔万里,请帖不早早发出,人家根本来不及过来。 连翘本身正站起身,准备给大家端一些冰镇酸梅汤来喝,听到丁一新提起这件事点点头道:「年初的时候就往各地送信了,问有没有愿意来的。回信愿意的最近都给寄了请帖。」 说着也不端酸梅汤了,而是转身去了书房,不一会儿抱出一个有两本书大小的匣子。放在桌上,打开来正是婚礼请帖:「虽然有些早,但既然已经给外地朋友寄去了,也就不必特意给你们迟些发了。」 于是将已经填了名字的请帖分发给在场到了的朋友。 王思齐拿到手上的时候玩赏了一会儿,笑着对连翘道:「这是你定的样子吧?还怪好看的。」 自己设计花笺、请帖之类也算是文人情趣了,连翘觉得这和后世的做手帐差不多。对于她来说,也算是不错的消遣。也因此在朋友中间连翘喜欢玩这种小东西是很出名的,王思齐想也没想,直接将『创作者』的名头安在了连翘头上。 虽然他这样猜测也是没错的。 请帖确实是连翘设计的,连翘算是这个时代第一个做出立体贺卡的人,这一次她也将这个元素用在了请帖上。 请帖表面可以拉出一个园林建筑的大概轮廓,这正是许文华买下的那座园子,如今已经改名为『芥子园』了,意指这座园子很小。然就是请帖内的文字,除了邀请人参加婚礼的制式内容,就是一些吉祥话、迹象图案。唯一称得上出彩的是颜色,里面用各种不同层次的红色染出了一种很奇妙的效果。 王思齐从来没有见哪家文具铺子卖过有这种染色效果的花笺,或许又是连翘自己私制的——在他的印象中连翘就喜欢摆弄这些,而且真能摆弄出一些成果来。 在王思齐看来,连翘这辈子就算什么都不做,凭她那些时不时鼓捣出来的小玩意儿也能过上富翁生活了。 虽说这请帖比之时下一般的请帖已经很是不同了,但作为连翘和许文华成亲的请帖总觉得差了点什么。别的不说,对比连翘办宴会下请帖时的表现,竟都有些比不上!连翘很少办需要下请帖的正式活动,与之相对的,每次活动都可以说是尽心尽力,任何一个细节都力求尽善尽美。 包括请帖,每次也设计地极好,绝不同于一般,能够收到连翘这里发出的请帖也成为一种炫耀的资本——当然了,对于王思齐这样的人来说,因为本身地位就足够高自然不存在藉此沾光的意思,只是对于很多其他作者确实有这个效果。 王思齐略微表达了一下自己的疑惑,连翘听了之后抿嘴笑了起来,不说话,转身去端酸梅汤。 冰镇之后的酸梅汤被盛在羊脂玉一样颜色的轻薄白瓷盏中,酸梅汤呈现出乌梅颜色,白瓷盏外壁上有凝结出的细密水珠。看一眼都觉得十分解渴解暑了,于是一个个都不用招唿,立刻自顾自地饮用起酸梅汤来。 连翘这才回答王思齐:「我本来也打定主意要做出一个最最与众不同的请帖,非得无一处不好不可...然而...」 连翘也没有什么可藏着掖着的,她当然也想搞出一点儿与众不同、极其引人注目的东西来。一方面这可是人生大事,她哪能真的不上心!另一方面,这也是人的本能了,谁不想做出点儿引人注目的东西?说的不好听是虚荣,说的好听叫做渴望不凡...这没什么可避讳的。 所以一开始做请帖的时候她是真的用了心的,只不过做到后面她才发现事情或许和她想的有些不一样。她是抱着极大的专心去做这件事的,然而最后却是一筹莫展。 「我倒是想了很多新鲜东西可以加在请帖上,但是后来都没有用。」连翘说的很诚恳。 「这不像是我平常邀集好友们或是赏花或是品酒,怎么风雅怎么来,怎么有趣怎么来。乱七八糟弄了一回之后我只能承认,还是大家怎么来的就怎么来吧——这样的东西本来就不应该标新立异。」 这是连翘的真心话,这就像是此时婚礼的时候得穿红衣,难道谁会因为想要博眼球就穿黑色、白色、绿色吗? 「说到底,婚礼这样的事情本就是天底下最『俗气』的了,还想要弄什么与众不同,未免有些好笑了。」连翘说着自己都笑了起来。 听连翘说婚礼是天底下最俗气的事情,王思齐虽然有些认同,但还是忍不住好笑道:「最『俗气』?这话可不好往外说,要是人知道『乔琏先生』是这样想的,恐怕又该有的说嘴了。」 连翘最近正在风口浪尖上,随随便便一句话被有心人利用也不是不可能。 对此连翘只是不置可否地笑了笑,然后反问:「难道不是最俗气?」 也不等其他人回答,她就自问自答道:「天底下几乎人人都要成亲,还能有比这更俗气的?若是有,那也就是吃饭睡觉这些了,那才真是人人都免不掉的。」 「吃饭睡觉也成了俗气了?」本来没有参与这段对话的金凤听了一耳朵,插嘴道。 连翘不假思索:「当然俗气!所以才有那修仙修道的人要辟谷...五谷轮迴之类,在世人眼里全都是凡夫俗子做的。若真是不俗的仙人之属,这些东西首先就应该被禁绝——你说这个俗不俗?」 第1159页 本来听着不像的,这个时候再听连翘解释,又觉得似乎是那么回事儿了。 「不过这也没什么不好的,本来就是凡俗中人,还当自己是喝露水吃花瓣的小仙女么。」连翘自嘲了一句,然后才道:「到了最后和凡俗人没什么不同也不是坏处,古往今来那些不俗的又有几个真正满心欢喜、一生顺遂?」 顿了顿,连翘有些怅然道:「所以那些古往今来有大成就大名声的,人人都艷羡他们,却无人愿意成为他们。」 「我以前以为平平淡淡就是福这是说起来安慰人的,真的可以的话,谁不喜欢波澜壮阔的人生、多姿多彩的日子?只是有些人过不上那样的日子所以才说些酸话而已,现在想来还是有几分道理的。」连翘淡淡地笑。 许文华倒是没听连翘说过这个,内心有些不认同,拧着眉头道:「所以你喜欢『平平淡淡就是福』?」 「唔...不是。」连翘最终却非常诚恳地摇了摇头。 「应该说我喜欢的是进一步波澜壮阔,退一步风平浪静。」简而言之就是想要浪的时候可以尽情去浪,想要马放南山也可以选择归隐山林。庙堂之高与江湖之远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小孩子才做选择,大人当然是全都要! 「呃...」其他人面对连翘的『诚恳』还能说什么呢。 连翘见大家的表情,乐了,「其实是这样的,普通人说『平平淡淡就是福』我是不认同的...普通人并没有经歷过平平淡淡之外的东西,这样说的话未免有自我安慰的意思在里头。『平平淡淡就是福』这句话只有在有经歷的人那里说出来才是真的。」 这就像是有人生阅歷的人才可以谈人生,不然即使是同意一句话,由饱经世故的长者说来和什么都不懂的毛头少年说来,那也是决然不一样的。 「所以说,日后的日子不同的东西我都想要经歷一番...但在经歷这些事情过后我也想要有一个可以平静度日的所在。」连翘一点儿保留都没有。 大家安静了半晌,似乎都在思索连翘这一番话。最终打破沉默的还是许文华,他一只手拄着下巴,另一只手打开摺扇,有一下没一下地山峰。『唔』了一下,认认真真道:「这一回你说的没错。」 脸上神情愉悦,显然是觉得自己和连翘非常合拍了。 其他人本来还在思索的,这个时候也思索不下去了,王思齐直接『啧啧』了两声,不晓得是贊还是贬,「你们两个倒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了!我看啊,你们尽早凑做一对过日子去吧!」 若是这话是对连翘说的,那自然是好意,但若是对许文华说的,其中就有很大可能是没好气了。 许文华默认这是对自己说的,挑了挑眉:「不用着急,也就是小半年的事情了——我们王大先生趁早准备好贺礼才是正经!」 他只当王思齐是在羡慕嫉妒恨,顺着他的话就往下说。 为了防止这两个人上演三岁加两岁级别的吵架,丁一新赶紧介入:「说到贺礼什么的我们自然是早就准备好了的——你们两个其实是有些亏本的,我们只用送一份礼物了。」 这是个很简单的算术问题,连翘和许文华给人送礼的时候当然是各送各的,这就是两份礼了。但这次两人成亲,大家就只有一份礼物了,但从数量上来说确实是小亏。 对此许文华只是合上摺扇大笑:「这个倒是不要紧,反正日后我们两人也只消送一份礼物出去了!」 言语之间也是非常得意了! 第651章 白日小聚之后,黄昏时候连翘送走了朋友们。这个时候外头家家户户正在起炊烟,而外出做工现在还没有回家的人也大都在大街上行色匆匆,没有一丝一毫要停留的意思。 唯一没走的是许文华,两人家本就很近,再加上关系特殊,没有人觉得他留到最后值得奇怪。哪怕是看许文华不顺眼的王思齐也不拿这个说事儿,最多刺他一句『你倒是真拿连翘家当自己家』,许文华要是不回他,他也没什么可说的了。 家里因为之前有客人的关系准备做饭迟了一些,可这个时候也开始准备了。晚秋过来过问一声,主要是想知道许文华今天要不要留饭,如果要的话,肯定要调整菜单。 许文华想了想:「今天就不留饭了。」 很快又补充道:「你们小姐也不在家吃饭。」 说着看向连翘,解释:「前些日子有一家官府菜馆子开张了,请我去吃了一回,我觉得很不坏。今日咱们下馆子吃饭,我带你去那里——你去不去?」 「你打偶那样说了,我还能说不去?」连翘半是无奈道。 不过想到可以去『高级餐厅』吃饭,连翘还是觉得挺开心的,天天在家吃饭也是会腻的! 「走吧!」许文华露出得意的笑容,站在门口招唿连翘。 连翘则是瞥了他一眼,然后往楼上去:「哪里能说出门就出门的!」 连翘今天虽然在家招待朋友,但来的都是真正亲近的人,再加上大夏天的热的很,当然是怎么舒适怎么来了。从头到脚都是居家的不行,特别是头髮,基本上可以看成是一条大辫子。 如果只是出门逛逛夜市,连翘还可以不在意,出门就出门呗,她的偶像包袱可没有那么重。但如果是去可能见到认识的人的公共场合,果然还是稍微拾掇拾掇自己吧。 第1160页 带着这样的想法,连翘尽快换了一身衣服,梳了一个清爽简单的头髮,没有化妆(大夏天化妆有的时候就是酷刑),然后就下楼去了。 连翘的动作并不算慢,以后世一般的效率来说可以说是很高了。但许文华明显没有这方面的认识,上下打量了连翘一眼:「你什么样子我没有见过,何必这样麻烦?」 连翘用『怜悯』的眼光看他,觉得如果不是自己,他是真的有可能注孤生的,「又不是给你看的。」 「什么?」许文华眉头一皱,目光里有点儿不可置信:「你要给谁看?」 连翘理所当然:「当然是给其他人看...喂喂喂,做人不能太自私了!你看看你自己吧!从头到脚像个子弟,走出去都是要说好的!若是我懒懒散散和你一起出去了,人家只怕就要替你鸣不平,觉得你是正经的『明珠暗投』了!」 许文华本来还拧着的眉头松开了,转而用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看着连翘:「哦...」 连翘显然不知道他在『哦』什么,不过她也不想追究,她又预感,真的问出来了尴尬的也是她。 两人出门叫了两辆人力车,然后就往许文华指点的方向走。人力车唿啦啦地跑着,两人几乎是并肩,只是许文华那辆车比连翘这辆领先了半步而已。 许文华展开手上的摺扇,微微侧过头去看连翘。连翘则是后靠在人力车椅背上,微微低着头,一只手规规矩矩地放在膝头,另一只手捏了一把团扇。团扇下面接了一块碧绿色的翡翠坠子,坠子下面则是粉红色的穗子,一漾一漾的。 从许文华的角度正好能看到连翘的侧脸,能看到她纤长的睫毛。良久,许文华忽然道:「...连翘。」 「嗯?」连翘抬起头来看他,软软的声音像是从鼻腔里哼出来的。 连翘很少有这样软绵绵、小儿女的样子,许文华一时语塞。『唔』了一声:「没什么,忘记叫你什么事了。」 连翘斜睨他一眼,呵呵。 等到终于到了许文华说的官府菜馆子,连翘上下打量这家说是新开的酒楼——虽然没有身处闹市,但邻靠着的却是苏州的富人区。店面还这样大...显然是很有背景的一家酒楼了。 这样想着,连翘却没有追究,反正这种事和她也没什么关系。今天的她就是一个食客而已,其他的多想一会儿也是浪费脑细胞。 许文华不愧是苏州有名的『玩咖』,各个提供吃喝玩乐的场所都相当地优待他!就算不指望咱们西湖客大大来灵感了,专门为自家写个宣传软文,也不能成为他某日杂谈里的反面角色啊! 譬如某年某月某日,邀未婚妻吃官府菜一次,味道不好,扫兴——这样的文字要是写出来,自家就不要混了! 要知道许文华在评判这些东西的时候是很有公信力的,大家都相信他!可想而知不少人会因为他的不认可而拒绝相信这价官府菜馆子所的好。而这些不认可则会导致原本那些不在意,或者没听过许文华评价的人也跟着不认可。 毕竟人始终是社会性动物,不可能逆着潮流来。当自己的亲朋不愿意来一家馆子的时候,自己受到影响也不愿意来,这本身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听说许文华『不请自来』,还带着个年轻女子,大茶壶竟然亲自来接待了!『大茶壶』就是个名称,放在后世相当于大堂经理、领班那一类角色,管着整个酒楼上上下下的跑堂的。 「哎呀!之前就说怎么心里噗通噗通的,原来是有大事儿要来了——许先生要来小店怎么不提前说一声!小店也好准备最好的西面吶!」大茶壶是一个四十出头,穿着十分利落的男人,看着和善。 『大茶壶』中间用一种不会让人觉得被冒犯的眼神看了一眼连翘,没有贸然问候。他觉得这个人就应该是如今已经名满天下的『乔琏』连翘,但是他并没有见过连翘,这种事情真不敢随便铁齿。 要是一不小心弄错了,岂不是得罪人? 也不知道许文华看没看出他的小九九,只是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也是临时起意过来的——前些日子吃过你家的官府菜,倒是不错的,所以带了人过来一起。」 迅速地眨了一下眼睛,许文华看了连翘一眼,然后清了清嗓子:「带了我未婚妻一起过来。」 连翘没有说话,酒楼的大茶壶却是更加殷勤了,被越发弯了一些,道:「有眼不识泰山,有眼不识泰山!竟然不知道是乔琏先生——早该想到的,若不是乔琏先生,庸脂俗粉哪有这样的风度!」 这样说着将两人往包间引。 许文华顺口问了一句:「这个点儿了,还有包间?」 现在正是晚饭正在进行时,生意稍好的酒楼基本上都满座了,正是生意最好的时候!而这价官府菜馆子,因为不错的菜餚和服务,以及优越的地理位置等等,看楼下大堂的光景,生意可不是『稍好』能够形容! 这个时间点想要挤出一间包间来,并不是容易的事情。 大茶壶却是笑的更加谦卑了:「许先生和乔琏先生一道光临小店,这可是天大的面子,就算是没有包间也该挤出一间来啊!」 这就是客套话了,像他们这种走高价路线的酒楼在服务上面总是格外注意的。预先留一两间包间以备不时之需,这也算是常规操作了。但即便是如此也没有人会拆穿他——为什么要拆穿呢?这本就是业内潜规则谁也说不出错处来。 第1161页 更何况自身作为被优待的那一个,屁股决定脑袋,既然享受了这份好处,也就不能放下筷子骂娘了。 等到连翘和许文华两人坐定,点了几样菜,等大茶壶走了,安排其他人过来传菜、伺候。许文华这才笑了起来:「这人、这人未免也太小心翼翼了一些,倒是弄的人不自在起来了。」 上次来的时候许文华就注意到了这一点,只不过对方又不归他管,所以也就当成是没看见。这次一带着连翘一起来,忽然发现对方舔的更认真,更小心翼翼了...有点尴尬哈! 连翘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这话倒是有些古怪了...你觉得不喜欢?真要是那样的话你根本不会提出要再次来这里——我觉得你挺喜欢他这人的。」 「?」许文华一脸『你有没有搞错』这样。 但连翘依旧保持自己的看法,「伸手不打笑脸人,人家一直这样客客气气的,就算有些许尴尬,你又能板着脸待人家吗?再说小心翼翼地过分,奉承地让人尴尬,这种听起来有些不好,可是实际想想,说不定心里也是喜欢的。」 连翘很清楚这种心态,嘴上说着不要不要,身体却是很诚实的。 很多时候大家会觉得被人吹捧太过,以至于产生尴尬的情绪,这是不好的。但真正身处其中就会明白了,直觉性的、生理性的不好意思,甚至尴尬确实会出现,但心里也确实会产生一种不足为外人道的暗爽... 许文华听着连翘的随口解释,笑了起来:「你倒是将人心看的很透了...难道你就是这样?」 连翘并没有虚伪地说『不是』,而是很直率地道:「确实是这样,而且不好意思也越来越少...嗯...我大概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人学的不谦虚了吧!」 这时候正好包间门再开,是传菜的侍者端来两人点的菜餚——然后他们看到的就是这对自家『直属领导』也十分小心伺候的男女忽然互相看着笑了起来,停都停不下来。 第652章 日子不紧不慢地过去,在连翘完稿《大城》之后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开始构思新的小说,而是真正的停下了笔。按照她的计划,准备新的小说,那是明年的事情了。这样不停歇地专注于小说,就算她是喜欢这个事业的,也会想要停一停。 当然了,之所以选在这个时间停笔,必然是有特定的原因的。一个是她有了一个新主意,想要办个活动,这个活动前后都得筹划一番。另一个就更明显了,明年年初结婚...这前后时间肯定要空出来的——以为结婚就是结婚,没什么可花心思的?又或者觉得全都可以扔给长辈?天真! 反正,因为这样那样的事情,连翘根本不能专心写作,所以在《大城》完稿之后她干脆暂时停笔,就当是给自己放个大长假了...... 而就在这段时间里,《大城》的连载还在继续当中,进入到更加精彩的环节! 上一部分当然也很精彩,主人公李敢言参与到了新城初建后的商战风云里。一方面狗起来发育,另一方面也确实在混乱的局面里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手腕,即使还没有成为真正的大佬,却已经有了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气魄! 但这种居于人下的地位怎么都显得不甚爽利,大家读小说的时候很多时候会吐槽小说主人公地位太高、格局太大,过于玛丽苏、汤姆苏了一点点。但是这种倾向能够大行其道,本身就是有其道理的! 更何况,只要写得好,那就不会有人提这一茬儿,他们会说这叫做『史诗气魄』! 《大城》的故事在这之后的发展显然很符合期待——前面各种伏笔在最后一个阶段开始一一收束,让主人公李敢言的崛起显得有理有据! 李敢言此前只是一个建筑材料承包商而已!他将砖瓦、沙石、灰浆之类的东西卖给建筑队,这在新城兴建初期积累了一定财富。后来新城大建设第一阶段结束之后,很多大佬就看不上这门生意了,开始准备进军纺织业...这本来就是新城建立之前就已经确立好的主业,从这时的观点可知,这才是未来的黄金产业。 李敢言很清楚自己争不过这些大佬,更何况卖牛仔裤的不一定比淘金的赚的少,所以他专注于扩大建筑材料生产方面的生意。趁着行市不太好,还吃下了大佬不要的作坊,提高了自身实力。 实际上他的选择没有错,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新城建设初期催生出的『地头蛇』势力和后入住的、背靠大树的新势力之间在纺织业打生打死,打的猪脑子都出来了。主人公却因为没有向纺织业伸过一爪子而被很多人忽略,这也是他能够狗下来发育的原因之一。 不然只是有老势力的领头羊在前面顶着也不可能保全...要知道现在这种竞争是最激烈的一种竞争,是资本的竞争!同行如冤家,两边根本不能并存,他们都只想要将对方赶走,然后自己独占利益,并且主宰市场! 没错,就是主宰市场!谁都知道有竞争对手的时候会赚的没那么顺心...... 这就是资本的一个特徵了,面对市场他们会不计辛劳地去开拓,为此忍耐巨大的风险、长期的艰苦、看不到希望的时间,等等,这都是可以接受的。而经歷这些,他们最无法接受的就是『分享』。 或者说,他们的字典里根本就不存在『分享』两个字。如果有朝一日形成了『分享』的局面,那绝不是自愿的,只不过是市场中的资本们发现,你弄不死我,我也弄不死你。 第1162页 新兴的暴发户们和老牌富豪在新城开战,彼此之间并没有迅速地决出胜负,而是达到了一个微妙的平衡——是的,他们只能接受一个都不愿意接受的现实,那就是再打下去也不会有结果,反而两败俱伤,最后让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第三方摘了桃子! 而在这段时间内,主人公也不是白白看着,光只发展自己的『建筑材料』行业,他还向下渗透,搞起了自己的建筑队。这个行业在他刚刚进入新城的时候是无法染指的,不过现在这一行业已经不像最开始那么热门了,而他也不是最初那个一文不名的小子了! 从建筑材料,再到建筑队,他的建筑队广泛地招进同乡——有人就有势力,掌握着这样多的精壮年轻人,再加上手头的钱,他很快获得了和官府谈条件的能力。而打通了官府,就意味着他不只是承包工程的建筑队,还意味着他可以做地产商! 在现代谁能够想像,一个商人既是房地产商,又是建筑公司,还是建筑材料生产商? 这等于是一条龙全部打通,相比起其他只做一种的或许要麻烦很多,但一旦度过最开始的艰难期,后面面对的就是巨大的利益! 只要是个受过教育的现代人都知道一个产业上下游打通的好处,其中成本和管理方面将获得革命性的变化,是好的那种。 凭藉着这个,竞争对手根本比不过他!在这个过程中他迅速地将对手挤垮,至少自己涉足的领域成了名副其实的大佬。 等到新老势力休战后才发现,之前大家都没有在意的小老弟这个时候已经有了如此强大的实力。不过这个时候大家还是没有太放在心上...毕竟李敢言涉足的行业无论放在哪里都不算是顶重要的,何况新城本就是作为纺织中心而建立。 他并没有挑动那些人的敏感神经。 甚至这些人要尽快修建更多的纺织作坊还得找李敢言的人来干,没办法,他已经统一了这个行业了。 可以说,这个时候的李敢言已经达到了自己的人生小高峰! 不过,主人公李敢言显然不是那么容易就会满足的,实际上他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满足!从建筑行业开始,他的触手开始伸向其他的行业。比如说做建筑队的时候能培养出来大量的木工,于是他开始有意识地搞『纺织机器厂』。 相比起传统的纺织机器,他更看好水力驱动的那一种,然后就花重金引入了这种技术,并且花钱加以改进——凭藉这上面的独到,他的纺织机器厂出产的各种机器极其受欢迎。 是的,他名下没有一家纺织厂,但几乎一半的纺织厂都是他的客户! 这当然不只是依靠技术人员搞发明,改进了机器就做到了,其中充满了腥风血雨! 李敢言那时站的位置并不低了,但他崛起的速度太快,背后又没有真正坚实的依靠,在很多人眼里依旧只是一盘菜而已!想要搞他的人不少,这中间必然充满了全是阴谋诡计的商战。 主人公有的完美应对了过去,甚至还给了对手反击,一举掀翻敌人也不是没有。但有的手腕足够高杆,让主人公被阴了一把的也是有的。 这中间的交手看的读者直唿过瘾...要知道连翘可是真的把一些知名的商业战争修改了一番,然后植入了这个古代故事,外壳虽然变了,但其中充满了智慧的核心却没有变。相比起一些说是商战,实际上读者根本体会不到商战氛围的小说,这无疑要有说服力的多。 最近因为《大城》的大红大紫,许多人也开始写起了具有商战元素的小说,不只是地下小说写的《大城》的同人,就是主流小说也跟风成灾。读者们只能看《大城》显然是不够过瘾的,由《大城》引起的瘾头很快向其他同类小说转移...之后的阅读体验嘛...不说也罢。 当然了,如果只是为了消解瘾头,不太在意细节的话也能看,可是真的想要找到如《大城》一样精彩的,恐怕就为难了。总之,读者们可算是体会了一把『货比货得扔』的具体含义了。 实在是差的太远...就像是两个层次的小说——实际上这种感觉也不算是错,连翘写小说的时候确实运用了超越这个时代的技巧和素材,比不了也是正常的。 小说中的时间也在进展,就在主人公三十不惑那一年,他已经是新城的大佬之一了。也是在这一年,他有了儿子,孩子满月这一天,请遍了新城有头有脸的人物——这一场大宴连翘下了极大的力气去描写! 只因为这一场大宴正是《大城》小说的完结! 这场大宴中各方大佬纷纷登场,但重要的不是这些大佬,而是李敢言豪宅中的泼天富贵!这其实和开头算是一个映照了,一开始的时候李敢言是个穷乡僻壤里一文不名的穷小子!他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一副好身板,以及年轻人可以挥霍的时光。 他出生的时候家里穷,什么也制备不出来,甚至母亲因为缺少营养品,产后奶水都少,他是不得不吃着奶水和米汤长大。但是他的儿子不一样,光是伺候的人,丫头奶娘都有好几个!现在虽然只是一个小婴儿,但穿的用的,已经足够养当年不知多少个李敢言了! 这一场大宴极尽富贵之能事——普通人难以知道真正的富贵人家是怎样显露出富贵的,甚至有皇帝的金扁担这样的笑话。连翘当然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从古代的世情小说里,从网络上随处可以得到的资讯里,她知道了这个时代普通人不会知道的东西,然后写在小说里。 第1163页 她笔下的富贵绝不是那种流于表面的,而是细节的,乍一听品不出富贵,但仔细想想确实是富贵已极! 普通人写富贵,会想到吃融了的金子,喝流淌的玉髓,完全是想像的产物。但是也有人会写『灯火下楼台』这样的句子,乍一听没什么。但想想吧,那是个烛火都么稀有奢侈的年代,大量的使用烛火,还用这样随意的语气? 所谓无形装逼,最为致命,大概指的就是这种了。 第653章 《大城》的故事就此完结,仿佛度过了一个金色、华美、充满激昂之气的梦境。但这也就是一个开始而已,连翘写这个故事之处想写一个史诗般的故事,所以开始、高潮、结局都要有。她本以为一部小说能够搞定,但写着写着就『超出』了。 根据她的估计,后面恐怕还得有两部小说才能将这部『史诗』完结。第一步《大城》写辉煌的诞生,第二部 已经有了暂定名《家族》,写的是这个家族成型,主人公李敢言老去,家族迎来自己的第二任掌舵人。而交接之间,隐秘而微妙的变化...... 至于第三部 ,那当然是这个家族的『覆灭』,那是另一个故事了,就连暂定名都没有,还只是一个停留在连翘脑海中的梗概而已。 读者们现在的心情可以说是喜忧参半,喜的是完结的《大城》还有第二部 ,甚至第三部,这对于他们来说当然是好消息!好的小说就是有这样的能力,明明是几十万字的鸿篇巨着,却让人始终觉得一下就看完了,实在是太短! 忧的却是连翘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即刻就开新文,而是宣布了后续计划就暂时性停笔了。对外的说法是笔耕不辍好几年了,想要休息休息。 这个说法当然是很有力的,别说连翘这种日更作者了,就是其他勤奋程度远不如连翘的作者,连续写文几年以后也是要休息休息的。这中间完全不去考虑小说的事情,真的享受属于自己的生活。 但对于翘首盼着连翘小说的人来说,始终是相当难熬的啊! 可不管怎么样,事已至此,既然作者已经这么决定了,读者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但最后拿主意的还是只能是作者本人。 而除开因为连翘暂时性停笔到明年这件事带来的『小小影响』,此时更多的人还是专注于《大城》这部小说完结本身。毕竟前者不可改变,后者大家还是有很大兴趣的。 关于《大城》大家实在是有太多想说的了,而到了小说结尾,内容再也不会出现反覆,整篇小说的质量也完全确定——不论是喷的还是吹的,总算可以下死力气了! 当然,由于这部小说的质量以及引起的反响,必然是吹才是主流,所谓喷的当然也有,这个世界上哪来的东西人人都喜欢呢,但毕竟是主流之外了。 普通的读者只能赞嘆,并且花钱买单行本、做剪报本、开读书会表达自己对这部小说的喜爱之情。而更有行动力的读者就做的更多了,他们给连翘写了很多新,说明自己对这部小说的感想、感动,以及对连翘的感谢,让他们看到了这样一部小说。 这在后世恐怕很难见到,但在如今,因为人们的娱乐生活比较匮乏,倒是并不少见了。人们对于给生活带来多种色彩的小说作者,很多时候都是很感谢的。 至于行内人,他们做的事情就不太一样了。他们大多数需要去研究《大城》这部小说...说起来和普通人遇到一部好小说情况不太一样,行内从业者遇到一部好小说往往是很难体会到纯粹作为读者的快乐的。 甚至有人认为成为作者就是毁掉自己读小说乐趣的开始。 因为读者只要都的有兴味就好了,但对于作者以及评论家、编辑等人来说他们得分析!一部空前成功的作品更是意味着深入的、长时间的分析!他们得用自己内行人的眼光去思考这是为什么成功,其中细节又有哪些值得借鑑的地方... 小说当然很有趣,但在读小说的时候只能想一些毫无乐趣的事情,以至于不能投入地去读小说,这还有什么快乐呢? 而现在,连翘和连翘的《大城》正是这些行内人无比头疼的存在,他们将整部《大城》都翻烂了,对于其中许多细节说不定比连翘这个作者还熟悉——连翘可以写过一个小细节就忘记,但这些行内人在掰碎了消化的过程中却得真正做到了如指掌。 再好的小说也禁不住这样反覆钻研,事实上现在大家已经有些『谈虎色变』了。 当然了,也不只是这样,也有的人是真的热爱《大城》这部小说,可以将其拆成一句一句地分析。就如同脂砚斋评《红楼梦》,张竹坡评《金瓶梅》,那都是第一死忠粉了,怎么详细地去钻研都能自得其乐。 但不管怎么说,现在出现在各大报纸版面上的评论文章都少不了贊一贊《大城》。某些人倒是想说《大城》的坏话,但《大城》的质量梆硬这是摆在那里的,睁眼说瞎话也不能张口就来啊! 真的不顾吃相乱说,第一,读者不买帐!读者有的时候确实会因为『专家』的点评而反思自己的品味:会不会真的是自己品味不够,才不能品到这本书的妙处。或者相反,将一本很庸俗的小说当成是精品。 但这种情况只能发生在作品本身值得争议的情况下,如果读者的看法得到了主流的支持,以及自身的看法实在是太强烈了,他们可不会听『专家』的。 第1164页 第二,报纸肯不肯发这种文章出来...发这种文章肯定要得罪三吴报馆一系了,但如果本就敌对,那也不算什么。只不过大报纸都是有自己的格调的,睁着眼睛说瞎话,这对于节操尚存的媒体显然很难做到。而小报,影响力太小了!说到底,谁能相信一个登在大力丸gg旁边的评论呢?小报读者大多数看小报也就是图个乐呵。 随着这样好评如潮,即使是不相关的人也渐渐察觉出一定的问题了...没错,《大城》是很好很好的一部作品,但这样众口一词地唱赞歌?这背后必定有人在推动!或许真的有人觉得《大城》很好,乐意做个自来水,但让这么多的评论家、同行同时发声,那必然是有利益参杂其中! 事实上也是这样的,三吴报馆、东华书社、苏州小说业和报业的协会,以及连翘自己,都在这件事上有出力! 连翘自己自不必说,三吴报馆、东华书社也算是关系到自身利益吧,好歹连翘是他们名下的作者——《大城》之后连翘就和这两家的部头约到期了,连翘和两家并没有什么矛盾,合作的很是愉快,如果可以当然愿意续约。 不过这么个续约关口,彼此之间都是有默契的,甚至不用连翘开口,三吴报馆和东华书社就主动提出了要帮连翘公关活动,以此作为续约的条件之一。 至于说协会...好吧,连翘崛起和他们并没有直接利益关系,但也有间接利益! 苏州背靠江南,已经是全国第一大市场了,由此协会体量也最大。但苏州并不能说是一骑绝尘,为了保证自家的王者地位,协会也是经常要搞点大新闻的。而连翘,正是协会最近选定的大新闻。 年轻、女性、登顶,等等关键词组合在一起,这本身就意味着大新闻,意味着牛,而这些和苏州市场是联繫在一起的,说出去也是为整个苏州小说业、报业提升含金量。 这样几方发力,于是连翘有了如今的声势,而这一波声势出来当然不是无的放矢——大家都在推动着连翘借着这个最好机会登顶呢! 这确实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了,连翘固然年轻,但她在这个时间点里已经到达了有史以来声望的最高点。这是多方面因素合力促成的结果,有她作品的积累,有《大城》的优秀,有停笔一段时间给大家发酵反应,有大家对以后作品的期待...甚至有连翘和许文华官宣新闻的刺激(连翘倒是不太希望有这个因素,但事实是客观存在的)。 如果错过了这个机会,下一次就不知道到什么时候了。要知道连翘要等到明年才会重新写小说,小说完结恐怕得到年末,然而还不能保证下一部小说能带来《大城》这样的声势。 再者说了,连翘嫁给许文华之后必然会面对另一个阻碍——成为某人的妻子之后,即使连翘继续进行创作,外人评价的时候也会忍不住将她和许文华绑定。她的成就要在许文华之上,恐怕又会有一些人不高兴了。 连翘自己也不是圣人,她也是在意这件事的,所以一直有注意到这方面。 好的方面是,虽然她身上有着这样那样的弱点,反对派有着挑刺的余地。但真的到了刺刀见红的时候,那些所谓的『问题』都无足挂齿了。说到底,他们这一行新兴,还没有老行业特有的一些弊端,实力很多时候能够解决大多数的问题。 于是在这场『挺连』运动声势达到最高点的时候,有早已准备好的人带节奏顺势提出了连翘登顶的问题。有问题自然就有讨论,一开始大家的讨论还是很热烈的,有的人觉得连翘年纪还是太轻,应该看她日后是不是能够持续自己的传奇。有的人则觉得有才者居之,何必在意那么多细节?真的那么麻烦,那不是和主流文坛那帮酸文人一个样了么! 再者说了,即使就以目前而论,连翘也是不折不扣的『传奇』了! 两边一开始有来有回,似乎是势均力敌的样子,实际上都是有默契的!这有点儿像古代搞禅让工作的时候,一方要请三回,另一方肯定要让三回,看起来很虚伪,但这就是规矩,这就是仪式,很多时候务虚和务实同样重要。若是务虚什么都不是,那天底下就不需要『礼仪』了。 更何况这还能够造势呢! 此前虽有提及连翘登顶的事情,但大家对于她什么时候登顶其实是没有概念的。这件事一天不经歷这么一遭,就一天不会有『尘埃落定』的感觉。而现在开始了这样的争论,反而将事情放在了檯面上。 于是大家都知道了:要来了。 第654章 老实说,作者登顶这种事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他必然有着前期大量的积累,所以也不是说登顶就登顶,登顶之前的状态肯定是准登顶,而且大众对于这位作者的登顶早有心理准备。 但是,这件事又确确实实有一个准确的时间节点,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只有经歷过了这个时间节点和事件,这个作者才好像一夜之间登顶成功一样。 现在的连翘也是这样,各方面已经到位了,差的就是临门一脚——她得有一个标志性的事件,以此作为她登顶了的象徵,充满了仪式感。 在这件事上连翘不算怠慢,但要说有多么专心致志,那也是不至于的...说起来这种事似乎总是这样,能够登顶的作者不太在意,因为总会有人筹办,不会耽误登顶。反而是不能登顶的作者心心念念,总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也有那么一回! 第1165页 连翘不紧张这事儿,自然有人紧张!相比起旗下作者众多,关键是本身和作者绑定紧密的三吴报馆,和作者们若即若离,更多商业合作,『人情』这一重关系反而比较淡的东华书社出手了。 也是,三吴报馆毕竟要考虑旗下其他作者的心理观感,若是这些特别细腻、感性的作者觉得自己受到了慢待,被报馆差别待遇了,那该怎么办?只能说报馆和作者一开始维繫关系就参杂了太多人情的因素,以至于报馆还一直强调『像家人一样相处』。 在这个资本还没有完全渗入的时代,有这种理念并不奇怪。 只不过这种理念存在有的时候也会有不那么方便的时候,比如说现在。就好像是家里孩子很多的父母,就算心里对某些孩子有所偏爱也不能表现出来,至少表面上得做到一碗水端平。 书社就不一样了,他们大可以按照赚钱与否决定一个作者的待遇,而且将这种红果果的差别待遇放在明面上。书社的这种行为固然显得不那么『亲切』,但这更接近于公司管理办法,适应了之后也没什么好说的。 眼前他们就热热闹闹地帮连翘办起了庆祝会! 庆祝什么?庆祝连翘的小说《二头刻》创下销售奇蹟,拿下有史以来销量(有记录的正办)最高纪录——现在庆祝似乎晚了一点儿,但从业界一般的运作规律来看,现在办这个庆祝会其实还算是合适。 这和小说单行本销量的统计时间有关,一部小说并不是说刚刚出来的时候就能确定卖了多少,销售需要时间,统计也需要时间,更何况这还是一个不断动态变化的数字。 之所以之前就已经知道《二头刻》破掉了丁一新创下的销售记录,只不过是当时有限的反馈数据表明这件事已成定局。而这件事要真的确定下来,特别是确定新的销售记录落脚到何处,等小说完结一年后再看,这属于常规操作。 实际上,小说完结后两三年再看也不怎么奇怪。以这个时代的传播速度,一部小说经歷传播出去,然后为人所知、创造销量,这个过程很有可能是缓慢的。所以,理论上来说,一部小说完结后几年内都会有比较不错的销售数字。而在那之后销售也不会停,只不过没有前面那么值得统计而已。 现在东华书社要搞这么个庆祝会,而且要大办!请帖迅速发遍了整个苏州,甚至湖州、杭州...至于整个江南地区有名气的作者也都收到了请帖,只不过来不来就是客人们的事情了。 而这些作者又怎么会不来! 这并不是东华书社的号召力有多么强,当然了,东华书社的号召力确实很强,但绝对没有这种『一枝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这种程度。之所以会有这种八方云动的效果,只是因为大家意识到了,这是来『共襄盛事』的信号! 说起来每次作者登顶都可以看成是一次业内的狂欢,这就像是王者莅临天下,就算主角不是自己,也不耽误与会者热闹热闹。 不管这些人是不是真心觉得连翘有资格登顶...实际行恐怕不少人觉得连翘没那个资格(事实上,每一个登顶的作者都面临这个问题,连翘是这样,丁一新、宋志平都是如此,有多少人喜欢就会有多少人厌恶,纯然受人喜欢的人是不存在的,神在天堂)。 但,既然绝大多数的人都觉得连翘有这个资格,并且造起了这样的声势,让整件事变得尘埃落定。那么即便是反对者这个时候也会来参与这件事,这就像是登基大典,反对党一样会参与。 这件事本身就是超出个人喜恶的。 反而是这种场合不到现场会让人怀疑——是和这位新登顶的大佬不和到了这个地步,还是本身没什么名气,根本没有收到请帖(这里的作者指的是有条件来的,万里之外的作者自不必提)。 「东华书社这次是真的捨得下血本了,恐怕要花不少钱呢!」金凤相当有研究地查看了这一日庆祝会的方方面面,从请来的戏班、百戏班子,到宴席上用的菜餚、酒水,最终确定手笔真是小不了! 「这可不是那种看着好看,实际上不甚花销的宴席,一桌下来没有三四十两打不住!主桌更是几百两一桌了!」金凤啧啧称赞。 古代的宴席说便宜也便宜,说昂贵也昂贵,如普通小老百姓所以为的鸡鸭鱼肉,放开了用、放开了吃,一大桌估计也就是一二两银子,对于有家底的人来说九牛一毛。但真要说顶尖的宴席,鲍参翅肚等等珍贵食材随便用,有名的厨师可着劲儿地请,一桌菜吃去上千两又有什么稀奇的呢。 但一般来说这种要摆上上百桌的流水席,席面档次能维持几两银子一桌就算是不错了!再加上宴会上还有菜餚酒水以外的其他开销,这样一次也要话一两千两了。 而按照这一次的搞法,恐怕要近万两银子才能拿下! 听到金凤这样说,在这上面更有研究的唐宋嗤笑一声:「东华书社早该如此了!乔琏先生每年替他们赚了多少钱,算过帐么?这本就是应该的,羊毛出在羊身上罢了。再者说了...」 说到这里唐宋顿了顿,过了一会儿才接着道:「这也不纯是为了替乔琏先生庆祝,也有他们的私心在。」 这话唐宋并没有说透,但同样是行内人,而且颇为通透的金凤怎么会不知道呢。 这一次的庆祝大会同时还是连翘登顶成为这个时代引领者级别作者的一个象徵,来的作者可不少了,江南地区有头有脸的作者都会来!可以这么说,这就是一次大型的庆祝晚会。而东华书社作为本次大会唯一的贊助商、承办商、官方合作伙伴,在其中又能获得多少利益? 第1166页 这可不好估量! 其他间接的不好说,就说直接地,在江南一地众多优秀作者中间刷脸成就是达成了。这次庆祝大会又办的高端有格调,不免让这些作者对东华书社印象大好!日后谈合作的可能性也要大一些呢! 是,这或许只能带来一点儿小小的影响,但很多时候作出决定就是受这么一小点儿影响左右! 而这次参加庆祝大会的作者全都是优质资源,是东华书社最喜欢的客户,可以说是针对目标人群的精准打击了。 其次,这也是打响品牌效应的好几回。东华书社在江南地区确实是顶尖级别的大书社了,但他并不是没有竞争对手的。再加上还想对外扩张自己的事业版图...这中间要做的工作可不少,提高影响力就是其一。 可以想见,这一次庆祝大会之后,伴随着连翘登顶,很多宴会中的细节都会流传出去。无论是从各大报纸那里,还是从与会者的口中。在这个过程中,在其中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的东华书社无疑会被多次提及。 这个gg花费很大,但所得同样惊人。 「买的没有卖的精,东华书社本就是做生意的,难道会有赔钱的时候?」唐宋哼哼了两声,相当肯定地下了定论。 事实也是如此,这次宴会确实花了不少钱,但东华书社觉得很值,甚至是超值!要知道,一般的打gg机会随时都有,这次的gg却是天时地利人和所至,错过这么个机会,下次就不知道遇不遇得到了! 要知道连翘的《二头刻》打破记录这是肯定要开庆功会的,以连翘的咖位、东华书社的业内地位,这还不能瞎对付过去。不然传出去对两方都不好,连翘不必说,在什么山头唱什么歌,她都这个级别的作者了还没有相对排场,人家就要怀疑咖位了!这就像是演员的片酬,没有特殊情况是不能放低的,即使以他们的收入来说不一定在乎片酬低那么一点儿...只是这是他们身价的体现! 至于东华书社这边,也是一样的。都那么大个书社了。还在这种地方捨不得花钱,难免让想要签约的作者们踌躇——是的,我不了解这家书社,不知道他和其他书社有什么不同,但是我知道,对作者这点付出都吝啬的,和他签约肯定没前途! 就是这样。 只不过如果没有连翘登顶这回事儿,这场庆祝大会可能会办的没有这么大、这么高档而已。 而现在遇上了连翘登顶...说起来,想要成为连翘登顶的标志性事件,这还是他们争取来的呢! 这件事的决定权在连翘,连翘大可以找个别的理由促成登顶标志性事件。不说她自己完完全全能轻松负担,就是想要经济一点,让别人出钱,恐怕也到处是人愿意买单! 有的人愿意出钱,那是因为对连翘的喜欢、崇拜,这就跟后世的众筹一样。有的人则是想蹭热度,搞点流量。甚至苏州小说业、报业协会也愿意以官方的姿态主办这样的活动,这毕竟和他们息息相关。 然而对于东华书社来说,这很有可能是他们最接近『登顶标志性事件』的一次了。作者登顶这件事也不是大白菜,年年都有的看,事实上好几年、甚至十几年一次这都是有的。 第655章 东华书社主办的庆祝大会不可以说不用心,实际上每一个参与其中的人都挑不出毛病。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次的庆祝大会可以说是典型的『醉翁之意不在酒』,庆祝大会本身做的好不好并不重要,真正的重要的是连翘,也只有连翘! 所有人都知道,这一次邀请了江南地区所有有名气作者的宴会本质上就是一次宣告式,通知所有人:乔琏的时代到来了! 由此,连翘这个当之无愧的主角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也就一点不奇怪了。 而实际来看,与会者不管是原本就对连翘心悦诚服地,还是对连翘并没有那么服气的。这个时候看着这个年轻姑娘年纪轻轻,以女子的身份达成了无数男子努力半生也达不到的成就,心里最终还是承认了她如今的地位——或许他们依旧不喜欢她,但她那些实打实的成就不可否认。 所以在放下最后一点儿难以言说的情绪之后,他们也可以端酒对挨桌来打招唿的连翘示意。在旁观者眼中,这本身就是一个仪式,意味着连翘登顶这件事获得了江南本地的认可,这件事真正板上钉钉。 可别以为这早就互有默契的一步不重要,实际上很多时候这种『可有可无』的仪式才是最重要的! 而有了这一步,即使日后这些人再看不上连翘,有诸多不满之言,那也是对事不对人了,而不可能动摇连翘的『王位』,因为这是早就已经承认的事情。甚至于其他地域的人对连翘的地位有任何的质疑,他们也得毫不动摇地站连翘这边。 这种地域划分什么的,在这个时代的小说业也算是政治正确了。 连翘为了今天这个场合也准备了很久——不,不是宴会什么的,这方面一直是东华书社派人手跟进的,他们相当细心,连翘根本用不着插手。她需要准备的是自己,也只有自己。 宴会本身好不好的,无足轻重,在这场宴会上最重要的是她,她必须得有一个完美的亮相。 实际上她做到了,她本身就是个漂亮姑娘,在行内还曾经入选了四大美人。这种头衔从来没有官方承认的,但不得不说传播甚广! 第1167页 她在这『四大美人』里面是不是最美不好说,甚至有可能有名气没那么大的女作者长的比她更美。但现在她的名气最大,大到完全掩盖了其他女作者的光芒,甚至压倒了男人! 这种时候,她的名气、她的地位...这些都能为她的美丽增光添彩!实际上,人们已经默认为她就是行内最漂亮的女人了。 这场宴会前她仔细准备过,确保自己是以自己最美的样子登场,务求一瞬间艷光四射、统治全场!实际上,有她宴会主人公的身份加成,再加上她的美丽,这个并不难达到! 她身上一重又一重的光环为她加冕,使她在诸多同行眼中已经不再是凡间的女人了,而有了女神一样的飘飘欲仙。这当然是一种错觉,但却是群体性的错觉!这正是她的名气、地位、成就等等极大增强了她的魅力! 她和这些行内精英们说话,即使是那些不喜欢她的人也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位业内王者出现并不是坏事——以她来代表整个业内,看上去也很有牌面了,可以说是相当拿的出手! 别嘲笑这些人的『颜狗』属性,实际上在科学的光辉尚未全方位照耀大地的时候,人的长相向来被人认为和这个人的品德有关——不然怎么解释有的人风姿卓然,有的人却人物猥琐?这一定冥冥之中暗示了这个人的水准! 听起来很无厘头,但这对于古人来说却是无懈可击的逻辑! 「乔琏先生也不错啊...我们这一行首先出现了压倒男子的女子,这本就是风流的一种了,一般文坛能有这样的事儿?」 「没错没错,非一般人行非一般事,咱们这些人不就是如此么!」 「加上丁先生和宋先生,两片绿叶旁边也该有朵红花了,看着好看不少呢!」 「咳咳,虽说不该这么说,但事情还真是如此,丁先生和宋先生都不算外貌出众的,如今有了乔琏先生,倒是补齐了这个遗憾。」 「是极是极!哈哈,这个回头可以和几个朋友说一说。」心里记下这个梗,打算回头回到自己的圈子里可以分享一下。 「唉,虽说挺不甘心一个小姑娘将我们一干人等全都压倒了,但不得不承认确实走到了这一步。」 「丁先生和宋先生虽都远没有到要封笔的时候,但这两年丁先生的小说本子越发少了,显然也是到了精力没那么好的时候。宋先生倒是还能支撑,可相比乔琏先生的年纪,也只能说差了一辈啊!今后就要看乔琏先生的了...」 「说起来乔琏先生明年就要和许文华成亲了吧...啧,许文华那厮真是好命!」可不是好命么,年少出道,出道即红,此后多年顺风顺水,即使多得是人想半路套他麻袋,可那不是没做成么。事业方面如此完美无缺的同时,感情线也让人艷羡。 娶了连翘这个级别的女作者,能让行内津津乐道、悠然神往个几十年了! 开席之后各桌议论声不断,大多数人议论的对象都和连翘有关。而随着连翘整个会场都有照顾到,人回到了主桌这边。 这一场庆祝大会的主桌也有五桌,连翘这一桌更是主桌中的主桌,除了她自己坐主位外,其他都是行内一等一的大佬。许文华这个关系户除外,其他诸如丁一新、三吴报馆唐大主编、东华书社的老闆、小说业协会副会长等等等等,全都是一方代表了。 相比之下,反而连翘真正亲密的朋友们大多不在这一桌。 连翘坐下之后揉了揉太阳穴,许文华这个时候一面手脚迅速地让人将连翘面前的酒水换掉,换成是蜜水。一面摆起一张不爽的脸,哼了一声:「你倒是仗着自己能喝,一点儿也没藏着掖着!」 连翘和其他桌的同行们打招唿,那自然是端着酒杯去的。她固然能够换比较淡的酒水,甚至偷偷用白开水,或者沾沾嘴唇就行。但架不住很多人会在桌上当面倒酒敬她,这可躲不掉了! 有的人会将这些酒水倒在袖子里,或者含着,等找到机会就吐掉。 但这些办法都只能减少饮酒量,而不可能真正做到不饮酒。这样一桌一桌地打招唿,饶是连翘有注意一些,喝下肚的也不少了。 连翘听许文华这样说,又揉了揉额头:「可别这样说了,我的酒量本就是出名的,这个时候就算藏拙也不能够啊!」 放下手来,喝了一口侍者端过来的蜜水,脸上神色倒还好,不像是特别痛苦的人,「也就是这么一回罢了。」 许文华轻飘飘地看了连翘一眼,没有多说什么——他的性格就是如此,真的不在意的人哪会在这种事上不依不饶。而真正在意的人,他不依不饶起来就真的很要命了。而今次之所以这样好说话,却是迁就连翘了。 今天是连翘的大日子!就以一个作者来说,这或许是比成亲还要重要的日子。他真的一直说这件事,只会打乱正好的气氛...连翘现在很快乐。 他并不是不会看人眼色,他其实是一个有情商的人,只不过很多时候他就算是看出了什么,也不愿意因此照顾到别人的想法而已。 连翘快乐吗?她确实很快了!今天她整个人好像飘在空中,刚才满场地打招唿,就好像蝴蝶飞舞在空中,有一种喝醉了的微醺。但她知道自己没有醉,她的思绪不能更清醒了! 这个时候的连翘眼睛出奇地亮,盯着许文华一会儿不说话,转过头去笑了起来,然后看向桌上其他人:「今日真是开心极!」 第1168页 其他人也知道今天是连翘的好日子、大日子,纷纷露出笑容,「这是自然的,今日可是专为了庆祝乔琏先生的事——今后高兴的时候肯定会越来越多!」 没有人会在这个时候说不好的话,所有人都在为这份快乐增光添彩。 连翘在这种极端快乐中乐呵呵的说话,说的当然也都是那些场面话。过了一会儿,酒宴到了最高潮的时候,连翘忽然想起什么,转头对三吴报馆的唐大主编,也就是唐宋的父亲道:「有件事想要和唐大主编商议。」 唐大主编也是很有地位的那种了,或许身家不如如今坐在这一桌的任何一位,但就业内影响力这一项而论,绝对是金字塔塔尖的人物。但面对连翘这样的登顶作者,特别是正是登顶时候,人气到达最高点的作者,他是丝毫没有优越感的。 甚至面对这样的作者他都倾向于自己更加亲切一些...这并不是地位上的差距,更多是由职业特点本身所决定的。 报馆面对小作者的时候是很强势的,但面对连翘这样去哪里都行的知名作者,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安抚为主。 哪怕不是连翘这一级别的作者,只不过是二线那一等,同样值得唐大主编『礼贤下士』,做亲切状了。何况是现在的连翘开口,她说『商议』,这是客气的说法,唐大主编绝对不会把这当成是可有可无的『商议』。 立刻笑着道:「说什么商议,乔琏先生有事直接说就是了。」 说着露出一个期待的表情:「谁都知道乔琏先生是『点子王』,说不定说个事情还是好事呢!」 这话里有多少是真心实意,有多少是故作姿态,在高超的演技之下让人无从分辨,连翘也不必分辨。她只需要知道,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她都是超高级待遇就够了!这段时间内她想做的事情无有不应。 「是这样的,这段时间我比较空闲,就想着办一个赛事...」 第656章 连翘想要办一个赛事,这并不是突然而来的心思一动,而是思考了很久才决定要做的。之前她决定这段时间到明年上半年都暂时性停笔,其中很大原因就是有一个事情想要做起来,指的就是这个赛事。 这个赛事并不是和她不相干的,事实上这个比赛正式她的老本行——她打算搞一个小说界的新人赏。 简单来说,只要是还没有出道的作者,拿出一篇从没有在报纸上登载过的小说,他就可以参赛!将参赛作品寄到指定地,然后由连翘组织人手对这些参赛作品进行粗选。然后复赛、决赛,总之就是大家都熟悉的那一套,最终选出最终拿到金奖、银奖、铜奖各一名,优秀奖七名,凑够十个人。 说起来协会的会报《玉林》报就有类似的活动,每年春天的时候选出优秀的新人新作什么的。连翘倒是没有参加过那个,因为连翘出道即红,甫一登上这个活动就坐了『专家席』,而不是『选手位』。kekekekeke...... 只不过协会办的还是和连翘的不一样,连翘的这个是真正的零门槛!不比协会那个,还得有推荐、卡名额什么的。表面上看起来只是小小不同,但由此带来的变化却是巨大的! 至少面向面要广的多,曾经的沧海遗珠这一次不会被遗落了,而且对外宣传时也更能引起更广泛的关注。 连翘之所以想要办一场这样的赛事,首先是因为她的登顶。一般来说一个作者登顶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是很重要的,这往往是为行业发展贡献出自己的力量,这也算是向同行们表示自己确实做了一个领袖人物该做的,而不是一个摆设。 比如说丁一新,他就在作者的合约问题上做了大好事儿,在他登顶之前的作者只能签年限约,各方面的束缚也比较严重。是他号召同行们团结在一起,共同向报馆、书社施压,这才有了现在更自由的合同。 又比如宋志平,他则是在新人作品待遇上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在他登顶之前的业内,关于新人作品的稿酬没有一个『约定俗成』的价格,这也导致了报馆或者书社借新人作者想红的心态,无限压低他们的稿酬。无数新人作者为了『将来』也只能默默忍受这种剥削,明明在这个社会也算是比较有素质的那一批了,却常常过的不如一个苦力。 宋志平站了出来,等于是划出了一条最低标准线...虽然时不时越线的事情依旧存在,但那已经是小概率事件了,和之前成为风气不可同日而语。 而连翘如今登顶,虽然年纪还小,但所有人依旧是拿领袖的要求来看她的,她非得做出一些成绩来不可! 这件事说难也难,说不难也不难。想要真的办实事儿这是很难的,真要是人人都能做实事儿,这世上也就不会有那么多人抱怨『无人可用』了。但真要说起来,在小说行业里干出点什么,又很简单的样子。 行内总有那么几个等待解决的热点问题,随便挑一个没有立场问题的拿出来倡导解决,自然就会有人来捧场。很大程度上登顶作者就是起一个旗帜的作用,事实上『天下苦秦久矣』!赢粮而景从很正常。 在这些热点问题里连翘并没有随便选,一般来说倡导解决的问题往往会成为这个登顶作者的个人标籤。也就是说,牢牢地打上个人气质,某种程度上被当成是本人的『政治立场』一样的存在。 仔细想想,丁一新和宋志平的选择也相当契合他们的个人气质,当时也有这方面的考量吧。 第1169页 连翘扪心自问自己最关注哪一点...连翘觉得自己最关注的恐怕就是行内的新鲜血液涌入以及由此持续性地保持繁荣。她从后世来,太清楚新鲜血液对一个行业的作用了。一个行业一旦失去新鲜血液,那么表面上再花团锦簇,也离崩溃不远了。 她愿意为这件事出力,并且在之后的日子里持续关注。没错,是持续关注,如果开始的效果好,这个比赛她会一直办下去,办成惯例。 而这样的比赛肯定是要依託于媒体平台的,连翘的手上倒是有一份《天下女报》,只是《天下女报》更像是一份妇女杂志,而不是专业的小说刊物。这种情况下用《天下女报》来做平台不只显得不伦不类,更是容易事倍功半。 所以她想到了和三吴报馆合作。 「这件事我考虑了一下,一开始大概会亏一点儿钱,但不会太多,后面规模会渐渐降下来,至少不会亏钱了...而且对报馆也是有好处的。」似乎是觉得这还不够,连翘强调:「其中的奖金我愿意出一部分。」 连翘的想法是给前十名入选的奖金,而报馆承办这个活动,其中优秀的大可以出一期特刊——当然了,如果有书社感兴趣,出一个合集来赚钱也是可以的。 一开始投稿的人肯定很多,大家都相当的有热情。而后面好苗子都已经获奖了(已经获奖的新人作者不能再参赛),新的好苗子诞生可赶不上比赛的速度,所以参赛热情肯定会稳定下来。 再加上事情熟练了,人工和其他成本也要降,前面虽然亏本,后面却能堪堪保持住。 这样不赚钱的刊物和比赛做起来肯定是没有什么动力的,但一个报馆如同一个企业,有的时候不能只从纯粹的金钱考虑问题,还得想想『名声』!如果主办起这个活动,三吴报馆肯定会刷爆声望值的! 这波声望会带着三吴报馆多方面齐头并进!如果算这笔帐的话,这倒是很有搞头。 所以唐大主编听连翘说起这个比赛的事情并没有皱眉,反而兴致勃勃地追问其中的细节。连翘为这个比赛专门写了一份计划书,散席之后第二天专程跑了一趟唐宋家,就为了和唐大主编谈这件事。 无论是从和连翘搞好关系的角度,还是从报馆的切身利益考虑,这件事都是可以做一做的,唐大主编没有必要拒绝。 只是他对其中一件事表示了自己的忧虑——人手不够,三吴报馆没有那么多空闲且优秀的编辑可以承担审批的工作。 连翘对此有自己的解决办法:三吴报馆没有必要把这当成是办一份报纸,得把这个当成是一场颁奖! 所以,业内优秀作者和编辑都是审稿人,而每份稿件都会经过五个人的手。只有盖上三个人的章这份稿件才算是可以进入下一轮——之后的几轮都是差不多的套路,直到最后面的一轮才会由三吴报馆牵头组成一个阵容豪华的评审团确定名次。 这样一来,每个审稿人的任务量都不搭,可能也就是一个月看两三篇短篇小说而已,很轻松。这个做法的难点在于协调和分配,这样多的稿件四处散落,对统筹管理工作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但这件事可以慢慢规划,只要形成了自己的一套,很快就会变得不是问题。 连翘联合三吴报馆牵头,组织起全苏州优秀的从业人员要搞个新人作者比赛的事情很快确定了下来——这就是登顶作者的威力,连翘再一次确定这个。 刚刚成为登顶作者的时候绝对是一个作者最有权势的时候!他们刚刚成为领袖,外界对他们还在观察中,也清楚这个时候他们要做些事情。所以这个时候他们的举动都很容易得到正向反馈! 一方面是业内,只要登顶作者脑子没毛病,在选择做实事的方向的时候都是真心为业内好的,业内谁会拒绝呢?至于业外,他们则面对另一个问题,很多时候他们并不喜欢登顶作者办的那些事。如丁一新、许文华做的,全都不利于报馆和书社,可是他们并不想和小说作者全体对上! 没错,就是小说作者全体! 刚刚登顶的小说作者就是有这样的待遇,由于他们的所作所为明显是为大家带来好处,所以大家自觉地团结在他们身边,与他们共进退。实际上经常一盘散沙小说作者群体也就是这个时候能团结一致了,要知道平常他们经常谁也不服谁,而这个时候站在登顶作者身后,这属于超脱个人观感以上的原则问题! 连翘现在提出的这个虽然有这样那样的麻烦,但仔细追究就知道了,对于大家都是有好处的!小说作者之外也没有人受损失!相比较而言,他们也就没什么可抱怨的了。 而小说作者知道连翘选择做什么事情之后也给出了自己的反应:当然是贊同了! 对于已经混出头的作者而言,他们或许看不出连翘办这个赛事对他们的帮助,但他们知道这是对行业有好处的。贊同,这属于政治正确。而对于苦苦挣扎于新人泥潭的新人作者来说,这就是一个再好不过的消息了。 每个月一次的比赛,一次只有十个人获奖,考虑到参赛人数,这个概率不可以说高。但对于这些新人来说作为鼓舞已经够了,他们有了一个更加无门槛、公平的平台,好像又可以再坚持长一些了。 至于说让大部分新人作者都出头,连翘没想过,这些新人作者也没想过,因为他们知道那是不可能的。连翘这个举动也只不过是希望帮助更多可造之材,不至于宝珠蒙尘,至于本身材料就不行的,那还是算了吧...可能真的不适合这一行。 第1170页 班子搭建起来了,接下来就是广发英雄帖!不出连翘所料,亲自送来和寄送来的作品相当多! 第657章 「听说了吗?就是乔琏先生办的那个...」 「自然是听说了,我还打算去试试身手呢!」 「这次去的厉害人物肯定很多,不然等下一次?等厉害的人筛选过一遍之后下一次肯定更容易得奖!」 「这么想没什么问题,只不过没必要!这一次就当试试运气,若是这样都能得奖,岂不是更引人注目?若是没有得奖,下一次再来就是了!」 「别的不说,光是给钱奖励这一点就比《玉林》报要大方的多了!我是要试试的。万一评上了,就算没有因此起来,拿到的奖金总归是真金白银。」也有人想的很实在。 但不管怎么说,自从连翘举办比赛的事情传了出去,反响是很高的!到现在为止,或许不是所有人看到连翘思虑的深远,但这不妨碍他们觉得这是一件好事,一件他们也愿意参与进来的事情。 这个『参与』是两方面的,一边是参加比赛的新人作者,另一边则是志愿做审稿人的业内人士。做这个审稿人倒是不累,活很少,但他们依旧是在无常做事!之所以愿意做这件事,除了因为同行们都在做,自己拒绝好像有点不合群,就是因为他们真的愿意为这件事出份力。 「说实话,你可给我们找事做了!」王思齐笑着隔着丁一新虚空点了点连翘的额头,虽然是责备的话,但听他的意思却没有一丝责备的含义。 丁一新就不会正话反说了,先是肯定了连翘的成绩,然后才道:「有用得着的地方一定要说,我都已经成了众人口中的老前辈了,自然得帮你——薪火相传嘛!」 这话说的连丁一新自己都笑了,一般来说这种评价只会发生在那些已经封笔的登顶作者身上,这样的作者就被大家自动从登顶作者上移走,而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会被解读为对年轻作者的关怀。 天可怜见的!丁一新虽然已经渐渐脱离了高产期,这两年也常有精力不济的感觉,但他绝对没有到要封笔的时候,甚至都还没有步入二线作者行列。这个时候就把他放进陈列柜里,这样真的好吗? 说到底还是连翘崛起的问题,她这么年轻个人,站在丁一新身边,两个人还都在苏州活动,立刻就能被人脑补出一大堆前辈提携后进的场面。你要说否认这一点吧,还真不能够!连翘登顶这件事开始丁一新就是出了力气的,要知道作为如今的行内第一人,丁一新的表态可是很有分量的! 在连翘登顶的问题上他是点了头的,等于是为连翘背书,受他的影响很多人都会投贊成票。 光是这个明确的表态就足够外界明白两人的关系了。 但现在外界口中描绘出一点儿『老父亲』的气质,这却是丁一新始料未及的。他这人随和,不仅没有生气,还拿这个打趣起连翘来了。 正说笑间许文华进来了,手上拿着一大叠文稿。 连翘搞出的这个赛事,第一个月的评选已经走到了最后一轮,这些就是最后一轮的二十份稿件,现在要交给『审查委员会』审查。 许文华今天正好去三吴报馆有事处理,连翘就让他从报馆将稿件稍带来,自己则是和『审查委员会』的其他人一起在自家集合——大家交谈交谈,也是提前确定一下这次评选的主旨,免得到了事后为本不应该的问题发生分歧。 这个时候气氛正好,所有人都颇为活跃,每个人首先拿了一份稿子去看,等到自己看完了再和其他人交换。看的时候还用纸笔记下观感,免得到了最后忘记最开始看的小说。 虽然是短篇小说,都只有三五千字,少的甚至一千余字,但二十篇短篇小说也不是那么容易看完的。连翘这些人也只能加把劲,午饭也只是随便对付对付,终于在晚饭之前搞出了评选结果。 「确认了,这就是金奖了吧?」基本上而言评选採取的是不记名投票,每个人都有三张选票可以推选三篇作品。而这三张选票中的第一张可以当两张用,这当然是为了防止某些相对平庸的作品压倒那些个人风格强烈的作品。 比如说一部作品有一半的人觉得惊为天人,另一半的人则对不上电波,那么会得到十票。如果一部作品对所有人来说都是还算可以,于是均写在了第三张票上,那岂不是这部作品能够拿到二十票? 不是看不起那些讨好更多人的作品,只不过这是新人的比赛,如果一开始就不能足够亮眼,而是充满了匠气,那未免太早了。 这种投票决定的好处在于直接,不想彼此之间协商讨论半天也不见得能说服一个观点不同的人,搞不好还会多年友谊一朝说再见。 唱票、计票之后结果很快就出来了,所有人很快看到了票数最多的一个。作品《檀香扇》,作者笔名『华阳君』,说实话,这就是一个怅然若失的才子佳人小说,但作者的笔力强大,硬生生地让这个本该老套的故事动人起来。 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个『华阳君』有点像许文华,只不过文风上面略有差异。许文华更加华丽缠绵,『华阳君』则轻盈许多。当然了,受限于经验等许多方面的原因,『华阳君』现在还不足以和许文华相比,只不过在他身上确实看到了某种可能性,说不定真是下一个许文华呢! 第1171页 更让所有人惊讶的是,大家从来没有听说过一个叫做『华阳君』的新人作者!在座的都是大佬,按理来说没听说过某个新人作者的名字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了,但这种绝对担得起『天才』之名的,总不可能在座十几个人没一个人知道吧? 「或者是谁用了心的名号。」这倒是很有可能,没出道之前的作者笔名都是随便用的,但说完了这句话之后这朋友又笑着补了一句:「若不是的话,这就有的瞧了!看来真是挖出了一个了不得新人!」 所有人都笑了起来。 之后还有银奖和铜奖也很值得关注,银奖的作品其实更像是一个同人故事,而且正是连翘那部《鸳鸯蝴蝶剑》的同人。因为之前也没有说不能写同人故事,所以也一直没有打落下去。 然而审稿人肯定是对这种同人作品更严格的(这种作品和地下小说作者紧紧绑定在一起,主流小说界总是忍不住用更严格的眼光去打量),但即使是这样,这篇小说依旧来到了众人的桌前,足以说明了其优秀! 说是同人作品,其实和连翘的《鸳鸯蝴蝶剑》关系不大了,更多是借那样一个故事背景讲自己的故事。这篇故事的作者一定爱极了武侠,所以他的作品里才会有一种游侠之气。 说实话,如果这篇小说不是同人小说,最终得到的票数肯定会更高一些,金奖到底是谁还未可知呢!只不过在场的人也无法完全不在意它同人小说的身份——话又说回来了,同人小说不用自己去安排一个足够优秀的世界观,这本身就占了便宜了,另外一方面还债,似乎也能够理解。 银奖得主的名号大家也没有听说过,不过这也正常,他们怀疑这作品的作者原先是个地下小说作者,这样的作者没有出道很正常,这个时候用个无人知晓的笔名,更正常。 唯一听过名号的反而是铜奖的『白波小生』,此人虽没有出道,但早在两三个月前就引起了业内极大的注意。实际上他如果想要写连载出道,几乎是分分钟的事情,各大报馆都会为他敞开大门的。 这人写的是志异故事,已经受到认可的写作水平不用怀疑,本身志异故事就极适合短篇小说的形式,两相结合,在这位天才的手下绽放出足够闪耀的光辉。 「好...很好呢!」连翘赞不绝口,还有其余七篇入选的优秀奖的作品,单拿出一篇来都说得上优秀...这些就是小说业的未来了! 小说评选的结果出来了之后,特刊自然很快面向读者。而在那之前,十名获奖者被告知可以来三吴报馆领奖了。如果因为各种缘故不能来的,也可以让其他人代领。 因为是第一次,所以连翘也有去这次的领奖仪式——她亲自给这些明日之星们发奖,说实话,这些人大多真的很年轻! 年纪最大的一个已经三十岁了,但那只是特例,有一半的人只有十几岁,也就是说比连翘还要小(身体年龄)!连翘第一次清晰地意识到自己不知不觉中也成为了行内『老人』。 而眼前这些意气风发、优秀非常的年轻人就像是当初的自己一样,看着自己热爱的行业,内心踌躇满志,充满了野心!他们相信自己能有所作为,而她也同样这样相信着。 拿了金奖的『华阳君』才十七岁,是一个长相俊秀的年轻人,相当不好意思地对连翘道:「乔琏先生...怎么了吗?」 连翘才发现自己出神了好一会儿,察觉到这一点连翘好笑地摇了摇头:「没什么,就是想起了一些有意思的事情...你们才刚刚开始呢,以后还要好好做啊...」 话说到一半连翘自己就不说了,这样老气横秋的说教又有什么好说的。她最终还是决定什么都不说了,他们有他们自己的路要走,这条路是连翘曾经走过的。而连翘自己呢,她已经走完了这条路,要走上新的征程了。 第658章 「缠绵悱恻、盪气迴肠、激扬文字、指点江山...乔琏是古代小说史上不可不提的代表人物,她身处古代小说的黄金时代,同时代者都是古代小说作者中最为出类拔萃的。而身处这些人物当中,她依旧是最不可忽视的那一个...」 「从《海上归来记》一书成名,再到四十一岁那年以《马放南山》封笔,她的一生总共有三十七部作品,每一部都是一时之选。这三十七部作品中有气魄雄浑的史诗,有缠绵悱恻的爱情,有侠骨丹心的武侠,有严丝合缝的推理,有鬼魅惑人的志异故事...堪称包罗万象!」 「她生活在小说的第一个高峰期,也是被认为至今无法突破的最高峰。这位笔名为『乔琏』的传奇女性,她在她那个时代小说之外是什么样子的?她的生活、她的友情,还有她那和她的小说一起被津津乐道的爱情又是如何?」 「一手构建了后世小说作者的藩篱,成为无数作者的『引导者』『启明星』,这个女人的一生到底有何魔力?从今天起的一个月《话说大师》栏目将会为大家倾情解答!」 短暂的过门之后,手机上的视屏播放网站转到演播厅。演播厅很简单,就是一张讲台,后面是一些美术背景,而讲台前面就是观众了,大多数都是请来的『临时演员』,充场面的。 《话说大师》是一档典型的讲坛类栏目,早期出来的时候因为市面上少见这个还火了一阵。到现在已经是一档十几年的老节目了,娱乐方式日新月异的当下,传播知识的讲坛类节目早就是昨日黄花,但《话说大师》还是凭藉着老牌子生存了下来,只是早不见曾经的火热了而已。 第1172页 《话说大师》每天晚间九点在电视台播放,一般都会请来有名的教授、学者评述一位大师的生平、作品、成就。短一些的五六期就能说完,长一些的十几期也足够了,连续播放一个月,这是大专题才会有的待遇。 事实上,『乔琏』专题是从去年就开始策划的,请来了京师大学的明星教授,各方面的准备都非常用心——在讲坛类节目走下坡路的如今,想着凭藉着超高的质量打响招牌,拯救不温不火的《话说大师》栏目。 而且选择『乔琏』也是有理由的,这个原名『连翘』着名古代小说作者实在是太有影响力,也太老少咸宜、雅俗共赏了。 她的小说随着时代变迁一直走红,后来无数的文学工作者都承认,第一次感受到文字的魅力就是从她的小说开始——谁能一开始就爱上那些足够高雅、深刻,却相当冗长、痛苦、难懂的作品呢?但『乔琏』的作品没有这个问题,大家都爱她。 即使是在现代,大家对于古代小说已经相当生疏了,也乐意看看她的小说。 实在不喜欢也不要紧,她的小说向来是导演编剧们的最爱,改编了不知道多少个版本,再加上作品很多...在影视艺术创作还有些束手束脚的年代,改编古人作品总是不会错的,最巅峰时期几乎有一半以上的电视剧播的都是她的改编剧! 剩下一小半里头还经常能看到她丈夫『西湖客』的身影,233333 这些影视剧有一些版本被奉为经典,每当寒暑假时就会拿出来反覆地播,成为一两代人的青春回忆。 提起『乔琏』又有谁没有一个大概印象呢?主讲一个这样有群众基础的大师显然更容易获得成功。 江晨晨早上洗漱之后一边打扫宿舍,一边就在用手机外放看已经播放的往期《话说大师·乔琏》。她倒不是对『乔琏』特别感兴趣,只不过快要毕业了,她一个文学专业的学生,论文主题就是古代小说黄金时代的研究。而提到黄金时代,最不能不提的就是乔琏了。 当然了,作为一个文学专业的学生,她不可能不了解那位大师,她也算是看对方的小说长大的,大学的时候更是经常在课堂上听到她的名字,然后反覆讨论她的作品。 不过听说《话说大师·乔琏》质量很高,已经有了圈外的影响力了,她想着看看京师大学的明星教授怎么说呗...说不定还能有所得呢。再者说了,她虽然跟着老师分析过乔琏的作品,但对于乔琏的所有作品以及她的人生,缺乏一个整体的认知。 都是零零散散知道很多故事而已,现在正好借这个机会补齐。 这一次《话说大师》确实下了大本钱,明星教授的教案做的极好,随着教授的娓娓道来,一位传奇女性的故事画卷徐徐展开。其中不乏精彩的论调与真知灼见,江晨晨本来是随便听听的,这个时候都听入迷了。 忽然有钥匙开门的声音,推开门来的是江晨晨的室友朱薇。朱薇扫了一下宿舍的卫生情况,笑嘻嘻地说:「还是寝室长最勤劳!打扫寝室棒棒哒!」 寝室卫生工作并不繁重,相比起大家一起做着磨洋工,江晨晨寝室的人宁愿大家每人轮着来。这样四个人的寝室,一个月才轮值一次,其他时候就轻松了。只不过有的人卫生工作差强人意,有的人质量很好,江晨晨显然是后者。 江晨晨瞥了她一眼,发现她给自己带了奶茶,也不客气。接过之后就继续看《话说大师》【沉迷jpg. 「唔...寝室长看什么——是《话说大师》啊,讲乔琏的?哇!我超喜欢她的!」朱薇哇哇大叫。 朱薇喜欢乔琏这是全寝室都知道的,在这个大家天天看网络小说,连文学系的学生都不能免俗的时代,她天天抱着『乔琏』的那些大部头啃也是很少见了。她手头收藏了各种版本的乔琏作品,常用的那个版本都快被翻烂了! 江晨晨发现寝室多了一个人再也没办法安安静静地看视频了,干脆关了手机,然后打开电脑。想了想,「你就那么喜欢乔琏,感觉比追星还厉害啊!」 大家都是念文学系的学生,有几个喜欢的作家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想朱薇这样痴迷某个作家的并不常见。那股子热情,简直比追星还要追星! 朱薇是乔琏的死忠粉,死忠粉的一大特色就是『卖安利』!何况是江晨晨这样送上门来的安利。她立刻摆正了脸色:「当然比追星还厉害!我爱死连翘了!话说以她的才华、颜值,和她生活在一个时代肯定不能不爱她啊!」 她也不说连翘的那些作品,他们都是读文学系的,连翘的作品名气大的不行,谁又没读过几部呢?她干脆只说连翘的生平轶事,那些传奇的、令人惊嘆的生平,那些同时代者、后来大师的超高评价。 她最后总结道:「所以才有章三嘆说自己生不逢时,合该与『乔琏先生』于一世嘛!」 章三嘆是近代着名才子,也被认为是最后一个『国学大师』,而且学贯中西,他生活在时代的交接处,名气很大。而对于他们这些搞文学的,这个人更是如雷贯耳,他有多部文学评论类的作品,全都上了不得不读的『重点书目』。 搞得没读过他书的人都不配称之为文学生了...话又说回来了,乔琏的作品比他的评论书籍更有地位。没读过几本,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文艺青年,装逼都装不出去。 第1173页 章三嘆绝对是乔琏的脑残粉,他不只一次畅想过与乔琏生活在同一个时代。而且章三嘆每次在自己的评论书籍中提到『西湖客』的时候都酸熘熘的,很多人认为他对许文华的作品评价不高也有自己的私心作祟。 虽然他认为许文华的作品精丽有余,内容不足,这是实话,但文学评论这种东西向来是各花入各眼而已。再受认可的作品或许到了另一些人眼里也有毛病可挑,再不值一提的作品在对上电波的人看来也堪称神作。 所以说,这还是一个『唯心』的问题。 章三嘆可以说是研究『乔琏』方面的专家了,不折不扣的『乔学家』。 他在世的时候家里最多的收藏就是歷代出版的乔琏作品,不同版本齐备。另外还有一些打上『乔琏』私章的藏书——乔琏本身就是藏书大家,而很多书她不只是看过,还在书上留下了笔记。这些书籍虽然有许家后人收藏,但也有部分流了出去(主要是连翘去世之前将一部分图书分赠给友人,后面又有了各种经歷)。 章三嘆一生未婚,唯一一次绯闻是她对近代女化学家许虹的追求。许虹是许家传人,许家向来人丁单薄,包括乔琏和西湖客的故居『芥子园』等等大批遗产全都传承到了她的手上。 只不过她本人是典型的工科女,对文学一点兴趣也无。 据说章三嘆追求许虹正是为了那些让他流口水的『遗产』...然而许虹本人是时髦的不婚主义者,对他更是丝毫兴趣也没有,所以这段追求就不了了之了。不过许虹还是允许章三嘆接触祖上留下来的所有『遗产』,正是靠着这些,章三嘆才在『乔学』方面做出了许多成果,而这些成果都流传到了后世。 许虹离世之前将所有祖上的东西都捐了出来,筹办了许氏夫妇主题博物馆,这也是如今最齐全的乔琏博物馆(虽然这个博物馆还有另一个主题『许文华』)。 所有人不是怀疑,而是肯定,肯定章三嘆深爱『连翘』。奇怪吗?但对于搞文学的人来说不算奇怪,这种高于肉体,纯粹精神方面的,甚至是单方面的思慕,在文学作品中太常见了。 对于那些足够敏感的文学家,陷入这种状态更像是一种归宿。 江晨晨听了很多乔琏的事迹,在她那个年代她是何等的传奇——虽然早就知道她是一个传奇女性,但这一次真的被朱薇弄的热血沸腾了起来。 她干脆打开网页,去了国内最大的文学论坛。在板块细分里面不断地找,果然,古代文学类里面专门有她的板块,一个人独占一个板块! 这里就是乔琏所有粉丝的聚集地了。 江晨晨浏览帖子目录,看到感兴趣的就点进去。 「现在的小说真无聊啊,还是再看一遍我们乔乔的小说吧...」 「又见穿越小说穿越到连翘的时代,预感我乔又要躺着被收后宫」 「一生之敌许文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