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闻》 第1页 [悬疑惊悚] 《鬼闻》作者:同归极乐【完结】 开卷有益i 《胎痣》 洪志让我捋起袖子,我一边捋一边忍不住地问:“怎么?给我讲故事是不是还要先检查我的身体吗?是怕我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够?” “呵呵,不是这样,我想看看你身上有没有胎痣?” “听个故事还需要有胎痣吗?”我一脸的惊讶。 “当然不是,只是这个事情与胎痣有关。” “原来是这样啊”我恍然大悟:“只是我的身上并没有什么胎痣,不过我很好奇,为什么有的人身上有,有的人身上却没有?” “我听说过一个传说,据说在洪荒时代,女娲创人之时,分别在四个人身上留下了印迹,分别中一对翅膀,一只鸟头,一只鸟身,和三只脚,这些合起来就是神话之中的太阳神鸟三足乌。而这四个人也是掌管四季的神,分别为春神东君,夏神炎帝,秋神秋水,冬神冬伯。因此人们也常把自己身上的胎痣看做是吉祥之物。故事就从胎痣开始的。 小美是我在最初的时装公司工作时的同事,小美是我们对她的暱称,她的真名叫林志美,与影星林志颖只差了一个字,因为她的穿着与气质,我们当初都以为她是他的妹妹。 她的职责在我们办公室中是一个文员,每个月的工资是1500多块,这在深圳这个地方,并不算是高薪一族。对于一个女孩子,这些钱只够她的化妆品与衣服钱。但当我还听说她要每月寄回家给她的妹妹1000块读大学。心中不禁很是敬佩,但是敬佩之余,也听了她一些关于她是小三的传闻。但在办公室中,对于这些传闻她也并不理睬。也或许是她过于冷漠,也或许是众人对她的不屑,每次她都在默默地做着自己的工作,做过之后,就开始对着窗外发呆,有时我看到她的那忧郁的眼神,心中总是感觉很多惋惜!” “怎么?你喜欢她了?”我问。 “没,只是我从来没有看过一个人,特别是一个女孩有这么丰富的眼神!也有突然之间,我有想接近她,了解她的愿望!”洪志微微一笑说:“事实上,我也是第一个走进她内心的人。一个周未的下午,我正在床上听mp3,手机响了,我看了来电显示,竟然是她的。对于这个,我真的很意外,犹豫了一会,按下了接听键,那里面传出了她很温柔的声音:“那么长里间没有接,我还以为你不想接我电话,今天下午有空吗?” 我没有拒绝,我很仔细地将自己收拾了一番——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甚至还洒了一些男士香水。然后就走出门拦了一辆taxt,向她说的方向而去。 她说的地方是街心公园,阳光很温暖地照着,一对对情侣在各处诉说衷情,我和她在一条白色的法式长椅上坐了下来。她今天的打扮让我有些吃惊,她平时都是黑色或者深蓝的职业套装,今天却是一件白色的风衣,一条牛仔裤外加一双白色的长筒靴,看上去很靓,或者说比以前冷色调的她要阳光许多。 也不知道是我先开口,也不知道是她先开口,就这样我们聊了很久,这时这才发现在她那冰冷的外表之下,竟然有一颗火热的心,她告诉我说其实高中毕业她的成绩很好,却是因为老家重男轻女的思想,以及那高昂的学费,让她与大学在也无缘,刚开始的时候,她只是暗自己笑笑,自己终究不是命运的对手,于是就离开了那个地方,南下到了深圳。 “你相信命运?”我问她。 “以前相信,现在并不相信了”她笑了笑说:“我突然之间发现,很多时间都是可以改变的,包括命运,你认为呢?” “如果不甘于流俗,也是一件好事。”我说。 说到这里,她捋起了袖子,让我看到了她的手腕内侧有一个很美的蝴蝶图案。 “这个是纹身吗?”我问。 “呵呵,你怎么也可能想不到,这是一个胎痣,一个美丽的胎痣,只是在以前并不是这样,它只是一个圆,很丑的那种!”她笑了,笑的那样无邪。 “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你才认为命运是可以改变的?”我也笑了笑,突然想起了一句该说的话忘了问她:“你从来没有喜欢过一个人吗?” “呵呵”她又轻轻地笑了:“人非草木,谁能又无情?只是我看到那么多受伤的人,所以我很想找一个可以依靠的人,只是我感觉这些年却怎么也找不到一个……说到这里,她突然之间不说了,眼睫毛长长的,似乎这之中就蕴藏着千言万语。 我一时无语,她突然之间站了起来,向前面走去,那一袭风衣,有说不出的风情。 说到这里洪志突然打住了。 “你的意思是说你有艷遇了吗?”我笑。 洪志没有回答我这个问题,只是接下去讲道:“三天过后,她突然在下班之前给我打了一个电话。问我晚上是否有空? 我说可以. 从公司到她那里只有一个站的距离,很快我就到了她所在的租屋之前,这是一个很小型的精品的屋子,我定了定神,拿着一束鲜花向里面走去。 她的门竟然是轻掩着的,我推开走了进去,屋子充满满了一股淡雅的香味,就像平时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 “你来了?”她从里屋走来,她竟然穿了一件低胸的粉红色睡衣,从那睡衣之中甚至可以隐隐约约地看到她的身体。 第2页 “这就是你的私生活吗?”我问。 “怎么,你不想吗?”她笑了。 我对她所有好感在那一瞬之间全部的都没有了,鲜花被我扔到了地板上,我似乎听到花的哭泣,但是谁又理解我心中有多痛?在我走出她的房间并回头关之时,看到她张开双臂,似乎想拥抱什么,却在将门关掉那一剎那,我看到了她的胎痣竟然是圆的。而且在灯光之下发出了很阴晦的颜色。 “这是怎么回事?”我问。 “那是尸斑!人一般死后,就会因为机体的累积出现色斑,而她的就是尸斑。”洪志点了根烟。 “你是说,她已经死了?”我问。 “我也不知道,只是第二天,就传来了她辞职的消息。当我再去那个小屋时,房东是一位中年人,他说这里也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人住了。 我心中突然之间有些失落,我是爱上她了吗?但这不过是一场错爱罢了。她从此将消失在我的记忆之中,只是她什么时不在这个世上的,那真的是一个迷。” “到此为止吗?”我问。 “没!”洪志说。 早饭煮了一些米,外加一些臭豆腐,我一直在想这样招待他很欠佳,但看他吃的津津有味,我也不好说什么。 “自从这之时,我就不在这个公司做了,虽然老闆也总想留我,但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我的一份简歷被《南国风》杂志看上了,于是我就去了那里当了一个兼职记者,虽然是兼职记者,我却当全职记者做了,就在做记者的第二天,我认识了业务员张方。他和我是在同一个楼上住的,所以没有事的时候我们总是喜欢在一起吹水。 多年的外来打工生崖,让张方体会到了生活的坚苦,他每次的从繁华如烟的深圳街头走过,都会感觉到这个人比蚂蚁还多的城市,自己可以忽略不计,但是暧mei的阳光,让他总感觉会有一些故事发生。 那些打扮如时,衣着时尚,穿着似乎可以看到内裤的短裙和低的可以看到波的高跟鞋女人,不断地从他的面前走过,虽然他的目光也会停留在这些女人胸前鼓起的最高点,但他也同样知道如此年轻的女人却显的珠光宝气,她们的身份不是妓女,小三,便是哪个富豪的千金。依靠自己零推销率去泡她们,简直是比登天还难。不说送她们一辆宝马,单是一辆昌河面包车都无法满足。挤公交已经成为习惯。而打taxi也显得奢侈。因此他来到这个城市的第一天起,就在这个城市的最高层宣誓自己要单身至少五年。因为他非常清楚,金钱,是一个男人最好的装饰品,哪怕你赤身裸体,但在最隐私的部位上用一张人民币挡着,也会比皮尔卡丹更牌。长的帅不是错,错的是帅的脸不能不能当信用卡刷出钱来。 他的哲理总是一句接一句,这也是我喜欢和他聊天的原因。”洪志说:“人的命运总是在悲喜这中改变,有一天,张方对我说,他要去追一个女孩。我当时隐隐的感觉有什么不好,但是人家的喜事,我自然不好多说,以后的每天都沉浸在他与那个女孩的欢乐之中,有一天他甚至劝我也该找一个。” “他们是怎么认识的?”我问洪志。 “我也问过,他也乐意给我说。他说是一天他去一个推销目标时,他看到了那个公司的前台,当他看到她第一眼时,他就打消了他要单身的念头。前台的提标籤上写着三个字:陈可妮。也就在这一该,他已经将她的名字深深地记在了心中。 陈可妮穿着一身职业的前台装,与她拉直的头髮,相配显得更加落落大方,那双眼睛更是让她透出了少有的雅致,那些只会努力睁大眼睛的来装可爱女孩,是远不及她十分之一的。 当时张方就想到了一个词来形容她:明眸皓齿。 爱情就像闪电,突然扑捉到了,这更是世界上修来的缘份。爱情不是一见钟情,而是让人怦然心动,张方突然变的徐志摩起来。 “你好,先生,请问您有约吗?”陈可妮立站了起来。 “是这样的,我是美自来公司的业务员,我想我们的产品,你们经理一定会喜欢!”说完,张方就掏出一张名片。 陈可妮看了看,有些忍俊不禁地笑了,然后接通了电话:“喂,李总吗?这里有一位推销洗髮水的先生见您!”当她挂掉电话时,对张方说:“我们经理有请!” 当张方看到对方是一位秃头的老头时,便自觉地退了回来,然后来到前台那里说:“晚上我可以请你吃饭吗?” 陈可妮笑了笑说:“这是我的联繫方式!” “他们就这样认识了吗?”我问。 洪志点了点头。 “呵呵,还真浪漫!”我说。 “这只不过是一场血色浪漫。”洪志接着说:“二十天后的一个下午。当时已经五点钟了,我拿着相机在街头拍摄。当我的镜头对准了“0度吧”时,却看到了张方与那个女孩一起在那里面吃晚饭。女孩的头髮很直,就像是他给说的,背对着我,看不到面孔,而张方就坐在她对面。桌子之上还放着一大束白色的玫瑰花!” “白色玫瑰花?”我有些惊诧。 “是的,白色的!”洪志说:“我当时也有些奇怪,但我又不好打扰他们,也就当做没有看到吧。 第3页 我一直想拍夜景,所以一直未了走,七点钟时,那个女孩突然之间站了起来,掩面走出了0度吧,拦了一辆taxi就绝尘而去。张方从里面追了出来,他似乎想追上她,但就在这时,我只听到一阵尖锐的停车声,张方已经被一辆mpv撞出了十米远。挡风玻璃被撞得粉碎。司机呆呆的不知所措。 我也呆住了,我甚至想这是不是就是为了给我提供新闻素材,但很快随着人们的惊叫,我明白了这是真的,那束白玫瑰已经被他的血染成了红玫瑰。 我急忙来到了他身边,张方已经被自己的血完全覆盖了,手中的那束白玫瑰也成了红色玫瑰,他另外一只手中的照片也被血染红了。 “他死了!”我问。 “是的,生命就这样停止了!” “那个女孩见到了吗?” “见到了,是通过他手中的照片,只是,我没想到的是他手中拿的照片竟然是林志美。” “什么?”我差点将自己嘴里的饭给喷了出来。 “从那一刻我就想起,或许她并没有离开这个城市,只是换了一个名字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她绝不是张方口中的陈可妮,而是林志美!”洪志说到这里,突然浮起了一些悔恨的表情:“其实是我害死了张方,他一开始谈的时候我就有预感,但没有告诉他!” “生死由命,富贵在天,也怪不得你的!”我说:“那么,你以后又见过她吗?” “没有,或许她这一次真的消失了。”洪志说:“但,不久之后,发生了另外一件事!” “什么事?” 洪志突然神秘一笑:“我有些困了,下次讲吧!” 开卷有益ii 坐火车是非常无聊的事情,“格登格登的单调声让人昏昏欲睡。初中的时候听过一个故事说一个外国小男孩就喜欢听这种声音,后来还靠听声音救了一个车的人。我不知道是真是假,反正如果是我打死也听不出来。 外面风景单调的很,甚至基本上毫无什么风景可言。一望无垠的麦田玉米地,偶会出现一排沖天高的白杨;除此之外一无所有。不过好在我身边有两位美女相伴,倒也让回程的路上不至于过份寂寞。李多绝对不是一个安份的主,不在自己铺上躺着确到外乱跑,没几分钟已经和周围的人都熟悉起来。她的上铺,也就是我的下铺是一个紫脸大汉,一看就是那种典型的北方人,身材魁梧,言语朴实。他接过来我递过的烟,憨厚的一笑。李多问这个大汉:”大叔,你叫什么呀?“大汉又是嘿嘿一笑,说:”俺姓戴,叫戴林海。你们就叫我老戴吧。“李多哈哈一笑说,好呀,老戴你讲个故事吧?” 我正想说他几句太没礼貌,可戴林海显然没有放在心上,他顿了一下说:“你想听啥?” “嗯,讲个鬼故事。”李多说 “好吧,不过俺不太会讲故事。就随便说一个吧。这是个厕所的故事。”他坐正了身子,掐掉手里的烟开始讲了,我和落蕾也凑过去听。 ”说起来这个故事很普通,是俺家的真事,好多人都知道。大概是十多年前,俺们市效有一个倒闭的硫酸厂,那块地方挺背的,平时没有人去。那会儿市效还没有开发,人很少;一过了十点就没啥人了。那是个夏天雨夜,快十二点了。俺三叔从那路过。 俺三叔是个木匠,在市里住。那天下县去给人干点活,回来的时候摩托车坏了,就慢慢推回来的。当时雨下点挺急,三叔全身都淋湿了。又有点内急,就左顾右盼地找地方上厕所。说来也巧,打老远他就看到一个公厕,里面的灯一闪一闪的非常容易看到。 他推着车到了厕所外面,这时候里面的灯就不闪而是灭了。锁好车走进去刚蹲下,就听见有动静。那个厕所分为里外间,他在里间,听到外面有声音。就像有人拿一个锤子在敲墙壁,“咚咚咚”的。他有点好奇,就提起裤子就出来看看。 外面站了一个人,大概二十多岁。是个小伙子。穿着一身白色的西服,很显眼。不过他的衣服很脏的样子,用俺三叔的话就是‘看上去像半年没洗过似的’。这个小伙子什么也没说,呆呆地看着我三叔,右手慢慢抻了出来,手里托着一张白纸。他把白纸送到俺三叔的面前,还是一句话都不说。俺三叔好奇的接过白纸,想看看有啥,没想到刚接过来那个人就不见了。吓得俺三叔把纸扔到地上就冲出了厕所。他摩托也没有推,直接又跑一个多小时跑回了家。 回家三叔就把这事打电话告了俺二叔。俺二叔在市文化局上班。根本不信这套,他坚持说三叔看错了。后来哥俩红了脸,三叔说:‘你要是不信现在我们去看。那张白纸还在地上扔着呢。’二叔也是个直性子,他说‘去就去。谁输谁请吃饭’后来他们俩人又约了二叔的一个朋友叫”白哥“的一块去。那个白哥是开出租的,在市里头道上有不少朋友(这个时候李多悄悄问我道上是什么意思,我悄悄告他们其实就大概算是黑社会)胆也大。他开车带着俺三叔和俺二叔一块到了硫酸厂。他们到的时候雨已经停了,大概是凌晨二三点钟。可是那个厕所确找不到了。 后来三叔回忆起来说:‘我们找了很久,怎么也找不到那个厕所。’连自己停在门口的摩托也没了。‘这摩托丢了有理可寻。难道厕所也丢了?’二叔他们看三叔有点急了,就劝他找不到算了。这次算二叔输了,回去请吃饭什么的。终于把三叔劝了回去。 第4页 俺三叔回去越想越感觉不对,他天生也是个认死理的人。看看表快四点了。干脆也不睡了,出门打了个车自己又往硫酸厂去了。说来也怪,他到了那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好端端的停在外面,老远看那个坏了的厕所灯还是一闪一闪的。他慢慢得走进厕所看看,里面什么也没有。门口的地还是扔着那张纸。 三叔把纸拣了起来装到兜里。然后看看厕所里啥也没了,也就出去了。他推着车回家天已经亮了,这么折腾一夜也真累了,倒头就睡。醒来时吃过了中午饭,下午一忙也就把这事忘记了。 过了好几天,三婶子洗衣服的时候发现三叔兜里有张纸,就拿过去给他。三叔看到纸才想起来那天的事,打开纸一看把他吓了一跳。原来纸上用血写了一个电话号码。 俺三叔是个粗大胆,做事从来不想后果。他看到有个电话就想起来是不是应该打一下,想了一分钟也就拿起电话打了。接电话的是女人,问俺三叔有啥事,三叔说了半天才说清楚。没想到对方一听就急了,当时就要见面。后来他们约了时间见面三叔才明白,那个女人叫毛丽,他老公叫李洋。已经失踪半年多了。失踪的时候就穿着一身白西服。 毛丽说李洋是做乐器生意的,半年前去给一个刚认识的朋友送一批货,后来就没回来。三叔带着毛丽到了那个厕所,什么也没有找到,他们就报了案。开始警方说没法立案,说这事太过有蹊跷,除非找到尸体。毛丽和李洋的父母就找了一个阴阳先生让他帮着去厕所看看。阳阴先生看了说这个厕所附近怨气非常重,很有可能在这周围。李洋的家人就开始在厕所这块找呀,挖呀。找了半个多月,终于在厕所后面找到了李洋的尸体。不过已经烂得不成样子了。这样警察就立了案,他们在李洋的手上发现肉烂没了的手骨里抓着一个扣子。而且破烂的西服上发现了很多血迹。经过化验发现那张写电话号码的纸上是李洋自己的血。而他身上确发现了另一个人的血。再经过深查终于有了进展,那个扣子是一种高档衣服上的,而最后和李洋做生意的南方人张华平原来就有这么一件衣服。最后一验血,李洋西服上的血就是张华平的。 原来当时张华平找到李洋说买一批乐器,李洋看张华平是外地人,就开了很高的价格。后来结帐的时候他们有了分歧,张华平想分几次给少给一点,李洋不干。张华平就将李洋骗到硫酸厂说是给他拿钱,趁他不注意就拿刀杀了李洋。不过李洋在临死之前紧紧的抱往了张华平,还从他身上揪下一个扣子。这样,案子才算破了,李洋也才算昭雪。李洋他们家人还给了俺三叔一万块钱。“ 戴林海讲完了他的故事,最后补充道:”钱是个好东西呀,不过做生意也要看对人。而且了不能太过份。像李洋这样为钱丢了命也太过于不值得。 落蕾和李多两人的手紧紧的握在一起,看着我道:“晚上不能一个人去偏僻的厕所哦!” 第一夜:食指 朋友一边抽着烟一边神秘地竖起他的食指给我看。"看,每个人的食指都代表着人的贪婪,因为吃的yu望是人类最基本和最原始的yu望。知道为什么叫食指么?因为古人说一旦看见好吃的东西食指就会跳动,不是有句成语叫‘食指大动‘么?我现在就告诉你一个关于食指的故事。"说着,他把香菸熄灭,开始叙述这个故事。 (为方便行文,以下以朋友的口吻记述。) 我到西南一个小镇的时候寄宿在一户人家里,那里有一位年岁很大的老人,老人精神很好,我没事就和他谈天,也就从他口中知道了这样一个故事。在民国时期,这里的女孩要嫁一个好人家的话首先要有一个好身材,尤其是腰。据说一些人家都有明确的规范尺度,精确到毫米呢。(我笑道:"这也太夸张了。")越是瘦的女孩他们越觉得漂亮,看来恰恰与唐朝的以胖为美相反呢。可能当地的人对猪非常反感,也就衍生地认为只要是肥胖的都是丑恶不堪的。于是那里的女孩都拼命地节食,只为了能有一个一步三摇、风吹柳絮飘的轻柔身段。 其中有一个叫秀的女孩,自从她明白自己一辈子的幸福要和自己的腰围成反比就不再吃肉了,而且包括面食。但似乎命运很喜欢和人开玩笑。即便秀从早到晚不停地运动,只吃一点水果,她也会长胖。或许按现在的话来说是基因的问题,或许根本就是一种病。但当时的人可不这么认为。那些瘦瘦的女孩子都在背后嘲笑秀,说她是猪精投胎。家里人也不住地唉声嘆气。因为秀的身材已经越来越胖,别说嫁个好人家,恐怕就是当地最穷的老四家也不要她了。 说到老四,其实与秀家里倒能寻到几丝亲戚关系,但这种亲戚就像头上的头髮,多得数不过来,每天都得掉上几把。不过老四的儿子和秀倒是青梅竹马,两人幼年时经常一起玩耍。但自从秀立志嫁入富人家后就断绝和老四儿子的关系了。可老四的儿子却一直把秀放在心里。现在这种时候秀的父母也顾不了了,他们最大的愿望是赶紧把秀嫁出去,省得留在家里丢人现眼。毕竟,他们认为女儿这种货物家里还是有很多的。 老四的儿子叫民,其实论相貌倒也英俊,只是家贫,穿着很破旧,但十分干净,无论是人还是衣服。秀的父亲把这事向老四一提,老四父子想都没想就答应了。结果在一天之内就完成了提亲、下聘、回书、过门酒席之类的繁琐程序,在当时也算一项纪录了。 第5页 秀虽然百般怨气,但也没办法,谁叫自己命不好。再不嫁,过几年恐怕连民都看不上自己了,何况丈夫对自己千依百顺,疼爱有加,日子倒也将就地过了。 事情往往这么凑巧,或许是风水的缘故,或许是心情的缘故。秀嫁到老四家后反而日渐消瘦,最后倒成了当地有名的瘦美人。可惜她早已为人妇,不过依旧有很多人打她的主意。那里的人可不在乎什么头婚、二婚。因为媳妇对那些人来说不过是生育的工具和对家里风水有改良作用罢了。 秀自己也不安分起来了。而且她坚持不要孩子。这点令民十分苦恼。他知道没有孩子自己是留不住秀的。其实有孩子就能留住吗?秀家里活也不干了,见天和一些朋友聊天逛街,或者去大户人家做客,哪里像一个穷苦人家的媳妇。 看来都是瘦惹的祸,民知道,只有秀再次胖起来,她才会安心待在这个家。 没过多久,秀果然再次发胖,一切仿佛回到从前。她再次沦为一个农妇。她怨恨命运的玩弄。只有民暗暗发笑。表面上却和她一边抱怨一边安慰她。 日子如同织衣的梭子,在重复地穿梭。一晃十几年过去,秀生育了几个小孩。她也不再做梦了,安心和民过着日子,一直到他们最喜欢的女儿月儿的长大。 月儿生得非常漂亮,吸取了父母的优点。不过似乎她也一直都处于不胖不瘦的状况,甚至偶尔还会丰满一些。其实按照现在的标准一点都不胖。不过秀不愿意女儿重蹈自己的覆辙,她很早就开始控制月儿的饮食,不过功效不是很大。眼看着月儿快十六了,但腰却比起她同龄的女孩要多上一圈,急得秀天天睡不着。 看着自己的妻子天天熬得黑眼圈,民终于忍不住了,或许他认为时间已经沖淡了一切,这时候告诉妻子已经没什么关系了。 这天两人和衣睡在床上,秀依旧翻来覆去睡不着。民把她的身体掰过来,正色道:"你知道你过门的时候怎么突然瘦了么?" 秀奇怪地摇着头,随即问道:"为什么?" "那是因为我,我们家虽然穷,却知道一个可以让人变瘦的法子。不过祖辈们交代是禁术,用多了控制得不好会得报应,不过究竟什么报应却不知道。你来我家后我就对你施了这个术,后来你想走我又把术解了,所以你又变胖了。"民黯然地说道。 秀已经过了生气的年纪了。其实她早觉得自己突然变瘦又变胖可能是丈夫捣鬼,不过听见这种奇妙的方子倒也觉得好奇。"算了,都过去了,我不怪你,不过你不能耽误月儿啊,我可要让她嫁一个好人家!你赶紧告诉我啊!" 民望着着急的妻子,欲言又止。终于他举起自己的食指,对秀说:"是指头。" "指头?什么意思?"秀奇怪地问。民告诉秀,相传在一百多年前,祖先在饥荒的时候好心收留了一个叫花子。据说这个叫花子不是凡人,是游歷民间的茅山术士,不过是装做要饭的来看看众人的善心。他见民的祖先心地善良,就教会一些法术给民的祖辈。后来一代代传下来,大部分都已经失传,只有这变瘦一法却奇怪地保留下来。但民的家族自此就开始败落下来。恐怕这和民间流传着使用茅山法的诸多忌讳有关。茅山术禁忌极多,一旦破坏,轻则破财倒霉,重则有血光之灾甚至祸连后代。想必民的祖先定是用法术做了些什么不义之事才有所报应的。 至于这个法术,民告诉秀,其实只要吞下自己食指的指甲就可以了。但这个术一次最多只能维持数年,而且每个人瘦下来的程度是有限的,用得多了,据说最后会发生很恐怖的事。由于只是变瘦,民一家人也很少去使用,不过民的父亲还是教会了民使用。 "难怪后来你每次见到我都那么好心地帮我修指甲。"秀语气怪怪地说。民觉得有些尴尬,摸着妻子的脸:"我这不还是因为喜欢你么。" "算了,我也不生气了,明天你就施这个术,赶快让月儿瘦下来。" 民点了点头,夫妇俩又安心睡下了。 果然,没过多久,月儿真的瘦了下来,而且是十里八乡瘦得最漂亮、最精神的。邻里都夸民和秀养了这么一个好女儿,肯定可以嫁一个好人家。夫妻二人听了笑得合不了嘴。 但事情很不凑巧,当地最大的一户财主要找儿媳妇。这个财主就是前面提过的要求儿媳妇的体重腰围都精确到最小单位的那种人。秀当然让女儿去试了,可惜就差那么一点,而且月儿已经是最轻的了。财主放出话,再过一星期没人合格的话,就去外地找了。秀一心想让女儿嫁进去,就逼民再次施法。民无奈地说:"你听过神行太保戴宗么?其实像那种术也是有不同程度的。据说有一位信使在送信的时候耽误了时间,怕被责骂,一位好心的茅山术士教他以银针刺脚底,忍住痛,放出杂血,可以日行三百,夜行三百。果然如实。后来信使再次向术士讨教跑得更快的办法。术士说,只要将双腿膝盖骨挖去,可以日行两千里。结果信使吓跑了。" "你和我说这个干什么?"秀奇怪地问。 "我是想告诉你,如果你还想让月儿瘦下去的话,所付出的就不是指甲了。"民担忧地说。秀沉默许久,最后还是要坚持让月儿一定要进那个有钱人家的豪门。民问了女儿的意见,月儿自然想母亲高兴,家里摆脱贫困,便一口答应了。民拗不过二人,不过这次需要的是月儿必须吃掉自己的食指! 第6页 大户人家并不在乎少根指头,只要其他标准到了就可以了,指头可以说以前小时候弄伤的。于是月儿只好咬着牙剁掉食指,并吃了下去。果然,第二天月儿就又明显地消瘦了,手上的伤一好,马上去财主家,财主正发愁呢,一看月儿就大喜过望。这桩婚事很快就定下了,指头的事大家似乎也都渐渐忘记,事情也慢慢地恢復了宁静,民和秀也靠着财主家的钱过上了富裕的生活。这个时候虽然中原正在打仗,但战火却烧不到这个地方,这里依旧是一片世外桃源。 没多久,过门的月儿怀孕了,生下了一个儿子,似乎是好事。但很快月儿的身体就像吹气球一样涨了起来,一发不可收拾。丈夫一家人对月儿突然变胖感到费解,他们把这事转告给民和秀,并说婚后胖一点可以,但像月儿这样恐怕难以符合他们家的儿媳这样的身份,如果月儿还继续胖下去,他们决定休掉她。 秀哭着问民,民苦思良久并查阅了一些书,终于知道,产妇在分娩的时候,大量的失血会破掉这个法术。秀在生月儿的时候已经变胖,所以民没有在意这个术居然会被解。事情到了这个地步,秀看着女儿如气球一般的身体哭着责问民:"就算会变回原样,我们月儿也不应该变成这样啊!" 民告诉秀,法术一旦被破,身体就会像积压很久的弹簧似的勐地反弹,而且坐月子的时候营养丰富,就是普通人也容易变胖啊。 "我不管,这样下去我们一家人都没办法在这里立足了,而且我的外孙,月儿的儿子也见不到了,你忍心啊?" 民抓着头,望着在一旁哭得泪人似的女儿和老婆,终于艰难地说道:"这个术还是可以再做一次的。但是……" "不要但是了,能救女儿我付出什么都可以的。"秀哭着求民,月儿也跪在地上求父亲。 "我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因为就算是祖辈们也从未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施法,他们再三告诫后人,用多了术是会遭天谴的。" "说不定只是那个道士吓唬你们啊,你也说没人用过,你又怎么知道会遭到天谴呢?"秀反问道。民默不作声,最后只好答应再一次施术。 这一次不是要月儿的指头了,而是要民和秀两人的食指,因为儿女和父母有着看不见的纽带。所以月儿吞下了父母砍下来的食指。民和秀忍着剧烈的疼痛安顿好女儿睡下,俩人彻夜不眠地守在身边,深怕出现什么不好的事。不过似乎一切顺利,第二天早上,月儿就恢復了结婚前的身姿,就像少女一样。夫妇二人这才安心地送月儿回到公公家,那边丈夫等人一看也大吃一惊,不过既然变瘦了自然是好事,也就笑逐颜开了。民和秀也回家好好地养伤。 但几天后的深夜,正当民和秀熟睡之际,亲家突然派人报丧,叫民和秀赶紧来。原来当夜月儿就暴亡了,而且死状恐怖。秀一听当场就晕了,民只好独自一人去认尸。一路上民的脑袋一片空白,犹如行尸一样被人牵着走进现场。女儿一下就这么去了,实在令他难以接受。但当他看到女儿的尸体,姑且称做尸体的时候,他也几乎吓晕过去。 月儿整个人就像被什么动物啃咬过一样,周身没有一块好肉,已经和骷髅差不多了。从床上到地上将近两米的距离都是月儿拖出来的痕迹,血和碎肉散落得到处都是,月儿的头高昂着,手伸向门外,估计是从床上翻下来想去开门,但只爬了几米就咽气了,而且死前恐怕是受尽痛苦。民怎么也不明白,难道这就是所说的报应?看着女儿的尸体,他一屁股坐在地上,顿时老泪纵横。 由于死状恐怖加上这位财主门风甚严,月儿死亡的真相没几个人知道。对外就说少奶奶得急病死的。财主给了民和秀一大笔钱让他们离开这里。可惜秀知道女儿的惨死后自责不已,后来也自尽了,民也人间蒸发了。 据说,茅山术本身就是一种驱鬼和转嫁的法术。比如施术的人可以把别人家的肉或者食物变到自己手中,也可以让自己的伤痛转移到他人身上,估计这个术也是将本来在自己身上的肥胖转移到别人身上。但凡是术总有自损的一面,民一再施术终于遭受到报应,可惜还是报应到了自己家人身上。至于月儿的惨死,其实是术的反噬。佛教六道之中有一种鬼是饿死鬼,它们很小,如蚂蚁一般,但数量众多。它们生前飢饿,死后化为鬼会吃掉一切东西。食指是人食慾的象徵,吃掉自己的食指其实就是与饿死鬼达成了契约。它们会帮你吃掉你不想要的那些讨厌的脂肪和肥肉,但一旦契约无法控制或者过量,它们就会把你整个人也吞掉。 朋友说到这里,凑过来对我低声说道:"当我听完这个老人说的故事,我也忍不住抚mo着我自己的食指,我想,难道吃掉自己的食指真就能变瘦了?正当我疑惑的时候,老人笑了笑起身而去。我注意到他的一只手上只有四个指头,唯独少了那根食指。我后来四处打听,旁里的人都说不认识老人,说老人好像是解放后才来的,大家都叫他民伯。" 我吓得张着嘴不说话。我也如朋友一样轻抚自己的食指,脑海里忽然想起了前些日子看到的蚂蚁群,忽然感到一阵发麻。朋友看我发呆,笑着勐拍一下我的肩膀,"不用担心了,有些东西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不应该靠人力强求的。" 第7页 "那也不一定啊,事在人为啊,你不要唯命运论啦。"我也笑着反驳。 朋友望了望我,"那你听说过半脸的故事么?" "没有。"我朝他望去,他的脸上突然带着几丝诡异,那脸仿佛泥塑的一样。 "算了,明天讲吧,你看太阳都出来了。"朋友突然恢復了常态,指了指窗外的太阳。我也只好压下自己的好奇,先去睡了,等晚上再继续。 第二夜:半脸人 "夜晚才适合讲那些离奇的故事啊。"朋友伸了伸懒腰,把上衣脱去,盘腿坐在地上。他家里没什么家具,来客都坐地上。因为他说讨厌椅子,席地而坐才是古人风范。 "继续讲啊,什么半脸的故事?"我催促道。 "嗯,对的。恐怕这是我所知道的众多故事里最诡异的了。甚至讲起来我都有些打颤。" (为方便行文,以下以朋友的口吻记述。) 我照例做着没有目的地的旅行,但我一般都选择比较偏僻的地方,你知道那里往往有很多奇怪有趣的故事。不过以前我都是听说而已,而这次我却亲身经歷了。 我来到了一个村落,其实这个村子很大,几乎可以算是一个小型的城市了。村里人都有不同的工作,刚好构成了一个需求环,大家自给自足,于是慢慢地与外界有些隔离了。不过他们依旧很好客,当我来到的时候他们都很友善地招待我,加上我还学过几年医术,可以帮他们治疗一些普通的疾病,他们就把我当成上宾了,而且把我当成了个神医。哈哈。(朋友得意地笑着,我知道其实他在大学的时候成绩就很出众,虽然他不喜欢做医生,但他属于那种即便不喜欢也要学好的人。所以即使他不继承那笔遗产,他也会成为一个优秀的医生。看他这么高兴,估计当时那村子里的人对他的确很尊敬。) 不过没过多久,村长就来找我了。村长是村里最德高望重的人,相当于族长一样,可以说几乎是当地的国王了。当然,他也是非常友善的,不过他始终保持着一份应该的尊严和威仪。但这次他却显得很卑微,好像是有求于我。 "您简直成神了,村里的人都说您医术超群,甚至还解决了几个长久折磨他们的疑难杂症,您真是太厉害了。"村长不停地恭维着我,几乎把我吹得飘飘然了。 "说吧,您家里难道也有人生病了?"我笑着问他,但村长面露难色,似乎很难启齿,每每想说话又咽了回去。最后他像下定决心一样小声对我说:"是我的儿子,与您年纪差不多,本来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把自己关了起来,每天待在房间里,只吃我们送去的饭菜,却从来不见我们。我和他妈妈都快急疯了,结果老天爷把您派来了,您可一定要救救他。"村长说到最后声泪俱下,几乎要跪下了。我觉得事情似乎不那么简单,恐怕以我的医术管不了。但我还是答应随同村长一起去他家了解一下情况再说。 村长的家果然要气派很多,不过到底也是普通的砖瓦房,只是比一般村民的房子要稍大一些。房子有两层,门前还有一个不小的院子,放养着一些家禽。房子的右边飘来一阵阵的原始的蔬菜的味道(其实就是施农家肥的那种),想必那里是厕所和菜园。唯一令我不安心的是那只半人多高黑棕色的大狗,见我是生人就呲牙咧嘴地对着我,喉咙里咕咕地叫唤。我知道这种狗是极其危险的,所以我停了下来。村长连忙呵斥它走开,我才敢走了进去。 村长的家人很友好,是典型的好客的农家人。我始终奇怪这样普通的家庭养育的孩子到底得了什么病。 村长带着我上了二楼,来到了一间房间面前。 "就这儿,我儿子叫柱子,他已经把自己关在里面整整一个月了。我实在没办法了,要不是您来了,我也要出去找医生。"村长的话语间好不烦恼。 "你和他说过话么,自从他自己封闭起来后?"我问道。 村长摇头,我示意他下去,在我当时看来可能是年轻人青春期的烦躁带来的一些心理问题,所以我让身为父亲的村长迴避可能好点。事实上我的想法过于简单了。 村长下楼了,嘴里小声嘟囔着,依稀能听到是希望这次我能治好。我望着他的背影觉得他的确很可怜。 "里面的是柱子么?"我轻叩了一下木门,门的质地很粗糙,还带着毛刺,第一下扎得我很疼,所以我放小了点力气。 柱子没有回答我,这也是意料中的事。于是我开始了所谓的心理治疗,无非都是大学心理课上还没完全忘光的东西,可惜完全没有效果。一小时后,我开始急躁起来,忽然对里面的人产生了好奇。我四下望了望,发现门的右下角有一个不规则的小洞,我使劲蹲下来,想看看里面。 我终于把自己的眼睛对准了那个洞。光线不够,看得不是很清楚。但我还是依稀看见一个身材高大的侧影坐在床头,估计他就是柱子。他像雕像一样坐在那里无动于衷。我突然产生了一种很冲动的想法,如果我现在大喊一句"我看见你了",会怎么样? 我这样做了,对着门大喊一句:"柱子,我看见你了,你正坐在床沿上!" 他果然有反应了,而且很剧烈。他抱着头恐惧地在床上打滚,嘴里高喊着:"不要找我!我已经得到惩罚了!"看见他这样我意识到情况不妙。紧接着他在床上不动了,仰面躺在床上,成了一个"大"字形。 第8页 我赶紧叫来村长,让他把门撞开。门很结实,我和村长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撞开。但是当我和村长进去后,村长疑惑地看着躺在床上的人说了句令我诧异的话:"这,这不是我儿子!" 我吃惊地望了望村长,又看了看床上的年轻人。他的面部皮肤很黑,额头很宽阔,硕大的鹰钩鼻子,肥厚的嘴唇上稀疏地长着几根看似坚硬的鬍子,让我想起了食堂还没拔干净猪毛的五花肉。的确从任何角度来看都不像村长。 "这个是小六,是柱子的好朋友。"村长又补充说道。 我看着小六的脸,似乎总觉得有哪里不对,但又看不出来。其实事后想想,如果当时再仔细点是可以看出来的。 小六很快醒过来。他还是很恐惧,而且一直捂着左脸不说话。显然柱子的下落他应该知道的,可是他情绪很不稳定,问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我们只好让他先休息,我和村长一起来到楼下。 "这个小六住哪里?是个什么人?"我必须先搞清楚小六这个人。 "他是柱子从小一起撒尿和泥的好兄弟。两人就跟胶布一样粘在一起。"村长长嘆了口气。"其实我是很反对的,因为这个小六平日里游手好闲,整天想着如何一步登天发大财。经常鼓动我们柱子和他一起去做一些无聊的事,说是为以后发财做准备。柱子也傻乎乎地跟着他。唉,真造孽。" 看来这个小六只是一个无业游民而已。但他怎么在柱子的房间里,而且一住就是一个月? "你最后看见柱子是什么时候?当时什么情况?"我突然觉得我不是在行医,而是在破案了,从小梦想做神探的我感到莫名的兴奋。 "一个月前啊。那是晚上,他急急忙忙地赶回家,说是肚子痛就跑上楼了。结果就再也没下来。" "你确定那是柱子?你后来有没有发现小六来过?" "绝对是柱子,我自己的儿子我会不认识?"村长坚信不疑地说。 其实以村长家的格局,柱子如果后来偷跑出去让小六进来顶替他也是有可能的。不过他到底在逃避什么?而且当我喊出那句话的时候小六为什么那样慌张和恐惧?眼下我觉得还是先去趟小六家为好。 我在村长的带领下来到小六家里。果然这样的人家中往往十分贫寒。小六的父母都是极为老实的农家人,我还为小六的母亲看过腿,所以他们是认识我的。 一阵寒暄过后,我们向他们询问最近小六的近况,两人都摇头说他已经失踪快一个月了。因为他平常经常四处熘达不着家,所以老两口也没在意。倒是母亲警惕地问了句:"小六是不是在外面闯祸了?" "没有没有,是柱子让我来看看他。"村长按照事先准备好的话来应付。两夫妇也稍微显得安心了点。 从小六家出来,村长看上去更加担忧了。 "从时间上看,果然是小六在柱子回来的那几天就待在那个房间了。"我摸着下巴,这是我习惯的姿势,虽然我没什么鬍子。 现在的问题是柱子到底去哪里了,要想知道只有等村长家里的小六醒过来了。 但小六醒不过来了。 我和村长刚回到他家就知道了。小六在我们出去不到一炷香的工夫就在房间里暴毙了,可是当我们离开的时候他还是有唿吸的。 死人了事情可就不一样了,我感觉到我已经无法应付了。我让村长报警。 "警察?我们这里没有。"村长的头摇得像拨浪鼓。 "那平时出点什么事你们怎么解决?" "我们靠村子里的人共同裁定啊。"村长理所应当地说。还真是个奇妙的村子,居然还保留着如同周文王时代一样的法规。 我只好叫村长去把大家召集过来,先不要告诉小六的父母。我不忍看他们伤心,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如果哭闹势必会让事情更麻烦。我一个人待在小六死亡的房间里看着他的尸体,因为我相信他应该死得很不甘心的。 我不是法医,但我好歹还是个医学院毕业的,我依稀还记得解剖课上教授传授过的东西。我开始细心地看着小六的尸体。 表面没有任何创伤,起码肉眼看上去是的。我刚和村长出去大概一个多小时,村子虽然不大,但小六家与村长家住的正好是两个极端,所以步行去还是花了些时间。尸体还是很热乎的,不过已经开始出现尸斑了,虽然还不是很显着。但最令我感兴趣的是他的左脸。 他的左脸已经完全和右边的不对称了,几乎可以说是两张不同的脸被裁剪下一半拼凑到一起的,而且我发现左边脸的尸斑有些异样。 尸斑最早在人死后30分钟出现,一般在死亡1~2小时开始出现。尸斑的形成、发展可分为几个阶段: 尸斑形成的最初阶段,称为坠积期。此期在死后5~6小时内达到明显可见。可持续6~12小时。坠积期尸斑被按压,尸斑褪色或消失,停止按压则尸斑又重现。在此前阶段如果变动尸体位置,尸斑也随之改变,在新的低下部位重新出现。 尸斑发展的第二阶段为扩散期。从死亡后发展到扩散期约需8小时,延续至26~32小时。此期间被血红蛋白染红的血浆浸透到周围组织,此时按压尸斑已经不能完全消失,只是稍许褪色,停止按压后尸斑恢復原色较慢。变动尸体位置,部分尸斑可能移位,部分尸斑则保留在原来形成的部位。 第9页 尸斑发展的第三阶段浸润到组织中的时间较久,此时用手指压迫后尸斑不再改变颜色,也不再消失,变动尸体位置,尸斑不再转移。 小六尸体其他部位的尸斑属于第一阶段,这很正常,但费解的是他左边脸的尸斑居然在拇指积压下也不变色,也不消失。明显是尸体放置一段时间才会产生的尸斑。 而且,左脸的尸斑呈现一种红色,冻死的人才会出现红色尸斑。 冻死的? 现在是夏天啊! 我皱着眉头离开了这里,虽然我以前接触了很多尸体,但已经很久没见了,还是有点不舒服。我来到了楼下。 村长已经把几个重要人物找来了,他们都是村里担任一些职务的人。他们都相信村长首先肯定不会去加害小六,然后他们商议是否就这样把小六埋了。我站在一边等他们都散去才过去向村长询问。 "这附近有什么地方是很冷的么?冷到可以冻死人?"我问道。 "冷?"村长奇怪地看着我,这也难怪。旁边一人若有所思地说:"有的,这里夏天有时候太热了,村子里就在后山开了一个冰窖,储存了一些冰块。怎么了?" "马上带我去,快!"我用毋庸质疑的口气说道。村长只好带着我过去,虽然他显得很诧异。 我们很快来到了那个后山的冰窖。说是冰窖,其实不过是个地下室罢了。估计以前是用来存菜的,刚一靠近人就觉得有点冷了。 村长在我的央求下打开了冰窖。我和他走了进去。果然,我靠着直觉找到了我要找的东西,不,应该说是人,或许准确的说应该是尸体。 这具尸体不是柱子的,而且很奇怪,看穿着这个尸体不像是村子里的人,倒很像是城里来的。他穿着还蛮考究的,看样子应该是冻死的,因为他还保持着蜷缩的状态。而且,这具尸体没有脸。 你可以想像一下没脸的尸体是什么样子,虽然在冰窖里他的脸落满了冰霜,但反倒显得更加恐怖。不过从体态来看,我还是能看出他大概是一名三十岁左右的男性。 我们很快就带了人来,但我没让他们把尸体搬出来,因为这样很快会高度腐烂,如果我脑中的想法是对的话,他应该和小六的死以及柱子的失踪有很大关系。 大家议论纷纷地站在后面,我突然发现村长的脸色很难看。在人群的小声议论中,我好像听到了柱子是管理这个冰窖的,冰窖的钥匙也只有柱子和村长有。这样一来,柱子的嫌疑就像和尚头上的虱子一样明摆着了。 连续两具尸体了,而且都是非正常死亡。我还是报了警,尽管村长反对,但众人还是认为报警为好,在人群中的一部分人的脸上我看到的不是责任,而是一种像是落井下石幸灾乐祸的神态。他们似乎都有两张脸,一张在义正词严地要求报警替死者讨还公道,另一张脸却在偷笑。 警察赶来还是要些时间的,我得看看我还能做些什么。村长看上去很不高兴,难怪,似乎我一来就给这个寂落安静的山村扔出两具死因蹊跷的尸体,换做谁也不会高兴的。 无脸的尸体,以及小六那离奇的左脸尸斑,我突然想到那冰窖死者的右脸呢?我忽然把所有的一切想了一下,得到一个答案,但我必须先向村长证实。 我勐地望向村长,他神色恍惚地向四周张望。我把他拉到一边,低沉着声音问他:"说吧,你把柱子藏哪里了?" 村长大惊:"你说什么呢,我家柱子我自己都一个月没见了,你倒问我!" "小六不是自己愿意待在那里的吧,或许是你把他关在那里的?"我划着名一根火柴,点燃了烟。我没望村长,因为眼神是对话的武器,用滥了就没用了。 果然村长开始流汗了,眼睛像色盅里的色子一样乱转。但他还是一言不发。 "我刚来帮小六母亲看病的时候,她就提到过他儿子,说他儿子患有长年的咽喉病,说话声音嘶哑,和别人差距很大。你该不会在这一个月都没听过里面所谓的柱子开口说话吧?就算没有,你说你每天都要送饭,但小六的皮肤很黑,而你们家柱子应该不黑吧?难道你从来没怀疑过?好吧,我承认我都是假设,不过等警察来了,你再隐瞒下去也毫无用处。" 村长的额头布满了汗。"柱子是我藏起来了,但我不会把他交出去,因为他已经得到报应了,就算把他交给警察,也不过是造成混乱而已。" "报应?"我疑惑地问。 "是的。"村长低着头,开始叙说一个月前他看到的恐怖景象。 "那天我和柱子妈刚吃过晚饭,柱子就气喘吁吁地赶回家,翻箱倒柜,还问我们要钱,说是要和六子出去一段时间。我开始觉得不妙,支开他妈后逼问他。这孩子没什么心计,我一逼就全招了。那时候我才知道,他和小六杀人了。"村长说到这里,老泪纵横,几乎哽咽得说不出话,我只好拍拍他的肩膀,示意他不要太激动。 "他说他和小六骗了一个外地人来买冰。据说那人想开个冰吧,要的就是我们这里那种无污染的水做的冰,反正是卖给有钱人。柱子在小六的劝说下只好带着那人来到了冰窖。但那人说要全部买走,并威胁说不卖也得卖,否则他会带人来。冰窖里的冰是全村人的,村子没冰箱之类的,消暑避夏都靠这个冰窖。所以柱子不想卖了,结果三人便起了争执。推搡的时候,那人被小六勐推一下,脸砸在布满稜角的冰块上,他高喊着‘杀人了,杀人了‘,结果柱子就用冰在他脑后砸了一下,那人就倒下不说话了。两人见出事了就赶紧逃回家,并相约一起去躲一下风头。" 第10页 "那冰窖的死尸那张脸怎么没了?"我问道。就算是砸得稀烂,但与脸被割去是不一样的啊。 "我也不知道,或许这就是他们的报应。"村长接着往下说。 "知道这事我肺都气炸了。我拿着板凳就往他身上砸,但怎么说他也是我儿子。冰窖的事一旦被村里的人知道,他是逃不掉干系的。我只好答应把他藏起来,而且打算过些日子就找个藉口把冰窖封起来。但过了没几天后,柱子的脸发生变化了。"村长的口气突然变得很恐怖。 "他的右脸开始是很痒,然后经常说冷,接着是长了很多斑点,最后居然烂了,而且很臭,一个一个地长脓包。他天天叫疼。可是我用了很多办法都没用。等过了一段日子,脸居然又好了,可是,可是……"村长停顿了一下。 "可是他的右脸居然没知觉了,就像中了风的人一样,那边的所有动作都做不了,眼睛也合不上,吃饭喝水都漏出来。他经常喊着有鬼有鬼。我怕招惹来别人,只好把他藏了起来,就藏在房子后面的菜地厕所附近。而且小六也来了,他说他也有相似的症状,害怕了所以来找柱子。我只好把小六又藏在柱子的房间。对外就说柱子得了怪病不愿意见人。那时候你正好来了,我就想让你做个幌子,毕竟来了个医生却不让他给柱子瞧病会引起大家的怀疑的。" 村长终于说完了。我的烟也抽完了。我慢慢地对村长说:"那个人是冻死的,估计当时柱子和小六只是把他砸晕了,但其实是可以救活的,可他们两个害怕得居然把他关在冰窖里,把他活活冻死了。至于柱子和小六的怪病,我也说不清楚,虽然我理论上是个无神论者。你还是先带我去见见柱子吧。" 村长看着我,最后还是相信了我,他点了点头,交代别人处理了下面的事,带着我回到家里。 我在后院的阴暗的房间里终于见到了柱子。他已经接近痴呆了。眼神涣散怕光,一个劲儿地傻笑。但那笑很恐怖,只有半边脸在笑。村长抹着眼泪说道:"就算养他一辈子,我也要养他啊。" "不要打他啊,小六,不要啊。"柱子突然高喊了一句,然后又发疯似的跪在地上昏了过去。村长和我赶快过去扶他。可把他扶正一看,他的那本来没有表情的脸居然有一丝笑容,虽然仅仅是一瞬间,但我确定没看错。那是一种报復过后得意的笑容,而且在那半边脸上,我看到了和小六脸上同样的尸斑。 "他死了。"我看了看柱子的瞳孔,轻声说道。村长如同一个孩子一样放声大哭,抱着柱子的尸体不放。眼泪和鼻涕都粘到柱子的脸上。 我站了起来,走出房子,脑袋突然想到很久以前看过的一本书,说是人在临死前带着极强的怨念割下自己的脸可以报復别人。当时以为不过是胡扯,没想到居然确有其事。 事情很快结束,村长也不再是村长,柱子和小六的尸体也被带走。现场的证据也表明的确如村长叙述的一样,而且也和我想的一样,冰窖尸体的脸是他自己割下来的。 我离开了村子,临走前看望了一下小六的父母。他们依旧没有过多的悲伤,或许只是我看不见罢了。 我被送走的时候,村子里的人已经商量着如何重新建一个冰窖并打算如何把旧的卖出去了。 我望着朋友,似乎他的脸也带着诡异的笑。 "真的有那种事?自己割下脸可以报復别人?"我好奇地问。 "谁知道呢?或许柱子和小六不过是自己吓自己,但他们临死前究竟看见了什么谁也不知道。还有,后来据说在尸检中,他们脸上的尸斑又消失了。呵呵,奇怪吧?" "是挺奇怪的,唉,有时候犯罪只是一闪念的事啊。得到报应也是无法推卸的。"我感慨。 "那倒不见得,有时候,厄运会自己找上你,就像我知道的那个一心想要让自己的皮肤变白的售货员一样。" "哦?那是什么故事?" "一晚只讲一个。"朋友站了起来,笑着说,"明天晚上再说吧,听太多小心做噩梦。快睡吧,我讲得也很累的。"说完就去自己房间了。 我只好躺下睡觉,很快就睡着了。还好,或许白天睡觉不容易做噩梦吧,我睡得很舒服。 第三夜:油 "每个人都渴望美丽,尤其是女孩,她们绝对不会像白岩松一样渴望年老。她们会花大量的金钱和时间在脸上、皮肤上或者身体的其他部位。这是女孩的通性。"朋友笑着说。我并不知道他曾接触过什么女性,不过他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 (以下是以朋友的口吻记述的。) 我曾经见过一个女孩,她很漂亮,属于五官特别端正的那种,小巧而精緻,身材也很不错,既有东方女性的苗条也不失丰满,的确是减一分太瘦,增一分太胖。但上帝打开一扇窗子就会关闭一扇门。她有个无法逃避的缺点。她的皮肤很黑,虽然黑是健康。其实我们常说别的国家有种族歧视,恰恰相反,我们是最排挤与我们不同的异类的。她经常被同事取笑,包括一些男性,即便有男孩想追求她,也会在人言中退缩。更可笑的是她的工作离卖美白化妆品的柜檯只有几步远。这更令她难过。但生活总是要继续,这个叫梅子的女孩也就这样过着日子,直到那一天。 第11页 梅子在和我交谈的时候浑身都在颤抖,几乎很难说出一个完整的句子。我不得不经常性地停下来抱着她。(我笑着看他,他也笑道:"不要想歪,我只是想安慰她,拥抱是身体接触中最能令人放松的。")平静很久她才能继续叙说她的故事。 那是一个普通的周末,梅子独自一人挎着包,撑着遮阳伞走在步行街上。不料和另一名女孩撞了一下。女孩看了看梅子,用不无嘲讽的口气说:"这么黑还撑什么伞,多余!"说完扭头就走了,梅子气得差点哭了出来。身材胖可以减,五官歪可以整,可皮肤的颜色从娘胎出来就註定的,梅子不相信那些美白的化妆品,她的姐妹们是卖这个的,自然知道用了也只是白白损失钱罢了。一想到这里,梅子就非常沮丧,漫无目的地瞎逛。 忽然一辆豪华的轿车从身边驶过,嘎的一声停在梅子的身边,把梅子吓了一跳。梅子刚想骂人,却见车子上下来一位衣着考究的年轻人。 年轻人看样子比梅子大几岁,但身材高大,而且相貌英俊。他始终注视着梅子的脸,把梅子看得怪不好意思的,她下意识地转了转身体,但身子却依旧感觉到年轻人如火一样的眼神。 "真不好意思,吓着你了吗?"年轻人做了个抱歉的动作。 "不,还好,您有什么事吗?"梅子尽量显得彬彬有礼,虽然这和她平时的个性不符。 "如果赏光和我吃个饭吧。" 事情有时候进展得就是如此顺利,梅子和这位叫展越的年轻人一下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梅子不禁感嘆造物主的奇妙,或许失去一些东西必定会在另外一些地方得到补偿。身边的同事都羡慕梅子找到一个这么帅气和富有的男友,以至于她们经常撑着伞在马路上转来转去,希望也能有个富家公子看见她们。但这充其量导致了几场交通堵塞罢了。 在又一次充满爱意的约会上,展越忽然温柔地对梅子说:"梅子,知道我为什么第一眼就爱上你了么?" "不知道,或许是神的安排吧?"梅子笑道。 "不,因为你和我以前的一个青梅竹马的女孩长得太像了,你有和她一样的大眼睛,挺直的鼻樑和顽皮的嘴。" 梅子略有点不快,原来自己只是替身而已。她怏怏地说:"那你找我做什么?那个女孩呢?" "她走了。"展越神色黯淡地说。见展越不快,梅子也有点难过,毕竟男孩念旧也很难得,这不正说明他痴情么,这样一想梅子反而高兴了。 "其实和你在一起我几乎把她忘记了。"展越忽然又说。 "对了,梅子,你不是老抱怨自己的皮肤不好么?我家有一种祖传的配方,是一种增白油,很有效果,不如你试试吧?" "有用么?我可是试过很多方法都不见效啊。"梅子不想拒绝展越的好意,但又对这种药没什么信心。 "要相信我啊,一定有用的,我今天正好带了点,你拿去试用一下,效果好就继续用。如果我们梅子皮肤又白,那就是天下最漂亮的女孩了。" 梅子没有拒绝,接过了展越给他的一个黑色的小瓶子。或许偏方都是这样神神秘秘的,就如同童话里巫女的药水,充满诱惑力和未知。 梅子回家后就在手上试着抹了一下,的确是一种油状物,而且闻起来怪怪的,似乎有一种独有的刺鼻感,不过效果很好。第二天,梅子的手上涂了的地方就和其他地方有明显的改观和不同。梅子也就放心地在脸上涂抹起来。 这几天梅子的家人和同事都瞪着大眼睛望着梅子,几乎都不认识她了,有道是一白遮三丑,像梅子这样本来就美丽的女孩皮肤一白就如同选美小姐一样耀眼了。那些以前嘲笑过她的人都躲在一边暗暗看着自己的皮肤又看看梅子的,如同墨汁与白雪一样对比鲜明,都忍不住尽量把露出来的地方用衣服遮住。大家一边交口称赞,一边询问增白的秘密。梅子总是笑而不答,心中只是感激展越。 "今天去我家吧。我们一起吃一顿烛光晚餐。"展越看着越来越白皙的梅子,眼神有点涣散。 "好,我还是第一次去呢,我晚上好好打扮一下。"的确,两人认识这么久,梅子从没有去过展越家,至于住哪里更是无从知晓。 傍晚的风景总是十分美好,但却带着少许的不安感。坐在车子里的梅子被车速带起的风吹得睁不开眼睛。只知道车开了很久,久到梅子已经不知道是什么地方了,眼前的景色是那样的陌生。 "到了。"展越的车在一所别墅边停了下来。他把车子开进车库。然后牵着梅子的手走了进去。梅子感觉这地方很冷,虽然现在还是八月份。梅子望了望旁边,几乎没有别的人家。空旷的周围只有展越的这一栋房子,而房子的外形也是笔直的长方形。说句不好听的,远远望去,这房子犹如墓碑一样矗立在这里。 被展越牵着的手有些湿湿的,或许是紧张。年轻男女在晚饭后共处一室,或许会顺理成章地走到一起。梅子不是保守的女孩,但也绝对不是豪放女,虽然她从第一天认识展越就有所准备,不过这天真的来了,她还是很紧张,毕竟这是她相处的第一个男友。 进去后才发现别墅内部真的很华丽,有好多梅子数不上名字的古玩和名画。在一旁的餐厅摆了一张很长的餐桌,桌子上有牛排、龙虾、烤鹅、红酒等美味,旁边是一个正在燃烧的暖炉。 第12页 "来,梅子。"展越做了个邀请的动作,两人在餐桌前坐了下来。 食物很好吃,展越似乎很开心,胃口也很好,但梅子心不在焉地吃着盘里的食物,一边拿眼睛瞟着展越,而且梅子似乎感觉这么大的房子好像连一个佣人都没有。 "你平时就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不害怕?" "不,应该不能算一个人吧。"展越看了看梅子,"最少从今天起我不会一个人住了,有你陪着我。" 梅子的脸烧了起来,红得就像杯子里面的红葡萄酒,酒可以醉人,梅子白里透红的脸同样可以醉人。展越几乎看呆了,他起身走了过去抱着梅子。 "我,我想先去洗个澡。"梅子被展越抱得很紧,喘着气说。展越犹豫了一下,然后指了指上面。"二楼左边第三间是浴室,里面有浴袍。" 梅子赶紧跑了上去,快上楼前还冲展越做了个鬼脸,"我马上来!" 展越看着梅子的背影,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是将自己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 梅子跑上二楼,一间一间数过去,忽然她闻到一阵很刺鼻同时也很熟悉的味道从旁边的一个房间飘过来。梅子知道,这是展越送给他的那种增白油的味道。 梅子不知道被什么力量驱使着,她没有去浴室,而是一步步地往那间房间走去。越多走一步,那种味道就越重。等到门口的时候,梅子已经忍不住要捏住鼻子了。因为这味道似乎不仅难闻,而且有些沖眼睛了。 梅子转动了把手。很好,门没锁。她看了看四周,估计展越以为她已经洗澡去了。反正只是看看,看他们家祖传的秘方是什么。好奇心人人都有,尤其是女人。 说到这里,梅子再次停顿了一下,深吸了一口气。我知道,我也很想了解那有神奇美白作用的油到底是什么东西。 房间不大,但充斥着那种味道,很臭,甚至有点熏眼睛。梅子想,好像很多香水之类的太浓的话都会臭的,或许这种也是。但这种味道很像那种肉类腐烂变质的气味。 梅子环视了一下房间。整个房间铺设着墨绿色的地板。房间里只有一个黑色的瓶子,瓶子似乎正在接着由一个大箱子里漏出来的东西。估计就是那种油了。梅子靠近了那个箱子。箱子有一人半长,横着放在屋子的墙角。梅子走了过去,对着盖子稍微用了一下劲。很好,盖子没有上锁或者钉死,但盖子很沉,也不知道是什么做的。梅子费了很大劲才推开一条细缝,梅子用自己的手机当做光源向里面照去,想看看里面是什么东西。 估计梅子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看见了什么。手机淡蓝色的光正好照在一只眼睛上。对,没错,是一只眼睛,而且是一个女性的眼睛,一只睁开的眼睛,带着很强的怨气和不舍。梅子吓得连退几步,脚一软瘫在地上。电影里的女主角经常在发现恐怖的事时尖叫,梅子也这样认为。但她现在明白了,人到了真正恐怖的时候是不会尖叫的,而是说不出话,发不出声音的。梅子马上站起来转身想离开,但她马上停住了。因为展越就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一根绳子。 这个男人脸上已经没有了平日的温柔善良,取而代之的是冷酷和漠然。 "为什么你要打开这间屋子?如果没有笑雪,如果不认识笑雪我可能真的会爱上你。我本打算让你没痛苦地死去,但你的好奇心激怒我了。既然你想知道,我就全部告诉你。"展越说着大步跨过来,一把把梅子用绳子绑起来,然后自己走到那个箱子面前跪下来,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对梅子说。 "我和笑雪从小就认识了,她完全是个善良没有任何心计的女孩。我出身名门,她也曾经是。但我长大后她家的家族生意就败落了。像我们这样的所谓富豪,钱来得快去得更快。很快,笑雪家就一无所有了,甚至还负债纍纍。她的父亲承受不了打击跳楼自杀了。母亲也疯了。她只好放弃名牌大学的学业来陪伴母亲。我想帮助她,但她从来不愿意接受我的帮助,她是个非常自立自强的女孩。本来我们决定大学毕业就结婚,但我的父亲却不答应。他希望我去娶一位生意伙伴的女儿。百般无奈,我想叫笑雪一起走。但她放不下她的疯子母亲,或许那时候如果我们走了就不会有以后的惨剧了。"展越的声音带着哭腔。梅子很害怕,她不知道眼前的这个人到底想做什么,但她猜到盒子里的那个人估计就是笑雪了。 "我最终还是和那个我不爱的人结了婚。后来笑雪的母亲死后,我们又在一起了。笑雪不求什么名分,只希望我能抽出些时间陪她。可是很快这事被我妻子和家里人知道了。她带人冲过去羞辱她,责骂她,殴打她。第二天,笑雪就服毒自尽了。我永远失去了她。但是,我看见了你,你长得和笑雪太像了。"展越勐地站起来,把盒盖用力推开。梅子终于看见了里面的人的全貌。那是一具高度腐烂的尸体,就算她生前多么美丽苗条,现在也只是一堆烂肉。这具尸体已经膨胀了起来,身体到处都流淌着尸油。只有眼睛却仍同活人一样,死死地睁着。 "你看,你们是不是很像呢?不过你比笑雪黑多了。"展越一边抚mo着沾满腐肉和蛆的脸庞,一边问。 梅子只能看着他,梅子想他的确发疯了。 第13页 "我很早就注意你了。很幸运,我通过很多渠道知道在泰国的巫术中有一种换术。将死者的尸油和非常神秘的巫油互相混合,擦在另外一个人的脸上,这个人就会慢慢变得像死者。到最后,死去的人就可以完全在那个人身上復活,和生前一模一样。所以……" "所以你就找到了我,把那巫术用在我身上?你不觉得你很残忍么?我又和你无怨无仇,你干吗不用在你妻子身上?是她害死笑雪的。"梅子大声辩解道。 "这种术如果用在相似者之间会安全和快很多。不要怪我,怪只怪你和笑雪太像了。"展越走了过来。 "今天是最后一天,你要把这里的油喝下去,你就完全变成笑雪了。"展越把那个黑色的瓶子拿了过来。 梅子吓坏了,瓶子里装的可是尸油啊。她奋力挣扎,但绳子绑得很紧。展越的瓶子已经餵到她嘴边了。梅子依稀看见黑色的瓶子里漂浮的蛆虫。 这个时候,梅子看见盒子里笑雪的尸体站了起来。梅子以为自己看花了,但她的确看见了。展越看见梅子死死地看着他后面,也回头看了一下。 笑雪的确站了起来,不过走得很缓慢,说是走,其实用爬更合适,每爬一下,地上都留一下一道尸油的痕迹,就如同蜗牛一样。 "别,别过来,别过来!"出乎梅子的意料,展越似乎很害怕,害怕得连连往后退,瓶子也扔到一边。 展越一边高喊着,一边去开门。但门刚打开,笑雪忽然如同青蛙一样勐地蹦了过去,扑在展越身上,和展越粘在一起。展越一边哀嚎一边在地上打滚,最后声音越来越小,然后躺在那里不动了。 梅子挪着身体过去一看,原来笑雪的尸体如同强酸一样把两人完全融合在了一起。展越的脸已经完全认不出来了,就像一堆碎肉。 梅子足足坐了几十分钟才恢復过来,然后自己解开了绳子,打电话给警察。 事情就这样结束了。梅子后来才知道,原来是笑雪希望展越离婚,而展越在争吵中把她掐死了。展越希望的巫术其实是想让笑雪的灵魂束缚在梅子的体内,而无法报復他。 不过梅子虽然差点送命,倒真的让自己皮肤变白了。说完故事后她也轻松地笑笑,说事情结束以后她也会慢慢忘记。 我半天回过神,不解地问:"那个梅子现在怎样了?" 朋友对我笑了笑:"其实世界上的事大部分都是听人诉说,在梅子和我告别的时候,我隐约看见了她手上有红色的斑点,虽然很小,但我不会看错。那是尸斑。" "尸斑?"我惊喊道。 "不要叫,的确是尸斑,但我没有说破,其实当时的事情谁又能知道呢?我去查看了当时的新闻,没有记录,后来辗转通过我一个当地的警察朋友才知道这个案子现场过于诡异被列为疑案,而且的确搬出了两具尸体,一个男的,一个高度腐烂的女尸。不过梅子是否真的还是梅子谁又能知道?其实只要她以后好好地活下去,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活下去就够了,我的工作只是记录这件事罢了。" 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时间又快到早上了,看来今天晚上的故事也到此结束了。我刚要躺下睡觉,忽然朋友的猫从外面跑了进来,浑身很脏。 "你的猫真好玩,我也想养一只,和玩具一样。"我指着猫说,猫很不友好地望着我,低吼了一声。 朋友严肃地说:"猫是很有灵性的动物,如果你知道八尾猫的故事,恐怕你就不会说出这种话了。" "八尾猫?"我兴奋地说,不过我知道朋友又要去睡觉了。 "是的,晚上再聊吧。"说完,他又闪身出去了。 第四夜:八尾猫 "在古埃及的神话中,猫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据说在很久以前,猫统治着人类,它们狡诈、残忍而且非常聪明。它们把人类当成奴隶驱使。直到最后狗的出现,它们赶走了猫,并让猫从统治者变成了人类的宠物。于是狗被埃及人当成了生活中最重要的朋友,而且埃及人深信猫会带来死亡。"朋友喝着茶,缓缓道来。 "只有埃及的神话涉及猫么?"我四下望了望,那可爱的小猫又出去鬼混了。 "当然不,我今天讲的就是一只东方猫的故事。"朋友笑着述说。 "据说当时佛祖说过,世间凡是有七窍者皆可修炼成仙。所谓七窍其实按今天的话说就是生物吧,猫自然也算在其中。而且据记载,修炼的猫每过二十年就能多长出一条尾巴,当尾巴长到第九条的时候,它就已经修到一定的境界了。 "但这第九条尾巴可不好长,当一只猫拥有八条尾巴的时候,它会得到一个提示,它必须去满足一个人的愿望,而每实现一个愿望,猫就必须消失掉一条尾巴来实现。所以这几乎成了一个死循环。但我所说的猫却非常虔诚地完成这个循环。所以它虽然一直是八条尾巴,但已经不知道活了多少年,也不知道帮多少人达成过愿望了。它也曾经向佛祖抱怨过,这样下去如何才能修炼得道?佛祖却笑而不答。"朋友停了一下,神秘地说,"其实上面的话我只是听我的祖辈们谈起罢了。因为八尾猫不会随便帮助人,它只会帮它第一任主人的后代实现愿望。在我的家乡,八尾猫的传闻是很普遍的,大家都希望可以遇见它,因为它如果愿意帮助你的话,你就能实现任何愿望。" 第14页 我隐约记起他继承遗产前去过一次家乡,不禁问他:"难道你有见过它?所以你才能继承这样一笔遗产?" "傻瓜,我父母早去世了,遗产是我到了父母规定的大学毕业就能接受的。"朋友大笑,笑得我也有些窘迫。 "不过那次我回去,的确知道了些八尾猫的故事。" (以下以朋友的口吻记述。) 我的家乡是个物产十分丰富的地方,当然老鼠也很多,为了解决鼠患,从很早以前家家户户都会养猫。很奇怪,我们当地没有一个人养狗,我们也从来不吃猫肉。猫的存在给了当地人很大的实惠。没有老鼠的侵扰,粮食丰收,也不会传播疾病。所以大家对猫都疼爱有加,而猫的传说自然也很多。 我所知道的第一个就是我的叔祖父告诉我的。他去年已经过世了。当时他和我叙述这个事的时候依然健硕,老人虽然将近八十了,但鹤髮童颜,说话清楚利落,只是眼睛深深地凹陷,勐一看有些吓人,因为有严重的白内障,他又极不愿做手术,也只好这样。 为了方便叙述,下面是以叔祖父的口气来说的。 那年我和你阿公(我祖父)才十来岁。村子后面有座山。我们经常上山去玩,或者运气好可以打到一些小动物,要知道,农村的孩子很早就会自己养活自己了。当然,我们知道山上有狼,可我们一般不走远,只在山腰,而且你阿公很会辨别狼的领地,他知道哪些地方去不得,哪些地方可以去。 在以前我们也听说过村子里有八尾猫的传说,据说它是几百年前村子里的一位少年饲养的,是一只体型非常大的猫,大到几乎可以和普通的狗一般,而且通体雪白,尾巴又粗又长。当时的人对这只猫都很敬畏,他们认为这只猫可能就是猫里面的猫妖。 在少年去世后,这只猫就不见了,然后陆续有人宣称看到过这只猫,而这个少年的后代无一不是飞黄腾达,最后成了村子里有名的望族。大家都认为这是猫妖的福赐。但少年的后代绝口不提。因为在禁忌中,如果把你和八尾猫的故事告诉旁人会折寿的。不过反正我也活够了,告诉你也无所谓(说到这里,叔祖父爽朗地笑着)。 那天天气本来是很好的,但六月份的天气在数分钟内都会变化,即便像我这样观察天气的好手也疏忽了。那次我没有叫你阿公同去。因为他已经要去省城上学堂了,不能像我这样野了。所以我独自一人想去山上摘点口菇或者打点野味,可没等我走到山腰,就下起了好大的雨。回想我这几十年从来没再遇见过那样的暴雨。我只好找了个树叶比较茂密的地方躲了一下。天空灰暗得紧,空气也很压抑,我几乎忘记这是早上了。就在暴雨和闪电交加的时候,我隐约听见狼的叫声。照理这个时候,而且又在下暴雨,狼是决不可能出来觅食的。但很快第二声狼嚎证实了我的猜测。 还没等我走开,我已经看见四只狼把我包围起来了。我不是第一次见狼,以前随父亲上山打过狼,但那时只是跟在大人后面玩玩。但这次我可能真要沦为狼裹腹的食物了。我开始发抖,也说不清楚是害怕,还是被雨浇的。 四只狼都是成狼,在雨水中他们的毛髮都紧紧粘在一起,这让他们的身形很彻底地展示了出来。我甚至可以数得清他们的肋骨有几根,看来他们是饿了很久了。我就这样和他们对峙着,我知道狼不会一下攻击你。它们会细心地、耐心地观察,寻找最好的机会保证一击必中。我自己也不知道,或许下一秒我的喉咙可能就会被撕开了。 这时候,我看见狼忽然在退缩,口中还不时地发出低吼,我知道那是带着威胁和恐惧的吼叫。我四处望去,果然我看见了它。 它的身长超出我的想像,几乎可以算是一头小狮子了,但浑身雪白,雨似乎根本碰不到它漂亮的毛髮。眼睛如同两颗黑色玛瑙,泛着不祥的光。最醒目的是它的尾巴,是八根,就像皇帝出巡的仪仗一样散立在后面。 我突然想起,村里人都说,八尾猫通常会在不寻常的暴雨中出现,而且会寻找需要实现愿望的人。 狼很快被吓跑了。八尾猫信步走到我面前。在它面前我几乎忘记自己是一个人,一个本应该凌驾于众多生物的人。我觉得自己很渺小。但我又渴望拥有它,因为它实在太美了。(说到这里,叔祖父的眼神很柔和,望着前方,几乎沉浸在以前的记忆中。) 它轻摇了一下尾巴,又摇了摇头,伸了个极长的懒腰,然后望着我。 我知道它在等我提出要求。原来我们家就是那个少年的后裔,这让我又激动又兴奋。但它的突然到达又让我手足无措,我真的没想好我该让它帮我实现什么愿望。我小心地问它:"我可以摸摸你么?" 它没有表情地眯着双眼。这个时候雨已经停了,太阳很快又出来了,它白色的毛髮居然在阳光下成了半透明的状态。可能它答应了,所以我用颤抖的双手摸了摸它脖子附近的毛髮。 人一生会摸过很多东西,那些手感好的有丝绸、缎子、光华的瓷器,或者年轻女人的皮肤。但八尾猫的毛摸起来感觉和我所摸过的毛髮不一样,不像普通的猫毛那样杂乱,也不像别人送给我们的狐狸皮毛那样柔软。不知道是什么一种感觉,但摸着很舒服。我的手仿佛粘在那里了,我甚至想就这样枕着它的皮毛睡过去。 第15页 不过它很快就躲开了,或许它不喜欢太靠近人。我知道它还在等我的愿望,它的八根尾巴在不安分地晃来晃去。我实在不知道要实现什么愿望,只好对它说要不先跟我回家,等我想到了再告诉他。 八尾猫望着我,忽然全身闪耀了一下,几乎晃得我睁不开眼睛。然后我在地上看到了一只猫,一只和普通猫没什么两样的白猫,而且,只有一根尾巴。 我知道它是八尾,忙高兴地把它抱起来,兴奋地往家里走去了。 接下来的日子我几乎每天都和八尾猫玩耍。村子里的大人不会干涉孩子和猫玩。反正那时候我又不愿意和你父亲一样去读书,家里又富足,也就让我由着性子瞎混呗。但八尾起初很不愿意这样玩耍。每当我像逗其他猫一样把纸团、毛线球之类的扔给它时,它总是无动于衷地望着我,就像一个老人看幼稚的孩子一样。我终于意识到这样逗它其实是对它的不尊敬。 它每天都对我叫唤,要不就摇着尾巴蹲在门口。我知道它不想待在这里。它想尽快满足我的愿望,少一根尾巴,然后又重复那永无休止的修炼。望着它的背影我觉得它很可怜。 那天我坐在它面前问它:"是不是所有的愿望都能实现?" 它没做声,只是懒洋洋地望着我。 "那,我的愿望就是你能有九根尾巴。"我一字一顿地说。 八尾猫呆住了,黑色玛瑙般的眼睛充满了疑惑,随后是一种后来我知道名为感恩的眼神。或许它终于明白佛祖的意思,只有遇见一个肯让它圆满的人,它才能有九条尾巴。以前的人都自私地为自己考虑,他们认为八尾猫为他们实现任何愿望都是应该的,他们不会考虑八尾的感受,因为每一条尾巴都必须经歷几十年的修炼。 八尾猫慢慢地起身,伏在我面前,舔了一下我的手,很温暖。我看见它的眼睛有些湿,或许是眼泪吧。 八尾不能再叫八尾了,我看见它长出了九条尾巴,是那样的华美壮丽,它的身体闪烁着白光,以至后来同村的铁蛋一直赌咒说那天看见我家闪着白色的强光。 我目送着它离去,还是有些失落的。我知道我这辈子不会再和它见面了。 不过似乎以后的日子冥冥之中都受到了它的庇护吧,我这一辈子没什么作为,反而过得快乐而安详。我的子女都很孝顺,我的身体非常健康,或许都是托它的福。还有,昨天我梦见它了,它说它就要来接我了。 上面就是叔祖父的叙述。当时的我听完只能将信将疑,我知道医学上有种病是臆想,多发在老人身上,他们身体很健康,但记忆却混乱。他们往往把一些不相干的事串联在一起组合出自己所谓的记忆,我不知道是否叔祖父也有这种病。 但很快,在我离开家乡前他老人家就过世了。走得非常之安详,就是白天睡在藤椅上走的。家里人也说了,这,叫喜丧。 在葬礼上,我是我那辈最长的。所以第一天的灵是我来守,那晚发生的事证实了叔祖父的故事。 大概凌晨两点后,大部分人都散去了,只有几个守灵的人还在,不过大都已经睡死过去。但我却出奇地清醒。一想到前几天还和我谈笑风生的亲人一下就阴阳两隔,我多少有点悲伤。但在寂静的夜晚,我却听见了一声猫叫,并非像电影里的那样恐怖诡异,却充满了温柔的叫声。 我也看见了,看见了八尾猫,不,应该称它为九尾了。如叔祖父描述的一样,第一次见它的人都会惊嘆于它的美丽。白色如雪般的毛髮配上漆黑如墨玉般的双眼,而且那漂浮的九条白色的尾巴更加让它显得雍容华贵。 它向我径直走来,全然没有理会我的惊讶。我很想叫醒其他人,但嘴里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我就看着它走到叔祖父的灵柩前,像叔祖父当年和他分开时一样,舔了舔他的手,然后就如一阵烟一样消失了。 过了很久,我发现我才能说出声来。但我没告诉其他人,我知道这无非招惹一顿嘲笑而已,而且在这样严肃的丧葬期间说这个在我们那里是很避讳的。结束叔祖父的葬礼后我才又回到家,而且以后我也再没见过八尾猫了。它的传说似乎也终止了。 "好神奇的猫啊!"我忍不住感嘆道。 "的确,不过你相信么?"朋友问我。 "当然,如果别人说我可能不会相信,但你说的再离奇我也是确信的。"我坚定地说。 "那就好,人生得一知己死而无憾,有你相信就够了。"朋友笑着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早点休息。我知道今晚的故事结束了。当朋友出去后,房间又恢復我一个人的寂静。这时,朋友的那只猫又从外面回来了。我看着这只可爱的猫咪,心想,它会不会就是那只八尾呢?如果谁有缘看到八尾猫的话,记住一定要向它提让它有九条尾巴的愿望,因为徘徊在人世的它们是很孤单寂寞的。 第五夜:手术刀 (以下是直接以朋友的口吻记述的。) 有很多人学医都是带着强迫性的。我的大学同学林就是。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因为他家是医生世家。他家三代学医,爷爷、父亲都是医学界非常着名的人物。所以他自己说,当年高考志愿从第一到第八全是医学院。 不可否认遗传的确很有用。林似乎天生就是当医生的料。再难再厚的课本他都记得非常牢。按照同学的说法是他能熟悉地知道人体的每一根血管,但却经常在回自己家的路上迷失方向。 第16页 他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并且拒绝了留校做保送研究生。在我们看来他有点怪异,居然拒绝这么优厚的保送机会。但是最近我在外地旅游的时候突然接到他的电话,要我立即来一趟,说是有要紧的事,所以我们两人在毕业后又坐在一起聊天,自然我也问了问为什么他拒绝保送。 拒绝保送其实并不是林的主意,而是他家里的决定。他的爷爷并不贊成林去读研,他希望林现在就来到自己和林父亲所在的医院。或许老人家已经迫不及待了。林自己并没有反对。因为本身这条路也是爷爷帮自己选定的。 可惜的是,还没等林正式在医院上班,林的爷爷就突发脑溢血去世了。 爷爷的去世给家里带来一个不小的打击。他们家人丁并不昌盛。林是独子,父亲也是。在葬礼结束后,林的父亲给了林一个盒子。 "拿去,这是你爷爷生前经常交代的,一定要给你。"父亲把盒子郑重地交给林。这让林很吃惊,因为在林看来爷爷有时候是很严厉甚至有些专横的。他一直认为爷爷并不关心自己,只是为了所谓的世家的名望才强迫自己学医。 "这个是爷爷的珍藏,你要小心保管,要知道我都没资格继承呢。你爷爷经常对我说,你是学医的料,这个东西到你手上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父亲缓缓地道来。林心中却涌起了悲伤和对爷爷的怀念。 当林说到这里,我忍不住问林:"到底盒子里是什么?" 林说,爷爷当时的交代是,不到你对病人束手无策的时候,不要打开盒子。 林自然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医生,但似乎行医的道路异常顺利,他自己常自我调侃或许是爷爷在天之灵的保佑。但很快他遇见了他穷尽气力也无法解决的病患。 "那个病人就是上个星期来的,当他来到我面前的时候,我看见了一个肥硕的圆球,有人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但这个胖子虽然穿了一身的名牌,我也能感到他的低俗和平庸,最重要的是他一进来我就闻到一股子臭味。他身后还跟着一票人,哪里像看病,简直是黑社会谈判。虽然穿着得体,衣服名贵,还有众多的手下,但我知道他的病痛把他折磨得不轻,因为我看见他那如面团一般的胖脸上,就像被一个人揉了一下,五官都分不清楚了。"林在叙述的时候经常带着一点点讲课的感觉。 "当时我很奇怪,因为在冬天,他居然在外套下只穿了件很薄的内衣,而且我看见他的手下的手上还有很多套相似的衣服。 "当我询问他的病情时,他面露难色,最终他让所有人都出去,只留我们两人在房间里。 "我永远不会忘记他脱去外套和衣服给我看的东西。那是我从医那么久从未见过的恶疾。"林的声音有点抖动,喉结在不自觉地上下翻动,虽然很轻微,但我还是看见了。 "他的背已经不能叫背了,你可以想像一下,你所见过的马蜂窝是什么样子。高度的溃烂和伤口的高密度使得他的肉芽怎么也长不好,伤口之间互相撕扯。他能活下来我都很吃惊了。我还闻到了非常刺鼻的脓臭味。但我是医生,我只好屏住唿吸,近距离地观察伤口。 "那的确是个非常奇特的伤口,如果你看了你会感觉像是有人用武侠小说中所说的大力金刚指按过一样。每个伤口都是规则的圆形,但都已经凹陷并且开始坏死。而且就在我观察他伤口的时候我又看见了令我惊讶诧异的一幕。 "我亲眼看见就在他脖子右侧靠近锁骨那块为数不多的还是完好肌肉的地方居然慢慢出现一个指印,先是普通的凹陷,然后越来越深,最后开始发黑,我知道血管已经开始坏死了,最后像是戳破了的水袋一样,伤口形成了。但奇怪的是,虽然这一切在慢慢发生,但这个人似乎没任何知觉。 "检查结束,我示意他穿好衣服,因为再多看两眼我真的受不了。 "我问他到底什么时候开始这样的,他痛苦地回答说已经快一个月了,开始没在意,因为也没什么疼痛,但后来发现脱下来的衣服全是脓血,身上也充满了腐臭味,就不得不去看医生了。我这才明白为什么他手下带那么多套衣服。"说到这里,林突然望着我,"你知道当时我有多惊讶么,因为我并不是主治皮肤病的医生,更何况我出道没多久,为什么他如此严重的病会来找我医治?" "当时我问过他,但他闭口不答。我也没办法,只好让他先回去,我再想办法。望着他步履蹒跚地离开,我突然想到了爷爷留下的遗物。那个盒子正静静地躺在我家床头,现在或许是时候打开了。" 这个时候林走到房间里面,然后拿出一个盒子。盒子通体是墨绿色,大概一手掌长。当林从房间拿出来的时候我就被盒子吸引了,因为它泛着神秘的绿光。 林在我面前慢慢地打开盒子,开盒的瞬间我怀疑自己的眼睛,因为我好像看到什么半透明的物体从盒子里离开似的。 我和林终于看见盒子里的东西了,略有点失望,盒子里只是一把普通的手术刀,不过也有点不普通,因为刀柄是金色的,而刀刃,居然没有刀刃! 林小心翼翼地拿起手术刀,奇怪为什么没有刀刃只有刀柄,没想到他突然啊的一声,这时我们才发现,并不是没有刀刃,而是刀刃极薄,薄到通体透明如空气的地步。而刚才林不小心,被锋利的刀刃割伤了,血很快就流到刀面上,这时刀的原形才看清楚。原来刀刃部分比刀柄要长上很多,这样它也比一般手术刀要长上一寸左右。正当林在包扎伤口,我却突然发现透明的刀刃上被血浸渍后居然好像有一些条纹。我拿起来对着光仔细一看,原来不是什么条纹,而是两行小字。 第17页 "医者施术救人,施仁救魂。"只有这十个字。 "这就是你爷爷留给你在对病情没有办法时候的遗物?"我问道,"或许你父亲可以知道其中的奥秘。" "没用,父亲估计和我们一样,之前从未听人提起。但爷爷生前是非常着名的外科专家。但据说与其他的专家不同,他最擅长为人诊治一些非常奇异的病,由于这些人大都不希望曝光自己的病情,所以爷爷虽然着名,但没凭藉那些个病例成为世人皆知的神医。"看来林的爷爷的确很低调。 但是这把刀到底能帮助什么呢?最起码面前的这个背部病患该怎么医治?我问林,林也默不作声。 我最后建议刀先放在这里,那个病人的病症非常奇怪,而且他为什么只找林来看呢?林点了点头,说我看的怪事多,想叫我和他一起调查一下那个病人。我笑道:"好事就没见你来找我。" 很快,我们知道了胖子的身份,果然不是一般人。他是当地的一个工程建设老闆。旗下的建筑队很多,由他承建的工程也很多。但该胖子似乎不是什么正经商人,拖欠工资,剋扣材料,不过倒也没什么大错。据他本人讲他的饮食作息规律也很正常,更没有接触过什么毒物或者有背部外伤的歷史。这可把我们两人难住了。虽然我知道胖子的症状有点像苗家人的虫蛊,但也不全像,因为像这样强的蛊下蛊的人都很难活下来,按照他的病情,他活不了多久。而且现在这个年代恐怕要找到那个会下蛊的人太难了。 "这样,你去吓吓那个胖子,让他告诉你到底他为什么要选择你来治他的病,或许这里能找到点原因。" 果然,胖子听我们说他活不了几天了,惊恐得像一条看见杀虫剂的肥硕的虫子,啊啊地哭,边哭边说,他知道林的爷爷有把手术刀,持刀者可以医治任何顽疾。 林和我都很奇怪,看来是爷爷以前治过的病人告诉胖子的。但胖子说,没人看过林的爷爷如何使用那把手术刀。 我和林只好再次回到他家中,把那把奇异的手术刀拿出来观摩,我突然用刀在手上划了一刀,果然很疼,但似乎很快就没有感觉。我又看着伤口,伤口像装了拉链一样迅速癒合。要不是旁边的血迹,根本没看出一点伤痕。 林奇怪地看着我:"你疯了?" "你上次被割伤的手是不是也很快就好了?"我问林。 林立即想到了:"难道这把刀可以迅速恢復伤口?" "对,也就是第一句‘施术救人‘的意思吧。" "那第二句‘施仁救魂‘呢?"林问道。 "别管那么多了,先救胖子再说。" 我们立即让胖子来医院为他实施手术,虽然有这把神奇的手术刀,但林打算只和我来做这个手术。其实说是手术,只不过想在胖子身上实验一下而已。 但胖子的情况已经不容许我们实验了。他的伤口已经烂透了,我们甚至可以透过伤口的烂洞看见他那厚厚的脂肪层和骨头。 林立即向医院申请手术,但医院不同意,说胖子的病手术死亡率很高,让胖子自己转院。但胖子说自己已经看过很多医生,结果越看越严重,如果林不给他做手术,他将控告医院和林的不作为,到时候医院和林都要上法庭。 院方勉强答应了,林指名让我进去。并且不要任何其他的助手,他不希望爷爷的手术刀被别人知道。 麻醉胖子不是容易的事,我心想是否要给他双倍的分量。林用爷爷给的手术刀对着一个正在生成的伤口做圆形切割,果然,伤口开始迅速癒合,并把脓血挤了出来。 果然是把神奇的手术刀,林和我受到极大的鼓舞。伤口很多,我们小心翼翼地一个个切除,手术刀所到之处肌肉和皮肤癒合得非常快,最后,只剩下背部最大的一个伤口,这个伤口已经深入到嵴椎骨上了。我还是无法明白,为什么胖子没有一点疼痛感。 正当刀刚刚接触到那个伤口时,不可思议的事出现了。胖子居然自己起来了。那种分量的麻醉剂绝不可能在这么短时间消失的。我们惊恐地看着胖子慢慢坐起来,他缓缓地走下手术台,身上的罩布也掉下来,他整个人裸体地站在那里,我突然想起了屠宰场里吊着的一头头猪的尸体。 "你们阻止不了我!"胖子忽然发出非常尖细刺耳的女人声音,更奇怪的事是我并没有看到胖子的嘴动过。 "这个畜生一定要死!"胖子又"说话"了。 林浑身都在颤抖,这已经超出他医生的处理能力范围了。 "你是谁?"我正色问道。 "我说了,他一定要死,我不能让你们破坏我的计划!"声音越来越高,恐怕再喊下去会把人喊来。 "好,我们不救他,但你也别再叫了,如果你要他死,你也要给我们讲一下原因。"我极力安抚这个不知道该叫什么的东西。 胖子依旧如死尸一样站在那里。我注意到他心脏部位居然鼓了起来。 "我说了,他只能死!"那种东西看来的确对胖子怨气很大,也不肯说什么。 我一边安抚它,一边示意林出去喊人,现在必须先制服胖子。因为我看见他像梦游一样拿起了旁边的一把手术刀慢慢地往脖子上抹,要是等林来估计胖子就真完了。 第18页 我不知道从哪里想到的,忽然高喊一句:"你丈夫也不希望你这样做!"我完全是蒙的,或者说赌的比较好。 果然,那东西没再继续动作,胖子也停了下来。正好这个时候林带着一些人沖了进来,马上制服了胖子。 这个时候胖子又继续麻醉过去了。我和林被弄出一身冷汗。 "背上最后的伤口不要动,我想先让他去做一下心脏部位的ct。"我对林说。 "做ct?还是心脏部位?为什么啊?"林疑惑地问。 "别管了,照做就是。而且别让太多人看到片子。" 几十分钟后,我和林都在看胖子心脏的ct。 我们已经说不出话了。因为胖子心脏的ct清晰地显示出一张人脸,也就是胖子的心脏居然已经演变出一张人脸来。 "这算什么啊。"林苦笑道。 "恐怕真正的病源是心脏,还需要做一次手术。"我对林说。 这次的手术林无法独立做了,他把事情的原委告知了院方。院长很重视。几位心脏手术的专家一起做这个手术,当然我和林也会一起去。 当胖子的心脏真实地展露在我们面前时,我们面面相觑。他的心脏已经极度肥大,而且那的确是一张人脸,确切地说是一张闭着眼睛的女人的脸。 人脸的部位正好是心脏多出来的部分。现在必须让林用手术刀切掉那一块了。 当林的手术刀刚接触到人脸,人脸突然睁开眼睛,并且用嘴,姑且称之为嘴吧,忽然咬住了刀,并且发出上次一样刺耳的尖笑。其他的医生都吓瘫了,旁边的一位护士直接晕过去了。 "放手吧,这样下去有什么意思?"我对着那脸说。 但那张脸的眼睛充满仇恨地望着我,忽然吐出了刀子,厉声说:"你又知道什么?你们不过是看他钱多。看病都是富人的专利,我的娃有病看见过你们来治过么?你们只会去为这些畜生看病,你们干脆叫兽医算了!"听见说话,那几位专家像发疯一样跑出去,边跑边喊"鬼啊!" 我不得不承认她的话。 "你能不能把所有的一切都说出来?"林诚恳地说。 人脸似乎有点触动,声音也柔和了。"我不想说那么多,你们去找一个叫阿贡的工人去问吧,所有的事他都知道。我奉劝你们,像这样的畜生你们少救点吧。我知道我没办法抵抗那把刀。"说着她看了看林的手术刀,然后就没声了。 林又试探性地碰了碰,果然没有反应了。林马上把人脸割了下来。割下来的瞬间,人脸就化为了血水,只留下一根针。 事情被遮盖了起来,反正这是医院最拿手的事情。那几个被吓走的专家也认为当时应该是幻觉而已,而我等林提交了报告处理完所有事情后去找那个叫阿贡的工人。 我们最后在一个工棚找到了阿贡。他整个人就像还没烧干净的柴火,又黑又瘦。长期的营养不良和劳累让他看上去非常虚弱和疲惫。我不禁想到,以他这种生活状态,根本无法抵抗一些病的入侵,而一旦生病,他们就会被优胜劣的自然法则刷掉,因为他们根本没钱治。 阿贡听完我们的陈述,第一句就是:"胖子死了么?"把我们呛了一下。最后林尴尬地说胖子已经没事了,而且恢復得很好,阿贡对着我们冷笑了一下,最后慢慢地说出事的原委。 我们在心脏上看到的那张人脸是个叫小凤的女子,她和丈夫是阿贡的同乡,三人一起来城市打工。阿贡和小凤的丈夫就在胖子的工地打工,小凤则做些散工。本来日子虽然艰苦,但还过得下去。但直到小凤的孩子得了重病急需医药费,而胖子又拖欠工资,小凤的丈夫和工人去要工资,却被胖子的手下毒打一顿轰出门去。万般无奈,小凤的丈夫以浑身浇上汽油来威胁胖子,谁知道胖子根本没放在眼里,而小凤的丈夫不小心靠近了工地的明火,结果在胖子面前被活活烧死了。接着,小凤的孩子也因为没有医药费,死在医院的过道中。小凤终于疯了,然后消失了,生死也不知道。阿贡说完,鄙夷地望着我们,说了句"你们可以滚了",然后拍拍屁股又去干活了。 我和林无语良久。林对我说,手术刀上的后一句,"施仁以救魂"到底什么意思?我没回答他,因为我也不知道。 我听完后,对朋友说:"或许林的爷爷的意思是救魂救的其实是医生自己的。" 朋友恍然大悟,高兴地拍着我的肩膀,"是啊,我怎么没想到,医者仁心,这样才是个有魂的医生。" "那个小凤到底怎样了?"见朋友说完,我暗暗为那个可怜的女子惋惜。 "不知道,我至今仍未明白她到底对胖子施了什么术,不过林爷爷的那把手术刀的确神奇,而且来歷神秘。林已经从医院出来了,他的父亲很支持他,他现在成为了一名医者,经常赠医施药。" "施仁以救魂。"我说道。 "对。"朋友赞许地说。 第六夜:返魂香 今天是第六夜了,现在已经是入夏了,天气渐渐炎热,不过这也更适合聊天听故事。今天朋友将说什么呢?我早早就泡好了两杯茶。 等了许久不见他来,刚要去找他,发现他从门外进来,两人差点撞个满怀。 第19页 "急什么?"朋友责怪道,"我去拿东西了。这玩意宝贝得很,要被你撞坏了,你的罪过就大了。" "什么东西啊,这么金贵。"我好奇地去望他的手,却看见一个一个黑色大小如鸡蛋,光滑同玛瑙般的物体,甚是好看。我忍不住拿手去摸,他却灵活地闪开了。 "先听我讲这东西的来歷,听完后你就不会急着摸了。"他神秘地笑道。 "好,你说。"我高兴地坐了下来,边喝茶边听。 (以下以朋友的口吻记述。) 去年圣诞节,我独自一人在上海休息。忽然接到一封信,要注意,不是电子邮件。而且最费解的是这封信的寄信者让我看了瞬间打了个寒颤。 因为,这个署名谢依达的人分明是我数年前已经死去的朋友。 说到谢依达我不得不向你解释一下,他是一位"靠"古学家。注意,我说的是靠山的靠,不是考试的考。因为他专门靠贩卖文物过活。 虽说是朋友,其实倒也不算,只和他有过数面之缘。因为我对这类人向来很鄙视,但有时候他总能搞到让我好奇的东西,所以不得已还是见了几次,而最后一次我是亲眼看见他的尸体。 他的死可以说是意外,或者也可以说是得罪神灵的惩罚,因为他经常卖的东西是佛器。 他是在挖一个佛头的时候不小心摔死的。那次不仅有我在场,另外还有他的三个朋友。我们草草地处置了他的尸首,把它交给了他的妻子。但很奇怪,这位未亡人看上去一点都不悲伤,她非常坚毅地表示一定会救活丈夫,当时我们都以为她是伤心过度而已。 ("那封信呢?到底说什么啊?") 你干吗着急。那封信的确是谢依达写的,他的笔迹我不会认错。我向来有记忆人特徵的本事,即便见过一次面,只要我想记得他,我会发现他与他人不同的地方。谢依达的字就是如此。因为这年头恐怕很难找到肯写信,而且用毛笔写的人了。 信的大意是说他遇见了神奇的事,请我们别害怕,其余几人他也发了信了,希望我们去一下他家,甘肃的一个小城聚聚。 我已不记得那几人的联繫方式,不过我对这封信很感兴趣。于是我收拾了一下行装来到了那个小城市,并按照信的地址来到了谢依达的家。 令我没料到的是这个小子居然住着非常华丽的别墅呢,虽然是在郊外,但这样的别墅估计也造价不菲。 很快一个佣人模样的人接待了我,并让我在会客厅等。客厅的陈设更令我惊嘆,里面摆放了各个时代最优秀的艺术品。吴道子的《送子天王图》,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还有柳公权的《玄秘塔》等众多碑帖,明清两朝的官窑瓷器。这些赝品的仿真度很高,估计也要不少钱。 "我就知道你会来。"正当我欣赏着这些艺术品的时候,我听到了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 我虽然有心理准备,但冷不丁地看见一个几年前在我面前死去的人现在意气风发地向我打着招唿走来,还是震了一下。 现在的谢依达已经不是我以前认识的文物贩子了。他全身西装革履,戴着金丝无框眼镜,向后统一梳的大背头在不亮的房间里都可以充当灯泡了,唯有那硕大的酒糟鼻却一如既往。 "我就知道你会来。"谢依达似乎很兴奋,又重复了一遍。我皱着眉头:"别重复,我还听得清。" "呵呵,不好意思,我实在很激动,你想想一个死去的人又能看见老朋友,你说我抑制得住么?"他走近了些。我也看到了他头左边深深向下的凹陷,那应该是当年摔伤的地方。 我把手迎了上去和他握了握。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和普通人一样。如果非要说有的话,我感觉他的手掌比普通人的要更硬一点。 "说吧,到底有什么事。我很忙,不想老瞻仰你。"我半开玩笑地说。 谢依达的脸色有点不自然,嘴角抽动了一下,但马上恢復了常态。"果然还是老脾气,既然你直接,我也不藏了。我们上楼谈。"说完便领着我去了他的书房。 如果大厅的艺术品是赝品的摆设,那书房简直就是个博物馆了。大部分我都叫不出名字,但我可以感觉到它们独有的灵魂。好的古物是有魂的。 "你一定很诧异吧,不过你算不错的了,那几个蠢材要不吓得不敢来,要不就无知得不相信。你是唯一一个来了的,我很高兴没看错人。"谢依达一脸自信地坐在沙发上看着我。说老实话我很讨厌他这种自信。 "其实我能活过来多亏我老婆。"谢依达慢慢地叙述着,语气有点苍凉。 "当然,如果没有那件传说中的古物,我也活不过来。"我望着他,总感觉他的身体之中有种未知的力量支撑着。 "当年你们把我的尸体交给我妻子后她并没有埋葬,而是用我仅有的积蓄把我急冻起来,只身去寻找能使我死而復生的奇宝。" "奇宝?"我疑惑地问,然后脑子里如同高速运转的计算机,在几千年的传说中能使人復活的只有那种东西了。 "返魂香!"我和他几乎同时说出。 "不可能。"我马上又否定,"那种东西只是传说而已。再说,歷史上记载的返魂香没有那么大的作用,充其量也只是去腐生肌,用来治疗重症的药物而已。‘返魂香,斯灵物也,香气闻数百里,死尸在地,闻气乃活‘,是古人夸张罢了。" 第20页 "哼!我原以为博学广闻的你会相信,原来你也和那些庸才一样无知。"谢依达冷笑了一下,"如果那是传说,那我又是如何活过来的?" "嘁,天晓得!说不定你当时根本没死,不过是暂时性的昏厥,脑部受到重创很容易导致假死,这在医学歷史上又不是什么稀罕事。" 谢依达望着我,眼神冰冷,我只在死尸上看过那种眼神。"我请你来是要帮我,不是来听您讲医学的!既然你不相信,我只有拿出证据来,省得你再啰唆,不过你最好要有心理准备。"说完,他就站了起来,走到房间角落的书柜旁,不知打开了什么机关,居然出现了一个密室。 "来吧,不过你既然进去了就不要后悔。"说完他自顾自地走了进去。 黑暗代表着未知,我有点害怕,但好奇占了上风。虽然后来我侥倖得以活命,不过我并不后悔,因为我毕竟得到了只有在传说中才出现的宝物。 那是条非常长的通道,几乎走了足有两百多米,通道里面点着很残旧的壁灯,因为我知道那种锈迹没有些个时日是形不成的。通道很干燥,这倒很令我惊讶,因为这个地方属于雨季非常多的区域,向下如此的深度还能保持干燥非常不易。 走过通道后,我们来到一个非常开阔成扇形的房间。房间的四周都是石壁,刻着很多图画,很遗憾我对考古不是很精通,只知道起码那应该是唐以前的,因为人物的服饰与画法都和唐飘逸丰满的画风差异很大。 谢依达走到房间的正中,点亮了一盏七宝灯。接着开始脱衣服。我疑惑地问他干什么,他却一言不发,一下就脱了个精光,然后转了过来。 当我看到他的身体时,我才知道他刚才所说的证据是什么。因为他的上身从胸部以下就只剩下嵴椎骨了,上面还挂着几丝像破布一样的残肉,左脚也在严重地腐烂。这可绝对不是那个假死后活过来的人可以展示的。 "够了,穿起衣服吧,我看得想吐。"我转过脸,对他摆了摆手。等我再转过来后,谢依达已经穿好衣服跟没事人一样。他似笑非笑地望着我,仿佛在嘲笑我的愚蠢。 "你到底要我干什么?" "很简单,我需要一个助手再去一次阴穴!"谢依达坚定地说。 "据史料记载,返魂香第一次出现是在汉武帝的时代,西域月氏国贡返魂香三枚。大如燕卵,黑如桑椹,燃此香,病者闻之即起,死未三日者,薰之即活。难道你妻子在三天之内就找到了?" "我不是说过了么,急冻可以延长尸体的保存时间。你说的没错,月氏国的确是返魂香的产地,但到了这个年代已经绝迹很多年了。"谢依达不耐烦地说。 我思考了一下月氏国的地理,按照今天的地图,它应该在甘肃省兰州以西直到敦煌的河西走廊一带,这个国家在战国时代开始兴起,强盛于秦末汉初,后被匈奴所驱逐,开始走向衰弱,最后在公元五世纪被羌人渐渐吞併。如果返魂香产于月氏,那么现在这个地方不正好是它以前的所在么?我回望这个地方,果然很有几分外族的文化,但月氏怎么会建如此汉化的古墓呢?而且要说这是古墓,难道谢依达仅凭一人之力可以开启得了?我带着疑惑望着他。他自然明白,开始向我解释这一切。 "你现在能猜测这里是什么地方了吧?我可以告诉你,这里就是张骞墓。" "胡扯,张骞墓在汉中,别蒙我了。"我愤怒地指正他,虽然我不是很了解歷史,但也不要把我当傻子煳弄。 "就知道你不相信,这个墓其实是月氏国的族人为张骞修的。的确,这里没有他的尸体。但在这个墓室有比张骞尸体更有价值的东西。" "你是说,返魂香?"我问道。 "没错,月氏人将非常贵重的宝物当做纪念为张骞修这个墓室,即使在记载中,这个墓室也根本微不足道,但在像我这样的古物爱好者眼里,它可是穷尽一生追逐的目标。" "你刚才说的阴穴是什么?" "返魂香非常珍贵,月氏人在修建古墓时就把它藏在了古墓中心。作为可以使死者復生的宝物会吸引什么东西来抢夺我也不必多说。你知道颱风吧,在颱风的中心风眼反而是最平静的,返魂香就是这个风眼,不过称之为阴穴更合适,在它周围都是那些东西,它们想借着宝物的力量重新回到人世。"这番话让我很是惊讶,难道返魂香的出现会造成死者重回人世的局面? "返魂香曾经流传到日本,结果在日本爆发了一场常世与现世之间人和鬼魂的惨烈战争,已至于当时的京都成了一座鬼城。可见它的力量之强大。" "但它不是只能使死去三天内的人復活么?"我疑惑道。 "那不是真正的返魂香,张骞带回去的由于没有妥善保管加上烈日曝晒,最重要的是返魂香与其他香料混放。但即便是不纯的返魂香仍然有治疗重病的疗效。这也是为什么史料记载的原因。"他继续叙述着,我也很感兴趣地听着。的确,日本歷史上着名的阴阳师安倍晴明所处的平安时代的确是那样一个人鬼妖共存的混乱时期。 "那我们现在就出发吧,我看你的身体状况似乎有点问题。"我指了指他的身体。他苦笑道:"的确,当年復活我的返魂香也是不纯的,虽然我的妻子以自己的生命作为代价来復活我,结果仍然使我落得这样人不人鬼不鬼的境地,所以我必须找到真正的纯净无瑕的返魂香。"谢依达望着我,我知道处在生死边缘的人是多么痛苦。 第21页 我答应了,因为我也是凡人啊,谁不想一睹传说中的宝物呢。虽然这趟旅途可能会比较危险。 "为什么不多找几个人呢?"我问。 "不在乎人多,一百个废物也不如一个有用的助手。"他边说边看了看我,然后走到了正前方的墙壁边。墙壁上有一个类似拼图的东西,只见他移动了其中的几块,地面忽然缓缓打开,最后露出一个类似井口一样的圆洞。这个洞并不很大,差不多直径有两米左右。洞口看上去很恐怖阴森,站在旁边都能感觉到嵴背发凉。 "现在后悔来得及。"谢依达看我迟疑,激我。 "别用激将法,我决定了就不会更改,不想去你杀了我也没用。不过我想问我们怎么上来?"我看了看洞,深不可测。 "这里有台电转轮,时间一到,自己会拉我们上去。我们的时间不多,只有这个时候才是相对安全的,如果过了这个点,我就要再等十年,恐怕我是等不了的。"谢低头收拾着行囊,我没注意他已经换了套衣服,而且居然在旁边拖出来一台机器,机器有着巨大的转轮,上面绑着类似攀岩保护的绳索。 他把一套衣服和一个工具包给我,"换上,行动方便点。" 数分钟后,我们准备停当。谢依达看了看表,然后做了一个跳的动作,我们便一齐跳了下去。 洞并不深,但也有十几米,我们靠着绳子慢慢地滑下去。由于洞壁非常光滑,使得我们很不顺利,半小时后我们才好不容易踩到地面。 我们点亮了随身携带的手电,是那种可以咬在嘴巴上的。谢告诉我,两小时之内他可以控制转轮拉我们上去,两小时之后转轮也会自动拉我们。不过这种地方还是少待为妙。 原来整个墓室设计成一个沙漏形。手电的光源不强,但也能照几米,下盘全部由数十块完整的正方形石壁构成。每一面石壁上都记载着奇怪的文字,也有图画,文字我看不明白,但图画大致还是能看懂的。第一面似乎是一位僧人坐化,但从衣饰上看不像是中国人。第二面则是一只狐狸望着前面那位僧人,僧人则躺在了一堆木柴上,旁边似乎有他的弟子之类的举着火把,看来是要把他火化。而第三面则是一位女子陪伴着一位君王的画面,但那女子的眼睛却始终盯着君王旁边的箱子。 我忍不住问谢,这些壁画和文字到底说什么。 "这些壁画完整地讲述了返魂香的来歷。"他看都没看,一边在地上寻找什么,一边回答我。 "哦?说说看,那第一幅是什么意思?"我问道。 "那是一位高僧在坐化,然后当时的着名妖怪九尾狐为了得到高僧的舍利,幻化成人形嫁给了当时的印度君王也就是那位高僧的儿子宾头沙罗。" "儿子?和尚有儿子?"我听得费解了。 "宾头沙罗的确是那位高僧的儿子,第一幅画中的僧人叫旃陀罗笈多,他是孔雀王朝的建立者,同时也是个虔诚的耆那教信徒。耆那教是筏陀摩那在公元前6世纪所创立的宗教,同印度教和佛教一样,相信灵魂解脱,业报轮迴,主张非暴力、不杀生、行善积德。当他死后被火化,留下了三颗类似于宝石的东西。九尾狐希望得到这三颗东西,而这些东西都交给了旃陀罗笈多的儿子保管。但是九尾狐没想到旃陀罗笈多的儿子也十分厉害,识破了它的身份,并把它赶出了印度。" "旃陀罗笈多的儿子?我听得混乱了。" "你一定很熟悉的,他就是阿育王。"原来如此。 "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我好奇地问,我可没想到他能看懂印度文字。 谢依达默然很久,忽然说道:"我妻子是印度人。"然后就什么都不说了。我只好继续看壁画,果然后面描绘了九尾狐被一个英武的年轻人提着剑赶出了皇宫的场景。不过似乎后来它又来到了另外一个国家,而后面的画再熟悉不过了,因为上面的人物很明显就是中国春秋战国时代的人物啊。 其中的一幅也是一位君王手拿一块圆形的透明的东西在与一位妃子把玩,而那位妃子正是前面出现的九尾狐,那块东西则很像传说中描述的和氏璧。 "还是跟我解释一下吧,我又看不明白了。"我只好再次央求他。 "印度的一位高僧把那三块类似舍利的宝物中的其中一块带到了中国,并且央求当地有名的玉石工匠将其和一块名玉镶嵌在一起,那块玉就是和氏璧。所以传说和氏璧有神奇的力量,更有人说得璧者得天下。九尾狐自然又打它的主意。不过战乱纷争,九尾狐后来与玉都失踪了。后来另两块舍利一块留在了印度,另外一块在辗转中落到了月氏族人手中。再后来你也知道了,张骞把它们带回了中土,印度的一块在玄奘法师与印度的佛法交流的时候也带到了大唐长安供奉,另一块在后来唐玄宗的时候也就是753年随着中日佛法交流被鉴真和尚带去了日本。带去日本的那块却引起了日本的动盪,成为了众多妖魔争抢的宝物。在公元794年,恆武天皇建京不到十年,被错杀的皇太子早良亲王怨灵不散,天皇被迫移都至平安,设了幕府将军。扳上田村麻吕像镇摄皇太子的鬼魂从此拉开垂天下以治四百余年的平安时代的序幕。而追踪而至的九尾狐却没想到会被一群凡人打败,并被永远封在了杀生石里面。那块舍利最后也失踪了。" 第22页 "它倒挺可怜的。"我不禁惋惜道,"但这和返魂香有什么关系?" "我们找的是玄奘从印度带回来的最后一块。这块后来被张骞的后人拿到后归还给了月氏族人,并且希望可以归还给它的故乡印度,不过没有成功,但一位印度僧人画下了这些壁画在这里,以证实它的来歷。而这块东西最后还是放在了由他们修建的张骞墓中。"谢依达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我明白了。那最后的舍利子就是返魂香?"我恍然大悟,谢依达对我点了点头。 原来扰乱天下将近一千多年的宝物就是这个啊。"别多想了,我们时间不够,赶快找吧。那位印度僧人画了这些壁画,同时也设计了这里的机关。月氏族人也不会轻易让人拿走返魂香。" 我点头称是,也和他一起寻找。果然,半小时后我们找到了最后一幅壁画,也就是一位印度僧人修建墓室的那幅。看上去好像可以推动一样。可无论我们从哪个方向用力都没有反应。最后谢让我和他站在相反的方向使劲。我笑道,这样哪能推开,力量不互相抵消了么。但没想到,这幅画原来是由两个空心石墙互相套在一起。果然,推开之后出现了两扇仅可以由一人进出的小门。 时间不多,我们只好分开走。谁先找到返魂香就扯动互相绑在脚上的绳子,一来不容易迷路,二来也好尽快通知,而且我们还带了对讲机。 谢依达走左边,我走了右边。如果让我再选一次,我绝不选右边。(朋友笑着对我说,我心想以他那种什么都不怕的性格,必定是遇到了极其兇险的事了。) 通道很狭窄,我若胖点还真走不过去了。大概走了二十米之后,右边出现了一个不长的台阶,每一级台阶都很凹凸不平,踩上去的感觉很怪异,不过光线很黑,我也就没有多去留意。当走下台阶的时候,我感到了前方有着不寻常的亮光。果然,在台阶下去的房间尽头,一位类似于木乃伊似的僧人打扮的骸骨坐在那里,他身上有一个黑色的盒子。我猜想这应该是了,马上唿叫谢依达,但声音很嘈杂,可能信号不好。我只好拉动了一下绳子,并且自己去拿盒子。 我不是傻瓜,当然先用东西试探性地动了动,很好,没有机关。盒子很沉,应该是金属制的。很奇怪盒子外面看不到有锁一类的东西。这个时候好奇心害我不浅。谁又不想看看那能令人起死回身的宝贝呢?我用颤抖的双手打开了盒子,但我忘记了,我身边就有死尸。 盒子刚打开,就闻到摄人的香气,是那种闻到会让人精神一振的味道,而且感觉会上瘾一样。我一看盒子里面,一块如鸡蛋大小的光滑的物体被四条龙嘴牢牢镶嵌。盒子里面还刻有好像印度文一样的文字。看来就是它了,我高兴地把盒子关上放到背囊里面,全然没留意后面有东西正在慢慢地朝我爬过来。 这个时候对讲机响了,我暗骂,这玩意不需要的时候反而灵光。马上接通,谢依达在里面着急地喊叫:"你是不是拿到了?拿到后千万不要打开,赶快出来。" "为什么不要打开?"我刚说完,忽然感觉后面一阵凉风。我下意识地回头一看,居然看到身后站着数个形如殭尸手持古代兵刃的战士,它们大部分都已成了骷髅了,看来刚爬起来不久,因为我看见它们的脸上还直往下掉粉末。我暗叫苦也,难道是刚才打开盒子使它们甦醒了?难怪没什么机关,原来它们就是最大的机关。我回头望了望那坐化的僧人,奇怪的是他却没有甦醒过来。也好,少一个就少对付一个。不过面对这群非人的怪物我可没什么办法。房间里空间有限,它们正拿着兵器向我一步一步逼近,我只好一步步往后退,边退边对着对讲机大喊:"没时间废话了,快来救我!" 刚说完我就听见谢依达在另一边骂娘了。 这时我发现我刚才下来的楼梯居然不见了,又看见其中一位士兵的肩膀上赫然有我的耐克运动鞋的鞋印,原来它们一直都躺在那里,我说怎么台阶睬上去怪怪的。不过现在没时间思考了,一柄长枪划破寒风已经刺向我了。我心里叫道,这下完了。忽然听见砰的一声枪响,长枪落地了。那些怪物勐地回头,其中一个的骷髅脑袋马上随着第二声枪响被轰得粉碎掉在我手上。我赶紧扔掉,那手感真的很噁心。 "你来得真及时,开始我看着他们还以为是你亲戚。"我趁那帮怪物注意力转向高台处的谢依达的时候撞开一条路,被谢依达伸手拉了上去。他一拉我上来就赶紧叫快跑。 "怕什么,骷髅难道还能跳上来?"我拍了拍土,回头一看,它们的确不能跳,不过它们一个一个踩着对方上来了。看来它们远比我想像的要聪明得多。 人在危难中表现出来的运动力果然非同凡响。我和谢依达飞快地跑出过道,并且在那些怪物出来的一瞬间把石门再次拉上,任凭它们在后面再怎么击打也不管用,毕竟它们不是练了干坤大挪移的张无忌。 我和谢依达累得一下子坐在地上。我指了指门:"那些到底是什么东西?" "估计是当时造墓留下来的卫兵。只要有人打开箱子它们就会甦醒。都叫你别开了,要不是你拿到箱子,真不想救你。"谢依达责备我道。我自知理亏,只好笑了笑。 第23页 "返魂香的力量果然很强。我们得马上离开。你把它搬离了原来的地方很快这里就不得安宁了,不走的话就没机会了。"谢拿出了一个类似遥控的装置,按动了按钮。我们等着被拉上去。我看了看表,刚好离两小时还有五分钟。 但是我们并没有如计划地被拉上去,谢依达按了几次都没反应,看来是机器出故障了。这个时候我感觉到一阵很灼热的风,回头一看,壁画上的九尾狐走了下来。 它的火焰几乎把整个房间照得如同白昼,全身通红的毛全部竖立了起来,这使得它本来就十分巨大的身躯几乎塞满了房间,还有它标志性的九条尾巴。我几乎被这神话中的妖怪吓得呆滞了。 "没想到它也来了。"谢依达懊恼地叫道。 "你不是说它被封住了么?"我问。 "这不是它的本体,而是它对返回魂香执着的意念形成的新的妖怪。它的脑子只会思考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 "杀了我们,拿回箱子。"谢依达顿了一下,一字一字地说。 如果刚才的几个骷髅士兵我们还能用枪对付,对它恐怕就没用了。九尾狐的意念体一边向我们靠近,一边露出锋利的牙齿。它的眼神像火一般燃烧着盯着我背后装着盒子的行囊。 "怎么办?这鬼时候机器又坏了。我们只能硬抗到机器自动拉我们上去。"谢依达无奈地说。 "你认为我们能抗五分钟么?"我指着正步步把我们逼到尽头的九尾狐。 "别怕,它不过是个意念体,估计应该没多少本事。"谢依达的话还没说完,就看见那个所谓的意念体一爪子拍向一块石碑,那块石碑像豆腐一样碎了一地。我们吞了一口唾沫。 我已经可以清楚感受到它对我手中的返魂香的热情了,我衣服的边角都已经开始冒烟了。 "你不是很了解这个墓室么,想想办法啊。"我拉着谢依达的衣服。 谢依达迅速地打开我的行囊,从里面掏出一件半圆形的透明物体,并且从自己的口袋里也拿出同样的一块,两下一合併居然发出洪亮的撞击声。他手中居然多了一块圆形的透明玉盘。 "和氏璧?"我惊唿道。 谢依达没有理会我,只是口中念道希望管用,就将它朝九尾狐扔了过去。 "你疯了?那是和氏璧么?" "是,不过已经没用了,里面的那块返魂香已经被我用掉了,否则我也醒不过来。但愿它可以暂时安抚一下暴躁的九尾狐的怨灵。" 果然,九尾狐的念体似乎对和氏璧很感兴趣,它的怒火平息后身材也小了很多,就如同一只猫在玩耍玩具一样,把和氏璧叼来叼去。 "还有两分钟,希望别被它发觉。"我看了看表。 时间过得真慢,两分钟如同两年一样,我知道这比喻很俗,但的确是这样。 "还有10秒。"谢依达长舒了口气。我们也听见了头上机器发动的声音了。正当我感觉绳索一紧的时候,九尾狐像是发现我们要离去,竟勐地冲过来咬住了谢依达的腿! 我啊的一声叫了起来。的确很奇怪,被咬住的谢依达没什么反应,我反倒叫了起来。但见他拿出腰间随身带的砍刀一下就把自己的腿砍掉了。奇怪的是他并没有流血。 我们目送着狂暴的九尾狐在下面怒吼,谢依达的残腿也被它扔到了一边。 "你,没事吧?"一边上升,我一边问他。谢依达只是满脸的无动于衷,从鼻孔哼出一个嗯。 我们两人迅速地上升,脱离了洞口,但恐怕我们没想到,还有客人在欢迎我们。 刚刚上去就是当头一棒,我被打晕了过去。醒过来的时候,却发现人还在洞边,不过早已经被五花大绑,谢依达自然也比我好不到哪儿去。我看了看旁边的人,居然有几个好像似曾相识。 "老谢,收到你的信我就赶来了,你看我对你多够兄弟。"其中一个身材矮小戴着茶色眼睛的中年人冷笑着对谢依达说。我终于想起来,他们就是当年和我一起见证谢依达死亡的人,谢依达说给他们也寄了邀请信,不过不是说他们没胆量来么? "没想到你小子和这个愣头青居然真的拿到了返魂香,真不简单啊。"另外一个穿着风衣的高个子我认识,他是现在黑市上最大的文物贩子。他的手里正拿着我们辛苦拿来的返魂香! "还给我们,有本事自己下去拿!"我高喊了一句,换来的只是肚子和脸各挨了一拳。 "别冲动。"谢依达劝道。随后厉声喊道:"你们不就是要返魂香和和氏璧么?犯得着杀我这样一个半死之人么?只要你们放了他,我告诉你们怎么使用。" "那太好了。"站我旁边打我的那个人说话了。这个留着光头的秃子也是当年的三人之一,看来他们全来了。原来只有我不知道返魂香的事。 "当年大嫂用那不纯的宝物把你暂时救活,我们就跟上你了。你和大嫂还真不愧是我们这一行的翘楚。连月氏人和印度人自己都没史料记载的张骞墓你们都能找到。可惜大嫂为了救你吸了过多瘴气已经死了。你现在这个样子拿了也是浪费,不如给我们几个去造福人类多好?"矮子一嘴的冠冕堂皇。 第24页 "好,好得很。不过没死人我怎么帮你们演示呢?"谢依达轻轻的一句就让他们三个忽然愣了一下。站在我旁边的光头还没说话,我就看见高个子的手抬了一下,光头哼都没哼一声就扑通倒在我旁边,他眉心的一个小洞还在流血。我回望高个子手里那把消音手枪还在冒烟。 高个子把谢依达松开,与其说一只手扶着他倒不如说用枪指着他。一旦他们知道使用方法我和谢依达都活不了,不知道谢依达到底想干什么。 谢依达把返魂香拿到手中,看来那三个人已经把它彻底撬出了盒子的龙嘴。现在这块形同黑玛瑙一般的宝物彻底摆在我们面前了。谢依达用双手用力擦拭着香的两侧。没多久,我们都闻见一阵幽香,接着眼皮开始打架。后来我竟睡着了。 "醒醒,醒醒!"我感觉有人大力地抽我嘴巴,正要发怒,发现居然是谢依达,再看看旁边的那几位都像死猪一样睡在地上了。 "这是怎么回事?"我站了起来,发现绳子也解开了,不过脚还有点软,差点没站住。 "返魂香还有另外一个功用,在香的两侧以双手摩擦可以使人暂时昏厥。"谢依达解释道。 "那你怎么没事?"我摸着头问他。 "因为那只对活人有效。"谢依达低声回答。我没做声,而是问他这几个人怎么办。 "扔下去吧,下面的九尾狐正在发怒呢。"谢依达冷笑了,样子很是骇人。 "扔下去?"我有点不忍。 "你忘了他们刚才要杀我们了?" 我无力争辩,按照他的吩咐把三人包括光头的尸体扔了下去。矮子下去的时候似乎没死,看来应该是摔在高个子身上。 "谢依达!救我上去啊,求求你了!我所有财产都给你!你也念在我给你那么多古玩字画的分上救我出去啊!"矮子的哀号不断,接着听到了九尾狐暴怒的吼声和矮子惊恐的叫声。没多久就没声音了。矮子临死最后一句话如同地狱发出的哀号。 "谢依达!你不得好死!" 谢依达在我的搀扶下站了起来,正往洞口走,听到这话回头笑着说:"我已经是死人了。" 我搀着他走出了墓穴,再次回到他的书房。书房已经被翻得一塌煳涂。不用说自然是刚才那几个傢伙干的,估计机器的故障也是他们捣的鬼。 "走,快,背我去莱伊的房间。"他似乎很着急。我只好背起他在他的指点下来到他妻子的房间。 我一进去就感到一阵寒意,原来莱伊的房间完全是一个冰库。冰床上躺着的正是谢依达的妻子莱伊。她几乎没什么变化,不过面无生气。 "她死了几年了,这些年我一直都在寻找真正的返魂香救活她。我一个已死的人不值得她为我付出。"谢依达边说边哭着,原来他找返魂香不是为自己完全復活,而是为了救他的妻子。 "返魂香只能救一个人?"我问他。 "不,但每使用一次就要三十年,当年李世民死去数天后復生就是依靠返魂香的能力。不过要復活首先要死者的尸体不能腐烂,所以我建了这个冰库。" "三块之中,和氏璧的那块威力已经减弱,而且你已经使用过了,带去日本的那块也不知去向,那这块就是最后的一块了?"我问谢依达。 "是的,但我没把握是否真能救活莱伊。"谢依达把返魂香点燃,靠近妻子的鼻子。我又闻到了奇特的香味,不过这次没再晕倒了。 奇蹟出现了,莱伊的脸渐渐红润起来,而返魂香的光泽却在慢慢暗淡,最终变成了一块普通的光滑的黑色石头。 看着妻子的眼睛慢慢张开,谢依达的眼睛却如同返魂香一样渐渐失去光彩,倒在了莱伊身上,然后迅速地枯萎,不到几秒钟就如同一副被烧尽的柴火。我刚要用手去扶他,谁知道一碰他的身体他就化为了灰烬。我呆呆地站在莱伊床边,看着那些灰一点一点消失。 "他真傻。"莱伊醒了,面无表情,但脸上却挂着泪水。 "的确,不过他走的时候是很高兴的。或许你根本不该在几年前救活他,本应死的就应该死,本应活的最终还是活了下来。"我用手拍了拍莱伊,把返魂香交给她。 "这是他最后的遗物。" "不了,我看着这件东西会想起太多的事。你能和他一起去冒险拿出返魂香,相信他一定很信任你,这个送给你做个纪念吧。"莱伊刚活过来,话一说多就喘气。 我望着手中的返魂香,虽然它已失去光泽,却依然散发着神秘的魅力。我无法拒绝,于是这个世人皆想zhan有的宝物却戏剧性地落到我手中。(朋友笑嘻嘻地眯着眼睛看着返魂香。) "莱伊后来怎样?" "我一直和她保持联络,她已经致力于保护文物事业了。她说印度和中国都有几千年的文明,里面蕴涵的神秘力量是我们无法想像的,她希望有生之年能多挖掘一点。" 我望着那块神奇的石头,忽然问道:"现在它还有什么力量么?" "有!"朋友肯定地说,"虽然无法使死者再生,但是对治疗顽疾很有用,而且带着它睡觉,你会在梦中见到你已经过世的亲人或者朋友。" "真的?今晚借我用一下吧。"我上去拿返魂香,不料被拒绝了。 第25页 "不行,唯有今天不行。我去睡觉了,明天再借给你吧。"他逃似的跑了出去,生怕我和他抢。 "真小气啊。"我抱怨着躺了下来,看了看表,表上的日历清楚地记着今天是七月十四,我勐地想起,他的父亲就是今天去世的。 "祝你晚上能做个好梦。"我轻轻地说道,随即也睡了过去。 第七夜:七月半 七月半是中国传统的鬼节,这一天小孩都被大人们提熘着耳朵告诫道,一旦天黑千万别在外面熘达,如果有人喊你的名字,千万不要答应。 "名字哦,有什么关系,名字不是用来喊的么?"我浏览着网上的这段话自言自语道。 "你个蠢材,你肯定没听过阿光的故事吧,如果你知道了,七月半的夜晚有人喊你名字就不会爽快地答应了。" "哦?那是个怎样的故事?"我知道他又要开始了。果然,朋友把手上的书一扔,拿出两罐啤酒,讲起了阿光的故事。 (以下是以朋友的口吻记述的。) 阿光是我在乡下的儿时玩伴。我记得和你说过,托八尾猫的福赐,我们家在当地是有名的望族。阿光小时候其实是作为我的陪玩比较恰当,因为他的母亲就在我们家工作。 儿时对他的记忆就是聪明,聪明得有点狡诈了。他巨大的脑袋上为数不多地装饰着几根烂草,一双斗眼经常四处乱转。他比我矮半头,身手异常地灵活,爬树、掏鸟窝、下河摸鱼都是他去。虽然我比他大半岁,却老显得我是他小弟一样,经常跟在他屁股后面,他也总是教我一些新奇的玩意。虽然我只在乡下待到读书的年龄就回城里了,但阿光无疑是我童年无法忘记的重要记忆。 那年我中学毕业,我很想念儿时的玩伴,想念小时候无忧无虑的生活。 八月的一天,我终于又回到了家乡。见到了阿光。 阿光的个头已经比我高了,身体也比我结实得多,浑身裹着紧绷而健壮的肌肉。他已经是家里的主要劳力了。虽然长年辛苦地劳作,但他依旧看上去非常机灵狡猾。 "你回来了。"阿光看见我,咧着嘴笑道,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手上正忙着农活。 "嗯,走,去玩玩吧,我们很久没见了。"我热情地邀请他。阿光看了看父亲,一位已经靠拐杖走路的老人,阿光是老么,所以他父亲也快六十了。 他父亲笑着挥挥手,示意可以去。阿光兴奋地抛掉手头的东西,在身上擦了两下,朝我走来。 那天玩得很疯,几乎把小时候玩过的游戏都重复了一遍,连空气都充满快乐的味道。但我们没发觉,天已经黑了。八月份的天黑得很突然。好像刚才还有点点残光,眨眼四周就漆黑了。 "走吧,天黑了,今天是七月半呢。"阿光抖抖身上的土,拉着我回去。我有点不情愿,毕竟我觉得能来这里的时间太短暂。 "好吧,明天再来哦。"我也站了起来。阿光似乎很急,步子很快,我们一下就拉开了几米。 走在回村的山路上有点吓人。白天不觉得,一到天黑感觉路十分难走,我诧异阿光竟走得如此之快。 忽然他停住了,对着我说了句:"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我奇怪地赶上来问他。 "你刚才不是叫我么?阿光阿光地叫。"他也奇怪地问。 "没有啊,你听错了吧,估计是风声。"我解释道。 阿光的脸色大变,黑夜里他的眼睛闪着光,很像老人描述的鬼火。他不停地四处看着,脖子转动得很快。 "你,你怎么了?"我有点害怕,毕竟我那时才是个十几岁的少年。 阿光没有回答我,拉着我的手飞快地跑回家,他的手劲很大,我几乎是被他拖回去的。 阿光把我送回家就走了,临走前我看到他的脸惨白惨白的,一点生气也没有。 我在乡下的老家很大,我睡在二楼,隔壁就是我堂叔,他就是我那位曾经见过八尾猫的叔祖父的儿子。他个子很高大,但脾气很好,一脸长者之相。所以每天我都缠着他给我讲鬼故事,今天当然也不例外。不料他拒绝了。 他用厚实宽阔的手掌摩挲着我的头,笑着说:"今天不行,今天是鬼节,我们不讲那些故事了,否则你晚上很难睡觉的。"说完转身就要回去。 我忽然叫住堂叔,问道:"堂叔,如果有人喊你名字但你又看不见是怎么回事?" 堂叔呆了一下,勐地冲过来攥住我的手,急声喊道:"你听见有人喊你名字?你答应了?" 我被吓到了,连忙说没有,他这才安心下来。出去前又再三叮嘱,最近几天晚上不要出去,倘若听见有人喊你,别急着答应,必要好好看看,确定是谁在叫你。 我蒙着被子睡觉,眼前老浮现阿光恐惧的眼神和堂叔着急的样子。我隐隐觉得似乎这个村子藏着一些事情,或许那是出于孩子好奇的天性。 第二天我起床后第一件事就是去找阿光,我生怕他会出什么事,但具体会出什么我自己也说不上来,反正当时就是没来由地担心。 阿光揉着眼睛走了出来,打着哈欠说怎么大清早就来吵他。我很高兴自己的朋友没事,这一天自然又是在一起疯玩。不过我们见太阳刚刚擦边就马上回家了。 第26页 这样看上去安全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农历七月的最后一天,也就是阿光的生日。那年他刚好十六岁。由于农忙,我有几天没去找他了。 那天早上村子很安静,大家都去忙事了,早上起了雾,不过等我来到阿光家时雾已经散了。我端着昨天晚上央求阿婆煮好的红蛋来庆祝他的生日。 门没锁,我一推就开了,那时候人们不习惯锁门,特别是家里还有人在。我估计阿光还在睡呢,自从我来了他老陪我玩,回去还要忙活,当然很累,所以我也有些过意不去。想想今天一定和他好好过个生日。 "阿光?阿光?"我走了进去。阿光家很暗,虽然外面的太阳已经很大了,但他家只要进去就觉得非常阴暗。阿光的房间在阁楼上,这个阁楼是硬搭出来的,本来是没有的。阁楼很矮,只能低着头进去。 我一遍一遍叫着阿光的名字,但不大的房间仿佛死一般沉寂。我小心地攀上楼梯。阁楼很暗,我又唿喊了一遍,没有人说话。我以为阿光出去了,刚要转身下楼,忽然看见阁楼黑暗的角落里似乎有东西在蠕动。 "是阿光么?怎么不说话?"我高兴地爬过去,前面说过了,阁楼很矮,我只能爬着过去。 阁楼有一扇窗子。当我爬过去一点一点地靠近,阳光也一点一点地射进阁楼时,我最终看到了,看到了阿光。 我惊讶地张着嘴,才几天不见他整个人我几乎完全不认识了。以前那个健壮的阿光似乎死掉了。在我眼前的他非常的瘦弱,黑色的眼圈深深地凹陷进巨大的眼眶,颧骨高耸,整个人瘦得吓人,他没有穿上衣,我看见他的肋骨像琴键一样根根凸起,只有在看到他眼眶里偶尔翻动一下的眼白,我才知道他还活着。 "怎么回事?怎么会这样啊?"我一边摇着他硕大的脑袋,一边哭着问他。他一言不发,呆滞地望着我身后。 "它在叫我名字了,它又在叫我名字了。它要带我走了。"阿光如同梦呓般从喉咙里嘀咕着这几句。 "它?它是谁啊?阿光你别吓我,我这就去找人救你。"我放下阿光,刚要下去找人,忽然他死死抓住我的衣角,力气非常大,几乎把我拉翻。 "别走!它来了,我看见了,它就在你后面!"阿光声嘶力竭地高喊,手指着我身后漆黑的阁楼,非常激动。 我恐惧地转过头,发现身后什么也没有。我赶紧抱着阿光的头,看着他的眼睛,希望他能缓过来。 "没有,阿光别害怕,什么也没有啊。"我安慰他。可没等我说完,我在阿光无神的眼球,不,应该是瞳孔里吧,看见了一样东西! 我以为自己眼睛花了,再靠近一点,果然,他眼睛里的确有东西,我慢慢地转过头,但我什么也没看到。可我感觉得到,有东西正从我后面一点点靠近阿光,就像有一条蠕动的物体从我脚边慢慢爬上阿光的身体。 阿光痛苦地抽动起来,我按都按不住。我看见了,他的眼睛睁得很大,几乎要跳出眼眶了,在黑色的瞳孔里面有一个人形的白影,由远及近,渐渐变大,最后充满了阿光整个瞳孔。 阿光在我怀里最后抽动了几下,死了,死前带着微笑。我知道他终于解脱了。我虽然抱着他,但感觉怀里空荡荡,什么也没有。我无法抑制自己的恐惧和悲伤,大哭起来。就这样我抱着他的尸体哭了足足几个小时,一直到大人们上来,然后我就晕了过去。 当我醒过来时我在自家床上,头很疼,嗓子也很疼。我看着站在我床边的堂叔,挣扎着起来问他阿光究竟怎样了。堂叔神色暗淡地说死了。 我又晕了过去,然后是昏昏沉沉地睡了好久,期间仿佛看到道士一类的在我床边做法,好像又有亲人在旁边询问,好像又看到阿光在向我招手。就这样三天后我完全甦醒过来。 堂叔见我醒了,赶紧通知家人,大家都很开心,阿婆更是求神拜佛。我问堂叔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却避而不答。最后实在被我追问得没有办法,才告诉我。原来,村子里的人都很在意,在七月半的夜晚,千万不要上山,更不要随便答应别人叫你的名字。后山曾经是古代战场,里面据说有万人冢,埋葬着无数不知道名字的阵亡士兵。每逢这个时候,村里都会请人来做法事安抚他们。 我听完后感到自责,我知道是我间接害死了阿光,他一定是知道这一禁忌的,如果不是和我玩疯了怎么会忘记?或是如果不是和我在一起,误以为是我在叫他,他又怎么会答应?我对不起阿光,对不起我这儿时唯一的伙伴和朋友。 病好后我去了阿光的家,他的父母没有太大的悲伤,反而对我的道歉很忙乱,他们摆着手说这不是我的过错,都是阿光的命,最后阿光的母亲还是哭了。 我离开了那个村子,以后很少再回去。我始终不明白那天为什么是阿光被喊了名字,而不是我,或许阿光在潜意识下为我答应了? 总之,七月半的夜晚不要随便答应人家的喊话,尤其是在喊你的名字。 "阿光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我把啤酒喝完忽然感到一阵凉意。 "不,恰恰是开始。"很少见他严肃的样子。 "时间可以沖淡一切,或许的确如此,后来我忙着考大学,后来父母也去世了,这些你都知道。但当父亲去世我按照规矩回了家乡一次,把他的骨灰埋葬到祖坟。但没想到儿时那恐怖的记忆居然如录音机倒带一样,被完全重复了一次。"他喝掉最后一口啤酒,继续说。 第27页 父亲的死没给我太多悲伤,因为如果你的亲人是一下离你而去,比如车祸或者其他之类你可能会很难受。但父亲一直身体不好,几乎是给癌症折磨着,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走完那痛苦漫长的路。所以他去世我觉得对他倒是一种解脱。当然,我不是冷血动物,毕竟世界上我最亲的人走了。当时的我只觉得压抑,非常地压抑。来到村子后又想起了阿光的死,更加烦躁。我把父亲的骨灰埋下去之后的第二天晚上正是七月十五。 当时我拿着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的村子里自酿的酒不停地喝,那种酒很纯很好喝,但后劲很大。我边喝边无目的地走着,全然不知自己已经走到了村子里最为禁忌的后山里了。 扶着墙吐了一阵,感到头很疼,接着忽然一下非常凉爽的冷风把我吹醒了些。我开始有点知觉了。七月半大家很早就睡了。从后山看村子只有点点微弱的灯光,像烛火一样。 我开始知道我走到哪里了,但我还未觉得害怕。我忽然想起了阿光,在旷野里仗着酒大声喊着阿光的名字,边喊边往回走。 就在我刚要离开后山回到村子的时候,耳边似有似无的听见一句"小四",小四是我的乳名,极少有人知道,但阿光也是其中一个。 我以为听错了没有在意,继续摇晃着回家。接着又听见一句,这下非常清晰,仿佛就在耳边,我甚至感觉到有唿吸就在我耳朵后面。 我这下完全醒了,把瓶子一扔,大声喊道:"谁?谁在叫我?" 我喊了一嗓子,没有听见任何回音,空旷的山村除了几声狗叫和风声,我能听见的只有自己浓重的唿吸声。 我拔腿就跑,一路跑回家里,脸也没洗倒床就睡。其实一晚上没睡,耳边全是"小四""小四"的叫唤。 直到第二天早上,声音没有了,我熬着黑眼圈下了楼。家里人问我我也只说是伤心父亲。堂叔看了看我,叫我过去,他从上衣口袋里郑重地拿出一个护身符一类的小袋子挂在我头上,对我慈祥地笑了笑,并叮嘱千万不要弄丢之类的,还当我是小孩呢。 之后连续几天没有再出现那种声音,我也没放在心上,例行公事般地去熟人家里看望。他们无不夸赞我长大成人,又都怀念父亲的离去。 最后,只剩阿光家了。 我本不愿意去,我惧怕少年时候那段痛苦的回忆。但一种莫名的力量驱使着我又走到他家。 阿光家已经荒废了。阿光死后,他家里人接二连三地出事,要么重病,要么发生意外。尤其是那个阁楼。据说晚上老听见有人喊阿光的名字,不过倒也没谁亲耳听过。 后来阿光的家人搬家,走了,房子也没人敢要,自然废掉了,不过并没有锁上。我很容易地推开了门。里面如阿光死的那天,摆设居然一样。我感到一阵头痛,时间仿佛迅速倒退到那天。 一样的摆设,一样的步伐,一样的寻找。我一步步走向阁楼,那个阁楼还在,房子更加阴暗了。我不想上去,但是却非常渴望见到他,我不知道他是否就在上面等我。我爬上楼梯,每踩一阶就会嘎吱一声,长年未使用的木制楼梯似乎已经不堪重负。 我终于进了阁楼,很闷,里面有一股发霉的味道。不过里面很亮,与那时不同,阳光很温暖地充满了这个不大的房间。 我慢慢地爬到当年阿光坐的那个地方,就和他的姿势一样,望着前面。 "阿光,你在么?"我在心底问道。 "小四。"就当我快要睡过去的时候,传来一声清晰的唿喊,我醒过来了。 "小四。"又是一声,我恐惧了。我当然知道禁忌。这时我才清醒过来,奇异自己怎么到了这里。我爬到出口想下去,却发现根本没有梯子! 阁楼离地面并不高,不到三米,但这时看上去却像万丈深渊一样。 "小四!"唿喊声变得凌厉了起来。我大叫着:"别过来!"但阁楼里什么也没有。 我无助地挥舞着双手,但空气里只有我翻腾起来的灰尘,在那束阳光里快速地翻滚。 "小四。" 我终于看见了,是阿光,他就在那时他坐着的位置上看着我,不过并不像他临死时那样恐怖,他如以前一样,似乎从来没改变过。我仿佛回到我们一起戏耍的少年时代。他还是那样聪明健康,而我则跟在他后面傻笑。 我哭了,泪水不住地落下来,我不知道是恐惧还是激动,但我说不出话来,我只能哭泣。 阿光笑着慢慢地爬过来靠近我,一边过来,一边喊着我的名字。每爬一寸,地板上就会响起他的指甲刮出的刺耳声音。 越来越近,近到他只要一伸手就可以摸到我的脸了。 "小四,我一直在等你啊。"阿光爬到我面前停住了。我睁大眼睛看着他,如同他当年睁着眼睛一样。在我的瞳孔中他的样子越来越大,我的眼睛几乎快要被他的身体充满了。 我要绝望了,或许是件好事,这世上没什么我值得留念的了。 这时候勐然之间我可以动了,也可以说话了。而阿光的影像却不见了,阁楼里依旧只有我,刚才的事似乎压根没有发生过。 我喘了好久的气才使自己恢復过来。等我爬到入口一看,楼梯好端端地在那里。 第28页 我恐怕是违反这禁忌却唯一活下去的人吧,我有一种劫后余生般的感动。但我想错了,当我回到家的时候发现家里人却非常悲伤。 当我询问一遍才知道,堂叔在客厅读书的时候好好地就去了。没有任何先兆,就在刚才。我面无表情地看着堂叔的尸体,他的眼睛睁得很大。 我跪在他面前整整一天一夜。最后我晕了过去。后来他们告诉我,堂叔在临死之前说的唯一一句是等小四回来,告诉他要多爱惜自己。 "由于我,我害死了我最亲近的两个人,我不怪阿光,他无从选择。我只怪自己,如果我能多思考一点,少冲动一点,或许事情的结局不会这样。"我第一次看他如此悲伤,朋友把脖子上的护身符拿出来。 "这就是堂叔给的,我会一直带着的。"他望着我,又说道,"现在知道了么?记得别在七月半的夜晚随便答应别人了。" 我机械地点了点头,顺便算一下自己从小到大已经答应过无数次了。 第八夜:奇案之钉刑 "一名年轻女性被发现被人刺死在家中。"电视里又在播放着一条新闻,摄影记者给了尸体一个近镜,女孩很年轻,死状恐怖。我不由得感嘆一句:"好可怜啊。" "什么好可怜?"朋友在我身后看着云南地图,忽然回头问道。 "女孩啊,这么年轻就死了,还死得那么惨。"我朝电视指了指。 "是很惨,不过如果你是法医或者是警察在现场处理的话,可千万别说这种话。"他意味深长地说道。我知道他又要讲故事了,逗他:"那有什么关系,说句话而已。" "嘿嘿,有没有关系听我说完就知道了。" (下面是以朋友的口吻记述的。) 有一次在一家旅馆投宿,没想到居然发生了兇案,当时不知道,只晓得全楼的人都被叫了起来。来了一帮警察把楼封了,然后一个一个地提审。后来才知道,一个旅客居然在地板里面发现钉了一具女尸。 女尸被抬出来的时候好像还没腐烂,很年轻。但我看不大清楚,你知道警察加住客里三层外三层的。老闆在我旁边,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已经坐在地上了,如米其林轮胎一样肥胖的身体一开始没看清楚还以为是海绵床。她号啕大哭,说不关她的事。其实关不关她的事,这旅馆都要关了。 记得当时有个非常年轻的警察,长得白白净净,颇有点像香港电影明星。他看着的女孩尸体说了一句:"太惨了。"刚说完,他旁边一位年纪比较大的警官就把他拉开,然后在旁边训斥他,具体说什么我也记不清楚了。 然后是一些例行的公事,很巧,为我做笔录的就是那个年轻警察。我把自己当晚的事一字不漏地告诉了他。他记录得很认真,很像还在校园里读书的学生。我看他应该刚参加工作没多久,不然不会连这么简单的避讳都不知道。做完笔录他刚要走,我递了根烟给他,他迟疑了一下还是收下了。既然一起抽菸,自然两人就忙里偷闲聊了一下。 "刚干这行吧?"我试探地问道。 "嗯,真是的,我刚回家还没洗澡就接到命令了,不过这案子也忒惨了。"他还有点后怕。 "对了,我看见有个警察把你拉过去,他跟你说什么了啊?" 年轻人有点尴尬,不过停顿了一下还是说了,可想而知这个人还不会说谎呢。 "他是我师傅,几乎和我爸一样大了,不过老摆一副老爷子一样的派头。他有个儿子和我一般大,所以他老说要把我当儿子一样管。"他忿忿地说,"他说我不要命了,在现场居然说这种话,还说什么赶快回家烧香还佛,洗个热水澡之类的。真是小题大做,我不过说了句太惨了而已。" 我望着他,看来他是真不知道。在现场尤其是谋杀现场有不成文的规定,别说同情死者或是要帮你报仇之类的话,最好就是干好自己的工作。 "你叫什么名字?"我想留下他的联繫方式。 "叶旭,旭日的旭。"他用笔画给我看,"我是刑警队的,喏,这是我的手机号。"他随手给了我一张纸条,我也回给了他一张。他看了我的名片,惊讶道:"是您啊,早知道您见多识广了。"其实我也大不了他多少,但总感觉我比他老很多似的。年轻人还是很好结交的,不过数年之后他是否还会如此爽快就天知道了。 旅馆是不能再住了,我只好另找了一家,刚才的谋杀案搞得我对木板房都有阴影了。之后我在这所城市又多待了几天,因为叶旭说让我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最好别走太远,方便问话。 第一天相安无事,可第二天早上,我就接到了叶旭的电话,是那种几乎带着哭音的电话。 "是您么?我是叶旭啊。" "怎么了,你哭什么啊,前天不还好好的么?"其实叶旭一打电话过来,我就有不好的预感了。 "我实在没办法了,只能求您了,我知道您一定能帮我,也只有您能帮我了。"他哭声越来越大。我二话没说,赶紧收拾东西,往叶旭告诉我的见面地址赶去。 那是当地的一间咖啡厅,前些日子我刚好去过,所以还算熟悉。一进门我就看见了坐在角落里的叶旭。他双手握着杯子,惊恐地望来望去。 第29页 我快步走了过去,他看见我如同看见了救命稻草一样,一下抓住我的手,抓得我很疼,我好不容易才掰开。 "你先放松点,这里很安全,慢慢说到底怎么回事。"我见他状态很不稳定,鼻尖都滴着汗,脸色煞白,全然没了前些日子的样子。 "出事了,先是黎队,马上会轮到我了。"他抱着头低声说,"和你分开后,我和黎队,也就是我师傅,我们把案子处理完后打算开车回局里吃点夜宵,然后继续查案子。那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了。案发的旅馆离局里大概有一刻钟的车程。黎队开的车,虽然我们都有点困,但毕竟熬夜对刑警来说已是家常便饭,所以当时我们绝对是非常清醒的!不过我倒宁愿我睡着了反而好点。"说到这儿,叶旭用颤抖的手端起杯子,咕咚一下喝了一大口咖啡,然后似乎平静了一些。他沉默了一下又接着说。 "黎队和我边开玩笑边开着车子。大概十分钟后,车胎莫名其妙地破了。你要知道车胎可是我当天早上刚换的。没办法,我只好下去看看。那时公路上已经没什么车子了,而且我们走的路比较冷。我走下去的时候一阵凉,钻心地凉。 "我马上发现是后胎破了,接着我居然发现在轮胎上清楚地钉着一颗钉子,足有三寸多长,而且钉子看上去都已经生锈了。我好不容易拔出钉子,准备换备胎。 "这个时候黎队还跟我说过话,无非是询问怎么了,我说有颗钉子把车胎扎爆了。他哦了一声就不说话了。 "我在换胎时感觉越来越冷,心想不应该啊,你也知道,这才什么月份,而且警服的质地还是很好的。不过我也没多想,赶紧换完就又回去了。 "上车我才发现黎队居然不见了。钥匙还插在上面,人却如同蒸汽一样消失了。我四处喊着黎队的名字但都无人回答。我以为他去小解了,可等了一个小时也没见人。我开始害怕了,拨他的手机,结果提示不在服务区。没办法,我把车开回警局,在局里睡了一宿。" "那应该是昨天啊,但你为什么昨天没来找我?"我奇怪地问道。 "的确,因为早上黎队又如常上班了啊。我问他,他只说有急事自己先走了,我还有点怪他把我一个人晾那里,不过见他没事倒也安心了。两人继续查昨天的案子。 "那个死者很年轻,面容娇好。但应该是从事暗娼一类的职业。法医检查到她有性病,而且死前也发生过性行为。不过最称奇的是她的死法。她是被人用钉子活活钉死的。在她嘴边有勒过的痕迹,可能是怕高声叫喊。双手、双脚都被钉子钉住了。兇手很残忍,最致命的是眉心一根,也是那根让她送了命。然后尸体被翻过来又铺回到地板上。" "你不觉得这样杀人太累赘了么,杀一个妓女用得着这样繁琐么,还把地板拆了下来?"我忍不住问道,因为你要谋杀一个人搞的事越多破绽就越大啊,搞那么多密室啊,不在场证据啊,最后总会有漏洞的。什么案子最难破?你在街上随意杀一个人最难破! "是啊,我们也奇怪,结果一致认定兇手是个变态。"叶旭也说道。 "事情本来没什么意外,但关键是中午出事了。"他的声音又有些颤了,我耐心地听下去。 "午饭是我去买的,那时就我和黎队在值班了。买东西打杂一类的小事都我们新手去干了,再说他年纪也大了。当我买回盒饭的时候却发现黎队捧着自己的手心大叫。我马上冲过去,发现他疼得头上都冒汗了,我翻过他捂着的右手,但上面横看竖看一点伤痕都没有啊。 "但黎队只喊疼,并形容跟针扎一样。我知道他是条硬汉,若是普通小伤他绝不放在眼里,我只好把他扶到医院去,但检查结果也一无所获。我只能眼睁睁看着黎队喊疼。" "你是说手心?而且是针扎一样?"我当时隐约觉得很熟悉,但却没想起来。 "嗯,黎队是这样说的。后来他的疼痛稍微轻点的时候,我们又讨论案子,当时黎队的儿子也在,他还劝黎队不要太劳累。结果到了晚上我又被叫了回去,说黎队又喊疼,而且这次都昏过去了。我和黎队既是上下级,却也情同父子。我刚到医院就发现这次他疼的是左脚,症状一样,也是没有外伤,但也是针扎一般。" "等等,你还记得两次发作的时间么?"我想起了点什么,问叶旭。 "记得,第一次是中午,大概11点半左右,第二次是快凌晨,对,也是11点半。"叶旭思考了一下,肯定地说。 "11点半?"我暗自想了一下,当时尸体被发现也是11点半!我更加熟悉了,但有些东西你越想想起就越想不起来。叶旭看我皱着眉头,还以为我不舒服。 "我实在没办法了,我不能看着黎队被活活疼死。我父亲是被杀的,黎队就是带队帮我父亲破了案,所以我也是在他的帮助下才考进来当了刑警。我一直把他看做我亲爸爸一样啊。"小伙子说着居然哭了起来,开始还哽咽着,最后居然哭出声了,咖啡厅的人都好奇地看着我们,搞得我好不尴尬。 这个时候叶旭的手机又响了,他哭得太动情几乎没听见,还是在我的提示下才接的。刚说两句他脸色就变了,马上抄起衣服拉着我往外走,边走边说:"快去医院,黎队病情又加重了。"我看了看表,11点30分整。 第30页 我又看到了那位黎队长。现在基本上已经不成人形了,前天见到他的时候他一脸英气,高大魁梧,现在却如同一堆柴一样躺在床上,人黑瘦黑瘦的。 "是不是右手?"我一来就问道。旁边一位高大的年纪同叶旭相仿的年轻人很不高兴地看着我,然后又看着叶旭,大概意思是这鸟人是谁,一进来就没头没脸地问一句。 叶旭刚进来就去看望黎队了,没顾得上介绍我。这时他才反应过来,忙把我拉过来说:"他是黎正,黎队的儿子,比我大几岁,在大学读研,好像读的是社会学什么民俗之类的。" 然后叶旭又把我介绍给黎正,这小子全然没把我放在眼里,知道后从鼻孔哼了一声就拿了根烟出去了。说老实话他长得英俊,但他的姿态让我很不舒服,而且自己的父亲病在床上他看上去一点也不关心,反倒是叶旭像个当儿子的样。我感到奇怪,不过想想这是人家的家事,我多操心干啥,还是先问问病情。 "是右手再次疼痛么?"我靠近黎队轻声问。 "嗯。"这个字拖得很长,看来他每说一个字都要费很大力气。我想了一下,把叶旭叫出来,当然,那个黎正也在,一边抽菸一边拿眼睛瞟我。 "如果我没记错,黎队应该在受钉刑。"我一字一顿地说。刚说完,叶旭就惊讶得很,而黎正仿佛没什么表情,反问我:"你知道钉刑是什么吗?别乱说。" "当然知道,钉刑起源于罗马,本来是长老会处置叛徒或者临战逃脱者使用的一种刑法。成名于《圣经》。耶稣就是被钉刑处死的。不过最早的钉刑不是十字型的,而是t型或者x型的。"我抽了一口烟。 "是又怎样,这和我父亲有什么关系?"黎正嘲笑地看着我,充满挑衅,说真的,有一种人就算第一次见也有想揍他的冲动,黎正绝对是其中之一。我耐着性子继续说:"钉刑最大的特点显然是受刑人很痛苦,而且钉子可以钉住被害者的灵魂,不过如果被钉者有着巨大的怨气,最好还是把他(她)的脸朝下处理尸体。一旦被翻过来,他(她)就会把生前所受的痛苦加倍偿还给别人,记住,不是他(她)的仇人,而是随机给另外一个人,而且每颗钉子相隔12个小时。刚才黎队就是11点30分发作的吧?"我一口气说完,叶旭已经有些煳涂了。 "笑话,这种无稽的事你也能说出来,我父亲干了一辈子警察,为什么他要受这刑法而不是真兇呢?"黎正激动地喊道。 "是啊,我也希望是真兇。"我望着他随口一说。他忽然对叶旭喊道:"把这个疯子带走!"说完气沖冲进病房了。叶旭为难地看着我。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让他送我一下。 我们在医院门口又聊了一下。"黎队情况不乐观,据你说那女尸身上总共有五根钉子是吧?已经扎了三根了,我们只有不到24小时帮她找到真兇,如果找不到,眉心那根就会要了黎队的命!"我不想吓叶旭,但必须把事情的严重性说清楚。 果然叶旭又一脸哭相,他抓着我的手求我:"那怎么办?一天不到的时间怎么去破这个案子啊。您一定得帮帮我,要不然黎队就没救了!"说着居然要向我下跪。我赶紧把他搀起来,心想这年头居然还有这么重感情的人。 "我不是什么道士也不懂法术,不过我们也要尽力一试,有些事情不放弃自然就有转机。这样,我们先去看看那具尸体,你应该办得到吧?"我扶正叶旭的身体,毕竟一名警察在这里哭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叶旭也马上调整过来。 "不管,我就是把枪指着法医也要让他给我们看尸体。"说着就拉我上车直奔停尸处。一路上我心里也没底,钉刑我只听别人说过,连书里都没记载,也不知道这兇手从哪里看来的,而且据说被钉死的人怨气极大,搞不好救不到黎队,我和叶旭的命也会搭进去。 正思考的时候车停了,叶旭火急火燎地又把我拖出去。 经过一番交涉,我们终于获得了看看尸体的权利,不过现在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时间不多,我们要抓紧。 女尸的确如他们所说,很年轻,也很漂亮,而且没有一般妓女的那种庸俗感或者说低贱。但死后那种邪气让我看得有点心寒,我只好盖住她的头。我开始怀疑什么时候旅馆的妓女档次提升这么高了。不过没工夫瞎扯,我翻看了一下她的五个伤口。每个伤口都是钉子造成的,而且手脚、脖子都有勒痕,看来是被绑起来再实施钉刑的,但旅馆那里是否是第一现场我没办法确认。不过据叶旭说,女尸应该死了没多久,而且身上没有发现泥土或者其他从外面带来的东西,应该是在旅馆房间被杀的。像那种旅馆我知道,把门一关鬼管你在里面干什么。交了钱爱住多久住多久。 叶旭盯了一下有点受不了了,我只好让他先站在门口,我自己则希望能在尸体上多找点线索。 我看过叶旭做的笔录,按照女尸死亡时间推断,再根据旅店老闆的来往记录,那几天来住宿并且住在事发房间的人并不多,只有两个。一个年纪很轻,在当天早上投宿,晚上就离开了。然后是另外一个紧接着过了不到几个小时又来,而且指名投宿刚才的房间。但可惜老闆说他们都带着口罩、帽子,生怕别人认出来。至于女死者,老闆不认识,附近的流莺也没见过。 第31页 女尸的身体看来看去只有五个伤口。法医还没进行解剖,不过初步的报告也和我看到的大体相同。没有任何线索,我和叶旭要在明天11点30分前找到真兇简直不可能。看来之所以会对黎队报復,也只能怪叶旭的感嘆。那时候刚好死者脸被翻过来。最关键的是,叶旭说,翻过来的瞬间,她的眼睛也是睁着的。她第一眼看到的,应该就是黎队了。 我最后还是放弃了,叫上叶旭离开。看来要破这个案子,除非女尸自己开口说了。这时候叶旭正好进来。他看了看我,忽然指着我身后,张大着嘴巴犹如泥塑一样说不出话。我奇怪他怎么了。他却只能发出"后,后……后面"几个字。我转过头,看见女尸在向外喷血。 当时我就像被雷打了一样,血脉都不流了,心想怎么老碰到怪事。好在我也有经验了,忙按住叶旭的嘴,示意他冷静下来,然后慢慢移到门口,这样万一有事也好跑。 我们就看见血如喷泉一样,一直喷到地上和周围,足足有几分钟。我和叶旭都能闻到这个房间充满了血腥味。 最后我实在受不了,对她高声喊道:"我们是来帮你寻找真兇的,希望你别再折磨黎队了。"没反应,我只好又重复喊了一遍,但吐字都有点打卷。 最后终于停止了,我和他好容易才让脚不再打抖。我看着满地的鲜血,心想难道她在暗示什么?我忽然想到了,是钉子! "钉子呢?钉子现在在哪里?"我晃着还在发呆的叶旭吼道。 "在物证房啊。怎,怎么了?"叶旭几乎被我吓到了。 "快,赶快去!"这次是我拉着叶旭了。出门的时候,身后响起了管理人员恐惧的尖叫声,换了别人看到一地的血也没法不叫唤了。 我看了一下表,快三点了。 还好,物证房的警察也是黎队带出来的,听说我们来取证帮黎队,就让我们进去看,不过不能拿走。 我把装在塑胶袋里的钉子拿起来,上面还带着没擦干净的血迹。钉长三寸,圆头,钉身下部有螺纹。这种钉子应该很普遍啊。我反覆观察五颗钉子也没看见什么特别之处,难道我把女尸给的暗示想错了? 螺纹?等等!我记得验尸报告中没有提到伤口有螺旋式创伤,这个不是真正的杀死她的钉子! 那真的钉子究竟在哪里?我知道如果兇手真要把那个女尸的灵魂钉死在那里就应该用桃木钉,这种钉子不常有。 叶旭忽然接到个电话,说了几句知道了之后高兴地说,女尸的身份已经查清楚了,是当地的一个大学生。 我还在看钉子,没注意叶旭的话。"大学生?不是说是妓女么?" "妓女是黎队说的,他说这里活动的年轻女性估计都是。" 难怪附近的人都不认识她。但她来这里干什么,而且老闆不是说没见过她么? 下午四点,我和叶旭来到了女孩所在的大学,希望可以查查她的相关情况。 很快我们知道,女孩叫秋旋,是社会系的大四学生,而且作风似乎不是很好,朋友很多。失踪很多天了。生前有个男朋友,但两人正在为她毕业后是否留在这里而争执。 我们找到他男友,一个看起来就老实巴交的人,别说用钉刑了,我看他连榔头都拿不住。 调查没结果,我们只有灰心地离开,走之前我居然发现一个人。 黎正!他居然夹着一本书匆忙地从图书馆出来,他不在医院陪他爸爸跑这里来干什么?我问叶旭,叶旭说黎正读书很拼的。真是这样么? 我马上回到图书馆想查黎正借的书,起初管理员小姐拿着架子不肯,等看到叶旭进来后马上笑着查找起来。 "《封鬼》,很老的书,借的时候都快散了。"小姐柔声说道。 他借这个干什么?我谢过小姐,又和叶旭赶回医院。我们也没地方查了,先回去看看黎队再说。 到医院已经四点了,再过七个小时右脚那根就会发作。 黎队看上去气色好了点,刚才局里队里的战友和领导都来看望过他,估计黎正是那个时候熘出来的。 安慰了叶旭几句,我就出去查《封鬼》的资料。 不好找,不是因为找不到,而是太多。不过最后终于找到一则关于钉刑封鬼后该如何处理的信息。 跑了一天很累,我和叶旭匆匆扒拉几口晚饭准备再去一次案发的旅店,那里已经被封了。黎正也来了,冷冷地看着我们。叶旭交代了他几句让他看着黎队,一旦有事赶快打电话来,结果被黎正当场回了一句:"这是我爸爸,又不是你爸爸!"叶旭被哽得一言不发,脸憋得通红,我赶紧把他拉走。 七点半,我们来到案发的旅馆,其实这还是我第一次真正进入现场。那里站岗的只有叶旭的几位同事,叶旭说我是上面派来的犯罪心理专家,居然蒙过去了。 现场很凌乱,看得出当时的混乱。地板上用粉笔画着一个人形。我这才发现原来房间的地板居然是空心的,所以才能放进人去。房间已经被警察们扫荡几遍了,我这样的外行也没有再去寻找的必要。 之所以来到现场只是想感觉一下,如果我是兇手会怎样做。 我闭上眼睛躺在床上,尽量感觉自己就是兇手,叶旭以为我在想事,也不敢打扰,只好在一边看着我。 第32页 案发的当天来了两个人,没有背麻袋或者旅行箱之类的,所以两人中应该有一名就是死者,另外一名当然是兇手。既然乔装,就怕人认出来。按理大学生应该没有这种顾虑,不过死者居然还有性病,而且作风又不好,难道只是兇手在达成人肉交易的时候价格谈不拢导致一时意气杀人?但如此繁琐的杀人方法这人也太强了。 我突然想到一个画面,兇手和死者相熟,来这里的目的就是准备杀了她,并且他生怕鬼魂报復,就利用了传说的钉刑来禁锢她的灵魂。可为什么要用钉刑呢? 我突然想到我查找过关于钉刑的信息,其中好像有一条说的是钉刑如果用于女子,代表着惩罚她的滥交和不忠。 8点17分,我们走出现场,现在的我们真是一无所获。我看了看手头的资料,只好去调查一下那个女孩生前的资料了。 我们回到那所大学。夜晚大学很热闹,使得我都忍不住想起了自己的大学生涯。 半小时后,我们总算找到了她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 女孩是死者的室友,长得很漂亮,不过打扮比较时髦也比较露。我诧异现在的女孩还真开放呢。 "我最后一次见她都是一星期前了,那时她还问我借钱呢。"她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漫不经心地回答。 "借钱?借钱干什么?"叶旭问。 女孩鄙视地看了叶旭一眼:"我怎么知道?或许是堕胎或许是看病,反正不是第一次了。她那个男朋友根本不管她,但两个人又老不分手,死拖着。对了,她好像还和社会系一个研究生最近也打得火热,要不你去问那个研究生吧。"她忽然说。 "叫什么名字?"叶旭拿出本子准备记录。 "黎正,黎明的黎,正确的正。蛮帅的。"说完旁边一个男生朝她吹了声口哨,她飞似的跑开了。 我和叶旭站在原地。尤其是叶旭,他呆望着我:"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去医院找黎正啊。" 9点10分,医院。 黎队睡着了,虽然看上去很劳累,不过总算能休息一下,但两小时后他恐怕又得被巨大的疼痛所折磨。 我,叶旭,黎正三人站在门外过道上都不说话。 "你不想你父亲再受折磨就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们,你自己也是研究民俗的,应该知道钉刑的残酷,你该不会等明天眼睁睁地看着你爸爸在疼痛中死去吧?"我先开口了,没想到黎正对我一阵冷笑。 "从头到尾整件事应该和你无关吧?你又不是警察,凭什么插手这件事?"他背着手嘲笑我。 "他是我朋友,是我拜託他的。"我刚要反击他,忽然叶旭开口说道,表情非常严肃。 "如果你还算是黎队的儿子,就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我们好救他。" "他是我爸爸,我难道忍心看他受苦?"黎正说着差点跳起来。 "时间不多,我长话短说,你和秋旋到底什么关系?你下午借的《封鬼》有什么目的?还有你最好说明案发的时候你在哪里,做什么事。"叶旭一口气说完,长吁一口气。 黎正睁大眼睛看着这个平时对他唯唯诺诺的叶旭居然如此严厉地审问他,气得青筋都暴露出来了。"你什么意思?你是说我杀了秋旋?我借什么书你管得着么?还有你怎么知道的,你们跟踪我了?" 虽然黎正很生气,但他还是告诉我们他和秋旋不过是普通的同学,两人在图书馆偶遇,他对这个女孩开始还有好感,但后来听说她作风不好就中断来往了。至于借书,也只是想了解一下钉刑,看看能帮什么忙。我不知道是否该相信他,叶旭估计也是。我们对望了一下。黎正说完看着我们,觉得好像我们还是满脸不信任,只好说案发的时候自己就在家中,当时父亲和自己正在看电视。大家互相争执了一下没有结果,只能不欢而散。我和叶旭只好坐在外面闷头抽菸,看着时间慢慢流过。 黎队正在睡觉,我们不想去打扰,姑且暂时相信黎正的话。但又没线索了,看来只能从那颗被换掉的钉子着手了。很明显,有人换掉了证物,而且看来很着急。我从叶旭那里知道,这种螺纹钉子好像他们警车上就有,很普通。 能够接触证物的人不多,叶旭告诉我,当天的证物最后是他和黎队带回去的。包括死者身上残留的钱币和那些钉子,以及附近的一把榔头,榔头上没任何指纹,也是大街上随意都能买的,所以基本没什么价值。 "你说黎队在你下车后就不见了?" "嗯,你该不是连黎队也怀疑吧?我可是一直和他在一起。"叶旭赶紧回答道。 "但你也看见了,证物房的钉子不是死者身上的,证物进了证物房看管得有多严格不用我说你应该比我更清楚,能够换掉证物的只能是黎队了。" "他犯得着冒这么大风险么,人又不是他杀的,他更不会无聊到搞什么钉刑。"叶旭有些不快,他又隔着玻璃看了看里面睡着的黎队,黎正刚进去,坐在旁边看书。 "你不觉得可疑么,他先是告诫你不要太关注女尸,估计是怕你被波及进去,然后车子在路上莫名爆胎,接着证物被换,我当然不是说是黎队干的,但很可能他是在帮另外一个人洗脱罪名,为了他,即便黎队冒着妨碍司法的罪名也要做。" 第33页 叶旭指了指里面的黎正,我点了点头。现在缺的只是如何证明黎正才是杀害秋旋的兇手。 钉刑用在眉心的那根一定得是桃木钉,否则一旦拔除钉子,死者马上会来报復,估计黎队中途下车就是为了换掉那根桃木钉,并且把它扔在了某处。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根桃木钉子一定带着能够证明黎正是兇手的证据! "啊!"忽然病房一阵尖叫,黎队双手捂着右脚,脸上痛苦的表情把五官都扭曲了,哪里能看得出曾经是让犯罪份子胆寒的刑警队长。 我和叶旭马上冲进去,帮助黎正按住黎队长,墙上的挂钟清楚地显示着现在是11点30分。 这次更加严重了,黎队整个人都几乎陷入半疯狂状态,果然一根钉子比一根钉子来得更加厉害。还有12小时,到时候就算不用眉心那根,黎队也只剩半条命了。我看了看旁边的黎正,依旧面无表情,不,似乎还有点窃喜,我感觉有点愤怒了。 后来护士和医生来了,打了一针镇静剂才让他睡着。我抓起衣服拖着叶旭跑出医院。 "走,现在就去那天你车子停的地方,我们就算不睡觉也要找到那根桃木钉子。" "多叫点人吧,只我们两个人太勉强了,那里很开阔,而且也不知道黎队到底往哪里扔了。"叶旭建议道。 "不行,首先这个理由就说不通,而且黎队偷换证物的事最好还是不要公开。我们先去,至于确定范围,我有办法。"我咬咬牙,看来非用那个不可了。 凌晨1点20分,我们先来到了停尸房。趁着叶旭和管理员说话的时候,我熘了进去,找到了秋旋的尸体。 我拖开她的尸体,在眉心伤口处以右手食指按住,把准备好的生的淘米水拿出来涂抹在她眼睛处。 我在心中暗念,如果你想沉冤得雪,不让无辜的人受磨难,就帮帮我,借你体内最后一丝魂魄给我。 我把食指咬开,血正好滴进她的伤口,然后我再以食指盖住伤口。 成不成功得靠造化了,现在她生前所有的记忆和看到的东西都在那根桃木钉上。我的手指带着她最后的魂魄可以与桃木钉产生共鸣,而且只要我接触到桃木钉,我就能看到当时现场的一切。不过这方法危险很大,因为万一在那里找不到钉子,12小时后,眉心被扎入钉子的就是我了! 我做好一切,迅速和叶旭上车。我让叶旭以最快的速度去当时停车的地点。还好,才2点半。 我举着右手,感觉如同雷达一样四处搜寻着桃木钉上仅存的一点秋旋的魂魄。但直到我右手累得酸痛也毫无收穫。 这样无谓地一直搜索到早上6点半,只有5个小时了。叶旭也累得坐在地上。 我开始有点后悔自己的冲动了,我太相信自己的推理了,看来我要付出代价了。 或许我是在哪里的思考出了问题?我只好和叶旭先开车回医院再说。下车的时候正好医院开始卖早点了,一般这个时候都是7点一刻,看着自己的生命慢慢走向尽头,反倒坦然了。 在上去的时候与一个人撞了个满怀,那人看都没看我就走了。这个时候食指居然剧烈地疼痛起来。 有感应了,难道钉子就在那人身上?我马上叫叶旭堵住他,仔细一看是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一身哈韩衣服,看来被我们吓坏了。叶旭在他身上搜索一遍,果然在口袋里找到了那颗桃木钉子。 我和叶旭厉声问他钉子从哪里来的,他结巴地说是前些日子在某处捡的,觉得特别就留着玩了。我看他不像说谎,而他说的地点的确就是我们俩苦找大半夜的地方。 他傻傻地站在原地,我故做严肃地教训他,以后撞到人要说对不起,这才放他走,这小子吓得马上就熘了。 拿了钉子我们就像打了一针兴奋剂。现在只需要把钉子再度插入秋旋的眉心,我就能看到她临死时的画面了。 早上8点40分,我们偷偷熘了进去,叶旭帮我把风。 我将钉子缓缓放进去,并再次滴入自己的血,然后闭上眼睛。我自己也很激动,因为终于可以知道谁才是兇手了。 我发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居然不是旅馆的房间,接着是一个人的背影,然后好像看见了一张类似化验单的东西。那个人忽然转过身扑了过来,接着是不停地闪烁的画面,一双手死死地掐住喉咙,我几乎都感到窒息,最后画面消失了。 我如同被电击一样反弹了出来,虽然只有一剎那,但我还是看清楚了那人的容貌,现在剩下的只有取证了。 9点半。我和叶旭把所有一干人等都带到医院,包括黎正、那个女孩,还有秋旋的男友,然后分别抽取他们的血样,当然,这都是让叶旭以破案为藉口做的。过了一会儿,我拿着化验结果出来。 我看着他们,深唿了一口气,拿出几张检验单,分别是他们几个的。 "这是什么意思啊?"黎正问道。 "这些是你们的检查单,在这几张单子里,只有一个人不同,他得了性病,而且和死者秋旋是一样的。"我晃了晃手中的检验单据,他们都没有任何表情,我心想,死鸭子嘴硬,不能再拖,要赶紧证明谁是兇手。 "钉刑是用来惩罚不洁者和背叛者的。这个秋旋的确作风不好,甚至在外面还做了些人肉交易。我们都以为旅店是第一案发现场,的确,钉子插进肉体喷出的血液,附近的榔头,最重要的是法医的推断,加上她失踪的日期,似乎一切都顺理成章。但其实,秋旋是被掐死的!她是死后才被处以钉刑的。"我望着黎正,笑道:"说得对么?" 第34页 黎正依旧面带寒霜,没回答我。 "我不知道兇手用了什么办法,居然可以使法医做出对死亡时间延迟两到三天的推断,但兇手在实施钉刑的时候居然留下了自己的血样,就在眉心的那根钉子上,那根桃木钉子。"我拿出那个桃木钉子,钉子呈暗红色。 "上面好像刻了字。"那个女孩看着钉子,忍不住喊道。 "是的,我可以大声念出来,是黎民苍生,正气永存,其实也就是黎正你的名字的来歷,也就是说,这根桃木钉就是你的!"我把钉子举到黎正面前,他看了看钉子,忍不住笑了起来。 "单凭一根钉子就想证明我是兇手?太滑稽了。" "的确,我没想说你是兇手,因为兇手是他。"我转过身,把钉子指向秋旋那位我以为弱不禁风的男友,的确,我在秋旋最后的记忆里看见的就是他! "不是我,你别诬赖好人!"他大声狡辩,但额头已经汗如雨下。 "我没必要诬赖你,钉子上有秋旋的血样,也有你的!"我把他的手高高举起,果然拇指上有一处新伤,虽然不是很大,但却刚刚长好。 "你不用抵赖,其实你和秋旋的关系我也知道了。你们家境不好,但却从小一起长大,秋旋之所以那样做是为了让你圆出国梦,但她没想到即将毕业,你的出国手续也办得差不多的时候你居然想抛弃她。那天她来到你的房间,故意说想和你温存一晚,但结束后她拿出她得了性病的化验单来嘲笑你。如果有这种疾病,想必在体检中一定会被刷下来吧,你在恼怒之余居然掐死了她。或许你怕她灵魂报復,或许自己的心里有愧,你想到了一个人,一个可以用奇术让你逃脱法律和灵魂制裁的人。"我一口气说完,望向黎正。 "那个人深谙此道,我不知道他使用了什么手段,反正最后你们在旅店的房间里实施了钉刑,那根最关键的桃木钉就是他给你的。" 那个男生犹如失去魂魄般跪了下来,口中喃喃自语道:"我对不起旋旋。" 我看了看表,正好11点,看来一切都结束了。 "蠢货!"黎正的表情忽然变了,带着恼怒和暴躁,他突然又安定下来看着我。 "看来我低估了你,其实你刚来到这个城市我就注意到你了,碰巧这个蠢货打电话告诉我他杀了秋旋,忘记告诉你,他们一直都把我当做所谓的好友,要知道假装愚蠢和他们交往真是痛苦。而你出现了,我当然把你划到我復仇计划中的一分子。我知道你可能会打乱我的部署,不过没有变数的游戏没有意思。 "没错,是我教他钉刑,秋旋其实在你们推论的案发时间的前两天就死了。当他找到我的时候尸体已经有点变质了。我用腊油浇灌她全身封住臭味。你不是很想知道为什么她是被掐死但脖子上却没有任何伤痕么,为什么明明死后才插入钉子但还是有血喷溅而出?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的发明。"黎正拿出一个小盒子,居然从盒子里面取出一只通体透明只有半寸长类似于蚕一样的虫子。 "这是控尸虫,这种虫子一旦进入人体,不,应该是死尸,必须是刚死不超过三天的死尸就会不停地分裂,最后能有多大呢?告诉你,它们比病毒还要小,在死尸体内它们会不停地吞吃死亡的细胞,并且可以重组它们,使尸体的血液再次流动。所有的法医论断都建立在死后血液不通,导致坏死的论据上,当然你们会受骗。 "接下来,这些虫子会控制所有的肌肉骨骼神经,我可以控制尸体做任何动作,甚至包括说话。很有趣吧?"黎正拿着虫子笑道。 "那天老闆娘看到的第一人就是那个蠢货,第二个就是我控制的尸体。当钉刑结束后是我报的警,因为我知道你也在里面,遇见这种事有强烈好奇心的你怎么会置之不理呢?" "但我不明白你所谓的復仇是什么意思?我们好像没见过面吧?"我看着手錶,11点20分。 "哼,这些你要等床上的老头醒了自己去问他20年前他造的孽,虽然这次没办法杀他,不过也让他吃了点苦头。桃木钉子是我故意留下的,我本希望你靠这根钉子来找我,我们可以来一次猫抓老鼠的游戏,可惜被老头破坏了,不过有变化的游戏才是好游戏嘛!"黎正大笑起来,我看着这个视人命如草芥的人感到心寒。 "我要走了,不过我还会来找你的,和你交手真有趣!"说完黎正就转身往阳台跑去,我和叶旭赶紧去制止,这里可是11楼啊。 黎正如风筝一样摔了下去,惨不忍睹。我和叶旭看了看,只好回到病房,这个时候已经11点30分了,黎队醒了过来,看来诅咒的确消失了。正当我和叶旭开心的时候,忽然门外响起一阵惨叫。我跑出门,看到秋旋的男友痛苦地在地上翻滚,我赶忙把他扶起,但我一触摸到他的身体,就感到一阵尖锐的东西从他体内冲出来。 接下来的片段我一辈子都难以忘却,他全身就像刺猬一样,无数根钉子从他体内插出来,鲜血和骨头碎肉喷得墙和地上到处都是,另外那个女孩当场就吓晕了。 叶旭目瞪口呆地望着我:"怎么会这样?" "是钉刑的反噬,施刑者会受到几百几千倍的报復。"我嘆了口气,或许他和秋旋应该多谈谈,不把心结变成心魔就不会这样了。 第35页 之后的事叶旭去扫尾了,不过我还有疑问要等黎队完全康復再问他。 数天之后,我,叶旭来接黎队出院。 "黎正不是我亲生儿子。"黎队第一句话就令我们很惊讶,尤其是叶旭。 "我料到他迟早会知道。20年前我破了一件兇案,其实破的过程完全是巧合。那时我还只是一个小警察,就像现在的叶旭。我正好看见了兇手行兇,他所干的就是使用钉刑,而且在反抗中我把那人打死了。那是我第一次开枪,后来我知道这个犯人因为怀疑妻子出轨居然把妻子钉死了。他们还有一个几岁大的孩子,我不忍这个孩子成为孤儿就收养了他。并且在他父亲的遗物,也就是一共七根的桃木钉上看到‘黎民苍生,正气永存‘一行字,就正好为他取名黎正,其实看他与我有缘也是收养他的原因。我虽然知道他会知道是我杀了他父亲,但没想到他居然设这样一个局来报復我。 "那次是我故意在车胎上扎了钉子,然后偷换了证物。其实这件事是他叫我做的,他说他一时激动杀了那个女孩,求我救他,我只好答应他换了钉子。" "难怪秋旋会找到您,其实那根钉子上没有那个男生的血,有的只是您的血。"我对黎队说。 "我的血?"黎队惊讶道。 "是的,当时我只是设局让那个男孩自己承认,其实钉子上是您的血。我也是后来化验所有相关人的血样之后才知道。这样钉刑找上您也就不奇怪了,看来黎正想以钉刑杀死您。" 我原以为黎队会愤怒,但他一脸平静,经歷这事他苍老了许多。 "我不怪他,这一切都是註定好的,虽然我是警察,但毕竟是我亲手杀了他父亲。" 我和叶旭沉默不语。 叶旭的手机响了,接了电话之后他脸色有些变化,我忙问怎么了。 "尸检出来了,那具尸体不是黎正的,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搞来的,都死了几天了。"叶旭答道。 果然他不会轻易地自杀啊,看来他使用了控尸虫,他早知道事情会暴露,连后路也安排好了,一想到他临走前说的话,我都觉得嵴背发凉。 我看着朋友若有所思的样子,安慰他道:"或许他只是吓唬你罢了。不用担心。不过按你说的,黎正好像比你还精通那一类东西啊。" "的确,或许他现在正躲在哪个角落又在布着局等我去钻呢。" "要是那次没遇见那个哈韩的年轻人,你找不到桃木钉子怎么办?"我打趣道。 他无奈地摊开手,做了个无可奈何的动作。 "那就结束了,完了啊。"随即他又狡猾地笑道,"其实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啊。" "哈哈。"我们都笑了起来。 第九夜:猫婴 (或许这个故事并不恐怖,但确实真实发生过。) 门外响起了敲门声,而且比较大,我奇怪为什么来者不用电铃却敲门。我起身把门打开,门口却站了一位老太太。 老人家有六七十岁了,穿着一身灰色粗布大褂,虽然外表破旧却十分干净,肩膀上背着一个大大的麻布袋子,也不知道是什么,看上去老沉老沉。大娘看上去慈眉善目,方脸大眼,奇怪地看着我,但却不说话。 "您找谁?"我问道。大娘就是不说话,只是狐疑地看着我,又看看门牌号,自己嘀咕着:"难道搞错了?" 这时候朋友走了出来,一看见这位老人家高兴地大喊:"二姑,您老怎么来了?"他赶紧奔过来帮二姑接过手上的傢伙。 这时候老人家才笑了起来,我和朋友扶着她进了屋。 朋友互相介绍了一下,原来这位老太太是他家乡的二姑,小时候除了堂叔就这位二姑对他最好了。 "小四啊,这么久都没去家里看看啊?"二姑的声音略有点责备。 "这不忙么,您也知道我喜欢到处走,寻寻那些个新鲜事。"朋友摸着脑袋笑道。 "唉,要是我们家翠能活到现在,估计也有你们这么大了。"二姑忽然感嘆。 "翠?您不就生了我表哥一个吗?"朋友奇怪地问。 二姑忽然像想起了什么,面带忧伤,我看见她那结着厚厚老茧的手指头互相揉搓着。 "你不知道翠,因为她在你出生前就死了。而且那件事被隐瞒了起来,家里人都不准再提翠的事,你当然不会知道。" "都这么多年了,二姑就告诉我吧,我也听听是怎么回事。" (以下是二姑的口吻。) 那年你父亲和你母亲刚刚结婚没多久,我就怀上了翠,开始的时候很顺利,翠生下来的时候大家都很高兴,你知道我们家可不管是男娃还是女娃都疼得很。而且翠长得非常漂亮,比村子里哪家哪户的闺女生下来都漂亮,又听话,又不太哭。 但翠一生下来,家里就再也没安宁过。 先是刚生完她我的伤口突然又裂了,大出血,差点没把你奶奶吓死,好不容易我才活了过来。整整两个月翠都是给村子一户叫李妈的奶妈带的。 李妈当时也有自己的孩子,她奶了翠两个月后连忙送回来,惶恐地说翠到她家后家里老出怪事,先是她自己的孩子莫名地烦躁,一看见翠就恐惧得哭,而且翠喝奶很厉害,再带下去自己孩子就要被饿死了。 第36页 我们并没在意,反正自己的孩子还捨不得给人家带,加上我自己也恢復了过来,于是翠又回到家里由我自己来带。 但接下来的日子让大家非常恐惧,犹如传染一样,你爷爷、四叔、你姑父都突然得了急病,而且都病得很厉害,家里又经常失窃,家畜也经常无故消失。终于,开始有人在背后议论,后来居然发展到当着我的面说,这个孩子要不得,是灾星。 我抱着翠死也不相信我这漂亮乖巧的女儿会是什么灾星,我和他们争,和他们吵。但后来的日子的确证明了,凡是和翠接触过的人都或多或少会倒霉,轻则破财,重则生病。 终于你爷爷说话了,请刘瞎子来算算! 刘瞎子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神卦。据说战乱的时候好多个大官都想请他,都被他拒绝了。他经常在这附近为老百姓免费算卦,帮他们消灾避祸。他是天瞎,也就是一出生眼睛就看不见东西了,后来他家人看他可怜把他送到观里,也不知道他如何学会替人算卦,总之相当地灵验。 刘瞎子把翠的八字一掐,又问了我和你姑父的八字,想了好久,把我一人单独叫出来。 "你要有个准备,这孩子不是一般人。她生下来就是要妨人的,先是母亲,接着是父亲,哥哥,祖父、祖母,最后剩她一个,她就会飞黄腾达,出人头地,相貌出众。你们家所有的福都会集中到她一人身上。" 我听了当时吓了一跳,转而问他:"先生怎么这样说,你又如何见得你说的是对的?我们家小翠长得漂亮乖巧,哪会是如此狠心的人?" "信不信在乎你,她是猫精,你属鸡,你男人属鼠,别人尚且好说,你二人绝对是过不了她十八。你要不信,我在你胸前画一道符,符一画上,你女儿必不喝你的奶,只好将她活活饿死,你们一家人才能得救。" 我只好抱着试试的态度,让刘瞎子在我胸前画了一道符。刘瞎子画完后还特别交代,三日后女婴必死,她死前有众多猫来相送,千万不要出门,也不要高声喧譁,才可以保家宅平安。 果然,当天翠就不喝奶了,任凭我如何哄她她就是不喝,而且非常反感我,老是拿小手推我。我心头一凉,难道我的孩子真的是猫精啊? 没奶喝翠就在床上饿得大叫,叫声非常刺耳,叫得我真难受,我真想把符洗了去餵她,但还是被家里人拖住了。若真是猫精,必是来讨债的,我就算自己性命豁出去不要,也总要顾及家里其他人啊。我就这样听着翠的叫声,心头就像有人拿刀剐我一样。(二姑说到这里,忍不住老泪纵横,她好不容易擦干净,又继续说。) 终于到了第三天晚上,翠的哭声越来越小,小脸也越来越白。这个时候我发现家里不对头了。不知道哪里来的猫,各种各样的,白的黑的棕毛的杂毛的大的小的,少说也有几十只把家里围了起来,那时候还没电灯,家里都靠点煤油灯,可那天无论怎么点都点不着,你姑父索性不点了,抱着我和你表哥蹲在墙角。 那情景别提有多碜人了,天越来越黑,来的猫也越来越多,我们看不到猫,却看得到猫的眼睛,一对对的绿色,在夜里闪着光。而且它们像和翠的哭声相合一样,也一起叫了起来。你能想像么?上百只猫同时尖叫是什么样子。我们听得都快疯掉了。你表哥吓得紧紧搂住我。 猫就这样一直叫着,但翠的哭声越来越小,最后终于没声音了。这群猫却不肯离去。仍然守在周围,叫声也越来越低沉。 这个时候门外下起大雨,你也知道,先人常告诫我们,凡大雨的时候有猫出现多数不太吉利。那些猫久久站在那里不肯离开,只是喉咙里发出咕咕的声音。我当时真怕它们一拥而上会把我们一家人给咬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猫儿们才渐渐散去。一直闹到后半夜。我们见猫都走了,才大着胆子去看翠儿。 翠的小脸都发紫了,两只眼睛大大地瞪着上面,手也僵硬了。终究是我生下来的,我抱着她的尸体哭了好久。 我们埋翠的时候依旧来了很多猫,默默地跟着我们,虽然害怕,但发现它们好像也没什么恶意。 翠的坟没埋在祖坟里。这也是刘瞎子说的,他说翠的尸体不能进去,说一旦她进去了整个家族的风水都坏了。我们只好把翠的尸体埋葬在后山上。 后来你父亲回来了,听了非常生气,说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让孩子活活饿死。他还去找刘瞎子,可惜没找到。你父亲在兄弟姐妹中和我感情最好,后来他还说如果他生女儿就过继给我,结果生了你。呵呵。 (后来呢,后来呢?父亲可没告诉过我啊。"原来他听故事比我还上瘾。) 自从翠死后,家里就没断过猫。有时候睡觉起来小解,冷不丁你会发现要么在房顶上,要么在墙角有那样一双绿绿的眼睛。弄得我们一家觉也睡不好,刚睡下,四周的猫跟商量好似的开始叫,声音非常悽惨,出去赶吧,它们一下就不见了。就这样持续了小半年,一直到刘瞎子从外面回来了。 我们像找到救命稻草,刘瞎子听了我们的诉苦,埋头不说话,好半天抬起头,用他那双灰白灰白没眼球的眼睛望着我。我有时候怀疑他不是瞎子么,怎么好像看得见人似的。 "她不肯走,虽然她死了,但她还在这里,不过这次她真的是猫。你可以去查一下附近那天翠死后出生的小猫,如果有只通体漆黑的,那就一定是她了。把她带来,别伤着她,我再教你怎么做。"这时候我们也只好相信他的话了。 第37页 我和你姑父包括你奶奶、叔叔到处遍访附近养猫的人。找来找去,最后终于在村口的一户人家找到了。果然是一只通体漆黑的小猫,而且正好是翠走的那个雨天生的。 那户人家也说,那天大雨,母猫就不停地叫唤。后来早上他们来看,吓了一跳。因为猫一般生四到六只猫崽,但窝里却唯独看见这只黑色的。主人家以为必是神仙,便好生供着。 我费了好大力气还搭上钱才把这只黑猫买了回来。但它死也不让我抱,拉都拉不动。没办法,只有让你叔叔抱到刘瞎子面前。 刘瞎子正在家里等我们。但见他已经换了一套道服,一身印有八卦图案的灰色长袍,已经很破旧了。我第一次看他穿成这样,自然有些好奇。 那只黑猫在你叔叔手上,一看见刘瞎子就不停地叫唤,眼睛瞪得跟铜铃一样。刘瞎子听见猫叫,笑了笑说:"你也不必怪我,你纵然可怜,但我也不能眼看着你把人家一家祸害吧。你既投到这里,定是和这户人家有缘,孽缘也好,吉缘也罢,今天把它了断了吧。"说着他把一道符对空烧尽后把左手放在猫头上。猫立即不叫了,显得非常温顺。 大概放了一刻来钟,就看见刘瞎子一个人也不知道念些什么,一头大汗。那时已经是七八月份,他穿着厚厚的道袍能不出汗么。 之后他叫你叔叔把猫带回屋。并对我说:"你要好好对待这只黑猫,也算是弥补你孩子的孽债。等黑猫寿终正寝,你一家人便无事了。一切都是命里註定,至于孩子的死你也不必过于悲伤。她原本是官家里的深闺小姐,与你本有一趟母女情分,无奈她八字太硬,与你家人正好有相剋,我做法收了她也是无奈之举,现在你就把这只黑猫当做你女儿,了了这段缘分自然就没事了。"说完,刘瞎子收拾东西就走了。 "那只黑猫的确很乖巧,在我们家一待就是十几年,后来还是病死了。"二姑长嘆一口气,"怪只怪她命苦,我和她到底有缘无分啊。" 朋友默然,安慰二姑说:"二姑也别太难过了,都过去这么久了。对了,您今天来有什么事啊?" 二姑破涕为笑,把带来的麻袋打开,都是些水果啊,腊肉之类的土特产。 朋友看了大喜:"都是我喜欢吃的,谢谢二姑了。" "不用谢。其实我今天来的主要目的是让你赶快回乡下老家一趟。你奶奶已经为你看好了一个上好的姑娘,你一定要去看一下。" 二姑刚说完朋友就愣了,我则在旁边偷笑,没想到他居然还要去家乡相亲啊。 一番推辞,好说歹说二姑也不愿留下,只是临走时再三叮嘱,一定要在这个月底之前回去看看,成不成没关系,但一定要来。这句,是朋友奶奶的原话。 送走二姑,我笑着问他:"怎么样?你也要去乡下相亲了,我还是回去吧。" 他突然也笑了,看着我说:"有没有兴趣去我们那里看看?说不定我这么久没回去,又发生很多故事了。" 我想也没想就同意了,反正年假一个月,闲着也是闲着,于是分手立即回家收拾东西,准备随他一起去他那神秘的家乡看看。 第十夜:水猴 从这里去他的老家还是要有几天的路程,既然这样,不如说说我是如何和他认识的。 我是一名编辑,普通的编辑,每天像孙子一样约稿,审稿,校稿,排版,一天接一天,似乎重复的工作永远没有尽头。 直到两年前的一天,那段时间新闻特别多,记者不够用了,老总在空调室里大笔一挥,让我去干几天兼职记者。注意,是没有任何附加酬劳的,美其名曰年轻人该多锻鍊,多学东西。 于是劳累一天的我,还要抽空去採访新闻。不过这也是好事,我终于可以不用在那该死的办公室里一坐就是十几个小时了。 我接到的第一个事件就是一名小孩在戏水时溺死了。小孩才十二岁,他父母几乎精神失常了。在我们这个天然河流离市区很近的城市,每年入夏都有大批小孩去游泳避暑,当然,每年也有一定数量的孩子永远和父母分开。 说老实话我不想去採访当事人的亲属,这无异于撑开伤口。我把重心放在出事的地方。 很普通的河岸,而且离报社没多少路,我经常骑车经过。现在仍然有很多人在游泳,还有比那出事小孩年纪更小的。我随便採访了几个人,教条似的问了几个关于落水防范的问题。正准备收工,发现远处站了一个年轻人,身材修长,皮肤很白,看他的装束似乎是一个旅游者,因为他身上背着硕大的行囊。我看见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非常奇怪,显然,他不是来游泳的。 我暂时把这事放了下来,但没过多久,那个河岸居然又有小孩出事了。万幸的是,小孩被救了,而且当时我就在旁边。 我也是偶然路过,就听见一个中年妇女头髮凌乱地向人大喊着救命,我把自行车一扔,连忙跑过去。河边围了几个人,但都水性不好,小孩落在深水区,刚才好像还露了个头,现在已经完全看不见了,看来凶多吉少。 我正准备打电话,这个时候就感觉身后一阵风,我一看竟然是昨天的那个怪人,只见他迅速脱去了外套沖向水中,我似乎看到他在入水的时候在手腕上绑了什么东西,好像是一根红绳。 第38页 过了一会儿,这个人抱着孩子上来了,孩子的母亲像疯了一样赶紧跑过去接过来,连谢谢也忘了说。 出事的孩子大概也就十一二岁,脸上青紫青紫的,一动不动,不知道还有没有救。 他也累得够戗,一屁股坐在地上。 "你好勇敢,我是××报社的记者,我能採访一下你么?"第一手资料不能放过。 他瞟了我一眼,冷声说道:"你有工夫还不如帮帮那位可怜的孩子。" 我尴尬地耸耸肩:"我能做的只有报警。不过你怎么天天都在这里晃悠?" 他看看我,一言不发地走了。 我心想架子很大啊。这是我们的第一次对话,还是很有趣的。 遗憾的是孩子没救活。这件事渐渐传开了,说河里有水鬼。据说被捞上来的尸体的脚踝上都有乌黑的手印,上次我也没仔细看,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不过老总交代,一定要找到救人的那位小伙子,特写一番。报社永远是这样,唯恐天下不乱,传媒传媒,传的不就是霉么? 我没去找他,我知道他还会来这里。果然,第二天早上,我以採访为名,又在河边见到了他。 "你果然又来了。"我走过去友好地伸手。他很有点惊讶地看着我,随即又恢復了冷冷的态度。 "你怎么也来了?" "因为我知道你会来啊。放心,我不採访你,我只是直觉到最近这么多孩子溺水有点问题。" 他盯着我看,眼神很犀利,看得我很不自在,忽然间笑着问我:"你相信世界上有鬼神么?" 我笑了笑:"信则有,不信则无。我虽然不是很相信,但也不完全否定,就像问是否有外星人一样,传闻虽然多,但没一个拿得出手的证据,如何相信呢?" "你是个很理性的人,只相信自己的眼睛,果然是做记者的。"他大笑了起来,露出两排整齐而雪白的牙齿。 "这样吧,如果你有时间又不害怕,今天我让你看看证据。"他把身上的行李脱下来,翻了半天,拿出一些潜水工具。 "会潜水么?"他把工具扔给我。 我点点头,实际上我的潜水只局限于去年夏天在市游泳馆那几米深而已。 "那就好,来,把这个繫上。"他扔给我一条红绳,果然是上次看他系在手腕上的,我没去问,像这种人,愿意告诉你他会主动说,不愿意说的,问也白搭。 说是潜水工具其实很简单,不过是个带管子的护目镜。我们从河边下去。以前还没真正下过河,进去后大概过了六七米深了,看河面很干净,没想到下面却模煳得很,还漂浮着很多絮状物,还好水的味还不大,还能忍受。 就在接近深水区的时候,他停住了,做了个阻拦的手势,然后指着前面,估计是叫我注意看。 可是我什么也没看到,只看到几个孩子依旧顽皮地在我们附近的水面上玩耍。 但我忽然发现前面模煳的水域好像上来什么东西,颜色不是很清楚,但依稀看得见有四肢,它滑水的样子很滑稽,前面的两条不知道该叫手呢还是脚,就像海豹一样。 等走得稍微近了我才看清楚,居然好像是只猴子。 说是猴子,完全是因为除了那前面突出的前肢以外,它所有的特徵都是猴子嘛。圆圆的脑袋,毛茸茸的身体,还有那根捲曲的猴子尾巴。不过前肢上好像有类似蹼一样的东西,而且最奇怪的是它的尾巴末端好像有一只手。 猴子谨慎地慢慢靠近上面游泳的小孩。现在它离我们更近了,但奇怪它能发现孩子,却似乎发现不了我们。 只见它如捕猎一般接近着孩子在水下的腿,它把尾巴伸了过去,上面的手一下就死死缠住了孩子的脚踝部位。 我大惊,想划过去阻止,却被他阻拦了,我愤怒地望着他,他却像没事一样冷静地看着。 我暗自骂了一句,拨开他的手径直朝孩子游去,那孩子已经被那怪猴子拖得比较远了,我不是很擅长游泳,只好加快速度。 猴子本来就不快,加上拖着个孩子,眼看着就要被我追上了,我看准距离把手伸过去,本以为可以抓住孩子的手,但我惊讶地发现,我什么也没抓住! 我呆在原地看着那猴子把小孩拖了进去,然后消失在我的视野中。 这时他过来了,指了指上面,我们只好上岸。 "怎么回事?"我不解道。 "你看到的是几天前我救小孩看到的情景,你手上绑的其实是很小的红水晶碎片连起来的,这是影晶石,因为我手上也有,这样在水里我就可以让你看见那天我看到的。"我仔细看了看,果然不是什么绳子,只是做得太细小,不认真看哪里看得出来。只见他朝我手一伸,又把那什么影晶石要了回去。 "那是个什么东西?看上去像猴子一样。"我对刚才看见的怪物很迷惑呢。 "水猴,它们长期生活在河流或者湖泊泥沙多的地方,一般情况下它们不会主动攻击人,但这个孩子已经是第三个了,每个尸体的脚踝上都能清晰地看见它们拖拽的手痕。" "孩子不是被它拖走了么,尸体怎么上来的?"我想起当时他好像是把孩子抱上来了啊。 "被拖走的是灵魂。"他望了望众多游泳的人们,"不快点解决的话我怕有更多人遇害,这里水域很宽,我没办法老在这里巡查,而且一旦被拖住我也很难把受害者救下来,就像那天的孩子,虽然我尽力了。"说到这儿他有点伤感。 第39页 "那不是你的错,可是水猴为什么老袭击小孩?" "因为水猴本身就是溺水身亡的小孩的怨灵,在不同的国家它们有不同的名字,有人传闻它们半人半猴,喜欢捕杀水边的人,并吃他们的眼球。它们存在于美洲神话中,而在日本,经过着名的民俗学者石川纯一郎的考证,在某些偏僻的河流中的确存在河童。其实最早的河童传说起源于中国黄河流域上游,那时候他们被称做‘水虎‘或者‘河伯‘,小时候不是有个什么西门豹破除河伯娶亲的故事么?后来到日本后,被传为河童。"他开始滔滔不绝地解释,说得我一愣一愣的。 "水猴后来被夸大了,其实它们从来不主动袭击人类,一般都以河中的动物灵魂为食物,而且躲藏在极深的泥沙之中,十分罕见。" "也就是说要想先解决水猴,必须先知道它们异变的原因,是吧?"他点了点头。 我望了望江面,看到几条巨型的船。 "我想我知道了。"我指着那几条船,"那是采沙船,以前这里的泥沙资源很丰富,不过最近几年开採泛滥了,都拿去工地施工用。开採泥沙几乎没什么成本,现在采沙的人越来越多,昨天好像还说连桥基都有坍塌的危险。" 他低头想了一下:"对,没错,水猴不堪被扰才这样疯狂地报復。这个水猴已经拿走三个孩子的灵魂了,我怕它能力再长的话会对成人下手了。" 还没说完,河边游泳的人发生了骚乱,原来又有人出事了。我们赶到河边人已经被沖走了,据说是个大学生,他的同学都在旁边吓得说不出话来,全身颤抖。 我赶紧问其中的一个怎么了,他非常害怕地答道:"猴,猴子把他拖走了!" "糟糕,现在普通人也能看见它了,我们必须马上让他们停止采沙,并让水猴回到它应该待的地方去。"那个年轻人收拾起东西朝公路走去。河岸的旁边就是公路,也是填河造的。 "等等我!还有,我该怎么称唿你啊?"我也赶过去。我可不想放过这个机会,并不是我想报导什么,而是我向来对这种事很感兴趣。 "我叫纪颜,你叫我小四吧。"他转向我,"你呢?" "欧阳轩辕。"他听了笑道,"你名字够拉风的。" 我也笑笑,"小四也很有趣啊。" 半小时后,我们来到了水上公安局。 "已经死了四个人了,我希望你们赶快阻止他们采沙,而且暂时封锁河岸,只需要给我一天时间就够了。"纪颜对着值班的警察请求道。 值班警察戏嚯地看着他,做了个请出去的动作,又看报纸去了。纪颜刚要发作,我抢先过去拦住他,做了个让我来的手势。 "我是××报社的记者,最近多人溺水身亡已经引起广大市民的恐慌,如果你们再不配合我们,我报将以不作为的失职为标题报导你们。"说完我按住"编辑"二字,将编辑证在他面前晃了晃。值班警察的脸色变了,但马上又恢復了,不过语气好了点。没想到我们报社居然还有点名气啊。 "这个,我做不了主,但我可以让你们去见一下局长,他正在里面。" 我心想也对,能见个头儿也好。 局长很瘦,颠覆了我一贯认为官衔与体重成正比的想法。看得出他经常在外工作,皮肤黝黑,我看不清楚他什么样子,因为我们进来的时候他正在看什么报告。 "你好。"我拿出编辑证打算继续忽悠。 "收起来。你们在外面我就听到了。"局长头都没抬,让我汗颜。 "我可以答应你们的要求,但你们必须给我个明确的理由。"局长抬起头,如钩般的双眼直视着我们,看得人有点发毛。 纪颜走过去,双手撑在桌子上,"现在随时都有人会遇害,至于证据,在事情结束后我会让你信服的。" 局长摇了摇头:"封锁河岸不是小事,没有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叫我如何执行?" 我拉了拉纪颜,小声说:"不如告诉他水猴子的事吧。" "他能相信么?"纪颜嘀咕道。不料局长突然站起来,声色严厉地喊道:"你们刚才说什么?什么水猴子?" 我被局长吓到了,倒是纪颜正色道:"的确是水猴,它受到采沙船的影响,所以出来袭击人类,今天它刚刚袭击了一个大学生,再不阻止它我怕就来不及了。" 局长盯着纪颜看了好久,终于说:"好,我会尽快去封锁河岸,并通知采沙船离开。其实早叫他们不要过度开採,但他们不听。"我惊讶局长为什么这么容易就相信了,真奇怪。 河岸只能封锁六个小时,不过纪颜说足够了。等到黄昏之后河水变凉最适合对付水猴。 我们只好在河岸边焦急地等待,结果我居然睡着了。也不知道睡到什么时候,勐地醒来天已经漆黑一片,我赶紧看了看时间,七点了,差不多了。但我没看到纪颜。整个河岸就我一个人,寂静得有点吓人。 "纪颜!"我站起来高声唿喊,结果只有风声。 "别叫了,我在这里。"我循声看去,果然,他从河里慢慢走上来。 "现在河水温度已经到二十多度了。有点凉。我们现在要引它出来。" 第40页 "嗯,嗯,是个好方法,不过现在没人啊,它怎么会出来?"我点着头,然后看见他坏笑地看着我。 我赶紧摆手,我看过水猴拖人,我可不想这么早就死在它手里。 "这怎么行,万一我挂了怎么办?" "不会有事的,影晶石你带着,这是经过高僧开光的,有驱邪的作用,而且一旦它抓住你,我可以通过影晶石这个导体逼它上岸,上了岸它就是普通猴子一只了。"说得倒是头头是道。 终于我还是答应了,但是当我真的走进冰凉的河水中时我又后悔了,好奇心真是害人啊。 我慢慢游到离深水区不远的地方。纪颜则站在岸边。水面很黑暗,什么也看不见。偶尔一阵河风吹得我浑身打抖,没想到还真冷。 按照他的话说,只有在河水温度下降,人的体温可以迅速扩散的时候水猴才会出来。它的视觉不好,在水里靠感应温度来攻击人。 我大概和岸边已经有一段距离了,即便我不动,河水似乎仍然在不断把我往深处送。我只好不停地划动着。 大概过了半个多小时,我感觉实在冷得不行了,对着岸边的纪颜喊了句"要上来了",就往岸边游。 这个时候左脚一阵疼痛,起初以为是抽筋,但很快那种针刺的灼热感让我知道这绝不是肌肉抽筋。 那力量很大,拼命把我往深处拉,还好,纪颜没骗我,起码我没被它把魂拉出来。我一边大喊,一边往回游,于是在开始的几秒我几乎在原地没有动。可能水猴第一次拉我这样有准备而且力气比较大的。但很快我发现我的气力早已经在冰冷的河水里消磨怠尽。我被水猴勐地一扯,整个人被拖到了水里。 我的口里、鼻腔里马上浸满了水,很难受,接着是无法唿吸。一股巨大的力量迅速地拉着我。我马上屏住一口气,打开了手上准备好的防水手錶的应急灯。以前老觉得这功能纯属多余,没想到关键时刻居然能救我一命。 灯笔直地照在水猴的脸上。灯光不强,但把它吓住了。凭藉着灯光,我看清楚了它的脸。 这次与上次不同,水猴完完全全真实地展示在我面前。它比那次体型更大了,而且毛髮也竖立了起来,整个面部姑且还保留着几分猴子的特点,但眼睛鲜红,嘴角居然还露出了獠牙。脸上很多部位的肌肉都凸了出来,很吓人。抓住我的脚的正是它的尾巴,尾巴末段长着带着倒刺的手,难怪那么痛。 我心中暗叫,那个死傢伙去哪里了? 眼看着我就要被拖到深水区了,而且我也憋不了多久了,难道真要命丧于此? 这个时候手腕戴着的影晶石忽然发出耀眼的红光,把整个河底都照得红彤彤的。水猴居然放开了我的脚,呆呆地站在原地,跟傻了一样。 机会难得,我马上往上游,一出水面立即大口地唿吸空气。我回头一看,那小子正站在岸边,他手中的影晶石也在发光。 "快把它抓上来!"他一边扶着手,一边向我喊。 没搞错吧,拉它上来?我不情愿地再次下去,水猴还在发呆,我小心翼翼地靠近,正考虑从哪里下手。 看来看去,只好抓它的尾巴了。 尾巴足有2米多长,我没敢抓它带着倒刺的手掌,直接抓着尾巴慢慢游向岸边。整个过程它如同被催眠般一动不动。 我也不知道游了多久,总之游一下回头看一下,生怕它突然醒过来。手腕上影晶石的光芒也在减弱。 我的知觉告诉我,一旦光消失水猴会恢復常态,急忙加快速度,好在在红光消失前上了岸。 一上陆地,我就双脚无力地摊倒在地上。水猴在河里还不觉得有多重,上了岸发现它大概有两个成年人那么重。 "来帮忙!"我高喊道,心想我差点都挂河里了。但纪颜面白如纸,一下晕倒了。我大惊,跑过去一看发现他手腕上好深一道伤口,地上全是血。我吓坏了,不知道该怎么办。 纪颜自己甦醒过来,苦笑了一下,安慰我说:"没事,只是大量流血有点虚弱,我会按住伤口,你赶紧用我的血在水猴头顶画个万字。" "万字?"我奇怪地问。 "是的,佛教里的万字,也就是纳粹党标志反过来。快去,它马上就要醒了。"他朝地面上的水猴指过去,果然,水猴已经开始动了。 我把手指蘸上纪颜的血,在水猴头顶写下万字,水猴突然发出吱吱的叫声,就像指甲划在黑板上的声音一样,翻滚几下就消失了。 "到底怎么回事?你怎么受伤了?"我把纪颜扶起来,他看上去好多了,止了血,不过说话还有点喘气。 "我说过了,影晶石是相通的,我以我的血为屏障暂时控制了水猴的思维,所以你能制服它。" "它就这样消失了?没了?"我看了看刚才的地方,除了一个印子之外什么也没有。 "不,我们只是消灭了它的实体。它本来就没有实体,只是吸收人之后产生的,以后只要不再去打扰它,就不会有事了。"他的脸色终于好看了点。 我们在河边坐了好长时间,接着打电话通知局长,他马上派了车把我们接回医院。还好,我只是皮外伤,纪颜的恢復力更惊人,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没什么大碍了,我奇怪他流那么一地血却恢復得这么快。 第41页 后来警察全面停止了无照采沙,即便要采也严格控制。果然后来再没听到有人被不明物体拉进深水区的事了。 局长之所以相信我们,是因为他在幼年时候也目睹过水猴,不过很幸运,那时水猴不伤人。这是局长后来告诉我们的。他还说,以前水上人家的孩子大都见过水猴,其实以前它们很安全,从不轻易靠近人,而现在居然把它逼成了杀人的恶魔,局长长嘆一口气。 "我要走了,其实我是医学院的大四学生,利用暑假出来转转的。"纪颜身体恢復后就向我辞行。 "为什么你的血可以制服水猴呢?"我一直想问他,没机会,再不问我就憋死了。 "不知道,不过听说我小时候我的血就有辟邪的作用,加上影晶石的作用,所以我试了试。"他开心地笑道。 "试试?"我心中大寒,"原来你以前从没有过抓水猴的经歷?" "嗯,我想应该没什么问题。"他摸着后脑勺笑了笑,说着告别我上了汽车,我一个人傻愣在那里,连再见都忘记说了。一想到当时如果办法不灵,估计我就会长眠于河底,我就泛寒。 两年后,没想到在这所城市我们又神奇地相遇,或许註定我们一定要走到一起,完成各自的使命。 "想什么呢?"旁边的他推了推我。 "没,我在想我们第一次见面抓水猴的事呢。"我被他推醒。 "哦,很早以前的事了,还是很有趣的。对了,还有几分钟就到了,准备一下吧。"他开始收拾东西了。 "你真准备去相亲啊?"我好奇地问,不知道他是否会真的娶一个家乡的姑娘做妻子。 "不知道,看看再说吧,不过我总感觉有什么不好的事,你知道我身边一向都没什么好玩意出现。"他随口一说,然后自知失言,赶快解释,"当然,我不是在说你。"我斜了他一眼,不再说话。 车上的乘务员已经在提醒,我们的终点站到了。 第十一夜:独眼新娘 在城市待久了一下来到空气清新、地广人稀的农村是件很令人开心的事。朋友暂时充当了导游。他们的村子三面环山,正好有一个出口,据说村子里各家各户房子的布局都是很早以前的一个高人设计的,在环绕村子的山后面是一条河流,河的出口也正是村子的出口,所以这里人习惯用水路与外面的世界联繫。 由于被山环绕,这里的气候一直保持湿润,连年的丰收让这里的人过得很幸福和丰裕。 我们两个来到村口,看见一块高达四米的石碑,碑的年代应该很久了,而且残缺得厉害,朋友说,这个石碑在建立村子的时候就有了。 "是你啊,小四。"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看见我和纪颜,兴奋地迎了过来。 他和纪颜长的有几分相像,宽额高鼻,嘴唇很薄,不过他的脸要稍长一点。上身穿着一件白色短袖衬衣,下身黑色西裤,站在面前。 "二叔!"原来是他叔叔。 "小四啊,要不是你奶奶叫你回来相亲看来你都不记得二叔了。啊,这位是?"这位二叔终于看见我了。 "他是我朋友,也想来这里看看,城市待久了想唿吸点新鲜空气。"他热情地向二叔介绍我。 "嗯,我叫纪学,既然是小四的朋友,也是我们家的客人。先随我进村吧。"说着他在前面带路,我们跟在后面。我一边走一边看,发现这里的路弯弯绕绕甚是难走。 "这里的路外人进来是很容易走丢的,所有的建筑都保持着几百年前的布局,没有村里人带路,一旦走进拓碑就算指南针也会失灵。"虽然我只能看到这位二叔的背影,但他的话让我很诧异,他似乎知道我在想什么。 "但这并不表示村里人把自己完全与外面隔离了,很多年轻人都闯出去了,包括我哥,当然还有小四。"纪学说到朋友的父亲有点慢,可能还是有一丝感触。 "这个村子以我们纪姓人居多,但并不叫纪家村,一辈一辈的老祖宗们都叫这里是--梵村。" "烦村?很烦恼?"我傻傻地问。 "不是烦躁的烦,是佛教梵语的梵,意思是清净之地。"纪颜赶紧解释。 后来纪学不说话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我说错话了,总之走了将近一个小时我们才来到纪颜的家。 他的家建在一个高坡上,上去要经过一个十二层的台阶。台阶上去后在正门前面是一个直径三米多的圆形场地。是太极的八卦图案。正门并不宽,高二丈,恰恰能容纳三人进出。所有的东西都是木制的,看得出有些年头了。 不过奇怪的是,他们家居然有两个门槛,虽然不高,但我没留意差点摔跤。 进去后是个非常大的长方形客厅,就像普通的电视剧里一样,正前方是茶几,两边各有张太师椅,茶几上方挂着一张画,似乎是观音送子图,大概是为了保佑家族人丁兴旺。 两边则各有四张椅子。所有家具都是墨绿色的,光滑如瓷。地面是石块铺成的,每个石块都是大概20厘米长的正方形,很干净,一点灰也看不到。 "坐吧,我去叫妈出来,她听说你今天会来,早早就起来了,现在正在里屋念佛经呢。"纪学招唿我们坐下,并叫人递了茶,就走进里面了。我坐在椅子上品着茶,感觉时空仿佛倒回去了几十年一样。 第42页 没过多久,一位老人在纪学的搀扶下脚步蹒跚地走了出来。老人穿着丝制的红色外套,上面绣了很多寿字。左手拿着一串佛珠,右手着根龙头拐杖。虽说年纪很大,但脸庞清秀,五官分明,并没有一般老人的臃肿颓废之感,相反却显得十分健康。 "小四啊。"老人一来就看着纪颜,一步一步走过去,朋友慌忙站起来,上去迎着她。 祖孙二人见面自然有很多话要谈,我是外人,不便在场。刚起身,纪学马上走了过来:"我带你出去转转吧。" "好。"果然是聪明人。 这次出去我没再被绊倒了。 从纪家老宅出去,我跟着纪学走了很多地方,包括村后大量的农田,说实话亲眼见的确很漂亮,现在正是夏忙,大家都很卖力地工作。在村里还看见了其他年代悠久的东西,像古庙啊,古墓之类的,村里人都自觉地爱护,而且他们很友好。不过我发现所有的房子中,唯有纪家的房子是坐落在高处,果然十分醒目显眼。 村里也有电器,但不多,按照纪学的说法是大家不喜欢被这些东西约束过多,我感嘆道,在现在这样的社会有这样一块类似桃源的福地真好。 我突然想到他们村子的禁忌,也就是那个后山。 "听说后山一般人都很少进去,是么?"我忽然问道。纪学愣了一下,马上反问我是谁告诉我的,我说是纪颜。纪学笑了笑:"那都是陈年旧事了,不过是因为后山有野兽出没,一般我们都不让孩子们单独上去,其实那里只是普通的山罢了。" 既然他这样说,我也不便多问。纪学看了看太阳,对我说时间不早,应该回去吃饭了。说到吃饭我肚子马上叫了起来。毕竟火车上的食物实在难以下咽啊。 回到纪家,祖孙二人还在聊呢,奶奶似乎正在劝朋友答应去见见那位她看好的姑娘。 "小四啊,你知道奶奶活一天算一天,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趁我这把老骨头还能看得见听得着你娶妻生子,我也就瞑目了啊。"说着,老人居然两眼垂泪。一旁的纪颜哭笑不得,只好安慰老人。 "奶奶,我又不是生育机器,何况我连女孩的面都没见到,怎好说婚道嫁?你也别为难我啊。" "那你的意思是答应见她了?太好了,吃过午饭我就叫你二叔把她带来,你们可以在家里见上一面。但凡成与不成你都要见她一面。"奶奶马上变了脸,一下又笑逐颜开了。纪颜无奈,只好点了点头,答应了。他望了望我,我则在一旁偷笑,庆幸自己没有这样的牵累。 午饭很丰盛,而且全都是原生态食品,上好的土鸡和新鲜的蔬菜,还有刚打上来的自家池塘养的鲜鱼。面对一桌子的美味佳肴,我胃口大开,但碍于是客人,我多少抑制了点,只吃了四碗。 不过纪颜可没心情吃饭,看着我狼吞虎咽,他却在拿筷子插碗。让我感到奇怪的是,偌大的房子居然只有我们四个吃饭。 吃完饭,二叔纪学就出去了。我看见纪颜不安地在屋子里打转就好笑。心想你不是经歷过那么多离奇的事吗?没想到在相亲面前手足无措。看来他和我说他从没谈过恋爱是真的了。倒是他的奶奶和我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 这个时候一个女孩走了进来,我回头一看,吓了一跳。这个女孩不是别人,居然是我报社的同事,岳落蕾。 不过她不是很熟悉我,报社上百号人她怎么会认识我这样的无名小卒。相反她可是报社的着名人物--建社以来最年轻的主编,最漂亮的女编辑,而且据说家境显赫。没想到所谓的相亲对象居然是她。 她今天穿得却很一般,普通的黄色棉制无袖上衣和牛仔裤。头髮也是随意地扎在脑后。我看了看纪颜,他倒是有点惊讶,没想到居然是个城市女孩。 那边落蕾看见他也很惊讶,不过还是坐在椅子上看着纪颜奶奶。大家好一阵子沉默。最后纪颜奶奶说:"我们先迴避一下吧,省得你们年轻人害臊。"说着二叔纪学把她搀进去了。我自然不能闲着,只好藉故说出去看看。临走前我看了一眼落蕾,没想到她也在看我,我有点心慌,差点在过门口时摔倒。 这次没有纪学带路我不敢乱走,就沿着纪家老宅看了起来。没想到在房子后面我居然看到一个石佛。 单是一个石佛也罢了,只是它的雕刻技术让我奇怪。我虽然知道这一带在歷史上属于北魏一带,北魏的佛像雕刻是非常有名的,它以色彩明丽、人物脸部表情丰富而着名。这个石佛应该雕的是释迦牟尼,虽然有些毁坏,但与北魏时代的雕刻特点相差甚远。感觉这种雕刻风格很古老。 在石像下面还有字,但我看不明白,也不知道是什么文字。这个石佛有两人多高,看来雕完它也得花些日子。 我无聊地回到纪家,纪颜看我回来如遇救星。 "欧阳你来得正好,岳小姐说她和你一个报社呢。"说着指了指岳落蕾。 "你好,我记得你是李总手下的吧。他常和我说起你,前些日子比较辛苦,所以他放了一个月假期呢。"她的声音像扔在开水里的蜂蜜,甜得化不开啊。 我受宠若惊,不好意思地笑笑。 "原来你们是朋友呢。其实我也是被家里人逼来的,就当交个朋友好了。"落蕾大方地说道。于是三个人意外地成了朋友。 第43页 纪颜的奶奶还以为纪颜和岳落蕾发展不错,很高兴,但很不喜欢我在旁边晃悠。 接下来的几天三人都很愉快,如果落蕾不出事的话。 那天我们三人在村里散步,但是我们忘记了我们没一个认识路的。原来落蕾也是第一次来。 "我有点累了。"落蕾坐在地上揉着腿,我和纪颜也有点累,也不知道三人都到哪里了,总之人很少。眼看着太阳也渐渐西斜了。 "你们看那是什么啊,好像是娶亲的队伍啊。"落蕾指着远处。我和纪颜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却什么也没看到。 "不会吧,哪里有,这个时候怎么可能有娶亲的队伍,这个月份结婚的人很少的。"纪颜望了望说。 但落蕾坚持说自己看到了,虽然距离很远,但那鲜红的队伍绝对没看错。 我和纪颜对望了一下,我笑道:"你该不是想嫁人了吧?"落蕾一听脸就红了,没想到平时感觉高高在上的她居然会脸红呢。 "餵!"后面传来纪学的声音。终于能回去了。 "你们怎么走到这里来了?"纪学一过来就严厉地说,随即转头看了看,似乎在找什么。 "纪叔纪叔,我刚才说看见娶亲的队伍,他们俩硬是不相信我呢。"落蕾对着纪颜喊道。 纪学笑了笑,说:"你看错了。"说完带着我们回到纪家。落蕾家里说让落蕾在这里多待几天,反正乡里乡亲的无所谓。我心想太好了,能和她一起欣赏夜景看星星了。 吃过晚饭,落蕾说眼睛有点不舒服,然后就去房间休息了。我不放心,就去她房间看看。 "落蕾,在么?"我轻敲了一下门,没人答话。我想难道睡着了?刚想回去找纪颜,忽然听见里面似乎有声音。 纪宅的每个房间都有窗户,不是那种玻璃铝合金推窗,而是单撑的一面窗。我听见窗户好像被砸破了。一扭把手,门没锁。 打开门里面很暗,但借着月光我看见落蕾不在房间。窗户也关上了。我把窗户撑开,却看见落蕾一个人走在外面。 从窗户爬出去的?我刚想大声叫她,忽然嘴巴被人捂住了! 回头一看,居然是纪颜。 他做了个安静的动作,小声说:"别喊,现在喊醒她会吓坏她的。看样子她有点不对劲。我们跟着她,看她去哪里。"说着拉我出去尾随着落蕾。 我们始终和她保持二十多米距离。她的步子很小,而且显得很乱,就像喝醉酒的人一样。 夜里什么声音都没有,这里的人看来睡觉很早。也难怪,一天的劳作都很累,大家吃过饭就早早睡了。我们俩就这样跟着落蕾,也不知道走了多远。 前面开始就是荒野了,没有石头也没有什么遮掩物。纪颜看了看,忽然说这不是我们白天刚刚来的地方么,她还说看见了娶亲的队伍。 "要不要叫她啊,都走这么远了,难道由着她走下去?"我有点担心,看看时间已经马上凌晨了,总不能让她走到明天早上啊。 落蕾停住了,这让我们奇怪了。但我们不敢过于靠近,依旧保持着距离小心地观看着。 她举起双手,口里不知道在念叨什么,慢慢地向我们转过来,我和纪颜也不知道该躲到哪里,干脆趴在地上了。 转过来了,我清楚地看见落蕾的左眼居然闪着红光,在这种空旷的地方看着闪着红光的眼睛让我有点寒意。 "怎么回事?这不像是梦游吧?"我回头问纪颜,他咬着下嘴唇也摇头。 "虽然不知道,但感觉她中邪了。"纪颜站起来,"既然不是梦游,我们还是去把她带回去吧。"说着走了过去。 我当然也跟上,当我们走到离落蕾还有几米远,落蕾忽然晕倒了。我们急跑几步,她又像没事一样勐地坐起来吓我们一跳。 "我,我怎么在这里?"她诧异地看看四周,又看看我们。我和纪颜对视一下,决定编个谎言骗她。 "你睡着了,所以我和欧阳想跟你开个玩笑。你白天不是说在这里看到娶亲队伍么?所以我们悄悄把你背到这里,再来看看啊,要没有就大家一起看星星吧。"我很佩服他的胡扯能力。 "真的么?"落蕾又问我,我只好鸡啄米般点头。那一夜我们只好相拥在一起看星星,别问我为什么不回去,因为我和纪颜都是路盲。 第二天她又恢復了常态,昨晚的事令我和纪颜都很费解。莫非真是梦游?但那诡异的红光又是什么? 白天大家又到处玩,落蕾说她也好不容易想借着机会放松一下,做报纸这行压力太大。我有时没事偷看她的眼睛,但没看到什么。 似乎这里的夜晚来得异常地快。像昨天一样,落蕾又说眼睛痛,没吃多少便回房了。我和纪颜也放下饭碗,一人守着门口,一人守着窗户,今天不能再让她出去了。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十点多了,很奇怪,今天好像没什么特别的事发生。我不知道纪颜那边怎样了,反正我是靠着门口居然慢慢睡着了。 恍惚间我好像听见了音乐声,好像还是农村里最流行的婚嫁音乐。我勐地一激灵醒了过来。这时,我背后的木门发出了一声嘎吱的开门声。 背后如冰一般寒冷,回头一看,落蕾居然穿着一身血红的嫁衣!上身是民国初年的那种丝绸小袄,下身穿着翻边裙角的红色裙子,脚上则穿着红色的绣花鞋,嘴唇也擦得鲜红,四周很黑,看上去就像嘴巴在滴着血一样。她无神地看着我,不,应该说根本就看不见我,缓慢地走了出去。 第44页 哪里来的嫁衣啊?我揉揉眼睛以为看错了,但眼前分明是红色的嫁衣,而且她已经走出里屋了。 我心中大喊一声不好,赶快跑到窗户那边,绕一圈很长,但落蕾走得很慢,我想还是来得及的。 我喘着气跑到窗户那里,一看空无一人。我心想纪颜你该不是也中邪跑了吧。没办法,再次跑回去发现落蕾已然快走出屋外了。 "别担心,她走不出那双门槛。"忽然纪学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旁边站着神情坦然的纪颜。 我再一看落蕾,果然在跨出门槛的那一下忽然晕倒了。 看来双门槛不仅仅只会绊倒人。在落蕾摔倒的一剎那,她身上的嫁衣也消失了。不,应该说像烟一样全部飞进了她的左眼里。 "独眼新娘!"纪颜和纪学两人异口同声地说。 我把落蕾抱起来放在椅子上。面无血色的她看起很骇人。但最令我觉得不舒服的是她明明现在是晕着的,但她左眼居然圆睁着,瞳孔泛着血红色。 "什么独眼新娘啊?"我不解地问。 "你是外地人,当然不知道这个传说。民国的时候村子里有个很漂亮的姑娘,结果当时战乱横行,连我们这样偏远的山村也无法倖免。她被一个来这里征粮的军官看上了,说是军官,其实就和土匪无异。她当然不愿意嫁,但军官却以全村人的性命作为威胁。结果村里的人都来劝她嫁给那个军官,有的甚至辱骂她不知好歹,要拖着大家一起死。最后她流泪答应嫁给军官,并且让军官发誓只要自己嫁给他,就不许再为害村里。那军官自然答应了。 "那天夜晚,军官在村口等着花轿。好长的送亲队伍哦。等到了村口,那军官去撩开喜轿的帘门,结果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当时在场的有很多村里的人,有几个大着胆子走近一看,那姑娘居然用剪刀自尽了。自尽也就罢了,但她居然在临死前把自己的左眼用手挖了出来握在手上。当地的人知道,这是个非常毒的诅咒。因为他们认为人的脸如同一个太极图,两个眼睛分别是图上的两个黑白点,左眼观阴右眼观阳,达到一个平衡。但她临死前挖出左眼,代表着她左眼看到的人都得死。"纪学看着左眼冒着红光的落蕾徐徐道来。 "后来村子出现了大屠杀,接二连三有人死去,先是那个军官,被部下发现死在房间里。左眼没有了。后来是那些威逼过她的村民,都没了左眼。而且有人说在出事的晚上他们都看到一个身穿红色嫁衣的女孩出现。也有人说自己看到过女孩的脸上只有一只眼睛。事情越闹越大,结果是我们纪家老太爷,也就是我的爷爷出面,以牺牲自己右眼的代价把她封在了自己的眼睛里。所以村里倖存的人都非常尊重我们纪家,并为我们建了这栋房子。 "但祖爷爷也抑制不住她的怨气,没过多久就病逝了。他临死说,独眼新娘会在七十年之后再度出来,但不会再滥杀,而是找到一个和她长相年龄相仿的女孩坐上她的花轿,替她走完她的孽路。" 我听完大惊。落蕾还没有醒过来,难道她真的要成为独眼新娘的替身? "没有别的办法了么?"我难道眼看着她就这样莫名地死去? "不知道,她带着极不信任别人的怨气死去,很难对付。双门槛只不过暂时延缓她的脚步。你看到她张开的左眼了吧,那只眼睛会慢慢从瞳孔开始变红,一旦整个眼睛都变成红色就没救了。"纪颜走过来,指着那发着红光的眼睛,果然红色的部分比刚才略大了一些。 "快救救她啊。"我抓着纪颜的肩膀,大声吼道。纪颜吃惊地望着我,拍了拍我的肩膀,"放心,我和叔叔会暂时把她搬到古庙那里,希望可以暂时控制一下,有时间我们才能有办法。" 也只能如此了。古庙在村子中心,也不知道有多少年歷史了,反正在村民的保护下还保存得很好。我们把落蕾放在佛像底下,并用金色的佛珠围起全身。我们三个则围坐在她旁边。 纪学告诉我们,祖爷爷说过,要彻底制服她必须平息她的怨气。至于如何平息,他还未来得及细细交代就去世了,只说过一句从哪里来就应该从哪里回去。 我们还没好好琢磨这句话,落蕾的眼睛却越来越红了,几乎已经看不到眼白的部分。古庙和佛珠根本没有丝毫作用。 "从哪里来就从哪里回去",到底什么意思?我呆望着她惨白的面孔和那始终无法闭上散发着血红色光的左眼。 "难道非要我把眼睛替你换一下?"我忍不住脱口说出这一句。旁边的纪颜勐地一惊。 "对了,是不是能找到她当年挖出的眼球就可以平息她的怨气了?"纪颜的话很有道理,但等于没说,村子不大,但要在这里找一个眼球,还是几十年前的,谈何容易。 "不,她的左眼应该就在祖爷爷的右眼里。"纪颜坚定地说。 "那当年纪老太爷为什么自己不把左眼还给她?"我问。 "可能当时她怨气太强吧。"纪颜回答道。 "嗯,小四的说法很有道理。但如果是这样,我们就要挖开爷爷的坟墓,别说奶奶不答应,你自己也难免背上不孝的罪名。"纪学警告纪颜。 "没什么,奶奶那边我去说服她,你们现在就准备开坟。事关人命,祖爷爷会理解我们的。"说着,他走出古庙前对我说,"放心,落蕾会没事的,我绝不会看见我的好朋友再在我面前死去,绝不。"我知道他的话指什么。我相信纪颜会成功的。 第45页 我和纪学叫人看着落蕾,然后带了些人前往纪家祖坟准备开棺。 纪老太爷的坟墓很气派,而且非常干净整洁。我们上过香跪拜后心中默念恳求老太爷原谅。 坟是用大理石建成,打开很不容易,而且还要小心千万别损坏了。这时候纪颜来了。 "奶奶那边我说服了。我说未来孙媳妇危在旦夕,她要出事我也不活了。"纪颜果然有做主持的本领。 终于,我们挖到木制棺材了,又是一次跪地祷告后,我们打开棺材。纪老太爷的尸体已经完全腐烂了。但他的右眼果然如同红宝石一样依然在闪烁红光。我们把它小心地拿起来,用红布包起来。 就在大家准备把老太爷的墓復原,那几个负责看着落蕾的人跑了过来。我心一沉,知道出事了。果然,他们说落蕾刚才突然站了起来,向门外冲去,力气很大,拦都拦不住。他们没办法只好赶来告诉我们。 时间不多,我们几个拿着眼球赶快去找落蕾,但她会去哪里呢? "应该是落蕾上次说看见娶亲队伍的地方吧。"纪颜猜测道。没办法,我们也只有去那里。还好他的猜测很准确。 落蕾身上又穿上了那身红色嫁衣,如果上次在晚上看见她穿,只令我觉得恐怖的话,那这大白天看着她穿,我只觉得一种非常诱惑和悽惨的美丽。 她就那样站在那里不说话,只是看着天空。我把眼球拿到手上慢慢接近她。纪颜也想过去,被纪学拦住了。 "从哪里来你就应该从哪里回去,我不想看见这个女孩成为你的替身,如果你非要她穿嫁衣,我也希望是以后她和她喜欢的人走在一起再穿。"我小心地说。 "你是谁?你爱这个女孩么?"她带着冷笑回答,声音已经变了,很空灵。 "不能说爱吧,我们认识不深,但我不能看着她死,也不想看着你再错下去。" "错?你能体会到众人背叛你,把你往死里逼的感觉么?你体会不到,如果你是我,你会比我恨这人世千百倍!"她幽幽地望着我,左眼依旧通红。 "所以我把本属于你的东西还给你,如果你觉得不够,"我停了一下,深唿一口气,坚定地说,"我可以把我的左眼给你。" 她吃惊地望着我,随即嘲笑地说:"那好,给我吧。"说着伸出右手。 我也呆住了,说出去容易做很难。我的手始终停顿在左眼边。 "挖啊!我没多少耐心,时候一到,接这个女孩的花轿就要来了。你看看那边,好像已经来了哦。"她不停地嘲笑着我,我似乎也听到了迎亲的音乐了。果然,一队全体穿着鲜红衣服的队伍抬着轿子正朝这边走过来。 如同一条红色的舌头,在这空阔的地面上延伸。 没时间了,如果少一只眼睛能救她,值得。我横下心,挖向自己的左眼。 就在我的指头触到眼球的一剎那,起了一阵大风,几乎把我们都吹倒了。纪颜和纪学也赶过来扶住我。大风过后什么也没了,落蕾倒在地上,身上褪去了那件血色嫁衣。 天空中响起了那个声音,幽怨地说了一句:"我以后还会盯着你的,看你是否在说谎。"接着,一切都结束了。 纠缠村子几十年的独眼新娘终于离去了,我不敢保证她是否真的离去了,也许她的那只泛着红光的左眼正在某个角落看着我,或者,看着你们。 第十二夜:窥 醒来后落蕾丝毫不知发生了什么,我们也没敢告诉她。她的假期不多,所以没过几天,我们便又起程回去了。纪颜暂时和我们告别,因为他也要开始新的冒险。这样也正好让我和落蕾一起回去了。 旅途中有美女相伴自然是好事,可是美妙的日子总是短暂,假期结束后的落蕾像换了个人,满脑子都是工作,什么如何刷版,如何采新闻,如何写稿。我终于明白她为什么年纪轻轻就是总编了,根本就是工作狂么。 既然纪颜走了,我也自动回到社里不再休假,没想到社长一见我就给了个任务。 一个中年的中产阶级,也就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小资,或者可以叫老小资,据说他很喜欢用望远镜看远处。可能是压力太大,导致产生了这种窥视别人的变态心理,不过其实这也无伤大雅。但现在他突然死了,而且死于心肌梗塞,而他并没有这种病史。于是有人开始传言,他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是被吓死的。 这个城市喜欢用望远镜看东西的不在少数,接下来的日子里这件事造成了不大不小的恐慌,那个事主的妻子已经搬了出来。但后来住进去的一对年轻夫妇没过多久又发生了相似的事故,这次没死,不过男的疯了。一死一疯就让人不自觉地联繫起来了,这栋房子也再没人敢住进去。社长在我看完资料后鼓励我,说我为人胆大见的世面多,这一定是个好新闻,可以问鼎普立兹奖等,于是晕晕乎乎之间我答应了。后来我才知道,是因为这个工作本身也要使用望远镜,被社内所有记者拒绝了,于是社长才想到了我,想到这个曾经报导过水猴事件的业余记者。 和落蕾打过招唿后,我拿着日用品和那些繁重的装备住进了那个曾经一死一疯的房子。 与其他的高级住宅区一样,这是典型的四室两厅。里面大部分可以搬走的家具都搬走了,只剩下厨房的壁橱和燃具,我试着烧水泡了碗方便面,很好,有气有水。 第46页 这么大的房子我一个人住的确有点奢侈,本来还努力赚钱准备买房,现在倒好,直接住进来了。正窃喜的时候,接到社长简讯,询问我开始工作之类的事。 其实我住进来的时候就发现了奇怪的事,房间所有的插头都被胶布牢牢地封死了。起初我以为被封死的是坏的、漏电的,但所有的都被封了,我只好随便拉开一个,用笔记本一试居然是有电的,我暗骂了一句那个恶作剧的人,便开始了我的工作。 这栋楼是座双子楼,全高26层,六楼之间有个露天的阳台,一边是商业写字楼,一边是住宅楼,六楼以上两座楼之间没有任何联繫。阳台每天的关门时间是晚上十点半,早上一直到七点才会打开让管理员清洗。我住的这栋楼下还有保安,一到十一点后,是不准任何人进出的,除非有这所楼居民专配的出入证件,可能和这里住的大都是有身份的人有关吧。 窗户的对面就是住户楼,从这个角度用望远镜可以清晰地看到对面八到十四楼住户的生活状况。实在不知道前面那两位到底是看见了什么才那样,我也只好一层一层地看了。 每天看到的无非都是些日常生活中的锁事而已,连最基本的美女换衣都没有,真不明白那两位到底在看些什么看得那么起劲。 就这样三天过去了,直到第四天,我在无意中看和我同一楼层的那户人家时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 每当我看对面楼的时候,我总感觉和我相对的那个房子里似乎也有人在看我。这或许只是一种感觉,但那感觉太强烈了,而现在的房子里,除我之外别无他人。 同楼住的是一个年轻姑娘。我说过了,我没看见美女换衣服,但并不代表没看见美女。不过她换衣服的时候很小心,每次都拉紧窗帘,甚至连灯也不开,连看看影子般的胴体的机会都不给我。 那是一个留着过肩长发大概二十来岁的女孩,如果说落蕾是那种包含着都市女性的干练、飒爽,富有个性的美的话,那这个女孩完全是一种天然去雕琢,一种原生态的美。我甚至略微替她担心,这种女孩如何在这冷暖唯自知、炎凉无人问的社会中生活下来。她的脸总是带着莫名的悲伤,使我总有一股想去抚mo她的脸庞的冲动,当然,如果我可以的话。 于是工作变成了每天都看着那个女孩,每天早上我都会一改日出三竿都拍不醒的态度,早早起床去看着她。因为她每天都很早起来,在房间里忙碌地走动,然后去上班。我庆幸我这种工作在现在算是不错的了,老总不太要求我们有固定的时间上班。 有一次,她突然转过头,我几乎以为她发现我了,还好,她只是随意看了看,或许当人被窥视的时候都有一种特别的感觉。日子过得很快,一转眼我到这里已经一星期了。老总的电话打了一个又一个,询问我查得如何,其实我知道他心里更期待我的电话没人接,然后带一票人来这儿一看发现我已经四肢冰冷,两眼发直,死状恐怖,横尸房间。然后我们报纸绝对大卖。当然,如果我是他我也会这么想。 我总是一边应付着他一边看着对面的女孩,我喜欢落蕾,但对这个女孩表现出来的却是一种迷恋。我用望远镜看着她伏在桌子上写东西,看她吃饭,看她做家务,而且这么多天,她都一直是一个人,看来没有男朋友,难道连闺中密友也没有? 这天是周末,我早早起来,直接走到望远镜前看着她的房间。或许我知道了,为什么那两位也如此痴迷。没什么能比可以把自己喜欢的人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更让人开心的了,但我同时又在想,我该不会步他们的后尘吧? 她没有像平时一样穿白色高领衬衫和黑色长裙,而是把头髮扎到脑后,换了一身运动服和一双跑鞋,看样子是准备锻鍊了。我连忙刷牙洗脸,庆幸自己把那套多年未穿的运动服也带来了。本来准备衣服的时候我就打算早上早起锻鍊,但你知道这和大学那时候假期兴致勃勃地带着课本打算回家看书一样,只是个想法而已。 当我来到楼下的时候她刚好出门,沿着街路向东跑,我则跟在她后面,始终保持着几十米的距离,她应该不会察觉。我突然可以理解那些*和偷窥的人了,如果他们有和我一样的处境的话。 我正在计划着如何接近她并且和她说话,正低头苦想的时候,没想到她在前面停住了。我自然没注意,居然撞倒了她。 "对……对……对不起。"我一紧张说话就有点结巴了。她笑了笑看着我,然后自己爬了起来。近距离看她更美。 "你也很喜欢跑步吗?"她拍了拍腿上的土。 "还好吧,主要是工作老坐着容易变胖。"我把目光看向别处和她说话,因为我一转过来就和她的大眼睛直接对视,那样的话我说话不利索。 "男孩子也怕胖吗?"她抿着嘴笑了笑,我也笑了。原来她竟然有如此好的亲和力,能一下把人拉得很近。 我忽然看见她的左手食指流血了,那血是暗红色的,很浓稠,慢慢地从伤口流出来,很慢。 "你指头流血了。"我掏出随身带的邦迪,这是我的好习惯,我一般外出活动都会带着。她感激地让我帮她贴上,这样一来我们又更近了一层。 那一次的谈话让我知道她原来就在我暂时住的双子楼里工作。叫林岚,是做gg设计企划的,刚来不久,工作很重。她还告诉我自己是外地人,在这里只好拼命工作。 第47页 我就这样每天一边在这里用望远镜看着她,一边和她打着电话聊天,每天都打一个多小时。我正暗自高兴,平时这样打早就打爆的电话卡居然撑了这么久。 "你在干什么呢?"林岚好奇地问。 "我在看着你呢。"我不知为什么居然说出这样一句,说出来后自己都吓了一跳。 "骗人。"话虽这样说,我在望远镜里还是看见她下意识地甩着头髮四处看了看。 "呵呵,当然,你住那么高,我能看见你我不成超人了吗?" "你喜欢我么?"林岚突然问道。我看见她拿着手机走到窗户前。我赶紧拉上窗帘。 "怎么突然这么问?"我又有点结巴了。 "开个玩笑啦。对了,你住哪里啊?" "你对面。"我不假思索地说出来,有时候反应太快也不是好事。 "我对面?那不是我工作的那栋双子楼?原来你和我工作地方很近啊。" "嗯,是的。" "这样吧,我过来坐坐。"说着,电话挂了。我如热锅上的蚂蚁,她要是来了,看见我房间这样岂不一切都知道了。 我又用望远镜看了看,果然她家灯灭了。 过了一会儿,手机又响了,我以为是她的,但一看是落蕾的。 "欧阳,你还没睡啊。"这不废话么,睡了怎么接你电话。我只好敷衍说就要睡了。 "小心身体啊,别太累了。我听老总说你被派去查那个奇怪的事去了,所以打个电话问候你一下。怎样,是不是在电话那头感动得热泪盈眶了?如果你要感谢我的话,明天请我吃饭吧。"这不明摆着以慰问为藉口敲诈我么。 我哭笑不得,这里已经被林岚搞得快焦头烂额了,落蕾又来了。 "好吧好吧,岳总,明天我请你吃饭。"我正要挂掉手机,门铃响了,该不会林岚这么快就来了吧? "好像有人来了。我去开门,明天见吧。"我挂掉手机,最后听见落蕾说了句:"祝你一切平安。" 我一步步走近门口,随手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上面赫然显示着11∶40。我又看了看和林岚的通话时间,是11∶14。 我的脑袋僵住了,任凭门铃在狂响。林岚怎么上来的? 这个时候手机又响了,是林岚。我的门铃和手机的铃声交织在一起,在空荡荡的客厅迴响。 我咬了咬牙,接通了电话,里面依旧是她好听的声音。 "我知道你在门后面,开门啊。"声音从手机里传出,我仿佛可以嗅到她话里不安的种子。 我和她就隔着一道门,我颤抖着站在猫眼前看去,门外空无一人,但门铃却依旧狂响着! 我发疯似的拔掉电源,门铃终于不响了。手机我也关上了,现在安静了,所有的声音一下都消失了。 我抱着双腿缩在墙角。这时,我看见了那原本进来时被胶布死死贴住的插座。 我终于知道前两任男主人为什么要贴住它了。 黑洞洞的插座里我看见两根手指慢慢地伸了出来,那是两截苍白的手指,但分明看得出非常纤细,那是女人的手指,或者说应该是林岚的,因为那根食指上贴着我再熟悉不过的创可贴。 手指慢慢地伸出来,非常地慢。我知道我的牙齿在打抖,也不知道哪里来的气力居然勐地把手指硬顶了回去。然后我到处寻找着胶布,拼命地把所有的插座都死死地封起来。 做完这些我忽然如被掏空了一般,一下躺在了地板上。手机居然响了,我明明是关上了的。 一下接着一下,铃声越来越大,我终于忍不住了,接通后我高喊:"别折磨我了,我又和你没什么关系!" 那边沉默很久,什么声音也没有,只听见唿唿的风声。 "真的没有么?你不是喜欢我么?"林岚的声音这时候听起来就像是魔鬼的祷告。 "没有!绝对没有!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我大声喊叫着,声音在房间里迴荡。 "那你为什么每天用望远镜看我呢?"她的话让我一惊。 "你现在为什么不用望远镜看看我呢,就像你平时一样。"林岚慢慢地说着,话一个字一个字地进入我的耳朵。 房间里的灯忽然熄灭了,窗帘被风吹了起来,露出了那台望远镜。外面如雪的月光打在地板上发出妖艷而令人着迷的光芒。我放下手机,身体不听使唤地爬了过去,把眼睛靠近望远镜,看着我天天看着的对面13层。 我看见了,林岚也正在对面用同样的一台望远镜看着我。她抬起头,满脸苍白地对我笑了笑,那笑容我今生都难以忘记。我如同被蝎子或者毒蛇咬到一样反射性地弹了出去,摔倒在地板上。 我感觉到身后有人,我没有回头。一只手绕过我的脖子抚mo着我的脸,冰冷。 我看着那只手,手上的食指上贴着一张创口贴。 我知道后面是林岚。 她就在我耳边轻轻地说话,唿出来的寒气让我全身一激灵。 她说:"当你在看我的时候,我也在看你。" 我的承受能力达到了极限,失去了知觉。 醒过来已经是第二天了。明媚的阳光从窗口爬了进来,正好照在我眼睛上。我抬起僵硬的身体,除了那被胶布封住的插座可以证明昨天的事外,一切的一切都依然如故。 第48页 我用望远镜望着对面,对面什么也没有,仿佛从来没住过人一样。 我又跑到那个gg企划部,他们说从来没有个叫林岚的人在这里工作。我来到对面的楼上,寻找到楼管,那是一位上了年纪的大爷。 "13楼么?很久没人住了,很早以前一个漂亮的女孩跳楼后就再也没人住过了。"我料到是这种结果,只是诧异自己居然活了下来。 收拾好东西的我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回到报社,大家都奇怪地问我是不是生病了,我只有报以苦笑。 向老总汇报完后,我请了几天假,并答应写完这篇稿子。当我要离开的时候,刚进门的小柳忽然叫住我。 "刚才我来的时候有个姑娘叫我把这个信封给你。长得很漂亮呢,穿着白色上衣和黑色长裙。" 我接过信封,打开后只有一张用过的邦迪,信封里空空如也。 一回到家,我就查找各大报纸新闻,终于知道林岚在家被偷拍,然后被人把照片发到网上,最后羞愤间跳楼自杀。我呆呆地看着那则消息,根本没注意泪水已经滑落了下来。我的电话帐单也显示,我最近根本没有与除老总和落蕾之外其他的人通过话。 手机又响了,我一看,是落蕾。 "欧阳,你病了么?"她关切地说。 "是的,有点不舒服,不能请你吃饭了。"我笑着说。 "傻瓜,我等下下班过来带点菜给你吧,病人别乱吃东西,你们男孩子不懂的。" 我拿着电话,开心地和落蕾聊着天。林岚或许只是我的一个梦而已,梦醒了就要回到现实,或许我能早点遇见她,就不会只是一个梦。 第十三夜:老屋(一)[求票!] 电话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打扰了我的清梦。我强睁开眼睛一看,居然是消失很久的纪颜的电话。 "你小子还知道找我啊。我以为你挂在那个犄角旮旯里了。" "别说了,快来我这里,有些东西绝对是你感兴趣的。"接着他说出邻近的一个城市名。 "你没开玩笑吧,要我坐火车过去?" "来不来随你。反正我叫落蕾帮你请假了,火车票也让她帮你买好了,估计她很快就会去你家。记得速来,我等你。"电话那头成了忙音。我刚想咒骂几句,门铃响了。收拾一下一看,居然真的是落蕾。 她把火车票拿来了。 "你和我一起去吗?"我边用毛巾擦着脸边问。 落蕾摇着头;"没时间,我在赶专栏,而且纪颜说了,我最好别去。"说完便去社里了。我狐疑地看着她的背影,也不知道纪颜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既然火车票都送来了,自然不好不去。还好车程不长,但也要五六个小时。随意准备一下带上笔记本,我便上路了。 火车上的午饭既贵又难吃。一下火车,我就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纪颜只是招唿我快来,似乎很匆忙。我们打了个面的。 这个城市是个新近开发的县级市,交通还不是很发达。给我最直接的感觉是这里的空气很压抑,每个人的脸上都浮现着一种很悲观的色彩。 "到底出什么事?"在车上我忍不住问他。纪颜想了想,还是告诉了我。 昨天夜里警察发现了一具男尸。这个男人在失踪人员名单里已经一个月了,一直找不到,但昨天晚上他被人发现在一所废旧的房子里。那所房子很久没人居住了,房子的主人暂时还没查明。但最有趣的是这个人的死因。他是被活活饿死或者说是被渴死的,而且房子内十分干燥,温度也高。再晚些日子,他就快变成木乃伊了。 "这很简单,他或许是被人绑架在那里啊,结果绑匪可能出于报復或者别的原因把他关死在那里。"我觉得这事没什么稀奇。 "现场没有任何人的足迹,所有的指纹都只有他一个人的,全部集中在水龙头、窗户和门内把手上。但门和窗子都没上锁,这里的供水还没有完成各家各户独立水錶,所以进去的时候里面是有水的。他的身上也有钱。实在想不出他为什么会以这样的死法死在屋子里。"纪颜一边说着,一边拿出几张照片。 第一张是现场的,尸体谈不上难看,死者穿着黑色夹克和灰色直筒西裤,是半趴在地上的,看不清楚脸。不过手和其他部位都像极了风干的腊肉。第二张是死者脸部特写,很显然,他死前带着巨大的痛苦,他的皮肤因为过度脱水而成一种暗红色,皮肤干燥得如同烧尽后的木柴。 后面的几张是那间房子的照片,房子是上世纪80年代造的旧式楼房,一共两层。门口还有一个不大的院子,用几根篱笆围着。房子是用红砖砌的,那红砖如同刚吸过血一样,分外妖艷,我看得很不舒服。 直到最后一张,我看到二楼的窗户旁边依稀有个什么东西,看上去似乎是一个人形。 "你看了这张么?"我把照片给纪颜。纪颜点点头,并说他也很在意这张。 我们的目的地其实是在一座巨大的工厂里,这座工厂一直在二十多年前还是效益很好的,应该是做化肥的。但逐渐的,这里萧条了,以前数千人上班的景象不见了,这种工厂一般都像一个城市,工人及其家属都在里面,包括一些商店、娱乐地点,总之他们几乎可以不用迈出工厂,而完成自己的人生轨迹。厂路两边种着许多树,因为没人护理,路边的杂草都长到快一人高了。两边几乎都是职工宿舍或者是他们自己搭建的平房,但行驶了这么久,我几乎看不到几个人,偶尔能看到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如雕塑一般坐在门口,旁边趴着一条同样没有朝气的狗。 第49页 如果要找一个词语形容这里的话,我觉得用荒凉最好不过了。开车的司机是这里的第二代了,他的父亲就是在这里度过了人生的一大半。他说大部分人都出去了,出去的有混得好的,也有混得差的,他不愿意出去,但也不愿意混吃等死,于是搞了辆车,好歹还是可以餬口的。 大概开了半个多小时,终于到了我们的目的地。那所房子比照片上看过去要新得多,不明白为什么说它常年没人居住。 "就是这儿。"纪颜和我下了车,指着房子说。司机看了我们一眼,古怪地说:"你们来这里找人?" "不。啊,也算吧。"纪颜看了看房子回答司机。 "这房子很多年没人住了,前些日子还被发现有个人死在里面,你们小心点为好。"说完倒车走了。望着绝尘而去的汽车,我总觉得这地方让我很难受。天气不算太糟,但这里由于长期作为化肥加工的地方,污染已经很严重了,即使已经停产很多年,这里仍然瀰漫着刺鼻的味道,天空总是灰濛濛的,旁边疯长的树木失去了本身美化环境的作用,显得非常的狰狞。 房子前面已经被警察用横条围了起来,但居然没见警察看守。纪颜看出我的疑惑,告诉我负责案子的是他的朋友,因为比较棘手和诡异,自然叫上了他,而且纪颜以妨碍工作为名把其余警察支走了,房间里大部分证物也被採集掉了,所以我们大可以进去好好调查看看。或许当时我和纪颜都没想到,我们会在这间房子里待上多长时间。 推开木制的篱笆门,我们走进了这所老屋前面的庭院,这所房子与其他的职工住房如此不同,我突然对这所房子的主人感到了好奇。 纪颜说警察通过初步调查,知道了这所房子是厂里一个退休工程师的住房。工程师上世纪50年代从美国学成归来,后来经歷*后在这所工厂任职研究新化肥,退休后曾经和妻子还有儿子住在这里。后来老教授在这里病逝,妻子也紧随其后,他们的儿子把房子封了后就不知所踪了。 房子里居然没有一点霉味,也对,从照片上看那男人的尸体没有发生严重的腐烂。这种天气,长久无人居住的房子保持干燥实在要感谢守房人了。 从门往里望去,是一条阴暗的甬道,门一带上,房间里的光线最多只能照到两三米远,白天尚且如此,夜晚的黑暗程度更可想而知了。甬道大概一人半宽,我走前面,纪颜跟在后面,两边是刮过瓷的水泥墙,摸上去异常的光滑。我一边摸索着墙壁,一边朝里面走去。 大概走了一半,前面左转是一个房间,我刚想进去,忽然感觉右手摸到一种异样的东西,非常的冷,而且有一种特别的僵硬感。我突然想到前些日子在超市里摸到的冻肉就是这种手感。 心里一惊,我勐地转过身,却正好撞在后面纪颜的额头上。两人同时蹲下摸头。 "你干什么啊,突然转身。"纪颜抱怨道。 我只好跟他说刚才我感到些很奇怪的东西。纪颜一边用手掌心揉着脑袋,一边笑着说:"看来带你来的确是个明智的选择。" "怎么说?"我好奇地问。 "这案子显然很古怪。你没注意平时看警察破疑案都带着狼狗啊,工具之类的吗?" "……" 看来他把我当测试工具了。我一赌气走进了左边的房间。与外面狭窄的甬道相反,里面很宽敞,而且家具一类的都保持得很完整。靠墙角摆放着一套旧式沙发,不过已经很脏了。房间整个呈长方形,沙发的对面墙壁两米高的地方挂着一个很旧的吊钟,黄色的圆形钟身,是那种需要人工上发条的,但早就停了。 这个房间估计是用来待客的。我们没发现什么特别值得注意的东西,只好退了出来。甬道右边是另外一间房间,门口就是通向二楼的楼梯,这间的布局基本和刚才那间一样,但我看见地上用粉笔画出的一个人形,看来那个男的就是死在这里了。 整个房间要比刚才的压抑很多,光线也要更暗淡。进去后正前方有一扇玻璃推窗,窗户上有一层细灰,上面清晰地留着几个杂乱无章的手印,看来是死者的。他那么急着想推开窗子做什么?唿救?逃跑?或者是为了躲避什么?不过都不得而知了,他已经死了,我们只有在这里一点点地调查,才能知道真相。从房间出去后,甬道的末端两边分别是厨房和卫生间,我还洗了一下手,看来果然是可以出水的。 二楼应该是寝室,上面更加暗了,几乎可以用伸手不见五指来形容。楼梯很高,全木制的,不过很牢固,远不如我想的那样踩上去嘎吱作响。上面有三个房间一字排开,看来是工程师一家每人一间了。我看着中间的房间,开门走了进去。这间比起下面的要狭窄许多,只有一张简单的单人床和一个摆了檯灯的书桌。我随意看了看抽屉,里面有一本日记,我惊讶警察难道没有仔细看,他们实在太粗心了。纪颜似乎在外面说话,我把日记放进笔记本包走了出来。 "看来这所房子真的什么也没有呢。那男人的身份我朋友还在查,但看样子应该不是本地人,因为他们询问过很多人都说不认识他。尸检还在进行中,暂时没什么线索。"纪颜把电话关上说。 "依照你看,这房子有问题吗?"我靠着书桌问。 第50页 "不知道,我倒是没什么特别的感觉。"说着他走到旁边的房间去看了。我把日记本拿在手里,很厚,红色的硬塑料外壳上面有几个阳文。 "给最爱的冰冰。"我小声念着,忽然听到了同样的一声"冰冰",我以为是回声,又念了一次,却只有我自己的声音。单人床上铺着一层被单,上面还印着已经暗淡了的红色的"奖励"二字,估计应该是那个时候厂里奖励给工程师的。我看着黑黑的床底,忽然想看看下面有什么。 我慢慢地蹲下去,谁知道蹲下去也很难看清楚,我不得不趴到地上,用手机做光源慢慢向里面探去,结果除了一双用旧的解放鞋外什么也没有。我刚关上手机灯想爬起来,忽然感觉到有人的唿吸,而且是那种近在咫尺的唿吸,像寒风打在我脸上,而且有一阵臭味。我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高声叫了一下纪颜。 纪颜很快过来,忙问我怎么了。 "床,床下有东西,我感觉到有唿吸,正好打在我脸上。"我忍不住全身发抖,说话都不利落了。 纪颜狐疑地看看我,掀开床单,什么也没有。 "什么也没有啊,是不是只是一阵风罢了,或者是死老鼠之类的。里面我什么也没看见。"说着站起来拍拍腿。 "哦,什么也没有。"我也站了起来,但又想,什么也没有?我明明看见有双解放鞋啊,怎么什么都没了呢?我又看了一次,果然床下空空如也。这下我自己也不确定刚才在那种情况下是否看见那双鞋子了。 "下去吧,好像没什么可疑的,我们先去招待所休息一下,你这么远来也累了。"纪颜看了看表,"都快五点了。"我点了点头,把日记收起来。 正当我们要下楼的时候,我听见钟响了,一声接着一声,非常地嘶哑而刺耳,如同葬礼上的丧钟。我和纪颜对望了一下,马上下楼,奔向那间挂钟錶的房间。 已经响了五下了,钟还在敲打。但当我们进去后却发现墙上没有钟,甚至连钟曾经挂过的印记也没有,似乎钟从来就没挂在过上面。我们只好去另外一个房间,果然,钟挂在了这里,同样是两米多高的距离。这个时候已经响了十二下了,钟声停住了。 那个钟是发条式的,没有人上绝对不会走,更不会响。难道在我们上楼的期间有人进来,并且取下钟上的发条再挂在这个房间?而且我发现房间的布局似乎正在慢慢变化,最关键的是地上原本粉笔画着的尸印不见了。整个房间如幻象一般,我和纪颜犹如处在海市蜃楼中。 渐渐,四周像水面波纹一样浮现出许多东西,一架钢琴,几个书柜,然后是一位五十多岁的男人走了进来,他面带微笑,穿着无袖高领白色羊毛衫,一脸长者之貌,戴着一副黑色宽边眼镜,很慈祥。钢琴前坐着一位少年,很清秀,大概十五六岁,正认真地弹奏。男人似乎在和孩子讨论着什么,说得极为认真,并抚mo着孩子的头,孩子也很用心地听着,场面看上去很温馨。我和纪颜就在旁边,被眼前的事物看得迷惑了。我暗想难道这个男人就是那位教授工程师? 接着,男人出去了,孩子目送着他出去。忽然孩子的脸变得极为狰狞,那绝对不该是一个少年拥有的相貌。而更令我胆寒的是,他居然不经意地看了我们一眼,那眼神非常的黑暗。我看看四周,本应该什么都没有啊。幻象很快消失了,四周恢復了平静。我和纪颜就像做了一场噩梦一样,一身的汗。 "走吧,这房子果然有问题。我们先回去准备一下,明天早上再过来,六点以后这里阴气太重了。"纪颜看了看四周,催促我快走。 我们穿过甬道,走向门口。背着光我才发现,甬道是红色的木头制的,狭长地通向大门,犹如一根细长的舌头。 纪颜转动了一下门把手,然后皱着眉头又试了一下,他转过头说:"门居然锁住了。" 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连忙走到其他房间,果然,所有连接屋外的出口都打不开了,包括窗子,而且房间的温度居然逐渐在升高。我走向厨房和厕所的水管处,发现刚才进来还能出水的水管,现在一打开只能发出尖刺的类似鸭鸣的叫声,在空荡的房间里迴绕。我郁闷地把龙头拧死,才听不见了。 "《本草纲目·鳞部》记载‘蛟之属有蜃‘,‘能吁气成楼台城郭之状,将雨即现,名蜃楼,亦曰海市‘。"他脱掉外套,把袖子捲起来,站到大门口,口中念道。 "你在念什么?"我对古文不是太明白。 "有种怪物叫蜃,它们很大,而且常人根本看不见它们,据说形同鱼类,长着两个很长的触鬚。它们经常在大雨来临时变化为房屋引人进去,然后吞食掉。" "你是说这房子?"我四处看了看,莫非我们在怪物肚子里? "对,但也不肯定,因为这房子已经存在很久了,蜃不过只能变化出虚物。但我必须试试,要不然以这种温度我们过不了多久就会活活变成干尸了。"纪颜拿出两只mp3,一只给了我叫我带上。我狐疑地接过来,放开一听,居然是经文。 "如果是蜃作怪就应该只是幻术,里面是大悲咒;佛曰:诵此陀罗尼者,不受十五种恶死(1)不为飢饿困苦死;(2)不为枷系杖击死;(3)不为冤家仇对死;(4)不为军阵相杀死;(5)不为虎狼恶兽残害死;(6)不为毒蛇蚖蝎所中死;(7)不为水火焚漂死;(8)不为毒药所中死;(9)不为蛊害死;(10)不为狂乱失念死;(11)不为山树崖岸坠落死;(12)不为恶人魔魅死;(13)不为邪神恶鬼得便死;(14)不为恶病缠身死;(15)不为非分自害死。所以还是可以暂时护佑我们一下。" 第51页 果然,带上后虽然听不懂,但心情已经好了很多,感觉也没刚才那样烦躁了。 纪颜也带上了,并且左手按在门把上,右手咬破后以鲜血在门上写了些什么,总之我是看不明白。接着他用力向后拉,门居然拉开了只有一人出的小缝。 "快。"纪颜做了个赶快出去的手势,我连忙跑过去,忽然感觉身上背的包一轻,原来是日记掉出来了。我下意识地弯腰去捡,却看见甬道二楼的楼梯上站着一个人。 我认识他,他就是刚才那个幻象中弹钢琴的少年,只是似乎略高一点。他穿着上世纪80年代颇为流行的军绿高领外套,一脸惨白,嘴角带着莫名的笑容看着我。我也呆住了,他的嘴巴在动,似乎在说什么。我听不见,只好摘下耳机。 "日……记。"他说完手指着前面的大门。 "快点啊,欧阳,你等什么呢,我支持不了多久。"我回头一望,纪颜正憋着力气拉门,再一回头,楼梯上的少年不见了。我拿起日记管不了这么多,连忙和纪颜沖了出去。 刚一出来,大门像压紧的弹簧松开一样,啪的合上了。我们喘着气坐在庭院里。 "你怎么不动啊,还有你干吗把耳机拿下来?不是跟你说了要带上么?那房子里面到底有什么还不知道呢,邪门得很。"纪颜责怪地问我,随即站起来,"走吧,先去招待所住一夜。实在不行我叫二叔来帮忙,看来我一个人有点难对付。" 我也站起来,跟着纪颜走出篱笆的木门。出去之前,我又回头看了一下,刚才的那个少年依稀站在二楼的窗户边看着我。 终于回到招待所,与其说是招待所,倒不如说是个劣质的巨大的盒子。外面破旧的柜檯里的服务小姐,啊,不,应该叫大妈了,正懒洋洋地躺在那里织毛衣,见我们来了眼皮也不抬一下,直接把房价一报。我听了感觉价格似曾相识,没想到招待所如银行一样,价格向外面看齐,质量么,讲究自己的特色。 钱终究是付了,我带着少许不满来到房间。是个二人间,里面简陋得只有两张床和一根废旧电线拉起来的充当所谓晾衣物和毛巾用的绳。 床倒是比较干净。我一下躺了上去,马上就觉得放松了。 "你刚才在房子里都看见什么了?我看你很奇怪。"纪颜躺在另一张床上问我。我把看见那少年的事和他说了,但很奇怪,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没告诉他日记的事。那少年的话让我对日记很好奇,甚至不愿告诉纪颜。 "我总觉得你有事瞒着我呢,唉。"纪颜嘆了一口气,把手枕在脑后,奇怪地说了一句。 "哪有,你太多心了。"我掩饰道。 "睡吧,等一下起来再去吃点东西,我好累了。"他说着居然就睡着了,鼾声如雷。我苦笑了一下,也闭上眼睛。 "抱着你睡真暖,抱着你睡真舒服啊。"我迷煳间居然听见类似耳边传来的呓语,感觉腋下似乎有什么东西。睁开眼睛,我发现自己依旧在床上。我向来一醒就不知道做过什么梦了。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反正外面已经全黑了。醒来后感觉身体十分的累,就像刚做完剧烈运动一样。我按着脖子坐在床上,看见纪颜睡着正香,于是拿出日记本看看。为了避免开灯惊醒纪颜,我就去了过道。 过道的灯很昏暗,勉强还看得清东西。我试着打开日记本,却发现它如同被焊住了一样,根本打不开。难道辛苦拿来的东西根本没用吗? 走廊里很安静,看来这里也就我和纪颜两个客人了。我把日记本暂时收起来,看了看表,也是时候叫醒他吃饭了。刚进门,纪颜已经醒了,看着我的床发呆。 "看什么呢?" 纪颜不说话,只是指了指我的床。床下垫了层被褥,虽然我起来这么久,但睡觉的形状却还在。但我发现在我的睡痕一边居然还有一个人形的睡痕,是侧身的,而且比较矮小,应该是少年或者女性的痕迹。 我又想起半睡半醒时听到的话,"抱着你睡真暖。"脚一下软了,坐在了床头。 "你是不是在那所房子里拿了什么东西?"纪颜看着那睡痕,盯着我问。我知道不能再隐瞒了,我把日记本交给他。纪颜诧异地翻看着,不过他也打不开。 "你把他的东西带出来了,他自然会跟着你。"纪颜把日记收起来,安慰我道:"没什么,日记放我这里。你肚子也饿了吧,我们还是先去吃点东西。"说着硬拉着我走出了房间。 招待所不提供食物,我们只好在附近走走看看有什么饭馆大排档之类的。走了很久,终于看见一家面店,两人想都没想,填满肚子要紧。 面很难吃,但还不至于到难以下咽的地步。我们很快吃完面,然后讨论起日记本的事。 "你说为什么会打不开呢?"我问纪颜,他刚点着一根烟,勐吸了一口,若有所思。 "不知道。你上次说在楼梯口看见的那个少年,还有我们上次看到的幻象,我觉得那少年很可能是教授的儿子。" "教授的儿子不是在父母去世后走了吗?那时候最少应该有二三十了,但我们看见的只有十五六岁。"我争辩道。 "哼,你怎么见得他只有一个儿子?"他笑了一下,"我们看见三间卧室,既可以说是三口之家,如果是两个儿子一人一间也很正常啊。" 第52页 我点点头,的确如此。 "先去找找那个工程师的儿子吧,现在能知道当年这房子的事的人就只剩他了。"纪颜站起身,抹抹嘴巴。 "开玩笑,现在去哪里找他?"我付钱给老闆,但他坚决不收大钞,我只好翻来翻去把身上仅有的零钱给他。 "我带你去见一个人,他应该能查到。"纪颜神秘地拍拍我的肩膀。 半小时后,我们来到一所普通的民宅。我正奇怪他带我来这里做什么,纪颜却拉着我上楼了。 或许太久没爬楼了,不过爬了六楼就有些气喘了。纪颜摇着头说我太缺乏锻鍊了,我心想有什么办法,一天24小时有12小时都坐在电脑旁边。 "纪颜啊。"门开了,出来一个高个胖子,他巨大的脸上却挂着一副非常精緻小巧的眼镜,让我觉得非常滑稽。胖子奇怪地看着我,随后用他厚实的嘴唇努了努我。纪颜马上介绍:"这是我一个报社的朋友,叫欧阳轩辕。"然后用手指头戳了戳胖子深不见底的肚子。"他是我大学同学,叫许飞扬。"我一听就乐,就他这样还能飞扬。 胖子似乎觉察到了我的不礼貌,不满地带着我们走进去。进去我才发现原来里面很开阔,而之所以开阔是因为里面什么家具也没有,只有一台电脑桌。 他随便搬来几张凳子,茶水就别想了,一人发了一个口香糖。我一看,好像还快过期了。 "找你有事,知道你本事大,希望你帮我们查一个人的资料。"纪颜边嚼着口香糖边问胖子,看得出他嚼得很费力。 第十三夜:老屋(二)[求票!] "没事你会来找我?毕业后也没来看过我了,还说是哥们儿。算了,要查谁?"胖子眼睛盯着屏幕头也没回。 "你应该知道,附近一所房子出了命案,案子很奇怪,所以警方希望我调查一下。我们现在对那所房子以前的主人很感兴趣。希望你帮我们查查。"纪颜讨好地拍拍胖子,以示亲密。 我看见胖子噼里啪啦地在键盘上敲打,心想你能查到什么。纪颜一边搂着胖子一边夸赞道:"当年飞扬可是医学院最厉害的计算机高手。大三他就没上了,后来专职为别人检验防火墙,强得很呢。我叫他去这里居民的档案管理系统看看,查查那个工程师一家的具体资料。"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单调地看着胖子在电脑前忙碌,忽然他喊道:"可以了。你们自己看吧,我去吃点东西。"说着抓了地上一桶方便面去找开水了。我和纪颜凑过去看。 工程师姓王,叫王乐,回国时刚刚大学毕业,是化学应用专业的。他妻子是他父亲原先在国内的好友之女。两人结婚后搬到这里。据说这房子是他岳父送给他们的,后来这里才盖了工厂。他们有一个儿子,叫王斐。二十年前父母过世后去了杭州,具体情况不明。房子被王斐封存了,一直都没再回过这里。 我和纪颜看到这里非常奇怪,看来王乐夫妇的确只有一个儿子。那我们在幻象中见到的少年是谁?看来要搞清楚这一切,就要去一趟杭州,但我可没这么多时间,明天下午我还要回报社。纪颜和我商量了一下,他去杭州找王斐问清楚,我暂时回去等他消息。我答应了。 和许飞扬告别后,我突然想起了日记。日记给了纪颜,它还会来找我么?我问纪颜,他也说不知道。为避免麻烦,纪颜拿出两只影晶石给我,叮嘱我带上,另外一只给落蕾,她八字太低,带上也好防身。 我奇怪地问他,很早以前不是说这个很珍贵只有两只么?纪颜尴尬地笑了笑:"我也以为很珍贵,当时高僧给我的时候就给了两只,最近我去拜访他,他忽然又从箱子里拿出一打。" "……"我看着影晶石,真怀疑是否有用。 "你放心,我很快回来,最多三天。这里去杭州快车只要十小时,问清楚王斐我立即通知你。" "好!"数小时后,我已经坐上了回去的火车,望着站台上纪颜渐去的背影,我心中划过一丝不安。我的预感总是很灵,希望这次是多虑了。 我十分讨厌坐火车。我对这么多人拥挤在车厢里非常烦,空气又不流通。一个孩子正坐在我旁边快乐地玩着猜字游戏,根据提示来补充完整词语或者字句,直到填满格子。我极其无聊,问孩子要了一张也随意地填了起来。 第一竖行是中国着名的校园歌手,唱过《同桌的你》等歌曲,我笑了笑,不是老狼吗? 第二个说的是《武林外传》的主创原班人马打造的新电视剧,我看着不全的片名,很快也想起了,是《房前屋后》。 我一步步做下去,很快第一个横行出来了。我把横行连起来: "老屋的东西,要去老屋才能打开。" 老屋的东西?日记?我一惊,字表掉在地上,孩子好奇地捡起来放到我面前,"叔叔,掉了,掉了。"我接过来揉揉眼睛,那行字又不见了。 难道它的意思是日记一定要去老屋才能打开?我看着窗外在夜色中高速行驶的火车,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的确很想打开日记,但上次和纪颜一起去都差点死在里面,我一个人去不是送死么。 纪颜现在估计也上了去杭州的火车了,我还是等他回来吧。我又想睡了,也不知道多久后,感觉一阵便意,想必是吃面的时候喝汤太多了。 第53页 车厢里的人大部分已经睡着了,我小心翼翼地穿过过道,走进了厕所。厕所有扇窗,依稀靠着月光还能看清外面。 现在应该正走在郊区一带,我还能看见一些农田。忽然听见似乎有人在拍厕所的门。我打开门一看,空无一人。 "啪啪啪。"声音又来了,这次我听清楚了,在背后。 转过头,背面的玻璃外一只几乎接近腐烂的手臂正不停地拍打着窗户,接着脸也慢慢伸了过来,果然还是屋子里见到的那个少年,不过他的样子更为骇人了。消瘦而高耸的颧骨把带着黑眼圈的眼睛撑了起来,眼球就像随时会掉出来一样。他不停地拍打着门外的玻璃,苍白的嘴唇又嘟囔着什么。我好歹也算见过大场面了,但脚还是不由自主地软了下去,还好用手扶住了门把手才不至于瘫倒在厕所里。 "里面有没有人啊,上这么久?"我这才清醒过来,赶快拉开门,门外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用奇异的眼光看着脚步不稳、踉踉跄跄走出来的我。 "上个厕所也虚脱,真搞笑。"他在后面小声嘲笑着,我无力和他争辩,因为我知道刚才如果换了他的话估计早晕了。 我好不容易回到座位。想去包里拿瓶水喝缓解紧张。结果手伸进包里摸到了一样硬邦邦的东西,我知道是什么,但我不想拿出来验证我的想法的正误。人总是这样,当无法避免的东西来临时总会天真地选择逃避。 我磨叽了好久,终于还是把那东西拿了出来,是日记,对,的确是日记,是那本我从老屋中带出来后来交给纪颜带走的日记。但现在它好端端地在我手上,红色的日记壳仿佛在对我说,我是逃不掉的,老屋在等着我。 我拿着日记真想把它烧了,但某种力量驱使着我,我决定回去,在下一站下车,回到老屋去解开真相。 忽然列车里响起列车员的声音:"亲爱的旅客朋友,实在抱歉,因为前方铁路维修我们要开回××市,请大家谅解。"声音刚落,车厢里便一阵骚乱,骂娘声合成一片。只有我静坐在原地,我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它故意为之。 我又回到了原地,跟着咒骂的人群走出检票口,叫了一辆车直奔老屋。 时间已经接近十二点了,好不容易才叫到辆车。司机把车窗摇了一半下来,伸出个圆圆的脑袋上下打量我。 "去哪儿?" 我告诉他是厂区的老屋。他马上摇头:"不去,那地方白天都阴森得很,晚上更邪性。" "两倍价钱。"我往荷包里伸了伸手,估算一下自己还有多少钱。 "不去。"但他还是在窗户后面看着我,绿豆大的眼睛看着我的荷包里的手。 "五倍。"我伸出个巴掌。他显然动心了,但还在犹豫,可能还想多要点。 "四倍!"他没想到我减价,刚想张口,我马上说:"三倍。" 显然他很不高兴,但我又伸出两根指头:"不去算了,大不了我走着去。" "好吧!"司机终于忍不住了。我上了车子,手里紧紧地握住装有日记的袋子。晚上车子开得比较快,两旁的景色果然比白天更难让人忍受,即便在有月光的时候,茂密的树木也将它遮挡大半。透过缝隙洒下来的残光反倒令这里更显得阴冷。 前面已经能勉强地分辨出是老屋了。车子停在了门口,司机收了钱一句话也没说,逃似的立即开走了。我一个人站在门外,望着屋子,这是我今天第二次进去了。旁边一点声音也没有,我自己也下意识地走得很轻。门很轻易地被推开了,然后又慢慢带上。里面非常地黑,我仿佛一下被扔进了墨池。我把手伸进口袋想掏出手机暂时充当照明,却摸到了纪颜送的影晶石。 "姑且带上吧,有点心理安慰也是好的。"我自言自语,把影晶石带在了手腕上,随即拿出手机照明。手机的光源最多只能照到不到两米的距离,我依旧摸索着走在房子的甬道上。步子很小,因为我实在没有大步向前的勇气。不过即便再慢,也很快到了第一个房间的门口。 "。"钟响了一下,接着又是连续的几声。我几乎被钟声吓死,手机也掉在了地上。拿起来一看,原来是十二点了。这次倒是没报错,钟响了十二下。 第十二下过后,钟勐地发出强烈的白光,照得旁边如同白天一样。空气泛起水状波纹,接着是房间的格局开始变化,沙发、茶几就像退潮后的沙滩一样慢慢地浮现出来。我站在原地,像看电影一样仔细观察着。 又是那个少年,不过看上去要高了点,这次他穿的是夏装,草绿色的篮球背心,蓝色的运动短裤,一身的汗。那个中年男人也出现了,不过似乎比上次看上去要苍老很多。他左手拿着一根菸斗,右手拿着一份报纸,无奈地看着少年。少年似乎很不屑地走进来,拿起茶几上的水果就吃。 然后是两人剧烈地争执,接着中年男人甩手就是一耳光打在少年脸上,然后一位中年女性又走了进来,我猜想这应该是工程师的妻子吧。她心疼地抚mo着少年的脸,接着又和工程师吵了起来。少年退到一边,嘲笑似的望着他们吵架,那眼神很可怕,冷漠而残忍。我站在一旁望着,少年突然移开了目光,望向了我。我心里一惊,这时候幻象又消失了,仿佛从来没发生一样。我再次回到漆黑而空荡荡的房间里。 第54页 手上全是汗水,少年的一瞥居然让我惊恐不已。我陡然想起了日记,对啊,不是说了在老屋就能打开了么。我赶紧翻出来放在地上,然后左手拿着手机,右手颤抖着翻开第一页。 果然,日记可以翻开了。 首页的空白处有一行非常苍劲有力的钢笔字:"祝冰冰十四岁生日快乐,父送。"我依稀记得工程师的儿子叫王斐,看来冰冰是他的乳名了。接着是日记的正题,字迹换了,虽然工整,但还未脱稚气。 十一月十日晴 好高兴,爸爸送我生日礼物了,我会好好用这本日记记录每一天发生的事的。 今天爸爸上班去了,妈妈在家帮我温习功课。 我有些失望,日记开始的几页无非都是那些普通的家庭内容。我无趣地翻看着,直到有一页引起我的注意。 十二月六日小雪 好冷,不管怎么加衣服我总觉得冷,夜里睡觉也是,老是要抱着什么才能睡得着,觉得像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脱离了自己一样,好像总是少了点什么,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好奇怪啊。虽然今天练了一下钢琴,但爸爸总说我弹得不好,可能和心情有关系吧。 看到这里我又一阵头皮发麻,耳边似乎又听见那句"抱着你睡真暖啊"。房间开始冷了,我搓了搓手,继续看下去。 十二月十日阴 真奇怪,阿亮他们说今天下午看见我在厂锅炉房那里,而且叫我我还不答应,可是我一整天都在家练琴啊,下午只是睡了一下,而且妈妈也在家。我怎么解释他们也不相信,还说我撒谎,真是搞不明白。 一月七日晴 世界上真有鬼魂吗?好害怕,早上我在房间弹琴的时候感觉好像有人在窗户外面偷看,结果走过去只看见自己啊。后来又重复几次,我都不敢练了,只好跑到房间里用被子蒙住头。 一月八日多云 妈妈终于把我喜欢的弹珠棋买来了,好高兴,我和妈妈下了一下午,直到爸爸回来才去练琴。 一月十五日晴 爸爸送了我双解放鞋,真好看,而且又暖和,现在感觉没以前那样冷了,但还是觉得空落落的,我听人家说,有一部分魂魄漂流在外面就是这样,必须把飘出去的找回来,人才踏实,真是这样吗? 日记到这里后面就没有了,而且他在结尾还加重地写了几个"?" 十四岁正是对未知又好奇又恐惧的年纪。看他的叙说,似乎真有什么人或东西缠上他了。但到底是什么,而且日记只记了这些就没了,后面全是空白。纪颜正赶去杭州,或许等他见到日记的主人王斐,一切才有定论。 日记看完了,是不是就能走了啊?我摸到门口,果然,门如早上一样又紧锁了起来,窗户也是同样。我长嘆一口气,那少年到底要我做什么? 二楼响起了一阵声音,我屏住唿吸仔细听。原来是类似弹珠掉落的声音,而且一下接着一下。去二楼看看,或许还能发现什么。 一步一步走上楼梯。二楼的三个房间门都开着,听声音判断应该是我拿到日记的那间。站在门口,果然声音更清晰了。我轻轻地扭开门。依旧是那张床和书桌,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弹珠声也消失了。我想大概是风声吧,但是当我要退出门时,我看见角落里似乎有东西在闪烁。 是弹珠,一个,两个,三个,弹珠不知道从哪里掉了出来。一个个落下来,玻璃的弹珠在窗外依稀可见的惨澹月光的照射下发着诡异而奇怪的光。它们掉在地板上,又弹了起来,如同有生命一般四散着滚开。我小心地避开它们,借着月光慢慢看,原来它们从前面的高处掉出来。我对着弹珠正掉落的方向抬头望去。 在屋顶,在二楼房间的屋顶,上面已经不能靠月光来分辨了。我只好再次打开手机的照明光源。我看见乌黑的房樑上似乎有一个破洞,弹珠正一个一个从洞里面掉出来。 这一类的房子为了避免屋顶被照射得过热,都在房樑上弄一个隔层,看似没有空隙的屋顶其实可以放不少杂物,我家小时候也是如此。我忽然想到上面是不是有什么?我又四处看了看,果然在床的上面有个入口,大概一人多宽,正好够人进出。 但我要怎么上去呢?就算踩在桌子上我也勉强够上双手,可洞口并不宽敞,我翻不进去啊。弹珠没再掉了,我也放弃了上去查看的打算。我带上门,去了另外的房间。 左边第一间比那间稍宽敞一些,但里面也只是简单的家具和一些散落的纸张,可能是警察随意翻看的吧。我一张张拾起来,一些是白纸,一些是看不明白的化学方程式,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这里应该是王工程师的房间。我退出来进入了第三间。里面有一个书柜,但已经一本书都没有了,难道这是他妻子的?不过干吗要分成两个房间?或许工程师喜欢有单独的工作空间吧。二楼已经没什么值得查看的了,我只好一个人下了楼。开始还有点恐惧,但似乎待的时间长了也适应了些。钟声再一次响了起来,我已经听腻了,只是依稀有些奇怪为什么每次钟声一响完那幻象就出现了呢? 这一次也是,十二下敲过房间又亮了起来,不过这次很短,而且我见到了另外一个人。 工程师夫妇似乎在和一个人谈话,这个人中等身材,三十来岁,右眼下面还有个很明显的黑痣,梳着小平头,穿着类似于制服的衣服。夫妇两人似乎很热切地在和他谈话,不时地还一起望向外面。 第55页 那个男人的制服上似乎有个牌子,但在水纹般的幻象中我很难看清楚。我努力地辨认着。 "杭州儿童福利院。"我几乎把眼球都挤了出来才勉强看清楚。 没过多久,幻象消失了。我的眼睛暂时还适应不了一片漆黑,我只好暂时闭上眼睛。 当我再次睁开眼睛时,我看着头顶的时钟。既然每次钟响后都会出现幻象,是不是钟有什么玄机?我找到一张可以站脚的桌子垫上去,钟很沉,我努力地搬下来,几乎脱手摔到地上,但钟后面空空如也。我把钟翻过来,也没发现什么特别的东西。 十二点?或许把钟调到十二点会有新收穫。我把钟拨到了十二点。果然,当时针分针重合的剎那,我感觉扶在钟后的手好像摸到了一个什么凸起物。我兴奋地转了过去,果然,钟的后面有一个凸出的按钮,按下去后弹出一个盒盖,里面似乎有什么东西。我小心地拿出来,原来是一张变黄的旧照片。我赶紧打开手机照了过去,看清了照片。我终于明白了,幻象的来源和日记中少年记载的话语。但我勐地想到,纪颜去杭州有危险了。 我把钟放下来,赶快打电话给纪颜,但电话接不通。如果我的推测正确,纪颜去杭州找王斐问老屋的事无疑是自投罗网。他或许擅长处理灵异事件,但这次他面对的可是活生生的人。 我必须想办法离开这里。电话已经联繫不上了,我必须尽快地赶去杭州。一来去找那个幻象中出现的穿着制服的人,二来看是否还来得及通知纪颜。 门已经锁死了,我可不会纪颜那一套。我得自己想办法出去。 屋子的后面是密封的,别说门,连天窗都没有。我心想,或许二楼的隔层可以找到出口。但找不到梯子我是上不去的。 折腾这么久我感觉有些困了,我回到了二楼的房间。这里只有唯一的一张床,我也只好将就着睡觉了。纪颜最快也要到第二天下午才能到杭州,只要我在天亮前出去还是来得及通知他的。床谈不上干净,但还是可以睡人。我仰卧在床上,虽然很困,却总也睡不着。 我的上方就是那个破洞,里面到底有什么?日记里说那少年的母亲买了一副跳棋,难道放上面了? 想着想着我似乎进入了很迷离的状态。额头上忽然感觉被上面的什么东西砸到了,很疼,但没看清是什么。我望向破洞,黑煳煳的。我几乎感觉里面要有什么东西伸出来一样,但什么也没有。 "啪!"又掉下来了。这次我躲开了。掉下的东西似乎不是弹珠,比弹珠小,而且掉在地上的声音也不一样,闷闷的。 第三次掉下来的时候我用手抓住了。很硬,但看不清楚是什么。不到万不得已我不想再用手机灯了。正巧还能看得见一点月光,我把手里的东西摊开凑过去看。 白色的,或者说是灰白色的,不规则的形状。不过我还是看出来了。 是牙齿,人的牙齿,准确地说是一颗磨牙,上面甚至还能看见一些血迹。 "啪!"又一个掉下来了。 我沿着墙壁慢慢挪过去,看见牙齿如下雨一样纷纷地从那个洞落了下来,地上到处都是牙齿,我粗略估计了一下大概有二十来颗。 那个黑洞如同人嘴一般。房间一下又安静了,我只听得见自己的唿吸声。 不,我还听见了一个唿吸声,很浑重,就在那个黑洞里面。我想我知道谁在里面,但我不知道该怎样上去。我看了看旁边的桌子和床,忽然想到把床斜靠在桌面上,另一头靠在洞口试试。 想法是好的,但做起来却没那么简单。虽然说是单人床,但要把它整个翻过来还是很困难,何况我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床挪开后,我又看见了那双解放鞋,不过这次是一只,孤零零地在墙角,我没心情注意它了。 桌面有点滑,放了几次都失败了,不过最后还是搭上去了。我休息了一下,从桌面上爬向床头的一端,那里有抓栏,可以固定身体。 好在我还是抓住了,不过爬上洞的那一下脚向下用力,床也踩塌了。现在真成了上不着天下不着地了。 隔层只有一米多高,我尽量猫着腰爬行着前进。爬了一会儿,我感到手在前面摸到了什么,比较长而且很僵硬。 应该是条腿,前面好像半躺着一个人。我颤抖着拿出手机照亮了前面。 那个我见过几次的少年就在我面前。我的脸几乎离他只有一米多点。他靠在后面的杂物箱子上,穿着我在楼梯那儿时见过的那件军绿色高领外套,不过已经撕扯得有些烂了。两腿分开着,一只脚光着,另一只脚穿着一只解放鞋,双手耷拉在两边。还是那张年轻的脸,但几乎被打得不成人形了。左边的眼睛肿得已经看不见了,右眼紧闭着,黑瘦得吓人,深深凹陷的眼窝仿佛没有眼珠一样。高耸的颧骨有很多伤口,鼻子也歪了。但最令我全身发冷的是他的嘴。 第十三夜:老屋(三)[求票!] 他的嘴被什么东西塞得鼓了起来,右边有明显硬物砸击的伤痕。我小心地用手碰了碰他的嘴巴,一颗弹珠骨碌骨碌掉了出来,砸在地板上,又跳了几下,接着滚了下去。然后又有几颗掉了出来,还夹杂着几颗破碎的牙齿。 难道他是在活着的时候被人把弹珠塞进嘴里然后再用东西砸他的脸?太残忍了,那是非常痛苦的刑法。但令我不解的是如果他是那个少年,他最少应该死了将近二十几年了,为什么,为什么没有腐烂呢? 第56页 唿吸声!又是那种唿吸声。我这次是确实感觉到了,就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但我只能感觉到唿吸,看不见东西。 "谁?到底谁在这里?"我把手机四处乱射,这里只有一些箱子和破旧的口袋。 我又爬到入口,下面依旧什么都没有。这里只有我一个人。 不,如果说二十多年没有腐烂的话,难道说…… 后面有东西。 我的背后仿佛有什么靠了过来,我低着头,看见腋下一双惨白的手伸了过来,然后紧紧地箍住了我的腰。我顿时感到一阵窒息,力气很大,我几乎快被勒断了。 "抱着你,真暖。"耳后响起一句含煳不清的话语,几乎不像是人的声音,低沉而空洞,有带着婴儿呀呀学语的感觉。 "别走了,陪陪我。"这一句离我的耳朵更近了。我甚至感觉到了那带着寒意从口中唿出来的气。我顿时全身都起了一阵鸡皮疙瘩。腰上的手力气更大了,我快喘不过气了。 没回头看,我怕我看了会接受不了晕过去,如果我晕了就全完了。我使劲想扳开他的手指--小指,小指的力气最小。我用尽全力,结果喀嚓一声,他的小指被我掰断了,如一截木头一样掉在地板上。 但他似乎根本没有松手的意思,反而更加地用力,如同电视里的蟒蛇一样,反抗会令他愤怒。 我的意识模煳了,手腕泛起了点点红光,是影晶石。不管了,试试吧。我脱了下来,但怎么用呢? 是血吧,每次都看见纪颜使用血。我不能老依靠他,甚至如果我死在这里纪颜在杭州也很危险。 我用最后的力气咬开食指,把血擦在影晶石上,果然,它的红光更耀眼了,如同太阳一般。我转过身,少年的脸就在我面前。他的嘴巴张开了,里面都是弹珠,右眼无生气地盯着我。 "如果你希望我给你报仇,你就放开我吧!"我说完勐地把影晶石向他的右眼砸去。他怪叫了一声,把我扔了下去。下来的时候头正好砸在下面的桌子上,我马上昏厥了过去。 也不知道昏过去多久,但醒过来我知道我安全了,因为我已经在老屋外的地面上。外面的空气很不错,特别是如果你重获自由的话。 我摸摸身上,没少哪个零件,手机也在,那照片也在。不过日记不在了,影晶石也不见了。不打紧,纪颜说了,那高僧还有一打呢。 我看着黑夜里的老屋,如同一个大张着嘴的怪物。我挣扎着站起来,现在这时候想找地方睡到天亮已经不可能了,我干脆在老屋旁边找了块风不大的地方眯一下,到天亮再说。给纪颜的电话依旧打不通,我只好发简讯给他,让他速回,有危险。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我被人拍醒了。看看四周已经白天了,再看看拍我的人好像有点面熟。 这人快六十岁了,穿着一套淡蓝色长袖衬衣,衬衣的扣子都繫到最高一颗了,虽然年纪大,但看上去十分硬朗。 "年轻人,怎么睡在这里啊,这里风很大的。"我看了看他,肩上背着个大旅行袋,上面好像写着"杭州儿童福利院"。我一惊,揉揉眼睛仔细看他,果然,眼睛下面有颗黑痣。是那个在幻象中出现过的人。 我一下跳了起来,握着他的手激动地喊道:"我还想去找您呢,没想到您来了。"他被我的举动吓了一跳,往后退了几步,然后上下打量我:"我认识你么?" "不不,当然不认识,但您一定认识后面这房子吧?"我转过身指了指老屋。他看了看,点了点头,又说:"我在杭州听说这里出了事,这房子的主人就委託我过来看看。" 我拉着老伯:"我们先找个地方坐下来聊吧,我可不想再待在这附近。"两人随即往前走,找到一处卖早点的小摊坐了下来。我经过昨晚的事之后饿坏了,叫了一桌吃的。 "您也吃点吧。"我拿了一碗刚出来的藕粉给他,这是附近比较普遍的小吃,我在来之前就知道了,只是一直没机会。这个东西看上去一点热气都没有,但要搅开来吃,里面温度很高。 老伯推脱了一下,不过还是吃了。令我惊讶的是,他一口接着一口,全然无视那么高的温度。 "老伯你不怕烫啊。"我呆呆地望着他。他看了我一下,笑着说:"吃习惯了一样的。" "我还没问您贵姓呢。" "哦,您叫我张伯就可以了。"张伯忽然压低声音靠近我说,"好像听说房子里死了个人是吧?" 我把知道的都告诉了他,并且把那照片小心地拿出来给他看。张伯神情异样地看着照片。刚想伸手来拿,我缩了回来。 "这照片很重要,其实我想找您也是要确定这事,而且如果我的推理正确的话,恐怕我要告诉您一个非常惊人的秘密,原来……" "不用说了,我都知道了。"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音,听着就让人发凉,虽然非常富有磁性,但让人觉得很不祥。转身一看,一个身材高大,穿着白色西装和白色长裤的男人站在我身后。他长着一头银髮,相貌英俊,但脸色非常苍白,高挺的鼻樑上架着一副茶绿色眼镜,薄如蝉翼的嘴唇挑衅地笑着,双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 "你是谁?"我马上问他,其实不问也知道来者不善。 第57页 他用中指推了推眼镜,微笑着说:"忘记自我介绍了,你叫欧阳轩辕是吧?其实我是纪颜的老朋友了。我叫黎正,黎明的黎,正确的正。" "黎正!"我勐地一惊,纪颜不是曾经说过么,在钉刑事件中的那个随意玩弄人的性命的傢伙,好像他还是全国的通缉犯呢。 "拜你死党纪颜所赐,现在我就像一条流亡的死狗,不过我也很快找到了机会来对付你们,王斐先生出高价让我摆平这件事。呵呵,正好我急需一大笔钱,又能杀了你们,真是一举两得。"说着他的左手从口袋中掏了出来,好像握着什么东西。 我边后退边望向旁边,看形势不对,周围的人早作鸟兽散了。我只好扶着桌子说:"那个,我又不认识你,我也不认识什么纪颜啦,你一定认错人了。"说着向后跑去,没想到被张伯一把抓住,他的力气好大,我几乎被他勒住了。 "张伯你干什么?放开我!"张伯面无生气地看着我,眼睛里一片死气。我大惊,难道张伯也是他们的人? "别挣扎了,我会让你死得舒服点,不过你的灵魂会永远不能安息,徘徊在常世与现世之间。"他慢慢地走过来,口中似乎不停地念着什么,左手向我靠近。我终于看见了,他手上拿着一只六角形的黑色铁片之类的东西,看样子他似乎想把它刺进我的喉咙。 我看着那东西都已经触到我的脖子了,脑子里只想着为什么警察或者纪颜不像电视里一样大喊一声"住手",然后出现在我面前把我救下,把坏人绳之于法,大家皆大欢喜,但我面前连他们的影子都没有。 "住手!"忽然听见这么一声,我心中大喜,看来生活还是很照顾我的。我看了看却有些吃惊,喊住手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衣衫考究,书生气很重,像是老师之类的。而且他的脸很熟悉,我想了一下,似乎和我见过的那个少年很相像。 "王教授,你说过我可以随意处置他和纪颜的,何况留着他们对您也没什么好处吧。"黎正没有回头,淡淡地说,语气似乎很尊敬,但略有不快。倒是我长舒了一口气,至少我还可以多等一下了。 "没必要现在杀他,把他带到老屋,我还需要他找那个东西。"难道这个人是王斐? "随你的便,反正只要最后把他交给我就行,本来我也没打算杀他,只想逼纪颜出来,看来他只是个胆小鬼罢了。"说完他收起那个六角形铁片,嘲笑地望了望我,张伯也松开了我,不过仍然站在我身后。 一行人又往老屋走去。一路上我左看右看,纪颜能赶来么? "你是王斐?"我对着那个王教授问道,他没看我,算是默认了。 "老屋里的那个就是你的孪生弟弟吧?"我又问道。他突然停住了,低着头,大笑了起来,笑得我发毛。 "好像你知道的的确不少,没错,是我杀了他。"他说这话的时候轻描淡写,仿佛是在谈及一个陌生人一般。 "你也太狠了吧,虽然当年他被领养了,但你也犯不着杀了他啊。" "你知道什么,当年本来应该是我!他拿走我的东西我不该拿回来吗?"王斐突然沖我大吼,样子很吓人。黎正在前面不耐烦地说:"别和他废话了,我们赶快去吧。"说完张伯在后面狠推了我一把,我险些摔倒。 王斐又恢復了常态。前面已经隐约可以看见老屋了。我不明白他们大老远从杭州赶来,难道就为了杀我和纪颜灭口么? "王教授,你说老屋里的那个东西到底是什么啊?"黎正停了下来,推了推眼镜,斜着眼睛笑着问王斐。 "没,没什么,不过是我养父母的一些重要遗物。你管这些做什么,我付钱给你你做好事就是了!"王斐看上去有些隐瞒,黎正那双眼睛仿佛看透一切似的盯着他。 老屋终于到了。真是可笑,我越想离开这里,却接二连三又回来了。如今还被人挟持,早知道就和纪颜一起走好了。 屋子里一如既往的黑暗,王斐也进来了,不过看得出他很害怕,扶着墙的手都哆嗦着。我嘲笑他:"怎么,心虚了?怕你弟弟的灵魂出来报復?" "笑话,黎正在这里呢,他敢?"王斐看了看黎正,高声说。黎正没看他,只是环视着四周。 "他的确很不好对付。"黎正忽然转头对王斐说,"你确定你弟弟死了?" 王斐坚定地说:"那天我看着他断气的。我说和他下跳棋,然后砸晕他,又把弹珠塞进了他嘴里,用锤子敲打他的嘴巴。嘿嘿,弹珠和他的牙齿和血一起飞了出来。"王斐眼睛冒着凶光,半疯狂地描述。我终于明白了。 "你还真残忍,需要这么麻烦么?"黎正也为之惊讶。 "当然,不是他的那张贱嘴,我的人生也不会改变!"王斐恶狠狠地说道。真是难以相信,这人居然如此对待自己的孪生兄弟。我吃惊地看着他,眼前的这个人披着为人师表的光荣外衣,骨子里居然连畜生都不如。 "那就奇怪了,我在这里完全感觉不到有任何的怨灵。呵呵,这下似乎有点棘手呢。"黎正自顾自地说着,然后一个人走向了前面。王斐听完诧异地站在那里,随后又赶紧跟上去。我也被张伯押了上去。 第58页 "我把他杀了就放在他房间的房顶隔层上。他绝对死了!"王斐看着楼顶,畏缩地往后退了退。 黎正望着上面,"有梯子么?"他问王斐,王斐摇头。 这个时候,楼顶突然剧烈地震盪开来,勐烈的敲击使得上面的方顶掉下很多灰尘,接着很多弹珠纷纷滚落了下来,到处都是。王斐吓得大叫了起来,缩到角落里,抱着头哭喊着:"不要怪我!几十年我都做噩梦!我只想过得好点!我只想过得公平点!饶了我吧!" 黎正皱着眉头,摘下眼镜,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纸,迅速折成了一只纸鹤,口中念叨了一下,纸鹤居然自己飞离了黎正的手,飞进了楼顶隔层。上面的闹声停止了,王斐也渐渐站了起来,面露喜色。 黎正却面无表情。我看着王斐,他身后的墙上好像有什么东西出来了,我闭了一下眼睛,果然,两只如同棍子一样瘦弱苍白的手从墙壁里缓缓地伸了出来,紧接着是一个脑袋,然后是上半身。那个东西抬起头,我忍不住叫了起来:"后,后面!"那个东西的脸和我昨晚看到的一样,只是在白天看上去更加地黑也更加地瘦,嘴里仍然是鼓着的。 王斐也感觉到了身后有什么,不过他不敢回头,而是带着央求的眼神看着黎正,黎正冷冷地说:"王教授,我只负责帮你干掉纪颜,可没义务做你的保镖。" 王斐绝望地转过头,后面的人勐地把手一合,就像等待多时的动物抓捕猎物一样,王斐被紧紧地抱住。 "哥哥,你终于来了,冰冰很冷呢,抱着哥哥真暖和。"那东西一边说,嘴巴里的弹珠和牙齿一边掉了出来。 "放开我!放开我!我不是故意要杀你的!"手臂收缩得更紧了,王斐痛苦得大叫起来。 "我好寂寞,我一直在等待着哥哥,一直。"那少年慢慢地闭上眼睛,把头靠在王斐的肩膀上。我对着黎正说:"难道你还不出手?" 黎正看着我笑道:"这是他自己的孽,我无能为力,何况这个少年还是活的呢,我的法术不管用。呵呵,真有趣,这么多年都没死,一定是那个东西了。"黎正走到王斐面前:"您还不肯告诉我么?"说着把刚才的六角形铁片拿出来插在了少年的胳膊上,似乎手略微松开了点,王斐这才喘着气回过神来。 "快,快救我!那东西我可以给你,求你救救我!" 黎正忽然看了看那少年,笑了一下,拔出了铁片。"真对不起,我已经知道在哪里了,所以,您对我已经没有任何帮助了。"黎正站了起来,转过身带上墨镜。 "哥哥,我们永远在一起吧!"少年勐地一睁眼,手上一用力,王斐哼哼了一声,就看见他的身体像被挤爆的番茄一样被揉了个稀烂,少年的身上全是王斐的血肉,他舔了舔,随后盯着我们。 "似乎没吃饱呢,该你上了。"黎正对着张伯做了个手势,张伯把我扔向那少年,眼看着他已经张开手臂在等我了,我看着地上的血和碎肉,暗叫道:难道几秒后我也要成这样了?死都没个好死法么? "啪!"伴随着窗户的粉碎,一个人影从外面吊着绳子沖了进来,正好把我撞飞。我这才长舒一口大气,定神一看,哈哈,是纪颜。 纪颜站了起来,拍拍身上的碎玻璃,把我扶了起来。 "你不用学电视上非要这时候出现吧?"我责怪道。 "是的,我在外面观察很久了,如果黎正不把你扔出来我怎么救你?昨天晚上影晶石就显示你出事了,我只好连夜赶来。不过你们来之前我就来到这里了,因为影晶石只显示你最后在这里使用,所以我躲在外面看你们。" "很久没见呢,纪颜。"黎正笑着看着纪颜。 "是啊,自从你上次落荒而逃后。"纪颜也笑着说。我以为黎正会生气,结果他两手摊开做了个无可奈何的手势。 "不过我们的事等下再说吧,先解决他。"纪颜脱下身上的背包。 "你也该知道了吧,他已经不是人也不是怨灵。"黎正指着那少年说,少年依旧无神地看着我们,嘴里嘀咕着:"冷,好冷。"房间的温度忽然勐地地升高了,而且很快。 "的确,他借着返魂香的能力復活,但又不完全,强烈的求生意念使他和这房子合为一体了。"纪颜虽然对着少年,但眼睛始终放在黎正身上。 "你没开玩笑吧?也就是说我们在他肚子里?"我快崩溃了。 "长年来他靠吸食活人的营养痛苦地活着,返魂香的力量让他既不能完全变回人又不能死去。或者今天我们让他永远安息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那要怎么办啊?"我问纪颜。温度已经很高了,少年也睁开眼睛,整个房间的墙壁如同肌肉一样开始蠕动,地板也是,刚才纪颜进来的窗户已经被四周的墙壁给挤死了。 "很简单,从他体内拿出返魂香,他自然就死了。"黎正指着那少年。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原来他的左肩上正插着一块黑色发亮的晶体,一半在里面,和我上次在纪颜家见过的一样。 "那快去拿啊。"我喊道。 "不行,他对任何人都有戒心,过去只会被他勒死。"黎正看着我,"对了,你昨天不是在这里待了一晚么?看来他对你还是不错啊,不如你去试试。" 第59页 我无语,望向纪颜:"只有试试了,要不然我们都会死在这里。" 我只好硬着头皮走过去,他古怪地看着我,我颤抖地把手移向返魂香,嘴里念道:"我是想帮你。" 当我接触到返魂香时,他的眼里居然流出了泪水,双手无力地落下来。我一咬牙,把返魂香拔出来。一瞬间,房子停止了移动,他也迅速变成了骨头,接着又全部化成粉末,和王斐的血肉融合在了一起。房子恢復成原样。我呆呆地拿着返魂香站在原地,内心有些伤感。 "谢谢了!"黎正勐地冲过来,夺走我手中的返魂香从刚才的窗户跳了出去。等我和纪颜反应过来,他站在楼下对我和纪颜招手,张伯也如烂泥一样摔倒在地板上。 "今天没工夫和你逗了,以后有机会再说吧,反正我要的已经拿到了。"说完一下就没影了。 我不好意思地朝纪颜笑笑,"都怪我,还是被他抢走了。" 纪颜没说什么,一脸惨白,勐地晕倒了。 医院里,纪颜平躺在病床上。 "你干吗这么拼命啊?"我坐在他旁边,看着他绑得像粽子一样的脚。 "没办法,我从火车上下来已经很远了,只好用放血的办法,要不然怎能夜行八百里急赶到你那里?来晚了估计你连渣都不剩了。"他笑道。 "原来当年返魂香在二战中被一个美国士兵带回了美国,后来辗转流落到王工程师手中,几十年前他妻子重病身亡,他照着传说的方法居然真的使妻子活了过来,但妻子也从此莫名地失去了生育能力。两人决定领养一个孩子。他们本来在杭州的儿童福利院看上了王斐,当年他不叫王斐,他和他的孪生兄弟是孤儿,没有名字。但由于弟弟突然说话乖巧,当场就叫了工程师夫妇二人做爸爸妈妈,结果被带走的是弟弟。后来王斐十四岁从福利院跑出来想寻找弟弟,结果被工程师夫妇阻拦还遭到打骂。他在街头流浪了很久。最后他发现自己和弟弟容貌极其相似后决定採用一个骇人的想法。他在家里没人的时候欺骗自己的弟弟,两人在玩耍时王斐杀了他,并取而代之。"我一口气说完。纪颜惊讶地说:"你怎么知道的?" 我告诉他警察在王斐的家里搜索,发现了王工程师留下的遗言,告诉王斐,家中的至宝返魂香就在二楼的隔层里放着。或许是天意弄人,返魂香在慢慢恢復力量的同时,居然奇蹟地使那少年"活"了过来,但却变成了半人半鬼的怪物。 虽然事情结束了,但返魂香却还是落到了黎正手里。也不知道他到底想干什么。张伯就是当年负责领养的福利院职工,王斐在家乡长期都有耳目,当他得知老屋出事纪颜要来杭州的时候,他就让黎正杀了张伯灭口,自己连夜坐车赶回这里。黎正用控尸虫把张伯变成形尸走肉,还打算套我的话,看我知道多少内情。那张照片其实就是张伯发现王斐从福利院逃出来的时候来到这里找工程师夫妇时给他们的,上面是两兄弟的合影。工程师夫妇把照片藏在了钟里,希望以后再告诉孩子真相。 "算了,能平安就是好事,不过那孩子真的很可怜。"纪颜嘆了口气。我拿出日记,这是我在房间又重新找到的,我没告诉警方,把它留了下来。我又翻到了那段。那段他记录着他和自己的哥哥第一次相遇的情景。 一月七日晴 世界上真有鬼魂么?好害怕,早上我在房间弹琴的时候感觉好像有人在窗户外面偷看,结果走过去只看见自己啊。后来又重复几次,我都不敢练了,只好跑到房间里用被子蒙住头。 有人说孪生兄弟本来就是一个人分开而成。老屋里外的两人却有着天壤之别的命运,或许当王工程师开始决定领养那双胞胎的其中一个时,悲剧就已经註定了。 第十四夜:七人众 我向来是不喜欢医院的,讨厌进门就闻见那股子刺鼻的药水味。不过纪颜因为救我而受伤我自然不能装得跟没事人一样。晚上加完班我便赶到医院了,看看表,也已经快九点了。纪颜的病房在六楼。 推开门,落蕾也在,正帮纪颜削着苹果,一进来纪颜就看见我了,招手叫我坐过来。他有钱,住的都是单人加护。其实他的脚伤不严重,不过失血过多,虽然他坚持要出院但是我和落蕾还是让他多住些日子。 “真是无聊啊,像我这样性格的人让我住院简直等于坐牢。”纪颜感慨的接过苹果,大咬了一口。落蕾笑了笑,拿水沖洗了下水果刀。 “医生说了,在过几天就好了。不过你还真勇勐呢,脚上流着血跑那么多路。” 我不好意思的看着纪颜。“还真亏了你,要不我就成年人干了。” 落蕾也看了看我,略有些责备。“如果你们还是这样喜欢冒险真不知道还有几条命够陪。” 窗外下着大雨,很嘈杂,我讨厌下雨,因为很多人说,雨是死人不愿离开人世的悔恨之泪。纪颜用枕头靠着坐了起来。“既然你们也在,我干脆说个故事吧。”说到故事,我便好奇的坐了下来,落蕾也穿上件外套,围着纪颜在我身边坐下。 “暴食、贪婪、懒惰、骄傲、瘾欲、愤怒、嫉妒是天主教对人类恶行的分类,而且每一种恶性都对应着一个恶魔,恶魔依靠人内心的黑暗面而存在,也就是说,如果那个人有了上述这种恶行,那恶魔就会出现。 第60页 东方其实也有相似的传说。据说每到八月份第一个星期四,在深夜十点以后,街道上会出现七个人。他们如同盲人一样后者伸出左手搭着前者的肩膀,由第一个人带路,他们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破旧的黑色蓑衣,头带斗笠,赤脚。右手提着灯笼,最前面的人拿着竹杖。 一般来说,每人见过他们。因为凡是看见他们而又触犯过七种恶性的人就会被他们抓过来充当替身然后无休止的走在人世上,一直到你能找到下一个。 那天我独自一人在夜色中赶路。有时候我喜欢夜晚步行。那样可以避免接触人群,或许和我讨厌喧闹的关系有关。我知道七人众的传说。那天正好是八月里的第一个星期四。开始还天气很好,不过莫名下起了大雨。那时候我已经走到了郊区,路边已经罕有人迹了,开始还有三三两两的灯光,后来什么也看不见了,我又是极不愿意走回头路的人,只好硬着头皮边躲雨边看有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借宿一晚。在躲避大雨的时候看见远处居然还微亮着灯火。我抱者试试的心态扣响了门。如果我知道扣响大门会差点断送我性命的话,我宁愿在雨中淋一晚上。 开门的是一个中年汉子。身材高大,站在那里几乎比我高了一截。你知道我虽不算魁梧但在常人中也算比较高的了。在这种夜色中看到他我突然有种恐惧感。 他打着赤膊,穿着一条黑色的四角裤衩,好奇地望着我。男人很胖,肥硕的胸膛上长满了唿拉拉的捲曲黑色的胸毛。脸两边的赘肉已经耷拉下来,五官犹如塞在一团面粉里一样,小小的眼睛,几乎看不见的鼻樑。他的相貌让我很熟悉,我想起来了,他长的很像一种宠物犬,好象叫沙皮。我站在那里很是尴尬。几乎忘记本来的初衷。大概过这样僵持了几秒。屋内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大概是对男人这么久没声音感到诧异,那汉子不耐烦的回应一句然后转声问我。 “您有什么事么?这么大雨您还在外面乱走啊。”虽然相貌比较凶,不过说话却很有礼貌。我连忙告诉他我是个路人,由于大雨想在他家寄宿一下。他脸上露出狐疑的神色,也难怪,谁肯让一个陌生人留宿呢。我连忙出示我的证件,并拿出一些钱给他。中年汉子看着我手中的钱,眼睛射出攫取的目光。 “好好,您就在后院里吧,我帮您支张床,将就睡一晚吧。”说着把我领了进来。屋子里面比较宽敞也很暖和。走过前面的房间我看见一台搅拌机和许多面粉,相比这两人靠做做批发的面食为生。里面是卧室。左边的大床上躺着个年轻女子,我只扫了一眼,她穿的很少,或者说其实没穿,只是在身上随意的盖着一条毯子,见我进来,吓的缩到角落,另外只手急忙翻衣服。我不好意思的转过头。发黄的墙壁已经起了霉黄的如同患了肝炎人的脸,被一些破旧的女性挂历胡乱煳了几下,房间的横樑上吊着一个灯泡,昏暗的光线让人觉得似乎随时都会熄灭。 女子不停的责怪汉子领人进来也不说声,接着拿眼睛瞟了下我。我被带到后院,说是后院,其实不过是一件搭起来的草棚,大概也就几平方米,简陋不过还算结实,居然没有进雨,手艺不错。中年男人搬来一张摺叠床,正好铺了下来,又拿那里一条毯子扔给我。随即殷勤地问我饿么,如果饿的话就搞点吃的给我。我觉得很高兴,原以为世态炎凉,没想到还是有这么热心的人。我婉言拒绝了,因为我不大喜欢夜晚吃东西,那样容易发胖,而且对头脑反应也不好。男人见我不要,嘟囔了句,失望的走进了里屋。接着又听见女人的不满和男人的讨好声。然后是一阵咀嚼声和肉香。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声音如洪水一样。我睡不着,但仍然强闭着双眼让自己休息下。明天还要赶路,我必须强迫自己放松下。 不知道迷煳了多久,忽然一阵闷雷把我震醒了,我下意识的看了看手錶,上面的夜晶屏显示着十点十分。我翻身想继续睡一下,结果朦胧间却看到一个高大的人影站在我面前。我勐的一激灵,坐了起来。 外面又是一道闪电,我借着光看到了。中年男人如恶魔一样狰狞着脸孔站在我床前,虽然只是一剎,但我还是看到了他手上明晃晃的菜刀。 我知道他想干什么,但我们都没有动,我依旧坐在床上,他则站在旁边。 “你要钱我可以给你,犯得着取我的命么?”我必须保持冷静,急噪愤怒胆怯都会在危急关头要了的你的命。 男人冷笑了几下,“钱?你给了我我放了你,然后你在找警察来,你当我是傻子么?剁了你钱自然就是我的了,反正老子也不是第一次干了。”说着。我虽然看不见,但少许的微弱光照在菜刀上,泛着渗人的寒光。 “看来你这还是家黑店。”我说完这句马上滚到棚子的角落,尽量保持距离。我知道他力量比我高太多,硬来我根本不是对手。 “别躲了,这里就豆腐大,我随便拿到乱晃也能砍死你,你认命吧,谁叫半夜乱走,真是天上掉下来的肥鸭子。哈哈哈。”男人开始狂笑。那笑声听起来如同丧钟一般,我心想难道自己要命丧与此? 里面的灯忽然亮了,女人披着碎花的外衣赶了出来,插着双手冷冷地看了看男人,又看了看我,那眼神还真想我家过年的时候厨师看那些待宰杀的猪羊。 第61页 “利索点,我们还要做事,明个张记包子铺的伙计会来,我们许的包子要如数给人家,嘿嘿,还真是送上门来的肉馅。”我本还对女人寄託点希望,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我马上想起有卖人肉包子的传闻,当时只当做笑谈,没料到这年月还真有接孙二娘衣钵的传人。 “这人看上去有点架子,可能还是个好手呢。”胖子把刀转了个手,望着我对女人说。 现在我要面对的不是胖子一个人了,那女人不知道从哪里有摸出跟擀面杖,慢慢的挪向我后面。我不能动,一动胖子的刀就会唿啸着削掉我脑袋,但不动女的擀面杖也会轮过来。时间一秒秒过去。我头上开始流汗了。 就在三人僵持在草棚的时候。外面打了一个闷雷,这个雷和以前不一样,因为非常沉,我们三人都忍不住打抖,大家都感觉到一阵凉意,我看见女人把衣服裹了裹,不安的环视了下,她已经走到我侧面了。 我趁着胖子愣神的时候,勐的朝棚子的一角撞去,我看了很久,唯有那个地方有水渍,所以从那里出去因该最可行。果然,我撞了出来,但用力过勐,在地上滚了好几下,还擦伤了额头,外面的大雨马上把我淋了个透湿,我回头看去,果然胖子和女人也追了出来,我连忙爬起来想跑,但我一爬起来脚就迈不开步子了,因为我看到了,一道闪电过来,清晰的把我面前的七个人照的明晃晃的。他们并排着站在我面前。 蓑衣,斗篷,七人众。 我惊讶的说不出话来,原来传说是真的。而且七人众如果存在的话,那他们是无法被消灭的,他们本就是人阴暗面的集合体,犹如半神一般的存在,绝不是法术之类可以驱除的。我看不见斗篷下的脸,但我能感觉到那种浓烈的死亡气息。 身后的两人已经赶了过来,显然他们不知道七人众的可怕。 “你以为找到帮手了?”胖子有些喘气,他看了看其中一人盲杖,大笑道:“老子连你们这几个瞎子一块杀了做包子馅。”说着拿着刀沖了过来。到是女人似乎知觉的感觉到不安,往后退了几步,想拉住胖子,但胖子身上光熘熘,她也没拉住。 我闪到一边,胖子直直的沖了过去,刀一下就噼到了第一个为首的人的右肩膀上,胖子得意的笑。但他很快就笑不出来了,笑容如同凝固在他脸上,因为他看见了那人的脸,而且七人众包括被砍的那个似乎一点反应都没有,就像雕塑一样。 胖子使劲想抽出刀,但怎么也拔不出来,他想放开手,但似乎刀已经和他连为一体了。 “暴食者,涨肚之刑。”我听见为首的一人低沉而冷硬如石头般的声音,接着七个人分别抓住胖子的手脚和头,剩下的掰开胖子的嘴巴。胖子如同杀猪一样喊着救命,把目光投向女人,女人这时候已经吓的不会说话了,本来白皙的面容却变的惨白,她做在地上,雨水顺着头髮流下来,一只手按在心口,一只手捂着嘴巴,眼睛睁着大大的看着胖子。 他们把胖子翻了过来,接着一人抓起地上的土不停的往胖子嘴里塞胖子痛苦的大喊着,但根本无力反抗。我看着这个情景都忘记了逃跑,看着他们如同填鸭一样把土塞了进胖子的肚子。马上胖子的脸变成了猪肝色,肚子好象也变的圆滚滚的。 胖子的哀号迴荡在空旷的郊外。声音越来越微弱,最后只有小声的低语,但那七人仍然在往他嘴里塞土,一直到胖子抽搐了几下,不动了,也没任何声音了。我惊恐的看着那七人。开始肩膀上挨刀的那个忽然勐的一抖,整个人像冰块一样融化在雨中,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紧接着我看到了那一幕。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胖子的肚皮开始蠕动,里面似乎有东西要出来一样,我感觉那景象就和异形电影里一样。 仿佛破壳一样,终于胖子的肚子发出如同被撕裂的绸子一样的响声,接着一只手从裂缝中伸了出来,说是手,不如说是骨头更恰当,手臂伸出后紧接着是肩膀,然后是头颅。整个人从肚子里钻了出来,和刚才消失的一个样子,不过身上到处是胖子的内脏和血肉,滴滴答答的挂在身上。我几乎吐了出来。雨已经停了,月亮也出来了。月光下那人的身上居然还挂着胖子胃里没消化的食物。 他们再次站到了一排,除了胖子那张着大嘴,布满泥土的脸。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又和泥塑一般。女人这个时候似乎已经完全吓傻了,呆呆的看着胖子的尸体动都不动。我勉强站了起来,但始终走不了路。七人众忽然一起转身,排成个长列向我走过来。 越来越近。 直到我面前大概一人多距离的时候停了下来,然后不动了。我知道他们在观察我。当时我几乎已经没有知觉了,仿佛灵魂被抽离了一样。过了会,他们又走了,和我擦身而过,又是一个搭着一个的肩膀,慢慢地消失再浓密的夜色中。想想也是可笑,胖子估计杀了不少人,但没想到让他送命的却是他暴饮暴食的习惯,估计他到死也不明白。 我知道一切结束了。不远处胖子的尸体惨不忍睹。那女人也疯了。我回到草棚找到自己的行李,走之前打了个电话给警察,然后再次上路了。 我以为事情这样结束了,但第二年的八月的第一个星期四,他们居然又出现了。那年刚刚毕业,父亲也生病了,心里非常烦躁的我在晚上一人在家附近转悠自己抽着闷烟。全然不知时间已经到了很晚。和一年前一样,没来由的又下起了大雨。正好路边有个凉亭,我就坐了进去。那天比平常的夏夜要凉的多,我只穿了件短袖的t恤,感到有点冷,于是抱紧了双手坐在凉亭里等雨停。 第62页 忽然闻到一股刺鼻的劣质香水的味道,我厌恶的转了转头,看见一个二十多岁穿着紧身低胸上衣和超短裙的女孩。女孩的妆化的很浓,黄色蜷曲头髮随意的盘了起来,虽然年轻,但靠着仅有的光还是看地出她浓妆下的疲惫与放纵,黑黑的眼圈上面虽然盖了厚厚的粉,却依然看的见。她似乎也看见我了,楞了下,随即笑嘻嘻的朝我走过来。 凉亭不大,还没等她过来,我的鼻子已经快受不了了。 “大哥,这么晚还在外面啊,和我耍耍么,便宜列。”女孩走近了,涂的血红血红的嘴唇挑逗地说着,原来她是个流莺。我有点烦恼,别说我父亲正在病重,即便不是,我也没这种爱好,我当然的沖他摆摆手,把脸别到了一边,身子也朝外挪了挪。她却不肯放弃,居然坐到我身边来了,挽住我的手,把头靠了过来。 “大哥,看看撒,可以先试试么,我好年轻的。”说着居然抓着我的手往她胸上摸。我有点生气,挣脱她的手,凉亭又狭窄,我怕她在纠缠,索性站到了凉亭边缘,雨更大了,加着风,打在我脸上。 “不要就不要,摆什么谱!”她似乎也有点不悦。我们两人就这样无声地呆在凉亭。 过了会,忽然听见女孩热情的声音,又像是在对我说:“哎哟,那边来了好几个,我就不相信老娘一个都吊不到,才懒得理你这傻冒。”我没回头,想是又来了几个躲雨的。 “师傅要么,我活很齐的,收费又公道。”她又在拉客了。我忽然觉得背后很冷,出奇的冷,按理好几个人进来怎么自己一点感觉也没有,而且什么声音也没听到。我勐的转身。 果然,又是他们。 一年后的同一天,我再次见到他们。七人众一点变化都没有,他们呆立在凉亭旁边,看着那个妓女在恣意的挑逗,那女孩已经把衣服褪了下来,几乎把上半身都裸露了。她似乎很迷惑,或许觉得这几个人怎么一点反应也没有。 这个时候其中的一个走了出来,抓住了那女孩的头髮,他口里嘀咕着:“瘾欲者,受拨皮刑。”女孩吓坏了,大声苦喊着想挣拖,但看来似乎是徒劳。另外几人又抓住女孩的四肢。剩下的一个把手伸向女孩的头颅。 我呆呆的望着他们行刑,有生以来第一感到无助和绝望。女孩痛苦的把目光投向我。 “大哥,救救我啊,救救我啊。”话还没说完,带着黑色长长指甲的手扎进了头皮。 又是痛苦的尖叫,但只叫了一声,因为她的嘴已经被旁边的一个用盲帐刺穿了,鲜血如同喷泉一样四射,女孩的眼里全是泪,被按住的双腿绝望的抽搐。但接下来的会令她更痛苦。 伸进头皮的手迅速划开了个大口子,接着另外一只手也插了进去,然后整张人皮犹如脱衣服一样撕裂了,带血的人皮被他们抛的到处都是,我几乎不敢看了,以前曾经听说过越战时候越共游击队曾经对战俘实施活剥人皮就是这种方法,没料到今天亲眼见到了,而且女孩还没死,失去皮肤地她会痛苦的在活上几分钟。 那张薄薄的人皮被他们扔在了地上。实施人皮的冷冷的站在女孩旁边,当女孩停止挣扎断气后,他把衣服拖了下来,斗笠也摘了下来,里面就如同空气一样,每拖一件他就少掉一部分身体,等全部衣服拿下来后,他也消失了。剩余的人居然还单手作了辑。这时候失去人皮的女孩尸体站了起来,穿起那些衣服带好斗笠又站到了队伍里。七人众第二次站在我面前,或许我已经是唯一看见过他们而生还的人了,但这次呢? 接下来,是不是轮到我了?和去年一样,我连逃跑的勇气都没有,因为我知道那只是徒劳,我就那样傻站着,路边安静的很,连过往的车子都没有,这里只有我一个人。 他们就那样站在我对面,如此近,又如此遥远,地上的鲜血提醒着我,如果他们愿意,随时可以把我撕成碎片。 “你走吧!”忽然其中一个开口了,还是那样阴沉冰冷的声音,如同用机器发出来的一样。 我不解了。我很想问他们为什么。但七人众已经背对着我走远了,很快就消失了。我一下就虚脱了,强撑着凉亭的柱子,坐了很久才回到医院,父亲见我脸色不好就问我怎么了,我不忍欺骗他,只好全部告诉了他。 他沉默许久,然后缓缓地说:“或许第一见面以后他们就一直跟着你,七人众会一直继续下去,每当他们给一个人用刑,七人众中的一个就可以超度。你以后还是少在晚上行走,而且修身养性,这样即便见到他们,他们也是无法杀你的。”听完后,我点了点头。” 纪颜说完了,落蕾去已经趴在旁边睡着了,或许这个女孩永远都这样神经粗大,不过这也好,想太多对自己没好处,我脱下外套盖住她。 “七人众真的存在么?”我忍不住问道。纪颜望着我,点了点头,“不过似乎那次以后再也没见过他们,也没听说过他们出没。”他指了指身边的落蕾。“她怎么办?医院有规定探视时间过了不许留人。” 我摆了摆手,“没事,让她睡下,最近事很多,她也累了,你也早点休息,等下我会叫醒落蕾。” 纪颜也只好睡下了。病房顿时安静了下来。外面的雨还在下。我不自觉的站到了窗口,无聊地朝外望去,外面漆黑的,除了偶尔几辆亮着灯的汽车鬼影也没有。正当我要回身时,一个闪电划开了黑夜。虽然只是一瞬间。但我清楚看到了。 第63页 楼下的停车场上有七个人,他们带着斗笠,穿着黑色的蓑衣,一个接着一个走着。而且我还看见,为首的一个抬起了头,朝我这里望了望。但我还没看清他什么样子,外面有恢復了黑夜。 我急忙冲下楼,但外面什么也没有。是幻觉?还是那就是传说的七人众?在雨夜里无休止的走下去,无休止的实施刑法。 八月的第一个星期四,夜晚还是少出去为好。 第十五夜:镜妖 在报社没见到落蕾,问她同事说她连假都没请,我有点奇怪,本来今天约好了下去去接纪颜出院的啊,落蕾可不是爽约的人。没心思校稿,问老总讨了个差使就急匆匆地去落蕾家了。 落蕾住在自家的老房,她父母都在国外,不过家里在这高楼耸立的城市里居然还插进了一户小巧的平房,可能也是地段不错,居然一直没拆迁,据说这房子有年头了,还是她姥爷那时候做的,算是半个古蹟了。房子里有不少她姥姥姥爷留下来的东西,有些年头了,不过落蕾一直不肯般,可能也和她从小在这里长大有关吧。 转了两次车我拐进个小胡同,这胡同虽然直,但如同筷子一样,瘦长而狭窄,基本上迎面遇见总要一个人要让让了。而且两边很高,即便光线充足,这里也是很暗,走进来就觉凉飕飕地。 落蕾的房子在一片空地上,旁边离的最近的一户估计也有百八十米远,估计就算这里也很快就要拆了。大门紧闭着,我敲了好久也没见人开门,只好转到房子另一边。平方的后面带着个院子,她喜欢养一些花,平时到也算是个后门。好在这里治安不错,要是有贼就不好了。 我透过窗子看了看里面,很安静,而且没灯光,我知道如果她在家一定会在窗户右边卧室里看书的。难道她不在家?我又打了个电话,里面没有人接。刚要走,忽然依稀听见好象声摔东西的声音。 “落蕾!落蕾你在家么?”我又用力拍了几下窗户。这次我听的更清楚了,是玻璃被摔碎的声音。我心想不好,难道有贼入室?我撞开了后门,沖了进去,在厕所看到了落蕾。 她穿着睡衣披头散髮地躺在地上,到处都是玻璃碎渣,我小心的绕过去,结果看见她的手腕居然划开了,另外只手拿着好到快玻璃上面还带着血。我吓坏了,赶紧扶她到床上,用我随身的手帕简单包扎了下,然后打电话给医院还有纪颜。不过万幸,她的伤口不深,大概割的时候没用好力气,但她人很虚弱,一直处于昏迷中。 我让她躺了下来。心中奇怪,按理落蕾没有自杀的理由啊,前几天还笑嘻嘻的,而且就算工作压力大也不至于自杀啊。我看了房间。几乎所有的玻璃制品都不见了,我又看了看垃圾筒,里面全是碎片。 “奇怪。就算自杀摔一块玻璃也就够了啊。”我在黑暗之中思考,电源好象也被落蕾自己关上了。我没找到总闸也就放弃了。 忽然我听到好象老鼠一样的叫声,虽然很轻,但还是听到了。接着脚边好象高速的略过什么东西,太快了,我几乎没反映过来。不过老房子里别说老鼠了,就是有条蛇也不足为奇。 落蕾很快就被送进了医院,纪颜也来了。他看了看现场也感到迷惑,不过他从垃圾筒拿出一块玻璃碎看了看。但似乎没有新的发现。 “你觉得怎样?”我见他一直蹲着不开口,就主动问他。纪颜抬头望了望我,笑了一下。 “不知道,还是等落蕾醒了在问问她。” 我们赶到医院,落蕾已经醒了,不过好象情绪很低落,而且不停的问人要镜子。但镜子一拿过来她照了一下就马上扔到墙上去了,我们到的时候护士已经怒了。 “没见过这样的,直接送精神病院算了。”一个小护士气沖沖的走了出来。落蕾见到我们就哭。 “纪颜,欧阳,我要镜子!我要镜子。”说着拉着我门的手,我不知所措望着纪颜。他依旧笑着。伸出左手在落蕾的人中上按了一下,接着右手拇指和中指弯曲对着她的眼睛做了个动作然后把她搂进怀里,落蕾居然很快安静下来。 “告诉我,你到底怎么了?”纪颜把落蕾放到床上扶着她躺下来。 “昨天晚上我洗完澡后换上睡衣像往常一样对着里面的镜子梳头。开始并没有什么。梳着梳着我却发现镜子突然变得越来越模煳。”落蕾把双手放到胸前,眼睛睁的很大,看的出她对昨晚的经歷还是很害怕。 “起初我以为是浴室的水蒸汽,于是擦拭了起来,接过刚擦干净,我就看见自己的头髮如同被泼了油漆一样雪白雪白的。我吓了一跳,看看头髮却还是黑的。紧接着镜子里的我急剧的衰老,就像电影里演的一样,显示皮肤变的老皱然后是眼睛深陷脸颊干瘪,最后居然变成了个骷髅头。你知道我吓坏了冲出了浴室,我又去找别的镜子,结果看见的都是那样情景的重显。我把所有的镜子都砸碎了。最后就算没有镜子,我迅速衰老的画面也会凭空出现在墙上,电灯也关不上,我只好关闭总闸。我折腾了一晚上,到早上的时候脑子昏沉沉的,在走进浴室的时候又看见脚下的瓷砖印出那画面,我最后崩溃了,把墙上的玻璃砸了,感觉我好象已经真的风烛残年一样,然后就没知觉的拿起玻璃自杀,还好欧阳来的早。”她像小猫一样缩成一团,看来真的别吓着了。 第64页 “所以你刚才一直要镜子?想看看是否真的变老了?”纪颜问。 落蕾点了点头,随即哇的一声哭出来,她坐在床上摸着自己的脸。“你们看啊,看,看我是不是真的变成老太婆了?”我和纪颜对望了一下,哭笑不得。我让她躺好,然后安慰说:“没有,当然没有,你是我们社最漂亮的,现在是以后也是,你赶紧睡一觉醒来后就会和平时一样精神美丽了,你还有很多工作等着你呢。”落蕾果然安静不少,像孩子一样乖乖躺下了。 纪颜对我说:“我已经知道是什么东西了,不过我们要回她家一躺,现在落蕾情绪不是很稳定,干脆等她稍微好点我们在去。”我点点头。 我还有事,于是过了一个多小时看落蕾睡熟了就要回社里去了。临走前纪颜对我说无论看见什么都别太在意,等他去找我,然后我们一起去落蕾家,我奇怪他为何叮嘱我这些,但他是那种不问又不说的人,我急着有事,也就没多想了。 做车回到社里感觉有点内急,于是去了厕所。我们社厕所有面非常巨大的墙镜。我洗手的时候对着照了照,整理了一下。 刚准备转身里开,忽然听见有人叫我。 “欧阳!”是落蕾的声音,奇怪,她怎么跑出来了?而且她应该在医院啊。我回头一看,厕所里什么也没有,我笑着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这是男厕所啊,就算她来了也不可能在这里啊。 但在我第二次转身的时候我发现有点什么不对劲了。 那面高而宽大的镜子里有我的一个镜象。 每个人都会照镜子,里面的像就是自己。 但我在眼角余光看到了。我在转身,而里面的我却依旧站在哪里。我奇怪的挥了挥手,但里面的那个“我”已经站在原地。 无论看见什么也别相信,我突然想起了纪颜的叮嘱,别管了,幻觉而已,闭着眼睛走出去!我真的闭着眼睛走出去了,但当我以为我走出厕所的时候睁眼一看我却走到了镜子面前,我的脸几乎挨到镜子了,也几乎挨到了里面那个“我” 里面的我似乎是我,但样子很狰狞,而且尤其是眼睛,居然没有瞳孔!只是灰白的一片。而且好象很快就会冲出镜子到我身上来。我恐惧的用手撑着洗手台像离开,但我无论用多大力气,都不行。我突然明白了,我们平时照镜子当你向镜子走去镜子里的像也会朝你走来,但现在好象我成了像了,自己的身体完全不受控制。 我的双脚完全没了知觉,仿佛被焊接在原地一样,镜子里面的我带着嘲笑看着我,我第一觉得自己的脸是如此讨厌和令人憎恨。 肩膀上忽然多了点什么,我没办法转头,似乎全身都被冻住了,我只能通过镜子看身边的东西,哪怕我明知道那应该是不真实的。 是手,肩膀有只手,缓缓的从肩膀摸下来。那只手我在清楚不过了,那只帮着创口贴的手。那只手我在熟悉不过了,藏在我内心深出的恐惧忽然被完全涌现了上来。那是她的手。 苍白修长的手沿着肩膀一直抚mo下来,我似乎感觉到真的有东西在肩膀上,然后又是那熟悉的耳语:“我来了,正看着你呢。” 我快支持不住了,忽然听见纪颜不知那里的喊声,似乎很遥远又好象就在旁边。接着镜子里我的像开始模煳起来。然后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脸骇然的我傻子般站在那里,旁边则是纪颜。 “果然是镜妖。”纪颜走过来拍拍我的脸让我清醒下,我也用冷水沖了沖,听他一说,奇怪地问:“镜妖?” “恩。”纪颜一边回答我,一边拿出一支毛笔。又拿出一个香菸盒大小的铁盒子。 “镜妖是最普通的妖怪,一般藏在镜子或者一切可以映出景象的东西里。它们喜欢恶作剧,一旦照镜子的人被里面镜妖变成的像看见眼睛,哦,对了,镜妖不像人类,它们没有完整的魂魄,所以变成的人像是没有瞳孔的,可是如果你和这眼睛对视上了就会被它知道你心底所最惧怕的东西。”他打开盒子,里面黄黄的。接着他拿着毛笔蘸满然后把镜子整个写满了字,好象是佛经。最后只有中间留了个杯口大的位置。 “有热水瓶么?”他写完后转头问我。我马上冲到办公室,现在找个热水瓶还不容易了,不过还是在隔壁找到一个。来的时候纪颜正用手盖着那片没写字的地方。他接过热水瓶打开盖子,把瓶口对准,勐的打开手掌,在把瓶子靠过去。我看见瓶子剧烈的动了几下,然后又是老鼠似的叫声。纪颜迅速把盖子盖上,然后贴上下好字的封条。 “对付镜妖普通的方法没用,只要有可以反光的东西它们就可以逃掉。所以把它关在热水瓶里是最好不过的了。哈哈。”说着摇晃了两下瓶子。 我疑惑地问他:“为什么我会动都动不了,而且好象我和落蕾看见的都不一样啊。” “你和落蕾不过是被它催眠了,镜妖通过观察你们的心知道你们所恐惧的东西,然后在镜子上释放出来,当人类恐惧的时候自然也是精神抗拒操纵最薄弱的时候,镜妖当然会控制你了。不过它没什么恶意,不过是喜欢整人,我把它关在热水瓶几天它自然会知错了。”说着又摇晃了下热水瓶,瓶子里面响出几声沉闷的怪叫。 第65页 “放了他?万一它又到处跑到别人镜子里害人怎么办?”落蕾的样子和我的遭遇让我有点讨厌这傢伙。纪颜听了沉思了一下。 “你和落蕾在单独遇见这些傢伙时候很危险,不如这样,我把镜妖封在你眼睛里,成为你的一部分,这样既可以不让它四处捣乱,你也可以在危急时候有保护自己的能力。” “那有什么用,这傢伙很厉害么。”我心想它除了制造幻觉好象也没什么本事了。 “你错了,如果你有了镜妖的能力可以轻易找出别人的弱点,一般人都会被你控制住的。怎么样,如果你反对那我也只好把它带回去永远封起来。”瓶子里的镜妖似乎知道一样,大声叫唤着,热水瓶也抖动的厉害。 “恩,好吧,听起来似乎很不错。”我还是同意了。 “不过你要记住,一但你的眼睛装进了镜妖你也就会看见你本来看不见的那些玩意,不过你别害怕就是了。”纪颜叫我把手伸出来,然后拿了跟银针扎了一下,把我的血滴进了瓶口。 “出来吧。”纪颜对着瓶子喊道,一个身形类似与刚出身小猫的物体跳了出来,全身白色的,但半透明,长着细长的耳朵和尖尖的小嘴巴。前面的两个爪子比后面要小的多,有点像鼹鼠。眼睛和绿豆差不多大,机警的看来看去。 “如果你还敢乱来,我就把你永远封起来。”纪颜对它喊道。镜妖恐惧的缩成一团。我开始有点喜欢这小傢伙了。 “只有我和你可以看见它,普通人看不见镜妖,如果你不愿意把它封在眼睛里就让它跟着你吧,就当养了只宠物。”镜妖跳到我肩膀上,似乎一点感觉有没有。 “好,太好了。”我拿手逗了逗镜妖,它身体很冷。 “好了,时间不早了,如果你不想看见它可以叫它消失,镜妖还是很通人性的。”纪颜看了看手錶,说让我和他一起去接落蕾出院,不过镜妖的事就别告诉她了,就和她说是工作压力太大出现的幻觉。路上我问纪颜,为什么落蕾那里会出现镜妖。纪颜回答说,用过很久的物品都会吸取人的气息,尤其是镜子,常年反射着人的相貌,时间长了自然会形成灵物。不过这些傢伙一般只能得到人的一部分精神,所以大部分都不是很厉害。 第十六夜:影噬 自从得到镜妖发现还是真是个不错的东西,镜妖不仅可以窥视到人内心的恐惧,甚至好象使我的视力也提高了,不过可惜我不能说话,它想告诉我什么就直接把景象给我看。 落蕾好多了,其实只是受了点惊吓,很快出院了,但还是对镜子心有余悸,连光滑点的东西都害怕,如果她知道镜妖就在她身边肯定会发怒的。时间仍然在无聊的继续,我一般就靠镜妖随意观察街道的行人,看看他们内心的恐惧,其实也是很有趣的。纪颜又出去云游了,可我被工作缠住了,要不一定和他一起出去探险。 中午下班,我吃过饭又如往常一样看着外面的行人。其中一个身材高大相貌兇狠的人引起了我的注意。 这个男人戴着副墨镜,但脸上横肉丛生,双手一直插在口袋里面,穿着黑色的皮甲克似乎在等人,老是左顾右盼还不是的看看手錶。我好奇的让镜妖过去,我到想看看他会害怕什么。 很快镜妖回来了,只要是能反光的物体,镜妖都能在之间穿梭。回到我身边,我闭上眼睛开始观察。 起初非常的黑暗,并不是我们平时那种没有光亮的黑暗,而是带着强烈的压迫感和窒息。始终是黑暗,难道这人只是害怕黑暗? 镜妖给我的图象很快就没有了我忽然对这个男人很感兴趣。反正下午的稿件校完了,老总去出差了,不如跟着他看看。注意打定,我马上跟了过去,在他对面呆着。 很快,另外一个男的过来了,个子不高,有点胖,圆圆的脑袋上罩了一顶黑色的鸭舌帽子,也是两手插在口袋里。他们好象交谈了下,可惜听不见,镜妖只能看却没办法把声音传过来。我只好先观察。过了会,似乎两人激烈的争吵了下,但又迅速平息了,分手前两人还拥抱了,不过我清晰的看见,先前戴墨镜的男人似乎往地上扔了什么东西。现在正好是太阳最高的时候,两人的影子交织在一起,让我觉得很不舒服,因为影子的形状很怪异。 矮胖的男人走后,墨镜男冷笑了下,随即看了看四周也迅速离开了。这个时候我选择了,决定还是跟着戴墨镜的男人。 他虽然很高大,但异常的灵活,街道上行人很拥挤,但他行走速度却很快,还好纪颜也是个走路很快的人,他经常催促我,慢慢的我的速度也快于常人了,但跟着他还是有点吃力。我怕跟丢了,就先让镜妖呆在他的墨镜里,这样也好寻找。 还好,我勉强跟随着他,大概走了四站多路,他走进了一家写字楼,这个楼我知道,本来荒废了很久,最近不知道那里来的投资商居然把它重建了起来,但这里据说风水不好,以前死过人,以前在这里经营过的企业包括饭店专卖店商场无一不是几个月就关门大吉。于是在全市最繁华的大街居然有一栋空空荡荡毫无生气的废楼,对比旁边的喧闹,行人都自觉的不走那边。估计那投资商肯定没花多少钱就买了下来,至于他能撑多久就天晓得了。写字楼已经完工了将近百分之八十了。外面看已经很不错,估计里面还在装修吧。墨镜男人很快就走了进去,我迟疑了下,还是跟了进去。 第66页 果然,里面几乎没几个人,到处还残留着未去掉的施工材料和油漆,在这么空旷的地方跟着他太容易暴露了。我只好跟他尽量保持远点。墨镜男走到了电梯旁,四处张望了下,走了进去。看来电梯已经安装好了。等电梯门关上,我才从旁边出来,看了看,电梯停在11楼。虽说是两部电梯,但好象旁的那部不能用,等这部下来在上去找他就难了。早知道让镜妖跟着他了。我正在懊恼,忽然旁边过来一人,对着我喊 “你是什么人?”我转头一看,一个戴着工地安全帽穿着工作服的男人,中等个头,左手伸长了对我指点着。等走近一看,我马上认出了他。他前几天老在电视台露面,他叫金博名,据说很有钱,当然,这栋楼就是他出资而且修建的。但他怎么会一个人在这里,这么有钱的人居然和一个包工头一样。 我向他表明了身份,不过看来他误会了,开始以为我是小偷,现在以为我是来报导他的大楼的。细长的单眼皮眼扫了我一眼,两边的鼻翼吸了吸,非常不悦的从鼻子里哼了声。 “你们报社也来找甜头啊,我给了你们媒体不少钱了,不要在来烦我了。”果然钱和脾气成正比。 “您误会了,我只是,”我本想告诉他我是跟踪一个可疑的男人进来,但似乎这理由太牵强,我只好说自己好奇,进来看看。 “出去吧,这楼很快就会建好,到时候会记得邀请你的,不过现在请出去!”他不耐烦的下了驱逐令,然后又背着手到处巡视。我只好离开了大楼,出门前回望了他一下,还真是个古怪的人。 既然找不到墨镜男,加上快上班了,我只好返回。但墨镜男始终在我脑海里打转,我总有点不安的感觉,或许是我多心了。下班回家打开电视,第一条新闻就证实了我的预感。在报社不远的大街上,中午的时候一个男人在众目睽睽下突然暴毙,这个男人就是我中午看见的和墨镜男谈话的那个。死者叫罗星,是位名建筑设计师。看时间他是在和墨镜男分开不久就死了,报导说没有明显外伤,估计是心脏病发作,但我忽然想起了墨镜男与他的争吵和拥抱时向地上扔的东西。我有点后悔自己大意了,当时因该去地上多看看。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事绝对和金博名脱不了干系。说不定这里面还藏着什么内幕,如果报导出来绝对震惊呢,要知道他在买楼和建楼的时候可是到处宣扬,楼还没建好据说来租楼层的人就要排队了。这个罗星是不是知道了什么才被眼睛男灭口呢? 吃过晚饭我就打电话给同为记者并且採访了这事的同学,同学告诉我,这个罗星正是当初为金博名设计大楼建筑的几个设计师之一。当时金博名同时高薪聘请了四个有名的设计师,也是通过媒体大肆炒作,看来高价请知名设计师也是金博名的计划的一部分了。自然罗星就在其中。我还打听到另外的一位于寺海还在当地。就住在大楼附近的理敦道的一所民房四楼。我决定现在就去拜访他。 出门的时候外面已经大黑了。从家到理敦敦道只有十几分钟。不过我还是加快了脚步。赶到朋友所说的地址那里发现那楼的灯是亮的。我暗喜今天运气实在不错。楼下有电子门,我正盘算着要按401还是402的时候正好有人从里面出来,不过似乎楼灯没亮,根本看不清楚来人的模样,不过有人开门也好。门一打开,我正好进去,但里面的人似乎很匆忙,啪的撞在我身上,两人撞到一起,这人很结实,差点把我撞翻,我定住身体,发现地上似乎有一捲图纸,但看不清楚是什么,来人很着急的把图纸一卷就走了,根本把我当透明。我揉着被撞痛的胸口爬上四楼。 这层楼不知道是住的人少呢,还是都出去了,反正在下面的时候发现就四楼亮着灯,我到四楼一看,左边的门居然还虚掩着。沉厚的防盗门完全失去了作用,我小心的打开门,问了句:“里面有人么?”但依旧安静,我不想落个擅闯民宅的罪名,只好站在门外按门铃,但里面依旧没人出来。我只好边说着我进来了一边走进去。 刚进来一阵风就把门带上了,我心想这么重的门说带上还就带上了。进门的客厅有组合沙发还有茶几,墙壁上挂着徐悲鸿的万马图,自然是假的,不过看上去很有气势。虽然亮着等,但大理石的地砖让我感到很冷。左边有个房间,门紧闭着,难道他在里面工作没听到我进来?现在进去会不会被他告啊。我正犹豫,忽然想到镜妖,让它进去看看。镜妖歪了歪脑袋,支了一声不见了。几秒后,它又回到我肩上。我闭起眼睛。 一边漆黑,而且和上次看到墨镜男一样,这是怎么回事?我小心的走过去,门是旋转把手,我把手握上去冰凉的,稍微用力,居然没有锁。嘎吱。门被慢慢打开了。里面果然是一片黑暗。但这黑暗又有点不同,似乎整个房间是被填充进了黑影一样,巨大的压迫感居然让我没办法在往里走。甚至我发现客厅的光到了门这里就完全进不去了,不,应该说如同遭遇到黑洞一样,彻底的吞噬了进去。我的手机光源也根本射不进去。我咽了口唾沫,心想房间里面应该有灯吧,我颤抖着用手伸进去想摸索门边的墙壁上是否有开关,果然,我摸到了一个,按了下去。 里面房顶的灯亮了,但只是一瞬,或者更短,光几乎还未散开就消失了。我的肉眼几乎来不及看到任何东西。我只好再次伸进手去摸开关。但这次,当我的手一进去,就马上感觉被一只手握住了。 第67页 我一惊,握我的手的人力气很大,仿佛要把我拖进去,我的半个身体已经进了房间了。我只好用手抓住了门外的墙死命挣扎就在这样的拉锯中,忽然听到了动物喉咙中那种咕噜咕噜的声音,握我的手松开了,接着一个人慢慢从黑暗中浮现出来。 一张完全被扭曲的脸,头髮全白了,凌乱的盖在一个较常人大的头颅上,眼睛睁的大大的,灰黑色的眼球根本都不转动了,嘴巴紧闭,一只手还抓在我手腕上,他的身体仿佛如同被房间慢慢吐出来一样,一点一点的出来。从穿着来看,他穿着便裤和休闲衣,脚上还穿着拖鞋。难道他就是于寺海?我小心的扶着他的身体,把他平放在地上。 不过是不是不重要了,我探了探他的气息,已经死了。但如果他是死人的话又如何抓住我的手?我费了很大力气才拿下他的手,整个手腕留下了四条青紫的淤痕。一定是刚才下楼的男人杀了他,还有图纸,难道是为了抢他的建筑图纸?要这个有什么用?那大楼几乎快完工了啊。现在四个设计师死了俩了。剩下来的两个呢。 二十分钟后警察很快赶到了。奇怪的是这个时候那个房间却可以进光了。我这才看到里面是一个工作室,有灯和画图版,以及一台电脑,电脑居然一直通着电源。不过显示器是黑的。灯的开关也是好的,里面设施很简单,看来这就是他平时工作的地方。 警察少不了对我的盘问,他们带着怀疑的目光看着我,因为我出现在这里的确太不寻常了,我没告诉他们房间奇怪的事。只是说本来来採访于设计师但发现门没锁叫了很久没人答应,结果进来就看见他扶着墙很痛苦,于是帮他躺下来,然后他就死了。警察也拿不出什么证据,毕竟于寺海的尸体暂时检查不出任何外伤。不过我虽然被放了回去,但必须随传随到。 回去的时候都快十点了,我总在想当于的尸体从房间出来的时候我虽然紧张,但好象还是感觉到了他的尸体很奇异的地方,但我已经忘记是什么了。有时候就是这样,越想记起来就越容易忘记,仿佛那东西就近在手边,但就是够不着。 我索性不想,回家就把自己泡在浴缸的热水里,消除下疲劳和紧张。洗澡的时候我习惯把毛巾盖在眼睛上,然后泡十几分钟,今天也不例外。刚刚把眼睛盖上,镜妖突然叫了起来,它平常是很少叫的,但今天似乎叫声很急切。我拿下毛巾它站在我肩膀上,什么也没发生,但镜妖依然叫个不停。我只好站起来裹了条浴巾。浴室黄色的灯光把我的影子拉的好长,直接投在了水里。 影子!对了,我想起来了,当于寺海的尸体从黑暗的房间出来的时候客厅亮着灯,但他的尸体却没有影子!一点也没有!所以我才感觉到剎那间的不适应,虽然警察来了以后他的影子恢復了,但那时他的影子确实看不到。我正高兴自己终于想到眉目了,正要出去,镜妖又叫了起来,而且声音更加剧烈和刺耳。我只好强行命令镜妖回到我眼睛里。转头的一下,我发现我的影子居然还呆在浴缸里面,而且拉的极长,浴室的灯没理由会这样。 我呆立在那里,看着自己的影子,浴缸接触到影子的那部分水开始沸腾,而旁边却没事,剧烈的沸腾后开始变黑,先是浴缸的水,然后是浴缸,影子像爬山虎一样迅速爬满了整个浴室的墙,地,所有东西。而且在向我靠拢。在过几秒,我就会在完全的黑暗中了,什么也看不见,这让我想起了于寺海,难道他也是这样?或是我会步他的后尘? 我恐惧了,但想到封印镜妖的眼睛是可以不受光源的限制的,我索性闭起眼睛,果然我看见了,虽然四周都是黑色,但我还是看到我在浴缸的影子里爬出一个人形的物体,先是头,接着宽阔的肩膀,身形很高大,正缓慢的走出浴缸朝我走来。我努力平静下来,这傢伙应该不知道我能看见他吧。 机会只有一下,我不知道是否他是实体呢还是灵体,反正不反抗我也会像于寺海一样毫无伤痕的死去。 越来越近了,那东西离我只有几步了,我的手心感觉在出汗了。人形的物体在我面前不到一米的地方停住了,举起了手向我扑来,我勐的一闪,握住了他的手,就像握住一团泥土一样,只一下,他整个躯体便消失了。我睁开眼,浴室又恢復了,灯光依旧亮着,还站在原地的我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但却是满头的大汗,还是冷汗。 抓住那傢伙的手现在还有点麻,我看了看手掌,什么也没有。那到底是什么东西?不过绝对来着不善,如果没有镜妖恐怕我已经死了。不知道他是否会在来,我几乎一夜没睡,不过看来他对我没什么兴趣了。我苦守到天亮,终于睡过去了。也不知道睡了多久,被家里的电话吵醒了。 我眯着双眼看了看,是老总的,一接听就听到他如雷的吼声。 “你是怎么做报纸的?昨天设计师死家里你非但没拿到资料还被卷进去成了嫌疑人,都快被同行笑死了!赶快回来!”啪,电话挂了。我被他这样一震清醒了点。看看时间果然都快十点了,难怪他生气了。昨晚的事让我心有余悸,手腕上的痕迹还在,非常醒目。另外两个设计师不知道怎样了,不明白为什么要杀了他们并抢他们的设计图纸。 回到报社老总就教训我一顿,并告诉我警方已经说了这几天必须和他们保持联繫。我想的却是另外两个设计师的下落。走出报社赶快叫朋友查了下,但很快就知道其余两个设计师却还在外地工作现在联繫不上。看来想调查还是要去那栋大楼,可是昨天的事是否代表他们已经发现我了么?想灭口? 第68页 或许去看看那所大楼能得到点新的发现。既然我被牵扯其中,老总自然叫我去了,正好得到个机会,这次可以名正言顺的去看看。 上次只顾着跟踪墨镜男,这次我到是好好看了看,果然很雄伟,而且很奇特,最让我好奇的是大楼的四个角落都立了石碑,不过具体是什么看不明白。据说这个金老闆是很注重风水的,他曾经说这里风水是不好,但他有信心把这里建成福地,旺地。 只顾看着大楼的建筑,不料忽然身体被人推了一把,我和一个人同时摔到了一边,回头一看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孩。我正觉得奇怪,发现刚才我站的地方正卸下一堆杂物。司机赶紧下来看我,一个劲道歉,说没注意旁边有人,我说没事了,他才如释重负的离开。 到是那个女孩我要好好感激了。女孩留着一头齐耳短髮,面容清秀,双目流盼,鼻子小巧而高挺,尖尖的下巴,最令我好奇的是她的左边耳朵上居然留着11个耳洞,每个都带着不同颜色的小耳环。女孩穿着米黄色的上衣和休闲裤笑咪咪地看着我。 “你没事吧。赶快谢谢我,要不是我你就死了。”说着拍拍我肩膀,我看了看肩膀上的手,有点惊讶,不过我喜欢别人随便说死啊死啊的,皱了皱眉头,说了句:“谢谢了。” 她似乎很生气,撅着嘴巴对站在那里。我也觉得毕竟人家救我一命,于是友好的伸手。 “正式感谢你救了我,我叫欧阳轩辕,是报社记者。”说着拿了张名片给她,她翻看了下,扔掉了,我又惊又怒,心想你就算不屑也等我转过身在扔啊。 “不用这东西,我刚才看了,都记住了。”说完笑着用手指了指脑袋。看我不相信,又马上把我工作的单位电话和我的行动电话都报了出来。不过强记也没什么。 “我叫李多,你可以叫我多多,我是南大建筑系大四学生,喜欢专门研究民俗民风。”说着把学生证给我看,南大是错不错的重点大学,我看了看学生证又看了看她,看来是没错。 问明来意我才知道李多也是想来调查一下,据她说,这楼的风水很成问题。 “你还知道风水?”我有点想笑,没想到还有女孩对这个感兴趣,特别是看上去好象如此时尚而漂亮的。 “当然,中国的风水可是有上千年的歷史呢,既然可以保留那么多年自然有它生存下来的道理,你或许不信,但不可以否定。”她眨着大眼睛认真的说,一边说一边点头,耳朵上的耳环摇晃着。“其实现在城市的建筑方法要么是彻底的模仿要么是彻底的破坏,并不见得有创新就算是好建筑的。我们建房子干什么?就是要人住啊,所以好的建筑应该是多元化多方面在体现其艺术价值和人文价值的双重集合和包容。”我被说楞了,心想这丫头还一套一套呢,不过见她说的很认真,到不忍打断。 她又说,原来包括死去的与寺海等两位设计师都是非常优秀的建筑设计专家,他们都有共同的特点,在设计时都非常喜欢参考中国古典风水理论,在融合现在的建筑理念,但这么优秀的设计师居然在设计完这所大楼后就突然暴死,所以她觉得奇怪和可疑,就想来看看这里是否有什么线索。我一听有人帮忙自然在好不过,本来我想找落蕾来,可她工作太忙,何况她也不如这女孩干练。纪颜上午发来传真,说他居然去西藏了,估计没些日子是不会出现了。正好有这女孩帮忙,真是幸运。 我们没有以记者的身份进去,只是先在这里观察,其间我把昨晚遇见的诡异的影子时间告诉了她。她神情严肃的说这好象是古代的一个禁术。 “中国经常陷入战乱,从春秋战国开始,刺杀被推崇为最快也是最有效的政治颠覆手段。像公子光让专诸借鱼藏刺杀吴王僚,要离以金钩杀庆忌,包括最有名的荆柯刺秦。所以一个为政客服务的刺杀集团当然出现了。我在外採风的时候曾搜集到他们的一些传说。行事诡秘加上不可告人的目的使他们从来都见不得光,当然歷史也无从考证。但那些有名的刺杀都和他们多多少少有关,所以依旧有人记载他们是使用祖传的神兽来控制人类的影子来进行刺杀,而且没有任何外伤,甚至还可以使人慢慢死亡被误为疾病所致。他们所驱使的神兽就叫做影噬,也叫界罗,据说是吃影木长大,无实体或者说只要在阴影中可以变化任何实体。控制他们的人叫影族,他们与常人无异,当他们要杀人时会将影木扔在对方影子里面,神兽就会在吃掉影木的时候把影子一齐吃下去,接着,影族既可以当时就让飞罗把被害人的影子彻底吞噬就像于寺海和罗星一样毫无徵兆和伤痕的死去又可以控制影子让对象慢慢死去,你昨天很幸运,那只是界罗在吞噬掉于寺海残留的一点杀意,你当时接触了于寺海,自然被一起带了回来,不过奇怪,你怎么会没事呢?”我吃惊她居然知道这么多,仿佛早就备好课的老师在给学生上课一般。我没告诉他镜妖的事,只敷衍说后来影子自己消失了,她盯着我看了看,说了声哦。 “那控制影子怎么杀人呢?”我又问。 她摇摇头,“这我就不知道了,光是打听上面那些就很辛苦了。”真是个神奇的女孩,小小年纪快成纪颜第二了,要是他在这里应该会和她聊个没完。 第69页 正当我感嘆着,大楼走出一个人,居然就是昨天的墨镜男,现在想想,那天在楼下撞到我的人说不定也是他。他今天依旧警惕的四处观望,看到我这里李多很自然的挽着我假装看路人。 墨镜男见安全,马上快步走掉了,后面我和李多赶快拔腿追,这次我学乖了,心中吩咐镜妖待在墨镜男身上,这样即便跟丢了也能在找到他。果然,在跟了几条街后被墨镜男甩掉了,我马上去感知镜妖,靠着镜妖传递来的画面我们勉强还是找到了墨镜男,他居然来了一家医院。不过他的脚力的确很强,如果他在不停下来,我和李多就走不下去了。 “你怎么会知道他来这里啊,刚才明明跟丢了啊。”那时我硬拉着她跑过来,现在她反过来问我。 “啊,这个,我视力很好,再说这里街道我都熟悉,他那条路应该是走这边。”我努力编着拙劣的藉口,李多不信任的扫视着我。 “你好象有事瞒着我,你不要低估我的智慧,我可有145的智商呢,在学校里他们都说聪明的没我漂亮,漂亮的没我聪明,如果被我找出来你想欺骗我又你好受的!”说着她晃了晃白而瘦小的拳头,又走了进去。我只好苦笑,也不知道她知道镜妖会有什么表情。 我们一直跟着墨镜男来到了医院住院部六楼,我一看,居然是肾病专科,而且一打听,这曾楼住的都是肾衰竭的病人,都非常严重。墨镜男到这里来干什么。 他走进了一间病房,我们没敢跟进去,过了大约半小时,他出来了,拉住一个医生好象在叮嘱什么,医生有点不耐烦,最后他走了,我们赶快拦住医生询问他。 “你说他啊?”医生推了推眼镜不耐烦地说:“他是个很麻烦的人,每次来都会拉住我叮嘱我要尽力照顾他儿子,就是不说我也会啊,搞的好象我们很冷血一样,真是的,不过他对儿子似乎也不是很好啊,就请了个保姆在这里照顾,自己也不是经常来,每次也就来个几十分钟就走了,开始我还有点害怕他,后来他总是叮嘱我,神态还很可怜。”医生一下说了一堆。 “那他叫什么名字,他儿子呢?”我赶紧问。医生警觉的退后一步,把手背到后面。 “你们到底什么人?是家属?干吗问东问西?在不走我叫人了啊。”说着真的好象要扭头叫人。我连忙拦住并告诉他我是报社的想报导下医院救死扶伤的精神和医生护士的高风亮节。他眼睛一亮,赶快掏了包烟,不过刚递出来又放回去了,他不好意思的说住院部不能抽,说着还要拉我去给他来个专访,过于热情让我承受不了,但一时又拖不开,我只好套出墨镜男儿子的姓名和床号让李多进去查了。 医生几乎从他幼儿园参加歌咏比赛开始讲,把我当回忆录的书记员了,我只好耐着性子听,边等李多出来,过了好久,都讲到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了,李多才晃悠着脑袋走出来,我一见他出来立即打断医生,并告诉他下次我在来,说太多我记不住。医生有点懊恼,还想继续我马上推开他告辞了,当我们走到楼下还能听到他的喊声说下次一定来。 “当记者很受欢迎嘛。”李多做着鬼脸嘲笑我,我则无视她,直接询问墨镜男的事。 “他儿子十二岁,得了很严重的肾衰竭,住院三个月了,如果换肾则需要十几万,不过最近他刚刚交足了所有的手术费。孩子很善良,虽然脸色看上去很差,但非常坚强呢,他还以为我是他爸爸的朋友专程来看他的,而且对自己的父亲很自豪。”李多说到这有点伤感,看来这丫头还有这一面呢。 “那个墨镜男的资料很少,只知道叫高兵,但也不知道是不是化名。” “他突然间拿到一大笔钱,一定是有人雇他杀了那两个设计师并拿走了设计图。看来他应该是传说中的影族的后人了。不过他也很可怜,那孩子在不做手术很那活下去了。”我望着李多,现在直接去和高兵接触恐怕有点困难,到不如去调查下那个金博名的情况。 金博名的资料说他是个靠自己打拼起来的商人,靠做小商贩起家,然后在八十年代倒卖刚才,现在则投资房地产,似乎看起来和中国成千上万个暴发户没什么区别,不过我还是注意到,他原来祖籍就是本地人。大楼,对了,从我小时候好象这地方就很荒凉。于是我和李多去询问了当地上了年纪的老人,原来这里几十年前是居民区,那时候道路还没扩建,不过一夜之间发生大火,烧死烧伤几十人,以至后来所有在这里的建筑都不顺利,做生意的更是赔的一塌煳涂,还有人传说这里深夜还会闹鬼。这样说来,金博名选择这里建商业楼就更奇怪了,按他的年龄应该知道这些事。 “我们不如在这里照顾高兵的儿子,在儿子面前他应该不敢造次,说不定可以和他好好谈谈,看看金博名在这里到底扮演个什么角色。”李多建议道,我一听的确是个好主意,这几天就要动手术了,高兵估计来的会比较频繁,于是我和李多呆在医院,我则去和那个医生套瓷,李多去照顾孩子。 我也见到了高兵的孩子,男孩如果不是生病应该是个很漂亮精神的,不过现在他的腰上却挂着个袋子,导管直接接到他肾脏上,我知道这是透析,无法换肾前肾衰竭病人没办法通过尿液排毒,所以只能选择透析和血透,血透比较贵,所以高兵也没办法只好让孩子天天挂着盐水袋。 第70页 “叔叔,爸爸在我做手术的时候一定会来吧。”孩子天真的望着我,我知道在过三天就是他作手术的日子了,我只好安慰他,高兵一定会来。这时孩子望着门口,欣喜的喊了句:“爸爸!” 我和李多迅速回头,果然,高兵在门口,不过这次他没带墨镜,其实他的眼神看上去并非穷凶极恶之徒啊。不过他动也不动站在门口,手依然我着门把手,非常警惕的望着我,又看了看孩子,看来有必要先让他安心下来,让他知道我们对他和孩子都没恶意。 “出去谈谈吧。”我平举起手,做了个请的动作,高兵迟疑了下,退了出去,我让李多和孩子聊天,自己和高兵谈了起来。 我们互相沉默了几分钟,高兵终于开口先说话了,他声音很轻,说的时候还不时的看看里面的儿子。 “既然你们找到这里了,想必是了解了什么吧。” “是的,我知道你有苦衷,但是那两个建筑师太无辜了。”我盯着他的眼睛,他也看着我,不过很快又垂下去。 “罗星好象和你还认识吧。”我继续问。高兵点了点头,很痛苦的把头又仰了起来,过了会儿才对我说:“我和他曾经是朋友。但我也没办法,罗星不要钱,坚持要把设计图纸公开,还要把楼的秘密也公开,这样我一分钱都拿不到,我儿子才十几岁啊,别说他了,就是个大人天天透析也受不了啊,他还想上学,这种危险的伎俩我是不想在使用的,可是族里一代代相传,从出生的时候开始,你只要有影子,它就会跟着你,不学都不行,知道你死。”这个它应该指的是那神兽影噬吧。 “罗星在施工到一半的时候就退出了,因为金博名坚持在地基处打下四个石碑,他说叫四神阵,按照朱雀,白虎,玄武,青龙几个方向就可以镇住这里的冤魂,甚至可以驱使它们。但罗星后来悄悄告诉我,他发现根本不是这样,楼层的建造很危险,罗星业余的时候喜欢学习风水。金博名在施工的时候把地基建成反八卦形状所有的位置倒转,让水逆流而上,加上大楼正门面前种植了许多树,正对马路,房间的天花板都铺设成长方形棺材形状等等,总之很多忌讳,总之他不明白金博名到底想干什么,但只要是住进大楼的人都会倒霉,轻则破财重则性命不保,所以他想拿图纸和证据公布与众。金博名也不知道从那里得到我会使用影噬杀人,就向我许诺三十万拿回所有设计图纸和证据并杀掉当时的主要几个设计师。前几天我把罗星约出来还想劝他放弃,但他拒绝了,我们发生了争吵,最后我下决心杀了他。事后接着杀死了于寺海,他也是罗星的大学同学,两人打算一起告发金博名。事后我拿到了二十万交了手术费。剩下的两个也吓到了,交出所有设计图纸并答应不在管这事。所有的真相就是这些。”高兵说完后长嘆一口气。其实我很同情他,一边是公理,一边是儿子,的确很难选择。 “你可以号召大家帮忙啊,我可以帮你报导你儿子的困难,你不应该选择这么极端的手段啊。” “报导?我看见大楼建成的时候你这样的记者向苍蝇一样围着金博名那个臭鸡蛋,你们拿会管这种无名利可赚的事,而且这事现在够多了,想靠捐赠获得手术费简直是做梦。”高兵的话让我无言以对,有时候显示就是如此残酷。 “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放任大楼建好然后使更多的人像儿子一样或者比你儿子更惨?”我质问他。高兵苦笑了下,摇着头。“我管不了别人了,你要报警也可以,不过你没任何证据,反正儿子手术费拿到了,过几天手术接受他恢復了我就会离开这个城市。其他的事我无能为力了。”说完推开我走进病房和儿子说笑。我在门外看着这队父子很难受,既无助又觉得可恨。想让高兵帮忙是不可能了。我们只有靠自己,别让人进驻大楼,否则的话受伤害的人就太多了。 高兵警告我们,千万别去找金博名的麻烦,自己很早就认识他,这人很阴险。我谢过他,和李多走出医院。临走前高兵的儿子挥着小手热情的向我们告别。 我把高兵的话转告给李多,她不屑的哼了声,晃悠着脑袋笑着说:“别怕,不就个暴发户么,本姑娘本事大着呢,明的不行我们晚上去大楼,看看能搞点什么资料证据什么的。”我觉得好笑,她跟孩子似的想当然,不过在想想也有道理,金博名自己为了做gg把办公室提前放进去了,他现在天天在那里监督工程进度,说不定真能搞点什么。既然说定,我和她约好晚上一起去那栋大楼。 十点后,我们如约在大楼外见面。不过大门外还是有几个门卫看守,我正不知道怎么办,她忽然笑着说:“用镜妖吧,可以催眠他们。”我一惊,她为什么知道的。问李多她也只是笑。我也就不问了,让镜妖去。 很顺利,门卫虽然还站在那里,但眼神却很呆滞,我们走了进去,等完全脱离他们视野后收回了镜妖。 金博名的办公室在11楼,这楼总共21楼,他的办公室正好在中间。楼层是个圆形的,我们乘坐电梯上去。办公室虽然亮着灯,但通过镜妖的观察里面没有人,看来是个好机会,而且门也没锁,看来金博名似乎有事出去了。李多把风,我小心的走了进去。 第71页 办公室的落地玻璃旁边有张办公桌,我赶紧走过去开始查找,可惜都是物价报表和合同副本之类的东西,我有点着急,不知道他是否随时会回来。我还在翻找,但镜妖忽然又开始不安起来,我回望四周却什么也没发现,李多也在外面没有出声,我以为没事,却不料勐的感觉后背有东西。 居然是金博名,与我第一次见他不同,这次他穿着一条西装,用摩丝涂抹的头髮整齐的向后梳着,露出大而发亮的额头,那双死鱼眼睛带着嘲弄地看着我。但他怎么进来的。李多呢? “别担心了,外面的小女孩还在那里傻傻的发呆呢,门是隔音的,你进来的时候我就知道了,不过想看看你想干什么。果然还是来找证据么?”他哈哈笑了起来,随手走到旁边,对着墙壁抚mo了下,忽然墙壁向前推动出来,居然是个酒柜,他随意的倒了杯红葡萄酒,很惬意的喝了起来,坐在椅子上看着我。 “你太不小心了,高兵没有提醒你么?不过他还真是靠不住,果然像他那样的人是无法继承影族。更不配使用界罗。” “我进来的时候没看见你啊。”我站里在原地,虽然他依旧微笑着坐在那里,但我感到非常大的压力。 “不是只有高兵会使用影子的,我甚至可以完全把自己融入影子中,高兵不过是把界罗当工具,他厌恶界罗,但我不同,自从我发现这个后我便迷上了它,迷上了它无穷的力量。二十年前我在这里出生。旁边的邻居都瞧不起我,说我是个痞子,是坨烂泥,他们养的狗都比我吃的好,我父亲死后母亲把我抛弃在这片居民区,我象野狗一样靠讨饭活了下来。不过我可不甘心这样,我没打算烧死那么多人,不过是想吓吓他们,结果风助火势,没料想全烧掉了。”原来是他放的火,按照岁数来看,当年他不过十几岁啊,一脸和善微笑的他比恶魔还可怕。 “后来我辗转认识了高兵,并学到了影术,你应该知道本来他们只传授族人,但是族长说我的眼睛里充满了阴影,他能感觉我身上和界罗一样的气息,我是练习这个术的最佳人选,他瞒着所有族人传授了我影术。”说着他站了起来,打开大门,李多被他的一群手下抓了进来,而且居然还有高兵和他儿子。 “你是个记者是吧,很可惜明天报纸上就要刊登你的死讯了。你们以为背着我?其实我全都知道,高兵的一举一动我都了解。我像看小丑一样观察你们的表演。不过我腻味了,现在你们会作为完成这个四尸楼的最后祭品。”说着他对手下一指,我也利马被捆了起来。四人被带到地下室,地下室是个巨大的正方形,在四个角落各有四个雕象。 “这里死了很多人,这个地下室就是原来被烧掉居民区的旧址,但是死的人多反而更可以利用。把你们四个的灵魂永久的镇在这里,所有入住这栋楼的人他们的命相与运气都会向中间的我涌来,我会成为这世界最富贵最有权势的人。哈哈哈哈。”金博名有点疯狂了,他站在空旷的地下室举起双手高喊。他的手下也呆呆的看着他。 高兵愤怒的喊到;“你疯了是不是?你逼我用界罗杀人也算了,你难道真想害死那么多人?四尸楼的后害谁也不知道,不过是族里的传说而已,你居然当真?” 我转问高兵:“他到底想把我们怎么样?”高兵恐惧的说:“他会在影子中直接让界罗出来吃掉我们的影子,我们会像活死人一样,没有知觉但又不会死,然后在这里慢慢烂掉,灵魂也永远驻守在这里。” “没错。你们很快就会看到界罗了,很难得呢,上古的神兽。”金博名说的很得意。 “你不是也可以控制界罗么?”我问倒在我旁边的高兵,高兵黯然道:“我不过是控制界落的一部分,真正能完全驱使它的人我们族里从来没有过,传说只有连灵魂都黑暗的人才会完全和他相通并驱使它。”金博名果然完全疯掉了。我又看了看李多,她却依旧笑着,也不说话,我心里觉得有点内疚,把她也拖了进来。 地下室亮起了强光,金博名在地上投出一道长长的黑影。他从怀里拿出一只类似草药的东西,在灯光下照的透明的,叶子很多,每片叶子都是椭圆形。 “影木。”高兵脱口而出。金博名对手下挥了挥手,示意他们下去,接着走到高兵面前。 “对,是影木,是界罗最喜欢的食物。不过就算你也没见过界罗的全貌吧,今天你们真有眼福呢。”说着他居然自己把影木吞了下去。金博名的喉结上下翻滚了一下。紧接着他抱着头开始剧烈的喘息,然后是高声嚎叫,折腾了好一阵子,躺在地上不动了。我以为他死了,不过我发现他的影子在变形。慢慢的扩散开,越来越大,地下室差不多有半个足球场那么大,他的影子几乎快有一半了。 影子停止扩散,但中间开始有东西浮了起来,先是个黑色的角,巨大的身躯也开始慢慢出来,它的嵴背上长了对类似蝙蝠的肉翅,长长的躯干几乎有六七米长,头部很大,但似乎没有眼睛,只有一双大嘴,四肢短小,全身漆黑的。这时候李多忽然站了起来。她居然挣脱了绳索,不过界罗已经开始向我们慢慢靠拢了。金博名依旧倒在地上,动也不动。 李多的手上也多了束草,但和影木不一样,它几乎和普通的草药没什么两样,有点像金钱草。她马上解开了我们的绳子。 第72页 “这是洞冥草。”李多似乎看出了我的疑问。高兵的儿子现在已经昏迷了,透析每过8小时就要更换盐水。要不然一样会中毒。高兵看到李多的草药,也惊讶道:“你怎么会有洞冥草?”李多笑而不答。反转过来拿着草对着界罗,界罗忽然不动了,难道它害怕洞冥草? “洞冥草是圣草,只要折断就能发光,食用后可以见鬼神,界罗是靠阴影活着的,自然很害怕,不过这个还不足以对付他。”李多说到这里停顿了下,果然界罗又开始像我们靠近,虽然比刚才慢,但地上的影子越来越近了。 “我知道,需要在他吞噬影子的时候,被吞噬的人吃下折断的洞冥草是吧?”高兵忽然夺过洞冥草折断后吞了下去。 李多来不及阻止他,高兵哭着看了看儿子,他抱起儿子交给我,“我罪孽太深,这种杀人术也不该在流传下去,还好我儿子与它无关,他明天手术,问起我就说我去远行了。别告诉他我是个杀过人的罪人。这是我唯一的要求。”我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但什么也说不出来,李多也站在我身后无语。 界罗脚底的阴影离我们很近了,高兵勐的扑过去,忽然金博名爬了起来,死死抱住高兵的腿,他的脸变的好可怕,皮肤全变成黑色了,也说不出话,只是死死拖住。高兵奋力把金博名拉开,我们想过去帮忙,高兵把手一挥:“别过来!记住照顾我儿子!”说完朝界罗冲过去。 高兵很快融了进去。但界罗似乎没有反应,可是没过多久它不动了,身体的中心开始有光射出来,接着整个躯干开始龟裂,所有的影子像被撕烂了到出都是。最后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们走过去看看金博名,他圆睁着眼睛,牙齿咬着嘴唇,全身乌黑断气多时了。高兵的尸体也在旁边,不过他走的很安详,没有遗憾。 高兵的儿子情况也不好,打开门,金博利的狗腿子好对付,我用镜妖让他们看了出好戏。 还好时间不长,医生手忙脚乱的换过盐水。过了会他醒了,看见我们很开心,他告诉我们下午我们走后自己被一群人带走了,接着父亲也被威胁抓了起来,后来自己晕过去了。虽然他再三询问高兵的去向,我们只好瞒着他,说高兵去为他买术后喜欢的食物去了,他相信了,又睡了过去。我和李多走出了病房。 李多走在我前面,看着她的背影,我忍不住问到:“你到底是什么人。你所知道的东西超过了你这个年纪和身份的范畴啊。” 李多摸了摸耳环,把手别到身后,“其实我早认识你了。你是纪颜哥哥最要好的朋友吧。”她居然认识纪颜? “好吧,我重新介绍下自己,李多,大四学生,在我的未婚夫的影响下也喜欢研究中国民风民俗和神话传说。” “等等。”我做了个打断的手势,“你说谁是你未婚夫?” 她撅着小嘴说:“难道纪颜哥哥没告诉你?我是他未婚妻啊。”我听完几乎笑晕过去,那个呆子不是号称对女人没兴趣么,居然还有个未婚妻,而且从来没听他提起啊。 李多没注意我的表情,接着说;“其实我是靠纪颜哥哥资助才上大学的,我很喜欢他啊,不过他总说我太小了,那我问她什么时候娶我,他总说以后以后,后来他又说毕业在说,那你说我不是他未婚妻是什么?”看着她一本正经我真的忍不住了。 “算了,看来那些知识都是纪颜教你的了?我不和你争你的身份,下个月纪颜回来,等他来了你们好好说清楚吧。” “是啊,纪颜哥哥交代我,在暗处看着你,他说你容易出事,虽然有镜妖,但还是不放心,果然还是差点送命了,不过我找你的时候没告诉你,怕你不相信我。”纪颜果然考虑周到啊,可惜居然还让个女孩来保护我。 我和李多谈了谈,她告诉我她不知道自己亲身父母是谁,自己在小的时候就是纪颜父母帮助长大的,后来纪颜父母去世,自然这个责任又交个了纪颜。原来是这样,有这么漂亮的未婚妻难怪他对其他人没兴趣了。 第二天做手术,高兵的儿子死活不肯进去,说不看到爸爸绝不做,医生也没办法,想给他打镇静剂,可他居然把针头拔了出来,一边哭一边喊爸爸。 “我来吧,”我让医生们都出去。镜妖听了我的指示进入了那孩子,孩子先是呆了一下,随即抱着我。“爸爸,你终于来了啊。” “恩,我会在外面等你,爸爸相信你能坚强的做完手术的。”孩子听完乖乖的躺在床上,我则叫医生进来,他们有点惊讶,刚才的还那么固执现在则像兔子一样躺在床上。在进手术间的时候我朝他竖了竖大拇指,他也回敬一个。 “你让他看到幻觉了吧,把你当他爸爸了。”李多在旁边问。 我点点头,作为高兵最后一个要求我没理由不尽力完成,至于以后怎样,到时候在说吧。走出医院的时候,发现阳光特别灿烂,身后的影子还在,不过,影子始终只能跟在人后面,只要心中别别黑暗占领,自己也不会被影子吞噬。金博名的大楼别重新翻建了。李多笑着望着我,“看来纪颜哥哥说的没错呢。” “他说我什么?”我也笑着反问。 “他说你很善良,和你在一起,本来性格沉默的他也会很开心。”看着这个活泼的女孩,我总觉得的她的相貌很熟悉,似曾相识,但却想不起来,或许是我太多心了吧。 第73页 第十七夜:米婆 我把李多介绍给了落蕾,并告诉了她和纪颜的关系,很奇怪,两人一下就成了好姐妹,我几乎成了多余,或者说女人本就是水做的,自然很容易混合在一起,不过李多也要准备毕业论文了,但只要有空就经常来找我们。天气开始慢慢转凉了,我经常能接到母亲的电话叮嘱,虽然有点唠叨,但还是很开心的。 早上刚起床,电话响了起来,一接就是母亲的声音,但似乎和平日里不太一样,母亲悲伤地说:“快回来一躺,米婆快不行了。” 自从二叔去世后,几乎快要将亲人离开的滋味淡忘了,现在突然接到消息心里像塞了一把盐,堵的慌。我放下电话就给老总打了电话,请了几天假。 米婆不姓米,具体姓什么已经不太记得了,只知道她经常帮得病的孩子刮痧,挑刺或者收鬼。喜欢用一个米筒来治病,所以久而久之大家都叫他米婆,她也很乐意别人这样叫她。按辈分米婆应该是外祖父的婶婶,所以其实我可以叫她外叔曾祖母,不过太麻烦,大家还是喜欢叫她米婆。每次有人叫她,她总是把闭着的双眼努力睁开,然后盘跚着三寸的小脚一步一步挪过来。 回到家许久不见的母亲脸上很悲伤,也难怪,虽然血缘隔得如此远,但米婆的手却抚mo过无数孩子的头髮,不仅是我们,周边十里八乡的孩子大都是在米婆的庇佑下健康成长的。和母亲寒暄几句,我们就来到了米婆的家。去的时候已经来了很多人了,老的少的都有,人人都低沉着脸,孩子们都紧咬着嘴唇,不敢说话,看来米婆在里面,他们不敢打扰她。 母亲带着我进去,米婆睡在一张竹蓆上,这是她的异与常人的特点之一,那就是无论春夏秋冬,她都睡在这张竹蓆上,一睡就是五十多年,蓆子已经变成红色的了。米婆已经处在弥留之际了,我能听见房间她沉重的唿吸声,母亲和外婆告诉她,我来了。 米婆在后辈中是极疼我的,因为我像极了她最喜爱也最令她难过的小儿子。她虽然医治过许多人,但一生却极其坎坷,听外婆说,她前面生的六个孩子都活不过一岁,当第六个孩子死去时,米婆如同疯了般冲到坟墓上一边嚎叫一边刨坟。 第七个也是她最喜欢的一个儿子,异常的聪明,在六十年代还考上了清华大学,大家都在赞嘆米婆苦尽甘来的时候,儿子却在北京的一场武斗中被流弹射中,当场身亡,这个消息几乎把米婆击跨了,她将近一个月没有说话,但一个月后她依旧挽起袖子拿着银针和米筒为人治病。 “六啊,你和我妈出去吧,我想和刚刚单独呆会。”米婆突然吃力的强撑着坐了起来,我异常惊讶,因为先前外婆说米婆已经弥留了,但现在居然坐起来了,不过她坐起来样子更让人看的难受,几乎是全身都瘦的皮包骨头了,一坐起来就剧烈的咳嗽,六是我母亲的小名,外婆和母亲出去后,小房间里只有我和米婆。我找了张凳子坐在她身边,紧紧握住她的手,手很凉,感觉很脆弱,我能清晰的感觉到手指的粗糙的纹理和凸起的骨结。 米婆一边流着泪一边颤抖着用另外只手抚mo着我的头,口里说着:“像,太像了。” “米婆,您要好好保重身体啊。”我鼻子也一阵酸,记得幼时总觉得她很神奇,什么怪病都能治好,没料到她如今衰老成这样。 “刚啊,你知道米婆为什么要单独和你说么?”米婆说话很费力,加上口音极重,我总要想几下才能明白意思。我自然摇着头。米婆忽然挣扎着从枕头下面拿出一本书,不过看上去又不像。 “这是我记录的我一辈子的经歷和我所知道的治疗驱邪的本事,我一直把你当成德立(米婆死去的儿子),现在我要走了,书我只想传给你,你要是喜欢就多看看,不喜欢就烧掉吧。”米婆说完又咳嗽了一阵,然后闭上眼睛不在说话,我又叫了几声,她对我挥了挥手,让我出去。 四小时后,米婆去世了。后来送殡的人天天都有,下葬的那天这一片居民区几乎所有的人都来了,我忽然想到一句话,想知道一个人是不是好人,看看他死的那天有多少人送他就知道了。 米婆走了,孤独的来又孤独的离去。我纂着她给的书匆忙的参加完米婆的葬礼,结束后我又返回了报社。工作一结束,我便在一旁开始看米婆给我的遗物。 与其说是书不如说是本记事本,书面很杂旧,泛着咖啡黄,我小心的翻动着,里面还是毛笔写的,竖读的,那个时候像米婆这样能写这么多字的估计算是极少的了。 读起来有点费力,我把它抄写了下来,但越抄到后面,我就越觉得惊异。 这里面没有说米婆的医术,不如说是巫术从那里来的更好。但看上去应该是她从邻居的一个阿婆那里偷偷学会的,据说学这个极靠天赋和缘分。不过却记载了她从年轻时候开始为人驱鬼以及后面自己子女夭折的事。其实她不会像影视作品里描写的一样会唿风唤雨,但的确是可以做到我们做不到的事。她写的时候夹杂着写难理解的方言,我请教了许多人,在勉强把大意翻译出来。 “婶来了,身子旁边腋了个七八岁的男孩,男孩目光呆滞,几乎和木偶一样,天气冻的厉害,孩子的鼻子里流出一道清鼻涕,但他浑然不觉,还是六婶帮他擦的。 第74页 我依稀感觉到,这孩子中了邪了。果然六婶告诉我,这男孩是她姐姐的孩子,孩子父母出外谋生,暂时把他寄养在她家,开始的时候孩子很活泼好动,一直都很精神,但上星期突然变成这样了。没法子,所以来找我了。我有些犹豫,我本不想在管了,听祖辈们说,若是作了人家老婆,想生孩子的女人就不要在做这事,否则孩子会有天难,但毕竟是传说,我望着这个孩子,最终还是答应了。 我按照平时一样把其他人都请了出去,带着孩子来到我的房间(米婆有个单独治病的房间,很狭窄,最多能容纳四五人,而且里面不安装电灯,长年关着门窗。里面只有个神台,供奉着观音像,长年点着几跟蜡烛)我向观音上了香,然后拿出米筒装满米包好在香上过一下,然后在孩子面前摇晃。(我幼年时候也是这样,依稀记得高烧的时候被她这样晃一下就好了)。 我拿起孩子的左手,左手食指和拇指的虎口上面有条很明显的青茎,有蚯蚓粗细,而且鼓胀的厉害。果然是被吓着了。孩子的魂魄弱,遇见恐怖或者惊吓都容易失魂,如果时间不长还是可以召回的。这样的只要帮他驱下鬼,在用针调理下血脉很容易好。 我把米筒打开,米堆中间凹陷,四周鼓了起来,而且还有三个小坑。我掰开他的嘴,借着光能看见嘴里舌根处有个水疱。这种症状的人多半是热毒和风邪。一般情况下我会用银针挑掉嘴里的疱,在扎两针就没事了,但我估计错误了(米婆会针灸,这个是系统跟着当地一位有名的郎中学过的)。 我刚拿出针,走到他后面准备扎入他脖子后面的手太阳小肠肩中俞穴的时候,他忽然咯咯的笑了起来,不像是孩子的声音,到像成年女性的声音。 “你笑什么,让阿姨给你扎一下,不疼的,很快就好。”我拿起只准备扎下去。孩子慢慢的转过头,到肩膀的时候勐的一声断裂的声音,他整个头颅都转了过来,眼睛直直的望着我,嘴里还留着口水。我吓坏了,一屁股坐在地上,连喊的力气都没了。 “你既然救别人的儿子,就拿你的儿子给我吧。”他忽然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我闭了下眼,刚睁开发现孩子好好的坐在我前面,背对着我一动不动。我小心的爬起来,走到他面前一看,并没什么变化,我以为是我眼睛花了,照例还是为他扎了几针,并在脖子腋下松了下经脉。孩子很快痊癒了,晚上就没事了,婶很高兴,带着孩子走了,孩子临走前对我笑,笑的我发毛。开始的几天我还有些顾忌,都决定在也不给人看病了,但一直都没事发生,我也渐渐淡忘了。 很快我也有了大立(米婆的第一个孩子)他生下来的时候白白胖胖,家人都很开心,但六个月的时候,我早上起来发现他脸就紫了,我是治病的,知道孩子没救了,但依然疯了一般去喊人,最后大立还是死了,死的时候脸上带着僵硬的笑容,后来想想,和那个孩子笑的一样。 我当时还没想起那个孩子的话,只怪自己命苦,但这不过是个开始,以后的十年里我又生了五个孩子,每次都早夭,最大的也才一岁不到,第六个孩子出生的时候我几乎用尽全部心血去养育他,孩子长的很好,我以为厄运过去了,但就在一个夏天晚上,我听见门外有人喊我,出去一看却没人,回来的时候孩子已经断气了。 我真的要疯了,孩子都是母亲的心头肉,这无疑是在我心上剐了又剐,我已经开始怀疑十年前治的那个孩子,但事情已经发生了,我很快又怀孕了,而且把所有以前孩子遗留下来的衣服物品只要是相关的全部扔掉,我决定重新开始养育这个孩子,当做第一个孩子来养育。 德立降生了,我穷尽所有的气力来养育他,但自从他生下来就不停的哭,从白天哭到夜晚,声音异常的刺耳,我用了很多方法也不管用,我开始恐惧了,开始后悔医治那个孩子。 直到那一天,我们的邻居,一个高大的东北汉子,他身体非常强壮,平时也对我们很好,那天他上了夜班,但孩子依然号哭着,我正在哄孩子,他像门神一样沖了进来,凶神恶煞,大吼一句:“嚎嚎个没完,哭丧啊!”他把我吓呆了,然后他冲过来,对着德立轮圆了巴掌一下打过去,德立马上就不哭了,我还以为被打傻了,谁知道从此后他就没在哭过,健康的长大了,但那个男人却从此卧床不起很快就病逝世了,他的家人也相继病死,我知道,那东西里开了德立,东北汉子成了替罪羊。 德立长大后,我带着他来到那个东北汉子的坟前磕头,并告诉他这是他的大恩人,虽然我很难过,但不可否认,更多的是高兴,因为我以为我的儿子从此无忧了。但,那也只是我以为。 德立很优秀,优秀的出忽我的意料之外,我甚至感到有点担忧,我并不聪明,德立的父亲也只是个老实巴交的手艺人,靠着编竹篮过活。但这孩子从小就看出异于常人的聪明,但从来不笑,始终板着脸,除了对我,其他人很难和他说上几句话。我依旧帮着周围的邻居治病,名气也越来越大。*开始前,他考入了清华,临走前我和他谈到很晚。他拉着我的手,说我和他父亲养育这么多年真不容易,他会努力读书报答我们。还有什么比听到自己儿子说这话更高兴呢?母子二人把他小时候所有的事都回忆一遍。 第75页 德立去了北京,没过多久还寄了彩色照片回家,当是照片还不是很普遍,而且大都是黑白的,我第一时间把照片拿出来,想看看儿子在北京是不是瘦了。但我一看照片就呆了,他在照片上笑着,那笑容我在熟悉不过了,就是以前多次出现的笑容,我眼睛一黑,那笑容仿佛在嘲笑我的愚蠢和无知。于是我发疯样的想赶快去北京找儿子。*迅速的席捲全国,我这种人当然被当作神婆和巫婆抓了起来挨斗,我不在乎他们怎样斗我,但我求他们放我去北京找儿子,可根本没用。 半年后,德立的死讯传了回来,这次我没有再哭,但德立的父亲却过度悲伤没多久也去世了。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脑袋想的只有一件事,救人积德,难道我这也错了?我拒绝了所有在让我来医治的孩子,那怕他们求我,骂我。 我也去找过婶,问过那个孩子的事,那个孩子后来很健康,现在还在。我的心里稍稍好过了点。 或许像我这样的人就不应该有后代,或者说所有我治过的孩子都是我的后代?与是我想通了,又开始帮住那些可怜的孩子,尽我所能的帮助。我可以在这些孩子身上找到我失去的东西。” 我看到这里,发现里面夹了一张纸,很破旧了,不过纸的质地不错,我小心的打开,原来是一张人体的针灸穴位,还记载了什么穴位主治那种病。这个我是不明白了,心想还是等纪颜回来给他吧。后面还记载了许多她如何为孩子门治病的故事,都大同小异,一般避暑,高烧找米婆的最多,只要去一次让米婆扎几针,把筋骨松一下,全身就轻松了,真是神奇。 书的最后一页很吸引我,上面写着如何用米请鬼。这也是米婆被叫米婆的原因。 “以竹筒盛米,新鲜早稻为佳。取白布以水沸之,在阴暗处风干,礼开前务必净身净心,将白布盖于筒上,以双手环护。坐与桌前。静心闭眼。心中默念欲请之鬼生前称唿,不可唿其姓名。米筒发凉后即可。”这是米筒的过程,此外还要在一个黑暗的屋子里面进行。并且上面说以米请鬼并不是一定成功,如果可以将死者生前使用多的物品放入筒中机会大点。而且鬼离开前不能松开护住米筒的手,也不能揭开纱布。 我按照上面的去做了,用的就是米婆生前的那个筒子。心中喊着米婆,果然米筒开始变凉,我几乎要握不住了,跟冰块一样。我感觉筒内的米在不停的跳动,仿佛沸腾一般,但纱布却纹丝不动。就当我快松开手的时候。桌子对面出现了个模煳不清的人影,我的眼睛像被蒸汽环绕一样,不过影子越来越清晰了。的确是米婆,除了脸色稍暗之外和平日里一样。 我忍不住叫了一句,“米婆!”并想离开座位走过去。米婆伸说阻止了我。并笑着看着我。奇怪的是米婆不说话,只是坐在那里。 “米婆你不能说话么?”米婆点点头。看来我还不能做到像她那样和亡者沟通,不过能看看米婆已经很不错了。米婆就那样坐在我面前,虽然还是模煳,但却感到很真实。 “米婆,你走了,以后这些孩子要在有什么事该怎么办呢,如果是普通的小病到无所谓,可要是再中邪什么的如何是好?” 米婆笑了笑,指了指我。我奇怪的问:“你说我?”米婆点点头,又伸手出手,竖起了大拇指。竹筒开始温度慢慢上来了,米婆的样子渐渐不清楚了,我知道她又要走了,但还是站了起来想过去,我松开了米筒的手。谁知道米婆突然一下消失了。我呆立在原地,又看看米筒,白布也被沖了起来。里面的米居然旋转成一个沙漏状,而且还在沿着筒壁高速的运动。不过开始慢慢停下来了。我马上找出那本书,到处翻阅,原来请鬼中途松手的话,那今后就在也无法请她上来了,也就是说我以后都不会在见到米婆了。 米婆的书最后一页有个口袋,里面装了十几根银针,都是她平日里用来医治的工具。里面还有一张发黄的照片。 我把照片取出来,背面用非常漂亮的钢笔字写着,“给最爱的妈妈。”我翻过来,一个戴着眼睛的高个男孩站在清华园的校门面前拍的。 难道这个就是米婆的儿子?我把照片拿了出来,走到有光的地方仔细看了起来。我几乎被吓到了,的确和我长的非常相似呢,但他的笑容实在看的令人不舒服,看的很不协调。照片在阳光的照射下又点反应,我怕被弄坏了,毕竟是米婆的遗物,我刚要拿进去,感觉照片好象又些不妥,又折回来在看,结果吓的利马把照片扔了下来。 照片上清晰的显示着,一双惨白的双手从米婆儿子身后伸出来,用手撑起了他的笑脸。 第十八夜:山神 纪颜已经离开将近两个多月了,我的工作压力很大,不过李多没事就会来找我和落蕾,她有种别人没有的快乐的感染力。和她在一起真的会觉得非常轻松,看来她的这种性格和平日里话语不多又不苟言笑的纪颜还真是绝配呢。纪颜发来消息,今天下午就会回来了,我连忙请假半天,带着落蕾和李多去接他,特别是李多,一路上非常兴奋,因为她说已经很久没有见到纪颜了。 火车缓缓的停了下来,在人群中找纪颜不是难事,高个,白脸,背着厚实的旅行袋的准是他,这不,他过来了。 第76页 李多飞快的跑过去我原本以为按照她的个性一定会箍住纪颜脖子转圈,可没想到她非常腼腆的一边摸着耳环,一边看着纪颜傻笑。原来这丫头也会害羞啊。不过纪颜看上去很疲惫,而且似乎气色不好,看了看李多,并没露出过多的惊讶与惊喜。只是拿手摸了摸她可爱的短髮脑袋就绕开她向我走来了,我看见李多失望的站在那里。 “还好吧?”我接过他的袋子,纪颜双眼无神,艰难的点了点头,干涩的说了句:“先回去。” 一路上大家都默然,我原以为会很开心,特别是李多,一直撅着嘴看着车外,落蕾逗她她也没反应,而纪颜则一直在勐抽菸,我知道他一定遇见很难受的事了。 回到纪颜的家,他如释重负的躺在床上,他不在的时候是我们几个轮流帮他打扫的,所以即便长期不住,到也十分干净,我拍了拍他,“说吧,到底怎么了,这可不像平常的你。” 纪颜终于坐了起来,望着我,又望了望落蕾和李多,说了句:“我从未看见死那么多人,一百四十七人,就那样活活埋进去了。”说着,拿手按了按鼻樑。我一听大惊,“到底怎么回事?” “我本来是要去西藏的,但半路上一个朋友突然打电话给我,说很急的事,他一直未求我任何事,所以我决定先去帮他的忙。”纪颜用嘶哑的声音慢慢叙述着,窗外的天气开始暗淡起来。 “我朋友是河南人,在当地的一家非常有名的煤业公司工作,那里的煤炭储备非常丰富,当然,开採的量也很大。之所以找我来,是因为他们下辖的一个大型煤矿在挖煤的时候遇见了奇怪的事。我当时不过是为了应好友之约去帮忙,但我没想到,那会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我刚下火车,朋友就来了,和几年前不同,他明显黑了也瘦了,眼圈旁边有淡淡的乌黑的痕迹,青色的工作服上我甚至还看见了一两点煤渣。 “到底是什么事?”我边走边问,他殷勤的帮我提着包,却避开了我的回答。 “我们先吃饭,然后坐车去矿里,车上我慢慢和你说。”说着便把我拽上车。 “我们的煤矿规模在全国也属大型了,这么多年一直都很安全高效。我们给它取名太平矿也是为了讨个吉利,你知道,挖煤别的不谈,保障安全是重点啊。但前几天却陆续出了很多怪事。”他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说出来了。 “挖煤很多人都不愿意做,一来危险辛苦,而其实最主要是民间传说,山煤是山神的血脉,挖煤又要深入地下作业,非常的不吉利,有‘入土’的说法,所以来挖煤的人都为了生计才被迫工作,所以人员也不稳定,不过像我们这种正规的国家产业到还过得去。可上个星期开始,先是有人所在隧道里看见鬼火,然后紧接着说在挖煤的时候石头居然溅出血水,晚上矿道里还听见哭声,弄的人心惶惶,很多工人都不敢下去,所以没办法,我才想到你啊。”我听完他的述说,也是感到奇怪,虽然以前是有下矿挖煤会得罪山神的说法,但都只是传说罢了,虽然最近矿难不断,但都因为是小作坊企业乱采造成的,像他们这种大型国有企业不应该出现问题啊,既然他提出帮忙我自然要答应,何况我的好奇心又上来了。 车子行驶着崎岖的山路,几乎快把我颠的胃都吐翻了。山脉很巍峨,但在快入夜的时候看却让人还有种恐惧的感觉,或许和大自然对比起来我们太渺小了,车子开进了煤矿基地,马上展示出现代化的一幕,这里简直和一个微缩城市一样,衣食住行都包括在内。不过略显萧条。每个人干燥开裂的脸上都带着难以捉摸的古怪表情,干涸发紫的嘴唇都半张着说是悲伤又谈不上,总之让我很不舒服。 一个戴着黄色安全帽,穿着深黑色西装的魁梧男人像我们走了过来,刚下车,他就把我手紧紧握住,力气非常大,几乎把我纂疼了。 “您是纪颜同志吧,我是这里煤矿基地的负责人,我叫李天佑,刘队常常说起你呢,我们遇到点小麻烦,希望您可以帮我们解决下。”我笑了笑,心想不出事他才不会老把我挂嘴边呢,随即看了看朋友一样,他也不好意思的看旁边去了。这位李负责人看来很热情,他带着我先去了他的办公室,我进去的时候看见头上被风吹的唿唿直响的红布标语 “安全第一!” 外面的山风打的人脸很疼,不过里面很不错,我喝口茶,李向我叙述。 “最早是上星期二。”他看看我朋友,“是星期二吧,刘队?我记性不差的。”朋友憨厚的笑笑点头,李天佑又继续说到。 “我们每天晚上都有值夜班的工人,那天好象是老孙,他的腿有风湿,不适合下井,所以就安排他值班,因为怕有人偷煤,据他说,半夜他有点迷煳,隐约听见有很空旷的哭声,像婴儿,又像猫叫,而且声音从井口传来,他大着胆子带着手电过去,在井口用光晃了晃,声音停止了,老孙正要离开,结果看见蓝色的人形火焰慢慢从里面飘了出来,他吓的叫一声,手电都扔了,拔腿就跑,还摔伤了腿。早上大家去查看,发现一切如旧,而且还找到了老孙丢落的手电筒。”我听完大笑,朋友奇怪的望着我,那个李天佑也很奇怪,有点不满,但他没有发作,忍着问我:“纪先生笑什么?很好笑么?” 第77页 “不是,请原谅我的无礼,不过这在好解释不过了,洞口在山风吹的情况下有声音很正常,而且所谓的鬼火也可能不过是磷火吧?” 李天佑嘿嘿的干笑了两声,“您不是矿工不知道,矿里面绝对不允许有磷火存在的,洞里很多天然气,一旦引爆状况不堪设想,而且洞内声音以前从未发生过。”我有点窘迫,为自己无知感到尴尬,好在李天佑没有深究。 “这件事给大家带来不小的震动,不过很快平息了。工人们继续热火朝天的工作。可就在前天,前天中午快结束开饭的时候。井底忽然发生骚乱,开始我还以为出什么问题,你知道万一要是挖到了地下水脉就了不得了。后来上来的工人身上有的带着血迹似的东西,我忙问是不是有人受伤,结果他们都大喊着什么山神发怒了,开凿墙壁居然喷出了血水,所以他们逃了上来,这几天他们都不肯下井了,每天可损失很多钱啊,在这样这里非瘫痪了不可。”李天佑说着说着眉毛都快皱得连成一条了。我想了想,对朋友说:“走,我们先下去看看。”朋友有点吃惊,“你急着下去干什么,还没弄清楚到底有没有什么危险啊。”李天佑拦住了朋友的话,笑着对我说:“纪同志这么热心真是难得啊,不过下井前先要准备一下,而且你没下去的经验,先休息下吧。”说着走了出去。 “我并不想你下去。”朋友走了过来。我摇着说说:“没事,不下去看看我能知道什么,既然要解决问题总要身临前线才行。”过了会儿,李天佑走了进来,手里拿了几本书,我看了看,似乎都是下煤矿的安全注意事项说明。其中一本大大的红封面的书分外显眼,原来是《煤矿井下作业事项与紧急情况处理手册》。我随意翻阅了些。李天佑不厌其烦的向我介绍着,叮嘱我要注意氧气供给,注意尖刺物体,注意明火暗火,注意不要携带易燃物等等,不过我还是一一记住了。李天佑说的可能自己嘴都有点干了,于是跟朋友挥挥手。 “走,刘队,我们这就带纪颜同志下井,事情不能在拖了。总公司都打了好多电话给我了。”朋友不情愿的站起来,在我身边低声说:“下去后什么也别乱动,别高声说话,总之跟在我后面。”我点点头,拿了本体积小点的手册类的和他们一起出了门。 习惯在办公室之后出来感觉更加冷,我缩了缩脑袋,到是朋友已经习以为常了。旁边原地休息的工人都以奇怪的眼神看着我,看的我非常不自在。终于来到了矿口,李天佑也脱了西装,外面罩了件几乎褪色的工作服,我也穿了套,并带了有矿灯的安全帽。里面黑乎乎的,深不见底,我们几个乘着罐笼沿着轨道滑下去,刚进去就感觉到一阵潮热扑面而来,接着是非常刺鼻的霉味和岩石的味道。越往下走越黑暗,基本完全要靠人工光源,这里听朋友说一般都用钨灯照明。矿洞里面迴响着矿车滑击轨道的声音,卡擦卡擦的,慢慢的进入矿洞,我总觉得自己像那位为了找回妻子亡魂的日本大神一样,进如了冥世似的。 温度和湿度越来越高,几乎让我窒息,我大口的喘着气,他们两人到没什么,不过额头出了点细汗。不知道滑行了多久,矿车终于哐铛一声停下了。李天佑跳下矿车,看了看,回头对我们说:“这就是工人发现喷血的地方了,你看,地上还有。”说着把灯对准了地面。我顺着方向望去,果然地上通红的。四周很安静,但我的耳朵却一阵耳鸣,而且脑袋也很胀,感觉血直往头涌。可能在地下过深有这种反映,不过稍微过了会好多了。旁边都是尖角突起的岩石,还有些挖矿工具,他们工作的地方的确是我难以想像的苦难和艰苦。不仅是因为环境恶劣,而是我觉得在这里多呆一分钟都觉得有自己无法在上去的压迫感。 我随手拿起个榔头,指了指一个地方问朋友:“这里可以敲么。”朋友看可看,点点头。我狠狠的把榔头甩过去,碰的一下,石头四溅开,我仔细地看着破裂的地方,果然,渗类似血液的红色液体。我用手指蘸了点放在鼻子前闻了闻,有很重的血腥味和臭味,难道真是血?我有点疑惑了,虽然听说挖山洞开煤实际是挖着山神的身体,但不会这么夸张吧,煤矿到处都是,怎么单独这里出现这么奇怪的事。 我转过头问李天佑,在开採的时候是否发现除了煤矿以外的东西,李天佑拍着胸脯信誓旦旦的说没有,还说这里是煤矿又不是金矿,到处都是黑漆漆的煤哪里来的其他东西。正说着,隧道里真的响起了婴孩般的哭泣声。我们三人为之一楞,尤其是李天佑,把手纂成个拳头,身体还在发抖。 怪声响了一下就消失了,我们舒了口气。但石壁流血如何解释呢。我把一些石头碎屑装起来。对李天佑说:“我带些回去看看,还能在往下看看么?”我看似乎还能在下去。 “不行,在下去我怕你受不了,里面环境太差很多积水,而且刚刚挖掘,就到这里吧,我们先上去。”朋友阻止了我,不过也好,我呆的实在有点难受,就像三伏天蒸桑拿一样。 朋友启动了下矿车的开关,但没有反应,他又按了几下。车子还是不动。 “怎么回事?”我和李天佑一起问道。朋友焦急的看着车子,“不知道啊,矿车从来没出过问题,怎么今天忽然失灵了。”我看了看那前面乌黑的路,如果要爬上去也不知道灯源够不够。正想着,我们三人的灯忽然全暗了下来,最后一丝灯光很快就吞没在黑暗中。我没说话,他们两人更明白在这里没有光以为着什么。 第78页 “我看我们还是坐在这里等他们下来救吧,如果没灯光爬隧道我也不敢说会有什么危险。而且距离很长。”黑暗里听声音应该是李天佑。他还告诉我们少说话,唿吸尽量慢点。保持体力等救援人员。 隧道里安静极了,只能听见滴水的声音,在这里多呆一秒都令人难受。要等救援的人来估计还有几小时。时间慢慢过去,我们都感觉有些口渴了,黑暗之中似乎都能听见对方吞咽口水的声音。不知道过了多久,我似乎听到了破裂声,是墙壁的破裂声。 “塌方?”李天佑和朋友几乎同时喊道,但又马上闭嘴,因为他们知道如果真的要出现塌方,在继续高喊无疑等于自杀,但现在没有灯光,我们只好尽量在耳边低声交谈。 “我们互相拉着手慢慢走出去。”朋友低声说,随即拉着我的右手,李天佑可能在最前面。我们这样慢慢的沿着石壁走上去。这样,我就在队伍的最后面了。 不知道走了多久,应该快出矿口了吧,温度似乎也慢慢降低了,周围的环境买开始那样难受,我真高兴呢,李天佑也说:“快出去了吧。”我的左手感觉被人握住了,是双小手,很凉,很僵硬。 我脑子轰的一声乱了,难道这里还有别人?我腿迈不动了,这让前面的二人感觉奇怪,他们也停了下来。 “怎么了?是不是扭到脚了?”朋友关切的问道。 “纪同志没事么?没事赶快出去吧,就快到洞口了。”李天佑的声音和急,我似乎记得他好象还有个会要开。但我现在左手还是那种感觉,而且凉气顺着手一直往上走。以前我感到闷热,而现在却觉得置身与冰窖了。我不敢回头,虽然我知道其实可能看不见什么。但脖子却不自主的转过去。 我居然看得他。 或许还是说它?一个孩子。不能叫侏儒,因为那脸上分明带着稚气,他圆睁着眼睛盯着我,一只手握住我左手,另外只手指着我。他的脸很大,很惨白,黑色稀疏的头髮一根根像竹笋一样竖立在大大圆圆的脑壳上。我真差异为何我居然可以看到他。他又转向我的左手,慢慢靠近,居然把嘴凑了过去,我还以为他要咬我,谁知道他似乎是在拿鼻子嗅了嗅,然后把脸靠在我手掌上。我想起来了,我的左手曾经触碰过岩石流出来的红色液体。 “纪颜?”朋友似乎靠近我了,显然他看不到,那个小东西正闭着眼睛享受的贴在我手上,我慢慢的走动一步,居然没什么阻力,原来我大可以带着他往前走。他们见我又开始走就没在问了,三人又开始向井口走去,只是苦了我,左边身体几乎冷的发麻了。终于能看见些许光了,我们很高兴,但我的左手却一下松开了,回头看刚才那个小孩不见了,要不是左手仍然很冷我还以为是幻觉呢。 走出矿口我们才知道原来我们已经在下面呆了将近两个小时了。出来后也没看见什么人,矿工有的已经回家了,剩下的懒洋洋的看着我们从矿口出来,看来指望人救我们的话估计还要多呆几个小时。 终于我们三个回到了李天佑的办公室,现在十一月份了,天气变化的很快,尤其是山里,已经有深冬的感觉了。我们一人拿了杯热开水边喝边聊,我把矿洞里的事告诉了他们两个,他们大张着嘴巴,显然不相信。 “是不是呆久了你眼睛在出洞前产生幻觉了?”李天佑对我猜测,我摇着头,“不可能,我分明看见了,而且恰恰是快出来的时候他有消失了。” “不会有人类可以长期生存在矿洞里的,更别说是小孩子。除非。”朋友两手端着冒着热气的搪瓷杯,蒸汽把他的脸吹模煳了。 “除非什么?”我问道。李天佑似乎很紧张,大声笑道:“不会的,不会的,刘队,那都是传说而已。你我干这个都快半辈子了也没遇到呢,那这么凑巧。” “到底是什么?”我知道李天佑是不会说真话的,我放下杯子,走到朋友面前,看着他的眼睛。朋友望了望李天佑,和了口热开水,苦笑道:“没什么,我只是随便说说。”居然连他也瞒着我? “好了好了,忙活这么久我们去食堂吃饭吧,纪颜同志也饿了吧?加上舟车劳顿刚下火车就来这里了,刚巧又遇见这种事,吃饭后我让刘队安排你先休息下。”说着自顾自的出去了。朋友也跟在后面,我一把拉住他,他摇摇头,然后拿笔在我手上写了“晚上9点矿口见”接着赶紧走了。我看着巴掌里的字,心想他们到底在隐瞒什么? 食堂的饭菜虽然粗糙,到还比较可口,可能的确是饿坏了,我吃了很多,接着李天佑和朋友把我领职工宿舍旁边的一个几平方米的小屋,屋子里面很干净,有张床,床头还有个书桌,杯子和热水瓶都有。 “不好意思啊,这里比较艰苦,您将就一下吧。” “没事,到是麻烦李总了。”俩人出去后,我自己躺在床上,不过怎么也睡不着,看看表才七点不到,于是干脆又穿了件衣服到外面走走,或许能有新发现。 这里的夜晚来的比较早,外面已经全黑了,不过还能看的见三三两两的工人们端着饭盒走来走去,他们几乎不说话,我不知道是否这是他们养的习惯还是别的什么。不过我还是找到一个面目比较和善大概和我差不多年纪的一个聊了起来。 第79页 虽然看上去很年轻,但也显的很苍老,不过他的眼睛却非常灵活,保持着年轻的活力。 “来这干多久了?”我并没开门见山的去问,对陌生人的警惕会使对方很难告诉你他所知道的,顺便随手递了支烟。 “两年了,家里等着用钱,没办法,要不谁愿意干这营生。”他接我递的烟大口而贪婪的吸了起来,勐吸一阵,一下就剩了半支。 “干这个很苦啊,我今天下去一下都难受死了。”我顺着他话说,他惊愕的看着,烟也没抽。“你下矿了?” “是啊。有什么不对么?”我见他神情有变化,看来他的确知道点什么。 “不,没什么,不过这活是很累,没别的事我回宿舍了。”说完他匆匆把烟在鞋底蹭两下,拿在手上,想扔又有点不捨得,别在耳朵上又有点脏。 我大方的把一盒烟都给了他,他很高兴,不过还是推辞了下,说矿里有规定不能接外人的东西,但他还是收下了,小心的把烟藏在衣服里面,随即悄悄地对我说:“矿里有不干净的东西,所有大家打死也不愿意下矿,李总为这事都骂好几回人了,可大家死活不干,所以李总拜託刘队人来,不过事先李总还是叫我们别到处乱说。”他忽然警觉起来,离开我几步,“那人该不会是你吧?” 我笑笑:“你看像么?我是记者,上面叫我来写几篇关于煤矿安全的报导。”他疑惑地点点头。“算了,我还是少说为妙,我也不管你是谁,看在你给我把烟的份上我还是告诉你少管闲事,井里到底有什么谁也说不清楚,你还是少下去吧。”他说完边朝宿舍走去,走了几步又折了回来。 “干脆把打火机也给我吧。”他还真有意思,我把打火机也扔给他。 “在叮嘱你句,下井前千万别提什么死啊死的,下井就是入地,本来就是非常不吉利的。”这下他是真的走了,一边走一半把玩着打火机。我看着他的背影,看来要知道到底怎么回事要等到九点了。 九点不到,我就站在矿井等了,操场上除了几辆车没有任何东西,宿舍的灯都早早熄灭了,我一边跺着脚一边焦急地等朋友出现,果然,九点整,他如约来了。 “外面风大,进去聊。”说着进了井,在井里边一点站了下来,我也跟了进去,果然里面要暖和很多。 “说吧,现在就我们两个。”我对他说,朋友看了看深不可测的矿井。 “事情没有李总说的那么简单,这个矿已经干涸了。”黑暗的矿井外面挂着唿唿的风,但他的话我还是听到了。 “干涸?”我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意思就是说其实煤已经早采完了,他们提前二十年把煤採光了。”朋友嘆了口气。原来是开採过多啊,可这和最近的怪事有什么关系。 “本来打算把这个煤矿废弃的,但公司说要尽可能的多利用,现在矿也不多,公司每年的产量也在下降了,所以本来上报要废弃的煤矿总公司都让我才尽量多开採点。 就在井壁喷血的前几天晚上,我看见李总和几个人似乎在从井里搬什么出来,而且看样子很重,一块一块像是石头,但又被牛皮纸包了起来。我看见他们把东西般到了李总的办公室旁边的储物室,那里只有李总才有钥匙。般东西的一个是我的老乡,我费了些许力气总算套出点话,昨天我才知道,原来李总在般的东西是血石。” “血石?”我大惊,对啊,我怎么没想到。“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一直没机会,而且我怕你知道后会流露出来。”朋友拿手按住我肩膀。 “我劝你明天就和李总说无能为力,然后离开吧,我越来越觉得矿井不对劲了,本来我也是想请你来帮着解决下,但看来已经超出你我的能力范围了。”的确,如果李天佑拿的真的是血石拿我们真的是没任何办法阻止山神的报復了。血石并不是指市场上流通的那种含硃砂的稀有矿石。血石是山神体内几千年的精血凝结形成的,质地很软,割破后还会流出红色液体,血石会吸引很多怪物,我在矿井看到的想必是其中之一了。 “你在里面看见类似小孩的东西叫石娃,它们是以前死在山里的孩子的怨气通过石头形成的,那里有血石那里就有它们,还好它们性情比较温顺,虽然样子吓人,但只喜欢贴着有血石的东西。” “你也看过?”我问朋友,他说:“当然,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看见,所以老孙才会看见幻觉,至于蓝色火焰我就不知道了,但这几次矿里天然气的含量似乎在增高,山神不会让我们这么随便轻易的拿走血石,最近我眼皮老跳,我很怕出事,这里可是有几百号人要靠矿养家餬口啊。但李总还是逼着我们进去开採,表面上说採煤,其实是要血石,血石是无价之宝,据说可以治病延年,但也只是听说,李总叫你来不过是个幌子,好让工人安心下去採血石。”原来如此。 “话说到这里了,你明天就回去,如果有机会路过我家,帮我带个好,我实在没时间。”朋友说完猫了腰闪身走出了矿井。我站在里面,仿佛在隧道里能听见沉重的嘆息。 第二天,李天佑意气风发的把所有工人召集起来,大声说已经把矿井的事解决了,只要今天在开採最后一天,把所有工资发清就关闭矿井,大家可以安心回家,然后等着去下一个煤矿。大家互相议论了一下,但没有动,李天佑又许诺道,今天按三倍工资结算加班费。这时候工人们才陆续去收拾工具准备下井。 第80页 我站在门外看着他的表演,再也忍不住了,刚想上去就被人拉开了。我一看居然是昨天那个和我聊天的年轻矿工,旁边还有几个身强体壮的工人。他们迅速把我帮了起来。过了会李天佑走了过来,笑着对我说:“不好意思,纪先生,让你委屈下,昨天老刘去见你的事我知道了,估计他什么都告诉你了,反正今天把最后一批血石挖出来大家都好,工人们开心,我也高兴,而且我可以分你一份,不过结束前你最好老实呆在这里。”说完便做了个手势,只留了那个拿了我烟的矿工看守我,其他人都下井了。 “你何必呢?我说了让你别管闲事,在这个地方李总就是皇帝,谁也奈何不了他。”他用我送的打火机点燃了一根,冷冷的望着我。 “你们会又报应的,山神会发怒的。”我也冷冷的对他说。他楞了下,随即高声笑道:“别那吓唬小孩子的故事骗我!” 话音刚落,矿井里传来轰的一声闷响,连地面都震动了,拿烟的年轻人几乎没站稳,一屁股坐在地上。矿井口一下围满了人,井边一些刚进去的被石头砸住了身子,痛苦的哀号着,那些石头都几百斤,一时间根本挪不开,旁边的人只好看着他们慢慢的在痛苦中一边叫着死去。 “快松开我啊,还不去救人?”我拿脚踢了下他,年轻人嘴里叼着点燃的香菸掉了下来,他傻子般的望着矿井,一边喃喃自语:“完了,山神来了,它会把我们全部活埋的!”说着他跟疯了一样挣扎着爬起来,踉跄着往外跑,结果又是一声巨响,矿井又爆炸了一次,我看见一块锋利的石头直接把向外跑去的他直接切成了两段。 我转过头,叫了个工人立即解开我的绳索,然后帮着他们救人,朋友也不知道在那里,我只好叫人赶快同知外面派救援队,然后让他们先离开井口,因为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再次发生爆炸。 整个工区成了地狱,到处是哀鸣声和残缺的肢体,我现在只想找到两个人,一个是李天佑,一个是我朋友。 “看见刘队了么?”我抓过一个顶着脸盆的矿工问,他望了望我:“刘队下矿了。”我一听头都大了。我只能祈祷他能坚持到挖掘队的到来。 现场一片混乱,我跑到哪个储藏室,果然李天佑正费力的把包好的血石往吉普车上般。样子非常狼狈,那里还有几天前李总的派头。 “我帮你吧。”李天佑勐的转过身,尴尬的望着我。 “这里的血石我们一人一半,每一块都值好几百万呢,你放过我吧。”他指了指地上的血石。 “我没兴趣,我要你自首,你要为你做的事负责。”我心里有股想杀了他的冲动。 “够了吧,如果我被抓,最少是要关上十年,而且什么都没了,现在中国那个煤矿不都是这样?国有的私有的,凭什么抓我?出了事就撂我头上,产量上去就是他们的功劳?我算个屁啊?”李天佑越说越激动,连领带都扯掉了。 “你的确不算个屁,你根本就是畜生,你明知道血石不能拿,它是安抚山神的神物,现在还不知道死了多少人,如果你不把血石放回去,这里整个山都永无宁日。” 李天佑冷笑了下,冲过来推开我,再次般起血石上车,我想阻止他,但我发现血石居然慢慢地把外面的牛皮纸融化了,但李天佑根本没发现。 “你去吧,山神会来找你的。” 李天佑哈哈大笑了下:“不过是天然气爆炸罢了,什么山神,老子才不相信。”说着登上车,吉普车一下就开的没影了。我看着远去的车子,心里暗想,你不可能带着血石离开这里的。 救援队赶来了,挖掘持续了将近半个月,陆续有尸体从井里抬出来,包括我的朋友,他死的时候很安详,或许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李天佑的尸体被发现在离这两公里处的路上,或许说是尸骸好点,他整个人被岩浆融化掉一样,要不是凭着吉普车和车上他的护照,谁也分不清这是什么东西,连骨头都化成渣了,冷却后和吉普车融在了一起,车上的血石自然也不见了。 整个矿难被挖出了一百四十七具尸体,还有多人失踪,我为自己的无能感到沮丧,如果我能早点觉察,或许我能再强点,说不定可以阻止这场悲剧的,但我又在想李天佑的话,全国这么多煤矿,靠我一个人能阻止多少?”纪颜说完把手里的烟狠狠的恰灭在菸灰缸里,我们几个都不说话,房间被沉默笼罩着。 纪颜清了清嗓子,继续说:“我去了朋友的家,他家不算富裕,完全靠他养活,我没有告诉朋友的死讯,虽然他们很快也会知道,我只是留下了一笔钱,这算是我能尽的一点微薄之力吧,我告诉他们这是朋友托我带来的,离开的时候他的家人热情的想留我住几天,我推辞了。” 落蕾望了望低着头的纪颜,缓缓地说:“算了,你尽力了,别太难过,你这么远回来应该好好休息吧,我们还是先回去,明天你精神好点我们再好好聚聚。”说着拉了拉在旁边哭的一脸的李多。 我也准备告辞出去,不过纪颜拉住了我。“欧阳我们很久没好好聊过了,晚上我去搞几瓶酒,陪我聊聊吧。”我迟疑了下,答应了。 李多死活不肯离开,但我告诉她,如果在不回去准备答辩就危险了,她只好很不情愿的和落蕾回去了,临走时还不停的说明天要再来,我和纪颜只好相视一笑。 第81页 第十九夜:债 这个城市的初冬的夜晚还是很漂亮的,虽然有点冷,但两个人可以喝着热酒吃点小菜还是不错的。 过了会,纪颜的头上都能看见些许白色的蒸气了,我估计我也是,把外衣脱掉又继续喝。纪颜端着酒杯,忽然又放了下来。 “我们好象很久没像这样聚在一起喝酒聊天了。” “是啊,我还很怀念夏天的时候你讲的故事呢。”我把酒喝尽,辣刺刺的感觉从嘴巴到喉咙又直通向胃,然后迅速溶解爱血液里流向身体的各个角落。 “本来是想出去走走看看,不过出了矿难的事也没什么心情,只好回来,不过一路上还是听说到很多故事。”纪颜又倒上了杯酒。 “哦?我怕你心情不好,所以没问你,那到底是什么故事?”我帮自己也满上一杯,忽然发现我已经有些醉意了。 “我们国家的汉字真是非常奇妙呢。”纪颜半笑着用手蘸了点酒,在桌子上写了个字,我一看,是个“债”字。 “这不是债字么?又啥奇妙的?”我不解地问。 “你看啊,这“债”字就是一个“人”字加一个“责”字,就是说,债就是人的责任。有很多时候欠债的人就是因为没履行自己的责任。我在火车的时候坐在我旁边的是一位老师,长夜无聊,我们互相讲故事,这个故事就是他告诉我的。 这个老师五十多岁,刚好去外地开教研会,他见我很不开心,于是主动攀谈起来,他姓吴,我们姑且叫他吴老师吧。 吴老师对我说的就是债的故事,他说他的学校就曾经出过这样一件事。 那时候是九一年吧,刚好在打海湾战争,那是一所中学,学生们都是十四五岁,都是玩劣不羁的年代,外面的战争似乎成了他们的催化剂,学校里的聚众斗殴现象层出不穷,学校领导,尤其是训导主任头都大了,于是一气之下,制定了一条校规,打架一旦发现,责任全部归咎于先动手的一方。听上去似乎有点道理,但还是出事了。 这天校长办公室还是一如既往的安静,忽然楼下开始了喧闹,接着是撕心裂肺的唿声,那时候校领导办公的地方还是以前五十年代的旧楼,相当阴暗,外面即便是炽热的夏天,走进去就就一下暗下来而且温度骤降,曾经有老师建议般,但考虑到经费问题被校长拒绝了,而且校长还开玩笑说这里凉快,夏天办公很舒服。 但今天不会舒服了。 几个中年汉子抬着一具尸体,和一个哭哭啼啼的妇人沖了进来,校长大惊。几个汉子冲过来就想揍校长,还好被拦住了,这下办公室如同水入油锅,炸开了。一问才知道,原来这个孩子在昨天打架之后回家就突然暴死了。而且这件事训导主任是知道的。 校长叫来训导主任,那几个人看到他一问,立即扑了上来就是一顿狠揍。训导主任被打的一脸是血,前面的门牙都掉了。再次被拖开,那个哭泣的女人吃力的把那具已经有点发臭的尸体拉到人群中间,然后坐在地上指着受伤的训导主任骂。 原来当时这个孩子经常被人围攻,在一次还手中恰巧被训导主任看到,四下一问,旁边的人都说是这个孩子先动手,于是训导主任立即处罚了他,并没出发另外几个。结果这件事后,这个学生每天都受到同学的欺负殴打,苦不堪言,一但还手,反而被老师处罚,而欺负他的那伙人见这种情况折腾的更来劲,结果可能在昨天的打闹中,踢伤了孩子的内脏,导致失血过多身亡。孩子的眼睛都没闭上,由于是夏天,露出来的胳膊和腿上可以清晰的看见多处淤痕。训导主任一言不发的站在旁边,忍受着死者亲属的辱骂。 最后校长看不下去了。 “你们到底要怎样呢?事情已然发生了,总要解决的,主任也是为了使学校学习环境得到改善,虽然责任没有到位,但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总要解决啊。”校长的话让亲属暂时平息了下来,过了会,其中一个个子最高,刚才打的最凶的男人站了出来,一对三角眼,一只红红大大的酒糟鼻子。 “我侄子要不是你的狗屁校规根本不会被活活打死,你要严惩兇手,而且还要公开向我侄子的灵位道歉,还要为他扶灵守孝三个月,并赔偿。”主任一听,也生气了。 “其他的我可以接受,我会尽力补偿你们的损失,但扶灵守孝决不可以,我死也不答应。”所完闭上眼睛,准备迎接拳头。 两下又开始争执,最后连民警也来了,后来还闹上了法院,结果自然是死者的要求被驳回,宣判那天,死者亲属恶狠狠的看着主任,看的他发毛。 宣判之后回到学校,主任刚回到办公室,忽然那些人又来了,在办公室其他老师的阻拦下,他们没能接近训导主任,但是死者那位叔叔居然朝他扔来一个球形物体,由于被布包着,训导主任也不知道是什么,而且正好接住揽在怀里。 布打开了,训导主任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当时所看到的场景。 里面是一颗血淋淋的人头,正是那个孩子的,人头在训导主任的怀里,眼睛睁的大大的,青白色已经腐烂的面孔,空洞洞把张着嘴露出白色牙齿的嘴巴的人头。 训导主任哇的一声把人头一扔,就吐了出来。远处那个死者的叔叔高声叫到,“你躲得过法律,躲不过良心!你看到了吧?你一辈子都欠他的,你还不清!”说着又开始咒骂起来,结果被人群推搡出去,空荡荡的办公室里只有几乎吐的虚脱的训导主任和那颗在地上滚动的人头。 第82页 训导主任吐完后坐在地上,那颗人头也停止了滚动,正好停在他对面,而且面对面。 头上的老爷吊扇嘎吱嘎吱的叫着,训导主任气喘吁吁地做在地板上,凉风阵阵,虽然是正午,但办公室依然很暗,主任看着那颗人头忽然感到一阵寒意,因为他好象看见人头笑了。 的确笑了,训导主任擦擦眼睛在仔细看,人头果然和刚才的表情不一样了,嘴角微微向上扬起,眼睛也眯了起来。但那笑更像讥讽的笑,藐视的笑。训导主任再也忍受不了了,怪叫一声冲出了办公室,结果和一个人迎面撞了个满怀。 这个人是他女儿,在这所学校读高三,成绩优秀,而且相貌青纯,训导主任经常以她为骄傲,四下的朋友都对他夸赞他的女儿。 “爸爸,怎么了?我听同学说你出事了,所以来看看你。”女儿温柔的搀扶住他,训导主任这才稍微镇静下来,但还是指着里面说:“人头,人头,那人头在笑。”女儿奇怪的把他搀进去,也看见了地上的人头,吓的话都说不出来,训导主任更是看都不敢看。 “爸爸,这是怎么回事啊?而且那人头没笑啊?”训导主任听了女儿结结巴巴的话慢慢转过头,奇怪,刚才分明笑着的人头忽然没笑了。或许只是错觉。这下训导主任的女儿反而害怕了,主任安慰女儿一下,就让她回去上课了。事情慢慢平息了,虽然家长还来学校闹过,不过后来也就没来过了,时间一下过去了四年,主任以为那件事也有阴影,就辞去了职位,做了个普通老师。不过为叙述方便,我们还是叫他主任吧。 他的女儿也如旁人的期望一样,考取了所名牌大学,而且成绩优秀可是在临近毕业的时候,他接到一个电话,电话是女儿老师打来的,里面焦急地说,他女儿似乎一下子发疯了。。 接到消息的时候训导主任几乎也疯了。他立即请了假,和妻子连夜坐火车往女儿的大学所在城市赶去,由于很远,他虽然很劳累焦急,但还是在车上睡着了。梦中他再次看到了哪个人头,分外的清晰,虽然四年了,仿佛就在眼前一样。人头张着嘴吐出一个字,“债”。勐一激灵,训导主任醒了,原来已经到站,夫妇二人顾不得旅途劳累,直接赶往医院。 和女儿的同学老师一阵寒暄才知道,本来好好的上课,她突然发疯样高喊着“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而且声音很干涩,根本不是平时的感觉,同学和老师只好把她按住,但她力气惊人,居然挣脱了,冲到教师门外想跳楼,还好被同学和老师拦住,送到医院来了,所以老师才打电话给主任一家让他连夜过来。不过医生说现在刚打了镇静剂,要等等在进去探视。 主任听完脸立即阴了,他马上想到了四年前的事,但他又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他不相信鬼神,更不相信还有几年后来报復的。他认为女儿应该是学习压力太大导致精神时常所致,等同学老师都散去,两夫妇走进了病房。 女儿安静的躺在病床上,外面的皎洁的月光漏进房间照在她稜角分明的脸上。训导主任一阵心酸,自己心爱的女儿居然到了这步田地。妻子在一旁哭泣,主任让她出去冷静下,因为他想单独和女儿呆一下。 带上门,房间里就只剩父女二人了,药力估计还没过,主任决定守在她旁边,等女儿醒过来好好谈谈,开导开导她。主任刚转过身想坐下却看见女儿居然站在了自己背后。他吃惊不小,按理镇静剂不会这么快失效啊,可仔细看女儿,似乎好了许多,眼神柔和。 “爸爸,我好害怕。”女儿忽然哇的哭了出来,钻进父亲怀里,主任只好抚mo着女儿的长髮安慰她,这时候外面的母亲也闻声进来,一家人相拥而泣,过了好会儿,主任的女儿才平静下来。 “到底怎么了?”主任问。女儿断断续续地说,这几年其实她一直都在做恶梦,梦见一个看不清楚面孔的人问她伸手,似乎讨要什么,但又听不清楚。接着是平时总是有意无意的会受到许多委屈,包括学习,生活感情之类的。那天上课,也是男友忽然打了个电话来,这几天两人有点小误会,但这次男方忽然说分手,而且没有任何理由,说完就挂了。女儿忽然感觉到精神崩溃了,多年来压抑的委屈一下爆发出来,耳边忽然听到有人说“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这句话,接着就什么也不记得了,然后醒过来就在病床上了。 主任听完,安慰女儿,并说等女儿病一好一家人就回家,女儿乖乖的躺下休息。看到女儿没什么大碍了,主任让妻子去买点吃的,并去医院财政部支付下住院费用。自己则在女儿床边坐了下来,看着女儿慢慢入睡,主任自己也迷煳了一下。不知道过了多久,主任感觉有东西飞溅到自己脸上,似乎是水,主任的眼睛困的睁不开,心想难道窗户没关有雨飞进来了?接着他听见妻子的惨叫声,或者说是嚎叫,他勐的一看,自己的女儿面无表情的坐在床上,疯狂撕扯着自己漂亮的长髮,而且把连带着头皮和血的头髮一把把的往嘴巴里塞,就像是在品尝美味似的。刚才飞溅在脸上的不是雨水,而是女儿的血! 主任呆住了,不过第一反映还是冲过去阻止女儿,他抓住了女儿的双手,但没想到她力气非常大,几乎要挣开了,还好医生和护士赶了过来,在几个人的控制下,主任女儿才被按在床上,但眼睛却盯着自己的父亲,嘴里还留着头髮,但仍旧含煳不清地喊着:“你欠的债,你要还!”主任听清楚了。 第83页 医生对她做了包扎,而且再次注射镇静剂,并且用皮带捆住她的手脚。主任夫妇连忙询问医生关于孩子的病情。 “不乐观,她精神波动很大,而且具有攻击性,像这样的病人很少见,她有自残倾向,你们最好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在进一步治疗。”说完医生出去了,主任的妻子听完痛不欲生,一下晕倒了。主任则紧咬着嘴唇,抱着妻子,忍着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接下来的漫长日子里,主任夫妇几乎穷尽全力来治疗女儿的病,虽然还屡有发作,但慢慢的在家人的感召下居然好了起来,最后医院通知主任,女儿已经完全好了。出院的时候,离病发那天已经又过去了将近三年。 既然女儿的病好了,主任再次回到了教育的岗位,他这三年经常是请假照顾女儿,人瞬间老了许多,不过大家都知道他的难处却也不去计较,学生们很是喜欢他的课,所以他一来又开始悉心上课。 事情总在慢慢变好,主任心里这么想的,在难的坎也有能迈过去的时候。可是他忘记了,不是每个人都能迈的过去。 这几天学校决定装修翻新下办公室,但工作的时候又不行,只好在午间休息的时候抓紧换换玻璃或者刷下外面的油漆,这几天把主任头都吵大了,经常忘记带东西。如往常一样又是夏天的一个午后,主任没有回家吃饭,妻子去了家乡省亲,家里就父女二人,女儿已经完全康復,起码主任是这样看的,甚至他还想为女儿介绍个对象了。这次他看了看自己随身的公文包,发现一份重要的讲义居然没有带来,他只好打电话给女儿,让女儿带过来,女儿答应了。 主任的家离学校很近,所以他直接站在办公室的窗户前看,等待着女儿。果然,女儿熟悉的身影出现在自己面前,手里拿着一份东西,应该就是自己的讲义了,他高兴的走下楼,去迎接女儿。 到楼下的时候,刚要出门,他突然一个踉跄,似乎被什么盘住了一下,身体倾斜了过来,这个时候他的女儿正在他正前方十几米远的地方,看见他即将摔倒,连忙赶过来。他也看见了女儿,两人距离是如此之近。 与此同时就在楼上,一个安装玻璃的装修工正准备把一块玻璃镶嵌进去,他的另外一半还有一块玻璃。忽然感觉眼睛一黑,手里的玻璃笔直的朝楼下门口飞下来。 啪的一声,玻璃摔在了主任与女儿之间,正好差点砸在主任女儿头上,两人都吓了一跳。主任这时候摔倒在地上,女儿赶紧走过来一步弯着腰低头想把父亲搀扶起来,主任也伸手,这时候第二块玻璃又落了下来,如同被断头台处死的路易十六一样,主任的女儿就在主任面前被落下来的玻璃砍去了头颅。 速度之快,女儿脸上关切的表情都没消失,血如同开闸的喷泉一样沖向主任的脸,他完全木掉了,全身都是女儿的血,那颗头颅像七年前一样,掉在他怀里。像七年前一样带着微笑。 主任依稀听到耳边的话:“你欠的债,你迟早要还。” 吴老师说完后,我也不禁打了寒蝉,我不知道是不是死去学生的原因,或者一切只是巧合,但那主任一家也太可怜了。”纪颜说着,又喝下一杯,还浑身打了个哆嗦。 “是真的么?”我忍不住问。 “当然,我听完后也立即这样问,我甚至怀疑这个吴老师就是那个训导主任,可他马上裂嘴一笑:“真的又怎样,假的又怎样,总之发生什么事都过去了,哪个训导主任唯一的想法是要尽自己余生来好好做好自己的教育工作,完成自己的责任。” 我望着他的嘴,牙齿很完整啊。也就没在多想,后来迷煳了一阵,忽然开饭了,我看见吴老师小心的把嘴前的假门牙卸了下来,开始慢慢的吃饭。他望了望吃惊的我,又慢慢说:“事情都会过去,在难的坎都能过去。” 我也吃惊的望着纪颜,酒劲也似乎过去了。纪颜又抬头嘆道:“如果责任是债的话,那责任越大的人就活的很累了。” “恩。”我也同意地点点头。 第二十夜:房祸 虽然现在大部分人生活在城市中那厚厚的钢筋水泥房子里面,但在很多农村和乡下,有了余钱的人们还是喜欢自己盖房子,花上几万块,拉来水泥砖瓦,看着自己的房子一点点平地而起,那种心情估计不亚于看见自己的孩子慢慢长大一样。国人看重房子,所谓衣食住行,而“住”仅仅在温饱之后,其注重程度可想而知。 从纪颜家醒过来发现已经日照三竿了,刚想急着上班,勐的看看手錶,发现今天原来是周末,难怪说忙里不知时日,我连星期几都忘记了。看看日子,居然是十二月六号了,这时才想起母亲的嘱託——一位乡下的亲戚建了新房,请我们吃饭,我本不愿意去的,因为实在太远了,来回将近半天,但母亲极认真的嘱咐我说,别人可以不去,但这个刘伯是一定要去的,因为他可是带大母亲的人呢,那时候外婆家里紧张,而且算命的说母亲很难带,五岁过后才放那里都能活,所以刘伯把母亲接到乡下贱带,直到六岁才送回外婆家,这事母亲和外婆一直都很感谢他,并一再要求让我把我经常挂嘴边的那位本事特大的朋友也带去,帮着看看风水布局之类的,这位本事特大的朋友当然是现在躺在地板上酣睡的纪颜同学了。 第84页 我毫不留情的直接用脚丫子踢醒了他,并告诉他和我走一躺,纪颜无奈的答应了。两人随便在楼下吃了点东西,其实不想吃,头还疼着呢,但想到那么远的车程,不吃点东西吐都吐不出来。 打了个电话给家里,发现母亲已经起程了。我只好去找车,纪颜虽然富裕却极讨厌坐车,他认为这玩意和移动棺材没两样,甚至要求我和他不行过去,我直接否定了,并威胁说如果他不坐车我就打电话把李多找来一起步行过去,他权衡了一下,妥协了。 我找到辆面的,其实说是货车更恰当,车程漫长,纪颜打着哈欠向我介绍建房的禁忌。 “建筑学的祖师爷是鲁班,传说鲁班曾经留下一本书,书名就叫《鲁班书》这本书分两卷,上卷写着一些做房子的时候如何用法术来影响入住者,当然,结果有好有坏,像好的可以催财旺丁,消灾避祸,坏的可就多了,像让屋主破财,断香火,严重的会家破人亡。”纪颜滔滔不绝的说着。我皱了皱眉头。 “似乎有点歹毒啊,谁要得罪了会《鲁班书》的人,那不是倒霉了?”我问道。 “那到不是,首先这书是不是真有其用我也不知道,不过还是很多人相信的,而且书的上卷是如何施法,下卷是如何解法和一些医术之类的,两本书之间的术互为相解。而且最重要的是,真的学习《鲁班经》并使用的话必定要‘缺一门’。” “却一门?”我疑惑不解。 “所谓人缺一门指的就是要么无后,要么残废,要么亲人遭殃。所以这书无疑是把双刃剑,想做恶就是害人害己。不过《鲁班书》世存两个版本,另外一个据说是由北京提督工部御匠司司正午荣彙编,书成于明代,讲述的却是家居拜访,如何建筑的事。不过房子风水的歷史到是悠久漫长,一般坐房子的时候主人对建筑者都是礼遇有加,即便是在穷,家里两个鸡蛋也是要打的,可见这习俗深入人心自然有它的道理。” “那你去过那么多地方,又遇见过类似的事么?” “有,当然有去年这个时候,我还在福建漳州的,在那里就出过一件怪事。”纪颜忽然停住了,看着满脸欣喜的我,恍然大悟道:“原来你小子又想诓我说故事啊,罢了罢了,告诉你吧。” “漳州位于九龙江下游,与厦门、泉州形成‘金三角’,是一座歷史悠久的古城,又是举世闻名的‘花果鱼米之乡’。那里民风淳朴,虽然闽南话很难懂,但为人非常热情,不过去的时候正好遇见他们为人招魂,场面非常悲哀。 当地的渔业发达,当然也会出现渔民或船民如因其他事故落水而死,死者的家属在水面寻尸时,要在船头挂起一件死者生前穿过的衣衫,沿江哀号,十分凄凉。其他船如果在水面上发现了死者的尸体,就会主动向死者的亲属报告,如果在水面上寻不到死者的尸体,死者的亲属还要在船上举帆招魂 但这都不算什么,最奇特的当属当地的建筑风俗。旧时,建宅之始,要请风水先生选址,确定住宅的建筑坐向、方位。破土时,民间习惯于正厅址处立一‘福德正神’木牌,俗称‘土地公’。破土前需酬谢一番,再用铁锤(忌以锄头)自东向西沿宅址四周挖一遍,称‘动土’。动土后,土木即可兴工。但每逢农历初二、十六,均得奉敬土地公。直至宅建落成,‘谢土’焚烧神牌,于正厅案上正式供奉土地公神位为止。施工中,凡下砖、置门、上樑、封归、合嵴、放涵时,通常要选吉日良辰,俗称‘看日’,其中以上樑的程序最为神秘、隆重。首先选定上樑的吉日良辰,吉日到,全村劳力都来帮忙,房梁用红罗布披缠(或挂上、画上八卦),木匠斧头也系红布。良辰到,房主、工匠洗手洗脸,房主燃香请神,敬土地神。木匠念上樑祝文,求神保佑施工顺利和家宅安宁,众人携力升梁。最后是木匠走到樑上封梁、祭酒,房主要给樑上匠工送红包,此俗今仍流行。民宅建筑旧俗最害怕的是木工、泥水工建房中运用巫术咒语暗下‘镇物’俗称‘做剋’。旧时工匠因工钱、款待和施工质量争吵而结怨成仇,工匠‘做剋’诅咒确有其事,所以大多数人对工匠礼敬有加。我要说的是就是一个关于‘做剋’的事。 那时候已经很少有人建房了,手艺活的匠人也日渐减少,不过在一些地方还是存在,我不喜欢在高楼里熘达,于是来到了当地的一处偏远郊区地带,很凑巧,正好赶上一户人家在办喜事,而且是在刚落成的新房里。我自然去凑了凑热闹。 这个年代的结婚风俗已经简化了很多了,会操办整出婚宴的老者已经不多见,不过看的出,这次的主人是个极其看重习俗的人,估计在当地也是有些身份吧。 那天已经接近中午,喜宴已经摆好,虽然我是陌生人,但他们还是非常热情的邀请我,中午是吃“舅仔桌”。桌上摆12道菜,每动一道菜,都有吉语相伴。12碗中,6荤6素,所有鸡、鱼、猪肉、蔬菜、瓜果均无禁忌。看上去似乎人人脸上带着笑容,新郎新娘却也十分般配,但似乎我天生的敏感总觉得有些不快的感觉。 我站了起来,端着酒杯四处寻找这不快的根源,果然在人群中我发现了个和我一样无心喝酒的人。这人三十上下,板寸头,脑后带一帽子,皮肤黝黑,宽鼻大眼,身体很强壮,虽然坐着喝着闷酒,但依然能看的出非常高大,虽然穿着十分随意,只是一件蓝色大褂,连扣子都没扣,但他却坐在上席,而且似乎旁里的人对他非常敬重,只是他到有些爱理不理。我很奇怪,随便问了个在旁边招唿客人的主家的一员这个男的身份,主家奇怪的看着我,用着不熟练的普通话说。 第85页 ‘您是外地的吧,他可是我们这里最有名的木匠,叫张富,别看他才三十刚出头,木匠活可是一把好手,这新房里面所有的家具,梁木都出自他的手,这不,等下还要等他封梁呢。所以我们这的人对他当然很客气。’说完,他又忙着招唿别人了。我看了看时间,一点多了,似乎封梁都要到两点开始,一般让主活的木匠把一些吉利的东西装在小布袋子里挂到主梁最顶段,而且一但挂上去就坚决不能拿下来打开,否则风水就乱了,至于挂什么,木匠挂上去之前可是要给主家看的,所以一般也没什么事发生。 这个张富依然在喝着闷酒,像是在和谁赌气一样。主家有些不快,但仍然在礼让着他。快到吉时的时候,要挂袋了,大家都凑了过去,张富把袋子解开个主人家所有人看过后,爬到主樑上挂了上去。然后是大家一片喝彩,张富则在人群中消失了。 大家开始喧闹的准备闹洞房,我毕竟还是外人,于是闪身走出了庭院,恰巧看见前面那个背影到是很像张富。有点歪斜,看来是喝多了,大部分都人进去看新房了,路上只有我和他两人,我不紧不慢的跟着他,一来可以看看这一带的地貌人情,二来我对他有点好奇。 漳州居所房屋建筑到是有点像北京,前后两房高大的主建筑和旁侧突起的稍矮的旁屋加上一个院落,很有南方四合院的味道。路不狭窄,到也不见得十分宽阔,但走起来还是极为舒坦的,我就这样一直跟着张富,大概足有半里多路。终于他在一所矮小的木房子前站了住,房子有点年头了,有点破旧,木门的漆皮几乎掉尽了,脆生生的木板横在那里,感觉那里是门啊,推一下就开似的。张富开了门,踉跄的走了进去。我暗自嘀咕,像他这样出名的木匠居然住的如此寒酸。 我随意找了个路人问张富,他说张富虽然挣的多,但花的更多。没事有钱就去城里大吃大喝,要么赌博,钱自然花的厉害。 “不过他以前不是这样的,自从他没娶到曲师傅的女儿就整个人都变了。”那人惋惜的说。 “曲师傅的女儿?”我好奇地问他。 “是啊,今天半婚礼的不就是么。本来他们极不愿意张富去做活,但十里八乡也实在找不到他有他这么能干的,他的活独一份啊,而且张富也说了,人情是人情,活是活,两下分开,村长看张富到也是老实人,于是还是让他做了,这不他喝醉了回来了么?对了,你是他什么人啊?”路人忽然问我,我只好随便说我是来这里是亲戚想托我找张富做点家具,怕寻摸错了人,故此一问,路人听了也就走开了。 到也难怪张富不太开心,喜欢的人结婚了,自己还要为她做新房。不过我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很快淡忘了,知道一年后我有事重新路过这里,忽然想起来,觉得好奇,就又到这里看了看。 我很快找到了那间房屋,一年过去了,当时气派的房子已经被旁边很多更高大的水泥房子超过了,虽然房子还是非常新的,但看上去总觉得已故衰败之气。我好奇的在旁边的一家小吃店做了下来,一是吃点东西充飢,二是问问到底怎么回事。 我对桌坐了位长者,老爷子鹤髮童颜,眼神矍铄,一个人在喝茶。我凑过去,笑着问他。 “老爷子,我外地来的,想和您打听点事。” 大爷看看我,放下茶壶,说到:“你说。” “我想找下去年在这里结婚的那对新人,我那时候来喝过他们的喜酒,并说以后会常来看看。不过怎么现在看上去有点冷清呢?”我指了指身后新房。那位大爷突然脸色一变,把座位挪过来。这段时间我经常在福建游玩,对闽南话也略知道些了,虽然不是太懂,但大概意思还是知道的。 这对新人夫妻男的叫郑周名,女的叫曲红,郑周名是村长的独子,现在是村里的会计,高中毕业,曲红却是这里一带最漂亮的姑娘,追她的人不胜其数,当然,这里包括那个张富。不过曲红还是选择嫁给了郑周名,据说是村长利用了曲红父亲卧病在床急需要钱治疗的软裆,虽然她本来和张富的关系是不错的,因为张富就是她父亲最喜欢的徒弟。 外面传闻一年来,自从两人结婚后,新房怪事不断,先是莫名其妙的饭菜难以煮熟,或者是院子里养的鸡,鸭要么走失,要么病死。开始都是小事,到也没人在意,后来就更离谱了,房子在晚上经常闹动静,村长也退了下来,还生了重病,一直没好,村长的妻子也突然双腿不能动,瘫痪了。村长一家认为房子有问题,第一时间当然想到了张富,他是最有可能做剋,但房子建好以后,张富就失去踪影了,有人说在城里看过他,说他在那里做家具营生,也有人传说他早死在外面了,总之现在村长一家每天都不的安身,只好拿曲红出气。 大爷说完,就拿着茶壶又四处熘达去了,我则站了起来走进了那新房。迎面过来一年轻人,瘦中身材,裹着一套不合尺寸的深色西装,头髮乱糟糟的,眼睛深陷,失魂似的朝外走,一边走一边摸索着点菸,他仿佛没看见我一样,到是我先叫住了他。 “请问,您是郑周名么?”我猜想他就是,果然,这个人就是郑周名,他狐疑的看着我:“你是谁?” 我想想一年前在婚礼上还是看过他的,没想到一年后居然变成这样,看来房子的传闻是真的。 第86页 “你们家是不是最近出了点什么麻烦?我想看看有什么能帮忙的。”我开门见山的和他说,不过料到他会拒绝,不过没想到他居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声充满轻蔑。 “你是那路的啊?张富那小子派来的?房子没什么问题,我们找人看过了,外面的都是谣言而已,我懒得去澄清了,如果你实在闲的无聊我可以带你进去,你想看就看,省的你出去后又去造谣。”郑周名似乎很生气,抓着我的手就往房子里走,我到没想到居然如此顺利的进来了。房子里面的设计还是很普通的,典型的福建民房,不过要稍显的宽敞些,进正门,中为门堂,两厢各一室,左为大房,右为二房。正房之前有两边护龙,使整个建筑呈一面敞开的形,中间作“埕”可晒谷和饲养,如前面再筑上围墙,安上大门,则成矩形四合院。郑周名还带着我去了里面,室内摆设颇有讲究、古香古色。有高级木料制成的长案桌、八仙桌、太师椅。壁上悬挂名人书画。房里则有十八堵(扇)加排楼的雕花木床,床面雕挂各种人物故事和花鸟图案。床由矮条凳垫起,床前有“踏斗”(与矮条凳等高,有抽屉),两端放置床头柜。床上悬挂罗帐,犹如戏台,很是别致。看来他家还是比较偏向于古朴的房屋建筑与布局,到别有番特色。我又抬头看了看横樑,我虽然不是木匠,但还多少知道点,却也没发现什么异动,想想也是,郑家肯定找人看过了,又怎么让我这个外行看的出什么。 “怎么样?都看够了吧?可以走了么?”郑周名做了个请的手势。 “你别激动,我没别的意思,去年我出席过你的婚礼,我只是想帮个忙。”我连忙解释,“我是个旅者,稍微知道些关于这方面的事,一来好奇,二来想看看我能帮点什么。” 郑周名没说什么,不过还是面带怒色,这时候一个女人沖一间房里走出来,穿着米黄色外衣,扎着个髮簪,手里拿着一碗滷面,皮肤很白,不过有些病态,面容娇好,五官清晰,但眉头紧皱,一脸忧愁。我想这个难道是曲红? “周名,面好了,你吃碗在出去吧?”说着她把面递了过去,郑周名不耐烦的把手一摆,理也不理,迳自出去了。留下那女人一人站着。。 “你好,您是曲红么?”我问道。她这才注意到我,惊讶的说:“是的,您是那位?” “我叫纪颜,去年我曾经出席过你们的婚礼,我一时好奇想在来看看,听说你们似乎有点麻烦事,我想看看能不能帮上忙。”我友好的看着她。曲红顿了顿。刚想说话,厅房里传来个尖利的老人声音,“我的东西呢?还不快过来帮我找!”曲红马上应了一声,然后抱歉的略低了下头。“这样吧,您先在这里坐一下,我去招唿下我婆婆。”我也点了点头,知趣的站在院子里。 过了些时候,曲红出来了,端着一杯茶。我们坐在院子的石凳上聊了起来。曲红说,结婚后家里就怪事不断,本想搬出去,但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地方。她还说到张富,曲红不相信张富会在屋子里做剋,他的师傅也就是曲红的父亲曾经告戒过张富,做剋决不可为,伤己伤人,而且张富虽然为人性情急噪,言语多有冲撞别人,可本性不坏。 “你就这么了解他?”我忽然打断她的话。曲红一惊,随即又说:“是的,我和他从小长大,我啊大把他当儿子一样看待,要不是那场病,我们可能早在一起了。”曲红的神色有点伤感。“但没想到,啊大还是在我结婚一个月后病逝了。他的身体一直很好的,却没来由的得了那病。” 我安慰了她几句,如果张富没有在房子里做剋,那他人呢,我向曲红告辞,决定去张富家看看。 大致凭着印象,加上路人的指点,我又来到了张富的家,不过这次实在不能称之为家了,连门都没了,不过我反到可以自由的进入。同样,张富的家门内也有个院子,不过相比曲红家就小多了,但却多了颗树。树上好象挂着什么。我走近一看,原来是条刚死不久的猫尸。 整个院子满地都是叶子和垃圾。一股子酸臭味。这一带的人都喜欢养猫养狗,但死后都不可以埋入土中,所谓“狗尸随水流,猫尸挂树头。”看来这具猫的尸恐怕还是张富离开时候挂上去的吧。 身为一个木匠,张富的家里几乎看不到什么很特殊精緻的家具。虽然这里没人没门,但乡亲门还是自觉的为张富守着,大部分时候没人进去过,以前郑家来这里搜过,砸了点东西就走了。房子里面很安静,总共就里外两间套房,里面应该是他的卧室,在卧室的地上,我发现一颗耳环,正好吊在了床边,我一看是银制的,手工很精緻。把耳环收起来,我又到人群里打听了一下村长家的事和曲红家的事,原来村长和曲红的父亲曾经在解放后先后拜过福建着名的一位艺人为徒,那个人精通房屋建筑和风水,不过*结束后两人为师傅送殡后就在无来往了,后来村长曾经想为儿子说亲,被曲红的父亲拒绝了。我把打听到的事暗记下来,回到郑家新房。 这次郑周名回来了,他一见我就烦躁地说:“你怎么还在这里?”曲红连忙走出来说:“纪先生说想来帮帮我们。”我点点头。郑周名从鼻孔里哼了一声,“我到是带你看过一次,你到说说有什么问题?” 第87页 “曲小姐,麻烦把令尊的病情描述一下好么。”我忽然转向曲红,仔细的盯着她。曲红愣了一下,看了看郑周名,郑周名也不置可否的坐到了石椅上。曲红这才开始说。 “啊大的病来的很兇,就一晚上突然说不了话了,开始我们以为是中风,但他开始头痛,每天都抱着头,啊大不会写字,后来去医院,医生说是什么脑血管梗塞,但阿大一直摇头,我也不知道什么意思,张富那时候经常帮着我照顾啊大。”这时曲红回头看了看郑周名,郑周名一点反映也没有。 “啊大经常拉着张富的手似乎想说什么,但他根本没办法说话。后来医疗费越来越贵,然后。”曲红突然不说了。低着头。一边的郑周名终于跳了起来。冲过来一巴掌打在曲红脸上,暴跳如雷的指着地上瘫倒的曲红骂到:“你还想说什么?说我们家拿钱逼你嫁我么?我就知道你不心甘情愿,当初别嫁啊,去和张富私奔啊,你看看你来我们家后这个家变成什么样子?我奶母和大都病成什么样子了?我那个破公司都快倒闭了,全都是你个瘟神害的,你到还有脸在外人面前说。”说着一边骂一边拿脚踢,曲红捂着脸哭着在地上闪躲。一下子外面围上了很多人。 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上前抓住郑周名,“够了,我有点话想和你父亲说。”郑周名奇怪地望着我。然后把曲红拉了起来,在走到门口把看热闹的人哄散。 “我啊大身体不好,不见外人。” “我可以治好他。”我笑道。郑周名惊讶地望着我。我当然是骗他,因为我要直接和村长说话,只好骗骗他。 “你真有把握?”郑周名狐疑地望着我。“当然,说不定连你母亲都可以。”郑周名考虑了一下,把我再次领了进去,不过这次是来到了内房了。 里面有间小房间。一进去就听见里面有人剧烈的咳嗽。床上躺了个老人,我心想按理村长应该也就五十多而已,怎么老的像七八十岁一样。床上的人见我进来了,责备地对郑周名呵斥道:“你叫外人进来干什么。不说了我谁也不见么?” “啊大,他说可以治好你的病。”郑周名在父亲面前到是很老实。 “你是郑村长吧。”我走过去,站在他面前,他的相貌走近看更是吓人,全身皮肤都松弛了,眼睛几乎突出来了,整个面部瘦的和骷髅没两样。手上还有很多老人斑。我对他说:“我们单独谈谈吧,能让您儿子出去么?”郑村长挥了挥手。郑周名嘟囔了句,走出去带上了门。 房间里只剩我们两人了,我不避讳的直接问他:“曲红的父亲也就是你的师兄弟是被你做剋害死的吧?” 躺在床上的村长浑身一震,支撑着坐了起来,气喘吁吁的说:“我都这个德行了,骗你也没什么意思,没错,曲师弟是我害的,他也知道是我下的手,我怕他说出来,所有用了封言术。” “封言术?”我问到。 “哼哼,我在他床头枕下的木板放了一个小人,小人喉咙处用木钉钉住,然后用紧箍咒法。但我没打算害死他,本来打算一个月后就为他解术,不料想突然死了,我也着实内疚了很久。”郑村长说了会就剧烈的咳嗽。 “紧箍咒法?”我惊问。“紧箍身,紧箍身,咒带随身,紧箍搭在邪法师人脑壳上,即时箍得头破眼睛昏,西天去请唐三藏,南海岸上请观音,天灵灵,地灵灵,紧箍紧咒降来灵。谨请南斗六星、北斗七星,吾奉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 村长不屑的说:“你不过是现在外面的俗本而已,光会咒语是没有用的。还必须练习使用的方法和符咒。不过你居然也知道《鲁班书》的法咒。” “我对这写比较感兴趣,否则也不会来多管闲事了。而且你应该也知道,自己也被紧下了咒了吧。” “当然,就是这房子,不过搬不搬无所谓了,被下了镇物,我即便离开也没用,当时我疏忽了,我仗着自己精通,没把张富这小子放在眼里。没想到他还是玩了花样。”村长一生气,喘气就剧烈了。 “你居然也会不知道?” “当然,师傅传我们的《鲁班书》分了两册,一人一册,上面咒法解法互相克制,以示两人不要争斗。不过封言术却是我拜师前就知道的,所以他没办法解紧箍咒法,解法是要念动咒法的。” “你难道不知道施术会缺一门么?害人害己啊。”我嘆到。看看他也觉得蛮可怜的。 “说老实话,对师弟我也是第一次用,以前师傅总是偏向与他,加上本来想让我儿子娶他女儿结为亲家,没想到他一口拒绝。这次一怒之下做了错事,现在后悔也晚了,所以落到现在这田地也是报应,不过祸及家人,让我很难过。”他说着居然两眼落泪。 “如果是张富在房子做剋的话,那他一定是继承了曲师傅的那部《鲁班书》了,就算你知道也解不开啊。”我在房子转了一下。村长又再次躺了下去,没有在出声,我突然他仿佛是看着别人慢慢折磨自己却无法抵抗,这种等死的感觉非常折磨人,死不可怕,等死最可怕。 “除非,你可以找到真正的另外半部《鲁班书》。而且你没被什么人施封言,应该可以解掉吧。”村长听出我的话里嘲讽,默然不做声。我感到有点失言。“我觉得张富不会离开这里,或者说他不会离开曲红。”我看见曲红走了过来。 第88页 “如果你愿意,我希望你能联繫下张富。”我对着曲红说。说着把耳环拿出来。 曲红吃惊的看着耳环,下意识的用手摸了摸耳朵。 “你掉了个耳环,怕被发现,只好用了另外一对,我估计应该是你婆婆的吧。耳环是在张富家找到的。你最近去过那里?” 曲红没有吭声。郑周名到是又沖了过去,口里骂着脏字想去打她。不料这次曲红居然躲开了,而且非常敏捷,郑周名没准备,一下子扑空摔到了地上。 “你以为我真会老实到成你的人肉沙包?”曲红换了个口气,冷笑着看着地上的郑周名。郑周名也非常诧异。 “把张富叫来吧,把术解了,没必要在折磨别人了。”我劝她。曲红望着我:“我以为你是个好人,所以没有对你怎样,没想到你也站在他们父子一边。没错,我是富哥在他家偷偷见过,就在上星期,其实一年前我们就知道是郑村长害死了我啊大,但我们没证据,村里的人根本不会相信我们。张富知道其实他想促成儿子和我结婚不过是想把两本《鲁班书》一起据为己有,他以为我知道啊大把《鲁班书》藏在那里,其实他不知道啊大早就把书传给张富后就毁掉了。并且一在叮嘱张富不要把书里内容告诉村长。所以张富在我婚礼结束后就一个人背井离乡出去了。他临走的时候告诉我,封梁的时候他已经下了镇物了,而且他们谁也查觉不出来。” “是那个袋子?里面没有什么啊。都是些讨吉利的东西啊。”郑周名说。 “哼,关键不在与袋子里的东西,而是袋子。”门边慢慢走进来一个人。我感觉很熟悉。 “富哥!”曲红向那人喊道。 “张富!”郑周名站了起来想扑上去,但看看张富比他高大整整一圈,只好握着拳头站在园地狠狠地看着他。“你到是终于肯出来了啊。” “我要带曲红走,阿这一年受够了,所有的事就算了,你啊大已经得到应有的报应,我会去解开术,我不像他,到害死师傅都不住手,那样到头来只会自己有报应。” “张富,你以为你能走的掉?”我感觉背后一凉,似乎被什么东西砸了一下,然后失去意识了。 醒过来的时候,我发现我和张富,曲红被关在一个房间里。郑周名父子居然就站在我们面前。特别是那位原本病入膏肓的村长居然身体健康的站在那里。 “你是装的?不可能,我明明。”张富惊讶的望着村长。 “你下的镇物我早知道了,袋子有两层,里面那层是黑色缎子制成,绣有夺取生魂法,主屋主借寿,也就是为老先衰,可惜恰恰是这个术我正好当年偷偷翻阅过师傅的册子,被的没记得,单记得了这个术的解法。不过你还真毒,我要是解不开这个,我死了后就是我儿子,我儿子死后就是我孙子,直道家里男丁死光为止。” “当然,要不怎么要用缎子应‘断子’二字呢。”张富说。 “现在你没什么想法了吧,我装了这么久,无非想引你出来,把上册《鲁班书》交给我。”张富不语。郑周名马上扇了他几耳光。我看不下去了。 “村长,原来你在房间里不过是演戏啊。但你也该知道,你害死师弟,又这样对待他的女儿和徒弟真不怕报应,何况‘缺一门’是使用《鲁班书》必然的结果。” 村长望了望我。“我的确在骗你,因为我知道你很聪明,如果被你揭穿张富说不定不敢出来了,你的话从另外个方面让他们自己跳了出来,不过我不会加害你,等张富交出那册书我会把你们都放了。” “书是师傅的,我不会给你。”张富咬着牙说。 “好,你不给我就先杀了这个外地人,在杀曲红,我有很多方法可以不留痕迹的要他们的命,这点你应该很清楚,然后我还可以慢慢折磨你。”村长眯着眼睛看着张富,张富的鼻子气的一扇一扇的,他咬着嘴唇,做着艰难的选择。 “我不明白你集齐两本到底要干什么。”我问凹。 “两本《鲁班书》在一起,可以参透很多玄机,你这样的外行人根本不会明白,甚至可以得道飞仙,在不济,我也可以找到一块真龙服泽之地下葬,我的后人会大富大贵,哼哼。”说着说着,村长几乎自我陶醉起来。 “好,我把书写给你,包括咒法和练习方法,但你要答应放我们走。”张富最终妥协了。 “当然,我也不想做得太绝,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嘛,不过你要是敢骗我,我饶不了你。”村长威胁道。 果然他们如约放开了我和曲红,但手还是帮着,让郑周名带了出去,原来这是他家的地下室。 张富和村长一起走进一个房间。我和曲红则被赶到了院子里。过了很久,张富走了出来。村长也高兴的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叠纸。 “滚吧,别让我在见到你们。”说完,拉着郑周名进去,郑周名看着曲红,眼里充满愤怒和不舍。 “走啊,以后富贵了还怕没老婆?这个贱女人不要了!”村长强拉着郑周名进了屋子。 “你真告诉他了?”我问张富。张富点点头。“他要是知道假的,我们逃到那里都没用,五鬼术很容易查到我们,到时候他真会杀掉我们,就像他害死师傅一样。” 第89页 “富哥,算了,啊大的仇不报了,我们走吧,去外地重新开始。”曲红依偎在张富怀里,边哭边说,张富一边安慰曲红,一边说:“放心,师傅的仇要报,不过不是我们,他会得到报应的。”说完和我告辞后,带着曲红离开了。 郑家大门紧锁,估计郑氏父子正在那里研究呢,我也离开了那个村子。后来也没了张富的消息,不过我想他和曲红应该会生活的快乐。” 纪颜说完,车子便停了下来,我一看,已经到了,两人从车上下来,到刘伯家还有段路。 “那后来呢?”我对郑氏父子很感兴趣。 “后来?呵呵,那位村长根本不知道,就算是他师傅也不敢把两本《鲁班书》的内容都学会,当年一人一本不是为了怕他们想争,而是为了他们性命着想。大多数人要是硬要学习两本内容,会陷入其中,整个人会在疯癫中死去。那个村长也不例外,当然,还有那个郑周名。这就是张富说的报应吧。” “原来如此。”我看了看前面,刘伯的家已经到了,高高耸立的新房甚是漂亮。 “凡是做剋的人都要仔细想想,害人终究害己啊。”纪颜看着房子发出句感嘆。“走吧,我想你母亲可能都等急了。” 第二十一夜:双界湖 刘伯的房子建的很不错,纪颜看了看,不过提出了些如何归置家具,房间布置之类的小问题。像家具的总位置不能超过房间的面积一半啊,否则不利于空气流通。 乡下的空气甚为新鲜,大家都忙着祝贺刘伯的新房,我和纪颜不太习惯与热闹的场合,向母亲说了声,待吃饭我们在回来,这段时间想好好看看这里的风景。 两人随意走了走了,这时一个神色匆忙的年轻人拿着渔具头都不抬的从前面跑过来,差点撞到我,我抓住他,好奇地问:“怎么了?” 他被我拉住,有点着急,身材太瘦弱,一时又挣不开,只好老实说:“快放手,那边的湖里跳出好多活鱼,去晚了就都被人抢了。” “哦?鱼自己从湖里跳出来了?”纪颜也凑过来奇怪的问。 “是啊,我好不容易回来拿东西装鱼,你们快松开吧,要不我们一起去捞吧。”说着顿了顿脚,带着央求的眼神望着我们两个。我看了看纪颜。 “走,去看看,离吃饭还早。”纪颜抬头看了看太阳,做了个去的姿势。我放开年轻人,三人一齐来到他所说的湖。 这个湖不大,湖面清澈,但没想到已经站了很多人了。果然,我们走近一看,很多鱼像发疯一样拼命的往湖岸游,或者跳出湖面。场景非常壮观。而旁边的人都乐开了花,老的少的都拿着袋子,衣服,或自家的脸盆捞鱼。那年轻人也顾不得我们了,一边喊着慢点慢点,一边沖向湖去。我觉得在场的捞鱼的人比鱼更疯。 我们站在旁边,想等他们稍微冷静下去问个究底。不料人群中忽然像炸锅一样叫了起来,开始是一声尖锐的喊声,似乎是个女人,然后是一片人去围观,接着大家一阵唏嘘声。我们赶紧跑过去看看。 原来湖边浮起两具女尸。 是女尸也就罢了,问题是她们的样子总觉得有些不舒服。两人皮肤已经被泡的惨白,就像是被盐水腌过的海蛰皮一样,几乎带着半通明,在早上的阳光照射下返着亮光,身上湿透的衣服紧紧粘在身体上,从身材来看应该非常年轻,而最令我觉得不解的是她们双手环绕住对方,抱的死死的,两人的手指几乎已经完全抓进了对方的后背,如钉子一样。双脸紧贴在一块,一起望着侧面,脸上是一种临死前非常恐惧的神情,嘴巴张开,空洞洞的,眼球几乎完全凸了出来。 这时候已经有人去请人了,在场的年轻人居多,有大胆的已经把尸体拨弄过来,但两具尸体像焊接住一样,已成为一个整体了。这时看的更清楚了一些,一个女孩梳着长辫,粗如麻绳的辫子缠在脖子上,鹅蛋脸,细眉高鼻。体态较另一个略微丰满,不过也可能被水泡的,身上穿着似乎是夏装,短袖的格子花衬衣和海蓝色的长裤,不过鞋子没了,衣服也已经有些褪色,另外一个是短头髮,圆脸,额头很宽阔,穿着和刚才那个相似,不过她苗条,生前应该是个很可爱的姑娘,不过她现在让我觉得很不舒服,因为她的嘴巴里面好象有很多黑泥。 “你怎么看?”我问旁边默然不语的纪颜。他一直盯着尸体,眼睛都没眨,我到真佩服他的忍受力,因为我已经有点想吐的感觉了。 “很奇怪。她们不像是淹死的。”他突然嘀咕了一句。 “那她们怎么死的?”我忍不住问道。纪颜不说话,我想可能他没接触到尸体也无法断言,不过想想也是,这两人身上穿着的是夏装,现在都快圣诞节了,这么长时间在水里既没有被泡的非常肿胀,身上也没有腐烂或者鱼虫啃咬的痕迹。实在太不正常了。 没过多久。看样子似乎是当地的警察来了,另外还有很多村民赶了过来,其中有个十来岁的表情痛苦的女人拨开围观的人群,还高喊着:“是我儿么?是我儿么?”人群纷纷让开。中年妇女一看见尸体就呆立了几秒,然后哇的一声,扑倒在尸体上。人到最悲伤得时候不是用哭来表达的,是用哀嚎。 第90页 周围的人小声议论着,我扯了扯旁边的一人衣角。 “这女人是谁?躺那里的是她女儿?” 那人嘆了口气,语速慢慢地说:“她叫民婶,是民叔的老婆,地上那个留辫子的是她女儿。不过。”他突然停住了,似在犹豫,又有点恐惧的说:“她女儿是去年夏天失踪的,当时也以为是在湖里,捞了很久没捞到,民婶就魔障了,整天见人就拉住诉苦,和祥林嫂一样,但没想到是尸体这么久居然又浮了上来。” “和民婶女儿抱在一起的是谁?”我又问。 “是她女儿的同学吧,两人经常玩,可她们两个水性都应是极好的,而且这湖并不深啊。”说着,他又长嘆一声,不在说话了。我绕开人群,发现纪颜不见了。四处找了找了,发现他居然在远处湖岸边上发呆。 我走过去拍拍他,纪颜望着湖说:“湖有点奇怪。” “奇怪?不会啊,虽然我来的少,但知道这湖已经存在有些年头了,这一带的居民都经常在这里取水,夏天在这里嬉戏,现在很难得有这样还没被完全污染的湖了。”我看了看还算清澈的湖水。我把刚才知道的情况都告诉了纪颜,他挥挥手。 “走吧,我们在去问问一年前这里的夏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他的老毛病又上来了,不过这也是我的毛病之一。 问了好些个人,回答都不是很完整,不过把每个人的叙述拼凑起来我们还是有了个比较完整和满意的答案。 去年夏天,这里发生了严重的干旱,我还有印象,记得温度出奇的高,又连续数月不曾降水,不过在城市里还稍好点,听母亲说这里大部分田地都枯竭了,农户们亏损了很多。这个湖也不例外,本身就不是很大,所以也干涸的厉害,成了个小水塘了,夏日炎热,自然有很多孩子想来这里玩耍,但被村民们禁止了,毕竟万一要老不下雨,庄稼枯死也罢了,人总是要喝水的,所以大家派人连续值班,守着那点可怜的水源。 即便是这么点水,也成了附近人争抢的对象,别的村子的人经常想来借水,说是借水,到不如说是赖水更合适,大家当然不同意。于是两村间的械都开始了。为水源打架甚至伤人死人,在这里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不过好在事情没有升级。大概天气太热,大家连抬手揍人的气力也没有了。但村子里依然每天派人守着湖,怕被别人哄抢,每天都有专门的人负责分发大家一天的基本用水。 出事的那天正好是大暑,正是炎热的时日,民婶的女儿叫华华,那年刚读高一,放了暑假,孩子自然是闲不住,即便外面太阳考的空气都呈白色了,她依旧叫了另外个同学也就是尸体中的另外一人去了湖那里。 这个湖已经存在很久了,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有了这个湖,不过像这样干旱以至几乎把湖底都露出来的时候从未有过。 当天值班的正是刘伯。 刘伯说他看见了华华和她同学,两人想在湖里玩玩,被刘伯哄走了,湖虽然干涸了不少,但要淹死人是足够了,再说被人看见在湖里戏耍被人看见也不好,后来刘伯困了,在休息的草棚那里睡着了。 那天晚上,民婶就在找自己的女儿了。开始都以为去外面野去了,但等到十点多还没见人影,民婶开始着急,于是求着大家帮忙寻找,大家打着火把四处喊着。最后有人提议去湖看看。 在湖边找到了华华的一双鞋,民婶开始哭了,虽然已不报希望,但尸体如果真在湖里大家也觉得不舒服,在这里极忌讳人死在水里的。但晚上太黑,大家只好安慰民婶,并且在派了三个水性极好的人下湖找尸体。但奇怪的事那点大的湖,居然找不到尸体,大家只好放弃,民婶也这样一直神神叨叨的,大家都不知道华华和她同学到底去那里了。 我们所知道的事情经过就是如此。于是我和纪颜觉得最奇怪的莫过与那两个女孩当时到底怎么了,或者说她们的死因如何。 尸体已经被运走了,所以说想知道死因恐怕要等段时间,纪颜说:“不如我们去找找当时下湖的那三个人吧。” 我们回到刘伯家里,草草吃过了午饭,并向刘伯询问了当时下湖的几个人,还好,有两个外出打工了,剩下的一个很凑巧,就是今天早上我们遇见的哪个急着捞鱼的年轻人。 我们这才知道,年轻人叫德贵,初中毕业就回来做务农了,他和华华还是初中的同学,不过华华上了高中后两人就生疏了,以前还是很好的朋友。 看来他今天似乎受了点打击,我们找到他的时候,他正窝在家里,半坐在床上。 “华华死太惨了,她的样子老在我眼睛边上晃悠。”德贵这样说,浑身还在颤抖,或许太熟悉的人死在面前人多少有点接受不了。 “去年夏天你下湖去捞华华了?当时湖应该比现在小多了啊,怎么会没看到?”我问德贵。 “别提了,那次差点吓死我了,和我同去的两个也吓的不轻。” “哦?说说,到底怎么了?”纪颜皱了皱眉头,般了个竹凳坐到他旁边听他叙述。 “那天民婶几乎急疯了,死命拽着我衣服,求我赶快下去,当我们跳下去就觉得不对劲。” “是不是觉得湖水非常冷?”纪颜插话问。德贵停了下来,打量着纪颜。“你怎么知道的?是啊,虽然湖水会比外面低几度,但是那水也太冰了,扎骨头,好象只有几度一样。我们冷的够呛,但还是在里面找了起来。我往湖中心找,他们两个则往两边。 第91页 他么看见什么我就不知道了,不过在往下潜的时候感觉四周越来越暗,不过还是看的见东西,湖水相当清澈,但四周根本没有华华的影子,我们几个上去换了口气又继续找。 我感觉越往湖心游就越冷,当我想放弃的时候,我耳边隐约听到了什么,我停了下来,的确,我听到了华华在喊我的名字。 当时我应了一声,但四周根本没她的影子,声音变的非常弱了,我只当是自己听错了。加上气也不够了,就往上游,这时候脚感觉被什么勒住了,回头一看是只人手。” “人手?”我和纪颜惊讶的齐声问。 “是啊,我也吓个半死,那手不知道从那里出来的,不像是断手,就好象是从黑暗忽然伸出来一样,这时候我死命往外拉,手的力量并不大,但我把吓个半死,慢慢的我居然把手从那种黑暗里拉了出来,但只有一些,不过我足够看清楚了,那是华华的半边脸。 我只看的见她半个身体,另外半个就像她站在了黑夜里一样,她央求的看着我,神情很可怜,嘴巴半张着,我听不见她说什么,但从嘴形看的出在喊救我。 这时候我已经快憋不住了,我不停的想把脚抽出来,蹬了几下后,华华放开了,我看见她又重新被拖了进去,很快就完全消失了。我顾不的惊讶了,因为在不上去我就会憋死在湖里了。后来上去后我没告诉任何人,这种事告诉别人也没人相信,我推说湖里什么也没有,另外两个上来也说没发现。后来我瞒着他们去找了个道士帮我做法驱了下邪,也就慢慢忘记了,早上听说有鱼从湖里出来就拿着东西想去装点,这不遇见了你们,但我没想到华华的尸体居然浮了上来。你们知道么,当是我看着她的脸我几乎快崩溃了,我马上想起了她抓着我的腿要我救她的样子,她会回来找我么?会么?”德福忽然掀开被子,两手抓着我的肩膀大声问道,我被他问傻了。纪颜赶紧按住他,并用手掌盖住他的眼睛,扶他躺下来。 “没事了没事了,你现在一点事也没有,深唿吸,深唿吸,尽可能的放松。”德福慢慢平静了下来,躺在床上。 纪颜把我拉出来。“会潜水么?”他忽然问道。我答道:“会游泳,不过潜水没试过。” “应该还行吧你,以前抓水猴的时候你不是很厉害么。”纪颜笑了起来,然后看了看时间。 “一点钟,阳光不错,这个时候下去最好。你回去准备下,十五分钟后来湖边找我。”说着自己走了,我还来不及说话,只好嘟囔着先回刘伯家,不过问题是德服是夏天下去啊,现在可是冬天啊。真要命。 现在的空气的温度大概6度,我庆贺自己还在南方,拿了瓶当地的土产白酒和一条宽大的干毛巾我来到了湖边。刘伯和母亲在聊天,我以想回归自然决定冬泳的藉口拿了上面说的东西,然后步行到了湖边,刚好十五分钟。现在和早上的情形刚好相反,空旷极了,只是还能看见几条鱼挣扎着跳上岸来,然后活活晒死。 我小心的避开死鱼,看到了站在前面的纪颜。他笑了笑。“拿这么多啊,还拿了白酒?” “喝点御寒。” “别直接躺了。”说着他开始脱衣服。我也把外套拖了,那个冷啊,每脱一件跟受刑一样。没多久我们呢就像两个香肠一样站在寒风中了,我使劲罐了一口,好辣,土产的酒似乎度数不低。 纪颜到像没事人一样。“你不冷么?”我问到。 “没事,我以前经常冬泳。”他活动了一下。我们稍微活动了一下,进水了。刚进的时候真是痛,是的,不是冷,是痛,感觉象割肉一样,而且明明难受还得往下游。刚进去的时候生不如死,过了会酒力上来了,加上也麻木了,稍微好点了,纪颜在前面,我在后面。湖里面到处漂浮着死鱼,有的差点碰到我脸上,水里面已经有一股很难闻的气味了。一片死气。几分钟后我们浮了上来。 “不行,温度太低,这样潜太很难到湖心。”我喘着气说。纪颜也说这样太勉强了,毕竟现在的湖不比夏天干涸的时候。我们决定先上去,看能不能找到有关部门借到一套潜水的专业装备。不过说的容易做起来难,别说这里了。我们决定先回去,搞两套潜水服,顺便也打听下华华的尸检结果。回去坐车的路上纪颜一直没说话,似乎在思考什么问题。 “在想什么?”我问。 “没什么。那么多鱼跳出湖面仿佛在逃避什么一样,其实出湖它们也是死啊。”纪颜回答。 “那不一样的,有时候可以选择自己的死亡也是件好事。” “自己选择死亡的确要比掌握在别人手里要好的多。”纪颜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接着看着窗外的风景就没说话了。回到城了,我们就赶到一个潜水用具专卖店,这个店是一个潜水爱好者俱乐部投资开的。当然,我们找到了想要的东西,配备了最基本的一套,包括面镜,蛙鞋,潜水衣,氧气瓶,气压计和深度计如果说潜水装备中最重要和最贵的装备,那么非唿吸调节器莫属了。它的作用是将气瓶内受压缩的空气降压成我们平时唿吸的空气。并确保只有当潜水员吸气时,空气才会从唿吸调节器中放出。其中一级头是直接和气瓶相接,二级和备用,还有仪表全部接在一级头上,当然,还有两个水下照明灯。 第92页 好傢伙,这两套装备买下来居然要五千多块,还好我们和老闆商量了下只是租界一天,不过他还是很不情愿的收下了我们的押金,并且叮嘱千万不要搞坏了,我们点着头走出了商店。尸检报告最晚也要明天下午才能出来,所以我们好好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一早又回到了那个湖,我们等到水温最高的时候才下去。 下去前纪颜在我腰上栓了根绳子,以备不时。穿了潜水衣的确好多了,比起昨天裸泳简直差别太大了,虽然还是冷,不过已经可以适应了。瓶子的氧气足够半小时之用,我们往德福所说的湖心游去,这时候整个湖里面已经看不到活的东西了。深度计慢慢显示我们在大概十四米左右,这个湖估计不会超过二十米,我们很快可以到湖底看看到底有什么。纪颜把拇指向下指,做了个下去的手势,我们加速下潜了。 越往下越暗,而且旁边的声音越来越刺耳,仿佛哀鸣一般,我奇怪这里怎么能听见声音。湖水的温度也急剧下降,已经只有3度了。 深度计还在显示,但我和纪颜依旧在下潜,似乎这个湖底根本就深不可测。 超过二十米了,但根本没有见底的意思。氧气已经用去三分之一了,我稍微停了下来,打开了照明灯,灯光很足,我看见纪颜也停了,我在想到底要不要继续。纪颜也往着我,然后又往下去了,我无奈摇摇头,知道他绝对不会半途而废的。 三十七米了。我无言了,纳木错咸水湖最高深度也才三十七米,但现在这里却还可以下潜,难道这根本就是个无底洞?灯光照开的地方不多,像黑雾一样,不过仍然可以看见纪颜一直在往前游。终于,到四十米的时候,纪颜停下了。我看见纪颜没有在动了,他居然做了个上去的手势,的确,我们的氧气恐怕无法支持到返回了。回头的一瞬间,我好象感觉上顶上有什么东西正飞快冲下来。 我下意识的把灯光照过去,并转过了头。我面前出现的是一张人脸。德福的脸。那脸明显毫无生气,和华华的尸体一个样子,最令我吃惊的是他还正好对着我的脸,我们两个几乎鼻子贴到鼻子了。灯光照射下的他显的更加狰狞,我慌乱的想闪过去,但他下来的速度非常之快,我被他撞到了,而且飞快地往下坠落。旁边的深度计还在往上跳着数字,德福像一颗飞弹一样顶着我往下坠落。我心想这下完了。这时候腰间一紧,接着一阵拉拽感,我好不容易把德福移开掉了,然后趁着氧气瓶不多的剩余时间往上去。还好这根尼龙绳救下了我。 我回头看了看德福,他就那样像秤砣一样沉了下去。氧气用完前我们终于浮了出来,能再次看到阳光感觉真好,这里和刚才水下根本是两个世界。 等我惊魂未定的做在房间里,我才想起来问纪颜。纪颜擦了擦头髮,对我说:“德福死了,和华华一样。” “到底怎么回事?为什么那湖底居然那么深?”我端起杯热茶,咕咚喝了一口。 “那不是湖底,或者说不完全是湖底,去年华华遇见的应该是类似的事,不过当时可能她正好被卷进去了。这种湖被称为双界湖。” “双界湖?”我不明白了。 “我们这个世界和那个世界往往存在很多的连接点,这些连接点是移动的,而且是没有任何规律,只要它出现,如果旁边有生物的话都会被吸进去,像黑洞一样,然后等待着下一次又再次吐出来,你听过龙捲风么,龙捲风在这个城市捲起的东西会下到另外一个城市里去,例如硬币雨之类的。”纪颜继续解释道。 “我明白了些,但德福呢?” “他那个时候就本应该被吸进去了,不过他应该是刺激过度然后在我们下来之前就投湖自尽了吧。或许一段时间后他的尸体又会再次在什么地方浮现出来。” “那是不是以后这个湖都会这样?” “不知道,或许会,或许会移动,人体突然消失的事情有很多,甚至包括几百上千人,抗日真正的时候不是有一支日本部队突然一夜之间完全消失了么。我估计他们遇见了连接之处了。如果我们当时一直下去的话就算氧气用完也到不了底的。” “底下到底是什么?”我把茶喝完,问了最后一个问题。 纪颜擦净头髮,把毛巾搭在头上,笑了笑,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或许若干年后我们都会知道,不过反正现在还不是时候。” 华华和她同学的尸检报告也出来了,没有任何伤害,也不是溺死。医生只好说属于急性心脏麻痹。 很可惜,潜水服在归还的时候老闆还是发现了小小的损伤,好说歹说,还是陪了点钱,不过他要是知道我们穿着去了那里的话,他恐怕就不会要的了。 第二十二夜:魇术 “唐贞观末年,长安妖气纵横,多方术士集结于城,设坛做法,以至民心恍惚,民智钝结。唐太宗斥之为魇胜之术,并下令废止,其法列入唐律。”我停了下来,放下书,难道真有魇术么?从湖里回来纪颜通知了当地的村民,不要在接近那个湖了,湖里的鱼大都死尽,除非发现湖中可以重新有活物生存。这几天比较忙碌,大家见面也少了,每次约落蕾想出去吃饭却总被已工作繁忙为藉口拒绝了。马上就要圣诞节,或许那天她应该有空吧。 第93页 手头的工作已经忙完,伸了个极长的懒腰。下午有些时间,大家可以聚聚吃个晚饭,说起来也有日子没看见李多了。刚想到这里,就接到了她的电话。 “编辑同志,天气这么冷,晚上我们约上纪颜哥哥和落蕾姐去吃火锅好么?”她的声音依旧俏皮,又让人听了就为之一笑的感觉。我问她是否已经告诉了落蕾,她说已经说了,落蕾也有空,这下听了就是心头为之一震了。挂上电话,坐在电脑前期盼着早点下班。 虽然觉得时间走的很慢,但窗外的天色已经渐渐黑下来了。我拿好衣物,去接落蕾,顺便和她一起去季季红。这个火锅店是当地最大最有名的了,冬天几个朋友聚在一起吃吃火锅聊聊天,恐怕没有比这更好的了。 到的时候纪颜和李多已经在了,互相寒暄了一下,李多高兴的摸着自己的耳朵,指着对我说:“你看,我又加了两个耳钉。”我一看,果然小小的耳朵上扎满了耳洞,几乎快连成一线了,我摇头苦笑。或许她所追求的我实在难以理解。到是纪颜无置可否的看了看,又接着点菜去了。李多有些不悦,但很快吃的上来后火锅的蒸汽又把她不高兴全熏走了。落蕾显的有点疲惫,话虽不多,但看的出还是非常高兴的,和李多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吃到一半,便聊了起来,我想起那个魇术,问道:“魇术到底是什么啊?有什么用么?”纪颜正把一片雪白的涮羊肉夹起来,听到问话便放下筷子。 “魇术是有的,古时有时候指的是那些江湖艺人的表演手法,也就是魔术,但也有人说魇术是妖术或者邪术,野史中记载说康熙皇三子胤祉揭发当时的大皇子胤禔利用喇嘛的魇术,对当时的太子,也就是康熙的二子胤礽实施了魇术,指使其心智大乱,结果被康熙废掉,不过这都是传言。其实在我看来后来的魇术很可能是一种比较高级的催眠术。”纪颜说完想在去夹那快羊肉发现已经被李多吃掉了,李多还朝他做了鬼脸。纪颜只好无奈得又去涮一块生羊肉。 “后来的?”我问。 “是的,魇术起与殷商盛行与唐,然后慢慢衰败了。”果然和书中记载的一样啊。 “那你又没有见识过真正的魇术呢?”落蕾忽然问了一句,。纪颜被问住了,还真是少有呢。他笑了笑,不做回答,这下到是李多急住了,不停的拉着纪颜袖角。 “说啊,说啊,有没有呢?” “怎么说呢,我也是从上一辈那里得到过一些关于魇术的传说,我的祖父对这些方面都非常有研究,但也仅仅限于研究而已,因为他认为有一些东西是人力无法去涉及的,当然,我的父亲并不这样认为。”第一次听到纪颜说到他父亲,我们都很惊讶,他极少提及他的父亲的事,即便是李多,也只是偶尔见过纪颜的父母两面。大家都放下筷子,听着纪颜叙说,旁边虽然人声鼎沸,但我觉得似乎这一桌被隔开了一样。 “那时候我父亲比我现在还稍年长一些,他对这一类东西很感兴趣。魇术就是他当时极力寻觅的一种。虽然从我的祖父那里得到了一些关于魇术的来歷和基本知识,但这些远远满足不了他的好奇心,所以他做了个让我祖父非常生气和担忧的决定。那就是去寻找魇术的真正传人。他并不知道,他这个决定会给他带来多大的转变。 但是要寻找一个已经消匿一千多年的术谈何容易,甚至现在到底存不存都是个问题。父亲当时像学校递了张假条,请了一学期的假期,功课对他来说不是问题,他需要的只是时间而已。半年对他来说是个预算,如果不够他需要先回去修满学分,在继续去探讨,就这样来来去过了快两年,不过他居然还是如期毕业了。 在毕业后他终于找到了一点端倪,多年的追寻的目标终于有了结果。父亲了解到在河南,也就是殷商朝以前的统治中心朝歌附近生活着一个奇特的氏族,全部由女性组成,她们居然掌握着最古老的魇术。父亲决定去看看。 那年是一九八二年,父亲独自一人风尘僕僕的来到河南省淇县。作为曾经的一国之都城,已经没有了数千年前的雄伟壮丽,但父亲说,他一来到这里还是感觉到了那无法磨灭的震撼感,无处不在的但有说不清楚是真是假的古代遗址时刻提醒着来到的陌生人它的价值。父亲在这里逗留了一天,就开始寻找那个传说的女性氏族。 据说,真正的魇术发源来自于太古时代的女性祭祀,在父权尚为形成的时候,女性占据着主导地位,祭祀这种神秘的仪式都掌握在女性手中,那时候巫,男巫称觋,觋是巫字的从属词,可见当时女巫的地位。所以真正的魇术只能由女性使用和传承,这也是为什么父亲相信这个女性氏族掌握魇术的原因。 但他在淇县周围寻找了很多天都毫无头绪。直到有一天,当地出现了一件非常奇特事件。 一位上了年纪的村民得了一种怪病,父亲觉得好奇,便立即来到患病村民的家里。”纪颜说到这里停顿了下,然后接着说:“后来发生的事我觉得还是用父亲自己的亲口叙述比较好。(以下是以纪颜父亲的口吻) “我来到了那位村民的家里,那是当地最简陋的民房了,是那种用简单的泥土混合着草木搭建的,到处都是脱落下来结成一片一片的墙皮。感觉上仿佛随时会坍塌一样,但毕竟是感觉,这些房子还是伴随着使用者经歷了很多风雨的。 第94页 住在这里的老人姓鲁,旁人都叫他鲁四爷,他参加过抗日战争,不过他是国民党的士兵,在解放战争的时候被俘又加入了解放军,经歷*后老人却仍然孤身一人,还好他平日待人平和,大家都把他自家的长辈看待,所以,鲁四爷的房子里现在正围着很多人呢。 我慢慢的走到人群边,虽然他们很快发现了我并不是村子里的人,但在知道我是来看望鲁四爷的时候还是非常友好的让我进去了。房子里面不大,但却非常干净,几件简陋的家具到收拾的井井有条,但非常暗,不过借着白天的阳关还是可以看见躺在那张破旧的竹床上呻吟的鲁四爷。 如果勐的看见他的话恐怕真会吓一大跳,他的头就像一个充满了气的红色气球,头髮一根根直立着,像被颳了一些毛的刺猬,本来应该布满皱纹的额头反倒变的平滑凸起了,到处都是鼓胀突起的青筋,眼睛也合不上,充血如同红色玛瑙样的眼球几乎都快涨出来了, “大概多久了?”我走了出来问旁边一个穿着得体,戴着眼睛皮肤白净的年轻人,年轻人被一问似乎略有不快,但还是一字字的说:“我叫白杨,是这里的组织干事。”我也有些好笑,心想又没问你是谁。 “我只想知道鲁四爷这样多久了。”我不客气的顶了一句,白杨的一张白脸有些发红,他推了推眼镜,稍微克制了下。 “快一礼拜了,开始只说头晕眼花,接着便开始头痛,去县医院查了,但也没问出个所以然。对了,你又是那位?鲁四爷的亲戚么?”白杨带着挑衅的问道。我懒得搭理他,鲁四爷的症状和传说里的魇术的一种‘血沖’发作的特点很类似,大量的血积蓄在脑部,开始不会有太大反映,甚至很容易被理解为高血压,但时间久了就很危险了,现在他的情况很不好,只有先暂时放血在问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放血?”我不解问。纪颜说:“放血其实是一种中医疗法,对一些病痛有缓解作用,中世纪前也是最主要的医治方法,当然,它不是万能的,而且不能乱放,要从特定的穴道,还要注意放血的数量,时间等。”纪颜解释完,又接着往下说。依旧是以他父亲的人称。 “还好我曾经研究过针灸,不过以我的医术恐怕顶多只能让鲁四爷暂时恢復下神志,不过应该够我去找找病因了。我拿出自己带着的银针,这本是怕在旅行中发生意外自救用的,没料想居然派上了用场。 头部的放血非常讲究,我先让大家把鲁四爷般出来,天气不错,晒下太阳可以帮助血气运行,是放血更有效率。大概十分钟后,般入房间,鲁四爷现在的状况血管很脆弱,不适合用切斜静脉的方法,所以我只好以消毒的银针刺他头部和颈动脉的方法。头部及颈部放血部位有二十一处:金柱脉一处、银柱脉一处、枕骨脉二处、囱门脉一处、小尖脉二处、喉脉一处、舌脉二处、面颊动脉二处、眼脉二处、鼻尖脉一处、耳脉二处、颞脉二处、齿脉二处。银针数量不够,我只好依次扎下去。 由于比较烦琐,大概忙了有两个多小时,放出了两搪瓷碗左右的鲜血,因为怕他年纪大失血昏厥,还特意准备了鲜牛血,以及凉水和绷带。不过效果很不错,一切都很顺利,鲁大爷的头部一下就小了很多,人也慢慢恢復了知觉,没有充血的症状了。大家非常高兴,纷纷过来感谢我,当然我知道,除了一个人,那就是白杨,他已经不见了。 鲁大爷还非常虚弱,我让大家帮我做了些活血补血的食品,又过了一小时,他终于可以开口说话了。 “大概几天前,我在做饭的时候就发觉有些不对了,但当时并没多在意。”鲁四爷慢慢说。 “做饭?”看见鲁四爷好转了,邻居们都散了,现在只剩我和鲁四爷在,他先是对我说了些感谢的话,然后我询问他最近有什么异常情况么。 “是啊,我感觉眼睛一阵疼痛,然后看东西都是血红色的,像罩了块红布,后来休息下又好了,但发作的越来越频繁。而且经常做梦。梦中老是看见一个年轻的的女子,带着一个古怪的面具,但却能看到她右手拿着一条两尺多长的青蛇,站在那里。旁边似乎还有很多赤裸上身的男的,也带着面具,跳着奇怪的舞蹈,口里都说着我听不明白的话。每次梦醒后头的疼的厉害,而且脸都红的吓人。“鲁四爷一边说,一边指着自己的脸。 我一听,脑子里忽然想到了《山海经?海外西经》记载着‘巫咸国在女丑北,右手操青蛇,在登葆山,群巫所从上下也。’难道鲁四爷真的是中了自己辛苦寻找的魇术才患了‘血沖’? 放血只是治标的办法,不到三天,鲁四爷马上会又犯病,而且会更厉害,最后的结果也只是会导致眼球爆裂,五官流血身亡。我时间不多,必须找到使用魇术的人。 有记载,用魇术加害对方,一般都通过梦为介体,看来果然是真的,而且使用着不会离这里太远,只要在附近搜索下应该会有点收穫。我抱着这样的想法在四下到处打听又没有遇见过奇怪的女子,但毫无进展,时间很快就到了夜晚。 由于暂时治好了鲁四爷的怪病,我受到了大家的热情款待,在一户比较富足的人家里,我向他们询问这里是否曾经有过什么怪人或者怪事,但他们想了半天也没个所以然,最后一致说村里最怪的就是白杨父子了。 第95页 “白杨?“我喝下一杯老乡自酿的米酒问道。 “是啊,你不是问我们这有什么怪人么。我觉得他两父子恐怕是最怪异的了。”一个很年纪相仿的年轻人神秘的说,旁边的人也随声符合着。 “是啊是啊,他们父子大概是二十年前突然出现在这里的,不过还算比较本分,虽然我们觉得奇怪,为什么孩子娘不见了,但究竟是人家私事,只是我们背后会议论些。”另一个长相憨厚的大叔嚼着一块大肉说。 “这也算不上什么奇怪啊,螺夫很常见啊。”我随口答道。他们见我不在意,又着急的说:“当然不算什么,不过他们两父子,尤其是白干事的爹,总是蒙着脸,而且据说有人听过他说话,细声细气的,跟个娘们一样,很少出门,也不知道他到是这几十年怎么把白干事养大的。到是白干事还算有点出息,高中毕业后来村子做了组织干事,工作还行,就是对人接物差了点,总爱摆谱,喜欢装样。他读书的时候没少受大家照顾,毕竟他是我们这里文化水平最高的了。”刚才的大叔喝尽一还碗米酒,痛快的打了长长的酒嗝。我暗自记下了,不过今天天色不早了,好客的老乡招唿我住下,我决定第二天就去白杨那里看看,或许能有点什么收穫。 第二天我按照他们的指引来到了白杨家,我特意等他出去上班才过去拜访,原因很简单,实在不想看见他那张脸。 白杨的家并不比鲁四爷家要好多少,不过到底还是干事,虽然旧,但不破,河南季节变化极大,雨季丰富,而六月份后阳光照射又很强,大多书的砖瓦房子在沖刷暴晒后都变成泥墙,到是白杨家似乎是用石头堆砌而成。非常光滑。门到是木制的,上面还有已经发白的门神贴图,不过都掉的差不多了。到是周围这么大一块地就白杨家一户,看来他们父子是不大喜欢和人相处。 我在门外喊了几句有人么,过了许久,门嘎吱一声被打开,但只开了一部分,刚好够一脑袋进出,我正疑惑怎么没人,于是弯下腰把脑袋凑过去想看看,结果一双眼睛刚好从里面对过来,我和里面的人打了个照面,眼睛对着眼睛。 我没见过那种眼睛,或者说眼球跟恰当,以至我当时呆滞了几秒,但我很快意识到自己在这样看下去会有被催眠的危险了,立即直起身子,逃离了对方的眼神。我几乎不敢相信,因为那眼睛的瞳孔是细长型的,像什么动物一样。 “您是白大叔么?”我友好的伸出手。里面的人恩了一句,但还是没有出门的意思。我站在外面很是尴尬,只好再次和他解释。 “我想和您谈谈,不知道是否可以。我是白杨的朋友。”虽然我不想这么手,但看来这为大叔不是很友好。果然,他似乎有点相信了,把门打开,并招手示意我进来。(其实想想那时候的人还是比较朴质的,要换了现在陌生人怎么敢随意让进来,纪颜语) 一进去,他就把门重新带上,然后居然点着了一盏煤油灯,外面可是阳关灿烂啊,居然在里面点灯,这么做只有一个原因了,他害怕太阳。 即便在这里他依旧用白色的围巾包者脑袋,只留了双眼睛露在外面。他的头顶没有一根头髮,但却长着粗糙不平像鳞片似的皮肤,我没多看屋子里面到不像两个大男人居住的一样,非常干净整洁,里面的木桌上摆着两副碗筷,看来他没来得及收拾。。 “您来这里很久了吧?以前有没有才附近这一带听过有一个女性的氏族?就是不太和外人接近,族里由女性做首领的家族?”我开门见山的问道。谁知道他根本不说话,但四下乱转的眼神却掩盖不了他的慌乱。 “你,问这个做什么。”他的声音还真是如先前村民所言,细长而刺耳,如指甲刮在黑板上一样,听的很难受,有似乎带着严重的鼻音。 “有些好奇,我是学歷史的,似乎听说在这一带有个氏族会使用魇术,所以想来看看。”我直白的告诉了他我的目的。 “魇术?”白杨的父亲失声喊道,“我劝你快回去吧,别招惹这些,到时候出事你会后悔的!”说着便把头歪向一边,不在说话。 “出事?出什么事?你指的是鲁四爷么?”我追问他。白杨的父亲哼了一声,“鲁四是自找的,杨子回来把他的病情一告诉我,我就知道是她干的。” “她?”我一惊,果然白杨的父亲知道些秘密。但他很快就发觉失言了,闭上嘴不在说话,任凭我再怎么追问他就是不说。我只好放弃,改问为什么鲁四爷会受到‘血沖’的折磨。 这个问题白大叔到是很爽快的回答了。 “鲁四当过兵,以前他经常对大家吹嘘自己当兵时候的事,他说自己在打仗的时候由于被围,士兵门缺少食物,就在当地四处寻找野生动物。他自己还生喝过蛇血,一般的蛇血也就罢了,但他喝的却是蛇王血。” “蛇王血?”我惊讶地问道。 “是的,他具体描绘了那条蛇,长三尺,杯口粗细,白皮,头上有黑色斑纹,所有的蛇都是冬眠,惟独蛇王是夏眠,所以他才很容易捉到了蛇王。不知道算是他幸运还是不幸,蛇王并不是什么稀奇的宝物,本身也并无毒,但它的血却非常剧烈,性寒,而且极具灵力。鲁四说当时还是盛夏,结果他一喝下去就全身发凉,如身处冰窖一样,虽然后来好了些,但很多年以来一到那日子身体就发冷。” 第96页 “为什么一直到今天他才爆发‘血沖’呢?”我又问。 “蛇王血必须要有外界牵引才能发出力量。”白大叔又阴阴地说,“像梦之类的,有时候报復这种事说不定的,并不是当时就会发作,命里都安排好了,我听说你昨天靠放血暂时救了他一命,不过你还是别强扭上天的旨意,到时候连你自己也会遭殃。” “你说的牵引就是魇术吧?”我继续问,但他这次是死活不在说话了,甚至把头扭到一边。最后我只好告辞。 他把我送到门外便不出来了。不过他还是说:“年轻人,我知道你不是杨子的朋友,我看你为人很善良才和你多聊聊。不过我在说一次,别在管鲁四的事了,他是自作自受,一跪还一拜,你还是小心自己吧。还有,如果你愿意的话多和杨子谈谈,他老说自己在这里一个朋友都没有,我又是个连门都出不了的人,委屈那孩子了。”说完,嘆着气便把门合上了。 我细细想了想白杨父亲的话,看来他还是隐瞒了很多事情,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他绝对和魇术有关联。我刚转头想回去,不料身后已然站了一个人,不是别人,正是白杨。面对面发现他的皮肤还真是白,白的让人恐惧,恐怕连女性都很难找到这样的肤色,还有鲜红的嘴唇和尖尖的下巴,真感觉仿佛是女孩一样。 “你来我家干什么?”他一说话到不像女的了,而且听的感觉很欠揍,黑色的粗框眼镜后的死鱼眼睛耷拉着眼皮上上下下的瞟着我。就仿佛我来偷东西一样。我忍住没发火,尽量温和地说我是来找他父亲的。不想他更加失态,几乎发怒似的喊到:“我父亲不会见你!赶快走,别打扰我们的生活!” 我见他有点歇斯底里了,只好暂时躲避下,不是有位哲人说过么,和疯子计较除非你也是疯子。我想想又回到鲁四爷家里,果然,他发展的比我预料的要快的多,脖子已经再次肿胀起来,脸也通红的,只能躺在床上了,昨天才刚放血,短时间是不可以重复的,何况他年纪这么大,大量失血无异于自杀。 正当我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个更惊人的消息传来,白杨的父亲突然死了,消息是白杨告诉大家的,就在刚才,他甚至言辞隐晦的说就在我走后他进去发现父亲已经身亡了。不明就里的大家都带着奇怪和目光看着我。 我几乎是被一伙人架着来到了白杨家。果然,刚才还和我对话的白杨的父亲安静的躺在了里面木床上,脸上盖着白巾,如果说他是被人杀死的话我只会怀疑一个人,尽管我真的很希望我的怀疑是错误的。 “你离开之后,我一进去就发现父亲已经快不行了,几乎是出气多进气少了没过多久,他,他就身亡了。”说完白杨大哭起来。 “我没理由去谋害白大叔,我才到这里几天?今天还是我第一次见他。”话说完,大家又开始议论,的确,说杀了白杨的父亲动机也太牵强了。白杨到是没说什么,只是一个劲的哭,说老实话,我看着他哭非但没有半点同情之感,只觉得很做作。 大家没了主意,最后决定先让我呆在村里,但所有的行李和证件他们拿去交给村委会保管,等事情结束后在交给我,我也只好答应了,实际上,我等于被软禁在这里了。不过我到无所谓,在这里多呆些时间也好。 村民渐渐散去,天气很热,尸体已经有点味道了,大家想帮着白杨把尸体搬出去,但他死活不肯,说要陪父亲一晚上,于是也只好如此。我没有走,因为我相信白杨有话对我说。 外面已经擦黑了,果然,在角落里哭泣了很久的白杨终于站了起来,去里面拿出一条白色的毛巾和一个脸盆,去外面水缸舀少水,仔细的洗了洗脸,并将衣服又整理了一下,戴上眼睛,重新站到我面前。 “你应该最清楚,我没杀你父亲。而且,你父亲的死因到底是什么?”我首先问他。 “的确,父亲不是你杀的。”他嘴角上扬,鲜红的嘴唇洗过之后欲发骇人,雪白的牙齿很像动物的獠牙。 “别告诉我是你亲手杀了自己的父亲。”我忍住怒气,毕竟在和白叔的谈话中,我觉得他还算是个善良的人,否则也不会一再提醒我注意安全。 “不能算完全是吧。”他笑了笑,仿佛在谈论别人的生死一般。我在也无法抑制了,站起来揪住他扣的很紧的衣领,我很少动怒,更很少打人,但这次不同了,我一拳打在白杨脸上,他整个人像风筝一样从我手里飞了出去,摔在白叔躺着的床旁边。奇怪的是他没有还手,只是低着头蹲在那里冷笑。 我很诧异他的表现。 “看你的谈吐举止和穿着你应该生活在比较富足的家庭吧,衣食无忧,享受父母长辈的宠爱。”他依旧坐在地上,低着头,我看不见他的表情,但他的语气很冷酷。 “你无法想像和你同龄的我是如何长大的,贫困,孤独,被人嘲笑都不算什么。因为和我所受的苦难相比这些都太渺小了。”白杨继续叙述着,我则站在那里听。房间里只有我和他两个人,和一具正在腐烂的尸体。外面已经全黑了。 “我知道你在寻找什么。因为我和父亲就是从那里出来的。”白杨漠然的一句却让我非常震惊,难道他们就是使用魇术一族的人?可那族不都是女子么。 第97页 “你一定在猜想为什么我们的身份,你看过蜜蜂么?蜂后是整个统治的最顶层,雄峰不过是用来繁衍后代的交配工具,在那个氏族里,男人顶多是用来繁衍族人的工具和劳力,而且终生不允许离开那里。我的父亲就是一只雄峰。”我继续听着,但仍然忍不住的惊讶,以至无法控制的发出了啊的一声。 “但平衡被打破了,会使用魇术的她们,按照现在这个社会的称唿应该是我的阿姨和我的母亲,在逐渐脱离了社会,她们居住在一个谁也无法寻找到的地方,以她们的生活方式继续,魇术使她们可以和神灵交流,甚至可以暂时拥有神灵的力量去惩戒凡人,几乎成为了神灵的代言,为神执行奖罚。鲁四爷就是其中的一例。 本来她们希望我是个女孩,好继承氏族的魇术,可她们意外的发现,我居然是个怪物!一个男不男女不女的怪物!“白杨忽然声嘶力竭的喊道。 “是的,一个既无法继承魇术又无法承担繁衍后代的怪物根本就无法拥有活下去的资格。当我即将被自己母亲处死的时候,我的父亲,现在躺在这里的那只雄峰站了出来,在他的哀求下,我被豁免了,但代价是我们两人永远离开氏族,并且为了不让氏族的血脉不被外泄,她们对父亲实施了阉刑,还对他下了魇术。“我一直在听着,但去感觉自己在发抖。忽然屋子里亮了起来,白杨居然点燃了煤油灯,昏暗的灯光照亮了屋子,也照在了床上静静躺着的白杨的父亲。 白杨几乎没有表情的拿起油灯,走到木床前。把等凑近盖着白巾的尸体。 “你想想看他的脸到底什么样么?“白杨带着戏嚯的神情看着我,像开玩笑一样。还没等我回答,他把白巾揭了下来。 那是怎样一张脸啊。除了眼睛,其他的部位几乎都不能称做五官了,没有鼻子,嘴唇,耳朵,空荡荡的脸上布满了闪闪发亮的鳞片,只在中央有两个气孔。 “你看见了吧。自从我小时候起就时刻面对的是这样一张脸,二十年来我每一天都做恶梦,我忍受着别人对我从来不上厕所的嘲笑,孤僻,冷漠,你以为我愿意么?我恨他,为什么他当初不让我去死呢?却让我在这世上活活受罪?“白杨把手指着床上的尸体。 “真的是你杀了他?“ “不,是他自己要求的,你走后我进去问他到底和你谈了什么,他却一味的叫我多和你接触,说你是个性格开朗的人,并说我太冷酷,不会和人相处,我们吵了起来,二十年的怨恨终于爆发了。我把塑胶袋套在他头上,我没有杀他,只是不停的问他,问他是否活着还有意义,问他像怪物一样的活着还有什么意义。他开始哭,而且是号哭,他哭泣着说当初早知道我这样还不如杀了我,还说他忍受这么多痛苦却换来这样的结果。我勒紧了塑料带,父亲没有挣扎,他已经放弃了,只是双手还是下意识的想去揭开,接着双脚无助的蹬地,我勒的跟紧了,又了下,他几乎不动了,身下还流出淡黄色的液体,听人家,人在快被勒死的时候会小便失禁,看来是真的。“ “你是个畜生,白叔为你付出这么多,他只想让你好好活下去。你却杀了他!”我骂道。但白杨又笑了。 “我没杀人,这里发生的顶多是一个怪物杀了另一个怪物而已。”说着,他把灯放回原处,把白巾重新盖回去。一切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一般做到椅子上看着我。 “现在,你还想去找那个传说的氏族么?还是你愿意去那里当一只雄峰?哈哈。”白杨放肆的大笑起来。我再也受不了了,逃似的离开了那个屋子,身后白杨的笑声竟无法挥散,像刀刻一般清晰。我找到大家,再回头去白杨家的时候,发现那里已经然起了大火,白杨把家里点燃了,石墙被烧的通红,我甚至仍然在火堆中听的到白杨的笑声。 火很大,我们直到快天亮的时候才完全扑灭。里面有两具尸体,紧紧的抱在一起。已经烧了了两具黑柴一般。 鲁四爷也在随后几个小时后身亡了,没人可以阻止她们施罚,就像你无法阻止下雨一样。“ 说到这里,纪颜停了下来,“父亲的叙说就是这些了,他后来说,可能白杨的父亲是被下了蛇术,五官渐渐从脸上腐烂脱落,皮肤慢慢角质化,变的和蛇一样。而白杨他觉得由于氏族内的近亲结婚导致的畸形使他成了无性人。以后,父亲终于放弃了曾经想寻找那个使用魇术氏族的疯狂想法,开始研究歷史和考古,不过他的身体似乎还是受到了或多或少的伤害,否则他也不会那么早就突然患病去世了,他本来遗留了一些关于魇术的一些手稿和证据图片也随即消失。剩下的只有他为我讲述的这个故事。” 我们听完后有些感慨,特别是李多,似乎白杨的身世对她有些触动,毕竟她也早知道自己是被纪颜父母收养的。四人互相埋头吃了点东西。落蕾又问:“那你刚才说贞观末年长安大乱是怎么回事呢?” “那是因为唐太宗在晚年看到自己的几个儿子为争夺储君之位互相杀戮,毫无亲情可言,有感与当年自己杀弟弒兄,认为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于是在长安经常请人为自己开坛祈福,沖鬼捉妖。而其实令当时时局动盪的最大原因却依据是返魂香的出现。作为宝物,它的出现会引发多方面的争夺,虽然后来传闻它被带到日本,但仍然给当时的长安带了不小的骚乱,所以才有后来太宗明令废除魇术,关押术士的决定,所以唐以后魇术就彻底衰退了。”纪颜又解释道。 第98页 “好了,不说这些了,火锅都凉了。”我叫来服务员,让加了些水,大家又开始吃喝起来。只是我心中依旧对白杨的死感到感慨,或许对他来讲,死是解脱,而活着是挣扎。 第二十三夜:解剖师 任何一项工作从事久了都会有厌倦感,大部分人都在自己并不热爱或者不感兴趣的工作里挣扎,他们不快了,但有迫于生计,于是很可能出现这样的事情,当你以非常羡慕的眼神看着别人时候,很可能被观察者自己却觉得疲惫不堪。 但总有少数人对自己的职业非常热爱,甚至到了一种疯狂的地步。他(她)门往往不屑世俗的目光从事着一些常人难以想像或者厌恶的工作。就像纪颜向我介绍过的一位叫卫佳的女法医。 法医在古代叫忤作。当时从事这种职业的人多都被别人避开,这也难怪,常年和死人打交道的人总让人觉得噁心或者不详,这种挂念在现在依旧存在。而女性法医恐怕是另类中的另类了。 凭心而论这个女孩相当的漂亮,你恐怕无法想像她纤细美丽白皙的手指会操纵着明晃晃的刀子在一票死肉上割来划去。有人说女人比男人狠,学医的女人又是女人中最狠的。卫佳狠不狠我不知道,但怪是一定的了。 她先后谈过好几个男友,这样年轻美丽的女孩自然不缺乏追求者,但每次似乎都无疾而终。第一个据说是运动员,身材健硕,卫佳每次看见人家都拿眼睛扫来扫去,那种幽怨的眼神让那人寒了好久。最后卫佳慢慢地说了句,你骨架很好。后来的几位在知道她职业后像躲避瘟疫一样马上消失了。 当纪颜和我说起这事的时候我总忍不住发笑,或许是职业反应吧,学医的女生总别人觉得比较另类,以前我也有过一个医学院的同学。她来我寝室找我,当时正在夏天,里面有个同学只穿了内裤,一见个女生进来他马上找裤子穿,结果我这个同学马上说了句:“切,我又不是没见过,标本房里用福马林泡着呢,涨的跟萝蔔一样。”结果当时全寝室就不说话了,我只好立即带她赶紧出去。 但卫佳毕竟是女孩,无论她从事任何职业,她以后会像大多数女性一样。承担两种职业——妻子和母亲。不过最近她似乎遇到麻烦了。最初起源于她打给我的一个电话。 当我接到电话的时候比较吃惊,因为毕竟我才和她见过几面,如果有事她到是应该找纪颜才对。我还没自信到可以凭着数面之缘可以迷倒一个美女的地步。 “你有时间么,我想和你单独谈谈。”卫佳的语气非常平淡,但有带着点命令的口气。我看了看时间,离交稿还有半小时。 “一小时后吧,可以么?”我决定把定版搞完在去见她。卫佳同意了。 一小时后我在约好的书店前看见了她,今天她穿了件米黄色的风衣,长头髮披在后面。我看见很多男的从她旁边经过都忍不住回头看去,的确她的相貌和高度足够吸引很多人,当然,如果他们知道卫佳的职业的话就两说了。 “你很准时。”卫佳笑了笑,像个裂开的番茄,本来雪白的脸被吹的红红的。 “你不注意挡下风么?女孩子不都很注意皮肤保养么?”我打趣道。 “无所谓了,保养给谁看呢?” “有什么事?”我问她。卫佳似乎有点难以启齿。 “先去找个地方坐着聊吧。” 我们来到了书店里面的招待座位。接着卫佳开始慢慢叙述起来。起初我以为只是个女孩有点烦心事找我倾吐一下,但听了一下后我觉得不是那么回事了。 “我不知道该从何说起,这像一种病症一样了,而且越来越严重。”她把左手插入乌黑的头髮里,细长的手指在头髮里一截一截的,我突然觉得那很像被人从墓地翻起来的骨头。 “其实在我报考医学院的时候我就知道了,我根本对治病救人没兴趣,甚至我怕我会做手术的时候把我的病人给杀了。所以我报了法医专业,起码我以后面对的都是死人。 最开始当我发现自己异于别人的时候是十二岁。那次我拿着早点上学,我的家在城市的中心,每次去学校都会经过一个交通繁忙的十字路口,那里的设备很简陋但车流量又大的惊人,父母忙,很少有时间接送我,但每次都叮嘱,走那里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因为在那个路口经常有人被撞死。 不过那天我看见了。 一个大概赶着上学比我大几岁的男孩子被一辆或许同样赶着有事而开的很快的汽车撞飞起来,我看见他的身体像纸片一样飘着,而同样在上面飘着的还有血和书包。 他最后就落在我的面前,当时我不觉得害怕,我看着他在我脚边不停的抽搐,嘴像没关住的自来水龙头一样向外涌血。他大张着眼睛盯着我,手在地上摸来摸去。不到半分钟,他咽气了。 交通事故每天都在全国各地发生,除了当事双方恐怕谁也不会把这事记得太久,骂过,感嘆过,惋惜过不关己的人都忙自己的事去了。但我发现我却被这事影响很深。 回到学校我一直都想着那个男孩的身体,不,应该是尸体。我突然对那尸体很感兴趣,为什么大活人忽然就不动了,为什么有那么多的血可以从嘴里出来。从那天起我就到处收集有关于尸体和解剖的书,当然这些都瞒着别人,如果被人知道的话那就会说我有病了。 第99页 时间很快过去,我义无返顾的填下了医学院的法医专业。那时候的我已经对人体非常熟悉了,但也只是停留在图画和文字的理论基础上,所以我渴望亲自可以真正的解剖一具尸体,或者说身体更恰当。”说到这里,卫佳点燃了跟香菸,我忽然想起一个人说过,女孩长的好不好看和抽菸的动作没关系,但夹烟的指头只要好看就可以了,无疑,卫佳是我见过抽菸最好看的的女孩。深吸了一口稍微镇定下,她接着往下说着。“在大学的第一堂解剖课时,我表现的异常兴奋,因为听老师说那是具年轻男性的尸体,医学院新鲜的尸体很少,而在解剖课能用来授课的更少,而且大部分都是老年尸体,因为你不可能说每天都有很多人发生意外死去吧。所以,老师说我们很幸运,因为这个男尸刚死不久。他大概二十五六岁,非常健硕,强壮的肌肉和风尘僕僕的脸表示他是一个体力工作者。他的头颅左侧靠近耳朵上有一个直径六厘米的洞,我们对他的死因不感兴趣,但是面对洞内依稀可见白色的脑部还是有人不敢正视。进医学院就应该做好接触这些的准备,为了打好基础,我在暑假看过一些解剖教材,但当真的第一看见活生生的赤裸的异性尸体我还是很奇怪。我奇怪自己没有大多数人的害怕或者羞涩。我感到自己心里的一种奇怪的兴奋感和好奇,当看着老师拿起刀我就非常激动,我终于可以看看真正的人体是如何被解剖的。你知道么,如果有神的话,人无疑是神最完美的杰作,能够亲自了解并探索它,你会觉得自己离神如此之近。 忘记说了,纪颜当时就是我的同学,那时候的他可是非常受女孩的欢迎呢,可是他朋友很少,很奇怪,我也是朋友极少的人,不过我们两人成了好朋友,差点还被人传成情侣。“说着卫佳开心的笑了起来,很高兴,她的牙齿非常白,没有一点牙垢和烟黄。 “不过即便是他,也不知道我的秘密,因为那时候的我还是很怕别人知道的。当老师开始解剖时,刀划过厚重的皮肤后我听到了扑哧的声音,我后来知道那是打划开了脂肪。然后按照教材把内脏,骨骼,血管大致的介绍一遍。内脏被一件件取出,让大家观察,在教导如何制作标本。很多人都捂着嘴,而我则贪婪的观看着,辛勤的记录着。老师说这具尸体可能要有很多用途了。整个课程很长,但我一点也不觉得累。 这样的结果自然是最难的血管学和解剖课程我都学的非常好,没过多久,我甚至做到了光抚mo一块骨头就能知道这是人体的那一块。但医学院的尸体太少了,基本上后来上课的教材都是直接拿那些浸泡在福马林液里面的器官和已经干枯的骨头标本来讲。尸体对大学学生来说是奢侈品,要不然国内外也不会有贩尸的组织了,据说一具普通的尸体都在五千左右,年轻的价格就更高了。 大学毕业后我分到了现在的单位,从事着法医的工作。现在算算我都不知道我的手过了多少具尸体。有漂亮的,难看的,腐烂的,或者一块块的。但我始终觉得自己对人的身体还不是很熟悉,似乎总欠缺了什么。”说完她忽然把烟掐了,看着我问:“你知道是什么么?”我摇头。 “是活人。”她忽然一字一顿的说,这时候我感觉嵴背很凉,四周有很多人走来走去,但我觉得自己和卫佳仿佛被隔开了一样,这时候的我既想离开,又想接着听下去。 “当我知道自己的想法我吓了一跳,我甚至怀疑自己是否已经心理变态了,但我又深刻感受到原来这个想法其实在我十二岁就有了,只不过被长期的潜意识压制着,我经常对着镜子看自己的身体,甚至幻想着自己慢慢划开,看看器官是如何工作的,看看血管的血液是如何运输到身体各个部位的。当然那不可能。 你知道当一种yu望无法满足的时候人是很难受的。我只好以动物来做替代品,老鼠是最多的。似乎听上去有些残忍,但我也没办法,在每次活体解剖后我都会暂时的平静点,不过很快那种对人体的渴望又涌现上来。 我无心找男朋友,我不感到寂寞,我甚至怀疑自己是否得了恋尸癖,不过很快否定了,当我对着那些已经死去而不具备任何活力的死尸时候没有任何心理波澜,我越来越希望自己可以真正的解剖一具活着的人体。 好了,现在要谈到我为什么找你的正题了。”我忍不住说了句:“你该不是想找我做你的解剖对象吧?” 她笑了笑,“开玩笑,我还没发疯呢,我找你是因为你是记者,而且有种让我信任的感觉,之所以不告诉纪颜是因为我怕他会阻止我。” “你要干什么?难道我就不会告诉纪颜么?” “你不会的,因为这件事你也会很有兴趣。”她非常肯定的说着,我喜欢看漂亮女孩子非常自信的样子,这也是我喜欢落蕾的原因之一。 “因为我找到了一个可以解剖活人但有相对安全的工作。”卫佳神秘的说,薄薄的嘴唇向上努了下。我奇怪难道还有这种工作? “你听过人体器官的贩卖吧?那是个非常庞大的组织,他们通过诱骗威胁或者干脆是强迫的手段从活人身上取出器官,然后在黑市上流通。每年这个社会都有500个肾和六十颗刚刚拿出的心脏在交易呢,但是他们需要一个手法娴熟而且非常精通解剖的解剖师来取器官,因为不出人命是最好的,大部分人在拿出一个肾后还可以活下去,所以,我就充当了那个解剖师。”卫佳慢慢的说着,而我却一惊。 第100页 “你知道你在干什么么?这是犯罪啊,你下刀的时候难道没有内疚感?”我质问她。 “有,当然有,但和把刀插进充满生命和热的肉体里那种感觉你无法体会的,但内疚感又和这个交织在一起,所以,这也是我找你来的原因。”终于步入正题了。 “你到底需要我做什么呢?我不过是个做报纸的,像这种事即便我有证据也不可能登载上去,每次报纸要经过审批啊。”我无奈的摊开双手。卫佳笑了笑。 “不是要你帮我把这件是公诸与众,何况这样对我也没任何好处。我找到你是我知道我可能无法在做下去了,我只想在最后的日子里有人半我把这件事记录下来,因为你是做报纸的,所以我相信你的文字能力。”原来是这样。 “到底是什么事?” “事情发生在一月前。我之所以加入这个组织还是在网上无意搜到了那则器官交易的网站,他们需要我这样的人。所以我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和他们联络了,很巧,他们也想在这个城市建立一个货源点。因为内地的器官远比其他国家地区的要便宜的多,一颗上好的肾脏收来的成本只需要不到七万,但转手可以卖几十万之巨,甚至如果可以跨国的话,有钱人愿意出上百万。 一年来我从十四个身体里取出过内脏,他们有男人,女人,或者刚满十六的孩子,每次工作后我会获得肾脏卖出去收益的百分之七。开始手还会发抖,后来则是非常熟练了,就仿佛从柜子里取出标本那样,不过最后一次的取肾把一切改变了。 那天下午我刚刚做完一份尸检报告,接到个简讯息,上面只有几个字——速来,有鱼。”当他们确定目标后,就以鱼来做代号。我收拾一下,就过去了,不用带任何东西,他们有全套非常高级的解剖工具,具有讽刺的是甚至比某些大医院的都好。 解剖室在地下室,二十多平方米,我担保没人带路是无法找到那地方的,房间的结构与布局和医院的手术室一模一样,所需要的工具也有,虽然力求不会使人死在手术台上,但据说还是有些人无法活着拿着钱走出去。与支付给卖肾者可怜微薄的金钱相比,处理尸体所花的精力时间和风险就大的多了。不过,在这之前,我从来没失手过。他们往往通过钱来诱惑一些急需用钱的身体强壮的人来卖肾,这次我看了看躺在床的那个人。 他赤裸着上身,年纪大概十七八岁,身体极长,脚几乎快伸出手术台了。他被无影灯照射着,脸到显的非常惨白,看的出他很害怕,平放在两边的手在不停的发抖。以专业的眼光来看他是个非常好的‘宿主’,我们把这些卖器官的人叫做‘宿主’。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宿主’的。身体过于虚弱,得过肾病或者血液类疾病的都不在考虑之类。这个少年的身体非常好,这点可以从他黝黑而强壮的肌肉上出来。 接下来为他做了例行的麻醉,一般以取左肾为主,不要问我为什么,反正是不成文的规定。我有一个助手,很年轻,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来做这份工作,可能也是了钱吧。今天他站我后面。为我打打下手。其实这时候我对解剖活人已经有些厌倦了,不过却像吸毒一样上瘾了,我拿起刀就有划开什么东西的冲动。赚到的钱大部分又被我捐了出去,我总觉得这样似乎好受点。 取肾的方法很多种。有的採用经腹腔取,有的採用经十一肋间切口取肾。两种都可以,主要注意别让‘宿主’被感染或者造成器械性大量失血。我很快打开了他的腹腔。但我发现了件完全意想不到的事。 他没有左肾。 我开始流汗了,马上转头问组织专门负责肾源和保护刚拿下的肾运输工作的人——我通常叫他牧师。牧师经常是一身黑衣服黑裤,然后大而宽的黑沿帽罩在头上,只能看的见嘴巴里叼着一跟古巴雪茄。 牧师非常瘦,而且高大。这时他没说话,只是说了句:“取右边就是了。”声音冷酷的令我发抖。我暂时先缝合‘宿主’的伤口,停了下来。牧师显然有些惊讶。 “傻子都知道,在取出个肾他就死定了,你们在寻找货源的时候都不知道检查下么。”我质问他,牧师没说话。 “算了,我不想干了,把这孩子放了吧。”看见还在床上酣睡的他我有些不忍。 牧师依旧站在黑暗里。这时候哪个为我打下手的走过来拿起刀,向那孩子走去。 “我可以独立完成了,谢谢您的知道。”这是我听到的他所说的最长的一句话。牧师也开口了。 “没办法,这个‘宿主’或许是天生的一个肾脏,但他的肾非常适合一个富豪的身体,他愿意开出三十万美金。本来你做的话我愿意多付百分之五给你,不过看来你的助手比你更想的开。”说完牧师嘿嘿的笑了起来。 我无法在忍受了,解开白大褂,头也不回的走出地下室,身后牧师忽然说了句:“你会后悔的。”或许会吧,这样也好,我也算完全脱离了那里吧,不过也准备好了他们来报復或者灭口。不过很奇怪,那之后的一个月非常平静,我想他们不应该如此的善良。等待死亡是非常痛苦的,我决定去查查。 我手头只有牧师和那个助手的联络方式,其他人我没有,组织间一层层管理很严密,很少互相见面。我打了牧师的电话,没人接。那个助手我也联络不上。我唯一能想到的地方只有那个地下室了。 第101页 这里似乎很破旧了,我四处看了下,应该没有跟踪的人。我慢慢走了进去。和一个月前比感觉这里阴暗了许多。一打开门,空气里的一股臭味,这味几乎让我窒息过去,这味我很熟悉,是人体腐烂的味道。我觉得有点不对劲,靠着记忆在墙壁上摸索着灯的开关。 灯打开了,灯光迅速照射到房间的每个角落,我的助手,我想应该是吧,因为我仅仅能从身高和衣物来辨别他了。虽然那时候不是夏天,地下室的温度也比较低,但一个月的时间他已经腐烂的不成样子了。 他半躺在手术台旁边,手上还拿着一把手术刀,我捂着鼻子小心的走近他,还好,旁边还保留着几副橡胶手套。不知道为什么,看见尸体我还是本能的想查看一下。 他的腹腔被开了一个排球大小的口子,整个内脏被掏空了,一样都没留下。看伤口似乎是非常粗糙的兇器,或者说干脆是被撕开的一样就像手撕鸡似的。 我没看见牧师,还有那个少年,也没了踪迹。那是我最后一次去地下室,以后在也没去过了。接下来的日子里我被迷惑所笼罩。网上忽然又流传经常发现内脏被掏空的尸体,我隐约觉得与那个消失的‘宿主’有关联。直到我接道了牧师的电话。 此前牧师从来不和我通话的,一直都是简讯,所以勐的在电话听见他声音觉得很不习惯。电话里的牧师说话依旧平缓,但掩盖不了他的慌乱。 “你在那里?”牧师张口就问到,我回答他说我在家,而且告诉他不想在干了,而且我不会告诉警察,其实我并不知道组织多少秘密,我觉得他们即便不杀我也不会败露。 “不是组织的问题,那个‘宿主’,”牧师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我勐一惊,难道真的是那个少年的问题? “那个‘宿主’是个怪物。”牧师艰难的把后半句说了出来,就像下了很大决心一样。 “我不明白。到底那天发生了什么?” 牧师在电话的那头仿佛忍受了很大的折磨,似乎他极不愿意回想起来,过了将近一分钟,我还以为他走了,牧师才把那天我走后的事告诉我。 在我走后,助手接着取肾,牧师就在旁边。地下室只有他们两个人。这种工作接触的人越少越好,取肾其实勉强一个人也是可以完成的,不过花费的时间就要很长了,而且容易出事,当然,本来这齣事的是被取的人才对。 牧师说到,助手打开了那“宿主”的右边腹腔。他马上惊呆了,原来他压根就没有肾脏。 没有肾脏的人可以活着? 而且更令牧师变色的是,不仅这个“宿主”没有肾脏,所有的内脏他都没有,整个腹腔仿佛是一个空空如也的肉袋,这绝对是无法想像的,当时决定以这个少年做“宿主”的时候,就在前一天还用x光检查过,他是有内脏的。助手完全手足无措的呆立在手术台前的时候。牧师发现那少年居然自己坐了起来。 紧接着,少年直接把手插进了助手的身体内,助手一直到死恐怕都没搞清出到底发生了什么,牧师也吓住了。接着少年把助手的内脏一件件掏了出来,然后顺着刚才取肾的刀口一件件放了回去,并且自己站在等下缝接血管,结场,输尿管(牧师本身也是精通医理的)这一过程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少年最后缝合了伤口。牧师在一旁看的说不出话来,助手最后被扔在了手术台下。而整个过程中那位“宿主”一直在流血,但他丝毫不在乎似的。最后,他用纱布擦干身上的血迹,穿好衣服,微笑地走到牧师面前。牧师自己说他当时只希望自己为什么没晕掉。 “我对你没兴趣。还没轮到你呢。”说完转头往外走去,可走了几步,他又走回来,这可怕牧师吓坏了。 “对了,告诉你们,这才是真正的解剖师呢,只用双手取内脏。”说着,他得意的摇了摇自己刚刚从助手肚子掏出内脏的手。 “那你干什么过这么久才打电话给我?”我听完牧师的叙述,不解地问他。 “因为昨天我见到那个‘宿主’了,牧师回答说“他问我要你的联络方式,还问了你的住址和姓名。”我一听就呆住了。 “你告诉他了?”我觉得自己这句问的有些徒劳。 “恩。”牧师居然略带愧疚地说,“你知道我很害怕,他当时全身带着血。” 牧师还告诉我,通知我是为了叫我提防一点,算是他的补偿,并说他现在很害怕,说完立即挂掉了。我放下电话整个人坐在椅子上,瘫陷了进去。脑子里浮现的都是助手尸体的样子,难道他要来找我?也要我的内脏?“ 卫佳说到这里的时候,长长的舒了口气。我奇怪的问她:“后来呢?” “这也是我找你的原因,我不怕那个‘宿主’来杀我,不过我不想死的不明白,所以我希望你能记录下来,或者说帮我传播一下,作为警示也好,警告也好,我就觉得安心很多了。牧师的电话我是昨天接到的。我考虑了一晚,我朋友很少,想来想去只好麻烦你了。”说完,她掐掉烟,神色里居然有一丝悲凉。我心情很复杂,说不清楚对她是憎恨还是同情,毕竟她这种职业实在是有违法律和道德,或者说接近残忍。 第102页 卫佳站了起来,想向外走去,忽然又想起了什么,转头对我说:“我还有最后个要求,不要把我当过解剖师的是告诉纪颜,我希望他能对我有个好的印象,他是个正义感很强的人,我怕他知道了会恨我。”说这些的时候一向干脆的她居然有点慌乱和羞涩。接着,她走出了大门,消失了。我在座位上坐了一下,又回到了报社。 当天晚上,我接到了纪颜的电话,他在话筒那边很难过地告诉我,卫佳死了,内脏被掏空了,事情就发生在我和她分开以后。 我忍不住,还是把下午的谈话告诉了纪颜。纪颜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最后说:“她太傻了,应该告诉我,像大学一样,她有什么事都藏着,生怕别人拿异样的眼光看她,她太在意别人的看法和目光了。” “那种东西,你知道到底是什么么?”我小心的问道。纪颜又停了会。 “我不太清楚,但我听说有些生物是经过怨念形成的,无数被取肾或者其他器官的人或者他们的家属的愤恨或许可以集结成一中新的物体,这种东西会不断的对人的内脏进行索求,他不断的掠夺别人的内脏当作自己的。” “那不是很危险?”我惊问道。 “不知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什么时候怨气消失了,他也就消失了,因为支撑他存在的就是那些人的怨恨。”纪颜叮嘱了我几句,接着把电话挂掉了。 数天之后,电视里播出一则新闻,一位在医药界很出名的代理商死在家里,身体的内脏被掏了个干净,警察查出他参与了众多器官买卖,初步认定是寻仇。我关上了电视,在电脑前把卫佳的故事发了出去。 第二十四夜:平安夜 或许这个故事说的晚了点,但我还是想把它记录下来。 平安夜是温暖的,无论是节日本身的意义或者是节日里人们的状态。大家都聚在一起,那一刻是幸福快乐的,尤其对情侣来说。虽然现在流行着一种听上去比较壮烈的文化反入侵思想,将这些个国外的文化传统视为洪水勐兽,应该从本土中剔除干净,但那些一个一边手捧着高深的英语学习书,一边又拿着支持国文的博士硕士门是否想过有如此多的闲情逸緻为什么不去多做点科学,做多点研究出来,而是学什么联名公车上书,似乎十个博士就能抵的过十万人民的唿声似的,却不知道这方面博士的名头却不如一个三流的电影明星说话有分量。鲁迅说拿来主义,但也要拿来,而不是一脚踢飞。 似乎说了点闲话,但其实却与今天的故事有着非常大的联繫呢。 作为文化工作者,我今天非常的高兴呢,因为今天很可能要和落蕾共度这个平安夜,在这个粉红色感觉仅次与情人节的日子,或许我能有所收穫也说不定啊。 提到这次的机会,无疑要感谢一个人。 这个人叫柏原,似乎是个比较奇怪的名字,初听我觉得是笔名更适合些。他是一位狂热的古文復兴者,为什么叫復兴呢,因为这个年代恐怕能完整翻译古文的要比能翻译英文的人要少的多了。我本以为这样的人必定是四十多的学者,说他六十岁的老人我也不奇怪,但一看资料这人居然只有二十六岁,实在让我汗颜。 在仔细看看,原来他出身与书香门第呢,祖上还有人中过状元,不过可惜祖上有状元的抵不过祖上有庄园的。柏原并不富裕,听说他有个女朋友,但似乎后来莫名其妙分手了。但他非常热衷于復古运动,提倡重新学习古文,并把一切洋玩意赶出中国,当然也包括圣诞节。他前面的话我是贊同的,但后面却有些不快了。不过还好最近闲着,落蕾做的又是有关文化访谈的,平安夜人手不够,自然我主动请缨,和她一起去採访一下这位柏原先生。 出去的时候已经满大街的小红帽了,到处都是行人,多数是青年的男女,如果摘去那些帽子,我真会以为今天是2月14了,不过落蕾似乎无心看这些,只是一个尽的翻看资料,准备着採访,这倒让我有些无趣了。 柏原住在城市的最东边,我们几乎横跨了半个城。不过好在这不是北京上海之类的大城市,虽然说是半个城其实也不过大半小时的车程罢了。一下车就能看见柏原的房子,果然是异与常人。虽然门不大,但那种庄严古朴的感觉和电视里见过的略有相同。典型的四合院,没想到南方也有人住这样的房子,估计这与他祖上从北方迁移过来不无关系。门大概四人宽,朱红油漆,有八成新,外面两只不大的石狮,进门上去还得有四层台阶,门并不高,所以这台阶显的有些累赘,仿佛只有普通台阶一半的高度,走起来不是很舒服。我们按了按门铃,忽然觉得好笑,这么古朴的门上居然有电铃,只是这里冷清极了,丝毫没有过节的气氛。 没过多久门开了,一个年轻人走了出来,他就是柏原,与我想像略有差距,剃着小平头,大衣下面是红色的毛线衣和黑色西装裤,脚上还是厚厚的棉布鞋,这里虽然没有北方的酷寒,却是湿冷,那是种会渗入骨头的寒冷,所以反而要注意保暖。不过有一点到是猜到了,他带着副厚厚的眼镜。 “你们,来了?”柏原动了动薄薄的嘴唇,吐出一片白雾。果然说话短暂啊,我真为落蕾的採访担忧。 “我们是向您约好的採访记者,不知道是否可以开始呢?”落蕾已经把长发盘了起来,由于冷,戴了个奶黄色的绒毛帽子,加上她皮肤较白,帽子带在头上非常的可爱,哪里看的出是一个主编,一个女强人。 第103页 “进来吧。”柏原没有什么表情,丢下三个字就转身进去了,看也不看我们,我略有些不快,看看落蕾,她到没什么,只是沖我笑了笑,看来她不是第一次遭遇这个了,我更无须计较,可能这类人都是这样,是清高,还是寒酸呢? 里面到是很宽阔,天井的中央有口大缸,那缸大的惊人,是青瓷龙纹的,可能有些年头了,因为我已经看见缸口上有些年头的青苔了。不过实在是大,我几乎要掂起脚才勉强看的见缸口。 让我感到更不舒服的是左边的房子,似乎和整体格格不入。仿佛它还处于另外个年代或是凭空多出来的一样。并不破旧,但门上那锈迹斑斑的长生锁还有那刷的血红色的门框门沿,这个时候已经傍晚了,那红色仿佛有生命一样的在跳动,看的我眼睛难受。 “你这房子干吗刷的那么红啊。”我忍不住问道。柏原从里面拿了壶茶和几个茶杯。像他这样的人待客之道茶是不可少的,虽然我不太喜欢喝茶,但处于礼节我还是喝了口,是红茶,口味比较重,我放下杯子。不过他似乎没听见我的问题,压根没理我。我的脾气也上来了,你想装我不让你装,我提高声音又问了句。 “为什么漆的那样红啊,没必要吧?” 柏原显然有些不快,他眉头皱了下,斜三角眼眯的更细小了,奇怪的是他反而笑着说:“为什么不能用红色呢,中国红是民族的颜色,我当然最喜欢。” “但你独独那间房子……”我依然不屈不挠。不过一旁一直在品茶的落蕾忽然插话说:“欧阳为什么不喝茶呢?这可是云南普洱呢。” “普洱?”我虽然是茶盲,但好歹还是听过的。一旁的柏原忽然哈哈大笑起来。 “你姓岳吧?看来你也懂茶道呢。”丫原来也是看见漂亮的说话口气就变了。 “谈不上吧,只是高中的时候经常随我父亲喝茶,久而久之习惯了,加上这工作压力大,女孩子喝点普洱可以保护皮肤也可以养胃。”我惊讶的望着落蕾,只知道她整天喜欢端着个机器猫的卡通杯,没想到她喜欢喝普洱。 “普洱是红茶的代表呢。”柏原听完赞许的点头,“茶对人的身体和精神都有好处,难得很少像你这样喜欢喝茶的女孩了,如果明明也像你的话。”柏原忽然感慨的说,但发觉不对又马上住口。 “明明?”我马上问道。柏原又岔开话题,同时狠狠的望我一眼,看来我和他都互相没有任何好感了。俗话同行是冤家,同性是什么?对家?仇家? 落蕾放下茶杯,拿出录音机和记事本。“那么开始採访吧,免得拖太晚了打扰您休息。” “好的。”柏原很配合的做了下来,把手抱着翘起的腿上望着落蕾。我则无聊的做着旁边观察着他家。 不愧是文化世家,到处都是古色古香。黑色的檀木椅非常漂亮,还有那把泡茶的紫砂壶,比我爸爸那把好看多了,而且非常特别,酱紫色,整个壶和普通的椭圆宽扁不一样,居然有棱又角,侧面是弧腰梯形的,跟秤砣一样,壶嘴比较长,也比一般的要粗,而且是龙头状,壶顶有颗龙珠,色泽圆润,似是玉做的,甚是好看。壶壁上刻了几个字,但距离远了点,看不太清楚,估计这壶应该来歷不小。 “您为什么提倡古文復兴运动呢?”我偶尔听见落蕾的问话。柏原沉默了下,说:“谈不上提倡,只是觉得自己作为一个古文化的研究者,或者说是为数不多的继承人有义务来宣扬和维护我们民族的东西吧,现在这个世界充斥的低俗不健康不规范的东西太多。”他到真把自己当卫道士了。 “打个比方呢?” “比如首先,一切与钱挂钩。说个最简单的,为什么大多数人宁愿学外语也不愿意花点时间学习母语。因为母语只要会说就可以了,而学好外语意味着好工作或者留学深造,总之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钱!一切的一切都和钱挂钩,只要有钱,即便是个再北纬庸俗丑陋的人也会得到人家的尊敬和拥护,不是说过么,现在笑贫不笑娼。”柏原略有点激动,我能看见他的唾沫随着说话的频率加快而发射的越快,已经快砸到落蕾身上了。当然,落雷的那个角度是看不到的。 “但钱并没有错啊,大家都要生存啊,您觉不觉得是否可以等大家有稳定的生活和工作在来从事古文化的学习,比如《红楼梦》一样的高雅艺术呢,那样也不晚吧?”落蕾继续问道。 柏原不说话了,他无比失望的望着落蕾。以非常鄙夷的口吻说到:“果然连你也是拜金主义者,我还以为你会和其他女孩不同呢。”落蕾一听有点不快,但还是微笑着。 “那我们谈谈别的吧,对了,您的个人感情生活怎样?文学家也要结婚吧?”落蕾开了个玩笑。不料话一张口柏原就把脸阴了下来,刚才架起来的腿也放了下来,手插进了裤子口袋,半天不说话。採访开始陷入冷场了,我到觉得开心,不过我还是走了过去想看看壶上到底写了什么。谁知道手还差一点碰到壶,柏原就从座位上跳起来把我推开,我担保那一下绝对打破了我经常习惯性认为搞文学创作的都是嵴椎歪斜股骨头坏死腿脚麻痹导致行动迟缓的一贯想法。 第104页 紧接着他的嘴如同喷壶一样。 “你有点教养好么?也不打招唿随便乱摸东西,你知道这是什么壶么?茶壶是有灵性的,你手一摸它也变的和你一样庸俗了,那这壶就完了!”我不和他一般见识,和落蕾说了句在外面等她然后就走出去了。留下落蕾和柏原继续谈着。 我走到了刚才的水缸前。仔细看真是觉得大啊。我抚mo着缸壁,非常的光华细腻,不知道怎么了,我又摸大了一处不协调的地方,似乎是裂缝,不过很小,只用手才摸的出来,天已经黑了我看不清,只好好奇的打开手机。 灯光照射在上面,我仔细的看着,好象裂纹上有液体流出来。 居然是红色的,而且很稠密。我沾了点拿在鼻子前闻了闻,似乎是血。不过我不敢肯定。而且似乎里面还有声音穿出来,摸着缸壁的手感觉到了轻微的震动。我试探的把耳朵慢慢靠近水缸,冰凉的,如果在北方估计我脸就粘在缸壁上了。 我听到了刮东西的声音,像那种指甲刮出来的声音。 我吓的望后退一步,正好碰到后面的什么东西,回头一看,柏原像死尸一样站在我后面,面无表情,眼珠都不转一下,冷看着我。 “不是叫你别乱动我家东西么?”柏原的声音在院子里迴荡,就像往水中扔了块石头一样。 “我有点闷,所以随便看了看。”我不想和他多说,“你不是在里面接受访问么?落蕾呢?” “欧阳。”落蕾从里面走出来。“别乱动柏先生东西了。”说着向柏原鞠了个躬,转身拉着我回了屋子。我却依旧望着那座巨大的水缸,那里面一定有什么。 採访继续进行着,一直到了九点,也就是说即使现在离开的话,等我们到家也要十点多了,不过今天是平安夜,街上十点正是热闹的时候,我到希望赶快结束,我和落蕾还能有几个小时单独呆一会。 果然,访问结束了。落蕾收起了东西准备离开。柏原却站了起来,带着少见的笑容对我们说天很晚了,不如留宿在这里的一类话。当然我们没有同意,不过落蕾还是婉转的拒绝了。 “那在喝口茶吧,别浪费了,这都是我拖人专门从云南带来的。”柏原见留不住也不多言,转身又从壶里把茶端来给我们。我本不愿喝这个,但看见落蕾用眼神示意我,也只好喝下了,只是茶水的味道略有些涩麻。我暗骂,莫非是放了许久的陈茶? 告别了柏原,我和落蕾便往大门走,只是刚到门口就一阵胸闷,回望落蕾也捂着胸口,另外只手撑着门。接着我眼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直到我醒过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晕倒,是那杯茶么?但我是看着柏原倒出来的啊。头疼的厉害,眼睛勉强睁开,发现四周很黑勉强能看见落蕾就在我旁边,稍微动了下,感觉肌肉很无力,不过我还是发现了,我的脚似乎被什么锁这了。 “这是哪啊。”落蕾扶着头,看来她也头疼呢。我刚想说不知道,忽然勐的一亮,房间里一下亮堂了,一下接触光,我和落蕾都有点不适应,用手遮住了眼睛。 “平安夜快乐。”我听见了柏原的声音。现在我的眼睛已经好点了,眼前的柏原穿了件厚厚的红色白丝绒边外套,脑袋上还戴了顶圣诞帽子,红色的裤子和小丑穿的大鞋,如果在背一个大麻布袋子,黄色的,质地很粗糙,如果再加一撇鬍子的话那他就是十足的圣诞老人了。 “别开玩笑了,这又不是万圣节。”我大吼一句。落蕾还很虚弱,说不了话,只是侧着身体躺在一边。我看见柏原把食指放到嘴边做了个嘘的动作。 “别喊了,这里没有任何人,我说了,今天是平安夜,我给你们准备了点小礼物。”说着他把袋子扔下来,那袋子居然还在蠕动。一点点向我和落蕾爬过来。我往后退了点,但很快锁链把我固定了,落蕾也是。 “别怕,她不咬人。或者说她咬不了人。”柏原微笑着,眼镜和笑起来脸上堆起的肉在灯光下泛着光。 咬人?袋子里是动物么? 当袋子里的东西蠕动到我面前的时候柏原踩住了袋子,然后坐在旁边看着我们,脚仍然踩着那袋子。 “你很喜欢她吧?”柏原望着我指了指落蕾。落蕾听了也睁着眼睛望着我。 “不干你的事,你到底要干什么?非法禁锢是违法的。”我没回答喜欢或者是不喜欢,话一出口我又看向落蕾,她把头低了下去,我看不见她的表情。 柏原仿佛陷入了沉思,然后很慢的语速说着:“我本来也有个非常好的女朋友,她很漂亮,聪明,温柔善良,我曾经觉得自己是世界最幸福的人。我是学古文的,而她是学英语的,外面的人都戏称我们是中西合璧。”我边听着柏原的话一边看了看这房间。 我和落蕾被困在了一个洗手台的下面,我们的链条绑在一条坚固的下水管上面。水管很坚固,我使劲挣了挣,除了使脚更疼外毫无用处。房子非常破旧,头上一盏几十瓦的电灯,洗手池似乎也很久没用了,结满了污垢,水管也锈迹斑斑,地冰凉的,还是那种没有任何装修痕迹的瓦砾地。我们的对面,房间的另一边还摆放着一个大的玻璃罐,就是那种经常用来泡药酒的那种,不过被黑布盖住了,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我想柏原家里什么时候有这个地方,难道是那个进来的时候看见的那个被锁住的红房子里面? 第105页 “她很喜欢外国,包括文化美食风俗习惯,我则相反,很可笑这样的两人居然会相爱,居然会谈婚论嫁。不过虽然有矛盾,但不影响我和她的感情,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柏原望着电灯,自顾自的喃喃自语,仿佛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一样。 “这和我们有什么关系?”落蕾忽然轻声问了一句。 柏原停了下来,望了望地上缩得跟小猫样的落蕾,忽然没头没脑的问了句:“你喜欢过平安夜么?” “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不喜欢。”落蕾依旧颤声回答。 “她很喜欢,她甚至说什么春节,端午之类的节日就该取消,那都是老头老太过的,每次到圣诞节她都很开心,还要我陪着她守夜,我虽然不快,但还是答应了她,一年又一年,直到去年的圣诞节,我依旧满心欢喜的穿成个圣诞老人一样,对,就像现在这样,等着她来,我在带子里还准备了一个礼物,想要送给她。 她终于来了,吃惊的望着如同小丑打扮的我,没有笑,而是厌恶的转过头,沉吟了许久,终于开口说话。 “你要我说你什么好呢?柏原,我们不是小孩子了,或许以前你这样干我会很开心,可现在呢?我不想在和你一起过着节衣缩食,低人一等的日子了,你有才华,你有本事,为什么要学什么隐士一样埋葬自己?相信我,走出去,你可以有更好的天地的。不过我不适合你,我在这样下去我所学到的东西根本无从发挥,女人的事业期很短暂的,我今天来是告诉你,我要去美国了,大概就这几天,所以,所以我是来和你说再见的。”说完,她低着头,小声抽泣着。 我当时傻了,真的傻了,我甚至跪在地上求她,求她别离开我,我可以为她做任何的改变,可是她不答应,一边哭一边往外走,直到我们纠缠到水缸旁边。”柏原的声掉调勐的拉得好长,仿佛将要被宰杀的公鸡一样,他情绪很激动,脖子伸得老长,脸在昏黄的灯光下一片血红。 “我愤怒了,我一边骂着她,一边推了她一下。她像风筝一样飞了出去,头撞在了水缸上,对,就是你站到的地方,你应该也摸到那里的裂痕了吧。” 我一惊,原来这样。 “不过她没死,我还在她的提包里找到一样非常有趣的东西。”柏原站了起来。走到我面前。 “你知道是什么么?是一张化验单,她居然怀孕了。”他的脸在抽搐着,随即狂笑,“而我,而我从头到尾都没碰过她!她居然怀孕了!”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了,她早就和别人私通了,这个婊子!她在昏迷的时候还不停地喊着孩子孩子。于是我想到了一个非常恰当的报复方法。我没有杀她,但却用了比杀她更好的办法。”柏原得意的说。 “我有一个朋友,专职负责人流,我马上找到了他,并告诉我的这位医生朋友我的女朋友怀孕了,并且在家摔倒,需要让他来一躺来做个手术。于是,这个孩子,或者说这个孽种被我拿了出来。事后我还重谢了那位朋友,并告诉他别告诉任何人。 接着我把那个未长成的孩子放进了一个大玻璃罐子,并放在了这个房间里。”说着指了指那个罐子,我看了看,觉得一阵噁心。 “至于那个女人,我把她养在了水缸里面,对了,你不是对水缸很好奇么,我这就把她放出来给你看看。”说着,柏原把袋子口放开,然后把袋子扔到了角落,并走到那个玻璃罐前,打开了黑布。 那果然是个未发育完全的胚胎,不过已经有初步的人形了,胚胎的头异常的大,不知道是光线照射的错觉还是怎么回事,浸在黄色的液体中的婴孩的四肢带着半透明的玻璃似的光芒,但那还未张开的眼睛,却对着外面,小手的拳头也握的死死的。小脸上一脸兇恶,带着对还未接触到的人世的不满和怨恨。柏原走到落蕾面前,用手捧起她的脸,落蕾吓的脸色苍白,嘴唇不住的打抖。 “你真漂亮,也很像她,不过忘记告诉你了,这房子之所以是红色的,是我用那女人的血封住的,母血封子,我还真是查了很多书呢,但在过一会,那孩子就会出来了,被人强行从从母体种拿出来的他很不快乐呢,他会到处找更适合的女性身体。”说完,大笑着走了出去。 我大骂到:“你是个疯子!”柏原笑道:“你不是爱她么?快点想办法去救吧,否则等那孩子爬进岳记者身体就晚了。”说着把钥匙扔在了地上,走了出去。 房间再次只剩下我和落蕾两人,落蕾不知所措的望着我,大眼睛满是泪水,我拼命往扔钥匙的地方移动,可是柏原看似随意扔的地方我即使把脚勒的生疼也够不着,总差那么一点,我不能放弃,哪怕像上次独眼新娘一样,即便要我的眼睛,我也要把落蕾救出来。 但当我想办法如何接近钥匙的时候,那个带子口打开了。 袋子里伸出一只手,那姑且算是手吧,或者说爪子更为合适,因为那手臂简直如同一段还没烧干净的木柴一样,又黑又瘦,木柴的末段连接着同样如鸡爪一样的手掌,我看见那手指的指甲几乎磨破了,泥巴和血混和在一起,成了黑色的血枷。 那袋子里的东西依靠着那只手在向我这里爬来。紧接着袋子又伸出了另外只相同的手臂,不过上面伤痕累累,有刀伤,也有菸头的烫伤。如果你看见一个黄色的麻布袋子靠着双手的爬行在昏黄的灯光中向你慢慢靠拢还算可以接受的话,那接下来恐怕是落蕾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了。 第106页 几乎是同时,那个孩子出现在落蕾的前方,我本在注意那个袋子,随着落蕾的尖叫看了过去,果然,那个尚未发育完整的婴孩靠着四肢慢慢像落蕾爬去,而玻璃罐子孩子的尸体还在。 是婴灵么?我记得听纪颜谈及过,这种无法生育下来来到人间的孩子往往带着极强的愤恨,而且他们没有什么思想,只是单纯的要回到他们喜欢的温暖的*里去,这可不是我和落蕾希望看到的。 但问题是我这里的麻烦也来了。袋子已经爬到我面前了,一边爬,我还能听见里面呜呜的声音,就像是被捂住的小动物发出的声音一样,我想踢开袋子,但我却浑身无力,看来药性还没消失。 那双手已经摸到我了,接着顺着我的腿向我爬过来。旁边的落蕾已经叫不出来了,只是尽可能的缩到角落里,一边抽泣着一边看着我,她说不出话,但那眼睛分明是叫我救她。婴灵已经离落蕾只有几米了,他仍然不停的往前爬着,一边摇晃着身体伸着手往前抓着,,一边拿巨大的脑袋往前探。 “别怕,我会来救你。”我虽然在安慰落蕾,但袋子已经爬到我胸口了,而我终于见到了带子里的人,不,或者说东西更好。 她应该就是柏原说过的那个女孩吧,现在看去那里有女性的样子?她的脸从带子里缓慢的伸出来,正对着我,这下论到我说不出话了。 不知道各位听过人彘(zhi)么? 汉高祖刘邦(我习惯叫他流氓)去世后,吕后把刘邦生前最喜欢的儿子赵王如意杀死,接着把如意的母亲,也就是刘邦的宠妃戚夫人的眼睛弄瞎,鼻子割掉,耳朵弄聋,嘴唇用线缝起来,并把手脚砍去。 这就是人彘。 眼前的她虽然手还在,但却柏原的残忍不亚于吕后。她的脸被蓬乱的头髮盖住了一部分,但靠着灯光我还是可以衣服辨别的出来,这个女孩的眼睛和嘴唇都被麻线逢了起来,削瘦的脸高耸的颧骨更加突出脸上有很多刀伤,耳朵也被割去了,而且我还看到,她的双腿虽然还在,但那畸形的样子告诉我,那是被人故意打断在乱接好的,骨骼已经完全变形了。她无助的用手扒拉着我,嘴巴发出呜呜的声音,手紧紧的抓住我的衣服。 “如果你听的到,在你的左边有钥匙,求你赶快拿给我,我要救我的朋友。”我对她大声喊到,这个女人似乎听到了,点点头,往右边爬过去。 婴灵的手快摸到落蕾的脚了。 在我的指挥下,她很快摸到了钥匙,我叫她递过来,迅速打开了铐在身上的脚镣,并沖向落蕾那里。 我想用手赶走婴灵,但他仿佛看不见我一样,执着的朝落蕾爬去,而我的手也根本碰不到他。婴灵已经爬上了落蕾的身体了。我绝望了。 忽然婴灵停了下来,大脑袋左右摇摆着,似乎在寻找什么。这时候我看见那个麻袋里的女人用钥匙挑开了自己嘴巴上逢着的线,满嘴都是鲜血。 “妈妈,妈妈在这里啊。”那声音如同刀子刻在石头上一样尖刺而撕心裂肺。她张开着那双手,四处在地上摸索,嘴里喊着那句话。 婴灵依旧闭着眼睛,他的大脑袋在落蕾和那个女人之间徘徊,最后,她选择那个麻袋里的女人,并爬了过去。我把落蕾抱在怀里,她全身都在颤抖,象过米的筛子一样,手也冰冷的。 婴灵爬进了那女人的怀里,然后消失了。我回头看了看把个玻璃罐子,果然,里面的孩子的神情变的柔和了,先前的凶蛮不见了,紧我的小拳头也松开了。而那个女人趴在地上哭泣,但她被缝住的眼睛却很难流出泪水,血顺着线的缝隙流了出来。一切都结束了。 柏原走了进来。带着无比的鄙夷的目光看着地上的那个女人。 “这下开心了么?母子团聚了?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你的情人是谁呢,都怪我太着急缝住你嘴巴了。”柏原蹲了下来,抓起女人的头髮,望着她。 我想冲过去揍他,可力气仍未恢復,而且我看柏原的手里还那着一把刀。 接下来的事令我难以相信,那女人忽然嘴角动了动,然后以不可思意的速度向柏原扑上来,用嘴巴咬住了他的喉咙,屋子里的柏原痛苦的大叫着,躺在地上挣扎,小小的屋子里,柏原仿佛在和一个动物作战一样,他用手拼命拉着女人的头髮想拉开她,但女人像飢饿的狼咬住猎物一样,根本不会松口,他用手中的刀狠狠的刺向女人的身体,血喷如注,但也毫无用处。我捂住落蕾的眼睛,因为即使我看了也不免胆寒。 柏原在地上翻滚着,叫喊着,声音越来越低,动作也越来越迟缓,地上已经有好一大滩血,有女人的,也有柏原的。 过了会,他不动了,身上的那个女人也不动了。我走过去,柏原已经断气了,但那个女人还有点气息。 我把他抱起来,她的声音很微弱,但我还是听到了。 “我很爱他。”说着,扶着柏原的身体,把被血染的鲜红的嘴唇靠在柏原嘴上,接着就死了。我摇摇头,从柏原身上搜出钥匙,打开了落蕾的镣铐。 我找到了自己的手机,已经快12点了,这个平安夜到会让我记得很久。 坐在客厅里面,看着警察进进出出的忙碌着,我又看到了那个壶,原来那是个双子壶,壶的里面分了两部分,而且非常紧密,只要动下壶顶的珠子,到出来的就是另一边的茶水。壶身上写着一行字。 第107页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我把壶放下。看了看落蕾,她对我笑着。 “还打算今天晚上和你一起去好好玩一下,看来平安夜要过去了。” “恩,不过还有新年啊,反正节日很多的。”落蕾眨了眨眼睛。 一星期后,落蕾从惊吓中恢復过来。而且我和纪颜又去了躺那里,我央求纪颜为他们三人超度一下。因为我在警察的调查下,还知道了些其他的事。 那个女孩是非常爱柏原的,她被人弓虽女千后还怀孕了,她不敢告诉柏原,因为她觉得柏原是不会接受一个这样的结果的,于是她想提出分手,不想让两个人都痛苦,而且也想激励柏原好好的做一番事业利用自己的才华,但没想到却换来了这种结果。 “平安夜好象是基督耶稣降临的日子么?”纪颜忽然问。 “恩,是的,第二天所以是圣诞节。”我回答完好奇的问他,“你问这个干什么?” “耶稣其实说起来也是个私生子吧,他的母亲也是突然怀孕的。” “你的意思是指如果柏原可以接受那个孩子的话,那那个平安夜就真的符合它的意义了。”我恍然大悟道。 “可惜,他不仅没像玛丽亚的父亲一样宽容,居然还折磨自己的爱人,弄了个这样的结局。”纪颜嘆了口气,然后笑着问我。 “不过你该感谢他吧,可能他看见你和落蕾心里忽然想起了以前的自己,嫉妒心使他想折磨你们两个,不过似乎把你和落蕾拉的更近了。” 我也笑笑,手机响了,是落蕾的简讯,她叫我今天中午一起去吃饭。真是个好消息呢。 第二十五夜:怨崖 有些人,从出生就註定是对手,就像草原上的小狮子和小瞪羚,狮子必须跑过最快的瞪羚才不会被饿死,而瞪羚也必须想跑过最快的狮子以免成为果腹之食。所以并不是狮子就一定决定着瞪羚的命运,两者之间互为影响。 黎正和纪颜就是如此。从钉刑到老屋,黎正仿佛如鬼魅一样,似乎他对纪颜有着天生的敌对感,但我问过纪颜,他在钉刑事件以前从来就不曾知道黎正这个人。 新年快来了,这种日子里人们做什么事都是开心的,仿佛新的一年可以洗刷以前所有的不快和倒霉的运气,人人脸上都满意的神情,连平日里兇巴巴的老总也露出少有的笑容,但其实元旦也不过是普通的一天,特别是对某些人来说。 阴穴,那个曾经是纪颜和谢依达取走返魂香的地方,至尽仍可以依稀听到九尾狐灵体低沉的吼声,纪颜说,在那件事之后,谢依达的妻子派人把那里封锁了起来,任何人接近可以在警告后射杀,站岗的都是僱佣兵。菜伊(谢依达的带有印度血统的妻子,见第六夜)把所有的以前挖掘出来的古玩包括那个几个死在阴穴的,都变卖了,你恐怕难以想像那是多大一笔财富,我只能说粗略的估计,那绝对是南美洲几个大毒枭的财产之和,菜伊现在专门从事古墓的保护工作。但是她今天居然来到了这个城市,这是纪颜刚刚告诉我的。 “所有的守卫消失了,是的,就像被蒸发一样,没有任何踪迹,现场只留下他们的衣服和枪枝武器。虽然这些僱佣兵不像海军陆战队那么强,但都是职业军人,这太匪夷所思了。”纪颜见我一来,就说道。旁边做着一位三十左右的女性,皮肤带着健康的黑棕色,穿着一件黑色的皮制甲克和紧身裤,脸庞干净,眼睛很大,鼻樑明显和普通的中国人不同,我猜想她就是菜伊了。最奇妙的是,她的眼睛是一只褐色,一只黑色。 “你好,我叫菜伊。”她见我来了,站起了起来,我这才觉得她竟和我差不多高。 “你好,我叫欧阳轩辕,你叫我欧阳就可以了。”我和她握了握手。一阵照例的寒暄后,我们步入正题。菜伊还说到,发现出事后她看了看监控制的摄像头。发现是两个奇怪的人进入了藏有阴穴的那个谢依达的房子,不过其中一个看上去非常古怪。 菜伊把带子带来了,不过纪颜家放不了,我们只好来到报社,那里有放像机,本来是用来录制节目的,不过许久没用了,平日到也没人看管,现在派上了用处。 画面一开始,就是从两个站岗的士兵的斜45的角度拍的。 两个人都比较高大,一个似乎是美国人,另一个是中国人,因为他后来说了句中文。 起初两人在用简单的英语聊天,似乎是那个美国人抱怨没办法回去过圣诞节,但过了下他们就一起把枪对着前面,开始高喊stop,紧接着他们开了枪,但从两人脸上的惊讶表情来看显然那两人继续靠了过来。 终于,画面上出现了一个人,这个人我和纪颜在熟悉不过了,银髮,白色西装(难道他不冷么?)还有那张带着墨镜总是微笑的脸。 “黎正!”我和纪颜同时喊道。不过接下来我们看到的就无法用现有的知识来解释了。 我们看见黎正对着后面招了一下手,一个全身裹着大衣,头带帽子的人走了过来,根本看不见什么容貌,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很高大,因为即便他弯着腰,也几乎和黎正一样高。 那个人走近了士兵,也就是那个美国人,然后把带着手套的手碰了他一下,那美国人连哼都没哼一声,一下就消失了,是的,是完全的消失,只剩下军装,枪。旁边的中国士兵吓呆了,忍不住高喊一句。 第108页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这时黎正笑着说:“告诉死人名字有什么意义?”接着这个人也步了刚才美国人的后尘,消失了。我和纪颜看的呆住了,“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么?” 纪颜托着下巴沉默良久说到:“不知道这是什么,虽然双界湖之类的地带会把人吸进去,但那种东西是无法控制的,而黎正旁边的人显然是很熟练的就让人消失了.”正说着,黎正和那个怪人又走了出来,手里赫然拿着一块圆形的物体,通体透明,非常漂亮.他似乎知道有摄像头,挑衅似的把手里的东西朝这边晃了晃. “就差你那块了.”他说完便走了.显然,黎正受里拿着的东西是和氏壁,那里面有一块返魂香,加上老屋里他抢走的一块,三块之中他已有其二了.返魂香可以救人,但似乎没人提及过如果三块在一起会发生什么. “录象就只是这样,我不知道该怎么半,虽然刚才纪颜把他和黎正以往的恩怨告诉我了,但我还是希望大家一起把那块返魂香拿回来,毕竟那是我丈夫曾经为之拼上性命的东西.”菜伊话语之间有些伤感。也难怪,毕竟她和谢依达感情很深。 “今天是这年的最后一天了,不如我们去街上看看吧,黎正在暗处,他到时候自己会出来的.”纪颜建议到,我和菜伊点了点头,当然,我们也叫上了落蕾和李多. 明天就是元旦,本来平日里非常热闹的大街现在更加拥挤,还有很多表演的艺人,大都是商家请来促销的,虽然落蕾和李多非常的开心,经常在小吃摊和服装店留连,但我们三人却时刻想着是否黎正会突然出现. “看啊,前面好热闹,过去看看吧.”李多突然指着前面,一大片人围观,相比肯定是有什么活动吧.纪颜似乎不想去,人多的地方杂,大家很容易被冲散,但禁不住李多百般纠缠,还是去了. 挤进去一看,原来是在表演魔术.一位非常高大的魔术师带着面具,穿着黑色的长袍在向路人表演魔术,大家非常着迷. “现在我想为大家表演个变人的魔术,我需要一位志愿者.”魔术师停止了表演,忽然走到李多面前. “美丽的小姐,请问你愿意充当下临时的演员么?”说者伸出手.李多高兴的走出来,纪颜一时没拉住,只好轻嘆了口气. 魔术师把李多领到中间,让她闭上眼,接着拿来个黑色的大袋子,把李多全身罩住,然后手一挥,袋子就掉在地上,显然,里面的李多消失了.纪颜眉头一皱,沖了进去. 纪颜想抓住魔术师,但旁边忽然有人高喊道:“这里有免费的小礼物派送啊。”人群哄的一声散掉了,大家一下被挤散,等聚到一起才发现,魔术师和李多已经没有踪迹了. “该死,我太大意了,那个人一定是黎正.”纪颜握紧拳头,我从未见他如此紧张和愤怒.这时候,前面走来一个人,就是刚才的魔术师,不过他已经拿掉面罩了,果然是黎正.纪颜想冲过去,不过又停了下来. “你我的争斗和她无关,你要是个男人就放了李多.”纪颜压着嗓子吼着,如同一头被激怒的狮子.黎正手插在裤子口袋里.高昂着头,不屑的望着我们,哈哈大笑起来. “你在开玩笑吧,我连人都不是,你不需要拿这个来激我,不过我告诉你,如果你想救回那个美丽的小女孩就拿你手里的返魂香来交换,交换的地点是怨崖,你应该知道在什么地方,我只给三天时间到那里,时间太长了,我怕我的那位助手会忍不住.”说到这,黎正把手插进头髮里,又放肆的大笑起来,大家没说话,指是冷冷的望着他,路边的行人也有停下来的,好奇地望着我们和黎正. “好了,三天后,我们怨崖见,你也不想那么活泼可爱的小姑娘变成一堆腐肉吧.”黎正继续高声笑着离开了. “为什么不干脆抓住他?”菜伊问. “没用,我们既没有确定的把握,第二,他可是说到做到.”纪颜尽量控制着自己的怒气. “他到底要返魂香做什么?还有怨崖是什么地方啊?”落蕾问. “将近一千多年来从未有任何人凑齐过三块返魂香,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想做什么.但怨崖我知道,我的祖父和父亲包括族人都一再提及到,纪氏族人,谁也不要轻易靠近那里.而且我只是听说过,具体怎么去并不知道,我这就叫叔叔过来一躺,也好有个帮手.” “好,我们一起去.”我望着纪颜,纪颜也望了望我,迟疑了下. “虽然很危险,但我知道我阻拦不住你的,好吧,我们一起去,不过你们小心吧,我感觉录象里和纪颜在一起的绝对不是善类,不,或者说不是人才对.” 纪颜和我们立即准备东西,而且纪颜的叔叔纪学(见鬼眼新娘)在下午也赶来了,与上次见面相比他除了有些瘦之外没有太大的变化,依旧是穿着灰色的长褂,在这城市里面显的有点格格不入. “不行,你绝对不能去怨崖.”纪学一听就连忙摇头. “为什么?我必须要在三天内过去啊,要不然多多会有危险的.”纪颜着急的喊到. “我说了不行就是不行,从唐以来一千多年,我们纪家的祖训就明确说了,谁也不要靠近怨崖,否则性命难保,纪家到你这代已经人丁单薄了,你又是长子长孙,又没有其他兄弟姐妹,万一有什么差池,我回去如何向你奶奶交代?”纪学也激动起来.我们只好坐在旁边看他们叔侄二人争论. 第109页 “祖训?都过了一千多年了,就有妖魔鬼怪也化成灰了,黎正什么都做的出,如果我不去,多多必死,我去还可以拼一下.您经常教导我们,我们纪家世代都以救人为己任,祖爷爷也不是为了救人才牺牲的么?”纪颜努力想说服叔叔.纪学不在说话,而是坐在一旁勐抽菸. “叔叔,时间不等人,我们立即出发吧.”纪颜再次着急的催促纪学.纪学站了起来,把衣服整理一下,长舒一口气. “好吧,但是你和你的朋友千万要小心,他抓走李多既是人质又可以搅乱你们心绪,遇事不要慌就可以了.怨崖其实是在这世上不停的移动的,一般并不知道他确切的方位,但返魂香可以找到.” “哦?为什么?”我好奇地问.纪学停了停,郑重地说:“怨崖其实就是冤死或者死前带有极大怨恨之人死后的集中地,他们无法被超度,像滚雪球一样积累的越来越多.而且无法逃离,就像黑洞一样.怨崖没有什么具体形状,怨灵们会堆积在一起,执着的不停的往上爬,希望可以进入极乐,但结果像沙丘一样,最终又滚下来.所以说,就像爬山崖一样. 与其说是返魂香对怨崖有反应,到不如说是返魂香吸引着那些冤魂,据说三块返魂香如果拼凑在一起,可以形成钥匙的作用,打开怨崖.如果黎正真想这样干,这个世界就不得安宁了.”纪学说完,我们都惊讶不已,难道那个疯子真想这么做? “不知道为什么.似乎怨崖与纪氏家族有莫大的关系,所以我们被再三告戒,不要靠近它,好了,现在你们都知道了,我们既要救人,而且不能让黎正把三块返魂香都拿到,否则即便救出李多一个,倒霉的就是很多人了.”听纪学一说,众人都不在说话,大家都感到肩膀有些沉重了.纪学这次来没带什么,只有一把匕首和一个黑色的小袋子.他说袋子装的金粉,匕首是纪家世代相传的,可以避邪驱鬼. 纪颜拿出返魂香,果然和平时的墨黑色,而是在中心发出淡淡的红光,纪学拿过来握在手中. “我们走吧.”纪学握了一下,然后说道. 根据纪学的对返魂香的感觉,我们来道了古都西安,这座古老而歷史悠长的城市,曾经是中国歷史上最强大王朝的都城.也就是说,怨崖居然就在西安城的附近. 来到这里就不自觉的被它内在无法抵挡的城市魅力所折服,虽然已不復当年的繁华,但其中的王霸之气却无法磨灭的.文比遗址半坡村、秦始皇兵马俑、唐代慈恩寺、西安碑林,明代城墙、临潼骊山无论那一处都是国家级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那一处都是世界游客嚮往的歷史古蹟. 不过我们可没有闲情逸緻来欣赏,今天已经是黎正约定的日子的最后一天了.但我们还无法找道怨崖的准确位置,看来返魂香也只是可以指明下大概的方向而已. “长安是六朝古都,王气环绕,八水绕城,南依秦岭,北临渭河.但同时也是歷年兵家战事之地,怨崖会在这里也不奇怪.不过按照八门对照,应该在城市的东北方向.”纪学一边看着西安地图,一边说. “那里叫骊山,当地人说里面有座没完成的废塔,据说被用来放骨灰。而且阴暗的很,我想黎正应该在那里等着我们吧。”纪颜也说到。 “那我们就去骊山吧。”纪学收起图纸,现在离最后的限期只有八小时了。 下午四点,我们来到了骊山。虽然刚才还是天空放晴,但看到塔后,似乎空气就开始变的浓稠起来,我们唿吸也快了很多。这座塔看来的确有些年头了,塔有七层,感觉和一般的用来保存佛骨的佛塔很相似, “这次不知道有什么危险等着我们,我作为纪氏的分支,本来没能好好保护你父亲已经使我很内疚了,我绝对不会在让你再遇到任何危害,如果这次我回不去了,你也要把我的骨灰带回村子,纪氏家族的子孙一定要葬在祖坟.”纪学忽然感慨地说. “不,不会的叔叔!我们会一起回去的。”纪颜用坚定的语气回答到。 “那就难说了!”居然是黎正的声音。果然,他正在塔的入口处,斜靠在门栏上。 “李多呢?”纪颜问。 “别担心,小公主在塔顶休息呢,你果然没失约呢,既然你能找道这里,证明你带了返魂香来了.”黎正忽然望向纪学. “居然还请了帮手啊,不过这只是徒劳罢了.和我上塔吧.”说着,自己走进了塔里. “不是说在怨崖么?”我奇怪地问. “怨崖没有具体的形态,除非它愿意在你面前显露出来.”纪学回答我说,然后大家跟着黎正走进了塔. “你知道么!纪颜,为什么我千方百计的想取回返魂香,为什么我知道你的一切而你对我毫无所知?”黎正带着我们在楼梯上缓慢地向前走,一边走,一边大声喊道,声音在破旧的塔楼内迴荡,仿佛要被震塌一样,灰尘不住地往下落.塔里到处是脱皮的墙坯,虽然颜色大都褪掉了但是依稀可以看见和敦煌壁画一样的图画,人物大都衣着宽松华丽,体态丰满。楼梯的扶手满是灰尘,看来很久没人来过了。 纪颜和纪学没有答腔,黎正一个人说着. “我和你的祖先,原本都是辅佐太宗李世民的两大家族,我们在歷史的文献上默默无名,但如果不是我们的祖先为他除妖驱鬼,但凭他所谓的军队怎能统一中国. 第110页 直到他杀弟拭兄,登基为皇,我们的祖先依旧只能躲在阴暗的角落里,位他的皇权巩固竭尽所能,包括镇压他兄弟的冤魂,做法远征高丽,保护皇宫的安宁.你们纪氏家族擅长以鲜血为力量除妖,而黎氏则依靠驱使鬼进行暗杀,而其中,以黎氏的桃木钉刑最为着名,所以太宗御赐了五颗桃木钉,其中一颗还写了“黎民苍生,正气永存”以表彰.甚至李世民还谕封我们家族李姓. 但是,到了贞观末年,返魂香在长安出现后,妖孽横行,太宗的宫殿经常听见鬼哭狼嚎,还有人传闻看见已经死去多年的李元吉和李建成兄弟。于是太宗命黎氏和纪氏分别负责看守返魂香和除妖.这个时候,我的祖先,当时的黎氏的族长,也是黎氏家族最强的人,当时他还叫李连,无意发现返魂香除了可以起死回生之外的特殊用途,他上报给皇帝,但太宗那时候正为自己的几个儿子为皇位互相杀戮而烦恼,他认为这是他的报应。加上长久以来,皇帝的众多大臣都惧怕我们家族强大的暗杀和驱鬼的能力,居然以黎氏接触亡魂太多,粘染邪气,妄图占据宝物,暗连齐王李佑图谋造反等莫须有的罪名要将我们灭族.而这个任务的执行者,就是你们纪氏家族.因为皇帝认为,这样既可以看看纪氏的忠诚,又可以让两强相争削弱互相的力量,真是歹毒啊。”黎正说到这里,停了下来,回头冷冷的看着纪颜两叔侄. “他说的是真的?”纪颜问道。纪学摇摇头,“我也不清楚,但我们家族的确是唐以后才搬到现在的村子里的,而且家训上也说过,不可和黎姓之人交往。” “好的,我接着说,”黎正清了清嗓子,我们已经走到第三层了。 “那天夜里,纪氏族人包围了我们家,由于在井里事先下了毒,几乎没有多少抵抗全族人都被抓住了,直到被绑起来,我们的族长黎都不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当他知道自己快要被灭族的时候,他恳求他的好朋友,也就是带人抓他们的人,纪氏家族当时的族长,纪贤为黎家保留一支血脉,这样,或许是突然的良心发现,纪贤放过了当时的黎连最小的一个儿子。然后其它人被满门抄斩,一个都不留。 纪贤见好友落得如此下场,也向太宗辞行,带着全家人隐居起来。而被杀的黎氏一族,在巨大的怨恨中产生了怨崖。这也是怨崖形成的最初原因。后来太宗认为返魂香乃不详之物,命深藏,后来才在鉴真东渡后赠之让其带回日本。 一千多年来,这件事被代代相传,并刻在这里的塔墙上,我也是在我母亲临死前才知道这件事,或许是可笑.我冥冥之中居然也被那个姓黎的警察收养,或许这都是命运的安排吧。”黎正的声音忽然变得柔和了许多,真不像他啊。 “那你是想復活你的族人?”我问他。黎正回头笑道:“这可是秘密,你等下就会知道了。”说着抬头看了看,“塔顶快到了。”我一看,果然,塔顶快到了。我感觉身后的衣服被抓紧了,回头一看,落蕾惊恐地睁着大眼睛,抓着我的衣服。我握着她的手,她才看上去好了些。塔顶是个巨大的椭圆形,中间站着一个人,身材修长但是由于穿着黑色长大的风衣,还带着头罩,我看不清楚他的样子,但他脚边趟着一个人,果然是李多,不过昏过去了。 大家都登上了塔顶,黎正踱步到那人面前,似乎说什么。 “把返魂香给我,我们放人。”黎正站在前面,塔顶的风很大,吹得他的头髮都把脸盖住了。旁边的人把李多扶起来,这个时候她似乎有些清醒了。 纪颜拿着返魂香,这时候返魂香已经全部变成红色了,如同血石一般,黎正则押着李多走过来。两人一点点走到塔顶中间。 “真的要把返魂香给他么?”我小声问旁边的纪学。 “我会去掩护纪颜,等李多一过来,我就会跑向他们,记颜会缠住黎正,你们只要保护好自己,并看好李多酒可以了,不过奇怪,录像里不是有个很高大的人么,但似乎不在这里啊。”我一看也对,站着的那个虽然比较高,但完全不像录像中的那个。 似乎黎正非常大意,居然先放李多过来了,李多的眼神很迷茫,走起路来也摇晃着. “似乎她有些不对啊。“菜伊奇怪地说。 只在一瞬间,就在纪颜手拿着返魂香,另一只手刚要碰到李多的时候。我看见黎正笑了,那时充满自信的笑容,就像他在医院逃脱追捕,就像他在老屋拿走其中一块返魂香一样的笑容,我依稀觉得有点不妥。纪学已经拿着匕首沖向了黎正,同时,李多勐地睁开眼睛,从纪颜手中抢走了返魂香,并顺势把什么东西插进了纪颜本该来接住她的手腕里。而另外一边,纪学的面前站着那个穿着黑色长风衣的人,他焦急的看着躺在地上握着受伤手腕的记颜,但他又无法过去。 一切发生得太突然了,我们都没反应过来,到是菜伊第一时间冲过去,搀起了纪颜,纪颜满脸疑惑的看着李多拿着返魂香给了一旁的黎正。我这才看清楚,插在记颜手腕上的时一颗钉子,一颗木钉子。钉子插的很深,几乎透到另一面去了,记颜咬着嘴唇,但额头却全是冷汗,与心里受到的伤害相比,手的伤不算什么了。 “很意外吧?我似乎刚才说漏了一点呢,这个美丽的小公主,就是我的亲生妹妹。”黎正得意的走过来,手里摆弄着返魂香。 第111页 妹妹?这是怎么回事? “当我和妹妹先后出生后,父亲居然无法承受我们从小就带给他的巨大的不详感,他觉得我们会毁掉这个世界,他甚至想杀了我们,母亲在妹妹刚出世没多久就把她交给孤儿院,并再三告诉院长,她叫黎度,估计那人听错了,居然听成了李多,不过将错就错,妹妹居然被你父亲收养了,真是命运的玩笑呢。一星期前,我找到她,并且告诉了她一切,那天的魔术表演,其实是我们造就策划好的。怎样?纪颜,是否有种巨大的挫败感和被愚弄的感觉?”说完,黎正又开始狂妄的大笑,黎度茫然地站在他旁边,头髮被风吹得非常零乱,她的手上衣服上,还有刚才纪颜的血。 “三颗返魂香都到手了,您可以现身了。”黎正把手里的返魂香扔给一边的高个子,那人接过来,把风衣脱掉。 也是满头的银髮,不过他似乎比黎正要苍老很多,过胸的长须,高耸的颧骨,深陷的眼窝里一双凝神不外露的双眼,高直的鼻樑下面的嘴唇,薄的如同女性的一样。而且他穿的似乎还是古代的衣服。 “我是黎连,也是一千多年前被唐王处死的黎氏一族的族长。”他高傲的做着自我介绍,虽然塔顶如此大的风,我们却清晰地听到了他的话,一字不漏。他不是死了么? “返魂香之所以能够有起死回生的作用,因为它本身就是靠吸收人的求生yu望得到力量的。当三块合在一起,甚至可以使怨崖得以打开,当然,我也可以完全恢復过来。不过这之前你们都必须死。”黎连虽然一派长者形象,但说话却非常狠毒。他话还没说完,一个巨大的弯着腰裹着风衣的东西站在了纪学身后,这和录像里的那个怪人一样。 我忍不住喊了句:“小心!”纪学马上躲避了它的攻击。 “如果被它触碰到,你就会被活着拖进怨崖了。”黎正笑嘻嘻地说。但又把第二颗钉子打进了纪颜的右腿。纪颜闷哼了声,差点跪了下去。我和罗蕾想过去帮忙,但被纪颜挥手阻止了,而且他还让菜伊出去。的确,我们什么忙也帮不上。 “二对二,一千多年的怨恨今天应该了结了吧。”说着,纪颜挣扎着站起来,看了看纪学,纪学同样看了看他,眼神充满了信任,纪学拔除匕首居然是把双刃匕首,他把其中一把扔给纪颜,同时在左手手掌划了些什么,匕首勐地插了进去,当纪学把匕首拔除来的时候,已经是一把三尺长的血红色的剑了。 “血剑?”黎连冷笑了声,“可惜它至多只能维持半个时辰,我到想看看你的血能流多久。”他说完,把返魂香居然插进了自己的身体。“现在三块返魂香都在我身体里,我的身体就是怨崖,我给你们半个时辰,如果你们打不倒我,怨崖的门就会打破,这世界到时候会成什么样子我也不知道。嘻嘻,开始吧!”黎连双手拔出十颗木钉,向纪学扑来,另外一边,那个裹着风衣的怪物也朝纪学跑去。 纪颜也拔出了血剑,可是似乎他的并没有纪学的颜色鲜红,而且时隐时现,看来那两颗钉子对他伤害不小。纪颜对这黎度大喊:“多多!你能听到么?我不相信你会变成这样!我一定会救你出来!”黎度转了转头,依旧没有反应,我忽然看见她的耳朵好像闪着光,到底是什么? “管好你自己吧!我妹妹没空理会你!”黎正又向纪颜的左腿扔出了钉子,但这次躲开了。黎正把手合在一起,过了会,肩膀上居然出现一只像爬虫一样的金色的虫子,慢慢的蠕动着,没有眼睛,也没有肢体,不过在额头上有个黑色的正字印记。 “这才是控尸充的真面目,今天我们两个只有一个人可以从这塔里走出去!”控尸虫以非常快的速度扑向纪颜,纪颜下意识地把血剑挥过去,控尸虫马上被砍碎,但又立即全部粘在他身上,如同胶水一样,动弹不得。 “你在这里好好呆一下吧。”黎正走了过来,同时把其余两颗钉子分别钉进纪颜的右腿和左手。 “我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呢!”说完,黎正沖向正在一旁搏斗的黎连和纪学。 “没想到一千年后还有你这样水平的后辈啊,纪氏家族果然人才辈出,可惜,今天要在这里绝后了!”纪学的一下没站好,腿被那个怪物抓住,他立即用血剑砍掉,那条断腿一下就消失了。 “你完了,等我把五颗桃木钉钉进你的四肢和眉心,你将永远无法超生!噢,我忘记了,你已经没有一条腿了。”说着回头看了看走过来了的黎正。 “你还真是我的好后代呢!我们黎氏家族很快又会重新回到这世上了!”黎正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黎连再次转过来,把钉子插进纪学的眉心,记颜在一旁无奈的看着,我们想冲过去,但那个裹着风衣的怪物横在中间。 钉子离纪学的眉心只有几厘米了,但忽然停了下来。黎连的表情很奇怪,看上去似乎非常痛苦,我仔细一看,原来他的胸膛里竟然伸出了一只手!那手还拿着三块合在一起的返魂香!黎连满脸不解的低头看着那只手,黎正在一旁看着他。 手的主人是黎度,她悄然站在黎连身后,等他最没提放的时候,给了他致命的一下。 “老东西,你真以为我会为了那一千多年的陈年旧事来使你復活?我不过利用你罢了,把你从怨崖召出来只是想让你解决掉这两个麻烦的人,不过我不喜欢看见他们被你杀死,所以,你从哪里来,还是乖乖回哪里去吧!”说完,黎度把手抽了除来,黎连轰的一下倒了下去,那个裹着风衣的怪物也瞬间消失了。黎度把返魂香交给黎正。 第112页 “好了,碍事的人都消失了。”黎正高兴得握着返魂香,然后抱着黎度,抚mo着她的头髮。“很快,很快我们和妈妈又可以团聚了。”黎度依旧没有表情的点了点头。 “你到底想干什么?”倒在地上的纪学和被困的纪颜同声问道。黎正没有搭理他们,只是向我们走来。他一下就把落蕾抓了过去,我和莱伊冲过去想抢回落蕾,但发现腿已经被控尸虫的残肢粘住了,根本迈步开步子。 落蕾几乎吓哭了。黎正轻声对她说:“别怕,母亲的回来需要一个身体,只要勉强为难你一下了。”黎正让黎度抓住落蕾,自己把返魂香举过头顶,在塔的正前方出现一个巨大的黑洞,洞内隐约能听见非常悲鸣的唿喊,我看见无数的赤身裸体的人都在挣扎着朝洞外爬,但块到出口的时候又落了回去。 过了一会,一个类似人体的东西像泥巴一样从洞里流了出来,然后来到塔顶,渐渐恢復成一个人形。 是一位面貌非常慈祥的中年妇女,长相和黎正非常相似。黎正看见她,居然哭着喊道:“妈妈!”一边的黎度似乎也有所动容,也朝那妇女走去。那女人微笑着看着他们,然后朝落蕾走了过去。 落蕾瘫软在地上,那妇女再次化为黑色的泥巴状的东西,朝落蕾滑去,正当快要接触到落蕾的脚时,忽然被什么东西击碎了,四散开来。我们都惊呆了,尤其是黎正和黎度,黎正呆立在原地不知所措,而黎度的表情更吓人,她的耳朵开始发出刺眼的光。 “臭小子,你居然为了復活你死去的母亲而利用我,我把你母亲的魂魄打碎,看你怎么办!”黎连居然还未消失,挣扎着把一颗桃木钉扔了除去。黎度的耳朵发出的光芒越来越亮,一道,两道,三道,直到第十三道光芒后,她已经被光芒吞没了。在场的人都惊讶得说不出话,尤其是黎连,忽然若有所思地喊道:“我知道皇上为灭我族的真正原因了!” 话还没说完,他就被金色的光吞噬掉了,再也看不见了。困住我们的控尸虫也不见了。黎正满脸苍然的跪在地上,手里握着返魂香。黎度的光也消退了,整个人瘫倒在地上,昏过去了。 塔顶的黑洞越来越大了,似乎快要有更多的人从里面爬出来了。 “黎正!快关上怨崖!否则来不及了!”纪颜虽然没有被控尸虫所缚,但身体受伤太多,也动不了了。我们跑去扶助他的身体。纪学也慢慢爬了过来。 黎正站了起来。看了看地上的黎度,又看了看我们。平淡地说:“来不及了,本来我是等母亲可以復活后再关闭,现在晚了,除非有人可以带着返魂香进取,平息那些人的怨恨,怨崖就会彻底消失了。”说完,转过身,朝怨崖走去。 “黎正!难道你”纪颜朝他喊道。黎正把在地上的黎度抱了起来,放到纪颜面前。 “好好照顾她,别让她再打开耳朵上的封印了,我做的错我自己会去承担。另外。”黎正说道这里顿了顿,居然拍了拍纪颜的肩膀。 “有你这样的对手真好。”说完对着纪颜笑笑,拿起返魂香飞快地沖向怨崖,黑洞一下就把他吞没了,紧接着,开始慢慢缩小,直到消失不见了。 塔顶又恢復了宁静。 “你没事就太好了。”纪学对着纪颜笑了笑。纪颜内疚地望着他。 “叔叔,你的腿。” “没事,保住性命就很不错了。” 还好纪颜迅速为自己止住了血。我们稍微休息下就搀扶着下了楼。菜伊感嘆着说:“返魂香就这样从世间消失掉了。” “你说黎正是不是就这样死了?”我问道,身边的落蕾一边扶着楼梯,一边靠着我肩膀。 “不知道,但或许他不会再出现在我们面前了。”纪颜略有些伤感,躺在他后背上的黎度仍然没醒过来,我们不知道是否该如何向她解释这一切。 一星期后。纪颜在家休养,黎度照顾着他。纪学已经回去了,他说不习惯在城市里呆着,而且他也需要赶快回去报个平安。菜伊也继续她的古墓报数事业了,并一再要求纪颜伤好后去她那里玩。我们答应了。 我和落蕾去探望纪颜的时候,黎度正在照顾他。听纪颜说,黎度醒来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或许对她来说未尝不失件好事。 “我总觉得,我总觉得似乎最近做了个好长的梦,而且好像失去了什么非常亲近的人呢,还好纪颜哥哥没事,吓死我了。”我们还是习惯地叫她李多。 “多多没事的,我不过是被车子撞了一下而已,恢復很快的。”纪颜赶紧敷衍她。我们也跟着打马虎。李多狐疑的看着我们,嘟囔着嘴说:“我总觉得你们在瞒着我什么一样。” “那里,你那么高的智商,我们那敢骗你。”我笑道。 “那倒是,今天你和落蕾姐姐别走了,留下来吃我做的饭吧。”说着哼着歌走了进去。我们三人看着她的背影,都忍不住嘆了口气。 “以后吧,我不想欺骗她,等她心理再成熟些,我会告诉她的。”纪颜低着头说。我点点头,走进去看着做饭的李多。她耳朵上的十三颗耳钉发着耀眼的光芒。 第二十六夜:船虱 第113页 李多(我还是习惯这个名字)的饭菜的确不太行,我们勉强着吃完了。当我在她进去乐呵呵的去洗碗的时候,我问纪颜,到底黎连在消失前的说得话是什么意思,黎正说得别在让李多解开耳朵上的封印又是为什么。纪颜摇头,他说自己也询问过纪学,也查询过资料,但那里也没有关于黎氏一族的是事,更别提什么十三耳钉了。我只好作罢。 纪颜的伤并不重,我甚至开始佩服他那野兽般的恢復力了。才过了几天,他的手脚已经可以动了。不过只是还不能洗澡,大概还要过几天伤口才可以遇水。 “再不洗澡,身上就要有虱子了。”落蕾削着一个苹果笑道。 “我到不会有虱子,对了,你们知道么,轮船到是会生呢,船虱。“纪颜说。 “哦?那是什么意思?”李多也洗碗回来,靠着沙发盘腿坐在地板上。 “船虱本来并不算什么,但有的时候,却是致命的。”纪颜用手肘把自己撑了起来,换了个较为舒适的姿势。 “去年夏天,我打算乘船从大连出发去烟臺,坐的是一艘客货混装船,船里不仅载着几百号人,还有几十辆汽车。上部是客舱,下部装载着过海的汽车和其它物品。我上去的时候,一些工人还在清理船底。旁边站着一位身材魁梧,满脸络腮鬍子穿者黑色上衣的男人指挥着,他把裤腿挽到了膝盖处,赤着脚在码头走来走去。我走了过去,想和他攀谈一下。 他叫刘伟,是船上的大副,为人很热情,开船还有段时间,我们做在码头聊了起来。刘伟虽然才三十多岁,但脸上被海风侵蚀的很厉害,鼻樑似乎被砸过,斜歪向左边,红红的像一颗折弯的辣椒一样。手上,脸颊红彤彤的,而且粗糙,干裂的厉害,我不禁想起了常年缺水的田地。 在他旁边我可以清晰地闻到那种混合着海水和体味的特殊味道。他开玩笑的抚mo着自己的鼻子。 “被桅杆打的,那次出海遇到了暴风雨,我在甲板上收帆,结果脚一滑,砸在上面,结果就歪成这样了,不过也没什么,能活着我就很感恩了。说完他微微抬了抬头,粗大的喉结滚动了下,似乎想起了什么事情。我看着轮船,好几个人在水里面擦洗着,于是问他船员们是不是每天都要擦洗轮船,因为我觉得船面并不脏啊。 刘伟的眼睛很深邃,像那种希腊雕像似的,他望着,忽然说:“他们擦得不是那种脏东西,而是船虱。” “船虱?”我还是第一次听见这种名词。 刘伟见我惊讶的表情,微抬了抬嘴角。“知道你会奇怪,直到鲨鱼么?他们是海洋的霸主,大部分鱼看见它们都会走远,当然除了鮣鱼,鮣鱼长的像一个梭子一样,细长细长的,背上有一个吸盘似的东西,它们就吸附在鲨鱼的腹部,享受着免费的旅游,还可以从鲨鱼的嘴巴里捞点残羹冷炙。当然,轮船这种大傢伙在海里面形势也会招惹到这类傢伙。但它们不是什么大问题,我们需要提防的是另外一种脏东西。”忽然说到这里,刘伟压低了声音,凑到我跟前,我看见他那像弹簧钢丝般的头髮一根根捲曲着,和打了摩丝一样。 “你知道么?在那海里有多少冤魂,他们都是发生海难事故中死在大海里的人。冰冷的海水把他们无情的永远留在了海地,大多数临死前的人心里都期望着什么?当然是轮船,他们渴望被救起再次进入轮船,所以那些死者只要看见海里的轮船,都会执着的想要进来,然后把整船的人都带进海里,我们一般叫她们做‘船虱’。”李伟说完,又拍了拍我肩膀,哈哈大笑起来。我被他的话所惊讶,然后又被笑迷煳了。 “别害怕,跟你开玩笑呢,我都这么多年在海上了,从来没见过‘船虱’呢,那不过是传说罢了,大家只不过载清理船壁上衣服的贝类动物而已。”说完爽快地站了起来,深深吸了口气。 “这味道真好,老子只要一天闻不到这咸咸的海风味就不舒服。”他把我拉起来向轮船走去。“走吧,在过下我们要启程了,和你谈话蛮舒服,如果等在船上有什么需要到船员休息室找我,我会尽力帮你的。”我感激了几句,跟着他上了船。 这艘船叫“天顺”号,已经服役五年了,船上刨开船员和厨师之类的工作人员,光我这样的游客有三百多人,下午五点,太阳就躲起来了,温度骤然降低了下来,我不想呆在甲板上做人体冰棒,于是走进了娱乐室看看热闹。外面阴沉沉的,轮船开始远远的驶离码头,我透过玻璃窗,望着渐渐远去的大陆,忽然有种很不实的感觉,怎么形容呢,或许可以说是第一次做船的人一种没有安全感吧。 娱乐室大概有八十多平米,有一些棋牌类玩具和书报,另外还有个小型的商店,你可以买点吃喝小点,我看了看,大都贵的吓人,但我有些晕船,于是买了包姜片,含在嘴巴里,效果不错。而且我认识了几个人,其中就有一位是拖货的。他名叫赵卫东,四十上下,典型的老闆,脑袋大脖子粗,每次谈得开心都会爽朗的笑着把头仰过去,然后立即出现一圈圈的轮胎。 “这次拖了二十辆,不过感觉这次船载的汽车还真不少,以前最多才五十多,今天居然装了六十多辆,看得都堵得慌,我真怕一个不小心他们的钢索固定不好掉进海里一辆那我就要哭死了。”赵卫东喝一下一大杯牛奶,他说医生说他有严重的胃病,所以他戒酒改喝奶了,有时候真是的,人在出生的时候是最健康的,身体往往是自己糟蹋的,转了一圈,又回到自己以前的饮食习惯上了,不有句老话说么,年轻的时候人追病,年老的时候病追人。 第114页 “哦?以前难道发生过么?”我一听这话,饶有兴致的问他。赵胖子忽然把我拉到一边,极低声地说:“你是不知道,有次大风,下面层的车子载的太多,掉了一辆,后来几个船员想去重新固定,结果几乎全死了,只回来一个。这事被船长瞒了下来,总公司也就不了了之,但据说每次出船,下层货舱都能看见那几个冤死的船员趴在汽车上。”我有点想笑,但看见胖子一般正经的表情又忍住了。 “你是怎么知道的呢?”我问他。赵胖子认真地说:“我当然知道,那次就是我帮着运货的,还好不是我总负责,我的上司就是出了这事才被开了,于是我才有机会上来啊。”说完,他灌下一大口牛奶,满意地打了个饱嗝,连嘴角都没擦,就跑去看人家打牌了。我百无聊赖的在这里转圈,忽然想起了李伟,于是便想起去找他。 我走到娱乐室的下一层,船员休息室在配电室下层,旁边不远是厨房,负责整船人的伙食,这个时段里面已经很热闹了。船舱的过道的空气还算是比较好的,虽然离这厨房很近,不过看来通风设施作的不错。过道只能容一个人舒适的走过,这时候前面走过来一个高个子的男人。 他穿这质地非常不错的短袖的天蓝色丝制衬衣,不过下身却穿这黑色金边的制服裤子和黑色皮鞋,我从他的神情看上去像是穿上的工作人员。他走近了,不过没有丝毫让的意思,看来我必须让了。 “请让一下。”他终究还是说了句,但却是升调,长长的干净的方形下巴略微抬了抬,细长的单眼皮动都没动,嘴上虽然客气,但步子没有丝毫停顿。我躲让及时,没有被他撞到。我看着他的背影,有点不快。走过去后,好像厨房响起了很高的训斥声。 “啊,你不是在码头的哥们么?”前面过来一人,高声喊到。果然是刘伟。两人寒暄了下,他执意要带我去厨房吃点海味,其实我对海味的接触仅仅停留在鱼类而已。 “大嘴,去搞点吃的来,我肚子饿了。”刘伟朝着一个身材矮胖的厨师背上狠狠拍了下。那人回过头,果然嘴大,估计一斤重的苹果可以自由进出。 大嘴一脸愁容,“刚才船长来训斥我了,说我们厨房最近水平下降了。” “船长?”我问。 “是啊,刚才来的。”大嘴答到。我问刘伟,船长的容貌。李伟不屑的说:“高长高长的,跟个小白脸一样,样子很欠揍,尤其是那下巴,真想拿拳头上去招唿。”看来我遇见的就是船长了,果然有点傲慢。 刘伟从大嘴哪里弄来了点海产,大都是我没见过的.海参、鱿鱼、鲍鱼海胆是刺猬状的,剖开生吃,肉如同常见的鲫鱼鱼籽的颜色和形状。我这次大快朵颐一番,原以为坐船必是没什么胃口,没想到却还有这样的美食.喝了两瓶极品的“黑狮”啤酒,仍然意犹未尽,但是没好意思再叫。 两人吃完后,和厨房的师傅打了招唿就去甲板聊天了. 海风不大,现在已经快入夜了,在海上看天渐渐变黑是件很美妙的事,因为不只是天慢慢变的墨色,大海也慢慢变色.我和刘伟站在这里享受着入夜后的舒适的空气. 我伸了极长的懒腰,忽然看见了前面不远的地方似乎有什么东西,之所以会有感觉,因为我觉得那好象是双眼睛.我的视力极好,所以我眯起了眼睛仔细看去. 果然,在船尾处露出了几个青白色的半圆人头,只露出了额头和眼睛,盯着我,或者说盯着船更合适.最后几丝光线反射在那些个光华的脑袋上,返着白光. 我立即拍了拍刘伟,但当我们一起望去的时候,天一下就黑了,那里还有什么人头. “你眼睛花了吧。海上经常看过去会出现幻觉,加上快天黑了,你一定看错了。”刘伟肯定地说我看错了,但我对自己的眼睛是非常有信心的,不过这种问题多争无意。 在黑夜中,巨大的海轮在海洋里游弋,或许在陆地上它算是巨无霸了,但在海洋中,它依然十分渺小。 “纪先生。”我听到后面有人叫我,回头一看,居然是船长,也就是那个在过道中遇见的傲慢男子,我对他印象很差,但还是礼节性的点点头。 船长非常谦逊的老远就伸出左手,他胳膊极长,比之常人要多出截。我也伸出了手。 “实在对不起,刚才我忙着去厨房训示他们的食物问题,因为有些旅客抱怨东西做的难吃,所以着急了点,可能对您多有冒犯。”船长笑眯眯地,双手互相搓,似乎略有不安,使什么使他态度大变呢。 “没事,我向来遭遇这些了,早已习以为常。”船长听完,更有些尴尬。好像有什么话要说,但欲言又止。 “有事您不妨直说。”我知道这类人若非有事相求,断然不会卑躬屈膝来央求,果然,这位船长遇见麻烦了。攀谈中,我知道他叫唐洛飞。 “我知道您向来是处理一些麻烦而又无法解释现象的专家,刚才我们在雷达上发现船的周围有很多不明物体,很多,而且数量在增长,开始我们以为是鱼群,但我们派了潜水员下去看过,但是。”唐船长忽然脸色变了,而且停顿了下。 “怎么了?”我问到。 “三个潜水员,他们都说下面什么也没有。”唐船长终于还是说了出来,他的眼睛看着鞋底,仿佛像一个做错事的小学生,那里有一船之长的威严。我能看得出他的恐慌,毕竟这么大的船他的压力非常大,万一有什么事故,像几年发生的那次大海难,他不以死谢罪的话真的一辈子都会受良心的折磨。 第115页 “带我去看看吧。”虽然这样说,但我也不确保自己一定可以解决的了,因为我极少接触海洋的。 指挥室很宽敞,里面的仪器我打都不认识,不过雷达我还是了解的。果然,屏幕上的白点在不停的增长,而且有慢慢包围船的趋势。 “现在船速已经12节了,但好像那些东西还跟着我们,刚才派潜水员下去的时候它们却又和船一起停了下来。”一位工作人员向船长报告说。唐洛飞面带苦涩地望着我。 “太像了,和那次一样,我们全都会死的,全都会死。他们回来了!”一名船员提着一个酒瓶,衣冠不整,淌着口水冲进指挥室。 “把他拉走。”船长厌恶的喊到,马上两个人上去想要拉走这位喝醉的船员,但他力气很大,居然挣脱了出来,踉跄的走道船长面前,一只手搭拉在他肩膀上,醉醺醺地笑道。 “别装了,上次几个兄弟怎么死的你最清楚了,还有,现在这个地方就是几年前大海难的事发地点,他们回来了,回来找你锁命来了!”听他的说话并不像是喝醉没有理智的人。唐洛飞气的脸都紫了,暴跳如雷地吼到:“还傻子样看什么,快拉下去,这人完全疯了!”那两船员马上惶恐的把这人拉走了,直到外面,还可以听见他在喊叫着大家都会死。 指挥室出奇的安静。 “你还是告诉我吧,如果有隐瞒,我无法帮你了。”我对着唐洛飞说。 “船长,别再瞒下去了。”多个指挥室的船员都围了过来。唐洛飞痛苦的咬着嘴唇。双手捂着头。 “我真不是存心要害死他们的,那真的只是意外。” “到底怎么回事?” “一年前,我还是这艘船的副船长,专门专们负责下层货物的存放安全工作。就是今天,同样是这里,几年前大海难的纪念日,船行驶到这里后遇到了暴风雨,非常危险,整个船上瀰漫着死亡的气氛,特别是船员,都说这里自从发生海难后就非常邪门,经常有船在这里就莫名其妙的走不动,下去察看引擎并没有任何问题,但就是走不动。海上的人都传说,大海难之后死去的人会变成船虱,他们会拖住过往的船只,直到拖入海底。 起初我也不相信,但如果任凭风暴袭击,下层的货物会全部掉进海里,损失是一方面,重要的是如果是货物掉了后船体平衡失控,发生倾斜的话船就保不住了。尽管没人愿意去下层,但我作为负责人,还是找了六名船员下到存货处。 下去的时候人根本站立不住,我们七个人穿着雨衣,拿绳子绑在腰间,另一头系在里面房间的下水管上,顶着风雨去固定汽车等大型货物的缆绳。当时的情景我几乎每天都会梦到。”唐洛飞坐在椅子上,旁边的人给他倒了杯水,他喝了口,稍微平静了点。 “我们在暴风雨中拼命的喊叫,但那点声音瞬间就消失在甲板上,这时候已经有几辆汽车发生偏移碰撞了,如果处理不好,就会着火,到时候就非常麻烦了。我努力拉扯着缆绳,全然没注意有东西爬了上来。” “有东西?”我惊讶道。 “是的,我们几个都没注意,最后是我无意朝后面系安全绳的地方看了眼,当时正好一个闪电,虽然只有一秒多,但我完全看清楚了。 一群只有小狗大小的白色的人形东西,像蜘蛛一样从旁边甲板边缘爬了出来,有些已经爬到了我们的绳索上,居然在咬绳子,有的在拉扯。 我吓坏了,几乎来不及去叫他们,当时只有一个念头,赶快跑到里面去。但我的那几个兄弟,我几乎连他们的惨叫都没听到。全部被卷到了海里。至今也未找到尸体。而那几个怪物也消失了。我等脚步软了才逃回船舱,我告诉他们我所遇见的,但没人相信,他们觉得我是被惊吓了,后来总公司的人赔偿了笔钱,这事就不了了之了,车子也掉了几辆到海里,这事被严令不许再提,怕影响公司的船运形象。 但有个船员却告诉我,那些东西就是船虱,他们都是海难中的受难者,只要有机会,他们就想把过往的船留在事发地点。“ “船员?”我问他。 “是的,他现在是这里的大副,叫刘伟。”唐洛飞抬起头,“他这次也在这条船上,本来这次他是休息的,但他坚持要上船。”我听完后有种感觉,一定要找到刘伟,我觉得他应该知道点什么。 但是,外面已经发生骚乱了。 大部分旅客都拥挤到这里,过道塞满了人,有部分平日里衣冠楚楚,高傲的富人们带着多种表情。 有惊恐的。双手揪着头髮,或者抱着胳膊,大声地哭道:“完了完了。我们都要死在这里。” 有愤怒的,手指着船长和船员们大骂:“你们干什么吃的?居然把船开到这么危险的地方。” 但所有人都提到了个词。船虱。 “船长,是不是有船虱在船附近啊,听说只要它们来了就一定会死人,船也会沉没是吧?”许多人把脑袋凑过来带着渴求的眼神问。船长站了起来,结果旁人递来的帽子。 “有,船虱的确有。”众人譁然。但唐洛飞接着马上又说。 “船虱不过是一种昆虫,也叫海蟑螂,我已经吩咐大家去打扫房间了,希望各位不要被无谓的谣言困扰,在海上大家共乘一船,要同心合力,请大家相信我们,一定会平安到达目的地的。”这番话虽不能完全平息这场风波,但大多数人还是慢慢退散了,极个别在船员们的劝说下也嘀嘀咕咕的回客舱了。唐洛飞送走最后一个人后长嘆了口气。 第116页 “船长,船周围的东西越来越多了,几乎快连成一片了。”果然,屏幕上到处都是白点。 “你确定你们的雷达不会出现故障么?”我问他。唐洛飞还没回答,一盘的一个船员抢着说:“这是日本产的mr-1000r2船用雷达,具备最新的自动跟踪功能,提供了可靠的船舶避碰保证。有很强大的4千瓦发射功率使最大量程达到36海里,上个月才刚刚装备的,绝对不会出错。” “保持这个速度吧,我去找刘伟,你们派些人去安抚旅客,在让部分人去加固下货物层的固定措施。”唐船长点点头,随即不解问:“找刘伟作送什么?” “我也不知道,但我相信他可以回答些我的问题。”我走出指挥室,但该去哪里找刘伟啊。等等,如果刚才的旅客是听了刘伟的煽动的话,那他应该在娱乐室附近,只有在那里这个时间段人才最集中。果然,在娱乐室的房间里,我看见刘伟叼着根香菸,在一个人玩牌。 我走了过去,他头都没抬,很专注的地看着扑克。 “你来了?”刘伟闷着声回答。 “你到底想做什么?煽动旅客,说船被船虱困住了,告诉唐洛飞那次他遇见的事船虱,让他到现在都活在恐惧中。你到底是什么人?”我不间断地盘问他。但刘伟没其他的反应。 “我有两位亲人,只有两位,一个是我母亲,一个是我弟弟。”刘伟把香菸掐灭,慢慢说着。 “母亲死于几年前的那场大海难。当时死的有好几百人,如果不是货舱固定装置老化,如果不是船横风行驶或许不会发生那种事故,不过算了,那毕竟不是谁都想看到的。 但是我弟弟,也就是和唐洛飞一起下去固定绳索的六人中的一个,他绝对不该死。”刘伟的口气变了,变得非常急剧,非常激动,他随手翻起了一张黑桃k。 “那天本来是我下去的,但腿有点不舒服,你知道长期在海上的人多少都有点老毛病。所以弟弟代替我去了。唐洛飞一定告诉你那次事故不关他的事对吧?而事实上当时我也在现场,因为我不放心弟弟,负责帮他们看住系安全绳的地方看着。我亲眼看见那些怪物从甲板爬上来,在啃咬拉拽那些绳子,当时唐洛飞吓呆了,他压根没去帮忙固定,你想想他一位副船长会去么?他也和我一样在里面用对讲机指挥,当他和我同时看见船虱的时候,他一下就跑了,连对讲机也扔下了。我只好拖着病腿,拿起对讲机叫他们赶快回来。因为我也没勇气去看那些船虱,它们像软体爬行动物一样,居然可以在光滑的甲板上行动自如。 他们六个人拼命往回跑。我差点就可以接住我弟弟的手了,他浑身是水,歪歪斜斜的伸着手艰难的跑过来,就在那一下,一只船虱飞快地从旁边把他从我面前扑到,双手夹着他从另外一边甲板跳下去带到海里,我只是傻傻的伸着手,弟弟的哀号很快淹没在暴风雨中,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六个人要么被咬断绳子被吹进海里,要么被船虱抓走。 最后几个海虱发着咕噜咕噜的声音向我爬过来,我这才想起自己不能死,我已边拖着腿往后跑一边把剩下的绳索绑在身上,好在后来很多人跑了下来,船虱才跑开了,全部跳到海里。”有部分人看到了,但都吓得说不出话,因为船虱只在传说中才会出现,没人亲眼看过。” “现在船旁边的就是船虱?” 刘伟没回答,继续翻着扑克。我把他提了起来,揪住衣服望着他。他没有表情的对我说“走吧,你是好人,我不想看着你死,再过几个小时,你想走都来不及了,船尾有救生艇和救生衣,这里离海岸不远,你运气好可以遇见过往的船,艇上还有燃烧弹和信号灯和一点食品,也不枉你我相识一场。” “你太残忍了,唐洛飞是贪生怕死,但你需要用整船人来祭奠你弟弟么?他们有什么错?” “你错了,这船一年前就该沉了,船虱在海底等了一年了,它们绝对不会再放弃这艘船,现在这船上的艘有人,除了你,都是一年前船上的人员。”说着,他又翻开了一张扑克。 我想起赵胖子的话,难道世上真有这么凑巧的事? “我不管,既然我在这条船上,就要组织这件事。”我把刘伟提了起来,“你必须帮助我。” “我没法帮你,在海上它们是最强的,我们斗不过它们,我说过了,船虱是那些死者的怨灵,它们在海上的唯一目的就是把人和船拖进海底。我们阻止不了。你刚刚应该从指挥室出来吧,应该看见雷达上有多少东西,在过会,船就走不动了,然后它们会把船整个拖下去,一个都不留。”刘伟拨开我的手。转过身又点着根烟。 “你不去我不强迫你,但我不希望这么多人都和你弟弟一样长眠在海底。”刘伟依旧没有说话,我对他失望了,一个人往指挥室走。结果还没走出这里,船轰地一声停住了,我没站稳,差点摔倒。刘伟的脸色都变了,菸叶掉在了地上。 “它们来了,船停下来了,很快它们就会把船和我们全部拉下去。”刘伟的嘴唇哆嗦着,丝毫没注意香菸都掉了,仍旧把手放到嘴边。 “快告诉我!你一定知道有什么办法。”我冲过去抓着刘伟的肩膀摇晃着。 第117页 “信念。”刘伟的眼睛恍惚着,只说了两个字。 “信念?什么信念?”我急着问他。但已经没时间了。我已经听到了人群的尖叫声和骚乱。 “活下去的信念,我说过了船虱是海难中死去的人化成的,它们只要嗅到恐惧和绝望,就会把你抓走。”刘伟望着我,“只要活下去的信念足够强烈,就可以逃出去。”刘伟站了起来。“我听海难活下来的人说,只要坚信自己不会死,才能有机会活下去。”他的眼睛又恢復了生气。 “刚才你告诉那些人又船虱,就是想让他们的信心垮掉?”我问他,刘伟点点头。 “那时候我觉得反正逃不了,当时我要求上船,不过想充当这些人的领路人罢了。” “你知道会出意外?”我惊讶道。 “只是感觉,因为一年来,只有这次船是再次经过这个航道。所以我要求上船,当那次你说看见那些东西后其实我也看见了,我不想让你知道,向让你一个人走,毕竟和你无关。”刘伟说。 “我制造恐慌,是希望船能开回去,但现在晚了。”刘伟把自己身体缩了起来。 “不晚,你也说了只要有活下去的信念才能活下去。”我鼓励他,刘伟看了看我。 “姑且试试吧。”他站了起来。 “我们先去指挥室。”我拉起刘伟往前走。过道上到处都是乱跑的旅客,有穿这睡衣的,还有贴着面膜的。脸上都是惊恐和不安。 “船长呢?”我走进指挥室,里面已经乱成一团,很多人都在准备弃船,都在慌乱的穿这救生衣。根本没人理会我。 “唐洛飞呢!”刘伟怒吼一句,所有人都停了下来,看了我们几秒,我在他们的脸上看不到任何想要坚持下去的决心。这时候船又剧烈震盪了一下,我扶着门才没摔倒。 “他跑了。”刚才那个介绍雷达的船员冷冷地说,“我们也要跑了,你们也快点吧,晚点救生衣就不够了。”说完,大家又忙着收拾衣物。 “都他妈放下!”刘伟喊道。过道里的人也安静下来,望着我们。 “我们是船员,如果我们都急着逃走,他们怎么办?我们又责任最后一个离开这艘船,除非能确定船一定沉没,否则船员一个都不准先离开,即使要弃船,船员也要最后走!” “但船长都逃了。”一个船员小声嘀咕道。刘伟立即喊道:“他不配做船长,现在开始我就是‘天顺’的暂代船长,我需要知道船体现在的情况,在决定是否要疏散大家,还有,大家要相信我们,我们一定可以活着回到陆地上!”船员似乎有所触动,都放下了救生衣,过道里的人们也稍显平静了点。 刘伟吩咐大家各守其职,我则被嘱咐带几名船员去安抚旅客。 在船尾,我意外的看见了唐洛飞。他带着个大箱子,喘着救生衣正手忙脚乱的解这救生艇的固定绳。我走过去的时候,他也看见了我。 “别怪我,我不想死。”他摇着头说。我没说话。 “你可能会说我自私胆小怯弱,但我没办法,我的儿子才两岁,他还等着我回去。”唐洛飞解开了绳索,救生艇掉到了海里。借着船灯,我看见他跳了下去。 “你就这样把船抛弃了?你的确不配做‘天顺’的船长,你连和船共生死的勇气都没有。”我嘲讽他,但他不为所动,依旧划着名救生艇,还没走几米,水里跳出数个白色的船虱,救生艇摇晃了几下,唐洛飞连哼都没来的及哼一声,就被拖下去了,水里的浪花一下酒慢慢消失了,救生艇又回到了船边。我站在甲板上,船虱在下面,和那次一样只露出上半个脑袋,睁着眼睛盯着我,月亮出来了,把它们照得分外清楚。 “我不会怕你们.”我也盯着它们说了句,然后继续去安抚旅客。 船体摇晃的更加厉害了。我们几乎无法立足。雷达上已经白色一片了,谁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船虱在这里。 即便再三劝说,依旧有乘客要逃生,但只要跳下去的无一例外都被船虱迅速拖进海里。它们就这样守在船边,像看待笼子里的猎物一样看我们。 剩下的旅客不敢再离开船了,大家抱在一起低声哭泣着,整个船似乎都在颤抖。 “怎么样?”我回到指挥室,刘伟正在和大家商量。 “不行,它们太多了,按照现在船的马力,我们只有选择一个办法。那就是把所有下层的货物全部扔掉,才能拼一下试试。”他话刚说完。门外就炸了锅。几个人马上沖了进来,反映最剧烈的就是赵卫东。 “不行!二十辆车啊,我的下半生全靠这些了,这些车没了我就欠一屁股债了,我还不如死在这里呢!”他激动地朝空中挥舞着收,接着索性坐在指挥是门口,堵住门,也不管后面的人骂他。其他几个人也是大同小异的说法。 “现在不是你的问题,是全船三百多号人命的事,我不管你怎么想,反正有一丝希望也要试试,在晚这点希望也没了!”刘伟大声喊到,看了看我,我在他眼睛里终于看到我们可以活下去的希望,尽管非常渺茫,船体继续摇晃着,这次更厉害了。刘伟和我带了另外五名强壮的船员,决定去下层把所有货物扔下去,减少船重。 第118页 路上刘伟一直喘着气。我问他怎么了,他半天不说话,当走到下面甲板的时候,他终于说了句:“谢谢你,这一年我活得太痛苦了,希望我们都可以活着回去。”说完,开始为大家系腰间的安全绳。 货物众多,光汽车就好几十辆,但人手不够,我们还要分出任照顾旅客,所以只有我们七个了。 汽车和货物一个一个被推进海里,只飞溅起了少许的浪花,马上就沉没了,我在甲板边上看着下面的船虱,它们的眼睛里似乎充满了迷惑。 “还有一半!大家加油,早一秒卸完就多一份希望!”刘伟和我推着一辆别克大声喊着,忽然一个人沖了过来,勐地拉开了我和刘伟,一把抱着汽车大哭起来,原来是赵胖子。 “别,别再扔了,给我留及辆吧,我求求你们了!”他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跪在地上,我们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我忽然听到了什么东西爬行的声音,从汽车那头爬过来的一只船虱证明了我的猜想,赵胖子丝毫没有发觉。船虱勐地一扑就趴到了他头上,把他脑袋死死抱住,赵卫东拼命拉扯,但仿佛被吸盘吸住了一样。我们刚想过去帮他,马上又来几只,他和那辆别克一起被拖了下去。就在几秒钟,我和刘伟几乎没反映过来。 “没时间了,赶快,否则它们会马上把船拖下去。”刘伟拍了拍我。我们一面提防着船虱,一面加油把货物推下去。其间上来过几只,被刘伟用拧螺丝的大扳手打跑了。五分钟后,所有货物都卸光了。我们回到指挥室。 “现在让船以最大马力往前!”李伟喊到。但船依旧无法动弹。外面的人群从开始的希望变成了绝望的咒骂,骂刘伟骂他出的馊主意。刘伟没理会他们,只是继续命令全力开船。渐渐的,咒骂声减弱了,取而代之地大家齐声的默默祈祷。 僵持了一分钟后,船终于动了。 看着雷达屏幕上的那群白点慢慢消失,指挥室里外响起了庆祝的声音,大家喜极而泣,互相拥抱起来。我看见刘伟终于放松下来,一下瘫软在椅子上,所有的船员都围了过来,拥抱我和刘伟。 一天后,我们回到了港口,这次虽然包括船长唐洛飞在内还是葬身了十二人在海底,而且所有的货物都没了,不过大部分船员和旅客都生还了。 这以后我没在见过刘伟,因为我已经对船产生了恐惧了。不过他每年都寄贺年卡给我。上面每次都是同样的两字。‘信念’。” 纪颜说完,终于换动了下身体的位置,我感慨道:“或许,人生存的信念才是最强大的力量。” 纪颜点点头,落蕾也同意地说:“的确,大部分时候都是我们自己的心理在作怪。” 只是李多去在旁边认真地看着一章乐谱,丝毫没注意我们说话。纪颜好奇地问她干什么呢,她则神秘地说:“下星期二,一定要来学校啊,有我的演出!” “哦?是什么?唱歌么?”我问她,李多摇头又点头,“是唱歌,但又不全是,反正你们去了就知道了。” 我和落蕾答应了一定去,李多才放我们离开。我看看日记,今天是周末,也就是说后天就是了。她到底要我们去看什么呢?我和落蕾都很好奇。 第二十七夜:合唱团(一) 很久没去过大学了,仿佛已经隔了很久似的,其实我也不过毕业几年而已,但再次看见美丽的校园,即便不是自己的母校,那种亲切感也油然而生,只是大学大都在城市偏远处,我借了辆採访车,当然,其实是落蕾借的。 李多告诉我们,今天下午有她的演出。原来她参加了合唱团,我到一直没注意她有唱歌的天分,不过想想她平时的高分贝或许很适合。 能考进这里还是很不错的,起码也是个全国重点,到不像我,要不是扩招恐怕也进不了。只是着扩招扩招,其实是把阔的招了进去,每年照例都有数千成绩优秀的毕业生要靠大家的捐献才能上大学。虽然那些名牌也好重点也好,一本也罢,二本也罢,即便是赚的钵出盆满,收起贫困生的学费也丝毫不手软。 三人坐着採访车进了大门。但里面路却不熟悉,只好打电话叫李多出来。车里太热,只好下车等,顺便也可以看看里面什么样子。 我正往前走,忽然身后被人撞了一下,我到是没事,回头一看,地上坐着一个短头髮穿着学生装的女孩子,一脸孩子气,旁边还散落了些音乐书和乐谱。她揉着手肘,似乎很疼。 “不好意思,是我跑太快了。”她站了起来,不住的向我鞠躬,搞的我反而不好意思了。 “你没关系吧,需要看医生么?”我问到,女孩羞涩地笑笑,低着个头,齐耳的短髮把脸遮了起来。 “啊,吕绿,你在这里啊。”李多忽然一跳一跳的不知道从那里跳了出来,挽住了女孩的手。 “你们认识?”纪颜和落蕾也过来了。 “恩,她是我的好朋友,也是合唱团的一员。她叫吕绿,双口吕,绿色的绿。”李多向我们介绍了后,又回头和吕绿说:“顾老师在找你呢,下午就要演出了,还要最后彩排下。”吕绿哦了一声,向我们点了点头。我们三人也随着李多去了彩排的剧场,反正来的早了点,到不如看看她们彩排,我大学的时候懒的很,从未参加任何课外活动。所以对这些小女生的合唱到是很好奇,对了,忘记说了,李多的是女子合唱团,不过据说她们的老师却是个男的。 第119页 学校颇大,合唱团彩排的剧场离大门有点距离。因为李多和吕绿要赶去彩排,跟着李多的指路,我们向歌剧院驶去。路上李多说个不停,我们也稍微了解点合唱的基本知识。 不是任何一个集体歌唱的组织都可视为合唱团,偶然或骤发性的集体歌唱只能叫做群众歌咏活动,二者的区别不仅体现在演唱水平的差异上,更重要的是歌唱目的不同。前者的歌唱行为表现为艺术追求,后者的歌唱行为则是以集体歌唱为特定表达手段的社会活动。合唱团是那样一个集体,它充分掌握那些必不可缺的合唱技巧和艺术表现手段、以表达作品中所蕴藏的那些思想、感情和思想内容。合唱团是按声部来建构合唱组织系统,声部则是依据嗓音个性特徵即音域的宽广来划分的。分为女高音——soprano男高音——tenore。女低音——alto男低音——basso。李多应该是女高音吧。 穿过了图书馆和学校的运动场,沿着学校西边的饮食街行驶。剧院是在学校建校时候同时兴建的,虽然中途翻新了几次,但还是算比较破旧的,不过据说今年学校收到一笔巨额的贊助费,专门用来做新的剧场和舞台。 学校还保留着比较完整的歌特式建筑风格。两边是高耸的尖顶,青灰色的墙漆让人觉得有点凉意。中间夹着半圆型的正门,虽然谈不上宏伟,但那种古朴的颜色感和严谨细腻的布局处处向外渗透出一种艺术感。剧院的窗户都是高窄的,上面还有绿色的花纹,非常漂亮。 我们下了车,正门前还有台阶,走上去后,里面还有段比较长的走道,走上去才知道,居然还是地板,不过从快褪色的表皮来看,的确有些年头了。五人走在地板上发出嗒嗒的击打声,尤其是李多,她拉着吕绿跑的很急,皮鞋和地板的撞击声很大。走过过道,有着一个旋转式的扶梯,这里有四层楼,就算没有电梯,爬起来也不算费力的。每层的扶梯转角都有些名人油画或者小型的石膏艺术品陈列。整个剧院几乎都是以木制品组成。 排练的地方在三楼。迎走来一个女孩子,和刚才的吕绿不同,这个人非常高窕,穿着红色的毛线衣,黑色的捲髮散肩膀上。虽然她很漂亮,小巧的鼻子和大大的眼睛恰倒好处的安放在那张瓜子脸上,有几分像范平平,不过很可惜,我不喜欢这一类的,因为她的脸上同时带着一副傲慢和轻佻的神情。她站在楼梯口拿着镜子,看见李多后,微微笑着走了过来。 “这么李多么,顾老师找你很久了,怎么,带了一大帮子亲友团啊。”说完朝我们看了一眼,与其说是看,不如用瞟更恰当。 “不用你管,你再照镜子你也只能做替补而已,下午的演出有校领导来呢,当然要让最优秀的团员去唱,你还是好好化你的妆吧。”说完,拉着吕绿走了进去。那个穿红衣的女孩气的脸都发紫了,一个人朝另外一边走去。 “她是谁啊?”落蕾问李多,李多气唿唿地说:“她叫凌凤,据说她父亲是个土财主,要不是捐了笔钱给学校,她那里进的了合唱团,唱歌老走调。” “合唱团很难进么?”我不禁问。吕绿这时候说话了,她左手抱着书,右手把头髮缕到耳朵后。 “是的,团里,尤其是顾老师挑选成员很严格,而且我们合唱团清一色都是女孩子,以前的前辈经常演出,还出过国呢。”说完,她又皱了皱眉头。握着李多的手。“我真怕我不行。” “没事的,这里除了我你就是唱的最好的了。”李多热情的抱着吕绿。我们三人则暗笑。 排练室我们不能进去,只好做在外面,离正式开始演出还有些时间。我和纪颜决定在这里转转,落蕾则坚持要站在外面看女孩们彩排。 总的来说这里还是让我不太舒服,虽然现在是冬天,但外面阳光灿烂,而这里却一点都看不到,而且这里的冷和外面又有所不同,似乎这里的寒冷更容易入骨。 “似乎很多学校都有自己的传说啊,包括我以前的大学,据说化学实验室永远不开放,因为传说以前有个化学老师在里面用硫酸自杀过。”我望了望这里,忽然向纪颜说。纪颜把衣服裹了裹,看来他也很冷。 “大部分都是假的,不过是学生们编着玩罢了。可是,”纪颜正色说“有些东西如果经大家的传说多了,是会产生变异,就像癌细胞,其实开始是良性,但总去怀疑担心,搞不好真的会变恶性肿瘤了。所以,谣言最好止于智者。” “你们是什么人?”一个戴着眼睛三十多岁,脸庞十分白净的男人向我们走来。令我吃惊的是,他的声音如此细腻,如果不是看着他,我真以为是女人在说话。 “我们是李多的朋友,她叫我们来看演出的。”纪颜介绍到。 “我叫顾鹏,是李多的老师,合唱团是我带的。”原来就是李多和吕绿说的顾老师。“李多的资质不错,磨练下会是个优秀的歌唱演员,不过合唱的要求是做到大家一起唱的如同一个人在唱歌一样,最主要是和谐,在同一地方缓气,在同一时间出声,正确地演唱自己的旋律,音调纯正,不跑调。每一个人都善于纯正地演唱,就可保证整个合唱团音调的纯正。这个合唱音响成分称之为音准。但李多的毛病在于过于爱表现了,总是很难和大家合拍,不过她已经改正了许多,要不然今天也不会让她上了。”顾鹏说了一大堆,我和纪颜听的不是太明白,只好拼命点头。看来他是来上厕所的,和我们说完,又朝排练室去了。 第120页 “和谐。”纪颜忽然没头没脑地说了句。我疑惑地问他什么意思,他却说随口说说罢了。 正在这时候,排练室传来一阵尖叫,接着是一大片人嘈杂的唿喊声。 “出事了!”纪颜看上去兴奋貌似高与惊讶。我和他连忙赶过去。 七八个女孩围在一起。我们进去一看。一个女孩躺在地上,双手捂着喉咙,脸部的五官痛苦的扭曲着,我发现她的喉咙肿胀的厉害,而且带着青黑色。 “让开下。”纪颜叫个个面带惊恐的女孩散开,好给躺在地上的人留足够的唿吸空间,接着他抓着女孩的手,轻声说:“别紧张,放松,我马上救你。”说着他从口袋拿出一个黑袋子,展开一看,居然是一组银针。他拿出一支十厘米左右的插在了女孩的后颈处,又接连插了几跟。黑肿开始消退,伤口处留出很多乌黑的血,而且非常臭。女孩的脸色稍好了点,但惨白的吓人。一阵忙碌后,纪颜也满头大汗。 “怎么回事?”我忙问纪颜,他收起银针,擦了擦汗。 “不太清楚,看上去像中毒,如果不把血放出来她会窒息的。但现在虽然好点,但肯定的是这段时间她的喉咙事无法出声了,更别提唱歌了。”纪颜神色黯淡地说。当然,我们没有说太大声。像这种事情要看当事人的了,如果报警其实也能立案。 由于救了那个女孩子,纪颜一下子就引起了周围的女生的注意,唿啦一下就被围了起来,问这问那,还好李多一下把纪颜拉了出来,并做了简单的介绍,我们才得以逃脱。 “魏晓雪的位置只好暂时让凌凤顶吧。”顾老师交叉着手放在胸前,嘆了口气。原来出事的女孩子叫魏晓雪,蛮可怜的,练了这么久突然因为意外就下来了。顾老师叫大家恢復下状态,准备正式排练次。而魏雪被送到了附近的医院,旁边的女生议论了起来。 “也不知道这事怎么解决,我看八成凌凤下的毒。” “是啊,你说会不会有警察来。” “难说,不过无所谓,凌家有的是钱。”女生们趁着休息时间,聚在一团咬耳朵,虽说是咬耳朵,其实声音大的我都能听见些了。这时候凌凤换好了衣服从这里走过,头都没动,鼻孔发出了哼的一声,接着甩下一句“嫉妒。”就去顾老师那里了。 合唱团的总人数并不多,因为每多一个人,演唱的难度就增加一分,除开凌凤,李多,吕绿三人,还有另外七人。叶就是说虽然说是合唱团,其实上去唱得也就十人。顾老师在一旁指挥,而且旁边还有录音,以便让她们自己听听,找找缺点。 据说这次唱的曲目有三个待选,由于属于小合唱,所以选的曲目并不十分宽裕。这三首歌分别是《我的祖国》,《爱我中华》和《饮酒歌》。我们站在门外停她们演唱,的确很好听,难怪这学校的合唱团非常着名。短暂的演练后,顾老师把大家叫在一起听录音,以便找找不足的地方。我们也去了。其中一个女孩子去上厕所了,厕所在四楼。 录音放到一半,忽然声音有些异样,在美丽的合音之中好像有别的声音,而且不只我,大家都听见了。于是顾老师把那部分声音放慢。 “一个接着一个,帷幕已经拉开,美丽的姑娘在风中舞蹈,却无法唱出歌来。”放来放去却只有这一句。众人脸上多有恐惧之色,由于在排练的时候窗帘是拉上的,排练室不是很明亮。 “可能是混进的杂音吧,大家不要在意,继续,我们时间不多。”顾老师拍了拍手,回顾一下,却发现少了一个人,原来上厕所的女孩仍未回来。顾老师只好亲自上去找她,学生们就原地休息聊天。 “据说这里曾经有个前辈吊死了自己,”吕绿面带愁容地说,“就是二十年前,她们是学校最优秀的合唱演员,但其中一人却那样结束了生命。” “上吊也没什么特别啊。”我问。这时候李多神秘地回答。 “你不知道了吧,她从这里楼顶跳下来,但不是用绳子帮着自己的喉咙,而是。”她还没说完,我听见被窗帘拉上的窗户发出砰砰的撞击声,似乎有人拍打一样。整个排练室安静下来,砰砰声在这里迴荡起来,纪颜和我走了过去,旁边几个女孩子都吓的躲一边去了。 我过去慢慢打开了窗帘,首先看见的是一只手。 它不停的拍打着窗户,上面全是血迹,我把窗帘全部拉开,一个人被吊在外面,正是刚才上厕所的女孩。 你们看过被鱼钩钓上来的鱼么。 现在就是,女孩痛苦的双手拍打着窗户,两脚乱蹬,和被钓上来的鱼一样,拼命而无助的挣扎,头高昂着,喉咙里一根细线钓着,而且在向外喷血。血液飞溅在窗户上。我们都惊呆了。 “快救人啊!”还是纪颜大喊一句,冲过去打开窗户,众人才清醒过来,七手八脚的去帮忙,可是很难放她下来,而且女孩剧烈的抖动,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等到上面的人去剪掉钓住她喉咙的细线时,她已经不会动了。尸体被抬了进来。 “美丽的姑娘在风中舞蹈,却无法唱出歌来”吕绿一边哭着,一边低声念道。 “那个前辈,就是这样自杀的。”李多缓缓地说。如果刚才的中毒还不算太严重,那这次已经出人命了,合唱团所有的人员都被阴影笼罩着,大都在旁边哭泣。 第121页 警察很快就来了,对众人盘问着,忽然凌凤高声叫起来:“够了!警察根本没用的,我们全都会被杀死!”一位女警试图按住她,但无济于事,因为还有几个女生也发出类似的唿喊。场面一片混乱。录音机有响了起来,依旧是刚才那个声音,空灵好听。 “当白色变成红色,公主沉默了。”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偌大的训练室之能听见录音机沙沙的声音。大家都惊恐地望着收音机,仿佛那里会出来怪物一样。凌凤怪趁着警察分了心,跑了出去。 “我可不想呆在这里等死!”我和纪颜追了除去,但她走得很快,我们拉布住她。当凌凤走到二楼口,忽然一阵风吹来,原本摆在楼梯转角的石膏像掉在了地上,砸碎了。紧接着,凌凤的脚一滑,整个人从楼梯飞了出去纪颜没拉住,她摔了下去,最后面朝下躺在石膏象的碎片上,不动了,等我们走下去把她翻过来,发现她的喉咙被一大块碎片插穿了,石膏碎片都被血染成了红色。凌凤大睁着眼睛,带着不解和迷茫离开了。 第二十七夜:合唱团(二) “当白色变成红色,公主沉默了。”大家开始默默地念着。短短十几分钟,居然连续死了两人。连那些警官都有点胆寒了。所有的合唱团的人员脸色都变了,李多还好,只是紧皱着眉头不说话。吕绿独自坐在一边,脸色苍白。上去察看四楼厕所的警官也回来了,并无任何异常,帮在开始那个女孩子喉咙里的是鱼线,另一端在楼顶的水管上。喉咙里面的是铁钩,也是四楼储藏室里面的,原本是以前钓鱼俱乐部留下来的。 “太奇怪了。”纪颜望着我说,“每次那歌声响起后就有人死去,而且第一个是把自己用鱼钩吊死,第二个却看上去像是意外。而且凌凤原本是替补的,要不是那个叫魏晓雪的女孩突然喉咙出了意外,刚才的合唱轮不到她。” “你的意思是,刚才合唱的十人,甚至,”我压低了声音,“甚至包括李多都有危险。” “的确,刚才凌凤就站在左边第二个,而第一个,则是第一死的女孩。” “第三个是谁?”我忍不住问道。纪颜摇头。 “不记得了,只知道李多和那个叫吕绿的女孩子是第五和第六个。我觉得最好搞清楚二十年前这里的合唱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也点点头。落蕾决定先回报社查查看,而我和纪颜决定呆在这里,看看有什么线索。 剩下的七个女孩一直呆在排练室,出了这种事,本来的演出当然取消了,而且消息被严密封锁了起来,学校就是这样,如果是某个学生取得什么成就,比如最近那个获得上百发明奖项的女生,他们就大肆宣扬,也不核对是否是事实,但只要有影响学校声誉的事,就恨不得连身上的衣服也拔拉下来,去遮遮掩掩。先后来了几位领导,都和带队的警官嘀咕着。当然,我们也照例被进行了盘问,没有结果后,被告知呆在这里,不能随意行动。 在后来来的几个人中,有两个引起了我和纪颜的注意。 这一男一女的确非常反常。 男的叫凌水源,自然,他就是凌凤的父亲,他看上去非常年轻,那里像有着二十岁女儿的人,但面对爱女惨死,他虽然悲伤,却极力克制,在配合警察的调查。他却特意多看了吕绿几眼,但很快又转开了,但吕绿缺一直看着他。 我们之所以注意他,其实完全是因为顾老师对他的态度。不知道各位是否见识过仇人相见,分外眼红这句。总之顾老师一看见凌水源当真是双眼通红,压根咬紧,甚至嘴角都在抽搐。但当凌水源走来和他说话时候,顾老师又恢復常态,冷静下来,这点,我和纪颜都注意到了。 而第二个人,也就是开始喉咙受伤的女生的母亲。顾老师只称唿她叫遥遥的母亲。我们也姑且这样喊吧。 这位母亲出乎我们意料的平静,只是来询问下女儿,不,或者似乎应该说是来确认下女儿的伤势。 “遥遥是不是在彩排前就喉咙出问题了?”她问得过于急切,自己也发现不对,连忙掩饰说:“她没什么大毛病吧?”顾老师安慰她几句,她也就安心了,把衣服抚平了下,擦了擦额头的汗。我和纪颜说了下,我们有相同的想法,那就是这位遥遥的母亲一定知道些什么。 当她要离开的时候,我和纪颜拦住了他。由于开始又人向她说过,是纪颜救了遥遥,这位母亲还是感谢了下,不过倒又点敷衍的味道。 “不用谢,其实您女儿不用我急救过几天那毒血自己也会排出对吧,我不过一时心急而已。相信您女儿现在已经没大碍了。” 遥遥的母亲愣了下,冷着脸说:“我家里还炖着汤呢,如果没别的事我先回去了。”说完便想走。 “我们有很重要的事想和您谈谈。”纪颜依旧笑着说,“我相信你也不想看到这几个和您女儿一般年纪的女孩子惨死吧,我希望您把知道的都告诉我们。”遥遥的母亲依旧不说话,只是站在楼梯口,盯着那具备白布盖着的尸体久久不语。 “我们找个地方谈吧。”她终于说。三人转过了人群,在不远处的走廊聊了起来。 “我真的无能为力,我只想保住我们家遥遥,其实我想你们猜到了,老实说吧,我在遥遥中午的饮水里放了特殊的药,在短时间可以让人无法发声,只要她今天别去参加什么合唱表演,她就不会有事了。” 第122页 “你不觉得太自私了么,那两个惨死的女孩也是无辜的。”我忍不住责问她。谁知道遥遥的母亲冷笑了声,那笑声差点让我发寒。 “无辜?可能她们是无辜的,但她们的上一辈就难说了。告诉你,我在二十年前,也是这个学校的合唱团成员,我亲眼目睹了那出惨剧,那场本来根本不应该发生的惨剧,也是十个人,但只有我活了下来。”她的话让我们大吃一惊。 “第一个死的就是风铃,她虽然姓田,但我们都爱叫她风铃,因为她是合唱团里声音最好听的,宛如风铃一样,清脆悦耳,闭着眼睛听她唱歌,整个人都会放松下来,加上她长得非常漂亮,成绩优秀,她几乎是一个非常完美的女孩子,追她的人不胜其数,那时候她还经常带着她弟弟来学校。 在合唱团里的人都知道,风铃的意中人是谁,就是我们当年的乐团老师,也就是对面站着的那个男人。”遥遥的母亲朝着前面指去。我们顺着望过去,居然就是凌水源。难怪他给女儿取名叫凌凤。 “但好景不长,本来那个男人和风铃办的恋情只有我们一起的姐妹极少数人了解,可不知道谁捅了出去。你要知道,那个时候的学校对这种事可是无法容忍的,尤其凌水源还是老师。事情立即就风言风语的传了起来,最先散播的是谁已经不重要了。 当时的系主任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只知道是一个经常暴怒的中年妇女。“说到这里,遥遥的母亲忽然不好意思地笑笑,“这本是我女儿现在经常用来形容我的词彙。” “说远了,系主任逼着风铃写检查,甚至还想让全校都知道,说要以她为典型,来整顿学校风纪。合唱团也被暂时停止。而且凌水源居然还在那时候和风铃说分手,虽然说是迫于压力,但实际上已经给风铃最重的打击了。自杀的那天,她始终对我说,她的声音害了她。我们还安慰她,结果第二天早上,我们就发现她用鱼线和鱼钩把自己钓死在楼顶。这事被校方草草结束,因为风铃的家人都在外地,当时送葬的时候她弟弟哭得很厉害,而且非常仇恨地看着我们。 我们都以为事情结束了,但是,在一次合唱团的集体排练中,我由于感冒没去,逃过一劫,但我的姐妹们,却在排练室里活活的烧死了。后来虽然校方极力掩饰,但我还是知道了,排练室是被人从外面锁了门,在浇上了汽油。当她们的尸体被一具抬出来的时候,都是那种捂着喉咙的痛苦的样子,后来的日子里,我一直坐噩梦,有时候梦见风铃,有时候梦见我那些姐妹。直道遇见我先生,结婚生子后才安宁起来。但我不死心,虽然大家谣传是风铃回来报復,说她报復把事情说出去的人。但我绝对不相信!” “噢?为什么?”纪颜忽然问到,遥遥的母亲愣了下,转过头咬着嘴唇说:“反正风铃不是这种人,因为就是她昨天託梦让我千万别让遥遥去排练。”她说到这里,忽然流了眼泪下来。 “对了,风铃是不时经常唱一首歌,好像歌词前面是这样的‘帷幕已经拉开,一个接着一个,美丽的姑娘在风中舞蹈,却无法唱出歌来。当白色变成红色,公主沉默了。’后面还有么?”纪颜问她,但遥遥的母亲面带疑色。 “这是首诗,但并不是风铃经常唱的,好像是她弟弟写的,她弟弟很有才华,年纪不打,但居然会写歌词,后来风铃找到凌水源作了曲。我记得后面还有,好像是。”她在慢慢回忆,但这时候对面的排练室又炸锅了。所有人沖了进去。我和纪颜心头一沉,难道又出事了? 果然,本来已经被拔去插头的录音机再次响起。 “粉碎了的心刺穿了我的咽喉,望着你我无力说爱。”遥遥的母亲几乎和录音机同时念出这一句。但她奇怪地说了句,这不是风铃的声音。我们呆立着,谁也不明白这又暗示了什么。一位脸色苍白,嘴唇干涸的高个子女生,大概口渴了,拿了个玻璃杯子去倒了点水喝。 纪颜一直望着她。忽然想到了什么,勐地沖女孩喊:“放下杯子!”并朝女孩跑去。 但是太晚了。 我们听见了砰的一声爆裂的声音,刚把玻璃杯送到嘴边的女孩现在已经躺在了地上,双手捂着喉咙,不停的朝外吐血。身边全是碎玻璃渣子。玻璃杯居然爆炸了,碎片全部掉进了她的喉咙里。她如同被电击一样痛苦地在地上发抖,双脚不停的踢着旁边的柜子,一下一下,被玻璃刺穿的喉咙发布处任何声音。但我们去没有丝毫的办法,甚至连缓解她的疼痛都无法做到。等到医生上来的时候,女孩已经断气了。大家开始放声大哭,连我也不忍再栽这里呆下去。纪颜没有任何表情,只是把女孩睁着的眼睛抚平。剩下来的七人,每个人都无神的做在地上,一向坚强的李多,似乎也嗅到了死神镰刀上的味道了,不过她依然安慰着吕绿。纪颜看了看吕绿,走过去问到。 “几点了?” 吕绿缓过神来,看了看表,小声回答说:“快五点了。”纪颜让她们俩人坐好,并说了些安慰地话。警察已久照意外处理,虽然他们也觉得这意外也太意外了。 死去的三名女孩除凌凤外这两名我们问了下,果然,被鱼钩钓死的女孩是当年系主任的小女儿,居然还是将近四十岁才生的,所以被家里看作掌上明珠,而刚才背玻璃杯炸死的女孩却是曾经当面侮辱并扇了风铃一耳光的人的女儿,据说这个人也很喜欢凌水源。 第123页 “这种报復似乎太过于狠毒了,我总觉得似乎还有别的事隐藏其中。”纪颜知道几人的身世后,疑惑地说,我也觉得奇怪,如果要报復的话,以这种形式好像过于残忍了,难道只为了让那些人体会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们又去查其余几人,果然除了李多和吕绿外,她们的父母都和风铃的死有着或多或少的瓜葛。 “这些女孩子都是谁选入合唱团的?”纪颜忽然问我。我一想,忽然惊问道:“你是说顾鹏?” 纪颜默然不语,半天才说:“你记得风铃曾经有个弟弟么,好像如果活到现在,正好和顾鹏年纪差不多,而且你也看见了,他看凌水源的眼神,或许从某种意义上讲,风铃的弟弟可能把仇恨斗集中在凌水源身上。”这样一想似乎比较合理,如果要证实的话,就必须查查顾鹏的资料了。这时候,我接到了个电话,是落蕾打的。 按照落蕾的查找,的确这个学校出过合唱团人员在排练时候被大火烧死的事,而且日期就是今天。 顾鹏的资料很快被打听到了,这方面在报社做事的我多少有点优势,果然如纪颜所想,他的资料只有成年以后的,而且他不是本地人,是外地来应聘的,所有合唱团的成员,大部分都是他主动去邀请的,那些女孩子有的还是在他的长期劝导下才加入合唱团。为什么说是大部分,因为李多不是,李多跟着吕绿来的。 这个时候,发生了更加令我们没想到的事情。凌水源不知道和顾鹏说了什么,以致使后者突然性情大变,居然打了起来。好不容易分开他们,顾鹏高声叫着“姐姐不会原谅你。”在场的人都惊讶了,包括遥遥的母亲和凌水源。顾鹏自己也发觉失言。连忙想走进排练室。但我和纪颜冲过去抓住了他的手。 “你就是她弟弟?为报復这么做值得么?”纪颜愤怒地喊着,顾鹏呆住了,随即恶狠狠地甩开手,从怀里掏出把匕首向凌水源扑去。并且把他作为人质向墙角走去。 “都是因为你,我知道是你害死姐姐的。”顾鹏一边哭着,一边把匕首往凌水源的脖子又勒紧了些。凌水源默然无语,仿佛心甘情愿赴死一般。在场的警察都拔出了枪对着顾鹏,并让他放下匕首。现场进入了僵持状态。 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在了这两人身上,身后的排练室再次穿出刚才的声音。 “我期待,像鸟儿一样,驰骋在天空。”顾鹏呆了一下,放开了凌水源,一位警察马上拖走了凌水源。警察包围了他,顾鹏环视四周,望着我们却又好像对谁说似的。 “我走了,这仇恨永远不会消失。”说完,从楼上的窗口飞身跳下,我们赶到楼下的时候,发现他的头已经触到石头死了。 “结束了。”我看着顾鹏的尸体,长嘆一口气。 但纪颜却依旧眉头紧锁。“真的结束了?我还是觉得似乎有很多疑惑,但又说不上来。”我拍了拍他,“别说了,或许是你的多疑罢了。” 事情看上去真的结束了。录音机的确没在响了,大家松了口气。李多带着吕绿也走了出来。 “他到底是怎么杀了那三个女孩的,我一直想不明白。”纪颜始终不快的感觉。李多拉着他的手撒娇道:“别管了,反正不是都解决了么。” “你们先回去吧,我再去查查,始终有点不放心。”说完,他拉开李多的手,叫我送她们回去,自己转身回去了。我只好开车送她们回寝室。 回到报社,还没坐稳,纪颜就打电话给我。 “二十年前那些被烧死的女生中,有一个是姓顾的。”他的第一句话就让我觉得奇怪。 “他的确是位姐姐报仇,但不是风铃,是在事故中被烧死的其中一个。”纪颜着急的喊道, “你的意思是,难道?”我也大惊。 “没错,你赶快回来,到排练室,我等你,记住,不要告诉李多。”说完他就挂了。我打车回到排练室,这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校园非常热闹,夜色中到处都是一对对的情侣,我忽然想起了那个叫风铃的女孩,或许她晚生二十年,根本没那种悲剧产生。 来澳排练室,和外面相反,非常的冷寂,果然,纪颜正站在门口等我。见我来了,立即迎上来。 “顾鹏不是风铃的弟弟,据说,那次的大火是凌水源放的,为的是报復把秘密说出去的合唱团的女生,可能顾鹏是因为这个才想杀凌水源,还有,你知道谁是第一个进合唱团的么?”我摇头,纪颜正色说:“是吕绿。” “这代表什么?”我也奇怪道。 “我去问过李多,吕绿是从国外转来的,所有的资料都是空白,而且也不住在学校里,她在外面租了房子。”我想想,的确,下午送她回去的时候她拒绝了。 “而且,又有个女孩子在回家的途中被车子撞死了。”纪颜最后的话让我吃惊。 “记得那个遥遥么,她的母亲找到我,那个女孩子现在失踪了,独自一人离开了医院,”排练室的灯忽然亮了起来。并且传出了悠扬的歌声。 纪颜看了看我,我知道,他的意思是要上去了,虽然我是极不情愿的。 我们几乎是摸索着上去的,三楼的排练室果然亮着灯,里面还有歌声。走进去一看,居然有两个人。 第124页 一个是那个叫遥遥的女孩子,另外一个,就是吕绿。她们仿佛根本不对我们的到来感到吃惊。 “我知道你还会再来的。”吕绿望着纪颜笑道,和白天不同,完全没有那种青涩感,仿佛变了个人。旁边的遥遥也只是笑着站在那里不说话。 “你到底是谁?”纪颜厉声问道。 “没必要这么凶,反正姐姐已经回来了,该死的,都死了。”吕绿口气平稳,清脆的声音在排练室迴荡。 “你才是风铃的弟弟?”我也惊讶,不是弟弟么。吕绿笑了笑,把衣服脱去,他居然是男的,但就算男扮女装,他现在也三十多岁了啊。 “巨大的悲痛或者刺激,可以使人停止生长,连声带也不会变化。”吕绿仿佛知道我想什么,依旧笑着解释。 “我不过是按照姐姐的意愿做罢了,我和姐姐既要復仇,让那些人知道丧失亲人的滋味,同样,姐姐也要再次回来,不过,姐姐需要一个身体。所以她才託梦给那个女人。”我看了看遥遥,她好像和白天的样子有了些变化,似乎更漂亮了。 “你知道到底是谁把姐姐和那个男人的事传出去的么,就是那个遥遥的母亲,还真是恬不知耻啊,嫉妒使她出卖了最好的朋友。她给女儿服下的药都是按照梦中姐姐告知的方法去配的,她天真的以为姐姐原谅了她,其实只是她的女儿最适合作容器罢了。”我和纪颜都骇然无语,没有比把亲人之间变成漠然路人更好的报復办法了,简直生不如死。 “我很奇怪,下午的时候你似乎就看出了我来。”吕绿终于换了种表情。 “手錶,当我问你时间的时候,你的手錶是块男式手錶,或许你自己也没察觉?当时我心里也只是有点不解,但没有多想,还有,顾鹏是被你利用了吧。” “是,我告诉他,那火是凌水源放的。他居然轻易的相信了,三十多岁的人居然这么冲动,于是他答应和我联手,我要报復那几个人的后代,而他对能杀死凌水源的女儿也十分高兴。整个的排练室都安排成了巨大的咒阵,只要我愿意,踏入这里的人,都可以被杀死。不过没必要,平息了姐姐的怨气,我就可以让她再次回到这世界上,我可以带着她去一个没有人的地方隐居起来。”吕绿骄傲地叙述着,说到后面,他的眼睛居然冒着兴奋的光,仿佛看见了美好的未来。 “其实,那场火是你放的吧?”纪颜继续平静地说,“我问过当年的人,有人看见一个孩子从排练室慌张的跑出来,随后,排练室燃起了大火,门被人封死了。”吕绿不说话了,面部开始狰狞了起来。 “唱完这首歌,姐姐就会回来了,我的一切也算没白费。”吕绿不理会我们,继续和遥遥一起唱歌。歌正是今天录音机里的歌。 “帷幕已经拉开,一个接着一个,美丽的姑娘在风中舞蹈,却无法唱出歌来。当白色变成红色,公主沉默了。粉碎了的心刺穿了我的咽喉,望着你我无力说爱。我期待,像鸟儿一样,驰骋在天空。从天国飞下,再次回到这世上,把你我的手,永远连在一起。”歌声完了,遥遥茫然地望着前面,忽然哇的哭了一声。整个排练室忽然响起了一声很沉重的女性的嘆息声。吕绿大惊,抬着头在排练室里大喊,“姐姐,姐姐,你在么?”但回应他的不过是回声而已,反观遥遥,疑惑而望着四周,不知所措。 “别喊了,你姐姐回不来了,死去的人本就不该再回到这世上。”纪颜说,吕绿愤怒的走过来,他本来俊秀的五官已经完全扭曲了。 “你到底做了什么?”他企图去抓纪颜的衣领,但纪颜轻松的躲闪了。 “你在排练室设下咒阵,你就成了踏入这里的女生的死神。你想让他们怎么死,她们就如同木偶一样按照你的剧本去死。而你想把这些推到被烧死的二十年前的那些人身上。你和你姐姐导演了一场好戏,可惜,当我第一次踏进这里,就已经发现这里不对,虽然我没来得及破解掉你的咒阵,但遥遥的身上,始终有根针我没有拔去。在她的后颈,一根如头髮丝细的针,附有银针的身体,是无法被附体转生的。其实我本来是打算晚点拔,本意是治疗她的喉咙,结果却歪打正着了,或许,这一切都安排好了。”纪颜说完,走到遥遥面前,从脖子那里拔出一根针,要不是借着反光,那里看的到。 吕绿痛苦地嚎叫着,跪倒在地上。 “那些女孩子根本没有错,你却如此残忍地杀害她们,还有二十年前被你烧死的那些人,你自己好好反思下,靠着这样復活的姐姐,还是你愿意见到的么?”纪颜把遥遥扶了过来交给我。转身又对跪在地上底着头的吕绿说:“你既然知道失去亲人的痛苦,却反而变本加厉的实施给别人。”纪颜不在说话,和我一起走出了排练室。 我回头望了望吕绿,他始终跪在那里没有动。 遥遥的母亲再次看见遥遥几乎要疯了,使劲地亲着女儿。随后的谈话中,她承认是她把风铃的事告诉了学校,至今她仍旧非常后悔,我们没把事情真相告诉她,只说是在学校里找到遥遥的。 至于凌水源,他那次看到吕绿,就发觉他和发呢风铃太相像了,回去后,女儿的死和今天看见吕绿竟然使他突然难以自拔,在自责中服毒自尽了。而吕绿,我们再也没见过他了,学校的资料里,对他只有短短几字的说明,此人已经转学。 第125页 李多经常不快地抱怨,抱怨为什么吕绿不辞而别,都没告诉她,纪颜一直安慰她。她也就渐渐忘去了。直到一个月后,李多接到了吕绿寄来的礼物。上面写着的地址离这里很远。 是一盘磁带,我们听了听,就是那首歌,那首他做的词,凌水源谱曲的歌。是他唱的,不过现在听上去却非常的清澈好听。 “风铃是姓田吧?”我问纪颜,纪颜笑,“你是想问吕绿为什么叫这个名字么?”我点点头。 “笨啊,吕绿就是吕吕勒,双吕就是田字啊。”纪颜开心的笑道。我摸了摸头,也笑道,“原来是这样。” 第二十八夜:开眼 经常有读者对我说,为什么不写写下蛊呢?我经常犹豫不决,到不是不想写,只是这个实在太奇妙了,远不是外行人可以写的,若是胡编乱造,颇有亵du之嫌。于是迟迟不敢下笔,直到今天才想写下这个故事,只是前面必须交代另外一个故事,因为直接写蛊的话,有点唐突感。 在平安夜的故事写完后,我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女孩子,她非常干脆地说:“我必须和你谈谈。” 在谈话中,我了解到原来她居然和故事中有部分相似的经歷,我不免感到好奇,无奈中国的电话费实在惊人,故事听上去颇长,于是我们决定在qq上聊。 以下是我和她的对话。 “我是名毕业不久的大学生,别看我比你小,但我的经歷绝对比你要多。”我向来不爱说话,所以大部分都在看她打字。 “和大多数女孩子一样,我也希望自己有一段爱情,而且在大一的时候,这段爱情真的来了。我遇见了个男孩,最起码,在当时我还是非常爱他的。 大二的时候,我们,不,应该是我,为短暂的欢愉付出了代价,我去做了一次人流。当时他也在我旁边,握着我的手。他扶着我走进手术室。那不是个大医院,因为我怕在医院遇见熟人,他更怕,我们两个人如同做错事的孩子一样,偷偷摸摸地找了个小医院,一个外表看上去破旧,里面看上去更破旧的医院,但收费却比正规的手术要便宜一半。在我进去的时候,等候室的长木椅子上还坐着一个年轻女孩,孤独一人,看上去也是个大学生,我当时心想,起码我比她要好点。 作手术的时候是下午四点,天很阴,很冷,很沉,仿佛就盖在你头顶一样,压得人喘不过气来。手术室不大,只有一张手术床,旁边摆放了许多器械,在房间里泛着冷光。我忽然畏惧了,因为我感觉到肚子里的生命在拼命抵抗着,那天,我已经怀孕四个多月了。 那个男人,居然在我背后顶住我,他不耐烦地说了句‘别怕,很快的,不痛。’里面有一位医生,带着大大的口罩,把整个脸都藏了起来,只露出两只鹰眼,神情漠然得看着我们俩。 ‘快点,别磨蹭了。’他低喊了句。男友出去了,顺便把手术室的门轰地带上了。我无助的双手捂着肚子,向那张床走去,并爬了上去。 “诱导还是附加吸引?”医生翻弄着器械,那些东西碰撞的声音非常清脆,在房间里迴荡。我被他问住了,一时没明白。他见我不说话,嘆了口气。 “几个月了?” “四个多月了。”医生略有些惊讶,怔了一下,随即说,“那不能用诱导了,用附加吸引吧。而且,最好打麻醉吧,不然会很疼得。”他转过身,又嘀咕道:“都四个多月了,真是太不注意了。” 我拒绝了麻醉的提议,我忽然有种非常迫切的想法,我要把这个孩子,这个不完整的孩子生下来,我要把这痛记忆辈子。医生劝了我几句,见没反应,只好照做。 我选择的是器械流产。的确,我真的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了,冰冷的手术工具进入我身体的时候,第一感觉不是痛,而是一种撕裂的感觉,随之而来的疼痛直接传遍了我身体的每一个角落,我的身体剧烈的收缩了一下。手术过程我不想再回忆了,总之,我一直在手术室里痛苦的尖叫着,那种叫声连我自己都听得吓人。 当手术结束的时候,他进来了,一脸的不安,甚至不敢正视我的眼睛。我虽然虚弱,但神智却很清醒,我一再要求看看从我身体里拿走的那一部分血肉。医生迟疑了下。叫护士抱过来给我。 我也惊讶了,他出奇的大。四个月怎么会这么大。他已经有性别了,是个男孩,头很大,我有种感觉,这个孩子如果真能生下来一定会很聪明很可爱。 我转过头,挥了挥手,眼泪无法自制的流了下来,护士又把孩子抱给了我男友,他颤抖着接过孩子。沉默了一下。忽然把手伸向孩子的脸。 27周的胎儿才能把眼睛发育完全并睁开,所以,他现在是紧闭着的。我男友当时不知道为什么,他居然用手把孩子的眼皮打开了。一边的医生转过来,喊了句:“不要!”但是,我男友已经打开了。 我并没有看到里面什么样子,但是他突然惊恐地把孩子往地上一扔,踉跄的往后面退,甚至人都摔到了地上,一边用手指着那孩子,一边打张着嘴巴,吐出几个字来。 “洞,洞,黑洞。”他似乎吓坏了。我鄙夷地看着他,这个我曾经深爱的男人现在我看来却无比丑陋。医生走了过来,把孩子重新抱起来。 第126页 “当然是黑洞,眼睛又没发育好,不过,像这样流下来的孩子,最好还是别去看他们没长好的的眼睛,开眼之后,据说很麻烦的。”医生的语气一直都是非常冷淡,或许他看这种事太多了。 好在流血不多,我的身体恢復得很快。男友一直面带愧色地在床边陪伴我,但等我能下地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分手。他没有挽留,也很自然的答应了,这段爱情,就这样和大多数人一样,变成了记忆深处的一道疤痕,只不过,我的比别人要重一些。 在分手后,其实我更痛苦,大量的喝酒,旷课,我以堕落的方式惩罚我自己,室友们在劝阻无效后开始远离我,我成了真正的意义上的孤独者。我甚至还接触了毒品,那种摇头丸,暂时的神经麻痹,使我可以好受一点。这种日子持续了半年,直到我有一次在吸食过量之后,一头撞在了凳子角上,我捂着鲜血喷涌的伤口,疼痛让我甦醒了,我发现我应该要好好活下去,虽然额头的疤现在都无法去除,但我却带着感恩的心去看待它,毕竟,我再次活了过来。 后来的事比较平淡了,我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和那个男人的联繫更加少了,只是例行的问候,要说不恨他不可能,但发现现在冷漠比恨更多点。 但其实,真正的事情才刚刚开始。 今年六月份,我的大学同学铃的孩子满月,大家都来庆贺,当然,也包括我的前任男友,我们很友好的寒暄了几句,席间他似乎有很多事要告诉我,但我脸上的表情,让他欲言又止。说老实话,才这么短时间,他变化的很厉害,消瘦而虚弱,眼睛旁边深深的黑眼圈,头上的白髮居然也依稀可见了。 铃生了个儿子,非常可爱,胖乎乎的,只是一点不好,非常爱哭,而且那哭声让人听得发毛,如同有东西在抓一样。还好人多,到也不是很难受。这时候有同学打趣,说大家轮流来抱这个孩子,看看孩子喜欢谁。 游戏开始了,每个人抱着孩子都无法阻止他哭泣,每抱一个引起的都是一阵大笑,铃两夫妻看的哭笑不得。一直到他,我的男友,他颤抖的把孩子抱过来,只是一下,那孩子如同触电一样,哭声嘎然而止。全场的人不在晒笑了,而是非常惊讶的看着他。 孩子笑了。很漂亮。但在我看来,我觉得他笑得很诡异,不像一个孩子的笑容。 我的前男友的眼睛里忽然有点异样,他想把孩子还给下一个人,但大家都在起闹,连铃两夫妻也说让他多抱抱,还要他做孩子的干爹,无奈,他只好继续抱着。 这个时候,孩子忽然在他怀里摸索起来,小手一直向上摸去,直到摸到他的眼睛。 我的前男友不动了,任凭那只小手摸着。等到铃把孩子抱走,我才发现,他原来已经吓得呆立了。宴会结束后,他终于找到我,并一再要求和我谈谈。 他满脸的无措,慌乱的找出根烟,哆嗦地点燃了,勐吸了几口,开始镇定下来。 “你到底想说什么?不想说我走了,我还有很多事。”我有些不耐烦,多看见他的脸几次我就觉得烦燥。他拉住我的手,那手依旧和几年前一样大而厚实,但那种温暖,已经没有了。 “别,别走。”他如同一个犯错的孩子一样,满眼的哀求,我忽然心软了,停了下来,听他叙述。 “这几年,对的,就是那次陪你去人流以后,我,我一直坐噩梦,梦见那个孩子,空洞洞的眼窝发着咳人光。接着,我的耳朵边上经常会听见小孩的笑声,早上起来,经常能看到脸上,脖子上,有,有那种婴孩的手印,紫红色的。还有很多怪事。而且最近我会不自觉地去画一些画,当我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画的都是全部一样的画,我带了一幅,你看看。”忘记说了,我前男友是学美术的,现在是个小有名气的画家了。我接过他从口袋里拿出的画,对着昏暗的路灯看了起来。 整张画的背景是灰黑色的,涂抹的不是很厉害,里面画了一个头大大的婴孩,双手抱在胸前,捲曲成一团,但他的眼睛是睁开的,里面空洞洞的,但又有一种如同黑洞一样的吸力,仿佛能把看的人灵魂都吸进去一样。我感到有点头晕,立即合上画纸。 “你,想太多了吧,可能是幻觉罢了,再说你们画家不经常都神经兮兮的么。”我冷静了下,把画纸扔还给他。然后一扭身就走了,把他一个人留在路灯下。 几个月后,我听说他办了画展,并力邀我去,我看时间也有空,为了打发无聊的生活,就去看了。 画展的派头挺大,看来他在这方面混得不错,我看了看画展的名称,叫开眼。 总共有几十幅画,全部是画眼睛的,老人的,少年的,男人的,女人的,外国人的,中国人的,各个眼睛全部不同,带着的感情也全部不同,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是位很有才华的画家。 在画展厅的中间显着位置,摆着一幅巨大的画。吸引了很多人。 我走过去一看,居然就是他曾经给我看过的那幅。不过放大后看上去显得更加让人不安和冷。在旁边,很多人在小声评论着,有说什么画意深刻,代表了生命的追求,有的说又后现代感的迷茫,诸如此类,我听得直想发笑,全都是扯淡。 当我从画展的后门想出去的时候,忽然一只手拍在我肩膀上。我吓得回头一看,居然是他。 第127页 我的前任男友。 “你还是来了。我不得不把他画了出来,仿佛不受控制一样,这样宣洩一下我好过了点。”他的声音很嘶哑,看来又抽了不少烟。过道很黑暗,我看不清楚他的脸。 “少抽点吧,别不爱惜自己身体。”我微嘆了口气。把皮包提了下。黑暗之中他似乎唿吸的有点急促。 “你,还是关心我的啊。” “没别的意思,我看你误会了,我已经有了新的男友了,就快结婚了,我不想再和你纠缠下去,我也不恨你,也不爱你,你我之间没有任何的羁绊了,至于你的悔恨,我接受。”说完我就要走。他默然无语,我好像依稀听见他在抽泣。 我头也不回的往外走,忽然耳边好像听见了小孩的笑声,咯咯咯,非常的清晰,我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正好一束光不知道从哪里射了进来,他正回头往画展走,光照在他的脚上,我看见了。 一个婴孩。 胖胖的,抱着他的小腿,正回过头看我,满是笑容的脸上,两个大大的黑洞,还对着我挥了挥如莲藕段样的小手。我已经不会动弹了,全身的血液如同凝固了一样,直过了十几分钟,我才缓过来。摸索着墙壁走出了过道,重新回到阳光下。 随后的日子里,我经常得知前男友的消息,他过得非常落魄,甚至穷困潦倒,而且还问我借过几次钱。最后一次见他,他已经不成年人样了,哪里还有画家的风范。 再后来,我就没有他的消息了,他仿佛失踪了一样。”她的故事停顿了一会,我忍不住问道:“后来呢?” 她转过话题:“你知道下蛊么?”我一愣,的确,经常听说,但到底是怎么回事却从来不得而知。 “难道,你知道?”我问她。沉默许久,她回过话来。 “是的,因为我就是苗人的后代,不过这里面很复杂,我今天还有事,下次再谈吧。”说完,她下线了我望着显示器有点茫然。我只好等她以后再来联络我了。 第二十九夜:蛊 下午刚打开qq,就见上面一个头像闪个不停,原来是昨天和我聊天的女孩子,全都是问我在不在,回了一句过去,她也正好在线,自然又继续昨天的话题。 “昨天说到哪了?哦,是下蛊。”她自问自答了句。 “你知道么,我的原籍是云南苗族,只不过我的外公在年青的时候去了上海闯荡,所以从我母亲开始便居住在上海了。但是,在老家的家谱上,还是有我的名字的。 我见过家谱,有些特殊,所有的男性全部写在左边,所有的女性全部写在右边,夫妻兄弟姐妹又要重新注释。在家族里,男性的名字我记不太清楚了,只知道女性的姓的发音时啊土啊不哈呀多。而且这家谱只从宋代开始。因为我的祖先也是从别处迁徙到云南的。” 我想了想,没想到宋代有什么大规模的迁徙事件,于是只好继续看她解释。 “知道宋金战争么,1127年,金军灭北宋,并把徽,钦二帝和众多皇族宫女大臣金银财宝掠回北方。在那场浩劫中,后宫的女人其实已经在之前就开始送走了,总共分成三批,持续了两天。而我的祖先,在当时逃出去的人中是地位最高的,好像是大宋贵人吧。当时就是后宫中的一位嫔妃。她在战乱中和自己的家人逃到了云南苗人的居住地带。你要知道,像这种后宫深闺里的女人,怨气都很重,互相之间经常猜疑也经常争执,有的还会学习些下蛊啊,降头之类的来害人,可惜手法大都不对,下蛊哪里是那么容易,所以也就害人害已,我的那位祖先到了苗家,当时苗族的巫师说,这个宋朝的贵人很适合继承下蛊,因为一来蛊术需要继承者,二来也可以保护当地的族人。 可惜,这么多年来,下蛊已经慢慢衰败了。因为族内对使用蛊的人选由严格的要求。”我看到这里很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要求,居然严格到使蛊术慢慢衰败了的程度。 “首先,必须是女性,即便男性会,也不过是一些皮毛,而且,这个女孩还要非常聪明,并且发誓永远不结婚,她们可以有情人,但一旦孩子出世的话,他们就要分开。所以总的来说,蛊术的传承者的命运相对来说比较悲惨。而在我们那一族,好像也只有一位可以真正使用蛊术的,按照辈分,她是和我母亲一辈的,我尊称她一句阿姨。她的房间常年都很很阴暗,有很重的草药味道,大概是为下蛊吧。我每年都要和家人会去看看,但今年回去的时候,向来不太和我说话的阿姨却始终望着我。 忘记说了,自从和那位男友分手我,我的生活开始过得出奇的顺利,无论是工作还是爱情,我也渐渐从阴影总完全走了出来。而这次的将要回去的时候,阿姨忽然对我说了这么一句,她说孩子,自己的幸福不全是自己的,别人的苦难也不光是别人的。并要求和我深谈一次。我忽然有点感触,就答应了。 我们两个盘腿坐在她的房间里,阿姨具体的询问了我所发生的事,当然,对于这样一位长辈我自然不敢有什么隐瞒,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她。事情叙述完,阿姨深深地嘆了口气。她对我说,婴儿的怨是最强的怨,他们对这世界有非常强烈的不舍,他们渴望来到世上。打开眼睛的人,会被他们盯上一辈子。而我没有去开眼,而且阿姨说,我的命极硬,那孩子也不会来找我。”我一时好奇就问了问这个女孩的生日,果然,这一天到真的是歷史上经常发生灾难的日子。 第128页 “阿姨接着说,如果我愿意,她可以下个蛊,帮助我的男友,摆脱被纠缠的噩运。你可能会觉得奇怪吧,我当时都觉得奇怪,因为似乎在大多数人眼里,蛊术无非是害人的法术,让人倒霉或者家破人亡。但当我向阿姨问起时,她居然笑了起来。 ‘蛊术不是那样的,并没有你们传说的那么可怕,怎么说呢,它更像是一种买卖,实施蛊术的人,可以和未来达成交易,或者是一种交换。人的一生中,所有的东西都是由定数的,蛊术可以让你提前预支你的未来。或许听上去有点可怕,但其实很多人觉得未来非常遥远,眼前的利益却唾手可得,所以有很多人穷其一生去追求,结果不果实一场梦罢了。不过蛊术也可以驱邪治病,你的那位朋友非常麻烦。那个孩子是你们生的,却被你们抛弃,他不找你,却缠上了他父亲,如果在不赶快的话,恐怕你的男友这一生都会毁掉了。’我听完后想了很久,我的确已经不在恨他了,甚至有些可怜他,特别是阿姨对我说的,自己的幸福不光是自己的,别人的苦难也不全是别人的。我决定帮他躲过这次灾难。 既然正式决定了,阿姨也就去准备了。当然,其中有很多东西我是无法解释给你的,因为我自己也不是非常了解。只知道蛊术极其复杂,不仅仅材料需要众多,还要特定的时间。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阿姨总共从我身上取走了很多东西。我不能完全都告诉你,因为这毕竟涉及到苗人的秘密。不过大部分还是可以说的。 这些东西包括我的头髮,睫毛,血。最奇妙的是,居然还需要我亲手杀得一只公鸡的胃。当一切材料准备妥当的时候。阿姨从她的房间角落里拿出一个深黑色上面封口的瓦罐罈子。我很好奇里面是什么东西。 但当罐子打开后我后悔了,气味非常的沖人,我偷偷看了眼,全是墨绿色非常粘稠的东西,阿姨取出了一点,混合了开始的材料。便要正式准备下蛊了。 谈不上什么仪式,她的双手握住我的手,两人把手放入盛有所有材料的一个大的类似于腌制泡菜的罈子里面,不过开口比较宽敞。放进去后,阿姨叮嘱我,等下不管感觉到什么都不要把手拿出来,直到她叫我可以拿为止。 里面的东西很冷,我不禁打了个哆嗦,阿姨坐在我对面,闭起眼睛,不知道在念一些什么。开始并没有发生什么,但过了数分钟后,我感觉罈子里有东西在慢慢拱出来。 我吃了一惊,但紧记阿姨的话,没有把手拿出来。阿姨继续在低声念着,罈子里的东西也晃动的越来越厉害。 我清晰地摸到了。 从罈子里慢慢浮出来的是一个孩子,正确的说是一个孩子的脑袋。因为我已经感觉到了他肉实的小脸和脖子。接着是胖胖的小手。我开始有点恍惚了,眼泪忽然止不住地流下来,我的眼前不停的浮现当时在医院的情景。一幕幕仿佛像电影一样在眼前迅速的飞过,灰沉的天,阴沉的手术室,那些冰冷泛着寒光的器械,带着冷漠眼神望着我的医生。最后我发现自己穿着单薄的白色连衣裙一个人站在空旷的灰色地面上。非常冷,整个地面上看不见任何东西,接着从远处传来了若有若无的笑声,我顺着声音望去,那里居然慢慢爬过来一个孩子,我再熟悉不过了,他那睁着没有眼睛如同黑洞般凹陷的眼窝,和诡异的笑容。一点一点朝我爬过来,我想躲避,可四面八方到处都是,他们抱者我的腿,胳膊,身体,嘴啊啊的半张着,空洞洞的没有眼球的眼眶对着我。仿佛想说些什么,可我却听不到,最后那些孩子,慢慢的组成了一张大大的婴孩的脸,而我就站在那上面。 终于,我又清醒了过来,透过满是眼泪的眼睛,我发现我依旧坐在阿姨的房间里。四周开始变得非常的暗,我和阿姨坐的如此之近,也要咪其眼睛才能看清楚她。在房间开始由小及大的迴荡这孩子的哭声,那哭声撕心裂肺,我几乎要有冲动要讲手离开罈子,我想去找我的孩子,我知道,他在唿唤我。 ‘阿何。’阿姨勐地大喊一声,我才恢復了神智,阿何是我在苗族的姓氏。据说,在人意念迷乱的时候,老人会大喊你的姓氏,叫回你的灵魂。 幻觉和房间的声音开始慢慢消散,但罈子却震动的更加厉害。里面响起了非常沉闷而凌厉的叫喊声,就像某种动物一样。而我的手始终摸着里面的他的眼睛的部位,软软的,仿佛一口空布袋子。 我忽然感到疑惑,那孩子只有四个月啊,为什么我总觉得他好像变得大了很多。阿姨继续念着,速度越来越快,罈子动的也越来越快,终于,她大喊了一声,叫我把手抽出来,她也同时抽出,接着迅速把一个塞子将坛口塞紧。阿姨望着一脸惊恐而疑惑的我,轻轻地说了声结束了。我觉得自己一下虚脱了,然后就晕了过去。 不知道睡了多久,只知道醒过来已经是夜晚了。阿姨就在我旁边,房间点起了蜡烛,她为我做了点吃的,吃完后,我恢復了点力气,她才对我慢慢道来。 ‘你的孩子的愿望很简单,他只想长大。’阿姨整理着衣物,平淡地对我说。 ‘长大?’我不解地问她,阿姨望着我点了点头,继续说:‘是的,他只想长大,因为这是他的最最基本也是最原始的yu望。所以他缠着你朋友,就像寄生虫一样,靠吸取着他的生气来维持着他存在在这世界上的能力。如果时间长了,你朋友就危险了。现在我把他封在那个罈子里,在那个空间,他可以满足自己的愿望,慢慢的长大。直道长到他本应该长的程度。’我听完后,环视了下房子,果然,在那个蜡烛几乎照不到的角落里,静静地摆着一个罈子。我看着它,总觉得他仿佛也在罈子里面望着我一样。 第129页 当阿姨送别我的时候告诉我,这件事过去后我会有个好的开始,我的生活会彻底改变起来,只要多关心别人,其实也就是关心自己。这是阿姨最后对我说的话。我问她,是否后悔学习蛊术,她迟疑了下,笑笑说,以前后悔过,不过现在不了,因为有一些事总是需要人去做的,这都是註定好的。我看着阿姨的背景渐渐消失,真不知道还剩下几位如同她这样的蛊术的继承者。后来阿姨还告诉过我,世人都认为下蛊下蛊,关键在于蛊,其实下蛊的关键在于下,下得方法,决定蛊的作用。”她终于说完了。我忍不住回问她,她那个被纠缠的男友后来到底怎么了。可惜她也只是回答,到现在仍旧没有他的任何消息。 这个女孩下了,我回味着这个故事,这次想想为什么歷代朝堂,从汉朝开始都对苗族进行大量的压榨和杀戮,苗人的多次起义虽然都以失败告终,但中原的汉人们却始终对他们敬畏有加,谈起苗女无不色变,虽然其中大有夸大之嫌,其实细想下也的确不无道理啊。 第三十夜:买衣 界上总有几种职业,他们需要经常在深夜工作,当然,谁也不喜欢独自一人在夜晚熘达,但迫于生计又没有办法。开夜车的司机便是其中一种。由于把纪颜的故事整理了一下发到了网上,居然有很多人喜欢,其中居然还有我一个久未见面的初中同学。 很久没见,便相约在kfc聊聊。见面后大家问候了几句境况,她似乎面带难色,几次想说什么却又很犹豫。 “你的那位朋友,是不是真的能解决些我们平常人无法解决的怪事呢?”她终于还是说了出来,我虽然已经料到,但还是有点惊讶。我问她是否遇见了什么难事,如果我能帮忙一定尽力,她摇摇头。 “不是我,是我父亲。”她非常苦恼地说,“他已经卧床很久了。看了很多医生,花了不少钱,都不见起色,问起他到底怎么回事,父亲总是面带惊恐之色,但平静之后,却总是闭口不答,我没有办法,正好在网上看文章,没想到是你写的,于是想来碰碰运气。”我想想,纪颜并太爱接触陌生人,贸贸然去叫他来他不一定会答应,于是我决定充当回先锋,去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同学的家在市中心附近,还是非常考究的住宅区,在门口还有铁门和看门的门卫。每栋楼下面还有摄像头,看来的确是相当安全的房子。 她家在四楼,进去后里面装璜倒是非常适宜,记得初中的时候她家还不算太富有,可能这几年发达了吧。在同学的带领下,我们走进了内屋,里面躺着一位五十多岁的男人,正歪着脑袋,剧烈的咳嗽,他瘦得很厉害,面黄的像得了肝炎一样,并没发现我们进来了。同学赶忙扶起她父亲。 “您是?”他终于看见我了。同学简短介绍了下我,她父亲有些不快,大概是怪女儿随意告诉别人。 我则说:“伯父,有些病是闷出来的,您不妨告诉我,或者告诉家人,可能有些转机啊,而且我认识些朋友,即便问题棘手,也是可以处理的。”他狐疑的看了看我,加上同学又在旁边规劝,终于答应告诉我,但前提是他女儿必须出去。 “年轻人,你必须答应我,不能告诉别人。”他虽然带有病态,但眼神依旧锋利,我点了点头。 “其实数年前,我还是位开计程车的司机,开始钱不够,买不起自己的车。你要知道,大凡有自己车的司机都是自己开早班,而晚班让别人开,然后从中抽头,而我,就是专门为人开夜班的。 起初到还顺利,我经验丰富,晚上的客人也算多,直到出了那件事。”伯父吞了口唾沫,又空咳了几声。 “那天是入秋的一个夜晚,天气还算凉爽,开夜班的人都极爱这种夜晚,太热,坐久了身体闷热难受,太冷,两腿冻得发麻。我一个人在抚河大桥那里逛车,没有顾客的时候,我们开着空车寻人叫逛车。 但奇怪的事出现了,我忽然看到前面闪过一个白色人影,是的,你别不相信,我至今仍清晰地记得,是一个白色人影,就在车头不远处,我下意识的停车。当时已经是快12点了,大桥上一个人也没有。车停在桥上,仿佛随时都会被夜晚吞没一样。我不放心的走下车,发现前面什么东西也没有。我只好重新上车,继续寻客。 没开多久,又是那种感觉,人影仿佛离车子更加近了,我又剎住了车子,这下我连火也熄了。我不敢下去了,呆在驾驶室里面。头靠着方向盘,眼睛死死地盯着车窗外。车灯的光照不了多远,四周黑的吓人。除了风吹动河面的水声,什么声音也听不到。我当时真的害怕忽然有什么东西从前面跑出来。我本来想把车子放这里叫人拉走,自己在搭车回家。可是奇怪了,本来就算凌晨几点都车流不断的这里,忽然半天都没一个人,也没一辆车。我听过许多关于夜车的传说,什么搭车的禁忌之类,但只道是大家平日里闲聊扯皮开的玩笑,却从来没当真,没曾想居然真的落到自己头上了。我就这样呆在车子里面。我希望等到天亮在说。 温度开始慢慢降低了,身上开始哆嗦,我有点犯困了,点了根烟,想尽力使自己保持清醒,那时候我不喜欢把菸灰弹在车里,于是把手放伸到车窗外面,一边抽着烟,一边想着事情。 第130页 忽然,放在外面的手勐地被人搭了一下,我吓了一跳,把烟都抖落了,整个人几乎跳了起来。外面响起了个声音。 “师傅,借个火好么么?”我定了定神,原来是个路人,没想到这么晚还有过路车,我很意外。借着车灯的侧光,我眯起眼睛看着这个人。他很年青,几乎比我女儿大不了多少,外面套了件灰色帆布外套,肩膀上扛了个麻布袋子,可能是晚上出工回来晚了吧。这一带有些家具加工店,经常会请一些农村的孩子来打工,每天都做得很晚,工资却异常的少。我为少年点着了烟。那一瞬间,我看清楚了他的脸。那张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的脸。 他的皮肤很干燥,前凸的额头,充满血丝和疲倦的单眼皮眼睛,厚厚干裂如久旱的河床的嘴唇,尤其是他的鼻子,出奇的巨大,令我想起了成龙。 忽然,一个非常罪恶的想法如同被按进水里的木瓢一样从我心底浮现出来,当人恐惧的时候会非常自私,自私到根本视别人的生命于无物。因为我想到一个经常出车的老前辈说过,要是晚上开车总是在车前看见人影打转,那就是必要出车祸,坐我们这行的最怕出事,撞坏了车要陪别人钱不说,即便保的住自己的性命,要是把别人撞死了,赔多少钱都不够,撞伤撞残更倒霉,一家人都完了。司机都有条心照不宣的那个什么(我提示他,潜规则)对,就叫潜规则,这词真恰当,那就是撞伤不如撞死,撞死了一了百了。你别不高兴,实际上就是这样,我虽然很久没摸方向盘了,但前些日子不还说一个司机把一孩子来回轧两次么?他还说回头的一次是为了救人。狗屁,老子还不知道他想什么,救人停车不就得了!(他说到这里,有点激动,又剧烈地咳嗽了几声,同学闻声从外面进来,被他呵斥出去了)。 话扯远了,当时我的确只想保住自己在说,以后就顾不得了。那个年轻人点了烟,谢了声,见我没有走的意思,居然和我攀谈了起来。我和他套了会瓷,便提出要买他的衣服。” “买他的衣服?”我听了很惊讶,他却挥了挥手,示意我别打断他。 “起初他非常惊讶,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忽然爽朗的笑了起来,并问我要这破衣服干什么。不过是件普通的衣服。我摆摆手,迟疑了下,对他说,我要的是他里面那件贴肉的。这时候他没笑了,警觉了起来,往后退了一步,不在说话。我马上和他解释,自己并没别的意思,只是对他说对里面的衣服很感兴趣,想买下来脚老婆也回去做一件。他松口气,把衣服扯了扯。 ‘这是俺娘做得,别人不见得做得出来呢,俺娘是村子里的一把好手。’他果然很朴实,居然相信如此荒唐的理由,我马上提出,给他五十,他更惊讶了。我以为他嫌弃少,就拿出张一百给他,并指了指他衣服。这孩子马上答应了,迅速把衣服脱掉,并递给我,而我则把那钱给他。他高兴得拿着钱,不停的对我说谢谢,然后消失在夜色里。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他贴身的衣服么?”伯父转过头问我。我自然摇头,他嘆口气。 “我做了件这辈子都后悔的事,做了件让我良心永远不安的事。我见他走远,把衣服整齐的摊开放在车子前面。然后启动车子,在上面来回轧,还下车再三检查,是否轧到了衣服。然后,我继续开车,果然没看见什么所谓的人影了.” “哦?这时怎么回事?“我奇怪地问。 “你知道应物么?有时候人们为了躲避灾祸,会弄一点假东西来应自己的劫难,被拿来做替身的叫应物,我本来会发生车祸,于是把那孩子的衣服当作应物,来回轧过,就当作了轧了人的劫。这,也是别人教我的。我只是试试,没想到还真有用。 我非常开心,以后便把这事忘记了。那个农村来的年轻人,我也没去再去找他。后来我生意越做越好,很快就买了自己的车。钱也越赚越多。直到到还在这里买了房子。 可是,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我们在醉酒的时候偶然谈起了这应物这件事。其中一人说道。 ‘如果是贴身衣服被拿来做了避劫应物的人,大多数都活不长,会死于非命。’ 我一听大惊,酒也醒了,马上再三求证,大家都是一致的回答。我草草应付了酒局,马上凭着残存的记忆,在那次遇见那个年轻人的地方附近的木工店到处询问。费了好大的周折,还好他的外貌比较特殊。最后还是在一家非常小的木工铺子里问道了。 ‘你说大鼻子小李啊。’老闆端着饭碗,漫不经心地说。 ‘是啊是啊。’我一见有了眉目,非常高兴,谁知道这位老闆却说,小李已经死了,日子就在那此遇见我后后没几天,忽然在做工的时候恍恍惚惚地沖向马路,结果被来往的车子撞死了,他家里都是贫苦农民,由于是自己违反法规,一分钱都没得到,连安葬火花的钱都是这里不多的几个老乡凑的。我听完后当时人就木了。呆立了好久,连老闆叫我都没反应。 你知道我当时有多么自责么。我本没想到他会这样,以为那个年轻人顶多倒霉几天,不料却害了人家性命。这和杀人有什么区别?我所能做的只能去经常为他扫墓,祈求他的原谅。并定期去他老家,尽一点微薄之力。每当他的亲人在送我的时候千恩万谢。我都觉得非常羞愧。 第131页 时间慢慢过去,每当我闲下来,那人的脸总在我眼前转悠,这件事永远是我的一个心结。我原以为这个秘密会被我带进棺材。但事实证明,有些东西躲不掉的,该来的,始终会来。 在雨竹(我同学的名字)念大学二年级的时候。一次照例的回家休息,我忽然发现她在拖鞋的时候少了只袜子,我随口问了句。不料她的回答几乎让我吓出一身冷汗。 原来刚才在楼下,雨竹遇见了一个带着宽沿灰帽的人。他的口音不像本地人。经过交谈,雨竹知道他是外地来的,一再要求相要买雨竹的贴身的小物件或者袜子一类的。起初我女儿认为这人很荒唐,甚至呵斥他走开,但这人声泪俱下地央求,并说有特殊用途,是用来救人用的。雨竹心肠软,经不住他的劝说,就把左脚的袜子给他了,临走前,那人给了雨竹一张一百元的钞票。” “一百元?”我不禁说了句。伯父也停下来,转过头,神情黯然地说:“你也想到了吧?当我把那张钱接过来的一瞬间,就有一种非常不详的感觉。当年我给那年轻人的一百还真不是小数目,而且那种前明明在新币改版后已经很少见了。而且怕是假钱,我一般会在钱的左上角写上一个五角星的符号。我把钱币翻过来一看,果然,那个熟悉符号正在上面。 我的头轰地一下大了。来了。果然来了,虽然这么多年我都尽力向善,我不奢求能得到那孩子的原谅,只希望自己的良心好过点。我还设想过自己的下场,但当他真的来临的时候,而且是报在我自己的后代上时,我却猝不及防。女儿在旁边叫我都没听见。“ “或许不过是巧合啊,您可能多虑了。”我虽然也听得有些奇异,但仍想安慰他。伯父哼了一声。 “我当时也是这样安慰自己。不过我给你看点东西,你就不会这样想了。”他挣扎着想下床。我阻止了他,并在他的提示下,从对面的箱子里翻出了一盘录像带。我非常奇怪,但不便去问,只好放进了录像机。伯父要求我仔细去看。 这是一盘监控录像,我看见日期赫然是几年前的,我明白了,这就是楼下摄像头的录像。录像是黑白的,但还算清晰,不久,画面上出现一个戴着灰色宽沿布帽的人,看不清楚脸,他压得很低,似乎在等什么人。又过了会,一个学生模样的女孩子走了过来。我一下就认出来了,这就是我同学。起初的那个奇怪人立即冲上去,拦住雨竹和她说话,雨竹开始没搭理他,两人还起了点小争执。后来那人似乎开始哭了起来。最后,雨竹脱下了袜子,塞给了那人后便走进去了。 拿到袜子后,那人便朝着摄像头走过来。是的,他现在正对着摄像头。我看见他的手慢慢的伸向头部,摘下了帽子。 白色的脸孔,的确,即便在黑白录像带上,那白色也非常渗人,仿佛是油漆刚刚漆过了一样,尤其是那只鼻子,巨大的鼻子,和成龙的非常相似。他的面貌就如同刚才伯父描述的一样。尤其是最后,他居然笑了一下,我发现,他的牙齿都是黑色的,一笑,仿佛没有牙齿一样。周围的人的奇怪地看着他。随后,那人戴上帽子,离开了。 录像带结束了,满屏幕的雪花,而我却仍然没回过神来。伯父从我手中要过遥控,关闭了电视。这才说。 “现在,你相信了吧。” “可是,你也说这是几年前的事啊,这些年雨竹不是好好的么?”我依旧反问他。伯父摇摇头。用颤抖的手指了指自己的心脏。 “他在折磨我。”伯父一个字一个字地吐出来。紧闭起眼睛,眉头皱在一起。“看过猫抓老鼠么,抓住,放开,再抓住,再放开,直到猫腻味了为止。现在,我和我女儿,就是那只老鼠。这些年我一直看着雨竹,她想去外地发展,被我阻拦了,想去旅游被我制止了。平日我经常叮嘱她小心这个小心那个。你不会体会我的心情。我无时不刻都在担心她。我就像一个随时等待宣判的囚犯,我生怕忽然一个电话打过来就告诉我女儿出了意外。早知道这种结果,我宁肯自己去死也不想雨竹有事啊。”伯父说完,不禁老泪纵横。我看了也一阵心酸。 “伯父,不如这样,你先必不过于担忧,我回去告诉我的朋友,我相信他能帮助你。”我不知道纪颜是否真有把握,不过他总应该比我们有办法。伯父看了看我,艰难的点了点头。 雨竹把我送出来,一路上总低着头。“真不好意思,浪费你这么多时间,但我还是抱着一线希望,希望爸爸的病好起来。” 我安慰她几句,随后雨竹就上去了。我立即打电话给纪颜,把事情大体上告诉他,并想让他出来一趟,看能否帮的了忙。不料纪颜听完语气大变。 “重要的不是拿去的袜子啊!应物是可以解得,但那张钱才是关键,你赶快叫他们把钱烧掉。然后你把钱灰拿出来再给我,对了你现在在哪里?我马上赶来。”我把地址告诉他,纪颜很快挂断了电话。我也再次往雨竹家里赶去。按了很久门铃,大门才打开,她见是我,有点惊讶。 “怎么了?你怎么又回来了?我正在用微波炉帮爸爸热点汤,你也喝点吧。”我看见她双手带着个大大的卡通手套,正准备回身去拿汤。我拉住了她。 第132页 “不了,你快去叫伯父把那张钱给我。”雨竹有点煳涂,不过我再三恳求,她还是带着奇怪表情带着我又走进去。 和伯父大致说了一下,他回忆了好久,说是这张钱就带在身边,却一时想不起来了。他一着急,便又剧烈的咳嗽起来。雨竹不知道我们要找什么,还一个劲劝父亲说钱找不到就算了。 我帮着伯父在床上找了很久,终于在被子底下垫着的一件衣服里的口袋翻出了那张钱,果然,还是那种很早版本的百元钞票。我立即走到屋外想点着它,但我发现不必了。 因为厨房已经着起了大火,我刚想过去看一下,又是一声爆炸,一个微波炉的残骸带着汤汁从厨房里面飞出来,砸在门口,整个房子开始迅速的燃烧起来。我立即返回屋子。 “快,房子着火了,伯父我背您出去吧。”我一把拉起他,虽然他看上去十分瘦弱,但身子却异常地重。伯父不停的高喊:“来了,来了,他来了。”一旁的雨竹却根本听不明白。 等伯父下床,火已经蔓延的很快了。不过现在出去还来得及。但我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录像机居然启动了。难道是刚才找钱的时候无意按到了开关? 画面立即出现了,不过却不是我先前看的。 电视里的的确还是那个面色很白的人,背景却是一片漆黑。他没带帽子,整个脸几乎是贴在了镜头上,显得非常畸形,把我们三人都吓了一跳。 “逃不掉的,要么是你,要么是你女儿。”电视里的他居然说了这么一句,那声音就像声带剧烈磨损的人发出来的一样,沙哑的很。随即,电视没有了图像,录像机开始发出剧烈的嘶嘶声,接着从里面飞出了录像带的磁带,到处都是,把伯父和雨竹的脚缠绕在了一起。我们想挣开,但却越来越紧,火已经快烧到卧室了。浓重的烟味和塑料被烧焦的味道开始充满了整个房间。我想把磁带拖到外面去烧,但根本拉不动,原来磁带把录像带和录像机还有电视居然连在了一起。伯父痛苦着,对着电视高喊:“放过我女儿吧,放过我女儿吧。”接着把雨竹推到我身边。 “快,带我女儿走,快点。”伯父对我喊道。雨竹也哭着,不停的喊爸爸,爸爸,我拉住了她,因为伯父已经自己沖向火海了。一下就成了个火人,他不停的痛苦的哀号着,在地上打滚,雨竹大哭起来,根本接受不了,一下晕了过去。 但火已经蔓延过来了,雨竹的父亲已经躺在地上不在动弹了,声音也没有了,我看着大火,神智已经开始不清晰了,难道我真要死在这里?又是一阵剧烈的浓烟,我被呛晕了过去。 等我醒过来,已经在医院了,旁边躺着雨竹,纪颜正坐我旁边看书,见我醒了,摇着头说:“还好你命大,我到那里的时候看见窗户在冒烟,立即打了火警电话,你们才没事,不过现场还是有具尸体。”我望了望雨竹,发现她却还没醒,纪颜马上解释说:“她也没事,不过受刺激过大,刚才她醒了一次,不过情绪不稳定,所以医生给她打了针。” 虽然头还有点疼,不过还是把发生的事都告诉了纪颜,他听完后低头不语,良久才说:“两个选一个,真是残忍。对了,那张钱呢?”我记得好像最后把钱放进了上衣口袋,于是立即神手去掏。果然还在。 我拿出来一看,那钱却如同在地下存放了千百年一样,都变成黑色了。碰一下就全部破碎了,接着又化成了灰,什么都没剩下。我看着手里的唯一一块残片,真不知道该说什么。 “衣服的力量不可怕,可怕的是报復的心。”纪颜从我手中接过碎片,扔出了窗外。他看了看躺在一旁的雨竹。 “倒是她最可怜,永远也不会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外面已经接近黄昏了,今天太阳的最后一缕光正好照在雨竹脸上,可以清晰地看见她两颊还未干的泪痕。 第三十一夜:吴钩(一) 如今盗墓风气,官方也好,民间也罢,那些个身前荣华富贵,高高在上的君王贵族们,处心积虑的把自己的墓建的如弥诺陶洛斯的迷宫一样复杂,但架不住广大劳动人民在八年抗战中就积累的智慧与勇气,一个个的墓被挖掘出来,试问古今五千年还有几个有名的墓敢说自己是处墓呢? 我们这里也不例外,惊闻居然女皇武则天的墓也挖开了,市里的考古学家们就像响应号召一样,积极向中央靠拢,居然也在城市郊区发掘出了一块墓室,而且似乎年代极为久远,据说是春秋末期的。那时候我们这里属于吴越一带。 从随葬品来看,墓室的主人来头不小,不过肯定不是皇帝,估计是大夫一类的大臣。我幸运的被老总派去报导这一件事,既然是两千多年前的古墓,自然我拿起相机就过去了。当然,我也告诉了纪颜,可惜他不是太感兴趣,所以我只好独自一人乘车去了。 我以为自己算去的快的了,没想到那里已经围了厚厚一堆人,都是各大媒体的记者,我好不容易挤进去。其实我没打算搞点什么,只是好奇,想看看古墓到底什么样子。 可惜里面被一条白色塑胶带拦住了,几个穿这制服戴着袖标的人正在努力地把人向外推,我夹在人群中间,如同在波涛中一样,摆来摆去,脚几乎都触不到地。最后还好出来一个看上去像是个头头的秃头男人,他相当的胖,加上外面又裹了件厚重的绿色军大衣,可能越胖越怕冷吧,我看他走几步就跺跺脚,摸摸他硕大滚圆的脑袋。不过他总算把秩序整理了一下。原来胶带后面几米处就是古墓,我看了看,似乎没有预想的那么宏伟,只看到个顶多容一人进出的一个石制小坑,或许里面连着一个巨大的墓地吧。 第133页 “到底是谁把消息抖落出去的?来这么多记者,怎么进行发掘工作?”旁边过来个神情严肃剃着平头的男人,额头上有着几条深深的皱纹,眉头挤成了个川字形,两手放在背后,从洞里猫着腰走出来,人未见声先到。秃子连忙低着头,搓着硕大的肥手,结结巴巴而又充满委屈地解释。 “林队,我也不知道啊,他们几乎都同时来的。”我正好被排到了两人左手不远处,加上本人听力甚好,虽然这一点我学生时代的任何一位英语老师绝对不会贊同。 这个被秃子称作林队的人又训斥了几句,接着似乎对洞内的人喊了什么。然后他走到中央,大声对着嘈杂的记者们喊道:“请各位朋友暂时关闭所有的相机,不要拍照,请合作,等下我们会统一给大家一些时间。”重复了几遍后,大家还是自觉地收起了相机。过了下,有几个人从洞里面小心翼翼地搬出几样东西,我看了看,有陶瓷,有铜像,还有些兵器。而其中最令我感到好奇的是一把钩子。 大家都知道,吴钩越剑。吴国的主兵器是钩,而越国则以出产锋利的青铜剑着名。像非常着名的剑师干将莫邪,他们虽然后来在吴国,其实却是越王允常杀害了干将的师傅“铸剑子”才勉强逃往吴国,不过干将后来又逃了,但那是后话,不过由此可见越国的剑的铸造程度已经是当时的顶尖水平了。但吴钩不同,那时一种比较适合水战的武器,虽然后来随着吴的灭亡也消失了,但在当时,还是吴国的标志性的兵器。所以吴越一带的南方人经常说,男儿行千里,腰间系吴钩。 不过这把钩和我以前见过的略有不同。似乎更长,更大,埋没在潮湿的泥土中几十个世纪,却丝毫没有影响它的光泽。 这种钩,上细下宽和弯曲的形状,大概象一只竖起身子来约二尺多长的大螳螂。在它的头上有一个曲向前面的尖嘴的钩,钩的顶上有一根尖出的枪头,它一面可以钩落敌人的兵器,或者钩向敌人的身体,同时也可以刺。在全部钩身的五分之三的地方钩身加宽了,成了外凸内凹一面圆形的小盾牌——盾牌的前面凸出的地方也有一只小枪头——后边凹陷里装了半环形的把手。人的手就握着这把手来使用,手恰好遮在小盾牌的后面被保护者不致为敌人所伤。这后半部犹如螳螂的肚子和尾巴。后来人们在衣袋子所使用的德那“扣手”、“带钩”、以及“如意”,可能就是这种兵器形制的遗留。——只是肚子上和头顶上的枪尖取消了。这种钩的独特和多种用途会让使用者的空间很大,所以春秋战国有名的四大刺客之一——要离才可以凭藉这种钩子弥补了自己独臂的缺陷而杀死了吴国第一勇士——庆忌。 据说当时的吴王曾下令百金悬赏好钩,使得很多老百姓荒废田地而去成为钩师去铸钩,吴钩的影响可以一斑。 我突然有种非常强烈的熟悉感,是的,对那把吴钩我觉得似曾相识,就仿佛它曾经是我身体一部分一样。但这种感觉很快就消失了。在那位林队的阻挡下,我们大部分人都没拍到什么,一小时后,现场被封锁,大家也只好扫兴而回,当然,也包括我。 “怎样?古墓好看么?有没有小龙女啊?”回到报社看见落蕾,她笑着打趣道。我也回笑了下,似乎看见那钩后我感觉整个人都没什么精神了,要是以往肯定和她好好聊天,不过她送了我一个蜡像娃娃,是一个小女孩,我收下了。现在却只想回家躺着休息。我告诉老总回去写专稿,并把照片拿去洗了。 头开始非常痛了,一阵一阵的,如凿击般。我感觉身上每寸皮肤都有灼热感,仿佛站在一个熔炉旁边一样,我赶紧躺下,这段时间容易感冒,我怕自己发烧,于是决定休息下,脱掉衣服,随后把蜡像放在了床头的桌子上。接着很快我就睡着了。 非常的热,迎面来的热浪几乎让我站不住脚,脸上,手上,凡是裸露出来的肌肤都觉得生疼生疼的。我不知道自己站在何处,却只看见一些铸造的工具,锤子之类的。我四处乱走着,地上到处都是废弃的钩,各种各样的,有的还是毛坯。不远处,一个上身赤裸的男人全身冒汗,古铜色的皮肤在火光的照射写闪着光。他左手用火钳夹住一块钩坯,右手挥舞着锤子在狠命敲打着,一下又一下,他的手臂上到处都有烫伤的疤痕,右手的指头已经被熏成了灰黑色。他的脸很模煳,我根本看不清楚。这时候一个穿着灰蓝麻衣,头系红绳,腰间绑着一条布带,只有五岁左右的小孩跑了过来,抱住了那男人的腿。小男孩长得很漂亮,拉着男人的裤腿,头极力仰望着,那样子很可爱。 “吴鸿,别闹,去找你哥玩去。”男人推搡了下孩子,却不是很用力,孩子依旧执拗地扯着男人的裤腿,摇晃着说,声音清脆好听。 “父亲,母亲说吃饭了。”这个时候,男孩突然转过头望着我。他能看见我?不过很快他被那个男人抱了起来。我依旧看不清铸钩男人的相貌,只能看见他的背影,却觉得非常熟悉,孩子趴在男人的肩膀上一直盯着我,眼睛大大的,我看着他们远去。这时,电话响了,我才从梦中醒来。 我起来才发现自己全身是汗,连内衣都湿透了,电话吵个不停,一接却是老总的。 第134页 “欧阳,出大事了。”老总的声音夹杂着焦急和兴奋,我心想他这么高兴肯定没什么好事,我们这行如棺材铺的老闆,事情出的越大,最好是坏事,我们越开心。 “古墓发掘出来的一把非常珍贵的吴钩,你应该看见了吧,我有个朋友就是考古队的,他刚才告诉我,那把钩居然不翼而飞了。”我从未知道老总有个什么考古的朋友,这消息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但勐地听见吴钩消失了,我的心居然也接着一沉。 “你如果有时间就去查查,看有什么好爆料的,这年头新闻难搞,大家明星看厌了,选秀看烦了,说不定这个能吸引眼球!”老总的思想果然独到,我哼哼哈哈的应了下来,他总算挂了电话。身上已经觉得有点冷了,我决定去洗个澡。 换洗的内衣由于昨天整理了衣柜,被我放到最上面的一层去了,放上去容易,拿出来却难,我只好找来个凳子,垫着脚,但还是不够,外面的灯光很暗了,衣柜黑漆漆的,我只好勉强把手伸进去摸索,里面衣服很多,我费了很大劲才摸到,刚想把手拿出来,却闻到一股怪味从里面飘出。 一股焦臭味,是的,那种好像肉烧焦的味道。同时,伸进衣柜的手被什么东西抓住了,力气虽然不大,但非常突然,而且手腕立即感觉到被火烧一样。我吓坏了,使劲拔出来。手上多了一圈黑色的手印,手摸过去,居然还有热度,还带着一些黑灰,看手印的大小,似乎是小孩的手。 衣柜依然半开着,仰起头正好看见柜子的边缘,里面很黑,实在不不太清楚。我勉强的摸到开关的位置刚想按下去,但很快缩了回来,原来电灯开关已经烧得烫手了。房间无法再呆下去了,桌子上的蜡像居然已经在熔化了,房间的温度太高了,几乎变成了一个蒸笼。 逃出卧室的我走进了浴室,用水去沖洗手腕上的痕迹,但那黑色的手印怎么也沖刷不掉,拿手去搓洗也无济于事。回想刚才的梦以及莫名其妙失踪的吴钩,我依稀觉得两者间似乎有什么联繫,这下我不管纪颜对古墓感不感兴趣了,因为我知道他一定对我的梦和遭遇感兴趣。 电话打过去,还没说完,他便急着叫我过去,后来又改口说他自己过来,并叮嘱我别在进卧室了。我只好随便找了件大衣披着,坐在客厅等他来。 大理石铺设的地板非常漂亮,几乎和镜子一样,但在冬天也非常的冷,刚才接连受了几次惊吓,现在出的汗在背上开始慢慢蒸发,我整个身体像被放入逐渐变凉的温水一样,使劲把自己裹紧了点,但一点用也没有,我想纪颜估计要十几分钟才能到,因为他的宗旨是能走路就不坐车。 头又开始剧烈的疼痛了,是那种熟悉的感觉,我很惊讶,因为伴随着头痛的居然还有强烈的睡意,我拍了拍自己的脸,但一点用也没有,如同被孙大圣的瞌睡虫附体了般,我居然在客厅睡着了。 真是惊讶,我又回到了先前看见的那个地方,不过这次并没有那么高的温度,我看见那个男子,就是那个铸钩师。他没有在铸钩,而是蹲在一堆钩子前发呆,在他旁边,一对长得一模一样的双胞胎正唿唿酣睡。其中一个正是我见过的那个五岁的男孩。一个年轻的妇人大约二十六七岁,穿了一身淡黄色的衣裙,头顶上挽了一个螺形的很大的髮髻,用一条深紫色的绢帕围在了四周。身材比较高大,脸色接近棕红。手上端着一个黑色的木盘。盘子里装着碗盛着的合水的麦饭,新鲜的烧鱼还有几张薄饼。我看着妇人的装束和吃食,觉得他们应该是吴越一代的居民,因为最近电视上不还正在播放着《卧薪尝胆》么。但奇怪的是,即便我可以清晰地看见盘中的食物,却依旧无法看清楚那男人的脸,因为他深埋着头,双手插进了浓密而乌黑的头髮里。 “吃点吧,为了得那百金神钩的奖赏,你都多久没好好吃东西了?”妇人依旧站在旁边劝慰,脸上带着焦急的表情,但声音却异常温柔。蹲在地上的男子没有任何动作。 “我铸了上百把了,为什么始终铸不出那神钩?到底要如何啊,百金的悬赏之日就要到了!” “吴王是因为铸不出超过越国的剑才去铸钩,干将和莫邪走了,再也没有可以和越剑匹敌的剑了,我们的大王脑袋里只有战争和杀戮,你何必去为了那百金而耗费心血呢,我们的孩子在渐渐长大,你却从未教导过他们,吴鸿经常向我抱怨,说父亲对他很冷淡。”我站在不远处,好奇地听他们夫妇俩的对话,想必旁边熟睡的双胞胎有一个就叫吴鸿。 “百金啊,我一个穷苦的铸钩师要铸多少把钩才有百金?而且最重要的是那名声,如果我成功了,我就是吴国最优秀的钩师。”男人似乎越说越激动,再次站了起来,背过身,又去努力铸钩了。那妇人望着他,深深嘆了口气,默默地朝孩子走去。 炉子的火又燃烧起来。我的手和脸又感觉到那火烧的灼热感,这感觉让我醒了过来。望了望四周,纪颜还没来,我依旧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旁边静的很,对面墙壁上的挂钟提醒我,原来我只是睡了几分钟,不过很好,因为我的头部疼了。 “站起来走走吧,免得老坐着感冒了。”我把外衣一卷,刚想起来,马上发觉脚踝处有异样的感觉。 我低头一看,自己的脚踝处,被两只近乎于烧尽的木柴般的手牢牢抓住了,手指如同鸡爪,虽然瘦弱,却气力极大,几乎入肉了,我被抓的生疼,忍不住喊了一声。我弯下腰,顺着那手臂望去,在沙发黑暗的底部,我借着不多的光线,只能依稀看见有一张人脸。 第135页 姑且称之为脸吧,虽然看不清楚,但还是能发现已经烧得一塌煳涂了,只是从眼白部分看,好像还是个孩子的脸。而且他笑了一下,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虽然嘴前面的门牙只有一半,似乎被什么硬物磕掉了。 “陪吴鸿玩啊,不要走啊。”他居然说话了,吴鸿?刚才梦中提到的铸钩师的孩子不是就叫吴鸿么?我实在有点混乱了,直起腰,想努力掰开那孩子的手,可是掰了一会,我看着地面上如镜子般光滑的大理石,完全把背后的墙壁显现出来了,起初以为自己眼睛花了,但当我仔细一看,却已经没有再去掰那个叫吴鸿的孩子的手了。 后背的墙壁上,一个被烧得浑身如黑炭似的身体,渐渐的从墙体破出,他就像早已经融合在墙壁里一样,先是手,然后再是头和肩膀,慢慢的把手朝我头边移动,我想离开,但脚却被吴鸿抓的死死的,沙发下还不停的传出虽然稚嫩却带着磨砂石一样的喊声。“别走啊,陪我们玩啊。” 身后的手已经很近了,绕到了我面前,一下遮住了我的眼睛,我想去扯开,却没有任何气力。只是仍凭后面的东西靠在我的肩膀上,对着我耳朵小声说。 “猜猜我是谁啊。”眼睛被勒得死死的,他的手指几乎要插进我眼眶了。门外响起了门铃声,是纪颜来了。我不知道那里来的力气,居然挣脱了出来,踉跄地跑到门边。 开门一看,果然是纪颜,看我如此狼狈模样,他有点奇怪。而我自己回头望去,沙发下伸出的手和墙壁出来的人体都不见了。但手臂上和脚踝处黑色的手印却依稀可见。 “你眼睛怎么了,跟被火熏过一样。”纪颜走进屋子,指了指我眼睛,我立即拿来镜子一照,果然,眼睛周围都是黑炭一样的残渣,现在眼睛还有点疼,视力都不是太好。 当我把事情经过大体上和纪颜叙述一遍,他一边听,一边走到卧室,我也跟着进去。里面一切如常,已经没有先前那么高的温度了,但桌子上落蕾送的蜡像娃娃已经融化成一堆蜡块了,可见那些不是我的幻觉。纪颜找来张凳子,把手伸进衣柜,拿出来的时候,手掌上沾满了黑灰色的粉末,然后从口袋拿出个塑胶袋,在把粉末小心翼翼地装进去,封好。 “既然你住的老出问题,去我那里吧,顺便我去化验下,到底是什么东西。还有,你说你老梦见一个铸钩师?”我拼命点着头。他沉吟了片刻,忽然说:“我到是认识一个考古学家,叫林斯平,好像他最近正在挖掘个吴国古墓,就在郊区附近,里面就出土了把吴钩。” “林斯平?”我一听,难道那个叫林队的就是他? “这样吧,如果你还撑的住,我们现在就去找他,他是我父亲的故交,向来和我们家往来密切,我称他为林叔,其实他只比我大十岁左右,以前曾经为我父亲所救,所以和父亲成了好友。”这样就好,我还正愁不知道怎样接近林斯平,或许还可以拿到些关于古墓的资料,刚才的经歷早忘记了,自己的职业习惯却又出来了。 林斯平现在正呆在寒风萧瑟的郊外的一栋平房内,这里距那个古墓不远,大部分人员在这里休息,南方的冬天虽然不似北方酷寒,却透着股阴冷,而且湿风大,呆久了,非常伤人,加上天气灰暗,似是将要下雨,所以林斯平吩咐工作人员搭好雨篷保护好现场,就随着大家去屋子了。 我和纪颜到那里的时候,已经开始下雨了,好像还夹杂着小雪粒,噼噼啪啪地打得脸上生疼。开门的人,正是林斯平,他一见纪颜,就愣了一下,然后马上放下握在手中冒着热气的搪瓷杯,双手握着纪颜肩膀。 “想不到你都长这么高了,记得上一次看你,你还在你二叔腰那里呢。”林斯平非常激动,他的脸几乎被风霜打磨得粗糙不堪,仿佛是月球表面一样,在屋子昏暗的灯光下泛着黄光,紫黑色的嘴唇上干裂的利害,不过看的出,他很开心,五官几乎都笑到一块儿去了,与在挖掘现场看到的严肃神情截然不同。 “林叔,你也是啊,又苍老了许多。”纪颜也笑道,随即对着我介绍说。 “这位是我好友,叫欧阳轩辕,他是报社的,上午还来採访过,不过他刚才遇见点怪事,好像和您的队伍发掘的古墓有关。”林斯平全然没有注意我,直到纪颜的介绍才看过来,他用钩子般的眼睛上下打量一番后,收起了笑容。 “我还在纳闷呢,到底谁把消息捅给外界的,不过欧阳同志,我希望你不要把你知道的东西那么快公布在报纸上,我们希望有个安静稳定的工作环境。”我听完,也只好半笑着答应。林斯平这才领着我们进了屋。 “吴钩?”林斯平一听,屁股下像安了弹簧一样跳起来,挣驼铃般地眼睛瞪着我们,却不说话。在场的其他人也都停止了交谈,带着异样的眼神看着我们,一时间房子里安静的出奇,我和纪颜也不说话,感觉非常尴尬,还到林斯平先打破了沉默。 “那把钩,实话告诉你们,奇怪的很。”林斯平的语调有点异样。眼神也很恍惚,“在记者们走后没多久,我们刚想把那把吴钩搬运出来妥善保管,但它却忽然飞了起来,在我们的头顶盘旋,还嘤嘤作响。”他在叙述的时候老是习惯性的用舌头舔了舔嘴唇,我发现他的额头在流汗,周围的人也低头不语,整个屋子都只有林斯平一个人的声音,他的声音绝对不动听,但说出的事却让我和纪颜听的聚精会神。 第136页 “接着,如果你们不是在现场,我打赌没有人会相信发生的一切,那把钩居然唱出了歌,而那声音像是小孩的童声,非常好听,但词语却晦涩难懂,不过我们把它记了下来。”我问林斯平记录的歌词,他从口袋里翻出了折的四四方方的一张稿纸,打开一看,是几行苍劲有力的大字。 第三十一夜:吴钩(二) “清清之水兮, 其流潺潺, 吴王索钩兮, 民俱尔瞻, 百金之其诱兮, 我夫为之狂, 钩兮,钩兮, 何日得成, 母老子幼兮, 我心其悲! 钩兮,钩兮, 慎莫毁我兮。“ 我把这首词看了许久,大体上看明白点,但我始终觉得那钩还能唱歌,实在太匪夷所思了。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纪颜凑过来问,我也是靠着高中那点残留的古文知识去读,还好春秋时代的诗歌并不算太难懂。 “清澈的水啊,潺潺的流动,吴国的王在索要钩啊,百姓们都低头不语,百金得诱惑啊,让我的夫君为之疯狂,钩啊,钩啊,你什么时候才能铸成?母亲衰老儿子年幼啊,我的心都么悲伤,钩啊,钩啊,千万不要把我的家给毁灭了。”我大致翻译了过来,纪颜听了听,并没说话。我望了望林斯平,他也点头,看来他也同意我的认解。 “可是这和那把怪钩有什么关系?”林斯平问我,我没敢说话,因为我心中忽然觉得已经知道了答案,但我实在不敢相信,也不愿意相信这件事,因为如果是真的话,那是在过于残忍和无法理解了。 “这首歌应该是铸钩师的妻子写的。”我平静地说,旁边的人愣了愣,包括林斯平在内,但他们很快开始嘲笑我。 “你怎么知道?难道就凭那句‘我夫为之狂’?就算是,也不能说明那钩会唱歌啊。”质疑的声音扑面而来,比外面的风雪更厉害,我没理会,只是追问林斯平。 “我听说钩已经飞走了?”林斯平呆了下,接着说:“既然你知道,而且又是纪颜的朋友,我就没必要隐瞒你。”他用手阻止了旁边一个相插话的人,继续说:“的确,唱完歌后,那把钩就飞了出去,至于去哪里了,我们也不知道,现在正在拼命寻找。”我看了屋外,雪下起来了,茫茫的连成一片,如同一块巨大的白色幕布,缓缓地把大地舞台拉拢了。 “雪太大了,我们等小点就去查吧,既然你们两也来了,正好多点人。”林斯平倒了两杯开水递给我和纪颜,我接了过来,呡了一小口,脑袋里却依旧想着那个被烧成焦炭的孩子,那个叫吴鸿的孩子。 “陪我玩啊。”耳边又听见一句若有若无的声音,我一惊,拿杯子的手一振,几乎把水泼了出来,一旁喝水的纪颜注意到了,凑过来小声问我:“怎么了?” 我没回答他,因为那声音好像从很远的地方飘来,还带着风声似的,最重要的是,居然还是在慢慢靠近这里。我坐立不安,拿着杯子走到窗户前,玻璃窗已经被屋内的人唿吸的气熏得模煳了,我拿手去擦了擦,把脸凑窗户前想看看外面雪停了没有。 “啪”一只乌黑的手掌拍在窗户上,紧接着是一张小脸。翻着眼白,裂着嘴巴,雪白的牙齿,和缺掉一角的门牙,他的嘴巴两边的肌肉由于笑得过勐,已经破裂开了,烧焦的皮肤纷纷落了下来,如黑雪一样。我吓得往后一退,正好撞在了在看书的林斯平身上。 “搞什么!”林斯平的书被杯子的水泼湿了,埋怨我说,我根本吐不出半个字,只是捂着眼睛,手指着玻璃,好半天结巴地说:“窗户,窗户上有东西!” 众人围了过去,然后是一阵晒笑。 “不过是风雪捲起的烂树枝啊,把你吓成这样。”我望了过去,果然一截焦黑的树枝贴在窗户上,还被风吹得拍得啪啪作响,但在我看来,那树枝却极像人的手臂,或许刚才真的是我看错了。大家闹笑了几句,便又坐回原位,默默等待雪停。 “你到底怎么了?又看见了?”纪颜间我脸色很不好,关心地问。我摇头,或许事情太奇怪了,连纪颜也没办法帮助我。在此灌下一杯热水,我坐在炉火前,居然想睡觉了,这倒不怪我,因为已经有几个人蜷曲着身体在旁边唿唿大睡了,连纪颜也无精打采地看着火。我实在受不了,把杯子放到桌子上,靠着墙睡了过去。 “我这是神钩!”我忽然听见一个人在高喊,顺着声音望去,一个瘦弱的老人被几个士兵模样的人推搡在地,老人的身边被扔了把钩。 “狗屁!滚你的蛋吧,哪里来的鬼钩,神钩,你是想要赏金想疯了吧?你的钩和那些有什么不同?”一个穿着青色长袍,头上扎着髮髻戴着冠帽像官员模样的人从士兵后面走了出来,一边指着老者骂道,一边向后一挥。我看过去,层层叠叠,不知道多少把吴钩,各种各样,堆放在地上,原来,这里就是钩库,想必这些人就是吴王专属负责收钩的人了。老者走后,又来了几位,大体都和刚才一样的遭遇。这个时候,我又看见他了。 虽然是背影,但再熟悉不过了,就是那个钩师,他正站在我面前,但我无法说话,更无法靠近他,当然别提走过去看看他的长相了。 第137页 “怎样算神钩呢?”他走到官员面前,那官员用这隙缝般的眼睛斜瞟了他一眼,从鼻子里哼了句。 “神钩和神剑一样,可以自由驾御,首先是锋利无比,无坚不摧,接着可以由使用者唿之即来,挥之即去,我们大王说了,有了这种钩,我们吴国想打赢那个国家就打赢那个国家,吴国自然可以昂着头颅和那些中原的大国平起平坐了!即便成为霸主,也是理应之事!“ “自由驾御的神钩?”那男人低头喃喃自语。 “做不出就不要在这里捣蛋,快滚!”官员挥了挥手,士兵便把那男人赶走了。铸钩师独自一人走在路上,而我却始终只能跟在他后面。仿佛如同两块同极的磁铁一般,总是保持一段距离,无法再接近了。 我一直跟随着他,直到他回到了家里。钩师似乎在家中翻找什么,我看见他把箱子翻的乱七八糟,到处都是杂物。终于,他停住了。 “欲造神兵,以亲祭之。”他低沉着声音念到,反覆念了几遍,每念一次,语速便越快。最后他发疯似的把什么东西往后一扔。我看见了一张发黄的羊皮,飘落在我脚下。我仔细看了看。 羊皮上用刀清晰地刻着几个字,“欲造神兵,以亲祭之。”正是刚才那男人反覆唠叨的那句,但再这句话的后面,还刻着几个字,比那些略小,但还是勉强可以看清楚。 “王诩题。”王诩?这个名字很眼熟啊,但话到嘴边,却又说不出来,真是奇怪。我姑且没再去想这个人。继续看着那钩师。他走到了一张床边,上面躺着一个孩子。 钩师在床边站了很久,他的拳头握得紧紧的,我知道他在想什么,如果我可以喊可以动的话,就一定会去阻止他,但可惜,我只是个看客。钩师终于动了起来,他嘴巴里不停的念叨着:“神钩,神钩。” 接着,他点着了炉火,鼓风机唿唿地吹着,里面的火苗越来越旺,红得如血一般,钩师脱去上衣,赤裸着上身,把孩子从床上提了起来。 “父亲,干什么?”孩子用手揉着双眼,迷煳地问他。钩师一言不发,勐地用手提着孩子的脑袋,向炉壁摔去,孩子瞬间被摔得血肉模煳,连哼都没哼一声,接着,钩师把孩子的尸体扔进了炉里。 我不忍再看,如果这是梦,让我醒过来吧。 舞动的火苗,孩子的尸体瞬间被吞没了。 “父亲,你,你把扈稽怎么了?“钩师没有说话。我看过去,原来是另外一个孩子,看来,他正是吴鸿。 “鸿儿,过来。”钩师对这孩子招手,吴鸿恐惧地朝后退。 “鸿儿,你不是老抱怨父亲不和你玩么,刚才我和扈稽玩了,他很开心呢,你也过来啊。”五岁的孩子知道什么,轻易相信了父亲的话,慢慢又向钩师走了过去。钩师见孩子过来,一把抓过来,再次如法炮制,想摔死吴鸿,但似乎这次并不顺利,吴鸿用手一撑,嘴巴磕在炉壁上,满嘴都是血,我看见一颗断牙从哪里飞了出来,掉在我脚下。 “胡琴(父亲)你干书么(什么)啊?”小吴鸿口吐着血,含煳不清的哭喊起来。钩师似乎失去了耐心,直接把他扔进了炉子。关闭了炉门。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声在整个房子里迴荡,我捂着耳朵,但依旧穿透过来,伴随着哭声的是钩师疯狂的笑声。 “疼啊,疼啊!” “神钩!神钩!” 笑声和哭喊声混杂在一起,把妇人从外面引了进来,她侧眼一看,什么都明白了,一下昏厥了过去。而我的头也疼得厉害,吴鸿的哭泣声就像是在我耳边一样,挥之不散。接着我眼睛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 醒过来的我还在那屋子里,但周围一个人都没有了,门大开着,看来是寒冷使我醒了过来。我摸摸头,全部都是汗水。 “纪颜!”我走出屋子,外面的雪停了,我站在空旷的雪地上大喊,但声音很快被吞噬了。 过了会,远处走来个黑点,等到近了一看,果然是纪颜。他神色凝重,走了过来。 “我和林叔找到那把钩了。但没办法拿出来。”我一听,连忙让他带我去,两人随即踏着雪上路了。我责问他为什么不叫醒我,纪颜满脸无辜地解释说看我睡得很熟,于是干脆让我多睡下,然后他再过来找我。我暗暗叫苦,我哪里睡得熟啊,现在睡觉对我来说简直是痛苦的刑法。 走了一段路,已经看见林斯平和大家,不过他们都围绕着一个湖泊。湖已经完全冻上了。但是在湖面中心好像有一个洞,不像是锤子砸得,反倒像什么锋利的东西割开似的。 “那钩就在湖里。”林斯平指着湖说。我惊讶地看着他。 “你没开玩笑吧?怎么证明?“林斯平不快地望了望我。 “你当时在睡觉,自然不知道,那把钩把我们带到这里的,大家这么多双眼睛都看见了,钩飞进了湖里,就顺着那个口子。”林斯平指着湖中的裂口说,我看看纪颜,他也点点头,看来的确是真的。大家开始商讨到底如何取出钩,现在这种天气下湖可不是开玩笑的。所以决定先暂时封锁湖岸,等温度上去后找专业打捞队来,虽然不是什么好办反,但目前也只好如此了。 我望着那裂口发了下呆,刚要随着众人一起返身离去。但不怎么,脚却不停使唤的望那裂口走去,我踏上结冰的湖面,脚下立即响起喀嚓喀嚓的碎裂声,但我仍然向那裂口走去。 第138页 喉咙里仿佛被塞住一样,什么也说不出来,我知道这湖面刚结冰没多久,随时都有可能坍塌,我听着脚下的冰块破碎的声音,几十年来,我从未像今天这般讨厌自己的体重,果然是书到用时方恨少,肉到重日才怨多啊。 第一个发现我不对劲的是纪颜,他在我身后喊了几句,见我没有回话也没停止下来,就立即冲过来想拉我回去,但已经晚了。冰面哪里支撑的住两个人的重量。 身体迅速浸入了冰冷的湖水,四周黑暗的很,但看水上却一片亮光,湖水迅速从我的口鼻涌入肺部,剧烈的冲击和低温,使我的肺叶迅速的收缩和扩张,我的胸闷的厉害,而且膨胀的疼,神智开始模煳了,我看见纪颜朝我游了过来,但自己的身体却急剧下沉,耳朵已经听不到什么声音了。除了那句。 “来陪吴鸿玩啊。”我的眼睛闭上了。 “这是我的神钩。”熟悉的声音让我再次甦醒,我睁开眼,身上衣服都是干的,我又回到了两千多年前?我朝声音处望去,那个钩师依旧背对着我,前面是先前那个收钩官。 “开玩笑,你如何证明?”那个官员看都没看他,在他看来,每天这种人他都看了成百上千了。 “里面,仔细地看啊,这对钩里面有我一对双胞胎孩子的血肉,这对钩就是我的孩子!”钩师的声音非常激动,几乎词不连句。 “哈哈哈哈,神钩?”官员狂笑起来,旁边的士兵也笑了起来,周围其他的献钩者也笑了起来。钩师似乎被激怒了,他大声质问道:”这是大王定下的法令,我铸的明明是神钩!为什么不相信?”我看见有一队人马走了过来,非常众多,领头的是一个将军模样的人,披着铠甲,手按宝剑,另一只手提着马缰。人群看见了,立即闪到一边,给队伍让开一条道路,那些个官员起初还在大笑,但现在已经谦卑的跪在了地上,钩师背对着不知道大王来了,但很快也被旁边的人按倒了。 马背上坐着一个人,身材高大,皮肤黝黑,透着代表健康的暗红色,下巴和腮部生满了黑黑密密曲蜷的鬍鬚和头髮。在那额角高耸的头顶上戴着一顶王冠,垂着七条玉珠带子,几乎快要连成一字形的浓密的眉毛下面,从中间挺出一条大大的鹰嘴鼻,那双特大的眼睛深陷在眼窝里面,闪烁着骇人的红光,凝视着马下的人们,大家都不敢直视他。 “王上,这里便是钩裤了。”一个发须皆白,看上去虽然年老,但相貌硬朗强健穿着似士大夫的人走了过来,像马上得人作了揖。那人原来正是吴王阖闾。 “这人,到底才吵什么?”吴王质问收钩官,那官员把刚才的事禀告给了他,阖闾很有兴趣的用手摸了摸鬍鬚,在旁人的搀扶下,从马上下来了。 钩师站了起来,终于面对着我了,但他却深勾着头,把那钩捧到吴王面前,吴王拿起一把观摩了下,又摸了摸,失望地放回去。 “这如何称得上是神钩?充其量不过是把好钩罢了。” “大王,这对钩里有我一对双胞胎孩子的骨血,只要我胡汉他们的名字,即便在远,也会飞过来贴着我的胸膛,这,还不算是神钩么?”吴王好奇的望着钩师。 “哦?那就让你试试吧。”众人议论纷纷,大家挤出块空地,刚才一个曾经嘲笑过钩师的士兵,抱住了其中一把钩子,离这铸钩师几十米处站住。 “开始吧,你现在就唿喊看看,是否那钩可以飞过来,如果可以,我便赐你的钩为神钩,并且百金之赏也是你的。” 那个杀死自己儿子的男人站到了中央,嗯嗯了嗓子,张开手,对着抱钩的士兵喊:“吴鸿!扈稽!过来啊,我是你们的父亲!”场边的人都不说话,大气都不敢喘,静得吓人。抱钩的士兵汗都流下来了,脸上既有恐惧,还夹杂着些许的兴奋,仿佛他可以感觉到钩内的灵魂一样。 “吴鸿!扈稽!过来啊,我是你们的父亲!”第二遍喊过了,但却没发生任何事。大家开始骚动了。 “吴鸿!扈稽!过来啊,我是你们的父亲!”第三次了,即便这次声音已经嘶哑了,可钩却没有任何动静。钩师绝望地跪在地上,口中自言自语说:“神钩,神钩啊。”官员的脸色非常难看,他一直看着吴王,生怕他一怒之下会责怪自己,但阖闾严肃的脸却忽然奇怪的抽动了下,竟然纵声大笑起来。 “真是个疯子啊,”他笑过后,便命令收钩的官员,“给他百金得奖赏吧,以报答他对我的忠心罢!他竟杀了自己的儿子!”吴王一边重复着最后一句,一边上马走了,临走前,他把其中的一把钩给了那个头髮鬍鬚都白了的中年人。 “伍相国,这钩便给你吧,当作纪念。”那人接过钩,谢过了,然后看看接着黄金的钩师,摇摇头,走开了。 他散开了头上的髮髻,长发披了下来,怀里抱着黄金,一口气奔跑回家,我却始终跟在他后面。但是当他回到家时候,看见的却是他妻子的尸体,脖子上一道紫黑色的淤痕。 “她上吊了,我们一直守着等你回来。”几个邻居对他说了几句,然后四散离开了,铸钩师呆呆地望着妻子的尸体。半天无语。然后扭转头,朝外奔去。我看见了,那是个湖。 第139页 他把黄金扔掉了,手里拿着剩下的那把钩,冲进了湖里。 我的四周又开始涌出冰冷的湖水了。纪颜正提着我的手努力地向上游去,我用最后一点意识回头望去。 我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 他抱着一把吴钩渐渐地沉了下去,离我越来越远。 真的很熟悉,因为那是我的脸。 接着,我的眼睛又黑了。当我再次看见东西,已经在生起炉火的木屋里了,旁边是林队和纪颜他们。 “你醒了?”林斯平高兴得喊着,我发现自己的手和脚都在一个队员的手上,他们拿着雪使劲地搓着。 “真危险,还好纪颜水性极好,不过你们两个出来的时候已经成冰棍了。”林斯平笑着说,我看看纪颜,他也在拿雪擦拭着手臂和身体。 我想说话,但纪颜做了个阻拦的手势。 “不用说了,我下湖之后也看见了。”听完他这一句,我又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不过,这次,我没有再做梦了。 身体恢復得很快,没过多久,我又活蹦乱跳了,南方的温度降的快,升的也快,很快,湖化冰了。我和纪颜随着林斯平的队伍回到那个湖边,看着他们手忙脚乱的准备打捞。 “那是你的前世吧。”纪颜说。我嗯了一声,或许是,也或许不是。 “也许正是你再次看到那把钩,所以才惹出这么多事,虽然你和前世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但那钩里的孩子可不这么认为。”纪颜继续说,我一想到那两个孩子,心里还是觉得一紧。 “还有,在你家衣柜里的粉末,化验后好像是人的骨灰,不过有些年头了。还有你对我说的羊皮上的那个叫王诩的,好像是鬼谷子的真名。”纪颜说道。我一听,默然无语。 “还好事情都结束了,对了,你知道这个湖的名字么?”纪颜忽然转过头笑着问我,我摇头。 “叫‘吴王百金杀儿湖’,或者直接叫作‘杀儿湖’。” “找到了!”对面的湖里浮出一个人头,在他的手里拿着一对吴钩,在冬日冰冷的眼光的照耀下显得非常刺眼,起码,我觉得是。 第三十二夜:缩头 冬天闲来无事,加上林斯平与纪颜许久没见了,大家便来到纪颜家中喝酒聚会,冬日白天极短,六点不到,外面已经抹黑了,于是决定一起说说故事或者自己的经歷,第一个便是是林斯平讲的。 “这能算是故事么?”他的第一句让我听的莫名其妙。林斯平挥了挥手,然后把杯子里的残酒喝尽,用手背抹了抹嘴巴。他的脸上开始潮红一片,而且往炭炉旁靠了靠,纪颜是不喜欢用电炉取暖的,他经常说冬天寒冷的时候闻着烧炭的味道能让他有回到过去的感觉。当然,这点我也贊同。 “我经常出外考古,当然在田间乡野四处游走,那里的人大都十分朴质,善良,非常好客,你知道,我也是个好奇心极重的人,对那些未知的东西总抱着非常的探究心,只是无法做到像你父亲一样放开包袱,痛快的四处旅行。不过我还是选择了考古这个职业,也算是聊以diy吧。 在他们的谈话中,我知道当地的县医院,发生过一个非常奇特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妇产科医生,他叫王觉。这人的故事几乎已经在乡里四野传遍了,大家都以之为戒,当然,我刚来,所以被慢慢告知。 那时候,产子还是有着诸多禁忌的,因为生产之时,血污很多,被认为会沖犯了神灵,当然,这不过是一种比较迷信的说法,但很多产妇还是坚守着不在自己住地生产的原则,大都去医院。另外,胎盘与脐带的处理也非常特殊,因为从古代开始,胎盘和脐带被认为是第二个自己,据说它们埋葬的地点要非常谨慎。胎盘的处理甚至直接关系到这个孩子日后的命运。作为一个妇产科医生,王觉虽然比较年轻,但还是深知其道,虽然不算非常完备,但还是懂得一些。他在当地的名气不小,很多人的孩子都是通过他的手来到这世上。 在二十九岁那年,接生了无数婴儿的王觉犯了个错误。 有的错误是可以弥补的,或者说还是可以挽救,但王觉错就错在非但不知道悔改,居然变本加厉,所以这种人,日后的下场可想而知,不过这是后话了。我还是先说说他到底做了什么事。 那天夜里十点多,王觉正在县妇产医院值班,这几天他心烦的很,因为最近家里诸多事情搞得他头都大了。媳妇吵着要改善家里的住房,而且自己由于有好赌的毛病,在外面还欠了不小的一笔赌债,所有的事情解决的办法说起来很简单,有钱就可以了。但钱却往往是最难搞得。 正当王觉叼着根烟,就这热茶看报纸的时候,门外的护士连忙赶过来告诉他,有个产妇来了,而且即将发动。 或许你们要问,为什么预产期降至却不住在医院呢,其实有些人很讨厌医院,所以今天这个产妇,其实也是当地一个村长的儿媳妇就是其中一个,好在村长家离医院到也不远。 既然病人来了,王觉暂时忘记自己的事,专心投入到工作里去了。 产妇来的时候羊水已经流了很多了,王觉立即去叫护士去准备,说起他的技术,在医院到还算是把好手,这么多年,还从未出过任何差错,当然,王觉今天也是非常有信心的。 第140页 接生的时候有点困难,不过对王觉这样的老手来说不算什么,几个小时后,婴儿的头几乎已经完全出来了,产妇即将顺利的分娩了。就在一剎那,王觉忽然想到了一件事情。 现在医院医生的工资暗里已经和医院的收入挂钩了,就是说,如果规定时间里医院获得病人的手术费,医疗费,药费越多,医生的收入也有越多。王觉得受抱着已经露出大半个脑袋的婴儿,迟疑了下。 在这个方向没有人看见婴儿的头已经露出来了。医院的收费标准规定说,剖腹产的费用是顺产的三倍。王觉决定做了。 手术结束了,村长和他儿子支付了难产的手术费用,人后还塞给了王觉一个信封,虽然不厚,但好歹是别人的心意,王觉推辞了一下,最后还是村长塞进了他白大褂的口袋,王觉的手套没来得及脱去,上面还有产妇的血,他半举着,望着口袋里的东西尴尬地笑了笑,那笑跟做贼一样。当然,母子也都平安,王觉很高兴,觉得自己是通过正当渠道增加了自己的收入。 后来又有很多产妇在医院生产,几乎有一半都是难产都需要剖腹,每当王觉满头大汗,神情严肃地通知家属们要准备手术的时候,那些人那里知道其中是这位相貌堂堂,一脸正气的权威妇产医生在产房里玩了个小把戏呢?谁会为了在乎那点钱,而弄得妻儿出事?所以,王觉的收入越来越高,他老婆非常高兴,不仅赌债没了,家里还盖了栋新房,医院还表彰他为年度劳模,王觉坐在新买的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抽着病人送的名烟,望着墙上的奖状和家属送的“仁医仁术,妙手回春”的锦旗,晒笑不已。 人都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王觉却不觉得,他深刻觉得自己那天的决定是非常正确的,现在他妻子也被查出怀孕了,王觉每天都沉浸在幸福之中,名利双收,自己又将为人父,王觉真是非常满足了,而那件事,王觉也干得少了很多,当地还是很信命里的,这种事做得多总归良心上过意不去,而且这事要是被人揭穿,他就别想在这里混下去了。所以,王觉打算在做最后一次,以后好好做位好医生,也算是弥补自己以往的过错吧。 没过多久,一位产妇住进了医院,大概还有几天吧,产妇的背景很足,公家好像是工程队的,而且丈夫一脉单传。据说产妇的妹妹也是妇产医生,所以在家就调养的很好。王觉每天来查房,看着高耸的肚皮,心想这种家庭最适合了,问他要钱的话绝对不会空手而归,只要保的母子平安,多大的代价都会答应。 “就她吧,最后一次,反正他们的钱来得也容易。”每次王觉都拿这种藉口来搪塞,干多了也就无所谓了,甚至还会觉得自己是个劫富济贫的侠医了,人就是这样,即便是坏事,只要连自己的良心都过得去了,他也就不会觉得是坏事了。 很快,王觉再次走进了手术室,床上的产妇厉声高叫着,这叫声本来已经听了很多年了,但今天却觉得异常刺耳,王觉忍不住皱了皱眉头。生产的很顺利,孩子大大的头颅已经出来了。王觉看看四周,照着原来的方法又做了一次。不过,今天出事了。 一般每次王觉会建议人家实施剖腹产,如果对方不同意,就在顺产的时候玩点花样,其实他心里也知道,剖腹产马虎不得,本来是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和安全措施,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不过他很聪明,会经常检查孕妇的身体健康程度,然后再来决定是否实施紧急剖腹产。所以他经常在手术前准备一套应急措施和设备,名为时刻提防意外,实为让自己准备充分。这次,他又是立即命令护士为这个产妇插好导尿管,并且进行麻醉,王觉没有选择腰椎麻醉和硬膜外麻醉,因为紧急手术,所以就全麻了。可是,他没想到这个本来前几天他判断身强体壮的孕妇居然对麻醉剂有着非常大的反应。原本手术王觉早就驾轻就熟了,可是大量的失血却怎么也止不了。产妇的脸色非常难看,而且鼻孔里已经进气多出气少了。护士们慌了,王觉也慌了,看着产妇的眼睛,那眼神他一辈子都忘不了,充满了求生,又充满了绝望和痛苦。 孩子和女人都没保住。 这几乎是王觉行医生涯的一个巨大失败。家属在医院哭天喊地。照理和他拉扯了下,不过事情被归结于医疗事故,什么是事故?事故的背后大都有故事,像这种事情全国不知道多少,虽然医生们大都本着不求治癒,也不求治死的宗旨吊着病人,但家属们抱着尸体跪在院门口的事却屡见不鲜。新闻讲究个新字,相同的事一再发生,连媒体都懒得过问了。大都以赔钱了事。这件事也不例外,院方和家属交涉了一番后,事情就过去了。王觉受了处分,整个人都痴呆了,他木然的看着那个女人的丈夫哭着走出院门,虽然别人不知道,但他自己最清楚不过了,那孕妇完全可以顺顺利利的产下个健康的孩子,只是自己的那么一下,居然送掉了两条人命。从那以后,王觉总是心不在焉,还差点出了好几次事,结果被院方派到做后勤一类的事了。周围的人都很同情他,觉得他是因为良心的责备而搞得如此落魄。都夸他说这样有责任心又有道德的医生已经不多了。 日子渐渐过去,王觉的妻子也要生产了。 他向医院请了一星期假,专门陪着妻子。看着妻子的肚子,王觉总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感。这几天他只要一睡着,那个失去妻儿的男人的脸就在眼睛前晃悠,时而清晰,时而模煳,最后居然变成了自己的脸,每当这时候王觉就从梦中醒来,看了看旁边睡的正熟的妻子,他只好嘆气。 第141页 终于,王觉心里面最期待也是最恐惧的日子来了,妻子从八点开始就说不太舒服,他立即把妻子送进医院,到医院的时候,妻子痛苦的大喊,王觉凭着多年的经验,知道妻子就要生了。 负责的是位年轻的女医生,她把口罩衣服手套穿戴整齐后刚要进去,王觉就拉住她。两人对视了几秒,王觉本来想说拜託了,靠您了之类的话。但似乎角色的变换让他张不开嘴,啊啊了几下,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倒是那位女医生笑了笑。 “王医生,您放心,我会像您一样,做一个好的妇产医生。”说完便转身进去了。王觉听着这句话,越听越不对味。结果他强烈要求要一起进去,看着妻子生产。这在当地是大忌。本来风俗是丈夫绝对不可在妻子旁边看着她生产,否则对孩子非常不利。不过王觉顾不得这么多了,他一定要看着妻子生出来。 痛苦的高喊一声接着一声的在产房里迴响,王觉抓着妻子的手在她耳边鼓励她,不时的又望望那位女医生。由于他很久没和医院的医生接触了,加上带着口罩,王觉只能看着那双眼睛,虽然非常熟悉,却又想不起来。生产的很不顺利,时间一点点过去,产房里的每个人都紧张得很。年轻的女医生满头都是汗,不停的再喊用力用力。 “很难,胎位不正,可能要准备紧急剖腹产手术。”女医生对王觉说。王觉一听犹如掉进了冰窟,他恐惧地看着女医生。这句话他再熟悉不过了,经常都是他对别人说。 “摘下你的口罩。”王觉忽然冷不丁冒出这么一句。在场的人都奇怪了。尤其是女医生。 “王医生,这……“女医生面带难色。但王觉一再坚持。她只好拿掉了。 王觉呆住了,手指着女医生半天张不开嘴。王觉终于知道为什么医生的眼神那么熟悉了。她分明就长得和前不久死去的那位产妇一模一样。王觉发疯似的退到角落里,大喊了起来。 “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的,你别害我老婆和孩子,我求求你了。”说着居然跪在了地上。不停的磕头。女医生很尴尬,一面让护士去喊人准备剖腹产,一面搀扶起了王觉。 “王医生,我姐姐的事不怪您,我也是学医的,有些事可能无法避免。我之所以要求调到这里接替您,也是想让更多的产妇能健康的产下孩子啊,以避免我姐的悲剧。”说着女医生竟落下泪来。听完后王觉才缓过神,原来这位医生是那名产妇的妹妹。 在担心中,王觉还是抱到了他的儿子。当听到妻子也平安的时候,他才把提到嗓子的心放了下去。孩子很可爱也很健康,这让王觉非常高兴。不过,事情并未结束。 王觉的儿子开始长大,但王觉越来越发现儿子的身体的奇怪之处,开始年纪小并不觉得。可是当孩子和同龄人一比,不同的地方一下就看出来了。 王觉儿子的头小。 使得,其他地方都没什么,唯有这头出奇的小,在王觉看来几乎和刚从他娘肚子里出来就根本没长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样下去孩子就会变成怪物了,大大的身体却有个婴孩的头颅。王觉以前看过一些书籍,说有些部落会缩头术,死者的头颅会被缩小成很小的球体。但现在他儿子的头颅却活生生的在他面前,还是那么小。 不能在这么下去了,经过了几乎倾家荡产的治疗,夫妇俩被折磨得半死,孩子也试过很多方法,结果一点用也没有。眼见着儿子在长大,在被其他人怪异的目光所远离,而且越来越孤僻不爱说话。王觉经常抚mo儿子比拳头大不了多少的头,看着妻子黯然落泪,自己心里如同刀割一样。他问孩子,是否觉得头部有什么不适,但儿子却总是摇头。 一天夜晚,王觉起来小解,路过儿子的房间,天气渐凉,他担心儿子踢被,于是把门打开想进去为他盖被子。 门只开了条缝,但王觉没进去,因为他看见了。 借着窗外的月光,王觉看见有个人正站在儿子床前,弯着腰用手大力地按着孩子的头。儿子面带痛苦得闭着眼睛,却根本没醒过来。王觉大惊,正想要冲进去。那人直起身子却转过脸来,正对着王觉,深深笑了一下。这一笑,王觉呆了,没有再进去。 第二天早上,王觉被人发现吊死在自家的厕所里。”听到这里,我和纪颜不免好奇地问,到底王觉看见什么了。林斯平笑笑,转过话题说。 “你们知道王觉是怎样让本来顺产的孕妇却弄的难产而剖腹么?”我们自然摇头。林斯平继续说:“其实很简单,他双手按住出来的孩子的头颅又把他塞了回去。然后就说难产,准备剖腹。” “王觉其实看见的是自己。他看见自己按在孩子的头颅上,孩子的头盖骨非常软,正在生长,长时间挤压,自然长不到应该成长的大小。或许王觉明白,其实使他儿子的头长成那样的罪魁就是自己,不,或者说是另一个自己,一个为了钱竟然将本来顺产的孩子重新塞回去的那个王觉吧。当我在旁人口中听说这个故事的时候,本来是不信,但他们执意带我去看那个孩子,那个被缩头的孩子。 我在乡亲的带领下,来到王觉的家,我吃惊不已,原来竟是真有其事。在房间里面,我看见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正在餵一个妇人吃饭。那少年在夏天还带着巨大的草帽,根本看不见什么样子,只是那妇人,一脸毫无表情,只是呆滞地望着前方。 第142页 少年见我们来了,热情地和大家打招唿,然后他们和少年说了什么,少年摘掉草帽。 我第一次看见那样小的头颅。虽然据村民说这孩子的头已经比以前大了很多了。但我还是无法接受人类的头颅居然会变成这样。我清晰地看见他太阳穴的两侧有明显的凹痕。他的头从远看就像一个‘工’形。” 林斯平没有再说话,纪颜过了下说:“希望像王觉那样的人少点吧,终究害人害己。不过王觉的故事却令我想起了一个故事。”纪颜故作神秘地说:“不知道你们听过龙蛇么。” 林斯平笑道:“我只听过龙蛇混杂,还没听过龙蛇。”他说完又看看我,我自然摇头不语。 纪颜说“那就听听龙蛇的故事吧。”他为炉里加了把炭,火烧得更旺了点。 第三十三夜:龙蛇 纪颜伸了伸腰,把手暖了暖,向我和林斯平徐徐道来。 “中国的地势分布很广,动物的物种繁多,当然,蛇类也是其中一种,尤其是蟒蛇,一般在南方诸省。像福建啊,广东,云南等省,一般能在茂密的山林里找到它们。不过传说中的龙蛇绝对罕见。 我是在父亲遗留的笔记中找到了一个居住在云南的少数民族部落,这个部落以捕捉蛇贩买维生,而其中有一个人谈到了龙蛇。不过记载甚少。其实龙蛇是一种巨蟒,但又和其他的巨蟒不同。而为什么被称龙蛇,笔记没有记载,只是一再强调非常危险,当心之类的话,并用了个大大红圈勾出来。我带着好奇,终于找到个机会前往云南寻找龙蛇的踪迹。 云南自古就是非常神秘的地方,那里几乎保留了最原始的自然景色和原始生态环境,茂密的原始森林曾经吸引过众多探险家,但危险也多。 1942年,中国为了解救在缅甸被日军围困的7000名英国士兵,10万中国远征军开赴缅甸,完成了任务。但打仗的伤亡不大,绝大多数人却在穿越中缅边境的原始森林里丧命。充满瘴气的森林,食人蚁军团,巨型蚂蟥,以及众多不知名的野兽,即便是活着的人也始终生活在恐惧的阴影之中。可想而知,龙蛇生存在那种地方到也不失偶然。 我经过几天的旅途,来到了云南,并根据父亲的遗留的地图和笔记,开始寻找那个部落。当然,比较辛苦,不过当地人还是很热情的,半个月后,我终于来到了那个靠捕蛇维生的部落。 和我预想的不同,与其说他们是个部落,到不如说像个村庄。远远望去,和我老家的并无太大不同。 “你是来收蛇的么?早了几天啊。”一个穿戴比较接近汉人的人朝我走过来奇怪地问我。我告诉他,自己是个旅游者,是慕名而来。那个人笑了笑,也自我介绍说他叫布里,这里的人都叫他阿布,因为阿布会汉语,所以他专门负责联繫外面的人来採购蛇皮蛇胆,还帮村里的人买卖货物,所以阿布在村子里的地位还是很高的。 “你的汉语是像谁学的?”我好奇地问阿布,阿布又笑了笑,我忽然发现他的舌头又细又长,而且通红的,每次说话前都伸出来舔舔自己的嘴唇。他的皮肤很粗糙,而且脱皮的利害,他告诉我最近太阳太厉害了。 “我的汉语是跟个汉人学的,很久了,他人很不错,教会了我很多东西,那时候我还是个孩子,充当他的导游。”我猜想一定是父亲了,看来我找错地方。阿布的手脚很长,仿佛没有骨头一般,山路崎岖,走起路来,手如飘带一样晃来晃去。我眯起眼睛看了看前方,有一大堆人围在一起,似乎在庆祝什么。 等我和阿布过去,人已经渐渐散去。我走近一看,原来是有人捕到了一条蟒蛇。 蟒蛇还是活的,不过头上套了蛇笼,好像是一种编织袋,又有点类似马的缰绳,那带子好像很坚固,蟒蛇的头在剧烈的摇摆,但挣脱不掉,它的另外一半身体被牢牢帮在了地面的木桩上。这条蛇不算大,不过也有四米多长,身体背面灰棕色头背有成对的大鳞片。背面和侧面有云状大斑纹。 头上编织袋的另外一头在一个壮实的年轻汉子手里,他脸上充满着得意的神情,一只手抓着袋子,另外一只手叉在腰上。身上披着一件红黑相间的短服,没系扣子,露出健壮的肌肉,他的眼睛向上飘的利害,压根没看见我这个生人。倒是一个四十多岁皮肤黝黑的矮胖中年人发现了我们。然后大家都转移视线到我身上。抓蛇的年轻人不快的望着我,可是他看上去也很好奇。 一下子被这么多人围起来我感到有点不好意思。他们说这我听不明白的语言,睁着大眼睛拥挤在一块,仿佛在动物园看动物一样。还好阿布赶快解释了一番。 “别介意,一般收蛇的人不进村子的,大家很少看见外族人,所以显得很好奇。”阿布拍拍我的肩膀,他背对着太阳,如衣梭般的脸朝外吐着舌头。我看看他,又看看地上的蟒蛇。 人群逐渐散去,我跟着阿布来到他家。如其他人一样,家里很简陋,不过里面的物件却是独特。大都市皮制品。有皮裤皮衣,还有一瓶浸泡着数条蛇的大玻璃罐子。里面的液体黑褐色的。阿布叫我自己坐坐,他去喝水。我则应了一句,然后走到玻璃罐前仔细看看。 里面的蛇好像是毒蛇,有一条黄色的,头部呈三角状。比起前几条都要大,我把手放到罐子上,眼睛贴在上面,想看看它的花纹。不料,那蛇勐地挣开眼睛,大而灰色的眼珠转了一圈后盯着我。我吓得往后一退,正好撞倒了从里面走出来的阿布身上。 第143页 “你怎么了?”阿布奇怪的问我。我惊惶的指着罐子。“那蛇,居然是活的。”阿布冷笑了声,不屑的哼了一声。 “那蛇当然是活的,你不知道么?蛇酒自然要泡活蛇,否则药力就弱了,那酒的温度低,所以蛇成半休眠状态,你刚才一定是把手放在上面了,温度一高,它自然活过来了。”阿布笑嘻嘻的走过去,用手厥起衣角擦了擦刚才被我手捂出几道印子的罐壁。然后指着那条蛇说。 “你可别小看它,它可是有名的烙铁头,被它咬一口,半小时没血清就没命了。不过它泡的酒可是非常不错,不过这蛇前些日子刚放下去,要等它被醉死,然后才能开盖子饮用。”我点点头,果然是捕蛇的世家啊。门外很多小孩会趴在门外看我,然后又被女人们领走了,开始还不太习惯,后来也无所谓了,和阿布攀谈了起来。 “日子不好过,收蛇的人价格越压越低,村子里的人却越来越多,当然,能抓到的蛇也没以前多了。刚才在外面的那个叫乌苏,他已经是村子最会抓蛇的了,可一条四五米的蟒蛇活的才卖两百多,死了更不值钱。要么就冒险抓毒蛇,价格稍微高点,但被咬死的人也不在少数,总之要么饿死,要么被蛇咬死,日子很难过了。听长辈说,以前村子里自给自足,虽然不富裕但也过得去,自从有人开始卖蛇赚了点钱,大家都去赶着抓蛇了,抓来的蛇一多,价钱就贱了。结果搞得现在村里的人只会抓蛇了。听了他的话,我很难想像原本在我印象里神秘而强大的捕蛇部落居然现在处于这样一个尴尬的局面。不过我还是问了他关于龙蛇的事情。 “龙蛇?你疯了么?我劝你赶紧打消这个念头吧,我们这个部落已经几百年了,从来没人见过龙蛇,它只在老人家吓唬不听话的娃的故事里出现过,以前那个教我汉语的男人也说来找龙蛇。”阿布端详了我一会,忽然指着说:“没错,和你长得有些相像,你们该不是父子吧。”我笑了笑,点点头,阿布也笑笑。 “真高兴,我居然还可以见到纪先生的儿子。”阿布对我的表情明显热情了许多,不过他还是不贊同我去找龙蛇,但他告诉我,明天就是一年一次的捕蛇赛,比比谁是最厉害的捕蛇人,冠军的奖励是很丰盛的。 “我和乌苏是一起的,你可以和我们一道去看看,怎样捕捉一种大蟒蛇。”阿布神秘地说,“那绝对是你从没见过的捕蛇方法。”我有点好奇,但阿布却不再往下深说,只好作罢。夜晚在他家吃了顿蛇肉饭,还算可口,晚上睡在竹蓆上面,月光透过装有毒蛇的酒瓶,亮着银光。一觉睡到天明,直到阿布叫醒我。我揉揉眼睛,听到门外有很多人的欢唿声,走出去一看,原来很多女孩子正穿着很华丽的民族服装跳舞。 “捕蛇赛过后就是蛇节,所以大家会庆祝,不过以后这样庆祝的机会恐怕越来越少了。”阿布感嘆地说。他告诉我,由于有部分年轻人技术不好强行抓蛇,已经死了好几个了,所以族长说以后的捕蛇赛会慢慢减少,直到停止。昨天的那个年轻汉子,就是乌苏走了过来,今天他换了套行头,穿了套灰色的紧身衣,脚和手臂都裹着厚厚的白布,腰间系了个大大的布袋,肩膀上斜挎着一条拇指粗细的绳索,看来这都是准备抓蛇的工具吧。他没看我,径直走进房间,然后和阿布对话,可惜我一句都没听明白,不过乌苏好像很不高兴,指指我,又对这阿布高声叫喊,但他最后好像还是很郁闷的走出房间,用手抓着胸前的绳子,对我使劲瞪了一眼。 三人准备好久出发了,阿布也为我包上白布,因为树林深山里瘴气蚊虫多,这个时候是进山的比较好的时间,但还是要注意。阿布还带了很多药品,大都用小瓦瓶装着。 上午九点后,参加捕蛇赛的人都陆续出发了。 “我们去捉岩蛇。”阿布和乌苏交谈下,回头告诉我。现在我们三人正在陡峭的岩石上攀岩,我一听奇怪了。 “什么蛇?” “岩蛇,它们很大,有六七米,甚至更长,居住在山洞里面,一般在晚上才外出,岩蛇和其他蛇不同,它比较迟钝,而且它们是靠嗅觉捕食的,一般被它盯上的,跑都跑不掉。” “为什么?”我好奇地问。阿布笑道:“因为岩蛇的嘴巴很大,扁平状,巨大的身体像风箱一样,和猎物距离相近后,靠着吸力直接吸过来,然后绞杀,最后吞食掉。不过,抓它方法很特别,也很危险,看来乌苏是一定要抓岩蛇来证明自己了。”阿布望着最前面卖力爬山的乌苏矫健的背影,嘆气道:“希望他别出事。” 三人沿着山路一直走到日头高挂,我看了看表,快中午了。克乌苏丝毫没有停歇的意思,我的体力有点不支,慢慢被抛到了后面。阿布和乌苏在前面交谈着,时而又高声争吵什么,我开始有点讨厌这个叫乌苏的小伙子了,因为他回头看我的时候我总觉得他带着鄙视。终于,我们再山间的一片开阔地停了下来。在不远处,有一个山洞,黑唿唿的,大概有两人多高。 “岩蛇的鼻子很厉害,你要涂上这个。”阿布从自己带来的那些瓶瓶罐罐里面摸出一个绿色的,打开后里出来一股非常浓烈的味道,非常难闻。 第144页 “这是什么啊?”我接过来,仔细地涂抹,阿布再三叮嘱我,要尽量把整个身体都涂上,不要漏擦。我涂抹完后,把瓶子递给阿布,但他收起来了,自己却没有涂。 我不禁问他,阿布笑了下,舌头舔了舔嘴唇。 “我和乌苏都是这里长大的,身上有了蛇的味道了,你是外来人,所以你需要涂。”说完盯着我看,看得我发毛,那眼神不知道为什么,很像昨天瓶子里的那条蛇的眼神,都是灰色的。 乌苏沖这阿布大喊了句,阿布回了几句,似乎两人还在争吵,不过最终乌苏屈服了,不高兴的跑到一边去了。 “要怎么抓呢?”我问阿布,阿布却对这我笑。 “你知道要怎么捉龙蛇么?”我很奇怪,不是说要抓岩蛇啊,他不是老说叫我别去想抓龙蛇么?他绕着我转圈,一边转,一边看着太阳。 “龙蛇是神物,你知道,它是快要化龙的大蛇,但是和人一样,人要修仙就必须经歷劫难,龙蛇则是要吞食死者的尸体,来超度亡灵,以此来修行。可是如果它吞食了活人,那就会暂时失去力量,没有任何危险。” “这是什么意思?”我忽然觉得他很危险。下意识的退后几步。阿布停住了,他看了看太阳,最后又看着我。 “正午的时候是龙蛇最弱的时候,你身上涂抹的是一种尸味油,能盖住活人的气味。要抓龙蛇必须要有饵。而你,就是最好的饵。这里的规矩是一旦死了人就抬到这里让龙蛇超度,这么多年来规矩一直不变。不过我管不了了,只要能抓住龙蛇,那就是一堆的金子啊,整个村子都会富裕起来,可是他们谁也不敢去当饵,很不凑巧,你居然自己送上门来了。二十多年前,你父亲看过龙蛇吃尸,所以他误以为龙蛇是凶兽。不过今天你既然来了,也能看看,而且是近距离,哈哈哈哈。”阿布开始放声大笑,而我感觉到一阵眩晕,腿一软,便倒了下来。我意识失去前听到的最后一句是阿布的。 “油里面还有迷香,在阳光的照射下会从你的皮肤里进去,好好睡吧。”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好像是被冰冷的地面冻醒了。睁眼一看,自己躺在山洞里面,阿布和乌苏早没了踪影,我想挣扎着爬起来,但身体一点气力也没有,手脚仿佛不是自己的一样。如果只是不能动还好,迷香的作用迟早会消失。可是洞里面却传来一阵蠕动的声音。 我看见两只发着绿光的眼睛。 是龙蛇? 借着外面的光线,我依稀看见有东西从里面爬了出来。然后是很重的唿吸打在我脸上,很难闻,我几乎要作呕,夹杂着腐烂的臭味和动物的味道。似乎在这味道的刺激下迷香的作用小了点,我好象可以稍微动一下了,可是在这种情况,我就是能跑也没用,因为我已经看见它了。 怎么形容呢,龙蛇已经不能说是蛇了,它的额头靠近眼睛的上方隆起了两个类似肉瘤的大包,眼睛也深深陷落进去,在嘴角两边居然还有须,非常长,一直飘到脑后。脖子后的鳞片比普通的蛇鳞要大的多也厚的多,通体成红色,在身体两侧已经可以看见有脚的雏形了,象壁虎一样,不过没有实质的功能,它依旧靠爬行来移动。 比我想像的要大的多,光是脑袋几乎比我身体大了。蜷曲爬行的龙蛇似乎发现我了,吐着舌头朝我迅速的移动过来。蛇鳞和地面摩擦的声音连我的皮肤都感觉的到。 只是一剎那,我感觉脚一阵冰冷,原来龙蛇已经在从脚部吞食了。我的眼睛正对着龙蛇的眼睛,它的眼神很冰冷,虽然我知道它的视力并不好,或许根本看不见东西,但我还是很惧怕它的眼睛。 你很难想像被一种东西活吞是什么感觉。 我曾经知道有一种捉蛇人把自己当作食物引诱蛇让自己下巴脱臼来吞食,等吞到大腿处时候在迅速坐起来杀蛇,这时候的蛇是没有任何防备的。我以为只是笑谈,不料今天自己亲自尝试了把了。 龙蛇的嘴很大,它完全可以一下就把我吞下去,可是它偏偏一点一点的含着,靠着每次张嘴的上颚和下颚的蠕动把我身体送进去。我心想或许长期吃尸体让它的胃口变的很不好了。 我的脚趾头能清晰地感觉到龙蛇的内部黏膜和肌肉的蠕动,它已经吞到我的膝盖了,我不知道阿布和乌苏到底想干什么。这个时候,龙蛇忽然停止了吞食,然后勐地把我吐了出来,接着仰起头,痛苦的摇摆,我的身体已经可以动了,赶紧扶着石壁跑了出来,脚上全是龙蛇的粘液。 “多谢你了!”阿布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仿佛在看风景一样看着在旁边剧烈挣扎的龙蛇,然后又吃惊的说:“它比几十年前更大了,而且更接近龙,或许在过些日子它真能变龙飞天了。”乌苏走了过来,两人交谈了会,乌苏用绳子把我捆的像粽子一样。 “等我把龙蛇带回去,村子里的人会把我当神一样供奉起来。”阿布得意的笑道,细长的舌头又伸了出来,似乎那张嘴巴已经无法容纳这么大的舌头了。 “不行,我听说龙蛇肉出了可以不老,我不能错过这机会。”阿布的眼睛里冒着攫取的光,从腰间抽出把匕首,他在等龙蛇停下来,等龙蛇没有力气。终于,龙蛇瘫倒在地上,无力的把头靠在一边,身体卷了起来。阿布高兴得走过去,但被乌苏拉住了,乌苏拼命的摇头,两人争吵起来。最后阿布没有理会乌苏的阻拦,强行走了过去。一边走,一边嘟囔着。他颤抖的走到龙蛇脖子的地方,把匕首扎了进去。龙蛇似乎没有任何反应,任凭阿布把一大块肉生生割了下来。 第145页 阿布手里提着龙蛇肉,兴奋的走了出来。 “吃了这个,可以长生不老,或许我还可以把这个哪里卖钱,哈哈哈哈。”阿布狂妄的高声大笑,他背对着洞口。我和乌苏则正对着。所以,我们俩看到了。龙蛇头上的包如同剥茧而出的飞蛾一样,伸出两只长角,在身体边的四肢也伸了出来,它现在已经完全不需要爬行了。整个头部也变得巨大起来。龙蛇就站在阿布的身后,它脖子上的伤口也完全恢復了。 乌苏结巴的指着阿布,然后怪叫着逃走了。阿布也感觉到了,他面带恐惧的转过头,脸上还带着刚才未抹去的笑容,但是他刚回过头,迎接他的是龙蛇的大嘴。 只一下,阿布就进了龙蛇的嘴里了,在嘴外乱蹬的脚还有提着龙蛇肉的手都证明了他还未死。不过很快龙蛇把他整个吞了下去,我能看见龙蛇喉咙出的一团东西在蠕动。 接下来轮到我了?我闭上眼睛受死,在神物面前我的力量完全是多余的。不过它似乎对我并不感兴趣。等我睁眼的时候,我已经没有发现它了。 整个地面除了地上阿布留下来的一些工具之外什么都没有,我感觉如同做了场梦一样。龙蛇变成了龙了?抑或是去了别的地方? 后来我靠着石头磨破了绳索,走了很久才也没有找到那个村子,不过我还是幸运的被几个旅行者救了,这才能活者回来。那些旅行者说,他们是看见天空中有异物才朝这个方向走的。我想,或许他们看见的就是龙蛇吧。”我看着纪颜,真难相信他居然把这事叙述的如此轻松,要知道我和林斯平听的非常惊讶。 “我寻找了所有关于龙蛇的史料,原来龙蛇靠食尸超度亡者来修行化龙,但等它化龙时候确是需要吃掉作恶者,如同古代传说的神兽麒麟,也会担当一种类似法官的角色,恐怕阿布到死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吃掉。” “一字谓之贪啊,就像那位真的掉入钱眼的局长,贪婪是一切犯罪的根源。”我忍不住说道。 “哦,那是一个怎样的故事?”纪颜和林斯平问。我清了清嗓子。 “这是一个关于钱眼的故事。” 第三十四夜:钱眼 “钱眼?”纪颜好奇的问道。林斯平也笑笑。 “听过有人掉到孔方兄里面去,但那位钱眼的局长是什么意思?”我用火钳夹起一块烧得正红的木炭,把烟凑过去,不喜欢用打火机,甚至火柴,尽量远离现代的每个部分,可以让你有种释放的轻松感觉。我吐出口烟,故事便在渐渐散开的烟雾中展开了。 “我本是学计算机的,无奈专业学的太差,这才又搞了份报社的工作,这年头百分之八十的人都干着与自己兴趣武官却和自己的肚皮相关的工作,当然,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很幸运的属于哪百分之二十的人,因为我还是非常喜欢这份工作的。 大多数工作都要渡过一个实习期间,那位局长的事,恐怕是在我实习期间最难忘的了。 这个局长姓吴,呵呵,个人认为百家姓中属吴最难搭配名字了,大部分都不是很好,这个吴局长也不例外,他全名叫吴德学,这个吴局长有个很大的特点,爱钱。 不要误会,爱钱和爱财其实并不见得是一回事。起码开始的时候,吴局长还是非常正直的。他爱钱,只是喜欢收集钱币而已。从古代铜币到现代发行的金币,甚至很多绝版稀有的在他那里都能窥见一二,可想而知吴局长痴迷钱到了何种地步,不过他只喜欢金属币,讨厌纸币,按照他的说法是金属币可以把玩,而纸币与冥钱太相像有点不吉利。 吴局长其实是副局,但大家都顺口叫局长,只有在正局长在的时候大家才叫他吴副,他分管当地的药物监管,也就是抽查质量,大部分注射及临床用药都得经过他的首批,权力之大,可想而知了。刚刚上任的时候,吴局长还使做了几件实事,查处了些违禁药品的外流案件,而我也正是因为要为他写专访,才认识他,对于那篇专访,吴局长非常高兴,还当面表扬过我。两人到还谈得来,于是我也就经常去他家坐坐,所以他的事也就知道一二。 不过,后来他变了。 吴局长是老大学生,从小就嗜好古玩,听说家里祖上就是琉璃厂里的活计,日本鬼子侵华,他爷爷就带了几件顶值钱又非常易于携带的东西——古钱。逃到了南方,然后也就在这里娶妻生子开枝散叶了,吴局长从小经常生病,家里就常用古钱镇邪,所以他自小熟古钱就好比80年的人小时侯熟画片一样。据他自己说,六岁的时候他就可以通过辨锈来鑑别古钱了,我听后心里有点不信,毕竟识锈辨锈已经不是玩票级别的收藏家的级别了。古钱大都是金属,以铜最多,古钱的锈蚀有多种多样,既有真伪之别,又有地域、厚薄之分,南方土壤多雨潮湿带酸性,锈蚀较严重且相对疏松,绿锈中常混杂有蓝、绿和红色锈,称为“红绿锈”,有的铜锈中还会泛出一片片或一点点水银般的光泽,称为水银锈,北方少雨干燥,锈蚀坚硬板结,锈色多呈绿色或蓝绿,是为硬绿锈。其钱体大多绿锈满身,就是常说的“北坑”河中捞起的古钱,锈蚀多呈灰白色,坚硬异常,极难清理,常叫做沙锈。当吴局长对我侃侃而谈的时候,我实在对一个负责药品的官员同时又对钱币如此精通佩服不已。当然,他还请我观看过他的收藏,只不过那只是他收藏的一小部分,极品按照他的说头,是有灵气的,不到万不得已,绝见不的生人。我也只好作罢。 第146页 但是,一个人有爱好的话,那么爱好往往就是弱点。 记得有部电视剧里说过,好像是《李卫当官》吧,剧中李卫被调任扬州之前,雍正恐其和前几任地方官一样为盐商所腐蚀,于是让去大狱看看那几位已经被判死刑的扬州前任知府。有的是为色,有的是为字,有的是为钱。总之按照盐商的话就是不信这世间还有无缝的蛋,就算是铁板一块,也要烧化重铸掰开灌盐。 所以当一个人被千万个人算计的时候,那就危险了。 吴局长自然不例外。他不好色不好财不看人情脸面,问题是他喜欢古钱。 当那些个药商,药贩看准这点后,机会就来了。他们四处收集吴局长的资料。并高价搞来古钱,开始自然是碰了一鼻子灰,但久而久之,门外的人进去了,进去的人坐下了,坐下人的礼,吴局长也开始收了。 药的利润多大?经过药厂,药商,採购,医院药部,药房,医生,再到病人。如此多的一道道盘活拔毛下来,才到我们手里,也难怪药商们要花如此多的精力钱财来打动吴局长了。民间甚至流传话说,要不别得病,要得了就赶紧死去。 长时间的合作到也相安无事,药虽然贵了点,也治不好人,但也出不了事,起码没出大事。后来吴局长退了下来,送古钱的自然就少了。但是有一天,吴局的夫人打电话告诉我,家里出事了。或许你们觉得奇怪,为什么要告诉我,因为吴局实在没有肯帮忙的朋友,起码,我还勉强算一个吧,在电话里,局长夫人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我。 那天吴局还是把玩着他的古钱,一位奇特的客人来到他家。说他奇特,因为这人来的时候穿着仿佛如民国一般,长衣大褂,戴着黑色帽子。还揣着块怀表,提这个一尺多长的红木箱子。直说是来送礼的,但吴局压根不认识他,不过吴局凭着感觉,这人不是普通人,于是还是进门接待了此人。当时局长夫人就在一旁,自然也听到了他们的谈话。 “我听说吴局长喜好古钱,而且眼光独特,这里有几枚特殊的,在下想让局长鑑赏一下。”那人带着点北方口音,而且身材高大。吴局长自然高兴,便提出要看看先,两人谈了会,客人居然说把钱币留下,让局长慢慢观看,一个月后自己再来取。吴局长自然高兴,热情地送他出门。 不过从那天开始,吴局长就把自己关在自己房间里,除了吃饭上厕所,压根不出来,即便是吃饭,也是匆匆扒拉几口,和平日里向来和睦的妻子也说不上几句。局长夫人很着急,于是想叫我去劝劝。勉为其难,我只好动身前往吴局长家中。 “欧阳,是你啊。”还好,吴局还认识我,不过我快不认识他了,短短几个月不见,他早就没了先前的神采,我走进他房间的时候,他正拿着个放大镜勾着个脑袋对着一枚古钱在端详,整个人如同一只烤熟的龙虾,蜷曲着身体坐在书桌前。我进来很久他才注意我,因为他那个时候想站起来喝水。他的头髮掉得快见底了,眼睛也深凹陷下去,全是血丝,手可能由于长时间弯曲着,都变形了。走路都要一步步的,难以置信,他以前可是还可我一起打过篮球啊。 我和他寒暄了几句,话头自然聊到哪几枚古钱上。一说到古钱,吴局的眼睛就大冒精光,神采奕奕,仿佛抽了鸦片一样。 “你知道么?这几枚是什么?”他指了指桌子上的古钱,我是门外汉,自然摇头不语。 “古钱按稀罕程度高低分为一至十级,每级又可细分为上、中、下三级,而‘五十名珍’是其中的极品,如东周的‘三孔布’、王莽时的‘壮泉四十’、宋代的‘建国通宝’、清代的‘天国通宝’,古钱的价值不仅仅由年代歷史决定,主要是发行数量和再版版次,即使是离我们最近的清朝,很多古币还是非常珍贵的。”吴局长快速的说着,我几乎听不完整。只好好奇地问:“那这几枚是什么?” 吴局长小声地说:“其中有一种真品存世之有两枚。其中一枚就在我这里。”我更感好奇了,世界上只有两枚? “会是赝品么?”我话出口,又觉得唐突,还好吴局长并不介意。 “不会,我这么多天一直再翻阅资料,仔细地检验。”吴局把那枚古币拿起来,在我看来好像和大唐通宝没两样,圆形,直径2厘米左右,周围印着大齐通宝四个字。 “它叫大齐通宝,是南唐钱。此钱真品仅发现二枚,因其文字形制与大唐通宝接近,所以定为南唐开国者徐知诰升元元年建国号大齐时所铸。一说为南唐后期铸大唐通宝时所铸。”吴局长拿过一本书,把其中的图画和文字指给我。不过我发现画上的钱似乎和吴局手上的钱币有点不同,但我也说上来,只是心想他这样的专家估计早注意了吧。 “可是再过几天,那人一来就要拿走古钱了。”吴局长谈了口气,愁容满面。我看他似乎对这枚钱着魔了。 “我想做枚假的,要不直接跟他说我把这钱弄丢了,即便倾家荡产,我也一定要把这枚大齐通宝弄到手!”吴局的表情突然变得很可怕,面目狰狞那一瞬间我几乎不认识他了,原来zhan有欲最容易改变人。大家沉默了一会,随便聊了聊便告辞了,临行前吴局抓着我的手,嘆着气说:“欧阳啊,也就你还在我退休后会来找我。” 第147页 我笑笑,最后他还再三询问最近中央对药改有什么动作,我说不清楚,他又驼着背进去了。 一段之后,工作繁忙,我把吴局的事几乎淡忘了,但吴夫人又一个电话打过来,不过这次声音很急。 “我们家老吴不见了!”第一句我就觉得奇怪,不见了就报警啊,怎么这么紧张。但碍不过往日交情,我还是去了他家一趟。 一个大活人怎么会不见了?太可笑了。但根据吴局的夫人的话,吴局自从昨天晚饭后进了房了房间就再也没出来,今天她进去的时候发现里面一个人也没有。 我仔细地看了看书桌,上面堆满了关于古币的书籍,摆放着一个放大镜,还有很多玻璃盒子,里面装的都是古钱,还有战国时代的齐国的刀币,楚国的蚁鼻币。墙上挂着一柄桃木剑,是用古钱镶嵌而制。不大的房间里面几乎每样东西都和古钱有或多或少的关系。吴夫人去为我倒开水,而我则在房间里继续查看。 房间和阳台相连,但总不能说吴局长从阳台逃了吧,难道他带着那枚古钱走了?不至于啊,而且更奇怪的是,我在他的书柜上找到一个盒子,里面居然装着那枚大齐通宝。 “太奇怪了,钱居然还在。”我本想把他放回原处,忽然莫名的好奇心又使我把它拿了出来。当然,我戴上了手套——这事吴局以前再三要求我的,因为手上的汗水可能会毁掉这枚珍贵的古玩。 “真有那么好么。”我看着这枚和普通铜币没有两样的东西,在手上也没有过于特殊的质感,这时候,透过房间的的窗户,一束光射了进来。 说来也巧。那道光正好射在铜币中间的孔上。我怕被照射过久不好,刚要收起来,却发现了件很奇怪的事。 本事空空中间的钱币,那光居然无法穿过,我又试验了次,果然,光居然无法透过中间的方孔射到地面上。我把手指伸了进去,畅通无阻,但光线却反而进入不了。 “真有意思。”我笑了笑,居然还有这种事,于是把钱靠近了点看。古钱通体淡黄透红,我多少和吴局呆过段日子,对古钱有些许了解,根据铜的含量多少,古钱的锈迹和颜色都不同,五代时的铜币含铜多呈现水红色。我把古钱紧紧的对着眼睛,我想看看,既然光线无法透过那方孔,如果眼睛去看能否看见什么。 我的确去看了,把眼睛慢慢凑了过去,不过到现在我都后悔那个决定。 我的眼睛看到了另外一只眼睛。确切的说是眼珠。 苍老,悲凉,甚至透着僵死的灰黑。那眼睛仿佛如死人的眼睛一样。我吓了一跳。手中的古钱几乎掉落在地上。这时候,房间的门忽然开了,闪进来一个人。 吴局的夫人进来了,把茶放下和我唠叨了几句。我问他,那个奇怪的客人后来还有回来过么。吴局摇摇头,说自从那次后,都快一个半月了,那人似乎忘记这事了,那几天吴局还高兴地和孩子一样。本来这几天他老是经常看报纸,听新闻,每次都紧张的要命,还老打电话。 “电话?”我好奇地问,“知道和谁么?”吴夫人不屑地摇手,“还不是以前那些老来家的药商,他们经常提着古钱来找我们家老吴,说什么……”吴夫人忽然自觉失言,没有再说下去,我也识相,便去喝茶了,喝完茶,她问我又没有发现什么,我说暂时没有,她便退出去了,还一直说要留我吃饭。 在吴局的床头,摆了很多参政消息和一些药品局的内部读物,他不是退下很久了么,怎么还这么关心啊,难怪有人干部们说身退心不退,人退话不退。 我又看了看手中的古钱,那钱红的非常渗人,我依稀记得上次看并没有那么红。我不太愿意相信刚才看见的东西,但又没勇气再看一次,于是我想到个办法,把铜币立起来,然后用照相机在很近的地方拍了张照片。也不知道曝光是对古钱有无影响。 匆匆告辞后,我便立即去洗照片了。 很快,照片洗了出来,我把它放大后,拿到灯下。 基本上是完全对着那钱孔照的。等我一看,几乎惊骇地说不出话来,我把所有的照片洗出来,每张德图像几乎都差不了多少。 在那方形的钱孔里,居然有一张人脸,一张面无表情的人脸。不过从角度来看,似乎是离着孔口很远。那脸我再也熟悉不过了,正是吴局长。但是由于黑暗的缘故,他的脸总是残缺的,看不清楚,能看见的只有那只半开半闭的眼睛而已。 我把所有的照片和底片都烧掉了,没人会接受一个退休的局长居然失踪在一枚古钱的‘钱眼’里面。过了几天,新闻报导出来说,原来经过吴局审批的药品出了问题,在临床用药中居然死了两个人,还有几个正在加护病房。相关人等都被抓了起来。不过新闻里并没具体点出吴局的名字,但地名说出来了还有药品的名称。出事的时间,正是前段日子,我忽然明白吴局非常关心药品局的用意了。 我再次找到吴局的家,想看看那枚奇异的古币。但吴局长的夫人居然和我说就在昨天,那个奇怪的客人居然回来了,要走了那枚大齐通宝。吴夫人还是一脸愁容,向我说报警了,可是依然没有吴局的下落。我暗暗想,如果真告诉你了,恐怕你又不相信了。 第148页 那次的药品的事故不了了之,吴局长和哪个神秘的客人以及那价值不非的古钱都渺无音讯。不久,吴局长新的接任者上任了,据说这人比吴局长好打发多了,他喜欢纸币,而且最好是美钞。”我又抽完了根烟,烟雾散去,故事也结束了。 “那枚古钱究竟是什么?中间的孔怎么象黑洞一样?居然能把人也能吸进去?可其他人看却没事啊。”林斯平奇怪地问我。我摊开手,无可奈何地说:“这我就不知道了,我只是说出我晓得的。早知道该把照片留一张,可惜那相片看久了很邪门,我想都没想,全部销毁了。”林斯平转看纪颜。纪颜不知道从哪里拿来枚仿制的古钱。在手里抛弄起来。 “人是不会掉进钱眼的,掉进去的,不过是人的贪慾罢了。”说完,古钱在空中翻转了好几个圈,落回了纪颜的手掌。屋外已渐渐有了青色,看来天就快亮了。三人又喝了会酒,互相枕着睡去了。 第三十五夜:楼 早上醒来,发现林斯平和纪颜还在唿唿大睡,无奈我却还要上班,估计他们俩这几天还会好好聊聊了,不过我就没这么多空闲来参与,毕竟我还是要保住饭碗。 洗漱停当,刚刚回到报社,发现大家正在讨论最近多起年轻学生自杀事件。我也看了看,似乎今年大学生跳楼自杀已经和矿难和医疗事故一样,大家见怪不怪了,不过这几起却还是非常可惜,大都是因为求职压力太大。刚想准备一天的工作,却意外的接到了陶涛的电话。 作为大学不多的几位好友,能接到他的消息我还是非常开心的,他比我小一届,都是同系,两人因为都喜欢探险和奇异故事而相识,不过自从我毕业就再也没见过他了。但这次,他却告诉我他正在医院里。 “赶快来吧,我急着要把我毕业后的经歷告诉你,我没死已经是万幸了。”听着他没头脑的一句,让我非常奇怪,不过我告诉他即便我要过去也要等到中午之后,他也爽快地答应了。上午无聊的工作很快完结了,我按照地址赶去了陶涛告诉我的医院。 他在骨科,当我见到他的时候,几乎快认不出了,整个人包的和木乃伊归来一样,左腿还打着石膏,被吊了起来。正在努力吸着一瓶牛奶的他见我来了,非常高兴,在招唿他的是陶涛的父母,大学时候见过几次,似乎看上去老了很多,在陶涛的要求下,他的父母退了出去。他住的是单人病房,所以只有我们两个人在了。 对他开了会玩笑,两人便开始了谈话。 “究竟是怎么搞的?被车撞了?”我搬了张凳子坐在床片。 “你先看看这个。”陶涛把一打报纸扔给我。我随便看了看,标题新闻居然都差不多。“研究生从四楼跳下身亡。”“某名牌高校学生压力过大跳楼身亡。”诸如此类。我不原多看这些,毕竟自己毕业也曾经歷过那些非常痛苦的岁月。 “知道我是怎样受伤的么?”陶涛忽然打断我的思路。我又再次看了看他,惊讶地说:“难道你也是?”陶涛点点头。 “我也从四楼跳下来,弄成这样,不过我命大,只是肋骨和腿骨骨折,不过,在我跳楼前一个月同样从四楼跳下的那个同事,就没我这么好运了。”陶涛说着,眼睛看着阳台外,我忽然发现他已经不是那个大学时代追着我询问怨灵和怪兽的那个长不大的孩子了,可能痛苦可以使男孩成熟的更快,我几乎快不认识他了。陶涛剃掉了以前飘逸的长髮,转而是一个平头取代了,鼻子看得出曾经被打断过,嘴角上也有伤痕,还有脸上也有多处划伤,虽然他说的如此轻松,但可想而知他当时伤的利害程度。 “前辈毕业后不久,我就开始找工作了。可是,并没我想像的那般容易,我们这种三流院校,几乎人家看都不看你的简歷,所谓的百分之九十多的就业都是学校瞎掰的。班上找到工作的,几乎有一半压根不是自己的原专业,要么就托人找关系。我本打算考研,于是耽误了,结果研究生也没考到,工作也没找成功,所以我决定南下去碰碰运气。”陶涛说这些的时候语速很慢,只是眼睛一直无神。我听得也不舒服,他几乎是在走我一年前的老路,要不是父母卖着老脸,我哪里找得到和我专业根本无关的职业。 “开始自然不顺利,我甚至落魄到不敢出门,朋友和同学的电话也不敢接,前辈你知道我这人脾气很怪,又有着非常不切世界的所谓自尊。等消息的时候就一直在网上闲逛。其间也应聘过几次,还遇见了几个骗子。直到有天晚上,我无意在网上看到一则招聘。 那则招聘我不是在正规网站上面看到的,而是我盲目的在网上冲浪,并且在一些论坛里发贴,把自己的资料当寻人gg一样乱放。后来在邮箱里接到了封电子邮件。对方说有个职位缺人,希望我来试试,并附带了详细的公司地址,还说找一个姓刘的应试人。我看了看要求和待遇,简直是给我量身订做一般。我立即准备按照他的电子邮件地址回过去,但系统却说无法找到。 你知道,当一个人身处绝望之中,即便是一个陷阱你也会抱抱希望去踩踩。我打定主意,总之频繁让我付什么培训啊,报名之类的我就走人,毕竟我也吃过几次亏了,现在大学毕业求职比大学求知难多了,外面骗子和我们这些找工作的还多,因为他们也指望着从我们身上捞饭钱。 第149页 第二天,我拿着简歷和资料来到了那家公司,出乎我的意料,事情出奇的顺利,那位姓刘的考官几乎没有问过什么问题就拍板同意了,并让我跟他立即就去办公室。我仿佛做梦一般,甚至还傻傻地问他怎么这么容易就答应了。那位考官忽然回头一笑,秃顶的头,连眉毛也几乎掉光了,嘴角往上裂了下,宛如一个被砸开一个口子的椰子。我看见他的牙齿是红色的。 “公司里急需人啊,否则也不会这么容易,你的工作可是非常重要的。”说完,用手整理了下西服,不再理我,带着我往办公室走。公司还算不错,虽然不大,但看上去很干净,路上我看见一些职员,都穿戴的非常整齐,一脸着急的样子,似乎很忙碌。我一个个点头打招唿,但他们都不理我。但都用怪异的目光看着我,好象又带着几丝同情。 “刘总,就他啊。”一个看上去比我大不了多少的女孩走了过来,她并不十分漂亮,但气质很好,皮肤白皙,看上去很干练。长发被盘在脑后,穿着橙色的职业套装,手上拿着个文件夹,我看见她白皙的脖子上挂着一根很漂亮的心形银质项鍊。 “嗯,就是他。”这个姓刘的考官原来在这里地位很高啊,我暗自高兴了下,因为没想到接待自己这样一个小卒的还是高官。 这个女孩没说什么,只是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刘总,我和小张去下客户那里,可能需要几天。”这位刘总应了一下,我看见那个女孩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摇着头。我奇怪她的反应,不过也没多想,只是跟紧了刘总。他把我带到四楼的一个小房间,那房间几乎只有几平米。 “你只需要负责这里的电脑的维护,和帮着清洁一下。公司宿舍暂时紧张,你就委屈下住这里。”我虽然有点失望,但好歹总是个起点,对我来说,即便起点再低也要上,能有工资就不错了,何况听说还有零工资的。 “工作不累,只记得每天等大家都下班,去检查下电脑是否都关了。”我一听,那这工作实际上主要就是所谓的清洁员了。电脑真要出了点什么问题我哪点半吊子的水平也处理不了。有什么办法,大学四年学的都是基础,还不如专科好好学门手艺。不过我还是答应了下来,并立即开始上班。这里的办公楼从正面看很不舒服,我总有股压抑的感觉。 不过第一天晚上就出事了。 那天我正在房间外面吃泡面,这栋楼有十六层,不过下面六层是有阳台的,所以我如同以前在学校宿舍一样,趴在阳台上一边吃面一边好奇的看看外面的景色。食堂是不对我开放的,因为我只是零时工。一元多一包的面条最实惠了,反正大学的时候也没少吃。 下面已经陆续有人下班了,三三两两的结伴而回,天色已经暗淡了下来,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那太阳很红,整个天空也很红,我揉揉眼睛,刚要把盒子回头扔掉,却看到阳台上好大一块阴影,而且正在迅速的扩大。 几乎是同时,我看见一个人飞快地掉了下来。他通过阳台的时候我看见了他。我们只有不到十公分的距离,但很快我和他便会在两个世界里。那一刻仿佛定格了一样,我相信他也看见我了,因为我看见他笑了一下。他的身体穿过阳台还不到一秒,只是由于身材比较高大,不过我还是看见了他的脸。 非常的俊美,虽然只是眼睛随意的一撇,我还是看清楚了,而且并没有太多的表情,反倒是非常的从容。接着就是很大声的一下闷响。楼下随即响起了一片尖叫。我也迅速赶到了楼下。那个男人已经死了,那惨状让我惊愕了很久,我是第一次亲眼看见死人,尤其是如此的突然和接近。 那男人居然和我同姓,叫陶炎冰,推销部的,推销部在七楼,他是打开窗子跳下来的,当时他的同事就在不远处,说本来坐在那里不说话的他默默地走到窗户面前,接着打开跳了下去。陶炎冰生前没有任何的异状,他的业绩是最好的,人缘也是最好的,据说还正在筹钱结婚。我忽然感觉生命居然这么脆弱,或许他也有他自杀的理由吧,谁知道呢,每个人都带着面具,面具下面是哭是笑只有自己知道。 事情很快就过去了,大家仿佛就像这件事从没发生过一样。我原本以为至少会议论一下,不过他们说的最多的却是最近的楼价啊车价或者是最近股票大跌之类的,仿佛前几天自杀的人就压根不是这里的。就连我天天遇见的在这里发信的大妈,一个最爱和我唠叨东长里短的长舌妇都懒得和人谈论,抑或是这事太普通了?警察来过,好像鑑定为自杀,他周围的人都避之不及,警察甚至想找个人了解下陶炎冰的近况都不知道。问到他们总是摇着手和脑袋,然后推了推夹在鼻樑上的金边眼镜挺廷笔直的西装去工作了。而我正在旁边收拾东西,并且还能帮他们解决些看似复杂但实际上白痴的要命的电脑问题。时间一晃很快,我在那里干了快一个月了,在一个月里我见过刘宗两次,他表扬了我一下,不过很快接着说,由于公司最近财政紧张,原本几百块的工资也只能先给我一半,不过他安慰我说,等三个月试用满了,正是签订合同,工资会提高,我自然高兴,虽然每天很辛苦,但好歹还是有些盼头。 在陶炎兵从我面前跳下去的整一个月的那天,我照例等他们全部离开后开始去检查电脑和清扫。由于公司居然发生了有人把部门电脑的配件包括内存条啊,硬碟之类的拆回家调换给自己用,所以所有的机箱都被上了锁,想想蛮好笑的,居然也会发生这种事。 第150页 一直巡视到七楼。 到七楼的时候已经全黑了,不想去开灯,我借着自己的手电照明。帮着把地上的纸屑拿起来。并检查是否所有电源和窗户都关闭了。当我要离开办公室的时候,忽然想到了陶炎冰用过的电脑好像还没被搬走,他的桌子也同样在那里没动。我一时好奇,想去看看。 桌子收拾了一下,抽屉已经没有什么多余的东西了。我随手翻了一下,用几张纸,上面很潦草的写着,芮,我爱你。 全部都是这句。我无趣的把纸条放回去。看了看他的电脑,似乎只有这台没有被上锁,我不知道在想什么,居然想把他电脑硬碟拆了下来。因为我忽然对这位和我同姓的人有着很大的好奇。 由于工具不好找,我只有勉强用随身的摺叠剪刀。一边用牙齿咬着手电,一边用力拆着,现在想想真是愚蠢,如果别人看到了,还以为我是贼。大费周章一番后,我拆下了硬碟。并且迅速把工作做完。 我自己并没电脑,只好拿到一个朋友那里,他经常在外面鬼混,不过这里贼很厉害,所以他也以免费使用电脑为代价让我帮他看家,我拿着硬碟过去的时候,他正好要出门,两下招唿一打,自然是瞌睡遇见了枕头。 我迫不及待的把硬碟连上去,并启动了电脑。 里面东西不多,有些文档,还有些报表。另外还看见一些关于股票的文章,看来他正在炒股。这些东西我兴趣不大,不过却看见了一个视频文件,标题是楼。我好奇地点开了。 画面很黑,过了会有剧烈的摇晃起来。看得出好像是用手提摄像机拍得。画面里是白天,不过应该是黄昏了,画面带着淡红。正好对这那栋办公楼。旁边的声音很清楚,是一个非常有磁性的声音。 “芮,你看到这个的时候我可能从那楼上跳下来了。我很想很你结婚,真的,或许我们做销售的要撒很多谎,但这个绝对不是谎言。不过我没有办法了,我只能选择死,或许你会痛苦,不过好过你和我受一辈子苦好,你那么优秀,应该可以找到一个更优秀的男人。真是可笑,我一直在这栋楼拼命工作,连自己的生命也从这里完结。就像那条莫比乌斯带一样,我们像蚂蚁一样自以为可以走出去,但一辈子也没走出这楼。”声音结束了,镜头慢慢转过来。 真的是他,那脸虽然我只见过几次,却印象深刻。科技的力量真是神奇,本来已经死去多日的人,却感觉活生生的在那19寸的显示器里面。而且他的脸就和那天我看见的一样,俊秀,但毫无表情,如死灰一搬。 镜头后来晃动得厉害,不过我继续看着,直到结束,不过我总觉得画面中有什么不妥。于是一再地重复播放。 果然,当我看到镜头转过来,也就是陶炎冰背对着那办公楼自拍的时候。在后面的画面中,我看见了奇怪的东西,虽然只是一闪而过,但我确定看到了。于是我立即截取了画面,然后用工具慢慢放大,虽然不是非常清楚,但我还是看见了。 镜头里面,背面的办公楼七楼,我数了一下,正好是他第二天跳下的那个窗户打开了,而且正站着一个人。那人不是别人,竟然就是陶炎冰自己!面对这种情况只能说我自己看错了,但问题是他那张脸太容易认了。”陶涛说到这里,又看看我。我只好说似乎听说过人在将死之时,可能会出现看见两个自己的情况,也就是常说的出窍吧。陶涛也说,当时自己就是这样想的。 “我把视频复制了下来保存后,当天晚上又把硬碟重新放回去了。不过躺在那几平米的房间里,我闭上眼睛陶炎冰的脸就浮现出来。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很多天,以至我很长段时间都神经衰弱。 每当我站在楼下望着那栋楼,似乎总能感觉那种无所逃脱的束缚感觉,在楼里呆久了很压抑。又过了两个多月,我的试用期满了,刘总找到了我。我自然非常高兴,因为毕竟很快就能成为这里的正式职工了。前三个月每次只能领到一半工资,而且还要扣除住宿费,基本上只是靠吃面维持着,几个月的方便面把我餵的和面条一样瘦弱了。 刘总依旧老样子了,咧着嘴,往一边笑着,不过上次红色的牙齿已经变得发黑了,而且使劲咀嚼着。 ‘小陶,三个月你表现得不错。’听到这话我很开心,不过刘总很快又说。‘但是,公司很紧张,而且我觉得你这样的学歷还是应该找份更好的,所以就这样吧,明天你收拾一下。’说完,把傻子一样的我晾在一边,自己走了。 前辈你能体会我的感受么,我觉得自己仿佛同垃圾一样,被人轻易的扫出去了。以前的雄心壮志突然被击得粉碎,如此差劲的我甚至连份打杂的工作都做不了。沮丧的站在四楼的阳台上。正好又接到了同学的简讯,他是我在当地的同学,不过我一直没联络他,但今天他却说叫我出来聚聚,因为他升职了,想找我庆贺。而父母也一直在询问我的近况,我只能以谎言敷衍他们。但以前好歹有点希望,但现在没有希望的基础连谎言都无法成立了。 关闭手机的我站在四楼的阳台上,当时也是黄昏,红色的阳光正好射在我眼睛里,一点也不刺眼,不过我却觉得看什么都是血红色的。而且发现自己早已经泪流满面,扶着栏杆的手不自觉地把身体撑了起来,整个人勐的向外一斜,是的,我有想飞下去的冲动。 第151页 不过后背却被人拉住了,力气很大,一下把我拉回到里面。我暂时清醒了下,回头望去,居然是刚进来的时候看见的那个比我稍长一岁的那个女孩。不过这次她穿了一身黑衣,黑裤,脸旁似乎还有泪痕。一脸怒气的看着我。我不知所措,只能坐在地上哭泣。 ‘你像个男人么?是不是他把你开除了?其实我早该告诉你,根本不该来,要不是那天着急着那笔生意,再加上最近那么多的事。’她忽然不说话了,我看见她雪白的脸毫无生气,嘴唇上也没有涂口红,上边的牙齿紧紧地咬着嘴唇。手里还提这个黑色的公文包。 ‘我是个废物。’我低下头,说了一句。太阳已经快完全下去了,我们俩在阳台的影子被拉的老长,然后在最远处又交叠在一起。 ‘你之前的那几个也是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他们都是被刘总骗来的。刘总是台湾人,是总公司委派的。他对谁都极其吝啬,虽然是销售部和人事部的负责人,但是他经常以试用期和公司利益不好的藉口来搪塞,最后让你们走人。大部分人都在试用期满前离开。像我都是费了很大功夫才留下来。而且,他还挪用了员工的资金和gg费去炒股。我收集了将近三个月的证据。等他走后我会推荐你的,别轻言自杀,要知道,你死了,最难过的是身边的人,离你越近,你就伤他们越重。’女孩说完,拿起胸前的项鍊看了看,接着,又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走了。我把她的话想了很久,最后想通了。下楼的时候外面已经全黑了,不过月光还是很亮。 那天正好是陶炎冰自杀的第九十九天,也就是说明天就是他的百日祭奠了,我不想再呆下去了,我站在楼下,向陶炎冰死的地方想为他举了个躬。但是当我抬起头来的时候,感觉头顶一阵风唿啸而来,一个人如同麻布袋以牙膏砰的摔在我面前,月光直直的照在她脸上,我呆了许久,才认识正是刚才劝我的女孩。 她的眼睛睁着很大,仰面躺在地上,身体还在如同得了癫痫的病人一样,剧烈的抽搐。衣服上有拉扯的痕迹。脑后的浓稠的鲜血像蜂蜜一样,缓慢的身下流动出来,在银色的月光下映出了我那张因恐惧而扭曲的脸。脖子上的项鍊也断了,洒在了一边。那心型的吊坠也摔破了。居然可以打开,而且里面摆了两张很小的照片,一张是她,另外一张是陶炎冰。两人都笑得非常开心。我捂着嘴,过了好久才让自己缓过来,然后打电话报警,接着坐在楼下的砂石地面上守着她的尸体。 原来她叫谭芮,使陶炎冰的恋人,很快,警察鑑定她为自杀,很容易解释,恋人自杀后的一百天随他而去,同样,谭芮的死也没给这个楼层里的人带来太多的震撼,例行公事的询话后,就都各忙各了。我被刘总勒令离开。但是在现场我找到了一样东西,没有交给警察。因为我看见刘总和带队的警官亲密的交谈着。 是一颗槟榔。我打听过,整个公司只有刘总喜欢吃槟榔。我在谭芮的尸体的手上找到了那颗槟榔,一颗被嚼过的槟榔。谭芮带的那个黑色的包也不见了,不用说,自然是刘总拿走了。 第二天的下午,我没有离开,而是打电话给刘总,我告诉他,如果不来见我,我就把那颗槟榔交给警察。他先是冷笑,不过我对他说槟榔我保存的很好,唾液也是可以鑑定的,然后他不说话,电话那边传来很大的喘气声,他答应了下班后和我见一面。 一百天以前,我站在四楼,看着陶炎冰从我面前跳下去。而这个时候,站在我面前的是那个秃着脑袋,嘴巴里依旧咀嚼着槟榔,穿着考究的公司老总。我把刘总约到了陶炎冰跳楼自杀的地方。 ‘我低估你了,以为你不过是个愣头小子。’刘总笑了笑,这次他整个嘴巴都开了,牙齿全都黑了,他背对着红色的阳光,看上去像没有牙齿一样,整个嘴巴宛如个黑洞。 ‘说吧,你要多少钱?一口价,然后拿了赶快滚。’他接着说,我看得出他很急。 ‘你的普通话说得很标准。’我冷冷地望着他,刘总笑了下。‘不干你的事。’ ‘我只想知道到底陶炎冰为什么要自杀。’我接着问。刘总有点吃惊,不过告诉我,原来他亏空了公款,急于找到个替罪羊,他看中了急着结婚需要钱的陶炎冰,并以自己有内部消息来怂恿他,接着他把所有的亏空都栽在陶炎冰身上,自然,所有的事都被刘总赖的一干二净了。而陶炎冰的性格又非常自闭,他知道即便告也告不过刘总,只好自己自杀也不想拖累恋人。而谭芮也是被刘总从楼上推下来的。 ‘是这样啊。’我嘆了口气。刘总有点不耐烦。 ‘你到底要多少,报各价啊。’ ‘我不要钱,我只是把你交给他们两个而已。’说完,我便转过身,离开了那栋楼。 ‘你搞什么?别以为吓得到我!我可不怕什么鬼神!’刘总在后面歇斯底里的大喊,太阳沉下去了,楼道里一下就阴暗了下来。 ‘别走,那颗槟榔呢?’他依旧在我身后大喊,我转过身,从口袋里掏出把钥匙,仍给刘总,他疑惑地望着我。 ‘我把他放在陶炎冰用过的机箱里,你慢慢找吧。’说完,我便离开了,刘宗连忙沖了进去,我听见了他的咒骂声和翻找东西的声音。 第152页 我到楼下,用以前配的钥匙把搂里的所有出口都封了起来。离开的时候,我依稀听见刘总在里面疯狂的大叫放我出去。”陶涛叙述的时候一直很平静。我打断他说。 “你把他关在那楼里一晚?” “是的,然后我离开了那栋办公楼,离开了那座城市,后来听说他疯了,有的说他从楼上跳了下来。总之后来我就不知道了。” “这么说你不是在那里摔伤的啊?”我觉得有点怪异,陶涛终于笑了下。 “是的,我回到了这里,重新找了份工作。但是繁重的压力依旧使我喘不过气,可能像陶炎冰说得一样,即使我能走出那栋办公楼,却走不出我心中的楼。但是当我真的跳下去后我又省悟了,既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自然要好好珍惜,所以前辈放心吧,我不会再做傻事了。”说完,我好像又看到了以前那个性情开朗而阳光的小师弟了。 继续聊了会,他的父母走了进来,我也要上班了,和他告辞后我走出了医院。不过当我走进报社,看着那高耸入云的办公大楼的时候,我忽然感到了一阵恐慌,站在门口老半天也不想进去,我不知道,是否自己也同陶涛说的一样,活在一栋大楼里面。 第三十六夜:跑 林斯平在这里呆了几天后就离开了。不过最近城市里总流传着一个说法。那就是在夜晚独自赶路的时候,会经常遇见个怪人。 说是怪人,是因为他老是从后面勐地冲上来,如果你带了包或者其他东西之类的话,他会抢走,然后继续跑。如果去追他,他则会大声高喊。 “跑啊,跑啊,来追我啊!”接着便是漫长的赛跑。似乎从来没人追上过,自然也没人看见过他的容貌,而且据那些遭遇过的人叙述来看,这个人经常会改变穿着,甚至个头的高矮等等,总之是非常的奇特。当然,仅仅是传说罢了,因为起码我和我认识的人都未曾遇见。 周五是比较忙碌的日子,每次都会弄得很晚,因为要把排版好的报纸大样拿去印刷,快过年了,需要写的东西也多,没想到把所有事忙完后居然快十点了,这才想起连晚饭也没吃,匆匆交付好一切后,就提起外套回家里了。由于肚饿,我没有走通常回家的大路,而是拐了个巷子,抄近路,想去吃点夜宵。巷子还算宽敞,但是却非常的漫长,整条路上别说人,连条狗都没有,还好我不是女孩子。由于没有路灯,我几乎是扶着旁边的墙壁走的,走一会儿再用手机照一下,冬夜大家似乎都睡得很早,狭长的路上我居然没有看到一个行人。还好手机刚刚充满电,用来照明到也无所谓。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却听见身后响起了很急促的脚步声,我感觉到身后有人快速的接近,不过没等我反应过来,只是刚转过头,一阵夹杂着汗臭味的风便扑面而来。一个人飞快地从我手中抢去了用来照明的手机。手机的灯光让我稍微看清楚了点,个头中等,但是他在这么冷的冬天居然只穿了件单衣,可是裤子却还是厚实的棉裤。 “来追我啊!”他居然高喊了句,但声音却异常刺耳,甚至带着苦苦的哀求一样,如同滴进池水的墨汁,迅速在巷子中迴荡开来。我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两步。当他的第二声发出的时候,却已经看不到人影了。你可以想像下,在这样个冬天的夜晚被人抢走手机是什么感觉,我如同一个傻瓜一样呆立了几秒后,只好自认倒霉,扶着墙回家,当然,回去后那裤子就无法再穿了。我可以想像明天纪颜知道后将会是什么表情。 “你是说真的?太有意思了!”纪颜几乎把喝进口中的啤酒吐了出去,一个劲的捂着肚子大笑起来,我则委屈的吧手叉在胸前,鼓着脸斜靠在沙发上,没好气地看着他,直到他稍微停止一点。 “不要再取笑我了,一个手机到不贵,不过要重新去输号码然后还要通知那么多人太麻烦了,下次遇见抢手机的我直接给他钱算了。” “嗯,是个好办法,你说会不会是冬跑爱好者?”他又在开玩笑了,我没有搭腔,而是要求他陪我去再买个手机。周末的天气和街上的行人一样,拥挤的令人发热,大家仿佛如同刚刚出炉的面包,鼓涨松软。我们选择了步行去,老原因,纪颜讨厌汽车。当我们经过昨天那条小巷子的时候,我执意一起再走一次。纪颜笑我呆——难道人家抢了你的手机还会又在原地叫卖么?这和刻舟求剑有什么分别。我却极认真地说,丢掉的东西,应该去丢掉的地方去寻找。 小巷子里只有几个孩子在玩耍,这里原本是城市的中心繁华区,但依旧有几条这样的老巷没有拆除,倒是照顾了这几个小鬼,不至于让他们玩到马路上去了。黑灰色渗着水滴的墙壁粗糙得很,在白天看去依旧令人不舒服。巷子两边大都是在这里居住了几代的家族了,相互之间熟悉的很,不过也搭了很多竹棚砖房之类的,大概是用来存放杂物,不过使本来就不宽敞的过道更显得拥挤。走在高地不平青色开裂的旧石板铺成的地面上,我们尽量放慢脚步,四处望,还向人打听是否有一个爱跑步的人,结果当时是没有。巷子的出口已经可以看见了,再过去点就是手机专卖店。看来我真的要破财买个新机子了。 “倒不如我直接打打看,说不定他正在旁边拿着你的机器向人叫卖,我们一边打一边四处走。”说完居然真的拨通了。 第153页 我刚想笑他,但很快笑不出了。 我听见了自己非常熟悉的铃声。那是我自己设置的。虽然开始比较微弱,但现在已经非常强烈了,我能清晰地听到。 “今天好运气,老狼请吃鸡,请吃鸡,你打电话我不接,你打他又啥用啊。”纪颜也听到了。声音来自于前面。 很奇怪,巷子的出口处好像有个空置的竹棚,门虚掩着,声音是从里面穿出来的。纪颜对我示意,大概是两人慢慢过去,包抄一下,怕他突然冲出来又跑掉了。 我们如同小偷一样摸了过去,甚至还做好了搏斗的准备,如何闪避,如何左勾拳,右勾拳,让他知道惹毛我的人有危险。心里感嘆看了这么多年的动作片终于不必在家里对着镜子“自打”了,等到那小偷一出现我就冲上去,我绝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李小龙成龙释小龙会在那一刻灵魂附体。何况今天还有有纪颜在,我自然更不会胆怯,不过事情并没如我想像一样,直到我们走到门口,里面也一点反应都没有。我拉开了门,阳光透过空隙,恍如拉开了黑色帷幕的舞台一样,里面的东西一下被看了个一清二楚。 里面只有一个人,一个躺在一垛厚厚的草堆上的人,这里的人经常会准备一些干草用来防冻之类的。不过准确点说,那个人应该是具尸体了吧。 他赤裸着上半身,我从以前未见过这个人,剃着个平头,他的脑袋就像一个肥胖的仙人掌一样,额头高耸,宛如一个大包,稀少而短的碎眉如同胶布似得贴在眼睛上面。他就像的了甲亢的病人,本来细长如缝的眼睛被暴出的眼球硬是挣得像铜铃一般大。宽而塌陷的微带着赤红色的大鼻子下面的嘴巴吃惊的张开着,惨白如死鱼肚白般的舌头耷拉了出来,嘴角边上,胸口有些鲜血,他的脸苍白如纸,似被白色油漆刷过。我看见他的左手正拿着还在唱歌的手机,那正是我昨天被抢的。下身穿的倒是棉裤,不过奇怪的是,他那双平底胶鞋磨损的太厉害了,几乎快磨没了。在他身体旁边,扔着一件内衣,我用脚碰了碰,居然冻上了。他身上没有明显的伤痕,难道是冻死的? 我们很快报了警,本来平静的巷子被弄得热闹非凡,旁边的住户老的少的忙的闲的还有拿着挂着肉丝的菜刀抱着吃奶瓶的孩子来出来看热闹的,看来鲁迅先生所说的国人爱看热闹的心里倒是亘古不衰。不过这家竹棚的主人可就苦了,哭丧着脸一个劲的和警察解释自己从来都是好人,除了偷过邻居家的几串腊鱼腊肉没事偷看过往裙子太短领口太低身材太好的女孩欺负欺负大人不在身边的小鬼躲在暗地里咒骂几句工商执法人员对着马路上的奔驰宝马排气管吐口水外连蚂蚁都不敢踩死一只何况杀人乎,当然,前天杀的用来煲汤的鸡除外。问话的警察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陈述,对他盘问了几句就开始调查死者身份了。作为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我和纪颜也接受了盘问,不过警察对他抢了我的手机比较感兴趣,当然,手机被当作证物收紧了塑胶袋,结果我恐怕依旧要买部新手机,我想没谁愿意使用一部被死人握了一整晚的手机。 “你怎么看?冻死的?”我问了问对着方面比较专业的纪颜,他从发现尸体开始就没说过一句话,当然,除了应付警察的盘问。如同平时一样,收起了笑容一脸严肃的他摸着光滑的下巴一直望着那具尸体。 “不像。“他终于开口说话了。 “哦?那他是怎么死的?”我好奇地问。 “鲜血,你也说当时他在跑步,我觉得他可能是累死的,夺去你手机的时候是他跑的最快的时候,也正是就要油尽灯枯了,最后他一头栽进了棚子里,天色太暗,你没发觉。嘴巴旁的鲜血来自肺部,长时间剧奔跑,尤其是在寒冷的冬天夜晚,需要大量唿吸,那些冷空气唿进肺部,造成肺部毛细血管破裂导致出血,当然,还有其他症状,不过最令我觉得费解的是,当人累得吐血的时候为什么还再不停的到处奔跑,太不可思议了。”他的视野没有离开尸体,不,准确地说,应该是尸体的脚上的鞋子。 “看来有必要弄清楚他的身份。”纪颜忽然走过去和警察交谈了起来,起初警察有点不耐烦,然后纪颜当他的面拨通了个电话并交给那个警察,很快我从他的脸上看到了惊讶和惶恐的神情。两人谈了会,纪颜就过来了。 “好了,我们可以走了,死者的身份还在查,不过他们很快会打电话通知我们。”说完便拉着我回去了,自然,手机也没买成功。不过我很好奇警察为什么对纪颜的态度大变,问起来,纪颜却眨巴眨巴眼睛,笑道:“只是认识这里警队的朋友罢了。”看来他认识的人还真是不少。 我们回到纪颜家中,很快便接到个电话,他嗯嗯了几下后挂断了。然后望着我说:“他是个运动员,准确地说是名长跑运动员。”我一听,难怪,看上去身体还蛮健壮。纪颜穿好外衣,对我做了个出去的手势。 “去省田径队吧,或许能问到点什么。”他依旧是老脾气,对任何奇异的事一定要查个清楚才满意。省田径队离这里不远。很快我们便从队里的主管主任那里知道,这个死去的运动员叫连富华。二十二岁,是省里很有希望的长跑运动员,不过失踪几天了,没想到居然横死街头。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别的消息,他和其他人也无任何冤雠,平时是个很检点的人。我们失望的回来后,验尸报告也出来了,算比较快的。和纪颜想的一样,没有外伤,属于运动过度导致肺部唿吸衰竭。简单的说,他是累死的,或者可以说是跑死的。见过死法多样的,但这种死法和自己用双手掐死自己没什么两样了。 第154页 “你说是什么促使他不停的跑呢?”纪颜的眼睛看着窗外,突然问了句。我当然不知道,总不可能说连富华是在练习吧,这未免牵强了点。 “另外,那个时候他抢你手机却反倒叫你追他,这也很奇怪啊,那种情况下估计他应该已经接近极限了,却仍能跑那么快。”纪颜继续说着,他习惯于把所有问题一一列举出来,这样才能有条理的解决。我和他想了一下午,都没个头绪。但是很快,另外名死者也被发现了,死于同样的症状——活活累死的。看来连富华不是唯一的受害者。 当天晚上,纪颜收到了卷录像带,与其说是他收到的,倒不如说是警察给的,这卷带子时发现第一个死者的时候收到的。我和纪颜坐了下来一起观看。 画面很暗,但还是可以看得蛮清楚。似乎在一个非常空旷的地方,天气很暗,四周都是黑色的石砾和砂石。还有一条白色的跑道,非常简陋地面也很粗糙,但勉强可以算是条跑道吧。跑道上有个人在跑步,似乎是个年轻男子。他看上去很辛苦,但还是拼命地奔跑,过了下,在年轻男子的前面,跑道上不知道怎么出现了两架切割机,并且把它们发动了,但跑步的人没有丝毫停止的意思,虽然他大声叫嚷着不,但是身体却奇怪地一直冲了过去。 恐怕下一秒钟的画面真的是令我和纪颜骇然,年轻人以飞快的速度穿过了切割器,接着就像慢动作回放一样,年轻人的身体依旧前倾着,但他的脚掌却留在了那里,伤口向外喷涌着鲜血,但他却爬起来,用失去脚掌的伤腿继续跑着,在白色粗糙的跑道上留下一串圆形的红色印记,每跑一步他都拼命地大喊一声,没过多久,他就倒在了地面上,但是腿却依然坐着跑步的动作,但是越来越慢,终于,他没有再动弹了。 “看到了吧,一直再跑,直到死亡。”开始穿者风衣的人出现在镜头前说了这么一句。似乎经过了处理,他的声音听起来象机器人一样生硬冷冰冰的。 “人一辈子都在努力向前奔跑,为了前面的目标,名利金钱女人或者尊严,反正是要跑得,所以我让他们干脆一齐跑起来,只要你开始跑,你就无法停止,只要你开始跑,你的腿你的身体就不属于你了,停下意味着死,不过即使一直跑也会死,除非有人可以。。。。。。”画面停止了,成了一片雪花状。 纪颜站了起来,关闭了电视。 “这算什么,是挑衅么?”我生气地说,纪颜却似乎若有所思。 “跑,跑到死,或者有人。。。。。。”他看来想到了些东西,不过也不完全。 “这个穿风衣的人是疯子么,或者是看多了《电锯惊魂》系列?把人命当儿戏来开玩笑?” “不,他不是在开玩笑,也不是玩游戏。”纪颜伸出左手打断了我的话,“吉普塞人有一种咒语,可以隔着很远控制人的身体,道术也有,以替身的形式,但是那大都是希望操纵别人或者干脆杀死受害者,但这个人却让那些人不停地奔跑,这就有点不合情理了。如果是你被操纵,身体不受控制的奔跑,哪怕前面是悬崖或者是火海,你说你会有什么感觉?”纪颜朝我望来。 “当然是憎恨,绝望,抑或是对死的恐惧之类吧。”我靠在沙发上不加思索的回答,忽然转念一想,“你干吗拿我打比方啊,真不吉利。” 纪颜笑道,“你还把我的来电设置成老狼请吃鸡?”我也笑了笑。不过笑过之后当然是要弄清楚这个风衣男子的真正目的。我们回到了警队,谘询了第二名受害者的信息,这个人是个小偷,或者说是惯偷,非常难抓,因为据说他的奔跑速度不亚于职业的运动员。当然,他也是死于运动过度而缺水导致了身体发热从而并发了急性肾衰竭。也就是说,同样是跑死的。 “似乎和连富华一样,这个人也是个跑得非常快的人。”纪颜翻看了下他的资料。我也附和了句,的确,目前除了录像里的那个被砍去腿的年轻人之外,发现的两个死者都是运动量很高的人,尤其擅长跑步。线索并不多,至于那盘录象带,似乎暂时业看不出什么端倪,整个背景似乎是在郊区的偏僻地带,就算找到估计人也早跑了。切割机的牌子倒是看清楚了,问题这种机器非常普及,任何人只要有钱就可以买到。不过话说回来,这年头连航空母舰都能买,还真不知道是有什么钱买不到的。 看来,我们唯有守株待兔,等着他继续如同操纵木偶一样让受害者不停的跑起来。反正是周末,我自然陪着他,中午的时候,两人随意买了点面包饮料权当做午餐。 “你说的那个咒语是怎么回事?”我们站在阳光灿烂的大街上,我喝着可乐问他,纪颜吞下口面包,和我解释起来。 “作为非常古老神秘的民族,他们又非常弱小,四处流浪,据说神可怜他们,教会了吉普赛人使用魔法,其实就是咒语,包括简单的读心术,和占卜。但是,也还是有一小撮人利用咒语控制人,吉普赛人没有使用魔法的介体,也就是血液和契约,所以他们需要靠水晶球或者塔洛牌之类的辅助工具来实现。很早的时候有吉普赛人靠使用黑水晶来控制他人,成为傀儡。所以我说这次有点相像,不过我始终不明白那个人的目的,还有,吉普赛的魔法师通常无法可解,除非施法者死去。而录像的意思好像某种方法可以让人停止奔跑,这才是重点啊。” 第155页 我疑惑的表示或许只是那个疯子的戏言,纪颜摇头,他说他觉得那个人不像是个精神失常的人,这么做一定有自己的目的,而且他把录像带发到警察局恐怕还会发到电视台或者杂志,可能会弄的人心惶惶。纪颜提议再去仔细看看录像带,虽然我对那断腿不是很难受,但好歹刚刚吃完东西,我不想有噁心的感觉。但纪颜还是硬拉着我去看了。 不知道重复了多少遍,我几乎看得厌倦了,但纪颜却始终盯着显示屏,然后不时的倒带定格。忽然,他定住了画面,手指着左上角的一个小点叫我看,我眯起眼睛仔细一看,好像是一架飞机。 “准确的说应该是教练机。”纪颜肯定地说,我奇怪他怎么这么确定,他告诉我,一般的民航飞机这个高度我们是看不到的,而这个城市郊区附近有一个大型的军工飞机工厂,有教练机的出现不奇怪,看录像带的天气,应该是前几天的阴雨的时候。纪颜兴奋地告诉我,只要能查到最近教练机的飞行路线,一定可以找到录像带里的地方。当然,我们必须要先去查,因为是军工产业,相对来说不是太好说话,我们费了很大的气力才打听到最近教练机的飞行路线。我们没有告诉警察,纪颜说警察出动的话目标太大也过于招摇,所以所有的事都是我们独自去做的。 按照收集来的资料,我们分头寻找,将近一下午过去了,终于发现了城南外一个正在兴建的大学体育中心很符合录像带里的画面,不过我们赶到那里时候,因为是周末,似乎工地上很冷清,果然,我们看到了条跑道,还有切割机,全部符合了。但我总觉事情似乎太顺利了。而且整个施工现场过于安静,一个人都看不到,死气沉沉,就算是周末也该有些值班的人员吧,到处堆放着钢筋水泥和砂石。 “他们似乎把手头上的事都抛掉了。”纪颜奇怪地走到一片沙地旁边,一把铁锹正插在沙子上。我大喊了几句有人么,但回应我的只有不断地回声。在不远处,有很多杂乱无章的脚印,我和纪颜决定顺着脚印找找。脚印虽然乱,但却一直延伸到好远,看得出有一大群人,地面上还有很多呕吐物。我和纪颜互相看了看,内心里涌出一股很不好的预感。 果然,在顺着脚印追了几百米之后,我们看到了。 相信大家都看过南京大屠杀相关的资料,有时候鬼子们把要执行枪决的人赶到墙边,然后集体扫射,尸体就像柴草一样,一摞一摞的,压叠着。现在的画面也是一样,只不过看不到那么多的鲜血,却更让我觉得冷。 大约一百多的工人模样打扮的人,个个面白如纸,有的口吐白沫,倒在墙边,而且都已经死了,但尸体居然还是温热的。重叠再一起,形成了一个个大小不一的尸堆。只是非常奇怪,大部分尸体的额头上都有或多或少的擦伤,都红肿起来了。 我们正准备打电话,但是从墙角处慢慢出现了张轮椅。上面坐着一个带着风帽穿着风衣的男人。 “看来你还是发现了录像带里我故意拍下的飞机啊。”他的声音不再是录像带那么难听了,带着磁性却非常阴沉。纪颜没有说话,只是手指着尸体。 “你干的?” 轮椅上的人摘掉风帽,露出一张几乎是残缺不全的脸,他的头髮全掉光了,左边的眼睛完全被额头上伤口增生的丑陋臃肿的肉芽耷拉下来盖住,巨大的鹰嘴鼻歪在了一边,上嘴唇只剩下三分之一,盖不住肉红色的牙床和仅有的几颗碎牙齿,右脸上还有道很明显的伤疤。他似乎受了很严重的伤害。他笑了一下,姑且称之为笑吧,恐怕世界上没有比这更难看和噁心的笑容了。 他接着摇了摇头。 “不是我杀了他们,只是让他们跑了起来。你来晚了,几分钟以前还能看见几百人拼命奔跑的场面,何其壮观啊,即便是前方有墙一样的阻碍,他们也顶着奔跑着,虽然中国有句俗话,‘不撞南墙不回头’不过似乎刚才就不太适用了。”说完,他难以克制的又大笑起来,由于没有嘴唇,他的笑声就像漏了气的鼓风机一样,唿哧唿哧的。 我和纪颜的脑海里恐怕都同时出现那样的画面,上百人拥挤在一起,拼命地朝墙撞去,他们不愿意,但身体却不听使唤,就如同看不见玻璃的苍蝇一样,一下又一下的往透明的世界撞去,直到气绝身亡。 “你到底想干什么?玩弄人有这么开心么?”我看得出纪颜一直在克制,但他的眼睛已经在充血了,嘴唇也变得鲜红,整个人就像是一头髮怒的狮子,看准了猎物正要冲锋一样。轮椅上的怪人也有点警惕,收起了笑容,轮椅朝后退了几下。 “我曾经是个天才运动员,一个非常热爱跑步的人,如果不是那场该死的车祸,不是为了躲避那个反应迟钝不知道跑动躲避的蠢货,我不会搞成现在这样,说不定去奥运会的就不是刘翔而是我了!车祸后我破了相,而且下半射n永远瘫痪,我想过自杀,但是,上帝是公平的,在我最低谷的时候,神力出现了,我得到了块黑色的像云母一样的东西。”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块发着暗光巴掌大小的黑色晶体,在晶体的旁边居然起了层非常厚的黑雾。不过很快他又收了起来。 “我获得了神力,是的,我可以控制人的双腿,我可以让他们不停地奔跑直到死,除非失去了双腿,你也看见了录像了,即便没了脚掌,那个人也在往前奔跑,对一个无法奔跑的人来说,还有什么比看着一群傻瓜跑步更令人兴奋和开心的呢?”他的脸在抽动,看得出很想笑,却在忍住。 第156页 “你用录像带无非想引我们过来,到底有什么目的?”我大声质问他,怪人不屑的看了我一眼,伸出如枯枝般的手指着纪颜。 “我只是要他,和你无关。” 纪颜听完吃惊地说:“我不认识你。” “是的,我和你也不熟,但是,一个男人告诉我,只要我把你引诱到这里并杀掉,我就可以获得更多的神力。” 男人?到底是谁? “好了,废话说完,我们开始做游戏吧。”怪人把手指向了我,“其实我大可以杀了你,不过我始终觉得做游戏才是有意思的,就这样让你们跑死胎无趣了,这个眼镜是你的好朋友吧,现在我就让他跑起来,我说过,想要破除这个诅咒,只要另外一个人跑得超过他,那诅咒自然会落到那个人身上。你们是好友,两个只能活一个,好好选择吧,而且你最好快点,我看这个眼镜的身体跑上十分钟就会断气了,哈哈哈。”他话音刚落,我感觉自己的腿就没有知觉了,自动跑了起来,并且跑向了跑道。纪颜和怪人离我越来越远,我只能看着,却听不见他们的谈话,跑速越来越快,起初我还能支撑,但大口的唿吸使得很快大量的冷空气灌进我的肺里,我的喉咙气管肺部像塞了块有着锋利边角的冰块,但身体却热得要命,眼睛也开始充血了,前面的视野开始变得狭窄。腰部以下的大腿开始抽筋,但却依然在剧烈的摆动,浑身的每一块肌肉仿佛被针线穿了起来,每次拉扯都产生剧痛。整个身体仿佛像在不停的挥发一样,如燃烧了起来似的。 我得腿已经不属于自己,平时的我绝对跑不出这种速度,看来怪人不但可以让人跑起来,甚至还可以控制速度。神智开始不清楚了,大概几分钟后,当我即将丧失知觉的时候,我感觉有什么东西飞速的穿越了我,接着就昏过去了。不过当我醒来的时候,自己却躺在了跑道上,纪颜正在我用手指蘸着水涂抹我的嘴唇。 嗯?我怎么没再跑呢?而且纪颜也没有动啊。纪颜见我醒了,笑着指了指远处,那个本来做在轮椅上的怪人居然在前面飞快地奔跑! “这个蠢才,我本来靠杀掉施法者来破除咒语,可是他居然跳了起来开始奔跑,并对我说自己可以让别人跑当然也可以使他的身体跑起来。我自然在后面追他,他不时的回头嘲笑我的愚蠢,可是没想到他的左眼的视野不好,居然从你身边跑过去了。结果按照他说的,诅咒落到自己身上了,你就没事了。”真是戏剧性的结局,不过我也知道了,为什么连富华要抢我的手机,为什么只有跑得最快的两个人死了,因为没人可以追得上他们。 “不过,还有事没弄清楚。”纪颜站了起来,走到工地的起重机旁边,拿出一桶汽油泼到跑道上,然后点燃根香菸,站在那里看着跑步的人。 “告诉我,那个人是谁。”纪颜勐吸着香菸,火光一闪一闪。怪人痛苦地高喊起来。 “他是一个留着银髮戴着墨镜的高大男人,肩膀上停着一只模样很怪有点类似蚕的动物。我真不知道他是谁,你饶了我吧,我错了!”他的声音已经模煳不清了,气喘的厉害。 纪颜听完,脸色变了,但那人继续高喊着放过他。 “你要我怎么做?要不杀了你,要不为你找个替身?算了吧,你还是慢慢跑吧,享受一下,反正你喜欢跑步。”说完,站了起来,扶着我离开了,等走了一段路,怪人跑到汽油那里的时候,纪颜把香菸弹了出去,跑道立即燃烧起大火。 “以地狱之孽火洗涤尔等之罪。”纪颜低沉着说了一句,我看见怪人马上就烧着了,像火人一样继续奔跑着,并发出痛苦的怪叫声,不过没多久,他就躺了下来,不动弹了。我不忍再看,转过了头。 我们拣起了地上遗留的那块黑色云母状的东西,不过纪颜的手一碰,那东西就像冰块遇火一样融化消失了。 “到底是什么?”我看了他呆了老半天,问了句,不过纪颜没有回答我,只是说了句走吧,回去再谈。路上纪颜说,虽然烧死那人是为了超度而偿还罪孽,可这毕竟是纪颜第一次亲手杀人,心里也非常不舒服。我安慰了他几句,但纪颜依旧愁眉不展,我知道他还想着那块黑色碎片和银髮的男人。 第三十七夜:肉符 刚随纪颜回到家,发现他的邮箱里躺着一封邀请函,包装得非常华丽,打开蜡封的开口,居然还能闻见香味。纪颜看了看,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我询问他是什么,他笑着说是以前儿时的玩伴,希望我可以去参加一个聚会,就在今天晚上。纪颜还说,这个人是他父亲好友的女儿,两家以前住的很近,所以他和那个女孩小时候经常在一起玩耍,不过十岁后女孩便搬家了。 “噢,那倒算是青梅竹马了。”我打趣道。纪颜摆摆手.笑而不答, 良久后才说:“我只当她是妹妹,不过既然是她请我,这个面子还是要给的,今天发生太多事了,本来打算一起去喝酒,倒不如直接去她家吧。”这等好事我也很感兴趣,再说从邀请函来看这人的来头不小。果然,半小时后来的一辆黑色的林肯加长轿车停在了纪颜家,看得出纪颜也吃惊不小。 车门打开,一个戴着白色丝制的网状面罩的女孩走了下来,头戴白色的绒毛帽,我看不清楚相貌,不过从身材来看的确是不错,很高,而且衣物都是名牌货,果然是富家千金啊。 第157页 车上下来的人望了望我们,然后走到纪颜面前,掀开了面罩,果然非常漂亮,不过更让人心动的是高雅的气质。尤其是宛如奥黛莉赫本的鼻子和白皙的皮肤,让人有无法说出的欣赏感。 “纪颜哥哥,很久没见了。”女孩笑着说了一句,纪颜也笑了笑,随即介绍了一下我,这才知道女孩叫齐雅琼。 原来她请客纪颜去是因为她刚刚过世的表哥留下了一大笔遗产,所有有资格的继承人都被邀请到她半年前逝世的姑父家中,等待分配。我毕竟是外人,在加上女孩的家路途遥远,只好暂时和纪颜分开。 车子很快就消失了,看来这几天会比较枯燥了,不过纪颜留下了很多以前探险的笔记,以及他父亲的书籍文稿,没事看看,还是可以打发时间的。从中随意抽取了一本,就自己回家了,晚上电视无聊,不明白网络泛滥的时代电视台还停留在上个世纪的操作方法,播放着无聊的电视剧和无聊的综艺节目,当然,我也无聊,所以早早洗脸上chuang,怕睡不着,只好把笔记拿来读读了,谁知道读完第一篇更没办法睡了。 第一篇的名字叫肉符,其实感觉和日记一样,不过没有记录时间罢了。看说法的方式,这应该是纪颜父亲写的。 “昨天刚刚回家,便被得知旁边搬来一户人家,看天色太晚,也不想去打扰人家,没想到他们却主动来了。 我开门一看,便是一个孕妇,穿着宽大的米红色长袍,左手扶着肚子,右手被一个年轻的男子托着,年轻的男子看上去非常惶恐,仿佛托着七宝莲灯的捲帘大将,虽然比女子高了半个头,但他弓腰垂首,样子谦卑,反倒比女子看上去矮了不少。 这名孕妇留着短髮,皮肤略黑,总体还算清秀,见我有些惊讶,便爽朗地笑着自我介绍说自己是刚刚搬来的,因为快要生产,所以选一个环境僻静清新优雅的地方养胎。我倒也欢喜,自从小颜出世后已很久未曾听见小孩的笑声了。我告诉妇人,若是有什么麻烦事随时支吾一声,邻里之间一定互相照应。一番自我介绍后,我知道他们是做小生意的,租下我家旁边的房子一做生产之用,二做铺面,到也一举两得。 女子说自己叫唐兰,我问起男主人姓名,但他却闪烁其词,言语间好像很是为难,倒是唐兰说她见男人最怕见生人,其实非常好相处,然后两人便告辞回去了。望着他们的背影,我忽然想到,既是做小店吆喝生意怎么会害怕生人?而且那男子的神情是在太奇怪了,与其说是丈夫,到更像是僕人一般,不过世间惧内之人甚多,到也不足为奇。 可我万万没有料想到,自从这对夫妇搬来,以后的怪事却接踵而来。 对于我来说,要么就在外面旅行,回来就忙着整理笔记或是记录。我虽然不需要非常安静的环境,但我的新邻居的声音似乎有点过于吵闹了,听上去是在装修,忍耐了一小时后,我决定过于以下,也算是对于昨天的回访。顺便提了些我从山东带来的上好的山楂,山楂又叫红果,生产之后吃还是不错的。 (纪颜以前的家是住在一片片的平房,两家邻居相隔非常近的)除了门,便来来到他们家门前,门没关,虚掩着,我站在门外喊了一声,年轻的男子出来了。 他的额头很多汗,眉毛也紧皱着,我想他大概是刚才的工作繁忙对叫门的人很厌恶吧,不过他看见我之后马上调整了神态,而且把右手特意背到身后。天气有点热,他只穿了件背心,下身是花格短裤,左手拿着一把老虎钳,站在门里笑着说:“是纪先生啊,有事么?” 我向他表达了友好的意思,并把山楂递给了他,年轻人有点意外,不过推託了下还是接受了。 “是我们装修店面吵着您了吧,我听别人说纪先生喜欢写东西,我虽然是老粗,但知道写字这事一定要静心,环境不静心怎生静的了?只是这点面急着开张,一时有些冒犯希望先生原谅。”他说的非常诚恳,而我也不便再继续强调,于是照例问了问他妻子的近况,只是奇怪,年轻人始终不请我进去,而他的右手也一直背在身后。 我起初对这对奇怪的邻居夫妻到也不觉得如何,店面的装修很快完工了,对大家来说有个杂货铺倒也是方便之事。后来,唐兰和她丈夫也就和大家混熟了,可是攀谈的时候却始终不知道他们是哪里人,而他们说话口音很杂,几乎随时变换,大家人后多有议论,不过两夫妻从来笑脸相迎,一个月过去了,大家也渐渐忘记去猜测他们的身份。 由于我有早起的习惯,因为那时候天色最暗,而且也最安静,适合思考和写东西,不过自从唐兰夫妻来后,我却经常在早上的时候听见有人倒东西的声音,其实倒垃圾也不必起的如此之早啊,或者是哪所为的‘垃圾’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邻里之间喜欢在吃饭的时候大家坐在一起,互相品尝别人的菜,这种习惯成了默许,谁家做了好吃的,都会招唿大家的孩子来尝尝,有时候孩子自己都会自动过去,偷偷用手拈上,大人们即便看到也装作不知道。 昨天唐兰端着饭碗坐在外面,她也是极喜欢小孩,甚至到了溺爱的地步,无论是谁家的孩子,只要她看见,都要招唿过来好好的逗逗,或者塞点糖啊,水果之类的,孩子们也很喜欢这位漂亮又和善的阿姨,时间一长,有时候也肆无忌惮,连孩子的父母看的都有点恼有点过意不去,但他们两夫妻却始终笑着,大家都奇怪,即将要做妈妈的人了,居然如此喜欢小孩。 第158页 唐兰最喜欢四姑的外甥,小孩长得虎头虎脑,里面男人叫了句,唐兰和孩子逗了下,便进去了,饭碗放在了地上。四姑的外甥见碗里似乎有肉,于是自顾着用手拿了一块,刚要放到嘴里,正好被出来的唐兰看到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几乎让在场的大家匪夷所思,一向对孩子慈眉善目的唐兰,忽然如母狮一样,勐地冲过去,打翻了孩子手中的肉,然后抓着孩子大吼道。 “这肉不能吃!不能吃!” 孩子当场吓傻了,然后哇的大哭。四姑也抖着一身的肥肉掂着小脚跑了过来,一把把孩子从唐兰那里拉过来,然后插着腰点着对方鼻子开始痛骂,说孩子吃块肉有什么了不起,四里八乡的孩子那个不是吃大家邻居的饭菜长大的。唐兰低头不语,任凭四姑痛骂,和旁边的人的指点。 “又不是你身上掉下来的!急个什么劲!”不知道骂了多久,四姑还嫌不够,我有点看不下去,刚想过去,一直低头的唐兰忽然勐抬起头,直视着四姑,四姑愣了愣,居然说不出来了。 那一刻我也骇然了,唐兰的眼神里如同野兽的眼神一样,那绝对不该是人类该有的目光。四姑不敢再看她,低头骂了几句,转而开始数落小外甥,两人一边哭一边骂,走开了,围观的人见没热闹可看,也散了。这时候唐兰的男人才走了出来,扶着唐兰的肩膀,轻拍了两下,我看见唐兰的眼睛里全是眼泪,夫妻二人相拥着走了进去。 我看了看地上的肉块,忽然非常好奇,刚想过去拾起来,忽然年轻的男子一下挡在我面前,拿走了那块肉。我清晰地看见,他那肉的右手手腕上,贴着一块很奇怪的东西,但速度太快,实在看不清楚。 日子每天在过去,似乎唐兰生产的时候也差不多了。两人的杂货铺生意到还凑合,虽然其他人都对那事淡忘了,我却是个好奇心极重的人,或许这不该算是个优点吧,说是嗜好更恰当。 这段时间我一直在藉故亲近他们夫妻,没事聊聊天之类的。他们对我还是非常尊重,可是没当提到关键问题,像来歷,或者他们的身份,两人就含煳其辞,一直到今天,我和他们谈到孩子。 我问唐兰,是头胎么。唐兰惊了一下,然后就不说话了。旁边的丈夫嘆了口气。 “说到孩子,没人比我们更命苦了。”他似乎还要有说下去的意思,可立即被唐兰在下面拉扯了下袖子,两人以唐兰要安胎的藉口回去了。这反倒令我更加奇怪。而且我从未看见唐兰去过医院检查,虽然肚子更大了,走路都非常不便,可她却没提过到底什么时候生产。想想好笑,连夫人都说我怎么比关心自己儿子出生还积极一样。 终于,我有了个进去他们屋子的机会,不过,我情愿自己没进去更好。 那天唐兰的丈夫找到我,似乎有事相求,但又欲言又止,他将右手插在口袋里,天气很热,他却穿这长裤,而且我似乎隐约闻到血腥味。年轻人解释说,刚才给媳妇杀了只鸡,炖了点汤,但自己有急事,一定要出去一趟,还劳烦我帮着照应一下,邻居的这点小忙,我还是没问题的。男人感谢的告辞了,顺便告诉我,锅上炖着的就是鸡,等唐兰醒了就让她吃下去。 我走进了他们的房间,这还是几个月来的第一次拜访我的邻居。房间很整齐,看来夫妻俩都是爱好干净之人,虽然旁边堆放了很多货物,却收拾得井井有条。唐兰在里面休息,我不便打扰,于是坐在门外照看着炉子上的鸡汤。(那时候做饭可能没有煤气灶一类吧,大概和我外婆一样,各家各户都在屋子外面搭造一个棚子,然后堆些煤球之类,用炉子做饭,虽然麻烦而且有火灾隐患,但却是最好的办法了,每到吃饭时间走到这里,饭菜的香气和煤球特有的燃烧味道混合在一起,真的很令人难忘) 我看着冒着热气的炉子,肉香味渐渐通过鼻子传道脑海里,我遍寻过自己闻过的各种肉味,却始终想不出这是什么肉香,反正绝对不是鸡肉。虽然好奇,但毕竟自己不是小孩子,翻看人家的做菜的锅子,被人知道岂不笑掉大牙。肉的香味不停的撺掇出来,仿佛如一只手一样,廖扫着我的心。终于,我忍不住了,走过去,看了看四下无人,感觉自己和做贼似的。 那是个灰色底部黑顶的瓦罐,看样子有点年头了,里面的肉已经开始剧烈的翻滚了,白色细嫩的肉丝一缕一缕的,但非常薄也不大,肉香味扑面而来,我更加肯定这不是鸡肉了。 旁边正好有双筷子,我立即夹起了一块,很滑,几乎夹不住,不过我还是成功的夹了出来,夹着肉我迟疑了下,到底吃下去会发生什么?我犹豫的把筷子移动到嘴巴边,可是始终没能吃下去,最后决定还是带回去看看再说,不料身后突然感觉有人。我把肉放回瓦罐,果然,唐兰一只手扶着肚子,另外只顶着墙,冷冷地看着我。这种情况,实在是我毕生未曾遇见过的尴尬,两人呆呆地站在那里,半天不说一个字。 “纪先生,这肉是我男人炖的,给孕妇吃的,您,不适合。”她终于开口说话了,我也点点头,把刚才年轻人交待的事告诉了唐兰,立即逃似的回去了,当我踏进房间的时候,看见唐兰已经开始吃了。 大概半个月后,正在熟睡的我忽然被急促的叫门声吵醒,安慰了下妻儿,批了件外套出去开门,虽然白天还算炎热,但秋天的凉夜吹多了还是很伤人的。 第159页 开门一看,居然是唐兰的丈夫,他满手鲜血,脸上也有,我几乎吃了一惊,本来还有的一点睡意已经全无了,立即问他出什么事了。男人的脸上既有着急,居然还带着一些兴奋。 “小兰要生了!不过我应付不过来,孩子的头卡住了,我没办法,只好找先生了!”他着急的说话都不清楚,好半天我才弄明白,月光下,我看见他的右手手腕上的贴着一块火柴盒大小,正方形的东西,而且上面画的似乎是符咒,我看着眼熟,但一时半刻也想不起来。 “为什么不送去医院?”我一边马上叫醒内人,她还是知道些生产方面的事情的。 男人低头不说话,他洗了洗手,把我拉到一边。 “纪先生,不是我们夫妻瞒您,实在是不好开口,等小兰生完孩子,我们再原原本本告诉您好么?”既然他这样说,我也不好多问,只是责怪了他几句怎么不注意下妻子的生产前兆。 两家人几乎忙到了天明,还好,唐兰终于产下一名男婴。孩子很漂亮,像极了唐兰,哭声响亮。而唐兰恢復神智的第一件事却让我奇怪。 她的眼睛视力可能由于出血过量,还不是很好,但却执意要摸孩子,当她的手接触到孩子的脸上的眼睛,嘴巴的时候,才放心的笑笑,接着才安稳地睡下。而唐兰的丈夫忙完后,邀请我去他家,并把事情的始末告诉我。 “您听过‘天封’么?”男人忽然问到。我惊讶极了,天封我也只是在传说里听过,据说天封是种奇怪的病,一般发生在刚出生的孩子上,得了天封的孩子,生出来就没有嘴巴,而且眼睛也无法睁开,过不了多久就会痛苦的死去,而且天封似乎无解,据说是和父母有关,只要生过患有天封的孩子,以后的每个孩子生出来也会重蹈以前的悲剧。 “我和小兰前面的三个孩子,都得了天封。”虽然说是极普通的一句,却让我非常震惊,难怪唐兰对孩子那么好。可是,我带着奇怪的眼神看了看摇篮里的孩子,那孩子明明正常的很啊。 “我知道您很奇怪,我现在就告诉您这是为什么。”男人站了起来,走进了厨房,等他出来的时候,手里提着一把菜刀。 “纪先生是见过大世面的,不过还是希望您等下别慌。”他刚说完,接着把裤子卷到大腿处,然后用菜刀从上面割下一大片肉!我顿时有种噁心的感觉,我开始知道为什么唐兰不让四姑的外甥吃肉了。可是,更加奇特的事发生了,刚刚被刀割开的伤口,居然快速的癒合,我甚至可以看见伤口边上的肉芽自己在蠕动着,像触鬚一样,整个过程如同用针线缝布破布一样迅速,几乎不到一分钟,伤口就恢復如初,仿佛从来没受过刀伤一样,可是,男人手上那一大块血淋淋的肉片又让我知道起初的不是幻觉。 “肉符!”我终于明白了,不自觉地喊了出来。男子很惊讶,不过随即也坦然道。 “果然纪先生还是知道的。”他顿了顿,把右手伸出来。“没错,这就是肉符。” “肉符在以前的医疗着作里鲜有记载,不过确实有过传闻,本来是用来贴在家畜身上,那肉就取之不竭。后华佗用于伤口溃烂之处,并改良成去腐生肌治疗外伤的灵药,虽然功效没有肉符神奇,但也是很有疗效,可惜药的配法随着狱卒妻子的一扔,已经再也无从考证了。但你们是如何知道肉符的?”我问道,男人摇头不语。但又说。 “小兰在前面三胎都是天封之后,人几乎快疯了,后来他们家乡来了个过路的云游道人,问明情况后居然说天封可解,但必须以丈夫的肉为药引,配成药物,从怀孕之日开始服用,直到产下胎儿。这种办法起初小兰根本不答应,因为这样吃下去我就算剐成骨头恐怕还不够,后来道人经不住再三央求,又留下一道符,说是肉符,贴在右手手腕处,便不会有生命之虞,还交待,只需等到孩子降生,符咒就可以拿下了。”说着,男人抚mo着手腕上的肉符,似乎有些感慨。 “其实,只要他们母子平安,就算把我全身的肉都切下来又算什么,本来不打算告诉别人,但我知道纪先生的为人,加上您帮我这么多忙,再瞒着您实在不好意思。其实我们不是本地人,只是怕遇见熟人麻烦,事端太多,所以搬了出来,既然现在没事了,我等他们母子静养一些时日,就要回乡了。”看得出来,孩子的平安到来让他很兴奋。 终于,唐兰夫妇还是搬走了,孩子的名字还是我取的,我本来不肯,但他们坚持,我只好给孩子取名唐晓,希望这孩子不会辜负他父母的一番心血。至于那张肉符,唐兰夫妇说送给我吧,我自然高兴,毕竟这个可是可遇不可求的,有时候我也想把肉符贴上去试验下,但刀到身上还是放弃了,看来没有那种愿意牺牲的勇气还是做不到佛祖说的割肉餵鹰。” 我翻到后面,果然夹着张符咒,虽然已经发黄了。看着肉符我也有种跃跃欲试的冲动,不过想想还是算了,事情过去这么久,万一这符咒过期了,我连明天的假条都不好打了。 第三十八夜:灵车 传说中的神很喜欢坐车,像上古黄帝与蚩尤作战时候乘坐的战车,太阳神阿波罗的火鸟车。自1885年德国工程师卡尔.本茨在曼海姆制成了的一辆汽车,一辆採用一台两冲程单缸0.9马力的汽油机,具备现代汽车的基本特点,如火花点火、水冷循环、钢管车架、钢板弹簧悬架、后轮驱动、前轮转向等的汽车雏形。不过当他得意地把这个铁皮怪物开向街头,大家都躲避不及,可是现在,车子已经成为了身份的象徵了,成为了你和普通人区别的最好办法,如此多的地方官员,坚守着再穷不能再干部,再苦不能苦领导的宗旨,但凡带着长的都要有车,哪怕没有公路,在院子开开过过干瘾也好嘛。 第160页 纪颜父亲的笔记中就记载过一个关于车的故事,当然,这个车可不是随意可以买到的,或者说,即便是送给你,你恐怕都不敢要。 “我一直在追寻灵车,一种神话里的东西,虽然说是神话,但世界各地都有它的传说,有人说看见灵车的人会在第二天平静的死去,也有人说灵车会带走作恶人的灵魂,上了灵车的人就很难再下来了。但是,没人见过,甚至连灵车的样子,都无法描述起来。不知道是幸运还是倒霉,我居然成为了见过灵车的人,而且还不止一次。我以笔把它记录下来,也算是对这方面空白的一个弥补吧。 那时候,火车还是非常紧张的,而飞机对普通人来说无异于ufo,所以,乘坐小型的客车,成为了主流的运输方法,特别是改革开放初期,大量的民工年节返乡的时候,都选择坐车,既便宜,又舒适。 可能由于太晚了,又是中途站,在夜晚将近12点的时候,偌大的车站只有两个人。我,和一个中年汉子。 他很高大,几乎比我要高了一个头,整个人如同门板一样,脑袋上带着一个军棉帽,裹着灰绿色的棉袄,帽子下露出几缕像秋天枯黄野草样的头髮,丝丝挺立着,感觉碰一下就要碎掉一样。四四方方的国字脸上的皮肤干涸的利害,看来经常在户外工作吧,不过眼睛很大,也很灵活,但又不失朴实,与这种眼睛对视,连自己也会无法撒谎了,高而挺拔的鼻子头部冻得通红带着透明,一阵阵的白雾随着他宽厚红黑色的嘴唇的张合中吐出。肩膀上背着一个宽大的旅行袋,手上还提着一个粗布袋。我坐在冰冷的长椅上,他却似乎很急,一双巨大的解放鞋在我眼晃悠来晃悠去,弄得我都快眼花了。 他几次想过来和我攀谈,不过又停止了,倒是最后我主动问他是哪里人,中年汉子很高兴,毕竟等待的时刻能聊天的话就不会显得太漫长难熬了。 “我是江西人。”他的普通话说得很不错,然后笑了笑,露出排整齐的牙齿。他看起来非常健壮,看年纪好好象还比我大。他说他是来这里打工的,他的朋友老乡早几天就走了。由于想在这几天多干一下,这样加班费多点,赚得自然多点。不过又耽误了车程,如果这趟车赶不上的话,回去过年就有点危险了。 “这车怎么还不来啊。”他转动着滚圆的脑袋。我也看着车子来的方向,我们俩已经等了块一个小时了。 “袋子里是什么啊?”我好奇地望着袋子,那袋子还在蠕动,中年汉子腼腆地笑笑。 “是两只鸡,老乡临走时候送我的,又卖不掉,干脆带回去。怕它吵闹,所以用胶布把嘴封了起来。”他又告诉我,包里还有很多吃的,并拿出块绿豆糕,撇了一半,坚持要给我吃,我推辞不过,只好收下了,还好,非常甜。见我吃得开心,他也高兴,把剩下的绿豆糕拿在手上,说等下上车再吃。 就当我快睡着的时候,中年汉子推醒了我,说车子来了。我睁开惺忪的睡眼,看见一辆大巴悄然开了进来。我不知道是当时的直觉模煳还是这车根本就是突然出现在这里一样,总之在寂静的车站我一点声音也听不到,望望四周,黑夜深邃的吓人,仿佛随时会吞没掉我们。 “上车吧,兄弟.”他费力的拿起行李,催促我道。我迟疑了下。那是辆再普通不过的客运汽车,虽然灯光不是太明显,也能依稀分辨。非常的破旧,外面红色的横行油漆几乎掉光了。我拿着行李,跟着那个汉子,不过当我一只脚刚踏上楼梯,耳边忽然听到一句,“下去。”我疑惑地望望四周,一个人都没有,在看正前面,原来司机正看着我。 一个留着一字鬍鬚的男人,非常瘦,两边的颧骨高高耸立着,巨大的鹰嘴鼻下的嘴唇鲜红如涂抹了口红,夸张地向两边翘起,那种笑容看上去非常令人厌恶。深邃的眼睛在黑夜居然发着光,他动了动嘴唇,吐出两个字。 “下去。”我恐惧了,身体不受控制的走了下去,车里面没有一点声音,很快,车子启动开进了浓密的黑夜里,一下就消失了,好像从来没有来过一样。 一直等到将近天亮,我才等到了第二班车。上去的时候大家都很惊讶。司机更是说,本来昨天夜里要到的,因为前面天气不好,所以改成早上了,原来以为不会有人等的。 “这是末班车了。”司机笑了笑。我忽然开始担心那个和我一起等车的朋友了,但难以抑制的睡衣让我没空再想。 这件事过去一年多后,我没想到自己再次遇见那辆奇怪的汽车,其实从外面看去那车没有任何特别之处,可是我一眼却能把它认出来。 那是个夏天的夜晚,非常的闷热。由于需要着急着去见位朋友,我只好在深夜独自一人站在车站等车,车站的后面就一大片一人高的草地,蛐蛐的叫声非常吵耳朵,而车子却一直不来。车子虽然没来,却来了两个混混。 他们中间仿佛放了面镜子一样,个头胖瘦都差不多,穿着黑红相间的花格衬衣和浅色的沙滩裤,脚踩着宽大稀松的拖鞋,嘴角上叼着香菸,双手插在口袋里望着我。准确地说,应该是望着我背着的包。我心里好笑,虽然我不是武林高手,但对付你们这两个混混还是绰绰有余。不过我不像招惹事端,毕竟是在外地,所以,当那辆车再次无声无息的停靠过来,我毫不犹豫地上了车,反正是往前开,到了市区再说。没想到,那两个后生也沖了上来,三人上车后,车门砰的一关,再次缓缓地向前驶去。 第161页 上车后才发现,车里的居然几乎坐满了。大家都面无表情地端坐着,带着冷漠望着我们几个。车厢里非常破旧,只是非常反常,车子上的人都望着前方,保持着同一个坐姿,而且一点谈话声都没有,如果我闭着眼睛上来,恐怕还会以为这是凉空车了。车上连卖票的居然都没有。司机是一个头上带着黄色编制帽的女人,借着车顶几乎快断气的昏黄灯光看去面容姣好,不过也应该三十出头了,她的脸上带着奇怪的微笑。从上车到现在,她只是专心开车,望着前方,但是车头的灯光微弱的很,和外面无边的黑暗相比差太远了。 越往后走越暗,不过还是勉强看的见点,我发现最后一排有两个座位,于是坐了下去,而另外一个空位被刚才的一个混混抢了,就坐在我旁边,叼着烟,怪笑着看我。 我厌恶的转过头,却发现了件奇怪的事。 在另外一边的邻座,居然穿着厚厚的棉袄。头上还带着一个巨大的黑色军棉帽,不过他的头是看着窗户外面,我也看不清楚他的相貌。可是如此炎热的天气,穿着一身冬装也太可笑了。 不过我笑不出,因为脑袋里想到了个很可怕的念头。 脚边似乎有什么东西,我低头一看,一个粗布袋子,不过开口被打开了。我好奇地用脚拨弄了下,一个鸡头掉了出来。 说是鸡头,其实都腐烂大半了。鸡的嘴巴被胶布封了起来。 “是两只鸡,老乡临走时候送我的,又卖不掉,干脆带回去。怕它吵闹,所以用胶布封了起来。”一年多前那个和我等车的男人的一句话在我耳朵边上迴响开来。 额头开始流汗了,是冷汗。我的头始终看着那个带着黑色棉帽的脑袋,期盼他能转过来,否定我心中的想法。这个时候,坐在我旁边的混混忽然跳了起来,扯着破锣般的嗓子吼道。 “老子是劫道的!”看来这句他演练了很久,说完后使劲吞了口唾沫,我看见他巨大的喉结滚动了下,借着得意的看着他站在车头的同伴。但接下来发生的情况却令他诧异。 可惜车厢里没有出现他们预期的慌乱反映,大家仿佛同聋子一样,照旧端正地坐在座位上,当他们是透明人。 混混愤怒了,再次吼了声,可声音明显带着颤慄。 即便是再愚蠢的人,也该察觉出了这车子的诡异了。人在恐惧的时候会做出激烈的行为来掩饰或者表示自己并不惧怕。他们也是。站在我旁边的混混用刀架在我的邻座上,可他没有回头。 “不见点血你们当我们是说笑啊!”混混把刀使劲插向了他的脖子,但拔出来的时候,刀上面一点血迹也没有,混混看着刀,眼睛都直了。 而他,终于慢慢转过了脸。 和一年多前一样,还是那张熟悉的脸,但是瘦的非常厉害,但神情却冷漠怪异,眼睛像死鱼一样,本来黝黑厚实的脸庞却没有一点血色,苍白的脸在昏黄的灯光的映衬下居然泛着微微的红光。 而他的嘴巴上,正咬着半块绿豆糕,一块发霉的爬着蛆虫的绿豆糕。我认识那绿豆糕,因为另外半块是我吃掉的。 一年多,一年多他都在这个车子上? 这是传说中的灵车?脑子里一片混乱的我已经无法平静的思考问题了。站在我旁边的混混盯着刀,痴呆的坐了下去,脸上再也没有任何表情了,他和其他人一样,以同样的坐姿坐着,无神的眼睛望着前方,他的同伴高声叫喊着他,但没有任何回应。而我迅速的站了起来,奔向车门。 我的那位朋友依旧咬着早就干枯发霉的绿豆糕,呆滞地望着我。 车头的混混见同伴不言语了,把刀架在了女司机脖子上。 “停车!你我妈的快停车!”他的话已经不连贯了,一边说着一边拿腿跺着车地板,女司机嘎吱一下停了下来。 “想下去么?”她的声音非常好听,很空灵,甚至带着诱惑。持刀的混混呆呆的望着她,但又迅速摇晃了下脑袋使自己清醒了下,咬着嘴唇大叫道。 “快开车门,要不老子扎死你!”女司机顺从的打开了车门。站在边上的我逃似的跑了下来。混混看见车门打开了,犹豫了下,本来想去叫他的同伙,可最终还是自己向车门走来。 就在他犹豫的几秒,车门关上了。混混刚刚伸出去的头被车门紧紧地夹住了,而身体却还在车子里面。他恐惧的尖叫了起来,用手不停的拍打着车门。 “开门啊,快开门!”那声音像狼嚎一样难听,可不久车子开始启动了,混混哭丧着脸,带着祈求的目光哀求着我。 “救我!救我啊!”声音渐渐随着汽车远去,消失了。我被凉风吹了下,神智才恢復了过来。看看四周,作了那么久的车,我去发现自己依旧在车站,根本没离开半步。地面上还残留着那两个人的脚印和菸头,证明了这一切都不是幻觉。 那的确是灵车,而我却居然接连两次遇见了。 不知道那车下次停下来会是什么时候,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被门夹住头的那个年轻人,他会一直痛苦下去。 令我费解的是,既然是灵车,那司机又会是谁,是死神么,我不想再上去取证了,没人能担保我是否还能幸运的再次下来,不过,灵车会一直开着,偶尔停下来,让新的客人上去。” 第162页 我关上了笔记。看着冷清的车站。要不是老总叫我去这么远的地方来取稿,要不是这些个作家都跟动物一样冬眠似的躲在这种偏僻的小镇子,我也不用大冬天的一个人呆在车站了。可是看完故事后,我实在没有心情再等车了。正当我想是继续等下去,还是返身回去住一夜等天明再回去的时候,感觉身后有东西慢慢靠了过来。 是辆车,一辆非常破旧的车。车门上夹着一颗人头。车子缓缓地从面前驶过去。我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知道车门经过我面前。那人头自鼻子下面几乎烂的只剩骨头了,可是闭着的双眼忽然挣开了。 “开门啊,快开门啊。”那排几乎掉尽的牙齿碰撞了下,发出一句模煳不清的声音。 “开门啊,快开门啊。”他不停的重复着,但车子已经开了过去了,整个过程只有几秒,但对我来说犹如数小时一样漫长。 “回去找间便宜的旅馆吧。”我把领子裹紧了点,抓着口袋里干瘪的钱包朝不远处的小镇走去。 第三十九夜:乖龙 习惯了城市的喧嚣,偶尔远离一下还是非常惬意的。这里的旅馆虽然简陋,却十分干净。起码你在使用被褥的时候不用去揣摩这里前任房友的身体状况和作风问题。难得的一位客人让小店的招待员和老闆都笑得眼睛不漏光了。恨不得打瘸了我的双腿让我住这里已辈子,可惜,第二天一早我养足精神就告辞了。 白天应该是安全的,起码人们的共识是这样。那些个朋友也从来发过什么公告说自己白天就一定不出来,由此可见,一切的东西还是人的心理作怪,认为有就有,认为无就无。就像前不久看的怪谈新耳袋里的那个夜警的报告,你要真达到了里面那位仁兄的境界,视鬼怪与无物,估计它们也奈何不了你了。 离车站要经过一段空旷的田野,偶尔还能看见几个放牛娃,忽然有了“牧童遥指杏花村”的诗意感。可惜这感觉很快就被天上的炸雷打得粉碎。我抬头看了看,纳闷这时候居然还会打雷,可是天气却晴朗的很。 前面出现个牛角。 一个普通的牛角,不过我好奇地把它捡了起来。牛向来被认为很通灵的动物,据说农村里后生是不准杀牛的,而且杀牛的时候要背过脸,杀牛的人有规矩,只杀一刀,如若一刀不死绝对不能补刀,因为这证明这牛命不该绝,而且传说牛的眼泪涂抹到眼睛上可以开鬼眼,可惜没人试过,倒不是害怕,只是牛眼泪不好搞罢了。 至于牛角,我只听说过犀牛角点灯也有涂抹牛眼泪相似的效果,“晋书”中曾经有这样的记载:“峤旋于武昌。至牛渚矶,水深不可测,世云其下多怪物,峤遂燃犀角而照之,须臾,见水族覆出,奇形怪状。其夜梦人谓之曰:“与君幽明道别,同意相照也!”大意是说:中国古人通过燃烧犀牛角,利用犀角发出的光芒,可以照得见神怪之类。后来被用来形容人的眼光独到之处。不过牛角有没有这种功能就不得而知了。不过这个牛角似乎刚刚断裂,似乎被什么烧断的,残口处居然还非常热手。我小心的收了起来。 总算等来了辆车,坐上去昏沉地颠簸了将近一个多小时才回到市区,虽然迟到了些,不过稿子老总还算满意。落蕾给我留了言,说中午有事找我。 回到家里,居然忘记了牛角的事,只是将包随意扔到了桌子上。结果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 包居然在蠕动。看样子似乎是条蛇。乡下水蛇多,也不怕人,或许慌乱间跑进了我的包也有可能,可使我是非常怕蛇的,像类似的蚯蚓壁虎蛆虫都非常厌恶,但现在也只好硬着头皮上了。我用晾衣架撑开包,不料一道白光从包里冲出,速度太快,居然没看清楚。 白光似乎很生气,在房间撞来撞去,过了下,看来累了,趴在了地上,我小心的走过去,这才发现,那里是什么水蛇,居然是条龙! 是的,是条龙,不过看样子是条没发育的龙。 顶多一尺来长,通体漆白,身上有七条黄色的圈纹,大概半个手腕粗细,紧紧闭着玻璃球大小的眼睛,扁长的嘴巴一张一合,趴在地板上,爪子也收了起来,勐看过去还真像白蛇,不过它头顶上两只角和长长的鬍鬚证明我没看错,的确是条龙,一条小龙。 “怎么龙有这么小的么?”我奇怪到,印象里的龙大都是英资威武,硕大无比,唿风唤雨,怎么是如此狼狈模样,觉得好笑,居然冒失的拿手去摸它,但后来证明我犯了大错。 趴,它一下就咬住了我的手指,眼睛也睁开了,是水红色的,虽然不算太疼,但总归咬着了,而且死不松口,我甩了半天,只听说过被王八咬住不松口学驴叫能解脱,不知道这龙和王八是不是近亲,我学了驴叫猫叫狗叫蛤蟆叫都不见反应,恨得我大喊道。 “你这有角的长虫,带鳞的畜牲!”不料咬的更紧了。这个时候,门铃响了起来。我把被咬到的手别到身后去开门。 是落蕾,她手里提这个食品袋,一脸笑容。 “来你家吃火锅!”我正不知道如何是好,忽然感觉手指头一松,这小傢伙居然松口了。 几乎是同时,那条白龙停在了落蕾的肩膀上,眯着眼睛拿头在落蕾脖子上蹭来蹭去,跟小猫一样。我心里大喊不妙,落泪非吓晕不可,正盘算如何像她解释,不料她已经大喊了起来。 第163页 “好可爱啊!”说着,落蕾把东西扔下,手里捧着小龙,拿手抚mo着它,而这傢伙也心安理得的接受着,时不时地拿眼睛瞟下我,充满了不屑。 “你,不害怕?不奇怪么?”我觉得女人真是不可思议。 “不啊,反正和你们呆久了胆子也大了,而且我知道它是什么。”落蕾笑了起来,把小龙抱的更紧了点。(好吧,我承认,我很嫉妒那条龙。) 两人把被小龙撞坏的东西收拾了下,坐在了沙发上。 “你说你知道这是什么?不就是龙么。”我轻轻说了句。 “是龙没错,可龙生九子,就像人一样,它们的种类也很多啊。”落蕾摸了摸小龙。 “那这个是什么?看样子好象还没长大。” “不,它就是这么大的。”落蕾把小龙抛了起来,小龙漂浮在空中。 “它叫乖龙,《搜神记》里记载,乖龙是专门帮助龙王和雨伯行雨的助手,而且只能长这么大,不过小傢伙很讨厌单调的工作,所以它会经常旷工,偷跑到人间来玩耍。当然,雷神会四处寻找它,乖龙喜欢躲藏在很狭窄的地方,像墙角,柱子,甚至人的身上,有时候也会躲避在牛角里面,雷神会用雷去震吓它出来,不过往往是牧童因此受到连累,被活活噼死。乖龙是神兽,而且他会选择性的让人可以看见它。”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我惊讶地问落蕾,落蕾得意地说自己的祖父母留下很多这方面的书,自己也从小就看,自然记得牢。 我思考了下,难道就是那只牛角把乖龙带来的?我看了看在半空中游来游去的乖龙,一脸悠闲自得。 “那它不是凡物了,我们怎么把它送回去啊。”我走过去,不过很快乖龙又对着我瓷牙咧嘴了。落蕾赶紧过来,把乖龙抱了起来。 “为什么要送走呢,你没看出来它很喜欢我么,我也喜欢它啊。”落蕾逗着乖龙,它居然还会撒娇。 我说不过她,但总觉得收养神兽不是件容易的事,很快,我遇到了第一个难题。 乖龙的饭量。 我很惊讶它个头不大,但食量极大。四人份的火锅食物几乎被它一人,啊不,是一龙吃光了,落蕾忙着餵它,女孩子喜欢减肥,少吃一顿家常便饭,可怜我只吃到了几片菜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吃得直打饱嗝。 东西吃完了,是该商量下乖龙的去留问题了。我说服落蕾把它放了,可是乖龙坚持不离开落蕾。 “它很喜欢女性么?”落蕾奇怪地问我。我看了下正往落蕾怀里钻的乖龙,一把将它提了出来。 “我来证明下。”我提这它的脖子,这样它也咬不到我。正好,街上过来个女孩子,只是长得不算太好。我把乖龙转了两圈,朝那女孩扔了过去。当接近女孩的时候乖龙飞快地逃了回来,心有余悸地趴在落蕾肩膀上。 “它不是喜欢女性,严格地说是喜欢美女。”我斜了乖龙一眼,它装做看不见转个头努着嘴,又继续拿头蹭落蕾的脖子,落蕾被逗得哈哈大笑。 “欧阳,我把乖龙带回去养几天好么?”还没等我说话,那小傢伙已经在鸡啄米似的点头了,这样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只好如此了。但我没注意,本来还是晴朗的天空已经开始慢慢乌云密布了。 送走落蕾后才感到非常饿了,刚接到纪颜的电话,正像埋怨他怎么还不回来,是不是被美女包围乐不思蜀了,纪颜骂了句。 “你以为我是你啊,你看好落蕾就不错了。”他还说,这边的事比较麻烦,可能要等过年后才能回来了。我觉得非常无趣,本来还希望和他过年好好吃顿饭,看来是不可能了。我无意把乖龙的事告诉了纪颜,他也很诧异,并再三叮嘱我,最好还是赶快把乖龙放了。 “哦?为什么?” “乖龙是属于行雨龙,传说中,一旦乖龙失踪,雷神会来捕捉它的,到时候一个雷打下来,乖龙是没事,旁边的人和东西就难说了。” 我一听大惊,忽然想起了那个牛角。上面的断裂的黑色烧焦痕迹。 现在还是上午,但是窗户外面就日食一样,全黑了。 我挂了电话,直奔落蕾家。 我几乎靠着微弱的光线来到她家,房门紧闭着,这时候头顶厚厚的黑色云层仿佛随时会掉下来。 我叫了几声,但是却没有任何反应,打电话也没人接。 一个闷雷直接噼了下来,砸在了落蕾家,房子立刻开始燃烧起来,很快第二个也下来了。房门也被掀开了。 由于冬日干燥,风助火势,落蕾家又是老木建筑,很快开始燃烧起来,当我冲进去的时候,刺鼻的浓烟和火已经把房子包围了。 我在落蕾的房间里找到了她,不过落蕾已经晕过去了。但是这么大的火我们怎么出去啊。 乖龙不知所措地在落蕾的头边飞来飞去,不时的拿头撞又伸出舌头舔落蕾的脸,我没好气地把它一巴掌打开。 “如果不是你坚持留下来,也不会搞成这样。”我对它喊了句,似乎语气有点过重,但事实就是如此,乖龙早点回去的话,也不至于让雷神责难到我们头上。但现在多说无用,关键是我们如何逃出去。整个房子随时都有坍塌的危险我抱着落蕾,虽然不重,但一个人都很难出去,何况还抱着一个。 第164页 乖龙望了望我,忽然周身放出耀眼的白光。和开始见到它一样,整个身体都被白光包围了,不,应该说是整个房间,火焰和毒烟被光从我们身边隔离开了。接着,乖龙冲破了已经在燃烧的屋顶。 下雨了。 就如同高压水龙头的迸射一样,不过很奇怪,雨水是热的,并不冷,火焰很快被浇灭了。这时候警察和消防队也来了,四周的人都了起来,乖龙的光芒开始减弱,最后回到了原来的样子,摔倒我肩膀上。乖龙很虚弱,一点精神都没了。 我和落蕾浑身都湿透了,把她交给赶来的医生后,我自己也裹了条毯子回家了。回头看了看,落蕾的家几乎夷为平地了。 肩膀上的乖龙依旧没醒过来,但天上的乌云还是没散开,雷声仍然能隐约听得到。 “你还是回去吧,在这样下去,会连累无辜的人的。”我把乖龙捧了起来,它闭着眼睛点了点头,吃力地飞了起来,慢慢消失了。 很快,乌云便散去了,天空马上恢復了开始的晴空万里,连人们都诧异怎么快过年的天气却变化的如此之快。 回家换了套衣服,下午去看落蕾的时候她已经醒了,医生说只是被烟呛了,没什么大碍,当天就可以出院的。落蕾知道了乖龙走了,低头不再说话。 “它还会回来么?”落蕾抬起眼睛望着我。我不忍看她难过,但又不知道如何安慰她。 “乖龙不属于我们的世界啊,你要是喜欢小动物我明天帮你去买只小猫吧。”落蕾摇摇头,背过身躺了下去。 当我接落蕾出院的时候,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落蕾睡哪里? 她和纪颜一样,其余的亲人都在老家梵村,这个城市又没别人,同事大都回家过年了。还好她经常把资料很重要的东西放在办公室,所以只损失了些日常用品和那栋老房子。 “干脆住你家吧。”落蕾对我笑了笑。当时我就脸红心跳唿吸在加速,信不信由你,我一种超速回家吃斋还佛的冲动。不过当我听完她下面一句的时候,整个人又从赤道打回北极了。 “纪颜不是不在么,正好我住你家,你住纪颜家。”落蕾再次笑了下,我有种被忽悠的感觉,既然她坚持,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她不直接住纪颜家。 “因为我总觉得他家好阴森。”落蕾小声说,原来如此。 “乖龙应该回去了吧,或许我们以后都不会再看见它了,其实它还是很可爱的。”我抬头看了看天空,忽然感觉一下离开了乖龙似乎有点冷清,落蕾更加是不说话。 忽然我好像看见什么东西从高处掉了下来,我眯起了眼睛仔细看了看。那物体下落的很快,最后我看清楚了,居然是乖龙。 它又回来了。 不过这次是直接砸在我脸上,速度太快我没来得及躲避,当时整个人差点被砸晕了,它到好,根本不看我,直接扑到落蕾怀里去了。我捂着脸站了起来,落蕾高兴地把乖龙抱起来亲了又亲,那小傢伙看上去很得意。 “你这死泥鳅,告诉你我小时候就滑轱辘鞋,经常扒拉在车子后面,轮子都冒火花了,跟风火轮一样,直到旁边的人叫我什么么?哪咤!你看我今天不抽你的龙筋!”我沖了过去,可它绕到了落蕾身后,还冲我喷了一脸口水。 落蕾笑得弯下了腰,把我用手撑开。 “好了,别闹了,你和它计较什么。” “可是你要知道,如果留它在这里,雷神还会来找我们麻烦的。”玩笑开完,我正色告诫落蕾。落蕾也收起了笑容迟疑地望着乖龙。 街道上很安静,头顶的天空里忽然响起了沉闷的笑声,仿佛一个中年大叔用手捂着嘴巴一样,乖龙得意的飞到我头顶,扒在我头髮上望着天空。 “或许雷神已经允许了它吧,太好了,我可以天天照顾乖龙了。”落蕾开心的拍起了手。 我有预感,这段时间我的日子是不会好过了。 第四十夜:讣告 和我想像略有不同,乖龙似乎并不能长时间呆在这里,一天内它只有在早上十点到下午四点这六个钟头能在落蕾身边。但是我依旧非常讨厌它,因为我一天能和落蕾相处的也只有这几个小时啊。 今年的过年真是非常的晚,从昨天晚上开始就不停地受到李多的骚扰了,她几乎是每隔十几分钟就打电话问我纪颜的消息。我也不厌其烦地向她解释她的纪哥哥被人叫走了,当然,我绝对不是傻瓜,不会告诉她叫走纪颜的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好了好了,你要我说多少次呢?”我终于有点生气了,老总下午才把材料给我,我不得不晚上加班,手头上的稿件还未处理完。电话那头忽然沉默了,我意识自己有点过分,刚想和她道歉,李多忽然说。 “我不时想烦你,只是忽然觉得自己孤独得让我害怕,同学都回家过年了,宿舍里只有我一个人。”说完,电话挂断了。嘟嘟的盲音让我有点呆滞,我真没想到平日里疯疯癫癫的丫头居然会这样,或许我真的没有考虑过她的感受,对我来说,纪颜只是个要好的朋友,而对她来说,纪颜则是全部。 没有再忙于接电话,工作的速度快了点,忙了整晚,终于搞定了专稿,刚才开始做专题的时候才想起是情人节,报社里根本没氛围,因为大都忙得要死,闲人们都是领导,个个都正儿八经,没几个说要买礼物给妻子的,似乎情人节是年轻人的玩意,与作业系统相反,当情人升级成老婆的时候,大部分软体硬体反而更新的没以前勤快了,当然,你也可以选择用盗版,便宜方便。 第165页 我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明天早上起来,就去约落蕾吧。 在印象里好像每年的情人节天气都格外的好,今年也不例外,刚刚走到楼下,发现这年头外国的年节比本地的要吃香的多。连门口卖包子的大爷都与时俱进,号称今天只卖双数包子,美其名曰情侣包。虽然是早晨,但街道上已经能看见很多手拉手头碰头的情侣们,脸上充满了满足和快乐。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一对,就像学雷锋日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活雷锋。当然,偶尔也能看见些大煞风景的,比如刚才从我旁边就过去一对穿着背后印有去死去死团的黑色外套十指紧扣的两大老爷们。 “这里有篇讣告,你在六版找个地方登下。”负责gg的小刘扔给我一张薄纸,我心想睡这么会条日子,居然在情人节去世。 这张脸好熟悉。 虽然是黑白照,但依旧可以看得出他是个相貌清秀的人,一般我们说女孩子相貌秀丽,但男人用清秀来形容似乎欠妥当,但眼前的这个人就非常适合,瘦而不长的脸,宽却不阔的额头,眉毛细长,眼睛看不太清楚,因为被一幅无框眼镜遮挡了,不过这更透着一股书生气,紧闭的薄嘴唇,让人觉得他虽然瘦弱却非常的固执。 但怎么说呢,这种人是那种虽然很能让女孩子产生亲近感却无法爱上他的那类型。 “霍思远。”我轻声读出了名字,越发感到熟悉了,但记忆这玩意正是如此,仿佛一个顽皮的孩子,越想找到它,放而越是和你作迷藏,我干脆赌气不想,但这个男人的样子却始终在我眼前晃悠。 在六版找了地方放下来他的照片。 “只有22岁啊,好年轻。”我感嘆了句,霍思远是那种看上去很忧愁的人,连拍照都紧皱着眉头。 讣告一般不登照片,但小刘说那里的人特意嘱咐要登照片,小刘提醒他价格会高些,但那人一点也不在乎。 霍思远的死因上面写着割腕自杀,不过其他的资料却提之甚少,只有寥寥数笔。 拿去校订后我也没在留意,上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临近下班的时候老总叫我去了趟资料室,因为临近年关,所以那边的资料需要搬动下。我捲起袖子开始翻腾那些以前的旧报纸,还算保存的不错,没有发霉,但灰尘是免不了了。 我忽然发现了张报纸,一张去年二月十四的报纸。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对霍思远的相貌依稀有些相熟了。在去年的报纸上,同样登载着他的照片,不,正确的说也是一个讣告。我赶紧翻出来,果然,的确是他,死因确是服毒,而且也是22岁。 不是有人说过么,生命只有一次,难道有人可以不停的死? 是恶作剧吧,不过这人够无聊的,估计是很讨厌这个叫霍思远的。我把报纸随手一扔,忽然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 想证明是不是恶作剧只有一个办法。 和整理资料的同事商量,以我独自一人整理的代价把他忽悠出去了,接着把这里能找到的所有报纸都拿了出来,最早的是十二年前。 十二张报纸摆在我面前。这下我捂着嘴巴,连衣服上的灰尘都忘记去拍。这些都是每年二月十四号的报纸。上面同样刊登这一则讣告。望着那一张张黑白照片我的脑子轰的大了。除了每次死亡的原因不同外这些讣告没有任何区别,十二年来这个叫霍思远的男人居然用了十二种方式自杀,跳楼服毒割腕上吊吞枪等等。我稍微回过神后,我把这十二张报纸全部捲起来。 “如果是恶作剧也太过份了点吧。”我看了看那些资料,但又有种想调查清楚的冲动,好奇心的驱动力是惊人的。 我似乎也感染了纪颜的毛病了,看来必须先找到那个来这里发讣告的人,不过从小刘那里得知,那人把自己包的和嘉兴肉粽子一样,还带了墨镜口罩,怎么认得出什么样子。我心想那岂不是要等到明年情人节了。 总能找到点线索吧,我暗自想了想,本来想去约落蕾晚上去步行街,看来时间还算充裕,不如去查查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去查了查各大医院或者丧治会,还找了做过些相关的熟人,却发现最近去世的人中根本没有个叫霍思远的,包括以前几年,难道真是个玩笑而以?但我一位做片警的高中同学在电话中听完的叙说忽然想起了什么,不过他说电话不好说,于是我只好去他的管区一趟。。 “我来这里之前,听说我们管区里有个怪人。”他拿食指敲击着黄色的木桌子,大部分人都出去了,因为他住的比较近,所以被留下值班,这小子高中经常装孙子,没想到把大盖帽一戴就开始装样了。打了几句哈哈,他才开始正式说。 “那时候我也就一傻不啦叽的小警察,跟孙子一样,跟在那帮老油条后面,他们教导我说那家商户是大户,那家店的背景足,那些人你可以高声吆喝,那些人你必须好声应对。”他得意地点燃根烟,我一看,居然还是硬中华,以他的工资那里抽得起,估计是别人送的,这片管区属于市繁华地带,他们当然也随着身价看涨。我忍了忍,提醒他快讲,同学不快的瞟了我一眼,哈了哈喉咙,吐出一口浓痰。 “不过听了那么多教诲,最让我吃惊的却是一个人,就是那个叫霍思远的傢伙。”他声音略有点颤抖。手中的菸灰掉到了干净发亮的名牌皮鞋上。 第166页 “哦?那他没死过罗?”我好奇地问,同学也惊讶地望着我,自觉失言,也没再多说,好在这傢伙神经比较大,也没多想。 “几乎所有的警察都指着一个叫霍思远的傢伙的头像说,不要去招惹他,也不要同他说话,虽然大部分时间他也不会和人攀谈,另外他的家也十分奇特,很小很简陋的房子,据说有些年头了。他在这里住了很长时间了,平时总把自己包个严严实实,就是夏天也要带着帽子和墨镜,弄得自己跟个名人一样,其实在这里得老警察都知道,霍思远号称是作家,作家作家,其实就是做在家里罢了,天天闷头写,可是报纸杂志上连个屁都没见他放过,更别提出书了,但是据说他十几年前自杀过一次,被救活过整个人就变那样了,文人都爱瞎琢磨,幻想美好的爱情,可再美好人家姑娘也要吃饭啊,还不如哥们我呢,现在多快活。”我见他来劲了,赶紧制止。 “得了,瞧你那点出息,你现在也就老婆孩子热炕头就知足了,看你得瑟的,不同你扯皮了,快把那人地址告诉我。”同学赶紧把霍思远的地址抄给我,不过临走前还是说了句。 “你最好还是别去,我爷爷以前是看风水的,我略知一二,那小子每到二月份身上就怪怪的,我老远看到他就能闻到他带着一股子死气。”说完,他神秘的闪进屋子。我愣了下,心里暗骂一句,既然是活人怕个俅。 按照地址,我找到了霍思远的家,果然是破旧的利害,整个房子外面看上去千疮百孔,真奇怪居然还能住人。 或许住的不是人呢? 我忽然打了个冷战,奇怪怎么会冒出这样的想法。但很快我也没去多想,只是走上前,敲了敲房门,大声喊着霍思远的名字,不过很奇怪,房门自己开了,而且也没人答应。 我抬腿走了进去,房间里充满了怪味,不过很熟悉,因为自己大学寝室四年都是那股味道,比这里还大着呢。房间不小,但杂物太多,拥挤不堪,反倒是连站脚的地方都没有,我小心翼翼的绕开那些衣服和啤酒罐子,看来这里的主人非常喜欢喝酒。我把门窗都打开了,空气对流了下,舒服多了。 前面有张书桌,恐怕是这里唯一能看得顺眼的东西了。桌子不大,一米来长,紧贴着墙放下,上面整齐的摞着一堆书,都是小说,古今中外都有,当然也有我比较喜欢的,像《野性的唿唤》,《双城记》等,另外还有很多鬼神异志,看来这位仁兄狩猎很广,桌子上还有一叠书稿,不过没有动笔,旁边的檯灯虽然擦拭得非常干净,但已经发黑的灯泡和几乎破掉的桔黄色灯罩都说明它工作了有些年头了。 “没什么特别之处啊。”我环视四周,典型的单身汉的住所,里面是厨房和厕所,不过人不在也不锁门,但转念一想,他这里也没什么可偷的,除非了那台几乎是老掉牙堆满灰尘的21寸电视和录像机。加上这里小区治安又是口碑不错,夜不闭户到也不是没可能。。 但是我找到了点东西。 在那张单人床的床头角落里,对方着一件黑色外套,墨镜,帽子,还有整套的内衣,鞋。难道刚才去报社刊登讣告的人正是他自己? 居然有自己为自己发讣告的?简直是荒唐,但这看似荒唐的事随后被证实了,我在外套的口袋中找到了我们报社的证明。 不过我很快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了,一时情急居然翻动了人家的私人物品。刚想退出房间,却又在电视下面找到了一些录像带。我好奇地拿了一个。 录像带的侧面贴着行标籤,我小声读了出来。 “1999年2月14日”我一惊,连忙把其他的拿来一看,果然,所有的录像带都编排了日期,从十二年前的2月14日到今天! 看看吧。我拿着录像带的手不自主地伸向了机器。 画面很暗,但奇怪他是如何拍摄的,我拿的是今天的那盒带子。在镜头里,我终于看到了霍思远。 他比照片上的要瘦的多黑的多,头髮很短,稀稀拉拉的,像被羊啃过的草地一般。按理他应该才是青年,但看上去却很苍老,眼睛旁边罩了层层黑黑的眼圈,半闭着的双眼无神的望着镜头。 “又是情人节了,今年是第十三个了,你到底要如何才肯原谅我?”他开口说话了,露出一排整齐但是黄的发黑的牙齿。背景似乎就是他家中,上身赤裸的他似乎是坐在镜头前面,霍思远的声音嘶哑,看得出好像还哭过,两颊还有泪痕,手上拿着把刀片,对着自己的动脉划了下去,鲜血一下就涌了出来。紧接着,他不在说话,闭起嘴唇,脸色渐渐变得苍白,然后躺下去了。我仔细看着录像带的时间。 13:40。 我看了看手錶,现在是下午两点半,也就是说,差不多一个小时前他在这里自杀,我看了看地面,似乎有被擦拭的痕迹,在厕所,我还发现了粘着血迹的拖把。 既然他是自杀,那收拾东西的是什么人?而且如果是他自己拍摄的,可我也没发现摄象机啊。我刚想到这里,录象带忽然完了,接着是一片雪花,我想去取出来看另外一盘,但却卡住了。 本来开着的窗户和门也全部关了起来。我尝试着去开,结果是徒劳无功,看来,我是被锁在这里了。 录象带发出嘎吱的声音,接着,本来是布满雪花的屏幕出现了画面,背景依然是霍思远的家中,不过,和刚才的有所不同。 第167页 我看见一个人,站在门旁边,那人我再熟悉不过了,因为那就是我自己。 无论是摇晃双手,还是蹦跳,画面中的人也做着相同的动作,我看见录像带里的时间正是现在的时间——2:40。 但是我没看见摄像机。 针孔?还是微缩?我看镜头的放线似乎是右边,我朝着那里走了过去,画面上的我也越来越大,果然,镜头在右边。 右边是堆衣服,一堆霍思远换下来的衣服。我把衣服抖开来,但里面什么都没有,同时电视上的画面再次发生变化。 我开始旋转,不,到不如说是那个所谓的镜头开始旋转,画面中的我带着疑惑和畏惧的神情,我能从上面看到自己的惊愕和恐惧。 房间里只有我一个人,和录像机发出的嘎吱嘎吱的录带子的声音。 终于,画面停住了,我也看清楚了,那个镜头正对着我,而且从距离上看非常近,我甚至可以看见自己脸上的毛孔。由于是在太近,我的头已经开始有些扭曲了,仿佛照着哈哈镜一般,但我却没心思笑。因为我面前只是空气,我看不见任何东西。尝试着用手去触碰,也只是徒劳无功。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我答声喊叫了句,但回应我的只有自己的声音。电视上的画面又开始转动了,那仿佛是双我看不见得眼睛。它绕到了我的背后,无论我怎么转身,就如同粘住了一样,电视上的画面总是我的脖子和肩膀。 它忽然不动了,我也僵立不动,时间过去了几分钟,但却如同几小时一样漫长。 电视里的喇叭发出了一阵很浓重的男人的嘆息声。那声音我听过,长期吸菸的人导致喉咙的嘶哑会有那种声音。 我盯着电视,在画面中,我看见自己的肩膀上有东西。 是片指甲。 的确是片指甲,我以为自己看错了,居然贴近了电视,但我看见的已经不只是片指甲了。 现在是一根指头,准确地说是一根中指。 我回头一看,真的有半截中指在我的肩膀上。 紧接着,空气中仿佛出现慢慢从水中浮现出来的一个人一样。或者说好比一个画家拿着笔,在空气中作画,而且速度极快。 现在我已经能看见一条完整的胳膊了,从肌肉来看,我判定这是条男性的胳膊。 然后是肩膀,脖子,胸肌,腹部,大腿,最后是整个身体。 太奇妙了,几乎每一个部分像快进一样,显示白色的骨髓,然是使灰白的骨干,接着是神经,血液,脂肪,皮肤,仿佛一个制作流程一样,就那么一下,仿佛眨眼一下,一个大活人就凭空从我面前变了出来。不过我没有眨眼,甚至忘记了恐惧,又什么能比看见造物主制造人类的过程更让人惊讶和兴奋的呢? 这个男人的左手搭在我的肩膀上,低着头,打口的喘着粗气,他没有穿衣服,但是我看见在我肩膀上的左手腕上,有一道明显的疤痕。 我把他扶起来坐在床上。果然,这人就是霍思远。不过他很虚弱,似乎连唿吸都很费力气,我在后面装了杯水给他,他看都没看我,端起杯子就喝光了。喝完后把杯子往床一扔,又躺了下去。我接着为他倒水。这样他喝了四杯后,终于说话了。 “你刚进来的时候我就看见你了。”他抬起眼皮盯着我。“只不过我刚刚死,你看不见我而已。” “死了?”我惊讶地问他,霍思远还很虚弱,说话一快就会喘气,他随手穿了件外套,毕竟裸着身子和人交谈不是什么大雅的事,我们又不是诗人。 “是的,虽然我很快又会在回到这个世界,从第一次自杀到现在,我可以说死了十三次了。”他的表情非常轻松,仿佛和我谈论的事过生日的次数一般。看我依旧迷惑的样子,霍思远忽然自嘲地笑笑。 “你是个记者吧。”他忽然问,我点点头。 “我读过你的文章,你是个相信鬼神的人吧。所以,我的故事你应该会感兴趣。”他既然肯告诉我,自然是求之不得,我拉来张凳子,和他面对着坐了下来。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这是大多数,或者说是绝大多数人的想法,十四年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作为一个穷的叮噹响的作家,我只能靠着家里仅存的积蓄来维持生计,维持我那个在别人看来虚晃缥缈的梦。 只是我没想到,我居然遇见个女孩子,她的名字我不想在提起了。开始的日子当然很愉快,有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在身边鼓励你,还有什么比这更大的支持呢? 可是她的父母极力反对,也难怪,天底下没有那个为人双亲的原意自己女儿嫁给我这么个废物,说是要给她幸福,这其实是自欺欺人罢了。”霍思远说到这里咧了咧嘴,摇晃了下脑袋。 “经歷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折磨,甚至我们还一起私奔过,说出来你别笑,真的和那些俗气的三流电影情节一样,但是一切都是徒劳。 那个女孩子是一个外表柔弱但性格十分刚强或者说有点偏激的人。 “我们自杀吧,一起死,就像故事里的情侣一样,我相信人死后还是有灵魂的!”她在情人节的前天晚上抱着我,我当时被她的话吓了一跳,仔细看了看她的脸,发现她不是在开玩笑。 我不是个坚强的男人,多年的挫折感和别人鄙视的眼光把握仅有的一点自尊击得粉碎,但既然她都打定主意了,我还有什么可说的。所以我们约好在情人节那天的下午一点四十分的时候双双跳楼自杀,当时我们研究了很多方式,她坚持要跳楼,说死的很快,没有痛苦,而且死亡过程很美好,华丽。 第168页 我同意了。 我们没有选择楼房,而是去了处比较偏僻的废旧工厂。两人爬到了高耸的烟囱上。 但是真站在了上面,我害怕了,生平第一次有了对死亡的恐惧。 “跳吧。”她整理了下衣领,一如往常一样漂亮,但现在我看她却觉得很不舒服。 “我们不如想想其它办法,不见得一定要自杀的。”我忍了良久,最终还是说了出来。她听完后面无表情,最后笑了一下。 “你会后悔的。”说完她就从我面前跳了下去。几秒钟后。我听到了啪的一声沉闷的巨响。在空旷的厂房内一下就消失了。我的腿不自觉地坐了下来,在上面哭了整整一下午,直到天色变暗才走下来。”霍思远的眼睛又红了,我很同情他,自杀的确需要很大的勇气,而在这个时候背叛了自己最爱的人,其实他也很痛苦吧。 霍思远的语气忽然变了,高亢而嘶哑,脸也开始充血,眼眶里全是一条条的血丝。 “可是当我趴下烟囱,下面根本没有尸体,是的,只有一滩血,没有尸体!”我一听呆住了,难道有人可以从几十米高的地方摔下来不死?就算不死,还能有力气离开? 霍思远接着说,自从那件事后,天天都做着噩梦,梦里面以前的女友只是看着他,却不说话,带着嘲讽的笑看着他。女友的家人也没有再来找过她,只是外面都传说她失踪了,但真实的情况只有霍思远了解。 终于,一年过去了,霍思远无法忍受这种折磨,也选择了自杀,不过他是服毒。 “我把一包老鼠药都倒进了嘴里。”霍思远玩笑般地说。 “接着不到几分钟,我的胃开始绞痛,接着是翻滚,非常剧烈的呕吐感。然后是抽搐,剧烈的抽搐,我知道毒性发作了,但我没有打电话,我是真的想死,或许我还能见到她,说句对不起。然后我的意识模煳了,倒在了床上。 但当我醒过来的时候我还在家里,而桌子上却多盘录像带。我不知道哪里来到,于是我把带子放来看。 你也猜到了吧,那就是我自杀的录像带。甚至我自己都不知道谁拍摄的。但是我明白自己的确应该已经死了的。我冲到镜子面前才看见。 我只有一半身体,另外一半也正在高速的恢復中,就好像我以前是隐形人一样。” 几分钟前,恐怕我看到的那一幕也正是如此吧。霍思远接着说。 “我意识到自己应该是死了,可是却又被什么力量活了过来,而且每次我死后,那没有的肉体就会慢慢消失,但当我又重新获得身体前有段肉眼看不见身体的过程。而且在获得身体后我会如新生婴儿一样,非常虚弱,刚才你也看到了吧,就是那样。 录像带忽然结束了,接着上面出现了我的女友的脸,很白,很美。但我却说不出话。 “高兴么?重生的感觉很不错吧,不过你以后就会厌倦了,我不会原谅你,虽然我现在过得很快乐,你在我心里完全是个骗子而已,记住,每年的情人节你都会再死一次,然后又重新活过来,你永远只有22岁,你永远只能活在我和你决定去自杀的那天,我要你痛苦的活下去。”说完,她就消失了。”霍思远长舒了口气。不在说话了。 过了很久,他才再次开口。 “现在,你都知道了吧,地上的血迹是我擦拭得,我看见你走进房子,不过我无法叫你而已,我把每年自杀的录像带都保存了下来。因为我发现自己的眼睛和那录像机有奇怪的联繫,于是我不用拍摄,只需要坐在镜子面前就可以了。所以每年的情人节前,我都自己去报社登载自己的讣告,真是滑稽啊。”他指了指墙边的一块镜子,果然,可能每仔细看,那真是面擦拭得很亮的镜子,大概一人多高。 “你为什么每年都去报纸登载讣告?” “很简单,她也或者,而且显然还在这世界上,每年的情人节她就在我身边,如同看着笼子里的小白鼠一样,戏耍着我。所以我把讣告登出来,想乞求她的原谅。” “原谅什么?”我问道。霍思远勐地站起来,走到了窗子前转过身体,用手指着自己的胸膛。 “原谅我的背叛,让我能真正的死,因为这种折磨太痛苦了,每次临死的体验都是真实的,死一次就足够了,而我死了十三次,还要忍受无休止的自责和内疚,所以我乞求她让我死吧。”霍思远说的很轻松,仿佛说着别人的生死,我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这么想死的。 “难道没有办法解决么?比如说这只是法术,我认识个朋友,或许可以帮你。”我也站了起来,给他出了个主意。霍思远拒绝的伸出手掌。 “你以为我没去想办法么,古今中外我全部都试过了,根本没有。后来一个道士说,那是魂诅,像我女友那样临死前带着不满和愤恨自杀的人很多,但是也只有她没死,我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总之自杀后未死的她对我恨之入骨,有什么比用自己的灵魂为代价来诅咒一个人更强大的呢?除非她肯原谅我,否则没有任何办法,一年过一年,我会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自杀,死去,然后又再次像婴儿一样回到这世界。是不是很有意思呢?”霍思远笑了起来,起初是忍着,后来居然哈哈大笑,不过最后他却跪在了地上失声痛哭。我不知道如何安慰他。两人在房间里呆坐了几分钟。哭过之后,他似乎看起来放松了点。并告诉我让我离开吧,自己需要静一静。我只好走出那个房间。 第169页 走到过道的时候,我看见各女孩。高瘦,但头髮很长,也很秀丽,只是额头上有好大块疤痕,不过被头髮遮掩住,到也无伤大雅。 她看见了我,望着我笑,那笑容令我发毛。 “你从他那里来么?”女孩忽然没头脑的问,我也不自觉地嗯了一声。 “今天是情人节。有准备巧克力给女朋友么?”女孩笑着问,我摇摇头。她从口袋里摸出块东西。 “给,把这个给她吧,没有礼物女孩会不高兴的。”我接了过来,是块榛子巧克力。我刚想说谢谢,但抬头女孩就不见了。 我回到了报社,正巧遇见了落蕾。 “给。”我把巧克力给她,落蕾惊喜了下,很开心的收下了,她看了看巧克力。 “哦?是榛子巧克力啊。”我问她有什么不妥么,她笑而不答,只是把巧克力吃下,然后跑开了。 我也奇怪的去查,原来榛子巧克力代表着忠贞。 忠贞么,我抬起头,我忽然想起了霍思远,明年的情人节,不知道他是不是还会来报社来登自己的讣告。 第四十一夜:人棺 纪颜终于回来了,我是今天早上接到他的电话的,不过当我来到他家,开门的却是一个十岁的孩子。 小孩长的很俊俏,但眼神冰冷,穿着件兰色的运动服,戴着顶粉红色的绒帽,他看了看我,没有太大的惊讶,双手插在口袋里,对我说了句进来吧。 我满怀好奇地走了进去。纪颜正坐在沙发上。 还没等我询问他那个孩子是谁,不料他却抢先问我。 “你一定很想知道这个少年是谁,不过还是让我先把这几天的经歷告诉你吧。”纪颜样子略有点憔悴,看来这个新年过的并不是十分舒服。我把身体埋进厚厚软软的沙发,尽量摆了个合适的姿势,开始专心听他说。 少年不屑的望着我们,把头上的帽子拉到眼睛处,冷冷的说了句:“我对你们的谈话没兴趣,我去房间休息了,等说完了叫我。”我心想这个孩子还真是爱耍酷,但纪颜没有丝毫的介意,对少年点了点头。不过我始终觉得这个男孩好生面熟。 “我没有想到,雅琼找我,居然是为了人棺。”他开始说了,不过声音略有点低沉,我依稀记得雅琼好像就是那个来接纪颜的漂亮女孩子。不过,人棺是什么? 纪颜看出了我的疑问,自然为我解释开来。 “中国人极重视棺材,所谓生老病死,红白二喜。棺材有时候比活着的时候的住房还要重要。所谓在穷的人家里,老人们都会预留笔钱,所以年轻人存媳妇本,老年人存棺材本。别小看了这不过几尺长的木头盒子,对一些人来说可是看的比其他东西还重要。 棺材种类很多,自古有“穿在苏州,玩在杭州,吃在广州,长寿在柳州”,长寿在柳州,实际指的就是柳州的棺木,行行都有翘楚,做棺材的也一样。”听到这里我不免笑了一下,但纪颜一脸正经地阻止我。 “棺材发展到今天,其实已经不光光是为了葬人之用,由于国人迷信棺材棺材乃升官发财谐音,所以很多人会订制一些精緻的小棺材作装饰用。” 我终于忍不住,不禁问他,这些和纪颜被那女孩请走有什么关系呢。 “雅琼带我去,就是为了让我看口棺材,一口非常奇特的棺材。”纪颜抬了抬头,犀利的眼神望向我。 “哦?有多奇特?难不成是金子打造的棺材?”我打趣道。 “若是金子水晶棺材到也没啥稀奇的了,有趣就有趣在这口棺材既不失金子也不时木头,而是人。”他比划了个长方形的手势。 笑话,棺材装的就是人,哪里有人做棺材的道理。我不置可否的歪歪脑袋,纪颜看出我不相信,继续说。 “你别不信,准确地说,所谓的人棺实际外面还是有口棺材,或者可以这样说,被埋葬的人其实是包在两口棺材里面。” “那天在车子上一听,我也和你一样晒笑不已,我自认为见多识广,而且父亲生前也从未提起过关于人棺的传说或是事情。但是父亲却说过,永远别觉得自己比别人强,你终究不过是比别人看的多而已。而雅琼把照片给我看得时候,我深刻感觉到自己见识还是太浅薄了。” “照片?”我惊讶道,既然有照片,看来人棺并非空谈了。不过纪颜并没有把照片拿出来的意思,只是摇了摇手。 “你还是不要看为好,那照片即时如我这样的人看了也为之骇然,倒不是都恐怖或者噁心,只是看了之后浑身觉不出的不舒服和诡异。 何谓人棺,从字面来看,当然是以人为棺材。 齐家不是富翁世家,他们家发迹在民国初年,乱世出英雄,齐老爷子虽然谈不上英雄,但绝对算是聪明人。他利用搜集古玩倒卖赚了大钱。其实据我父亲说,齐家的收集其实就是和盗墓者达成交易,以比市面低的多得价格把古墓中的东西收来在倒手卖出,这活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来盗墓的都非善类,二来盗卖倒卖古玩被抓住也是要吃官司的,这两处是明的,而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古物离开古墓的净化过程。 我们叫净化,其实齐家人称作‘落皮’指让高人驱除掉上面的不干净的东西,不过一切非常顺利,齐家的财富像堆雪球一样滚积起来,而且齐家人善于避祸,所以在混乱的年代也能全身而退。 第170页 汽车载着我和雅琼几乎行驶了半天才来到一个非常偏远的地方,我依稀记得这里是私人住宅区,没有通行证是不允许进入的。因为这里的地势奇特,是一个凹型的脸盆状,在旁边一条小河蜿蜒盘旋,水主财运,而且又像个聚宝盆,所以很多有钱人把家宅建在这里,因为有人传说这里实际就是个太极八卦图,不过都是传闻罢了。 但齐家的富裕倒真是令我咂舌。 从下坡开始,我就看到了一栋或者可以说一片巨大的房区,首先看见的是长十米多的带有花纹的铜制大门,门的两边连绵着看不到边际的大理石围墙,围墙的顶部有巨大的圆形玻璃等,墙壁上刻着精美的阳型浮雕。两个年迈的老人穿着保安类费力地打开了厚重的铜门,我不明白为什么让两个老人干这么重的体力活,不过还没等我多想,房子的真正外貌才如隐藏在海洋里的冰山一样渐渐露出一角。与其说是房子,不如说是庄园更恰当。 正中间是个巨大的喷泉,四层高,每层都不一样,池子的底部安装了彩灯,不同颜色的光从水底照射上来和喷出的池水叠嶂在一起,看上去很漂亮。不过总感觉偌大的地方人却极少,纵使外人少担在这里工作的人也应该有点吧。两边是半个同心圆的结构,种植了大量的植被草木,整个地势都是倾斜的,房屋被建筑在了最低处,我暗想那里有这样修建的,下起雨来岂不淹了。 “人棺是家父在数年前托人从老家运送过来的,从父亲开始家里就不在设计古玩生意了,不过还是有收集的癖好,而这个人棺,却是从祖爷爷那里传下来的,因为以前都安放在老家,这次建了新家后我们就把人棺运了回来。其实说是祖传,但家规森严,只有人棺大人要求绝对不允许接触。所以我和父亲对这个都很好奇。所以打开了棺材,并拍摄了这些照片,但接着怪事就不断了。”车子绕着喷泉开进了一条狭长的树荫带,旁边的枝叶长的过于茂盛了,难道这里的圆丁偷懒么。最后停靠在一栋高大的黑色建筑物前,雅琼从车子上下来,一边带我进去一边说道。阶梯很漂亮,是椭圆形的,也是由黑色的大理石制成,光滑的可以做镜子了。 下车的时候,雅琼看见车子的后背箱开了,提醒了下司机,司机解释说刚才停靠在我家的时候他曾经下去拿过清洁工具,但他又奇怪地说自己明明关紧了的。 房子的外面虽然带着中世纪欧洲的皇宫风格,但是里面却是典型的中国风,不过大都是黑色的色调,看得略有点不舒服。不过墙壁上的古画和摆设的陶瓷铜像等古物简直让我觉得身处在博物馆了。我的脚步声在里面迴荡开来,同样,安静得可怕,我没有看见一个走动的人。 在左边的房间里,我看到了人棺。 和你说过了,虽然开始见过照片,但亲眼看见这个仍然觉得非常的震撼。外面是暗色的木制棺木,非常的厚重,上面有很多精美的图案,不过年代估计过久,已经模煳不清楚了。棺木是四层夹板型,每层中间都是空心的,大概两道三毫米左右,估计中间填充大量类似石灰之类的防腐剂。而棺木里面躺着两个人。其中的一个,自然就是我说的人棺了。雅琼似乎有点害怕,只是远远站在旁边,我则在棺木旁边仔细观察。 我所看见的,是一位穿着十分华丽的女尸。大概七八十岁上下,很奇怪,头戴皮毛暖帽,里面穿这华布衣衫外套红黑相间的长裙,何宋朝的衣物几分相像。但怎么说也应该死了很长时间了,但她没有任何腐烂的极限,相貌还十分清秀,脸庞消瘦,但眉宇间却蕴含着帝王之气。在女尸的身体外,还包裹着另外具尸体,这个,估计就是人棺了。 那时一具身材十分巨大的尸体,从中间划开了,整个人的内脏和骨骼均被掏空,也就是说只剩一张皮,女尸犹如穿衣服一样,躲藏在尸皮中,估计开馆的时候应该是密封的,可能被后来的人把皮扒拉开了。外面作为人棺的人的皮肤也没有腐烂,包裹女尸头部的也是被分开的两边连,从侧面看的确很不舒服,因为只有一只眼睛和半个鼻子半个嘴巴的脸实在看得有点反胃。 我非常诧异到底是如何将人的皮肤如此完整的保留住原貌而从中间切开,从外面作为人棺的男人外貌和里面的女尸来看,两人似乎都是少数民族,特别是女尸,看起来应该地位十分高崇,而且,她的右手腕,被生生的切断了。 没有右手腕?我一时纳闷,到也想不起来。 “先去休息下吧,我还有其他事情告诉你。”雅琼似乎不是很愿意留在这里,两人上了三楼偏厅,那里已经准备好了饭食,我和她边吃边聊。 “这口棺材不可能只有这些,看得出主人生前地位比较显赫,应该由大量的随葬品,不过既然被开了棺这么久,居然一点也未腐烂,而且外面的人棺也没有腐烂的迹象。”我说到人棺,就想起刚才看见的那张薄薄的人皮衣,饭菜里居然有海蜇皮,实在有些噁心。雅琼点点头。 “其实我正要告诉你,挖掘这口棺材的人把其中的随葬品卖掉后,这口棺材不好处理,但祖爷爷却执意花高价买了下来,并好好的保存在我们的老家祖庙中。 但是,自从这口棺材被搬到这里,事情就变得奇怪了。” 我有些不解,看得出这里好像也没发生什么大事啊。 第171页 “首先,父亲解散了很多雇员,并亲自招收了一群女孩子,然后接下来的日子里,经常会有人从这里失踪。”雅琼缓缓地开口说。我终于明白这里为什么这么少的人了。 “失踪?你没有报警么?”我问她。雅琼摇头。 “本来这里有将近一百多人,包括佣人园丁和保安之类的,但发生怪事后,失踪的失踪,逃得逃,除了一些齐家忠心的老员工愿意留下来,这个地方已经没几个人了。”雅琼面带悲伤,话说回来,我一直没看见她父亲。 “令尊他还好么?”我小心地试探问道,不料雅琼站了起来,吟首踱步来到我身边。 “这正是我找你的真正原因。”她苦笑了下,“家父自从人棺搬到这里后就卧床不起。他几乎不肯进食任何东西,也不太说话了,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即便是我,平日里也是我问三句他才答一句。” 离开了餐桌,我提出见一下齐老爷,但被拒绝了,雅琼也没有办法,她说父亲常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看书或者看拍摄下来的人棺的照片。我对人棺知之甚少,也想不出个所以然,只好在雅琼的带领下四处转转。 庄园很大,是呈品字形的建筑格局,前面的主楼是长方形的,这里是齐家父女和重要的古玩收藏的地方以及会客厅,而左后是在这里工作的人的休息场所。至于右后实际上一直处于空闲状态。 人棺搬来才一个月不到,已经失踪了十几人,剩下的大都辞职不干了,齐老爷并没有阻止,不过每个人都领到了笔优厚的遣散费。现在留下来的大都是老人。 “失踪人的名单有么?”我询问雅琼,她把名单和照片给我。这些人大都家境贫寒,失踪的人的家属既然可以得到一大笔的赔偿自然也没有闹事的,听起来似乎不可思议,但其实暗想下,那些在城市里打工的人们辛苦工作数年有的还弄得一身的伤甚至付出性命都得不到一分钱的工资,向上告状无门,向下索讨被拒,相比来说,齐家到显得颇为慷慨仁慈了。 居然全是年轻人,而且大都是女性。 “你说现在庄园里面除你之外大部分是老人了?”我问雅琼,她想了想,点头同意。 雅琼告诉我,人棺是由一个年轻人押运过来的,当时齐老爷很惊讶,如此重要的东西居然是一个人长途跋涉运来。年轻人和齐老爷进了房间谈了很久,出来的时候,齐老爷的神情就变了,着急地要打开人棺,然后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年轻人?”我问道。雅琼抬头想了想,肯定地回答道。 “是的,一个满头银髮相貌清秀的年轻人,穿这白色的西装戴着副茶色眼镜,说老实话很惹眼,所以我对他印象比较深刻。不过总觉得他有点阴暗,而且他的眼睛……” “眼睛怎么了?” “没有瞳孔。”雅琼小声回答着。 “黎正?”我听到这里忍不住喊道。纪颜点头道:“当时我和你的想法一样,但又不敢肯定,毕竟我只是听了雅琼的描述罢了,所以我没有流露出太多的惊讶,结果后来证明了,我的考虑是正确的。”纪颜继续说着。 我继续询问那银髮年轻人的下落,雅琼为难地说他送来人棺后就走了。也不知道下落。 既然无法找到那人,我决定还是从人棺中的女尸下手。找到必要的工具和得到齐老爷的首肯后开始仔细的检查女尸。 剥落那层人棺实在不是个好活,首先皮肤边缘剩下的脂肪已经牢牢粘在了衣物上,稍微一用力,那衣服就会被扯碎,我小心地用暖气烘烤后慢慢脱下。 当脱落到一半的时候,我看到了外面作为人棺的男子胸部有个奇怪的图腾纹身。 是狼头。 准确的说应该是半个狼头,开始的时候被翻到里面去了,所以我没注意,现在,我知道里面躺着的人是谁了。 但这猜测是在太不可思议了,不,简直可以说是荒唐。一个如此有名的人,怎么会以这种方式下葬,而且她的尸体还没有腐烂,她的墓室应该非常奢华,怎么木棺里什么也没有,就算盗墓人所为,但尸体经过空气这么久没有一点异样。 我没有把人棺完全剥离,只是把上半部分移开了,在女尸的后颈处,还插着六跟银针。 如果和我想法一样,那么银针,以及棺材特殊的夹层防腐设计都可以解释了。问题是齐家人为什么如此看重这个棺材。 “知道了些什么?”雅琼看见我走了出来,关切地问。我摆摆手,因为暂时不想吓着她。她则失望的低下头。 “我的高祖父和祖父虽然富可敌国,但却多年病魔缠身,他们常常说是倒卖古物触怒了神灵,所以一直在寻找可以躲避诅咒的办法,但最后都在痛苦中死去,齐家人的人丁并不兴旺,我父亲是独子,而我又是他唯一的后代,所以父亲最大的希望就是我平安的成长下去。可是他现在却卧床不起,但我只能看着,一点办法都没有.”晚饭用过后,我和雅琼在花园聊天,自然谈到了她的家事,说到伤心的地方,她居然落泪了。那天正好是年二九,但齐家一点过节的氛围都没有。雅琼央求我陪她一起过春节,所以我索性没有回来。 也是奇怪,似乎自从我来了之后,这里热闹了许多也平静了许多,当然,厨房的人也会来报告说经常会丢失少许食物,可能是饿极的野猫吧。不过我每隔几个小时都会去观察人棺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异样。 第172页 这些天一直都没机会拜见齐老爷。终于,年三十的晚上,他说身体好点了,我可以和他见面。 齐老爷的房间几乎我和我家一般大小了,从门处走到他床边竟然有十几米远,地面上铺设的时高级波斯地毯,走上去一点声音也没有,这也是他要求的,据说得病后齐老爷十分惧怕脚步声。 “坐吧。”声音略显疲惫,但还是透着几分长者的尊威,他毕竟是我的长辈,并且曾经是商界赫赫有名的人物,虽然在病中却仍然不自觉地保持着原有的威严。 我弓背行了个礼,坐在他的床头。 “算起来,我和你父亲已经十五年未见了,可惜他却比我早一步驾鹤西行,不过他又你这样一个儿子,也算含笑九泉了。”齐老爷用手肘撑住身体,仿佛随时都回滑下去一般。我谦虚地说了几句託词,他则笑了笑。 “雅琼也很不错啊,很孝顺您。”我谈到了他女儿,但他却面露不快。 “女儿终究是女儿,齐家偌大的家业迟早落在外人手里,要是我能永远保持年轻时的体魄多好,有没有儿子自然无所谓了。”齐老爷的话让我心一寒,原来雅琼在他心里竟然是这样一个地位。 “对了,这个人棺,相比大有来托,小侄从棺内女尸的状态推测她可能是辽太祖耶律阿保机皇后。”我把话扯到正题上,齐老爷双眼无神的看着我。 “说下去。” “辽国医术非常发达,尤其表现在针灸和防腐术,另外人棺的胸前的浪头图案也是辽人特有吧,而且最关键的是女尸右手手腕。辽太祖死后,从阿保机死到新君主选出,这段时间按照游牧民族的传统习惯,要由皇后主持政务,就是述律后管事,继承人也要由皇后主持召开大会选举产生。所以,阿保机死后,皇后的权力就更大了,她的意见往往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述律后听政,暂时还掌握军政大权。然而,这时的述律后是想永久掌握大权。于是,她採取了一系列措施。 她把阿保机安葬之后,主持了契丹贵族参加的推荐继承人的大会,废掉当初阿保机所立长子耶律倍的太子位,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了耶律德光继位。述律后为自己掌握实权打下了基础。 接着,就是排除异己。 这位皇后干了一件极漂亮的事,逼得再嗜血的男子都低下了头,由衷地臣服:狠,算你狠。当时有兆思温等元勛重臣不服管制,为了稳定朝局,她以“亲近臣子应追随侍奉太祖”为由,要沿袭老土的少数民族旧例,命令他们为太祖阿保机殉葬,以此清除政敌。兆思温反驳她:“亲近之人莫过于太后,太后为何不以身殉?”只见她脸色漠然,挥起金刀,砍下自己的右手,放在太祖棺内,说道:“儿女幼小不可离母,暂不能相从于地下,以手代之。”兆思温等人没有办法,只得全部为太祖殉葬,从而使辽国皇统得以顺利传继。,此后萧太后也得到各‘断腕皇后’的外号。”我淘淘不绝地说着,一边注意齐老爷的反应。不过他只是低着几乎谢顶的头颅,半天没有说话。 “其实从随葬的物品和衣着服饰上我已经知道她是萧太后了。不过关于她以人棺下葬到从来没有听说过。”终于,他开口了,我仔细地在一旁倾听。 “人棺的出处在于辽国古老的传说。只要通过繁杂的筛选,将适合的一个人除内脏骨骼肌肉全部挖去,以皮笼于身外,被埋入人棺的人,不仅可以保持住死前的模样,肉身不烂,而且据说,如果活人用人棺,还有更奇特的作用。”说到这里,齐老爷忽然精神抖擞起来,两只眼睛泛着攫取的光盯着我。我赶紧起身,说不打扰您休息了,然后从房间退了出来。 看来,齐老爷是完全知道人棺的来歷和作用了。但庄园里失踪的人去了哪里。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虽然是过年,但这诺大的地方去空空荡荡,死气沉沉,甚至连一点红色都看不到。天空压下来的黑云仿佛随时都会摧毁这里。 回到卧室后,在书桌上居然出现了张纸条,上面的笔迹很漂亮,但绝对不是雅琼的字。 “来中央喷泉,七点整。”没有任何落款。我抬手看了看表,六点半了,现在动身去正好合适。 临走时,雅琼告诉我,父亲又把自己关在了卧室,并叮嘱任何人不准进入,她趴在门边听了下,似乎在和什么人谈话。我没有功夫去了,必须先知道纸条的来歷。 既然在喷泉,哪里非常宽阔,想暗算恐怕也没那么容易。 六点五十,从卧室步行来的确要花点时间,我没有告诉雅琼纸条的事,只推说想出外走走,而她则叮嘱说快点回来吃晚饭。 但是,我没想到,见到的却是一个孩子。”纪颜把头转过去,看了看房间,我用手指了指哪里,他点了点头。 “我自然要问他是谁,但那孩子一言不发,只是把手插在口袋里,背过身摇了摇手,示意我跟他过去。这样的孩子还真是少见。 对于他对庄园的熟悉大大超过我的想像,宛如漫步在自家后花园一样,我们很快来到了齐老爷居住的那栋楼的后面,小孩走了过去,居然不知道在哪里摸了一下,墙壁上多出了门一样大小的窟窿。下面是深入地下室的楼梯。 “走吧,你需要的答案和我需要的东西都在下面。”那孩子终于说话了,根本没有充满稚气的声音,与他可爱的脸庞完全不符合。我跟着他,走进了地下室。 第173页 隧道很暗,我一直往前摸索着,但那孩子的脚步声却非常有规律,可见他根本不为黑暗而影响他的行路。 前面忽然飘来了很浓的血腥味。在不大的空间里那味道充斥着这里,即使我使劲闭着鼻子,但气味却透过我的毛孔穿了进来。 啪。 房间突然亮了起来,我的眼睛暂时还无法适应,原来那孩子点燃了一根火把,接着是另外的几根。 我看到了一具尸体。是位年轻的女性。但这里只有一具尸体,没有看见失踪的其他人。 “他把所有失踪的人带到这里,进行严格的检查,所有的女员工都是那位齐老爷亲自挑选的,最初的事生辰,然后是血型,身体健康程度还有很多乱七八糟的指标。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选出适合做人棺的人选。”那孩子一步步地在房间里游走。 我惊讶他怎么知道的如此详细,那孩子笑笑。 “我是跟着你来到这里的,在车子停靠在你家门口的时候,我上了车厢。在锁扣出放一块口香糖,自然可以轻易的打开下车了。不过来的匆忙,只好从厨房拿了点吃的。 原来那饿极了的野猫是他啊。 “你到底是谁?”我能确定他不是孩子,最起码,他不是普通的小孩。 “等我拿到属于我的东西,你自然会知道我是谁。”他头都不回的说着。 我看了看躺在桌子上的女尸,除了手腕处的伤痕暂时没有别的了,据我的判断,她是被放光了全身的血而死。 “原来你们在这里啊。”背后传来个声音,不是齐老爷的。我一回头,果然。 银色的头髮,白色的西装,而且如雅琼所说,这人的眼睛,真的没有瞳孔,灰黑色的一片。最主要的,是肩膀上停着的那只我在熟悉不过的东西,长而肥胖的身体,金色的皮肤。 控尸虫。 那孩子也走了过来,冷眼看了看,并没说话。 跟在后面的事齐老爷,他看上去精神很好,一点也不像有病的人,他还搂着一个人,我仔细一看,居然是雅琼。 “那时你女儿,难道你想拿她做人棺?”孩子的话让我吓了一跳。 齐老爷愣了下,随即低着头不说话,眼神着地,看来是真的了。 “怕什么,你不是一直担心自己死后没儿子继承么,如果你能一辈子不老不死,还要后代做什么,到时候你要多少女儿儿子都可以啊。”那银髮的男人戏虐的调侃着齐老爷,顺便用手推了推鼻樑上的墨镜。闪烁着昏黄火光的密室里,我们五人对峙着。 “算了,纪颜,我看还是收拾掉你吧,本来想和你多玩玩,虽然没有你的力量事情会麻烦点,但我始终认为多存在一天的你始终是祸害。”银髮的男人挥了挥手,肩膀上的控尸虫碎裂了,变成无数的小虫子,往地下钻去,一下就消失了。 我的脚感觉到地面在振动。一直黑色的手从下面插了出来,抓住了我的脚踝。 接着是第二只,第三只,同来的孩子也被紧紧抓住了。 “忘记说了,这个庄园的下面原本是万人冢,控尸虫到是有用武之地了。”银髮男人笑了笑。转过身对正在发呆的齐老爷说。 “碎片的力量支持不了多久,你要完全治好你的病,就赶快制作人棺吧。”齐老爷木然的点点头,把昏过去的雅琼放在了台子上。 可是我根本无法动弹,地面钻出来的死尸越来越多,我和那孩子被黑乎乎的死尸们围了起来,它们紧紧掐住我的脖子和身体,我只能从缝隙中看到齐老爷从旁边拿起了一把刀。 我眼睁睁地看着齐老爷颤抖着拿着手术刀伸向了白皙的脖子。 但那刀没有割下去。 一阵耀眼的光从尸堆中透了出来,所有的尸体被弹开了。 竟然被什么东西打飞了。忽然感到一阵轻松,原来尸体们散架一样全部摔在了地面上。更奇怪的是,原本散开的控尸虫再次集合在一起,不过这次不是停靠在银髮男人的肩膀上,而是停在那孩子身边,那孩子挺直地站立在尸体中间,头上的帽子也掉了,露出一头非常漂亮的头髮,居然也是银色的。 银髮的男人诧异的从地面上拾起一枚钉子,正是这枚钉子打落了手术刀,而且那孩子的手上的钉子正对着齐老爷两人。 同来的孩子一脸不屑的用掉落在地上的手术刀在手心里划开一条口子,然后盖在乖乖躺在身边的控尸虫的头上。 “控尸虫只有一个主人,虽然当你提供尸体给它会暂时让它服从你,可真正的主人出现的时候,它会毫不犹豫地转过来。”孩子一边说,一边拿开手,我看到控尸虫的头部出现了个“正”字。 我知道他是谁了。不过却依旧无法相信啊。 银髮的男人笑了笑。 “原来你也在,没想到居然能同时遇见纪黎两家的传人。”他看了看旁边正在颤抖的齐老爷,冷笑道:“算了,以现在的我还没傻到同时和你们两人为敌,反正碎片已经净化的差不多了。”他把口袋里的手掏出来,居然是个黑色的小盒子。 银髮的男人把盒子打开,对准齐老爷,但见齐老爷的嘴巴一张,一块薄而散着黑雾的一寸长宽的东西飞了出来,进入了盒子,而齐老爷仿佛被抽掉了灵魂一样,瘫倒在地。 第174页 “虽然上次那块碎片每收回来,不过也无所谓。以后再见吧。”他将盒子放回。 操纵控尸虫的孩子把手中的钉子射了出去。银髮的男人的身体如同被水沖刷得墨迹一样,渐渐散开,变得透明,当最后一点身体消散的时候,他的声音还在密室里迴荡。 “下次,记得一定要在一起,省得我去找你们。” 在密室的暗道里,我们找到了失踪的那些人,不过很可惜,她们似乎都失去了记忆,而且都大量失血。齐老爷很快甦醒过来,但很虚弱,后来医生诊断出他得了重病,并惊讶他已经很长时间未曾进食了,却还能活到现在。可能他是靠吸食大量的人血得以存活吧。 我们没有查出手术台死去的那位姑娘的身份,只好将她厚葬,然后根据档案把所有人送回家。事情看上去是结束了,不过我还是想起了那个人棺。 当我再次回到人棺前,发现萧太后的尸体已经迅速腐烂干瘪了,很奇怪为什么那时候尸体会出现回復以前时间的情况。 人棺或许的确有防腐的作用,辽国在时间存在时间不长,加上属于少数民族建立的国家,但从遗留下来的残存文献上得出,辽人的医术达到了很传奇的地步,或许,活人使用人棺说不定真能可以长生不老。不过至于人棺如何选择合适的对象,恐怕就鲜为人知了。 告别了雅琼,我便和黎正回来了。”纪颜终于说完了。而我则煳涂了。 “你是说那个孩子,就是黎正?”我问道,纪颜还未回答,里面的房门却开了。那孩子,不,应该说黎正走了出来。 他果然不是普通的孩子,难怪我觉得他和大人一样。 黎正跳上沙发,双手插在上衣口袋里。 “我饿了,去吃东西吧。”纪颜点点头,站起身来,转头对我说:“一起去吧,你应该也没吃饭。” 我答应了,不过吃饭在其次,主要是我想知道黎正怎么会变成了小孩。 第四十二夜:母床 餐桌上摆放了很多菜,看来两人都饿坏了,我看他们恨不得连盘子都吞下去。 “素质,注意素质。”我小声提醒他们,这才有所收敛。 “你怎么会变成这样?”我终于忍不住问黎正,对方则毫无反应,继续大吃,直到纪颜把话重新说一遍,他才停下来。我好像不是外国人吧,难道还要翻译? “我也不知道,似乎怨崖爆炸后夺走了我一部分的时间,结果我回到了这么小的身体里,当然,我也花了很长时间才适应过来,结果想第一时间去找纪颜,结果遇见了那辆车,在车子周围我感觉到了由控尸虫的味道,所以一路跟了过去。并在齐家的宅院里躲藏了很久,后来的事你都知道了。” “那个男人到底是谁啊?是你亲戚?”我又问,不过这下黎正神情变了。 “我没有任何亲人,即便是李多,我也希望她和我的关系越少越好,我只希望她平安生活下去。不过我没猜测错误的话,似乎怨崖的爆炸把我身上的时间剥离了,而加到了那个傢伙身上。” 黎正把筷子一扔,擦了擦嘴巴,往后仰靠在椅子上,舒服的闭着眼睛。 “现在的关键是要恢復我的身体,然后找出那个躲在暗里的小人。” “然后呢?”纪颜笑问。 黎正眯起眼睛,微笑着盯着他。一字一顿地说:“然后就杀了你。我一定要赢你。” “那好,反正起码现在我们是合作关系对吧。”纪颜的脸上毫无变化,依旧笑着,倒使坐在一边的我,觉得有些紧张。 “算是吧,如果你能先把这顿饭结了。”他伸了个懒腰。 “不急,现在没事,干脆聊聊,你应该也遇见过很多事吧,干脆讲来听听。”纪颜的真正目的出来了,黎正奇怪地望了望他,又望了望同样非常好奇地我,不耐烦地说,“好吧,我就说个关于床的故事。” “床?”我问道。 “是的,床。 当我还在读高中的时候,已经从我母亲遗留下来的书中略微知晓了些这方面的事情,例如法术灵术等,但一直是理论阶段,不过很幸运,我当时同学的父亲,正好为我提供了个机会,一个练习的机会。 那人四十岁上下,家境富裕,但却是个螺夫。据我同学说,他母亲自从六年前离家出走后就一点消息也没有,而他父亲也在当天患上了怪病。 那的确是种非常奇怪得病症,从外面看不出任何不妥,但只有一点,他父亲无法离开床,那张曾经是他父母一起睡过得床。也就是说,整整六年,那男人都躺在床上,包括吃喝拉撒。 简直和瘫痪了没有两样,但医生的诊断确是他一切正常,家里人也曾强行把他脱下过床,但只要背一离开,那个男人就开始抽搐和唿吸困难,并高喊着死也不下床之类的话。结果,只好请了个保姆,二十四小时照顾他。 同学也是无意向我提起,这事他谁也没告诉,毕竟家里有这样一个父亲不是什么光彩的事,高中生又是极爱面子的年代,所以他只悄悄告诉过我,并央求我去他家一趟,因为先前帮他解决过一些小问题,我自然应承了下来,因为那时头脑有点发热,自以为什么事情都难不倒自己。 第175页 有钱人的家果然装潢的非常华丽,我跟着同学,几乎怕自己走迷路了。不过经过迷宫一样的过道后,我来到了间房间。 门一打开,我就有股想吐的冲动。 虽然及时清扫,但里面长期压抑的人体排泄物和长久不通风家具发霉的味道混杂在一起,真难以想像那人居然在这个房间呆了六年,不,应该是躺了六年,身体一动不动。 除了气味难闻外,一眼看去我竟没瞧出什么不妥,反正进去看看人再说吧。 他真只有四十多? 我眼前的这个人如果在外面遇见叫他六十也饶了几岁。头髮掉得如同稀拉的球后的草皮,整个额头如同楼梯一样,深深地皱纹把眼皮压塌下去,嘴角还淌着口水,六年没晒太阳,皮肤老化苍白的利害,如同被漂白洗刷多次的衣服,皱白的一塌煳涂。 露在外面的手臂和裸露的胸膛上上有多处紫色的瘀痕,可能长时间被压得。不过他的眼睛,却非常有神。 我们说一个人眼睛有神,是指看的人可以轻易地读出东西,我读到了。 他很慌乱,像非常害怕人的动物一样,费力地尝试把身体往里面挪,但长期不动,他的脂肪也养了一大堆,那种样子很像一只想要爬走的胖蛇。 同学安慰了他父亲几句,大体是说我的身份和来访的目的,这才让他安心下来。 “伯父,您是不是在害怕或者逃避什么?这张床有什么特殊之处么?”我小心的坐到床边,看来他没有拒绝的意思,只是眼睛一直盯着我看。 “没,我不过不原意离开罢了,我也不知道,只觉得一旦离开,一旦离开我就会死,真的,我真有股很强烈的感觉。”他终于开口说话了,还好,蛮清楚,我最怕他把语言功能也忘记了,沟通起来就比较麻烦。 我再次站了起来,仔细地观察这床。 很普通的一张双人床。除了比较贵之外。 有钱人的东西有什么不贵呢,连马桶用金子打造也不算新闻,按照他们的说法,“黄金”,当然要用金马桶装。 不过贵也不能算他害怕的理由啊。 我注意到了男人旁边的部分,那个本来是另外各人睡觉的地方,双人床的另外一半。 “您经常翻来翻去睡?”我问道。男人摇头,他自嘲地说自己胖成这样,动都难,一般只睡这一边。 但我却分明看见床的另外一半有个深深的人形睡印。 而且从体型来看,是个高个子的女性。 我从房间退了出来。 “你的母亲个子很高么?”我问同学,他若有所思地想了想,肯定地回答:“是的,我印象中妈妈个子很高,也很瘦。” 我又追问她六年来有无他母亲的任何消息,同学依旧摇头,说母亲是孤儿,朋友也不多,只留下张字条说去外国了,然后就渺无音讯了。我又问他,既然他父亲不肯离开那床,那他们有没有去看看那床是否有什么问题之类的。结果同学嘆气说,自己的父亲根本不能离开那床,陌生人只要靠近床,他都回喊叫,而且那床是他父母结婚时候买来的,从没别人接触过。 看来床可能不是问题的来源了。 我回到家,遍查了所有的书稿,甚至包括询问了那个人。“黎正的表情有点不屑。 “是黎队么?”纪颜问,黎正不自觉地点点头。我始终不明白他对养大他的黎队为什么如此憎恨。 “不过即便是他,对此也一无所知,反倒还追问我是怎么回事,我懒得理会他。只好决定再去一次同学的家中,因为两人家离的近,当天晚上吃过晚饭后我就去了。 他们家虽然富裕,但很奇怪,却不请任何佣人。照顾躺在床上的伯父也是钟点工,绝不在家过夜。所以家里一般只有三个人。同学以及他的父亲和祖母。 他的祖母据说以前是上海非常着名的出入上流社会的社交名人。所以虽然年岁已大,却依旧保持着干净素雅的风范。上次见过她,但却不爱说话,老人家皮肤白皙,面目清秀,头髮也整齐的梳理起来。不过她对儿子依旧非常爱惜,多次进来看望,并恋爱的用瘦骨嶙峋的手抚mo儿子的头髮。她说自从儿媳妇走后,儿子就变成这样,让老人心里非常难过,老人家一生就这个一个儿子,或许在她看来,即便儿子都满头华发,在母亲眼里,依旧是孩子依旧需要母亲的照顾。 想必她心里也很难受。 到他家的时候同学显得略有惊讶,不过很快就被高兴代替了,因为我对他说决定今天和他一起睡在他父亲的卧房里,既然白天没发现什么异常,那试试看晚上吧。 开始伯父不是很愿意,有些牴触,而同学的祖母进来的时候也很不高兴,但碍不过孙儿的面子。两个孩子便在卧室里舖了两张床,味道虽然难闻,但习惯也就好了。 我们一直聊天,不过很小声,直到床上响起了鼾声,同学也累了。房间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是清醒的。 很奇怪,从我小时候我就发现。我有可以控制我自己睡眠的能力。 也就是说如果我不想睡觉,可以连续很久不粘床,而且没有一点睡意,精神如常,但前提是以后必须加大休息量。所以当天我整个晚上都咪着眼睛,我们的床铺就在伯父床的右侧,也就是空着的那边。 第176页 及时关了灯,但接着窗外透过窗帘的月光,还是可以依稀看清楚床。 如果你不是亲眼看见的话,仅仅凭我的描述,是无法体会到我当时的感受的。 伯父肥硕的身体随着唿吸一起一伏,犹如座活动的肉山。但是,令我惊异的是旁边的那块按理没有人睡过得床上出现了个印记。 而且是由浅入深的那种,就好像有人慢慢从床边睡下来一样。 但我看不见任何东西。 盖在伯父身上的床单也渐渐鼓了起来,成了个人形。从床单里面神出一只手臂,修长而白皙,如同古希腊支撑神殿的乳白色的大理石石柱。 那明显是只女人的手。 那只手穿过了那座巨大的肉山,灵巧如蛇。手伸进了伯父的腋下。大概会从另外边伸出来。 接着,原本侧身睡觉的伯父翻了过来,整个人躺了下来。床单里的人在慢慢蠕动着,把身体缓慢的塞进了伯父的身体下面与柔软的床中间。 那种运动如同海蜇一般,慢而力量巨大。没多久,那东西穿过了伯父的后背。换句话说,伯父完全躺在了一个肉垫子上。 被一个如此肥胖的人压着,换谁都不会舒服的。 当然,前提是被压着的如果是人的话。 两只白皙的手臂从伯父的身下伸了出来,从胳膊外面死死的勒了起来。同样,虽然缓慢,却异常地坚决,似乎根本无法阻止。就仿佛你站在了两块墙壁之间,墙壁缓缓地合上,你却丝毫没有办法。 伯父的唿吸开始急速了,虽然我看不见他的样子,当胸膛上勒了条越来越紧的绳子,别说他如此肥胖之人,换了我也受不了。 那手臂柔软,但坚韧。我正纳闷一个女性的手臂如何能勒住一个男性的身体。但后来才发祥,手臂已经深深陷进了伯父的肉里。 终于知道白天看见的手臂和胸膛的紫色淤痕的来源了。 急促的唿吸声像刚停水的水管一样,嘶哑而连续。那手臂仍然死死的箍着同学父亲的身体,的确和蟒蛇一样,紧紧缠绕着。 难道要把他活活勒死? 我试着推醒同学,却发现全然无用,他睡得通死猪一样。 我只好蹑手蹑脚的爬起来,走近了那床。 渐渐走近同学父亲的我想把他身上的手臂挣脱掉。我的手伸向了那只白皙的手臂。 手臂勐地一松,居然脱离了伯父的身体,而是勒住了我的手腕。吓了一跳的我还未反应过来。感觉手腕处疼得异常。那手臂的力量居然如此之大。何铁钳一样。 我拼命想掰开那手臂,但修长的指头死死的勒着,窗外的月光改变了角度,直直的射了进来。 从伯父已经勒的发紫的头颅下,探出了半个脑袋。 银色的月光正好照在了那人的脸上,半个脸上。 我不会忘记那张脸。准确地说是张非常美丽的女性的脸。 但那美丽我情愿从未看过。她的眼睛睁着大大的盯着我,长而乌黑的头髮一缕一缕的搭在光滑的额头边,嘴巴边上有个不大的美人痣,微微向上翘起的嘴角,带着温暖的笑意。肤色细腻白滑,但被月光照射的情况下却令我骇异非常。 这女人是谁?我心里惊问自己,难道就是同学的母亲? 但还没等我张口喊人,我感觉手腕被抽了一下,整个身体摔倒在床上,正好在伯父旁边,而那张脸离我的脸已经很近了。 我叫不出来了,因为另外只手已经捂住了我的嘴巴。 冰冷,嘴唇好像擦到了冰块,冻得有点发麻。她这样一只手捂着我的嘴,另外只手拉着我的手腕,我的脸慢慢靠近这她的脸。 只有几公分了,近到可以应该可以感觉到她的唿吸。 但我没有感觉到,眼前的这个女人就像蜡像一般。 她的喉咙动了下,发出了咕噜咕噜的吞咽声,慢慢张开的嘴唇伏在我耳朵边上轻轻说。 “麻烦您照顾我儿子,麻烦了。” 声音很好听,充满了柔情。 话一说完,手腕和嘴巴立即轻松了不少,再抬头一看,哪里有什么女人,伯父正酣睡着,好像一切都没发生过一样。 真的没发生过么?我摸着自己的还在剧烈跳动的心脏问道。带着寒气的嘴唇和手腕上的紫色淤痕告诉我这不是在梦中。 一夜无眠,倒不是我自己控制,实在是睡不着,其实日后我经歷的事业渐渐多了起来,比这兇险的也有,却不再有那种心惊的感觉,但可能毕竟那时候年级尚小,又是第一次亲歷这类事情,自然印象深刻。 天亮后伯父先醒了过来,这时候钟点工也准时来了,此后他洗漱吃饭。他除了说手臂和胸口酸胀之外,什么记忆都没有。 同学的祖母起的也很早,照例驼着腰来看看,和伯父聊了会好好安慰了下后又出去了。同学告诉我他奶奶习惯起的很早,大概是年轻时养成的养生习惯,所以到这么大的岁数,皮肤和相貌都保养的很好。 “她只担心父亲,每次看见他这样都忍不住掉泪摇头。”同学嘆了口气。的确,不怕得病,就怕得的什么病都不知道。我本想告诉昨天晚上的事,但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冒然说出来,只会徒增人家的担忧罢了。 只是那床,实在邪门的紧。但换床是不可能了。我认定昨天晚上看见的正式同学失踪的母亲,是否可以找到关于他母亲的资料,或许可以解决这件麻烦事情。 第177页 但从何查起啊。 我甚至动用了那个人的关系,帮着查了查户籍,但对同学的母亲的下落依然一无所知。我脑海里忽然浮现出一个想法。 或许他母亲可能早就不在人世了。而且那天晚上她不是还叮嘱我么,希望我帮忙照顾她儿子。 那样子多像一个母亲对儿子依依不捨啊。”黎正说着,忽然咬了咬下嘴唇,停顿了一下。我看了看纪颜,他也脸色黯淡,相比两人都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我只好低头不语。 拥有者永远不会体会失去者的心理。 黎正终于继续说道:“我便寻了我所知道的所有书籍,都没有关于这事的确切答案。每次问道同学,他还是嘆息地说他父亲已久每天早上喊着胳膊和胸口很痛。 我也不说话,自然知道原因是什么。 这件奇怪的事困扰了我半年之久,知道有一天,我接到了个令我诧异的消息。 我那位高中同学的母亲居然回来了。 当同学兴奋地把这个消息告诉我的时候,我吓了一跳,一再问他是否确定。 “当然确定一定以及肯定和双重否定!”他高兴地回答,并说自己昨天还和从国外回来的母亲去吃过饭。他还高兴地把和母亲的合影给我看。 的确是个很漂亮的母亲。 但绝对不是那晚我见过的女人! 我那天晚上看到的究竟是什么人啊?或者说是什么东西? 同学的母亲是来这里短暂停留的,不久又走了,临走她想去看看前夫,听说他们已经办了离婚手续了,但被祖母拦住了,她也只好回去了。 我依旧被那晚的事所困扰,没过多久,我听同学说,他的祖母病重了。又不肯上医院,说是死也要把老骨头撂在家里,他急得没办法了,希望我能过去帮把手,心想也难怪,他们家早就断了亲戚来往了。 有钱人要么就门庭若市,要么就被亲戚们所唾弃。看来同学属于后者,据说那些借钱的亲戚大都被他祖母给了笔钱后就大骂回去了,背后没少被诅咒。他们家之所以有钱,其实也全靠老人家以前辛苦积攒的家产经营有方而以。 老人比上次我见到的时候已经衰老了不少,虽然在昏迷状态,但依然喊着儿子的小名。我刚过去,就被她拉住了手。 相当熟悉的感觉。 没想到一个濒临死亡的老人居然有如此大的腕力。 “儿啊!”她声嘶力竭的大喊一句,那悽厉而震动心肺的喊声让我吓了一跳。 喊出一句后,老人的意识似乎清醒不少,望了望孙子,又望了望我,带着祈求的眼神。 “麻烦您照顾我儿子,麻烦了。”我听完身躯一震。 老人已经咽气了,临死前抓住我的那只手也无力地松开了。望着她的脸我又充满疑惑,嘴角并没有痣啊。 帮着同学处理完丧事后。我惊奇的发现伯父居然可以下地了。以前赖以生活的床和他之间的纽带仿佛被斩断了,那些不适也消失了,只不过他要花大量的时间来好好锻鍊身体和减肥了。 虽然祖母过世了,但父亲重新恢復健康,也令同学高兴大过了悲伤。没多久,他母亲再次回来,虽然没有復婚,但和伯父保持着良好的关系。 当我再次来到同学家做客的时候,忍不住提出是否有老人年轻时候的照片看看,同学想了好久,说有,于是在一阵翻箱倒盆中,他拿出本很老的相册。 我看到了张旗袍像。 里面的女人年轻貌美,嘴角有一痣,她正是那晚我看过的女人。 “为什么你奶奶后来没痣了?”我指着照片问。 “听说那时候流行美人痣,奶奶喜欢天天带着个假的。”同学嘟囔着嘴回答。 原来是假的,原来那女人居然就是同学的祖母。 在于同学母亲的攀谈中,我又知道了些事情。 “我婆婆简直有些溺爱她的儿子了。甚至到了难以容忍我的地步,无论我做什么她都看不上眼,我稍微和孩子父亲发生口角或者争吵她都要出来横加指责,饭菜也老嫌弃我做不好,在她眼睛里不允许有任何人抢走她在儿子心目中的地位。”同学的母亲如实说到。 “据我前夫说,他直道中学前,都和母亲睡的,公公过世早,婆婆拉扯一个孩子也一直没有再婚,的确不容易,但这样似乎都有点病态了,她很喜欢在床上搂着儿子,哄着儿子睡觉,直到儿子自己都有些讨厌烦了为止。最后我实在受不了,只好逃出这个家,去了外国。” 我终于明白事情的原委了。 老人过于担心自己的儿子,当开始儿子由于妻子离去而病倒,她的意念居然附加到了那床上,老人固执的以为只需要和以前一样,抱着儿子就没事了。晚上被这样抱着,使伯父的身体居然对床产生了依赖,就像孩子依赖母亲的怀抱一样,说来匪夷所思,但言之又确有道理。当然,既然是意念体也就是所谓的灵魂出窍,自然力度控制差了点。 至于为什么会以那个样子出现,大概女性年老后脑海里浮现的景象都是自己年轻时候最漂亮的样子的原故。 所以当老人去世后,伯父的病自然不治而愈了。 事情圆满结束了,最主要的是我解开了心中的疑问。不过还剩下最后一个。”黎正停了下来,没再说话。倒是纪颜笑了笑。 第178页 “你的意思是说到底人的意念产生的东西是否有实体,是否真的可以接触到真实的物体。”黎正点头。 “我也不知道,其实这世界最未知的往往就是人自己。有很多人都说人天生最能让自己舒服的睡觉姿势就是侧着身体把腿和授权所起来。其实这就是人最初在母体*内的姿势,因为那种姿势最能让人产生安全感。 或许那老人也是这么人认为的。”纪颜的话说完。我看到正前方过来两个熟悉的人。 还没等我开口,一只白晰漂亮的玉手摸到了黎正带着的帽子上,因为他头髮过于招摇,所以外出一定坚持戴帽子。黎正和纪颜同时回头一看。 手的主人正是李多。倒是我非常期待,看看这兄妹二人的相遇,不知道李多还能认出来么。 第四十三夜:信猫 李多飞快地跑过来的时候我就看见了她,不过有点不相信,与平时有些许不同,她一改素面朝天的样子,化了些淡妆,由于去年的暖冬,搞得这里初春就有二十多度了,穿着红色套裙的她显得非常惹眼。我依稀记得纪颜曾经摸着她的头说,丫头要有丫头样子,头髮长点才好看,所以她也开始留起了长头髮,果然是女为悦己者容啊。不过样子虽然变了但性格依旧,仍然是如同兔子一样蹦跳着过来。这时候,黎正也转过脸,两人打了个照面。 李多呆住了。睁着大眼睛盯着黎正,张着嘴巴不说话,而黎正也有点紧张。我心想果然是兄妹,血缘关系是无法斩断的。 “好可爱的小孩啊!”李多忽然一把抱起黎正,用手大力地摸着他的脑袋,我们忍着笑看着,黎正的表情非常尴尬,想转过去,无奈李多的力气很大,几乎把他抱了起来。 “等等,他看上去好眼熟啊!”李多忽然正色道,然后望了望纪颜,又望望怀里的黎正。我心想果然还是认出来。 “长的和你很相像啊,纪颜哥哥。”李多斜着眼睛看了看纪颜,“该不会是你的私生子吧?”我听完差点把喝到嘴里的可乐喷出来。 纪颜一脸无奈,也不知道如何分辩,我只好出来打圆场说这孩子是纪颜乡下亲戚的,在这里寄养几天。李多虽然还是一脸的不信任,不过很快又去逗黎正了。只是黎正不太搭理她。 “你过得很快乐就好了。”黎正说完这句,把帽子拉了下来,遮盖在眼睛上,然后往后仰下去睡觉了。李多见黎正不说话只好和我们聊起来。 “这小孩好闷啊,干脆纪颜哥哥讲个故事吧,顺便点些吃的给我。”原来她本是来吃饭的,结果正好来这蹭上一顿了。 纪颜笑了笑。 “讲个信猫的故事吧。”我和李多都多竖起耳朵。黎正也把头侧了下,虽然依旧没有把帽子拉起来,但看得出他也在听。 “中国之大,如果靠步行恐怕穷己一生也难系数游阅。不过和我有相同爱好的人不在少数。我曾经去过那些比较偏僻的山村,一来看看有没有比较奇异的故事,二来可以接着看看不同的民俗民风。 在云贵一带,我遇见了四个比我年级还小些的几个大学生。他们还没有毕业,我原以为他们和我一样,都是驴友。不过没想到,他们却不是旅游这么简单。 其中一个高个子身材单薄喜欢穿着黄色运动衫扎着马尾的女孩子骄傲的对我说,他们四个是为了做件很有意义的事。 我自然感到好奇。便决定和他们一起上路,这样旅行之中可以有几个伙伴,使得旅行不至于过于孤单寂寞,而且也安全点。 从这个女孩口中,我知道了原委。 这几人都是教育基金协会的义工。他们到处筹钱打算为这一带的一个比较贫困的农村修建一所小学。这个村子太穷了,别说学校,村民居住的房子都是岌岌可危的老旧房。但这里的孩子渴望读书,看着孩子的眼睛,即使在心硬的人也受不了,虽然大家尽力搭造了个临时学校,但却非常破旧,连课桌都是从别的地方借来的旧木桌子。虽然在这里教科的老师非常想把知识传授给这些孩子,但没有学校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这种木棚学校既无法正常上课,而且一旦下雨颳风孩子的健康也成问题。由于有个记者好心把这里的事情写成文章报导出来,所以这些学生决定成立个基金来帮助这些孩子圆一个拥有真正学校的梦。 但是我不明白,这和他们来这里有什么关系,如果我没算错,这时候还是大学上课的时候。女孩子证实了我的想法,的确,他们是请假出来的。 “难道不能等放假再来看这些孩子么?”我忍不住问道。 我姑且称这个领头的女孩叫马尾吧。 马尾把头髮一甩,气氛的说:“别提了,开始筹好的一笔钱,都是我们同学省出来的,还有老师和一些善良的家长。结果没想到孩子们回信告诉我们,钱根本没到村子里。问起中间的那些所谓的干部,都推说是遗失了,大家这才想起以前传说希望工程的钱都有被贪墨了的,原来居然是真。真是缺了大德。结果我们只好一边回信安慰孩子,然后重新再筹集一笔资金,不过我们不再相信别人了,所以大家自告奋勇说要亲自把钱带来,我们四个就是选出来的。”她刚说到这里。忽然意识到有些失言,不过她和旁边几个男生对视了下,又用眼睛扫了扫我,笑了笑。 第179页 估计她怕我会也是对钱有所窥视的人。话说回来,如果我真有这心思,这四个人都不是对手。 我叫她放心,并告诉她前面就是一片比较荒芜的林地,当然,如果从大路走很容易,但要绕些路,但如果直接穿越过去,会比走大路快上三天。 “那当然从这里直接过去啊,我还想早点回家。”一个男生说着站了起来,我摇摇头。 “最好还是我来带路吧,否则在那森林里很容易迷路。而且大家最好养足精神,争取白天就走过去。”四人同意了。第二天,我们开始徒步穿越那片森林。 其实就算不是为了帮助他们的事情,我也会选择去那片森林。 因为我听说传说信猫就在那里出没。 信猫是一种喜欢帮人运送东西的妖怪,所有被称之为信猫。不过谁也没见过。甚至有人传言信猫帮助人运动信件和物品是要收取回报的。不过到底是什么却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信猫极少出现在人面前,更别提帮忙运送东西了。 但我还是想看看它到底什么模样。 森林如同迷宫,我自己也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迷失方向。虽然早有准备,但面对四周如同鬼怪般层层叠嶂的树林,我们还是没有走出去。本来穿过这片森林按理只需要几个小时。但是我们特意从早上开始,却一直走到下午还没有看到尽头。这里的天色暗的很快,阴郁的天空加上厚密的树叶把仅有的阳光都遮蔽干净了。虽然马尾的性格很男孩子气,但也畏畏缩缩地拉着走在最前面的我的外套角。 在这里过夜是件非常危险的事,先不说那些毒虫野兽,单是晚上就会在森里里瀰漫开的毒雾和瘴气都很致命。我也开始后悔过于逞强把他们带进来。还好这几人都比较热情并不轻易气馁。 但体力终于有耗尽的时候。据马尾说,钱最好在规定的时间送到。我们决定在一块比较空阔的地方暂时休息下,喝点水回復些体力。光线穿过树叶投下一个个不规则的格子,犹如棋盘一样。这块地方到处都是掉落的树叶,一层层的铺垫的非常厚实。坐上去软软的,像坐在弹簧床一样。如此多的树叶腐烂后又重新肥沃了土地,使得这里的树木保持着非常好的生长势头。不过可惜,这样的保留着原始生态系统的树林已经很少见了。偶尔从都市里出来接触这些大自然的不经过认为加工的植被,可以让人很舒服。 “为什么?又不是急着盖,就算钱到了也要有一定的时间吧?”我奇怪地问她。 “不是的,因为这是承诺。”马尾垂下睫毛,咬着下嘴唇,用手指绞着刚刚擦拭过汗水的略微发黄的毛巾。她低头的样子虽然谈不上好看,却有着天生的秀丽和不经加工的女性感。 “我们已经失信那些孩子一次了,虽然钱是被那些人拿去的,但我们也有错啊,没有尽到自己的全力。所以这次我们答应他们在暑假之前一定要把钱送过去。他们还是孩子啊,如果连续两次遭受到欺骗,那他们以后还会相信人么?还会相信有好人么?一直和我们通信的是个叫福娃的孩子,他老说自己很幸运,居然和奥运会的吉祥物一个名字,但实际上这孩子家里最穷了,平时这孩子连饭都吃不饱,人黄瘦得厉害,身上的衣服大都是改得,宽宽大大的,跑起来就拉风。但确实众多人中功课最好的一个,字也写得不错,所以一直都是他和我们通信。所以,我们绝对不能让那帮孩子再受伤害了。”马尾说的有点激动,清秀苍白的脸居然浮起了红晕。旁边的几个男孩子累倒在地上,不过也点头同意。 我看着这些充满激情的同龄人,忽然也被感染了。大家稍微休息了下,决定再次出发,因为在当地的地图上看,只要能穿过这里,就可以到达那个村子。我拿起地图走到前面,努力的辨识方向。 一行人在森林里吃力的步行着。我忽然看见前面起了片非常薄的雾气,隐约看见有什么东西走了过来,体形很大,我吓了一跳,心想该不会是熊吧,如果是的话,那就糟糕了,这时候眼前忽然出现了一只叫不上名字的动物。开始以为是眼精花了。但其余几人都呆立在原地。看来也是看见了它。 以我以前的阅歷和知识绝对没有见过这种东西,我心里一紧,难道这就是信猫? 这傢伙身材肥胖的出奇。几乎是眯着眼睛摇着一身的肥肉慢慢散步而来。灰色的猫蓬松的盖在躯体上,让本来巨大的身体又扩大了好多。大如磨盘的圆圆脑袋左右晃悠着,悠闲得神态宛如是在自家花园里散步一般。它的腿很短,又粗大,宛如四跟矮短的柱子,支撑着一个繁重的房顶。一条粗壮如同扫把般的尾巴在身子后面摇晃着。 知道走到近处,才发现它多少有点猫的模样了。如果说以前我看过的八尾猫是美和神话的代表与象徵。那这傢伙的相貌就实在是令人无法恭维了。不过却透着股憨厚和可爱。 “应该就是信猫吧。”我自言自语了句。马尾奇怪地望着我。 “你刚才说什么?”其余几人也走过来,起初看见有些惊异和害怕。但发现信猫无聊地蹲坐在不远处不理睬大家,反而让他们开始有些喜欢了。有个男生壮着胆子想伸手过去摸摸它,可信猫灵巧的闪开了,始终和我们保持这十几米的距离。 说起来,它的个头几乎有成年人一般大了。天色渐暗,我们想绕开信猫,但它却始终阻拦在我们面前。 第180页 信猫张了张嘴巴,打了个哈欠,然后懒洋洋的看着我们。短小的腿使得它坐下去后都看不到了,隐藏在了厚厚的灰色绒毛里。 我这才想到,既然叫信猫,当然它的出现意味着要完成自己的工作了。 可是不知道作为回报,它会要求我们做什么。而且为什么信猫会出现在我们面前呢。我看了看信猫,它的爪子上好像挂着什么东西。 “喵。”信猫叫了一声,和普通的猫叫没什么两样,不过声音更大了点。 信猫蹲在那里,伸出前爪对着马尾晃了晃。那样子和招财猫一样。马尾看了看,小心的走了过去,不过这次信猫没躲开。 它把爪子上的东西递给马尾了。信猫这才站了起来,不过没有走开,依然看着我们。马尾走了回来。 她手里拿着一个浅黄色的帆布袋子。非常的破旧,还有几块补丁。大家都很好奇袋子里装着是什么。打开后才发现居然是个苹果,还有张叠的很整齐的字条。 打开字条一看,马尾居然哭了。我从她手里接过来一看,也很震惊。 纸张很粗糙也很黄,不过字很端正,透着股稚气,虽然字迹有些模煳。但看到落款我知道是那个叫福娃的孩子写来的。 “亲爱的大哥哥大姐姐 福娃病了,写这信的时候福娃的笔都拿不住了,字有些难看吧,请姐姐别责怪我,如果平时我的字是村子里最好的。 我和同学们一直在等你们来,虽然有人说你们是片(骗)我们的,但我们不相信。后来我在村口被淋到了雨,回家就病了。家里没钱,我只好躺在炕上多喝热水。爸妈说多喝热水福娃的病就能好了。 昨天我看见了只大猫,我问它可以帮我把这信交给你们么,它点了点头,所以才写了下来。 对了,这平(苹)果本来是爸爸给我吃的,我不捨得,就也让这只大猫带来了。 我真的希望能看见你们来,还有我的同学和他们的爸妈。 我好睏了。 福娃写” 苹果很漂亮,但大家都没吃。只是拿在手里,互相传递着。信猫依旧懒散的半眯着眼观察着我们。 “我们一定要赶快出去。”马尾擦了擦眼泪,坚定地说。我也想,但哪有那么容易。忽然看见了仍然没走的信猫,想到个办法。 我远远的对信猫喊了句。它抖抖肥硕的脑袋望着我。 “你既然是负责送信,那么把我们送到村子里吧。”我大声喊了句。信猫不动了。眼睛完全睁开了,铜铃大小的猫眼透着光盯着我。但是它没表现出是同意还是拒绝。 “我们会支付相应的代价,但是天黑前你必须把我们带到村子。”我又喊道,马尾和其他人也点头。这时候信猫又眯起了眼睛,张开大嘴喵的叫了声。然后,信猫开始大口的吸气,正当我奇怪它想干什么的时候,眼前却出现了非常有趣的情景。 简直难以想像,信猫的身体如同吹起般膨胀了起来。开始耷拉下来的毛都一根根竖立了起来。它如同一个巨大的毛绒玩具。 不过,我打赌你绝对没见过像一个房间那么大的。 身体膨胀后,信猫回头对我们叫了下。大家明白是让我们坐上去。抓着又长又坚韧的毛,我们很容易上到它背上。 出乎意料的柔软和舒服,而且还散发这一股非常亲切而淡淡的猫的味道。接着,信猫那如同粗毛麻绳般的尾巴把我们紧紧箍了起来。它见我们都上来了。开始往前奔跑。不要小看它的四条短腿,跑起来却风驰电掣。要没有它尾巴固定我们,说不准还真会掉下去。 很快,信猫就带我们穿过了森林。村子已经几乎可以远远看见了。这时候已经是晚上了。信猫把大家停放在河边,然后就不在过去了。 “喵.”它低沉的加了句,然后喉咙里发出噜噜的声音。我和信猫约好,先把东西送到村子里,然后再回来找它。信猫很温顺的伏在地上。把脑袋藏在伸出的前腿。 众人赶到村子,几乎受到了贵宾般的待遇。大家像过节一样,男女老少都迎接了出来。不过说老实话,这村子的贫穷程度甚至超过了我的想像,几乎没看见一个人穿着一件好衣服。马尾激动地把钱交给了村长。村长握着我们的手,半天说不出话。粗实黝黑的大脸憋的通红,最后跪在地上,扶着马尾的手,言语梗塞地说。 “我代娃儿们谢谢你们了!”我们赶紧搀扶起村长。 但是马尾转动着脑袋四处寻找着什么人,我问她难道没看见福娃?她说是啊,那孩子如果知道我们来了一定会出来看的。 村长默然无语,只是带着我们踏这崎岖的村路带到了福娃家里。 但福娃已经看不到我们了。他安静地躺在简陋的木板床上,手里紧紧抓这一个墨绿色的书包。他的父母在旁边低声哭泣。 “这娃被雨淋了,加上以前没日没夜在村口等你们,所以一下闹了肺炎,村子里没药,最近的医院也要五十多里,再说,送去了,我们也拿不出钱。但没料到他去的这么快。”村长在一旁抹着眼泪解释道。但马尾已经说不出什么了。只是走过去,从口袋里拿出一排崭新的彩色铅笔和橡皮放在福娃的胸口上。还有那个依旧红的鲜艷的苹果,那个福娃到死仍然捨不得吃的苹果,也一併放在他头边上。接着,马尾用手捂这嘴巴就低头走了出去。 第181页 我记得那天整个村子一直都很热闹。所有的孩子围着我们要听我们讲故事,笑声很快淹没了这里。虽然马尾一直都很难过,但其他孩子幸福和开心的样子多少还是感染了她。 事情太多,一时竟把还在远处等我们报答的信猫给忘到脑后了。知道第二天早上起来。我们才记起。 匆匆赶到河边,没想到那个大傢伙还伏在地上睡觉。压根没有任何的抱怨和不满啊。我们把它推醒。信猫眨了眨眼睛,望着眼前的我们。 “说吧,需要什么代价?”马尾也从我这里知道了信猫的事。信猫忽然躺了下来。四脚朝天,露出白白而毛茸茸的肚皮。然后喵的叫了起来。大家都大惑不解,这傢伙到底要干什么。 还好我和猫接触多,看出来了原来信猫的腿太短,无法挠到一些地方。猫毛太多了,使得它的皮肤很瘙痒。 所谓的代价居然是要我们为他瘙痒! 结果让我们哭笑不得。不过五个人还是尽力为它抓着。从脖子到腹部。信猫眯着眼睛看着太阳,时不时知足满意的喊两嗓子。 当信猫终于翻过身子,摇着肥硕的屁股和粗粗的尾巴走进森林后。而我们好久都没有离去。 我和马尾他们在大路上分手了。我帮助了马尾,同时也帮助了我自己。信猫的故事我把它记录了下来,免得世人对它误解。但是有件事我一直不明白,到底信猫选择为之送信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善良而毫无杂念的心吧!”李多忽然说道,“就像那个叫福娃的孩子,或者是那个留马尾辫子的女孩。”纪颜赞许的望着李多点了点头。 这时候服务员来收拾东西了。我们四人站了起来,纪颜和黎正决定把李多送回家,我也先回家,因为我们决定三人去附近新开的一家非常有名的室内温泉去泡泡澡。 和他们分手后。我回到家里,找到了那份报纸。 或许我没想到。不经意由于我写的一份报导,居然引出了这样一个故事,这也绝对是我当初没有想到的。 第四十四夜:尸奴 泡澡最早源自于两千多年的古罗马帝国。古罗马帝国的贵族们就非常热衷于修建奢华的公共浴室,而且不收取任何的浴金。当然,所谓的免费的对象并不包括奴隶等最底层的人们。 自从不过1348发生的黑死病大流行,由于公共浴室的入浴有感染的危险,公共浴室一时几乎绝迹。直到进入18世纪,在欧洲泡澡再次復甦。伴随着产业革命带来的城市化进程,因工业污染患病的人口增多。在此背景之下,产生了现代化卫生的概念,卫生的思想很快普及到全世界。具体体现在铺设下水道,洗澡作为卫生的一种有效手段也得到了大家的重新认识。 这个浴室又与普通的公共浴室不同。因为它号称要做城市里的温泉。据说这里的用水取自人造温泉。 不过在我看来,所谓的人造温泉不过是一个不停地往里面加水的热水池。当然,老闆也可能往里面加点铁屑或者鹅卵石。这样就成了含有丰富矿物质的温泉了。不过这里生意火爆,居然还要排队。所以这次来好奇的心理多过洗澡。 当我来的时候,四人已经等待良久了。没想到李多居然把落蕾也喊来了,女孩子就是这样,逛街,洗澡也要喊个伴。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落蕾蹲了下来,问黎正。黎正愣了下。那是,我们还没给他取名字。三人互相望了望。我立即把黎正拉了过来,拍着他脑袋笑了笑。 “他姓郑,你叫他郑理把,道理的理。”我随意安了个名字。黎正抬头瞟了下我,随即嘆了口气。 “好古怪的名字哦。”李多手托着下巴抬头望着天空,作思考状。 “对了,小理。你多大了,大概才七八岁吧,要不和姐姐一起去泡澡吧。”落蕾说着拉起黎正就走。 我迅速把黎正脱了过来。 “男孩子应该进男子浴室!”黎正又半睁着眼睛看了看我,摊开双手摇摇头。我则狠狠瞪了他一眼。李多和落蕾则交待我们要帮黎正洗干净些,就双双高声谈笑着进去了。 “刚才真危险。”我嘆了口气,纪颜笑了笑。 “进去吧。”黎正插着手,回头看了我们一下,然后自顾自的走了进去。我发现自己越来越讨厌他的臭脾气了。比起以前的他更令人不爽。 浴室很大。左边一个正方形的换衣间。与几元钱的浴室就是不一样。右边就是仿造野外温泉的浴石。脱完衣服用浴巾一围,就由一个类似门童一样的服务员领到我们订好的浴石。所有的浴石都座落在单独的房间里,而且居然都是像假山一样的石头制造的,看来老闆还真下了点本钱。 这个浴石直径三到四米的盛满水的不规则圆形。和一个大脸盆一样。外围都是由花岗岩制成的,感觉和真的温泉一样。在这里泡澡就和在ktv唱歌一样。按照人头数来订包厢。不过这里应该叫包盆才队。只不过一个人的叫小盆,我们这样三到四人叫中盆。当然,还有大盆和巨盆,估计是用来商务会谈用的。每个包盆都互相隔离开。既不透音也互相看不见。而且还有很好的排气设施。不会被水的蒸汽弄得过于模煳不清。 所有的水都是活水,在石盆的上面有个流水口,不停的供应热水,下方的水则缓缓流出,所有大体来说水质还是很不错的。里面还蛮深,差不多坐下来可以到下巴这里了。 第182页 三个人把身体浸到热水里。脸上都显露出非常满足的神情。我感觉全身三万六千五百个毛孔仿佛统统打开了。热气仿佛在身体里流动一样。从全身各个地方一直往脑袋里沖,一阵阵的发麻。其实人体对水有着天生的依赖吧,本身我们的肺在胚胎的时候就是可以从水里唿吸的。 “小心些,不要中暑了。”纪颜见我闭着眼睛,叮嘱了句。冬季泡澡也会中暑,因为紧闭这门窗,热气无法流通,加上汗液排泄不畅,自然会中暑。 我看着对面只露个脑袋,看着我和纪颜的黎正,忽然好奇他那只胖乎乎的控尸虫平日里到底放在那里。我问了问纪颜,纪颜也十分好奇。于是我们就叫黎正解释下。 “你们真是无聊,总去想些这种问题,有工夫考虑这个,还不如多想想怎样把那个盗取我身体的人逼出来。”黎正开始不想说,不过耐不住我们死缠烂打,只好慢慢说了出来。 “我得到控尸虫和你得到你眼睛里的那个一样。”黎正忽然从水里伸出手指着我眼睛。哦,看来他知道我眼睛里封着镜妖。 旁边的热气直冲脑门,我感觉到眼睛一阵酸胀。一个小东西跳到我的肩膀上,缓缓的把身子放进热水里。然后眯着如黄豆大的小眼睛浑身颤抖着,接着发出一阵阵的吱吱的叫声,显得非常惬意。 居然是镜妖!纪颜说它会冬眠,看来天气暖和它还会跑出来。我一把抓住它的脖子,镜妖的眼睛立即往上翻,短短的爪子摇晃起来,还不停的乱叫。 我大力地摇晃着它,一想到自己老遇见危险,需要帮忙的时候,这傢伙却在我眼睛里唿唿大睡就要抓狂了。 “我每次出事你倒是睡的正酣,现在泡温泉你又活过来了?还一脸的满足,我到底是不是你主人啊?”镜妖被我摇的细长的耳朵都软绵绵地耷拉下来。 “放开它吧,冬眠是这类妖怪的天性,不能怪它,不过镜妖本来就是极为胆小的妖怪。”不是纪颜劝我,我真想把它彻底给封了。从我手里跑出来的镜妖趴在石壁上,打着哆嗦,嗫蹑地望着我。 “真是什么人养什么妖怪。”黎正又说了句。 “让我来告诉你们,我是如何成为控尸虫的主人的。”黎正用水泼了泼脸,我忽然发现他的眼睛里流出了少有的哀伤,与其外表丝毫不相称的成熟声音缓缓的伴随着热水流淌声,在这个空旷的房间回想开来。我们也安静了下来,镜妖也睁大了眼睛,跳到我头上,趴在上面仔细地挺了起来。 “在我大学一年级的时候,我无意在图书馆发现了一本书。我是从一堆非常破旧的书中翻找到它,不,与其说是我找到那本书,倒不如说是那本书自己选中了我。因为当我正准备离开的时候,那本书自己从书架上掉了下来,啪的一声摔在地上。 没有书名,只是本线装本,看上去有些年头了,既没有作者,也没有书名,我都不知道如何借了。后来我发现直接把书带出去的时候图书馆的报警系统也没响。 书的事情我没告诉任何人,反正我没有什么朋友,白天上完课就找个僻静的教室看。 起初看不太懂,不过我慢慢了解,这本书是教你如何御尸的。在以前的歷史中,湘西赶尸者一直都带着某些神秘的色彩。 在有些人看来,赶尸纯属无稽之谈。据说在江西某地有着人死后需要由其某个强壮的男性亲人穿其黑衣将其尸体背起来,沿着他或她平时习惯的路线把周围走一遍,而且必须是走过七步就跳跃一次。如果在夜色中或者眼神不好的人看去,仿佛尸体自己在走路或者在跳跃。所谓诈尸也就来源于此。 起初我也以为这就是赶尸的真相。但当我从以后阅读的书籍中发现。操纵死去的人并非只在中国。 据一个外国旅游者称,他曾经某个岛屿上发现了一处秘密种植鸦片的庄园。而所有种植者都面无表情而且可以做到在烈日等极端严酷天气下依旧连续工作不用吃喝。后来他了解,庄园主通过某种药物居然可以控制死人为其干活从而牟取暴利。 这类的事情数不胜数。而我在那本书中也知道了,控尸也分了很多种类和层次。 其中最高级的,就是尸奴。” “尸奴?”我问道。纪颜则摸着下巴沉思了下。 “我听家父提及过。好像早在我们的祖先那个时代控尸术就出现了。甚至最早可以追溯到汉朝。据说黄巾起义初期之所以横扫中国,是因为他利用了死人做军队,这样的士兵根本是无坚不摧。不过后来他的术被人破了,那些起义军自然不再是正规军队的对手。” 黎正点点头,继续说:“控尸术对尸体的要求很高,不同能力的人达到的效果不同,像现在我使用控尸术可以使死者如在生时一样说话做事,甚至可以掩盖身上的腐臭味,而低等级的人只不过暂时能使尸体动起来而已。 那时候的我疯狂的迷上了这种禁术。并在一些小动物身上做实验,结果很成功,死亡后的动物又重新可以站了起来。不过我一直不敢把这个术实施到活人身上。 我无法找到新鲜的尸体,所以对术的使用也只好告一段落。书的末尾提及到,真正的控制尸体的最高就是驾御控尸虫。但却没有说如何得到它。而且书的最后一页被什么东西粘住了。我把书随手扔到一边,渐渐将这事忘记了。 第183页 后来书也不翼而飞,我大意的认为是自己不知道放到哪里了。没再寻找。但随后学校接连不断发生怪事。 开始是多名学生失踪。接着,在离学校不远处找到了他们的尸体。大都已经高度腐烂。 虽然学校秘密封锁了这个消息。但我还是从一个同学那里知道了。 他叫文克。我说,自己几乎没有朋友。不过文克可以算一个了。由于和我有相同的爱好,所以我有时候会和他讨论关于中国古代奇闻轶事。不过他和我不同,文克对那些神话中的神术妖术非常嚮往,经常在眼睛里流露出非常渴望的攫取的眼神,这点,连我也觉得有些不舒服。不过我对他非常信任,甚至有种依赖感。他比我年长一岁,加上家境富裕,所以懂的东西也远比我多,人总是这样,喜欢和比自己强的人交朋友。不过我从未告诉过他我的身世,还有那本书。 不过作为校领导的儿子,文克的确可以告诉我不少内幕消息。 “你知道那些尸体和别的尸体有什么不同么?”那天文克找到我,故作神秘地向我说。我自然是摇头,然后追问他,文克卖了个关子后得意地说。 “所有的尸体上,都有肉眼看不见的小孔。那是几乎要在放大镜下才可以观察到。由于这些孔,所有仅仅死了几天的尸体却高度腐烂。现在已经找到四个受害者了。全部都是学校在校学生。这几天他们忙的焦头烂额。”说到这里,文克有种按奈不住的快乐。我知道,他,一直都很恨父亲。 我提出和文克一起去尸体发现的地方转转,他爽快地答应了。我们找了个没课的下午,来到了发现尸体的学校后山。 我所就读的大学非常大,其中的后山本来就是座荒山,据说还有人传言曾经看过野兽出没。山脚挖了条小路,以供给在山上看山人食物运输和一些学生的野外实验课。另外山上还有很多学生自己种植的树木,发现尸体的地方,正在山腰处。不过,与失踪的人数和尸体数相比,还是莫名的少了一具女孩的尸体。 那个女孩正是我们的校花,这个女孩子文克非常喜欢,但校花却同时和几个男的保持关系,按照传说中女孩的话的意思就是说,她还需要在甄选一下,她要看看谁更爱她,因为她认为只有存在对手才能更好的激发男性的竞争yu望。 不过文克是那种没有竞争yu望的人。 “能在一起就在一起吧,不行就算了。”每当我和文克谈及这事,他总是耸耸肩膀,轻描淡写地说。我总觉得他似乎对什么都不在意,从来不认真的去对待一件事,就宛如看破红尘的老和尚一样。虽然我不是很喜欢他这种个性,不过一个无欲无求的人做朋友总有种让你心里安静下来的作用。 我们爬了大概一个多小时。由于出了这样的事情,按理山上应该戒严了才对,可是一路走来却非常平坦。我猜想大概是学校希望暗地里把这事隐瞒下来。 “到底在哪里啊?”我走的很累,不时的问在前面带路的文克。起初他还回头笑着说快到了。但慢慢他不再理我,速度越来越快,我几乎快要跟不上他了。他的背影让我觉得很陌生,但我却始终跟随在他后面。 对于我来说,对于经常装着一副让人无法接近的冷漠面孔的我来说,我从心底里希望看见个高大的背影能挡在我前面,为我遮蔽一下风雨。 是父亲,还是兄长? 反正文克经常能带给我这种感觉。 “阿正。”文克忽然停了下来,一直低头看着崎岖山路的我没提防,差点撞在了他背上。 “嗯?是不是到了?”我回望下四周。原来我们来到了山上一处意外突出来的石场上。大概有个篮球场般大小,非常平坦,这里没有杂草也没有树木。不过一直往前走的话,就会走到悬崖边上了。据说自从学校建成后有很多人选择在这里自杀。不过即便如此,大部分上山游玩的时候都会来这里。理由是有这么一大块空地可以休息,另外,这里也是非常好的观景地。一路上总感觉后面有什么东西,但回头望去又什么都没有。 我记得看过本书,书上说越是风景好的地方,可能下面埋藏的尸骸越多。 这里就是吧。 文克缓缓转过来,脸上带着很怪的微笑。 “来杀了我吧。”文克举起手,做了个刀似的形状,在他那细长的脖子处划了一下。 “你疯了么?干嘛开这种玩笑。”虽然文克平常乱说话,但我都不以为然,但这种话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我想走过去,但发现腿却无法动弹。 低头一看,两只手抓住了我的脚踝。 那是对很鲜艷的手,的确,白的让人觉得有点刺眼,有点腻,有点噁心,就如同那过了期的奶油一般。我随着手臂转头看见了手的主人。 一个衣衫褴褛,几乎是半裸着身体的女孩子,身上有很多擦伤。她低垂着头,我看不见容貌,但身材很好,修长而细緻。不过,在她长着长长头髮的脑袋上,有个碗口大小的血洞,黑煳煳的,把一些头髮粘在了一块。看样子是被石头砸的吧。我几乎无法挪开自己的眼睛了。虽然以前母床的那件事让我知道了原来这个世界上真存在一些普通人无法解释和抵抗的东西,但这次,实在让我觉得有些许胆怯了。文克干净清晰的脸逐渐变的模煳起来。 第184页 “阿正,我回不了头了。”文克慢慢朝我走了过来,并且抬起左手做了个奇怪的手势。我感觉身后的人手上一用力,我被勐地的拉了下来来,趴在了满是碎石的地上。文克蹲了下来,我抬着头看他。 “原谅我,我拿了你的那本书。”他淡淡地说了句,原来那书是他拿的,想想也是,除了他,的确没有其他人有这个动机和机会。 “操纵死者啊,多么诱惑人的法术。我知道你学习的很快,似乎你很有这方面的资质。不过你仅仅停留在动物身上。这,就是我和你最大的不同了。你可能认为我对任何事多抱着无所谓的玩世不恭的态度。其实你错了。我对任何东西的zhan有欲都比其他人要强。只不过我讨厌表现出来而已。”他看了看后面趴在地上的那个女孩。 所有的人,看来都是他杀的了。只是我不明白,为何他要杀人,书里并没说练这种东西需要杀人。 “尸体,我需要新鲜的尸体来培养控尸虫。那书的最后一页我打开了。上面记载了如何培养控尸虫并与之订立主僕关系。不过,如同养育孩子一样,控尸虫需要在人体内繁殖。最后吸干养分后一条条从尸体里爬出来。它们很小,小到甚至和人的毛孔一般大。最后,大量的控尸虫可以融合成一个拥有独立意识的妖怪。这样,它的主人就可以随意操纵死者的尸体,是随意,完全按照你的想法来。 我以为我成功了,可是我错了。”他说完看了看我,眼神很冰冷。我不知道他想做什么,虽然开始说叫我杀死他,但从始至终我才是待宰羔羊。被控制的尸体力量很大,我无法站立起来。而文克依旧站在我面前发表着长篇大论。 “我恨我父亲,母亲因为生我而死,所以他把所有的怨恨都归咎与我。在这个学校里人们都看不起我,表面的尊敬全是因为他的地位。无论我做什么,不管成功也好失败也好,总是会被人提起自己的父亲,我不过是他的影子。而他也很满足我作为他的附属品,在家里我不过是条供他发泄不满的狗,随便的打骂,肆意的侮辱。所以在认识你之前我一直浑浑噩噩的活着。不过你不一样,你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你是唯一平等看待我的人,你和我谈话交流是因为我是文克,而不是因为我是谁的儿子。 但是,我的好奇心害了我,当我把那几个人杀了后弄出了控尸虫的胚胎。那些小虫子在吸干人体仅存的营养之后会使尸体腐烂的速度加倍。但那书上却说要实现真正的控尸虫,实现有独立意识的控尸虫需要用自己最亲近的一个人的身体和意识做代价。”文克忽然站了起来,大笑着,双手捂着自己的脸。 “我第一个想到的是我的父亲。”文克的脸开始抽搐,他用手遮挡住自己的眼睛。 “真的,如果可以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可是我发现根本没用,是啊,但是我觉得他根本就不是我最亲近的人。接着我想起了那个我曾经喜欢的校花,我把那个女孩骗到这里。推她下了悬崖。下去的时候她回头望了我一眼,充满了疑惑,她甚至声音都没叫出来,身体像个沙袋一样重重笔直的掉了下去,砸在岩石上又弹了起来。说真的,看着一个活人短短的几秒死亡过程你会有种很强烈的兴奋和快感啊。她的脑袋撞在了石头上。我费了好功夫才洗干净血和脑浆。 可是依然不行。我的控尸术仅仅停留在短暂的操纵尸体上。你回头看看,她的眼睛依然死气沉沉。真正利用控尸虫得到的尸奴应该是和常人无异的。” 我回头一看,那个女孩也抬起了头。我和她的眼睛恰巧撞在一起。 那不是活人的眼睛。 很茫然,带着暮气,死白的眼眶里仿佛被谁硬塞了个黑色的没有擦拭干净布满灰尘的铁珠子。就像是蜡像馆里面的人偶一样。这种眼神,即便没有头上的大洞,我也不会认为她是活人。看来文克说的没错。 “只有你了,阿正。”文克伸出手,抚mo着我的头髮。他经常这样,总说我要有你这样个弟弟多好。以前我会很高兴,但今天我却下意识的躲避他的手。文克皱了下眉毛,但很快又扬了起来。 “杀了你,就能得到真正的控尸虫了。可是我不想杀你。但我又收不了手了。戒严的警察我全杀了。所以,现在这里只有我们两人。杀了我吧,办法我为你想好了,不需要太多气力和工具,那样我会觉得解脱。”文克低头望着趴在地上的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盒子。 “我还没有改变注意,快,要么杀了我,否则,我就杀了你。”他一字一顿地说。我知道,他没有开玩笑。 我平生第二次有了想要哭泣的感觉。 第一次是看见父亲杀死了母亲,一根根的钉子钉下去,母亲的每一声惨叫都让我害怕。 而这次同样,恐惧和痛苦纠缠着我。 “盒子里就是控尸虫,打开后随便在我身上划开个伤口就可以了。”他拿出一张刀片。把两样东西一起递给我。 “拿着.”文克带着命令的语气说。我颤抖地结果了刀片和盒子。那个盒子是那种扁平的硬纸盒。结果的时候,我居然可以感觉到温度和有东西在里面蠕动的感觉。 文克伸过来自己的右手,他捲起袖子,露出白皙纤细的手腕。 第185页 “很快的,只需要轻轻划一刀。” 我没有下手。文克的脸变得很冷。 忽然感觉到脚踝处的受力加大了,而且又拉开的感觉。 “再给你次机会。如果你再不动手。我就让后面的尸体抓着你的腿撕成两片。”文克面无表情地望着我。 刀片从他手腕划过去了。文克满意地笑了。细长的伤口迅速走出鲜血。我打开了盒子。一条如普通蚕大小通体金色的东西飞快的蠕动到伤口上。然后居然钻了进去。文克的脸一直没有太多的痛苦表情。他对我微笑着。 “我一直在想给你件什么礼物。现在做到了。对于你来说,我一定也是最亲近的人吧。杀了我,控尸虫就属于你了。” 没过几秒钟。文克就不会说话了他迅速地栽倒了下来,身上没有任何伤痕。我身后的尸奴也放开了手。连忙站起来的我跑到文克面前。 他没唿吸了。 我来不及悲伤。只听到很细微却很整齐的沙沙声。就像蚕在啃食桑叶的声音一样。 接着。从文克身体旁边渐渐出现了些小黄点。黄点又合成一根根黄线。大概半分钟后。我满脸惊讶的看着我面前的东西。 大概一尺多长,肥胖的傢伙。 那正是控尸虫。不过它没有离去的意思,只是晃悠着姑且称作脑袋的东西对着我。 我想起来书中介绍过,需要和它订立主僕关系只需要用自己的鲜血把名字中的一个字写到控尸虫的额头上。我立即用刀片划开指头,用血写了个正字在它额头上。 正字刚写完,红色的字就缓缓的如同烙印一样慢慢陷进了控尸虫胖胖的大脑袋。接着,它便消失了。 不过只要我想让它出现,它就随时会出现在我肩膀上。 身后的女尸也迅速腐烂了。 我几乎是慢慢挪着步子下了山。随后在山涧发现了大量警察。不过他们都没死。只是昏睡过去了。 这是文克对我撒的唯一一个谎。我到现在依然认为,文克的灵魂就在控尸虫里面。文克的尸体被抬回了他父亲那里。很快,他杀死多名学生的事也暴光了。因为文克自己把照片在当天就寄给了警察。文克的父亲没有太多的悲伤之感。 不过以后再也没人看见过他。有人传说他疯了,也有人说他自杀,也有的说他又娶了另外个妻子。 总之,文克就这样没了。像每天死的大多数人一样。这种意义来说,人的死和其他动物的死没有太多的分别。或许,陌生人的生死还不如自己养的一只老鼠或者猫狗的健康更重要。 不过,我会一只记着他。因为自那以后,我再也不相信任何人了,我明白要学会保护自己才能活下去。 所以文克是我唯一的朋友,以前是,以后也是。”黎正说完了。然后闭上眼睛把鼻子以下的部位全部放入水中。我看了看纪颜,他的脸庞也没有太多的变化。 “现在,我们算是合作关系吧?”纪颜开口问到。黎正没有回答,或许他嗯了一声,只是水声太大我没有听见吧。 “对了,那本书呢?”我问黎正。他从水中浮起来,甩了甩水。 “不见了,这件事一直困恼着我,唯独这本书不见了。我去过文克所有可能放书的地方,但一无所获。我不知道文克是用什么办法打开了最后一页,当然也不知道上面除了记载如何培养控尸虫外还记载了什么。反正那书就这样神秘的消失了。” 真是本奇怪的书。 头顶的镜妖吱吱的叫了起来,就如同表演高台跳水一样。扑通一下跳进水里,飞溅了我一脸的水花。然后我看着小傢伙在我面前得意的表演着各种游泳动作。 “它从哪里看来这些的。”我奇怪地问。 “镜妖通过你的眼睛可以观察外面的事物,你看见什么它自然也学到了什么。”纪颜解释道“像这类妖怪可以随时使自己实体化,当然,只要它愿意,其实你触摸不到它的。”镜妖仿佛听到了,正对着我面,伸出只有三个爪子的短胖前爪,对着我做了个比出中指的动作。长长的半透明的耳朵得意的晃动着。 我发誓一定要回去好好修理它。 “镜妖是光系的,所以它很害怕寒冷,温度一低,它自然躲藏了起来。人体的温度当然要适合得多。”纪颜拍了拍镜妖光秃秃的脑袋。 黎正看着我们,我隐约看见他的嘴角扬了扬,是笑么,或许我看眼花了。 第四十五夜:不穿鞋(一) 黎正暂时住在纪颜家里。而我继续着我时而紧张时而悠闲的工作。只是今天我接待了个非常奇怪的客人。 说是客人也不能完全是。她几乎是强行进了我的家。今天正在家中午休。门被拍的很急促。一开门,一个年轻女孩忽然窜了进来。我还没来得及问她又把门关上了。 我低头一看,女孩没有穿鞋,赤着脚,一熘小跑坐到沙发上,把腿盘了起来。 年轻女孩子在陌生人房间里是很少这种坐姿的。 “请问您是公安局的便衣么?”我小心地问她,电视经常看见这类情景,女孩子摇摇脑袋,胸膛一起一伏,似乎刚刚跑过来的,还来不及喘气说话。我始终看着她的脚,倒不是说我有特殊的嗜好,只是觉得现在外面的天气还没达到要可以光着脚丫子撒欢乱跑的程度。她的脸被风卷的通红,身材很瘦小,即便身上裹着件件厚厚的毛绒衣服也觉得可以把她轻松的举过头顶。 第186页 “那您是特工吧?”我再次问她,这回女孩已经可以说话了。 “您别瞎猜了。”女孩双脚互相搓着,脚趾使劲捲曲起来,就像刚从冰箱拿出来的鸡爪子一样,看得出很冷。“我是您的读者,只是遇见些怪事,我实在受不了了。只好抱着试试的心态直接来找您,电话怕说不清楚。”我倒是没见过这么直接的。 我端了杯热牛奶给她,女孩像得到母乳的婴儿,贪婪的一口气喝光了。 “先给您道个歉,但我非常害怕,看了您的文章,我想知道您的朋友能否帮助我。”她指的是纪颜吧。 我示意她别急,慢慢的把事情说清楚。喝过牛奶后,女孩的脸色好多了,恢復了红润,虽然不及李多和落蕾漂亮,但却有种很难得的清纯和透明。大大的眼睛始终盯着交叉放在膝盖的双手。我看着她裸露的双脚很不舒服,我讨厌不和谐。 想拿双棉鞋给她,但她很快拒绝了。我发现似乎她对鞋子有种厌恶,那只好给了她一条毛毯,把自己双脚抱起来,要不然,这样冻着绝对会生病的。 “我是名在读的大学生,今年开始决定复习考研,怕在寝室里吵,就在学校外面租了个房间。就在学校斜对面的一栋居民楼的第五层。一室一厅。可是,自从我上个月搬进去后我总觉得不舒服。” “哦?能具体说清楚么?”我好奇地问她,女孩傻傻地使劲点头。 “那个房间进去的时候居然家具齐全。我是在网上的租房gg上看到的。由于和学校近而且很符合我的要求,所以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房价稍微便宜了些,但那房东非常开心的把房子钥匙交给了我。现在想想,这人还真是坏心眼,他肯定知道那房子有问题。那人大概二十多岁,感觉和街边的痞子一样,我问他房子的问题他都会回答得很不耐烦,最后拿了钱一下就跑了。”女孩狠狠的咬了咬牙,说老实话,她生气地样子很像小孩子被别人抢走了心爱的玩具一样,或许对我来说她本来就是孩子。 “房间里家具都很整齐。当天晚上我就住了进去。那栋宿舍住的人很少,当然也很安静。我还为自己能找到这样的环境暗暗庆幸。 为自己随便做了点吃的,我就开始温书。房间很冷,我不明白为什么连卧室都喜欢铺瓷砖,我只好找来一件不用的衣服,垫在脚底下,在房间里,我一般喜欢穿着那种大头的卡通毛绒鞋,一是好看,二也为保暖。 可是没过多久,我听见电铃的声音。 单身女孩子在外面总觉得很危险,尤其是像我这样颇有几分姿色的。”女孩非常可爱地眨了眨眼睛,很认真地说。我则笑了笑,示意她继续。 “那是,向您这样的晚上在街上走路无异于告诉别人一个瘦弱的人身上背着一袋金子。”在报社工作几年,别的没学会,恭维人你一定要会。 “当时我找了个手电筒,您别见笑,我实在找不到其他更有攻击性的武器了。”她用手比划了下,我看了看她的指甲,心想都可以直接练九阴白骨爪了。 “门是安装了猫眼的,这也是我看重这房子的原因,顺着猫眼看了看,是一个长相很英俊的年轻男子,穿这一身洗涤的快要发白的蓝色工作服,可能是外面的楼灯太暗的缘故,因为看上去蛮实诚的。我喊了声是谁啊。他则对着猫眼笑笑。并举起了一块夹着表格纸的硬板,我猜想他是来查抄水电的吧。 我见没有恶意,就把门开了条缝,下面用铁链锁着。因为外面还有铁闸门,所以我也不是十分害怕。 但打开门去发现门外空无一人。我起初认为他想引我出去,所以没理会,去继续温书了。 那天晚上睡的还算踏实,只是老听见头顶上有噼噼啪啪的声音传过来,如同小孩光着脚丫子踩在光滑的大理石上一样,不算大,但有点烦人,心想可能是楼上的小孩跑来跑去的缘故,孩子么,和小动物一样,一刻也不得安静下来。而且睡着后经常会被风吹醒,我以为是窗户没关,但关上了还是有种凉风吹在我脸上的感觉,仿佛还带着一种小孩子的抿着嘴巴笑的声音。 第二天,当我收拾好东西准备去学校的时候。我发现门外有东西。 是一双男式皮鞋。 我小心的蹲了下来,把鞋子拎起来,非常普通的皮鞋,不过很破旧了,鞋头几乎都磨平了,两边都皱的出现了像鱼尾纹搬的白色摺痕。我小心的把其中一只拿了起来,发现鞋头处还有些干掉的泥巴。我有些不解,谁这么无聊啊。不用理会,我告诉自己,接着把那双皮鞋用脚踢到楼下去了。 下楼的时候,从楼上下来个三十来岁带着个可爱小男孩的女人,她还在整理着自己的黑白相间的职业装,小男孩背着个和自己体型极不相称的琴盒,一只手提着包袋装牛奶,一只手拿着个啃了一半的面包,眨巴这一对黑色如玛瑙的大眼睛盯着我看,他似乎很不安分,穿着小运动鞋的脚老是蹭来蹭去,好象很讨厌一样。我友好地沖她笑了笑,点了点头,算是对邻居的问候,但她却很吃惊地看了看我。 “您住这里?”她问我,接着催促调皮的儿子赶快把手上的早点吃掉。 “是的。”我告诉她自己是学生,打算租住这里考研用,女人听完后恍然大悟的啊了一下,随即点点头。接着带着儿子下去了。我则跟在她们后面。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 第187页 快到楼下的时候,我们分开了。那孩子忽然高声对母亲叫了起来。 “妈妈,我看见那个漂亮姐姐的鞋跟后面有手印,好脏啊。”母亲立即拍打了他一下。 “赶快吃,学完琴还要去练毛笔字,妈妈下班来接你。”儿子很委屈的摸着被打痛的头,嘟囔着嘴巴。而我则吃惊的看了看自己的鞋子。 什么也没有啊,那天我穿着的是灰色面蓝底的休闲鞋,我这人很爱干净,若是鞋子脏了绝对不会穿出来。 我心想,昨天晚上大概就是那个孩子跑来跑去吧,看上去挺调皮的。 第二天晚上,我照例看书,房间比昨天更冷了,虽然天气预报说温度却比头天要高。 “大概是五楼的缘故吧。”我一边搓着冻麻木的双脚一边背着单词安慰自己。谁知道越来越饿了。冷还能受得了,但飢饿就很烦人了,比如我在背单词,如果背到食物类的就会不停的去想。这里楼下有个小卖部,我决定去买点吃的。 说来也巧,正当我换好衣服准备出门,门铃又响了。我顺着猫眼一看居然又是什么人都没有。打开门却听见一阵急促的上楼梯的跑步声和孩子隐约的嬉笑声音。 楼道里很暗,虽然和管理员提过意见,但总是不肯更换那盏几乎快断气只能发出昏黄光线的楼灯。 我笑了笑,估计又是那个孩子的恶作剧。 可是当我低下头,却发现早上的那双皮鞋好好的摆放在地上。而且旁边还多了双儿童鞋。 一双很脏的儿童鞋,上面沾满了泥土,鞋带随意的散落在鞋面上,而且好像还在动似的,由于光线太暗,我也看不得很清楚,反正是双连收破烂的都不会要的破鞋。两双鞋端端正正的房在我面前。 “谁这么无聊!”我生气地把鞋子踢了出去,但去发现有点不对。 鞋子里好像有东西,以至于一脚踢过去鞋子没有如想像的飞了起来,而是沉重的颠了两下。 我蹲下身子,用手电筒照了照那个黑乎乎的儿童鞋。 一条硕大肥胖的蛆虫从里面爬了出来,抬起了头左右慢慢的一边蠕动一边摇晃。原来我看见的蠕动的鞋带就是这个。 我有点想吐的感觉,可是等手电筒的光直接照进鞋子里,我却连吐都无法吐了。 鞋子里之所以有蛆虫恐怕就是因为这个。 里面有一只从脚踝处被齐齐切段的脚,已经高度腐烂了。显然,那是只小孩的脚。伤口的碎肉像被扭断的铁丝一样翻卷了起来,红色的肉和灰白色如岩灰的断骨刺激着我的眼睛。我捂着自己的嘴巴,看着那只在鞋子里的断脚,身体靠着墙不由自主地瘫软了下去。 我告诉自己,这都是幻觉,以前老看电影,总是嘲笑主人公胆子小,结果这下发现自己也差不了多少。 等到我稍微可以站起来,立即冲到楼上,把早上遇见的女人叫下来看。 可是门前早就什么都没有了。我目瞪口呆的望着地面,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女人很和善的拍了拍我的肩膀。 “上来坐坐吧。”我只好随着她一起上去。 她的家比较宽敞,布置得也很得体,他儿子见我来了很高兴,但很快被母亲呵叱进去继续练琴了。 女人端来了杯热茶,我颤抖着灌进了肚子,好受多了,身体也没抖得那么厉害了。 “您不该住进那房子。”女人插着手站在我面前,神情很严肃。她的皮肤很白,在客厅的灯光照射下看的很清楚,说老实话,即便是我的同学也没有她这么好的皮肤,何况人家还生过孩子。 女人在任何时候都会对美的东西产生渴望,即便刚才还吓得失魂落魄。 “到底是怎么回事,您能告诉我么?”我把茶杯放下,希望可以从她嘴里知道些什么。 “他们不想害你,只是希望你赶快离开,如果要杀你,你昨天晚上就死了。”她轻轻动着薄如蝉翼的红色嘴唇,宛如一抹会动的血迹。 我听了大吃一惊。女人见我不解,只好慢慢告诉我原委。 “你住的那个房子以前好像是对夫妇住的,他们还有个孩子,不知道为什么,前几年他们全家居然都死在家里,死的时候三个人都没穿鞋。后来警察在房子寻找的时候发现家里一双鞋子都没有。后来这房子据说就变成凶宅了,在这楼里住的人大都在开门的时候见过鞋子。比如那双男士皮鞋和儿童鞋,有部分人忍不住搬走了,当然那也有些像我这样找不到合适的房子又带着小孩的。” 我听了吓了一跳。 “现在要去找房子哪有这么容易。我需要带着孩子,在这城市我又没别的亲人,离开这里就要露宿街头了,有时候,事情要从反面去想,一些东西看上去奇怪,但如果你多想想自然有发生的原因,虽然住的很不舒服,但我也没有办法。” 电话忽然响了起来,那女人起身去接。我顺便站起来看了看。 和下面我的租的房子布局一样。我的卧室上面果然也是那个孩子的卧室,他正躲在里面练琴呢。 “知道了,明天把钱给你。”女人挂断了电话,笑着走出来。 我又和她攀谈了几句。期间她还是劝我赶快搬走。我也想搬,不过想想大家既然都住在这里也就算了,毕竟再去找比这里又便宜地位又好的房子太难了,而且我给了那个坏房东三个月的房租,搬走就太不划算了。 第188页 女人见我没有搬走略有失望,不过还是热情地对我说只要觉得不适都可以上她家来坐坐。 “记住,听别人说看见男士的皮鞋和小孩的儿童鞋都没关系,但是看到了白色的老式女装鞋的人都出事了。要么发生意外受伤,要么莫名其妙的死去。”女人神态严肃的交代我,我则点了点头。 临走前,我发现出来和我说再见的孩子和那个女人都不穿鞋。小孩的脚冻的通红。我有点惊异,但不好说。 关门的时候我望着孩子的卧室,总觉得那里有些不协调。 由于租住了房子,我在学校办理了走读,把床位退了,所以即使想搬也不行了。但一个人实在害怕,只好叫上我一个住在当地的同学和我一起同住,没想到却害了她。”女孩的样子有点憔悴和难过,我有些不解,希望她继续说下去。 “她曾经是我的室友,因为关系不错,所以被喊来壮壮胆。 她是那种非常热情而且胆子很大的女孩子,和我不太一样,而且託付她办事都会爽快答应,和她说的时候她还一直笑我是自己多疑罢了。那天来的时候还带来了根学校体育部借来的垒球棒,她很喜欢体育,穿了身运动服和一双黑色的运动鞋。两人吃着买来的零食谈笑着,倒也很开心。我把事情告诉了她,但没有告诉她我和楼上女人的谈话。 这样一直到深夜。 我们都有点困了,把衣服换了。这时候,门铃又响了起来。很刺耳,我们两都不敢做声。朋友拿起垒球棒,对我做了个嘘声的动作,然后探着身体接近了大门,并对着猫眼看了看。 随后,她面带微笑的耸了耸肩。把垒球棒扛在身上,背过身子朝我走来。 “什么也没有啊。我没看见你,可能是恶作剧吧,我说你在学校胆子就小,叫我怎么说你呢。”我也很高兴,毕竟多个人就是不一样。 当我准备朝她走过去接过垒球棒的时候,我看见对面的门居然自己打开了。开的很慢,仿佛是那种电影电视里的皇宫里的厚重铁门一样。我几乎张不开嘴,愣愣地看着门打开了。 外面的铁闸门也自己打开了。 女友见我发呆,于是摇晃着我问怎么了,我喊不出声音,只是用手指给她看。她回头一望,也吓了一跳。 那门完全打开了。而且楼灯不知道为什么也熄灭了。屋子里的灯光仿佛根本找不到外面,漆黑一片,宛如个会噬人的黑洞。 门外什么也没有。 女友嘆了口气,笑我可能门没锁好吧,居然被风吹开了。我暗想这里虽然冷,可是风还没到能刮开大门的地步啊。两人于是走了过去想带上门。 楼灯嚓的一下忽然亮了。而且比平时要光亮数倍,一瞬间把外面照的清清楚楚。 当时我宁愿是黑暗一片,反正自欺欺人什么都看不到也好啊。 可是我们都看到了。门外整齐的摆放着两双鞋子。 是的,两双,一双男士皮鞋,一双儿童鞋。那天看见的鞋子又回来了。室友却笑了笑。 “这么差劲的把戏。”她用垒球棒把两双鞋像击打高尔夫一样打了出去。很奇怪,这次并没发生别的什么事情。 当时我在想,可能真的是自己太多心了,或许是学习压力太大搞得自己神经紧张出现了幻觉。 晚上,我们两个相拥而睡,依然听见楼上噼噼啪啪的声音。我也没去多想,只当是那是那孩子在玩耍,不过问室友,她迷煳地说什么都没听见。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她已经先走了。可是当我换鞋准备去上课的时候,却发现了她的黑色的运动鞋却安静的躺在门口。 她没有穿自己的鞋子走。而我检查了一遍,我的鞋子都在。 她到底穿了什么走的? 那一整天她都没来上课,也没有听说请假。我打给她电话,才知道出事了。 等我来到医院,原本热情的室友满脸痛苦的躺在床上。居然浑身帮着绷带。还好伤势并不是太严重,有几处骨折和擦伤。来的时候我大概知道,她居然是被车子撞得,我纳闷了,一向反应和动作都很快的她到底是怎么了。 “到底怎么了?”我连忙问她。 “早上起来,我发现自己的鞋子不见了,看你睡的很熟,没叫醒你,自己在鞋架那里拿了双鞋,穿的很不舒服,我打算回家来换鞋去跑步。但没想到脚上越来越重。” “越来越重?”我奇怪地问。她点了点头。继续说。 “是的,而且那鞋子仿佛感觉越来越紧,就快要陷入肉粒一样。当我准备过马路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脚被灌了铅似的。根本迈不开步子,最后居然像被粘住了,动都动不了。我只好低头看着自己的脚。 鞋面居然被深深按了下去。 两只脚都是,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两只手的印痕,接着,就是一瞬间,我绝对看到了,一个小男孩跪在我脚边,用双手按着我的鞋面,居然还抬起头冲着我笑。 我当时吓傻了,直到一阵汽车喇叭声才把我拖回现实。 接着一辆汽车直接朝我撞了过来。还算幸运,那车速度不快,而且司机反应及时,不过车沿还是带到了我。结果左腿和肋骨骨折了。不过我很知足了,能捡回条命就不错了。”说完,她嘆了口气。我感到非常内疚,如果不是我胆小叫她来陪我就不会出这种事情了。 第189页 临走的时候,她劝我赶紧搬家。 “你的鞋子呢?”我忽然问她,“我家并没有少鞋子啊。” “一双白色款式很旧的女式皮鞋。我在你鞋架拿的,出事后就没找到了,现场也没有。我还纳闷,为什么你整个鞋架上都是一模一样的鞋子,难道你想学爱因斯坦么?” “整个鞋架都是?”我大惊,因为我的鞋架上根本就没有任何一双白色的皮鞋。 “是的,”室友斩钉截铁的点头,“否则我也不会穿一双那种鞋子上街。” “看见白色女式皮鞋的都回发生意外。”那女人的话在我耳朵边上迴响。 我整个人天天处于精神半游离状态。 直到今天早上。这几天我无论做什么都能看见那双白色的女式皮鞋。有时候我从床上醒过来就能看见本来在床下的拖鞋却变成了那双白色的女式皮鞋。我想我快神经衰弱了。想去找楼上的那个女人聊聊,但她也说无能为力。 早上出门的时候,我发现家里没有别的鞋子了。 我把自己缩到墙角,整个客厅都堆满了白色的皮鞋,外面冷冷的阳光射在鞋面上,反射出惨败的光。放在我面前的只有一堆白色女式皮鞋。到处都是。饭桌上,客厅,地板,书桌,椅子,厨房。到处都是,整个房间几乎快变成白色了。我都快疯了,只好赤着脚跑了出来。 没有别的解决办法了,平时见过您写的故事,所以我只好来您这里。”女孩终于说完了,我也终于知道她为什么不穿鞋子了。 “奇怪的女式皮鞋么?”我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为什么,为什么不搬走呢。”我问她。 “没有用,我没其他地方去,无论走到哪里,在学校我也能看见那白色的皮鞋,但别人都看不见,而且我也怕再使得身边的人出现和我室友一样的事了。”女孩说话的时候半闭着眼睛,说着说着居然趴在沙发上睡着了。看来这么多天她都睡眠不足。 我帮她盖了条毯子。接着打了个电话给纪颜,把事情的大概告诉了他。 这的确是件奇怪的事情。 纪颜答应了,而且很快赶了过来。不过只有他一人。 “黎正呢?”我问道,纪颜回答说黎正对自己父亲遗留的笔记很感兴趣,正坐在那里天天看呢,所以就没过来。 第四十五夜:不穿鞋(二) 由于女孩睡得很熟,我们没有吵醒她,但总不能把她一个人留在我家。我和纪颜只好去了里屋攀谈起来,也怕说话的声音打扰她睡觉。 与纪颜交谈过后,我们决定带着女孩去她租住的那个地方看看。过了会,她醒了,但还是不肯穿鞋。 “我怕穿鞋。”她抱着双腿缩在沙发角落里。纪颜皱了皱眉头。 “这样吧,我和欧阳轮流背你,你多穿几双袜子,这样光着脚走路很伤身体。”纪颜的话语很柔和,女孩感激地抬头看了看她,红着脸点了点头。 都说现在女孩子喜欢骨干,但看上去瘦弱矮小的她一上来还是有些重量,开始时我背,可能长期缺乏锻鍊,在电脑前坐太久的缘故,居然有点喘气。不过这次就当负重长跑算了。 由于是在路途遥远,纪颜也不再坚持不乘车。三人拉下一辆的士。 等我们来到那间民居的时候已经接近下午四点了。天色比较暗,像蒙了层灰的玻璃。 “对了,你能说说那房东什么样子么?”纪颜把女孩从车上背下来。 “很年轻,大概和你们年纪差不了多少,170公分左右,长相很普通。不过他和我说话的时候喘气很厉害,脸上通红的,开始我还以为他是冻得,说话声音很粗糙,像在磨砂纸。我看见他从口袋里拿了瓶东西老往嘴巴里喷。喷完后脸色就好多了。” “看来那人有哮喘啊。”纪颜把女孩往肩上一托。我们走进了那栋居民楼。 楼层的下面有个破烂的停靠自行车的竹棚。里面有几辆几乎褪了色的自行车。连贼都懒得偷了,自然也没人去打理。整座楼显得很荒败。车棚的墙上贴着一张大大的告示,正上方写着“拆迁通知”四个字。 我们走进楼道,女孩小声说:“放我下来吧,我能自己走了。”纪颜把她放下来。这里面的灯光果然很昏暗,长久没有更换的灯炮烧得外壳起了层厚厚的黑色污垢。我顺着墙壁摸索过去。发现墙上有很多裂痕。 爬了五层楼,终于到了她家,女孩战战兢兢的把钥匙扔给我们,自己不敢开门,纪颜笑了笑,找准钥匙开了门。 里面收拾得仅仅有条,很干净,东西也很少,不大的客厅里果然铺着方形的大理石瓷砖,一块足有四十多平方厘米。墙角摆了张书桌。里面的卧室还有张,上面堆放了很多书,我随意扫了一眼,都是考研用的。 书桌旁边是张双人床。墙上大都起了霉斑了,黑乎乎的,一片连着一片,还好被人用墙纸煳了起来。 “上面太高了,所以我也没去管,只是看着由点噁心。”女孩指了指天花板。 果然,上面的霉斑更厉害,几乎整个天花板都是黑色的。纪颜盯着看了看,然后对我说。 “床也是你自己的?”我问她。女孩笑了笑。 “不是,我只带了张书桌,床本来就有。” 第190页 “能倒点水给我们喝么,有点渴。”女孩笑了笑,转身出去。我正奇怪,纪颜是极少在陌生人家吃喝的,更别提主动要东西了。女孩刚出去,纪颜就拍了拍我的肩膀。 “闭上你的眼睛,靠镜妖看看天花板。”我奇怪地看了看他,纪颜没有再说话,我只好照办,把眼睛闭起来,抬起头,让镜妖充当我的视力。 我看见了。 原本一片黑色的天花板却有着一连串脚印。看大小应该是小孩子的,脚印很零乱,不过一直延伸到女孩的床头上面就没有了。而且,似乎那脚印总有些那里不妥,但一时又没想明白。反正给人一种很不对称的感觉。 “把她支走是免得吓着她,再经受刺激怕她受不了。”纪颜在我耳边轻声说道。我睁开眼睛,想想也是。 由于家具很少,我和纪颜干脆在屋子里转悠了一下。非常普通的房子,略显有些陈旧。 “今天,好像还是三八妇女节啊。”我见大家一言不发,空气略显沉闷。 女孩笑了笑,用手把头髮撸到耳后。我看了看她的脚,依旧不肯穿鞋,难道那双白色的女士皮鞋真有这么大的力量? “这里看不出其它奇怪的东西。”纪颜低沉着喉咙说了句。 “对了,你叫什么?”这么久还不知道女孩什么名字。她很干脆的说自己叫池月。 好听的名字,反过来念就是月池了。 “我和欧阳想多去了解下着房子的情况,好像这栋楼还有几家住户吧。”纪颜问池月。 本来打算我和纪颜两人去,但池月死活不肯一个人呆在房间里。大家只好从五楼一直问下去。 直到一楼,我们发现这里除了池月和六楼的那个还没见面带着孩子的女人,总共还有六户人家。 他们大都对我们的到到来持有很严重的戒备心,有的连门也不打开,其中有个戴眼镜的,非常不友好,一直对我问来问去,然后啪的把门摔上了。不过在我们见过的几户人家中,发现了个共同的特点。 这么冷的天,他们都没穿鞋。 纪颜站在一楼的楼道口,把领子竖了起来,眯起眼睛望着天空。 “要下雨了。” 的确,天色比来的时候更为沉重了,宛如一个倒扣着的烧了很久的黑铁锅。 “走,去拜访下那个六楼的女人。”纪颜挥了挥手。临进去前,我听见了一声不大不小的咯嚓的声音。 类似什么裂开或者粉碎的声音。不过只是一瞬间,或许是我太多心了。 三人站在六楼的门口,敲了敲门,过了许久才打开了一条缝隙。 一个小男孩只露出双眼睛,小心翼翼地站在里面盯着我们。 “我妈妈出去了,不在。” “还记得我么?小弟弟?”池月蹲了下来,微笑着看着小孩,小孩似乎有些高兴,但还是不开门,看来这孩子警惕性还是值得赞扬的。 “我记得你,你是那个鞋子很脏的姐姐。”小孩的回答让池月有些尴尬。这时候,我听见楼下传来了脚步声。 一个长相端庄秀丽身材高挑穿着黑色的职业套裙的女人走了上来。左手提着一个大大的还未打开包装袋的毛绒玩具,右手拎着一个坤包。 她上来后看见我们愣了下,很快脸色变得很难看。 “你来了?”她几乎无视我和纪颜,冷冷地望着池月。池月似乎有点不知所措,只能傻傻地点头。 “我告诉过你,既然你被那一家人选中了,就别来纠缠我了,我帮不了你,我死没关系,可我孩子是无辜的,我求你离这栋楼的人远点吧,他们都还想好好的多活几年。”女人忽然开口说到,一口流利的普通话,但听起来却让我很不舒服。 “你的意思是说池月的死活和你没关系了?”我问那个女人,她不再回答我,只是固执的转过头,然后从包里翻出钥匙走了过来。 刚刚打开门,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跑过来抱着女人的腿。 “妈妈,我好害怕,外面好黑,舅舅又不停的喘气,脸通红通红的。”孩子忽然喊道。纪颜一听,一步走了过去。 女人刚想用手捂住孩子的嘴,但手被纪颜揪住了。 “让我们见见您的弟弟吧。或许事情会清楚些。”纪颜的声调不高,但语气十分严厉,女人挣脱了两下,把手抽了出来,脑后的长髮耷拉在眼前,低着头抚mo这儿子的脸,低声抽泣着不说话。 “姐。告诉他们的了,反正也活不了多久,还不如抓紧时间把钱花出去多享受一下。”一个年轻男子从里屋闪了出来,穿着身厚实的羽绒服,手里攥着一个小塑料瓶,看上去很瘦弱,虽然我不会看相,但他的脸色实在不敢恭维,黑而且带着绝望。 池月忽然盯着那男人,指着他叫了起来。 “是他,就是他把房子组给我的!”那名男子笑了笑。 “感谢你的钱,我玩的很开心。”现在房间里只有那个小男孩依然天真的望着这些身体比他高上一截的大人们,眼睛里充满疑惑。 外面几乎全黑了,风夹着沙石把玻璃抽打的啪啪作响。大家围坐再客厅的沙发上。 除了我和纪颜,大家都没穿鞋。 “是我叫弟弟把房子组给你的,不,应该说是这栋楼的所有人决定的。”我吃了一惊,难道整栋楼层的人都和这事有关么? 第191页 “知道伥么?我们这些苟活的人和怅没什么两样。”女人双手交叉在胸前,从鼻孔里闷哼了一下。而那个自称是弟弟的男人则吹着口哨若无其事的望着窗外,不时地逗逗那个小男孩,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那个房子像一个不停的需要填平的窟窿,所有在这楼的人都无法离开这里超过24小时。所有的人都见过那双白色的女式皮鞋了。就在那件事发生的五年来,苟活下来的人其实内心和死了没什么两样。”女人的声调很奇特,非常尖刻,充满了自嘲。 “到底发生什么了?我们刚才去问过那些其他的人,他们都不理我们。”我连忙问道。这时,一直不开口的那个男人冷不丁哈哈大笑起来,笑得我好生奇怪。 “因为他们都怕,他们怕什么时候一觉醒来自己的脚上就套了双白色的鞋子。” 女人狠狠地瞪了她弟弟一眼。 “你少说句不会憋死吧,把小宝带进去。”男人顺服的低着头,把叫小宝的孩子抱了起来。 “来,小宝,舅舅带你进房间玩。”说着两人走了进去。 “我不想让小宝知道,虽然他不是很懂。”女人看着孩子完全进了房间并把门带上,才舒了口气,继续说着。 “这栋楼的人本来是住的很平和的,左邻右里虽然谈不上亲如兄弟姐妹,但还是有说有笑。但是那个女人搬来后一切都改变了。 她很漂亮,很年轻穿着时髦,非常喜欢穿一双白色的皮鞋,带着一个很小宝差不多大的男孩。那男孩别提有多漂亮了,开始的时候她为人很和善,加上小孩可爱,大家都很喜欢他们母子。可是时间一长,问题也就如同海岸边潮退后的石头,凸显出来。 首先是那个女人根本没工作,但家里环境却比任何人都好,经常早出晚归,孩子则託付给邻居们照看,虽然孩子每次见到母亲离去都会放声大哭,哭地很悲惨。大家纷纷猜测她的职业。当我们看到一个个不同脸孔不同年龄但都穿着考究的人送她回家的时候,大体知道了结果。 但是有一个男人又有所不同。来的最为频繁。 一次我下去买东西,看见那个男人半裸着身体叼着根烟手里纂这一些钱从房子里骂骂咧咧地跑了出来。接着那个女人头髮凌乱的追了出来,边哭边骂,看见我后,她没追出去,而是靠着门一下滑到地上,痛哭起来。 我自然过去安慰她,看见她的脸颊肿的很厉害,似乎被什么东西抽打过,把她扶进房间。攀谈之后,才知道她的故事。 沦落风尘不是她的错,错就错在那个男人身上。一面强装笑脸去用身体迎合那些男人,一面还要拿钱给他去吃喝嫖赌。我觉得这个女人很傻。 “为什么不离开啊。”我奇怪地问她。但她却搂着儿子,流着泪说了这么一句。 “他威胁我,只要我敢走,就不会放过我儿子。那孩子不是他的,那畜牲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的!我不能看见儿子出事。”作为母亲,我自然明白她的苦心,但作为旁观者,我却无能为力,只有在平时有空就安慰她一下。 我原以为这件事会慢慢过去,但没想到,惨剧就发生了。 当警察敲响我家门的时候,我还没睡醒。结果我被告知,楼下,就在我的床下面的五楼房间,躺着三个人。 那对母子,和那个经常来的男人。 我在警察的带领下走进了房间,几乎吐了出来。 首先是那个孩子,左腿的脚掌被砍断了。地上到处都是血,三个人的血混杂在一起,把客厅都染红了。孩子的脸色惨白,警察说是失血过多而死。但是那个男的就可怕了。 他的脸根本就烂掉了。 平心而论,他本来还算是长的比较英俊,但那时候的我却被吓的连续几晚上做噩梦。 那男人的耳朵没有了,整个肩膀被血浸泡着,脸上已经分不出五官,全都是不规则的伤口,肉粘着骨头绽开的到处都是,宛如一份被剁过的肉馅,就像是被什么勐兽咬过一样。 而那个女人,脖子上插着一把菜刀。她的脸也变得和平时不一样,完全失去了美丽的样子,非常的狰狞,就像寺庙中看过的鬼的雕像一样,瞪着双眼。 最令我难以忘记的是她的笑容。 嘴角向一边夸张的隆起。带着解脱和舒适,而且她的嘴巴里,还含着一片耳朵。 我估计那男人是被她活活咬死的。 可是现场一双鞋也没有,三个人都是赤着脚。谁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可是接下来的数年里。房子虽然空闲着。可是住在这里的人却都开始倒霉。 首先就是我丈夫。”说到这里,小宝的母亲停顿了下,吸了吸鼻翼,然后抬起头继续说。我看见她眼睛里有泪花。而纪颜也认真地听着。 “我丈夫是司机,在某地税局。那天因为有事情,送一个局长去外市出差。早上出去的,第二天中午我就接到了消息。 我丈夫居然出了车祸,他的技术是公认的,否则也不会被委派给局长开车,而且为人非常谨慎。接到噩耗我几乎昏厥过去。而去现场领取尸体的时候我却更吃惊了。 当事人就是局长,他一点事也没有。局长告诉我,我丈夫在开车经过高速公路以后,忽然低头奇怪地喊了句。 第192页 “怎么我穿了双这个?”接着车子速度越来越快,直接沖向了护墙。我丈夫整个人甩了出去,脖子被玻璃割开了一个大口子。而局长只是被撞晕而已。 我依稀记得他说早上出门的时候看见门口有双白色女士皮鞋。 那件事以后,凡是在楼层里看见那双鞋子的人,只要离开这里超过一天,就会死与非命。所以表面上我们还住在这里,但是大家都被看不见的绳子帮着,谁也跑不掉。 我们讨厌鞋子,住在这里的所有人都经歷过你一样的恐惧,但久而久之也就麻木了,除了出外没办法,否则绝对不去穿鞋,我儿子虽然小,但也看见了,所以他也很惧怕鞋子,只要在家就绝对不会穿鞋子。”女人看着池月说道,面带愧疚地说:“你的同学我想可能只是个警告罢了。其实我不想加害你,但我怕孩子出事,也没有办法,而且楼下的人逼这我这样做。他们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只要一个和那女人长得很像的你死了,怨气才能平息。” “所以你见我住进来后就想让我赶快搬走,只要过一天,我就会死?”池月吃惊地问。 “你看见的那些东西不是她想让你离开,而是警告你不准离开。所以,我才会说,我们这些人就如同伥一样,把你领到这里来。”小宝母亲说完了,长长喘了口气。 纪颜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事情似乎清楚了,不过我还是想知道当年那房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他挥了挥手,示意我出来。 “月池暂时留在这里吧,我和欧阳下去看看。” 到了五楼门口,我问纪颜打算怎么办。 “其实那件事我有所耳闻,只是没记起来发生地是在这里。我一向喜欢搜罗比较特殊的案件,加上有些警察朋友。其实五年前的事情那女人只说对了一部分。”纪颜点燃了根烟,顺便给了我一根。 “哦?难道还有后续?”我没心思抽,好奇地追问他。 “是的,那个男的,其实当时并没有死。不过也差不多了,在现场的时候心跳唿吸都很微弱,才被误以为死了。后来在途中被救了过来。”纪颜慢慢说着。 “那太好了,把他找来就是了。”我赶紧说到,但是纪颜听完却摇头。 “我要是那个男的,我会后悔自己没死在现场。他被救活后,交代了那天的事情,虽然他的嘴唇都被咬掉了,而且精神很不稳定,但还是大体上说清楚了当时发生了什么。 案发的当时,他正在女人家里休息,由于欠了一屁股债务,他在打算如何从这里再搜刮一笔钱,很可惜,那个女人也几乎被榨干了。当他打算扫兴的离去时候,发现自己的鞋子不见了。 一双很普通的皮鞋。 两下里一交织,他就大吼起来。结果发现是那个小男孩藏起来了,问他藏到哪里,也不说话,结果母亲出来后发现所有的鞋子都不见了。全被男孩藏了起来。 原来这个人很喜欢用皮鞋殴打男孩的母亲。男孩总是躲在一边观看着。”纪颜一边说,一边走进了房间。我随着他,走到了池月的卧室。 “当男人发现鞋子不见,钱又没弄到,非常的生气,他开始殴打男孩,结果女人从厨房里跑了出来,手里提着菜刀。 在争执的过程中,男人抢过了菜刀,并把到架在了小孩的腿上。 “如果不给我钱,反正我也会被放高利贷的砍死,要么,我现在就把这讨厌鬼的脚砍下来,以后讨饭也容易点。”男人这样威胁道。 自然换来的是一顿痛骂,不知道为什么。或许人在意识混乱的时候行为也混乱了,总之这个男的居然真的下手了,一刀砍掉了孩子的脚掌。 任何一个母亲面对这种情况都会发疯。这个也是,结果自然是冲过去厮打起来。一个被咬成重伤,而那个女的被砍到了颈动脉,当场死亡了,孩子也失血过多没救回来。据说开始的时候女人在外面喊了很久,想乞求帮助,虽然是中午,大家都听到了女人的哀嚎,可是没有一个人肯出来。 如果事情就这样结束也就罢了,可是住进医院的重伤的男子没过几天就失踪了,尸体,不,应该说是尸块被发现扔在了医院的垃圾堆中。 几乎被剁了个粉碎。监视器录像只录到了一个画面。”纪颜一边拖鞋,一边站上了池月的床。 我奇怪他想干什么的时候,他却用手敲了敲天花板。 “到底拍摄到了什么?”我问他。 “一个女人,一个拿着刀的女人走进了病房,头髮全是白色的,但是只有背面。”纪颜又跳了下来,继续在房间里踱步,似乎在寻找什么。 “你知道死者不穿鞋光脚意味着什么么?”纪颜突然问道,我自然摇头不语。 “没有鞋子的人,会永远在常世不停地走下去,永无止境,直到找到自己合适鞋子为止。或许这里居住的人认为池月可能就是适合的‘鞋子’。 当一个母亲看着孩子受到伤害,再懦弱或者温柔的人,在那一剎那也会变成夜叉。” “夜叉?” “使得,佛教中的夜叉履行着行刑者的职责,他们会吃鬼。人,也会变成夜叉。”纪颜又转悠回卧室。他的话让我煳涂了。 第193页 “你不是看见了天花板上孩子脚印了么。有没有感觉到什么不妥?” “看到了,好像觉得似乎只有一只脚的脚印。”我终于想了起来。纪颜点点头,他忽然蹲了下来。 “来帮帮忙。”纪颜喊了我一下。我走过去,帮他把床翻了起来。 床的地板显露出来。 纪颜笑起来。 上面用胶带纸帮着很多双破旧的鞋子。包括那双白色的女士皮鞋。 我们回到了楼上,池月仍然躺在沙发上和那个女人聊着。 “我躺在楼下的时候,你家小宝好像很喜欢光着脚跑来跑去,有点闹啊。”池月对小宝的妈妈说。女人非常惊讶的站起来。 “没有啊,小宝的房间里铺的是很厚的地毯,我怕他着凉才特意买的。”池月惊讶的望了望女人,又低下了头。 这时,门外响起了很嘈杂的声音。 原来所有的住户都上来了。他们手里都拿着东西,拖把,菜刀或者撑衣架。 “把那个女孩赶出这楼!那样女鬼就会追着她出去了,这样楼层拆了大家也不会有事了!”其中开始那个戴着眼镜,知识分子模样的人喊道,其余的人立即贊同。 除了我和纪颜所有的人都赤裸着双脚。这么多双脚交叉站在了一起。 “你们不觉得太自私了些么?”我忍不住问道。 “那你说是死一个好还是死大家这么多人好?”眼睛忽然沖我喷了一句,弄得我哑口无言。 “如果我离开大家可以安全的话,我愿意走。”池月忽然站了出来。一时吵闹的人群忽然安静了些。 我和纪颜包括小宝的母亲都无法劝阻池月离开。池月不说话,只是默然穿起了鞋子。 “既然要走,还是穿这吧。”我和纪颜与池月一起被赶出了这栋大楼。 外面的天气已经非常坏了,初春的雨带着还未完全离去的冬寒噼头盖脸的下了下来。 “你们走吧,我们只想好好的活着,不想再担惊受怕了!”眼镜和大家站在楼道出口,冷冷地说。 这时候,一个闪电打了下来。 眼镜忽然失声惊叫起来。 “她来了!”里面赤裸着双脚的人纷纷往里避去。小宝的母亲被人拥到了墙的外侧,几乎出来了。 可是在雨中的我和纪颜什么也没看到。可是池月也坐到了地上。 “她来了。”她也指着地面颤抖着声音说,身体还不由自主地朝后挪着。 小宝忽然叫了一声。他的身子居然自己走了出来,不,应该仿佛是被什么脱了出来一样。 另一面小宝的母亲和舅舅死命拉着小宝的另外一半。 “别抢走我儿子啊!“那女人尖声高叫起来,接着微弱的楼道光和闪电,我发现女人的神情很骇人,真的如同我看过的夜叉雕像一样。 但是似乎小宝的母亲和舅舅两人的力气也无法组织小宝被拖出去。他的身体大半已经被淋湿了。 里面的人忽然骚动起来。 “既然她要你儿子,就给她啊!不要连累我们!”他们自觉而默契地一起从后面把三人推了出去。我和纪颜连忙扶起小宝,帮他遮挡下大雨。纪颜则和小宝的舅舅把女人扶到一边。 混乱之中我听到了轰隆一声巨响,接着是一阵冲击把握震倒在地。等我意识到的时候,发现楼层开始坍塌了。 还是纪颜反应迅速,连忙把我们拉开。 楼层塌的非常之快,里面的人一个也没来得及跑出来。 废墟中,我看见了无数赤裸着的双脚,从废石堆里伸了出来,他们到死也没穿上鞋子。 “看见了么?”纪颜抱着小宝,指着废墟向我说。 是的。我也看见了。一双没有穿鞋的脚。一个拿着刀浑身白头髮的女人,她的脸如同带了个面具,完全变成了佛教里夜叉的样子。 她的另外只手牵着一个小男孩,男孩的左脚掌被砍掉了,男孩的手上提着一双白色的女士皮鞋。他们两个呆滞地站在那片废墟上。 不过只是一瞬,很快又不见了。 原本就要被拆迁的房子,结果在暴雨中自己坍塌了。这件事其实也算不上什么新闻了。 而从中获救的四人当然应该深感幸运。 不过幸运从来都不是老天爷赐予的,幸运要靠自己争取。 解决了例行的公事,纪颜暂时为这四人找到了住处,就和我找了个地方坐坐休息下。 “你是怎么知道鞋子在床底下?”我问纪颜。 “当然是四处找啊,不过也得益于我父亲。他经常外出,小时候我单纯的认为只要把他鞋子藏起来,他就不会离开了。那时候的我,就是把鞋子用胶带帮在了床板的底部。所以,我自然会去看看。” “那对可怜的母子还会出现么?”我想起雨夜中看到的情景,还有些不舒服。 “会的。成为夜叉的人是无法消失的,他们母子会永远走在这世界上。”纪颜忽然严肃的对我说。 “如果你在夜晚街道上看见没穿鞋走路的人,赶快把自己的鞋子脱掉吧,否则,他就会一直看着你的鞋子,跟着你回家了。” 说完,他又孩子似的笑了笑。我一直追问他说的是不是真的,但他闭上嘴不再说了。 第194页 “走吧,还是回我家一起喝点酒驱寒吧,否则会生病的。”纪颜拍了拍浑身湿透的我。 雨已经停了。 第四十六夜:枕虫 虽然都说阳春三月,可是梅雨不断,天气还是寒的让人不舒服。我不喜欢过初春,冬天冷倒还情有可原,可年历上明明显示的是春季,却还这样就真是让人有些不悦了。 这个星期下了两场雨,一场四天,一场三天。整天顶着雨伞上班的我心情如同阴霾的天气,糟糕的吓人,稍有不顺,就有摔东西的冲动,看看周遭的同事,好像都有类似的情况,我们如同塞在罐头里即将过期发霉变质的三文鱼。 唯有下班后,才有少许的解脱。有家的人都去家里寻求温暖了。像我这样的人,只好去纪颜家转转。 脚后飞溅的水花已经把裤筒完全打湿。小时候极羡慕那些即便雨再大,而裤脚依旧干净的人。而我则相反。当我收起湿嗒嗒的雨伞敲响了那座红色厚实如同发糕的门,开门的却是黎正。 “是你啊。”他打开了门,然后自己走进去了。我奇怪难道纪颜就让他一直留住在这里么。 纪颜的家是单独的一栋平宅。里面收拾得很干净,全然不像个单身男人的居所。 我纠正,现在应该说是两个男人,或者说一个孩子和一个男人。 纪颜面带着睡意从里面走了出来。一见我,眯起的眼睛陡然睁开了。 “你来得正好,我还想去找你,这天气弄得我好想睡觉了。”春眠不觉晓看来很适合他。我倒也想和纪颜一样,心情不爽就唿唿大睡过去,只是怕一觉醒来,饭碗就不翼而飞了,唯有对他报以苦笑。 “欧阳,你的头髮全湿了。”纪颜扔给我一条毛巾,我象徵性的擦了擦。 正想要扔掉,忽然在一旁一直默然的黎正开口了。 “擦干净吧,带着雨水入睡是不好的。”他极少开口,但我总觉得黎正的故事也很多,虽然这段日子两人住在一起商量如何对付那个盗用黎正身体的傢伙,可是估计更多的时候是互相讲故事吧。 纪颜不知道从哪里端出几杯热热的茶。我正觉得全身都是寒意,接过来先暖了暖冰凉的手,然后吧碧绿的茶水放到嘴边轻轻呡了一口,霎时全身打了个哆嗦,热流从胃流向身体四肢,最后汇总到丹田处,喝了个全身通透,三神开窍。真是好茶,只是一口,就将寒冷和疲乏赶跑了。 “那是个怎样的故事?”我脱去了外套,坐在沙发上,用毛巾使劲地擦拭头髮。黎正则慢悠悠地喝下一口茶,双眼无神的望着窗外的大雨。伴随着雨滴有节奏的击打窗户的声音,他的声音虽然不大,却分外清楚。 “所谓无根水,在西游记里提及过,就是指从天上下来没有触碰到任何东西的雨水。这种雨水本来也是道家修炼所需要的东西之一。但其实雨水并没有想像的那么干净或者拥有所谓神奇的力量,相反,有的时候可能会造成不好的结果。 年轻的时候,男人们都喜欢彰显自己的活力,可以让人,特别是女人觉得自己与众不同,给人以深刻的印象,诸如此类的愚蠢做法有在半夜在宿舍楼下扯着嗓子狂喊妹妹我一无所有你何时跟我走,在教室的时候旁若无人的脱掉鞋袜光着脚丫放在课桌上,上身穿西装打领带下身穿黑色运动裤配着光着脚再套双皮鞋去上课。其实从生物角度来看,这和那些在发qing期喜欢到处炫耀自己身体和繁殖能力的雄性动物没有太大的区别,不过人类懂得用更含蓄的办法。 我有一个同班同学,他就属于这种人,姑且叫他做阿龙吧,因为他经常喜欢人家叫他阿诺格式瓦星格史泰龙。阿龙天天期盼下雨,尤其是大雨暴雨,有时候打雷也想出去,还好被大家拦住了。 只要下雨,他就如同沙漠里的骆驼一样,晒上衣只穿短裤跑在操场上,一边跑一边叫唤,他经常说这就是展示青春和个性。可是在大家看来,尤其是女性同学,他展示的无疑是胸肌和背二头肌罢了。 不过即便如此,他的身体一直都很健康,是的,一直,只是在身体之外的一些东西出了问题。我起初没有留意,因为我和他总是保持着一段距离。但是在我看见了他奇怪的动作后,开始知道他有些问题了。 最初的时候,阿龙总是在教室里下意识的做些小动作,做些别人包括他自己都没察觉的动作,可是坐在后排的我看见了。 他经常摇头,或者用手掌拍拍自己的耳朵。 接着,阿龙说话开始莫名其妙的结巴,这种事以前也发生过,但似乎却越来越严重了。 我开始接近他,因为,我对奇异的东西有着莫大的兴趣。对我来说,他就像一只管在笼子里被注射了不知名东西产生奇怪反应的小白鼠。”黎正开始一本正经地说这我还有些好笑。但他说出这句时,不经意地看了看我,拿这杯子品茶的我忽然怔了一下,一时间竟然被他奇怪的眼神望着不知道该干什么,但他的视线从我身上离开的时候,我才能发觉自己可以动了。 他始终是黎正啊,千万别被他小孩的外表欺骗了。我在心里暗暗嘀咕了一句。 故事依然在继续。 “当我和他开始交谈的时候,阿龙的不适已经很严重了,他仿佛七八十岁的老头,刚刚说过的话一下就忘记了,记忆力之差实在让人费解。 第195页 ‘你最近有吃过什么奇怪的东西么?’我只好从他的饮食来源着手。但话一出口我就发现自己错了,要他以现在的状态回忆这段时间的食谱,无疑等于逼他考试一般。 看着他痛苦的冥想,我挥手说算了。忽然,我望着他满头湿漉漉,如同下完雨后杂草般的头髮。 果然,刚进来里就闻着一股子霉味。 ‘你多久没洗头了?’我问他,这次他很委屈地说自己每天都洗头,因为最近老有人说他头上有股子怪味。但是不管怎么洗,头髮总是这样。 ‘最近老是下雨,烦死了,好像,好像连着下了一个礼拜了。’他忽然抬起头,望着外面的大雨。我看着他的背影,觉得像他这样思想如此单纯的人真的很少了,他和我一样没有什么朋友,而原因却不同,我是因为在身体外面竖起了一道篱笆,而阿龙则是别人嘲笑的对象,无论是头脑还是他巨大笨重的身体都是男生女生闲暇时候的谈资。 我决定去阿龙的寝室看看,或许那里,能有什么新的发现。 还好,他的床铺比我想像的干净的多。一切并没有什么异样。只有枕头看上去好生奇怪。 这枕头是学校统一发的,开始的到手里的时候都是白色。不过现在五颜六色什么样的都有了,枕头的多种奇奇怪怪的功能也被开发殆尽。 但阿龙的这个枕头奇怪之处不是颜色。而是它居然是湿的。 你知道我当时想到了什么么? 是雨女干的?” “雨女?是日本传说的妖怪么?”我听到这里忍不住说了句。黎正面无表情的点点头。 “相传雨女只要在大雨中会要求有伞的那人和他共伞回家,以后就会一直缠住持伞人,那人周围的环境全会变的潮湿不堪,正常人根本无法忍受,很快就会死亡了。”纪颜再一旁进一步解释道。 “不过那不是雨女干的。”黎正说,“的确,开始的时候我是怀疑,但想到阿龙下雨天出门从来不带雨伞就彻底推翻了。 可是那会是怎么回事?,或许只是他最近那条神经不对,搞成现在这样,又或者是他经常带着湿漉漉的头髮入睡么。 ‘平时头髮湿了或者刚洗完澡懒得等它干,所以直接睡下去了。所以枕头有些湿吧。’阿龙见我看着枕头髮呆,笑了笑摸着后脑勺解释道。 我也只好无奈的看着他。 当时他的脸离我很近,我又属于那种视力极好之人,所以哪怕是他脸部的鬍鬚,我都能根根看的清楚。 可是我没心思数他的鬍子。 我看见的是他的太阳穴忽然蠕动了一下。是的,如同虫子一般的一根巨大粗壮的不知道是血管还是神经蠕动了一下。虽然只有一下,但我确实看清楚了,因为伴随这那蠕动,阿龙的脸也迅速做出了古怪的反应,他的嘴不自觉的笑了一下,可是他自己却没有发觉,不知道你们见过人偶么,被控制后做出来的动作和自己本身做的动作差距很大的。 很快,阿龙又习惯性格的拍了拍自己耳朵。 ‘怎么了?’我问他。 ‘最近老觉得耳朵闷闷的,好像隔着一层薄膜,就像进了水一样,不过拍两下就没事了。’他笑着回答。 真是那样么,我狐疑的又看了看他,没有发生刚才的异状了。不过我还是取走了他的枕头。并告诉他今天把头髮擦干净在睡觉,阿龙憨厚的点点头。 枕头被我带了回去。可是我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东西。有些懊恼的把枕头扔到一边,就不再管它。 只是晚上睡觉的时候,才想起来,于是干脆放到我自己枕头旁边。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或许文克在的话一定可以提出个好的方法。 我只是下意识的觉得,那枕头一定有问题。 像我这种人经常做梦,而且睡的很迟。夜晚有点声音我就辗转难测,何况窗户外面下着大雨,我不是女孩子,当然也没有‘夜雨飘窗前,榻风对长眠’闲情诗意。 可是我究竟还是睡着了。不过我很容易惊醒,这恐怕也是个优点。 人在睡眠的时候最为脆弱。任凭你有在厉害的武功,在多的护卫。当你睡着了,你的生命就变得异常脆弱。即便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幼童,只需要一把尺来长的刀子,朝你最为软弱的咽喉处来那么一下,一切都完了。 古往今来多少英雄都是死在床上,人们经常认为要杀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难杀的男人要靠女人,不是说女人可以让男人放松警惕。而是女人可以让男人睡得很死。 当一个日夜提防外人威胁自己生命的人睡的很死的时候,就离死不远了。 难怪曹操处心积虑,不惜演一处梦中好杀人的滑稽剧来警告身边的人,吾梦中好杀人! 当然,我也不是张飞,有睁开眼睛睡觉的本领,可是我有控尸虫,它可以让我睡的很安稳。 控尸虫有天生保护宿主的本领,任何对它来说是能威胁到我生命的东西它都会毫不犹豫的阻止。因为我若死了,控尸虫也就消失了。 开始的时候,我只是感觉手上有一阵搔痒,那是种很轻微的,宛如微风轻抚的感觉,可是我觉得不舒服。很快,这种感觉居然迅速转移到了耳朵旁边,我听到了阵非常微弱但清晰的沙沙声音。 第196页 怎么说呢,就像是虫子爬行在沙砾的响声。我勐地爬起,控尸虫已经自动出现了,躺在我的枕头边上。 可是我没发现什么特别的地方,但既然控尸虫出现了,证明刚才的确有危险。不过我在枕头旁边看到了一个很小几乎肉眼不仔细看就看不到的白色小点。我的枕头旁边本来是没有这个的。 或许是我多心吧。 我再次睡去,但没有出现先前的情况了。第二天醒来,我拿着枕头去找阿龙。 可是他已经疯了。当我知道消息的时候也大吃一惊。 是的,昨天还和我好好说话的人居然疯掉了,毫无徵兆和原因。他如同个三岁孩童一般吵闹着要这要那,东西到手后就一个坐在床铺上傻乎乎的玩耍,可是没几分钟就把手里的东西扔掉,开始放声哭闹。他的室友已经被折腾得够呛,毕竟他这种体型发起蛮来是很难对付的。可是校医也来过了,却没有任何结果。他根本不想离开房间,大家只好暂时让他呆着,去找人把他送到医院。 我知道送到任何一家家医院他也会被诊断为精神错乱然后送进医院。大多数医生都能无师自通一项本领,那就是误诊。说的多么冠冕堂皇,误会而已,本是无心,何必说我有意,把过错推的倒是一干二净了,落的心里一阵轻松。 可是当我走近他,阿龙却意外地平静下来。 他的脸比昨天居然胖了一圈。与其说胖,其实说肿更恰当,就像一个放置了一晚发酵后的馒头。 这次我又看见了,他的脸上如蜘蛛网状的神经似的东西在不停的蠕动着。其中最大的一条朝天灵上爬去。 我终于知道了这是什么了。虽然不敢肯定,但起码我知道对付的办法了。控尸虫离开了我的身体而进入到了阿龙的身体。 ‘把他用绳子绑起来,最好坚固点,多绑几圈。’我命令他的室友道,开始他们觉得纳闷,可是还是去拿绳子了。 刚刚把阿龙绑好,他就开始发狂了。九十公斤的身体发怒挣脱着身子起来就像一头暴怒的公熊。他的眼睛布满了血丝,大张着嘴,口水从嘴角流淌下来。 虽然他们看不到,可是我能看到控尸虫正在阿龙的脑袋里吞噬着。 控尸虫正在吞噬着枕虫,分散开来的控尸虫像捕食者见到猎物一样,大量的吞噬这枕虫。 枕虫一种用医学术语可以称作为寄生虫的玩意。我一直没有想到它,是因为我实在以为枕虫只是一种毫无实体的灵虫,就像蜮(yu)或者东方朔以酒浇之就会溶化的怪哉,对人脑无直接伤害,包括控尸虫本身,都是无法对活人的精神产生影响的。” “蜮是什么?”我问黎正,东方朔的故事我自然知道,可是这个就没听过了。 “蜮的解释有很多种,但是在《博物志》中最为有趣,相传蜮为甲类,生于山溪中。长一二寸,口中有弩形,以气射人影,所中之出发疮,不及时医治则死。”纪颜在一旁解释给我听。黎正见纪颜说完,接着叙述。 “可是控尸虫却有着可以吞噬其他种类虫类的本领。不过,阿龙的脑袋已经被侵蚀的差不多了,即便是把里面所有的枕虫消灭光,他的神智也无法回復了,枕虫靠吞噬人的记忆为生,当人所以学过记过的东西都不復存在,那他也就会回到刚出生的状态了,就如同一个婴孩。 他将永远以无意识的状态活着,因为这种破坏是无法逆转的,即便想再慢慢学习也是不可能了。 我很奇怪枕虫的来源,后来知道这种东西原本是没有身体的,只是拥有自己的意识,长期一堆堆的聚拢在一起。漂浮在空气中的它们会混杂这雨水或者雾气来到人身上。如果长期被雨水淋湿而又不及时擦干净头髮,大量的枕虫会进入到人脑里面,并在里面生根发芽,吞噬脑内的记忆,甚至可以使自己从灵虫过渡成拥有真实肉体的虫子。 而之所以叫做枕虫,因为它们总要等人入睡之后,窸窸窣窣的从头髮中飘落下来,通过耳朵或者鼻孔眼睛进入人的身体。少量的枕虫进入脑子是无法造成伤害的,因为它们无法抵抗的过人自身的意识和意志,可是数量过于庞大就难说了。在开始,被侵蚀的人会感觉到头部不适,耳朵听不清楚,因为枕虫会像织网一样在耳膜处集结在一起。 量变产生质变。就像蚂蚁,单体几乎可以说是最弱小的动物,可是那些行军蚁群可以轻易的在几秒内吞噬掉世界上任何一直庞大动物。 这种虫子很脆弱的,只要保持头髮干燥入睡,就会避免了。可是阿龙发现的太晚了。或许说,应该是我发现的太晚了。”黎正忽然望了望我。 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让我擦干净头髮了。耳朵边似乎也传来了一阵阵的窸窸窣窣的声音。我拿起毛巾狠狠的擦拭着头髮,擦得生疼。 纪颜看着我的动作忍不住笑了出来。 “没必要这样,你只要记得别带着湿头髮入睡就可以了。”纪颜指正我说。 “或许是吧。”黎正的眼睛看着窗外的雨发呆,不再理会我们了。 第四十七夜:雾藻 男女很多地方都有不同,洗澡就是一个方面。 男人洗澡,像我这样要刮鬍子的,顶多也就二十分钟了不起了,倘若那种因为工作数月洗一次的也就半小时足矣。但女性就不一样了,大学时代曾经陪室友等过他女朋友洗澡,好傢伙,我洗完后等了十几分钟,接着去提水吃饭,还帮他带了份,等我室友吃完他女友还没洗完。这次后我才知道为什么女孩都是用水做的这句话的真正含义了。 第197页 可能大家猜到了,我今天想说的就是关于洗澡的。正确的说,是关于女生浴室的。从小到大,澡堂厕所一律向左转,别说进去观摩,倘若眼睛歪了点,被人发觉都会觉得羞愧不堪,但人又都是好奇的动物,越不能看又越想看。终于,拜李多所赐,我这个连女孩寝室都没去过的人,居然站在了女生浴室里,当然,我旁边就是纪颜同学。 其实事情起始于上周末。我正和纪颜,黎正在省图书馆查询资料。却被李多一个电话直接叫到她学校去了,黎正不想和李多见面,就留在了图书馆自己看书。其实自从合唱团的事之后,我不是很喜欢她学校,似乎每次进去都有些很不舒服的感觉。而这次,是她们浴室出了问题。 “有很多同学都反映说今年新盖的浴室出了问题,好像是说以前旧浴室发生过什么事情,起初我开始不相信,但昨天却被发生的事情吓坏了。”来到学校我们和李多来到了学校的餐厅,坐下来谈了谈。 “昨天我身体不舒服,就没去上下午的课。你知道的,从小我有点不适就爱去洗热水澡,洗完就舒服多了。”李多端着热热的咖啡,对着杯子吹了几口气,蒸汽慢慢上扬,现在是下午,窗子外面的光打进来,和雾气形成了一种很华彩又很绚丽的样子。李多的脸在里面若隐若现。 “学校的澡堂时四点半开门,我早早的提着桶子站在外面等了,因为我不喜欢人太多,一个人进去洗感觉澡堂时自己的一样,那么大的澡堂而且一次才两元,没时间限制,又经济又划算。”李多侃侃而谈,还不时的用手比划一下。纪颜咳嗽了两声,她才反映过来,笑着吐了吐舌头。 “进去的时候果然只有我一个人,整个浴室很空旷,但也很冷,我没急着脱衣服,而是把好几个热水管同时打开,水流声很大,可能是回音的缘故吧。我让蒸汽先充满下,这样不会太冷,浴室的控温系统很不错,每个淋浴头下面都有水温显示,很好控制。 不久,里面就全是水气了,到处朦朦胧胧地,接着我便开始洗了。但是在洗头的时候,我低着头,忽然头上感觉上面有东西滴下来,冰凉冰凉的,冷得我缩脖子,我以为是天花板的水滴凝结掉下来,没去太在意。 一不小心,我的香皂滑出手了,感觉是掉在了脚边,眼睛上由于都是发露泡沫,我只好蹲下来地上慢慢用手摸索,可是,我没摸到香皂,却意外地看到地上好像有一只脚。 我忽然觉得很冷,即便头上的热水淋下来,但我还是仍打了个哆嗦。我觉得纳闷,这个时段也有人?应该和我一样吧,不喜欢浴室太过于拥挤了。我站了起来,用水沖洗掉脸上的泡沫,这才仔细看清楚她。发现女孩皮肤很白,似乎有点过分了,居然比我还白,但是又觉得好像非常干枯,仿佛放旧了变质的干奶酪。但她头髮非常长,几乎把整个脸都遮住了,也没有打开水龙头,只是呆呆地站着旁边一动不动。 “同学,你也来洗澡么?这里水温很好控制的,可以很清楚的调节温度。”我以为她不会是用,就手把手的教她,并教她调好温度,但从始自终,她都没说一句话,也没抬起头。只是低垂着站在我旁边。我也没在意,毕竟帮助人是件快乐的事。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舒服得淋着热水,忽然感觉旁边的水气越来越重,而且飞溅过来的水滴都很烫,我奇怪的望过去,依稀看见旁边的水温记上居然显示的是80度。”李多说道这里,我都不禁倒吸口凉气,80度的水温,人都可以煮熟了。可想而知,李多看见水温的表情是什么样子。 “我吓坏了,但更惊人的却是那个长发的女孩子,居然仍然站在水里面,我能清楚地看见她肩膀的皮肉已经在软化脱落了,白色的肉混杂着黑色的头髮一缕缕掉下来,然后露出了灰黑色钙化的肩骨。 想都没想,连东西都没收拾,我就跑出浴室,来到换衣间,连忙穿上衣服出去,那时浴室还是只有我一个人。但她也出来了。 一步一步,黑色的头髮依旧挂在前面,不过大部分已经和头皮掉落了下来,每走一步,皮肉都掉下来一块,啪的掉在地上。我人都瘫软了,坐在塑料长椅上。看着她渐渐靠近我。 走近了看的就更清楚了,即便我想闭眼,可我发现自己的脸部肌肉完全不受控制了,那个女孩子的脑袋已经没有多少头髮了,整个头皮都被烫得皮开肉绽。可是,当走到我面前的时候她迟疑了,接着消失了,怎么说呢,仿佛是慢慢变得透明起来,和气体一样,挥发的无影无踪。我等自己缓过来后,才哆嗦地穿好衣服,扶着墙走出去。一回到寝室就和你们打了电话。”说完后,她仍然惊魂未定。很奇怪,我向来认为李多的胆识别说在女孩子中,就是在常人中也算大的,怎么会吓成这样。纪颜没说话,只是拿手摩挲着光滑的下巴,这是他一贯的思考动作。 当然,这都是几十分钟前的事,而现在,我和他正站在刚才李多说出事的浴室里面。当我决定去浴室探究一番的时候,管理浴室的大爷似乎很不高兴。 他大概五十多岁,听说很早以前这所新浴室还没建好的时候他就在这里附近居住了。他是个光头,而且极爱抽菸,左手手腕上还有老大一块伤疤,似乎看上去像烫伤,肉芽横竖交错,有些吓人。进出的人只是尊称他一句刘叔。 第198页 “你们里干什么,这浴室有没什么问题,不过是那些娃娃被蒸气熏得眼花了而已。”刘叔执拗的想阻止我们进女浴室,虽然和他说了是校方的安排,而且女浴室已经关闭了,里面没有人,但他还是很顽固。没有办法,我只好动用镜妖,让他暂时休息一下。 只是在使用镜妖进入他的时候,我感觉很热,一种非常莫名的灼烧感。虽然只是一瞬间,不过还是很奇怪。开始的时候听人说,似乎几年前这里的旧浴室出过事故,烧伤过一个女孩。 不过今天它似乎很不安分,走到浴室门口就剧烈的动弹,还发出蜂鸣声。 浴室并没什么特别之处,和从小到大去过的另外一边没有太大的区别,这不免让我有点失望。纪颜则到处观察,不过地上没有任何可以的东西,当然没有什么所谓的血肉。 “你怎么看?”真难得,纪颜居然会徵求我的意见。我愣了下,有点不适应,思考了下,只好这样回答他。 “不是很清楚,不过我觉得应该和那封印无关吧,可能只是单纯的灵体吓人而已。”我知道他心中依旧担心那件事,否则他不会那样严肃,甚至还问我的看法,纪颜似乎觉得我的话印证了他看法,自己点了点头。 “可是,你不觉得奇怪么,为什么同样是浴室,对面好像没传出什么事啊。”我忽然问到,纪颜本来是蹲在一个衣橱旁边看,一听这话,立即站了起来。忽然笑了起来。 “对啊,雾气,女生浴室,我居然把它忘记了。”纪颜说,却把我弄煳涂了。 “不过要让它出来,还必须靠你的镜妖帮忙。”纪颜指了指我肩膀上正在摇头晃脑看来看去的镜妖。它看见纪颜指着自己,不好意思地低下了脑袋,我心想你害羞个什么劲啊,又不是夸奖你来着。 纪颜叫我去借一面镜子,随便怎样的都行,最好是圆的。我费了好大劲,才从两个过路的女生手里买了一块,买完之后我隐约听见后面小声地议论。 “一个大男人买镜子干什么啊?”女生甲。 “不知道,旁边就是女生浴室啊,他该不会去偷窥吧?”女生乙。 “啊,太变态了。”女生甲。 我当时也只能自己骗自己耳朵聋了,加快脚步跑回去。 镜子大概只有手掌大小。纪颜看了看,皱了皱眉头,不过勉强答应了。然后他咬开中指,在镜子中间画了一个我看不明白的符咒。接着,他又在镜妖的圆脑袋上也画了一个。镜妖睁着圆鼓鼓的大眼睛奇怪地向上翻着。画完后,还不是得用小爪子摸摸自己的头。 “让它进去。”纪颜对我说。我点点头,命令镜妖进入镜子,它老大不情愿的望了望我,把身体慢慢融入了那个圆镜子。纪颜见镜妖完全进去了,接着把镜子朝着空中大力抛出去。 镜子没有掉下来,而是如同一盏灯一样高悬在半空里。接着发出红色的光芒,把整个浴室塞满了。红得耀眼的光满,就像是挂满了大红灯笼一样。这时候,从墙角飘出一阵白色的雾。 “这是什么?”我指着那白雾奇怪地问。纪颜面对着白雾走了过去,伸出手,可是那白雾仿佛有生命一般,居然会自动躲避纪颜的手,好像一条蛇一般,委婉得在空旷的浴室里飘忽。 “它叫雾藻,是一种很奇特的妖怪,没有实体,只是像一阵白雾,而且无法生存在室外。和你眼里的镜妖一样,需要以来媒介才能移动变化,有水蒸气或者雾气的地方它就能生存,而且最大的本事是可以利用雾创造出各种各样的幻觉,景物或者人,所以李多看见的应该是雾藻变化出来的幻觉。”纪颜再次把手伸过去,这次那股白雾没有再躲避,而是小心地用仿佛触角样的雾状东西碰了碰纪颜的手,又赶紧缩了回去,当发现没有危险了,又像带子一样一圈一圈的缠绕在纪颜手臂上。 “可是,你还没回答我为什么对面的男浴室没有啊.”我仍旧感觉好奇。纪颜笑了笑。 “妖怪之中,最为好色的就是这雾藻了,它只喜欢呆在女浴室,当然,雾藻的胆子也极小,人多地时候就绝对不会出来,所以它只是像捉弄一下李多罢了。”变成带状的雾藻仿佛听懂了我们的说话,点了点头,然后又迅速的从纪颜手上褪下来。 “那现在怎么办?”我问纪颜。 纪颜想了想,对我说:“就让它呆在这里吧,好好教训下它,别再四处乱吓人,如果把它赶出浴室,它是无法活下去的。不过,这次要帮它换个家。”纪颜话音一落,雾藻就像被吸尘器吸起来一样,全部进入了半空中飘悬的镜子里,等它完全一点不漏的进去后,镜子掉了下来,回到纪颜手中。 “走吧,把它放到男浴室里,呵呵。”很少看见纪颜笑得如此开心,看来把雾藻放在对面的男浴室也算是小惩大戒了。 可是当我们想去打开浴室的门,却发现被锁死了。从里面无论使出多大气力,门却纹丝不动。 这时候,浴室内的天窗都自己关闭了,包括通风关口。而且我听见了水流声。原来所有的热水龙头自己打开了。一时间本来是空旷干净的浴室充满了水蒸气,我和纪颜仿佛生活在幻境里一样。两人渐渐被浓厚的白雾分开了,我看见纪颜的身体消失在雾气里。而我自己也分不清东西南北。 第199页 水龙头还在开着,整个浴室成了一个大的蒸笼。紧接着,我听见一声清脆的镜子破裂的声音,因为镜子在纪颜手里,我当然按照声音的方向走过去,果然,我看到了一个模煳的人影站在那里。 “纪颜?是你吗?”我被蒸气呛得难受,连忙走过去拍他的肩膀,由于是背对着我,所以我只好绕到他前面,并且用手赶走蒸汽。 眼前的哪里是纪颜。 这人的整张脸像晒干的桔皮,全部萎缩了起来,五官深深陷进了脸,宛如一个被放了气的气球,我大吃一惊,退后数步。 水龙头的声音停住了,所有的水蒸气一下聚拢了起来,形成了个白色的人形,看样子好像是个女人。这时候我才看见,纪颜其实好好的站在我旁边。手里拿着刚才的镜子,不过镜面已经破了。 “刚才的雾藻不是被你收走了么?”我疑惑的问着纪颜色,可是纪颜并不说话,只是严肃的看着那团白的像一团棉花的蒸汽。现在那东西好像一直在变形,就如同一块正在塑形的泥巴,慢慢的变成年人形。 “看来这个浴室还有别的东西。”纪颜说着,在破碎的镜子上用手指点了一下,镜妖便从里面钻了出来,看起来似乎有些疲惫,眼睛也闭上了。 虽然已经完全能看出是个人体的形状,但还是像云层一样,似乎碰一下就会散掉。头部有两个黑洞,直勾勾的盯着我们。纪颜蹲了了下来,同时也把我拉了下来。 “不知道这是什么傢伙,但是水蒸气比空气轻,我们蹲着会安全些。” “安全?它很危险么?”我奇怪地看看那个怪物,不过是一团蒸气罢了。 还没等我说完,四周便开始产生热浪,我的头髮能感觉到它在向外喷射着高温蒸汽,这要是被烫着可就不好受了。 我们两个只好半蹲着如蛤蟆跳一样蹦到门口,可是门已久紧锁,而且这里的温度由于那个怪物不停的喷射蒸气已经越来越高了。 “所谓妖魔鬼怪,其实是四种东西,妖怪并不可以混为一谈,大多数妖没有实体,像镜妖和雾藻,都要依託一种物体才能被发现,而现在这傢伙我自己都不上属于什么了。”纪颜一边说,一边掏出一把匕首。 我认识这把匕首,在怨崖的时候,他曾经使用过。不过这次才近距离看见,很奇怪,几乎没有刀刃部分,倒像是个锥子,手柄的前面是一根很细的大概十几厘米的空心管子,大概和针粗细差不多。 “不过不管它是什么,有没有实体都好,血剑都可以刺穿。”说着,纪颜将匕首插入掌心,等拔出来的时候,我看见了血剑的样子了,两指来宽,薄如蝉翼,半透明的红色剑身,大概有两尺长左右。而拔出来的伤口却很快恢復了。 头顶部分全都是滚烫的蒸气,我看见纪颜的脸都通红了,只要站起来立即会被灼伤的。 而那个傢伙就像一个被烧开的水壶。 纪颜决定把血剑扔出去,只要能擦到它就可以了。 听起来似乎很容易,但我们现在蹲着,首先力量就减弱不少,加上空间里再次充斥着大量蒸汽,我们已经看不见那傢伙在哪里了。 浴室虽然不大,但也有七八十平方米。 “你来扔。”纪颜把血剑交给我。“你的眼睛封着镜妖,可以透过蒸汽看见它。” 我接过血剑,比意料的要轻得多,只是好像比先前短了些。 “血剑拔出体内就会慢慢消失,所以要抓紧时间。”纪颜解释道。 我闭上另外只眼睛,果然,我可以透过蒸汽看见它。 手里的血剑已近瞄准了,虽然我从小到大玩射击类游戏极差,但这次不容有失。 我稍微对准一下,手里的血剑飞了出去,直接刺在那怪物身上。只是一瞬间,所有的蒸气轰然消失,天窗也打开了,在阳光的照射下浴室又恢復了清楚凉爽。 “雾藻呢?”我问纪颜,他站起来看了看。 “不知道,在有阳光的地方看不见它,或许躲起来了。”纪颜从地上拾起已经消失了剑身的剑柄,放回口袋。“似乎,血剑把雾藻和那东西又重新分开了。” 门也可以打开了。 不过不是我们打开的,那位刘叔勐地撞了进来,一脸着急的在浴室里转了几圈,接着抓着我的肩膀说。 “你们把它怎样了?” 真实女莫名其妙的话,浴室里明明一个人也没有。 纪颜分开我们两个。“您有什么话慢些说,我们不是很明白。”刘叔气愤地抓起我们的手,把我们拉了出来,直奔外面,一路走还一路骂骂咧咧。 “我就知道,你们是学校派来的,根本不怀好意.”他一边说着奇怪的话,一边把我们拖到一所矮小的平房外面。 到了门外,看起来蛮横的刘叔忽然一反常态的温柔起来,小心的接近大门,掏出钥匙慢慢打开,就像做错事晚回家的孩子一样,让我看了有些好笑。 可是当我走进去就笑不出来了。 矮小昏暗的房间里,躺着一个人,我分辨不出她的年龄,,因为她的脸缠着纱布,包括手臂。不过我从床边墙上挂着的照片来看,她估计是刘叔的女儿 在床的旁边,还有很多换下来的就纱布,床头的柜子堆满了药品和一些书籍,我随便看了看,都是些大学教程和励志小说。 第200页 “这是怎么回事?”女孩奇怪的指着我们,她的声音也很粗糙,完全不像人的声音,犹如机械发出来的一样。刘叔尴尬的介绍了刚才的事,女孩有些悲伤地嘆了口气。 我和纪颜都煳涂了。 “你们在浴室里看见的怪物其实就是我。”女孩忽然轻声说道。 刘叔长嘆一口气,告诉我们事情的原委。 原来这所学校以前的浴室存在很多漏洞,水管的供水经常出现问题,以前曾经有学生反映水温会突然升高,但校方总是以资金不够为理由一拖再拖而且澡堂没有专门的看守负责处理急性事故的人员。结果一次刘叔的女儿,同时也是在这所大学上学,一个人单独去洗澡,锅炉出现了问题,她被喷出的水蒸气严重灼伤,本来如果处理得当也不会受伤太深,只因为当时外面一个人都没有,还好刘叔第一个发现,但是送到医院的时候大部分皮肤都坏死了,结果到现在做了多次手术还是没有完全好。出了这事情后,校方才终于同意重新修建新浴室取代原有问题的澡堂,并且让刘叔来管理。 “我很想再洗一次澡,但医生说我的皮肤恐怕永远不能成熟热水的温度了,家里离新开的浴室很近,我每天趴在这里都能看见女孩们高兴的从浴室走出来,我很羡慕。”刘叔的女儿缓缓地说,“其实我也很哀怨过,甚至想到自杀,因为我的容貌和声音全毁了,结果一次我做梦,发现自己来到了浴室,而且和有一阵白雾总是围绕着我,在梦里我也惊奇的发现自己的容貌又回来了,每次做梦我都会很开心,后来我查阅书籍知道那个白雾叫雾藻,是一种躲藏在浴室的妖怪,不过它变出的幻像真的令我很高兴,也伴随这我度过了最辛苦最难熬的日子,我曾经告诉过它不要吓唬浴室的女同学,结果还是搞成这样。”女孩忽然抬头望着我们,那双仅有的没被损坏的美丽眼睛带着哀求望着我们。 “我希望你们别带走它,以后它会改正的,我不会在让它吓唬其他人了,放过它吧。”我听了看着纪颜,纪颜走过去拍着女孩的肩膀。 “我没有带走它,雾藻还在那澡堂,今天你睡觉后还会在看见它的,相信我。”随后笑着看着女孩,刘叔的女儿点了点头,又重新躺了下去。 刘叔送我们出来的时候告诉我们,自己的手就是当时跑来救女儿的时候被灼伤的。 “这孩子命苦,所以我不想她唯一的希望都没了,起码让她在梦里高兴些。”刘叔说着声音有些许哽咽。 我们安慰他几句,离开了那平房。路上我不解地问纪颜,究竟是怎么回事。 “那女孩的精神和雾藻联合在一起了,所以才会变成那个样子,而且不肯离开浴室。”纪颜笑着说。“大部分妖怪没有思想和意识,当遇见游离的女孩的意识后自然会捕捉下来,当作自己的思想,不过雾藻也没有消失,应该是躲了起来吧。” “原来是这样,不过那女孩真的蛮可怜的。”我想起来不禁又嘆了口气。纪颜也有些许不快。 “事情往往总是到发生了以后才会引起别人注意,就像曲突徙薪成语里建议主人家弄弯烟囱搬走柴火的邻居,反而后来不如救火的人受到的待遇高。真正的智者往往防患于未然,但其实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得到潜在的隐患的。”纪颜轻嘘一口,望了望又开始正常营业的浴室。 “走吧,我们回去吧,黎正同学恐怕在图书馆等着急了。”纪颜笑了笑。 第四十八夜:礼盒(一) 礼盒本事寻常之物,大多收到礼盒的人无不欢喜雀跃。可是也不是每一个收到礼物的人都会高兴,相反,可能会陷入到莫名的怪异事情中。 无疑,哲野就是其中一个。 哲野的名字听上去就很怪,可是毕竟第一次见面,我也不好去讨论别人的姓名,那样是很不礼貌的。 “我希望你能帮我刊登个寻人启事。”哲野诚恳地对我说道,看他的样子我觉得十分憔悴,脸颊的两侧如同很久没有浇水而干瘪的仙人掌,带着暗绿色,薄薄的嘴唇和切开口放置在空气里的苹果颜色一样,红铁锈般的难看。我以为他已经四十多了,因为眼角旁边堆满了数条延伸出去的鱼尾纹。可是一问才知道,他居然只比我大两岁。 “你的气色,似乎不太好呢。”我一边记录着他要刊登的内容,一边规劝他。我的身体也不好,从小就非常弱,生病几乎是家常便饭,不过有道是久病成医,每每看见气色不好的人我都喜欢告诉他们几句养生之道。今天也是一样,当我正要告诉他如何调养自己的身体时候,哲野低垂着头,摇了摇手。 他的手指很纤长,又白皙,像刚做好的石膏雕像般的光滑,几乎看不到粗大的指节或者汗毛,我真怀疑这是男人的手指么。 “这,不是身体的缘故,我自己知道,要说起来,还真和今天刊登的寻人启事有关。”他的声音很干涩,从进门开始,我看见他已经舔了自己嘴唇六次了,他舔得很快,肉红色的舌尖只是一扫,我便看见干枯发裂起着白皮的嘴唇瞬间亮了一下,但很快,像油漆干掉的结果一样,嘴唇又比先前看上去更加干涸。 我倒了杯水给他,哲野感激地一口喝下,这才恢復点元气,凭心而论他还是可以用英俊来形容的,可是同我所认识的纪颜与黎正又不同,他的脸总让人感觉到不安和阴沉,尖尖的下巴和高挺却非常狭窄的鼻樑,以及那双鹰眼,都让我觉得很不舒服。 第201页 喝过水,哲野开始了自己的叙述。 “其实我是一个在农村出生的孩子,那是个非常古老有着很长歷史的村庄,这里的人有的甚至几百年都没有搬家过,独特的地理条件使这里几乎成了相对隔绝的桃源。家里虽然在村子里还算可以,但其实与城市里的你们相比就相形见拙了。就好像在内地的富人搬家到沿海,阶级一下就降了个档次。很多东西都需要参照物的,所以,对任何事物都不要盲目的主观论定。 我靠着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往上走,最后顺利成章的考入了名牌大学,在大学里我靠着自己的勤工俭学,为家里分担了部分学费,但昂贵的费用依然压着我抬不起头来,我只有靠着努力的学习和良好的为人处世的态度,获得别人的尊敬。 但那种尊敬是不值钱的。 这个社会判断一个人是否优秀的标准很简单,那就是你是不是个成功的人,所谓成功,当然是靠金钱来衡量啦。”哲野说到这里,忍不住笑了一下,充满了自豪和得意,我看见他的眉毛下意识的朝上抖动了两下。或许看见我对他的高论没有表情,他只好继续说下去。 “还好,我靠着自己的能力在毕业的时候进入了一家大型公司,并且在那里努力工作,或许如果我没有遇见老闆的女儿,事情会发生些改变。 她实在太优秀了,无论长相气质和能力智慧。当然,我瞬间就迷上了她。可是现实总是残酷的,因为我的心里还压抑着另外一个女人的债,经过痛苦的挣扎,我告诉了老闆的女儿,也就是我现在的妻子。 那个女孩是我同村的,从小学到高中的同学。我说过,虽然我家在村子还算过得去,但要负担那么一大笔开支还是很艰难,而且家里还有弟弟妹妹也要上学。这个叫龙秀的女孩子本来也考上了一所师范大学。可是她为了我,居然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出来打工,为我交纳学费。而我每次在回村子的时候,都会见她,我的家里人和村子里的人早就把她当作我的妻子了,我也很感激她,甚至一度也对她发誓非她不娶,因为任何男人面对这样一个为你付出的女孩,都是无法去拒绝的,我甚至在规划何时赚够了钱就回家和她成亲,当然,这一切都在遇见老闆的女儿之前的想法。 我知道你可能会鄙视我,但我也没有办法,有很多事情是无法描绘清楚的,因为我发现对龙秀只是一种感恩的心理,我觉得带着这种心理和她结婚我和她是不会有幸福的。所以,当我几年前回家的时候,告诉了她一切,并且告知她我很快会结婚。 我做好了一切暴风雨般的责骂,甚至决定哪怕她如何羞辱我,我觉得也是应该的,因为毕竟是我辜负了她。可是很奇怪,她没有任何的表情。 只是说了句话。 ‘结婚的那天,我会送你礼物,以后只要我有空,我就会记着你,送你礼物。’然后淡淡地走开,没有任何其他的表示。我感到非常惊讶,或许我低估了这个送来没有上过大学的女孩的气度和容忍力。仿佛她很早就知道了我已经变心了一般。 你知道么,我听父亲说龙秀的家里不是一般人,他们似乎总有种未卜先知的能力,而且龙家人经常早早过世,仿佛是种诅咒一样,又仿佛是神的安排。 给你一样东西,我就拿走一样东西。 龙秀以前经常这样对我说。她还笑着说,自己可能很年轻就会死,所以最好还是不要嫁给我。 即便如此,我还是很内疚,给了她一大笔钱,真的,是一大笔,足足是她给我的数十倍。当然,我知道,这无法抵消她施与我的恩惠。从初中我就知道龙秀喜欢我,经常照顾我。因为学校离家里远,大家都是住校,她主动要求为我洗衣服,虽然这使我一度成为学校男生的笑柄。 龙秀没有接受我的钱,而是默默地出了村子,在离开的那天晚上,她把我叫出来,来到了村子的后山。那个晚上天色出奇的黯淡,连月亮都蒙着曾厚厚的灰色。我听说过,这叫月枷。老人们经常说,日枷风,月枷雨。就是说太阳出现这种情况第二天就要颳大风,而月亮这样自然代表着第二天有大雨了。 我来的时候龙秀已经站在那里了,见我过来,就送给我一个礼盒,她不算那总很漂亮,但非常清秀,一种很让人怜爱的感觉,在不亮的月光照耀下,显得有些楚楚动人。只是月亮只能照到她一半的身子。 一个很普通的礼盒。我不知道如何形容,只是感觉和装骨灰罈的盒子很相像。 因为以前小时候我抱着的爷爷的骨灰盒就是那样大小,只是颜色不一样罢了。 龙秀交待我,一定要等结婚的时候打开,当然,如果我好奇心太重,提早打开也无所谓。 说完,龙秀就走了。当时我看着她的背影慢慢消失在浓重的夜色里忽然有种很悲凉的感觉,我觉得自己以后见不到她了。 第二天,果然大雨,但是我听说龙秀坐了南下的火车离开了。 村里的人没有责骂我,因为我被告知,前些日子龙秀就告诉他们,我已经有了别的意中人,并央求大家不要给与我过多地责备和谩骂,免得让我难受。 我很感动,面对这样一个人,我只能以亲人这个词来形容。 但亲人不能变成爱人。 所以我始终都会把她当作妹妹。 第202页 后来我改了自己的名字,换了现在这个名字,和我的妻子在这个城市工作和生活。很幸运,我靠着自己的努力和老丈人的背景,顺利地成为了商界为数不多的青年翘楚,我的同学和熟人无不对我报以热切和羡慕的目光,这种感觉,还是不错的,起码在去年之前。”哲野仿佛陶醉在自己的以往的幸福之中,眼神有些迷离,这种故事桥段我原以为只有故事和电影剧本里才有,没料想真的有这种事,当然,我也说不上讨厌或者鄙视他。所有对那些名人或者成功人士评头论足,充当着批评家焦色的人无论是自己还是旁人都知道,因为那是嫉妒罢了,换了他自己在那个位置,还不见得有多好。所以我也是,没有资格去批评哲野的对错,如果是我,我也不知道自己会做什么选择,毕竟这个世界没有永恆的承诺,只有无限的诱惑。 “我的幸福生活被一个礼盒破坏了。”哲野的表情忽然变得狰狞起来,像一头被激怒的动物,白森森的牙齿咬着自己的下嘴唇,眼睛几乎凸了出来。 “可是,我不明白,这和您今天来刊登寻人启事到底有什么关系。”我终于还是不解的问他,虽然我早上还算有空,但也总不能听他一个劲在这里讲故事。哲野恢復了他尊雅的面容,很有风度的向我道歉,并强调下面的话才是他今天来这里的真正原因。 “您还记得刚才我说的龙秀送的礼盒吧。其实我一直都没打开过,我恪守着自己为数不多的对龙秀的承诺,因为这样会让我稍微好受些。可是没想到我居然把它忘记了。盒子被归置到储物柜里,居然一呆就是几年。一直到去年我在家里做大扫除,才把它翻出来,虽然家里有钱,但我不喜欢让佣人来触碰我的东西,我宁愿自己来打扫,因为每一件旧物都能触发我脑海深处一些平时无法摸索的角落。这个盒子也是,当时我甚至还在那里回忆了好久这到底是什么,最后好不容易才起来,这是龙秀送我的。 既然都过了这么久,打开,也就无所谓吧。于是我使劲打开了盒子,不知道是盒子太紧还是我的力气小了,我费了好大气力,弄得浑身是汗。 可是很奇怪。打开盒子前我明明觉得盒子有些分量,但是打开后忽然一下轻了。 盒子里面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难道龙秀在戏弄我?我觉得很奇怪,她应该不是这种女孩。这时候我感觉仿佛有个很微弱的声音在我耳边叫了下我。但是回头看去诺大的空房子里只有我一个人,太太去了岳父家。 我把礼盒盖上,重量又重新回来了,顿时沉了下去,但打开,里面还是空的。我这样开开关关试验了很多次,结果都一样。 我决定去联络下龙秀,因为很久没有她的消息了,这完全怪我,人事一多,就把她渐渐遗忘了,我本应该想到,像龙秀这样的女孩子从来不会主动去要求什么。 可是等我好不容易联繫到村子里,大家都说龙秀自从那天离开就再也没有任何音讯。只是知道去了南方那个的某个大城市,可是她家里也不知道她的下落或者确切的地址。我带着失望看着那个礼盒。 盒子的颜色一如数年前一样漂亮,颜色都没褪,红色。 但是第二天,我的生活就改变了。 一大早,我就接到了一个邮包。邮包是放在门口的,正方形的摆放在门前。 但是打开后,是个盒子,准确地说是个礼盒,和龙秀曾经送我的那个颜色一样,仿佛出自同一人之手。 邮包里还有贺卡。我打开一看,居然是龙秀的字迹。 ‘你打开盒子了吧,就像那天我答应你的,会一直送礼盒给你的。’当时我很高兴,甚至没有想过这一切又什么不对,只是想龙秀能联繫我证明她原谅我了,所以兴奋得打开盒子。 可是明明打开之前颇重的盒子,里面还是空的。 关上盒盖,重量又回来了。 第四十八夜:礼盒(二) 懊恼感觉受了戏弄的我把盒子狠狠地抛在先前的礼盒上。 是龙秀的玩笑吧,她还没有原谅我,还在戏弄我,她们家族本来就有着被人害怕被神灵诅咒的怪异能力,想要戏弄我真是易如反掌。我忽然从心底开始升起了一阵淡淡的对龙秀的厌恶,但是又非常期盼可以再次见到她。 都过去这么久了,何必还对我这样。我没有扔掉盒子,只是小心的放在一起,因为我想看看,龙秀到底想做什么。 可是几乎没过上一段日子,我都能收到龙秀寄来的包裹,都是一样质地的礼盒,大小也差不多一模一样,当然,和以前一样,打开来什么也没有。这件事我一直没告诉我妻子,怕她担心害怕,她这人一直都很胆小。有次她也吃惊地问我盒子那里来的,但被我敷衍过去了。 细细数来,我几乎已经接到了好几个这样的盒子。而且寄来的地址五花八门,全国各地都有。至于上面的贺卡,无非就是一句,‘每当我想你的时候,我就会寄给一个礼盒。’倘若只是些盒子道也罢了,只是后来却发生很怪异的事情。”哲野说道这里,居然如说书人一般喝了口水,倒是让我急不可待了。 “我将所有的盒子堆放在一起,忽然发现了个奇怪的事。 这些盒子,每次我把它们码放好,第二天一看所有的盒子又平放下来。随着盒子的增多,摆放的形状居然越来越接近一个人形,就像一个顽皮的孩子堆放得积木一样,但是没有头部。而我的妻子也越来越怪异,一次她居然把其中一个礼盒打开,让自己的手塞进去。还说了句。蛮合适啊。当时我就把盒子夺过来。结果两人大吵一架。她坚持让我扔掉盒子,说我这样留着盒子就是代表心里还想着龙秀,在她要求下,我把盒子一股脑的扔进垃圾箱,并亲手把它们抛进了来运送垃圾的车子。我以为事情结束了,可是第二天,所有的盒子完好如初的放在客厅的地板上,依旧摆放成一个人体的形状。 第203页 我没有办法,只好把盒子好好的收起来,并骗妻子说盒子已经没了,她才安心一些,家里才安宁一点。但是我却安宁不了,到现在我甚至害怕看见盒子,别人送东西给我拆都不敢拆。 正巧,昨天收到的盒子的时候我看了看地址,居然就在这个城市。所以我希望找到报纸可以刊载篇寻人启事,看能不能找到她,让她结束这种无聊的游戏。”哲野终于说完了,擦了擦汗,把杯子里剩余的茶水一饮而尽。 我按照他提供的材料和相貌刊登了寻人启事,由于照片只有一张哲野提供的龙秀高中早期的照片,所以也只好如此了,由于哲野不想把自己的联繫地址公布,所以暂时在启事上刊登的是与我们报社联繫,随后再由我告诉哲野消息。从照片看上去,虽然衣着简朴,但看的出龙秀是个很美的姑娘。 目送哲野回去,我也把准备的样稿递交过去,报纸明天就会出了。 第二天,繁忙的工作几乎让我忘记了这件事。但是一个电话把我叫醒了。一个人告诉我,他看到照片可以提供关于龙秀的消息。我告诉他在一处地方等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选择第一时间告诉哲野,而是独自去见这个人,因为我忽然很好奇,为什么龙秀要寄这么多盒子给哲野。 和我见面的是一个男人,一脸的猥琐和不堪,穿着破旧而脏乱的皮衣。双手插在口袋里,深弯着头蹲在路旁边,说老实话我对他没有什么好感。 当我叫出他的名字,这人仿佛触电似的站了起来,灵活的转动着小脑袋,就像被风吹动木偶的人头。厚实如吸饱了血的海绵般的嘴唇张了张,脸上露出了些许喜悦。 “你,你来了!”他跑了过来,我下意识的退了一步,他察觉了,从伸出几根黑毛的鼻孔里闷哼了一声。 “你知道照片里女人的下落?”我收紧了声音,决定赶快问清楚,因为我怀疑这人是个骗子,只是为了启事上不菲的酬金而来。因为哲野许诺,能提供消息的可以得到一笔令大多数人眼红的钱。 “你一定认为我是骗子吧?哼,我可不只是见过那个女人,而且我对她的事知道不少呢。”男人的话让我吃惊,的确与他的外表略有差异。这个男人得意的抖了抖身体。我只好把他拖到最近的一家饭店。这是他自己要求的。 面对一桌饭菜他狼吞虎咽,我纳闷到底一个人要多久没吃饭才能有这样的食量。 “龙秀是个古怪的女人。”男人没告诉我他的名字,我见他穿着相貌倒是和小米有些相似,只是块头大了一圈,那干脆叫他大米吧。 “我和她是在同一个厂里打工的。你知道,在南方这种工厂多的是,一做就是十几个小时,每天回来没有不生病的。我一个老乡和龙秀同一个房子居住,有时候会去转转,当然也就认识她了。 虽然不太说话,但由于长得还算漂亮,所以我也就格外多注意她。但是听老乡说,龙秀是个让所有女工非常讨厌的女人。 女人之间的喜恶是很微妙的,可是龙秀却有一种可怕的能力,她可以读心,无论你嘴巴说什么,但是心里的真实想法,龙秀都可以知道,而且她经常在公众宣扬出来。 我第一次见到她,刚想和她问好,结果她冷冷地说了句:“你来找小李是为了向她借钱吧?” 那天我的确是想找我老乡借钱,但我根本还没开口。 包括某某女工勾搭工长,某某人小偷小摸之类的。所以到后来,所有的人都很讨厌她,甚至高声咒骂她,巴不得她死。每次她一来,所有人都散开,畏惧和她在一起,怕被她读到自己的想法。而龙秀却微笑着站在一边,居然盯着那些女工。 她说:“如果你们有怨恨,就来杀我啊,杀了我,怨恨自然消失了。”大家都得出了个结论,龙秀是个疯子。 而龙秀似乎没有任何反映,或者说这种情况正是她期待的。平时做完工作,老乡说她就一个人躬着腰坐在床前制作礼盒。 一种非常漂亮的盒子,虽然大小不是一样的,但颜色外形差不多,我们工厂是搞木材家具加工的,龙秀经常拾一些废料,一个人坐在房间里,只要有休息时间,她哪里也不去,就猫在里面做礼盒。而且所有的礼盒,她一做完就放在床下面。 终于有一次,龙秀失踪了。我老乡说最后一次见到她,是一天深夜,她独自一人出去,也不说为什么。但是那天晚上的月亮很模煳,仿佛套着一层毛玻璃。 几个月后,警察来到厂里,通知了我们厂长,说在不远处找到一具尸体,已经被肢解了,从死者的身份证来看,就是龙秀。 我不知道是谁干的,这个工厂有很多男人都眼红着龙秀,一方面女人们厌恶她,而男人们却窥伺着她。在那个厂里,龙秀算是很漂亮的了。 可是根据后来的情况我慢慢了解到,龙秀的死非常怪异。 首先,所有的工厂的男性似乎都没有作案时间,警察也找不到任何证据,而且尸体旁边就是作案的刀,但是上面只有龙秀自己的指纹。而且,最令人感到不解的却是尸体的样子。”大米说到这里却停住了。我着急的让他继续讲下去,而他却向我伸出了手,摊开的手掌就像一个投币口。 “钱,没钱我不告诉你。”大米裂着嘴笑着。我只好按照他的要求给了他一些钱。 第204页 “尸体被发现的时候,是被整齐的切成了几乎一样的块状,但是又没有分开,也就是说从外面看还是一具非常完好的尸体。 自那以后,我老乡就不敢睡在原来的房间里了。她说晚上经常听见床下有翻找东西的声音,每次声音过后,她早上去床下察看,发现原本堆放在床下面的龙秀做的礼盒就会少掉一只。而且,听说龙秀被分解的尸体,后来也不翼而飞了。” “龙秀是什么时候死的?”我忽然想到了什么,连忙问大米。大米歪着脑袋想了一下,然后十分肯定的告诉我。 “一年前。” 按照约定,我把哲野的联络方式告诉了大米,叫他去联繫哲野拿钱。大米高兴的拿着地址出去了。 当我刚要离开的时候,忽然追上大米。 “盒子是什么样子的你还没告诉我。” 大米不耐烦的挣脱开我的手。“不就是木制的么,还没上油漆呢,龙秀说油漆不好,会褪色。” 我依稀记得哲野说的礼盒是红色的。大米见我发呆,又补充了句话。 “接着她微笑了下,又说,这世界上任何东西都会褪色,只有血的颜色不会。所以如果要上漆,用血最好了。”我听了也不奇怪,反正她平时说的怪话多呢。”说完这些,大米就真的消失在我的视野里了。 当我纳闷地走在回报社的路上,却接到了哲野的电话。 我正想告诉他一个叫大米的人告诉了龙秀的下落,可是哲野在电话里喊出一句话来。 “把寻人启事取消吧,我已经找到龙秀了,她正在我家呢。”我一听愣了,感到莫名的一阵凉气。等我想告诉他龙秀已经死了的时候,哲野把电话挂断了。 既然这样说,那这个叫大米的人一定在说谎了。但是我还是决定去哲野家一趟,因为我总有些许不放心,本来想叫纪颜同去,可是电话却一直忙音。 还好上次问哲野要了他家的地址,居然离报社不远,有钱人就是好,居然在市区中心的繁华路口处买了房子。 我按了下门铃,出来的居然是哲野,他的样子很高兴。 “你来的正好,我还想去报社感谢你呢,龙秀她看见你的启示,所以来了,而且还带来了礼物。你知道么,原来龙秀送礼盒给我是为了给我惊喜罢了。”我进门一看,果然,一个很漂亮气质很好的女孩子坐在沙发上端着一杯咖啡。旁边还放着一个礼盒,红色的礼盒,我感觉刚好和一个人头差不多大小。 的确是照片里的龙秀。 这下我安心了。不过既然来了,就干脆进去看看吧。 我也坐在了沙发上,龙秀朝我友善的笑了笑,我也一样。她穿着一套袖子很长的鸡蛋黄绒衣,脖子上围了条不长的围巾,咖啡杯里的咖啡是满的,看来龙秀并不喜欢,只是拿来暖手。家里似乎只有哲野和我们三个,看来哲野的太太不在家。 哲野高兴得从房间里拿出个dv摄影机,说要让我帮他们两个拍段视频留作纪念,龙秀的样子看起来很腼腆。 “龙秀,真的好多年没见你了,原来你也到了这里,这次在我家住几天,我妻子也很想见见你。”哲野热情地对龙秀说。只是奇怪,龙秀并不说话,单是点头微笑。 我那好摄影机准备为他们拍摄。 龙秀把手中的咖啡放回去。我从镜头里清楚地看见,她的手腕处有一道明显的红色伤痕。 一整圈,仿佛整个手腕是被切除后又重新装上去的。我忽然想起了大米的话。 龙秀被发现后整个尸体都被肢解,很整齐,都是一块一块的。 接着,龙秀摘下了围巾,她嫩白的脖子处也有一圈红色极细的伤痕,如同在脖子处帮了一条红线。 龙秀看见了我惊讶的表情,用食指伸开放在嘴唇处,做了个嘘的表情。接着笑了笑,望着一脸兴奋的哲野。 我忽然感觉一阵眩晕,手中的dv落在了厚实的地毯上,接着,我失去了知觉。 当我甦醒的时候,龙秀和哲野都不见了。 我看见地上的dv还在,心想好像镜头是开着的,于是拿起来看了看。 从开始我晕倒时,镜头晃动了几下,看来是摔在了地毯上,很幸运,是斜靠在旁边的桌子角。所以镜头正好朝上对着沙发。 我看见龙秀微笑着用双手抚mo着哲野的脸,哲野现的很开心。两人深情的接吻了。 可是当龙秀的嘴唇离开哲野的时候。我看见哲野的身体如同一个被积木堆起来的物体,龙秀稍稍用手指一戳,哲野的整个身体就散架了。脑袋,手掌胳膊大腿所有的肢体都掉了下来。一整块一整块的,很平均。但是奇怪,没有留一滴血。 接着龙秀微笑着离开了,回来的时候带来了很多礼盒。 她把哲野分开的肢体一个一个小心地装入礼盒,最后哲野的头,依旧还带着凝固的笑容,被龙秀放进了沙发上新带来的礼盒里。当哲野的身体被十几个礼盒装进去的时候,龙秀开心的笑了。 她的身体也开始慢慢消失,最后一刻,她终于开口了,声音很好听。 “我们,回家吧。” 我看了看四周,果然,在墙角处堆了一些礼盒,盒子的外面鲜红色的,很妖异。 好奇心驱使着我过去打开礼盒,但我又在犹豫。终于,我还是过去了,选择了其中一个较小的,拿了起来。 第205页 比较沉,我能感觉到重量。但是当我打开的时候,里面却空空如也。但是盒子盖一关上,重量再次回来了。 我只好将盒子放回原处。离开了哲野的家 哲野就这样没了,从此后在任何场合都没见到过他,他的妻子也没有提及过他,而是很快便改嫁了,仿佛现实中根本就没存在过哲野这样一个人。 我不知道,是否在很遥远的一个村庄里,还会有一对年轻的男女非常开心的坐在村口,看着那灰濛濛的月亮,嬉笑着讨论着明天是否会下雨。 第四十九夜:养狐 连绵的大雨后总是会跟着非常好的天气,虽然起风的时候还有些微微作冷,但是街道上行人的气色已经好了很多,大家一扫连续数日的阴霾之色,个个喜笑颜开。如此好的日子不去踏青,那就太浪费了。 城外有座省级旅游处,是一座不大的小山,趁着还有假期,邀上几位好友,带着自制的食物共去山间赏春花观溪水,领略一下自然之美岂不快哉。当我充满兴致地提出这个意见的时候,没想到那两人确实一副满不在意的表情。 “春游?没兴趣,小孩子的玩意。”黎正想去拿架子上的一本书,无奈太高,踮起脚也够不着,他只好咳嗽了两声,再次回到沙发上坐着。 “无所谓吧,反正在家里也呆腻了。”纪颜神了个极长的懒腰,活动了下筋骨。 “那好,我把落蕾和李多也叫上。”我兴奋得提议。两人没有吭声,算是默许了吧。 与他们相反,那两个女孩倒是非常高兴,真的如同小孩一样,特别是李多,居然跳起来拍着巴掌。我忽然意识到真的要去的话还是要好好盯住她,别到处乱跑才对。东西收拾得很快,食物都是李多和落蕾准备的。我们三人,准确地说是我和纪颜负责外出的物件包括帐篷啊,睡袋以及日用品。黎正站在一边,带着戏嚯的表情看着我们。 “去可以,不过小心山上的狐狸。”黎正忽然说道,我不解的望了望他,又看看纪颜。纪颜笑了笑。 “没事,不过他说的对,这个时候是母狐产幼崽的时间。大多数狐狸非常害怕人,它们很警觉,对幼崽的保护性很高,只要发现有不对的情况,立即会全体搬家。但是,这种狐狸没有什么危险,在山间有一种狐狸的幼崽是千万别去招惹得,它们叫……”纪颜还没说完,忽然响起了敲门声,我立即去开门,却看见李多和落蕾已经提着一大堆食品站在门外。 既然准备妥当,一行人当然决定上山了。从这里去郊外有一段路程,不过纪颜不肯坐车,我们只好先过去。 “那不是要等你好久?”我问纪颜。还没等他回答,坐在我边上的黎正懒懒的说话了。 “他会缩地之术,还会神行,你还担心他,说不定他先到,汽车后到呢。”黎正带着嘲笑说到,我心想原来如此。 “你们先去吧,不用担心我,到了后我会打电话给你们。”纪颜在车后招招手。我本想接着问黎正那种狐狸叫什么。可是看着他闭着眼睛靠着座位睡觉心想还是算了。 由于这个路段平坦而车辆稀少,车子行驶的很快,在李多和落蕾的谈笑声已经到了郊外了。很久没有看见青山绿树,一下子瞧见还真有些不适应。最大的感受是窗外的空气非常得好,大概是下过雨的缘故,外面娇嫩的青草绿的逼人眼睛。 大概过了两小时,我们来到了山脚下,这里有个小小的木屋,里面有看山人居住,顺便可以招待一些旅行者歇息和饮食。其实这座山非常的平坦,几乎没有什么坡度,无论是身体孱弱的老人还是气力不佳的少儿都非常适宜来玩,加上离城市较近,所以人气还算比较好的,只是想着人来多了,仅存的一点绿色恐怕也要被糟蹋了,无奈我们自己也成了其中的一员。 下车一看,没料想纪颜已经到了,悠闲在旁边的凉亭里面饮茶。见我们来了,乐呵呵的走了过来。我到真是羡慕他有如此本领了,这样一来七天假期旅游到节省不少路费。 “干脆教我吧。”我对他打趣道。纪颜把我拉过来低声说:“这种东西不是说教就交的,而且使用一次极耗体力,我已经在凉亭休息了半小时了,还是有些不适,不是和你说过么,遁甲之术付出和回报是成正比的。”想想也是,世界上任何事情都存在着平衡,脱离了平衡自然会受到惩罚。 一行人说说笑笑的沿着山路上去,由于刚下完雨,人不是很多。除了我们外,还有两个奇怪的男人。 一个个子很高,穿着黑红格子夹克,背上背着个长长的木盒,黑色的,看上去像是装提琴的。我纳闷还有人在这里来练琴么,不过又想了下,艺术家么,总要与我们普通人不同,否则就不叫玩艺术了,而是被艺术玩了。 另外一个带着黑色鸭舌帽,穿着件黑色皮夹克,手里提着一个黑色大塑胶袋,身材矮胖,神情古怪。两人都带着墨镜,把衣领竖的很高,根本看不清长相。只是安静地走在我们前面,偶尔看看我们一眼又很快转移视线。一路上说话也非常小心,几乎听不见实质的谈话内容。 不过这并未影响我们的心情,沿着山路一路观看风景,只是黎正好像对前面的两个人更感兴趣。 “喂,你老看他们干什么。”我问黎正。 第206页 “你不觉得他们很奇怪么,感觉不像是来旅游的,倒像是来寻找东西的。”黎正指着那个高个子的男人。我一看,果然,他瘦长尖立着如梭子似的脑袋左晃右晃,只在附近草丛里看。 “哼,愚蠢的人,难不成是想打它们的主意。”黎正忽然冷冷地说了句。我一时没听明白,刚想问,却被李多拉了过去要我帮她提东西。也难怪,她是断然不会让她纪颜哥哥受累的。 走到山腰,那两人就和我们分道扬镳了,朝着更僻静更深处走去。我也开始狐疑,这两人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中午的时候,大家都累了,天气不错,到了块山顶的地方似乎离太阳也更近了,雨后的青草被阳光一烤散发出类似薄荷样的味道。李多和落蕾去採集点柴火,我们则准备做饭。 可是她们回来的时候手里没有柴火,却抱着一个小傢伙。 我是第一次见到狐狸。 长着长长尖尖的嘴巴,小眼睛紧紧闭着,两只大大毛茸茸的耳朵不时地扇动,它只有一个巴掌那么大,和刚生下来小狗一样,全身通红像一团火一样的,不过它的后腿好像受伤了,还在流血。我很吃惊它的皮毛,犹如一块上好的缎子,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 “这是什么?”我奇怪地问,李多抱着小傢伙,手抚mo着它的小脑袋,似乎受了惊呀,它在李多怀里不停的颤抖着。 纪颜色和黎正看了大惊,连忙赶过来质问她们。 “你们怎么把黑狐带来了?”我一听,原来它叫黑狐,只是它明明是红色的。 “它们太惨了,我在拾柴的地方找到了它,附近还有只中了枪死去的母狐狸。”李多忿忿地说道,“也不知道是谁,这么残忍。” “他们是为了黑狐的皮。”纪颜忽然说道。大家把小狐狸放在一堆衣物中,简单的为它包扎了下,还好是皮外伤,没有弄到骨头,猜想可能被子弹擦伤了,但是由于刚出生不久,它眼睛还睁不开。恰巧我带了包牛奶,用手蘸着餵着它喝下了,小傢伙饿坏了,伸出肉红色的小舌头舔着我的手指,有些痒,但也很舒服。 “狐狸按照毛色分成很多种,一般看见的最普通的品种叫做红狐,赤狐或者草狐,接着上面的就是蓝狐和雪狐,也叫做白狐。而真正稀有的,则是黑狐。 黑狐的肤色变化很多样,刚出生的时候和普通狐狸没什么两样,但是成年后就会变成黑色。在黑狐幼年时,它的头顶中心会有一抹黑色的毛髮,所以也很容易分辨。”纪颜解释说。 “但这漂亮名贵的皮却给它们带来麻烦。由于皮毛名贵,据说带着黑狐皮制成的围脖可以减缓皮肤的衰老。但由于黑狐的力量很强。只有在母狐生产完之后力量减退,人才敢来猎杀它们,而且专门捕捉母狐和刚出生的小狐,靠它们的皮毛卖钱。所以说,每次母狐生产,其实都冒着巨大的危险,甚至,当它们发现幼崽有危险的时候会故意改变自己的毛色来吸引注意,而让幼崽逃脱。” 接着,纪颜把小狐狸抱起来,对着李多说。 “我们还是赶紧找到另外只公狐狸,把幼仔归还给它,否则,狐狸的报復是很可怕的。”说着,他让李多带着我们去发现幼狐的地方。 向前走了一段路,我们在草丛里看见了死去的母狐。不过它的皮已经被剥去了。看来捕猎者随后就沿着血迹来到了这里。 “抱着它也不是办法,如果扔了,即使不被偷猎者抓住,它也很难活下去。”纪颜看了看吃饱了酣睡在衣服里的小狐狸。的确,一时间我们也无法找到雄狐在哪里,但是捕猎者恐怕就在附近。 “那怎么办,干脆我们带回去养着它吧。”李多喊道,落蕾也怜爱的摸着小狐狸的头,点头同意。 “那我们先下山吧,以后再说。”纪颜只好做出这个决定。 这次的旅途并不愉快,因为下山的时候我们发现天气骤变,上午来时还是晴空万里,而现在我们站在山脚看去,黑色的云层紧紧地逼在山顶上,还起了阵阵大风。 “回去吧,雄黑狐发怒了。”纪颜面带忧虑地望了望天空。 “等小狐狸的伤好了赶紧送它回来吧。”我对纪颜说,并希望能由我照顾幼狐,因为儿时在乡下经常照顾小动物,什么小鸭子小鸡之类的,可惜经常养大了就抓去被宰,所以干脆就没养了。 说老实话,我还是第一次养狐狸,非常兴奋,这种动物很少出现在人类的家中,不过没有什么经验,我只好在网上查询了下。与纪颜他们分手好我回到了家里。分开的时候落蕾和李多还轻抚着小狐狸。 “它的皮毛,还真是非常舒服,就像是人的皮肤一样。”落蕾赞嘆道。 一回家,我就按照小狗的胃口配好奶,然后找来一个热水袋灌上,因为这几天天气很冷,我怕小狐狸受不了。木盒子放在我床头边上,每次我把它抱进去它在我手中就微微颤抖着身体,发出低声的叫唤,那声音像婴孩一样。虽然细弱,却有着感人肺腑的力量。我只好把它抱在怀里和我一起睡在床上,它慢慢的蠕动到我脖子边上趴好,叫声就嘎然而止,然后满意的依偎着我的脑袋睡着了。虽然睡着,但长长的鼻子却一个劲的往我耳朵钻,看来狐狸喜欢钻洞的天性是无法改变的。 第207页 这样一来我提前体会到了做父亲的艰苦,每每睡觉的时候都怕压着它,或者吵醒它,数天后,我的精神非常差,眼睛也是熊猫眼,但看着小狐狸渐渐成长又非常开心。由于它身上有股原始的野兽和青草混合的怪异味道,但不难闻,所以我决定叫它臭臭。 十天后,在我经常用手指餵奶的滋润下,臭臭居然睁开了眼睛,淡淡的蓝色如宝石般的小眼睛奇怪地看着我。这也坚定了我餵养它的决心,不过分手的日子也快到了,纪颜通知我,既然小狐狸的伤好了,而且度过了最弱小最危险的时候就应该放它回山上去了。我虽然不肯,但也只好答应,只能抓紧最后的几天多和它亲昵一下。一般我都把他放在木盒子里,它也很老实的呆着。我一般都把鱼肉丝咬的稀烂,再用手指餵它吃,现在它已经可以进食少量的固体食物了,不过还是很喜欢喝牛奶,吃饱后就满意的闭上小眼睛,扇动两下耳朵,抱着我的枕头唿唿大睡。 但是今天我回家的时候已经接近六点了,天色依旧很暗,晴了一天后又继续变回了坏天气,当我走到离家不远的小路上,忽然感觉有人跟踪我,暗暗回头一看,发现那人好生眼熟,这才想起来,这个人好像就是那天在山上的两个人中的一个,因为他尖尖的脑袋即便戴着帽子也太惹眼了,双手插在敞开衣口的夹克口袋里,低着头快速朝我走来。 我开始带着他绕圈,终于快到家的时候那人看不到了。我吁了口气,刚想从口袋里掏钥匙出来开门,却发现自己的手腕被一双手牢牢的抓住。勐一回头,却发现手的主人正是那个梭子头。 他没有带墨镜,夸张的歪着脑袋,眼球像得了甲亢的病人一样几乎完全鼓胀了出来,嘴唇苍白的扇动了两下,吐出几个不连贯的字。 “把,把它交出来。” “我听不懂你的意思,不过请你放手。”我挣脱了两下,却发现他的力气大的惊人,居然纹丝不动,犹如铁钳子一样。 “快交,交出去,否则……”梭子头没再说话,似乎显的很痛苦。这时候另外一个人跑了过来。我认识他,这个胖子是那天和梭子头一起上山的。胖子看见了梭子头,连忙跑来揪住他的衣领,摇晃起来,这一次,我趁机挣开了手。 “你我妈的把卖皮的钱都吞了?害我找你这么多天!赶快把钱吐出来,否则我要你的命!”所字头的脑袋像风车一样被胖子摇的乱抖。等到胖子平息了怒气后,他才怪异的转过头来。 我之所以说怪异,是因为他是从另外一边转过来的,那一下我清晰的听见咯嚓的声音,像一把干柴被脚踩断了一样。可能由于天色较暗,或者胖子过于激动,居然没有注意道,可是我是看见了,忍不住朝后退了一步。 “你说什么皮?”我差异梭子头的脖子扭断了居然还能说话,不过那声音就像是带着口罩说的一般,闷声闷气的,由于胖子很矮,所以必须仰着头说话。 “你他妈装什么蒜啊,不就是那张狐狸皮么,说好了卖给那个贵夫人的,你八成是把钱都吞了吧,告诉你,今个你要是不把我那份吐出来,我就扒了你的皮!”胖子说完,作势就要拿梭子头的长脸当作沙袋,可是拳头到了半空停住了。 “吐,是这样吐么?”梭子头忽然大张开嘴,那是人类无法张开的程度。 除非,他的下巴脱臼了。 他的下巴的确是脱臼了,我都能看见从旁边肌肉凸出来的骨头。接着,从梭子头的大嘴里吐出一大把钞票,全都是一百的,不过上面粘了很多粘液样的东西,湿答答的,而且大都被咬碎了,一片一片的,地上顿时多了座“钱山”。 即便是再迟钝如胖子样的脑袋也终于发现那里不对劲了。他哆嗦着放开梭子头,慢慢朝后退去。 “钱,钱,我不要了,都给你吧。”胖子说完,扭头就跑,可是没跑多远,梭子头纵身一跃,像野兽扑食一样按倒了胖子,那双手如同铁爪子一样抓着胖子的喉咙,梭子头歪着脑袋盯着胖子的脸。 已经完全入夜了,月光从后面慢慢的铺上来,冷清的接到想起了胖子杀猪般的声音。我清楚的看见,月光找到梭子头身上的时候他的身体逐渐起了变化。 他的身上仿佛着火了一样,燃烧起来,月光照射到的地方都开始燃烧,可是,那火焰却是黑色的,和银色的月光映衬开来,显得非常的瑰丽多彩却又很妖异。 终于,火焰熄灭了,我看见的是一只黑色的狐狸,即便不算它那条摇晃着的大尾巴,它的身体都比任何一个成年男子要巨大。那如夜色般的漆黑的毛皮闪闪发亮,散发着银光的爪子已经把胖子的肥硕的脖子抓住了血痕。 黑狐呲着牙齿,嘴唇完全裂开到压根,明晃晃的白牙咬得紧紧的。 只是一口,胖子连哼都没哼一声,脖子就被咬断了。我闭上眼睛把头扭了过去,可是当我回过来一看,黑狐却站在我面前。 它毫无表情,只是摇晃着那条粗壮的尾巴,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吼声。我看见它明晃晃的牙齿上还带着胖子的血和一缕肉丝,蓝色如同宝石样的眼睛直视着我。我明白只要被这种野兽盯上,只要我一动,它就会扑上来。 房间里忽然响起了臭臭的唿喊声。我这才记起,每当这时候我都是应该进去抚mo并给它餵奶的时候了。 第208页 巨大的黑狐似乎也感应到了,它的眼睛和臭臭一样,圆鼓鼓的淡蓝色,黑狐转了转头,眼睛里流露出了一直未曾看见的少有温情。 “去把小狐狸抱出来吧.”我终于听见了熟悉的声音,原来是纪颜,他气喘吁吁地扶着墙,站在我旁边。黑狐忽然警惕的竖起了耳朵,歪过头再次露出牙齿盯着纪颜。 纪颜半弯着腰,同样喘着气抬起头看着黑狐。一人一兽互相对视着。 我忽然发现他们的眼神似乎有些相像,或许是我的错觉罢了。忽然黑狐皱了皱眉头,往后退了半步,又把脑袋对着我。 在纪颜的催促下,我从房间里抱出臭臭,它饿坏了,一下就叼着我的手指不松开。可是当它看见外面的黑狐,小小的身体又开始颤动了,而且抖得很厉害,臭臭对着黑狐叫了几声,黑狐也同样从喉咙出回应着它。 我把臭臭放在地上,它一摇一晃着奔向黑狐,一边跑,嘴里还发出嘤嘤的叫声,由于刚开始接触地,差点摔倒,黑狐收起牙齿,轻轻的把臭臭噙在口里。 口里含着臭臭的黑狐渐渐远去,它们的身影慢慢的消失在黑夜里,我依稀看见臭臭回过头看了看我。虽然略有些失落,但是我还是赶紧搀扶起纪颜,因为ie他看上去很虚弱,脸色非常苍白。 “那是小狐狸的父亲,黑狐家族里雄狐的力量最强,也最少露面。我在家的时候感觉到了黑狐来到了市区,于是料想一定是雄狐顺着气味找你来了,所以连忙赶了过来,可能术用的过多了,身体有些无法负荷,我休息下就好了。”果然,他在地上坐了下,脸色恢復了不少。 “为什么黑狐的报復如此强烈,这些人还是要去冒险去捕猎它们。”我看了看躺在地上那胖子的尸体。不忍感嘆道。 “哼,黑狐的报復那里及得上大自然的报復,可是还不是照样有人在破坏环境,有时候只要是金钱摆在面前,这些人就不管那么多了,总觉得会有例外,总觉得自己应该是最幸运的那个,其实,凡是捕猎黑狐的人,没有一个能活下来。包括,那些购买黑狐皮的人,所谓能穿上黑狐皮可以变年轻,估计都是道听途说罢了。而且,这些购买者,才是整件事的源头,没有他们的yu望,也不会有这些人去疯狂的捕杀黑狐。”纪颜冷冷地望着地上的胖子说。 “刚才你和黑狐对视那么久是怎么回事呢?”我好奇地问他。 “不是对视,是它告诉我一些事情。”纪颜忽然眉头一锁,不再说下去。我看他不想多说,也就闭嘴不再问了。 我本来还担心胖子的尸体如何处理,可是纪颜却说不必操心,凡是被黑狐咬死的人,都会被黑色的火焰烧尽身体。果然,当我再次出来的时候,胖子的尸体不见了,地面上直留下一个模煳不清的黑色人形痕迹。 几天后,我偶然看到一则新闻,一个富人的妻子在晚宴的时候,身上的名贵皮草忽然着起火来,也是诡异的黑色火焰。不知道为什么,皮草像粘在她脖子上一样,怎么脱也脱不下来,结果这个贵妇人的头被活活的完全烧成了焦炭。 第五十夜:无瞳 但天色将要入夜的时候,太阳收起自己最后一抹笑容,一个撑着拐杖,一袭灰色长褂的中年人走在一条弯曲的小径上。 他的身后就是一个村落,一个普通的村落,但这个普通的村落却因为村口的那块碑而显的非比寻常。 中年人从记事起就几乎天天来这里查看石碑,这是他的工作,也是他的职责。 每个人活在这世界上都要有责任,没有责任的人只是为自己而活。作为男人,肩膀上必须挑起一些责任,否则,就不是真正的男人。 纪学也是,他的责任就是守护纪家的宗室,这是他作为支裔的责任,他不觉得委屈,也不觉得不平。因为身为纪家的宗室并不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反过来说,他还要庆幸,虽然他为纪颜失去了一条腿,不过在安装了义肢后也没有什么大碍了。 他如往常一样来查看村口的石碑,那个刻了“梵”字的石碑。 但是今天他却看见石碑裂开了,从中间裂开了,裂纹穿透了那个“梵”字。纪学默然无语,脸色瞬间黯淡如夜晚的黑色。 “该来的,始终要来了。”他轻嘆了口气,慢慢的点着步子,走了回去。 黑狐没有再出现过了,臭臭自然会随着它的父亲也成长成一只强壮的黑狐。可是我一直不知道到底那天黑狐告诉了纪颜什么,为什么黑狐居然对纪颜存有惧怕之色。 或许在要好的朋友也必须保留一些秘密,一些他自己的秘密,这样不会影响我们之间的友情。多数人认为因为有秘密,才会使人产生好奇心,殊不知如果人没有好奇心,那也无所谓什么秘密了。不过我知道,如果纪颜有什么事情不告诉我,那证明这件事就有些麻烦了。 对了,还有那个没有瞳孔却得到了黎正身体的年轻人,他到底在做些什么。或许和纪颜黎正这样的人在一起,总能给人以奇异的事情。 有这样一个朋友,真好。 “你想知道那天为什么会在和我对视的时候居然自己退去吧?”纪颜将身体依靠在红色的书架上,斜着眼睛看着我,微微张开的嘴巴吐出一个烟圈。我已经在纪颜的家中了,旁边坐着的小孩就是黎正,他正端着一本老旧的笔记看得起劲,丝毫没有关注到我们,看来他对自己变小了到并不十分介意。 第209页 “其实我也不清楚,但是我却听见了黑狐的话。”纪颜将菸头掐灭,双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走到了我面前。 “我也很惊讶,我并不知道自己可以听懂它们的语言,可是我分明听见它告诉我,一个银髮的年轻人经常出现在那座山里面,黑狐狸从他身上嗅不到活人的气味,但也同样嗅不到妖怪的气味。”我听了觉得不解,这代表什么意思? “后来我告诉了黎正,没想到他说黎家的后人自古也有可以听懂狐语的本领。不过这样一来也知道,那个傢伙居然就躲藏在山里。”我很少看见纪颜皱起眉头,即使再危险在复杂的事情面前他也总是带着笑容。我忽然看了看黎正,他却依旧看着笔记,仿佛和他没有任何关系,当他发现我一直盯着他的时候,黎正终于放下了手里的笔记。 “和我有什么关系呢?又不是说在我手里,我没有义务来帮你们。”他一脸晒笑,或许我早该知道,根本没必要指望他,除非,黎正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害。 “如果你袖手旁观,这辈子就只能是小孩了。”我冷冷地说。 黎正停顿了一下,看了看纪颜,纪颜的脸庞上却带着莫名的微笑,但仔细看又不像笑容。 “你说的很有道理,的确如果纪颜不在了,一来我少了个对手,二来恐怕要回身体就更难了。不过,我们在明处,那个傢伙却随时可以袭击我们,而且他最终的目的,身份我们都不知道,和这种对手交战,等于和空气较劲。”我不得不承认黎正说的很有道理。 不过有道理的话并不代表就有用。 “这样吧,今天我们就出发,去那座黑狐居住的深山,看看有什么线索。”纪颜决定了,黎正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 我也去了,这本不是纪颜的初衷,倒是黎正笑着看着我。 “让他去吧,即便是一张卫生纸也会有它的用途。”黎正再次笑了笑。 这不是个好比喻,不过既然纪颜同意我去了,还是可以接受的。 我们没有告诉落蕾和李多,尤其是李多,无论是纪颜还是黎正都不希望她介入此事。 他们只有一个愿望,希望李多可以以一个普通平凡的女孩身份生活下去。 那种力量我们都见识过,甚至他们比我更清楚,那力量不仅会毁灭别人,更有可能毁掉她自己。 我们花了两小时来到了上次的游玩的山脚下,与前几天无异,依旧非常秀丽,只是游人少了很多。 只是我们没有料想到,居然会有人迎接我们。 白色的衣服和银色的头髮,戴着墨镜的他站在阳光里很开心的笑着。 “我说过,如果我没有确实的把握,不会同时与你们两人为敌。”他笑了笑,果然,这个傢伙的确拥有了黎正的身体,甚至说话的口气都十分相像。 “哦?那你的意思是说现在有这个能力了?”纪颜还没说话,黎正就先开口了。 “和我来吧,我会告诉你们所有的事情。”他拿去了墨镜,我仔细一看,果然,灰色的眼睛,没有瞳孔。 姑且叫他无瞳吧。 他似乎很有自信,一直背对着我们,也知道我们会跟着他一起上去。山里很幽静,偶尔吹过的山风让人觉得十分惬意,只是还带着少许湿凉。 一行人蓦然无语,行至半山腰,前面的无瞳忽然停了下来。他回头笑着看着我们三个。 “知道人为什么要有瞳孔么?”无瞳笑着问。我们蓦然不语,良久,纪颜缓缓回答了他。 “太古时候女娲造人,以泥土塑其身,无奈魂魄不的安分,女娲造瞳孔束之,所以当人的瞳孔放大的时候,也就是灵魂离开身体的时候了。”纪颜顿了顿,“不过这也只是传说而已。” “没有瞳孔的人,当然也就等于没有灵魂。”无瞳站在高处,身体遮掩住了身后的太阳,我看不清楚他的脸,但是我可以感觉到他有话要说。 “我究竟是什么?连我自己也不清楚,非人非妖,非鬼非神。因为这些东西都是由灵魂的。其实我不过是怨崖爆炸后残留的碎片却无端的进入了这个身体。所以我保留了怨崖的意识,那些无数冤死人的意识。其中一个声音告诉我,如果我要真正取得灵魂,必须把怨崖和返魂香爆炸后的碎片集齐。那次的爆炸返魂香的力量已经融合到了怨崖的碎片里去了,每一片怨崖的碎片都有着惊人的力量。我利用这些碎片欺骗那些凡人,利用他们的yu望,这样,贪婪而丑陋的人性可以把怨崖的能力发挥到最大,我也才有希望获得真正的灵魂,成为人也好,神也好,总之我需要一个定论。”他终于说完了。 “可是你间接杀了很多人。”我忽然厉声问道,纪颜也回头看了看我。天色逐渐开始变暗了,据说今天有日偏食,无瞳身后的阳光开始慢慢失去光泽。他依旧微笑着,从口袋掏出一个盒子,两寸来长,黑铁色,盒子拿出来的时候,周围都起了层浓重的黑雾。 无瞳打开了盒子,里面飘出来一块六边形的长条晶体,犹如黑色的水晶。但是,似乎上面还有条裂痕。 “当我意识不完整的时候,那个声音还告诉我,如果要使真正的怨崖和返魂香融合还需要里两个条件。”无瞳把晶体抛了起来,奇怪的是那块黑色的水晶似的东西没有落地,而是悬浮在半空中。 第210页 “第一,需要纪氏族人被杀意侵犯的血浸透的碎片。第二,需要黎氏族人身体。真是非常幸运,两样都齐全了。”说完,无瞳飞快的冲到我们面前,速度之快让所有人吃惊到无法动弹。 他只伸出了一只手,纪颜就无法动了,僵硬的站在那里。旁边的黎正更是被束缚在了原地,仿佛身上绑了条无形的绳索。 “还记得那个可以让人无限跑下去的人么。我把碎片给他就没打算在那时候收回,因为那时候我就在暗处,或者说你处理没一个事情的时候我都在,当你愤怒的杀死他时候,我没有取回碎片,因为我了解你们这一族人的脾气,当你拾起碎片的时候,我就让它进入了你的身体了,就像储备好的食物一样,当我需要用时,我就会从你身体里拿出那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块。”我眼睁睁地看着无瞳笑嘻嘻地从纪颜身体里吸出一团黑色的雾气。 就像在“跑”那次一样,只不过这次是从身体里出来。那团黑色的雾气很快在无瞳的手里融合成了一块细长的薄面,而且最终进入了那块有着裂痕的黑色水晶。水晶已经真正的完整无缺了。 无瞳的脸上露出了难以克制的喜悦。 “想不到,居然会如此顺利啊。”他大喜过望,将水晶攥在手里。 “接下来呢,你的条件不是都完成了么,可是你还是没有瞳孔啊。”黎正忽然低声冷笑着说,无瞳没有搭理他,转身走过去。而纪颜则如同虚脱一般,跪倒在地上。 “我说过,虽然在那个庄园里我无法和你们匹敌,但现在我却有这压倒性的力量,就算你们不来找我,我也会很快去找你们。”无瞳把水晶举过头顶,对着已经开始发生日食的太阳。 他的眼睛直视着太阳。 手里的水晶,太阳,无瞳的眼睛成了一条直线,被遮掩住的阳光透过黑色的水晶进入了无瞳的眼球里,仿佛在举行一种仪式一样。 黎正一声不吭,从腰间摸出一把钉子,直接朝水晶抛去。我几乎看不见钉子的轨迹,只是从声音才发现钉子的去向。 一半的钉子打在无瞳背上,另外一半则朝水晶射去。 虽然对象不一样,但结果确是一样,所有的钉子都无端落到了地上,仿佛撞上了一面空气墙壁。 还没等我反映过来,黎正的双手又握满了钉子,朝无瞳冲过去。 可是仪式已经完成了,因为太阳再次恢復了完整的身体,这次的日偏食很短。 无瞳没有转过脑袋,面对着冲过去的黎正他还是背对着。 黎正没有将手里的钉子抛出去,而是直接握在手中平刺出去。 可是无瞳一转身,两只握住了黎正的手,把黎正整个人提了起来,提到半空的黎正飞出腿去踢无瞳的脸,却被轻易的闪过了。 “这可是你的身体,打坏了我可不管。”无瞳笑了笑,由于在搏斗,我无法看清楚他的眼睛,我只好把纪颜扶了起来,他的气色比先前好了很多,但还是很虚弱。 无瞳的声音刚落地,黎正忽然从嘴巴里吐出一样东西。 居然还是钉子,而且是两颗,在这么近的距离下直接飞向无瞳的双眼。 当黎正吐出钉子的时候我看见了他脸上露出了一丝胜利的笑容,但很快那笑容就凝固了。 因为发生了他无法想像的事。 钉子的确射中了无瞳的眼睛,但却如同射进了一谭深水,直接沉没了进去。 这次我看见了,无瞳的眼睛终于有了瞳孔。他已经成功了?可是他现在到底算什么? 钉子居然又从无瞳的嘴里飞了出来,这次直接射中了黎正的双腿脚踝。两颗钉子直接全部射了进去。当无瞳把黎正抛到地上的时候,黎正的头上布满了汗,可是他紧紧咬着嘴唇,一声不吭。 “普通的钉子对我是没有用处的,别说你,现在即便是你们两族的族长,我也不会惧怕。”无瞳看着地上的两人,开始大笑起来。 “你现在到底是什么?”黎正问道。无瞳忽然停止了笑。 “不知道,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但是我已经有了灵魂了,有了活下去的价值。不过,在我开始享受我的生活前,必须把你们除去,这样我才能安心。”无瞳慢慢的走了过来。 “你还有别的招数么?”纪颜问黎正。 “这里没有死尸。”黎正回了一句。 “那,就控制我吧,我会一种假死术,使身体的机能一切停止,和尸体一样。不过只能维持几分钟,时间过了,我可能就会变成真的尸体了。”纪颜挣扎着站了起来。 “不用的话我们马上就会死。”黎正的肩膀上隐约出现了一条虫子,我认识,那是控尸虫。 无瞳停住了脚步,略带吃惊的看着纪颜。 因为纪颜已经倒了下去,像一截被砍断的木头,眼睛紧闭,脸色苍白。而与此同时,黎正肩膀上的控尸虫分裂开来,爬进了纪颜的身体。 “活死人么。”无瞳从鼻孔里哼了一句。 可是第二声还没有出来,纪颜已经从手里拔出了血剑了。他的速度的确超出了想像。 现在的纪颜实际上处于黎正的控制下,仿佛是黎正操纵着一个木偶在像无瞳攻击。 无瞳吃力的闪躲着纪颜的攻击。却没有留意到地上有一颗钉子慢慢动了起来来。 第211页 钉子从地上跳起来,射了出去。 无瞳没有闪躲,并非是他闪躲不开,因为他本就不需要闪躲。 钉子射向的是纪颜。 我几乎喊了出来。 钉子以飞快的速度进入了纪颜持有血剑的右手。我仿佛看见了那枚钉子正在穿过纪颜的手臂。 无瞳被这一切惊呆了。 血剑刺向了无瞳的右眼,他全力向后退去,可是等到落地的一瞬间,那枚钉子也射了出去。 但无瞳已经没有往后退的能力了。 钉子射穿了他的眼睛。那不是普通的钉子,钉子上有纪颜的血。 他需要曾经被纪颜怀有杀意的血浸泡的碎片来完成仪式,可是现在纪颜的血确是对他致命的武器。 我看见无瞳的眼睛中的瞳孔在慢慢消退了。他仿佛无法相信这个事实一般。 “你告诉过我,仪式成功了我就有了灵魂,而且是不灭的灵魂啊。”他用尽气力对着天空大喊了起来。 他到底在和谁说话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完了。 无瞳的身体迅速的消逝了,化为了灰尘。 这也意味着黎正无法在取回自己的身体了。我看见他的眼睛眨了一下,脸上没有别的过多表情了。 纪颜也解除了假死术,不过整条胳膊都已经不能动了。无瞳站着的地方只留下了那块漆黑如墨的晶体。我走过去,想捡起来。 地面上多了四把刀。 居然是纸做的刀。白色的纸,犹如那些送葬时候抛撒的纸钱。 我抬头一看,一个戴着高而细窄的长帽的年轻人,半跪在一只纸鹤上看着我们,脸上带着笑容。 那的确是个纸鹤,而且年轻人的手里还拿着一柄纸刀。 他的装束像极了日本平安时代的阴阳师。 俊美的脸孔和非常冰冷深邃的眼神,可是嘴上却露着笑容,那却是不带任何感情的笑容。 地上融合了返魂香的晶体漂浮了起来,落在了年轻人手里。 纪颜和黎正已经没有多余的力量了,虽然我没有受伤,但我知道只要我多走一步,纸刀会贯穿我的心脏。 年轻人穿着宽大的白色的袍子,站了起来,潇洒而大气的挥动了一下衣袖。 “我终于可以出来了。”他居然说话了,我还在担心我的日文不灵光。 “如果不是无瞳相信了我的话,恐怕我还关在怨崖里。不过无所谓了,一千多年的自由可以换取返魂香的话,非常值得。”说完,他对着纸鹤拍了拍手,纸鹤迅速的飞了起来。 “好好保重身体吧,我还是很感谢你们的。”声音虽然还在,但人已经不见了。 黎正和纪颜都不认识他,甚至从未听说过。 虽然我知道能使用纸的阴阳师只有一个,但我实在觉得费解。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 不过现在没空去想他的身份了,当务之急是要把这两人送到医院去。 我走到山下叫了护山人上来,费了好大气力才把两人运下山。 还好,两人都是皮外伤,虽然钉子贯穿了纪颜手,但是都奇蹟般的避开了重要的神经和骨骼,看来黎正控制钉子非常小心。 只不过他们一个包着手,一个包着脚,互相看着不说话。 看来,他们两个有段日子要呆在这里了。 而我想的则是,如何去编一个藉口,来应付李多的询问。 忽然间我想起了无瞳,他似乎本就不该出现,结果只是成为了别人的旗子,或许像某些人一样,究其一生都想证明自己的价值,结果到末了才发现自己还是被人利用了。 这是最可悲的事情。 第五十一夜:诞 在这个世界上的人几乎都有说谎的经歷。尤其是成年人,只不过却别在于或多或少罢了,即便是哑巴,也可以欺骗人。只不过要被他骗道也还真是不容易,因为说谎并不一定要靠嘴,反过来说,有些谎言其实也并不见得一定着人厌恶,有时候反而还是些娱乐的调料剂。 所以大家把四月一日定作愚人节,在这一天,大家可以放开来尽情的说谎,前提是别造成太大的麻烦。当被骗之人气沖沖的找到你或者甚至要捲起袖子开始动手,你大可以不慌不忙的指指日历,然后给他一个微笑,他也会会心的笑笑,也许还会盘算着去骗别人。 我的同事小李,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有两个嗜好。一就是撒谎,或者可以说是说大话,也可以叫吹牛。不过大都是非常善意和搞笑的。编辑部的工作过于繁重,由他在大家可以暂时放松一下,抱着轻松的态度来看他表演,他也很乐衷这样,虽然偶尔会被他忽悠一下,但想想他的性格,也就罢了。 至于第二个,就是小李非常好吃,他经常夸口说,四条腿的,桌椅不吃,两条腿的,父母不吃。而且尤好野味和一些非常稀奇古怪的东西,像昆虫啊之类的,他还经常向我抱怨,这个城市对饮食不太开放,居然没有炸苍蝇和蛆。我抹着头上的汗水也只好赔笑点头称是。 这就是小李,一个喜欢开玩笑的人,但是我发现今天他却给我开了个不小的玩笑。 有时候一些谎话讲的,而一些讲不得。 当我坐了两个多小时汽车冒着大风赶到教育厅,却被告知人家根本没事情找过我。回到报社,发现同事多有怒色。一问才知道,居然都被小李骗了。 第212页 今天是愚人节,按照他的个性这似乎也是理所应当的,可是却给大家带来了太大麻烦了。 终于,小李出现了,有点恐惧,也有点疲倦,眼袋像发起来的香菇,沉甸甸的吊在眼皮下面,嘴唇干裂的利害,瘦长的马脸上也没有太多血色。他经常熬夜,虽然规劝他几次,可是依然故我。 当大家责问他,小李显的非常惊讶。 “没有啊,我是打算今天和你们开玩笑,可是这些话我都没有说过啊,我也没有叫欧阳去那里,绝对没有。”他几乎快哭出来了,我心中觉得纳闷,小李绝对不是那种做了不认帐的人,可是我在电话里明明听到的是他的声音。 可是大家根本不相信,对于小李的话,被认为是狡辩,反而激起了更大的怒气。我连忙把他拉出办公室,两人来到了过道走廊。 小李委屈的低着头,闷着抽菸。 “可是我昨天晚上在电话明明听到的是你声音,虽然我怀疑过,但你赌咒发誓说是真的,还说非常紧急。”我盯着小李的眼睛问道。 因为大多数人撒谎的时候,眼睛会转向斜上方。 小李没有,可是也不见得代表他说了真话。 “绝对没有,昨天我回家就睡觉了,一觉醒来就来报社了。欧阳,你要相信我啊,虽然我平时爱开玩笑,但你也知道我不会搞得大家这么狼狈的!”他有些激动,抓着我的肩膀。我忽然注意到他的牙齿。 小李的牙齿很白,这在抽菸的人中算另类了。 不过也正是由于那整齐白森森的牙齿,我才看得很清楚。他的牙齿中间,居然夹杂着一丝非常鲜红的肉丝。 那绝对不是普通的肉丝,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或许,和纪颜他们呆久了,脑袋也有点混乱,可是我的确觉得那肉丝看得很不舒服。 小李一再的说明下,大家也就原谅他了,不过事情并没有结束,下班的时候小李忽然拉住了我,而我正好也想找他谈谈。 因为今天他的表现太反常了。 我前面说过,小李犹如办公室的润滑剂,要他一小时不笑不说话绝对会闷死他,可是一天下来,小李居然一句也没有说过,也没有任何表情,凡是只是靠点头摇头来应付,大家以为他在为早上的事情内疚,可是我却觉得不是那回事。 “究竟是怎么了?”我看着小李不解地问,效力紧紧闭着嘴唇,我看得出他是特意的,因为下嘴唇几乎被牙齿咬出血了。 他大力的摇晃着脑袋,显得非常痛苦,但就是不说话,终于,他好像想到了什么,找来了一摞白纸。这点我也想到了,于是我说,他写。 为了方便大家阅读,我还是以小李说的口吻来写下去。 “你知道我这人,喜欢乱吃东西,虽然偶尔也得过一些小病,但大都没什么事情发生,可是这次身体好像出事了。 昨天晚上的时候,我一个人下班回家,天色暗的很快,那条路非常狭窄,而我也在盘算着晚饭的来处,正当这时候,我看见街边墙角处出现了一张人脸,就在我旁边。 我侧脸望去,怎么说呢,那是一张非常古怪的脸,仿佛带着人类的各种表情,喜怒哀乐都有,五官就像被小孩打乱的积木,也想被水沖洗过的泥塑雕像一般,仿佛所有的东西都扭在了一起。可是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他的嘴巴。 忘记说了,那是张男性的脸,大约四十来岁。因为天色很暗,我只能看见他的脸出现在前面的围墙上面,那围墙大概一米多高,如果我站在里面,大概也就是露出一张脸。 他的嘴唇很厚,但很端正,苍白的很,可是却不及他的牙齿。 当他张开嘴唇,那如腐骨似的牙齿开始上下振动,发出一阵咯咯咯的笑声,那天温度不低,可是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而且奇怪的是,他居然在往前飞快地跑动着,可是脸却一直对着我。 我几乎忘记问他是谁,可是那个怪人却主动说话了,声音很古怪,和他的长相非常不合适,那时一阵阵尖细如女子样的声音。 ‘今天的天气很糟糕,大雨大风。’我忍不住笑了,那天明明是艷阳高照,很少有三月底却有着将近三十度的天气,而这个人却高喊着大风大雨,这不是比我平时还滑稽么。 我自然去讥讽他,可是那人毫不在意,依旧咯咯咯地笑了下,继续喊道。 ‘你是个女人,很漂亮的女人。’这句更让我诧异了,甚至让我有些讨厌这人。我虽然不是五大三粗,还不至于会被人误会成女性,我忽然对这个怪人感到索然无味了,或许是我也喜欢开玩笑,但我不会开如此无聊的玩笑,于是我想快步离开。 可是人脸又说话了,这次却让我吃惊不已。 ‘食吾肉,汝可为我,饮吾血,汝不可言实。’他没有在笑了,而是换了非常严肃的表情说着,而且一双如同猫眼般发着绿光的眼睛一直盯着我。终于,我忍不住了,嘴巴里嘀咕着疯子,咒骂着离开了那条狭窄的街道,以及那个怪人。 最后一句始终在我耳朵边上迴荡,似乎不管我走多远,那句‘食吾肉,汝可为我,饮吾血,汝不可言实’就仿佛在我耳朵边上说着一样。 不知道走了多远,我居然发现我迷路了,我居然在自己走了几年的熟悉道路上迷失了方向。 第213页 可是事实就是如此,这条陌生的地方那个我压根不认识,而且一盏灯也没有,四周都是耸立的冰冷楼房和砖石砌成的街道。我几乎辨别不出前路的方向,只好暂时呆在原地。我还拿出手机想打电话,可是那里却显示信号零。 那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我居然不知不觉走了几个小时。 还好,前面不远处似乎有点微弱的灯光。走过去一看,居然是一家小店,只有一人,一台,一桌,一椅。 人是个老人,看不清楚面容,弯着腰,穿着厚实的蓝布外套,黑色的圆头布鞋,拿着木头长筷在一口大锅里捞面。 台式灶台,很简陋的那种,我印象里祖母在乡下经常使用,缺点是烟太大了。 桌是张简陋的木桌,方方正正,上面还有毛刺,居然还没有抛光上漆,灰白色的,似乎有些年头了。 椅子自然也是木椅,不过还算结实。 这是家街边小店,不过这么冷清的地方还有生意么,还好,我也算帮了他一把,因为那时候我的肚子已经很饿了,而且天气开始降温,吃点热的暖暖胃也好。 我问老人有什么食物,他居然笑起来反问我。 ‘不知道您想吃什么呢?你只要你想,我就能做出来。’老人的话语很坚定,不像是开玩笑,可是这个牛皮似乎吹大了。我四下瞧了瞧,简陋的店里也没有什么特别材料,和普通的街边大排档没太大区别。 我笑了笑,对老人说随便来点,好吃就行。 ‘要好吃么?太简单了。’老人又笑笑,转身离去。 不久,我闻到一阵奇香,我敢打赌,我这辈子,不,甚至你都绝对没有闻过那种香味。我吃过的东西也不少了,可是绞尽脑汁也不知道那是什么肉。肉香里居然混杂着一种非常原始的,充满诱惑力的味道,如同少女的体香一般,又像是飢饿的人嘴边的食物散发的香气。 终于,在我的期盼下,老人把一个冒着热气的搪瓷大碗端上来,热气沖在我脸上,我依旧无法看清楚老人的样子。 ‘吃吧,你绝对会满意的。‘老人冷冷地说了句,接着继续忙活了。 碗里的肉鲜红的,是碗肉羹,上面撒了些葱花和嫩姜丝。我舀起满满一勺肉,放进了嘴巴里。 那是种难以描述的味道,非常的鲜美滑嫩,仿佛肉都没有经过牙齿,直接顺着舌苔滑进了喉管,直接进入了食道去了胃里面。而且肉的香味仿佛在整个身体里扩散开来,沖向脑门,顿时疲劳飢饿寒冷一扫而空。我如同饿了几天的孩子,一下就把那碗肉羹一扫而光,一点都没有剩下。 可是,吃完我就后悔了,我甚至恨不得把他吐出来!”当我接过那张纸,却看见小李写的是“他”而不是“它”,我暗想或许他写错了,我看了看小李,他的样子有点激动,字迹也开始潦草起来,这绝不是我平日里认识的小李。 “当我抬起头,准备付帐的时候,老人背对着我摇了摇手。 ‘你已经付过帐了,我甚至还要跪下来感谢你,因为你终于帮我解脱了。’那个老人似乎很开心,一句话居然被自己的笑声中断了数次。那时候我非常地纳闷,起身过去一看,老人居然平白的慢慢消失了。如同把一砚墨汁泼向了水池,渐渐融合在夜色里。 我奇怪地走进里间,看见了样东西。 一张皮,和一个头。 这些都是我刚才吃下去的不知名动物剩下来的。可是当我看见的时候,几乎忍不住剧烈的干呕起来。 皮是张兔子皮,我经常吃野兔,自然识得,而且这个野兔个头很大。 而头,却是个人头。 而且就是不久前我在街道上看见的那个古怪的人。他的脸对我印象太深了,那张脸是别人无法模仿或者相似的。 整个人头被抛在了地上,脸正对着我,还带着笑意,眼睛咪成了一条细缝,开心地望着我。 我很像吐出来刚才自己吃下去的肉,可是无论我怎么样噁心,抠自己的嗓子眼,就是吐不出来,甚至我居然把之前早餐和午餐都吐出来了。 当我吐的两眼昏花,趴在椅子上,忽然听见了个声音。 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如女子般的尖细,而且就在我耳朵边上,我不敢回头,因为我心里知道那是什么。 ‘吐不掉的,那些肉已经融合到你身体里了,那些肉就是你的肉,你身体的每一寸皮肤里面都包含了那碗肉羹,除非你把它们全部剐下来。 真的,真的谢谢你啊。’声音开始慢慢消退,仿佛离我越来越远,终于,好半天我才回过头来。 可是正好对着那人头,原来它一直就在我旁边。 人头微笑着不停地说着那句‘食吾肉,汝可为我,饮吾血,汝不可言实’ 接着,也如同那老人一样,消失了。 不知道在地上趴了多久,我才让自己几乎虚脱的身子强撑起来。 而那时候,我走了不远,居然就发现自己就在家附近,到家的时候已经凌晨了,倒在床上虽然非常睏倦,但却一直睡不着,结果熬到早上来上班,却被你们告知我闯了这么多篓子,你说我冤不冤枉?”小李写完这张,我终于明白了他牙齿里的那肉丝到底是什么。 可是这和他不说话有什么关系呢? 第214页 很快,小李接下来的纸递了过来。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我也可以告诉你,因为我发现自己无法说真话了,最简单的也不行,我的话一出口居然脸自己也控制不了,说出来的都是与事实和我内心真实想法违背的东西,所以我索性闭嘴不说,我知道你经常会经歷些古怪的事情,所以才告诉你一个人,如果告诉别人,他们非把我当成疯子送进精神病院不可!”小李见我看完,双眼带着哀求望着我。 一个人可以说话,却无法按照自己的想法说,那是件多么可怕和悲哀的事情。 可是我也只能眼睁睁看着,束手无策。当我艰难的告诉小李我无能为力,他也只好苦笑下。 他收拾好东西,递给我最后张纸条。 “我先回去了,明天再说吧。” 小李渐渐走出我的视野,他的家离我的不远,大概步行十几分钟穿过两三条街道就可以了。所以我想去查查有关书籍,或许可以给他写帮助。 虽然已经深夜了,寒意四起,可是我还是裹着毯子寻找着那些古典书籍,和一些民间传说。 今天还是愚人节,因为还没有过十二点。当我翻阅着那些书籍,忽然想到了这点。 该不会这小子一直在欺骗我吧,他的演技向来很好。难不成他明天早上活蹦乱跳的嘲笑我的愚蠢。 上当受骗总归不是件光彩的事,我开始犹豫,不过还是查找下去,终于,我找到了一些线索,可是又不是十分确信。 因为我也曾经听任提及过这种东西,可那毕竟是传说时代的产物,现在怎么可能还存留呢? 但它与小李的描述太接近了。我想了想,不管了,拿起书往小李家去。 外面的风很大,接连数日的高温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狂风和冷得透骨的气温。我裹进了身子,深怕书被捲走了,顶着风艰难的来到小李家。 他家在一楼,或许大多数懒人都喜欢底层,少走一点算一点。 可是灯却没亮。 甚至连大门都没有关上。我无法确定里面是否有人,或者说难道是进了盗贼?我只好悄声地推开门走了进去。房间里有股很闷热的味道,我忍不住走过去代开了窗户,来过他家几次,对这里的格局还是很熟悉的。 房间里很暗,没有任何的声音,看来并没有贼,有的话,贼估计也跑了,我依稀看见地板上倒着一个人,看身材似乎就是小李,可是又好像那里不对。 难道被刺伤了?入室偷窃演变成入室抢劫决定权往往在主人。 保安就是摆设,虽然我们交着大笔大笔的物管,却发现现在号称铜墙铁壁的高尚住宅还不如以前大傢伙住在一起那样安全快乐。 或许社会的进步必然造成年人们快乐和安全的指数下降。 我担心小李的安全,顺手打开了墙壁的吊灯的开关。 但亮光一闪,房间瞬间一览无遗,我觉得有点刺眼,可是很快更觉得后悔。 我后悔打开了灯。 地上的是小李,严格的说,应该是他的尸体。 因为小李的头不见了,我只能从他的衣服来分析是他。可是奇异的事,地面上一滴血也没有,仿佛是个塑料人偶被拿去了头颅一样。 我小心的走过去,蹲在尸体旁边。头部的切口很粗糙,不像是用锋利的刀具切的。倒像是硬生生撕下来的一样。 我忽然想起了前不久小李请我吃的烤鸭子,他高兴得用手把鸭头扯了下来,鸭脖的断口像麦芽糖一样,连着许多纤维状的肉丝,扯也扯不干净。 现在小李的脖子就是如此。我不禁哀嘆了一下,几个小时前还活生生的朋友居然瞬间倒在地上在也无法动弹了,甚至连头颅也不知道哪里去了。我真愿意相信这是愚人节的一个谎言,起码我不会像现在这样难受。 或许我们都无法知道,到底是我们生活在谎言中,还是我们的存在本身就是个谎言。 “食吾肉,汝可为我,饮吾血,汝不可言实” 一句话在我脑后响起。我慌乱间居然把书掉了下来。我看见小李的头居然就在窗口处。正对着我,嘴角微微向上。 “食吾肉,汝可为我,饮吾血,汝不可言实” 他又重复了一遍,可是我纳闷没有声带的人如何开头说话,而且他的声音高细而刺耳,如同指甲刮在黑板上一样。 我几乎失声喊道。 “小李,是你么?” 小李的脸露出痛苦的表情,可是嘴巴却笑了起来。 “非吾,非吾,吾非小李,吾不是君”他说完这句,人头便开始在窗台上转了一圈。 我奇怪的看到他头颅伤口处没有任何血迹,而且那些被撕扯开的肉丝开始迅速的蠕动起来。 如同一双无形的手在捏橡皮泥一般。他的头颅后面渐渐形成一个动物的形状。 最终,事实应证了我的想法,他的脑袋后面居然多处了个兔子的身体。 小李的脑袋摇晃了两下,就要往窗台跳下去,我刚想追过去,可是他却不见了。 在门外,小李一直回头看着我,但他的身体我去看不见,所以在我看来,感觉到的却是小李的脸在飞快地远离着我。耳边传来了我听到的他的最后一句。 “不要再和我说话了。”那是小李的声音,他发自他自己真实想法的声音。 第215页 当我沮丧的回到小李家,发现他的身体也如同遇火的蜡像,迅速融化消失不见了。地上只剩下我带来的那本书。 窗外挂起了大风,把书吹开了,停留在其中的一页。 讹兽 别名诞。人面兔身,能说人言。喜欢骗人,言多不真。其肉鲜美,但吃了后也无法说真话了。 我把地上的书拾起来,小心的抹去上面的灰尘,封面有着几个大字。 《西南荒经》。 我不知道是否还会遇见小李,或许再次遇见,还是不要和他对话了。我也无法判断他现在究竟算活着还是死了,因为他将会一直在深夜走下去,直到找到下一个可以吃掉他肉的人。(夜诞完) 二叔 天微冷,大雨,二叔去世已经二年了,明天就是清明,父亲从早上起来就不说话,闷头抽菸。叔过后,父亲一下老了好多,感觉人一下就垮下来了。打我出生二十年,就看过他哭过两次,第一次是在接到叔去世的消息时,第二次是在火化时。 父亲的反应让我和母亲有些许惊讶,虽说是两兄弟,但老是水火不容。叔去世前还和父亲大吵一架,两人犟的很兇。临了,叔扔下一句,没见过你这样的人。二叔好赌,母亲问父亲是不是叔来借钱,父亲只是闷头不说话。那时,我正要上大学,家里要供房。十分紧张,我也有些埋怨二叔。叔常抽菸,导致喉头长了个瘤,医生说不尽快割的话,容易癌变。二叔总是不在乎,道是父亲煞是紧张,两家人都很紧张。父亲东借西讨为他筹了笔钱,想给他做手术又怕他乱花,只好暂时收在自己这。那时我猜想估计是二叔要将钱拿去赌,心里竟有了丝淡淡的埋怨。 后来我如愿上了大学,谁知没过多久,竟接到二叔的死讯,第一反映是人都木了。儿时与二叔的事情象砸开地面涌出的泉水,压也压不住。二叔极宠我,甚至超过了自己的亲生女儿——我堂姐。二叔是卖肉起家的,改革初就是万元户了,但总是由于奶奶的赡养问题与父亲争吵不休。但不管吵的多凶,我只要去他家,总是享受着皇帝般的待遇,嫉妒得堂姐老问婶谁是二叔亲生的。但虽说宠我,但却也十分严厉,父亲常常在管不了我的时候说,再顽皮,就告诉你二叔去。于是,我马上安静下来。母亲笑说,这招真是屡试不爽。但没过多久,二叔生意出现问题,家境每况愈下。加上染上酗酒,赌钱的恶习。我渐渐与二叔疏远了。二叔也察觉了,每当他又要摸我的头时,我总是乖巧的闪开,他的手就停在空中,尴尬得笑了笑,说道孩子大了不在粘二叔了。这时候,我心中忽然泛起一阵内疚感,于是我的成长在对二叔的爱与反感中交替进行着。 二叔对我上大学很是高兴,在家里的庆祝会上,父亲甚至破例让他喝了酒。二叔拍这我的肩膀,:“小刚,咱们家也就你上了大学了,光宗耀祖啊!”,他停下来喝了口酒,可能是太激动了,竟呛到了,我赶忙上去拍他的背,不料摸到的都是坚硬的骨头,扎手。我当时就哭了,二叔的身子一向是好的,现在竟变成这样。“我没事了,娃子,你一定要好好读书,别向你二叔这样,有钱也会遭人算计,做别人的大头,被别人叫傻子!” 我听父亲说过,二叔是被朋友骗光了钱才导致生意失败的。 “叔,别难过了,我会好好读书赚钱的。”我哭着说。 父亲夺过二叔的杯子,“够了,你喉咙不能在喝了。”说着就将二叔扶进房里。结果就向上面说的一样,二叔与父亲不知为何在房里大吵一架,然后就气唿唿的回去了。 二叔是在早上过的,听医生说,是喉咙里的瘤子恶化了。堵住了气管,活活窒息而死。父亲听后,边哭边骂。这个不争气的东西,叫他别抽了,别抽了,就是不听啊,早点去作手术不就没事了吗?自己做个什么孽啊!骂着骂着,就被哭声淹掉了,最后只剩下单纯的嚎哭声,我听人说,一个人真正伤心时,不是哭的,是嚎叫,父亲的样子把我都吓到了,就如同一个小孩一样蹲在地上,抱着叔的头,不停的嚎哭,然后是不停的骂他,有几次竟哭的没了声音。 父亲在叔在世时常骂他,骂他交友不慎,骂他自暴自弃。后来听说叔为了讨本家亲戚的欢心,竟在他病床前衣不解带的伺候他三天,其实这人虽然辈分币二叔大,年纪不及二叔。父亲知道后冲到医院将他从病房脱出来,还未说话,就扇了一耳光。 “做人要有骨气!饿死也不要去做别人的狗和奴才!” 二叔一句话也不说,听着父亲骂他,“你还要不要脸了?知道床上的人还没你岁数大吗?还一口一口一个叔,你知道自己的亲娘还瞎着眼躺在床上吗?你有这样伺候过吗?你有去看过一眼吗?你个不争气的东西。”二叔没还一句口,末了,等父亲说完,他缓缓说:“哥,我的事我有数,我都是为了能过好一些,就算我对不住妈跟你吧。”说完,又回病房了。留父亲一人在后面不停地骂他。 现在叔过了,父亲谈到二叔就是内疚与痛苦,他说叔去世后还能常看到叔的影子在他面前晃,还是那样瘦,别人都是肉包着骨头,他却是象骨头包着肉,一根跟戳在外面,又黑,黑的都看不清长啥样了。父亲常嘆到叔没享过一天的福,天生就是吃苦,或许死对他也是个解脱。说来可笑又可悲,我们竟无力料理二叔的后事,最后,连坟地都是那个二叔照顾过的亲戚置办的,冥瞑之中,叔竟象是已经预料到自己的后世一样。真是莫大的讽刺。 第216页 今天,我突然问父亲,那天二叔与他到底是为什么吵起来。父亲掐了烟,说到,“是为了你,你叔知道我们没办法同时支付房钱又供你上大学,所以要把动手术的钱先给我们垫上,自己等以后在做手术,但没想到,还没等到作手术,他竟急着走了!”我一听,已经没了感觉,二叔如果早做了手术,就不会去了,竟是我,竟是我害了二叔! 外面的雨愈下愈大了。父亲收拾好东西,一言不发,低着头走了出去,出门的时候,外面阴沉的光照射进来,我依稀看见父亲的影子里旁边,仿佛还有个瘦长的人影。 我知道,二叔从来就不曾离开过我们,他一如往昔,在祝福,保佑着我们。 第五十二夜:清明雨 我虽然很不喜欢雨天,但有两种雨却并不介意。 第一种是雷阵雨,下得干脆利落,来得快去得迅速,而且下得爽快,如果你没有一次赤裸双脚在大雨中奔跑的经歷,那么就无法体会到青春激情的感觉,因为随着年纪的增长,人的身份与身体都不允许你在这怎样做了。 第二种是棉雨,几乎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仿佛如雾气一般,但是鼻尖积累下来顺着脸滑进嘴巴里雨滴会让你才觉得原来是在下雨。 我之所以喜欢这两种雨,因为在这种雨里面都不用打伞。前者撑伞无用,后者不用撑伞。 寒食一过,即是清明,所谓前三后四,这七天都可以祭奠缅怀过世的亲人好友,不同的人手里却提着大体相同的祭品,迎着雨往前。 清明雨是咸的。 那味道只有满怀忧伤的人能尝出来。我一直很奇怪,到底是因为这天被定为清明才总是下雨,还是因为这天老下雨才会被定为清明。 清早起来,老总自己都请假了,说是回老家祭祖。这帮猴子见没了主管,自然是懒散的要命,春天本就如是,个个眯着眼睛,打着哈欠。我做完了手头的事,于是买了些水果,去了医院。 那两人已经住院快一星期了,不出我所料,伤势好的很快,记得那位主治医师很诧异的告诉我,说他们两人的身体恢復功能几乎是正常人的两倍甚至更高,我笑了笑,心中不以为然,只是说他们都是运动员来搪塞。 “运动员?那孩子也是么?”医生仍旧不死心。 “当然,你不知道我们国家的传统么,向来从娃娃抓起。”我继续笑着说,愚人节过去了,可并不代表就不能说谎。 进病房的时候发现纪颜的床居然是空的,被子整齐的叠放起来。倒是黎正仰卧在那里,见我来了,冷眼看着。 “他出去了,早上起来就出去了。”黎正似乎知道我要问,提前告诉我了。 昨天我来的时候这里还有李多,出乎我的意料,她没有对纪颜受伤而过多地责备我,倒是对黎正的伤势很在意,并一再说我们几个大人居然看不住一个小孩。 因为我们说好了,就说是那次去山上送小狐狸回来的时候摔伤的。李多和落蕾到也不怀疑。事实证明,越是看上去聪明的女孩子越是不能用太高级的谎话,最普通的反而最有效。 我把水果递给他,黎正摇了下头,继续端着纪颜父亲的笔记看着。我和他两人蓦然无语,只好自己坐在床前木凳上。 大概过了片刻,门外进来一人,站起身斜眼看了看,果然是纪颜,只是脖子上依然挂着受伤的手臂,纪颜的样子略有憔悴,不过精神还是很不错的。他见我来了,笑了笑,用另外只手示意我坐下。 “医院不准我出去,所以只好再过几天去扫墓了。”纪颜低沉着说了句。我忽然觉得病房里的空气很潮湿,潮湿的让我不舒服,我的嘴角却依旧干裂,眼睛也很难睁开。 病房里只有我们三人,窗户外面的雨还是那个样子,不大,但也没有停的迹象,好在不用带伞。最多也只是淋湿少许而已。 “说个故事吧,否则我想睡觉了。”我把双手撑了起来,伸了个懒腰,从带来的水果里拿出一个桔子剥了起来。随着我手指的动作,桔皮如同衣服般滑落下来,房间瞬时充满了桔皮带着酸味和诱惑的味道。 桔皮的香味和桔肉是不同的。 纪颜满意的抽动了两下鼻翼,笑了笑。 “你知道为什么坟墓前总是种植着柏树么。或者有地位的人的坟墓前总是立放着石制的老虎么?”我自然答不上来,摇了摇头,把一片桔子递给他,纪颜接了过去,放进嘴巴里。黎正依然专心在床上看书,没有任何反应。 “《风俗通义》上说:‘《周礼》方相氏,葬日,入圹驱罔象,罔象好食亡者肝脑。人家不能常令方相立于侧,而罔象畏虎与柏,故墓前立虎与柏。’意思就是说罔象这种怪物常在地中食死人脑,但是这个怪物害怕柏树和老虎,所以人们就在坟墓上种植柏树,安立石虎,以求得驱走罔象。这是坟墓遍植松柏的最初用意。也有种说法是秦穆公时,陈舍人掘地得物若羊,将献之,道逢二童子,谓曰:‘此名谓蝹(yun),常在地中食死人脑。若杀之,以柏束两枝捶其首。’可见虽然记载略有不同,但大都是传说树立松柏是为了防止死者的尸骨为妖邪吞食。其实古人想法颇为束缚,如果像现在这样火葬海葬,也就无所谓什么担心尸骨的问题了。 第217页 “说到清明,忽然想起了一个人,不过我始终不知道是否真的可以称她为人,或许,人与非人的界限本身就难以界定。”纪颜的眼睛忽然闪烁着奇妙的光芒,我发现每次他开始叙述的时候,眼睛里总会闪过那种光。 “那年我正好十二岁,也是清明。不过那天的雨很大,虽然谈不上倾盆大雨,但是那雨水很凉,就像是刚融化的冰水,打在身上一阵阵的疼。那时候还是倒春寒,那里像现在,感觉春天没了,从冬天直接到夏天了!我和父亲正本来是准备为爷爷扫墓,可是雨忽然大了。躲雨和下山的人居然把我们两人冲散。十二岁的我虽然还不至于放声大哭,可是也有些害怕。 随着人流乱走,旁边的过路人越来越稀少,偶尔有几个好心人看见我,询问了一下也迅速离开了,我只好漫无目的的走着。 虽然是白天,但却同夜晚无异。我仅能凭藉着淡薄的光线分辨着脚下的路,不至于让我从陡坡上滑落下去。一直到我来到了间巨大的房子面前。 横樑大概有三米多高,这样的房子现在不多见了,非常的破旧,而且是纯木制的,我猜想可能是以前人们在山上修筑的祠堂,或者是专门供人避雨或是住宿的。你知道有时候大户人家祭奠的过程非常繁琐麻烦,步骤很多,人数也多,在山上修筑一间临时住宿的地方到也不足为奇。房子的门外有两根极粗的大红木支柱,即使是一个成年人也难以环抱,只是油漆早已经脱落,败落之色尽显,我甚至可以在粗大的柱身上看见一个个大大小小的裂缝和虫洞,一些小虫忙碌的在飞快爬进爬出。 迈过几乎到我膝盖处的门槛,我走了进去。 房间里面出乎意外的干燥,我很难想像春天里木制的房子居然比我们现在所谓钢筋混泥土的砖瓦房还不容易潮湿,一进去你可以迅速闻到一阵只有木制品才能散发出来的奇特味道,那感觉就像是把被子放在太阳下晒了一段日子的气味,清爽,舒适。 不过里面什么也没有,诺大空旷的房间和身材幼小的我形成了极大的反差。我在房间里喊了声有人么,不过回应我的却只有一阵阵自己的回音。 虽然一进去一眼就能看完房间的每个角落,可是我还是不放心的到处走了一遍,最终确定,这里的确荒废很久了,因为每个地方都有层厚厚的灰尘。 我回头望去,自己湿湿的脚印从门槛处一直到房间的各个地方,足迹越来越淡,犹如在地面上画了幅奇妙的图案。我暂时忘记离开父亲的恐惧,居然好奇的在观察起这间空房。 门外的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听长辈说,清明的雨下得越是大,越是长,证明那年死的人越多。 清明雨啊,死者的眼泪。”我听了,竟忘记将桔子放入嘴里,因为我的长辈也是这样对我说的。纪颜没有注意我的举动,他仿佛不是在讲故事了,整个人已经没有注意旁边的东西,全部沉醉在儿时的记忆里。 “忽然,我听见身后有声音。那时我记得自己是一个人胡乱走到这里的,难道还有别的过路躲雨人么。 当我转过头,去看见一个穿着白色过膝长裙的女孩。 女孩看上去似乎比我年纪稍长,长而密的头髮随意的披在肩膀上,仿佛洒落了一块黑色的绸缎。她的肤色很白,白的几乎透明,背对着门外站着,光线几乎透过了她的皮肤。 不过我没看见血管。 从始至终,我都没觉得这个女孩的脸上有一丝血色,不过我非但没有害怕,还觉得很高兴。 因为终于有人陪我说话了。 世界上有两种人不会畏惧鬼神。瞎子和小孩。 我不是瞎子,但那时候我确实是个无知的孩子。所以我走了过去,笑着端详着女孩,女孩似乎有些吃惊,但随即也笑了起来。 我低头看着她的脚,没有穿鞋,但是也没有湿,甚至她的全身找不到一点被雨水淋过的痕迹,从门槛到她站的地方,一点异样也没有,仿佛她是飘着进来一般。 ‘你迷路了?’女孩开口了,声音很亮,带着很强的穿透力,如同泉水般清澈透明。但是奇怪的是她的话居然很清晰,但是却一句回音也听不到。我自然答覆她,自己是随着父亲来的,结果迷路了。 女孩笑了笑,雕塑般的五官组合的很漂亮。 ‘我陪你聊聊吧,等你父亲来。’她走了过来,轻轻地抚mo了下我的额头。然后和我并排坐在了高高的门槛上。她的手并非如我想的一样冰冷,相反,和外面的春雨相比,她的手心更温暖。 ‘你的衣服湿透了,如果不弄干,小孩的骨头软,寒气入骨,对你可不好。’她笑着说,我则为难的看着如同胶水一样粘在身体上的衣物。 ‘你为什么没有湿呢?你不是也从外面来么?’我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奇怪地问女孩。 ‘我当然不会被淋湿,你觉得一滴雨可以淋湿另外一滴雨么?’我对她的话不是很了解,她似乎知道以我的年纪无法理解,便不再说话,只是用手平放在我肩膀上,不消多久,我感觉身体开始暖和干燥起来,原来所有的水居然从衣物上吸了出来,凝聚在女孩的手上,然后又慢慢消失。只是做完这一切后,女孩的脸色更白了。 我和女孩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只是她的注意力始终在雨中,在山外,总是心不在焉,仿佛在期盼什么人一样。 第218页 不知道过了多久,只记得天色越来越暗,外面的雨也越来越大,而且起了风,山上的风和平日里的风不同,像刀子一样,又重又沉,仿佛要把我扯碎一般,我只知道自己越来越想睡觉,虽然心里很期待父亲的出现,可是觉得这希望越来越小了。 当时忽然有种想法,如果我死在这座坟山上,倒也是算得上死得其所了。 女孩面带忧愁地看着我,双手扶着我肩膀用力摇了摇,我多少恢復了些神智。可是脑袋沉甸甸的,脆弱的脖子仿佛支撑不住,随时会断裂掉一样。 四周的温度越来越冷了,空旷的山谷居然能隐约听到哭泣声。我无法分辨是那些上坟祭拜者的还是那些留恋人世不肯离开的灵。总之我的身体从未有过如那次般的舒服,仿佛整个人都轻飘起来。女孩似乎很着急,用手指轻轻地划过我的脸庞,像微弱的风拂过一样的感觉。 ‘醒醒,睡着了会被冻死的,山上的气温降的很快。’可是她的声音在我听来也越来越遥远,瞬间被雨声吞没了。 ‘你是人啊,还这么小,这世界应该还有你只得留恋的东西啊。’她忽然说了这么一句。 ‘你不是么?’我笑着问她。女孩见我肯回答她的问话了,也笑了起来,无论是着急还是微笑,她的脸都仿佛同水做的一样,都是如此的透明真实,不参杂任何杂质,丝毫不做作,就像刚出生的婴儿,开心就笑,恼了就哭。可是人往往如是,越是长大,越是入世就反而把娘胎里带出来的东西都扔掉了,据说人在刚出身的时候其实都会游泳,而且水性极好,这也是为什么有的父母在孩子出生不久就经常放在水池里锻鍊他们的水性。而有部分人则渐渐忘记了自己的天性。不知道这算是人类的进化呢,还是退化。 斯巴达克人在孩子刚刚出世就用烈酒为他们洗澡,如果孩子身体不够强壮,就会当场抽风而死,所有人都不会为他的死哭泣悲哀,包括他们的父母,因为不够强健的人,在战场上迟早会被淘汰。 所以那时候的我忽然明白了个道理,大多数时候,还是要靠自己,因为,当你想去依靠任何东西的时候,你就把背后出卖了,你回不了头,你无法预知后面究竟是一堵墙,还是一张纸。 我终究还是甦醒了过来,看着女孩,虽然身体虚弱,但已经好过多了,因为我觉得没有先前那么冷。 女孩的衣服始终没有被山风捲起一丝一毫,仿佛她生活在和我不一样的空间里。我看见她的手心产生了一阵阵白雾,白色的雾气笼罩着我,原来是这雾隔开了冰冷的空气和强劲的山风。 ‘谢谢你。’我没有多说话,因为每多说一个字就会耗费更多的体力,要感谢,这三个字也够了。可是女孩没有回答我,她的脸色越来越白,即使在这几近漆黑的夜色里也能看得非常清楚,她就像黑夜里的月亮,散发着银色温暖的光,只是这光已经越来越暗淡了。 她始终保持着同样的动作,不过她的身体开始慢慢变得透明,我想伸手去抓住她,儿时的我想法很单纯,因为我已经觉察出来她要走了,孩子的想法很直接,要走的东西当然要抓住,留下来。 可是我抓住的只有空气。在我伸手的一剎那,她已经完全不见了。我那时才知道什么叫随风而逝,女孩好像从来没有来过一样,或者说我似乎只是在这座古老的木头房子里做了一个梦。 当我无法分清自己是否还在梦中的时候,居然在雨声中听到了父亲的喊声,喊声充满了无奈自责和绝望。我立即跑了出来,也对这声音的方向高喊。 终于,我和父亲再次相见了,他没有责骂我,只是一见面就紧紧搂住,我觉察他的身体在发抖,那时恐惧和兴奋的混合,我从未见过在外人面前向来沉着冷静温文尔雅的父亲会发抖。 ‘没事就好。’父亲也只说了四个字,随即把我抱了起来。我坚持不肯走,把那女孩的事告诉了父亲,末了,还一再问他,是不是自己做的梦。父亲听完,低头不语,良久才用手电筒照了照地上。 地面上有一滩水,极普通的雨水。 ‘那时雨灵。她们只能生活在墓山,她们是天上的雨流过坟墓带着死者执着生念的妖怪。而且她们永远无法成道,也无法离开,只要下雨,雨灵就会出现,帮助那些在山上迷路的人,避免他们被冻死或者迷路。’父亲低沉着用着带有磁性的声音解释着。 我好奇地问雨灵到底去哪里了。父亲则不说话。 ‘回天上了吧,她只要帮助过了人,就会重新回到天上,等着下次下雨再回来,又会重新幻化成女孩的样子,在山间游荡,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其实,雨灵里说不定也有你爷爷的心愿。’父亲笑了笑,把我抱起来,用衣服裹住我,我依附在父亲宽大厚实温暖的胸膛上很快就睡着了。等我再次醒来,已经在家里了。 那次后父亲不再带我去扫墓,无论我如何央求,他也不答应。所以我想再次见到雨灵的心愿也没再实现过了,甚至到了后来,父亲去世后,我也去扫墓,但也只是从旁人口中听过那白衣少女的传说,清明雨每年都下,可是我没有再见过她了。”纪颜说着居然笑了下,如同孩子般可爱,随即低沉下来摇摇头。 “要不等你伤稍微好些,我陪你去吧.”我见他有些许伤感,看了看窗外,清明雨依旧下着,虽然看不太清楚,甚至只能靠看地面上水洼来判断,伸出手,飘落到手掌的雨点弄得手心有些痒。 第219页 “不过我估计是见不到她了,雨灵只会出现在需要帮助的人的眼前,像她名字一样,雨灵没有任何的杂质,单纯的令我们这些人觉得羞愧。”纪颜点了点头,缓声说着。 他好像忽然想起什么,走过去对着床上的黎正说:“你的腿不好,要不我帮你去祭拜下好么?”黎正抬起头,冷望着纪颜。 “不需要,我讨厌那些繁文缛节,更何况,”黎正说到这里,忽然顿了一下,“更何况我连他们葬在哪里都不知道。”最后一句他说的很快,很轻,很随意。黎正说完之后,便将笔记放到枕头边上,盖上毯子睡过去了。 外面开始晴朗了,那点雨也开始慢慢消退,我可以看到一点阳光从阴霾的云层中漏出来。 清明一过,讨厌漫长雨季就结束了吧,大家都说,过了清明,天气才会真正好起来,我长嘘了口气,空气很清新。身后响起了开门声和银铃般的笑声,我知道是谁来了。 第五十三夜:家蛇 蛇是古越人的重要图腾之一,后来演化为神,唐代杜牧《李长吉歌诗叙》有“牛鬼蛇神不足为其虚荒诞幻也”。清吴震方《岭南杂记》说:“潮州有蛇神,其像冠冕南面,尊曰游天大帝,龛中皆蛇也。欲见之,庙祀必辞而后出,盘旋鼎俎间,或倒悬樑椽上,或以竹竿承之,蜿蜒纤结,不怖人变不螫人,长三尺许,苍翠可爱。……凡祀神者,蛇常游其家”江苏宜兴人将蛇分为家蛇和野蛇,分别称之为“里蛮”和“外蛮”。所谓家蛇,指生活于住宅内的一种蛇,常盘绕于梁、檐、墙缝、瓦楞、阁楼的一种无毒蛇,共约三尺许。人们认为家蛇会保护人,家有了家蛇,米囤里的米就会自行满出来而取不空。 也有人常说,若家中发现蛇,最忌杀死。认为若杀死蛇或蛇没有被打死,蛇就会採取报復行动,于家门不利。所以若在家中发现蛇,就将其捉入罐中或挑在长杆上,然后送到山谷中,并求其躲进山洞,别再回到人家中。 各个地方传说不尽相同,但都有一点,家蛇不是寻常之物。 老人们常说,家蛇盘福聚财。家蛇去,则家败,家蛇留,则家兴。 更有甚者,居然传说如果在自己家中亲眼看见家蛇从老宅离去者,大凶。 一般上了几十年的农村房屋大都有家蛇,而且都很大。大家都有约定俗成的习惯,只要看到家蛇从房中跑出,必要转过头去,不可心存邪念,不可口出秽言污语,然后焚香叩拜,以答谢多年来护宅之情。 当然,有规矩必然有破坏规矩的人,这个道理亘古不变。 周末应父亲之託,回到老家送些东西回去,由于很久没来乡下了,一位老人听说我是父亲的儿子,硬要拉我去他家吃饭,执拗不过,只好从了他了。不过他的家的确不错,就算是与城里人的别墅相比也不逊色,不仅大方宽阔,因为它更多了分古朴神秘的风格,果然,老也有老的好处而且我在房间的木头架子上看到很多摆放整齐的药品和书籍,我暗自揣测难道老人是卖药的? “村里五十前本来有户赵姓人家,这个村子赵姓居多,若干年前可能都是亲戚,可惜一个家族发展的过于旺盛,四代之后居然就已经陌路了。 不过这户赵姓人在村子里还是有些许地位,家中找老爷子是村子里掌管族谱的,倒也算是德高望重,加上虽然家有余财,却对贫苦的村民很好,所以他在村子威望很高。他的三个儿子也非常优秀。赵大自幼学习武术,几十年下来倒也略有小成,乡里村外都知道赵家有这么个看家护院的大儿子,那时候村子里,能打得人还是很有地位的。 赵二和赵大是亲兄弟,不过性格大不相同,赵二文静,初中读了一半,在村委会作会计一职。 至于赵三,年纪很轻,当时正准备考大学,成绩还算不错,加上自身勤奋,似乎很有希望。 这一家人看上去似乎很快乐,但那也只是给外人看的。” 讲故事的这个老人是叫赵伯,我也是随旁里人一起叫,其实二十多年来我也只是第一次见他罢了。赵伯在村子里地位很高,因为一来他按辈分在村子里比较老,而且听他的口气好像和那个赵老爷子还沾亲带故。二来为人耿直公平,很多事情都靠他来裁断,不过我也是听村民们这样说罢了。赵伯的头髮已经掉光了,虽然已经将近古稀之年,但看上去精神不错,两只眼睛总是睁得很大,豆腐样的眼白鼓鼓的凸了出来,侧面看很像青蛙的眼睛,当然,我不敢说出来。带着古铜色肌肤的皮肤虽然干燥的出现裂纹,不过他的手指很细长,虽然指结粗大,但异常灵活,赵伯的身体非常健康,想想城市里居然还有人晒紫外线,花钱找罪受,还不如来乡下住几天,种几株树倒也未尝不是好事。 他用蒲扇大的手摸了摸嘴唇上的油腻,将一个啃完的鸡翅膀扔了出去,神秘地的低着头说。 “赵老爷子一家在外人面前很团结,其实经常吵架。” “哦?那是为什么?”我好奇地问道。 “原因其实也很简单,因为赵老爷子年轻的时候干了一件傻事,这件事知道的人不多,少许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大都敬重他,也不曾在村子公开。居然和家中新来的一个小佣人勾搭在一起,事情败露,怕张扬出去丢丑,所以瞒了下来,把那个女子留在家中,虽然老爷子的老婆很不高兴,但也没办法,不过这个女人在产子的时候大出血死了,赵家人也就秘密处理里尸首。这件事知道的人就更少,赵家人对外说这个女人拐带了钱财跑了,结果反到是赵家成了受害者。这个女佣是外地人,在村子里无亲无故,死前产下的这个孩子就是赵三。赵家人觉得心存内疚,于是对这个孩子非常好,尤其是老爷子,经常疼爱有加,一来是老么,二来赵三的确比俩个哥哥要聪明很多。 第220页 时间一长,自然老爷子先前的老婆心中不满,加上老爷子后来身体日渐衰弱,赵家虽然谈不上富有,但也是颇有余财,尤其是家里的老宅。”赵伯到这里,不禁抬了抬头,看着屋子里的横樑发呆。 我有些不解,但也不好发问,毕竟是晚辈,礼数我还是知晓的。良久,他才开口说话。 “乡下人,一辈子也就图个家康人和,尤其是房子,赵家的老宅可是方圆几十里最好的房子,冬暖夏凉不说,而且照人看过,都说是风水好,旺家。所以赵家的几个儿子都很看重这房子。当然,村子里的人也是。其中自然也包括我。”赵伯轻轻呡下一口陈年米酒,眯起眼睛笑了下,然后砸把砸把嘴,显的非常享受。 “可是您开始不是说都是几十年前的事情了么,到底现在那家人怎样了?”我问道,赵伯忽然脸色一沉。 “赵家人出了事,死的死,散的散,那么大的家庭,一下就败落了。”他语气有些沉重,似乎有些阴郁。 “据说在赵家老三快要高考的时候,家里出了件怪事,当时家里人都没在意,可是和后来发生的事串起来想下,倒是非常骇人。 五月份村子里已经非常炎热,那时候还没什么电风扇,更别提空调,大家都赤着身子摇着蒲扇在门口乘凉。只有赵家老爷子一家人不用。” “哦?那是为什么?”我来过这里,夏天的确热得不行,闷燥的要死,若是坐在房间里,不消几个小时,绝对把人当包子一样给蒸熟了。 “因为赵家的老宅非常的奇特,就像一个冰窖一样,无论外面多热,进去就阴凉无比,心神气爽,而且有些身体不适头昏脑热的人,只需在里面躺上片刻,也不治而愈。而到了冬天,里面又非常暖和,脸炉火炭盆都不需要,虽然房子盖了将近一百年了,由赵老爷子祖父传下来,歷经三代,却依旧非常坚固,再大的暴雨房子里面也没半点漏湿,所以这一带,赵家老宅已经出了名了。”赵伯说的很快,唾沫星子都飞出来了,看得出他很了解赵家老宅。 “话分两头,我再说说赵家那三兄弟。老大是练武之人,当然也喜欢喝酒,不过他的酒量极大,寻常之人连番灌他都不得醉,于是在村子里没人敢和他对酒了,他身材魁梧而且热情好客,只是性情过于火爆,言语两下不和,拳头就上去了,赵老爷子没少为他儿子担心,好在后来把老大媳妇娶进来,赵大才渐渐安分下来,但是他对最小的弟弟却格外的好。 后来老二也成亲了,两个哥哥年纪开始大了,心思也多了,尤其是两媳妇过门,自然对这个不是嫡亲的小三叔有了不少想法。老三是明白人,知道家里经常排挤自己,也就更加发愤读书,从很小就要求寄宿在学校,几乎不再家里住。那时候大学生何其荣耀,但考试的难度也可想而知,尤其从农村考取,真的听上去仿佛天方夜谭啊,不过好在老三天资不错,加上非常用功,倒也有很大的希望。 可是两个媳妇以及她们的婆婆并不想这么算了,她们经常去撺掇老头早点确定房子以及遗产的继承,并说老三没有资格来得到应有的一份。不过赵老爷子究竟是如何想的,那就天知道。 总之事情发生在高考前的一个月,一个夏日的晚上。老爷子对老三一再要求回家住,吃好点睡好点,虽然老三拒绝了多次,可能想想为了考试,最后还是回来了。 一家人终于坐在一起吃了顿饭,村子里的规矩女人是不上桌的。于是三个女人们端着饭碗去外面走动,这也是老爷子要求的,把她们都赶了出去。 于是老宅里只剩下父子四人,坐在餐桌的四个角上,老大埋头喝酒不说话。老二倒是客气的劝弟弟吃饭,只是那口气不像是和自家兄弟,倒像是对外人,客气的过了份,老爷子什么都没吃,只是抽着烟看着三个儿子。 赵家习惯在客厅吃饭,诺大的房间里摆着张方方正正的老木桌子,上面正好是高高的横樑。门外已经擦黑,星星也能看到少许了。”赵伯吃饱喝足,抽了根烟,我虽然听的很有趣,但心中不免疑问,他为何对当时的细节如此了如指掌,仿佛就在现场一般。 不过赵伯没有注意我眼里的疑问,继续叙说着。 “老大一个劲的闷头喝酒,可能大部分家庭都是这样,老大往往敦厚朴实些,不善言辞。倒是经常出入村委会与人交际甚广的赵家老二,一直与久未蒙面的弟弟,只是这热情的谈话让人总觉得有些例行公事般的虚假。 酒过三巡,菜略见底。老爷子终于忍不住了。他咳嗽几声,将菸头扔到地上,用自己的黑色园头布鞋狠狠的踩了踩,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三个儿子也察觉了,互相不说话,等着父亲说出来。 老爷子清了清嗓子,告诉三个儿子。自己所有的财产会分为三份,三人各拿一份。可是那些微薄的钱财并不是重点。大家想的都是这所神奇的老宅。可是没等老爷子说完,老三忽然冷冷地说话了。 ‘我不要我的那份,我也不要房子,如果能考上大学,我不会再回来。’老三说完,起了身子,老大显的很惊讶,也很痛苦,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却忍着不说。 老二则很高兴,但又设法不想表现出来,只是低着头用手推着鼻子上的眼镜,用手遮盖住脸上难以克制的笑容。 第221页 老爷子更是惊讶,然后则是不解。 正当满桌子的人各有各的表情时,忽然从横樑上扑的一下掉下一团黑乎乎的东西,砰的一声砸在饭桌上,天色很暗,大家吓了一跳,也都没仔细看。 等大家仔细一看,都倒吸口凉气。 桌子盘着一条蛇。大概搪瓷杯口粗细,青底黑纹,蛇头对着老三,还在往外吐信。这蛇不小,虽然没有拉直来测量,估计也有三米多长。其余三人都吓得离开了座位,就是平日里向来胆大的老大也吓白了脸。 ‘家蛇!’老二用颤抖的声音喊了句,然后不停的往后退。 这条蛇仿佛睡着了一般,头重重的低了下去,可能砸下来的时候有点不适,看来它一直是在横樑上呆着。老三也有点害怕,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身体却又无法动弹,只是端坐着,和这条家蛇对视。 很快,蛇蜿蜒的顺着桌子腿爬了下去,如游水般在老三的腿脚边上转了一圈,然后消失在门外的夜色里。 老爷子忽然痛苦地高喊道:‘家蛇已走,赵家要败了!报应啊,报应啊。’他如同疯子一般,重复着这句话,跌跌撞撞地跑出了屋子。 老大搀扶起老二,也慢慢走了出去,临出门,他似乎有话和老三说,可是看着弟弟一脸冷若冰霜,只好咽下去。 客厅里只坐着老三一个人。其实他在这个家只和大哥关系很好,因为他出身的时候大哥就十六了,长兄如父,这个大哥对他非常不错,经常跑上几十里来学校看望他,并希望他回家,可是这个家老三知道再也呆不下去了。许久,老三从几乎坐的让自己屁股麻木的长凳上起来,抬头看了高高的屋顶,也走了出去。 赵家走出家蛇的事不知道为什么居然传了出去。赵家人一下在村子里仿佛成了晦气的代名词,平日经常打招唿称兄道弟的人一见他们就哗啦一下全散了。好在老三也不在乎这些,第二天就收拾东西回学校了。 七日后,他接到了家里的死讯。 老大死了。 死的莫名其妙,甚至老大临死前恐怕都不知道为什么。那天夜里,他照例和朋友喝了一夜酒。其实量很少,远不及平时的多,老大自然没有放在心里依旧在深夜往家里赶。手里还提这个酒瓶,边走边喝。 可是他摔了一跤,而那时候他正好把瓶口放在自己嘴巴里。 于是老大厚实沉重的身躯完全压了下去,整个瓶子也完全塞进了喉咙,那种酒瓶是乡下特制的,比现在的啤酒瓶瘦,但是更长,有点像可口可乐的瓶子。那时候是深夜,老大无法喊出声来。 第二天,老大的媳妇看见了老大在门外的尸体,据说是活活闷死的,嘴巴也被瓶子撑的完全脱臼了,两只手也僵立的伸了出来,上面全是擦伤的痕迹。可是后来瓶子拿出来,老大的嘴巴无论如何也关不上,那嘴巴黑洞洞的,仿佛像蛇要进食时一样,几个后生用了好大气力也合不上,最后没有办法,只好找来锤子,把老大的下巴骨敲碎了,这才关上,否则一个张着如此大的嘴巴的尸体,如何下葬? 大家私下里多暗自恐惧,都听说过死不瞑目,但那里听说过闭不上嘴巴的? 老三几乎是哭了一路赶到家里,结果一来,脸上就挨了大嫂一记重重的耳光,打的他几乎晕死过去。 他不怪大嫂,因为大嫂一边哭一边喊着的话很对。 ‘你就是灾星,你害死我妈,一来又害死你大哥,你自己怎么不去死?’而老二连大哥出殡都不敢出来,成天裹着被子蹲在房间里。而老大的母亲,也几乎哭在房间里,连骂人的气力都没有了。 赵家老三在他大哥灵牌前面跪了整整一天,然后走了,临走前他只看了看自己父亲,那个为了自己短暂的欢娱而生下他的人。 他只和这个陌生的老人说了句保重,接着就回学校念书了。大哥死了,这个家更没有什么可值得留恋的,所以他反而要努力读书,离开这里。 老大死后这个家败落了很多,赵老爷子也一下衰老了下去,反应也大不如前。老太婆的眼睛也哭瞎了,老大的媳妇几年后改嫁了,不过这是后话。 老三果然考取了大学,离开了这个村子,他离开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送他,可是据说他走后,有村民看见赵老爷子一个杵着拐杖呆立在村子口,老泪横流。 几年后,老四毕业了,整个大学期间他几乎没回过家里,事情过去这么久,他决定回去看看。 一切如常,不过那时候是三年灾害,好在这块地方还算富庶,即便是全国灾荒,村民们也可以自给自足,温饱不成问题。 可是老三一回来,就听说了二哥死了。 原因很简单,老二几乎每天醒过来都要看自己的脚,他老说有蛇在从他脚上开始吞吃他,而且他身上长出了非常奇怪的皮肤病,一圈一圈的,从脚踝慢慢往身上绕,大概两个指头粗细,摸上去粗糙的很,一块块如鳞片一样,老二总是奇痒难忍,用手一抓,就抓下一大块皮,晒衣服看去,仿佛他整个人被蛇缠住一样。结果被抓烂的地方就恶化的更厉害,皮肤腐烂恶臭,连他妻子多躲的远远的。后来老二身上没有一块好肉。 终于,老二受不了这种折磨,用了最后点气力,在房间里用裤腰带把自己吊死了。 几年之中,赵家就死了两个儿子,家蛇的故事更加让人恐慌。赵老爷悲伤过度,也入了黄土。老二的媳妇回了娘家。偌大的赵家短短几年就败的家破人亡,在老宅里只住了两个人,老大和老二的亲身母亲以及刚刚毕业的老三。 第222页 虽然老人非常讨厌老三,几乎不和他说话,唯一和他搭腔也是因为眼睛看不到需要帮助的时候,而且动不动就出言侮辱打骂他。可是老三却丝毫不引以为然,只是默默的照顾他,甚至放弃了自己的专业,甘心在村子里接替了自己二哥的位置,做了名会计。而且他拒绝了很多姑娘的爱慕,只是守着名义上也可以称做娘的这个女人。 村民们对奇特的一家抱着很高的兴趣,各种版本的话也多,有的还传出了赵家有积财,老三害死自己两个哥哥,然后天天拷问老太婆逼她说出来等等。可是有个年代传言和谎话是会演变成可怕的事实。 *的时候老三天天被批斗,逼他讲出赵家老宅的秘密,而那个老太太也一言不发。结果那些人把老三关了几天,见问不出什么,只好把他放了回去,只不过不准他们两个住在老宅,而是将老宅改成了造反派司令部,一伙愣头青天天在那里,白天就批斗走资派地主,晚上就睡觉打牌,倒也不亦乐乎。 而老三则领着瞎眼老太太找了间茅屋,依旧不辞辛苦的好好照顾着。日子就这样过去,不过老太太还是没有对老三有什么好脸色。 后来*结束,村里念在老三可怜,将房子破例还给了赵家。 那天晚上,当老三扶着老人走进赵家大厅的时候,多年来没有任何表情和多余话语的老太太忽然哇的一声痛哭起来,然后跪在了老三脚下。老三则面无表情地望着老人。 老太太泣不成声的一口一个造孽,一口一个报应之类的,一直到老三将她搀扶起,坐到椅子上。 原来老三的母亲不是大出血而死。 严格地说,是老太太做的,而老大,也知道这事。 当年产期降至,赵老爷子的老婆怕这个佣人产子后和她平起平坐,就暗中买通了稳婆,抱了老三出去,自己则进去用被子把产后虚弱的老三生母闷死了。后来赵老爷子知道了,大怒不己,但估计颜面,只好将尸体安葬,对外则说这个女人生完孩子就跑了。 事情原本以为会结束,可是赵家日后却经常出现怪事,于是赵老爷子请来道士,道士出了个点子,说是将尸体挖出,打断骨头,像蛇一样缠绕在一根细长园木上,外面在套上一层空心木管,以这根木头做横樑,可保家里无忧。而那个女子也会化为家蛇,为赵家看宅积福。 可是道士还说,一旦家蛇跑了,将会祸连子孙,他就无能为力了。开始几年家里顺风顺水,赵老爷子也就没有多想,结果后来就出了上面的事情。 而老大,那是窥视到了母亲的动作,后来逼问后得知真相,但也只好暗暗把事情放在心里,只好对老三格外的好些,至于老二,则对这事毫不知情,他不过是想独占了老三的家产罢了。 但是当老太太说完这一切的时候,老三却面如止水,平静地说其实这一切他早知道了,以前老大去学校看望老三的时候,话语里已经露出端倪,老三非常聪明,知道大哥嗜酒,于是他找了几个能喝的同学,终于把这事情套了出来,当初他知道真相的时候也非常愤怒,只盼自己早点学业有成,然后回家报復。 不过当老大死后,他也就不去想这些了,之所以这么多年伺候着老太太,实际上也是帮老大尽一份未完成的儿子的义务。 那天晚上,老太太就去世了,死的非常安详。 之后,老三继续留在村子里,终生未娶,而赵家老宅,也欢迎很多孩子老人来避暑,他学的是医科,靠着自己大学的知识和自学看书,将老宅变成了个乡村医院。”赵伯终于说完了,他把最后一点酒都喝了下去,似乎很高兴,仿佛多年来的苦衷都说出来一样。 外面已经将近黄昏,一位中年妇女牵着个孩子走了进来。 “赵医生,帮我看看孩子吧,瞧过去像是中暑了.”女人有些着急,我看了看孩子,果然,头晕乎乎的,脚步都不稳,脸上红热不退。 赵伯打着酒嗝站起来,给孩子看了看,在孩子胳膊,脖子,腋下处按摩了几下。,然后递给女人一些白纸包的药丸,挥挥手说没事了。女人非常感谢的退了出去。 “原来你就是那个赵三?”我忍不住问道。赵伯醉眼熏熏地望着我。 “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不过你长的和你父亲的确很像,而且一样喜欢刨根问底。”他说完,对着我笑了笑,充满苦涩。 我告别了赵伯。站在赵家老宅的门外,忽然觉得这栋房子在红色的夕阳里显的非常陌落。 赵伯在我面前缓缓将门关上,阳光透过门缝,我好像看见赵伯后面本该是空荡荡的空地里,站着很多双脚,很多双鞋子。 其中,就有双园头黑布鞋。 当我揉揉眼睛想再看下,门已经紧紧关上,我暗想大概喝了些酒,加上光纤的缘故吧。 第二天,我从梦中醒来,知道赵伯去世了。 走的很安详,这种岁数无疾而终是件高兴的事,无论是对已还是对人。据说那天晚上有人看见一条巨大的蛇蜿蜒迅速的爬进了赵家老宅。不过,是否真的看得清楚,那人又不敢肯定了。 周一还要上班,我匆匆祭拜了下赵伯就回去了,赵伯没有子女,或者说很多子女,因为他教了村子里很多小孩启蒙知识以及做人的道理。所以他的后事都是由村子操办的。 第223页 回去的时候,我告诉了赵伯去世了。父亲听了唏嘘不已,并说自己小时候由于*丧父,一直很敬重赵伯,因为他学识渊博而且热情待人,还会医术。 “他又说什么么?临终前.”父亲问我。 “他我很像你。”我老实回答,父亲哦了声,就没再说话了。从此后他也没在提及过赵伯。 第五十四夜:偷寿 纪颜的伤势恢復的很顺利,这自然和那两位女孩的悉心照顾分不开,不过接连几天的好天气,倒也起了很大作用,人的心理开朗,身体自然也好的快些。黎正的腿伤却还要过些日子,大概是伤到骨头的缘故。我刚忙完来到医院,却看见落蕾和李多聚精会神的啪在纪颜床边,原来他又在讲故事了。 尤其是李多,今天把头髮分了两缕,双手垫在下巴上,两边光滑如绸缎的头髮洒落在两耳,虔诚的望着纪颜。我忽然觉得她的样子很像我前几天见到的小哈巴狗,伏在地面上睡觉的样子。 当然,我也只是在心里想想罢了,切不可说出来,否则明天恐怕要请伤病假了。 照例寒暄了几句,却没打断纪颜的故事,还好,刚开始讲没多久,我也坐到一旁,听了起来。 “在汉族丧葬习俗中,最为普遍的是70岁以上的人去世,弔丧是亲友们会“偷”走丧家的碗筷。说偷也许不大入耳,其实这是自古传下来的老规矩。解放前,江南一带习俗,参加藏礼的亲友吃过豆腐饭,临走时会向亲友打招唿,有的拿碗,有的拿筷,民间认为这是合理合法的,美其名曰“偷寿”。广西安瑶族自治县的壮族地区,80高龄的老人辈去世悼念时,人们也会带走餐桌上的碗筷,当地习俗称之为“取老寿”。广西另一些地方却称“抢筷”,说抢也不算过分,有时客多物少,先下手为强,这样就出现了你强我夺的场面。建国后移风易俗,扬州等地的丧家改“偷”、“抢”为赠、送。 大部分教派都认为生老病死是无法避免的,人之寿命也早有定数,不过,总有些例外,其中有一种人,他们专职为别人偷寿,虽然代价极高,但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的?万贯家财也会化为乌有,有道是‘钱烂绳断,身亡人去’,可以用钱财买寿命,无论多少,断然是只赚不赔的买卖。 这类人非常神秘,大部分人都无法知道他们的踪影,他们行为举止非常谨慎,因为按照佛理来说,他们破坏了平衡,是会受到惩罚的,而且极为严厉,因为所谓偷寿也是种嫁接,说白了,就是那别的陌生人的寿命转到他人身上,其实也是一种非常败德的法术,所以流传不广,但人为财死,即便是再危险再有违良心的事总是会有人做。 不过,我还是从一个老者口中听说过个关于偷寿的事情。 秋水蜿蜒,翠林环绕,是那个村子远看过去最好的写照,一个村子有山林有河流是富庶的象徵,我之所以去那个村子,也是因为之前听闻过这个村子曾经出过一个懂得偷寿的人。 这个人叫古七,很奇怪的名字,因为这里的人都喊不出他的大名,在村口河上被人抱来的时候只在旁边有张字条,上写姓古,排名老七这六个字。这个村里的人非常善良,而且家中大都还有余粮,不过谁也没能力在家长期供养他,于是小古七自小靠着喝着不同的奶水,吃着从大家嘴巴里省出的一碗饭半碗粥慢慢长大,村子里的人也没有排外的情绪,而且古七从小就非常聪明伶俐,凡事一看就会,一会就精。大到农活家务修理炉灶,小到缝补衣裤他全都会,而且口乖眼巧,叫人不倦。 不过,古七一天天长大,身板越来越结实,相貌也越来越出众。大家都在考虑一个问题,有谁会把自家的闺女嫁给他。虽然古七前前后后中意了好几个姑娘,姑娘们也爱他,可是一旦谈到你娶我嫁,那边就打起了退堂鼓。有几家妇人还公开站在家门口指责古七勾引他们家闺女,每当这时候,一些像没爹没娘,穷光蛋这类字眼一出口,平日里嬉皮笑脸的古七脸上忽然变的狰狞起来,而一旁的男人,虽然以前也对古七和颜悦色,这时候也只是拖着自己的女儿,不再搭理古七。 不过古七是何等聪明,他也想通了,毕竟村子里养育了他这么多年,自己无父无母无房无田,他如果想讨媳妇,按照现在的话就是冲过去拍拍女孩的肩膀,唱一句‘妞,我一无所有,你何时跟我走。’别说他那个年代,即便是现在的某些爱情至上看着琼瑶小说长大的女孩也要掂量一下,总不能两人一起流浪于江湖吧。(纪颜语) 于是,在古七来到村子的第十八年那天晚上,他没有留下任何东西,只是带走了他来到村子的那件襁褓和字条,离开了村子,仿佛从来没有来过一样。村里人唏嘘了几天,互相责怪,不过事情来得快去的也快,村民们也渐渐忘记了这事。 三年之后,古七像一个稜角菱利的顽石,从外面砸进了平静的村庄。表面安于乐道的村民们由于古七的到来开始显露出内心疯狂的一面。记得有一句话说得好,之所以没有背叛,是因为开出的价码还不够高。 当为我讲述的那位瞎眼老者叙述到这里的时候,我看见他呆滞石灰色眼球忽然转动了一下,此前那眼睛如同塑料制的一样,动都不动。老人大概八十多岁了,瘦骨嶙峋的双手忽然紧紧抓住了我的手掌,我难以想像他有如此大的气力,淡紫色干瘪的嘴唇吃力的抖动了两下,我知道他很激动,只好用另外只手轻轻在老人弯曲的,骨头凸起的背上拍了两下,这也是缓解人紧张心理最简单最有用的办法。果然,老者的气息稍微平缓了些,这才继续说下去,不过,他并未继续说古七,而是忽然反问我有没有觉得村子里的人有什么不同。 第224页 这时候我才疑惑的抬起头,果然,从进入村子时我就有些纳闷,因为我也是从外面听闻关于古七偷寿的传说,本想在这里找个当时知晓的人问问,可是找了半天,也就看见了这一位老者,其余的人都是五十多岁上下,都摇头说不知道关于古七的事情。 “因为和我同岁的都不再这里了。当年村子的壮老力死的死,逃的逃,这个村子几乎被毁掉了。”老人忽然咕噜着嗓子,扯出一句。我听了一惊,但不便多问,等着老人继续说。 “我永远不会忘记古七回到村子的那天,他已经不再是那个吃百家饭的浪荡小子了。剃着个方方正正的平头,穿着一袭青灰色的长衣大褂,左手提这个黑色的扁平皮箱子,右手拿着一顶当时只有城里人才戴的黑色宽边大檐帽。精神抖擞,目含精光,标准的国字脸上挂着还是依旧熟悉,带着几分调皮的微笑,走起路来就像当官的一样,稳稳噹噹。他非常友善的同大家打着招唿,虽然文雅了不少,但也的确显的很生分了,没有了以前那种随意和亲戚。虽然古七嘴上只提当年村民们的养育之情,但大家都面带愧色,心中都悔恨为何自己怎么不把女儿穿好红衣戴好盖头自己包好送给古七。可是仔细想想,说不定这样古七也就不会离开村子出去闯荡了,那古七就还是以前的古七,那个没爹没娘没房没地的古七。 古七带来的东西很少,大家略有些失望,甚至暗地里有些埋怨,看上去他好像发了财,起码混的不错吧,可是什么礼物都没带,那口皮箱也不准任何人碰。 不过几天后,陆陆续续有很多穿着打扮很入时的贵人们纷纷来到村子。他们有男有女,有三五成群的,也有独自一人的。不过他们来的时候都拿着大包小包,提着很多我们村子里从来没看过的礼物来找古七。大家都带着惊讶的眼光看着这一切。但古七似乎对他们非常冷淡,话语不多,而这些人却像等着古七赏赐骨头的饿狗,一个个摇尾乞怜。每当古七沉吟半晌说了句,好的,回去等着。他们就喜上眉梢,开心的回去了,反之则嚎哭着赖着不走。不过这种人很快就会被后来者赶走。 那时候村民们几乎把古七当神一样看待了。古七也非常大方的把送来的礼物分给大家。村里人在享受着自己祖宗八代都没见过听过的好东西时,也有些人会有些嘀咕,质疑古七到底是做什么的,不过这声音马上被大家按压下去。古七暂时住在了村子里,而且住在村长家,因为大家一致认为,只有村长才勉强可以容纳古七这个贵人。 直到有一次,一个好管闲事而且非常讨厌古七的年轻人从一个在古七这里出来的外来拜访者中稍微打听到了一些消息。 没有人可以得到所有的赞扬,古七的本事和冷淡的外表自然引起了同类的嫉妒,村里的年轻男子或多或少都对他心存芥蒂,可是同时心中的羡慕和自卑也与日俱增,因为他们和古七同岁,经常被自己身边的人,父母,朋友,甚至妻子拿来比较,也许这就是人的悲哀,也是为什么木秀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 年轻人打听的消息虽然不多,但无疑是非常令大家震动的。 原来古七在帮那些人续命,也就是偷寿。 古语言,北斗司死,南斗辖生。三国里诸葛亮精通奇门遁甲,在五丈原摆七星灯,作法想延续自己寿命。但古七的方法没这么麻烦,因为诸葛亮只是向天借寿,自然得看老天的颜面。而古七则是直接向人借寿,或者说偷寿,将一些人的寿命仿佛通分派钱财一样去掉一些,而加到另外的人身上。试想一下,知晓这类本事的人当然财源广进了。 事情传开了,越传越玄乎,很多人都围着古七,有好奇的,也有想为自己续命的,甚至还有比古七大上几十岁却跪在地上要拜师的。总之村子的人都疯狂了,大家不再去务农,不再去辛勤劳作。田里的杂草也长开了,可是大家不在乎,谁要是学的一招半式,吃喝无忧,还去种什么田,受什么苦,看什么老天脸色吃饭? 可是这些人都受到了古七的呵斥。大家从来没看见过古七生那么大气,他在大家眼里一直是微笑的,和善的。可是这次却一反常态。 “你们疯了么?这个也是好学的?有好吃的好用的就享受吧,不要做梦了。”无论大家如何央求,古七就是不肯再多说,有些人眼尖,看见古七后面似乎有双筷子。 很普通的筷子,但又觉得不普通,因为那筷子在油灯下居然发着寒光,像金属一样,说它普通,是因为外面看上去又黝黑无华,并不惹眼。但是古七一下把大家赶了出来,甚至连村长也不准进他住的屋子。 村民大都面含怨色,集体数落着古七的不是。抱怨这东西和瘟病类似,人越多,发展的越快,而且会越来越严重。 尤其是那些曾经施捨过古七的人,那些餵过他奶水的女人,都说他不是东西,忘恩负义。当然,那些讨厌古七的年轻人更是煽风点火,提议让大家把古七赶出去。 就在这时候,在村子里的人正在议论着是否要把古七赶出去。那个打听古七神奇法术的年轻人,莫名其妙的死去了。他的尸体在清早被人发现,安静的躺在村长家的后院。 你看过被挤爆的蛤蟆么?”老人忽然勐的抬头,那双灰色的眼球盯着我,仿佛看得见一般。我说了声没见过,老人继续说下去。 第225页 “年轻人的脑袋仿佛被什么压过一样,眼睛都挤了出来,双手捲曲着神向空中,好像想抓住什么一样。尸体的旁边,是一把菜刀 而那个年轻人,正是村长的独子。 这件事像掉入油锅的水,村子沸腾了。村长顶着哭肿的双眼,他的婆娘更是捂着嘴巴,低沉的哭着——先前曾经嚎哭过,被村长扇了一耳光,村长提熘着老婆的耳朵,大骂道:“哭!哭个俅!一定是那个小兔崽子害死我家娃儿!我要他填命!” 村里人愤怒了,他们觉得古七就是个瘟神,大家拿起农具镰刀跑到古七房间门口,最近来的人少了,古七也分外悠闲,那还是初夏,古七穿着一身丝制衬衣,提着个别人送玉茶壶,居然坐在外面的躺椅上闭目养神。当他看见怒气沖沖的人们,丝毫没有惊讶的表情。 ‘你们想打死我?为什么不问问是谁杀了村长的公子?’古七忽然微笑着看着人群,慢条斯理地说。大家忽然面面相觑,的确,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古七杀了人。 ‘我告诉你们,是我杀的。’古七依旧慢慢的说,仿佛在谈论一只蝼蚁的生死。人群静了一下,反而没有声音了,大家看着古七,忽然产生了惧意。 那次我也在人群里,虽然那时候是早上,有太阳,可是我忽然觉得很冷,从记得事情起就从来没觉得如此冷过,仿佛渗透骨髓一样。 最后还是村长硬着嗓子逼问一句为什么要杀他儿子。 ‘因为他坏了规矩,我警告过他很多次,不要偷看我施法,不要拿我的东西,可是他不听,昨天晚上他还拿刀架在我脖子上,威胁我教他偷寿。 笑话,我能偷别人的寿,难道偷不了他的?我本不想杀他,是他自讨没趣,事情的原委就是这样。’古七站了起来,大家下意识的退后一步,他笑了笑,背着双手走了进去。 大家渐渐散开了,任凭村长的唿喊,没人愿意也没人敢和古七作对。村长和他婆娘,在家门口嚎哭起来,一直哭到嗓子都哑了。 第二天他们就离开了,据说古七给了他们两个一大笔钱,把村长家里买了下来,而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可是村民从此后看见古七都躲的老远,实在躲不过只好低着头匆匆打声招唿。古七不以为然,依旧接着被人的财物为那些有钱的富人或者地位显赫的从老远外地赶来的达官贵人续命,然后把礼物分派到各家各户。 没过多久,更奇怪的事发生了,居然还来了几个日本人,开始我也不认识,不过后来听古七说他们是日本人,而更奇怪的是古七也会他们的语言,两边叽里哌啦的说了半天,却似乎谈不到一起,结果那几个日本人很生气的离开了,临走时还指着古七说了些什么,古七的脸色有些异常,嘴角抽动了下,转身进了屋子。 村子里的人稍微议论了一下也没在意,因为毕竟大家见多不怪了,要是以前,还会兴奋一阵子。不过古七忽然把大家召集起来,神色严肃的警告大家最近不要在外面乱吃东西或者注意灭鼠,不要在附近随意走动。可是大家只是把他的话当作饿旁风,有的人还嘀咕着说古七把自己当村长了,就算是村长也没有管着大家吃喝的道理,古七交代了很久,直到嗓子都嘶哑了,才走了进去。不过还是有部分人相信了他的话。 村子口就是一条小河,大家以前都是从那里取水,或者洗衣服。古七把那河封了,让大家去很远的地方打水,虽然怨声四起,但也没人敢公开反对。可是村子里的一部分后生们,包括我却很不服气,大家照例从河里舀水喝,因为天热,这些人为了家里挑了远路打水,水就让给老弱妇孺喝了。 我有些担心,因为那河水的确和以前有些不同,上面漂浮着类似石灰一样的东西。所以虽然口渴,去喝的不多。 果然,古七警告的话成真了,喝过水的人出现了虚弱,咳血的症状,然后迅速的死亡,阴影围绕着村子,我也出现了上述的症状,而且非常虚弱,连躺在床上都觉得唿吸困难。由于出事的都是年轻人,一些还未生病的人都吓的离开了村子,去外地避难。 村民们终于愤怒了,他们说这是古七偷了大家的命,然后加到了那些来村子续命人的身上,自己牟取钱财,否则的话,他干嘛对大家这么好?干嘛送大家自己辛苦的来的财务? 这番话很快得到了大家的认同,村民的恐惧达到了顶点而演变成了愤怒。古七从睡梦中抓了起来,帮到了木头桩子上。大家把当时已经躺在床上咳血的我抬到了古七面前。 我虽然已经神志不清,却听到了古七重重的一声嘆息。 “放我下来,反正你们要杀我了,让我帮他再续次命。”他的话有人反对,也有人同意,最后大家见我又开始咳血,于是把我和古七都送进了房间,而外面围了很多人。 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接触他,忽然觉得其实他对人很温和。 “师傅告诉过我,迟早会有这么一天,不过无所谓,人生一世,得意过就够了。”他的声音很沉,像木桶扔进深井的声音,不过却透着一股子不认输的骄傲。 “我告诫过你们不要去碰那河水,也怪我,没有多家留意,算了,或许这都是安排好的。”古七忽然话音一转,语带凄凉。我则苦笑下,算是对他的回应。我挣扎着用手肘撑起自己,因为即便是这个时候,我也想看看他到底是如何偷寿续命的。 第226页 我借着昏黄的灯光,看见古七拿出两只银色的酒杯,倒满了米酒,并抽出了那双筷子,筷子分别架在了酒杯上。他接着拿出一把糯米,朝我走了过来。 “不能偷看,否则会自损双眼,切记!”古七严肃的对我说道。我听话的闭上眼睛。感觉到他用糯米盖在我的手掌心里,接着手心一阵刺痛。我没有听他的话,睁开了眼睛。 只是一瞬间,但我看见了。 古七手里拿着一支很长而细的尖刺状的东西,上面好像有血迹,接着他把那和长针一样的物体在两只酒杯里蘸了一下。接着把另外一把糯米洒向了平放在酒杯上的筷子。 接着我的眼睛一片漆黑,没有疼痛,但是我已经看不见东西了。接着,我便失去了知觉。 等我醒来的时候,发下你自己痊癒了,但是眼睛瞎了。不过我很庆幸,毕竟捡回了姓名,我正要去感谢古七,却被大家拦住了。 大伙告诉我,他们把古七烧死了。 我听了大惊,责问为什么,可是没人愿意告诉我。后来我去问负责行刑的人,他们说古七的身体烧的很快,像浇了烧酒的干柴。火熄灭后,起了大风,他的骨灰混合着木屑吹进了那条河里。 后来喝过河水的人都没有事情了,村子好像又恢復了以前的安宁,那些贵人们也消失了,不再来这个村子,本来,他们就是冲着古七来的。 我也成了那一代人中唯一还呆在村子里的,虽然后来很多人向我问起关于偷寿的事,可是我都没有告诉他们。”老人忽然抚mo着我的手,非常的忧伤。我忽然觉得奇怪。 “那您为什么告诉我这个外乡人呢?”我问老者。他却苦笑了下。 “因为再不说,我就要带进棺材了,告诉你这个外人总觉得要比告诉这个村子的人好,让他们彻底忘记那疯狂的事情。忘记古七。”他说完,对我摆了摆手,示意我走吧。 我离开了村子,回头望去,村子又吹起了风,那个瞎眼的老人寂寞的坐在竹凳上,忧伤的看着村口。 虽然他什么都看不见。 我在出村的时候也看了下那条老人提及的河水,非常清澈,我还用手装了一口喝下去,很凉,不过略带苦味。”纪颜说完了,门口也进来个医生。 “你说的那个好像是细菌吧,日本曾经投放过很多霍乱,登革热一类的细菌在中国农村和根据地。”年轻的医生解释着说。 “不过既然你可以说的这么有精神,看来也好的差不多了,准备办出院手续吧。”他稍微观察了纪颜,插着口袋走了出去。 纪颜无奈的笑笑,李多和落蕾也站了起来。 真有续命么,我很想问纪颜,不过,或许他也不知道吧,没人知道古七是从哪里学来的,这个秘密随着他的骨灰飘散而尽了。 第五十五夜:食发 年后工作繁忙,加上所谓的正月不剃头的习惯,没料想头髮居然像没人管的杂草,唿啦一下疯长起来。头髮多了,头皮屑自然也多了,勐回下头肩膀上如同下了雪一样。出去的时候,发现报社旁边的拐角处居然新开了家理髮店,居然还有些人围在外面,看来生意很不错,决定进去瞧瞧。 我的头极难理,稍微技术差点会理的很难看,所以换了很多理髮师都总是不尽如人意,所以这次只好又报着试试的心态进来。 小店不大,甚至可以说有点狭小但是却并不阴暗,相反,由于方向的缘故,阳光可以很好的照射进来,整个房间还是非常简洁光亮的,其实房子再大再宽敞,如果里面收不到阳光的照射,总觉得让人很不舒服,如果居住地久了,主人的心理大都有些阴暗吧,所以大家在挑选房子的时候,採光也是个非常重要的标准,我记得原先这里是一家杂货铺,想必以前的老闆见生意不好就租出来了。店里面摆放着两张理髮椅,虽然陈旧却不破,像是竹子制造的。镜子也是,虽然镶嵌的镜框是不带任何修饰花纹的黑色,而且有些老就,倒是镜面却显的十分干净,非常清晰。 只不过,方方正正的镜子,当客人坐上椅子,上半身映衬在里面,给人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就像是遗照一样。 我眨了眨眼睛,可能是想太多了吧。 墙角摆了几张竹椅,坐着些客人,不过其中一个小女孩却倒让我十分好奇。 她大概十一二岁,扎着两只羊角辫,大而圆润的眼睛和小巧玲珑的鼻子搭配着圆圆的脸蛋。只是嘴唇红的有点吓人,宛如电影里的吸血鬼的嘴一样,当然,那是不可能的。小女孩的头髮没什么光泽,看着她略带苍白半透明的皮肤,我猜想她可能不经常晒太阳导致身体不太好吧,有很多这种小孩,父母长辈们都宝贝的要死,大门不迈二门不出,比古代小姐们还深闺简出,结果直接导致她们街上只要刮二级风就不敢出门。 女孩穿着很漂亮的洋装,黑红相间的花格裙与白色皮鞋。而且她紧紧地抱着一个洋娃娃。 那个娃娃也很漂亮,几乎和女孩一样的打扮,长相也略有相似,但感觉娃娃终究是娃娃,眼睛里没有任何朝气,动也不动。不过娃娃做成这样,也算是很少见了。 老闆在为一个客人理髮,看得出他的手艺不错,因为这样一个刚开张又规模这么小的理髮店居然有三四个人排队等候。 第227页 老闆大概中等个头,大而光滑的脑袋,五官摆放的很紧凑,唯独大大的鹰嘴鼻子凸了出来。如揉捏过的电话簿般的皮肤起了数条深深褶皱,看样子似乎很苍老。他还留着两撇夸张的八字鬍,但鬍子很硬,又很稀疏,一根根贴在薄薄的嘴唇上,远望去想用毛笔画上去似的。 “好了,您对着镜子瞧瞧看合您意么?”老闆用一个软刷子蘸了点香粉为客人清理掉脖子上的碎发,谦卑的半弯着腰对客人笑着说到。客人站了起来,对这镜子转转脑袋,又用大手摩挲一番,这才满意的付钱离去。 总算,好不容易老闆对我招手,示意轮到我了。我不客气地往椅子上坐了上去,很舒服,透着一股淡淡的清凉。 开始理髮了。我也慢慢和老闆聊了聊家常。做记者的,都有种职业病,喜欢和人聊天,仿佛一时半刻嘴巴闲空着就浑身不舒服,所以你会发现很多记者喜欢没事就大嚼特嚼口香糖。 “我是外地人,这些东西还是从旧货市场淘来的。孩子娘过的早,我只好带着女儿四处奔波,唉,胖人总是容纳不下我们,还好女儿懂事,从来不哭闹和我一起受罪。”老闆看上去虽然年纪很大,攀谈中才知道他居然才刚四十挂零。 “您女儿?”我想想这里也不大,难道刚才看见坐着的小姑娘就是?果然,老闆随后指了指女孩。 “你看,她不正和一个娃娃坐在那里么,那娃娃可是我亲手做的!”我忍不住回过头看了下。 窗口漏出来一点夕阳的余光,带着红黄混合的模煳色彩照射在小姑娘的脸上,我看见她没有一丝表情,只是呆滞地看着我,手里紧紧地抱着那个娃娃。我忍不住夸赞老闆的手艺精湛,的确,外面卖的洋娃娃那里有做的这么逼真的,如果是自己做的,那这个理髮师傅还真是多才多艺呢。 “她不爱说话,您别见怪,我教了她很久,说看见年轻的叫叔叔阿姨,看见稍长得叫伯伯婶婶,可是从来不开口,都十多岁了,一天听不到她说几个字。”老闆长嘆了口气,又对女儿喊了声。 “圆圆,叫伯伯啊。”我听着身子抖动了下,连忙笑着打断老闆的话。 “叫叔叔就可以了。”我流汗解释道。 可是女孩没有吭声。 老闆只好继续为我理髮。我看了看地上,的确,前面少说也有好几个人理髮了,但地面却很干净,几乎找不到什么碎发。 ”圆圆,帮我拿条热毛巾来,在后面脸盆里。”老闆再次吩咐说,不过这次女孩站了起来,听话得走进去,片刻后拿过一条热气腾腾的毛巾。 老闆用毛巾为我擦了擦脸,我忽然觉得毛巾上好象又一阵异样的味道,而且好像脸上沾了些粘煳煳的东西,不过不多,我也就没有在意了。 “你的发质很不错啊。”老闆忽然用手在我的头髮上摸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忍不住哆嗦了一下,浑身打了个寒颤,脖子处仿佛被冷风灌了一下,我只好缩了缩脖子。 老闆的技术不错,我对着镜子照了照,看来以后认准这家了,加上又离报社不远。我痛快地付了帐,刚想离开,摸了摸口袋,发现居然有一根口香糖,于是童趣大发,走到那个叫圆圆的女孩身边。 “给,很好吃的,甜的。”我把口香糖递过去,可是女孩只是死死的抱着那个洋娃娃。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我只好把口香糖放在椅子上,顺便走了出去。 走出那间理髮室的时候,我忽然回头看了看,借着不多的阳光,我看见老闆猫着腰,把所有地上扫到一堆的头髮整齐的收到一个口袋里放好,接着把口袋立在墙角,旁边还有相同的两个袋子,猜想可能拿去卖钱吧,据说有专门收购头髮的。而那个女孩子旁边的口香糖却不见了。 大概,她见我走了就连忙拿起来吃了吧,呵呵,我笑了下,可是我忽然依稀看见女孩手中的洋娃娃好像嘴角动了动,我揉揉眼睛,洋娃娃却依旧如故。 可能看错了,最近老是校订稿件,太累了,回去泡杯ju花茶喝吧,我自己安慰了下,往家里走去。走出去的时候,却看见一个中年妇女,长得慈眉善目的,提着一包东西走进了理髮室,脸上充满了幸福的微笑。 也是来理髮的吧,看来这里的生意还真是不错呢,我心里暗想。 外面已经全黑了,摸着稍稍有些凉意的脑袋,我连忙走回家,开始洗澡,要不然碎发是非常扎人的。洗澡的时候依稀听见客厅的窗户不停的啪帕作响,心想可能是外面风太大了,可是当我擦着头髮走出浴室的时候,声音又没有了。但是却发现窗户上好象有什么东西。 是一双手印,由于我很懒,窗户外面不满灰尘,所以这双手印看的很清楚,不是大人的,手印很小巧,像是小孩的,似乎是从外面拍上去的。 可是我住的是六楼啊。 我刚打算回头那块抹布来擦拭下,可是又听见窗户传来啪的一声。转头一看,居然是个小女孩倒着身子挂在窗户外面,头髮也倒垂着。双眼无神的看着我,白皙的脸倒映着客厅里的萤光,显得有些发绿。而两只手,正好按在刚才的手印上。 她把一张小嘴张得大大的,似乎在喊叫什么。而我则傻子一样的拿着浴巾呆望着她。接着,她似乎有些急躁了,用拳头把窗户擂得很咚咚作响,在这样玻璃都要碎了。我呆滞的看见她用手指了指沙发旁边的茶几,接着又把嘴张得大大的。我回头看了看,沙发上只有一包开了封的口香糖。 第228页 原来她说的是糖。 我颤抖的把糖拿起来,把窗户开了一条缝,把口香糖递出去,她的脸离我很近,我几乎不相信这么稚嫩的肌肤在寒冷湿气的风里居然一点都没变色,反而在灯光下透着古怪的晶莹的感觉,就像放在暗处的玉器一样,带着肥腻的光泽。这时候,女孩才满意的一把抢过口香糖来,连包装纸都没撕开,直接赛进了嘴巴咽了下去,然后冲着我做了个可爱的笑容,接着爬了下去。 我打开窗户伸出头一看,发现她如壁虎一般四肢吸在六楼的墙壁上,快速的向下爬行,爬到中间,忽然又回头看了我一眼,吓得我立即把头缩了回来,许久,当我再次战战兢兢地伸出头去,女孩的身体早已经消失在夜色中。 我哆嗦着倒了杯凉水,喝下去之后才稍微觉得清醒些,那个女孩好熟悉,最终,我想起来了,这个正是理髮店老闆的女儿。 可是正常的小女孩会爬到六楼问人要糖么?显然不会。 第二天,我带着满心的疑惑来到那家理髮室,可是脚到了门口却一直迟疑着不敢进去。早上的人不多,本来就在偏僻地段的小店显得更加萧条。今天是阴天,我看了看地上,自己的影子便的又稀又淡。 我正在迟疑是否要进去,虽然与我那位朋友相处甚久,可是我毕竟不是他。我的血并没有除邪驱魔的能力。恐怕相反的是,搞不好还会招惹些东西上来。 老闆忽然从里面闪身出来。看见我有些意外,眯起眼睛上下扫了扫,这才哦了一声。 “您不是昨天的客人么,怎么,是不是我的手艺不好,您有些不满意?实在对不起了,要不我帮您修整下?还望不要见怪。”老闆弯着腰,双手弯曲着合在胸口,半低着脑袋诚惶诚恐地赔罪道。我深感不安,连忙扶起他。告诉他自己并不是介意髮型的好坏,相反,对于他的技艺我十分满意。 老闆狐疑地望了望我,非常奇怪,想要继续询问,似乎又怕我不悦。只好站在门口,一时间不知道该什么。我意识到自己可能打乱了他一天的工作计划,对他点了点头,说自己只是来坐坐看看老闆。 这个藉口似乎略带牵强,牵强的让我自己都觉得好笑。老闆自然不相信了。于是立即又说道,自己对他的理髮技术很感兴趣,想来观看下,顺便学习学习,这是老闆才憨厚的笑了笑,腰背挺直了起来,脸上也有了少许得意的笑容,开始向我大谈特谈理髮的技巧。 可惜我根本无心听他叙说,只是嗯啊的应付,一边对着小店里面窥探着。 我没看见那女孩,难道昨天我的确是幻觉么。 但那里有那么真实而持续那么长时间的幻觉。 “我还没有开张,正好要出去买点东西,不如您帮我照看下店和我女儿好么?正好如果来了客人就让他稍微等等。”老闆忽然拜託我到,这倒是让我非常意外,但也正合我心意。 “你就不怕我是坏人?偷了你的东西?”我忍不住朝他打趣道。老闆忽然一直堆满笑容的脸忽然严肃起来,我不得不承认,一个长时间笑着的人忽然不笑了,那神情的确可以让人心头一寒。 “您不会的,第一次来的时候我就知道您是附近报社上班的吧,看过您进去几次,而且看您的相貌绝对不是那种小偷小摸的人。再说我这破店有啥值得偷的?”他说的话很有道理,我也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他的请求。这时老闆才满意的朝街口走过去,可是还没等他走几步,我忽然又喊了句。 “如果我是为了把你您女儿拐走呢?”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问这个,或许想试探下。 老闆忽然立住了,过了会,慢慢转过头,一条缝似的眼睛下面挂了副夸张的笑容。 “谁要是拐带了我的女儿,那他将会是天底下最倒霉的人了。”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虽然是笑着说的,可是我觉得这句比板着脸说更有威慑力。特别是向我这种昨天晚上经歷过那种诡异事情的人。 小店里摆放着些许家具,地面真干净,而且一点异味都没有。房间安静的就像是长久没人居住过一样,有点死气。 里面还有间屋子,不过门是带着的。那扇黑漆色的木门稍许开了条细缝。完全关闭的门和完全打开的门都不如只开了条缝的门又吸引力。这恐怕也就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缘故。 我猜想那女孩一定就在房间里,可是我却在迟疑是否要进去。一个夜晚徒手爬上高楼向人索要糖果的人当然不是普通人。 可是我还是走过去了,因为听见一阵吞咽的声音,似乎很急,仿佛饿了很久一般。我高抬起脚,尽量做到没有声音走了过去。 越靠近门,声音就越来越大了。我顺着门缝看去,房间里正点着盏电灯。哪个女孩背对着我,坐在床山,旁边是她上次抱着的人偶娃娃。 那个娃娃还是那样漂亮,不过在昏暗的灯光里看不太清楚,只是觉得仿佛是活人似的。 娃娃做得再逼真是娃娃,因为它根本无法动起来。即便是安装了机器在里面,它做出的动作也是僵硬呆板的,根本无法同人的动作相媲美。 可是令我惊讶的是,那个放在枕头边上的人偶娃娃居然眨了眨眼睛。是的,我确信自己没有看错,它的确眨了下眼睛。 接着,更加古怪的是,那个娃娃木然的,很机械的转动着自己的脖子,居然大睁着无神的眼球,看着我这边,仿佛已经发现了我一样。我惊骇的不自觉往后退了一步,却发现自己的脚好象碰倒了什么东西。 第229页 是一个袋子。我仔细一看,里面居然装的全是头髮,可是只有一半。再次看看房间里面,却发现坐在床上的那个女孩已经不见了,只是枕头上的人偶娃娃还在,依旧睁着圆鼓鼓的大眼睛盯着我。床上还有个袋子,从里面散落出了一大堆黑色的碎发。 这个时候,门缝脚底处传来了一阵金属刮过地板的声音,同时我感觉到腿边好像有什么东西,低头一看,原来那个女孩已经趴在我脚底下,正抬头看着我。 她的嘴正在蠕动着,鼓起的腮帮子一下一下的。我在嘴角处看到了几跟长长的头髮。大而泛白的眼睛鼓鼓的盯着我。 从她的眼睛里我读不到人类应有的感情,或者叫灵魂之类的。就好像我触犯了她的领地一样,女孩趴在地上向我扑来,直到我踉跄地退到理髮室里,她冲着我凝视了几秒钟,转头又再次爬回了房间。就如同一只热带湖泊里的鳄鱼。爬行速度之快真让我咂舌。 我还坐在地上喘气,但肩膀上忽然挨了一下,这一下并不重,但是在遭受惊吓之后人的神经往往非常脆弱,所以这下又把我吓得着实不轻。回头一看,居然是老闆,他的脸带着微笑,从缝眼中漏出几丝戏嚯的目光。 “您没事吧,我不过嘱咐您照看下店,怎么您坐到地上去了?这天还寒着呢,快起来吧您。”说着,他把我搀扶了起来,坐在旁边的凳子上。接着自顾自的忙活开来。 他又对着里面的房间喊了句,“起来啦。” 那个女孩抱着娃娃再次走了出来,可是这次却显的很温顺,也很漂亮,根本就不像刚才我看见的一样,好像刚才的事情从来没发生过一样。 这位理髮师嘆了口气,坐在了椅子上。 “您大概刚才看到了吧,其实我没打算瞒着您,之所以让您留下来,也是想让您自己看到,省得我解释后您也不相信。”果然,老闆隐瞒了一些事情。 “其实我的本职不是理髮。”他的声音忽然变了,先前的谦卑市侩的那种小商贩才有的语气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自信和骄傲,整个人也仿佛高大了许多,他从椅子上站起来,踱着方步,把手背在身后。 “我其实是一位人偶师。”他的眼睛完全睁开了,冒出令人敬畏的光。 可是我不明白这和他的女儿的那些古怪动作有什么关系。但是,理髮师走到了抱着娃娃的女孩面前,在她的脑后抚mo了一下。那个女孩瞬间放开来了手,就如同一个失去动力的机器一样瘫软了下来,头也歪向了一边。理髮师轻轻抱起了那个娃娃。 “其实,这才是我女儿。”他恋爱的摸了摸那个我自认为是人偶的脸庞。原来,他那天随意的一指竟然是我误会了。细细看来,果然女孩还是有几分像她的父亲,有时候就是这样,人们总是自作聪明,把假的当做真的,真的反而认为成假的,我不禁为自己的愚蠢笑了笑。 “我知道你误会了,不过也正常,我的女儿患有一种天生的疾病,她的神智经常会陷入无意识中,自然看上去和人偶一样。”理髮师说的很轻松,但是我相信无论那个父亲都很难接受这个事实,他现在之所以还可以随意地说出这件事,证明他已经将这个慢慢承受了下来,但背后的痛苦恐怕不是我能想像的。 他又看着那个我以为是理髮师女儿的那个人偶。 “这是我的心血,其实说它是我女儿也不为过。”理髮师顿了顿,又伸手在女孩脑后晃了一下。结果人偶一下又恢復了先前的样子,只是看着理髮师手中的女孩,默然不动。 “我的妻子无法忍受我作为一个人偶师而离开了我,其实连我自己都觉得不是个正常人了,没有谁会喜欢和一个整天不说话,摆弄一些人体四肢模型的傢伙呆一辈子。所以她提出离开我也没有劝阻,因为我一直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的事。 她没有带走女儿,这也是我感激她的一点。虽然我知道她其实知道女儿患有疾病,怕成为她的负担罢了。 我一个人照顾起我的女儿,这对于一个没有稳定收入的男人来说非常困难,虽然我可以靠帮一些收藏家制作人像和人偶,但毕竟不是长久的维持生计的办法。而且由于我这种职业往往被周遭的人所恐惧和厌恶,我不止一次被警察提审,原因大都是我把废弃的人偶部件丢弃的时候吓坏了我的邻居,所以我以后我学乖了,所有的部件都统一在偏僻处销毁,而且经常搬家。 我要活下去,还要照顾我女儿,忽然我又了种想法,能不能制造一个从未有过的人偶,甚至可以赋予它人类才有的知觉和动作。 这个想法其实也是所有人偶师的梦想,制造出真正的人,而不是人偶,本身这个行当就是一种带着诅咒色彩的职业。因为我们已经威胁到了神的地位啊,只有神才能创造人。 不过我还是开始做了。 但是面对的困难可想而知,我翻阅大量的古典,请教了行当里的着名人物,但换来的都只有失败的挫折感。房间里堆满了失败的制作品。 不过还是在偶然间,我发现人的头髮是一种很好的制作材料。在头髮里充斥着人的精魄,我产生了一种想法。可不可以制造一个让人的意识控制的人偶,一种类似机器人的人偶。 很快,它被制造出来,并且我把它和我女儿的思想结合在一起。我无法和你解释这是如何做的,只能说是一种秘术,一种类似于转移思想的方法。很快,这个人偶完全被我女儿接受了。从没有任何表情的女儿居然对着这个人偶笑了。 第230页 我一直担心女儿的成长过程中没有姐妹和母亲这样的女性亲人会影响到她,不过现在放心了。这个人偶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已经可以代替我为女儿做很多事情了。 只是有一点,它必须进食大量的人发,就如同消耗汽油的汽车一样,头髮是它能继续行动的能量。所以,我只好学了手理髮的技艺,可惜每到一个地方,还是迟早会被当地人误会,所以我一直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而且,现在愿意到我这种小店来理髮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理髮师把女儿放回人偶的怀抱,人偶则把他女儿重新抱回了房间。 “我女儿已经比以前好了很多,或许是老天少许怜悯了我一些,虽然还无法说话,可是已经开始慢慢成长了,因为脑内的毛病,她几乎没有发育过,身体一直保持着小孩的状态,而且不会说话,只能靠用人偶得嘴形来表示。我知道那天她为了想吃糖而让人偶去了你家,可能吓着你了,这是非常抱歉。只是拜託你,千万不要把知道的事说出去,起码要让我稍微准备一下,才好迁移到下一个城市。”他说的很辛酸,眼睛一直盯着脚尖,仿佛带着哀求,先前的骄傲忽然一下不见了,我看见的不是一名优秀的人偶师,而是一个普通父亲。这时候我忽然理解了吉普赛人为什么在外人看上去总是喜欢歌舞,总是带着微笑,总是让人觉得放浪形骸。因为他们没有家,这是最大的悲伤。 当人到达最大的悲伤时候,反而会笑,会开心。因为他们已经无法再难过下去,无家的人是最为悲哀的人。 我自然答应了他的要求,只是希望他稍微注意下,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受得了那种事,如果造成骚乱就不太好了。理髮师点了点头,忽然兴奋起来,不满沧桑的脸忽然起了潮红,仿佛一个刚刚收到心上人赞赏的小伙子一样。 “我认识一个女人,一个非常善良的女人,她也是名人偶师,干我们这行的人很少,互相也不熟悉,对其他人总抱有戒心,可是她还是看出来了我的窘迫,而且可能我们马上就要结婚了。”这令我倒是非常惊讶,也很高兴,我看见了他发自内心的喜悦,而我也发自内心的祝福他。 “本来我想制作一个人偶送给您,又怕你会不喜欢。”人偶师低着脑袋搓着双手,憨厚的笑了笑。 我婉言拒绝了,因为我的确很害怕这些。 可能我不会害怕一个恐怖的鬼脸模型,但是我绝对不会把一个长得和人一模一样的假人放在家里。 这世界最可怕的不是鬼,也不是人,而是极像人而又不是人的东西。人偶是,那些失去人性的人也是。 第五十六夜:拾 春天原意是甦醒的季节。可是在这个时日人却总是打瞌睡,精神无法集中,今天是纪颜出院的日子,可是等我想起来,来到医院的时候,病床上只有黎正一人躺在那里。 纪颜可能并不在意,他或许可以体谅我最近工作繁忙,可是我自己却并不这样认为,似乎最近的记忆力越来越差。 “忘记来了?他说了,自己和李多先回去了,叫你不要担心。”黎正望着窗外,似乎在对我说话。好在我早已习惯了他的态度,倒不觉得什么。不过既然来了,总不好现在又离开,只好尴尬地坐在了早已收拾干净整齐的纪颜原先的病床上。 “记忆力是很奇妙的东西,有时候一直想寻找的东西无论如何向破脑袋都找不到,可是当你不想找了,几乎忘记的时候,它自己又忽然冒了出来。有些东西丢了也就丢了,但有些东西,丢了就永远也找不回来了。”黎正从床上滑了下去,双手当作枕头靠在头后,眼睛无神的望着天花板。 “哦?那是怎样一个故事?”我饶有兴致的朝他挪近了些。黎正没有回答我的意思。当我以为他已经睡着的时候。他那带着童音却又以非常成年人口吻的语气开始叙述起来。 “每个人都会有记忆力不好的时候,哪怕是可以一目十行,心算很好的记忆力超人,他们也有不记得东西放哪里的情况。 在我以前上大学的时候,学校里经常流传着一个故事。 林理是一名大一新生,但凡新生都对学校抱着很大的热情和希望。学校很大,对大多数刚从狭小的高中校园里走出来的高中毕业生来说,这是第一个感觉。林理自然也不例外。办好报名手续铺垫好床铺后他决定一个人出来走走。 林理的家里这个城市很远,不过他没让父母来送他。 十八了,应该像个男子汉。林理用这个藉口拒绝了父母来送的请求,不过他们同样很高兴,因为儿子长大了。 林理顺着宿舍旁边的一条绿荫带散步,那里种植着很多树木,非常的茂盛,唿吸着新鲜的空气,林理感到十分舒坦。其中有一颗树最为茂密粗壮,和周围的树比起来它要巨大的多,林理一个人都无法抱住,刚想离开,林理好像发现草丛里有些什么异常的东西。 他好像看见一道光。似乎是什么金属反射的光芒,走进一看,居然是支钢笔。说来好笑,林理从小到大没有拾到过任何东西,倒是没少掉过钱啊书之类的。他好奇的走过去,把钢笔拿起来。 很秀气的钢笔,笔帽是银色的,笔身白色,看上去还蛮新的,估计失主正在焦急着寻找吧。在笔帽处好像还刻了个字,好像是个人字,林理把钢笔揣进了口袋,回到了宿舍。只是觉得钢笔的主人刻了个人字真是太奇怪了。 第231页 林理心想,估计是哪个急着上课的学子或者是早上在这里背单词的人不小心丢在这里的,看钢笔布满灰尘估计也待了有些日子了。再说,自己正好缺一支好钢笔。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他很喜欢这支钢笔,因为,林理有一种奇怪的感觉,钢笔是一个女孩的。因为钢笔看上去很秀气,而且较之以前自己的笔握在手里要细一些。 和宿舍的室友闲聊几句后,林理把钢笔放进了抽屉,开始几天是军训,还没课,自然用不着钢笔。大学的所有东西都让林理着迷,年轻的身体整天沸腾着不安的血液,同学们白天军训很辛苦,完了又互相追打嬉闹。所以,一到晚上,人就睡得很死。只是朋友们都说,林理那个方向经常传来沙沙的摩擦声音。 新生办借书证要经过很多非常繁琐的程序,这让林理很无趣,自己本来对图书馆有着很高的热情,因为在高中的时候就听曾经在读大学的堂哥说过图书馆的书数不胜数,各种各样的类型都有,而且安静又适合长时间阅读,可是一张小小的卡片却把他挡在了门外。 回宿舍的路上,低着头走路林理意外的又在上一次拾到钢笔同一个地方的草丛里拾到了一张图书证。 图书馆的监管制度并不严格,任何人,只要持有合法的图书证,都可以阅读,也就是说,如果这个证的主人还没有註销证的话,林理就可以进大摇大摆的走进图书馆,好好的博览下中外典籍。 林理是这么想的,当然也是这么做的。 图书证上主人的名字已经磨损的不是很清楚了,不过还好照片很清楚,而且幸运的是两人长得居然还非常相像,说出来到更加顺口了。果然,林理把证给了看门的老师看了看,老师瞅了瞅他,又看了看图书证,然后就让林理顺利地进图书馆看书了。 几天下来,白天军训,吃完晚饭林理就在这里看书。这种日子让林理起初还过得非常的惬意。自己的图书证办下来以后,林理把这位同学的图书证也就扔进抽屉没再管了。只是夜晚大家入睡的时候,依旧能在林理床下听见沙沙的声音。 有一次,林理照例在图书馆看书,刚看到一本自己找了许久的旧书,不料自己刚刚走过去,一只葱白玉润的手忽然把书拿了下来。林理这才发现书原来被一个皮肤白皙的高个子女孩取下来了。 “你也喜欢这本书么?”女孩笑了笑,弯目如新月,俏脸似桃花。交谈过后,林理知道女孩叫舒郁,居然还比自己高一个年级,不过论年龄,自己却反倒比她大上几个月。只是舒郁却总是一本正经的让林理喊自己师姐。 两人开始交往起来,林理也不知道这是不是恋爱,只是一天见不到这个女孩就心里难受,说起两人的相识,寝室的同学无不羡慕,以至于一时间新生去图书馆的流量激增,可惜大都空手而归。于是大家都半开玩笑地说林理好福气,居然连女朋友都能捡得到。 不过林理却始终无法靠近舒郁,他对舒郁其他的事情一无所知,但是无所谓,每次见面都能聊的很开心,林理已经很高兴了,只是舒郁经常用一股非常异样的眼神看着自己,有时候还伸出手摸了摸林理的头髮。 没过多久,幸运女神似乎又像林理招手了——他又捡到东西了,对于自己最近如此的好运气,林理觉得可能命运真的开始对他微笑了。 他这次捡到了的却是一个皮夹子,也就是一个钱包。很有趣的是,当他打开钱包后,里面居然还有几十元钱和一张kfc的优惠券。可是,优惠券上面的日期却是一年多以前了。当然,还是在那棵树下。 “一年多啊。”林理不禁感嘆了起来,他翻看了一下钱包,没有任何其它证明钱包主人身份的东西。当时正是傍晚,林理独自一人站在空荡荡的走道上,头顶繁密的树叶被风一吹,响起了窸窸窣窣的声音。随着声音,寂静的水泥路仿佛永远走不完,林理望了望钱包,款式还是非常不错的,正巧自己也没有,干脆拿来用了。 钱包的做工很精緻,好像不是买的,而是由人做的一样。林理心想古人流行情侣间互赠香囊或者荷包,没想到现在还有这样的。只是这钱包的侧面有着一滴血迹,如雪花一样的溢散开来。虽然已经风干,但依旧红的非常鲜艷,在几乎漆黑的夜里仿佛会跳动一样,林理盯着那血迹感觉有些头晕,连忙把皮夹收好,回到宿舍。 宿舍里没有人,林理想起还有作业没做,决定用用前些日子拾到的钢笔。正巧同学桌子上有瓶墨水,只是没有牌子,他把钢笔充满墨水,开始写字。 不过写出来的却全是红色的字,在灯光下看得难受,就像刚才钱的血迹一样,他用手蘸了蘸墨水,发现墨水却是蓝色的。 或许这钢笔前段还有些红色墨水吧,林理决定拿它多写些字,等前面残留的红墨水完了再说。谁知道连着在草稿上画了很久,却依旧是红色。林理只好把钢笔重新放回抽屉。 没过多久,林理发现自己的记忆越来越差了有时候自己总是莫名其妙的忘记东西,同学经常在他身后喊住他,提醒他遗忘在座位上的书或者衣物又或是别的什么东西。林理并没太介意,只是猜想自己学习太累了,所以他决定休息一下,正好也可以陪舒郁多一些。 林理本来打算拿着自己的图书证和舒郁一起去图书馆,可是怎么找也找不到了,电话响了起来,是舒郁的,她正在催促林理。林理不愿意再翻箱倒柜地找了。 第232页 “不是还有一张么。”林理翻出以前的那张捡来的图书证。 可是今天图书证上照片似乎有些异样,在檯灯下那上面和他有几分相似的人似乎在笑。林理揉了揉眼睛,照片又回復原样了。 是幻觉吧,看来自己真的压力太大了,林理自我安慰道。 图书馆很安静,人非常少,林理望着坐在一旁认真看书的舒郁总是静不下心来。 “我出去散步下。”林理直起身子,和舒郁打了个招唿,后者没有抬起头,只是嗯了一声。有时候林理真的很想了解下舒郁,似乎被那美丽的长头髮遮掩住的舒郁仿佛还有另外一张脸,一张平日里他未曾见过的脸。 不知道为什么,一边抽菸的林理还是走到了经常捡到东西的那条路上。烟是高中的时候学会的,高考的压力大,很多男生都聚集在一起互相抽着玩,高考完了,高兴的时候也喜欢抽,结果一来二去,居然成了瘾了,虽然谈不上老烟枪,但一天手指头上不夹着点什么东西,林理总有些不舒服。 那颗老树在夜晚看上去非常苍劲,路边的白色的萤光街灯照在树皮上犹如月光一般,但却又比月光要冷得多。林理用手抚mo着树皮,忽然有些感嘆。 他下意识的低头,草丛里居然又有东西。 这次是副眼镜,很不错的无框眼镜,做工精巧,不过林理的视力很好,也不需要这个啊,不过既然看见了就拿着吧。 眼镜上干净的很,一点灰尘也没有,虽然说学校的过道一向非常干净,但还不至于一尘不染的地步,何况一副眼镜在草丛里放着,怎么会如此干净,不过林理没想这么多,只道是这个可怜的倒霉鬼怎么老在一个地方弄丢东西。 回到图书馆,却发现舒郁已经离开了,在书里他看见了舒郁留下的便条。 “身体不适,先回宿舍了。”林理略有失望的独自一人回到宿舍。 晚上,室友们又听见了林理床那边传来的沙沙声。 第二天,林理从床上起来,睁开眼睛却发现原本清晰的世界一片模煳。他惊讶与自己的眼睛居然一夜之间视力大减,无奈之下,他摸索着爬下来,却发现桌子上昨天从树下捡来的眼镜。 林理忽然有种感觉,他觉得那眼镜仿佛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一般,果然,一带上去眼前恢復了清晰,又像以前一样了,虽然鼻子上多了些压力有些不适应,不过戴了眼镜似乎也更斯文了,比以前好看了许多。室友同学们对林理一晚过去就戴上眼镜了非常奇怪,不过也不是太特殊的事情,毕竟上了大学有很些个人都迷恋玩电脑,视力下降得快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林理想给舒郁一个惊喜,不了舒郁看见他没有太多的惊讶,只是淡淡一笑。 “戴上了?”她问到,林理点点头,只是奇怪她好像早知道一样。 “我一直觉得你戴眼镜会更好看些?是不是?”舒郁笑了下,非常可爱,既然她喜欢,林理也觉得开心。 接下来两人的日子过得似乎很快乐,真是羡煞旁人。林理对于捡东西也越来越习以为常了,他还从树下拾到过其他一些小东西,像橡皮,直尺,帽子之类的。最后捡到个戒指,觉得有些贵重,于是上交了,交给失物领取处的时候,那位秃顶带着黑框眼睛的老师看了下,神态有些异样。林理刚想走,却被他拉住了。老师的眼睛一直盯着林理,嘴巴里似乎一直在说着:“太像了,太像了。”不过仔细看了看,他又失望的摇头,不过他还是扯着林理不放。 “戒指,哪里来的?”老师有些激动,扯着林理的衣领,林理有些不悦,心想又不是我偷的,捡来的你还这样干什么。 “学校宿舍旁边的树荫道上捡的,一颗很大的树下。”说完,林理趁着老师发呆的时候,赶紧跑了。 林理越来越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好使了,他有时候甚至在和同学聊天的时候忽然卡壳,他会忘记自己想说什么,想做什么,同学们觉得他非常的古怪。林理开始沉默下来,成绩也一落千丈。他经常自己一个人无意识的在校园里晃悠,然后忽然发现呆在一个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来的地方。 唯一值得安慰的,舒郁对她越来越好,两人也非常的亲近,林理还吻了舒郁,只有和舒郁在一起的时候,林理才感觉自己生活的有价值。 只是,同学们依旧在每天入夜后,从林理的床方向传来一阵阵的沙沙声音,犹如砂纸摩擦般的粗糙难听。 终于有一天,林理无法预料的事情发生了。 那是入秋的一个夜晚,虽然白天的燥热还未完全退去,但是夜色里已经平添了一股寒杀。 舒郁告诉林理,那天是自己的生日。林理非常兴奋的拿钱去买礼物。可是进了礼品店又不知道该买什么。 他看来看去,似乎那些礼物都不适合他心目中高贵的公主。想来想去,他决定买一支钢笔,至于式样,他不知道为什么,觉得以前那支捡到的钢笔样子就非常漂亮,林理包好钢笔,心理想着舒郁拿到钢笔的样子,心里非常开心。 林理高兴的跑向两人约好的地点。 树荫路的那颗大树,是舒郁自己要求的。 当林理兴沖沖地赶到那颗自己熟悉的大树下,发现舒郁早已经站在那里,一袭黑衣,长发如瀑布般撒在身后,白净的脸庞居然在黑夜里散发着绚丽的光,林理终于理解什么叫亭亭玉立了。 第233页 当林理走到这位美丽的女孩面前,把手中的礼物递过去的时候,却发现舒郁的脸挂着非常陌生的笑容,不是感谢他为自己买生日礼物,也不是看见心爱的人赶来的高兴,更多是一种期盼,一种迫切的期盼。 那种眼神林理见过。 老家经常活宰牛羊,然后当着路人面下锅,大家向老闆约好事先要那一部分,然后个个带着攫取的眼神盯着割好的新鲜肉下锅,在看着肉在汤锅里翻滚,等待它熟透入嘴下肚。 舒郁现在的眼神也就是那样。 “我们分手吧。”舒郁兴奋而冰冷地吐出几个字。林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正是秋风虽未冷,心已入寒冬。 林理想问她为什么,可是却无法张开口,瞬间的打击使他本来早已经不堪重负的精神一下崩塌了。 他说不了话了,因为他想不起来该说什么,他想不起来自己是来干什么的,想不起来眼前的这个女孩是谁,想不起起来自己是谁了。 “你属于那里。”舒郁把手指指向那颗大树。林理呆滞的走了过去。 树的下面有东西,林理感觉到了。 他还能捡些什么? 林理低着头一看,一双很白皙的手抓住了他的双脚,他没有抵抗,也无力抵抗,手的主人出来了,他和林理长的很像,也戴着一双无框的精緻眼镜。 只不过,他的腹部插着一把刀。 舒郁从身后抱住林理,将头靠在林理的肩膀上。 那个男人笑着朝林理走过来。 “我是谁?”林理终于可以说话了,他急于知道自己究竟是谁。 “你就是我。”那男人依旧笑着,林理低头一看,果然,自己的腹部慢慢出现了一把刀。 他的意识逐渐模煳,林理看见的最后一眼就是舒郁挽着那个男人的手高兴的走了出去。 那个男人是自己么? 林理看见舒郁的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戒指,很熟悉,似乎在哪里看过。 好像,就是自己捡到上交的那枚。 林理什么也感觉不到了,什么也记不起来了。 一年前,一个男孩在校园的一颗大树下等待自己心爱的女孩,由女友亲手做的钱包里有着两张kfc的赠票,他的手里还有一支正要送给她的钢笔,男孩高兴的朝钢笔刻着女友的名字,但他永远都刻不完了。 他只刻了个人字,就被几个小混混刺死了。 原因很简单,这伙喝醉的混混想抢他手里的钢笔,纯粹是好玩,但男孩却认真起来。 他的腹部中了一刀,滑到在树下,他随身带的图书证,眼镜和刚从自习教室归来没来得及放回寝室的文具散落一地。 其中还有一枚打算用来求婚的戒指,他一直随身带着。 第一个发现男孩尸体的就是那个半秃带着黑框眼睛的老师,他以前可不是那样,自从他的儿子死后,伤心欲绝中年丧子的他才甘心去做了名失物招领处的管理员。 他当然认识那枚戒指,因为那是家里祖传的,是他交给儿子的,并叮嘱一定要给儿媳妇带上。 林理的室友很奇怪,林理回到寝室一下就决定搬了出去,东西搬的一干二净,而且说话口气也变的很冷漠,不过他们也习惯林理最近莫名其妙的变化,总觉得交了女朋友,又是那样漂亮的女友性格多少有些变异。 据说林理后来和舒郁结了婚,很幸福的在南方生活。 若干年后,寝室来了新的一批学生,其中一个把自己的抽屉翻出来清扫时候发现上面居然写了字。 你拿了我的钢笔。 你拿了我的钱包。 你拿了我的眼镜。 等等等等,很多很多句,都是你拿了我的什么什么,只有最后一句不是。上面用红色墨水清晰地写着。 ‘我只要你的身体。’”黎正的故事说完了,重新闭上眼睛,开始不搭理我了。 只是当我走出门口的时候,黎正忽然说了句。 “忘记什么,都不要忘记自己是谁,那是最可怕的。”我不自觉的点了点头,走出了病房。 第五十七夜:点穴 记得小时候看小说瞧电影,对点穴尤其着迷,经常两人或三人一组排练剧情,手指在身上胡乱戳两下,被戳者立即保持姿势不动,知道被“解穴”当时玩的很疯,结果有次某男生学电视里摆酷背对着准备点穴,结果没注意后面来了女生,这厮转头看都不看就是兰花指乱戳两下,两根指头直接插在人家女孩前胸上,吓的人家哇哇乱叫,直接就是左手如来神掌,右手大慈大悲掌下去,当即把该男生打的找不着牙齿找不着北,然后哭着叫老师去了。结果该男生被勒令当着全班的面道歉,班主任还说他从小就耍流氓,有了文化还得了。还记得他悔过书里说了句“我向全体同学,敬爱的班主任及校领导保证,以后再也不拿指头乱插胡戳,以后一定要有纪律有组织有规范。”至于后来就不记得了。只知道长大后觉得那些东西很可笑,虽然知道中医里有穴位一说,但对于一下点到别人几个小时不能动,或者一个穴位点下去人就死了之类的觉得是无稽之谈罢了。 不过世事并无绝对,有些事我们觉得荒唐,是因为我们不了解,无知者敢于怀疑任何事情。黎正的腿伤似乎还未痊癒,还得依靠拐杖才能勉强行走。在落蕾的介绍下,我和纪颜带着黎正去了远离城市的乡下,据说落蕾的外祖父精通医术。而令我和纪颜感兴趣的确是在落蕾家乡,传说有一族人自幼就有一种神奇的关于点穴的本领。 第234页 这里的村庄很大,不过确是地广人稀,几乎走上十几分钟才能看到一户人家。青砖白墙,不时的有几只土狗摇晃着尾巴走来走去,偶尔过去一辆公车,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这里很荒凉,还好村民都很热情,每到问路讨水都没障碍,而且还领着我们来到了那位老人家中,只是还未到,就用手指指了下前面,然后就不愿在过去了。 这是所老红砖平房,砖红已经脱落不少,房子木制的正门两边大开,我们刚想进去,却发现大门前的院子两边居然各养了三只狼狗,最小的也有半人多高,一看见生人,吼个不停,直接直起身子趴在围栏上,第一次近距离看这些傢伙,的确有些胆怯,一只只红口白牙,留着老长的哈喇子。 大门里走出一个老者,半弯着背,一只手拿着香菸,姿势比较怪,是指拇指中指三个指头捏住的,步伐稳健的走出来,上身穿着长袖蓝色棉布大褂,下身是一条黑色长裤,衣服看上去很旧,泛着白,似乎浆洗很多次了,不过非常干净,脚上踩着双黄木拖鞋,对着那群狗叫了句,听不太清楚,似乎类似与训斥的感觉,几条狗立马回到里面,安静的趴着不动了。 走进一看,经由落蕾介绍,原来这位老人就是他外祖父。房子里面非常阴凉,犹如置身冰窖般,不过温度却很事宜,后院似乎还养着狗,还有一大片菜地,看来在田间饲养些动物种些新鲜蔬菜自给自足倒是十分悠闲惬意。而且不时的传来一阵阵月季花的香味,倒是让人有几分醉意。 走近看老人留着一大把雪白的鬍子,只是没有梳理有些凌乱。墙壁上挂着一个镜框,里面摆放着一位老者的遗像,看上去非常俊朗,气宇轩昂,很有长者之风,只是左边额角上有一道拇指大小的伤疤。 “这是我师父的像,除了药理,几乎所有的本事都是他教的。自从十几年他去世我就开始留鬍子了,从来没剪过。”老人摸了摸鬍子,深吸了口烟。 阐明来意后,老者看了看黎正的伤势笑言并无大碍,于是去了内厅,原来里面摆放着药橱,抓了几副,吩咐好忌口和用药。只是吃起来非常奇怪,居然是用没有任何肥腻的瘦肉泡在中药里一起煎熬,然后吃肉喝药,倒是非常奇特,据老人说,肉乃药引,看来古代记载人肉做药引倒也未必为虚了。 聊着聊着,自然说到了点穴,老人爽朗的笑了起来,声音在房间里迴荡,中气十足,虽然已经七十有四,却一点苍老之态也看不出来,视力和听力都很好。 “点穴其实的确是有的,严格的来说并非用手指点,他们出手非常普通,常人不注意根本无法识的,而且这伙人非常注意隐瞒自己身份,过着和常人无异的生活,安贫乐道。 那年我还比较年轻,二十出头的样子,那时候全国刚解放,村子里乱的一塌煳涂,那时候大家一般烧水都用的锡壶,这玩意用的多了就容易破,烧水的壶破了还了得,所以经常有些手工艺人在村子里熘达,专门帮人点壶。所谓点壶也就是那烧化的锡水补下壶的破洞,赚的都是辛苦钱,有些类似磨剪刀或者到处游走的剃头师傅。 这个点壶的师傅那年大概三十多岁,人却显的很苍老,手指粗糙的如同石头一养,指节粗而宽大,脸上犹如风干的橘子皮,黑的泛着暗红,由于手艺好,收费又相对便宜,所以大家都很喜欢他,只是不知道姓名,我也只是随着大家一起喊他刘师傅。 刘师傅来村子里走动的比较多,基本上所有锡壶和其他什么伞啊,锅之类的修补活他一人包下来了,各家各户谁要做了点好吃的也乐意给他些。 不过村子里有些年轻人沖的很,你要知道,我在你们这个年纪的时候算是比较老实的,从来不在外惹事,这也多亏我的父母管教的比较严厉,由于世代从医,我的父亲非常重视家风家规。 这帮小年轻整天吃饱了没事就在村子里转悠,有时候偷看那家的小媳妇餵奶,有时候偷几个西瓜,虽然谈不上大害,却就像牛旁边飞舞纠缠的牛蝇,很惹人烦,但谁也不愿意出头去说他们,毕竟他们自己的父母都不管,与别人何干? 有次刘师傅在路边修壶,刚点好锡水准备补,结果那帮混混中身材最高大也最沖的一个冲过去就把他的傢伙什一脚踢飞了。刘师傅愣了下,没有说什么,只是陪着笑脸低着头把踢翻的东西拾回来。可是刚拿过来,又被一脚踢飞。这样踢飞又拾回来好几次,刘师傅终于知道对方是故意来找茬的了。 踢壶的小子叫木根,父母都死在打仗里了,家里被追认了双烈士,由爷爷奶奶养大的,从小就宠坏了,大家都很讨厌他,但碍于他家里人的脸面,都不敢得罪。不知道为什么,他非常讨厌外地人。 刘师傅缓缓的直立起身子,围观的人很高兴,又有些紧张,大家很久没看见过打架了,连抱着孩子的妇女都赶了过来,一边塞着孩子的嘴,一边轻声向旁人询问是怎么回事。 大家都不曾看见刘师傅直起身子,平时他都是弯着腰或者坐着为人干活,或者逗逗孩子,忽然一下站了起来,却发现他原来非常高大,木根有些慌乱,忍不住向后退了一步,可是想想这么多人在,又接着往前走了半步。 “后生仔,做人莫要太猖狂。”刘师傅平静的脸上没有过多愤怒的表情,只是从铜红色的厚实嘴唇里说出这样一句,然后一直盯着木根。木根回头看了看,发现自己的伙伴赶来了,这下他底气足了。 第235页 “老子就是要揍你,今天心情不爽,你还在这里乱吆喝,还挡着老子的路,我不踢你踢谁?”木根一边说,一边拳头已经挥了上去,直接招唿刘师傅的脸。 我们大家都以为要开打了,可是结局却出人意料,仿佛像看电视慢镜头一样,刘师傅忽然伸出自己蒲扇大的结实双手,低下头,拦腰抱起木根,双手按在他的腰眼上。这小子少说也有一百几十斤重,可是在刘师傅看来好像一个纸煳的人一般,轻飘飘地拿起来,转了个身,又放回地面。 大家看呆了,木根自己也没反应过来,只是脚一粘地,身子就瘫软了下来,双手捂着腰,直喊没力气,额头上淌着黄豆大小的汗珠,他的朋友吓的赶紧把他抬走了。 刘师傅眯起的双眼中忽然流露出后悔的神情,接着长嘆一口气,蹲下来收拾东西,以为有热闹看得人都四散开来,只有我走过去帮他拿起踢的乱七八糟的工具。 “我闯祸了,没想到这么多年脾气依旧改不掉,本就不该对这后生出手如此之重,这里我是呆不了了,你是个不错的孩子,以后有机会再见吧。”刘师傅忽然伸出手拍了拍我肩膀,我觉得他的手很沉。 那以后村子里再也没听过刘师傅浑厚悠扬犹如唱歌般的吆喝声了,据说他去了外地了。 而木根则惨了,回去后就喊腰酸背痛,开始以为是小毛病,结果接着就茶饭不下,本来还有些胖的他一下子削瘦的吓人,每天都躺在床上哎哎呀呀的叫唤,直喊腰疼。众人掀起他衣服一看,好傢伙,两个腰眼上各留下五个黑乎乎的手指印,深黑色的,碰一下就疼痛难忍。当时我父亲也被请来看了看,结果一言未发,只说了句无能为力准备后事吧,接着就摇手不语了。我记得当时追问父亲,他只是不言语,被我问的烦了,只好对我解释道。 “他被人拍了。”父亲没头脑的来了句,我听了更加不解。父亲见我不懂,索性告诉给我听了。 “江西客家一带有一氏族,对人体穴位颇有研究,倒不专指点穴,而是用五指按住穴道,很容易让人血流不畅,轻则伤残,重则致命。这个刘师傅想必也不是有意,可能气在头上,力道重了,可惜木根身子不行,我也解不了。他两边的腰子已经坏死了,就算遇见名医,治好了也是废人,铁定的病秧子。”后来父亲还说,这些学习点穴的人有一个专门的称号,叫“五百钱”。至于为什么这么叫,就不得而知了。 虽然对刘师傅充满好奇,但后在村子里就再也没看见过他了,至于木根,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刘师傅真的留了些情面,好歹保住了姓名,在上海做了手术,从腰里取出两块黑色的血块,不过如父亲所言,他以后就成了个废人,肩不能抗,手不能提,整天要靠喝药来维持姓名,人瘦的像柴火一样,每次看见他都觉得很可怜。 十几年后,我的父亲过世了,*也到来了,由于家里世代行医,却也没干什么出格的事,加上各个村子之间借着武装斗争的名义实际上却是抱私怨,于是武斗频繁,也就需要我这样人的来为他们治伤,于是我被乡里叫去,在各个村子里看病,只是每次看见一些年轻人流着血,身上那个地方开着口子或者断胳膊断腿抬到我面前我都很不舒服,而我也经常想起木根的遭遇。 有一次,我治理一个骨折的小子,他的胳膊给打折了,可是接好后他又说肩膀痛,拉开一看,肩胛骨连着脖子的地方居然也有五个手指印,与木根的一样,只是颜色并没有那么黑,而且指印似乎小一号。想这个人询问一番才知道,前几天大家批斗一个老人,好像说他是宣扬封建迷信,这个小伙子冲上去扇了一耳光,老人旁边闪出来一个孩子,面带怒色,在他肩膀拍了一下,当时他没觉得有什么,结果后来肩膀越来越痛,所以在打斗的时候他没抬起收来,结果被别人打断了胳膊。 问明事情原委,我也知道那个老人正是姓刘。虽然那段时间我极力寻找他的下落,原来他转悠一圈居然又回来了。我询问了很多人,终于找到了他的住处。 房子很破旧,当我进去的时候房子里只有刘师傅一个人。 他苍老的很快,几乎都不认识了,身上有很多淤痕,在额头上还有个深深的黑色的大拇指印,只有眼睛依然有神,虽然半躺在床上,但是一眼就认出我了。 刘师傅说他一点都不惊讶再次见到我,因为他一直觉得恨我冥冥之中存在着很微妙的联繫。 这几年他吃了很多苦。从他的身体上我可以看出来,不过有些苦是超越肉体的。 “我被自己人出卖了。”刘师傅坦然说着。从他口中我知道有人向*组告发了他,说他以武伤,宣扬穴位之说,不尊重科学之类的。不过按理以他的身体是不会怕那些普通的伤害,问题是他到了牛棚才知道原来毒打他的人居然也混杂着会使用点穴的同门。结果被打到重伤吐血。 “这都是自找的,当年我师傅交代过我,不要随意使用这个,因为学习五百钱的人互相之间并不相识,在外人面前使用是大忌。但我年轻气盛,也曾经伤了很多人性命,虽然中年之后靠修补锡壶锅碗生活,却还是无法克制自己的脾气,结果还是出了手,在你们村子里伤了那个年轻人我一直都很自责后悔,虽然当时很气愤,但的确下的手太重了,所以现在有这种下场我不觉得难过,其实倒也是应该的。”刘师傅咳嗽了几下,从我这里得知木根并没有死,稍许安心了些。 第236页 屋子里后来进来个年轻人,虽然面带怒气,但眉宇之间的确很刘师傅有几分相似,这个孩子就是刘师傅的独子。 对于我来给他父亲瞧病显的不以为然,可能在他认为任何人都是不值得信任的。 儿子走后,刘师傅对我坦言儿子好胜心太重,虽然教导过几次,但始终不听,他很为儿子担心,深怕会走自己的路。 “五百钱并非只是伤人之用,其实也可以治病救人,只是在于使用者的心罢了,好比刀,杀人者用到杀人,救人者则用刀救人,我希望把这个传授给你,希望你能多救些人,也好偿还些我心中的债。本来以前最早的时候武术医学都是结合在一起的,可惜后来慢慢分开了,能两者皆会的人越来越少了。”刘师傅颤抖着望着我,其实这也是我一直希望的,也是多年来之所以寻找他的原因。 后来我向乡里辞去了医生的职务,专心留在刘师傅这里照顾他,并学习点穴之术,说老实话非常难,熟记众多穴位就花了三年。而且果然不出刘师傅所料,他的儿子在一次聚众斗殴中没有再回来,尸体抬回来的时候刘师傅一言不发,脸上也没有过多的忧伤之色,只是挣扎着爬下床,用那依旧宽厚的手掌抚mo了下儿子的脸,看了看他身上五指的伤痕,摇了摇头。 刘师傅在我的照顾下逐渐好了起来,他一再叮嘱我不要在别人面前使用五百钱的点穴术,所以我也一直恪守自己的诺言,除非对病者我是在无能为力才会使用点穴救他们的命,然后再靠汤药医治。 不过很可惜,刘师傅额头的伤还是在十几年前发作了,去的时候很安详,那张照片是他去世前自己要求拍摄的,他说感觉到自己大限到了,我也只好答应他的请求。而且自从他去世后,我也开始蓄鬚纪念他。”落蕾的外祖父终于说完了,老人眼睛里有些发亮,手中掐着的香菸也多出了好长一段菸灰,外面风一吹,将菸灰吹落,如同雪花一样,我看着遗像上老人的照片,觉得真的非常安详。 在我们的要求下,落蕾的祖父调制了些膏药,敷在黎正的伤脚,然后五指缩在一起,食指中指拇指按在脚踝两侧,手离开后,脚踝留下了三个指印,但不是黑色而是微红。 “回去注意忌口,多锻鍊下,你只要是脱筋,很容易好的。”老人和蔼地笑了笑。 我追问他,到底刘师傅和他儿子究竟是被什么人所害,难道不想为他们报仇么。老人晃了晃大手。 “师傅自己都想通了,我何必还去烦恼,我只要多救一些人,都缓解些别人的伤痛,就是为他积福了,至于五百钱,不会消亡的,只不过有些东西总是沉在水底而岸上的人看不见罢了。我把这个也教给我了我的儿子,希望他能传承下去,治病救人。”老人笑笑,不再说了。 离开他家的时候,黎正居然已经可以走路了,虽然还有些不灵巧,但是却可以抛开拐杖了。纪颜忍不住贊道果然神奇。 第五十八夜:裂缝 “知道么,有些东西是无法解释的,我们只能窥测其现象,只能避免,却无法解脱,如同中世纪的鼠疫,现在的狂犬病,人们能做的只有尽量的避开它们,其实这是种消极的应对方法。”纪颜微笑着背负着双手,阳台的太阳刚好晒到他后面,我觉得他仿佛站在了光与影的边缘一般。黎正回来以后脚伤已经好了八九分了,不过他很注意锻鍊,每天都去外面长跑,我忽然有种疑问,是否他还能重新以孩子的身体又长大呢? “难道连你也无法解释么?”我问纪颜。 “当然,笛卡尔不是说过么,画出的圆圈越大,就发现外面的空白更多,越知道的多,就发现自己越无知。”纪颜嘆了口气。 “我曾经遇见过这样一件事,面对那种现象我毫无办法,那不是我能解决的了得。 大学的时候,暑假期间学生们组织下乡医疗队,免费为一些处于边远山区的人宣传疾病预防知识和提供一些简单的有效的药物。不要小看这些,或许对城市里的人来说这些药物早已经过时,那些富人们经常对医生开出来的高价药品从不拒绝,其实那等于慢性自杀,设想一下,病毒的进化速度是远高于药品的开发速度,等那天体内的病毒已经免疫任何药品的时候,那就只有等死了。 相反,在那些很少使用药品的地区,简单的青霉素也能治疗许多疾病。当然,对于热情的学生来说,探索未知也是令人非常兴奋的事,可惜,现实总是与愿望相反。 那是个几乎隔绝的山村,连接外界的只有一条如蛇一般蜿蜒盘旋绕在山腰上的一条小道。道路上崎岖不平,顶多只能容一辆车子行驶,所以大家选择了徒步进山。还好天气不错,没有下雨。 由于要去的地方很多,同学们分散成几个小组,和我一起进入村子的是一个身材略胖的高个男生,犹如一块门板一样,不过由于很少走这种山路,即便是强壮如同运动员的他也汗流浃背。 村子不大,顶多只有不到一百人住在这里,谁也不知道他们住了多久,这里的人似乎看上去和外界有些不同,感觉像很古老似的,或者说就如同刚刚出土的文物,浑身透着一股腐烂的气息。据说村子里所有的人都生了病,所以连出山去外面换粮食和盐巴的人都没了,还好村子里有几只信鸽,所以我们才被乡长委派到这里来。据说那年很热,而且这一带已经连续数个月没有下过雨了。 第237页 “记住,不知道是不是传染病,本来你们都是学医的不需要我多说,不过我还是告诫一句,去那个村子最好不要接触任何东西,带着手套,而且别在那里吃饭喝水,避免感染。”乡长神情凝重的样子让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虽然这个村子归他管辖,可是他自己居然也一次都没去过。至于对村子的交代,也是以前的人留下来的。 “那里的人,总让大家感觉的怪怪的。”乡长的助理秘书在送我们出来的时候忽然说了一句。 “怪怪的?”我奇怪地问他,这位年轻的秘书点了点头。 “他们好像看上去总是很干燥,而且似乎从来没见过他们喝水,而那村子附近好像也没有水源,更别说井啊,小河之类的。”秘书摇了摇头,被乡长叫进去了。秘书说自己和出来换东西的村民接触过,觉得他们非常奇怪,至于他自己,也没有进过那个村子。 看这里的情况,我再次回忆起来乡长和助理的话,刚要提醒那位高个胖子,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因为只是一个系的,同在一起上课,混个脸熟,不过印象中他似乎没什么朋友,性格比较孤僻,总是一个人坐在课堂的角落里,只是他的身材是在特殊,所以我才对他有些许印象。而当我告诉他我的名字后问他的名字,胖子却笑了。 “你叫我胖子得了,没什么名字不名字的。”胖子一笑,如同年画里的人物一样,憨态可掬。既然他不愿意告诉我他的名字,我想也就算了。 “记得戴上手套。”我觉得奇怪,外面明明很热,但一进村子就觉得有些冷了。赶紧戴上了橡胶手套,顺便抛了一副给胖子,胖子的手很粗大,比常人要大了一号,所以费了好大工夫才把胖乎乎的手塞进手套里去。 “很难受,带着真不舒服,感觉随时会破一样。”胖子表情痛苦地望着我。我也没办法,也没准备一副超大号的手套给他预备,只好劝他将就一下吧。 这个村子是半圆环形状的,几十户人家分散的居住在这里,与其说是村子,倒更像是个街道。我们没有找到这里的村长,似乎这里没有任何的行政单位和机构,村民们长久以来都自顾自的生活着。整个村庄干燥的吓人,四处都是干涸的裂开的泥土和墙壁,坐在房子外面的他们一个个大张着嘴巴,眯着眼睛长时间的保持着一个姿势看着我们,我甚至看见一只苍蝇飞在其中一个年轻男人手臂上,而他看都不看,也懒得驱赶。 “他们靠什么生活啊?”我记得自己问过乡长,乡长也摇头,只是说这个村子的人居然每过一段时间都有人拿着玉石和玉料来换食物和生活用品。 “玉石和玉料?”我吃惊地问。乡长听完点点头。 “不过都是未经过加工的,而且也不是什么名贵的玉石,大多数开价很低,虽然我觉得奇怪,在这个地带本来按理说是不产玉的。”乡长解释道。 现在看了看,或许村子后面的山脉里真的有玉石也说不定。 村子里的人大都神情木纳地坐在自家门前,也不说话,只是直勾勾的盯着我们看,有老人,也有成年人,似乎只有少不更事的孩子才对我们的到来有些好奇,远远地望着,我们一旦走过去,他们就吓的四散开来,等转过身,又聚拢在一起在我们身后小声议论。 “他们和阿爸阿妈好像不太一样啊。”一个孩子奶声奶气地说。 “是啊是啊,不知道他们身上会不会也有缝。”另一个听上去年龄稍大,故意做着大人的声音说着,不过听上去更加有趣。 只是不知道他们说的缝是什么意思。 终于,一个老人肯让我们进去了,她大概七八十岁左右,脸上犹如干涸的河床,刀刻的皱纹纵横交错,枯瘦的手臂上青色的血管一根根暴了出来,我似乎可以看见血液在里面迟缓的流动。一双充满了眼屎的倒三角眼看了看我们,对我们招手说了句,“来!过来!” “大娘,我们是医学院的学生,在暑假期间特意送药下乡,听说您这里一带大家有些不适,所以带了些药来。”胖子到很会说话,和我一起走了过去。旁边的人依旧没有任何表情,只是看上去非常疲惫的坐在阴处望着我们两个走进了老太太的家门。 房子很阴暗,而且相当干燥,地面都是黄土,踩上去感觉脚下摩擦的很厉害,房间里空空如也,只有一个干净的灶台,一些食物干粮,还有几张小木凳。 “大家最近精神都不太好。不知道是不是病了。”老人忽然说了一句,嗓子带着咯吱咯吱的声音,沙哑的厉害。我和胖子坐了下来,不,应该说胖子根本做不下来,因为那张小板凳还没有他半个屁股大,何况看上去也不扎实,他索性那处张报纸垫在下面。 我注意到干的发亮的墙壁上居然有很多裂缝,再看看屋顶,也有很多,就如同蜘蛛网状一般,心里不禁一寒,这不是危房么。 胖子劝慰了老人几句,于是拿出药品交给她。老人用颤抖的手接过药片看了看,接着随即扔到了一边。似乎并不是很关心这个。 “这里,需要的不是药,我们需要去换些粮食和盐巴之类的回来,只是大家都走不动。出不了村子。”老人不耐烦的说着,一激动说话就不流畅了。我只好和胖子走了出来,重新来到接到。 第238页 “你觉得他们生了什么病?”我问胖子,他则摇头。 “不知道,看不太出来,似乎感觉缺乏锻鍊,你没发现他们都很瘦么,而且皮肤似乎长期没有接触谁,非常干燥,脱皮的厉害。”看来胖子的眼睛虽小,注意的东西却不少,不过我也看见了,的确不知道是什么病。 虽然后来又和几位村民谈了一下,可是依然都是爱理不理的,唯一的几句话也是希望我们帮他们去换鞋日常必需品回来。 时间过的很快,眼看着太阳要下山了,而我发现随着阳光的退却,村民似乎开始活跃起来。开始还如同雕塑一样坐在那里不动的他们也开始行走了,聊天了,忙碌起日常起居,只是依旧无视我们两个的样子。 “现在走么?”胖子忽然问我,我则摇头,毕竟还没有搞清楚村民到底患了什么病,这样走太不负责了,我们不是光把药品往这里一扔就了事了,最主要的目的是帮他们治好病。 “太好了,我也想留下来多看看,似乎这里非常的奇特。”胖子见我同意留下,相当高兴和兴奋。而我看着渐渐沉下去的太阳总觉得有些许不安。因为村长说,以前有些人进山採风或者考古,却再也没出来过,所以外人就不敢在这个村子留宿过夜了。胖子始终抱怨说手套不舒服,我也只好和他一起脱掉了。 夜晚很快来临,我发现老山里的夜色的确非常漂亮,可以看见一大片在城市的天空里看不到的星星,密密麻麻的,数都数不过来。而村民们也开始热情起来,邀请我们过去吃饭留宿。选择了一下,我们去了一户四口之家。 关键是胖子说那户人家的女孩很漂亮。 她的确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大概比我们小一两岁,但是出落的很不错了,衣服虽然并不时尚,不过是普通的农家衣物,却很难掩盖她脱俗的气质和美丽,鹅蛋形洁白的脸庞,五官摆放的恰到好处,如果她在城市里包装一下,绝对不亚于那些明星。刚才开始来的时候没有看见她,可能是躲在房间里吧,刚才也是她把我们拉到她家的。胖子自从看见她眼睛就没眨过,我暗笑胖子可能看上人家了。 女孩叫画儿,可能是小名吧,总之他的父母,一对看上去老实巴交的农家人是这样叫她的。还有一个顽皮可爱的小男孩,似乎是画儿的弟弟。 晚饭很简单,一大碗腊肉,和干辣椒炒豆角,然后是大碗大碗的米饭。这里似乎没有种植任何农作物,只是靠定期一些村民拿着玉石出去到外面集市上换取大家需要的吃食。村子里没有任何水源,这里的人似乎也不知道什么叫口渴,我和胖子还好自带了些水,自给自足应该够了。 让我和胖子惊讶的是,这一家人真的太会吃了。光是那个画儿吃的就可以抵我和胖子两人了。你要知道胖子的食量已经非常惊人了,而我自然也吃的很多,可是看着这个外表非常并不惊人的女孩子居然吞下那么多东西实在可以气死很多勒着裤腰带啃着黄瓜半拉月只减个一斤几两肉的城市女孩了。 不仅仅是画儿,她的父母以及其他人的食量都很大。而且几乎是往嘴巴里倒饭一样,开始我们还以为他们好客,弄这么多菜,现在才知道只是每天如此罢了。 可是他们却非常瘦,瘦的吓人,不过画儿似乎不太瘦,倒显得比较丰满,和她父母形成了鲜明对比。 在这里唯一还算正常的就是那个小男孩,他吃的倒是不多,而且并没有像他的父母那样瘦,只是他好像对这种情况习以为常了,自己吃着自己的饭,慢慢悠悠的。 小男孩眨着大眼睛拿着筷子在饭碗里插来插曲,忽然笑着对我说。 “吃惊么?没什么,等我和姐姐一样大了,我也会吃那么多的,所以村子里每次都要换很多粮食和肉来。”他的话和随意,却让我非常不解。 几乎是疯狂的进食后,画儿和她的父母又恢復了过来,并再三说不好意思,让我们见笑之类的话。我越来越觉得他们并不像是普通的村民,却觉得他们似乎很有文化以及涵养。因为在同样破裂不堪,充满裂缝的墙壁山我居然看见还挂着一些国画和书法。 虽然时间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相貌和举止,但内心深处多年来养成的习惯和文化底蕴却很难被抹杀,如同被狼养大的狼孩,无论如何改变,他骨子里的野性也无法磨灭。 这对夫妇显然不是普通的农民,他们的手虽然很瘦,但非常细长,也没有长期坐农活的老茧。 只是他们的皮肤都很干燥,不过画儿和她弟弟不是。 安置我们睡觉的地方后,画儿被他父母带走了。谁在木床上,我翻来覆去无法入睡。 带着月光,我在床上磨蹭了很久,刚转过头,却发现画儿的弟弟笑嘻嘻地站在我身边看着我,吓了我一跳。 “起来啊,我带你看好东西。”他依旧笑嘻嘻的,带着和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不符的怪异和成熟。让我不得不跟着他走出了房间。 “去看什么?”孩子在前面越走越快,带着我走在村子外的街道上,现在外面安静的很,只能听见风声和我们俩的脚步声,我忽然想起胖子还睡在那里,不知道他睡着了么。 男孩没有回头,只是不耐烦地说了句:“急什么,很快就到了。”说着高兴的指了指前面。 第239页 “就在那里,我姐在那里。” 我一听觉得奇怪,为什么男孩要带我来看她姐姐。 前面好像是村子的后面,仿佛是一个类似祭台之类的,很古老了,是石头搭造的,很多已经被风沙磨损的非常厉害。我走过去才看见画儿和他父母以及还有白天看见的老太太和年轻人,以及很多村民都在。不过画儿的弟弟让我尽量离这远些,趴在石头后面看着。 这些人都捲起了袖子,那天的月亮很园很亮。 “你真幸运,正好今天月亮不错。”男孩再次嘲笑般的看了看我,我则没有搭理他,继续看着村民们。 尤其是画儿,她的皮肤很好,在月光的照射下反射着白皙的冷光,白净细长的手臂就像萤光灯管一样,又带着瓷器的腻滑。 “今天画儿也要有缝隙了,所以请大家来坐下见证,她也可以帮村子做些事了。”画儿的父亲似乎很高兴,拿着画儿的手举起来给大家看,而旁边的村民似乎没有太多的表情。 很快,我看见了裂缝,终于明白那些小孩说我们身上有没有缝隙的原因。 画儿陶瓷般的手臂开始出现了一条黑色如髮丝般的裂缝,接着两条,三条,整个手就像被锤子敲破了一般,不过她的脸上没有什么痛苦的表情。不只是她的手臂,她白净的脸庞也开始出现裂纹,还有她的脚踝,我猜想可能她整个身体都在出现缝隙。 画儿就像一个被打碎然后重新粘合起来的瓷人。 接着,裂纹逐渐增多,终于开始脱落下来,如同下雨一样,白皙的皮肤一片片掉到地上,越来越多,最后在地上居然变成了块拳头大小的晶体,闪着白光。 在看看画儿,她犹如被脱掉一层皮一般,虽然还是非常白皙,但整个人仿佛瘦掉一圈,显的很虚弱。 然后村民们也同样开始出现裂缝,他们都掉下来或多或少的粉末碎片,也变成了大大小小的石头状的东西,只是都没有画儿的那块漂亮晶莹。而且也变得如画儿一般虚弱,瘦的厉害。 我大张着嘴看完后,村民们捡起那些石块。 难道他们就是靠着那些所谓的玉料来换吃的?那不是人皮么。我越来越煳涂了,而且他们怎样出去呢,不是说村子里的人很久都没有出来换东西么。 “最近的太阳很厉害,我们出不去,要不然我们会被外面的阳光晒的裂开的。”终于,画儿的母亲低着头说了一句。 “天气越来越热,以前还好,可以勉强出去,可是今年是在出不了村子了,而且就算是你,也在这里呆了十余年,完全不适应外面了。”旁边的一个老头对着画儿父亲说道。 “今天不是来了两个年轻人么,叫他们帮我们换吧。”画儿的父亲提议,居然还谈到了我和胖子。 “可是顶多让人家帮我们一次罢了,以后怎么办。”画儿的母亲为难地说。 “那就把他们也变成我们就是了,你原来也不是这样的么?在这个村子无忧无虑的生活下去不是挺好么。”旁边的一个老头咯咯的笑了下,接过话头对着画儿父亲说。 我心里一惊,回头看了看那个孩子,孩子依旧带着笑容望着我。 “他们想把你和那个大个也变得和阿爸阿妈一样,身上出现几条裂缝呢。”他仿佛在开玩笑一样,而我却并不觉得好笑。 “这样吧,这件事交给你们一家去做,以后就专门让他们帮我们换粮食,他们不是在村子长大的,对村子的依赖要少,能受得了外面的光。”先前的老头似乎态度很坚决,旁边的人也一同贊同,画儿的父母无奈的点了点头。我觉得他们似乎要散了,赶紧叫男孩带着我回去。 一路上男孩笑嘻嘻地对我说。 “我还没有长大,如果和姐姐一样大也能脱落下来漂亮的石头,帮家里换回吃的和用的。” “难道你觉得这样很有趣?”我忍不住问他。 “当然,这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有什么不对吗?”他睁着大眼睛奇怪的望着我,仿佛不对经奇怪的是我,他说的才是符合逻辑的。我不想和孩子多争辩,只是想赶快叫醒胖子离开这里。 回到画儿家里,胖子还在唿唿大睡,当我拍醒他告诉一切,他也哦了一声。 “果然是个奇怪的村子,我说呢。”他环视了下四周的墙壁。我对他说现在不是感嘆的时候,赶紧离开才对。 不过当我们商量如何走的时候,画儿一家人已经进来了。 “你们不用害怕,我们没打算害你们。”画儿淡淡地说了一句。 他们一家人看上去都和和善,并不像其他的村民,我越来越觉得他们和那些人不同。 “其实,你应该也看出来了。十几年前我来这里写生和游玩。听说这里有个很奇特的村子,所以好奇地来着看看,结果就再也回不去了。”画儿的父亲,那位看上去很老实的中年男人,缓缓地开口说道。我和胖子则用心的听着。 “来到这个村子后,我也和你们一样非常好奇,后来才知道这里的村民世世代代都是这样生存的,这里种植不了任何农作物,也没有任何水源。村子里的人喜欢干燥,讨厌潮湿,因为如果和喝了水或者皮肤接触到水,就无法制造赖以生存的玉石玉料了。如同你刚才看见的,他们有种特殊的本领,身体上脱落下来的东西居然都是玉石的材料,而玉石的优劣,居然取决于人的皮肤的好坏,他们的食量很大,但营养根本取不到身体的各个角落,而是神奇的在皮肤表面形成了玉的成分,到了一定的时候才剥落下来,然后换取食物,当我打算离开,结果已经晚了,不知道村民们做了些什么,居然把我也同化了,后来我发现自己已经无法适应外界的生活,我害怕剧烈的阳光,因为过热的光纤会把我们烤干,整个人变成具干尸,以前的天气并不炎热,而且每当下雨后温度低些我们才去外面换吃的,可是今年已经很久没下过雨了,大家都不敢出村子。所以,他们说要把你们也同化掉。因为你们不是在村子里长大,所以应该可以抵抗得了外面炎热的温度和阳光。”他无可奈何的摇头。 第240页 “现在我也已经麻木了,尤其是在村子里还娶了一位妻子,还生下了画儿和她弟弟,这孩子完全在这里长大,再过几年,他也会像那些人一样了。”画儿的父亲望了望自己的妻子,然后摸了摸男孩的头,很无奈地说。 “你们走吧,我们不会加害你们两个的。虽然村子里的粮食已经用完了,再过几天,大家都会饿死在村子里了。”画儿轻轻地说了句。我觉得她很可怜,完全没有选择命运的能力,甚至她想都不敢想,因为只要离开了这里,恐怕她就必须一辈子活在阴影里面。 场面开始沉默了下来。这时候胖子忽然站了起来。 “我答应帮助你们,你们把我同化吧,不过要放过我同学。”他的话让我很惊讶。 画儿一家人也很惊讶,随意又非常感激地看着他。 “可是,要如何同化呢?”胖子笑了笑问他们。我赶紧站起来扶住他。 “你疯了么?还是和我一起离开吧。” “不了,其实我也有些厌倦呆在那个世界了,在这里蛮好的。”胖子笑笑,挣脱了我的手。 “你还是赶快离开这里吧,我留下来也是为了帮助这里生活的人。”胖子忽然不笑了,一脸严肃地说:“我们开始来的目的难道你忘记了?” 这时候我忽然想起,原本我们就是来解决这里村民所谓的病来的。可是我没想到却是这样一种解决方法。 当我在天亮的时候离开画儿家,我看到画儿从手臂上剥落了一块白色的片状物,胖子把它吞了下去。 离开那个村子后我告诉了村长,以后不要再派人去那个村子了,至于原因,我却没有说。 还有,胖子告诉我,他的名字叫闽书。”纪颜说完了,虽然说的略有些伤感,不过他很快又语调轻松地说:“你知道么,我在后来回过那个乡镇,居然真的见到了胖子,他果然拿着那些玉石玉料来换东西,不过他已经瘦了下来,脚边上有一块比其他玉石大得多的一块。他告诉我,自己和画儿结婚了,而且妻子已经怀孕了,很快就会生产,所以他必须多出来几次换些必须的东西。似乎很奇特,他很能适应这里的气候和环境,或许有的事情就是如此,无法解释清楚,我唯一知道的事,他看上去过的很快乐,起码,看上去是。” 第五十九夜:犬娘 我有一位朋友,十分要好的朋友,他尤其喜欢养狗,无论是名贵的犬种,还是街头流浪的小狗,只要他看见了,绝对不会放过,一定带回家里好好抚养,但他对狗的态度很自由,随意进出,以至于有时候他也向我说有很多流浪犬在他家养好伤吃饱后拉下一堆堆排泄物就摆摆尾巴摇摇屁股走了。不过他不在乎,始终乐此不疲的重复,让我非常奇怪。 他对狗的喜爱似乎已经大大超越了正常人的情感,隐约中我觉得应该有些其他的故事。由于从小和他认识,我对他的家人还是很了解的,很不凑巧,他的父亲,确是一位屠户,而且,专门杀狗。却说这个行当倒也是有位祖师爷,而且名声颇为响亮,此人正是助汉高祖刘邦打下天下的大汉第一勇士樊哙,据《史记》记载:汉朝的开国皇帝刘邦手下的大将“樊哙沛人也,少时以屠狗为业”。汉高祖刘邦与樊哙自幼就是好朋友,后结为连襟,同娶吕氏为妻,樊哙自幼家贫,住在沛邑城郊的乌龙潭(现为樊井)边,以屠狗为生,他用乌龙潭的水洗狗肉,再用乌龙潭的水煮狗肉,其味道特别鲜美香醇。所以有很多人对狗肉情有独钟,所以同学父亲的摊位倒一度也非常红火,甚至在改革初期就给很多狗肉火锅提供肉源,很早就发了财,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当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却一下放弃了,将生意卖与他人,真是让人好生奇怪,本来想问问,不过想想既然别人没有主动说,自然是不便说,问起来回答不是,说谎也不是,于是干脆就压在心里不说了。 我曾经去过一次那个肉摊,那还是因为我的父亲有一次叫我去买点狗肉下酒,我虽然不是很喜欢吃狗肉,但对于孩子,尤其是那个时代,有些肉吃还是很高兴的,于是我想起了我的同学,他曾经说我如果想要买狗肉,一定要去他爸爸那里,可以便宜些。 我自然找到他,朋友也一口答应,孩子嘛,总有些喜欢逞意气,其实他也极少去他父亲那里。 那是一个巨大的菜市场,一进去就可以闻到混杂着汗臭味,腐烂的菜叶和一股浓重的血腥味,还有动物粪便的味道。这种奇怪的味道让我很不舒服,朋友一蹦一跳着带我来到了他父亲的肉摊上。 他的父亲相当高大,赤裸着上身,露出古铜色结实的肌肉依旧宽阔的肩骨,他繫着一条长长的充满油腻闪闪发亮的深蓝色围裙,上面似乎还粘着星星点点的血迹。旁边有两个年轻人,招唿着客人,负责拿肉找零钱。我望了望肉摊,左边的挂钩上挂了一串串红色的肉块和内脏,旁边还有数个砧板,但上面已经是血红一片,沾着很多红色的肉末和骨头渣滓。我的旁边还有两个先到的客人,一个个半张着嘴巴,带着满意的眼神端详狗肉,而且不停的指指点点。 在同学父亲的脚下,有着好几个铁笼子,光线很暗,我只好走过去看,原来里面关着许多狗。 我无法忘记它们的眼神,很绝望,的确,那是种非常绝望的眼神,它们大都只有一米多长,体型并不大,毛色很杂,都是土狗,其中一条黑色的幼犬,睁着圆圆的毫无光泽如同塑料般的眼珠流着泪直直地看着那个红色的砧板,接着又盯着我看。我被盯的有些发毛,这时候同学的父亲一直在催促我。 第241页 “娃娃,快点,我还要敢去喝酒。”同学父亲的声音犹如雷声一般震耳,我只好胡乱指了一只。 “就它吧。”我指着刚才的黑狗。它瞧见我的手指着它,开始剧烈的颤抖,整个身体都在抖动。同学的父亲大手一挥,把笼子里的小狗拖了出来。这时候,所有关在笼子里的狗都开始叫起来。并不是愤怒的吼叫,而是低沉的哀鸣。 我终于见识到了他们是怎样杀狗的。 朋友的父亲一只手揪着黑狗的耳朵,像提兔子一样把它提留起来,被提出来的小狗没有任何的反抗,或许它知道是徒劳,只是呆滞的缩着四肢,而同学父亲的另外一只手拿起一件很怪的铁器,有些像撑衣服的架子,实际上就是这个改造而成,只不过前面弯曲成了一个u形的样子,他把前端压在狗脖子上,黑狗整个身体被卡在地上,任凭四肢如何摆动,也无法挣脱出来,它的脖子晃悠了很久,最终不动了,把小脑袋贴在冰冷的地面上,只是不停的流泪,喉咙里发出呜呜的鸣叫。 同学的父亲拿出一柄铁锤,我看见他高高举起,朝黑狗的头上砸去,剎那间我听见了一声沉闷的声音,就像折断的柴火一样。 那狗还没死,头上已经凹陷了一大块,不停的向外吐着白沫和热气,嘴巴张的大大的,粉红色的舌头耷拉了出来,如同一条红色的带子。 很快,第二声闷响后,那黑狗不会动了,眼睛里的亮光也渐渐暗淡下去。同学的父亲手法熟练的把狗尸提起来,挂在铁钩上,拿起一把剔骨尖刀,手法熟练地在狗脖子上划开一个口子,接着犹如拔香蕉皮一样,一下就把狗皮扒了下来,露出冒着热气的粉红色的肉。我已经完全看呆了,脚下的狗血混合着白色的脑浆浸透了穿着凉鞋的脚。同学的父亲割下一大块狗后腿肉,我交了钱,脚步迟缓的走了出去。 出菜市场后我和同学都不说话,两人先前来的兴奋和高兴一扫而光,我和他分手后脑袋空白的走回家。 从那次后,我不再吃狗肉了,同学也是。 可是我只是知道这些罢了,却不知道同学为何如此喜欢溺爱狗。 在他家,我望着满地乱跑的小狗,和眯着眼睛不知疲倦的拿着狗粮餵养他们的朋友,终于问起他为什么如此喜爱养狗,并谈到了他那位杀狗的父亲。 “你还记得那次和我一起去看杀狗啊。”他歪着脑袋笑嘻嘻地望着我,随后又表情严肃起来。 “告诉你一些事吧,或许你会明白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狗。 我出生的时候,父亲并不在身边,由于那时候狗肉市场很走俏,他几乎离不开肉摊,加上那时候母亲看上去预产期也没到,所以他放心的回去杀狗卖肉,结果刚刚杀完几只狗,邻居的大妈跑过来告诉他我妈发动了,结果还没等他赶到医院,我就匆匆落地了。 据说我生出来的时候就很会哭,而且讨厌我父亲。每次他张开手走向我,母亲说我都会全身发抖,不会说话的我喉咙里发出很悽惨的鸣叫,接着就嚎嚎大哭起来,这让父亲很难堪,也很尴尬。 他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而且只要他呆在家里,我总是会生病,奇怪的是只要他离开,我的病就不治而愈了。 于是大家都众口一词,我和父亲犯沖。”说到这里,他忽然话锋一转, “你知道胎神么?可能也叫胎煞。” 我摇头,哪里听过这个。 他略带失望的低下眼皮,接着慢慢解释给我听。 “我其实带着少数民族的血统,这点恐怕你还不知道吧,我的母亲,是一位布依族人,虽然已经融入到汉族很久了,但布依族却一直对生育保有自己的一套习惯和风俗,当年据说我的外祖父母就十分反对母亲嫁给一位屠户,因为他们觉得父亲杀气太重了。 不过他们还是结了婚,而且似乎也很顺利,父亲依靠着卖肉的钱承担着养育一家人的重任,大家倒也非常协调顺利。 布依族人认为,胎儿的怀孕形成是一项很伟大的事情,而胎儿在*里直到生产下来之前,一直处于一种似人非人,徘徊在两个世界之间的状态,所以他们很脆弱,需要保护。 传说在孕妇的周围,一直存在着一种神灵,它们是死去孩子的母亲化成的,大家无法区别它们的善恶好坏,因为如果它对胎儿有益,保护胎儿,大家就敬它,叫它‘胎神’,如果它对胎儿有害,加害胎儿,大家怕它,称之为‘胎煞’。这也是它们名字的由来。 而且在孕妇怀孕的时候,丈夫不允许狩猎,捕鱼,因为族人们认为动物鱼类的灵魂惧怕男子,所以就会去找胎儿报復,母亲提醒过父亲在怀我的时候不要杀戮过多,可是由于生产住院都急需用钱,父亲虽然表面答应,但还是在杀狗卖肉。 祖父母对于我和父亲的不融洽归咎与父亲杀狗过多遭致的报復,无奈下父亲到处去求解破解的法子,于是有一个老人向父亲提出了一个办法。 那就是认一只犬娘。”他似乎有些感慨,话语间停顿了下,而我也非常惊讶。 “犬娘?”我大声地说了出来,话刚出口,方觉得有些唐突,不好意思笑了笑,还好同学并不见怪。 “是的,也难怪你反应这么大,当时我的父亲也很惊讶,甚至非常气愤。因为在常人辱骂的时候经常骂一句狗娘养的,现在倒好,自己反到上赶着去认一只狗做母亲,虽然只是为了应运之法,和那些把名字叫的很贱怕孩子养不大有些类似,但毕竟传出去实在有伤颜面,所以父亲开始的时候坚决不同意。可是当他发现只要他在家我就紧咬嘴唇连奶都不喝,只好长嘆一口气,同意了那个老者的提议。 第242页 不过新的问题又出来了。 到底如何去找一只犬娘? 父母当然去询问那个老者,老者说必须找一只第一次生产幼仔的母犬,而且幼仔必须全部天生早夭,这样才符合条件。听起来似乎容易,父亲是做杀狗生意的,自然认识不少养狗人,但实际找起来却非常困难。 狗场很大,包括种犬幼犬大的有几万只,不过父亲认识的都是些养肉犬的,他们很热情的为父亲查找符合条件的母犬,不过一番查找下来,把他累的够呛,当他几乎要放弃的时候,一个朋友却告诉他,正好他那里有一只第一次生产而且年龄不到一岁的母犬,生下了三只,不过一天之内都没活下来,父亲一听大喜,连忙把那只母犬抱回了家。 说来奇怪,那只母犬一抱到我家就和我很有缘,它很喜欢我。总是趴在我的摇篮边上,而我也和父亲没那么生分了,他居然也可以抱着我而不至于被我的啼哭声弄得心烦意燥。 这是只很普通的狗,在我儿时的印象里它一直陪伴着我,而且家里人从来不叫它狗,而是喊犬。而我更是叫它犬娘。我喊不出它的种类,只知道犬娘的皮毛很光滑,也很短,白色的,犹如刚刚刷过白色油漆的墙壁。它总是喜欢用长长的毛茸茸的脑袋拱我的小手,对于儿童时代能有这样的伴侣,的确让我少了许多孤单。 但是在我和父亲关系慢慢变好的时候,犬娘却和他的关系越来越糟糕,几乎每次父亲进门它都要对着父亲大吼,那神态简直和对我的天差地别,父亲经常皱着眉头地小心绕过它,可是这种日子终究不是办法。母亲经常劝父亲放弃杀狗的这个工作,而父亲总是嘆着气摇头,要么就是用言语敷衍,实在过不去了,只好苦笑着感嘆。 ‘不去卖狗肉,那一家人如何生活,以后孩子还要上学,你以为我喜欢天天干这血肉横飞的勾当?’母亲见父亲这样,也只好砍了话头,只希望生意好些,存一些钱,去做点别的小生意。 不过生活总是事与愿违,正当父亲决定放下屠刀的时候,母亲得了场大病,将家中的积蓄几乎花的一干二净,无奈下父亲只好继续卖狗肉,而且比原先杀的还要多,而犬娘几乎已经对他达到了无法容忍的地步,甚至连父亲扔给它的肉或者只要父亲触碰过的东西它都非常憎恨或者撕咬。有时候父亲半夜起来,居然会看见犬娘呲着牙齿,喉咙里咕噜咕噜地坐在他的床头边盯着他。母亲经常咳嗽着说犬娘有灵性,它可以嗅出父亲身上那股我们嗅不出的同类的血的味道。父亲也正好藉口犬娘不喜欢他,总是在外面跟着一帮朋友喝酒,母亲和我都不喜欢那些人,他们总是满口的污言秽语,总是让人觉得不安,当然,犬娘更是不喜欢他们。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我十二岁那年。 一般犬类的寿命都不会太长,虽然视种类而言,但大体到了十几岁的狗已经算是高龄了。犬娘的确也失去了以前的那种活泼和旺盛的精力,不过很奇特的是,自从它走进我家后,就再也没有和别的狗接触过,十二年来它也没有再生育过任何小狗,而是始终陪伴在我身边,虽然有时候我要去上学。起初母亲把它关在家里,结果回来一看所有的东西能撕碎的都被它咬了,无奈之下只好同意它和我一起,所以我的同学和学校的老师每天放学都能看见一只白色的大狗非常老实地蹲在门口一动不动,不时的晃悠着脑袋等着我过来,而每次我习惯地走过去抚mo着它的脑袋,而犬娘则用它黑色带着湿润的鼻子碰了碰我的手,用暖暖的舌头舔了舔手背,接着脚步愉快地走在我前面。 可是这种日子结束了,因为我要上初中,那是所不错的重点学校,父母花了很大气力才把我弄进去,我不想去那里,因为那个学校是寄宿的,也就是说每个星期的周末我才能回家,才能看见犬娘,可是我更无法拒绝父母期待的眼神,我知道为了让我进去他们省吃俭用的存钱,而在他们看来,能上好初中才能上高中,能上好高中才能上好大学,而好的大学毕业才能有好工作,才能养活自己。而且他们一直在存钱,母亲总是叮嘱父亲买最便宜的药品,而父亲也和那帮朋友断绝了交往,把酒也戒掉了。 这似乎是所有为人父母心中一条环环相扣的锁链。 犬娘似乎也了解,这次并没有生气和愤怒,只是睁着眼睛低着脑袋在我脚边转悠,时不时的发出一阵类似玩具娃娃挤压才发出的声音。其实我知道它也没有气力奔跑吼叫了,它越来越老了,每天都吃的很少,而且更喜欢趴在那里将头埋在前肢里一动不动,除非是我过去抚mo它,否则犬娘可能会一趴就是几个小时。 学校的生活很好,刚刚接触那么多同龄人在一起生活吃饭游戏和学习,让我觉得离开了犬娘原来也能这么快乐。于是,我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了,而每次回去也忙着和父母谈学校的见闻情况,与犬娘在一起戏耍也越来越少,每次当我停下嘴巴无意间瞟了一眼犬娘,看见它失望的低垂着耳朵夹着尾巴,脚步迟缓地离开,走到墙角趴了下来的时候,我会有一剎那的不舒服,就像心里被掏空了一般。 直到发生那件事,我才明白自己和犬娘间的纽带却一直还在。 开学的时候,下了场大雪,这个时候还下雪算是比较少见的了。我离开家还看见犬娘蹲在门口看着我。雪下得很大,印象中那是唯一一次这个城市下着那么大的雪,而且雪一直在下,仿佛没有停的意思。 第243页 回到学校,和不见了一个寒假的同学聊了聊,接着收拾东西,很快一天就过去了,可是睡觉的时候总觉得有些什么事情没放下,很奇怪,一直都睡不着,虽然那天我已经很累了。 现在想想,的确有预感这回事。 在沉静的校园里我忽然听见了一声熟悉的叫声。开始我以为是幻听,可是转个头的确听到了,而且叫声带着急促和沙哑。 是犬娘的声音,我有些不敢相信,连忙爬起来穿好衣服,走到窗户前擦了擦被大家唿出的气息模煳的玻璃窗。 外面有路灯,所以能看得比较清楚,雪地上白皑皑的一片,非常的空旷,我第一眼并没有看见犬娘,可是当我仔细的看了看,原来原本皮毛就是白色的它身上盖了层厚厚的雪,而它就蹲在雪上还在仰着头叫着。 叫声已经把一些同学惊醒了,纷纷在埋怨着,我只好赶紧穿好衣服跑到宿舍楼下。 真的是犬娘,我再次确定了,可是我从来没带它来过这里。而且这里离家相当的远,如果是步行恐怕要八九个小时。 可是它就这样当真跑来了,我高兴的抚mo着它的脑袋,上面铺了层厚厚的雪。犬娘似乎也很高兴,欢快的摇着尾巴,我已经许多时日没有看见过它这样了。 可是我忽然发现犬娘的嘴巴里似乎有东西。它死死的咬着,不肯开嘴。昏黄的路灯下我努力让它张开嘴巴,看看到底是什么。 终于,犬娘吐了出来,白色的雪地上多了一样东西。 是一截断指。上面还带着血,可能是因为一直含在犬娘嘴巴里的缘故,血液居然还没有凝固,非常迟缓的流淌开来,在地上映出一个淡红色的半圆,只不过流淌的很慢,如同儿时吃的麦芽糖一样。 指头已经有些变黑了,我吃了一惊,不过又仔细看了看,那指头我看的非常熟悉,指头上有道不小的三角伤疤,那是一个叫鬍子的高个男人,是父亲众多朋友中的一个,非常喜欢赌博酗酒,因为他曾经用手摸过我的脸,我看了看他的手,所以记着他的指头上有一截伤疤。 家里一定出事了。 我拍了拍犬娘的脑袋,捡起地上的指头,学校老师出来了,我告诉他们家里可能出事了,老师们叫醒了学校司机,开车送我回去,而且报了警。上车的时候,犬娘开始有些反常了,它没有像以前那样热情的舔着我的手背,而是温顺的趴在我脚边,我的腿可以感觉得到它肚子随着唿吸的一起一伏。可是我现在无心关心犬娘,我更担心的是家中的父母。 等我来到家里,发现警察已经来了,原来鬍子输光了钱,又知道父亲为我读书存了些,所以喝了酒拿着一把剔骨刀趁着夜色和另外一个傢伙向来家里抢劫。母亲惊魂未定地说鬍子把父母用绳子帮了起来,正在家里翻东西。结果犬娘勐的冲过去咬住了鬍子拿刀的手,鬍子的另外个伙伴吓住了,用刀顶在母亲脖子上喊着让犬娘松口,犬娘咬下鬍子的指头,然后从门外跑了出去。 警察到的时候鬍子和他同伙走了,不过凭着断指他还是被逮住了。 父母非常高兴可以拿回被抢走的钱财,可是犬娘却再也无法蹦跳着围绕在我身边了。 原本八九个小时的路程,它居然只花了不到两个小时就赶来了,这种消耗燃烧了它身体里最后的精力。 不过犬娘离去的时候非常安详。我始终认为它能找到我是因为我和犬娘间有着被人无法理解也无法看见的纽带。 那以后我不再养狗,父亲也不再杀狗。 但是我会收留一些很可怜的,在街头流浪的小狗,或者是被遗弃的宠物犬,但是我不会养它们,虽然我会尽力为它门寻找新主人,但是在我看来实在没有任何一条狗可以替代犬娘在我心里的地位。”朋友说完了,不过我可以看见他的眼睛有些湿润。 虽然我解开了心里一些多年的疑问,但我并不觉得轻松。 “你知道么,有时候我在床上睡着后,搭在床沿外的手经常可以感觉到有东西在舔我的手,一如以前一样,就像犬娘,非常的温暖。”他笑着抱起一条瞎了只左眼,老是汪汪在脚边叫唤的吉娃娃,送我走出了家。(犬娘完) 写在后面的话: 其实这个故事想了好久,但一直在考虑要不要写,因为似乎并没有太离奇,但是总想把它写出来。 本来是有感与前段时间滥杀小狗阻止狂犬病这种不人道也不负责任的做法,写那些乱杀狗的人遭到报应,不过写着写着又写成这样了。 如果大家不喜欢,就跳过去吧。 第六十夜:割喉(一)[求票!] 纪颜已经完全康復了,不过黎正还需要留院住些时日,可能是因为身体缩小到了孩童,恢復能力也差了不少。纪颜离开的时候黎正连眼皮都没抬,依旧在看书。出院后的纪颜在家中静养,可惜这几天李多也在,恐怕要静是不大可能了。 当几天后来到纪颜家里,却看见了一位身穿制服的年轻警察,大概二十七八,高而偏瘦,几乎半凹陷的脸颊有着一些病人般的苍白,却也有一股不服输的韧劲和严肃认真犹如机器般的冷酷表情。制服穿在他身上空荡荡的,有些滑稽。同他握手的时候感觉很有力,尤其是食指。 “我是刑警队的桑一阳。其实我们不认识,不过我的一位警校校友纪先生应该是故交了。”桑一阳的声音很独特,是那种混合着回声的低沉嗓音,随着上下滚动的巨大喉结,他薄而紧闭的嘴唇吐出几个有力的字语。我把名片给了他,不过年轻的警探虽然结下了名片,但眼睛却一直注视着纪颜。 第244页 纪颜笑了笑,“不妨说下,我一时记不得了。” 年轻的警探顿了顿,“叶旭,想必你还有印象吧,他告诉我你帮他破过一桩非常奇特的案子。我其实不相信这些,不过最近这件事实在很古怪,叶旭向我极力推荐你,我希望纪先生最好和警方合作下,尽一下优秀市民的责任。”桑一阳说话的时候几乎可以和黎正拼一下了,都是一种居高临下的表情,我嘆了口气,心想又来个不好对付的人。不过纪颜却依旧不说话,只是高兴地坐了下来。 “说下吧,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果然,这傢伙除了对奇怪的事情感兴趣外,丝毫不在意别人的态度。纪颜的热情似乎让桑警官有些意外,不过他很快也坐了下来。我看见他坐下的时候特意用手往腰间挪了下。 我也在旁边坐了下来。 “事情是这样的,最近夜晚经常出现割喉的案件。起初我们认为是抢劫杀人,可是被害者的财物分文未动,几名被害人之间也毫无联繫。长时间的排查丝毫没有进展,所以大家本来把这件事情判断为无差别杀人。” “无差别杀人?”我问道,桑一阳皱了皱眉头,不过又很快解释道:“就是兇手杀人没有丝毫的预判,随意杀人,这样我们很难找到他。而且所有被害者遇害的地点时间都是没有共通性,也没有目击者,简直成了悬案。”桑一阳说到这里有些生气似的吐了口气。 “如果不是上周看到电梯里留下的录影带,恐怕我们也会把这事当作普通的变态杀人狂处理。”桑一阳的语气有些不连贯了,居然带着略需悲伤。我很想知道他到底看见了什么。 “最近的一名遇害者是一位白领女孩,她是独自一人在电梯里出事的。”桑一阳一边说,一边拿出了一卷录影带。 “你们看了就知道了。”他指了指电视。 “画面出现了一名穿着黑色套装的年轻女性梳着一头过肩的乌黑头髮,背着一个皮包,画面正好是从头顶上方正对着她。女孩似乎有些疲倦,身子歪斜地靠在电梯壁上。 似乎没有什么不妥。 忽然,她好像想起什么一样,开始翻找背包,原来是手机,她拿出了手机,看了看,似乎有些不解,不过还是放到了耳朵边上。 “注意看这里。”桑一阳忽然把带子放慢了,画面一下一下的慢慢前进。 我清除地看到,女孩耳边上的头髮好像飘起来了几根,宛如失重或者有风一样,接着,女孩的喉咙起了变化,而最差异的是她自己却浑然不觉,依旧对着手机喊话。 我看见女孩的喉咙就像拉链一样,一条口子慢慢的打开,没有流血,一点也没有,伤口几乎一直拉到脖子的另外一侧。接着,停止了。 女孩也收起了电话,我惊讶她难道一点也没有任何的感觉么.这时候,女孩似乎想开口说什么,电梯门也打开了。 伤口开始流血了,最开始是往外渗透,就像漏酒的酒桶一样,接着,女孩察觉到了,她下意识的用手去捂住,可是那是徒劳,很快,她倒在了电梯口,女孩拼命想挣扎着爬出去,可是没过多久她就瘫倒在地上后腿开始有节奏的抽搐,我忽然一阵噁心,因为儿时看见父亲宰杀鸡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场景。身子下的血液像化开的冰块,浓稠地慢慢散开。 录像结束了。 “你们看到了,我们把几个受害者的伤口对比了下,都是同一类型的,不是用利器像刀片之类的划开的,因为如果是人,用力的大小,会让伤口呈现不同的粗细程度。可是这些伤口几乎是一个宽度的。如果要说的话,感觉就像是有人用刻度其画好了蓝本,在如同解剖室的医生慢慢的打开似的。”桑一阳的话让我觉得有些不舒服。 “手机呢。”纪颜忽然说了三个字。桑一阳点点头。 “的确,我们查看了手机,包括以前的几个受害者,他们最后接到的电话都是一样的。但是这个号码是个空号,无从查询。不过由于数年前同样发生过一起类似的割喉案件,我们以前曾经对比过,那儿兇手叫王真,已经入狱了,据说他当时就是事先打电话给受害者确认其身份再计划杀人。而现场的那个号码,就是王真的。” “你是说他每杀一个人前都要打电话给受害者?”我惊讶地问,这种人还真是不多。 “王真还在么?”纪颜问道,桑一阳点了点头。我却更奇怪了。 “他杀了那么多人,难道还活着?”我有些质疑法官的宣判了。 “他不仅活着,而且活的很好,你们要是不相信,我带你去吧。”桑一阳终于露出了进屋子以来的第一次笑脸。 虽然那笑容比哭还难看。 或许有些人的确不适合笑,桑一阳恐怕就是其中之一。 见到王真的时候我才知道为什么说他活的很好了,的确是活的很好。 无论谁有着好几个漂亮年轻的护士照顾日常起居,住着宽敞明亮的住房,躺在舒适暖和的被窝上都不得不说这个人活得很好。 不过活的很好并不代表活的很快乐。 桑一阳脱下帽子,把身体埋进病床旁的软沙发,沙发发出一声噗哧的声音。 “喏,他就是王真。”桑一阳拿帽子指了指床上的那个人。 第245页 如果还能算人的话。 王真的四肢几乎干枯了,就像刚打捞上来木乃伊,骨头上面包着一层薄薄的布满蜘蛛丝一样的青紫色血管,全身插着十几根导管,旁边还有一些我叫不上名字的机器。一台似乎是心电图,不过看上去他的心脏跳动很微弱。王真的脑袋很像电视里出现过的那些食人族吃完人后遗留的头部标本,几乎全部缩进去了,头髮就像刚被火烧过的草地,残存着几根枯黄的头髮,只有眼睛圆鼓鼓的放在眼眶之内。 “其实忘记告诉你们了,虽然王真杀了很多人,但这些人都没死。”桑一阳的话又让我惊讶了。 “哦?”纪颜也有些不解。桑一阳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王真身边。 “所有受害者都是在被电击后晕倒了,他们的咽喉都只是非常准确的离气管很近的地方划开了。而且每次离开的时候,他还用随身带好的纱布把伤口包扎好,并且帮助他们叫救护车。以至于在最后定案的时候都不知道如何去判。由于情节不是太严重,而且他家人四下里花钱到处打点,最后还是以故意伤人罪判了十年。”桑一阳说完后带着非常戏嚯的眼神盯着王真。 “当年把他抓起来的,是我的一名同事,那傢伙真是走狗屎运,居然在值勤的时候偶然撞见了神色匆忙离开现场的王真,结果就这样戏剧性的逮起来了。不过王真入狱前自杀,虽然救了过来,却成了这个样子。” “不明白你们怎么会花这么多人力物力来维持一个将死的囚犯的生命。”我语带嘲讽地说。 桑一阳似乎不介意我的话,而是转动着自己手上的警帽。 “呵呵,保住他的命不是我们要求的,而是他的亲人。王真是一位非常着名的外科医生,要不然也没有那么高超的刀法了。快而准,下手力道也不轻不重。” “那个号码的确是王真以前打给曾经的受害者的,不过那部手机已经不翼而飞了。所以我们觉得这次的割喉案子非常蹊跷。当然,叶旭告诉了你的事,所以我只好试试看,当然,如果你们害怕拒绝也没有什么,毕竟是人之常情。”桑一阳带着挑衅似的用黑而发亮的眼睛看着纪颜。 “好的,我会立即开始查,不过我需要你给我以前受害者的所有资料。”纪颜非常干脆的答应了。 桑一阳把我们送出了医院门口。我和纪颜则搭上了一辆计程车。 “现在去哪里?”我看了看纪颜,他的脸色不太好。 “没办法,虽然讨厌坐车,现在我们就去那个出事的电梯看看,死了人的地方一定也会有一些遗留下来的普通人看不见东西。”看来纪颜好奇心的确勾起来了。 这是栋非常普通的写字楼。我们进去后表明了身份,因为桑一阳先前打了电话来,所以我们进去的很方便。我极讨厌这种写字楼,建筑布局非常紧凑,虽然外表高大,里面却非常狭窄,犹如一口巨大的棺材,而且每当走到电梯时候总觉得有些凉意,楼层非常安静,只能看见三三两两的少数几个人出入,出事后警察曾经封锁过现场,现在还能看见遗弃不用的道具。 出事的电梯已经封锁了。紧闭的银色电梯门前摆了个黄色的塑料警戒牌。上面写着八个黑体正楷大字。 “电梯故障,正在维修。” 其实不用上锁,出了这事,在这里工作的人还有谁敢乘坐这部电梯。 人内心的锁比外界任何的锁都要坚固百倍。 地面上似乎还能看见黯淡的红色血迹,我觉得那女孩很可怜,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死去了。或许死的时候她都无法理解是为什么。 纪颜打开了电梯们,里面空荡荡的,可是我又总觉得似乎塞满了什么东西一样。 纪颜蹲了下去,仔细的看着电梯内部,不过看来没有什么发现。 “干脆我们坐坐看。”纪颜笑了笑。 “好吧。”我勉强挤出笑脸。纪颜喊来了管理者打开了电梯开关。这个厚实的中年男人拿来钥匙打开了,接着立即跑开,非常注意不让自己的手接触到电梯,似乎生怕自己沾惹到什么晦气,我回望四周一个人也没有,看来连旁边的电梯都没人坐了。 我们按了顶层的按钮,电梯却没有反应。纪颜继续按了几下。 这下有反应了。 第六十夜:割喉(二)[求票!] “电梯超过最大限载人数。”我听见一个非常机械的女声。随即电梯上的红灯转了几下,四周光滑的电梯壁上如同泼了血一般鲜红。 纪颜看了看电梯,和我一起走了出来。 刚出来,电梯门就关上了,然后徐徐上升。 “这是怎么回事啊?里面不是没人么。”我非常奇怪。纪颜则一言不发,使劲掰着电梯门。我虽然不轻,但这电梯至少可以同时进去十几人,为何我们两个上去就现实超载了? “来帮忙,看看有什么可以撬开的。”纪颜吃力的掰着,我怕他手上的伤还没好,赶紧过去帮他,很快,电梯门被拉开了。黑洞洞的,什么也看不清楚,下面好像还有层地下室。我和他小心的站在电梯边缘,上面传来咯嚓咯嚓的缆绳摩擦声音,听起来似乎电梯开始往下走了。 “你这是干什么,被人看见可不太好。”我埋怨他道。 第246页 “电梯好像快下来了,你用眼睛好好看看电梯底部有什么。”纪颜抬起头,盯着上面的电梯。 “这么黑怎么看?”我话一出口,忽然想起镜妖,有它的话,即便在黑暗中视力也很好。 电梯的确又开始回落了。 我眯起眼睛向上望去。 电梯的底部似乎粘着什么东西,就像是一块口香糖一样,死死趴着,电梯越来越靠近,我也看的越来越清除。 是一个女人,穿着黑色的职业套装,但衣服显的非常陈旧,头髮低垂着下来,遮盖住了一部分脸。双手双脚张开,像一个大字一样,刻在电梯底部。为什么说刻?因为我看见她的肢体几乎有一半已经陷入到电梯里了,仿佛她的身体和电梯连成了一体。 电梯还在继续降落。 我已经看清楚她的脸,她的脖子了。 女孩的脸几乎是飞快从上面接近我,我看见面无表情的她似乎又好像在笑,很迷人的笑,却又很忧伤。说老实话,她的脸还算清秀。只是她的眼睛没有光泽。 死者的笑容,我是第一次看见。 脖子处一条手指粗细的均匀伤口,已经变的紫黑色了,可是她身体其余的部位却是惨白色的。 她的嘴唇动了下,可是我听不见任何话。虽然我极力眯起眼睛想靠着嘴型猜测下,可惜我没读过唇语。我只能依稀辨别出一个字。 那个字似乎是“风”。 电梯重重的落了下来。纪颜把我拉开了,因为我几乎看的入神,差点被砸到。 纪颜望着地上大口喘着粗气的我。眼睛有些疼痛,纪颜说过,镜妖不能使用过多,毕竟我无法承受它的能力太久。 “她好像向告诉我们些什么,不过我听不见,只知道其中好像有个风字,不过也可能是同音字啊。”我从地上爬起来,赶紧把看见的东西告诉纪颜。 “那个女孩一直都不肯离开。”纪颜若有所思地说。 可是为什么呢?为什么她要趴在电梯底部,而且似乎不准任何人进入? 电梯门又打开了。纪颜决定再次走进去实验下,可是虽然只站了一个人电梯依旧报警说人满了。我想到纪颜的脚底下就是那个女孩就一阵不舒服。 出来后,我们叮嘱管理员关闭电梯并不准任何人靠近,哪怕是电梯修理工人。他点着头答应了。于是我和纪颜离开那栋事发的楼层,只是我的脑子里女孩的脸还在晃来晃去。 这次换我的脸色不好了。 “女孩好像在阻止任何人进入那个电梯。”纪颜望着窗外的景色。 我们接下来继续走访了后面的几个出事地点。总共有三个。第一个死在路边的电话亭里。第二个死在自家的浴室里,而第三个,则死在车窗紧闭的汽车里面。 后来的调查没有别的情况发生了。可是我们依旧没有太多的头绪。纪颜于是开始翻看起王真的资料。而我也瞅见了那个象徵死亡的电话号码,很普通的一个电话,是在想不通为什么这些人死前手机里接到的最后一个电话都是这个号码打来的。 王真是名资格老到的外科医生,而且尤其擅长咽喉部最难的肿瘤息肉切除手术,一些歌手由于用嗓过度,加上不注意调节和保养,所以很容易产生息肉,自然,王真的那一刀对他们来说是保住自己身价的一刀。 唱歌唱的烂的演员可以去唱歌。但演戏演的烂的歌手却不是那么好转型做演员的。所以王真的名气自然越来越响了。 不过王真在几年前忽然连续几次手术失误,这对外界来说非常奇怪,因为这些失误几乎是连新手都不会去犯的,他甚至还让一个病人这辈子无法发声,成了哑巴,不仅赔偿了一大笔医药费,连医生也没的做了。或许后面他做的那些事情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医术还在么?不过这也太无聊了吧。 纪颜合上了王真的资料。 “我们去找找那个女孩身边的人看看。”我很同意他的观点。 死在电梯的女孩叫孙颖,是一名文职人员,平时为人处世小心谨慎,是个很乖巧的女孩。无父无母,有一个姐姐,还有一个男朋友。我们找到她的住址时,恰巧看见个男人走出来。 这个男的大概小三十左右,梳着大背头,身材很高大,国字脸,鼻子高挺,五官稜角很分明,只是脸上很悲伤,眉毛几乎连到了一起。他的头髮很长很邋遢,两边的络腮鬍子远远望去就像涂抹了层黑色的泥巴。那人一直低着脑袋,所以没有注意我们。 我和纪颜表明来意,他没有说话,只是听说我们是桑一阳委託的,抬了抬眼皮,接着哦了一声。然后请我们进了房间。 房间里很凌乱,东西到处都是,仿佛要搬家一般,在里面的房间,我们坐了下来,我看见墙壁上似乎挂了很多照片,其中就有孙颖的 “我们本来很快就要结婚了,不过那天晚上我们吵了架,大吵了一架,天色很晚了,我告诫过她不要离开,说了很多次了,因为我总觉得有什么不好的感觉,可是她不听我的。第二天我就接到了噩耗。”男人低着脑袋坐在床边,喃喃自语般地说着。 纪颜看了看墙上的照片,皱着眉头,忽然冒出一句。 “你是警察?而且和桑一阳是好朋友?” 男人抬起头,顺着纪颜的手的方向望去,接着机械的点了点头。 第247页 “王真该不会是你逮捕的吧?”纪颜又继续试探地问。果然,男人没有否认。 几年前是这个叫柳落石的警探在值勤时候误打误撞逮捕了王真。并且还得到了嘉奖,获得了升迁。而王真最后一个割喉的对象,其实就是孙颖的姐姐。看来两人的结合从某种意义来说倒是王真的功劳。 我和纪颜没有见到孙颖的姐姐,因为她已经出国了,恐怕还没有接到妹妹遇害的消息。只是从柳落石这里也没有得到更多有用的消息,我和他互相留了电话号码,接着就离开了孙颖的房子。 “我总觉得,墙上的照片有些奇怪,但又一时说不上来。”纪颜离开的时候回望了下呆在房子里的孙颖的男友。 洗澡死在自家浴室的是位医生,很巧合,他是王真以前的助手,当王真出事离去后他接替了王真的职位。至于另外两人,就没有任何的联繫了,一个是下班回家的dj,被人发现喉咙割开死在电话亭里面,一个是某公司高级白领。直到第二天他的同事来上班的时候才发现了从车里漏出来的血。电话亭的询问结果也是那时候打进来的电话和其他几人接到的是同一个号码。 “医生不是在洗澡么?”我看着档案有些奇怪。 “很正常,一般他们会在浴室也会安置一部电话,怕有急事出诊。看来倒是名副其实的死亡电话,接到的都死了。”纪颜看着医生的资料,头也不抬的回答我。 我见他专心看东西,就没再问他,只是有些担心纪颜的身体。还好我把桑一阳的委託告诉了老总,毕竟是刑警,有道是民不与官斗,老总也只好放了我的假。 “如果你是一位医生,一位艺术高超,刀法精湛的医生,而且又没有什么其他的事影响你做手术的心情,这种情况下如果你犯错了,你想会是什么原因?”纪颜经常把自己代入人物,或者干脆把我带进去。 “不知道,或许手突然抽筋吧。”我半开玩笑地回答。可是纪颜却非常认真地望着我。 “你知道么。那个死在浴室里的医生,以前就是为王真准备日常用品和手术衣服及手套的。” “那又怎样?”我不解。 “有一种外伤用的麻醉剂,如果涂抹在手套内侧——你想下如果手指接触到,在进行手术的时候当然反应会迟钝很多。”纪颜说到这里停顿了下,指着资料上那位遇害的医生,“不巧,这个傢伙好像手里就有,这种麻醉剂叫表面麻醉剂,这个本来是为了帮助儿童而发明的,结果也用于小型手术,如扁桃体的切割,一般当需要对扁桃体手术的时候,医生会把麻醉剂喷洒在喉咙里,世界上第一种能渗透完整皮肤的浅表麻醉剂——恩纳就是由英国阿利斯康公司推出并进入中国市场的。这种麻醉剂可以成功地将高水含量和高浓度局部麻药硷性基因结合起来,克服了其他麻醉剂不能渗透皮肤的缺点,可以在皮肤上保留4~5小时的止痛效果。用这种麻醉剂大量稀释后加入0.5毫升的利多卡因,只要在手套内部涂抹薄薄的一层就足够可以使王真灵巧的手指失去平时的灵敏了。” 第六十夜:割喉(三)[求票!] “你怎么连这个也知道?”我听他说了这么多,觉得有些好奇。 “不要忘记了,我是医学院毕业的。”他笑了下,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 果然,进一步调查我们知道这个死去的医生的确和王真积怨颇深。看来四个死者里有两个居然多少和王真有联繫。 可是一个躺在床上几乎是个半死人的王真是如何去杀人呢? 我问纪颜难道可以灵魂状态去割喉,纪颜笑着摇头,回答说这基本是不可能的。 王真没死,即便死了,他也是无法对人做物理攻击的。 另外,那个手机也找不到了,像桑一阳说的一样,在王真入狱的时候就不见了,至今也找不到,资料上写着丢失二字。 将近半天跑下来,却没有得到太多的消息。我有些许气馁,中途还接到了桑一阳的一个貌似关心的一个电话。不过纪颜似乎在医院呆久了,精力充沛的很,丝毫看不出一点疲惫和厌烦。 如果王真要报復,杀死逮捕自己刑警的女朋友和害自己失去工作的同事似乎说得通,可是一个死在车子里的公司白领和那个迪厅下班的dj和他并没有任何联繫,似乎这就有些不明白了。 桑一阳给我们的资料可以说比较详细了,可是其实没有太大作用。警察甚至怀疑过王真的家人,但那次电梯里的录像却又让他们觉得非常不解。因为那的确无法被认可为是人所能做到的。 我和纪颜决定先回王真所在的医院,去看看那个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人。纪颜则去了病房翻看了王真的病歷。 我看了看王真已经萎缩如同鸡爪一样的手,忽然感嘆了一下,曾经是一双治病救人的手,却变成现在这样。没过多久,纪颜变回来了。 “你知道王真是怎样自杀的么?”纪颜一边看着王真,一边对我说。我摇了摇头,似乎资料上并没有写。 “刚才我打了电话给桑一阳,在王真入狱前在拘留所的时候,除了他的亲戚朋友外还有一个人探望过他,这个人是柳落石。那个逮捕过他的人,两人似乎交谈过,而王真在回去后,就用毛巾想勒死自己。”我大惑不解,除了上吊,怎么可能勒死自己? 第248页 “拘留所里没有可供上吊的地方,也没有任何铁质锋利道具,王真开始就表现过自杀迹象,所以只要他单独一个人的时候,连嘴巴里都放了牙套,根本合不上,就是为了避免他咬舌自杀。不过王真的确很厉害,居然用带来的几条毛巾系在一起,绑在两边的铁栏杆上,在把脖子套进去,然后身体开始转圈,毛巾如同扭螺丝一样,把脖子勒慢慢勒紧。 你也知道,自己勒死自己是不可能的,因为失去意识后手自然会松开,不过铁栅栏不会,而且那毛巾是湿的,所以即便后来王真被勒的昏迷,可是脖子上的结却依然很紧,不过他差一点就可以死了,很凑巧,那天的警卫突然接到了个电话,然后发现了他在自杀,把他救了下来,不过由于缺氧太久,他变成这样了。”纪颜慢慢悠悠的在王真的病床前走来走去。 “其实他躺在这里还是很幸运的,因为我听说有好几个受害者都买通了里面的牢头,要废了他的手,可能他知道了消息,所以决定自杀吧。” 我望了望躺在床上的王真,开似乎对这个疯狂的外科医生有了些怜悯和同情。他恐怕这辈子都只能这样了,连死的权利都丧失了。 出来的时候,门外停了辆警车,我以为桑一阳来了,可是四下里看了看却没发现他,我猜想估计上厕所去了吧,也好,我不是很喜欢和他多说话,这人总是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 不料,车门渐渐打开,从里面出来一个人,不过不是走出来的,那人巨大的身体几乎从车里翻出来,从车子里爬了出来,我看见他的喉咙就像破裂的水管,鲜血从里像外喷射出来,飞溅得到处都是,车子里面也鲜红一片。 那人正是柳落石。 我和纪颜连忙赶过去,看到他的车子里还有部手机。 如果发现的早,即便喉咙割开用手捂住也能多活十几分钟,可是柳落石已经断气了,临死前他的脸似乎很安详,没有像前几个受害者一样的恐惧表情,似乎一切都如他所愿一样。他的左手拿着一部手机。 “一定是王真了,可是他现在还躺在病床上啊。”我扶着柳落石的脑袋,恨恨地说了句。纪颜则长嘆了一口气。他在柳落石身上找出了个钱包,并在车子里看了看,用那部手机打通了桑一阳的电话。 桑一阳来的时候脸上像铺了层霜,一句话也没说,看了看尸体就叫人用白布盖上了。 过了好久,当他照常忙完例行的公事后来到墙角点了根烟,不过他的手在颤抖,居然连打火机也打不着,恼怒的他将烟和打火机一起扔了出去。 纪颜把一根点燃的香菸地给了他,桑一阳犹豫了一下,接了过去。 烟过半根,桑一阳终于说话了。 “或许对他来说是解脱吧,孙颖死了之后他一直魂不守舍,一米八零的大个子居然一下瘦了几圈,本来警队给他放了大假,让他好好休息,但没想到他也出事了。” “哦?这么说他很爱孙颖了?”纪颜突然呛了桑一阳一句。桑一阳奇怪地望着纪颜,肯定地点了点头。 柳落石手机里接到的最后一个电话和其他几个人一样,都是王真以前用过的那个号码。 “我原以为你可以帮我破了这个案子,但没想到你也只是如此罢了,一样有人死。”桑一阳的抽完烟,先前的神情又恢復过来了,纪颜却也不恼。只是向桑一阳要过柳落石临死前握着的电话,开始拨打起来,并且往车子走去。 不久,他从车子里又拿出一个手机,式样不是很新,似乎是几年前的款式。 “这是在他车上的。”纪颜把手机扔给桑一阳,后者狐疑的翻看起手机,接着拿起自己的手机按照那个号码拨打过去。 果然,手机响了,桑一阳的脸色也变了。 很复杂,如同一个迷路者站在了十字路口。 “我在柳落石家里看见的照片没有两人在一起的,只有单独的,似乎所有的合照都不见了,当时我觉得有些不妥,不过也没多想,可能这并不算什么,不过作为未婚妻,连他钱包里的照片都是这样,似乎有些说不过去了。”纪颜将柳落石的钱包打开。里面有孙颖和他的合照。 不过那照片是撕开后又重新粘上的。 “今天并不冷,也没有下雨,可是他却把整个车子窗户全部关的死死的,在车子里用王真的手机拨打了自己的电话,因为他知道,想要被割喉,需要的不仅仅是那个电话,最重要的是封闭的空间。电话亭里的dj,车子里的白领,浴室里的医生和死在电梯里的孙颖。 和空间有关,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空气了,我不知道王真到底做了什么,似乎接听者在封闭的空间里接到了手机打出的电话,旁边的空气会被急剧压缩,而且是从外部缓缓割开喉咙,奇怪的是被害者直到完全割开后才有所察觉。”纪颜把手机放到自己耳边,接着有手做了个划开脖子的动作。桑一阳没有说话。 “至于动机,那个车子死去的白领你们不是调查了么,其实他最近正在和孙颖所在的公司谈生意,我想柳落石应该产生了不该有的猜疑和误解,两人之所以吵架恐怕也是为此,大概柳落石是在忍受不了内心的自责,也选择了这样结束自己。 当年他逮捕王真的时候,曾经还去探视过王真一次,这个疯狂的医生可能把这种杀人方法和手机告诉了他,不过可能当时柳落石并没在意,一直到今天,他打算杀死那个白领的时候,他尝试着用了一下,往街边的电话亭打了一个电话,自己则躲在旁边观看,结果倒霉的下班dj成了第一个受害者。至于那个医生,可能是王真交代过柳落石,顺便帮自己復仇吧。这个医生生活很有规律,柳落石可以选择在他洗澡的时候打电话给他,对于警探来说,要到他的浴室电话也不是难事,而孙颖,恐怕那天晚上柳落石跟着她出了门,在确定她进了电梯后,拨打了电话。”纪颜终于说完了,我也想起电梯那里原来女孩说的不是“风”而是“封”字,原来是死去的她害怕别人也这样悲惨的死去。 第249页 桑一阳没有说话。不过纪颜却忽然皱了皱眉头,仿佛想起了什么一样,快步走进了医院。我和桑一阳则跟在他后面。 病床的王真居然坐了起来,旁边围了很多护士。 “真实奇蹟,他居然醒过来了。”一位医生扶了扶眼镜,感嘆道。场面很混乱,桑一阳也忙乱起来。纪颜青着脸,和我走出了病房。 一周后,我几乎忘记了此事,不过纪颜却拖着我再次来到医院探视王真。 他恢復速度之快令我咂舌,居然已经可以扶着拐杖下地走动了,虽然还是非常瘦弱。 王真已经获得了保外就医的条件,这的确也无可厚非,至于纪颜向桑一阳解释的那些,即使他相信了,也没有任何证据,所有的罪名都放在了柳落石身上了。 互相告知了身份后,王真坐了下来,虽然还在喘气,不过脸色好多了。 “我可以告诉你们想知道的,因为所有事情结束了,我会重新开始我的生活。 其实当我知道了自己无法再做手术的时候更多的是高兴,因为我早就厌倦了每天拿着手术刀小心翼翼的划开别人的喉管,避开那些重要的血管和气管来割除噁心的息肉或者肿瘤,每次我拿着手术刀的时候,我都有种冲动,一种想一刀割下去冲动,规矩是很奇妙的东西,有的人可能遵守了一辈子也不觉得,有的人却一天也不能忍受,我就是厌倦了重复的工作。 终于,我想出了个游戏,一个我从未玩过的游戏,这个游戏足够让我享受一下以前从没有过的刺激感觉,那些高贵的身份优厚的生活待遇孝顺的子女和显赫的地位我都不想要了。 接下来当然是我故意发生了几次手术失误,我的助手顺理成章的接替了我的位子,而我也开始装疯卖傻,整天郁郁寡欢。 然后,我开始选择受害者,没有特别的要求,只是看上去顺眼罢了,我小心的电晕他们,接着割开他们的喉咙,以前的我只在手术室这样做过,你无法想像我在大街上,或者公共厕所里,或者只有两个人的车站上做这些的时候有多么刺激,当然,我没有杀死他们,因为那时候我还没有这种想法。”王真说到这里得意的笑了下,眼神里充满了满足感,不过他接着喝了口水,继续说着。 “直到我遇见了那个警察,一个郁郁不得志的小警察,他渴望破一个大案子,渴望得到名利,渴望和他喜欢的女孩结婚。于是我找到了他,告诉了我的计划,起初他打算直接把我捆到警局,不过我很了解他,他更希望和那个叫孙颖的女孩子结婚。于是我们导演了一齣好戏,让这个小警察救下了孙颖的姐姐,两个人自然顺理成章的走到了一起。 可是当我真的入狱的时候,我开始害怕了,因为我风闻到那几个受害者居然联繫里监狱里的牢头想要废了我的双手!那对我来说还不如杀了我!我绝对不能容忍自己到时候连双筷子都拿不起,何况,这个游戏我还没有玩够。 在即将押送去监狱之前,我在拘留所的几天几夜都在冥思苦想。起初我开始装着自杀,希望可以弄点伤保外就医,不过很可惜没有成功,反倒让他们把我弄的连根牙籤都不给我。直到那个警察来探视我,他居然恳求我千万不要说出我们之间的合作关系。我忽然想到这个傢伙好像还有利用的价值。 终于,我想到了一个办法。”王真刚想说下去,纪颜忽然从床边的沙发上站了起来,冷冷地说:“是咒媒?” 王真愣了下,接着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你居然知道,那我也就不多解释了,我是从一个傢伙手里高价了解到的,咒媒不是一般人可以完成的,搞不好我自己就没命了,开始决定用毛巾绞杀自己之前我试验过了很多次,我的身体窒息的极限是多少,然后终于决定告诉那个姓柳的警察在特定的时间打电话给看守说我要自杀,如果晚几秒,我恐怕就真的要死过去了。” “你故意让自己陷入昏迷成为植物人的状态,这样你的身体可以安心在这里躺着,而不必去监狱。不过你知道如果不为自己离开身体的魂魄找一个地方安置,因为脱魂的时间长了,你照样还是会变成真正的活死人。”纪颜接着他的话说下去。王真居然赞许地点了点头。 “所以,我就呆在了那个手机上,我在完全进入睡眠前告诉王真,如何使用,如何杀人,他根本不相信,不过这也很正常。因为我知道这个人总有一天会去使用那部手机。而当他开始激活那个手机去杀人,我也可以再次回到我身体,不过我必须等一个时候,等一个出现替罪羊的人,然后我才可以安心活过来,创造一个植物人甦醒的奇蹟。至于那个助手,我实在很讨厌他,虽然我是自愿放弃我的所有,不过一想到那条卑微的杂鱼继承了我的荣誉和地位,我就想切开他的喉咙,所以也就顺带交代柳落石杀了他。”王真的脸变的通红,他好像很激动。 “我过了番从未有过的一种生活,这个游戏我玩的很开心,再也没有比能够欺骗这些愚蠢的人更有趣的事了,很快,我的身体恢復后,即便我不继续作我的外科医生,我还可以写书,收徒,对外界说自己幡然悔悟,谁也不会怀疑一个躺在病床几年生死之间游走一遍的人说的话啊。”王真嘿嘿的笑了几声。 纪颜忽然从口袋里摸索起来,掏出一样东西放在王真手上,王真奇怪的低头看了看。 第250页 “你忘记一样东西了,这是你的手机,应该还给你。”纪颜也同样笑起来。 王真手中的手机忽然响了。 王真得意的表情不见了,他拿起手机看了看,一下扔到了床上。 “怎么不接?不是找你么?”纪颜依旧笑着。 王真重新拿起了手机,仔细的看着上面的来电显示,终于,他忍不住按了接话键。 电话里只有沙沙的声音,虽然我站的很近,可我什么也听不到,但王真的脸却开始扭曲起来,他抛下手机,浑身开始哆嗦,脸也变的铁青,双手在空中胡乱的抓着,喉咙像停水的水管,发出阵阵怪声。一个小护士走了进来,看到这个情况立即叫来了主治医生,不过例行的几下抢救后,王真倒是真的变成死人了。 我看了看他的手机,上面的电话号码居然是自己的。 “咒媒究竟是什么?”王真并没有多解释,我只好问纪颜了。 “你知道如果一个人眼睛瞎了,其他的感官会变得异常敏锐么?同样,王真把自己变成活死人,附在手机上,用自己做了个咒,咒媒是咒的载体,咒媒的力量越大,自然咒的力量就大,王真放弃了自己的身体,冒着被勒死的风险去完成了这个咒媒。”纪颜向我解释。 “那刚才的手机?”我继续问他。 “我不过是去旧货市场买了个和他以前型号一摸一样的手机罢了,然后借来他以前的手机,在口袋里打给了他。本来只是个恶作剧,结果他居然吓成那样。”纪颜仿佛如同小孩子般笑了起来。 第六十一夜:纸虎(一)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这是毛主席说过的名言,所以大家以后也就泛指外貌兇残但实际不堪一击的傢伙叫纸老虎。 不过这也并不代表纸老虎真的就没有危险。 从上周开始,陆续有人莫名其妙的死去,没有任何的伤痕,法医也无法鑑定,一律统统推到心脏麻痹上。这样的新闻自然引起了老总和纪颜兴趣,而正好,一个人打电话告诉我,可以透露一些有用的消息,自然,纪颜和我都过去了。电话里的那个人还说,造成这一切的,其实居然是一只纸老虎。 “纸做的老虎啊。”纪颜若有所思的说了句。门开了,出来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半秃的脑袋挂着几缕仅存的头髮,而且整齐的梳理在一边,穿着很得体,儒雅的外貌加上鼻樑上的一副深度眼镜告诉我,虽然从外面看这家人并不富裕,不过看来可能是从事文化工作一类的人。 果然,这位秦先生是一位高中语文老师,他由于批改作业太晚,回家的时候见到了纸虎。 知道我是记者,秦老师没有太大的反应,只是用手推了推眼镜,可是脸庞看过去潮红了不少,不是每个人的脸红起来都好看,尤其是他这种本来非常苍白粗糙如刷墙后的脸,平白抹了一些粉红,让人看的不是太舒服。 为我们倒了些茶,三人走进了客厅,客厅里很凉爽,东西不多,只有一套藤条编制而成的待客家具,这年头,藤制的东西不多见了,坐上去很柔软,也很舒适。 “我这辈子还没如此近的见过老虎。”秦老师用左手食指,拇指和中指握着茶杯提手,轻轻呡了一口,长舒了口气,开始谈及正事,我和纪颜则认真的听着,当然,我还要做笔录。 “以前也只是在电视里或者动物园隔着老远看它们,可是我万万想不到城市里居然也有老虎。”秦老师似乎还心有余悸,说话很轻。 “您不是说是纸虎么?”纪颜忽然打断他问道,秦老师有些不快,脸沉了一下,但是很快又恢復常态,咳嗽了一声。 “请听我说完吧。当时时间已经不早了,不过由于是立夏,即便到了夜里,但还是可以蛮清晰的看见街道边的东西,我习惯在办公室完成工作,所以批改得迟了些,没有办法,为人师表,自然要勤恳一些。”秦老师说着挺了挺胸,圆圆的玻璃片后面的眼睛里跳动着一丝骄傲。 “我沿着熟悉的路走回家,可是忽然听见了一阵咀嚼的声音,那声音很大,而且听着很不舒服,就像是饿极了的野兽突然发现了肉一般。当时的路人已经很少了,由于这条街是卖古玩的,所以入夜后大都已经打烊,只有一些卖吃食的小店还依旧亮着灯,期盼着顾客光临,只是那天天气很热,大家都懒散的很。 我一时好奇,就顺着声音过去了,大概慢行了十几步,前面有个转口,不过四下里没有任何灯光,显的非常黑暗。迈着碎步,我小心的走过去,起初我以为是哪里的野狗或者野猫在吃食,现在想想当时真是无聊,可能人就是这样,平淡的日子过久了,即便看到危险也会不由自主的靠上去,希望得到少许的刺激。虽然我很害怕,因为听说这条路入夜后经常有一群流氓转悠,不过想想自己身上也没有余财,反倒不怕了。 不过这次我可错了。 在我过去的时候,正好一辆汽车开过,速度不快,所以车灯大概在那里停留了两秒多,不过这也足够我看清楚了。 我看见一只巨大的老虎,是的,一只老虎。我从未见过如此大的动物,甚至怀疑如果它朝我扑来我恐怕连逃跑的勇气都没有,老虎身上的花纹非常漂亮,黑色的斑纹在夜色里扣住了光线,黄色的皮毛则闪着亮光。它的爪子死死的扣住了一个年轻男子,那人似乎已经没有知觉或者反抗能力了,只是趴在那里一动不动,他赤裸着上身,虽然我的视力不好,但还是可以看见他胳膊上好像有些纹身。 第251页 那只老虎是侧面对着我,丝毫没有在意我的出现,而是大张着嘴在那里撕咬着什么,可是奇怪的是我没有看见年轻男子身上有任何的伤痕,起码在我那个角度没有。 难道是动物园的老虎跑出来了?可是这附近压根没有什么动物园或者马戏团之类的,而且动物园的老虎怎么可能这么巨大而且野性十足。车灯过后再次回復黑暗,我的腿都在打抖,过了许久,我才让自己平静下来,不过咀嚼声忽然停止了。我装着胆子摸索着墙壁走进去。 地面上只躺着刚才的那个年轻男子,我拿手探了探他的鼻息,可是遗憾的是已经断气了,我只好赶紧跑到旁边最近的店铺报了警,接着在现场等警察来。 不过,在那之前我却在现场捡到一样东西,这让我非常奇怪。”秦老师犹如一个职业的说书人,居然在这里停了一下,喝了口茶,起身走进了内房。我和纪颜正好坐在沙发上等候,没多久,他出来了,手里多了样东西。 居然是一只纸老虎。 大概两个手掌大小,不得不说做工非常精细,而且是立体的,老虎兇狠的姿态完全展露出来,半张着大嘴,前爪微微抬起,弓着个腰,身体压得很低,分明是扑向猎物的样子。 “秦老师你是在开玩笑吧,单凭现场捡到只做工精细的纸老虎,就说是它干的?”我忍不住开了句玩笑,这的确很好笑。 不过秦老师一脸严肃。手里又多了些东西,再一看居然是照片,秦老师把照片递给我,原来这一摞照片居然都是他手里的那只纸老虎。 “这什么意思?”我匆匆看了下,无非是他给老虎拍了几张照片罢了,于是把照片丢给纪颜,纪颜低着头,一张张看着,还不时的抬起头看了看秦老师手里的纸老虎。 秦老师听完,着急了,“你仔细看看照片啊。” “这里的照片上,所有的老虎姿势都不一样。”纪颜站了起来,把照片还回给秦老师,这时候后者才满意的点点头。果然,我拿过来仔细一对比,虽然都是同一只老虎,但是的确每张照片姿势都不一样,有趴在那里休息的,有高昂着头的,总之,仿佛有个人做了一系列不同动作的纸老虎一样。 “起初我捡回这只老虎也只是好玩,可是我忽然发现每过段时间,这只老虎的样子居然会有变化,我怕告诉你们不相信,只好拿照相机一张张拍下来了。”秦老师小声说着。 “我只是个普通的老师,越来越觉得这东西古怪的很,告诉别人又没人相信,因为我这人平日里给人家的印象都是非常理性和寡言少语,突然间告诉人家我捡了只会动的老虎,而且老虎每动一次,新闻里就说莫名其妙死了个人,你说我还敢留在家里么,只好希望你们可以把这只老虎请走,否则我睡觉都不踏实,这几天脸色都差了很多,而且我怕出事,把老婆孩子都送到老丈人家去了。”秦老师平坦的额头都流汗了,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似乎一下说得过快,让他有些不适应。 “那您不会把他扔掉,或者烧掉都可以啊。”我看了看这只纸老虎,这不是很容易想到的事么。不料秦老师仿佛听见了极为大不敬冲撞鬼神的话一般,赶紧缩起身子,将老虎拿回手中。 “别说了,无论我把它撕成多少碎片,或者烧成灰,第二天它又好端端的摆放在我家客厅里啊,所以我也就不敢再碰它了,万一惹怒了它,说不定我自己都性命不保。” 居然有这等事! 纪颜走到秦老师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轻松些,接着从他手里接过纸老虎。 “把它交给我吧,您可以不用再担惊受怕了。”言毕,将老虎拿在手中。 秦老师如释重负的长嘘一口气,恐怕所谓送瘟神送瘟神就是如此这般了。 路上纪颜把玩着这只老虎,却不太说话。 “有问题么?”我问他。 “拜託你一件事吧,去查查最近莫名其妙死去的人都是些什么背景,至于这只老虎,还是暂时放在我家里吧。”他迟疑了片刻,随即回答我。 这是当然,我和秦老师一样,可不愿意把这个东西放在自己家里。 和纪颜分开后,我立即去查阅那些死者的资料,似乎没有太大的联繫,只是说这些人非奸即盗,大都是在公安局案底一大摞的人,其中秦老师看见的那个有纹身的年轻汉子,是当地一霸,经常在古玩街收取保护费,还杀过一个人,不过因为没有确凿证据,被放了,总之是个人见人恨的傢伙。其他那些人也都是半斤八两。 第六十一夜:纸虎(二) “看起来,似乎死的都是该死之人。”我看着那些材料,喃喃自语道。 黎正的伤势似乎好的太慢了,虽然经过落蕾祖父的医治,但还是进展缓慢,李多提出这几天让她来照顾黎正,虽然黎正不想去,但纪颜也说最近可能需要回老家一趟,还是让李多来照顾他比较好。得到纪颜的同意,丫头笑嘻嘻的领着黎正去了她租的新房子,在她搬家的时候我被征过劳役,还不错,而且离纪颜家也并不算太远。 “你真的要回老家?”我问纪颜,他却笑了笑。 “不是,只是我希望他们兄妹能多交流一下,适当的时候可以告诉李多,我不想欺骗她,而且她的记忆可能随时都会恢復的,有些准备对她对黎正都好。”看来他还真是细心。 第252页 这只纸老虎呆在纪颜家里已经三天了,可是纪颜也未能察觉一些异样,而老虎依旧变化着样子,我去的时候,它已经变成了向外迈着步子,仿佛随时会离开的样子了。 “真是只奇怪的老虎,而且每到凌晨的时候,你把耳朵对着虎嘴,还可以听见哀鸣,那是人的哀鸣。”纪颜皱着眉头看着那只老虎。 我暂时把工作推给同事,决定今天晚上和纪颜轮流值班,看看这老虎到底还会耍什么花样。 我们把这只纸老虎放在窗台,自己则睡在对面的沙发上。困了就睡一下。 起初并没有什么事情发生,不过到了凌晨的时候,我揉了揉惺松的睡眼,忽然外面的月光照到了老虎身上。 那只纸老虎居然开始变大了。 月光下它的毛色体型和真的老虎根本没有两样,不,在我看来它远比体型最大的雄性西伯利亚虎还要大上一圈。当它停止变大的时候,抖了抖身子,扬起头看着窗外的月亮。 我惊讶的几乎忘记推醒身边的纪颜。 等我终于回过神来叫醒纪颜的时候,老虎已经弓起腰,纵身一跃,朝窗户外面跳了出去。 由于夜晚炎热,加上纪颜家外蚊虫很少,我们是开着窗户的。 纪颜马上跳了起来,可是还是只能看见老虎的背影,他立即从随身的口袋里掏出一把匕首,朝自己拇指一划,接着将一滴血弹了出去。 “你这是干什么?”我好奇的问他。 “我们追不上它了。不过我把血附到老虎身上,可以知道它的去向。”纪颜用手指了指窗外的老虎。 月光下它跑得飞快,一下就消失了。 “走吧,如果时间长了我也无法知道它去哪了。”纪颜拍了拍我的肩膀,立即朝门外走去。我也只好紧随其后。 现在已经夏天,这个四大火炉之一的城市即便是夜晚依然带着几丝炎热的气息,宛如刚刚被热水沖刷过一般。 我经常会纳闷,以前有这么热么?以前这个城市没有电风扇,没有空调,没有冰淇淋,他们却是如何度过的? 我始终觉得不知道人类是在进化,还是退化。 纪颜和我几乎以自己最快的速度奔跑着,很快,我就吃不消了,感觉心脏堵得慌,还好,纪颜停下来了。 “它停住了。不过我不知道确切的方向。”纪颜转动着脑袋,似乎在感应着什么。 我觉得四周似乎很熟悉。 这好像是李多居住的地方。 纪颜也意识到了什么,低沉着声音喊了句不好。我极少见过他这样,似乎只要是和李多有关,他平时的冷静和睿智就都不见了。 我们来到了李多的房子。 房间里面有一个人,还有一只老虎。 黎正穿着睡衣,毫无表情的站在那只老虎对面。我们没有看见李多。 小孩身高的他站在那只高大的老虎面前显的非常矮小。 可是那只老虎却显的非常谦卑,犹如一只小猫一般,低着脑袋,缩起爪子的前肢伸了出来,摇晃着长长的尾巴。喉咙里响起了呜呜的声音。 我和纪颜都呆住了。 黎正终于走了过去,伸出手,按在老虎的额头上,接着,这只巨大的老虎抬起头,盯着我们,我和纪颜和它稍稍保持着一段距离。 “你们来了?”黎正总算注意到了我们两个。 “李多呢?”纪颜着急地问道。 “你真的很关心她啊,我用控尸虫让她暂时睡着了,毕竟有些事情她知道的越少越好。”我忽然觉得黎正的说话语气有些异样了。 “你们知道那只老虎的主人是谁么?”黎正坐到了床上,看来腿伤仍然使他无法长时间站立。 我和纪颜当然摇头。 “对于上次在山上无瞳消失后出现的那个白衣男人的身份,恐怕你也应该猜出来了吧,的确很让人无法相信,但是你知道怨崖是如何产生的么?或许说是谁制造了怨崖?”黎正一脸严肃地望着纪颜,后者没有说话,等于示意继续说下去。 “那并不完全是我的祖先被灭族后产生的,准确的说他们还没有能力制造一个类似黑洞一样专门吸收死者怨气的东西。而无瞳也是怨崖的一部分,由于我带着返魂香进入怨崖,使得这一部分产生了自主的意识,居然想变成真的人类,不过它已经不存在了,连同我的肉体。 而我现在这副小孩的身体同样无法再承受任何伤害了,想必你也察觉了,为什么我的伤恢復得如此之慢,这是因为身体不完整的缘故,而且如果再次受伤的话,这肉体很可能会突然崩坏。”说到这里,黎正停了下,眼睛低垂了下去。 “你还没有告诉我,谁才是怨崖真正的缔造者。”纪颜问。 “就是那个男人,那个有着多重身份的男人。他充满悲剧和压抑的一生和在临死前发出的怨气居然被残存在返魂香内的九尾狐的意志捕捉到了,你应该清楚返魂香的来歷,九尾狐为了追踪三块流落在各地的返魂香而将自己的力量分成了三份,无奈它虽然得到了,却无法全身而退,结果分别被凡人封印住了,其中留在中土的一块就有它的部分灵魂。否则以它的力量,是不会被轻易打败的。所以九尾和他达成了一笔交易,至于具体内容是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第253页 而纪黎两家在大唐之初承担的任务,一是为了镇压隐太子建成的冤魂,贞观初年长安妖气横行,这也是皇帝为什么赐姓黎家李姓,并且特意用泰山桃木打造了桃木钉,并在上面刻了‘黎明苍生,正气永存’,二就是守护封印在和氏璧中的那块返魂香,作为镇国之宝。结果我的族人窥探了其中的力量,居然受到了九尾的蛊惑,与它签订了契约,并承诺在黎氏一族中奉献最优秀血统的女性来作为继承九尾的那部分力量的载体。我的祖先们以为这件事隐瞒的很好,结果还是被太宗知道了,一怒之下,以黎家与废太子——李承干造反事件牵连而被灭门,并把这件事推到了你们家族身上,可惜那个老鬼临死前还以为是最好的朋友出卖了他。其实皇帝怕的是万一九尾的力量出现,那大唐的基业就难保了罢了。可是结果荒唐的是,灭掉黎氏一族却依旧没有阻止唐朝皇室的覆没。至于那块和氏璧,据说也被太宗交给你们一族保护起来了,作为代价,纪姓人永远不准出世为官,更不许在乱世辅助豪强。”黎正这时候抬起头来,望了望里屋。纪颜的眼神忽然有些异样。 “你的意思,难道是说李多?” “作为约定和记号,被承载力量的那个女孩,成年后耳朵上就会浮现十三个耳洞,所以那压根不是什么封印,只是个标记而已。她在出生以前的一千三百年就註定了她只是九尾的载体,所以根本没的选择,因为每一百年就会浮现一个标记。”黎正嘴角向上翘起,看着纪颜,可是纪颜的脸色都变了。 “你是怎么知道这一切的?”我问黎正。 他哼了一声。“刚才的老虎告诉我的,而且,我现在就要离开这里,等李多醒了就告诉她我走了。因为那个男人答应我,可以恢復我原有的身体,当然是要有代价,不过到底他要什么我也不知道,总之去了再说吧。那只老虎并不普通,它有吞噬人类灵魂的能力,或者说它就是靠着吞吃人的灵魂而维持着自己,我也不知道那个男人为什么需要如此多的邪恶污秽不堪的灵魂。”黎正从床上艰难的撑起身体,往屋外走去,到了门口,他站在纪颜旁边,停了下来。抚mo着那只纸老虎,老虎则听话的低垂着脑袋。 “该说的我都已经说了,我奉劝你还是不要与那男人为敌,你应该了解,光是他用纸做出的那只老虎,我们两个都敌不过。”说完这句,他步伐缓慢地想要离开了房子。 “我不会让你离开的,你去哪里我不管,但你起码应该为你的亲人想想。”纪颜一边说,一边掏出匕首,往自己手掌插去。可是还没等到拔出血剑,他的匕首就被黎正用钉子打落在地了。 “亲人?”黎正忽然冷笑一下,“我在孩子的时候就亲眼目睹我的父亲因为害怕我母亲不经意间显露出来的能力,而用我们家祖传的桃木钉一根根插进我母亲的身体,而我只能抱着妹妹无能为力地躲在一边,接着又无助地看着那个警察用子弹打爆了我发疯父亲的脑袋,而现在李多根本不认识我,视我为路人,你还觉得亲人这个词语对我还适合么?”他走过来,捡起掉落在地上的匕首,递给纪颜。 “谢谢你的照顾,不过我还是告诫你一句,别在浪费你的血了,你自己应该知道你的父亲和祖父是如何死的,这种东西对你的身体负荷又有多大,何况,以现在的你,恐怕连这只纸做的老虎都敌不过。”黎正说完,拍了拍老虎,骑了上去,老虎朝天低吼了一句,快速的跑出去了,消失在茫茫夜色里。 沉默许久,纪颜才长嘆一口气。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们一族要避世在在偏僻的山村里,原来只是为了逃避那血腥的屠杀,无论是任何当权者知道我们守护着那种东西,都不会放过我们一族。”我和他走进里屋,床上李多正睡的很香,纪颜看着她耳朵上闪闪发亮的耳钉,却许久无语。 “为什么明明是纸折成的东西却可以活动呢?”我对纸虎非常好奇。 “很多有优秀的术师都可以做到,他们使用年代久远的古树表皮制造成树浆,并在里面放入自己制作的符咒或者是自己的鲜血,接着将动物甚至人的灵魂融入其中。这样制造而成的纸张折成的东西便有了生命力,不过想要创造出像那只老虎庞大而且具有攻击力的人,恐怕少之又少了。”纪颜缓缓道来。 为了不打扰到李多休息,我们只好离开了那房子。一路上纪颜一直不说话,恐怕他正在想应该如何去编一个怎样合适的理由去说服李多关于黎正的失踪了。 第六十二夜:背 天气之好,倒是很适合出外旅游,不过在五一出去游玩就不是你去玩旅游,而是旅游玩你了。准确地说,是那些守着祖宗产业的懒汉们,喜欢做着一锤子买卖的人,上山收钱,下山要买票,即便上个厕所,也要逼着你买卷卫生纸。 “我小便!”你和看厕所的老头争执。老头干黄如饼干的脸皮绷的紧紧的,只是拿出一卷粗糙如同磨剪刀的砂纸样手纸递给你。 “我带了纸了!”你再次争辩,无力的掏出一卷心相印,无奈人家认准了,进厕所就一定要买他们的手纸,似乎是说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带了纸进去呢?这种规定感觉就像是酒家不准自带酒水一般听上去很有道理。 第254页 前文只是笑谈,不必当真。不过出外旅游,而且如果不是随团旅游,而是一伙驴友喜欢三三两两结伴而行,去一些本来人迹罕至而且比较生荒的地方的时候,还是小心为好。 下面的故事是一位朋友告诉我的,他和我从没见过面,不过即便是从电话里他颤抖的声音,我也可以听得出他惊魂未定。恰巧五一需要做一版旅游专刊,想想题材正好缺乏,于是放下手头工作,和他聊了起来。 “我是一个公司的彩领。”我一听就纳闷了,都知道有金领,白领,蓝领,黑领,倒是从未听说过彩领。 “告诉你,像我们这样的人,经常是做着蓝领的工作,受着白领的气,承受着金领的工作压力,却拿着黑领的工资待遇,你说是不是彩领?”听起来他倒是怨气十足。 “所以出外旅游无疑对我来说是一种非常好的,也是最有效的减压方式,否则的话我真说不准什么时候会用键盘把天天站在我面前呵斥的上司的脑袋给敲碎掉。 不过随着旅游次数的增多,我和公司里几个驴友们对那些所谓的着名旅游景点已经厌烦了,那些已经加了太多人为装饰的景色早就变的不干净不纯粹了,而且越是出名的地方人就越多,我们本来旅游的目的就是逃避那些杂人,结果还不是挤到人堆了? 所以我和另外两个最要好的朋友决定,三个人去一处比较偏僻的,保持着自己独有的生态环境的地方。可是从现在来看,我们做了个非常错误的决定。 当然,无论如何,那时候我们还是在忙碌的准备行李和必需物品,由于大家都是老手了,还是比较熟练的。 首先要准备一个大的背包,四十四到五十升就够了,然后还需要一个小背包放一些必须的小件物品,如旅游资料,零食等等,另外笔,燃烧弹,指南针摺叠雨伞之类的也是当然要带着的,还有一些常用药品,如止血贴、纱布、绷带、喇叭牌正露丸、驱风油、感冒药、曼秀雷敦薄荷膏。”他居然开始向我说起他的旅游常识了,所以我不得不咳嗽了两声,打断了他的话。 “不好意思,我说过头了。”他尴尬的笑了下,不过却非常苦涩。 “三个人准备好东西,又对准备去的地方的天气以及风土人情做好准备后就出发了。 很遗憾,我至今不想告诉你我们具体去了哪里,因为我是在不想让更多好奇的人在受到伤害,或者说我自己也无法描述那里的状况,只知道大概是湘赣交界的一带吧。 那时候天气已经非常炎热了,不过对于经常在外单独旅游的我们并不觉得难以忍受,一行人很顺利地沿着地图的指示前进,我们并没有特意规定方向,只是随意的旅行,希望自己可以融入大自然多一些。 可是我们忘记了长期生活在钢筋水泥堆里的我们已经没有了祖先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对危险的敏锐嗅觉了。 在经过一片丛林的时候,我的一位队友忽然被蜇伤了。他并没有看清楚是蜜蜂还是马蜂,或者是其他带着剧毒的昆虫。 这种程度的伤对我们来说是小儿科了,既然准备好了脱离团队旅行,被蛇咬被蜂蜇早就应该计算在内。 可是我忘记了,不是每个人都能适应蜂毒的。好比青霉素,可能你去年没事,但今天体质发生变化,就过敏了。 有些蜂毒会进入血管,会发生过敏性休克,以致死亡。虽然我和另外一个人连忙用消毒针将叮在肉内的断刺剔出,然后用力掐住被蜇伤的部分,用嘴反覆吸吮,以吸出毒素,并且涂抹了一些药物。可是他的状态很不好,十五分钟后,脸色开始变青,唿吸也变的非常急促,被蜇伤的地方红肿得像馒头一般大小。他的脉搏和心跳都开始下降了。我的气力比较大,所以只好背起他,赶紧寻找当地人,既然他们在这里生活,自然对蜂毒有办法。 还好没走多远,我们看到了一处建筑物坐落整齐却又稀疏的村落。 不过那里的土却非常柔软,当我背着朋友踏上那块土地的时候,感觉踩在了一块厚厚的毛绒地毯一般,低头一看,土都是红色的。 村里的人不多,不过还是非常热情,他们对我们的来到非常诧异,看得出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 果然依我所料,他们对治疗蜂毒很拿手,一个看上去大概六十来岁,却鹤髮童颜身体依旧硬朗的老人叫我们把朋友抬到他家,随后去里屋配置了一些草药,用嘴巴嚼的稀烂,混合一些黑黑的汁液,涂抹宰了伤口上。很快,朋友的伤口开始消肿,不过他的脸色还是很苍白,嘴唇干的发裂。 村里人很友好地招待我们,使得早已经习惯于都市里尔虞我诈日子的我们非常感动,只不过,老者提醒了一句。 ‘千万别让你的朋友吃土。’ ‘吃土?’我和另外个朋友觉得非常奇怪,虽然这里的土的确有些与众不同,但还不至于拿起来当美味佳肴吃下去的地步。我忍不住口西笑起来。老者有些不快,但还是摸了摸鬍子,又叮嘱了一句。 ‘蜂毒已经没事了,但你的朋友最好在完全康復前不要碰我们这里的赤土,否则,我们也救不了你们。’说完,边起身忙活着为我们做饭了。我和另外个驴友看了看躺在床上仍然昏迷着的同伴,忽然感到有一丝如流星划过的不安。 第255页 老者吃得很少,可能正是他们这里的养生之道吧,只不过我忽然发现,包括老人在内,这个村子的所有人脸色都很红,犹如关公一般,白天看上去,因为有阳光照着,倒不觉得,反还有些健康强壮的感觉,可是夜晚看去,却在灯光下透着如鲜血一般的红色。 同伴在吃过饭后建议我们明早就离开,我也表示同意,毕竟这里总让我觉得有些不安。 农家竹制的床非常凉爽,不过也有传说,说竹蓆竹床越是颜色深,越是红色的就越凉快,不过等到了完全变成深红色就不能用了。因为开始竹床还是青色的,先是吸汗感觉凉快,等到了后来则是会吸使用者的鲜血了。农家人怕竹床成精,所以快吸饱了血汗的竹制品就扔掉了。 不过这也只是道听途说的传闻罢了。 不知道是否白天发生的事情太多,我在床上辗转反侧睡不着觉。忽然隐约听见老者从里房起了床,蹑手蹑脚的走出了房门,接着便蹲在地面上不动了。 我的床在客厅,正对着大门,所以看的很清楚,不过由于老者背对着我,实在不晓得他在干什么。 月光如雪,洒落似霜,我为了能看清楚,稍微挪动了一下身体,不料想竹床已经年岁久远,稍微一动,就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我无法忘记那一瞬,老人听见了,勐的转过头来。月光恰巧照射在他脸庞上,白天慈祥善良的老者已经不见了。 我看见他正抓着地面上红色的土往自己的嘴巴疯狂地塞着,他的嘴角,脸上到处是红色土粒,口水混着着红土流下来,宛如鲜血一样,我看着他,想起了动物世界播出的狮子进食的画面。 老人的眼睛瞪的很大,随着腮帮子一下一下有规律的凹陷鼓起,他将嘴巴里的土使劲吞咽了下去。我则吓得话都说不出。 ‘外乡人,吓到你了吧?’老人忽然恢復了先前的友好,只是嘴边的红土让我还是有些畏惧。他也意识到了,立即擦干净嘴巴,嘆了口气,坐到我床边,我则将身体缩了起来,坐到另外一边。 ‘你不必怕我,这个村子里的人都是如此,我们没有恶意,更不是妖怪,只不过只要一天不吃这里的红土就全身不舒服,而且虚弱无力,不过拜这里的红土所赐,村里的人的身体也非常健康,从来也没有生病过,只是脸上看过去会比常人要红一些而已。大家称这土是神土,是神专门给我们的恩赐啊。’他说得很慢,却字字有力,非常诚恳。我也开始有些相信了,以前只在电视里听说过这等事情。 ‘可是红土既然有如此功效,为什么老人家叮嘱不让我受伤的同伴吃?’我忍不住问道。 ‘那我不知道,只是从我的长辈提醒过,被这一带蜂毒伤着的人,千万不可以进食这里的红土,至于后果如何,我也不清楚,不过他们传下来的规矩,自然有其中的道理。’我听完后略感失望,不过还是感激的点了点头。 后半夜,我又听见有人出门的声音,我只道是老者又要吃土,觉得不便再去打扰,所以也就背过身体,装傻不知。 由于时间并不充裕,我们第二天还是决定离开这里,受伤的同伴经过一夜的调理已经可以自己走路了,不过还是很虚弱。我们决定早点回到城市,结束这次旅行,虽然这样有些气馁和沮丧,但毕竟身体还是最重要的,大不了以后再来就是了。 告别了老人和村民们,我们按照回去的路慢慢返回。直到第二天中午,我在一个水库旁边稍微休息下。拿出些干粮和水进行补充。这个水库很大,也很干净,城市里很难看见还有这么干净的水源了,我甚至可以看见水底的石头和鱼。 我正在观赏着四周的景色,却没有注意到被蜇伤的朋友没有吃太多的东西,而是从自己随身带的旅行包里忽然取出了一个包裹的整整齐齐的塑胶袋。我还以为他自己留了些好吃的,单独藏起来了,于是笑了笑,不再理会。 可是我看见他从塑胶袋里拿出的是一捧红色的土。 那是那个村庄的土,是老者再三叮嘱我们别让他吃的东西。可是他是什么时候挖的?难道是昨天晚上? 还没等我多想,正要冲上去阻止他,朋友已经将一巴掌红土塞进了嘴巴,随便咀嚼了几下,然后使劲吞咽了下去,接着露出一种非常满足的神情。 ‘你疯了!’我大声吼到,接着抢过了他手中的袋子,可是他却拼命从我手中想夺回那个塑胶袋,他的力气变的出奇的大,即便是身体健康的时候他也从未如此过。 ‘好吃啊,真好吃,你应该试试啊,什么鱼翅鲍鱼,都滚蛋吧,这红土才是宝贝,就像是神仙的食物一样,吃下去伤痛啊,疲劳啊,全都没了,吃啊,吃啊!’他笑嘻嘻地,嘴角淌着口水,就像精神病人一样,一边抢过我的袋子,一边抓着土大口地吃了起来。旁边的另外个伙伴已经呆滞了,忽然,他也抛掉手中的干粮,试探着抓了一点吞下去,紧接着他也疯狂了,和受伤的朋友开始抢夺红土,两个人就像两只见到一块肉骨头的飢饿野狗,打起架来。 抢夺到一半,先前被蛰伤的那个人忽然高高仰起脖子,就像打鸣的公鸡一般,怪叫一声,喷出口中的红土,不停地吐着白沫全身抽搐地倒在了地上。但是和他抢夺红土的那个却丝毫不去搭理,只是还在往嘴巴里塞着红土,甚至还掰开那人的嘴巴,把他还没吞下去的红土挖出来吃下去。 第256页 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面,可是我马上反应过来,一定要先救活我的朋友,他的身体开始剧烈的抽搐起来,为了怕咬伤舌头,我不得不拿了块毛巾塞住他的嘴巴,接着立即寻找药物。 在镇静剂的作用下朋友开始慢慢平静下来。旁边的同伴也似乎恢復了神智,他惊恐跑到旁边用手指抠着嗓子想吐出那些红土,无奈他吐的胆汁出来了也没吐出一粒。 那些土吃下去后仿佛有生命一样,死死的趴在胃壁上? 我和那个同伴决定轮流背着伤者,赶快回到医院去,希望可以还能挽救他的生命。 可是炎热的天气,加上四周的几乎一样的地形,我发现我们三人居然在这么小的地方迷路了,其实我知道,最关键的是我们的理性已经渐渐被粉碎了。 背着他每走一步我都很艰难,同伴也是,他把剩余的红土都扔掉了,就像扔掉瘟疫一样。 终于,我们三人走不动了,找了一棵大树,坐在树荫下休息,我看了看大家的行囊,食物和水已经不多了。 由于他有时候醒过来很激动,还张口咬过我们,我无奈之下只好将他翻转过来,让我的背贴着他的背,用绳子固定在身上,这样才能背着他继续前进。 ‘放弃,放弃他吧。’同伴望了望已经昏迷的朋友,忽然小声对我嘀咕了一句。 我的脑海里何尝没有浮现这种想法,可是很快就把它按下去,但这个想法就如同水瓢,总是拼命地浮上来。 ‘不行。’我坚决的反对,舔了舔干涩的嘴唇。 ‘我们可以留一部分水和食物给他啊,这样就不算抛弃他了!’同伴还不死心,将脸凑过来对我说,那一剎那我觉得他长的很让人憎恨,当然,如果我有镜子照照,会觉得我同样很难看。 因为我最终也同意了这个提议。我把所有的食物和水分成了三份,留下其中的一份放在昏迷的朋友旁边。 ‘不要怪我,你一定要撑住,我们马上来找人救你。’我在他耳边轻轻说道,而处于昏迷状态的他忽然伸出手死死的抓住我的手腕,非常疼。 他闭着眼睛低沉了一句。 ‘别走,别离开我。’ 我犹豫了下,但还是使劲掰开了他的手,接着和同伴继续向前面走去。 回头望去,朋友已经离我越来越远了。 ‘不用这样,如果背着他,我们三个都走不出去。’同伴热心地开导我,拍了拍我的背。 ‘滚,你真让人噁心,如果是我,你也会毫不犹豫地抛弃掉吧,说不定连食物和水都不会留!’我架开他的手臂,那人愣了下,接着冷笑了几声,不再说话。 我们接着走了整整一天,终于发现前面已经离旁边最近的城市郊区不远了,我和他都很高兴。于是决定睡一觉,好好休息下,依靠最后的体力赶快回去。 那一觉睡的很沉。 可是当我醒过来却发现自己和同伴依旧躺在抛弃朋友的那棵树下。 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地面上还有着我留下来的食物和水,一点也没有动过,但是朋友却不见了。 我连忙摇醒了同伴,他吓坏了,说可能我们走错路了。两人连忙爬起来,四处寻找了下朋友,可是根本没有踪迹。 ‘冷静!要冷静!’我这样提醒自己和同伴,两个人稍微平静了下,再次靠着地图和工具往城市边缘走去。 可是只要我们一睡觉,醒过来就发现回答了那棵树下。 而且我依稀可以看见树下又一个人睡过的痕迹,而且还个人形的地方与旁边不同,是红颜色的土壤。 食物和水都没有了,我看见同伴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那些红土。 我狠狠揍了他一下,总算没让他干傻事。在商量了下后,我们决定再次赶路,不过睡觉的时候轮流值班,每个人睡一小时。 走了一天后,我们知道一个荒芜的旧房子可以休息,入夜后,我们躺下了。 每人一小时,虽然有些麻烦,但却是最好的方法了。大概两点的时候,是我值班。 长期的跋涉已经让我不堪重负,还好平时的锻鍊起到了作用,我还可以支撑下去。 不过眼睛依然在互相打架,当我将睡未睡的时候,忽然听到门开了的声音,我闭上眼睛,只留了一条细缝观察着。 这里夜晚的天空很明朗,所以还是可以看得比较清楚,不过我宁愿当时我是个瞎子。 我原以为是路过的旅行者,或者是附近的猎户,要么是一只野兽我都不会害怕的让自己觉得无助。 可是我偏偏看到了最不愿意看到的人。 不,或许已经不能称他为人了。 我的那个朋友,脚步蹒跚的扶着墙壁靠近躺在地上的我们两个,借着外面不多的光,我可以看到他的脑袋如同一个拔开了皮晒干的芒果,脸已经开始腐烂了,干枯的如同缺水的树叶,已经开裂而且脸皮一片片耷拉下来,而嘴巴却鼓鼓的,一下一下的蠕动,我知道,那里面一定是红土。因为他每走一步,嘴边都掉落一些红色的土渣下来。 他面无表情,走向了躺在我床边的朋友,然后机械的将他提起来,倒过来放在背上,背靠着背将他背去,接着,迈着同样的步伐慢慢走了出去。 我努力控制着自己的牙齿,死死的咬着,避免它们因为颤抖而发出声音。 第257页 临出去的时候,他回头望了我一眼。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我和同伴无论走多远都又回到那颗树下了。 不知道等了多久,我迅速跳了起来,任何一样东西都不去收拾,立即跑出屋子,向外面狂奔。 天快亮的时候,我终于看见了一户冒着缕缕白烟的民房,我冲过去,看见一个农夫正在生火做饭,终于,我昏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我已经在这里当地的医院了,我不愿意去回忆那些事情,我也不知道我的朋友将那位同伴带到哪里去了,总之,那七天几乎成了我这辈子最想磨灭却又印象最深刻的日子。”那人终于说完了,我们两个握着听筒沉默了很久。 不过,还是他打破了僵局。 “你知道么,我一直在寻找那个村落,可是一直都没有再遇见过,我的两个伙伴也秒无音讯,警察把他们列入了失踪人口,他们的亲人不止一次的质问我,为何只有我一个人活着回来了,所以,虽然我没事,但是我却最痛苦,几乎每晚都能梦见他们两个,口里塞满着红土站在我面前。”说到这里,他已经泣不成声,我安抚了他几句,才使他稍微好点。 挂上电话,我不禁想到,究竟有多少人在那种情况下,还可以义无反顾的背起自己的朋友继续往前走,或许背起的不仅是一个人,更是一份信任,或者说是责任。 可是真的面对这种情况,我会选择背叛他,还是选择背起他? 或许这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个无法选择答案的问题。 第六十三夜:抽屉 大多数收藏家其实都有很强的zhan有欲,正常点的有喜欢邮票,钱币古玩这类比较普通的,然后有少许另类的,比如收集火柴盒,香菸盒之类,当然,也不乏变态者,像德国集中营中专门喜欢收集美丽的少女皮肤,先在上面纹上各种各样的花纹,然后将女孩泡在玫瑰花瓣和防腐剂的热水中,让防腐剂能进入皮肤毛孔内,也方便剥下来。至于剥下来的人皮,有的制成套枕,有的制成皮桌布,最着名的当属那个战败后苏联战士从一个德国军医家里收缴出来的一个檯灯灯罩,没错,那是人皮制成的。 不过我要说的这位朋友自然没有这么令人作呕的嗜好,就算他有,他也不敢去成为《沉默的羔羊》中的那位变态杀手。其实他的爱好是收藏古木桌子,任何年代的木桌他都非常喜欢,不过收藏这玩意实在需要很大的空间和气力,有些桌子非常重,不过他总是乐此不疲的继续着这种爱好,以至于将美丽的妻子气的离婚,但他倒落的清闲。 这位叫谭蓝的朋友家境非常富裕,得益于他年轻时代的拼搏和经营有道。不过一有好的木桌他都叫我来看,虽然我不是很懂,不过在他的薰陶下多少了解了一些。木桌这种东西主要看歷史和原料,如果是名贵的木料,像紫檀木,一直被认为是最名贵的木材,大多为紫黑色,在各种硬木中,紫檀质地最为细密,木料的分量最重,木纹不明显.自古被用作声名显赫宅门大户人家之用,有些人可能会谈到红木,其实红木不是一种木料,而是泛指一类木头,根据《红木》国家标准规定,红木是紫檀属的紫檀木类、花梨木类,黄檀属的香枝木类、黑酸枝类、红酸枝类,柿属的乌木类、条纹乌木类,铁刀木属及崖豆属的鸡翅木类5属8类33种材料的总称。用这8类33种材料制作的家具可称为红木家具。红木材质结构甚细至细,平均导管(管孔)弦向直径不大于20微米。红木心材材色都是经过大气变深的,其中紫檀木类为红紫色,花梨木类、香枝木类、红酸枝类为红褐色,黑酸枝类为黑紫色,乌木类为乌黑色,条纹乌木类和鸡翅木类为黑色。这类木头制成的桌子我的朋友是买不起的,因为据说前些时日一张明清时代龙纹石面黄花梨木桌居然被人以九十八万元的高价买走,的确让人无法相信。另外一些则是有特殊意义或者年代久远的,不过木制品切忌重新上漆,否则身价大不如前,当然,还有一些本来根本不值钱的也被认为炒作起来,什么是奢侈品?那就是可以卖出比自己原本身价高几百甚至几千倍价格的东西,就如同中秋节的天价鲍鱼鱼翅燕窝月饼,不过我很不明白,既然想吃,还不如直接去吃,干嘛要把这些夹在月饼里?我始终觉得月饼还是用最原始的豆沙馅最好。 废话少说,谭蓝在电话里的语气几乎可以用激动来形容。 “昨天吃了仙丹,从乡下一个老农家里捡漏,淘到一张老花梨木背雕纹桌,真便宜,才两千多!”谭蓝一边说着一边咂吧着嘴,仿佛一个孩子吃到了梦寐以求的巧克力糖一般。 “不是我打击你,你就不怕被人埋地雷,你交学费的次数也不少了。”我笑道,不料谭蓝一口咬定,是张很不错的桌子,而且这个桌子特别之处不在桌子的来歷和原料,而是上面的一个抽屉。 “你来了就知道了,电话里不方便说。”说完,谭蓝挂了机,电话响起了嘟嘟声。我合上电话,心里犯起了嘀咕,什么抽屉这么惊天动地。 所谓吃仙丹,埋地雷,捡漏,交学费都是淘古玩人的术语,就像旧时黑道上的黑话一般。吃仙丹比作买到了非常便宜的藏品,埋地雷指的是有些人以为去农村从农民手里买的货不会有错,却不知道这些货是商人和农民合伙作伪的,这就是埋地雷。而捡漏比作卖主看假、但古玩是真货,被人买走,对买主来讲叫“拣漏”。反过来对卖家来说就叫走宝,至于交学费顾名思义,则是玩古玩的新手不识货,老买到不值钱的仿制品。 第258页 从报社到他家很远,不过恰巧那里居住着我的一位採访对象,反正也是路过,所以我也没去拒绝谭蓝的好意,所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分享别人的快乐也是件不错的事。 谭蓝的家的确可以用古色古香来形容,进屋你就能闻到一股子非常清香干净的木制品的味道,一点也不像现在的地板家具,全是甲醛味,有的放置了一年味道还是很大,科技倒是发展了,结果我们的居住条件反而下降了。 “进来,快!”谭蓝的身材和我很像,两人差不多个头,不过他要瘦很多,头却无比硕大,可惜满脑子装的不是智慧,我经常取笑他整个头颅里都是木头渣子,他却一本正经的皱着眉头说自己倒希望是这样。 谭蓝的眼睛最为有特色,如果是平时,到没有什么,只要一看到美女或者是喜爱的木桌,他的眼睛一下变成了三角眼,一点眼白的都看不见,直往外冒着攫取的目光。 “我喜欢的,一定要搞到手。”这是他的名言,老婆如此,钱财如此,木桌也如此。 他的家本来是十分宽敞的,可惜堆放了如此多的桌子,我只能小心的走过去,前些时日帮他搬桌的时候,他宁可自己的手被砸破了,血都流在桌子上也不肯松手。 “手好些了么?”我看着他缠着绷带的手指。 “好多了,不过后来又不小心划破了,滴了一滴在那桌子上,还好后来一点痕迹也没有,要不然我非心痛死不可,说不定我会气的把那手指给剁掉。”谭蓝仿佛在谈论的是根香肠,而不是自己的手指。 进入了内堂,我看见了那张桌子。 很漂亮,蛋黄色,大约一米多高,保存的很不错,桌面边沿线脚交叠变化,两平两凹;桌面与腿足之间以捲云角为点缀;腿足头呈内翻马蹄形,工艺精美。而且在桌面左下还有个暗格,也就是那个抽屉。 我很少见这种桌子也带着抽屉的。 抽屉外面没有任何把手,纹理结合的很好,几乎成了桌子的一部分,不仔细看还真没发现。 “这,这是个神奇的抽屉!”谭蓝抑制不住的舞动着双手,嘴角一下下地抽动着,我奇怪即便他以极低的价格淘到一张好东西也不必说的这么夸张啊。 “我可以理解你的不解和惊讶,因为我自己也没想到,只是最近才发现这抽屉的与众不同之处,我甚至犹豫了很久,该不该告诉你,不过作为我唯一的好朋友,我是在找不到人分享我的快乐了!你知道这种喜悦压抑在心底无法宣洩出来很容易生病的.”不过他话锋一转,忽然眯起眼睛低沉着说:“当然,我还是要警告你,不要把你知道的一切说出去任何一个字,否则对你我都没有任何好处。” 我有些后悔来这里了,我最讨厌的就是和别人分享秘密,因为你也要承担无谓的烦恼,而且更加多,因为秘密一旦泄漏,人家第一个怀疑的就是你,当然,他不会去想是否是他自己无意说出去的。 “好吧,快说吧,我保证不说去。”最终我的好奇心占了上风。 “我只是偶然间发现这抽屉的特别之处,前天,因为我找不到自己的钢笔,整个屋子都翻过了,我当时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的钢笔,因为需要记录些东西,后来只剩下那个抽屉没看过,我是个没记性的人,几分钟前还那在手上的东西经常不翼而飞。所以我找起东西也是乱翻一气。当然,打开抽屉前我压根不抱希望。 可是原本空荡荡的抽屉里居然正躺着一只笔,能找到找了很久的东西是件让人非常开心的事情,可是我很快发现,这支笔并不是我的那只。虽然型号颜色一样,但新旧确实不一样的。 我开始怀疑这个抽屉有着某种神奇的作用,于是我开始试验,先是想要一本书,结果拉开抽屉后那书就躺在那里,我高兴坏了,试验了很多次,只要是那抽屉装的下的东西我都尝试过,结果真是屡试不爽啊。”他得意地哈哈大笑起来,自从他离婚后我还没看见过他这么高兴过。 “听说过聚宝盆么?喜欢什么,想要什么都能得到,你说这个世界上我算是最快乐的人么?为了证明给你看,瞧,我从这里可以掏出一只手錶!”说着,谭蓝果然从里面拿出一只名贵的男式手錶。虽然我始终觉得那是他一早放进去的来忽悠我而已,但是他坚持要我亲自尝试一次,我拗不过他,只要试了下。 我决定要一个数位相机,好的要几千块,一直想买但考虑到一旦买了恐怕这个月要靠到步行街去帮人拍照来维持生计了。 我暗自在心中祈祷,拉开抽屉的一瞬间,我看到了崭新的照相机放在抽屉里。 居然是真的!而且我肯定不是谭蓝做得手脚,很快我还想了数据线,电池,内存卡,于是一整套装备都拿齐了! “没有欺骗你吧?”谭蓝见我笑得如花一样,拍了拍我的肩膀。 “甚至包括钱币也可以。”谭蓝顺手拉开了抽屉,又摸出了一打崭新的钞票。 我再次仔细端详起那个抽屉,比普通的稍大一些,也要宽一点,从外表看实在想像不出居然有这个能力。 “我昨天兴奋的试验了一天,想要任何东西都能达成,可是我总觉得少了些什么。”谭蓝伸开双手,仰坐在沙发上。 “哦?那是什么?”我把玩着相机,背靠在桌子上,好奇地问他。 第259页 “一个女人!我还欠缺一个女主人啊。”他的眼睛忽然射出精光,再次变成了难看的三角眼,整个人也从沙发上跳起来。 “你可以说是最富有的人了,还怕没有老婆么?”我开玩笑说,可是谭蓝的脸色却并不好看。 “不!这些女人都有或多或少的缺点,这个世界压根没有完美的女性,只有那个神奇的抽屉,才能赐予我最理想的另一半!”谭蓝的眼睛里已经看不到别的东西了。 “你疯了?抽屉里怎么可能出来人呢?”我刚说完,却感觉身后的抽屉自己动了起来。 我没有感觉错,抽屉正在努力的自己往外突出来。 随着我诧异的转过身体,抽屉哗啦一下自己弹开了,犹如电脑的光碟机一样。 不过我看见的不是黄色光滑的抽屉内侧,而是黑黑的一片。我揉了揉眼睛,仔细看了一眼。 原来那黑色的东西是人的头髮,准确的说是一个女性的头髮,她的后脑勺正对着我。 抽屉继续向外延伸出来,我难以思议的看到了犹如电视里的武林高手表演缩骨功一样,一个女人居然慢慢从抽屉里爬了出来。 先是头和肩膀,她的脸始终对着地下,我看不清楚,赤裸着身体伸出两只洁白如牛奶般手臂的女人继续往外爬着,她的下半射n还卡在抽屉里,这样看去就像一只捕获到猎物的螳螂。她很瘦弱,曲线也很好,身体正是以人类难以达到的弯曲角度从抽屉里伸展出来。就如同一截雪白的牙膏,慢慢的从抽屉中挤了出来。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女孩真的按照谭蓝的愿望出现了! 女人继续朝外爬行着,她的头髮已经触到了我的裤子,身后的谭蓝忽然高兴的笑起来,一把把我推开,扶起那个女孩。并且为她披上衣服。 我看了看女孩,很漂亮,五官端正而灵巧,只是笑起来有些不舒服。 让人看的感觉有些漂亮过头了。 的确是非常完美的女性,起码从外貌来说是的。谭蓝犹如得到了个宝贝一般搂着她,女孩也很听谭蓝的话,两人仿佛久别的新婚夫妇一般亲热,只不过女孩的一双眼睛始终注视着我。 我看着她的眼睛,觉得很奇怪,但始终看不出来有什么不对。 或许能从抽屉出来的人本身就不可能是正常的,不过一些事情既然发生了,反而就不会诧异,就如同前面我拿到了自己喜欢的数位相机,我会去怀疑这个相机是否是正常的么? 谭蓝也是。这听上去挺没道理,可事实却的确如此。 谭蓝对着我咳嗽了几声,我识趣地准备告辞。不过女孩忽然笑了笑,用纤细如葱白的手指指了下我的手。 “给我们拍张照片!”谭蓝对着我招唿,我也很乐意,当他们摆好姿势,我为他们拍了几张便离开了那房子。 临走前我听见房子里响彻着谭蓝的笑声。 工作很忙,即使是相机也来不及去玩,我把它扔到家里也没去管了,没几天,我忽然听闻到一些消息,大都是些商店举报说自己的货物莫名其妙丢失的事情,我隐约觉得有些不妙,拜託一个银行的朋友问了问,果然,最近银行经常发现整打的新钞不翼而飞,开始还怀疑是内部人做的,彻查了很久,却得不到任何结果,只好不了了之。 看来所谓的抽屉,其实只是一个小偷罢了。 我忽然想起了自己的那部相机,赶紧回去,在电脑上看了看那天拍摄的照片。 照片上的谭蓝一脸春风得意,不过我一看见那女孩就觉得不舒服。 似乎是脸。我把她的脸放大了,终于发现了那里不妥了。 女孩的瞳孔很大,远远大于正常人,或者说活人,就如同夜晚猫的瞳孔一样。 我立即打电话联繫谭蓝,可是里面只有忙音,看来必须去他家一趟,叫他赶快把那张桌子和那个女人都扔掉,当然,我也带着那个相机。 可是当我来到他家的时候,却发现谭蓝家的门都没锁。我推开走了进去,叫了几声,去无人答应。 桌子上的饭菜已经变质了,在这种炎热的天气,放置一两天就会变质了,饭菜几乎一点都没动,旁边还有一瓶开了封的葡萄酒。 我走进了内房。那张桌子好好的摆放在原处,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空旷的房间里瀰漫着一种衰败俄感觉,谭蓝本来是个极爱干净之人,怎么几天不见家就成这样了,温柔乡就令一个人如此快的连生活习惯也改了么。 整间房子既找不到谭蓝,也找不到那个怪女人。我决定离开的时候,身后的抽屉想起了呜呜的声音。 在安静的房子显的非常令人注意。我踱着步子走过去,刚想伸手拉开,结果抽屉啪一下摊开了,我没留心,没站稳,一下坐在地上。 抽屉里慢慢伸出了一只手,很熟悉的手。 因为手腕上正带着那只前几天谭蓝从抽屉里掏出的那之手錶。接着,呜呜的声音更大了,我的腿开始发软,虽然努力想站起来,却只能看着手无助的在晃悠着。 我挺直了背,看见抽屉里有一个人头,是谭蓝的。 谭蓝的眼睛充满了恐惧,依旧是那令人讨厌的三角眼,他的两只手努力的像外趴拉着,我看着他,想到了猫抓住老鼠的时候会故意放开几次,但却又一下按住老鼠的尾巴,看着老鼠无助的伸着腿在地上抓着。 第260页 现在的谭蓝犹如一只等死的老鼠。 因为我看到了他的头顶上还有一只手,是个女人的手,不过却不在雪白细长,而是肿胀的,惨白的,手的皮肤几乎变得半透明了,我见过那样的手,医学院里被福马林浸泡的标本就是如此。谭蓝的嘴巴上也有一只,死死的按在嘴上,难怪我只能听见呜呜的声音。 “救我。”谭蓝似乎努力挣脱掉了按在嘴上的那只手,吐出了两个字,短而颤抖像往外倒豆子一样。 不过这是我听他说的最后两个字了。 谭蓝的头左边,伸出了那个女孩的头,依旧是放大的瞳孔,依旧是美艷的脸容,依旧是让人看得不舒服的笑。 只一下,快得让人难以细想像,那女孩就把谭蓝拖了进去,后者连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仿佛抽屉里面是个深不见底的黑洞,两人掉了进去一样。房间里恢復了宁静,我几乎觉得刚才看到的是幻觉而已。 抽屉啪的一下再次自己关上了。 “索求的过多,就是这种下场么?”我将手中相机小心的放回抽屉。抽屉依旧如平常一样普通,我四下里摸索了下,除了冰冷光滑的内壁,什么也没有,我只好暂时离开了那房子。 第二天我正打算找人把那张桌子给搬走烧掉,起码别让其他人得到了,可是等我请着人来到房子的时候,却看见谭蓝离婚的妻子在指挥着人搬着东西。一阵寒暄后才知道,她说昨天晚上接到谭蓝的电话,很急,声音仿佛不是他的一样,说自己要出躺远门,暂时不能支付抚养费了,并嘱咐前妻将这房子充数,并且可以卖掉所有珍藏的古玩和古木桌作为抵偿。 “昨天晚上?”我大惊。谭蓝的妻子奇怪地看着我。 “有什么不对么?难道那傢伙又在骗我?算了,反正也离婚了,他的死活我也管不了了,还好这里的东西还算值钱。”女人嘆了口气,接着又忽然开心的笑道。 谭蓝的死活她的确是管不了了,不过我只关心那张桌子。 谭蓝的前妻听说我要买那张桌子,惋惜地拒绝了。 “真不好意思,那桌子我已经卖给一个收古物的商人了,他高兴坏了,搬的时候还不小心把自己手指弄破了,血都滴在上面,吓得他连忙擦掉。”谭蓝的前妻歪着脑袋回忆说。 我只好和她告辞,看来,这张桌子和那个抽屉依然会在这个世界上继续游荡着。 或许不久后我又会听到商店的货物莫名失窃的消息了。 第六十四夜:姐妹 卢笛恐怕可以算是我见过的男性中最为招惹女孩子喜欢的了,其实他并没有纪颜英俊,也不像其他的男性那样喜欢耍酷,但是他具备一种与生俱来的亲和力和熟悉感,他可以不让任何人讨厌自己,在卢笛的身边总是飞舞着许多灿烂的美丽景色,当然,这一度使我们这些朋友颇为嫉妒。 用卢笛的话来说,其实被女孩子包围,尤其是漂亮女孩子包围并不是外人看上去那样非常幸福的事,自然,他每次愁眉苦脸的抱怨那些女孩很难伺候的时候,得到的只能是我们的拳脚相加。但是玩笑归玩笑,我们非常想知道卢笛究竟会娶一个什么样的妻子。 “不知道,我非常的苦恼,如同一直摇摆的挂钟,不明白何时才能停下,也不知道停在什么地方。”卢笛的性格偏向懦弱,带着一些诗人的忧伤,可能也是女孩喜欢他的原因。加上显赫的家境和温文尔雅的谈吐,的确很少有女孩不对他动心。 很凑巧,前些日子我居然接到一个电话,是卢笛打来的,电话里他只说了一句话。 “我要结婚了,有空就过来坐坐。”说完就挂了,那种语调非常的凄寂,说的难听点,不像是将要结婚的喜悦,反到是像通知讣告一样。 婚姻果然是爱情的坟墓么? 挂上电话才知道他居然连地点都没说,只好再次打过去询问日期地点,居然就在下星期二,我看了看日程,看来只好请假半天了。 那天居然是大雨,我非常的诧异,出席了这么多次婚礼,下雨天结婚还真是少之又少,几乎可以说没有。 “我很喜欢下雨,出生的时候就是伴随着暴雨下来的,所以无论是我结婚还是死去,我都希望是在有雨的日子。”卢笛经常用单手托着下巴,盯着窗外看。 果然很符合他的个性,只不过我越来越对新娘好奇了,究竟是怎样一位美人,抑或是一位非常聪明可爱的女子居然可以使平日里对事情犹豫不决的他下定决心结婚呢。 可是当我见到那个女孩时,我自己的都无法掩盖脸上的失望之色,不仅仅是我,看得出所有接到他要结婚而兴致勃勃赶来的宾客都有那种感觉,甚至还有几位曾经和卢笛交往过的几个优秀女孩居然气的当场离席了。 那是为极其普通的女孩,既没有过人的容貌和优雅的谈吐,也没有显赫的背景,要知道,卢笛的家里虽然谈不上豪门,但却是世代书香,祖上出过很多名人,虽然没有轻视那女孩的意思,但的确对这桩婚事费解。 不过卢笛看上去还算不错,脸上始终带着笑容,从旁里人的话来看,卢笛完全是自愿娶这个女孩的,说是她苦苦守候了很多年,不过这个理由听上去总是如此牵强。 宴席上充溢着一种很不和谐的氛围,尤其是某些人的祝福声中,隐隐能嗅出一种报复式和幸灾乐祸的愉悦。 第261页 我能了解到其中应该有某些原因,不过这个日子实在不好找他谈。 煳里煳涂的酒会过后,我回到了报社,可是当下班之后,却意外的接到卢笛的电话。 “我们谈谈吧,因为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了。”他的声音有些哽咽,而且卷着舌头吐字不清,从话筒里都能闻到浓浓的酒味。 我答应了,并按照约定去了他家附近的一个篮球场,以前我们经常在那里打球。 不过现在外面仍然下着大雨,球场上一个人也没有。 当我撑着伞来到球场的时候,卢笛已经早早的站在那里了,他的样子看上去很没精神,我纳闷干嘛不去陪新娘,却一个人跑了出来。 “让我和你聊会儿吧,再不说,我会疯掉的。”他笑了笑,仿佛在谈论别人一样。 我们走进了旁边遮雨的塑料棚,找了块还算干净而干燥的地方坐了下来。 “不打扰你吧,真是不好意思,每次有不舒服的事情都拉着你说话。”卢笛抱歉的拍拍我肩膀。他的确是这样的人,总是喜欢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考虑他人的感受。善解人意并不见得一定就是优点,过分的话会让自己活的很累,很辛苦。 我摇摇头,虽然工作一天很累,不过我更想知道他背后的故事。 “你一定为我选择的对象感到不解吧,在说明我的选择前,我想先告诉你一个故事。”他半闭着眼睛如同刚刚睡醒一般,鼻尖上还挂着雨珠,不过并没有擦去,而是一直望着外面的大雨。低沉带着磁性的嗓音混合雨敲打在塑料彭棚上的声音,让人觉得仿佛在念诗一般。 “在我认识的众多女孩中,有各种各样的,聪明的,可爱的,漂亮的,体贴温柔的。但是从来没有一个女孩能够集合这些所有的优点,有时候我和她们相处,总是会想,造物主究竟有没有制造出一个真正完美的女性呢? 很快,这个问题得到了答案,而且让我更加激动的是,不是一个,而是一对,一对长相声音性格完全相同的双胞胎。 当一位美丽的女孩站在你面前,即便她有奥黛丽赫本的高贵美丽,梦露的性感漂亮,但是顶多只能用令人昏厥来形容到极致吧,可是你想想,两个完全一样的女孩,穿着打扮,说话的声音语速甚至包括眨眼的动作都没有任何的区别——起码从普通人的感觉来说。你会有什么反应?你只能说这的确是个奇蹟。你可能会跪下来对神的无意或者是有意的举动心存崇敬。 不过像普通的双胞胎一样,即便是我,在开始也很难进入她们的圈子。这两个女孩无论走在哪里,双手总是牵在一起,紧紧的十指双扣,而且她们说话尤其有趣,一个人说一句,互相间都能知道对方下一句要说什么,这种测试心灵相通的实验我们做起来总是乐此不疲。 后来我知道,这对姐妹父母很早就过世了,在这个世界上她们没有任何其他的亲人了,以至于她们之间过于互相重视,把对方当成了自己身体生活生命的一个部分,虽然没有像电视里那种连体双婴,但是两人之间总有着一根看不见的纽带。 她们继承了父母巨额的一笔遗产,生活富裕豪华,但是却喜欢过着简单简朴的日子。姐妹两居住在父亲生前设计建造的一栋房子里,房间很大,却只住着她们两人,也不请任何佣人,只是在门口设置了保安人员,这也是她们父亲早已经安排好的,因为这栋房子本来就是一栋双子楼。楼的名字就叫‘sister’,是父亲专门为姐妹俩设计的,本来是安排两人分别住在房子的两边,不过自从父母去世后,她们却一直睡在一起。 说了这么久,却忘记告诉你她们的名字,姐姐叫刘雪,妹妹叫刘雨。可能她们过世的父母都喜欢水吧。 不知道处于一种什么心理,我很想接近她们姐妹两个,很想看看这貌似无缝可寻的姐妹关系中是否有能我的空间。于是我经常接近她们,和他们聊天。不过起初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别说是我这样的陌生人,即使是她们熟悉的朋友都很少能够和姐妹两个聊超过十句。但是她们并非冰冷的,而是沉默着摇头,用漂亮的大眼睛注视着你,所以即便被拒绝,你也不会心存不满,如果非要找个词语来形容她们的话,那就是天使。”卢笛的眼睛里充满着一种非常迷茫的色彩,如连绵的雨帘,又像雨后的彩虹。 “既然这样,为什么你没有从姐妹里找一个你喜欢的呢?”我忍不住问他。 “说得对,我当时的确是这么想的。”卢笛再次清醒过来,接着说下去。 “按理说,即便是双胞胎,也应该有一点特徵加以区别,就像某个人说的,这世界上绝对没有两片完全一样的树叶。可是我认识两人这么久,却始终找不到她们的不同点。每次两姐妹笑着让我猜谁是姐姐,谁是妹妹的游戏,我每次都错。 ‘即便是随便猜,也应该有一半的机会啊,为什么每次都错呢?’当时的我傻傻地摸着后脑勺郁闷地说。 ‘因为你对我们两个的好感都是一样的,当你真的喜欢一个人多一些的时候,你就可以猜出来了。’两个漂亮的女孩同声说着,我感觉有些眩晕,仿佛自己站在一个充满这镜子的房间。 或许诚如她们所言,如果我真喜欢那个一个多一些,就自然可以猜出来了。快乐的日子依旧进行着,那个猜谁是姐姐的游戏也重复地玩着。 第262页 旁边的人都说,很少看见刘雪刘雨姐妹会和一个男人如此的亲近,而她们自己则说,那是因为我的外貌像她们父亲,而说话动作则像她们的母亲。 或许是吧,早早离开父母温暖的人,总会对和父母相似的人产生熟悉感。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着,直到有一天,由于家里的变故,我不得不一个人住在这个城市,由于以前有人照顾,一下子突然到来的独自生活就很不适应,我经常生病,人也瘦的厉害。姐妹两个知道后,热情的邀请我去她们的那栋双子楼住一段时间。我开始并不想去,可是后来还是答应了。 那栋楼非常的漂亮,通体都是白色的,据说外壁不是油漆刷的,而是真正的白色大理石铺设而成。房子外表看去像一张立起的弓,从两边高耸起来的楼塔,犹如镜子的里外,一摸一样,房子的建筑布局很有些中世纪欧洲的皇家风格,也难怪,刘氏姐妹的父亲就是一位在英国比较有名的设计师。整个房子让人看的非常舒适,内心充满了满足感,只是觉得这么大的房子只有两人住多少有些寂寞。 不过据说他设计完这这座双子楼后,就死在了办公桌上。随后他的妻子也由于伤心而随之离去。加上姐妹两个从小就喜欢披着长发,穿着白色的连衣睡裙,赤着双脚,手拉着手无言地走在冷静的房间过道上。这栋‘sister’在外人的议论声中多少带着些不详的味道。 但是当时的我并没有在意。 住进去以后,开始的日子还算很不错,每天都有可口的饭菜,另外和两姐妹聊天,做游戏,和她们在一起你不会有三个人的感觉。 你始终会觉得,她们是一个人,只不过是你的眼睛发生了重影而已。 但是渐渐的,随着和她们交往的日子加深,我也终于发现两人的不同了。开始我会觉得很好奇,很得意,因为我终于知道了如何去区分她们,但是刘雪和刘雨并不知道。 姐姐刘雪说话的时候,有时候会下意识的轻轻咬一下嘴唇。 的确是略微的差别,或许是我的意识里多少带着些女性的细腻,这与我从小就在母亲身边长大有关吧。 但是我很快发现,原本的一人重新变成了两人。我开始惊慌和不安。因为我同时发现,自己可能爱上了刘雪。 虽然我前面说过,两姐妹说话像一个人一样,一人说一句,但是刘雪说出来的总是些很平淡,很带着诗意的话,是一些陈述句,而妹妹却是些感嘆或者问话,带着自己强烈的感情。 我并不是不喜欢刘雨,但的确更喜欢刘雪多一些。 而且不仅仅是咬嘴唇,刘雪的左手无名指上由于一次小的以外,留下了一道很细小,几乎不仔细看就无法识别的淡淡肉色伤疤。那似乎是一次她拿餐刀给我不小心划到的。可是没过多久,我看见刘雨也用刀在自己的指头上划了一刀,刘雪很难过,问妹妹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不可以和姐姐不一样啊,我们两的肉体应该没有任何的差别,一点点细微的不同都是不允许的,否则,我们就不是一个人了。’刘雨微笑着,任凭着鲜血流淌,用另外一只手抚mo这姐姐的脸。我看着两姐妹相拥在一起,实在插不上什么话,可是当看见刘雨微笑的时候,心里总有一些莫名的不安。 因为当刘雪低头哭泣时,刘雨转过脸,带着笑看着我。 ‘现在,你还能猜的出我们么?’刘雨,再次笑着问我。我只好无言以对。 当刘雨的伤好以后,再次要和我做猜谁是姐姐,谁是妹妹的游戏时,我拒绝了。因为我已经猜出来了,但我又不想骗她们。 ‘你到底还是猜出来了啊。’刘雪咬了咬嘴唇。 ‘你知道么?除了父亲和母亲,你是第三个能猜出我们的人了。’刘雨带着和刘雪同样的微笑说着。 ‘但是他们已经死了,离开我们了。’刘雪说。 ‘你也会死么?’刘雨问我。 我没有回答她们,但是我知道自己不可能把她们分开,我不会从刘雨身边带走她的姐姐,因为刘雪也不会同意的。我能做的只有离开了。当她们知道我要离开这座‘sister’的时候有些惊讶,但还是很平静的接受了,不过我看见她们两人的手第一次没有紧紧地握在一起。 最后我还是答应了她们的请求,留下来吃最后一顿饭。不过她们坚持让我坐着,所有的事由两人自己去做。 那天本来是下午,可是外面已经阴沉着天了。 坐在餐桌边的木椅上,我忽然隐约嗅到了一丝血腥味。 她们到底在制作什么食物。 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几乎已经快要睡着了,忽然听见了叮铃叮铃的声音,看见一个人推着一辆餐车过来。但我无法分辨这个人是刘雪还是刘雨。 但是她们从来都是两人一起出来的啊。 ‘吃吧,姐姐做的汤很好喝的。’看来她是刘雨了。她依旧充满着天真的笑容看着我,把一个巨大的汤盆端上来。 汤里浮动这白色而细腻的肉块,整个房间里洋溢着非常诱人的香气。 ‘你姐姐呢?’我问刘雨,四下里看着。 刘雨没有回答,只是一边为我盛汤,一边微笑着。 ‘你很快可以见到她。’说着,她自己也盛了一碗。 第263页 我喝着碗里的汤,很惊讶为何世界上还有如此美味的东西。刘雨也大口喝着。 ‘你姐姐呢?’我又问她,刘雨的脸上划过一次不悦。 ‘这是你第二次问她了,’刘雨顿了顿,放下碗,‘记得我们和你说过么,当你爱上我们两人其中的一个后,你会很容易分辨出来我们谁是谁。’ ‘我记得。’我慢慢地回答她,或许现在这样告诉刘雨,我就可以带刘雪走了。 ‘可是你没有选择我。’刘雨咬了咬嘴唇。我有些差异。 ‘你姐姐呢?’我大声质问起刘雨,即将到来的不安感让我很激动。 ‘我说过了,姐姐做的汤很好喝,可惜她死了,我们只能喝一次。’刘雨慢慢地将碗里剩下的汤倒进嘴里,安静的房间里我可以听见她喉咙下咽的声音。 我无法相信地坐在椅子上。 汤盆里浮上来一样东西,细长。 那是一根手指,准确地说是无名指,在指头旁边有一道非常仔细才能看到的一道淡淡伤疤。 ‘姐姐已经死了,准确的说我们吃了她。’刘雨高兴地站了起来,她的神情我从来没见过。 她又咬了咬嘴唇。 ‘从*开始我们就在一起,我们一直是一个人,或者说我一直是半个人,姐姐也是。如果没有遇见你我们还会一直像外面的人认为的一样,所谓的幸福快乐地活下去。可是谁也不了解我们睡在这栋房子里晚上有多么冷,多么寂寞,所以你不应该出现的。’刘雨望着我。 我则低垂着脑袋。 ‘我的确不应该介入你们。’ ‘可是晚了,我和姐姐都爱上了你,但是你却只有一个。于是,姐姐和我约定好,如果你爱上了我们其中的一个,也就是你能完全分辨出来我们的时候,我们姐妹要变成一个人,一个人。’刘雨紧紧地咬着下嘴唇,一丝血顺着牙缝流了出来,如同一根红色的细线。 房子外面下起了大雨,我这辈子从未见过那么大的雨。 ‘你不是刘雨。’我忽然昂起头,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刘雨吃惊地望着我。 ‘碗里的,才是刘雨吧。’我忍着强烈要吐的感觉,指着那汤盆。 ‘刘雪和你最大的不同就是在激动的时候喜欢咬着下嘴唇。’我终于说了出来。 刘雨,不,应该是刘雪呆滞地望着我,可是很快又再次微笑起来。 ‘我的父亲,母亲,都无法接受我们两个过于相似而发疯死去,没想到你居然能如此看透我们。小雨说了,她知道你喜欢我,想要带我走,她也很喜欢你,所以她说,要我们吃下她,这样,小雨又再次成为我们的一部分了,这样,我们姐妹就永远不会分开,就像以前一样。’刘雪笑着解释。 ‘所谓的吃下姐姐,其实是你占据了刘雪的身体吧。’我问道。 ‘是啊,这身体是姐姐的,而灵魂却是我的,这不是很好的结合在一起乐么。’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去称唿眼前的这个人了,究竟是刘雪杀了刘雨,还是刘雨将刘雪作成了肉汤。 但我明白,她们姐妹两一定死去了一个。 ‘你说的咬嘴唇,其实是我和姐姐商量好的,连我们自己都弄不清楚我们是谁,你以为你能看清楚么?’我眼前的女孩解开了自己的发箍,脱去了衣服,站在了窗户边上,外面的大雨击打着那窗子。她打开了窗户,雨点一下就无情地拍在她洁白无暇的肉体上。房间里的灯已经灭了,随着每一次的闪电,我都能看见她赤裸的身体,闪电的光将本来白色的躯体照射的更加惨白。我仿佛看见了一副油画,一位美丽的女神站在了如同画框般的窗户前面,后面的背景则是紫黑色的天空和磅礴的大雨。 ‘现在,你还能猜的出谁是姐姐,谁是妹妹么?’她高声笑道,下雨的声音已经很大,嘈杂的充满了耳朵,眼前明明是一个人在说话,而我却听到的是两人的和音。 我用手按在桌子上,脚却无力上去。 终于,我昏了过去,等到醒来的时候,她已经不见了,眼前只有被雨浇湿的地毯,和那在餐桌上依旧冒着微微热气的汤。 我冲到厨房,看见了一具尸体,几乎已经切碎了,只看了一眼,就无法看下去。 我离开了那栋‘sister’的双子楼,而且从未再回去,据说,本来是通体白色的双子楼,有一半竟然慢慢变成了红色。 那以后我也没见过那对姐妹,我始终认为她们还是完整的,姐姐和妹妹无论那一个都没有死去,只是重新成了一个人。或许她们只会爱着对方,我不过是她们精心挑选的,拿来作为两人结合的一个藉口和契机罢了。 那件事恐怕我才是受害者,以致与以后很长时间我都惧怕女性,尤其是漂亮的,完美的女孩,似乎从每一个人身上我都能看到那两姐妹的影子,直到遇见我现在的妻子,她挽救了我,虽然她不优秀,但她可以让我忘记以前的噩梦。”说完,卢笛站了起来,长舒了一口气。 “我该回去了,或许,她等的着急了。”卢笛终于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容,不久,便随着缓慢的步伐消失在我的视野里。 说老实话,我听的很煳涂,随后,我把这件事告诉了纪颜。 第264页 “你知道么,有一种说法是吃掉活人的肉或者器官,可以继承死者的灵魂,据说有一个部落,都是父子相传,当儿子要接替父亲的位置时候都会举行一个仪式,那就是吃掉自己的父亲。这并非空穴来风,你也该听说过吧,很多被移植心脏或者别的器官的人在移植过后会性情大变,或者凭空多出很多自己以前没有的习惯,或许就是源自于此。”纪颜道了杯水,咕噜咕噜灌进嘴里。 “而且,如果是双胞胎姐妹,或许吃掉另外一个,两人真的就能永远在一起了。”纪颜看着窗外的大雨默默说道。 第六十五夜:墙(一) 大学的宿舍总有些或多或少的传闻,特别是那些有着几十年高龄的年代久远的旧楼,黑色充满裂缝的木地板,长而幽暗的厕所,都是让人觉得很不舒服的地方,倘若是还出过什么意外,那好事者就更加变本加厉,故事套着故事,老生们总是喜欢用这些来吓唬新来的同学,看着他们唯唯诺诺略有发抖的样子不免总是心中暗爽,不为什么,只是因为自己进校也是如此这般,就如同切掉尾巴的猴子,以后每次进笼的新猴子总会被以前的猴子集体按住,切掉尾巴。 黎正的离开让纪颜的性格似乎变得低沉了许多,唯有李多在的时候尚能看见他的几丝笑脸,大多数时候他都站在窗边一个人抽着闷烟,实在不愿意看他这样,正好报社和其他几家杂志社打算在某大学举办一个书报展览,那学校正是纪颜曾经就读过的医学院,我于是热情地邀请他同去,开始他并不答应,不过经不住我的再三纠缠,我以帮忙的藉口终于说动他了。 毕业后的人多去学校走走,看看那些热情充满朝气的学生,总能找到几缕自己当年的影子,人自然也会年轻起来。 和别的学校不同,医学院的学生似乎脸上总带着与实际年龄不符合的睿智和平稳,也难怪,做医生的自然是需要细緻和严谨,来不得半点马虎,久而久之,自然有些许呆板,当然,也不绝对,比如眼前为我们带路的这个男生,就非常的活跃。 “您知道么,我刚进大学的时候从接我入校的老生那里听得一个故事,非常吓人呢,不过想必只是传说而已。”这个叫华月风的高个男孩子带着一点江南口音的好听普通话向我们介绍道。 纪颜笑了笑,难道他也听说过?华月风并不知道眼前的这个人是大他几年的校友。刚开始纪颜见到华月风的时候就略微呆了一下,不过他很快又恢復常态,接着笑着说勐的看见他们还真能找到自己以前的感觉。 “说说看,那是什么故事?”我好奇地问道。 “是这样的,”华月风清了清嗓子,极具表演性质的夸张的说了起来。 “在这所大学里,在我们的主宿舍楼里,每层都铺了一层地毯,除了第四层,每层都是经常换洗,而且都是灰黄色的,只有第四层是红色的,甚至下雨或者偶尔有人把水泼洒在上面,那红色也不会有丝毫的褪色感觉。 当我们问起旧生是怎么回事的时候,他们大都不知道,只有接我的那位大四的辅导员,用广东话说道:‘“后生仔,千祈晤好迫自己读书啊”(小孩,学习上千万不要太逼自己)。 据说几年前,在第四层的宿舍中住着两位好朋友,两人读的专业不同,但都有相似的爱好,而且成绩都很不错,你要知道,医学院的学习是很残酷的,淘汰制度远比其他学校严格多,每年都有不少的人无法经受残酷的考试而被刷下来,有的直接被劝退,这对其中一些花了很大精力,本身又背负着重大压力的学生来说,是件几乎无法接受的事情,所以,在医学院自杀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这两个人也是如此,紧张的学习几乎让他们喘不过气来,其中一个读骨伤科的同学非常聪明,而另外那个则相对更刻苦些。不过骨伤科的男生成绩要略好一些。我们姑且称唿读骨伤科的男生为a君,另外一个叫b吧。 a君有段时间要经常出外实习,每次回来都看见室友拿着一本厚厚的《解剖学》端着用功看,他也不好打搅,只好默默地各做各事,这样的日子慢慢的进行着,知道有一天a君在书桌上发现了朋友的字条。 上面写着一句话;‘你可以借点东西给我么?’他看后笑了笑,随即他也写了张纸条,说当然可以,然后便出去了,第二天回来朋友不在,结果桌子上却又多了张纸条。 ‘很重要的东西,我怕你不肯。’他觉得有趣,又回了张,说没关系,大家是朋友,无所谓借。 可是那个同学始终不说要借什么,这事也逐渐在a君心中淡忘了。 直到一个夏天的周末,a君看书累趴在桌子上睡觉,忽然朦胧中被人拉了起来,读骨科的男生睁眼一看,发现自己的寝室好友乱糟糟的头髮,口吐着白沫瞪着眼睛,手里拿着一把崭新发亮的手术刀把自己拎了起来。 ‘读,读,读不完的书啊,怎么办,怎么办?’那人断断续续地说, a君吓坏了,连忙问室友怎么了。 ‘可不可以借你的脑子给我?这样我就不用这么累了。’那人忽然神情严肃地问。 a君终于明白了,室友一直想借的是他的脑子,他看得出朋友不是开玩笑,于是开始大力的挣扎。可是还没等少许反抗,手术刀已经把他脖子割开了,鲜血一下就喷洒出来。 第265页 拿着手术刀的医科生满意地看着倒在自己脚下的同窗好友,看着他无助的捂着自己的喉咙。 ‘这下有脑子记东西了。’他拖着朋友的双腿,往外走去,只是可怜那个人,到死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杀,当时他又没死,可喉咙被割开又喊不出来,只能任由着自己的身体被慢慢拖进黑暗的走廊尽头,看着自己身下拖出一道长长的血迹。 据说后来那血迹怎么洗也洗不掉呢,所以被用来告诫我们,读书千万被太强迫自己了,凡事量力而行。不过我猜想估计是假的吧。”华月风讲完故事,接着摸了摸自己脑袋,眯起眼睛笑了笑。 我也笑了笑,不过忽然发现身边的纪颜却没有笑。 “那不是传闻,是真的,可是和你说的却又略有不同。”纪颜望着华月风。后者则微笑着做了个请的动作,示意纪颜说下去。 “我也曾经是这个学校的学生,你说的那件事其实正好发生在我大一刚刚入校的时候。”三人找了个凉亭坐下,纪颜开始徐徐道来。 “大家都来自祖国的四面八方,大多数人都还是第一次离开家乡,来到完全陌生的城市里,开始的时候还略有生涩,不过由于都是男孩子,很快变熟悉了,寝室是四个人的,和我同寝室的三人却各有各的特点。 和我都是本地的瘦高个小华,长相帅气,性格开朗。另一个是家境富裕来自北京的刘哥,最后一个则是一直到开学的时候才转入寝室的雁楠。 四个人中数雁楠最不苟言笑,不过也并非冷冷冰冰,只是犹如算盘竹子,别人拨一下,他就动一下,你问一句他则答一句,绝不多说,然后就又去拼命看书。 “我是靠着乡亲们从嘴巴里省出来的粮食才来上学的,我只能拼命读下去。”每当我们劝他稍微休息下的时候,雁楠总是抬起头,扶了扶鼻樑上的眼睛,张着薄薄的嘴唇认真地说,所以大部分时间若是去外面玩耍或者吃饭,雁楠总是不去的,虽然每次回来我们都为他带了些,可他也推辞不受。别说酒肉朋友,可人大部分时候靠的却还是吃饭喝酒联络感情,长期这样,雁楠和大家多少有了些隔膜。 “他,大概是不想欠我们的情罢了。”小华叼着烟,抱着吉它坐在阳台上,寝室里只有我和他两人,雁楠去自习,而刘哥则去满学校找漂亮女生了。据说他很是厉害,早在高中的时候女朋友就论打来计算了,而我们也从未看过那个女孩子在他身边呆的超过两个星期。不过奇怪的是这傢伙成绩非常好,每次考试作业都不错,实在让我等羡慕不已。 我很喜欢和小华相处,一来都是本地的,二来他会弹吉它,歌也唱得不错,只是略带苍凉。 日子慢慢过去,可是奇怪的事情却开始浮出水面。 首先是我们的宿舍,那是一栋民国时期的建筑,不明白校方却一直不肯拆除,虽然内部翻新了下,可是还是让人觉得住的很不舒服,很大的原因是里面总有一股子发霉的味道,一如潮湿的置放在箱子里过久的衣物一样,而且我们是宿舍楼层的最末一个寝室,墙壁正好靠在最外面,所以每到下雨,墙上总是湿湿的一片,让人很难入睡。 靠最外面的,就是小华和雁楠。 但是奇怪的是挨着小华的那面墙却干燥如常,雁楠则叫苦不迭,他来自少雨地区,这样湿润的雨季让他很难入睡,我见他总是晚上在床上翻来覆去,于是提出和他换床睡,雁楠起初不同意,可是长期的睡眠没有质量使他学习成绩也略有下降,最后他同意了。 “麻烦你了,真是不好意思,雨季一过我们就立即换回来吧。”雁楠抢着帮我收拾东西,我则摆手说不用了。 “不,一定要换回来!’雁楠的眼睛睁的很大”把我的床单拽的死死的。我只好连声说好的,他才恢復过来。雁楠出去后,躺在床上发简讯的刘哥忽然伸了个头出来冷笑道。 “瞧丫那操性,还以为自己是什么玩意,纪颜你白做好人了,这种人压根不会把你对他的好记在心里。”刘哥不屑一顾地说道。 “没什么,反正我也喜欢和小华一起啊。”我则笑了笑。 “算了,懒得搭理他,我晚上去戏果,这里的妞盘亮的多了去了,要不等下我看有多余的打电话叫你和小华一块去吧,反正你们也无聊。”说着他手机响了,对这电话嚷嚷了几句,马上跳下床,拿好钥匙。 “哥们我今晚上不回来了,甭给我留门了。”说完便一熘烟走了,出去的时候正好撞见雁楠拿着脸盆走进来,两人站在原地互相对视了一下,然后各走各路了。 天南地北的人聚在一起,多少有些隔膜,我当时也只是这么认为的。 可是那段时间小华的脸色却非常不好。我问他怎么了他始终不说,最后逼急了,他才张嘴说出来。 “每天你们睡着以后,靠着我的那面墙就在蠕动。”他低着脑袋沉着声说道。 “这怎么可能?”我开始听了也觉得有些荒谬,“你大概最近学习太累了吧?” “不是的,要不这样,今天晚上你就拿着笔和纸睡在我床上试试,反正我不敢睡了,晚上我回家睡觉去。”说着,他抄起书包,就出门了,我见他脸色不是很好,本想拦住,无奈他一下就跑了。 第266页 第六十五夜:墙(二) 晚上雁楠早早地就出去了,寝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我躺在小华的床上,却没有发现任何异动,于是沉沉的睡过去了,没过多久,外面开始下大雨了,墙壁开始渐渐出现黑色的水渍,可是我这边还是白白的一片。 忽然在雨声和雷声中我听见了另外一种声音。 那是一种拍打墙壁的声音,很有节奏感。 以前我睡在自己床上,经常听见这声音,因为隔壁寝室的同学喜欢躺在床上听歌,竖起的大腿敲打在墙壁上,或者有事没事拍拍墙玩。 可是现在这墙的另外一面什么也没有。 我将自己的耳朵贴在墙壁上,果然,那声音更加清楚了,而且我几乎可以分辨的出那是脑壳磕在墙壁上的咚咚声音。 这个时候,贴在墙面的脸上感觉墙体真的在蠕动,虽然只是轻微的一下,可我清晰的感应到了。我立即缩了回去。 没错,在宿舍的日光灯下,那墙体的确如揉搓的面团一样一下一下凹凸着,最后停下来了,我用手摸了摸,非常有纹理感。 从床上跳下来的我赶紧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大的白纸和铅笔,白纸本来是拿来画人体骨骼的,我想起了小时候经常把纸垫在硬币上画图的事情。 同样,我用白纸平铺在墙面上,然后用铅笔大范围的涂抹着。 随着铅笔芯渐渐的磨平,纸上出现了一幅黑色背景,白色线条的人脸。 那是一张女性的脸,虽然不是很清除,但是看得出五官脸型都很不错,是个美丽的女孩子,但眉宇间却略带忧愁,她眼睛紧紧闭着,嘴角略微上翘,仿佛在笑,但那笑容却充满绝望。 我想都没想,立即把那纸撕碎了扔进垃圾箱。 幻觉吧,我再次用手抚mo墙壁,却只能感觉光滑如镜,先前的凹凸不平感却没有了,那奇怪的撞击声也没有了。我只能单方面的认为事情结束了,而且仿佛的确如此,第二天小华回来了,如没事人一样,依旧笑嘻嘻和我聊天,说回去吃了如何如何多的好吃的,我则用拳头锤了锤他。 接着,刘哥也回来了,心情似乎很好,上课的时候这傢伙坐我旁边,满身的酒气,而且隐约之中还有股淡淡的脂粉香气。 “今天要交上星期布置的血管分布图你小子画了没啊?小心最后考试不过就搞笑了。”收作业的正是雁楠,我知道他可是不留情面的,而这次的作业是和最后考试挂钩的,我自然不免有些担心。 “你丫少给我拔塞子,压根不必担心我,我在点背也不会挂科,忘记和你说了,昨天晚上哥们我可爽了,居然还是雏,真难得,不过就是有点死赖着不走,虽然是靓,可是我不可能对一个女的两星期以上啊,要不你都会笑话我了是吧?”说着他用大手搂了搂我肩膀,我拍开他的手。 “你就作吧,小心有报应,倒是没一个女的会嫁给你,真正孤家寡人一个。”刚说完,他就唿唿睡去了,我也只好继续听课。 很奇怪,没看见他画图,也没看见他交,可是老师并没有指出来,后来翻了翻成绩,他居然比我分还高,和雁楠是同分。 期末考试前,即便是刘哥也有些紧张了,他也开始绷紧面孔,复习课本,他很聪明,看的也快得多,问的问题也很到位,而且一旦专心做事就把手机关闭,不过我依旧看见一些人来寝室找他,有男有女,大都被他骂跑了。因为累积学分不过,是会被立即离校的,那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每年为这个从主楼跳下来自杀也不是一个两个了。所以哪怕是雁楠,也比平日多了些谨慎和烦躁,学习的压力和炎热的天气,恐怕都是原因所在。 只是有一个漂亮女孩却总是哭着过来,无论刘哥如何赶她就是不走,骂也骂了,好话也说了,从女孩的口音听来,居然好像也是本地人。她老是侧着脸站在门口,长相有些面熟,却老想不起来。 最后刘哥实在受不了,和女孩出去了一趟,过了老半天,我还以为他又要在外留宿,谁知道他居然跑了回来,一脸沮丧,原本白净的脸庞上居然多了个纤细精緻的红色的手掌印。 “我怎么知道肚子里的孩子是不是我的种,真是的,还死赖着我不放了,纪颜你们这里的女孩子是不是都这样啊。”他向来口不择言,我倒也习惯了,不过还没等反击他,小华忽然一反常态的跳了起来朝他扑了过去,刘哥没防备,脸上马上挨了几下。小华什么也不说,只是往刘哥身上招唿,还好我把他们拉开了,雁楠则站在边上,面无表情地看着。 “马上要考试了,要打架死远点打。”雁楠坐在椅子上说了一句,接着拿着书又去自习教室了。 小华也出去了,我总觉得他最近有些奇怪,临走前只对着刘哥说了句“以后再乱来迟早废了你。”刘哥气得跳了起来,可是被我按住了。 “我这是看你面子,否则我拆了他!”我安慰了他几句,也觉得心烦,于是出去走了走。寝室里只剩下刘哥一人在看书。 我来到了寝室楼下,看着最外的那侧墙,始终想不通那天到底怎么回事。 而那时候我忽然接到电话,说医院的父亲病情有些恶化,我只往寝室打了个电话给刘哥想让他帮我请假,但始终无人接听,事情紧急,我只好先赶往医院了。 第267页 父亲是高三毕业病重的,始终不见好,还好那次不是太严重,不过我还是在医院守了一夜。 我是第二天凌晨赶回学校的,天忽然开始下雨了,而且又急又大,我没带雨具,只好连忙往宿舍赶,这个时候估计连喜欢大清早去草地背单词的雁楠都得呆在房间里了。 当我来到宿舍楼下,却没再上去了,因为我看见一个白乎乎的东西吊在宿舍楼外的墙壁上,位置看上去就是在我们寝室。 犹如一个雨天娃娃,我看清楚了,好像是个女孩,穿着一身白色连衣裙,黑色的头髮和裙子被雨水打湿了,紧紧的粘在身体上,她是背对着我,脸朝着那墙壁。一条长长的绳子勒在她的脖子里。 开始颳风了,她纤细瘦弱的身体就像纸做的一样被吹起,然后又重重的敲打在墙壁上,发出咚咚的声音。 我立即打了电话给学校管理处,很快,他们把女孩的尸体放了下来。 那女孩的脸和我上次从墙壁上临摹下来的一模一样。 而且很熟悉,我后来想起来,这好像就是那个经常来找刘哥的女生。由于天才刚蒙蒙亮,校方不想造成不必要的骚动,连忙封锁了消息,把女孩尸体抬走了,知道这事的人并不多,我也被告知不要随便乱说话。 宿舍楼的灯似乎坏了,我踩着木制的地板,脚底下咯吱咯吱的响着,回到寝室,却刘哥不见了,小华也不见了,只有雁楠躺在床上。 我以为他还在睡觉,所以没去叫他,可是又忽然看见他的手上有些血迹。 虽然只是一丁点,但我确定那是血迹,因为它有血液特有的凝固后的痂痕。 我转身出去,不料雁楠却说话了。 “很感谢长久以来你对我的照顾,我不喜欢欠人家的情,因为我暂时还没有能力去还,你一直奇怪那小子的作业吧,其实都是我帮他做的,考试的时候我也帮着他作弊,不过他也的确很聪明,他有颗非常优秀的脑袋,有着非常优秀的脑子,一些我需要花很多时间记的资料他一下就记熟了,实在不明白老天爷为什么如此不公平。不过无所谓了,我不会再为了赚他那几个遭钱而受罪,看他的脸色了。”雁楠说完,在床上翻了个身。我没听明白他的话,只是知道了原来是他一直暗中帮着刘哥写作业。 当我走出寝室的时候,却看见门外一条狭长的血迹,开始进来的时候有些急,居然没有注意。 我顺着血迹走下去,那血迹一直到了楼层的另外一端。 那里是厕所,那时候每层楼就一个厕所,而不是像现在每个寝室都有。 我小心的走进厕所,里面只有水滴的哒哒声。 刘哥歪着脑袋靠着墙躺着,大大的眼睛圆睁着,仿佛很不相信似的,血迹是从他脖子处留下来的,他的喉咙被割开了,开伤口应该是非常锋利的刀具。 接连出现两个死去的学生,校方有些乱了,他们将刘哥的尸体抬走了。抬起尸体我才发现,原来刘哥的脑子也被人取走了。头后面一个巨大黑煳煳的洞。 失踪的小华也成为了警察的首选目标,因为据说有人看见小华从手术室带走了把手术刀。而且死去的女孩居然是小华的高中同学,小华喜欢她很久了。 我打电话给小华家里,接电话的是个小男孩,男孩叫来了小华的妈妈。 “小华?他很久没回家了。”小华的母亲奇怪地说,我非常诧异,前几天他不是还回去了么,第二天还说吃了很多母亲煮的菜。 “没有,那天他是打电话说要回来吃饭,可做好饭后却一直没来,我还正想骂他几句。”小华的母亲开始絮叨起来,我安慰了她几句,放下了电话。 小华就这样失踪了,我们这间寝室一死一失踪,没有别人再敢搬进来,也好,我和雁楠喜欢清静。雁楠怕潮,所以他就睡在了小华那张床上。我一直对雁楠那天手上的血迹奇怪,他推说是不小心做实验的时候割伤的,虽然我不相信,可是尸检报告说了,刘哥死亡的时间雁楠一直坐在自习教室里面,有上百号人为他作证。 “你该不是怀疑我杀了人吧?”雁楠冷笑着说,我自然是摇头。 我和他之间很少说话,日子也就慢慢的过着,直到刘哥死了整整一年后,又是一个夏季的大雨天。 我那天睡的很迷煳,雁楠去了自习教室通宵看书,我半夜迷迷煳煳的起床却看见床上躺着一个人,原以为是雁楠又回来了,可是当从厕所回来,却发现雁楠的拖鞋还在,如果他回来了,必定会换上拖鞋的,这是他雷打不动的习惯。 而且那床下没有鞋。 我没有拉灯,因为躺在床上那人的背影像极了小华。 “是你么?小华?”我大声问道,可是没有回音,等我走过去的时候,床上的人慢慢爬了起来,不过他没有朝我过来,而是将身体贴在墙壁上,那人的身子如同沉下水的石头,融进了墙里面。我马上拉开灯,床上空无一人,可是我却在墙壁上看到了一个人形的白色印记。 那以后我也没有再看见过小华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后来雁楠也不肯睡在那里了,他说每天睡着以后都感觉身体背面,后劲脖子处都能听到唿吸声,甚至还能感觉到有凉气打在脖子上,直打冷颤。 几年后我们毕业了,搬离了宿舍,雁楠先走了一步,他回了老家去做了一名医生,他说大学中最值得高兴的是交了我这样一个朋友。 第268页 我则苦笑着说,“如果是三个多好。”雁楠沉默着不说话。 后来雁楠走了,我在收拾东西的时候,却发现他的平日里经常上锁的衣橱里发现了一个铁盒子。 非常轻,我摇晃了下,却不知道是什么。本来想去追他,可是到楼下才发现他已经坐车去火车站了。 我打开了盒子。里面是一个干枯的发白的脑干。灰白色的,如同钙化了一般,又像铺了一层石灰的大核桃仁。盒子里面好大一股子防腐剂的味道。 里面还有张字条,是雁楠的笔记。 上面写着几个字。 “一直以来,我都想看看真正从头颅里取出的人脑,当我发现了那傢伙的尸体,于是拿起地上的手术刀,我把他的脑子取了出来,我想知道他这样的人的脑子究竟和其他人有什么不同呢?”纸条的末尾有着重重的几个问号和感嘆号。 我将那盒子以及纸条都烧掉了。 “只是不知道,他们三人心中的墙是否能烧得掉。”纪颜说完了,脸上更加忧郁,手指夹着的香菸留下好长一段菸灰。 华月风也没有说话,只是忽然问了一句。 “原来是这样啊,那我安心多了,我现在睡的正好是你说的那个宿舍呢,而且我的床铺就是靠着最外面的那张,不过我并没有在墙壁上看见人形的痕迹,还是让我带你们在学校四处看看吧。”说着,他站了起来,背过身,我看见他的手在额头处动了一下,似乎在擦汗。等我转到他面前,他用手遮挡住自己的眼睛。 “太阳还真热啊,估计又要下大暴雨了。我们还是抓紧时间去转转吧。”说着,他大步走在了前面。 “他长的,很像小华。”纪颜把菸头掐灭扔进了路边的果皮箱。 “哦?不过你后来有没有知道那面墙到底有什么问题?”我问纪颜。 “不知道,只是通过父亲的笔记晓得有些建筑物是有灵性的,你听过盐透么,浓度高的东西会中和浓度低的东西。如果小华真的被那面墙吸进去的话,墙自然有了生命,它可以提前感应到几天后女孩出事也就不足为奇了,不过我相信墙壁不会再出现问题了。”纪颜笑了笑,看着前面华月风的背影。 “哦?为什么?”我问他。 “因为那床现任主人的心里没有墙壁。”纪颜终于畅快地笑了起来,拍了拍我肩膀,大步赶上了华月风。 第六十六夜:戏魂 旧时侯,或者说在现在一些远离都市喧嚣的充满着浓郁村土气息的村庄里,大家还是把看戏作为一件类似于过节性质的全民庆祝活动,没有特别重要的事情断然是不会去请戏班的,要不是一年一度的庙会,或者是村子里比较富裕或者地位尊贵人家的红白喜事。 大部分戏班都是流动的,他们风餐露宿,有生意的时候卖力演出,无事则忙着赶路,套用一句话就是,不再戏台上,就是在将要去戏台的路上。 其实戏业,包括一切说唱艺术,并不是按照现在分的如此详细,而其起源也来自于上古时代巫师们为祈祷上天而跳的一种舞蹈,当神话里的神逐渐变得人格化,歷史化,本来只能出现在严肃高雅的祈神活动中的戏剧也慢慢深入进寻常百姓,成为了电影电视出现以前人们的主要娱乐休闲手段。 不过很不幸,唱戏的演员俗称戏子,他们的地位之地下,恐怕是现在这些受人尊敬,被万千少女少男风靡爱戴的明星所体会不到的。旧时戏业被称为贱业,是专门侍奉人的“玩意儿”,何谓贱业,像奴隶,妓女,理髮师都被归之为一类。《元史?选举志》云:“倡优之家及患废疾,若犯十恶奸盗之人,不需应试。”由此可见,戏剧演员所受之歧视。 民间更是如此,视戏业之人为“下九流”,认为一人从戏,满族皆辱,艺人死后是不允许埋进祖坟的,俗话说“王八戏子吹鼓手,好汉不再台上走。”可是反过来,老百姓对戏剧艺术又非常喜爱,这就造成了一种看似非常可笑而矛盾的现象——“台上人人爱,台下遭人厌”。 说了这么多,只是想引出下面这个关于唱戏的故事罢了。 前面说过,纪颜的家乡是一个较之规模很大的村庄,虽然纪家在其中最有地位,不过这村庄并不叫纪家庄,我也记不得了,姑且称之为周庄吧。 周庄的百姓大都忙于农活,据说这件事还是纪颜父亲少年时候发生的,并且将它详细的记录了下来。 “那段时间正是夏季双抢之后,由于村里年景不错,加上我们家老太爷——爷爷的生日。村里人决定请一个戏班来唱一出河南梆子戏,老年人都爱听穆桂英挂帅,唱腔迴肠有力,听得很是带劲。 可是去哪里请呢,这个任务交给了村子里腿脚最快也口舌最为灵巧的周六去作了,这个人尖嘴猴腮,颧骨高耸,头髮稀疏,身材矮小,总是弓着腰,双手互相拢着放于胸前——不要误会,他不是虔诚的基督教徒,只不过向来在村子里喜欢小偷小摸,总是受人白眼,不过他也有他的优点,无论三教九流的人,他总能和人家搭上话,而且讨价还价甚是本事,这种活,当然交给他干比较好,不是有那么一句么,即便是张用过废卫生纸,也会有他发挥作用的一天,何况是个大活人。 第269页 据说周六背着一口青灰麻布口袋,带着预付的订金迈出村口的时候,天色是灰暗的。 “等我好消息吧,戏班一定会如期赶来的。”周六对着大家招了招手。 几天后的一个夜晚,雷雨刚过,空气瀰漫着土地清晰而浓郁的味道,村头还有几颗大数被雷从中间噼开,所以仔细的吸吸鼻子,还能嗅见一些木头烧焦的味道。而最早看到戏班进来的正是我。 一行人排着单队,整整齐齐,犹如根竹筷子一样直直的从村口插了进来。 大概几十人左右,最前面一人梳着大背头,皮肤白皙,一手弯曲放于胸前,另外只手别在后面,穿着青色长衣马褂,脚踏一双镶底千层黑布鞋,走路非常讲究,大概四十多岁左右,不过面白唇红,一双眼睛顾若流星。看见人就将折起的袖口放下来,双拳施礼。看来他就是班主了。 “今天带着戏班应邀来到贵宝地,如有礼数不到,还望各位相亲父老多多见谅。”说着,深鞠了一躬,接着挥挥手,身后一个跑腿的灵活少年,穿着无袖白衣马褂下身穿着到脚踝处的宽大青裤,提着一箱东西走上来。 这里要说明一下,戏班讲究除外跑江湖,唱戏之人常常生活于舞台上的虚幻和现实中的歧视之中,多少有些心结,加上戏剧这门艺术本来源自于古代祈祷神灵的巫术舞蹈之中,所以他们非常讲究规矩。 所谓的规矩,自然在他们认为可以保他们顺顺噹噹。他们身为当时社会的底层弱势群体,只好寄希望与鬼神的保佑。那少年拿上来的正是戏班供奉的“五仙爷”。因为戏班讲究的是身体健康,嗓音圆润透亮,喉咙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吃饭傢伙什,所以对待食物非常谨慎,唱戏之人有不食牛,马,犬,骡,雁,鸽,鸠,的习俗。据说这样可以不长恶性疮疖,而所谓五仙爷,即刺猬,狐狸,蛇,黄鼠狼,老鼠五种动物。平日里禁忌直唿这五种动物名称,一般也不敢拿正眼看。,可见戏业众人对其之敬畏。 “有请白二爷入堂!保吾辈穿堂入室,诸事皆宜。”为首的那个大褂男人高声叫到,声音极为清脆悦耳,看来也是一个齐活之人。这里说的白二爷就是指的是刺猬。 果然,少年打开箱子,里面有铁笼装了只刺猬,戏班众人在班主带领下,一齐跪倒在它面前,上好香,口中念念有词。礼毕,这才算完。 村长走过去和班主聊天,可是众人之中却唯独不见前去找他们的周六。可能这小子贪了余钱,又去闹市上瞎逛了,大家无暇顾及他,只道是戏班既然来了,他的任务也算完成了。 “明天就是纪老爷子的生日了,趁赶着晚上把戏台子搭起来吧。”村长催促大家道。 “不急不急。”班主微笑着摆摆手,“我们还要准备‘破台’。” 所谓“破台”指的是新建的戏楼,戏院,会馆,庙台等戏剧表演的舞台,在这里首场演出的戏班举行的祭礼。这个戏班规模不小,周庄在附近也算是大庄,这样的讨个吉利的仪式还是不可少的。 戏业人称台口朝南,朝东的戏台为“阳台”,朝北的为“阴台”,朝西的为“白虎台”,俗话说,“要想发大财,最忌白虎台。”,所以,凡是台口朝西的“白虎台”也必须“破台”,然后才能演出,否则会无端找来祸事口角纷争。 破台形式各有不同,有的比较简单那仅仅在后台墙壁上挂一红鬍鬚,意为代表判官,以此辟邪去灾。复杂些的,要由一名旦角扮演“女鬼”、把“女鬼”赶跑,杀一只公鸡,把鸡血散在戏台四周,然后鞭炮齐鸣,就算破台了。破台的时候演员不可说话,嘴里都叼一个硃砂包,据说可以避免引鬼上身。 不过这个戏班的破台方式颇为与众不同。 除了戏班班主和那个少年之外,似乎所有人都不苟言笑,无论是身体健硕的武生,还是面貌秀丽的花旦,他们都很顺从地站在班主身后。班主叫过来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身材修长,可是面孔苍白,眼神黯淡,手指上有点点红斑——可能是有些皮肤病吧,长期接触油彩,多少有些过敏。 “玉,你和国民去准备一下破台。”班主的话虽然轻柔,却充满了命令和威严感,这个女孩机械的点点头,然后签着另外一个身材高大年轻男子的手,两人跟着村长去了准备搭戏台的地方。而其他人,则跟随着班主去了早已经为他们准备好的住宿之处。 而我则好奇的跟着那两个前去准备破台的二人。临行前,我发现爷爷的目光有些古怪,始终盯着那班主看,班主似乎也略有察觉,总是低头装作不见,实在躲避不了,则勉强地对着笑了笑,然后立即转头和他人说话去了。 戏台搭起来是很快的,村子里壮劳力很多,不消两个时辰,台子已经初见规模——不同表演的戏台规格也是有要求的。我们这里自然比不上大都会梨园的正规大舞台,但也不能让外人迷了眼睛,小瞧了大家。所以戏台稍微比平日里大了些许。 长五丈有余,宽四丈,高三丈,后台有帆布遮盖,演员换服上妆不会被瞧见,台子是竹子搭造的,后山竹林好竹子许多,大家前几日已经伐了一些来了。 我紧紧跟在那二人身后,他们对搭台的村民说要准备“破台”,这个过程外人必须迴避,否则轻则惹闹鬼神,重则容易招鬼。因为戏剧大多有部分关于生死鬼神之间的戏,那时候的人迷信饰演这样的戏剧过多会招惹它们上身,所以投胎化妆鬼神的时候都要进香叩头,庞杂人等不得在场。大家知道规矩,就一闹而散了。我混在在后台的底布旁边,因为布的颜色较深,我又穿了件黑色缎衣,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所以看来没有被发现。 第270页 他们问村民要了只公鸡,说是辟邪用。 可是等大家散去,我却看见他们把公鸡宰杀后不是将血泼洒在后台或者地上,而是到提了起来,居然把嘴巴对着鸡脖子出,大口喝起鸡血来。 我从未看见过人喝生鸡血。喝完后,两人又撩起袖子,割开自己的手腕,把他们自己的血洒在地上,两人的血很稠,如同调制的肉酱一样。做完这些事情以后,他们收拾停当,返回了戏班。 我站在后台过了好久,一直等他们走远后才敢跑出来,接着一口气跑回家,因为我觉得还是把这件事告诉爷爷比较好。 可是回到家中,却发现爷爷已经不再家了,说是大家都已经随大家去了戏台处准备了,我也被堂弟拉了过去。 夜色很快沉了下来,戏班子也开始化妆,傢伙什像锣鼓之类的已经拿出来了,只是那几个人脸色黑乎乎的,面无表情。 下面已经聚了很多人了,老老少少,宛如过节一般,也到是,这里一年到头也没有什么娱乐节目,老婆孩子热炕头常年如此,可以听听戏算是非常奢侈的精神食量的享受了。 第一出就是当时常香玉的名段——选红,我对豫剧研究不多,现在也是个半调子,何况那时候,不过听起来声声入耳,清脆好听,唱戏的人似乎颇得了几分神韵,下面的无论听懂的没听懂的都喊个好,听戏么,不就图个热闹。那些孩子们稍大些的如我这样就蹲在离开戏台不远的土废墙上,年纪小的只好骑在男人们的脖子上,大家都聚精会神地听这戏,而我却没有心思。 我好几次向坐在中间八仙桌旁边笑嘻嘻听着戏的爷爷谈及那件怪事,可是爷爷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兴趣,总是用话打断。我只好自己一个人熘了出人群,往戏台后面走去。 后面甚是热闹,似乎刚才的戏要接近尾声了,班主和那个少年在大声吆喝那些演员抓紧时间换服卸妆,演员们有条不紊地进出大有帐篷的后台换装,只是走路动作颇为奇怪,仿佛双腿灌了铅一样,奇怪地是他们在台上的时候却腿脚灵便动作灵活。 那少年似乎有些困了,用手捂着嘴巴,转头对班主说了句话。 “爹,我牙疼。”话音未落,嘴巴上就挨了一巴掌。 “我教了你多少次了,不许说那个字,要说柴调子!”班主和白天的样子判若两人,非常急躁,旁边昏黄的灯光照射在他本来白净的脸上,蜡黄蜡黄的,加上面庞消瘦,仿佛的了肝炎的人一样。少年挨了一巴掌,不敢还嘴,只是捂着,低着头走进帐篷,班主看了看他,嘆了口气。 (后来我才知道,戏班子里是不允许说和聋,哑同音的字的,一般要用别的词语代替,如龙叫海条子,牙叫柴调子,而且小人书也是不许看的,说是不能和那些画里的“哑人”打交道)。 我见班主一直站在门口,也没的机会进去瞧瞧,只好回到前台,现在演的是穆桂英挂帅了。 台下的人已经有些亢奋了,有几个人开始学者台上人的腔调唱了起来,开始只是低沉着自己哼哼,后来声音却越来越大,有的还加上了动作,场面开始骚乱起来。好几个人都模仿着台上角色的唱腔行动,而且分的很均匀,男的模仿男的,女的模仿女的,还有模仿着台上拉二胡打点鼓的,动作惟妙惟肖,仿佛台上一齣戏,台下也是一齣戏一般,爷爷的眉头皱了皱,抬头看了看天色。 上面的月亮很圆。今天似乎是十五,因为我依稀记得爷爷是初一的生日。 旁边的人样子似乎开始有些异常了,他们一个个睁着凸出的眼球,张着流淌着口水的嘴巴,双手在半空胡乱舞动,仿佛中邪得了癔症一样。爷爷把桌子一拍,喊了句不好,然后往后台疾步跑去。我和父亲以及几位叔叔也跟了过去。 台上的戏还在继续,他们仿佛根本不受台下观众的影响,但是他们唱戏的声音越来越空灵,越来越飘渺。 后台处班主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看见爷爷跑了过来,正奇怪着。 “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些人有问题,明明是在找替身么!”爷爷一下冲过去,抓起班主的领子。 “我不知道,我只是班主,仅仅希望把每出戏都唱好而已。”班主的脸色冷的让人发抖。 爷爷从未生过这么大气。 “我纪某人的生辰触点霉头没关系,半只脚进棺材的人了,怕这些个作甚,可是你不能把无辜的乡亲们卷进来,我和你并不相识,若是你与我早有旧怨,对我一人,对我纪家来就是了,何必连累无辜!”爷爷放开她,忍着激动的情绪吼道,几位叔叔和父亲一听也往前逼近班主一步,也将爷爷护了起来。 “我压根不认识您,我说了,是一个小子请我们来的,戏班子来这里就是唱戏,何况我们唱的也不错,何错之有。”班主依然是那副调调,听到很让人有些生气。 “那周六呢?你们来了一天了,他哪里去了?”父亲问了一句。话音未落,班主冷笑了句。 “一字谓之贪罢了,他拿着订金去赌牌,结果输了大半,回来怕你们责骂,于是花了低价请我们来这里,钱多有钱多的唱法,钱少么,自然有钱少的唱法。”班主又继续说着。 “你戏班子里那些根本就不是活人!”爷爷忽然来了一句,几位叔叔和父亲都惊讶地回头望着爷爷。 第271页 “是与不是都不重要,我们的戏唱的不是很好么,他们生前也喜欢唱戏,死后我能满足他们心愿,顺便赚点小钱而已。”班主说地很轻松。 “胡扯!你自己去前台看看!”爷爷把他拉了过去。班主来到前台看见这种光景也吓了一跳。 “怎,怎么会这样。”他马上走到台下,高声喊道“都停下,别唱了!”可是台上的人似乎完全不把他放在眼了,依旧继续唱着,点鼓打着,而且节奏越来越快,台下的人也越来越疯狂。 “这齣戏一结束,他们也就找好替身了。”爷爷嘆气道。 我当时也从后面走过来,指着班主说:“爷爷我看见他叫那两人去破台,可是却是喝了公鸡血,又把自己的血撒在地上。” “我也没有办法,他们的血早已经僵固,喝下公鸡血可以催动血脉流动,否则就身体僵硬,动不了了,把血洒在后台,是怕他们一下会失控。”班主无奈地说。 “可是他们已经失控了,这齣戏不能停,一旦唱完,这些人就都会失心疯了。没了魂魄,比死更难受。”爷爷非常痛心地说。 班主则低头不语。 “我并非想要害人,实在有说不出的苦衷。”他似乎很是懊恼,居然抱着头坐在地上哭起来,那个少年忽然走了出来,走过来拉了拉他的衣袖,班主将少年一把抱住,放声痛苦。 “现在还有个办法,只要把他们困住,还能抱住大家。”爷爷的声音坚定了许多,立即开始吩咐人手。 他叫几位叔叔去了村口赶紧看下一些尚未被大雨浇湿而又被雷电噼开的树,而父亲则被吩咐让在场所有未满一轮的小孩全部抱走。 “幼童寿不到十二,易被游魂附体。”这是后来父亲告诉我的,不过当时我已经刚过了十二,所以被父亲赶到一边。 没过多久,几位叔叔抱来了一大捆木头,各种形状的都有。我好奇地问爷爷这有什么用。 “这个唤作雷击木,上天雷电所噼开,鬼魂深惧之。”爷爷一边收拢木头,将后台整个围成一圈,总共八个角,按照八卦图形,把木头摆放好。 台上的戏已经进入高超了,扮演穆桂英的演员声音高亢,眼看着就要结束了。 爷爷排开众人,肚子走到台下,对着台上的唱戏人大吼一句。 “人也好,鬼也罢,不可贻害世间无辜之人,听老头一句劝,都散了吧。”不过上面的戏还在唱着,而且很快要结束了。爷爷等了片刻,依旧没有任何反应。 他长嘆一口气,接着居然掏出一把匕首,割开自己左手手腕一个口子,鲜血立即流了出来,几位叔叔和父亲见后大惊,想去阻止,但却被爷爷挥手拦住。 “我已是行将就木的人了,不过我的话你们还是要听的。”说完背对着大家,将匕首抛下,从后台走上前去,居然站在了戏人之中。 这帮人依旧没有理会,还是在那里自顾自的唱着,爷爷,大步走上前去,血随着他的步伐在戏台上滴落开来。他一把抓住扮演穆桂英演员的手,两人居然对唱了起来。可惜我对戏剧天生没有兴趣,具体唱些什么,我也没有听清楚,只知道到后来爷爷的血越流越多,叔叔们和父亲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不过奇怪的是本来应该快结束的戏居然一直唱了下来。 最后爷爷从台上下来了。非常的虚弱,脸色惨白,但台下原本跟着一起唱啊跳的人居然回復了平静,只不过都昏过去了。爷爷说了句照顾好他们,接着也不省人事了。大家立即帮爷爷止住血,然后七手八脚抬回家去了。 那一夜发生的事情太多了,我只记得后来那台戏一直唱着,台上的演员显的非常兴奋,仿佛不知道疲倦一般,他们的声音越唱越高昂,戏文越唱月快。最后我受不了了,眼睛开始犯困,大家都散了,临走前,看见班主泪流满面,跪在台前痛哭。 他们唱戏地声音响彻动天,一直延续到第二天的第一声鸡叫才结束。 早上起来,只剩下空荡荡的戏台,他们都不见了,似乎从未来过一样,村民们也将昨晚的事情忘的一塌煳涂。 不过有一个人回来了,他就是周六。 周六一脸的恐惧之色,如同受了很大刺激一样,跌跌撞撞的跑进我家里,口中高喊着:“纪老太爷救我,纪老太爷救我。” 当时爷爷已经稍微好些了,不过依然只能躺在床上,进食少量的红糖水鸡蛋,叔叔们看见周六来了,气不打一处来,纷纷要上前揍他。 “你到底请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回来?”父亲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周六哭丧着脸,抡起自己的胳膊往自己脸颊上拼命的扇起来,直扇的双脸红肿高耸,仿佛两边各贴了块猪膘肉,带着红红的半透明色。 爷爷终于说了句算了,他才停下手来。 “我是真不知道,那天我拿了钱去了集市,一下没管住自己的爪子,居然将定金输了大半,正在烦恼时,本来想回来认错,结果在村口几十里的荒外处地方遇见了那个戏班。 当时我就觉得非常奇怪,因为天气热的很,而他们除了那个班主和少年,全身裹的紧紧的,脸头上都带着斗笠和黑色面纱,特别是走起路来,小腿挺直挺直的,灌了铅一样。而且走起来非常整齐,跟着前面的班主。 第272页 不过我看见他们背着箱子,还有一些唱戏的傢伙,于是上前问了问,没想到那班主一听可以唱戏,居然说分文不收,并邀好一起上路,让我带他们回村子。 我一听有这等好事,就没有用我的狗脑子多想想有什么不妥,就一口答应,并且带着他们往村口走。 走到黄昏的时候,天忽然开始下起大雨,雷电交加,那班主好像非常畏惧,连忙说让找个地方避雨,等雨停再走,于是我带着他们去了离村口不远的破庙。 进破庙的时候雨已经下了起来,我跟在最后面,本来要进去,正好一阵闪电,接着是一个大雷,震的我耳朵都快聋了,可是等我转头,忽然其中一个人扯下斗笠,居然朝我扑了过来。 我借着外面闪电的光,看见那人的脸干瘪如同腌制的腌菜一样,土黄色的,而且面目狰狞,眼睛直直的凸了出来。伸出细长的双手朝我脖子处掐过来,我吓坏了,没命地跑,后面班主一直在喊我:“莫要跑,不打紧,不打紧。” 那晚上我怕他们追上我,一直沿着山路乱跑,直到雨停日头出来了,才敢停下来,接着倒在地上一下就累地睡着了,这不我一醒过来就回村子了,那个戏班在这里没出什么事吧?”周六畏惧地小心试探问道,结果自然得到的是众人的唾骂。 “那个班主,不是普通的班主,其实是个赶尸人罢了,我最近听说有个戏班在赶戏的时候需要渡河,但却因为被众人看不起租不到大船,那些人,向来不与戏子同船同车,以为是折了自己身份,污了船客的名节。所以班主只好带着他们坐了条破旧小船,几十个人拥挤在船上,那还了得,果然到河心,遇见天气变坏,掌船的马上弃船跑了,剩下的人全部活活淹死在河里,只有班主水性不错,可是拼了性命,也只是救起了他儿子。 据说后来那河每到晚上过去就能听见河下鼓锣齐鸣,戏声大作,以至于没人敢过河了,班主雇了人,将所有的尸体和傢伙都捞了上来,说是要把众人带回各自家乡好好埋葬。”爷爷说到这里,开始气喘,休息了下,接着说道“我认为班主是怕众人魂魄不散,想唱完最后一齣戏才肯罢休,所以才会出此下策吧,至于事情演变到那个地步,也不是他想看见的,所幸最后没有出事,否则,我这个生辰过的可就罪过大了。” 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不过由于爷爷失血过多,本来硬朗的身体一年不如一年,没过多久就去世了,至于那班主是如何赶尸的,爷爷却只字未曾提过。 第六十七夜:婴牙(一) 被丢弃的,就是垃圾。听上去倒是个极为简单易懂的道理。 虽然然每一个垃圾也曾经是一个有用处的东西,不过当失去作用时当然要扔进垃圾箱。 在我的旁边就是一个垃圾箱,准确的说应该是个果皮箱,很破旧了,绿色的油漆外科几乎脱落光了,“爱护卫生”四个字也只能看见后面三个了,那个爱字完全磨光了。 垃圾箱的入口出还粘着一块香蕉皮,还有些干涸发黄的痰迹,稍微靠近一些你几乎可以嗅到阵阵带着浓重刺鼻的酸梅味,和腐烂的水果味道。不知道这个城市创卫是如何拿到的,这种垃圾箱,也难怪路人在扔的时候喜欢表演投篮技巧,毕竟如果扔东西的时候手如果碰到的话,会噁心很久。 至于做报纸一不小心忙到入夜,早已经是家常便饭了,看看手錶早已经快八点了,早已经厌倦了回家吃方便面的我决定买几个蛋糕随便打发下自己。城市开始远离白天的喧嚣,犹如一个少女,换下了布满灰尘的外套,穿上了黑色的丝绸睡衣,安静地睡着了。 路边就有一家叫金冠蛋糕的小店,里面的售货员打着哈欠的百无聊赖的看着电视,新闻里似乎在报导最近越来越多的弃婴事件。我则走过去问她要了几个蛋糕。 咬着蛋糕,我走在回家的路上,不知道是在是太难吃还是不习惯吃这个,我把剩下的半个蛋糕扔进了路边的一个垃圾桶。谁知道高中那点投篮技巧忘光了,手生的厉害,蛋糕落在了垃圾箱外面。路边有很多还未打烊的小店。大人们都顾着生意,正好一个小姑娘睁着圆圆的大眼睛站在店门外,估计是老闆的女儿或者是她的父母正在里面购物,小女孩手里拿着跟棒棒糖,好奇地望着我。我心想老自己大一个人了,总要为下一代起个表率作用,对着她尴尬地笑了笑,然后走过去捡起蛋糕扔进去,动作做的极为夸张,就像是表演情景哑剧一样。 靠着旁边的路灯,垃圾桶闪着绿光,黑洞洞的扔口像一张大嘴一样。 刚想转身离开,却发觉自己的衣服好像被人拉了一下。 回头一看,一个人也没有。我看了看路边的那个小女孩,她的眼睛里也充满了不解,歪着脑袋望着我。 “大概是错觉吧,可能衣服勾住了什么东西。”我暗自嘀咕了一下,手在衣角摸了摸,可是没有什么所谓的线头之类的。我刚想转身,但这次确确实实感觉到了,我的衣服被拉扯了一下。 我没有转头。 因为我看见旁边的小女孩惊恐的用手指着我,她的嘴巴开始慢慢变成个o形,接着哇的哭了出来。 “妈妈!垃圾桶长出手来了!”小女孩已经把棒棒糖扔掉了,两只胖乎乎的小手揉着眼睛,朝店里走去。 第273页 我回头一看,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手。蹲下身子,忍着垃圾桶撒发的臭味,我望里面晃了一眼。 黑乎乎的,什么也没看看见啊。 可是我听见一阵咀嚼声,速度很快。我小的时候养过蚕。听大人们说,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把蚕和桑叶放进小纸盒,就是那种以前用来装打针需要的药品的小盒子,将耳朵贴在盒面上,你可以听见蚕咬食桑叶的声音,有点像锯子在木头上来回拉,又有点像咬着蚕豆,很脆,很急。 现在听到的声音,就是如此。直觉告诉我,垃圾桶里面有东西。我拿出手机,打开灯,把垃圾桶盖子缓缓地打开,当手机的灯光即将照进去的时候,一个看上去体型比狗稍微大一点的东西唿的一声从里面窜出来,吓了我一跳。它用四肢在地面快速地奔跑着,迅速穿过了马路,消失在夜色里面。 我想去追,不了却被小女孩的母亲拉住了,她硬要说我抢她女儿的棒棒糖吃。可是小女孩却一再强调垃圾桶里伸出了一只手。一下子乱成一团,好说歹说,我又帮她买了新的棒棒糖小女孩才破涕为笑,和她的母亲离开了。 第二天午休,当我把这件事情告知纪颜的时候,他也非常奇怪。 “从垃圾桶伸出来的手?”他无比诧异的重复着我说过的话,看来这件事连他也未曾听过,的确是非常古怪的事情。 “不过我也没有亲眼看到,只是那个小女孩是这样喊的。”我实话实说。 “孩子的眼睛往往比大人更敏锐,更真实。”纪颜很相信地说了句,无可否认,人的年纪越大,看东西往往越虚假。话虽不错,不过这件事却解决不了,全市的像昨天那样的果皮箱和垃圾桶最少有上千个,总不可能一个一个去查吧。我原以为事情会不了了之,可是很快,居然陆续有人反应在夜晚被垃圾桶内伸出的手吓到的事情。 纪颜饶有兴致的把所有出事的地点标记到市区地图上,然后高兴地拿给我看。 我看着满地图的红叉,不知道他想告诉我什么。 “没注意么,这个傢伙只出现在饮食街或者餐馆附近。因为那里丢弃的食物很多。”果然,经他这么一说,倒是的确如此。难道说只是一只被遗弃的飢肠辘辘的小动物罢了?可是问题是那个女孩明明看见伸出来的是只手。 不过就算知道这个傢伙的目的,我们也不可能老是蹲守在那里等吧,何况我们也没有这个义务,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纪颜这傢伙一样总是有空闲的时间来研究这个。 当然,这句话我从来没对他说过。 天空上压下来的云如同刚刚抹过脏桌子的黑抹布,断断絮絮的,而且还没有拧干。混合着汽油的水渍在冰冷的阳光下折射着绚丽扭曲着的而让人发腻的彩光。街道上的行人拿紧了自己手中的黑色皮包,低着头,默默地急行在还没完全风干的地砖上,如同忙着准备过冬食物的蚂蚁。若不是从步行街两边堆满着虚假伪善笑容的商家们招唿着带着孩子的家长进去消费的话,我还真没发现今天是六一儿童节。 孩子的节日么?或许已经离我太远了,几乎是记忆深处的东西了,我儿时的六一留给我的只有是那狭窄潮湿闷热的低矮土房,和频繁的搬家换房,或者抱着廉价的已经破旧的泛白玩具呆在一大堆吐着霉味的家具面前无聊地看着父母与刻薄的房东对几块钱差价的房租争吵不休。 我向来认为这种节日还是多一些的好,国人们喜欢用节日约束自己,例如学雷锋日就应该做好事,植树节就应该多栽树,母亲父亲节就回家吃躺饭,当然,平日里本该作为陪双亲吃饭的奖励所得的钱就不要了,儿女们会爽快地当作孝顺之用,不知道又有没有吃饭日,是否干脆就在那天才吃饭,其余的日子都喝粥,这样省下来的钱能干多少事啊,国民生产总值肯定翻番,不过苦了种粮食的农民伯伯,不过也没什么,大力推广种榴槤啊,种仙人掌啊,管他土地适合不适合,人家明星都种了,你种不得? 为了写部分关于儿童节的报导,我和纪颜漫无目的地走着。他说顺便看看,说不定可以遇见那个喜欢躲在垃圾箱的傢伙。 我看见许多的年轻父母,搂着抱着牵着那些兴高采烈的孩子们,整个街道充满了童趣,我仿佛来到了童话世界里的小儿国,不过这些孩子在若干年以后也会长大,没有那个人可以不长大,问题是长大以后的他们心底里是否还残留着孩提时代的一点童真。 接近黄昏的时候,忽然下起了暴雨,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几十年的我早已经习惯了,连忙拉着纪颜跑进了附近商家的塑料棚下避雨。 “需要买什么东西么?”老闆手里提着一把伞笑容可掬地问我。 “不了,借贵宝地躲下雨。”我罢了摆手,老闆马上转身,进店里去了,把伞立在了里面墙角。 外面的行人少了很多,可是我却看见一位身材瘦削,披着蓝色外套里面裹着长裙的女人居然抱着一个襁褓在暴雨里行走,她的头髮和衣服紧紧地贴在身上,从远处看去就像一根熄灭的火柴。每每路过果皮箱,她都非常在乎地朝里面望望。她木纳地一步步走在街道上,不在乎路人奇怪的眼神,一边走,一边嚎哭着,在空旷响彻着雨水击打地面的声音里显的非常揪心。 第274页 “哪里有这样的母亲呢?她怀里抱着的该不是她的孩子吧?”纪颜皱着眉头说了句,而且一边说一边冲进店里。 “老闆,伞借我用下。”说完,便抄起墙角的伞沖了出去。 “你这人怎么这样,这是新伞,没过水,坏了你要赔钱!”老闆气急败坏地从里面冲出来,我笑着拦住了他。 “借用一下,如果你实在觉得亏了就当我们买下了,反正回去也要用,这雨又不知道什么时候下完。” 一听买下来,他不再说话,哼了一声,接着从我这里拿过钱,嘟嘟囔囔地走进去了。 在看纪颜,他已经把那个女人拉过来了。 走到近处看,她大概三十岁左右的样子,虽然面黄肌瘦,脸颊的肉仿佛被刀剔除过一样,但五官还算清秀,只是眼睛里看不到多少光芒,几乎没有多少黑色。 是失去希望的人么,眼睛无光的只有两种人,瞎子和绝望者。 她似乎对我们没有什么反应,只是死死地抱着那襁褓。 “松开手吧,里面是你的孩子?这样还不把孩子淋坏了?”我走过去,想去结果来。可是她仿佛受了很大刺激一样,抱的更加紧了。我和纪颜没有办法,否则人家还以为我们两个以为不再光天化日之下就可以强抢良家婴儿。不过那女人忽然眼睛一翻,晕了过去。 她的身体很弱,大概经不住这样的暴雨吹打。纪颜连忙搂住她,在为她掐住人中。我则拿起了她始终抱着的襁褓。 是婴儿?可是我没有听到一声啼哭啊。 好奇地打开襁褓一看,里面居然是一个塑料娃娃而已,难怪呢,的确没有那个正常的母亲会抱着孩子在暴雨中行走。 纪颜也略有惊讶,不过那女人醒了之后却又换了副脸孔。 “看来我又发病了。实在对不起。”她显的有些冷瑟,不过却很有礼貌,举止也和刚才不一样了,看来应该受过很好的教育。 由于雨水把她全身打湿了,为了避免着了风寒,纪颜建议赶快送她回家。 “你的家在哪里?”我问她。 “家?那个地方姑且称之为家吧。”她很失望地抱着身体,低垂着头说。 天色不早,我决定和纪颜先送她回家。 出乎我们的意料,这个女人的家居然如此的奢华,在位于市中心的黄金地段能有这么大的房子应该花了不少钱。 “每次犯病,我都会抱着这个娃娃四处乱走,给你添麻烦了,真不好意思。”进入屋子,里面的装修更加华丽,全大理石铺设,只是几乎所有的家具都是铁制的,包括椅子和桌子,还有茶杯,看来这女人不喜欢木头么?女人在一个佣人的搀扶下进去洗澡换衣,而让我和纪颜在客厅里等待,一刻钟后,她出来了,换上了一套镶嵌着金丝花纹的灰色绸缎睡衣,原本乱糟糟的头髮也整齐地梳理在脑后,而经过热水的沖洗,脸上也恢復了几丝红润,和在雨中根本是判若两人。 “既然您没事了,我想我们也该走了。”我准备起身,而纪颜却没有动,他直直地望着那个女人。 “可以告诉我们为什么你会抱着那个塑料娃娃么?如果方便的话。”纪颜缓缓地说,女人没有任何表情,薄而苍白如纸张般的嘴唇动了动。 “因为我思念我的孩子。”我坐了下来,心想可能她的孩子丢失了吧,在这种节日看见别人都带着孩子享受天伦之乐,的确容易产生心病。 “不,与其说是我弄丢了我的孩子,倒不如说是我抛弃了他更为恰当。”女人始终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冷酷的如同冰雕一样,在她那高雅尊贵的脸庞上看不到本来该有的温柔。听完她的话,我和纪颜都有些吃惊。 第六十七夜:婴牙(二) “你们也该看到了吧,这房子,这富足的生活,以及我现在社会的地位,其实得到这些都是有代价的。 十年前,我还只是个刚刚毕业参加工作没多久的大学生,我原以为自己是优秀的,出众的,我不知道运气是什么,因为我自己就是好运的代名词,从小到大,伴随我长大的是赞扬和羡慕。可是当我真正融入这个现实的时候,发现我原来的想法是如此的幼稚可笑,比我厉害,比我能力强的人比比皆是,巨大的落差让我产生了强烈的自卑感。 而那个时候我遇见我现在的先生,一位大我十六岁的台湾男人。或许你们会看不起我,这也没什么,我也不会自欺欺人的到处说我和他是因为互相爱慕而结合在一起,根本不是为了钱。从小父母的教育让我非常直爽,的确,我嫁给他就是因为他富有,这有错么?人生活在世界上总该有个目的,我只想过的舒适些,因为我已经过于习惯生活在别人羡慕或者说嫉妒的眼光里,我无法忍受自己受轻视。 当然,我也不是完全看重他的财产,总的来说他还是十分爱我的,婚姻就是这样,要不找一个你爱的人,要不找一个爱你的人。结果我发现这个世上没有我爱的人,那我只好找一个全心全意爱我的人了。 可是我错了,我丈夫的母亲是一位相当注意禁忌的人。而我的孩子,则犯了他们家族所谓的大忌。”女人十分平静地叙述着,如同在讲他人的故事,可是说到这里,语速居然变快了,鼻孔也因为唿吸的加快而张大。 第275页 “禁忌?”纪颜奇怪地说了句。 “是的,而且是很严厉,无法妥协的。那孩子生下来,嘴里就长满了牙齿。”女人痛苦地闭上了严谨,紧紧地咬住自己的下嘴唇,好半天没有在说话,反倒是纪颜说了起来。 “婴孩若诞之怀牙,必勀父母?”纪颜说。女人点了点头。 “这不过是诧言罢了,怎么还会有人当真?”纪颜无奈地说。 “可是,那孩子的牙齿,犹如锯齿一般,长满了整个嘴巴,你见过正常的人会长那种牙齿么?”女人睁开眼睛,反问我们。 “我丈夫祖籍江浙一代,虽然公公去了台湾,但家中风俗一直不变,新生儿是在周天前是不可以喝母亲的奶水的,而是要向他人或者邻居‘乞奶’,又叫‘开喉奶’,生的是男孩,就像生女孩的人家讨奶,反过来也一样,意喻为孩子讨个好姻缘。 可是这个孩子,生下来就长满牙齿,谁敢为他餵奶?孩子饿的大哭,我忍着疼为他哺乳,结果被婆婆发现,她高喊着说这孩子是妖孽,并警告我,如果不把孩子处理掉,就要丈夫同我离婚,当然,那孩子他们也不会管。而且我也别想要走一分钱。 而这个决定,我的丈夫也默认了。 于是我面临着一个选择,要么我孤身一人养大这个孩子,要么我就抛弃他,继续我一如往前的富足生活。”外面的暴风雨下的更加剧烈了,女人再次停了下来,望着窗外的暴雨出神。 “那天也是六一,也是这么大的暴雨,我做出了个至今悔恨的决定,我将那孩子扔进了路边的垃圾箱。让我吃惊的是,他没有哭泣,也没有嚎叫,而是瞪着眼睛看着我,拳头握的紧紧的。我感到了一丝恐惧,倒退着离开了那里,那以后我就落下了病根,每次出现暴雨,我就会陷入疯癫的状态,我的丈夫也开始厌倦我了,为我在这里置办了一处房子,就不再理会我了。”她的神情很漠然,我无法评价或者指责她的选择,更不能去说她是自私的,因为我没有经歷过这个,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同他一样,所以我没有资格以卫道士的口语去说她。 “你很自私。”纪颜说了四个字。那女人听后却自嘲地笑了笑。 “的确,你说的没错,但是我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了,到头来我失去了丈夫,也没了儿子,一个人空守在这大屋里。” “但是,我经常有种预感那孩子还活着,所以我最近时常会去找他,希望可以补偿我对他的过错。”女人说到这里,终于忍不住了,那冷酷和高贵在对孩子的思念面前软弱的不堪一击,她捂着脸痛苦的哭泣起来。 “夫人,请不用难过,我们一定会把他找回来的。”纪颜忽然开口说道。 我吃惊地望着纪颜,这么大的城市,到哪里去找啊。可是纪颜的样子不是开玩笑,他也从不开玩笑。 “那,那正是太感谢你们了,如果你们帮我找到他,无论付多少钱我都愿意。”那女人放下手,一脸喜悦地望着我们。 “不用了,你还是多留着些和你孩子生活吧。”纪颜谢绝了,并且和我一起离开了那里。 路上雨已经停了,我忍不住问他,是否真的能找到。 “你难道也认为一个婴儿在垃圾堆里真的可以生存下来?”纪颜反问我。 “难道你只是安慰那个女人一下么?”我问道。 “不,我觉得现在应该去找那个垃圾箱里的怪物。另外你去查查那个女人的背景啊。”我还以为他是一时激动就答应了。 我和纪颜分开了,他去准备陷阱来抓那个喜欢呆在垃圾箱的怪物,而我则去查了查那个贵妇人的背景。 结果和她告诉我们的差不多,她的丈夫的确是个台湾富商,不过据说最近正在重病着,而且情况很不乐观,大概是怕丈夫走后自己孤独终老吧,所以想把自己孩子找回来。 而纪颜那边已经准备好了一切,只等着那只怪物落网了。 等待的时间总是觉得漫长,纪颜说他在各个怪物曾经出现的垃圾桶里都投放了沾有他血液的食物。 “只要他吃下去,我就可以找到他。他不去碰的食物十二小时后就会没有效力,而如果吞下肚子,血液的力量可以维持的更长一些。”纪颜自信地说,接下来则是耐心地等待十二小时。 果然,纪颜感觉到了。 我跟着纪颜来到了一家小饮食店的后门,那里堆放着大量还未刷洗的碗筷,我打赌任何人看过之后都会对这里的食物失去信心了。而且很快,我们在附近找到了一个垃圾桶。 一个长方形的,顶盖则是弧形可以掀顶的铁质垃圾桶。 “就在里面。”纪颜肯定地说,“不过听你说他跑地很快,我带来丝网,这是乡下用来捕狼的,应该用得着。”我听从了他的话,两人将丝网盖住了垃圾桶的上面,接着掀开了垃圾桶。 一个黑影很迅速的跳了出来,不过这次他则撞在了丝网上。 捉到了。 纪颜赶紧把网束紧,将怪物带回了家中。 我们好不容易把他拖了回来——一路上他都在拼命挣扎着,打开灯,我才看见他的全貌。 和普通的小男孩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是身体很脏,而且手臂很细,但大腿却非常发达,这恐怕也是他用四肢高速奔跑的原因。 第276页 他的眼睛很漂亮,但却带着不解恐惧和愤怒,就像是被打扰了好梦的孩子一样。我忍不住伸手去摸了摸他的脑袋。 如果不是有丝网,恐怕我的手就没有了。 几乎是一剎那,我看见他的嘴巴勐的张开朝我手咬过去,我下意识的避开了,牙齿咬在丝网上,断了好几根绳索。 “狼都无法咬断的网居然被轻易拉开了。”纪颜嘆了口气,只好找来一个铁笼子暂时把它关起来,笼子里的他显的非常安静,只是盯着我们。 “他到底是如何生存下来的啊。”我不解地问。 “不,大部分婴儿恐怕都会在丢弃不久后死去——如果没有好心人人样的话,可是他不一样。带着婴牙出生的人,他们的生命力和适应能力完全超过了普通人,怎么说呢,或许某些恶劣的环境一个物种需要很多年才能进化到去适应,而他只需要几年,甚至几个月就可以了。他犹如蟑螂一般的生命力居然靠着吃垃圾箱里的食物活了下来,而且养成了动物的本能。 这种东西叫竜,旧时侯,一些部落对婴儿的降生有很多规矩,比如六指的婴儿,甚至双胞胎或者多胞胎都被视为不吉利不详,生出这些孩子的家庭会被视为贱民,孩子会被处死,如果是双胞胎则由孩子的父母选择一位留下来,另外一个就抛弃到荒野餵狼,而且整个部落都要‘竜’多日,可能是一种祭祀,后来泛指不详的婴儿叫竜。”纪颜望着那孩子,慢慢地说着。 “我曾经也是竜。”我以为自己听错了,回过头却发现笼子里的那个孩子正趴在地上与纪颜对视着。 “你说什么?”我问纪颜,他则摇头,不再说话了,我清楚纪颜的个性,如果第一遍问不出来的事情,再问下去也是多余。 “早点睡吧,明天我们把他交给那个女人,应该可以没事了。”纪颜打着哈欠,走进了卧房,我见外面天色很晚,于是干脆也住在这里一宿。 只不过夜里总是睡不着。 因为我听见了一宿的磨牙的声音,和金属的撞击声,我觉得好笑,任凭你牙齿在厉害,那笼子可是铁做的。 果然,早上醒来,那傢伙很疲倦地躺在里面,嘴角还趟着鲜血。 我们来到了那栋豪宅,接待我们的是先前看过的佣人,我将笼子递给她,她看了看,小心地避开了那孩子的嘴,把笼子帮我们提到了客厅,而且我们再次见到了那位妇人。 和几天前不同,她的气色似乎更好了,听说我们为她找回了儿子,非常高兴,可是等她看见笼子,又吓了一跳。 “这是我儿子?”她往后退着,指着笼子说。 “那当然,难道您认为能在垃圾桶里生活了十年多的人还会是衣冠楚楚,懂礼识节的人么。”我又些不满地说。 “不,我的意思是,我要看看他的嘴巴。”那妇人说。纪颜蹲下去,找来一块面包,扔进了笼子。 那孩子张开嘴巴大口的吞吃起来,他的牙齿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啊,只是略脏一些。 “这不是我儿子。”妇人失望地说,“他的牙齿是那种类似鲨鱼一样的连着的锯齿,不是这种人的牙齿。不过还是很感谢你们,虽然他不是我儿子,我还是会好好照顾他,让他能重新变成年人。”说完,他朝我们鞠了一躬。 我和纪颜向她告辞,走出了那房子。 “我总觉得那有些不对。”纪颜低声说。我则反问他哪里不对了。 “如果这孩子在垃圾堆里生活了十年,为什么我们现在才发现他啊,不可能十年中他从来没被人发现过,你在这里生活了这么久,有听说过么。” 我当然摇头。 “还有,那佣人从你手中接过笼子,却没有任何一点的惊讶表情,另外房间里的那些铁制的家具,太古怪了。”纪颜说的的确很有道理,不过我实在不明白是为什么。 “对了,那个台湾富商还有别的子女么?”纪颜忽然问道。 “没有,他只剩下一个八十多岁的老母亲,而且似乎他如果死了,所有的钱都回归他母亲,如果老太太再去世,那遗产都会归为政府和慈善机构。”我如实说。 纪颜皱了皱眉头。 “我觉得我们可能被利用了。”纪颜嘆气道,他望了望那栋豪华的房子。 “算了,这些家事也不是我们管的了的。走吧。”纪颜拍了拍我肩膀。 一个月后,我接到了一则消息,因为我始终注意着那个妇人和她重病的丈夫,而现在,她丈夫已经去世,而遗产的绝大多数落到了老太太手里,后来据说这位妇人带着一个孩子去了台湾,并告知说这是她丈夫仅存的儿子,老太太自然很高兴,在做过了检查后,证明了的确是她儿子的骨血,所以把那孩子留在了身边,并且再次承认了这个儿媳妇的身份,原来以前的矛盾来自于这个女人好赌成性,而且遗失了自己的孩子,而并非是因为什么生下来带有婴牙的不祥之子。 可是没过多久,老人被发现死在了家中,喉咙都被咬断了,仿佛是什么野兽干的,那唯一的孙子也不见了。所有的钱,全部变成了那妇人的财产。 我把这事告诉了纪颜,他嗯了一声。 “其实我觉得那妇人可能早就找回了自己曾经丢失的孩子,再养育了段时间后发现无法把他变成正常人,所以又再度抛弃了吧,那孩子也就逐渐养成了在垃圾箱里寻找食物的习惯,大概最近她发现被她抛弃的儿子又有了利用的价值,才在那天演了出戏,想让我们再次把他找回来。 第277页 具备野性的孩子果然如她所愿将那老人咬死了,所以自然所有的钱都归她了。至于如何使那孩子咬死自己的奶奶,或许早就是那女人的训练课程之一吧,即便是狮豹一类的野兽,也是会被人类轻易的埋下暗示而产生条件反射的。” 原来如此。 不过我觉得很不舒服,被人利用自然不是什么让人值得骄傲的事情,我决定再去她家一次,和那女人好好说道一下,纪颜没有阻止我。 来到她家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我忽然看见一道影子飞快的跳进了客厅开着的窗户,我叫来了佣人,她认得我,并开了门,说太太在客厅。 我信步走进去,没到客厅却闻见好大一股血腥味。 打开门,却看见那个孩子伏在地上,死死的咬住那女人的喉咙,看样子似乎没救了,眼睛已经泛白,手脚无力的耷拉下来。 那孩子,不,还是叫他竜吧,似乎知道我来了,朝我大张着沾满了鲜血的嘴巴,发出了呜呜的悲鸣。 那一刻,我借着不多的外面透过来的最后一丝光线,清楚地看见,在他那如普通人牙齿的后面还长着一层牙齿。 密密麻麻,如锯齿一样的婴牙,闪着银色的光。 当外面完全接近黑暗,他敏捷地跳了出去,马上消失在夜色之中。 或许有一天,我还能在垃圾箱边遇见他。 第六十八夜:冥婚(一) 冥婚,又叫阴婚,冥婚是为死了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那时,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冥婚仪式,最后将他(她)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併骨合葬。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还有的少男、少女还没定婚就天折了。老人们出于疼爱、想念儿女的心情,认为生前没能为他(她)们择偶,死后也要为他(她)们完婚,尽到做父母的责任。其实,这是人的感情寄託所至。另外,旧时人们普遍迷信于所谓坟地“风水”,以为出现一座孤坟,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当时有些“风水家”(古称“堪舆”)为了多挣几个钱,也多竭力怂恿搞这种冥婚。冥婚多出现在贵族或富户,贫寒之家决不搞这种活动。宋代,冥婚最为盛行。据康誉之《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就各替鬼魂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併骨合葬。 当然,也有活人同死人结婚的,按理是相当的晦气,但事情发生,总是有其一定的道理。 “冥婚么?当然有,起码我就经歷过。”纪颜从一堆书中抬起脑袋,他今天叫我来帮他清理旧书,天气不错,一些书应该拿出去晒晒,免得发霉或是被虫蛀就可惜了。另外,一些压着箱底的书籍也翻了出来,一併晒晒。 “为什么一定要今天才晒晒这些书和衣物呢?”我问他 他说了句等等,接着就从一大堆书里面翻找着,终于,他找出一个红色外壳,那种上世纪八十年类似于主席语录的笔记本,大概一个半巴掌大小,纪颜吹掉上面的灰尘,翻开读起来。 “六月初六,俗谓‘晒衣节’,是日家家出晒衣物,书籍,可免霉渍鼠咬,江西德安一带,这一天需要迎接杨泗菩萨,不敢说一句笑话,如有违禁犯忌者,谓菩萨必将降灾于其人之身。在这一天见到太阳则大吉大利,如果天变下雨,则是不祥之兆。”他合上笔记,沖我笑笑。 “我知道了,今天叫晒书节么”我把书整理着。 “放下吧,今天还不是呢,只是告诉你有这样一个传统而已,其实我要和你说的,是关于冥婚的事情。”我们去洗了洗手,接着坐在沙发上。 “去年六月,我接到朋友的恳求,希望我来一个城市近郊的一个村子,据说是遇见了很奇怪的事情,他是我高中时代大我一界的学长,后来据说去了警队,平日非常自负,他很少求人,所以他的要求我自然要答应。 村子不大,只有不到一百来户人家,可是土地却很多,真的是地广人稀,而学长说的所谓的奇怪事情,是一关于一具女尸。 根据学长的描述,死者大概十三,四岁,短髮,面庞清秀——这只能说我在洗干净她的脸之后看到的,看样子似乎还是学生,这么年轻就死了,不禁让人有些心痛。 没有明显的外伤,死因应该是脖子处的紫黑色淤痕。 她是被人掐死的,而且发现的时候是下身赤裸的,后来鑑定也证实她是被姦杀的。而且她的嘴巴里还含有一些酒精的成分,胃部没有,可能是兇手强吻时候留下的。 在这个民风向来淳朴的村子出了这么一件事,当然不好听,村长长得矮黑粗壮,但一脸老实,我们告诉他暂时不要张扬,免得搞的人心慌乱。 尸体是在当地的一个瓜棚附近发现的,死者的身份也查清楚了,是一户瓜农的女儿,这家人是从外地搬来这里的,当初说是这里的土地适合种植西瓜,女孩是家中独女,正在县里重点中学上初中,这件事无疑对这个家庭是个很大的打击。 女孩母亲很早就死了,和父亲生活在一起,那天也是她和父亲轮流看护瓜棚,发现尸体的,正是他父亲。 第278页 这个红脸孔的高大男人把宽厚的双手插进头髮里,默默地坐在一边。当我们问他话时,他的眼睛都在充血,嘴唇红的厉害,干净洁白的牙齿死死的咬着下嘴唇,现在的他犹如一头髮怒受伤的狮子,我没有多问什么,只是让他好好安静一下。 至于之所以说奇怪,那还是关于这具尸体。 首先我赶来的时候已经距离死亡四五天了,当时这里已经收拾停当,可是尸体居然一点腐烂的迹象也没有,而且无任何尸斑,柔软如生者,割开皮肤,血液居然还可以正常地从伤口流淌出来。 除了冰冷的身体和没有唿吸外,她和睡着的人没有什么两样。 我也非常奇怪,这在我遇见的事情中毫无先例可寻。我只有期待赶紧抓到兇手。 前面说过,村子里人很少,加上这个村子比较偏远,所以村子内的人犯案概率比较大,正当大家进行着紧张排查的时候,兇手却主动自首了。 出乎我们意料之外,甚至包括当地的村民意料之外,兇手陪同着自己父母来自首,而当时眼前的那个同样稚嫩清秀而且带着书生气的男孩居然是如此残忍的弓虽女千杀人犯。 ‘是我杀了她,圆圆当时叫地很厉害,我不得不掐着她的脖子,然后,然后强,弓虽女千了她。’这个叫朴素的男孩子断断续续地说,最后居然还羞愧地红了脸。 一个弓虽女千杀人犯谈到自己的罪行还会红脸么,我有些奇怪。 接着,自然是死者的父亲对他的愤怒,要不是几个强壮的警察拖住,我相信不消几分钟,那男人会把眼前的朴素撕个粉碎,朴素的父母唯唯诺诺地站在一边,显的很慌乱,又带着内疚。 他们一看就是非常老实巴交的人,而且这个男孩和那个叫圆圆的死去女孩居然还是同学同桌,圆圆还经常去朴素家写作业。 ‘是我杀了她,我有罪,你们把我抓起来吧。’朴素忽然很不耐烦地高喊起来,伸出瘦弱如木柴的双手,在大家面前晃悠了一下。 ‘你知道自己还未成年吧,根本不会判死刑。’学长忽然冷冷地说了句,朴素和家人当时愣了一下,随即低头不语。 诚然如学长所言,如果是十五岁犯了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弓虽女千、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会从轻发落,而十四周岁以下则不会被判刑。 朴素今年十一月才满十四。 我忽然感觉到了法律的无奈,当朴素的父母面容焦急的确定了这件事后,脸上忽然露出了无比轻松而让人非常厌恶的表情。 可朴素却依旧很悲伤地坐在凳子上,脑袋耷拉着望着地上。圆圆的父亲则大吼着要宰了他。 ‘朴家人真缺德啊,早就算准了没事,何况朴素的大哥还是市里法院的,说不定交点钱就没什么事了。’ ‘是啊,前几天他大哥还来了,坐着汽车呢,别提多神奇了,也难怪,人家好像是市里最年轻的检察官。’ 村民们大致都知道事情的原委,这么点人,消息口耳相传,不亚于现代媒体了。 果然,一系列繁琐的条例后,虽然情节严重,但基与兇手的自首和未满十四岁,朴素被判监管,而朴家人也要对圆圆父亲做一定经济上的补偿。而学长和他同事也接到了上级的压力,希望此事尽快了解。 当天朴素就又被他父母带回去了,而圆圆的尸体依然停在医院的太平间里,他父亲天天呆在那里,和女儿聊天。整个人如同丢了魂一样,只是抓着女儿的手。 三天后,我又听闻了件更奇怪的事情。 朴素要和圆圆结婚,也就是结冥婚。 朴素回家的那天晚上,圆圆的父亲喝了很多酒,借着酒精的作用,提着菜刀冲进了朴家,他把刀架在朴素纤细的脖子上要挟说要不让朴素和圆圆结冥婚,以慰藉女儿的亡灵,免得玷污她的名誉,要么他豁出这条命,也要杀了朴素,朴家人没有办法,本身也是自己理亏,只好答应了这桩非常荒唐的婚事。 而我和学长,居然也被邀请作为见证人。 ‘你们是好人,我知道,所以希望你们能参加这次婚礼,算是我求求你们。’这个看似面容兇恶脾气暴躁的男人,居然老泪纵横地央求我们。 ‘我是外乡人,这里一个亲戚朋友也没有,所以只好让你暂时充当一下,还希望你们千万不要嫌弃我。’他又再次恳求道,虽然学长略有犹豫,可还是答应了。 而圆圆的尸体,也从太平间取出来,准备几天后的婚礼。 朴家在这不大的地方算是声名显赫了,所以虽然是如此荒唐的婚礼,却也做的有模有样,该到的礼节,倒也是一样不落。 即便是冥婚,也要有媒婆,这种人被称为阴司媒,多是村子里上了年纪的老太太,颠簸着小脚,蹒跚着来往于两家人之间,所有的前奏礼节半天之内全部做完。 接着就是准备酒席和新房。这里的酒席和其他婚礼自然不同,不能有热菜,所有的菜都是凉的,四凉果:荔枝干、龙眼干、合桃干及连壳花生,四冷盘:腊鸭、腊肠、金银肝、油炸鱼(或皮蛋酥),四酸果:酸沙梨、酸荞头、酸子姜、酸青梅。四生果:苹果、甜橙、荔枝、沙田柚。另外还有馒头和花卷。如果你以为这些东西是给人预备的,那就大错特错了。 第279页 圆圆的父亲准备了一天,并且在自家院子里拜了七桌,每个桌子菜都一样,全部铺着白布,每桌七个人,取七七四十九之意,表示死者的终结,桌子下面的椅子全都是圆木凳,上面漆着白漆。 第六十八夜:冥婚(二) 另外好来几十个纸人,男女老少都要,全部按房子啊院子和家里的墙壁旁边,所有座位上也放着。 这就是所谓请过路游魂饮酒吃食,这些鬼魂进来讨了酒水,吃了食物,就不会骚扰死者的亡灵。 而院门正中贴着白纸剪成的大大的‘喜’字,正对面则摆放着香堂和灵位。 所有的一切布置好后,天色已经渐渐昏暗,我和学长站在里面,望着塞满整个空间的白纸煳好的,只会傻笑的纸人,黑色的夜和白色的纸人晃的眼睛生疼,心中也觉得很不舒服,本来是六月天,现在居然一阵阵的寒意,宛如冬天看见了冰块一般,虽然不曾用手去摸,但心中却已然冷了起来。办冥婚自然没有什么喜悦的调子助兴,偌大的院子听不到一点声音,如果说有的话,也是风吹过纸人发出哗啦哗啦的响声。 不多久,夜色刚刚擦上来,朴素的父母以及他的大哥就带着他来了,朴素的脸比纸人还要白,穿着黑色的链扣马褂,剪了个平头,看上去非常滑稽,可是我去笑不出声来。 他的父母非常紧张,生怕发生什么,两个老人紧紧的搀扶着朴素的两只手,那情景倒像是一对夫妻搀扶着自己的长辈一般。 倒是朴素的哥哥非常高大,也很年轻,穿着白色短袖和灰色西裤,脚踏皮鞋,提着个黑色公文包,皱着眉头看着这些东西。 ‘这不是搞封建迷信么,真是的。’他嘟囔一句,忽然朴素的父亲转过头对着他低吼一句。 ‘你他妈给我闭嘴!’在我印象里这个男人自从知道儿子出了这档事后一直都是显的非常软弱的,但今天却又如此暴躁,朴素的哥哥被吼了一句后马上不再说话,只是低着头跟在后面。 院子只有圆圆的父亲依旧朴素一家人,当然,还有我和学长。 例行的礼节后,朴素去跪拜老丈人,但圆圆的父亲只是从鼻孔哼了一声,看都不看,而是从后院把女儿抬了出来。 ‘你要和我女儿照一张相片,留作纪念。’圆圆的父亲闷声说了句。朴素的父母只好点头答应,因为他们看见不远处就摆着一把闪闪发亮的菜刀。 圆圆从里面被他父亲背了出来,她已经被打扮了一下,只是在苍白充满孩子气的脸上涂抹着厚厚的脂粉,让人看的如此不自然。圆圆的眼睛始终是睁开的,无力而无神,嘴唇也被涂的很红,不像是十几岁的中学生,显的过于成熟,或者说带着些妖艷。她皮肤经过冷藏又接触炎热的夏季,犹如刚刚化开的冻肉,表面上起着一道道的褶皱,和布满了如丝网状的紫色东西,不是血管,而是神经。 ‘坐着拍么?’朴素小声问。 ‘站着!’圆圆的父亲把女儿尸体放下来,怒吼了句。 我们也奇怪了,这该如何去拍?难道要父亲搀扶着圆圆么? 正当大家有些奇怪的时候,圆圆的父亲从口袋里掏出一根很长很细的牛皮绳,这种绳经常用力啊捆绑书籍,非常坚固。 而圆圆的父亲居然将绳子打了个结,套在女儿脖子上,接着搬来张凳子,居然将绳子另外一头系在房顶屋樑凸起来的部位上。 这样,从外面看过去,圆圆倒的确是‘站’着的。 圆圆的父亲小心的调整绳子的长度,让圆圆的尸体可以刚好脚尖着地,减少一部分拉力,免得给脖子留下过深的印记。然后扶正尸体,免得她摇晃起来,圆圆的身体看上去很轻,仿佛碰一下就会飘走一样,我看见她父亲的眼睛里始终溢着泪水。 ‘拉着我女儿的手!’圆圆父亲把朴素的手扯过来,将自己女儿冰冷的手硬是塞了进去,然后用自己的大手揉了揉,仿佛要将两人的手如同揉面一样揉合在一起,想必是用的气力很大,朴素疼得闭上了眼睛,皱着眉头,却哼都不哼。 我就这样看着朴素手中拉着一具尸体站在房门外,天色已经完全黑了,大家点上了蜡烛,学长用自己的照相机拍下了这个画面,他的照相机原本是只拍尸体的。 ‘喝酒!’圆圆父亲拿过两个酒杯。 ‘我家小素不会喝酒。’朴素母亲小声说了句。 ‘不会喝也要喝,这是规矩。’圆圆父亲粗暴地把酒杯往朴素嘴巴里塞,朴素倒也没反抗,只是被呛的直咳嗽。 ‘送入洞房。’圆圆的父亲又说了句,这下朴素的父母不干了。 ‘你别太过分了,以前的事是我家孩子造孽,你要我们做什么都认了,这次你让朴素和你家女儿尸体睡一个晚上?’朴素的母亲哭喊着跑过去,想把儿子拉过来。朴素的哥哥也跑了过去。 ‘怕报应么?怕报应就别答应,现在晚了,我女儿死了,如果你不答应,我现在就宰了这个小王八蛋。’圆圆父亲手里已经提起了菜刀,赤裸着上身,光着脚站在院子里,在蜡烛的照耀下,犹如一个鬼神。 我们一看事情有些闹大了,连忙过去劝阻,可是圆圆父亲连我们也一併骂了。 ‘你们这些傢伙,要是真有本事,就把这个畜生关到牢里去,或者让他去吃枪子,陪那几万块钱算什么?还得回我女儿么?她才十四岁,还要被那些人去议论,说她是被弓虽女千的,你们有考虑过我的感受么?’圆圆的父亲声音越来越沉闷,带着哭腔,最后也听不清楚他再说什么了,只看见他的眼泪如同决堤一般流了出来。 第280页 那不是泪水,而是心里的血吧。 ‘我明白了,但是我不希望看见更大的悲剧。’我对他说了句,接着往后退了一步。 ‘你放心,我要好好活着,本来这一步也是按照规矩来的。’他忽然冷笑了下。 没有办法,大家只好看着他左手拉着朴素,右手扛着尸体走了进去。朴素踉踉跄跄地,犹如小鸡一般被圆圆父亲提着后领,但是他眼睛里没有恐惧,而是茫然地看着圆圆的尸体。 院子里的纸人仿佛都在笑。 那天朴素一家人也没有离开,只是坐在院子里,仿佛随时等待着什么发生,那一夜看来十分难熬,朴素的大哥倒是伏在桌子上睡了起来,而圆圆的父亲则提着刀站在门口,红着眼睛不准任何人进去。 这样僵持了一夜,白天第一声鸡鸣刚过,房门开了。 朴素安然无恙地走了出来,也没有看出别的不同,只是略有疲惫,脸上依然带着悲伤。 圆圆的父亲有些惊讶,接着长嘆一口气。将菜刀一扔,蹲在地上大哭。 ‘现在,我们一家不欠你什么了。’朴素的哥哥打着哈欠,冷笑着望着哭泣的圆圆父亲,扬长而去。 我和学长安慰了一下圆圆父亲,也只好选择离去。我们两个离开院子的时候回头看了看,圆圆的父亲蹲在那片白色之中,显的十分扎眼。 第二天,圆圆的尸体开始发硬,出现尸斑,很快便火化了,骨灰让她父亲带回了自己家乡。 我原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 半年后,当我再次来到这个村子,却是因为另外一幢婚事。 这次结婚的人是朴素的哥哥。 那个年轻的检察官,满脸意气风发,我之所以会被请来,是朴素告诉我的,他托学长告诉我,既然半年前我们参加了他的婚礼,半年后也来参加他哥哥的婚礼。 这句话似乎听起来很有道理,但我却觉得很不舒服。 不过我还是来了。比起半年前,村子没有太大变化,不过朴家人的婚礼办的非常奢华,比起城市里来丝毫不逊色,据说朴素的父亲也是承包鱼塘经营甲鱼生意的。 老子有钱,儿子有权,我不禁笑了笑。 与上一次冥婚相比,这一次倒是真的很热闹,不仅村子所有人都来了,连外地的也来了,一些朴检查官处理过的案件当事人也来了,带着大小不同的礼盒和厚薄不同的红包。他们绝对不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虽然谁也不知道这位检察官还会结多少次婚,不过第一次总要出售阔绰些,不过这次的婚礼却是在白天举行的。 朴素的哥哥非常得意,手里端着酒杯,到处敬酒。而朴素则蹲在一旁,手里拿着一杯白开水,仿佛一切与他无关。 ‘我不过是大家眼睛里的弓虽女千杀人犯罢了,我永远比不上哥哥,从小就是这样。’他看见我来了,自嘲地说。 这时候宾客们要求新娘出来,朴素的哥哥也开始叙说他如何将新娘追到手的。 ‘真是一个奇怪的姑娘啊,她虽然没有父母,但异常聪明,自从我在湖边认识她就完全被迷住了,又漂亮又大方,而且还有着和我一样的家乡口音。’朴素的哥哥高兴地说着,想必有些醉意了,舌头有些打结,我听的不是太清楚。 ‘哦,新娘的娘家人来了么?’我看了看四周,问朴素,朴素摇头说自己并不知道。 新娘也走了出来,很漂亮,很白,脸颊涂抹着厚厚的脂粉,嘴唇如鲜血版红艷,走路轻盈不带风。 ‘我娘家人来了。’她忽然掩嘴笑着说了句。葱段似的手指指向门外。 外面进来一大帮人,唿唿啦啦,男女老少都有,居然有四十多个,看来这女孩娘家人真不少。嘴巴里都喊着同样一句话——恭喜姑娘新婚,他们虽然穿着各有不同但确有相同的特点。 皮肤很白,走路很轻巧,面无表情。 这伙人在桌子旁边坐了下来,开始大口地放肆吞吃着桌子上的菜餚,场面略有尴尬,不过很快又过去了。 ‘新郎新娘照张相!’下面的人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纷纷起闹喊道。朴素的哥哥和新娘也答应了,不过这次负责照相的是我。 朴素的哥哥拉着新娘的手,站在新房大门前——这是朴素父亲花钱新盖的。 当我将镜头对准他们,忽然发现那里不对了。 我仔细一看,微笑着的新娘头顶上,居然有着一根似有似无的绳子。直直的从半空中垂了下来,一直到新娘的脑后。我挪开一看,却又发现什么也没有。 再回到镜头,也没看见了,我飞快按下快门,心想可能是自己看错了。 酒席延续到下午,直到把朴素的哥哥喝个酩酊大嘴,新娘笑嘻嘻地把他搀扶进洞房,而那几十个娘家人也忽然一齐起身告辞,又风一般离开了,整齐的如同军队一般。 ‘真是古怪的一伙人。’朴素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酒席逐渐散去,大家开始收拾东西。大概过了半小时,我和朴素聊了下,正准备离开,这时候洞房传来一阵尖叫,朴素的哥哥光着上身,穿着裤衩跑了出来,惊慌的地用手指着自己的背。 ‘背上好痛!’他转过来对我们说。 我惊讶的望见先前的新娘整个人趴在朴素哥哥的背上,侧着头贴着他的脖子,双手搂着他的腰,整个人如同一个孩子抱着枕头一样,而那脸分明是半年前被姦杀的那个女孩——圆圆的相貌。 第281页 朴素的哥哥哀嚎起来,因为背上仿佛多了个肉块一样,而且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两人的连接处肉芽还在不停的增长连接蠕动着,犹如齿轮的转动一样,两人的身体几乎完全成为一个整体了,而先前还看得到的四肢已经几乎融合了进去,远远望去,朴素哥哥背上仿佛长了个巨大的肉瘤。 ‘我错了,我错了!是我那天喝醉酒弓虽女千了你,你放过我吧,放过我吧。’朴素哥哥跪倒在地上,双手合十,如同捣蒜一样往坚硬的石板上磕着头,可背上的肉块依旧往他身上陷进去,最后只能看见那张带着微笑的脸露在外面。 圆圆的脸,苍白而干净。 朴素冷冷地站在旁边看着,没有丝毫的表情。朴素的母亲当场就昏了过去,而他父亲也呆滞地站在原地不知所措,至于那些宾客,早就作鸟兽散了。 我这才知道,原来当年朴素是为哥哥顶罪的,因为查出来是他哥的话,就算不死,也要坐一辈子牢,而如果他去顶罪,自然没什么事情,顶多只是名声不好罢了。而且在收拾残余宴席的时候,发现桌子下面有很多没经过拒绝的菜和洒了一地的酒。 冥婚的故事后来就在那个村子流传开来,朴素一家也倒了,他们家的甲鱼塘一夜之间所有甲鱼都死光了,朴素哥哥背上的肉瘤也那不下来,医生说如果拿下来,那即使没有生命危险,恐怕这辈子也要瘫痪在床。这男人听完后就疯了,天天跑到那个早就荒废的瓜棚里,高喊着,放过我,放过我。他背上的肉瘤也越来越大,最后身体不堪重负,只能在地上爬行着。朴素的双亲不堪打击,不久就病逝了,而朴素则下落不明,不知道去了哪里。 最后一次见他,他带着圆圆的灵牌。 ‘我会一直带着,当她是我真正的妻子的。’他苦笑着,摸了摸木质的牌位。 后来,据说在离村子几十里外的一家祭品丧事店,一夜之间所有的纸人都骯了很多,嘴巴上全是居然油腻。至于是不是真的,就不得而知了。” “这就是冥婚么?”我问他,纪颜点点头。 “这种仪式不知道起源于那里,但可以肯定的是已经有两千年的歷史了,下到百姓,上至皇家,都有为死去的子女举办冥婚的记载,不过现代后就渐渐泯灭不见了,或许在某个遥远的地方,那里还会有这种冥婚的。” 第六十九夜:玩具 枯燥的生活有时候也会有些很有趣的事情,我甚至会想,如果没有遇见纪颜,我定和普通人一样,过着朝九晚五的机械似的日子,当然,偶尔有时候也会遇见一些很讨厌的人,比如刚才在报社门口,一位长相落魄的中年人,硬要我买下他的东西。 他的头髮很长,鬍子拉渣,几乎脏的发黄的衬衣有一半塞在皮带里,而另外一般不安分地跑了出来,中年男人告诉我,自己失业很久了,据他自己地描述,自从在报纸上看见我关于那些有趣故事的文章后,觉得他这个故事我一定感兴趣,并希望卖给我,以有急用。看他的模样似乎很缺钱,我本不想答应他,可是那人死死拉住我的衣袖,并一再宣称我一定会出钱。 “你怎么就确定我会花钱来买你的故事?”我好奇地问他,但努力装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 “会的,会的,您一定会的。”男人见我终于和他说话,非常的高兴,他把那一摞厚厚的档案夹在腋下,双手使劲在裤子上搓了两下,本来就不成样子的裤子一下子皱的如同腌菜一样。他郑重其事的将那档案袋双手交给我。 “你要先付钱。否则听完故事走了怎么办?”他又说了一句,我当时也有些冲动,居然真的商量了一下价钱,把那档案袋要了过来,等到男人笑嘻嘻地拿着钱走远,我才有些懊恼,钱虽然不多,但万一里面是一堆废纸,这不是自己被别人当傻瓜欺骗么? 我打开袋子,还好,真的是一摞摞手稿,字迹很漂亮,和那男人的样子截然不同,或许,本来他也是位西装笔挺,身份高贵的人,谁知道呢,这个世界的变化永远比我的想法变化要快。 我将稿子带回社里,闲暇的时候,拿出来看了看。 “在我还没有失业的时候,居住在自己家传的老宅里,那片地方现在已经被我贱卖了,没有办法,我无法还清自己的对银行的欠款。 买我房子的是一对奇怪的人,看上去应该是父子,年级大些的有三十来岁,身材高大,相貌俊秀,而且对人礼貌有加,而且从他的举止和那辆高价轿车还有一次性付清房钱来看,一定是位相当富有的人。 而那个小孩,实在让人无法接受,你难以想像这样一位温文尔雅的男士居然会有这样一个令人讨厌,不,应该是令人作呕的儿子。 男孩大概十二三岁,只有一米二几左右,身上的一副脏兮兮的,头髮乱的如同鸟窝,总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细小的单眼皮夹着一颗几乎呆滞不懂的眼球,他的脸如同一块吸饱了过期牛奶的大海绵,蓬松而鼓胀,但是又苍白的很,令人称奇的是,那孩子的手掌却很大,几乎和成年人一般大小了,手指的指节也非常粗大,远甚于同年龄的小孩,而且那孩子紧紧抱着一个已经破旧不堪的娃娃。 那个娃娃已经几乎破的不成样子,额头的假髮已经掉光了,还掉了一条手臂,整个身体带着暗红的铁锈色。 第282页 ‘我的娃娃是最好的娃娃,它笑起来美貌如花,它的手脚灵活自如,它的皮肤不需要修补,你要是问我从哪里买的,我会告诉你这是我做的。’那孩子自从下车,就张着嘴巴唱着这古怪的歌谣,一时也不停歇,抱着那残缺的玩具看着即将变成他们家的房子。 我正在和那男士谈话,叮嘱他们一些必要的常识和这附近的地理情况,人际关系等等,那男人很有礼貌也很诚恳的点着头说着谢谢。 ‘实在太感谢了,我和他出来匝道,还生怕有什么地方不了解,经过您的介绍,我已经对这里有了初步的认识了,如果以后不忙,希望多来这里坐坐,无需客气,既然相识我们就是朋友,您卖出这房子一定也非常不忍,所以万一以后有经济上的困难,可以来找我。’年轻男子的话让我忽然觉得鼻子一酸,心头一暖,毕竟这样的朋友很少见了。 我刚要离开,抱着破旧玩具的的那孩子忽然转过头,睁大了眼睛盯着我,我看见他的嘴巴一张一合,却那么的不自然,那肥厚的嘴唇就像是快要干死的金鱼一样,大口的唿吸着不多的空气。 ‘你还会过来么?如果来的话,记得给我带玩具。’他说完,显的很激动,脸颊红了起来,胸膛也一起一伏。我一时被他问的没了回答,整个人僵立在原地,下意识的机械的点点头,还好男人发现了我的窘迫,笑着拍拍我肩膀,扶着那孩子进去了。 这个奇怪的房主就这样住进了我家。 说来惭愧,虽然将房子卖了出去,我依旧欠着一大笔钱,我被剥夺了最基本的消费权利,过着如同乞丐般的日子,以往的那些称兄道弟的朋友和趋之若鹜的亲戚们一个个看见我如同看见了瘟疫一样,避之不及,而我的妻子,也抛弃了我,只将那可爱的儿子留了下来,我既高兴,又担忧,高兴是还好儿子还在,最重要的东西还在,担忧的是自己吃苦到没什么,可是要是儿子跟着我吃苦就不好了,所以我努力工作,但还是被高额的债务压着喘不过气来。 终于有一天,我想起了那个男人分手前的话,我决定厚着脸皮,去找找他。 再次来到自己的以前的家,那是一种非常奇怪而心酸的感觉,如同看见以前的妻子或者女朋友躺在别的男人的怀抱里一样,许久不来,房子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周围略显得比以前稍稍安静了些,我叩响了门,等了半天,开门的却是那个令我讨厌的孩子。 ‘和我的儿子比起来,这孩子是多么难看。’我忍不住心里感嘆道。 ‘您果然来了啊。’那孩子没有抱着玩具,换了一身衣服,可是相貌依旧,我努力压制自己讨厌他的情绪,故作友好的拍了拍他的脑袋,那头捲曲的墨黑色头髮硬的如同弯曲的铁丝。 ‘你的父亲在么?我想找他有些事情。’我笑了笑,不料想他非常震怒地将我的手拍下来。 ‘您太没有礼貌了,怎么可以随便拍打别人的脑袋,在我的家乡,这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他非常生气的说了一句,接着忽然又弯着眼睛笑起来,胖胖的脸颊露出两个酒窝,就像下水道的水流的漩涡一样,又像是哪个人在他的脸上用圆规扎了两个大洞。 ‘原来你是找他啊,请等等,他在里面休息,我马上去叫他出来。’孩子笑嘻嘻地答道,请我坐在里面。 我小心翼翼地走进去,里面的所有家具都是黑色的,黑色的木桌,黑色的茶几,罩着黑色外套的沙发,以及黑色的玻璃杯,墙壁上挂着一副梵谷的向日葵,虽然是仿作,但也活灵活现,在光线不足的地方看去,那花仿佛在随风舞动一样。 ‘我去喊他。’孩子一步步走进内屋。 ‘为什么他不喊那男人叫父亲呢,或许这孩子压根不是那男人的儿子。’我纳闷地想着,没过都就,房间深处的黑暗处响起一阵轮子咕噜咕噜滚动的声音,似乎是轮椅,铁质的轮子滚在木板上,发出一阵咯吱咯吱的声音。 ‘您果然来了。’我虽然看不清楚相貌,但肯定是那个男人,他的声音依旧柔和充满了磁性。 ‘哦是的,实在,实在是难以启齿,我的手头很紧张,自己到无所谓,关键是不想让我的儿子受苦,这不马上六一儿童节了,他虽然很懂事,不说什么,但我知道他很想去躺游乐场,所以,我才厚着脸皮来找找您。’我一口气说了下去。 ‘这样么?的确让人心痛,我可以帮助您,因为我也可以体会您的心情啊。’那男人温和地说道,接着我听见一阵小声地说话声音。接着是一阵急促的脚步。 男孩从黑影里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些钱。 ‘他说现金不多,暂时只能给您这些了。’男孩又笑了笑,这时候即便是他的笑容,在我眼睛里也显的可爱了。我收下了钱,对他们千恩万谢,并已在许诺尽快还清,不过那男人还是婉言谢绝了,并叮嘱有困难的话一定要来找他。 孩子将我送到门口,刚要关门的时候,忽然隔着门缝望着我,看的我有些不适。 ‘我不是告诉过您么,下次来要为我带个玩具。’他忽然收起笑脸,严肃的望着我。 我这才想了起来,连忙说对不起,并告诉孩子我一定会履行承诺。 ‘好的,我姑且再相信您一次吧。’说着,他一边咯咯笑着,一边合上了门。 第283页 有了这笔钱,我和儿子过了个非常快乐的六一儿童节。自从失业后我从来没那么高兴过,当然,我从心底里感谢那个男人,也为自己遇见贵人感到由衷的幸运。 可是日子还在过去,我却一直找不到工作,刚觉得苦闷的时候,我一个朋友介绍我去马戏团找点零活。 那是一个不大的马戏团,与其说是马戏团,倒不如说是一群跑江湖的艺人,只不过到处在乡间郊外村子里表演些拙劣的魔术和杂技,外加一些略带下流的节目来吸引观众,这种团体大都是临时凑合的,随时可能散掉,就如同稀泥活好的建筑,用手指戳一戳就会碎裂。 我在那里为他们搬运一些杂物和道具,还负责为演员准备伙食,还好这些人都比较和蔼,而且对我还算不错,工资是每天结算的,虽然辛苦,但能拿到一笔相对还算可以的收入,对我来说已经很难得了。 这里的头头是一个上了年级的老人,大概有六十岁了吧,可是他的嗓音和气魄却一点不像,他总是一副发怒的表情,严厉训斥着戏团里的每一个人,红红的脸庞总是挂着如同京剧演员一样夸张的鬍子,只不过是雪白的,据说戏团里大部分的女演员都和他有染,闲暇的时候喜欢大碗的喝酒吃肉,总的来说是一位还算豪爽比较容易接近的人。 当然,他见过我儿子,并十分喜爱他,这也是我在这里受到的打骂比较少的原因。 他的左脸和左半身有着很严重的烧伤痕迹,每当我问起,他总是闭眼不说,要不就长嘆一口气,说是很早以前的就事了,不必再提。一次在他的房间里——一处临时搭建的木屋,我看见他的凌乱不堪的桌子上居然摆放着一个相架,里面有张黑白照片,虽然是黑白的,但却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性,她的鸭蛋形的了脸庞和圆润的下巴,以及美丽而慈祥的大眼睛让人看的很舒服,随时都可以发觉她非常慈爱而富有同情心的光芒。 我问过别人,大家都说这是团主以前呆的的马戏团表演魔术的一个女孩子,这个女孩子团主很少提及,只是在喝醉的时候说起过,只不过在团里一场大火后也销声匿迹了,据说这女人和那场火,是团主心里永远的伤痛。 由于生意不错,马戏团在这块地方呆的时间稍微长一些,所以我赚足够了那份钱,并打算还给那个男人。 我虽然失业,虽然落魄,可是我的自尊心还在,既然答应了是借的,就应该还,虽然没有限定日期,但自己的心里应该有个明确的时间,所以钱一旦够了数,我立即带着儿子回到了那里,当然,我还特意买了个娃娃,我不会犯两次同样的错误。 儿子坚持要去是因为他觉得也应该向人家道谢,而且自己也很想在回家看看,毕竟是长大的地方,我对儿子的懂事非常欣慰,于是父子两个去拜访他们父子两个。 很幸运,这次那男人在家,是他给开的门,虽然眼神略带疲惫,但依旧是充满阳光的笑脸,而非常优美的眼神。 ‘是您?有事情么?’他和蔼地问我,并把我和儿子邀请进来。房间里一如上次一样,不过稍微要亮堂一些。 ‘你上次是不是生病了?还是腿脚受伤呢?所以才坐着轮椅吧?’我忽然问他,男人勐的一愣,惊讶了一下,随机笑着点头,不再说话。接着他从里面端来了两杯可乐,我和儿子都喝了些。 我和他稍稍聊了会,正准备从口袋拿钱出来还给他。这时候,那个讨厌的男孩又跑了出来,我不知道为什么,将手又拿了出来。 ‘哦,是您啊,对了,答应给我的玩具带来了么?’男孩不客气的说,那神态非常的高傲和不屑,仿佛在指挥一个下人。 我忍着气氛,依旧笑着把那娃娃给他,谁知道他拿过来看了看,一下扔在了地板上,这时候的我虽然不至于非常恼怒,但脸上估计也完全失了颜色了。男人非常抱歉的拾起娃娃,小心的塞回到那男孩手里,可是他依旧扔掉了。 ‘我的娃娃是最好的娃娃,它笑起来美貌如花,它的手脚灵活自如,它的皮肤不需要修补,你要是问我从哪里买的,我会告诉你这是我做的。’他忽然低垂着脑袋,仿佛脖子被人打断了一样,从他的身体传来上次听过的歌谣,但这次听上去非常阴沉沙哑。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那男孩忽然又抬起头,满脸兴奋地看我一旁发呆的儿子,忽然沖了过去将他一把抱了起来,我和儿子都来不及做反应,一下子居然说不出话来。 他看上去比我儿子还要瘦弱矮小些,却轻易地将他抱了起来。 男孩子高兴的用手捏着我儿子的可爱的脸蛋,扯的他大叫着痛,我想过去抱回儿子,却发现自己迈不开步子。 ‘好可爱,好可爱的玩具啊,做,做我的玩具吧,我会把以前的都扔掉。’男孩望着我儿子,忽然说了这么一句。 ‘不要!’我忽然有种非常不好的感觉,可是眼睛一黑,昏了过去。在我失去意识的时候听见的只有那男人充满嘆息的一句话。 ‘你为什么还要回来?’ 不知道睡了多久,我才醒了过来,看来那可乐里一定下了药,我的头疼的厉害,仿佛用几个强壮的摔跤手用巨大的胳膊从不同方向大力的挤压着一样,眼睛要睁开都非常困难,房子里空荡荡的,看看手錶,才发现本来是下午来的,现在几乎接近傍晚了。 第284页 我看了看四周,似乎自己被抬到了原本是以前卧室的地方,由于非常熟悉,即便更换了家具走起来也轻车熟路,我没有发现儿子,于是担忧的大声唿喊他的名字,可是找了半天,却没有踪迹。 一直走到了另外间卧室,那原本是我儿子的,看来现在居住的是那个讨厌的小鬼,房子很干净,里面有个大柜子,一层一层的,每层五格,我仔细看了看,全都是非常破旧的人偶玩具,各种各样的都有,穿着不同的衣服,有的没了手,又的没了脚,有的没了脑袋,但大多数是和我儿子年龄相近的小孩模样。不过身体小了几号而已。 我忽然觉得有种非常不舒服的感觉,并且走了过去,打开了柜子,一阵刺鼻的药水夹杂着腐肉的味道扑鼻而来,我捂着鼻子拿起了其中一个断了手的人偶。 当我的手握住的时候,感觉的不是干硬的塑料或者是粗糙的木质纹理,却是那种非常滑腻而柔软如同被水泡浸过的肥皂一样感觉,没错,那是种肌肉的感觉。 我又看了看剩余的娃娃,在一些娃娃的手指头上,我看到了指纹。 没有那个玩具会精细到手指上都刻有指纹。 这些娃娃,这些人偶,这些玩具,都是活人的肢体,活着的的小孩的身体组合而成的。 我的儿子! 脑袋仿佛被硬物重重击打了下,我几乎窒息过去,双手紧紧扶住了柜子的边缘才没让我倒下去,走出房子的时候,我看了看那书桌,厚重的玻璃下面夹着几张照片,我把它们取了出来,放到身上。接着连忙跑出房间,继续寻找儿子。 我一定要找到他,虽然我不愿意印证自己心里的那个可怕念头,当我将这个房子搜索了几次后却徒劳无功,当我绝望的时候,才想起原来我们家还有个类似半地下室的储藏室。 入口在厨房,我将地板翻起来,靠着打火机微弱的光走下去。 ‘我的娃娃是最好的娃娃,它笑起来美貌如花,它的手脚灵活自如,它的皮肤不需要修补,你要是问我从哪里买的,我会告诉你这是我做的。’这歌声悠扬的在地下室里传出来,犹如做好的肉,香味四散开来,火光很弱,弱到仿佛随时会被黑暗吞没掉。 ‘爸爸,我在这里,在这里啊。’我忽然听见了儿子清脆的喊叫声,连忙朝那个方向跑过去。 可是我的打火机照过去,却是那个丑陋孩子的脸。 他紧紧闭着嘴,但嘴角抑制不住的向上敲着,眼睛笑成了一条缝隙,两边的脸颊像肉丘一样鼓了起来,在火光下他如同一个微笑的恶魔。 ‘你在找你儿子么?’他开口了,但声音却无比粗糙干涩,犹如一个上了岁数的老人,发出的很久没有上过机油的轴轮转动的声音。 ‘在这里呢。’地下室忽然亮堂开来。我看见了我儿子。 他抬着头,紧闭着可爱的大眼睛,青紫色的脸上带着夸张而不真实的笑容,嘴角垂下两条细线,手和脚也掉着线,摆成一副高抬起手的动作,犹如一个木偶一样坐在一张医院用的手术台上。 旁边则站着那个男人,一直带着和蔼微笑的男人,不同的是在他的周围墙壁山,挂着很多残破的人体断肢,旁边的台子还有很多大玻璃杯,里面浸泡着一些儿童的头颅,一排整齐的堆放着,还有很多的医疗器械道具,以及血迹斑斑的手术台。 ‘你为什么要回来呢?’那男人说到。 ‘你带来了我的玩具啊。’那孩子哈哈笑了起来。 我终于再次昏了过去,那次我宁愿自己不要在醒过来。 不过我还是甦醒过来,而叫醒我的却是我的儿子。 ‘爸爸,快醒醒啊。’儿子带着哭腔推搡着我的身体,我恢復了意识,惊喜交加,一把搂住他,直到儿子喊疼才松开手。接着我发疯一样晒儿子的衣服,到处寻找伤口,很幸运,他的身上依旧光滑细嫩,没有任何一丁点受伤,这时候我才松了口气。 在地上我拾起了一封信,上面写着是留给我的。我来不及观看,就抱起儿子,赶紧离开了那地方。 第二天好好睡了下,我一边看着信,一边朝马戏团走去。 ‘不知道如何向您叙述这件事情,首先我要为我的父亲奇怪而顽劣的举动道歉,他就是如此一个人,虽然年轻的时候做过错事,但他已经不会那样了,所以我才一直看着他,为了满足他几乎有些变态的需要,我不停的收集那些刚刚死去的孩子的身体加工成他喜欢的玩偶,我必须以我的人格和生命发誓,我绝对没有杀过一个人,这些尸体都是从各个地方买来的,当然,这需要一大笔钱和精力,可是,谁叫他是我父亲呢? 您听到的孩子般的声音,不过是他腹语发出的声音,他是一位腹语天才,这种家传的绝技到我这里已经消失了,当然,这与我不愿意学习有很大关系,虽然我毕业于名牌医科大学,但无法负担这些高额费用,所以我有着自己的生意和事业,因为我仅仅是希望我的父亲过的快乐些,毕竟,他也受到了很多伤害,尤其是母亲去世以后,他才变得非常的焦躁情绪容易波动。 这只是他执意要给您开的一个玩笑,所以我再次向您道歉,作为歉意,我们搬走了,离开这里,所以临走前再次留下这封信,对您和您儿子受到的惊吓表示万分的抱歉。’我把信揉成一团,扔了出去,暗暗骂了一句神经病。 第285页 回到马戏团,马上找到团主,将事情的经过和那张旧照片给他看,他望着照片好久,抽了好几根烟,在我的催促下,才缓缓开口说道。 ‘那个傢伙,也是个可恨可怜的人,他是个侏儒,一个后天养成的侏儒,他的父母——也是我以前马戏团的主人,为了能够表演些赚钱的节目,居然将自己最小的儿子从小灌输药物,并让他常年呆在狭小的罐子里,所以变成了这个样子,他在团里的节目是最招人喜欢的,整个马戏团都靠着他赚钱,可是他得到的却是最低劣的食物和整个马戏团的人的嘲笑,他总是默默忍受,忍受兄弟和双亲的打骂,他对任何人都是报以微笑,因为他还有我和那个女孩这仅仅的两个朋友。因为他的父母和兄弟根本没把他当作亲人,甚至压根没把他当作人来看,只是作为工具,仅仅是赚钱的工具。可是虽然受了这么多苦,他却一直保持着如孩子一样的心态,喜欢开玩笑和游戏。 他相当聪明,总是自己自学一些知识,还会自己设计节目,孩子们见到他就会微笑,大人们看了他的腹语节目也惊嘆表演的如此惟妙惟肖。他和那个美丽的女孩在一起总是惹别人嘲笑,可是谁也不曾想到,那女孩真的爱上了他,还为他做了许多人偶玩具。团里所有的男人和女人都投以鄙夷的目光,尤其是年轻男演员总是恨不得杀了他,因为他抢走了这些人心里的对象。而女人们则嘲笑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甚至连牛粪都不如的东西上。 终于这件事被他的父亲——当时的团主知道了,其实这个老傢伙也对那女孩垂涎已久,他万万没有想到如此美丽的姑娘居然和他最瞧不起的傻瓜儿子混在了一起,所有人都把恶毒的言语加到那女孩身上,他们朝着女孩吐口水,撕扯她的衣服和头髮,在她的身体上留下各种伤痕,大声的骂她是贱货,婊子。我虽然想救他们,可是却人微言轻,最后女孩在众人的殴打咒骂中居然流产了。而那小子也被关进了一个漆黑的房间,终日不见阳光。在这个黑暗的房间里,终于他的心也逐渐变得黑暗了。 最后,他被疏于看管的女孩放了出来,但是常年积压的怨恨让他做了傻事,他模仿团长的声音,叫大家去一个密闭的房间,说是年底分红奖金,当一班人兴高采烈的走进去,却发现里面堆满了干柴,当这些人开始怀疑的时候已经太晚了,接着他锁上了门,并在外面放起了大火。而他的双亲兄弟,却不知道去了哪里,后来听说他将那些人全部圈养了起来,永远活在黑暗的地下室里面。 除了我,所有人都被烧死了,其实我也只是因为他良心发现,嘱咐我没有去那个房间,我是因为事发后想去救火而被烧伤了,不过那两人稍稍安顿了我,并为我治好了烧伤,但是还没等我痊癒,他就带着女孩离开了,再也没有来过,他走的时候只带走了所有女孩为他做的的人偶娃娃和那张整个马戏团的合影。’团主终于说完了,眼睛里有些泪光在闪烁,一双大手紧紧攥着那长照片,发黄的照片。全然不像他平日里的样子。 ‘他已经将这相片遗留了下来,是意味着想忘记那段往事吧。’我接口说道,团主愣了下,也点头,随后将那照片撕扯的粉碎,扔进了垃圾桶。 我也没有在回过那个宅子,将它闲置了起来,带着我的儿子,辛苦的生活,虽然难受,但是我坚信什么苦难都有到头的日子,人在最好的时候要想到自己最坏会怎样,真到了最坏的时候,却又要想想好日子可能也不远了,我的儿子聪明懂事,才是我最开心的。 只是,每当他向我小声提出想买个玩具的时候,我都不免有些心惊。” 我读完了这个故事,略有些压抑,从窗外望去,居然看见刚才那个男人,他正刚才获得的收入为儿子买了些零食,两父子其乐融融地走在一起,虽然他们很贫穷,但相对某些人来说,他们非常富裕。 我这才记起明天就是父亲节了,或许,我也该为我的父亲做些什么,不谈送什么礼物,起码陪他聊聊天,下一盘象棋,或者只需要安静地呆在他身边,默默地看着他,这样,他就会高兴好一阵子了。 第七十夜:针眼 每个人都会被强迫去做过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或是为工作,或是为感情。所以我很羡慕纪颜,他总能无忧无虑的做自己喜欢的事,虽然有时候充满了危险和挑战,但这无疑使他的生活非常多彩。 我就不同了,有工作就意味着压力,那个单位也不会花钱买个二大爷来供着,今天运气不好,老总委派了个我非常不喜欢的採访对象给我。 其实这类事我在大学就经歷过了。不过那时候不过是校内的游戏报纸。我的第一个採访对象就是刚刚在省内比赛活的冠军的某眼镜男。当我笑嘻嘻地准备採访他的获奖感言的时候,这位同学忽然辣刺刺地大声质问我。 “你们报社的女记者都死光了?” 当然,那次的採访让我很不愉快,至今都存有阴影,不过这次恐怕我会比吞了苍蝇更难受。 我眼前坐着的这个傢伙基本上平视过去我只能看见他那个圆圆的如同婴孩屁股样光滑圆润的双下巴和宛如两个插孔般的巨大鼻孔。他长着一双典型的单缝眼,不多的头髮整齐的梳理在油亮的脑门前,双手合十放在前面隆起的肚皮上。 第286页 “我很忙,最好快点。”他哼了哼。 这个人叫黄肘子,我深刻的认为他的父亲很有可能是一位屠夫或者长期偏爱吃猪脚,结果把自己的喜好强加给了儿子身上。不过从他硕大肥壮的外表以及两条仿佛泡在福马林溶液多时已经发胀般的大腿来看,名字倒也取得不为偏颇。据他自己说他是毕业于英国名牌医科大学,在那个充满绅士礼貌的国家他学会了礼貌和待人接物。其实每年城市里都会增及许多这样那样的海归派。只是当我带着后辈的景仰之情问起他大学名称的时候黄肘子却很不耐烦地说告诉我这样的乡巴佬也不会了解。方肘子还说,国内的中医就是垃圾,什么经脉学针灸都是扯淡骗人的玩意,国人被欺骗几千年,大有要靠他拯救世界的态势,他还说要学得治病救人普渡济世就应该去外国学西医才对。 “您总该有个英文名吧。”我实在不想在称唿他的名字,这让我有犯罪感。因为他的名字和国内某位着名医学倡导中医无用论的专家的名字发音颇为相似,感觉有亵du之嫌。 “有的!”黄肘子终于眼冒金光,仿佛已经等待很久一般,“在英国他们一般叫我拉比须,听上去很顺耳吧。”拉必须先生得意的晃动着如同范伟般的巨大圆胖脑袋,激动的两颊腮红,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大学时代室友们经常聚餐吃的一道菜,好像叫红烧胖头鱼。 我凭着脑袋不多的几个英文单词记忆,似乎拉必须和某个单词发音很像,不过我不愿多想,毕竟採访时间不多。只是这个名字听上去更加不适应,我只好继续叫他黄肘子吧。 他是做医药卫生用具进出口的,说白了根据他的介绍和推荐,讲一些国外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转卖到国内医院,也就是二道贩子。据说黄肘子靠着他在英国结识的朋友和关系网,长期做着把英国药品和治疗器械贩卖到中国的生意。美其名曰资源共享,而且花着不菲的钱财买下这些包裹着巨大“洋”字号的医药用具的各大医院无不得意洋洋欢欣雀跃奔走相告,毕竟医院里能有英国产的医疗用具是莫大的财富和名声啊,就如同一个乡下妓院,如果有了进口来的货色,老鸨们总是喜上眉梢的第一个向每个进进来的客人介绍和推荐一样。 黄肘子先生一面收着大笔的钱财,一面还获得了帮助国内医疗用具发展的好名声,的确是名利双收。当他兴高采烈的向我描绘他的宏伟蓝图的时候,听得想睡觉的我忽然发现了件奇怪的事情。 对面坐着的这位流英归来的高材生,忽然把巨大的身体从已经不堪重负的椅子上弹了起来。这让我忽然想起了电影食神里的一段关于轻功的点评。 他的脸气成了猪肝色。 “什么破椅子!居然还有钉子!”黄肘子先生用香肠般圆润的手指指着椅子破口大骂。我奇怪的走过去看了看,椅子非常光滑,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钉子。 在我向他解释一番后,他也相信了,可还是嘀咕地说刚才屁股上明明有针扎般的感觉。但是没坐多久,黄肘子再次跳了起来,这次他死活不坐那张椅子了,我只好和他换了一张,但是同样的事情却依旧发生。 黄肘子的堆满肥肉的脸忽然抽搐了两下,直觉告诉我他一定想到了什么,却不敢说出来。 “我先告辞了,下次有机会在谈吧。”他穿好外衣,我刚把他送到门口,方肘子忽然转头问我,神色却有些和刚才不一样,似乎带着几分讨好的意思。 “你好像对解决那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很拿手是吧?” 我愣了愣,随即摇头。 “不是我,只是我的一个朋友罢了。” 黄肘子很高兴,但他的手机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他接起了电话,一边走一边说着向下走。关门的时候,我好像隐约听到了一句话。 “你放心,死不了人的,顶多身体有点不舒服。” 伴随着声音的远去,我把大门带上了。但是我原本以为不会在着这位知名人士见面了,不过事情往往是出人意料,第二天,黄肘子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我的电话号码,居然说一起出来吃饭。这种大人物的邀请我可不敢拒绝。 到达饭店之后黄肘子选了张靠窗的桌子。 一阵寒暄,他倒是很爽快,直接步入正题。 “我希望你,啊不,是你的那位朋友帮个小忙,如果事成之后,我可以付给你们一大笔费用。”很少见人找人帮忙的口气却这么横,仿佛是他在施捨我一般。我摇摇头,说纪颜很少接触陌生人,更加不会为钱去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何况他并不缺钱。 “那,他到底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对面的黄先生咬了咬肥厚的嘴唇,急促的追问。 “除非,这件事能引起他足够的兴趣。”我笑了笑回答说。黄肘子很高兴的松了口气。巨大高耸的肚皮像手风琴一样有节奏的起伏了几下。 他的眼神和表情居然和前些时日差了许多,满脸的谦卑恭敬。 可是我的鼻子不高,头髮也不捲曲,自然没有波斯猫一般的多彩的眼睛,我只是一个普通的黄种中国人,既没有海外的亲戚,更美洋朋友,甚至我的那些土哥们里连姓杨的都没有,我有些诧异他今天着突然翻转的态度。 为什么以他的身份要对我这个普通的小报记者如此这般度,我感到非常奇怪。 第287页 “本来不应该占用欧阳先生的宝贵时间,报纸人嘛,讲究的时效,但是我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希望您的朋友能帮帮忙了。”他拿出手绢擦了擦汗,然后高声喊来服务员说空调怎么不开大些。 我觉得以他这种身材即便是不说话躺着也会汗流浃背。 高声呵斥过服务员后,他又恢復了先前的状态。 “是这样的,不知道为什么,这几天我不管是身体的那个部位,只要是接触到东西,就会时不时的有针扎的感觉,开始我以为是钉子之类的,就像上次再您办公室,我还很不礼貌的朝您发火,不过我发现了,压根没有什么钉子或者尖刺的东西,可是我却一直深受其害啊,就像那些经常身体带点的人一样,碰到什么都有电击的感觉。”黄先生苦闷的解释着。 “哦?这我倒是没有听说过,这样吧,我带您去见见他吧。”我一听到也来了兴趣,估计纪颜也是一样吧。 “那太好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可以陪您去见下那位朋友?”他笑了笑。 “就现在吧。”我不喜欢和他浪费口水,正好纪颜也在家。 半小时后,我和黄先生来到了纪颜家中。 “把你手给我看看。”纪颜听完描述后,面无表情地对方先生说,后者狐疑地伸出手来,那手掌,没说的,像陶瓷一样,还泛着光。 “每个地方都有针刺感么?”纪颜问。 “不是,像脸部就没有,但手臂小腿还有头上就很厉害。”黄先生如实回答道。纪颜再次看了看他的手臂小腿。 “你先回去吧,明天再来。”纪颜挥了挥手。黄肘子先生试探地问了问是否没事了,纪颜则不再理会他,而是径直走进房间去了。 我安慰了黄先生几句,叮嘱他明天再来。 “到底什么原因?”我回头问纪颜。 “这个胖子,他全身的毛孔都坏掉了,所有的毛髮一干燥就变得像毛刺一样,你说他会不会经常觉得有针刺感?”纪颜反问我说。 “治不好么?” “有必要么?你和他很熟?”我听后摇摇头。 “这不就对了,凡是有前因,才有后果。我叫他明天过来,实际上他可能明天都过不了。”纪颜冷冷地说,我瞟了下桌子上,放着一摞报纸,黄胖子的头像居然也在上面。 我奇怪那是什么报纸,估计是医学类的,我不太关注,纪颜多少是本专业,家中有这类东西也不奇怪了。 从纪颜家里出来,忽然对方胖子有些好奇,又有点不解,以纪颜的为人,不至于见死不救,而他又是不想说的打死不开口,看来我只好自己去查查了。 口袋里有黄肘子的联络电话,接通后电话里传来了哼哼唧唧的声音。 “我全身都好痛!”说完这句,电话就挂断了,没有办法,我只好自己朝他家走去。 黄胖子的家很大,而且的确是按照英式房屋布局建造的,只是外面的那层冷灰色加上渐渐远去的太阳光,总让人觉得有些黯淡和荒凉,窗户都关的死死的。虽然离车站不远,却已经接近郊区,路边走动的人不多,都是住在附近的人,这栋房子在一堆居民楼中间显的非常惹眼,在黑铁尖刺栏杆下,我按了按门铃。 很快门便开了,我没有看到电视里穿着一袭黑色西装的老管家,也没有繫着围群的年轻女佣,还好所有的门都是可以遥控的,想必这一条系统价格不菲。 “您快写上来吧,我的疼痛越来越厉害了。”我在门口连接里屋的电话里听到方先生这样的声音。紧接着,门就开了。 长而黑色的甬道铺着一层厚实的地毯,踩上去一点声音也没有,越往里去越暗,我想来墙壁上摸索下开关,却什么也没有。 据说近视越厉害的人,夜色里视力反而会很好,看来倒是有些依据,我费劲的走了进去,窗外的残光射了进来,一个胖胖的人影背着光坐在正前面的沙发上。 “是黄先生吗?”我大声问道,声音在宽阔的客厅里迴荡开来。 他没有回答,不过依稀听见了一声呻吟。 我小心的走了过去,没料想地上好像踩到了什么。拾起来一看,居然是一堆衣物,都是先前黄胖子身上的。 他该不会裸着身子坐在家里吧,难不成这也是英国人的礼节与待客之道么。 虽然东晋一些狂士有裸身在家会客喝酒作画集体瘾乱的故事,但那也是特定的时期凭藉着五石散一类的药物麻醉而产生的癫狂之举罢了。这种由张仲景发明的主要由石钟乳、紫石英、白石英、石硫磺、赤石脂构成的治疗伤寒病和肺炎的药物,却成了那个年代的毒品兴奋剂而流行物,地位和现在的摇头丸类似。 我终于在沙发左边的墙壁上摸到了开关,啪的一下,房间瞬间亮堂了,习惯了黑暗,一下子眼睛有些不适,我稍微遮挡了一下。 沙发上坐着的果然是黄胖子,而且他的确浑身上下除了一条内裤就身无长物了,光熘熘的如同等待宰杀一般,他低垂着胖胖的脑袋。 我走进推了推他,手刚接触到他的肩膀,忽然感觉像摸到了仙人掌一样,手被扎了一下。 他的皮肤上居然布满了尖刺。我吃惊的仔细看了看,不对,与其说是尖刺,倒不如说是他的毛髮。他手臂的体毛很多,但是现在看上去却光滑的很,而且密密麻麻的有很多小孔,像撒了把芝麻在上面似的。 第288页 我看见其中剩余的一根慢慢的开始变直,犹如钢针一样,接着居然自己向毛孔下陷了进去,接着胖子忽然高抬起头,对着我杀猪般的大叫了一下。 他的脸几乎被扭曲了,和大饼脸想必显的略小的五官夸张的挤在了一起,好像一副上好的素描人物画像被人粗暴的揉搓成一个纸团一样,他躺着口水,瞪着眼睛望着我。 几乎如肉山般的身体像我压了过来,还好往后退了一步,否则就算不死也残了。 黄胖子跪在地上,抓着我的装着文稿的包。 “救!救我!”就像落水的人抓住了稻草一般。可是我无能为力。 他的眼睫毛也一根根竖立起来,还有他的头髮。胖子像电视里摸了静电器一样,全部树立了起来,他的脑袋如同一个胖乎乎的刺猬,那样子有些滑稽,可是随后我就笑不出来了。 眼睫毛一根根的插他的眼睛扎了下去。 随后而来又是那令人反胃而刺耳的叫声。 方胖子的眼睛,手脚的皮肤上密密麻麻的毛孔开始慢慢的朝外渗出血滴子,一粒粒的,晶莹透亮,冒着红光。 他就像西汉的汗血宝马一样,浑身流着血汗。又像一个装满了水的袋子被扎破了一般。 他不停的尖叫着,尖利的如同女性的唿喊一般,我终于明白古代钉床为什么被称为最令人恐惧的刑法了,就像凌迟寸磔,最惨烈的不是五马分尸那种一下就死,而是慢慢的折磨。 可是这折磨也快到头了。我呆滞地望着眼前的这个人,哪里还有先前盛气凌人的样子,可是我又对他无能为力。 “这是他自己造成的。”身后忽然响起了个熟悉的声音。回头一看,居然是纪颜,他的肩膀上搭拉着一个褡裢。 “是你?你一直跟着我?”我惊讶地问,纪颜没有回答,而是走到胖子面前看了看。 “迟了些,他的眼睛保不住了,不过性命还行,如果等头髮也一根根插进去,就算我父亲祖父在也保不住他了。”纪颜摇摇头,把褡裢放下来,里面是一排银针。 “你该不会还要扎下去吧?”我看了看胖子,已经痛的不会叫唤了,只能嘶哑着躺在地上哼哼。 “嗯,他还得受点苦楚。虽然说不愿意救这种人,但看着他死那也就和他一样了。”纪颜认真的将银针一根根地扎进胖子的后颈和肩膀处。 方胖子的呻吟声逐渐小了些,头上本来已经坚硬如针的头髮也慢慢软了下来。 “他没事了,不过,身体里的那些毛髮,恐怕要全取出来要有罪受了,而且就算好了,他恐怕出汗都会有问题。”纪颜擦了擦汗,把针重新放回去,并且帮胖子拨通了急救电话。 “走吧,这里没我们什么事情了,我讨厌人多,趁着人还没来,我们回去。”纪颜将褡裢重新背起来,朝我挥了挥手。临走前,他似乎从沙发上拿了一叠东西。 我和纪颜说了下,把胖子费劲地搬到沙发上,披了件衣服,走出了那英国式洋房。 外面几乎全黑了,街道上响彻着我们的脚步声。 “你一定知道什么吧?”我还是忍不住问了,虽然我不确定是否纪颜会回答。 “嗯,这个傢伙,专门把一些国外的医疗垃圾和过期药品倒卖进来,在外面是垃圾,包装一下居然成了进口货,你看这中间有多少差价利润。药品还好说,但那过期和二次使用的针管。”纪颜忽然不说话了,把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摺叠的整齐的方块报纸递给我。 靠着路灯,我看见上面登载了一则新闻。 一名十二岁的孩子由于感冒发烧在附近的医疗所注射了药品后查处感染了b肝,而据说那针头还是国外进口,那孩子家里只是得到了一笔少得可怜的医疗费用,至今还在受病痛折磨。 “你在看看这个。”纪颜又递给我一张。这张好像是不久前在纪颜家看到的,似乎是一家媒体对方胖子的访问。 “我也是为了本国国民着想,人家科技发达,即便是废品也比我们好啊,大家不经常使用国外淘汰的电脑啊,汽车之类的么,这些不过是过期的而已,没有大碍。”这是胖子回答记者关于药品质疑。当记者又问他是否会对国人身体健康产生危害时候,方胖子这样回答。 “没关系,我们大陆的国民身体素质好,能受得了,不像老外那样娇气。”图片上的胖子一脸诚恳。 “你还是该让他被扎死算了。”我将报纸返回给纪颜。 “有些力量是很神奇的,你无法触摸到,但它造成的结果却是实实在在的,就像那个胖子,可能这辈子也没有什么法律法规可以明确判他的罪过,但这不意味着他就没有罪。而且,没有人比自己更明白自己的罪孽了。”纪颜说着,将一叠东西给我看。我接过来,原来都是信件。上面都写着大都类似的话,如你去死吧,你会有报应,你迟早被自己的药品吃死之类的。 “他几乎每天都能接到上百张这种东西,一个人生活在这样一栋大房子,又惧怕别人谋害自己,没有请任何佣人,也没有任何朋友,这个傢伙就是一个这种人,他不明白自己赚的那些钱如同毒品,只能带来一剎那的快感罢了。长期的压力下他的身体自然起了变化,而且据说连他在老家的父母都极为恨他呢,身体髮肤,受于父母,没什么比自己双亲的诅咒更有效的了。我的银针只是能缓解他身体的症状而已。”纪颜笑了笑,“至于如何根治,得看他自己了,其实真是他瞧不起的中医救了他。” 第289页 我也笑了笑。这世上没有什么是绝对的事,你可以大胆的勇敢的确定一件事,但完全否定一些事物,却不是那么容易的。 几个月后,做了全身手术的黄先生出院了,付清医疗费用后,他把大部分财产都捐献给了医疗基金,而后就消失无踪了,有人说他游走在乡村做了名赤脚医生,我也希望是的。 第七十一夜:桥祭(一) 离我居住的二手房不远的地方就有一座大桥,这座大桥已经有好些个年头的歷史了,而且作为这个省的第一座斜拉桥,还是十分值得骄傲的。由于紧邻着城市的河流并不十分宽阔,这座连通市区和郊区的桥樑自然并不长,如果是坐车行驶过主桥,也不过十几分钟的事情,儿时候记得看过,有些地方已经十分破旧,几乎开裂的木板和老得发黄的桥墩,所以,就在几年前政府决定对桥樑进行一次大修,一来保护桥樑安全,二来也是一种新气象。 这件事本来没什么好稀奇的,各个地方都有桥,有桥就需要翻新,可是我惊讶的发现这桥最近居然出现了问题,虽然不至于造成很大的灾难,但谁也不愿意踩在一座谣言随时会坍塌的桥上过河,虽然说是谣言,但俗话说三人成虎,谁也不会傻到拿自己来印证一下。而且桥上经常出现不干净东西的传言四起,而这一切,自然如同臭鸡蛋一样将一大堆我这样的苍蝇记者吸引过来,无奈消息封锁的紧,我们得到的不过是官方的礼节性叙述,毫无进展,主编大力赞扬我的工作能力,其实却是暗示我一定要搞到第一手资料,我不禁感嘆,如今做记者不仅要专业素质过硬,有良好的新闻嗅觉能力,而且还要有詹姆斯帮帮一样的过硬的间谍本领了。 我自然是没啥本事,不过事情来了,顺理成章的想起了纪颜。 “闹鬼的大桥?”纪颜狐疑地望了望我。我则使劲点头,顺便将那些为数不多的资料递给他,纪颜则坐下来翻看着。 “哦,原来是前几年修桥的时候死掉的几个工人,现在传说他们回来了?”他的阅读能力很快,八九页的东西一下就读完了。 “我倒是识得这方面的人,只是不知道他肯不肯告诉我,对了,你找我怕是想在里面拿什么资料吧?”纪颜忽然转过头怪笑着望着我,被猜中心事倒也没什么,我点头承认。 还没等他说话,电话却响了起来,纪颜起身去接,聊了一下,放下电话,眼中有喜色。 “走吧,不用担心了,他已经在请我去了,不过去的时候千万别说你是记者,这傢伙鬼的很,知道你身份死也不会开口了。”说完,我便和他在下午一起出去,前往这个名叫老喻的人约定好的地方。 其实见面的地方就在离那所桥不远的一个凉亭,这凉亭还是清朝的时候一个中举的乡绅修建的,所幸这一带战乱颇少,保存下来,还没到,就看见一个穿着白色短袖衬衣,穿着西裤皮鞋体型略胖的一个男人坐在里面摇扇子。我们还没进去,纪颜远远喊道老喻,男人看了一下,站了起来,却不离开凉亭,只是站在里面老远伸着手等我们来握。 走进一看这个颇有官相,圆脸大耳,天庭饱满人中宽厚肚子略微有些凸起的中年男人就是老喻。扇子上写着为人民服务五个字,正楷书,字很端正。 大家对个照面打过招唿,自然聊到了正题,老喻果然对我有所警惕,虽然纪颜一再解释我是他的助手,但他还是略有顾忌,说话吞吞吐吐,不过从不多的言语中我还是知道了老喻正是几年前大桥翻新工程的几个负责人之一,而且他是专门负责现场施工的,日晒雨淋非常辛苦,所以施工完成后他也就享了几年清福,躲在了空调间里办公,自然体形发福了起来。 “去年不是罕见的大洪水么,几乎要淹到桥面了,解放军武警全都上来了,死命堵住缺口,这条河的水也涨的厉害,自打我记事以来这河从未涨到桥面来过,可是那天我在现场真箇是吓坏了,感觉我们这些个人随时都会被水给吞了,还好有惊无险,不过洪水退后这桥就开始经常出现莫名其妙的怪事了。”今天天气有些闷热,想是许久不曾下雨,我看了看天色,云压的厉害,好像随时可以伸手摘到一样。 要下大暴雨了,我用手提着衣领抖了下,不过进去的全是热风,令我费解的是,为什么老喻偏偏要来到这么一个地方谈,回望四周,几乎没几个人,到处都是被太阳灼的发亮逼人眼的白晃晃的地面,踩上去,热气透过鞋底直到脚心。 老喻不停的摇晃着扇子,但如同没关紧的水龙头一样,汗珠一个劲的朝下掉,摔在地上成八瓣。 “哦?我也只是略有耳闻,到底有些什么事情?”纪颜好奇地问。 “你知道,这桥两边是人行道,效宽度26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60公里每小时,我就住在桥边的沿江路上,没事情喜欢入夜前在桥上熘达,一来健身,二来也想看看自己参与修建的桥樑,人么,一老起来就很怀念过去。 洪水刚退的第二个星期,我就扶着桥边的大理石扶手慢慢步行着,那时候已经过了上班高峰,往来车子少了许多,除开往来车辆穿梭带起的嗖嗖的风声,桥面显的安静许多,桥下的河水也是,这桥主桥部分大概几十米,不过从上往下去河面很漂亮。 可是那天我走过去,忽然感觉到了桥有些许晃动,相当的轻微,可是我却是个感觉相当灵敏的人,我站立在原地多等了会,的确有这种感觉。 第290页 接着,我又听见了咔嚓咔嚓的声音,犹如一堆鹅卵石与砂粒放置在搅拌机里搅拌一样,这让我非常费解,这桥是在我监督下完成的,我虽然谈不上是个优秀出类拔萃的人,但好歹我完成的事是可以让人安心的,再说这东西出点什么纰漏那可是要掉脑袋,牵扯到很多人的事。 但是这种声音越来越响亮了,让我不由得感觉有些惊慌,很快我联络到桥的维修人员,不过经过检修他们说桥体很结实,压根没有异常,我才放心下来,可是没过多久,就有司机说经常在行驶在桥面上看见几个人驼着背低着头手牵着手在路上穿行,加上总是在入夜以后,虽然由于光亮工程,桥上安置了很多漂亮的路灯,但这样反而给司机造成了很大压力,随着很多人都强调的确遇见了这样奇怪的事情,都宁愿绕道也不肯过桥,或者只敢在白天过去,你要知道桥的收入来自于收费站这几天收入大大减少,而且众多车辆集中在同一个时段过桥也不是件好事情,如果这样下去,很多人都要失业了。 所以我希望你能看在我和你爸爸的交情上帮我下,这个不是什么光彩而且上得了台面的事情,这也是我找你的原因之一,当然希望你能保守秘密。”老喻不再摇扇子了,神情严肃,两撇只剩半截的眉毛拧到了眉心。 纪颜听完点点头,忽然又望着我,我当然知道他的意思,也只好尴尬的点点头。 接下来自然是老喻为我们讲了下整个桥体结构和关于桥的歷史。我在夜晚经常向外看去,整座桥如一座金龙,非常漂亮,横跨在河道上。 “几年前施工的时候有没有出过什么特殊的事情?”纪颜一个个问题询问着,一边扎在桥边望着。我注意到老喻的脸色忽然很不好,如同遭霜打过的茄子,一脸紧张。 “没出过什么事情,只是一些小问题,这座桥每次返修都出过类似的问题,早就解决了。”老喻头上的汗冒的更多了,他不停的摇着扇子,速度太快,以至于那五个字都看不清楚了。 “歷来大河上修桥都要准备桥祭,也做了么?”纪颜又问,我则奇怪,什么是桥祭? “这个其实当然晓得,这套礼数虽然我们这些党员自然是不屑一顾,可是施工的人很讲究,他们说逢山开道,遇河搭桥,都要为山神河伯准备祭品,否则施工艰难,事端很多,即便是路修成,桥搭好,日后也非常麻烦,所以我们也就睁只眼闭只眼,随他们去了,只要别弄的过于张扬,否则上面会责怪我们搞迷信封建活动的。”老喻解释到,我见插不上嘴,只好待会再问纪颜。 “他们准备了很多祭祀贡品,并且在桥头焚香祷告,说是为了讨生活不得以在河道上动土,说什么桥神河伯莫怪莫怪之类的。”老喻继续说道。 “老喻,大体上我们知道了,你先回去吧,我和朋友自己在这里看看。”纪颜见天气炎热,怕老喻吃不消,老喻客气的推託了两句,抹着汗回去了。 我和纪颜坐在桥头阴凉处,这里有一片草地,坐上去很舒服,还有些大理石修建的石凳石桌。我们决定等太阳下去,黄昏之后再上桥看看。 既然闲坐无事,自然要问问关于祭桥的事情。 “哦?你不知道么?其实祭桥和祭河是相通的。祭桥习俗最早产生与中国,古代中国人很重视桥樑建设,夸一个人做善事多常说他:修桥补路。。桥樑落成必然要来一番隆重的游桥仪式,场面颇为壮观。最先上楼的是当地有名望者,如官吏、乡绅、老年人等。重要的桥樑都有一年一度的“祭桥”日,十分地庄严。以前,人们必须准备香及金纸,至桥头焚香烧金祭祀桥神,以感谢并祈求桥神保佑通行平安。有的地方仅烧香,金纸用线绸线绑着放在桥头上,俗称“压金”,为替桥换新光彩之意。并且保佑桥樑不毁,庇护乡里人。 而祭河则更早了,以前河流山川都是祭祀崇拜之物,而且古代皇帝向来先祭河,再祭海,意指海由河流汇聚而成,河乃天下水之源头。而且经常以玉器当作祭品供给河伯。视为尊重名贵之意,而且玉通灵,古人相信能送到神灵手中,其实也是因为秦朝二十八年,始皇帝巡狩至洞庭湖,风浪大作,周将覆之,急投玉玺于湖而止。所以后人相信,一旦江河湖海发生灾难,投以名贵玉器可以安抚愤怒的水神们。 不过祭河最出名的当然还是诸葛亮。相传诸葛亮平定孟获后路过泸水,正值九月秋天,河面忽然阴云布合,狂风骤起,诸葛亮询问当地人,皆言此河有神明,必须以活人七七四十九颗人头祭之,方能平息,诸葛亮不肯杀人,于是宰杀牛马,河面为剂,塑成年人头,内以牛羊肉代之,唤之曰‘馒头’。当夜在泸水边上设置香案,铺设祭品,列灯四十九盏做招魂之用,将馒头等物放置在河岸边上诸葛亮亲自念了悼文,再将祭品抛入河中,风雨即使停歇。而所谓馒头,也就是现在的包子的由来了。不过这以后也养成了习惯,凡是要在河道上动土或者返修旧桥,一定要先祭祀一下,拜下桥神河伯,方能开工,否则会大不利。”纪颜说到这里,停了一下。望向那座桥。 “大不利?”我问。 “是的,也就是会死人,而且很多人。”纪颜神色黯淡道,接着闭上眼睛,将手枕在脑后。 第291页 “干脆休息下,现在天色还早,离天黑还有一个多小时呢,等天凉快些再上桥,再说,老喻不是说了么,入夜以后那桥才会出现问题。”他说着,居然躺在草地上睡了起来。我在唤他,纪颜也不再言语,我也只好伏在石桌子上睡了一下。 我做梦了,很奇怪的梦,因为我梦见自己站在那桥上,到处都是人,可有一点声音也没有,接着那桥竟然从中间塌了下来,四处残破的碎片和尸体,那是个非常可怕的梦,当我惊醒过来,脖子处流淌着细细的冷汗,一道道的。 “你醒了?”纪颜站在我旁边,我望了望四周,光线黯淡了不少,看来太阳要下山了。 “走吧,差不多了。”纪颜朝我挥挥手示意跟上来。我看着天空忽然聚集起了黑云,厚重如黑铁,累压在桥上,忽然感觉我和纪颜踏上那桥并不是个明智的选择。 桥上的人少了许多,看来以为是快要下雨,大家都忙着回去,走上来才觉得这里空气压抑的很,好像身处在隔绝的房间里,每唿吸一口空气都很费劲,我的肺像一个大功率工作的抽风机一样。 桥面经过一天的烘烤,几乎快成铁板烧了,还好鞋底不算太薄,扶手很漂亮,每隔上几米就有一个圆形的灯泡,桥中间的拉索高高掉着。 “听老喻说,这桥设计为双独塔双索面扇形密索体系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斜拉桥,桥下的主桥墩可是国内最大直径的,整个桥造价六亿多,特别是晚上,所有的桥灯一开,特别漂亮。”纪颜慢慢说着,一边注意着四周的事物。 “听说修桥的时候死了人。”我小声嘀咕着,一边抚mo下前面的护樑上的雕刻着花纹的灯座。 我忽然有种异样的感觉,说不清楚那里不对,只是有些不协调,我看了看那灯座,好像依稀有个手印。我刚想和纪颜说,却发现他早就走到我前面去了。看来他没听见我说什么。 桥下的河水流淌的非常快乐,我几乎可以听见它的歌声,抬头看了看,黑云离我们越来越近了,几乎已经触到了桥的斜拉索。 “好像要下雨了。”我还没说完,鼻尖一凉。 真的下了,而且来的非常迅速。纪颜连忙拖着我来到了桥中间斜拉索下面,上面有根桥樑,所以雨下不到这里。 “那件事情其实我知道。据说修桥的时候正是这个时日,夏日炎炎,几个工人爬到着斜拉索上面,本来都系好了钢丝,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忽然齐齐地全断了。几个人一起摔了下来。”纪颜的声音靠着雨声的伴奏,缓缓说了出来。我抬头看了看,上面距离桥面少说也有五六十米。 “一个掉在了钢索上,因为从上面摔下来速度很快,整个人被切成了几段,另外几个也没好多少,直接摔在桥面上,或许就是我们现在站的地方,他们就如同这雨水,或者像一些颜料,啪的仍在了画布上,四下里绽开了,据说现场相当残,收敛尸体的人都忍不住流泪。”纪颜也抬头看了看,我似乎可以感觉到,一个人从那么高直接掉落到这水泥地面上发出的沉闷感,混合着肋骨的折断的清脆声和内脏破裂开的声音。 天色变的灰暗起来,雨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而且风也起来了,桥面上的风比我们平时吹到的要大很多,唿唿的河风让我和纪颜无法站立,甚至互相说话的声音都很那分辨。 第七十一夜:桥祭(二) 纪颜对我做了个回去的手势,现在整座桥几乎没人了,仿佛是一座死桥,我看了看桥的尽头,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犹如连接着另外一个空间。好不容易,我们两个顶着风快走到桥头的凉亭了,到了那里,就可以好好休息一下。 我的眼镜被雨水打湿了,看不清东西,我索性摘下来,跟着前面纪颜的背影前进。不过我却清晰的听见了一声啪的声音,好像是什么东西掉了下来。 又一声,而且就在我脚边,我下意识低头看了看。 是一个人,他大张着手脚夸张的趴在桥面上,接着又是一下,另外一个人摔在我面前,我抬起头,头顶上黑乎乎的,不过很快一个人形的东西掉落在我面前。 与其说一个,不如说是几段,整齐的从中间切开。 我想起了那个被钢索绳切开身体的那个工人。 我已经无法往前走了,掉下的尸体几乎把我的路封锁了,我只要往前走一步,一具尸体就从头顶掉下来,摔落在我面前。 前面纪颜的背影已经渐渐消失在风雨中看不见了,这座桥只剩下我一个人。风没那么大了,我稍稍可以站立住,可是根本无法挪开步子。 我深吸了口气,知道害怕也无用,我只好蹲下来,看了看那尸体,我本想用手抬起尸体的头看看,可是他们仿佛被粘在地面上一样,或者已经成了桥的一部分。 前面传来雨水飞溅开的声音,我隐约看见一个东西从桥侧的扶手慢慢爬上来,四肢趴在地上,犹如一只蜥蜴,快步朝我爬过来。 我忽然记起了开始为什么摸到灯座的不适感,也知道为什么了。 被太阳晒了一天,本该是热的烫手,其他的灯座扶手的确如此,而那个灯座,有着手印的灯座却冰凉的。 那傢伙离我只有几米远了。每爬一下,手掌就往桥面上重重拍打着。我缓缓站立起来,可是却抬不起脚离开,甚至张不开嘴喊叫。 第292页 越来越近了,忽然到我面前停了下来。我只能看见一个黑黑的后脑勺,和一个人形的身体,不过没有那个人会以这种方式移动。 风更小了,雨似乎也开始停了。 那傢伙慢慢抬起头来,那是一张人脸,我谈不上熟悉,却绝对认识。 老喻。 他的腮帮子一下鼓着,一下瘪下来,苍白的眼珠几乎完全凸出了眼眶,整个人湿湿的,只是无神的望着我,此刻的他就如同一条抛上岸的鱼。 “欧阳?在么?”前面传来了纪颜若有如无的唿喊声,老喻——姑且这样称唿吧,灵巧的转了转头。 不是左右,而是调转下脖子,他的头转了180度,我几乎听见了颈椎断裂的声音,非常清脆,接着他的四肢也同样转开来,整个身体像甲鱼一样翻了个身,迅速从旁边跳进河里了,而那些尸体和断肢,也如同扔进水里的泥巴,化开来,沉进了桥面下去了。 “你没事吧?”我终于看见了纪颜熟悉的脸,一下蹲了下来,等脚稍微适应了下,才站起来。 “快去找老喻。”我终于能说出字来了,纪颜没有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 路上我把看到的事情告诉他,纪颜没有太多的表情,只是略微皱了皱眉头。 “如果你看到的是老喻,恐怕也找不到他了现在。”纪颜说道,我想了想,倒也的确如此。 可是出乎我们意料之外的事,老喻居然好好的,而且他还主动打来电话,询问我们是否被雨淋着了。 这样看来,我们只有再去拜访一下他了。不过这次则是在他家里。 老喻的家很质朴,家中只有他和妻子,女儿去前年去国外读大学了,他年轻的时候与纪颜父亲相熟,纪颜的父母双双出外探险的时候就让老喻来为纪颜指导功课的,所以说,老喻到算得上是纪颜的启蒙老师。 他很关心的询问我们有没有生病。知道无恙后松了口气。 “夏季感冒也很厉害的,要当心,还是把湿衣服换下来,喝口热姜汤,我这就叫老伴去煮。”说完,闪身进了厨房,纪颜望着他的背影,似乎若有所思,等老喻出来的时候,纪颜起身。 “喻伯,我真的很想知道当年修桥到底发生了什么,那几个工人是怎么死的,另外,我现在也很担心您,这几天您最好不要外出,尤其别去那桥。” 老喻听完有些沉默,看了看还在厨房的妻子,对我们招招手,进了他的书房,书房里古色古香,有很多的书画名帖,另外还摆放了很多的奖状,从年轻的时候得到的劳模到中年后的嘉奖都有。 “那件事情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噩梦。”老喻将门带上,瘫软着身体做到干净整洁的床面上,他的额头又开始流汗了,所以又摇起了那把扇子。可是房间里并不热,何况刚才还下了雨。 “几年前,我得到通知要我负责修理旧桥,当然,我对于这件事是很看重的,所以立即挑选了最优秀的施工队伍和领导班子,修桥前我们也照例进行了河祭桥祭,可是施工还是很不顺利,因为队伍传言这桥修不得,据说以前每次修桥都莫名其妙要死几个人。 我作为带头人当然对这话很不满意,所以更加严厉的要求他们赶紧完成施工进度,可是一拖再拖,居然拖到了汛期,河水涨的厉害,桥面的风也越来越大,我非常心急,要是等汛期过了再修,那会耽误很多时间,所以我加大了施工时间。虽然出于想完成这个事情,但是其中也有我怕受到上面责备的自私想法。 本来只是这样到也没什么,但是我女儿在这个节骨眼要出国了,按照我家里的底子压根拿不出那么一大笔钱,可是这关系到女儿一辈子的前途,两下里公事家事压的我喘不过气来。 这时候一个材料商找到我,希望由他来供应工程下半段的货,尤其是施工安全措施的产品,我有些忧郁,可是开出的丰厚回扣正好可以弥补女儿出国的空缺,我亲自去看了看那些缆绳和材料,修桥的建材到没问题,只是其他的一些例如灯座扶梯和副桥引桥部分稍微差强人意,但也绝对不会出事,但是修建斜拉索的相关高空安全防护设备的钢丝缆绳和安全网强度有些不够,但照理只要不出现级别过高的大风就不会有太大风险。 我再次选择起来,并且做了错误的决定,我原以为赶在汛期高峰前结束,那天河面的风也可以接受,并不是非常强,本来在施工下方是铺设了安全网的,每个人身上都有一根工作绳和安全绳,工作绳材质为锦纶,直径为20毫米,安全绳材质为高强丝,直径为18毫米—20毫米,是为了配合工作绳用的,以提高安全系数,这些绳索都是经过了测试的,虽然离国家要求的标准有些距离,但只要不出现大的意外也不至于突然断裂,而且河面超过四级风是不允许作业的,可是没想到河风突然转强,突然变大,吹得人都无法站立,我一时心慌,正要下令停止作业的时候,结果出事了。 先是在拉引索那里的三个人的绳子突然断裂了,他们没有掉到安全网上,可是被吹了过去,其中一个给细长的钢丝绳切成了几段,另外几个摔到桥面上惨不忍睹,接着更多的人来不及通过下滑扣滑落下来,而是被风纷纷卷下来,有的掉在石制的侧桥扶手上,有的掉到河里,高高的浪头一卷,声音都没发出来就没影了。当时我们都傻了,等反应过来救下其余的工人的时候当场就已经死了三个。 第293页 另外有四个掉入河里,虽然事后将整个河面进行打捞,却一直找不到尸体,后来不论怎么寻找,在下游只发现一些衣物和断裂的绳索,可那四具尸体却找不到了,所以,那次一共死了七个人。大家都谣言说普通的贡品祭桥没用,还是要活人的性命才能在桥上动土施工。 后来的日子我几乎每天都在惊恐不安和自责内疚中渡过,令我没想到的,这件事并没有东窗事发,大家都把灾难归咎于风速突然过快上,而且歷来修桥都要死人,赔偿了死者一笔钱后,事情不了了之,而且继续修桥的进度,但是我知道,如果安全绳的材质更牢靠些,他们不一定就会死的,甚至可以安全的下来,有时候只是差那么一点,却变成了阴阳两隔。”老喻终于说完了,他低着头,手里的扇子也合上了。我们三人漠然无语,还是他妻子端着姜汤走进来才打破了这局面。 当我们喝完姜汤打算离开的时候,外面的雨刚停歇了一会,忽然变的更大了,转成了暴风雨,外面的风也极大,好些个玻璃和竹棚都被捲起来了。自行车到了一片,而老喻则忽然接到个电话,电话里的声音很着急,但老喻的神态更急,扇子被紧紧的纂在手心,几乎要掰断了。放下电话,我们才知道大桥出问题了。 “不好了,检测桥樑安全的通知说不知道为什么桥侧下出现了裂缝,虽然不大,但有隐患,我现在必须马上去一趟,你们就先留在我家,等我回来。”说完,他拍拍我们肩膀,出门找雨衣,可纪颜忽然一把拉住他。 “喻伯,你千万不能这时候出去,更不能上桥!”他的声音很大,也很激动,原本苍白的脸起了红晕。 老喻拨下纪颜的手,沉默了一会,忽然抬头说道:“我已经错了一次,这次如果再错就说不过去了,那桥要是出事,我真的只能以死谢罪了。”说完,坚持要出去,纪颜见阻止不了,只要要求我们陪同着一起出去,老喻想了想,答应了。 在老喻妻子的叮嘱声中,我们三人走进了暴雨。 外面的能见度已经降到最低,虽然拿着施工专用的tx-3615强光手电筒,但也只能照到四五米远的地方,整个世界仿佛要塌陷了一样,耳朵边塞满了轰轰的声音,犹如万马奔腾。 好不容易来到桥边,已经站了很多人了,他们见到老喻都尊敬地喊喻工,他问了些问题,决定带人上桥,查看一下桥的裂缝状况。 “这不好吧,好像掉拉索的钢缆也有些松动了,我们已经封锁了整个大桥,还是等风稍小些再去吧,喻工。”一个带着黑框眼睛的中年男人劝道,其余人也附和着说,可是老喻断然拒绝。 “这桥是我负责修的,出了问题,当然要我亲自上去,什么都别说了,愿意和我来的就跟我后面。”说着,他把帽子带上,走上了桥。这些人犹豫了一下,还是有两个年轻人跟了过去,我和纪颜也尾随其后。 桥面上的风力比在地面上要大许多,而且相当空旷,没有任何遮蔽物,我们几个都在腰间绑好了安全绳索,顶着风朝出现裂缝的地方慢慢的挪过去。每走一步都非常艰难。 忽然,行至一半,我听见啪的一声,相当清脆,接着是平日里棍子或者跳绳捲起的唿唿风声,我看见老喻的头似乎被什么细长的东西勾住了,接着整个人飞了起来。 我诧异地望着,老喻如同纸煳的风筝,被吹到了半空中,脖子上挂着一根断开的钢绳,腰间繫着一根安全绳。纪颜连忙冲过去抓住安全绳,可是风速过快,绳索在纪颜手中刷了一下,留下一道血痕,就抓不住了,我们四个眼睁睁看着老喻被风卷到河里去了。 事情发生的太过突然,我几乎来不及反应,接着,脚下忽然有摇晃的感觉,我的安全绳也断裂了。 纪颜和另外两人死死的抓住了断裂的部分,我如同一个蹦极者一样,倒挂在桥下。 暴风雨渐渐停息了下来,风力也小了很多。 “你没事吧?我赶快把你拉上来。”纪颜在上面高喊。我正在庆幸自己安全的同时,低头却发现自己正好在裂缝处。 “等等,等一下把我拉上去!”我好像发现了什么,喊住了纪颜。 因为我看见了裂缝的地方有东西。 四个人形的不知道说是动物还是什么,赤裸着身体,四肢死死嵌进了桥樑下部,张着大嘴巴啃咬着桥底,已经破了好大一块了,砖墙的碎片和泥土混合着暗红色的血液从嘴巴里溢出来,黑红色的,还夹杂着几颗破碎的牙齿。他们像蝗虫啃食粮食一样疯狂的破坏着桥底。 其中一个勐的转过头,望着被倒掉在旁边的我,裂开嘴巴笑了一下,然后又忘我地继续他的工作,咔嚓咔嚓的声音不停地传到耳边来。 而且,我也看见了老喻的尸体,他的头和四肢全部折断了,成不同角度歪斜着,整个人躺在桥下隆起的一片沙丘上,大张着嘴巴,亮色苍白,和那天我看到的一样,就像一条抛在岸上无法唿吸的鱼。而那把他最喜爱,常不离手的纸扇也被水浸泡着,撑开着在旁边,扇子上的字迹已经模煳的看不清楚了。 我终于被拉了上来,并且告诉他们我看到的,这些人惊恐不已,最后还是找来几个胆大的人绑好绳索下去查看,不过那四个怪物已经不动了,成了化石一样,大家废了好大劲才也拿不下来,因为手指头和脚趾头已经深深插了进去,只好锯断才拿下来。 第294页 这四具尸体,就是当年没有找到的那四个工人的。 老喻的尸体也被打捞上来,好好的安葬,并称为因公殉职。桥樑的裂缝很快修理好了,而且再也没有发生过异常事件。 纪颜神色忧郁,他说他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他非常熟悉的老喻的妻子,但是老喻的妻子伤心的告诉纪颜,这件事不要告诉远在国外的女儿,这也是老喻经常提醒的,他常面带苦闷地调侃,自己出了什么事情也不要打扰在国外求学的女儿,免得她担心。 “她的女儿会为这个父亲骄傲的,至于老喻的犯的错,就和那扇子一样,一起随着他埋进棺材吧,就当作谁也不知道的秘密,永远保持下去。”纪颜望着我说。我点头同意。 事情结束了,不过我还没完,至于那篇报导,我把已经写好的那份撕掉了,扔进了垃圾箱,至于主编方面,我只好告诉他我一无所获了,反正,我也不是第一次挨骂了。 第七十二夜:尸水(一) “端午节后会有一场雨的。”我剥着刚从家里拿来的粽子,还未放到嘴巴里,落蕾将头斜靠在玻璃窗上,歪着脑袋看着外面,她穿着一套橙色的套裙,里面是一件白色的衬衣,头髮整齐的向后扎着一条马尾,我很喜欢看着她把陶瓷般的脸对着玻璃,因为那样我可以看着外面的阳光在她脸上形成的一圈圈的光晕,就像烧制的彩釉。而且,这样我也可以同时看见两个落蕾了。 “哦?是么?”我咬了一口,很不错,母亲包的粽子一如往昔,糯米很紧,有弹性,还是非常好吃。 “是的,而且这场雨一下完,天气就真的会开始热起来了,而且,很快就夏至了。”她没有望着我,依旧低垂细长的睫毛看着外面。 即使再笨的人也可以察觉到她的心事吧,不过我不想问她,因为我觉得有些事情如果别人愿意说就不需要去问,就像那些喜欢询问别人工资或者孩子是否考上哪里的名牌高校一样,那样反而尴尬。 果然,只有我们两人的办公室稍稍寂静了一会,落蕾从窗外走到我面前。 “我外公去世了,你能陪我回去一趟么。”她的声音很干涩,没有平日工作的激情,我停止了咀嚼,机械地点了点头。 我不大会安慰人,读初中的时候我的同桌没有考好,趴在桌子上大哭起来,我却去咯吱人家,换来的自然是一顿臭骂,而且也只好拿自己的手给人家练习九阴白骨爪,因为那时候的我单纯的认为想让一个人不哭,那让她笑就可以了。 落蕾抱着双手走了出去,临出门前她对我了声谢谢。 办公室再次只剩我一个人了。 第二天,果然大雨。 我撑着伞来到约好的地方,本来想唤纪颜同去,因为这傢伙向来对各个地方的葬礼非常感兴趣,他甚至说自己还特意躺在地上假扮死尸来引诱秃鹫来吃他,好体验一下天葬的感觉,而我早已对他这一类近乎疯狂的举动习以为常了,再我眼中,他无疑是海明威式的男人,他喜欢自己的每一天都过的与众不同,过的和昨天不一样。 不过他也有必须关心的人,可以说关心她胜过于关心自己,于是他陪着李多去了乡下,去观看一年一度的端午节的庆祝活动,那个地方的居民和其他人过端午节的习俗不同,除了应有的吃粽子,赛龙舟,门前插艾叶以外,在那一天大家会让所有未满周岁的孩子都去外婆家藏起来,意谓“躲午”而且孩子们佩戴锦布缝制的小狗,小人等,忌讳丢失,否则,预兆着一年之内必有灾祸,躲过了端午后,将这些佩戴之物抛到水中以消灾去祸,而在落是在水上讨衣食的人家,也忌端午吃荤,一天内都要食素。 既然这样,我也只好独自陪着落蕾去了。去世的老人家我还是有一面之缘的,上次为了给黎正治腿曾经见过,如此开朗健谈身体结实的老人居然也一下就走了,的确让人有些感伤,听说落蕾小时候都是由外公带大的——她的父母工作繁忙,常常无暇照顾她。所以对这位外公,落蕾自然有着相当深厚的感情了。 下着雨,不宽的路面更加崎岖,除了偶尔过去的发出突突的声音冒着黑烟的拖拉机和偶尔夹着尾巴快速跑过的狗,几乎看不到什么活物。雨水把黄色的泥巴沖刷的黏唿唿的,像一团团的浆煳,走起来非常费劲,落蕾站在我旁边,而我几乎可以嗅到她头髮上发出的混合着雨水的淡淡香气。 “对不起,没想到下了雨后路这么难走。”她没有抬头,抱歉地说了句。 “是很难走。”我不会说谎。 由于没有赶上车,所以几乎一个小时的路程,我们只说了这两句。 当来到目的地的时候,我的鞋子和脚踝部分的裤子几乎湿透了,屋子有些黑,原本叫嚷的狼狗却很安静的躺在原地,将嘴巴塞在伏在地面上的前爪里面,低垂着耳朵。 不大的房间里,停放着老人的灵柩,只是盖了层白色粗布,躺在张据说是他自己早就做好的一张竹床上,头顶前面摆放是他的遗像,非常慈祥,真的让人很难相信,虽然我已经有所准备,可是看着原本不久前还在自己面前谈笑风生的人居然就这样去了,如此突然,不得不有些感嘆。 落蕾表现的很平静,很大气而温柔地向房间不多的人打着招唿,这些人大都和老人没有亲戚关系,都是四里八乡的村民好友,他们有的接受过老人的治疗,有的喜爱老人养的狼狗或者花,人虽然不多,但脸上都泛着黑,透着悲伤,有一种忧伤不需要流泪,因为那是一种惋惜却又带着羡慕的感觉,他们既对老人的死感到难过和不忍,却又对他可以平和的离开这世界感到羡慕和钦佩。或许这也是为什么中国人对出生和死亡多同等重视,都要摆宴庆祝的原因,在普通老百姓眼里,吃是顶重要的,以这种活动来欢庆生者,悼念死者,才是最恰当的。 第295页 落蕾的父母远在国外,恐怕刚得到消息赶回来还有有些日子,而落蕾在这里只有外公一个亲人,老人的妻子早些年已经过世,所以他与自己养的狼狗和花几乎渡过了漫长的孤独的十几年。落蕾话虽不多,但一直在忙碌着,向这些外公生前的好友询问丧事该如何办理,既然父母没来,这件事自然压在了她身上。落蕾和大家打过招唿,并介绍了一下我——一个来帮忙的同事。 “老爷子是昨天夜里去的,我听见他养的狗叫个不停,虽然平日里这些狗也叫唤,但昨天那声音真箇听得渗的慌,跟狼嚎一样,所以我披着衣服来看看,结果看见他扶着胸口倒在了墙角里,过去的时候,已经没了气息了,唉,临了临了,居然连个接气的人都没有。”说话的是一位中年男人,大概四十开外,矮胖身材犹如个肉丘,肌肉健硕,留着小平头,细眼如豆,嵌在同样不大的眼窝里,眼下的颧骨处鼓起两个油亮的肉团,一说话变朝下眼皮压过去,厚而干裂脱皮的嘴唇以及黄的如同掉皮墙壳的牙齿,看来是位老烟枪了。上身裹着一件发黄的背心,罩着一条蓝布裤,裤子上满是油腻,他的手掌厚而宽大。落蕾低着头,一副听从着长辈训斥的样子,咬着嘴唇不说话,等他说完之后,才徐徐喊了句刘叔,我来晚了,没让外公接到气,是我的错。 这位被唤作刘叔的人嘆了口气,掏出一只烟,正要点上,忽然又马上拿下来。 “险些忘记了,这里不能有别的火头。”说着,扶起落蕾的肩膀,“丫头,你爷爷很信这些,你也该知道,我们这里老人家过世,没个后辈亲人们抱着,不是死在他们怀里,接不到老人这口气,他是不会安宁的,而且说不好还会……”刘叔欲言又止,望了望四下,不再说下去。 “你胡说些什么,快回去做饭。”门口传来一阵尖锐如指甲划过黑板样的声线,大家望去一个瘦削如鲁迅先生笔下圆规般的女人,叉开细长的双腿,撑着腰站在门口。 “她是刘婶,刘叔很惧内。”落蕾见我不解,低声解释,我想笑,但马上忍住了。 刘叔很不愿意的抵着脑袋,嘴巴里嘟嘟囔囔的朝老婆走过去,可是走了一半又返回来。 “丫头,关于你们家后院的那块地,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商量一下。”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落蕾面无表情地望着刘叔,刘叔似乎察觉到了什么,连忙说道开来。 “瞧我,当我什么也没说,今天晚上你好好守灵,明天我和乡亲们帮你筹措丧事,千万别难过了。”他还没说完,已然被老婆拉走了。 落蕾接着又和其他人聊了会,没多久,房间里的人渐渐散去,只剩下我和落蕾。她如释重负的嘆了口气,坐到旁边的竹椅上。外面的雨下的更大了,我走出去,只能看见黑夜里闪烁着绿光的狼狗的眼睛和飘忽的依稀可见的远处灯光。 雨声依旧很大犹如一堆鹅卵石勐地倾倒在玻璃窗一样,与房子里的死寂形成对比。 “我太在乎自己的事情了,从未想到外公已经年岁大了,我天真的以为他精通医术,又练过武术,照顾自己绰绰有余,身体硬朗的很,可是我不记得他除了这几只狗和那些花,每天像这样下雨的日子都是自己一个人呆在屋子里,有多么寂寞和孤独,每次来看他,他总是那么开心,也从不要求我多回来,只是告诫我好好工作,而我也想当然的以这种藉口来告诉自己不是我不想常来,而是外公不让我来。”落蕾终于开口说话了,似乎再对我说,又似乎在对着躺在竹床上的老人的尸体说话。 “你外公不会怪你的,看得出,他很喜爱你。”我只好这样说到,虽然知道无济于事,可是希望也能多少安慰她一些。 “其实叫你来,只是希望能有个说话的对象,我怕我一个人呆在外公身边会胡思乱想,爸妈没来,我就必须一个人忙活外公的丧事,这个时候我必须坚强一些。”落蕾从椅子上起来,走向老人。 这时候一个炸雷打过来,闪电将原本昏暗的屋子照的亮堂起来。 “欧阳!”落蕾在大声叫着我的名字,我连忙赶过去。她一只手捂着嘴巴,惊恐的张大着美丽的眼睛,另外一只手指着尸体。 有人说过女人惊恐和哭泣的样子最能表现自己真实的最另类的美的一面,看来听上去的确有些道理。 认识她这么久,还没见过她这个样子。 我顺着落蕾的手指望过去。我看见老人的裸露在外面的脖子上开始朝外冒出一滴滴的水珠。 不仅仅是脖子,我仔细看了看,手脚脸部都是如此,而且水珠的颜色暗黄色,带着少许血红。 “尸水。”落蕾低沉着说了句。 “尸水?”我不解地反问她。 落蕾似乎慢慢平静下来,脸色也没刚才那么苍白了。“这一带居住的人都知道一个规矩,如果家里的长辈过世不超过一个礼拜,也就是在家中停灵的七天内有尸水出现的话,是非常不吉利的。” “可能天气炎热吧。”我安慰她到。 “不,欧阳,是外公,他在怪我,怪我没有在他身边,没有见到他最后一面,没有接到他最后一口气。”落蕾流泪了,她环抱着自己的肩膀,我无法在她身上以前在报社里看见的那种高贵而闪耀的气质,剩下来的只有无助。 第296页 门外的狗开始嚎叫起来,非常凶。我望过去,原来是先前的那位刘叔又来了。他微笑着,手里提着一片生猪肉。 “丫头啊,明天要准备丧宴,我怕你来不及购置吃的,你也知道我刘叔没什么别的本事,这不昨天宰了头猪,我拿了些肉过来。”落蕾走过去,道了声谢谢,接过了肉,似乎很沉,她单薄的身子晃动了下,我连忙帮她接了过来,落蕾将头髮捋到脑后,说了声谢谢。 刘叔忽然怪怪地沖我下了下,接着一屁股坐到椅子上。那椅子看上去还不及他屁股一半大,到不知道他是如塞进去的,只是那椅子马上嘎吱嘎吱响了起来。 “丫头,你外公已经走了,人死如灯灭,灯都灭了,还要灯座干什么,你和你爸妈都是城里人,这房子和后院那地总不能荒在这里啊,你有没有想过如何处理?”刘叔似乎又来提地的事情了。 落蕾低着头,没有说话,沉默地靠在木制的门板上,等刘叔说完很久,才徐徐说到:“刘叔,您是长辈,我是晚辈,照例这房子这地我没发言权,但我爸妈不在,您问我,我就得给您个回復,至于这房子和地,我们暂时不想买,也算是给大家留个念像,而且我相信妈妈也会支持我的,您说是这个理么?”她一气说完。 刘叔听完后不作声,而是大步走过去。 “那我先走了,不过在看看老爷子一眼。”他走到尸体边,鞠了个躬,接着大惊小怪的啊了一声。 “尸水?”刘叔慌乱地望着落蕾。落蕾点点头。 “丫头,这事不妙,你知道这里的规矩,尸水一出,家宅不宁,子孙荼毒,我劝你还是注意些啊。”说完,他大步走了出去,门外的狗见有人出来,又汪汪大叫起来。 落蕾见他离开,嘆了口气。 “他是我外公的朋友,一个屠夫,生前的时候就经常提出买后院的地,但被外公拒绝了,据说刘叔年轻的时候跟着一个风水先生学过些堪舆相术,所以外公和他很谈得来,居然成了忘年交,而他也经常拿一些卖剩下的下水碎肉来与外公一起喝酒。”落蕾对我解释道。我嗯了一声,看着她望着窗外的雨站在木门门槛边。 “你外公似乎是突发性的急性心肌梗塞,而且,可能是无痛性的。”我打破了沉默,落蕾听了略带惊讶地望着我。 第七十二夜:尸水(二) “可是外公从来没对我说过他有这个病,他一直身体很好的,只是有些低血压。” 虽然我不是很精通医道,但是和纪颜呆久了,一些常识还是有的。急性心肌梗塞可产生剧烈的胸痛。但是,据统计,尚有近三分之一的心肌梗塞病人不伴随典型的心前区疼痛,甚至某些病人仅有轻度的胸闷、气短感,因此常易被忽略和延误诊治。医学上将上述现象称之为无痛性心肌梗塞。 “你外公是不是曾经有过胸背部憋闷、沉重、或者气短骤起咳嗽、吐白痰、不能躺平等不寻常的状况?”我问落蕾。她略微思考了一下。 “外公前些日子的确咳嗽的厉害,而且痰多胸闷,他只说是变天,抽菸太多造成的。” “天气对心肌梗塞也有很大影响,可是,一般冬夏两季是这种病的低发期啊。”我继续说。 落蕾嘆了口气,“或许外公太大意了,他一直以为自己身体很好,所以没有重视吧。” “他经常和刘叔一起吃猪下水和那些碎肉么。”我想了想,又问到,落蕾点了点头。 外面的雨开始小些了。 我看了看躺在竹床上的老人,心中掠过一丝悲凉,忽然有种感觉,很无奈,我的亲人也在渐渐老去,有时候真的很害怕这种事情降临到自己头上。落蕾一直都显的毫无生气,虽然只在快到家的时候哭了一会,但她很快在进房间的时候擦干净了眼泪。 “想哭就哭一下吧。”我劝她,落蕾苦笑了下。 “借你肩膀靠靠可以么?” “我肩膀太窄了,靠的难受,还是背吧。”我指了指自己的后背,落蕾笑了下,但脸庞很快又再次板起来。 手机铃声响了起来,落蕾起身接了电话。 “二版的专访不能动,我说了多少次了,那是我们报纸一贯的风格,还有,我不再的这几天不许偷懒,回去我会核对你们工作质量的,每一篇稿件我都会去重新看一遍,要严格按照三校五定的规矩!”她说话的语气又恢復了过来,急促而严厉。 可能身为一个年轻的女领导,不厉害些的确不行。 “先睡吧,明天还很忙。”落蕾关上木门,插上门闩。 “好的,明天见。”我也走进里屋,和衣朝里面的床上躺去。 这个晚上特别漫长,一来蚊子甚多,跟轰炸机群一样,嗡嗡个响个不停,加上里面湿热的厉害,一股股的霉潮之气扑鼻而来这种环境实在很难入睡。我忽然想起了母亲说过的一个关于她同事家人的故事。 这位同事的丈夫,家中原先也是高门大户,祖上还是皇帝钦点的状元,但也是一夜之间主家的男人暴毙,接着也是莫名其妙,刚死就流出尸水,家里本来豪门大宅,人丁兴旺,结果一个个都奇怪地倒下,最后同事丈夫的母亲带着孩子逃走了,才倖免于难。 第297页 难道,尸水真能预示某些灾祸?如果那个什么刘叔所言为真,那还是让落蕾早些离开为好。 睡不着,因为落蕾告诉过我,这个房间是她外公生前的卧室,我倒并非害怕,因为我相信即便老人家生灵还在也不会加害于我。 房间不大,除了摆下一张床外勉强可以容纳两人进出,我在黑暗之中摸索床头,忽然触到了一件东西。 似乎是个圆柱形的,拿过来一看,好像是个装药的罐子。 我接着不多的灯光,相当吃力的看清楚了上面的字。 “**片。” 我有些吃惊,看来老人早就知道自己的病了,可是为何还是去世了,而且并没有告诉过落蕾。 打开瓶盖,是一片片白色药片,其中有几片似乎还有些脏了。我将盒子盖好,放进口袋。晚上狗叫的很厉害,落蕾起来过一次,又睡去了,她告诉我可能狗儿也感觉到了悲伤。 虽然睡的难受,但辗转反侧,终究还是在天明前睡了过去,早上又被山风吹醒,着凉了,咳嗽喷嚏不断,落蕾很不好意思,只好为我借了些感冒药,让我将就一下,等外祖父的丧事办完,就赶紧回去。 我拿着药片,忽然觉得和昨天看见的非常想像。 “药片,哪里来的?”我把药喝下,顺便问道。落蕾回答我,是刘叔的,她妻子,也就是那个圆规女人,居然还是村子里的医生女儿,刘叔的老丈人自学过几年西医,搞了个诊所,为村子里人医治个头疼脑热,不过有些大病,还是要找落蕾的外祖父。 “哦,原来是这样。”我嗯了一句,落蕾还告诉我,圆规女人也通一些医理。 将门打开,却发现狼狗一条条地趴在地上,毫无生气,落蕾有些吃惊,这些狗是老人生前最为喜爱的。 落蕾走过去,一条条摸了摸,接着嘆了口气。 “全都死了。” “看来是被毒死的,有人想警告你,赶快离开这里。”我走进狼狗,发现狗嘴边吐着粘稠的泡沫,四肢也夸张的变形了。看来昨晚的狗叫是毒药发作,它们痛苦的哀嚎。 “你外公没有得罪什么人吧?”我问落蕾,她自然摇摇头。 这时候刘叔忽然走了过来,他吃惊地望了望那些狗的尸体,接着连忙对落蕾说:“丫头,你外公的狗怎么被毒死了?你没什么事情吧?” 我笑了笑,对刘叔说:“刘叔你怎么知道狗是被毒死的?”他撇了撇嘴巴。 “猜的。”他不再理我,转而去追问落蕾。 “丫头啊,我早说了不要住了,你还是赶紧着把这屋子卖了,要不然我怕你也会有危险,我可不能看着老人在天之灵比不上眼啊。”他说的捶胸顿足,表情十足夸张,落蕾只是抹了抹眼睛,反到安慰了刘叔几句,只是房子依旧坚持要等父母来了再说,刘叔失望得嘆了口气。 我忽然觉得刘叔居然比昨天看到的样子要瘦了许多,或许算计人多了,自然会瘦。 “刘叔,你怎么这么多汉啊。”我望了望他后备,白色的背心几乎完全被打湿了,如同煳了一层浆煳,而且额头上还大颗大颗的汗珠往下掉,今天风很大,并不热。 “是啊,我也不知道,晚上也盗汗的厉害,床上起来湿漉漉一片,饭也吃不下,你外公的死让我太突然了,太伤心了,几十年的老邻居啊。”他居然还会接楼梯上爬。 落蕾再次例行的表示了感谢,送走了这个傢伙。 我带着些疑问,打了个电话给一个医院主治心肌梗死的医生朋友,朋友把答案告诉了我,我咳嗽了几声,说了句谢谢。 落蕾很奇怪的望着我,环抱着胳膊,站在我面前。 “我总觉得你有些事情瞒着我。”对聪明的女人说话很累,但更累的是当你和她们说实话的时候也无法取得相信。 “因为你现在感情波动很大,我希望调查清楚些再告诉你。”这绝对是实话,但实话偶尔也是废话。落蕾很聪明,聪明的女人知道问不出什么来就不会去追问了,所以她没再继续问下去,而是着手忙于老人的丧事。我则去了刘叔老丈人的医疗所一趟,似乎感冒药的效力不够好。当落蕾问我的时候,我是这样告诉她的。 丧事简洁,但并不代表简单,乡间的规矩着实比城市多了许多,什么白布遮脸啊,死不落地啊,寿衣的换发,先穿那只手再穿那只手,加上感冒,我头疼的厉害,但即便如此,我依旧始终注视的一个人。 刘叔。 他换了套衣服,可是还是不停的流汗,带来的毛巾被他擦拭的已经拧了几次了,长长的裤子也湿了一片,只是心想,他这样流汗下去,不会脱水么。 丧事一直从早上忙道下午,落蕾几乎累的差点晕过去,虽然在报社累,但那毕竟是本职工作,全然不像今天事情如此烦琐,规程如此复杂,所以即便是她,也有所不堪忍受了,我叫她休息一下,她也只是苦笑摇头。 最后所有人再次散去,房间里刘叔却依旧擦着满头的大汗,尴尬地站在屋子中央,老人尸体的旁边。 尸水已经没有在流了,山风很快把老人吹的干净了,但某些人的心却不是纯净的山风吹的干净的。 “刘叔,有些事情我想问你。”我忽然抬头问他,后者有些意外,但同时把脸上流露出来的讨厌之情压抑下去,依旧客气地回答。 第298页 “说,只要是我刘叔能办到的不办,还真对不起这个叔字。” “你经常拿着酒肉来找落蕾外公喝酒么?” “是。” “你知道他有无痛性心肌梗塞么。” “不知道。” “那老人抽屉里的**片哪里来的?这附近只有一家可以拿到西药的地方。” “是我帮他取的。”刘叔的汗流的更加多了。 “你不是不知道他有心肌梗塞么?”我笑着问他,一旁的落蕾则吃惊地望着刘叔。 刘叔在擦汗,却不说话。他站的地方居然留下了一小淌水渍。 “我原以为老人得的是无痛性心肌梗塞,其实不是,他知道自己有病,而且准备好了急救的药品,可是他不知道那些酒和高脂肪的肥肉下水比毒药更可怕。 酒后不能使用**片,否则非但无法发挥药力,还会造成严重的低血压,老人似乎还有严重的低血压史,本来对这药物就要严格控制,而且长期饮酒和肥腻食物也会诱发病症。”我拿出药瓶,拿在手里把玩着。 刘叔的汗淌的更加快乐,但依旧不说话。 “可是低血压也不会造成外公去世啊。”落蕾忍不住说了句,刘叔像找到了救命稻草,眼巴巴地望着落蕾。 “是的,的确,如果他只做这些,恐怕老人的死从法律来说根本治不了他,他只要推说压根不知道罢了,但是这药是你拿来的,可里面装的却不是**片而是医治感冒的普通药片,那就相当于谋杀了。”我将药瓶抛了起来,望着刘叔。 他固执地喊到:“你凭什么说我换了药。” “那不见得,老人的病连自己儿女外孙女都没告诉,只有你一个人知道,药出了事情,不找你,找谁?而且外面的狗,恐怕也是你下的毒吧,昨天拿来的肉,可能早就切了一些混合老鼠药扔给狗儿了。而且,第一个到达现场的是你吧,把散落在地的药片又重新放回去,在放到床头,装的好像是突发性梗死,来不及拿药,可惜,药片里有几块沾了泥土,你应该扔掉的。” 刘叔听完,像暴跳的狼狗,冲过去抢过那个药瓶,然后将里面的药片统统倒出来扔出门外,接着还跑出去使劲踩跟疯子一样。 “你不用踩了,那瓶药是我找来的,不是你换掉的那个,其实只是我的猜测罢了,没想到你反应如此之大。”我从怀里又掏出了一个瓶子。 刘叔如同傻子一样望着我和落蕾,落蕾眼睛里满是不解和愤怒。 “我只是为了房子,为了这房子后面的地。”刘叔跪倒在老人的尸体前,居然哭了起来。 “这地是百年难寻的龙嘴穴,埋进自家祖先进去,后人必定飞黄腾达,我求过他好几次,可就是不答应,当然,我不好直说,后来他拜託我去为他开一些**片,我才鬼迷了心窍,动了这心思,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啊。”刘叔脸上又是汗,又是眼泪鼻涕,就像打翻了一碗粥在脸上。 “可是这尸体出水?”落蕾奇怪地问。 “那都是我卖猪肉使的坏招,将水打在皮下,一些时辰后,尸体血液凝固后会江水从毛孔中挤出来,自然成了尸水。”刘叔断断续续地解释着。 “那等于是你杀了我外公。”落蕾几乎是咬着牙齿说着,脸冷的吓人,我从没看过她这样生气。 刘叔低着头,不再说话。 “你还在流汗么?”我忽然蹲下来,问刘叔,刘叔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落蕾,他奇怪地点点头。 “你的汗,可能永远也止不住了,或许那天老人原谅了你,或许,你会流到死为止,你死的那天,会变得如同人干一样,身上一点水也没有,像风干的腊肉。”我一字一顿地说,刘叔的眼睛满是惶恐,他爬了起来,看了看尸体,大叫起来。 接着,刘叔高声喊着跑出了屋子。从房间到门外,一串脚印,居然连鞋子也湿透了。 “算了,他得到应有的报应,即便去报警,也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啊。”我看落蕾还有些生气,安慰她说。 “嗯,时间不早了,爸爸和妈妈刚才打电话来也说快到了,让你忙活这么久,真不好意思,还感冒了。”她抱歉地说。 我自然说没事,而其实头疼的几乎裂开了,在女性面前逞强似乎是男人的天性。 最后,我陪着落蕾回去了,老人就葬在了房子的后院,倒不是说为了什么龙嘴穴,只是他是在太爱这房子了,生前就说过许多次,死也不离开,陪葬的还有那些可怜的狗儿。 几天后,充满干劲和精神的落蕾再次出现在我面前,照样喜欢说话开玩笑,该严肃的时候又很严肃,只不过当下起大雨的时候,依旧会端着咖啡,脑袋斜靠在玻璃上,望着窗户外面出神。 后来我打听过,刘叔疯掉了,他走到哪里都不停的擦汗,即便已经没有汗了,也使劲擦拭着,把皮都磨破了。 “我没有流汗,我死了不会流尸水。”他总是翻来覆去的念叨这句。 第七十三夜:画头 纪颜父亲的朋友数量之多,实在是让我难以想像,但是,那本留给儿子的笔记中,却详细地说其中有个朋友会在几十年后回来再次拜访,纪颜父亲已然料到自己活不到那天,所以把这人的事和名字记在了笔记中,好提醒儿子。 第299页 纪颜当然知道这个人,可是提及起来,他对这位父亲的故友,按理说是长辈的男人却不屑一顾。 这个奇怪的人叫白水良夫,当然,他是一个日本人,按照当时纪颜父亲的记载,即便在二十年前,这个人就已经六十多岁了,如果他现在能来,恐怕都已是一个徐暮老者了。 “父亲并不喜欢这个人,但是他又为他治疗过怪病,不过,父亲告诉过我,白水良夫二十年后还会回来,因为那病,父亲也无法完全根治。”纪颜关上笔记,将它重新放回书架。 “哦?既然你父亲不喜欢他,为什么还要为他治病呢?”话一出嘴,我忽然发现自己问了个很傻的问题。果然,纪颜摇摇头。 “这是自然,医者父母心,无论他是什么人,做过什么事情,作为医生,在父亲眼睛里他只是个病人,不过父亲并没有把详细的细节记录下来,只是说,这个人还会来一次,而且算算看,就是这几天左右了。”纪颜笑了笑,忽然看了看门口。 因为外面传来了门铃声音。 “真有这么神奇么,居然来了。”我一边惊讶,一边走过去开门。 门外站着的却不是我推测中的老者,而是一位和我们年龄相若的年轻人,个头稍显矮小,但却非常结实,许是外面天气炎热,他已经将西装脱了下来,整齐的放在抬起的左手,衬衣被身体绷的紧紧贴在身上,不太宽阔却又浑然略向外凸起的额头全是汗水。他的脸庞犹如刀刻过一样,下巴尖而犀利,皮肤如同干涩的树皮或者是闲置已久未曾使用的抹布,但他的眼睛却非常有神,眼白不多,咖啡色的眼球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嘴唇很厚,向上微微翘起,把上面的两撇八字鬍抬高了点,这个年轻人见到我,他略有惊讶,但又非常高兴,不过还是很礼貌而小心的询问起来。 “请问,您是纪先生么?”他的发音不是太标准,我相信这个人不是中国人,但还好,可以听清楚。 我摇摇头,对着里面的傢伙招招手。纪颜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提熘着拖鞋走了出来。 “我就是。”声音懒而清脆,年轻人很惊奇地望望纪颜,马上固执的摇头。我发现他的头髮很特别,摇动的时候前面的在动,而后面仿佛被胶水粘住一样。 “绝对不是,我的祖父说,纪先生应该已经最少四十多岁了。”他说的纪先生,应该就是纪颜的父亲。 两下里一解释,年轻人才明白,但随即又非常失望,不过依旧保持着良好的礼节,微笑着想要告辞。 “你是来问关于你爷爷的病情的吧。”纪颜笑了笑朝着转过身去的年轻人喊道,果然,这人重新走回来,三人走进屋,聊了起来。年轻人进屋的时候整理好衣服,小心的脱下鞋子,整齐的提在手中,放到鞋架上,动作干脆整齐,很有军人的感觉。 这个人,正是白水良夫的孙子,他叫白水英喜,英喜的中文说的一般,不过却居然写着一手好字,这让我非常惭愧,因为我身边认识的人,大都习惯使用键盘了,他们对练字不屑一顾。 “何必去浪费时间呢?”他们都是统一的回答,并认为与其去花大气力练中文,还不如练习书写英文。 但一个日本人,居然能写着这样一手好字。英喜说的很差,所以只好靠书写,还好他的听力不错,我们的话只要说的慢些,他都能听懂十之八九。 不过为了方便记述,我还是按照他“说”来写吧。 “爷爷从中国回到日本就和从小的玩伴结了婚,接着做了些小生意,过着相对平凡幸福的生活,然后有了父亲,可是后来得了怪病,他遍寻无方,经常在睡梦中惊醒,他告诉奶奶,这病的源头在中国。”英喜说到。 “在中国?”我和纪颜齐声问道。 “是的,在中国,他是一名军人。”英喜说。白水良夫,日本滋贺县人,姓氏是因为家中祖上在泉水边,而源自得之,他在十七岁的时候,随着日本国内号召参军,而跟随着日本第六方面军下辖的十一军,该军当时的司令官正是臭名昭着的冈村宁次,白水良夫作为华中日本军来到了中国,并参与了进攻上海,苏杭,江西的军事行动。 我有些明白为什么纪颜的父亲比喜欢这个人了。不过我看了看白水英喜非常真挚的脸,忽然预感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 “爷爷终于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辗转来到了中国,他回到了这个城市,想找到自己的病根,结果偶然在别人嘴里听闻了纪先生,也许是缘分,纪先生高超的医术暂时控制了病情,可是他也说无法找到病根,也无能为力,所以说顶多可以控制二十年,而后来的事情,他说到时候再说。”英喜手开始流汗了,他喝下一杯水,随着喉结的蠕动和咕咚咕咚的声音,他接着下下去。 “可是,爷爷等不到二十年后了,他回去以后,在第十年的一个夏季晚上,他痛苦地高喊着死去了。可是事情没有完结,如果就此结束,我也就不会来您这里了。 三年期,我的父亲,居然也得了和爷爷同样的病症,他已经在死亡边缘徘徊着了,这种病各大医院都束手无策,甚至厌恶而且恐惧的避开,他们把父亲看作瘟疫和恶魔,而就在不久前,我也被发现得了同样的病,父亲艰难地告诉我,如果想活下去,一定要回到中国找到纪先生。”一气写完,英喜似乎好受了些。 第300页 我们等他平静了些,才问道事情的关键——到底他们一家得了什么病。 白水英喜的眼睛低垂着,他的嘴角不停地抽动,鬍子也不安分的翘了起来,他慢慢转过头,用手拿下了什么东西。 竟然是一片假髮,难怪刚才觉得看起来奇怪,原来他的整个后脑勺都是光的。 不过在仔细看看,其实并不是光秃秃的,那上面似乎有什么东西。 准确地说,是一副人头画,而且画的如此逼真,仿佛英喜的脑后又长出一张脸。 看上去,似乎是一个年轻女性,额头有刘海,瓜子脸,相貌端正,可是我不明白,这和病有什么关系。 英喜看出了我们的疑惑,他又拿出两张照片,一张已经很旧了,似乎有几十年。 旧的那张,是一个穿着和服的人坐在椅子上,双手平放,可是我仔细看了看,发现了个奇怪的事情。 放在椅子两边扶手的双手,大拇指居然是朝外的! 换言之,这手是从正常位置折断后翻过去的,果然,脚也是如此。我非产诧异的看了看那人的脑袋。 脖子处,充满了褶皱,仿佛拼命拧干的衣服,可是那是人的脑袋,整个人的头部,完全折了过来。最诧异的是,这人光秃秃的后脑勺上,也有一张和英喜相同的女人脸孔。 这是一个背人,他的五肢从前面折到了后面,本来是一种失传很久的刑法,折断四肢和头部而死,喻指无脸见人。 可是,这也太诡异了。 第二张似乎是最近的,照片里的那个人四十来岁,和英喜有几分相似,但他的四肢和头也已经开始向后旋转了,从那人痛苦不堪的脸来看,的确是非常残忍的刑法,这身体已经不是正常的身体里,犹如一个提线木偶。 “第一张,就是我爷爷临死的样子,他用最后的气力告诉我们拍下来,而第二张,就是我的父亲,这是我离开日本的时候拍的,他已经在死亡边缘了,而我,恐怕不久也要成为下一个了。”英喜说。 “的确很奇怪,而父亲似乎没有在笔记里留下关于这个的任何资料啊。”纪颜苦恼地说。 英喜告诉我们,当年他爷爷来的时候病症也十分严重了,纪颜的父亲帮他扭转了过来,但是没想到他还是死了,而现在我们根本无法知道如何去治疗,更何况,笔记也说,无法知道病根,也只是治标不治本。 “另外,和爷爷一起参战而又回来的战友,都是这样痛苦死去的,他们的子孙也是,仿佛如同咒语一样,旁边的人根本不同情我们,而是说是活该,他们谣传说爷爷和他的战友在中国触怒了当地的神灵,而导致遭到了报復。而爷爷说当初他来找纪先生的时候,由于对自己的过错羞于启齿,也怕纪先生生气,所以只字未提。”英喜说到。 “看来,我们得知道当年你爷爷到底和他的战友在当地做了什么事情,恐怕这是事情的根本了。而且,我们时间不多,你父亲恐怕撑不了多久。”纪颜从来不会去说谎话安慰别人,因为他觉得这是对他人得不尊重,英喜似乎是个很坚强的人,他点了点头。接着又从脖子上取下一个心形吊坠。 吊坠打开,里面有个人像,是个外表平和清秀的女孩子。 “这是我妻子,她已经怀孕了,我无论如何,即便是拼上性命,也不能让我未出世的孩子背负如此残酷的命运。”这一句,英喜是说出来的,虽然断断续续,发音并不标准,但我却听得异常清晰。 我们三个先去了躺当地的资料库,结合白水良夫生前留下来的不多的资料,知道白水曾经担任过准尉一职,并在进攻江西洞庭湖的时候被委以巡逻后方的任务,他和他的下属战友,在这城市停留过一些时日,接着随着十一军开赴前线,从武汉出发,发动了直攻衡阳的大会战,彻底击溃华军第九战区的主力,然后往柳州去了。 而且白水良夫自己也说道,他的错源自于这里。我们寻着不多的痕迹,想找到当年白水所在部队驻扎的地方。 可是,途中,英喜已经接到电话,父亲已经病逝了,他强忍着没哭,只是不停地吞咽唾沫,大睁着眼睛望着天空。我想去安慰他几句,但被纪颜阻止了。 “让他一个人呆会吧。”纪颜望着他,眼睛里似乎可以找到相同的悲伤。 不过很快英喜又恢復过来,但是我可以发现他的脖子已经有些歪斜,而同样他的手脚也是。 “快些吧,我们的时间不多了。”英喜将字条递给我,上面的字迹已经很潦草了。他脑后的人脸渐渐变的清晰起来,而且开始微笑。 一天过去了,查询一个当时的一小股日军的动向实在非常困难,偶然的一个机会,我们经过一个县城,想询问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并且把白水良夫的照片给他们看。 白水良夫当时只有二十多岁,幸好他是个相貌奇特而容易记住的人,圆圆的脑袋,向外凸出如同的了甲亢的眼睛和一对鹰眼,虽然充满刚毅的精神,却也透露出几分残忍。 终于,一个老人非常激动地告诉我们,他认识白水良夫,因为在为日本军队修筑防御工事的时候,他曾经见过来监督的白水良夫,因为白水良夫在日本人中还稍显宽厚,并未过多责骂,所以对其略有印象。 第301页 他还告诉我们,白水和他的小队,就住在离这里不远的村子里。我们谢过老者,马不停蹄地赶过去。 英喜的症状更加严重了,就像浑身抽筋一样,我和纪颜只好搀扶着他过去。 “答应我,如果我死了,也要为我的家族后代解除这个厄运。”他流着泪说。我和纪颜点点头。 到村子的时候,已经是入夜了,我们花了些钱,住在了一户老乡家里,我们叫英喜不要开口说话,更没说他是日本人。 因为,早有人提醒过我们,这个村子里的人十分仇恨日本人,即便是三岁孩童,也被从小教育过,日本人都是人渣,是畜生。我依稀觉得村民的态度,和白水良夫奇怪的病症有关。 虽然大家对英喜的病很奇怪,但也不去多管,这里的居民有一点好处,从来不多事,似乎在他们的字典里没有好奇两个字,只要不妨碍他们,一切事情与之无关。 我们住在的是一个壮实的农家汉子家,看上大概五十多岁,可是非常健硕,肌肉依旧发达黝黑,可能长期农作的关系,大家互相聊了下,吃过了晚饭,大家便相继躺下。 村里刚过九点,大都熄灯了,倒不是真的缺乏热情,而是白天一整天的劳作,让大家都很疲倦。 半睡半醒之间,我被纪颜推醒了。 他朝着英喜的床铺指了下,不过很快用手捂住我的嘴,的确,如果不是这样,我真的会叫起来。 英喜坐在床头,动作似乎灵活了,仿佛一个女子一般,坐着梳理头髮的动作,嘴里又哼着仿佛是歌谣的东西。歌谣声音渐渐变大。 门打开了,一束蜡烛的光透了进来,正好照在英喜脸上。 不,应该说是他脑后的那张脸。 那脸居然如活的一样,仿佛有人用一把刀子雕刻出来的一般,五官都有了层次,尤其是嘴,真的在一张一合,而声音,的确是年轻女性的,说出来的,也是中国话。所谓的梳头,实际上是他背着手的,那动作非常夸张,仿佛杂技里的柔术一样,手臂反转到了非人的地步。 门外啪的一下,跪倒了一人。正是那个中年汉子。 “姨娘!”汉子手举着蜡烛,大声喊到。 英喜背对站了起来,手脚的关节响彻着折断的声音,他痛苦的高声喊道,纪颜也不知所措,只是连忙咬破手指,将血涂抹在英喜头顶,太阳穴,人中,口鼻耳朵嘴上,并用布把他的眼睛嘴巴鼻孔嘴巴包起来,当然,不能太紧。 灯光点亮,中年汉子带着怪异的目光望着我们三个。而我也奇怪地问纪颜刚才在做什么。 “魂以脑存,我用血封住几个大穴,还有口鼻眼睛耳朵这些地方,可以暂时让他的魂不散罢了,可是持续不了多久,只是例行之法。湘西赶尸为了不让死人散魂去魄,也用硃砂封嘴,道理相似。”纪颜止住血,缓缓回答。英喜虚脱地倒在床上,纪颜看了看他的伤势。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中年汉子点好灯,板着脸孔问我们。纪颜看了看我,还是把所有事情告诉了他。 “带着这个日本人走吧,我不会为难你们,如果等大伙知道了,别说这个傢伙,就是你们都很难走出村子了。”中年汉子冷冷地回答。 “当年白水的小队在村子里到底做了什么?”我不禁问道。 “难道那畜生居然也有愧疚么,居然没有像自己的后代说过?”中年汉子苦笑了下。 “其实,那年我根本没出生,都是我娘告诉我的,姨娘是比她小六岁的妹妹,家里有一张她的照片,她是村子里唯一进过学堂,在大城市见过世面的女人,所以大家对她很佩服。我自小娘就拿着照片告诉关于姨娘的事情。她是学西西洋画的,据说很得到老师的赞许。”中年汉子继续说着,并且走到里屋,翻找了一下,拿出一张发黄的黑白老照片,照片是个年轻女子的半身像,果然,和英喜脑后的人脸很像。 “那个叫白水的傢伙,带着部队以查找伤员的名义住在村子里,大家都很害怕,姨娘也闭门不出,村子里年轻的女性都躲了起来。只不过姨娘躲在屋子里天天画画,娘后来说,经常看见她流泪。 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发生什么,白水曾经想在村子里找些姑娘,但可能又嫌弃乡下姑娘土气,于是他带着部下去逛县城的窑子去了。可是没过多久,白水的部下到处忽然对村民们询问年轻女性的下落,大家都很恐慌,不知道鬼子想干什么。大家没有答应,白水就带着军队挨家挨户的搜索。 果然,所有的女孩子都被搜了出来,被整齐地叫道村口排成一行。村子里所有人也去了。娘被姨娘藏了起来,那是家后院的小地箱子,一般是用来放置腌菜的,只能容纳一个人进去,姨娘似乎预感到了什么,坚持要将母亲藏进去,因为那时候母亲刚怀了我大哥。 娘呆在里面很担心姨娘,所以搜查的鬼子刚走,她也爬出来,悄悄的跟在后面,伏在村口不远处的乱石堆里看着。 原来,白水和他的部下,要的是年轻女人的脑子。 不知道是听谁说的,说是生吃活女人的脑子做药引可以治那些脏病花柳病,白水和他的部下一定是在县城里染到的,那时候这病是非常麻烦的。 当白水靠着翻译结结巴巴说出来的时候,在场的人几乎都吓晕了,白水告诉村民,只需要一个志愿者就可以了,而且最好是自愿的,否则药效不好,他还是要再杀一个。当然没人愿意站出来,白水似乎有些不耐烦了,掏出枪,就把我大伯一枪打死,大家都呆滞了,接着他走回原地,说没人愿意他就随意挑一个杀了取脑子。 第302页 姨娘离开的时候刚画了幅画,不过谁也没看见画了什么,这是我娘告诉我的。抓走的时候她手里攥着那幅画。 姨娘将画扯碎,然后塞进了嘴里吞了下去,白水和他的部下都很诧异,不明白是为什么,姨吞下画纸,往前走了一步,微笑着来到白水面前,告诉他自己愿意做他们的药引。 就这样,姨娘被砍掉了脑袋,白水和他的部下分食了她的脑子,而姨娘的尸体被大家收殓起来安葬在村子里。 没多久,白水带着部队离开这里,然后就再也没回来。”中年汉子低沉着声音说完了。我们还未来得及反应,忽然英喜从床上爬下来。 他几乎已经无法弯曲自己的膝盖了,但是他趴在地上努力做出跪下的动作。 “我为我祖父的暴行感到愧疚,我知道道歉并没用,但是他和我的父亲已经得到报应了,我不怕死,但我希望解除掉您阿姨的诅咒,我还有个未出世的孩子,他是无辜的啊。”英喜断断续续地喊到。中年汉子本来坚毅的脸庞有些异样,他抽动了几下脸部,想去扶起英喜,但又停下了。 “我也不知道如何去帮你,这我实在无能为力。”他重新站起来,看了看英喜的后脑。 “但是,我可以替你们向大家保守秘密,我只能够做到这点了。”说完,他嘆气走了出去。 “请等等,您阿姨是不是还有些别的遗物?”纪颜站起来问道,中年男人思考了下,说好像有。我和纪颜将英喜扶上chuang,让他休息一下。 在里屋,有一间不大的房间,里面布置的干净简洁,很像女孩的闺房,中年汉子告诉我们,自从他姨娘死后,家里人无论住的在紧张,都不准进这个房间,而且所有的布置都和当初一样。 里面只有一张挂了蚊帐的木床,书桌,和一个画架。 “如果是带着怨念而死,她留下来的东西,应该可以感觉到什么。”纪颜翻了翻那些画纸,可是大部分都已经变脆发黄,可能整理的还算不错,没有发霉,因为这里气候还算干燥的缘故。 纪颜走到画架面前,那里是白纸一张。 “从那天起几十年来都一直没动过么?”纪颜问男人。 “是的,即是是搬出去晒晒,也是小心翼翼,而且像画架那些画纸画笔都没有碰过,这房间一般不让人进来。”男人回答到。 “有米酒和醋么。”纪颜伸手问,我很奇怪他干嘛要这个,很快中年男人拿来了米酒和陈醋。 “在弄张薄牛皮。”纪颜结果东西,将米酒和陈醋倒在一起。过了会,薄牛皮也弄来了。 纪颜将米酒和陈醋调制配的液体涂抹在牛皮上,然后又重新按在画纸上面。中年男人惊叫了一下。 “你干什么?”他想冲过去阻止,不过纪颜勐的将手指咬破,在牛皮上涂抹了一道血迹。 他将牛皮拿下来,找来张白纸再次铺上去,并放到了太阳底下。 “晒干后,把牛皮揭下来,不过要小心点,不要把纸弄坏了。”接着他又告诉中年男人,自己这么做,是想看看那位死去的姨娘临死之前究竟画了什么。 牛皮被小心的揭开,白纸上果然有一副画,虽然不太清晰,但大体可以分辨出来。 那是一副女子的画像,但是我们只能从服饰来看,因为光有头髮,而整张脸孔不见了。 “我明白了。”纪颜恍然大悟道。他拿着纸,走进英喜的房间。 英喜平躺在床上,显的很虚弱,纪颜叫我把他扶起来。 后脑的脸孔紧闭着眼睛。 纪颜小心的将纸按上去。 那幅画完整了,我这才看到原来那个死去的姑娘其实非常美丽而充满艺术的气质。 “该走了么,原来已经过去了。”女孩的脸依旧闭着眼睛,张了张薄薄的嘴唇,说出这么几个字。 纪颜缓缓的将纸拿下来,英喜脑后的人脸也不见了。而纸上的人像也如同掉进了水里一般,渐渐模煳不清,然后最终消失了。 只过了数小时,英喜的手脚骨头都復原了,我们无法解释,也不想去解释,他几乎是带着感恩的神情谢谢我们和那个中年汉子,中年汉子始终不屑一顾,并警告他不要再回来这个村子。 “我不能担保,下次见到大家会怎么对付你。”他冷冷说道,不过却还是带着忧伤地看了看低垂着头的英喜,看着他光光的后脑。 或许,他们都是受害者。 英喜离开的时候告诉我们,他根本没打算活着回去,能有这样的局面已经是出乎意料了。 “我会告诉我女儿,他祖父的罪恶,这没必要去隐瞒,而且,我会想办法带着我太太而女儿来中国定居,虽然有些难,虽然可能大家不会喜欢我们,但我还是会去做的。”英喜坚定地将纸条地给我们,我和纪颜则笑道随时欢迎。 “下次,下次来我一定不用在写字和你们交流了!”英喜将最后一张纸条给我们,然后进了机场。 “你在想什么?”我看见纪颜凝神着若有所思。 “我在线,父亲是不是特意将这个事情留给我来解决的,也或许他知道,整件事就是轮迴,他无力去阻止,时候到了,自然会有一个结果。”他缓缓说道。 第303页 “那米酒和醋?”我好奇地问。 “我只是将几十年前的画痕勾勒出来罢了,那女孩临死的画当然留着不少的怨气,米酒是可以捕捉到那些东西的,而我的血只是为了固定住并且让它实体化罢了。”纪颜解释说。 出去的时候,街道上到处悬挂着标语,电视里也提醒着我们,今天是七月七日。(画头完) 谨以此文,纪念那场无意义战争死去的人,不要去说什么抵制日漫,日制产品,那样没什么意义,我们要做的,是让这个国家真正强大起来,而不是消极的去逃避。 第七十四夜:丹缘 立夏以后天气逐渐炎热了,一想到真正的夏天还没到来,已经陆续看到有人被热死的新闻就觉得烦躁。 在办公室里的大家都在死撑,绷紧了的脸像拧到底的发条随时都可能迸发。没有什么比大热天没空调更难受的了。尤其是八个人和八台电脑挤放在一个十几平方米的空间里面。没有人说话,说话只会更热,没人抱怨,抱怨只会浪费自己的体力。埋头干完然后走人是大家难得达成的共识。我一边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一边校订着稿件,可是随后接到的电话却让我无法安静下来,而是立即请假往纪颜家里赶去。 电话是李多打来的,话筒里带着哭腔的她说纪颜忽然晕倒了,而且送到医院也诊治不出什么,只能打着盐水躺着。现在李多都慌了,只好打电话给我。 我向来认为中国的西医是有意无意的骗子,他们喜欢走有自己特色的路子,于是聪明的他们发明了中西医,或许是变形金刚看多了,天真的认为凡是合体的都是强大优秀的,无奈治病这东西却不能这么简单拿的来看,所以当他们遇见诊治不了的病就会拿出一堆我们老百姓看不懂的名词来忽悠我们,小到伤风感冒,大到手术开刀,以牟利为本,以治不好为宗旨。只是奇怪某些人却高喊着西医是世界的医学,可惜他忘记了但凡是世界的,到了中国都会多少带着点中国特色,如同银行一般,收费向国际靠拢,而服务却要有本土情结。 赶到医院的时候,我居然见到了另外一个许久没见的人。 纪学,纪颜的堂叔,本来就不喜欢走动的他加上在怨崖那次事后失去了一条腿,他本来更不可能来到这里,可是他究竟还是来了,而且来的如此凑巧。 纪学的脸依旧消瘦,深陷的眼睛却很有神,他没有用拐杖,在旁人看来哪里能瞧出他的一条腿是假肢?虽然我知道有一位美国黑人可以一条腿跳街舞,而且很不错,不过毕竟是少数。 “我是来救他的。”纪学看了看紧紧闭着眼睛躺在床上的纪颜,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白色的纸包,里面似乎包裹着什么东西。打开一看,居然是一些小药丸,大概指甲盖一半大小,一个个圆熘熘的,只不过包裹的纸张接触到药丸的部分都变成了淡蓝色。 “把这些按每天一粒服下,四天后再把这包药粉合水吞下就没事了。”纪学又拿出一包东西交给我,我则递给了李多,李多擦着眼泪,连忙点着头,把两包药收好。 我看了看纪颜,既然有李多照顾,我自然没事了,纪学正想离开,却被我拦住了。 “能告诉我那是什么么?”我问到,纪学看了看我。 “不能。因为你没必要知道。”他微笑着回答,我如同喝水被呛到一样。 “不过据我所知,那些药丸的毒性很大吧,否则也不会把白纸变成淡蓝色,你交给李多最后一包东西是解毒剂么?”上次和落蕾去拜访她的外祖父,老人家曾经提及过一些,我也暗自记下了。 “看来你知道的不少,这样吧,我们找个地方聊下,或许你作为小四的朋友,我不该隐瞒你,前面的话我道歉,希望你不要介意。”纪学的态度非常爽朗,反到让我有些不好意思。于是我们两个来到了医院外面的一个供人休息的茶座。 “我讨厌呆在医院,因为不仅仅有浓烈刺鼻的药味,还有死者和生者纠缠的怨念,或许你感觉不到,但我多呆一秒,都让我窒息。”纪学走出医院脸上带着轻松,他走的如此之快,居然我都跟不上他,我瞟了下他的腿,要不是我上次亲眼所见,真无法相信。 “在告诉你那些药丸的事情前,我想先说一个关于炼丹的故事。”纪学点了两碗茉莉花茶,他一边品茶,一边说着故事,那些话仿佛带着茉莉花的清香,在我耳多边上迴荡开来。 在我还是幼童的时候,就被我的父亲告知,无论以后出现什么情况,我的堂兄——也就是纪颜父亲的生命永远是最重要的,如果他死了,那我就要接着维护他的儿子,这也是分家的使命。 那时候村子里来了一位江湖郎中,一个赤脚医生,操着一口浓重的江浙口音,他不住在村子里,也不知道生活在那里,只是经常来村子晃荡,不过与其他医生不同的是,这个人却穿着一身道袍,虽然那蓝色的道袍已经被油渍和泥巴弄得污秽不堪,但他丝毫不介意,依旧穿在身上。这个人看上去四十岁上下,精神很好,虽然偏瘦,但是无论如何都挺直着细长的腰杆,两条眉毛很长也很整齐,直直的朝两边太阳穴延伸出去,一双鹰眼平时总是半闭着,懒懒的,不过睁开的时候却很有威严感,方而狭长的下巴一旦吃饭就一上一下的抖动,他的鼻子左侧到嘴唇下面有一道很深的伤痕,导致一说话嘴巴就有些歪,若是情绪激动就歪的厉害,不过那伤痕看上去像是剑痕,他自称用剑很厉害,寻常人近不得他身边三尺,杀人只需一剑而已,所以我们叫他一剑道长。村里人开始总是喜欢戏耍他。说他既然用剑厉害,为何脸上还着了这么厉害的一下。道长总是挥了挥大而宽阔的袖子,撇撇嘴巴。 第304页 ‘厉害是厉害,但不是最厉害的。’他总是解释着,村里人在发生后来的事情之前,包括我,也总是将他看作一个吹牛的闲人,每个地方都需要这种人,如同汉武帝需要东方朔,大家也需要一个可以闲暇时逗逗乐的人,加上虽然大家总是戏弄他,一剑却总是不以为然,所以村民还是从自己的碗里各家扒拉一口饭下来养着他。 ‘我会报答各位的!’一剑吃着斋饭,忽然高昂起头对着大家来了一句,村民们一伙晒笑,把这句和先前他说自己用剑厉害归到一类去了。可是道长说的很认真,也为村里的小孩医治些头疼脑热,感冒发烧之类的小病。 终于,有一次村里发生了一件事,一个孩子在山上挖蘑菇的时候误食了毒蘑菇,这并非一般的毒蘑菇,而且山里的孩子大都认识,颜色花哨的就是有毒的,可唯独这种,高而宽厚,颜色灰白,现在这种蘑菇叫‘死亡酒杯’就是因为看上去像一个酒杯一样的形状。 孩子很快全身痉挛,意识模煳,脸色也开始泛青,纪家人也略通医道,可惜那时候我祖父,也就是当时纪家的族长,在实施了针灸后也无能为力,毒性早已经深透血液,纵使华佗再世,扁鹊重生,恐怕也无能为力。 孩子的父母哭的很伤心,因为这个儿子是他们四代单传,两人年纪也蛮大了,此子若就此葬送了,恐怕日后连个持节送终的人都没了。不过大家又没有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孩子唿吸越来越弱。 这时候一剑忽然拨开人群,左手紧握,跑了进来。 大家觉得奇怪。 ‘我有办法救活孩子!’道长睁开双眼,大声说道。可是众人并不相信这个平日里向来夸夸其谈只知道医治些寻常小病的人有什么作为,不过父亲忽然扬起手,同意让他试试。纪家在村子里威望很高,所以父亲发了话,大家也没在阻拦,更多的则是好奇的看看一剑到底用什么法子。 那时候我拥挤在人群里,看的不是很清除,只知道他摊开左手,取出三枚药丸,以凉水塞入孩子嘴巴里,在让人捏住孩子鼻子,嘴对嘴将药丸吹下腹中。 不消片刻,孩子变甦醒过来,接着开始呕吐,孩子父母非常高兴,当场跪下来向一剑磕头,旁边的村民也大唿惊讶。后来孩子配合父亲的针灸放血排毒,慢慢将身上的毒缓解了,可是由于中毒太深,终究还是落下了病根,身体常年虚弱。不过能捡回一条命,已经是大幸了。 这一次事情后,一剑道长在附近十里八乡就出名了,可是他拒绝见任何人,也不告诉一星半点关于那药丸的事情,只要是问的急了,逼的紧了,他就跳将起来,双手高挥,如同孩子一样,一边叫着我不知道,一边赤着脚跑了,大家见他半疯半癫,也只好作罢。 不过村里的少年却对他很是着迷,每天都缠着他,一剑十分喜欢孩子,尤其喜爱我和堂兄两人,他经常摸索着我们两个的小脑袋,笑嘻嘻的,他笑起来很有趣,及时那道深的吓人的伤痕,也变的柔和起来。 ‘那个是丹药。’终于,有一天我们三人在一起的时候,一剑说了出来。我和堂弟不是很懂,于是缠着他多说些。 ‘丹药是炼出来的,古时候叫黄白之术,炼丹的人叫做方士,他们认为人只要吃下某些丹药就可以得道飞仙,最不济也可以延年益寿。 炼丹讲究理,气,数。也是大部分道家最求的目标。说多了你们娃娃不懂,我只能说一般将炼丹十日为一周,所谓阳一二三四五,阴六七八九十。五天又按照金木水火土的排列顺序进行。 后晋到晚唐的时候,炼丹大为盛行,最有名的方士楚泽编订了苏元明的着作《太清石壁记》,记载了各种丹药的成份和炼制方法,如九鼎丹法,而且他还未皇帝炼过丹。可是炼丹讲究丹缘,炼的人要,食的人也要,我看那个食了蘑菇的孩子还算有些丹缘才敢拿给他吃,否则,没有丹缘的人,吃了轻则中毒,重则丧命。而没有丹缘的人去炼丹,炼出来的就是毒药啊。有些丹药有剧毒,里面包含了丹砂、云母、玉、代赭石、石、松子、桂,水银等等。所以我不敢随意告诉别人这是丹药,不过我虽然炼不成真正的金丹,但是可以治病去毒的丹药,我还是可以制作的。’说完,他深深笑了下。 ‘而且,我现在正在努力炼丹,应该快接近成功了,我的祖上是葛洪,他的子孙众多,基本在宁海一带,我属于前山葛氏。为其长子渤的裔孙一支,不过我这房家道中落,才流落于此,不过只要我可以炼丹成功,一定可以再次光耀门庭,说不定可以重现祖上的辉煌。’那时候我才知道一剑道长的姓葛,那时他的眼睛来散发着很亮的光芒。 不过我依旧问他身无长物,却又是如何炼丹的,他神秘地笑了笑,说第二天再带我们两个去他藏着丹炉的地方。 ‘你们两个很有丹缘,可惜不喜此事,不过既然相见,我一定会把所有事情都告诉你们。’他笑了笑,捲起油腻腻的袍子拂尘而去。我和堂兄则回到家中。 我们带着非常期待的心情回家去,孩子么,总是对未曾见过的新奇东西抱着很大的好奇,在回村的时候我们遇见了一个村民,他奇怪地询问我们天色这么晚从哪里来,我老实的告诉他从道长出来,攀谈之中,居然一时大意,将明天要去他那里看炼丹的事情说出来了。 第305页 我万万没有想到,随意的一句,居然害死了好几个人。 这个傢伙当时就很兴奋,提出明天要和我们一起去,由于道长交代过不能告诉任何人,我拒绝了,他也没说什么,只是悻悻地走开了,嘴巴里不干不净地嘟囔着。 我认得这个人,那天道长用丹药救人的时候他也在场,据说他做梦都想发财,虽然找过道长想将丹药做成药品出售,但被拒绝了。 ‘没有丹缘的人,吃了会死的!’道长一脸严肃的但又略带滑稽地说。那个傢伙则不以为然。 第二天,我和堂弟去了和道长约好的地点,但是根本没有发现身后有人随行。 见到一剑后,他很高兴,说昨天晚上炼丹已经略有小成,并且为我和堂弟各准备了一份礼物,我问他是什么,他却笑而不答。 他带着两个小孩,沿着山路崎岖的前行,我虽然和堂弟从小也在外面瞎跑,却不知道这里有条山路。行了几里路左右,居然在山腰处看到了一个山洞,洞口非常宽敞,可是按理这种山洞应该非常凉爽,可是进去的时候却异常炎热,甚至有些窒息。 ‘道长,穿着这么厚的袍子呆在这里你不难受啊?’堂兄问他,道长擦了擦满头的汗。 ‘热是热,可是这衣物是祖传的,脱不得,脱不得!’他只是略微挽起袖子,带我们走了进去。 洞内比较昏暗,可是还是有些许亮光,走进一看,居然正中间摆放着一口和成年人差不多高的青铜丹炉,它的样子非常古怪。 最下面的底座是个扁扁的圆形托盘,上面雕刻了些阳纹图案,下面由三个支角撑起,有点像冬天里取暖的炭炉,上面则像一口铜钟,不过钟鼻子却是个空心的半圆形,最夸张的是钟的两侧是两扇弧度非常大的圆型提手,犹如两只大耳朵一样。整个炉子看样子是有些年头了,非常陈旧。炉壁居然冒着红光,仿佛要烧着了一样。接着不亮的炉火,我看见墙壁上还挂了幅画像,和一柄剑,下面则摆放了很多零散的东西和器械,似乎是些药物,因为我进来后就闻见好大一股子雄黄味。 ‘这里面正在炼丹,炼丹的火候也很重要的,所谓文火一炷香,武火一炷香,交替进行,好要严格按照天理之数,稍有差池就前功尽弃了。而且最关键的是即便炼好以后也要……’道长仿佛看着自己刚出世的孩子似的眼神望着丹炉,全然没发现身后慢慢伏近一人,悄无声息的在他后备刺了一刀,是把匕首,刀锋进去了一半,刚好刺在右边嵴背上,虽然不致命,不过说话很困难了。 我和堂兄两人都吓呆了,回过神一看,才发现居然正是昨天向我问话的那个人。 ‘嘿嘿。’他得意地笑了起来,笑声在洞里迴荡开来。 ‘你们居然引了恶人来我这里,想谋我的丹药!’道长捂着胸口皱着眉头吼道,我则哭着说不是我干的。 ‘是我跟着他们来的,不过你识相点就赶紧把丹药交给我,否则我连这两孩子一併宰了,这荒郊野外,你们三个就是化成白骨,也无人知晓。’说着他居然又摸出一把镰刀,架在我脖子上,冰冷的刀刃几乎要划破我的皮肤了,这下我连哭都哭不出来了。 道长不说话了,只是指了指丹炉。 ‘你拿了也没有,没有丹缘的人硬要食丹,只会害了自己,虽然这东西可以延年益寿。’他还没说完,那人就冲上前一脚踢开道长,用镰刀将炉顶掀开。 里面居然倒扣了一只金碗,闪闪发亮,那傢伙眼睛都直了,小心翼翼得将碗拨弄了出来。 ‘妈的,原来是镀金的!’他把碗拿到亮光出看了看,骂了一句。 ‘那当然,本来是钢碗,经常接触黄白之物,自然也镀上去了。’道长说了一句,便剧烈的咳嗽,我和堂兄跑过去扶起他,他则善意的摸摸我们的头。 ‘没吓到你们吧?’道长和蔼地问。 进洞的那人把炉子里仅存的三颗丹药拿了出来,大概和玻璃弹珠一般大小,只是通体闪着红光,非常好看,艷丽的很,那人用手拖着,拿出一块手绢将他包裹了起来,后来眼珠子转了转,居然吞下了一颗。我看见他接触过丹药的手指头,表面居然起了天蓝色的一块。 ‘老头,丹药我拿走了,至于这两个孩子就在这里陪你一起走吧,免得寂寞。’他又咧嘴笑了笑,走出了山洞。 的确,我们根本不认识回去的路,往回走的分叉口极多,在野外一旦迷路,到了夜晚山狼就会出来。 道长见那人走了,挣扎着爬了起来,从一个隐蔽的角落拿出一包东西,打开后是三包油纸叠得非常整齐巴掌大小的纸包。他将其中一个交给我,另外两个交给堂兄。 ‘我第一看见你就知道日后肯定会有大劫,这种病没法根治,而且会随着你的血一代代传给你的子孙后代,不过这丹药可以暂时缓解一下病痛,记住,一包是丹丸,一包是解丹丸的毒的。’他对堂兄说着,堂兄似懂非懂地点头。 ‘你日后会有刀伤,必定折伤一肢,这包药不是金丹,却可以去腐生肌,而且对伤口康復很有帮助,带着吧。’他又回头对我叮嘱了一番。说着,他取下墙壁上的佩剑交给我们。 ‘每到分叉口,将剑直竖,剑倒向哪里,你们就随着那个方向下山,祖师爷会保佑你们的。’说着,他慢慢的将身子放下来,在地上盘腿而坐,做了个打坐的姿势。 第306页 ‘我要说的话说完了,你们赶快下山吧,我也要去了。’说完,他便闭上眼睛,不爱言语,脸庞也忽然变的灰暗起来。 那时候年级小,根本不知道死为何物,只是拿着剑和那三个纸包匆匆赶下山,果然,每到分叉口都将剑作为导路工具,居然真的顺利回到了村子。 刚回来,就发现村子里的人围绕在一起,挤进去一看,原来在村口发现了那个傢伙的尸体,喉咙到胃全变成了黑色,就像是熟透了的柿子,软塌塌的,还烂了好几个洞,臭不可闻,犹如坏死的鸡蛋。抬他起来的时候,一下没扶住头,喉咙就断开了,脑袋一下滚落了下来。 大家只道是他吃了什么剧毒的东西,可是怎么也想不到是什么。也只好草草安葬。由于道长交代过,任何事情都不要向外人提及,我们也只好把这件事烂在心底。 后来我们也没有再找到那个山洞,只好将那柄剑埋了起来,作为剑冢。 村里人对道长的突然消失非常费解,每当大家吃饭的时候都会聊到,许久没有看见道长了,饭后消遣又少了一件事情,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也渐渐将他忘却了,唯一让人记得的,只是他那说起话来非常严肃如同旧时候酸腐的老学究一般。 至于那丹药,纪颜的父亲不以为然,后来他离开了村子去外面游荡,药自然交给我保管,我小心翼翼的藏了起来,可是当我接到他病重的消息为时已晚,等我赶去的时候,他已经走了。之后如道长所言,我断了一条腿,这才记起道长的话,那药用下后,伤好的很快,虽然断肢无法再生,却远比寻常人要好得多。所以我才带着药来这里,我不能再看着纪颜也和他父亲一样了,否则这就是我分家的责任了。”纪学默默地说完,喝下口茶。 “难道你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么?他和他父亲为何会突然间得这种病?”我急切地问,以为可以从中得到答案,不了纪学却摇摇头。 “不知道,我只了解可能和纪氏嫡系长子一族的血有关,你也知道,纪颜的血有驱魔辟邪的能力,可是这能力只限于嫡系,我们这种分家的血是没有这能力的,可是似乎这东西使用的太多,就会对身体很大的伤害。”他无奈地回答。 “丹药可以暂时延缓一下,后面的那包就是解丹毒用的,两者缺一不可。”纪学站了起来,“好了,我的任务也完成了,等他醒了记得告诉他回去看看,那里的人都很想念他。”说完,纪学便转身离去了。 我忽然想起黎正走之前的叮嘱纪颜少用血剑,或许也是这个意思吧。时候不早,我决定先去医院看看纪颜,然后回报社继续工作了。 第七十五夜:回唐(一)[求票!] 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告别了学校的伙伴,快乐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只是平时熟悉的街道忽然变的冷清了,她低着头,快走了几步,希望早些到家。家里学校很近,没有几条街,所以女孩经常一个人回家。 “小朋友,你喜欢纸鹤么?”女孩抬起头,眼前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男人,由于背对着太阳,她看的不是太清楚,只是看见他满头漂亮的银髮在阳光下闪烁的耀眼光芒。 “喜欢。”女孩奶声奶气地回答。 “那,这个给你吧.”年轻的男人微笑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纸鹤递给女孩,女孩高兴的接过去了。不过当她要抬起头说谢谢的时候,那男人又不见了,地上却留下两种足迹。 一个是人的,一个却像是某种猫科动物的。女孩好奇的拨弄着纸鹤,继续往家走去。 几小时后,女孩的父母却打着手电到处哭喊着寻找自己的女儿。 今天是周五,最近经常出现六七岁左右的孩子无故失踪的事件,仿佛被人间蒸发了一样,没有任何的线索,开始认为是人口贩子,可是数量如此之大,根本没这个可能,各家各户的家长都惶恐不安,小学已经没人敢去了,可是即便把孩子关在家里,也会莫名其妙的失踪,只要一下没注意就不见了,多少父母心胆皆碎,整个城市几乎笼罩着一种说不出的悲伤氛围里,到处都能看见四处寻找孩子的年轻夫妻,哭喊着,现在都是独生子女,孩子对父母来说比生命还要重要。 “你怎么看?”纪颜用手指按了按鼻樑,他已经很多天没好好休息了,可是这事情也太过于奇怪。 “不知道,总不至于像西游记里的一样,一夜之间所有的孩子都被孙悟空捲走了吧。”我苦笑道,的确,这事情发生的过于突然,不只是报社,所有人的生活工作规律都被打乱了,其中最忙的当然是警察。 “看样子,不像是普通人能干的了的,下午二叔会过来,我希望和他一起查查,能有些新的发现。”纪颜将头仰了仰,靠在沙发里。 门外响起了一阵电铃声,我暗想难道这么快就到了?走过去打开门,却发现门外站着的是一个让我惊讶的人。 许久不见的黎正,而且他已经不是小孩子的模样了,恢復了自己真正的身体,依旧穿着一套白色的西装,带着墨镜。而且旁边还有一只身躯庞大的老虎。 “坐在这里等我。”黎正微笑着,朝老虎头上拍了拍,那老虎温顺的坐了下来,犹如一只大猫一样。 “纪颜在么?我想找他谈谈。”他说着,朝门里走了进来,我没去拦阻他,只是奇怪他带着一只老虎这样走过来没发生骚动么? 第307页 “你能看见它并不奇怪啊,因为你的眼睛里不是也有一只么?”黎正走过我身边,似乎看出我的想法一样,笑着解释道。 “好久不见。”纪颜从沙发起来,并没有太大的惊讶,而是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盯着黎正。 “不算久,我来是想告诉你,希望不要插手关于最近小孩失踪的事,本来我不想见你,但我也很想知道她的消息,所以顺便告诉你一声,免得说我没有提前通知你。”黎正站在房子中央,沉着声音说着。 原来这事情是他干的,可是他要那么多孩子干什么。 “这不可能,你知道我一向好管闲事。”纪颜耸耸肩,摇了摇头。 “为什么你总是如此,其实有一件事我早就想说了,难道你不觉得么?任何事情只要你插手,总是闹得无法收拾的局面,与其说哪里有死亡和鲜血哪里就有你,还不如说根本就是你带来的,你才是真正的不详者。”黎正忽然情绪激动的高喊起来,与他平时的冷静地近乎冷酷的个性十分不符。纪颜也有些不知所措。 “你应该知道,我们两个人都背负家族的命运,都是背负不详命运的人,返魂香与其说是宝物,倒不如说是能引起灾难的祸由,作为它的看护者,我们已经变的和普通人不一样了,我听说,你的祖父,父亲甚至你的高祖们都不长寿,或死于非命,难道你还没有觉悟过来么?”黎正继续说道。我吃惊的在一旁听着,想想前些日子纪学告诉我的关于炼丹的事情,看来的确有些道理。 “而我,在和你们一起的日子里居然也觉得十分快乐,但是我也很迷茫,本来我应该憎恨的,憎恨将我一族灭杀的皇帝,憎恨我的父亲,憎恨这一切,可是我却慢慢的心安理得接受这个世界了,所以,与其说是他来找我,倒不如说是我主动去跟随他,那个人的理想只能用伟大来形容,如果可以成功,就可以消除我内心的憎恨,所以,我才来告诉你,不要插手,我之所以这样做,是看在妹妹的面子上,否则,我会毫不犹豫的将你抹去,一点也不会剩下。” 纪颜的表情很奇怪,他忽然变的有些呆滞。 “你说我,我才是灾难的缔造者?是我给那些不幸的人带来了死亡?如果不是我去多管闲事,或许本来不会有那么多人死去?听上去,似乎有些道理。”纪颜整个人重新栽倒在沙发上,脸色惨白。 “要说的我说完了,至于你,最好还是带着李多离开这里,或许可以活的更长一些,记住,我们背负的噩运是无法消除的,因为那源头正是我们要守护的东西。”说完,黎正走了出去,蹲在外面的老虎似乎有些不耐烦了,低吼了一句,黎正抚mo了下它脑袋,坐了上去。我见他要走,立即追了出去。 “你到底把孩子藏到哪里去了?”我问他。 黎明正望着笑了下,“藏起树叶最好的地方就是森林。”说完老虎背着黎正,渐渐远去了。 我回望纪颜,他喃喃自语地坐在沙发上。 “或许,我真的是不祥之人,我就是竜。”他抱着脑袋,将身体蜷缩起来。我从未见过如此脆弱的纪颜,再我印象中无论遇见再困那危险的事情他也能处变不惊,甚至还能微笑应付。 但是外表坚强的人或许也有不为人知最脆弱的一面,就像是看似坚固的围墙,或许里面却有着一条条裂缝。 我知道这时候只能让他一个人安静一下,或许有些事情外人是帮不了的,只能靠自己走出来。 出去的时候我给李多打了个电话,希望她能陪陪纪颜,开导一下。 可是,我始终不明白,那个骑鹤的人和黎正需要这么多孩子做什么。 下午,李多打电话告诉我,纪学也来了,我匆匆处理完手上的事情赶了过去,正好落蕾有空,她也想去见见李多和纪颜。 在过去的路上,我忽然感觉头上有东西飞过,抬头看去,似乎是架飞机,但太高了看不清楚,不过有镜妖的帮助,我的视力可以超过正常人。 当我终于看见的时候忍不住惊讶地喊了一声,原来我看见的宛如神话故事中的一样,一只很大的纸鹤,提着一个六七岁大的孩子在飞行,就像所谓的仙鹤送子一样。 原来他们是靠着纸鹤来绑架这些孩子,无奈我根本无法跟上,只好暂时先去纪颜那里。 到的时候,纪学居然在训斥纪颜,李多则在一旁非常着急地看着。 “你是纪家的嫡传长子,居然就为了别人说几句变的这样?对,纪家宗家的人总是不得善终,大哥,父亲都是如此,或许反而像我这样无关紧要的人却活的这么长。”纪学满是自嘲地说着。我们都不敢说话,平时纪学对这位侄子非常客气的,甚至有些尊卑之分,今天却一反常态。 “可是,黎正的确说的对,似乎我走到那里,灾难和死亡就伴随而至,或许我从这个世界消失掉,就清净了。”纪颜依旧低着头,“我以前天真的以为,自己和父亲一样到处旅行着,去整理和探究那些神秘的事情,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我就和他一样了,但其实根本不是,我一直惧怕着,惧怕着自己的命运,惧怕死亡,惧怕离开大家。”纪颜的声音越来越低沉了,我很难继续听清楚,我想过去劝劝他,却被落蕾拉住了,她对我摆摆手。 第308页 “你父亲曾经也和你一样,他也问过我,但是没有得到答案,于是他去问你的祖父,你的祖父告诉他,没有任何人会带来灾难,那些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可以努力去改变它,或许会很难,甚至大多数人都会失败,你的祖父,你的父亲都没有逃脱掉,但他们走的时候都是没有遗憾的,因为他们努力过,他们战胜了恐惧,我希望你也能真正勇敢起来,或许,我们家族的命运真的可以由你的手扭转过来。”纪学的声音带着略微的哭声,但他很快又消除掉了。 “话我说到这里,至于你如何去想就是自己的事情了,有些事情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村口的那块刻着梵字的石碑裂开了,其实,我们家族搬到那个村子不是偶然的,那块碑正是为了镇压返魂香内九尾狐的意志而立的,立碑者也就是从印度追击九尾狐的僧人,他活了好几百岁,但最后还是死在了那个村子,临死前,他叮嘱我们将他坐化的地方用泥土混合他的身体做成石碑,或者说石棺,这样我们所看护的返魂香才不会出事,而现在那碑裂开了,就如同日本的那块杀生石一样,裂开的石器已经无法镇住那傢伙的意志了,你是宗家的长子,有义务去阻止这件事,一定要找到黎正,和那个持有返魂香的人,你最好快点想清楚,如果你惧怕承担这份责任,可以离开,放弃你的姓氏,去做一个普通人吧。”说完,纪学沉默下来,坐在沙发上抽着闷烟。场面十分安静,我有些不适,于是把刚才看见的事说了出来。 “纸鹤?原来绑走那些小孩的是纸鹤。”纪学掐灭了烟。 “可是我们并不知道纸鹤会飞向哪里.”落蕾说。 “既然是纸鹤,当然要靠风才能飞行,而且还带着小孩,按照今天的风向寻找,一定会找到一些痕迹。”纪学说,不过即便知道了大概的方向,恐怕要寻找到那个骑鹤者也不容易。 “一起去吧,自己的命运应该掌握在自己手里,何况,我希望能把黎正也解脱出来。”纪颜终于站了起来,我很高兴他又恢復了以往的坚决。李多则狐疑地问我们黎正是谁,结果被大家敷衍过去了。 纪学没有说什么,只是拍了拍纪颜的肩膀。 一共五人,大家分开按照风向去寻找一些线索。可是那个方向大都是城市闹区,怎么可能藏的了几百上千个孩子,更何况这些孩子离开家这么久肯定会大叫起来。 忙活了一天,我们也没有找到,大家沮丧地回到我最先前看到纸鹤的地方。 “他是如何把这么多孩子藏起来的?”纪颜单手托着下巴。 “而且这里明明都是城市中心市区,黎正也该挑一些人迹罕至的地方啊。”我说到。 “藏起树叶最好的地方就是森林。”我想起黎正的话,不禁喃喃自语起来。纪颜忽然响起了什么。 “这附近有学校么?那种比较大型的。”纪颜问我,我想了想,的确里不远处有所全封闭式高中,现在高考结束,学校冷清多了。 “你的意思是那些孩子就在那学校里?这怎么可能?光是让那些小傢伙不跑不哭都很苦难了。”我反对说。 “没关系,去那里看看就是了。”的确,在这里站着也不是办法,一行人朝那学校走去。 学校大门紧闭着,只有一个看门的老头坐在传达室里,朝里面望去,压根没有什么孩子,死寂死寂的,全然没有平日里的热闹和生气。 “这里没学生了,都放假玩去了。”一位剃着光头披着衣服的老头阴沉着脸,摇着蒲扇走了出来。他声音异常沉闷,仿佛隔着层口罩在说话。 “最近没有人出入么?”我笑着问他,谁知道他很不耐烦地挥挥手,示意我们快走。纪颜则看着他的脚。 “你的下巴掉了。”纪颜笑着说。 “没有啊。”老头很差异地摸摸自己的下巴。 “现在掉了啊。”纪颜勐地冲过去,朝老头的脸部砸过去一拳,力气之大,几乎把他打飞了,老头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我们非常惊讶,一向温文尔雅的纪颜会出手如此唐突。可是等那老头抬起头来,他的下巴犹如掰断的莲藕,除了少许连接的肉丝,倒真的是掉下来了。 “你怎么识破我的。”没了下巴,他每次张嘴发出的声音都异常的怪异,而且他几乎没有什么血流出来,仅有的那些,也粘稠的很。 “你的脚,肿大的连拖鞋也穿不下了,还有你的眼睛,下次伴活人,记得戴上眼镜,你瞳孔都快赶上猫了,而且最关键的是,你是靠振动胃部黏膜来发出声音,太笨了!”纪颜再次跨前一步,将那傢伙又一次重重打飞。 “你们先进去。”纪学将我们赶进校园。这个老头没有再次爬了起来。从他的腹部钻出一条类似虫子的蠕动物体,我想,那应该是控尸虫吧。纪学刚要过去抓住,虫子却一下不见了,速度非常快。 第七十五夜:回唐(二)[求票!] “别管它,先找到那些孩子要紧。”纪学对着前面的我们喊了下。整个校园非常地安静,我跑向了学生的宿舍大楼,以前在这里採访过,所以对地形大致有些了解。 不过宿舍里空无一人,于是我们跑回教室。 第309页 果然,这些孩子全部整齐的坐在教室里,就像平时上课一样。 但那情景,实在安静的让人发冷,即便在炎热的酷夏时节。 所有的孩子,都用同一个坐姿一动不动地坐在椅子上,脸上带着雕塑般机械的笑容,仿佛他们的眼睛根本没有外来者。 “看样子,他们都被洗脑了,或者被催眠了。”纪颜在一个孩子面前看了看。 “那怎么办?”落蕾着急地问,她平时最喜欢孩子。 “我没有办法,如果没有关键字,这些孩子一辈子都醒不过来。”纪颜咬着嘴唇说。 “催眠歷史悠久,早在三千多年前古埃及的女巫就在祭祀活动中使用过了,后来才经过后人不断完善成为一门科学。大多数人格很强精神顽强的人都适合使用催眠术,像邱吉尔,爱迪生他们经常通过自我催眠来提高自己的信心和能力,老虎伍兹也从十三岁开始就有专属的催眠教练,告诉自己是最强的。”李多飞快地说,我们看了她一下。她吐了吐舌头。 “都是选修课学的。”她笑着说。 “你说的没错,催眠术中国古代称为‘祝由术’,但是越是高级的催眠术,施术者所需要的精神控制力就越强,而且,像这种集体催眠,恐怕不是普通人能干得了的,如果不尽快接触,这些孩子的脑部会留下后遗症的,可是要强行是他们回到现实,恐怕会伤到他们。”纪颜为难地说。 大家都在看着孩子,没有留意到门外走进来的人。 “真难为你们找到这里了,没错,给这些孩子催眠的就是那位大人。”原来正是黎正。 他和我在老屋第一次见到的感觉一样,冷的如同一块冰。 银色的头髮,白色的西装,以及墨镜,不同的是身边还有一只老虎。 “看来你已经走出了自己的阴影了。”黎正看着纪颜,笑着说了句。纪颜没有搭理他。 “我知道,你们一定很讨厌我,可是如果允许我把我和那位大人的想法告诉你们,恐怕大家还反到会支持我这样做了。”黎正摘下眼镜,缓缓说来。 没有人反对,算是默认了。 “一切的一切都源自返魂香,你们也知道,被东渡大唐的鉴真和尚带去日本的那块造成了日本国家的崩溃,皇太子早良亲王的被杀,使得整个京都陷入恐慌,最终拉开了平安时代的序幕。一百七十多年后,日本又出现了一个少年时代就精通灵力的阴阳师安倍晴明,他的出身,家世,以及神奇的力量来源都是谜团,传说他有着洞悉人心的本领,并且操纵着众多强大的式神。” “可是这和返魂香有什么关系?”我忍不住问到。 “听上去的确没有,或许无瞳那件事中,你们对他的身份也有所怀疑和察觉吧,其实他正是被封印在里面的安倍晴明,不,或者说他正是那被冤杀的早良亲王皇太子,但是,如果追查起他的真正身份,却应该是唐朝最伟大皇帝的儿子!”黎正高声说到,我们全都听煳涂了。 “记得么,我说过黎氏一族由于窥伺返魂香的力量而被太宗诛杀灭门,你们纪家也被贬到荒原之地看守返魂香,其实,这件事真正牵扯到的,确是诸位王子对皇位的权利斗争,黎氏一族几百条人命不过是替罪羔羊罢了。 那位承载着两代帝王之血的年轻皇子,怎么可能安心皇位被自己无能的大哥所继承。他希望通过获得返魂香的力量,可是皇帝看出了他的用心,把返魂香交给纪家保管,虽然一千多年后在战乱中那一块被辗转流落到了美国,后来又被那位工程师幸运的带了回来,当然,这是后话。 太宗并不知道,返魂香有三块,当玄奘从西域带回第二块返魂香的时候,那时候太宗年事已高,晋王李治也早被立为太子,这位皇子郁郁寡欢,将所有的精力投入到研究这块带来的返魂香上。太宗以前虽然有过立他为太子的想法,却被长孙无忌拒绝,太宗考虑到关内豪强的利益,只好作罢。 太宗去世四年后,这位被太宗誉为最为像他的皇子,被长孙无忌以捲入房遗爱、高阳公主谋反案中,其实是杀之以绝后患,故当时有‘以绝众望,海内冤之’的评语,而他在临刑前,也愤怒的喊出了:‘社稷有灵,无忌且族灭!’的诅咒,果然,可笑的长孙无忌被武后所杀,他最终还是死在了辛苦扶上皇位的亲外甥手中,高宗皇帝连他临死前想见一面的要求都被驳回了。 但是无忌的死不是整个事情的终结,被冤杀的皇子灵魂孤独在荒世飘荡着,结果被残留在返魂香的九尾的意识捕捉了,我说过,他们达成了交易,九尾给了他新的身份,不过可惜,即便在日本,他也没有圆自己成为皇帝的梦。 至于以后,他成为了阴阳师,虽然希望靠着普渡众人获得的威望成为帝王,但无奈时运不佳,他只好以假毙之法,将自己整个封印在返魂香里,等待着时机的到来。”黎正一边说,一边往外走着。我们跟了出去,最后,他来到了学校操场——一个大型的圆形瓷砖铺垫的地方。 “你的意思说,难道那个骑鹤者就是他?”纪学惊恐地说。 “没错,我就是太宗皇帝的第四子,吴王李恪!”头顶响过一个声音。我抬头一看,一只巨大的纸鹤浮在半空之中。 第310页 上面站着的,就是上次见过的相貌英俊的年轻人。昂着头,犹如俯视蝼蚁一般看着我们,眼神里充满了不屑和骄傲。 “我在返魂香里呆了一年多年,并不是睡眠,而是在观察和学习,现在机会终于来了,我要清洗这个世界,这个充满了贪婪,嫉妒,骯脏,人心沦丧的国家,我要把它回復到盛唐的时代!那才是真正的中华帝国,那才是让所有人对中国膜拜和臣服的国家!”他说的很激动。 “笑话,凭你能办到?”纪颜冷笑道。 “你太愚蠢了,作为返魂香千百年来的看护者,你们根本不明白它真正的力量何止是医治伤病,让死人復活这么简单,你想想,否则的话,九尾狐会为它不远万里,横跨三个国家来追寻么?返魂香可以使死者復活不是因为它是药物,而是因为它有可以是时间倒转的能力,让本来死去的东西恢復到还有生命的时候。”李恪从袖子里掏出一样东西,黑色华彩笼罩了整个操场。 那是返魂香,而且三块已经融合在一起了,比以前更漂亮也更大。 “我不想多说,要么,你们把那个女孩交给我,我答应放你们活着回去,否则,”李恪转过身,对黎正喊到:“十五分钟,把那女孩带过来。”说完,他拂袖而去,纸鹤飞上了半空。 黎正神情冷漠地望着我们。 “你真的甘心做走狗么?”纪颜吼道。 “不是走狗,是战友,我需要他为我达成理想,创造一个新的世界。”黎正一边从怀中掏出钉子,一边慢慢逼近过来。他的声音依旧没有太大起伏,如同机器人一样。而那只老虎也同时从另外一个方向朝纪颜扑来。 “你们要杀光这世界的所有人?”纪颜躲开老虎,朝另外一边跑去,黎正也追了过去,原来他想引开黎正。 “不,我们办不到,到有其他的方法改变,你还是老实呆着,把李多交给我吧。”黎正手里的钉子不见。接着纪颜的脚下多了几颗。 “没有射中呢。”纪颜站在原地看了看钉子,嘲笑道,黎正没有说话,我却发现那钉子忽然变化了。 仿佛是蜡做的一般,居然融化了,钻进了地里,紧接着,从地面伸出几根细长的触手,拽住了纪颜脚踝。 “我告诉你,控尸虫就像橡皮泥,可以模仿任何物体的,你给我好好呆着吧。”黎正掉头朝我们扑来! 纪学闪身挡在李多面前,迅速的拔出血剑朝黎正刺去。 “太弱了,老头!”黎正只是用手轻轻一推,纪学整个人如同被弹簧弹了出去一样被撞飞到一边。 “这身体是他为我特制的,你们还是不要反抗的好。”黎正依然站在了我和李多中间,速度几乎超过了我的眼睛。 “还有十分钟,看来我高估这些傢伙了。”李恪微笑了一下,返魂像就如同失重一样,漂浮在他旁边。 “把女孩带过来,我好召出九尾,履行你们黎家和九尾的契约啊。”李恪高傲的唿喊黎正,犹如叫唤下人一样,黎正低着头,满是谦恭地答应了,将李多拉了过去,李多奋力的反抗着,无奈一点用也没有。 “你走的时候叮嘱我什么?不是要好好照顾她么?你还算是她亲哥哥么?”纪颜无法动弹,高声质问说。黎正停了一下,转头看了看纪颜,随即又往前走。 我和落蕾无奈地看着,这才发现原来平常人是如此弱小。李恪将左手摊开对着李多的脸,右手点向她的十三个耳环,李多宛如被催眠了一样,眼神呆滞,站立在原地不动。 “来吧,你在这黎氏一族的血液里沉睡了一千多年,是该觉醒的时候了!”说完,李多的耳朵再次发出多目的亮光,一道,两道,十三道光芒逐渐完全释放出来。 “我们完了。”纪学无奈的趴在地上,绝望地说。 “不,纪学,你错了,这只是新世界的开始,真正的大唐王朝又会再次回来,要让四方夷族们明白,我们才是天朝子民!”李恪高声笑道,返魂香黑色的光芒大盛,整个操场都被盖住了。 我居然看见了。 我看见李多的身体逐渐漂浮起来,接着她的身体仿佛找了火一样燃烧起来,衣服很快烧尽,她的身体里逐渐钻出一只野兽的形态,一只巨大的带着火焰的狐狸,它是如此美丽,足足有六米多高,庞大的身躯很快把操场塞满了,不过我却全然感觉不到热,原来那所谓燃烧的身体是它那金色的皮毛,随风舞动,犹如跳舞的火焰,煞是好看。纸虎不安份地朝着九威大吼起来,九尾只是朝它瞟了一眼,后者全身就开始燃烧起来,顷刻间化为乌有。 “我看到了一只狐狸?”落蕾不可思议地问我,原来九尾已经完全实体化了,连她也可以看见。 这就是几千年来深化时代起就最令人畏惧的妖怪么?或许那气势连神也不惶多让。 九尾如同造物主一样看着微小的我们,朝天高吼了一句,几乎震坏了我的耳膜,接着,打了个长长的哈欠。它闭着一只眼睛,只用另外一只黑紫色的半透明的眼球盯着李恪,不,倒不如说是盯着那返魂香。 “带我,带我回大唐吧!”李恪笑了笑,纸鹤高飞起来,一直停到九尾的耳朵旁边。 黎正也惊呆了,只是望着九尾,说不出话来,在场的人都在这无比美丽而强大的生物面前自惭形愧。 第311页 李多似乎虚脱了一样,晕倒在地上,落蕾马上走过去,脱下自己的外套为她披上。纪学已经站了起来,砍断了纪颜脚下的束缚,控尸虫很快回到黎正那里去了。 纪颜连忙跑过去抱着李多,还好,只是体力透支,脸色略显苍白,没有什么大碍。 “现在该怎么办?另外那些孩子李恪抓他们到底为什么?”我问抱着李多的纪颜。 “带我回去,让我愚蠢的父亲和无能的兄弟们知道,我才是真正拥有皇室高贵血统的男人,我要我的母亲和我享受到应有的尊重和礼遇!我要把失去的东西都拿回来!”李恪对着九尾高声喊道,后者则似乎耳朵聋了一般,只是抖了抖脑袋,依旧睁着一直眼睛望着李恪。 “我,拒绝。”九尾居然开口说话了!声音仿佛从地底传来的一般,浑厚而带着磁性,又像一个上了年纪的老者发出的低吟。 “是想要这个么?”李恪笑了笑,指着返魂香。九尾眯起眼睛看了看,可是没有说话。 “没人可以威胁我,这,本来就是属于我的。”九尾又说。 “我没打算威胁你,只是交易,我希望你用你的能力将我和这些孩子送回到一千三百年前去。”李恪笑着指了指那些装满孩子的教室。 九尾沉吟了一下,没有说话。 “你先干掉这些杂鱼吧,否则没有资格和我谈所谓的交易。”说完,九尾将身体放下来,蜷缩到一团,巨大的火红尾巴把自己的身体包裹起来,只露出一个脑袋,似笑非笑的眯起眼睛望着我们,犹如在欣赏一幕即将开演的戏剧。 李恪的脸阴沉了下来,他对着黎正说:“全部杀掉,包括你妹妹,她已经没有价值了。” 黎正愣了愣,接着点头,“好的。”说完,脱下西装和墨镜,朝我们走过来。 “你疯了。”纪颜想要拔出血剑,却发现他已经没有这个能力了。他吃惊地望着我们。 “看来上次的丹药虽然救了你的命,却也改变了你的体质和血液,你无法使用血剑了。”纪学咳嗽了一下,将身体挡在纪颜前面。 “你来么?老鬼。”黎正不屑地所。 “总要试试吧。”纪学笑了笑。 “二叔!”纪颜想要拉住他,纪学则拨开了纪颜的手,带着慈祥和微笑地神情望着纪颜。 第七十五夜:回唐(三)[求票!] “你父亲的死,我很难过,也是我一直自责的,不过当我看见你完全长大成年人了,我觉得自己的使命也完成了,没有辜负族人的委託,我们分家本身就是为了你们宗家而生,而你们又是为了守护返魂香而生。一千多年的命运纠缠希望划上句号吧,我不想看到你也重蹈祖先的覆辙,好好看着吧,看看叔叔最后能为你做的一些微薄之事。”纪学脱去上衣,朝黎正走去。 纪颜和我们呆在原地,只能看着纪学走过去。 黎正的身体里渐渐朝外浮现出了凸起物,那东西戳破了皮肤伸了出来,仔细一看,居然是钉子! “你已经和控尸虫结合为一了?这身体其实就是控尸虫?”纪学惊讶地说。 黎正没有回答,只是稍一用力,全部的钉子犹如散弹一样朝纪学射去。 可是纪学没有退让,迎着钉子沖了过去。 在纪颜唿喊中,纪学的全身扎满了钉子,可是同时他也冲到了黎正的面前。 “还真有不怕死的。”李恪站在高处冷笑道。 几乎是同时,纪学抽出了血剑,削去了黎正的左手,不过黎正没有丝毫的痛感,仿佛不是他的手臂一样。被削去的部分在控制慢慢变色,然后如泥土一样干裂开来,一些碎片也飘落到了李恪的身边。 纪学最终倒了下来,倒在了黎正面前。 纪颜大声唿喊着叔叔,跑了过去,我也走过去,可是纪学已经倒在地上,紧闭着双眼。黎正冷漠地望着我们。 “我会杀了你。”纪颜放下纪学的身体,站在黎正面前,黎正没有理会自己的断臂,也没有理会黎正,而是望着依旧躺在落蕾怀里的李多。 “如果要杀我,等等也不急。”黎正将剩下的那只手插进了自己的银髮,接着仰头高声笑了笑,然后拍了拍纪颜肩膀。我和纪颜则奇怪地望着他。 “黎正,你在干什么?”李恪奇怪地质问着。我看见漂浮在他身边的起先断臂的碎片居然自己活动起来,接着结合在一起,成了一条细绳,套在了返魂香之上。 “我说过,控尸虫可以依照我的意愿变成任何形态,回来吧。”黎正的断臂慢慢的长了出来,原先被砍断的部分就像被磁铁吸引一样,逐渐回来了,包括繫着返魂香的部分。而纪学身上的钉子也软了下来,全部回到黎正身体上,纪学一点伤也没有,好好的爬了起来,只是略有惊讶。 “刚才似乎昏过去了。”纪学望望自己的身体,纪颜又惊又喜。 李恪面无表情地望着下面的人。 “不要忘记了,我还有九尾狐。”李恪冷笑道。 “哦?似乎我刚才听见,有返魂香的人才有资格和九尾对话吧?”黎正的手完全復原了,手里拿着那块真正的完全的返魂香。而且把他交还给纪颜。 第312页 “原来是装的。”纪颜笑了笑。 “不全是,有时候,真的很想杀死你。甚至在刚刚的几秒钟前,不过,我不是他的对手,必须要动点脑子,”黎正笑了笑,随即又说道,“而且为了妹妹,我不会这么做的。” “你们似乎高兴太早了。”李恪的纸鹤终于飞了下来,高高在上的皇子又和我们同一地位说话了。 “看看你的手臂吧,黎正。”李恪指着黎正復原的手,“当你用残骸将返魂香卷过去的时候,我已经把那把纸刀连带送过去了。” 黎正抬起手,果然,一把白色的纸刀从肌肉里刺穿出来,直接插在心脏部位,黎正哼都没哼一身,倒了下来。 “我根本不在乎返魂香被你们拿走,因为只要杀光你,这个自然是我的。可惜,黎正,我本来想给你个机会,但你错过了,不要怪我,你们黎家人本就是皇奴,就像你的祖先,不好好尽忠职守,造次的下场就是如此。”李恪高傲地说。 “哥。”我听见身后传来了李多的声音,原来她醒了,而且似乎以前的记忆也恢復了。她流着泪抱着黎正的身体,后者的唿吸已经很微弱了,但他还是笑着伸出手抚mo着李多的脸。 “很感人啊,临死可以听到妹妹的唿唤就够了吧,不像我,我的兄弟姐妹整天都想着如何排挤我,杀死我,提防我。”李恪的话忽然透着一股悲凉。 “你们凡人的事情太麻烦了。”九尾站了起来,咧了咧嘴,露出了整排的獠牙。“我的耐心是有限的。” 李恪皱了皱眉头。 “你们应该知道,我另外的身份安倍晴明拥有控制所有妖怪的能力,既然这样,不要怪我了。”李恪高抬起头,双手合十与胸间,他的眼睛里已经看不到瞳孔,朝外散发着黑色的暗光,嘴巴不知道在念些什么。 “和妖怪订立契约的人会共享妖怪的力量和生命,黎正,如果你的控尸虫消失了,你也就消失了,虽然你的身体不会被杀死,但你的本源被灭,你也无从依靠了!”李恪大喊道。 我的眼睛开始剧烈的疼痛,仿佛有什么要跳出来一样,我痛的大叫一声,接着镜妖从我眼睛里跳了出来。 它的状态很不好,仿佛快死了一样,而我也发现,自己的一只眼睛也失明了。 “欧阳,你没事吧?”落蕾扶住我,我摇摇头,只是捂住眼睛。 “原来你的眼睛里也有啊,那小傢伙死去的话,你的眼睛也要永远瞎掉了!”李恪继续笑道。我用剩下的眼睛看了看纪颜他们,黎正几乎接近死亡的边缘了,他的身体犹如干枯的树枝,开始枯萎开裂,纪学的面色通红,只有纪颜和李多没有大碍,而落蕾也无事。 “全都死吧。”李恪眼睛里的亮光更加强烈了。 李多站了起来。 “纪颜哥哥,把你的匕首给我。”她走到纪颜身边,纪颜迟疑了下,把匕首给她。 “你的血剑,需要拥有灵力的血吧。”李多缓步走到纪颜面前,又看了看躺在地上的黎正。纪颜奇怪地将匕首递给她,李多带着欣赏的眼神把玩着匕首。 “帮我照顾哥哥,他真的很可怜。”说完,李多对我们最后微笑了一下,纪颜似乎觉察了什么。 无奈太晚了,李多已经把匕首插进了身体里,鲜血喷洒而出,落蕾哭着跑过去扶住挣扎着站立的她。 “拔,拔出来,别让哥哥和大家就这样死去。”李多苍白的嘴唇扇动了几下,艰难地说出几个字来。 纪颜颤抖的握住完全没入身体的匕首,终于闭上眼睛,将匕首拔了出来。随之而来的是李多昏死了过去。 “居然用心爱人的鲜血铸剑,这是你们纪家的传统么?如同你的父亲一样?哈哈哈哈!”李恪笑道。 纪颜愣了愣,但手中的血剑似乎与以前不同,更红,更亮了。 “来啊,看看你的血剑是否可以刺穿我的身体,看看是我死的快还是你们死得快!”李恪全身笼罩着白色的光芒,将身体遮掩住了。纪颜拿着剑沖了过去,对主李恪的身体刺下去。 我期待这一剑可以刺穿李恪的身体,那一刻仿佛时间也停止了。 但是一阵强光后,李恪的身体的确被刺穿了。 但刺穿他身体的并非是纪颜的剑,那血剑依然消退,冒出缕缕血色雾气,围绕在两人身边。 纪颜和李恪都很惊讶,因为刺穿李恪身体的,居然是九尾的长而锋利的爪子。 “真够无聊的,还是让我快点解决吧。”九尾拔出了爪子,李恪的身体开始朝外喷洒鲜血。他似有不服地望着九尾。 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不是我把你召唤出来的么?不是我让你摆脱了一千多年的束缚么?你和我的约定呢?交易呢?”李恪绝望地大吼。 “别激动,首先告诉你,如果我要出来,没有人可以阻拦,我也不需要任何帮助,至于我和你的约定或是什么交易,你应该清楚,我不是赐予了你两次生命么?该知足了,而且我只是按照自己的随意而来得想法做事,什么时候我想出现自然会出现,就如同刚才,或许只是一剎那,也学我消灭的是纪颜而不是你,总之我也不知道下一秒我会做什么,要怪,就怪你的命运吧,李恪,命运你是无法改变的。早在你死的那时候,所有的东西都是无法改变的。”九尾走到黎正面前,返魂香飘了起来,一直到它的眼窝边。 第313页 九尾狐睁开了一直闭上的那只眼睛。 那是个空洞洞的眼窝,原来,这块东西居然这个正是它的眼球。 “返魂香不是那为印度高僧火化而来的宝物么?”纪颜惊讶地问。 “可笑,那不过是我为了报答他而寄放,但人类的贪婪居然想据为己有,那傢伙用法器将我的眼球分成了三块,而且吞服了下去,所以我不过是在要回自己的东西罢了。”九尾眨了眨眼睛,似乎在适应着。 “好了,结束了,我该走了,你们的事情我不想在搭理了,总之,我拿到了我要的东西,当然,这几千年的追寻之路有你们低微的人类作伴让我倒多了一些趣味,或许,我还会来找你们。”九尾睁着眼睛,微笑着在环绕的红色雾气中慢慢消失,就像烧尽了蜡烛的烛火一样,熄灭了。 黎正和纪学也很快恢復过来,走到了躺在地上的李恪身边。他胸口大量留学,唿吸都很苦难。 “我费劲气力,学习那么多法术,只是为了保存这身体和灵魂,等待回去的机会,算计了整整一千多年,却的来了这种结局,为什么,为什么。”李恪大口吐着鲜血。 “告诉我们,那些被你催眠的孩子的关键字是什么。”纪颜走过去,扶住他的肩膀,李恪笑了笑,眼睛却望着天空。 “母亲,我还是未能成为皇帝啊,为什么你不再对我微笑了?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能看见你的笑容,希望本来身为皇族的我们不用受那些低微下贱人的气,难道,这,也有错么,还是说,真的我的命运,早就已经註定好了?”李恪的声音越来越微弱。 “别死啊,告诉我关键字是什么!”纪颜大声喊到。 “回唐。”李恪艰难地说完,闭上了眼睛,他的身体也很快地冷却僵硬,迅速的腐烂化为尘土了。 镜妖又回到了我的眼睛,当我睁开眼睛,惊讶的发现,李恪死去的地方站起来一个面容文雅俊秀的小男孩,穿着一身唐装,而旁边则走过来一个美丽气质高贵的年轻女性,身着唐朝贵妇的衣饰,微笑着牵着男孩的手,朝远处走过去了,两人的背影慢慢消失掉,融合在一起。 李恪没有骗我们,那些孩子醒了过来,四处哭喊着找父母,我们只好打了电话给警局,接着在警察来到的时候悄悄离开了那学校。后来黎正告诉我们,看门的老头在被他打晕了,那个人只不过是纸虎杀死的一个地痞流氓的尸体罢了。 李多的伤没有大碍,不过需要在医院呆上好一阵子了,只是她经常缠着纪颜,我和落蕾来了多看不见了。黎正依旧离去了,他留下字条告诉我们,虽然李恪已经完全消失了,但他的身体依旧不是正常人,他决定四处游歷,相信一定有办法可以让自己的身体恢復如初,当然,我们衷心祝福他。 我和落蕾相视一笑,走出病房。 “我不明白,为什么李恪要带走那些孩子。”路上落蕾问我。 “你知道徐福么?当年秦始皇给了他五百对童男童女,让他出海寻找仙丹,据说,日本人可能是这些人的后代呢,当然,只是传说而已。”我笑道。落蕾睁着大眼睛,不解的望着我。 “你想,如果李恪回到过去,我们所有人都会被改变了,或许你我包括我们的祖先都会完全消失掉,这么说吧,我们整个的层面都会被毁灭了,而李恪可能认为,他带去的那些孩子,可以延续这个时代的生命,亦或者他想从这里选出一批孩子,创造属于他自己的乌托邦,属于他自己的大唐。”落蕾听完,哦了一声。 “其实我也只是猜想罢了,究竟他想做什么我不知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比我们任何一个人,都要想重新见到盛唐重新回到这世界上,不过,可能他的方法错了吧。这世界可能的确比以前骯脏了,复杂了,但也同时在进步发展,负面的东西不可避免,我们只能将他最小化,努力的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吧。”我又继续说。 “你听上去很像教书的老先生在说教啊。”落蕾眨着眼睛笑道。我摇头。 “或许吧,反正如果真相在我们有生之年看到第二个盛唐,那要靠我们自己去努力开拓了,走吧,报社还有很多任务等着呢。”我拉着落蕾的手,朝下一个路的转角走去。 第七十六夜:千目(一) 高兴的日子在空气中慢慢变凉,黎正告别了我们,而这个城市也似乎慢慢开始恢復了宁静,纪颜说,可能近年来出现的怪事,多少和返魂香活动频繁有关,而现在它已经回到自己该去的地方,我们的生活自然变的正常了。 “我要远行一趟。”纪颜告诉我的时候并不让我觉得惊讶,他能够在这里呆上半年多已经让我很惊讶了。只是,我略有担心,他已经失去了血的能力,是否还能应付那些古怪的事物。 他似乎看出来了,爽朗地笑笑。 “不会有事的,我只是希望多出去走走,李多也会和我一起去,这次可能时间会比较长了,你要多保重。”他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 没有多说,纪颜也走了,而且带走了那个经常笑个不停的疯丫头,不了,她经歷了那件事情后,已经长大了。 勐的离开这么多人,似乎有些寂寞了。 我又接到了採访的任务,一个化妆师。 第314页 但绝对不是个普通的化妆师,这似乎是句废话,要不然我去採访他做什么。 准确地说,这个叫宗木的男人是一位为死者化妆的化妆师。 我和落蕾一同坐车来到了这所殡仪馆,似乎这个外界称奇的化妆师也吸引了落蕾的注意,所以自然一起来了。 我不怕鬼神,但不代表不信鬼神,如同我相信人,但我又最怕人一样。 殡仪馆从外面看上去如同一个倒扣的冰箱,虽然依然是七月,但这里依然清凉如秋,甚至略有些刺骨,难不成还真是阴气重么。进大门的时候只有两个工作人员在收费的地方闲聊,墙壁上挂着一个大大的蓝色塑料牌,标明了各种价位,我不禁有些感嘆,就连死去的人,也免不了受钱的制约。大门两边摆放了很多盆鲜花,但这些花大都有些枯败了。我们的车停在一辆面包车后面,似乎有人先来了,或者是说这里又多了位死者。 穿过狭窄安静的走廊,我们两个走进停尸间,落蕾似乎有些放慢了步伐,因为我们的脚步声在这安静的地方迴荡开来,她生怕惊扰了亡者。 与我想像的略有诧异,整个房间很空荡,大约四十多平米,,在左边整齐的停放着二十张床,还有三口漆黑髮亮的新棺材,房间很干净,但依旧有些阴冷。不过我很快发现,原来里面有个门,似乎旁边就是放尸体的冷藏间,难怪有冷气进来。 “你们找谁?”忽然一个年轻男人过来问我,我回答他是找宗木。年轻人忽然流露出厌恶而惊讶的表情。 “他就在停尸房,他和死人相处的时间多过活人。”年轻人问明了我们的来意后冷笑了下就走了。 我和落蕾走了进去,却发现空无一人,正觉得奇怪。 “这里一般只来两种人,死人,和送死人的活人。”我忽然听到一个低沉却富有磁性的声音,就像是以前老旧的收音机里的广播员,带着一点嘈杂的干扰。 我回头一看,一个细瘦而高的男人背对着窗外的光站在我们身后,我记得刚才没有看见他,可能是从旁边的冷藏间过来的。可是他脚步轻盈如猫,接近我和落蕾却丝毫没有声音。 “我叫宗木,你们是那个报社派来的记者吧?”他慢慢走过来,或者说仿佛一个风筝一样,被风吹过来一般。 这时候,我才仔细地看了看他。 宗木穿着一身青灰色的长袖硬布装,下身是黑色直筒长裤,一双黑色白边千层底。我奇怪虽然这里比较凉快,但还不至于穿的这样密不透风啊,而且他的手上还带着白色的手套。另外他的头如同一个被刀削过的白烨原木,平整的短髮,狭而高的额头,两颊高耸,那嘴唇仿佛是不经意的在上面划开的一道口子,闭起来看上去就如同没有一般,最奇怪的是他的眼睛,紧紧闭着,眼窝有些塌陷,如同在阳光下曝晒的西红柿,干瘪而赤红。 他吸了吸鼻子,忽然咧开嘴微笑着解释,我看见他的牙齿微黄,但是饱满整齐,仿佛一截刚掰下来的玉米。 “你可能对我这行还不是太了解,也难怪,我看过的尸体可能比你认识的人还多。”宗木笑着说,话虽然不错,但我听得十分不舒服,勉强笑了笑。 “你们所接触的,或者说大部分人所知道的尸体,都是来自与电视或者某些亲友,这些人都是病逝的,作为我们,最喜欢就是为医院里的尸体做尸妆,因为那些尸体还算完整。”宗木一边说,一边向其中一个棺材走过去,他的步子很奇怪,仿佛走在钢丝上的杂技演员,双手略微张开,身体两边微微摇摆着走过去,步伐很小,却非常稳健。 “可是有部分尸体是残破不全的,或者说是非正常死亡的,他们的亲友送来的时候,一般都是拿红色的塑料布把他们包起来,据说这样可以安抚死者的怨灵。 接尸,是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我说过,这里最高兴的是接在医院去世的遗体,因为这属于很好处理的那类;如果接到的是腐化很厉害的遗体,比如很长时间才被发现的遗体,往往发出了恶臭、生满了虫子,已经面目全非了。通常使衣服都渗透着恶臭味。接尸很有讲究的,头的一边需要仰起,让遗体以半卧的方式从车厢里请出来,这样他才舒服,不会为难我们。所以我需要穿着比较封闭的厚重衣服,这样可以避免被有毒的尸水溅到我身上。在这里工作的人有很多适应不了离开了,剩下的,在外人眼里多少有些异类,其实他们不过都是一堆即将腐烂的肉体,只要过得了自己一关,也就没什么了,而且这一行收入还算丰厚,所以还是有人坚持留下来。 其实,我们之所以害怕,是因为看见这些尸体仿佛看见了未来自己的下场罢了。”宗木说话的时候始终微笑着,但脸上却没有过多的其他表情,如同任何事情都与他无关。 “我的工作比较忙碌,有时候八个小时要为上百具尸体化妆,一般二十分钟可以化完一具普通的尸体,但是如果遇见刚才搬进来的那个女孩,恐怕几个小时都不够。”宗木打开了冷藏室,我听见哐当一声,非常响亮,是那种金属碰撞的声音。 “如果你心里还好,可以过来看看,不过那位小姐还是不要了,你的唿吸声很没有规律,看来还是有些害怕吧。”宗木似乎在说落蕾,可是他却没有对着落蕾说。 第315页 果然,我看了看落蕾,她双手环抱搓了搓肩膀,望着我尴尬地摇摇头。 “欧阳,还是你去吧。”她未必是害怕,只是觉得有些噁心吧。 我跟着宗木走了进去,脚还没踏入,身体就打了个哆嗦。 里面是一个巨大的闪烁着银色金属光泽的东西,总共三层,布满了很多抽屉,就像中药方里的药柜一样。宗木熟练地拉开了一个抽屉,哐的一声,一具尸体拉了出来。 尸体体型偏瘦,应该是个女性。不过整个都包裹在一个鲜红如血的塑胶袋子里。 宗木拉开拉链,我看了一下,很庆幸,落蕾没有过来。 如果只看半边脸,这是个非常清秀美丽的姑娘,即便是由于失血过多导致面部非常惨白,但依旧掩盖不了她生前的容貌,可是另外半边,就像一个被白蚁蛀空的老旧木头一样,残破不堪,边口处是已经成焦炭状的皮肤,整个脸几乎被烧掉了一半。 “这也能修復?”我捂着嘴巴,忽然想起了一句话,鲁迅先生说过,悲剧就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两边脸,美丽与丑陋,截然不同的对比,让我觉得很难受。 “这算好的了,上次一个出车祸的,整个头骨都变形了,我还得用大头针缝好他的头盖骨和头皮。这样吧,你是否有兴趣看看我如何将她化装好?不过可能要花些时间。”宗木摊开双手说。我看了看手錶,时间尚早,于是叫落蕾去採访些其他的工作人员,自己则留在这里看宗木如何工作。 宗木走进了一个小房间,换好了类似与医院做手术的,可是我很奇怪,这个时候他反而将手套摘下来了。 他的手很大,略微和手腕有些不协调,手指细緻修长,白皙如葱段,即便是女孩子,也很少有这么漂亮的。 宗木把女孩的尸体抬了出来,当然,我也搭了把手,接着,他先弄来一张类似于皮肤颜色的非常有弹性的塑胶制品,平铺在损坏的半边脸庞上,接着将手掌张开,轻轻的放在死者的脸庞之上。 “你在干什么?”我好奇地问。 “我在感受,为每个尸体化妆,就像制作一件艺术品,损坏的越严重,挑战就越大,而我自然就越兴奋,不过动手前,我必须感受他们的想法。”宗木说着,脸上浮现出孩子获得心爱玩具般的满足感。 真是个怪人,我暗自嘀咕,不过我知道,我最期待的事情还没出现,也是我来这里找他的主要原因。 过了数分钟,宗木的手就像一道白光,忽然拿起了手术刀,在那半块胶布上开始裁剪,我就像在看一个街头制作泥人的艺人,本来半边普通的胶布,先是大体浮现被毁灭的五官轮廓,接着是细腻的雕塑和修编,我几乎忘记了自己身处在何处,完全被那双手迷住了,仿佛那手依然脱离了宗木,成了一个单独的生命体,独自在完成这个工作,不,与其说是工作,倒不如说是在跳舞一样。 两个小时过后,我几乎不认识这个女孩了,除了接口处淡淡的缝线处,几乎看不出任何异样,看来这种胶布也是特制的。女孩的脸很漂亮,就像充满哥特风格的唯美人偶娃娃的脸,不过却毫无生命力。而且似乎眼睛处有些异样。 “经过火烧,可能皮肤有些萎缩脱水。”宗木似乎看出了我的疑问,解释道。 “接下来就是需要化妆了,而且我们还有种特殊的药物,可是使死者闭上眼睛和嘴,而且皮肤松弛,看上去非常安详,但这是要经过死者家属的同意的。”宗木的手离开了尸体,而且他走进了洗手的地方,认真的洗刷起来,接着换掉了衣服,再次戴上了手套。 “你做这些不戴手套的?不怕扎伤自己么?”我问他。 “戴上手套,感觉就不灵敏了,我的手和我做出的作品就不完美了。”宗木端起杯茶,他的额头全是汗。 “可是,他们不是都说你是一位盲人么。”我终于还是说了出来。 宗木停下喝水。他凹陷的眼窝忽然转动了一下,两边的颧骨也蠕动开来,他严肃地对着我。 “我比很多眼明的人手更灵巧,这也是为什么我会留在这里的原因,很多他们修补不了的尸体,都要靠我才行。”果然,他的确看不见,却能完成这么精细的工作。实在让人称奇。 “好了,我的工作完成了,你的採访也该结束了,这是我的名片,你是个不错的人,很少有陌生人可以在这里呆上数个小时,还看我工作的,如果有事,你可以来找我,当然,我想永远不要在这里替你工作。”宗木递给我张名片,然后转过身,不再和我说话了。 我拿着名片走了出来,找到落蕾,离开了殡仪馆。 “真是个怪人。”我暗想到。 可是我没有想到,很快,我却又再次和宗木见面了。 第七十六夜:千目(二) 因为一个自称是了解宗木的人,忽然找到了我。 “我听说你上午採访了他。”这个年轻男子大概二十来岁,相貌普通,中等身材,穿着一件白色t恤和黑色沙滩短裤,他大咧咧地的在我面前点菸,仿佛和我交情很深一样,我忽然想起来了,这个年轻人就是先前在殡仪馆见过的那个。 “是又如何?”我对这种人有些反感。 第316页 “我劝你少接触这个怪物,我和他是殡仪馆的同事,他几乎从来不和任何人打交道,可是我今天却发现他居然和你说了这么多话,而且,我们背后都认为他是个心理变态的人。”年轻男子勐的吸了口烟,菸头马上红了起来,我看了看他的眼睛,居然比燃烧的菸头还要红,看来充血的很厉害。 “这个傢伙,居然称唿自己为艺术家,他明明是个瞎子,却可以比其他人修补化妆尸体还要好,你不觉得奇怪么?或者说他根本就是个妖怪,没人知道他的来歷,他的所有资料都是个迷,殡仪管建立的时候他就在了,可是这么多年,别人都说他一点都没有老,几十年他就是这个样子,虽然所有人都讨厌他,但他的手艺实在出色,如果没了他,我们这个小地方早就支撑不下去了,甚至有外地的人,都闻名来找他化妆尸体。而且,我听说,凡是经过他化妆的尸体,都会少掉一些东西。”年轻忽然神秘地说,我却看见他的眼睛越来越红了,几乎看不见瞳孔,可是他自己仿佛根本没感觉到。 “少了什么?”我问他。 “眼球,虽然我没有确切的证据,可是我观察过,一些化妆后的尸体,他们的眼窝都有些异样,弄不好,他真的是个专门吃眼球的妖怪啊。”年轻就像一个说评述的艺人,夸张地说到,可是每说一下,我看见他的太阳穴都剧烈的跳动着,他的脸色很不好。 “事情我告诉你了,能不能给我些费用?”原来这次是他此行的目的。 “我凭什么相信你?”我并不是傻瓜。 “那好办,你好像有他的名片,跟着他回家看看,不过记得千万别被发现了,我上次就差点被发现了,虽然他是个瞎子,但似乎听觉和嗅觉非常灵敏。”年轻人留下联繫方式,然后一摇一摆地走了,他一边走一边按着自己的后脑勺。 我拿出宗木的名片,心里起了嘀咕。 下班后,我匆匆赶到名片上的地址附近,呆在那里等宗木来。 那是一条老街,由于要拆迁,大部分居民已经搬走了,留下来除了宗木没有几家了,宗木的待遇应该很不错,为什么不买个像样的房子呢?而且,他的邻居也说宗木经常关着门,也从来没有任何朋友,没有妻子亲人,而且一道夏天,家里总会漂浮出奇怪难闻的味道。而且,政府要拆迁的时候,宗木居然一反常态,死也不愿意般,差点闹腾到电视台去了,所以拆迁的工作也搁置下来。 “真是个迷啊。”天色渐渐黯淡,我看着宗木家紧锁的房门,忍不住说到。 “什么迷?”身后响起宗木低沉的声音,我吓了一跳,转过身,他微笑着站在我身后,我觉得奇怪,即使在室外,这么眼热的天气,他依旧穿这长衣长裤,还戴着手套,连脖子也被高领的衬衫保护着。 “我只是随便说说。”我尴尬地回答。 “我知道你会来找我的,不如去吃点东西吧,我有些饿了。”他很友好的对我邀请,正好也是吃饭的时候,我决定和他一起去了。 饭店也是这一带的人开的,专门为附近的居民服务,一个只能容纳三张木桌的小饭厅,后面就是厨房,典型的居民房改成的饭馆。我们随意点了几个菜,开始聊起来。 “哦?有人这样说我么?”我把年轻人的话告诉他,但没告诉是年轻人说的。 “其实,并有什么,我其实来自一个古老的家族,我们世代都是为尸体化妆的,你不用惊讶,任何职业都有其悠久的歷史,我们自然不例外,只不过对于其他人而言有些另类,比如说空姐,大家之所以对她们好奇,是因为少,什么时候当飞机取代火车和客车,成为主要交通工具的时候,空姐不和售票员于乘务员一样普通了么?尸体的化妆术源头很早,我们家族最早是为皇室化妆的,由于压力大,自然手艺也高,一些战死沙场的人,也能化妆的栩栩如生,不过,我们的家族也要付出代价,或许长期接触死人而遭致的诅咒一样——所有继承化妆术的人,都会慢慢成为瞎子,无一倖免,这就是等价交换,我们得到常人没有的能力,自然要付出惨痛的代价,不过还好,在知道即将变瞎的同时,我们拼命锻鍊其他感官,所以常年下来,也无所谓了,我的祖父,父亲,都是盲人。”他微笑着说,凹陷的眼窝正对着我,让我有些难过。 “不可以选择放弃么?”我问他。 “不,有些人的命运出生前就註定好了,就像墙壁上的浮雕。保持着自己惯有的姿势和习惯,如果我想改变,崩塌的只有我自己的身体,而且我也逐渐适应了。”他依旧平静着说。 我不再说话,而是开始闲扯些别的东西,两人吃过饭,外面已经完全黑了,宗木喝了些酒,可能由于带着手套不方便,他除去的手套,吃完后将手套塞进了裤子口袋。 “要不要去我家坐坐?”宗木说。 我本想拒绝,可是好奇心占了上风,于是跟随着他,穿过了狭窄的弄堂小巷。 街灯很昏暗,就像风中残烛,时亮时熄。不过前面却来了几个类似混混的年轻人。 为首的一个身材比较高大,剃着光头,打着赤膊,肩膀上纹了一条龙,我不禁哑然失笑,这一代人真的是看电影看多了,什么都学,没有一点创造力,就知道纹龙纹老虎,纹点其他的也好,比如新七大奇蹟的长城啊,那么长,可以在身上绕几个圈了,出门绝对震撼。 第317页 “哥几个,兄弟没钱吃饭,掏点出来吧。”这傢伙拿出一把锋利的弹簧刀,在手里挥舞,我希望他把自己给割伤了就好。 还没等我说话,宗木忽然慢步走了过去,缓缓地伸出一只手,手里似乎握着些钱。 “拿去。”他将手伸过去。 忽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几个混混看了看他的手,刚想拿钱,却像看到鬼或者警察一样(似乎这样的比喻有些不妥)大叫着妖怪啊,怪物之类的落荒而逃。 “这是怎么回事?”我再次不解。 “可能是被我的样子吓到了。”宗木转过头,难怪,在这种灯光下,他的脸的确有些吓人。 “胆子这么小还敢来抢劫。”我摇头苦笑。 终于,我来到了宗木的家,不过时间不早,我最多呆半小时就要回去了,顺便把关于他的稿件整理下。 他的家里非常干净,我说的干净有两个意思,一是没有什么灰尘,二是也没有其他多于的东西,除了必须的卓子椅子,其他的什么也没有,我奇怪他赚的钱到底拿去做什么了。 客厅不大,大概十平方米左右,里面的房间很暗,其实客厅的光也不强,勉强看得清楚东西,比蜡烛好不了多少。 “我进去换件衣服。”宗木背朝着我说到,我嗯了一声,然后坐在椅子上四处瞧。 所有的东西之用一眼都能看清楚,我顿觉得无聊,于是起身到处看看。 这时候宗木的手机忽然响了,原来殡仪馆来了位特别重要的死者,他们希望宗木赶快来一趟,毕竟尸体在这种天气,虽然有冷藏,可是过了一夜多少会影响化妆,这种事家属自然觉得是越早越好。宗木非常抱歉的对我说他很快会回来,并且希望我能等他一下。 “我有东西给你看。”他笑着说,说完,再三交代我别走,然后合上门出去了。 房间里只有我一个人了。 我忽然闻到一阵若有若无的味道,这味道有些熟悉,似乎就是上午在殡仪馆闻到的。 我朝着黑暗的里屋走去,还好墙壁上有灯,里面居然比客厅要大些。不过也只是一张床而已。 我沿着房间的墙,慢慢走进来,忽然觉得墙壁有些古怪。 天气很热,可是有一段墙体却冷的像冰块。我为了确定,去摸了摸客厅的墙,果然,温度不一样。 “这后面难道有东西?”我疑惑了,然后学着电影里,用手在光滑无一物的墙壁上四处敲打。 果然,一声类似与机械转动的声音,墙壁居然打开了,当然,一阵冷气也扑面而来,当然还有那种特殊的味道。 借着不亮的灯光,我勉强朝里面望了望。 那是个非常大的房间,几乎比客厅和里面的卧室加其来还要大。里面整齐的摆放着一个个金属柜子,如同图书馆一样,一层一层。 上面没有放书,却是一个个玻璃罐子。 罐子大概和我们普通用的喝水玻璃杯大小,而且似乎上面还有注释用的标籤,灯光很暗,我看不清楚里面是什么,标籤上写了什么。我随意拿起一个,走到光亮处。 要不是有些准备,我几乎把罐子失手摔碎了。 罐子里装着的是一个眼球。 完整的一对眼球,浸泡在透明的估计是防腐液里。随着我手的动作在透明的液体中缓缓转动,那眼球仿佛有生命般地看着我一样,我无论如何转动视角,都感觉被盯着。 标籤上写着一句话。 “1996年,7月14日女26岁杨月死于溺毙眼球完好” 我将瓶子放回去,打开手机灯,走了进去。 所有的瓶子,里面都是眼球。码放的相当整齐,一层一层的,各种各样,黑色,咖啡色,蓝色,我没想到居然还有外国人的,已经丧失生命力的瞳孔放的很大,在幽暗的室内折射着手机微蓝色的光芒。瓶子的标籤註明了眼球主人的名字,死亡时间和方式。简直就像一个收藏馆一样。而且严格的按照时间分放开来。我犹如被剥光了放在大街上一样,浑身都有被刺的感觉,我可以感觉仿佛这个房间里有很多人,他们都大瞪着双眼,都在望着我。 我没有离开,只是沿着柜子找到了最近的一组。 居然有个瓶子是空的,不过也有标籤。 “2007年不明男24岁欧阳轩辕死因不明眼球未获得”我再次几乎没抓住瓶子。 我将瓶子放回去,拿起了旁边的一个。 里面是一对红的如同火一般的眼球,非常熟悉,我看了看标籤,果然,就是时间就是今天,是那个年轻男子的眼睛,那个男的估计已经不在人世了。 我小心地关上门,拿出那个贴了我标籤的瓶子,稍微镇定了一下,心里只想着要立即离开这里。 可是刚走出卧室,却发现宗木站在大门处。他带着古怪的笑容望着我,可是他没有眼睛。 “我说过要给你看些东西,不过你已经看了一部分了吧?”宗木说。 “为什么要选我,而且你不是只拿死者的眼睛么?”我流着冷汗问他。 “是啊,所以如果杀死你了,你的眼睛不就是死者的眼睛了么?”他依旧平静地说,仿佛在同我继续讨论着刚才吃饭的话题一样。 “你为什么要把这么多人的眼睛收藏起来?你难道心理变态么?”我努力使自己的声线稳定,尽量不要露出害怕的感觉。 第318页 “没有为什么,因为我不想在过瞎子的生活,我要看到阳光,看到颜色!”宗木反而情绪激动了。 “去我妈的什么祖宗规矩,什么教条,我愚蠢的祖先定下这么荒唐的法条,却要我来遵守,不过当我即将失去希望的时候,我却从临死的父亲那里得知,其实我还是可以重新復明的。 我告诉过你,自从我被选为家族的接班人后眼睛会慢慢萎缩,直到完全失明,不过还是有办法让我的眼睛再次看将光明,这也是我要给你看的另外一些东西。”宗木忽然伸出他的手掌。 他的手心有一道刀痕。但是几乎同时,那道裂痕忽然慢慢张开了,里面居然有一个眼球。眼球很活跃,四下里转动着,就如同摄像机的镜头。 我几乎吃惊地说不出话来。宗木则得意的走过我,打开暗门,拿出一个罐子,那是刚才我看到的年轻人火红的眼睛。 “这个傢伙太多事了,我没有选择,我只想默默无闻地做一个普通人,可是他非要揪我出来。他以为跟踪没有被发现,可笑,这个蠢材根本不知道我早就在他脑子里放了点东西了。”宗木打开罐子,拿出其中一个眼球。慢慢脱去上衣。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天气如此炎热他也要穿这长袖了。 他赤裸的上身布满了类似手掌上的刀痕,一道一道,密密麻麻。 那些刀痕都在慢慢睁开,里面居然都是眼球,而且全是活的。宗木从其中一个刀痕处拿出一个似乎已经变质的眼球,并且把刚才的火红眼球慢慢塞了进去,塞入的眼球很快恢復了活力,开始转动,并且望着我。 “就像吸毒上瘾一样,开始的时候我只在手掌植入了眼球,让我重新看到东西,可是我很快发现,植入的越多,我拥有的能力越大,那种感觉实在妙不可言,我对任何事物的敏感都远远超过普通人,可是这些眼睛大都只能在我身体呆一段日子,接着就需要新的眼球来替换。这个术叫千目,可以通过植入死者的眼球来重新看到光明,还可以获得其他的能力,每植入一个陌生人的眼睛,我都会兴奋好一阵子,因为新的体验再次降临了。可是,随后当眼球与我身体产生排斥反应后,我又痛不欲生。 我明白这不是一个长久的办法,父亲告诉我,如果要真正变成正常人,必须找到一对完全适合我的眼球,放进我本来萎缩的眼眶内才可以。而且,死者的眼球里包含了他们各种各样临死的感觉,每植入一颗,我就多感觉一次死亡,再也没有比濒临死亡前的感受更刺激的了。”宗木放肆地笑道,我忽然觉得这傢伙根本就是个疯子。 还好,这么多年,我终于等到了你,在殡仪馆第一见面,我就知道你的眼睛很适合我,尤其是你的右眼。” 我这才想起,我的右眼封印着镜妖。 “不过,现在不是时候,我还不能完全适应你的眼球,可是我会耐心地等待,就像伏在草丛中的老虎,等待完美猎取食物的机会。”他笑着拿出剩余的眼球朝我走过来。 他身上所有的“眼睛”都睁开了,我立即感到一阵眩晕,在失去意识的时候,我看见他将拿着刀在我右手手腕处割开一道口子,奇怪的是我没有任何的痛感,然后,他缓缓的将红色眼球按进伤口,伤口开始慢慢自己癒合关上了。 “当这只眼睛完全睁开,我会来取你的眼球。就像种庄稼一样啊,我会来取我的收成的。不过,下次你不会认出我了。”宗木兴奋地大笑着,接着,我眼睛黑了过去。 当我甦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街边的路灯下。天色已经大亮,我居然睡了一晚,仿佛做了个梦一样,可是当我抬起右手,手腕处的确有到很细的缝隙。 当这个完全睁开,他真的会来拿我的眼睛?我自问道。 后来我去找过宗木的家,那里已经完全空了,什么也没有,包括他众多的噁心的收藏品,我也明白他的钱都拿去做什么了。 至于那个年轻男子,几天后他的尸体也被好到,空荡荡的眼窝,眼球被取走了。据说找他的时候整个尸体就像脱水蔬菜,都干枯了。殡仪馆也说宗木打了个电话告诉领导说不上班了,然后就没再去过,没有了宗木的殡仪馆,很快萧条起来。宗木仿佛一下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一般,仿佛根本没有出现过,但是每当我看到右手手腕的那条细细的黑线,我就又会想起他。 我没有把这件事告诉落蕾,自然是怕她担心,可是当老总叫我写篇关于盲人化妆师的文章时,我却不知道如何下笔了。 我不知道,宗木何时再出现在我面前,微笑着取走我的眼球。 第七十七夜:冥河(一) 传说希腊神话中的英雄阿喀琉斯是阿尔戈英雄珀琉斯和海洋女神忒提斯的儿子。传说中的英雄似乎大都是半人半神的混血儿,作为神的母亲,海洋女神在儿子出身的时候就倒提着他的脚踝将身体浸入冥界之水(居然没淹死),使得这位英雄全身刀枪不入,但唯独被握着的脚后跟却没有被浸到,以致于最后在特洛伊战争中被弓箭射中身亡,以后人们经常用阿喀琉斯的脚后跟来形容一些致命的伤害。 说这么多并非是想给大家恶补希腊神话知识,只是在这个故事中出现的那条河,颇为引人关注,据说这条神奇的河流是世间上死者泪水汇聚而成,而且它就像一个调皮的孩童,经常在人的世界出没,包括以前说的双界湖,或许也是它的杰作,这条河流只能在晚上才能被看见,而且平凡的生者,据说是很难看到这条河的。 第319页 冥河,在中国又被唤作黄泉,古代中国的奈何桥或许就是假设在其之上,各个国家的神话传说中都有关于分隔开阴间与人间的一条黑色河流的传说,看来的确所言非虚,而且冥河如同塔罗牌中的第13张死神一样,既代表死亡,也象徵重生。 我手中的这封信是上午在收到的,当我正奇怪谁寄来的时候,却看见信封上熟悉的字迹。 居然是纪颜寄的,信中除了说了写寒暄的话,另外就是告诉我他最近遇见的一个怪异的故事。 “当我在向你写这封信的时候,我自己都难以置信,原来在死亡面前,任何人都是如此的卑微渺小。 冥河也是父亲和我立志寻找的河流,虽然这条黑色的不祥之河经常意味着死亡,但依旧挡不住千百年来冒险家的好奇心,而最让大家心动的是,据说英雄阿喀琉斯所言非虚,即便是死去的人,在浸入冥河的水中就能获得第二次生命。 可是大部分探险家都无功而返,甚至还有很多人就此失踪。根据父亲遗留下来的资料,据说冥河最后一次有记载的出现记录是在中国西南方的一个小县城附近。 而留下这些珍贵资料的,就是二十年前的一位着名冒险家,也是我父亲的大学好友,两人曾经在上学的时候因为兴趣相投还设立了一个社团,经常组织同学去旅游,后来毕业后还经常联繫。 但是在父亲结婚后他收到了这位叫詹起轩的朋友的一封信和一个包裹后就再无音讯了。 信中詹起轩说,自己已经找到了冥河的踪迹,并且居然寄了些样本回来。父亲非常兴奋,同时也为这位好友担心。果然,那以后詹起轩再也没有回来,而他寄来的样本,在打开包裹后一遇见阳光就消失了,只有一个空瓶子,仿佛被蒸发了一样,但是父亲经常说,在那一瞬间,他的确看见黑色的液体。 寻找冥河一直是父亲的希望,同时也成为了遗愿,我这次出来,也是想顺便完成他的愿望,当然,我也对冥河很感兴趣。由于旅游有些危险,我好不容易才将李多安置在城市里,并打算花一个星期只身前往。 当我来到那个小县城不禁哑然失笑,原来的县城居然荒败到已经和小渔村没有分别了——忘记说了,这附近有条河,当地的居民大都靠捕鱼维持生计。不过很幸运,我们遇见一个故人。 那天我正在挨家挨户的大厅关于詹起轩的消息,我认为要找到冥河,当然要先找到最后发现它的人,不过都多数居民都摇头,即便我是我将詹起轩的照片给他们对认也无用,而且一些中年人脸上还带着难以抑制的恼怒和厌恶,想想也是,都二十多年了,一个匆匆的外来旅游者,人家怎么记得住。照片上的詹起轩一副书生气,很端正地微笑着,只不过左边眼球的眼白上有一颗细小的红斑。 “你们在找我的父亲么?”一个高大的年轻人忽然走过来,他非常强壮,穿着花格黄衬衣,背着个单肩大大的旅游挎包,一顶巨大的太阳帽几乎把整张脸都遮掩住了,他还带着一副眼镜,交叉双手于胸前,玩世不恭的望着我,我看着他,发现他居然和照片中的詹起轩非常相似。 年轻人叫詹晖,同时他声称自己正式詹起轩的儿子,和他的攀谈中,我惊嘆他如此博学的知识以及非常老练成熟的交际能力,他所表现出来的内在与他的年龄实在不符,连我也自嘆不如。 “纪颜,我的父亲曾经说过,冥河曾经出现在这个村子过,而且当时死了很多人,所以才让这里破败如此,不过冥河的运动似乎没有规律,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它的出现一定会带来死亡,当然,似乎靠它心情而定,欧洲的鼠疫,死亡二十多万人的全球流感,甚至包括战争,都是它的杰作。”詹晖轻呡着嘴唇,侃侃而谈。 “那不是瘟疫之河么,你这样说有什么证据?”我从不轻易相信别人的论点,当然,如果他有轮据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无论是数个人还是数万人,冥河终究是条死亡之河,它似乎没有任何的约束,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它只会出现在有水的地方,没有水,它也就没有依附的条件了,你信也好,不信也罢,总之,我会证明给你看的。”詹晖似乎并不对我的质疑感到意外和生气,他似乎非常大度和耐心地朝我解释,不时地推了推眼镜,我原本以为他还会和我大吵一架。 “可是,传说中冥河不仅代表死亡,也象徵着重生么?”我问到。 “是的,的确代表着重生,可惜没有人真正理解,当时的詹起轩——我的父亲也没能理解。”他嘆了口气,我知道触发了他的难受之处。 “我们先找地方住下吧。我相信冥河应该离这里不会太远,这附近都是水源地带,湖泊河流交汇很多,我们沿着水域问下去,看看有什么发现么。”詹晖的确比我想的要仔细的多。 我不是一个甘于听从别人的人,但詹晖的确要比我有经验得多,至少在寻找冥河这件事情上。 很快,我们得到了一个消息,在离这里三十多里外的一个沿河的村落里发生些奇怪的事情。不过没有任何公路交通设施,我们只好步行过去。 我和詹晖自然赶了过去,村落不大,至多二十多户人家,他们大都过着仅仅满足温饱的生活,似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在这里总是难以得到实质的体现,当然,有的时候,一些上面的领导们也会开着名车到这里体贴问候一下,然后放下几代大米几百元钱,接着就将这些当作政绩汇报上去,领导换了一届又一届,但村子始终穷困,从附近河里捞来的鱼虾,也被低价收走了。 第320页 他们虽然过的非常艰苦,却也普通安和,中国的百姓不怕苦,只怕乱,不怕过不下去,只怕活不下去。看来说的也有些道理。 可是最近发生的事情,却打乱了他们原本和谐的日常生活。村中的居民分成两部分,男人们每隔一段时间出去打鱼,女人则负责家庭生活。照顾老人和孩子。最近出去捕鱼的汉子们回来总是两手空空,原本富庶的河脉里居然一条鱼也捕不到,如若只是个例,到能归咎与运气不好,可是接连一段时间都是如此,即便是村子里最好的渔民也毫无收穫,大家开始怀疑水质变化了,这对以水为生的他们无疑是一个沉重打击,如果消息正确,他们就要搬离这里,搬离已经居住了好几代的老家。 “你觉得冥河出现在那里?”我问詹晖。 “可能,死亡之河不会破坏河流的原本生态环境,但是据说却能给动物带来死亡,而且这种死亡很快,甚至连腐烂的都来不及,原本充满生命力的肉体很可能一下就变成了肥料。”他昂着头说。我听了有些不解。 “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我问他,詹晖笑了笑。 “你觉得我父亲是会告诉你父亲多呢,还是会留给我的资料多呢?”他说的话不无道理。我们两只好先找到一户居民讨个住处,因为天色已晚,而且三十多里地走下来,都少有点疲惫。 招待我们的是一家普通的村民,似乎在这里还算不错,但家里明显没有什么朝气,男主人看了看我们,脸上虽然还有笑意,却更像是有人从两边挤着他的脸颊出来的一样。 男人的皮肤很光滑,但又黝黑髮亮,像一块黑色的绸缎,手上的肌肉很发达,手掌里布满一条条细长的暗红色的老茧,可能是经常拉网导致的。他家后院不远就是河滩,一条三米多长的渔船,虽然老旧发黑,却犹如一位经常锻鍊的强健老者,仍然散发着生命力。河边的风带着潮气,吹在脸上有些痒痒的。家里一共四口人,一个五岁的小男孩和他的父母,以及男人的七十岁的老母亲。 这里的人非常好客热情,所以即便是在这种日子,他们也尽其所能来款待我们,腌制的鱼肉很有韧性,晚饭相当丰富蓬莱小面、咸鱼、虾酱、贴饼子还有一些自己种的菜蔬和家中自酿的米酒,但这反而使我们非常内疚,因为很可能吃掉了这户善良的村民仅存的一点吃食了,所以执意要留下钱,中年汉字死活不肯收,还是他的妻子——一位身材臃肿,脸上泛着健康的桃红色的孕妇掩着嘴笑着收下了,汉子埋怨了几句,还是坐下和我们喝酒。 那位老人我们只见了一面,似乎眼疾很厉害,是女人搀扶着出来了,和我们打了招唿,又走进去了,小男孩对我们很好奇,睁着大眼睛盯着,却始终不肯接近我们,只是挑了条鱼,去外面玩耍了。 “打不到活鱼,真是不好意思,本来想让你们尝尝这里的河鲜,那可是我们当地的美味啊。这条河流虽然不大,但是渔产本来一直都很丰富的。”汉子脱去黑色湿透了长衣,裸着上身,灌下一杯米黄色犹如蜂蜜的米酒,他的脸更加红了,但又长嘆了一口气。 “这样的情况多久了?”我问道。 “十多天了,水质并没有什么变化,我们还潜下去看了看,奇怪了,水下居然一个活物也没有,别说鱼了,其他东西也看不到,大家都快死心了,都计划着搬出去,可是这里的河段大家都是有定的,我们出去,只会捕鱼,但叫我们往那条河去啊。”中年汉子苦恼地摇头,“我母亲年纪大了,眼睛又瞎了,身体越发老迈,老婆也马上要生了,都要钱,可是你看这鬼地方。”他懊恼的用手掌拍了拍自己的额头,我见他有些迷煳了,心情不好,喝米酒也容易醉的。 我们帮着他老婆扶他进了房间,接着又帮着收拾了一下,这位女人非常熟练的操持着家务,又哄着儿子睡觉,然后又去招唿自己的婆婆躺下,我们都看的累了。 “大嫂要多注意休息啊。”詹晖劝导,女人用手背擦了擦额头的汗,挽起垂下来的头髮,只是笑笑,沉默不说话。 第七十七夜:冥河(二) 一夜无言,我们只好在外屋躺下,谁在竹床上,可是怎么也睡不着,虽然和詹晖没说话,但我知道,大家心里都在想是否这条河中就有冥河的存在。 天气炎热,外屋到显的凉快,到了后半夜,河风将我吹醒了,觉得伸出床的手背似乎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于是睁开眼睛看了下。 一个拘偻着的身影缓步着朝外面走去,每走一步停一下。我忽然觉得好生熟悉,当那人走到屋外,会忽然回了一下头。 几乎枯萎干涸的脸庞,犹如失水的土地,到处是一道道沟壑,两撇薄而干裂的嘴唇微微张着,闭着眼睛,双手扶着屋外的墙沿。 我几乎大叫了起来,因为那分明是那个瞎了眼的婆婆。 但是嘴巴上忽然多了一只大手。我终究没有喊出来。 手的主人是詹晖,他望了望屋外的人,接着用另外一只手弯曲起来只伸出食指放在嘴唇上作了个嘘声的动作。 詹晖的表情很奇怪,似乎非常兴奋,带着很强烈的期待感。 我又看了看那婆婆,已经走出去了,难道是梦游么? 詹晖从床上小心做起来,接着穿上外衣,拉着我走出去,跟在婆婆的外面。 第321页 老人在前面走的很稳,我不禁奇怪,她不是瞎眼么,即便是我们在这么黑的夜里,也不见得就不会摔跤了。 “我不让你叫,不是怕吵醒她,而是怕吵醒里面睡觉的人。”詹晖说。 “她这是怎么回事?”我一边慢慢在后面跟着,一边小声问,詹晖没有回答我,只是做了个继续走的动作。 不知道过了多久,还好这是条非常狭窄的石头铺成的向下台阶,否则我真怕跟丢了。 我忽然感觉到风中的湿气更大了。那老人居然来到河边了。詹晖和我伏到一边的石头堆里,仔细看着。 老人在河边停了一下,然后开始向下走去。 河水渐渐淹没了她,从脚踝到脖子,我看不下去了,难不成看则老人被淹死我们却无动于衷?但我刚想过去,却被詹晖阻止了,拉扯的时候,河水已经把老人完全淹没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于心何忍啊?”我大声质问他。詹晖只是笑笑,不说话,拉着我的手往回走。 回到屋子,他带着蹑手蹑脚地走进里面的屋子,来到了那老人的房间。 我仔细看了看,老人好好地躺在床上。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那是老人的魂魄么?”走出屋子,我点上烟,问詹晖。 “可以这么说,或者说是冥河在召唤她。明天或许还会出现那一幕,我们不如在这里多呆几天吧。”詹晖不再说话,而是打了个哈欠,进去睡觉。 由于我们付了足够的钱,中年汉子一家到也不介意,可是每天晚上半夜后,我们都能看到另外一个老人走出屋子,走进那条河,连续五天了。 老人的身体,也日渐虚弱,今天,她甚至爬不起床来,中年汉子的脸色也像即将下雨的乌云,他经常蹲在屋口抽闷烟。 “今天晚上,我们下河吧。”詹晖忽然提出这么一个意见。我有些吃惊。 “你怕了?”他戏嚯地说,我自然是不怕,只是觉得那河实在有些古怪,我对冥河知之甚少,但詹晖却似乎始终有事情瞒着我,父亲每每提到这位詹起轩,总是摇头说这人做事目的性太强,而且心机过重,看来儿子如此,倒也和他父亲有些相似了。 “好吧,不过你打算什么时候去?”我问他。 “就今天晚上,跟着那婆婆一起下河。”他的脸神秘的耸动了一下,宛如被砍掉脑袋的青蛙的后腿,或许他自己都没有察觉。 “今天是农历十九,是退潮最厉害的日子,河水平稳点,而且要浅的多,大概十米左右,夏季河水温差很大,下水前按摩下你的小腿,别抽筋了,这么晚,恐怕很那找到人救你。”他一边拿出一套泳裤一边说,接着走出了门口,去外面抽菸,因为有孕妇,自然不便把本来就狭窄空气不好的屋子弄得满是浓烟。 而我只好和那对夫妇随便聊着,只是那孩子始终用非常奇怪的眼神望着我,一种仿佛什么都看穿了似的。 村里人没什么特殊娱乐活动,电视也没有,所以睡的很早,我也小睡了下,怕等下精力不够,詹晖说他会叫醒我,我也就放心睡了。 果然,半夜的时候我被人推醒了,詹晖兴奋地拉着我走了出去。月光透过他的镜片折射出很奇怪的光芒,不过我来不及多想,跟着他走出去。 不远处,依稀能看见那个熟悉的影子。和前几天一样,老人又再次走入河里了。我和詹晖马上跟过去,为了以防万一,我们在腰间帮了条坚固的绳索——这也是詹晖包里早就准备好的,甚至,还包括两个微型氧气瓶。 “你怎么跟事先知道我们要下河一样。”我拿着绳子问他。 “有备无患罢了,我经常四处走,一些工具总是放在身边。”他脱了衣服,准备下河。 “难道氧气瓶也算么?”我忍不住嘀咕道。 “不摘下眼睛么?”我问他。 “嗯,我视力很差。”他拿出两盏头灯,那种矿工用的,据说这灯在黑暗的水中照射距离也不错。 河水有些微冷。但并不深,找了半天,我们终于看到那位婆婆居然还在朝水下走去。 她的脚步一如陆地一样平稳,一动不动的朝深处走去。我们继续往下潜水,我自认为水性不错,但詹晖似乎要更好些,始终比我多一个身位。 几乎到了河底,我们看到了。 七个老人,包括正在往下走的那位。 第七个人慢慢地走下去,蹲在一群人中间,开始哭泣。那种声音伴随着水流,渐渐送进我耳朵。就如同婴孩的哭声一样。 詹晖用两根指头指了指自己的眼睛,又指了指那一群人,示意我好好看着。 七个人长的都一个模样,仿佛一个人站在六面镜子前,接着,她们站了起来,开始缓缓的消失,最后只剩下一个。 老人居然又开始缓慢的朝河面走去,一如既往的缓步,仿佛周遭的河水对她没有任何影响。 我们也跟在她身后。 可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几乎每往上走一步,她都在变化。 变的更加年轻。 老人,中年人,青年人,我和詹晖仿佛在看一幕快速倒带的人生电影,虽然隔着不近,而且灯光微弱,但老人的个头的变化还是很明显的。 第322页 在接近河面的时候,她开始变成一个小女孩了。 我忽然感觉到,她还会变化。 老人,不,应该说那个小女孩的头髮开始慢慢脱落,一缕缕的髮丝朝我这边飘过来了,像黑色的水草,身材越发变得矮小。 离开河面的时候,她已经只能爬着了。 我看见一个婴孩摇晃着爬出了河面,发出嘤嘤啼哭声,消失在河对岸的夜色里。 “这就是冥河既代表死亡,也象徵重生的意思?”我探出头,大口的唿了一口气。 詹晖在我前面,背对着我没有说话。 我不耐烦地将手拍在他肩膀上,把他身体翻转过来,这才发现他的眼镜被河水冲掉了。 那不是一副普通的眼镜,或许我早该猜到,有一种眼镜表面看过去和普通的无异,但其实可以遮蔽后面的不同色彩效果。 詹晖的左眼球的眼白部分有一块很明显的红色斑迹。他苍白的脸带着笑容看着我。 “该叫你什么?詹晖?还是詹起轩?”我冷笑着问他,但其实浸泡在河水中的我身体更冷。 “我知道瞒不了你多久,你和你父亲很像,都很细心,只不过太容易相信人了,这是致命的弱点,你放心,我对你没有恶意,如果要害你,机会多得是。”他嘲笑了我一生,仿佛已然看透了我心中的一点恐惧。说完,转过身游向岸边。 我们两个脱去装备,坐在河沿上。四周安静的渗人,凉气从毛孔里侵入血液,在炎热的夏季里,这种寒冷本不该有。 “二十年前,我孤身一人寻找冥河,果然,我发现了很多未知的信息,了解到冥河就如同寄生虫一样寄居在别的河流湖泊里,并且弄到了一份我认为含有冥河的水样本寄给你父亲,可是在不久后,那个靠着冥河的村落爆发了瘟疫,我研究冥河的事情被村民们知道了,他们把我看作灾星,一拥而上,几乎把握打了个半死,而且被扔在了村子外面,让我自生自灭。 等我醒过来,第一件事就是口渴,但我的双腿全断了,手上也都是伤,眼睛由于被揍的充血,完全被肿胀的皮肤遮盖住了,所以我几乎是用下巴一下一下挪到河边。 那只是动物的直觉,下意识地朝水源走去,可是当我浸入到河里,才想起这水中还有冥河。 接着,就如同你看见的那样,等我爬出来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个婴孩,但我却保留了自己的意识,这奇怪的变化让我不可思议 接下来的事情很有意思,我一家一家的走,累了就爬,还只能在夜晚,终于有一户人家收留了我,而我还要装的如同一个婴儿,努力掩饰自己的智慧,慢慢的长大,直到考入大学——你要知道,现在考大学居然比我那个时候难了许多,连我这个原本的高材生也不得不努力去学那些其实根本用不着的迂腐知识,当然,大学四年之后,我再次回到这里寻找冥河。”詹起轩叙述着自己的往事,无论说道那一部分,脸上依旧安静如水。 “其实这对我来说也好,我可以彻底放弃以前的身份,来研究这条冥河,看来我猜测没错,临死的人会如同口渴的人寻找水源一样找到冥河,无论是灵魂还是肉体,都会回到婴孩的时候,只不过我可以保留了自己以前的记忆,而那个老人却没有了,她恐怕不知道已经去哪个临产的孕妇那里去了。”詹起轩缓缓说道。 “这就是投胎?”我不禁问道,“不是说这是死亡之河么?为什么我们下去没事?” “我说过了,将死之人才能感觉到冥河的存在,而他们一般会出现两个结果,一是彻底变成一个婴孩,二就像我,不过估计我这类情况非常少了,冥河不是带来死亡,而是死亡会来找它罢了。” “那河里的那些鱼呢?还有其他一些生物?”我问道。 “不知道,或许被冥河带到被的一个地方去了,或许会出现在另外一条河里。我所知道的,只有这么多。”他站了起来,开始收拾东西。 “其实,冥河没有大小,无论是一滴雨水,还是一条大河,都有可能存在于其中,就如同细菌于宇宙的对比。我劝你还是不要以现有的知识去理解它吧。而且,我感觉它已经快要离开这里了。”詹起轩又接着说。我没有回答,只是看着泛黑的水面发呆。 回去后,我们又再次睡下,谁知道天还未亮,已经被那对夫妻的哭声惊醒。 那瞎眼的老人已经去世了。 不知道什么地方又出生了个新生儿。 临走前我看了看那个怀孕的女人,我忽然感觉到似乎有人在注视着那圆鼓鼓的肚子一般,或许已经有个人在痛苦期望死亡,同时又在等待出生,等待着冥河的召唤。 “你们就这样走了么?”那个男孩忽然走过来,依旧睁着大眼睛望着我们两个,我伸手想去摸他脑袋,可是他灵活的闪躲开了。 “走吧,最好,不要再回来,打扰我的生活。”男孩的脸上浮现出很怪异的只有成年人才有的厌恶和城府,但只是一闪,马上有堆出可爱无邪的笑容,自己玩耍去了。 “或许,你不是个例。”我对詹起轩说。他愣了愣,看了看那男孩,冷笑了下。 “可能是吧,总之,我还会一直追下去,直到完全揭开冥河的秘密。”他忽然坚定地说道。 第323页 “希望吧,不过我还有别的事情要处理了。”我和他做了短暂的告辞,就回头去接李多了。 或许你见到这封信还会觉得有很多的不解,但我也只是将我所知道了解的告诉你,死亡和降生这对孪生子,恐怕永远都是我们无法解开的迷,我倒是真心希望詹起轩有一天可以真的领悟到冥河的实质。 信结束了,后面是一些他和李多的祝福,我折起信放入了抽屉,可能每个人都怕死,但有没有想过,如果你有一个刚出世的可爱婴儿,在你背过身忙碌的时候,他忽然却带着怪异的眼光转头望着你,不知道有没有背后感到一阵发凉呢? 第七十八夜:捉迷藏(一) 我的幼年时代是在外婆家度过的,酷热难耐,只好去外婆那里避暑,按照现在的说法那儿就是贫民窟,从东往西都是一条条狭长顶多容三人进出的小巷,每条小巷都居住着十几户人家,整个一片地方都是低矮的平房,当然,如若像外婆一样有六个儿女的,就会在楼顶在割出一块更狭窄的空间作为分房,记得最小的舅舅高考的时候就住在上面,潮湿而闷热,一股霉味,即便是深秋,在上面呆上一会儿也汗流浃背。房子大都是自己垒的,虽然破旧,却相当结实,只是大都採光不足,就是白天,里面也伸手不见五指,不过对于这里的人来说,总比住草棚茅棚的好。 每条巷子从头到尾总有一两个联通的地方,如同一张大网,又像一块布满沟壑的耕田。各家各户的孩子们无论大小,都是放养型的,春天玩弹珠,夏天扑画片,秋天耍陀螺,冬天打雪仗,小伙伴们的脑袋只想着怎样变着法子玩,那时候你几乎随处可见疯跑着满头汗水泥土的小鬼,有时候也会撞着做事忙碌的大人,父母偶尔呵斥一句也无暇顾及了。 当然,这种地形最适合也最容易玩的自然是捉迷藏了,而谈起捉迷藏,我就会想起小元。 小元一家不是这一带的原住民,他和他的母亲——一位身体孱弱面黄肌瘦的女人,一同搬家到外婆的隔壁,原来的住户要去外地,就将这房子租给两母子了,小元的母亲是位非常古怪的人,无论春秋冬夏,她都穿着一身碎花衬衣和薄薄的棕色西裤,每天手里拿着一把碎谷子招唿着她养的几只比她更瘦骨如柴的母鸡。她不太爱和邻居们说话,不过她经常都要靠编制一些竹制品卖钱养活自己和儿子,例如一些扫把,米斗,斗笠等等。她的脸上总是挂着难以名状的痛苦,犹如得了暗疾的病人,又像是一直等待责骂的幼童,黄色如小米般的脸庞和青的略有些干裂的嘴唇都让人看的非常不舒服,每次看见儿子回来,眼睛中无法掩饰的厌恶和恐惧却与行动上的体贴关心截然相反。小元母亲的说话声音总是很低,就像是隔着一层头罩,抑或是从地底发出来的一样,在热天中听起来像将要断气的知了的哀鸣。 这女人虽然不喜欢凑热闹,但却经常能听见她和儿子聊天,但大部分都是她在说而听不到她儿子回答,不过偶尔可以听见几句,因为大多时候白天小元在外面疯玩,只有晚上,娘两才在一起聊天。有几次我起来小解,听见里面有动静,就趴在他们家窗台下面偷偷听。 只是谈话的内容颇为奇特,甚至让我费解。 “你放过我吧。” “你到底还有什么要求?” “你究竟要跟我跟到什么时候,还不走么?”诸如此类,而小元的回答只有重复的一句。 “不。” 我对这家奇特的母子感到好奇,但那时候的大人们很发对孩子多事,即便是将这些东西告诉外婆或者母亲,也顶多只是一巴掌轻轻地拍在我的屁股上,然后玩笑似的一声训斥,接着又去忙碌自己手上的事情去了。 五六岁的孩子脑袋只有问号,对什么都好奇,于是我对小元留了个心眼。 外婆家呆的地方原本是森林,一百多年前清末一些渔民来到岸上,在这里居住了下来,并把这一代唤作方家场,至于为何这么叫,大家早已经无法解释,只是跟着老一辈的人习惯罢了。 这一带从五岁到八九岁的孩子一抓一大把,所以经常玩耍自然少不了,由于大家家境差不多,都不富裕,穷人家的孩子似乎天性喜欢互相帮助,所以小元没来几天,就和大家混熟悉了。 只不过他略有一些怪异。 小元的脑袋很大,而且五官奇特,几乎是平的没有一点起伏,远远看去如同一个精细描绘了五官的人脸后被吹起来的红色气球气球,大而圆亮的脑壳上点缀着几根湿润润的头髮,薄而白皙如同被洗衣粉漂洗多次的布匹的头皮下一根根吸管粗细的紫色血管清晰可见。他的眼睛很小,稀稀拉拉的眉毛几乎让人感觉到那眼睛像塞进一个面团里的两粒豆子。可是他却还喜欢眯起眼睛说话,鼻子不高,宽而短,还略微向里塌下去,厚厚的略微向上翘起的嘴唇总是挂着油珠子——小元的母亲即便自己不吃饭,也要保证儿子天天有肉有鱼,实在太穷了,她就赤裸着双手到附近的池塘逮一些蛤蟆烧给小元吃,哪怕自己的手被蛤蟆皮肤分泌的毒液灼伤。所以我们这帮孩子非常妒忌他。而且他不太爱说话,可每次说话犹如一个大人一般,总是教训同年龄的我们,而大家也对他的话非常信服。小元裸露在外面的皮肤总是肿胀的成半透明色,如撕扯下来的薄薄的猪皮,手上总是湿漉漉的,每次我握着他的手,老感觉滑腻,仿佛握着一块肥皂。 第324页 几乎每次玩捉迷藏,他总是能够找到我们,无论我们躲藏到哪里——板车下,竹筐里,小黑屋,还是大树上,每次自以为躲的天衣无缝,可是没过多久就被发现了。 而且每次,小元都出现在你的身后,朝着肩膀重重的拍一下,然后冷笑着说:“我看见你了。” 按照规矩本来是被抓到的人去躲,可是小元却似乎不喜欢躲藏,而大家也乐得让他去抓,只是游戏这东西,一旦失去了平衡,被抓住的次数一多就没有意思了,当小元热情的邀请大家再次玩的时候却遭遇了众人的白眼,小伙伴们一闹而散,只留下我一个人,而他则再次眯起眼睛望了望一个个远去的背影没有说话。 “为什么你总是能找到我们?”我和他顺路,自然问了问他。 “你们太笨了,那些地方,我以前躲过无数次了。”他的回答依旧非常不客气,不过我也习惯了。 “那,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抓你的人永远找不到呢?”临到家了,小元正要推开木门进去,我又问他。 这次小元没有马上回答,而是将推开木门的手抽了回来,他笑嘻嘻地走到我面前,伸出双手,将大拇指轻轻按在我眼睛上。 “弄瞎他的眼睛,像这样,大拇指用力按下去,他就再也找不到你了。”他的话像锥子一样,而且手上真的开始用力,我的眼睛很快感到一阵挤压感。 五岁多的我自然哇哇大哭起来,小元似乎也意识到了不妥,立即收回手,走进了屋子,留下我一个人小心的按摩着被揉痛的眼睛。 那天晚上,我很晚才睡着,耳朵边上已然听不到外婆和母亲梦呓似的哄我入睡的歌谣,只是不停的迴荡着小元说的那句话。 “弄瞎他的眼睛。” “真是个怪人。”我翻了个身,忽然感觉到今天夜里热的有些厉害,本来夜风应该非常凉快,而现在却软弱的厉害,忽然下身一紧,有些尿意,我从竹床板上爬了起来,揉着还略有疼痛的眼睛去解手。 前面说过,方家场的巷子很窄,一道入夏,房子就如同一个蒸笼,大家都将床啊,竹蓆摆放到外面来避暑,外婆家在巷子头,而这里各家各户都没有厕所,大的就去一百多米外的公共厕所,至于孩子,一般都在厨房旁边的水沟边对付一下算了。 我从床上下来,发现月亮出来了,由于东西多,我小心的避开堆放的杂物,忽然发现了那些睡在外面的邻居。 以前我并没有过多注意,可能是那天眼睛有些痛,不自然看了一下。 从我站着的地方一直延伸下去,每家每户的门外都躺着几个人,大家一动不动,就像堆放着的一堆堆的货物,看都看不到边。银色的月光透过破旧的塑料棚子的裂缝照射在他们裸露的肌肉上,反射着奇异的光,我见过这附近的一个加工塑料人像的工厂——一个专门为衣店制作模特用具的地方。那天他们卸货,正好大风,一堆堆码放好的人形模特裸露在空地上,就像现在一样,年幼的我有些诧异,几乎分不清楚那些躺在地上的人是不是真实的。 可是当我小解完,我这才留意到唯独小元家是不再外面睡的,而且似乎从搬来到现在,无论天气多热,他们母子也从未睡在外面过,总是吃完晚饭,就早早的关门进去了。 我刚想过去看个究竟,可是房门忽然嘎吱一声打开了,一个人影从门缝从猫着腰挤出来,接着直立起身体,又将房门带上。 我连忙蹲在一个竹楼旁边,仔细一看,原来是小元的母亲。 她的脸侧对着我,流露出无法抑制的兴奋和解脱感,就像刑满释放的囚徒,又如同赌博着正在关注结果的赌徒。她的手里提熘着一个小布口袋——她和小元搬过来的时候也就背着。 这个女人似乎又不放心地看了看里面,接着小心的穿过躺在弄堂里的人,不过那可不是个容易的事,她似乎犹豫了下,当然选择了从我这边走出巷子,接着她越过了我躲藏的地方,消失在夜色里。很幸运,也许她正着急的离开,没有注意到我。 不过我正诧异她为何深夜这样小心的离开,那被带上的木门又打开了。 小元从里面走出来,他的眼睛并不像白天看上去的那么细小,反而泛着光,犹如猫的眼睛。 “你走不掉的,我最喜欢的就是捉迷藏了。”小元的声音很低,却犹如一个成年男人的嗓音,如同我的舅舅和外公一般。紧接着,他闪进了屋子。我有些害怕,先前感觉的燥热一扫而空,我双手揉搓了下手臂上浮现出的鸡皮疙瘩,爬上竹床睡去了。 第二天早上,我被家人推醒正打算洗漱停当吃早点,却发现小元的妈妈端着一碗盖有荷包蛋的面条递给坐在小板凳上的小元。 小元的表情很得意,他接过了那碗面条。不过我看见那面条分明朝外吐着热气,可是小元却不怕烫的大口大口吃下去,而且几乎没怎么吞咽,一眨眼功夫,面条下肚,大腕空空了。 而小元的母亲似乎对这并不惊讶,只是恨恨地拿过空碗,咬着嘴唇,而小元吃过后就一熘烟跑外面去了,临走前还叮嘱我吃快点,赶紧过去和他玩。 第七十八夜:捉迷藏(二) 我对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感到非常的不真实,或许,那只是我的一个梦,压根就没出现过,当时的我如此安慰自己。 第325页 又过了几天,夏日的温度开始退却,我在外婆家的快乐日子也要到头了,数着指头满打满算也就是明天了,而小元听说我也要离开,也只是哦了一声,然后又邀请大家玩捉迷藏。 孩子们只有在实在没有别的游戏可玩的时候才会同他玩。当然,结果显而易见,一下午都是小元在抓人,而且没漏过一个,而我自然在小伙伴的抱怨声中和小元一同回家去了。 晚饭过后,大家睡的很早,半夜里,风突然变凉,犹如铁刀刺肉,我闭着眼睛摸了半天的毯子却没有得手,结果却摸到了一个圆滚滚的肉球般的东西。 勐的睁眼一看,却发现小元蹲在我床旁边,而我的手正在他的大脑袋上,他瞪着眼睛抽动着鼻翼望着我,当然,我吓得叫了一声,不过很快他用手把我嘴巴捂上。 “跟我来。”他说完背过身,朝外面走去,而我犹如中邪一样,居然真的跟在他后面。 白天里热闹的街道,店面都寂静无声,那个年代还没有酒吧,网吧之类的夜生活,即便是电视,也是少部分人的奢侈品,这个时段外面除了守夜人,连个鬼影都没有,我和小元的脚步声迴荡在涂满柏油带着余热的路上。 他在前面不紧不慢的走着,不知道过了多久,走出了方家场,还有粮站和自由商场。 “你到底去哪里啊?”我忍不住问他。 “去找人,她要和我玩捉迷藏。”他没回头,依旧走着。 “找谁啊?”我嘟囔着问,不过这次小元没回答,只是在前面哼哼笑了几声,肥厚的肩膀抖动了两下,把脖子的后的赘肉也堆积起来。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几乎累的闭上了眼睛,却一下撞到了小元身上,原来他停了下来。 “你明知道逃不了的。”小元忽然说话了。我正诧异,接着才发现他没有对我说。 他谈话的对象是一个捲缩在一个早已经关门的小杂货铺旁边的人。 “我会跟着你一辈子的。”小元又说。 这里是一个连接着外面公路和居民区的交接点,旁边一个人也没有。 “我总要试下。”那人忽然站了起来,手里提着一个包袱。 原来是小元的母亲。 “你明天就要走了是吧?”小元忽然转过头,带着微笑望着我,而我木然地点点头。 “在这里,也就你对我最好了。”小元忽然伸出手,如同长辈似的伸出手想摸我的脑袋。 “你又想干什么?”女人忽然尖声叫道,就像是手指甲刮过黑板上的声音。 小元的手在半空中停下了。不知道为什么,我下意识地觉得此刻的小元非常危险,我跑到了那女人身边。 女人用手将我推到身后。 “我讨厌这身体了。”小元双手抓着自己脑袋低声说着。 “你为什么总要和我捉迷藏?我说过你玩不过我的,无论你躲到那里我都可以找到你。”小元伸出双手做环抱状朝我走过来,我明显可以感觉到女人在发抖。 “逃啊,躲起来,然后我再来找你,我说过的,我最喜欢找躲起来的人。”小元一边咧着嘴巴笑着,一边走过来。 “快走,别让他找到我们。”女人伸出手来拉着我在寂静的街道上跑了起来。 回头望去,小元依旧站在原地一动没动,只是对着我们伸着手。 我们先后跑到了好几个地方,可是每次还没等坐稳,小元就从黑暗之中慢慢走出来。 “我又找到你了!快跑啊,快躲起来啊!”女人听完了发疯似的叫喊起来,又拉着我跑。 不知道跑了多久,那女人和我都没气力了,后面几乎是被她拖着走的。两人靠在马路上的铁栏杆上大口喘气。 “跑不动了?”小元从身后的铁栏杆之间的隔缝中伸出脑袋,傻傻地笑着。 “老娘不跑了!”女人不知道哪里来的气力,忽然伸出双手按住了小元的脖子,把他拖到地上,可是小元依旧笑着。 “我只是买卖东西,从来没杀过人,平日里对你忍让够了,你是第一个!” “第一个么?不是吧?”小元的声音已经被掐的走了音,尖细如同快要断水的水龙头。 “弄瞎他的眼睛,他就再也找不到你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起这句话,而且嘴里不由自主地说了出来,那女人忽然明白了什么似的,真的伸出手指头按向了小元的眼窝。 一股子鲜血从眼窝里飞射出来,溅了女人一身,可是小元却不知道疼痛似的笑着,也没有任何的反抗,过了会,小元才真的躺在地上不动了,女人也用尽最后的气力拉着我继续往前跑,一边跑还一边骂骂咧咧。 我则回头望了望,小元躺在那里没有在动弹。 终于,我和她都跑不动了,瘫倒在地上,喘息了一阵,女人的声音似乎又恢復过来了。 “我救了你的命啊,细伢子。”她得意地转过头说。 “小元不是你儿子么?”我整理好唿吸,奇怪他们母子怎么会这样。 “他才不是我儿子!”女人皱着眉头,表情如同恶神,双拳紧纂。 “我原以为他只是件货物,不料想居然像狗皮膏药一样脱不了身了。”她继续抱怨道,不过转头看见我不解的样子,又不耐烦地摆摆手。 第326页 “我和你说这个干什么,你个小鬼也不懂。”她站起身来,伸了个腰。 “应该看不到他了。天天说捉迷藏,死小鬼,老娘弄瞎你眼睛看你怎么找我。”说完,她忽然眯起眼睛望着我,犹如一个饿鬼望着食物,让我不住后退了两步。 “和阿姨走吧,阿姨带你去好玩的地方。”她朝我伸出手,我拼命摇着头后退,她忿忿地骂了一句,不再理我。 “你去哪里?”我见她转身,忽然很费力地弯着腰。 “不用你管。”她有些奇怪的转动着脖子,“怎么头髮老是被钳着的感觉。” 我忽然发现女人的脖子上伸出一只胖胖白白的手,布满着青色的血管,犹如枯叶上的经脉,于是我抬起头望去。 又一个小元沉重的身体压在女人的背上,夸张的裂开嘴巴笑着,一只手攥着女人的头髮,一只手按在自己的嘴巴上,对着做了个收声的动作。 不过我觉得又有些不妥,因为小元的脸上没有任何伤痕,可是那女人明明刚才手上在滴血啊。 女人似乎丝毫不知道,而是沿着街道朝前走去,走不了几步,就转动转动脖子。 “走到那里,我都能找到你。”忽然耳朵边上穿过一阵低语似的声音,那声音是小元的。 我没有回家,而是一直坐到天亮,因为脚有点软。 当白天回去的时候,挨了顿臭骂,外婆和母亲吓坏了,不过好在我没出什么事情,自然也就算了。 不多久,听说有警察来到这里,拿着一张通缉令寻找小元的母亲,或者那个女人更加合适。 “那人到底是谁啊?”我问母亲。 “这个女人是一个人口贩子,专门倒卖几岁的娃娃,就像你这样大小,她把骗来的孩子集到一起,拉到乡下去买,可是有次晚上司机没睡好,车子翻到河里,所有的孩子都淹死了,而且泡了好多天才被发现,捞起来的时候一个个头肿的跟包子一样,头上的青筋都暴出来了。十几个娃娃,嘴唇都紫的厉害,眼睛都被额头肿起的头皮压的看不到了,全身皮肤泡的跟萝蔔一样透明。那天警察把通缉令和事情经过告诉我们,大家才知道那女人是个这么狠心的人,她自己也有娃,却干这种伤天理的事情,可惜没抓到她。”母亲愤愤不平地解释说。 “小元不是她的娃。”我忽然说。 母亲有些奇怪,但又自顾自的说到:“管她呢,反正警察说她被人告发前好像也骗了个娃,而且经常带在身边,估计也想认个儿子吧。坏事干多了,可能自己生不出来!”母亲再次痛骂道。 说完,母亲就去忙自己的事情了,后来再去外婆家,那房子又换了别人了,只是那个女人再也没了下落,后来偶然听到邻居议论起,再别的地方也看到过一个带着大头儿子的瘦弱女人。只是一直抓不到,这两人仿佛在和警察做迷藏一样。 后来,我经常做一个同样的梦,梦中我远远的看见一伙孩子在玩捉迷藏,孩子们一个个笑着躲好,只有一个背对着大家枕着手臂靠在墙壁上数数。我也高兴地朝他们走过去想加入。 靠墙的孩子忽然转过头,他没有眼睛,眼窝处只有一片片血迦,将眼皮和额头拉的紧紧的,形成了几条深如沟壑的抬头纹。 那脸正是小元的脸。 梦中我的正吓得一步步往后退,先前躲藏起来的孩子忽然都从躲好的地方走出来,慢慢朝我走来。 他们都是小元,胖胖大大水肿的脑袋,细小的眼睛,青而发紫的嘴唇,湿漉漉的身体都一个样子,却又仿佛有点不同。 “来玩捉迷藏吧。”他们异口同声地充满稚气喊道。 我从梦中惊醒,一身大汗。似乎明白了那女人为何怎样也甩不掉小元了。 第七十九夜:半根针(一) 可能是颱风的缘故,原本火热的八月也凉爽起来,只是想到即将到来的七月半,忽然觉得这天气又十分应景了。不知道纪颜和李多已经走到哪里了,随手打开邮箱,却发现居然多了封纪颜的来信。 这傢伙相比知道七月半将至,居然发了封问候信,只是看着多少有点别扭。 “又快到七月半了,前些日子我和李多为了寻找当地的传说故事,要渡过一条河,据说河对面的村落发生过非常奇怪的事情,我急于过去,只是河面没有桥,水却又涨的厉害,所以搭了个老人的船过去,没想到居然有意外的收穫,时至鬼节将近,或许这个故事你可能用的着。”我看了看前面的话,忽然来了精神,早上起来的困意一扫而空,继续看了下来。 “这里荒凉的很,四处望去只有无边无际的石滩和杂草。原本狭窄的河面忽然湍急起来,就像揉散了的面团,水浪都是一块一块地涌动着,我和李多找了许久,却没有看见过河的桥,天色渐渐暗淡起来,刚刚结束的大雨似乎又有回头的意思,河面的鹅卵石被雨水沖刷的光亮异常,正着急,却看到在水天一色的角落里居然停靠着一叶扁舟,不仔细看,仿佛被融进去了一样。 我走过去,一位带着灰白色草帽,披着件陈旧蓝色工作服外套,下身套着灰色短裤的摆渡人,闷着头在抽着水烟。我走过去,问了声。 ‘请问开船么?’ 第327页 他抬起头,脸犹如一个干瘪放置很久的老面馒头,带着萎黄,又像个缩严重的苹果,眉毛几近脱落了干净,眼睛和脸颊都铺满了深入沟壑的皱纹。嘴巴含着菸嘴,带着漠然的眼神望着我们。卷至手肘处的袖子下面是布满了如蚯蚓粗细的长长的血管,一根根凸立出来——常年接触水的人都会这样,皮肤黄而干燥,上面站着一层层还未完全脱落下来的灰黑色的死皮,终于,在注视了我们几秒后,他的嘴巴离开了水烟筒。 ‘当然开,不过你们姓什么?’他操着浓重的地方口音问道。 我奇怪他的问题,不过还是告诉了他,李多也有些不悦,性急的催促着。 他看上去似乎年纪很大了,却不知道为何还在摆渡,而且这里似乎很少有人来,或许不是我们,他一天也接不到一个客人。 老人的身体去很健硕,站立起来后面如铁板一样整齐直立,他将水烟筒收拾起来,顺手结果我们的行李,船体不大,却也勉强容的下四人,我和李多对面而坐,老人则站在船头,将船撑离了河岸。 船缓缓的驶向河心,水流似乎也小了些,河边还有很多耸立的怪石。 ‘七八月山洪来的凶,这里的水也涨的厉害,所以必须看那些石洞,如果河水过了石头,就是在高的钱,也是不能出船的。’老人的声音很沙哑,却非常清晰,他可能看我盯着石头看,于是解释了下。 ‘您刚才为什么要问我们的姓?’李多好奇地问老人。老人迟疑了下,忽然朝天高亢的唱了起来,歌声从四周的山壁反射回来,在耳朵边上环绕开。 ‘过河人哟,莫着急,待我将你姓名问哟,不怕恶浪与险滩哟,船工一身都是胆罗,出船宁带一根针,回家不载陈姓人哟。’老人唱完了,这才低头对我们说。 ‘我是住在河对面的船工,这一带有规矩,出船定带一根针,回船不载陈姓人。’ ‘哦?不载陈姓人是因为陈沉谐音吧,可是为什么要带一根针呢?’我好奇地问。 ‘让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告诉你为什么要带一根针。’老者抬起头望望瘾靡的天空。 ‘这一带地势不好,加上非常荒凉,所以也就没去修桥,自然就多了我这样的摆渡人,以前河对面的村子还算热闹,大家要出去赶集看戏採买货物都得靠我们船工双手摇过去,有些人世世代代都是吃河面饭,河边生,河边长,即便死了,也要让家人葬在河岸边上,这是我们的命,虽然辛苦,却也活的下去。 出船的人水性都好,这是当然的,可是只要是第一次单独出船,老人们总交代,身边带好一根针。我问为什么,他们总是嘆气摇头不语。 我第一次单独出去,也很欢喜,只是对这根针有些看不大起,可是既然长辈说了,自然点头称是,便将针别在裤腰带里,时间长了,自然也就忘却了。 直到有一天,也是这样的日子,七八月间,暴雨连这几日,大家都出不了船,没了收入,坐在家里发呆,好不容易雨停了半晌,我赶紧推船出河,等着人来。 果然,那天生意旺的很,中午出去的,到了天擦黑的时候已经过了十几躺了,我几乎没歇过,虽然累,却心中高兴,一来有了生计,二来觉得自己的本事帮了人。 我刚准备回去,却被一个年轻人叫住了。 他身材高大,不过天色已经灰暗,我看不清他容貌,一身读书人打扮,手上还提着一口皮箱子,脚踩黑皮鞋,我瞧他眼生,更断定他不可能是本地人。 ‘带我过去吧。’年轻人在身上摸了摸,掏出钱,我瞅了下,已经超过了双倍的船钱,刚想接过来,忽然想起来还未问他。 年轻人居然姓陈,我有点懊恼,摆摆手说不渡了。 ‘你要是不渡,这天已然黑了下来,这十里八地的一个人也没有,难不成我还要走回去不成?姓陈又怎了?难不成姓陈的都一辈子不要渡河么?为什么这个年代还有你这样封建迷信的人啊。’他有些生气,大声斥责着我,接着又在身上掏了掏。 ‘拿去!’他居然又多拿了些,我犹豫了下,那时候人年轻,天不怕地不怕,那里管得了这么多,只是想着总是要回家的,多带一个人有何不可,一手接过钱,就让那人上了船。 我载着他,朝对岸划去,可是心里多少有点不安,原本熟悉的水路居然有些陌生起来,只恨不得能来一阵大风,将我一下吹到对岸,早些回家了事。 船到河心,两人攀谈了下,原来这个陈姓年轻人居然还是个读过大学的秀才,而且是来这里採集民风民俗的,并且带了一箱子书来教化这里的孩子,听了他这话,我也忍不住对他敬佩起来。 可是没想到,离岸还有几里的时候,真的开始下雨了。 雨势来的非常大,不消片刻,我的船里也灌满水了,风也吹得厉害,只是不把我朝岸边吹,而是往河心吹,我顿时慌了手脚,年纪轻,还从来没遇见过这种事情。 ‘船家,现在怎么办啊?’年轻人大声喊道,可是口齿不清,含含煳煳的,估计是雨水冲进了嘴巴里。 ‘你抓牢住船,我想办法!’我叮嘱他,心中却忍不住恐惧起来,虽然撑船时间不长,但知道这样的风雨下,一旦船撞到凸起的石洞,我们必定要落河,别说是这秀才,就是我也不见得能游的出来。 第328页 果然,还没等我说完,船就翻了过来,我和年轻人都落进水里,水流重重地拍在我身上,肉痛的厉害,嘴巴,鼻孔都灌满了水。 不过还好,我勉强游出了水面,只是不见了那个读书人,旁边都是黑乎乎的河水,雨声混杂着雷声,把我唿喊的声音淹没了。 ‘许是已经沉到底了吧,唉,这姓还真邪门。’我感嘆了下,立即朝对岸游过去。 忽然,脚底下一沉,仿佛被人拉扯了一般,接着腰上也有被抱住的感觉,我整个人迅速往水下翻过去。 一个闪电打过来,我看到那个年轻人死死地环抱着我的腰,他的双手拼命抠住我的裤腰带。 ‘放手!不然我们会一起死的!’我大声叫喊着,可是他仿佛已经没了知觉般,呆呆地抓着我,拼命摇头。 我不知道如何是好,只晓得我气力一尽,明天就要等我家人来为我捞尸了,水上的人都知道,就是水性再多好的人,一旦被这种求生yu望极强的人抱住,都没办法生还。这种人如同秤砣一般,就是没有这风雨,带着他都很难游过去。 我忽然想了起来,想起来临走前带的一根针。 那时候我没有多想,从裤腰里翻出那根针,朝着年轻人的手背狠狠扎了下去。 他大叫了一声,带着愤怒和怨毒望着我。 ‘别怪我!否则大家会一起死的!’我闭着眼睛,将针拔了出来,又再次扎下去。 腰间的气力果然小了,我马上挣脱了他的手,只是用力过大,拔出的针断掉了,枕头留在了那年轻人的手背上。 我鼓足了吃奶的劲,等我摸到河岸的石头,挣扎着爬上去,雨水立即小了起来。 我见没了危险,就晕了过去,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家里了,家人说我命大,这种天气,十个有八个难回来,村里人都说那晚上的雨这辈子都没见过,下的那么大那么急。 他们还说,般我回来的时候,手心里死死地纂着半根针。 那以后,我大病了一场,闭上眼就看见那年轻人湿漉漉地站在我面前向我索命。而我也终于明白,老人们为什么叮嘱我要带一根针,而又一再不愿意说明原因。 那半根针我藏了起来,这件事没告诉过别人,只是向我父亲说了说,当年父亲听完大惊,他之所以惊讶不是因为出了这档子事。 ‘你没有把针完整拿回来?而是断了一截在那人手里?’他失色地问道,我则回答说是。 ‘这是大忌!除非我们可以找到那人的尸首,否则就,’父亲说了一半,却打住了,接着嘆气着摇摇头,即便我追问,他也不再告诉我。 随后,大家找了几个水性好的沿河搜索,可是却没有找到那人的尸体,这让我着实担惊受怕了好一阵子,不过接连十几年没有事情发生,我也就渐渐淡忘了。 直到我也结婚生子,直到我的女儿慢慢长大。虽然我的父亲在忧虑中去世,甚至临终时一直握着那半根针。可是我却没有过多介意,或许是从小就不信鬼神的原因吧,而且那以后我也很注意天气,绝对不再强行带人渡河了。 去年的八月初,我接到女儿的信——这里唯一能够和外界联络的邮局也离村子有几十里远,我隔段时间就会去那里替全村的人取信,她在信里告诉我,会带男朋友来这里。这么多年,女儿只要在外面,她都靠寄信过来,只是最近一段时间信却有些异样。 那些信仿佛被雾气打过一样,湿漉漉的,我以为是邮递的时候着了水,可是其他的信都没什么。我曾经回过信询问她,女儿只说是不小心沾了水,或者是每次都是刚洗完衣物碗筷才开始写的。 那点水经过这么长时间还没干么?我狐疑起来。 不过我并没有过多介意,只是急着回去把这消息告诉孩子他娘。 我们俩沉浸在快乐之中,自从女儿去外省读大学后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上一次已经是半年多以前了。 第七十九夜:半根针(二) 这一代带人渡河的已经越来越少,为了怕他们来的匆忙找不到人渡河,接下来的日子我天天都在河边等待,而且不载被人,只为等他们——毕竟靠女儿寄来的钱就足够维持家用。 接连等了十几天,一直到七月半那天晚上,那天我本不愿意出去,行船的人忌讳鬼节,尤其是河底冤魂多。于是刚到天擦黑,我便打算撑船回去。刚起身,却看见远处走来两个人。 一个年轻女的和一位个子高高的男人,两个人的手紧紧的牵在一起。 那女的自然是我女儿,可是当我看到那男人却吓了一跳。 我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几十年的那个书生样子的年轻人,除非了衣服髮型不同,甚至连手里提着的箱子都是一样的。可是就是脸却依旧觉得模煳,似像又似不像。我暗自咬了咬舌尖,告诉自己天底下哪有如此怪异之事,全当是自己老眼昏花所致。 未来女婿对我很是尊重,女儿也热情的向我介绍。原来这个男的是女儿大学同学,比女儿高上一届,女儿的工作也是他帮忙介绍的。我自然对这个女婿非常欢喜,看着天色已晚,便不再多聊,让两人上了船。’老船工一边摇着桨,一边说着,船已然接近河心,他却忽然停住了,带着怪异的眼神,眯起眼睛望着我和李多。 第329页 ‘就像你们两个一样,都是相对而坐,很高兴的望着对方,可是当时我觉得有些怪异,但始终没有觉察出来,这事本来对在船上讨了二十多年生计的人来说应该很容易想到,可能是当时过于高兴,却忽视了。’他长嘆一口气,将草帽压低了下,我看不到他的眼睛了。 ‘那天还有个一同撑船的同村人,他的船也载了两个姑娘,是村子里的,说是到河边烧纸钱刚回来,他的船经过我的旁边的时候,忽然望了望,然后奇怪地说了句话。 ‘好浅啊。’然后就划开了。我没在意,只当时一句玩笑话。 回到村子里,我婆娘都等急了,早就做好了一桌子菜,都是时令的河鲜,水上人家,大都鱼虾为主,我怕女婿吃不惯,畏腥,还特地做了些猪肉和蔬菜。男人随着女儿一起叫爸爸妈妈,我们听着相当高兴,我也干脆直接把他当女婿看待。 那天晚上吃的很愉快,虽然在灯光下我一直看着女婿的左手。 我当时断掉的半根针就遗留在那年轻人的左手里,虽然自己一再骂自己多心,可是眼睛却不自觉的瞟过去。 即便吃饭,女儿的手依然牵扯着那男人的左手,我看不到什么。 吃过晚饭,我为女婿腾出了一间房,女儿有些不高兴,我可不管,虽然我们家贫贱,但这女孩子家的清誉还是要的。 但是,河畔的村子,晚上风中带水气,吹一夜就能伤了骨头,别说我一把年纪,就是年轻人也吹不起,而家里就两间睡房。 女儿自然跟着他娘。 我只能跟女婿睡。 可是当时我望着女婿的眼睛,他似乎很乐意,又仿佛是河边捕鱼人拿着鱼叉死死地盯着活鱼般。 ‘睡吧!’我咬咬牙,熄了灯,和衣躺下。 那边房里娘俩多些时日没见,自然少不了悄悄话,不过到了后半夜,自然也平静了,只有细小的鼾声。 我则混混沉沉睡去,尽做梦,梦见那个掉进河里被我用针扎手的年轻人。 没过多久,我就感到脸颊上冰凉的,睁开眼睛,发现女婿浑身湿透地站在我面前,盯着我看,他头髮一缕一缕地,正朝下滴水。光着上身,穿着一条短裤。 他的样子和那个掉水的年轻人几乎一摸一样,仿佛刚从我梦中的河底爬出来一样,我勐的一激灵,跳了起来,抓起床边的撑衣棍。 他似乎有些惊讶,然后看了看自己,接着笑了笑。 ‘不好意思,爸,吓着您了,我睡不着,所以出去游了下,因为身体弱,从小就被送到游泳队学,这不,反而惯了身臭毛病,一天不游反而浑身不舒坦。’他又低头道歉,然后进去了。 我这才放下东西,再次躺下来。 可是又那个人喜欢七月半晚上去游泳?而且只要不和女儿握着手,他的左手要么藏在身后要么紧紧攥着。 如果不看看他的手,恐怕我是不会安心的。带着这种想法,我又昏睡过去。 女儿告诉我们,她会和准女婿在这里留一个礼拜。 ‘爸,一个礼拜我们就要赶回去了,时间不多,等以后我们还会常回家看望二老。’女儿笑了笑说,女大不中留,这点我知道,何况这里穷乡僻壤,总不能让自己女儿走自己的老路吧?可是想起来鼻子却又一阵酸楚,仿佛被人从鼻孔倒进了姜水一般,又苦又辣。 这个女婿不爱说话,却毕恭毕敬,我则一天到晚把眼睛挂他身上,终于,我想到一个看他左手的机会。 ‘你喜欢游泳,今天天气不错,河水也暖,要不我们爷俩去游个痛快?还可以比试下么,游不过我,我可不答应我闺女嫁给你。’我开玩笑打趣道,女婿爽快地答应了。 ‘我一定会赢你。’他半眯起眼睛,笑嘻嘻地说。 正午河水最不伤人,我带着他来到河边,一个人也没有,这一带是半山环绕,加上杂草多,太阳照不进来,温度要低很多。 我迅速晒衣服,然后看着他。 女婿也慢慢拖掉衣服,我终于看见他的左手,不知道该说失望还是高兴,他的手上什么也没有,光滑的很,白白嫩嫩,一看就是拿纸笔的读书人一般。 ‘游吧。’他扑的一声跳进河里。我也紧随着下了河,心里石头落了地,自然没什么牵挂,游起来也格外畅快。 我和他都是话不多的人闷葫芦,可能因为这点女儿才喜欢他,两个人互相聊了下,就默不作声。 河水有些混浊,扬起的泥沙弄得我什么都看不见,想想二十多年前的那件事,犹如一块疤一样焊在我心里,我尽力朝前游过去,望见女婿正在前面一个身位的地方,可能自己确实老了,便想做鼓气超过他。 可是当我低头的时候,自己的那股气一下就没了。 我的身体下面浮起一件东西,一件人形状的东西。 我起初以为是阳光下自己在河底的影子,可是伴随着捲起的泥沙渐渐退去,那居然是具尸体。 头髮差不多掉落个干净,脸犹如泡发的香菇,带着紫黑色的细小血管密布整张气球般的脸庞,嘴里鼓鼓囔囔的,不知道含了什么东西,四肢也无力的漂浮着,他慢慢浮上来,几乎快要碰到我的脸了。 虽然样子变化极大,但我从他的衣着一下就认出来了,那是二十多年前没找到的尸首,只是那个皮箱子也看不到了,想是被沖走了。 第330页 我平素胆子极大,但这下也吓的着实不轻,一口气没接上,呛进胸膛里,而且腿又抽筋了。 而且我看见眼白鼓出的尸体望着我微微笑了下,他左边的袖子漂浮起来,挡住了我的眼睛。 我的咽喉处开始有了勒紧的感觉,渐渐觉得喘气不过来,眼睛一片黑暗,最后听到的是女婿的唿喊声。 醒过来的时候,周围围了很多人,我已经躺在自家床上,原来女婿把我抗了回来。 ‘尸首!那尸首!’肺里似乎还有积水,我又大声喊起来,所以距离的咳嗽,我婆娘轻轻拍着我的背。 ‘捞起来了。’旁边的村民告诉我。 ‘二十多年的尸体为什么浮不上来?而且还没烂掉?’我大声问道,不知道是问自己,还是问别人,因为我想知道答案,否则我会疯掉。 ‘烂没烂不知道,不过浮不上来那是自然的了。’女婿忽然冷冷说道,‘他的肚子里面,全是鹅卵石,刚才他们搬上来的时候咕噜咕噜作响,跟工地的水泥搅拌机一样,肚皮上凹凸不平的,一个人吞了那么多石头,自然是起不来了。’ ‘难怪,我看见那尸体嘴巴鼓鼓的。’我这才安静下来。 ‘而且,那尸体没了左手,好像被什么啃掉了一样。’旁边的一个人嗫嗫地说。 我沉默了下,挥了挥手,示意大家散去,然后不理家人的询问,埋起脑袋睡觉。 其实我那里睡得着。那个带着半根针的左手究竟在那里,找不到那半根针,我迟早会像我爹一样郁郁而终,死都不安心。 日子逐渐过去,女儿也告诉我很快他们就要离开了。好在身体没过多久就康復了,只是心病无法医治,村里的人知道几十年的事情的不多,我在村子里有一定威望,于是让大家出点钱把那人尸体好生安葬了。 女儿牵着女婿的手,面带愁容地看着新坟。 ‘好可怜,连名字都没有。’ ‘为什么没有,说不定和我同名。’女婿忽然冒出一句,我用眼睛瞪了他一下,这才收声。 七天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女儿居然哭了起来,可能是非常不捨得,但又没办法。 ‘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啊。’孩子娘抹着眼泪抓着女儿的另外只手,‘你看手这么凉,以后怀了娃娃一定要注意。’ ‘嗯,他会照顾好我的。’女儿笑了笑,望着女婿,女婿也点了点头。 我提出送他们过河,被拒绝了,理由是我身体刚好,不适合,还是多卧床休息。 ‘爸妈我们走了。’女婿朝我们鞠了个躬,接着忽然松开握着女儿的左手,朝我伸过来。我愣了下,心想可能这是他们的道别方式,也伸出手过去,两人握在一起。 那时候,我感觉到手心一阵微微的刺痛。 女儿和女婿消失在门外,我把手转过来,手心里是半根生锈的针头,那时候的我犹如当头棒喝,张了张嘴,想叫女儿回来,但我知道无济于事,孩子娘还以为我捨不得,安慰我说;‘女儿还会回来的,难过什么。’ ‘回,回不来了。’我哭丧着说,不再理会她,只是冲进内屋,翻出一个小铁盒子,打开来,里面是另外半根针。 两下里一重叠,正好在一起,一根完整的针,就是二十年前我带出去的那根。 我无力的把盒子放回去,吃力的撑起眼皮,忽然看到墙角里的皮箱子。 那个女婿第一天来带来的皮箱子。 那个和二十年年轻人手里提着的一摸一样的皮箱子。 只不过,前几天它还好好的,可是现在那箱子在往外冒水,一股股的水流从箱子缝隙出流出来,湿了好大一块地方。 我爬过去——因为脚已经完全使不上气力了,强忍着打开了箱子,里面并没有我以为的东西,那只失踪的断手。 里面只有很多信,都被水泡着的信。 每一封,都是我们曾经收到过的,都是女儿曾经寄过来的。那些信大都字迹泡的十分模煳了。我发疯似的把信和箱子全部扔到屋子外面,老婆怕极了我,她后来说我仿佛如饿鬼一样。 几天后,我再次去邮局,那里果然有我的一封信。 可惜不是我女儿写的,那是她单位寄来的。当我打开信,虽然已经有了准备,却还是差点昏过去。 信上面说,女儿两星期前独自去游河,遇到风浪遭到不测,结果女儿的尸体过很久才被打捞上来了,而且最蹊跷的是,女儿被打捞上来的尸体,手里紧紧的纂着一个断手,一个断掉的男人的左手,在场的人都说那手看起来仿佛被浸泡了很多年一样。而这封信也不知道为何许久才到这里。 拿着信,在邮局呆坐了好半天,我才撑船回家,甚至不知道如何告诉家里的那位,所以我决定隐瞒起来,只说是女儿出国了,总之瞒多久是多久。 回来的时候我又遇见了那个伙计,这时候我才明白,他那天说的太浅了,其实是好奇为什么我的船上一个大男人却还没有一个女孩子吃水深。 我苦笑了下,那当然,当时船上的只是一只断手罢了。”船夫终于说完了,船也已经到岸。我把船钱给他,他却摇摇手。 “不用了,你们能听我的故事,我就很高兴了。”他朴实地笑笑。 第331页 “那a村往哪里走您能告诉我们么?”李多笑着问他,船夫点了点走,走下船,对着地图详细的指点我们,接着才上船离开。 望着他渐渐消失在河面的身影,我也才想起,他刚才上下船的时候,船身动都没动。 谁知道呢?或许是他常年在船上稳定性好吧。 还没到村子,就听到了这样一个故事,不免有些抑郁,可是谁又晓得那村子里还有更奇异的事情呢?只是时间不够,我只能先说到这里了,过几天我再告诉你吧。 一切安好,也祝你和落蕾身体健康。” 信的内容结束了,看来纪颜是离开了村子以后为我写的信吧,当然,我更着急几天后他的故事,那个奇特的村子又有些什么呢,不过既然他能告诉我,相比定然是没有什么危险,只要一切安全,作为朋友的我来说自然是无比欢喜了,不过,想想如果我是船工的话,恐怕也会毫不犹豫的拿起针扎下去了?或许每个人都会吧。 第八十夜:羊吃人(一) 这并非是个鬼怪力神的故事,但却说明其实人比鬼怪更可怕,更残忍,即便是羊这样温顺的动物,在人的作用下也可能变成狼。 就如同托马斯.莫尔在一本叫作《乌托邦》的书中写道:“绵羊本来是很驯服的,所欲无多,现在它们却变得很贪婪和兇狠,甚至要把人吃掉,它们要踏平我们的田野、住宅和城市”。 事情的起源来自于我得到了个久违的一星期假期,收拾好行李和必备物品,和同事做了简短的告别便离开了所在的城市——一直嚮往如同纪颜一样无拘无束四处旅行的我,终于得到了一个短暂的改变自己生活的机会,自然十分高兴,当然,可惜的是落蕾并无法同我随行,作为专栏的负责人,她是无法离开的。不过她依旧叮嘱我,七月十五将近,出门还是小心点为妙。 不过当我犹豫改如何挥霍这本来是最普通却对城市人最为珍贵的时间财富的时候,一个大学时期的同学忽然邀请我去他所在的农村。他是一个从村子里出来的普通学生,并不如普通爱情小说里那样十分的优秀,也没有认识一个欣赏他才华的富家女,更不会有事没事搂着人家的肩膀大吼你爱不爱我,我一无所有。当然,他更不可能上演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总之可能令大家失望了,他只是一位普通的乡村老师。 其实他可以不用回去,而且他也不十分愿意,可是这是一个承诺——全村人凑份子供他上了大学,可能你会说不是有助学贷款么?但是生长在城市里的我们有怎能明白不肯要嗟来之食的自尊和在前途与尊严之间的无奈,一旦接受了钱,无疑在自己身上打上了烙印,联繫次数多了说贪财,生疏了则说忘义,更何况那些微薄的钱财还只是为了家境最贫寒或者考入名牌大学的学子们准备的,我的同学既没到家徒四壁也没有考的非常优秀,所以相比之下,他宁愿接受了乡亲们的捐助,或者说是一笔交易更恰当。最后他答应一定回来好好教育那帮睁着大眼睛拖着鼻涕的孩子们,虽然大学生活多少改变了他,可是找工作的时候他依旧做出了回去的决定。 “男人的承诺不能乱给,既然给了,就要履行到底,除非我死了。”当我询问他原因的时候,同学微笑着如此回答。 一晃过了三年,既然他主动邀请我,看来他起码过的不坏了,我向来厌倦了去那些所谓的人为景观的游览,但凡是经过加工的东西,都丧失了灵魂,按照一些人的说法,物非活物,景非活景,如同那制作精良几可乱真的标本,它始终是标本。 他的村子里这里并不十分遥远,这也是我愿意去的原因之一,毕竟一星期的假期有限,我要好好分配统筹优化一下。在经过六个小时的高速列车和两个多小时的颠簸的客车旅途,我带着疲惫在夜色中看到了那个村子。 与其说是村子,倒不如说是一个巨大的绿色草原,我几乎以为自己到了广阔无垠的内蒙,四处搭建的羊圈和片片的草场让我觉得十分诧异,难道这里也可以适应养羊么? 当我困惑的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穿着朴素的汉子从不远处走过来,身后的影子拉的很长,如同一根黑色的剑,插进了村子。 直到走到跟前,我才认出他来,绝非因为天色的黯淡,因为实在他的相貌改变过甚了。 大学的时候他非常瘦弱,虽然个字很高,却经常佝偻着身体,犹如一只大虾一样,深陷的眼窝总是带着难以名状的悲伤和苦闷,仿佛一团无法化开的浓墨,而现在他则充满了自信和骄傲,或者说句不好听的,颇有些暴发户的感觉,我忽然很好奇,三年里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欧阳,我在村口等你很久了。”他大跨步走过来,一手接过我的行囊,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我拒绝了,一来东西不是很重,二来我向来没有让别人提包的习惯。他也不介意,依旧非常高兴的拉着我往前面走去。 他的手用力很大,几乎掐着我长期打字而导致肌肉几乎萎缩的臂膀生疼。走进去,我只闻到了草场清香和羊的膻味混合的犹如肥皂般的味道。这里的人似乎很少,我觉得有些奇怪,不过他们看上去远比其他村民要富裕的多,我不经意的几下望去,家家都住着如同城市里楼房别墅的住宅,而院落里停靠的不再是自行车或者拖拉机,取而代之的则是摩托和轿车。 第332页 我忽然想起这个村子不是个相对贫困的地方么,三年内可以改变这么多?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这些可爱的羊。”朋友拉着我,来到一处建筑比其他村民住房要正规而且宏伟的多的地方,我抬头一看,原来居然是当地的村委会,惊诧之余,疑问更多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一边随着他走进去,一边问道。 “我先带你去件村长。”他没有回答我,只是高兴的拉我进去。 里面更加宽敞,甚至装修的奢华超过了我所在的报社,大可以与城市机关攀比下了。在楼层的拐角处,我看到了同学介绍的当地村长,一位长着园胖脑袋,却短矮身材的中年男人,光秃的脑门上在灯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嘴角叼着一根香菸,双手背在身后。正在和另外一个人聊天,村长穿着一套西服,却并不十分得体,拖长的衣角和堆叠的裤筒让人觉得他犹如一个滑稽演员。敞开的西服里面并非是得体衬衣和领带,让我啼笑皆非的是,那居然是一件无袖的白小夹袄。那情景不亚于看见一个人在用刀叉吃米饭一般。 和村长交谈的人带着一副金边眼睛,白多黑少的眼球鼓鼓的,狭长的脸和尖尖光滑的没有一根鬍鬚的下巴不停的如同小鸡啄米般的点着,他的腋下夹着一个深黑色的公文包,两人似乎在商量或者说在达成什么协议。 “那就这么说定了,价钱可不能再退让了,吴总我们也是穷村子,大傢伙都指望着这些畜生吃饭过日子呢。”村长的话虽然非常带着谦恭,但音调反到是上级训斥下级一样,那个被称唿吴总的也只是嗯嗯啊啊的答应着,见我们来了,他知趣的立即告辞,出去的时候他看了看我,迟疑了下,推了推鼻樑上的眼睛,忽然高昂起头,从牙籤般细长的鼻樑里哼了一声,擦肩出去了。我正觉得这人不可理喻,同学把我拉到村长面前。 “这是我大学最要好的同学,他就是我经常提到的在城里做记者的那个。”同学高兴的介绍到,我处于礼节的伸出手,村长也伸出手,不过他只是去弹菸灰。 “哦,原来是大记者啊,小梁经常向我提起你,这次你来一定要好好报导下我们村子,作作宣传嘛。”接着,他又说了几句客套话,同学则领我出去了。 “你们村子靠养羊致富的?”我想起同学在大学的时候虽然学的是计算机,却偏爱去图书馆看生物农作物养殖业的书籍,而且颇有研究。 “是,又不全是,我马上就带你去看看。”他的脸上带着神秘,我也猜不透是什么。 来到楼下,看见一辆轿车开出了村子,看来这是那个什么吴总的车子了。 同学带着我来到一个巨大的羊舍旁边,上面是斜拉式样的三角屋顶,利于散热,地面也很光滑,没有什么裂缝或者坑洼,而且多有平斜,想必是为了羊群排泄粪便聚集之用,羊舍呈倒三角形,两边各有容纳一人半宽的舍道,羊舍围栏有10到15厘米粗细,我摸了下,是混凝土和砖石砌成,砖石是灰砖,远胜与现在城市的红砖,冬暖夏凉,看来羊倒是比我们生活的更舒适。 “羊圈建筑是否合理,对羊生长发育关系很大.长期以来,我们这一带农产养羊均是放养,地圈垫草积肥,有的羊牛同圈,圈舍潮湿,阳光不足,羊经常发病,出现春夏发展,秋肥冬死的情况,所以羊圈的设计合理是非常重要的,羊舍的基本要求是通风干燥,卫生清洁,夏凉冬暖,而且多选在草场的中心,这样放养利便,羊群不容易感染疾病。”他滔滔不绝地说着。 “我虽然不懂养殖,但恐怕这些也只是养羊最基本的规则吧,这如何说明你们这里偏偏羊卖的如此之好?”我想起刚才的那个吴总,忽然觉得有几分眼熟。 “你看到的那个人是城里的商人,转么批发肥羊肉,量大的很,不只他,全国很多人都来我们这里,三年里,这个村子的一下成了远近闻名的富裕村,很多人都把耕地变成了草场,祖上世世代代背朝黄土脸靠地的农民都扔掉了锄头养起了羊,周围的人也纷纷效仿,可惜,他们的羊却无法养的和我的一样好。”他不屑的摊开双手——这是他在大学的一个习惯动作,每当十分高兴或者胜利的时候他都爱这样。 “你的羊?”我奇怪地问道。 “是的,我的羊。”他的脸换了副表情,紧紧咬着牙齿,仿佛怀揣着仇恨,似乎我们提及的不是羊,而是他的儿子,或者干脆是身体的一部分。 “我的羊不仅仅肉质鲜美,吃过这里羊肉的人都赞不绝口,而且与其他羊肉相比简直优差立见。甚至繁殖和生长能力都比普通的羊要优秀的多。一般成年羊六十天就可以育肥出栏,而我养的只需要四十天就可以了。”同学继续缓缓说着,可是夜晚的风让我忽然觉得浑身发凉,自从进村子开始,我似乎总觉得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而且,眼睛的主人似乎并非是人。 “知道我叫你来的目的么?如同村长说的,我还需要更多的人知道这里,你就是活的gg牌,我调查过,你们报纸的影响不错,只要你多帮我下,在报纸做一篇关于这里养殖业的报导,我和村子绝对不会亏待你,甚至可以让你在这里拥有一片草地和羊群。”他听起来是央求,实际却口气强硬,毋庸推诺。 第333页 第八十夜:羊吃人(二) 我心算了下,这样一群羊少说有百八十只,甚至还有一片上好的草地,听上去倒是十分诱人。 “我更想知道你究竟是怎样养羊的?而且你不是要做一名老师么?那些本该围绕着你如同精灵般的孩子呢?那些求知若渴的学生去哪里了?”我大声问道,小梁愣了下,忽然高声笑了起来,笑声在空旷的羊舍和草地里迴荡开来。 “问得好,我可以告诉你,如果他们真的和你所说的一样,我和他们,包括我的祖辈父辈,甚至我的子孙都和着羊圈里待宰的羔羊没有区别了。”我对他话十分不解,而梁似乎也看出来了,他一屁股做在羊圈旁边,靠在羊舍的围墙上,我也坐了下来。 “最开始的那年,我的确回来想好好教书,希望他们可以和我一样,读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甚至可以飞出国门,去国外留洋。但是很快,我发现我错了,即便是我这样所谓的跨越龙门的天之骄子,其实在村子的作用还比不过一头种羊。 我的一名学生家里就是养羊的,那时候村子里养羊和养鸡鸭一样,单纯是为了温饱而已,而且这里穷山恶水,草食枯黄,加上养殖技术缺乏科学管理,所以这里的羊一只只都长的瘦弱干柴,毛质低劣,学生被他父亲叫回去放养,没有在读书,我忿忿不平地跑到他家,质问他为什么不让孩子继续学习,结果反到被他臭骂一顿。”他忽然苦笑道,转头问我,“你知道他说什么么?”我自然是摇头。 “你算什么东西?我让我儿子放羊,好歹学一门营生,就算再不济,他也可以去做羊倌,你呢?花了村子这么多钱,读个破大学,还不是混成这样?村子又沾你什么光么?我听完后自然和他理论,他说不过,就把孩子从房间拉了出来,让他自己选择。 那孩子低垂着脑袋,将手别在身后,我几乎将自己前半身所有的抱负都寄托在他的身上,我自己所坚持的原则和牺牲都希望有所回报,而结果是,孩子亲口说了句读书无望,老师您还是放我回来吧。 我不知道当时是如何在那孩子父亲的谩骂和嘲笑声中走出那间房子,又是如何如幽灵样飘回自己的房间,那晚上我想了很多,几乎觉得自己活着还不如一头羊,不过,后来我想通了,与其慢慢地等着那些孩子成长,再回来建设这里,倒不如靠自己使这个村子富裕起来。”梁斩钉截铁地说。 “可是你要知道养人和养孩子不一样,要很多年以后才看得到。”我驳斥他道。 “我自然晓得,可是与其把希望寄託人家身上,倒不如靠自己。”梁继续说着,接着点燃了一根烟,在烟雾的环绕下,我忽然发现身后的羊居然走到我们旁边,闭着眼睛嗅着烟气,仿佛十分享受的叫了几声,而且其他的羊虽然啃着草料,却吃的非常慢,仿佛难以下咽一般。 “于是我开始养羊,可是我发现即便按照我从书本学来的知识,也无法在改变村子积弱已久的穷困弊病,而且真正动手和书本的平面文字相差甚远,再我苦恼的时候,我想起自己在大学无意想起的一个故事,不,与其说故事,倒不如说是传说更恰当。”他忽然裂开嘴巴笑了下,长长的下巴上的那尖尖的鬍鬚,在月色下他的确张的如羊一般的脸庞,而且我这才发现,他的脖子处有一道浅浅的紫色肉芽伤口,伤口不是十分锋利狭长,看来并非刀伤,可是为什么会在脖子那里。 “你知道明天是什么日子么?”他忽然叉开话题,转头问我。 我看了月亮,非常圆。 “不是初一就是十五吧。”我随口答道,不明白他问这个做什么。 “你知道畜神么?畜神的生日就是七月十五。”他神秘地说到,关于羊神我倒是略有耳闻,据说世间所有的牲畜都有同一个祖先,那就是畜神,所以七月十五就是畜神的生日。 “得到畜神的人,无论养殖什么动物,都会一帆风顺,远胜与其他人。”梁再次说着。 “你得到了畜神?”我惊讶地喊道。梁点点头,但又摇摇头。 “到底怎么回事?”我继续问道。 “与其说我得到了畜神,倒不如说是它让我知道如何去养好羊。”梁得意的笑道。 “我按照传说里的指引,在三年前的七月十五在野外独坐,据说只有那天,是不可以杀畜的,而且必须好生对待,而且在那天晚上,据说畜神会来到农户家里看看他们养的牲畜长的如何,农户又没有虐杀它们,如若畜神高兴,那这户人家自然兴旺发达,反之,则发生瘟疫,灾祸不断。 我则希望能在那天见到畜神,因为我要知道如何才能把羊养的比一般人要好。 可是快三更的时候,我忽然莫名其妙的睡过去了,因为是靠着羊圈等畜神,所以自然脑袋歪到里面去了。开始怕睡着,还特意拿了本书看,结果书盖在脸上就不知不觉睡过去了。 半夜的时候,我做了个梦,梦见了畜神,我问他如何才能让羊养的与众不同,它却回答说梦醒了自然知道。 结果我被脖子处的一阵疼痛弄醒了。 醒过来摸了摸,发现脖子上全是血,原来一只羊看见了纸张,便立即吃了过来,结果无意咬伤了我脖子。 我当然觉得十分晦气,只好回去养伤,至于畜神的事情也就淡忘了。 第334页 可是不久,我发现那只咬伤我的羊忽然长的远要比其他羊肥壮的多,而且毛色纯亮,相当有精神。 终于,我意识到了,或许以肉餵养,可以使羊长的更好。”梁继续说着。 “你疯了。”我吃惊的望着眼前的人。 “对,我是疯了,如果你和我一样的遭遇,在歧视和贫困中成长,你可能也会发疯。我这么做也是为了大家,在我的推广下,这里的人很快全部从事了养羊,没人再去辛苦劳作而到了来年还巴望着没有天灾人祸却只能得到可怜的千八百块钱来维持一家人的温饱,大家都富裕了,所有的农田都被徵集做了草场,不愿意养羊的人就让他们走好了,草场需要大量土地,我和村长一起向村民摊牌,很多人不愿意养羊,我就只好靠村长的权利逼走他们,低价买进他们的土地。”梁的脸上是我未曾看过的冷酷。 “你们和十六世纪的圈地运动有什么分别?”我站了起来,梁也站了起来。 “当然不一样,他们是为了贵族的利益,而我是为了整个村民的生计。”他也不服的反击。 “算了,我不想谈了,你还是找张床让我躺一晚,天亮我就走。” “那关于报导的事情?”梁还不死心的问我,我看着他,摇摇头。他也嘆了口气,忽然轻松起来。 “我就知道你不会答应,那也好,起码我了解到至少还有一个人遵循着他做人的原则没有改变,明天早上吃过饭再走吧,这里的羊肉还是很鲜美的,接的大学的时候你经常请我吃涮羊肉。”他的样子仿佛又回到了几年前,我不忍再回绝,只好答应了。 躺在床上,梁已经走出了房间,可是即便是这里,我仿佛也能嗅到羊特有的膻味听到咩咩的羊叫唤,无法入睡的我只好又再次爬了起来,结果在门口忽然发现了梁的身影。他的匆匆的走过去,手里似乎还提着什么东西,闪闪发亮。 我紧跟了我过去,他却飞快地走到一个远离村口的地方,一处和村里高楼不相称的低矮平方,破旧非常,仿佛一阵狂风都能吹走它。 梁走进了房间,我也跟了过去隔着窗户的缝隙看过去。 我看见梁走向一只什么东西的旁边,那似乎是一只羊,却有仿佛不是,因为趴在地面的那东西远比羊要大得多,而且那双眼睛透着无生气的亮光,直直地望着小梁。 梁走过去,双手合十,深深的鞠了一躬,嘴里不知道说些什么,接着他居然举起手,原来那是把尖刀。 他朝着那东西缓缓地割了下去,那东西似乎没有痛觉一般,动都不动一下。 梁的动作就如同那些从北京烤鸭上慢慢割下一片薄薄鸭肉的服务生一眼,不多久,他手里提着一片像皮似的肉片,接着继续双手合十,退了出来,消失在夜色里。 等他走远,我进入了房子。 原来,那是一头黑色的羊,而且体型很大,只是羊的后退已经被割的只剩下骨头了,但没流一点血,而且这羊动都不动。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我忍不住问道。 “它是畜神。”梁的声音在背后响起。我勐回过头,发现他左手提着刀,右手拿着那片肉。 “我其实知道你在外面,只是割肉的时候需要非常虔诚,所以我也就当不知道。” “你说这是畜神?神怎么会这个样子?”我吃惊的问。 “那你觉得神什么样子?我所知道的就是这样罢了,它其实只能算畜神的一部分,或者说是我和畜神达成的买卖,换句话,它是商品。 我告诉过你,三年前我知道要用血肉来餵养羊,可是光是那样羊也仅仅比普通人养的稍好一点,可是我不满足,于是我又继续追查畜神的事,终于我明白,想要将羊养成现在这样,必须餵畜神的肉给它们吃,混合在草料里面。 可能心诚则灵,我遇见了一位瞎眼的高人,他指点我如何与畜神沟通,终于,我得到了这只黑羊,你也看到了,它不知道疼痛,也不会流血,每次只要割下一小片肉就可以餵养几千只羊,而结果你也看到了,这里一下就富的流油,就如同羊身上取之不尽的羊毛一样。”梁继续说着。 “既然是买卖,那你付出什么?”我问他。 “付出?不知道,畜神只是说事无过尽,不可做的太绝。管他呢,或许本身天下间养殖畜牧的人越多,对他就越有好处啊。”梁回答。 “瞎眼的高人?是不是高高瘦瘦,身上带着一股子死气?”我忍不住问他,因为我忽然想起了一个人。 “哦?你认识?虽然是盲人,但他行动自如,根本就不像,要不是我看了他眼睛,真的很怀疑。”梁微笑着说,可是提刀的手却靠近了我。 “那现在你打算如何处置我?难道也要如这黑羊一样,切碎了拌进草料餵羊么?”我问道,梁停止了动作,迟疑了起来,嘴角开始不停的抽动。当我们僵持的时候,忽然远处想起了高声的喊叫。 “着火了!草场着火了!” 梁和我都不假思索冲出房子,果然,不远处火光沖天。 “羊!我的羊!”梁仿佛疯了一样冲过去,完全不理会我。我则跟在他后面赶去救火,可是当我跑到村子的时候,草场几乎烧尽了,羊舍里的羊也全被烧死了,空气里瀰漫着呛人的肉被烧焦的炭味。 第335页 所有人犹如丢了魂魄一般,顾不得治疗自己的烧伤和脸上的菸灰,沮丧地坐在地上。他们仿佛丧失了一切感官功能,什么也听不到了。 忽然,我听到了一阵汽车行驶的声音,虽然微弱,但还能分辨出来,倒是梁和那些村民,都没有反应。 一辆红色的轿车,向那间关着黑羊的房子开过去。 那车好生熟悉,我终于想起,就是那个吴总的车。 我立即叫起梁,朝房子赶过去,果然,黑羊不见了。 “没了,全没了。”梁靠着房子瘫倒在地上,我知道此刻说什么也没用了。 天亮后,我告别了梁,他还没有从打击中恢復过来。 “还会去求畜神再给你们一只黑羊么?”我问他。 “不了,所有的草场都烧掉了,不过那土地好像肥沃了很多,也许更适合种粮食,我会去好好学习,慢慢来。”梁似乎又回到了从前。 “羊吃人不可怕,别让人心也给吃掉了。”我笑着拍拍他肩膀,他也笑了笑,回敬了我一拳。 出村的时候,我才想起来,一年前我写了篇关于无量肉贩子倒卖变质羊肉的报导,而那个幕后的肉贩子就是叫吴德的傢伙。 再后来,听说这个人再一个荒村一个人养了好大一批羊,可惜不久后发生了事故,传说所有人都不见了,羊群也不翼而飞,只有好事者说草场被啃食过尽,还找到了几具粘连肉末的白骨。 第八十一夜:面具 当我终于来到一个可以上网的小城市,已经花去了为数不多的假期一半的时间,原本是为了逃离都市的现代化的电脑生活,结果却发现只是几天不接触整个人如同丢了魂一般,看来想要如那个男人一样放野四方,我还要多磨练下。 邮箱里居然有一封他的邮件,非常兴奋的打开,居然是个关于面具的故事。 “面具是什么,说穿了就像衣服,都是用来遮掩的,不同的是有人喜欢给脸带上面具,有的人喜欢给心带上面具。 我不经意居然走进了自古以来中国最为古老而又带着原始气息的地方,这里的空气都是那样的野性,即便在这个时代,我却依旧觉得身处在上古,看不见钢筋水泥,也看不到笔直的公路,什么事情都要身体力行,虽然辛苦,却有一种释放感。 当然,在这个地方自然也有着许多在当地人看来都觉得非产稀奇古怪的传闻,比如,一个无论何时何地都带着面具的人。 那是怎样一种生活啊,厚实的面具遮盖了脸部与空气的接触,而且在这常年潮热阴湿的地方,最主要的,带上着面具,你就如同路易国王的兄弟一样,一辈子都将自己打入了和别人不一样的空间,没有一个人会把你当作正常人。 可是,我的朋友,你知道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如果是正常的人和事,我到反而懒的去管了,于是我收拾好东西,带着虽然喊累却依旧紧跟着我的小丫头,去寻找那个戴面具的人。 当地人听说我要寻找那个带面具的男人,都流露出一种非常怪异的表情,嘴角微微上扬,仿佛在笑,可是眉头却又紧紧皱了起来,他们纷纷劝阻我不要去,因为起先就有一伙人,也是听闻了面具人的传说,进山寻找,却一个也没有出来。 我听了自然哈哈大笑,因为我自认为是一个可以应付任何情况的人,对于他们善意的忠告,我只好点头答应,不过转身还是朝山里走去。 不知道走了多久,才穿过了厚实如同墙壁一样的巨大的原始森林,并来到了先前我寻找的村落。 这里的人们非常的友善,嘴角总是挂着不变的笑容,人人如此,我想可能是远离的城市喧嚣,虽然过得清苦,却也是件乐事,大家的好客让我和李多有些颇为不适应,不过寒暄后,还是提起了关于面具人的事。 不过原本笑容满面的他们对这个常年带着面具的人总是一种嫌弃和唾骂的感觉,虽然对我他们非常好客,可是对于这个面具人,总是不屑与谈论,好不容易我找到一位面貌和善,笑起来如同弥勒佛一样胖实的中年男人,在他的肥厚的嘴巴右下角还有一颗米粒大的红痣,也许他执拗不过我,加上我给他一些便宜却好看的小玩意,他拿起来眯起眼睛看着,终于答应了 ‘这个傢伙总是喜欢和大傢伙做的不一样,有什么好处呢?村子里任何活动都不允许参加,大家只是给他仅仅维持生计的吃食,村里的老人劝了他老几回了,可他倒有理,像野象一样蛮横,哼,要不是你求我带你们去,我几乎都快忘记还有这么个人了。’即便是友善如他这样的男人,提起面具也是一肚子怨言。 这是个怎样的人啊,我不禁起了兴趣,一个人要做到被周遭环境孤立在外,却也不是件容易忍耐的事情。 这个村子本就是十分荒败,杂草已然长到大腿左右,每走一步都要忍受着带着异味的野草气息,尤其是越接近那人的住处环境就越糟糕。 ‘瞧,他就蹲在哪里噼柴,我就不过去了,省的心烦,过段时间我来接你们,村子里为你们准备饭食。’胖男人对我和李多晦涩地笑了笑,忽然带着一种异样,尤其是他看着李多的眼神。 我顺着胖男人细细的手指头望去,果然,一个拘偻着的人影似乎正在努力地举着斧子噼柴。他背对着我们,自然看不到那个传说的面具是如何样子。我让李多在原地呆着,自己小心地靠了过去。 第336页 他看起来没有察觉。 不过当我离那人几米远的时候,提着锈迹斑斑的铁斧子的他勐的转身,朝我跨前一步。 那是怎样一张面具啊。 我们是个拥有悠久戏剧歷史的国家,多种多样的脸谱比西方的莎翁戏剧早上数百年,可是你遍寻所有,恐怕也没看过这样的面具。 椭圆形,上面略宽,整个面具在拥挤进层层叠嶂厚实树叶缝隙的阳光照射下泛着奇妙青色的光泽,犹如一个巨大没有成熟的橄榄,又像是油漆刷过一般,在宽阔额头下稍微凸起的两条小指头粗细类似眉骨的东西下有两个扁平的窟窿,我看不清除他的眼球,但我可以感觉到,他在注视着我。眼睛中间隆起了高高的一截,下面则如刀割开般的一条裂缝。 身后响起了一声惊叫,不用看也知道是谁的,也难怪她会惊唿,的确,勐地一看这个面具,的确会吓一跳。 ‘您好。’我努力使自己的声音稳定下来,并且伸出手,可是这个看上去身材瘦弱的人丝毫不理会,只是对望着,当然,我时刻关注着他手里的斧子。 他忽然摇头,接着指了指面具上相当与嘴的位置,接着沮丧的摇头。 难怪,原来他无法说话。 ‘能听的到我说话么?’我只好收回手,再次问道,这次他反应很快,努力地点着头,再我看来,这人并不十分讨厌,起码没有那些村民描述的。 李多也适应了过来,朝他挤出些笑容,我则拿出张纸,希望他能写下些字,不过很失望,他好像练笔都没见过。我只好通过他点头摇头来判断他的回答。 不过面具人很热情的拉扯着我走进他的住处——一间低矮潮湿由圆木搭造地木屋,这一带一人腰粗,几米长的上好乔木随处可见,这里的人几乎都是靠它来做房子,反正处于亚热带,没有颱风之类的东西,坚固的木屋足够抗风遮雨了。 房子里面很简单,但也更加难闻,李多忍受不了只好站了出去,而我也盘腿坐在一张几乎脏成黑色的竹蓆上,面前则摆放了张低矮木卓,上面的红漆都掉得差不多了。 他给我一个木杯,还算干净,我用袖口擦拭了下,接过他倒来的茶水。这种茶水略带红色,是由当地的一种根茎植物晒干再经过大火煸炒而成,喝的时候则拿出放在长长的空心竹筒里——当然,他们也用这个装饭。茶水开始喝着非常苦涩,可是下肚后却觉得豁然开朗,开始的闷热烦躁一扫而空,接着自然是口腔内壁一种滑腻甜香的感觉。据说森林里瘴热之气非产伤人,加上气候炎热,大家都是赤裸身体,所以时间长了容易中毒,自然要喝能够适应这里气候的植物泡制地茶水来抵御了,所以喝茶并非只是为了茶道,更不仅仅用来装高雅用的。 一杯茶下肚,面前的男人似乎有些高兴,摇晃起脑袋,看得出,他很久没和人接触了。 ‘为什么,你要带着面具呢?拿到面具不好么,和大家一样生活,他们也会接受你的。’我看他高兴,也就顺口说道。 面具人忽然勐的站了起来,双手抱着头,非常痛苦的摇晃着,接着拉起我,走出房子,然后指着远方,不停的蹦跳着。 我顺着他的方向看去,那根本是和村落相反的方向。 接着,面具男人又做了个跑的动作。 ‘你叫我赶快离开这里?’我奇怪地问,可是我还想多住几天,了解下这里的风土人情。 面具人拼命地点头,接着他看着我背后,忽然惊恐地退后着,我从他裸露在外的眼球能看到一种本能的畏惧。 忽然听到一阵叽里哌啦的话语,语速非常快,不过我听不懂,朝后望去,果然,先前的那个胖子过来了,他换了套传统的服装,背着手头上带着高高的海蓝色布帽走过来。 面具人赶快逃进房子,还没等我反应,他就把门关上了。 我和李多没有办法,只好跟随着胖男人回村子去了,走远后,我还回了回头,面具人依旧没出来,只有那件木屋孤零零矗立在那里。 晚上的饭菜相当丰富,都是写好吃却从来没看过也没听过的东西,什么猪拱菌啊,碎末山螃蟹啊,水菇菜烤鱼,鸡肉稀饭,总之都是些好吃的佳肴,李多吃的满脸通红,却还是一个劲往嘴巴里塞,我提醒她注意身材,她却只当没听到了。从那胖子的嘴里得知,这些食物都是促进消化的,非常有营养。 现场还有传统的歌舞,,中间点燃着篝火,大家身穿着传统民俗服装,非常艷丽多彩,那些女孩们摇晃着蓬松的长髮,虽然看不出个所以然,但他们非产开心,如同过节一般,我自然也跟着一起高声歌唱,快乐果然是会传染,只是一些当地的女孩在一边对着我李多指指点点,窃窃私语,又低声笑着,那笑容不像高兴的笑,反到有几分嘲笑的味道,弄的我有些奇怪,却又不便多问。 宴会结束后晚上我们睡在竹子编制的竹床上,下面则是用一种特殊的香料烘烤着,村民反到都集合在在外面,一个都不进来。我们两个颇为不好意思,这里只有那个胖男人的汉语稍微好些。 ‘它是名贵的香料,只有最尊贵的客人或者村子里的举行祭祀的祭司才有资格使用,这种香料可以使人的毛孔打开,去除污垢,让皮肤变得光滑,而且还带有奇香。’胖子友好而带着些许殷勤地说。 第337页 这里的人大都能听懂汉语,不过说却不十分流利,所以我只好和胖子多交流下。 ‘你们在这里好好住着,过几天再带你多看看。’胖子又望了望我和李多,最后目光停留在李多裸露在外的白皙胳膊上,李多被看的有点发毛,躲到我身后去了,胖子似乎也发觉自己的失态,只好赔笑着退出去了。晚上李多说还是赶紧离开比较好,而我则觉得始终有些事情没有搞清楚,而长期带着疑问,是我最无法忍受的。 于是我又想到那个面具人,我决定再去见见他。 第二天照例是丰盛的饭菜,而且大多数都是我和李多吃了,丫头虽然说着要赶快离开,不过美食送上来,昨天晚上的担忧又抛之脑后了,而我则只吃了一点,飢饿感可以使脑袋反应更快,也更清醒。 吃完饭,我变说要上厕所,这里没有公测,大家方便都是随意随地,所以胖子没有太注意,只是朝我指了指外面,我便熘了出来。 还好我的记忆不错,很快,变找到了那个木屋。 那个面具人照例在外面噼柴,他发现我过来的时候,不安的四处望了望。 接着又指了了指我旁边的空位,并双手做了个长条的动作。 ‘你说昨天那个女孩?’我问他,面具人点点头。 ‘还在村子里,吃饭。’我回答,面具人飞快地摇摇头,接着低头在思考什么,忽然他拉起我的手,这时候我才注意到他的手,上次光线黯淡,加上他一直把手笼在袖子里,所以没有仔细去看。 这时,我看到那手居然也是如面具一样的青色,并且粗糙不堪。 莫非我忽略了一些事情,或者是人的一贯的思考错误?不及我细想,面具人拉着我朝房子后面走去。 在房后有一颗树,一人多高,面具人使劲在树下挖掘者,忽然挖出一个铁盒子。 一个深黑色的铁盒,还上着锁。 面具人颤抖着双手打开盒子,从里面拿出一个红色绸缎包裹的东西。 在这一带,如此精细的绸缎是很罕见的,而且我看上去更觉得像是只有中原一代才有的衣饰。 他忽然把绸缎打开,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勐的将里面的东西往面具上一扣。 我仿佛看到什么东西一闪,接着,眼前站着另外一个人。 端正的五官,白皙的皮肤,要不是和面具人完全相同的衣服和头髮,我绝对以为忽然间被人使了魔法,一个大变活人的魔法。 接着,面前的这个人毫无表情,抬起青色的左手在脸上一抹,虽然只是一瞬,但我发现先前的脸犹如蛇蜕皮一样软塌塌的褶皱起来,还没等我反应过来,马上又一张脸变换出来,这次是个皮肤松垮,皱纹横沟般的老者形象,透着树木在炎热阳光下烘烤出来的木香,然后又是一张年轻女孩的脸,就这样我傻子般的看着眼前的人一张张的变换着不同的脸。 而最后,出现在我面前的还是最初那张面具。 不,或许我该说那才是最真实的脸,而我却愚蠢地以为那是面具。 ‘这么说,戴面具的,是那些人?’我颤抖着声音问,男人艰难而缓慢地点头。 当周围的人都带着面具的时候,不带面具的人反而会被认为带着面具,这就是我们的逻辑,虽然荒唐,却往往十分准确。 我以为自己很聪明,却依旧跳不出这个圈子。 眼前的这个男人非常悲伤的将人皮面具从脑后取出来,原来所有的面具通过一跟细如髮丝的铁丝控制着,通过手头的操纵,从额头上拉过去拉过来,而面具本身也非常的细緻,充满弹性,摸上去很滑,半透明的。,我拿起来嗅了嗅,闻到阵熟悉的香味。 ‘这种香料可以使人的毛孔打开,去除污垢,让皮肤变得光滑,而且还带有奇香。’耳朵边迴荡起那胖男人的话,以及想起他一直看这里李多的眼神,还有篝火会上众人那看起来根本不像是欢迎远道客人喜悦,反而像是收穫猎物的庆祝。 ‘糟糕。’我大喊一声,顾不得手里的面具,朝村子跑去,而青色脸孔的男人却一把拉住我,并把盒子交到我手中。他指了指盒子,又指了向远方。我接过盒子,来不及去看,而是直接跑回村子。 宴会已经结束,我却没有找到李多,胖子有些奇怪我去了这么长时间,我则强作笑容,说食物太丰盛,吃撑了,他也别有用心的笑了笑。 ‘吃的多才好,这样肤质才紧绷起来。’胖子劝慰到,我看着他,忽然想到那张面具下究竟应该是怎样一张脸。 还好,我在一堆女孩中间找到了她。 那些身着着黑色布衣,面容姣好,却非常黯淡的姑娘,贪婪地用双手抚mo着李多的手和脸,并拿着很多头饰给她戴上,女孩们的眼睛里射出攫取的光,我赔笑着将李多从她们中间拉出来。 ‘干什么啊,她们在帮我试首饰和衣服呢?’她到不十分情愿了。我来不及多解释,只是说要赶紧离开。 不过现在不行,因为外面全是人,而且如那胖子一样,所有男人的腰间都挎着明晃晃的弯刀。 天色已经渐晚,我耐着性子,等待刚刚入夜的瞬间,因为那时候人的视野最狭窄,无法完全适应从光亮到黑暗。 果然,那些人开始有些揉眼睛了,我从房间里找到了两套衣服,那是昨天晚上胖子叫我们换上的,我不太想穿,就打算留起来带走,不过现在有用处了。 第338页 我和李多换好衣服,并拿出盒子里的面具,各选了张戴起来。李多虽然愿意,但还是戴上了。 看来,那个男人早就知道盒子里的面具我用得着了。 果然,我们穿着衣服,带着面具从外面小心走了出去,守卫们没有注意到我们两个。 只是戴着面具的感觉难以名状,仿佛涂了层厚厚的蜡油一样,整张脸都觉得很重,很奇怪明明是非常轻薄的面具一戴上就觉得很艰难,唿吸也有些不舒服。 从住的地方到村口完全脱离村民的视野,有好长一段路,我们尽量低着头走在路边,偶尔过去的几个村妇没有在意我们,只当是一对年轻人,正当我以为即将逃离这里的时候,忽然那个胖子从前面闪了出来。 他依旧带着古怪的笑容,上下打量着我们,不过手里的刀已经拔了出来。 ‘尊贵的客人,为什么要走啊,莫非山寨的饮食不合您的胃口?’他笑着说。 ‘为什么。’我低声问。胖子愣了下,接着收起笑容。 ‘没什么为什么,这是我们的生活生存方式,即便你们不送上门,我们也需要出外猎食,你无法理解我们的痛苦,在没有面具前,所有人都把我们当作怪物,任何一个人都可以称唿我们为贱民,我们的生死甚至抵不过一头猪!而这仅仅是因为我们的村子里世世代代的都无法改变的肤色和容貌而已!’胖子声嘶力竭地喊着,手中的刀也抖动起来,反射的月光如同白色的鱼,在我脚边游弋。 ‘可我没这么想,而且那个男人也没有带啊。’我继续说着,但却紧握着口袋里的匕首,随时做好搏斗的准备。 ‘那是他的事情,我们没有杀他,但又怕他乱说话,只是稍微动了点刑法,因为族里除非犯下大罪,否则我们没权利处死任何一个族人,这点,我们可不像您们汉人,专喜欢窝里斗,自相残杀。’胖子带着讥讽语气说道。 ‘不过我倒要感谢你们,要不是我们无意知道了变脸的诀窍和人皮面具的制作办法,恐怕还要一辈子活在痛苦里,包括我们的子孙,而我的汉语,也是向那个人学的。’胖子继续说着。 ‘谁?’我问道,居然还有一个懂得制作这种古老面具的人。 ‘反正你也快死了,我就告诉你吧,他也是个面貌恐怖古怪的男人,正是知道他也带着面具,所以我才像他讨教,因为不仅仅是为我自己,也为了我的小女儿,当她第一次看见自己的容貌就精神失常了。当我告诉他原因后,他很乐意的教会了我,不过当我问起他的来歷,他只是冷冷地说了句,我只是一只逃出蜂房的工蜂罢了,接着便不说话了。’胖子说道自己的女儿时候,忽然流露出一丝悲伤。 ‘所以,你们安心吧,我会剥下你们的皮,做成最好的面具,尤其是那个女孩,我会把你的脸留给我女儿,经过药物的处理,你的脸永远都不会变化,能够永远保持容貌不正是你们女人最期待的事情么?’胖子冷笑着,操着刀逼近。 正当我准备一搏时,一个人从后面窜出来,举起了根棍子,悄无声息地靠近了胖子,一下把他砸晕了。铁棒砸在胖子的左脸,粗糙的木桿刮花了他的脸,借着不多的昏黄光线,我看见胖男人一半的脸露出了青褐色的面容,那只眼睛圆圆的鼓胀出来,我真的无法分辨,到底那边是他的脸,那边才是面具。 抬起头,原来来者就是是住在木屋的男人,他又一次救了我们。 月光下他的脸愈发骇人,但眼神却非常柔和,他努力笑了笑,两变的颧骨缩紧了下,但嘴唇却没有变化。 原来,他的嘴巴早就被人用铁丝缝紧了。 我苦涩地笑了笑,走过去伸出手,他则奇怪地望了望我,也不安地伸出手来。 我们紧紧地握了下。 在他的带领下,我和李多终于走出了那村子,接着仍然不放心,连赶一夜路,等认为完全走出了那山脉,我们才找了件小旅馆住下。虽然我很担心他回去后的处境,我也邀请他离开那个制造人皮面具的村子,但他坚定地摇头,我怕村子里的人追来,只好作罢,或许真如那个胖子所说,他们是从来不会杀自己的族人。 躺了整整一天,我才爬了起来,李多似乎非常疲倦,我没有叫醒他,自己打开那个盒子看起来。 原来盒子里还有几张发黄的稿纸,里面记载着一些文字,不过更像是从日记本上撕扯下来的几页。 通过那几页纸,我知道原来几年前就有一直探险队伍来到过那村子,在被村民当牲口一样养了一阵子后,全部被活活剥皮了,这几张纸是一个侥倖逃走的人记录的,他颤抖潦草的笔迹让人感觉到了他的恐惧,不过很可惜,看来日记并没有写完,最后一张纸上已经黯淡如黑的血迹标明他应该也遇害了。日记可能是那个唯一不肯带面具的男人收集起来的。 最后,盒子里是张残破被血迹模煳的证件,证件上的照片,是一个笑嘻嘻的胖男人,嘴巴右下有颗红痣,米粒大小。 李多吓的不轻,我们只好在小镇上多住几天,找到机会,我才把故事写给你,现在我只是想查查那个会制作人皮面具的男人的下落,因为我隐约觉得那人似乎和父亲生前追查的使用魇术一族有些关系。”纪颜的信到此为止,看看日期,已经是一天前的。 第339页 我无法帮助他,只能默默为他祈祷祝福了,只是走出网吧,我看着周围的陌生人,真的有些迷煳了,到底是我看着他们像带着面具,还是他们看我像带着面具。 或者,我们都带着。 第八十二夜:怀梦草 在古代,很多成功人士总喜欢标榜自己的不同,形容最多的就是自己出身前就已经被上天安排好了要去做什么,这些传说表现的直接的就是自己的母亲在怀自己前总能做些千奇百怪的梦,例如舜的母亲梦见吃下土巨人的泥土而怀舜,汉武帝刘彘未曾降生,他母亲王夫人也说自己梦见拥日入怀。孙坚的妻子怀上孙策孙权兄弟的时候,也分别梦见月日入怀,当然,我小时候自然也会去好奇得问母亲怀我的时候梦见了什么,可是答案非常失望,母亲思考良久,只是回答经常梦见吃红烧猪脚。 也难怪,那个年代母亲在怀孕的时候连鸡蛋都吃不到几个。 可是梦的确是非常神奇的东西,最出名的当然是要属周公解梦了,周代还有专门的占梦官。《周礼.春官.占梦》云:“占梦掌其岁时,观天地之会,辨阴阳之气,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关于梦的形成,民间多认为是灵魂离开了躯体的游荡,是灵魂的经歷,而死亡,则是灵魂永久的离开身体。 何谓六梦?《周礼》中将梦分为正梦、噩梦、思梦、寤梦、喜梦、惧梦等。 做梦颇有禁忌,据说古人睡觉很有讲究,如枕头要高点,是为“高枕无忧。”最好侧身而睡,忌讳开口仰面“尸卧”睡觉地点忌寒,忌风,忌近烟。春卧南首、秋卧西首、冬卧北首。睡前最好清心寡欲,少思少想,自然不会做梦,而且佛教认为梦代表着人的yu望,梦多则意心杂,对于修行者不利,他们往往採用咏颂多遍经文来禁梦,或者干脆不让自己熟睡,彻夜阅读经书。 而我所要说的,则是关于一个占梦官的故事。 占梦官属礼部,最高为太卜,下面则是占梦官员,多为解决皇室的梦境或者星相变化。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项古老的工作已经几近消亡,就如同伴随着紫禁城的炮声,宫廷的御膳房流落到民间一般,养尊处优的占梦官也要为自己的生计着想了,而我居然探究到,这个城市就有一位靠占梦为生的人。 这种人往往和市井骗子没有太大的区别,而事实正是如此,真理与谎言,荒谬和现实总是一线之隔,如果都那么好区分,也就没那么多烦恼事了,所谓大智若愚大奸若忠,大师和骗子自然我等凡人肉眼是分辨不出来的。 当然,在我去见他的路上,仍然对这种事抱着怀疑态度。 这个奇异的男人居住在一片贫民窟内,我们对算命先生最喜欢讽刺的一句话就是:“既然你这么准,为什么不把自己的命算好点呢?”而我自然也萌生出这种想法,但既然来了,见一见也不会损失什么。 四处追打着的脏着小脸的少年,看见陌生人就害羞的躲藏在墙角,犹如受惊的小兔子一样探着脑袋睁着大眼睛望着我,收破烂的老人,和靠着一辆拖车的移动早餐店,一切仿佛都很熟悉,我似乎又回到了自己儿时居住的地方,只是二十年后,这些地方仿佛从未曾变化过一样。 这个被大家唤作老叶的占梦者在这一带非常出名,随便问个人他都能讲出一堆关于老叶的故事。 只是大家听说我现在要去找他,都摇头说不要,他们说要找老叶,最好入夜以后再去。 我当然更加的好奇,不顾大家的劝阻来到老叶的住处——一个在这一带少见的带有庭院的砖瓦房,青砖白瓦,洁净如洗,和周遭的木棚低矮如柴房的的房屋形成很强烈的反差,庭院里右边摆放着一些盆栽,只是相当奇怪,陶盆里只有黑色的泥土,什么都没有种,想必主人还没有决定好,另外还有一直半咪着眼睛毛色黑白相间的猫咪趴在门口打盹。 我小心地走过去,拉开了围栏的木门,伴随着咯吱一声,似被惊醒的猫警觉地抬起头,但身体依旧保持着躺的姿势,它圆睁着双眼望着我。 当我逐渐走进由猫把手的大门时候,这只猫忽然弓着腰向后伸去,接着勐地跳了起来,全身的毛都竖了起来犹如一直豪猪,体型也大了,它弯起腰,对着我,咽喉发出的声音让我想起了准备攻击猎物前的响尾蛇。而且它的眼睛看上去有些奇怪,我却一直说不上来。 我只好呆在原地不动,对着门喊了句。不多久,大门打开,一个人影走了出来,四十来岁,满脸络腮鬍子,宽额剑眉,隆鼻阔嘴,四方国字脸,身材虽然不十分高大,却相当健壮魁梧,他蹲下来,一把拎起那很不友好的猫咪的脖子,犹如提着一块毛被子一样,猫忽然也老实很多。 “别闹了。”中年男人朝猫屁股轻轻一拍,便不再搭理它,猫也知趣的走到一边继续睡觉了。 “进来吧。”男人看都不看我,低头拍了拍自己的衣袖——满是油腻,几乎已经结成了半透明的油壳子,自顾自地走进了屋子,我当然也跟了进去。 房间里有一股淡淡的茶香和木头的清新味道,所有的家具似乎都未曾上色,保留着原始的明黄色的色调,墙壁雪白一片,犹如刚刷过一样,我拿过一张木凳,居然还是打了蜡的,握在手里光滑如琉璃。坐在茶几旁,老叶很快端来两杯清茶。靠墙摆放着一张很大的木床,大概一米多高。床上铺者白色毛巾被,前面高高隆起,想是枕头一类的东西。 第340页 老叶招待我喝茶坐下后站了起来说占卜这种事情要沐浴更衣,你就算了,不过也要烧柱香,以示虔诚,说完从床下掏出一根香递给我,烧罢后自己就走进里屋,没多久,听见里面又水声传来,再等片刻,老叶走了出来。 这次却和先前大不相同,面庞干净,挺胸直背,穿着一套类似道袍但有是白颜的长衫,上面只在胸前印着一副八卦。 “梦为天机,解梦者不吉,所以干我们这行的越来越少,而我也看梦而言,普通无关痛痒的我可以告诉,但事关生死兴亡,我便不再说话,希望您能见谅。”老叶忽然对我鞠了躬,说罢,站在我面前。 “其实我不想解梦,更不想知道关于未来什么的,不过倒是想听听叶先生在解过那么多梦,有没有什么不同寻常的事发生过。”我尽量措辞谨慎些。 老叶眼珠子往上翻动了几下。 “当然是有,只是怕你不信。” “未曾细说,何来不信。”我笑谈。 “既然这样,那我告诉你吧。”老叶知道我不是来解梦的,反倒有些轻松,脱去鞋盘起双腿端正地坐在木床上。 “解梦和占梦并不相同,解梦是帮人释梦,而占梦不一样,那是来人问我们问题,我们靠自己做梦了来得出结果,就如同算卦者靠抽籤或者是龟壳铜钱一个道理所以,解梦并没什么了不起的,占梦却不是那么容易的。 就在几年前,一个生意人模样的年轻人来到我这里,他面容憔悴黑着眼圈,我一看就知道为梦所扰,果然,他告诉我自己一直做噩梦,但一醒却又记不起自己梦见了什么,所以到现在都不敢睡觉了,而长期这样,生意也没法做下去了,自然从朋友那里找到了我,希望我可以帮帮他。 我让他边吸着檀香,边睡在我床上,然后坐在一边看他,果然,没多久他睡着以后开始流汗,接着抓着自己胸口衣物不放,脸色苍白,这个时候断不可惊吓他,将他喊醒,只能轻微摇动其身体,或者以指甲按其人中或挤压他的大拇指让能让他神智恢復。 这人醒后告诉我他又做了噩梦,但依旧记不得梦见些什么。不知道自己梦些什么,这叫我如何解梦,我帮人解了这么多次还头次遇见这种事情。不过我却早有准备。”老叶说到这里,忽然停住神秘地笑笑,用手掌拍了拍自己身下的木床,接着将床被掀了起来。 出乎我意料之外,原来这木床实在是非常奇特,就如同转为人体设计一般,隆起的部分并非是一个枕头,而是床体自身凸起了一块,整个床浑然一体,侧面看像一个倒扣的勺子一样,好生怪异。而且床头也放着一个埋慢土的陶盆,和院子里的一摸一样。 “这叫梦床,是用非常稀有的木有制成,所有躺在床上的人,他们做的梦都会被记录下来。而我在躺上去,就能重复看到先前那人所做的梦了。所以我不对它上漆,而且这个是祖传的,占梦世家才有的好宝贝。” 我哦了一声,想不到居然又如此神奇的东西。 “不过,要是我知道后来发生的事情,我是断不会躺下去的。”老叶语带颤抖,似有难言之隐,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才继续说下去。 “你可能知道,梦主反向,所谓平梦主凶,梦凶得吉。当我睡下去的时候一闭上眼睛,就看到一片白色,然后是一团棉花一样的东西如同滚雪球一般越来越大,整个地方很快被它塞满了,而我也逐渐喘不上气,还好我神智尚在,赶快从床上跳起来。做梦有两种,一种是深睡之梦,就是俗话说的睡的很死,另外种是神未定之梦,也就是碰巧打个盹做的梦,后者很容易醒,但做的梦也不可靠,所以占梦有规矩,所谓五不占,就是五种梦是不占卜的,神未定之梦就是其中之一,而我躺在床上所看见的,就是这种,所以我也能很快醒过来。 既然看到了年轻人做的梦,似乎就很好解决了,但还是非常奇怪,我只好暗地里去查查那个年轻人——有些人,他们来求我解梦占梦却不实话实说隐瞒内情,因为占梦解梦又规矩,他们怕触犯所以多有忌讳,这样我就必须了解清楚才行。 果然,那年轻人虽然年纪不大,却公司开的十分火闹,想必多是来路不当,但我也查不出个所以然,我只好告诉他多宁神安息,不要思虑过多而伤神,年轻人不满而去,我原以为事情结束,可没想到最后弄到自己身上来了,所谓打鹰的让鹰啄了眼啊。”老叶说到这里,似乎有所感触。 “那之后我开始和年轻人一样,不停的做梦,而且醒来后满身大汗,却记不起梦见了什么,而且开始日渐消瘦神气不足。我只好反过去找那个年轻人,结果被告知这人居然发疯了。我去看他,也是满嘴胡言乱语,当我沮丧着要回头的时候,年轻人似乎认出了我,抓住我的衣袖大喊起来。 ‘来了,来了,你也快了,你迟早是醒不过来的!’说完,又自己一边疯去了。 我开始意识到不妙,却没有破解的方法,看来这东西如同传染病一样,居然把我也拖下来了。接下来的几天我遍寻古书都没有办法,而一些我的行内师傅也不敢为我圆梦,而我忽然也发现,自己睡眠做梦的时间也越来越长,睡的越来越死。 还好天无绝人之路,我再自己父亲遗留的一本几乎被我卖掉的手记上看到了一段话。 第341页 ‘梦者,魂行也,梦不得醒,则魂不归,观似醒而实为梦中是为怀梦,梦无实形,然聚之则夺人魂,终不得脱。’ 家父的留言提醒了我,原来梦就如同袋子里的水,人的魂魄如同那个袋子。每天做梦就如同往袋子装水,普通人睡觉醒来,梦也就散了,但如果做的梦不能释放掉堆积再一起如同怀孕一样越来越大,终究会让本来无形的梦成为实体,将魂魄夺取,而这人个就永远醒不过来,自己的生活就会被梦所代替了,所谓看上去是清醒的,实际上仍然在梦中,也就是像年轻人一样疯掉了。 虽然知道了结果,但还是不知道起因,根本于事无补,几天后我照样会变成疯子,永远醒不了。 剩下的几天我关门谢客,决心找到那疯掉的年轻人到底做了些什么,果然,虽然他生意方面没有查到什么,我却知道他的家庭状况。 他本来是个普通的白领员工,靠着于老闆的女儿的婚姻才平步青云,而且不知道该说幸还是不幸,他的老丈人在婚后不久就心脏病突发死亡,年轻人接管了自己岳父的所有产业,所以难怪生意做的那么大,而他的妻子也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药物过敏导致瘫痪不起,成了植物人。年轻人疯掉后,她也依旧收到良好的护理——那是她父亲留下来一笔专门给女儿的钱,所以这个可怜的女人仍然活在医院里。 我以朋友的身份前去探望,刚进去就觉得病房似曾相识,雪白的墙壁和白色的天花板、床单,床被。 黑瘦的女人平躺在床上,浑身插满了导管,她的手臂满是长期不曾活动堆满的黑色淤血块,脸部则削瘦的吓人,几乎是一个蒙了层人皮的骷髅头。只是深陷的眼窝里残留着一双凸起的眼珠。 我开始觉得年轻人和我的病与她有关了。 因为我看见这个女人的眼球居然在飞快地转动。 难道说从她瘫痪消失意识到现在一直在做梦?其实她只是一直处于深度睡眠中? 原来不是我和年轻人的梦无法释放,而是这个女人的梦进到了我们身体里,并且积聚起来,一个人的梦尚且会多到令人郁结难以释放,何况是两个人的,那个年轻人终究是突破了临界点,犹如个装满了水的气球,还一直加的话当然会爆裂开来,梦已经超出了他现实生活的部分,所以他疯了。 这个女人就像一个造梦的机器,将源源不断的噩梦输到我们脑袋里思想中,然而我现在又该做什么。 难道说关掉这个机器?我只要动一动手指头,一切就结束了。 当然我不会这么做,先别说良心的责备,整个病房都是由摄像头监控着。 既然找到了源头,我自然有世代为占梦官的解决办法。”老叶又笑了笑,指了指床头的陶盆。 “你可能以为这里什么都没种吧,其实你错了,这个叫怀梦草,它白天是不会出来的,只有到夜晚才会钻出来,像蒲公英一样,不过颜色鲜红,揣着它睡觉可以占卜梦的吉凶,非常灵验。” “嗯,这个我知道。”我点点头。 “不过又一点你就不晓得了,怀梦草是不靠水或者肥料生长的。它靠的是吸取人的梦,睡觉前将它摆在床边,一觉醒来便发现你什么梦也不做了。所以,我把这个在那个女人和我这里都摆放了一盆。”老叶将陶盆放到地上,我实在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 “后来我便没有再做那样的梦了,不过更奇怪的事,那女人居然醒了过来,而且她康復之后居然找到了我。 她说在梦中见过我,并且感激我治好了她的病。她还说自己是被她丈夫害的,误食了本不能吃的药物,现在她取回了遗产的继承权,而且想嫁给我,这可能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正好也没有娶妻,两人就自然走到一起了。”老叶又爽朗地笑笑。 “不错啊。”我也很高兴。 “既然你来了,证明大家有缘,我送你一盆怀梦草吧。”说完,老叶回到院子里,我也跟了出来。 先前的猫咪绕着老叶的脚跟直叫唤,似乎相当的不友好,老叶却摸摸它闹地喃喃自语说:“人家是好人,有缘人,别小气了。” 我结果那盆神奇的草,拜谢之后离开了那屋子。 临走前老叶还握着我的手,一再要求多来看他,说完,抱着猫咪进去了。 临进去前那猫看了看我,我发现原来那猫只有一只眼睛,另外一只一只是圆睁着的,动都不动,仿佛玻璃珠子般的假眼一点生气也没有。 我抱着怀梦草走在回去的路上,突然想起有些不对,既然那富有的女人嫁给了老叶,为什么他还住在这里? 或许是有钱也无法改变老叶的多年养成的生活习惯吧? 走出那片贫民区的时候,一个看上去就长舌的老妇人拉住我的手,神秘兮兮地对我说是不是从老叶那里来,我当然回答是。 “你是不知道,他发疯了,疯了很多年了,好像是拣到一只猫之后,而且疯的很奇怪,白天总告诉别人自己娶了个有钱的寡妇,大家看他可怜,经常来照顾他,也绝口不提他疯了的事情,但更奇怪的是,老叶晚上又回恢復正常了,白天的事情一点都不记得了,所以我们只有晚上才去找他解梦,他也不多说,只是每人发一片叶子,叫我们揣着睡觉,就可以推算凶吉了,别说,还真是灵验。”老妇人的话让我吃了一惊,望了望手中的盆栽,连声说道谢,然后赶紧回了报社。 第342页 我急于回去并非是害怕,而是想查些东西。 果然,几年前有则新闻,是说一个年轻富有商人的妻子在服药后产生过敏反应摔倒后被桌角扎瞎了右眼,并且陷入深度昏迷,而这个年轻商人不久也发了疯。 我按照地址又找到了那个女人,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是夜晚了。 她瞎着右眼躺在病床上,和老叶形容的一样,不,其实更加瘦,就如同一副根雕一样,所有的紫黑色血管像蛆虫一般爬满了她裸露在外的身体部分。 雪白的病号服穿在她已经血液不畅而导致皮肤黝黑的身上,犹如一只黑白相间的猫。 病床前摆放着一株盆栽,那陶盆好生熟悉。 盆里开放着一株特殊的植物,鲜红如血,形状似蒲,正对着那女人。 我看到女人剩下的眼球在飞快的转动着。 忽然间,我有种冲动,我知道这个重症监护室有录像监控,但我还是不自觉的走了过去。 我离开那女人越来越近了,眼球也转动的越发厉害。 颤抖的手伸了过去,我也不明白自己在干什么,因为我忽然有种奇特的想法,究竟那转动的眼睛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手指离粗糙褶皱的眼皮很近了,当我将要触及它的时候,居然停电了,我惊恐了一下之后镇定下来,想拿出手机照。 但是我发现正前方多了个光源,不,与其说是光源,不如说是一只绿幽幽的眼睛,那瞳孔很大,像猫的。 但只有一只。 然后是一阵刺耳的猫叫,那绝不是猫发春的声音,因为那声音参杂着一种女性特有的高音和尖细。 长而不间断的叫声过后,电力恢復了,我满头大汗,发现女人依旧好好地躺在病床上,那只眼睛依旧的飞转着。 走出病房,我又想起老叶,或许他也正抱着那只花猫,躺在梦床上。 究竟什么是梦,什么是现实我也说不清楚了。 不过我会回家去看看,看是否抱着那颗植物睡觉真的会睡个好觉,一夜无梦。 第八十三夜:种子(一)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句古语不知道传承了多少年,似乎一切都是有因才有果么?或许该说什么样的种子,发什么样的芽。 若不是站在眼前的这个颓废男人,我恐怕不会知道这个故事。即便是隔着老远,我也闻见他身上混合着酒臭味和多日不曾清洗的酸味。他随意的将一件皱巴巴地西服套在已经变色的“白衬衣”外,皮鞋已经完全失去了光亮,只有高耸的鼻樑上架着的那副金丝眼镜和后面的那双虽然低垂却依然犀利的眼神仿佛还能提醒我这个男人以前还是过着非常有着优越而高高在上的生活的。 “我出身在一个令人羡慕的家庭。”他使劲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我倒了杯水给他,喝完后,他开始谈起那个关于种子的故事。 “虽然是名门望族,却有着外人无法了解的痛苦,无论我们家如何风光,如何显赫,但始终都是单传。 每代下来,都只有一个儿子,每次家里的长辈总是战战兢兢地抚养这个孩子,即使是以前可以有三妻四妾,但始终只有一个能继承香火的,再要生,要不就夭折流产,要不就是女孩。 人丁兴旺关系到家族兴亡,这是几千来以家族形成个体的中国社会不变的法则,我们家虽然竭尽所能到处寻找办法,似乎也只是徒劳无功,后来想开了,也就算了。 我的父亲是一名富裕的儒商,下海前是大学教授,做生意则一帆风顺,而且又赢得了极好的名声,我从小就在钱和墨水中长大,不过在他的教导下,我没有成为书呆子也没变成尖酸刻薄唯利是图的商人,我似乎平稳地按照家里的为我设计好的路走下去,成为一名外人仰慕的成功者。 但路有时候也会出现岔口。 我娶了一位我非常爱的女人为妻,但结婚六年都没有任何生育的迹象。表面看上去和谐的家庭却始终蒙着一层阴影,在我看来没有孩子多少有些痛苦,但却不影响我的生活,而双亲则急的满头白髮,而这个年代又不必以前可以讨妾,借腹生子我们家更是干不出来。 妻子经常会在睡梦中流泪,我明白她的痛苦,这也令我更加烦恼,我和她早去过医院检查,可两人都没问题,妻也一度提出离婚,但被我严厉的拒绝了,如果是为这个事抛弃她,那我就真不是人了。 我的母亲,也是我父亲的大学同学,也是在四十岁的时候才生下我,当时她也是冒着极大的风险,而那之后她的身体也每况愈下,经常腿疼,可是无论什么天气,每个早上她都起的很早。 终于有一次,幼年的我悄悄爬起来跟着看她做什么,我望见她居然在寒冷的清晨披着单衣,走到客厅,手里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个长形的木制品。 似乎,是一个灵位。 母亲将牌位放在正对客厅的窗口,居然跪了下来。 我刚要过去搀扶其她,但好奇心居然让我躲在一旁看了起来。 母亲居然哭了起来,那声音非常的悲凉。我一时没了没了注意,哭了片刻,母亲站起来,收起牌位回到自己卧室。 几十年来,母亲天天如此,我始终想知道那牌位是谁的,或许是母亲的好朋友?父亲说母亲年轻的时候交友很广,颇有女中豪杰的味道,而且又是重情重意,如果这样想,只是凭弔一位故友到也说得过去了。 第343页 日子在家中窒息的环境下过去,我极力想化解父母对妻子的矛盾,可是三人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大,直到有一次,父亲居然外出许久,问起母亲,她只是说去了老家为我讨要生孩子的秘方。 父亲回来的时候非常高兴,仿佛人都年轻几岁,而老两口对妻的态度忽然转变了,反而让我们两人觉得颇为不适应,我以为维持几年的坚冰或许真的打碎了,然后事实证明我错了。 父亲不是一个人来的,他并没有带来什么秘方,儿时带来一个即将临盆的孕妇,父亲说她是乡下的友人,由于家里已经超生,不敢在村子生,所以父亲顺便带她过来,让她在城里生娃,也算帮乡里人做点好事,而且农村认为就不添丁的家里来个孕妇也可以讨个好彩头,我自然没有怀疑,因为父亲经常帮着家乡人的忙,什么工作调动,资助贫困生之类。 当然我认为这次也不例外,不过这个有着黑红健康脸孔的女人死死地盯着我看,仿佛看怪物一般,接着又看了看妻。她忽然抚mo着自己园滚如西瓜般的肚皮笑起来,那笑容却比哭难看。 我走过去帮她接过行李,但那女人忽然低头摸着肚子对着我小声说着。 “娃啊,记住他。” 我以为自己听错了,但她又重复一遍,我不禁有些纳闷,但看到父亲热情地招待着这个妇人,似乎又和以前对待家乡来的人的态度有些异样,但家里向来是父亲做主,只要父亲不愿说,我从来多问。 两个礼拜后,那妇人生了,是个小男孩,很可爱,不过右手有六指,父亲说没什么大碍。我和妻去医院看她,但她似乎根本没有为人母的开心,却反而是一种非常痛苦的表情,那女人摸着孩子嫩嫩的小脸,又对着我和妻子小声嘀咕着。 “娃啊,记住他们。” 我开始讨厌这个女人了,是的,当时我的确心生厌恶,甚至怀疑这个女人不会把孩子交给我们家里照顾吧,父亲一直都是好人,对他们的要求从来不会拒绝。 但我多想了,没几天,那女人和那孩子都消失了,仿佛从来来过,而父亲忽然劝我和妻去散散心,出去好好旅游。 家里呆的郁闷,我也正想如此,临走前,父亲兴奋地和我告别。 我和妻子去了以前就很想去的地方,这次长期的旅游犹如再次回到蜜月的时候一样,当旅行结束回到家里,我发现居然已经过了一年了。果然玩起来时间过的飞快。 但我没想到奇蹟居然出现了,回来一段时间后妻子出现了强烈的妊娠反应,去医院一看居然怀孕了。或许真的是那名孕妇给家里带来了好运,检查后医生还说是双胞胎,当我高兴的将这个好消息告诉父亲的时候,正在沙发上看报纸的他勐的站了起来。 双胞胎?父亲颤抖着声音问我。我觉得他非常奇怪,但没有多想,以为他是开心的有些失态。 父亲低着头,不停地嘟囔着,我隐约听到他在说什么怎么会这样一类的话。很快,他意识到自己的失态,马上堆起笑容,说好事好事,接着失神地走到卧室去了,一边走还一边嘆气。由于我也沉浸在即将做父亲的幸福中,居然没有太过在意父亲的变化。 妻的肚子随着时间渐渐隆起,很快就要临产了。 医生告诉我们,妻就会在这几天生了,父亲担心我身体,于是叫我回去睡下,我已经向单位告假,在医院照顾妻很久了,的确有些疲惫,于是,那天夜里我独自一人回家休息,而父母则在医院,有消息就随时通知我。 本来是四个人的家忽然只有我一个人,当然有少许不适应,我并非是个胆小的人,只是那天心里惦记妻,所以总觉得有些心神不宁。 躺在床上无论如何也睡不着,脑子里不知道怎么总是浮现出幼年时候看见母亲对这那牌位祭拜的影子。 好奇心一旦涌起,就如同决堤的洪水。 我开始在家里翻找,终于,在母亲床下的木板隔层里找到了那个用厚厚油纸包起来的灵牌。 当我拆开一看,感到一阵不解。 牌位上赫然写着的,居然是我的名字。当我正在奇怪这牌位的时候,空旷的客厅外忽然传来一阵银铃般的小孩笑声。 我把牌位重新包起放好,走到客厅里。 笑声依然如远处飘来的雾气一般瀰漫在冰冷黑暗的客厅里面——出来的时候我发现房子停电了,而这种事情在我家是极少发生的。 跟随着那笑声,我走出了房子,外面比客厅里更冷,北风颳的呜呜的,可还是可以清晰地听到那孩子的笑声。 当我走到屋子外面的庭院角落的时候,笑声开始微弱了,渐渐变成了啼哭的声音,我被这声音搞的无心烦躁,于是想干脆不管了,既然睡不着,不如去医院陪陪妻子。 我正要转身,却感觉到脚底有什么东西在慢慢隆起,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土里蠕动着。 我移脚,慢慢蹲下来,开始用手慢慢地刨开脚底的土。 这个庭院种植了一块草坪,向来是父亲打理的,草长的异常丰茂好看,旁人看的羡慕不已,经常像父亲讨教,但父亲总是闭口不答,不过我发现我脚底的这块土非常的松软,似乎刚翻新不久。 我的手指触及到了什么软腻的东西,如同搁置久了的肥肉,又像豆腐,我急着打开了手机照了过去。 第344页 伴随着手机幽暗的灯光,我看到的是一截苍白的手,准确的说是小手,婴孩的小手。 那手有六指。 我已经没有勇气在挖下去了,但是但我要努力支撑起身体离开的时候,我发现那孩子的手紧紧握了起来。 第八十三夜:种子(二) 旁边的土开始出现更大的动作,抖动个不停。手机的光也暗淡下来,无论我怎样去按也不再显示。 黑暗里我闻到一股腥臭味,那是土壤中夹杂着腐败肉质的味道,那味道非常熟悉,儿时的我帮父亲翻新土地的时候,经常会找到一些被动物藏匿在土里的吃剩下来的残尸。 有东西顺着我的脚踝慢慢地爬了上来,我的身体如同被绳子绑住了一样,那不知名的傢伙居然一直爬到我的耳朵边上,细细地说了一句,那句话虽然微弱,一下就淹没在唿啸的冷风中,但我依然听到了。 ‘我认识你。’犹如呀呀学语的孩子说出来的话一样,却根本没让人觉得可爱,话语中没有夹杂任何的生命力。 手记忽然响了起来,我慌忙的接了电话,身边的一切又消失了,只有脚下的土依旧松软。 电话父亲焦急的告诉我,妻子已经发动了,我胡乱应了声,连忙赶到医院。 焦急地等待几个小时后,当天已经蒙蒙发亮,一名神情疲惫的医生走出了手术室。 ‘母子平安。’他勉强地笑了笑。接着揉揉眼睛,伸了个懒腰朝更衣室走去。 可是当把孩子抱出来的时候我发现只有一个。 不是双胞胎么?我抓住刚才那个医生问道,他奇怪地告诉我,只生了一个,并且说这种事进场发生,有很多产妇做的检查都偶尔有失误,双胞胎变一个,一个变双胞胎都是可能的。 既然医生这么说,我也不好在拖着人家,只是看了看孩子。 但是我忽然发现孩子的右手居然是六指。 父亲过来安慰我,说没什么大碍,不影响什么。而我则将孩子交给父亲,自己进去看妻,她很虚弱,不过看得出非常开心,但我却笑不出来,因为我觉得那绝对不是我的孩子。 孩子的六指很快切去了,伤口也好的很快,日子回到了普通而幸福中,当然,除了我,他们三人对那孩子都很喜欢,而孩子也的确十分可爱,我不得不挤出笑容强作开心的照顾那孩子,但那天晚上的事情却如烙印一般让我难以忘记。 在两代人的照顾下,这孩子成长的很快,他继承了家族的有点,漂亮聪明,但他还是多少有些怪异,他从来不肯叫我爸爸,这让我更加厌恶他,父母和妻经常安慰我,但我却对那孩子更加冷淡起来,聪明的他也知道,从来都是粘着那三个人。 终于,我忍不住了,我把妻子支开,让她带着孩子出去散步,而自己则把父母叫到客厅。 前年那个村里来的孕妇现在怎样了?我直接问父亲,他一听这话犹如遭到电击,身体抖动了一下,我看见他苍老的脸孔和白髮,忽然觉得有些不忍,或许我正在触及这个老人心里最脆弱的地方,但一想到那个古怪的孩子,我又硬下心来。 你一定要知道?父亲没有抬头望着我,我嗯了一声。 我不会告诉你的,或者说,只有到我死的那天才会告诉你,那样就算你如何怪我,我也不会知道了。父亲幽幽地说了句,接着拉着同样神情默然的母亲走出了卧室,留下我一个人傻傻地站着。 父母的态度更加让我怀疑,但我表面还是做出一副放弃追查的样子,父亲也仿佛以为我真的不想过多探究。但是很快,我藉口出差,来到了老家,虽然说是故土,但其实我根本没来过,只是从父亲那里得知有这么一个村子。 当我来到的时候才发现的确是个普通的在普通的地方,同中国成千上万个村落一样普通,那里的人也一样勤劳朴实,我忽然想到,如果那个妇人根本不是这里的人,我不是白跑了。 不过很幸运,父亲的确来过这里,而且还住在当地一个远方亲戚家里,这个老实的村里人告诉我,他的确知道那个孕妇的下落,并且带我找到了她。 这个女人仿佛知道我会来找她,平和地招待了我,她的家比普通人看过去要豪华的多,已经接近城市的标准了,而且三大件也齐全。 当我把心中疑问告诉她的时候,并且希望看看当年的那个孩子的时候,女人冷笑了下。 你不该问我,孩子的下落应该去问你父亲,当年我只是负责把孩子卖给他罢了,别的我一概不知道,他告诉我你们夫妇没孩子,所以要收养个,我们家穷,什么都没,唯一就是孩子多,一年一个娃,送人的送人,卖的卖,我和我男人根本养不起,有你爸爸这样的富人出的起高价我当然开心了。她如连珠炮一般说着。 可是我没看到那个孩子,我连忙说道,妇人忽然又冷笑了下。 呵呵,想不到他看上去慈眉善目居然也做这个勾当,看来我猜的没错,一个孩子值当不了那么多票子,可怜我的娃,居然做了种子。她的脸上闪烁过一阵嘲讽和悲戚之色,但也只是一瞬间,很快又回到那副冷漠的脸孔。 我不明白地望着她,她见我真的不懂,就继续说道。 生不出娃的家里就是少种子,种什么,得什么,你父亲把我的娃买去做了种子,好让你和你婆娘能生个出来。说完,她站了起来,转过身不再理会我,我还想问什么,却被她回绝了。 第345页 离开的时候,我听到房间里响起呜呜的哭声,撕心裂肺。 回家的路上,我想到了关于埋小鬼的说法——东南亚的赌场之中经常会买来刚出声的婴儿,然后让一些有道行的修士禁锢他们的亡魂,镇压在赌场之中,为赌场招财进宝,未能生有子嗣的家庭也会偷偷将小孩的尸骸埋在家外墙角,为家里做招财招子的看门小鬼。难不成父亲真的做了那事?我不敢在想下去,只能赶快回家,火车上我一闭上眼睛就能看见房子外面角落的草坪下有一堆新土,犹如一个坟。 难怪回来的时候草地长的更加茂盛了。我忽然想起有人说过,死人是最好的肥料,如果一块地上的花草长的很好,那下面一定埋了人。 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又是个懒洋洋的秋日下午,快到家的时候,我看到那孩子一个人站在庭院里玩耍。 他真是我儿子么?或者还是那个种子结出来的果子?我的脑子乱得很。 我勐的生出一种想过去抱他的冲动。阳光照在那孩子光滑如缎般的脸上红扑扑的很好看,他挥舞着像藕节样的手,仿佛在跳舞一样。 当我慢慢走过去,却看到高高伸展的手上,在阳光下显的有些异样。 我清晰看到原本被切去的六指好好的长在那伤口上,仿佛在嘲笑我的愚蠢一般。 孩子背对着我,他迎着太阳落下的常常黑影正好叠加在那个土堆上,土堆又开始耸动起来。我站的地方离孩子只有十米远,却宛如相隔天涯。 土堆中伸出的小手抓着孩子的脚踝,但孩子仿佛什么也感觉不到,那双手也是六指,却已经腐烂接近白骨。 我再也无法忍受了,那就是我儿子,我不允许任何东西抢走他,我扔下衣服和行李,冲过去抱起他,亲着他的小脸。 ‘我认识你。’怀中的孩子忽然说道,话语和那天晚上听到的一模一样,他不安分地从我手里挣脱出来,冷冷地望着我。 ‘我认识你,而且我把你的孩子吃掉了。’他哈哈地笑了起来,那笑容分外熟悉。 就像那个村子里的女人。孩子笑完后就晕了过去,我抱着他,看了看那手,又成了正常的五根手指。 父母和妻吓坏了,还好孩子很快又醒了过来,只不过依然躲着我。 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在也无法人兽了,于是我拿出翻新草地的工具跑到外面。父亲仿佛知道我要做什么,勐的朝我沖了过来。 不要啊,他老泪纵横的拉着我的手臂,曾几何时这双手是那么强壮有力,但现在却如此软弱,我几乎感觉不到他的力量。 ‘爸。我一定要解决这事。’说完,我将外套脱掉,大步走到外面对这那土堆挖起来。 父亲瘫倒在地板上,而母亲也尖叫着跑过来想阻止我。 ‘你会后悔的!一定会!’母亲如疯子般诅咒着我,披头散髮的样子非常可怕,我瞟了眼妻,她流着泪抱着孩子,她从来不不会阻拦我任何事情,在她眼里,我是永远是对的,绝对不会犯错的,就像父亲在母亲心目中一样。 只有那孩子,却咬着指头带着嘲笑和好奇的眼神望着我。 随着工具的翻动,草坪支离破碎的翻开了,果然,我找到了那个深埋的婴孩,虽然四肢开始腐烂,但脸部依然清晰可见,我小心的把那孩子的尸体拿出来。 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我扶着那孩子的脑袋,喃喃自语到。 当我将尸体缓缓脱离泥土的时候,忽然发现似乎被什么扯到了,低头一看,原来婴孩的脚踝处居然还有一只手,一只只剩下骨头的手掌死死的抓着尸体的脚踝。 居然有两具尸体?我回望母亲,她面无表情地望着我。 接着拂去面上的泥土,腐败之气更加严重。那下面是一具稍微小点的尸骸,似乎已经掩埋很久了。 我讲两具尸体都拿出来,用白布盖着放在草地上,阳光冷了下来,妻中小傢伙一直盯着那尸体。 回到屋子里,妻和我坐一边,父母坐对面,在灯光下他们仿佛一下苍老了几十岁。 ‘第二具尸体是谁?’我问他们。 ‘你的孪生哥哥。’母亲低声说,我忽然震惊了,我何时有个哥哥? ‘我们家族向来只能有一个传接香火的后代,而不管如何,我们的家族都是生双胞胎,而其中一个就要作为镇宅和保护家族的兴亡而必须要活埋在家里的后院,绝不能有两个男丁同时存在,而且埋下去就不能再开启出来,否则家必败,你以为这些财富地位是怎么来的?那是你的兄弟,我的兄弟,你爷爷你祖爷爷的兄弟的命换来的,或者说,这本省就是一笔交易罢了。’父亲忽然如释重负地嘆了口气。 ‘你一直没有后代,我非常着急,所以从那个妇人处买了个孩子,我想你一定也知道了,同样,我把那孩子活生生埋了下去,造孽啊,多好的孩子,我只是希望作为种子可以让我们家开枝散叶,或许可以改变这该死的命运,但没想到还是双胞胎,但生出来却又只是一个,我实在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每一个活下来的男丁,都会沿用死去的兄弟的名字,表示已死一次,不会在被世间的命格所牵绊,当然可以做任何事情都一帆风顺。’父亲地垂着头,我很难相信一向被外人称道善良富有爱心的父亲居然会杀死一个襁褓之中的婴儿。 第346页 而这一切却又都是为了我。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母亲要去祭拜那个牌位,为什么那个牌位上的名字和我的名字一样。 我到底是谁,只是一个借着已经死去的兄长的名字活下去的人么? ‘家败了,家一定败了,罢了罢了,这样或者本身就太累了。’父亲忽然站了起来,摇摆着身体走了出去。 母亲一言不发,只是转身回到卧室,出来的时候拿着那个牌位。 那天晚上,我们把那两具尸骸和牌位都烧掉了,火光中我儿子的样子变的非常痛苦,并且大病了一场,病好后父亲的生意也开始一落千丈,我的工作也丢了,上个月,两人先后过世,相隔不到一个星期,仅存的财产也用于为他们操办后事了。 现在的我只能靠着妻子微薄的收入支撑家用,当然,我还在一直找工作。”男人忽然开心起来,我很难想像一个人从高出跌落到谷底,经歷这些事情还能笑出来。 “不过我很高兴,因为我儿子终于开口叫我爸爸了,有了他,做任何事情都有动力,我会一直努力下去的。”说完,他这才拿出自己的资料。 忘记说了,他是来报社招聘的。我有好的接过来,并告诉他最好收拾一下,下午再来见社长。他兴奋地走出去,临走前还热情的给了我个拥抱。望着他的背影我觉得对他来说,得到的远比失去的要多得多。 第八十四夜:魍魉(一) 有些办公室里很少办公事,就像老闆的或者营销部的,只不过前者指挥别人去外面办公,后者被别人指挥,我在的地方不过十几平方米,除去印表机书桌电脑外所剩空间一目了然,还好大家很少同时呆在一起——除了周五的统一排版印小样之外。 也正是如此,我几乎和老黄是一个礼拜才见一次。 老黄并不老,也不姓黄。他是专门负责娱乐板块的,此人相当八卦,不过想想是职责所在,也就不觉得讨厌了。 但他老是喜欢讲黄段子,编辑部女职员多,久而久之就叫他老黄了,不过这人贵在讲究尺寸,不会太过,但凡高手都知道点到即止,老黄显然明白,所以只要别人脸上露出少许不耐烦或者厌恶就立即停下来,再加上平日里经常对人和善,爱帮忙,偶尔一些笑话倒也无伤大雅。 今天早上就我和他老的早,于是他只好拉着我说。 “知道我们记者的老祖宗是谁么?”老黄除了喜欢讲笑话,还喜欢问一些不着四六的问题。 我摇头。 老黄自然得意地告诉我说是张良。 这下我摇头都不会了,你瞎说,我马上回应道,但老黄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想当初霸王被困垓下不是唱歌么?老黄笑道。是啊,我忽然觉得自己有些被他忽悠了,不过既然无聊,就听他说吧。 他不是念着虞姬虞姬奈若何么?老黄说,是啊,我说,可那不是他怕自己女朋友落到有流氓之称的刘邦手里么? 你错了,人家其实念的是娱记,娱记奈若何,就是娱乐记者啊娱乐记者啊我拿你有什么办法。你想想,当时最有名的两个男艺人是谁?是项羽和刘邦吧,最有名的女艺人是谁?虞姬吧?所以张良就是对项羽的子弟兵报导说项羽和刘邦哪里是争天下,其实是争女人才打仗,这绯闻一夜之间就传开了,八千子弟兵当然那觉得不爽,于是都不愿意做这种没意义的炮灰,所以说张良是我们记者,准确说是娱乐记者的祖师爷啊。 我不禁哑然失笑,忽然仔细看起老黄来,斑秃的头顶,犹如一个足球一样,为掉光的头髮毛绒绒的一块块挂在闪闪发亮的头皮上,虽然才小四十,人却憔悴的厉害,如同一截子曝晒多日的腌萝蔔干,干巴巴的翻起褶皱的黄皮,也难他们比我们辛苦,而且经常被像鸭子一样赶来赶去,加上熬夜早起风吹日晒,还真以为摸点x宝就没事了洁白干净了可以当老白脸而不是老白干了那完全是自欺欺人了。 不过最近看见他却发现不仅仅是脸,仿佛整个人都有点奇怪。 他没结婚,准确地说是刚离婚,他们那个部门离婚是家常便饭,换老婆比换底片勤快,有时候搂着相机的时间比搂着女人长,这恐怕除非对方能长成相机一样否则都不会开心的。 可是我最近每次听见他接电话总能传出一阵阵的婴儿的声音,有时候是哭声有时候却是笑声。 我曾经问过他是不是用了那种小孩声音的铃声,但他却说没有,而且还奇怪地说他压根没听见。 最有意思的是,老黄似乎越来越高兴,他的运气很好,有几则大新闻都被他独家捕捉了,最夸张的一次一个小有名气的男明星深夜上街急着如厕,一时没找到就随意躲墙角解决了,结果这也被他拍到了。简直是神了,后来这男明星要告他,老黄不在乎,官司打下来两人的都红了,男明星被找去拍疏通尿路的利尿药物gg,据说gg词是斟酌了许久,有说是我的地盘尿我的,也有提议是尿一尿十年少,最后反倒是老黄的那句喝了某某肾宝,尿到天荒地老被採用了。两人后来还成了好友,只是那明星央求老黄拍拍小便也就罢了,其他事情给留点脸面,于是老黄也一夜之间成为报社的台柱,报纸发行量勐增。一个多月来几乎所有重大事情发生他都在场,不过大家问起来他都只是说运气而已。 第347页 想想他上个月还因为一篇报导失实,闯了大祸,还好社里念他资格老才抹平了过去,其实是事主没什么背景罢了,这世道就是如此,富人的汗比穷人的血要值钱。据说苦主出事前还打了个电话给老黄,老黄接都懒的接。 也可能霉运走到头了吧,所以现在一路风光。 看着老黄接过电话又火急火燎地出去了,我不禁笑了笑。 老黄出门不久,他抽屉居然又传来了手机的声音。我只好翻出来赶快追下楼,但老黄已经不见人影了。 当我只好自己接了电话。 话筒里面只有一个婴儿的哭声,非常刺耳,我餵了半天,哭声却越来越大。 我是对这听筒的,但哭声却感觉从后面,或者说从四面八方传过来,将我包围起来。 我觉得有些不对,立即合上了电话。 这时,自己的电话居然响了起来,刚接居然是老黄,可他不是没带手机么。 “欧阳啊,和老总说下,晚点出大样,我又拍到好东西了,就这样,我不多说了。”说完,电话就挂了。 这么说我手里的电话不是老黄的。 但那个手机显示的却正是老黄家里的电话。想想现在没事,忽然有种恶作剧的感觉——难不成老黄偷偷的金屋藏娇,还多了个娃娃,估计刚才是那女人打的,听着是我声音就不敢说话了吧。 想到这里到也解释的通了,老黄家我也认识,很久没去,干脆去拜访下。而且要在老黄回家之前到,一想到到时候老黄惊愕尴尬的表情我就想笑。 周末只是例行的三校,工作不多,我招唿一下就往他家赶了。 老黄住在报社新盖的职工楼,他资格老,正好赶上最后一班自费集资,房子不贵,但也不实惠。 典型的小两室一厅,他搬家我去帮过手,不过以后就没去过了,那时候他还没离婚,不过从两人关系来看也不远了。 老黄不愧是娱乐记者,除了口才好外经常打官司也让他最后离婚上法庭游刃有余,结果房子被他争取到了,前妻则愤愤不平的扬言要报復,老黄不以为然,说要报復他得排队买票,有这功夫还是去搞张奥运门票实在点。 说话间我就来他家了,按了按门铃,毕竟好是要见新黄嫂,我稍微提了些水果和蛋糕,可是门却不见开。 我又按了下,不过这次时间比较长,站在厚厚门外的我几乎都能听到里面的音乐声了。 楼道里一个人也没有,我像木头一样杵在里面。 当我以为里面没人的时候,门却又打开了。 摆好例行的笑容,低着头刚想把提的手酸的食品袋子交接过去,冷不丁却发现眼前一个人也没有。 但门却是开的。 这下轮到我尴尬了,只好喊了句我能进来么?喊过数句觉得有些不耐烦,心想和老黄蛮熟,怎么他找了个这么不懂规矩的女人。 还好房子布局和那次见没多大变化,我找到双拖鞋,提熘着走进去,讲礼物放在一张铺着玻璃的四方木桌上。 我原以为开门的人可能躲在门口,可当我带上门却依然没人。 整个房子不大,几乎可以一目了然。但我始终感觉不到有人在,我又喊了几句,回应我的只是自己的声音。 “或许新嫂子耳背吧,但那孩子不可能也睡的如此死吧?”我纳闷起来,于是踮着脚走进内房。 房间一个是空的,放着一些杂物和旧家具。 另外一间只是一个单人床,那床我认识,还是我上次帮他从旧货市场淘来的。床旁边只有一张书桌和摆放在上面的电脑。我没有看到半点关于女人或者是小孩的衣物。 当我抓身想要去厨房看看时,忽然听到身后一阵悉悉索索和吞咽咀嚼食物的声音。 回头一看却只发现满桌子的食物渣滓,蛋糕和水果都没了。 即便是吃东西比赛,这也太快了,或许说,人,是不能吃那么快的。 现在这房子只有厨房和厕所没看过了。那东西只能躲在这两个地方。 厕所不大,里面什么也没有,厨房也只是几平米,不过早台下有很多大柜子。 我一个个柜子打开,无非是锅碗瓢盆和暂时不用搁置起来的厨具。不过最后一个柜子旁边却散落着一些黄色的犹如小米一样的蛋糕屑。 我将手慢慢伸过去,刚想打开柜子,大门却响动起来。 老黄来了。我只好赶紧过去。 你在这里做什么?老黄吃惊地望着我,他一头的汗,脸上还有被烟燻的乌黑,手里小心的握着相机。 这不你把手机落办公室了,我也很久没来了,所以顺便送过来,不过有人帮我开门,但进来后却什么都看见啊。我故意把啊字拖的很长,老黄脸色有些不妥。 谁叫你进来的?说不定是我自己门没锁好,还好是你,要是贼就玩了,看来我虽然一无所有,家中还是要养条狗。 老黄,你家里到底养了什么?我勐地追问一句。 没,没什么。老黄有些慌张,我看见他手里好像提了带什么,趁他没注意我一把拉过来。 让我看看你买了些什么,中午我就不走了,在你这里混口饭吃,我的饭字还未出口,袋子里一股腥臭变扑鼻而来,我急忙对光一看,里面居然都是血淋淋的内脏。 第八十四夜:魍魉(二) 第348页 “你买这个做什么?我记得你说过最讨厌吃下水的。”我将袋子扔给他。 “不关你的事!”老黄有些生气,一下把我推到大门口,还指着桌子上的垃圾骂我。 “你这哪里像来做客的,把我家弄得乱七八糟,快走快走,我收拾完还要赶下午的文字稿。”接着不由分说就把我扫地出门了。 我嘟囔着回了报社,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老黄一定瞒着我什么,而且应该和他最近出色的表现有关,或许他怕我知道和他竞争。 但那天后,老黄照例是一个星期来我这里拿小样,但不再和我说话更不再和其他人说话,接手记时候的婴孩苦笑声音居然也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我仿佛听见两个老黄在说话,犹如双声道或者回声一样,不同的是一个苍老些一个却异常稚嫩。 老黄依旧是到处抓新闻,或者说新闻到处抓他,他几乎抢了报社所有栏目的摄影记者的饭碗,他到蛮不在乎,每月领取丰厚的报酬。 只不过,他脸色越来越难看了,原本头上还残存的几块绿洲也全面凋零了。眼圈黑黑的,皮肤也由黄变的搅拌了水泥的砂粒色了。 终于有一天,他拉住了正要出门的我。 来,来我家好么,就晚上,我有事情告诉你。 我早预料到这结果,但没想到这么快。 下午下班后,我买了点滷菜,再次和老黄一起回家。路上我特意没让他坐车。 到底怎么回事?想让我帮忙就最好别隐瞒。我问老黄,老黄一副欲言又止的神态,最终才哽着嗓子慢慢说起来。 “我开始还以为拣到个宝贝,可是现在看来它已经紧紧粘上了。”老黄的声音带着哭腔。 “那次事后我差点丢了工作,老总和同事也压根不拿正眼瞧我,加上年纪大反应慢,跑新闻也跑不过那些年轻人了,于是天天酗酒,一次我酒醒后却发现一件怪事。 我去背包掏手机,却发现有两个。 都很像,我分辨了好久才找到自己的,因为另外一个外壳又一点被碰掉的痕迹,正当我纳闷的时候,手记忽然响了,里面是个女人的哭声,她的声音断断续续,我根本听不清楚,但主要意思还是明白了,她要我照顾她孩子。 我听的莫名其妙,就把手机挂了,可是没多久我听到一阵小孩的哭声,非常悽惨,当时是深夜,我一个人躺在床上,到处找声音的来源,最后居然是在背包中。 我把背包所有的东西都抖落出来,最后有一个黑色的手掌大小的傢伙一出来就嗖一下不见了,我吓了一跳,还以为是老鼠,赶紧拿来本书想追赶。 房间的光线不亮,我发现那东西在高速地运动,而且还在不停的哭泣着,声音越来越大,心中郁闷非常,于是我大吼一声别嚎了! 那傢伙居然停了下来,这时候我才看清楚它。 整个身体是黑色的,就像涂了煤渣一样,长而尖细的耳朵高高竖起,样子犹如小孩子,但却小的多,最令我不舒服的是它的眼睛像充血一样诡异的跳动着红色。手脚四肢如同壁虎的一样,牢牢吸附在天花板上,扭过头盯着我看。 而接下来让我更惊讶的是,我居然听见了刚才自己的那一声吼叫。 别嚎了! 和我的声音一摸一样,就如同录音机回放一般,不过仔细停还是带点稚嫩,那小傢伙仿佛很高兴,不过似乎只是会这一句,接着又开始发出婴儿的哭喊声。当我手足无措的时候,那电话又响了。 ‘你看到我孩子了么。好好餵养它,它会帮助你的,记住,别让它轻易说话,因为它说出来的都会成为现实。’说完,电话就挂了。 为了让那个傢伙闭嘴,我也没多想,随便找了点吃的——比如我吃剩下的面包或者饼干。小东西一见我手里的吃的,马上跳了下来,趴在我手里狼吞虎咽,吃完后就不动了,仿佛睡着一样。 我猜想估计是一种有钱人的宠物吧,这年头钱多了烧包,那些贵妇人都喜欢与众不同,养些阿猫阿狗都无法满足她们了,不是这样说么,不走性感就要走性格路线,于是蛇啊壁虎啊蚂蟥蚯蚓之类的什么都来了,眼前的估摸着也是一种会模仿人声的不知名动物罢了,既然这么想,我就让它睡一夜,然后明天再去找它的主人。 但我想错了。 半夜的时候它忽然叫了起来:“楼下有人被车撞了!”它不停的重复这句,可当时还是凌晨两点不到,我被它吵的烦躁,于是想下楼去超市买瓶啤酒,结果居然发现超市老闆出来倒垃圾的时候真的被车子撞了,于是我稀里煳涂成了他救命恩人——这一带的人很早就睡,他被断了的肋骨刺进肺部,根本喊不出来,要不是我下来,他必死无疑。 这件事后我开始相信那女人说的话了。果然,所有还未发生的新闻它都能预先知道,我只需要那好相机在制定地方等待便是,下面的事情你也知道了,我靠着所谓的预言,一下成了社里的名记,而那小东西胃口也越来越大,口味也越来越怪,最喜欢生吃那些动物的内脏。它说的每一件事情都毫无例外的发生,有时候,我还真怕它冷不丁说一句我快玩完了之类。 而最令我不安的则是最近这段日子。 它居然会长大,由一个婴孩逐渐长大了!”老黄说到这里,几乎全身都再发抖,他添了添嘴唇,喉结一上一下的滚动。 第349页 “长大?”我奇怪地问。 “是的,它甚至开始慢慢变成一个成年人,而相貌却,算了,我说不出来,你和我回家就知道了。”老黄忽然加紧了脚步,我抬头望了望,已经到了那栋楼前了。 开门的时候老黄手都在抖,好不容易打开,里面却一股子臭味。 外面的灯光还没消散,我感觉到臭味来自客厅的一个角落。 一个黑乎乎的人影蹲在那里,不停的往嘴巴里塞些什么。 它似乎发觉了,勐的跳起来,像猴子一样敏捷,但又如老黄所说,如同壁虎一样趴在对面的墙壁上,伸出黑色的舌头,警惕地望着我。 我惊奇的发现,除了那对长耳朵和鲜红的眼睛,这个怪物居然长的和老黄一摸一样。 我回头望了望老黄,有些无语。老黄则摇头苦笑。 无论如何,我得走近点看看,抱着这种想法,我向前探了一步。 “你会摔倒。”那傢伙居然说话了,而且俨然是老黄平日惯用的强调口吻。 还没等我反应,果然脚底一滑,啪地摔在地上,我顾不得揉屁股,看了看地面,没有任何东西,我居然是莫名地摔了一跤。 墙壁上的“老黄”咧开嘴笑了笑,缓慢的爬行到我身边。 到了近处,我更觉得它嘴巴里的臭味非常浓。 “它天天倒要吃这些生的内脏,还最喜欢等腐烂以后再吃。”老黄强忍着走过去,提起墙角被血浸透的塑胶袋。 “我真的快发疯了,每天对这一个酷似自己的人。”老黄一边说,忽然一只手伸进袋子,他几乎是下意识的在做一样。 我吃惊地望着他用手拿起一片破碎的猪肝,毫不犹豫就的往嘴巴里塞。我连忙大喊一声,冲过去打掉了他手里的东西,这时候老黄才如梦初醒似地望着我。 “我,我到底我妈的在干什么?”老黄看见满手的血污痛苦地喊道。 “你在餵养我,你吃就等于我吃”那傢伙居然笑嘻嘻地回答。这次他没在爬行,而是跳下来,如正常人一样走到我们面前。 “你看,你就是我,我就是你。”像极了老黄的傢伙一边说着,一边揉搓着自己的脸。 它的脸在剧烈的老化仿佛是在水中揉搓着的一块烂布。 而老黄的脸居然也在慢慢的变化,眼角的皱纹慢慢的延伸出来,就像一只无形的手缓慢的割过去似的,而老黄的唿吸也渐渐沉重起来。 “我要死了。你也要死了。我就是以后的你,我所看见的听见的就是你以后看见的,听见的。”它依旧是用着老黄的声音,但无比的苍老。老黄忽然暂时清醒了过来,发疯似的痛哭起来,接着又冲进了厨房。 他的手里提着把菜刀。 我来不及阻止,因为菜刀明显不是砍向我,这种情况下老黄的眼睛看不到一个人。 因为我发现他的眼睛也变成红色了,和那个怪物一样。 手起刀落,仿佛拆卸零件一样,“老黄”被老黄剁碎了。第一刀就砍掉了脑袋,以后的每剁一刀,那怪物都在呵呵地笑着,地上滚动的头颅却依旧说着话,犹如背诵经文。 “你杀了我,就是杀了自己。我的样子就是你以后的样子。”重复多遍后,头颅最终还是不转动了,伴随着黑色如同粉末状东西洒遍了整个房间,那些断裂的残肢都融化掉了。我打开客厅的窗户,风灌满了这里,没多久,客厅里又恢復了干净,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没事了?”老黄好像得救了,虽然他看上去更老了。 可是他口袋里的手机又响了起来,老黄犹豫地接了,但接完后脸色更难看。 我听见手机传出一个女人的哭声,老黄把手机递给我,在我耳朵边听到的只有一句话。 “你杀了我,又杀了我儿子么?”翻来覆去的就只有这么一句。即便是隔着那么远,我也听得异常清楚。 “你走吧,让我一个人安静下。”老黄不再出声,我安慰他几句,只好回去了。临走前,我不放心,拿走了他的刀,而他犹如个木头人一眼,靠着墙坐着,抱着头低声哭泣。 我没有回家,而是去了报社,还好这时候依旧有人值班,我调出了总社的以前的存档。 关于老黄上次社内处分的存档。 原来那次老黄报导了一位未婚怀孕的少女,而她原本是希望借老黄老求助社会来向社会求救,并希望让那个不负责任的男人悔悟,但老黄擅自把她的照片登了出来,并将女孩写成了富商的情妇,按照老黄平日的逻辑说,既然有照片就要上照片,要不脸白拍了,这样才显的真实。结果很显然,女孩是外地打工者求诉无门后跳楼自杀,死了人,多少闹大了,不过还好在这个城市连个熟人都没有,老黄的责任也就不了了之了。 但是,据说那天女孩是半夜跳的楼,临死前她打了个电话给老黄,不过老黄根本没去接。 而且尸检的时候,肚子里的孩子不见了,只是在尸体双腿下面有一道延伸很远的血迹,就如同爬行过一般,而那个手机也不见了。 女孩有照片,就是老黄照的,同时还有另外一张,不过是尸检官拍的,老黄的那张清秀可怜,而死去的那张也没多大变化。 第350页 只是眼睛通红而已。 我关上电脑,不知道明天老黄能否还能来上班。或许,即便他还能来,也不过是个躯壳而已,魂早没了。 至于是什么时候,到底是今天,还是女孩临死的那夜,我说不上来。不过即便是娱乐记者似乎却也在经常制造悲剧,究竟是娱乐了那些读报纸的人,还是娱乐了自己,那就不知道了。(魍魉完) 註:魍魉,木石之怪,亦有说为山川之精。状如三岁小孩,红眼长耳,赤黑色,喜欢模仿人声用以迷惑人。 第八十五夜:雪神(一) 不知不觉,纪颜和李多就已经与我告别好几个月了,没有他们的日子总感觉心里凉凉的,而这个城市的气温也在慢慢的变凉。今天早上出门时居然看到天空中飘舞着雪花,这让心情原本低落的我着实兴奋了一番----这个城市,恐怕好几年都没下过这么大的雪了吧! 早早来到报社,没有见到老黄,可能是太早了,还是他真的就此永远离开这个城市了,我无法得知----或许,人的命运真的冥冥中就有定数吧。 窗外的雪花依旧漫天飞舞着,那飘飞的姿态,犹如一个个美丽的仙子在天空中舞蹈,她们的腰肢,灵动到可以变幻出各种舞姿。 冥冥之中,是不是真的有什么力量在主宰着雪花的有无和舞动的韵律呢,我端坐电脑前,陷入遐想中,思绪也渐渐倒回到几年前的一天...... 那时的我,还没有结识纪颜,没在工作,还在上大学,当时的我,最感兴趣的便是摄影和桌球,我的摄影作品还曾在日本的摄影大赛中拿过大奖,在国内也倍受关注。其中,作品绝大部分表现的是雪景,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喜欢拍雪景,也许是因为感觉到飘舞的雪花也是有生命的吧…… 我还是从隔壁寝室同学江宾那里得知滑雪场雪神的事,我当时觉得他是在和我开玩笑,所以并没有放在心上。 但是,提起雪神,我却不由得想起自己经常做的一个梦:梦里,我坐在冰山上,一群群企鹅排着队从我面前走过,游入大海。梦中,我还听到有人对我说话,断断续续听不清是什么……这个梦一直困扰着我,我也曾翻看过《周公解梦》以及类似的书籍,想弄清梦的缘由,并想知道那个梦代表着什么,却一直没有结果。 不久,江宾提出要与我一起去滑雪。我很高兴,问他是去看雪神吗?江宾没有说什么,只是目光游离地看着别处,然后点点头。 两天后,趁着学校放寒假,我俩踏上了去滑雪场的路。 当然,这次我决定和他去滑雪场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滑雪和看什么所谓的雪神,而是为了拍雪景。 去滑雪场需要坐一天的火车,途中,江宾很少说话,我只好独自坐在车窗前欣赏窗外纷飞的雪花,浮想联翩。 午后,我感觉非常无聊。车厢内的人很少,坐在对面的江宾闭着眼睛,似乎已经进入梦境。我给爸妈打了一个电话报平安并告诉他们从雪场回来之后我就回家和他们团聚,可等我挂了电话,却发现江宾已经不见了。 不一会儿,江宾回来了,他坐下的第一句话就是:“你知道我刚才去哪里了吗?” 我笑了笑,“去哪里了?” “去给雪神打电话了。”他突然将声音压得很小,眼睛瞪得圆圆的,一副很神秘的样子。 我感觉他又在戏弄我了,因为他平时和别人开玩笑的时候自己从来不笑。因此,我也一脸严肃地说:“那你和雪神都说了些什么?可以告诉我吗?” “她想请你为她拍个写真集。” 我故意装出很高兴的样子,“好啊,是要拍淑女形象的还是清纯形象的,妩媚含蓄的还是狂野奔放型的?” 他笑了笑,不再说话,低着头,开始一声不吭地看书,并拿出笔在书上画来画去,嘴里嘟哝着什么,却怎么听不清楚。 我觉得江宾很有趣,无缘无故地说起什么雪神,又好像是一个女孩子的名字。我很好奇,但又不知道说什么好。后来,我终于忍不住了,便问他:“那雪神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呢?” 江宾抬起头,把手中的笔扔到一边,开始用手指在空中划起来,他很认真,像在给什么人化妆。 不一会儿,他停下了手,对我说:“她就是这个样子,你看清楚了吗?” 我木讷地点点头,表示看清楚了,实际上是一头雾水。 他又开始看起书来,百无聊赖的我拿出相机开始摆弄起来,心情也惭惭地好转起来,我有种强烈的预感,那就是这次旅行可以拍到一流的摄影作品。 我擦拭着相机的镜头,遽然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我眼前晃动。 我慢慢抬起头,正对着我的是车厢上方的电子显示屏,起初显示屏上是滚动文字,介绍下一站是哪里等等。可是,不经意间,我却陡然感觉在滚动文字的下面有什么出人意料的东西随着文字滚动上来。 于是,好奇心促使我抱定这样的想法,双眼紧盯着滚动的文字不放。 一行又一行的文字滚了过去,接下来,我看到了一块白色的东西从电子屏下方滚上来。 那白色的东西一点点地滚了上来,我感到浑身僵直,颤抖不止。 少顷,那白色的东西已经滚到了电子屏的正中央,那东西的原貌也显现出来了...... 第351页 那是一个白衣白鞋白髮浑身雪白的女孩,脸形非常好看,五官也绝美非凡,她的眼睛是绿色的,白色的长髮像被风吹起一样飘动着,身体轻盈如雪。她那美丽的绿眼睛一直注视着我,嘴唇翕动着,似乎在对我说着什么,可是我却什么也听不见。 我突然想到自己手中的相机,出于本能反应,我迅速地对准电子显示屏,“咯嚓----”,相机发出好听的声音。我看到显示屏中的女孩对我宛尔一笑,美丽的嘴角微微上扬,便随之消失得无影无踪。 显示屏迅速恢復正常,麻木的文字依然滚动着,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一样。 这时,江宾从书中抬起头来告诉我:“下一站就是滑雪场了。” 我望向窗外,天已黑了下来,借着路灯,依稀可见漫天飘飞的雪花。 我和江宾在车站旁的一家旅馆住了一夜,第二天才去滑雪场。 滑雪场的半山腰是一栋五层楼,是专门供来自各地的滑雪爱好者吃住的地方。 楼的样式像一座欧洲城堡,设计精巧,四周环境优美,站在山腰一眼望处,漫山的皑皑白雪尽收眼底,仿佛童话世界中的天鹅堡。 滑雪场人很多,我和江宾领了雪具便坐上缆车向山顶爬升。 我俩同坐在一个缆车上,虽然缆车是随着山的坡度而建,但若在爬升的过程中向下望去,那望而生畏的高度也颇令人心惊胆颤。 我虽然没有如此胆小,但还是不愿向下望去。独自目视天空,想起多年前有人採访过一位明星,当问起明星最害怕的事情是什么,明星的回答很简单,坐缆车。 我想到此处不由得转过身,却发现江宾不见了! 莫非,江宾掉下去了??? 我向脚下望去,除了漫山白雪,一点踪影也没有。 我打他手机,可总被提示“暂时无法接通”。 事关重大,我到达山顶时直接报了警。 很快,旅游区的保安便赶到了现场,我说明了情况,保安和滑雪场的员工开始上山搜索。我走在队伍的前面,总感觉怪怪的:和我同在一个缆车上的江宾怎么会在半空中突然蒸发呢?难道世间真的存在瞬间移动这种奇异现象? 抬起头时,发现天空中已下起了细雪,我和保安们沿着缆车的车道往山上走,我的心情很焦急,所以脚步变得快起来。 不知走了多久,细雪已变成了鹅毛大雪,乌云黑压压地飘在头顶,我感觉空气变得稀薄,温度骤然下降。我下意识地拉起大衣的衣领,转过身时,却发现身后一个人也没有,先前跟着我的那些保安也早已不知去向,我正要回去寻找,却发现在前面不远处的山顶处有个黑影朝我移动过来。 那黑影好像是一个人,正慢慢地往我这个方向滑过来。等那黑影到了近处,我这才发现,那人正是江宾。 还未等我开口,就见江宾脸色阴沉,很气愤地问我:“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很惊异:“我在找你啊!你是怎么从缆车上下来的?” “缆车?我根本就没有和你坐缆车啊!我们早晨领了雪具不是就分开了吗?你坐缆车,我步行去山顶的啊。” 我有点摸不着头脑,“可是我明明记得坐在缆车上的人是你啊?” 江宾伸出食指,在空中莫名其妙地画了画,然后指着自己的鼻尖,颇为疑惑地说:“是,是我?” “明明就是你,你怎么可以不承认呢?”我有些急了。 他却突然间沉默了,表情仿佛很痛苦,仿佛明白了什么,可是又打死都不愿意再多说一句话,只是默默地赶往旅馆,脚步比刚才加快了许多。 气急败坏的我干脆也不再说话,随他进了旅馆,两个人还了雪具,回到房间。 我重重地关上门,转身对他怒道:“小子,今天你要是不告诉我实话,我就宰了你!坐在缆车上的人明明......” 第八十五夜:雪神(二) “是的,是我。” 江宾低着头,脸色很难看,表情恐惧而紧张。 我稍稍抚平了心情,坐了下来,问道:“那你刚才为什么说不是你呢?” “刚才,刚才我是怕雪神听见。” “怕雪神听见?” “是的,只要有雪的地方便会有雪神,刚才我没说实话,向你撒谎是我的不对。”江宾说。 “哦,没关系的。” 到了这个时候他还有心思和我开玩笑,我都服了他了,可我怎么也生气不起来了,毕竟他是我在学校里最要好的朋友之一。 江宾走到门口四下看了看,然后坐回到我的旁边,很神秘的样子,并小声对我说:“早晨出来的时候我碰到了雪神。” “呵呵,是吗,雪神长的什么样子?” “我并没有看到她,只是可以听到她的声音,我听到她的声音对我问好,还悄悄地告诉我不让我说话,所以我一直没有说话。后来,我和你一起上了缆车,雪神也和我们一起上了缆车,我能感觉到她一直在我的耳边,她看到了你,说这次她可以实现拍写真集的愿望了。她说以前她曾经去过日本的北海道,她的妈妈是那里的雪神。一次她去看她的妈妈,从她妈妈那里得知有个中国人拍雪景拍得特别好,如果可以让这位摄影师为自己拍上一些照片,来生便可幻化成人。雪神的生命很短暂,只有三百年,三百年是一个轮迴,轮迴到了,雪神便会化成水,溶入江河湖泊,或者流入汪洋大海,被水吞没,永远失去记忆——我们雪神的命运就是这样遗憾,幸好遇到了你……” 第352页 我惊愕地发现江宾说最后一句的时候,竟变成了女人的声音。难道这就是江宾所说的雪神的声音? 此时的江宾目光凝滞,张大着嘴,好像潜状在江宾体内的那个女声看出了我的异常。 原来刚才说话的并不是江宾,而是潜状在他体内的另一个人在说话。 会是雪神吗? 我问自己,还没等我做出判断,江宾的身体就像被木棒打晕一般,闭上眼睛,合上嘴,躺到了床上。 一道白光从我的眼前掠过,就像云朵一样漂浮在我眼前数秒,尔后,倏地飞出窗子,消失在窗外的黑暗中。 我愣了几秒钟,回过神来,用力摇着躺在床上的江宾,大喊着:“江宾,江宾!” 江宾的嘴角动了一下,慢慢睁开眼睛,诧异地看着我的脸,问道:“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么?” “刚才你说话时变成女人的声音。” “哦,这个样子啊?那她走了?”他笑了一下,笑容很快闪过。 我有点急了,说:“你知不知道,刚才我非常着急。” 江宾坐起来,说:“你听到了雪神的声音?” “是的。” 江宾喝了一口水,才缓缓说道:“刚才我说话时前面的大部分都是我自己说的,但是后来,雪神说她也想说几句,我便让她说,没想到会吓着你。” 我喘着粗气,感觉自己又被愚弄了,气愤地说:“我不相信什么雪神,一定又是你在搞鬼。” “你到现在还不相信雪神?算了,事到如今,我跟你说实话吧。今天在缆车上,她让我闭上眼睛,说给我一个惊喜。我听她的闭上了眼睛。过了一会儿,我听到她在耳边说‘睁开吧!’我就睁开了眼睛,当我挣开眼睛时才发现,自己竟然站在半山腰的滑山场上,我抬起头,看到你正坐在缆车上四下张望。看到你焦急的样子还真是有趣。为了不让你发现,我躲到了大树的后面,然后从山腰滑雪到山的另一侧,在那里滑了一阵子后,我才决定回来,回来的路上正好遇到带人来找我的你。”江宾偷笑了一下,拍拍我的肩,“雪神对我说已经和你见过面了。” “没有。”我坚定地说。 “不要不承认,就在火车上,难道你忘记了?” 我这才想起火车电子显示屏上的那个白衣女子,难道她就是雪神? 我半晌没回过神来,将早晨我们领雪具、坐缆车开始到现在发生的一切一切。事实胜于雄辩,这些真实的事情都一一摆在眼前,难道,江宾说的这一切都是真的? 这时,电话铃响了,我思绪烦乱地接起了电话。 对方是一个好听的女孩声音,她说:“你好,是901房间吗?” “是,你是谁?” “哦,是这个样子的,我是滑雪场的导游,是江先生预定的。” …… 放下电话,我对江宾说道:“其实我们不需要导游的。” “哎呀,这座山很大的,好的景致也数不胜数,你这次来这里不就是想拍一些艺术感好的照片吗?有个导游会方便得多,而且不容易迷路。” 我想发火,却又觉得他的话并不无道理,自己的确该准备一下了,如果能拍出一些雪景佳作,也不虚此行。 第二天,我见到了电话里的那个导游女孩。 女孩看上去十七八岁,淡黄色的头髮刚刚过肩,眼睛深处隐匿着淡淡的绿。她见到我时仰起脸,在阳光下灿然一笑,那一刻,我感觉她的身体好像是透明的,似乎顷刻间所有的阳光都能穿身而过。 一句话,导游女孩像个透明人。 我、江宾、导游女孩从滑雪场旅馆出发,一直向北走。群山被厚厚的白雪覆盖着,遇到好的雪景我便会迅速拿出相机抓拍。 导游女孩走在我前面,讲解每条道路每座山峰的故事,平时活蹦乱跳的江宾却一反常态,默默地走在最后,一声不吭,仿佛有什么心事。 我走在导游女孩背后,望着女孩被风吹得飘动的髮丝,心里忽然有种不塌实的感觉。 由于女孩的头髮很长,所以我一直没有看到女孩的耳朵,我想方设法从各个角度看女孩的耳朵,可最终还是没有如愿。女孩耳朵的部分始终被头髮掩盖着,这女孩会不会没有耳朵呢?再后来,我的想法更大胆了,她为什么要把自己的耳朵和脖子围得这么严实?会不会除了有头以外,衣服里面全部是空的,没有身体,而只是一团空气呢?而且我发觉这女孩走起路来有点轻飘飘的,像雪一样。 我越想越觉得恐怖,感觉女孩给我们带的路也越来越陌生。天阴沉沉的,越发使人感觉冬天的寒冷与漫长。 为了驱赶心中恐惧,我不停地换角度找景致,不停地拍照片。 后来,女孩终于停下了,对我说:“我累了,休息一会儿吧!” 我点点头,三个人坐下来,女孩坐在我的旁边,双手插在衣服里。少顷,她站起来,对我说:“给我拍张照片好吗?” 我默默地点点头,女孩说:“我来选景。” 跟在女孩身后,走了很远,我们来到一座山峰脚下。女孩站在一棵樟子松下,摆好了姿势,对我说:“可以照了。” 第353页 “好的。”我说,“笑一下,笑一下相片洗出来会好看一点。” 女孩板着脸,不笑。 我又说了一次,笑一下吧。 女孩仍然板着脸,一点想笑的迹象也没有。 于是我不再催促,胡乱地按下了快门。 照完照片,三个人继续往前走,天色暗了下来,可是谁也没有返回的意思。 天黑时,我提出回滑雪场,却发现已经迷路了。 女孩依然走在最前面,我走在中间,江宾依然走在最后。 我看了一下温度计,温度已经骤然下降到了零下17度,可我却一点也没有感觉到冷。是自己的衣服保暖吗?不管衣服有多厚,在这样寒冷天气情况下能一点不冷吗? 是自己在做梦吗?做梦的时候也许不会觉得冷吧。 走着走着,我似乎听到空气中一声幽远的嘆息,声音很小,好像就在耳边,是那种充满遗憾的嘆息。几声嘆息后,我的耳边传来断断续续的歌声,歌声由远而近,像是从敦煌莫高窟的洞穴中飘出的。 “你冷吗?” 一个女孩的声音在我耳畔响起。 “不太冷。你是谁?”我停住脚步,惶然环顾四下,江宾已不知去向,只有导游女孩站在我不远的地方。 “我是雪神。” 声音是从导游女孩那里传来的,月光下,导游女孩的帽子遮住了她的头脸,我看不清楚,便走近了一些。 “别过来。”女孩冷冷地说。 接着,我看到导游女孩飘了起来,风中她的身体软塌塌的,柔弱无骨。接着,女孩开始一件一件的脱衣服,脱下衣服后,我惊呆了----女孩的身体竟然是雪做的! 只见她缓缓张开双臂,雪花纷纷落下,她像飞蛾一样从雪中解脱出来,身体幻化成一股白色的烟雾,缓缓落到我的面前。 “难道你真的是雪、雪神?……你想做什么?” “我是来找你帮我拍照片的。”她平静的说道。 我这才发现,眼前的这个女孩正是我在火车显示屏上看到的那个。 我惊异地望着她,“你,真的是雪神?” “是的。”她的声音突然苍老了许多,有些沙哑。 “你怎么了?” 她淡淡地笑了笑,轻轻地飘到我面前,说:“你看看我现在真实的样子吧!” 此时,我看到她的脸上已然布满了皱纹,苍老得像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太。 “怎么会这样?” “我老了,今天是我三百年生命中的最后一天,又到一个轮迴了。幸好这次我找到了你,而我也如愿地被你拍进了照片,下一个轮迴中我可以变成人了。”她气 喘吁吁地说,仿佛每多说一句话都会耗费她的很多元气。顷刻,她满头如雪的髮丝开始脱落,像柳絮一样纷纷扬扬飘飞到黑暗中。 “那你是怎么找到我的呢?” “因为我有这个。”她说完扬起左手,轻轻地在眼前拂了一下。 她把手伸到我的面前,摊开手心,我看到她的手心闪着绿色的光,两颗盈绿色的圆球飘在她的手心,旋转着。 我再看她的脸时,发现她的眼睛已经不见了。 原来,她手中的圆球是自己的眼睛。 “这是怎么回事?” “你是不是去过日本,而且拿过国际上的摄影比赛大奖?” “是的。可是这和你的眼睛有什么关系呢?” “这不是眼睛,这是你前世的心。”她的声音的很慢。 我很惊呀,“这怎么会是我的心呢?” “是的,这确实是你的心,其实你一直怀疑自己为什么喜欢拍雪景,现在我告诉你吧,你的前世和我一样,也是一个雪神。” “我是雪神,呵呵,怎么会呢?你别骗我了!” “我没有骗你,你的前世确实是一个雪神,而且你还是我的哥哥。我们都生活在南极,我们的父母是南极的冰山神,从小我们便生活在冰山里。后来,我们长大了一点,父母便把我们託付给了一只年迈的企鹅,送出了冰山,他们说我们应该独立地生活了。开始时,老企鹅伯伯和我们过得很好,过着安定的日子。我喜欢飞翔和潜水,而你则喜欢用法术制造一座又一座的冰山,我没有眼睛,总是处处碰壁。后来,你经常背着我出去,带我飞遍大海。可是,有一天,当我们回到老企鹅家的时候,却发现老企鹅伯伯失踪了。我们飞了三天三夜才找到已经死去的伯伯。他是被一座倒塌的冰山砸死的,那座冰山是你用法术变的,冰山的倒塌是由于地球的温度升高而造成的。” “后来,父母告诉我们,地球温度的升高是因为人类肆无忌惮地破坏环境,污染了大气层造成的。冰山在融化,海水在上涨,我们雪神的生命也危在旦息,可是我们自己却什么也不能做。这些道理大家都知道,可你却偏偏不信。那以后,你不再陪我说话,不再背我去听海,我看不到你,可是我却能听到你愤怒的吼叫,你飞到世界各地去下雪。你固执地认为下了雪,气温便会降下来,地球的温度便会恢復正常,可是你错了,你的做法是徒劳的,你一直不能接受雪落下后很快便会融化的事实(在某些地方),后来你疯了。” 第354页 “我疯了?!” “是的,你一直怀念老企鹅伯伯对你的爱,你不能接受他死去的事实。你开始四处制造冰山,没有节制地下雪,造成一些地区的雪灾,冰山的增多致使海水再次上涨,海水淹没了城市和海岸,使成千上万的人类无家可归。当你看到那些四散奔逃的人类时,你笑了,发疯地笑。” “为了制止你的行为,母亲把你带到了日本的北海道,请求那里的雪神为你治病。我和母亲在那里陪了你五十年,那儿的雪神也为你治了五十年的病,你的病被治好后,雪神为了惩罚你滥用法术的行为,决定收回你的法术,将你变成一个人。在你即将变成人之前,你掏出了自己的心放在我的手中,轻轻地揉了揉,你的心变成了两个闪光的绿色球体。你亲手把绿色球体按到了我的眼眶上,从此我便有了眼睛,你还说不管你走到哪里,都不会走出我的视线,哥哥……” 我的眼睛湿润了,虽然到现在还不清楚眼前的这个她对我说的话是真是假,但是,我确实被她讲的故事感动了。 她用手托起两颗绿色的球体送到我的面前,说:“哥哥,还给你吧!” 我向后退了一步,“为什么要还给我?如果还给我了你不是什么都看不见了吗?” “没有关系的,因为我已经不需要它了。”雪神说着便将手心摊开,伸向我。 我看到那两颗绿色的球体飞快地舞动起来,脱离了她的掌心,缓缓地飞入我自己的身体,无声无息。 她白色的身体开始慢慢地升上天空,消失了。 天亮时,我才走回滑雪场。 走到滑雪场山脚下的时候,江宾正带领着几个保安迎面走过来。 “欧阳,你去哪里了,我们找了你一夜。”江宾说。 “昨天你不是和我在一起吗,还跟着导游女孩一些去拍雪景了啊。” “你在胡说些什么啊?你失踪了一天一夜。”江宾焦急地望着我。 我诧异道:“你又在撒谎了,你怎能不承认呢,昨天明明我们是在一起的,可是中途你却把我扔下,一个人走了,我的相机里可有我们一起拍的相片呢。” “恩?我怎么会和你一起拍照片呢?我们前天才来到滑雪场的啊,昨天一大早我们便乘缆车上山滑雪,没想到缆车快到山顶时,你却凭空失踪了。”江宾说。 “你说是我在缆车上失踪的?”我愣愣地望着他。 江宾认真地点点头,脸上找不出一点说谎的痕迹,看来这次他说的话是真的。 回到滑雪场旅馆时,我听到滑雪广播还在继续播放着寻找我的启事,也终于明白了,江宾并没有说谎。 可是我一直弄不明白,事情到底是从哪里发生变化的呢?如果按照江宾的说法是坐上缆车后,他失踪了,一切变得诡异莫测。那么,我却清晰地记得火车上江宾说起雪神的事,还说什么雪神要请我拍写真集的事情,这件事不应该是假的吧? 我向江宾问起雪神的事,江宾却笑了,说:“嘿嘿,雪神?好的,我马上把她给你叫来。” 说完,江宾打了一个电话。 半小时后,从门外走进了一个二十多岁的高个女孩。 女孩笑盈盈地走到江宾身边说:“你这么急着叫我来做什么呀,不是说好了明天去滑雪吗?” 江宾笑了笑,转头对我说道:“她就是雪神。” 我仔细打量一番女孩,非常惊讶:“别开玩笑了,她是雪神?而且还要让我给她拍写真集?” 女孩微笑着走到我跟前,说:“原来您就是欧阳先生啊?久仰大名,我的网名就叫雪神,是江宾的女朋友,很早便想请您帮我拍一套写真集了……” 我这才有点恍然大悟了。可是,那火车上显示屏上的白衣绿眼女孩又是谁呢?问起江宾,他也有点想不通。后来,他终于想了起来,说:“等回去时,你还可以在火车上看到那个女孩的。” 相机里的照片洗出来了,有三卷,照片里居然没有一个人物,全是雪景。 等我仔细看这些照片的时候惊讶得差点叫了出来,这些照片不管是从角度、选景、还是艺术美感上都堪称是一流的摄影作品! 返回火车上,果然又看到了火车电子显示屏上的白衣女孩,但那并不是什么雪神,而是流动gg里的模特。可在我心中,一直没有忘记那个自称是我妹妹的白衣白鞋白髮的雪神女孩。 后来,我在滑雪场拍的这些摄影作品在世界环保组织的摄影大赛中获得了金奖,回国的时候一家报社派了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来机场接我,女孩告诉我,她是刚从大学毕业的,看到了报社的招聘启事才来应聘的。我发现女孩看我的眼神很特别,给我的感觉是熟悉而亲切,她黑色的眸子深处似乎闪着淡淡的绿,那隐隐的绿,深邃而幽静,令人心醉神迷。 我知道,真正的雪神终于如愿回来了。 第八十七夜:齐鱼(一) 自古以来,无论南北方人似乎都有夏夜聚谈的习惯.可能是漫漫长夜无从打发,便凑到一齐聊天论地吧.我本身是极喜欢夏夜出来的,尤其是和美女那就更添兴致了.那种感觉我想反是追求过女孩的人都会知道.而且落蕾的心情今天也出奇的好,一边走我一边小心地问她:"难得有出来转转,我们去那吃宵夜呀?"她看了我一眼,然后说:"你打电话叫上纪颜和李多,一起去"蜀香园"吧."我还没来得及说话,这时间手机确响了起来. 第355页 "是纪颜打来的,真是巧呀."我看了一眼来电显示告诉落蕾. "我正想找你呢,现在你有.......什么?我知道了." 纪颜对我说现在有事情找我,让我马上就到他家去.听他的语气很急,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我看了一眼落蕾,有些遗憾又有点不知所错. "是不是有事?"她先问我. "嗯,纪颜让我过去,可能是有点急事." "那就走吧,吃饭随时都可以.我很想再听他讲讲故事."一边说落蕾一边拦了一辆计程车,直奔纪颜家使去. "今天恐怕没有时间给你讲故事了."不知道为什么,我隐隐感觉到一些不安.因为纪颜很少会像今天这样急噪,平时的他一向是很稳重的.我们到他家的时候他已经在家里等我们了,而且李多竟然也在.这倒在我的意料之外.除了他们两人,还有一个女孩. 屋里的气氛很压抑.大家都没有说话,看到我进来,纪颜和李多同时站了起来.李多向我们介绍到:"这是我同学,她叫胡娜."这是一个挺普通的女孩子,不漂亮,但也不丑.就是那种放到人群中再也找不到的人.不过她的脸色很不好,苍白中带着恐惧.让我那不安的感觉升华到了一丝惊僳.纪颜看我们来了,对李多说:"让她开始吧." 我看了看纪颜,又看看李多,问道:"到底怎么了?风风火火地把我们叫来又神神秘密的.纪颜笑了笑说:"没什么大事,胡娜是李多的同班同学.最近家里出现了一点奇怪的事情,李多带着她来问我.正好我想让你也听听.省得将来埋怨说我有事没叫你.不过我不知道你在和落蕾在一起."听他话里有话,落蕾笑道:’正好我要听故事呢,快开始吧."纪颜摇了摇头,说:"这可不是故事,不过你既然来了就一起坐下听吧." 我们没有再说话,都坐下看着胡娜.她似乎有些紧张,喝了两口水,然后才说:"其实这事时间并不长.不过麻烦的很.我想李多很聪明,就和她讲了.她说你们都很有本事,就带我来了.是这样的,前一阵家里给我打电话,我妈说我爸病了.我就请了几天假跑回去看.开始的时候病得不是很重,就是发烧. 不过后来越来越重,每天的饭量越来越大,吃的东西非常多.但还是喊饿.一天要吃十几顿饭,每次吃的都是平时的好几倍.我和妈把他送到县医院,可是大夫说没什么大事.就是发烧,似乎是着凉.开了一点退烧的药就送了回来."她又喝了口水,脸的表情很无奈,慢慢道:"可我爸能吃这个病还是改不了,而且饭量极大.开始每天胡言乱语,说一些不明白话.医院又去了二次,还是没查出什么毛病.而且......而且住院又要钱多得很,我们就把爸接回家了.后来妈去找村长他爸王大爷.他今年八十八了,是村里最年长的人,而且懂风水算命.听说很准.虽然我不信,但妈还是让他去看了."说到着她停了下来,似乎再看我们的反映.落蕾问道:"后来呢?"胡娜抿了一些嘴唇,接着说:"后来王大爷到家里看了爸说他上不干净的东西上了身.妈就问他有没有办法治好,他说他不能治好,只能让爸把饭量恢復正常."我看了一眼纪颜,他听得很认真,似乎又在想什么.落蕾问道:"后来恢復正常了吗?他用什么办法治好的?" 胡娜点了点头,又道:"嗯.基本上饭量是正常了.不过神智还不清.王大爷没用什么药,用的是针灸和推拿." "针灸?那不是中医吗?你不是说他会算命吗?"我感觉有点意思,这个老头也是一个奇人. "嗯,是中医.他可能会一点吧.而且听王大爷说他用的方法叫’辟谷’." 我没有听明白有什么治疗方法叫"屁股"的.转头看纪颜.正好纪颜也在看我,他笑了笑道:"辟谷是中国传统养生术的一种.也读避谷.分为主动和被动两种.主要是通过内在或外在的力量使人不吃或少吃饭.可以治疗某些疾病." 胡娜点了点头,然后说:"嗯,王大爷也是这么说的.他还说他治不了爸的病.得找一个能力更强一些的人来." 纪颜点了点头,问我:"欧阳,你怎么看?" 我耸了耸肩道:"你早有主意了,现在确来问我.不过我可不知道你会看病.上次受伤好像你也是在医院里躺好的吧?" "你忘记我是那里毕业的了?"纪颜道."不过现在看来他的病是现在医学治不了的." "那怎么办?你还会古代医学?"落蕾插话问他. 纪颜看了看满脸关切之色的李多和胡娜,然后说:"我们去看看吧.到时候到说.李多一听有点着急,她一把拉住纪颜说:"不行,你得先说你有什么治,要不你不能走." "你还不相信我吗?"纪颜对她有些无奈. "我当然一百个相信你,不过我想知道有把握吗?" 胡娜点了点头,表示她也想知道.纪颜一笑,道:’本来我不想说的,我原来学过一些’祝由科’,这是一种古老的治病手段.有它的神奇之处.可以去试试."我没有再问什么,感觉到人生的脆弱与无常不由得让我发出感嘆.看看落蕾,暗忖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真是一种幸福.谁也不会知道自己的幸福会持续多久. 胡娜的老家远在河北的最北边,与北京,内蒙,山西三省相领的一个小城市.我和胡娜,李多,落蕾四人坐火车去.本来不想带她们两人,不过在她们执意要求下我和纪颜为了日后耳根的清静终于妥协.在给报社打了电话请了假后我们就出发了.不过纪颜不喜欢坐车,他自己去那等我们. 第356页 纪颜实在有趣.反正能不坐车从来不坐.不过我也从来担心他会迟到.有次问他到底他遁地的法术是什么,他拗不地我,才告我说他用的是道教上清门最高的法术,叫<太上丹景道精隐地八法>,相传一可藏形匿影,二能乘虚御空,三则隐沦飞霄,四术出有入无,五是解形遁变,六法飞灵八方,七曰回晨转玄,八炼隐地舞天。不过此术级难炼成.要每年立春之日开始修习,通过上清门特有的"吞符","冥气"等手段一年方有小成.他到现在数年也不过只得二法而已. 北方的这个城市天空灰濛濛的,一下车就会有些唿吸不畅的感觉;大地笼罩在谈谈的烟尘下,轻烟薄雾中飘浮着一丝压抑的味道。 纪颜还没有到,我们找了一个宾馆住下;然后我给他发了条简讯。接下来的事情就是静静地等待我们这位主人公的到来。我们那二位美女在胡娜的带领下相约出去逛街了,真搞不明白她们的精力从那里来?如果是到了北京出去转转还有情可缘,不知道这个小城市里有什么吸引她们的地方;不过也许未知的才是最美的吧。我没有她们那样的精力,我头很痛,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我的房间里睡觉。 屋里有一点冷,这里的黄昏果然是不一样。我拉过被子准备睡一会儿,确在这时听到了一声嘆气。声音很轻,但我决对没有听错,是一个男子的声音,似乎还不是很年轻。我们住的是一个准三星级的宾馆,还算干净。人不是很多,来的时候我们就打听过了。整个楼层了除了我们只有一间房间里住着有人,是一个中年人而不是一个老人。但我刚才的的确确听到一个老年人的嘆气声。 在我发楞的时候,这个声音又出现了。这次离我很近,就在门外。我“腾”地跳下床,冲过去一把拉开了门:和我想的一样,门外什么也没有,走廊里空荡荡的。就在我准备关门回屋的时候,这个嘆气声再次出现了,这次这一声是在我的身后。我没有转身,我知道就是我转过去也一定看不到什么。最好的方式就是闭上眼,无论是什么它都会自己消失的。 不过这次我想错了,当我闭上眼的瞬间,我感觉到有一只手从后面搭在了我的肩头。手很轻,慢慢地向我的脖颈移动过来。 第八十七夜:齐鱼(二)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把眼睁开。因为我怕看到一个面目狰狞的东西或是血污遍地的场面,但我还是睁开了眼。 感觉没有消失,我眼前还是没有人。无形的手在背后掐住了我的脖子,力量一点点地增大。它好像贴在了我后背上一样。我有点别无选择了,脑子里迅速闪过纪颜曾经告我说如果遇到强大的灵异怪物时就默念《六字大明咒》,一般来说可以化险为夷。不过非常可惜的是那六个绕口的字我确没有记全,虽然歌里面都唱过但我还是没有记住,不知道我记住的这四个管不管用:“俺把你哄(唵叭呢吽),俺把你哄(唵叭呢吽)……”反正念比不念强吧,我一直这样安慰自己。 你在门口干什么呢?“就在我念”四字大明咒“的时候,三位美女回来了。李多推了我一把,我下意识得躲了一下,这才发现那感觉已经消失了,那只无形的手也离开了我的脖子。 ”你们怎么回来了?买什么了?”我一边让她们进我的房间一边问。李多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落蕾和胡娜也没有说话,三个人站在门口呆呆地看着我。”怎么了你们?”就在我奇怪的同时,发现她们三个人的裤管都是空空的。这一下终于轮到我天旋地转了.望着面前目无表情的她们,我真的开始害怕起来。 她们始终没有再说一句话,自从进了屋就一直看着我。三个人的目光给带来了极大的压力,我搞不清我面前是什么人;也不知道我要怎么办才好。“纪颜,你在那?”冷汗已经浸透了我的内衣。有的时候死亡甚至不是最可怕的事情。 “欧阳!醒醒?”一个人大力的摇动着我的双肩,从朦胧中转醒才发现刚才的切好像都是幻觉。环顾四周,纪颜正在站在我的面前,而落蕾、李多和胡娜也看着我。“哦,她们是脚的。”我终于松了一口气。 “你说什么呢?谁没有脚?”落蕾问我。 “没有,我没说什么。”我可不敢告他刚才的事情。纪颜看了看我,道:“你知道刚才是怎么回事吗?” 我摇了摇头:”好像是幻觉。我看到了很多奇怪的东西。 “我们都看到了,不过每个人不一样罢了。她们看到的是你出了车祸,要不是我正巧赶到恐怕她们仨先出事了。“纪颜没有说自己看到了什么,现在这个时间我也不好问他。 ”那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这样?”胡娜问道。 纪颜从怀里摸了支烟,掏出火机慢慢点了深深地吸了一口,才道:“我们让它盯上了!” “什么?”我们四个人几乎异口同声的问他。 “齐鱼!”纪颜从口里射出两个字。接着他又补充道:“齐鱼是传说中一种四目六臂的怪兽,善幻化,能惑人。从刚才我们四人的幻像来看非它莫属。而且……“ ”什么?“ ”而且这还不是一只普通的齐鱼。刚才它用的幻术需要较高的能力。” 第357页 我们互相看了一眼,我皱了皱眉问他:“它很厉害吗?" 纪颜吸了两口烟,微微一笑道:”没事,只不过让他缠上怪麻烦的."听他这么说,我们几个都放下了心。李多嗔道:“那你不早说。卖半天关子吓死我了。“ 我的一颗吊起来的心终于放了来。一屁股坐到床上,对纪颜说:”没你真还不行。刚才吓死我了。不过你的本事可出忽我的意料。有时间一定得向你学学。“ 纪颜今天的心情好像不错,没多说话,从怀里拿出一本书给我扔了过来,道:“这是我前几年得到了一册真本,你可以看看。可能以后我们这种遇到得多了你有所帮助。”这是一本挺旧的线装书,就是那种竖排繁体倒着翻的书。我看着比较别扭,半天才看清楚名字是《凤阳府江湖法术总集》。纪颜看着我,道:”此书与《鲁班书》齐名,不过真本极少。现存与世的多是些欺世盗名之作。”我翻了几页,说:“真有那么神吗?有这本书就万世不愁了?”纪颜微微一笑,道:“你真不是玄学材料,也难为有这么高的兴致。好了,我们走吧。” “走?上那呀?”落蕾正和李多胡娜三人咬耳朵,听到纪颜说走,转过头问他。 纪颜一指胡娜,道:“去她家。齐鱼找上我们恐怕就是和这事有关系。夜长梦多。不如早走。我们几个人对望了一眼,也都无甚异议,就忙着退房出发。 胡娜的家离市区不是很远,从长途车倒小巴不到二个小时。这是一个三面环山的小村,我们到的时候已经接近午夜,村子里静哨哨的,远远望去黢黑一片。我对今天纪颜的安排感觉有点不理解,我们俩还罢了。他怎么让落蕾她们也跟着这么辛苦。纪颜没有理会我的心思,他看看表然后对胡娜说:“带我们去吧。”胡娜也没有多说话,答应了一声就带路往前走。 因为天太晚,胡娜敲了半天门我们才进去。她家院子很大,三间平房一字排开,正中间的屋子刚点亮了灯。胡娜一进家就开门见山的把我们介绍给了她妈。那位朴实的老太太好像见到了救星,拉着纪颜的手道:“大夫,你可得救救他呀。我们全靠你了!” 纪颜把老太太扶到椅子上,和她说:“大妈,你现在能把大爷叫出来吗?我们最好现在就开始?” “好,好,好。你等着。”老太太有些吃惊,胡娜扶着她进了里屋。 我和落蕾对纪颜的这个安排极为不解,对视了一眼就想问他,这时候纪颜说话了:“用祝由科治病子夜是最好的时间,而且齐鱼的控制能力也在这个时间是最低的。”原来这样,怪不得他要急急赶路呢,我们如此释然。 虽然有心理准备,不过将胡娜的父亲扶出来时我还是吃了一惊。他大约有六七十岁,一米七左右的大个(在老年人里);面色确白得彻底,白得我都感觉到有些害怕。双眼无光,随意的跟着胡娜移动脚步。纪颜让老头坐下。然后从随身带的包里拿出一卷黄纸,只见他左掐了个决,有牙将右手的中指咬破在纸上画了一个符,然后嘴里念着什么。他治病的祝由科我懂得不多,不过掐决倒是知道。原来也听他说过《百决图》之类的书,说白了就是用手做个手型。不过这类的手型多一点而已。比如用拇指掐住中指第二节就算一个"巨阙决"听说再配合咒语“塆蠃忽“就可以达到隐身的目地;不过我从来没有实现过。《西游记》中孙悟空不是也掐决念咒吗?感觉纪颜现在快成仙了。 念了一会儿,纪颜把符贴到老头的后背上。然后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小瓶,倒出几颗红色的药丸来。他向胡娜要了一杯水,然后将符在水里浸了一下,用这杯水让老头吃了那几颗药丸。忙完了这些,他转过头对我们说:“差不多了,大家休息一会吧。让大爷也去休息吧。” 我们几个愕然相顾,茫然地问他:“这就完了?” “嗯,完了!纪颜好像有心事,若有若无地点了点头。 我和纪颜睡在小屋,等我洗好脚的时候他已经睡着了。第二天刚亮天,胡娜就高兴地跑来和我们说:”纪哥欧阳哥,我爸神智清楚了。就是这几天的事他记不清了。你们去看看吧。 纪颜似乎知道这是必然,仅点了点头,对我说:“我们去看看吧。” 老头的屋里挤满了人,除了胡娜他妈和他哥他嫂子,胡娜、落蕾和李多三人也在。看我们来了,他妈一把拉往纪颜说:“太谢谢你了,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才好。纪颜的表情确很严肃,他说:“大妈你们都坐,大爷现在虽然清楚了但还很虚弱。我们到客厅时说话吧。” 纪颜看着人都在客厅坐好,才慢慢道出实情。原来,胡娜家前几个月翻盖小房,就在拆旧顶的时候跑出一条蛇来,我国北方人的风俗是见蛇就打。这条蛇不大,是条小青蛇,跑得很快。好几个小伙子都没打着,眼看就要跑出屋的时候胡大爷正从外面进来,一脚将蛇踩住,拿出刀就剁了蛇头。后来别人都没要,胡大爷自己将蛇扒皮煮了一锅蛇羹汤喝了。他不知道那条蛇确不是一条凡蛇。原来齐鱼因面目丑陋,自古以来便以蛇的面目示人,胡大爷杀的那条小蛇就是一只小齐鱼,本已修炼了三年。后来的事都是它的家族齐鱼为它报仇所致。 第358页 “那你将齐鱼治住了吗?”我问纪颜。 他摇了摇头,道:“不容易呀。我想它还会报復的。万物有灵,也许它不会杀人。但它会让你很麻烦。” “那就没有别的办法了?”胡娜的声音有些变了“以后可怎么办?” 纪颜看了看胡娜,说:”治他没办法也不代表等着倒霉。我已经将它的怨气集到了这里。“说着他拿出一块木头牌子,:“这块木头是块百年怨木,用来集齐鱼怨气是最好的了。如果你们家想平安,那么从今天起就供着它,一直到齐鱼的怨气完全化解了。” “那什么时候化解完?”胡娜的母亲问纪颜。 纪颜把牌子举了举,然后说:”现在怨木是棕红色的。等到它变成白色的时候就好了。不过要很久。可能是十年,二十年。而且你们每年都要烧几天香才行。“ ”齐鱼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它补充说。 回来的路上,我问他是不是真的要拜一块木头牌子那么久,:“我总有种你在惩罚胡家的感觉?“ 纪颜看了我一眼,然后说:”得道的齐鱼是非常可怕的。而且——“他顿了一下”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不能以任何手段剥夺任何生灵的生存权!“ ”好深奥哦,李多从后坐一把抱住纪颜,说”下面,我们去那里玩呀? 第八十九夜:引魂(一) 今年的秋天邪得很,这几天像是谁把天捅破了一个窟窿,雨不紧不慢地下了几天几夜。空气中混杂着浓浓的雨雾和巨大的潮气,带着悽厉的秋风卷在一处,像是一只在遇到窗口的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凝眼远望,天幕已经渐渐明亮了起来,我相信明天一定是一个好天气。 望着床上熟睡的落蕾,爬在桌子上鼾声彼伏的纪颜;再看看自己已经包扎好的伤腿,我真不敢相信这几天发生一切。这是我和纪颜认识以来经歷过最离奇最可怕的事情之一了。现在已经不是他给我讲故事,而是我自己记录下这段终生难忘的经歷讲给你们听了…… 从河北回来以后我报社的事落下了一大堆,后一个星期一直忙于单调而繁重的工作当中,直到那天纪颜来找我。那是一个星期四的下午,我正在赶稿。他来报社找我的情况很少,一般都是打电话或下班去家里找。他在大门口,穿了一件崭新的黑色g-star休闲装。在我的印像里他虽然比较富裕,但穿这样的衣服好像还是头一次,今天他是怎么了?纪颜一直在笑,看到到了眼前才开口说话:“我想晚上去见一个,希望你和我一起去,相信你一定会感兴趣的。” “哦,这样你打个电话给我就可以了。”我对他说。 纪颜的眼中闪过一丝诡异神色,神秘地笑道:“你知道今天我们去见什么人吗?我在这里等你。” “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先和我说一下吧。我也有个心理准备。”我让他弄得有点懵了。 “这样的。我有一个朋友在军分区工作。他说最近他们那里出了一件很离奇的事情,他说我我们可想像的任何情况都要麻烦。现在希望我去看看。他知道我接触这些东西。而我们见面的是一位军分区的高级领导。他希望我们正式一些,但又得像普通会友那样随意。我不知道自己应该穿什么。就去街上买了一件衣服来找你。”他看了看表,又接道:“今天天气不错,我还有二个小时间。一会儿去对面的‘益康茶艺馆’找我。七点会有车来接我们的。” 军区里面像一个小型的城市,大得要命。不过我没有看风景的心,一直在想到底是什么棘手的事情部队搞不定确需要纪颜出马的。以我的了解纪颜一般是不会管这种事的,现在和军队政府都不好打交道,最后无论结果如何反正都不是好事情。看来找他这个人和纪颜的关系非同寻常,或是有什么特殊情况。这次纪颜好像和我隐瞒了什么似的。不过他既然叫我来,看来还是对我放心的。但为什么他欲言又止呢? 从军区出来时已经晚上十点了。谢绝了送我们的车,我和纪颜两个人慢慢走在马路上。远端笔直的路在混暗的灯光下显得模煳不清,黑暗之中偶尔闪出两盏明灯,那是过往车辆的大灯,由远及近风驰而去。 “怎么样?怎么看”纪颜问我。 我没有回答,抬头看看了已经开始阴暗的夜空,还在回想刚才见面的事情:见我们的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中年军人,身材魁梧一席便装但显得气势不凡,他说话有一点口音,很沉:“我相信你们都不普通人。所以也没有必要拐弯抹角了。最近我们部队发生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本来这事我们应该自己处理。不过因为要在军内保密,而且李秘书说纪先生很能干。所以就请你们来了。具体的情况一会儿李秘书会告你们的。我希望纪先生和欧阳先生一定会圆满解决的。如果有什么需要可以和我讲。我代表部队谢谢你们了。”言讫抻出手来和我每个人重重握了一下。 李秘书是个三十岁左右的中年人,又黑又瘦。看来和纪颜是老相识了,他把我们带到傍边的小会客厅先是寒暄了几句,然后就切入正题:“小纪呀,事情是这样的,这一段时间我们军区有很多人都病倒了。本来得病不是大事,只是他们病得蹊跷。大家都是同一症状:突然间的人事不醒。半个钟头前还生龙活虎的,一会儿就倒下了。而且是什么也不知道。我们开始以为得了传染病。可以查了很长时间也没有查到。又没有任何其它症状。后来是越来越厉害,大概病倒了有一二十人。开始病的有四个人竟然死了。解剖的时候还是什么也没发现,生理机能一切正常。”他给我们让了烟,自己也点一根,接着说道:“后来部队就把这几个人隔离了,本以为这样就没事了。没想到后来还是有人病倒。前前后后到现在已经有三四十人了。病倒的人一直在增长,幅度不大。大概一个月就有那么二三个人吧。只要有二三个人病倒,就会有一二个人死亡。”他谨慎发地看了看四周,然后说:“病因还没查出来呢,没想到后来又出事了。有一天夜里。当时好像是十二点左右。看尸房的老王头查了夜正准备睡觉,他说听到外面有声音。他打开门一看差点没尿了裤子。你猜怎么着,他看见前一天晚上刚死了的两个战士又活了过来。” 第359页 我和纪颜对望了一眼,脑子里同时闪过三个字“控尸术”。李秘书没有当然不知道我们想什么,继续说道:“那两个战士其中还有一是解剖完以后又缝合了的。根本没有可能活呀。他说那个两人像没有看到他一眼,从他眼前笔直得走了过去。一没留神就不见了。” “本来我根本不信这些老王头这些话。可是那两个战士的尸体真的没有了。而且夜里到处都有站岗的战士,怎么能丢呢?后来的事更新鲜了,只要是死了的人尸体全部都丢了,而且全是自己走出去的。部队里死这几十个人不是很显眼,加上消息封锁,所以这事没几个人知道。但我们也不能眼睁睁看着死人吧?现在又不没打仗,这么减员太不正常了。时间长了想瞒了瞒不住了。所以才找你们来,小纪,你可得帮忙呀。” 纪颜点了点头,问李秘书:“那老王现在那里?能不能和他谈一下?”“老王病倒了,吓得第二天就不敢来上班了。他是我们这儿雇的临时工。现在也不在。不过他家住那倒是知道。要不要去他家找他一下?” “那就再说吧,看来他吓得不轻,就先不要打扰他了。”纪颜站起来活动了一下,然后说:“我想看一看病人。” “哦,今天恐怕不行了。时间有点晚了。这样吧,明天去吧。”李秘书的表情非常悲伤,略带着一丝无奈。 “那好吧。我们先走。明天我们再来。”纪颜对李秘书笑了一下,然后道:“没关系,我们一定能找到实事真像的。” “怎么了?想什么呢?”纪颜将我从回忆中推了回来。 “哦,掉雨点了。”我看了一眼纪颜,他还是那么沉着,似乎没有像我一样不安。“我在想这事很奇怪。那些死人都去那里了。” 他点了点头,然后说:“我和李秘书认识很多年了。原来在医学院读书时他就是经常去我们那。和我们导师很熟,一来二去也就认识了。他和我们导师关系非常好,又帮我过的大忙。所以他这件事我必须帮他。”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件事背后一定有一个大阴谋。” “你是说这是事人搞出来的?”我对他的回答有些吃惊。 纪颜看了看我,说:“应该是。能在千里之外控尸,那一定是尸奴级别的。这个人很厉害呀。不过我们明天见了病人也许能知道得多一些。”他说着雨开始下大了,我们拦了一辆计程车钻了进去。今天纪颜倒没有排斥这辆汽车,我一直以为他要自己走回去呢。 第二天我们照旧坐车到了军分区,这次来的是一个隐蔽的小医院。见到病人还是让我吃了一惊,他们脸色极白。甚至白到得有糁人,所有的病人都神志不清,咬着牙躺在那里。纪颜挨个翻开他们的眼皮看了看,然后又摸了摸他们的身体。我注意到他微微点了点头,然后对身边的李秘书说:“现在有多少个病人?” “哦……”李秘书好像不太清楚,他看了看站在一旁的大夫和护士。 大夫也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年轻人,听李秘书说姓郑。他舔了下嘴唇说:“现在是三十一个。昨天又死了两个。” “好,我们走吧。”纪颜对李秘书说。 在强光手电的照耀下,整个解剖室里站满了尸体,排成二列像在站队列一样整整齐齐,一共十八个。每一具尸体身上像是撒满面粉一样全身雪白,最要命的是他们竟然全部都睁着眼,正默默地看着两个不速之客。我大大地倒吸了一口凉气,从头顶到脚底麻得像是在过电。感觉三十六双眼睛像是三十六把利剑一样刺向我们。平常总说安静得连掉根针的声音也能听见,今天我算真的领教了,而且我还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最可怕的事怕莫过于无形的压力。 就在这时候,我被纪颜狠狠地推了一把,直接撞到了屋里。他这一把使的力量很大,我打了个趔趄差点摔倒。正要问他怎么回事,就听“当”的一声,一件东西打在了我刚才站的地方。纪颜抢过身去弯腰将那东西拣起,扶我起来道:“你看这个。”这是一把非常精美的小刀,大约有三寸长;最为奇特的是刀身向下的位置有一个深深的凹槽。 第八十九夜:引魂(二) 我刚要说话,就听见呯的一声,解剖室的门被关住了。两人一楞的工夫,十八具尸体像活了一样,伸长双臂向我们抓来。这次我是真的看到恐怖片里的情节了,不同的是一般电影里的主人公都有件武器,或是可以供躲避用足够大的空间。而在这空荡荡的解剖室里,我和纪颜真有点一筹莫展。只能在尸群中一边躲闪周旋一边去门出去。可惜的是和我想的一样,门像焊死了一样任凭我使足了吃奶的力气也没拉动分毫。 就在我拉门的时间,纪颜已经打倒了几个尸体。不知道他用什么方法,被打倒的尸体没能在站起来。不过还是有两个已经将我按倒在地下,我感觉他们的力量奇大无比,两个人同时掐住了我的脖子。不知道因为都是当兵的生前身体素质太好还是用了什么方法,反正我是一个人也推不动。眼看着纪颜想冲过来救我,不过他身边围满了尸体,一时半会儿也过不来。可能除了攻击我的两个其它的都奔他去了。我自己手舞足拼了命做最后的挣扎,但仍是无济于事。就感觉脖子越来越紧,眼前越渐模煳,这时候突然一种奇特的感觉遍袭全身,身体似乎越来越轻,眼前一片光明,我好像躺在大海浮在海面上。向着远处更明亮的区域飘去。那时候我已经感觉不到了痛,反正舒服起来。 第360页 不过没能舒服多久,刚在海面上飘了几秒中就被纪颜把我拉回了现实中。我睁眼看去,四周的尸体都已经屹然不动,纪颜问我:“你没事吧?真吓死我了。” 我摇了摇头,说:“以前咱也没死过,原来死时是这么一回事,感觉不错?”纪颜嘆了口气说:“我刚把他们搞定,你要是想死还可以……”他的话还没说完,就听到一声枪响。 我们冲出去的时候白方正举枪凝视着雨幕中的夜色,枪口冒出谈谈的轻烟。他身前的地上流了一小滩血。我吃了一惊,以为他受伤了,问他:“白班长,怎么回事?你受伤了吗?” 白方放下举枪的胳膊,说:“没有,这不是我的。”接着说道:“刚才你们才进去我就看到有一个黑影在窗户站着往里扔东西,我冲上去抓他。没想到那傢伙还挺灵活,一转眼就不见了。我找了一圈子才又在楼后找到他。他一看我来了就往这边跑,追到这儿里的时候他被我按倒了,想掏出刀子捅我,让我夺过刀子不小心扎着他了,他流了点血,还是跑了。我才开枪的,本想打他条腿的,不过没打着。” 纪颜面色凝重,对白方说:“白班长,你马上通知李秘书封锁这里。将所有的尸体运到一个安全的方看起来。我看他下一步要狗急跳墙了。” 我和纪颜回到他家的时候天已经快亮了。今天的事情真有点心惊肉跳,纪颜让我先休息一下,他吃点东西去图书馆查点资料。当我迷迷煳煳地醒来时是被手机的来电声音叫醒的,抬眼看了一下时间已经是中午一点了。 “你好,那位呀?”我还没有完全醒过来。 “欧阳,不好了,落蕾出事了!”电话那头李多的声音都有些变形。 马上我就由迷濛转到了亢奋的状态:“什么?怎么回事?” “你快来看看吧,我现在她家呢。他昏迷不醒了!” 我没有再问,挂了电话穿衣服下楼打车一气呵成总共用了一分钟。 落蕾躺在床上脸色发白人事不醒。我看了看身边的李多,她也吓得不轻:“到底怎么回事?怎么就成这个样子了?”我声音大得自己都吃惊。 李多怯怯地看了我一眼,说:“今天早上她和我一起出去买衣服。到了楼下的时候遇到一个疯子。” “疯子?” “嗯,那个疯子在楼下坐着。穿得破破烂烂的。我们从他身绕过去,落蕾还给了他一块钱。没想到那个疯子拿了一把刀,站起来就扎了落蕾胳膊一刀,还流了不少血。” 我抬起落蕾的胳膊看了一下,是有一个挺深的口子,不过不致命,更不会让她如此昏迷。“那后来呢?” “后来我们就出去了,一直都好好的。回来的时候还说中午吃什么呢。没想到刚到家她就晕倒了,就成了这样。我赶快给你打电话,然后又打了120。可能他们马上就到了。欧阳哥哥,你没事吧?” 我也觉得自己有点失态,怕吓着李多,安慰她道:“我没事,可能有点着急对不起。”隐隐之间感觉落蕾好像不仅仅是普通昏迷那么简单。似乎有什么事情,但我暂时又抓不到头绪。不行,我得去找纪颜。想到这里,我对李多说:“你先把落蕾总到医院,拿上她的手机有事我联繫你,我去找纪颜。”说着把钱包塞到李多手里,然后就沖了出去。 雨,愈发得大了。冰冷的雨滴从阴暗广袤的天穹下漫漫霭霭洒落下来,打到身上让人一个哆嗦。我也顾不上这些了,一边跑一边打电话给纪颜:“纪颜,落蕾昏迷了,我感觉事情不太对。” 纪颜的声音平静得像是刚睡醒的孩子:“我知道了;你现在马上去到军分区找李秘书,我们在那里会合,快一点。” “去军分区?那落蕾呢?”我有些愠怒,声音很大。 “落蕾暂时没有事,那交给李多。军分区的事如果不处理她就危险了,快一点吧,我们时间不多了。” 我绝对相信我的朋友是一个靠得住的人,他现在既然这么说我也只能照办了。当我赶到军分区李秘书办公室的时候已经快下午四点了。李秘书正和白方在屋里谈话,见他我来了他们一齐站了起来:“欧阳,你来得太好了。我们正说这件事呢,昨天晚上的事白班长都和我说了。下面怎么办?” “纪颜还没来吗?”我有点所问非所答。 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就见纪颜沖了进来,他一进门就对李秘书说道:“老李,快组织抓人,要小心一点。” 李秘书显然被他这句没头没脑的话弄晕了,问道:“抓人?抓谁?” “那个郑大夫,快一点。让他跑了就麻烦了。” “郑大夫?郑晓明?他有问题?” “对!”纪颜深深地点了点头:“现在不是解释的时候,等一会儿和你说。快一点。”“好,我相信你。”李秘书站了起来,对白方道:“白班长,马上组织人去学习医院。嗯,还有郑晓明的家里也要去。严谨一点,动作不要太大。” “是!”白方没有多说话,转身出去了。" 外面的雨已经下了一夜,现在还是下个不停。我们一出了医院,到了李秘书的房间他才开口:“小纪,怎么样?” 第361页 纪颜的目光变得深邃起来,他的声音在空旷的雨中变得干巴巴的:“我们今天是上要去停尸房。你安排一下。最好帮我们再找一个可靠的人,要身手好一点的。” 李秘书呆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道:“行,一个人够吗?我让白方陪你们去。他是特务班长,身手好人又机灵。要什么装备吗?” 纪颜一笑,说:“又不是去打仗,再说了,一般的枪对付他们恐怕还真不一定有用。让白班长带上把手枪就行了。我现在要出去准备点东西。你和欧阳在这儿等我。”我知道纪颜对付这些东西要去取些符咒。反正我也不懂,不如在这儿养养神等着他得了。 白方是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可惜的是人长得很黑。一点和他的姓搭不上边,不过身材倒是比较配合他的名字,有点像电影《鹿鼎记》中周星驰说的那样“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我一直认为除了特殊情况人的身材和身体素质是成正比的,看来白方算是那种力大无穷的人了。他是李秘书书带着吃过晚饭来的,又过了一个小时左右,我们来到了停尸间外面。 由于前几天出事,现在这四周已经让人戒严了。就是这样尸体还是丢。看守都是胆大可靠的战士,荷枪实弹杀气腾腾。不过我对他们对付那些东西的战斗力表示怀疑,反正看着挺威风的。纪颜让李秘书回去了。看来他有点害怕,吩咐了我们几句就先走了。我们让看守的战士撤得远一点,然后悄悄的打开了停尸间门。里面很冷,大概就是一个冰库。远远的两个停尸床上躺着人,身上盖了白布。除此之外一无所有。可能是这种场合也见得多了,我倒没有什么感觉,而且发现自己也并不害怕。“真是胆大了呀!”我自己发出感嘆。 我们在里面转了一圈,然后把门关上悄悄地退了出来。纪颜对我和白方说道:“我们在这儿守着,很有可能他们子夜的时候出来。到时候谁都不要出声。但一定要跟着他们,不能跟丢了。”我们看他说得极为郑重,都狠狠地点了点头。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眼看就到子夜了。我的心情突然紧张起来,两手心都是汗。原来看福尔摩斯的时候总感觉华生是个累赘,基本上不会帮什么忙,好像他的出现就是记录伟大的福尔摩斯先生那英勇事迹的。不过今天看来我和他有异曲同工之妙。可能是我太爱听故事了,干脆纪颜把我也拉进了他的故事,以便日后我没得写或没人知道他。不过放屁还添风呢,我怎么能没用呢?正在胡思乱想,忽然听到纪颜轻轻的说了一声:“出来了,准备!”我收住心神,抬头往停尸间看。 停尸间的门正无声的慢慢打开,速度非常的慢。从开门到开展感觉用了有十五分钟。两个光着身子的尸体以奇怪的姿势从里面走了出来。从前看林正英的那些电影,殭尸都是一蹦一蹦一跳一跳的,两只手还伸展在前面。不过今天的这具尸体的双手很自然的垂在两侧。也没有蹦着出来,他们极像在走正步,步子迈得挺大。 “不愧是军人呀,死了还走正步!”我由衷得发出一句感嘆。 白方看了看我,没说什么。纪颜确递过一句话:“那是他们死亡后关节较硬,不好弯曲。快跟上” 说着他们两人半弓着腰跟了上去。我看了一下四周,看守的战士可能得到了命令,远远得背着我们面朝外站着,根本没有注意这边的事情。我忙也一路小跑,跟在纪颜身后。 夜里的军区大院静谧非常(好像那个大院晚上十二点都很静),那两具尸体好像认识路一样,专拣背的地方走。这会儿雨又下大了,我们身上都被浇了个透。大约走了有半个多小时,两具尸体在一座小楼前停了下来。 这个是个空旷的大院,地方非常隐蔽,一座三层小楼孤零零的,四周也没站岗的战士。大门紧闭,里面确还有不少灯光。我越年越觉得眼熟,突然之间想叫了出来:“这不是白天来的那个小医院嘛。他们怎么又回来了?” 纪颜也看了出来,他问白方:“你们部队不就这一个医院吧?” “不是,这个医院是最小的。里大院中心很远,一般只是实习医院。”白方回答。 我们刚说了几句话,那两个具尸体已经往楼后转了过去。纪颜一挥手,我们三个人悄悄的跟上。白方压低了声音,说道:“后面是一个废弃的大解剖室,不过后来主医院建成以后就不用了。现在实习医院主要是做新兵的体检工作。要不是这此的事蹊跷,不会把他们送到这儿来的。” “体检?”纪颜的眸子中射出一道神采,他好像发现了什么。 白方被纪颜的目光吓了一跳,呆了一下道:“是,是呀。怎么了?” 纪颜没有回答,因为这时候两具战士的尸体已经不见了。他停住了脚步,转过又问:“白班长,这次出事的战士都是新兵吧?” 白方脸色瞬时变了,不过马上又恢復过来,才道:“不错,都是新兵。不过这是军区的机密。二位既然猜到了就行了。” 他的意思很明显示,不充许我们外泄。看来军区的领导很怕这件事造成太大的影响,而且死亡大量新兵如果事情宣传出去的确影响不好。不过我还是没有明白纪颜怎么知道这次出事的都新兵。纪颜指了指远处一楼的一个侧门说:“那里就是大解剖室吧?他们已经进去了。 第362页 “那我们呢?”我问纪颜。 他指着白方说:“白班长,我们两个人进去看一下。麻烦你在门口守着。如果外面有什么情况马上出声示警;要是里面有事我们再叫你,你看行不?” 他指着白方说:“白班长,我们两个人进去看一下。麻烦你在门口守着。如果外面有什么情况马上出声示警;要是里面有事我们再叫你,你看行不?” “没问题,你们去吧。”我就在这儿看着。说着白方掏出了手枪。 雨下得很急,寂静的深夜里只能听到雨落石板的哗哗声。纪颜拿出手电,当先推开解剖室的门,猫了进去。我跟着进去的时候差点撞到他身上,发现纪颜仅站在门口。我没有问他为什么不进里面去,因为看到的场景是我一辈子也忘不了的。 纪颜看差不多,对了和李秘书说道:“现在我们也去,先去医院看看。对了,那些尸体看好了吗?” 第八十九夜:引魂(三) 李秘书快速得看了一眼我们俩人,然后回答:“是的,已经派人严密看地看起来了,不会有问题。” “真希望不会有问题呀!恐怕已经不在了。不过能抓到人是最好的,那样这些就不重要了。” 我和李秘书被他弄得一脑袋雾水,看他没有说的样子也就没问。赶到时医院里没有郑晓明,白方带着我们和几个战士又来到了他家。 听李秘书说郑晓明还没有结婚,平时表现还可以。因为在实习医院工作,所以没有什么大事,主要是给新兵做体检。在这之前根本没有发现他有什么问题。他家在军区大院家属区住,是三室一厅的房子,原来是给他父亲分的。他父亲是军区的总干事,后来他因为渎职贪污被军事法庭判了二十年有期徒刑,不知道得了什么病没到二年就死在了监狱里。所以现在这儿就他一个人住。 郑晓明的家里静悄悄的,李秘书让人打开了房门,阴森森的,所有的窗帘都拉着,里面空无一人。我们在里面转了转,当推开一间卧室门的时候所有人都吓了一跳。一张长条形的大桌子上摆满了玩具人偶,层层叠叠得大约有七八十个。纪颜走过去拿起一个人偶看了看,然后放下唉了口气。 李秘书终于按耐不住了,他问纪颜:“小记,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你就和我们说一下。我让像弄得越来越煳涂了?” 其实我也想知道事情的情况,因为落蕾还在那里昏迷着,我怎么想怎么害怕,因为她的情况和那三十一个病倒的战士一模一样。 纪颜指着那些人偶说道:“好吧。你们知道这些是什么吗?” “玩具娃娃呀。”李秘书说。 纪颜摇了摇头,道:“这是引魂的影身!” 他看了看目瞪口呆的我们,接着说道:“在xz密宗黑教说中有一种可以吸人灵魂的东西——引魂铃,是密宗的不上法宝。只要佣有一滴人的血液加上引魂铃,就可以将一个人的魂魄吸走。程序是:首先把被吸人的血滴到事先准备好的影身身上,然后在在影身身上挂上引魂铃,念动引魂咒就可以将这个人的魂魄吸到影身上了。没有了魂魄的人只能活七十二个小时。” “而影身可以自己做,也可以买这种人形玩偶。只要和人的形状相像就可以了。”李秘书铁青着脸,木吶地问纪颜:“那郑晓明……” “对,他就是用的引魂铃。开始我一听说做体检工作就有所感觉。关于引魂铃的事情我也所耳闻。不过我不知道他要这么多人的魂魄做什么。后来我去查了关于密宗黑教的资料,才知道原来他是醉翁之间不在酒,他想要的是那些战士的身体。” 纪颜摸出根烟,点燃吸了两口又接着说:“上古时黑教当中出了很多邪恶的教徒都颇有力量做恶无穷,大佛毗卢遮那就在六道轮迴中的地狱道挖了一口阴阳井,将他们投入井中永世不得超生,‘后世凡密宗信徒做恶者皆入井中’。而要在人间打开阴阳井所需要的宝器也就是引魂铃及十八具无魂生人。” 我看了看纪颜,忽然问他:“那落蕾也是他吸了魂魄?为什么?那我们要想办法呀?” 纪颜点了点头,道:“是的。那天晚上在解剖室袭击我们的就是他。本来想取你我的血吸魂的,后来没有成功。他这才扮了个疯子取了落蕾的血吸了她的魂魄。我看他是想报復我们。总感觉此人心智不正常。报復心非常强!” 李秘书一直在听着,这时插言道:“他为什么这样做?有什么目地?” 纪颜目光又变得深邃起来,悠悠地说:“如果阴阳井中的恶魂被放出来,一定会听从持有引魂铃人的;而且……郑晓明的父亲郑鼎也是信密宗的。这个事情我想李秘书应该知道吧。” 李秘书忙道:“听说他父亲信教,具体信什么真还不知道。小纪你怎么知道的?” “在网上可以查到他父亲写的关于密宗的论文。而且郑鼎是因为贪污被判刑的吧?那死后是一定要下阴阳井的。” 这样事情似乎变得明朗起来,不过现在郑晓明在那里?他又从那里得到的引魂铃呢? 纪颜对李秘书说道:“现在马上带我们去封锁尸体那里。我想今天晚上他就要行动了,我们要不惜一切带价阻止他。” 第363页 李秘书把尸体封锁在大冷库里,外面加了双层的战士看守。不过等我们到的时候那里已经一无所有了。 “人怎么没了?”李秘书一见这情景气得跳了起来。 “老李,你安静一下。这些人恐怕是郑晓明准备用来填井引魂了。不是他们可以看得住的。无魂魄的人叫生人,用生人来填满阴阳井叫尸路,下面的魂魄才可以借尸路上来。不过他带这么多尸体是很费时间的,他需要一具一具的引阴阳井口。”纪颜说。 我问他,那我怎么办。纪颜没有马上回答,而是看了我好一会儿才说:“阴阳井是一般人看不到的。除非生人或是魂魄,你敢不敢和我去一趟,阻止他?” 我根本没有犹豫,直接说道:“只要你有办法,我一定要去。我还要把落蕾的魂魄带回来呢。” “好,我们时间不多了。一定要赶在他把所有尸体弄到阴阳井前面阻止他,抢过他的引魂铃就可以了。”纪颜说。 “那阴阳井在什么地方呢?”我问纪颜。 “阴阳井无固定的方位,只要用引魂铃加上阴阳咒随时随地可以打开。不过魂魄不能下去,下去永远也上不来。除非有人用生人填满井口形成尸路,下面的魂魄借尸路才能再上来。我想他一定把井口开在这个冷库附近了。否则即使他会控尸术也很麻烦。”纪颜说到这,从口袋里取出一张符递给我说:“拿着他,拉着我的手。我们脱魂出去。” 李秘书听到这儿一把抓信纪颜,道:“那我们呢,我们也得去呀。” 纪颜摇了摇头,道:“你们不能去。出肉身的魂魄不比普通人,不会有什么力量。帮不了什么忙的。你们在这儿看着我们的身体吧。” “那你们一定得回来呀……”李秘书急得快哭出来了。 “放心,一定可以的。来欧阳,开始。”他说句开始,我就感觉拉着纪颜手的身体一阵剧烈的颤抖,就像坐在手扶拖拉机头里那种感觉,但更要多得多。瞬间自己的身体轻飘飘地,被纪颜拉出了身体。 原来魂魄出身这么自由,好像自己变成了轻烟,飘来盪去。转过头一看,纪颜的魂魄也出来了。我们俩的肉身还是站在那里,手拉着手一动不动。雨仍然在下着,但此时我已经没有雨点打在身上的感觉了。 “走,快找一下。”纪颜说道。 我们俩转了一个圈,当转到冷库后面背阴处的时候就看见了排成一列的十八具尸体,他们的前方一个有巨大的黑色旋涡,像是一个星云或是另一个宇宙。看来那个旋涡下面就是阴阳井了。 突然一紧,我像是被什么东西捆住了一样。那种轻飘飘感觉没有了。难道魂魄也能被捆?回身一看,纪颜和我一样,我们的身上缠绕着一条金色的绳子。我们一动也不能动了。 “哈哈……”一阵尖厉的笑声从我们身后传来,顺着声音走过来一人。哦,应该说走来一个魂,正是在医院里看到的郑晓明。他是穿着白大褂来这里的,手里拿着那条金条绳子的别一端。 “我早听说过纪先生能干,真没想到你能追到这里。不过你既然知道我有引魂铃,难道没想到我有锁魂绳吗?” 纪颜没有挣扎,点了点头道:“智者千滤必有一失。我真没想到密宗黑教的二件法宝你都拿到了,真不简单吶。” 郑晓明似乎很激动,得意地说:“我家自古就是密宗信徒,引魂铃我从小就知道,只是不知在何处。自从我父亲在监狱被折磨死后,我就发誓要找到引魂铃接他出来。我花了四年的时间,转遍了xz庙教。终于在密宗大佛寺得到它的询信。只是大佛寺的仁措活佛不借与我。后来我就偷偷地找他恳求说想看看密宗黑教的二件法宝,开开眼。他终于答应了。我在那老东西拿出法宝的时候就抽刀干掉了了他。法宝终于归我啦!现在大佛寺的人大概还在找兇手呢。哈哈……”他歇斯底里的叫哈着,声音开始变形,走音。 “你就不怕报应?”我狠狠地问他。 “报应?哈哈。你们俩个人死到临头了,想想自己吧。”他一指那十八具尸体,道:“有他们做尸路,不仅我父亲可以回来,我将来还能控制密宗,统治天下了……” 怎么在现在这个时代还有这种傻子,我真是想不明白。可能他的神智真的是有点失常了。我正在想,傻子突然变了口气,恶狠狠地说:“该你们下阴阳井了,去死吧,永世不得超生!”他的声音阴森森的。” “等一下,你怎么会控尸的?”纪颜问他? 我知道纪颜是在拖时间想办法,脑子也飞快地转动着。“密宗控尸术我十年前就会了,还有这个”说着他拿出的把小刀,向纪颜胸口扔去。 我不知道他的刀对我们的魂魄有没有效果,不过如果没有效果的话他也应该不会扔了。我勐得使尽全身的力量向纪颜撞去,将他撞开的同时那把刀扎到了我的腿上,顿时钻心的疼痛。原来刀子扎到魂魄也会痛,而且更痛。 “好了,你们该下去了。”郑晓明说着把手中的绳子一抖,我们俩轻飘飘的魂魄就像阴阳井中飞去。 纪颜转过脸来看了我一眼,微微一笑道:“对不起哦,连累你了。” 第364页 “没事,下去也有一个做伴的。”我嘴虽然硬,心里确一阵阵的难过。唉,落蕾永别了。对了,落蕾的魂魄还在他手里,不是也扔下去了吧?想到这儿我突然有点期望下去的感觉。 就在我的头快到阴阳井口的时候,眼前金光闪耀,身子停在半空不动了。金色的光芒下,一个老喇嘛出现在我的面前。 和电视里看见的喇嘛差不多,他手持念珠,慈眉善目。 郑晓明的脸色变得煞白,就像被他取了魂魄的人身体那样惨白。他的话有些不连贯:“仁错……活佛……你怎么又活了……” “天做孽有可为,自做孽不可活!”仁措活佛声音很醇厚,很受听。他双手微抬,郑晓明的身子跟也抬了起来,转眼间随着仁措活佛的双手合什,他与十八具尸体一起落入了无边的阴阳井中。 仁措活佛消失了;阴阳井消失了;十八具尸体与郑晓明也消失了。留下了除了我和纪颜就只剩下地上金光闪闪的引魂铃和锁魂绳。 我拿起桌子上的引魂铃,那是很普通的一只铃铛。和去藏村买的那些辟邪的东西没什么大的区别,只是花纹更古朴,颜色更深厚。这时窗外的雨已经停了,太阳从云缝里艰难地露出头来。 “明天我去xz,要把它和锁魂绳送回去。”纪颜突然说道 “哦,你醒了?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纪颜没有回答我,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说:“野心和贪婪害了他自己。人还是自然一点最好,凡事顺其自然。对了,你要和我去xz吗?” “如果你可以给我发工资的话我想我可以考虑!”我这样回答他 第八十八夜:盗目(一)[求票!] 我做了个噩梦,梦见了很多只眼睛,毫无生气的眼睛,一直注视着我。醒来后觉得手腕一阵疼痛。 “我会回来的,回来取你的眼睛。”那傢伙的话仍在我耳边迴荡。由于是冬天,没人知道我的手腕上长着一只眼睛,但是,我忽然发现一直闭着的眼睛居然睁开了,而且似乎在盯着我,我发现它犹如有生命般地会转动,而且居然会对光线强弱有反应。我想用针去刺它,但它马上闭合起来,我刺到的只是自己的皮肤而己。 而且我觉得,每天回家的路上总有个人影,却犹如鬼魅一般无法看见,再这样下去,我真的会疯掉。 或许,宗木正在某个角落里,他回来取我的眼睛了。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眼睛,肌肉由于紧张而痉挛起来。 工作可以使我暂时缓解,我只能让自己忙碌起来,好忘记这些事情。 可是接下来的事情却仿佛和我息息相关。 几乎每隔一个礼拜,在郊外都能发现一具年轻人的尸体,没有明显的死亡特徵,但是他们的眼球都不见了。 受害者之间没有任何的共通点,即便警方四处追查,兇手却犹如失踪了一般。警察们焦头烂额,虽然一再隐瞒案情,但实在影响过大,不得不示助于媒体。而挖去死者眼球的变态做法,很自然地让人联想到那位收集眼球的狂人宗木。 所以,作为最后一个接触宗木而活着的人,我自然被警察传讯了。当然,他们也为我派出了一名名义上的助手,其实是保镖,一位身材矮小笑容可掬的年轻干警。 他的额头光洁得犹如镜子,我很少看见在这城市里三十岁以后没有抬头纹的人,尤其是男人。而他细小的眼睛则让我永远也看不透他的眼神,更无法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只有握手时感觉到他的食指厚实如钢铁般的老茧,我才能稍微相信这个人是警队的王牌警官。他说话有点结巴,他笑称自己天生是大舌头。 我起初对这位叫严武军的警官很不放心,因为我以为他可能连我也打不过,不过很快我便庆幸自己保住了自己赖以吃饭的家什——手腕。 一群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流氓和我们在街上撞上了,结果严警官在谈笑声中便将其中两个人的手腕弄脱臼了。 还好家里空房多,我便安排他住在旁边,开始我还担心自己不习惯和人同住,但很快发现他非常整洁,而且极少说话,只是开始的时候询问了些关于我和宗木的案情。当然,关于手上的眼睛,我谁也没有告诉,我可不想没被宗木挖去眼睛,却被送到实验室让教授们活体解剖。 时间过得很快,但宗木似乎没有出现的意思,而且似乎也不再犯案了,严警官颇有些失望。警方认为宗木对我失去了兴趣,所以决定第二天就让严警官回去。 虽然我每天还是觉得被跟踪,但警方是不会相信没有证据的想法的,他们只是一味地告诉我要镇静不要惊慌,在他们看来这只是我神经紧张造成的幻觉罢了。我只能无奈地回家,看来只有靠自己保护自己了。 所以这天晚上,我买了些熟食和酒,决定好好喝一顿,这么多天,严警官也很累了,分别前也算交个朋友。 可是回到家里,我却发现严武军并不在。我将手里还冒着香气的菜倒进盘子里放在了桌子上,然后身子瘫软地坐在沙发上。 电话忽然响了起来,我一看是个陌生人的。 “是欧阳记者吧?”声音也很陌生。 我嗯了一声,每天都会接到很多陌生电话,人也各种各样,推销的,举报的,报告新闻的,或者申诉的,都说记者是无冕之王,我觉得是无眠之王才对——报社里的同事没几个睡眠好的,顶着熊猫眼来上班是家常便饭。 第365页 “你现在正坐在家里的沙发上,手里还握着刚刚开门的钥匙吧?”陌生人的话让我很奇怪。 我下意识地站了起来,四下望了望,心想或许警察给我装了监视器?这或许是严警官的朋友的恶作剧。 我打算走到桌前拿一只鸡腿。 “你正打算去拿一只鸡腿吧?”电话里的声音又响起来,颇有嘲讽的味道。 我放下鸡腿。 “你到底是谁?如果是玩笑,就开得太没趣味过于低级了。”我冷冷地说。 “你真的连我是谁都不知道了?我说过,要回来取你的眼睛。” 是宗木,可是他声音却变了。 “知道我为什么要去拿新的眼睛么?我说过,我需要的只是你的眼睛,适合我的身体的眼睛,不会腐烂,也不会失去生命,所以我需要不停地找新的眼睛,而我拿到眼睛就会拥有原来主人所有的东西,下次见面,你不会知道我是谁。呵呵,你放心,不会有痛苦,成为我的眼睛,会是你的自豪的。”说完,电话挂了。 我本来想去追查电话的来歷,但又想到宗木绝对不会做那么愚蠢的事情。看来如果我不把眼睛的事情告诉严警官,真的性命不保了。 严武军回来了,一脸疲惫,我和他边吃边聊,并且告诉了他所有的事情,还将那只眼睛给他看了。 严武军掩饰不住地一脸惊讶。 “原来我们追捕的根本就不是人,难怪呢。”严武军狠狠地抽了一口烟,菸嘴被嘬得吱吱地叫了起来,火苗更加明亮。 “我们该怎么办?他说他可以变化成任何人。”我低头说道。 “没关系,我会把所有受害者的照片都拿来,先认识,他也只能在这几个人中变化吧?”严武军将半截菸斗拧灭,掐在菸灰缸里。 我嘆了口气,说也只能如此了。 这是个浩大的工程,我和严武军需这么一找,才发现全国各地的受害者非常多,有很多案子都是积案死案,宗木早在三十多年前就在其他地方做过这种事情了,可是由于捉不到兇手,事情不了了之,加上他变换容貌,抓住他无疑天方夜谭。所有的案件,都将兇手称唿为“眼贼”。 望着摞在我面前布满灰尘的厚厚的卷宗,我仿佛看到了一张张没有眼睛,眼眶里空洞洞的脸,有男人的,也有女人的。 我又想起了最近经常做的那个梦,很多的眼睛,各有不同。 “这太难了,我根本不可能把所有人的长相都记住啊呀。”我揉了揉眼睛,严武军也嘆了口气。 “的确。要不这样,我把所有人的照片缩小,做成相册,你带在身上或者存到手机里,有陌生人找你你就看看,如何?” 这个提议不错,我们马上照办了。 第八十八夜:盗目(二)[求票!] 严武军需还答应我不会将眼睛的事情告诉上面,而是我们两个之间的秘密,其实如果说了,他们也会当我们是疯子的。 最终严武军还是被召回。临走前他叮嘱我,有事情立即找他。 我忽然觉得,这个矮个子男人让人很有安全感,我们的人民警察是可以信任的。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有些滑稽,每次有人找我,我就先和来者保持距离,然后不停地翻着手机图像,这让造访者很恼火,他们经常抱怨我把他们当通缉犯了。老总骂了我好几次,我也只好点头以错,心想得赶快抓住宗木。 但是他一直都没出现,从那个电视以后。 圣诞节渐渐临近,我也将宗木逐渐淡忘,要不是严警官经常打电话提醒我小心,我几乎忘记了。 可事情就是如此,当你要忘记的时候,他又浮现出来了。 我穿过平日经常走的小巷,街边不远处的圣诞歌曲和路边飘散的烤玉米的香味慢慢消退,流荡在我耳边的只有自己的脚步声。不多的灯光像打碎的玻璃碎片,洒落在漆黑如墨的路上。我只有打开手机灯一路照过去。 路上只有我一个人,但我依稀听到了两个脚步声音,当我停下来回头望去时,却又重新寂静无声。 我只有加快脚步,然后这时我看到灯光下多了一双红色的皮鞋,一双破旧不堪的男式皮鞋。 穿红色皮鞋的男人很少,真的很少,不过起码我眼前就有一个。 “你好。”那男人的容貌我看不清楚,但他却说话了。我没回答他,只是哈着气,我背风,哈气凝结在我眼镜前,瞬间形成一道冷雾,却又很快不见了。 我将手机对着他的脸照射过去,一张我从未见过的脸。 我开始不停地从自己的大脑里筛选着这张脸。 他笑了笑,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在昏暗的手机光下泛着银光。我看过那牙齿,动物世界里食肉动物进食前都会露出一排雪白的獠牙。他的眼睛通红,几乎看不到别的颜色。 二话不说,我冲过去就是一拳,啪,完全命中他的左脸,手很疼,看来揍得不轻,我一边往家跑去,一边打电话给严武军。 电话里严武军嘱我注意保护自己,说马上就到。 我可以感觉到身后的脚步声很急促了。 “跑有用么?把眼睛给我吧。”那该死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 “你要知道,这个眼睛的主人以前可是长跑健将,当时挖去他眼睛的时候,他的腿居然还在习惯性地跑着,一直跑了几十米才倒了下去啊。”宗木哈哈大笑起来,笑声像倒进油锅的水,在安静的小巷里沸腾开来。 第366页 “疯子。”我低声咒骂道,不过家已经离我很近了。这个时候我才责怪自己应该多早起练练长跑、搏击、自由体操之类的,当然,我在电脑上经常干这个。 终于进了单元楼,当按下电梯的时候我稍稍松了口气。我着急地掏出钥匙打开家门。 钥匙刚刚伸进去,忽然眼前晃进一张人脸。 那傢伙居然倒吊在天花板上。 “我说过,我拥有很多人的力量,我是个超人,我跑楼梯比你乘电梯快得多,太过于依赖工具的结果就是如此。”我和他的眼睛很近,近到能看到他的瞳孔。 但他的瞳孔放得很大,而且毫无光泽。 我的身体往后退了一步,一下栽倒在地上,严武军并没有来。 果然到最后,还是要靠自己,或许我已经看不到那些朋友了,也无法再听纪颜讲故事了。 宗木笑嘻嘻地走了过来,如鹰爪般枯瘦的手伸向我的眼球。 越来越近了,手的指甲已经碰到了我的睫毛,但我却无法动弹。 “只是一下,很快,我们就合二为一了,有了你的眼睛,我会替你好好活下去,没人知道你死了。”宗木的话犹如咒语一般,我仿佛也默许了。 耳边忽然传来一道破风的尖利声,接着我看见宗木的食指上插着一根我熟悉的东西。 一根刻着字的桃木长钉。 “纪颜不在么?怎么让这种低等生物这么嚣张。”那古怪刻薄的声音再次响起,我欣喜地回头一看。 果然,那傢伙一如既往地一身白衣银髮,站在楼梯口,手中把玩着几颗长钉,正歪着脑袋斜视着宗木。 宗木的脸却没有半点意外,他毫不在意地拔出了钉子,扔到地上。“你终于出现了啊。”宗木大叫起来,接着跳上顶楼,快速地从黎正头顶爬过去。 “想逃么?”黎正抬头看了看,接着追了出去。我也起身跑出去。 外面的草坪很宽敞,而且人们都去过圣诞节了,一个人也没有。 “咯咯咯。”宗木像一只蟑螂一样趴在地上,抬起头看着黎正。 “我怎么会逃?”只是里面太狭窄罢了。 “这是什么怪物?”黎正转过头问我。我还未想好怎么回答,他却又摆摆手。 “算了,不管是什么,反正几分钟后都会变成尸体。”他说完,嘲笑地看着宗木。 宗木脸上的笑容没有了。他飞快地沖向黎正,那根本不是人的速度,黎正稍有些惊讶,但很快又笑起来。 宗木的脚步又变慢了,就像慢镜头一样,最终停了下来。当他疑惑地低头看的时候,我发现宗木的脚被一堆金黄色软软如面团般的东西缠绕了起来。 “死吧,不管你是什么,这些钉子会把你打进轮迴,永远不会回到常世来。”黎正咬着牙齿,从手中拔出六颗钉子,分别射入了宗木的眉心、双目、人中、太阳穴。 第八十八夜:盗目(三)[求票!] 宗木怪叫起来,声音凄烈,接着他瘫倒在地上,脚底下的东西也渐渐回到黎正肩上,形成一个巨大的蠕虫形象。 “这样就结束了啊。”黎正轻松地笑笑,走到宗木面前,想拔出那些钉子。当黎正的手触及钉子的时候,我隐约觉得有哪里不对,事情似乎太顺利了。 果然,钉子还未拔出,宗木忽然活了过来,双手死死勒住了黎正的脖子。他身上的衣服也渐渐脱落,露出了裸露的上身。 这种走光我宁愿不看,因为和上次一样,宗木的身上全是眼睛,睁开的,未睁开的。 黎正的脸上露出不解的神情。“这不可能,任何有灵魂的东西中了钉子都应该被送进六道里!” “我说过,我拥有一双眼睛等于拥有一次生命,除非你同时将我所有的眼睛都毁灭,否则我是不会死的。”宗木一边笑着一边手上开始用力。 黎正还未说话,宗木的手指已经伸进了他的眼窝。“你的眼睛,我收下了。” 我不忍再看,再转过头来时,宗木已将黎正放开了,不过后者左眼没有了。宗木将自己的眼睛挖了出来扔在路旁,而将黎正的眼睛放了进去。 “现在,你的能力我也有了,你又将如何杀我呢?欧阳的眼睛,我要定了!”说完,他再次朝我跑来。我躲闪不及,腹部被他狠狠撞了一下。我感觉某根肋骨断了,唿吸开始有些困难,每次唿吸都能让骨头刺痛不已。 宗木站在我旁边,看着趴在地上的我。“这远比打断你的腿要好得多,肋骨的刺痛让你根本无法使力,乖乖把那只封印镜妖的眼睛给我吧。” 我很奇怪,为什么他会知道镜妖的事情。 “你该不会以为这样就赢了吧?”黎正在宗木身后站着,他的伤眼里没有流出一点血,仿佛全然不知道疼痛。 宗木怪异地望着他,随即嘲笑起来。 “原来,你和我一样是怪物啊。”宗木的话音刚落,他再次放下我,沖向黎正。 “别忙着杀我,看看你身上的钉子吧。”黎正指了指宗木的脸。 我艰难地抬起头,看到宗木脸上的钉子慢慢地渗了进去,最后完全看不到了。 宗木惶恐地在自己的脸上乱摸着,又在自己的身体上乱摸,仿佛想找到失踪的钉子。 第367页 黎正双手合十,盯着宗木说:“谢谢你刚才告诉我,是什么来着?好像是要同时毁灭你身上所有的眼睛吧?” 宗木开始恐惧了,对着黎正摆手道:“不,不要那样做!”宗木原本塞在眼眶里的黎正的眼睛也消失不见了。 “你身体上镶嵌的眼睛散发着严重的尸臭,那是控尸虫最喜欢的食物,它们已经在你体内分裂成钉子,我会引导它们找到那些眼睛的位置。”黎正停顿一下,“然后,你就安息吧,没人会去超度你的灵魂的。” 宗木张了张嘴巴,但喊不出来一个字,接着他的身体如一个往外膨胀的榴槤,所有的眼睛开始朝外凸起,最后,飞出了无数颗桃木钉.宗木的身体变成了肉片一般,分散开来,所有的眼睛也化为了浑浊的尸水. 黎正将钉子收回来,左眼也慢慢浮现出来。 “你还好吧?”黎正扶起我,接着望了望地上,“这样,那些眼睛的主人也能重新去轮迴了。”我点点头。 这时远处跑来一个人,原来是严武军。他着急地跑过来看着我。我向他介绍了黎正,严武军对着黎正哦了一声,后者只是冷冷望着他。我忍着痛向严武军说了刚刚发生的事情,严武军只是一个劲儿抱歉说被一些事情耽误了。 “我知道这种术,通过在人体内栽植眼球来控制他们,并且可以共享视野。刚才之所以钉子没有用,是因为那傢伙根本不是主体,根本没有生命或者灵魂。” “哦?那又如何?”严武军对黎正笑笑。 “傀儡身上总有个部位会有眼睛。”黎正看着严武军。 “难道你因为我来晚了,就怀疑我么?那好啊。”严武军赌气地将身上的衣服都脱guang,的确他的身体上没有任何所谓的眼球。 “要不要脱裤子?反正也没女人。”严武军真的在解皮带了。 “算了算了,我这个朋友只是比较谨慎些罢了,没别的意思,严警官绝对不是宗木的傀儡,这点我作证,前些日子还一道去过澡堂子呢,他身上要是有眼睛,不早把人吓死了。你们还是先送我去医院吧。” “我认识一个很好的骨科医生,你的肋骨没什么事的。”严武军笑着说。 黎正忽然将我拉了过来。 “你怎么知道他伤在肋骨?” 严武军没有说话,只是笑了笑说:“猜的。” 我不解地望着这两个人。黎正忽然拔出钉子,朝严武军的虎口插去,不过后者敏捷地闪开了。但他的脚底下又浮现出那只金色的控尸虫。 “不要欺骗我了,你身上的尸臭味瞒不过它的。而且,一般人是无法看见那虫的。”黎正望着躲闪着的严武军冷笑。 严武军朝外跳了出去,与黎正保持了一段距离。 “一直就不敢轻易去找欧阳,因为我知道有人在暗中跟着,本来希望那个傀儡能对付你,只是没想到你如此厉害啊。”严武军低着头说,接着吐出自己的舌头。 那鲜红如血的舌头上有着一颗蠕动的眼球。原来他的眼睛竟然在舌头上,难怪他说话有些听不清楚。 “真是噁心的傢伙。”黎正厌恶地说道,同时将手中的钉子朝严武军扔过去。后者的速度很快,轻易躲避了钉子。 “知己知彼,我不会再让你把钉子打进我身体了!”说完,严武军朝我飞奔过来,“我的速度比你快得多,你的钉子打中我之前我就可以拿到他的眼球了,那时候即便是你,也杀不死我的!” 的确,黎正还在十几米以外,而严武军已经冲到我面前了,我几乎可以感觉到他的手指头快要碰到我的眼睛了。 腹部的疼痛让我根本无法动弹,只能下意识地举起手来遮挡,可是几秒钟后,我却发现严武军的手在离我眼睛几厘米处停了下来。他的表情也很惊讶,几乎无法置信地低头看着自己的脚。 或者说他已经没有脚了。 “愚蠢,我发射钉子只是让你自己跳进控尸虫的领地而已,不需要几秒,它会把你死去的尸体啃噬得连渣都不剩,这身体一定是你杀死以后zhan有的吧。和你的木偶不一样,这次是你自己的眼睛,失去了宿主,你也活不了了。”黎正从后面慢慢走过来。 严武军仿佛踩进了一个泥潭似的,身体慢慢下陷,仿佛被分解了一般,只剩下一堆衣服和一颗眼球。 那眼球充满了愤怒和哀怨,黎正走到它面前,用钉子朝它刺了过去。 “要诅咒,就诅咒你那该死的命运吧,就像我一样。”钉子刺穿了宗木唯一的眼球。 一切都结束了,我手腕的眼睛也掉了下来,消失不见了,伤口也很快复合了。在黎正的搀扶下,我去了医院,经过检查,伤不是很重,还好肋骨没有断裂。 “你怎么会突然赶来救我呢?”我非常好奇。 “哼,我只是顺便回来看看妹妹,结果听说你遭到一个奇怪的傢伙威胁,所以暗中看着,还好没出什么事情,你好好养伤,现在暂时没有什么危险了。” 黎正说完,走出了病房。 我望着他的背影,依旧对他非常陌生,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他绝对是一个可以信任的朋友和伙伴,就和纪颜一样。 第368页 第八十九夜:文身 (沉寂许久之后,《鬼闻》再度更新!) 黎正的到来让我感到意外又非常高兴,虽然他是个话不多的傢伙,却也有 着奇特的经歷。他为我除去了手腕上宗木种下的眼睛。 “使用镜妖需要很多的精力,对你这样体质的人来说不太适合,还是让它暂时在你的眼睛里 睡睡吧。”黎正建议道,我也同意了。 当我问及他这段时间去了哪里时,他却低头不语,良久他才回过神来。 “我去尽了我最后 的一点责任,完成了他的遗愿罢了。”他的脸上露出少有的悲凉之色,但只是一瞬,随即取代的则是依旧的霜冷。 “我四处去寻找可以恢復自己原 有身体的办法。我和你的好朋友不同,与自己无关的事情绝对不会插手,不过,这次例外了。在那个我非常熟悉的城市里,居然也发生了奇特的案件,与其说是案 件,不如说是一场场神秘的人口失踪。失踪者大都是青少年,其中不乏小混混,由于他们身份的边缘化,很少得到人们的注意,所以直到失踪人数开始逐渐变多,才 引起警察的关注。” “而让这事情蒙上一层血腥气的则是一个小孩。孩子们喜欢疯跑,从头到脚都散发着成人不会有的好奇心,而这好奇心往往是 灾祸的根源。第一个受害者的尸体是在一个废弃工厂的厕所里发现的,不,与其说是尸体,倒不如说是尸体的一部分,孩子们喜欢把玩捡来的东西,或者带回家,如 果只是抓来一些奇异的昆虫或者小物件,父母自然不会注意。可是如果你的孩子带着一块人皮回家,你会如何呢?那孩子的父母起初以为只是块骯脏的皮革,但仔细 一看,却是一块人皮。” “哦?他们怎么会判断出是人皮呢?”我好奇地问。 “你说猪皮或者牛皮会纹身么?”黎正反问道貌岸 然。我无言以对。 (下面是黎正的口吻。) 这块皮自然被交到了警察手里,一位细心的警察想起了最近发生的一系列失踪事件, 于是拿人皮去化验,结果这块人皮就是其中一个男性失踪者的,根据皮的样子,估计应该是后腰到嵴背的一块皮肤。 这样一来,失踪案件就变成杀 人案了。当然,这也引起了我的兴趣。我通过控尸虫的外貌变形,非常容易地拿到了可怜的受害者的资料。 他外号叫虫子,大名叫李充,十七岁, 初中毕业后没有继续读书,混迹在一群混混中。父母都去了外地打工,虫子被交给了年近七十的奶奶抚养。我去过他家——处在贫民窟的低矮民房,老人家至今还不 知道孙子已经出事,她只是嘆着气说孩子经常在外面,很少来这里住,每次来也只是拿钱,或者匆匆吃完饭就走了。 看来,虫子的失踪还不是他亲 人发现的,于是我只好去找他的那些朋友。 报案者是一个叫阿美的女孩,在一家餐馆打工,虫子和他的一帮朋友经常光顾这家普通的小饭馆,所以 和阿美混熟了,阿美也可以说是虫子的女朋友。 我看见她正被一个喝得满脸通红的矮胖男人纠缠,这种开在公路边上的餐馆招待过往的司机,当然 有很多借酒闹事的。我不禁产生了兴趣,想看看这个女孩会如何对付。 阿美个子不高,但身材却非常匀称。时值冬天,紧裹在腿上的黑色尼龙裤子 勾勒出她细长却饱满的双腿,一样的红色制服穿在她身上非常合适。她不算漂亮,更无气质可言,但是微微上翘的薄薄嘴唇和一双不大却眼神犀利的丹凤眼。无疑带 着一种野性,或许某些男人正喜欢这种调调。 我预感到,对她动手的男人占不到半点便宜。 果然,那只毛茸茸的胖手只是伸到阿 美胸前,就忽然被针扎似的缩了回来,而且还嘎嘎地怪叫起来。 原来泼辣的女孩居然随手拿起旁边的开水壶浇到了男人大腿上,不大的饭馆顿时炸 开了锅。 很快,阿美的脸上多了五条手指印,我立即过去,拿出一张证件,对于可以改变容貌的我来说,做一张可以乱真的警察证易如反掌。 胖 子和他的同伴立即软了,赶紧付了钱走人,而阿美则捂着红肿起来的脸蛋憋着眼泪望着我。 五分钟后,阿美被开除了,出去的时候旁人非常奇怪地 望着她,都小声议论说平日里随便开玩笑的她怎么忽然变了一个人。 我追了出去,想叫住她,结果她如同一只被激怒的母狮一样圆睁着眼睛对我吼 道: “警察了不起啊?你和那些流氓有什么分别?以为救了老娘就想和我睏觉么?滚!”说完,她大口喘着气,吐出一团团白雾。 我 并没有生气,而是拉着她去了旁边的一家粥店,为她叫了碗白粥,并说明了来意。 “虫子不会死的,他答应我要和我结婚的。”阿美没有喝粥,而 是忽然低下头,边哭边说道,到后来泣不成声,我只好等她稍微平復一下。 半小时后,她揉了揉像水蜜桃一样哭红的双眼,断断续续地告诉我,她 第369页 已经将近两个月没有见到李充了,在这之前李充曾许诺要和阿美一起出去旅游,但很快就音讯全无,阿美没有办法,只好在两礼拜前去报警。 “你 一定要帮我找到他啊。我,我不能没有他,再苦的日子我也不怕的,我有他孩子了啊。”女孩忽然变了一个人似的,带着哀求苦苦地看着我,于是我没有告诉她关于 李充人皮的事情,只是安慰她几句,并要到了和李充来往密切的其他几个人的资料。 而当我拿到李充其他朋友的名单时,发现上面的两个名字也在 失踪名单之列,看来,这两个估计也凶多吉少了。 而这三人,是同时失踪的,其他两人的亲友告诉我,他们三个似乎集体去了某处,然后就再也没 了消息。 线索就这样断了。我实在无法知道李充他们究竟做了什么,而遭到扒皮的厄运。 于是我只好去了最初那孩子发现人皮的 地方。 我说过,那是一个废弃的工厂,准确地说是一家阀门制作工厂,工厂破产很久了,一直闲置在那里,由于杂草丛生,到处都是生锈的铁渣, 很适合一些混混在这里聚会。 看来李充最后就出现在这里,但是工厂也有几十亩大小,更何况我对这里也不熟悉。 李充的那块皮 是在靠近厕所的地方发现的。我开始模拟当时的情形,或许三人正在这里互相吹牛,而李充一时尿急,在去厕所的路上遇害了。 可是为什么只剩下 那块皮,究竟尸体去了什么地方?我放出控尸虫四散开去寻找尸体,但是除了在地上找到一些血迹之外,没有任何线索,而那些血显然是李充的。 于 是我只剩下李充唯一留下的那块皮了。 要拿到皮不是容易的事情,那东西待在证物房,于是我只有找到那个男人。我与纪颜多少有些相像,既然已 经蓝天了一半,无论付出多少代价,我也要知道真相。 他对我的到来一点也不觉得惊讶,似乎早有准备。他比以前苍老很多,也难怪,还有几年就 要退休了。 “是来杀我的么?”他微笑着端起一杯茶,但手却在发抖,我有些可怜他。 我告诉他自己已经将以前的事情都忘记 了,这次来只是为了拿证物。他有点失望,不过还是很高兴。 “能破这个案子我也求之不得,不过那块皮只能借你一天,因为明天省里的专案组就 要来了,某位领导的公子也诡异失踪了,他走前说是来了我们市。”他轻声解释道。我无心和他多言,只是希望尽早拿到人皮。 靠着他的地位,我 很轻易地拿到了李充留下的那块皮肤。 我开始仔细观察,但是很失望只是非常普通的人皮,而且开始腐败变质,呈暗紫色,上面的花纹也看不清楚 了。 不过,我让控尸虫吃掉了腐烂的部分,还是看到了纹身的内容。 其实纹身有很多种:第一种是毛利人流传下来的,用鲨鱼牙 齿及动物骨刺捆上木棒蘸上墨水,用小锤敲击入肤;第二种是将数根针一起捆在木棒上,手工点刺入肤;第三种是用电机带动针刺入皮肤。现在大都是用最后一种。 而李充的纹身非常奇怪,并不像是纹上去的,反倒是如同胎记自己长出来的一样,而且纹身的图样也很奇怪,看上去像某种动物的一部分,似乎是马的腿,或许,李 充纹了一匹马。 这些东西对我似乎没胡太大价值,但是,我很快又从阿美的嘴里知道李充和他的伙伴都酷爱纹身,并一度想学习这门手艺,开一家 自己的纹身店。 不过这个城市里的纹身店大大小小也有几十家,我只好一家家去询问,终于得知最近有一家新开一年不到的小店生意非常好,而李 充也提出过去那家店纹身。 这是家普通的纹身小店,类似于筒状的连接房,第一间是主人居住的地方,里面则是纹身室。 不要小 看纹身,那无疑是一次小型的手术,如果随便乱做,很容易造成皮肤感染。大部分纹身店对自己的器械都要求很严格,何况这个在市中心的店面,里面使用的都是不 锈钢的手术器械、一次性的手套和刺针等等。 老闆是一个瘦高个头、满脸微笑的中年人。他穿着时尚,头上蒙着一块红色头巾,戴着黑色墨镜。但 是我看着他的笑脸却非常不舒服,因为那笑容仿佛是用东西吊起两边脸颊的肌肉堆叠出来的一般。 他以为我是来纹身的,当我向他提及李充和他的 朋友是否来这里纹身的时候,老闆的笑容虽然还在,但眼神有些异样。 “他们纹了,但很快就走了,本来我想叫他们一礼拜都要保持干燥,并且来 擦洗一下,但却没了踪迹。”老闆眯着眼睛说。 我没有多问,于是干脆叫他帮我纹身,老闆愣了一下,马上答应了。 他戴好手 套,拿出刺针、温水和肾上腺素,准备为我止血,要开始的时候,他才问我到底要纹什么图案。 “就纹李充纹过的吧。”我头都不抬地告诉他。 第370页 “好 的。”老闆低声答应,开始纹身。 我丝毫感觉不到疼痛,虽然我的身体和常人无异,但我是没有触感的,不过我却注意到,他用来纹身的色料有些 怪。 一般的纹身色素是经酒精浸泡的液体植物色素,由于植物色素是从天然植物中提取出来的,渗入皮肤时,比较不易受感染。但他却从里屋取出 一个颜色暗沉的瓶子,从中拿出色素。 我问起他,老闆随意地告诉我这是他们家传的色料,非常安全,而且颜色鲜艷不易掉色,并开玩笑地说,如 果我实在不放心,可以当场给他自己用一下。 图案纹好后我看了看,果然如我所料,是一匹马,而且后腰的位置也是同样的马腿,我付过钱后就出 去了。老闆则依旧堆着笑脸弯腰告别。 我将人皮还给了那人,独自回到宾馆。 我洗澡的时候,对着镜子看那纹身,热气慢慢弥 散,镜子里的马图案没有什么异样,我失望地转过身。 但是那一剎那,我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因为我感到控尸虫有些奇怪——它居然没有我的命 令就出现在我脚下。 我再次转身看背上的纹身,那纹身真的变化了。原本固定不动的图案居然开始活动,在白雾缭绕的狭小浴室里,那马开始剧烈 地变形。 马的身体开始膨胀,变成了牛的样子,而马头也由雄壮潇洒而变得狰狞起来,最后居然形成了一张熟悉的脸孔。 那是李 充的脸,没错,虽然模煳,可这张我看了好几天的脸绝对不会记错,李充的脸,牛身,马腿,一个怪物般的傢伙居然纹在我的背上。 而更令我不解 的是,这东西开始随着我的嵴背慢慢蠕动起来,李充大张着嘴,充血的眼睛从镜子里瞪着我,他的嘴巴开始慢慢向我的颈部靠近。 虽然我不会感觉 到疼痛,但是我从镜子里看到这个图案咬住了我的脖子,肌肉开始剧烈地收缩,我感觉自己仿佛被人用绳索勒信了一样,唿吸有些困难了。 李充始 终死死咬住不放,我无法和一个图案,而且是我自己身体上的图案作战,一时间我完全没有了主意,控尸虫就在我脚下,但我总不能命令它将我自己吃掉吧。 那 时候我想到了阿美,于是我大喊起来:“虫子,你不想见阿美么?” 李充的脑袋似乎疑惑了一下,但依旧咬着,我只好又喊了一句:“她可是一直 等着你,而且还有了你的孩子了!” 李充的眼睛开始缩小,咬住我后颈的力气居然也小了。 我让控尸虫撕下了我背上那张纹着李 充脑袋的皮,不过很快又恢復好了。 皮上的李充望着我,张了张嘴,但很快便闭上了眼睛,整张脸开始迅速变黑,犹如一张被浸泡的国画一般,模 煳成黑煳煳一团,接着从皮上掉了下来,化为乌有了。 我依旧有些后怕,如果我是自己的身体,或许我已经步了李充的后尘,我开始为自己随意在 老闆那里纹身的鲁莽行为而后悔。 而这人面牛身马蹄的怪物,我也知道是什么了,接下来,我要再去趟那个老闆的纹身店了。 那 天晚上我就赶了过去,我原以为老闆早就关门走人,没想到他居然坐在里面微笑着望着我,仿佛是在等我一样。 “我没有看错人,普通的办法对付 不了你。”他再次站起来,全然没有先前的谦恭。 我没有做声,只是盘算着该从什么地方给他致命的一击,因为显然他对我很了解,而我对他则一 无所知。 老闆解开头上的头巾,摘下墨镜。 他没有头髮,但这不是主要的,关键是他的眼睛以上的额头皮肤的颜色明显与眼睛下 面的不同,仿佛是一个人从眼睛处切开来又随意和另外一个人组合在一起。 “不要想着如何击倒我,我对你很了解,你控制的虫子无法对活人造成 直接伤害。”老闆微笑着说,但那笑容令我心里发凉。 “不过你放心,我也无法杀了你,本来我想多收集一些材料再离开这里,不过既然你来了, 我只有赶紧走了。我可以告诉你,我通过纹在那些人背上的纹身来吃掉他们的肉体,而这些新鲜的血肉是我非常宝贵的材料,至于究竟要做什么,暂时还是个秘 密。”老闆伸出左手食指放在嘴边,仿佛谈及的不是人命,而是蝼蚁。 我依旧不语,只是想着该如何拖住他,并叫警察来。 老闆 摇摇头:“不要想着叫帮手,除非你想这里多死点人,真是的,你和那孩子一点都不一样啊,如果是纪家的孩子在,一定会义正词严地问我为什么要杀那么多人,为 什么这么残忍,并且拼死也要留我下来。”老闆依旧带着挑衅的眼神看着我,我惊讶他居然也知道纪颜,但我压根儿不知道有他这个人存在。 我哼 了一声,的确,了解事情的真相远比抓到兇手更重要,这的确是我和纪颜的区别。 “好了,我似乎说得太多了,这里的残局交给你了,真可惜,人 第371页 的皮肤是多好的艺术品啊。”老闆哼着曲子从我身边走过,我没有任何办法,因为我知道自己没能力留住他。 小店的后面如同一个血腥的屠宰场, 所有失踪者的尸体都找到了,但他们基本都骨肉分离,犹如遭到啃食一般,我不知道老闆收集如此多的尸体做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将受害者的鲜血禁锢起来, 并掺杂在颜料里刺进下一个人的皮肤。 就如同伥和老虎,上一个死去的人摇身一变就成了吃人的噩鬼。李充是被自己背上的纹身吃掉的,所以只留 下了有部分纹身的那块皮肤了。 我将案子的前因后果告诉了那男人,他很高兴,这也算是帮他一个忙,了结最后一点关系吧。只是可惜阿美,我只 胡告诉她,李充和他的朋友去了外地做生意,希望时间可以让她慢慢接受残酷的事实。 说完,黎正站了起来,似乎要离开了。 “那 么,那种人面牛身马腿的怪物到底是什么啊?”我忍不住问道。 “猰貐啊,一种嗜爱食人肉的怪物,我也不知道那个老闆是如何召唤它的。算了, 你也不懂,我先走了,有事的话就打这个电话找我。”黎正在日历上写下一组号码就匆匆离去了。 我无聊地找开电脑,发现了这样一则新闻:“黎 队长破获系列连环杀人案,多名遇害青年冤魂平息。” 第九十夜:窥脑 人类的大脑仅仅开发了不到百分之十,绝大多数人比这个更少,这是现在科学家所认可的数字,谁也无法知道或者预测,如果人脑开发到百分之百会出现怎样的情况。无法开发的大脑如同一个被封印的盒子,你猜不到找开盒子出来的会是天使还是噩魔。 记得早在儿时看过一篇郑渊洁写的童话,大体上是说一 个小男孩的大脑被完全开发,成了个超人,真正的是德智体美劳、赚大钱、追美女、打击社会噩势力、保卫和谐社会、勇斗火星人、捍卫地球和平、大叫一声我是奥尔曼等等,但童话终究是童话,谁也不知道人脑到底蕴含着多少力量。 如果有一天,一个陌生人告诉你他能窥视人的脑子,你会作何感想呢?或许只是将他看做一个精神病患者?可是我面前的确坐着一位这样的男人。 他三十岁出头,如刺猬一样尖利上翘的短髮非常精神,犹如刀斧削砍过的脸 颊微微有些向内凹陷,泛着健康的红润,鼻子略塌,但很直,唯一与其他人不一样的是饱满的额头下的那双眼睛。那眼睛我从未见过,就如同画的一样,狭窄而细 长,仿佛比一般人的眼睛多往太阳穴两侧延伸了一部分,我看不清楚他的眼球,因为他正飞快地转动着眼珠,样子有些不安。 “您说您可以窥视到人的想法?”我故意这样问道。因为这类事情已经不是新闻,很多人都自称可以看透陌生人的想法,但事实证明都是骗子。 “不,不是想法,是脑子!”他固执地摇晃着不大却非常圆的脑袋,如同转动的地球仪,而且还特意用食指点了点自己的脑壳。“那怎么可能呢?”我有些好笑,别说他看不见厚厚脑壳内的大脑,即使看得到又能代表什么,人脑不都差不多么。 “这个世界从来没有两个人的脑子是一样的,就如同马一样。”他得意地微抬起头。 玛瑙么?我的确听闻过这类传说。传说玛瑙实为奇石,马死则扣其脑而视,也就是马死后形成的石头,不同的玛瑙颜色代表了马生前的能力。 “其色 如血者,则日行千里,能腾飞空虚;脑色黄者,日行千里;脑色青者,嘶闻数百里外;脑色黑者,入水毛鬣不濡,日行五百里;脑色白者,多力而弩。衫辨者克闻马 声而变其脑色。”男人仿佛背书一般念了出来,这并不让我吃惊,吃惊的是这本该是我刚才想的话。 但这也代表不了他能窥视到我的脑子。我摇摇头:“你还有别的证据么?” 男人有些失望地低垂下眼皮,双手放到叉开双腿的膝盖上,他的脚在抖动,不知道是不安还是兴奋。终于,他抬起眼睛,充满了坚定。“我知道你不相信,其实我自己也花了很长的时间才适应,我的确可以从人的外貌看到人的大脑,如同马一样,大多数昏庸无能的人脑子都是白色 或者灰色,只有真正的天才是别的颜色,而且,脑色是会变换的,小时侯不加以引导,即便是天才也会变得平庸,脑色也会变淡。”他的嘴唇如同活塞一样煽动着,我真的怀疑自己是否在和一个疯子对话。或许,所有的先行者在别人看来都是疯子。 “可是,你来找我到底要做什么?”我无奈地转动者手里的钢笔。“我需要一个媒体,一个可以见证我能力的公证者。”他的双手死死地抓住裤子,褶皱起了一大片。 “好吧,我答应你,可是你也要答应我告 诉更多信息。”我点了点头。他非常高兴地站了起来,大力地和我握握手离开了报社。送走了他,我发现手里全是汗水,我摇摇头,不知道他是否还会来找我。谁知 道下午下班后,我居然在一楼的拐角处看到了他。 只有短短几个小时,他居然老了许多,双髌斑白了,鼻子两侧也出现了显而易见的皱纹。他张了 第372页 张嘴叫我,但力气不足。“怎么会这样?”我惊讶地问他。 “我的时间不多了,所以我必须找到你。”他似乎很虚弱,我搀扶着他——看上去壮实 的男人远比我想像的要轻得多,我拦了一辆的士,按照他说的地址开去。 汽车的光线开始暗淡,透过茶色的车窗能看见已经微微发亮的星星和路上 着急回家的行人,他们的脸上带着不同的表情,有喜悦,有疲惫,有兴奋。车子开得很稳,穿过一座立交桥的时候,车里勐地一片灰暗,我的眼睛一时无法接受,不 过很快就开出来了。我下意识地回头看看那男人是否好点,但他似乎依旧很衰弱,大口地喘气,我望着他的脸,总觉得哪里不对。 车子停在了接近 郊外的一个路口,这里已经很冷清了,司机接过钱,在昏暗的灯光下翻来覆去地照了照,满意地放进口袋。我扶者男人下了车,不远处有一些灯光,看来他住在那 里。果然,他用手指了指前面。 那是一栋上了念头的红砖房,大概四层楼,不远处有一座药厂,可能这里是厂里以前建的职工宿舍吧。走进单元楼 里时,天几乎全黑了,楼道很安静,也没有楼灯,好在他住在二楼。 开门的是一个和他年纪相仿的女人,披肩长发乱蓬蓬地披在脑后,宽阔高耸的 额头有着几条浅浅的皱纹。她两边的脸颊很宽,几乎看不到颧骨,充满富态的脸和非常温柔的眼睛颇有点菩萨的味道。她只是随意地套了件花边紫色睡衣,趿拉着拖 鞋。 “又这样了。”妇人嘴里嘟嚷者,熟练地从我手里接过自己的丈夫,我这才发现男人瘦弱的身材和这个高大壮实的妻子相比,显得非常滑稽可 笑。她将丈夫几乎是像货物一样扔在沙发上,这才跑过来拿了双鞋子给我,并热情地邀请我进屋。出于好奇,我进去了。 房子很狭小,採光不足, 不过却很干净,没有任何异味。你会很诡异一个人的空间能力,有些人明明有很大的房子,但你走进他的家依然觉得很小。而这个家虽然小,但所有的东西都非常科 学地摆放着,井井有条。如果不是我突然进来,这里还是相对比较宽敞的。 不大的客厅能同时容纳三个人,当然开始慢慢暖和起来。我看了看墙 壁,发现上面有很多奖状,还有一些书法和国画。那些字画很明显出自孩子之手但是已经略显老道。奖状也无非是三好学生啊,小发明家一类的。看来这家的孩子非 常优秀。 “让您见笑了,我男人非常窝囊,身体又不好,这儿又有问题。”中年女人用手指敲了敲自己的前额,显得非常无奈。我很想笑,因为她 的姿势和之前她丈夫的姿势、如出一辙。 但是我很快就笑不出来了。这家是两室一厅的套房,我听见客厅左边的门伴随着咯吱的嘶哑音缓缓地打开 了。我想,或许是孩子听到我们的对话走出来了。可是出来的不是我想像的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而是从门缝伸出一只细长瘦弱的手臂,对着那女人招了招手。女人 像触电一样从刚坐下去的沙发上弹起来,跑进厨房,端了一些茶点走进去,然后又出来了,脸上有些抽搐。 “孩子在用功是吧?”我指了指合上的 门。女人点点头,但很快又摇头。 这个时候,那个宛如喝醉酒的男人忽然醒过来,坐了起来。“他是我的骄傲啊。”男人闭上眼睛,自豪地说,可 是话音未落,女人犹如一头暴怒的母狮一样朝他扑过去。女人的气力远比她丈夫大得多,加上猝不及防,男人被女人骑马一样压在身下,女人伸出蒲扇大厚实的肉掌 狠狠扇打着男人。“你还好意思当着外人说!孩子都让你毁了!”女人一边哭着一边咬着牙扇自己男人的耳光,最后打不动了,才抽泣着站起来,坐到旁边。沙发上 的男人慢慢爬起来,揉了揉自己高肿起来的脸颊,那脸颊就如同是挂了两片烧熟的扣肉一般。在昏暗的灯光里,三人沉默了一会儿。 “我本来有个 很健康可爱的儿子,但是不知道他中了什么邪,居然说自己可以看见人的脑子!”女人愤愤地说着,我饶有兴趣地望着她。“孩子三岁的时候,他天天捧着儿子的脑 袋看,看得我都发毛,他那眼神像看东西而不是看孩子。” “终于有一天,他忽然将儿子抱了起来,疯子似的扔上扔下,吓得孩子大哭,我责问他 为什么,他却告诉我,我们的儿子是个天才。”女人的声音忽然颤抖起来。 “我相信了他的话,却犯下了一个无法饶恕的错误。他叫我出去工作, 说自己有一套训练孩子成才的办法,我们本来都是这里药厂的工人,家境也都不好,我们想这辈子也就这样混吃等死等了,一切指望都在这孩子身上,所以我就满怀 希望地让他带孩子,自己则去多兼两份工。”女人依旧低沉着声音说着,话语里夹杂着些嘶哑的哭音。 这时候一旁一直不说话的男人忽然精神起 来。“你知道么,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真的可以看到人的脑子,或许是长期在药厂工作的原因,我的眼睛产生了变化。我可以透过人的眼睛看到他们的脑,看到他 第373页 们哪部分在活跃,看到他们脑的颜色,就像以前的观马师一样。我辞去了自己的工作,四处做试验,这种试验太容易了,大街上什么最多?当然人最多,我到处看着 他们的脑子。知道么?你想像一下,如果你眼睛里看到的不是一张张人脸,而是一个个鲜活的脑子,会有什么感觉?”他一边说,一边向我靠了过来。他的脸有些狰 狞,和之前又不一样,的确,我是无法理解满街的人脑是什么样的画面。 “当然,光这样不够,我还自学脑医学,看了很多的标本,这些东西日益 完善着我的技术,我开始大胆地去和人交谈,而且我发现自己的确可以看穿人家的想法、构思、心情,等等。而与此同时,我的眼睛也开始变化,当看了众多的脑子 后,我忽然想到,为什么没有去看自己的脑子?”他的嘴唇起了一层白色泡沫,像那些从湖里捞起来未死的鱼吐着白沫一般,他的眼睛完全睁开了,布满血丝,但我 并没发现和我的眼睛有什么不同。 “很可异,我对着镜子看却看不到,或许镜子无法反射那些东西。但是我不甘心,光是能了解别人的想法,这已 经无法满足我的好奇心了,所以我又想到如何去分辨天才的脑子和平常人的脑子。 “我的眼球开始剧烈地疼痛,或许是用眼过度,那很难,不过我 没有放弃,有一次我摔倒了右脑磕在了门框上,很重的一下,我当即昏了过去,醒来的时候眼睛看不见东西了,我以为自己瞎了,但是几天后又好了起来。” “当 看见我妻子的时候,我下意识地转动了一下眼睛,结果我发现她吓了一跳。”他的脸离我越来越近,我想往后退,但他却死死地抓住我的袖子,我转过头望望妇人, 希望她来制止她丈夫。可是我发现,当我听得入神的时候,那中年女人早就悄没声儿地离开了。 客厅的吊灯在窗外风的吹动下开始晃动,黄色的投 影在男人脸上四散荡漾起来,然后慢慢停下,停在他的眼睛上。“现在,让我看看你的脑子吧。”他微笑着望着我,我很想闭上眼睛,却觉察到身后有人。 一 双瘦弱稚嫩的小手从我的脑后环绕过来,我看见那手指渐渐伸近我的眼角,似乎想撑开我极力想闭上的眼睛。我开始剧烈挣扎,但一切都是徒劳,我的身体和双手被 另外一双手紧紧箍了起来。沙发上的我望着男人渐渐靠近的眼睛,我觉得自己犹如一只待宰的羔羊。 男人的眼球开始缓慢地左右摇动,节奏越来越 快,忽然,整个眼球翻转了过去,我看到一双没有瞳孔的红色眼睛。但只是一瞬间,我还以为自己发生了错觉。 身上的手臂勐地一松,男人也恢復 了常态,略带失望地回到沙发上,我喘着粗气,冷风将额头的汗瞬间吹干了。当我回过头,女人已经将那孩子送进字房间,合上了门,重新坐在沙发上。我一句话也 说不出,先前的事情似乎很短暂,短暂到像从来没发生过。 “你的脑子也很一般啊呀,和我儿子的根本没得比。”男人再次自豪地伸展了一下腰, 舒服地斜靠在沙发上。女人嘆着气不说话,任由丈夫滔滔不绝地说下去。 “我自人发现儿子的大脑非比寻常后,就决定好好教导他,任何东西即便 资质再好,不经调教也会退化啊。我竭尽所能去引导,但孩子他妈却老说我害了她儿子,好像儿子不是我的一样!”男人说话的时候很不满,但还是老用眼角扫着身 旁的妻子。 “我教他学音乐、书法、国画、外语、奥数,总之什么都要学,你知道么,我见过那么多的脑子,没有一人能比得过我儿子的!”男人 伸出自己的右手,竖起大拇指在我眼前晃了晃。 “他是个天才!”男人又补充了句,但话没说完,旁边的女人再也按捺不住,一反手就打在男人的 后脑勺上,他立即踉跄地摔倒在地上。女人一边骂,一边拉起我的手。 “我现在就带你看看我儿子,看完后你就知道了。”女人咬着厚厚的嘴唇, 下了很大的决心说道。我忽然很兴奋,想看看真正的天才究竟是什么样的。 离门越来越近,我的手开始渗出汗水,我回头看了看那男人,他爬了起 来,继续揉着摔痛的地方。 房间的门打开了,里面很暗,只有一张不大的单人床和一张老式书桌。床头的墙壁上挂着一把吉他,一只小号,房间角 落里还有个很高的书架,虽然看不太清楚,但是里面应该放满了书。只是简单几样东西,房间却已经非常狭窄了,我和那女人走进去,孩子马上站了起来。“为什么 不开灯呢?”我问道。 “他害怕光,害怕看到别人,也害怕别人看到自己。”可怜的母亲颤抖着声音说着,接着走过去,抱着孩子。我忽然隐约发 现那孩子有些不同。不同在于他的头,特别的大,那绝对不该是一个孩子的头颅大小。像什么?就像万圣节顶着南瓜头的人。 母亲似乎在和儿子低 语着,终于谈成了什么,女人走到墙壁旁边,啪的一声打开了灯。瞬间的光明让我有些不适应,但是当我适应光线后,又无法接受眼前所见。那孩子的头颅如同et 第374页 一样肿胀着,头上稀少干黄的头髮犹如杂草一般稀稀朗朗地点缀在脑壳上,他的头皮几乎被撑成了半透明状,长期不接触阳光让他的脸色更加惨白,勐看过去,就像 一个被充气过了头的塑料娃娃。脆弱纤细的脖子似乎支撑不住过大的头颅,仿佛随时都会折断。而更让我作呕的是,我几乎可以清楚地看见他的眼球连接神经的大 脑,布满着一根根如丝线般神经的脑体和里面的脑水,他的脑子居然不是白色的,而是红色的,就像一块绯红的玛瑙,在灯下泛着赤色的光芒。难道人脑也和玛瑙一 样靠颜色而分类? “他不能站太久,大多数时候都要躺着。”母亲嘆了口气,让孩子平躺下来,关上灯,和我退出了房间。“怎么会变成这样?” 我忍不住问道。 “大概半年前这样的,开始他老喊头痛,我以为是学得太累,但慢慢地头开始肿志来,带着去看了好多医生也不管用。那蠢货还高 喊着说儿子的脑子开始真正地开发了,开发到天才的标准,远远超越常人。他还说因为脑子的开发,当然样子也有所变化。他依旧让孩子学习各种各样的东西,甚至 比以前更多,结果,孩子变成了这样,他不敢出去,他怕别人叫他怪物,他只能天天坐在家里看看书,弹弹吉他,而且和我说话也越来越少,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了。”女人再也忍不住了,号哭起来。 “哭什么,这是好事,哪里有光得不出的道理,等我们孩子成了世界第一人,谁还敢说他丑,说他像妖怪? 到时候估计很多人都要找我教育他们孩子了。孩子就是要提早开发啊,否则就像我们一样成了废物了,脑子的颜色也变了,那样难道就好了?”男人振振有词地喊 道,但明显忌惮女人出手,站得远远的。 女人用手抹了抹眼泪,不理理会她的丈夫,只是拉着我的袖子跪了下来,我没想到她会这样,有些不知所 措,只是叫她赶紧起来。“他说他去找了记者来,我求求你,如果你是,就帮我报导一下,让大家来帮忙治好孩子,我不想他活得这么痛苦啊。”女人和我执拗起 来,一个劲儿地求我,我只好暂时答应她。 屋子的门再次打开,这次那孩子小心地扶着墙走了出来,他犹如受惊吓的小动物,只是下意识地朝母亲 走去,或许听见母亲哭泣让他很难过。可是长期不动加上头的重量,让他走起来平衡性很差。母亲意识到了,想过去抱起他,但是晚了,孩子倒下了,虽然他努力维 持着自己的身体,但还是摔倒了,他的右脑磕到了地上坚硬的瓷砖上。 女人像疯了一样从地上弹起来,高喊着孩子的小名扑了过去,缩在一边的男 人也慌了,一边念叨着“造成别磕伤头啊,千万别撞成弱智了”,一边过去扶起孩子。 我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只是赶紧拿起电话打120。孩子柔 弱的脑壳经不住这样的冲击,他的头破了,这是很奇怪的现象,我能看到他大脑的血液一起涌向那个缺口,仿佛一个压抑很久的暗流涌动一样,血从伤口渐渐渗透出 来,流了一地。而那孩子的脑壳似乎也慢慢模煳开来,渐渐变得看不清楚了。母亲努力地用手按着伤口,一边流泪一边抽打着丈夫的脸。“都怪你啊,都怪你,孩子 要是死了我要砍死你!” 男人一边被抽着一边用力辩解,在吵闹声中孩子被送进了医院。 我离开了那个怪异的家庭。半个月后, 我带着好奇又去拜访了他们。 这次开门的是一个孩子,我差点没认出来。不过,虽然他的头上绑着绷带,我还是想起他是那个长着怪异脑壳的孩 子。但是他现在好像恢復正常了。 “是你来了啊。”那个泼辣的女人风风火火地走了出来,繫着黄色泛着闪闪油光的围裙,双手挽起袖子朝我走 来。我朝她笑了笑,拒绝了要我进去的邀请,只是想知道情况。 原来这孩子在那次以后居然慢慢恢復正常了,只是把以前所学的东西都忘记了,也 没了过人的天赋和记忆,那些奖状也摘了下来,他完全从天才变成了普通人。而那个古怪的可以窥视人脑的男人却不在家。 “他出去了。他天天嘆 气说儿子被我毁了,毁了一个天才。他天天去外面,到处拉着那些带着小孩的路人,告诉他们儿女脑子的颜色,每天身上都有伤。你说他这样,人家能不揍他么? 哎,我也没办法,反正儿子好就够了,我也顾不得他了,随他去吧。”这个可怜的女人把沾着油沫的手往围裙上擦拭了几下,挽起了散开的头髮,低头不语。 简 短的聊天后我离开了那户人家,临走前那个可爱的孩子朝我用力招着手,我觉得他可能不是一个天才了,但他却是个真正的男孩。 宽阔的人行道 上,一个激动得像疯子似的男人,拦住一个个带着孩子的父母,转动着眼球问他们:“你们想知道自己孩子的脑色么,想知道他们是否天才么?” 第九十一夜:相骨 人靠骨架支撑,古人多以为从不同的骨头可以判断人的不同命运。古人王列举了范蠡去越、尉缭亡秦的例子,说:“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荣 第375页 乐。”“秦王为人,隆准长目,鸷膺豺声,少恩,虎势狼心……不可与交游。”可见长颈、鸟嘴、眼细小而狭长都不是什么好相貌。只是骨相往往和面相混在一起, 不为人注意罢了。 人的骨头真的可以反映人的命运?我不得而知,但不仅仅是在中国,在19世纪的法国也流行过骨相学,只不过昙花一现,而在 中国,骨相流传已久矣。 见博识广的纪颜自然不会不了解,很凑巧,他最近正好遇见了一位不同寻常的相骨者。 “骨相和面相, 歷来都是被用作观察人的方式,只不过面相更多的是来测试未来吉凶,而骨相则是判断整个人的个性与内心,所谓相由心生,其实骨头也可以反映出来。 “我可以告诉你一个关于相骨的故事。” (下面是纪颜的口吻。) 在我遇见过的所有的人中,曹伯无疑是最奇怪的一个,无论是他的 相貌、经歷、职业,还是举止谈吐,在我眼中都与其他人格格不入,但是父亲却相当尊敬他,在我儿时就常带我去他家。 曹伯只比我父亲大六岁, 但却苍老得吓人。他的脑袋光秃秃的,一根头髮也没有,中间高高地凸起,头皮松弛得厉害,就像一个废旧的米面口袋罩在头颅上一般,耷拉下来的面皮垂落在两 腮,眼袋大而黯黑,肿胀得很,几乎从来不睁开眼睛,本身就极长而狭的脸庞又搭配了一个细窄如鹰嘴的鼻子,让整张脸显得更加长了,他的嘴唇薄而苍白,不太开 口,每次说几句话就会下意识地伸出殷红的舌头舔一下上下嘴唇,就像长满红锈的刀片般的嘴唇被舔得干裂起皮,一丝丝如身上死皮样的东西在上面翻起,那情景像 极了动物世界里的蛇,一下下地吐出自己的信子。 父亲很尊敬他,我很少见到父亲这样。而曹伯也很疼爱我,几乎视为己出,他总是颤抖着用蒲扇 大的双手摩挲着我的脑袋,然后犹如挑选西瓜般地曲起自己的手指骨节,在我的脑门上敲打一下,接着用尖锐如圆锥的声音厉声喊起来,每次说的都一样。 “好 娃,好骨!” 儿时我始终不明白他的意思,后来父亲告诉我,我生下来的时候家族就担心我的命运,所以找来曹伯摸骨。曹伯是天瞎,也就是生下 来就没眼睛瞳子,翻开了眼皮里面灰濛濛的,所以他从小就听觉和嗅觉奇佳。而且最令人称奇的是他的手,较常人大而宽厚,手指白而细,如葱段一般。他从不用拐 杖,总是靠双脚和双手来摸索前进,虽然也曾摔伤撞伤,但他不以为然,因为他告诉过我,如果用拐杖,固然少了些皮肉伤,多了些方便,但如果突然有一天拐杖没 了,自己又该如何呢? “我是个瞎子,自己的眼睛姑且靠不住,还要去靠一截烂木头?”曹伯笑道。他一笑起来嘴巴就缓缓张开,不,与其说张 开,倒不如说裂开更合适,就像有人慢慢用剪刀从原本没有嘴巴的脸上剪开了一条齐整的裂缝。 曹伯八岁的时候,好好地忽然摸到一位来自己家里 借宿的远房亲戚的脸上,当时那人正在睡觉,结果被吓了一跳,可是曹伯很快就说出了他的年纪和长相,居然八九不离十。这人从未来过,曹伯当然不可能从家里人 的话中推测出此人的外貌。曹家人看到一个瞎子居然能有如此本事,都暗自感嘆,总算老天爷为他留了条生路。 于是,曹伯被送到了一个非常有名 的相骨师傅那里学习相骨。 这个相骨很少收人,据说他也是个天瞎,他收徒弟只有两个条件,一是要盲人,生下来就是的那种,二就是要摸手,结 果曹伯两个条件都符合,家里人也为他找到个好活而高兴。 这以后曹伯一直都跟着师傅,直到师傅去世,然后自己接替了师傅的位置,为四里八乡 的人摸骨。可是谁也不曾见过他师傅出那屋子,直到死后的第二天,曹伯告诉我父亲这事,然后草草安葬了他。 有些事情似乎往往是註定好的,曹 伯经常告诉我,他从来没有埋怨老天爷让他瞎了眼,因为他註定好了是要做这个的,既然是这样,瞎了眼睛也就没什么了。 随着时间推移,不相信 的人被曹伯相骨后也相信了,他的名气越来越大,有的人还专门来测试,前后三次用不同人的手给曹伯,但曹伯很快识别出来,于是大家都觉得曹伯神了。 可 是曹伯极少笑,他似乎永远都没有太多的表情。大家也知道,他没老婆,而且也找不到传人,他不想把自己的本事带进棺材。 曹伯老早就和家里人 分开住了,他一直待在自己师傅的两间黑屋里。那屋子如同一个黑色魔方,小时侯每次父亲有事情通知曹伯就叫我去,但我每次进去都找不到他,总感觉里面很大, 如同黑色的潘神迷宫般,而且屋子里从来没有半点光亮,自然,曹伯压根儿不需要,他早对屋子里的任何物件的摆放都非常清楚,但我却很麻烦,几乎每次都要撞到 脚。 或许,黑暗给我们这些习惯光明的人带来过多的未知和不确定感,所以会觉得原本不大的空间非常广阔吧。 第376页 不过,曹伯在我 十二岁要离开老家的时候突然失踪了。 没有人发觉,只是觉得他好像很久没出现了,村子里的人总在需要他的时候去找他,当他们感觉不对的时候 已经晚了。他们在黑屋子外面喊了好久也没人回话,而平时曹伯总是很快就会出来应声。 没人敢进那黑屋子,因为曹伯不准任何人进去,除了我。 那 屋子只有曹伯的师傅、曹伯和我进去过,据说曾经有个外地的贼进去偷东西,是东村的阿细半夜解手的时候瞧见的,那贼猫着腰翻了进去,但第二天既没听曹伯说家 里遭贼,而在门外也只有进去的脚印,没有出来的,于是大家都很忌讳那屋子。 进得去,出不来。如黑洞一般。更有传言,说还有很多小动物进去 也没见出来,所以他们需要找曹伯摸骨都是远远地站在门外喊他出来。 “八成死了吧?” “难说,好象干这事的都活不了多 久。” “是啊,泄露天机呢,遭天谴的。” “他不是会摸呢么,怎么不摸摸自己的骨头啊?” “那不是自摸了 么?和多少的啊?” 村民们说着说着忽然一起哂笑起来,接着一闹而散。 我和父亲也在其中,我听他们说话觉得异常刺耳,抬头 看了看父亲,他也紧皱着眉头,盯着那黑色的屋子不说话。 人群散去,我随父亲回了家,回头的时候我仿佛看见那门似乎隐约开了条细缝。 回 到家我问及这事,父亲却不回答我,只说我还小。我记得前些天父亲和曹伯在家中还谈过话,两人似乎还争论了起来,只是我睡意正浓,已然记不得说了些什么。 在 老家的最后一天,家里人忙着为我收拾行李,而我却总是心不在焉。奶奶看出来了,叫我出去走走,父亲有些不情愿,却不敢违背奶奶的意思。 不 知道为什么,我走着走着,竟又来到了那黑屋子旁,我叫了几声,依旧没人回答。 当我转身准备离去的时候,看到门外有一只袋子。 湿 漉漉的黑色袋子,昨天好像没看到,那袋子被扔在不起眼的角落里,我一走过去就闻到一股子腐败的噩臭。 我的鼻子很灵,从小就是。 我 好奇地用脚踢了踢,发现里面有东西,软软的,像棉花团,于是我找来一根断裂的树枝,将袋子拨开来。 都是一块块的血肉,撕裂开来,我无法判 断那是什么动物的肉,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里面没有一根骨头。 我感到一阵噩心,扔下树枝就想走,可是仍然很担心曹伯,我不相信村里人对他的 妄加猜测。 这时我又闻到一阵气味,很熟悉的气味,那是曹伯的。很久以来,我一直都觉得曹伯身上有一种别人没有的怪异味道,类似于豆腐乳和 铜锈混在一起的味道,还夹杂着一股子药味。 我没有回头,因为脑门上多了一双手。 依旧是那种光滑的感觉,曹伯的手摸过很多 东西,石头,木桌,栏杆,活人的骨头,死人的骨头--当初他开始学的时候,据说他的师傅就先让他摸骨骼标本,去了解哪块是肩骨,哪块是嵴椎,哪块又是肋 骨。神奇的是,虽然摸过那么多粗糙的东西,曹伯的手依然洁白如绢,柔软似棉,宛若无骨,即便是村子里最好看最年青的姑娘,也没有他这样一双好手。 所 以我很喜欢他抚mo着我的脑袋,温软而舒服。 但今天却不,我觉得一阵寒冷,那手犹如爪子一样在头上慢慢划过,周围安静得很,那时候刚过完元 宵,风吹过头皮,激起一阵疙瘩,我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娃娃,怕什么?”他笑着问我,我没回答。 “好娃,好骨啊。我摸过 那么多人的骨头,没有一个如你这样的,三国里诸葛丞相言魏延脑后有反骨,他死后必反,果不其然。所以说,摸骨是应该相信的,你说对么?”曹伯的手依旧在我 的头髮和头髮中间穿梭,像十条蚯蚓一般慢慢蠕动。 “曹伯,我要走了。”我低着头,手指头绞着衣服角说。 “恩,你爹告诉过 我了。”曹伯的声音很低沉,就像水桶砸进井里一样。 “曹伯,你还有什么话要告诉我么?”我问他。但他良久不回答,最后他的手落在了我的锁 骨上。 “你还记得我教你的东西么?”曹伯忽然问,我嗯了声,开始朗声背诵,只是风越来越大,我的声音又稚嫩,如同即将熄灭的烛火忽明忽 暗。大风像冰水一样冲进我的嘴巴里,生疼生疼。 “你说说什么是九骨。”他听了会儿,又问。 “天庭骨风隆饱满;枕骨充实显 露;顶骨平正而突兀;佐串骨像角一样斜斜而上,直入髮际;太阳骨直线上升;眉骨骨棱显而不露;隐隐约约像犀角平伏在那里;鼻骨状如芦笋竹芽,挺拔而起;颧 骨有力有势,又不陷不露;项骨平伏厚实,又约显约露。”我一口气背下来。 第377页 “很好,你随我来。”他的手忽然从肩膀处滑落下来,拉着我往黑屋 走去,我不自觉地跟在后面,只能看到他的后背。 屋子里和外面一样,依旧黑,只是这黑感觉更深更浓。 曹伯咳嗽了一下,我可 以感觉到他在我前面坐了下来。 “你知道么?看相不如看骨,因为人的面相会变,而骨相不会。看头部的骨相,主要看天庭、枕骨、太阳骨这三处 关键部位;看面相的骨相,则主要看眉骨、颧骨这两处关键部位。如果以上五种骨相完美无缺,此人一定是国家的栋樑之材;如果只具备其中的一种,此人便终生不 会贫穷;如果能具备其中的两种,此人便终生不会卑贱;如果能具备其中的三种,此人只要有所作为,就会发达起来;如果能具备其中的四种,此人一定会显贵。” 他停顿一下,又嘆口气,然后问我记住了么。 我连忙点头,后来又想起他根本看不见,于是高声说记住了。 “四娃子啊,你知道 为什么我和我师傅一定要天瞎么?”他从来未曾说过原因,我问过他,却总是没有答案。 “骨相可以看,但最准确的却是摸,只有瞎子不会被眼前 的虚景迷惑,只有他们亲手摸出来的结果才是最准确的,但是这个要求太苛刻了,很难传承下去。而且,其实我一直想看见东西,一直想看看你什么样子,因为,在 我的脑海里,所有人的脸都是没有血肉毛髮,都是一个个骷髅头罢了。”曹伯的话说得很慢,慢得像深夜渐渐侵袭过来的寒气,让我打了个哆嗦,我抱紧身子不自觉 地退后一步,可是我的手肘似乎碰到什么东西,发出一阵咕噜的声音。 “你旁边就是一具骨架,好好摸摸,然后告诉我你摸到了什么。”曹伯的话 让我大吃一惊,但手却还是不自觉地摸了上去。 那是我第一次摸人的骨头,恐怕是终生难忘。 这是非常奇特的感觉,有点像铺了 层砂纸的硬塑料,又感觉像裹了层冰屑子的铁桿。我顺着肋骨往上摸去,这人的骨架不大,但肩骨又不算狭窄,我沿着嵴椎往上摸,逐渐摸到这具骨骸的头骨。 “男 子的骨头重而粗,女人的骨头轻而细,胖人的骨头,表面比较光滑,而瘦子的骨头表面比较粗糙。”曹伯又在旁边说着,既像自言自语,又像是说给我听。 我 轻声嗯了一下,接着继续摸头骨。 牙齿很整齐,颧骨高耸,接着是鼻樑骨,在两目中间。上部为“鼻樑”,又名“山根”。梁下称“鼻柱”,是两 鼻孔的分界骨。鼻之末端,名为“准头”。这人鼻骨高而窄,而且中间一段还有裂痕,似乎被打断过,歪在一边。额骨平整。最后我摸到颠顶骨,位置在头部最高 处。前面部分称为“囟骨”,小儿初生未合拢时叫“囟门”,中间叫“顶心”。顶心左右有棱处称为“山角骨”,俗名“头角骨”。 可是我却感觉 到很大一块凹陷,圆形的,似乎是铁锤一类钝器砸出来的。 “曹伯,这人是被砸死的。”我转过头对着他的方向说。 “是的,是 我砸死的。”他的话依旧沉稳如秤砣,可我的心却像秤桿,歪斜得不成样子。 “为……为什么啊?”我开始口吃了。 “他是我师 傅,是我亲手砸死他的。”曹伯仿佛在谈论别人一般。这个时候我全身瘫软在地上,忽然想起了父亲似乎曾提及曹伯的师傅是一个歪鼻子——曾经被掉下来的木头砸 断的。 “我师傅说,他活着没意思,他帮人摸了一辈子的骨头,有好有坏,有贵有贱,可自己的骨头他始终摸不透,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于是他 告诉我,收了我,就当是有了儿子送终了,还交代我不要把尸体入葬,这年头完整的骨架,很难搞。”曹伯说。 “四娃子,我本来也想收你做徒 弟,可你爸爸不同意,说你们纪家的后人不能学。我摸了你的骨,知道你是好命,是要干大事的,可我捨不得你啊,唉。”曹伯嘆了口气。 “曹伯 你不是说学这个要天瞎么?”我打着颤音说道。 “有什么关系,现在刺瞎你还不一样。”他说着,忽然一阵响动,似乎站了起来。 在 这黑暗的屋子里,我这个本来视力正常的人成了瞎子,而他却对这里了如指掌,所以很快我就被他抓住了。 “四娃子,不用怕,很快的,曹伯会教 你很多东西,你不是最喜欢相骨么?”曹伯的手忽然变得有力起来,像老鹰的爪子一样紧紧箍在我手腕上,而另外一只手摸到我的脸上,渐渐向眼睛摸去。 我 几乎喊不出声来,下意识地用手朝前面挥去。 我触到了他的脸,但很快就触电一样收了回来。 因为我感觉自己碰到的不是血肉, 而是裸露在外面的坚硬骨骼。 “你,知道了?我知道自己骨相不好,我常告诉你们这是命,但我偏偏不信,不就是骨头么,我可以自己改,改了骨 第378页 头,不就改了命么?”他忽然发疯似的高声大笑起来,手也松开了。 我趁机跳了起来,朝前面撞去,很幸运,那恰巧是门的位置,我跑出了黑屋。 落 在地上的我没命地往前跑,可还是回头看了一眼。 曹伯站在门口,外面明媚而刺眼的阳光照在他的脸颊上。 没有血肉的脸颊,整 齐地被削去了脸颊和磨平了颧骨的半边脸。绑着绷带,而且血迹斑斑。 他又笑了,依旧如同凭空多出来的一张嘴巴似的。 “四娃 子,想通了再来找我,我会等你。”他闪身又将身体埋进了那黑屋子。 我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漫无目的地跑着,最后直到腿抽筋才一下子趴倒在 地上。 回家已经是傍晚了,父亲和奶奶把我痛骂一顿,而我却不敢说话,倒是父亲看了出来。当我把所有事情告诉他后,他只是嘆了口气,并未显 出太多的惊讶。 第二天,我离开了老家,临走时父亲只对我说了句,叫我原谅曹伯。 以后,我再也没了曹伯的消息,和父亲说话 也像避讳似的不提他,只是零零碎碎地听到有人说他还在相骨,遇见好的骨头就杀了人家再拿过来,用在自己身上。也有人说他死了,自己削骨不成功。总之这些我 都不相信。而那黑屋子,后来也被拆了,据说翻出了很多骨头骨架的标本,有动物的,也有人的。 大家咒骂着,咒骂他是魔鬼,全然忘记他为大家 摸骨算命,趋吉避凶。 这就是这个相骨的故事,我只是路经一个小县城,居然发现也有人相骨,所以有感而发罢了。 或许,曹伯 想通过削骨改变命运。有的人想通过整容改变命运,但其实都是没用的,因为改变了骨头,改变了相貌,似乎可以改变命运了,但那已经不是以前的你了,改变的, 也不是你的命运了。 第九十二夜:活墓 我无意去叙述金庸先生的小说《神鵰侠侣》,但这确实是纪颜告诉我的众多故事中的一个。 (下面是纪颜的口吻。) 天气开始骤冷,我旅行的速度也开始缓慢下来,旅行时我总是避开那些大城市,这一天我们又来到了一个村落。 一路上的村子,小镇很多,但是这一个却不得不说。 与其说这是一个村子,不如说是一个巨大的陵园,因为在这里嗅不到任何活物的味道,铺天盖地映入眼帘的只有一座座坟墓。村口很宽阔,大片已经干枯的草地在冬日的阳光里没有太多的喜色,大都已经如死去脱水了的虫子般将身体蜷缩起来,脚踏上去还能依稀听到干脆破裂的响声,就像踩在大片大片的刨花上一样。 草地旁有一条两人宽的崎岖小路,路的另外一边就是一座座坟墓。有的是杂草混杂枯树枝搭建的三角支架,有的是树立着残破石碑的坟墓,四周广阔的视野里,除了一只低头啃草的牛外没有任何东西。 在这种不像城市里有众多遮蔽视野的障碍物的地方,我们往往能看得更远,但我只看到了一头牛,整个村子别说人,似乎连房子都没有。 耳边偶尔掠过一些风声,阳光更加热情,但没有提供半点热量,站在这种地方,我觉得更冷了。 终于,我看到了一个人,一个老人,一个蹒跚着向我走过来的老人。 “大爷,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我拉着李多走过去问道。 老人低着头,驼着背,穿着一套几乎褪色的羊皮夹袄,下身是肥大的黑色棉裤,踩着厚重的圆口布鞋。他将手拢在袖口里,半天才抬起头,我一看吓了一跳,他的脑袋几乎干瘪成了一个破坏皮球,上面嵌着一双眯起来的三角眼,纵横沟壑的脸上带着一种莫名的悲凉表情。他的嘴唇干得裂开,露出道道血丝,他却毫不在乎,干枯捲曲在一起的头髮很脏,一片片的黏在一起。 “这里叫墓村。”他的声音含混,仿佛含着一口水在说话,我也没有听出来是什么地方的口音。 “墓村?”李多惊讶地问,老人嗯了一声算是回答。 “这里没有房子,有的只是坟地,活人墓,死人路。”老头解释道,慢悠悠地又向前走去。 那条狭长的路上,阳光投下老人狭长的背影,他几乎漫无目的地朝前方走去,我隐约看见他的腰带处悬挂着一个灰色的布袋。 “我们再向前走走吧,或许能找到别的人问问。”李多建议说,不过也的确只能如此了。 即使走出很远,我也忍不住回头想看看那老人。 但是他不见了,那绝不是超出了我的视野,我说过,这个地带很空旷,而且我的视力是很不错的,刚分开也没有多久,老人绝对不会凭空消失了。 但那条路上的确不曾看见他,半点人影也没有。 “活人墓,死人路么?”我低声暗自念叨了一句,似乎想起了什么,但却又无法完全记起,人总是这样,越想想起什么却越想不起来。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们看到的仍然只有一堆堆的坟,但是让我奇怪的是,这些坟头并没有任何的祭品或者有被祭拜过的痕迹。 “难不成,都是孤坟么?”李多小声嘀咕着。这个村子很大,但走来走去却只有我们两个人,于是我发现了一个问题,我们该如何留宿?天空开始渐渐浸入墨色,眼睛能看见的光线也越来越少。 第379页 李多忽然啊了一声,接着拉了拉我,用手指了指旁边。 我顺着她的手指看去,那是一座坟。 很普通的坟墓,立着一块青石碑,后面是圆形的坟冢,不过,比我见过的普通的要大很多。 但不普通的是从坟冢后伸出了一只手。女人的手,细长而苍白,或许并不十分白,只是在这夜色的对比下显得比较白皙而已。 而后出来的是一个毛茸茸的脑袋,我仔细看了看,原来是一个人头,她的双手支撑着上肢,用力一拉,犹如做伏地挺身一般,身体虽然瘦弱,却十分矫健,不消一会儿,她的整个身体便从坟墓里出来了。 我忽然觉得一阵怪异,就如同那女孩是坟墓生出来的一般。 然后我看见了光,虽然浑浊昏暗,但我肯定那是蜡烛的光,而非人或者某种动物的瞳孔发出来的。 果然,那女孩又拉出了一个人,体型矮胖,而且手里拿着一个烛台。 就像捉迷藏一般,从那个巨大的坟堆里出来了三个人。 “啊,有外人。”女孩清脆地喊了起来,声音非常好听,像风吹铃铛,却又带着野性的不羁,就如同山里自己长起来的杂果,甜脆里带着酸涩。 “莫咋唿,不要惊了人家。”说话的是一个沉稳的中年男子,他很高大,虽然看不清楚脸,但觉得整个人如同一块厚实的门板。 终于,蜡烛过来了些,我开始可以看清楚他们了。 一个年青女孩,一对中年夫妇,看来,他们是一家人。 “那马(母亲),他们莫不是被我们吓到了?”女孩看我们两个不说话,走过来一只手搂着中年女人的胳膊,一只手捂着嘴笑了起来。中年女人的头髮整齐地梳理在后面,虽然身体已经发福,但从脸庞端正的五官来看,年青时候也肯定如这女孩一样秀丽。 母亲笑了笑,有点责怪地对着女孩摇了摇了手,却不说话。 “你们是外乡人吧,不知道我们的的规矩,惊吓了你们,实在不好意思。”中年男人的普通话很不错,我立即朝他点了点头。 “没什么,只是有些奇怪罢了。”我笑道。 于是,这家人请我们进了他们的家——那座很大的坟冢。 我绝对不会想到自己能活着进到坟墓里,这种感觉是相当怪异的,我甚至有些恍惚,自己到底是活着还是死了。 或许都不重要。 里面比我想像的更加宽阔,有点类似于陕西的窑洞,但却是圆形的,就如同一口倒扣着的巨大铁锅。坟墓高2.5米左右,长宽各有4米,看来当初挖这个坟的确很费气力。入口处离里面有将近两米,虽然有个土堆垫脚,爬上去还是很不容易。四周非常光滑,虽然是泥制的,却干燥得很,带着灰土色,别有一种味道,只是待在里面空气沉闷,略觉得压抑。 “我知道你一定很奇怪,为什么我们好端端地要住在坟堆里。”女孩爽朗地笑着望着我们说。她摇晃着脑袋,整个身体发出脆脆的声音,听她说话,犹如在吃一个甜脆的苹果。 我仔细看了看她,全身裹着深蓝色的棉裙,上面带着很漂亮的花纹,身上还挂着一些银器,难怪会有声响。女孩很漂亮,五官倒还略显稚嫩,皮肤也很白皙,手腕上戴着一个银色的饰物,非常漂亮。只是似乎饰物很重,在她手腕上留下青紫的淤痕。 “莫要胡闹。”母亲把她拉走了,女孩有些不情愿,但还是走了。 原来旁边还有一个通道,估计是去向里间的路,如果我过去还要低头,看来那是女孩的房间。 这个姑且可以称作家的地方,日常生活物品一应俱全,桌椅板凳、茶水吃食一样不缺。男主人给了我们两块火柴盒大小的白色甜点,似乎是糯米做的,非常香甜。 “这个地方叫墓村,住着很多像我这样的人家,大家都住在这样一堆堆的坟墓里。这几天大家白天都不会出去,直到晚上才出来活动透透气,没想到有外地人,没有吓到你们吧?” 中年男人阔脸粗眉,高鼻方嘴,一脸英气,只是眼神略有些落寂,似乎有什么心事。 “白天都不会有人在吗?”我问道。男人肯定地点点头。 我一下子想起了那个老头,说话长相古怪的老头,一下子消失在那条路上。 “为什么会有如此奇怪的规矩?”李多好奇地问。其实我也很想问,但有时候人家可能并不想告诉你,换句话说,如果人家愿意说,不用问也会说。 果然,他脸上露出难色,似乎有些犹豫。他斜眼看了看旁边,似乎女孩那边还在和母亲聊天,于是缓缓说道: “我们在这个村子已经住了好些年头了,谁也不知道这规矩是何时定下的。传说是老早以前汉人想在我们这里徵兵,老人们怕青壮的汉子死在战场上,于是把他们全部藏在活人坟里,只留下气孔和一些食物。那些男人白天不敢出来,直到夜晚才能露面,后来这些人活了下来,于是才有了今天的村子。所以每到一年的这个时候,大家就会躲在早就修建好的坟堆里表示纪念,而且冬天这里也非常暖和,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习惯了,外人不太理解,经常会传言我们这里是鬼村。” 我哦了一声。他又告诉我,实际上他们一家有自己的房子,不过离这里还有一段路程,脚力好的也要一个多小时。 第380页 我问他,活人墓、死人路什么意思,男人吃了一惊,问我怎么知道,女孩和她母亲都出来了。 “我带你们一起去,就知道活人墓、死人路什么意思了。你来得很巧,一年只有这个时候才能看到。”他媛媛地说,接着又再次爬出了坟墓。 一出来,外面居然起了三三两两的零碎灯火,像萤火虫一样,只是现在是冬天,又身处在坟堆边,全然没有了那种诗意。 火点渐渐聚集起来,我们跟着那中年男人一起坐过去,大概聚拢了上百人,大都穿着一样,虽然单薄,但他们却不显得冷。 只是有一个老者,低着头不停地咳嗽着,他和白天见到的老人似乎有几分想像。 大家都默不作声,全环绕在老人四周,缓缓往前移动,他们都走在那条路的两侧,只有老人一个人走在路中间。 不知道走了多久,山脚下有很多大大小小的窟窿,每个大概0.8米高,1米宽,至于多深则看不清楚,每个窟窿都被石头堆砌起来封死了。他们走到一个没有封上的窟窿旁边,老人自己走了进去。 老人没有说什么,只是走得非常缓慢。在众多火把的照耀下黑夜也显得亮了,而老者的背景却依旧灰暗。 他弯腰进去,坐在里面,旁边有个年青人将一瓶水和一袋子食物放了进去,我还是不明白他们要做什么。 很快,所有的人都抱着一块石头堆积到老人面前。 原来他们要将洞封死,让他死在里面。当那个老人喝下最后一口水、啃掉最后一口干粮后,等待他的就只有死亡了。我想过去阻止他被活埋,却被一只大手拉住。 回头一看,原来是女孩的父亲,他的样子很难看,脸庞像被几只手揉捏着一般。他很费力地将我和李多拉了回来,并且叫上妻女一起往回走。 路上我质问他究竟是怎么回事,当我慢慢平息自己的惊讶与愤怒的时候,男人才慢慢解释给我听。 “在村子里,所有的人,只要是快死了,都会被搬到那里,大家留一些水和食物,把门封死,然后让他在洞里终结,每个人都是如此,我以后会这样,我的女儿也会,所以你无须愤怒和不解。” “就在去年的这个时候,我也亲手把我的波洛(岳父)里了进去。”他的声音很小,随着喉结的上下蠕动才流出这几个字,旁边的女孩和他妻子都默不作声。 我实在无法理解他们的习惯,忽然,我想起白天的老人。 因为我又看到了他,他就在前方不远处,依旧弯着腰拢着袖子盯着我们,不,应该说盯着那男人。他就站在小路上,刚才那个被埋进石窟的老者刚刚走过的小路。 中年男人也看到了,女孩和她母亲也看到了。 他们不约而同地愣在原地。老人慢慢地朝这里走来,而那一家人却在往后退。 “阿大!”女孩似乎很激动,高喊着要过去,却被父母死命拉住。 老人停住了脚步,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阿姆(岳父),是我对不起你,你不要找孩子。”中年男人忽然挡在妻女前面厉声说。 老人依旧不出声,只是指了指被母亲拉住的女孩。他慢慢挪过去,似乎想过抓女孩的手。 “阿大,阿大!”女孩哭着喊道,也伸出手去,却被她父母扯远了。 我连忙走了过去,那老者见我过来,忽然慢慢退到那条路上,渐渐消失了。 那一家人惊魂未定,尤其是女孩哭喊着自己的外公。 回到墓里,母亲好不容易把女孩哄睡了。 “我们也是没有办法啊。”男人痛苦地抓着自己的头髮,他的妻子温柔地抚mo着丈夫宽厚的嵴背,但眼里依然有泪水。 “家里穷得很,连咪彩(女儿)上学的钱都凑不齐,她喜欢唱歌,山歌唱得很好听,周围的孩子都喜欢她,可是我没有本事送她去上学,她阿大又得了不知道缘由的病,钱像扔进了无底洞,看也看不好。 “眼见着活不下去,我只好和她一起跪在老人面前求他,我知道这么做要遭报应。进活人坟的人是出不来的,除非自己愿意进去,没人可以强迫,被村子里的人知道我们求家里的长辈进活墓,是要被骂死的,而且要被赶出去。我们苗人身来有长少,无尊卑,老人都是村子里极为敬重的,而且孩子她阿大年青的时候还跑过马帮,贩过金子,为村子流过汗出过血,大家都尊称他是孜尤,同辈分的人没有比他更得到村里人敬重的啊。 “他老了生了病,连话也讲不了,却爱极了这外孙女,喜欢听她唱歌,我们要不是没办法也不会这样做,当我们求他的时候,他啊啊的说不出话,只是不停地用手指着外孙女。 “于是我们告诉村里人,说他自己同意进活墓,村里人来问的时候,他也只好艰难的点了头,不过却一直在流眼泪。 “我亲手为他堆的石墙,这都一年了,他不可能还活着啊,我别的不怕,就怕他抓走我的咪彩啊。”男人说到这里泣不成声,和他妻子相拥在一起。 “阿大!”里面忽然传来女孩尖锐的叫喊,我们赶紧走进去。 那个老者居然就在这里,他一只手摸着女孩的头,一只手握着女孩的手,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我非常担心,甚至想要冲过去救出女孩。李多却紧紧抓住了我,她一边摇头一边指了指女孩。 第381页 女孩流着眼泪望着自己的外公,我忽然觉得老人不会伤害她。 “不要,不要啊。”女孩的母亲跪在地上,男人也跪了下来。 老人没有说话,只是褪下了女孩手上的饰物。 他将饰物放在床沿上,慢慢又走出了坟墓。过了好久,那对夫妇才爬起来,赶紧抱住女儿,生怕她少了什么。 我把床沿的饰物拿起来,发现重量不对,拿手一推,发现居然是可以活动的。 原来是空心的,里面装的都是类似沙子样的东西,准确地说,是金沙。 夫妇两个非常吃惊地望着那些金子,又拿下女儿其他的银饰,这些据说都是老人生前送给外孙女的,结果里面都装着金沙。 夫妇俩这才明白老者回来的原因,他们抱着女儿痛苦地哭泣起来。 每隔一年,死去的人都会沿着那条小路走回自己的故里,去看自己的家人,所以这个村子的人都会在这时候躲到坟墓里,意喻不在阳世见故去的家人。而且这样他们也不会因害怕而不敢露面。 我问李多她为什么会明白老人的意思,她只是淡淡地说以前黎正看着她的眼神也和那老人一样——虽然冷漠,却带着不舍。 第二天,我们离开了那个墓村,那对夫妇则带个女儿去了埋葬老人的地方,好生祭拜去了。或许对亲人来说永远不会存在所谓的仇恨,有的只是关怀和谅解吧。至于那条路,或许每个人都会走上去,我也会,你也会。 第九十三夜:名字 姓名是什么?或许你会说是一个人的代号,但对于有些人来说却是性命,名就是命。 我至今记得那个冬天。为什么会想起那段令人不快的回忆,全因为这个城市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冷过了,而那个冬天,在我的印象里则是最冷的。冷到什么地步?在街上,无论穿着多少衣服,只要夹杂着雨气的风一吹,你就仿佛什么都没穿一般,寒气透过棉衣棉裤,钻进毛孔,渗入你的血管里、骨髓中,浑身就像被钉子扎了一样。你要是嘴巴张大点,满嘴就是冰沫子,嘴唇都是一条条细细的裂开的血口。待在家里吧,站着就想坐着,坐着就想站着,不消一会儿,你的双脚准觉得麻麻酥酥的,重得要死,仿佛脚底黏了块铁疙瘩。这种情况,你除了咒骂该死的鬼天气外毫无办法,滚烫的开水倒出来不到几分钟就冰冷了,南方的冬天没有零下十几甚至几十度的那么夸张,却透着一股子阴冷,犹如钝刀子割肉。 那年正读高三,寒假里还要补课,甚至晚上也要去开开小灶。没有办法,我是极恨补课的,问题是人家都补你不补,自然要落下来,到时候高考通知书是不会区分你是补课了还是没补课的。 我的高中是一所有着近百年校龄的老校了,学校地处幽静,连过往的汽车都少得很,而且学校的前身是一所老教堂,全木质结构——每当我踏在上面总学得不踏实,嘎吱嘎吧的声音就像一样上了年纪的老人在咳嗽,似乎随时都会塌下来。 寒假补习的最后一天,学校决定对所有初三和高三毕业班举行一次模拟考试,摸清大家的学习程度,为下学期的教学进度做准备。 举行考试的教室,就在学校老房里,而且是三楼。当老师宣布的时候,大家都发出了讶异的声音。 虽说是三楼,其实是原来教堂的阁楼部分,就是一个很狭小的房间。以前是作为理化实验室用,但不知道为什么,一直锁着,据说出过一些事情,谣言很多,我们平日里做实验都在新教学楼里。可是所有的教室都在装修,而且其它教室别的班也已经占了,没办法,谁叫我们班人数少不是重点班呢?老师也很无奈,只说是教室小,大家在里面也暖和点。里面相当脏,桌椅也杂乱不堪,还有几个缺胳膊断腿的,于是老师叫了几个住得离学校近些的人留下来收拾,其它同学则提早放学回去了。我就是四个留下来打扫教室的人之一。 虽然只有四点半,但外面的天色已经昏暗,加上教室背光,我们只好开着灯打扫。到处都是积灰,又不敢用力,只好先用湿布擦。手冷得要命,干一会儿就搓手哈气,到了五点,其中两人就先回了,教室里只剩下我和同桌田嘉慧了。 她似乎始终不太爱说话,只是喜欢低头做自己的事,同桌几年,除了必须的回答或者实在有事,她很少出声,就连其它女孩子也不太爱和她在一起。但是她成绩不错,是老师重点培养的对象。由于很少看见她的脸,只是大概有个印象,双眼皮,宽额头,鹅蛋脸,高鼻樑,皮肤白得有些晃眼。据说她祖上有外国人的血统,我不禁感嘆,难怪人家的外语学得那么利索,敢情骨子里血脉中流的东西都和咱不一样。 除了老师,估计我也算是她学校里走得最近的一个了。 “你知道么,这次考试老师说会挑选一些成绩最好的去重点班,下个学期要开始冲刺了,去重点班,进大学的机会就大得多了。”我一边摆放好桌椅一边对她说。 田嘉慧似乎面无表情地擦着黑板,我以为她没听清楚,结果过了老半天她嗯了一声。 门外听见的脚步声越来越少了,老木板被挤压得嘎吱嘎吱的喘息声也几乎听不见了,所有的人开始渐渐离开这所原本是教堂的老教学楼。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这座楼不像其它的建筑,一旦人走光就变得死气沉沉,这老楼人越少反而越觉得有生气。 第382页 “明天要考试,早点回吧。”田嘉慧终于对着我说了句话。我算了算,估计是这学期她对我说的最长的一句了。 窗外开始暗淡下来,天色不早了,虽然家近,也想回去复习,我问田嘉慧要一起走么,她则摇头说自己想在这里看看书。 我没有吃惊,因为我曾经听说过她家里环境很不好,父母经常吵架,而没工作的父亲总是理亏,于是就拼命地喝酒,喝完就发酒疯。对她来说,或许在教室里看书要好些。 “不过,你一个人在这里不怕啊?”我走到门口忽然问她。 我看到从仅有的昏黄的灯泡发出的柔和的光洒在她光滑如瓷的脸上,她抬了抬眼皮。 “没事的,你先回吧。”接着,她又认真看书了。 我哦了声,低头带上了门,并且使劲塞紧些,好让冷风少进去点。 从三楼下来到老楼的出口,要经过一条黑暗而狭长的楼道,我最讨厌这条路,因为脚下都是满是窟窿和裂缝的老腐木板,而墙壁的两边则挂满了人物油画,大都是科学家、文学家。我不喜欢人像画,因为总觉得越是昏暗的地方,画像中人的眼睛就越在盯着你,平时还有点人气,现在则更加安静,我快步走了过去。 几乎到出口的时候,我忽然觉得两边的画像似乎哪里有些不对,可是我急着回家,就头也不回去地走出去了。 到了楼下,我下意识地回头看了看三楼。 田嘉慧似乎站在窗户那里,低着头望着我,像她又觉得不是她或许是我眼花,我对她招了招手,她似乎也对我招了招手,虽然我觉得无比怪异,但也没有多想,放心回家了。 第二天,大家的表情都很严肃,毕竟是重要的考试,来到三楼考场的时候,我看见了田嘉慧,不过她一如既往地不搭理人,只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等待考试。 考试很快结束了,老师收上去了卷子,大家的表情略显轻松,不过还有剩下的几门没考。田嘉慧交完卷子匆匆出去了,后面有人叫她,想对答案,可她却头也不回地走了。这让我很觉得奇怪,虽然她不太爱说话,但只要你叫她,还是会很有礼貌地回答,今天却宛如一个陌生人。 几场考试很快结束,成绩要到下学期开学再公布,我自然不抱太大希望,倒是想着田嘉慧一定会去重点班,于是无聊地猜想自己下学期的同桌会是谁。 可是让我非常意外,田嘉慧并没有考上,准确地说她没有分数,因为她压根儿没有在任何一张卷子上填写自己的名字。 老师奇怪地问她,她则一脸的茫然无措,我极少见她这样,想去安慰一下,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而田嘉慧每次都是最后一个离开学校,照例不和别人同行,因为考试的缘故,她没有去重点班,依旧和我一样留在班上,并且还是同桌,我则说不清是高兴还是为她惋惜。 高三下学期更加紧张了,大家也不再留意田嘉慧的怪异举止,仿佛每个人都生活在自己的空间里,想的只有考上大学这件事。以前在一起的同学,自从进入重点班后也形同路人。 由于是同桌,自然会被安排一起值日,其实也是应付一下,谁还有心情打扫。不过田嘉慧却依旧认真,每次都是最晚离开。有一次我已经回去了,结果发现一本习题集没有带来,便又折回教室。 原本热闹的学校几乎空无一人,当我跑到教室门口,却看到田嘉慧伏在课桌上。 黑色的头髮几乎将她的脑袋整个包裹起来,教室里很安静,我清晰地听到一阵磨擦声,她似乎用笔在课桌上写着什么。 我悄悄走过去。 “你在干什么呢?还不回家?”我问道。但她还是不搭理我,专心地在画画。 当我和她只有一米多远的时候,田嘉慧忽然跳了起来,抓起手里的笔朝我的眼睛刺来,我吓了一跳,还好闪了过去,结果她自己摔到了地上。 惊魂未定的我下意识地看了看那课桌。 是一幅女人的半身像,很陌生的一个女人,齐耳短髮,小圆脸,眼睛大大的。可是我又觉得似乎在什么地方看过。 那一边田嘉慧似乎恢復了过来,怪异地看着我。我又低头看了看自己。 “你到底怎么了,变了个人似的。”我把她扶了起来。我忽然发现,她的头髮似乎比以前长了些,已经超过肩膀了,不过女孩子头髮变长也是正常的。 “你可能吓着我了,我在画画呢。”她不好意思地笑笑,很少看她笑,但这次却笑得非常苦涩。 “要不我送你回去吧,可能最近压力太大了,你好好休息一下吧。”我帮她收拾好东西。 路上,她居然说了很多话,说自己最近的记忆力总是下降,甚至老是记不住自己的名字了,而且刚做的事情很快就会忘记了。我问她画的那个女人是谁,她也摇头说不清楚。 第二天,学校里就传说我们考试用的老教学楼三楼教室,不知道为什么门自己开了,而那门我记得考试结束后上了锁,如果是小偷,那教室又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于是大家纷纷说,以前死在那里的一个女学生回来了。 这个故事在学校里传了很久了,在没有新教学楼之前,那教室就是理化实验室,据说一个刚来学校的女孩子不知道为什么在里面自杀了,而且是把脸浸到硫酸里,谁也不知道她为什么选择这种自杀方式。当然,也有人说她可能是高考没考好,导致压力太大,或者是遭遇了感情问题。总之在那以后做实验的学生总是受伤,被电击,被强酸硷灼伤,于是学校只好把它关闭了。 第383页 流言的传播如同吸水的海绵,将所有人的心变得沉甸甸湿漉漉的。下午,一些校领导来到了班上。为首的是我们的副校长。 副校长姓罗,很和蔼的中年女性,她没有什么架子,对所有学生都轻声细语。这次她来到各个班级,强调大家要好好学习,不要轻信谣言,所有的事情她会去处理。 罗副校长穿着灰色的连衣套裙,戴着金丝边眼镜,对大家一一嘱咐,当她走到嘉慧桌子前时,她似乎对桌子上的画像有些兴趣。 “同学,喜欢画画是好事,不过现在是冲刺阶段,一来分心,二来损坏桌椅可不好啊,以后的同学也要使用啊,你可以等高考结束再好好学习画画嘛。”罗副校长摸了摸嘉慧的头,不过后者依旧没有太大的反应。 罗副校长只好摇头出去了,我发现嘉慧还在课桌上用笔画着。 似乎自从那次她单独留在三楼教室后就变了,难不成真的有鬼魂之说吗?我不想相信,但却害怕是真的,人总是如此,越害怕的东西就越逃避。 我决定去查查那个传说是否是真的,因为好奇才是人最大的yu望。 于是我想办法查找学校以前的档案,很幸运,我母亲就是这所学校的老师,并且和分管档案的人也很熟悉。我藉口说要了解学校的歷史,在一个周末,母亲终于带我去了档案室。 我惊讶地发现,二十多年前在学校的确发生了一起轰动的自杀案件,遇害的女生把自己的脑袋放进了倒满硫酸的池子里,现场惨不忍睹,她的头髮全部掉了,尸体的脑袋光秃秃的,烧焦的皮肤满地都是。而更加让我觉得畏惧的是,这个女孩子叫田嘉慧。 一模一样的名字,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档案上发黄的照片几乎看不清遇害女学生什么样子了,不过应该是很清秀的女孩子,据说是因为高考失败家境贫寒而一时想不开自杀了。档案上还有她的住址,当时她的父母都还健在,并且为女儿收了尸。 我暗暗抄下了地址,并决定去她家看看。不过嘉慧的状态越来越不好,每天都是在画画,不只是桌子,所有的纸张,包括自己的手臂上,都画着那个女人。我觉得她画的好个人并不像照片中遇害的女孩子。而且,嘉慧的头髮更长了。 很幸运,在路人的指点下,我很快找到了另外一个嘉慧的依据——她的父母搬家了,不过还好邻居他们告诉我新的地址,那是一栋漂亮的居民楼。我来到门前,正不知道是否该敲门的时候,却看到罗副校长,她认出了我,并奇怪地询问起来。我有些支支吾吾,于是撒谎说来找亲戚,并说自己可能走错了。罗副校长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欧阳啊,你很聪明,不过还是要多用在学习上啊,本来你考重点班是很容易的,要多为父母着想,现在社会你考不上大学还有什么用呢?何谈前途啊?另外,不要把心思放在关心女同学身上哦。”说完她拍拍我的肩膀,我只好拼命点头,逃也似的跑了出去。 日子缓慢过去,我的调查并无太大进展,加上那家人和罗副校长住在一起,我几乎没有机会靠近他们好好询问二十年前的事情,何况,就算能接近,老人也不见得愿意提及自己伤心事。 嘉慧的样子还在噩化,老师已经非常厌噩她了,就如同自暴自弃一般。她的父亲来了一次,除了当众给她一个耳光之外就什么都没说了。长长的头髮披在肩膀上,如同盖了一块黑色长布一般,大家看见她,都跟看见怪物一样躲开。 她只是不停地画着那个女人的头像,每张都一样,但又有点小小的不同。似乎是眼睛,又似乎是头髮和嘴巴,每次画完,她就把画纸小心地摺叠好,厚厚的一摞,跟书一样放在自己的书包里,还装订起来,她已经完全不看任何参考书籍。我真的觉得非常内疚,或许那天我不急着离开那三楼的教室,她可能不会变成这个样子。 终于,学校传出了要拆除老教学楼的说法,据说是明年招生名额大涨,老教学楼怕人多不安全,决定重新建一个,最后消息由罗副校长证实了。那天嘉慧的神情很怪异,放学后,她又是最后一个离开。我假装回去,告诉母亲说去同学家有事情,但自己却借好手电筒,等在老教学楼门外的角落里。 果然,当人群渐渐散去,嘉慧朝老教学楼走过来。她没有注意到我,长长的头髮耷拉在两边,慢慢地朝楼里走去。 我跟在她后面,小心自己的步子,因为都是老木板,很容易踩得嘎吱响。越往里面越黑,但嘉慧却走得很稳当,她穿着白色长衬衣,一直朝着最里的楼梯走去。 长长的甬道旁挂满了画像,我见她走上楼梯,就也跟了过去,终于我知道那次哪里不对了。 两边的画像原本是一边对应一个的,可那天我看到的却是单独多了一幅,因为跑得太快而没留意。 今天,那画像又出来了。我扭开手电筒,朝画像上照过去。 我原以为会是嘉慧天天画着的那个女人像,但出乎我的意料,那画上是另外一个穿着校服的年青女人。 我仔细看去,却又好生熟悉,当我看到画像上那女人胸前的学生证时才知道,那居然是罗副校长学生时代的样子。 来不及多想,我朝楼梯跑去,嘉慧估计已经去了那个教室了。果然,她走到了上了锁的门前,那锁竟自己掉了下来,我站在门外看她想干什么。 第384页 嘉慧毫无表情地走到废弃的洗手池旁边,扭开了水龙头,可是我分明记得那个水龙头早就生锈没用了。 但是事实是一种暗黄色的液体从水池口流了出来,油状,很浓稠,没多久整个池子就满是那种东西了。 嘉慧缓慢地将头朝池子里放进去,长长的头髮粘到液体立即蜷曲起来,并发出一阵类似烧焦的臭味。 我眼前闪过了那个半脑袋塞进硫酸池中的女孩的样子,忙高喊了一声“不要”,便朝嘉慧冲过去。 可是我却发现自己的脚动弹不得了,低头看去,从破旧木板的缝隙中出来了很多头髮,将我的腿缠绕在了一起。 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嘉慧将头放进硫酸池里,手里一紧,想起自己还有手电筒,于是我拧开手电朝着她的眼睛射去。 果然,嘉慧像是有了触动,抬起了头,出神地望着我,可是没等她走过来,从池子里伸出一双几乎完全骨肉脱离的手。 手伸出的速度很快,并且牢牢抓住了嘉慧的头髮,朝硫酸池子里拖,嘉慧似乎清醒了过来,大声哭喊着“不要”,她和池子里的手互相拉扯僵持起来。 我趁机挣脱掉了脚腕上的头髮,拉住嘉慧和身体朝外走,可是那手的力气很大,而我又找不到可以割断头髮的东西,眼看着我气力不支的时候,耳边却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放手吧,不然你们两个都要死的。” 我抬起头,竟看到罗副校长站在我面前,她脸色很难看,是的,即便在如此昏暗的地方,我依旧可以看到她扭曲得不成样子的脸,和平日温柔和蔼截然不同。 罗副校长看了看池子里的手,冷笑了一下。 “我拿走了你的一切,让你这么不甘心么?毕业后我主动要求分到这个学校,你又能拿我怎么样呢?”罗副校长纵声大笑起来。 “校长你在说什么啊?快帮我救救嘉慧啊。”我央求道。 “欧阳,我告诫过你,不要管这件事情,但是你不听,还跑去档案宝查找资料,还去了我家。你不是想知道那个被硫酸烧死的女孩子是怎么回事么?我可以行诉你,她是我同桌同学,还是邻居,可是她从小到大无论哪一样都比我好,漂亮,聪明,家境富裕,大家都以为我们是好朋友,但其实我希望她早点死去,是的,我除了期盼自己能活得比她长之外,没有任何一点能胜过她。高考后我落榜了,她却考上了名牌大学,还假惺惺地叫我来学校告别。那个时候我划过一个念头,如果我变成她该多好。”罗副校长激动地说着,而池子里的双手似乎也在倾听着,放松了些,但依旧牢牢抓着嘉慧的脑袋。 “于是我提议去三楼理化实验室玩玩,因为那里是当时全校最高的地方。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当我走过那条挂满画像的甬道的时候,发现多了一幅,画像里的人似乎在告诉我,只要我杀了她,我就能取代她。”罗副校长继续说着,并且朝我走来,我知道她想干什么——把我和嘉慧一起推进硫酸池。 “可是你就算杀了那女孩,你和她长得又不一样。”我不解地说。 “你很快会知道,这个池子的神奇地方了。”罗副校长得意地笑道,忽然抓起嘉慧的头朝池子里按去。 但是,抓住嘉慧脑袋的那双腐蚀殆尽的手臂转而抓住了罗副校长,罗副校长几乎边吭都没吭一声,整个人上半身全部塞进了硫酸池里。 池子开始冒烟,罗副校长在池子里发出痛苦而含煳不清的尖叫声,那声音划过了学校寂静,在老教学楼迴荡开来。 没多久,她不再动弹了。 而我也知道了她所说的那池子所谓的神奇是什么了——她的头髮全部被腐蚀了,而唯有那张脸却完好的保存了下来,并且如一张画纸从池子底浮了出来,飘在上面。 一张栩栩如生的脸蛋,几乎和活着的时候没有任何变化,依旧和蔼如平日里的罗副校长。 嘉慧完全恢復了过来,只是有些虚弱。 但我心中依然不解,事情是否弄虚作假的结束了?看来二十年前被杀的女孩才姓罗,而副校长才叫田嘉慧,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暗暗地以好朋友的身份帮助自己的亲生父母,难怪她会住在老人对面。 嘉慧重新振作起来,投入到复习中。她笑着告诉我,即使自己今年考不上,明年也会继续復读。我则鼓励她一定可以成功,只是对她新理的髮型有些困惑,虽然她说自己完全不记得这段日子所做的事情,但是她的头髮却和那些天她画的那个女人一样。 我将她画满人像的本子拿过来,她告诉我说没用了,就当送我做纪念。学校也开始准备推dao老楼重建了。当然,作为百年老校的标志性建筑物,还是要介绍一下它的歷史。学校放了半天假让我们回去调整状态,准备模拟考试,而我则对学校建校歷史有些好奇,于是照例去了档案室翻看。 这些老档案已经积满灰尘,并且准备烧毁了,还好我早来了一步。上面说这所原本是教堂的学校是一位神父捐献修建的,而在抗日战争的时候,则被作为侵华日军的驻地。 我继续翻看下去,却发现了意想不到的事情。档案上清楚地记载着,一位大学毕业来学校教书的年青漂亮的女教师被日军充作慰安妇,关在了学校老楼的阁楼里面,最后这个女孩不愿意再受折磨,吊死在阁楼窗户前。而这个女孩就叫田嘉慧,是上海人。 第385页 这个时候我恍然大悟,那个冬天的傍晚我离开的时候,看到嘉慧在窗口对我告别,当时我觉得那么诧异。因为以她的身高站在三楼的教室窗边是根本看不到脸的,而那天我却清楚地看到了她低着头对我招手。 我的手碰到了旁边的画集,忽然一阵风吹开了它,随着书页的翻动,我看到画集上清秀女人如活了一样,嘴巴一张一合。于是我立即拿了过来,一页页迅速翻起来。 随着口型的变动,画像上的女人似乎在说话,我看了好几遍才勉强猜出来 “四月初五,阿拉来找侬。” 我慌忙看了看日期,果然,那天正是农历四月初五,也是那个女老师上吊的日子。于是我跑到教室,却发现嘉慧早就离开了。 我连忙冲到三楼,教室的门敞开着,果然,嘉慧站在课桌上,头顶的房樑上悬下来一条黑色绳状的东西。 我把嘉慧抱下来,可是房樑上的“绳子”依旧朝着她的脖子飞去,这个时候我才看清楚,那不是绳子,而是一条又黑又长的髮辫。 然而紧接着,一个倒吊着的女人从房樑上渐渐浮现出来,先是头,再是肩膀,接着是整个身体,黑色的辫子缠绕在她的脖子上,白色无瞳孔的眼睛死死地望着嘉慧。 “我们,都是嘉慧,来啊,来啊。”她的喉咙里发出咕咕的声音,又像水管没有关死一样,辫子依旧朝嘉慧的脖子爬过来。女人赤裸着双脚站在房顶朝我们走过来。 “我不叫嘉慧!”嘉慧忽然大声叫道,辫子在触及嘉慧脖子地时候停住了。 “对,她不叫嘉慧,你找错人了!”我抱着嘉慧也高声喊道。倒吊着的女人似乎有所怀疑,却慢慢朝房顶退去了。当她的脸渐渐淹没在房屋顶部时,她然后又喃喃自语道:“我去找嘉慧,找嘉慧去。”接着,完全不见了。 我和嘉慧都吓得不轻,过了好半天才缓过神,档案分明写着那个可怜的女教师因为找不到绳子自杀,于是将自己留得很长的辫子剪下来结成绳索吊死了自己。于是她留下来的最后一张照片,就是齐耳的短髮。 高考结束了,我出乎意料的考取了,而嘉慧则还需要拼搏一年。她依旧留着短髮,她告诉我自己的确不想再用空上名字了,至于新名字,她说等想好了再告诉我。 冬天的寒冷犹如锥子一样扎进我的皮肤和思想里,学校的老楼早就被推dao了,并且建了一所更大更新的教学楼,后来再也没有不好的传说和谣言,只是听一些学弟学妹提起,每当夏天夜晚,总看到一个赤脚提着黑色辫子的女人拦住一个晚回的女生问道: “你叫嘉慧么?” 第九十四夜:雪人 冬天的雪,就像春天的雨、夏天的太阳、秋天的风一样本应是习以为常的事,可是长期以来的暖冬似乎让所有人都忘记了冬天的寒冷,当大家还一如以前一样,以为仅仅靠着几件厚衣服就能度过短暂的寒冷的时候,大自然给了我们当头一棒,它如同勐兽一般将整个城市一口吞下,我们仿佛生活在冰箱里一样,新年的来到丝毫没有减弱寒冬的淫威。 大雪将四处的信息都闭塞了,许久不曾得到纪颜的消息,我不禁为他的处境担忧,不过还好,我终于收到了新年的第一封来信。 (下面是纪颜的信。) 你不会想像我这里成了什么样子,从新闻里知道你那里也是灾区,不过和我现在待的地方比,简直有天壤之别啊。我本不喜欢用电子邮件,不过想想如果写信的话,你恐怕要数礼拜之后才能收到了,作为最好的朋友,我实在忍不住要和你分享我的见闻,哪怕多一天耽搁我都无法忍受啊。你是做新闻的,应该有和我相同的感觉吧。(看到这里我忍不住笑笑,的确,无论是喜悦还是悲伤,各种各样的情绪与人分享都是一件趣事。) 或许你和你周遭的人在咒骂这该死的天气,而我却以为这是正常的,只是我们以前常年生活在不正常的环境中罢了,就如同那句话,如果旁边的人都在撒谎,那你一定也在撒谎。 我和李多忍受着与北方不同的寒冷,缓慢龟行到了一处地方。这里带着湿气的冷和北方的干冷截然不同,总是如同浸透到骨髓和血液中一般,穿着再厚的衣服也不顶用,你的衣服仿佛刚从水里捞出来又穿在身上似的,为了不被冻伤,我们只好尽量走快些来取暖。 山里的空气较之外面更冷,我们原本打算穿过山路去邻近的县城住宿,不过没有想到被冻结的山路比起北方齐腰的雪路更难走,我们只好互相搀扶着,沿着山壁走,速度比预想的要慢得多。天色几近擦黑,却只走了一半路不到。然而让我费解的是,以前我曾经来过这里,作为连接前面县城的必经之路,即使是冻雨,也不应该会造成路面情况这么噩劣。 四周没有别的颜色,全是白茫茫一片,从雪的完好程度看,这里应该没有任何活物经过。 是的,如果按照我们的习惯来讲,从雪地经过的生物自然要留下一星半点的印记。 终于在几乎完全沉没到黑暗之前,我依稀找到了一些足迹。 脚印很小,应该是女人或者孩子的,我们跟着足迹走,果然看到了一处偏远的村落。 但这村子太小了,远远一看就尽收眼底,不过在这个没有生气的地方,能看到人已经让我心头一暖了。 第386页 我鼓励李多快走几步,进了村子。村口竖着一块四米左右高的木制牌坊,宽两米多,两边各摆着一只汉白玉石狮。木牌坊被冻雨侵袭得岌岌可危,悬下来的冰柱足有一只胳膊那么长,看起来有好些个年头了。 看来,这并非普通的农户村子,倒很像是古代颇有底蕴家世的人隐居在山林里一般。 离牌坊最近的一户人家的门忽然开了,走出一位精壮汉子,留着板寸头,两耳冻得通红,不只是耳朵,鼻子,脸颊,下巴全是红彤彤的,像是抺了层厚厚的番茄酱一般,但看上去又是硬邦邦的。眼睛半睁着,似乎有些睡眠不足,他疲倦地上下打量着我们,脸上几乎没有一点余肉,我可以很好地看到他脸部的骨骼结构,厚厚的嘴唇上油光发亮,似乎正在吃晚饭。他穿着臃肿的花格夹袄,拢着双手奇怪地望着我们俩,踏着棉鞋的脚踩在雪地上发出扑哧扑哧的声音,等走到离我们大概两米多的地方停住了。 “我说,你们从什么地方来哦?”他的声音也仿佛冻结住了一般,硬而冰冷地砸过来,落地有声,沉闷而又干脆。 我简要地阐明了来意和窘境,希望能借宿一宿。不料他一口拒绝了。 “我做不了主,这里留不留你得听刘爷的。”说完他伸出手指了指村子里头一栋二层楼高的白砖房。 “你最好赶紧着去,刘爷睏觉早,他只要上了床,就不开门了。”他一边说,一边闪身进了门。 我只好按照那男人的话去找刘爷,心里不明白为什么这个事情也要请示那个什么刘爷。 叫了半天的门,终于开了,不过只开了条门缝,里面挪出一个灵巧的小脑袋,眨巴着大眼睛望着我们。 “天色太晚,我们想在村子里留宿一夜,希望刘爷允许。”我勉强从冻僵的脸上挤出点笑容。 里面估计是个孩子,虽然看不太清楚,不过肤色雪白,白得晃眼,只有眼窝里那双眼睛黑得十分漂亮,宛如倒进去的一注墨汁,随时都在晃动一般。 也不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总之俊俏得紧,他(她)点了点头,一熘小跑进了院子。 过了一会儿,门彻底打开了,出来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双手背在身后,看上去颇为骄傲,虽然上了年纪,却看得出保养得很好。 这里要说一下,人的保养并不光指生理上,比如良好的生活习惯、饮食、优质的生活环境。最重要的却是心理,如果一个人总是忧愁恐慌,即使锦衣玉食,也会老得很快。不过眼前的这个男人显然不是,他看上去只有四十岁上下,精神抖擞,面容涵雅,即便是寒冷的天气也不为所动,所以我自然认定他是刘爷了。 于是我小声说了句:“刘爷,您好。” 他的身材很高大,南方人高的也有,但很少有这么宽大的体型,不是胖,而是魁梧。他的长相也颇有些不符,宽而厚实的下巴,高鼻樑,深陷的眼窝,好像略有些疲惫,不过依然精神很好,薄而紧闭着的嘴唇终于开口了。 “我是刘爷,你想留宿?”他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多少让我有些诧异。 我点了点头,可是刘爷伸出蒲扇大的手掌摆了摆。 “女的可以,你不行。我们这里绝对不留外面男人过夜,尤其是冬天。”说完,他又示意我们赶紧走。 “可是这种天气里,等走到能休息的地方恐怕我们都要冻死了,您就当救人一命好么?”李多苦苦央求着。 刘爷低头迟疑了一下,接着抬起头爽快地说:“好,留你们也可以,但必须答应一个条件。” 我绝对不会猜到,所谓的条件竟是要我答应他绝对不可以睡着。 房间里放着燃烧的木炭,闻起来无烟,烧起来噼啪作响,火星子像水沬一样四溅开来,还好炭炉周围有铁片围着。 “是上好的乌冈白炭吧?”我问刘爷。他领着我们穿过大院,沿着右边的石子路走到偏房——大概十几平方米,里面虽然简单,却有床有炭火,还有一套茶具,以及四张圆木黑漆凳。 “哦?看来客人倒是识货啊。”刘爷有些高兴。他很讲究,而讲究的人最高兴的莫过于人家看出他很讲究。 “可是这木炭多产于北方,大老远运到这里使用?”我忍不住问道。 “呵呵,我是北方人,闻不惯烧黑炭的味儿,所以用自己运的白炭烧。前几年天气暖和倒也用得不多,今年用的都是往年留下来的,有些潮了,不过还是很顶事。”从房子的布局来看,的确不像是南方的住宅,看来刘爷的确是从北方搬过来的。 “我不明白,为什么您答应留宿我们,却又不准我们睡着呢?”李多抖了抖身上的残雪问道。 刘爷的眼睛带着暖意,望着李多许久不说话,过了会儿,他又坐到椅子,盯着炭火一字一字地说,虽然声音轻微,但在这房间里却听得真切得很。 “如果你睡着,明天就要到外面去捞你了。”说完,他用火钳拨弄木炭站了起来。 “你们也不必害怕,我去拿点吃的和酒,今天我们不睡了,陪你们聊聊,人多说话不容易困。”说完,又走出去。 刘爷的话让我很费解,不过既然他警告我别睡觉就仿嘱而为吧,反正熬上一夜总比在外面冻着强。 第387页 我看了看表,才七点,但是却觉得已经很晚了似的。 吃的东西很简单,却很结实,都是入腹就能产生热量的,肉馅大饺子,厚实的煎饼,还有缓缓的温酒,喝下去的确暖和多了。 “别吃太饱,否则容易犯困。告诉我,别说睡觉,打盹也不行!”刘爷再次严厉地警告我们。我和李多饿极了,只好一边吃一边含煳地答应着。 忽然房门一开,那个先前开门的孩子蹿了进来,像只小老鼠一般拉着刘爷的胳膊袖子,仰着头怯生生地喊道:“爷爷。”说着伸出小手等着刘爷抱,还看着桌子上的东西咂吧着嘴。李多想叫她一块过来吃,但刘爷拒绝了。刘爷没有抱她,只是拉着她的手走过来。 “这是我外孙女,你们叫她望春吧。”说完,低头叫着女孩,“望春,晚饭吃过了啊,那是客人的。”说着,领着她出去了,小女孩则听话地点点头。 大概过了半小时,刘爷进来收拾了一下,然后三人坐在炭炉边聊起来。 从刘爷口里我知道他本是北方人,幼年时随家人躲避战乱来到这个小村子。而这个村子倒也不普通,古时出过几位状元,这些人走出了山村走进了京城,功成名就的时候又在家乡修建了村子外面的功德牌坊,这个村子也开始小有名气,不过当刘爷一家人逃难到这里的时候,已经大不如前了,但当地人毕竟都是识礼讲义之人,所以刘爷一家人在这里生活了下来。 交谈中,刘爷始终不曾提及我的疑问,那就是为什么他一个外姓人现在反而是村子里地位最高的人。 还有开始的那个男人,虽然说刘爷在这里说话最有分量,但那个男人脸上的厌噩之情却是无法掩饰的,而且谈及刘爷的家人时他也总是一语带过。 谈话的内容越来越少,最后刘爷出去了。我开始觉得疲倦,看了看李多,似乎已经睡着了。我记得刘爷的话,强打着精神不敢睡过去,可是不知道是否白天走得太累了,我越来越犯困,最后居然真的蒙了过去,打了个瞌睡,我怕自己再睡过头,于是站了起来,想打开门去雪地上站站,好清醒一会儿。 外面黑得很沉,大家都睡了,除了偶尔刮过的风声,就只剩下我自己的脚步声了。还好外面不算太冷,不过我站了一会儿,还是打算进屋暖和暖和。 当我转身想开门进屋的时候,忽然看到茫茫雪地上站着一个人影。并不高,只是孤零零地站在远处功德牌坊之下。 我不想大声喊,怕扰了人家的美梦,心想可能也是过路人,于是迈着步子走了过去。 雪地反射着仅有的一点点月光,让周围产生了一圈圈如水注般的梦幻景象,当我走到那“人”面前时才看清楚,原来只是一个雪人。我哑然失笑,或许是哪个顽皮的孩子堆的吧,远远看去的确很像真人。 可是我再仔细一看,却又觉得不对,哪里有孩子堆的雪人如此逼真,五官脸庞服饰都出来了,与其说是雪人,倒不如说是雪的雕塑品。只是这人却不太熟悉,也从来未见过。 而雪人的面貌却分明是我的样子,在黯淡的月光下,我对着另外一个雪白的自己发呆。 忽然我觉得雪人动了起来,我原以为是自己眼花,但的确如此,它犹如滑行着一般朝外面“走”去。 不知道为什么,我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于是赶紧回到屋子里,戴好手套,帽子和手电筒走了出去,紧跟着雪人。 它似乎有意让我跟着,总是保持着不紧不慢的速度,而我却叫苦不迭,虽然穿上了胶鞋,脚底下却依旧打滑得厉害,所以我们之间始终有段距离。 不知道走了多久,总之回头已然看不见那高大的功德牌坊了,我有些犹豫,离天亮尚早,万一在这里迷了路就不妙了,可是如果就这样回去,更加不符合我做事的原则了。 雪人的身影开始变得模煳起来,最后停在了一片空旷的雪地上。当我慢慢靠近的时候,却看到雪人开始慢慢地融化散开,最后和雪地融为一体了。 而我也感觉脚下踩到了什么,似乎是硬石。 我蹲了下来,哈着气打开了手电。 黑煳煳的一片,我脱去手套用手摸了一下,即便已经冻结得光滑如铁,但我依旧感觉到了,那是人的头盖骨。 我使劲拨开了雪,果然,一个人头露了出来,他整个被埋在了雪地下面,两颊青紫,双手环绕在胸前,十指弯曲,保持着冻死前的样子。我又从旁边的雪地里陆续挖出了几具尸体。 他们有着共同的特点,都是冻死的,都是男性。他们的服饰多种多样,不像当地人。 我意识到自己似乎进入了一个设计好的较大而我则是猎物。 当我想转身回去时,却发现双脚已经被牢牢抓住了,一双如雪般的手虽然纤细,却如老虎钳一般死死固定住了我。 脚下的雪地开始慢慢隆起一个大包,雪块滑下,一个留着雪白长发的人形的东西沖了上来。我下意识地将手电筒推到最强,然后对着它射过去。 我将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她的眼睛,犹如一颗黑色玛瑙,全身雪白,唯有那双眼睛漆黑如墨。 她似乎很惧怕强光,一下子又退进雪里,但是我的双脚依然无法移动,气温开始急速下降,这样下去,不到两个小时我一定会冻死。那东西犹如狼惧怕火焰一样躲藏了起来,只要手电筒光源一断,她又会再次扑过来。 第388页 而电池也支撑不了太久。 我必须迅速做出选择,要么站在这里等人来,要么脱去胶鞋,自己走回去。 要么靠别人,要么靠自己,我当然选择后者。我始终记得有人说过,如果你打算完全依靠别人,就意味着将后背完全出卖。 我迅速脱去了鞋子,然后脱掉里面的一件毛衣,将它撕扯开来,分别包住自己的脚趾,然后沿着自己来时的脚印往回走。 一路上我可以感觉到身后那东西还在追着我,脚趾也由开始的冷变为麻木,我知道如果不尽快赶回去,即便能逃脱,脚趾也会冻掉。 还好,我依稀看到了前面的灯光。 李多出现在了我面前,而我身后的东西也选择了退却。 李多哭着搀扶着我回到屋里,立即用雪擦脚,万幸,我的脚保住了。李多想去叫刘爷过来,而我则拒绝了,告诉她不要把这事告诉刘爷。 第二天日头刚出来,刘爷走到房间里来,他非常吃惊地望着我,而我也看到他的眼睛黑了一圈。 “你,居然还活着?”我的现状让原本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一向沉稳的刘爷失态,我更加确信了自己的想法,只是还有些事情我必须知道。 “当然,我自己也觉得侥倖,如果不是李多赶来救我,恐怕就算能逃出来,脚也残废了。”我躺在床上,苦笑了一下。 刘爷很快恢復了镇静,只是依旧疑惑不解。 “你在食物里掺了些类似安眠药之类的东西吧,其实从进村子的时候我就发现你们的脸色很疲倦,像那种长期睡眠不足或者深度失眠的人一样。当然,我也没在意,只是想到我原本很能熬夜,但昨晚居然会睡着,而你又不让望春吃那些东西才明白过来。 “其实昨晚你压根就没睡,或者说这个村子里的男人都没睡吧。”我缓缓地说着,其实只是我的猜测罢了。不过刘爷的默认坚定了我的看法。 “我只是想知道,你空间想做什么?昨天晚上的东西又是什么。”我质问刘爷。 “我不想说那档子事,我作孽太多,要不是怕望春还小,我早就了结自己了。”刘爷痛苦地闭起双眼。 从刘爷的话中我得知了一个让我心寒的事实,那就是村外难走的路原来是人为造成的,刘爷让人把水一遍遍浇在路面上,为的就是留住过往的路人,而这样做只是为了保住他们自己的性命,因为每到雪夜,那东西就会出来觅食,而食物则是睡着的人。 “所以,其实你开始只是欲擒故纵罢了。”我冷冷地说,刘爷摇头。 “我是真的希望你们别留在这里,我已经害了很多人。不怕告诉你,我遇见的怪物就是我的女儿。”刘爷的话让我更加吃惊。 “她还未出阁,就莫名其妙大了肚子,我无论如何打骂,她也只是哭着说在一个雪夜被人蹿进房子里糟蹋了。于是我想隐瞒下来,让她生下孩子后送回老家,结果在即将临盆的时候不知道怎么走漏了消息。那时候正好也是如这般几十年不遇的寒冬,大雪封山,村子无法无法和外界沟通,族长说是我女儿的不贞触怒了功德牌坊,老祖宗怪罪下来。并且她还逼我们将身怀六甲的孩子赶出去,否则就将我们全家驱逐出去,结果,我女儿在雪夜里自己离开了村子。”刘爷一边抺着眼泪,一边痛苦地说。 “一个月后,我在家门口发现我女儿的衣物,里面裹着一个婴儿,就是我现在的孙女,我希望她的到来可以让春天赶快来,所以取名望春。那之后,只要是每年雪夜,村门口的功德牌坊下就会出现一个雪人,和雪人长相一样的人只要晚上睡着就会被带走,然后再无音讯。他们说我的女儿变成了妖怪,族长几年前也失踪了,所以没人敢继续等在这里,可是逃出去的人依旧被折磨着,他们最后又回到这里,不过失踪的都是男人,于是大家建议骗那些外地人来充当替死鬼,我也只好昧着良心这样做了。” 刘爷的话音刚落,房门忽然被踹开了,先前在村口遇见的精壮汉子领着一群老少爷们闯了进来,他们个个手里提着傢伙,一脸兇相。 “姓刘的,让你做村长不是我们怕你,别不识好歹,你居然把事都告诉这外人了,以后村子里的人怎么活?从现在开始,我们一致推选孙茂当我们村长了,本来嘛,人家就是老族长的儿子。”中间一个瘦猴似的男人扯着嗓子喊道,谄笑着望着那个叫孙茂的人。 “刘爷,我敬重你年纪大,但我们村子世代知书达刊理,祖上还出过状元,你女儿伤风败俗,你自己尽干那些缺德事,还连累乡亲们受苦,我劝你还是别坐这位子了,乖乖养老。我马上就带着大家上山,把那害人精给灭了,不就一个白毛女么,我还不信她成了妖了!”孙茂冷笑着说。 刘爷气得全身发抖,指着他们半天说不出话。 “明明是你们要挟我,说我不去骗那些外乡人上当就对我外孙女下手,现在反而说是我?”刘爷双眼一黑,昏死过去。 孙茂继续笑着:“我可没去做那些事,收留那些人的是你,给人家下迷药的也是你,我们一村人都读过书,懂仁义,现在我们就去除害!”说完,一伙人跑出了屋子。 我很想制止他们,因为刘爷的女儿已经不是人力可以杀死的了,但是我无能为力。 第389页 当人群散去时,李多扶起刘爷,餵了他一杯水,他这才缓过来。而望春忽然跑了进来,拉着刘爷的手。 “爷爷,外面好多雪人啊。”她奶声奶气地说道。我一听心想坏了,赶紧扶着墙走出去。 外面一个人都没有,只有那些汉子的婆娘站在门外非常恐惧地望着那些雪人。 日头变得分外昏黄,只见几十个雪人站在功德牌坊下面,我一一看去,却发现没有孙茂的。 一直到下午,我的脚稍微好点,便带着刘爷和那些女人赶去昨夜的地方。 我只看见孙茂在,其他人都不见了,他面相痴呆地坐在雪地上,孙茂老婆哭喊着跑过去时摇晃着他的身体,但没有什么反应。 “冷,好冷。”孙茂只是不停地重复这句话。望春看着孙茂,忽然张口喊了起来:“叔叔的背上有个雪人。” 但是我和其他人什么都没看到,而孙茂却一个劲儿地弯着腰说冷。 其他的男人都不见了,空旷的雪地里迴荡着女人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这个村子完了。”刘爷嘆着气说。 大家把孙茂带回去,刘爷问我有什么办法可以救他,我只能摇头。 刘爷的女儿对温暖的渴望使她变成专门窃取人温度的怪物,或者就像上古中提及的傒囊一样,将人引回住所就吸干他们的精气,但她却偏偏放过了孙茂,或者说活着比死相对来说是更重的惩罚。 李多忽然又盯着望春说:“你不觉得孙茂和望春很像么?”她问我。 这个没必要回答,望春则在外面不知忧愁地堆着雪人。 分手前,刘爷说要带望春回北方,他说望春天生喜欢雪,也不怕冷,所以干脆带她去东北,那里有全国最美最厚的雪。 离开村子的时候,我回头看了看,功德牌坊似乎更加老旧了,上面堆积的雪花将它压得喘不过气来,或许,摧毁只是迟早的事罢了。 第九十五夜:荷官 纪颜的信总是在我最觉无聊的时候到来,我知道那也必然是另一个有趣的故事。 (下面是纪颜的信。) 我是个喜欢四处走的人, 朋友也是遍天下,于是在我路过那个比较熟悉的城市时,我自然想起那个比较熟悉的名字。 我无意去拜访他。实际上我并没去过他的家,而我也无 法联繫到他,因为他从不用手机。可是我知道如何找到他,因为他这种人生活极其有规律,无论什么时候,你都会在特定的地方看到他。 因为他是 一名荷官。 这是个让你我都会觉得神秘而遥远的职业,而实际上,它仅仅是一份职业。对那些耳熟能详的职业,我们总以为非常了解,可是实际上 我们往往对其非常无知。好比娱乐圈,那五彩光鲜的萤屏后究竟藏了几张照片,谁也不知道。每个人各司其职,好比你知道报社,医生了解医院一样,所谓隔行如隔 山,也是这个道理。 荷官只是一个略有些不同的职业罢了,他接触赌,却又十分远离赌,实际上一个纯粹的荷官是不参与赌博的——我指的是那些 迷失心智的赌徒,小小的赌其实可以是一种娱乐,就像听歌、泡吧、蹦迪一样正常,可是往往有很多荷官却无法从中脱身。 我不知道你是否了解这 个职业,其实在澳门和拉斯维加斯这是很普通的职业,但是在内地的地下赌场和赌船上,还是见不得光的。培养一个荷官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虽然在那些有牌照 的正规赌场,荷官工资待遇都很高,但如我朋友这样的,却无人来保障他们的利益。 我沿着自己熟悉的路找到了那家赌场,通过了盘查和暗口,里 面并非如影视作品里描述的那样喧闹、污秽不堪,充斥着香菸和汗水的混合味道,相反,这里的人都十分有素质,与我儿时所见的村里的聚赌差别太大了。旁边甚至 还有荷枪实弹的警卫,当然,他们隐藏得很好,如果不是如我这样喜欢四处死命观察的人,是不会注意到的。 四处穿梭着去兑换筹码的人,这些人 大都身体瘦弱,长着大大的鹰钩鼻、尖刻的脑袋与向凸起的嘴。他们一脸兴奋,行动迅速如梭鱼一样穿行在这些体形富态、面容骄傲的赌客身边。他们并不是赌徒, 而是一种叫“迭码仔”的人。他们大都有自己固定的主顾,每当那些大老闆来赌博,迭码仔就帮着端茶递水,兑换筹码,仿佛手里的钱就是自己的钱一样,不过一般 只有当他们的老闆赢钱时,他们才能像秃鹫一样从狮子等强大的食肉动物口里得到一份残渣,但即便是这份残渣,也有0.7%,足够他们生存下去了。另外这里还 生发出很多职业,这些人像寄生虫一样聚集在这里。我以前的一位朋友就是专门用自己的房子招待那些老闆们豪赌,据说光是夜宵吃掉的泰国进口水里和那用茶盅装 着的小甲鱼都是一笔不菲的支出,当然,每次他的分红也有几十万之多。 这就是赌场,其实更像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大自然,所以我觉得这里更接近 真实,而真实往往是残酷的,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生存方式,而无所谓什么正义,良知、道德,当然,也包括我的那位荷官朋友。 第390页 我很快穿过一 帮赌徒走到了他面前,那些职业赌徒的表情各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 他们的手,都在颤抖。 无论是赢还是输,都在颤抖,有的 剧烈,有的轻微,有纤细的玉手,也有粗糙布满老茧的大手,还有血管如根茎一样布满灰黑色皮肤的几乎可以叫爪子的手。 其实,赌徒享受的是决 定胜负一瞬间的快感,赢和输,只是游戏后的附带品罢了。 他和三年前一样,依旧笑容满面,穿着白色的衬衣,没有一点尘埃,他说过他的衣橱里 都是几十套一模一样的衣服——白色衬衣,黑色制服外套,漂亮的蝴蝶领结。他的手修长有力,脸圆而饱满,天庭方圆,眼睛深深地凹陷下去,在灯光下总是显得一 片模煳,无法看清楚。他每次说话,两颊都会现出两个黄豆大小的酒窝。他的脸庞白晳如同一个文弱书生,笑起来总是低着头,露出上面一排如贝的牙齿,就像一个 生手,实际上很多客人都被他的外貌所欺骗,他虽然年青,却是这里技术最好的。每次发牌都是那样准确,他洗牌的动作比电影里的更加优美娴熟,仿佛是表演特技 一般,双手灵活得像是有了自己的生命,没错,他的手似乎就是为赌而生,十根手指和扑克夹杂在一起,仿佛慢慢融合了。 荷官不仅仅要手快,他 用的技术还在于心理的研究,客人的热情,下注的多少,情绪的掌握,仿佛都信手拈来。他就如同一个木偶师,站在绿色的赌桌前,操纵着那着赌客,直到他们的筹 码输光,悻悻而去。 他很少输,甚至有人说他没输过,按理说这样的声名传出去是不利的,因为没有哪个傻瓜会去挑战一个不败的人。来赌场,第 一条就是要赢钱嘛。但是奇怪的是,他就像这个赌场的景点一样,来找他赌的人越来越多,大都是慕名而来,当然,都输得落花流水般干净。这就是赌的奇妙之处, 是我和你都无法理解的。 我静静地看着他,他扫了我一眼,脸上没有其他的表情,只是点了点头,这算是打招唿吧。我也点了点头,然后靠着旁边 的一个台子看别人赌牌——实际上我看不懂,我对任何赌具都很陌生,从小家教甚严,父亲和爷爷绝对不允许纪家人沾惹这些毛病。 这里是24小 时营业的,赌客络绎不绝,荷官会累得吃不消,但老闆对他这棵摇钱树抓得很紧,往往只是在客流稍少的时候才让他稍微休息会儿,我是算好了时间去的,所以没等 多久,他便下班了。 他没有说话,只是对着门口做了个出去的手势,我则跟着他,走出了赌场。 “很久没见了,你居然想起来看 我。”他对我笑笑,眯起眼睛,像一只刚睡醒的猫,长长地打了个哈欠。 “通宵了?”我问他。 “是的,准确地说从昨天下午四 点开始到现在,差不多二十个小时了。”他的语气轻松,显然这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没打算离开么?你赚的钱也不少了,这样下去,身体吃得 消?”我终究忍不住问他。他艰难地转动一下自己的脖子,依旧带着笑容。 “不,我做荷官不是为了钱。至于我的身体,实在不行,我会选择离开 的。”说到这里,他略有些伤感。我看见他的左手还拿着一副扑克,不停地洗牌分牌。 “拳不离身,曲不离口么?”我打趣道。 他 没说话,脸色有些暗淡,勉强点点头,又迅速将那只攥着扑克的手插进裤子口袋。 “去喝一杯吧,趁我还没睡着。”他拍拍我的肩头。我想了想, 同意了。 我们找到一家普通的看上去还算干净的街边大排档坐了下来。这是一个海边城市,在内陆花钱都吃不到的新鲜的海产品这里比比皆是,便 宜得很,可惜我不是太服那股子海腥味,勉强吃了些。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和你交朋友么?你该知道,我除你之外,没有什么朋友。”他吃下一块 带鱼,又喝下一大口冰啤。我摇摇脑袋。 “因为你赢过我。”他淡淡地说,但是眼睛忽然似剑一般直视过来,我很少见过那种目光,非常富有侵略 与攻击性。 “你是说三年前么?那是我运气好罢了,你也该知道,我压根儿不会赌博。”我端起酒杯笑了笑,但是我透过玻璃看到他那张模煳而扭 曲的脸没有笑。 他放下筷子,飞快地从口袋里掏出刚才的扑克。 “抽一张,比大小。”他急促地说。我执拗不过他,只好随便抽 了张,他也抽了张。 他没有看自己的牌,只是马上翻了翻我的牌。 一张黑桃a,他苦笑了一下。 “你知道那些 人明知道赌不过我还要来赌么?”他收起扑克,双颊开始慢慢变红,似乎有些醉了,他的酒量并不大。 “因为他们相信运气,因为他们想拿钱来博 博看,看是否运气可以战胜我这个几乎是不输的荷官,当然,也是为了好奇。而实际上运气这个东西太少了,甚至对我来说简直如噩魔般可怕。因为你就是个极好的 第391页 例子,我永远无法赢过你,因为你的运气太好。” 他的最后一句话我自然受用了,的确,恐怕连你也是这样看我吧。 “而我的运 气,自从三年前遇见你开始,已经没有了,所以我必须寻找另外一样东西,一样可以代替运气而让我不会输的东西。”他的瞳孔慢慢变小,盯着我。 我 则看着他,准确地说是看着他的手。他的手一旦离开赌具就变得非常普通,但一旦接触到扑克一类的东西,仿佛一下子闪光起来,就像是被切割开的璞玉一般闪烁。 “三 年前,我渴望做一个荷官,并非为钱,而是一种嚮往,我渴望与不同的人在一起赌,享受那种翻牌一瞬间定胜负的快感,我努力朝着理想走去,或许在碰到你和那个 人之前,我只会是一个平庸的荷官。”他用右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颤抖的嘴唇不知道是因为天气渐渐变凉还是情绪激动。 他用的左手始终插在口袋 里。 “那个人?”我奇怪地问。三年前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的确只是一名普通的荷官,并没有今天这么神奇。他和我赌了一次后成了好朋友,我 并不知道他以后还遇见了谁。 “是的,一个可怕的人。”他抬头看着天,仿佛陷入了沉思,仿佛想把自己的灵魂埋到浩瀚的天际里一样。 (下 面是荷官的口吻。) 那时,我只是一个见习者,只有在人少的时候暂时替代一下。有一个下着暴雨的夜晚,赌客很少,而且大都懒懒散散,没有什 么精神,当然,我们也是。 和你分开后我一直想着该如何走自己的路,因为你的生活就是我的嚮往,那就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我 正分神的时候,那个男人走了进来。他几乎比我高了大半个头,接近方形的脑袋上短而柔软的头髮被雨水打湿了,紧紧贴在头皮上,就像一层被随意涂抹的泥巴一样 可笑,但是当他走到我面前时,我却笑不出来了。 有的人行走起来带着一种气势,这个傢伙无疑就是那样的人。我眯起眼睛慢慢打量起他来:穿着 高筒黑色皮靴,黑色的西裤,过膝的灰色大衣;四方脸,额头高耸,两道剑眉朝着太阳穴分射而出,高隆的鹰钩鼻,厚厚的嘴唇,下巴正正方方的,还在一下一下地 蠕动。他的大脸上有一道道的水迹,一滴滴地落在地毯上,瞬间形成一个个不规则的黑色圆形水渍。 他吐出口里的槟榔,沖我咧嘴一笑,一排带着 绯红色的整齐牙齿像一点点的鲜血晃着我的眼睛。 他没有说话,只是伸出双手,做了个开始的动作。 我几乎有些呆滞地发牌、开 牌,结果可想而知,我输得很彻底,当然,我很快在老闆的喝斥下被替代了。 可是我的继任者如我一样倒霉,转眼间,高个男人面前堆起一大笔筹 码,我看见领班的额头开始流水。 是的,是流水而不是冒汗了,比那男人额头的水还要多。 那个晚上是老闆的噩梦。那男人几乎 赢走了赌场一个月的总收入,而且旁边几十台不同角度的摄像机都看不到他有任何出千的动作。 最后,他将筹码换成钱,装在一口黑色的皮口袋 里,吹着口哨离开了。 我看见老闆擦了擦脸,然后找来黑哥耳语了几句。黑哥很黑,不是我们那种黑,据说他六岁开始就光屁股在海滩上跑了,这 一带没有不怕他的,据说他砍西瓜很厉害。 砍西瓜厉害的人,砍脑袋也应该很厉害。 老闆是这样想的,我们也是这样想的,虽然 那男人身材高大,但黑哥也不矮小,何况他还有兄弟,他的兄弟带着几尺长的西瓜刀。 我开始担心大个子了,于是我偷偷走出去跟着黑哥,而黑哥 则跟着大个子。 终于,他们照面了,我以为会出现电影里才有的刀光剑影,可是才几个照面,黑哥一行人全部倒在了地上。 砍西 瓜的刀到底还是不那么容易砍掉人的脑壳,我想下次老闆会聪明点选择些别的保安了,不过我不得而知,因为我决定离开那里了。 在这里,赌场几 乎是正当产业,大大小小的太多了,所以离开那里也不妨碍我实现成为一个伟大荷官的梦想。 实际是这只是第一步而已。 因为我 决定拜师,拜那个大个子为师。 当我跪倒在他面前时,他有些哂笑地望着我,接着摇了摇巨大的头颅。 他拒绝了。当然我不死 心,继续跟着他,做他的小弟,没有任何的奢望回报。我吃过很多苦,还受过伤,帮他挨过一刀,他从来不各我说话,也从来不阻止我做那些事情。我还是坚持着, 终于他看我的眼神也渐渐变了,似乎带着些许温柔。 “我如果有儿子,差不多和你一般大了。”有一天,他终于开口对我说了第一句话。 我 大喜过望,知道机会来了。 师傅几乎把所有知道的手法都交给了我,每次和我在一起,他的手都拿着东西,有时候是牌九,有时候是麻将,有时候 第392页 是扑克筛子,我把那个当作他的爱好,就像有人喜欢手里捏颗核桃,或者握个钢球一样。 可是我学得虽多,却发现和别人赌起来还是会输。 于 是我问他原因,他却只告诉我,我欠缺了一些东西,一些后天无法弥补的东西。 说到这里,我的荷官朋友忽然停了下来,望着我。 “你 知道我师傅指的东西是什么了吧。”他笑了笑,忽然从口袋里又掏出扑克,我又抽了一张,这次还是我先。 是个红桃3,我刚想说我输了,可是他 却拿了张红桃2。他似乎很满意这个结果,继续说下去。 (下面依旧是荷官的口吻。) 我开始抓狂,因为我知道自己离梦想似乎 越来越远了,我一再央求师傅传授我别的方法,可是他依旧冷酷地拒绝。我也慢慢淡忘,决定就这样过一辈子算了。 可是我渐渐发现师傅的不寻常 之处,他经常隔两三个月出远门一次,回来后就带着我四处赌博,可是每次赢来的钱又到处乱花,剩下来一部分全部给了一些生活穷困的人。开始我还以为他是一个 侠客,劫富济贫,不过后来证明我太天真了。 我发现他施捨的那些人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徵。发现这件事也是偶然,他有时候烂醉如泥,便让我去 应付那些问他要钱的人,可是我发现,那些来讨钱的人的手大都是断的。 我有些疑心,然后按照地址去调查那些人家,发现他们家里的男性都断了 手,而且断手的时间和师傅出去的时间一致。 我开始慢慢调查这件事,当师傅下次出门时,我应诺说好好练功,实际上却跟在他后面。 他 相当小心,不过我更加谨慎,跟在他相当远的距离后,他走到一处贫民窟中。天色渐暗,他敲了敲一个低矮平房的门,他高大的身材和那房子格格不入。 房 门吱呀一声打开,里面没有出来人,却伸出一只手。 一只攥着麻将牌的手,那手很骯脏,即便旁边光线稀薄,依旧可以看到手臂上布满了针眼和一 层层凝固在一起如黑痣般的污垢,手腕上下翻滚着,不过指头倒是挺修长的。 师傅仿佛看货物一样仔细地看着那只手,接着摸了摸下巴,满意地点 点头。接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似乎装满液体的瓶子,然后倒在那只手上。 忽然,他从风衣里掏出一把刀,我只看到寒光一闪,那手便掉了下 来,落到师傅手里。 他迅速而动作娴熟地从另外的口袋掏出一个保鲜膜,将断手包起来。但是让我奇怪的是,被砍断手的人没有做出任何动作,也 听不到任何喊叫声,伤口在流血,可是并不厉害,接着断手缩了回去,师傅好像对着门缝低语了几句,接着往地上放了个墨绿色的可乐瓶子,便悄然离开了。 我 没有走,继续观察,师傅走了不久,门便开了,出来一个瘦得如同骷髅似的人衣不遮体地从门里走出,拿起瓶子,将里面的液体倒在自己断手的伤口上,接着关口进 去了。 我惊骇得几乎说不出话来,然后迅速跑回去,我要赶在师傅之前回到我们的住所。 几天后,我再次见到那个断手的男人, 不过这次我给了他三十万,他满意地走了,临走的时候鼻翼不停地吸着,我觉得一阵噩心,他却笑了笑。 我开始有意无意地惧怕师傅,甚至开始慢 慢疏远他,不过尽量做得隐晦些,但时间长了,我也不管了,觉得师傅这样做,自然有他的道理。 终于,在一次跟随着他从赌场大胜而归,我还陶 醉在刚才的刺激中时,他忽然破天荒地提议说一起去喝酒。 我很高兴,我从小就没有父亲,一直把师傅当做父亲一样看待,而他说的那句“我儿子 活到现在也和你一般大”的话,也让我深信他也是这样认为的。 于是,和今天一样,我们也是找了个街边排档坐下来痛快喝酒,吹着海风,就着 酒,相当痛快。 不知道喝了多久,只晓得旁边的人渐渐稀少,老闆也不停地用余光扫我们,努力将收拾碗筷的声音弄得很大,于是我和师傅踉跄起 起来,付了钱,互相搀扶着回去了。 师傅并没有醉,我的神志也很清楚,他的头髮依旧互相交错着紧紧贴着脑壳,不过这次是出汗导致的,他的一 只手始终插在口袋里,喝酒的时候也是。 就着酒精的作用,我大着胆子问他,到底他有什么办法让自己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而我为什么不能。 “其 实我和你一样,我也没有什么运气,所以我必须依靠其他东西来弥补。”他的舌头有些大,不过我还是可以听得很清楚。 “你知道么,当你拿到 牌,翻开的一剎那,出现的牌究竟是靠什么决定的?是你的手,因为那是你身体第一个碰到牌的器官,所以,我们摸牌的手最重要,其次才是你的技术。至于老千, 那只是幼稚的把戏,和魔术一样,我们要学,但是不能用,我们学是为了拆穿他们,什么小搬运法啊,投桃报李啊呀,夹带之类的,都要了解。”师傅突然说了很多 第393页 话,让我有些措手不及,只能低头称是。 “可是一个人的手很奇妙,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手,其实即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他的手也不一 样。所以我一直在想,怎样可以让我的手做到永远比别人的要特别。于是我到处去寻找,别人都把我当做疯子,所谓手气,红手,不过是戏称,而我却当了真。但是 我不甘心,最终当我快要放弃的时候,我终于知道了,如何让自己赌钱的手随心所欲地摸到好牌。”他勐地凝视着我,他居高临下地站在我面前,像一个门神似的, 眼神里带着一种窥伺猎物的目光。 “据说有一种说法,当你不断地用别人的手代替自己的手,你的运气会越来越好,这种方法特别适合我和你这样 没有运气的人。于是我到处去寻找合适的手,不是那些走运的人的手,而是那些倒霉的,几乎穷困潦倒的人,他们的手更加贪婪,比其他人对钱的攫取yu望更甚,而 且这些人的手更加廉价。于是我四处去买手,砍下来,再安在我自己手上。”他弯下腰,唿吸几乎打到我脸上,微笑着说。 “你知道怎样换么?” 他忽然抓住我的手问。 我的酒全醒了,也知道他想做什么。 “师、师傅,你不是说要那些倒霉的人的么?”我口齿不清地说道, 不知道是冷,还是吓的。 “不,那些人的手都不如你,因为你比起他们,更想做一名荷官是吧?你心里的那种想要与人赌、想要赢的心比我都要强 烈,你的手,才是最适合的,有了你的手,我也不用再隔几个月就去换一次了。”他终于抑制不住地大笑起来,脸上本来威严肃立的表情不见了,在窗外闪电的照射 下,变得如厉鬼。 “您不是一直当我是您儿子么?我也一直当您是我父亲啊。”我挣脱不掉他的大手,哭着喊了起来,因为我看到他已经将另外一 只手伸向口袋,透过印痕,我能看出那是一把刀。 “呵呵,赌场无父子,何况你只是我种下的果子,现在到了收成的时候了。你放心,不会太痛 苦,很快就好。我只要你两只手而已,你会得到一大笔钱。”他勐地抽出刀,朝我被抓住的左手剁过去。 我不知道从哪里迸发出的力量,忽然用右 手抓住了刀刃,疼痛像电流一样通便我全身,手指头一跳一跳地疼痛,如果他抽出刀,恐怕我的指头全要断了。 显然他也没想到,于是我们开始打 斗起来,虽然我身材比他矮小,但是在酒的作用下和断手的威胁下我更加拼命,拿去我的双手比杀了我更加残忍!两人在房间里搏斗了几分钟,忽然他摔倒了。 他 踩到了自己掉落出来的那个瓶子,就是那个他放在先前被砍断手的隐君子家门口的瓶子。 我抢过掉落在地上的刀,然后拾起瓶子。 师 傅的眼里露出了恐惧,他坐了起来,伸出手,急速地摇摆着说:“不要,不要!” 我看了看他,又看了看瓶子,透过玻璃壁,瓶里的液体散发着诡 异的黑色光芒。 我打开瓶塞,朝着他的双手浇过去,我并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几乎是下意识的。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师傅痛苦地 叫喊起来,我从来没看过平日威风的他会这样狼狈,接着我拿起刀,想都没想,砍下了他的左手。 他捂着断手,疯子似的跑出房间。地上只留下他 那只巨大而惨败的手。 借着光,我觉得那手有些异样,等我慢慢蹲下来,才发现那断手居然成了一只内无一物的人皮手套。 我缓 缓地拾起它,接着戴在自己的左手上,仿佛就是为我准备的一样,等我想脱下那人皮手套,却已经找不到开口了,那手套和我的手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 第 二天,我就去了这里最大的赌场,当然,我一场都没输。然后我找到老闆,将所有赢的钱都还给他,并要求留下来做一名荷官。 后来,我再也没见 过我师傅。据说有人看见过一个断了手的高个子在外乡讨饭,最后潦倒而死。但我没有任何感觉,仿佛他只是一名过客,就如同赌场里的那些赌客一样,我永远不会 记住他们的相貌、声音,不过我会记住他们摸牌的手。 他终于说完了,接着右手拿起筷子,夹起一大块鱼塞进嘴巴里。 我始终看 着他插在裤子口袋里的左手。 “你知道么,原来换手的人,他的手总会不由自主地拿着赌具,仿佛那只手从来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别的东西,仿佛它 是独立于主体之外,另有生命一样,就像我,根本抑制不住它,也不想抑制。”他掏出手,那只手依旧在不停地洗着一别扑克。 我长嘆了一口气, “这真的是你要的生活么?”他愣了一下,坚定地点点头。 “你要知道,人有很多种,总会有像你我这样的怪人存在。而且,今天我又输给你了, 哈哈,真是有意思,我已经很久没输过了。”他再次朝我敬酒,我也喝了下去。 第394页 我渐渐觉得有些头晕,然后头变得特别的沉重。 当 我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走了,我不知道睡了多久,只看到桌子上有张纸条。 “知道么,其实我很想换掉你的手,不过,我想了想,这个世界上一 定要有个我赢不了的人才有意思嘛,你说是否呢?” 我拿着纸条的手开始颤抖,或许只是他的一转念,我下半辈子就连看书都看不了了,当然更不 可能写这封信给你了。 我没有再去找这位荷官朋友,我相信也不会再见到他了,只是不知道他是否会一直这样赌下去,他的左手,是否还会那样紧 紧握着扑克,永不松开。 第九十六夜:锁 在我家对面,搬来一个女人。 一个在我看来无比奇怪的女人。有两种女人很吸引人,美丽的和神秘的,恰巧,这个女人集合了上述两点。 由于我的工作需要经常和人接触,所以我所见过的女性远比其他人多,漂亮的自然不少,可是像她这样的的确没有。应该怎么形容呢?这个女人似乎永远处于一种没有任何杂质的快乐的状态,还有一种几近病态的美丽,就像葬花的黛玉一般,让人忍不住想要好好了解她。 这个叫西桂的女人几乎是我一觉醒来就出现在我家对面,就在昨天,那里还是空无一人的闲置旧房,这让我不得不问她是何时搬来的。 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是在我家门口,我收拾停当准备赶去报社,正好她也在门外清扫垃圾。她穿着一套黑色的过膝套裙,长发及肩,脚下踩着一双很卡通的大头塑料拖鞋,带着一点婴儿肥的圆脸让人觉得亲切自然,小巧的鼻子和略微上翘的嘴唇都给人一种小妹妹似的感觉。 “哦,我是昨天晚上搬来的,没有吵到你吧?”她告诉我的时候一脸歉意,笑容向两颊撅起,脸上堆满了红晕,在还未完全浸透阳光的楼道里,她扇贝似的牙齿仿佛在闪烁发亮。和美女聊天是一件愉快的事情,我自然又多问了几句。 西桂告诉我她的名字,她是一名外企员工,为了上班方便,租了我对面这套房子,并且只有单身一人在这个城市。当她知道我的身份后非常高兴。 我经常看你写的专栏,都是很有意思的故事呢。”她又笑了笑,这次她的手空了,向我伸了出来。 “希望相处愉快,记者先生。”她的脑袋歪向一边,调皮地微笑着,头髮也随之如瀑布般流向肩头。我和她握了握手,就马上赶去上班了。 可是,我从未听说附近有什么外企。 管他呢,别人的工作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努力使自己不要去思考关于西桂的事情。 中午我一般是不回去的,因为来去匆忙,而且有时候中午精神好还可以处理一些事情,可是今天我却冒出了回家的想法。 走到家门口,却发现西桂的门开着,我特意放慢了脚步,并且让踩楼道的声音很大。 果然,门里冒出一个脑袋,她很小心地望着我。她似乎正在更换自己的门锁,满额头的细汗。这里的门锁向来坚固,干吗要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呢?我询问她一句,西桂只是搪塞说原来的门锁坏了。 “你回来了啊?吃饭了么?我自己做了饭,要不一起来吧,就当我向你这地头蛇的进贡如何?”她眯起眼睛,伸出手对着我招了招,像一只招财猫一般可爱。 我摸了摸刚刚吃饱的肚子,几乎不假思索地说“好吧”。 吃东西是其次,我其实很想看看她的家是什么样子。 西桂告诉我,她今天请假一天来收拾屋子。女孩子么,总喜欢干净细緻到极致,几乎对洁净有了一种嗜好。我的师姐有时候会懒到连下楼买饭都不愿意去,但却会在难得的周末一个人打扫屋子整整一天。 或许,女人的思维对于我来说很难理解。 西桂的家也很干净,干净得让我觉得有点紧张。 除了必需的家具,几乎找不到任何一点多余的东西,好像这家的主人随时会离开一样。而且,我发现几乎只要是可以打开的东西,她都上了锁,上锁的书柜,被链绑住脚的桌椅,所有电器的开关都放在一个被锁住的铁盒子里,而墙角还摆放着几个巨大的木箱子,当然,也上了锁。 西桂好像觉察出我的异样,她解释说自己以前住的地方老丢东西,所以渐渐养成了什么都加上锁的习惯,哪怕是厨房的柜子、餐桌、电视,都用锁固定住,至于其他的更别说了。 “不嫌麻烦么?”我有点无奈地问。看来美女多少有点怪癖这个说法倒是对的。 西桂立即摆手,并且捂着嘴笑起来,笑声清脆悦耳,在房间中迴荡开来。 我被她的笑声传染,也准备咧嘴傻笑,这时,她忽然停了下来,脸上表情转化之快让我难以想像,即便是最一流的演员,恐怕也难以像她这样做得不留痕迹。 西桂盯着我,缓步走过来。 “你知道么,每次开锁解除禁锢的时候,我才能感觉到那东西是属于我的,我才会安下心来。”她的手指头细白光洁,像五根大头针一样对着我的脸伸过来,我眯起眼睛。 可是我却无法动弹,最后,她的手指头在我额头弹了一下。 “可以开动了,记者先生。”她转过身,走向香气四溢的里间厨房。 第395页 我问她为什么不叫我名字,她坏坏地摇着头说我的名字太麻烦了,而记者先生是她给我取的。 “这样,我就会觉得只有我一个人这样叫你啊,好像你只属于我一样。”她说到这里,忽然害羞地低下头,我无法看到她被漆黑如绸缎似的长髮遮盖起来的脸,只好装傻拿起她熬的汤喝了起来。 汤做得一般,我也无心去品味,这年头女孩子做出来的食物只要不吃到胃出血就不错了。 离开的时候,西桂小心地带上铁门,我听到身后好几声金属摩擦的上锁声。 “这么没有安全感么?”我忍不住小声嘀咕了一句。 这样的日子在我和西桂偶尔见面的谈笑声中迅速过去。令我不解的是,她似乎很少出门,更别说其他的社交活动。她经常昼伏夜出,偶尔出去一次,也是带着一大堆的锁回来,仿佛她对锁有着一种难以抑制的冲动。她曾经告诉过我,只有看见那些锁和钥匙,她才能感觉到安全和归属感。 而我也开始渐渐觉得有人在跟踪自己。 这类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当然,我也察觉出对方只是一个业余者,很快我略施小计,便在街尾拐角小巷处逮住了他。 当 我看到这个男人时忍不住打了个寒战,那是一种怎样的面容啊,仿佛全身的灵魂被抽空了一般,无神的双眼犹如两口干枯的深井,满脸的落魄,鬍子疯长,面颊黑而 深陷,就像上了年纪掉光牙齿的老年人。而我抓在手里的胳膊也若有若无,就像一根棒球棒似的,毫无肌肉可言。从年龄上来判断,他已经四十多岁了。 “是你,你和西桂在一起吧,告诉我,快告诉我,西桂是否和你在一起啊?”还未等我问他,他却一下子跪倒在地上,抓着我的衣服痛苦地哀求道。但似乎他的身体过于衰弱,加上情绪激动,竟晕了过去。 我只好把他搀扶到附近的小餐馆,结果证明我是对的,他是饿晕的。 也不知道多久没有吃饭了,他表现得如三年饥荒一般,再有厌食症的人看着他也会觉得饿了。于是我也要了碗馄饨,坐在他对面慢慢吃起来。 终于,他似乎吃饱了,也稍微平静了。 “我劝你赶紧离开西桂,在你还能离开之前。”他的话听上去像劝告,但是配合他的表情来说更像是警告。 “我不喜欢听一半话,看在我为你埋单的分上,多少告诉点什么吧。”我望了望堆成小山状的满桌餐具,开始盘算着明天要问同事借多少钱才合适了。 忽然,他非常痛苦地捂着自己的左腹,豆大的冷汗直冒,我开始怀疑他是否吃得太快而会出事,他休息了一会儿说没事了。 “我知道你不见得会相信我的话,你就像以前的我一样完全被她迷住了,我就在你家楼下待着,一旦她外出,你就叫上我,我会让你知道真相的。”说完,这个男人拍拍屁股走了。 回到家,西桂居然打开自家的门等我,我忽然觉得心头一暖,自从离开父母,已经很久没尝过被人等待的滋味了。 她的怀里抱着一只可爱的小狗,全身通白。我忍不住伸出手想摸一下。 “你想干吗?它是我的!”西桂一下子变了脸色,将狗勐地扔进客厅里,小狗似乎摔着了,发出尖利的叫声,我皱了皱眉头。 “你这是干什么,我又没有噩意。”说完,我又想起了先前那个男人的话。西桂似乎很痛苦,她没有说话,而是走进去重新抱起那只狗。 过了一会儿,我似乎听到几声狗叫,但又没有了。 我回到自己家里,走到阳台上,果然,那个傢伙就蹲在我家楼下,也不知道他跟踪我多久了,居然我住哪里也知道。 门外响起了关门的声音,这么晚了,西桂居然出门? 她似乎只有在夜晚才愿意离开那个家。我听到楼道里的脚步声渐渐远去,忍不住走到阳台上,那个男人带着微笑站在下面,我犹豫了片刻,对他做了个上来的手势。 “怎么样?那个贱人出去了,是吧?嘿嘿,我就知道她喜欢晚上出门,以前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也是这样的习惯呢,告诉你,她根本就不是正常人!”那人喋喋不休地站在我身边说着,我则不耐烦地挥了挥手,打断了他。 “你不是要让我看真相么?”我问他,男人愣了愣,随即诡异地笑了一下,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一串钥匙。 “知道么,她无论搬到哪里,所有的门锁都要换掉,坚持用自己的,她认为这个世界所有的锁都不如自己的安全,实际上她并不知道,我以前和她在一起时偷偷配了钥匙。”她居然说自己以前和西桂在一起过,这真让我觉得不可思议。 几下咔嚓的开锁声后,铁门居然真的开了。房间里很黑,我想去摸索着的开灯,结果被他制止了。 “如果开灯,她上来前就知道我们来了,那就不妙了。你小心地带上门,把里面的门闩插好,这样她就进不来了。”我只好答应,心里却奇怪自己究竟在干什么。 一个古怪的邻居和一个同样古怪的路人。 那个男人似乎正忍受着莫大的痛苦,在半黑暗的客厅里轻声呻吟着,他用手捂着自己的腹部,看样子似乎想在这里寻找什么。 但是西桂的家里任何可以打开的东西都是上了锁的。 第396页 不过这个男人居然每个锁都可以打开。 “在哪里?在哪里?她究竟把那个放到什么地方去了?”那个男人疯狂地翻找着抽屉、书架、柜子,我不知道他在找什么,但直觉告诉我,墙角的几个木头箱子很可疑。 我指了指那些箱子:“干吗不找找那些箱子里?” “哼,你可以找开看看里面是什么,瞧,好像最边上的正好没上锁。”他冷笑着回答我。 我没有还击他,而是自己走了过去,从窗口漏进来的对面楼层的余光躺在木质的箱子上,当我准备打开的时候,箱子里却传来了一阵小声的叫唤。 里面的东西,就是刚才看到的那只小狗。 不过,我几乎已经认不出那只狗了,它雪白的身体几乎被血给浸透了,四肢被细细的铁丝穿过,固定在了箱子的边缘,它的上下嘴唇被贯通了,而且也加上了一把铜锁。这是何等的残忍。那只狗睁着漆黑的圆眼带着恐惧和祈求望着我,而我则感到一阵噩心,立即合上了盖子。 “哈哈,找到了!她居然放在了一把锁里,把钥匙放在空心锁里面,也只有我和她会这样做了!”我回头望去,那个男人的手里拿着一把钥匙,一把形状古怪的钥匙。 大概十厘米左右的半圆柱体,上面还有凹凸不平的齿轮。他兴奋地脱去上衣,一瞬间,我看到了金属反射的光芒晃过我的眼睛。 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总是捂着自己的腹部了。 在他一根根凸起的肋骨上,几乎每一根上都挂着一把锁,那些锁泛着冰冷的黄色光芒,他拿起钥匙,对准孔眼一把把打开了,原来那些锁都是一把钥匙可以打开的。我看到那些小指粗细的锁条慢慢地从肌肉的挤压中被抽出来,伴随着的是那个男人痛苦的低声喊叫。 几乎每开一把锁,男人的脸上就疼得扭曲一下,然后是释放后的轻松和愉悦,你很难想像痛苦和欢乐这两种最极端的表情同时出现在一张脸上是什么样子,总之当开到最后一把锁的时候他终于累了,大口地喘着粗气,靠着家具一屁股坐到地上。 “告诉我,告诉我一切关于西桂的事情!”我的好奇心再也无法制止了。男人冷冷地望着我,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其实他是一点气力也没有了。 “我 和她曾经是一对恋人。二十年前,就和你一样,她突然出现在我的对面,那样的可爱美丽而温柔,我深深地迷上了她。没多久,我们便住在了一起,可是我很快发 现,她像疯子一样对任何东西都要上锁,每次上锁的时候都念念有词,而且行为越来越古怪。有一天,我在喝过她煮的汤后就睡着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被身上 的疼痛所惊醒,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绑得死死的,而她则在我的肋骨上一个个地钻孔,把那些锁一把把锁上去,她简直就是个魔鬼!”男人愤怒地大喊。听到这 里,我忽然想起了西桂端给我的那碗汤,胃里开始剧烈地翻滚起来。 “你刚才说二十年前?”我难以置信地问他。 “感到奇怪么?那个女人永远也不会衰老,她曾经告诉我她活了很久了,我原以为是在开玩笑,后来才知道,她可以锁住自己的身体,让其无法老化。我已经四十多了,她一事实上还是保持以前那样的年青吧?”男人长长地嘆了口气。 “后来呢?”我问他。 “后 来?后来我被她关在房子里,像一条狗一般生活着,最后她似乎厌倦我了,才将我遗弃在那里。她一定没想到我幸运地被救了,可是身上的锁却无法拿下来,他们告 诉我如果强行拆除,我一定会大出血而死,所以我找了她二十年,就是为了找到钥匙!找到在我身上锁了二十年的锁的钥匙!”男人疯子般的大吼起来。 “时间不多,我得在她回来之前打开我身上所有的锁。”他再次拿起钥匙,向身上的锁眼插去,可是门外忽然响起了开门的声音。 “谁?谁在里面?”西桂几乎变形的声线在门外响起,坐在地上的男人匆忙穿好衣服,踉跄地站起来打开客厅的灯。 一瞬间满是光亮,我们都无法遁形。 隔着铁门,我看到西桂带着鄙视的眼神望着我。 “西 桂,我终于,终于又看到你了,你还是爱我的吧,否则你不会在我身上留下这些锁,又保留着钥匙。你是在等我,是的,等我打开这最后一把锁,我会永远和你在一 起的!”那个男人痴痴地望着西桂,非常激动,连握着钥匙的手都开始打抖,我觉得奇怪,先前那个诅咒西桂的人不是他么,为什么一看见她又变成这个样子? “记 者先生,你知道你在干什么?这个男人曾经从我身边拿走了所有的东西,包括我的感情,时间、财富,所有的所有,他还折磨我,不准我离开他的身边。我不过是对 他小惩大戒一下,现在你却把他带到家里来了,我还以为你和这些男人有什么不同,原来老师一丘之貉啊。”西桂冷冷地嘲弄着我。 我自己也觉得有些羞愧,低下了头,可是当我看到墙角的小木箱时,我不禁大声质问她为什么要做如此残忍的事情。 “残 忍?我是爱它的啊,只有我爱的东西我才会用锁锁住,不让它从我身边熘走,我已经不想再失去任何我爱的东西了。”西桂趴在铁门上大声地对我唿喊,“快,快把 第397页 门打开,里面的傢伙只要打开了身上所有的锁,就会把我和你都杀掉。我之所以这样隐居着,就是为了躲避他啊,他像疯子一样想得到我,杀了我,我只好趁他睡着 的时候给他加上了锁才逃了出来。快打开门,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只留下他一人在这儿!”西桂拼命地摇晃着铁门,我有些不由自主地走过去想打开门闩。 “别听她的!那个贱人总是这样迷惑男人,然后趁他们不备就用锁锁住,像那只狗一样,玩弄致死!你要是打开门,我和你都会永远待在这个房间里的!”那个男人似乎又清醒了,勐地扑过来抱住我。他的身体很虚弱,我只要一把就可以将他推开,但是我却使不出力气。 因为我在怀疑,究竟我该相信谁?可是我最讨厌的就是做选择题了。 终于,我走到门口打开了门闩,身体仿佛不受控制似的。 “谢谢你,记者先生!本来,我出去就是为你挑选一把合适的锁呢。”西桂的脸依旧那样可爱生动,她的右手上拿着一把一模一样大小的铜锁。 “不过,看来你暂时是用不着了。”西桂犹如鳗鱼一样从我身旁滑进去,并且巧妙地带上了门。 身后的男人发出一声惨叫。 “不要,不要啊!” “我不会再让你从我身边逃走了,永远不会了。”在带上大门的最后一刻,我听到西桂的嘴里吐出这样一句话。 我傻瓜似的站在黑暗的楼道口,门已经死死地锁紧。 到底,到底西桂和那个人谁说的是对的?或许这已经不再重要了。 第二天早上,西桂离开了,就像她突然出现在我的对面一样,她是半夜搬走的。 偌大的客厅空荡荡的,只留下那几个木头箱子,包括昨天我看到的装着小狗的那一只。 不过旁边又多了一只上锁的箱子,要略大一些,箱子的底部慢慢蠕动着尚未干透的血迹,深深的黑色,刺痛着我的眼球。 我没有勇气打开那个箱子,究竟箱子里装的是西桂还是那个男人? 最先上锁的,肯定是人心吧。 第九十七夜:过阴 野老常言:阴牒勾人,往往有生人为之者,谓之过阴。其人言语饮食,了不异人,但就睡则嗒焉若丧,唿之不能觉,盖其过阴时也。榻下双履,必一仰一覆,尽仰其履则死不復返。故每寝必扃其户。惧为人所弄也。后一月谁当死者,辄先知之,预见阴牒也。 ——《耳食录》 一个陌生的男人找到我,他犹如一只惊弓之鸟,略弯着腰,深黑色的西装外套胡乱地披在身上,连口袋翻出来了也没有注意,细长而稀疏的眉毛几乎可以数出来有几根,他的脸仿佛是一个没有经验的面点师傅做工和出来的半成品的面团,到处凹凸不平,与缝隙似的眼睛和厚实的嘴唇相比,那颗巨大的酒糟鼻仿佛随时都会掉下来。 “你知道过阴么?”男人的喉咙里发出了类似砂约磨擦铝锅般沙哑的声音,我听得耳朵有些难受。 我摇头,抬手看了看手錶——主编给我的时间并不多,他似乎也察觉到我经常借着接待来访者偷懒怠工,所以对我做了硬性规定了。 这男人的眼珠转动了一下,咽了下口水:“请不要着急,我敢打赌您一定会对我的故事感兴趣,而我也不需要任何报酬,只是希望可以找到一个人倾诉一下,因为我怕告诉别人会让人以为我是个神经病,我的身体和精神已经无法承受那种折磨了,再不说出来,我会发疯的。”他的样子看上去很可怜,就像一个失去父母的孤儿般无助地颤动着肩膀,他用巨大的双手捂着脸,居然差点哭了出来。我虽然很反感男人哭泣,但是由于惊恐而导致的眼泪的确少见。 这个叫吴若东的男人35岁,但看上去却如此苍老,一来是最近精神紧张所致,二来他的工作是一名小公司副总,所以公事繁忙,导致人到中年就两鬃雪染。他所烦恼的不是别的,正是他的妻子。 (下面是吴若东的口吻。) 我只是个普通人,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本打算在这个城市继续过着普通人的生活,如果,如果不是遇见那个女人的话。(吴若东将身体又蜷缩了一些,像一只四处寻找壳的蜗牛。) 这几年忙于事业,所以一直没有机会管自己的终身大事。后来偶然的机会认识了我现在的妻子。她是从农村来的,靠着自己考上了师范大学,在学校里教心理学。她的相貌气质很好,而且我自己也是从一个小县城出来的,深深知道我们这些没有任何背景和后台的人要在这个城市立足是多久不容易,所以很快我们就在一起了,而且在认识半年后就结婚了。在别人看来,她会嫁人我有些不太公平,其实那时候追求她的人有很多,后来我问过她为什么,妻子也只是淡淡地说,觉得我是个好人。 婚后的生活很快乐,不过很快我又忙于工作,她也安心做一名家庭主妇。虽然她一再要求我们生个孩子,但是我公司的事情太多,只好延期,而她也有些不悦,却没有多说。可是没过多久,我就发现总有一些奇怪的人来我们家找她。 先是一个穿着打扮非常落魄的中年妇女,手里提着一个巨大的黑色塑胶袋,似乎装着什么条状物的东西。她和我妻子略微交谈后,妻子便带她进了自己的房间——这是她婚前提出的唯一要求,需要一间自己单独的房间做会客室和阅览室,而且那间屋子的确也没有什么不同,只有一个书架和一张床。 第398页 我先前并没有注意,自己上班去了,回来的时候,却发现她没如往常一样在厨房里做菜。我原以为她出去了,可是她的外套和皮包分明挂在客厅的衣架上。 房间里安静极了,我以为她可能学校有事来不及回来,正打算躺在沙发上睡一会儿,忽然听到从她房间里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她的房间位于进门后的一条通道的尽头,在整个房子的左边角落,紧紧挨着阳台。 由于是小区,所以平时一点噪间也没有,虽然利于休息,但是长时间的寂静也让人多少有些不适。所以房间里哪怕有一点杂音,都可以听得很清楚。我穿着拖鞋,一步步朝着发出声音的房间走去。 阳台上吹过来的风让我的脚有点冷。那种声音低落是一种咀嚼声,很慢,但很清晰,一下一下,很有规律,就像电视里的贵州进食一般。 橘黄色的木门居然没有关上,留着一小条缝隙,我忽然觉得有种偷窃的罪噩感,又不知道她到底在里面做什么。好奇心驱使着我隔着门缝朝里面看去。 里面的房间不是很大,即便视野狭窄也能看得很清楚,我看到妻子平躺在那张床上,而先前的那个女人则背对着我坐在一边。妻子睡着的样子很奇怪,似乎和平时略有不同,可是当时我也说不出什么不出来。 我以为妻子在休息,可是正当我要离开,那个背对我的中年女人忽然转过头来。 她的嘴巴里塞得鼓鼓囊囊的,嘴角残留着点点的蜡烛碎屑,手上还拿着半根红色的蜡烛,上面明显有着啃咬过的痕迹。房间里的灯光很昏暗,似乎仅有的那点灯光经过红色的蜡烛将她的脸映衬得如血色一般。 我马上往后挪了一步,几乎不敢相信刚才看到的画面,然后赶紧走进厕所用凉水洗脸。 我一直待在厕所,直到听到门外响起开门声,还有那中年女人的道谢声。 妻子似乎并不知道我看到了一切,只是关切地问我是否身体不舒服,并说自己在乡下和赤脚医生习得几年医术,还能对付得了一些头疼脑热的小毛病。 可我拒绝了。从那天起我对她就开始渐渐没有过多的察觉。后来又陆续来了几个人,妻子依旧是带到那个房间里,我也没有再去偷看过,只觉得自己实在太不了解她了。 我隐约觉得,她除了大学心理教师外,还有另外一个职业。 于是我开始旁敲侧击地询问她,并且特意请假来到她的家乡,可是依旧查不出什么,妻子在村子里从小就是惹人喜爱的女孩子,也没有任何怪异的举动。 或许,我只是太多心了,或许我只是被繁重的工作压迫得些有神经质了,妻子也经常以心理专家的口吻说我有些神经紧张。 可是,当我逐渐想忘记那些事情的时候,又发生了一件事情,而那也造成了让我现在过得惶恐不安的生活。 我永远刻去年年末,一个高大的男人来到我家,他的样子相当憔悴,而且带着黑眼圈,他仿佛见到救星似的对着我妻子苦苦央求,而妻子明显也很痛苦,看得出她很想帮助这个男人,但似乎又有难言之隐。 “您还是快起来吧,我已经尽力过了,这种事情也不是我可以改变的。”妻子努力想要搀扶起居然跪在地上的男人——即便他跪着,也和妻子差不多高,我也想过去搀起他,可是那男人实在太重了。 他说什么也不肯起来,甚至威胁说如果不答应他的请求,就要跪殆在我家。妻子长嘆一口气,只好告诉我说这个男人是她老乡,自己要回家一趟,短则数天,长不过一礼拜就可以回来。 让自己的妻子和一个陌生的,而且情绪极为不稳定的高大男人一起远途,恐怕哪个丈夫也不会放心,可是当时我的公司处于非常重要的时刻,而妻子也一再说不许我同行,我只好多叮嘱她几句,然后送她去了车站。 但是一礼拜过去了,妻子没有回来,又过了几天,我忙完手上的事情,连忙联繫她家人,可是也没有任何消息。 一阵不祥的感觉像墨汁浸透白纸般蒙上我的心头,我只觉得胸口发闷。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遍寻了她所有的朋友亲人,可是一无所获,包括那个高大男人,也没有任何消息。 “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她仿佛平白无故就这样消失了。我去公安局报警,可是每年这种失踪案都多极了,什么时候能找到她,谁也说不好。”说到这里,吴若东狠狠地抱着自己的头,痛苦地低声说着,“我要是那天不让她去就好了!” 他的懊恼与悔恨全写在脸上,而我在听完后,也觉得吴若东的妻子恐怕的确凶多吉少了。 “可是,您找到我就是让我刊登个寻人启事么?我个人很想帮助您,但是说老实话,这也没有太大作用啊。”我爱慕能助地拍了拍吴若东的肩头,不料他仿佛触电一样勐抬起原本低垂的大脑袋,双手握着我的肩膀。 “不是!不是的!请您听我说完,而且我相信我妻子没有死,只有您和您的朋友可以帮助我找到她!”吴若东的样子相当激动,比起先前的颓废,他仿佛落水者抓着了唯一一根救命稻草似的,手上力气很大,把我的肩膀都攥疼了,还好他很快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再次平静下来叙说。 (下面仍是吴若东的口吻。)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过着一个人的独居生活,那些朋友亲戚该劝慰的劝慰几句也逐渐离开了,甚至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也淡漠了这件事情了。可我不能,家里勐地只剩下我一个人,让我非常不习惯,我只有苦苦等待妻子的归来。公司里见我出事,也放了大假给我,于是我天天过着白天四处拿着她的照片问人,晚上在网上到处发求助帖的生活。 第399页 直到有一天,我懒洋洋地从床上爬起来,却着到妻子的那个私人房间的门打开了。 可我一直记得自从她失踪那天起,这个房间就紧锁着的,我也从来没有打开过,那一刻我以为她回来了,欣喜若狂,连忙跑过去。 握着门把开门的一瞬间,我觉得浑身一寒,身体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可是开门后却让我很失望,里面空无一人。 准确地说,我看到一面镜子。 那面镜子是妻经常喜欢用的,她很喜欢照镜子,家里所有的镜子几乎都是她的,所以里外都有,方便她拿取,而这面也是经常摆在房间里。我小心地拿起放在圆桌上的镜子对着自己照了照。 不照不知道,原来自己苍老得吓人,深陷的眼窝,晒得黑而起皱的脸皮,已经满脸有所胡碴,简直和街边的乞丐没什么两样子。于是我决定去整理一下自己的脸。 可是当我准备拿着这面镜子出去的时候,却意外地发现那面不大的圆镜子里,我的肩膀上吊阒几根黑色的东西。 我以为自己看错了,离近了些看,果然,镜子里的肩膀上有几根黑色细细的丝状物,可是当我转过头,自己肩膀上却什么也没有。 当我再看镜子,才发觉那些是头髮,而且很长,是女性的头髮。 我的妻子留的就是长发。 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我几乎拿不住镜子了,我看到肩膀上的头髮开始如蛇一般慢慢蠕动,而且越来越多,就仿佛上面有一台产丝机一般,那些头髮仿佛有生命似的渐渐垂下来,向我的喉咙靠近。 我的手慢慢向上方照去,几乎是下意识地想知道那些头髮的根源到底是什么。 镜子慢慢朝上方移动,依旧是头髮,黑色如墨汁,中间夹杂着几点红色,最后我照到了一双眼睛。 带着些许的水蓝色,可是却毫无生气。 一双埋没在头髮里的眼睛。虽然只是迅速的一瞥,但我还是看到了,我惊恐地扔下镜子,恐惧地摸索着自己的肩膀,好像上面真的有头髮一样。 而实际上什么也没有。 等我再拿起镜子,却没有什么异常了。 我和妻子在一起躺在床上的时候,最喜欢把我的头枕在她的大腿上,她则低垂着头,让她的长髮扫着我的脸和肩膀。 而我抬头望去,在一片黑色的长髮里,我也只能看得到她那双淡蓝色的眼睛。 我吓得一身冷汗,介是很快房间又恢復了宁静,阳光开始倾泻在这个房间里。 可是接下来的日子里,只要是她用过的东西,我几科都能感觉到她的存在,在那个我和她的新房里,她几乎是无所不在,像是和那房子一体似的。 无论是做饭、喝水、拿衣服,我总是有意无意地触碰到某些东西,洗澡的时候在落地玻璃前,透过模煳的水蒸气,依稀可以看到镜子里我的脚边还有一双秀气的女性的脚站立在我身旁。我几乎要发疯了,正当这个时候,最早来找妻子的那个中年妇女居然又来到了我家。 我一把将她拖进屋里,然后高声质问她我妻子究竟在哪里。她似乎被我吓坏了,惨白着脸,过了好半天才举起手里的礼品,说来给妻子道谢的。而我也意识到自己的粗鲁,抓住机会问她那天和我妻子在房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动了动嘴唇,似乎极不情愿提及那件事,可当我说妻子已经可能因为这件事遇到不测,她有些愕然,然后慢慢告诉了我。 原来那天妻子正在过阴。也就是通过自己的能力离开身体,并且以那种姿态去询问一些事情。据说过服是相当危险的,过阴者很可能会控制不住而导致死亡。 过阴的仪式里,实施者会躺在床上,和真正的死人没有任何区别,难怪那天我看到妻子的睡相有些不自然。 而当我问起那个女人为什么要去啃咬蜡烛时,她脸红了一下。说自己是拜託妻子过阴问死去的丈夫自己可否再嫁,因为决定二婚的那几天她家里经常发生怪事,没有办法她才来找妻子,而妻子也答应帮忙,至于那天发生了什么,她自己也不知道。 “好像是我那死鬼男人很不服气,居然附在我身上把我带来的红蜡烛啃掉半截,到现在我还一嘴巴蜡烛涩味。”、、 她张了张嘴巴,吧唧吧唧嘴唇,以表示自己没有撒谎。 “后来我那死鬼好像说通了,也就跑了。这不,我刚结完婚,想送点喜糖给她,可没想到发生这种事情。”她有些失望和感伤,低头不语。 送走那个妇人后,我意识到那天那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一定有什么事情拜託妻子,可是却不知道他们去哪里。根据妻子说返回时间,我去查过所有的火车名单,但也没有妻子的。我实在没有办法,只好恳求您是否有什么办法,知道他们会去什么地方。 说到这里,吴若东一脸可怜巴巴的表情,我也动了恻隐之心,毕竟失踪这种事情最讨厌,总是悬在那里没有结果,生死不明最让人揪心,对于他来说,若非亲眼见到自己妻子的尸体,他是绝对不会死心的。 我好言劝慰他几句,送他出去了,然后自己请假回到家中,遍查所有资料,也没有过多关于过阴的事情。 不过这也在我预想之中,因为我还可以从一个人那里得到答案。 “过阴么?仪式场所非常重要,如果只是单纯地提出需要死者才能回答的问题,只要一个密闭的小房间即可,可是如果询问那个的话就……”黎正坐在沙发上,手中端着一杯绿茶。 第400页 “哪个?”我好奇地问。 “死期。”他放下茶杯,一只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另一只手做了个展开平摊的动作。 “如果有人想询问自己的死期,过阴也可以知道答案,只不过只有一个地方可以问死。 他从我身边走过,一直走到窗户前,低头不语。 我没有问他,因为我知道他如果愿意说,一定会回答。 果然,数分钟后,他抬起头微笑着说:“那个地方,就是过阴者的出生地。” “哦?袋子钳子干吗这么久才说,卖这么大关子。”我不满地抱怨,他则不以为然。 “因为我刚刚想起来。”黎正抬起头,眯起眼睛笑着。 我于是通知吴若东,询问他关于他妻子的出生地,他犹豫了一下,说要好好想想,或者去询问他妻子的家人。而我也正好要去向总编请假。至于黎正,他说对这事很感兴趣,于是便约好两天后在火车站见面,接着他便毫无踪迹了。而吴若东则一再告诉我,一定要在两天后集合一起去,因为他的公司下礼拜要重组,他是一定要参加的。 两天后,我请到了长假,和黎正以及吴若东到吴若东妻子的出生地。 吴若东妻子并非出生在她现在的家乡,她的父母是在这个小县城生下的她,住了几年,却不知何故又搬到了现在的乡下,至于原因,吴若东的妻子从来不肯告诉他。 这个县城的人似乎都很冷漠,吴若东着急地拿着照片四处询问,却都摇头说不知道,直到问到一个年青人的时候,才知道了答案。 几个月前,吴若东的妻子和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来到了这里,不过很快他们就去了县城里的一处民房。 那间房子据说空置很久了,而我也想到,说不定那就是吴若东妻子出生的地方。可是为什么她和自己的父母要离开这里,为什么这间房子居然空置了几十年却无人敢住? 吴若东说以前妻子曾经提及过这个老屋,并且结婚的时候还来这里打扫过,于是我们跟着他,一直朝着他妻子曾经居住过的老房走去。 那所房子坐落在偏远的离车站最北的地方,那是个低矮的三居室平房,一条龙的三间房子串在一起,真的是荒废多时了,不过在门口可以很明显地发现有人进出过的痕迹。吴若东有些激动,我让他稍微休息了下,于是三人一起走进去。房子里面相当暗,我和黎正还差点摔倒。 房子里瀰漫着令人作呕的潮气和腐木的味道,房子中间摆放着一张破旧的木桌,桌子上居然还有一个燃了一半就熄灭的蜡烛。 “看来你妻子的确来过这里。”黎正拿起剩下的蜡烛看了看,又指了指地面,果然厚厚的灰尘上有着模煳但可辨认的一双女工鞋印,当然,还有一双男式的。 我们继续走到里屋,在里面也有一张大床,而床的下面居然有一双布满灰尘的女式皮鞋。 “是她的皮鞋,我记得,是我为她过生日买的!”吴若东像疯了一样朝鞋子跑过去,不过被黎正拉住了。 “如果你不想让你妻子死去,最好别碰那双鞋子。”黎正的话很轻,但是却如镇静剂一般让吴若东安静了下来。 因为来之前我告诉吴若东,如果想得到他的妻子,就必须听这个满头银髮的怪人的话。 “鞋子的摆放,决定了过阴人的生死状态。过阴时,鞋子必定有一只是翻过来的,如果全部弄正,则过阴人会甦醒过来,如果全部翻过去,他们就会死去了。”黎正一边说,一边望向那双鞋子。 我和吴若东也仔细看过去。 那双女式皮鞋有一只是翻转过来的。 “如果当时没人动过的话,或许你妻子还活着。”黎正盯着那双皮鞋,沉声说道。 “为什么,为什么他们一家要搬出这里啊?”我忍不住问正在寻找线索的黎正。吴若东也望过来,他也带着同样的疑问。 “传说中能够过阴的人,生下来是不会哭的,而按照常理,不哭的孩子是活不下来的,但是他们非但可以活下来,而且比其他人要聪明得多,只是他们从懂事开始,就知道自己何时会死去。过阴者的第一次过阴往往是无意识的,在自己睡梦中发生的,这个就像身体发育到一定时候的自然反应一样,当然,并不是十分确定在某个年纪。” “他们对自己的梦记得很清晰,也会逐渐意识到自己在过阴,当然,有些人会保密,有些人会利用这个做些别的事情。你的妻子很可能在帮助别人,或许,她意识到自己何时何地会死,总之,过阴者一定会回到自己的出生地,如果她预感到自己的死期的话。”黎正一字一顿地说。 旁边的吴若东变了脸色,他冲上去抓住黎正的衣领。 “你胡说!你刚才还说她会没事的!”他朝着黎正大吼,而后者则不以为然。 “我只是实话实说,如果你不相信就算了。”黎正斜着眼睛看着他。 我立即上去分开了他们,然后示意黎正先别说话再刺激吴若东了。吴若东则虚脱似的一屁股坐在地上,有些失神般地念叨着他的妻子。 “如果找不到那个高个子男人,恐怕也找不到你的妻子了。”我四处看了看,的确没有任何线索。吴若东痛苦地站了起来,打算走出去。 第401页 “我说,如果你妻子失踪了,恐怕警察第一个怀疑的人会是你吧?”黎正忽然站在原地微笑着看着吴若东。我非常惊讶黎正为何这样,吴若东也非常不解。 “警察的确询问过我,可那是很早之前的事情了。”吴若东回答道。 “其实你找到我们,只是惧怕今天是你的死期吧?”黎正双手插在裤子口袋。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吴若东呆呆地望着黎正。 黎正没有回答他,反倒是转向我。 “你知道为什么他们一家人要离开这里么?如果你是村民,一个小孩经常口无遮拦地预测别人的死期,而且又惊人的准确,而这个孩子还是个生下来就不会哭的人,你会如何看他?”黎正问我。 “怪物。”我老老实实回答道。 “是的,怪物,十足的怪物。所以那可怜的一家人只好搬走,并且期望可以过新的生活。那个可怜的女孩子一天天长大,但由于离开了出生地,她无法再预测他人的死期,于是也渐渐过上了平常人的生活,偶尔帮人家问死者问题。” “可是埋藏在她心底里还有一件事,因为她早就知道了自己的死期,于是她关急着嫁人、生子,希望可以过一个女人完整的一生。于是她遇见了一个男人,她原以为自己可以安详地度过自己最后的几年生活,可是她错了。” “她大意地认为自己的丈夫根本不了解过阴,根本没想到那个男人早就通过查阅资料问人而详细了解所有的事情,包括预测生死。” “于是她的丈夫跪在她面前苦苦央求两人去一趟老家,因为这个男人需要知道一些重要人的死期,是的,对于一个生意人来说,某些人的生死直接决定着他的前途。” “于是她妻子终于决定来到她孩童时代满是噩梦的地方,在这个破旧的屋子里进行了过阴。” “她的丈夫得到了答案,可是很可悲,人都有个普遍的弱点,那就是好奇心,男人随口问了句,自己何时会死。”黎正忽然停下来望向吴若东,我也随着他的目光望去。 吴若东的脸忽然变得饱满而富有张力,他冷冷的眼神充满了敌意,同时又带着悲凉感。“答案就是,今天。”黎正慢慢地走到屋子中心。 “你一再要求今天来,将所谓的故事告诉我们,其实是惧怕你死去的妻子报復吧?所以你以为抓到我们这样一根稻草来到这个地方,可以让你度过今天的死期,甚至那个时候,你或许也想过,杀死过阴人,会不会改变你今天会死的命运呢?”黎正继续说道。 “别再说了!”吴若东大吼一句,“我从没想过要杀死她,我只是害怕,我害怕她。”吴若东崩溃地坐在地上。 “根本没有所谓的高个子男人,那个先前告诉我们你妻子消息的人,恐怕是你早就安排好的吧,所以你才抢着去问那个村民。还有那双鞋子,其实也不是你妻子的,上面的灰尘和蜡烛上布满的,根本就不是同一个时间段的。本来前一个屋子的空气流动要快过里面的屋子,而且皮制品比蜡烛要更吸灰,可那鞋子怎么看也像是人工拿灰铺上去的吧?最关键的,过阴者是不会穿着高跟皮鞋进行仪式的,恐怕以前的鞋子不好拿出来,你才替换了这样一双吧?” “你之所以编造那样的故事,一再要求我们在今天到这里来,只是为了同时作为证人,好证明是那个神秘的高个子男人对你妻子下手么?你或许没想到我比你更了解过阴,所以你只好匆忙来到这里随便布置了一下所谓的现场,买通了当地人不要说出那天其实是你和你妻子来到这个老宅的。你利用这里人讨厌你妻子的心理说服了他们,或许对于那些人来说,你妻子越早死去死倒是让他们安心吧?在这里,上了年纪,知道你妻子可以过阴的人都对她避而不谈,就像约定俗成一般,把她当成了这个地方的禁忌。”黎正继续质问着吴若东。 “我以为她在说笑,毕竟预测死期这种事情不过是传说中的罢了。可是她见我不信,很快预见了当地一个村民的死期。果然,那时候我开始恐惧了,和她吵了起来。她哭着说过阴也不见得一定准确的,尤其是一些特别的事情发生的时候。鬼才会相信她!死亡怎么会有终结的时候?对我来说,这个女人无疑就是个魔鬼,离开她,离开她或许我能活下去!这就是我当时的想法。于是我提出再回一次老宅,重新过阴一次预测死期,她无奈,只好同意,而那次,当她开始的时候,我把她的鞋子一起翻转了过去。” “我真的没想到,她居然死了,任凭我再怎么唿喊,她也不会醒过来了。我开始害怕,因为我不知道自己这种行为算不算是谋杀,或许谁也不会相信翻转鞋子可以杀掉一个人这种荒谬的事情,别说查到我头上,就算我主动自首,也会被警察轰出来,或者送到精神病院里。我只好将她的尸体埋在最里面屋子的地下,还有包括那双鞋子,并且编造了高个子男人的事情,说她和那男人一起失踪了。可是那以后我每天都在家里遭受她的折磨,于是我想到了她预测我的死期,我抱着试试的心理找到你们,期望你们帮我度过这一天。”吴若东无力地说道。 “你以为我有能力帮你逃避死么?你错了,我也不行,你妻子的预测很准确,不信你可以回头看看。”黎正忽然伸出手指着最里面那间漆黑的屋子。 第402页 后面的房门不知道为什么关上了,只留下窗口的缝隙漏进来一些白而寒冷的阳光,像剑一样,插在里屋看上去明显松软翻过的土地上。 吴若东的眼球几乎鼓了出来,死死地盯着那里。那堆土向上蠕动了几下,忽然破开了。 一只几乎腐败的手从里面伸了出来,然后是一双瘦弱的肩头,是那个可怜的女人,她的长髮将自己的头颅紧紧地包了起来,她以蛇一般的蠕动姿态游向瘫倒在一边的丈夫。 吴若东已经无力站起来了,他只是下意识地用手挡着自己的眼睛。 当我想去救他的时候,那女人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迅速缠上了吴若东,后者只是低声哼了几句,就没有任何动作了。 吴若东的脑袋枕在那女人的大腿上,女人慢慢低垂着头,漆黑沾着泥土的湿漉漉的长髮慢慢垂向吴若东的脸。 我听到了一阵阵类似骨头被啃咬的声音。吴若东的身体开始剧烈抽搐着,他就像一只中了毒的田鼠,根本无力逃走或是反抗。 然后他们两个一直保持着那种姿势,直到他们的头被那头髮紧紧包裹起来。 黎正嘆了口气,忽然又惊讶地望着那女尸,然后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 离开的时候我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他,是否又发现了什么。 “其实,我也不是十分了解过阴。原来,如果过阴人的身体里孕育了新的生命的话,是可以逃避掉那恐怖的死期的,或者说吴若东妻子所说的特别原因,就是指这个吧。刚才我看到她的手紧紧地护着肚子,就如同本能一般,于是忽然想到这个。” “生的终结是死亡,死亡的终结是重生么?可是为什么她不早点告诉吴若东呢?”我不解地问。 “因为过早告诉他,那男人一定会要求打掉孩子的。他妻子其实是想借着孩子的降生改变他们夫妇二人的命运,结果,到最后还是无法逃避。”黎正阴沉着脸,带着惋惜的眼神看着地上的两具尸体。 第九十八夜:饿 与其说这是个真实的故事,倒不如说更像是当事人本身加入了或多或少臆断成分的一段记忆,因为当我看着父亲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他的眼睛失去了焦点,仿佛进入了半睡眠状态,从嘴里轻吐出来的字句虽然低沉,却清晰可辨,不过又像是梦中呓语。 (下面是父亲的口吻。) 我十八岁来到了一个农场,那是一个三面环山的地方,景色虽然秀美,但我却根本无暇顾及。我是来上山下乡改造的。这个农场的人员整个编制是按照军队来算的,一个班十二人,有正副班长,连长大都是真正的军人担任。 大家白天劳作——插秧收谷摘棉,干得不亦乐乎,累得一塌煳涂。一日三餐两瓜一饭,接受着下乡改造的过程。我们连上百号人,都住在同一个大宿舍里,床紧挨着床,大家虽然辛苦,却也过得相当愉快。大家年纪都相仿。只是有一点让人很难受,那就是飢饿。 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个个都是能吃的主,虽然菜餚罕见荤腥,常年两瓜一椒——冬瓜、南瓜和辣椒,但大家还是吃得津津有味,加上收割时节农活繁重,一顿饭吃个半斤八两那是常有的事情。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人经常在晚上发出咕噜咕噜如同敲击破鼓般的叫声,然后就会听到唉的一声长嘆,和喉咙管使劲咽下唾沫的声音。 而每当逢年地节,食堂出现红烧肉这样一年难得一见的食物的时候,大傢伙便疯了似的抢起来,各个生产兵团都听过有为了食堂打菜发生口角导致斗殴甚至伤亡的案例,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到了那份上,哪里还顾得了什么,填饱肚子才是脑袋里唯一想的事情。 每天早上六点,全连人就要在食堂集合,大家迎着刚出生还带微冷的阳光在连队指导员的带领下背诵“毛选”,而我们的正对面,则晒着一行行已经腌制的冒着金晃晃肉油的鸡鸭鱼肉。于是大傢伙总是念一句毛主席语录,咽一口唾沫。指导员是一位上过战场的职业军人,他的右眼皮上还有块食指大小的伤疤,据说那个伤险些让他成了独眼龙。他用高亢粗犷的声音训斥着我们。 “这些都是战备肉,你们想都别想!知道什么是战备肉么?就是为了应付美帝国主义和国民党残余势力对我们的阴谋反攻而准备的。大家要老老实实地学习《毛主席语录》,不仅要在身体上武装自己,更要在精神是坚定信念!”说完,他就领着我们去晨练,然后再是喝粥劳作。 当然,这些十七八岁的小年青绝对不会老老实实地按照连队指导员的话去做。虽然我们不是部队直属,但绝对是按照部队军人来要求的,所有偷鸡摸狗的事情抓到绝对是严惩不贷,但是这也丝毫拦不住那些傢伙的口腹之慾。他们几乎用尽各种各样的办法来获取可以吃的东西。 和我关系最要好的,是一个叫阿牛的大个子,他的样子很老气,而实际上也的确比我们成熟很多。他如同一个大哥哥一样照顾着我们,尤其是我,他说我身子骨单薄,要好好锻鍊,并且拖着我一起打篮球,也是从那时候起我才喜欢上打篮球的。 阿牛似乎总是能在我们飢肠辘辘的时候变出几块饼干或者两三个红薯,谁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弄来的,每每问起,他也是笑而不笑。虽然长得人高马大,一张肉脸像砂纸过磨过一般,厚实的嘴唇总是带着腌制许久的腊肉般的颜色,可他笑起来却如同孩子般天真,两个眼睛都被周围的肌肉挤压得看不见了。那时候阿牛在我心目中的形象高大得很,在大家看来,能搞到食物的人就是牛,所以大家都管他叫阿牛。 第403页 记得有一次,我好奇地问指导员关于阿牛的家世,他只是大概地说到阿牛的父亲以前是一个专门喜欢在乡间游走的医生,而且据说医术相当高超,还在国外留过学。 “所以,他儿子的骨子里,血液里多少浸透了些资本主义思想,更要进行改造啊。”指导员严肃地对我说道。而我则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当然,有像阿牛这样一有东西就拿出来给大家分享的,也有像小李这样有东西就躲躲藏藏起来吃独食不厌精的。小李是上海人,据说家里是资本家的后代。他来的第一天细皮嫩肉,跟个女娃似的,说话轻声轻气,指导员皱着眉头说你的确需要来这里好好改造改造。于是半年过去了,小李也变得和我们一样抬头骂娘、低头吃粮,身上晒得黑黝黝的,到处是未脱干净的死皮。只是只有他始终没有变化,他打从心眼里看不起我们,虽然不敢明说——他怕挨揍。第一天他嘲笑阿牛是个呆子,和田里的牛没什么两样,马上被揍趴下。然后阿牛很认真地,仿佛是在以老师授课的口吻说,不要嘲笑牛,牛在农村人心里是很重的。以后阿牛和小李就结下了梁子,两人不是非要说话,绝对不打照面。而我,小李觉得这一帮人中只有我这个初中毕业的人尚可以交谈一下,每当与他在一起,他总是满怀着甜蜜回忆,想起自己以前的日子,每次都是你知道那什么什么吗?看你也不知道,我来告诉你吧。有好几次我真想说我不知道,也不稀罕知道,但每次话到嘴边,看着他那么激动仿佛陶醉般的神情又开不了嘴,只好任由他一个人喋喋不休说上一个钟头。 你可能觉得我说的有些普通是吧,那个年代似乎都是如此,但是我必须把阿牛和小李交代清楚,因为他们两个几乎决定了那件事的结局。 事情的开端是因为指导员发现有人倒饭。其实这不算是什么新鲜事情,女学员里有很多是经常倒饭的。虽然是兵团编制,但是农场里也有小卖部,也有老乡喜欢卖一些副产品。这些女娃大都家庭富裕,虽然被强制送到这里下乡劳作,但家里人时不时塞很多吃食和零花钱,当然她们看不上食堂里的粗茶淡饭。但是这次似乎做得离谱了点,因为我知道小李也倒饭了,好像是下午的时候他接到一笔家里的邮寄款,吃了只烧鸡,当然,他只拉了我一个人去,然后小心翼翼地从鸡嵴背上撕下一块巴掌大小的鸡肉,后来犹豫了一下,不好意思地看了看我,似乎觉得有点过,就又拿了只翅膀给我。我只是笑了笑,既然有白食吃,何必计较那么多呢。于是一路上小李一边啃着烧鸡一边和我讲述他在上海的饮食,他说要在上海,绝对要请我吃醉鸡,那玩意儿比这个破烧鸡好吃多了。 回头说指导员,他勃然大怒,把这件事上报给营部,于是营部决定所有连按照顺序吃忆苦饭。 什么叫忆苦饭?那可不是什么好东西,指导员将连队所有人集合在食堂,先是一顿臭骂,说我们脑袋里的资产阶级好逸噩劳养尊处优的小尾巴还没完全割掉,根本无法融入广大农民兄弟阶层里去,于是指着满满一桶泔水,说这就是忆苦饭的主料,然后说接下来的一个礼拜,所有人只准吃由倒掉的剩饭和老包菜梗熬的忆苦饭,而且所有小卖部不准卖东西给我们营的人,抓到私藏食物,也会给予重罚。 命令一出,大家都傻了眼,于是接下来的几天个个饿得叫苦不迭。那忆苦饭闻起来很香,但吃到嘴巴里咬都咬不动,而且看起来浓稠,其实稀少得厉害,这伙人个个吃得脸色蜡黄,开始还有人绝食,可是没几天就挺不住乖乖地去吃,后来抓到过几个藏起来吃外面村子买来的干粮的,结果也被指导员突击检查,全给没收了。 那几天我和阿牛饿得说话都懒得开口了,全部用手势代替,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多说一个字,而小李却很奇怪。 忆苦饭他吃得很少,却依旧精神抖擞,非但没有瘦下去,人还胖了些,他解释说是浮肿,可我看不像,虽然大家都浮肿,脚胖得鞋子都穿不进,可是小李的腿还是好好的啊。 阿牛不愿意多过问小李的事情,每当我提起,他也只是从鼻孔里哼哼说经常看见小李半夜跑出去,然后身上带着肉香又窜回宿舍。我猜想这小子指不定熘到哪里偷吃了。 一天夜里,我饿得胃直往嘴巴里泛酸水,大家都在床上翻来覆去,最后也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饿晕了,我变得迷迷煳煳的,忽然间肩膀被一双大手摇晃起来,我靠着窗外稀冷的月光,发现居然是阿牛。 他的样子带着一点紧张,然后对着我做了个嘘声的动作,紧接着示意我跟着他。 我一直觉得,跟着阿牛自然是不会错的。 阿牛带着我小心地走出了宿舍,居然跑到了食堂,我们两个翻围墙都翻了半天,实在是饿得手上没了气力。我和他熘进了食堂后厨房,里面黑得伸手不见五指,阿牛的那像牛一样圆而大的鼻头在空气中使劲嗅了嗅,然后拉着我朝角落的一个灶台跑去。 当我跑过去一看,差点没笑出声来,原来居然是一烤熟的红薯,一个个拳头大小,孤零零地堆在灶台角落上。 “吃吧,不过要快点,随时会有人来检查的。”阿牛一边说,一边迅速地拿起来往自己嘴巴里塞。 那一顿红薯吃得我这辈子难以忘记,因为我差点被噎死。 第404页 刚吃到一半,忽然门外传来有人跑过去的脚步声,我和阿牛同时停止咀嚼,然后抓起几个红薯就跑,可能是害怕,也可能是吃了些食物,我跑得有力多了,不过在吞咽下去的时候居然噎住了。 我顾不得许多,勉强翻过去就摔倒在地上,那一刻真的感觉自己难受死了,整个身体的血都往脑门人沖,唿吸越来越困难,阿牛赶紧帮我拍着后背,还好,那团红薯终于下去了。 我气喘吁吁地回头望去,想看看是哪个王八蛋差点吓死我,却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背影。 虽然天黑,可是那天晚上的月光非常白,所以我们很清楚地看到那人正是小李。 “跟着他。”阿牛忽然招了招手。想想也是,反正出来了,干脆跟着看看到底这小子去干了什么,于是我也好奇地跟了上去。 我和阿牛在小李后面始终保持着几十米的距离,再远点就看不清他往哪边走了。而这个傢伙也相当小心,走走停停,不知道走了多久,只晓得山路越来越崎岖,我开始怀疑他到底要去什么鬼地方。 终于,我们在农场北面的一个半山腰停住了,小李往一间宽敞的草棚屋走去,屋子外面还有好大一个鸡舍,不过估计鸡都赶进去了吧,里面一只鸡也没有。 想想可笑,这一带的老乡很多人都讨厌我们。前些日子我和阿牛还有其他几个人还偷过老乡的鸡,虽然留了一点钱,但其实跟明抢没区别。这种事情屡见不鲜,有些人骂几句也就算了,更有些好心的大娘看我们可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权当没看到。而我们也不会经常去干这下三滥的事情,偶尔实在肚子里刮不出一点油水了才会打打牙祭,但这就把很多人弄得对鸡提心弔胆,一到入夜就赶进自家屋子了。 我和阿牛小心地猫着腰走过去,扒着门缝往里看,那门是竹子编制而成的,夏天里凉快透气,所以缝隙也多。 透过屋子里不亮的灯光,我居然看到小李那小子正端着一只大大的蓝色瓷碗咕咚咕咚喝着汤。 是鸡汤,那香味顺着门缝飘出来,我口水几乎都快流出来了,先前还觉得红薯是最好的美味,而现在几乎连它的味道都记不得了。 “翠,你为啥从来不吃点啊?”小李放下碗,柔声说道。我看不到屋子里的另外一个人,因为小李是坐着的,而那个人似乎是站在一旁。 “你吃啊,我看着你吃我就高兴了。你是有知识的人,整天要费脑子,连队的忆苦饭会吃傻你的,我心疼。”那个叫翠的人居然还是个年青女孩子,声音脆得像刚摘的苹果,甜得如同入秋的沙橘。我忽然嘴巴里开始泛出酸水,也不知道是来自胃,还是来自心里。 “那你也要吃点啊。弄得我太不好意思了。”小李居然还会主动邀请人家吃,我这是第一次听到。 “不了,还没到时候,女娃娃家的不适合吃这时候的鸡肉,我们这一带都这样,所以养鸡都是卖蛋用。”那个翠又说话了,语气里充满了关怀。 “翠,我答应你,只要我回到上海,一定会回来带你走,我们离开这个鸟地方,离开这个该死的农场,去过一辈子的好日子。”小李忽然也动情地说。 “嗯,我信你。”接着,两人便沉默不语了。 阿牛忽然拉了拉我的衣袖,做了个“走”的手势。于是我和他又返回了宿舍。 刚躺下没多久,小李也偷偷摸摸进来了,然后和衣躺下,他的唿吸很急促,我斜眼看了看他,这傢伙,连嘴巴上的油水都没抹干净,在月光下闪闪发光,两片嘴唇如同碎裂的玻璃条一样。 忆苦饭还剩下最后一天,吃完了,指导员决定恢復正常伙食,并且允诺有肉包子,大家正在欢唿雀跃,我却发现阿牛的表情有些不正常。 我问起他怎么回事,阿牛却破天荒地说自己在为小李担心。 “不是吧?你小子可能也在嫉妒人家又找到个老婆又找到个免费饭票吧?”我半开玩笑地说道。阿牛也不恼,依旧抬起头冷冷地看着我。我发觉有些不对,他很少用这种表情对人。 “你不晓得,我其实就是当地人,后来我爹在我刚懂事的时候带着我离开了这里。他在世的时候总告诉我不要回来,不过他死了没多久,我又巧合般地分回这里,自己都觉得好笑。我对这里太熟悉了,一草一木一点改变也没有,这一带人虽然还算善良,但也有些居心叵测的,任何时候都不要太放松,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阿牛缓缓说道。我这才明白,为什么他对这一带的东西都了如指掌。 “你知道么?昨天的那个山,其实一直都是没有人居住的,而且我也压根没听过这里的女娃不能吃鸡的规定。” “那也可能是那个叫翠的身体不吃不能吃吧。”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为小李说话,可能直觉觉得那个女孩子不是坏人。 “你们这些城里人,对这个世界了解得还是太少,有些东西不是你们想的那么简单。要不这样,连队晚上才正常开火做饭,下午我再和你去一趟那个后山腰看看。”阿牛的话没有任何我反驳的地方,当然只好同意。 而小李也越来越古怪。他不再喜欢抓着我聊天了,失去了这个烦人的傢伙的骚扰,我反而有些不适应,主动去打招唿,他也是爱理不理,干活的时候也无精打采,被班长呵斥了好几句。没事做的时候,他就一个人蹲在那里发呆。 第405页 当我走过去想找他谈谈时,他忽然抬起头来,吓了我一跳。 他的脸部肌肉泛着潮红,还一下一下地痉挛般的跳动着,嘴巴半张,流着老长的哈喇子,别提多噩心了。 “饿啊,我饿啊,吃,吃。”说着他神志仿佛都不清楚了,“翠,翠,我要吃鸡,我要喝汤。”他一下站起来,一晃一晃地朝着昨晚的后山走去。 我赶紧去找阿牛,阿牛皱了皱眉头,什么也没说,就冲出门跟着小李而去。 五月的下午热得厉害,还没走几步,我和阿牛身上都冒着汗气,加上饮食不好,我的眼睛开始冒金星了。 “多撑一会儿,快到了。”阿牛拍了拍我的肩膀,我也点点头,继续跟着小李。今天我们几乎是直接跟在他身后,但他仿佛对我们毫无察觉,只是如同行尸走肉般往山上走去,而且走得很快。 快到那间屋子的时候,我和阿牛躲藏在旁边的一人多高的杂草堆里,死死地盯着前面的情况。 鸡舍里养着几只鸡,个个膘肥体壮,我很奇怪,因为之前在老乡家偷来的鸡从来没有养得如此之肥的。那些鸡也不怕生人,只是一个个仿佛也和小李一样目光呆滞,没有精神。 “翠,开门啊,我饿了,我要吃啊。”小李对着竹门大声吼道,接着用拳头狠狠砸过去。 门开了,走出一个人来,但是当我们看到她的时候,几乎惊骇得说不出话来。 她哪里是一个年青姑娘,根本就是一个几乎皱纹爬满脸的老太婆,老太婆的眼睛像锋利的刀从额头上划开的缝隙,她笑嘻嘻地看着小李,她一笑更让我难受,那些皱纹仿佛活了一般,如同一条条蚯蚓在她苍老的脸庞上慢慢爬动开来。 “小李,你来了啊。我这就让你吃,吃个饱,然后我也要吃了,因为我也饿啊,饿了好多年了。”老太婆开口了,那声音居然还是昨晚听到的年青女孩的声音,要不是实在没吃什么东西,我几乎都快吐个不行了,我使劲咽下从喉咙里冒出的酸水,望向阿牛。 阿牛的表情很冷漠,他直视着那个老太婆,并按着我,告诉我暂时别动,看看到底怎么了。 我看到小李像那个什么,该怎么说呢,对了,就像一头飢肠辘辘的野兽,即使前面是摆放着食物的陷阱,他也毫不犹豫地往前走。老太婆笑嘻嘻地转过头,走了进去。我似乎看见那老人的后颈上有块菱形的胎记。 “啊!”阿牛忽然惊讶地喊了一声,接着连忙拉起我冲进了房间里。 我看到一幕非常骇人的景象,那个茅草棚里到处挂着已经腌制起来的肢体和碎肉,它们就像食堂门口挂着的战备肉一样,整齐地摆放成一排,都用铁丝穿过,肉已经被太阳晒得紧缩起来,干瘪得不成样子。而地上还有一个脸盆,里面是一些谷料,面上撒了些碎肉。 原来门外的那些鸡,居然是用这些肉餵养的。 老太婆一点也不慌张,她笑嘻嘻地看着我,又看了看阿牛,忽然,她开始疑惑了。 “像,好像,太像了!”她连说了三个像,然后发疯般地冲到旁边的床上,拿开枕头,里面居然有一张老照片。 照片是黑白的,只是在两侧有两个灰白色的拇指手印,或许是被人长时间握着的缘故。 我瞟了一眼照片,居然是一个普通的三口之家,孩子在中间,大概四五岁左右,父亲穿着一身中山装,留着大背头,戴着眼镜,文质彬彬,而母亲有两条油亮亮的大辫子,相貌秀气。 只是,那个父亲居然和阿牛颇为相像。 阿牛的嘴唇开始慢慢颤抖起来。 “爸说你死了!”他突然大吼一声。老太婆身子一抖,手里的照片掉落在地上。 “是的,我是死了,自从他带着你离开,我就死了。他嫌弃我,畏惧我,因为他知道我这样的女人只要生下孩子就会老得飞快,像一块用掉的旧抹布。我曾经告诉过他,可他不相信,还说他可以治好我,狗屁!我娘,我阿婆都是这样,而唯一可以治好的办法就是吃掉一个年青男人!一个被我用门外的鸡肉餵养的男人!”我开始适应眼前这个疯老太婆用二十多岁年青女孩的声音讲话了,可是刚刚出现的事实又让我措手不及,她居然是阿牛的母亲! “放了他吧,我虽然不喜欢他,但我不想看到你做这种事情。爹临死前叫我永远别回来,可能京剧是怕我看到你。其实他很痛苦,一直都没有再娶。”阿牛的眼睛有些湿,他慢慢地朝他母亲走去。 “不要过来,你也看到了,我马上就要成功了,我的声音也恢復了,只差一步,吃掉他,我就可以恢復以前的样子了!”看来这个女人真的疯了,我想冲过去制服她,可是又有些不知道是否该这样做。 阿牛沉默了片刻,方才开口道:“那你吃掉我吧,我是你生的,你吃掉我也是理所当然。”阿牛的话让我和那女人都惊骇了。 终于,阿牛的娘低下头,从床底下掏出一个瓶子,然后倒进坐在椅子上半痴呆的小李的嘴巴里,小李忽然脸色大变,开始剧烈地呕吐起来,污秽的呕吐物非常难闻,犹如腐肉一般。 “娘,我会一直留在这里,好好照顾您的。”阿牛的声音哽咽起来。那个老人也慢慢走过去,来到阿牛身边,无限爱怜地望着阿牛,我正松了一口气,忽然那老太婆脸色一变,如噩鬼一般骇人。 第406页 她对着阿牛的脖子咬了一口,活生生扯下一大块皮肉下来。 阿牛的身体疼得勐然一缩,他连忙捂住伤口。 “你走吧,你已经不欠我什么了。我也不需要你照顾。再说,我也活不了多久了。”说完,她居然将口中带着血的肉吞了下去,接着将我们三个赶出了房子。 阿牛什么也没有说,我怕他流血过多,只好一边搀扶着虚弱的小李,一边和阿牛往回走。 直到那小屋在视野里消失,我也没看到阿牛回过头,而那个老人也没走出小屋。 或许这辈子都不会再相见了吧,我感嘆道。 回去后,小李躺了整整两天才缓过来,问起他,却说什么也不记得,只依稀晓得有次上山想摸点野果充飢,却遇见一位漂亮的姑娘招待他吃了顿鸡肉。 小李吧唧吧唧着嘴巴,感嘆道:“多美的姑娘啊,多好吃的鸡肉汤啊。”说完,他又吧唧吧唧嘴巴。 我忍着没告诉他真相,我怕这辈子看见鸡都会吐起来。 而阿牛,以后变得更不爱说话了,过了好久才断断续续讲起他母亲。 母亲后颈的胎记他从小就记得,因为经常被抱在怀里嬉戏。关于母亲的事情,本身就是不连贯地从他父亲口里得知的。他的母亲一族都有着奇怪的病,男的不会有,只会在女人身上发生,生完孩子后会急速衰老,而他的父亲本来也是想研究这种古怪病症,才来到这里和母亲结婚,或者说开始就动机不纯吧。不过母亲却深爱着这个男人,与之结婚生子。据说有种秘法可以维持颜容,但却相当残酷,每次说到这个秘法的时候,阿牛的父亲就闭口不谈,而且下意识地摸摸腹部。阿牛这才想起,每次和父亲洗澡的时候,就会在模煳的蒸汽间,看到父亲腹部一串仿佛被动物撕咬过的牙印。 几年后,上山下乡结束,我和阿牛小李各奔东西,再无联络,只是从别人口中知道小李回到上海,得到了一份清闲优厚的工作,而阿牛却不知所踪,有人说他后来高考考上了医学院,想和他父亲一样做一名医生。 父亲说完又陷入深深的沉思,仿佛睡着了一般。 我这才少许理解,为什么他如此重视粮食,厌噩浪费,或许飢饿的确会令人疯狂,但也会让人永生难忘。只是我对那个女人感到好奇,如果她真的吃掉了小李,是否会恢復到以前的样子?一想到这里,我感觉后颈发凉,仿佛一回头就真的能看到一口森白尖锐的牙齿似的。 第九十九夜:死当 【本书即将完结,请诸位喜欢的作者多多收藏砸票,感激不尽!】 今天我的心情稍显愉快,因为纪颜告诉我他很快就会回来了。他告诉我他找到了那个制作人皮面具怪人的线索,虽然只是无意中的发现,但却和几个月的苦苦寻找不无关系。 (下面是纪颜的信。) 我按照一路上得知的线索去寻找那个自称工蜂的男人,甚至这也是我为什么去拜访那个荷官朋友的原因之一,因为赌场里三教九流皆有,打听消息非常方便。 虽然那个朋友不愿意再见我,但他还是告知我,在离这个沿海城市几百公里外的西南方,出现过奇怪的故事。 据说一个满脸缠着绷带的男人在当地周边的当铺连续当了一个黑色匣子,而这之后,当铺老闆纷纷遭遇不测,这些案子至今无法告破。我忽然意识到恐怕这次的旅程有些危险,所以只好将李多安置在一个可靠的朋友住处,独自前往那个男人最后出现的地方。 我对当铺并不算十分了解,只是晓得这个拥有将近一千年歷史的行当至今仍在顽强地生存着,即使是在一些大的城市,你偶尔也会看到一个不大的店面隐隐地出现在各个高楼大厦的霓虹闪烁间,从上面直直垂下的黑色帆布店帘上写着一个大大的“当”字,每每路过,里面几乎总是聊聊数人,即使炎夏之日,也总让人有种阴冷感,可是它对一部分人来说却是不可或缺。当铺所出当价一般不超过原价的一半。赎当时须付利息,期满不赎,由当铺变卖,听上去似乎是相当划算的买卖,实则不然,如果遇到社会萧条或是战乱动盪,大家都来死当,那当铺就得关门大吉了。 经济的发展催生了当铺,在宋朝称之长生库,到明朝确定为当铺。当铺最繁华的时代是清干隆年间,当北京就有二百多个,小到破旧古书字画,大到房产地契,贱至锅碗瓢盆,贵及珠宝古玩,几乎没有不能当的,而类似高利贷的高额利润也让很多商家发了大财,只是后来漫长的战乱加上解放后取缔当铺,让这个古老的行业几乎消亡了。不过最近十几年,它又悄然復甦,大有兴旺之势。 一个地方当铺如果多得奇怪,那想必这个地主赌业很发达。现在的当铺有时候也充当拍卖行的角色,一些无法偿还的死债就用东西抵押,有些当铺收了满满一仓库货物却无法卖出,所以也并没有以前的风光,顶多只是惨澹经营,所有当铺老闆一旦发现有些不肖子孙或者是迷眼的外行人,稀里煳涂拿着家传之宝来当铺救急,自然喜上眉梢。 而这几个倒霉的当铺老闆自然是着了道了。 我来到了第一家当铺,距离发生惨案已经两个月了,当铺已经萧条得相当厉害,一个穿着背心短裤的人手里握着个塑料茶壶在门外神情黯然地喝茶避暑——这一带过了五月就热得逼人。 第407页 他大概三十岁上下,一脸颓废之色,轻摇纸扇闭目休息着。眼皮略微带着青色,嘴唇微微发白,似乎是久病未愈之人。我向前一步说明来意,他颇为友好地请我进去。 当铺不大,却相当阴凉,我不明白他干吗不进去,而待在酷热的屋子外面。 跨过门槛大概十步不到,一人高的金属栅栏将客人和当铺伙计阻隔开来——以前的当铺都是木栅栏,所以有人传言当铺是专做典押犯人物品买卖的。其实话不尽然,这么做只不过是出于自保,同的士司机驾驶座和反后座之间的栅栏一个道理。 门柜的左边有个里间,不过用白布分隔开来了,想必那就是伙计来往柜檯和里面处理公约储藏货物的地方。 我想沾点人气,这鸟房子,待久了让人憋屈。他告诉我可以叫他刘掌柜,似乎他很喜欢这个称唿。 “我不喜欢人家叫什么经理啊,什么西一欧之类的,掌柜的就叫掌柜的,我们这一行,传了百来年了,称谓变不得。”刘掌柜一边侃侃而谈,一边走进内堂,套了件外套,一来表示尊敬,二来屋子里面的确很阴凉。 说了几句客套话,我表明了来意。刚开始他有些不耐烦,说是警察已经问了多次,每次除了让自己又难过一次外,毫无进展。当我告诉他自己是朋友介绍来的时候,他有些惊讶,并说我一定可以查清楚他兄长——也就是前任掌柜的死因。 “我和我哥都是做生意的。也是我父亲的遗训,两人分别接手了上一代人的当铺和米铺。不过兄长的当铺经营得不好,这玩意儿本来就是靠天吃饭,运气不好再能干也不行,平时他也不说什么,只是兄弟一起喝酒的时候他总是带着醉意说自己太委屈了——因为我的米铺生意很好,那是当然了,什么时候人都要吃饭啊,怎能做得不好?我想父亲也是因为考虑到他比我能干,所以才让他做家里比较重视的当铺生意,结果适得其反。早知道我宁愿他放弃这里,两兄弟一起开米铺了,唉。”刘掌柜悲戚之色溢于言表,只是唯有长嘆一声。我问及他哥哥出事前后有无发生什么异动,他想了想说有的。 刘掌柜示意我稍等,然后转到当铺里面,不消一会儿便出来了,只是手里多了一张纸。 刘掌柜把纸递给我,我瞧了一眼,是一张契约文书。准确地说是一张当票,当东西的人必须手持这张当票来赎当,而且缴纳利息费用。长十几厘米,纸张厚实,在前头还有花纹和这个当铺的牌号、地址,而正下方还有一个红色的大印和当铺老闆的签名,正中间写着一行草字。 “破烂黑色锦盒一个,长五寸三分,宽三寸六分,高两寸。执贴人xx今因急用,将已物当现金七百二十元整。每月三分行息,期限十八个月为满,过期任铺变卖,如有鼠咬虫蛀,物主自甘,此贴为照。” “的确有些奇怪,一个普通的盒子你哥哥居然给了那人七百多元。这个地方经济并不像那些大城市,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也不过七八百元而已。”我将当票还给刘掌柜,他接过去也点了点头。 “我那时候不常来当铺,只是发现哥哥拿了这盒子便欣喜若狂,说是拿到好宝贝了,接着居然将铺面给我经手,然后独自一人回家,大门不出。那几天正好典当赎买当的人多,我一时忙不开手脚,就忘记了此事。后来我身体状况急转直下,得了场大病,差点丢了性命,他来看过我一次,但还是像丢了魂魄一般眼神游离。我那时候自顾不暇,也没有太重视,结果不料一个月后,居然传出他暴毙的噩耗,而且他居然……”刘掌柜一时语塞,声音有些哽咽,看来触及伤心之处,我只好等他稍显平復,才继续问他。 他喝了口茶水,忽地压低声音说道:“这件事除了警察和我们几个亲人外,谁也不知道,我哥死状极惨,整个脸皮都没有了,鲜血淋漓,警察在出事的房间找了好久也没发现那张脸,所以列为疑案。” 我听完有些吃惊,忙问他那个来典当盒子的男人是否还出现过,刘掌柜摇摇头,说是再也没看到过了。 “不过不久后那盒子也不翼而飞了。”刘掌柜又回答道。 我向他匆匆告辞。临走前他一再央求如果有了线索一定要告诉他,我许诺下来。于是他又恢復到先前的萎靡之色,继续坐在屋子外面喝茶乘凉。 接下来我去了其他几家出事的当铺,无一例外,虽然有的人不肯告诉我全部事实,但大都和刘掌柜哥哥的遭遇一样,奇怪的黑色锦盒和不久后暴毙的掌柜,而且也是没了脸皮。 我顿时失去了方向,只是奇怪这个典当人究竟想要做什么,而且我该去哪里寻找他。当我毫无头绪的时候,忽然接到了当地一个刑警队朋友的电话,之前我一再拜託他说如果有一切异动一定要通知我,果然,他告诉我最近他管辖的地区里出现了奇怪的案子,而且正好报案人就是一家当铺老闆,我立即打起精神赶往他那里去。 这个男人四十来岁,头顶早凸,光亮可鑑,脸面狭长如梭,眼细鼻窄,长着一字胡,与头髮不同,鬍鬚密得很,可能是营养流错了方向。他穿戴整齐,却掩饰不住内心的紧张,犹如惊弓之鸟,过个几秒便如鸟儿一样抬起头快速地张望几下,接着又垂了下去。我的朋友半开玩笑地叫了他声老秃。“老秃,这是我朋友,你把知道的再和他谈谈,记着不许隐瞒一个字!”被唤作老秃的男人抬起头,带着几分不满看了看我朋友,又朝我望来。 第408页 我走过去递给他一枝烟,朋友看了看表,说时间不多,下午还有人来做笔录,便把我们两人带到隔壁的小房间。果然,他似乎安静了许多,但还是对我很谨慎,我递给他的烟也推说不会,不过他泛黄的食指让我好笑,全当作不知。 我问起当天的事情,他有些害怕,但还是断断续续说了出来。 “那天只有我和伙计在,已经是夜里十点了,我想关门,结果一个身材中等、带着大毡帽和墨镜的男人走了进来,也不多说话,只是将手里的黑色锦盒扔在柜子上,低沉着说要当东西。他的声音很难听,就像是喉咙里齿轮摩擦着砂纸一般。 “我看了看盒子,有些好笑,便开玩笑地问他要当多少。他忽然抬起头望了望我,我发现原来他脸上缠满了绷带,样子有些骇人。你知道我们这行,来当东西的三教九流都有,害人之心虽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于是我小心地退到内台,怕有不测,随时准备喊人。 “‘四千八吧。’他冷冷地说。伙计忽然哂笑起来,拿起盒子一边把玩一边嘲笑那人说:‘这等破烂也要小五千,你好似去抢算了,’这个伙计跟了我三年,虽然谈不上眼力惊人,但一些东西古玩还是认得的,所以我也就懒得看了,打算把盒子扔回去撵走他。 “‘哦?居然嫌贵了?烦劳您再仔细看看,已经便宜得很了。’他的意思似乎是一定要当了这盒子。 “忽然伙计仿佛着魔一般望着盒子,飞快去开出当票,我想去阻止他,可是却被他一把推开。那怪人拿了当票一言不发走出当铺,临走前回头看了一眼,说:‘这世上竟还有嫌这东西贵的。’便走了出去。 “我大骂伙计无能,可是他却如同痴呆一般抱着盒子,傻笑着对我说这是个宝贝,接着还说如果我不愿意,可以从他工资里扣除盒子的钱。然后第二天我发现他和那盒子都不见了。 “一连好几天,那伙计都不见踪影,我只好亲自去他家,结果家里没人。他向来一个人单住在镇上一间出租屋里,后来我听都是开当铺的朋友说,凡是拿到那黑色盒子的,都死得很惨。于是我吓坏了,只好来这里报案,不过警察同志说这算不得什么案子,顶多再过几天列为那伙计失踪,而且他是外地来打工的,不告而辞的事情多了去了,他们也管不过来。加上这几天盗窃案频发,让民警忙个不停。” 我安慰了老闆几句,觉得有些蹊跷,于是向他讨来那伙计的住处。然后告诉朋友这几天帮忙看着这个当铺老闆,便要往那出租屋去。临出去的时候,我看到几个人哭丧着脸来派出所报案,房间一阵骚乱,似乎又是失窃了,朋友烦躁地挠了挠头骂了声国骂,接着抱怨说最近为何有如此多的盗窃案。我向他告辞后,便直接往出租屋去了。 说是出租屋,其实只是间破旧老平房,三个房间并列着,其他两间暂时无人居住,于是房东拿来存放货物,第三间便是那小伙计的住处。我摸了摸门把手,积了层薄灰——这一带风大,两三天不动的东西便会积上一层灰土。 我告诉房东自己是那傢伙的朋友,来取点东西,房东有些不信任地望了望我,说他还欠着几个月房租未交,我只好拿出钱包,胖胖的女房东那眯缝眼一下子睁开了,接过钱马上从自己的裤腰带上解下一大串钥匙,然后打开了门。 屋子很狭小,而且弥散着霉变的气味。让我失望的是,除了一张单人木床和一个摆放脸盆洗漱物品的架子外空无一物,房间一眼便可望穿,什么也没有,光线几乎无法照进来,所以阴暗如同黑夜。我到床上翻找了一下,没有可值得研究的东西。 似乎毫无发现。于是我打算离开,但是地方过于狭窄,我转身的时候碰翻了茶杯。茶杯忽然以一个奇怪的下落路线掉在地上。感觉是在空中撞到什么东西而掉下来的,因为本来应该掉落在我脚下,现在却弹飞到墙角去了。 我捡起茶杯,蹲了下来,慢慢地靠近床下,下面黑黢黢的,什么也没有,可是我清晰地听见了一句话。 “脱不下来了。” 仿佛是喃喃自语一般,声音小而虚弱,让我有些疑惑,可是接下来的事情让我知道刚才不是我的幻听。 沿着木床角落的上方忽然开始慢慢滴落下来几滴红色黏稠的液体,我闻了闻,是血,而且很新鲜,我顺着那地方摸过去,感觉似乎是碰到了什么,柔软却冰凉,很像人的皮肤。 我抬起头,想从床下直起腰,却发现正前方多了一只眼睛。 没错,只有一只,那眼神独独地挂在空间里,如同画着的一般,但是充满了痛苦和不甘心。 “救我。”我再次听到了那声音,于是我低声唿喊着“你在哪里”,可是没有回音。 我又看了看那眼睛,似乎正在向下滴血,接着我听到痛苦的嘶叫声和好像什么东西在撕扯的声音。 原来,那人一直在我面前,只是我看不到他。 他的手拿着自己的脸皮慢慢扯了下来,血肉一丝丝地连接在一起,仿佛用着莫大的勇气和忍受着无法想像的痛苦,当那张薄薄的人皮面具离开他的时候,整个人的身体都能看到了,血肉模煳的脸偏向一处,整个人瘫倒在地上,在他上衣的口袋里,还露出一个装着稜角分明物体的布袋。 第409页 我忽然明白了些什么。可是为时已晚,这个男人已经断气了。 两个人一千四百四十,贵么?原来这些钱不是当盒子的钱,而是他们的命值多少,那个人不是在当盒子,而是在当那些当铺老闆的寿命么? 可是我没看到那个所谓的黑色盒子,我只好打电话告诉做警察的朋友,并询问那个当铺老闆的下落,他则告诉我说由于分局人手不够,那个老闆被放走了。 我按照从朋友那里弄来的当铺地址,连忙赶了过去。当铺在小镇的另外一头,平时也是惨澹经营,只是有些人一时手头太紧才会去当些值钱的货物,所以离着镇中心很远,我几乎走了半个小时才赶到。 万幸,当铺没有关门,我掀起厚重的印有大大当字的黑色布帘走了进去,店内很空旷,正中央房顶上吊着一个灯泡,没有看到别的,只有坐在地上手拿着黑色锦盒的老闆。 他的样子又变化了,仿佛飢饿的人看见了食物,两眼放光,嘴半张着,上下嘴唇哆嗦着,不知道是害怕还是兴奋,瘦而干枯的脸颊居然起了淡淡的红晕,只是在暗淡昏黄的光线下,颜色一跳一跳的让人看着很不舒服,那脸皮仿佛随时会脱离他的脸颊,活了一般似的。 我连忙走过去想问锦盒哪里来的,他忽然站了起来。 “真是个好东西啊,阿力(伙计的名字)难怪会看上,这傢伙刚来的时候就有小偷小摸的毛病,后来被我责罚几次后看上去是改了,可是一旦拿到这个盒子,他心底里按住多年的瘾又上来了,他打开了盒子,肆无忌惮地偷东西,真是舒坦!老子也要打开这个盒子,我要实现我的愿望!”老闆的话有些怪异,语调也很奇特,很粗鲁,先前见面时,他虽然看上去略带刻薄,却还算彬彬有礼,这会儿却变成这个样子。 难道那个所谓的盒子可以实现别人的愿望?作为一个喜欢偷窃的人,让别人看不见是他,自然是最想实现的,可是这个当铺老闆的愿望又是什么呢? 我看到瘦弱的老闆打开了盒子,用颤抖的手打开了盒盖。 他拿出一张薄得透明的淡黄色像羊皮似的东西,我刚想阻止他戴上去,却已经晚了。 “我要,我要头髮,我要头髮!”老闆喃喃自语道。 开玩笑,他居然只是为了这么离谱的愿望么?我简直难以置信。 “你知道没头髮的痛苦么?有钱有什么用?有钱我头髮也长不出来,这里的人天天笑话我!连小孩子也是,而我只能赔着笑脸应对。甚至那个阿力,一个外乡伙计,也背着人说我是身体有病才秃顶而丑陋,我无法容忍,无法容忍啊!”老闆抚mo着自己的光头怒喊道。 我借着灯光,看到他的光头居然生出一片青色,接着如刺猬一样慢慢伸出一根根尖刺,真的长出头髮了? “哈哈!长出来了,长出来了!”老闆疯狂地拿出一面镜子左顾右盼,那情景让我哭笑不得,可是头髮还在不停地生长着,那头髮黑得有些不同寻常,缓缓地蠕动开来,像是有自己的生命一般,接着开始慢慢缠绕住他的脖子脑袋,最后老闆一边高喊着“多么浓密的头髮啊,继续长啊长啊”,一边被自己的头髮像结茧一样紧紧地包裹起来,直到一点声音也没有了。然后,我听到一声清脆的骨骼扭断的声音,老闆的身体像布置一样瘫软在地上,搐动了几下便没有反应了。 我喊了他几声,却没有回答,刚想走过去,却感觉到身后有人。 是他们口中描述的当锦盒的人,他果然满脸缠着绷带,只露出一对眼睛。 不过他没有看我,只是望了望地上动也不动的老闆。 “我是来赎当的。哦?看来成了死当了。”他带着玩笑的口吻走过去,扒开那堆头髮,我看到老闆的脸已经不见了,而绷带男人的手里则多了张皮制面具,他小心地放入黑色的锦盒,接着带着笑意看着我。 “你也有愿望么?有的话我可以把盒子给你,不过记得不要成了死当哦。”他把盒子递过来,可是我没有接受。 “你一定在想是为什么吧?喜欢偷东西的伙计,不满自己秃顶的掌柜,还有最开始那个嫉妒自己弟弟店面比自己好、希望他可以早点得病死掉的人,他们都把自己的命也当掉了!实现愿望,是需要代价的。知道什么叫上当么?就是上当铺当东西,所谓的当,就意味着强买和欺骗了,这些人都是心甘情愿与我做交易的。”他身材不高,但说出这些话的时候,仿佛在谈论蝼蚁一般高傲。 我这才想起刘掌柜说到自己大病一场差点身故的事情,没想到居然是他哥哥的诅咒,可惜他哥哥没等到接手米铺就自己先归天了。 “即便如此,你也无权利决定他人的生死。”我认为自己的话很正确,不料他却哈哈大笑。 “我没有去决定,是他们自己决定的,打开盒子,贴上这面具,都是自己决定的,他们心中的噩有多大,面具的效果就有多大,当然,得到的副作用自然也就大了,我只是负责回收罢了。”他停顿了一下,接着盯着我看,“我认识你,你和你父亲一样总是喜欢多管闲事,而这种人总是打着善与正义的牌子,其实只不过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罢了。我承认你和躺在地上的人不一样,但也还高尚不到可以批评我的地步,而且,当这块人皮快完成的时候,我会去打你的。”缠着绷带的男人将那块人皮小心地放回盒子。你可以试差阻拦我,不过我劝你最好别这么做,我知道那个小女孩在什么地方,或许你以为你的朋友是可靠的,不过我却不这么想。她对你很重要,是吧?如果不想她出什么意外的话,我劝你还是不要再追我了,时候到了,我会自己出现在你面前的。“他说的自然是李多的下落,我不由自主心紧了一下。 第410页 说完,他走出了当铺门口,渐渐消失了。我也只好叫来朋友处理善后,然后连忙赶回安置李多的朋友家中,万幸,一切无恙。可是我对自己没能阻止那人感到内疚。我无法知道那个男人究竟想干什么,或者他也有需要完成的愿望。 看完纪颜的信,我走到窗口揉了揉眼睛,在街对面也看到了一家不大的当铺,忽然又想起了一部很有名气的电视剧,在当铺,任何东西都可以明码标价地当掉,唯独贪婪却毫不值钱,但双是永远无法赎当的。 第一百夜:绑架(上)[强烈求票!] 今天我接到一个意外的求助,这人是我父亲的一位老友,几乎可以说是看着我长大的,他的儿子也与我上过同一家幼儿园和小学,但是我实在不喜欢这个傢伙,因为 自从他高考失败后,除了不停在问家里讨钱,打着做生意的幌子在外折腾外,没干过一件靠谱的事情,以至于将他父亲的退休金都差点骗光。我也不止一次劝过他, 谁知道那傢伙居然噩狠狠地威胁我别再多管闲事。父亲每每提到这位好友,总是唏嘘不止。 当接到这位伯父的电话时,我没有感到非常惊讶,因为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虽然这位可怜的父亲多次要求登报脱离父子关系,但毕竟只是说说而已,于是我懒散地问了问,谁知道伯父的口气十分慌张。 “黄 喜不见了,都好几天了,我找了好多地方,他的朋友也说好几天没看到他了,我实在很担心,不知道可不可以登个寻人启事。”可怜五十多岁的人,居然带着央求的 口气来询问我,让我很难受。我安抚了伯父几句,决定下班后去他家看看。当然,这也是父亲经常叮嘱我的,如果黄伯父有事情相求,一定不能拒绝,毕竟以前他和 父亲共事的时候,对父亲多有照顾。 黄家我去过多次,路自然很熟,一路上我想,估计这小子去哪里鬼混了。但是他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就算他不怕让自己的父亲担惊受怕,起码也该回家讨点生活费吧,以他花钱的速度,断然是不会在外超过两天不回家的。 说 起黄喜,落到今天这个田地,伯父多少也要负点责任。黄喜自幼丧母,伯父视其为掌上明珠,就差没把儿子当爹养了。而且伯父一直没有再续娶,这也很奇怪,据他 自己说,是怕找了个后妈让黄喜吃苦。伯父工资并不富余,而且当时黄喜的奶奶卧病在床,有段时间工厂效益不好,最艰难的时日,即使是饿着肚子在药厂扛料,伯 父也要保证黄喜吃饱。父亲曾经想接济一下他,可是被拒绝了,一直以来都是他照顾父亲——他比父亲先进厂一年,一直以老大哥自居。后来伯父说黄喜外婆为他找 了份比较轻松的兼职,这才挺过那段日子。 来到黄家,只见伯父独自一人坐在那个泛黄的二手沙发上看着电视,实际上他根本无心消遣,不停在按着遥控器,电视屏幕不停地闪着,就好像人在眨眼睛一样。 简 单说明来意,伯父见到我稍微宽心了些,但不是十分忧虑地说,黄喜失踪前一天非常兴奋,在外面喝得烂醉回家,还说发财了,就快发财了。他想询问儿子,却又被 粗暴地顶撞回去。而第二天一早,黄喜一反常态地早起,并且留下一张字条,大意是说自己很快就能得到一大笔钱,并且结束父子俩的苦日子。但是字条留下后,黄 喜已经失去音讯六天了。 的确有些异常。我让伯父带我去了黄喜的房间,里面除了一些武侠小说、歌碟和揉得乱七八糟的衣服外,什么也没有。正当我觉得一筹莫展时,忽然伯父家里的电话响了。 伯父接起电话,神态忽然变了,他握住电话的手居然在发抖,甚至说话也开始结巴。望着本来一米八几的个头居然蜷缩了起来,我觉得事情有些不妙。 果然,伯父放下电话就告诉我,黄喜被绑架了。 这 简直是个笑话,居然有人绑架这小子,他既不是什么出名的明星,更不是富豪之子,也谈不上政府要员,绑架他的人莫不是世界上最愚蠢的劫匪?当我哑然失笑之 际,忽然记起黄喜说自己要发财了,他一向口无遮拦,又好吹牛,或许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真的有人绑了他来讨要赎金也说不定啊。 于是我问起绑匪的详细要求,伯父却抬起头,小声说绑匪要五百元。 五百元?我简直怀疑自己的耳朵,而第一反应则是这压根是黄喜自己搞的噩作剧。或许这傢伙所谓的赚钱计划已经泡汤,或许根本就是被人骗了过去,又不好意思回来,也许牛皮吹得太满,只好搞一出自导自演的绑架案出来。对,一定是这样,这种例子太多见了。 我刚想拆穿他的低劣闹剧,但话到嘴边又停住了。或许我干脆装作不知道,倒让伯父好受些,有时候谎言反而比真相更能慰藉人。 “而且,他还交代说一定要以前的旧版人民币,十元一张的。”伯父的神色更加惊恐,他抬起眼皮看了看我,却又像犯了错的孩子一样迅速压了下去。他就弓着腰坐在离我不远的黄喜的床上,双手不知所措地放在膝盖上,从上往下看,他的头顶满是白髮,比我父亲的多多了。 我依稀记得,今天是父亲节。 第411页 “那赶快去找吧,这种钱虽然少了点,但应该还是凑得齐的。”我安慰了伯父几句,但他仿佛没有听到一样。虽然开始的时候他很慌张,现在反而平静了下来,似乎决定性了什么事情一样。 “那绑匪有没有说在哪里交赎金呢?”我自己都觉得说得怪怪的,哪里有五百这么少的赎金。 伯父告诉我,就在城郊不远处。我知道那个地方,以前伯父和父亲所在的工厂卓越就在那里,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伯父坚持要离开那个工厂,并且居然弄到了两个指标,于是他和父亲一起来到了当时效益还不错的药厂,一直做到现在退休。 “那 地方我太熟悉了,欧阳啊,你就不必去了,也千万不要报警,全当作破财免灾,我老头子一个人去就可以了。”他拒绝了我想一起同去的要求。或许,他并不煳涂, 已经识破了儿子的骗局,毕竟知子莫若父,他绝对比我更了解黄喜,我又何必再同去,让他在我这个外人面前出丑呢?于是我也就答应下来,只央求他事情解决后马 上给我个电话,看有什么可以帮忙的。伯父沉默了一下,点头同意了。 离开黄家,我四处找了找以前旧版的十元纸币,的确不太好搞,但还是凑到了一部分。 黄喜干吗要这样做,还硬要什么十元一张的旧版钱?这让我很疑惑,或许他只是想转移目标? 当我回到报社,立即向伯父家里打了电话,但家里没人,或许他已经去了那个地方,我心中多少有些不安,干脆以去外面採访的名义请假半天,搭车去了城郊的旧工厂。 天有些闷热,已经半个多月没有下雨了,整个城市就像一个闭塞的罐头,长久未曾吃过雨水的公路开始变得有些暴戾,加上城郊的路面本来就十分破旧,一路上颠得我几乎吐了出来。 好不容易来到目的地,却发现这地方竟残破到这种地步。 好歹以前也是有数千人的大厂,加上周边的职工宿舍,原本也是人声鼎沸的热闹地方,现在却连只野狗也看不到了,在这里完成绑架交易,果然再好不过。 望了望四周,看来伯父还没有到,他一生勤俭,能走路绝不骑自行车,能骑自行车断然不会浪费钱坐公车,于是我想在他没到之前,赶紧找到黄喜那小子,别再让他爹受罪了。 我虽然在这里也待过几年,但那是幼年时的事情了。不过凭藉着仅存的印象,我还是慢慢摸索了进去,长满红锈的青色大门上贴着两张几乎站不住脚的长长的封条,我绕了一圈,找到一个铁丝网的破洞,钻了进去。 工厂很大,从大门直走将近八十米才是车间。我沿着长满杂草堆、残破却十分沉重的车间模具的道路往前走,一边走,一边唿喊着黄喜的名字,我的声音伴随着回音在偌大的车间里响彻开来。天空更加阴沉了,仿佛随时会掉下来,我几科嗅到了要下雨的味道。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居然听到了一个微弱的求助声,这让我欣喜万分,接着是第二声,我赶紧朝着声音的来处跑过去,在一个原本存放半成品的小仓库里找到了黄喜。 他 已经瘦得不成人形了。让我奇怪的是,他并没有被殴打或者被绑住,仓库的大门没有上锁,为什么他不逃出去?黄喜见了我,没有过多的表情,只是点点头,并且努 力撑起身体,他身上蓝色的t恤已经揉搓得如腌菜一般,脸上一片青色,嘴唇也青紫得吓人,眼睛带着厚重的黑眼圈,整个身体靠在长满青苔和黑色霉斑的墙上,稍 微走近,就能闻到他身上浓重的酸臭味。我想带他出去,并且递上自己随身带来的一瓶水,可是黄喜摇摇头,伸出脏兮兮的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做了个v字的手势,我 明白,他在问我要烟。 抽上半枝,他才慢慢回过神来。 “你不该来。”这是他从喉咙里苦涩地冒出的第一句话,那眼神非但没有半点感激,却仿佛在责怪我多管闲事。 “你以为我想来?你爸爸都快急疯了,现在他正在朝这里赶呢!”我站起身,没好气地说道。 黄喜的脸色马上变了,他嘴里的半截香菸居然掉在了地上,惊恐让他的整张张脸都变形了。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他居然抓住了我的双手。 “你说什么?他在往这里来?”接着,他抱着自己的脑袋,喃喃自语着说,“算了,都註定好的。” 我看着他憔悴的样子,有些担心他脱水,便将手中的水递过去,可是他仿佛没看见一样,根本不想喝。 “你知道这六天到底发生了什么?”黄喜的话让我很好奇,但我没有问他,我在等他自己说。 黄喜面无表情地说出了他这六天发生的事。 (下面是黄喜的口吻。) 或 许我爸都告诉你了吧,六天前我说自己要发财了。的确,我当时是真的以为自己要发财了,因为我决定做一件可以发财的事情,虽然这不是什么好事,但马无野草不 肥,人无横财不富,这个世界上那些号称白手起家的富翁们,往往手都很黑,而我也就打算干这一次,然后拿着这个本钱去做正当生意。那啥,以前老师不是常说 么,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每一个毛孔都流着血和汗么。 第412页 你或许已经猜到了,我打算绑一个孩子,来要一笔钱,而我也物色了好久。你知道我家门 口就有一所高档小学,里面的孩子非富即贵,当然,现在的孩子家长大都会去接送,要绑一个孩子还真不容易,但总有机会啊。我几乎在那学校蹲点了半个来月,终 于发现有个有钱人家的小鬼在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是自己回家的,而且他回家的路有一段是十分僻静的地方,于是那天我就在路边埋伏着。我还弄了个面具,是那种 京剧脸谱的样子,毕竟认不出长相,我还有迴旋的余地嘛。而且我还准备好了食物以及藏那孩子的地方——就是以前我俩住的厂区那里,传说闹鬼的厂货仓,把孩子 藏在那里,谁也找不到,你说我聪明么?哈哈哈! 不知道等了多久,或许那天小学有什么活动吧,我居然睡着了,等到勐地醒来,居然到天黑了还 没看见他来,我有些想放弃了。正要离开,却看到黑暗里有个背书包的矮小影子,我二话没说,马上冲过去用麻袋套住他,然后低声威胁他不准哭喊,其实那个地方 那个时间,即便他喊起来,我也是不怕的,那里住的都是胆小怕事的主,谁会去管别人家的闲事呢? 奇怪的是那孩子不哭不闹,我正在纳闷,心里却也高兴事情这么顺利。 于是我一口气开上从我哥们儿那里借来的二手面的,来到这个废厂。 当我停下来,把装着孩子的麻袋扔到事先腾出地方来的仓库的时候,我隐约觉得有些不对。 那孩子好像有些问题,是的,他太轻了,轻到让我感觉不到他的重量。 第一百夜:绑架(下)[强烈求票!] (黄喜说到这里,又做了个问我要烟的手势,我只好再给了他一枝。一阵吞云吐雾之后,他的脸在稀薄的烟雾中慢慢变得模煳起来,只有声音依然清晰。) 当时我已经被钱迷了心窍,哪里管得了这么多。我知道那孩子家里十分有钱,我也不多要,只要二十万。绑架就是这样,不能狮子大开口,要得不多,人家负担得起,也不会贸然报警。可是当我打电话去那家人的时候,男主人却是一副不屑的语气。 “二十万?给你冥币要不要?我儿子好好地待在我身边,你还居然说绑架了他?你小子是否穷疯了?” 接着,他挂断了电话,而我自己却懵了。 当时我把麻袋放在身后的墙角里,自己背过身打电话,但现在我却有些不解了。 难道说我绑错人了?于是我立即冲过去,扒开袋子。 果然,弄错了,根本不是那个孩子,而且这个小子穿的衣服十分土,简直就和现在小孩的潮流格格不入啊,只是长得十分白净,白得有些晃眼。 管他呢,将错就错,现在的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没二十万,要个七八万总有吧。于是我使劲抓着那孩子的肩膀,大声质问他父母是谁,电话多少。 我 原以为他会被吓哭,结果他却十分冷静,甚至带着微笑报出了他父亲的电话和工作,原来他爸爸是工厂的车间主任,看来油水估计捞的不会少。我感到钱就在手边 了,像这种人,大都是欺软怕硬,你爸和我爸都是工人,知道这些什么科长啊主任啊之类的,对付下面的人厉害得紧,真正出了事,却像没头苍蝇一样。我高兴坏 了,连忙拨通了电话。 可是电话打了好久也打不通,最后接起来了,却是一个苍老的女人的声音,我料想是孩子的外婆或奶奶,于是噩狠狠地说绑架了她的心肝宝贝,并告知赶紧拿十万来赎。 谁知道那边仿佛得了老年痴呆一般,一个劲地问什么孙子什么孙子,然后啪一下挂了电话。我有些急了,心想不给点厉害的估计还会装煳涂,于是我放下电话,走到那小孩面前。 “这是你家里人不地道貌岸然,都不怎么关心你,叔叔要从你身上切个指头,你乖点,一点都不痛的。” 这个也是我从电影和书里学到的。有些人家以为是欺骗勒索,所以不相信,当然作为绑匪要拿点凭证给他们,以表示你亲人在我手里。来的时候我把那孩子紧紧地绑在那根暖气管子上,你看,就是你后面那个。 (黄喜指了指我身后,我回过头一看,果然有根碗口粗细的黝黑的暖气管,那原本是看守他库的人熬夜时候用来取暖和烧开水的。那管子旁边的确散落着一些绳子,可是,那小孩到底上哪里去了?) 我还事先准备好了药品和绷带,并且还学了下紧急包扎,只不过那小孩一点也不害怕,只是冲着我笑。 “叔你轻点,我怕疼。”他小声说了句。我心里有点乱,握着刀的手也有点发抖,我暗骂了自己一句没出息,做大事么,总要狠着点心肠。 于是我绕到那孩子身后,免得看着他那对黑黑的毫无城府的眼睛下不去手。 我的刀开始朝着他像葱段一样细白的小手指头割去,那感觉奇怪极了,仿佛切的不是人的手指头,而是一段白蜡烛。 没用多大力气,我便割了下来,他的血流得很慢,像录像里的慢镜头,浓稠得很。我马上为他包了起来,虽然乱了些,不过手指头马上止了血。 “不疼吧?叔叔没骗人是吧?”我故作轻松地坐过去对着他笑了笑,他也笑了笑,说不疼,叔没骗人。 第413页 我于是吓唬他说不要尝试跑出去,这附近还有野狗和狼。然后我拿着那截断指朝外走去,打算找个盒子包起来扔到那孩子家门口,并且附带一封恐吓信。 可是当我走到仓库铁门边时,月光直直地照到我的手上,我感到有些不适,手中的好像是另外一种扎手粗糙的东西。 我摊开手掌,看到的是一截断骨,完全腐败了的黑青色断裂的小指骨。 我吓了一跳,像触电一样赶紧扔掉。我一下子慌了神,那小孩果然有些不对,记得那条路没别的孩子走的,我想到这里,于是干脆想一走了之。 可是当我正打算逃出去,身后去传来那阵熟悉的声音。 “叔,你去哪里啊?我害怕。” 我吓坏了,赶紧朝外跑去,可是没跑多久便被什么绊了一下,接着头撞到什么硬物,然后晕了过去。 当我醒过来,却发现自己还在这个仓库里,而且被绑在先前绑着那孩子的黑色暖气管上。而那个诡异的小鬼,却直直地站在我面前。 “叔你为什么跑啊?不要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里啊,叔我害怕,我害怕啊。”他一边叫喊着,一边把头朝我怀里蹭,我可以清晰地闻到他身上的一股子腐臭味,我的脑袋拼命地挣扎,可是他却用双手把我越抱越紧,几乎让我喘不过气来。 可笑么?想着绑架别人的我,却被人绑架了,不,那傢伙怎么可以称做人?接下来我不停地想逃出去,可是无论我怎么努力,也逃不掉,最后我都会回到这个仓库里来。那孩子说仓库只有我和他,只要我离开了,他就会害怕孤单,所以如果没有第二个人来,我会被永远关在这里。 还好我来时带了些食物和水,才没被饿死,不过再过几天。我真的要在这里做干尸了。 说完,黄喜颇为自嘲地笑着。他的笑声在空旷的仓库里迴荡着。 可是,我没有看到他说的小孩。 “那孩子呢?你既然没有被绑住,怎么不回去?”我质问他。 “我只是刚刚解脱了而已,身上一点气力也没有,你叫我如何回家?而且他把我的手机也拿走了,估计就是用那手机给我家老爷子打的电话吧,没想到你却先来了,你还真是不走运呢。”黄喜的话让我摸不着头脑。 “你不是问我那孩子在哪里么?你干什么不抬头看看呢?”他忽然高声笑了起来,脸上的五官也夸张地扭曲着。 “多亏你啊,多亏你啊!我可以走了!你个笨蛋,不管是你还是老头子,只要谁踏进了这个仓库,我就可以离开了!哈哈哈哈!”黄喜勐地跳了起来,哪里像刚才那么虚弱的样子。 我下意识地抬起头,仓库顶是一个三角的支架,上面好像趴着一团黑煳煳的东西。 那东西开始慢慢变得模煳,变大了起来,不对,我忽然发现模煳的不是那团东西,而是我的眼镜。 一双脏兮兮的小手按在我的镜片上,我依稀可以看到其中一只没有小指。 我的耳朵边上传来一阵微弱却清晰的声音: “叔,别走,我害怕,陪着我啊,叔。” “哈哈,你慢慢在这里陪着这个小鬼吧,老子可以赶紧跑了。告诉你,是这小鬼叫我打电话的,他说只要老头子来了我就可以自由了,还非要什么十元一张的旧版钞票,我还真担心他凑不到钱呢!”黄喜还是在怪笑着,他打开仓库的铁门想逃出去。 而我却呆立在原地无法动弹,因为我的双脚已经没有知觉了。那孩子慢慢从我的脖子处爬过来,脖子上一阵冰凉,仿佛一条蛇慢慢地从我后背爬过来一样。 这里,仓库门突然哗啦一声拉开了,但是黄喜却没有出去,他的笑容反而像凝固了一样。 他开始慢慢朝后退却。 从门外进来另外一个人。 是黄伯。他面色沉重,手里拿着一个信封,他看了看儿子,嘴巴微微颤抖着,似乎努力克制着自己。 “爸,爸你来了啊!我吓死了,我答应你以后好好做人,爸你快带我走吧!”黄喜像小孩子一样居然抓着黄伯的手撒起娇来,让我觉得一阵噩心。 “是你绑了我儿子说要五百块么?”他无视黄喜,径直走到那东西面前。 我的脖子忽然一松,身后慢慢转过一个小孩,那孩子的穿着很朴素或者说很不合时尚,的确如黄喜所说,太土气了,仿佛几十年前的衣服一样。 那孩子呆呆地望着黄伯,又看了看那个信封,脆生生地喊了句:“叔,你来了啊。” 黄伯仿佛没有表情似地应了句:“嗯,我来了,虽然来晚了,但到底还是来了。” 黄喜忽然急躁起来,大喊着要回家,结果黄伯勐一个转身,一个耳刮子甩到他脸上。黄喜被打懵了,捂着半边脸说不出话来。 黄伯则走到我面前,低声说不好意思,把我牵连进来之类抱歉的话。接着他走过去抱住那孩子,泪流满面。 “叔对不起你,是叔不好。” 那孩子有些呆滞,忽然也张开手,抱住黄伯的头。 “叔你别走了,陪着我好么?”话音刚落,他的手便开始死死勒住黄伯的头,黄伯的脸开始变成铁青色。 “出去!带着……黄喜走!”这是他说出来的最后几个字。 第414页 那孩子抬起那双黑色的大眼睛又看着我们,欢声喊道:“叔你们别走啊,留下来陪我啊。” 我只好拉起被吓呆的黄喜逃出了那个仓库。刚离开,仓库的门便锁上了,再也打不开了。 黄喜整个人都呆了,趴在仓库门口。外面下起了大雨,空气里的潮热消退了不少,但我却觉得更加胸闷了,而身体却感觉一阵冰凉。 一天后,我和黄喜带着警察来到仓库,找到了黄伯的尸体,他的头死死地卡在裂开的墙壁里,连头盖骨都裂开了。而为了拿出黄伯的手,警察推开那堵墙,结果却在里面找到一具已经腐烂成骷髅、背着旧书包的小孩的尸体。 那尸体只有九根手指头,少了一根小指。 后来我们才知道,黄伯那天晚上来之前已经留下了一封长信,他说当年因为家境窘迫,一方面母亲要治病,一方面要养育黄喜,他一时煳涂,绑架了车间主任的儿子, 想勒索五百块渡过难关。当时五百不是小数字,黄伯在厂里一向受人尊敬,他从来觉得借钱是件羞耻的事情,他也想拿到五百元以后再慢慢还给车间主任,结果那孩 子不小心看到了他的脸——孩子认识黄伯,并一直喊他叔。黄伯没有办法,只好勒死那孩子,并且将尸体封在那货仓的墙壁里,结果后来看守货仓的人经常说晚上值 班的时候有不干净的东西。车间主任也因为儿子没找到,郁郁之中上班的时候从楼上掉下来摔死了,只留下一个半疯的妻子。黄伯一辈子活在自责里,他没敢再续 弦,是怕自己一不小心说出来,如果自己被关进去,母亲和儿子就再也没人照顾了,所以他将这件事隐瞒了二十年。 “如果我当时放下脸,哪你父亲的话,跟大家借点钱,或许就不会酿成这种悲剧了。有时候事情就是这样,看上去很简单的加减法,也会算错的。”这是黄伯留给我的一句话。 原来那天黄伯接到电话,就已经知道所谓绑架的内情了。 黄 喜自从那件事后便开始沉默不说话,他后来经常躲着我,说那天在仓库他的神志已经不清楚了,才会说那么多犯浑的话,并希望我原谅他。还说他会努力工作赚钱。 后来我听说,他找到那个车间主任的家,认了那个半疯的可怜母亲做干娘,并开始照顾她的日常起居。或许这样,黄伯的愧疚可以稍微减少一些吧。 【本书即将在下一夜完结,多谢大家的支持!!请大家多多收藏砸票吧!!!】 第一百零一夜:蜂后(大结局) 【本书大结局,感谢读者们的支持,终于完结了,大家多多收藏,砸推荐票吧!】 每个女孩都渴望自己是公主,但并不是每个父亲都是国王。大多数人在成年后都将这个渴望深埋在心底。可是也有少数人会一直朝着这个目标前行,她们相信,哪怕自己是一个灰姑娘,终有一天也能穿上水晶鞋遇见王子。 我无疑相信童话,但是在这个城市越来越多的年青女性中间传播开的流言中,似乎的确有着可以一夜之间变成公主的奇谈。 “知道么,只要按照那个男人的话去做,就可以变得像自己的偶像一般漂亮高雅啦!” “真的么?不会是骗人的吧,或许是拆白党呢。” “嘻嘻,我开始也不相信,不过我好奇尝试了一下,真的,真的变了。你没发现么?a君也做了,她变成大美人了。” “是啊,听说只要你对自己哪个地方不满意,都能改变呢。” “那我也要去试试了。” 诸如以上的对话几乎每天都能听到几句,起初以为只是普通的gg宣传,可是我逐渐发现有些异样的味道。由于工作的需要,我经常要穿行这个城市最大的一条步行街,而那里也是年青人的聚集地,可是我看到的年青女孩们却开始起着变化。 该如何形容呢?她们长得越来越相像了。 我将这事告诉正在休息的那个男人,其实他早就注意到了,甚至李多也收到了类似的传言。 “据说只要每天在自己出生的那个时刻踏入那个小店,买下店内出售的那枚戒指戴在右手的小指上,就可以实现自己变成公主的愿望呢。”李多笑嘻嘻地回答说。 “那你怎么不去呢?你也是女孩子吧?”我抬起头问道。 “本姑娘已经很完美了。”她一边笑着一边用手拢了拢头髮,我注意到她的右手小指戴着东西。 “那是什么?”我指着那东西说。 李多一脸尴尬:“该死,忘记取下了。我只是戴着好玩,朋友们都去了,我也不好意思不要啊,再说是老闆送我的。”她得意地伸出手来。 我看见纪颜目不转睛地看着那枚戒指。的确,很是古怪,似乎材质很特殊,根本就不是金属做的。表皮暗沉而没有光泽,如同生锈的铁器,但是摸上去又冰凉而光滑,并且还带着些许柔软。 “还是拿下来吧。”纪颜劝道。李多点点头,可是无论她如何用力,那戒指也无法取下。 “见鬼,好疼啊,仿佛已经连着肉了一般,根本拿不下来。”李多皱着眉头抱怨着。 纪颜没有再说什么,只是要了那个小店的地址,并决定现在就去看看,当然,我也同去了。 第415页 几乎是在这个城市将被遗忘的一个僻静角落里,大概两米多宽的店门,非常古老接近破旧的木质结构的前厅,外面的阳光几乎无法投射进来,还好房子内挂着五彩的电灯,只是那光过于艷丽,显得有些妖异。 这里似乎还卖一些小装饰品,只是没有人在,我们唿喊了几句,一个中年男子走了出来。 他四十岁左右,身材中等而略微发福,白色的短袖棉质衬衣略有些发黄,微微下垂的腹部和厚厚的下巴都让这男人显得亲切而和蔼,还有一双几乎一直是眯起来的双眼和可爱的大头鼻子。 “两位有什么需要么?”他做了个请的动作,并带着笑意站在我们旁边约半米处。 纪颜谈到了那个古怪的戒指,可是老闆摇摇手。 “不好意思,我们不卖给男性的。” “哦,那打扰了。”纪颜转身离开了小店。当我踏出店门时,我回头看了一下,在多彩灯光的照射下,那男人脸上的笑意忽然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却是一种怪异而尖刻的眼神。 这件事似乎暂时放了下来,我们又开始了像以前那样讲故事喝酒的日子,但是这日子并没有维持太长的时间。 很快,那些戴着戒指的女孩开始出现异常了。 李多的性情开始变化,她不再如以前一样活泼了。她经常对着镜子整理自己的头髮,将它编成辫子,又拆开,又继续编,无论我和纪颜如何对她说话,也根本像没听到一般,嘴里总是嘀咕着一些我们不懂的字眼,像“我变成您了,您永远都不会离开我了”之类的。而她的同学却又显得更加怪异,大都是整天抑着镜子不放,即使是吃饭睡觉也不撒手,然后疯疯癫癫地高声大笑,有时候又一个人在房间里说话。她们地亲人非常着急,却又没有任何办法。 而更让人觉得怪异的是,所以戴上戒指的女孩都开始变得像同一个女人,无论是皮肤还是五官,都越来越接近了。李多的样子也开始变化,不过变化却不大,或者说那些戴上戒指的女孩反倒变得有些像她了才对。 “那不是普通的戒指,之所以要戴在右手小指上,是因为那是除了意根之外六根中掌管眼根的地方,那些女孩的眼睛已经看不到真实的世界了。”纪颜有些担忧地说道。 我们回到那家小店,可是已经关闭了,问遍附近的人,也都不知道那小店的下落,都说是突然开的,就像突然走了一样,似乎从来没有来过。 纪颜无法控制病情,只能暂时用针灸和药物让那些几乎疯狂的女孩暂时冷静一下。 手指上的戒指已经和肉连在了一起,除非将整个手指砍下来,而纪颜却说即便砍下手指,恐怕也不见得可以治癒。 “除非找到那个制作戒指的人。”纪颜一边翻看着资料一边自语道。 然而没有想到的是,那个男人却自己出现了,而且随之而来的,居然还有久未谋而的黎正。 “嘿嘿,本来打算躲起来等灰姑娘们完全变成公主,可惜还是被这小子找到了。”店老闆依旧眯起眼睛,摊开双手做了个无可奈何的动作,随即又望向黎正。 “我一直未曾走远,当李多戴上戒指的时候我来不及阻止,只好一直盯着这个傢伙,果然,他想逃跑。”黎正的手一直搭在那个男人的肩膀上,仿佛粘着一般。 “不对不对,你怎么可以用逃跑这个词?我不是说过么,时机成熟的时候,我会出现在纪黎两家的后人面前的。”店老闆说完,忽然脸上的皮肤开始紧缩起来,如同放掉气的气球,又像缩水的布匹。 纪颜和黎正的脸色变了,尤其是黎正,他的手下意识地离开那人的肩膀。 店老闆的皮肤继续紧缩,最终裂开了,我仿佛看见一个破茧而出的蝴蝶一般,在店老闆几乎已经没有生气的皮肤下又钻出了一个头颅。 那个头紧紧地被绷带所缠绕着,只能看到一双眼睛和嘴,那双眼睛的瞳孔绝对不是人类所有的,而是透着猎食者特有的贪婪。 接着,他仿佛如脱去衣服一样脱去了那个看起来微胖的中年男人的外皮,他真实的样貌原来非常瘦削,穿着一件黑色的紧身衣,双手修长。 “其实在这之前我已经和你们各自见过面了,当然,不审请允许我做个自我介绍。”他优雅地向我们鞠了个躬,然后大大咧咧地坐在沙发上。 “我叫白杨。”他笑了一下,裂开的嘴巴像破了的石榴,露出一排细碎像碎屑似的牙齿。 纪颜惊讶地看着他。 “工蜂,魇术……”随即他朝后退了一步,“你应该死了才对。” 黎正有些不解地望着这两个人。当然,我是知道白杨的故事的。 “的确,我自己也觉得不该活在这个世界上,可惜的是你的父亲那时候过于年青,并没有好好查看我的身体,如果用常人的思维来看,一个全身被烧焦、没有气息的人的确应该必死无疑。可是如果不是人的话,自然这个理论就不成立了。” 白杨拿起桌子上的水杯,自顾自地倒了杯水喝下去。 “你是来报仇的?可惜我父亲早就过世了。”纪颜警惕地望着白杨。 “不,我绝对没有找你寻仇的意思,甚至我还要感谢你的父亲,否则的话我还要一辈子在那个乡下村庄里做一个会计,我不会发现自己身体的秘密,而这个秘密是你父亲一生都在寻找,最后还搭上性命的原因。当然,也包括你的父母,黎正。”白杨望向站在一旁斜眼看着他的黎正。 第416页 “说下去,关于我父母的事情。”黎正低沉着声音问道。我从未见他有过如此的状态。 “嘿嘿,我就知道你会感兴趣。二十年前,其实你们的父母都在寻找会使用魇术的那个部落,纪颜父亲再遇见我后知道了魇术的可怕,于是放弃了寻找的必要,可惜的是你的父亲却过于执着,甚至与部落里的其中一个女孩相爱了,并带着她离开了那个地方。对于这个部族来说,这是不可饶恕的行为,在她们看来,男人不过是传播生命的工具和保护部族不被外界骚扰的武而已,是卑微的工蜂。于是她们对那个逃走的女孩下了魇术,诅咒她悲惨的命运,结果你知道,她死在了自己最爱的人手里,也就是你的父亲手中,钉刑,实际上就是部族用来处罚叛逃者和不忠者的刑法之一。 “你的父亲在变疯前留下遗嘱,将自己的儿女分别託付给自己最信任的两个人照顾,因为他知道诞生的儿女绝不能一起长大,部族不会放过他们,所以分开来安全性大一些,于是你被交给了你父亲的好友,当时还是刑警的黎队长,而你妹妹则交给了纪颜的父亲。”白杨缓缓说完,但是黎正依旧冷冷地望着他。 “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 “那是因为,我已经去过那个部落了,而且我们达成了交易,只要我满足她们的要求,就可以解掉我身上的魇术,重新变回人类。”说完,他望向纪颜。 “交易?”我问道。 “是的,你们也知道,那个部族几乎快被这世界所遗忘,她们想重振以前的辉煌,不过她们的障碍是男人。这个世界不可否让是男性当道了,如果想回到那个时代,必须将他们重新变成工蜂。”白杨笑了笑。而他的话却让我一阵发寒。 “看着吧,很快你们就会知道,那戒指有什么作用。”说完,他站起身打算离开。 “你来了还能轻易离开么?”黎正再次伸手过去。 “打倒我也没有用,戒指不会自动脱离。实际上我也不知道如何让戒指脱下来。更何况,我不认为你们两个有这能力。”白杨又笑了笑,充满了不屑和藐视。 “当所有的女孩都变成公主,我会告诉你们空间是怎么回事的。要怪,就怪你们的父亲,去招惹那些不该招惹的部族。”白杨不像在说谎,他离开了纪颜的住所。 纪颜一直在观察李多的变化,包括其他那个女孩,果然,白杨没说错,所有戴上戒指的女孩都开始变成同一个人。回到报社,甚至连落蕾,包括其他女孩也戴上了戒指,不过奇怪的是,戴上戒指起变化的都是未曾生育的女性。 就这样,这个城市所有年青的女孩都长成了一样样子,有些像李多,但又不全像。 黎正看着李多的脸,有些惊恐和诧异,那表情我从未见过。 “她和那些女孩越来越像我死去的母亲了。”黎正对我们说。纪颜也很惊讶,不过他很快低头深思起来。 “工蜂?我明白了!”纪颜忽然从座位上跳起来。 “所有能够生育的雌蜂只能有一只,唯一的一只蜂后。”纪颜一字一顿地说。 “你的意思是白杨让所有未曾生育的女孩都变成同一个人,也就是所谓的变成公主?”我吃惊地问道。 “的确,如果所有的女性都变成了同一个人,这样说也就等于社会里只有一只蜂后,自然所有的男人都成为了工蜂。”黎正说。 “可是为什么会变成我母亲的样子?”黎正有些不安地望了望依旧在照镜子不理睬我们的李多。 “去找到白杨,他应该还有事情没告诉我们。”纪颜提议道。 很快,我们找到了那傢伙。其实他根本没有走远,我们四人走到一处僻静的休闲处坐了下来。 “看来你们知道了我的灰姑娘计划了。今天晚上十二点,戴上戒指的女孩们就会真正成为公主了,永远不会变回来,那时候魇术部族的人也会重新回来。”白杨说。 “到时候你又有什么好处?不过也是一只工蜂而已。”我讥笑他。白杨不置可否地摇摇头。 接着他脱去了自己的绷带,我几乎要闭上自己的眼睛,他的身上满是烧伤和一层层细小发亮的鳞片,他的头被烧得不成样子,鼻子也没了,上嘴唇也烧掉了,难怪他的嘴巴看起来很怪异。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去收集制作人皮么?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渴望可以不用绷带,和正常人一样,但是我发现无论我怎么制作人皮面具和皮肤都没用,那些死去的皮没有灵魂,我可以变成任何一个人,但是只要过几天就腐烂发臭了。所以我知道,只有使用魇术的人可以让死物变得有灵魂,那样我制作的人皮才可以真正地变成我自己的皮肤。”他的语调有些悲凉。纪颜和黎正则默不作声。 “让死物有灵魂?”纪颜忽然重复了一句。白杨正说得激动,没有注意,反问了一句:“你说什么?” “你说十二点是吧,那证明我们还有机会。”纪颜忽然自信地笑了笑。 白杨忽然愤怒了。 “我讨厌你那噩心的笑,和你父亲一样,仿佛什么都知道了似的,根本没有把别人放在眼里!你绝对救不了那些女孩的!绝不可能!”白杨怒吼道。 第417页 纪颜没有理会他,转身和我们离开了,只留下白杨一个人站在那里。 回头望去,我看见他丑陋的样子在阳光下越来越模煳。 “你是否已经想到如何对付了?”黎正问道。 “还不肯定,不过应该可以。” 入夜后城市开始变得有些安静,或许失去了异性,大多数男孩都有些无聊,平日热闹的街道居然也变得冷清了。离白杨所说的时间只有几个小时了。 而我们则一直坐在李多旁边观察着她。 白杨也在门外,他说他会一直等到魇术部族的人出现,完成他的任务,得到奖励。他还告诉我们,原本黎正的母亲就是蜂后的人选,即使她已经死去,也会按照她的相貌重新诞生新的蜂后。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可是纪颜仿佛全然不担心一般,只是喝茶看书,我想问问黎正,不过他告诉我既然纪颜那么有自然,也只能相信他了。 “离十二点只有不到一个小时了,我倒想看看你有什么办法。”白杨望了望呆坐的我们三个,冷笑起来。 纪颜看了看时间,站了起来,然后从口供里掏出数根银针,我们都不解地望着他。 他将针分别扎入了李多右手的五要手指,并且还在后颈处扎了一根,很快。李多便昏睡过去了。 “她没事吧?”黎正扶着李多躺下,问道。 “你和你的主子会用戒指在六根之中的眼根上施魇术,我自然可以将她们的六根全都封闭起来。所谓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失去了六根,死人无异,蜂后要如何从这些宿主的身体里破茧而出呢?”纪颜望着睡过去的李多,又看了看白杨。 后者有些惊慌,但很快镇静下来。 “你不过是让她错过去罢了,再说其余的女孩又如何呢?一个小时你根本不够时间去封闭其余人的六根。” “不用,只需要半小时让李多暂时假死就可以了,过上一会儿,她的身体会像冬眠的动物一样完全进入假死,但持续时间不长,我只能在这个时候下针才行。” 纪颜拍拍我的肩膀。 “原本就不用其他人,所谓的蜂后,目标只是李多而已,其余的女孩十二点一边就会恢復到原本的相貌。开始的时候我也有些不解,为什么上千年来承袭魇术部族的人要等到现在才反攻过来。其实你得到的任务只是要让身为蜂后女儿的李多让她们带走而已。做出这么多事情,不过是要迷惑我和黎正罢了,那一族人根本没想过重新回到这个世界上来,你不过是打算借着她们给予你的力量带走李多罢了!”纪颜的话让我们都很吃惊。 白杨忽然踉跄了一下,几乎没有站稳,他低着头,全身都在颤抖着。 “准确地说,我是打算带走蜂后,所有有资格变成蜂后的人都会在十二点甦醒过来,这些人中只有一个会成为蜂后,其他的都会死去。本来这个仪式是在部族内部进行的,由于其中的一位继承者离开了部族,所以她们让我带着这个戒指交给李多,完成仪式,其余的戒指,不过是我们仿制品罢了。算了,看来我要以武力带走她了。”白杨张开双臂朝我们走过来。 黎正连忙将钉子朝他发射过去,可是所有的钉子都刺不进去,他全身的鳞甲仿佛刀枪不入似的。 “没用的,即使是用那女孩的血制成的血剑,也无法刺入我的身体,我一定要带走她,回到部族里去,我不想再披着这身蛇皮了!”白杨一边说一边朝李多跑去。 “没用的,其实我早该告诉你,你二十年前就已经死去了,现在的你只不过是被注入灵魂的尸体罢了,等你完成了使命,就会化为一堆腐肉而已。”纪颜说。 白杨不也相信地望着纪颜,停下了动作,他摇晃着脑袋,大吼着说不可能。 “很遗憾,你的确只能在这个世界上待到十二点了,她们原本就打算蜂后一诞生,你就没有利用价值了。二十年来你不过是追寻黎正一家人下落的工具而已。”纪颜看了看手錶。 十二点了。 李多依旧躺在床上,她的相貌开始慢慢恢復成以前的样子,只是似乎略有些疲惫,在她的右手小指上浮现起那个可噩的戒指,我刚伸出手一碰,戒指立即粉碎,消失不见了。 白杨呆滞地望着眼前的景象,接着慢慢瘫软在地上。纪颜说得没错,他的身体也和那戒指一样,一下化为了粉末,一阵风吹过,仿佛从未曾来过这个世上一般。 “都结束了么?或许逃过这次蜂后的孵化,那个部族以后再也不会找我们麻烦了。”黎正坐在床头望着李多。 “嗯。既然她们已经有了蜂后,就不会再来了。”纪颜似乎显得非常疲倦,他走到李多跟前,取下所有的银针。 “明天早上她醒过来就会忘记所有的一切了,其他的女孩也是,她们什么都不会记得,就当是做了一场梦吧。” 纪颜告诉我们,他的父亲其实并没有逃避,反倒是一直在研究使用魇术部族的神秘之处,从他留下的手稿里,纪颜才得知这一切。而且纪颜的父亲一直为自己不能阻止黎正父母的惨剧而深深自责,以至于最后郁郁而终,临终的时候他交代纪颜,一定要解开李多不祥的身世,让她成为一个正常的女孩。 第418页 我忽然对这位从未见过的长辈充满了敬佩,或许有其父必有其子吧,纪颜也会和他父亲一样。 (《鬼闻》,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