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雾》 第1页 [悬疑惊悚] 《迷雾(出书版)》作者:[美]比尔·普洛奇尼/译者:周思佳【完结】 出版时间:2010-11-01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内容简介 六位前通俗小说作家和编辑,突然同时收到同样内容的恐吓信,其中一位作家找到自己的朋友无名侦探,邀请他参加通俗小说大会并展开调查。大会开始后,一连串诡异事件接踵而至:黑暗中的盗窃,酒吧里的争吵,连续发生的密室杀人……一夜之间,无名侦探发现自己的朋友成了最大的嫌疑人,而自己也被关进一间密室,生死未卜…… 作者简介 比尔·普洛奇尼,一九四三年四月十三日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全名威廉·约翰·普洛奇尼。一九七一年,普洛奇尼推出自己的首部作品《跟踪者》,以及“无名侦探”系列的首部曲《抢夺》,从此笔耕不辍,迄今为止已有百部以上的作品问世,而“无名侦探”系列小说也已经超过三十五部。在几十年的时间跨度中,这位始终没有名字的侦探,与他的创造者和读者们共同成长,成为侦探小说史上最特殊而鲜明的侦探形象之一。普洛奇尼也由此名满天下,成为名副其实的侦探小说大师。 比尔·普洛奇尼一直未给自己笔下一系列畅销侦探小说的主角取一个响亮的名字,这究竟是有意为之还是纯属意外,如今已不可考,但是这位“无名侦探”的魅力绝不逊于你所知道的任何一个侦探。他是一个标准的私家侦探,也是一个标准的普通人,他会出生人死,解决最复杂的谜团,专破“不可能的犯罪”,也会在路上停下来帮陌生人修车,在公交车上给孕妇让座,和朋友一起打扑克、看比赛。他的形象如此鲜活,以至于没有名字也能被读者们牢牢记住。 普洛奇尼笔下的无名侦探与传统欧美硬汉侦探最大的不同,就是他所经办的案件类型非常广泛。普洛奇尼被称为侦探文学古典派与冷硬派的完美融合者,从古典派的密室推理到西部风格的生死一线,从精确缜密的逻辑到轻松幽默的游戏,他在各种风格的小说上都有所建树,从而终结了本格解谜小说和冷硬犯罪小说向来各霸一方的僵局。他始终坚持低限度的暴力情节和高水准的布 ...... 媒体评论 普洛奇尼可以书写奇蹟! ——《时代周刊》 在全美悬疑小说家中,比尔·普洛奇尼以极短的时间为自己赢得了极高的地位。 ——《纽约邮报》 密室推理,奇蹟降临。 ——亚马逊读者 第01章 我歪在办公室的椅子里,翻看一本一九四八年的《午夜侦探》杂志。正看到罗素·丹瑟尔的一篇私家侦探小说,门开了,罗素·丹瑟尔走了进来。 生活中时常有巧合出现。几个月前捲入“卡丁和尼克尔斯案件”【卡丁和尼克尔斯案件:比尔·普洛奇尼另一本“无名侦探”系列小说《迷宫》byrinth)中的情节。】之后,我就认识到了这一点。但每次巧合真的出现时还是会吓人一跳。我张开嘴,合上,眨了眨眼,随即站起身。来人关上了门。 “嗨,侦探先生。”他招唿道,随即越过屏风,边走边好奇地打量着四处散落的纸板箱,然后扑通一声把手提箱扔在为来访者准备的椅子上,“还记得我吗?” “还记得你吗?天哪,我正在看你以前写的一篇小说呢。” “开玩笑吧?” “绝对不是。”我把杂志递给他看,“雷克斯·汉尼根系列小说中的一篇。” 丹瑟尔瞟了一眼内页插图上的标题,向来带着冷笑的嘴角弯出了嘲讽意味更浓的弧度,“‘今晚,古老墓地惊现热血犯罪。’那个年代,可恨的编辑都喜欢玩文字游戏——越糟糕的越好。” 我答道:“标题也许很糟糕,但故事还是不错的。”说话间我们握了握手。 “随你怎么说。过了这么多年,我一个字也不记得了。” “你从来不再看自己早期的作品吗?” “我从来不再看自己六天前写过的东西。”他说,“而且,我所有的小说都被那场大火烧了,记得吗?” 我记得。那是差不多七年前的事情了,在离海岸一百英里左右的一座名叫柏树湾的村庄。一位名叫朱迪丝·佩奇的女士雇我跟踪她的丈夫。她丈夫一到周末总是不见踪影,所以她怀疑他在和别的女人约会。佩奇把我带到了柏树湾,在那里我陷入了一起兇险可怕的三重谋杀案。这起谋杀案涉及往昔岁月中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以及丹瑟尔二十年前写的一本平装版悬疑小说。尽管丹瑟尔没做错任何事情,那本小说却差点要了他的命。如果那天他不是怀抱美女、畅饮美酒庆贺自己最新完成的西部小说,而是待在自己的海滨小木屋里,那他必死无疑,因为那晚有人纵火烧了小木屋。 “你没有重新补上自己损失的那些书籍杂志吗?”我问他。 “没有。” “为什么?” “太麻烦了。”他说,“我以前总是收藏自己出版的大部分垃圾,但那场大火之后,就有点兴趣索然。”他耸了耸肩,“写出早期作品的那个傢伙已经死了,不会回来了。” 第2页 还是那个老丹瑟尔,我心想。愤世嫉俗、辛辣刻薄、充满自嘲,还有些自暴自弃。他曾经非常用心。读一读五十年代之前的汉尼根系列故事,你就能看出这一点,看出他曾经多么才华横溢、前途无量。但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有一辈子那么久。在那之后发生了种种只有他自己才能理解的事情,让他变得越来越糟。 如果说他现在还对什么事情用心的话,可能就是金钱和美酒。现在他看起来很清醒,但唿吸中仍有股淡淡的波本威士忌酒味,说明他午饭时喝了酒,也许下午茶时也喝了酒。他的面容带着所有喝过酒的标记:鼻头和脸颊泛红,肤色灰白,灰蓝色的眼珠充满疲惫,眼白上遍布血丝。他比我印象中至少瘦了十五磅,灰色头髮也变得稀疏。他今年大概六十岁,而他看起来的的确确就是这个年纪——在他身上看得出每一个艰辛、不快的年头。 我心中的想法一定流露在了脸上。丹瑟尔沖我撇了撇嘴,毫无幽默感地笑道:“可怜的老傢伙,是吧?” “我说这话了吗?” “你不必说出来。”他又耸了耸肩,“所有的作家都是酒鬼,你知道。将要成为酒鬼、基本算是酒鬼、十足的酒鬼、彻头彻尾的酒鬼、改过自新的酒鬼,总之是其中一种。全都是酒鬼,我们他妈的每个人都是。” 对此我无从评价,于是问道:“最近你的日子不好过?” “没有比这更难过的了。五个月来我没赚到一分钱,或者说四个月来我几乎没写出任何东西。不是因为我写不出东西,而是因为我卖不出任何东西。” “为什么这样?” “市场紧缩。从上到下,竞争非常激烈,大部分像我这样的老一代码字工都被挤出来了。是有很多作品不断出版,但要么是签约的大部头垃圾,要么是批发商生产的东西,要么是出版社雇用文人写的俗套作品。现在我没机会进到那些出版社。平装书编辑全都是二十五岁左右的英语文学专业毕业生,上班前从来没看过一本该死的平装版小说。他们构建起自己固定的作家群体,只用那些正奋力往上爬的作家。我的经纪人现在正跟其中一个谈——惊心动魄的成人西部小说系列,要价三千块。但不会有这种好事。” “那你现在靠什么过活?” “残羹冷炙,老兄。我三个月前从自家公寓搬出去了,搬到了一位女士家。” “住在柏树湾?” “离那里很近。詹姆斯堡。但她也不是特别有钱。如果我不能赚点钱回去的话,迟早她会把我扫地出门。” 我什么也没说。 他点起一根烟,把火柴头扔进垃圾篓,环顾四周,然后说道:“看起来你好像也不怎么宽裕。” “嗯,不过我还没到饿肚子的地步。” “那这些箱子是怎么回事?” “我下星期搬家——不是被撵走的。” “找到了更好的地方?” “是的,稍微好一点点。” “不错,”他说,“这地方看起来真像四十年代侦探小说中的场景,你知道吗?也许就是汉尼根小说里的:破破烂烂的办公室,墙上满是污渍,私家侦探坐在屋里等客户上门。你不会碰巧也在办公室藏着瓶酒吧?” “没有。”我说。 “太糟糕了。” “的确。”我开始觉得有点不自在,我猜这也在我脸上显现了出来。丹瑟尔又沖我嘲讽地一笑。 “别担心,我大老远过来不是对你冷嘲热讽的。”他说,“我还没走投无路到这种地步,不管怎么说,尚且没到这地步。” “过来打个招唿,嗯?” “不。我是来市里参加一个会议。” “什么会?” “通俗小说【通俗小说(pulp),二十世纪初期美国涌现出大批用廉价纸张制作而成的杂志,内容多为侦探小说、惊悚小说、西部小说、神秘小说、科幻小说等,被称为“通俗小说杂志”(pulp magazine)。同时还出版了大量廉价平装版小说。因价格低廉,内容通俗,这些小说被称为“通俗小说”(pulp)。】大会,还能是什么?” “哦?” “你的意思是你不知道?你这么喜欢通俗小说的人居然不知道?” “前几个星期我特别忙,”我说,“跟我说说是怎么回事。听起来很有意思。” “不是特别有意思。一群通俗小说收藏者和通俗小说迷凑到了一起,决定召开一次大会,如果第一届花钱不太多的话,以后将会每年举办一届。你知道这种大会:座谈、讲座、出售二手通俗小说、卖书、小孩子跑来跑去问你要签名。十几年前,我认识的一个傢伙拽着我去参加过一场科幻小说大会。真他妈的无聊,不过我猜有些人非常喜欢这种活动。” “那你为什么来参加这次大会?” “因为他们付钱给我。”丹瑟尔说,“他们管这个叫车马费。钱不多,但是足够我来这里待三天。此外,这也算是一场聚会。” “聚会?” “你有没有听过‘通俗小说帮’?” 第3页 “没听说过。这是什么组织?” “四十年代在纽约成立的通俗小说作家私人俱乐部。只有我们这些写通俗小说或从事与通俗小说相关工作的人才能加入。其实就是找个藉口每月聚一两次,最关键的是一起喝上一杯。有段时间大概总共有十二个人。其中有些人已经过世了——如今只剩下八个。” “这八个人都来参加这次通俗小说大会吗?” “对,”丹瑟尔说,“别问我劳埃德·安德伍德——他是这次大会组委会的头儿——是怎么把我们这些人挖出来的,反正他的确把我们都找到了。” “有我认识的人吗?” “可能有吧。博特·普拉科萨斯、沃尔多·拉姆齐、吉姆·博安农、伊万·韦德和西比尔·韦德夫妇、弗兰克·科洛德尼。” 这些名字我都知道。这个名单相当震撼:前五位是四十年代的顶级通俗小说作家,而第六个人,弗兰克·科洛德尼,则是行动出版社着名的通俗小说编辑。 我问道:“他们不是都住在加利福尼亚吧?” “不是。大会组织者给大伙出飞机票,博安农从丹佛来,普拉科萨斯从纽约来,科洛德尼从亚利桑那来。我们大部分人是昨天晚上到的。” “大会什么时候开始?” “明天正式开始。不过今晚会在酒店举行一场见面会,针对通俗小说帮和部分大会组织者。如果你有兴趣的话我可以带你去。” “我有兴趣。哪家酒店?” “欧陆酒店。” “你住在酒店里?” “对。我住六一七室。” “大会开几天?” “开到周六。”丹瑟尔在身上那件皱巴巴的运动外套里摸索了一阵,掏出一本土黄色的宣传册,用廉价纸张印制而成,与大会非常契合。“这是他们给我寄的会议安排。你可以看一看座谈时间和讨论内容。” “谢谢。我等会儿看。” 他把菸头按灭在桌上我为客户准备的菸灰缸里,随即又点起一根。我看着他,没有一丝嫉妒。我戒菸差不多两年了,因为我的肺部出现了病变。虽然最后检查出来是良性的——目前为止是良性的,但此后我便对香菸失去了兴趣。 沉默持续了十几秒。随后,丹瑟尔烦躁地挥了挥手,看起来非常苦恼的样子:“啊,见鬼,我这是在给你出难题。我不是仅仅因为开会才来拜访的,还有其他事。” “啊哈。”我说。 “你应该猜得出我有事找你。” “我猜是这样。” “你没猜出多少,对吧?” “我猜是关于我和汉尼根。”我说。 这话引得他低声轻笑:“好吧。我想要你做的不多,只想请你帮个忙。” “什么忙?” “帮我打探点事儿。” “什么事?” “发生了一件古怪的事情,我想找出真相。我没钱付给你,你知道。但是反正你要去那里了,我可以把你介绍给大家,让你有机会跟我、跟其他烦人的老傢伙们一起聊聊通俗小说。” “告诉我发生了什么古怪的事情。” “我不仅能告诉你,”他说,“还可以展示给你看。” 他把手提箱提到我的桌子上,打开锁,取出一个白色大号信封。“我三天前收到的一封信,你看一下。” 我取出信封,拿出里面的东西:一份手稿复印件,四十页厚。看得出来,这份手稿年代非常久远,页边打卷,字迹模煳不清。第一页的正中间写着标题:《迷雾》。左上角没写作者姓名,也没有地址,纸上其他地方也没写。 “一部中篇小说。”丹瑟尔说,“场景设定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英格兰。心理悬疑小说,写得不算太差劲。你记不记得一九五二年好莱坞出了一部大制作电影,《灯光下的罪恶》?” “有点印象。” “呢,那部电影的编剧叫做罗斯·泰勒·克劳福德。大家都认为那是个原创剧本,而不是根据其他体裁的作品改编而成。可是,那部电影的情节和这篇故事的情节一模一样,只是标题和人物姓名不同。” “剽窃?” “看起来好像是这样。”丹瑟尔从手提箱里拿出另一样东西——这次是一张白纸——然后递给我,“这张纸是跟手稿一起寄过来的,”他说,“这是一封信,按商务格式列印而成,跟那份手稿用的不是同一台印表机,收信人是丹瑟尔。信是这么写的。” 随信附上一份名为《迷雾》的原创小说手稿,这篇小说为我所有。此外,我有证据证明你就是那个剽窃者,当年以罗斯·泰勒·克劳福德的身份将这篇小说以《灯光下的罪恶》之名卖给了好莱坞。 带上五千美元去参加旧金山的通俗小说大会。只要小面额的现钞。到那里我会跟你联繫。如果你不带钱,我就会告诉你的经纪人和所有的出版商:你是个剽窃者。我还会告诉制作《灯光下的罪恶》的电影公司,并把我手中掌握的全部材料都提供给报社。 第4页 没有署名,不管是手写的还是列印的都没有。 我抬起头,丹瑟尔问道:“怎么样?” “我的问题是,”我说,“你是不是罗斯·泰勒·克劳福德?” 他大声吸了口气:“上帝啊,不是。我倒希望是。不管她是谁,她可赚得盆满钵盈。” “那为什么要敲诈你?” “你能告诉我为什么吗?这就是我找你去打探这件事的原因。” “也许不是敲诈。”我说,“也许是某人想开个玩笑。” “我觉得不像。我可不认识这么聪明,或者说聪明过头的傢伙。有可能是大会搞出来的媒体噱头,但我今天早上跟劳埃德·安德伍德还有其他几个人聊过了,他们都说完全不知道这回事。我觉得他们没有撒谎。” “为什么你觉得这可能是个媒体噱头?没人知道你会不会把这件事说出去。而且,像这样的一件事是不会把公众的注意力吸引到通俗小说大会上的。” “如果是像这样的五件小事呢?” “什么?” “我跟通俗小说帮的其他人说了这事。”丹瑟尔说,“看来我不过是众人中的一个而已。他们每个人都收到了一份《迷雾》的复印件,还有一封敲诈信,跟我的一模一样。” 第02章 我们又花了十五分钟讨论这件事。的确很奇怪。为什么会有人声称六位不同的作家剽窃了同一份作品,还想敲诈他们每个人?为什么要在所谓剽窃发生了三十年之后才提出控诉?这可能是一件大规模敲诈。但是,这一敲诈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能实现,那就是:每个被敲诈者都认为,第一,他的确做过跟这一敲诈有关的错事;第二,他是唯一的被敲诈者。这六位通俗小说帮的成员基本上都不可能是剽窃者。而且,敲诈者——如果他神志清醒的话——应该明白,这六个人中的某一个很可能会跟其他人提起这件事,那么很快所有人都会知道其他人也收到了相同的信件。这样的话就没人会付钱给他。 所以,这到底是为什么? 据丹瑟尔所说,其他人也跟他一样,完全摸不着头脑。他所了解到的就是,这几封信都是从旧金山寄出的。这就意味着寄信人可能是这座大城市几百万人口中的任何一个,包括大会组织者、六位作家的亲朋好友和点头之交。所有人都对这篇名为《迷雾》的小说很陌生,不过他们都记得《灯光下的罪恶》。这部电影现在还常常在电视上放映。作者的写作风格也很陌生,他们都觉得可能是出自初学者之手,而不是哪位成名的职业作家。 大多数通俗小说帮成员打算对此事一笑置之,他们认为这不过是某个疯子的杰作。但同时,他们也有点好奇,还有点不自在。陌生人做出的不寻常、不正常的行为往往让人感到紧张。因此,丹瑟尔跟他们提起我时,大家达成一致,认为让一个既是侦探,平素又收藏了大量通俗小说的人参与进来是个不错的主意。 “你要知道,这件事背后的主谋很可能根本不会出现在大会上。”我说,“很可能这只是个恶作剧,你们以后再也不会接到‘迷雾’的信。” 丹瑟尔说:“但假设我们中的某个人再次收到他的信呢?” “那么,这就是一座桥樑,我们可以通过它找到事实真相。” “这么说你会帮我们调查了?” “当然,我会尽我所能,现在你已经勾起了我的好奇心。不过别抱太高期望,我就是去会场转转。如果我能帮上忙的话,可能也要通过某些渠道。” “什么渠道?” “我认识一个在好莱坞工作的傢伙。”我说,“他认识电影行当的一些人。他也许能挖出点《灯光下的罪恶》的背景,以及有关罗斯·泰勒·克劳福德的事情,可能会取这起敲诈相关。” 丹瑟尔对这一方法大加赞赏。随后,他看了看表,像所有口渴的人一样,舔了舔嘴唇,“嗨,差不多五点了。”他说,“我得走了。” 我点了点头,“你能不能把手稿留下?我想看一下这篇小说,看看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当然可以,请便。” 我问他晚上宴会的事,丹瑟尔告诉我宴会八点开始,在欧陆酒店十五层的m套房。我们又握了握手,他就去解决自己的口渴问题了。他走了之后,我也起身解决了自己的口渴问题:从放在文件柜上的保温盘里拿起咖啡壶,给自己倒了杯香浓的咖啡。 这是个全新的保温盘,之前那个是我二十年前租下这间办公室时买的,然而在几个月前的“卡丁和尼克尔斯案件”中,它严重受损。事实上整间办公室都严重受损——有个妄想狂把我的调查工作视作莫须有的迫害阴谋,因此将我的办公室一通乱砸,大肆破坏。除了新保温盘之外,我还从二手办公用品公司那里买了一套新桌椅。原来那套桌椅伤痕累累,完全没法修理。我甚至还买了张新的《黑色面具》【《黑色面具》(ck mask),一九二〇年创立的一本通俗小说杂志,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享有盛名。】封面海报,这是我的最爱。原来那张海报被连着框子从墙上扯了下来,框里的画也被撕得支离破碎。 第5页 这是二十年来我一直工作的办公室,然而又不完全是。 新家具看起来不太对劲,用起来也不太舒服。墙上和地上还有泼洒的咖啡渍、白色的胶水印,也就是丹瑟尔之前提到的污渍。这些污渍让人们想起那场暴行,也提醒人们想起窗外的泰勒街和日渐堕落的田德隆区【田德隆区,纽约市内最穷最乱的区,有很多成人商店和电影院,路上常见醉汉、吸毒者、乞丐,也是各类罪案的温床。但该区紧邻旅游区和商业区,贫富差别非常巨大。】。不,这间办公室已不復从前,几个月前就已不復从前。也许,早在那场暴行之前就已不復从前了。 正因为此,我终于决定改变这一切:该去一栋安全点的建筑里租一间新办公室了。找个好点的街区,能够增强客户的信心,而不是让他们怀疑自己的选择。该朝上迈一步了,或者最起码往旁边迈一步,迈进更好的环境。我应该树立起更高档次私家侦探的形象,以配合本地一些八卦记者的说法:最后一位独行侠私家侦探。 我的新办公室坐落在德拉姆街,离水边不远。那栋建筑几年前翻修过,我将拥有两间宽敞明亮的房间,而不是现在这套死气沉沉的一间半屋子。新地址周边是金融区、河滨码头、库房、安巴卡德罗中心、轮渡大厦等等,人气十足,交通便利。最棒的是,比起这里又涨过一次的房租,那里的租金每月只贵了四十美元。 一切都已办妥,下周一,也就是本月最后一天之后,我随时可以搬家。我签了一份两年的租约,也跟这边的房东打好了招唿。我所要做的就是把所有东西打包,跟某家小型搬家公司约个时间,把纸板箱和家具运过去。 但我一直把打包这事往后推。三天前我买好了纸板箱,此后我有很多空闲时间,但其中大部分时间我都在阅读罗素·丹瑟尔等人写的通俗小说。也许是我太懒了,但更有可能是出于心理原因:对于我这种性格的人来说,离开一处生活了相当长时间的地方,一处美好回忆远多于糟糕回忆的地方,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我应该在下周二之前把事情全部办妥,但现在我有了个藉口,这周可以完全不用管这件事接下来三天,我会去欧陆酒店,跟通俗小说作家混在一起。事实上这并不能算是工作,因为没人付我钱,但无所谓。下周,我会打包,最终搬出这个地方,搬到新办公室。下周,我会思考怎样树立起更高层次私家侦探的形象,并开始赚大钱,也许赚的钱足够买几件新奇的电子监视设备,再给自己配个性感女秘书。 对吧,马洛先生? 当然,斯佩德先生【马洛先生,指的是美国着名作家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插ndler)塑造的侦探形象,菲利普·马洛(philip marlowe);斯佩德先生指的是美国着名作家达希尔·汉米特(dashiell hammett)塑造的侦探形象,萨姆·斯佩德(sam spade)。这两位小说人物是世界侦探小说中着名的硬汉侦探。】。 我端着咖啡回到办公桌前,坐下来翻看那篇《迷雾》。手稿的风格不合我的口味:辞藻华丽的描述性段落略显做作,以对话为主,动作不多。尽管如此,这篇文章仍蕴含着某种力量——文中浸染着引人入胜的罪恶氛围,从开篇第一段—— 一辆双轮马车仿佛幽灵般缓缓驶出迷雾笼罩的伦敦夜幕,马蹄踏在卵石地面,嘚嘚作响。马车夫手中的马鞭飞扬,发出犹如吊在新门监狱绞刑架上的死刑犯脖子扯断时的噼啪声。马车在金斯伍德街七号门口停了下来,一阵突如其来的、不祥的寂静让人屏住了唿吸。一个高个子男人点着了灯,拉紧斗篷,悄然伫立,透过浓重的夜雾凝视着眼前这栋宏伟的建筑,万籁俱寂,无声无息,人和马车好似新近涂抹在夜之画布上的二维影像,墨迹未干,闪烁着微光。 直到最后一段—— 那个斗篷人的身份让她一阵头晕目眩,沖向大开的窗户和窗外的黑暗。屋内的静物仿佛都开始旋转,慢慢变暗、扭曲、失去色彩,宛如超现实主义作品中的图像。黑暗向她张开了怀抱,而她已不再畏惧黑暗。可怕的黑暗?不,仁慈的黑暗。黑暗。她最后的爱人。黑暗拥抱着她,她朝着下方黑色的水面坠落,一瞬间觉得重量全失。她大叫出声,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狂喜,狂喜那黑暗的承诺终于实现,最终,为她所拥有。 小说情节坚实,表现手法出色,堪称一篇对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的心理研究。他们生活在一八九五年的伦敦,其中一个是兇手。此外还有第四个神秘人物——穿斗篷的人——此人的身份直到最后一页才真相大白。这一最后的揭秘写在纸上让人讶异,搬上屏幕则让人震惊——这也是当年《灯光下的罪恶》取得出色票房成绩的主要原因。 我当时没看过这部电影,不过后来看过电视上的剪辑版。电影的情节和《迷雾》的情节分毫不差,其中一些经典对话也一模一样。这让我非常震惊,跟丹瑟尔和其他通俗小说帮成员的反应一样。我不禁开始怀疑这篇说是否并非写于拍摄电影之前,而是在电影上映之后写成的——是否《迷雾》才是剽窃,将剧本改成了小说,就是为了用来敲诈。但就算是这样,我还是想不出这件事的理由。你怎么可能指控六位不同的作家曾在三十年前犯下同一桩不可能犯下的剽窃罪行,藉此敲诈钱财? 第6页 我又研究了一遍那封勒索信,跟第一次一样,依然一无所获。只能研究出这么多了。我把信和手稿放回信封,把电话和地址簿扯到面前,给好莱坞的本·查德维克打电话。 跟我一样,查德维克也是一位私家侦探。跟我不一样的是,他专门为大型电影公司工作——调查物资室和外景场地失窃案、针对工作室的保险索赔、失踪的演员或是演员的亲属等类似事件。几年前,我在调查一起常规案件时遇见了他,后来他来旧金山时和我见过几次面。我们的关系还可以,我找他帮忙的话,他要是不忙肯定会答应。 他在办公室,没什么事,很乐意帮忙。我跟他说了一下基本情况,他说一时间他想不起来什么跟《灯光下的罪恶》相关的丑闻,幕后好像也没发生过什么值得记住的事情。这事听起来像是精神病的作为,他这么说,不过他会查一下,看看下周一之前能不能发现什么问题。 挂断了电话,我拿起丹瑟尔给我的大会宣传册。他们在三天的大会中安排了不少议程。周五两场座谈,周六两场,周日上午还有一场;周五、周六晚上是鸡尾酒会,周六夜间安排了晚宴,周日中午安排了午宴,一场通俗小说艺术展,放映老电影:维克多·乔里主演的《魅影奇侠》系列,以及《马尔他之鹰》;还会举办一场特殊的拍卖会,拍卖五十多本珍贵罕见的通俗小说。 周五第一场座谈主题为“诡异的故事与惊悚小说”,主持人是伊万·韦德。三十年代后期至四十年代他的主要作品就是惊悚小说,他撰写了一系列史上最恐怖的惊悚小说。据宣传册称,他还是神秘话题和舞台魔术方面的专家。当天第二场座谈由博特·普拉科萨斯主持,讨论的话题是“超级英雄”,对于这一话题博特相当有发言权。一九三九年至一九五一年间,他写了一百三十部左右的长篇小说,主角是一位名叫“幽灵”的正义战士,该人物足以比肩魅影奇侠、野蛮博士和五号探员【魅影奇侠(shadow),二十世纪三十年代《魅影奇侠》系列故事的主人公,白天是名叫拉蒙·科郎斯通的俊朗公子,晚间就化身成犯罪克星“魅影奇侠”。野蛮博士(doc savage),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着名通俗小说主人公,体魄强健,聪明机智,是超级英雄漫画的前身。五号探员(operator #5),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着名通俗小说的主人公,是美国情报局的秘密探员,与各种破坏国家安全的敌人作斗争,以上三位人物的故事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都曾以通俗小说、漫画、广播等形式出现,很受欢迎。】。 星期六的一场座谈名为“西部小说与探险小说”,由吉姆·博安农主持,他在这两个领域都相当多产,另一场题为“通俗小说编辑与通俗小说作家”,由弗兰克·科洛德尼主持,最后一场座谈,也就是周日上午那场是我最感兴趣的一场:“硬汉派私家侦探”,由罗素·丹瑟尔、沃尔多·拉姆齐和伊万的妻子西比尔·韦德共同主持。显而易见,丹瑟尔与题目非常契合,拉姆齐也一样。我记得他有时为《午夜侦探》杂志撰稿,这本杂志由科洛德尼所在的行动出版社出版,此外他也给《黑色面具》、《新侦探》等杂志撰稿。最近几年他成功转型为悬疑小说作家。但我不明白为何西比尔·韦德会出现在这场座谈中。于是我看了看她的作品列表,这才惊讶地发现,原来她竟是萨缪尔·莱瑟曼。 如果有人问我,继汉米特和钱德勒【汉米特和钱德勒:即前文提到的美国着名作家家雷蒙·钱德勒和达希尔·汉米特。】之后最棒的通俗侦探小说作家是谁,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萨缪尔·莱瑟曼。莱瑟曼的小说全都围绕着一位名叫马克斯·鲁夫的侦探展开,这位侦探坚韧不拔、从不妥协。小说刊登在《黑色面具》和《十分侦探》杂志上,四十年代偶尔也刊登在《午夜侦探》杂志上。这些作品是对暴力的抒情研究,非常富有诗意,就跟汉米特和钱德勒的作品一样。和其他侦探小说相比,这些作品特点更加鲜明,洞察更加深刻。但它们是彻头彻尾的男性小说:风格男性化十足,充满男性特有的吸引力,就连视角都是男性的。这样的书竟然出自一位女性之手,可真出人意料。这让我迫切想见到西比尔·韦德,比见到其他几位的意愿更强烈。我想看看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也想弄明白为什么她不把马克斯·鲁夫的故事演绎成长篇小说,而是悄然无声地终结了这个人物的故事,就像丹瑟尔笔下的雷克斯·汉尼根,以及其他许多小说人物一样。 想到未来三天能跟六位从前的通俗小说作家聊天交流,我就激动不已。对于我这么大年纪的人而言,这种感觉也许显得很幼稚,但管他呢。就像丹瑟尔说的那样,我非常关注通俗小说,已经关注了三十多年。在太平洋高地【太平洋高地(pacific heights)是旧金山市北部的一个城区。】的公寓里,我收藏了六千多本通俗小说,几乎全是侦探题材。我觉得翻看这些书其乐无穷。从心理学角度来讲,正是这些书让我先成为一名警察,随后变成一个私家侦探。所谓效仿,就是成长过程中一直崇拜某个英雄,并且如果有可能,自己也想成为那样的英雄。生活效仿艺术,所以,我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活在自己年少时的梦想当中。九年前,我差点跟一个女人结婚,她叫埃丽卡·科茨。她第一个指出,我一直企图成为通俗小说里那种私家侦探——然而在这个时代,英雄已经不再时髦,这座城市也早就拥有了萨姆·斯佩德。她觉得我这种做法不对,不会有什么结果。也许她是正确的。 第7页 但是,成为通俗小说里那种私家侦探让我觉得很开心,看通俗小说,跟从前那些通俗小说作家聊天也让我觉得很开心。开心不就是生命的意义所在吗? 真他妈的对,马洛先生。咱们去见见那些通俗小说作家吧,斯佩德先生。 第03章 欧陆酒店是一家古老的维多利亚式酒店,坐落在市中心,离联合广场不远。酒店建于一八九〇年左右,耗资颇巨,大堂内装饰着巨大的墙柱、美丽的壁画,铺着英式地砖,每间屋子里都装饰着安妮女王风格的壁炉。尽管跟圣弗朗西斯、费尔蒙等新贵酒店相比,欧陆酒店规模很小,但它也面对同样尊贵的客户群。不管怎么说,大体上一向如此。不过,最近几年酒店运营成本不断增加,导致管理层不得不稍微放低身段,把那些不符合其一贯标准的客人迎进了空荡荡的大堂。假如二十年前你建议在酒店里举办一场通俗小说大会,酒店人员肯定会把你扔出去。 将近八点,我打扮得衣冠楚楚来到酒店,嘴里还嚼着嘉绿仙薄荷口香糖,以遮掩晚饭吃的义大利辣香肠比萨的气味。乘着四壁都是大镜子的电梯抵达十五层,m套房就位于最南端。房间门口摆着一张桌子,贴了一条横幅:“西部通俗小说大会——私人接待处”。桌后坐着一个男人,四十多岁,略微谢顶,穿着高领毛衣和运动夹克,正在油印清单上做记录。听到我报出自己的名字,他露出灿烂的微笑,一口牙齿歪歪扭扭。他紧紧握住我的手,仿佛我的名字是赛马场上关于义大利赛马的热门消息。 “真高兴见到你,”他说,“非常高兴。我是劳埃德·安德伍德,大会主席。我从海沃德来。” “您好,安德伍德先生。” “叫我劳埃德就行。非常高兴你能来。我听说过你,我是说,在罗斯【罗素的暱称。】·丹瑟尔提到你要来之前就听说过你,我在报纸上看到过你的名字。希望哪天有空看看你的收藏。有没有拿什么好的藏品来卖?” “这个……” “如果你想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之前的《黑色面具》,一定要告诉我。我打算卖出一部分自己的藏书。我有两本一九二七年的杂志,还有一本一九二四年的杂志,上面刊登了一篇汉米特写的小说。三本书几乎都是全新的,纸张洁净,封面也没有缺损。回头等我给你一张清单。” “呃,当然……” “咱们有很多时间可以好好聊天。”安德伍德说,“如果你明天没事就早点来。中午开始签到,不过我十点半就能布置好,卖书的房间那时就会开门。现在你最好戴上你的姓名卡。” “姓名卡?” “你得戴上这个,这样就能参加所有的活动了。你肯定是第一次参加这种大会吧?”他在一张贴纸上写上我的名字,然后递给我,“好了。 进去之后左手边就是吧檯。不过如果你喜欢喝啤酒的话,目前还喝不到。我让服务员去拿了,但他们还没回来。” 我点了点头,什么也没说,碰上像他这样能言善道的人,我就会变得不善言辞。我穿过半开的房门,走进屋里。房间很大,跟鸡尾酒室差不多,两对圆形立柱把房间分成了三部分。屋顶挂着洛可可风格的吊灯,两边的墙上分别装着一个安妮女王风格的壁炉。正对着房门的那面墙全都是窗户,其中几扇开着,飘进几缕微醺的夜风,散发着旧金山五月末的夏季气息。雍容华贵的维多利亚式家具位置摆放得当,供人坐赏美景。这里风景的确不错,特别是在这样的夜晚,西边有双子峰,灯光明灭的港湾,以及散落在两者之间的都市灯火。 屋里大概有二十来个人,或站或坐,围成小圈,欢声笑语不断。我穿过屋子,没引起大家的关注,只有一位红髮高个美女重重地瞪了我一眼。但这主要是因为我冒冒失失差点把她撞倒。我当时正边走边揭下姓名卡上的贴纸,并四处搜寻熟悉的面孔。 我发现丹瑟尔正站在一根柱子旁边,跟一个骨瘦如柴的傢伙说话。那人年约六十岁,皮肤松弛,肤色黝黑,这么深的肤色绝不是两三个月的假期能够晒出来的。丹瑟尔正在说诺伯特·戴维斯,说他是唯一既风趣幽默又不动感情的通俗作家,但那个瘦子好像并没有在听他讲话。那人神色焦虑,心事重重,不停抚弄着头顶的几根头髮——仿佛担心这几根头髮会脱落或消失不见一样。 丹瑟尔抬眼看到我,叫道:“嗨,就是他,侦探先生。”边说边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那个骨瘦如柴的傢伙勐地转过头,好像一只受惊的小鸟,盯着我看了半天,然后又开始拨弄那几根头髮,手上酒杯里的冰块一阵叮噹乱响。 “弗兰克,这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那个喜爱收藏通俗小说的侦探。” 丹瑟尔跟他说完,转过来对我说,“这位是弗兰克·科洛德尼。通俗小说界最他妈吝啬的编辑。利奥·马古利斯【利奥·马古利斯(leo margulies,1900-1975),美国着名科幻小说编辑,一九三二年前后曾在《通俗小说杂志》工作。】最负盛名之时也不及弗兰克一半吝啬,而弗兰克私底下则不及利奥一半那么讨人喜欢,对吧,弗兰克宝贝?” 第8页 科洛德尼什么也没说。我沖他伸出手,说见到他让我备感荣幸。在那个时代,他可算是个魔鬼般的人物——他的成长过程歷经磨难,因此个性顽强。一九四二年他接手《午夜侦探》时年仅二十三岁,还患有严重的哮喘病。当时《午夜侦探》境况很糟,但科洛德尼却让这本杂志重现生机,整个战争期间乃至战后近十年内都一直蓬勃发展,比其他若干本侦探小说杂志、西部小说杂志、言情小说杂志、空战小说杂志的状况都好。看他这个人的外表,你绝不会猜到这些。但同时,他也以生活奢靡、饮酒无度闻名。或许,这些生活奢靡、饮酒无度的浪荡子最终都会变成现在这副样子:骨瘦如柴,皮肤松弛黝黑,头顶只剩寥寥几根头髮。不管怎么样,像我这种生活低调,很少饮酒的独身者就是这么想的。 科洛德尼可不觉得见到我让他备感荣幸。他嘴里嘟囔了几句,旋即松开我的手,就好像松开那些让人讨厌的东西一般,随后一口气喝了半杯酒。他看起来依然非常焦虑,心事重重。 丹瑟尔对我说:“你知道五十年代行动出版社倒闭时他都干了什么吗?世上最他妈无耻的事。我到现在都没缓过劲来。跟他说说啊,弗兰克。” “你说得太多了。”科洛德尼边说边从我身边挤了过去,沖吧檯走去。 “可真是个友好的傢伙啊。”我说。 丹瑟尔的好心情仿佛一下子没了,变得怒气沖沖,就像喝醉的人一样,情绪变化莫测。事实上,他的确喝多了,或者说,喝得差不多了,从他的眼神就能看出这一点。“他这个狗娘养的。” “为什么这么说?” “四十年代剋扣了我差不多一千美元,这就是为什么。还剋扣了别的作家很多钱。” “怎么剋扣的?” “他有办法。”丹瑟尔攥起拳头,眼睛瞪着吧檯边科洛德尼站着的地方,“狗娘养的。” “算了,”我说,“都是三十年前的事情了。”谁知道这事是真是假,我心里想,“五十年代通俗小说行业垮掉之后科洛德尼干什么去了?你说了一半还没说完呢。” 丹瑟尔一下又恢復了之前的好心情,嘴角浮现出一丝嘲讽的微笑:“买了座城镇。” “这又是怎么回事?” “买了座城镇。搬到亚利桑那州,在山里买了一座死城【死城,一百多年前,成千上万的人争先恐后到美国西部去淘金,那里建起了大量的城镇,非常繁荣,后来随着淘金活动的结束,人们逐渐离开了那里,这些城镇也就被遗弃了,变成了一座座死城。】。你想得出来吗?是不是你听说过的最他妈无耻的事?” “他买座死城干什么?” “什么也不干。他说他一直想要拥有一座城镇,现在他做到了,还用自己的名字命名,上帝啊。科洛德尼城。是不是你听说过的最他妈无耻的事?” “这么多年他一直住在一座死城里?” “他说时不时会去。大部分人在林间有座度假小木屋,而科洛德尼在山里有座该死的死城。是不是你听说过的……” “是。”我说。我还在摆弄着那个姓名卡,背面粘着的那张纸撕不下来。去死吧,我心里想。首先,我不喜欢姓名卡,其次,丹瑟尔并没有戴这个东西。我把卡放进外套口袋里,相信自己很快会忘了这东西。 丹瑟尔问道:“你不喝酒吗?” “不喝。劳埃德·安德伍德跟我说这里没有啤酒。” “啤酒?今晚烈酒免费,你要知道。” “我只喝啤酒。” “别开玩笑了,为什么?” 这时一个穿着西部风格t恤、打着领结的大个子走了过来,使我免于解释自己的饮酒习惯。他正穿过人群走到我和丹瑟尔之间,估计是打算去卫生间,然而丹瑟尔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拉住了他。 “吉博【吉姆的暱称。】,”他说道,“停一停。来见一下我跟你说过的侦探先生。” “好。”大个子答道,露出一丝微笑,这使他坚毅的面容稍显柔和。他大概七十岁,个子很高,站姿笔挺,双肩微张,脑袋高昂,看起来是个很骄傲的人,同时也是个很有活力的人,并没有因为岁月的流逝而变得行动迟缓。他沖我伸出手,说道:“我是吉姆·博安农。很高兴见到你。” “我也很高兴见到你。” “吉博在四十年代可是海尼·福斯特【海尼·福斯特(heinie faust),下文提到的麦克斯·布兰德(max brand)的笔名之一。布兰德是二十世纪美国着名的通俗西部小说作家,擅长撰写西部小说。】的继承人,”丹瑟尔说,“新一代麦克斯·布兰德——西部影视节目之王。” “都是些虚名。”博安农说。 “这是事实。差不多每个月都给利奥·马古利斯的《战慄》或罗格·特里尔的《流行》写一篇主打小说。你一共写了多少篇通俗小说,吉博?” “哦,大概有一千篇。” “太能写了。现在时不时还写一篇呢。肯定已经出版百十来本书了吧,嗯,吉博?” 第9页 博安农皱了皱眉,但仍然宽容地对待丹瑟尔,就像父亲对待吵吵闹闹、粗鲁无礼但仍不失可爱的儿子一样。博安农又看了看我,重新露出随和的笑容:“该死,你对博安农的统计数据肯定不怎么感兴趣。我知道,你们这些通俗小说收藏家最感兴趣的是悬疑侦探小说。可能我的小说你一个字也没看过。” “我很感兴趣。”我诚实地答道,“而且我看过你的几本书。” “哦?” “真的。我看过你过去为《探险》写的那一系列小说,就是关于二十年代阿拉斯加那位治安官的故事。还有《短篇小说》上刊登的关于铁路侦探金凯德、巴克马斯特的系列故事。非常地道的侦探小说,写得相当棒。” 博安农笑得更开心了:“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在奉承我,但不管怎样,听你这么说我很开心。” “不是奉承。” “谢谢。有人记得自己的作品是件很开心的事情。” “大概你是这么想的,吉博。”丹瑟尔说,“但我不这样认为。谁会真的关心你出版了两千万字而我出版了一千万字?谁会关心我们写过的那些糟糕的故事和小说?这些书现在不过是堆在地下室和二手书店里的垃圾,等着烂掉。” 博安农嘆了口气。很显然,他以前就听过这些话,或是差不多的论调,因此他知道唯一的处理办法就是置之不理。我觉得自己应该帮他一把,换个话题。 “博安农先生,说起你和其他几位收到的那份手稿来信,”我问道,“你觉得这是不是一起精心策划的敲诈案?” “噢,我表示怀疑。可能是某些人开的玩笑。” “那篇小说看起来熟悉吗?” “恐怕我不熟悉。” “风格是否熟悉?” “也不熟悉。”博安农答道,咧嘴一笑,“我对维多利亚风格的情节剧不怎么了解。我喜欢西部片。” “又是二十年过去了,”丹瑟尔说,“再没有什么让人喜欢的西部片了。甚至连色情小说都没什么好的了。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原文为西班牙语。】。” “可能是没有了,罗斯。不过我告诉你,二十年过去了,现在依然有样东西到处都是。” “什么东西?” “蠢货。”博安农说。 这是句非常好的结束语,博安农知道这一点。他沖我点点头,笑了笑,转身离开。丹瑟尔瞪着他的背影,脸上却没有怒色。也许,他喝醉时只有弗兰克·科洛德尼才能激怒他。他耸耸肩,举起杯子看了看,发现杯子已经空了,不由皱了皱眉。 “我得再去倒杯酒。”他说道,似乎很惊讶自己怎么才发现杯子里已经没酒了。 “现在还早得很,罗斯。” “非常正确,”他说,显然误解了我的意思,“来呀,咱们再去喝两杯。我会把你介绍给通俗小说帮其他几个人。” 他转身朝吧檯走去,脚步依然稳健,我跟着他过去,看他让吧檯那个年轻人给他倒了加冰的双份威特基【威特基(wild turkey),一种非常柔和,但酒精含量很高的波本威士忌。】。屋里还是没有啤酒。丹瑟尔对此很是不满,不过我跟他说没关系,我不渴,边说边把他拽到了旁边。 但我拽得有些太用力了,丹瑟尔一下撞到了旁边一张沉重的红木咖啡桌,被桌腿绊了一下,杯子里的酒也洒到了桌面上。桌子后面的维多利亚式长毛绒沙发上坐了两个女人,她们跳了起来,避开洒出的酒水。其中年纪较大的那位女士伸手按住放在桌角的手包,没让包掉到地上。 丹瑟尔重新站稳了脚步,露出大灰狼般的笑容:“抱歉,女士们。出了点小意外。” “你在场的时候总会出点小意外,罗斯。”年纪较大的那位女士答道。 “噢,甜妞,别这么刻薄。” 那位女士低声说了句什么,但我只顾盯着那位年轻的女士看,没听到她说的话。这位女士就是刚才我差点撞到的那位身材高挑的红髮美女,从近处看她显得更漂亮。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美女,但依然美丽动人:面孔生气勃勃,线条柔美,轮廓分明;大大的嘴巴,圆润的下巴,乌黑的双眸没有化妆,也不需要化妆。手指修长,齐肩长发飘逸时尚,身材苗条,穿着一身深绿色套装。她大概三十五岁或是四十岁左右,不过这点并不重要。 她也看着我,并没有露出生气或受到冒犯的样子,抑或故作谦虚。她从容地看着我,从她的神情中可以看出,她很享受这种欣赏。这不是那种色迷迷的眼光,而是真诚的赞赏。“让我猜猜看。”她开口说道。她的声音也很性感,就像劳伦·巴考尔【劳伦·巴考尔uren bacall,1924-),美国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着名女影星,以冷漠的神情和性感低沉的嗓音在好莱坞独树一帜。】。“你是那个私家侦探。” “是的。你是?” “凯莉·韦德。”丹瑟尔说道,“这位是西比尔·韦德。韦德一家三分之二的成员都在这里,老伊万肯定也在附近。”他斜瞥着那位年纪较大的女士,“老伊万总是在附近,不是吗,甜妞?” 第10页 “别这么叫我,罗斯。”西比尔·韦德说。 “为什么?这么叫跟你很相配。” 他说得很对。她的一双茶色美目又大又亮,真诚坦率,甜美动人。再加上一对酒窝,跟她女儿一样的红髮和苗条身姿,还有灿烂的笑容,这让她带着一股天真气质,就算已经年过六旬依然未曾磨灭。凯莉·韦德充满魅力,而西比尔·韦德则是美丽非凡。年轻时美丽非凡,现在依然美丽非凡——一位身着白色绸缎长裙的六十岁美人。 我跟她和她的女儿握了手,彼此寒暄说非常高兴见到对方。我觉得凯莉的手在我手中流连了一会儿,但可能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感觉罢了。与西比尔甜美纯真的外表不符的是她的声音:她的声音比凯莉的声音还要性感。 “很难相信这个洋娃娃般的美人能写出马克斯·鲁夫系列私家侦探小说吧?”丹瑟尔说,“我从来都没想明白这件事。写出来的东西像个男人——鲜血、暴力、性爱。” “不仅仅是像个男人,”我说道,“几乎比所有男人都更棒。” 凯莉依然盯着我,目光中闪耀着一些特别的兴趣:“你看过很多西比尔写的通俗小说吗?” “看了很多,足以把她和钱德勒、汉米特置于同一高度。我还能背上几句。” “真的吗?”西比尔问道。 “真的。我是五六年前看的,一直没忘。‘他的脸好似黑夜里的墓园——又冷又空,还有些骇人。他一张嘴,你就能看到几颗残缺的牙齿,像墓碑一样七零八落。’” 她瞪大了眼睛:“我的天哪,你确定这是我写的吗?”不过听起来她很开心。 “肯定。我忘了这篇故事的题目,但是作者的确是萨缪尔·莱瑟曼。” 丹瑟尔说:“你一向特别擅长运用这种该死的比喻,甜妞,写出来的东西跟男人一样。不过,有一件事,你写得永远没有我这样的男人写得好。” “什么事,罗斯?” “老二被人踢了一脚。”丹瑟尔说,“只有男人才知道老二被人踢了一脚是什么感觉。” 他似乎期待得到一些回应,但我们的反应显然辜负了他的期待。我和凯莉看着他,是宴会上听到有人说了特别粗俗的话之后那种眼神。一丝嘲讽的微笑爬上西比尔的脸庞,她伸出手拍了拍丹瑟尔的胳膊,就好像拍小狗脑袋一样。 “对此我不能确定,罗斯。”她说,“要不我给你的老二来上一脚,看看会有什么反应?” 丹瑟尔显然并不希望这样。他瞪着她看了半天。我走近他,以防他突然做出什么让人尴尬的举动。但他很快放松下来,摇了摇头,哈哈大笑。 “随时都可以,甜妞。”他说,“或许会很有趣。”他笑得太过用力,又撞到了咖啡桌上,手里的酒洒出更多。西比尔的手包又被撞了一下,这次没等西比尔伸手去抓,手包已经掉到了地上,摔开来露出了里面的东西。 西比尔弯腰去捡:“该死的,罗斯。”我伸手去帮她,但她摇了摇头,自己收拾了起来。 “非常抱歉,”丹瑟尔说,“又是一次小意外。” 西比尔站直身子,没理他,把手包夹在了胳膊下面。“我要去趟化妆间。”她跟凯莉说完,沖我点了点头,转身走向门口。 凯莉沖我淡淡一笑,这一笑也许充满意味,也许毫无意义。随后她转身走向吧檯。我目送她远走——婀娜动人,摇曳生姿,好似一只优雅的猫。不过,我只有一半心思在她身上,另一半现在正在思索另外一件事:从西比尔·韦德的包里掉出一样东西,在她装进包里之前被我一眼瞥到。 像她这样甜美可人的女士在宴会上带着一把点三八口径的左轮短手枪干什么? 第04章 我还在思索为什么西比尔·韦德会带着把抢,突然听到丹瑟尔叫我。不过他并不在旁边,而是在屋子对面。他走到那边,跟三个男人站在一起,沖我招手示意。于是我走了过去,以免他又开始大叫大嚷,或是做出别的什么举动,让自己显得像个傻瓜。 “想让你认识一下其他三个通俗小说帮的成员。”我走过去之后他对我说。然后他眨了眨眼,带着几分醉意,为自己的聪明才智感到惊喜:“哈!‘三个通俗小说帮’,上帝啊。这个书名怎么样?” 我什么也没说,另外三个人也没说话。他们大概都在六十五岁左右,不过从外表看来,他们三个除了年纪之外别无其他任何相似之处。丹瑟尔左边那人个子很高,头髮灰白,看起来脸色略显惨白。他穿着一套深色西服,系了条蓝色领带,上面的黄色椭圆形图案看起来好像一只只眼睛。中间那位比他矮了一头,身材较胖,一头红髮,髮型颇似塔克修士【塔克修士(friar tuck),英国传奇故事罗宾汉系列当中主人公罗宾汉的同伴之一,身材健壮肥硕。】。他穿了一件宽松的绿色高领毛衣,一条李维斯牛仔裤。而我右边这位身材中等,带着股运动员的帅气,一头棕发,蓄着一撇整齐的黑色鬍子。他穿着一套休闲运动装,显然价格不菲。 丹瑟尔又用他那种稍显无礼的方式做了介绍,手中的酒居然没洒到任何人身上。如果事先让我根据这三人所写的通俗小说和后期成就来猜测谁是谁的话,我觉得高个子应该是伊万·韦德,矮胖子是博特·普拉科萨斯,而穿着考究那位则是沃尔多·拉姆齐。但事实证明,三个我全都猜错了。 第11页 那位面色略显惨白的是普拉科萨斯——比吉姆·博安农更加多产的一位作家,不过差不多二十年前他就封笔了。除了以出版社公用笔名罗伯特·m.巴克利之名撰写的“幽灵”系列小说外,他还写了几百篇侦探小说,为《空中决战》和其他航天杂志写了许多空战歷险小说。但“幽灵”系列小说无疑是他最为人所熟知的作品。丹瑟尔给我的宣传册上说,他几乎已经成为侦探小说收藏者和侦探小说迷心目中的偶像,经常出席此类会议。 那位红头髮的矮胖子是沃尔多·拉姆齐。相对而言,他是个二流通俗小说作家,就跟丹瑟尔一样,擅长讲故事,为《午夜侦探》之类的杂志撰稿。其中有些故事非常出色,但更多的故事都写得漫不经心。不过,两人相比,丹瑟尔每况愈下,沦落成为不入流的作家,而拉姆齐则找准了定位,数年来不断提高,一路向上,备受尊敬,颇为成功。自五十年代中期,他就开始撰写悬疑小说。最近几年,他的两本间谍小说被改编成了电影,取得了不小的成功。或许,这解释了为何他穿着如此随意邋遢,这跟他的性格一样:他其实很有钱,所以在正式场合穿着打扮得好似穷人也无所谓。 而那位拥有运动员气质、蓄着小鬍子的则是伊万·韦德,西比尔的丈夫,凯莉的父亲。他面容内敛安宁,五官集中,双目温和。据大会宣传册称,他事业起步之初是为《灵异故事》、《十分神秘》之类的奇幻惊悚杂志写稿,后来开始撰写广播剧,为售价更昂贵的杂志写稿,编写电视剧本,最终开始撰写长篇小说,以及超自然神秘题材的非小说作品。他所写的这些东西和西比尔所写的那些东西让我不禁好奇凯莉是在怎样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这一想法跟眼下的事情毫不相关,但我还是很好奇。 介绍过后,我跟他们三位一一握了手。拉姆齐语气和蔼可亲地说道:“收集通俗小说的私家侦探。我从没想过自己会亲眼见到这样的人。” “我想这是有点不太寻常。”我说。 “可以这么说。” 普拉科萨斯问我:“你对我们碰到的神秘事件有何看法?我敢肯定罗斯已经跟你详细地说过这件事了。” “我当然说了。”丹瑟尔说。 我说:“我还没什么想法。暂时还没有。” “如果这个人是认真的话,”拉姆齐说,“他肯定是疯了。他居然会觉得我们中有人是剽窃者,或者全都是剽窃者。” “嗯,我觉得不管是怎么回事,他都会再联繫我们的。”普拉科萨斯说。他的嗓音低沉,有些像约翰·卡拉丁,或是卡洛夫【约翰·卡拉丁(john carradine)和卡洛夫(boris karloff)都是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好莱坞着名演员。前者经常出演反派角色或古怪的人物,而后者以出色饰演恐怖电影中的可怕角色,如弗兰肯斯坦(1931)而出名。】,但不像后者那样口齿不清。这种嗓音与他惨白的面容相得益彰。你看他的时间越久,听他说的话越多,就越觉得他正是那个写恐怖小说的傢伙。他的形象真是与之太契合了。“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我们要不要告诉你?” “只要你愿意。”我说,“我不知道丹瑟尔是怎么跟你们说的,但我能做的的确不多,我只能睁大眼睛,张开耳朵,如果有必要的话就给点建议。” “告诉他们你是业内最他妈出色的私家侦探。”丹瑟尔说,“告诉他们你会把这件事调查得一清二楚,不管我们付不付钱。” 我有点烦他了。他喝得越多,就越不讨人喜欢。“嗯,我不是最出色的,也不太可能什么事情都能查得一清二楚。事实上,我来这里更多的是作为一名通俗小说迷的身份。” “你当然是了。业内最他妈出色的私家侦探。” 拉姆齐说道:“你可真惹人讨厌,罗斯,你知道吗?” “我他妈当然是。业内最惹人讨厌的傢伙。” 拉姆齐摇了摇头,看着丹瑟尔一口喝干了杯中剩下的酒。然后他问我:“你做了很长时间侦探吗?” “大概三十年,先是公职,然后单干。” “收集通俗小说有多久呢?” “一样。” “你经常参加这种会议吗?” “不,这是我参加的第一次会议。” “我也是。不过博特是这种会议的常客。” 丹瑟尔说道:“对老人而言很不错,啊哈,博蒂【博特的暱称。】?” “是的。有什么不对吗?” “没有。钱怎么样?” “钱?” “当然。车马费。” “我不知道你什么意思。” “你一年参加几场会议?” “差不多六场,怎么了?” “都是关于通俗小说的吗?” “不,大部分是关于科幻小说,或是漫画。” “跟这场相比给的钱多还是少?” “差不多。” “那么去大学做讲座呢?那种报酬多吧?” “是的。” “每场多少钱?五百?” 第12页 “大部分情况下,是的……” “再加上其他费用,”丹瑟尔说道,“六场会议,六场讲座,每年六千块钱。再加上其他费用。天哪!博蒂,这可真是笔不错的勾当,比用打字机码字赚得多多了。也许我也该试试。” “我觉得你可干不成,罗斯。”伊万·韦德说。 “哦,是吗?为什么不行?” “因为你是个让人讨厌的醉鬼。” “啊哈?” “会议组织者对醉鬼可不感兴趣。大学老师也一样,书迷也一样。他们可不想看到喝得醉醺醺的不入流作家东游西逛,跟傻瓜一样。” 我们五个人一下子鸦雀无声。韦德的语气很温和,很平静,但每个字都仿佛裹着毒汁的利箭。丹瑟尔张开嘴,又合上,好像还在脑子里搜寻合适的回答。博安农、西比尔、拉姆齐都骂了他,但他们都带点开玩笑的意思。丹瑟尔可以接受老朋友不带恶意的讽刺,但是他不知道该怎么对付真正的嘲讽,充满了厌恶的嘲讽。 十秒钟过去了。终于,丹瑟尔开口了,但静默了这么久,这些话显得非常无力:“我的确是个醉鬼,是个不入流的作家,伊万,那又怎样?” “不怎么样。”韦德说,“你就是个醉鬼,是个不入流的作家,就是这样。” 丹瑟尔没有生气,也没有大笑,或是耸耸肩什么的。韦德的话仿佛深深刺伤了他,扎入了某根神经。他的脸上露出痛苦的神色,这次不是自怜自艾,这次是真正的伤痛,跟韦德的厌恶一样真切。这是精神上的极度痛苦,也正是这种郁积已久的痛苦让他变成了一个酒鬼。 他把目光从韦德身上移开,掠过拉姆齐、普拉科萨斯和我,最后低下头,定格在自己手中的空杯子上。他一句话也没说,转身离开,朝吧檯走去。 拉姆齐说道:“你的话说得太重了,伊万。” “是吗?”韦德答道。他耸了耸肩,面无表情,“抱歉失陪了……”说完他也离开了,朝窗边走去。 “到底是怎么回事?”我问拉姆齐和普拉科萨斯,“他们两个人之间发生过什么?” “可以这么说。”拉姆齐答道。 “是否介意我问一下这是怎么回事?” “说来话长,”普拉科萨斯说道,“很早之前的事了。”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他不愿意提起那件事。从拉姆齐的表情来看,他也不想说,所以我就没再追问。说真的,这关我什么事。除非这件事跟勒索有关,但看起来不太可能。 丹瑟尔从吧檯走了回来,又拿了一杯酒。他没来找我们三个,而是窝在不远处的一把椅子上,盯着窗外的万家灯火。然后,他突然开始唱歌。不像宴会上常见的醉酒者那样大声嚷嚷,他的声音低婉,充满忧伤,我们站在那里勉强能听见。我只能听出歌词——四句歌词,大部分是西班牙语,一遍又一遍地重复,与其说是歌曲,不如说是吟诵,或者说輓歌。 我没有烟 我一无是处 我身无分文 都他妈的去死……【原文的前三句是西班牙语。】我们三个站在那里静静倾听,这时吉姆·博安农走了过来。他在我身边站定,冲着丹瑟尔的方向抬起头,对普拉科萨斯说:“我觉得,三十年过去了,有些东西依然没怎么变。” “显然是这样。” 看到我困惑的神情,拉姆齐解释说:“以前通俗小说帮聚会时罗斯就常唱这歌,每次喝多了都唱。他喝得越多,就越自怜自艾,越自怜自艾,就越爱唱这首歌。那时候我们听得都快疯了。” “至少他现在学会独自静静歌唱了。”博安农说。 我问道:“这是他自己编的歌吗?” “不是。这是一首很老的牛仔的輓歌,是从墨西哥边境那边传过来的……” 我们身后突然响起一阵骚乱,就在屋子正中间。有人大吵大叫,还有杯子摔碎的声音。一瞬间整个宴会鸦雀无声,连丹瑟尔的歌声也停下了。我和博安农转身看去,二十英尺之外,两个男人面对面站在那里。地毯上碎了一只高脚杯,酒洒了,冰块也化了,仿佛在两人中间画出了一道分界线。其中一人是那个瘦骨嶙峋的前任编辑,弗兰克·科洛德尼,另一个我不认识。他看上去灰扑扑的,六十来岁,戴着一副角质框架眼镜,穿了一件很旧的运动夹克,袖子上打着补丁。 科洛德尼右手高举,伸出食指,在另外一个人下颌前一英寸的地方晃着。他满脸通红,两只眼睛闪着亮光:“你他妈的离我远点,米克。我警告你。” “大声点说。”那个叫做米克的人答道。他看起来跟科洛德尼恰恰相反——平静从容,冷若冰霜,“让大家都听听。” “你这个疯子,浑蛋……” “大声点,弗兰克,大声点。” 科洛德尼仿佛刚刚意识到周围的观众。他放下胳膊,舔了舔嘴唇,往后退了一步。然后他绷紧双唇,嘴巴抿成了一条白色细缝,随即勐地转过身,大踏步走出房间,头也不回地走过劳埃德·安德伍德身边。后者刚刚匆忙跑来,正一脸惊讶地站在门口。 第13页 剩下那个人,米克,看着科洛德尼走开,嘴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冷笑。眼看科洛德尼不见了踪影,米克屈膝蹲下,捡起地上的碎玻璃碴。对我们其他人而言,这仿佛是一声令下,停滞的场景恢復了正常,人们开始走动聊天,宴会气氛重新活跃起来,就像小伤口上长出了新的皮肤。 我没有烟 我一无是处…… 博安农问道:“弗兰克这么生气究竟是为什么?” “这个问题问得好,”普拉科萨斯说道,“他来这里之后好像一直非常紧张不安。” 我问道:“那个叫米克的傢伙是谁?” “奥齐·米克。跟我们一样,是个老傢伙。” “作家?我没听说过他的名字。” “不,他是个画家。” “四几年的时候他跟弗兰克一起在行动出版社工作。”拉姆齐说,“大部分侦探小说和西部小说的封面都是他画的,还画过一些黑白插图。” “大会宣传册上没有他的名字,不是吗?” 普拉科萨斯摇了摇头,“劳埃德·安德伍德开始一直找不到他,宣传册印好之后才找到的。不过他会在美术室内展出他的一些作品。” “他也在怀想过去,就跟我们一样。”博安农说道,“要知道,他也曾是我们中的一员。” “你是指通俗小说帮?”我问道。 “对。四十年代后期他去行动出版社工作之后也开始参加我们的聚会。那时候他和科洛德尼关系挺不错的。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知道他们现在这是怎么了。” 看来没人知道是为什么。 我身无分文 都他妈的去死…… 我们这群人慢慢四散而去。拉姆齐朝吧檯走去,准备再喝一杯;博安农的妻子——一位举止文雅的灰发女士——走了过来,拉他去见别人;一位大会工作人员,或者也可能只是位小说迷拉住了普拉科萨斯,追问他有关“幽灵”的性生活问题。于是,我一个人站在那里,听丹瑟尔哼唱他那首单调乏味的輓歌,边听边思索着一大串问题,诸如西比尔·韦德包里装着的点三八口径手枪、丹瑟尔对科洛德尼的厌恶、科洛德尼和米克突然发生的冲突,以及丹瑟尔和伊万·韦德之间年深日久的紧张关系。 不过我并没有想明白任何一个问题。我并不想陷入一帮前通俗小说作家之间歷时三十余年的私人恩怨当中。不管丹瑟尔是怎么跟人四处宣扬的,我这个所谓的老独行侠来到这里更愿意放松,而不是开展侦查工作。 而我想要的一种放松方式这会儿正朝我走来,面带微笑、真诚率直、充满魅力。那是凯莉·韦德。 第05章 她左手端着一小杯白兰地,右手拿着一瓶狮牌啤酒。她走到我面前站定后,我脱口而出:“左右开弓啊,韦德小姐?” 这话听起来太傻了,至少我自己觉得自己傻极了。她递过酒瓶,说道:“吧檯侍者跟我说你之前问他要啤酒。客房服务部终于决定送了几瓶过来,所以我觉得我不妨扮演一下服务员。” 我说道:“噢。嗯,谢谢。”心里想的则是:天哪,今天晚上你可真够伶俐的,满口都是彬彬有礼的话语、机敏巧妙的回答。怪不得女人都喜欢你——你这个傻瓜,你啊。 凯莉看起来仿佛被逗乐了,也许傻瓜很对她的胃口,“顺便说一句,我不是韦德小姐,我是丹斯顿夫人。” “噢。”我说道。 “但是我现在不再用丹斯顿这个姓了。自从两年前离婚之后就不用了。” 我第三次说了一句“噢”,然后定了定神,说道:“这么说您是位离婚人士了。”这句话说得更傻。 “嗯。你呢?” “我不是。” “不是什么?你不是离婚人士?” “不是。我的意思是,我没结婚。” “从没结过婚?” “从没结过婚。” “一个单身私家侦探。”她说道,“你是不是随身带着枪,有个漂亮的女秘书,还在抽屉里藏着瓶酒?” “三者都不是。” “怎么会?” “我不太喜欢枪;女秘书太贵了,特别是漂亮的女秘书,而且我只喝啤酒。” “这样好些了。”她说。 “好些了?” “你刚才那么紧张不安。我还担心你是那种不知道怎么跟女人搭话的男人呢。要不然就是同性恋。你不是吧?” “我?上帝啊,不是。” “很好。” “我也没有紧张不安。”我谎称。 她笑得更加灿烂,我根本骗不了她。 “你也是个作家吗,韦德小姐?或者我应该叫你丹斯顿夫人?” “别这么叫。叫我凯莉。不,我不是作家。我曾经渴望成为作家,也许我也有点遗传天赋,但是我父母想尽办法打击我。他们这么做也许是件好事。” “为什么?” “当作家并不像人们想像的那样。” 第14页 “但他们干得都不错,不是吗?” “对我爸爸来说是这样的。至少大部分时间是的。” “对你母亲来说不是吗?” “不是。二十五年来她都没有再写过一个字。” “我不知道有这种事情。怎么会?” “她再也写不出来了。”凯莉说,她那种轻松的语调不见了,“她想写,但就是写不出来。这对她来说好似地狱。不过,如果她写作的话,也许依然好似身处地狱。她写那些通俗小说时就是这样子。” “我不确定自己是否明白你的意思。” “这一行就是这样。职业写作一点也不光彩照人,也并非充满激情。职业写作就是辛苦繁重的工作,没有多少钱,也没有保障,最重要的是,这是世界上最孤单的职业。‘总要活在自己想出来的世界里’,我父亲就是这么说的。此外,这项工作压力很大。所以作家中会有那么多酗酒和自杀的,比例是其他职业的两三倍。” “这些我也不知道。”我说。 “大部分外行人都不知道。” “外行人?” “嗯,不写作的人。你不会碰巧是个沙文主义者吧?” “我不是。” “小说里面的私家侦探大部分都是沙文主义者。”她说道,眼里闪过促狭的光芒,“事实上,那些人大部分都痴迷于男性占主导地位的性行为。他们的枪就象徵着阴茎,每当他们开枪时,就好像获得了高潮。” “呃。”我说道。 她哈哈大笑。笑声很开朗,掺杂着一丝促狭,就像眼中那道光芒。这笑声激起了我残存枯萎的本能,难怪她让我觉得紧张不安。几个月来我都没跟女人上过床,何况我本来也不习惯率真迷人、眼波如丝的美人主动接近我。凯莉·韦德的确是在主动接近我,这点毫无疑问。 不是吗? 我觉得换个话题应该比较好,否则我很可能会把脚塞进嘴里,而不是把舌头塞进去。“你还没回答我之前问的问题。关于你的工作,我的意思是,你靠什么维持生活?” 这次她的一双美目满含笑意看着我。我愿意放弃一切,只为看看这双眸子后面藏着什么,看看她对我的想法是什么。“我在贝茨和卡彭特公司做gg文案。” “这是一家旧金山的公司。” “规模最大的公司之一。” “这么说你住在湾区?” “我住在这附近。双子峰。” 这让我略微有些吃惊。大会宣传册上说韦德夫妇住在好莱坞北边,所以我以为凯莉也从南加州来。我心中已经有一些念头辗转,她住在旧金山这件事让我更多了些非分之想。如果她真的是在主动接近我…… “嗯,”我拐弯抹角地问,“觉得那地方怎么样?” “还好。你住哪里?” “太平洋高地。” 她挑了挑眉毛:“那地方不错。” “是的。不过我住的楼很旧,而且我住在那里二十多年了,房东一直都没变,还是那位和蔼可亲的人,否则我肯定付不起房租。” “你真的有两千本通俗杂志吗?” “罗斯·丹瑟尔是这么跟你说的吗?” “是的。不对吗?” “不对。是六千五百本。” 说起丹瑟尔,我突然意识到听不见他的歌声了。我向他之前坐的椅子望去,那里空无一人。宴会上的人少了,我在屋里其他地方也没看到他。可能去洗手间了,也可能回屋睡觉去了。没有丹瑟尔【原文是西班牙语。】,不管怎么样,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找人?”凯莉问道。 “我是在想不知道丹瑟尔怎么样了。” “不用为他担心。又见到西比尔了,他肯定会醉一个周末的。不过他不会给任何人添麻烦。他分寸把握得正好,只差一点不至于惹人讨厌。” “为什么见到你母亲会让他长醉不醒?” “你的意思是你没看出来?” “看出来什么?” “他爱她。他爱了她三十五年。” “这样啊。” “他非常痴心,西比尔说,他甚至劝她跟我父亲离婚嫁给他。那是五十年代的事,就在他离开纽约来这里之前。” “你父亲知道这件事?” “当然。他和西比尔之间从来没有秘密。” “嗯,怪不得他不喜欢丹瑟尔。”我说。 “至少你注意到这点了。我觉得爸爸恨他,他发现丹瑟尔也参加会议之后都不想过来。不过西比尔说服了他。对她来说这些都是过去的事了。” “这么说她一点也不怕丹瑟尔,是吧?” “怕他?天哪,不怕。她不怕任何人。她跟自己笔下的马克斯·鲁夫一样强悍。” 是的,她是。我心想。她还跟鲁夫一样随身带把左轮手枪。为什么?我想问问凯莉,但现在问这种问题,时间和地点都不合适。此外,我一直跟自己说,这根本不关我的事。除非西比尔打算拿着枪一顿乱射,但我很怀疑会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第15页 凯莉饮尽了剩下的白兰地。我问她要不要再来一杯,她说:“不用。没吃饭的话我最多只能喝两杯。” “没吃晚饭?” “没有。我一直在加班。” “那你肯定非常饿。” “差不多。想不想请我吃个三明治?” “当然。” “认真的吗?” “义大利人谈起食物的时候都是认真的。”我说道,这是迄今为止我在她面前说的第一句俏皮话,“楼下大堂里有家咖啡馆。或者我们可以去吉尔里街上的玫瑰花蕾餐吧。” “玫瑰花蕾听起来不错。”她说,“不过我们得先去一趟我父母的房间,我把大衣放那里了。我去拿钥匙。” 我看着她走去找西比尔和伊万,他们两人正跟另一对夫妇说话。 我心想:也许她真的是在主动接近我——那又怎样呢?我觉得自己精神焕发。我那受伤的男性自我在刚才几分钟内得到了温柔的抚慰——别管她在我身上看到了什么,或者她以为自己看到了什么,别管我那骯脏的脑子里已经开始悄悄滋长的色情幻想。一个迷人的女人觉得我很有魅力,就算最终除了去玫瑰花蕾那里的英式酒吧吃顿夜宵之外什么也没发生,这也是件很棒的事情。她让我觉得既尴尬又惬意,这种感觉相当刺激。我喜欢她的坦率,喜欢她的幽默感,喜欢她的一头红髮在灯光下如波浪般闪耀。事实上,我喜欢她的一切。 过了几分钟,她回来了。我喝完手中的啤酒,和她一起走出屋子。去电梯的路上,我问她:“如果我跟你说,我之所以成为私家侦探,是因为我想成为那些通俗小说中所写的私家侦探,你会怎么想?” “你的意思是那些硬汉?” “不。就是私家侦探——作为一份职业,帮助人们解决问题。” “换句话说,当个英雄。” “嗯……某种意义上,是的。” “那我认为你的选择很对。我自己就特别喜欢英雄,各种各样的英雄,就算当英雄现在已经不再时髦了。如果周围多一些英雄,少一些懦夫,世界一定会变得更好。如果少些政客就更好了。” 我喜欢这回答。 我们坐电梯下到十层。韦德夫妇的房间是一〇一七室,就在左边走廊。从旁边房门所处的位置来看,这是间套房。凯莉掏出母亲给她的钥匙,插进锁孔,打开门锁,推开门。她伸手去摸电灯开关,但按下去之后却没反应。 “该死,”她说道,“顶灯坏了。” “可能是短路了。” “嗯,我最好帮我父母把檯灯打开。我的大衣在沙发上。” 她走进屋子,在黑暗中摸索前进。我也迈进房门,站在门边,以免挡住走道里射进来的灯光。左边是一块浅灰色——那是窗户,窗帘拉起了一半。外面的灯光照进来,勾勒出屋内家具的庞大身姿,而灯影下的凯莉好似幕布后映出的模煳剪影…… 但屋里不止我们两个人。 我突然感觉到了这一点。屋里没有声音,没有动静,但是我突然感觉到有人在附近。一道寒意升上我的嵴背,双臂和肩背的肌肉紧张起来。我屏住唿吸,侧耳倾听。除了凯莉的鞋子踏在地毯上的声音之外,一片寂静。我往前走了一步,借着外面的灯光朝凯莉走去,想在她打开檯灯之前走到她旁边,除此之外我什么也做不了。试图在黑暗中发现那个人的所在不太可能,开口警告凯莉同样并不明智。 一声低沉的巨响。凯莉不耐烦地叫道:“该死。檯灯究竟在哪里……” 我的左边突然一阵响动。 一个身影瞬间出现在我和窗户之间,低着头,冲着我或是我身后的门跑了过去。 我转过身迎向他,想要稳住自己,但在我站定之前他已经跑到了我跟前。是个男的,看不出模样,带着一股刺鼻的威士忌味道。他用肩膀狠狠撞了我一下。这一下力量非常大,我被撞得打了个转,绊到一张桌子,歪了过去,一屁股跌坐在地上。我的下巴撞到了不知什么东西,眼前金星乱冒,耳朵嗡嗡作响。随即,金星退去,我听到凯莉惊唿着我的名字,听到有人撞到了门旁边的墙上,然后跌跌撞撞跑进了走廊。我双膝撑在地上,直起身子,抬起头,睁开眼,在疼痛中慢慢集中注意力。门口空无一人,门外走廊上也不见任何身影。 我的左边就是那张桌子,我撑着桌子站了起来。凯莉在黑暗中朝我跑了过来,问道:“上帝啊,你还好吗?”我往旁边走去,忍着下巴的剧痛,勉强保持着身体平衡。我一边跟她说“待在这里,在屋里等着”,一边跌跌撞撞走出房门。 两边的走道全都空空荡荡,但他肯定不是往电梯那边走的。我听到东侧门廊内传来隐约的响动,是有人匆忙跑下楼的声音。我蹒跚着跑了过去,气喘吁吁,好似一头老牛,好半天才调匀唿吸。我跑到那里,往东看去,四下空无一人,他早已不见了,但我还能听到隐约的脚步声,空洞而遥远。绿色的出口标记灯下面,通往消防楼梯的那扇门刚刚摇摆着关上。 我知道没有用,我肯定抓不住他,在我跑到那里拉开门之前我就意识到了这一点。脚步声在狭窄的楼梯间里被放大了,显得非常响亮,但依然在渐渐消失。他已经跑下了两三层楼,可以跑进任意楼层,或者干脆一路跑下去直到大厅或是地下车库,而我不可能追上他。没必要再拖着我五十三岁的臃肿身躯一路狂奔下几层楼梯了。 第16页 我拉开门,回到走廊,靠在墙上,掏出手绢擦了擦脸上的汗。不管怎么说,手绢上只有汗。我的下巴虽然撞到了,但并没有流血。 该死的小偷,我心中暗自诅咒。现在酒店里的小偷小摸问题很严重,每年仅洛杉矶就有上百个酒店房间遭遇小偷光顾,现金、珠宝、衣物之类便于典当的个人物品频频失窃。我曾听一位警察朋友说起过,欧陆酒店的保安工作比以前差多了。肯定是个小偷。 但是小偷并不喝酒,最起码工作时不喝酒。他们需要保持手脚灵便,以便打开门锁、行李箱和珠宝盒;他们还需要保持头脑清醒,以便应付回房的客人或是酒店服务人员。所以说,这个小偷怎么会带着这么浓重的酒气呢?而且他为什么会花时间把大灯弄坏呢?小偷进屋行窃的时间一般都很短,很快就会带着战利品离开,而不会花时间採取一些防范措施。 如果不是小偷,那会是什么人?强姦犯?不太可能。想从韦德夫妇的随身行李中找到什么东西的人?有可能。也有可能是有人想对他们夫妇两人或是其中一人不利,或是想要他们两人或其中一人的东西。 我想起了那封匿名信,想起了对剽窃行为的勒索,我想起了西比尔包里的那支手枪;我想起了通俗小说帮之间暗藏的紧张关系——特别是伊万·韦德和罗斯·丹瑟尔之间的紧张关系;我想到凯莉说的,丹瑟尔爱着西比尔三十余年,想到丹瑟尔离开了宴会,想到他今晚灌下的一杯杯威士忌,想到喝醉的人情绪多么善变,有时甚至会失去理智,变得非常暴力。 “会是丹瑟尔吗?”我暗暗寻思,“天哪——丹瑟尔?” 第06章 我回到一〇一七房间,房门依然大开,不过两个茶几上的檯灯都亮了。一开始我没看见凯莉,我一边敲门一边喊她。她匆匆忙忙从卧室跑了出来。 “你没抓到他。”她失望地说。她的眼睛又圆又黑,充满了愤怒,但她看着我的时候,眼神逐渐变得温柔。她并不是对我,而是对那个闯入者居然逃跑了感到失望。 “没有。听着,你不应该开着门。” “门?为什么?难道你觉得他还会回来?” 我弯下腰,仔细研究了一下门闩。闩鼻和锁眼周围有几道新刮痕,是业余人士开锁时会留下的那种刮痕。专业人士——例如小偷——知道怎样使用工具,很少留下这种刮痕。我直起身子,关上门,确定锁还能用。 凯莉问道:“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我不知道该怎么想。也许不会。” 她走近几步,用指尖轻触我的下颌。她的眼神更加温柔了,灯光下瞳孔的颜色也变了——从深绿色变成了浅翡翠色。“摔倒时碰的吗?” “怎么了?青了?” “有一点。你看清他的长相了吗?” “没有。你呢?” “没有。天太黑了,而且事出突然。你觉得是什么人?小偷?” “我不知道,可能是吧。”我环视四周。咖啡桌被踢到了沙发旁边,但别的东西好像都没被动过。我望向卧室,看起来卧室里的东西也还是原样。这套房间的一道墙上有扇门,通向隔壁南面那套房间。欧陆宾馆里很多大房间都有这样一扇门——这是一种老式设计,便于为那些富有的客人提供“成套公寓”。但这扇门两边都上着锁,看起来也不像被撬开过。“你看出来有什么东西丢失了吗?” 凯莉摇了摇头:“西比尔的箱子开着,但也可能是她自己走的时候打开的。看起来不像被人翻过。” “你最好给m套房打个电话,跟你父母说一下这件事,让他们赶快回来,看看有没有丢东西,然后通知酒店管理人员。” “你要去干什么?” “我想去核查一件事,很快就回来。”我走到门口,“我走了之后把门锁上,好吗?” “好的。”她说,“你这样子让我很紧张。你是不是知道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 “没有。”我如实答道,“如果我知道的话肯定会告诉你。” 我走出门,站定,听到房门上锁的声音之后方才离去。我快步走到电梯旁,乘电梯到了六楼。丹瑟尔跟我说过他住在六一七房间。我找到这个房间,发现这里是老式酒店的一种常见结构:拐进一道大约十五英尺长的走廊,两边各有一扇房门,走廊尽头还有一扇门,里面大概是储藏室或者服务员放东西的房间。 房门下方的百叶挡板没有映出一丝灯光。我把耳朵凑到门板上,也没有听到一点声响。我敲了敲门,等了十五秒钟,加重力量又敲了一遍。没有反应。如果丹瑟尔在屋里的话,要么是睡熟了,要么是不愿意开门。 没什么好办法,我只好回到十五层,探头看了看m套房里的情形。宴会刚刚结束,大概只剩下八九个人。丹瑟尔不在。我走进去,问劳埃德·安德伍德和博特·普拉科萨斯刚才半个小时之内有没有见过丹瑟尔,知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他们都说不知道。 这又怎么样呢?我一边走回电梯,一边寻思。不在这里并不能说明他就有罪,他不应该是那个人。该死,任何人都有可能。今天晚上这座城市里有多少人带着一身酒气到处乱窜呢? 第17页 但我还是很想知道二十分钟之前丹瑟尔在哪里。 我回到一〇一七房间的时候听到屋里有动静。我敲了敲门,伊万·韦德打开了门。刚才发生的事情可能让他感到烦躁焦虑,但从他的外表根本看不出来。他还是之前那副冷漠的表情。 他对我说:“进来吧。你的下巴怎么样?” “有点酸痛。” “发生这种事可真糟糕。” “是啊。发现丢什么东西了吗?” “我没发现,但我妻子还在检查。” 凯莉站在伊万身后的沙发旁边,我进屋之后她问我:“跑了一趟有什么发现吗?” “没有。什么也没发现。” 韦德说:“我估计是个小偷。” “嗯,有可能。” “为什么说有可能?否则还能是什么人?” “可能是那个想敲诈你的人,爸爸。”凯莉说道,“写信的人,跟《迷雾》有关的人。” 韦德眯起了眼睛:“那件事就是个恶作剧。” “是吗?” “当然是。那个敲诈的人为什么要闯进我们的房间?” 我问道:“你和夫人有没有从家里带过来什么贵重物品?我的意思不仅是指钱财珠宝,也可能是文学素材——珍贵的通俗小说、手稿之类的东西。” “没有,”他说,“没什么特别贵重的东西。” 这时,西比尔从卧室走了出来,双臂环在胸前。她的丈夫对待这件事情相当平静,而她则不是。从她走路的姿势和脸上的表情就能看出她很焦虑。她的嘴唇发灰,牙齿紧咬下嘴唇。 “东西都在吗?”韦德问她。 “都在。”她说,“不过我肯定,去参加宴会之前我把箱子关上了。现在盖子被打开了,但是里面的东西好像都没有被动过。我想,不管是谁,可能他还没时间去翻。” 凯莉说:“他想在你箱子里找什么东西呢?” “鬼知道。”但她说这句话时略微有些迟疑。 “好吧,这么说没有造成什么损失。”韦德说道,“最起码损失不大。现在最好通知一声酒店经理,然后把这事忘了。” 西比尔狠狠瞪了他一眼:“我们为什么要通知酒店经理?” “这是程序,韦德夫人。”我对她说。 她的牙咬得更紧了,嘴唇愈发惨白。看得出,她心中有事,不只是这件入室盗窃案。凯莉说过,西比尔是个刚强的女人,跟马克斯·鲁夫一样强悍。这话我相信。刚强的女人不会为了一件微不足道的盗窃未遂案就心神不宁,除非她认为这件事并非微不足道。 “嗯,我觉得没必要添麻烦。”半晌,她开口道。 “不会有什么麻烦,”韦德说,“咱们让经理谨慎处理就好。” “难道不能等到明天早上再说吗?” 韦德瞟了我一眼,我耸了耸肩。他扭转头对西比尔说:“好,明早再说。已经很晚了,大家都累了。” 凯莉觉得这句话意味着我们可以走了。两分钟之后,我们跟韦德夫妇道了晚安,来到走廊里。她说:“我好像没什么胃口了。改天再去玫瑰花蕾好吗?” “没问题。不过要不要下楼喝杯咖啡?现在还早。” “嗯……好吧,只喝一杯。” 大堂里的咖啡厅仍在营业,里面摆着几张漂亮的白色铁桌,周围放着盆栽,我们挑了一张坐下。这地方名叫“花园餐厅”,口气不小,其实不过是酒店里的一间小咖啡馆。我叫了服务员来点单,而凯莉一直盯着我看,研究着我。 “你有什么事瞒着我?”她问。 “为什么你觉得我有事瞒着你?” “直觉。你并非喜怒不形于色的人,要知道。” “我一直觉得自己喜怒不形于色。” “不,不是。你那会儿跑出去干什么去了?” 我犹豫了一下。我可以跟她说实话,但那就意味着得提到她母亲皮包里那把点三八口径的左轮手枪。如果她之前并不知道这件事——她多半并不知道——那么这肯定会让她感到不安。可是,如果西比尔的确遇到了什么麻烦的话,凯莉有权知道。也许,她还能帮我弄清楚发生的事情。 “嗯?”她说。 “好吧。我去找罗斯·丹瑟尔了。” “为什么?难道你怀疑他?” “不确定。那个人身上有一股酒味,可不止喝了一两杯。所以我想到了丹瑟尔。” “你的意思是,因为他喜欢西比尔?我的天哪,你不是想到强姦之类的事了吧?” “我的确想过这个。” “好吧,你可以放弃这个想法,相信我。丹瑟尔永远不会伤害西比尔。他崇拜她。” “有时候崇拜会演变成仇恨。” “是的,但丹瑟尔不会。我从他的眼中能看出这一点——看出他对西比尔的感情。” “之前你认识丹瑟尔吗?” “不认识。但西比尔跟我说过很多关于他的事,所以我很清楚他是什么样的人。像罗斯·丹瑟尔这样的人很容易被看透。” 第18页 对我来说,他们并不容易被看透。我问道:“西比尔是不是经常怀念过去的日子?” “噢,当然了,至少我以前在家的时候她常常这样。我觉得她再也没有像四十年代时那么开心过。” “为什么会这样?” 服务员端来了咖啡。凯莉把奶油倒进杯中,搅了搅,说道:“我觉得,她那个时候过得非常开心有好几个原因。她那时很年轻,刚刚熬过战争,不必再和家人分离——我爸爸是部队里的联络官,战时经常往返于纽约和华盛顿之间。而且那时她还在写通俗小说,做她喜欢做的事情。她还跟伊万合作过几篇通俗故事呢,你知道吗?” “不,我不知道。” “他们用了个笔名。非常毛骨悚然的故事,用斧头的杀手,把人活埋之类的。我小时候很喜欢看这些故事。” “你小时候他们让你看恐怖小说?” “他们不知道。我常常偷看他们的杂志。” “西比尔乐于成为通俗小说帮的一员吗?” “当然了。很显然,他们是一帮非常疯狂的人。” “怎么个疯狂法?” “四十年代那种疯狂。”凯莉说,“通宵聚会,疯狂的恶作剧,有时候还打架。” “打架?你是说他们彼此之间打架?” “西比尔从没详细说过。我爸爸也没说过。” “她从来没提过是谁在打架?” “她可能说过,但我不记得了。有可能是弗兰克·科洛德尼。” “为什么是科洛德尼?” “有些作家指责他付稿酬的时候做手脚。他跟他们承诺一个数,交稿之后给他们的却是另一个数,说是因为经济压力所以缩减稿费。但这些作家怀疑他其实开了全额稿费的收据,然后自己拿走了差额。” 我想起丹瑟尔在宴会上也说过同样的事情。“那为什么还让科洛德尼加入通俗小说帮,”我问道,“既然他们怀疑他做手脚?” “嗯,因为四十年代末他才开始耍花样。那个时候,受到电视和平装版小说的冲击,行动出版社跟其他通俗小说出版社一样开始入不敷出。科洛德尼是公司所有人之一。西比尔还说过,科洛德尼很贪财,他找不到人压榨,就对自己的朋友下手了。” “真不错。” “不过他们永远无法证实这件事。事实上他们接受这一事实就花了不少时间。之后他们一个个都不再给他写小说了,最终把他赶出了这个圈子。”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四九年,我记得。一年以后行动出版社就破产了,科洛德尼也消失了。” “消失?” “嗯,前一天他还在纽约,第二天行动出版社的办公室就关门大吉,他也不见了。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有没有牵涉出什么问题?” “你是说侵吞公款?没有,公司没剩下什么钱,没有公款可供侵吞。他消失了,就这样。” 然后他就出现在了亚利桑那州,我心想,还有充足的钱买下一座城镇。虽说是座死城,但五十年代死城和那里的地价也不便宜。如果行动出版社破产了,那他从哪里来的钱? “你父母对科洛德尼买了座死城这件事怎么看?”我问她。 “他们今天才知道这件事。不过我觉得他们并不吃惊。” “为什么?这不是一般人的行径。” “大部分人不会这么做,但科洛德尼一直都是个怪人。西比尔说,当年在纽约时他最大的梦想就是去西部淘金髮大财。不是开玩笑。” “神奇的梦想。” “他一直都特别喜欢西部小说,可能就是看了这些小说才产生了那样的想法。他来自新墨西哥州的一座小城,从来也没真正爱上纽约这座城市。他之所以去纽约是因为他叔叔在行动出版社帮他找了份工作。但他一直说将来要回家乡去。他还患有哮喘病,这也是为什么他想回西部的原因,那里空气比较干燥。” “那他为什么在纽约待了那么久?” “我猜是为了钱。他赚钱的欲望非常强,胜过其他任何事情。” “唔。那他从哪里弄来那么多钱,能买下一座死城?” “没人知道。自从三十年前他消失之后,没人再见过他,也没有听说过他的任何消息。” “你父母得知时隔这么多年又要跟他在一起待一个周末是什么反应?” “他们不太开心。不过,三十年毕竟是一段很长的岁月,许多怨恨都淡化了。” “是啊,”我说,“一段很长的岁月。” 一阵沉默,凯莉再次带着探究的神情盯着我仔细打量:“你是不是觉得今晚闯进我父母房间的可能是通俗小说帮中的某位成员?” “有可能。” “弗兰克·科洛德尼?” “也有可能。” “为什么?出于什么原因?” 我摇了摇头:“也许跟《迷雾》和那些勒索信有关。” “你的意思是通俗小说帮中有人跟这件事有关?为什么?” 第19页 “我猜不出来。”我说,“但情况错综复杂,不止是勒索或入室盗窃这么简单。他们之间存在着自往昔延续至今的紧张关系。” 她皱了皱眉,低头看着杯子:“我今晚也有同样的感觉。但我不明白为什么我父母会被牵涉其中。” 我犹豫了一下,然后缓缓说道:“凯莉,你看,有些事情最好让你知道。今晚的宴会上,丹瑟尔把西比尔的皮包撞到了地上,我看到了里面掉出来的东西。其中有一把手枪。” “什么?” “一把手枪。一把点三八口径的短管左轮手枪。” 她的情绪一下子激动起来,瞳孔颜色仿佛也在变幻,变成了近似于墨绿的深色。从她的眼神可以看出,她内心正因我刚刚说的话而挣扎不已:“一把枪,我的天哪!” “这么说,这不是西比尔惯常的行为。” “当然。你觉得她会带着把枪走来走去吗?” “有些人会这样。” “她可不是那种疯子。” “放轻松,我没说她是。你知不知道为什么她会带把手枪来参加大会?” “不知道。天哪,我根本不知道她有枪。”凯莉盯着我右肩上方看了大约五六秒,随后摇了摇头,双眼闪亮,“我不喜欢这样,我他妈的一点也不喜欢这样。” “我觉得明早你跟她谈一谈会比较好,”我说,“也许她会告诉你。” “我明早肯定要跟她谈一谈。要不是现在时间太晚,我立刻就会上楼问她。” 我们的聊天基本到此为止。她这会儿满脑子担忧和疑问,根本不可能继续聊天说笑。我付了钱,和她一起穿过大堂,走进湾区温暖轻柔的夜风中。 “你的车在附近吗?”我问她。 “就在街那头的车库里。” “我的车在另一边。我先送你过去。” “不用了。谢谢你请我喝咖啡。” “没事。至于那顿推迟的晚餐——如果明晚你没事的话咱们可以一起去吃饭。” “咱们先看看西比尔是怎么说的。”她说着,伸手帮我整了整衣领。我穿着私家侦探的标准行头——一件双排扣长风衣。衣领没弄好,窝在衣服里,正是我一贯的懒散风格。整理衣领时,她离我很近,身上带着一股淡淡的香气。“先看看明天什么样。” “好。” 她沖我笑了笑,拍了拍我的衣领,转身走向车库前灯火通明的街道。我望着她的身影,那股香气依然萦绕在我心间,以及她红色的秀髮和唇角的微笑。过了一会儿,我抬起头,望着天空中高悬的一轮明月——春天的明月,给万物披上一层银辉,激盪起一腔热血,引得野狼躁动不安,对月长啸。 此刻,我觉得自己也想仰天长啸几声。我确实很想这么做。 第07章 第二天早上十点我来到酒店,大会正开得热闹,接待大厅外宽敞的走廊里挤满了人。走廊里摆着大小不一的桌子,有几张上面铺着桌布,写着“签到”、“宴会券及座位”、“萨姆·斯佩德的旧金山之旅”之类的字样。这里的人各式各样,既有十五六岁的小年轻,也有像我这样的老傢伙。差不多所有人的穿着打扮都很休闲——有个年轻人穿了一件魅影奇侠式的斗篷,戴着一顶宽边软帽。还有个胖乎乎的女孩穿了一条短裙,以及科幻小说封面上常见的金属胸衣。我看着那女孩,目瞪口呆,随即意识到自己的西服领带太过正式了。这时,我看到了博特·普拉科萨斯,他正跟两个满脸期待的孩子说话。他也穿得西装笔挺,看起来大概就像我一样古板无趣。 在人群中我没看到其他任何熟人,因此便朝普拉科萨斯走了过去。他看到我,抬手示意“稍等片刻”,讲完了他幽灵故事中的一则趣事:由于一个无心的文字游戏,他不得不在最后一刻对自己的故事进行修改。然后他跟那两个孩子道别,来到我身边。 这时,另一个少年匆匆跑过,他戴着一顶北欧海盗式的头盔,穿着一件仿佛被虫蛀过的熊皮大衣,手里挥舞着一柄木头和锡箔做成的长剑。我注视着他的身影,心中猜测他到底模仿的是什么人或什么东西。 普拉科萨斯微笑着说道:“野蛮人柯南。” “你说什么?” “罗伯特·e.霍华德在《灵异故事》上发表的小说中的人物。那个男孩子打扮成了他的模样。”他的笑容愈发灿烂,“你肯定是第一次参加这种大会,看起来满脸迷茫。” “经常有孩子穿成这样吗?” “噢,是的。如果你觉得在这里看到的景象十分奇特的话,你最好去参加一次科幻小说大会。那可真是一种非同一般的体验。” “我猜也是。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表现自我。”他说,“他们中许多人都很孤单,不太合群。他们渴望拥有同伴,赢得关注,所以他们通过相似的兴趣吸引其他人,这很正常,不过在这里你不会见到太多这样的人。这场大会更多的是要面对交易商、收藏者和严肃的通俗小说迷。” 第20页 “像我这样的,嗯?” “像你这样的。顺便说一句,书市已经开门了。如果你打算买几本书,丰富一下你的收藏,那应该尽快过去。交易会很火暴。” “谢谢。我会过去的。” 但我跟他告辞之后去的第一个地方是电话亭。我给丹瑟尔的房间打了个电话,没有人接。我又去了酒店的酒吧,那里尚未开门营业。他没有来参加大会,我也没看到别的熟人。于是我有了充分的理由遵从普拉科萨斯的意见,去书市转了转。 坐在签到处的女士告诉我,书市就在一层,离这里不远,沿着走廊走到尽头右拐就行。我照她说的走了过去,房间是长方形的,很宽敞,大门敞开,两个人站在那里查姓名卡。旁边立着一个三平方英尺大小的牌子:“仅限大会成员——扒窃者禁入”。 我足足想了三十秒才想起我把安德伍德给我的姓名卡放在了哪里,同时不禁庆幸今天没换衣服。进屋之后,只见靠墙摆了一圈桌子,房间中央也摆了一圈桌子,上面堆满了通俗杂志,还有一些精装本和平装本小说。一路走过去,两边挤挤挨挨都是待售的书。屋内跟签到处一样拥挤,不过这里的大部分人看上去都在二十五岁以上,装束也正式得多。他们踱来踱去,不时弯腰翻阅一摞摞、一箱箱、一盒盒套着塑胶袋的通俗小说。 整间屋子让我觉得自己像是小孩子走进了糖果店。这里有我熟悉的东西,这是我的世界。我不由得喜笑颜开——不用说一定笑得很傻,然后开始翻检起来。 翻检书籍很快变成了购物之旅。我找到几期自己没有的《侦探故事》、《双料侦探》、《私家侦探》、《侦探小说周刊》,还有一本没有封皮的一九三一年出版的《黑色面具》,上面刊载了霍瑞斯·麦考伊和弗雷德里克·内贝尔【霍瑞斯·麦考伊(horace oy,1897-1955)和弗雷德里克·内贝尔(frederick nebel,1903-1967),美国二十世纪初的两位侦探小说作家。】的几篇小说。半个小时后,我手里多了十四本书,而钱包里少了五十二块钱。 随后,我站在一位来自南加州的摊主旁,欣赏他的藏品:三本二十年代出版的《黑色面具》,刊载有汉米特的小说,每本标价一百二十五美元,第一期《方五》【方五(the mysterious wu fang),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着名的通俗小说杂志,杂志上刊登的文章均以一个名叫“方五”的东方恶魔为主人公。】,标价六百五十美元,非常罕见的第一期英雄类通俗小说杂志《章鱼》【章鱼(the octopus),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着名的通俗小说杂志,主人公名为思卡尔博士,与一个名为“章鱼”的邪恶生物对抗。下文中提到的《蜘蛛》(the spider)、《八号和他的王牌飞行员》(g-8 and his battle aces)与其类似,也是三十年代的着名通俗小说杂志】,标价八百美元。我一边看,一边寻思这些杂志涨价涨得真离谱,四五十年前,全新的杂志不过五分钱、一角钱而已。这时,有人拉住了我的胳膊,我回头一看,劳埃德·安德伍德正站在那里,龇着一口黄牙沖我微笑。 “看来你找到不少自己想要的东西,”他说,“不错。我刚才也买了一本一九三五年出版的《魅影奇侠》,是用一本《五号探员》和一本《蜘蛛》换的。你感觉怎么样?” 我过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迟疑着答道:“书市?我觉得挺好的……” “不,我的意思是这次大会。当然我们还没有开始会议议程。第一场座谈是在一点钟。你看到那些拍卖的图书了吗?” “拍卖的图书?” “我们周日将要拍卖的图书。”他说,“为了支付这次大会的开销。都是一些非常珍贵的版本。我们的大奖是第一期《灵异故事》,一九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出版。这本书你没有吧?拥有它的人可不多,非常棒的一本书。” “听起来会很贵。” “起拍价两千五百块,但我们希望最低也要卖出三千块的价钱。” 三千块钱买一本通俗小说,我暗自思量。假设我很有钱,我会不会为了一本杂志花这么多钱?嗯,有可能。但是,我究竟能拿这书干什么呢?我肯定翻都不敢翻,更别说看了。如果你不能享受阅读的乐趣,那买本通俗小说或是别的书又有什么用呢? “来呀,”安德伍德说,“我带你去看看那些书。你认不认识当地的收藏家、书商什么的?” “认识得不多。我一般都邮购买书……” 我话没说完就停住了,因为他拉着我的胳膊就往前走,奋力挤过乱闹闹的人群。那些准备拍卖的图书跟我想像中的一模一样,非常震撼。除了第一期《灵异故事》外,还有前五本《野蛮博士》、第一期《八号和他的王牌飞行员》杂志,还有几本三十年代的《麻辣神秘故事》和《麻辣侦探故事》。当年,这两本书上的故事曾经让我们那一代男孩子非常兴奋,因为里面描述到丰满的乳房、白皙的大腿、性感的臀部,还有许多暗示和意犹未尽的结尾。安德伍德拉着我见了许多当地人物,包括旧金山漫画艺术学院的负责人、旧金山神秘书店的老闆等等。太多的名字和面孔混杂在一起,我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就全都忘记了。有一个高大的义大利人跟我在一起,他的名字和我的很像。他说他也收集了很多通俗小说,还自称是个侦探小说作家。也许是吧,但我从没听说过他的名字。 第21页 我在那里待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安德伍德滔滔不绝的滑稽独白终于让我觉得厌倦。此外,我也不喜欢在人群中推来搡去,不断握手,同时还得当心别把刚买的通俗小说弄掉或是碰坏。我觉得我该去找丹瑟尔和凯莉了,特别是凯莉。 从安德伍德和其他人那里脱身之后,我回到了签到处。晃来晃去的人更多了,有一个孩子穿了一件未来派的连身裤,挎着一条武装带,上面别着把塑料雷射枪,眼神迷茫,跟衣服倒是很相配。不过我没有看到一张熟面孔。随后我去了主接待厅,往电梯那里扫了一眼。丹瑟尔和那个灰扑扑的通俗小说画家奥齐·米克正站在那里,两人手里都抱着一大堆带框的小型油画作品。 我转身走向那边,一部电梯的门开了,拥出一堆人,这时我也正好走到他们旁边。丹瑟尔看到了我,露出灿烂的微笑——带着醉意的散漫微笑。他的眼白血红,看起来像被打伤了一样,唿出的酒气足以熏倒一匹马。 “嗨,侦探先生。”他说,“有什么事吗?” “没有。你去哪里?” “去二楼的画室,帮奥齐布置他的展品。” “是否介意我跟你们一起去?我想跟你聊聊。” 米克一边按着电梯按钮等我和丹瑟尔进去,一边透过角质框架眼镜打量着我,眼神明亮锐利。靠近之后看,米克显得脸色棕黄,饱经日晒的皮肤上细小的皱纹纵横交错。常在户外活动的男人都是如此,正如科洛德尼一样。他身上也有一股威士忌酒味,但不及丹瑟尔的一半那么浓重。他的眼神坚定,完全不像丹瑟尔那样迷离。 他说道:“我觉得昨晚宴会上我们没有见面。我是奥齐·米克。你是那个侦探,对吧?” “对。” “业内最他妈出色的侦探。”丹瑟尔又开始用那种让人不耐烦的方式说了起来,“几年前曾在柏树湾侦破了两起谋杀案,知道吗,奥齐。不一般的侦探先生,错不了。” “很有意思。”奥齐答道,但语气听起来并非如此。 电梯停在二楼,我们走出电梯,拐进西边的走廊。我对米克说:“昨晚我看到你和弗兰克·科洛德尼发生了一点小口角。希望没什么大不了的吧?” 他耸了耸肩膀:“我跟弗兰克关系不怎么好。” “什么人能跟那个混帐关系好?”丹瑟尔说,“过去出版通俗小说时他也从奥齐那里榨钱,跟他压榨作家们的方法一个样。奥齐是通俗小说界最他妈出色的封面画家,画的东西非常漂亮。你记得他的作品吧?” “记得。”我说。 “这里有一些。原版。可惜从未获得应有的认可。是吧,奥齐?” 米克又耸了耸肩:“我们有人获得过吗?” “我没有,”丹瑟尔说,“不过该死的,我也从来不配。” 画室还没有正式对外开放,屋门没开,门外站着一个保安模样的人。米克给他看了自己的姓名牌,他就让我们进去了。屋里有十来个人,正在安放原创油画、复制作品、覆着塑料膜装了框的封面画、钢笔插画、旧编辑版面、故事画板,以及其他通俗小说画作之类的东西。据大会宣传册称,这些东西都归私人收藏家所有,由他们在这里展出。唯一参会的前通俗小说界画家就是米克。 于是,他得到了一处彰显敬重的展示空间。这地方离门最近,大家一进屋,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他的作品。他和丹瑟尔在那里放下了手中的东西。他的大部分作品描画的都是不同动作场面中的西部枪手,充满冲击力。虽然没有西部通俗画家之王艾根霍夫【艾根霍夫(nick eggenhofer,1897-1985),十九世纪的美国画家,以擅长描绘西部场景、人物着称。】画得那么好,但也相当不错。他的签名非常有特色:绳索套里写着他的姓氏,在每张作品上都非常显眼。 丹瑟尔问道:“展览什么时候开始,奥齐?” “一点钟。跟韦德的座谈时间一样。” “应该还有时间再喝两杯,啊哈?” “我觉得没什么不行的。”米克说道。 我觉得不行,但没这么说。发表戒酒宣言不是我的专长。 “你先去喝吧,奥齐。”丹瑟尔说,“我跟我的侦探兄弟聊完就去找你。” 我跟米克道了别,随即把丹瑟尔拉到了墙角。“奥齐可真是个不错的傢伙,你知道吗?”他说着,露出了讽刺的微笑,嘴角松弛湿润,“喝酒时非常大方。真是大方。” “你今天早上在哪里?跟他在一起?” “是啊。我八点半在大厅里遇到他。我们的房间挨着,真他妈的方便。”他眯着眼睛看着我,“你来多久了?” “我十点到的。” “你那时候给我打了个电话?” “嗯。” “我想就是你。我听到电话响了,但等我打开门进屋之后没有接到。” “我昨天晚上也去找过你。”我说,“你从宴会上消失之后我就在找你。但你不在屋里。” 他皱起眉头,显得非常迷茫,喝醉了的人拼命想要记起什么事情时就是这样,“那是几点?” 第22页 “大概十点半。” “我肯定在屋里。”他说,“我离开宴会就直接回屋了。也许我睡着了。” “有可能。你怎么什么也没说就走了?” “我去吐了。吃坏了什么东西,胃里翻江倒海。” “肯定的。” “好吧,我有点喝醉了。那又怎样。” “你回房间的路上没有正好碰到西比尔·韦德吧?” 我的这个问题没有任何收穫。丹瑟尔的反应非常平淡,还有些困惑,也许还隐藏着几丝痛苦,“没有,我没看到她。为什么这么问?” “随便问问。”我觉得提起韦德房间的入室盗窃没有任何意义,肯定会影响他的情绪,而他的情绪本来就很难预料。“你要去听伊万·韦德的讲座吗?” “我不去。该死的老韦德,他说的全是狗屁。”他又斜了我一眼,“说起狗屁,你有没有发现什么跟那件敲诈有关的事?” “没有,还没发现。不过我正在找。” “是啊,”他说,“业内最他妈出色的侦探。” 他沖我使劲眨了眨眼,一拳砸在我的肩膀上,然后转身离去,走到米克身边,后者正在摆放自己的作品。他的脚步非常稳健,但那只是因为常常喝醉酒的人会知道怎么控制自己的行为。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也学会了控制自己的面部表情和言语——也许他隐瞒了什么,也许他那颗乱蓬蓬的脑袋里藏着什么动机或是打算,虽然看起来不像是这样。我仍然有些担心他。现在他也许是无辜的,可是,如果再出什么乱子,我觉得罗素·丹瑟尔很可能会深陷其中。 我已经坐够了电梯,因此改走楼梯下到大堂。穿过房门,我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凯莉。 她刚从大堂对面的书报亭兼香菸店出来,独自一人,穿着一件白色绸缎衬衫和一条深蓝色阔腿裤,若有所思,且略微有些焦虑。三四秒钟之后,她看到了我,挑起一边的眉毛,沖我招了招手,随即,她走到附近一根柱子旁,拨弄着自己的红色长髮——并非像女人平素搔首弄姿时那样,她仅仅是在拨弄头髮而已,仿佛由于焦虑和不安,她的手也闲不住。 “我到处找你,”我过去之后她说道,“你刚到吗?” “不是,我十点到的,四处走了走。你跟你母亲谈过了?” 她点了点头,“早饭后谈的。” “关于那支枪她是怎么说的?” “她说她带枪只是想开个玩笑,打算在座谈里提起私家侦探的时候作为说明。她说里面没有子弹。” “你相信她吗?” “我不知道。我有种感觉,她可能在说谎,但我不能肯定。如果西比尔不想让人了解她,她肯定做得到。” “你提到手枪的时候她没什么反应吗?” “几乎没有。她不是很容易受到惊吓。” “你跟她说我在宴会上看到那支枪了吗?” “说了。不过她说她知道你那时候看到了,她意识到随身带着枪是个错误。她怕你会跟人说起,那会很麻烦,因此事后她就离开了,把枪拿回屋子,放到了箱子里。” “箱子?” “是的。”凯莉说,“不管昨晚是谁闯进了房间,他的确偷走了点东西,尽管西比尔不想承认。他偷走了那把该死的手枪。” 第08章 01 伊万·韦德的讲座下午一点准时开始,地点在二楼的一间小型会议室。有两个人跟韦德一起坐在长长的讲台上,这两人都是收藏家,也是《灵异故事》和惊悚小说方面的专家。整间屋子坐了一百五十多号人。吉姆·博安农、博特·普拉科萨斯、沃尔多·拉姆齐跟劳埃德·安德伍德一起坐在房间后面;弗兰克·科洛德尼一个人坐在旁边,心神不宁地摆弄着一根玉米芯菸斗,看起来跟昨晚一样心事重重,西比尔·韦德则坐在右边第一排,跟我和凯莉的座位间隔着一条过道,看起来跟科洛德尼一样心事重重。 我跟凯莉在咖啡馆吃了三明治,又聊了一会儿,但没有得出什么结论。假设她母亲带着一把点三八左轮手枪来参会不是为了做展示,而是另有原因,那这中间的原因凯莉不知道也猜不出;假设西比尔的手枪昨晚失窃的事是真的,与这起盗窃案相关的一系列问题我们俩也根本回答不了。是不是还丢了别的西比尔不愿提及的东西?那个闯入者是不是专门冲着手枪去的?如果手枪就是他的目标,他是怎么知道西比尔有枪的?他又想用这把枪干什么? 然后就引出了关键问题:他究竟是个局外人,还是跟这场大会相关的人员? 我试图说服凯莉不要担心,但这话听起来空洞无力。我有一种烦躁的感觉:水面之下,事实正冒着泡,积聚着压力,也许很快就会储存足够的力量,突然爆裂。这种感觉很难解释,但这些年来我经歷了太多,当这种事情来临时一定会注意到。 不过,讲座开始之后,我就停止了对那把失踪手枪的胡思乱想,全心沉浸在通俗小说的世界里。韦德是个非常棒的公共演说家,机智诙谐的冷幽默牢牢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赢得笑声掌声不断。他还展示了一项我所不知道的才能:变戏法。仿佛为了证明他刚刚阐述的一个观点,他在说话间突然凭空变出一本《恐怖故事》。这一下非常随意,手法十分娴熟,一时间屋内一片寂静,随即响起了如潮的掌声。 第23页 我凑近凯莉:“你父亲什么时候变成业余魔术师的?” “哦,从我记事起就是。他很喜欢舞台魔术,就这个话题写过五六本书。很棒,不是吗?” “非常棒。” 通俗小说掌故本身也非常精彩纷呈:歷史事实、关于作者和编辑的趣闻逸事,以及点滴内部消息。我对《灵异故事》的了解增进了许多,对涉及性虐待的惊悚小说的了解也增进了不少,如《十分神秘》、《惊悚故事》、《惊悚神秘》等,这些三十年代的通俗小说杂志封面往往画着半裸的年轻女郎,被恶魔鞭打、棒击、浸在酸性液体或炼化的金属里,或是遭到其他各种工具的折磨。 讲座开了一个半小时。所有人都觉得这场讲座相当引人入胜,除了弗兰克·科洛德尼。讲座进行到三分之二的时候,他显得焦躁不安,浑身肌肉都在颤抖,随即便起身离开了。最终,韦德以另一个戏法结束了讲座:把一本通俗小说杂志变成了他自己的一本书。这个结尾干净利落,完美无缺,观众中再次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我们走出会议室,进到大堂。凯莉说:“我得给办公室打个电话。他们给我放了一天假,不过还是希望我能登记一下。” “我在这里等你参加吉姆·博安农的讲座吧?” “几点?三点十五?我那时候应该回来了。”她沖我皱了皱眉,带着批评的神情,“你为什么不整理一下你的领带?” 我低头看去,“怎么了?” “没有干洗店干不了的活。你的领带看起来就好像是什么蓝色的动物尸体趴在你的衬衫上。” “非常感谢你指出来。” “不客气。”她沖我一笑,转身离开。 我找到卫生间,站在镜子前检查了一下我的领带。有点皱,有点脏,但它的底色是深蓝色,因此看不太清上面的污渍——也许吧。我摘掉领带,塞进了外衣口袋里面,然后解开衬衫领口的纽扣。 该死,但是她有本事让我觉得充满自信。 我顺着楼梯走进大堂,出了酒店,走进午后和煦的阳光中,一直走到我停车的地方。我把自己在书市买的书和那条领带放进了后备箱。回酒店的路上,阳光照在身上,我觉得很渴。来杯冰凉的啤酒是个不错的选择,离博安农的讲座开始还有二十分钟呢。 欧陆酒店的酒吧位于大堂旁边,但要穿过一道相当长的走廊才能到,走廊两边的玻璃匣中放着许多维多利亚时代的古董。我刚刚进入走廊,就听到里面爆发出一阵骚乱:椅子砰的一声被撞翻,好几个人同时大声嚷嚷起来。其中最响的那个声音带着浓重的醉意和愤怒,正是罗斯·丹瑟尔。 天哪,怎么了?我一边想,一边小跑着进了酒吧。酒吧里很黑,深色木质嵌板家具,高高的天花板影影绰绰,灯光昏暗,几乎看不见。过了几秒钟我的眼睛才适应过来,然后我看到了丹瑟尔。他和弗兰克·科洛德尼站在一面墙边,拳头死死抵在科洛德尼的衬衫前领口,鼻子快凑到了对方的鼻子上,嚷嚷着一些不连贯的语句。沃尔多·拉姆齐也在那里,一边叫丹瑟尔放手,一边拽他的胳膊,不过没什么效果。屋子里包括吧檯服务员在内还有五六个人,傻傻地看着他们,什么也没做。 我急匆匆走上前去,拉住丹瑟尔的另一只胳膊,和拉姆齐一起劝他放手。科洛德尼抬起一只手,揉了揉喉咙,咕噜了几声。他整个身子都在发抖,但这是出于跟丹瑟尔相同的怒气,而不是恐惧。 “放开我,他妈的去死!”丹瑟尔嚷道,“我要收拾这个婊子养的,我要收拾他!” 我对他说:“你谁也不用收拾。”他转过头,仿佛才看到我。一部分怒气从他脸上消失了,他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无声地嘟嚷了几句,对科洛德尼怒目而视。 “这是怎么回事?”我问拉姆齐。 “该死,我不知道。他一分钟前来到这里,把弗兰克从椅子上揪了起来,骂他是个大骗子。” “他就是大骗子,”丹瑟尔说道,“他妈的一点都不错。” 显而易见,科洛德尼在竭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他瞪着丹瑟尔:“你是个疯子醉鬼,你知道吗?你应该被关进监狱。” “你也一样,混帐。他妈的圣昆丁监狱【圣昆丁监狱(san quentin),坐落在旧金山湾区,迄今已有一百五十余年歷史,是美国加州最古老的一所监狱。】。” “别说了,罗斯。”我对他说,“如果你不想惹麻烦,就管好自己的脾气和自己那张嘴。这是公共场合。” “他是那个惹麻烦的人,不是我。” “怎么了?你怎么气成这样?” “他是那起诈骗案的幕后黑手,就为这个。” 拉姆齐惊愕地瞪着他。科洛德尼说道:“你骗人。” “我要骗人就去死。你把这张纸条偷偷塞进了我的口袋,就是这样。在楼上,就是几分钟之前,你在大厅里撞见我的时候。” 我问道:“什么纸条?” “放开我的胳膊,我给你看。” 我稍稍松了松手上的力气,看他会不会还有什么莽撞的举动,确定他没有此类打算后才把手放开。他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张折起来的纸片,递了过来,一边仍死死盯着科洛德尼。纸上列印了三句话,跟之前那封信和《迷雾》手稿里面的字体都不一样,也没有签名。 第24页 “写的什么?”拉姆齐问我。 “‘现在错不了了,我知道你就是那个人。我的价码涨了:一万美元,星期天半夜之前付款。否则星期一早上你的剽窃罪证将被公之于众。” “不是我写的,”科洛德尼说道,“一派胡言。” 我看着丹瑟尔:“你确定是他把纸条放进你兜里的吗?” “我当然确定。刚才还没有呢,除了他之外我再也没有接近过其他人。他妈的绝对就是他。” “酒精中毒引发的精神错乱,”科洛德尼说,“这傢伙疯了。” “你知道有关这起敲诈的事情吗,科洛德尼先生?”我问他。 “不知道。”他的一腔怒火仿佛消失了,又开始显得坐立不安,“我没必要回答你们任何人的问题,也没必要忍受更多侮辱。”他撑住墙,站直身子,小心翼翼地绕过丹瑟尔,向吧檯走了过去。他到那里的时候周围别无他人,其他顾客都不见了。 丹瑟尔沖我说道:“你就这样让他走了?” “我还能怎么办?没有证据证明他有问题,只有你说的那些话。” 他的情绪变得十分低落。尽管酒吧里灯光昏暗,还是能从他脸上看出这点。“他下次就跑不掉了,我跟你说。不像这一次。” 我让他放松点,别犯傻,但他迳自走开了。有一刻他仿佛还想去跟科洛德尼决一死战,不过他转了个方向,大踏步消失在走廊尽头。 拉姆齐说道:“上帝啊,他真是喝多了。”边说边摇了摇头。 “你觉得他说的有关科洛德尼的话不是真的?” “我表示怀疑。我看不出弗兰克会写什么《迷雾》之类的东西。那篇小说里面满是曲折含蓄的弦外之音,作者自己估计也是个半疯子。科洛德尼可能人不怎么样,但绝不是个疯子。” “你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和他接触了,对吗?” “是的。不过他没变多少,我确定。这种题材不是他的风格。” “那你觉得丹瑟尔在哪里弄到这张纸条的呢?” “我不知道,”拉姆齐说,“喝多了的人往往注意力不怎么集中,你不能相信他们的记忆,还有他们的时间概念。我觉得随便什么人,随便什么时候都能把那纸条塞给他。” “你说的可能是对的。” 休息室里安妮女王风格的壁炉上放着一只古董自鸣钟,这时突然噹噹作响,敲了三声。三点了。这一番变故之后我觉得不再想喝啤酒了,于是我告别了拉姆齐,往外走去。科洛德尼一手握着酒杯,一手拨弄着头顶那寥寥几根头髮,从吧檯的镜子里注视着我。也许是灯光造成的错觉,但看上去,他坐在那里的样子显得十分害怕,甚至有些畏缩,仿佛想要缩到笼罩全屋的阴影当中。 走到大堂里,我又看到了丹瑟尔,他跟西比尔·韦德一起站在签到台附近。他向前探着头,跟西比尔说着什么,显得非常热情。从我站的地方看不到他的面孔,但是能看到西比尔大致的身影。她的脸上完全没有表情,就像那种有酒窝的塑料娃娃的面孔一样。 我朝他们走了过去。丹瑟尔处在眼下这个状态,什么都说得出,什么都做得出,我怕再出什么意外。可是我刚走了两步,他就抬起头,步履沉重地向电梯走去。这时我瞥到了他的面容:他在笑,不过那笑容中并没有多少欢愉,半是恶意的大笑,半是痛苦的解脱。一个男人这样笑的时候,内心深处往往有某些东西正被撕得七零八落。 西比尔还站在原地,注视着他的背影,完全没有注意到我。我走到她身边,问道:“出什么事了吗,韦德夫人?”那双茶色眸子惊愕地眨了眨,看向我,脸上重新有了表情。 “哦,”她说,“你好。” “还好吗?” “是的,很好。失陪了。” “好的,好的。” 她匆匆穿过大堂,消失在另一部电梯中。剩下我站在那里,瞪着空荡荡的房间,想着她,想着丹瑟尔,想着科洛德尼,想着第二封敲诈信,想着过去二十四小时里发生的一切。 现在只是周五下午,我闷闷不乐地想着:大会还要开整整两天,事情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02 七点,我和凯莉一起去吃饭。 这之前的四个小时没出什么事。我跟她在会议室碰面,一起听了吉姆·博安农的讲座。我没给她看那张新纸条,也没告诉她酒吧里发生的事情。她已经非常焦虑了,没必要再往火里添把柴。而且,她沖我笑得正甜,我不希望这笑容消失。 弗兰克·科洛德尼没有出现,丹瑟尔和奥齐·米克也没来。不过西比尔在,跟她丈夫坐在一起,看起来不像刚才在楼下时那样心不在焉,显得沉着冷静。讲座开始后,会议室里的一百五十多人一起享受了一段美好时光。我也应该是其中一员,然而却并非如此。这不是博安农的错,也不关跟他一起坐在讲台上的那两位探险小说和西部小说收藏家的事。博安农讲起话来比较安静,也很有趣,虽然没有伊万·韦德那种戏剧表演才能,但经验同样丰富。对我来说,那些通俗小说界发生的故事非常引人入胜:关于《探险》、《大商船》、《蓝色书本》、《荒野西部周刊》、《西部故事》的歷史性观点,有关利奥马古利斯、罗杰斯·特利尔,以及其他通俗小说编辑的趣闻逸事。但我始终不能完全投入。我一直在思考,思绪在昨晚直到今天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当中飘来飘去。我觉得这些事好像一副牌,一副乱七八糟配错了的牌,看起来没法凑到一起。 第25页 讲座结束之后,我和凯莉去书市转了一圈。我又买了两本《十分侦探》,还买了一本她父亲写的关于舞台魔术的自传。这时,劳埃德·安德伍德出现了,提醒我们六点在m套房还有一场鸡尾酒会。 酒会准时举行。我拿了杯啤酒,凯莉拿了杯伏特加吉姆雷【伏特加吉姆雷特,一种鸡尾酒,由伏特加和鲜柳橙汁调制而成。】,我们把两杯酒调在了一起。过了一会儿,丹瑟尔来了,他跟奥齐·米克在一起,看起来比之前醉得更厉害了。我不再调酒,转而留意着他。他精神很好,似乎已经忘记了跟科洛德尼之间发生的不愉快。科洛德尼没有出现,他是通俗小说帮中唯一不在场的人。丹瑟尔跟往常一样吵吵闹闹,但他没去招惹西比尔,也没找其他人的麻烦。 越来越多的人陆续走了进来,最后,屋里挤成一团,人满为患。我觉得今天不必再监视着众人了,于是提醒凯莉别忘了那顿推迟的晚饭。她说:“嗯,好主意。我饿了。”我们找到她的父母,告诉他们我们先走了。伊万·韦德满怀疑虑地看了我一眼,仿佛怀疑我对他的女儿有什么企图。不过他什么话也没跟我说。 我们选了一家名为“马车夫”的英式酒馆,因为这家店离得不太远,就在诺布山的另一边,而且凯莉说这是她最喜欢的餐厅之一。我们走过两个街区,穿过联合广场,搭乘包威尔-梅森线有轨电车【包威尔-梅森线有轨电车,旧金山现有的三条有轨线路之一,广受观光客的喜爱,其终点站在渔人码头附近。】,差不多用了二十分钟。又过了二十分钟,我们已经坐在餐桌旁,叫了几品脱巴斯啤酒,点了牛排腰子馅饼。 我们谈论饮料,谈论晚餐,谈论饭后的咖啡——非常舒服、悠闲、放松的谈话,仿佛我们已经认识了两年,而不是两天。不过,时不时会有一段短暂的安静,每当这时她似乎都在用那双直率的绿眼睛研究着我,让我留意起自己的样子,自己的姿势,还有我们之间的年龄差距。在我的生命中只有少数几个女性让我觉得与之相处非常惬意,她们中从未有人让我觉得这么难为情。她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她似乎觉得很有趣,不带恶意的趣味,仿佛这也是我对她的吸引力的一部分。 她告诉我,她三十八岁,离婚已经四年。最初她嫁给了一个——按照她的原话说——“名叫雷·丹斯顿的浑蛋”。那人在洛杉矶,是个刑事律师,两人结婚十一年。关于这段婚姻,她十分坦诚:开始挺不错,但一年比一年差,最后变得冰冷无趣。她怀疑从一开始他就背着她和别的女人约会,沖这一点拜便把他归类为浑蛋。后来她确定了这件事,随即离开他,起诉离婚,向贝茨和卡彭特公司申请工作——她之前在洛杉矶的一家gg公司干了五年。于是现在她就待在了这里。没有孩子。当初如果那个笨蛋愿意的话应该会有孩子。没有牵绊,没有责任。她很喜欢旧金山,重新开始享受自由、享受生活。我呢?我的人生故事是什么样的? 我告诉她我是伴着通俗小说长大的,一直希望效仿那些陪我度过无数时光的侦探。我告诉她我曾作为军事警察在南太平洋上执勤,战后通过了公务员考试,上了警官学院。我告诉她我在旧金山警察局的那些日子,还有发生在日落区的那起兇残的斧头杀人案。这件事给了我一个理由离开警察队伍,开办了自己的事务所。我跟她讲了埃丽卡·科茨,还有另外一个我曾经爱过,或者说我以为自己爱过的女人,谢丽尔·罗斯蒙德。我告诉她我的肺有问题,以及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癌症而经歷的挣扎。 说到这里,似乎有点残酷,于是我把话题转回了大会,但也没好到哪里去。我俩默契地认同接下来的话题应该是中性的——书籍、电影、体育。我们一直聊到该付帐为止。 站在屋外,我说:“今天晚上天气不错。为什么我们不走回去呢?” “好。” “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在哪里停一下,喝杯酒。” “你家怎样?” 我怔住了,然后大吃一惊:“你说真的?” “当然。我对你的通俗小说很感兴趣。” “不是对我的版画感兴趣,嗯?” 她笑了:“我打赌你没有六千五百本书。” “是啊。我只有一套乱七八糟的公寓。我最好现在就跟你说一声,以防等会儿吓着你。” “不会的。此外,我猜你的公寓肯定乱七八糟。” “为什么?” “从你的穿衣打扮就看得出。”她说着,沖我笑了笑,“好。来吧,带我去看你的通俗小说。” 我们走回酒店,上了我的车,带她去看我的通俗小说。我打开门,拉亮灯,家具上散落的一层灰尘飘舞起来。她的眼睛瞪大了几分,不过很快就接受了眼前的一切,说道:“你可以申请赈灾款了,知道吗?”说完她径直走向窗户旁边的书柜,上面按年代和标题字母顺序摆放着一排排的侦探小说。 她不时发出惊嘆。我拉开了窗帘。太平洋高地社区之所以价格昂贵,主要是因为这里的景色。在今天这样的夜晚,所有美景一览无余:雄伟的金门大桥、马连郡的璀璨灯光、恶魔岛上不断旋转的灯塔,以及东湾连成串的点点灯火。非常浪漫的景致——我也许不该想到浪漫二字,但我的确在想。如果伊万·韦德知道此刻我脑中的念头,肯定会把我的鼻子打歪,而我不会过分责怪他。 第26页 我在厨房里找到白兰地,给她倒了一小杯,给自己也倒了一点。我们坐在沙发上,看着窗外的风景,聊着通俗小说。过了一会儿,我们停下讨论,喝干了白兰地。然后,我们坐在那里,看着对方。 “嗯?”她说。 “怎么?” “你不准备把我的衣服脱掉吗?” “什么?” “脱掉我的衣服。私家侦探和一个女人独自在家的时候不都是这么干的吗?” “这个私家侦探不是。” “不是?那你干什么?” “常规事项,就这些。” “不要局限于常规吧,我希望。” “那么……” “那么,”她说,“先做点常规的事情。” 于是我吻了她。“唔,你的味道不错。”她说。我答道:“你也是。”随即又吻了她,这次是一个长长的热吻。这个吻结束之后她往后靠了靠,看着我,我觉得更热了。 “嗯?”她说。 “怎么?” “噢,看在上帝的分上!问我是否想上床。” “你想上床吗?” “我以为你永远都不会问了。”她一边说,一边拉起这个硬汉侦探,这个最后的独行侠,这个诱惑美女的温柔情圣,像牵着孩子一般拉着他的手,把他领进了他自己的卧室。 第09章 01 早晨七点多,我醒了。她仰面躺在我身旁,髋部抵着我,红色长髮蓬乱地散在她的面孔旁边,整个人看起来光滑而娇柔。我躺在那里看了她一会儿,内心涌起一股温暖美好的情怀,带着几分温柔和几分惊嘆:我的床竟能如此充满女性气息。 随即,我贴近她,一边吻她,一边做了点别的小动作。她睁开一只眼睛,睡意矇眬地嘟嚷着:“唔。” “早。”我说。 “你也早。” “你感觉真好,你知道吗?” “唔。” “我还不习惯一觉醒来床上躺着一位女性。” 她打了个哈欠,睁开了另一只眼:“我猜就是这样。” “我觉得我显得非常急切,嗯?” “非常急切。” “嗯,有一段时间了,我得承认。” “我也是。”她说。 “真的?” “真的。” “多久了?” “有段时间了。几个月。” “那为什么会是我呢?” “为什么不会是你?” “聊胜于无,对吗?” “不,不对。”她严肃地说。 “那为什么是我呢?” “你有什么不好?” “很多。我有啤酒肚……” “我不介意。” “……我看起来像头熊……” “我喜欢熊。” “……我是个老头子。不管怎么说,快了。” “你当然是了,哈哈。” “所以说,你看上我什么了呢?” “天哪,你可真固执。好吧——一个好人,我就看上你这一点了。一个非常好、非常温柔、猫咪一样的私家侦探。好了吗?” “猫咪。”我重复了一遍,哈哈大笑。 “猫咪。你吸引我,我说不清楚具体原因,但是你确实吸引了我。过去两天,我发现每次我看到你,都在想跟你上床会是什么样。你有没有过这种经歷,看到某人就想直接上床?” “很多次。比如说,你。” “嗯。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 “什么?” “我不介意现在再做一遍。” “一样。”我说,“但我觉得我们不能。” “为什么不能?” “我觉得我不行。” “你能。”她说,“噢,你能。” 她是对的。我能。 02 出于种种原因,我们去欧陆酒店时已近中午。 其中一个原因是半路陪她去了趟她住的地方——双子峰山顶的钻石高地村——换了身新衣服。她的公寓很棒,站在后阳台,或是透过大片观景窗和滑动玻璃门,可以饱览一百八十度的美景。家具是现代风格的,线条利落,色彩明快;家里装饰着大幅黑、白,以及橙色的图画。这是个非常温暖舒适的地方,让人很想再来一趟。我就想多来几次,也希望她时不时再到我家去。我的愿望十分迫切,远胜于我自己乐于承认的程度。 穿过酒店大堂的门时,我问她:“去吃点东西怎么样?”我们早饭只喝了点咖啡,吃了几片吐司,那面包已经放了两天。现在,我的肚子咕噜噜直叫。 “天哪,好的,我快饿死了。”凯莉说道,“但是我得先跟我爸妈打个招唿。” 内线电话工作檯就在附近,我们走到那里,凯莉拨了一〇一七室。有人接了电话。她说了大概十五秒,然后放下了话筒。她转过身,眉头微皱,眸子的颜色又变了。 第27页 “我想我最好上去一趟,跟西比尔聊聊。”她说。 “出什么事了?” “我不知道。她听起来……有点怪。” “怎么个怪法?” “就是怪。很消沉,很焦虑。也许我见了她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咱们咖啡馆见?” “好的。我正好去看看丹瑟尔怎么样了。” 她去乘电梯。我走过大堂,沿着走廊走向会议桌那边,心想是不是昨晚我们走了之后发生了什么事情——比如说跟那支失踪的点三八左轮手枪有关,或是跟罗斯·丹瑟尔有关,或是跟两者都有关。 但如果是这样的话,从聚集的人群和欢快的气氛来看,事情应该不严重。参会的人比昨天还多,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穿着奇装异服的孩子。那个穿金属胸衣的胖女孩带了个男朋友,他打扮成了暴眼怪兽,戴着布满鳞片的绿色纸质头颅,眼珠子吊在六英寸长的弹簧末端。不过我现在已经习惯了,这次我只看了三四秒钟就挪开了目光。 我碰到的第一个通俗小说帮成员是吉姆·博安农,他转过人群朝我走了过来。走近之后我把他拉到旁边,离开人流。 “今天早上人们蜂拥而来,”他说,“我真不知道还有这么多人记得通俗小说。” “我们这样的人很多。也许哪天能重现当年的盛况呢。” “恐怕不可能。这个该死的国家现在太世故了。”他撇了撇嘴,“三四十年代我们还挺纯洁,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不过那以后我们可是饱经风霜啊。” “没错。”我说,“昨晚有什么精彩事件吗?我不到七点就走了。” “没什么事。我们几个吃过晚饭去博特·普拉科萨斯屋里打了会儿牌。我输了三十块,伊万·韦德赢了五十。他打牌运气一向很好。” “丹瑟尔也去打了吗?” 博安农嘴撇得更厉害了:“他完全没有人形,除了吐自己一身,什么也干不了。他跟奥齐·米克都喝多了。”他边说边摇了摇头,“今天早上,他又出现在了昨晚待着的地方,这个傻瓜。” “今早什么时候?” “挺早的。” “你跟他说话了吗?” “说了一会儿。他说他刚给他的女朋友打了个电话,他们住在一起,在海边什么地方。还说他昨天收到了经纪人寄来的一封信,他之前在谈一桩合约,是什么成人色情西部小说,结果落空了。因此他要庆祝又一个失败,他是这么说的。”博安农摇了摇头,“成人色情西部小说,真够可怕的。” “你知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 “这会儿不知道。二十分钟前他跌跌撞撞走过大厅,跟另一个参会人员一起。很明显他缠住了那个傢伙,一起喝酒吃早饭去了。不过我没注意他去了哪里,可能又去喝更多的酒了。” 我点了点头:“我觉得我最好跟他说两句话。” “跟一个醉鬼谈常识,”博安农说道,“就好比对着马屁股谈论莎士比亚。” “是啊,”我说,“不过我想我还是得试试。” 我回到大堂,走到内线电话旁。丹瑟尔的房间没人接听,也许跟米克在一起?我想。不过我让接线员给我查了米克的房间号码并打过去之后,电话嘀嘀响着,也没人接。 我刚放下话筒,旁边有人硬邦邦地说了句:“早上好。”我转过身,看到伊万·韦德站在那里,穿着深蓝色的运动外衣和一条皮裤,鬍子微微颤抖,眼中充满寒意,脸上没有一丝笑容。 “早,韦德先生。” “昨晚你和凯莉过得好吗?” 啊哈,我暗自思量:“好,很好。” “你们两个看上去关系不错。” “呃……”我顿了顿,清了清嗓子,“我们相处挺愉快,是的。” “很显然。”韦德说道,声音像冰一样冷,也许还带着几分厌恶。 我站在那里,绞尽脑汁想说出几句适当的话,而他就在旁边冷冷地打量着我。他不喜欢我和凯莉扯上关系,这点显而易见。可是为什么?因为我比她大了十五岁?因为我是私家侦探?因为我喜欢通俗小说杂志?因为我的髮型或是腰带上凸出的啤酒肚?也许在他女儿的浑蛋前夫伤害了她之后,他就不喜欢有人跟他女儿在一起。 我说道:“是这样,韦德先生。”然后我又顿住了,脑子里一片空白,如果不是这时电梯停在了这一层,而凯莉从里面走了出来,我很可能会说出什么傻话。凯莉看到我和韦德,便径直朝我们走来。不管她母亲跟她说了什么,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她的眼神阴沉愤怒,面容严肃。 她对韦德说:“昨晚西比尔怎么了?”韦德瞥了我一眼,然后看着她,眼神严厉。 凯莉对此置之不理。“我母亲,”她故意对我说,“脸颊上有好大一块青紫。她说她摔倒了,可我不相信。我觉得是有人打了她。”她说完死死盯着韦德。 他双唇紧闭,看得出怒火也在渐渐累积:“四十年来我从没动过西比尔一根手指。” 第28页 “那是谁干的?” “我不知道。她不肯告诉我。” “是什么时候的事?” “昨晚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去和博特·普拉科萨斯他们几个打牌的时候她还好好的,几小时之后我回去,她就成了那个样子。”他又看了我一眼,带着明显的敌意说,“我们非得在一个陌生人面前谈论这种私事吗?” 凯莉挽起我的胳膊:“他并不完全是个陌生人,爸爸。” “我看得出来。”韦德说,“要是不介意的话,我等会儿再跟你见面。单独一个人。” 我和凯莉看着他大踏步走远。凯莉说:“我爱他。可是上帝啊,他有时候可真古板。” “他看起来不怎么喜欢我。”我说。 “嗯,他总是过度保护我。不过我能搞定他,没问题。我担心的是我妈妈。” “她刚才跟你说了什么?” “没说什么。她隐瞒了什么事,她想吐露秘密,但是好像说不出口。” “你觉得是你父亲打了她吗?” “不。可我真希望是他。我能处理这种情况,这反而没那么……我不知道怎么说,不祥。” “她跟你说了昨晚发生的事吗?” “说的都是瞎话。肯定跟那支枪有关——跟她为什么把枪带来有关。 你不觉得吗?” “有可能。”我这样回答,但并不是这么想的。跟那支枪有关,跟那个从她房间偷走枪的小偷有关。也许跟罗斯·丹瑟尔有关?我不知道。假设昨晚他把西比尔单独约到某处,挑逗她,遭到拒绝后就打了她? 凯莉仿佛读懂了我的心思。她说:“有可能是罗斯·丹瑟尔打了她。他在宴会上又喝醉了。” “是的。” “如果是他的话,我想弄清楚这件事。” “我也是。你走了之后我就在找他。” “我帮你找他。” “不。最好让我单独对付他。” “很难对付?” “希望不是。你为什么不去吃午饭?我会很快就去找你,如果晚的话就一点钟会议室见,一起听科洛德尼的讲座。” 她说好的,尽管有些迟疑。我去看了看欧陆酒吧,没有丹瑟尔的影子。在登记处和书市也没看见他。我上到二楼,去会议室和通俗小说画室看了看,他也不在那里。这意味着他又离开了酒店,也许又去喝酒了,但也有可能他回到了楼上自己的房间,睡过去了,或是在狂欢。 我走回电梯,上到六楼,转到东边,看到一个中年女佣恰巧从丹瑟尔门前那道走廊里转出来。她顶着一头蓬松的棕黄色鬈髮,推着一辆大大的酒店多用推车,里面装着干净桌布、清洁剂、废料桶之类的东西。她看起来一脸不悦,大部分酒店女佣都是这个表情。我朝她走了过去。她抬起一只手,在脑门上蹭了蹭手背。 就在这时,枪响了。 突兀的枪声仿佛突然响起在我的右前方,就在那个女佣身后——丹瑟尔的房间。那个女佣呆呆地站在原地,我也是。有那么一会儿,我们两个四目相对,中间隔着一段二十码长的空荡荡的走廊。随即,响起了一声低低的叫喊,还有一连串别的声音。声音被墙壁阻隔,我听不出具体是什么。 我脖子上的汗毛全都立了起来,头皮一阵发麻,仿佛什么东西急速穿过头髮,像动物穿过干燥的草丛一样。我拔腿就跑,径直穿过走廊。枪声是从丹瑟尔的房间传出来的,这一点我很确定。那个女佣在我前方,她向后退了几步,带着一种可笑又严肃的神情看向那道小走廊,充满困惑与惊恐。我大踏步跑过外边的走廊,跑过她的推车。厚厚的走廊墙壁里面传来更多响动,依然低沉而模煳。我跑到那个女佣跟前时,她往旁边让了让,但是她动作很慢,我差点撞到她。我们彼此避让,她轻轻尖叫了一声,跌跌撞撞倒向一边,我在拐角处扶住墙,转身进了小走廊。 走廊里没有人。三扇门——六一七、六一九室的房门、走廊尽头那间储物柜的门——全都关着。我跑到丹瑟尔的房门前,抓住把手,使劲转了转,转到一半就卡住了。我抓紧把手,拼命摇晃着房门。然后我停了下来,屏住唿吸侧耳倾听。 现在里面一片寂静。 “丹瑟尔?”我大叫道,“开门!” 没有反应。 我回头看向外面的走廊。那个女佣还站在那里,瞪大眼睛看着我,就像基恩【玛格丽特·基恩(margaret keane,1927-),美国画家,其作品通常以大眼睛的孩子为主题,在六十年代成为美国大众文化的重要现象。】作品里的那些小孩子。“我是侦探!”我沖她大喊,“我要用你的通用钥匙!” 我不得不沖她吼了两遍,然后转身朝她走去,她才反应过来,然后胆怯地抬起手,伸长胳膊举着钥匙,仿佛害怕我会把她的胳膊一起拽走。我从她手里勐地扯过钥匙,奔回六一七室,把钥匙插进门锁。锁闩咔嗒响了一声,我握着把手,转动了,门向内开了一条缝。我一把推开门,神经紧张,三步并作两步走进房间。 丹瑟尔就在十英尺外,站在沙发旁边的地毯中央,有点东摇西晃。他的脸色苍白,满脸污渍,眼圈很红,无神的双眼布满血丝,身上散发出一股浓烈的纯威士忌味道,沙发上翻倒着一瓶裸麦威士忌酒,混杂着火药的恶臭,让人反胃。 第29页 丹瑟尔的脚下仰面朝天躺着一个人,一条腿蜷着,两只胳膊放在胸前,正是弗兰克·科洛德尼。只需要看他一眼——他的姿势,他龇牙咧嘴的表情和空洞无神的双眼,交叉的双臂下面冒出的鲜血——就知道他死了。 丹瑟尔转过头看着我,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好像认出了我。“不是我干的,”他说,声音微弱而含煳,“万能的上帝啊,我没杀他。” 但是他右手拿着把手枪,枪口朝下,仿佛在对此提出异议。 西比尔·韦德的手枪,我这样想着,那把失踪了的点三八左轮手枪。 第10章 我小心翼翼地开口,慢慢说道:“把它放下,罗斯。” “什么?” “枪。把它放下。” 他顺着自己的手臂看过去,脸上满是困惑,仿佛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手里拿着东西。他打了个嗝,这声音在一片寂静中显得突兀而难堪。他的脸色一变,一下子把手枪扔到了沙发上,就像扔掉一件热得烫手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枪砸在一个靠垫上,扑通一声掉在那个翻倒的威士忌酒瓶旁边。 “这东西在他旁边,”他说,“我肯定是把它捡起来了。但我没杀他。” 我轻轻走过他身旁,肌肉依然紧张,双眼注视着他的面孔,拎着枪管把枪捡了起来。枪管还是热的。丹瑟尔一动没动,我后退两步回到门边,把手枪放进我的外衣口袋里,他依然一动没动。 当丹瑟尔开口时,他显得迷惑不解:“他在这里干吗?”他指的是科洛德尼,“他怎么会在这里?” “站在那里别动。”我沖他说,“别动。” 我回到走廊。那个女佣还没走,现在她不再是孤身一人,另外三个我不认识的人和她一起站在走廊尽头,瞠目结舌。我一边用眼角余光看着丹瑟尔,一边沖那个女佣喊道:“你叫什么名字,小姐?” “葛蕾塔。” “好,葛蕾塔,下楼告诉经理,六一七房间发生了一起意外,有人被杀。” 她的眼睛瞪得更大了。我听到她倒吸了一口凉气。 “跟他说我会叫警察。”我跟她说了我的名字,“但是别跟其他任何人说,只告诉经理。别离开酒店,警察可能会找你谈话。” 等她快步离开后,我重新回到屋里,关上门。门上装的是锁闩。不是那种带弹簧的,出门时在屋里按下锁钮,带上门就能自动上锁的那种;这种锁必须在门外用钥匙锁上,或者在屋里拧上锁闩。我锁上门,走近丹瑟尔,不过并未走得太近,因为我不知道他从这种茫然的状态中恢復之后会有什么反应。 他不再看地上的尸体,眼神转到沙发上的酒瓶子上。“我得喝一杯,”他说,“上帝啊,我非常需要喝一杯。” “别再喝了。”我说。 “我浑身发抖……” “别再喝酒。坐到那边的椅子上。” 那张椅子是仿维多利亚风格的。他坐在绒布椅面的边缘,双膝紧绷,胸口起伏,双唇颤抖,仿佛在努力克制自己不要呕吐。 他身后卧室的房门敞开着。我走了过去,朝里面张望。窗帘没拉,可以看到窗外的电报山和柯伊特塔【柯伊特塔,建于一九三三年,位于电报山顶,塔顶宽阔的视野可以三百六十度俯瞰旧金山市区及海湾的景色,是旧金山着名的地标建筑。】。窗户全都锁着。床铺皱皱巴巴,毯子被踢到了床尾一角。没看见其他什么东西。卧室里还有一扇门,那是卫生间,门开着,里面大部分空间一览无余,什么也没有。 房间里共有两部电话,其中一部放在沙发旁的茶几上。我往旁边迈了一步,拿起话筒,拨了“9”,打外线。我看了看手錶:十二点三十七分。也就是说枪响时大概是十二点三十分。 我拨通了高等法院,让总台帮我转兇杀案件侦察组埃伯哈特警官,他是我当警察时最好的朋友,现在依然如此,我们的友谊已经持续了三十多年。这一周以来我都没跟埃伯【埃伯哈特的暱称。】联繫过,所以我不知道他这个周末是否值班。如果他值班的话,事情就好办些了。 事情如我所愿。三十秒后,埃伯哈特接起了电话。我告诉他我现在在哪里,并把我所知的全部事情跟他说了个大概。我说完之后,他怒气沖沖,仿佛被咬了一口:“通俗小说大会上发生命案!又是你们这些杰出人物中的一员,你他妈的到底怎么回事?” “这不是我的错,埃伯。” “我说是你的错了吗?十五分钟后见,也可能得二十分钟。” 我耳边响起了“嘀嘀”的挂断音。我放下电话,看着丹瑟尔。他仍然双手紧握双膝,身子微微前后摇摆,双目紧闭,整张脸皱成一团。你几乎能够看出他所承受的痛苦,既有精神上的,也有身体上的。 科洛德尼的尸体就在旁边,身下是织着玫瑰图案的地毯。我走到旁边,单腿屈膝俯视着尸体,同时努力让自己保持冷静。每当碰到由暴力造成的死亡,我都会努力让自己保持冷酷无情。不用触碰尸体就能看出,他是近距离胸口中枪。烧焦的火药与鲜血混在一起,沾满他白色衬衫的前襟。在他身上我没看到其他伤痕。 第30页 我直起身子,在房间里巡视了一圈。没有搏斗的痕迹,没有什么东西被弄乱,也没有什么东西被弄坏,除了洒在沙发上的那瓶威士忌。正对着大门的墙上还有一扇门,与隔壁房间相连接。奥齐·米克的房间?我走上前去看了看。不用动把手就能看得出,门是锁着的。我凑到门框与门之间的缝隙上瞄了瞄,从那里可以看到两个门闩,一边一个,都插上了。都是锁闩的结构,跟大门上的类似。只不过这扇门不能从隔壁用钥匙打开。 丹瑟尔发出一种低沉、可笑的哭声。我转身望去,此刻他身子不再摇晃,而是一动不动地坐着,目光空洞,嘴角淌下一道口涎。他又开始发出那种声音,持续不停。我终于意识到,那根本不是哭声,而是那首熟悉的、没有调子的歌。 我没有烟 我一无是处 我身无分文 都他妈的去死…… 我走到他跟前,拍了拍他的胳膊。歌曲戛然而止,他眼皮翻动,双眼开始慢慢聚焦,仿佛刚从一段漫长的旅程回来。他的目光落在我的脸上,紧紧盯着我,眼含泪水,充满痛苦。 “跟我说说,罗斯。”我说。 “说?” “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我不知道,”他口齿不清,“不知道。” “告诉我你知道的事情。” “没什么可说的。我被巨大的声响吵醒了。然后又响起其他声音。我来到这间屋子,他就在那里。躺在地上,旁边有把枪。一开始我以为自己喝多了,酒精中毒引发了神经错乱,有东西凭空从墙里爬出来。上帝啊。” “你是说不是你让他进来的?” “不,不是我。” “那他怎么进来的?” “肯定是从什么地方弄了把钥匙。”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不记得了。我和本尼从酒吧回来以后我就回屋了。该死的血腥玛丽【西方一种着名的鸡尾酒,因颜色为红色,仿若鲜血而得名。】让我醉得很厉害。” “本尼是谁?” “大会上认识的一个傢伙。” “你一个人回来的?” “是的,一个人。肯定是睡过去了。” “一直在睡,直到被响声吵醒?” “是的。” “听我说,罗斯。”我说道,“我也听到枪声了,那时候我正好在外面的走廊里。之后没有人离开这间屋子,我进来的时候,屋里除了你没有别人。大门锁着,很可能是从里面锁上的。中间这道门也锁着,两边都锁住了。除非有人能从卧室窗户爬进爬出——当然这是不可能的,窗户也上了锁。你告诉我,怎么可能是别人杀了科洛德尼?” “不知道。”他一脸苦相,双手紧紧抵着太阳穴,“上帝啊,我的头要炸开了。” “警察也会这样盘问你的,这只是一个示范。” “不是我干的。我得跟你说多少遍?也许是他自己干的。自杀。” “当然。自杀的人特地死在你的房间里,而不是他自己的房间;自杀的人对着自己胸口开枪,而不是像大多数人那样对着头,自杀的人特地从西比尔·韦德那里偷来一把枪,而不是吃一瓶安眠药或者跳楼,因为这样更容易是吧?” “西比尔?”丹瑟尔说,“甜妞带着把枪?” “你不知道这件事,嗯?” 他发出一阵愤怒的声音,一半咳嗽,一半干呕:“走开。他妈的走开,行吗?” 有人在砰砰地拼命敲门。时间没过多久,不应该是埃伯哈特,那就应该是酒店经理。我绕到门口,问他是谁,有人答道:“保安人员。经理跟我在一起。” 我打开门让他们进来。那个保安名叫哈里斯,看起来就是那种老派酒店保安,好像我非常喜欢的《马尔他之鹰》里的鲍嘉【亨弗莱·鲍嘉(humphrey bogart,1899-1957),美国着名影星,曾出演《卡萨布兰卡》、《非洲皇后》等影片,奥斯卡奖得主,在《马尔他之鹰》中扮演侦探斯佩德。】。他个头不高,衣着整洁,一头灰发,优雅的双手,穿着一件非常昂贵的威尔克斯-巴氏福特专营店【威尔克斯-巴氏福特专营店(wilkes-bashford),旧金山联合广场商业中心业绩最出色的奢侈品专营店之一。】销售的套装。酒店经理里格比先生正像是欧陆酒店这种维多利亚风格的酒店经理:个子很高,严肃内敛,但现在一副焦躁恐惧的表情。他巨大的喉结上下颤动,一刻不停,好像绳子上不停抖动的悠悠球。 里格比没待太长时间。他面色惨白地看了一眼科洛德尼的尸体,听丹瑟尔唱了一阵“我没有”的曲子,对欧陆酒店的声誉问题发了一番感嘆,接着就去处理行政事务了。他走了之后,哈里斯向我询问事情的大致情况。我把经过讲给他听,不过省略了许多相关细节,这样便于他处理。他跟我一样,知道像我们这种酒店保安、私家侦探之类的人最好不要跟谋杀案牵涉过多。 不过他也四处检查了一下,跟我一样,看了一下门窗,但没有碰任何东西。他检查的时候我就站在墙边,留意着丹瑟尔的状况,一边等,一边向上帝祈祷我不在这里该多好。 第31页 哈里斯走出卧室,这时门外又响起了砰砰的敲门声。他打开门我听到埃伯哈特亮明自己的身份。随后,他们一群人走了进来,其中一个警察我认识,名叫克莱恩,还有两个穿便装的人,带着实验工具和照相器材。 埃伯哈特看起来非常疲惫。两只眼睛下面都有眼袋,脸上的稜角和线条也不像平常那样分明,仿佛这些容貌特徵都融合在了一起。我不禁怀疑他是不是哪里出了问题,还是仅仅由于加班过度。 他先用几分钟检查了一下尸体。随后,那两个实验室的年轻人开始着手工作,克莱恩刚问了丹瑟尔几个基本问题。埃伯哈特嘴角叼着一根破旧的菸斗,怒目瞪着我。 “你还好吧,埃伯?”我问他。 这句话换来恶狠狠的一眼:“活力四射。怎么了?” “你看上去很疲惫。” “是的,好吧,别管我看起来怎么样。这是公事。咱们谈谈细节——所有你在电话里面没说的细节。” “当然。不过有点复杂。” “跟你有关的事情都很复杂。” 我把过程全说了一遍,从星期四下午丹瑟尔造访我的办公室说起,一直说到我进屋之后的所作所为。埃伯哈特静静听着,没有打断,也没有变换表情。我说完之后他问:“就是这些?” “这是我所知道的全部情况。” “啊哈。好吧,在我看来情节烂俗。你的伙计丹瑟尔,那边那个,周四晚上闯进了那个叫韦德的女人的房间,偷走了手枪。今天他喝醉了,用这把枪杀了科洛德尼,因为那本叫《迷雾》的垃圾,而且他们以前就不合。”埃伯哈特耸了耸肩膀,“看来这次有所改变,是起简单的案子。” 当然,我心想,一起简单的案子,情节烂俗。丹瑟尔遇到了麻烦,三天来一直在为自己找更多的麻烦。不可能是别人杀了科洛德尼。不管怎么自我辩护,他的确有罪。但还有其他人憎恶科洛德尼,想要让他死。这种不舒服的感觉是为什么?丹瑟尔杀了他,就是这样。一起简单的案子…… 第11章 01 埃伯哈特很快把我赶出房间,命令我两个小时内不要离开酒店,以防他想再找我问话。走廊拐角处站了一位身着制服的警察,外边走廊也站了两个,不让围观者在这一片聚拢。电梯旁边还有一个警察,这会儿他跟一个人起了冲突。我朝大堂走去,听到他们俩提高了声调在争吵。 那个人是劳埃德·安德伍德。我还没看到他,就听出了他的声音,比平常更加狂躁:“我为什么不能去见罗斯·丹瑟尔?大家都在会议室等他,他的讲座已经开始了,他已经迟到四十分钟了。出什么事了吗?为什么你不肯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 “我什么也不能告诉你,老兄。”警察答道,“如果你想等一阵子,跟警官聊一聊的话,只要你保持安静,没问题。否则,回到电梯里去。” 我拐过走廊,朝他们走去。安德伍德马上就看到了我,一边沖我挥着一沓油印纸,一边跑过来拽住了我的胳膊。 “你从丹瑟尔的房间过来,是吧?”他说,“怎么了?这个警察什么都不告诉我……” “放松点,”我说,“冷静。” “但是出事了,我知道。” “是出事了。咱们去会议室吧,路上再说。” 我拖着他走向电梯,按了向下的按钮。警察看着我,一句话也没说,他看上去满脸厌倦。很快来了一部电梯,我和安德伍德走进去,我按了中二层。等电梯门合上,开始向下运行后,我开口道:“弗兰克·科洛德尼死了。” “什么?”他说,“什么?” “你没有听错。他在丹瑟尔的房间里被人杀了。” 安德伍德瞠目结舌:“死了?被人杀了?哦,我的上帝!怎么会这样?你的意思不是说丹瑟尔……” “看起来是这样,但也可能不是。现在断定发生了什么事还太早。” 电梯停下来,门开了。安德伍德还站在原地,看上去吓坏了,我不得不拉着他的胳膊把他拽了出来。他说道:“我该怎么跟大家说呢?他们都在那里等着,我得跟他们说点什么……” “你自己决定。不过别用‘谋杀’这个字眼,不要暗示是丹瑟尔干的。尽可能低调。” “低调……”他看起来惊魂未定,话语间满是沮丧不安,“这次大会毁了,你知道吗?”听起来仿佛这是我的错一样,“我们所做的一切工作,所有的时间,所有的金钱……上帝。” “是的。”我说。 “不只是今年一年——永远都毁了。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之后,我们怎么可能再举办大会?还有谁会想来?” 我不无恶意地说道:“至少弗兰克·科洛德尼不想再来了,这点可以肯定。” 会议室外的走廊里站了十来个人,抽着烟,低声聊天。从敞开的大门可以看到屋里的人,大部分也都站着。只有几个人坐着,凯莉是其中之一。屋内气氛躁动不安,大家都很不耐烦,彼此间谈论最多的话题就是墙上挂的钟。 第32页 我们走进会议室,安德伍德甩开我,径直走上讲台。我则走到了旁边的墙角。我一进门,凯莉就站起身,来到我旁边。博特·普拉科萨斯和沃尔多·拉姆齐也站了过来。 凯莉伸手抓住我的胳膊:“怎么了?丹瑟尔又喝多了吗?” “他是喝多了。不过还有更糟糕的事。” 安德伍德站到讲台上,对着桌上的麦克风,叫大家注意听。屋内吵吵嚷嚷的说话声渐渐消退,然后一片寂静,有人伸长了脖子向前张望。我看到人群中有西比尔·韦德,还有奥齐·米克,我紧紧盯着他们。没有看到伊万·韦德,也没有看到吉姆·博安农。 “非常遗憾,我要宣布一件悲剧。”安德伍德冲着话筒说道,“弗兰克·科洛德尼……在酒店内身亡。” 不出所料,这个消息让全场听众大为震撼。喧嚣声顿起,人们带着难以置信的神态互相张望,几个坐着的人勐然站了起来,就像盒子里弹出的小丑那样。我还在观察西比尔·韦德和奥齐·米克。除了脑袋轻轻颤抖了一下,米克没有任何反应。但是西比尔的反应则非常明显,经歷了一系列变化。她先是僵住了,瞪大眼睛,张开了嘴,随即她合上嘴,伸手摸了一下脸颊上的淤青,那里涂了些化妆品遮盖,然后,她放下手,身体不再僵硬,嘴角微微扬起,好像露出了一丝冷笑,最后她的整个身体都放松下来,滑进了椅子里,通常人们放松紧张的心情后就是这样子。所有这一系列举动不过六七秒钟。 凯莉的手紧紧抓住我的胳膊。我听到她低低地叫了一声“我的上帝!”,于是把目光从她母亲转到她的身上。她的表情中既有震惊,又有恐惧,眼里写满疑问。拉姆齐和普拉科萨斯也非常震惊,他俩都不确定是该关注安德伍德还是该关注我。 人们沖安德伍德大声嚷嚷,希望得到更多信息。他只是不断重复:“我不知道任何细节。这件事和罗斯·丹瑟尔有关,已经叫了警察。他们就在楼上。我只知道这么多。” “但是你知道更多,对吗?”凯莉对我说,“科洛德尼怎么了?” “他中弹身亡,在丹瑟尔的房间。” “中弹身亡?你是说谋杀?” “警察是这么认为的。”我不会告诉她科洛德尼是被西比尔丢的那支枪射杀而死的,最起码不会当着普拉科萨斯和拉姆齐,以及周围这么多人的面。 拉姆齐问道:“是丹瑟尔干的吗?” “可能。他说不是,但事发后几秒钟,我只看到他一个人在尸体旁边。听到枪响的时候我已经在走廊里了。” “可是为什么?”普拉科萨斯问道,“罗斯为什么会干这种事?” “他不太喜欢科洛德尼。他以为科洛德尼是《迷雾》勒索案的幕后主使。” “这并不算是个充分的谋杀动机。” “如果这个人烂醉如泥,本身又有暴力倾向的话,就有可能。” “我觉得有可能。但是上帝啊,冷血的谋杀……” 安德伍德又宣布说,今天剩下的安排全部取消。他说这话时,看上去非常痛苦。喧闹的人群缓缓散去,离开了会议室。只有奥齐·米克还坐在椅子上,他是屋里唯一坐着没动的人。透过角质框架眼镜,他那双鸟儿般的眼睛凝视着讲台左边某处。一片混乱当中,他显得完全漠不关心。我怀疑他是不是也喝醉了,或者出于某种私人的原因,正在品味科洛德尼的死亡。我还记得周四晚上他们两人曾经恶语相向。 我对拉姆齐和普拉科萨斯说:“你们最好别到处走,警察可能会找你们其他人谈话。” “我没打算去别处。”普拉科萨斯说。 “我也是,”拉姆齐说,“除非去酒吧。” 凯莉刚才跟西比尔说话去了。我沖她打了个手势,让她等我一下。看到她点了点头,我转身朝一排排空椅子走去,米克就坐在那里。我走到他跟前之后,他抬起头,看着我,眨了眨眼。他的眼神中有几分浅浅的宿醉意味,但他口中散发出薄荷清新剂的味道,而不是威士忌。 “嗯,”他说道,“侦探先生。” “科洛德尼身上发生的事真可怕,不是吗?” “是吗?” “你不这样认为?” “如果我对他表示同情,那我就是在撒谎。我恨他。” “为什么?” “他就是那种让人憎恨的人。”米克说着,耸了耸肩,“你要知道,所有的通俗小说帮成员都恨他。是丹瑟尔杀了他吗?” “你为什么觉得他是被杀的?” “不是吗?” “可能吧。星期四晚上你和科洛德尼在吵什么?” 这个问题引来了一丝闪避的神情。“星期四晚上?” “在鸡尾酒会上。你跟他吵了一架。” “我们吵架了吗?我不记得了。” “你们当然吵架了。他警告你离他远一点。” “是吗?” “这是因为你威胁过他吗?” “我没有。我为什么要威胁他?” 第33页 是啊,我心想,为什么? 我说:“警察很快会来找你谈话,米克。也许跟他们在一起你会更加配合一点。” “也许我会,”他沖我咧嘴笑了,“也许我不会。” 我转身回去找到凯莉——西比尔已经不见了——我们两人走出会议室,来到走廊。她问道:“你为什么要跟米克聊天?” “因为我觉得他心里藏着秘密。” “什么秘密?” “我还不知道。对于科洛德尼的死,西比尔说什么了吗?” “没说什么。她看上去有点蔫蔫的。” 更确切的词语应该是“放松的”,不过我没有纠正她。 电梯前面挤满了等待的人,于是我们选择了楼梯。到大厅之后,我走到前台,看到那个严肃的经理——我已经忘了他叫什么名字——正跟那个保安哈里斯说个不停。我告诉他们,如果埃伯哈特警官找我的话,告诉他我在花园咖啡厅。哈里斯说“好的”,而那个严肃的经理沖我严肃地点了点头。他看我的样子仿佛我也是给他们酒店带来丑闻的人之一。 目前为止,大堂看起来还没有受到丑闻的影响。他们肯定是从内部员工入口把警察领进来,乘着员工电梯上楼的。有关命案的传言尚未在酒店住客和工作人员间传开。一些大会人员三五成群地走来走去,看上去紧张而神秘,不过好像没人注意到他们。我和凯莉走到咖啡馆,找了张靠后的桌子。我们什么也没说,先点了咖啡。 “你准备告诉我细节吗?”凯莉问道,“还是我得等着看报纸的报导?” “我会告诉你我所知道的事情。”我答道,并且照做了。我没提那个杀人工具就是她母亲失窃的左轮手枪,不过我大概已经暗示了这一点。她仿佛也意识到了,让我坦白是否如此,于是我承认了。 她说:“这么说是丹瑟尔偷了那把枪。” “如果是他杀了科洛德尼,那肯定就是了。” “为什么你说‘如果’?你刚才不是告诉我屋里所有的门窗都从里面锁着,而你听到枪响后几秒钟之内就赶到了那里?他肯定就是杀人兇手。” “看起来是这样的,但我还是有点怀疑。” “为什么?” “他的样子和他所说的话。他喝醉了,一个醉鬼很难把谎话说得让人信服。” “跟所有证据相比,这点微不足道。如果丹瑟尔是无辜的,科洛德尼怎么可能死在他的房间里?” 我摇了摇头。 “还有谁可能这么干?” “任何人都有可能,我觉得。” “你的意思是说通俗小说帮的某个成员?” “呢,就是这么回事。” 她的额头皱起几道皱纹:“你不是想到了西比尔吧?” “不是。”我说,但有可能是西比尔。她说手枪被偷可能是撒谎。那个小偷也许是在找别的东西,而她把枪藏在了别的地方,打算用它解决掉科洛德尼。但问题是,为什么?她的动机是什么?同样的推理也可以用在伊万·韦德和别的通俗小说帮成员身上。他们中的任何一员都可能犯罪,如果你挖得足够深,也许能找到不止一个合理的动机。但如果要让这种假设合理,那就意味着必须排除丹瑟尔身上的嫌疑,给凯莉刚才提出的问题找到一个答案:如果丹瑟尔不是杀人兇手,科洛德尼怎么可能会在那间紧锁的房间内中弹身亡? 咖啡端了上来,凯莉把玩了一会儿她的杯子,我们俩都沉默不语。过了一会儿,她说道:“我觉得我应该去找西比尔,跟她再聊一聊。还有我父亲。” 我点了点头:“今晚咱们一起吃饭吗?” “如果我说不,你不会认为我是在拒绝你吧?” “不会,除非你的确就是这个意思。” “我只是没心情,发生了这样的事。明天或星期一,好吗?” “好的。” “不过如果你愿意的话晚上可以给我打电话。我在家。” 我说我会的。她走了以后,我坐在那里,喝着咖啡,思考了一会儿,但没理出什么头绪。十五分钟之后,我觉得自己坐够了,付帐走人,四处熘达了一会儿,去了书市。书市也关门了,我又走了回来。 回到接待处,我看到埃伯哈特在桌子那里,怒视着那位面容严肃的经理。我一走过去,怒视就转到了我的身上,仿佛一块黑云笼罩着我。不知怎么的,这让我想起了曾在一本通俗小说里看到的最糟糕的一句话:“先生,我将唿风唤雨,把你洗透。” “你到底去哪里了?”他咆哮道。 “在大堂里走了走。怎么了?” “你说你他妈的会在咖啡馆。你觉得我除了捉迷藏没别的事干了吗?” “放松点,埃伯,好吗?” “是的,放松点。去死吧。听着,我的事儿办完了,就我所知,你也一样。明天或后天来法院签一份声明。” “当然。丹瑟尔怎么样了?” “什么怎么样了?” “他会被起诉吗?” 第34页 “你到底在想什么?他当然会被起诉。他罪证确凿,你知道的。” “他认罪了吗?” “他们大部分人会认罪吗?这件事是他干的,就是这样,别想再从这件事里面整出什么重大秘密了。回家去,让你的大屁股离麻烦事远点。” “我没有自己去找麻烦,埃伯。” 他哼了一声,转过去怒视着电梯。 我没有理由继续在酒店里转悠了。此外,酒店庄严优雅的维多利亚品位让我感觉有点压抑。我走出酒店,去街区那头的车库取车,穿过城市回到太平洋高地。一路上,我想起埃伯哈特的奇怪举止,感到非常困惑。他常常脾气暴躁,但今天他的坏脾气背后没有一丝温情。他身上压着某种沉重的东西,除非找出来是什么,否则我不会满意。 快到晚饭时间了,我在联合广场一家店停了下来,那里的比萨做得很好吃。我点了一份义大利辣香肠比萨,加双份芝士。回到住处,我打开一瓶施立茨啤酒,坐在窗前吃比萨。我透过窗户看着湾区,落日的余晖让马林岬的群山沐浴在一片柔和的红色光芒里。这景象让我陷入了沉思,也让我意识到屋里是多么安静和空旷。 我走进卧室。今天早上凯莉坚持整理了床铺,这张床从来没有这么整洁过。整间屋子都非常整洁,焕然一新,看起来相当不错。我坐在床上,拨了凯莉的电话。电话响了十声,没人接,于是我放下了听筒。 为了打发时间,我决定看会儿书。不过我没从书架上拿通俗小说,而是把从办公室带回来的《迷雾》的手稿扒了出来,又看了一遍。我从头看到尾,跟第一次看这篇东西时一样,没有得到一点启发。不过我放下手稿时,脑子里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这些年来,我常常会遇到类似的情况,我知道这是内心深处某种意识想要破茧而出:我肯定忽视了这本小说中的某些内容——情节、风格,或者其他什么。 我又看了第三遍。但不管那是什么样的意识,始终不肯现身。逼它出来是没用的,它最终会自然而然地出现。 该死,屋里太安静了,我打开了可携式电视机。我很少这么干,但现在只希望屋里有点声响。过了一会儿,我走进卧室,又拨了一遍凯莉的电话,还是没人接。床头柜上的钟表显示已经十点多了。她跟我说她今晚在家,我心想,她在哪里呢? 她在别的地方。她是个成年人。如果她星期六晚上想出去过夜的话,没必要告诉你。你怎么了?在这里晃来晃去,好像得了相思病。你已经五十三岁了,上帝啊。去睡觉,为什么不去睡觉?你这个老东西,你。 我去睡觉了。 但我没有马上睡着,该死的床也显得空空荡荡。我还能闻到另一只枕头上留着她身上甜甜的香水味道。 02 我梦到自己在一间屋子里,六七个人在打牌。全都是通俗小说里面的私家侦探:卡尔马迪、迈克斯·拉汀、瑞斯·威廉士、吉姆·贝奈特,都是最棒的私家侦探。拉汀想知道我觉得自己是怎样的侦探,他的声音听起来好像凯莉。我说我是私家侦探。卡尔马迪说:“不,你不是,你不能跟我们一起打牌,因为你不是我们中的一员。”我说:“我是,我是跟你们一样的私家侦探。”贝奈特说:“私家侦探不会爱上比自己年轻的女人,因为他们不是猥琐的老头子。”我说:“我没有爱上她。”威廉士说:“你个老东西,你。”然后电话在我耳朵旁边六英寸的地方铃声大作,终结了这段荒谬的梦境。 我从床上坐起来,揉了揉眼睛,直到能够看清楚錶盘。八点四十分。迎接新的一天,我一边想,一边摸索着把话筒拿到耳边。 一个我不认识的男声,问是不是我。我确认之后,他说:“我叫阿瑟·佩奇菲尔德。我是指派给罗素·丹瑟尔的公设辩护律师。” “我能为你做些什么,佩奇菲尔德先生?” “恐怕你不能为我做任何事情。我是代表丹瑟尔先生打的电话,他想尽快见到你。” “他想,呢?” “是的。”佩奇菲尔德说,“我跟他说私家侦探能帮他做的事情非常少——无意冒犯——但他坚持说你是他的朋友。” 我当然是。我想了想,问道:“他还在高等法院?” “当然。就算可以保释,他也支付不起保释金。”他顿了一顿,“我建议他认罪,你知道。” “丹瑟尔说什么?” “他说不。”佩奇菲尔德说,“他声称自己是清白的。” “跟他说我十点左右到。”我说完,挂断了电话。 我又坐了一会儿,彻底清醒了。好吧,我跟自己说,你知道会是这样。你的确知道,不是吗?你很快就同意了。尽管证据充足,但这个可怜的混帐的确有可能是清白的。跟他谈谈有什么不好呢?你能为他做的事情不多。佩奇菲尔德可能是对的,但至少你可以听听他准备说些什么。 然后我不无嘲讽地暗自寻思:一个老傢伙,一个害相思病的傢伙,一个酗酒的前通俗小说作家的兄弟。自称私家侦探。卡尔马迪、拉汀,还有其他那些人想把你踢出真正的私家侦探的阵营,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吗? 第35页 第12章 高等法院是一座雄伟宏大的灰色石质建筑,坐落在布莱恩特街,位于市场街南面,离贫民区和田德隆区也不远。这座建筑看起来就是一副高等法院的样子。你可以把所有的标志都去掉,然后从艾奥瓦州或新罕布夏州乡间随便找个人过来,问他这是什么地方,他会在两秒钟内给出你正确答案。在阴沉沉的日子里,这座建筑显得更加庄严肃穆,而今天就是这样一个阴沉沉的日子。晚上雾气瀰漫,颳起了凉风,将之前美丽的夏日气氛一扫而空。 今天是星期天,布莱恩特街上还有空余车位。我把车停在半个街区之外,沿着马路走到高等法院,进了门,乘电梯上到顶层拘留室。我填了一张表,一个值班警察拿着表走了,足足过了十分钟才回来。五分钟之后,他领着我通过一道金属检测器,来到访客室,坐在一间隔开的小房间内。又过了三分钟,丹瑟尔被带了进来。 他穿着本市为囚犯提供的那种橙色套头衫,这件衣服穿在他身上显得非常不协调。他走路的样子充满了痛苦,从他的眼神可以看出他正备受煎熬。他的眼白浑浊,布满血丝,棕色的瞳仁显得眼泪汪汪,看起来就像是鸡蛋之类的东西坏了,正在慢慢腐烂。坐下时,他哆嗦了一下,手掌用力抵着太阳穴,愁眉不展。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透过铁丝网,我看着面前这个惊恐不安的男人,他因为宿醉而显得行动迟钝。 “谢谢你赶过来。”他说道,声音嘶哑、脆弱,“我不确定你是不是会来。” “我觉得我欠你许多人情。” “那个烦人的佩奇菲尔德跟你打电话说了什么?” “没说什么。只说他想让你认罪,但你不肯。” “他妈的。我没有杀科洛德尼,为什么要认罪?‘承认有罪,求得轻判,’他说,‘他们会判你二级谋杀,最多不过在监狱蹲六七年。’上帝啊!” “形势对你不利。罗斯,你知道。” “我不介意形势怎样。我不是杀人犯。” “昨天你醉得厉害……” “我的确喝醉了。我这一辈子喝醉过一千次,但我永远不会杀人。我为什么要杀科洛德尼?我没有任何动机。” “警察肯定认为你有动机。” “当然——那本垃圾《迷雾》。他们说我找了个藉口把科洛德尼骗到我的房间,然后开枪杀了他。他们在科洛德尼的房间里找到了一台印表机,跟他放在我口袋里那张纸条上的字体相符,所以他们知道他就是敲诈案的幕后主使。有人跟警察说了我俩在酒店酒吧里的冲突,还说我们从前就有矛盾。这就是警察需要的全部东西。” “在酒吧时你的确打了他。”我说。 “是的,没错。但跟某人打架和开枪打死他差别很大。” “那把枪呢?你以前从来没见过那把枪?” “没有。警察认为我从西比尔那里偷了这把枪,可这纯属疯话。我从不知道她有枪。她为什么要带着把枪?” “她说她带着枪是为了在她的讲座上演示用。不过也许会有其他原因。” “什么原因?” “我觉得你也许能告诉我。”他摇了摇头。 “你周五晚上有没有跟她聊天?跟她发生争执?” “没有。我能跟她发生什么争执?” “可能是那种让你失去理智的争执,于是你就打了她一巴掌。” “你疯了吗?我永远不会动西比尔一根指头。” “有人在周五晚上打了她,她脸上的一块淤青足以证明。” “科洛德尼。”丹瑟尔说。 “为什么是科洛德尼?” “他是那种人,打女人。四几年的时候他就打过一个跟他上床的言情小说作家,在一次通俗小说大会上,当着所有人的面,就因为她跟别人说笑。伊万·韦德为此给了他一拳。伊万是个浑蛋,但他尊重女性。” “可科洛德尼为什么打西比尔呢?” “也许西比尔对他说了什么他不爱听的话。他也压榨她的钱,就跟对待我们其他人一样。” “我知道这些事。但这还不够,杀他得有更明确的动机。你知不知道西比尔或者别人有这种动机?” “不知道。” “也许是因为四几年时候的事情?” “那时也好,现在也罢,我怎么可能知道科洛德尼和其他人之间发生的事?再说我都三十年没见过他了,看在老天爷的分上。我也差不多从没见过其他人。” 他提高了嗓门,叫声刺耳。站在丹瑟尔背后墙边的警卫沖我们皱起了眉头。我说:“放松点,罗斯。我在听你说话,我愿意假定你是无罪的。我跟你站在一边。” 他舔舔起了泡的嘴唇,内心的恐慌慢慢沉淀下来,但很明显仍需要拼命控制住自己。宿醉毫无助益。他不停地搓手,正是神经受到严重刺激的表现。 我说:“枪杀案发时其他人都有不在场证明吗?” 他重重地点了点头:“警察是这么说的。” “毫无破绽的不在场证明?” 第36页 “他们没跟我说这个。不可能都有吧,不是吗?” “希望如此。咱们重新回顾一下昨天发生的事情。你今天有没有记起更多东西?” “想起了一些事,是的。我在脑子里过了十几遍了。” “好的。你去喝了杯血腥玛丽,跟大会某人……” “本尼。他叫本尼什么什么。” “本尼,好的。你什么时候回去的?” “我不确定。大概十一点,我觉得。” “然后呢?” “我们分手之后,我就上楼回了房间。” “一路上你跟什么人说话了吗?” “没有。我记得我敲了敲奥齐·米克的房门,看他会不会请我喝一杯。但他不在屋里。” “你进屋之后有没有锁门?” “我不记得了。” “屋里有没有人?” “肯定没人。为什么这么问?你觉得我进去的时候可能有人藏在屋里?” “有可能。不过就算有人在,或者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你也不会注意到,因为你喝醉了。” “是的。醉得一塌煳涂,什么也注意不到。” “你进屋之后直接进了卧室吗?” “我不记得了。” “或者你先坐下喝了一杯?” “呃,没有。” “为什么你这么肯定?” “因为我屋里一滴酒也没有。” 透过铁丝网,我沖他皱了皱眉头:“你沙发上那个酒瓶呢?你记得吧?” “记得。”他说着,也沖我皱了皱眉头,“一夸脱裸麦威士忌。” “如果那瓶酒不是你的,怎么会在那里?” “我不知道。” “你确定不是你带上去的?” “非常确定。我不喝裸麦威士忌。那是一种东方烈酒。” “通俗小说帮里谁喝裸麦威士忌?” 他撇了撇嘴:“我知道的唯一一个就是科洛德尼。过去他只喝这个。” “嗯,那有可能是他带过去的酒。但为什么?首先,他为什么要去你的房间?如果不是你让他进去的,那他是怎么进去的?” “不是我让他进屋的。也许他从别的地方弄了把钥匙。” “有可能,但这还是解释不了为什么他会在那里。” 丹瑟尔摇了摇头,一副十足的惨相。 “昨天早上你跟本尼喝酒之前见过科洛德尼吗?” “没有。” “你回到酒店之后他在附近吗?” “不在。” “那你最后一次见到他是什么时候?” “星期五晚上的宴会上。” “你跟他说什么了吗?” 他把指节压在鼻樑骨上,想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我那时喝得醉醺醺的。我的经纪人想谈的一笔生意黄了。我还在为科洛德尼偷偷放在我兜里的那张纸条生气。我跟他说,让他当心点,否则我会收拾他……”他勐然顿住,意识到这句话的问题。片刻之后,他说道:“上帝啊。”随即失态地捂住了嘴。 “我想,不少人听到了这句话?” “不少。博安农、拉姆齐、奥齐·米克都在旁边。他们中的某个可能跟警察说了这件事,但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没打算威胁他的生命。” 我问道:“当时科洛德尼说了什么?” “他什么也没说。他走开了。” “那天晚上你跟他还有什么接触吗?” “没有。他没在宴会上待多久。” “咱们回到昨天。你说枪声把你吵醒了。” “是的。声音真他妈响。” “当时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不知道。我还醉着。” “但你马上就起床了。” “过了几秒钟。我不太确定。” “你还听到别的声音了吗?” “有声音。我觉得。” “在你进客厅之前?” “是的。” “什么声音?” “就是普通的声音。一声叫喊,或是别的,然后又响起其他声音。我脑子很乱,记不太清楚。” “好,几秒钟之后你进了客厅。你看到了什么?” “科洛德尼躺在那里,死了。” “其他呢?有没有别的动静,不对劲的地方?” “没有。” “然后你干了什么?” “我猜我捡起了那把枪。真他妈蠢极了,可我就是这么干的。然后你就开始砸门,跑了进来。就这些。” “我希望是这样的,罗斯。”我说,“我希望你把事情都告诉我了,每一句都是真话。如果我发现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我就不干了。” 他精神微微一振:“你会帮我?你会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会尽我所能,只要警察不反对。但别期待什么奇蹟,我没那么厉害。” 第37页 “你当然有那么厉害。我见过你在柏树湾是怎么干的,我看过报纸上登的你办的其他案子。如果有人能救我出去,那个人就是你。” “我会尽我所能,”我重复了一遍,“但我不能给你什么承诺。” “我一分钱也没有。”他说,“你知道的。但如果你把我救出去,我一定会想办法付你钱。我是认真的。我会的。” “这件事我们以后再说。”我站起身,“我会告诉佩奇菲尔德我要帮你,这样他就不会一直逼着你认罪了。” 我起身离开,把这个乞求帮助的人留在了铁丝网后面,乘电梯下到办公区。值班的重案组警官中有一人正是克莱恩。我问他埃伯哈特今天来了没有,他跟我说来了,就在办公室。“不过他情绪很差,”克莱恩说,“如果你去找他的话,他很可能会找你的麻烦。” “我去碰碰运气。不过,他究竟是吃错什么药了?” “我不知道。这一星期以来他都是这个样子。” 克莱恩帮我打了个电话。隔着办公桌,我都能听到电话那头的咆哮。克莱恩告诉我得等一会儿。我等了二十分钟,办公室里基本没什么事。后来,埃伯哈特打来电话,让我进去。 他的办公室里瀰漫着蓝色的烟雾,热得可以种温室作物。办公桌旁的可携式加热器开着,而大楼里的供暖系统也在运行。埃伯哈特卷着袖子,埋头于一堆乱七八糟的纸张中,嘴里叼着一只疤痕累累的苹果形石楠木菸斗,正在吞云吐雾。他面颊上满是灰色胡楂,衬衫皱巴巴的,胸前沾着污渍,领带歪歪扭扭。他的脸依然如我昨天看到那样疲倦松弛,眼袋更加明显,仿佛昨天晚上睡得太少,或是通宵未眠。 我一关上门,他就开口道:“给你十分钟,不能再长。我今天的案头工作真他妈的多。” “当然。你干吗把这里弄得这么热?” “这里不热。” “屋里肯定有八十华氏度,埃伯,还开着个加热器。” “这是我的办公室,我乐意把这里弄多热就弄多热。” “你还好吗?” 他从嘴里拿出菸斗,用菸斗柄指着我,怒目以对:“你来这里是有原因的吧?如果你只想问这些蠢问题,就他妈的出去。” 他让我感到有些不安。但如果逼问只会让他把嘴合得更严。埃伯哈特不是那种会被人逼问出答案的傢伙。 我走了过去,在他桌子前面的椅子上坐下:“我来这里是为了罗斯·丹瑟尔。” “克莱恩拿着你的证词,你在上面签个字。” “我签过字了。我指的不是那个。” “那是什么?” “我刚才去楼上跟丹瑟尔谈了一下。”我说,“他发誓说不是他杀的弗兰克·科洛德尼。” “那么?” “我相信他,埃伯。” “我就知道会是这样。”他把菸斗重新放进嘴里,一边咂着菸嘴,一边发出愤怒的嘟嚷。然后他说道:“我猜你是想获得许可,自己去调查。” “我就是这么想的。” “有时候你真的很烦人,知道吗?”他以前跟我说过这种话,说过很多次,但是这一次,话语里流露出的是真真切切的憎恶。“总是跟谋杀案掺和在一起,总是扮演胜利者的角色,就跟你那些噁心的杂志里面的私家侦探一样。每次你在周围转来转去找人帮忙的时候我就得冲上去。你以为我喜欢这样吗?我干这份工作已经够头疼的了,更别提每次还被你绊得东倒西歪。” 我什么也没说,只是坐在那里,看着他。 “噢,真该死。跟你说又有什么用?你根本就不听。” “我现在在听。”我说。 “当然了。好吧,听我说,丹瑟尔是有罪的,铁证如山。并且,正是你的证词得出了这个结论。” “那是间密室。”我说。 “对,那是间密室。首先,丹瑟尔的房间在六楼。窗户都从里面锁上了,外面什么都没有,就是一面墙,还有空气。门外是一道小走廊,你进屋的时候门是锁着的。跟奥斯瓦尔德【即前文提到的奥齐。奥齐为奥斯瓦尔德的暱称。】·米克的房间相连的那道门两边都锁着。你跟那个女佣站在外面的走廊上,两边都看得一清二楚,而且你们两个都发誓说那声枪响是从丹瑟尔的房间传出来的。不到一分钟之后,你沖了进去,看到丹瑟尔手里拿着枪,旁边的地板上躺着一具尸体。好吧,聪明的小子,来告诉我他怎么可能是无辜的,怎么可能是别人宰了科洛德尼。” “我没法告诉你是怎么回事。除非其中一扇门藏着某种机关……” “好,你可以这么想。不过实验室的小伙子检查过了,两扇门都关得很严,门锁很结实,没有损坏的痕迹。他们都愿意打包票,就算有时间,也没人能完成小说里那种新奇的把戏,比如说在插销上绑根绳子之类的,更何况根本没有时间。你觉得这是一起非同寻常的谋杀?见鬼吧。这就是一起冲动杀人案,跟百分之九十的命案一样。可能有预谋,这将由法院判定,但你别他妈的想弄出一起不可能的犯罪事件出来。” 第38页 “我不想这样,”我说,“我只是想指出几种角度。假设兇手——为了讨论方便,假设不是丹瑟尔,而是其他人——从丹瑟尔屋里出来,熘进了对面的六一九室。时间足够,从我听到枪声到我跑到走廊拐弯处至少有十秒钟。” “噢,当然了,对。丹瑟尔在屋里跟他挥手告别,等他走了之后再把门锁上?” “如果那个兇手有钥匙呢?用钥匙的话,可以从外面把房门锁上。” “是啊。十秒钟之内,他走出房间,锁上门,然后消失不见。他去哪里了,聪明人?六一九房间没人,也没有丢过钥匙,房门也没被损坏。外面走廊里站着那个女佣,还有一堆人,所以他不可能从他们身边经过。你觉得他有可能在那个储物间里藏两个小时,等到没人看着的时候再熘走吗?” 我举起双手,掌心对着他:“好,我被说服了。但是,丹瑟尔的房间是不是有一把备用钥匙呢?也许就在科洛德尼的身上?” “没有。他身上唯一的一把钥匙是他自己房间的钥匙。他在丹瑟尔的房间里是因为丹瑟尔让他进去的。” “嗯,未必。也许他收买了什么人,让他用万能钥匙把自己放进去。比如说,那个女佣。” “瞎扯。我们查过这个女佣,她在这家酒店已经干了二十五年。在欧陆酒店这样的豪华酒店,一个人如果不诚实的话,根本待不了这么长时间。” “那就是别的什么人。问题是,丹瑟尔出现的时候,科洛德尼很有可能已经在屋里了。” “要是这样就见鬼了。” “为什么不能?埃伯……” “有两个原因。”他用菸斗柄指了指我,“首先,枪响十五分钟前,那个女佣敲过丹瑟尔的门,因为到她进屋打扫卫生的时间了。没人回应,她以为屋里没人,就用万能钥匙开门进去了。但她发现丹瑟尔醉倒在卧室里,于是又出来了。她在屋里的时间足以让她看清客厅没有人,卫生间的门开着,里面也没有人。如果你说可能有人藏在床底下,那我真得笑死。” “她有可能说谎。”我坚持说。 “她为什么要说谎?” “只是一个想法。我过去之前她在走廊里待了多久了?” “大概半分钟。她刚从走廊拐角旁边那个房间出来,六二一房间。” “她看见什么没有,或是听见什么?” “没有,然后你来了,枪响了。听着,别他妈的管这个女佣。她说的话非常可靠,这事跟她无关。”他又勐戳了一下菸斗,“没人藏在丹瑟尔的房间里的第二个原因是:科洛德尼死了以后他怎么出来呢?你觉得这个虚构的兇手会怎么干呢——挥一下魔法棒,消失于无形?” 屋子里的烟味让我的肺难受起来,我觉得胸口发紧。我已经两年没抽过烟了,不能再忍受菸草的味道。我想站起来,打开窗,放进来一些外面的空气。但如果这么做的话,恐怕只会让埃伯哈特的敌对情绪更加严重。 我说道:“丹瑟尔跟我说,科洛德尼死的时候其他通俗小说帮的人都有不在场证明?” “对。”他答道,脸色很难看,“通俗小说帮。一群祖父级的人物,起这么个傻得要死的名字。这里面哪有一点庄重肃穆。” “他们想出这个名字时还很年轻。” “通俗小说作家,”他说,“私家侦探。呸。” “埃伯,你能告诉我不在场证明的事情吗?” “不能。听着,我已经受够你的问题了。” “如果这些不在场证明不那么严密的话,就意味着有人能在几分钟内熘走。也有可能是有人在撒谎,想要保护其他人……” “你没听到吗?” “你看,埃伯,我只是……” “我说,够了!”他一下子将菸斗摔到了桌子上,菸灰和没燃尽的菸草撒在那一摞文件上面。“你的时间到了,该死的,出去!别再来乞求这些免费信息。我受够了你那张该死的义大利移民面孔。” 除了不在场证明的问题之外,我本来还想了解一下别的事情:他们在科洛德尼房间里发现的印表机,以及丹瑟尔房间里的那瓶裸麦威士忌。但埃伯哈特情绪相当糟糕,血液都冲到了脸上,如果激怒他的话只会让我也变得难受。他那些伤人的话语已经触及了我情绪的底线,特别是“该死的义大利移民面孔”那句话。三十年来,我们互相说过很多侮辱对方种族的话语,可这是第一次在话中带着恶意。 “好,”我说,“我这就走。可能过几天你会恢復人形,然后重新做回朋友。如果是这样,告诉我。” 我起身一把推开椅子,绕过去,走到门口。我的手刚握住门锁,就听见他说:“等一等。”这次声音平静了许多。 我转过身:“怎么?” 他脸上的怒气慢慢消散,坐在那里,耷拉着双肩。不过一转眼的工夫,他仿佛一下变老了,疲惫不堪,神情恍惚。他终于放下了防备,我眼前看到的是赤裸裸的痛苦。 “黛娜离开我了。”他说。 第39页 这是一句平铺直叙的话语,毫无抑扬顿挫,但句子里的感情如此沉重,我只觉得嵴背一阵发凉:“噢上帝啊,埃伯……” “上周日。一个星期前的今天。我去烛台体育场【烛台体育场位于旧金山东南角,自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至二十一世纪初为旧金山巨人棒球队的主场。】看完巨人队的比赛,回到家,她所有的行李都打好了包。” “为什么?” “我们结婚二十八年,并非十全十美,但是大部分日子都很美好。我以为这是一场不错的婚姻,我觉得自己是一个好丈夫。”他深深吸了口气,捡起菸斗,愣愣地看着它,“我想她是有了外遇。” 我努力不让自己畏缩:“她这么跟你说的?” “没说这么多,但有这方面的迹象。三四个月了,一些小事,一些小的信号。她不告诉我她要去哪里。她只是说这段婚姻出了问题,她要诉讼离婚。‘对不起,埃伯。’她说着,走出了门。二十八年,结果就一句‘对不起,埃伯’,就走出了门。” “你……知不知道是谁?” “不。这有什么关系?我想,好吧,她有了外遇,我不喜欢这样子,但我能够接受。我自己也有过一两次出轨,我从没跟你说过,但我有过。黛娜也是,有过一次,很久之前。她跟我说了,说了所有的事情,我原谅了她,我自己走上岔路那两次我也告诉了她。一段美好的婚姻,该死。曾经非常美好啊。” “也许她会改变注意,回来……” “这次不会。她走了。结束了,完了,走了。但我还爱着她,你知道吗?我还爱着这个婊子。” 我什么也没说。能说什么呢? 他抬头看着我——身材魁梧、冷静坚强的埃伯哈特,如同直布罗陀海岸线上坚实的巨岩。在他的眼中,我看到了无声的乞求,和不久之前我在丹瑟尔眼中看到的一模一样。 “我该怎么办?”他说,“我他妈的究竟该怎么办?” 第13章 01 一点钟,我从那间烟雾缭绕、燥热难当的房间里出来,离开高等法院,走进午后的寒风中。我取了车,开到第六大道,转向市中心前往欧陆酒店。屋里的热度和菸斗气味混杂在一起,让我头疼不已,而埃伯哈特告诉我的事情让我感觉更加糟糕。沮丧的情绪在我心中瀰漫,如同头顶翻滚的浓雾一般沉重压抑。这种低落的情绪在我心中已经积聚了一段时间。 埃伯和黛娜。上帝啊。他们结婚时我是伴郎。过去这些年,我跟他们一起度过了许多美好时光。黛娜一心想给我介绍各种各样的女性,让我赶快结婚,对她的好意我只能默默忍受。我曾在旁边看着他俩互开玩笑,周日下午共同准备烧烤,手牵手漫步在大洋海滩【大洋海滩(ocean beach),旧金山众多海滩中的一个,东邻金门公园,西边是太平洋,有悬崖餐厅等景点。】、恺撒运动场、金门公园。二十八年。几乎半生时间。他们一直都是我的朋友,我一直以为我了解他们。我一直以为,如果世上有完美的婚姻,有天造地设的一对,那就是他们。然而,原来他们之间一直存在着各种问题,原来他们曾经不止一次离开过对方。 站在埃伯哈特的办公室里,听他讲述这些事情,让我非常震惊,也很伤感、痛苦和难过。我觉得有些讽刺:这些故事我都曾经听说过,听我的客户或是潜在客户讲述过,既有男人,也有女人。一模一样的老故事——由来已久的老故事。他们找到私家侦探,就像找到了一个牧师。他们把你当做听人忏悔的神父,把所有事情都告诉你。然后他们会请你帮他们做这个做那个,帮他们修补支离破碎的生活。或者,他们会像埃伯哈特那样问道:“我该怎么办?我他妈的究竟该怎么办?” 我从不知道该怎样回答这些人,我也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埃伯哈特。对于他的问题我没有答案。我什么也帮不了他,除了他想找人倾诉时在旁边听着,他想找人喝酒时在旁边陪着。这些问题你得靠自己解决。这跟死亡有些相似:最终,你必须独自面对。 但我的问题在于,我对埃伯哈特和其他人的感情太过投入,因为我太了解孤独的感受。他们受了伤,于是我也受了伤。富有同情心的私家侦探,充满悲观情绪的硬汉——小说中的典型形象。那些总是想着典型形象而不是人性的人都去死吧。我只是关心他们,就是这样。我就是我,不是别人——不管是通俗小说里的侦探还是别的什么。现在埃伯和黛娜分手了,我为他们两个感到伤痛。 我一路思绪万千。停好车,走向欧陆酒店的路上,我的内心非常矛盾。愤世嫉俗的想法和伤感的情绪争执不休,让人很想找个地方独自沉思。但我答应了丹瑟尔,所以不管我愿不愿意,今天都得跟别人打交道。 大厅里没有我认识的人。我走过去,望了望曾经摆着大会签到台的走廊。桌子已经被搬走了,第一届西部通俗小说大会就这样结束了。我又去了趟花园咖啡厅,吃午饭的人里也没有熟悉的面孔。随后我去了欧陆酒吧,在那里我找到了吉姆·博安农和伊万·韦德夫妇。 他们坐在安妮女王式壁炉旁边的一张桌子周围喝酒,看起来像是拉莫斯费兹鸡尾酒。看到我走了过去,博安农朝我一本正经地一笑,西比尔也笑了笑,她的笑容绝无严肃意味。而伊万·韦德只是面无表情地瞪了我一眼。这里光线昏暗,看不清他的眼神,但我觉得其中充满敌意。因为我跟凯莉的关系?我暗自猜测,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 第40页 博安农说道:“没想到今天会看到你。大会的其他活动都取消了,你知道吧?” “我猜是这样。” “你还没受够通俗小说作家吗?”韦德开口道。他的语气跟周四晚上宴会中对丹瑟尔说话的口气一模一样:非常平静,却裹着一层毒液,“还有他们的孩子。” 西比尔说道:“伊万,请别这样。” 由于我目前情绪很差,听到他的话我有些生气。但跟韦德大吵一架不会有任何结果,也不会给我带来任何好处。于是我对西比尔说道:“我能否跟你们一起坐一会儿?” 看起来韦德一点也不乐意。就算在这么昏暗的灯光下,他的表情也一清二楚。不过西比尔答道:“当然。”他也就没表示反对。我拉过唯一一把空着的椅子,坐在了博安农和西比尔之间,正对着韦德。他透过眼镜片,牢牢盯着我。 最初几秒钟,没人说话。韦德一直盯着我,而我再次提醒自己:别被激怒,要忽视他。博安农看起来有些不自在,而西比尔看起来却情绪很好,仿佛卸下了什么重担,再没什么事让她心烦。是因为科洛德尼的死吗?从她昨天获知这个消息之后的轻松表现来看,似乎是这样的。 博安农清了清嗓子,问我:“你听说跟丹瑟尔有关的其他消息了吗?他认罪了吗?” “没有。他还没有认罪。” “我想,警察现在已经起诉他了吧?” “是的,不过也许他们弄错了。” “弄错了?” “我觉得他是无罪的。”我说。 这话让他们全都坐直了身子。韦德说道:“这是什么鬼话?他当然有罪。” “除非在法庭上证实之后才能这么说。” “但事发之后你就在那里,”西比尔说道,“你发现他和尸体……” “那时我跟他谈过,今天早上又谈了一遍。他说他是无辜的,我愿意相信他。” “怎么可能?所有的门都锁着,罗斯和弗兰克是屋里仅有的人。怎么可能是别人干的?” “我也不知道,但我会努力找出真相。” “你的意思是你为丹瑟尔工作?”博安农问道。 “代表他,是的。” 西比尔说道:“你是不是觉得通俗小说帮的其他成员杀死了弗兰克?” “恐怕这是一个合理的推论。” “也是一个荒唐的推论。”韦德用一副傲慢的腔调说道,“丹瑟尔杀了他,就是这么回事。你忙来忙去不会证明任何不同。” 忽视他,我心想。他是凯莉的父亲,记住。 博安农看起来若有所思,他对韦德说:“我不知道,伊万。我们都觉得科洛德尼这个人一钱不值,没有人喜欢他。” “非常正确,但是我不会去杀他。你会吗?” “我可能杀的人,”博安农答道,“只有偷马贼和亡命之徒。这么想的话,科洛德尼还真是这种人——不过我指的当然是通过写小说的办法来杀人。” “可丹瑟尔会这么干,”韦德坚持道,“很明显,他痛恨科洛德尼,而且他喝醉之后常常会变得很暴力。” “不是这样的,”西比尔说道,“他的确会变得粗鲁无礼,但绝非暴力。” 韦德用刚才瞪我的眼神瞪了西比尔一眼,她则瞪了回去。由此可以看出他俩的婚姻是什么样子:两个人都不会轻易让步。 为了了解接下来的事情,我又问道:“我想枪杀案发时你和韦德夫人是在一起的,对吗?” 韦德把目光转移到我的身上:“这算什么问题?” “一个合理的问题。” “我认为,你是觉得当时我们没在一起?” “我没这么说,韦德先生。” “我认为,你是觉得我们中的一个当时就在你的鼻子底下干出了一桩密室杀人案。都他妈的……” “噢,伊万,看在上帝的分上文明点。他有权利问一些简单的问题。特别是如果罗斯·丹瑟尔是无辜的。你想看到无辜的人进监狱吗?” “对我而言,”韦德说道,“我不在乎罗斯·丹瑟尔进监狱。” 西比尔做了个愤怒的手势:“好吧,我在乎。”她转头对我说:“我们是在一起,不过十二点多的时候我先走了。伊万不想参加弗兰克的讲座,而我想去。” “你记得走的时候确切是几点吗?” “不,恐怕不记得了。” “十二点三十分。”韦德说道,“根据报纸上的说法,正是科洛德尼遭枪杀的时候。” “你正好看了一下时间,对吗?” “你是说我在说谎?” 凯莉的父亲,该死的。“好吧,”我语气平淡地答道,“你是否介意告诉我尊夫人离开之后你做了些什么?” “我非常介意,但我还是会告诉你:什么也没做。我在看书,一直都在看书。” 博安农说道:“也许你也想知道十二点半的时候我在干什么。我当时和妻子一起待在房间里。她感觉不太舒服,现在还是不舒服。关节炎犯了,我不想把她一个人留在屋里。” 第41页 我点了点头,再次看着西比尔:“你下楼时有没有看见其他人?普拉科萨斯、拉姆齐、奥齐·米克?” “没有。” “恐怕对付这三个人你就没这么幸运了,”博安农说道,“至少在找他们谈话这方面。” “怎么了?” “他们已经离开酒店了。警察找我们谈话之后就允许我们走了。” “哦。” “米克是昨晚走的,回三角洲去了。沃尔多今天早上回的洛杉矶,他自己开车,所以想早点出发。博特打算跟某一位与会人员一起待几天。” “你知道是谁吗?” “不知道,不过你可以问问劳埃德·安德伍德。是某个在湾区开了一家小型出版社的傢伙,他想再版博特的‘幽灵’系列小说。” “他们有没有碰巧说起,科洛德尼被杀时他们都在干什么?” “嗯……我记得沃尔多说他那会儿和安德伍德在一起,在会议室。在那之前,米克也跟安德伍德在一起,讨论有关米克的画展的事情。” “那普拉科萨斯呢?” “我不记得了。博特跟你说过什么吗,伊万?” 韦德拿起酒杯,直截了当地答道:“没有。” “我记得,”西比尔说,“他说过他当时在楼下跟几个通俗小说迷聊天。不过我不确定。” 我问博安农:“你也打算今天走吗?” “现在没什么要留下来的理由。”他说道,“我们订了四点到丹佛的飞机票。” “你呢,韦德夫人?” “我们会待到周二或者周三。”她说,“平时我们没机会经常和凯莉见面,你知道的。” “今天凯莉在哪里?” “在家为她的一个客户工作。她晚上会过来,我们一起吃饭。”她沖我笑了笑,“你愿不愿意跟我们一起?我们……” “他要是和咱们一起就见鬼了。”韦德打断了西比尔的话,语气冰冷,怒气沖沖,重重地将杯子砸在桌子上,“我受够了他的问题,也受够了他这个人。我绝对不想跟他一起吃饭。” 我说道:“非常遗憾你这么想。” “是的,我就是这么想的。我不喜欢这样子,也不喜欢你。” 彼此彼此,老兄,我心中暗想。 “伊万。”西比尔说道,口气中带着警告的意味。 但他根本就不管这个,隔着桌子对我怒目而视:“你这种年纪,一个又胖又脏的私家侦探,整天围着一个可以做你女儿的年轻女人打转。我决不能容忍这种事情。你明白吗?决不能容忍。” 又胖又脏的私家侦探。“这是她的决定,韦德先生,”我干巴巴地答道,“不是你的决定。” “咱们走着瞧。” 我还能控制得住自己不发脾气,但情绪已如锅中沸水翻腾。如果我现在不马上从他身边走开,就一定会反唇相讥,把我俩的关系弄得更糟。这样对凯莉也不好。如果这份敌意变得更加严重,事态进一步恶化,我怎能让她在她父亲和我之间作出选择呢? 我把椅子往后一推,站起身,说道:“我想我得走了。谢谢你们抽出时间回答我的问题。祝你回家一路顺风,博安农先生。” 他点了点头,看起来有几分尴尬。西比尔看起来也很尴尬,同时还有几分怒意。她瞪着她丈夫,凌厉的眼神仿佛皮鞭。我转过身,背对着他们三人,缓步离开。 又胖又脏的私家侦探。 我径直走向公用电话亭,把自己关进其中一间。过了一两分钟,我才平静下来,找出一枚一角的硬币,放进投币口,拨通了凯莉的号码。响过四声,她接起了电话。 “嗨,”我说,“是我。” “唔,你好。我一直在想你会不会打过来。” “我今天上午很忙。” “肯定是这样。九点半的时候我往你家打电话,你已经不在了。我以为你可能生我的气了。” “为什么我会生你的气?” “因为我昨晚不在家。你是不是没有打电话给我?” “我打了。” “我爸妈坚持让我跟他们一起吃晚饭。”她说,“吃完饭已经很晚了,我十一点多才到家。” “你没必要告诉我你的时间安排。” “嗨,你听上去心情很差。怎么了?” “没什么,”我说,“我刚跟你父亲进行了一次简短有趣的对话,就这样。他说我是一个又胖又脏的私家侦探,还说我没有权利围着一个年纪可以做我女儿的女人打转。” “噢,上帝。” “是啊。” “有时候他可真是让人难以忍受。他觉得我还是个小孩子,需要别人的保护。” “我猜他昨晚肯定也跟你说了一样的话吧。” “用的词语不一样,不过的确说了。” “你怎么说?” “我跟他说我已经长大了,而且,如果他了解你就会发现你是个很好的人。” 第42页 “对此他怎么说?” “我觉得你不一定想听他的回答。” “真棒。”我说,“今天可真是倒霉。我先是答应为丹瑟尔工作……” “丹瑟尔?” “是啊。今天上午我去高等法院看他,我还是比较相信他说的话,所以我会尽我所能帮助他。然后我发现我最好的朋友在结婚二十八年之后,老婆离开了他。然后我就来到酒店,跟你老爸吵了一架。” “你看报纸没有?” “没有。大部分时间我都懒得看报纸。怎么了?” “你肯定不会喜欢他们关于你的报导。” “他们怎么说的?” “‘身为谋杀专家的私家侦探又一次身陷兇杀案。通俗小说收藏者参加通俗小说大会,前通俗小说编辑遭前通俗小说作家枪杀。’差不多就是这样。” “浑蛋。他们居然利用我大做文章。” “我说了你不会喜欢。” “糟透了的一天。” “你现在准备干什么?”她问道。 “我不知道。我完全没想法。” “为什么不过来呢?” “我不确定自己现在是否适合跟别人相处。” “我来试试。也许我们可以想出什么让人开心的事情来一起做。” 于是我去了她家,两次。我们一起做了一些让人开心的事情。 02 八点左右,我回到家,心情好多了。凯莉得去和她父母吃晚饭,但这不成问题,我们承诺共度其他夜晚。不管她父亲高不高兴,我们俩只管谈情说爱。去他的。她喜欢这样子,我也喜欢,这是我们两人的事情。 我在屋里坐了一个多小时,痛饮了一罐施立茨啤酒,吃了几块剩比萨,然后开始沉思。为什么伊万·韦德会让我情绪如此低落?据凯莉所说,他是个非常可敬的人物,关心她的生活与幸福。因此,他的抱怨也许是正当的。也许我的确是一个又胖又脏的私家侦探,对凯莉而言年龄太大。也许我下午去她的住处,跟她上床,除了想跟她在一起之外,也是想宣洩对伊万的不满——想证明只要我愿意,我就能睡她的女儿,让他见鬼去吧。潜意识里,我不去想这样做的话我成了什么样的人。 随后我想起了埃伯哈特和黛娜,他们的婚姻居然会破裂,真是太糟糕了。很快我就陷入沉思当中。我又喝了一杯啤酒,爬上床,那是个适合思考的好地方。然而,我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看了关于科洛德尼谋杀案的新闻报导——回家的路上,我没有听从内心的判断,买了一份周日版报纸。结果那篇报导让我怒火中烧、心情低落。他们可真是大做了一番文章。事实少得可怜:科洛德尼死于枪伤,丹瑟尔被捕,将以谋杀罪被起诉。报导的其他篇幅集中在这次大会上,关于通俗小说作家,关于我,写得多少有些缺乏诚意。有人死于暴力手段,而记者却把这当成一个黑色幽默。 因此我思考了一下这件事,又想起了凯莉、伊万·韦德、埃伯哈特和黛娜,还想起了关在高等法院里的丹瑟尔,他正为谋杀起诉而焦虑不安。然后我下床喝了杯啤酒,结果头疼起来,嘴里还有一股难闻的气味。于是我吃了三片阿司匹林,又刷了刷牙。等我再次爬上床,差不多已是半夜时分。 明天永远都来得不够快…… 第14章 周一上午九点多,我走进办公室,屋里一堆空空的纸板箱正等着我。 我瞪着纸板箱,毫无整理的兴趣。不管我愿意不愿意,今天是我最后一天来到老办公室。这是一个时代的终结,最后一位热血私家侦探独行侠漫长而卓绝的事业生涯中的一个里程碑。从现在开始,我将在整洁的环境中开始干事业。不再是声誉狼藉的社区、龌龊骯脏的写字楼、邋里邋遢的办公室,不再充斥着四十年代的氛围,不再有马洛和斯佩德。换下双排扣长风衣,扔掉宽檐帽,磨得发亮、袖口露出毛边的套装也不能再穿。孩子,时代在变化。如今形象二字至关重要。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除了那群自作聪明的报刊记者,没人会关注过时的人物,特别是热血私家侦探类型的过时人物。此外,别再把自己叫做私家侦探、探寻内幕者、独行侠之类的了。要记住,自己是一家调查服务公司的老闆。 真是疯了,我心想。 接下来,这位老独行侠脱掉双排扣长风衣,把它和宽檐帽挂在一起,然后挽起磨得发亮、露出毛边的袖口,走到办公桌旁,沖那一幅挂在脏兮兮的墙壁上的《黑色面具》海报嘲讽地眨了眨眼。随后,他坐下来,开始新一天的工作。 答录机里没有留言。我把电话拔掉,扔进一个纸板箱。不管怎么说,这是一个开始。然后我一边煮咖啡,一边想到,不知本·查德维克有没有查出跟罗斯·泰勒·克劳福德和《灯光下的罪恶》有关的消息。不过我觉得,如果他查出什么消息的话,一定会打电话过来。在这一方面,除了等待,没什么事可做。 煮咖啡的同时,我翻看了几份文件。咖啡煮好之后,我一边喝着咖啡,一边打开文件箱,又看了一遍《迷雾》的手稿。我从家里把这份手稿带了过来,因为那份说不清道不明的古怪感觉一直萦绕在我脑海中。我觉得如果我看得次数够多,也许最终能弄明白。不过这次没有成功,仅仅在一页稿纸上留下了一处咖啡渍。 第43页 九点五十分,我终于说服自己不能再磨蹭,得着手进行该死的打包工作了。五点之前我就得离开这里,这就是说,下午我得把所有东西打包,叫一家搬家公司过来。我在这里伤感怀旧的时间越长,今天能帮丹瑟尔做些实事的时间就越短。 我从文件柜着手,把两个抽屉的文件都清空,随即装箱打包,这些文件都是那次办公室遭劫之后留下的。然后我取下海报和执照复印件,用毯子把它们包起来,这样相框上的玻璃也许就能躲过在搬运过程中碎掉的厄运。接下来,我走进小屋,拖过一只箱子,着手把架子上的杂物拿下来放进去。 我正在收拾,突然听到有人敲门。随后门开了,过了几秒钟,传来了凯莉的声音:“嗨,有人吗?” 我在角落里抬起头,伸到纸板箱上面:“在这里。” 她走过隔板,一路左右打量,一般女性初次来到一处陌生的地方时都是这个样子。最后,她在办公室中间站定,“非常忙啊,是吧?” “一分钟空闲时间也没有。” 我站起身,抓起抹布擦了擦手。凯莉穿了一身灰色商务套装,内着一件绿色带花边的衬衫,头髮十分蓬松,看起来和平时不太一样。她站在那里,看起来赏心悦目极了,于是我走过去,吻了她一下。感觉非常棒,至少对我而言是这样。 “唔。”她说道,“你早饭吃的什么?” “怎么了?口臭?” “嗯,有点大蒜的味道。” “估计是因为我吃了五香菸熏牛肉。” “五香菸熏牛肉?早饭吃这个?” “我不太喜欢吃鸡蛋。”我说道。 “上帝啊。你没有消化不良真是奇蹟。” “我不会的。我的胃可是单身汉的胃——钢铁铸造而成。”我心中涌起一股冲动,想再吻她一下,还想轻轻咬她的耳朵。我努力抑制住自己。如果有人进来,发现一个五十三岁的独行侠在轻咬一个漂亮女人的耳朵,那成何体统?“你怎么会从贝茨和卡彭特公司过来这里?” “只隔了十来个街区罢了。”她说道。 “很长的街区。” “我过来是因为我中午约了人吃饭,有点空闲时间,然后想在你搬家之前看看这间办公室是什么样子。以前我从没去过私家侦探的办公室。” “既然你现在来了,感觉怎么样?” “我觉得你打算搬到其他地方是个非常明智的决定。你真的在这个地方待了二十年吗?” “是啊。要知道,这里也不是特别糟糕。我的意思是,如果收拾干净的话,这里看起来会好很多。” “我表示怀疑。” “你肯定会喜欢那间新办公室。”我略带讽刺地说道,“非常现代,典型的商务场所。” “哦,我觉得也是。长毛线地毯,柔和的灯光,墙上挂着富有品味的画作。充满艺术气息,毫无疑问。” 我有三四秒钟没开口。然后,我说道:“你说什么?” “你没听我说话吗?我说长毛线地毯,柔和的灯光……” “不是。充满艺术气息。你说的是这个。” 她奇怪地瞪了我一眼,但我根本没注意。在我心中,一扇门轰然打开,过去两天一直在门后挠个不停、《迷雾》手稿里面让人感觉古怪的东西跳到了眼前。我仔仔细细考虑了一遍。随即,我快步走向办公桌,把手稿从箱子里拽了出来,认真地读着。 我飞速翻阅着手稿,凯莉走了过来,问道:“你怎么了?你经常这样突然心血来潮吗?” “不是的。”我说道,“我想我知道是谁写的《迷雾》了。不是弗兰克·科洛德尼。” 我的话牢牢吸引了她:“那是谁?” “奥齐·米克。” “但他不是个作家。” “也许他想成为作家。这样就说得通了。” “什么说得通?” “这里,看。”我把手稿摊在桌子上,指着第一页第一段,“这句话:‘万籁俱寂,无声无息,人和马车好似新近涂抹在夜之画布上的二维影像,墨迹未干,闪烁着微光。’”然后我翻到最后一页,指着最后一段的第二句:“‘屋内的静物仿佛都开始旋转,慢慢变暗、扭曲、失去色彩,宛如超现实主义作品中的图像。’” 凯莉瞥了我一眼:“艺术用语?” “对。这篇手稿全都是这样的词语。大部分作家,不管是职业作家还是业余作家,都不会使用‘二维影像’、‘夜之画布’、‘静物’、‘慢慢变暗、扭曲、失去色彩’、‘超现实主义作品’之类的词语。”我翻着手稿,随意指出其他类似词语,“还有‘透视图的元素’;还有‘浓烈的亚麻籽油的味道’;还有‘整体效果好似用干画笔画出的东西’。”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凯莉若有所思,“写这篇小说的人很可能是个画家兼业余作家。但是并不一定非得是奥齐·米克啊。” “对。但米克是通俗小说帮的成员,认识所有相关的人。他也来参加了这次大会,而且和弗兰克·科洛德尼发生过至少一次冲突。” 第44页 “你觉得他和科洛德尼的死有关?” “如果《迷雾》和那几封敲诈信是他写的,那他很可能跟这件事有关。” “怎么相关呢?” “这我还不知道。” “他为什么会想要杀死科洛德尼?” “也许是出于报復。” “三十年之后进行报復?” “科洛德尼消失了三十年,记得吧?” “嗯。这就是说,米克在四几年的时候写了《迷雾》,而《灯光下的罪恶》的确是剽窃作品,是被科洛德尼剽窃的?” “有可能。这就解释了为何他会突然消失。但科洛德尼只是一个编辑,对吧?他自己没写过任何作品吧?” “据我所知没有。我父母可以告诉你。” “他们还在酒店吗?” “还在。爸爸跟几个业余魔术师约了今天见面,不过西比尔应该在酒店。” 我走到桌子后面,拨通了欧陆酒店的电话,转到韦德夫妇的房间。电话响了五六声没人接,我正准备挂掉,西比尔的声音响了起来,听起来有点气喘吁吁。估计她正准备出门,结果被我的电话打扰了。我告诉她是我,然后问她有关弗兰克·科洛德尼的事情。 “不,”她说道,“他自己从来不写东西。除非他把秘密保守得很严。有些编辑急着想成为作家,但弗兰克不是这样的,他对自己的工作非常满意。” “那奥齐·米克呢?他是否曾经试着写过小说?”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她可能在努力回忆。“嗯,我记得,有一次他的确说过想在这方面有所发展,但不是通俗小说,我觉得他想写更加严肃的作品。不过我不记得他有没有说过想写什么样的小说。” “那他这么干了吗?写一些东西出版?” “如果有的话,他也从来没提过。你为什么这么问?” “我只是有个想法。谢谢你,韦德夫人。” 凯莉倚在办公桌前面,看着我放下电话,问道:“科洛德尼不写?” 我点了点头:“但米克写。” “那么是谁写了《灯光下的罪恶》呢?不会是通俗小说帮的其他成员吧?” “有可能。如果《迷雾》的确遭到了剽窃的话。” “那科洛德尼为什么会被杀呢?” “但愿我知道原因。” “为什么通俗小说帮的全体成员都收到了勒索信和手稿呢?” “但愿我也知道这个原因。” 我再次拿起电话,拨了个长途,打给好莱坞的本·查德维克。现在,我迫切想要了解《灯光下的罪恶》的详细背景资料。我认为,毫无疑问,这部电影、《迷雾》的手稿、勒索信、还有科洛德尼的死是彼此相关的。但电话里响起的是查德维克事先录好的外出留言。我想给他留个口信,让他尽早跟我联繫,因为现在事态已经变得非常紧急。不过后来我没这么傲,我只是说让他今天晚些时候或者明天再给我打电话。因为我今天可能不会一直待在办公室,再说我也把自己答录机的线给拔了。 这次我放下电话之后,凯莉问道:“你现在准备干什么?我的意思是,关于奥齐·米克的事。” 这个问题很好。我可以把这些推测、这些真假混杂的话语全都告诉埃伯哈特,但是这又有什么用呢?这些东西并非最终定论,跟科洛德尼谋杀案以及对丹瑟尔的起诉也没有直接关系。除此之外,埃伯遭遇的婚变让他变得不像从前那样乐于接受不同看法了。 “我觉得,”我答道,“我最好去跟米克谈一谈。如果我能处理好,也许就能让他承认一些事情。” “你的意思是当面跟他谈一谈?” “是的,如果我打电话找他的话,他可能会把电话挂了,而且我也没法判断他的反应。”我站起身,绕过桌子,“开车到三角洲只需两个小时。如果我能找到他的住址,然后赶快把我的东西打包收拾好,今天下午晚些时候我就能赶到他那里。” “该死,”她说,“我想跟你一起去。” “你想去,嗯?” “是的。看你工作非常有意思。” “当然了,就像看管道工修下水道一样。” “不是。我是认真的。真的是这样。” “这就是我吸引你的地方吗?传说中私家侦探的神秘感?” “说实话,是的,至少这是部分原因。自从第一次看西比尔写的通俗小说,我就一直对私家侦探很着迷。你不生气吧?” “不生气。”我说。我的确没有生气。她出于何种原因选择我做她的爱人没有任何差别。她选择了我,这就足够了。“事实上,有你在身旁感觉很不错。如果你今天没来,没提起艺术气息这句话,我可能还得再花上好几天才能想明白这中间的关系。如果我发财了,一定把你从贝茨和卡彭特公司挖过来,做我的秘书。” “噢,你会这么做吗?” “当然。我不介意你时刻陪在我身边。” 最后一句话仿佛在我们俩之间的空气中萦绕了三四秒钟,充满了某种暗示,某种并非我真想表达的暗示。但是,也可能我的确是这么想的?我们的视线在那几秒钟紧紧交缠,随即同时移开。凯莉站直了身子,不再倚着桌子,我把自己又大又笨拙的双手塞进了裤子口袋。我突然有股冲动想要来根烟——不管这一冲动在心理上有何意味,我都不想遵循它。 第45页 “好吧,”她说道,“我最好去赴约吃饭了。你晚上能及时赶回来和我共进晚餐吗?” “我会的。如果有什么事耽误了,我会给你打电话。” 她走了之后,我给东海岸信息台打了个电话,在海沃区电话列表中查出了劳埃德·安德伍德的电话,然后拨通了他的号码。安德伍德在家,他接到我的电话时非常惊讶。在电话里他还和平时一样语调夸张,扯着嗓子。 “奥齐·米克?”他说道,“是的,他住在三角洲上的由洛岛。你想找他谈一谈?是有什么特殊的理由吗?跟被一枪打穿心脏的可怜的弗兰克·科洛德尼有关吗?” “是一件私事,安德伍德先生。你知道由洛岛在哪里吗?” “离格兰德岛不远,我觉得,在里约维斯塔东边。我从没去过那里。那是个印第安语单词,意思是丛林密布的地方。由洛,我是说。你知道吗?” “不,”我说,“我不知道。” “我还是不能相信罗斯·丹瑟尔是杀人犯。你真的认为是他干的吗?” “我有点怀疑。” “真的?那你觉得是谁干的呢?” “我不知道,但我会努力查清楚。” “嗯,如果不是罗斯·丹瑟尔的话我希望你能查清楚。”他喉咙里发出咯咯声,“首届西部通俗小说大会的结局可真是悲惨啊。你不这样认为吗?当然了,公众也许期待能召开第二届西部通俗小说大会,明年再引来一群群的书商和小说迷。你永远也猜不透人们……” “谢谢你帮忙,安德伍德先生。”我说道,随即挂断了电话。 接下来,我又花了四分钟打电话找到一家收费合理的小型搬运公司,他们同意下午过来,把东西搬走,运到德拉姆街的新办公室。我打扫干净小屋,清空办公桌,把所有的纸板箱都堆到屋子中间。然后我下楼去了哈德利註册会计师的办公室,把我的钥匙留给他,跟他说我会把他的名字留给搬运公司,如果搬运公司到了,麻烦他带他们去我的办公室搬东西。我说完这些,心头带着一丝犹豫,最后一次走出了这个地方。 晌午已过,我驱车穿过海湾大桥,一路向东驶去。 第15章 海湾东部的天气相对宜人,天空晴朗,零星点缀着几朵白云,随风飘荡。从奥克兰出来后驶上二十四号高速公路,交通略微有些拥堵,不过我在胡桃溪市转到六八〇公路,车辆就少了很多。我打开收音机,只为了增加一点背景音,然后同往常在空旷的高速公路上驾车时一样,思绪开始飘飞。 它首先飘到了凯莉身上,久久萦绕不去。我思考着我们的关系。我们在床上相处愉悦,但除此之外还有更多别的东西,但我并不确定那是什么。一部分是自尊心。如果一个老傢伙得到了一个比自己年轻十几岁的充满魅力的女人,自尊心总是一个问题。而她性格的深度则是另一个问题。还有她的幽默感,她那种让我前一分钟感觉自己是个傻小子,后一分钟又变成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的能力。所有这些,是的,但——也许还有更多的? 记得我们两个共度良宵之后,周六早上,她对我说:“你是个好人,一个非常好、非常温柔、猫咪一样的私家侦探。”但是对她而言不只这些,不只是性爱和我的聪明才智以及迷人魅力。该死,今天上午她自己承认了,自孩提时代她就深深着迷于小说中私家侦探的神秘气质。摇滚歌星和运动员都拥有狂热的追随者,为什么私家侦探不能拥有疯狂粉丝呢? 嘿,得了吧,我对自己说,这样不公平。她的确是被私家侦探所吸引,那又怎样?你自己又怎么样呢?也许,她对你最基本的吸引力来自于她是一对通俗小说作家的女儿,而且这两位作家写出了你最喜爱的侦探小说系列。也许你是通俗小说的疯狂粉丝。想想这一点吧,聪明的傢伙。 我想了想这一点,感觉有些不自在。这种想法似乎的确包含了一定的事实,超过了我愿意接受的程度。而这一想法开启了种种让人不安的假设。三十五年来,通俗小说占据了我生命的核心部分。我自己也承认,自少年时代起,我就努力效仿自己崇拜的通俗小说人物。假设通俗小说的地位非常重要,潜意识里我已经让它们控制了自己的感情与性爱?假设我现在唯一能够爱上的女人就是那个跟这些泛黄的旧杂志有关、跟书写这些故事的人有关的人? 假设周五晚上、周六早上、昨天下午跟我上床的是通俗小说,而不是凯莉? 不,我想,不,不。我可能有多重性格,但这种变态性格绝不属于我。那么凯莉是否会因为喜欢私家侦探而不正常呢?她是否是和萨姆·斯佩德或者菲利普·马洛达到了高潮,而不是和我呢?狗屎。我们拥有共同点:通俗小说和私家侦探。最初是它们让我们走到了一起,但它们所做的一切到此为止。她关心的是我,这个男人;而我关心的是她,我想得到的是她,打动我内心深处的是她,是这个女人。 我努力把心里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抛诸脑后,让它们困在我思维的底层。去死吧。想想别的事情:埃伯哈特的婚姻危机,到了由洛岛见到奥齐·米克之后我该说什么,关于弗兰克·科洛德尼谋杀案的推论;《迷雾》难题的解决方法。对自我剖析过度只会让人陷入无聊的小事,导致不务正业,最终会让人疯狂。 第46页 在康科特我驶上四号高速公路,经过安提俄克后在一家服务站停了一下,加满汽油,还买了一张三角洲的地图。我稍微研究了一下地图,看起来由洛岛不太难找。这座岛很小,也许我用不着在马路上转来转去,拼命问路来确定米克的住址。 将近两点钟,我在三角洲最西面越过了圣华金河,河水在这附近与萨克拉门托河汇合,流入旧金山海湾。一百六十号高速公路从这里开始,在三角洲地区纵横交错的岛屿、村庄、码头、野餐点、堤岸马路、七十座桥樑和漫长水路间曲折萦迴。这里风景优美,一派乡村气象。绿柳依依,白杨挺立,树上还悬着一簇簇的檞寄生。一块块农田散布,旁边是丛林浅滩,可以採摘野生黑莓、钓大马哈鱼和三角洲浅水整虾。棚户区里居住着中国老人,看起来仿佛从十九世纪中走出来的一样。地名多姿多彩:死人沼泽、扑克湾、公驴沼地等等。这里有加利福尼亚州最好的餐厅,还有数不胜数的船屋、快艇、帆船、划艇、摩托艇、木筏子,以及老旧的货船。事实上,在这里唯一找不到的内陆水路船只就是蒸汽船。这一点非常讽刺,因为当年大淘金之后,就是这种船载着无数乘客与货物往返于萨克拉门托、斯托克顿、旧金山和新的定居点之间,开闢了三角洲地区。 这一地区歷史悠久,传奇众多。据说,在死人沼泽,鬼魂会在起雾的夜晚走到街上来;在粗金粒岛,埋藏着一处有着无数金币的宝藏,老人们还会面无表情地告诉你,三角洲地区的水下坟墓中掩埋着无数尸体:遭遇谋财害命的矿工、出老千的赌徒、强夺他人採矿权的恶霸、犯罪分子和受害者、被白人杀害的中国人,以及帮派争斗中被自己国人杀害的中国人,以及蒸汽船锅炉爆炸中死去的乘客和船员。如果你把河水抽干,就能踩着层层叠叠、泥泞不堪的尸骨从萨克拉门托一直走到旧金山。 夏季时分,三角洲是加州北部最受人欢迎的度假胜地。然而春天,寒风仍在广阔的沖积平原肆虐,大部分人不会来这里。今年冬季的暴雨造成严重的洪涝和水土流失,据说久经风霜的渔民也打算去别的地方过活了。 道路畅通,到格兰德岛的二十多英里路只花了四十五分钟。根据地图,我要在博文第路拐弯。这条路很容易找,我顺着这条路又开了三英里,拐到了由洛路,沿着马路一直向前就来到了运河旁,铁灰色的河面上横跨着一座老式铁架桥。开过这座桥,我就来到了由洛岛。 如果“由洛”的意思真是劳埃德·安德伍德之前跟我说的“丛林密布的地方”,那这座岛的确名副其实:堤岸马路环绕着小岛,下面的海岸上长满了芦苇,马路的另一侧种着柳树和胡椒树。往小岛中央望去,能看见两栋木板房,它们位于一片稍高的土地之上,彼此离得很远,掩映在灌木树林之间,其中一栋破败不堪。两栋房子门前各有一条私人车道,路上没铺砖石,路口处都立着邮箱,上面标有住户姓名。我在两处路口减慢车速,探出身子努力看清上面的字。两家都不姓米克。 整座小岛周长不过四分之三英里。堤岸公路在一半处拐向岛内,路的一边是一座岩石山头,另一边是一片迎风草地。岩石山头上面有一片白杨林,再往上还有一栋房子,位于马路与浅滩之间,掩映在白杨绿柳之后。我驶近这条私人车道,透过挡风玻璃仔细端详立在那里的邮箱。这个邮箱上的名字写得非常艺术,用了三种颜色,上书:奥斯瓦尔德·j.米克。 我沿着车道开了上去。这是一栋年代久远的二层木板房,屋外带有门廊,看起来比桥头那座房子还要破败。白漆片片剥落变色,门廊上部往中间陷落,栏杆上维多利亚式的格子多处破损。旁边停着一辆拓荒者用的那种带篷四轮马车的残骸,不知是真的还是仿制品。周边杂草丛生,让这辆车看起来仿佛没入土中一般。马车和房子之间停着一辆顺风【顺风(plymouth),美国克莱斯勒集团下的一个中档汽车品牌,创建于一九二七年。】旅行车,是韩战时期的产品。车的右后挡板凹进去了一块,镀铬外壳锈迹斑斑。 米克也许是一个非常成功的通俗小说画家,我心想,但看起来他现在日子过得不怎么样。除非这种破破烂烂的外表是出于某种怪癖或是什么特殊打算。谁知道呢,房子里面也许和旧金山的有钱人社区一样富丽堂皇。 我把车停在顺风旅行车后面,走下车。这里狂风唿啸,野草和杨柳东倒西歪,屋后和山下的浅滩被吹起层层波涛。天空中的云彩都被颳走了,碧空如洗。太阳已经移过天顶,看上去仿佛一只冷冰冰的黄眼睛。我拉起大衣领子,双手插进口袋,走上门廊。脚下古老的木板嘎吱作响,于是我尽量放轻脚步,然后按响了门铃。 什么动静也没有。大门依然紧闭,除了门铃的迴响和大风低沉的唿啸,没有任何声音。 我心想,也许他不在家,也许我应该先给他打个电话,而不是迳自开车过来。但是,除非他有两辆车,否则为什么那辆顺风旅行车会停在这里呢? 我沿着门廊走了一圈,绕到屋后。有可能他正在屋后的工作室,没听见门铃。屋后是一片更大的草地,斜向下延伸到一个天然小海湾,两侧生长着茂盛的芦苇。草地中间踩出了两条小路,一条通向小海湾中央一座破破烂烂的码头,码头延伸进运河大约二十英尺左右;另一条小路通向一栋小木屋,木屋朝马路这边有扇窗户。木屋、房子和码头正好位于三角形的三个顶点。 第47页 房子后面建了一座玻璃屋顶、带纱门的露台。我想,既然屋顶是玻璃的,也许是工作室吧,于是踏上三层台阶,来到纱门前。门没锁,敞开一条缝。我拉开门,探头进去,喊了米克的名字。 没有人回答。 如果米克不在附近的话,这样开着门可真出人意料。也许他这个人太过古怪,根本不关心锁门这种小事,但我仍然觉得很奇怪。他应该会小心保护自己的私人财产,特别是工作室墙上挂满了他的油画作品、碳素画,还有钢笔素描。对于收藏者而言,这些东西价值不菲。 我犹豫着要不要推门进屋。我不想这么做,擅闯他人住宅是小说里私家侦探的标志行径之一,但我一向觉得这么做很蠢,并且也是违法的。几个月前,在卡丁和尼克尔斯案件中,我一时冲动,闯入一家鱼类加工公司,结果险些丧命。自那以后,我就更加不愿意擅入私宅了。于是我站在门外,打量了一圈工作室内的状况。什么也没看出来。这地方比我的公寓更乱,到处散落着画架、一罐罐颜料、画笔、空白画布,以及其他绘画用品;还有一大堆纸张、地图、破破烂烂的西部通俗小说和渔具堆在一起。看起来这里没人。 我拉上门,站了一两秒钟,望着眼前空旷的滩涂草地,然后沿着小路走向码头。背风处拴着一艘小船,长约十四英尺,船尾装着一个马达,船外裹了一层防水布,几乎把整艘船都盖了起来。我往码头尽头走了两步,从那里可以看到浅滩上下游的情况。两边都看不到什么东西,河对岸也没有。 突然一阵风起,小船在波涛中上下摇晃,撞击着码头侧面,砰砰作响。我觉得脸颊和耳朵都冻僵了。米克可能还有一艘小船,也许他坐着那艘船到其他浅滩钓鱼去了。从我在工作室里看到的那套渔具判断,他的确会钓鱼。但是今天很冷,对于钓鱼来说实在太冷,天气太差,更何况现在已经是下午了。再说,如果去钓鱼的话他怎么可能不锁工作室的门呢? 我走下码头,一间小木屋映入我的眼帘。小屋大概有十二英尺见方,由退了色的灰色木板搭建而成。屋顶歪歪斜斜,铺着一层沥青防潮纸,正对着运河的这面墙上有扇窗户。我一时兴起,穿过湿软的草地沖小屋走去。站在门口,我伸手拧了拧把手。门锁着。 我转身要走,却又停了下来。没什么别的原因,只因为我看到草丛中盘着一截钓鱼线,就像一条细细的蛇。我的胃里涌起一股翻江倒海的感觉,头皮发麻。不是因为颳风或寒冷的天气。噢不,我心中暗想,不要又是这样,不要再来一起。但我以前经歷过太多次这种感受。当接近暴力与死亡的时候,我几乎能够像通灵一般感受到它们的存在。 我咬紧牙关,走向朝着房子那边的窗户。玻璃上布满了一道道灰尘。屋里光线昏暗,结满蜘蛛网。但仍有日光透过玻璃照射进去,看得清屋内的情形。 奥齐·米克倒在门口的木地板上,身体扭曲,旁边有一架梯子翻倒在地,还有一把双刃斧头。他的身上沾着血迹,还有一些灰色东西,斧头上也是。他的后脑勺被噼成了两半。 苦涩的胆汁涌上我的喉头。我转过身,深深吸了两口气。胃里不再沸腾之后,我再次从窗户朝屋里看去,这次不是看尸体,而是看房门。我可以清楚地看到老式门锁上插着一把钥匙,是那种大大的圆头钥匙。我拽了拽窗框,想把窗户拉起来。窗户纹丝不动。我急忙转到另外一边,又拉了拉那边的窗户,同样拉不开。两扇窗户要么卡死了,要么从里面锁上了,就像房门一样。而据我目前看来,这座小木屋没有其他出口。 又一起该死的密室杀人案。 第16章 01 我在米克的工作室给县警察局打了个电话。我用手帕包着话筒,并尽量避免触碰别的东西。接电话的傢伙听起来像磁带录音,他记下我的名字和米克家的地址,让我等在原地,二十分钟后会有人到。说完没等我表示感谢,他就挂断了电话。他的声音非常兴奋,估计这里不经常发生命案,而这起命案将会成为本周的重大新闻。相当重大的新闻。 我犹豫着是否要给埃伯哈特打个电话,告诉他事情的最新进展,但这么做为时过早。米克的死也许能让丹瑟尔摆脱困境,但也可能不行。现在下结论还太早。也许米克是自杀,也许在哪里留了张纸条,说他这么干是因为他对弗兰克·科洛德尼的死罪责难逃。如果是这样的话,整件事就漂亮干脆地了结了。但问题在于,米克不是自杀。自杀的人不会把自己反锁在小木屋里,用斧头噼开自己的脑袋。不,这件事要么是意外——这个意外出现得太恰到好处,我很难接受——要么是谋杀。如果是谋杀的话,那整件事要么变得简单明了,要么变得更加复杂。这完全取决于是否出现减轻罪状的情节,取决于本地警察找到的证据。 或是取决于我能找到的证据,我暗自思量。 现在,我独自一人待在工作室,无所事事,静待警察的到来。我可以到外面等他们,但那里太冷了。我不应该触碰这里的任何东西,不过,我用不着触碰任何东西——总之,不用我的手去触碰。没说我不能像个老猎犬一样东闻西嗅吧?没说我不能用眼睛看看吧? 我走到纱门旁,往外张望了一下,确定后院依然空无一人,然后转身重新打量了一遍屋里乱七八糟的东西。这时我勐然意识到,屋里的一片狼藉也许并不是米克自己弄的,也许这个地方被人翻了一遍。仔细一看,就是这么回事,不明显,没有东倒西歪的家具用品,但是屋里很乱,比一般的杂乱无章更甚。唯一没被翻得乱七八糟的东西就是堆在墙角的那摞通俗小说杂志。 第48页 如果这个地方被人翻过了一进,原因何在?米克有什么东西引得别人来找呢? 那摞通俗小说什么也说明不了。都是四十年代末期的杂志,只有一两本没有封皮的三十年代的《西部故事》,全部都是西部小说。画具和渔具也说明不了什么问题。我仔细看了看四处散落的纸张,大部分是从大小不一的速写本上掉下来的,各种各样未完成的画作,或是几年前的书信复印件。全都来自跟米克的商业作品相关的联繫人,没有一封信是写给我认识的人的,也没有提到过通俗小说帮的成员。 一张桌子上摊了两张地图,一张打开了一半,一张完全摊开了。半开的那张是旧金山市的地图,上面用黑色记号笔标了一个画着圈的x,正是欧陆酒店所在地。完全打开的那张地图是亚利桑那州全图。 上面也标了个画着圈的x,在图森市【亚利桑那州第二大城市,位于美国西南部,有沙漠绿洲之称。】东南,科奇斯县境内。我弯下腰,仔细看了看。x所在的那块区域一片空白,没有城镇、没有公路、没有铁路,也没有河流湖泊。这意味着那里是一片旷野,可能是沙漠,也可能是丘陵。附近最近的城镇是个名叫维科斯塔夫的地方,离x所在地至少有十英里。 为什么米克要在亚利桑那州地图上的一块荒地上做标志呢?有一个答案:据说弗兰克·科洛德尼在亚利桑那州拥有一座死城,名叫科洛德尼城。也许地图上那块地方一点也不荒凉。通常,最详尽的州地图也很少将死城画在上面。 我起身站直,就在这时,我注意到另一处标记,就在右下角的空白处,藏在地图上一道褶皱里。我俯下身子,眼睛贴近地图,看出那里潦草地写着两个人的名字,一上一下,名字外面圈了个圈,就像写在心形里面的情人的名字。下面那个名字下画了好几道着重线,旁边还打了个问号。 上面那个名字是弗兰克·科洛德尼;下面那个旁边打着问号的名字,是西比尔·韦德。 02 正如之前告知的那样,二十分钟后,县警察局的警官到了。那时我已经来到屋外,正坐在发动着的车里,把暖气开到最大,想驱走深入骨髓的寒意。第一辆车上是两位巡警,尾随而来的第二辆车上坐着一位副警长,名叫杰瑞恩齐克。在县警察局的探长从里约维斯塔赶来之前,杰瑞恩齐克将负责这里的工作。 我带他们走到小木屋,从窗户那里指给他们看屋内的尸体。杰瑞恩齐克问了我几个问题,我一一作答。我还跟他说了几位证明人,包括埃伯哈特,但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他既没有显得不友好,也没有表示怀疑,只是表现出一位正在调查命案的警官应有的谨慎。 然后我被送回了自己车里,这样挺好的。杰瑞恩齐克和其他两个人开始用铁棍撬小木屋的窗户。一段漫长的时间过去了。我在后备箱里放了一个小旅行袋,以备突然需要出城办事时之用。包里放了两本通俗小说杂志,这会儿我拿出一本,想要看一篇约翰·k.勃特勒【约翰·k.勃特勒(john k.bulter,1908-1964),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美国着名通俗小说作家。】的小说,但是我的心思在别的地方。我的脑子里不时闪过小木屋中米克的尸体,身体僵硬,姿势扭曲,脑袋被噼成两半,满是鲜血。我还一直想着那张亚利桑那州地图上的两个名字,科洛德尼和西比尔·韦德,应该是米克写在上面的。 过了一会儿,又开来一辆警车,上面下来了两个便衣警察,和一个拿着一套医用工具的傢伙。那个年轻的便衣警察带着一套野外实验室工具和一台相机。三个人走到房子旁边,一位警官站在那里,带他们去了屋后。十分钟之后,那个年纪稍大的便衣独自走了回来,径直走向我的汽车。 他跟我年纪相仿,右耳外侧缺了一小块,好像被人咬了一口。他名叫卢米斯,举止彬彬有礼,让我简直怀疑他是不是在演戏。每说两句话他就要称我一声“先生”,并两次为不得不让我留在这里而表示歉意。不过,他同样也抄下了我侦探执照上的全部信息,以及我提供的证明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并且让我说了两遍我今天为何会来到这里,怎样来到这里,怎样发现了米克的尸体。 我们谈话结束时已近两点,这时一辆越野型救护车顺着车道开了上来。卢米斯对我的配合再次表示感谢,像三十年代“三颗豆子”系列电影中的约翰·韦恩【约翰·韦恩(john wayne,1907-1979),美国着名影星,以出演西部片而闻名。“三颗豆子”是包括五十一部西部b级片的系列剧,于一九三六到一九四三年间上映。约翰韦恩出演了其中的八部。】那样碰了碰自己的帽子——不是亲眼所见我一定不会相信——然后转身带着那两个医护人员去了小木屋。又剩我一个人了。我下了车,像狗一样绕着车子转了两圈,重新回到车上,看着通俗小说杂志背面“你也能成为侦探”的gg发呆。 时间又悄无声息地过去了二十分钟。这时,卢米斯和杰瑞恩齐克的身影映入我的眼帘。他们朝我走来,身后跟着医护人员,抬着一副担架,上面放着米克的尸体,盖着床单。那位医生或验尸官助理也在旁边。我又一次跳下车,跟卢米斯和杰瑞恩齐克站在一起,看着医护人员把尸体抬进了救护车。 第49页 杰瑞恩齐克说道:“嗯,就这样了。” 卢米斯点了点头,看着我:“先生,你现在可以走了。不过,如果你能在里约维斯塔的警察局停一下,签一份证词的话,我们将非常感谢你。这对意外死亡案件而言是必不可少的。” “意外死亡?” “是的,先生。” “你确定这是一起意外?” “相当确定。”杰瑞恩齐克答道,“他当时正站在梯子上,弄墙上的钉子,然后脚下一滑,或者是梯子倒了。他手里拿着斧子,也可能斧子是在地上,不管怎样,他正好摔在斧子上,脑袋被噼成了两半。有时会发生这种意外。一件古怪的意外事故。” “那他为什么要把门锁上?” 卢米斯说道:“先生?” “为什么一个人在自己家里,去那么小一间木屋,爬上梯子之前还把屋门反锁上?这说不通。” 杰瑞恩齐克耸了耸肩:“有时人们的确会做一些很奇怪的事。怪癖。也许他在安全方面比较偏执。” “工作室的门没锁,”我说,“所以我才能进去用里面的电话。” “你似乎觉得他是被谋杀的。”卢米斯温和地问道,“为什么?” “我之前跟你说了,他跟周末发生在旧金山的一起命案有关。两天之后他自己居然死于一起古怪的意外事故,太过巧合了,很耐人寻味。” “你说他跟旧金山的命案‘有关’。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警察没有拘留他?” “这个我也解释过了,警察逮捕了别的人。” “但你觉得那个人是无辜的。” “对,我这么觉得。” “但你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米克先生有过任何违法行为,仅仅是推理。对吧,先生?” “除非你们在米克的文件里发现了跟勒索事件相关的东西。” “我们没有发现。”卢米斯说,“我们在他的文件里没有发现任何与犯罪相关的东西。” “此外,”杰瑞恩齐克说,“他也不可能在小木屋里被人谋杀。门是反锁着的,两扇窗户都关得很严。我们花了五分钟才撬开其中一扇,进到屋里。” “有各种各样的密室机关。”我说道。 他怀疑地看了我一眼:“比如?” “我一时想不出。我又不是约翰·迪克森·卡尔【约翰·迪克森·卡尔(john dickson carr,1906-1977),美国着名侦探小说家,爱伦·坡奖终身大师奖得主,擅长讲述各种“不可能的犯罪”,一生设计出了五十余种不同的密室,有“密室之王”的美称。】。” “谁是约翰·迪克森·卡尔?” “好吧,你瞧,有这么一种办法。这间小木屋非常小。假设房间的墙壁不是牢牢固定在地板上的,假设有办法能让整间屋子倾斜——找两个结实的支架,以防屋子翻倒。这样一个人可以在屋里把另一个人杀死,走出门外,让木屋倾斜,从下面重新爬进屋子,把门锁上,再爬出来,然后把屋子推正,置于尸体之上。” 卢米斯和杰瑞恩齐克一言不发。他们看着我,仿佛怀疑我是不是疯了。 “当然这扯远了。”我说,“我不相信会有这样的事情。不过,这就是我说的密室机关的一种,可以做一些事让谋杀看起来仿佛是不可能的。” “这里不会发生这种事情。”卢米斯说道。他的声音依然很耐心,用眼神表明他真的不介意站在这里,跟一位来自旧金山的傻瓜私家侦探聊天,“这间小屋从头到脚都非常结实。没人能让屋子往一边歪,除非用起重机。” “我从未怀疑过这一点。你看,那只是举个例子……” “没什么机关。”杰瑞恩齐克说道,“门反锁着,上面插着钥匙。你自己也从窗户里看到了,对吧?钥匙上有两枚非常清晰的指印,都是死者的指印。这说明了什么?” “他曾经用过这把钥匙。”我说,“但他不一定是锁门的那个人。兇手可能戴着手套,不是吗?” 卢米斯嘆了口气,耐心地说:“你的这个兇手怎么从屋子里出来呢?” “也许他锁门时人并不在屋子里。” “你的意思是他已经在屋外了?” “是的。” “那他怎么从里面把门锁上?” “也许他用了几根绳子。这是个很老的把戏:把绳子绕在钥匙上,打一个活结,把绳子两头都从门下面穿过来;然后关上门,用绳子拉动钥匙锁上门。完事之后用劲拉一下绳子,松开活结,从门下面把绳子拉出来。” “很有意思的想法。”杰瑞恩齐克说道,但听起来他并不这样认为。 “小木屋门口附近有一段钓鱼线,在草地上。我注意到了,你们肯定也注意到了。” “我们注意到了,是的,先生。”卢米斯说。 “兇手也许就是按我说的方法用这条线把门锁上的,事后把线扔在了那里。” “不,恐怕不是这样。没人能用钓鱼线把小屋的门锁上。” 第50页 “为什么?” “因为门锁上的钥匙很难转动。”卢米斯说,“我自己转了好几下,所以我知道。没人能用钓鱼线转动那把钥匙。就算是用晾衣绳或是粗绳子打个活结,再从门下面拽也不行。不,先生,那把钥匙只有用手才转得动。” 这个想法到此为止了,他干脆利落地否决了它。但我仍然问道:“我想屋里没什么证据证明可能是谋杀吧?” 他摇了摇头:“没有搏斗的痕迹,没有不相干的东西说明其他人曾经在场——没有类似的东西。” “米剋死了多久?” “几个小时。已经出现了尸僵。” “今天早上的事?” “今天早上,是的。” “尸体上还有其他痕迹吗?” “下巴上有块乌青,右手食指和左肘有划破,验尸官助理说这些都是摔倒造成的。” “下巴上的乌青有没有可能是由于其他击打造成的?拳头,或是其他武器?” “有可能,但不是。”杰瑞恩齐克说道,他不像卢米斯那么有耐心,听起来他已经不耐烦了,“为什么你一定要这么坚持,放下它不行吗?米克先生死于一起古怪的意外,就是这样。” “你知道,他是对的。”卢米斯说道,“你不能臆造不存在的恶意犯罪。请你跟我一起去一趟里约维斯塔,签一下你的证词,然后回家,把这事忘了。” 还能怎么办?我跟着他去了里约维斯塔,签了证词,回到家。但如果要我把这事忘了,那可就真是见鬼了。不管卢米斯和杰瑞恩齐克怎么说,不管证据看起来是什么样子,我仍然坚信,奥齐·米克是被人谋杀的。 03 我回到住处时已经七点多了,旧金山瀰漫着黄色浓雾。我开了一罐啤酒,拿着它走进卧室,往埃伯哈特家里打了个电话。没人接。我又给高等法院打了个电话,但是他也没在那里。一位兇杀案警官告诉我埃伯今天休假。我给他留了言,让他明天早上回家之后给我打个电话。也许他出去尝试一夜情了。好吧,如果他这么做又能怎样?他有权这样做,不是吗? 我坐在那里,喝着啤酒,看着电话。在里约维斯塔的时候我已经用公用电话跟凯莉联繫过了。我告诉她有关米克的事情,跟她说今晚不能一起吃饭了。她同意了,但在她平静的嗓音背后,我能听出她的恐惧。已经发生了两起命案——还会继续发生吗?她的父母是否有危险?也许她也在为我担心,不管怎样,我愿意这么认为。我今晚很想见到她,但眼下更为重要的是跟她母亲见上一面。我没跟她说这件事,只是告诉她我很晚才回市里;我也没跟她说米克的工作室里那张亚利桑那州地图的事情,以及用记号笔写的名字。 过了一会儿,我拿起话筒,拨通欧陆酒店,转到了韦德夫妇的房间。在里约维斯塔的时候我打过一次电话,但西比尔和伊万都出去了。我给西比尔留了言,告诉她我需要跟她谈一谈,事情非常紧急,并说七点半左右我会再给她打电话。 电话响了五声,她接了起来:“餵?” 我告诉她我是谁,然后问:“你是一个人吗,韦德夫人?说话方便吗?” “怎么了,是的。伊万一天都在外面,参加当地业余魔术师组织的聚会。你有什么事?” “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在电话里谈这件事,”我说,“我今晚能跟你见一面吗?” “关于弗兰克·科洛德尼的死?” “是的。现在又发生了一起命案:奥齐·米克今天被害了。” 电话那边倒抽了一口凉气。接着是六七秒的静默,然后传来一声“噢,我的上帝”,声音远远大过耳语。 “三十分钟后我可以赶到酒店大堂跟你见面。”我说。 “不,不要在那里。你住得不远,对吧?凯莉说过,太平洋高地什么的……” “你想来这里?”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当然不介意,”我把地址告诉她,“我大概什么时候能见到你?” “马上。只要我能叫到计程车。” 我挂断了电话,站起身,拿着啤酒来到起居室。我感觉非常忧虑。在这一团乱麻当中,西比尔·韦德仿佛是一个关键人物,否认这一点毫无意义。我不得不坐下来跟她谈一谈,问一些相当尖锐的问题。我一直绕开她,因为她是凯莉的妈妈。但是现在米剋死了,他还在亚利桑那州的地图上做了那样一个标记。而丹瑟尔依然被关在警察局,被指控犯有谋杀罪。是时候迎难而上了。 我翻了一遍收藏的《午夜侦探》,找到刊有萨缪尔·莱瑟曼小说的一期杂志。然后我坐在沙发上,跟马克斯·鲁夫神交了一会儿,静待他的创造者来到我身边,告诉我一个真实的故事,而非虚构的小说。 第17章 她在八点五分赶到,身穿一件灰色外套,一条灰色裤子,衣服材质闪闪发亮,黄铜色的长髮在脑后盘成一个髮髻。大部分女性梳这样的髮型都会显得非常严肃,但西比尔把头髮梳成这样却只是凸显了她的面庞轮廓与依然光洁的皮肤。她脸上略施粉黛,淤青几乎已经不见,甜美的茶色眼眸冷静沉着,然而平静的表面之下隐藏着层层暗涌,可以看出她的焦虑与不安。她是一个拥有秘密的女人,她担心我四处打探后已经发现了这些秘密。关于这一点她想错了,不过如果我按部就班调查下去,她也不会错得太远。 第51页 我把她请进屋,帮她脱掉外套,挂在衣柜里。跟凯莉一样,她在陌生的环境里并不觉得不自在。她四下打量了一下,目光在书架上停留的时间最长,那上面摆的都是通俗小说杂志。也许她不喜欢屋里不太整洁的环境,但并没有表现出来。她走向书架,仔细打量了一下那一排排装在塑胶袋里的通俗小说。 “你的收藏的确让人印象深刻,不是吗?”她说道。我走了过去,站在她背后的沙发旁边。 “不管怎么说,数量够庞大。” 她转过身:“凯莉说你的收藏让人印象深刻,的确是这样。”她顿了顿,“你本人也让凯莉觉得印象深刻。” “是吗?嗯,这是相互的。” “我想也是。要知道,这也是我今晚想来这里,而不是在酒店跟你见面的原因之一。我想看看你住的地方,多了解你一点。做母亲的兴趣,我觉得可以这么说。” 啊哈,我心想。也许她是真心实意,也许她是在骗我,想让我对她客气一点,不过这没有用。如果她跟谋杀案有关,我不会因为她是凯莉的母亲就让她逃脱。如果真到了那一步,我会像马克斯·鲁夫一样强硬。 我说道:“为什么不坐下呢,韦德夫人。我去拿点喝的。白兰地、啤酒,还是咖啡?” “啤酒就可以。” 我去厨房开了两瓶施立茨啤酒,从橱柜里拿了个杯子,回到起居室。她已经在椅子上坐下,拿起了那本刊载着她的萨缪尔·莱瑟曼小说的《午夜侦探》杂志,正在看插图。她的表情中似乎带着一丝伤感,不过当我走过去,把啤酒和杯子放到她面前之后,那丝伤感已经不见了。 她放下杂志,说道:“《我的尸体漂在大洋之上》,弗兰克在编造最差劲的标题方面特别有天赋。不过他是个好编辑。他知道一个故事好不好,为什么不好,而且从不随便改动文章。有些编辑觉得自己是作家,总要更换句子结构,篡改文章风格,但弗兰克从不这么做。” “可他不诚实,不是吗?” “噢,他是个混帐,毫无疑问。”她的表情丝毫未变,但话语很尖刻,“一开始不是这样的,那时候通俗小说行业蓬勃发展,他不需要担心钱的问题。但是后来……是的。” 我在沙发上坐下:“那时你对他了解多少?” “跟其他通俗小说帮成员一样,我觉得。” “并不亲密吗?” 她的目光扫过我,落在桌上的啤酒上。她俯身将啤酒倒进杯子。她说话时,我看不到她的眼睛。“你说亲密是什么意思?” “就是亲密的意思,韦德夫人。” 她把酒倒至半满,举起酒杯,一口气喝干,只剩泡沫。她的上唇也沾了一圈泡沫,好像一道浅浅的白色鬍鬚。她抿了抿嘴唇,把泡沫舔干净,说道:“我一直不喜欢喝啤酒。现在也不太喜欢。不过总有那么一两次感觉不错。你知道我的意思吧?” “知道。” “其他事情也一样。”她说,“有些事对你没有好处,你不喜欢,也不愿意做。除了那么一两次,内心深处有些东西,有种渴望,让你想要这么做。就那么一次,也许两次,然后你就再也不想要了。但在那一两次的时候,你必须得到它,不管是什么。” 这次我什么也没说。 她把一条腿放在另一条腿上,一只手搭在膝盖上,另一只手摆弄着衬衫前胸的扣子。她说:“你知道弗兰克和我的关系,是吗?” “是的。”我说谎了。 “全部的事情?” “不是全部,但足够多。” “你怎么发现的?” “奥齐·米克那里有一些东西。”我说,“他做了一些标记,跟你和科洛德尼有关。” “是的。如果有人知道的话,就应该是奥齐。我试图保守秘密,上帝知道,弗兰克也应该这么做。不过战时奥齐是唯一能算得上是弗兰克朋友的人,他总去弗兰克住的地方,他一定看见过我们在一起。” “现在他死了。” “死了。”她重复了一遍,“怎么回事?在哪里?” “就在三角洲,他自己家里。我今天下午找到他的,在一间小木屋里,头被斧头噼成了两半。” 她好像打了个哆嗦。随即又倒了杯酒,像刚才那样一饮而尽。 “警察认为是意外,”我说,“因为木屋的门反锁着。但我觉得是谋杀。” “为什么?为什么有人想杀死奥齐?” “也许因为他写了《迷雾》,还寄出那些勒索信。” “奥齐写的?我以为是弗兰克……” “不,不是科洛德尼。” 停了一会儿,她说:“你不会是觉得我跟奥齐的死有关吧?” “有关吗?” “当然没有。我今天出去逛了逛街,其他时间都待在酒店里。我当然没去三角洲。” 也许这是真的。根据验尸官的判断,米剋死于今天早上,而十点半左右我还跟西比尔通过电话。我问道:“你丈夫知道你和科洛德尼的事情吗?” 第52页 “伊万?上帝,他不知道。” “你确定?” “是的。如果他知道的话一定会跟我当面对峙。他会……我不知道他会干什么,但他肯定不会埋在心底。”她解开了衬衫上的一颗扣子,正在试图重新扣上。看得出她的喉结在纤细的喉咙中颤动,“我那时候特别害怕他会发现。这就是为什么弗兰克敲诈我的时候我会给他钱。他恐吓说,如果我不给钱的话,他就告诉伊万。” “敲诈?” 静默了几秒钟。她双唇微张成o型:“你不知道这件事?我以为你知道。” “不知道。不过你最好告诉我。” “为什么?我的上帝,弗兰剋死了——这都是过去的事了。” “是吗?米克也死了,罗斯·丹瑟尔还在监狱里,被指控一项他没有犯下的罪行,而真正的杀人兇手还逍遥法外。想想看,如果他决定再找上其他人?” “我看不出我和弗兰克的关系跟谋杀案有什么相干,” 我看得出来。也许她丈夫是那个杀死科洛德尼的人。不过我没跟她说这个,只是说:“也许没有关系。你告诉我事实真相,所有一切由我来判断。” 衬衫扣子又被解开,扣上。“你不能让这件事传到这间屋子以外,行吗?你不能告诉任何人,特别是凯莉。” “只要你没有犯罪,我就不会说。” “不,跟犯罪无关。”她嘴唇发干,“只是一些傻事,就这样。非常,非常傻。” “每个人都曾经做过傻事。”我说。 “是的。你知道,这不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我做的也不是一件很美好的工作。” “我想也是。但我感觉……很丢脸。你好像很喜欢凯莉,我知道她也喜欢你。而我却在这里抖搂给你很多家庭丑事。”( “这不会改变我对凯莉的感觉。”我说,“或是对你的感觉。我在这里不是要做什么道德评判,韦德夫人。我感兴趣的是找出杀害科洛德尼和米克的兇手,让罗斯·丹瑟尔从监狱里出来。” “好吧。”她说道,吸了口气,然后又唿了出来,嘴唇撅起,仿佛是在吹熄火柴。“这件事发生在战时——我的意思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伊万当时在部队工作,驻扎在华盛顿,可那里住房紧缺,因此我们决定我最好仍然留在纽约。那时我的通俗小说写作事业进展良好,我们所有的朋友也都在曼哈顿,干什么事情都方便。伊万一个月回家一两次,这很好。可有时部队有任务,他就得离开好几个月。那时候我很年轻……嗯,充满热情。我可以忍受短暂的分离,但那些长时间的分离……非常困难。” 她的视线越过我,落在我右肩上方的某一点。也许她根本不是在看这间屋子里的任何东西。她的目光遥远深邃,正穿过一道幽深黑暗的隧道,直至过去的岁月。我想喝点啤酒,但我害怕扰乱了她袒露心声的情绪,唯有坐在那里,一动不动,静静聆听。 “我有很多机会,上帝知道。”她说道,“但我并不是一个随便的人。我爱伊万,我对他的爱从未间断。我拒绝了各种各样的请求,拒绝了各种各样的男人。包括罗斯·丹瑟尔。我有我的写作事业,我要照顾凯莉,那时候她还只是个小宝贝。我本来会一直保持忠贞不贰,但伊万被派到了加利福尼亚,去了六个月,执行某个秘密任务,我不能去看他,甚至不能跟他通电话。一段时间之后,我觉得特别孤单,内心升起了一种欲望。我需要找个人。我只是……需要找个人。 “弗兰克就在那里,一直在那里。我觉得他很有魅力,他自己也知道这一点。他之前跟我调情或套近乎,我都拒绝了,类似于彼此开玩笑而已。一天晚上,编辑会议之后,他邀请我吃晚饭,我答应了。我们喝了点酒,又去他的住处喝了一杯。这时我突然意识到那天晚上我不用回家,因为我妈妈把凯莉带回布鲁克林的家里去了。她有时会这么做,好给我一点自由空间……我没必要回家了。因此,当弗兰克跟我调情时,尽管我早知道他会这样做,但是并没有拒绝。这次不是开玩笑,我跟他上床了。 “之后又有一次,大概是一个月之后。就这么两次,以后再也没有过。按照弗兰克一贯的个性,这可能会发展成一段秘密恋情——他一直追着我,想发展这段关系,但我们俩之间并没有认真的感情。他想得到我的身体,那两次我也想要他的身体。就是这样。 “后来,伊万回到了华盛顿,并定期回纽约的家。弗兰克也不再纠缠我。他还有别的女人,很多女人,所以不需要我来满足他的自尊心。战争很快结束了,我们都非常兴奋,忙着调整自己适应和平年代的生活。我经常在通俗小说帮聚会上见到弗兰克,我们还是朋友,没有互相指责。这不过是无数短暂的战时罗曼史中的一段,没有任何意义。一段时间之后,你就会假装什么也没发生过。 “但是,四十年代末,通俗小说市场开始萎缩。行动出版社的《午夜侦探》以及别的出版物开始亏损。一九四九年的时候,除了《午夜侦探》,其他出版物都不得不停刊。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弗兰克变得疯狂起来,变成了一个贼——或者说更糟。一九五〇年《午夜侦探》停刊,行动出版社也完了。弗兰克破产了,丢了工作。他找到我,让我借给他五百块钱。 第53页 “我有钱。我自己不怎么写小说,但伊万的通俗小说买得很好,出了书,还有广播剧本。可那笔钱是给凯莉存的教育开支,所以我拒绝了弗兰克。那时候因为他骗作者们的钱,所以我们之间的友情大不如前。但是他不甘心被拒绝。他说他有证据证明我们俩在战争时期的亲密关系——那张该死的照片。他说除非我给他五百块钱,否则他就要告诉伊万我们俩的事,给他看照片,把这件事宣扬得比实际还严重。我没有选择。伊万的妒忌心理很强,说不准他会干出什么事情。我给了弗兰克那笔钱。 “当然,这件事没有结束。三个月后他又来了,又问我要五百块钱。我们的存款里还有钱,而且不止这些,可如果我把钱取出来,伊万就会起疑心。他问过我之前那五百块钱的事,我不得不编造了个故事,说我的亲戚生病了,借了一笔钱。于是,周末我找了个藉口,去我母亲那里待了三天,写了一篇五万字的侦探小说,用笔名卖给了一家依然没有倒闭的杂志社。我一直这样偷偷摸摸地写小说,因为我知道弗兰克还会回来,要更多的钱。我这么干了四个月,近乎发狂,写了三十多万字,我想就是这段时期耗尽了我的写作才能。 “弗兰克的确又来了两次。然后,他忽然就消失不见了。前一天他还在那里,在出版界转来转去,想要找份工作,但是没人能给他,第二天他就不见了。一开始我简直难以置信。我一直等着他再来联繫我,再来敲诈我。但他没来,一直过了三十年。” 她不再说话,仿佛一座雕像般静静坐了一会儿,目光依然专注于那条又长又黑的时间隧道。然后她从中走了出来,眨了眨眼,最终将目光落到我的身上。她伸出舌头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又开始摆弄衬衫上的那颗纽扣。 “你明白了?”她嘲讽地说道,“不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我拿起啤酒,喝了一大口,然后放下杯子,说道:“你知不知道科洛德尼为什么突然消失了?” “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我所关心的就是他不再出现在我的生活中。” “其他通俗小说帮的成员知道吗?” “如果有人知道的话,也没人提起过。” “科洛德尼在亚利桑那州买的那座死城是怎么回事?在纽约的时候曾经有人提起过吗?” “嗯,他一直说想要回到西部——他来自新墨西哥——去开採金矿,但是我们没人当真,都以为这是个笑话。” “他失踪之前有没有提起过跟这相关的话题?” “我不记得。有一天罗斯告诉我弗兰克离开纽约之后就去买了一座城镇——这是弗兰克跟他说的——但是如果他真的这么干了,我想不出他是从哪里弄来的钱。” 我想得出来,但我不想告诉她这件事。我也不太想问下面一个问题,但我必须得到这个问题的答案。“你提起了一张照片,韦德夫人。是怎样的照片呢?” 她的目光又从我身上挪开了。两块小小的红晕飞上她的脸颊,就好像硬币压在脸上之后留下的印记。“我们第一次在一起的那天晚上弗兰克照的,在我们……之后。开始我不让他拍,但我喝了很多酒,他许诺永远不给任何人看,这个主意听起来……让人兴奋,充满罪恶感的兴奋。”她的目光重新回到我的脸上,“我需要告诉你他拍照时我摆了什么样的姿势吗?” “不,”我说,“我想你不用说。” “谢谢你。我想你能理解我为什么不能让伊万看到这张照片。我什么都可以干,只要能阻止这件事情的发生。” “包括杀人?” “是的。”她毫不犹豫地说,“如果事情到了那一步;如果我没有别的选择。但我没杀他。他死了我非常高兴——当我听到那个消息时,我觉得彻底解脱了。但我没杀他。” 屋里好像很闷。我起身走到温度调节器旁边,关掉了暖气。我重新坐下时,西比尔正一脸厌恶地盯着自己的啤酒杯,仿佛想起了之前她自己打的那个比方,把啤酒当成了她那场轻率的情事。 我说:“一九五〇年之后,你第一次再见到科洛德尼就是在这次大会上吗?” “不,不是的。” “哦?” “大概三个星期前,他在洛杉矶给我打了个电话,就这么凭空冒了出来。上帝啊,我差点心脏病发作。他说有人邀请他参加这次大会,当他得知伊万和我也在参会名单中,就答应了。他说劳埃德·安德伍德给了他我家的地址和电话。他那时正在洛杉矶,他觉得如果在大会前先小聚一下一定很不错。我想拒绝,但他坚持要见面。我无计可施,只能答应他。我以为他又要勒索我,我猜对了。但这次他想要的不是钱,而是我。” “他向你求爱?” “是的。非常粗鲁。他说,如果我不跟他上床,他就去找伊万,给他看那张照片。这些年来他一直保留着那张照片,他敢肯定伊万对此依旧很感兴趣。我几乎要屈从了——我已经不剩下什么羞耻心了——可是你看到过他现在的样子,这些年的岁月对他可真是不错。他如此面目可憎,我实在说服不了自己。我推辞了,许了很多承诺,跟他说开会时我会想办法安排跟他在一起。” 第54页 “你打算这么做吗?还是在拖延时间?” “拖延时间。但我想了个主意,我要把他赶走,迫使他别再来找我。” “用什么办法?” “恐吓他,”她说,“用枪。” “你带去了那把点三八口径的手枪,最终杀了他的那把枪。” “是的。我从一个朋友手里买的,那个朋友收藏手枪。” “你真的去恐吓他了吗?” “是的。我去恐吓他了。” “然后呢?” “他嘲笑我。他说我没胆量杀人。我跟他说我有,我是认真的。我觉得我会杀了那个傢伙。但我向你发誓,我没杀他。” “你丈夫知道你带着枪吗?” “不知道——直到这把枪丢了之后。那时候我不得不编了个故事,说我带着枪是用来做演示的。” “其他人知道你带着枪吗?” “除非周四晚上罗斯撞翻我的包时有人看见了。那天你就看见了,对吗?” “是的。” “但是如果其他人没看见的话,那天闯进我们屋子偷走手枪的人就应该是弗兰克。” “或许那个窃贼不是冲着某样东西去的,”我说,“假设偷枪只是个巧合呢?” “没丢别的东西。” 但也许伊万跟她一样,带着什么她不知道的东西。“科洛德尼有没有跟你说过想要你的手枪之类的话?” “没有。但他看起来好像是在为什么事而紧张不安,简直可以说是担惊受怕。” “会不会是因为《迷雾》勒索事件?” “嗯,有可能。他不太愿意谈这件事。” “丢了东西之后他又来找过你吗?” “找我跟他睡觉?来过。” “你怎么说?” “我说不行。他骂我,我就给了他一耳光。” “所以他打了你,在你脸上留下这块乌青?” “你怎么知道是弗兰克打了我?” “我不知道。但听完你的故事之后很容易得出这个推论。” “是他干的。用拳头。他说我最好别再动他一根手指,别想再威胁他,否则他就会收拾我。他说我最好乖乖送上门来。不过那个周末不行,他脑子里事情太多,最好回到洛杉矶之后尽快去找他。然后他把我推出房间,摔上了屋门。” “你跟他还发生过其他口角吗?” “没有。周六早上我见过他,但我们一句话也没说。” “好。还有什么要说的吗?任何你觉得可能有关的事情。” “我想没有了。我把所有事情都告诉你了——比我跟任何人说得都多。”她淡淡一笑,“但我觉得好一点了。这件事在我心中郁积了太久。” “肯定,”我说,“我明白。” “我可以相信你不会说出去,对吗?如果这些事情让伊万或是凯莉知道……” “不会的。我只希望你对我说了实话。” “是的。大实话,很痛苦。”西比尔放下腿,站起身来,“我得走了。我给伊万留了个条子,跟他说我和朋友去吃晚饭了。但如果我在外面待得太久他会担心的。” “他今天一天都不在,是吗?” “是的,早上就出去了。现在魔术是他的一大爱好。我能用你的电话叫辆计程车吗?” “不用,”我说,“我送你回酒店。” 我把外套拿给她,帮她穿上。她又沖我笑了笑,比之前那个笑容爽朗很多:“很高兴今天来这里。来之前我对你的人品还不够确定,但现在我确定了。你很正派,我觉得对凯莉而言,你挺不错的。” “希望如此,韦德夫人。” “请叫我西比尔。不用担心伊万同不同意。有时候他非常顽固,对凯莉保护过度,但他会转过弯来的。” 我说希望如此。但我担心的不是伊万不同意;我担心是不是他杀了弗兰克·科洛德尼,或许还有奥齐·米克,如果是这样的话,前景就实在太他妈的黯淡了。然而从我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最合适的兇手人选莫过于老顽固伊万·韦德。 第18章 01 有人不停地按那个该死的门铃。 一开始,门铃声和我杂乱无章的梦境混在一起。随后,门铃声穿越一切障碍直达大脑,我一下子就直挺挺地坐了起来。我晕晕乎乎,嘟囔着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晨光透过窗户射进来,光线苍白微弱,屋里显得十分阴暗,好像一部粗制滥造的影片中的场景。我眯着眼看了看床头柜上的闹钟。现在的时间是——看在上帝的分上——六点四十六分。 谁他妈的会在早上六点四十六分来敲门? 刺耳的门铃声依然响个不停,一长一短,一长一短,声音在我脑子里迴旋,仿佛盒子里转个不停的玻璃球。我骂骂咧咧地低声嘟嚷了几句,摸索着爬下床,从柜子里拽出一件旧袍子穿上,步履沉重地走进客厅,摘下对讲机的话筒。 “谁啊?” 第55页 “我。埃伯哈特。” 埃伯哈特?“你知道现在几点吗?” “是的,我知道。开门让我进去,行吗?” 于是我按下开门钮,把他放进大楼,心中愤懑不已。我打开房门,转身回到卧室,穿上裤子。这时我听到他走了进来,进门的时候弄出了不少声响。很快,他开始扯着嗓子大叫我的名字。 我也沖他喊着,让他冷静点,然后穿好裤子,走了出去。我不知道会看到一个怎样的埃伯哈特,但我想应该跟他平常的样子差不多:西装笔挺,头髮一丝不乱,嘴里叼着一支菸斗。然而眼前的情形让我大吃一惊,目瞪口呆。他站在沙发旁边,双腿发软,身上酒气熏天,站在房间这头就能闻到。他没穿西装,而是穿了一身运动服,衬衫皱皱巴巴,扣子缺了一颗,裤子前面的纽扣半开。此时他满脸胡楂,头髮乱七八糟地直竖着,仿佛狼牙棒上的刺,潮红的脸颊闪着汗水油光,眼中布满血丝,好像两道血红的伤口。我认识他已有三十年,但从来没见过他这副样子。从来没有。 “你他妈的怎么了,埃伯?” “你他妈的怎么了。有没有咖啡?” “我去煮一点。你在这里干吗?” “我路过这附近。”他说,“觉得可以进来坐坐。” “哦。” 我去厨房往水壶里接了点自来水。他跟着我走了过去,靠在门旁边的墙上,在衣服口袋里摸索了半天,摸出菸斗。他把菸斗塞进嘴里,叼在嘴角。 “你出去找了个情人,嗯?”我一边说,一边把水壶放到炉子上,打开煤气开关。 “是的。”他说。 “感觉好一点了?” “不。感觉糟透了。” “你看起来的确糟透了。你怎么不回家?” “我跟你说了,我在附近。” “这意味着什么?” “我昨晚是在格林尼治过的。” “你认识格林尼治的什么人吗?” “刚认识的一位女士。昨天晚上遇到的。” “啊哈。是这么回事。” “是这么回事。你觉得我太老了,不能去酒吧泡女人了?不,我可是大众情人。你有可能泡不到女人,因为你挺着个啤酒肚。我不是。” 我舀了几勺速溶咖啡,放进两个茶杯。“恭喜。这么说你找到人上床了。你今天打算怎么去上班,就现在这副样子?” “没有。”他说。 “没有?没有什么?” “我没有跟人上床。” “太糟糕了。她不愿意?” “噢,她愿意。我也愿意。” “好吧,然后呢?” 他伸手推了下墙,转身走向餐桌旁的椅子,重重地坐了下去,菸斗从嘴里掉了下来,砸在桌子上,撒出几道菸灰和菸丝。他坐在那里,看着桌面,皱起了眉头。 “狗屎。”他说道。 “如果你不是来吹嘘你的征服伟业的话,”我问道,“你来干什么?” “喝咖啡。我就在附近。” “得了,埃伯,我对你了解得很。肯定有原因,否则你不会这样子跑过来的。” “你觉得你了解我?没人了解我。特别是黛娜,她最不了解我。你想听点有趣的事情吗?她昨晚给我打电话了。我刚到家两分钟,她就打了过来,自从她离开之后我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打电话的原因是,她觉得我可能很担心她,所以她想告诉我她很好。没问我怎么样了,没问事情怎么样了,就想让我知道她很好,跟一个朋友在一起。她是这么说的,‘我跟一个朋友在一起。’她的浑蛋情人,她就是跟他在一起。” “所以你就出门喝酒,找人上床?” “没有。你没听我说话吗?我没跟人上床。” “好,你没有。今天晚上再回去看看那位女士,也许你会走运。” “走运。是啊,她把我赶了出来。” “什么?” “她把我赶了出来。” “为什么?” “因为她没能跟人上床。” “埃伯……” “她说我是男人中的蹩脚货,把我赶了出来。” 水壶厉声响了起来,我伸手关了煤气。 “昨晚我以为是喝了酒的缘故。”埃伯哈特说,“没什么好担心的。可是今天早上……”他的脸皱成一团,有那么一个难堪的瞬间,我以为他会大哭出声。但他只是用手揉了揉眼睛,回復了刚才的表情。他抬起头看着我,像周日上教堂祈祷时一样哀求着:“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你跟我一样年纪,你知道这种事……你明白吗?” 我明白,是的。为什么他会过来,他真正想说的是什么。整件事情——他的样子,他刚才说的话,他将要说的话——这简直太有漫画效果了,但也实在太悲惨。 “我不行了,”他说,“我没法让这个婊子养的起立敬礼。” 02 我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给他倒咖啡,严厉地斥责他,跟他说这只是暂时的——由于压力、由于黛娜离开带给他的心理冲击、也可能是由于昨晚那个女人和当时的环境。当然,这些他全都知道,但他心情沮丧、寂寞孤单——埃伯哈特这种人能够体会到的最深的沮丧与孤单——他需要富有同情心的朋友告诉他这些事情。后来,他似乎感觉好了一些。可对我来说,这一天的开端可不怎么样,再加上昨晚西比尔·韦德刚跟我讲述了那段糟糕的往事,我感觉跟上周日一样,心情极为郁闷。 第56页 埃伯哈特目前的状态完全不可能走去高等法院,也不可能开车回到位于诺埃谷的家中。我让他意识到了这一点,说服他去沖了个冷水澡,爬上我的床上沉沉睡去。随后,我给兇杀案侦察组打了个电话,告诉他们埃伯今天晚点去上班,也可能就不去了。八点四十分,我离开家,他在床上睡得正香,怀中紧紧抱着一个枕头,仿佛世界崩溃之前他怀中拥着黛娜一般。 我情绪低落,穿过薄雾,驶向市中心。因为有雾,街上闪着湿漉漉的光泽。我穿过艾迪街,驶上泰勒街,正要转到街角的停车场,突然意识到我已经不在这里办公了。从今天开始,我的新办公室在德拉姆街。看在上帝的分上,我心中思量,怀疑自己是否已经得了老年健忘症。回忆在我的脑海中闪过;我曾在这块糟糕的地方工作了二十年,这里几乎算得上我的第二个家,现在却彻底离开了,这一事实让我更加忧郁。今天这种日子根本就不该起床,应该蜷缩在被子下面,好像躲在报纸下面的兔子,只等这一天过完。 我顺着开往加利福尼亚州的马路一路上坡,右转,又一路下坡,来到德拉姆街。令人惊异的是,萨克拉门托街附近居然还有一个停车位。我停好车,走向那座舒适美观、熠熠生辉的崭新大厦,我的新办公室就在里面。 办公室同样舒适美观、熠熠生辉:一共两间屋子,一间是接待室,一间是办公室,浅色墙壁,门口铺了一张米色地毯;镀铬的椅子,上面放着灯芯绒的坐垫,窗户上装着威尼斯百叶窗,如果你不想眺望窗外滨海高速路上汹涌的车潮,可以把它拉下来。屋里唯一不像样的一堆破烂就是我自己的东西——接待室正中央堆着的纸板箱,以及办公室内的那张桌子。这些都是搬运公司昨天搬过来的。 这是一处非常不错的办公场所,的确。而它在我的阴郁情绪之上打了一个大大的黑色蝴蝶结:我将会厌恶在这里工作,不管形象是否能因此而提升,不管时代是否已经改变。 电话公司已经来装了一部电话——如我曾经说过的那样,要有一点改变。电话放在我桌子的中央,是黄颜色的,带按键的那种。我尖刻地想道,私家侦探不应该用黄颜色的电话,那是皮条客专用的。不过我还是走了过去,拿起电话,给好莱坞的本·查德维克挂了个长途。 他在办公室,这可真出人意料,毕竟现在刚刚九点半。“我今天得早点来,”他解释道,“事情很多。虽然我非常讨厌这么早起床。” “是啊。”我说道。 “听着,”他说,“我昨天想给你打电话,但接线员说你的电话停机了。我还以为你失业了,要不就是有人把你扫地出门了。” “是啊。”我说,“你那里有什么消息,本?” “《灯光下的罪恶》。你想了解真相,这就是真相:一九五〇年,梅格南公司从一个名叫弗兰克·科洛德尼的傢伙手里买下了版权。没人记得关于这傢伙的任何事情。他随随便便从大街上走进来,靠他认识的当地业务员介绍,跟梅格南的一个编剧见了个面。他手上的东西编剧很喜欢,头儿们也很喜欢,于是就给了他五万块钱,买下了版权。此外还有分红。这在当时可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收入。” “他们买的是什么?脚本?” “不,完整的电影剧本。据我所知,是非常棒的电影剧本。拍摄用的剧本只对原始剧本做了一点修改。” “科洛德尼说这是他自己写的吗?” “是的。用的是罗斯·泰勒·克劳福德这个名字。” “这件事有没有涉及其他人?” “据梅格南所知,没有。” “谁对剧本进行了修改?” “科洛德尼。他们给了他一间办公室,还有一台打字机。拍摄时需要做些最后调整时,他们还把他拉到了片场。” “你之前提到的分红——是什么?” “毛利的百分之二。在那时候这可不常见。梅格南一定是非常想要这个版权。听起来不多,但是《灯光下的罪恶》赚了一大笔钱。这些年来,梅格南按照百分之二的分红比例,一共支付给科洛德尼大约八万块钱。” “你在当地挖掘出什么关于科洛德尼的消息吗?” “没有。他住在亚利桑那州,不在这里。版税支票都是寄到一个名叫维科斯塔夫的地方邮政信箱,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现在的地址。最后一张支票是几年前寄出的。” “谢谢你,本。如果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尽管告诉我。” “会的,”他说,“不用担心这个。” 挂了电话,我坐在椅子上,两只脚跷上桌沿,人们认为私家侦探就是这副样子,不管是不是在新办公室里。凝视着百叶窗上一道道的隔板,我陷入了沉思。事情慢慢拼凑起来了,现在我要做的就是把所有碎片重新整理一遍,看看是否能够浮现出全局。 好。四十年代在纽约时,米克和科洛德尼是朋友,米克是通俗小说画家,在行动出版社上班,而科洛德尼是那里的主编。米克暗中想成为一个作家——因为他不知道自己写的东西到底好不好,也不希望在其他通俗小说帮成员面前感到尴尬,所以只是暗自想想——他写了……什么?短篇小说还是剧本?等会儿再考虑这个。他写了篇东西,名叫《迷雾》,决定拿给科洛德尼看。身为一个编辑,科洛德尼看到了这篇小说的优点;身为一个浑蛋,科洛德尼意识到这篇小说能够大赚一笔,于是决定将其窃为己有。他先是搪塞米克,可能是跟米克说写得不是太好,但他会看看怎么做点修改,随后他就消失了。事实上,他去了好莱坞,以五万块钱的价格把版权卖给了梅格南电影公司,还抽了两成的利润。之后,他在亚利桑那州买下一座死城,取名科洛德尼城,在那里住了三十年。 第57页 当然了,米克一开始并不知道自己被骗了。他只知道科洛德尼失踪了。直到电影上演,或者在那之后很多年,他才发现真相,但已经太晚了。他没有法律依据证明科洛德尼窃取了他的作品,因为他显然没有申明过作品版权。而科洛德尼早已踪迹难觅,即使米克想找到他,也是一无所获。因此,米克留在了纽约,继续为最后几家通俗小说出版社和新兴的平装本小说作画。再后来他移居加利福尼亚州,成为自由职业者。日子一天天过去,他对科洛德尼的仇恨愈来愈深。 到了今年,几个星期前,劳埃德·安德伍德和其他人决定召开一次通俗小说大会,结果他们找到了科洛德尼。歷经悠悠岁月,也许与通俗小说帮的老友重聚让科洛德尼觉得很不错,也可能是想要再次见到西比尔·韦德,再次跟她上床。总之,他同意来参加这次聚会。唯一可能让他不来的因素是米克的出席;然而,据科洛德尼所知,没人找到米克——非常讽刺,安德伍德在找寻米克的过程中遇到了困难,其实米克就住在他眼皮底下。直到科洛德尼来到酒店,才不得不面对米克,面对自己过去犯下的罪行。 与此同时,安德伍德最终找到了米克,他告诉米克,科洛德尼也是这次大会的讲座嘉宾之一。这个消息在米克的心中激起了巨大波澜。三十年之后,他终于再次遇到了这个剽窃《迷雾》的傢伙。于是…… 于是怎么了? 到目前为止,我的推断都非常严谨,可到了这里戛然而止。如果米克知道是科洛德尼窃取了《迷雾》,为什么他要把这篇小说的复印稿寄给所有的通俗小说帮成员,还附上一封勒索信?除非这是一场疯狂而毫无意义的游戏……但就算是这样也说不通。那天晚上送西比尔·韦德回酒店的路上,我问了她几个关于米克的问题,她的说法让我更觉得米克是个怪人,他总是和别人的想法不同。科洛德尼的背叛很有可能把他朝疯狂的深渊又推了一步——想出勒索这个主意的人本来就不会太正常。但我觉得他并不是一个失去理性的人。这里面一定有什么原因。 此外,还有别的东西解释不通:如果是米克杀了科洛德尼,如果他的首要想法就是用子弹来復仇,那为什么要寄出手稿和勒索信呢? 如果不是他杀了科洛德尼,如果是别人想要杀科洛德尼,为什么米克也被杀了呢?为什么科洛德尼——很明显就是科洛德尼——要去偷西比尔的枪?想要像西比尔吓唬他那样去吓唬米克,让他别缠着自己?那为什么在酒店里死的是科洛德尼而不是米克呢? 一下子冒出了太多问题。它们绕来绕去,挤做一团,让我非常头疼。好吧。往后推一点点,从最初的那本《迷雾》开始。最初是小说形式还是剧本形式呢?小说的可能性显然更大一点。米克是通俗小说帮的成员,他周围的人都是写小说的,而不是影视剧作。而且,如果他写的是剧本,为什么还要再弄出一个小说版本呢? 下一个问题:谁写了那个剧本?不是科洛德尼,尽管本·查维克跟我说是他写的。据我了解,科洛德尼并不写东西,从来没写过。但他是个编辑,这就解释了他为什么能根据梅格南的要求重新改写剧本,还能在拍摄现场做最后的修改;无须成为专业作家,好的编辑都能进行这种程度的创造性工作。但肯定有人先依据米克的小说写出了最初的剧本。 下一个问题:实际上是谁剽窃了那篇小说?通俗说帮成员之一?有没有可能是科洛德尼把别人也骗了进来,然后拿走了那人应得的钱,就像他骗米克那样?会不会是米克意识到还有其他人牵涉其中,并且怀疑这个人是通俗小说帮成员之一?他很有可能怀疑是西比尔·韦德,因为她跟科洛德尼有一腿。这样就能说明他为什么在亚利桑那州地图上做了那个标记,把小说和勒索信寄给每个人很可能是他疯狂计划的一部分,以查明究竟是谁犯了罪。 我把脚从桌子上移了下来,来回踱了几步。现在我又有头绪了。科洛德尼有个同伙,这个同伙杀了他,动机与米克相同:復仇。为什么后来又杀了米克呢?会不会是因为米克的计划已经成功了,他找出了那个同伙——根本不是西比尔,而是别人——并且威胁那人要去报警,甚至有可能想要敲诈那人。这说得通。拼图上依然有些小小的空白,比如说是谁偷了西比尔·韦德的枪,为什么要去偷枪,还有更大的空白,比如说兇手怎么能够成功实施两起密室杀人。但框架已经成型,在我脑子里灰扑扑的博物馆中,构成事件的基本骨骼碎片已经拼合併泛着微光。找出是谁,我对自己说,那么剩下的部分,那些“不可能”的东西,就会跟着找到解答。答案就在那里,你只是没把它们整合到一起。 伊万·韦德,我阴郁地想,是伊万·韦德。 他是个业余魔术师,还有什么人比业余魔术师更适合导演两齣密室谋杀?他的妻子红杏出墙,尽管西比尔声称他不知道这件事,但如果他发现了事实真相,那么他的杀人动机就更加充分了。被陷害的人是丹瑟尔,而韦德一直就不喜欢丹瑟尔。据西比尔所说,五十年代时,韦德夫妇生活并不窘迫,但在好莱坞大赚一笔的想法完全可以吸引任何收入水平的人,把他们拉下水。那时候,伊万写过广播剧本,后来还写过一些电视脚本。他了解戏剧框架,写出一个完整的电影剧本仅需再往前迈一小步。依据我对科洛德尼的了解,像他那种浑蛋,要是能够给他曾经引诱并敲诈过的女人的丈夫下套,他绝对非常高兴。 第58页 韦德正是合适的人选——我希望老天保佑我弄错了。如果我没弄错,如果我以谋杀罪把他送进了监狱,我和凯莉会怎样呢?我觉得情况会很糟。曾经,我一边跟一位女性交往,一边调查一起谋杀案,结果发现兇手原来是她弟弟,而正是我促成了他最终自杀身亡。于是我们的关系也随着他的离世烟消云散。一想到同样的事情可能发生在我和凯莉身上,我感到一阵痛苦。 但现在我已深陷其中,就算是为了她,或者说为了我自己,我也无法回头。关于事实的真相,我欠丹瑟尔一个交代,也欠自己一个交代。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找出指向其他人的证据,证明韦德是无辜的。证据确凿之前视为无辜。姑且相信这句话,然后奋力向前,找出证据——不管是哪种证据。 我想我知道应该去哪里奋力找寻。如果有一个地方可能存在证据,可能存在其他缺失的碎片,那就是—— 电话响了。我走过去,抓起话筒:“侦探事务所。” “嗨,是我,”电话里传来凯莉的声音,“忙吗?” “有点,但你找我的话我就不忙了。” “新办公室怎么样?” “棒极了。”我撒谎道,“你在哪里?上班?” “是的。我刚跟西比尔聊过,她说昨晚跟你见了一面。” “我比预想中回来得早了一点,所以跟她聊了聊。” “她也是这么说的。不过,她不肯告诉我你们说了什么。” “关于你,这是主要话题。” “我猜就是。她认可了你,你要知道。” “是的,”我说,“我知道。” “嗯,我希望你能过来,也跟我聊一聊。你在电话里跟我说的奥齐·米克的事情让我真的很难受。你确定他是被人谋杀的吗?” “相当确定。” “两起谋杀案。”她说,“要是第三个通俗小说帮成员死了该怎么办?” “我觉得不会发生这种事情。” “你需要当面说服我。今晚见面吗?” “我想见面,但是不行,今晚不行。” “你是不是出于什么原因要避开我?” “宝贝儿,”我说,“我最不愿意做的事情就是避开你。不,我要去外地。” “外地?哪里?” “亚利桑那州。” “为什么去亚利桑那?” “我想跟维科斯塔夫那里的人聊一聊,科洛德尼住在那里。我还想看看他的那座死城。” “为什么?” “直觉,就这么回事。我回来之后会告诉你更多事情。” “希望如此,”她说,“希望是好消息。” “我也是,”我说,“我也是。” 03 接下来我去了高等法院,告诉罗斯·丹瑟尔事情的最新进展,还问了他一些关于伊万·韦德、科洛德尼和米克的问题。但他没什么新东西可说,除了告诉我一九四九年韦德就开始尝试写电视剧本,还曾经有过一部不太成功的作品。毫无疑问,他的确有能力撰写《灯光下的罪恶》这样的剧本。 丹瑟尔比星期天时的状态好多了,尽管我小心翼翼不给他太多希望。他对我的信赖简直如同孩子一般。“你会把我弄出去的,”他说,“我就知道。只是时间问题罢了。你是最棒的。” “是啊!” 我驱车来到旧金山机场,停好车,从后备箱里拿出旅行袋,进去买了一张飞机票。三点四十五分,我已身处美丽晴空当中,一路飞向图森市。 第19章 亚利桑那州维科斯塔夫镇就是那种一片空地之上凭空冒出来的城镇,让人不禁揣测它们究竟来自何方。城镇四周一片荒芜,旷野上散布着仙人掌、矮树丛和风化的火山岩,饱受烈日灼烤的荒漠一望无际,向三面延伸开去,直到远方低矮绵延的红色丘陵。两条公路穿城而过,一条东西向,一条南北向,都是双车道的县级柏油公路,附近零星坐落着几座贫穷的农场。据我看来,这些就是整个城镇。那么,当初为什么有人要兴建和发展它呢?西南地区有上百座这样的城镇,包括着名的墓碑镇【墓碑镇(tombstone),亚利桑那州一座小城,在採矿热潮中迅速兴起,后以西部枪战英雄的故乡而闻名。如今该城镇人口锐减,旅游业是其唯一的经济来源。】。那些城镇没有这么偏远,地理位置也更加优越,然而它们全都自然消亡,荒无人烟,衰败成一片废墟,抑或旅游景点,但维科斯塔夫依然倖存,原因何在? 城外竖着一块标志牌,上面骄傲地写着一行字,说明城镇现在的人口数量和一八九七年维科斯塔夫建立之日的居民数目完全一样。我开着从图森市租来的破破烂烂的达斯特汽车驶过了这座标志牌。今天是星期三,正午刚过,温度高达九十多度【这里是指华氏度,九十多度相当于三十二摄氏度。】。天上飘着一缕缕白云,热天蒸腾而起的雾气让天空濛上一层白色云翳,太阳看起来好像一枚白煮蛋,倒是少了些炫目的阳光。车内,空调扇叶转个不停,咔咔作响,仿佛一台老旧的胡佛牌吸尘器,吹出的冷风带着灰尘在车厢中飘舞。 第59页 终于抵达旅途目的地,我微微舒了口气。二十小时的孤单旅程,坐飞机、住汽车旅馆、驾车行驶在偏远山区,太多时间可以用来思考问题。比如埃伯哈特,思考他的婚姻如何走向末路,比如那几起谋杀案,思考这些案件是怎么发生的,还有西比尔·韦德跟科洛德尼的情事;还有伊万·韦德的妒意;还有凯莉——想得最多的就是凯莉。我有很多想法,有些挺好,有些不怎么好,还有一些让人紧张不安。但这些不同角度的问题最终回到同一个问题上:伊万·韦德究竟是不是杀人兇手?如果得不到这个问题的答案,我就不能解决我跟凯莉的关系,也不能让旧金山的警察相信罗斯·丹瑟尔是无辜的。 现在我来了,欢迎光临维科斯塔夫。我可以着手做事,而不只是胡思乱想。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出科洛德尼不跟那群鬼魂一起待在自家那座死城的时候,他住在哪里;第二件事就是弄明白怎么去科洛德尼城。 维科斯塔夫是座小城,因此这两件事看起来都不太难,事实上的确如此。城里有一条主干道,共有三个街区,其中三分之一的建筑物年代非常久远,用黏土砖砌成,墙面装饰是西部运动风格的。第二个街区有一间“精英咖啡厅”。我在咖啡厅门前停下车,推门进去。有这么一种理论:如果一座小城中有人认识所有的居民,那个人一定是饮食店老闆。这个说法得到了印证:一位长相严厉的中年女服务员告诉我,科洛德尼曾在石英街上的邓肯夫人家住宿——下个路口往右拐,一直走过三个街区,左手边第一栋房子就是。我还发现,关于科洛德尼的死讯已经从旧金山传了过来。女服务员问我是不是科洛德尼的亲朋好友,我说不是,于是她丢下一句:“他是个该死的混帐小气鬼。”便转身离去。看起来,在维科斯塔夫的居民中,科洛德尼的受欢迎程度并不比在通俗小说帮中高多少。 我走出咖啡馆,爬上达斯特汽车,在下个路口右转,驶过三个街区,停在了左手边第一栋房子前。这是一栋巨大的木板房,略显破败,岬豆树【岬豆树,一种假紫荆属树木,生长于美国西南部和墨西哥的干旱地带。小叶,黄花。是亚利桑那州的州树。】的树荫下是宽敞的门廊。门前稀疏的草地上立着一个刷成白色的康尼斯佳轮胎,旁边竖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空房出租。一个胖女人坐在树荫下的门廊里,头戴草帽,身下是一把柳条椅。她望着我,眼中渐渐燃起几分兴趣。 从停车处走到门廊大概只有三十码,但我走到门廊时却已经大汗淋漓。亚利桑那州的高温是一个原因,白花花的天空是另一个原因,而那个胖女人也是一个原因。她肯定有三百磅重,圆胖的脸庞好似天使,声音犹如从威士忌酒桶里发出的那样低沉,一双葡萄干似的黑眼睛盯着我的口袋,正在数钱包里有多少钱。最奇怪的是,她的脸上一滴汗也没有。她坐在椅子上,周围热浪逼人,而她的脸上却异常干燥,她看起来一点也不觉得不舒服。这有点不太正常,尤其是此时我站在她的面前,感觉自己浑身滴滴答答地流着汗,就好像冰块放在火炉子上。 “天可真热。”我说。 “是吗?没觉得。” “你是邓肯夫人吗?” “我是。一星期一块五,包括三餐。” “什么?” “房费。你是来租房子的,不是吗?” “不,夫人。不是的。” 她立刻就对我失去了兴趣。她没有动,表情也没变,但葡萄干般的小眼中的欲望之光立刻熄灭了,取而代之的是无聊的眼神。如果不是因为打哈欠太费力气,她也许已经当着我的面打起了哈欠,或是让我走开。不过她只是静静坐在那里,看我汗如泉涌。 “我来这里是为了弗兰克·科洛德尼。”我说。 这也没有引起她多大兴趣:“警察?” “私家侦探,从旧金山过来。” “那是真的吗?” “是的,夫人。你是否介意回答几个问题?” “关于弗兰克?” “是的,关于弗兰克。” “如果你不是警察的话,我没有必要这么做。” “这有可能会挽救一个人的生命,邓肯夫人。” “谁的生命?” “在旧金山有人因为涉嫌谋杀科洛德尼而被起诉,”我说,“但我觉得他是无辜的,我想证明这一点。” “如果他被起诉,那他肯定有罪。” “这起案子不是这样。如果你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 “我没兴趣。”她说。 我们注视着彼此。你可以从她的眼睛里看出来,她一步也不肯退让。一个可爱的老婊子。我用手背擦了一把额上的汗水,她的嘴唇抽动了一下,好像是一个微笑。我掏出钱包,取出一张五块的钞票。这下她的笑意退去了,眼中重新燃起欲望的火光——不太多,也就是五块钱的价值。 “回答几个问题,”我说,“如何?” 她伸出一只肥胖的手臂。我把五块钱递给她,那张钞票迅速消失在她衣服的褶皱中,随之消失的还有她眼中的绿光。既然已经拿到了钱,她又变成一副无聊透顶的模样。 第60页 我问她:“科洛德尼在你这里住了多久?” “六年,差不多。” “之前他住在哪里?” “科拉那边,那栋房子后来烧掉了。大部分时间他跟他妻子住在山里。” “妻子?我不知道他结过婚。” 这不是一个问题,因此她什么也没说。 我说:“我到哪里能找到她?” “墓地。死了,六年前。” “她怎么死的?” “在火中窒息而死,大家是这么说的。” “那场火是意外吗?” “在床上吸菸。她,不是科洛德尼。” “她叫什么?” “丽莎·霍斯曼。” “这是个印第安名字,对吗?” “纳瓦霍人【纳瓦霍族是美国最大的印第安部落,主要居住亚利桑那、新墨西哥和犹他州东南部。】。她是混血。”邓肯夫人一边说,一边撇了撇嘴,让我明白她对混血儿和跨种族婚姻的看法。 “她是维科斯塔夫当地人吗?” “她父母在附近有个农场。” “她跟科洛德尼结婚多长时间了?” “他一来这里就结婚了,三十年代初。” “他们有小孩吗?” “没有。” “她死了之后科洛德尼还住在那座死城吗?” “死城,那是个笑话。” “你什么意思?” “你打算去那里,对吧?” “是的。” “你到那里之后就知道我是什么意思了。” “他的确经常去那里?” “当然。一星期去两三天。” 这就意味着他还是把科洛德尼城当成某种意义上的家,也许跟他妻子在世时的感觉一样。我继续问邓肯夫人,当地警察是否曾经来找过她,并检查过科洛德尼的东西——如果受害人在外地被杀害,又没有直系亲属,那么这是一种常规检查。 她说:“他们来过,但没什么东西可查的。” “没有?为什么没有?” “他放在这里的东西不多。”她说道,语气不快,好像不太想说出这个事实。显然,警察并不是唯一检查过科洛德尼放在这间屋子里的东西的人。“衣服,几本书,没别的什么东西。” “警察也去科洛德尼城了吗?” “我猜是这样。他们没跟我说。” “我应该怎么去那里?” “出城,往东走,走到刺木路,穿过丘陵。走一英里,在一条很旧的土路上能看到一个标志。那个老疯子在那里立了个牌子。” “再问一个问题。这几天还有别人来问过科洛德尼的事情吗?” “只有你。有个叫劳埃德·安德伍德的神神叨叨的傢伙三四星期前打过电话,说自己是个通俗小说杂志收藏家。他听别的收藏家说起过科洛德尼,那些人买书时候曾路过这里。这正是弗兰克去旧金山的原因。通俗小说杂志。”她又撇了撇嘴。看来她认为这跟混血儿以及跨种族婚姻是一样的。 “此后就没人打过电话?” “没有。谁会打电话?他什么朋友也没有。” “为什么?” “小气抠门,疯疯癫癫,这就是原因。娶了一个混血儿,不跟人交往,好像自己有什么秘密似的。你要是跟他说话,他会非常凶。住在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还以为自己是个矿主。”她发出几声猪一般的喷鼻声,“矿主。那里早就没有金子了,五十年前就没有了。他在那里那么长时间,一百块钱也没赚到。不过他一直很有钱。” “如果你这么不喜欢他,为什么还把你的房子租给他住?” 她看着我,仿佛我也疯了一般:“他每星期付我一块五。不然你觉得为什么?” 我转身离去,没费工夫说声谢谢或是再见。在酷热难当的空气中,我艰难跋涉回到街边,衬衫后背和腋下几乎全都湿透了。可是那个女人的脸上或是胳膊上却看不见一滴汗珠,她的衣服跟沙漠一样干燥。单凭这点就让我非常讨厌她。 回到车里,我打开灰扑扑的空调,吹干自己身上的汗。我重新开回主干道,向东拐上穿城而过的东西向大路。街上车不多,除了火山岩浆石和高大的仙人掌之外,一路没什么风景可看。天空白乎乎的,太阳看起来仿佛一颗得了白内障的眼珠。这幅景象加上高温,再加上道路两旁可怕的静谧,让人毛骨悚然,宛如置身异界。我的阴阳魔界【阴阳魔界(twnight zone),上世纪六十年代着名的惊悚奇幻片名。阴阳魔界指的是一处时空交会的诡异世界。】之旅。 我把邓肯夫人跟我说的事情和我已知的有关科洛德尼的消息拼在一起,这与我事先推论出的前因后果非常契合。三十年前,科洛德尼带着梅格南电影公司支付的巨款来到这里,买下那座死城、娶妻、定居,追逐他的金矿矿主梦,二十五年来远离尘世。他妻子的死,也许再加上年纪渐老,让他备感孤独。这就是为什么过去六年他在维科斯塔夫待的时间更长,为什么他同意参加通俗小说大会、与通俗小说帮成员重聚,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想跟西比尔·韦德上床。 第61页 他把大部分物品放在科洛德尼城,这是一个重大发现。如果他还留着从前在纽约时留下的任何罪证,比如说《迷雾》剽窃事件中合作伙伴的身份证明,或者西比尔跟我说过的那张让人脸红心跳的照片,那么这些东西很可能就在那里——除非当地警察已经找到并没收了这些东西。如果我的运气这么差的话,就得立刻去找警察要那些东西。 不过我希望,即使他们找到了一些东西,也不要包括那张照片。那张照片不该被人看见,包括我在内。如果找到那张照片,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闭上眼,烧掉它。 我顺着公路一直向前,直走差不多五英里之后,前方出现一个十字路口。近处有个牌子,指明往东南方向的那条狭窄的双车道公路就是刺木路。远处出现了丘陵,火山熔岩越来越多,巨大的岩石一块摞一块布满整个山坡。山上长着猫爪草、乔利亚仙人掌、风琴管仙人掌,上面开满粉色、白色和紫色的小花。再往上看,石灰石构成的山崖立在那里,黑压压一片,映衬着惨白的天空。 刺木路曲曲折折穿过这片贫瘠的旷野,有时上坡,有时又下到浅浅的谷底,途中经过山后一座孤零零的、看起来不怎么富饶的农场,还经过一片片带刺的灌木,这条路正是由此得名。从汽车里程表来看,行驶了大约一英里多,右边岔出一条没有铺过柏油的崎岖土路,伸向更高的地方。路旁一颗岬豆树上挂着块牌子,正是邓肯夫人跟我说过的那块。牌子是用破旧不堪的木板条做的,写着掉了色的黑字:科洛德尼城,居民两人,非请莫入。 我拐上那条土路,随即不得不减慢车速,几乎变成了蜗牛爬行。行驶在这样的道路上,你需要一辆吉普,而达斯特汽车和吉普实在相差太远。汽车颠簸不停,底盘不时刮到突起的石头。我觉得其中几块石头简直会撞穿车底,最起码也得扎破一两只轮胎。我可以想像出自己被困于此,周围空无一物,只有蛇、毒蜥……还有天知道住在这片乱石岗里的什么东西。不过这些事并没有发生,只有两次我的头撞在了车门框上,疼痛不已。 道路曲曲折折,先往山上走了一段,又转向旁边走了一段,再顺着一道石灰石崖壁走了一段。山路一边的悬崖非常陡峭,我尽量不往那下面看,因为我一到高处就心慌气短。随后,道路朝下经过好几个陡坡,几乎呈z字形。很快,道路平缓下来,我开到了一块空地,不算太大,不能称之为峡谷,不过已经足够安置下科洛德尼城。 眼前并非我所期待的景象。提起死城,人们通常会联想到开阔的空地,残垣断壁,杂草丛生,一座破败的酒吧矗立其中,栅栏门肆无忌惮地歪在一边,拴马杆、马食槽,破破烂烂的标牌在风中摇摆。但这只是好莱坞电影中的场面,科洛德尼城并非如此。现在我知道为什么邓肯夫人会说:“死城,那是个笑话。”因为这里根本不能说是一座城,除非四栋挤在一起、周围环绕着小片仙人掌和石块的房子可以被称做城镇。 这几栋房子全都是涂着石灰的破烂土坯房,其中三栋房子的窗户上都没装玻璃,第四栋房子的窗户上装着生锈的铁栏杆,好像监狱一般,里面还横七竖八钉着几块木板。这是最大的一间,可能有四十平方英尺,屋顶前高后低,成斜坡状。四周别无他物,除了屋子旁边的一口井,井上的辘轳破烂不堪,原木做成的水闸箱子也残缺不全。周围的山壁说明当年这里的确曾经开挖过金矿——上面散落着下脚料,还有已经封死的入口,曾经通向至少两个小矿井。不过,从这些废墟判断,这里并非一个富矿,曾经在矿上工作的工人也没在这里待多长时间。 我开着汽车缓缓前行,直到脚下的道路消失在岩石与仙人掌之间,这里离最近的那栋房子还有二十码左右的距离,离最近的山崖则有六十码。我下了车,仿佛踏入一片真空世界,周围一片死寂。不是那种屏息凝神带来的安静,而是彻头彻尾没有一丝声音,就像月球上那样。白乎乎的天空下,热浪逼人,空气中充满尘土的刺鼻味道。我又开始汗如泉涌。 我小心翼翼走向最大的那栋房子。阳光穿透薄雾,给破破烂烂的石灰墙面增添了一份光泽,就像一块硬邦邦的酥皮点心上挂的一层糖霜。屋子正面的墙上歪歪斜斜地开了扇门,走近了我才发现,屋门是用沉重的木板做成的,还用了许多锈迹斑斑的铁箍来加固。门闩上面有个搭扣,用来挂门锁,旁边土墙上也有个门环,门锁可以锁在这上面。不过现在并没有上锁,搭扣松了,挂在门上。门边的地上躺着一把重的耶鲁牌门锁。 我弯下腰,捡起那把锁,吃惊地发现门锁是被锯断的,而且是最近刚被锯断,断口依然闪闪发亮。是当地警察过来的时候把门锁锯断的吗?还是其他人也曾经来过这里? 我把门锁扔回地上,伸手推了推房门。门开了,发出微弱的吱呀声,就像从前的广播剧《心灵胜地》【《心灵圣地》(inner sanctum mysteries),讲述神秘恐怖故事的广播剧,共五百二十六集,于一九四一年一月首播,一九五二年十月结束。每集都以嘎吱作响的惊悚开门声作为开始和结束,此声音遂成为该广播剧的标志。】中的开门声。一开始我什么也看不清,眼前一片昏暗,除了透过窗户上的木板缝隙射进来的几束微光。我走进门,眨了眨眼,好让眼睛适应屋里的昏暗。慢慢地,屋内陈设逐渐在眼前呈现。这是一个大开间,屋顶低矮倾斜,房梁横穿而过。我看了几分钟,发现第二件让人吃惊的事。或者说,第二件和第三件让人吃惊的事,因为眼前的场景展现了两重事实。 第62页 一是房间的装饰风格。我以为自己会看到那种矿主居住的简朴居所:双层床、老式煤炉、一张桌子、几把椅子,类似这种东西。结果,眼前的景象却仿佛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的妓院陈设。屋里堆满了酒红色的丝绒长沙发和坐椅、洛可可风格的桌子、装有玻璃外罩的橱柜、罩着蕾丝床帐的四柱床、一个漂亮的镀镍高柜炉子,甚至还有一个看起来好像罩着蒂梵尼灯罩的煤油挂灯。地上铺着酒红色的地毯,虽然破烂不堪、积满灰尘,但仍然看得出这块地毯当年一定价值不菲。科洛德尼当初移居此地时也许的确是来到了一块不毛之地,但这并不意味着他要过得一穷二白。他把纽约的生活品位也带了过来,在这里为妻子和自己打造出一个舒适奢靡的私人世界。 而另一个让人吃惊的事实就是眼下这里一片狼藉。有人为了找东西把屋里翻了个底朝天。床单和垫子都被撕成了两半,床帐支离破碎,地毯上扔满了精装本和简装本图书,这些书原本都放在玻璃橱柜里。抽屉全都拉开了,里面的东西都被扔了出来,炉子里的煤灰和木炭碎片也被清空了。壁柜的柜门敞开,里面的东西扔得四处都是。墙角一摞四英尺高的通俗小说杂志是屋里唯一没被破坏的东西。 科奇斯县警察绝不会做出这种事情。那么,会是谁呢?杀害了科洛德尼和米克的兇手,《迷雾》剽窃事件的同谋?看起来合乎情理。而他要找的和我要找的应该是同样的东西:能够证明他是剽窃者的证据,足以毁了他的证据,足以确定他的杀人动机的证据。现在,重要的问题是,他找到了吗? 不管怎么样,我现在就在这里,不亲自动手搜查一下这间屋子,我也不会离开。严格意义上来讲,我是私闯民宅,但是科洛德尼和他妻子都已经去世了,也没有直系亲属,所以没人会起诉我。这次我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稍微改变一下自己的准则,不必受良心谴责。 就算屋门大开,屋里依然非常昏暗,到处都笼罩着阴影。我没带火柴,也不想点燃那盏煤油灯,所以开始搜查之前我得去把汽车仪錶盘上挂着的手电筒拿进来。我回到大开的屋门口,重新走进屋外灿烂的阳光里。我站了一会儿,眯着眼睛,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让眼睛重新适应阳光,然后朝汽车走去。 刚迈出第四步,一个东西从我右肩上方嗖地飞过,擦过我的耳朵,打在我身后的石灰墙面上,声音清脆。几乎同时,对面的岩石堆里响声骤起,远处传来雷鸣般的回声。 是枪声。 有人朝我开枪! 我连忙躲闪,做出下意识的反应:转身低头跃进大开的屋门,而第二发子弹就在这时唿啸着飞过我的头顶,击落一片石灰墙皮,砸在我的背上。岩石堆里又响起一声巨响,仿佛《圣经》中世界末日的雷霆。 第20章 我前臂着地,扑倒在大门内粗糙的木地板上,随即又往前爬了两步,把屁股也挪进房门里面。第三发子弹飞进屋内,从我头顶上方高高飞过,打到了屋子尽头的什么东西。我翻了个身,滚到地毯上,躲开从大门斜射进来的那片阳光,藏进了阴影中,随即双膝跪地直起身子,抓住门边使劲摔上了门,用力之大,使得门框一阵乱颤。 我双腿颤抖着站了起来,跌跌撞撞走到墙边。门上没有锁扣,也没有弹簧锁,不过上面钉着一对角铁,墙上也钉着一对,地上则放着一根沉重的铁棍,大约四英尺长。我捡起铁棍,插进角铁。一旦插紧铁棍,就算十个大汉抱着棵树来撞门也撞不开。做完这一切,我重重地靠在了墙上,双手扶着墙壁,努力调整唿吸与心跳。 过了一两分钟,寂静无声,没有再开枪。我不禁怀疑这个傢伙是否离开了岩石堆后面的藏身之处,来到了门前的空地。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希望自己能提前知道。无论如何我都得看看这个狗娘养的傢伙是谁——伊万·韦德也好,别的什么人也好。他肯定早就来了,搜查了这个该死的地方,然后听到我沿着弯弯曲曲的道路开了过来。在我出现之前,他有足够的时间把他的车和他本人藏起来,并且躲在屋子前面瞄准。如果他枪法够好的话,这会儿我早就不在人世了,也就不可能思考这些问题。 门两侧各有一扇狭窄的窗户。我走到较近那扇窗旁边,透过木板的缝隙往外看。目力所及之处,那块空地和刚才一样寂静无声,远处的岩石堆中似乎也没有任何动静。不过,这会儿阳光穿透了乳白色的轻雾,照在我的汽车前盖上,反射出耀眼的光芒,从这个角度看过去肯定会有盲点。 我挪到另一扇窗户旁边,找了条缝往外看。这里好一些,视野稍微宽广一点,反光也不是很厉害。我正在张望,突然在岩石堆里有一处白光一闪。那里有两块巨石,呈四十五度角搭在一起,就好像公园长椅上互相依偎的两个醉汉。两块石头下方形成了一处空隙,类似于一个山洞。两三秒钟之后,我听到他扣响了来復枪的扳机,并看到了枪口冒出的一缕青烟。但这次他不是冲着我或者房子开枪,而是冲着我的汽车开枪。汽车是个静止的目标,因此他的运气比沖我开枪时好多了,一枪命中汽车右前胎。枪声的迴响渐渐消散,汽车轮胎嘶嘶的漏气声清晰可闻。 他把轮胎打穿的原因显而易见,我不由得握紧双拳,指甲深深陷入了自己的手掌。他不希望我打开房门,沖向汽车,驾车驶离这个该死的地方。他希望我就待在这里,困在屋子里,这样他总能找到办法干掉我。迟早的事。 第63页 他又朝右后轮开了一枪,以确保汽车彻底不能动弹。我从窗边走开,在黑暗的房间里摸索,想要找根火柴,或是找个武器。火柴不成问题,我在炉柜顶上找到了一盒。但是想找到合适的武器就比较困难了,床下面放着一把来復枪,可是撞针被去掉了,我只得把枪重新扔回墙角。在南面墙边我找到了一把短柄小斧头,刃口已经锈迹斑斑。这就是我能找到的唯一的东西。用小斧头对付来復枪,有点可笑。 我拿着斧头和火柴走到天花板上挂着的那盏蒂梵尼造型的油灯旁。可灯里没油了,灯芯也干得要命。仅有的另外一盏油灯跌落在床边地上,摔得粉身碎骨。这下子,只有划火柴照明了。 我又走到窗边,往外望去。依然没有动静。他有水,有吃的,有足够的时间和耐心,可以在那里待上好几天,直到我又渴又饿不得不出门。这一堆乱七八糟的破烂中没有一点吃的喝的。他也可以干点别的事情,比如跑过来把窗户上的木板砸断,然后从栏杆的缝隙间朝我开枪。或是点着什么东西扔进来,然后坐等大火把我逼到屋外。 我怎么能够阻止他做这些事?只有一柄斧头防身,所有的窗户都装着铁栅栏,唯一的出口就是那扇门,我怎么才能活着离开这里? 这其中的讽刺意味让人非常恼火。科洛德尼和米克都死于密室之中,现在这个杀人兇手又让我陷入了同样的困境——锁在一个盒子里,看不出逃生的出路。这次他不需要耍任何花招,机缘巧合,所有事情全替他安排好了。他只需要那把该死的来復枪,再加一点耐心,就能把我埋进乱石堆,或者扔到峡谷里。有谁会发现我出了什么事?有谁会知道我成了第三个受害者? 事情看起来陷入了绝境,毫无希望可言,但我不能让自己这么想。如果我这么想,就会陷入恐慌,如果在这样的危机中陷入恐慌,就只有死路一条。我靠在粗糙的石灰墙壁上,闭上眼,努力集中精力思考眼下的办法。 我基本上做到了集中精力,很快,脑子里不断冒出各种想法,啪、啪、啪,好像保险柜密码锁上的簧片一个接一个落下。唯一的问题就是,我想出来的全是稀奇古怪的答案,一个也不能解决如何从这里出去的问题。 不过,这些想法跟科洛德尼和米克的死有关。五分钟之内,我明白了——上帝啊,我终于明白了——他们俩是怎么被杀死在密室当中,或者说看起来像是被杀死在密室当中的。这两件案子的答案是一样的。但我仍然不知道是谁干的,我还不能确定是不是伊万·韦德。这个人就在外面,而我则被困在屋里,如果我没法把自己从这间密室中弄出去,我他妈的又怎么能告诉埃伯哈特或其他人科洛德尼和米克是怎么死的呢? 我又开始踱来踱去,不停地擦亮火柴。昏暗中,屋内家具显得森然可怖,忽隐忽现的火柴光亮将影子投射到屋角和天花板大樑上。床靠在后墙边,后墙上没有窗户,两边的墙上倒是各有一扇。把窗户上的木板弄下来不成问题,但我能不能把铁栅栏也弄下来呢?有可能。石灰墙很旧了,上面还有裂缝,也许我能用斧头把铁栅栏撬松。但接下来呢?就算我能从窗户钻出去,不管我往哪个方向跑,都得穿过一段长达六十码的开阔地带才能找到遮蔽物。那个人完全可以坐在那里,拿着来復枪,把我打翻在地—— 天花板,我突然想。 不从窗户走——从天花板走,屋顶。 我又擦亮一根火柴,走到屋后床边。坡状屋顶前高后低,紧连后墙的屋顶离地板大约七英尺,最后一根房梁跟墙头之间有差不多三英尺宽。我年纪的确大了,更不用说又胖又脏,可我依然还算强壮敏捷,还能从一处两英尺宽的洞里钻过去。 不过,首先我得挖出一个洞…… 我爬上床,天鹅绒床罩腾起大团大团的灰尘,充斥我的鼻孔,沾满我的脸和胳膊。热气逼人,我满头大汗,不得不停下来擦了擦流进眼里的汗水,然后又划着名一根火柴。我先是半蹲在床上,不过借着火光,我看到自己其实完全可以站直。于是我站了起来,头顶距离天花板大概一两英寸,就在大梁和墙之间。在这里凿洞可真不顺手,就算蹲下来也很难用得上劲。 我举起火柴,凑近天花板,用斧头的钝头敲了敲石灰涂层。灰尘伴着碎屑阵阵飘落,弄熄了火柴,还害得我咳嗽了好一会儿。我又划着名了一根火柴,砸了几下石灰层,屋顶出现了几道裂缝。我可以敲破几英寸厚的石灰层,但如果天花板是用木头或者粗铁丝加固过的该怎么办呢?如果屋顶太他妈的结实,我没办法把它凿穿该怎么办呢? 见鬼去吧,我跟自己说。看在上帝的分上,赶快干活,你想得太多了。 火柴快用完了。我又擦亮一根,举了起来。我的目光越过自己凿的洞,注视着那根房梁,忽明忽暗的火光中,有样东西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房梁顶端有个三角形的标记,就在石灰层里。火光中,这个标记闪着微光,好像一处痕迹。我把火柴凑近了一点,随即意识到这并不是一个标记,而是三条用砂纸打磨光滑后涂过漆的线条,只有处在我现在的位置才能看得到。站在床边地板上根本看不到这里。 我把斧头换到左手,用指头探了探那块画出来的地方。我按了一下左上角,整块地方都弹了出来,好像装了弹簧的盖子。里面是个洞,一个秘密机关。房梁顶端挖空了一块,屋顶也挖空了一块,在里面放了个铁盒子,大约八英寸长、六英寸宽。 第64页 借着另一根火柴的光亮,我把盒子掏了出来。没上锁。我打开盒子,里面放着几张纸,其中一些已经发黄,还有至少两张照片,三小块金子,一沓十块、二十块的钞票,估计加起来得有两百块。我没看照片,也没看那几张纸,把盒子关上放在床头,然后站起身来,继续挖洞。 这是一项缓慢而艰难的工作。大块大块的石灰砸下来,灰尘纷纷掉落在我身上,以至于我每凿一下都得往旁边躲一躲,过一两分钟就得停下来等空中灰尘散去。这种古怪的姿势让我的胳膊和肩膀酸痛起来。我的胸口发紧,就跟吸菸时一样,感觉到每次唿吸都让肺微微地刺痛。我弄出了很大的响声,不过我不在乎躲在岩石堆里的那个人有没有听到。他不可能知道我在干什么,除非我干得时间太长,让他起了疑心,否则我觉得他不会过来查看。事实上,我担心的是从他所在的有利地势能不能看到房顶后面。那两块斜放着的巨石看起来不是太高,从地面往上看会给他造成错觉。如果他从前面能看到屋顶后部的话,对我可没有一点好处。 我的挖洞工作成效渐出,洞越来越大,远不止两英尺宽。屋顶中间有一层铁丝网,由于年代久远变得脆弱不堪,凭着手中的斧头我毫不费劲就把它砸穿了。洞中间的地方我凿得最深,感觉有四五英寸。我一边跟自己说,屋顶不会超过六英寸厚,一边继续慢慢地凿着石灰层。 过了很长时间——感觉上是很长时间——我又一次虚弱地挥出手臂……凿穿了。 这次,伴着石灰碎片和灰尘,一束阳光照进屋子,打在我的脸上。我眨了眨眼,咳嗽了一阵子,意志和怒火重新熊熊燃起,使我充满力量。我拼命砸着洞口边缘,直到阳光的热度洒满我的上半身,眼前出现了一英尺半雾蒙蒙的天空。我小心翼翼,不让石灰碎片飞到屋顶以上,以免被他看到,或是听到噼里啪啦的声音。所有的碎片都落到了我周围,床和地板埋在了一层薄薄的石灰碎片之下。 我把洞口凿到两英尺宽,然后扔掉斧头,爬下床,靠在柱子上,汗如雨下。以前在部队的时候我认识一个傢伙,他曾在怀俄明州的农场放牛,平时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我觉得自己好像骑马太久,全身都汗透了。这正是我现在的感觉。我的右臂虚脱无力,脖子和肩膀酸软,头疼欲裂,嗓子因为灰尘太大、温度太高而感觉火烧火燎。就算我打算把自己拽出那个洞,我的身体也没做好准备,何况我还没这么打算。 现在阳光穿过房顶的大洞,洒满了整个房间,不再需要用火柴照明。我拖着脚步走到右前方的窗户旁,从木板缝往外看。寂静无声,就好像幻灯片投射出的景象一般。我又走到两边墙上的窗户旁,也是一片寂静。如果我凿洞的时候那个人过来了,那他应该是在屋后或其他房子后面。但我觉得他没有过来。我不能允许自己这么想,因为如果他已经过来了的话,我就完了。不,他仍然待在那两块倾斜的石头后面,仍然在等待。 就这样吧。也许他刚才听到我砸屋顶的声音,但想不通我在干什么,而现在他会听到更大的声音,产生更多的疑问。因为现在是我想让他起疑心,走近前来查看。 我回到床边,拿起斧头。尽管右臂还需要休息,但我仍抄起斧头,使出全身气力砸向离我最近的窗户。然后我走到前窗边,使劲砸那里的木板。我从地上乱七八糟的东西里拣出几块铝皮板,拼命地砸,边砸边大喊大叫,好像发疯了一般。接下来我用斧头撬下侧窗上的几块木板,从栅栏缝里扔了出去。我一边这么干,一边时不时望向那两块靠在一起的巨石,可那个狗娘养的没有一点反应。也许他怀疑这是个圈套,也许他意志比较坚强,也许他和我装出来的一样疯狂。 也许他没有反应只是时间问题。 我从侧面窗户上又拽下几块木板,扔到屋子外面。我还在屋里找到几个完好无损的杯子、盘子,往墙上扔,往窗户栏杆上扔。我大声尖叫,就像丛林里攀着树藤跳来跳去的人猿泰山一样,扯着嗓子放声大笑。我挥着斧头,砸向窗户上剩下的木板,然后第五十次、也可能是第一百次往那片乱石堆看去—— 有动静!最开始只是一个影子,在其他影子间移动。几秒钟之后,他来到一块空地,一个男人,穿着深色衣服。他离我太远了,看不清楚是谁。不过现在我对他的身份并不是特别感兴趣。我一边注意观察着他,一边大声叫嚷,用斧头砸东西。那个人走出了那片乱石堆。他来了,很好。他来了。 我迅速往床边跑去,把床推到旁边,拽过来一张桌子,放到洞口下面。然后我跑回窗边,一路又砸碎不少杯碗碟盘。我一边不停地大叫大笑,一边往外看去。那个人还在往这边走。如果我在窗边多待一会儿,也许就能看清他是谁。但我现在只想确认他是朝着这间屋子走来。看起来是这样的。他小心翼翼,缓步前行,但的确在往这边走。 我捡起两个铝盘,一边敲打一边跑回桌子旁边。然后又找了两个玻璃杯、一个茶杯,和盘子一起放在桌子上。我爬上桌子,把头伸出洞外,倾斜的屋顶使我看不到前面的情形,但也让我躲过了前面的视线。我捡起杯子和盘子,放在洞外屋顶上,卡在凹坑里,这样它们就不会滚下去。接下来我把斧头也放在了旁边。然后,我踮着脚站了起来,伸出双臂,用力撑着屋顶,晃晃悠悠地撑起了身子,面向后墙爬出那个洞,这样身体就不会超出屋顶最高处,以致被人发现。 第65页 我集中精力,尽量无声无息地完成这一系列动作。我感觉自己干得还不错,只是爬出洞的时候,有一块锋利的石灰板,也可能是一根铁丝,在我腿上划了一道大口子。我尽量不去注意它,但伤口依然火烧火燎地疼。屋顶坑坑洼洼,高低不平。我绷紧双腿双臂,转过脸面向大洞。我手拿杯子,胳膊伸进洞里,把杯子往墙上砸去。随即我又把铝盘伸进洞里敲了几下,这样声音听起来仍然是从屋里发出的。过了大概十秒钟,我把盘子也扔到了屋里的墙上。然后我离开洞口,朝屋顶前方爬去,手中拿着把斧头,活像老电影里的印第安人。 爬到距离屋檐一英尺的地方,我停了下来,侧耳倾听。一片寂静。必须得冒险看一眼,我暗自思量,我得知道他在哪里。我一英寸一英寸地慢慢抬起头。他就在那里,距离屋子大概四十英尺,沿着某个角度,朝屋子左边走去——他双眼紧紧注视着前方,双手将来復枪举在腰间。我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看到他转过拐角,走了过来。 他的想法显而易见。从前面他看不到屋里的情况,因为我没有砸开前面窗户上的木板。但他可以从侧面的窗户往屋里看,这边窗户上的木板都被我弄掉了。这正是我希望他做的事情——走近窗户,从铁栏杆往里看。 我放松身体,转到左边,咬紧牙关忍着腿上的伤痛。我估量了一下窗户的方向,爬了过去。我得比刚才更加缓慢,因为他现在离得很近,我不能弄出声响。不过他倒不准备蹑手蹑脚,我能听到他的脚步落在岩石地面上的声音。 爬到屋檐旁边,我停了下来,伸出头看了一眼。现在他离屋子大约二十英尺,依然在朝窗户的方向走。他又走了几步。现在,他离我很近了,就算他不走到窗户旁边我也可以採取行动了。 我双膝跪地,慢慢抬起一条腿——那条没被划伤的腿——一点点舒展开身体,缓缓站起身来。我的鞋挂到了一处突起,让我动弹不得。现在我能看到他了,看到他的脑袋,他的肩膀。如果他现在抬头,我就不得不立刻沖向前跳下去。但他没有抬头,而是又往前走了两步,现在我只能看到他的脑袋了。 我跛着脚往屋檐边上又挪了一步。这座房子并不太高,但对我而言,三英尺以上的高度都很高。站在屋顶往下看,我的胃开始缩紧,更多的汗直流下来。我紧紧握住斧头,完全忘记了唿吸。 他停了下来,我看到他伸长了脖子,仿佛非常吃惊。他正透过栅栏往屋里看,我想他已经看到了天花板上那个大洞。我又走了一步——这时他身子一颤,缩回脖子,抬起头,手里的来復枪也举了起来。 我一口咽下心中的恐惧,径直冲他跳了下去。 他想躲开,但因为过于吃惊,他的动作缓慢,很不灵活。我弯曲的膝盖正中他的胸口,整个人的重量砸在了他身上,让他仰面朝天摔倒在地。撞到他之后我们各自弹开,就好像一个东西裂成了两半,他丢开了来復枪,我丢开了斧头。不过我现在也不需要斧头了。我四肢并用爬了起来,浑身酸痛,颤抖不已。而他一动不动。 我迷迷煳煳地想,如果不是正好砸在他身上,我的两条腿估计都得摔断,从这个该死的房顶跳下来足以折断好几根骨头。 是啊,身体内另一个声音说道,如果你不从这个该死的房顶跳下来,他就开枪把你打死了。 过了一分钟,我才终于站直身体。然后我走了过去,看他是不是还活着。他的确还活着。我站在那里,死死盯着他,就跟在房顶上的时候一样。因为他并非我事先料想的人。我在旧金山进行的推理当中有几个漏洞。眼前的人并非伊万·韦德,甚至并非通俗小说帮的一员。 躺在地上的这个傢伙是劳埃德·安德伍德。 第21章 周四下午两点,我已回到旧金山,坐在埃伯哈特在高等法院的办公室里,准备讲故事。在场的人中自然包括埃伯哈特,还有一位速记员警官。罗斯·丹瑟尔也在,应我的要求,埃伯把丹瑟尔从拘留室带了过来。此外就没有别人了。 我还希望一个人在场:安德伍德。不过他现在在亚利桑那州,昨天下午我以谋杀未遂罪把他交给了科奇斯县监狱,需要通过引渡程序才能把他带回加利福尼亚。安德伍德情绪低落,一言不发。他甦醒过来之后没跟我说过一句话,仿佛餐桌上捆作一团的火鸡。我换好轮胎——租来的车上有一个备胎,再从安德伍德藏在附近乱石堆里的道奇车上卸下另一个轮胎换上,然后驱车驶离那里。漫长的路途中安德伍德依然没有开口说一句话。等我把他拖进比斯比【比斯比(bisbee),位于美国亚利桑那州东南部,是科奇斯县的县政府所在。】的警察局,他终于开口了,大喊大叫要找律师,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承认。 对现在这场小型聚会而言,安德伍德倒并不是非得出场不可。眼下,我要做的是向埃伯哈特解释清楚这一系列事件的前因后果,让他相信我言之有理。这样才能撤销对丹瑟尔的起诉,把他释放,重新审理科洛德尼案,并由萨克拉门托警方重新调查米克身亡案。接下来的调查将会使安德伍德以谋杀罪被起诉,或者说,我是这么希望除了在亚利桑那州谋杀未遂之外,我没有任何别的证据指证他。不过如果警察相信他有罪,那么一定会找出确凿的证据。或许安德伍德会迫于压力,交代一切。他在犯罪方面是个业余人士,而大部分情况下业余人士都会自己认罪。 第66页 我有充足的时间重新整理我的推论,弄明白为什么兇手是安德伍德,而不是伊万·韦德或者别的通俗小说帮成员。在亚利桑那州打理完所有事情之后已是晚上八点,时间太晚,我不可能赶回图森,更别说搭飞机回旧金山了。我打了两个电话,分别打给埃伯哈特和凯莉,然后在比斯比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我就开车赶到图森,正好搭上十一点的飞机。飞机降落在旧金山的时候,我已经把整个过程都理清楚了。事实上并不是非常困难。我一搞清楚自己最初拼凑碎片时在哪里出了错,马上就明白一切都指向了安德伍德。 办公室里依然烟雾缭绕,跟上次我在这里时一样。埃伯哈特叼着一支直柄石楠根菸斗吞云吐雾,丹瑟尔也在一支接一支地吸菸。不过这次至少没开电暖气,因此温度还可以忍受。丹瑟尔依然穿着那件橘黄色的套头衫,看起来还是那么荒唐可笑。他不停地看我,眼里满是感激,仿佛一只小狗,随时可能扑过来舔我的手。这让我感觉有点不舒服。我更欣赏他那副愤世嫉俗的落魄作家模样,因为我能应付得了那样的他,而应付巴结讨好我却很不擅长。 埃伯哈特从嘴里拿出菸斗,生硬地说道:“好了,故事开场吧。”说话时他并没有看我。自从我来了之后他就没有正眼看过我。这点很好理解,对于周四早上跑到我那里讨论性生活问题,他感到非常尴尬。而他的处理方法就是置之不理,自己缩回硬邦邦的权威面具后面。不过看起来他还挺得住。他的眼睛布满血丝,可能是因为又一场痛饮,也可能只是因为没有睡好。他的面孔依然显得有些轮廓模煳、昏暗无神,但他仍然非常坚强。他是那种老派人物,不会轻易崩溃。 “我最好按时间顺序讲述整个故事,”我说,“很复杂,不过如果按时间顺序的话很容易弄明白。” “你想怎么讲就怎么讲。这是你的地盘。” “事件核心是那篇《迷雾》,对科洛德尼和米克而言这都是三十年前的事了。”我说了我的想法:米克写了篇小说,出于信赖交给了科洛德尼,而科洛德尼剽窃了这篇作品,找了个人把小说改编成剧本,最终卖给了好莱坞。我解释了为何我会发现《迷雾》的作者是米克。 埃伯哈特说道:“科洛德尼找的人是谁?你不会告诉我说是安德伍德吧?” “不,不是安德伍德。他不是作家,而且那时候他也不认识科洛德尼。” “伊万·韦德?”丹瑟尔问道,他好像非常希望我给出肯定的答案。 “也不是伊万·韦德。”我答道,“是沃尔多·拉姆齐。” “沃尔多?” “科洛德尼在死城藏了一个箱子,里面放着拉姆齐写给他的信,一九五几年写的。信里提到了这个剧本。” “为什么弗兰克会把罪证保留这么多年?” “我觉得他喜欢收藏乱七八糟的东西。”我说道,虽然事实并非如此。科洛德尼之所以留着这封信,可能是想有朝一日敲诈一笔。他的保险箱里还留着西比尔·韦德的照片,以及其他东西。他是否拿这封信敲诈过拉姆齐,我无从得知,也许没有。从好莱坞赚到的钱让科洛德尼暂时停止了敲诈勾当,至少在这三十年间暂停了。这些我都没提,因为我不想牵扯到敲诈的事情。再说这些跟这两起命案并无关联,我想维护西比尔的声誉。在亚利桑那州的时候我就把那张照片烧了,一眼也没看。 丹瑟尔摇着头感嘆道:“我绝对想不到沃尔多会剽窃。那时候他正处于职业上升期。是啊,我们那时候都是。他看起来非常诚实,而且从来没说过他写过剧本。” “嗯,他有这个天赋——他曾经改编过自己的一两本作品,记得吗?不过我不确定他知不知道自己剽窃了别人的作品。从那封信里的内容来看,他觉得科洛德尼得到了某个匿名作者的允许,希望把这篇小说改写成剧本。也许他怀疑里面有猫腻,但正如你所说,罗斯,那时他正处于职业上升期,而且科洛德尼付给他不少钱。”用他从西比尔·韦德那里敲诈来的钱,我心想。 埃伯哈特说道:“歷史课上够了吧。可以把时间推进三十年吗?” “当然。”随即我告诉他们关于米克的推测:他发现自己遭到欺骗,年深日久的积怨,收到通俗小说大会发来的邀请,过了这么多年,终于有机会和科洛德尼当面对峙。他做出近乎疯狂的行为,寄出小说复印件,还有那封伪造的勒索信,以期找出当年跟科洛德尼一起剽窃他作品的那个通俗小说帮成员。 “他找到了吗?”丹瑟尔问道。 “我觉得他没有找到。拉姆齐肯定一下子就意识到《迷雾》是怎么回事了,而且被吓了一大跳。他的事业正如日中天,如果这种事情公之于众,将大大有损他的形象。” “所以他就有了相当不错的杀人动机,不是吗?” “他也许这样想过。我最开始也是这么认为的:杀人兇手是那个剽窃者。看起来非常合乎情理。我根本没想到还有其他人——也就是安德伍德——会被牵扯进这一团乱麻当中。我怀疑直到现在拉姆齐都不知道米克是《迷雾》的真正作者,米克可能也不知道是拉姆齐改写的剧本。形势迫使拉姆齐守口如瓶,希望能够矇混过关。这两个人之间没有冲突。” 第67页 “安德伍德是怎么被牵扯进来的?”埃伯哈特问道。 “我正要说到这个。首先得解释以下几件事。比如,杀死科洛德尼的那把点三八口径手枪。那是西比尔·韦德的枪。上周四晚上她参加鸡尾酒会的时候这把枪被人偷了。” “被谁偷了呢?” “科洛德尼。我在韦德的房间碰到的就是他。他想用枪恐吓米克,而当时他只能找到这个武器。也许他还打算用这把枪杀了米克——这点我们永远也不可能知道。” 丹瑟尔说:“他怎么知道西比尔有枪?” “因为西比尔用这把枪恐吓过他。他想跟西比尔上床,被拒绝之后他打了西比尔一巴掌,西比尔就拿出了枪。” 丹瑟尔讽刺地笑道:“真想不到这个狗娘养的还有这种念头,居然打甜妞的主意。” “他是有这种想法。但这次大会上他也被吓得不轻,他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米克。他当初之所以同意参会就是觉得不会遇到米克,结果他却跟米克撞了个正着,吓了他一大跳。特别是米克找到他当面对质剽窃的事情——这是免不了的。过去的时光对米克而言是一剂勐烈的催化剂,他用他那种畸形的復仇方式搅乱了所有人的生活,而科洛德尼正是他的首要目标。这也是他们两个在鸡尾酒会上发生争执的原因:米克把科洛德尼逼急了,他很可能想迫使科洛德尼当众承认自己做过的错事。” “这就是米克的目标吗?”埃伯哈特问道,“逼科洛德尼当众承认错误?” “我觉得是这样。他可能还想要钱,作为一种补偿。但是已经过了三十年,他不太可能拿到什么钱。不管真疯还是假疯,他肯定知道这一点。我觉得他并非一个真正的敲诈犯,这个可怜鬼的主要动机是復仇。” “好吧。继续说。” “鸡尾酒会事件之后,科洛德尼非常惶恐不安。他跑到韦德夫妇的房间,撬开门锁,偷走了手枪,结果差点被我抓住,这件事肯定让他更加紧张。他不确定我是不是看见他了,会不会认出他来。所以他决定低调行事,暂时不去找米克,先等一阵子,看看事态发展再说。出于安全考虑,他很可能把枪藏了起来。这样的话,就算我认出他来,他也能矇混过关。” “那么他到底去找米克没有?” “去了,不过是在周六。周五他发现我在韦德夫妇的房间里并没有看清楚他,而且那天还发生了别的事情。你在酒吧里发的那场火,罗斯,就是其中之一。” “我当时认定是他把第二张敲诈纸条塞进了我的口袋。”丹瑟尔说,“如果不是他干的那会是谁?米克?” “米克。那天上午他随时都能把纸条塞进你口袋里。你当时那种状态,肯定注意不到。我认为,关于剽窃这件事,你是他的首要怀疑对象之一。” “我?” “所以他才一天到晚跟你在一起,请你喝酒。他想搞定你,让你自己吐露罪行。” “上帝啊。” “周五他大部分时间都跟你在一起,在你身上下工夫,所以他肯定一直没去答理科洛德尼,科洛德尼也没理他。可是到了周六,米克又一次惹毛了科洛德尼,结果就发生了那起枪杀案。” “是,那起密室谋杀案。我一直想弄明白是怎么回事,都快疯了。” “那不是一起密室谋杀案。”我说道,“我们搞错了方向,所以都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没什么花招,也没什么错觉,根本没有这些事情。那仅仅是一起意外事件,而你正好身陷其中。” “意外?” “对。各种情况碰到了一起,产生了这种假象。” “我不明白。怎么碰到了一起?” “我还是按时间顺序说吧。”我说,“第一件事,中午之前你回来喝酒。你记不记得你跟我说,你敲了敲米克的房门,想看看他会不会请你喝杯酒?” “我记得。” “但是没人应门,他不在屋里。所以你就回了自己房间,然后你就什么也不记得了。你说你直接进屋上床倒头就睡,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那我干什么了?” “你给自己找了瓶酒喝。” “沙发上的那瓶裸麦威士忌?可我根本不记得那瓶酒怎么会在屋里……” “那瓶酒本来不在屋里,是你把它拿进屋的。” “从哪里拿的?” “从米克的房间。”我说,“他屋里放了很多酒,你自己跟我说过。你还跟我说过,周五我给你房间打电话时,你正和米克一起喝酒,你听到电话响了,但一时打不开房门。你指的不是房间的正门,对吧?你指的是两套房间之间的门。” “噢,上帝啊,是的。两套房间之间的门没锁。我记得是奥齐打开的。” “他后来没把门锁上。周六你回到自己房间时,他那边的门是开着的。所以你打开门,走进米克的房间,拿了瓶酒,回来喝了两杯,把酒瓶扔到沙发上,然后进了里屋,昏昏入睡。此前你还干了一件事——最重要的一件事。” 第68页 “什么事?” “你没关两套房间之间的那扇门。”我说,“也许不是完全敞着,但总之没上锁。” 埃伯哈特面色微微一变,从嘴里拿出菸斗,说道:“我想我有点明白了。” “是的。丹瑟尔回到自己的房间,沉沉入睡,然后米克也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他没有注意到两套房间之间的门是开着的,当然他也可能注意到了,只不过没往心里去。然后科洛德尼出现了,拿着枪,可能是想吓唬吓唬米克,也可能是想开枪打死他。反正他们开始争吵,扭打起来,打斗中撞到了两套房间之间的门上,两人穿过了房门,变成在丹瑟尔的房间扭打争执。这时枪响了,射中了科洛德尼,而不是米克。” “枪呢?”埃伯哈特问道,“米克把枪扔到了地上吗?” “有可能。不过也可能是枪走火之后从他手里掉了,或者是从科洛德尼手中掉了。这要看当时是谁拿着枪。接下来的事情很简单:米克又惊又怕,立刻退回自己的房间。科洛德尼的伤势很严重,但是,医学证明,人就算被射中心脏也不会当场毙命,还能再活五到十秒钟。所以他和米克一样,出于恐惧做出了一个本能的反应:关门。由于同样的原因,恐惧,科洛德尼在丹瑟尔的房间内把门锁了,而米克则在自己的房间把门锁了,这样一来门两边都上了锁。枪声惊醒了丹瑟尔。他之后听到的声音是门被关上、上了锁、科洛德尼倒在地上。丹瑟尔踉踉跄跄走出卧室,而科洛德尼已经死了。丹瑟尔看到尸体,捡起了旁边的手枪。几分钟之后我冲进屋子,正好看到这一幕,于是留下了错误的印象。” “到目前为止,我接受你的说法。”埃伯哈特说道。丹瑟尔什么也没说,他坐在那里,看起来如释重负。埃伯接着问道:“但安德伍德是怎么扯上关系的?” “这场纠葛发生时,他出于某种原因去了米克的房间,很可能就在我出电梯之前几秒钟。毕竟他是大会主席,记得吧?米克的房门肯定开着,至少没上锁。安德伍德听到了吵闹声,走进屋子,正好看到科洛德尼中弹身亡,以及接下来发生的事情。” “然后呢?敲诈?” “有可能,或者米克主动给他钱,好封住他的嘴。事实证明安德伍德非常需要钱。他跟我说过,他要卖掉自己收藏的一部分通俗小说。像他这样的收藏大家,除非经济出了问题,否则肯定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不管怎么说,安德伍德成了帮凶,他和米克一有机会马上离开了房间。可能是立刻走的,也可能是过了一会儿才走——趁我跟丹瑟尔说话的时候,或是保安跟经理来了之后。这时米克还去了一趟科洛德尼的房间,把自己的可携式印表机放进屋里,让大家以为科洛德尼是敲诈事件的幕后主使。” 埃伯哈特点了点头:“现在咱们该说说为什么安德伍德要杀了米克,以及怎么杀死他的。” “嗯,说到为什么,我不是很确定。”我说,“不过我可以猜测一下。可能安德伍德想要的钱比米克能给的钱多;可能米克后来又想了想当时的情形,声称要去认罪,这样就会把安德伍德置于从犯的位置,也可能仅仅是出于贪婪。米克肯定跟安德伍德说了有关《迷雾》的事情,包括科洛德尼从好莱坞大赚一笔、剽窃还涉及一个帮凶等等,安德伍德很可能以为科洛德尼在亚利桑那藏了一大笔钞票,也可能他想自己敲诈那个还活着的剽窃者一笔。” “小木屋里发生的密室杀人案,”埃伯哈特说道,“也是一起意外吗?” “不,这是精心策划的谋杀,让米克看起来好像死于意外。我觉得肯定是科洛德尼被杀的事情给了安德伍德灵感。” “什么意思?” “两起案子的手法是一样的,埃伯。”我说,“我在死城的时候意识到了这一点。当时安德伍德沖我开了第一枪,我立刻躲进屋子,关上门,插上门闩。看到相似之处了吧?科洛德尼中弹之后也是这样的反应。” “我没看出来跟米克被杀有什么相似之处。” “有。科洛德尼锁门的时候伤势严重,事实上他差不多就是一个死人。而在米克案中,锁上小木屋门的正是已死之人——米克自己。” “哦,是吗?听着,我跟当地的警察聊过。米克的脑袋被噼成了两半,就像切西瓜那样。法医说他是当场毙命。他不可能被砍了一刀之后跑进小木屋,然后锁上门。”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说,“我指的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他死了之后锁的门。” 丹瑟尔坐在椅子沿上,身体前倾,一边抽菸,一边聚精会神地看着我。速记员看起来也充满期待。但埃伯哈特只是盯着我的t恤前襟,依然不看我的眼睛,“讲明白点,行吗?说清楚怎么回事。” “小木屋外面的草地上有一截钓鱼线。”我说,“肯定是安德伍德在那里弄什么机关的时候掉落的。最开始我以为他用这根线在房门里面的钥匙上弄了什么花招。你们知道那种老把戏,从门缝里穿过去一根线,在钥匙上打个活结,靠拉动线来拧钥匙。不过,一位叫卢米斯的警官告诉我这样不可能拧得动木屋的钥匙,那把钥匙必须得用手才行。这两点他都说对了:钓鱼线另有用途,而那把钥匙的确是用手拧上的。” 第69页 “我猜,是米克的手?” “对。嗯,说得更确切一点,是米克的手指。” “他的手指。” “食指,右手。卢米斯告诉我,米克的右手食指被划伤了。这一点给了我提示。” “行了,别挤牙膏了。到底怎么回事?” “米克倒在小木屋的地上,脑袋旁边放着那把斧子,梯子翻倒在一边。大家以为他本来站在梯子上,结果失去平衡跌了下来,正好倒在斧头上。但事实上,他是在别的地方被人用斧头砍死,然后拖到了小木屋里。就是这样。安德伍德是这么干的:他把梯子放在门旁边,只留下一点地方,够自己打开门从门缝挤出去。他把米克的尸体放到了梯子上,然后尽可能地转动钥匙,但没有锁上,随后他把米克的手指塞进了钥匙上端的洞里。接下来他把斧头摆好,把绳子缠在梯子腿上,从门缝下面把绳子穿到屋外,自己再从门缝里挤出去,关上门,拽一下绳子,把梯子拽倒,让尸体倒在地上。米克的尸体倒下时,他的手指转动了钥匙,锁上了门,然后从钥匙洞里滑了出来。他的手指就是在这个过程中被划伤的。但是,要让所有的元素——梯子、尸体、指头、钥匙——全部就位,实现这一诡计,不是很容易。安德伍德也许要实验不止一次。不过他有的是时间,最终成功了。” 埃伯哈特思考了一会儿。然后,他耸了耸肩,说道:“我觉得听起来有道理,虽然有些荒唐。那为什么安德伍德杀了米克之后把他的工作室翻了个遍呢?” “可能是想找点钱。跟他去亚利桑那州之后翻科洛德尼的住所出于同样的原因。其实,我在亚利桑那州看到拿着来復枪的安德伍德之前,早就该意识到他跟这几起案子相关。有三个主要原因,其中一个就跟这两次翻箱倒柜找东西有关,但我一点也没意识到,就连最明显的那个原因也没想到。直到后来我知道安德伍德是杀人兇手之后,重新梳理了一遍所有环节,才发现它们都非常契合。” “这两次翻东西说明了什么?” “米克的屋里和科洛德尼的屋里都有一摞通俗小说杂志。”我说,“在这两个地方,这两摞杂志是唯一没被翻过的东西。除了通俗小说收藏家,还有谁了解通俗小说的价值,珍视通俗小说的价值,以至于把一间屋子翻得底朝天时唯独不会去碰那摞杂志?” “另外两个原因呢?” “一个原因是周四我打电话给他时,他说漏了嘴。他那时候肯定刚从米克的住处回来,正好我的电话就打了过去,问他米克的住址,想要去找他。安德伍德肯定吓了一跳,有点慌了阵脚。他问我,我去找米克,是不是跟被一枪打穿心脏的可怜的弗兰克·科洛德尼有关,他怎么知道科洛德尼是被一枪打中心脏而死的呢?报纸没有报导这个细节,只说科洛德尼死于枪伤,你们的人问话时也不可能跟他提及这种事情。所以,他知道这件事的唯一原因就是案发时他在现场,看到科洛德尼被枪打中了哪里。 “另一个原因最明显。科洛德尼死的时候,米克说他跟安德伍德在一起,商量画展的事情。你跟安德伍德谈话时他肯定证实了这一点。可是,如果米克跟科洛德尼的死有关——很明显的确有关——那安德伍德肯定也应该牵涉其中,否则他为什么要帮米克说谎?我早就应该想到这一点。如果早点想到,我就能免遭不幸了。” 埃伯哈特再次点燃了菸斗:“就是这样了吗?你还有没有发现其他线索?” “我觉得就这么多了。”我说,“周四安德伍德跟我通过电话之后,肯定立刻开着道奇直奔亚利桑那。他在我之前到达科洛德尼城,但并没有早太多。结果又发生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事情,险些以悲剧结束。” “险些,是啊。”丹瑟尔感嘆道,“上帝啊,如果他杀了你,我该怎么办呢?” “我呢?”我说道,“我又该怎么办?” 埃伯哈特拽过一张表格,在上面写了几句话。吩咐速记员出去之后,他对我说:“你的戏法变得真他妈的不错。不过好吧,我相信你。我会撤销对丹瑟尔的起诉,然后看看怎么对安德伍德立案。” 他拉过电话,拨了一个内线号码,跟拘留所的人说了一通。丹瑟尔起身离开坐椅,径直走到我面前。他握住我的手,上下摇晃个不停,仿佛握着一只气筒在打气。他一张口,香菸和牙膏的味道扑面而来:“我永远也不会忘了你。我是说真的,永远不会。你救了我的命。我会回报你的,就像我承诺的那样。如果我能为你做点事情,做任何事情……” “把我的手放开怎么样?” “噢……当然。抱歉。听着,你觉得他们什么时候会让我出去?” “我不知道。我觉得不会太久。” “我希望不会太久。我们要庆祝一下。” “你什么意思,庆祝一下?” “你觉得我是什么意思?伙计,我今晚肯定得一醉方休,信不信由你!” 我嘆了口气。他永远也不会吸取教训,永远不会。而我永远也不会得到报酬,不管是为这次营救付出的时间,还是汽油费、停车费、飞机票、租车费、旅馆费等等。丹瑟尔也许想要付给我报酬,但他一直挣扎在贫困线上。除了我自己,没人会为我的工作支付任何报酬。 第70页 我身无分文!都他妈的去死…… 第22章 凯莉和我坐在她位于双子峰的寓所露台之上,一边品尝啤酒,一边欣赏着眼前的美景。太阳刚刚下山,今天没有雾,天空晴朗,夕阳映射出一道道金色、红色、暗紫色的光芒。有一丝微风,但不觉得冷,不至于让我们回到屋里去。美好的夜晚。非常美好的夜晚。 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俩什么也没说,气氛融洽美好。暮色四合,一轮未满的银月散发出清辉。我望着月亮,思绪飘来飘去,这时,凯莉说道:“你真的以为是我爸爸?我的意思是,杀人兇手?” “是的,”我说,“我真的这么以为。” “我真该给你一巴掌。现在你该知道韦德家的人全都清白无辜了吧?” “当然。”我答道,但心中想起了西比尔跟弗兰克·科洛德尼之间的情事,“然而当时很多间接证据都指向他。你没生气吧?” “嗯,我应该生气的。” 我看着她,但她只是开玩笑。她看起来棒极了,红色的长髮蓬松捲曲,没涂口红——我不太喜欢口红,夕阳的余晖照在她的脸上,勾勒出温柔精緻的轮廓,让那双会变色的眼睛显出深黑的颜色。她穿了一条喇叭裤,一件桃色衬衫,外罩一件羊毛背心,勾勒出胸前珍珠的曲线。我非常喜欢这件背心,它让凯莉显得更加性感。 “我还是难以接受。”她说。 “接受什么?” “劳埃德·安德伍德。居然是他!” “贪婪会让人的想法变得奇怪。”我说。 “我知道,但我一直以为是通俗小说帮的一员。不是我父亲或西比尔,是其他人中的一个。” “我也这么以为。看起来就像是这么回事。” “我猜你在鬼城看到安德伍德的时候肯定大吃一惊。” “如果当时情形不那么紧张,我肯定会更加吃惊。” 她的脸上突然飘过一丝阴云,半晌沉默不语。 我问道:“怎么了?” “我在想他沖你开枪的样子,想到你被锁在那栋老房子里……天哪,他很可能会杀了你。” “但他没有。” “他有可能会。” “如果他真的杀了我,你会难过吗?” 她瞪了我一眼:“别问这种傻问题。” “好的。” “你以前也曾经差点死掉,是吗?” “有那么一两次。不会比大部分警察遇到的多。” “你的工作中,只有这一条我一点也不喜欢。” “我也不喜欢。不过,通俗小说里的私家侦探总是会中弹,脑袋还总被砸扁。我只中过一两枪,脑袋也从来没被砸扁过。”顿了顿,我接着说,“我只被诱惑过一次。” “噢?” “被你。” “呸。”她说,“我要去洗手间。你想再来一杯啤酒吗?” “你说呢。” 她站起身,沖我皱了皱鼻子,转身进屋。我坐在那里,望着海湾里的深色海水、城市的灯光、斜挂在天空的月亮,脑子里闪过各种各样的事情。 埃伯哈特。他看起来好一点了,慢慢接受了自己破碎的婚姻。但我更希望他不要这么自闭。跟我一样,他也为各种各样的事情而忧虑,但长远来说,忧虑对自己一点好处也没有。黛娜还会再回来吗?看起来不会,看起来她是永远地离开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埃伯只能接受这个事实。但他不可能跟从前一样了。我太了解他了,我能够理解和体会那种失落的感受:他再也不会是从前那个他了。 我还想起了韦德夫妇。想起西比尔,是因为她对我开诚布公,告诉了我她的往昔岁月;想起伊万是因为他觉得我是个又胖又脏的私家侦探。我想跟他们两个人都再谈一次,告诉西比尔我找到了那张照片,一眼没看就当场把它毁掉了;我还想看看能否跟伊万和平相处。但他们昨晚回洛杉矶了。凯莉说,西比尔还想再待一段时间,可伊万有稿约,所以他们走了。 当然,我也在想凯莉。事实上我满脑子都是她。所有的思绪都让人愉悦,可也有一些,我在亚利桑那州想起的那些,依然非常令人不安。这些念头不停地冒出来,挥之不去。 我跟自己说,你需要时间,很多时间,来权衡利弊。一方面,是埃伯哈特和黛娜,西比尔和科洛德尼,背叛与离婚。不能忽视这些事情,特别是现在,这些跟家庭生活密切相关。但是另一方面,是其他东西,比如月光、香水、羊毛背心、温暖的双手、温柔的嘴唇、辛辣的幽默、和睦、温柔、亲密无间。成双成对,这不正是地球上的生活方式吗?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没有人应该独自过一生。 我今年五十三岁,我心中思量,一生中大部分时间都是独自一人度过。我现在想起亲密无间到底是要干吗? 答案非常明显,就算我这种迟钝的人也能意识到。正是这件事让世界不断前进,造就无限美好,带来新生命、梦想,和幸福——也有许多心痛。五十三岁,又一次陷入爱河,真正的爱河。好吧,这难道不是最该死的事情吗?对一个年迈的独行侠来说,这难道不是最傻的事情吗? 第71页 对吧,马洛先生?你说呢,斯佩德先生? 凯莉回来了,而我心中涌起一个奇怪的想法:我想请她嫁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