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唱的沙》 第1页 [侦探推理] 《歌唱的沙(出书版)》作者:[英]约瑟芬·铁伊/译者:吴丽娟【完结】 【内容简介】 一位年轻人醉死在火车上,同车的格兰特探长无意中捡到死者生前涂写在报纸角落的几行奇怪的诗句,多年办案所形成的直觉、以及对长相的特殊判断能力,使他确信这是一桩兇杀案。休假中的格兰特凭藉一己之力展开一系列锲而不捨的调查。 追查证据的歷程异常辛苦,眼看着最后一丝线索都中断了的时候,兇手却自己招认了…… 第一章 三月清晨六点,天色还暗着。长长的列车侧身驶过机修场散出来的错落光线,轻轻地嘎啦一声开过火车铁轨的叉点,变换到另一个车道,进入铁路信号房发出的灯光里,然后出来,通过满是红灯点缀一盏寂寞绿灯的跨轨信号杆,朝那等在弧形下阴暗无人的空旷月台开去。 伦敦邮车即将抵达终点站。 足足五百英里的旅程被抛在身后,抛在通往伦敦尤斯顿车站和昨夜的无尽黑暗之中,五百英里月光洒落的田野和沉睡的村庄,五百英里漆黑的城镇和永不稍歇的火车炉火,五百英里的雨、雾、霜以及漫天飞舞的大雪,五百英里的隧道与陆桥。现在,三月萧瑟的清晨六点,山丘从周遭升起围拥着列车,列车状极轻松且平静,在它漫长而快速的旅程之后,即将停下来休息。整列拥挤的车厢之中,除了一个人以外,所有人都因为火车到站而松了一口气。 那些松了一口气的人中,至少有两个人高兴得几乎要雀跃起来。其中一个是火车上的旅客,另一个则是铁路服务人员。这名旅客名叫亚伦·格兰特,而铁路服务员则为摩德·葛雷邱。 摩德·葛雷邱是火车卧铺车厢的乘务员,也是塞索至托基之间最令人讨厌的傢伙。因为二十年来,摩德令旅客忍受他的恐吓,敢怒不敢言,并任由他敲诈——指的当然就是钱财上的勒索。毋庸置疑的,来往旅客的怨言也从未停歇过。比方说,头等车厢的客人里,他“酸奶酪”的骂名远近驰名。(每当他那张拉长了的苦瓜脸在潮湿阴暗的尤斯顿车站出现时,大家就会说“天啊!酸奶酪又来了。”)而在三等车厢的客人之中,他的绰号更是五花八门,但不管大家叫他什么,都非常贴切且惟妙惟肖。至于他的同事叫他什么,反倒没什么重要了。这其中只有三个人能够治他:一个是来自德州的牛仔;一个是女王麾下喀麦隆高地军团的代理下士;另一个是三等车厢里那个扬言要用柠檬汁瓶子敲他秃头脑门的不知名的小个伦敦女人。摩德不买任何阶级或成就的帐:他讨厌这个,怨恨那个,但他非常怕挨揍。 二十年来,摩德·葛雷邱在工作上没什么贡献。打从他做这工作不到一星期,他就觉得无聊了,但他发现这是个饶有油水的肥缺,他要留下来捞一把。假如你从摩德那里拿到早餐茶,你会发现茶很淡,饼干很软,糖很脏,托盘满满是水,而且汤匙不见了;但当摩德来收盘子时,那些原先演练许久的抗议却到嘴边就无疾而终了。偶尔像舰队司令这类人会大胆陈述“茶太糟了”,但一般人只会笑一笑,然后付钱了事。二十年来,或因不胜其烦,或被威吓、勒索,旅客付钱摩德收钱。他现在拥有顿努的一栋别墅,格拉斯哥的炸鱼连锁店,还有丰厚的银行存款。事实上,他早在几年前就可以退休了,但他无法忍受失去全额退休金,所以愿意再熬一下无聊,并以除非客人要求,否则不送早餐茶的方式来平衡他的心态;有时遇到他非常想睡,根本就将客人的吩咐抛诸脑后。每次火车一到站,他就欢唿得好像刚服完一段徒刑,离出狱的时间愈来愈近。 亚伦·格兰特透过濛雾气的火车车窗看着月台的灯光,凝听车轮驶过铁路的叉点变换到另一车道的轻轻嘎啦声。他非常开心,因为结束这段旅程就等于结束了整夜痛苦。格兰特整夜强迫自己不去打开通往走廊的门,清醒地躺在昂贵的被褥上持续流汗。他流汗不是因为火车上的小房间太热(事实上火车的空调很棒),而是因为(噢,悲惨!噢,惭愧!噢,耻辱!)这火车上的小房间代表“一个狭小的封闭空间”。以一般人的眼光来看,这是个干净的小房间,有卧铺、洗脸盆、镜子和各式行李架;依喜好选择的开放式或隐藏式橱柜;还有一个漂亮的小抽屉可以用来放置旅客认为贵重的物品;加上一个可以挂手錶的挂钩。但对个中之人,又可悲又像中了邪的箇中之人而言,它是“一个狭小的密闭空间”。 “工作过度”,医生是这么说的。 温伯·史崔特医生优雅地翘起二郎腿,一边欣赏着自己不停摇晃的脚,一边说:“放轻松,看看杂志什么的。” 格兰特没法想像自己能怎么放轻松,同时他认为“看看”是一个讨厌的词,而且是令人不屑的消遣方法。看看,是堆一桌子东西,从而满足纯动物性慾望的愚蠢行为。看看,真是的!这个词光听声音就是某种侮辱,某种轻蔑。 医生孤芳自赏的眼光由摇晃的脚移到鞋子,说:“你平常做些什么?” “没有。”格兰特简短地回答。 “你放假时做什么?” “钓鱼。” “你钓鱼?”心理医生说。显然格兰特的回答诱使他偏离原本的专注自恋。“你不认为那是一种嗜好?” 第2页 “当然不。” “那你说那是什么?” “某种介于运动与宗教之间的事物。” 温伯·史崔特对格兰特的回答报以体谅的一笑,向他保证,要治癒他只是时间问题,时间加上休养。 至少他昨晚真的没把门打开,但是这个胜利却得付出很大代价。他整个人枯竭了,掏空了,像一具半死不活的行尸走肉。“别勉强,”医生说,“如果你要出去,那就出去。”但是,如果昨晚真的开了这扇门,那无疑是宣判自己将无法復原,那将是对非理性势力的无条件投降。所以他躺在那儿淌汗,始终不开门。 但现在,在清晨杳无光线的漆黑里,冰冷而且无可言喻的漆黑里,宛如他所有的美意和价值都被彻底剥落一般。“这就是一个女人经歷漫长的分娩过程后的感受。”顺着温伯·史崔特所提示并再三强调的最基本解释,格兰特心想,“但至少她们事后有个小孩当报酬,而我有什么?” 这值得自傲,他想,很骄傲自己不曾打开一扇没什么理由需要打开的门,噢,老天啊!现在,他打开这扇门了,勉强地,同时欣赏这个勉强的讽刺性意味。他讨厌去面对这个清晨,他真希望能把自己丢回到起皱的卧榻上继续睡觉。 他提起酸奶酪没帮他提的两只皮箱,捲起未读的期刊夹在腋下,走出卧铺进入走廊。走廊尽头的门被那些会慷慨给小费的旅客行李堵住了,而且几乎要堵到车顶,以至于几乎看不见车门。于是,格兰特往头等车厢所在的第二节客车走,但那个车厢的尽头,也同样堆满了及腰高的特权阶级的障碍物,所以他转而沿着走廊往后门走。此时,酸奶酪从远处尽头他的小隔间探出头来,以确定七b卧铺的旅客是否知道火车即将到站。不论是七b卧铺或其他任何床号的乘客,都知道他们有权在火车到站后,慢条斯理地从容下车。但酸奶酪可不想任由旅客沉睡,让自己等在车上耗费时间,于是他大声敲响七b卧铺的门,然后走了进去。 格兰特走到门口时,酸奶酪正在拉扯穿戴整齐、躺在七b卧铺上的旅客的袖子,而且粗暴地说:“快点,先生,快点!我们就要到站了。” 格兰特的影子通过门扉时酸奶酪抬头望了一眼,厌恶地说:“睡死得跟只猫头鹰一样。” 格兰特注意到整个小房间瀰漫着浓重的威士忌气味,浓稠得好像可以把手杖插住似的。他捡起酸奶酪摇晃那人时掉落在地上的报纸,再抚平那人的外套。 “你认不出死人啊?”他说。透过隐隐的倦意他听到自己这么说:“你认不出死人啊?”仿佛这不是一件什么紧要的事。“你认不出樱草花啊?”“你认不出鲁本斯的作品啊?”“你认不出亚柏纪念碑啊?” “死啦!”酸奶酪几近怒吼地叫了起来。“不会吧!我就要下班了。” 格兰特从旁观的立场注意到,这整件事对没人味、没心肝的葛雷邱先生而言,意义仅此而已。某人离开生命,从温暖、感受和知觉之中离开,进入虚无,而这一切对瞎眼的葛雷邱来说,居然是他下班来不及了。 “怎么办?”酸奶酪说,“居然有人在我服务的车厢中灌酒灌死了。怎么办?” “当然是报警啊!”格兰特说,同时这才再次感觉到生命本身可以有它的欢乐。格兰特感到一阵扭曲的、阴森森的快感,酸奶酪终于遇到大麻烦了:这个人不但不给他小费,还为他带来二十年铁路生涯中最大的不便。 格兰特再望一眼黑乱发下的年轻脸庞,继续往走廊尽头走去。死人不是他的责任。在他一生中,见过的死人多了,虽然对这件无法挽回的憾事,他也不免心头一紧,但死亡已经吓不了他了。 火车停止了嘎啦声,取而代之的是进站时低沉的轰隆作响。格兰特摇下车窗,望着月台上的灰色标志缓缓由眼前掠过。寒气袭来就像一记重拳勐打到他的脸上一样,他开始无力控制地颤抖起来。 他把两只皮箱放在月台上,心里愤愤不平自己的牙齿抖得像只该死的猴子,他真希望可以暂时死掉。在莫名的内心深处,他也知道比起身处绝境,冬日清晨六点在月台上因寒冷与紧张而颤抖已属幸事,至少代表人还活着。 但是如果真能暂时停止唿吸,然后在较快乐时再活过来,那可就太美妙了。‘“先生,去旅馆?”火车站的脚夫说。“我用推车帮你推过去。” 他蹒跚走上台阶,然后过桥,脚下的木头髮出鼓一样的空洞回声,四周也冒出一阵阵的水气,铿锵巨响与回音从黑暗的地底下传来。他想,关于地狱人们统统猜错了。 地狱不是拿来煎人的温暖好地方,而是一个既大又冷又有回音的洞穴,那里没有过去没有未来,是一个黑暗、有回音的荒芜之地。地狱是一个一夜未眠的自我厌恶后,冬日清晨里百恶掺杂的浓缩物。 他走到空旷的中庭,突如其来的安静抚慰了他。这片漆黑虽然冷冽但很清新,一抹灰晕透露出清晨的气息,雪的气味则透露出位处高地的感觉。天亮之后,汤米会来旅馆接他,然后他们会开车到干净且广大的苏格兰高地乡间,进入广袤、单纯、不变的高地世界。在那里,人们终老在自己的床上,也不会有人会麻烦到想关门。 第3页 旅馆餐厅里灯火只亮了半边,幽暗无灯处,排了很多还没铺上桌巾的桌子。他想起过去从未见过这种未经桌巾装点的桌子,一堆脱去白色盔甲的破烂东西。 一个穿黑色制服裙子、绿色绣花紧身毛衣外套的小孩用头在纱门上抵来搓去地玩,看到格兰特似乎吓了一跳。他问早上有什么东西可吃。小女孩从餐具架上拿了调味瓶,一本正经地送到他面前。 “我去叫玛丽来。”她亲切地说,然后消失在纱门后面。 “服务”本身已经失去过去讲究的正式与光鲜,而变成家庭主妇口中的一切从简。但偶尔的一句“我去叫玛丽来”倒也弥补了她以绣花紧身毛衣来代替制服的不得体。 玛丽是一个无忧无虑的胖女人,如果不是奶妈这行不再流行的话,她一定是个奶妈。在她的伺候下,格兰特觉得自己就像个慈祥长辈面前的小孩一样放松。这是一件美好的事,他苦涩地想。在他如此迫切地需要慰藉时,一个胖胖的饭店女服务生给予了他。 他吃了这女人送来的食物,觉得好些了。又过了一会儿,她回来把桌上切好的吐司面包移开,换上一盘小圆面包。 “这些小面包给你。”她说。“刚刚才送到的。现在这种小面包不比从前了,没有嚼头,但怎么说也比吐司强。” 她把果酱推到他手边,看他是否还需要更多牛奶,然后就又离开了。一点都不想再吃的格兰特,将小面包涂上奶油,伸手去拿昨晚没看的报纸。他拿到的是伦敦的晚报,但却一脸狐疑地认不出来。“我买了晚报?”照例昨天下午四点他就已经读过晚报了,为何七点又买另一份?难道买晚报已经变成一种反射动作,跟刷牙一样完全自动?难道一见到灯火通明的书报摊就想买晚报?难道事情都是这样子的吗?这份报纸是《信号报》——《号角日报》的下午版。格兰特再扫视一遍昨天下午看过的报纸标题,心想,天啊!怎么老是同类型的新闻。它是昨天的报纸,但它也可以是去年的或下个月的,因为标题永远都和他现在看到的一样:争闹不休的内阁、梅达谷的金髮死尸、关税实施、交通阻塞、美国明星莅临,以及街头意外等等。他把食物移开,但当他抽出下一摞报纸时,他注意到“最新消息”那一栏的空白处有铅笔涂鸦的痕迹。他将报纸翻了个面,好看清楚到底是谁在那儿涂来画去。从涂写的状况来看,并不像送报小童的匆忙笔迹,而是有人想写首诗。从他断续的写法来看,显然不是试图想回忆起某首名诗,而是一首原创作品。诗作中漏掉的两行诗句也已经勾好足量的音步了,这种技巧格兰特在学校名列最好的十四行诗写手时,就已经使用了。 但这首诗不是他的。 他突然意识到报纸是从哪里来的。他获得这份报纸,比平常买晚报更不加思索且自然而然得多。当报纸滑落在七b卧铺的地板上时,他将它和其他杂志一起夹到腋下带走的。他头脑中意识,或者说经歷过昨晚之后残余的意识,全都关注在酸奶酪对待那个无助的男子所引发的骚动上。他惟一刻意的行为是用抚平那人的外套来谴责酸奶酪,而为了要空出一只手来,才将报纸连同其他杂志夹在腋下的。 所以那个有着蓬乱黑髮和轻率眉毛的年轻人是个诗人,是吗?格兰特兴趣盎然地看着这些铅笔字,诗人似乎是想用八行诗来表现他的巧思,但他还没有想好第五行与第六行,所以草稿是这样子的: 说话的兽 静止的河 行走的石 歌唱的沙 看守着这道 通往天堂之路 呃,平心而论,这实在太怪了。这是精神谵妄症的前兆吗?可以理解的是,在这个诗人酒精迷梦的世界里,没有任何东西是平凡的。在这名有着率性眉毛的年轻小伙子眼中,自然界万物全变了面目,由如此恐怖的古怪形象所看守的天堂究竟是怎样一种天堂?是一种遗忘?而他又为何如此迫切地将遗忘当做天堂?他为什么不惜经歷已知的恐怖来趋近天堂?格兰特一边吃着新鲜但没有嚼头的面包,一边思考这件事。成人的手写体会如此不成款式,并不是因为他的协调功能不好,而是因为他根本不曾真正长大,还是原来的小男孩。这个推论是从他的笔迹得来的,他的手写字都是习字帖的形式。奇怪的是这么一个有特性的人,居然没有意识地在字体上呈现自己的人格特性。绝大部分的人都会在不知不觉间就将学校时的习字帖型字体调整成自己喜欢的形式。 格兰特多年来的一个小小兴趣就是特别注重笔迹。 事实上,长期观察字体的结果,令他在工作上受益非浅。 当然,偶尔他的推断也会有错。但一般来说,笔迹为诠释一个人的性格提供了非常好的线索。一个杀人如麻、以强酸溶尸的兇手,刚好写了一手不平凡的好字,那只是特例。正常情况下,继续使用学校书写体的人,如果不是因为不够聪明,就是因为很少动笔,以至于无法将自己的个性融入字体当中。 此人能聪明地使用这些文字,来描绘天堂之门外梦魇似的危险,显然绝非因为缺乏个性才使得他的字体显得如此稚气。他的个性,他的活力与兴趣,已经跑到别的地方去了。但跑到哪里去了呢?也许是某些更动态的、更外向的地方吧。像“托尼,六点四十五分坎伯兰酒吧见”这类便笺或者日志等等。 第4页 但他却又如此地思虑深沉,能够分析并写出通往天堂途中的奇幻国度。思虑深沉又能够跳出事物之外,观察并记录它。 格兰特嚼着小面包,陷入恍惚思考的快感之中。他注意到这些单词以ns和ms结尾的地方都紧紧地连在一起,是表示天性善谎,还是故作神秘?这个有着率性眉毛的年轻诗人,呈现出不寻常的细腻心思。说也奇怪,容貌透露出来的讯息与眉毛息息相关,只要角度稍稍改动,整个效果就大不一样了。电影界的巨头们从包尔罕或马思威尔的山村里找来几个模样俊俏的女孩,剃掉她们的眉毛,改以不同的眉型,她们立刻就摇身一变,成为来自鄂木斯克及托木斯克的神秘尤物。有一回卡通画家崔柏告诉过他,就是因为眉毛的关系,厄尼·普莱思失去了当首相的机会。“他们不喜欢他的眉毛。”崔柏喝着啤酒,眼里闪露出严肃的神色。“别问我为什么,我只负责画。也许因为这种眉型看起来像脾气很坏的样子,他们不喜欢坏脾气的人,你不相信这种论调,但这确是厄尼·普莱思失去机会的原因。他们就是不喜欢他的眉毛。”有坏脾气的眉毛、高效的眉毛、焦虑的眉毛,正是眉毛为面部表情定下了基调。而就因为倾斜的黑色眉型,使得躺在枕头上的瘦白脸孔,即使死了,仍显得率性。 不过,至少这个人在写下这些诗句时是很清醒的。七b卧铺的酩酊大醉——令人窒息的空气、皱巴巴的毛毯、地上滚来滚去的空酒瓶,还有架上翻倒的玻璃杯——也许正是他所寻找的天堂,但他在绘制这条通往天堂之路的蓝图时,人是清醒的。 歌唱的沙。 危险但充满某种魅力。 歌唱的沙。某处真的有歌唱的沙吗?(一种隐隐熟悉的声音)。歌唱的沙。当你走过,它们在你的脚下哭泣,或当风吹起时……一名穿着格子图案的斜纹软呢上衣的男子来到格兰特面前,伸手从盘子里拿起一个小面包,“你看来很自得其乐嘛!”汤米拉出椅子坐下说。 他把面包掰开涂上奶油,“现在这些东西一点儿嚼头也没有了,我小时候一口咬下去,让牙齿陷入面包里,再用力一拉,看这场牙齿与面包的争战谁胜谁负,如果牙齿顺利获胜,那你就能享受面粉与酵母在口中持续数分钟的美好滋味。可惜现在大不如前了,你就算把面包对摺再放入口里也不会噎着。” 格兰特满怀情感地望着他,心想,再没有如此亲密的关系了。这份亲密会令两个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朋友无法分开。他们一起上公立学校,但每次遇见汤米,他都会想起学龄前的那段时光。也许是因为这张清新、漾着粉棕色的圆脸,嵌着一双无邪的眼睛,和当年栗色上衣扣子扣得歪七扭八的那张脸没啥两样吧!汤米总是不在乎运动衫上的扣子怎么扣才对。 一如往常,汤米绝不浪费时间和精力问候格兰特的旅程与健康,罗拉也一样。他们接受他的现状,就好像他已经在这儿有段时间了,或说他根本从未离开过,还留在上回的来访里。这种气氛自然且悠闲。 “罗拉好吗?” “棒极了,她说她胖了点,但我看不出来,我从来不喜欢瘦女人。” 他们都二十岁时,格兰特曾想过娶他的表妹罗拉,而且他确信,罗拉也曾想嫁给他,但在表白之前,爱情的魔力就消失了,而他们也退回到朋友般的关系里。这种魔力已然化作高地夏日漫长的幻梦,化作山坡清晨松针的气味,以及无数个带有甜蜜苜蓿香的薄暮。对格兰特而言,罗拉一直都是快乐的夏日假期的一部分,他们一起学会划桨,一起钓鱼,首次步行去拉瑞格他们在一起,首次登上布雷瑞克山顶他们也是在一起。但是直到那个夏天,那个他们青春期将近尾声的夏天,“快乐”才结晶为罗拉本身,整个夏日都聚焦在罗拉·格兰特一人身上。至今每当他想到那年夏天仍有些心绪难平。那件事就像泡沫绚烂的虹光,轻盈而完美,但因为两人都没有表白什么,所以泡沫至今没有戳破,还停留在轻盈、完美的状态不曾改变。那之后,他们两人分别朝向其他的事、其他的人。而罗拉就像玩跳格子一样,以孩子般的灵巧和漫不经心,不停地从一个人身边跳到下一个。后来,格兰特带她去铁哥儿们的舞会,她认识了汤米·兰金,然后事情就这样子了。 “车站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好些救护车都在那儿。”汤米问。 “有个人死在火车上,我想大概就因为这事吧。” “噢!”汤米话锋一转,带着庆幸的语气说,“还好死的不是你。” “上天垂怜,不是我。” “那样的话,你们苏格兰场里的那些人会怀念你。” “我很怀疑。”.“玛丽,我要一壶浓茶。”汤米说,同时用食指轻蔑地一弹装小圆面包的碟子,“另外,我还要几个这种便宜货。”然后,他转动孩子般认真的眼神凝视着格兰特说:“他们一定会怀念你,他们会觉得少了一个人手,不是吗?” 他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几乎要爆出数月来首次的大笑。汤米为苏格兰场感到惋惜,不是因为他们失去了他的聪明才智,而是因为他们少了一个人手。他这种“家人”的态度倒与格兰特的上司公事公办的反应异曲同工。“病假!”布赖斯睁大眼睛,扫过格兰特看起来很健康的身躯,然后一脸嫌恶地回到格兰特脸上来,“有没有搞错啊!我年轻的时候,大家都是拼命工作,直到救护车把你抬走为止。可是真正地鞠躬尽瘁啊。”要对布赖斯讲医生是怎么说的并不容易,就算说了,布赖斯也不会让他好过。布赖斯全身上下没一条神经,如果不是还有一丝聪明的话,根本就不像个人。当他得知格兰特的病情时,既不理解也不同情,相反,神情里带有一种微妙的暗示:格兰特怠忽职守。因为如此的重病,怎么可能外表看来还是这么好、这么健康?那必定和格兰特想去高地河流一事有关;可能在他去找温伯·史崔特医生看病之前就已经安排好钓鱼的事了。 第5页 “他们会怎么填补你的空缺?”汤米问。 “可能是提升威廉斯警官吧!不管怎么说,他等升级也等很久了。” 要把这件事的忠实的威廉斯警官解释清楚,也不是那么容易。你的属下多年来一直把你当英雄崇拜,而你却在他面前为了一个不存在的恶魔成了毫无反击能力的疯子,那自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还有,威廉斯也全身上下没有一条神经的,他对任何事都是逆来顺受。告诉威廉斯这件事,然后看着他的态度由崇敬转成关心,甚至怜悯?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把那瓶果酱递过来吧。”汤米说。 第二章 他们一路开进山区时,汤米对格兰特自然而然的接受使得格兰特心里平静了许多。汤米和群山都接纳他,站在旁边以旁观者的慈悲心看着他带着熟悉的沉默而来。 这是一个灰黯而平静的早晨,沿路的风景整洁而空旷。整齐的灰墙沿着整齐的沟渠环住没有作物的田野和不算坚固的篱笆。在这个等待的乡间,还没有任何作物开始成长,只有阴沟周围偶尔有些杨柳隐约显露出生命的跳动与新意。 一切都会没事的。这片宁静、这个空间、这份平和正是他所需要的。他几乎已经忘了这个地方是如此慈悲宽厚,如此令人满意了。周围的山坡又圆又绿又舒缓,而且绵延不绝,远处还点缀着一抹蓝。山坡后则是一排长长的白色围墙,沿着高地线与平静的天空连成一片。 往下开进突利山谷时,他说:“河水很浅,不是吗?”紧接一阵突如其来的恐慌攫住了他。 每次都是这样。上一刻还是一个理性、自由、沉着的人,下一刻却成了被混乱掌控的无助生物。他紧握双手好让自己别勐然推开车门,同时试着集中心神,听清汤米在讲些什么。好几个礼拜没有下雨了,已经好几个礼拜没有下雨了。对!让他想想缺水的状况,这非常重要。这会把钓鱼的事搞砸,而他来克努不就为了钓鱼吗?没有水就钓不成鱼,毕竟没有水鱼就活不了……噢!天啊!帮帮我,不要叫汤米停车。“没有水”,想想水和钓鱼间的关系,如果他们已经好几个礼拜没有雨了,那雨应该来了,不是吗?你怎么可以叫你的朋友停车,看着发病的你?但是又怎么可以不叫他停车,任由自己被关闭在小小的密闭空间里难以喘息?看看河流吧!看看河流,想想有关河流的事,那是你去年抓到最棒的一条鱼的地方,也是派特滑下去的地方,当时他坐在岩石上,只靠着裤子的屁股部分吊在那里。 汤米说:“还是有不少鱼,就像你以前看到的。” 河边的榛树在灰绿色的荒地上点缀着淡淡的紫色斑点,夏天时,这些榛树叶子嘎答、嘎答的声音正好为河流伴唱,但此时此刻它们却平静地堆叠在堤岸边。 汤米看着水流状况,也注意到光秃秃的榛树嫩枝,但是身为父亲,他的念头并未转到夏日午后的美景。汤米说:“派特发现自己是一个占卜者。” 这是一个好主意。想想派特,讨论一下派特的事好了。 “屋子里到处撒满了各种形状、大小的嫩枝。” “派特发现了什么?”格兰特想,如果他能让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派特身上,那就应该不会有事了。 汤米说:“他在客厅壁炉边发现了金子;还在楼下浴室那个随便你要叫它什么的地方发现了一具尸体,还有两口井。” “井在哪里?”应该快到了,离克努和峡谷的上游只剩五英里。 “一个在饭厅的地板下,一个在厨房通道下。”汤米说。 “我想你应该还没有挖客厅的壁炉吧!”车窗大开,有什么好担心的呢?它并不真是一个密闭空间啊!根本就不算是密闭空间。 “我们还没开始挖。事实上派特对这件事非常不高兴,他说我是个‘单细胞’。” “单细胞?” “对啊,那是他的新口头禅,我知道,意思是比讨厌鬼再低一级的人。” “他在哪里学到这个词?”格兰特执意在这个话题上打转,直到转角的桦树林。然后他会叫汤米停车。 “我不晓得,大概是去年秋天从演讲通神论的女人那里听来的,嗯!我想是这样,没错。” 他有什么好在乎让汤米知道?这没什么好羞耻的。即便他是一个瘫痪的梅毒病人,他也会接受汤米的帮助和同情。为什么他不让汤米知道,他正因为对某些不存在的东西的恐惧而汗流浃背?也许他可以扯个谎?也许他可以只是叫汤米停一下,好让他欣赏欣赏风景?桦树林到了,至少他撑到这里了。 他要再撑一下,到河流转弯的地方。然后他就要编个看看河水的藉口,因为看河水总比看风景来得有些道理。 说看看河水,汤米会挺开心的;看风景,那只能说汤米是主随客便而已。 再撑五十秒,一、二、三、四…… 好了。 “今年冬天我们在那个池塘失去了两只羊。”汤米说着滑过这个弯道。 来不及了。 他还可以编什么藉口?他们已经太接近克努了,不容易找到藉口了。 他甚至连根烟也不敢点,因为他的手抖得太厉害了。 也许只要做点什么就好了,不管什么都好…… 第6页 他从座位上拿起那份报纸,重新叠好,没有目的地胡乱看着。他注意到《信号报》没在里面,他原打算连《信号报》一起带走的,当然是因为“最新消息”上那首实验性的小诗,但他一定是把它留在旅馆的餐厅里了。噢!好吧,没关系。反正在他吃早餐时,这份报纸已经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了。当然,这份报纸的主人已经不再需要它了,他已经到了他的天堂、他的遗忘里了,如果那是他想要的。至于无法控制的双手和浑身出汗已不是他的特权,和恶魔缠斗也不是。这个清新的早晨、这片慈爱的土地、这高地一线连天的美景也不是。 这是他第一次开始纳闷,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这个年轻人来到北方?他该不会订了一个头等车厢的卧铺,只是为了要让自己酗酒致死吧?他一定有一个目的地,一个目标。 但他为什么会选择这样一个寒冷的淡季来北方?是来钓鱼?还是爬山?就格兰特记忆所及,火车上的卧铺空荡荡的,给人一种冷清的印象,但也许他的大行李摆在卧铺底下呢?或者在货物车厢里?除了运动之外,他还可能为了什么目的来这里?是来出差的吗?嗯!不会,看他的脸不像。 他是演员?还是艺术家?嗯!有可能。 也许他是水手,要来这里上船报到?还是要去因弗内斯以北的某个海军基地?这极有可能。那张脸跟船上的操舵手很可以联繫在一块儿。一艘小小的船,速度快极了,在任何海面上都唿啸而驰。 不然还会有什么原因?是什么让一个黑髮、瘦削、带有率性眉毛又酷爱酒精的年轻人在三月初跑到高地来?除非是最近威士忌短缺,他打算从事非法勾当。 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但这做起来有多简单?不会像在爱尔兰那么简单,因为这里根本没有人有违法的意愿,所以一旦真的这么做了,威士忌的味道尝起来反倒会特别香甜。他恨不得自己真的曾把这个主意讲给那个年轻人听。也许,他有可能昨晚吃晚餐时坐在年轻人对面,在这个嘲弄法律的美妙主意进入年轻人脑中时,看到他眼中浮现的光辉。无论如何,他真希望昨天有机会和这个年轻人谈话并交换意见,了解更多有关他的事。如果昨晚有人跟他讲过话,他也许现在仍是这个充满生命力的清晨的一部分,这个拥有资源与希望的美妙世界的一部分,而不是——“然后在人行桥底下的水塘里用鱼叉叉它。”汤米刚刚结束一个故事。 格兰特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发现两只手是静止的,没抖动。 这个死了的年轻人无法拯救他自己,但却救了格兰特。 他抬头看向矗立在面前的这幢白房子,独自静卧在山凹之中,伴随着旁边堆叠在木板上的柴薪,极像空旷山水间墨绿色的毛织品。蓝色裊绕的炊烟从烟囱里冒出来,飘进静止的空气中。这就是平静的真谛。 车子从主道开进沙石铺成的小路时,他看见罗拉站在门口等着他们。她对他们招手,然后将掉落在前额的一缕头髮塞回耳后。这个熟悉的举动,让失意的格兰特倍感温馨。罗拉还小的时候,总是在小小的巴顿诺赫月台等格兰特,当时她就是这样子挥手,就是这样子将头髮塞回耳后,同样的一缕头髮。 “该死!”汤米说,“我忘了帮她寄信了,待会儿如果她没问你就别提起。” 罗拉亲吻他的双颊,仔细地打量他,说:“我准备了一只很棒的小鸟给你当午餐,但看你的样子,似乎先让你痛痛快快地睡个大觉比较好。现在我们直接上去,让你好好休息休息,等你休息过来了,我们再来谈吃的吧。我们还有好几个礼拜可以好好聊,不急在一时。” 他心想,只有罗拉会这么有效率地扮演女主人的角色,了解客人的需求。不特别吹捧她精心准备的午餐,更不会隐藏着某种胁迫;她甚至不会逼他喝杯他不想喝的茶,也不明白地建议他应该先去洗个热水澡;她更不要求他在抵达后应该来些寒暄表示礼貌。她既不质疑也毫不犹豫地提供他真正需要的东西——一个枕头。 他不知道是因为他看起来不成人形,还是因为罗拉太了解他了。他心想自己并不介意罗拉知道他正被莫名的恐惧所束缚着,但奇怪的是他总刻意在汤米面前掩饰软弱,事情本应该倒过来才对,不是吗?罗拉带着他上楼,说:“这回我让你睡在另一个房间,原来西侧的那间还在整修,仍有些味道。” 他注意到她的确胖了一点,但她的足踝仍跟过去一样美丽。凭着一贯客观的分析能力,格兰特很明白自己之所以不对罗拉隐藏这一阵阵袭来的幼稚惊慌,只因为他对罗拉已经没有丝毫男女间的那种情爱之感了,那种男人在心爱之人眼里必须拥有完美形象的状态,已不存于他和罗拉的关系中了。 “大家都说东侧房间一早就有阳光晒进来。”她站在东厢房中环顾着四周,神情有如她从来没看过这里一样。 她继续说:“听起来好像是一种好处,但对我而言,我却比较喜欢阳光照射在你往外看出去的景物上,因为这样你才不觉得刺眼。”她把拇指插进腰带里,松了松已然变得太紧的皮带。 “西侧房间再过个一两天也就没有问题了,所以如果你还是觉得那边好,到时候可以换过去。我们那位亲爱的威廉斯警官最近怎么样?” 第7页 “身体健康,工作努力。” 他脑海中立刻浮起威廉斯的身影,稳稳地坐在西摩兰旅馆大厅的茶几旁,满脸怯生生的神色。他曾有一次在和旅馆经理说完话走出来时,碰巧遇到正在喝茶的格兰特和罗拉,他们邀他一块儿喝茶。威廉斯和罗拉处得很好。 “你知道,每当这个国家陷入短暂的混乱时,我都会想到威廉斯警官,马上就知道事情一定会没问题的。” “我猜我就根本没办法令你安心。”格兰特边说边忙着解开行李。 “不是那么明确。反正你和威廉斯不一样,你是事事不顺当时,真正让人觉得安慰的人。”讲完这段有着弦外之音的话,她走向房外:“想下楼时再下楼。要不不用下楼好了,你醒之后,摇一下铃就行了。” 她的脚步愈走愈远,静默由她身后涌了过来。 他脱下衣服,等不及拉下窗帘遮挡阳光,倒头就睡。 但他马上想到:我最好拉上窗帘,免得光线过早把我弄醒。他很不情愿地张开眼睛,估计光线的强度,发现光线停留在户外,已经不再从窗户透进来了。他抬起头来思考这个奇特现象,这才突然意识到已经是午后了。 他觉得既轻松又愉快,平躺着聆听这份宁静,这份古老而不復记忆的宁静。他细细品尝这一刻,沉迷在长期折磨后的暂时舒缓之中。这里和彭特兰峡湾之间不是个密闭空间,和北极之间也不是个密闭空间。透过敞开的窗户,他可以看见黄昏时的天空灰扑扑的,但仍有着朦胧的亮光,而且被一道道平行的云隔成条状。没有雨,只有沉浸于整个世界静谧中的,一种纯然和平的回音。哦!没关系,如果不能钓鱼,至少可以去散步啊!再不成,也可以去打打野兔啊!他看着云逐渐变暗下来,心里想着这回罗拉会给他介绍哪个对象?这实在是一个非常奇特的现象:所有已婚妇女都会联合起来抵制单身男人的存在。假如女人婚后很快乐,比如罗拉,她们会认为婚姻是成年男性惟一舒适的状态,可以让他们能避开生活中种种的无能,以及诸如此类的障碍。但如果婚后不快乐呢?她们就会怨恨任何从这种婚姻惩罚中脱逃的人。每一次格兰特来到克努,罗拉都会仔细挑选一位合适的女性供他考虑。当然,并没有人刻意提到那些女孩有何令人满意的特质,她们只是在格兰特的面前走来走去,好让格兰特看见她们走路的步伐。 而如果格兰特没有对某位候选人表现出特别兴趣,整个气氛也不会流露出明显的不快,当然更不会有任何斥责的意味。惟一有的是:下回罗拉又会有新的人选了。 远处有声音传来,听来如果不是慵懒的母鸡咕咕叫,就是堆起来的碗碟所发出的叮叮声。他聆听了一会儿,希望那是母鸡的叫声,但遗憾的是,最后他必须接受那应该是在准备喝午茶的声音,所以他必须起床了。派特快放学了,而布丽姬也会从午后的小睡中醒来。一如往常,罗拉的典型作风是既不要格兰特给她女儿适度的赞赏,也不要格兰特说出她女儿一年来长大了许多、愈来愈聪明或愈来愈漂亮等等恭维的话。事实上,没人刻意提起过布丽姬,她只是一个隐身在某处的小傢伙,就像农场其他动物一样。 格兰特起床洗了个澡,二十分钟之后下楼,觉得自己饿了,这是几个月来他第一次觉得饿。 格兰特看着全家福照片,心想真是纯粹的左法尼特色。照片里客厅的门大开,曾经占有早期整个农舍的空间的起居室现在则为主建筑的边侧部分。因为它曾是好几个房间,所以比其他同类型的起居室有更多窗户,再加上坚实的厚墙,显得温暖而安全。同时因为整个房间朝向西南方,因而比其他房间要敞亮许多,家族所有的聚会和沟通都在这里,宛如某些中世纪庄园中的大厅一样。只有在正式午餐或晚餐时,家庭的成员才会用到其他房间。火炉边摆了张大圆桌,让这里的午茶和早餐也有着和真正餐厅相等的舒适感觉,至于其他房间,则很自然地构成工作室、画室、乐房、书房以及温室的完美组合。格兰特心想,根本不需要更改任何细节,因为该有的全都有了。甚至能让小猎犬在桌边乞食,以及让布丽姬在壁炉边舒服地岔开双脚。 布丽姬是一个金髮、安静的三岁小孩,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将相同的小东西排成不同的形式上。罗拉说:“我真不知道她是白痴还是天才。”但格兰特认为,从布丽姬初次见到他时盯住他的那两秒钟状况看来,他完全能了解为什么罗拉的声调还能这么快乐,因为就像派特称唿她的,“那个小孩”的智能根本没问题。派特这么叫她并没有任何公然羞辱的意思,甚至也没有任何明显的谦让意味,他只是要强调自己是成人群中的一位,在他的判断里年长六岁已足以使他自己够格。 派特有一头红髮,以及一双阴郁且带着恐吓意味的灰眼睛。他穿了件绿格苏格兰男用短裙、一双蓝长袜,以及缀有许多补丁的灰毛衣。他和格兰特打招唿的方式即兴而随便,但却有某种舒服的笨拙。派特讲话有他妈妈所称的“浓重的佩思郡口音”,他在学校的知心好友是牧羊人的儿子,他们来自奇林。当然,他用心时可以讲一口好英语,但那通常不是什么好兆头。因为那一口发音纯正的英语,只有在他有事跟你商议时才被使用。 第8页 喝茶时,格兰特问他是否已经决定将来想做什么了,派特从四岁开始就对这个问题有个千篇一律的答案,那就是:“我把它当做个人思考。”这说词是从他的教父j.p.那里得来的。 “是啊。”派特一边用力涂着果酱一边说:“我已经下定决心了。” “真的吗?那很好。你打算要做什么?” “革命家。” “我希望我不会要逮捕你。” “你不会的。”派特回答得很干脆。 “为什么?” “我会很‘棒’的,老兄。”派特说着,放下了汤匙。 “我相信维多利亚女王用这个字时是这个意思。”罗拉边说也把果酱从她儿子的手中拿过来。 就是这种事使得格兰特喜欢罗拉,在间或闪亮的超然中仍明白地展现着母性的肌理。 “我倒留了一条鱼给你。”派特边说边用劲将果酱涂到吐司上至少深入了吐司厚度的一半,这是他设定好的目标。“在卡迪池塘的暗礁下,如果你喜欢的话,我的虫子也可以给你。” 由于派特有一整个大洋铁桶的钓饵可供选择,“我的虫子”在此以单数形式出现,意思无非是“我发明的虫子”。 派特离开后,格兰特问:“派特的鱼饵是什么样子?” “可怕极了,我只能这样说,”他妈妈说,“简直吓死人。” “那他用这个饵抓到什么了吗?” 汤米说:“好奇怪!倒真的抓到过!看来鱼的世界和人的世界没什么两样,蠢蛋不少。” “这些可怜的鱼看到他的饵就吓得下颚都掉了。”罗拉说,“而且在它们还来不及闭上嘴巴之前,水流一冲正好让它们上钩。明天是星期六,你可以亲眼看看那是怎样一副情景。不过我想以现在卡迪水塘水流的状况,就算靠派特恐怖的伟大发明,也没法钓起那条六磅重的大傢伙。” 显然,罗拉是对的。星期六早晨天空晴朗无雨,卡迪水塘内那条六磅重的大傢伙因被拘囚得太久,急欲往河流上游去,所以对水面任何可能分心的东西全无兴趣。也因此,他们建议格兰特去湖里钓鳍鱼,并带派特当跟班。 这个名为德伍的平静小湖位于山坡外两英里处,一块有点寥落的荒地上。风一起,钓线会整个被强风颳离水面往右侧直飞,像悬在半空中直挺挺的电话线一样。湖面平静时,那里的蚊子会把你当猎物饱餐一顿,而此时鳍鱼就会跳到水面上来公然嘲笑你。也许钓鳍鱼并不是格兰特最喜欢的消遣娱乐,但对派特而言当个跟班却如置身天堂。 派特没什么不会,从骑达尔摩的黑色公牛,到用半便士加上胁迫向邮局的梅尔太太换得三便士的超值甜点。可惜他还是无福享受把小船搞成一团糟之类的娱乐,因为湖上的小船已经锁上了。 于是格兰特开始越过干枯的石楠丛,沿着沙地往上走,派特跟在他旁边大约一步左右的距离,像只乖巧的猎犬。格兰特走着走着,开始意识到自己兴致逐渐低落下来,他自己也不知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在今早的愉悦和钓鱼的快乐中还要有些保留?也许去钓棕色鳍鱼并不是他认为好的户外活动项目,但是能快快乐乐地一整天拿着钓竿,即使钓不到鱼也没什么关系不是吗?他很开心自己能快活又悠闲地走出户外,脚下踩着一粒粒熟悉的泥煤,眼前净是山坡。为什么这种小小的不情愿一直紧追他不放?为什么他宁愿留在农庄里闲晃,而不愿在德伍小湖上坐一整天船?在他察觉怎么也抛不开深藏在潜意识中的那个理由之前,他们已整整走了一英里了。原来他希望今天留在克努,是因为晨报来时可以马上看得到。 他很想多知道一些关于七b卧铺的事。 旅途的劳顿加上羞辱的记忆,他早已经把七b的事抛在脑后了。从他到克努倒头就睡开始,到现在已差不多二十四小时了,他暂时忘记了七b那个人。但显而易见,七b卧铺的事还是紧紧跟住他。 他问静静跟在他身后一步远、恪尽职守当个小跟班的派特:“现在克努这边的日报都什么时候到?” “如果是强尼送,十二点就到了,但如果是肯尼,就常常要拖到一点左右。”派特仿佛很高兴终于在这场探险路程中有对话发生了,说:“肯尼会在路东边的达尔摩停下来,然后到麦克菲岩的克斯蒂喝杯茶。” 格兰特心里想,让整个国家喧腾起来的新闻等在那里,而肯尼却安然在麦克菲岩的克斯蒂喝茶,这样的世界实在很棒。收音机还未发明以前,这个世界简直接近天堂了。 “看守着这道通往天堂之路。” 歌唱的沙。 说话的兽 静止的河 行走的石 歌唱的沙 这象徵什么?难道只是一个心灵的国度吗?置身在这片空旷之地,这片浑然天成的土地,再诡谲的事物都仿佛自然地淡化了怪异的成分。这么一个早晨,还真会让人莫名相信,这个星球的某些地方,真可能存在着会走路的石头。 难道就没有任何一个已知的地方,包括这块高地,当一个人独自走在夏天明亮的阳光下,会突然生出被人监视的感觉,从而惊惧莫名,想快快逃离?有,当然有,用不着和温伯·史崔特谈话就知道有。在一些古老的地方,什么事都可能发生,甚至野兽都能开口讲话。 第9页 到底七b那人是在哪个地方得到这种奇怪想法的?他们从木头滑道开出一条小船,格兰特把船驶进湖中,顶着风划行。天空格外明亮,但空气中有某种气息,好像随时会颳起能将湖面吹皱的风。他看着派特整理钓竿并把虫子绑在钓线上,心想:如果今生没福气拥有一个儿子,那这个红头髮的小远亲倒是一个很好的替代品。 派特一边忙着绑虫子一边问:“亚伦,你献过花素吗?”派特把“花束”说成“花素”。 “就我记忆所及,没有。”格兰特小心地说,“你问这个干嘛?” “他们要我献花给子爵夫人,因为她要来为达尔摩会堂剪彩。” “会堂?” 派特苦涩地说:“就是十字路口的那座房子嘛!”他沉默了一会儿,显然正陷入沉思之中。“献花这种事像女孩子做的,好可怕!” 格兰特觉得由于罗拉不在身边,他有责任扮演罗拉的角色,于是认真思索着该如何回答。“这是一个很大的荣耀啊!” “那就让‘那个小孩’来获得这个荣耀好了。” “但要她担任这项重大责任,恐怕太小了点吧。” “好啊!如果说布丽姬太小,那我就太大了,做不来这种小孩把戏,那他们就得另外找别人去做了,唉!这本来就多此一举!会堂已经开放好几个月了。” 这种对成人世界的虚饰大彻大悟的藐视,令格兰特实在无言以对。 他们以一种男性间的友善态度背对背钓鱼,格兰特慵懒、不在乎地把钓线弹出去,而派特则是一副特有的乐观态度。将近中午时分,他们的小船已经飘到靠堤岸处了,于是他们转往岸边划去,打算在小农舍中用普里默斯炉(primus,一种轻便炉子。)泡茶。格兰特一直划到距离岸边约数码左右的地方,发觉派特的眼光正盯着岸上某个东西看,于是便转过身去看看究竟什么东西使得派特有这样的嫌恶表情。他看见一个晃动的身影大摇大摆地向他们靠近,就问派特那个人是谁。 派特说:“那是小阿奇!” 阿奇手上拿着一根牧羊人的曲柄拐杖,身上穿着一件男式苏格兰短裙,据汤米后来说,你不可能见过一个死的牧羊人手握这样的拐杖,也不可能看见任何一个活着的高地人穿这样的苏格兰短裙。那支曲柄拐杖比阿奇的头高出两英尺,而那条男式短裙盖在他几乎不存在的屁股上,就像一件湿透了的女用衬裙。但显然穿这件衣服的阿奇并没有意识到这种状况,他裙子上的格子鲜艷得如同孔雀开屏似的鲜丽,和这片荒地格格不入。他那像鳗鱼一样小而黝黑的脑袋,戴着淡蓝色的苏格兰无边平顶帽,繫着一条方格花纹的帽带,帽子整个往旁边拉出一种神气的角度,并从帽带上冒出一大团植物。套在。形腿上的袜子则是一种非常夺目的亮蓝色,袜子上的许多毛球让人有恶性肿瘤挂在那里的错觉。皮鞋带子交叉绑绕在瘦削的足踝上,给人一种活力充沛之感。 格兰特兴趣盎然地问:“他在那里做什么?” “他是一个革命家。” “真的!跟你一样的革命家?” “才不!”派特极其轻蔑地说。“哦!我不敢说我一点儿没受到他的影响,但没有人会在意像他这种人!他还写诗呢!” “也就是说是一个‘单细胞’哕?” “他?他连细胞核都没有!老兄,他是一个——个——一个‘蛋’。” 格兰特判断派特寻找的这个字眼其实是阿米巴原虫,只是他还没学过。 这个“蛋”愉快地沿着多石的海滩向他们走来,一面大摇大摆地晃动他那惨不忍睹的衬裙尾巴。他在石头上一跛一跛地移动着,显得有些笨拙。格兰特突然意识到他长了鸡眼,鸡眼会长在容易出汗的淡粉色的脚上。报上的医学专栏常谈论关于这种脚疾的话题。(每天傍晚把脚洗净并彻底擦干,尤其是脚趾缝隙,再洒上滑石粉,同时注意每天早晨换干净的袜子。)“乔妈沙悉?”走近到可以打招唿的距离时,这个“蛋” 这么叫着。 格兰特心里纳闷着,是巧合还是怎的,为什么所有衰弱的人都有这种单薄且虚浮的声音?不是说这种单薄且虚浮的声音专属于失败和挫折的人,而失败和挫折则让人生出离群索居的渴望?打从孩提之后,格兰特就再没听到过盖尔语(盖尔语是凯尔特语系的一个分支,为苏格兰、爱尔兰等地的方言。——译註)了,这种语言的拿腔作调一下子冷却了他打招唿的热情。他只向这人简单地道了声早安。 “派特应该会告诉你,今儿个天太亮,钓不到鱼的。” 他一边说一边摇摇摆摆地向他们走来。 格兰特不了解到底是哪里令他不舒服,是粗鄙的格拉斯哥语,还是阿奇不适当的示好姿态?派特漂亮面庞上的雀斑被一阵红潮遮盖,想说的话在唇上颤抖出不了口。 “我想他是不愿意扫我的兴。”格兰特小事化无地解释道,一边看着派特脸上的红潮逐渐褪去j改换成一股感激的情愫。派特新奇地发现,对付这种愚笨的人有比直接攻击更好的方法,甩也想亲身尝尝这滋味,享受一番。 第10页 “我想你们是上岸来喝午前茶的,是吧?”阿奇开心地说。“如果你们不介意,我很乐意加入。” 他们虽然不情愿,也只好客气地泡茶给阿奇喝。阿奇拿出自己的三明治,一边吃一边滔滔不绝地讲起苏格兰伟大光荣的昔日以及炫目的未来。阿奇没问格兰特名字,但从他的谈话中流露出他把格兰特当成了英格兰人,格兰特很惊讶地听到英格兰对失去自由且无助的苏格兰所犯下的种种罪行(很难想像有什么比他所知的苏格兰更无助、更丧失自由)。似乎英格兰是个吸血鬼,榨干了苏格兰的好血,只留下了跛足与苍白。苏格兰在入侵者的轭下呻吟,在征服者的凯旋队伍后面踉跄而行,付出贡品并献上所有的才智之士以供暴君的桎梏驱使。但现在苏格兰即将挣脱这道枷锁,即将松开这个羁绊,熊熊的怒火马上会再次爆发,就连石楠花也会再次燃烧起来。阿奇没有放过任何一句陈腔滥调。 格兰特以观看希罕物的眼光注视着他,确定这个人比他想像的老,四十五岁?也许将近五十了。太老了,不论他希望自己有何成就,那些成就都已和他擦身而过了。他得不到任何东西了,除了这身惨不忍睹的奇装异服,以及这些早已过时的陈腔滥调。 他望了派特一眼,看看这种俗滥的爱国主义究竟对这个年轻的苏格兰人会有怎样的影响,结果心中颇感欣慰。年轻的苏格兰人正面对湖坐着,仿佛连看阿奇一眼都嫌多余。年轻小伙子正以一种坚毅的超然姿态来咀嚼这一切,而他的眼神让格兰特不禁想起佛罗瑞·诺克斯:双目炯炯,好像嵌着碎玻璃的石墙。革命需要更强烈的攻击炮火才能对他们的同胞有影响力,而不是阿奇这样不痛不痒的论调。 格兰特纳闷这傢伙到底靠什么为生。写诗无法供应生计,而自由新闻撰稿人这类工作,或像阿奇有可能会写的那类文章都很难混饭吃,但也许他是靠写所谓的评论来勉强餬口。有些层次较低的评论性媒体就经常採用较不知名评论家的作品。当然,他也有可能拿到津贴;如果不是来自本地那些不满现状但醉心权力的人,就是那些想要制造麻烦的外国机关。阿奇是那种特工机构熟悉的类型:失败者,带着浓得化不开的病态虚荣的挫折感。 格兰特依旧惦念着强尼或肯尼会在中午送达克努的报纸,所以一直想跟派特提议提早结束今天的“诱鱼”工作,尤其鱼儿看来也不想咬饵。但如果他们现在就打道回府,就必须和阿奇一起走,而这是他们想避免的事,于是他决定继续慵懒闲散地拨弄着湖水。 但阿奇却显然急切地想成为钓鱼团中的一员。他说如果船上还坐得下第三个人的话,他很乐意与他们为伴。 派特的嘴又开始颤抖了。 格兰特说:“欢迎至极,你可以帮忙做舀水的工作。” “舀水?”这位苏格兰的救世主脸色转。白,退却地说。 “对啊!这条船的接缝不太牢,水都会跑进来。” 阿奇想了一下,决定现在是他散步回摩伊摩尔的时候了。邮差该到了,他也有信件要处理。但为了怕他们两个人认为他没法子修理船,阿奇举例说明自己对船很有办法。他说去年夏天他和另外四个人之所以能活着抵达海布里地群岛(苏格兰西北部的群岛。——译者注)的海滩,都是为他高明的技术所赐。他意气风发、慷慨激昂地讲着这个故事,但流露出的神态却令人怀疑他是信口开河。他一讲完随即转变话题,好像害怕别人进一步询问。 他问格兰特是否知道海布里地群岛。 格兰特锁上农舍,把钥匙放进口袋里,说他不知道。 阿奇一面要离开,一面以拥有这山川大水的派头诉说着:路易斯的飞鱼舰队;明格雷的峭壁;巴拉的歌谣;哈里斯的山坡;班伯琼拉的野花、风沙;还有斑墨雷无尽美妙的白沙。 格兰特打断阿奇的自夸之辞,说:“我想,那沙应该不会歌唱吧!”然后一脚踏进船舱启航。 阿奇说:“噢!不会,不会,那是在格拉达。” 格兰特被震住了,问:“什么东西在格拉达?” “就是吟唱的沙啊!好吧,祝你钓鱼愉快。但是今天实在不是一个钓鱼的好日子,你知道的,天太亮了嘛!” 阿奇摸了一下自己的头,然后举起那支牧羊人的曲柄拐杖,一摇一晃地沿着岸边走向摩伊摩尔。格兰特一动不动地站在船舱里看着他走开,一直到他几乎要远到听不见的距离时,格兰特才突然开口叫他:“格拉达有什么能走路的石头吗?” 阿奇的声音已经很微弱了,他回说:“什么?” “格拉达有能走路的石头吗?” “噢!没有,走路的石头在路易斯。” 然后这个蜻蜒般大小的人,和他蚊子般的声音渐行渐远,融入褐色的远方。 第三章 他们在午茶时间回家。带着五条不甚起眼的鳍鱼,以及两个大胃王。派特为抓到这种瘦巴巴的鳍鱼找到的藉口是:在这种天气里,除了能抓到这种他叫做“蠢蛋”的小鳍鱼外,其他的根本别想。因为值得尊敬的鱼不会在这种天气上钩!到距克努约半英里之处,他们就像返家的马一样,一路奔驰。派特像头小山羊般在草地上跳来跳去,就像他一路去时一贯的沉默一样,差别在于这一路回来时他的一贯变成了滔滔不绝。这个世界和伦敦仿佛都已退到老远了,格兰特自觉当国王也没这样快活。 第11页 但当他们在克努门口的石板上清理鞋子时,他开始意识到自己没来由地急着想看那份报纸,而他一向非常痛恨别人身上的这种非理性,所以当然无法忍受自己也如此。因而,他站在原地仔细地又将鞋子擦了一遍。 派特只在双层擦鞋布上草草抹了一下说:“老兄啊!你这也太仔细了吧!” “穿着沾泥巴的鞋子走进屋里是很粗野的。” “粗野?”派特说。正如格兰特所猜测的,派特将“清洁”这类事视为女性化的表徵。 “是啊!那很邋遢,而且不成熟。” 派特哼了一声,偷偷地再擦一次鞋。“真是可怜的房子啊!连几块泥巴都承受不起。”他重申自己的独立,然后一阵风似的冲进客厅。 客厅里汤米正在松饼上淋蜂蜜;罗拉在倒茶;布丽姬在地板上重新排组那些小玩意;小猎犬则忙着在桌子四周搜索,看是否能找到点吃的。这个房间除了与闪耀火光争辉的阳光外,整个画面和昨晚没啥两样。还有的是,在这个房间的某个角落里躺着一份日报,这事关重大。 罗拉看到格兰特搜寻的目光,问他找什么。 “啊,我在找日报。” “噢,贝拉拿去了。”贝拉是女厨子。“如果你要看,待会儿喝完茶我就拿回来。” 他突然有一瞬间对罗拉感觉有点不耐烦。她实在太自满了。她实在太快乐了,守在她自己的城堡里,茶桌上摆满了食物,身材略微发福,有着健康的一对儿女和体贴的丈夫,还有傲人的安全感。其实,如果能让她偶尔去对抗生活中的恶魔,让她偶尔被吊在半空中俯视下面的无底洞,那对她会挺好。但是他很快把自己从这种荒谬的想法中拯救出来,他知道事情不是这样的。罗拉的快乐里根本没有自满,而克努也不是逃离现实的避难所。刚才两只黑白捲毛的小牧羊犬在大门口摇着尾巴迎接他们,在过去的年代它们会叫摩西、格伦或崔姆之类的名字,但今天他注意到要喊它们汤格和贊格。亲墩江的江水早就流入突利河,这里也再没有象牙塔可言。 “当然,这里有《泰晤士报》,但是是昨天的,你可能已经看过了。” “谁是小阿奇?”格兰特在桌旁坐下问道。 汤米说:“这么说你已经见过阿奇·布朗了?”他用手拍了拍热腾腾的松饼上半部,舔了舔流下来的蜂蜜。 “这是他的名字?” “以前是,但打从他自封为盖尔国之王后,他就称自己为吉里斯毕格·玛拉布鲁伊珊。他在饭店那边非常不受欢迎。” “为什么?” “你想谁会喜欢给差遣去找吉里斯毕格·玛拉布鲁伊珊这样名字的人?” “我也不会喜欢他出现在我家。他在这里做什么?” “他说他在这里用盖尔语写史诗。但其实他两年前才开始学盖尔语,所以我想他这首诗不可能撑得太长。他以前是属于克利绪一克雷佛一克里特学派的,你知道,就是苏格兰低地的那群男孩。他属于这个团体已经好多年了,但没什么露脸的机会,因为竞争太激烈了。所以他就认为苏格兰低地只是被贬低的英格兰人而已,而且理应遭受谴责,同时他也认为没有比回归‘母语’、回归真正语言更要紧的事。因此他以一介来自大学的高贵之身屈就于格那时罗拉和汤米都已经离开了,一个进厨房,一个去外面透透气,客厅只剩下他和那个老在地板上不断重组自己宝藏的沉默小孩。他若无其事地从派特手中接过折得整整齐齐的报纸,派特前脚才走,他便以一种无法抑制的兴致把报纸打开来。这是苏格兰版的报纸,除了中间部分外,全部填满了地方性的新闻,但似乎没啥新闻提到火车上那档子事。他来来回回地找,扫过一堆不重要的新闻,像只狗穿过一堆蕨类植物。最后,他找到了,就在一个专栏下面,夹杂在脚踏车意外事故以及百岁人瑞的新闻当中,一个相当不起眼的标题写着:一名男子陈尸火车之上。标题下面是一段简洁的叙述:昨日早晨高地飞行列车抵达终点站时,发现一位名为查尔斯·马汀的年轻法国人半夜死在火车上。据初步调查判断,他的死因系自然死亡,但因为死在英格兰,必须运往伦敦验尸。 “法国人!”他大声叫了出来,连布丽姬都抬头看他。 法国人?不可能!不可能吗?这张脸,对啊!这张脸也许是,这张脸很像是法国人,但是他写的东西不像啊!那是非常英文的写法。 难道那份报纸并不属于七b那人所有?难道那是他捡到的?也许是上火车前他去餐厅吃饭时捡到的,铁路餐厅的椅子上经常留有用餐者看过的报纸。或者是他从家里拿来的?他的房间或者是随便他住的哪个地方。他也许真的只是从哪儿顺手拿到这份报纸而已。 也可能,因为他是一个在英国读书的法国人,所以并没有使用法文传统的优雅细长的字体,而是用圆润不整齐的英文手写。这一点基本上和这首诗是七b那人所写并没有什么矛盾之处。 不过,还是很奇怪!就这件摔死的例子看来,不论多么自然,还是很奇怪。他第一次看见七b那会儿,正巧是他自己的状况无法和他的专业素养相结合的时候,严格说来,他当时根本就游离于这个世界之外,以至于他把七b的事件看成任何其他可能会在车上睡死的贫民一样。七b对他而言,只不过是一个死在充满威士忌酒味中的年轻人而已,受到粗鲁没耐性的火车卧铺服务员粗暴的对待。但现在情况截然不同了,七b成为了验尸的对象。这是件非常专业的事情;一件受法令规章限制的事情;一件必须谨慎进行,有适当步骤,得根据规定进行调查的事情。格兰特突然想起他拿走报纸这件事,以正统处理方式严格来看,显然不合规定。虽说他取走报纸完全是没有预谋顺手为之,可是如果仔细分析,这无疑是一种湮灭证据的做法。 第12页 当格兰特心里正为这件事矛盾不已时,罗拉从厨房走进来说:“亚伦,我要你帮我做一件事。” 她拿着缝纫盒在他旁边坐下。 “乐于效劳。” “派特正执拗着不想做一件事,我要你去劝劝他。你是他的英雄,他一定会听你的。” “该不会刚好是献花那件事吧!” “你怎么知道?他已经跟你说了?” “今天早上在湖边时提了一下。” “这么说你是站在他那边哕!” “和你唱反调?不,不,我已经跟他表明了我的意见,我说那是件很荣耀的事。” “他同意?” “不!他认为整件事情是个无聊透顶的举动。” “的确是,事实上这个会堂已经启用了好几个礼拜,但因为这是峡谷居民花了很多钱和精力才建起来的,所以夸张又隆重地正式开张也没错啊!” “但一定得由派特来献花吗?” “对啊!如果他不做的话,就会由麦克菲迪恩的威利替补。” “罗拉,你在唬我啊!” “不是,如果你见过麦克菲迪恩的威利,你就不会觉得我是在唬你了。他看起来就像一只有象皮病的青蛙,袜子总是往下滑。其实献花应该由小女孩来做,但峡谷这一带根本没有适龄的小女孩,所以差事才会落在派特或麦克菲迪恩的威利身上。而且除了派特看起来比较体面,这件事也该由克努的人来做。不要问我为什么,也不要说我在唬你,你只要说动派特就好了。” “我试试看。”格兰特对她微笑说,“谁是子爵夫人?” “就是肯塔伦夫人。” “就是那个遗孀?” “你的意思是寡妇,对不对?到目前为止只有一位肯塔伦夫人,因为她的孩子还没有大到可以结婚。” “你怎么找上她的?” “她以前和我上同一所学校,在圣路易莎的时候。” “噢,原来是胁迫来的!利用老交情来强迫她做这件事。” 罗拉说:“才没有强迫呢!她很高兴来,也很愿意来做这件事。她是个很体贴的人。” “要劝派特做这件事,最好的方法就是让子爵夫人在派特眼中具有魅力。” “她是非常有魅力啊!” “我指的不是这个。我的意思是子爵夫人必须在派特崇拜的事物上很行。” 罗拉疑惑地说:“她在昆虫方面是专家,但我不知道派特会不会欣赏这点。我只知道如果有人不钓鱼他就会认为那人不正常。” “我想你大概没办法给她沾上一点革命倾向吧?” “革命!”罗拉的眼睛亮起来了,“革命,这倒是一个好主意。她以前有一点倾向社会主义这边,她常说这么做是为了让‘迈尔斯和乔吉亚娜不高兴’,就是她的父母。其实她从不对这种事认真,因为她实在长得太漂亮了,根本不需要这种事来锦上添花。但我倒可以在这上面作文章。没错,我们也许可以让她拥有一点革命家的色彩。” 女人可真善变啊!格兰特一边心里想着一边看着她的毛线针在袜子中穿梭,然后又拢回心神,思考起自己的问题来。他上床时还在想这件事,但睡着前他也决定隔天早上要写封信给布赖斯。主要是向布赖斯报告他来到了这个健康的环境,同时表达自己希望能比医生所预期的康復时间更提早些。另外,他还打算藉此弥补自己的过失,把拿走报纸那件事告知一些可能相关的人。 由于新鲜的空气,加上纤尘不染的良心,他睡得很沉,完全不受干扰,醒来时也是一片宁静。这个宁静并非仅限于户外,整个房子本身仿佛就是个梦幻之境。格兰特突然想起今天是礼拜天,换句话说,今天不会有邮差到峡谷来,他得自己一路走到史衮才能寄出这封信。 早餐时他向汤米借车去史衮寄封重要的信,罗拉说她愿意载他,于是一吃完早饭,他就回房写信。他把七b一事不着痕迹地流畅地写进信中,说他无法将工作抛诸脑后,因为他在旅途结束下火车前,第一个面对的就是一具死尸。当时那个愤怒的卧铺服务员以为那个人只是睡着而已,拼命想摇醒他。不过,谢天谢地,这当然不关他的事。惟一扯得上关系的是他无心从七b卧铺中拿走了一份《信号报》,然后到吃早餐时才发现它夹在自己的报纸中。如果说他当时没有在“最新消息”上发现某人铅笔字的诗句,他可能想当然地认定这份报纸是他自己的。这段诗句是用英文写的,也许根本不是出自死者之手。另外,他知道验尸将在伦敦进行,如果布莱斯认为这份报纸有什么重要性的话,他可以把这项资料送交有关当局。 他再度下楼,却发现安息日的气氛完全破坏了,整个房子充满了火药味和反抗的气氛。 原来是因为派特发现有人要去史衮。对一个乡下孩子来说,星期天的史衮就是一个多彩多姿的大都会,所以他也要去。但另一方面,他妈妈却决定他必须像往常一样上主日学校(指星期日对儿童进行宗教教育的学校——译者注)。 “你应该觉得很高兴有便车可搭,而不是在这里嚷着说不要去。”罗拉说。 第13页 格兰特想“嚷”这个字眼,非常不适合用来描述派特心中火焰般强烈的反抗之气,他在那里跳脚的样子和一部发动的车子没什么两样。 “如果我们不是刚好要去史衮,你就得像往常一样走路去教堂。”他妈妈提醒他。 “哼!谁介意走路啊!我们在走路时都还可以聊得很好呢,杜奇和我啊!杜奇是牧羊人的儿子。我明明可以去史衮玩,却必须上主日学,那真是浪费时间!这不公平!” “派特,我不准你把上主日学校当成是浪费时间。” “如果你再不留意,你就会失去我了,我会因衰弱而死。” “噢,这从何说起?” “缺乏新鲜空气啊!” 她笑了起来。“派特,你真了不起啊!”但在这种时候取笑派特总是不智之举,他现在可是非常严肃。 他苦涩地说:“好!你笑吧!你以后得在星期天去教堂,然后把花圈放在我的坟墓上,这就是你每个星期天得做的事,以后你再不能去史衮了。” “我从来没想过做这么奢侈的事,我只会偶尔经过时放一点雏菊在你坟上罢了,这就是你能从我这里得到的。 好,现在赶快走,带着围巾,你需要它的。“ “围巾!三月了啊!” “还是很冷啊!带着围巾,这样可以让你免于衰弱。” “你跟你的雏菊还关心我的衰弱啊!格兰特真是个恶毒的家族,恶毒到家!我很高兴我是兰金家族的人,我很高兴我不用穿他们那种红格子裙。”派特那身破破烂烂的绿格子裙是迈新泰尔式的,比五彩缤纷的格兰特裙子更搭配他的红髮。这一直是汤米他母亲的想法,她是个典型的迈新泰尔人,一直以她的孙子能穿这种她所谓的“文明服饰”为荣。 他心不甘情不愿地爬进车子后座,然后坐在那里生闷气,围巾被他扔到一旁的杂物堆里。 “异教徒不应该去教堂。”他这么说。他们的车子沿沙石路来到大门时,石子从轮下蹦起来。 “谁是异教徒?”他妈妈问,心思专注于路上。 “我啊!我是回教徒。” “那你更该上基督教堂好变成基督徒。去打开门,派特。” “我又不改变信仰,我现在这样很好!”他打开大门让车子过去,然后再关好。“我反对圣经。”他坐回车子时又说。 “那你绝对不会是个很好的回教徒。” “为什么?” “因为他们也有很多圣经!” “但是我敢打赌他们一定没有大卫!” “你不喜欢大卫?”格兰特问。 “他是个既可怜又愚蠢的傢伙,又唱又跳活像个娘娘腔。旧约圣经里没有一个人我能信得过,愿意和他一起去贩羊的市集。” 他直挺挺地坐在后座椅子中间,因为反叛的气息而无法放松,失望的眼神望着前方的路,充满心不在焉的愤怒。格兰特此时想起自己也有可能同样地勐然跌入一个角落,从而郁闷起来。他很高兴他这个外甥是那种火爆脾气的人,而不是一个只会消沉下去的小可怜虫。 这个受伤害的异教徒在教堂下了车,依旧一副粗鲁而怒气冲天的样子。他头也不回地走开,加入教堂侧门的那一群孩子里。 “他会乖乖地待在这里吗?”罗拉再度发动车子时格兰特问。 “噢,会的!他其实很喜欢那里。当然,杜奇也会在那里,也就是他的约拿(《圣约》中索尔的长子,大卫的朋友——译者注)。如果哪一天他没对杜奇发号施令,那才真叫浪费了一天呢!他早就料到我不会让他去史衮的,只是不试白不试。” “看来这是个相当逼真的不试白不试。” “对啊!派特很有演戏天分。” 他们开了两英里路后,派特的事才渐渐从他心里淡去。随着派特从他心里离开,他开始意识到自己正坐在车子里,被关闭在车子里面。剎那问他不再以成年人的宽容和愉悦看着毫无理性可言的小孩行径,反而自己像变成了小孩,惊惶失措地看着敌意惶惶的巨人逼近。 他把车窗摇到底,说:“如果你觉得风太大,告诉我一声。” “你在伦敦太久了。”她说。 “为什么?” “因为只有住在城里的人才会迷恋新鲜空气,乡下人反而有一点喜欢稍稍闷人的空气,可以调剂一下那种没完没了的户外生活。” “如果你喜欢的话,我就把它摇起来。”他说,但他用力说出这几个字时语气很僵硬。 “不,当然不。”她说,然后开始谈论他们订购的车。 这场老战争又开始了,这场该死的争执、该死的花样、该死的诱惑。他把手伸到窗外,提醒自己这只是一部车而已,随时都可以停下来的。他刻意要自己想一件距今久远的事,然后不断说服自己,能够活下来已经算很幸运了。然而那一阵惊慌,伴随着缓慢且兇恶的胁迫逐渐升起。那股黑暗的罪恶,既下流又噁心,充塞在整个胸膛,压迫着他,让他几乎无法唿吸。然后它开始往上升,升到喉咙,他感觉这股秽气整个萦绕着他的气管,掐住他的脖子,接下来就要攻占他的口腔了。 第14页 “拉拉,停车。” “停车?”她很惊讶地问。 “对!” 她立即停车子,格兰特跳到车外,双脚颤抖着,撑在石沟旁吸了一大口新鲜空气。 “亚伦,你不舒服?”她焦虑地问。 “没有,我只是想下车而已。” “噢!”她松了一口气,“是这样!” “只是这样而已?” “对啊!幽闭恐惧症,我还以为你生病了呢!” “可是你不觉得这就是病?”他苦涩地说。 “当然不是!有一次有人带我去切达岩洞,我还差点恐惧得死掉呢!我以前从未去过岩洞。”她关掉引擎,坐在路边的大圆石上,背部半对着格兰特。“以前我只见过那种我们称为‘岩洞’的兔子窝。”她把香菸盒递给他,“我从来没真的去过地底下,而且也不介意去看看。当时我还很高兴、很期盼呢,但在距离入口还有半英里远的地方,我就吓着了。我惊慌得直冒汗。你经常这样?” “是啊!” “你知道,现在只有你偶尔还叫我拉拉,我们已经越来越老了。” 他看看四周,看看她,脸上紧绷着的神情已消退了。 “我不知道你除了怕老鼠外,还会怕别的。” “噢!对啊!我怕很多东西,我想每个人都一样,只要他不仅是一块肉。我保持平静,因为我过着平静的生活,吃动物脂食物。如果我像你一样工作过度,那我一定会变成一个胡言乱语的疯子。我大概会同时得幽闭恐惧症和广场恐惧症,创造医学歷史。” 他从倚着的墙边走到她身旁坐下,伸出握着香菸的颤抖双手,说:“你看!” “噢!可怜的亚伦。” 他同意地说:“是啊!可怜的亚伦。这并非由于离地面半英里;而是在这个自由的国度里,一个美丽的星期天,坐在车窗大开的车里,面对一片辽阔的乡村。” “当然不是这样!” “不是吗?” “这是因为你连续四年工作过度以及太有良心才引起的。你一直都是良心的守护神。你一定是太累了,难道你非得逼自己身陷幽闭恐惧症或是中风的危险中才罢休?” “中风?” “如果让自己工作到累得半死,那你就得付出代价,不论在哪一方面。难道你愿意选择一般身体上的病痛,像高血压或心肌梗塞之类?比起只能坐轮椅让别人推着走,宁可害怕给关在车子里,至少你并不会时时刻刻都害怕!如果你不想回车上,没关系,我可以先去史衮帮你寄信,回程再来接你。” “噢!不,我要去。” “我想最好别勉强。” “你去切达谷时,在离谷外半英里时,你尖叫了吗?” “没有。我不是那种工作过度的病态类型。” 他笑了起来,“让人家称为病态类型倒是挺令人欣慰的,噢,或者我应该说让人家以这种口气来称唿还真令人欣慰。” “你还记得我们去瓦雷泽那回,在博物馆看到的那些瓶子里的标本?下雨的那回。” “记得啊!那次你在外面的人行道上吐了。” “我们中午吃羊心时你也吐了,因为你刚好看到了他们的填料过程。”她马上接着说。 “亲爱的拉拉,”他又笑了,“你真还没有长大。” “你还能笑啊!那真好,虽然是笑我。”她说,马上就抓到那种童年时彼此对立的气息了。“等你可以继续走时告诉我。” “现在。” “现在?你确定?” “我发现被人称为病态类型有很好的治疗效果。” “好吧!下次不要等到你已在窒息边缘时才讲。”她恳切地说。 他实在不知道到底是哪一方面比较令他舒坦:是她能理解那是种窒息呢?还是她能坦然接受非理性? 第四章 如果格兰特认为上司会因为他可能提早康復,或因为他对顺手取回的报纸所持的谨慎态度而感到满意的话,那他就错了。布赖斯依旧与他作对,回信里把他批评得体无完肤,一派标准的布赖斯作风。格兰特边读信边想,只有布赖斯这种人才能成功地做到鱼与熊掌兼得。他在信中的第一段,就谴责格兰特不够专业,因为他居然会在一个突然发生而且原因不明的死亡事件现场拿走什么东西。然后,在第二段里,他谈到他很惊讶格兰特会拿窃占报纸这种小事来麻烦忙碌的警方。还说到正是因为格兰特现在离开工作岗位,才使得他缺乏判断力和辨别轻重缓急的能力。没有第三段了。 从这张熟悉的、薄薄的办公室信纸中所透露出来的强烈讯息是:格兰特已经被排除到外围了。其实这封信真正要说的是:“我实在无法想像为什么你,亚伦·格兰特,会想要麻烦我们,不论是报告你自己的健康状况,或是对我们的工作感兴趣。事实上,我们对你的健康没有兴趣,你也不必关心我们的工作。”他是一个局外人,一个叛徒。 只有现在,在读了这封冷嘲热讽的信,并“享受”了让人在他面前“砰”的一声把门摔上后,他才开始意识到自己除了良心上觉得该向单位表白不小心拿了报纸,其实也是想一直掌握七b的讯息。他的信以及那份歉意,就是一条通往信息的通道,因为七b已经不是新闻了,所以想从报上得到消息已没希望。火车上每天都有人死亡。他们根本不会再感兴趣。对新闻界而言,七b等于死了两次,一次是他实际的死亡;另一次则是就新闻价值而言。但就他而言,他一直想知道更多有关七b的事,也许他自己没有察觉,但心里却希望他的同事就这件事坦白相告。 第15页 他一边把信纸撕碎丢人垃圾桶里,心里一边想着,虽然他跟布赖斯不太熟,但还有威廉斯警官啊!谢天谢地,还有一个忠实的威廉斯。威廉斯可能会纳闷为何一个像他这种阶级,拥有丰富阅歷的人,会对一个短短瞥过一眼的无名死尸感兴趣?当然,他也可能觉得这很无聊。不管怎么样,他一定得跟威廉斯谈谈。所以他写了一封信,问威廉斯是否知道一个礼拜前的星期二晚上,在开往高地火车上死亡的年轻人查尔斯·马汀的验尸结果,以及在验尸过程中所透露出来的任何有关这个年轻人的事。然后就是亲切地问候威廉斯太太以及安琪拉和伦纳德。 接下来两天,他处在一种急切等待威廉斯回信的快乐中。他检查不能钓鱼的突利河谷,一个池塘一个池塘的检查;修补那些停泊在德伍湖小船的缝隙。在牧羊人格雷厄姆,以及紧跟在后的贊格和汤格的陪同下,他走上山坡;他聆听汤米叙说在自家与山丘侧面之间弄一个九洞高尔夫球场的计划。第三天在邮件送达的时间,他急切地往回家的路上赶,这种急切是他以前将诗作投稿到杂志社后所特有的心情,十九岁之后再没有过了。 但当他得知没有他的任何信件时,无法置信的心情所带来的沉重并不亚于少年时收到退稿。 他提醒自己,自己实在太不理性了(格兰特的心里总认为这是一种不可饶恕的罪过),事实上,验尸过程和警察局没任何关系,他甚至不知道哪个部门接手这项工作,威廉斯还得去查出来。而威廉斯也有他自己的工作,一个全天候二十四小时的工作。因此,要他放下手边的事,只为了去满足某个正在度假的同事不经意想起的不重要问题,那实在太不理性了。 他又等了两天,信来了。 威廉斯在信中说他希望格兰特别已经开始渴望回来工作了,他应该休息,同时每个同事也都希望他能得到充分的休息而且病情好转(不是每个人!格兰特心里想起布赖斯),他们都非常想念他。至于查尔斯·马汀,对于他个人或他的死亡,如果这是格兰特想知道的,其中并没有什么神秘之事可言。查尔斯·马汀只是后脑勺撞到瓷制洗手台边缘,虽然靠着自己的手和膝盖爬回床上,但很快就因为内出血死亡。而他之所以会后仰摔倒,是因为他喝了纯威士忌的关系。喝的量虽不至于使他烂醉,但却足以令他的头脑混沌不清。另外,火车转向所造成的车身倾斜,也是致使他跌倒的原因。关于死者本身,也没什么难以理解之处。他的随身行李中,有一般的法文报纸;亲友仍住在靠近马赛的家乡,只是很多年都没有他的消息了。他当年是因为一时嫉妒捅了女友一刀,惹上麻烦才离家的。现在他的亲人已经寄了丧葬费来,所以他不会葬在乞丐的墓园区里。 这封信不但没有为格兰特带来慰藉,反而更激起他想知道真相的渴望。 他推算好威廉斯正快乐地为自己准备好菸斗和报纸,威廉斯太太在旁边缝补,而安琪拉和里欧正在做着家庭作业的时间后,打通私人电话给他。当然,威廉斯有可能下班的时间还在外面办案,但也有可能现在正待在家里呢!他在家。 适当地表达了对威廉斯回信的感谢之后,格兰特说:“你说他的家人寄钱来埋葬他,难道没有人过来认尸?” “没有,他们只认了照片。” “活着时的照片?” “不,不,是尸体的照片。” “没人亲自来伦敦认尸?” “好像没有。” “这就怪了。” “如果他是一个坏孩子,那这一点儿都不奇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有任何迹象显示他是家族中的坏孩子吗?” “不,这倒没有。” “他是做什么工作的?” “技工。” “他随身带着护照?” “没有。只有一般的报纸和一些信件。” “噢,他有信件啊?” “就是平常人们会带着的两三封信。有一封是来自一个女孩的,她说她要等他。” “那些信是用法文写的?” “是的。”.“那他有什么钱?” “等等,我找一下我的笔记。呃,纸币有二十二镑、十镑,然后硬币有十八便士和两便士。” “都是英国钱?” “对啊!” “从他没有随身带着护照和用英国钱来看,他在英国应该已经待了好长一段时间了,但奇怪的是为什么没有人来认他?” “他们也许还不知道他已经死了,毕竟这件事情并不算非常公开。” “他在英国没住址?” “没有。这些信并没有用信封装,只是放在他的皮夹里。他的朋友可能都还没有出现呢!” “有没有谁知道他要去哪里?或是为什么要去那里?” “没有,似乎没有。” “他带了些什么行李?” “只是一个过夜的皮箱,里面有衬衫、袜子、睡衣和拖鞋,上面没有干洗店的标志。” “什么?为什么?难道这些东西都是新的?” “不,不是,”威廉斯对格兰特明显的怀疑觉得非常有趣,“都已经穿得很旧了。” 第16页 “拖鞋上有制造商的名字?” “没有,是那种厚厚的手工制拖鞋,你会在北非的广场或是地中海海滨看到的那种。” “还有什么?” “皮箱里是吗?呃,还有一本法文版的新约圣经和一本黄封皮的平装本小说,两本都很旧了。” 接线生说:“你的三分钟通话时间到了。” 格兰特延长了三分钟,但是没有得到更进一步的七b资料。除了他没前科——不管是在法国(他捅女友一刀似乎只是纯粹的家务事)还是英国,其他的事没人知道。 这的确是一个典型,有关他的种种惟一已知的是:什么都不知道。 “对了,”威廉斯说,“我在回信时忘了回答你信中附註的事情。” “什么附註的事?”格兰特问,随即想起他曾写下他事后想到的事:如果你有空的话,也许可以问一下特工部门是否对一个叫阿奇·布朗的人有兴趣,他是苏格兰爱国主义者。 去问泰德·汉纳,就说是我问的。 “噢!对,对,有关那个爱国主义者,你有空处理这件事吗?它并不是那么重要。” “对了,大前天我碰巧在白厅班车上遇见你提到的那个人,他说他个人对你的那只鸟没有意见,但却非常想知道大乌鸦是什么,你知道他在讲什么吗?” “我想我知道,”格兰特愉快地说,“你告诉他我会尽力为他们查明,就当做是假期作业好了。” “如果你愿意的话,先不要操心工作,好好养病。只要尽可能在这个单位因为没有你而关门之前回来就好了。” “他穿的鞋,鞋是哪里做的?” “谁穿的鞋?噢,是喀拉蚩做的。” “哪里?” “喀拉蚩。” “噢!对,你刚刚是这么说的。他似乎常常到处跑来跑去。圣经的扉页也没有名字?” “我想没有。我想我在记这些证物时并没有写到这一点,噢,有,有,我记下来了:没名字。” “在失踪人口栏上也没有任何和他特徵相似的人?” “没有,没一个人,甚至没有一个跟他特徵接近的,他并不是失踪人口。” “真费心了,麻烦你查这些小事,你也没不客气地要我回我的小溪钓鱼去。哪天我会报答你的。” “你小溪里的鱼容易上钩吗?” “根本没有什么小溪,鱼都躲在池塘中最深处了,这正是为什么我会开始对这种忙碌的西南分局根本不会在意的小案子感兴趣的原因。” 但他知道这并不是事实。他并非因为无聊才对七b的案子起了兴趣,这是——他几乎要这么称唿——某种一体相生的感觉。他对七b有一种奇特的认同感,倒不是说他和七b有何相同之处,而是因为格兰特对此人有一种兴趣上的认同。单就格兰特只见过他一次,且对他一无所知的事实看来,这显然非常不理性。或许他认为七b和他一样在与恶魔搏斗?是否他这种纯属个人的兴趣,而让这场竞赛开打?他一直认为七b所谓的天堂就是一种遗忘,他会这么认为是因为浓重的威士忌气味瀰漫了整个卧铺,但这个年轻人并未醉得不省人事,事实上只是微醺而已。他摔倒,撞到坚硬厚实的圆洗手台,这种事是任何人都可能碰到的。他如此不寻常地护卫的天堂也许根本不是遗忘。 他把注意力转回威廉斯正说着的话头上。 “什么?” “我忘了告诉你,卧铺服务员认为马汀在尤斯顿上车时有人为他送行。” “为什么你刚才没说?” “噢!我只是想反正这也帮不上什么忙,只不过是卧铺服务员随口抱怨而已,据在场的警官告诉我,他视这整件事是对他个人的侮辱。” 酸奶酪似乎处理每件事都非常形式化。 “他是怎么说的?” “他说在尤斯顿,他走过走廊时曾看见马汀的卧铺车厢内有另一个人。他没看见这人的脸,因为当时门半开着,而马汀正面对着他,因此他惟一注意到的是马汀正跟另一个人讲话。他们似乎非常快乐而且友善,他们在谈论抢饭店的事。” “什么?” “你知道?那个验尸官的反应也是‘什么’?铁路服务员说他们在谈‘抢凯利’的事,而既然没有人会去抢那支叫凯利的足球队,那这个凯利一定是家饭店了。似乎苏格兰的饭店不是叫瓦佛利,就是叫凯利多尼亚,大部分人简称为‘凯利’。但他说他们只是在开玩笑而已。” “这就是他所看到的送行?” “对啊!就这样。” “也许这根本不是来送行的人,只是在火车上偶遇的朋友而已,可能是看到卧铺外的名字,或经过他身边时认出来的。” 也许是这样。但如果真是如此,这个朋友隔天早晨应该会再度出现才是。“ “不尽然!特别是如果他的车厢比较远,而搬动尸体又是如此地谨慎。我很怀疑有哪位乘客知道有人死了。同时就我所知,救护车是在整个车站的旅客全部离开后很久才来的,因为救护车到达时,我都快吃完早餐了。” 第17页 “是的。不过卧铺服务员说他之所以认为另外那个人是来送行的,是因为那个人衣帽整齐。他说,大部分人去火车上的咖啡座都是不戴帽的。乘客一到他们的卧铺,第一件事就是把帽子挂到挂钩上去。” “提到卧铺上的名单,他这个卧铺是怎么订的?” “用电话订的,但他自己来拿票,至少来拿票的人是一个瘦削黑髮的人,他是一个礼拜前预订的。” “好,你继续说有关酸奶酪的事。” “有关谁?” “有关那个卧铺服务员。” “他说火车离开休斯顿约二十分钟之后,他走进车厢收票,当时马汀人在洗手问,但他卧铺的票根和通往史衮的去程车票预先放在镜子下的小柜子上了。他把票收了,并在旅客名单上划掉他的名字。在经过洗手间时,还敲敲门问:‘你是七b卧铺的客人是吗?’马汀说是。服务员说:‘我已经收了你的车票了,谢谢!你明早喝茶?’马汀回答:‘不用了,谢谢!晚安。”’“这么说他有回程票哕!” “有,他回程的那一半放在皮夹里。” “那么这事似乎就非常明显了。没有人来询问关于他的事或认尸,可能因为他是出来旅行,没有谁预期他会很快回来。” “可能就像你说的这样,加上消息的传播范围有限,我想就连他的家人也不会大费周折在英文报纸上发布他的讣闻,也许他们只在有人认识他的地方报纸上刊载一条消息意思意思而已。” “那验尸官又怎么说?” “呃,还不是一样。死前吃了一点东西,胃里有大量的威士忌,血管里也有一些,够他身体受的了。” “完全没有提到他是一个酒鬼?” “噢,没有,没有提到诸如此类的堕落情况。头和肩膀以前受过伤,除此之外还是个健康的人。但不算很强壮就是了。” “能肯定他以前受过伤?” “是的,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是说跟他这次的死亡没有关系。他曾有过头骨破裂,锁骨也曾经断裂。 如果我问你,为什么这么简单的案子会引起你这么大的兴趣,会不会不礼貌或太唐突?“ “那么,就帮助我吧!警官。如果我知道为什么,我会告诉你的。我想我是越活越回去,越像小孩子了。” “我倒觉得比较像是你觉得无聊了。”威廉斯同情地说,“像我,从小在乡下长大,从来不会想到去看草生长,乡下一直是个被高估了的地方。在乡下事事都很遥远不方便。我想一旦你的小溪开始流动了,你就会完全忘记马汀先生这档子事了。我们这里现在是倾盆大雨,所以你们那边大概不久就会有雨了。” 事实上,当天晚上突利谷并没有下雨,但却有其他事情发生。在持续的寒冷里吹起了轻微的风,既柔软又温暖;阵风与阵风间的空气显得潮湿且厚重;地面湿滑,雪水从山顶上流下来填满了河床;竞相奔驰的黄泥水带来的鱼儿跳过暗礁,在石头与石头间迎着倾注的水势向上溯源,在阳光下闪着一亮一亮的银色。派特从装虫子的盒子里拿出他珍贵的发明(盒子里还有他自己的分格),非常正式而且仁慈地交给格兰特,就像校长颁发证书给学生一样。他说:“你会好好照顾它,是不是?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才做好的。”这东西就像他妈妈说的,是某种很可怕的东西。格兰特心想,这东西看上去蛮像女人的帽子,但是他很清楚他是由众多人中被遴选出来,做为惟一配得上这项荣誉的接受者。因此,他怀着适度的感激接受,小心翼翼地把这个怪鱼饵收进自己的盒子里,希望派特不会监督他使用。但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每次他要挑选新虫儿时,就会看见那个可怕的东西,心里随即涌起一股暖意,只因为他的小外甥对他的肯定。 他花了好几天的时问在突利谷,面对着黄褐色的漩涡,心里既愉快又轻松。河水像啤酒一样清澈,上面还有白色的泡沫,水的流动听起来像音乐。他的日子过得惬意无比。潮湿柔软的空气形成露珠,滴在他斜纹软呢的衣服上;榛树树枝上的水则流入他的颈背里。 几乎一整个礼拜,他脑子想的、口中说的、嘴里吃的都是鱼。 然后,有一天傍晚,在吊桥下他最喜欢的池塘里,他的安心与满足被打破了。 他在水里看到一个人的脸。 在他的心脏还没有从嘴里跳出来之前,他就意识到这张脸并不存在于水的表面,而是在他的眼睛里。那是一张死白的脸,有着轻率的眉毛。 他嘟囔着骂了句脏话,然后对着池塘远处狠狠地抛出钓竿。他和七b已经没瓜葛了。过去他在对七b的情况全盘误解下生出对七b的兴趣。他认为七b和他一样深陷恶魔的罗网里,为自己勾勒出一张完全荒谬的七b图像。结果七b的卧铺隔间里,酒徒的天堂不过是倾倒的威士忌酒瓶。他不再对七b感兴趣:他只是一个非常平凡的年轻人,身体健壮却可怜地在一次夜车旅程中以一种相当没尊严的方式结束了生命。他摔倒后用手和膝盖挣扎攀爬,直到断气为止。 “但他写了这几句关于天堂的诗。”一个声音从他的心底升起。 “他没有,”他对着从心底升起的声音说。“没有一丁点证据证明是他写了这些诗句。” 第18页 “还有他的脸,一张不平凡的脸,这是一张一开始就征服了你的脸,早在你开始思索他的天堂之前。” “我没有被征服,”他说,“因为职业的关系,我自然而然会对人感兴趣。” “真的吗?你的意思是说,如果这间充满浓重威士忌气味的卧铺里倒下的是一个肥胖的商人,他脸上的鬍子像没修好的篱笆,一张脸有如煮得太熟的布丁,你仍然会对他有兴趣?” “有可能啊!” “你这个不诚实的混蛋。从你看到他的脸,注意到酸奶酪对他的粗暴的态度的那一刻起,你就是七b的拥护者。你从酸奶酪的魔掌中拯救他并帮他把外套抚平,就像个母亲整理他小孩的披肩一样。” “闭嘴!” “你想知道关于他的事,并非你认为他的死有何疑点可言,而纯粹是因为你想知道关于他的事。他年纪轻轻但已死去,曾经轻率而且活生生过。你想知道他轻率而且活生生时是什么样子。” “好吧!我想知道。我还想知道谁将是林肯郡的新宠,我的股票在今天的开盘价多少,还有珍·凯斯的下一部电影,但我不会因为其中任何一件事而失眠。” “不会,不过你也不会在你跟河水之间看到珍·凯斯的脸。” “我并不想在我和河水之间看到谁的面孔,也不会有任何东西出现在我跟河水之间。我来这里是为了钓鱼,没有任何事能妨碍我这个目的。” “七b也是为某件事北上来的,我怀疑那是什么?” “我怎么知道?” “不管怎么样,绝对不会是钓鱼。” “为什么不是?” “没有人会跑五六百英里来钓鱼,却不带任何钓具。 如果他还灵光,他至少会带着自己喜爱的鱼饵,即使他打算租钓竿。“ “是的。” “也许他的天堂是提南欧,你知道的,就是盖尔人的那一个,那是很有可能的。” “为什么很有可能?” “据说提南欧岛远在西边,远离着最外围的岛屿。它是个青春之岛,永恆的青春之岛,是盖尔人的天堂。但到底是什么护卫着这通往天堂之路?似乎是有着歌唱的沙的岛屿,还有岛屿的石头站着就像人在走路一样。” “还有会说话的野兽?你发现它们也在外岛?” “我发现了。” “你发现了?它们是什么?” “海豹。” “噢!走开,别烦我,我现在忙着钓鱼。” “你也许是在钓鱼,但是你什么鬼东西也没有钓到。 你的钓竿可以收起来了。现在你听我说。“ “我绝不会听你说。好吧!就算这些岛屿中有歌唱的沙,有能行走的石头,也有饶舌的海豹,那都跟我没关系,而且我也不觉得跟七b有什么关系。” “没有?那他来北方干什么?” “也许是来埋葬一位亲戚,来和一个女人幽会,或者来攀岩!我怎么会知道?我又为什么要在乎?” “他将会在某处的凯利多尼亚饭店停留过夜。” “他没有。” “你怎么知道他会在哪里过夜?” “我不知道,没人知道。” “如果他打算在一家叫瓦佛利的旅馆过夜,怎么会有人荒谬到说他要去‘抢凯利’?” “如果他是要去格拉达,我打赌在格拉达绝对不会像内地有旅馆叫凯利多尼亚这种难听的名字。如果他去格拉达一定会经由格拉斯哥和欧本。” “不尽然。经史衮去,路程又短又舒服。他也许讨厌格拉斯哥,很多人都不喜欢那个地方。要不然你今晚回到住处时就打个电话给史衮的凯利多尼亚饭店,查查看是否曾有一个叫查尔斯·马汀的人打算在那里过夜?” “我才不做这种事!” “如果像你这样拍打河水,会把河里的鱼都吓死的。” 晚餐时他心情郁闷地回家了,除了没抓到鱼,还失去了平静。 一天的工作全做完了,小孩也上床睡觉了,客厅里一片令人昏昏欲睡的寂静。他的眼光从手上的书游移至房间另一端的电话,电话摆在汤米桌上,静静地放在那里,吐露出一股潜伏的力量,不断地对格兰特招手。只要他拿起话筒,就可以跟美洲太平洋沿岸的人讲话,跟大西洋中每个人迹罕至的小岛上的人讲话,跟地表上空两英里的人讲话。 他也可以跟史衮的凯利多尼亚饭店的人讲话。 他压抑着这个念头,心里的愤怒渐渐升起,这样过了一小时。然后,罗拉去准备睡前酒;汤米把狗放出去;至于格兰特,则像个橄揽球球员一样冲到电话旁,而不是以文明人正常地走过房间的速度。 他拿起话筒才想到自己根本不知道电话号码;他放下话筒,觉得自己获救了。他起身想要回去看书,没拿起书却拿起电话簿。如果他不跟史衮的凯利多尼亚饭店的人讲话,今晚就得不到宁静了。虽然这个代价有点愚蠢,但要得到宁静可真是够便宜的了。 “请问是史衮1460……凯利多尼亚饭店?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两个礼拜前是不是有一个叫查尔斯·马汀的人跟你们订房间?噢,好,谢谢,我等。没有?没这个名字?噢,非常谢谢,很抱歉打扰你了。” 第19页 那就这样了,他想。话筒“砰”的一声放下来。就他而言,七b的事到此告一段落了。 他喝了令人舒适的睡前酒,然后上床,清醒地望着天花板。他关上灯开始使用自己对付失眠的独家秘方:假装自己今晚必须熬夜。他早在很久以前就发明出这套方法了,前提很简单:人类的天性就是想去做被禁止的事。直至目前为止这个方法始终很奏效。他只要假装不能睡觉,眼皮就会开始下垂,这种假装正好可以除去睡眠最大的障碍:越是害怕睡不着就越容易睡不着。 他的眼皮像往常一样垂下,但脑子里有个铃铛不断地响着,就好像笼子里的一只老鼠一样: 说话的兽 静止的河 行走的石 歌唱的沙 能够完全静止不动的河流是什么?又跟那些岛屿上的什么东西有关?不会是冰冻的河水吧,岛上并不多雪或霜,那会是什么?是河水流进沙里,停止在那儿吗?不,发挥点想像力吧!静止的河,静止的河?也许图书馆馆员会知道,在史衮一定有大型的公共图书馆。 “我以为你对这些没兴趣了。”那个声音说。 “你去死吧!” 他是一个技工,这是什么意思?技工,这个字眼有各种可能性。 不管他是做什么的,他都成功到有能力坐头等卧铺。 过去这可算是百万富翁的享受呀!而他花了这些钱,从他所携带的行李箱来判断,只是为了一趟短暂的拜访。 是拜访一个女人?也许!是那个承诺要等他的女孩?但她是法国人。 一个女人?没有一个英国男人会为一个女人跑五百英里,但法国男人就有可能,尤其是一个会因女友眼睛乱瞄而捅她一刀的人。 说话的兽 静止的河 噢,天啊!不要再来了。你的想像力必须停止了,以免你兴起一股必须写下某些东西的冲动。如果你的想像力过于活跃,你会进入一种被某些想法盘踞而无法抽离的境地,你会因为自己所勾勒的庙堂的美妙台阶而狂喜不已,愿意拼命工作赚几年钱,空出假期,好真的到那里去。 再强烈一点的,可能会变成一种强迫性的热情,让你放下所有事情,去寻找那个令你心存挂念、挥之不去的东西:比如一座山、博物馆里的绿石头像、一条地图上没有标明的河,或是一点点帆布。 七b勾勒出的图像到底诱惑他到何种地步?足够让他展开一段寻找的旅程?还是只够让他写下来?只因为他写下了这些铅笔字。 当然这是他写的。 这些文句是属于七b的,就好像他的眉毛和他那一手男学生的字体,都是属于他的。 “那些字体?”那个声音挑衅地说。 “是的,那些字体。” “但他是马赛人。” “他有可能在英国受教育,不是吗?” “再过几分钟你就会告诉我他根本不是法国人。” “是啊!再过几分钟我就会这样做了。” 但是显然,这是进入了幻想的境地里。七b根本毫无神秘可言,他身份明确,有家人,还有一个等着他的女孩。 他确确实实是个法国人,他用英文写下这段诗句,纯粹是偶发的。 “他也许在克拉伯罕上学。”他极度厌恶地对那个声音反驳说,然后立刻进入梦乡。 第五章 他早上一醒来,右边肩膀就开始风湿痛。他躺在床上愉快地想着这件事。潜意识一旦和你的身体联起手来可真是威力无穷,它能提供你任何想要的藉口,而且非常高明诚实。他所认识的某些为人夫者,每当老婆即将出门走亲访友时,就开始发起高烧,出现感冒症状。他也见过一些强悍的女人,在挥动的剃刀面前稳如泰山,但被问及一些平凡问题时反而晕得不省人事。(“被告是否在警方交叉询问中备受折磨,以致昏迷十五分钟?”“没错她昏倒了。”“这不可能是假的,不是吗?医生都说她状况危急,很难救活。这样的崩溃正是因为警察的交叉询问所导致的。”等等)哦,是啊!潜意识和身体总能合作无间地捏造一些事实,而今天它们联手使他远离河流。今天他的潜意识要他去史衮,找那里的公共图书馆馆员谈谈。此外,他的潜意识也记得今天是市场开放日,汤米会开车去史衮。 因而他的潜意识就开始游说那个一味谄媚的身体,藉由两者的密切合作,把先前肩膀的肌肉疲劳增强到关节无法动弹。 非常干净利落。 他起来穿好衣服,每举一次手臂就抽痛一下,然后他下楼央求汤米让他搭便车。汤米听到格兰特身体不适非常难过,但知道他要一起去史衮又觉得很高兴。他们俩在一起很快乐。这个温暖的春天早晨,格兰特心里充满了搜寻线索带来的喜悦,因此等他们都已经到了史衮的郊区,他才突然意识到自己正置身于车内。他被关在车子里。但他非常得意。 他答应汤米,中午和他在凯利多尼亚饭店碰面吃午餐,然后就去找公共图书馆了。他还没走出多远,心里突然冒出一个想法。高地飞行列车应该数小时前才到达史衮。这种火车全年无休,每天夜晚启程,隔天早晨到达史衮。因为火车服务员习惯固定服务于同一班次,隔天与另一批服务员轮班,所以有可能今天这一班高地飞行列车上刚好有摩德·葛雷邱。 第20页 因此他改变目标,转往火车站。 “今早伦敦邮件到达时,你在这里值班?”他问一位服务人员。 “不是,早上是拉奇值班。”这个服务员回答。然后噘起嘴巴吹了个口哨,声音响亮得能与火车的引擎媲美,接着头往后倾唿叫远处的同事,然后继续埋头读《号角日报》的赛马版。 格兰特上前去招唿这位慢慢走来的拉奇,问他同样的问题。 是的,拉奇早上在这里当班。 “那你能不能告诉我,摩德·葛雷邱今天是不是在这班火车上服务?” 拉奇说对啊,老傢伙是在这班火车上服务。 是否可以请拉奇告诉他,在哪里可以找到这个老傢伙?拉奇看了看车站上的时钟,已经过了十一点了。 是的,拉奇猜得到葛雷邱现在在哪里。他会在老鹰酒吧,等着看有没有人请他喝一杯。 于是格兰特走到史衮火车站后面的老鹰酒吧,发现拉奇说的大致不差,酸奶酪确实在那里慢吞吞地喝着半品脱的啤酒。格兰特为自己点了杯威士忌,然后看见酸奶酪的耳朵竖了起来。 “早安!”他很愉快地对酸奶酪说。“自从跟你说完再见后,我钓鱼钓得很开心。”他很高兴注意到酸奶酪的脸上亮出希望来。 “我很替你高兴,先生。”他说,假装记得格兰特。“是在泰谷?” “不是,是突利谷。对了,你那个年轻人是死于什么原因?就是那个我要下车时,你试着要摇醒的那个人!”酸奶酪的脸上升起强烈的敌意,掩盖了原先的急切。“你不跟我一起喝?”格兰特再补充一句说。“威士忌?”酸奶酪松了一口气。 接下来就容易了。酸奶酪仍然怨恨那个死人给他造成的不便,因为他甚至得利用休息时间去警察局接受讯问。格兰特心想,这就像应付一个刚学会跑的幼儿一样简单,你只需摸一下,就可以引导他去你想要的方向。 酸奶酪不仅讨厌去接受讯问,还讨厌整个审讯过程以及每一个和审讯有关的人。在极度的厌恶和两杯双份威士忌的作用下,他提供给格兰特最详尽的细节,包括每个人和每件事。这是格兰特第一次把钱花得这么有价值。 这个案子从头到尾他都参与,从七b在休斯顿首次出现,到验尸官裁决为止。他是所有原始资料的来源,而且提供资料时就像酒吧里打开的啤酒桶。 “他以前曾坐过你服务的班次?” 没有,酸奶酪之前从没有见过他,而且很高兴以后不用再见到他。 这一瞬间格兰特的满意一转为憎恶,要再继续听酸奶酪讲半分钟就会吐了。他让自己走出老鹰酒吧柜檯,去找公共图书馆。 公共图书馆的恐怖真是难以形容:一大栋猪肝红的石头建筑;但相较于刚才和酸奶酪的会晤,倒还有精緻文明的气息。助理人员很迷人,而管理员身上还散发出一股褪色的优雅,领带不比眼镜边的黑色丝带宽。要想除去令人厌恶的摩德·葛雷邱的影响,这里是再好不过了。 矮小的塔利兹克先生是奥克尼来的苏格兰人,虽然他自己说奥克尼并不算是苏格兰,但他对苏格兰的岛屿不只有兴趣而且博见多闻。他对格拉达的“歌唱的沙”了如指掌。虽然其他的岛屿也声称他们有歌唱的沙(每个岛在得知邻居有什么新玩意时,都希望自己也有,不管那玩意是防波堤坝还是个传奇故事),但格拉达的那一个却是最原始的版本。这些沙就像大多数的海岛一样,位于大西洋边,面对一望无际的大海,远眺提南欧岛,而格兰特先生也许知道,那里就是“盖尔族的天堂”。这是个永远青春的岛。很有趣,不是吗?每个人都会生发出他自己心里的天堂。有的人的天堂是一窝美女;有的人是不问世事;有的人是天天听音乐不用工作;有的人是狩猎圣地。塔利兹克先生认为,盖尔人的这个天堂最可爱——青春之岛。 什么东西唱歌?格兰特问,打断了塔利兹克先生心里的比较。 这点很难判定,塔利兹克先生说。事实上,你可以这样说也可以那样说。他自己曾踩在那些沙上,美丽海滨无边无际的纯白沙滩。人们踩上去时沙子真的会唱起歌来,但他个人认为,形容它们发出“吱嘎”之声来得更贴切些。 另一方面,只要是风势持续平稳的天气——这种日子在岛上并不罕见——地表微细得几乎看不见的沙子会沿着海滩被风吹起,所以它们真的是在“歌唱”。 格兰特从沙子联想到海豹(这些岛上充满了关于海豹的故事,包括人变成海豹或海豹变成人,甚至有人认为岛上的人口中一半拥有海豹的血统),从海豹又想到行走的石头,所有这些塔利兹克先生都能提供有趣的资料。但关于河流这部分,他就犯难了。在格拉达岛上,惟一和其他岛屿一样的就是河流,除了它们常流人小湖或迷失在沼泽里,否则格拉达的河流也就是一般的河流,只是水寻找同一水平时的一种过程而已。 格兰特心里想,去找汤米吃午餐,这件事在某方面来说也是一种“静止”,流进静止的水里,流进沼泽。七b可能因为要押韵才使用这个字,他需要什么来和沙子押韵吧!他心不在焉地聆听着汤米从牧羊农场带来一起吃饭的那两个傢伙说话,非常羡慕他们不带困扰的眼神以及浑身散发出的不受拘束的悠闲气氛。没有任何事情不断骚扰这些魁梧规矩的傢伙,虽然他们的牲口偶尔也会因为天灾而受害,比如勐烈的暴风雪或迅速传染的疫病,但他们仍保持着冷静与理性,就像哺育他们的那片群山。这些魁梧而行动迟缓的大个子肚里藏着许多小笑话,小事情就能让他们高兴。格兰特非常了解自己心里不断想七b的事是种非理性的反常表现,那是他疾病的一部分,如果心智清醒,他绝不会再第二次想关于七b的事。他对自己沉迷于这件事深感痛恶,却又不能割捨。这种挥之不去的沉迷既危险又使他有所归属。 第21页 和汤米一起开车回家的路上甚至比早上出来时还高兴。现在关于查尔斯·马汀这个法国技工的整个侦办经过他都清清楚楚。而且他的状况大有好转,值得高兴。 晚餐后,他把那本有关欧洲政治的书丢在一旁,昨晚他就是在这本书和汤米桌上的电话之间举棋不定。他到书架旁查找有关岛屿的书。 “亚伦,你想找哪一类特别的书?”本来低着头看《泰晤士报》的罗拉,抬起头来问他。 “我在找跟岛屿有关的书。” “海布里地群岛(苏格兰西北的群岛。——译者注)吗?” “我想应该有一本关于这些群岛的书吧?” “哈!”罗拉嘲弄地说,“‘有一本关于这些群岛的书?’天哪!简直有一整堆。如果在苏格兰不写一本关于岛屿的书,那才是奇怪呢!” “你有这类书?” “事实上,我们几乎全部都有,任何一个来我们这里过夜的人都会带一本来。”‘“那他们为什么不带走?” “只要你看一眼那些书,就会知道他们为什么不带走了。你可以在书架的最底层找到,那一整排都是。” 他开始浏览那一整排,以专业的眼光快速扫过。 “为什么突然对海布里地群岛有兴趣?”罗拉问。 “阿奇提到的‘歌唱的沙’还一直留在我心上。” “阿奇说的话会留在某人的心上,这种事恐怕是头一回吧!” “我想他妈妈总该记得他开口讲的第一个字吧!”汤米由《号角日报》后头丢出这样一句话。 “似乎提南欧岛就在这些会唱歌的沙往西不远的地方。” “美国也是啊!”罗拉说,“美国还比提南欧岛更接近这些岛民心目中的天堂模样。” 格兰特重复塔利兹克先生关于比较天堂的论点,说盖尔人是惟一将天堂描绘为一个青春国度的种族,这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念头。 “他们是惟一没有‘不’这个字的种族。”罗拉讽刺地说,“这一点比他们对永恆的想法更有启示性。” 格兰特抱着一大堆书回到火炉旁,开始悠闲地翻阅。 “很难想像有一个文化始终不曾发展出‘不’这个字,是不是?”罗拉沉思地说,然后埋头继续读她的《泰晤士报》。 这些书涵括各种角度、各类题材,从纯科学到纯想像;从焚烧海草灰到圣人与英雄;从赏鸟到灵魂的朝圣之旅。此外,它的文字功力也是参差不齐,从写得很好但很无聊,到惨不忍睹的都有。似乎造访岛上的人,没有一个能忍住不去写它的。比较严肃的那几本书,书后列出的书目可说是包罗万象,可媲美于对古罗马帝国的研究。有一件事是每位作者都同意的:这些岛屿具有魔力。在这个疯狂的世界里,这些岛屿是文明的最后避难所。它们的美超乎你的想像,野花如地毯般遍地开放,银色沙滩上破浪而来的宝蓝色海水,亮丽的阳光,心灵纯朴的子民以及探索的音乐。从最古老的年代,当众神还年轻时,狂野而迷人的音乐就从那里开始流传下来。如果你想去那里,可以参考附录第三页渡轮时刻表。 格兰特快乐地翻看这些书一直到上床时间。他们喝完睡前酒后,他说:“我想去看看那些岛屿。” “那就计划明年去吧!”汤米同意,“在路易斯钓鱼满不错的。” “不,我是说现在。” “现在去?”罗拉说,“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么疯狂的事情。” “为什么?反正我的肩膀没有好转,也不能钓鱼啊!所以我不如去那里做一下探险。” “有我的治疗,你的肩膀再过两天就好了。” “格拉达要怎么去?” “我想应该是从欧本去吧!”汤米说。 “亚伦·格兰特,别荒谬了!即使你有一两天不能钓鱼,也还有上百件事可以做,犯不上在三月天搭渡轮颠簸。” “他们说岛上的春天到得比较早。” “相信我,春天可没有渡轮。” “当然,你可以搭飞机。”汤米说,他考虑这件事就像考虑其他任何事一样理智。“如果你喜欢,你可以今天出发隔天飞回来。他们的服务挺好的!” 当格兰特和罗拉的眼神交会时,有一霎那的沉默。罗拉知道他不能坐飞机以及其中的原因。 “算了吧!亚伦,”她以一种较温柔的口吻说,“总有比三月天里在渡轮上跌得四脚朝天好的事可以做吧!如果你只是想离开克努一阵子,史衮有很好的租车中心,你何不租一辆好车在陆上做一个星期的探险?现在天气较暖和了,西边也渐渐转绿了。” “我并非想离开克努,相反,如果可以,我真想把克努带在身边。事实上,我只是一直想着那些沙而已。” 他看见罗拉开始从一个新的角度来考虑这件事了,而他很能了解罗拉的思路。如果这是他病态心理的渴望,那尝试去阻止他便是不智之举。对于一个从不曾去过的地方产生兴趣,应该是防止他陷溺于自我沉思的一种完美的中和吧!“噢!我想你需要的是火车时刻表,我们有一本,大部分都拿来当门挡,或拿摆得较高的书时垫脚用,所以有点旧了。” 第22页 “说到外岛渡轮时间表,什么时候出的都无所谓。”汤米说,“米堤亚人和波斯人的律法,都比上渡轮的时刻表固定呢!有人说过,它们即使达不到‘永恆’,也相去不远。” 于是格兰特找到火车时刻表,并带着它一起上床。 第二天早晨他向汤米借了一只小行李箱,打点一个星期所需的用品。他一直都非常喜欢轻装旅行,也喜欢单独行动,即使得离开自己心爱的人(这个特质是导致他至今仍孤家寡人的主要原因)。当他将一些小东西放进皮箱时,发现自己居然在吹口哨。自从那个不理性的阴影伸出魔掌将他的阳光夺走后,他再没有吹过口哨了。 他又能自由自在了,“自由自在”,真是一个很棒的想法。 罗拉答应载他去史衮搭火车到欧本,但葛兰姆从摩伊摩尔村开车回来得太晚了,所以他是否能搭上火车完全取决于分秒之间。他们到火车站时离开车时间只剩三十秒,气喘吁吁的罗拉在火车开动时把一叠报纸从车窗塞进去,然后喘着气说:“亲爱的,好好玩。” 他独自坐在车厢里,带着一阵满足,完全没有注意到邻座上的杂志。他看着窗外掠过的光秃秃风景,一路往西绿意才逐渐浮现。他完全不知自己为何要来格拉达,当然不是以一个警察的身份来找资料,他是要来——寻找七b,这该是比较贴切的说法。他要来看看那首诗所描述的景物。他昏昏欲睡,一边还纳闷着七b是否曾告诉过别人关于他的天堂的事。他回想起七b的字体,觉得他不会。 那些紧紧粘在一起的ms和ns是如此具有防卫性,不可能出自多言的人。不过,无论他跟多少人谈过这件事都无所谓,反正他现在也没法子联络到那些人。他总不能在报上登个gg说:读读这首诗,如果有印象请告诉我。 等等,为什么不能?他开始从这个新角度来考虑,瞌睡虫全跑掉了。 到欧本的路上,他一直都在考虑这件事。 到了欧本.他找了家饭店.沾沾自喜地为自己点了一杯酒来庆祝,在他喝下酒时,他写信给伦敦的每家报纸,附上支票,让他们刊登一则同样的告示:说话的兽,静止的河,行走的石,歌唱的沙……任何知道这首诗的人,请联络康瑞那摩伊摩尔邮局转亚伦·格兰特。 他独独没发函给《号角日报》和《泰晤士报》。他不想让克努的人认为他彻底疯了。 他沿着海边小道走到小船停泊登船的地方,心想如果有人来信说这首诗摘引自柯尔律治(coleridge,19世纪英国着名诗人。——译者注)名作中最脍炙人口的诗句,显然我真是不学无术,居然连这都不知道,那我真是活该。 第六章 壁纸上的花架太细,上面悬的玫瑰花却太重;此外,壁纸还有部分脱落,风一吹就上下扇动。风从哪来并不明显,因为小窗户不仅深锁,而且看上去像是打从本世纪初一出工厂来就直接安装在这里,从来没打开过。附有抽屉的柜子上摇摆的镜子乍看之下还算给人些安慰,实则不然。镜子可以任凭你轻易地转三百六十度,但就是模煳得照不出东西来。镜子上卡着一张去年的厚纸板日历,折成四折以控制胡乱旋转,但对增加清晰度显然是毫无作用。 柜子上的四个抽屉中有两个打得开,第三个打不开是因为没有把手,而第四个打不开是因为它根本不想被打开。黑铁制的壁炉上垂下来的红色皱纹纸,因为时间久远已经变成咖啡色了。挂在上面的版画是半裸的维纳斯正安慰着几乎全裸的丘比特。格兰特心想,在这种天气里,如果寒冷没有侵蚀进他的骨头,这张版画也不会放过他。 他从小窗户往下看,看到小港口,港口边一排渔船在灰色的大海里无聊地撞击着防波堤;灰雨拍打着地上的鹅卵石,使他想起克努客厅里壁炉中燃烧的木头。他不经意地想着,也许上床睡觉是让自己尽快温暖的方法,但再看一眼那张床,他马上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床像盘子一样薄,罩着白色蜂巢状的棉质床罩,显得更像盘子。角落里放着一方摺叠工整、适合婴儿摇篮的火鸡红棉被,上面印着一组最精緻的铜门把,是格兰特以前从未有幸见过的。 格拉达饭店,通往提南欧岛的门户。 他下楼去,在起居室拨弄着冒烟的火。有人把午餐的马铃薯皮丢入火炉里,所以不管他怎么拨都不成功。他不由怒气上升,使尽全力拉铃。墙上某处的电线疯狂地噼啪乱响,但铃声却没响。他走进大厅,只听到风从前门底下钻进来,发出“咻!咻!”的声音;他从没有过——即使在苏格兰场最风光时——这么死命喊叫,非得到回应不可。一位年轻的小姐从柜檯后冒出来,瞪着他。她的脸看起来挺像圣母玛丽亚,双腿和上身一样长。 “你瞎吼什么?”她问。 “没有,我没有在吼,你听到的那个声音是我的牙齿打颤。在我的国家,客厅里的炉火是设计来放出热气,而不是消耗废物的。” 她看了他好一会儿,好像要把他的话翻译成更容易理解的语言,然后走过他身边去察看火。 “噢!天哪!”她说,“这样不行,没有用的,你先坐着,我帮你弄点火来。” 她走开了,回来时用铲子铲着几乎是厨房里大部分的火星。他还没来得及将火炉里的残渣和蔬菜清理干净,这位小姐就将炭火倒下去了。 第23页 “我马上弄些热茶让你温暖些,”她说,“托德先生现在正在下面码头处理船上的东西,他马上会回来。” 她安慰道,仿佛饭店的老闆一出现,屋子马上会温暖起来一样。格兰特理所当然地认为,她是在为饭店未对客人给予正式欢迎而感到抱歉。 他坐着看厨房拿来的那团火因开始延烧到那堆马铃薯皮而逐渐失去火星。他尽全力想把那堆湿黑的东西扒出来,好让这团火有一点空气,但那堆东西却粘在那里动也不动。他看着火光逐渐消失,只有当流动的风把屋内空气吸进烟囱时,才有几星红光在黑色的木炭上窜来窜去。 他想穿起风衣在雨中漫步,那应该是满愉快的事。不过一想到待会儿有热茶可以喝,他还是决定不出去了。 看火看了将近一小时茶还没来,但老闆托德先生从码头回来了,旁边跟着一名穿水蓝色毛衣的男孩,推着装载大纸箱的独轮手推车。他表示了欢迎,说通常每年这个时候不会有客人来,所以他看到格兰特下船时,心想他可能是要住在岛上某人家里,来这里採集歌曲什么的。 他说到“採集歌曲”时的语气,疏离到近乎评论边缘,因此格兰特断定老闆并不是本地人。 格兰特问他时,托德先生说,不,他不是本地人。他在低地那里还有间不错的商务小旅馆,不过这间比较合他自己的品味。看到客人脸上惊讶的表情,他补充说:“坦白告诉你,格兰特先生,我已经厌倦了那些老是敲柜檯的人了;你知道的,好像一分钟都不能等的人。在这里不会有人想敲柜檯,今天、明天、下星期,对这些岛民都一样。我也偶尔觉得快疯了,就是有事等着完成的时候,不过这里大部分的日子都很安静、很悠闲。我的血压已经降下来了。”他注意到火,“凯蒂安给你生的这个火实在是太糟了,你最好到我的办公室来取暖。” 此时凯蒂安把头从门后伸进来说,从刚才到现在她都一直忙着烧开水,因为厨房的火不够旺,格兰特先生介不介意把午茶和下午茶并在一块儿?格兰特不介意。她走开去准备下午的饮食时,格兰特跟老闆要求喝一杯。 “我前任经营的时候,地方官就把执照取消了,我还没拿回来呢!我打算下一次再申请,所以现在不能卖你酒。事实上,这整个岛上根本没有半张执照,不过如果你来我办公室,我很乐意请你喝杯威士忌。” 老闆的办公室很小,热力令人几乎透不过气来。格兰特满意地品味着这种烤箱似的味道,喝着老闆奉送的低劣纯威士忌。他拿了张椅子坐下,然后对着面前的火焰伸展开四肢。 “那么说你不是这座岛的权威人士哕!”格兰特说。 托德先生笑一笑,“某一方面我算是,”他促狭地说,“但大概不是你说的那方面。” “如果我想要了解这个地方,应该去问谁?” “嗯!有两个权威,海斯洛普神父和麦克凯牧师。整体来说,也许问海斯洛普神父比较好。” “你认为他比较博学?” “不,就博学而言,他们半斤八两。但岛上居民有三分之二是天主教徒,如果你去找神父,只会得罪岛上三之之一的人口,而不是三分之二。当然,长老教会那三分之一比较难对付,但纯就数量而言,你最好还是去见海斯洛普神父。反正无论如何,就是去见海斯洛普神父比较好啦!我自己是个异教徒,所以两边的人都视我为异类。不过,海斯洛普神父贊成我去申请执照,而麦克凯牧师则是坚决反对。”他又笑了笑,然后再把格兰特的杯子斟满酒。 “我想,神父应该是宁可这些东西被公开贩卖,而不是私下交易。” “没错,就是这样子。” “有没有一个叫查尔斯·马汀的人来这里住过?” “马汀?没有,我经营的这段期间没有。不过如果你想看住宿登记簿,它就摆在大厅桌上。” “如果旅客不住饭店,那他有可能住哪里?那种出租的房间?” “不会,岛上没有人出租房间,岛上的房子都太小了。 他们可能住海斯洛普神父或牧师那里。“ 凯蒂安来通知说他的茶已经泡好在起居室,此时格兰特一度冻僵的血液已经自由流动起来,而且也觉得饿了。他期待在“野蛮世界的文明小绿洲”吃的第一餐不会是鲑鱼或鳟鱼,因为在过去的八九天里他已经吃得太多了。但是如果刚好是一片烤鳍鱼他也不会嫌弃,烤鳍鱼配上当地的奶油该很不错。不过,他比较希望吃龙虾,因为这个岛正是以龙虾闻名,而如果当真希望落空,那鲜鱼浸过燕麦再煎煎也不错。 令他吃惊的是:他在这个快乐之岛的第一餐,居然是几片在亚伯丁草草泡过浸料的橙色熏鲑鱼,格拉斯哥制的面包,爱丁堡某家工厂烘烤的燕麦饼,而且未再加热,敦提某工厂生产的果酱,再加上加拿大的奶油。惟一当地自产的是一块单调得像苏格兰布丁的玩意,没有味道或香气,脆白脆白的。 客厅里没有灯罩的灯比下午灰色的天光更不易引起食慾,所以格兰特只好逃回他自己冷得要死的小房间。跟饭店要求两瓶热水,并向凯蒂安建议说,既然他是这个饭店惟一的客人,她应该将其他房间的棉被拿来让他用。她以地道的凯尔特人的愉悦做这件不合常规的事,将所有棉被堆在他床上,然后自己则笑得快窒息了。 第24页 格兰特躺在床上,身上盖了五条薄薄的棉被,棉被上再盖自己的外套和巴巴利防水外套,然后假装这是一条很好的英国鸭绒被。当他身体渐渐变暖时,他清醒地意识到这整个房间瀰漫着快要冻僵体内血液的寒冷。这又是件可笑的事情,突然他开始笑了起来。他躺在那里一直笑、一直笑,好像一年没有笑过了一样。笑到眼泪都流出来了,笑到他累得再也笑不出来了,然后精疲力竭地躺着,觉得很清静、很快乐,在那五条各式各样的被盖之下。 他想,笑一定会对人的内分泌产生很大的影响,因为一种幸福的感觉如赋予生机的浪潮般在他身上涌动着。 尤其如果取笑的是自己,效果也许还更明显。取笑自己和这个世界间的荒谬性。往提南欧天堂之域,却先到格拉达饭店,这件事本身就有十足的荒谬性。就算岛屿能供应他的只有这个饭店,他也认为不虚此行。 他不再在乎这个房间没有生气,被盖不暖和。他躺着看着大朵玫瑰的壁纸,真希望罗拉也能看到。他想起在克努还没换到那间新装潢好的、过去一直是他住的房间。难道罗拉在等另一位访客?可不可能她最近要帮他介绍的女朋友要跟他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直至目前为止他都快乐地远离女性群体,在克努的每个夜晚都是非常平静的家庭聚会。难道罗拉什么都不说,是要等他表现出兴趣?对于他可能会错过摩伊摩尔新会堂的开幕典礼,罗拉一直都是颇懊恼的样子;但在正常情况下,罗拉根本不会期望格兰特参加,难道她是在等一个来参加典礼的客人?这间卧室应该不是要留给肯塔伦夫人,因为她从安加斯来,当天下午就会离开。那她重新装潢这间卧室,空下来要做什么呢?他进入梦乡前还在思考这个小问题,而一直到隔天早上他才开始觉得,他讨厌那紧闭的窗户,因为是它使得房间不通风,而不是因为密闭的关系。 他用凯蒂安端来的两品脱微温的水梳洗,然后兴高采烈地下楼。他觉得自己像站在世界的巅峰。他津津有味地吃着比昨天又多放了一天的格拉斯哥面包、爱丁堡的燕麦饼、敦提的果酱、加拿大的奶油,以及一些来自英国内陆的香肠。他不再期望了,他准备体验准备接受真正的生存。 尽管风很冷,天气很湿,盖的被子又太薄,但他很高兴地发现,他的风湿症竟然不治而愈,也许因为他再也不需要在潜意识里去找到不去钓鱼的理由。风在烟囱里唿啸着,海水从防波堤上喷起来,但雨已经停了。他穿上巴巴利防水外套,反方向绕到港湾前,朝商店走去。港湾前的那排房子中只有两家商店,一家是邮局,另一家则为供应商。这两家店提供岛上居民所需的各式物品;邮局同时是书报店,供应商则混合了杂货店、铁器商、药局、布行、鞋店、菸草店、瓷器店以及船具店的各项功能。一捆捆窗帘或洋装用的棉布放在架子上的饼干罐旁,从屋顶悬挂下来的火腿则夹在一整排针织内衣间。格兰特注意到今天那里有一大盘两便士的面包,如果旁边的标籤没有弄错,应该是欧本来的。面包边掉了一堆面包屑,看起来软塌塌的非常不起眼,仿佛是被人胡乱倒入厚纸箱内,合起来有一股轻微的煤油味,但至少可以在格拉斯哥面包之外换换口味。 店里有一群港湾渔船来的人,还有一个穿黑色雨衣身材圆滚滚的矮个子,这个人显然是神父。这实在是桩幸运的事。他觉得即使是长老教会那三分之一的人,也很难因为他在公共场所和神父偶遇而对他反感。他侧身挤到神父旁边,和他一起等候前面的渔夫结帐,然后他们就开始攀谈起来。是神父先开口的,现场就有五个证人。此外,海斯洛普神父还熟练地让店东当肯·塔维许加入到谈话里,而从海斯洛普神父称唿他为塔维许,而不是当肯的情况看来,格兰特推测店东并不是神父的子民。所以格兰特很高兴地夹在这些岛民中挑选煤油味的面包和人造奶油,因为他们中不会有人因为他属于哪一边而爆发致命的战争。 他和海斯洛普神父一起步入小店外的暴风里,陪他走回家。或者应该说他们一起对抗强风,一次只能往前踉跄几步,讲话时必须扯起嗓子大吼才能压过强风吹衣的噼啪声。格兰特比他同伴幸运的是没戴帽子,不过海斯洛普神父不仅比较矮,而且身材是适于在暴风中生存的流线型,完全没有稜角。 从强风中进入有温暖炭火的安静屋子里真是好。 “摩拉歌!”海斯洛普神父对着屋子的尽头喊着,“乖一点,给我和我的朋友拿点茶来,也许再加上些圆饼。” 但是摩拉歌和凯蒂安一样,都没有烘烤。她端来的饼干因为岛上潮湿的天气而有些发软。不过茶很棒。 他知道自己是海斯洛普神父好奇的对象,就像岛上每一个人都对他好奇一样,于是主动说起他一直待在苏格兰亲戚家钓鱼,但因为肩膀不舒服而停止。同时他一直着迷于海岛的事物,尤其是格拉达的“歌唱的沙”,所以利用这次机会来看看,或许以后不会再有这样的机会了。他认为海斯洛普神父应该对这些“沙”很熟悉吧?噢!是的,海斯洛普神父当然知道这些沙,他已经在岛上十五年了。这些沙在岛的西边,面对大西洋。距离这里蛮近的,格兰特下午就可以走过去。 “我宁可等个好天气。在阳光下欣赏比较好,不是吗?” 第25页 “但一年中的这个时候,你要等在阳光下欣赏的好日子,可能要等上好几个礼拜。” “我以为春天会比较早降临岛上?” “噢!我认为那只是那些写书人一厢情愿的看法。今年是我在格拉达的第十六个春天,我还没有遇到它提早到来的时候。春天也和这里的岛民一样。”他微笑地补充一句。 他们谈到天气,谈到冬天的暴风(据海斯洛普神父说,比起来今天这种风只算西风之流(希腊人认为西风是森林诸神中最温柔者。——译者注),他们还谈到刺骨的潮湿,以及偶尔如田园诗般的夏日时光。 为什么这看上去没有什么引人之处的地方,却能捕捉住这么多人的想像力,格兰特真的很想知道原因何在。 这个嘛,也许部分原因是他们总是在仲夏时光看到这个地方;另外,也有可能那些来的人虽然失望,却不肯对自己或没同来的朋友承认。因此,他们藉由夸大来补偿自己。不过海斯洛普神父个人的想法倒是认为大部分人来这里其实是下意识地逃离自己的生活,而且来了之后只去看自己已经预先想像好的景色。透过他们的眼睛这些岛屿都非常美丽。 格兰特思考了一会儿,然后问他是否认识一个对歌唱的沙很有兴趣的人,名叫查尔斯·马汀。 没有。海斯洛普神父说就他记忆所及,从不认识一个叫查尔斯·马汀的人,他来过格拉达?格兰特不知道。 他离开神父那里,踏入暴风之中,一路顺着风势,像个跌跌撞撞的老酒鬼一样回到饭店。空荡的大厅里瀰漫着一股难以辨识的热食气味,风唿啸着从门下钻进来,就像个合唱团一样歌唱。不过起居室里准备的炉火还算像样。他面对着走廊上风的尖叫,以及烟囱灌下来风的怒吼,吃着南美运来的牛肉,林肯郡罐装的红萝蔔,莫瑞种的马铃薯,北伦敦包装的牛奶布丁,加上伊佛思汉河谷的罐装水果。而今,他已经不再受魔力的制约,心存感激地把面前所摆的食物全部吃下去。纵然格拉达未赐与他精神上的愉悦,但让他肉体上食慾大开。 “凯蒂安,你从不烤圆饼?”格兰特告知自己何时喝茶时问道。 “你想吃圆饼?”她很惊讶地说,“如果你要,我可以烤一些给你。不过,我们原来是准备面包店的蛋糕给你配茶,还有饼干和姜饼。还是你宁愿吃圆饼?” 想到“面包店的蛋糕”,他马上热切地说要吃烤圆饼。 “那么,”她很和善地说,“我当然会烤个圆饼给你。” 他沿着萧条的土灰色路走了一个小时,穿越了萧条的土灰色荒芜。右边虽笼罩在一片雾气中,但仍看得出是一座山坡,看得见的高度只到那里。周围的一切像潮湿的一月天身处沼泽地带一样的闷人。风经常会从左方刮来,吹得他团团转,转出路边去,然后他得挣扎着走回来,半觉有趣也半觉有气。远处有零星的农舍瑟缩地紧靠在土地上,像顶帽子一样,看不见窗户也没有人居住的痕迹。 有些农舍的屋顶用绳子把石头垂下来,以抵挡强劲的风势。所有的房子都没有篱笆,没有车库,没有花园或小树丛。这是最原始的生活方式,四面墙里所有东西都在仓门之下,板条之内。 然后,风突然闻起来有咸味。 不到半小时的时间他就走到了,没有任何预示就走到了,横越过一大片湿绿草地,夏天时必定是繁花似锦。 这片大草地看起来就像一直绵延到天边,也是这个平坦、无止境的灰色沼泽世界的一部分。他原打算一直走下去到地平线的尽头,所以看到地平线就在十英里外的海上非常讶异。面前就是大西洋,纵然称不上美丽,但它的广阔与单纯令人难忘。绿色的海水污秽而破碎,一路怒吼着往海滩奔去,然后瞬间破裂成白色。往左或往右,目光所及都是一长列绵延的碎浪和白色的沙。这个世界只有绿色的海和沙。 他站在那里看,记起最近的陆地是美洲。那种面对辽阔天地,自觉人类渺小的不可思议感受是他从站立于北非沙漠之后就不曾再有的。 大海的出现如此突然,而它的暴烈又是如此难以抵抗,以至于他愣在那里动也不动好一会儿,才勐然惊醒就是这里的沙使得他在三月天里来到这西方世界的边缘。 这些就是歌唱的沙。 今天什么都没有歌唱,除了风以及大西洋。它们合力创作出华格纳式的激昂澎湃,对肉体上的震撼无异强风与海浪。整个世界充满灰绿、白色以及狂野噪音织就的疯狂喧闹。 他沿着细緻的白沙一直走到水边,任汹涌的海浪向他打来。接近大海使他产生一种莫名的感觉,融化他自觉渺小的不安情绪,感到人性优越的一面。他近乎轻蔑地背向大海,就像对付一个不懂礼貌却又极力表现自己的小孩。他觉得温暖,有生命力,能主宰自己,拥有令人赞嘆的智慧以及令人满意的感知力。他往回走向沙滩,毫无道理却信心十足地庆幸自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转身背对着荒凉而带着咸味的海风时,发觉从陆地吹来的空气柔和而温暖,就像打开房门一样。他继续头也不回走过草地,风沿着平坦的沼泽追逐他,但已不再能袭上他的脸,鼻孔内也没有盐分了。现在他的鼻孔里充满了芬芳潮湿的泥土味,万物生长的气味。 第26页 他很快乐。 他最后往下坡走向港湾,望向雾气瀰漫的山间,心里暗下决定:明天一定要来爬这座山。 他回到饭店时已经饿得不得了,所以很高兴在下午茶时能吃到两样当地自制的食品。一是凯蒂安烤的圆饼,另外则是一种叫思利斯雪克的薄饼,他知道这是一种古老的佳肴,以捣碎的马铃薯煎成片状,搭配中午吃剩的冷牛肉可以开胃。但他在吃第一道菜时,却一直闻到一股味道,比思利斯雪克更能让他回想起早时苏格兰那种快乐的日子。那种既辛辣又细腻的香味迴荡在他的脑海里,激起他怀旧的情怀。直到他用刀子切入凯蒂安烤的圆饼里,才知道那是什么。圆饼放了太多苏打粉而呈现黄色,几乎不能入口。他因为这些圆饼所勾起的回忆而向凯蒂安致上带有遗憾的敬礼(整盘充满苏打气味的黄色圆饼,放在农舍厨房的桌上,供农场工人配茶吃:噢!提南欧!),他将两个凯蒂安的圆饼埋在炉架下冒着火星的炭火里,换吃格拉斯哥面包。 这一夜,他既不像前夜瞪视壁纸,也没有再想起紧闭的窗户就睡着了。 第七章 早上他在邮局偶遇麦克凯牧师,觉得他很会宣扬教义。麦克凯正往港湾走去,看看停泊在那里的瑞典渔船上的船员是否会待到后天,愿不愿意到教堂来。他知道那里也有一艘荷兰渔船,推测着船员应该是长老教会的信徒,如果他们愿意来,他会准备一份英文的布道辞给他们。 他向格兰特表达对坏天气的歉意。由于现在是年初,所以目前岛上的天气不太好,但他认为有假期时就应不受天气影响而尽情享乐。 “你是学校的老师?格兰特先生。” 不是。格兰特说,他是公务员。通常当别人问他是做什么的时候,他都这样回答。人们比较愿意相信公务员是人,但不会有人相信警察是人。警察是平面的刻板人物,衣服上有银色的纽扣,带着一本登记本。 “你以前没有来过,如果你能看到岛上六月的景致,一定会非常惊讶,格兰特先生。天空没有一片云,每天都一样,空气在你面前上下舞动,让你看到和沙漠中一样诡异的海市蜃楼。” “你以前在北非待过?” 噢!是的。麦克凯先生曾经随军队在北非待过一阵子。“相信我,格兰特先生,从这里的牧师住宅的窗户看到的怪事才多呢!我由阿拉曼到的黎波里都不曾见过。我看到灯塔悬空挂,没错!真的就在半空中。还见过山坡开始逐渐变形,直到看起来像一朵大洋菇。海边的石头,那些大石柱,会变得发亮透明还会移动,仿佛在跳方块舞。” 格兰特很有兴趣地思考这一点,就没听到麦克凯先生往下所说的了。他们在柯特伯格的安·罗夫基斯特旁边分手,麦克凯先生希望格兰特今晚能去同乐会,因为所有的岛民都会在那里,他将会听到很美的歌唱。 当他向饭店主人打听关于同乐会的事以及在哪里举行时,托德先生说这是个综合了歌唱和演讲的活动,结束前通常会有舞蹈,举行的场所只有一个地方,那就是隼厅,因为这是岛上惟一适合这种聚会的场所。 “为什么叫做隼?” “这是一位夫人取的名字,她过去经常夏天来岛上。 她全力倡导增进贸易,帮助岛民自给自足。因此她在岛上盖了一栋不错的长方形屋舍,有大窗户和天窗,让大伙可以聚在一起纺织,不会因为在狭小阴暗的房间织布而伤害了眼睛。她说大家应该要团结起来,让格拉达的斜纹软呢做出品牌,成为人人都想买的商品,就像哈里岛一样。 真是可怜的女人!其实她可以省省精力和金钱的。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岛民愿意走一码的路去那里工作,他们宁可冒着变瞎的危险待在自己家里。不过,这个房子现在刚好适合用来做为岛民聚会的场所。你何不今晚去看看他们晚会是怎么进行的?“ 格兰特说他会去,然后就出去了,去爬格拉达那座孤寂的山坡。今天没有雾,虽然风仍带有很强的湿气;他爬到高处时大海在他的脚下展开,小岛散列其中,浪潮捲起纹路。海上不时可以见到一条条直线,形成大自然中不自然的部分,那是船行过的痕迹。到了山顶,整个海布里地群岛的世界在他的脚下。他坐在那里思索着,这个荒凉、浸满水的世界,对他而言,不啻是荒凉之最。一个从混沌中冒出一半的世界,没有形状而且空无所有。站在这里往下看格拉达,由于大海与陆地融合得太完美了,以至于根本无法辨识自己看的究竟是布满湖泊的陆地,或是布满岛屿的海洋。这样的一块地方最好留给灰雁和海豹。 不管怎么说,他很高兴来这里,看着大海表面形式的改变,紫色、灰色和绿色;海鸟滑翔高空像在监视他;鹧鸟由巢里往下跳到低洼的地面。他思考着麦克凯先生提到的胜景以及会走路的石头。想着七b,就像他从来没停过那样的思考。这里根本就是七b的世界,符合他的叙述。 歌唱的沙、说话的兽、行走的石以及静止的河。七b到底打算在这里做什么?难道就只是和他一样的来到这里,然后到处看看而已?几件换洗衣物加上一只过夜的皮箱。这显然只代表两件事情:不是参加会议就是考察。既然到现在还没有人发现他失踪,显然他不是来参加会议的;这样一来,那一定是考察了。一个人可以考察很多事:一间房子、一片景物、一张画。但如果这个人会忍不住在途中写下诗句,这些诗句必定是一种指标,指出他所要考察的主题。 第27页 是什么使得七b受这个荒凉的世界牵绊?是因为读了太多派契·马克斯韦那种人写的书?或是他忘记了,银沙、野花和水蓝色的大海都是非常季节性的?站在格拉达山顶,格兰特对七b致敬并献上祝福。多亏了七b,否则他不会坐在这个湿漉漉的世界,自觉像个国王,经歷新生而再度拥有自我。他现在不只是七b的拥护者,还欠了他债,是他的僕人。 他一离开自己藏身的遮蔽物,风就勐地往胸膛灌进来,所以他下山时身体往前倾,就像小时候一样,让风支撑住他。他看起来惊险万分,像要摔到山下去了,但其实安全无虞。 “这里的暴风通常持续多久?”吃完晚饭,一路跌跌撞撞穿过黑暗往同乐会去时,他问饭店主人。 “最少三天。”托德先生说。“但很少这么短,去年冬天就吹了一个月。要是习惯了这种狂风怒吼,一旦风停下一阵子,你会以为自己耳聋了。在这种天气下,你回去最好是搭飞机,不要再坐渡轮了。现在很多人都改搭飞机了,即使是一些从没见过火车的老人。他们觉得坐飞机是非常顺理成章的。” 格兰特的确想过或许该搭飞机回去;如果在这里多待几天,如果再有长一点点的时间来习惯他新发现的这份幸福,也许他可以试着坐飞机。那会是种非常严峻的考验,是他让自己所能接受的最严峻的考验了。对任何幽闭恐惧症患者而言,只要一想到自己要被装进一个小空间里,无助地高挂在空中,光是这个画面就够恐怖了。如果他能面对这件事而毫不退却,完成这件事情而安然无恙,那么他就可以宣布自己已经痊癒了。他会再度成为一个真正的人。 但是他得再等一等,现在问自己这个问题还嫌太早。 他们到达时,同乐会已经进行了二十几分钟,他们和其他一些人一起站在后面。大厅里只有老人和女人坐在椅子上,当然,最前面还有一排男人的头,那是岛上的重要人物(比如称得上格拉达地下国王的供应商当肯·塔维许,两个教会的主持人,以及一些较次要的人)。男人都是贴墙站在后面,聚集在入口的地方。站外边的人让路给他们进去时,格兰特注意到这场聚会相当具有世界性:瑞典人和荷兰人来得不少,而且他还听到阿伯丁郡(位于苏格兰高地西岸。——译者注)沿岸的口音。 有一个女孩唱着单薄的女高音,声音很甜美也很真实,但缺乏感情,就像有人拿着笛子试吹一段一样。下一位是个自信的年轻男子,受到相当热烈的欢迎,但带着过份明显的自负接受掌声令他显得有些滑稽;他就像只随时要梳理自己胸前羽毛的小鸟。他似乎很受远离英国本岛的盖尔人的欢迎,因此花在那里接受喝彩的时间远超过待在自己小农庄上的时间。他以一种粗糙且过度造作的男高音唱出亲切的小调,很高兴看到台下的唱和。但令格兰特惊讶的是,他居然连唱歌的基本训练都没学。他往英国本岛发展的过程中,一定会遇到一些真正的歌者,知道如何使用声音的技巧。令人非常讶异的是,他居然自负到不肯学习自己专业艺术里的基本功夫。 此外,还有一个女低音唱了另一首毫无感情的歌;一个男人讲了一个好笑的故事。格尔特除了小时候在苏格兰跟几个老人学了几句外,他完全听不懂盖尔语,所以他在听这些表演就像听义大利或泰米尔语(南印度和斯里兰卡所使用的语言。)的余兴节目一样。除了这些表演者自己表演得很高兴外,整个演出实在是够无聊的了。那些歌完全没有音乐性,有些甚至听起来很可厌。如果这就是人们齐聚海布里地群岛要做的事的话,这个聚会根本不值得来参加。少数激盪人心的歌曲,就像所有天才之作一样,本身就具有足以巡游世界的双翼。至于这种不良的仿作,就让它自生自灭吧。 整场音乐会中,往边站的男人不断来来去去,格兰特一开始并未留意,直到有人在他的肩膀上推了一把,说:“你要不要喝一点?”他才了解到岛民准备以全岛最稀有的商品来款待他。如果拒绝,会显得有些不礼貌,所以他谢谢这个人,并随他一起进入黑暗中。会议厅外墙下风处倚着几位格拉达的男士,心满意足地保持缄默。那个人把大约两吉尔(容积液体单位,等于0。142公升。——译者注)容量的小瓶子塞进他手里面,说:“干!”然后一仰而尽。在他的眼睛还没有完全适应黑暗之前,那个人就已经伸手把他的瓶子拿回去并祝他健康。然后,他跟随着这个不知名的朋友回到灯火通明的大厅。接着,他看见有人神秘地在托德先生的肩膀上拍了一下,随后,托德先生也和他一样地跟着那个人走人黑暗中,接受喝那瓶东西的招待。格兰特心想,除了禁酒期间的美国,这种事在其他地方简直闻所未闻,难怪苏格兰人对威士忌有些愚蠢、羞怯与戏嚯的看法(当然,在生产威士忌的斯萃斯皮,他们会把一整瓶威士忌放在餐桌中央,就像英国人一样的理所当然,而且可能还更骄傲一点);难怪他们表现得好像喝威士忌是一件大胆、甚至勇敢的事情。一般苏格兰人在论及自己的“国酒”时那种惊讶或狡猾的眼神,正是由于教会或法律的禁令所致。 由于这口酒的关系,他全身暖和起来,也比较有耐心的听当肯·塔维许自信地用盖尔语说了一大串冗长的话。 第28页 他正在介绍一个远道而来的演讲者,事实上,这个人毋须多做介绍,因为他的成就早已名闻遐迩(即便如此,当肯还是说了一大堆)。格兰特并没有听清楚这个人盖尔语的名字,但他注意到那熘去外面的人,一听到欢迎客人的欢唿声时,就一窝蜂地挤进来。真不知道是这位演讲者引发了众人的兴趣,还是外面的威士忌酒已经分光了。 格兰特以慵懒的好奇看着一个小个子从前排的座位站了起来,配合着钢琴的伴奏声,登上讲台,走到中间。 那是阿奇·布朗。 阿奇在格拉达看起来比在克努荒地还要奇怪,他的个子显得更矮小,衣着的俗气也更刺眼。苏格兰短裙并不是这个岛上的服装,所以阿奇夹在色彩朴素、衣着厚重而僵硬的这一群人中,看起来更像个纪念品娃娃。缺少华丽的苏格兰帽来点缀,阿奇有点像没穿衣服,像警察没有戴警盔。他的头髮非常稀少,一根根细细的髮丝从头顶往后梳,盖住秃的部分。他看起来就像由廉价圣诞节长袜里掏出来的东西。 然而,这些丝毫不减观众对他的欢迎。除了皇室的成员外,不论是个人或团体,格兰特实在想不起来还有谁像阿奇一样受到这么盛大的欢迎。甚至连那些靠着墙偷喝酒的人也被吸引了过来,这实在非常令人惊讶。然后,他开口之后全场的静默,简直是一种恭维。格兰特真希望他能看见这些人的脸。他想起贝拉和派特对阿奇的想法,但是这些远离外面世界、远离多元化文化的岛民呢?远离多元化本身就会教导人们去分辨事物间的差异,所以究竟这些岛民是如何看待阿奇这号人的呢?这个岛很单纯,你想得到什么就可以得到什么,有自觉性且以自我为中心,全是符合阿奇梦想的素材。岛民不可能换人统治,因为从未有人真正统治过他们。对这些岛民而言,政府不过是岛民用来榨取利益和徵用税收的一个团体而已。然而他们的分离意识可能会受到操控而转化成同情;他们的投机主义也会因尾随的利益而变本加厉。在格拉达,阿奇不是一个困窘而无足轻重的人,像他在小德伍湖那里一样;在格拉达他是一股可能的力量。就最终价值来看,格拉达及周围岛屿代表了潜水艇基地、偷渡地点、嘹望台、飞机场以及巡逻基地。这些岛民心目中的吉里斯毕格·玛拉布鲁伊珊以及他的教条是什么?他真希望可以看到他们的脸。 阿奇以单薄、愤怒的声音讲了半小时,充满热情而且毫不间断;观众们也静静地听着。此时格兰特看了一眼他前面几排座位,觉得似乎比今晚开场时要空。因为这个情况有些异乎寻常,格兰特把对阿奇的注意力转到思考这件事上。他注意到沿着第五排、第六排中间有人正鬼鬼祟祟地移动,于是他的眼光随着到了这一排的尽头。在那里黑影立起身来,原来是凯蒂安。凯蒂安并未引起注意,她的目光依旧盯着演讲者,然后向后移动穿过站着的那排男人,消失在外面的空气中。 格兰特又继续看了一会儿,发现这种“消失”的过程持续不断,不仅是坐着的观众,连那些站着的人也开始移动了。这些观众就在阿奇的眼前悄悄消失。这是很不寻常的,通常乡下的观众都会捱到最后一分钟,不管节目多么无聊。于是格兰特转身在托德先生耳边轻声问:“他们为什么要走?” “他们要看芭蕾舞。” “芭蕾舞?” “电视,那是他们很大的乐事。电视上播的其他东西,他们全都已经看过了,像戏剧、歌唱节目等等。但是芭蕾他们不曾看过,他们不会为任何事或任何人错失掉芭蕾……这有什么有趣的?” 但格兰特并非对格拉达岛民对芭蕾的热情感兴趣,他其实是在欣赏阿奇那奇特的溃不成军,可怜、迷惑的阿奇,他被芭蕾舞的各种舞姿打败了。这实在古怪得合理。 “他们不会再回来了?” “噢!不,他们会回来跳舞。” 他们真的成批结队地回来了。岛上的每一个人都在现场,老人们坐在四周,而舞者狂野的声音几乎要把屋顶掀翻了。这种舞蹈不像格兰特所常见的本岛舞姿那样轻快、优雅,因为高地舞蹈中舞者穿短格裙与软皮鞋在地板上不会有声音,男人可以跳得像剑尖上流窜的火焰。但这里的舞蹈却有点爱尔兰味儿,带着许多悲伤且静止的爱尔兰特质,以至于舞蹈只有脚的动作而已,而不是充满欢乐,一直满溢到手臂上甩动的指尖。虽然舞蹈本身缺乏艺术和欢快,但一股大规模的愉悦却充塞在跺脚的动作表演上。空间容纳三个八人一组的舞者有点拥挤,但是不消多久,包括瑞典人和荷兰人也都被拉进去一起狂欢了。一把小提琴和一架钢琴奏出美妙流畅的旋律(像这种美妙愉快的旋律是需要一整个乐团的,当格兰特把凯蒂安甩进一个快乐的瑞典人手臂中时心里这么想;而且像这种旋律通常都需要双重的鼓声,然后再来一段静止;这里当然算不上完美,不过效果也不错),那些没有跳舞的人就在旁边打拍子。屋顶上天窗外的风怒号着,而屋里的舞者吼叫着,小提琴手拉着琴弦,钢琴家重重地敲击着琴键,每个人都很尽兴。 包括亚伦·格兰特。 他在刺骨无情的西南强风中,跌跌撞撞摇摆着回去,整个人掉进床里,因为运动和新鲜空气而迷醉了。今天真是愉快的一天。 第29页 这也是颇有收穫的一天。当他回到城里时,就有事可以告诉泰德·汉纳了。他现在知道阿奇·布朗的“大乌鸦” 到底是什么了。 今晚他不再忧心忡忡地看着紧闭的窗户,并非他根本忘记了那窗户,而是看着紧闭的窗子心里觉得很高兴。 他已经全盘接受了岛上的观念:窗户是用来阻隔坏天气的。 他把自己藏进被窝里,隔开暴风与坏天气,然后一夜无梦地沉沉睡去。 第八章 第二天早晨船启航时,阿奇离开格拉达,去照亮群岛其他黑暗的地方。据说这几天阿奇一直跟麦克凯牧师住在一起,格兰特心里纳闷着,如果麦克凯牧师知道住在他屋檐下的是何许人,他心里会怎么想。或者麦克凯牧师也患有阿奇·布朗同样的毛病?格兰特心里想,整体而言应该是不会的。 麦克凯先生拥有凡人渴望拥有的权威,他每个礼拜天早晨都有满足虚荣心的机会。因为他已经看透这个世界以及生与死;人的灵魂与生死间的关系,因此,他大概不会渴望那种属于神秘宗教的光荣。他只是纯粹在款待苏格兰名人而已。因为在苏格兰这个小国度里,阿奇跻身名人之列,而麦克凯先生无疑也很高兴能够招待他。 格兰特真心接受了这个岛屿,这五天来他在唿啸的风声陪伴下,巡视自己荒凉的国度。这就像遛一只坏脾气的狗,它会在小路上从你身旁挤过,高兴地在你身边跳来跳去,几乎把你撞倒,然后再拉着你不让你往想要去的方向走。他每天晚上都在托德先生的办公室里伸展双腿,聆听他在低地开酒馆的故事。他吃得很多,所以已经明显地发胖了。他每天都是头一沾枕就睡着,而且一觉到天亮。 到第五天时,他已经觉得自己有能力坐一百趟飞机,而不愿再在这里待十二小时了。 所以第六天清晨,他站在宽阔平坦的白沙上,等候从史多尔诺威来的小飞机接他回去。那些原本在心底深处的小小的担忧,现在已经不算什么了,一点也不像他原先认为这一刻会充斥的严重恐惧。托德先生和他站在一起,旁边沙地上立着他的小皮箱。草地上路径尽头停着格拉达饭店的车子,是岛上惟一的一部,也是全世界这种式样中硕果仅存的一部。他们站在那里,在闪亮的荒地里形成四个黑点,看着天上小鸟一样的东西朝他们这边降落。 在如今的飞行形态中,这倒算是最接近飞行的原始意念的一种,格兰特心里想。就像有人指出的,人类一开始梦想飞行时,是想像自己煽动着银色羽翼飞人蓝色的穹苍。可是后来的发展并不是这样。你搭飞机时先是被推入一个广场,然后被关进盒子里,接着害怕,随后晕机,最后就到了巴黎。海角天涯一只偶尔落在沙地的鸟儿把你给接走了,这种情况和人类遨游天际的原始想像反而最接近。 这只大鸟沿着沙地慢慢停到他们面前,格兰特有一剎那的惊慌。毕竟不管怎么说,那还是一个盒子!一个紧紧密封的陷井。但身旁每件事情的悠闲很快松弛了他紧绷的肌肉,就像这些肌肉僵硬起来的速度那么快。如果按照一般飞机场的次序,飞机先接受引导,然后逼近,此刻格兰特必然已经为惊慌感所征服;但在这里,这片广阔的沙地上,就在他和托德先生还在闲聊时,驾驶员已经从阶梯上往下走了,加上海鸥的叫声与大海的气味,整件事就像你可以随时决定取捨去留,没有好让人害怕的强迫性。 所以当这一刻来临时,他把脚踩上最低的一阶,只是心跳加快一点而已。他还来不及分析自己对密闭的门有何反应前,另有一件更近的事吸引了他的兴趣。他前面通道的另一边坐着阿奇。 阿奇的样子看起来好像刚刚起床就匆匆忙忙地出了门。他那一身色彩华丽而搭配杂乱的衣服,比以往更像是从别的什么人那里胡乱穿过来的。他就像一堆被弃的盔甲,上头摇晃着一些小道具。他像老朋友似的跟格兰特打招唿,故做谦虚地表示他对这个岛知之不多,还向格兰特推荐说盖尔语是值得学习的语言,然后又回去睡觉了。格兰特坐着看着他。这个小混蛋,这个虚有其表、没有价值的小混蛋。他心里这么想。 阿奇的嘴巴渐渐地张开,头上一丝丝黑髮已经盖不住秃头的部位。蓬松亮丽的袜子上方的那两个膝盖,看起来更像解剖台上的标本,而不像是一个可用来行走的活生生构造。它们不是膝盖,而是“膝关节”;腓骨间的接合尤其有趣。 这个自负、邪恶的小混蛋。他原有的职业可以维持生计,也可以给他某种身份,带来精神的补偿,但却没法满足他自我本位主义的灵魂。他需要舞台的灯光,只要他能在光亮中昂首阔步,他根本不在乎是谁为这些光环付出代价。 一个几何图形在他下方展开,像是一朵日本花绽开在水中,此时格兰特仍在思考着虚荣在犯罪的面具后扮演的重要角色。他暂时打住心理学的思索,把心思转移到这个自然世界里的欧基里德现象,这才发现飞机已经在苏格兰本岛的机场上空盘旋。换言之,他已经从格拉达回来了,但他几乎没有察觉到。 他从飞机上走下来,踏到柏油地上,心想如果他当场跳起欢乐的战舞会怎么样。他好想高声吶喊,像第一次骑木马的小孩一样绕着机场跳跃前进。不过他还是直接走到电话亭,打电话问汤米是否能在两个小时后到史衮的凯利多尼亚饭店接他。汤米一口答应了。 第30页 机场餐厅的食物非常难吃,隔桌的男士正因此而苦涩地抱怨,而这个人当然没有经歷过五个月地狱般的生活,加上凯蒂安七天的伙食款待。 汤米慈祥的圆脸出现在凯利多尼亚饭店的大厅里,比以往看上去更圆、更慈祥。 没有风。 一点风也没有。 这是一个美丽的世界。 他想,如果待会儿他坐进汤米的车里,那种旧有的恐怖又压倒了他的话,那可真是可怕又令人泄气的虎头蛇尾。也许那股恐惧感正在那里等着他,舔着舌头期盼着。 但是车里什么也没有,除了他自己和汤米,以及他们之间惯常交流的轻松气氛。他们开进乡间,一个比十天前更油绿的乡间。夕阳出现了,一片金光遍照着平静的原野。 “摩伊摩尔的典礼怎么样?”他问,“献花典礼。” “噢!天啊,那个啊!”汤米说,用手掴了自己的额头一下。 “他没有去献花?” “如果说把花让她拿着就等于是献花的话,那我想从技术上来说他是献了花啦!他把花交给肯特伦夫人,然后讲了一段他自己编出来的台词。” “什么样的台词?” “我想,从我们以‘佐伊·肯塔伦是某种反叛分子’的说词说服派特去献花后,他就开始不断地演练一种自我逃避的方式。当然那种说词是罗拉的主意,不是我的。反正当肯塔伦夫人弯下腰要从他的手里接过康乃馨时——她个子很高,其实是派特把康乃馨往上送——他停了一会儿,非常坚定地说:‘请你注意听,我给你这束花只因为你是个革命分子。’她眼睛连眨也不眨就把花收下了。她说:‘当然,谢谢你。’虽然她完全听不懂派特在说什么。而且顺便一提,她把派特击倒了。” “怎么说?” “以优雅古典的女性方式。派特现在正陷于初恋的意乱情迷中。” 格兰特很期待能早点儿看到这种奇蹟。 克努静静地躺在绿色的山谷中,格兰特望着眼前的景色,觉得自己像是凯旋的战士。上次他坐车穿过这段沙石路时是个被拘囚的奴隶,而现在他是自由人了。他原是出去找七b,但却发现了自己。 罗拉走到门口台阶的地方接他,然后说:“亚伦,你是不是兼职做了徵求信件的生意?” “没有啊!为什么这样问?” “或是什么‘寂寞芳心专栏’之类的?” “没有。” “因为梅尔太太说有一大袋信在邮局等你。” “噢!梅尔太太怎么知道那些信是给我的?” “她说你是这个区域里惟一的a.格兰特,我想你该不会是在徵婚吧!” “噢,没有哇!只是收集些资料而已。”他跟着罗拉走进客厅。 暮色中的房间到处是火光和摇晃的阴影。他原以为客厅没有人,直到他注意到有人坐在壁炉旁边的大椅子上。一个高挑苗条的女人,就和影子一样流畅摇曳,所以他得再看一眼才能确定她确实不是影子。 “这是肯塔伦夫人,”罗拉的声音从后面传来,以一种介绍性的口吻说,“佐伊回克努来钓鱼,会待上几天。” 这个女人欠身和格兰特握手,他看到的是个女孩。 “格兰特先生,”她向他打招唿说,“罗拉说你喜欢被称为‘先生’。” “噢!是的,是的。私底下的生活里‘探长’这个称唿听起来怪可怕的。” “而且还有一点不真实,”她优雅地说,“就像侦探故事里出来的。” “是啊!别人以为你得说‘你上个月的这个时候在哪里?”’这个清秀少女怎么可能是三个孩子的妈妈?而且,其中还有一个已经大到要毕业了。“你钓到了什么鱼了吗?” “我今天早上钓到一条灰色的幼鲑,你今天晚餐就会吃到了。” 她长得很美,即使中分的头髮贴在额上也不影响她的美丽。一颗小小的乌黑的头下面是修长优雅的粉颈。 他突然想起最近才刚刚重新装潢的卧室。这么说重新粉刷是为了佐伊·肯塔伦,而不是为了罗拉最近想帮他介绍的对象。这让他大大地松了一口气。罗拉挑选的女孩子置身面前已经够糟了,更不要说和她同处一个屋檐下了,说好听点,那实在太烦人了。 “欧本的火车总算有次准时到。”罗拉指的是他回来得早。 “噢,他是搭飞机回来的。”汤米说,一边往壁炉里加木头。他说得很随意,一点都没有察觉到这件事有什么重要性。 格兰特转过去看罗拉,看见她的脸因快乐而亮了起来。罗拉转过头来在阴影中寻找他,看到他正在望着她,就露出微笑。难道这件事对罗拉也这么重要?亲爱的拉拉,真是仁慈又贴心。 他们开始谈论这些岛屿。汤米说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有一个人正要在巴拉上船时,帽子被风吹走了,结果他发现那顶帽子竟然在马雷克码头等他呢!罗拉则在想像某种语言中如果没有字眼来描述少于二百年歷史的东西会是怎样一种情形?她想像对一件道路交通意外的描述。(“什么什么脚踏车什么什么转个s弯什么什么煞车什么什么牵引机车,什么什么救护车什么什么担架什么什么麻醉药什么什么私人看护什么什么体温计什么什么菊花鸢尾科毛莨植物水仙康乃馨……”)佐伊从小就住在岛上,所以对于如何盗捕鲑鱼知道得很多,这是她跟一个机灵的人学的,而且就当着看守员的面。 第31页 格兰特很高兴地发现,克努的家庭气氛完全没有因为这位客人的来访而被扰乱。她似乎没有察觉到自己的美丽,也没有期望别人会将注意力放在她身上。他一点也不惊讶派特会被击倒。 只有最后进了卧室关上门后,他的心思才能落到等在摩伊摩尔邮局的那一大袋信上。有一整袋!但这毕竟不是非常令人惊讶的事情。由于在刑事调查部门工作的关系,他对爱写信的人并不陌生,有些人一生中惟一的兴趣就是写信,写给报社、作者、陌生人、市政厅和警察。写给谁并没有多大分别,写信带来的满足感才最重要。那些信有八分之七会是有这类癖好的人写的。 但还有剩下的八分之一。 而这八分之一会怎么说?早上他看着客人准备去河边钓鱼的装备,真希望能一同前往,但心里还是想先去摩伊摩尔的邮局。于是客人不卑不亢地出发,而格兰特看着她沿着路往下走,更觉得她像个年轻男孩而不是遗孀。她穿了件非常典雅的长裤,以及一件平价的破外套。格兰特告诉汤米,她是少数几个穿长裤很好看的女人。 “她是全世界惟一穿防水衣也漂亮的女人。”汤米说。 然后,格兰特出发去摩伊摩尔见梅尔太太。梅尔太太希望他有个秘书,并且送给他一把拆信刀。这把拆信刀是个扁扁的银色东西,已经褪色得很厉害了,刀柄上面有紫水晶制的柄头。格兰特指出上面标有品质保证,现在该满有价值的,而且他也不能接受陌生女人送的昂贵礼物。梅尔太太说:“格兰特先生,这把拆信刀在我的店里已经二十五年了。它原来是当纪念品的,那时候的人还会读东西。现在大家只会看看听听而已。你是二十五年来我看到的第一个需要这把刀的人。当然,要拆完这一大袋信,一把可能不够。不过不管怎么样,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这家邮局会收到这么多给同一个人的信,所以我要纪念一下这个特别事件。因此,请你收下这把小刀吧!” 他心存感激地收下,把纸袋扔进车内,开回克努。 “那个袋子是邮局的,”她在他身后喊他,“记得把它带回来。” 他把整个袋子拿进房间,磨亮这把小刀,直到它亮得很满足很感激,仿佛很高兴尘封多年后又被注意。格兰特把整袋的信倒在地上,然后将拆信刀划人手上的第一封信。第一封信询问他怎么竟敢如此大胆将这些文字暴露在大众面前,因为这是发信者以痛苦与自省的心情于1911年春天在灵魂导师安苏尔的指引下写就的。看到自己珍爱的诗句被胡乱摊开来,就好像光熘熘地赤身站在大众面前。 另外有十三封信声称他们是诗句的作者(不过没有灵魂的指引),并询问他们有什么好处?有五封寄来完整的诗作——五首各不相同——都声称他们是诗的作者。 有三封投诉他冒渎;七封则说他是从《启示录》剽窃出来的。有一封说:“非常谢谢你给我今晚的娱乐,老男孩,那你今年在突利钓鱼钓得怎么样?”有人指点他去翻阅《伪经书》,有人叫他去找《天方夜谭》,有人叫他去找《神智学》。还有人叫他去大峡谷,另外五个人叫他去中南美洲五个不同的地方。九封寄上戒酒的偏方,二十二封附上秘教传单。两个人建议他订阅诗刊,一个人自愿要教他写畅销诗句。有封信说:“如果你是那位与我在毕宿包斯共坐度过雨季的a.格兰特,这是我现在的地址。”还有一封说:“如果你是在阿马尔菲的一间休闲旅馆与我共度良宵的a.格兰特的话,这封信只是要跟你问好,真希望我丈夫跟你一样棒。”另一个人寄给他格兰特宗族会的资料。九封很猥亵,三封则不知所云。 一共有一百一十七封信。 其中有一封他读来最好玩的是:“我已经解开你的密码了,你这个该死的叛国贼,我应该到特工部门检举你。” 没有一封有用的。 好吧!反正之前他也没抱什么希望,只是黑暗中的灵一现罢了!至少读这些信挺有趣,现在他可以静下心来钓鱼,直到病假结束了。他心里想,佐伊·肯塔伦到底要在这里住多久?这位客人带着三明治出去,所以中午吃饭时没有出现在饭厅,但是下午格兰特就带着钓竿尾随客人来到河边。她大概已经钓遍了克努的整个水域了,但也有可能她不像格兰特那样熟,因此会很高兴有人给她适度的忠告。 不过当然啦,去河边和她聊天并不是格兰特惟一的目的,他是要去钓鱼的。不管怎么说,他得先找到她在河流的哪处钓鱼,而且等见到她也总不能一语不发地挥挥手就走开。 当然,他根本没有走开。他坐在岸上看她抛那种名为高地绿饵的钓饵去钓一条大鱼,过去一小时她试过各种不同的钓饵。“它就是不睬我。”她说,“现在它和我之间已经变成一种私人恩怨了。”她钓竿运用得轻松自如,像是从小就学过,几乎是心不在焉,和罗拉一样。看起来很赏心悦目。 一个小时后,格兰特帮她用鱼叉叉住那条鱼,然后他们一起坐在草地上吃她中午剩下的三明治。她问及他的工作,看来并不认为那有什么特别之处,有如他是建筑师或是火车司机之类。她告诉格兰特关于三个小孩的事,以及他们将来想做什么。她的单纯是不能磨灭的,而她的不具自我意识正如孩子般自足完满。 第32页 “耐吉尔如果听到我在突利钓鱼,一定会气死的。”她讲这话的样子就像个女孩在讲她的小弟弟一样;他推测这该满能正确形容她和她儿子间的关系。 太阳还要过几小时才下山,但是他们都无意再回河边钓鱼。他们坐在那里望着棕色的河水聊天。格兰特想从自己认识的人之中找出是否有可以和她相提并论的人,但没找到。他所认识的美女中,没有一个有这种童话公主的特质,这种永远年轻的气息。来自提南欧的迷途女孩,他心想。这个女人居然和罗拉同年,真的很令人惊讶。 “你在学校时跟罗拉很熟吗?” “算不上知心好友,我其实满敬畏她的。” “敬畏?敬畏罗拉?” “是啊!你知道,她非常聪明,而且每件事都做得很好,而我甚至连二加二是多少都不知道。” 他感觉这个女子既有童话中人的特质,也有实际的一面,两相对照让他觉得有趣。他推测她刚刚说的该是一种夸张之辞。但是也可能说她没有什么特质,也没有受这个世俗的社会影响。她的心思不具批判力,而她的谈吐也完全没有罗拉的敏捷犀利。 “你、罗拉和我实在非常幸运,能从小生长在这片高地。”她说,谈到以前的钓鱼经验。“这就是我最希望小孩能拥有的,一片美丽的乡间。大卫——我先生去世的时候,他们要我卖掉肯塔伦庄园。其实我们从来都没有很多钱,而且遗产税又收得很重。但是我要保住这座庄园,至少得等到耐吉尔、提米和查尔斯长大。他们以后也一定不想失去它,至少他们最重要的这段岁月是在美丽的乡间度过。” 他看着她把工具整整齐齐收起来放在盒子里,就像个规矩的小孩子般小心,他心里想,惟一能解决她问题的方法当然是再婚。以他所熟悉的伦敦西区,就不乏开着漂亮汽车、油嘴滑舌的男人,他们可以轻易维持肯塔伦庄园,顶多不过像照顾他们称为大厅的房间里的日本花园一样。问题是,在佐伊·肯塔伦的世界里,金钱既不能作为引介,也不能赦罪。 春天的阳光逐渐隐退,天色变得朦胧。就像罗拉小时候曾说的:山坡静静走向远处躺下。这八个简单的字描述了稳定天气下傍晚的整个景色与氛围,而且明天又将是个好天气。 “我们该回去了。”佐伊说。 他从岸边把钓具收起来时,心里想着在突利的这样一个下午,可真胜过gg中大肆宣传的西部岛屿的一切。 “你一定很喜欢你的工作。”当他们沿着山坡往上走向克努时,佐伊问道。“罗拉告诉我你几年前就可以退休了。” “是的。”他有点惊讶地说,“我是已经可以退休了。因为我姨妈留给我一笔遗产,她嫁了一个在澳洲发财的男人,而且没有子女。” “你退休后要做什么?” “不知道。我甚至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第九章 但是那天晚上睡觉前,他倒真的开始想这个问题。并不是以一种期望的态度,而是带着推测的心情。退休会是什么样子?在还够年轻去做别的事时退休?如果要开始做其他的事,那会是什么?像汤米一样开个牧场?那是很好的生活方式。但是完全的乡村生活他能够适应吗?他怀疑。若非如此,其他还有什么能做的呢?他揣摩着这个新念头直到入睡,第二天早上还把它带到河边去。这场游戏中真正有意思的一幕,就是布赖斯看到辞呈时脸上的表情。布赖斯非但会在一两个礼拜内人手短缺,而且会发现自己永远失去一个最好的部属了。 这是一个非常令人愉快的想法。 他在吊桥下一个他最喜欢的池塘边钓鱼,心里编织着和布赖斯的愉快对话。因为,理所当然他们之间一定会有一段对话。他可绝不会错过把写好的辞呈放在布赖斯面前时那种不可名状的快意。然后,他们之间会有一些真正令人满意的对话。然后他会走出来到街上,成为一个真自由,自由去做什么?做他自己想做的啊!不用听任何人的使唤差遣。 可以做他一直想做却一直没有时间做的事情啊!例如在小船上鬼混啊!也许结婚啊!对,结婚。有了空闲的时间,就有时间和别人分享他的生活,有时间去爱和被爱。 这个想法让他又快乐了一小时。 大约中午时分,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不是一个人。他往上看,有个人站在吊桥上看他。他站的地方离桥头不过几码远,因为吊桥静止不动,所以他推想那个人站在那里已经好一阵子了。吊桥是那种用普通缆线在上铺木板的形式,因为架构很轻,甚至连风一吹都可能晃动。他很感激这个陌生人没走到吊桥中间摇晃,吓跑附近每一条鱼。 他对那个人点点头,表示他的赞许。 “你是格兰特?”那个人问。 和一群讲话拐弯抹角,甚至于语言中没有“不”这个字的人相处一阵后,听到以如此简单的英文提出直截了当的问题,倒真是件快事。 “是的,我是。”他带着一点疑惑地说。这个人说话的腔调像美国人。 “所以你就是那个在报上登gg的人?” 由这句话的口音,他的国籍显然毫无疑问了。 “是的。” 第33页 那个人用手指把帽子往后推了一下,一副认命的样子说:“噢!我也疯了,我想,我不应该来这里。” 格兰特开始捲起钓线。 “你不下来?” 那个人离开弔桥,走下岸边往格兰特这里过来。 他很年轻,穿着正式,看上去很舒服。 “我叫卡伦,”他说,“泰德·卡伦,我是飞行员,我在ocal飞货机。你知道的,就是东方商业航空公司。” 有人说要在ocal当飞行员很简单,只要有执照而且又没有麻风病迹象就可以了。当然那种说法太夸张,事实上,根本是乱说。要在ocal当飞行员,首先技术必须要够好。如果你飞那种大型客机,犯了错大不了等着挨骂。在ocal,你一旦犯了错就马上会被冻结起来。ocal有的是候补人员,ocal不重视你的英文程度、肤色、经歷、外表、国籍、长相,只要你能够飞就好了。格兰特带着加倍的兴趣看着卡伦先生。 “听着,格兰特先生,我知道那件事情,你登在报上的诗句。我知道你希望查出那是从哪里引用过来的,或是诸如此类的事情。当然,我也说不出来,我对读书从来就不在行,所以我来这里可能对你也没什么用处,但也许刚好相反,我猜。但是我一直很担心,所以我想这样的尝试也值得一试。你知道,我的好友比尔,曾经在情绪高昂的某个晚上使用过这类的词句,我想,或许真有这样的地方。 我是说这诗里所描述的也许是一个地方,即使它是引自别人的诗。我想我可能讲得不是很清楚。“ 格兰特微笑了一下说的确如此,但我们两个何不坐下来,好好把这件事情理清。“你的意思是说,你来这里是为了找我?” “是的,我昨天晚上就来了,但是邮局关门了,所以我找了个旅馆过夜,摩伊摩尔,好像是。然后今天早上我去邮局,问他们在哪里可以找到那个收到很多信的格兰特先生。我确定你一定收到很多信,在你登了那个gg之后。然后他们说,噢,是啊,而如果那是我要找的格兰特先生的话,我可以在河流的某处找到他。所以我就下来找了,河边除了你只有位小姐,所以我想应该就是你。你知道的,我觉得写信给你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因为我真的好像没有什么值得写下来的事。我是说,那只是一种有点愚蠢的希望,而你也许根本懒得回信——我是说,这件事跟你无关嘛。”他停顿了一会儿,再以半带希望半是无望的语调说:“那该不会是家夜总会吧!” “什么东西不会是夜总会?”格兰特很惊讶地问。 “就是有会说话的野兽站在门口,以及其他奇特景象的地方。听起来很像是娱乐场所。你知道的,就是那种你坐船进去,在黑暗中经过隧道,然后突然看到一些荒谬、恐怖的东西。但是比尔不会对那种地方有兴趣,所以我才想会不会是个夜总会。你知道的,有些夜总会会装饰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来吸引顾客,这就比较对比尔喜欢的口味了,特别是在巴黎。我原来就是跟他约好在巴黎碰面的。” 这是第一次有一丝曙光出现。 “你是说你本来要跟比尔碰面,但是他并没有来?” “对啊!他根本没有出现,这实在不像比尔的作风。如果比尔说他会做一件事情,会去一个地方,会记住一件事,相信我,他一定会做到。这就是为什么我担心的原因。 因为他没有任何的解释,也没有在饭店或其他地方留下任何讯息。当然饭店经常会疏忽,那些服务员就是这样子。但是就算饭店忘了,他也应当会有些后续动作啊!我是说如果我没有反应,比尔应该会再打一次电话给我的:你跑哪儿去了,你这个老傢伙,你没有收到我的留言?但是什么也没有。这实在是很诡异的事,不是吗?他订了个房间,没去住,也没只字片语的解释。“ “真的很奇怪,特别是你说你的朋友是个可靠的人。 但为什么你会对我的gg有兴趣?我是说这跟比尔有什么关系?对了,比尔姓什么?“ “比尔·肯瑞克。他和我一样是个飞行员,也在。一cae。我们已经认识两年了,他可以说是我最好的朋友。 事情是这样子的,格兰特先生,他没有出现,似乎也没人知道或听到任何跟他有关的消息——他在英国也没有什么家人或朋友可以写信去问的——我就想有没有其他可以联络的方法,除了电话、信件和电报外。所以我想到你们说的那个寻人启事栏,你知道,报纸上的。所以我找了《号角日报》的巴黎版,我到他们巴黎办公室找合订本,然后从头看到尾,结果什么都没有。然后我又试了《泰晤士报》,也是什么都没有。当然,这是在事情发生一段时间后,所以我必须回去看之前的合订本,但也是什么都没有。我几乎要放弃了,因为我想这应该是巴黎所有的英文报纸了,但有人告诉我何不试试《早报》?于是我去找了《早报》,但似乎仍没有比尔的消息,却让我看到了这则gg而提醒了我。如果比尔没有失踪,那么我不会想到什么,但因为我曾经听过比尔念过这段诗句,所以我才会注意这则gg。套句比尔常说的,你懂我的意思吗?“ “完全了解,请继续说。比尔什么时候谈到这些奇特的景物?” 第34页 “他根本不曾谈论这些奇特的景物。只是曾有一晚,我们都有一点喝醉,他无意识地顺嘴一说而已。但是格兰特先生,比尔并不是爱喝酒的人,我不想你有错误的观念,我是说他并不酗酒。我们那一块儿有些人经常喝酒,但他们在ocal待不久。其实他们根本也干不久就是了,ocal会把他们踢出去。ocal不在乎员工的死活,问题是飞机可是昂贵得很哪!偶尔我们也会像其他人一样去外面玩玩,那天晚上就是这样,比尔也去了。因为我们都有些喝醉了,所以其实有些细节我也记不清了。不过我记得我们一直在敬酒,而且已经用完了任何可以敬酒的理由了。因而我们就轮流想出事情来庆祝,你知道像‘敬巴格达市长的第三个女儿’或是‘敬珍·肯斯左脚的小趾头’等,而比尔说:‘为天堂干杯!’然后就含含煳煳地念了首关于什么说话的野兽啦会唱歌的沙什么的。” “没有人问到他的这个天堂?” “没有。下一个人等着讲话,根本没有人注意到什么事情。他们只觉得比尔的祝辞很沉闷。而我自己如果不是因为看到报上那几行字的时候正满脑子想着比尔,根本也不会记得这回事。” “难道他就没有再提起过?他清醒时没有提到任何有关的事?” “没有。他大部分的时间都不太讲话。” “你认为如果他对某件事特别有兴趣,也会放在心里不说出来?” “对,他会这样,一向都这样。但是他并不是自闭,只是有一点谨慎而已。在很多方面他都是你所能想得到的最大方的人:用钱慷慨,对自己的东西不在意,愿意为别人做任何事。但在个人私事上他就会关上门,你知道我的意思吧?” “他有女朋友?” “跟我们其他人比较应该算没有吧。这件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可以说明我的意思。我们其他人晚上出去只是随兴玩玩,可是比尔就会一个人出去,到城里某些觉得有意思的地方。” “哪一个城?” “噢!任何我们刚好待在那里的城:科威特、马斯喀特、木卡拉,从亚丁到喀拉蚩之间的任何地方。只要我们到哪里,他就去哪里的城镇。我们大都是飞行固定航线,但也有人飞不定期班机,载任何东西飞任何地方。” “那么比尔是飞哪一种呢?” “哦,他各种都飞过。最近比较常飞海湾地区及南部沿海之间。” “你是说阿拉伯?” “是啊!那真是一条无聊的路线,但比尔似乎蛮喜欢的。而我个人认为他飞这条路线太久了,一条路线飞太久人会厌倦的。” “你为什么觉得他飞这条路线太久了?他没有任何改变?” 卡伦先生犹豫了一下,“没有,他还是原来那个老比尔,人又好又随和。但是他却老放不下。” “你是说放不下他的工作?” “是啊!我们大部分人,事实上是所有的人,向地勤人员交班之后就把工作丢一边,直到隔天早上和执勤的技术员道早安时才再次进入状况。但是比尔不一样,他经常会仔细地在地图上熟读路线,仿佛他以前从没有飞过那里一样。” “你想他为什么对路线这么有兴趣?” “这个嘛,我以前一直认为他要研究出一条能躲避天气不佳区域的路线。这件事情的起因,我是说他对地图感兴趣这件事,就是因为有一次他回来得很晚,给不知从何而来的飓风吹离了航线。我们几乎都要放弃他了。” “你们的飞行高度不是在受天气状况影响的范围之上吗?” “哦,只有飞长途才会达到那样的高度。但你飞货机时,经常得在奇奇怪怪的地方起降,所以多多少少还是会受天气影响。” “我了解了。所以你认为比尔在那次经验后就改变了?” “嗯!我想那件事在他心里留下了一些痕迹。他回来的时候我也在场,我是说他的飞机进来的时候。我在机场等他,我觉得他看起来似乎有一点——眩晕的感觉,你了解我的意思?” “惊吓引起的眩晕。” “是的。觉得他整个人好像还留在现场,你知道我的意思吧?他不怎么听得到你在讲什么。” “那次之后他就开始研读地图,你认为是在规划路线?” “是的。此后这件事就一直摆在他心里的第一位,不会随工作服丢开。他甚至开始习惯性地迟到,好像是偏离航线去寻找一条更容易的路径了。”他停了一会儿,然后随即以一种警告的语气补充说:“请你了解,格兰特先生,我并不是说比尔已经疯了。” “噢,不是,当然不是!” “如果他疯了,就不会像那样研读地图,你相信我。恰恰相反,你会一点也不愿想起飞行这件事,动不动就发脾气,一早就喝酒而且喝太多,试着逃避短程飞行,莫名其妙想呕吐,疯了就是这样子,没有什么特别神秘的,格兰特先生。它就是这么明白地显露出来,像把名字写在大屏幕上一样。但比尔完全没有这种情况,我认为以后也不可能会有这种情况。只是他就是没有办法放下这件事。” 第35页 “变得好像陷溺其中,是吗?” “对。我想就是这样子。” “他有没有其他的兴趣?” “噢,他喜欢读书。”卡伦先生以一种抱歉的口吻说,仿佛他泄漏了朋友的怪癖一样。 “就算在读书上,也可以看出来。” “看出来什么?” “我是说那些书不是一般故事小说之类,而是和阿拉伯半岛有关的书。” “是吗?”格兰特若有所思地说。听到这个陌生人第一次提到阿拉伯半岛时,格兰特就马上懂了。对全世界的人而言,阿拉伯就代表了一样东西:沙子。此外,他还了解到那天早上他在史衮饭店有的那种感觉:“歌唱的沙”的的确确存在于某处,那时他就该和阿拉伯联想到一起。在阿拉伯某处,据称沙子的确会唱歌。 “所以我很高兴他提前休假,”卡伦先生说,“我们打算一起在巴黎度假。但是他又改变主意,说要先留在伦敦一两个星期。他是英国人,你知道嘛!所以我们就安排在巴黎的圣雅克饭店碰面。他应该三月四日那天和我在那里见面的。” “什么时候?”格兰特说。他突然间静止了,思维和肉体都静止了,像猎人看见小鸟正在眼前,像一个人看见目标就在视线内。 “三月四日,怎么?” 歌唱的沙可能任何人都感兴趣,ocal的飞行员也不稀奇。但是着迷于南阿拉伯的比尔·肯瑞克不着边际又模煳不定的事迹,以及他没有依约前往巴黎赴约,却突然浓缩成一个焦点一个日期。 三月四日,比尔·肯瑞克应该在巴黎出现,伦敦邮车却载着一个对歌唱的沙有兴趣的年轻人的尸体进入史衮。一个有轻率眉毛的年轻人,外表看来就蛮像飞行员的年轻人。格兰特想起自己曾试图想像这个年轻人站在一艘小船的船桥上;一艘高速的小船航行在海里。他在那里看来挺不错,但如果把他和飞机驾驶舱联想在一起,他操控飞机的模样看起来一定也不错。 “为什么比尔会选择巴黎?” “每个人都会选择巴黎啊!” “不是因为他是法国人吧?” “比尔?不是,比尔是英国人,地道的英国人。” “你看过他的护照?” “我不记得看过。为什么这样问?” “你难道不认为他也许生在法国?” 不过,这样也说不通。因为那个法国人叫马汀,难道是在英国长大让他改用英文名字?“你不会刚好带了一张你朋友的照片吧?” 但是卡伦先生的注意力现在已经移到别的地方了。 格兰特转过去,看见佐伊沿着岸边往他们走来,他看了下手錶。 “该死!”格兰特说,“我答应她要先热炉子的。”他转身从袋子里把普利姆斯炉拿出来。 “她是你太太?”卡伦问道,还是令人耳目一新的直率作风。在岛屿上如果要从别人身上取得这样的资讯,一般起码先要有段五分钟的对话。 “不是,她是肯塔伦夫人。” “夫人?噢!是有头衔的。” “是啊!”格兰特边忙着他的炉子边说,“她是肯塔伦子爵夫人。” 卡伦先生静静想了一会儿。 “我想大概是比较不起眼的那种。” “不,刚好相反,非常高贵的那一类,接近侯爵夫人。 这样好了,卡伦先生,我们先暂且把你朋友的事放下,我对这件事情非常非常感兴趣,但——“ “噢,当然,我得走了。那什么时候可以再跟你谈这件事?” “你当然不能走!你留下来跟我们一起吃点东西。” “你是说你要我见见这位夫人,这个,你怎么叫的,子爵夫人?” “有何不可?她是个很好的人,是我所认识的最好的人之一。” “真的吗?”卡伦先生很有兴趣地看着往他们走近的佐伊,“她外表看来当然是非常漂亮,我以前不知道她们是这样。在我的想像里所有的贵族都是鹰钩鼻。” “尤其是在瞧不起人的时候,是不是?” “大概就这么回事。” “其实我不知道要追溯到多久以前的英国歷史,才真的有这种鼻子往下弯的贵族。我怀疑根本就找不到。惟一你能找到鼻子往下弯的地方是郊区,那个所谓的中下阶级圈。” 卡伦先生一脸疑惑,“但是贵族不是都只跟自己人在一起,看不起其他人?” “在英国,没有任何阶层的人能够只跟自己人在一起,像你说的那样。各个阶层相互通婚已经有两千年了,从来就没有那种区隔分明的阶级,或是像你所说的那种贵族阶级。” “我想现在许多事情已经变得比较平等了。”卡伦先生答道,仍是略带怀疑的口气。 “不是这样。其实阶级之间一直都是流动的,即使皇室也一样。伊莉莎白一世是一位市长的外孙女,而且你会发现皇室的私人朋友常常是那些没有头衔的人,我是说在白金汉宫工作的那些人。相反的,那些在昂贵餐厅里与你比邻而坐的厚颜无耻的贵族,也许是铁路工人起家的。 第36页 因此就阶级而言,在英国是不可能只跟自己人在一起的,那是不可能的。惟一的情况是琼斯太太看不起他的邻居史密斯太太,因为琼斯先生每个礼拜比史密斯先生多赚两英镑。“ 他把头从一脸疑惑的美国人身上转开,跟佐伊打招唿。 “关于炉子的事我真的很抱歉,我想我准备得太晚了。我们刚刚正在谈论一件很有趣的事情,所以才会这样。这是卡伦先生,他是东方商业航空公司的货机驾驶。” 佐伊跟他握握手,问他飞哪一型飞机。 格兰特从卡伦先生回答的语气中推测,他认为佐伊这样问不过是种纡尊降贵的兴趣而已,他认定“贵族”就会有这种态度。 “这种飞机操作起来很重,对不对?”佐伊感同身受地说,“我哥哥飞澳洲路线时飞过这种飞机。他老是会抱怨。”她开始打开食物,“但他现在在雪梨的一家公司里上班,自己有一架小型飞机。那种喷气式8号,很可爱,刚买时我常跟他借来飞,但后来他带去澳洲了。大卫——我老公,也常希望能有一架,可是我们买不起。” “但是喷气式8号只要四百英镑而已。”卡伦先生突然插嘴说。 佐伊舔舔沾了苹果派漏出的汁液而粘粘的手指说:“是啊,我知道,但是我们没有四百英镑可以付啊!” 卡伦先生觉得自己整个给冲到海里,急着寻找陆地。 “我不应该这样吃你们的东西。”他说,“饭店里应该有很多东西可以吃,我真的该走了。” “噢!不要走,”佐伊说,她毫不做作的单纯,让卡伦先生的防御心也给穿透了,“这里的食物够整堆的人吃呢!” 卡伦先生决定留下来,让格兰特非常高兴。佐伊全然不知她已经给美国人一个全新的英国贵族形象,像个饿坏了的男学生一样地吃了起来。她用温柔的声音跟陌生人讲话,仿佛已经认识他一辈子了。到了吃苹果派时,卡伦先生已经不再存有防御心了。而等到他们传着罗拉准备的巧克力时,他已经完全投降了。 他们坐在春天的阳光下,享受着饱餐后的满足。佐伊背靠着岸边的草地,双脚交叠,手枕着后脑勺,眼睛因为阳光刺眼而闭了起来,格兰特心里忙着想七b,以及泰德·卡伦提供给他的资料;卡伦先生则是坐在石头上,往下看着河水一直流向一片绿色的平坦河谷,那里已经不是沼地而是农田了。 “这儿真是个美好的小乡村,”他说,“我很喜欢。如果你们决定为争取自由而奋斗的话,算我一份。” “自由?”佐伊睁开眼睛说,“向谁争取?” “当然是英国啊!” 佐伊看起来一脸茫然,格兰特则开始笑了,“我想,你一定已经和一个穿苏格兰裙的小黑傢伙谈过话了吧?”他说。 “他是穿了苏格兰裙,但是不是黑人啊!”卡伦先生说。 “噢!不,我是说黑头髮,你一定已经跟阿奇·布朗说过话了。” “谁是阿奇·布朗?”佐伊问。 “他自封为盖尔人的救世主,以及我们未来的元首、统帅、总统等等,随你怎么说,一旦苏格兰挣脱了英国残酷统治之后。” “哦,对了,那个人。”佐伊温和地说,心里浮起阿奇的模样,“他有一点疯癫,是不是?他住在附近?” “据我所知,他住在摩伊摩尔的饭店里,他显然已经跟卡伦先生做了布道的工作了。”.“嗯,这个嘛!”卡伦先生有点羞怯地笑了笑,“我刚才还在纳闷,他是否言过其实,把事情说得太夸张了。我也曾认识一些苏格兰人,我觉得他们可不是会忍受布朗先生所描述的那种待遇的人。事实上,如果你原谅我这么说的话,格兰特先生,我一直觉得他们是会极力争取对自己最有利条件的那种人。” “你曾经听过哪句话比这能更贴切地形容联合法案(指苏格兰与英格兰1707年的议会合併法案。——译者注)吗?”格兰特问佐伊。 “我从来不知道什么联合法案的事情。”佐伊舒适地说,“只知道它发生在1707年。” “那是一场战争?”卡伦先生问。 “不是。”格兰特说,“而是苏格兰心存感激地坐上英格兰的领队马车,分沾了所有利益,像殖民地、莎士比亚、香皂、资金等等。” “我希望布朗先生没有到美国巡迴演讲。”佐伊半打瞌睡地说。 “他会的,”格兰特说,“所有吵吵嚷嚷的少数派团体都会去美国巡迴演讲。” “那会留给他们错误的印象,不是吗?”佐伊很温和地说。格兰特心里想,这样的事如果让罗拉来讲,她会用什么挖苦的字句?“美国人的想法再古怪不过了。大卫过世的前一年我们在那里,总是被问到为什么我们不停止对加拿大徵税。可我们从没有对加拿大徵税,但是他们就瞪着我们看,好像我们在说谎,而且还是不怎么高明的谎。” 从卡伦先生的表情,格兰特判断他也属于对加拿大税务有很“古怪”想法的人,但是佐伊的眼睛是闭着的。格兰特怀疑卡伦是否知道佐伊根本没有察觉他是美国人,也没想到要去考量他的口音,他的国籍,他的服饰,或是其他任何私人的事。她接受他原原本本的样子。他只是一个飞行员,像她哥哥一样;只是一个及时出现和他们分享野餐的人,可以愉快聊天的人。她绝对没想到要把他归类。事实上,就算她意识到他发“as”这个音时扁着嘴巴,也只会联想到他是来自北部的乡下人。 第37页 他看着佐伊在阳光下假寐,心想她实在很美。他看了看卡伦先生,发现他也在看佐伊,也在想她实在很美。他们两个的眼光接触了一下又分开了。 昨晚才想像自己如果能坐着看佐伊·肯塔伦,就是无比幸福的格兰特,今天却开始意识到对她有点不耐烦,他感到非常惊讶,于是开始以惯用的自我分析方式来审视这件事。这个女神会有什么缺点?这个童话中的公主有什么不完美的地方?“你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他心里那个不逊的声音说,“你希望她离开这里,好让你挖掘更多关于七b的事。” 这一次他完全不想反驳这个声音,因为残忍的事实是他真的“希望她离开这里”。佐伊昨天下午的相伴具有很大的魔力,但今天却成了妨碍。无聊的刺痛感在他的嵴椎上下追逐。可爱、单纯、不食人间烟火的佐伊,赶快走开吧!梦中的公主,可爱的人儿,快走开吧!他正反覆演练自己如何提出离开这个地方的说辞,此时她却像个孩子般地勐然半嘆息、半呵欠地说:“卡迪池塘里有一条七磅重的鱼,如果我不在的话,它会觉得很无聊的。”她二话不说就把东西收拾好,站起来走入春天的午后。 卡伦先生意带赞许地看着她,而格兰特则等待他发言。卡伦先生似乎也和他一样,一直等着这位夫人的离去。一看到她走出听力所及的距离外,他立刻说:“格兰特先生,为什么你问我是否有比尔的照片?你的意思是说你认识他?” “不,不是。只是因为那样可以排除不是比尔的人。” “是的,我同意。我没有随身携带,但是饭店里有一张。照片不是很清楚,不过可以给你一点概念。要我改天带来给你?” “不用,我现在跟你去摩伊摩尔。” “真的?你实在是个好人,格兰特先生。你是不是觉得在这件事上已经握有线索了呢?你还没告诉我那些句子是什么意思?那段引文或不管那是什么,那才真是我想问你的。到底那些说话的野兽是什么?如果那是一个比尔有兴趣的地方,那么他可能去过那里,我可以去那里找他。” “你很喜欢比尔,是不是?” “嗯,这个嘛,我们在一起已经很久了,虽然我们在很多方面大相迳庭,但是我们相处得很好,非常好。我不希望比尔发生任何事情。” 格兰特改变话题,开始问,泰德·卡伦自己的生活。 当他们往下走到峡谷时,他听到卡伦先生谈及在美国的一个干净的小城镇,以及对一个能飞行的男孩而言,那是个多么沉闷的地方,还有东方,远远看去很棒,但实际接触起来就颇感无趣。 “只有臭气四溢的大街。”卡伦说。 “那你在巴黎等候比尔时做了些什么?” “噢,我随便逛逛。没有比尔的日子并不那么好玩,我碰到几个在印度认识的朋友,然后我们四处走走,不过大部分时间我都觉得很不耐烦,因为比尔不在那里。所以我让他们先走,然后自己去看看旅游宣传折页里介绍的几个地方。有些古蹟还不错。还有一个直接盖在水上的一座城堡,我是说——就盖在拱形的石头上,所以河水可以从下面流过去。那挺不错。那个房子如果让子爵夫人住一定很适合。她住的地方是不是类似这样的呢?” “不是,”格兰特心里想着法国雪侬梭堡与肯塔伦间的差异。“她住在一个恐怖、萧条的灰色房子里,窗户很小,房间很简陋,楼梯狭窄,大门就像洗衣槽出口。四楼高的位置,屋顶的旁边还有两间小阁楼。在苏格兰这就叫做城堡了。” “听起来像是监狱,她为什么要住在那里?” “监狱?绝不会有任何监狱委员会成员会认为那够格当监狱,因为议会马上会质询为什么没有电灯、没有暖气、没有卫生设备、没有颜色、没有美感、没有空间、没有什么什么等等。她住在那里是因为她爱那个地方。即使如此,我还是怀疑她能够待多久,因为遗产税实在太重了,所以她可能必须卖掉这座房子。” “会有人买吗?” “一般人不会买来住,但是有些投机商会买。然后把树砍掉,屋顶上的铝板也可以卖点钱;但他们得把屋顶拆了,以免付房屋税。” “哈!就像尘暴干旱区(指美国中西部一带。——译者注)一样。”卡伦先生评论道,“该不会有护城河吧?” “没有,你为什么这样问?” “在我回去ocal之前我一定要看到护城河。”他停顿了一会儿,说:“格兰特先生,我真的很担心比尔。” “是啊!那的确非常奇怪。” “你这样真好。”卡伦先生出其不意地说。 “怎样?” “就是你没有说:‘不要担心,他不会有事的。’如果有人这样说,我会恨不得把他们捏扁。” 摩伊摩尔饭店是肯塔伦城堡的小型版本,只是没有阁楼而已。不过饭店刷成白色,看起来生气勃勃,隐在屋后的树正要冒出新叶。在插着旗子的大厅里,卡伦先生突然犹豫起来。 “我注意到在英国,大家不会邀请朋友到饭店的房间里,所以你要不要在大厅里等我一下?” 第38页 “哦,不,我跟你一起上去。我不认为我们对于饭店的房间有任何特别的感觉,也许只是因为我们饭店的大厅和房间距离很近,所以没必要上去,也因此大家都不上去。但如果大厅离你的房间远得可以走上一天,带着客人一起上去会比较容易。因为这样子你们至少在同一个半球。” 卡伦先生的房间靠前面,可以看见外面的马路,远处的田野、河流,以及更远那边的山坡。以他专业的眼光,格兰特注意到壁炉里有堆好的薪柴,窗户上摆着水仙花:摩伊摩尔饭店有一定的水准。以他私人的情感,他对这位泰德·卡伦颇有好感,他抽出自己休假的时间来到这块荒地,寻找对他意义重大的朋友。其实在来摩伊摩尔的路上,他心里就一直有个挥之不去的预感持续滋长,现在已经到达反胃的程度了。 这个年轻人从他的旅行袋里拿出一个放信件的盒子,然后在梳妆檯上打开,里面一应俱全,只是没有写信的工具,在一堆纸张、地图、旅行资料之类的东西里,有两个有皮套的东西:一个是电话簿,一个是笔记。他从笔记里拿出一些照片迅速翻检,直到找到他要的。 “在这里。恐怕不是很好的照片,只是一张快照而已。 我们所有的人在海滩的合照。“ 格兰特几乎是不太情愿地拿起这张照片。 “那是——”泰德·卡伦举手正要指出比尔的位置。 “不,等一下,”格兰特制止他,然后说.:“让我看看能不能认出来。” 这张照片里面大约有十二个年轻人,是在某个海滩屋前的阳台上拍的。他们穿着便装,一群人挤在阶梯上,挡住那里东倒西歪的木头栏杆。格兰特快速扫了一眼他们的笑容,然后松了一大口气。这里没有人他曾经——这时候他看到最底下一阶的一个人。 那个人坐着两脚往前伸,伸到沙地上去,阳光下他的眼睛看起来好像喝醉了,下巴稍往后倾斜,仿佛作势要转过去跟后面的人说话一样。三月四日清晨七b的卧铺里,他的头正是这样倾斜地靠在枕头上。 “怎么样?” “这是你的朋友?”格兰特指着最底下一阶的那个男子。 “对,那是比尔,你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他?” “我——嗯,可以说我曾经看过他。不过,当然,只有照片我不敢发誓确定是他。” “我不要你发誓,只要给我一些简单的说明就够了。 只要大致告诉我你在什么时候、在哪里看到他,我会去找他。你该不会对这一点有所怀疑吧!你知道你在哪里看到他的吗?我是说,你还记得?“ “噢,是的,我记得。我在卧铺里看到他的,是伦敦邮车的卧铺,当时是三月四日清晨,火车刚驶入史衮时。我也是搭那班火车北上的。” “你是说比尔来了这里?来苏格兰?为什么?” “我不知道。” “他没有告诉你?你有没有跟他说话?” “没有,我不可能跟他说话。” “为什么?” 格兰特伸出手轻轻把他往后推,让他坐到身后的椅子上。 “我不可能跟他讲话,因为他已经死了。” 此时,有一阵短暂的沉默。 “我觉得非常遗憾,卡伦。我真希望我能告诉你那不是比尔,但我只差没走上证人席发誓而已。那真的是他。” 又经过一阵短暂的沉默后,卡伦说:“他为什么会死?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他喝了很多威士忌,后仰摔倒撞到陶瓷的洗手台,头骨破裂。” “这是谁说的?” “这是检察官在伦敦的验尸结果。” “伦敦?为什么在伦敦?” “因为根据检察官的说法,他在火车离开休斯顿后不久就死了。按照英国的法律,这种摔死是由检察官和陪审团来做调查的。” “但是这些都只是——只是假设,”卡伦说。他似乎开始甦醒,开始生气了,“如果他是单独一个人,那别人怎么知道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因为英国的警察是最仔细也是最追根究底的。” “警察?有警察插手这件事?” “噢!当然。警察必须调查整个事件经过,并报告给检察官及陪审团。这个案子上他们做了最彻底的勘察和检验;他们甚至知道他喝了多少纯威士忌,几乎精确到连一口都不差;同时他们也知道他从头骨破裂到死亡间隔多久。” “那他们怎么知道他往后摔倒?” “他们用显微镜到处去检查,油脂跟断裂的毛髮都还留在洗手台的边缘;而头骨的破裂状况,也正好与他往后倾斜撞到洗手台这类东西的情况相吻合。” 卡伦比较平静了,但仍然一脸茫然不知所措的样子。 “你怎么知道所有的这些事?”他茫然地问,然后心里升起一阵怀疑地说:“你怎么会看到他?” “当时我正要下车,看到卧铺的服务员正要摇醒他。 服务员以为他只是睡着而已,因为威士忌的瓶子在地上滚来滚去,整个房间闻起来就像他喝了整夜的酒一样。“ 第39页 这个说明并没有令卡伦满意。“你是说这是你惟一见过他的一次?只有一下子的时间,而且他死了躺在那里,而你现在从一张照片就可以认出他来,一张不是很好的快照,而且事情又发生了好几个礼拜?” “对。我对他的脸印象深刻。看人的脸是我的工作,从某方面来说也是我的兴趣。他眉毛倾斜使得整张脸看起来有很率性的表情,让我非常感兴趣,当然其实那张脸根本不可能有什么表情。而且我的兴趣又因为某种偶然而更加强烈。” “是什么?”卡伦寸步不让的样子。 “就是我在史衮车站的饭店里吃早餐时,发现自己不经意拿走了七b卧铺上掉下来的报纸,这份报纸的空白处有人用铅笔写了几行诗句:‘说话的兽,静止的河,行走的石,歌唱的沙’,然后是两行空白,接着是‘看守着这条通往天堂之路’。” “这就是你刊登的gg啊!”卡伦说,他的脸一瞬间变阴沉了。“你不嫌麻烦地把这首诗登在报纸上到底是为了什么?” “如果那些诗句是从书上引来的,我想知道它的出处;如果这些诗句属于一首诗,我想知道它的主题是什么?” “为什么?你在乎的是什么?” “这件事情上我毫无选择,它在我心里萦绕不去。你认识一个叫查尔斯·马汀的人?” “不,我不认识。请不要改变话题。” “我并不是想要改变话题。请你认真地想一想,到底你有没有在什么时候听说过或认识一个叫查尔斯·马汀的人?” “我告诉你,没有!我不需要想一想就知道没有了。你根本就是在改变话题!这个查尔斯·马汀和这整件事情有什么关系?” “根据警方的说法,这个死在七b卧铺的人是一个叫做查尔斯·马汀的法国技工。” 过了一会儿,卡伦说:“听着!格兰特先生,也许我不是非常聪明,但是你说的实在很离谱。你说你看见比尔·肯瑞剋死在火车卧铺上,但他又不是比尔·肯瑞克,而是一个叫做马汀的人。” “不,我所说的是,警察认为他是一个叫做马汀的人。” “好吧!那我就当做他们有充分的理由可以这样认定。” “非常充分的理由。他们有信,有证明文件,甚至还有他家人的指认。” “真的?既然这样,你干吗弄得我紧张兮兮的。所以根本没有任何证据显示那个人是比尔!如果警察认为那是一个叫做马汀的法国人,那你为什么偏要说那个人不是马汀而是比尔·肯瑞克呢?” “因为我是全世界惟一同时看过七b那个人和这张照片的人。”格兰特对着放在梳妆檯上的那张照片点点头。 卡伦停了一会儿,然后说:“但那是一张照得很不好的照片,对一个不曾见过比尔的人,这张照片根本无法辨认。” “就这张快照来讲,也许它真的不是张好照片,但是里面的比尔却很传神。” 卡伦慢慢地说:“是啊,没错。” “我们来考虑三件事情,三个事实。第一,查尔斯·马汀的家人已经好几年没有见过他了,而现在他们看到的只是一张死亡的脸。如果有人告诉你,你的儿子死了,也没有人提出任何身份上的疑问,此时不管你见到的是谁的脸,你都会以为是你的儿子,因为你就带着这种预期。 第二,这个被认为是查尔斯·马汀的人死在火车上的那一天,刚好是比尔要去巴黎见你的那一天。第三,他的卧铺里有用铅笔写的诗句,关于说话的野兽,歌唱的沙,而这是你说比尔·肯瑞克有兴趣的主题。“ “你告诉了警察这份报纸的事?” “我想告诉他们,但是他们没兴趣。他们认为这整个案情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他们知道这个人是谁,他是怎么死的,他们只关心这些而已。” “难道他们不觉得奇怪,为什么这首诗是用英文写的?” “噢!不,根本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他写了什么东西,或者这份报纸真的属于他。他也许是在别的地方拿的呢!” “这整件事都很疯狂。”卡伦又生气又困惑地说。 “这实在是非常诡异的事。但是在所有骚乱荒谬的中心,存在一个小小的平静核心。” “有吗?” “有。暴风雨的中心会有一小块的平静空间,可以让人容易看清周围什么情况。” “这是什么意思?” “你的朋友比尔·肯瑞克不见了,而且在一堆陌生的脸孔中,我挑出了比尔·肯瑞克是三月四日我在史衮火车卧铺上看到的那个死者。” 卡伦想一想,厌倦地说:“没错,我觉得这蛮有道理的。我想那应该是比尔。我想我一直都知道有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否则他不会不打声招唿。他会写信、打电话或做什么,让我知道他为什么不能准时赴约。但是他在往苏格兰的火车上做什么?究竟他在火车上干吗?” “‘究竟’是什么意思?” “因为如果比尔要去某个地方,他会搭飞机,不会搭火车喇!” 第40页 “可是很多人会搭夜车,因为这样可以节省时间;可以边睡觉边旅行。问题是为什么用查尔斯·马汀的名字?” “我想这是苏格兰场的案子吧?” “我不认为苏格兰场会感谢我们。” “我并不想要他们的感谢,”卡伦尖刻地说,“我是要引导他们去找出发生在我伙伴身上的事情。” “我还是觉得他们不会有兴趣的。” “他们最好有兴趣!” “可是你没有办法证明比尔·肯瑞克没有自己躲起来;没有办法证明他现在是不是一个人玩得正开心,一到假期结束就会返回ocal。” “但是他被发现死在火车卧铺里了啊!”卡伦说话的样子几乎要怒吼了。 “噢,不,那是查尔斯·马汀。关于查尔斯·马汀这个案子一丝疑点也没有。” “但是你指认那个马汀就是肯瑞克啊!” “当然我可以说,以我的观点来看,照片上那张脸就是我三月四日早上在七b卧铺看到的那张脸。苏格兰场的人会说我有保留自己意见的权利,不过显然我是被一些相似性所误导了,因为七b卧铺的这个人是一个叫查尔斯.马汀的技工,他是马赛人,父母住在郊区。” “你好像对苏格兰场的事很熟悉?” “噢,我应该很熟悉的。我在那里工作的时间长得我都想不起来了。下个星期一我就要回去上班了,等我的假期结束。” “你是说你是苏格兰场的警察?” “只是其中一个小角色。我钓鱼服里没放名片,但是如果你和我一起去接待我的那家人那里,他们可以为我的真实身份作证。” “噢!不,不,我当然相信你。先生——嗯——” “探长。不过还是叫‘先生’,因为我现在并没有执勤。” “如果我显得很生涩,请你原谅我。因为这种事从没在我身上发生过,你知道的,你从来没有想到会在真实生活中遇到苏格兰场的警察,那只会出现在书上。你没有想到他们也会——” “去钓鱼?” “对啊,我猜你不会想到那些。只有在书上才有。” “好了,现在你已经接受我的真实身份了,而且你也知道我所说的苏格兰场对这件事情的反应,是再正确不过的第一手资料。所以现在我们下一步应该怎么做?” 第十章 罗拉知道格兰特隔天打算去史衮,而不是去河边钓鱼时,觉得很不高兴。 她说:“可是我才给你跟佐伊做了很棒的午餐啊!”格兰特觉得罗拉的失望沮丧并非来自于午餐这件事,而是另有更说得过去的理由。但由于他现在全部的心思都放在思考更重要的事上,所以无暇分析这种琐碎的细节。 “有一个住在摩伊摩尔饭店的美国年轻人来这里找我帮忙。如果没有人反对的话,我想他可以代替我去河边。他告诉我他经常钓鱼,也许派特会想展示一下他的诀窍。” 派特吃早餐时容光焕发,连坐他对面的人都可以感觉到。今天是復活节假期第一天,当他听到格兰特的建议时觉得很有趣,毕竟展示某样东西给人看,是为数不多他喜欢做的事之一。 “他叫什么名字?”派特问。 “泰德.卡伦。” “泰德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可能是西奥多的暱称吧!” “嗯——”派特疑惑地说。 “他是飞行员。” “噢!”派特舒展了眉毛说:“我本来以为这种名字大概是个教授吧。” “不,他经常飞行往返阿拉伯。” “阿拉伯!”派特说,把r音卷得很卷,以至于这个世俗的苏格兰早餐桌上,充满了宝石闪烁的光芒。现代运输及古代巴格达两者兼具,泰德·卡伦似乎拥有令人满意的条件,派特会很高兴能展示给他看的。 “当然,佐伊还是有最优先权选择钓鱼的地点。”派特说。 如果格兰特认为派特对佐伊的喜爱,会以害羞的沉默或是痴痴的崇拜来表现,那他就错了。派特惟一的投降信号,就是不断地把“我和佐伊”这个词放进他的谈话里,而且“我”还会放前面。 吃完早餐后,格兰特借了车子去摩伊摩尔,他告诉泰德·卡伦,有个红髮穿绿色苏格兰裙的小男孩会带着所有用具和钓鱼方法,在突利对面的吊桥上等他。至于他自己,他则希望能在午后及时从史衮赶回河边加入他们。 “我想跟你去,格兰特先生。”卡伦说,“对这件事你是不是已经有了线索?这是不是你今天早上要去史衮的原因?” “不是,我要去找一个线索。目前没有你能帮忙的事,所以你可以去河边消磨一天。” “好的,格兰特先生,全部由你指挥。你那个小朋友叫什么名字?” “派特·兰金。”格兰特说,然后就前往史衮了。 昨晚他一夜未眠,张眼瞪着天花板,让他脑子里的图形相互滑动、淡出,就像电影里特技拍摄一样。这些图形持续浮现、破裂、消失,而且永远不会出现相同的组合。他仰卧着让它们在心里展开无尽而缓慢的交错之舞;而他自己则保持距离,完全不参与其中的迴旋,有如观赏北极光的表演。 第41页 这是他脑子最佳的运动方式。当然,他的脑子还有另外一种运动方式,表现也相当好。比如在涉及到一连串时间、地点的问题时,像是a君下午五点出现在x地等等,格兰特的脑子会运算得跟计算机一样清楚。但如果碰到以动机为主轴的事情,他就会往后坐下,无拘无束地放任整个心思在问题上。只要完全放手不管,脑子自会产生出他所需要的图形来。 他仍然不知道,为什么比尔·肯瑞克明明该去巴黎见他的朋友,却搭火车到了苏格兰北部;更不用说他何以会带着别人的证件旅行了。但是他就快要摸索出为什么比尔·肯瑞克会突然对阿拉伯感兴趣了。卡伦是以他自己有限的飞行员观点来看这个世界的,所以他思考比尔的兴趣是锁定在飞行路线上,但格兰特确信比尔的兴趣另有缘由。根据卡伦的说法,肯瑞克一点也没有疯狂的迹象。 另一方面,他醉心于研究路线不太可能跟天气因素有关。 应该是某时某地,飞行经过某个惊险路线时,肯瑞克发现了引起他兴趣的东西。在一场侵袭阿拉伯内陆的沙暴中,他被吹离原来的航线,同时也引燃了他的兴趣。他回航时变得状似眩晕,别人跟他讲话时显得心不在焉,仿佛整个人还留在现场没回来。 所以,今天早上格兰特去史衮,就是打算找出在神秘的阿拉伯大沙漠,在这片广漠荒凉的不毛之地上,到底有什么东西让比尔·肯瑞克感兴趣?关于这一点,当然他得去找塔利兹克先生。不论是你想了解一间庄园可能的价值或是熔岩的特性,你都得去找塔利兹克先生。 一大早史衮的公共图书馆还没有人,他看到塔利兹克先生手里拿着甜甜圈和一杯咖啡。格兰特心里想,对一个看来好像会以全麦面包配中国茶加柠檬的男人而言,甜甜圈真是一种孩子气又有活力的可爱选择。塔利兹克先生很高兴再次见到格兰特,问他对岛屿的研究是否有进展,很有兴趣地聆听格兰特对天堂的迥异说辞,然后提供对新的研究课题的协助。阿拉伯?噢!对,这里有一整架子关于阿拉伯的书。写阿拉伯的作者跟写海布里地群岛的一样多,而且如果允许他这么说的话,也同样有把自己研究的主题理想化的倾向。 “你认为,归根结底到平凡的事实,那就是这两个地方都只不过是多风的沙漠。” 不,不,不尽然。这又有一点以偏概全。塔利兹克先生从研究岛屿得到很多快乐和益处。但是将原始民族理想化的倾向,也许每一个案子都是一样的。这里就是关于这个主题的书架,塔利兹克先生会让格兰特独自慢慢咀嚼。 这些书摆在参考室里,没有其他读者在场。门静静地关上,里面只剩他专心于个人的研究。他就像在克努的客厅里快速扫过一整排海布里地群岛的书一样,用迅速熟练的眼光狼吞虎咽每一本书。它们的范围就跟上次海布里地群岛一样:从感性作家到科学家的作品无所不包,惟一不同的是有些属于经典类,比较适合归在古典项下。 如果格兰特对七b卧铺内的人是比尔·肯瑞克这件事还有一丁点的怀疑的话,现在也完全消失了,因为他发现阿拉伯东南部的沙漠“空漠之域”,当地语言的发音为“强凯利”。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人家会听成“抢凯利”!接着他开始把兴趣转移到这个空漠之域上,从架上抽出每一本书,草草翻阅关于这个区域的那几页,然后再放回去,抽出下一本。此时有一个名词抓住他的注意力:“猴子栖息的地方”,猴子,他心里叫着。说话的兽。他再翻回去前一段看到底在说什么。 是在讲华巴。 华巴似乎是阿拉伯的阿特兰提斯(antis,传说沉没于大西洋的岛屿。),一个传说之城,在传奇与信史之间的某个时期,因为罪恶而遭到毁灭。当年这个城市的罪恶与富裕远非笔墨所能形容。皇宫里住着最美丽的嫔妃,马厩里有全世界最神骏的良驹,每个地方都是精雕细琢。土壤如此丰饶,伸手就可以摘取地里长出的水果。但这里也有无尽的闲暇让人们犯下重重罪孽。因此很快毁灭就降临了,随着发生了一场净化罪恶的大火。而现在华巴这个传说之城只剩一片废墟,守护它的是移动的沙和不断改变地点与形状的石崖,只有猴子和邪灵居住。 没有人会靠近这里,因为邪灵会以沙暴吹袭前来的旅人。 而似乎没有人发现过这个废墟,虽然每位阿拉伯探险家,不论是公开的或是秘密的,都在寻找这片废墟。事实上,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两位探险家对这个传奇的地方究竟在阿拉伯的哪一部分有一致的看法。格兰特再回头重新翻阅相关书籍,以华巴这个神奇的关键字眼,再去检索一次。然后,他发现每位权威人士都有自己得意的理论,而且推断的地点相去甚远,由阿曼到叶门都有。他发现并没有任何一位作者会以贬低或质疑这个传奇来淡化他们的失败。这个故事在阿拉伯四处流传且形式一致,不论感性作家或科学家都相信,这个传奇的来源是有事实做依据的。成为华巴的发现者是每位探险家的梦想,但它迄今仍为尘沙、神灵及幻景牢牢守护着。 一位最伟大的权威写道:“如果最终能够找到这个传说中的城市,那么可能并非来自于努力或精心计算,而是偶然。” 第42页 是偶然。 偶然被一阵沙暴吹离航线的飞行员?当比尔·肯瑞克从吹袭他的那团咖啡色沙子中脱身时,到底看到了什么?沙烁中空荡无人的宫殿?难道那就是他偏离航线去寻找的东西?也许应该说是去看的东西。 所以他才会“开始习惯性的迟到”?在首次的经验后,他对这件事绝口不提。如果他所见的确为沙中之城,那么不告诉任何人倒是情有可原。因为这只会惹来一阵嘲笑,他们不会相信任何海市蜃楼这类事情的。即使那些ocal飞行员中真的有人听过这个传奇——在如此流动频繁的团体中是很难的——也会讥笑他的胡思乱想。写英文字母的ms和ns时紧紧连在一起,“只是因为比较谨慎而已”的这个比尔什么都没有说,但是下一次他又再回去,一次又一次的回去。也许是去找出他曾经看过的地方,也许是看看他早已能明确指认的地方。 他研究地图,阅读有关阿拉伯的书,然后——然后他决定来英国。 他本来安排和泰德·卡伦去巴黎,但后来想先独自留在英国一点时间。他在英国根本没有亲人,也好几年没有住英国了,而且据卡伦所说,他从来没为一个地方害思乡病,也没有固定写信给任何人。他是父母死后由姑妈养大的。而现在姑妈也死了。从那之后他就再没有回英国的期望。 格兰特往后坐,让静默环绕。他几乎可以听到沙尘渐渐地静止下来。年復一年,这些沙尘沉落于寂静之中,就像华巴。 比尔·肯瑞克来到英国。但是大约三个礼拜之后,该去巴黎与朋友会合时,他却以查尔斯·马汀的身份在苏格兰出现。 格兰特可以想像他为什么来英国,却为什么要冒充另外一个人?又为什么如此匆促地来到北部?他以查尔斯·马汀的身份究竟要去拜访谁?如果他没有因为酒醉摔倒而发生意外,他该来得及匆促拜访那个人,然后在约定的时间飞到巴黎和他的朋友碰面。他可以在高地拜访某人,然后再从史衮飞到巴黎,到饭店和朋友共进晚餐。 但是为什么要用查尔斯·马汀的身份?格兰特这些书放回书架,还满意地轻拍了一下,这个动作是他在研究海布里地群岛的书籍时不曾做过的,然后他去塔利兹克先生的办公室。至少针对比尔·肯瑞克这件事情,他是找到头绪了。他知道该怎样去验证。 他问塔利兹克先生说:“你认为当今英国最权威的阿拉伯专家是谁?” 塔利兹克先生摇晃着他那饰有缎带的夹鼻眼镜,一副轻视意味地微笑,他说,继托马斯跟菲尔比等有名号的人物之后,有一大堆的后继者,但是他认为只有赫伦·劳埃德可称得上真正的权威。当然有可能塔利兹克先生特别偏爱劳埃德,因为劳埃德是这群人中惟一写得出来像文学作品的英文的。除了作家的天分之外,劳埃德还有才干、正直以及很好的名誉,这是不可否认的。在他各式各样的探险经歷中,他的确完成了一些很惊人的行程,也在阿拉伯人间享有很高的地位。 格兰特谢过塔利兹克先生后,就去找《名人录》,抄下赫伦·劳埃德的地址。 然后他离开图书馆去吃午餐。本来他应该要去凯利多尼亚的,因为那比较方便,但是他还是遵循心里那股荒谬的冲动,往城镇的另一头走,到几个星期前一个天还没亮的早晨带着七b的影子吃早餐的地方。 今天餐厅里没有那天灯只开了一半的幽暗感觉,看起来很刻板也很光亮,银器、玻璃和桌布,甚至还有穿着正式侍应生服装的领班在那里走来走去;当然玛丽也在,就像那天早晨一样的冷静、温暖且清爽。他还记得当时自己如何需要抚慰跟保证,而现在他几乎无法相信那个被折磨到精疲力竭的人居然是他自己。 他坐在同一张桌子旁,靠近柜檯前面的纱门附近,玛丽过来问他要吃什么,并寒暄最近在突利钓鱼钓得怎么样?“你怎么知道我在突利钓鱼?” “你上次刚下火车来吃早餐时跟兰金先生一起啊!” 下火车。歷经一晚的冲突与痛苦后下火车,那个讨厌的夜晚。他下了火车,任七b死在卧铺里,只是无心地看了一眼,怀有一瞬间的遗憾,如此而已。但是这短暂无心的怜悯却获得七b百倍的回报。七b一直跟着他,最后还拯救了他。是七b让他跑去那些岛屿,到那些寒冷、疯狂的地方寻找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那一段奇特荒谬的过渡期内,他做了所有在别的地方从没做过的事情;他笑到眼泪都流出来了,他跳舞,他任凭自己像一片叶子从一个空漠的地平线飘吹到下一个地平线,他唱歌,他静坐,观看。然后他回来了,成为一个健康的人。他欠七b的远超过他能偿还的。 他吃午餐时脑子里想着比尔·肯瑞克这个无根的年轻人。他过着孤立疏离的生活,觉得寂寞吗?自由吗?如果自由,那是燕子的自由还是老鹰的自由?。是追日的翩然轻盈,还是高翔的庄严气派?至少他拥有任何地方、任何时代少见且可爱的特色;他是行动派的人,也是天生的诗人。这就是他和那些在ocal工作的人不一样的地方,那些人可以像蚊子一样毫不思考地横越大陆,在天空中制造一些白色的图形。而这也是他与下午五点伦敦火车站的人潮不一样的地方,对那群人而言,冒险一点价值也没有。即使死在七b卧铺的那个男子不是西德尼也不是格兰菲尔,但至少也是这类的人。 第43页 也因为如此,格兰特爱他。 他给了玛丽很多小费,然后离开餐厅,去订两张隔天早上飞往伦敦的机票。他的假期还有一个礼拜,而且突利谷的河流里还有很多鱼——漂亮的银色战斗鱼,但是他有其他的事要做。自从昨天下午开始,他心里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比尔·肯瑞克。 对于搭飞机回伦敦这件事他有些不安,但不是非常严重。回头看看过去的自己,那个被恶魔控制而吓坏了的傢伙,几个星期前在史衮的月台从伦敦邮车走下来的那个人,他几乎无法辨认那是谁。现在这个悽惨的傢伙身上所剩下的,只是一点点担心自己会害怕而已。 而恐惧本身已不存在了。 他买了很多甜点给派特吃,多得可以让他连吃三个月吃到怕,然后开回山坡。他其实有些担心这些甜点对派特而言太优雅——也许有一点太娘娘腔——因为派特声明他自己最喜欢的是摆在梅尔先生橱窗里,贴着“欧哥波哥之眼”的糖果。但是罗拉绝对会每次只给他吃一点点而已。 在摩伊摩尔和史衮的半途中,他在河边停下车子,然后走过荒地去寻找泰德·卡伦。由于才过午饭不久,所以卡伦应该还没有开始钓鱼。 他还没开始呢。格兰特走到荒地边缘,往下看河流边的坑谷时,看到中间的地方有三人一组的团体,悠闲轻松地坐在岸边。佐伊还是靠着石头以最喜欢的姿势坐着,在两侧和她交叉的双脚同一高度,全心全意注意她的是两位追随者:派特·兰金和泰德·卡伦。格兰特愉快纵容地看着他们,突然意识到比尔·肯瑞克其实是帮了他最后一个忙,而他至今还没察觉。比尔·肯瑞克挽救了他免于和佐伊·肯塔伦陷入爱河。 只要再过几个小时,真的就能让他爱上这个女人了。 只要再有几个小时与她单独相处,他就会无可救药地陷进去了。但是比尔·肯瑞克及时插手挽救。 派特先看到他,跑过来带他到佐伊跟卡伦那里,就像一个小孩或小狗对他们喜欢的人会做的一样。佐伊头往后倾看着他走过来,说:“你没有错过任何事情,格兰特先生。大家整天都还没有钓到一条鱼,所以你要不要帮我拿着钓竿钓一会儿?也许换换节奏可以抓得到鱼哦!” 格兰特说他很想这样做,因为他钓鱼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你还有一个礼拜可以钓鱼呢!”她说。 格兰特很纳闷为什么她会知道。“不,”他说,“我明天早上就回伦敦。”然后,他第一次看见佐伊也像一般成人会对刺激有反应。她的脸上立即浮现出一种遗憾,就像派特脸上一样的明显,但她不像派特,她能够控制并且掩饰。她以温和有礼的声调说她觉得很遗憾,但脸上已经不再显现出任何情绪了。她又是安徒生童话中的脸孔了。 在他能够思考这整个情形之前,泰德·卡伦说:“我可不可以跟你一起回伦敦去?格兰特先生。” “我就是要你跟我一起去啊!我已经订了两张明天早上的机票了。” 最后格兰特拿了泰德·卡伦正在使用的钓竿——那是克努家多出来的钓竿——然后他们可以一起沿着河流往下边走边谈。而佐伊却没有兴致继续钓鱼了。 “我钓够了,”她说着拆下钓竿,“我想我该回克努写写信了。” 派特站在那里不知所措,但依然像只友善的狗一样,在两个他所效忠的对象间不知所措,然后他说:“我跟佐伊一起回去。” 格兰特心想,派特说这话的样子几乎好像是拥护她,而不只是陪伴她而已;仿佛他已经加入抗议对佐伊不公平的行动里了。但既然不可能有人曾经想过要对佐伊不公平,那么他的态度当然就没有必要了。 他跟泰德·卡伦坐在大石头上,聊着他所找到的讯息,然后他看着前面两个人影走过荒地越变越小。他有点好奇佐伊为何会有这种突然的退缩,又何以会有那种无精打采的神情?她看起来像是个灰心的小孩子,拖着疲倦缓慢的步伐回家。也许她是想到她老公大卫,一时让这个念头给淹没了吧!这就是哀伤:它放开你好几个月,直到你认为已经没事了;然后再一声不响地,一点警告都没有地就把阳光遮住了。 “但那没什么好兴奋的,是不是?”泰德·卡伦说。 “什么东西没什么好兴奋的?” “就是你说的那个古代城市啊!会有人对这个感到兴奋?我的意思是说,会有人对这些废墟有兴趣?废墟这种东西在现在这个世界根本不稀奇。” “噢,这可不一样,”格兰特说,他已经忘了佐伊了,“发现华巴的人会创造歷史。” “你说他发现了什么重要东西,我还以为你是要说沙漠里的军需品工厂这类的东西呢。” “不,如果是那些东西,那才真是不稀奇!” “什么?” “秘密的军需品工厂啊,发现这种东西的人可不会成为名人。” 泰德的耳朵都竖起来了,“名人?你的意思是说,发现那个地方的人会成为名人?” “我是这样说的。” “不,你刚说的是他会创造歷史。” 第44页 “对,太对了。”格兰特说,“现在‘创造歷史’和‘成为名人’已经不再是同义词了。是的,他会成为名人,就连图坦卡门陵墓的发现者(tutailkhamen,古埃及十八王朝的国王,他的陵墓于1922年被英国探险家霍华德·卡特发现时几乎完好无损。——译者注)也比不上他。” “所以你认为比尔可能是去见那个叫劳埃德的傢伙?” “如果不是去见他,也是去见这个领域的人。他想去找一个会把他说的话当做一件重要事情的人;我的意思是说,不会只是取笑他所见到的事。他想见一个会因为他带来的消息而感到兴奋或有兴趣的人。反正他会做像我那样的事。他会去博物馆、图书馆.或甚至去国家咨讯部门,然后找出在英国谁是目前最有名的阿拉伯探险家。当然,因为图书馆馆员和馆长都是些迂腐的人,而国家资讯部门又顾虑诽谤罪名,所以他们应该会列出一堆的名字给他。不过劳埃德远胜过其他探险家,因为他的写作和探险一样精彩,可说是这个领域里尽人皆知的名人。所以大约有二十比一的比率,比尔会选择劳埃德。” “所以我们该找出他什么时候、在哪里见过劳埃德,然后从那一点开始追查起!” “是的。同时我们也得查出到底他是以查尔斯·马汀的身份去见劳埃德,还是以他自己的名字。” “他为什么要以查尔斯·马汀的名义?” “谁知道?你说他有一点谨慎或狡猾嘛!他也许想保留不说他跟ocal的关联啊!ocal有没有严格要求你们对飞行的路线跟行程保密?也许就是这么简单而已。” 卡伦静默坐了一会儿,用钓竿的头在草地上画来画去,然后说:“格兰特先生,你不要认为我很夸张或者情绪化,或者很愚蠢,但是你该不会也认为——不会吧,你不会认为比尔是被谋杀的吧?” “当然也有可能。谋杀的确会发生,有时还是很聪明的谋杀。然而不是谋杀的机率也很大。” “为什么?” “光就一件事来看就够了,那就是警察已经调查过了。虽然有很多推理小说对警方的调查有负面的描述,但是我们的刑事调查部门真的是一个高效率的机构。如果你愿意接受我稍带偏颇的意见的话,它该是我国——包括任何其他国家,有史以来最有效率的机构。” “但是警察在一件事上就已经错了。” “你的意思是说他的身份?是的,但这你不能怪他们。” “你的意思是说因为布局很完美?是啊,你又怎么知道没有其他什么像查尔斯·马汀的身份一样完美的布局?” “我不知道。就像我说的,聪明的谋杀会发生。但是要伪造身份很容易,要逃过谋杀罪嫌疑却很难。你想,这个谋杀是怎么发生的?是有人在火车驶离尤斯顿时,走进卧铺里重重地打他一顿,然后再安排得像跌倒?” “是的。” “但是火车离开尤斯顿后,并没有任何人找过七b。 八b说服务人员查票后不久,听到七b的人回来并且关上门,那之后就再也没有听到任何对话了。“ “从后脑勺重重地打一个人可并不需要什么对话啊!” “没错,但是他需要机会。你要打开门,而且卧铺的那个人要刚好摆出正确的姿势供他做出致命的一击,这样的机率微乎其微。就算你不用选时间,要在火车卧铺里袭击一个人也并不容易。任何想置人于死地的人都得进入卧铺,在走廊上绝对不可能做到。如果卧铺里的人在床上,你做不到;卧铺里的人面对你,你也做不到,而且他一察觉到有人,马上就会转过身来。所以,惟一的可能是先有一段简单的对话,然后再下手。但是八b说根本没有人来找七b,也没有听到任何的对话。八b就是那种在火车上不能睡觉的女人。因为她事先就知道这样子,所以任何一点小声音,就是一点点的尖叫声或卡嗒声,对她而言都是折磨。她通常大约要到凌晨两点半才能入睡,但在那之前比尔·肯瑞克已经死了。” “她听到他跌倒的声音了吗?” “她听到‘砰’地一声,以为是七b取下行李箱的声音,当然,七b根本没有拿下来会产生‘砰’一声的那种大行李箱。噢!对了,比尔会不会讲法文?” “一点日常会话吧。” “像avecmoi(跟我一起)。” “是的,大约就是这样。你为什么问我这个问题?” “只是好奇。看来似乎他打算在某处过夜。” “你是说在苏格兰?” “是的。他带着新约圣经和法文小说,可是却不太会讲法文。” “也许他的苏格兰朋友也不会啊。” “是啊,苏格兰人通常都不会讲法文。但是如果他打算在别的地方过夜,那他就不可能同一天跟你在巴黎碰面。” “噢!只差一天对比尔算不了什么的。他可以在三月四日拍封电报给我就行了。” “是啊……我真希望我能够想出来他为什么要如此遮掩自己。” “遮掩自己?” “是啊,就是为什么要伪装得如此彻底?为什么他要别人认为他是法国人?” 第45页 “我实在想不出来为什么有人要别人认为他是法国人?”卡伦说,“你希望从劳埃德这个人身上得到什么?” “我希望当时在尤斯顿车站为他送行的人就是劳埃德,因为他们讨论到‘强凯利’,记不记得?对酸奶酪而言,那个发音就像‘抢凯利’。” “那么,劳埃德住在伦敦?” “是的。切尔西区。” “我希望他在家。” “我也是。现在我要好好度过我在突利的最后一小时,如果你现在可以忍受无所事事地闲坐,想一会儿问题,也许你可以跟我回克努吃晚餐,见见兰金一家人。” “听起来蛮好的,我还没有跟子爵夫人说再见呢!我现在对子爵夫人的印象是完全改变了。你认为子爵夫人是你们典型的贵族吗?格兰特先生。” “就她所有的典型特质而言,她的确是。”格兰特边说边思量从哪里下去钓鱼。 他一直钓到水面的光影提醒他太阳要下山了,但是什么也没钓到。这个结果既不令他惊讶也不令他失望,他的思绪早飘到别的地方去了。他在旋转的河水里已经不再看见比尔·肯瑞剋死去的脸了,但是比尔·肯瑞克这个人却围绕着他。他已经占据了他整个心思。 格兰特嘆了一口气,收起钓线,并不是因为没有钓到鱼,或是要跟突利说再见,而是因为他对比尔·肯瑞克为什么要伪装身份还是一样想不透。 “我很高兴有机会可以看看这片岛屿。”他们往克努的路上走时泰德说,“它一点都不像我所想像的。” 从他的语气,格兰特推断他原来想像中的突利大概和华巴没啥两样,到处都住着猴子跟精灵。 “我真希望你是以比较快乐的心情来看待这个地方,”他回答说,“你该找一天回来,平静地钓钓鱼。” 泰德有点害羞地笑一笑,摸摸头上蓬乱的头髮,“我想还是巴黎比较适合我,或是维也纳。当你把时间花在连上帝都遗忘的小镇时,就会开始嚮往闪亮的霓虹灯了。” “我们伦敦倒是有闪亮的霓虹灯。” “对,也许我应该在伦敦再感受一下。伦敦还不错。” 当他们到家时罗拉走到门口说:“亚伦,我听说——这是怎么回事啊!我怎么听说——”然后,她注意到他带着朋友一起回来。“噢!你一定是泰德,派特说你不相信突利有鱼可以钓。你好吗,很高兴你能来。请进,派特会带你去洗手,然后再过来跟我们喝饭前酒。”她叫住在那里走来走去的派特,然后越过这位访客,直接来到要责备的对象面前,挡住他的去路说:“亚伦,你明天别想回去。” “但是我已经復原了,没事了,拉拉!”他说,心想这大概就是她不高兴的原因吧!“那又怎样?你的假还有一个多礼拜,而且突利正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你不能只为了要把某个年轻人由他自己跳进去的洞里弄出来,而抛下这一切吧。” “泰德·卡伦并没有在什么洞里,而我也不是发狂,如果你是这样想的话。我明天要走,因为这是我要做的事。” 他本来还要补充说:“我巴不得现在马上走!”但是即使像罗拉这么亲密的人,这样说也可能导致误会。 “但是我们都很快乐,而且每一件事情都——”她突然停止了。“噢,好吧!反正我说什么也不能让你改变心意,我早就应该知道了。任何情况都不能使你偏离一丝你下定决心要做的事。你永远都是该死的克利须那印度教大神毗湿奴的化身。在印度东部一年一度的游行中,克利须那的神像被载于大型马车上,善男信女甘愿 “这真是可怕的比喻,”他说,“难道你就不能干脆使用子弹、直线这些同样表示不偏离但不那么具有毁灭性的字眼?” 她友善且又事有一点点戏弄地把手环住他的手臂,“但是你就很有毁灭性啊,亲爱的。” 格兰特正要抗议,罗拉接着说,“以最仁慈的、最致命的方式。来喝一杯,你看起来像可以喝一杯的样子。” 第十一章 即使是坚定不移的格兰特,也有他不确定的时刻。 “你这个傻瓜!”他在史衮登上往伦敦的飞机时,内心的声音这么说着,“放弃你宝贵的假期来猎捕鬼火,即使只有一天你也不放弃。” “我并不是要猎捕鬼火,我只是要知道比尔·肯瑞克发生了什么事情。” “但是比尔·肯瑞克到底对你有什么意义,值得你放弃自己的休闲时间,即使只是一小时?” “我对他有兴趣啊!如果你想要知道的话,我喜欢他。” “你对他根本一无所知,你按照自己的想像制造一个神,然后忙着崇拜他。” “我很了解他,我听泰德·卡伦谈到过他。” “噢!那只是一个有偏见的证人而已。” “他是一个很好的男孩,这点很重要。卡伦在ocal那样的机构里有很多朋友可以选择,但是他选择了比尔·肯瑞克。” “有很多好孩子都选择了罪犯做朋友。” 第46页 “说到这点,我还真认识一些很不错的罪犯呢!” “真的吗?几个?而你又会为了一个罪犯型的人放弃多少假期?” “三十秒也不会。但是这个叫肯瑞克的小子并不是罪犯。” “但是把别人一整套证件拿走,不算是守法,对不对?” “我现在就是要找出真相啊!现在请你闭上嘴巴,离我远一点。” “哈!你被说动了吧?”.“走开!” “这种年纪还为了一个不认识的男子伸出脖子管闲事。” “谁伸出脖子管闲事啊?” “你根本不必搭飞机。你可以坐火车或巴士,但是你没有,你选择把自己关进一个盒子里。一个无法打开窗户与门的盒子,一个你无法逃脱的盒子,一个紧紧的、密闭的、安静的、封闭的……” “闭嘴!” “哈!你已经开始唿吸急促了!再过十分钟左右,整件事情就会将你大卸八块。你应该去检查一下你的脑子了,格兰特.你真的应该检查一下你的脑子了。” “我整个头盖骨的配备中,还有一样运作得很好呢!” “那是什么?” “我的牙齿。” “你打算咬什么东西?那不会有效的。” “我打算咬紧牙关!” 无论是因为他轻视心里这个恶魔,或是因为比尔·肯瑞克一路跟他身边,格兰特终究平静地完成这趟旅程。泰德·卡伦跌坐在他旁边的座椅上,马上就睡着了。格兰特闭上眼睛,让脑子里的那些图形在他心里解体、消退,然后再重新组合。 为什么比尔·肯瑞克要彻底伪装自己?到底他打算骗谁?为什么有必要去欺骗别人?他们准备盘旋降落时泰德醒过来,没有看窗外就开始整整领带,理顺头髮。显然飞行员脑袋里对速度、距离和角度有某种第六感,甚至在他无意识状态时也是如此。 “好,”泰德说,“回到伦敦的闪亮霓虹灯下以及老西摩兰饭店了。” “你不需要回饭店,”格兰特说,“你可以去住在我那里。” “你真的很客气,格兰特先生。我很感激。但是我不想让你老婆,或是不管是谁——” “我的管家。” “我不想让你管家发火。”他拍拍自己的口袋说:“我有钱。” “待在巴黎两个星期之后还有钱?那我真是恭喜你。” “这个嘛!也许因为巴黎已经不像以前那样了,或只是因为我想念比尔。不管怎么说,我不用别人费事帮我铺床,但是还是很谢谢你。也许你有什么事情要忙,你一定不希望我在旁边碍手碍脚。但是如果是关于比尔的事,你就不能摆脱我,好不好?你要让我跟你在一起,就像比尔说的。” “我一定会的,泰德。我一定会的!我在欧本的饭店下了钓饵,把你从整个白种人口里钓了起来。我当然不会把你再丢回去。” 泰德笑一笑,“我想你知道你在说什么。你什么时候要去见那个叫劳埃德的人?” “如果他在家的话,也许我今天晚上就去。那些探险家最糟的是,如果不是在探险,就是在演讲。所以他也许现在正在中国和秘鲁之间的任何地方。什么事情让你吓一跳?” “你怎么知道我吓一跳?” “我亲爱的泰德,你那纯真而坦率的面孔,永远扮不好扑克脸或是外交官。” “其实,只是你提到的这两个地名,刚好也是比尔每次都会选的。他常说:‘从中国到秘鲁之间。” “真的吗?他似乎已经知道他的约翰生了。” “约翰生?” “对啊!就是萨缪尔·约翰生(十八世纪英国文学家及辞典编纂者。——译者注),那只是一句引用的话。” “噢,噢,我了解了。”泰德有一点脸红。 “如果你还是怀疑我的话,泰德·卡伦,你最好现在就跟我去苏格兰场,让我的同事帮我做证。” 卡伦先生白皙的皮肤泛红了,“我很抱歉,只是有一瞬间,听起来好像你真的认识比尔。你一定要原谅我的多疑,格兰特先生。我完全不知如何是好,你知道的。在这个国家我不认识其他人,我判断人只是看外表而已,可以说完全以貌取人。当然,我并不是怀疑你,事实上,天知道我有多感谢你,以至于我没办法找到任何字句来表达我的感谢,你一定要相信这一点。” “当然我相信啊!我只是逗你玩玩而已,事实上,我也不该这样。而且如果你当真一点都不怀疑我的话,那也太不聪明了。这是我的住址跟电话号码,只要我见到劳埃德,就会尽快打电话给你。” “你不觉得我应该跟你一起去?” “噢!不好。我认为像这么小的场合,如果动员两个人未免小题大作了。今天晚上几点可以打电话到西摩兰找你?” “我会一直守在电话旁等你打来。” “你最好找时间先去吃点东西,我八点半打给你好了。” “好,就八点半。” 伦敦在一片雾茫茫的灰色中点缀着一丝猩红色,格兰特欣赏着这片美景。以前军中的护士都穿这种灰色和猩红相间的衣服;另一方面,伦敦也具有与那种修女制服颇为搭配的色泽和威权兼具之感。庄严以及冷漠表面下的仁慈,还有值得尊敬的特质,足以弥补那美丽褶边的缺失。他看着红色的巴士在街上穿梭,将灰暗的天色装点得很美,心中祝福它们。伦敦的巴士漆成深红色真令人快乐,不像苏格兰的巴士漆上所有颜色中最悽惨的蓝色,一种伤心的颜色,以至成为忧郁的同义词。但是英格兰人呢,上帝保佑,他们有更快乐的想法。 第47页 他发现汀可太太正在整理客房。其实客房并没有整理的必要,但是汀可太太从整理房间中,可以获得像完成一首交响曲、赢得高尔夫奖盃或是游泳横渡海峡一样的乐趣。她就像罗拉一针见血所描绘的许多人:那种每天都洗前门,但六周才洗一次头的女人。 她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走到客房门口说:“天啊!现在家里一点食物都没有!你要提早回来为什么不让我知道?” “没关系,汀可,我现在不吃饭,我只是进来放行李而已。你今天晚上买一点现成东西给我吃就行了。” 汀可太太每晚都回家,部分原因是她得为先生准备晚餐,部分则是因为格兰特总喜欢晚上独自待在自己的公寓里。格兰特从来没有见过汀可先生,而汀可太太与汀可先生的关系似乎只有晚餐和婚姻的名分而已。她真正的生活和兴趣完全是在s·w一区坦比路19号。 “有没有电话?”格兰特翻动着电话簿说。 “哈洛德小姐来电说,请你一回来就打电话跟她约吃饭时间。” “噢!新戏还好吗?剧评如何?” “很糟!” “每个人都这么评论吗?” “我看到的都是如此。” 在她还自由的时候,也就是嫁给汀可先生之前,汀可太太曾是剧场的服装师。真的,如果不是因为晚餐的惯例,她很可能每天晚上还在w一区,或w·c二区帮演员穿衣服,而不是在s·w一区整理客房。因而,她对戏剧的兴趣也算内行。 “你看过这部戏?” “我没有。这是有弦外之音的戏。你知道,她把一只瓷狗放在壁炉架上,但那根本不是一只瓷狗,而是她的前夫;然后,她的新男朋友把狗打破,而她则疯了。不是变疯哦,是已经疯了!这是那种卖弄深度的戏。但如果你想被封为夫人的话,就得去演那种戏。你今天晚餐想吃什么?” “我没有想过。” “我可以弄一些不错的白水煮鱼给你吃。” “不要吃鱼了,如果你爱我的话,不要再让我吃鱼了。 我上个月所吃的鱼已经够维持一辈子了。只要不是鱼或羊肉.吃什么都没关系。“ “嗯,可是现在要去布里吉斯先生那里找什么腰花之类的东西可能已经太晚了。不过,我会再看看能怎么做。 你的假期还好吧?“ “很棒很棒的假期。” “那很好,好像有点胖了哦!我很高兴看到你胖了些,而且又不会胖到需要很疑惑地拍着自己的肚子的程度。 胖一点点没有关系。如果瘦得像竹竿就不太好了,身体都没有储备。“ 当格兰特换上他最好的外出时穿的西装时,汀可太太在那里晃来晃去的对他唠叨一些发生在她身上的闲事。他打发汀可太太回去整理房间,自己则处理一些堆积起来的琐事,然后出门走入四月初平静的夜晚。他拐到修车厂,回答别人问他有关钓鱼的事;听听他在一个月前出发去高地时就听过的三个钓鱼的故事,然后从修车厂取回他那辆小型的双人座汽车,那是他处理私人事务的交通工具。 找布里特巷5号得费点工夫。在一堆老旧房子中有各式的调整与改变。马厩变成了小平房,厨房的侧翼变成了房屋,而大楼则隔成了出租房间。布里特巷5号变成好像只是门上的号码而已。大门夹在砖砌围墙间,镶铁的橡木材质在这一大片朴实无华的砖造房子间显得矫情。然而它坚实而且单就本身来说也不特殊,同时也很容易打开。这扇门后以前是厨房庭院的地方,而当时5号也只是另一条街上某栋宅子的后翼而已。现在庭院改成了铺设妥当的小广场,中间有喷水池。而原来的后翼现在已经是幢灰泥的三层小楼房,外面漆成乳白色,还有绿色的窗框。格兰特横过小广场走到门口,注意到地上铺设的瓷砖老旧但美丽,喷水池也很漂亮。他在心里为赫伦·劳埃德喝彩,因为他没有用那种更花俏的玩意来代替平凡的伦敦电铃;其中所显示的良好品味弥补了先前格格不入的大门所引起的疑虑。 房子的内部也是一样,有阿拉伯式的空旷,但却没有任何让你感到来自东方的东西。他看到来开门的男僕背后是清爽的墙壁与繁复的地毯,是一种改良的风格,而不是移植的装潢。他对赫伦·劳埃德的尊敬也因此更为提高。 应门的男僕是位阿拉伯人,城市的阿拉伯人,身材微胖,眼神灵活,举止有礼。他听了格兰特的来意后,用很优雅、太过标准的英文问他是否和劳埃德先生事先约好。格兰特说没有,但是他不会耽误劳埃德先生多少时间。劳埃德先生也许可以提供他一些阿拉伯有关的信息。 “好,那请进来等一会儿,我去问劳埃德先生。” 他带领格兰特进入前门后面的小房间,格兰特从房间内有限的空间,以及稀少的家具摆设,判断这个房间是用来让客人等候的。他心想像赫伦·劳埃德这种人一定常有陌生人求见,不论是要引起他兴趣或是来寻求帮助,甚至有可能只是来要求亲笔签名。这种想法让他的冒昧来访显得不那么突兀无礼。 劳埃德似乎并未为他的来访是否受欢迎思考多少,因为,那位男僕没多久就回来了。 第48页 “请进,劳埃德先生非常乐意见你。” 很公式化,但满令人舒服的。当他跟着这个人走上狭窄的楼梯,进入几乎占据整个二楼的大房间时,他心想,礼仪能缓和生活中多少的冲击啊。 “格兰特先生,嘿吉(nadji,到麦加朝圣过的回教徒。 )!“那人通报完,站到一旁让他进去。格兰特听到这个字眼时,心想,这真是一个标新立异的杰作,英国人根本不去麦加朝圣。 赫伦·劳埃德过来迎接,他看着这位主人,心里好奇着他是因为看起来像沙漠里的阿拉伯人才会想去阿拉伯沙漠,还是因为待在阿拉伯沙漠多年而变得像沙漠里的阿拉伯人?劳埃德是沙漠的阿拉伯人理想化到极致的程度。格兰特觉着非常有趣地想:劳埃德先生是一座有关阿拉伯的活动图书馆。黑色的眼睛、瘦削的棕色脸庞、洁白的牙齿、鞭绳般的身体、细緻的双手以及优雅的动作,全部都在那里,好像直接来自蒂莉·塔丽小姐最新小说(25万4千字,下个礼拜即将发行)第17页。格兰特必须非常努力地提醒自己,他不应该以貌取人。 因为这个人所进行的一些旅程使他在全世界的探险纪录中占有一席之地,而且他也将整个过程以英文写了出来。虽然文字有一点过分绚丽,但仍不失为文学作品(格兰特昨天下午才在史衮买了他的最新着作)。赫伦.劳埃德不是那种会客室里的美男子。 劳埃德穿了一套正统的伦敦服饰,搭配英国的礼仪。 即使有人不知道他的名头,也会认为他属于那种有钱阶级的伦敦人。或许是一种较浮夸的阶级,像是演员、哈利街的顾问,或是社交圈的摄影师,但总体说来,不失为一位正统的专业人士。 “格兰特先生,”他跟他握握手,“马蒙说我可能帮得上你忙。” 他的声音让格兰特吓一跳。因为好像没有实体,而且略带挑剔的语气与他的用词或情绪毫不相干。他从咖啡桌下层拿出一盒香菸递给格兰特。他说自己并不抽菸,因为他长期待在东方后,已经遵行了伊斯兰教的习俗。但是,如果格兰特想试试看特别的味道的话,他推荐这种烟。 格兰特很感兴趣地拿起香菸,他一向愿意尝试任何新的体验,新的感觉。他对自己突然来访表示抱歉,他想要知道是否有一个叫查尔斯·马汀的年轻人,在过去一年间曾经来找过他,询问有关阿拉伯的信息。 “查尔斯·马汀?没有,我想应该没有。当然,有很多人来看我,询问一些事情,之后我也记不得他们的名字,但是像这么简单的名字,我想我应该不会忘记。你喜欢这种香菸?我知道一小块种植这类菸草的地方。那是一个很漂亮的地方,自从马其顿的亚歷山大大帝经过那里后,至今都没有改变过。”他笑了一下,然后补充说:“当然,惟一改变的是他们已经学会种植这类菸草。我知道这种烟搭配甜的雪莉酒非常好,不过这又是一个我要避免的嗜好耽溺。但是我应该可以陪你喝点水果酒。” 格兰特心想,把这种款待陌生人的沙漠传统用于伦敦可是代价不低,尤其如果你是个名人,隔三岔五就有人来拜访。他注意到劳埃德拿的酒瓶上的标籤。看来劳埃德既不是穷人也不小气。 “查尔斯·马汀也叫做比尔·肯瑞克。”他说。 劳埃德放低酒杯准备倒酒,说:“肯瑞克!他前几天还来过这里呢。我说的前几天,意思就是一两个礼拜之前,时间满近的。只是为什么他要用假名?” “我也不知道。我是代表他的朋友来询问有关他的事。因为他应该在三月初和他的朋友在巴黎碰面,确切点说是三月四号,但是他并没有出现。” 劳埃德慢慢地把玻璃杯放在桌上。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他没有再回来的原因了!”他以略带挑剔但又无意如此的语气说,“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孩子。” “你们约好了再次见面?” “是的。我觉得他很迷人又很聪明,他对沙漠着迷——不过也许你已经知道了。他想去探险,现在有些年轻人还是想去探险的。即使在这个疏离与矫饰的世界里,还是有一些探险家。我们应该觉得欣慰才对。肯瑞克发生了什么事情?车祸吗?” “噢!不是。他在火车上摔倒,撞破了头盖骨。” “噢!可怜的人,可怜的人,真是可惜!其实我可以提供善妒的诸神更多可牺牲的人来顶替他的位置。好残酷的一个字:可牺牲的。几年前这样子表达的观念根本想都没有人想过,而现在我们却已经进展到最终的野蛮了。你为什么想知道肯瑞克有没有来看过我?” “我们想找出他的行踪。他死的时候化名为查尔斯·马汀,而且身边有查尔斯·马汀的完整文件。我们想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开始变成查尔斯·马汀的。我们几乎可以确定的是,既然他对沙漠着迷,那他一定会来伦敦找这个领域内的权威人士。而先生你是最高权威,所以我们从你开始。” “我明白了。嗯,来的那个肯定是肯瑞克,比尔·肯瑞克。他是一个黑髮的年轻人,非常有魅力,也很强悍,但并不粗鲁。我的意思是说,对未知的可能有良好态度。我觉得他令人愉快。” 第49页 “他有没有告诉你任何肯定的计划?我是说,有没有提出任何特别的提议?” 劳埃德笑了一下,说:“他带来的是我常会碰到的再普通不过的提议,就是到华巴遗址的探险。你知道华巴吗?它是阿拉伯的一个寓言城市,阿拉伯的一个‘平原城市’。传奇故事中一再出现的模式。人们觉得快乐的同时,也会永远觉得有罪恶感。甚至连我们提及自己健康良好时,也不得不以触摸木头、交叉手指或其他方式,来规避神对人世幸福的愤怒。所以阿拉伯有他们自己的华巴:因为过多的财富与罪恶而遭火焚的城市。” “肯瑞克是不是认为他发现了那个地方?” “他很肯定。可怜的孩子,我希望我当时没有对他不耐烦。” “那么你认为他是错的?” “格兰特先生,华巴的传说由红海越过阿拉伯直到波斯湾,这整个区域中,几乎每一英里都有人声称是那个城市的所在地。” “所以你不相信有人可能意外地发现了那个地方?” “意外?” “肯瑞克是一个飞行员,所以可能在被暴风吹离航线时发现了那个地方,是不是?” “他跟他的朋友提到过这件事?” “没有。据我所知他没有跟任何人讲,但那只是我自己的推断。有没有什么原因会阻止这种方式下的发现?” “当然没有,如果真的有这个地方的话。我是说,它是一个几乎遍布于全世界的寓言。只是每当人们追查废墟故事的源头,总会发现所谓的‘废墟’其实是别的东西。自然的岩石构造,或者甚至只是海市蜃楼而已。我想可怜的肯瑞克看到的大概只不过是陨石坑。我自己就看见过那种地方;那是一位前辈在寻找华巴时发现的。那种地方很不可思议,就像用人工打造出来的。突起的地面看起来像尖塔与布满废墟的高地;我这里好像有张照片,你也许想看看:那是一个很特别的东西。”他推开后面那片简单上漆的木墙上的一块板子,露出从地板到天花板的整面书墙。“不是每天都有大大小小的陨石掉到地球上,大概也算是好事吧。” 他从一个比较低的架子上拿出相簿,然后走回来在相簿里面找那张照片。格兰特突然升起一股熟悉的感觉,似乎以前曾经见过劳埃德。 他看着劳埃德放在他面前的那张照片,那显然是非常奇特的东西,一个近似于嘲弄人类成就的仿作。但是此时他心里正忙着辨认那种奇怪的似曾相识的感觉。 是否只是因为他曾在哪里看过赫伦·劳埃德的照片?就算如此,他见过有关劳埃德成就报导旁边所附的照片,那么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应该在他一走进这个房间看到劳埃德时就会升起了。这种熟识的感觉又并非真的曾经在哪里看见过他。 “你知道了吗?”劳埃德说,“即使是在地面上,都得靠得很近才能确定那里不是一个部落。如果从空中看,当然会有更多的差距。” “是的。”格兰特应道,但并不相信。因为从天空看那个坑洞相当清楚,而且纯粹是原来的模样:一个圆圆的凹洞,四周环着一圈隆起的土地。但是他并不想跟劳埃德讲。他让劳埃德说话。他渐渐对劳埃德非常感兴趣。 “据肯瑞克自己描述,那个地方的位置很接近他横越沙漠的航线,所以我想这就是他所看到的吧!” “他可以精确地指出这个地方吗?” “我不知道,我没有问他。但是我想应该是吧。我觉得他是一个很有能力,也很聪明的年轻人。” “你没有问他细节?” 格兰特先生,如果有人告诉你说,他发现在皮卡迪利的出人口正对面有一棵冬青,你会有兴趣吗?或者你会有耐心听他说?我对空漠之域的了解,就跟你对皮卡迪利的了解的程度一样的。“ “是啊,当然。这么说来那天在车站送他的就不是你?” “格兰特先生,我从来没有送过别人。送行是受虐待狂与虐待狂的结合,我一向觉得很讨厌。对了,送他去哪里?” “去史衮啊!” “到高地?我知道他一直想去找些乐子,但为什么要去高地?” “我们也不知道,这就是我们最想了解的一件事。他没有跟你提到任何可能的线索?” “没有,不过他倒是提到要找人贊助。我的意思是说,因为他觉得我这里没有指望了。也许他已经找到贊助者了,或他希望找一个住在那里的贊助者。我现在没办法马上想到任何一个具体的人。当然辛瑟希维特是一个。他有苏格兰的亲戚,但是我想他现在该在阿拉伯。” 至少劳埃德已经提供了第一个合理的解释,他为什么带着过夜的皮箱匆匆往北而去,去会见一个可能支持他的人。就在动身前往巴黎和泰德·卡伦会合前,他找到了一个贊助人,因此急着北上去看他。这样很说得通,但是为什么要用查尔斯·马汀的名字?仿佛他心里的想法已经渗透到劳埃德这边了,劳埃德说:“对了,如果肯瑞克是用查尔斯·马汀的身份去北方的话,又怎么有人知道死者是肯瑞克呢?” “我也坐同一班火车到史衮。我看到他的尸体,而且对他纸上涂鸦的诗句感兴趣。” 第50页 “涂鸦?他写在哪里?” “写在一份晚报的空白处。”格兰特说,心里纳闷着肯瑞克写在哪里有什么关系?“噢!” “我当时正在度假,因为没什么事做,就开始找线索娱乐自己。” “所以你扮演侦探的角色。” “是的。” “你的职业是什么?格兰特先生。” “我是个公僕。” “哈!我才要猜你可能是军人。”他微笑了一下,然后把格兰特的杯子拿过来倒酒。“当然是属于比较高的阶级。” “一般参谋?” “不,我想是大使馆专员,或者是情报员。” “我在服役时确实做过一些情报工作。” “所以你就是从这里发展出侦探能力哕!或者可以说是锐利的眼光。” “谢谢。” “或者是因为死者有肯瑞克的随身物品,所以较容易辨认?” “不是,他是以查尔斯·马汀的名义下葬的。” 劳埃德把倒满的杯子放下,然后停了一会儿说:“这就是苏格兰警方办理这类摔死案件时典型的粗心大意作风——审讯不周还自以为是。我个人认为,如果你要杀人并躲过法律的制裁,那苏格兰会是个完美的地方。所以如果我要计划谋杀,会先引诱那个人越过英格兰的边境。” “但是有过一次审讯。意外是在火车离开尤斯顿后不久就发生了。” 劳埃德思考了一会儿,然后说:“你不觉得应该将这件事报告警方?我是说,他们以一个错误的名字埋葬了这个人。” 格兰特本来要说:“我们惟一能证明这个死者是肯瑞克,而不是查尔斯·马汀,是来自于我对一张不是很好的照片的指认。”但是某个因素阻止了他。他说:“我们想先知道为什么他有查尔斯·马汀的文件。” “噢,我知道了。这一点的确很值得怀疑。因为如果没有一点——预谋,不可能取得其他人的文件。有没有任何人指认查尔斯·马汀?” “有。警方对这点相当满意。没有任何的疑点。” “唯一的疑点是为什么肯瑞克身边会有他的文件。我了解你为什么不想直接去找警方说明了。那个在尤斯顿送他上火车的人?可不可能是查尔斯·马汀?” “我想有可能。” “也许这些文件只是查尔斯·马汀借给他的,因为就我看来肯瑞克不像是个——怎么说,恶毒的人。” “是啊,就我所看到的证据他不是这种人。” “这整件事情实在很古怪。你说他的这件意外,我觉得毋庸置疑的就是一件意外是不是?没有争吵的迹象吧?” “没有。那是一件很普通的事,任何人都可能发生的跌倒。” “真是可悲啊!就像我说的,时下已经太少这种有勇气又聪明的年轻人了。有很多人来找我,真的他们从大老远的来看我……” 他继续说,而格兰特坐着看他、听他讲。 事实上真的有这么多人来找他吗?劳埃德似乎很高兴坐下来跟一个陌生人谈话,而且也没有任何迹象显示他今晚有约,或有人要来一起晚餐。这个主人在谈话中并没有任何空隙可以让客人提出告辞的请求。劳埃德坐着,以单薄而自满的声音继续说着话,同时欣赏着他放在膝盖上的双手。他不停变换双手的位置,并非为强调所说的内容,而是像重新摆设装饰品一样。格兰特觉得这种像自恋狂似的专注非常有趣。他聆听这个小房子的静谧,远离外面的交通与城市。《名人录》的传记里并没有提到他的老婆和小孩,而一般有家室的人都会乐于带上一笔,所以显然这一家子成员只有劳埃德和他的僕人。难道他有充分的兴趣,足以补偿缺乏他人陪伴的遗憾?亚伦·格兰特自己也缺乏家人陪伴的温暖,但是因为他的生命中充满了人,所以回到空荡的住处反而是一种奢侈一种精神的愉悦。但赫伦·劳埃德的生活充实而满意吗?或是他这个真正的自恋狂也需要其他同伴而不是只有他自己的影子?他纳闷着这个人到底多大年纪。当然,一定比他的外表来得老,因为他是阿拉伯探险领域内的第一把交椅。五十五吧,或者更老,也许接近六十。传记中并没有提到出生年月日,但可能已经快六十了。换句话说,即使身体还很好,他剩下能吃苦的岁月已经不多了。他将如何度过晚年?难道是把时间都用来欣赏自己的手?“当今世界惟一真正的民主,”劳埃德说,“正在被我们所称为文明的东西所摧毁。” 格兰特再度感到一种熟悉的感觉,难道他以前曾经见过劳埃德?或者是劳埃德使他想起某个人?如果真是这样,那会是谁?他必须离开才能好好想这件事,无论如何,现在也是他该告辞的时候了。 “肯瑞克有没有告诉你他在伦敦住哪里?”他边说边开始准备告辞。 “没有。我们并没有确切订好再见面的日子,你知道的。我要他离开伦敦前再回来看我,但他没有来。我以为他是因为我——怎么说,缺乏同情而不高兴,或甚至生气了。” 第51页 “是啊,那对他应该是一个打击。好,我已经占用你很多时间了,非常感谢你能体谅我的打搅。” “我很高兴能够为你提供帮助,只是我恐怕并没有帮上什么忙。这件事如果还有其他我能做的,请随时来找我。” “还有一件事,但你这么客气,我实在不好意思再要求了。特别是它和这件事没什么关联。” “什么事?” “我可不可以借用你那张照片?” “照片?” “对,就是陨石坑的那张。我注意到那张照片是塞进你的相簿,而不是贴上去的;如果你能借我,我想拿给肯瑞克的朋友看。我保证会拿回来还,而且完全——” “当然你可以拿去,而且不需要还了。那张照片是我自己拍的,所以可以随时加洗。” 他把照片从相本中拿出来交给格兰特,然后陪格兰特下楼并送他出门。格兰特称赞了他的小中庭,两个人又就此聊了一会儿,之后他很有礼貌地等待格兰特出门后把门关上。 格兰特打开车子座位上的晚报,小心地将照片夹在晚报里。然后往苏格兰场的方向开。 看见那栋可怕的建筑物兀立在黄昏的朦胧里,他心里想着,这个老地方跟平常没什么两样。他到了指纹部门时,感觉也是如此。喀特莱特在半杯冷茶的茶垫上捻熄了香菸,正在欣赏他最近的作品:一套完整的左手指纹。 “很棒吧!”他说。当格兰特的身影从他身边掠过时,他抬头说:“这些就足够让粉红梅森吊死了。” “梅森没戴手套?” “哈!他当然可以屯积一堆手套。但是聪明的小梅森就是无法相信警察会认为那不是自杀。他一定认为手套是那种三流的小偷之类用的,而不是给他这种有智谋的人。你有一阵子不在?” “是的,我去高地钓鱼。如果你不太忙的话,可不可以帮我做一点额外的事?” “现在?” “噢!不,明天也可以。” 喀特莱特看看表说:“我等一下要跟我太太在戏院碰面,我们要去看玛塔·哈洛德的新剧,但在这之前我没有什么事。所以如果你要的话,我现在可以做。这个工作困难吗?” “非常简单,就在这里。这张照片的右下角有一个很漂亮的拇指印,后面也该有一整组的指纹,我要你查查档案看有没有什么问题。” “好的。你要在这儿等?” “我要去图书馆,等一下回来。” 他到图书馆取下《名人录》,找到辛瑟希维特。介绍他的段落和占了半栏的赫伦·劳埃德比起来,实在是微不足道。他看起来比劳埃德年轻很多,已婚,有两个小孩,登记的是伦敦的地址。而劳埃德所提到的“苏格兰的亲戚”,似乎是指他是某个辛瑟希维特家族的小儿子,在苏格兰的怀福有住处。 既然这样子,他总是有可能现在或最近在苏格兰。格兰特走到公共电话,打去伦敦的住址。有一个女人接了电话,声音很愉悦的样子,她说她的丈夫不在家。对,他最近不会回来,他在阿拉伯。他从去年十一月就在阿拉伯了,最快也要到五月才会回来。格兰特谢谢她,然后挂了电话。所以比尔·肯瑞克去找的人并不是辛瑟希维特。明天他必须一个一个地去拜访在伦敦的阿拉伯权威,问他们同样的问题。 他在咖啡馆和一些偶遇的朋友喝咖啡,然后回去找喀特莱特。 “弄好了吗?还是我回来得太早?” “我不仅取好了指纹,而且也帮你比对过了。他没有问题。” “我想也是,我本来就不认为他会和任何案件有什么关联,我只是先确认一下。不过还是谢谢你。我把指纹带走。听说哈洛德的新剧评价不高哦!” “是吗?我从来不看那些剧评!贝里尔也是。她就是喜欢玛塔·哈洛德,我也是。她有一双修长的美腿。晚安。” “晚安,再次谢谢你。” 第十二章 “你似乎不太喜欢这个人。”当格兰特在电话里跟泰德说完他去拜访劳埃德的整个经过后,泰德·卡伦说道。 “真的?嗯,也许他刚好不是我喜欢的那类人。听着,泰德,你真的很确定你不知道,在你记忆的最深处也完全不知道,比尔可能会在哪里过夜?” “我没有记忆的深层。我只有前面一个小小的狭窄空间,让我储存一些有用的资料而已,像一些电话号码、一两篇祈祷文。” “好,那么,明天我只要你去拜访一些明显的地方,如果你愿意的话。” “噢!当然。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听你差遣。” “好,你有笔吗?现在我列出来给你。” 格兰特给他大约二十家比较有可能的饭店名字。据他猜测,一个从广阔的空间和小城镇来的年轻人,都会找那种宽大舒适而且不太贵的旅馆。为了保险起见,他还增列了两家最有名的昂贵旅馆,因为年轻人有外快时总喜欢奢侈一下。 “我想这几家应该就够了。”他说。 “还有其他家吗?” “如果他没有住在我们所列的这些饭店,那我们真的就没头绪了。因为如果他不住这些地方,我们就得跑遍伦敦的每一家旅馆去找,更不用说还有一些寄宿公寓什么的。” 第52页 “好,明天一早我就做这件事。格兰特先生,我想告诉你,我非常感激你为我所做的一切。你牺牲自己的时间来做其他人不愿意做的事,我的意思是说,警察不愿碰的事情。如果不是因为你——” “听着,泰德。我并不是在做好事,我是随心所欲又好管闲事的人,这件事让我乐在其中。倘若不是这样,相信我,我现在绝对不会在伦敦,今天晚上可能还在克努睡觉呢。所以,晚安,睡个好觉。我们见面再谈这件事吧!” 他挂断电话,去看汀可太太在炉上留了什么给他。看起来像是一种馅饼,他端到客厅无心绪地吃着,念头全在劳埃德身上。 劳埃德到底是哪里令他觉得熟悉?他回想刚有这种感觉的前几秒钟。那时候劳埃德在做什么?劳埃德拉开书柜的木板门,动作里带着一种自我察觉的优雅,以及喜好自我宣传的那类人的手势。是不是这些姿势唤起他这种熟悉感?然后还有更古怪的事。 当他提到肯瑞克在报上的涂鸦时,为什么劳埃德会问“写在哪里”?那真的是最不自然的反应。 他到底怎么跟劳埃德说的?他跟劳埃德说,他之所以对肯瑞克感兴趣,是因为他涂鸦的诗句。对这句话的正常反应该是“诗句?”因为那句话里最关键的字眼就是“诗句”,至于他涂鸦在什么上面并不重要。如果一个人对这句话的反应是“写在哪里”,倒真是令人费解。 然而分析起来,人类任何的反应都并不令人费解。 根据格兰特的经验,一份陈述中不相干、不受注意的字眼,才是最重要的。令人惊讶且满意的破绽,通常就存在于定论与非定论之间。 为什么劳埃德会说“写在哪里”?他带着这个问题上床,也带着这个问题睡着。 早上他开始逐一拜访那些阿拉伯权威,而结果倒不出所料——完全没有结果。那些以阿拉伯探险为嗜好的人,很少有钱可以贊助什么人;相反的,他们通常只能自己贊助自己。惟一的机会是这些人中真的有人对这个计划感到兴趣,而愿意帮忙资助一点。但是没有人听过查尔斯·马汀或比尔·肯瑞克。 他结束拜访前就已经到了午餐时间了。他站在窗户边等泰德的电话,心里想到底应该出去外面吃,还是让汀可太太帮他弄一份蛋饼。又是个灰暗的天气,但有一点微风,还有潮湿地面的气味,带着古怪的乡间气息。他注意到今天是个适合钓鱼的日子,有一瞬间他还真希望自己正由荒地往河流走,而不是在这里跟伦敦的电话系统较劲。其实甚至根本不必是河流,只要在德伍小湖,一艘漏水的船上,有派特作伴坐一个下午就很满足了。 他转向书桌,开始清理今早拆阅邮件时留下的混乱。 他蹲下去把撕碎的废纸和空信封丢进垃圾桶,但是这个动作只做了一半就停止了。 他脑子里浮现出一些东西。 他现在知道赫伦·劳埃德到底让他想起谁了。 就是阿奇。 这实在是太意外也太荒谬了,以至于他坐在椅子上开始笑了起来。 到底阿奇跟赫伦·劳埃德这个优雅有教养的人有什么共同点?挫折?当然不是。或是在自己所热爱的国家里是个异乡人?不,这太牵强了。应该是某个更接近本质的原因。 劳埃德令他想起的人就是阿奇,这一点他现在非常肯定。他感到一种独特的解脱感,就像终于想起一个老是想不起来的名字。 是的,就是阿奇。 但是为什么?这两个南辕北辙的人有什么共同点?是他们的表情?不。他们的体格?不。他们的声音?不,那到底是什么? “就是他们的虚荣心啊!你这个白痴。”他内在的声音这么说。 是的,就是这一点。他们的虚荣心,那种病态的虚荣心。 他静静地坐着思考,已经不再觉得很开心了。 虚荣,这个所有犯罪行为的第一要素,是所有罪犯心里共同的因素。 只要想想看——他手肘边的电话此时突然“铃”地一声响了起来。 是泰德。他已经问到第十八问了,他说他现在已经是一个很老很老的人了,但是血管里流的是拓荒者的血,所以仍在继续搜寻。 “休息一下,过来跟我一起吃饭吧!” “噢!我已经吃过午餐了。我在莱斯特广场吃了几根香蕉和一杯奶昔。” “天啊!”格兰特说。 “怎样,这有什么不对?” “甜食啊!就是这点不对。” “可是很累的时候吃点甜食挺好的。你那边没什么进展?” “没有。如果他是北上去见一个能资助他的人,那么这个人一定只是个有钱的业余者,而不是一个积极从事阿拉伯探险的人。” “噢!好吧。那我该走了,我什么时候再打电话给你?” “只要你一问完那份旅馆名单,就打电话给我。我会在这里等你的电话。” 格兰特决定要吃蛋饼,在汀可太太准备时他在客厅里走来走去,让自己的思绪天马行空,然后再马上把它拉下来。 只要他们能够找到一个起点就好了。但如果泰德问完所有的旅馆后,仍然毫无头绪呢?他只剩几天就得回去上班了。他停止揣测虚荣心及它的各种可能性,开始想泰德得花多少时间才能问完剩下的那四家?在蛋饼还没吃完以前,泰德就亲自来了,带着满腔的兴奋及一脸胜利感。 第53页 “我实在不晓得,你是怎么想到那个单调的小垃圾场会跟比尔扯上关系的。”他说,“但是你是对的,他就是住在那里没有错。” “什么单调的小垃圾场?” “就是彭特兰啊!你怎么会想到那间?” “它可是国际知名啊!” “那一家?” “一代又一代的英国人都去住的那家。” “看起来就是那样!” “所以,那就是比尔·肯瑞克住的地方。我更喜欢他了。” “是的。”泰德比较平静地说,脸上那股胜利的红潮已经消退了。“我真的希望你认识比尔。没有人比得上他。” “坐下来喝点咖啡,可以消化一下你的奶昔。或者你想喝杯酒?” “不了,谢谢,我喝咖啡好了。闻起来真的是好咖啡。” 他又出其不意地补充说:“比尔是在三号,三月三号退房的。” “你有没有问他们关于行李的事?” “有啊!开始他们不是很感兴趣,但是最后他们拿出像审判书大小的帐本,并且说,肯瑞克先生没有留任何东西在保险箱或是储藏室里。” “换句话说,他把所有的行李都拿到寄存处了,这么一来,他从苏格兰回来时可以提了就走。如果他回来后打算搭飞机去巴黎,那么他应该会把行李寄在路上的尤斯顿车站,去机场前先领出来。而如果他打算坐船的话,他可能在去尤斯顿车站前,就在维多利亚车站把行李寄放好。他喜欢海吗?” “还好,不是特别痴迷,但是他有渡船癖。” “渡船?” “是的。好像他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在一个叫做庞培的地方,你知道那个地方?”格兰特点点头。“那时他把时间全花在那种一便士的渡船上。” “半便士。以前是半便士。” “噢!反正就是那种船嘛!” “所以,你认为他有可能坐火车渡轮。嗯!我们可以试试看。但如果他时间太赶,去见你会迟到的话,那我想他该会搭飞机。如果看到他的皮箱,你会认得出来?” “认得出来。我跟比尔住在同一间宿舍,而且是我帮他打包的。事实上,其中有一个皮箱还是我的。他只带两个皮箱,他说如果我们买很多东西的话,我们可以再买一个行李箱——”泰德的声音突然消失了,埋头喝他的咖啡。咖啡杯是大的浅式碗状的,有粉红色的柳树图案,是玛塔·哈洛德从瑞典带给格兰特的,因为他喜欢用大杯子喝咖啡,偶尔也可以用它来遮掩情绪。 “我们没有可以领回那些行李箱的寄物票,而我也不能滥用职权。但是我认识一些在大终点站工作的人,也许可以用点小技巧来找那行李箱。但完全得靠你去认那些箱子。比尔是那种会在皮箱上贴姓名条的人吗?” “我想如果他要把东西留在一个地方,他应该会贴姓名条的。为什么?难道他没有把寄物票放在皮包里?” “我想也许是其他人帮他寄的行李。譬如说,在尤斯顿送他上车的那个人。” “那个叫马汀的人?” “也许。如果比尔是借了马汀的文件来冒充的话,他总得把文件还回来。也许马汀打算在机场跟他碰面,或是在维多利亚车站,或任何一个在离开英国前往巴黎的地点;马汀把行李带来,把文件收回去。” “是,这听起来很有道理。我们难道不能登个gg找这个马汀?” “我认为这个马汀应该不会很愿意露面。因为他把文件借给人家去做一件刺激的事,而现在这个借用他身份的人死了,他成了没有身份的人。” “对啊,也许你是对的。不管怎么样,他一定不是住那种旅馆的人。” “你怎么知道?”格兰特很惊讶地问。 “我查过那个簿子,住宿登记簿,在我找比尔的签名时。” “你留在ocal工作实在太可惜了,你应该加入我们警察的行列。” 但是泰德没在听。“你没有办法体会那种奇怪的感觉,当我在所有陌生的名字当中,突然看到比尔亲笔写的字迹,我几乎要停止唿吸了。” 格兰特从书桌上把劳埃德那张陨石坑“废墟”的照片拿过来放到餐桌上说:“这就是赫伦·劳埃德认为比尔看到的地方。” 泰德很有兴趣地看着那张照片,“这实在是很奇怪,不是吗?就像一个废弃的摩天大楼,你知道,在我看到阿拉伯之前,我一直以为发明摩天大楼的是美国人。但是某些老阿拉伯城镇,就像小型的帝国大厦一样。但是你说这不可能是比尔看到的。” “对,不可能,因为从天空看应该更明显。” “你告诉了劳埃德?” “没有,我让他自己一直说下去。” “你为什么这么不喜欢那个傢伙?” “我没有说我不喜欢他啊!” “你不说我也看得出来。” 格兰特犹豫了下,开始像往常一样地分析起自己真正的感觉。 “我发现虚荣是很令人讨厌的。身为一个人,我最讨厌虚荣这种东西;而身为一个警察,我也不相信虚荣。” 第54页 “可是那只是一种无害的缺点啊!”泰德说,宽容地抬起一边肩膀。 “如果你这样想就错了,这全然是一种毁灭性的特质。当你说到虚荣时,你想到的只是那种对镜的孤芳自赏,或买些衣服来打扮自己。那种完全是个人的自恋。可是真正的虚荣不一样,那不是外表的问题,而是性格使然。虚荣说:‘我必须拥有这个,因为我就是我。’那是很可怕的,因为虚荣无可救药。你绝对无法让虚荣的人相信,其他任何人有丝毫重要性;因为他就是不了解你到底在说什么。他宁可杀了一个人也不愿因必须服六个月徒刑而对他造成不便。” “这简直是疯了。” “但是虚荣的人不会这么想,而且在医学上虚荣也不算发疯。因为虚荣的人相当有逻辑。就像我说的,那是一种很可怕的特质,而且是所有犯罪特性的基础。罪犯,真正的罪犯,并不仅限于那种只会在忙乱中窜改帐目,或因为目睹老婆和一个陌生人上床就愤而杀了她的这类小人物。真正的罪犯无论长相、品味、聪明才智以及作案手法都千变万化,和世上其他人一样。但他们都拥有一个不变的特质:病态的虚荣心。” 泰德看起来似乎只有一只耳朵在听,因为他正拿这个讯息印证自己私人的事件。“噢,格兰特先生,”他说。 “你是说这个叫劳埃德的人不值得信任?” 格兰特想了一下。 “我真希望我知道,”他最后说,“我真希望我知道。” “这样啊!”泰德说,“这的确是个不同的角度,不是吗?” “我今天早上花了很长的时间一直在想,是不是因为我在罪犯身上看见过太多的虚荣心,以至于我已经开始有了偏见呢?也就是过度的不信任。表面上看来,赫伦·劳埃德毫无瑕疵。甚至更高一层,他令人仰慕。他的纪录良好,生活简朴,品味超凡,这意味着他有天生的均衡感,而且他的成就也足够满足最自我中心的人。” “但是你觉得——你觉得某个地方有问题。” “你记不记得在摩伊摩尔的饭店里,有个矮小的人对你传播他的理念?” “受迫害的苏格兰!那个穿苏格兰裙的矮小男人?” “苏格兰裙,”格兰特不假思索地说。“不知什么原因,劳埃德给我和阿奇·布朗一样的感觉。看起来很不合理,但却非常强烈。他们有相同的——”他一直在寻找一个字。 “气息。”泰德说。 “对,就是这个字。他们有相同的气息。” 泰德沉默了很久之后说:“格兰特先生,你仍然认为发生在比尔身上的事是意外?” “是的,因为没有证据证明那不是意外。但是我已经准备好相信那不是意外了,如果我可以找到任何理由的话。你会擦窗户吗?” “我会什么?” “擦窗户。” “必要的话,我想我可以擦得很亮啊!”泰德说,然后瞪大眼睛问:“干吗?” “在这件事情完结之前,你可能需要擦窗户。走吧,我们去找行李箱。我希望我们需要的所有信息都在那两只行李箱里。对了,我才想起来,比尔去史衮的卧铺是在一个礼拜前预订的。” “也许苏格兰的贊助人要到四号才能见他。” “也许。不管怎么样,所有的文件和个人的东西,都会在那两只皮箱里。此外,我希望那里面还会有本日记。” “可是比尔从不写日记的啊!” “噢!不是那种。是那种一点十五分见杰克,七点半打电话给杜赐的那种日志。” “噢,那种哦。如果他打算在伦敦各处寻找贊助人,我想他该会有那种日记。天啊,这大概就是我们所需要的!” “对,那将是我们所需要的,如果真的在行李箱里的话。” 但是根本没有任何东西。 什么都没有。 他们轻松地开始去找一些明显的地方:尤斯顿车站、飞机场、维多利亚车站;很高兴这种模式进行得很顺利:“哈哕!警官,今天有什么需要效劳的?” “嗯,你也许可以帮帮我这个从美国来的年轻朋友。” “好的,有什么麻烦吗?” “他要知道他朋友是否在这里留下几只行李箱。你介不介意他到处看看?我们不会搬动任何东西,只是看一下而已。” “没问题!这是英国到目前为止仍然不用花钱的事,信不信由你,警官。到后面来,好吗?” 于是,他们到了后面。每一次他们都是到后面,而每一次这些堆积如山的行李都回看他们,一副轻视又退缩的表情。只有别人的行李才会看来那样疏远。 他们从很有可能的地方开始,找到只有一点儿可能的地方,心情变得比较严肃而忧虑。他们原本希望找到一本日志以及个人的文件,现在退而求其次,只要能看一眼行李箱就行了。 但是任何个架子上,都没有眼熟的行李箱。 这实在太让泰德吃惊了,以至于格兰特几乎没法把他带出最后一站。他在堆满行李的架子旁一直绕圈子,一脸无可置信的表情。 第55页 “一定在这里,”他一直这样说,“一定在这里的。” 但它们不在这里。 最后一个赌注如石沉大海时,他们走出来到街上,觉得很受挫折。泰德说:“探长——我的意思是说,格兰特先生——除了这些地方以外,你想如果从饭店退房,你会把行李寄存在哪些地方?你们有没有那种私人寄物处?” “只有一些限定时间的寄物处。如果需要离开一两个小时去做别的事,可以把行李放到这种地方。” “唉,比尔的东西到底跑到哪里去了?为什么不在这些明显的地方?” “我不知道,也许在他的女朋友那里。” “什么女朋友?” “我不知道。他年轻英俊而且还单身;可以有很多的选择。” “噢!当然,这也有可能!噢,这倒提醒我一件事。”他脸上原来的不满与茫然一扫而空,看了一眼手錶,几乎是晚餐时间了。“我跟一个女孩在咖啡吧有约。”他因格兰特看着他,脸上现出了红晕。“但是如果我对你有任何帮助的话,我可以让她等。” 格兰特让他走,让他去见咖啡吧里的小甜心,心里反而有一丝的解脱感。他决定延后吃晚餐,先出去看看他那些大都会里的朋友。 他到艾斯维克街的警察局,大家都以那种他今天已听了一整个下午的句子问候他:“哈哕!警官,有什么需要效劳的吗?” 格兰特说也许他们可以告诉他,现在负责布里特巷的警察是谁。 布里特巷是毕塞尔的管区,如果警官现在要见他的话,他正在餐厅吃香肠和薯泥,他的号码是30。 格兰特自己在餐厅尽头的一张桌子旁找到独自一人的30号。他满口法式英语,坐在那里看着格兰特,一副浑然不知的模样。格兰特心想,这短短的二十五年来,伦敦警察的样子改变得可真多啊!他知道自己也不算典型的警察,而这种特质反而在各种场合中都有很大的用处。毕塞尔是一个从乡下来的黝黑、瘦削的男孩,身上的皮肤有点像褪了色,还有一种和蔼的、懒洋洋的态度。介于法式英语和这种懒洋洋的态度之间,格兰特看出毕塞尔将来会表现杰出。 格兰特自我介绍后,这个男孩想要站起身,但是格兰特坐下来,然后说:“有一件小小的事情,也许你可以帮我。我想知道是谁负责擦布里特巷5号的窗户,你也许可以帮我打听一下——” “你是说劳埃德先生的房子?”这个男孩说,“是理察擦的。” 没错,毕塞尔将来一定有前途。他一定要留意。 “你怎么知道?”.“我在巡逻时经常跟他一起走来走去,他把手推车跟其他东西放在布里特巷稍远处的马厩里。” 他谢谢这位新进的巡官,然后去找理察。理察似乎就以他的手推车为家,他是个单身的退伍军人,有一双短短的腿,养了一只猫,喜欢收集搪瓷杯,还爱射飞镖。在毕塞尔的管区里,没有任何事是他不知道的,虽然他才刚从乡下来。 布里特巷的角落里有一家叫“阳光”的店,理察常在那里射飞镖,所以格兰特往这家店走去。由于他希望非正式的安排,所以需要非正式的开始。他不知道这家店,也不认识它的经营者,但是他只要坐下来规规矩矩的,就会有人邀他一起射镖,而从这里到和理察搭讪起来就只有一步之差了。 但这一步却花了他好几个小时。最后他终于单独和理查在角落里喝一品脱的啤酒。他心里犹豫着是否要拿出名片,以自己的职权来从事私人的事情,或是以彼此同为退伍军人的渊源,略施小惠作为交换。此时理察说:“长官,你这几年好像没怎么胖嘛!” “我以前见过你?”格兰特问。有一点懊恼自己居然没认出对方的面孔。 “坎伯利。很多年以前的事了,你不用觉得不好意思。”他补充说,“因为我怀疑你根本没有看过我,我当时是炊事兵。你还在军队里?” “没有,我现在是警察。” “真的吗?别开玩笑了!是啊,我就说嘛!我现在知道为什么你那么急于把我弄到角落来了。我还以为是你欣赏我射镖的方式呢!” 格兰特笑一笑说:“是啊,你可以帮我个忙,不过不关公事。你愿意明天带个学徒,赚一点酬劳吗?” 理察想了一会儿问:“有什么人的窗户特别要擦的吗?” “布里特巷5号。” “哈!”理查很有兴致地说,“我愿意付钱让他去做。” “为什么?” “那个混蛋永远都不会满意。这其中没什么圈套吧?” “绝对没有,我们不会拿房里的任何东西,也不会把东西弄乱,我可以保证。而且,如果你觉得有必要,我可以写下书面协约。” “好,你说了算,长官。你的人明天可以免费帮劳埃德先生擦窗户。”然后他举起大杯子,“你的学徒明天什么时候来?” “十点好吗?” “十点半好了。你的”隋人‘大都在早上十一点出门!“ “你真是设想周到。” 第56页 “好,那我先把我早上该擦的窗户擦好,然后十点半跟他在我住的地方——布里特巷谬斯3号碰面。” 今晚要试图打电话给泰德·卡伦是没有用的,所以格兰特在西摩兰饭店里留了话,要泰德明早一吃完早餐就来公寓找他。 然后他终于吃了晚餐,并且心怀感激地上床睡觉。 当他要睡着时,有一个声音在他的脑际盘旋:“因为他知道根本没有地方可以写字。” “什么?”他说。他醒过来,“谁知道?” “劳埃德啊!他说,‘写在哪里?”’“然后?” “他会这样说是因为他吓到了。” “他听起来的确像很吃惊的样子。” “他吃惊是因为他知道根本没有什么东西好写字的。” 他躺着想这件事,直到睡着。 第十三章 格兰特吃完早餐前,梳洗得整齐油亮的泰德就到了。 但是他觉得心神不安,必须有人哄他脱离这种后悔的情绪(“格兰特先生,我觉得我遗弃了你!”),否则对谁都没有好处。得知今天已经有确切的计划要执行,他终于打起了精神。 “你是说上次提到的擦窗户的事是认真的?我本来以为那只是一种比喻而已。你知道的,像我们会说:‘如果这种情况再继续下去,我得去卖火柴了。’诸如此类的。那我为什么要去擦劳埃德的窗户?” “因为那是你能光明正大踏入那间房子的惟一的办法。我的同事也许可以说你不能去抄煤气表、测电力或是修电话;但是他们却不能否认你是一个合法、专业的擦窗户人,你是因为工作才进入那间房子的。理查说——理察是你今天的老闆——劳埃德每天大约十一点会出门,所以等劳埃德走了以后,他就会带你去那里。他会先留在那里跟你一起工作,这样他才能介绍,说你是他的助手,正在学习技术。这样一来,你一个人留在那里别人也不会疑心了。” “所以我要一个人留在那里。” “二楼大房间里有一张大书桌,上面有一本约会簿。 很大,很昂贵,红色封皮。这张书桌像是一般的桌子,我是说它没有抽屉,就摆在窗户中间。“ “然后?” “我要知道劳埃德三号跟四号有哪些约会?” “你认为他有可能也在那班火车上?” “我大概可以确定他不在那班火车上,但是如果我知道他有哪些约会的话,我可以很容易找出他有没有去赴约。” “好,那蛮简单的。我很期待去做擦窗户的工作。我常想老得不能飞时要做什么。现在我可以了解一下擦窗户这个行业,更不用说,还要深入调查几扇窗户。” 他愉快地走开,显然忘记半个小时前还情绪低落呢!格兰特心里搜索着,自己有没有任何和赫伦·劳埃德共同的朋友。他想起他还没有打电话给玛塔·哈洛德,说他已经回到城里来了。不过,现在打电话吵她似乎有点早,但他还是得冒冒险。 “噢!不会的,”玛塔说,“你没有吵醒我,我早餐正吃到一半,同时在阅读每天定点的新闻呢!我每天都发誓不再看报纸了,但每天早上它都躺在那里等我打开,然后,每天早上我又开始看了。看报纸让我胃不舒服,消化不良,我的动脉变硬,脸叭的一声整个塌了下来,让我值五个金币的化妆五分钟就脱落了。不过我每天真的还是得来点毒药。你好吗?亲爱的。身体好一点没有?” 他讲话时她完全没有插嘴,这是玛塔较迷人的特性之一:有能力聆听。不像其他大部分格兰特的女性朋友,她们的沉默只是为了准备下面的说辞,一逮到机会就会再开尊口。 “今晚跟我一起吃晚饭吧!我一个人。”听完格兰特的克努之旅,以及健康恢復的状况之后她这么说。 “下个礼拜好了,可以吗?你的戏剧进行得如何?” “挺好的,亲爱的。如果罗尼念台词的时候能够离我近一点,而不是面对观众,那会更好。他说踏着舞台上的脚灯,让前排观众能数清他的睫毛,有助于强调性格的超然。但我却觉得那根本是他演音乐剧的后遗症。” 他们讨论了一会儿有关罗尼跟戏剧的事情,然后格兰特说:“对了,你认识赫伦·劳埃德?” “那个阿拉伯人?不能算认识啦!不认识。但是我知道他跟罗尼一样是头猪。” “怎么说?” “我哥的儿子罗里对阿拉伯探险很着迷,虽然我无法想像怎么会有人想去阿拉伯探险,那里都是沙子跟枣子。 不管怎么说,罗里想跟赫伦·劳埃德一起去,但似乎劳埃德只跟阿拉伯人旅行。罗里是个好孩子,他说那是因为劳埃德已经彻底阿拉伯化了,他维护阿拉伯的利益比阿拉伯人还要狂热。但我却认为,他是一个卑鄙的小人、恶棍、流氓,他跟罗尼有一样的毛病,他想独占整个舞台。“ “罗里现在在做什么?”格兰特问,将赫伦·劳埃德的话题转开。 “噢!他在阿拉伯。另外一个人带他去了,辛瑟希维特。噢,对,罗里不会因为任何小事而使这件事延期。那你星期二可以吗?吃晚餐?” 第57页 星期二,他没问题。因为星期二之前他就得回去上班了,而比尔·肯瑞克,那个因为对阿拉伯满怀兴奋而来到英国,却以查尔斯·马汀之名死在开往高地火车上的年轻人,到时就得抛诸脑后了,换言之,他只剩一两天时间。 他出去剪头髮,然后在那种优闲、几近催眠的气氛中,思考着他们是不是遗漏了哪些没做的。泰德·卡伦现在正在跟他的老闆吃饭。“理察不会因为让你去擦玻璃而接受任何报酬的。”他这么跟泰德说,“所以你可以带他出去好好吃一顿,我付钱。” “我会,也很愿意带他出去吃饭。”泰德说,“但是如果我让你付钱,那我就该死了。比尔·肯瑞克是我的伙伴,不是你的。” 于是他坐在理髮厅温暖、芬芳的气氛里,试想其他可以找出比尔·肯瑞克行李箱的方法。结果倒是回来的泰德提供了一个建议。 泰德说,我们何不登一个寻人启事找这个女孩。 “什么女孩?” “就是保管比尔行李的那个女孩啊!她没有理由感到害羞吧,除非她私自拿了里面的东西。但以比尔的眼光,应该不至于挑中这样的女孩吧!所以我们何不在报上以粗体的‘比尔·肯瑞克’来吸引别人的注意力呢!然后就写说‘任何他的朋友请打几号几号’,有没有任何不妥的地方?” 没有。格兰特想不到任何不妥的地方,但是他的眼睛一直看着泰德从口袋里抽出来的一张纸。 “你找到那本簿子了?” “噢!对,我找到了。我只要往里面侧一下就拿到了。 看来那傢伙没搞什么副业。那是监狱以外最单调的行事历,从开始到结束根本没啥看头,而且对我们也没什么帮助。“ “没什么帮助?” “对啊,他显然很忙。要不要我现在来写报纸的gg词?” “好啊!纸在我的书桌上。” “我们应该寄给哪些报社?” “写六份,我们稍后寄给他们。” 他低头检视泰德以孩童般字体抄录的劳埃德约会簿上的条目。三月三日和三月四日的约会。他读这些条目时,心里那股荒谬的怀疑又再度升起。他到底在想什么?他的心思是不是又回復到病人那种极度敏感的状态?他怎么会认定赫伦·劳埃德是个兇手?可是他不是一直都这么想吗?他不是认为“劳埃德必须为比尔·肯瑞克的死负责”,只是不知道通过什么方式罢了?他看着这些条目,心里想即使证实了劳埃德并没有赴这些约会,他的缺席如果不是因为一些再普通不过的理由,像身体不舒服、突然改变主意等等,那倒真是太稀奇了。三月三号晚上他显然去了一个饭局,“七点十五分,诺曼第,先锋社。”条目上这么写着。隔天早上九点半,帕泰杂志摄影的人会来布里特巷5号,制作名人排行榜的系列报导。看样子赫伦·劳埃德有更重要的事要操心,不会去注意一个声称自己在阿拉伯沙漠看见废墟的名不见经传的飞行员。 “但是他说,‘写在哪里?”’格兰特心里的声音又开始这么说。 “好吧!他说,‘写在哪里?’如果每个人都因自己不加思索的言辞而受怀疑或评判,那么这个世界将会多么可怕啊!” 长官曾经对他说:“你拥有对你的工作最无价的特质,那就是你的直觉。但是不要让它主导你,格兰特。不要受你的想像力掌控,而要让它为你服务。” 他现在已经几乎处在要让直觉主宰的危险中了,他必须拉自己一把。 他要回溯见到劳埃德之前,回到与比尔·肯瑞克相伴的日子。从狂野的想像回到事实,无情、赤裸、不妥协的事实。 他看了一眼泰德,鼻子都快抵到纸上了,正认真地在纸上书写,就像狗用鼻子嗅着一只爬过地板的蜘蛛。 “你那个咖啡吧的女孩怎么样了?” “噢!很好,很好。”泰德说。他心不在焉,眼睛连抬都没抬地继续写他的东西。 “你会再带她出去?” “嗯,我今天晚上跟她见面。” “你会跟她固定下来?” “也许会!”泰德说。然后,他注意到格兰特非比寻常的兴趣,抬起头来说:“这是什么意思?” “我想离开一两天,所以想知道,如果留你一个人在这里,你会不会觉得很无聊?” “不会。你是该休息一下,处理你自己的事情了,我想。毕竟这不是你的问题,你已经为我做得太多了。” “我并不是要休息,我是打算飞去法国看看查尔斯。 马汀的家人。“ “家人?” “他的家人,对。他们住在马赛的郊区。” 泰德的脸刚失色了一会儿,现在又恢復红润。 “你想从他们那里得到什么?” “我没有预先想什么,只是想从另一个角度开始。就比尔·肯瑞克而言,我们已经走到死胡同了。除非这个我们所假设的女朋友看到gg,打电话给我们,但那至少也彝两天.所以,我们试试从查尔斯·马汀这个方向,看能得到什么。” 第58页 “好,何不让我跟你一起去?” “我想还是不要了,泰德。我想你还是留在这里跟报社联络,确定这些都刊登出来,另外可以看看有没有回音。” “好吧!全由你指挥。”泰德服从地说。“但是,我倒蛮想去看看马赛是什么样子。” “它完全不是你所想的那个样子,”格兰特觉得很有兴趣地说。 “你怎么知道我怎么想它?” “我可以想像啊!” “好吧,反正我想我可以坐在凳子上看看达芙妮。这个地区的女孩名字很有意思。这里的空气还算清新,但是这里的人在你替他服务后会跟你说一声谢谢的,那真是屈指可数。” “如果你想找罪恶的事,那莱斯特广场的人行道上绝不亚于你在坎那比尔看到的。” “也许吧!但是我喜欢的那种罪恶是有一些新潮在里面的。” “达芙妮不够新潮?” “不,达芙妮非常装腔作势。我怀疑她穿羊毛内衣。” “不过,在四月份莱斯特广场的咖啡吧里她的确需要羊毛内衣。她听起来像是不错的女孩子。” “噢!她很好,她很好。但是你不要在马赛停留太久,否则我心里的那一匹狼可能会耐不住,逼得我搭第一班飞机去马赛跟你会合。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明天早上,如果订得到位子的话。坐过去一点,让我打电话。如果我能一早走,再加上一点好运气,可能我第二天就回来了。否则,最晚星期五。你跟理察相处得如何?” “噢!我们成为好兄弟了。但是我有一点清醒了。” “关于哪一件事?” “关于擦窗户这一行的事。” “待遇不好?” “金钱方面还可以,但其他方面就不行了。信不信由你,由窗外往里看,看得到的只有自己贴在玻璃上的影子,别的什么也没有。你要我把这些gg稿寄给哪几家报社?” 格兰特给他六家销路最大的报社名称,让他先回家好好享受自己的时间。 “我真希望能跟你一起去,”泰德在离开时又说了一遍。格兰特心里纳闷着,视法国南部为一个大型低级舞场,是否比视之为一株含羞草更为荒谬?什么才是他心目中的想法呢?“法国?”汀可太太说,“可是你才刚从外地回来耶!” “高地也许算是外地,但是法国南部却只是英国的延伸而已。” “那可是花费高昂的延伸啊。你打算什么时候回来?我从卡尔那儿买了很棒的鸡肉!” “后天,我希望是后天,最晚星期五。” “好吧!那还可以放,不会坏。明天早上你要我叫你起来?” “我想,明天你进来前我应该已经走了。所以你明天早上可以晚点来。” “我先去买菜再进来好了。你好好照顾自己。工作别太劳累,千万不要回来的时候比去苏格兰之前还糟。我希望一切都会很好!” “当然很好。”第二天清晨,格兰特由飞机往下看着法国“地图”时,心里这么想。在这个清澈的早晨由这样的高度俯视,看到的不是土地、河流跟农作物,而是一颗小小的珠宝镶嵌在天青石色的海洋中。是法贝热(faberg6,法国着名珐瑯、珠宝设计师。)的作品。难怪飞行员对这个世界保有疏离的态度。这世界——它的文学、它的音乐、它的哲学或它的歷史——对一个惯常见到它本来面目的人,不过是法贝热的无聊玩意!但马赛近看之下却不是珠宝设计家的作品。它只是一个充满噪音与拥挤的寻常地方,到处都是不耐烦的计程车喇叭声,以及煮久的咖啡味;那种典型的法国气味闻起来就像有一千万个咖啡壶的幽灵在房屋四处飘扬。阳光普照,地中海吹来的微风轻拍布篷,而含羞草肆意展示昂贵的淡黄色。搭配伦敦的深红与灰色相间真是完美,格兰特心想。如果他有钱的话,他会委任一位世界顶尖的艺术家,将这两幅美景用油画表现出来;伦敦的晦暗色调与马赛的明亮光辉。或者该找两位不同的画家,因为能传达伦敦灰色四月天的艺术家,又同时能表现马赛春日中午的精髓,毕竟并非易事。 当发现马汀一家人一个星期前已搬到一个不知名的地方时,他停止思考有关艺术家的事,也不再注意马赛是否明亮了。而所谓不知名的地方,其实就是邻居不知道他们到底搬哪儿去了。最后,经由当地警察局的帮忙,他发现那个不知名的地方其实就是土伦,但此时他已经浪费很多时间了;而且还要浪费更多的时间到土伦,然后在一大群居民中找出马汀一家人。 最后他总算找到他们了,并聆听他们所能告诉他的一点点讯息。查尔斯是一个“坏男孩”,他们说,带着明显的敌意,因为他背弃了法国偶像崇拜中至高无上的神——家庭。他一直都是任性、顽固、刚愎,而且懒惰(法国人眼中最十恶不赦的罪)。五年前他为一个女孩惹上了一点麻烦就离开了——不,不,他只是捅了她一刀,再也没有写信给家人。所以,这些年他们都没有他的消息,除了三年前有一个朋友在赛得港遇见过他以外。那个朋友说,他在买卖二手车,买进一些废物稍微整修一下再卖出去。他是一个很好的技工,大可以把事业做得很成功,开一家自己的修车厂,请几个工人。但是他实在是太懒了,天生的懒骨头,懒到离谱的程度,懒惰得像有病。他们再没有听到任何有关他的消息,直到有人通知他们去认尸。 第59页 格兰特问他们是否有查尔斯的照片。 有,他们有几张,但当然都是查尔斯年轻时候照的。 他们给他看照片,格兰特才了解到为什么比尔·肯瑞剋死时,看起来和家人记忆中的查尔斯·马汀颇为相像。 一个瘦削黝黑的男人,有浓密的眉毛、凹陷的脸颊以及黑色的直发,如果没有凸显的个性,看起来就像其他类似的年轻人一样。就算他们眼睛的颜色不一样,也很难分辨。 父母收到讯息:你的儿子因可怕的意外而死亡,请前来指认并安排丧葬。父母会领到死者所有的文件和杂物,并被要求指认所有者就是他们的儿子。当然,此时他们的心态已经调整,愿意接受眼前所看到的,而他们所看到的,根本就是别人期望他们看到的。所以,他们绝对不会想到要问:这个孩子的眼睛是蓝色的还是棕色的?当然,到最后反而是格兰特被问了一大堆问题。他为什么对查尔斯有兴趣?查尔斯是不是总算还留了些钱?也许,格兰特是在找寻合法的继承人?不,格兰特是代表一个和查尔斯在波斯湾认识的人来看看查尔斯。他也不知道他的朋友为什么要找他,但就他所知,大概和未来合伙的事有关。 而从马汀家人表示的意见看来,这个朋友算很幸运。 他们请他喝阿马尼亚克酒,还有咖啡,以及一些上面撤着巴斯糖的小饼干,并欢迎他以后到土伦时再来。 走到门口时,格兰特问他们是否有任何关于他们儿子的文件?他们说只有一些私人文件:他的信件。官方那些文件他们懒得去关心,不过应该还在马赛的警察局,因为意外发生时他们是第一个跟马汀家人联络的。 所以格兰特又浪费了一些时间跟马赛的警察局套交情,但是这次并没有花力气用一些非官方的方式。他拿出自己的证件,要求借调查尔斯的文件。他喝了一杯酒,签了一张收据。然后搭星期五下午的飞机回伦敦。 他还有两天。或者精确地说是一天加上一个星期天。 他飞回去时,法国依旧如珠宝镶嵌的图案,但英国却几乎消失不见了。西欧熟悉的海岸线轮廓以外什么都没有,除了那一大片海雾。缺了这个特殊岛屿熟悉的形状,这幅地图看起来非常奇怪而且不完整。如果这个岛屿从来不曾存在,世界的歷史将会有什么不同?这实在是个挺有趣的猜测。如此一来,你可以假设是一个全都是西班牙人的美洲。法国人的印度:一个没有种族隔阂的印度,各种族相互通婚,以至完全失去原始的身份。一个由狂热教会所统治的荷属南非。澳洲?谁会发现并殖民澳洲?是南非的荷兰人,还是美洲的西班牙人?他想这倒无关紧要了,因为无论这两个种族的哪一个,一代之后都会变得很高、瘦削、强悍、高鼻子、怀疑心重而不容易击倒。 他们栽进云的海洋里,又再度看见英国了。一个非常世俗、泥泞、普通的地方,却改变了整个世界的歷史。持续不停的毛毛雨将这片土地和它的子民浸透了。放眼看去,伦敦如一幅有灰色倒影的水彩画,只有巴士穿出雾气时点缀了点点硃砂红油彩。 虽然仍是白天,指纹部门却已灯火通明。喀特莱特依旧坐着,和上回格兰特看到他的时候一模一样——其实每一次格兰特看到他都是如此——半杯冷茶靠近手肘边,杯垫上丢满菸蒂。 “在这个美丽的春天下午,有什么我能为你做的?”喀特莱特说。 “是啊!有一件事情我非常想要知道,你到底有没有把剩下那半杯茶喝掉的时候?” 喀特莱特想一想,“说起来!我还真不知道!我常常都是只喝了一半,贝里尔就为我加了新茶。有什么要我立刻做的吗?或者你只是礼貌性的拜访?” “是的,是有其他事要做。但是你可以星期一再做,不必让你的慈悲心失控。”他把查尔斯·马汀的文件放在桌上,“你什么时候可以帮我做?” “这是什么?法文的身份证明。你到底在调查什么?你想保守秘密?” “我现在正把最后的赌注押在一匹叫做第六感的马上,如果成功了,我就告诉你怎么回事。我明天早上来拿指纹的检验结果。” 他看看时钟,心想如果泰德·卡伦今晚和达芙妮或其他女士有约的话,那么这个时候他应该还在饭店梳洗。他离开喀特莱特,到别人听不到的地方打电话。 “哇!”当泰德听到格兰特的声音时很高兴地说,“你从哪里打来的?你回来了吗?” “是的,我回来了,我现在人在伦敦。泰德,你说你从来不认识任何叫查尔斯·马汀的人,但有没有可能他以假名跟你交往?你是不是认识一位很好的技工,对汽车很在行,法国人,长得有点像比尔?” 泰德想了一会儿。 “我不认为我认识什么法国的技工,我倒是认识瑞典和希腊的技工,但是他们一点都不像比尔。你为什么这样问?” “因为马汀在中东工作。很可能比尔来英国前就从他那里取得这些文件了。也许是马汀卖给他的。也许现在马汀还活着,他是一个非常懒惰的人,如果没有工作的话,可能手头很拮据。在中东那个地方,不会有人去管你的身份,所以他们也许会把身份拿去换现金。” 第60页 “是啊,有可能。在中东,别人的身份证明通常都比你自己的还要值钱。但是为什么比尔要买那些文件?他从来都不做任何其他勾当的啊!” “也许是因为他看起来有点像马汀,我不知道。不管怎么样,你自己从没在中东遇到过任何像马汀的人吗?” “没有,就我记忆所及,没有。你从马汀家人那里查出什么来没有?有什么值得注意的资料?” “恐怕没有。他们给我看照片,看得出来,如果他死了的话,会跟比尔很像。而这个我们已经知道了。还有就是他在中东工作过。寻人启事有没有收到什么回音?” “五个电话。” “五个?” “对,全部来自叫比尔·肯瑞克的人。” “噢,是不是都是问你能给他们什么好处?” “说对了。” “没有任何认识他的人来电?” “没有。查尔斯·马汀那方面似乎也没有什么进展。所以我们触礁了,对不对?” “这个嘛,应该说有点浸水了。但是我们还有一个有价值的东西。” “真的吗?是什么?” “时间。我们还有四十八小时。” “格兰特先生,你真是个乐观主义者。.” “干这一行非得如此。”格兰特说,但自己并不觉得非常快乐。觉得精疲力竭,他差一点就希望根本从来没有听过比尔·肯瑞克这个人。希望当时在史衮车站时,可以慢个十秒钟走到走道上。因为再过十秒,酸奶酪就会发觉那个人已经死了,然后把门关上出去求援;而他,格兰特,也就可以直接走过空荡荡的走道来到月台,完全不知道有一个叫做比尔·肯瑞克的年轻人,也永远不会知道有人死在那列火车上。他可以跟汤米一路开车上山,不会有什么歌唱的沙这些文字来扰乱他的假期。他可以平平静静地钓鱼,平平静静地过完他的假期。 但会不会太平静?以至于有太多时间来思考自己,以及自己所受到的非理性束缚;有太多时间为自己的心灵与精神把脉?不,他当然不会因为听说过比尔·肯瑞克而感到遗憾。事实上,有生之年比尔都会是他的恩人,他愿意花一辈子的时间,找出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比尔·肯瑞克变成了查尔斯·马汀。如果他能够在星期一那一堆让他忙得不可开交的公事涌上来之前查清这件事,那就太理想了。他问泰德对达芙妮的感觉如何?泰德说和他认识的其他女性朋友比起来,她有一个重大的优点,就是很容易满足。 如果你送她一束紫罗兰,她会像其他女孩收到昂贵的兰花一样高兴。不过,泰德却认为也许她并没有听说过那种昂贵的兰花,而他个人也没打算让她注意这种兰花。 “她听起来像是贤妻良母型的,所以你要小心哦!泰德,搞不好她会跟你回中东。” “只要我还清醒,就绝对不会容许这种事发生,”泰德说,“我不会带任何女人跟我回东方。我可不想要一个小女人在我们住的地方吵吵闹闹。我是说我住的地方——” 他的声音渐渐消失了。 这段对话突然变得断断续续的,格兰特对泰德承诺一旦有新的讯息会马上通知他,然后就挂掉了电话。 他走进雾湿的天气里,买份晚报并叫了一部计程车回家。这份报纸是《信号报》,一看到熟悉的标题,马上就将他拉回四个星期前,在史衮吃早餐的时候。他再度想起这些标题总是千篇一律、毫无变化。总是争闹不休的内阁、梅达谷的金髮死尸、关税实施、交通阻塞、美国演员莅临,以及街头意外等事件。甚至就连“阿尔卑斯山坠机”这样的新闻,也是稀松平常得没有变化:昨晚查摩尼克斯山谷居民目睹勃朗峰冰雪覆盖的顶峰爆发一团火焰。 《信号报》的风格还是老样子。 在坦比路19号,惟一等着他的是一封来自派特的信,上面写着:亲爱的亚伦,这是我做给你的假蝇,没来得及在你走前做好。这些假蝇也许对那些英国河流没有用,但是你有总比没有好。 你深爱的外甥派特这封信让格兰特高兴多了,他在吃晚餐时一会儿想首都和边缘地带的经济,一会儿想派特寄来的饵。这只假绳在原创性上,甚至超过派特在克努借给他的鱼饵。他决定如果有一天鱼儿愿意吃一小片红色橡胶热水瓶塞,他就用这个饵去钓赛维凡河里的鱼,然后老老实实写信告诉派特说,兰金家的假蝇已经钓到一条大鱼了。 对于派特提到“那些英国的河流”这种典型的苏格兰岛国根性,使得格兰特希望罗拉可以赶紧送派特去上英国学校。苏格兰意识是高度浓缩的结晶,应当要稀释一下。就混合物中一种成分而言,它是可喜的;但如果纯度太高,就和氨水一样令人讨厌。 他把派特做的这只假蝇贴在檯历上,这样子他就可以因为它的宽容而感到愉快,因为年轻外甥的奉献而备觉温暖,然后他心存感激地穿上睡袍。虽然原本可待在乡间,如今却身在城里,但至少还有一个安慰:他可以穿着睡袍,把脚放在壁炉的炉灶上,而且确定不会有任何从苏格兰场打过来的电话闯入他的悠闲。 但是他的脚抬高还不到二十分钟,苏格兰场的电话就打来了。 第61页 是喀特莱特。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说你在第六感上押了注?” 喀特莱特的声音。 “是啊!怎么样?”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是我知道你的马赢了。”喀特莱特说。他口齿伶俐,音调美妙得像播音小姐一样地补充说:“晚安,先生。”然后就挂断了。 “嘿!”格兰特说,他拍动着电话键,然后说“嘿!” 但是喀特莱特已经挂断了。而今晚也没有必要再试图打电话找他了。因为这个温和的捉弄是喀特莱特的小抱怨,是他免费为格兰特做两件事索取的代价。 格兰特回去继续读他的小说,但是他再也无法集中注意力在那个正统的角色,亨利·g.布莱克法官身上了。 该死的喀特莱特和他的小玩笑。明天早上他第一件事就是去警察局。 但是第二天早上他已完全忘记喀特莱特了。 第二天早上八点,喀特莱特已经被大量偶发事件的海洋所淹没了,在大群浮游生物中难以辨识。 这天早上和平常的任何早晨一一样,有瓷器喀啦喀啦的声音,以及汀可太太送早餐茶时说话的声音。这是他每天光荣的四分钟前奏,在这四分钟里,他还非常贪睡地躺在床上,因而他的茶冷了。此时,汀可太太的声音会远远地传来,但是你也毋须回答。 “你听听看!”汀可太太说,她显然指的是窗外那下个不停的雨。“大雨倾盆,水库、尼亚加拉的水也在流。他们好像发现了香格里拉(想像中的人间乐园。——译者注)。 我今早也需要一个香格里拉。“ 这个字在他依旧朦胧的头脑里,就像平静的水流中飘浮的水草。香格里拉,非常催眠。非常催眠,香格里拉。 是电影或小说中的某个地方;一个未遭破坏的伊甸园,完全与世隔离。 “根据今天早上的报纸,他们那里完全没有雨。” “哪里?”他这么说,表示自己是清醒的。 “阿拉伯啊!好像是。” 他听见门关上了,然后继续躺着享受这四分钟。阿拉伯,阿拉伯,另一个催眠的地方。他们发现香格里拉在阿拉伯。他们——阿拉伯!他把毛毯勐地一拉钻了出来,伸手去拿报纸。那里躺着两份报纸,他先拿起的是《号角日报》,因为汀可太太每天早上都先扫瞄一遍《号角日报》的标题。 他不用去找这则新闻,因为它就在头版。这是任何报纸都会放在头版的大新闻。粗大的黑体字:香格里拉真的存在。 惊人的发现。 阿拉伯歷史性的发现。 他很快地掠过一些令人兴奋得几乎要歇斯底里的段落,然后很不耐烦地把这份报纸丢开,拿起更值得信任的《早报》。但是《早报》几乎跟《号角日报》同样的令人兴奋。 一样是粗大的黑体字:辛瑟希维特的伟大发现。阿拉伯传来震撼的讯息。 “我们以无上的荣耀,刊登来自保罗·辛瑟希维特本人的急电。”《早报》说。“诚如我们的读者将会得知的,辛瑟希维特先生到达马卡拉后,三架英国皇家空军的飞机奉命飞往辛瑟希维特先生所发现的地点,证实了他的伟大发现。”《早报》之前已和辛瑟希维特签约,在这趟旅程结束后刊出一系列相关的文章,所以现在他们为这个意外的幸运乐昏了头。 他跳过《早报》洋洋自得的文字,继续看那位成功探险者本人较清醒的报导:我们到空漠之域来从事一项科学的任务……从未思考这段歷史,究竟是事实或只是传说而已……一个广被探索的地域……几乎没有人想去攀爬的荒凉高山……这口井与下一口井间浪费的时间……在一个水就代表生命的土地上,没有人会去攀爬险峻的高山……注意到这个地方是由于一架飞机五天之内来了两次,还在这些山脉低空盘旋一段时间……我们猜想曾经有飞机在此坠毁……可能救援……会议……罗里·哈洛德跟我继续去寻找,而道尔德则回扎卢巴的井,带回大量的水与我们会合……没有明显的入口……墙壁就像布雷里亚克的加尔伯科尔……放弃……罗里……只要一只山羊就能挡路的小径……花了两个小时到达山嵴……令人惊艷的美丽山谷……绿得几乎让人惊吓……一种柽柳……倾塌的建筑物令人想起希腊而不是阿拉伯……柱廊……铺了石块的广场和街道……奇怪的大都会……仿佛一大片沙漠之洋中的小岛……长条的栽种……石制的猴神……华巴……火山爆发……华巴……华巴…… 《早报》附有一张清晰的阿拉伯地图,在确切的位置上画上叉号。 格兰特躺着,瞪着那份报纸。 所以那就是比尔·肯瑞克所看到的。 他从暴风怒吼的中心地带出来,从沙子与黑暗的漩涡中出来,然后往下看见躺卧岩石中的绿色山谷。难怪他回来时会看起来像“眩晕”;好像整个人“还留在现场”。他本来不太敢相信,所以又回去寻找、搜索,最后终于看到这个不在地图上的地方。这就是他的“天堂”。 第62页 这就是他在晚报的空白处所写下的。 这就是他为什么来英国——找赫伦·劳埃德。 找赫伦·劳埃德!他把报纸丢开,跳下床来。 “汀可!”当他转开浴缸的水时这么叫着,“汀可!不用管早餐了,给我一些咖啡。” “但是像这么冷的早晨,你光喝一杯咖啡不可以出——” “不要跟我争辩!只要帮我弄上一些咖啡就好了!” 热水哗哗地流进浴缸里。这个骗子,这个该死的,表面斯文却没心肝的贪心骗子。 这个既邪恶又虚荣的杀人骗子。他到底是怎么干的?他发誓,一定要看到这个杀人兇手因这件事而被吊死。 “证据呢?”他内心那个声音半使坏半有理地说。 “你闭嘴!即使必须去发现新大陆才找得到证据,我也不会罢休!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孩子!”他说,对这么悲哀的命运感到嘆息。“仁慈的耶稣,如果我不能用任何方法置这个人于死地的话,我就亲自把他吊死!” “冷静,冷静,这种情绪不能用来跟嫌疑犯对谈。” “我又不是在跟一个嫌疑犯对谈,去你的警察心态。 我要告诉赫伦·劳埃德,我对他这个人的观点。如果我无法私下处理掉劳埃德的话,我就誓不为警察。“ “可是你不能打一个六十岁的人啊!” “我没有要打他,我要去杀他。在这件事上已经没有打不打的道理了。” “他也许应该被吊死,但你却不值得为他遭到勒令辞职。” “我觉得他令人愉快,‘劳埃德这么说,非常的仁慈与纾尊降贵。这个混蛋,这个表面斯文实质却很虚荣的混蛋。这个——” 他极力搜寻各种字眼来释放自己的愤恨,但愤怒仍像炉火一样在他身上燃烧着。 吃了两口烤面包、喝了三大口咖啡后,他冲出房子,三步并两步地走到车库。这个时间要叫计程车太早了,最好的方法就是用自己的车。 劳埃德会不会也已经看到报纸了呢?如果他平常不会十一点以前离开家。的话,就一定不会九点以前吃早餐。所以他很希望在劳埃德打开今天早上的报纸前就到布里特巷5号。那会是一种甜美的感觉,一种可称告慰的甜美,满足的甜美,因为可以亲眼目睹劳埃德看到这则新闻。他不惜杀人来隐藏这个秘密,确保荣耀归于自己;但现在这个秘密却变成头条大新闻,荣耀则归于他的对手。噢!仁慈的耶稣,让他还没读到这则新闻吧!他到布里特巷5号,按了两次铃才有人来应门,但应门的不是最亲切和蔼的马蒙,而是一个穿着毛毡拖鞋的胖女人。 “劳埃德先生?”他问。 “噢!劳埃德先生北上去坎伯兰一两天。” “坎伯兰!他什么时候去的?” “星期四下午。” “那他什么时候回来?” “噢!他们只是去一两天而已。” “他们?还有马蒙?” “当然有!马蒙。劳埃德先生不管去哪里,马蒙一定会跟着。” “我了解了。你可不可以给我他的地址?” “如果我有一定会给你,但是因为他们只去一两天,所以根本没留地址。你要不要留言?或者改天再来?他们今天下午说不定会回来。” 不,他不留言,他会再来。他的名字并不重要。 他觉得自己就像一个紧急煞车而遭反弹的人一样。 他走出布里特巷5号坐进车子,想到泰德·卡伦再过几分钟就会看到这则新闻了,如果他还没看到的话。他回公寓时在客厅看见如释重负的汀可太太。 “谢天谢地你回来了,那个美国男孩已经打好多次电话来了,还说了些什么可怕的事情,反正我根本听不懂,不知道他在说什么。疯得很厉害哦他!‘格兰特先生会打电话给你,’我说,‘他一进来就打,’但是他根本不让电话休息,才刚放下就又打来了。我在水槽和电话间,前前后后跑来跑去好像一个——”电话又响了,“你看,来了,又是他!” 格兰特拿起话筒,确实是泰德,而他也确实像汀可太太所说的那样——因为愤怒而说话没头没脑的。 “但是他说谎啊!”他一直这么说,“那个傢伙说谎,当然比尔什么都告诉他了。” “是的,当然是!听着,泰德,你听着……不,你不能去,你不能去把他打得像肉饼一样。当然你可以自己去找他啊,我不怀疑。但是……听着,泰德!我已经去过他家了……噢!是的,即使在这么早的时间。我比你早看到新闻……没有,我没有打他。不,不可以……不,不是因为我没胆,是因为他人在坎伯兰……是的,星期四就去了……我不知道。我得想一下,你等我到午餐时间。你相信我对一般事情的判断力?……好,那你这次一定要信任我。我要一点时间想想……想一些证据……当然……那是惯例啊……我会告诉苏格兰场这件事,当然,当然他们会相信我啊!我是说比尔去拜访劳埃德,而劳埃德对我撒谎这件事。但是要证明查尔斯·马汀是比尔·肯瑞克完全是两回事。午餐前我会写报告给苏格兰场。所以你一点来,我们一起吃午餐。下午我必须把这整件事转给当局。” 第63页 但他讨厌这种想法。这是他的私人战争,从一开始这就是他的私人战争。从他由那间打开的火车卧铺看到一个不知名男孩死亡脸孔的那一刻开始。而从他见到劳埃德起,就更加几千倍是他私人的战争了。 他提起笔,然后突然想起留给喀特莱特的文件还没有拿回来。于是他拨了号码,转了喀特莱特的分机,问喀特莱特可不可能找个信差把那些文件送过来?因为他已经忙得团团转了。他忙着在星期一回去上班前清理完所有的事情,而今天已经是星期六了。所以如果喀特莱特能帮这个忙,他会非常感激的。 他继续写,但由于太专心了,以至于只是模模煳煳地意识到,似乎中午时分汀可太太曾送信件进来。直到抬起头来搜索一个字眼时,他的眼睛才落在汀可太太放在桌边的那个信封上。那是一个大大的牛皮纸信封,很硬挺、很昂贵,里面装得满满的,字体细瘦、紧密而有稜角,令人一看就觉得过分讲究和华丽。 格兰特从来没有看过赫伦-劳埃德的字迹,但是他一眼就认出来了。 他小心地放下笔,仿佛这封陌生的信是颗炸弹,任何不当的震动都可能引爆。 他在长裤的大腿部分擦擦手心,这是小男孩面对不可预知的情况会有的动作,事实上在他还是个孩子时就不再有了。然后,他伸出手拿起信封。 信,是自伦敦寄出的。 第十四章 信的日期是星期四早上。 亲爱的格兰特先生:或者我应该称唿你探长?是的,我知道了。要查出你的职业并不需要花我很多时间,我优秀的马蒙比你们苏格兰场那些热情的警员的侦察功夫可要厉害得多了。不过我不在此评定你的等级,因为这只是一封私人信函而已。我写这封信是以一个非凡独特的人,写给另一个值得特别对待的人。确实,因为你是惟一能让我有点欣赏的英国人,所以我将这个事实披露给你,而不是报社。 当然,也因为我很确定你对这件事情的兴趣。今天早上我已经收到来自我的晚辈——保罗·辛瑟希维特的信了,他通知我他在阿拉伯的发现。这封信是应他的要求,从《早报》办公室寄出来的,打算隔天早上就见报。那是一种尊重前辈的礼节,我很感激他。 令人讽刺的是,应该也是肯瑞克这个年轻人告诉他河谷存在的事。肯瑞克在伦敦时,我们见过很多次面,而我从他身上根本找不出他凭什么就有这么大的运气。他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年轻人,只是无心地驾着飞机横越沙漠,而那是别人必须付出代价下定决心才能征服的地方。 他满脑子计划由我提供交通,由他负责带我去找他的发现。但这实在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我这一生在沙漠享有盛名,可不是靠一个出生于朴茨茅斯后街、只知看飞行仪表的人带我去发现的,更不是提供交通、提供骆驼给其他人方便的人。一个年轻人只是因为气候与地理上的机缘凑巧.就让他碰到全世界最伟大的发现而功成名就,殊不知那是别人牺牲生命从事探险的代价!对于这种事情我相当不以为然。 就我的眼光看来,这个年轻人惟一的美德(你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在这种泛泛之辈上?)就是有自制。当然,我是指在说话方面;请不要误会我。而从我的观点来看,让他继续三缄其口是非常重要的。 由于他安排三月四号要到巴黎(可怜的、美丽的巴黎。永远被这些野蛮人所强占!)见他的另一个同行,所以我只有不到两个星期的时间来设计这件事。事实上,我根本不需要两个星期,如果必要的话,只要两天就可以达到目的了。 我曾有一次坐夜车到苏格兰,彻夜未眠写了些信,然后在火车抵达第一站库鲁时下车寄信。我寄完信看着月台,想到要离开火车而不为人察觉实在很容易。列车服务员会出来迎接晚到的旅客,然后就忙他自己的事去了。为了把行李装载上较远的行李车,会有很长一段等待时间,整个月台空荡荡的。所以,如果有人想不为人知地旅行到这么远的距离,那他大可以在这里下车,根本不会有人知道他曾经在车上。 这是我两个灵感来源的第一个。 其次,是我拥有查尔斯·马汀的身份证明文件。 查尔斯·马汀是我的技工。他是我所雇用过的惟一的欧洲人,也是惟一的技工(多么贴切的讨厌的字眼啊!)。 我在最不成功的一趟远征中雇用他,那是一趟半机械化的远征,因为我的阿拉伯人(虽然他们学得很快!)对机械都不在行。查尔斯是一个令人讨厌的傢伙,对什么事都没有兴趣,除了机械外,还经常躲避营地工作,所以他死在沙漠中时,我一点都不觉得惋惜。那时我们已经发现车辆只是累赘而不是助益,所以我们决定丢弃掉,因此可以说马汀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不,我跟他的死一点关系也没有,那是上天在清理门户。)没有人跟我要他的任何身份证明,而且我们这趟旅程遍及各地,所以并未再回到我雇用他的那个城镇。因此他的文件便一直放在我这里,没有任何人对它有兴趣,它就继续跟我一起回英国了。 当我想让肯瑞克这个年轻人闭嘴时,就想起了这些文件,肯瑞克跟查尔斯·马汀的样子不会差太远。 肯瑞克打算先回东方上班,等我准备好了再去那里跟他会合,然后一起出发去探险。他经常来布里特巷看我,跟我讨论路线,得意洋洋于他的未来前景。看着他坐在那里叨叨这些废话,我觉得很有趣,因为我准备好的另一套计划已经在等着他了。 第64页 他必须在三号搭夜间渡轮到巴黎。他似乎特别喜欢渡轮,他会多走好几英里的路,只为了坐那种方头平底船横越溪洋,而事实上他只要穿过离几码远的桥就到了。多佛尔海峡间的渡轮他已经坐了不下二百次了,我想。他告诉我他订了火车渡轮的卧铺,等他一离开,我就马上打电话以查尔斯·马汀的名字订同一个晚上北上史衮的火车卧铺。 我们再见面时,我就建议他,既然我们同一个晚上出发,他去巴黎而我北上苏格兰,他应该把行李(他只有两只行李箱)寄放在维多利亚车站的寄物处,提早来我家和我一起吃饭,然后去尤斯顿送我。 他总是很高兴接受我给他的任何建议,这次正如我所预计的也不例外。我们一起吃晚餐,有饭、炸肉排,还有一道杏子做的菜,这道菜是马蒙教卢卡斯太太做的(需要长时间烂煮,好让杏子入味),饭后马蒙开车载我们去尤斯顿。到尤斯顿时我让肯瑞克去帮我领卧铺的票,而他再度跟我会合时,我已经找好卧铺的位置,并且站在月台上等他了。我心想,如果他问我为什么以查尔斯·马汀的名义旅行,我可以告诉他,那是因为我的知名度太高,所以用假名较方便,但是他没有问。 我看到当天卧铺服务员是酸奶酪时,只觉得上帝是站在我这边的。你不知道酸奶酪是什么样的人,在他整个火车服务的生涯中,从没有对任何旅客感兴趣过。他每次一上班.就迫不及待地想退回他那间恶臭难闻的小隔间里睡觉。 火车开动前我们还有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卧铺的门半开着,肯瑞克面对着走廊,我们站着说了一会儿的话。 然后,他说他最好赶快下车,要不然他可能会被载到高地去。我指着放在他旁边床铺上的那个过夜的小皮箱说:“如果你打开我的皮箱,会发现里面有要给你的东西,是一个纪念品。” 他弯下腰,带着像孩子般的兴奋神情,急于打开皮箱的两把锁。这个位置实在太完美了。我从口袋里拿出非常令人满意的武器,这个武器是专门用来偷袭敌人的。沙漠国度的原始人既没有刀子也没有来福枪,但是他们会利用沙子做的沙球来当武器。一块碎布、几把沙子就足够让一个头盖骨像蛋壳一样地破碎了,而且还破得非常干净,没有血迹和其他麻烦,不会弄得大惊小怪的。他稍微呻吟了一下,然后就倒在皮箱上了。我关上门锁好,检查他的鼻子有没有流血,结果没有。然后我把他拉下来,胡乱地塞进卧铺下面。而这是我惟一的失误:睡铺下面有一半的空间堆满了无法移动的障碍物,但他又瘦又长,所以膝盖一直突出来无法推进去。于是,我把外套脱下来扔到睡铺上.让它垂下来好盖住他的腿。我安排这个遮掩物,首先能遮住他露出来的腿,而且看起来很随意;这时汽笛响了。我把去史衮车票外面的那一截,连同我卧铺的票,一起放在镜子下面的小柜子上,那样酸奶酪就可以看到。然后,我走过通道进了厕所。在送别的时刻,没有人会对其他事感兴趣。我把自己关在厕所里静观其变。 大约二十分钟后,我听到连续的关门声,那是酸奶酪查票的声音。当我听到他在隔壁卧铺时,我开始洗手,洗得很大声。过了一会儿,他敲敲厕所的门,问我是不是七b的乘客,我说是。他告诉我他已经看到我的车票并且取走了。我听到他继续走到下一个车厢,又开始了一扇门一扇门的开开关关。我走回七b卧铺,然后把自己锁在里面。 接下来我有三个小时的时间不会受打扰,可以把事情做得更完美。 我亲爱的格兰特先生,如果你想拥有这种不被打扰的平静,你可以买一张往苏格兰北部卧铺的票,去亲自体验一下。世上再没比查票员查票完毕,你一个人待在卧铺里而不受打扰的地方了。即使沙漠里也比不上。 我把肯瑞克的尸体从床铺下拉出来,把他的头在洗手台的边缘摩擦,然后再让他躺到床铺上。我检查了一下他的衣服,发现他的穿着显示出世界主义色彩。内衣似乎是印度洗的;西装是香港的;鞋子是喀拉蚩的。手錶则是那种廉价金属货,既没刻名字也没有名字缩写。 我把他口袋里的东西掏出来,换上查尔斯·马汀的口袋书及其他东西。 他还活着,但已经停止唿吸了,就像我们在橄榄球场上跑过的感觉一样。 从那时候开始,我就开始安排整个场景,就像他们在剧院说的那样。我想我没有遗漏任何东西吧!有没有呢?格兰特先生。所有的细节都非常完美,包括洗手台上的断髮,以及他手掌上的灰尘。在我留下来的那个小皮箱里,装了几件我的旧衣服,穿得很旧也洗了很多次了,是属于他会穿的那种类型的衣服。而且还由我自己的东西里找出一本带法国风味的小说跟一本圣经。当然这只皮箱里还装了最重要的东西:酒。 肯瑞克的酒量非常好。我在晚餐时就灌他威士忌,最后还要他喝一杯饯别酒,量多得让任何人看到都会退缩。 他刚看到那一大半杯纯威士忌时确实也有些顾忌,但是一如我曾提过,他老是急于取悦我,所以毫不抗议地就喝下了。虽然他仍保持清醒,或说表面还保持清醒,但是他死时血液和胃都会充满威士忌。 他的卧铺在经过我的安排后,也像在威士忌酒里泡过了一样。库鲁的灯火开始出现时,我做了最后的修饰。 第65页 我把半瓶威士忌放到地板上,让它在地毯上滚来滚去。当火车慢下来时,我打开门走出来,把身后的门关上,然后沿走道一直走到跟七b离了好几节的车厢;我站在那里随兴看着月台上的人潮,然后离开火车,一副很轻闲的样子走到月台,漫步往前走。我因为戴着帽子、穿着外套,所以看起来不像要上车的乘客,也没有人注意到我。 我搭午夜的火车回伦敦,抵达尤斯顿时是凌晨三点半,由于太兴奋了,所以一路走回家。我好像在空中漫步。 到家进了房间,我睡得很沉,直到马蒙早上七点半进来叫我,提醒我要在九点半时招待巴黎的代表。 你来拜访我之前,我还不知道在他外衣口袋里有一份涂写了诗句的报纸。我承认当时我是有那么一瞬间觉得很懊恼,自己居然会忽略这个部分,但是我马上觉得那是一个可以原谅的失误,所以就比较释怀了。毕竟这点失误丝毫不会减损我独特的成就。我让他留着那件破衣服也是场景的一部分。就算有肯瑞克的字迹,也不会引起当局的兴趣,因为他们已经认定查尔斯·马汀的身份。 第二天傍晚交通尖峰时段,我开车到维多利亚车站,从寄物处取回肯瑞克的两只行李箱。我把行李箱载回家,把衣物上制造厂商的标志全部剪下来;所有辨识得出身份的东西也都拿走;然后我把所有衣服全部装进大帆布袋里,寄到近东地区的难民机构。如果你有什么东西要脱手的。我亲爱的格兰特先生,不必销毁,直接寄到南海地区的偏远岛屿即可。 只要一想到肯瑞克这小子令人欣赏的沉默寡言今后将永远保持下去,我真是万分期待享受我努力的成果啊!的确,直到昨天我才得到我新远征计划的所有资助,而且预定下周动身。当然今早这封来自辛瑟希维特的信完全改变了一切。我成就的结果被别人夺走了,但是没有人可以把这份成就本身从我手里夺走。就算我不能赢得华巴发现者的名誉,我至少将以一桩史无前例的完美谋杀案留名青史。 我不甘心拿着蜡烛照亮辛瑟希维特的胜利,但我年纪太老,无法再有更多的胜利了。不过我可以点燃一团火焰,使辛瑟希维特祭坛的烛火为之失色。我的火葬柴堆将会变成照亮全欧洲的光芒;而我在谋杀上的成就也将如潮水巨浪,将辛瑟希维特跟华巴的新闻冲到全球报社的垃圾桶里。 今天傍晚,我将在欧洲最高峰的陡坡上点燃自己的火葬柴火。马蒙并不知道这件事,他以为我们要飞往雅典。但是他在我身边已经这么多年了,没有了我他会很不快乐,所以我带他来陪葬。.再见了,我亲爱的格兰特先生。一想到像你这么聪颖的人,却得把才智浪费在苏格兰场这个愚蠢的体制里,我就觉得伤心。你能够发现查尔斯·马汀不是查尔斯·马汀,而是一个叫做肯瑞克的人,真的非常不一般,我向你致敬!但是你不够聪明的是,你没有发现他并非死于意外。 不会有人聪明到能发现我就是杀他的兇手。 请将这封信视为对你的尊重与诀别。卢卡斯太太会在星期五早上寄出这封信。 赫伦·劳埃德格兰特这一刻才意识到汀可太太已经带泰德·卡伦进了房间,而且显然她刚才已经进来过一次了,只是他没有注意到而已,因为苏格兰场的信也已经躺在他桌上了。 “怎么样?”泰德的脸还是一股怒火,“我们下一步应该怎么做?” 格兰特把劳埃德的信推过去给他。 “这是什么?” “读嘛!” 泰德疑惑地把东西拿起来,看一下签名后,就开始埋首读起那封信。格兰特把来自喀特莱特的信封打开。 泰德看完信时,一脸惊讶地瞪着格兰特。当他最后开口时说道:“我觉得好龌龊!” “是的,的确是件很邪恶的事情。” “虚荣心。” “是的。” “原来这就是昨天晚报上的坠机事件,那架在勃朗峰起火燃烧的飞机。” “是的。” “所以他还是全身隐退了!” “没有。” “没有?他想得天衣无缝,不是吗?” “他们绝不可能想得天衣无缝。” “他们?” “就是兇手啊!劳埃德忘记了一件非常明显的事情,那就是指纹。” “你的意思是说他作案时没戴手套?我不相信!” “他当然戴了手套。整个火车卧铺里没有任何一枚他的指纹,问题是他忘了卧铺里有他之前曾经摸过的东西。” “那是什么?” “查尔斯·马汀的文件,还有那本圣经和法文小说。” 格兰特用指尖弹了一下这些放在桌上的东西。“这上面全部都是劳埃德的指纹,兇手绝对不可能想得天衣无缝。” 第十五章 “你真像个新郎倌!”星期一早晨威廉斯警官见到格兰特时,以非常愉悦的神情为他打气。 “噢,我最好赶快走,要不然等一下会有很多人把米往我身上丢。老头子今天早上风湿痛怎么样啊?” “蛮好的,我想。” “他抽什么?菸斗还是香菸。” 第66页 “噢,菸斗。” “那我最好趁他血压还高时赶快去。”他在通道遇到泰德·汉纳。 “你怎么会遇到阿奇·布朗的?”汉纳打招唿时问他。 “他在我住的饭店里写盖尔人的史诗。顺便告诉你,他的‘乌鸦’是那些外国渔船。” “真的啊?”汉纳的兴趣越来越浓,“你怎么知道?” “他们在聚会中聚在一起来那种交换香菸的老套。” “确定那不是香菸?” “我非常确定。我在跳一轮舞时从他的口袋掏出来.然后在下一轮舞时再放回去。” “不要告诉我你真的去跳了乡村舞!” “你听到我做过那些事一定会吓一跳,其实我自己也很惊讶。” “你的假期好像对你蛮有帮助。”汉纳说,“我从来没看过你像今天情绪这么高涨。” “就像他们在北部说的,当国王也没这么快活。”格兰特这么说,心里也的确这么想。 他今天很快乐,但那并不是因为他即将要呈给布赖斯的报告;甚至也不是因为他又再度找回了自己;他的快乐是因为今天早上卡伦在机场对他说的话。 “格兰特先生,”泰德说,他站得笔直,像一个教养良好的小孩郑重其事地致一篇告别辞,“我要你知道,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为我跟比尔所做的。你不能把比尔带回来给我,但是你做了更棒的事:你让他流芳百世!” 的确,这就是格兰特所做的。只要有人写书,有人读歷史,比尔·肯瑞克就会长存;而那是他,亚伦·格兰特,为比尔所做的。比尔-肯瑞克被埋在六英尺深的地底下为人遗忘;但是他,亚伦·格兰特,把他重新挖出来,还他一个公道:华巴的发现者。 他已经偿还了欠七b的债。 布赖斯亲切地跟他打招唿,说他看起来很不错(这不算数,因为上次谈话时他也这么说)。布赖斯建议他先去汉普郡,答辩刚从汉普郡警局来的上诉单。 “好,长官。如果你允许的话,我想先处理好肯瑞克的谋杀案。” “什么?” “这是我写的报告,”格兰特说,在布赖斯面前放下一叠整整齐齐四开大的纸,那是他星期天闭门锁户的作品。 他把报告放在布赖斯面前时,隐约想起自己曾计划过的惊人之举:把辞呈丢在布赖斯面前!度假的人会有多么古怪的念头啊!像是辞职去当个牧场主人什么的,或者结婚。 多么不寻常的念头啊!真是最为奇特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