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姑娘的秉烛夜谈》 第1页 [悬疑惊悚] 《江姑娘的秉烛夜谈》作者:江姝渃【完结】 简介:天涯莲蓬鬼话上面的精华帖,故事是一个一个的小短篇,一共99篇,读起来不累,故事都很不错,是楼主自己一点一点粘下来的,故事类似于黑段子 第一谈、饺子 冬至,开始下起了雪。 杜忘生行了一整日的路,沿途都未见人家,本以为今日要在这荒山野岭间歇息了,却见两点火光,在黑暗中招摇着。待他走得近些,才发现是家食肆,几间小小茅草屋,门前两盏大红灯笼,在绵延的黑暗中显得异常妖冶。 食肆里,迎门坐着个俏丽女子,捧了碗正在吃饭,听到门外脚步声,眼波流转,便瞧见了杜忘生。 “这位公子,小店已经打烊了。” 杜忘生不好意思搔了搔头:“杜某赶路至此,无处歇脚,请问店家可有空余房间,借我小住一宿,至于银钱,杜某会照付的。” 女子是个爽快的,搁了筷子,站起身来:“倒是有间闲置的屋子,公子随我来吧。” 杜忘生喜笑颜开,快步跟上前,经过桌子,余光瞟见那碗中盛着的饺子,顶上面的一只,咬了一半,露出多汁的肉馅,还有女子唇边不经意擦上的一抹胭脂。 香气袭人。 杜忘生这才忽然发觉自己饿了,才入房间,肚子咕噜噜响了起来。 女子低头窃窃的笑,为杜忘生铺好了床,转身道:“公子先歇息会儿,我去给公子准备些饭食,今儿是冬至,就吃饺子可好?” 杜忘生感激不尽,待女子离开,也果真觉得赶路疲惫,和衣歪在床上小憩。 已近子时,荒山野岭,自然越发静谧,杜忘生这一觉睡得酣畅,却朦朦胧胧中觉得有声响,好似脚步声,在他床边徘徊。不知从哪里刮来的风,吹在他的脖颈,凉飕飕,甚至还有些轻微的痒,他伸手去挠,却摸得一手湿润,恰在此时有人唿唤他的名姓,他一个激灵坐起身来,看到黑暗的屋子里,几团模模煳煳的影儿。 原来灯被风颳熄了,而他一身都是汗,做梦惊的! 他摸索着起身,借着房外灯火,走了出去,食肆的门早已阖了,女子的半碗饺子仍在,依旧香气袭人,却不再热气腾腾。 鬼使神差,杜忘生拿起筷子,夹了那半只饺子,囫囵咽下肚去。 满口肉香,肥瘦刚好,不腥不腻,夹杂着胭脂的香,诱他食慾,他将剩余饺子一併狼吞虎咽下,却仍感觉到飢饿。 恰在此时,自后院飘过一阵饭香,他寻香而去,在厨房中看到女子忙碌身影,剁馅儿,和面,灶上还滚着一锅开水,包好的饺子并排列着,只等下锅滚上几滚,便可入口了。 女子素手,饺子皮摊在掌心,筷子挑一团馅儿,指尖捏上几捏,一个饱满的饺子便成了,还未下锅,已闻得肉香,杜忘生的肚子似无底洞,在这满屋子肉香中沉沦了。 他嗅着凑近,看向那盆肉馅,稠乎乎一团,昏暗烛火下,看不清颜色。 女子顺手捞起已煮好的饺子,盛在碗里,递给了杜忘生:“公子尝尝。” 杜忘生接过,才咬了一口,便放下了:“这饺子的味道不太对。” “哦?”女子秀眉轻挑:“如何不对?” 杜忘生睨了盆中的肉馅一眼,女子顿时明白了,展开笑颜:“公子是喜欢这馅儿?” 见杜忘生点头,女子悠悠道:“这馅儿可不是一般人能吃得的!” 杜忘生肚里的馋虫已然勾起,自是不依不饶:“那何人能吃得?” 女子指尖挑了一点馅儿,放入口中:“只奴家能吃得。” 她语声轻柔,将碗塞入杜忘生手中,推他出去:“公子吃完了早些歇息,饺子凉了,可就不好吃了。” 忽地,她指尖扫过杜忘生唇边,一抹嫣红,是她的胭脂。 女子笑了,微弱烛火下,笑容有一丝诡异。 “公子可知什么馅儿的饺子最好吃?” 阴森森的声音,让杜忘生莫名打了个寒颤,回过头来,看见女子已重新走回灶台,捻起一只饺子:“用热腾腾的人心,剁了馅儿,包上皮,这皮可不能用旁的皮,需是新剥下的人皮,洗净了,去了腥,切掌心大小,裹上小小一团馅儿,入了锅去,沸水里滚上几滚,仍是热腾腾,却换了另一副模样,洗心革面,个个饱满得令人爱怜。人皮包人心,才是人间美味。” 她摇摆着腰肢走过来,指尖划过杜忘生的胸口:“公子,你的心呢?” 杜忘生怔住,缓缓低头,只见胸前偌大的洞,里面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 “心,我的心呢?” 杜忘生喃喃自语,发疯了一般,茫然四顾:“我的心在哪里?” “或许是丢在了房中?” 女子的声音做了提醒,杜忘生踉跄着,奔回房间,推开门的剎那,有阴风灌入,月光映照出床上的人影,不是别人,恰是杜忘生。 杜忘生在睡着,那他是谁? 床上的杜忘生和门口的杜忘生,究竟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房中依然有团团模煳的影儿,簇拥着床上的杜忘生,将他的身体翻了个个儿来,面朝着门口,一样空洞的胸膛,一样没有心肠。 第2页 女子端了碗热气腾腾的饺子走了过来,边走边吃,四下溢满了肉香,是心肠的温度。 “今儿是冬至了,奴家夫君的忌日,奴家思念夫君,便煮了碗饺子来吃,公子千不该万不该,不该食了他的心,既然如此,今夜留宿的银两,公子便用自己的心来偿吧!” 她一口一口,将皮囊咬破,嘴边淌着的汁液,诱人肉香,是杜忘生的心肠。 人皮包人心,果真人间美味。 这荒山野岭的地界,有幸运的过客,夜深至此,可瞧见几间小小茅屋,是家食肆,老闆娘妙龄女子,最拿手的菜餚,是那家常的饺子,用你的皮,包你的心,沸水里一滚,脱胎换骨。 你的心肠何样?你不知,她最知。 日日復日日,年年復年年,人心善变,美味不朽。 第二谈、小鬼 张爱玲说过,出名要趁早。 在她当时所处的年代,还没有层出不穷的选秀节目,一夜成名似乎也是遥不可及的事情。而她说的话确是至理名言,你看某某女星,十四岁便与着名娱乐公司签了约,一炮而红,十九岁傍上了富商之子,一个争气的肚子,让她几乎飞上枝头变凤凰。 注意,我说的是几乎,最后的结局难逃始乱终弃,麻雀的本质依然还是麻雀。 可即便这样,依然有人将她的事迹效仿,且,前仆后继,是信仰。 陈歆是北漂的上海姑娘,十八岁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直接收拾行囊去了北京,因她有一副好嗓子,加上还算出众的长相,她觉得自己也可以当明星。 后海,酒吧大多有情调,亦很出名,出名的原因在于这里的许多驻唱歌手都曾被星探一双慧眼相中,从此成了星,万众瞩目。 陈歆来到北京后,拖着行李箱便去了后海,年轻轻的姑娘,却天不怕地不怕,愣是用一首歌打动了“左岸”老闆的心,于是,她成了驻唱歌手。 也是陈歆运气好,在酒吧唱歌一年便遇上了星探,签了唱片公司,成了三流歌手。 在北京,一没钱,二没背景,加上傲气,不愿被潜规则,能成三流歌手已是阿弥陀佛了。 陈歆初来北京时住在地下室,出道当了歌手,为了形象,地下室是不能再住的了,她咬咬牙,和公司另一女歌手合租了间二室一厅,生活瞬间便上升了一个档次。 和陈歆一起住的姑娘叫姜岚,也是三流歌手一枚,心气儿很高,表面虽与陈歆互称姐妹,私下里却一直暗中与她较劲,把陈歆看做乡下丫头,处处瞧不起。 这不这一次去往泰国的群星演唱会,公司派了陈歆去,姜岚就有些不服气,我唱的歌不比她差,凭什么这么好的机会就给她陈歆了? 陈歆去泰国,不过两三天时间,再回来时,姜岚发现陈歆好像有些不大一样了。 先是性格,陈歆本大大咧咧的,对谁都极热情,可这次回来,两人在客厅碰见,陈歆只瞟了姜岚一眼,点了个头,便进了屋去。 再是生活习惯,陈歆平时喜欢窝在客厅霸着电视机看韩剧,现在却一回家就把自己关进房间里,乒桌球乓,不知在做些什么。 当然,最大的变化,还是因为陈歆一夜之间竟红了。 简直是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夜之间,各大娱乐周刊都是陈歆的消息,铺天盖地,简直让人咋舌。 而姜岚,仍是那个三流歌手,差距立显。 直觉告诉姜岚,这里面一定有猫腻,而且应当就出在陈歆去泰国的时候。 泰国的群星演唱会,姜岚反覆看了无数遍,没有发现什么,那问题应该就出在自由活动的时候,陈歆去了哪里,与什么人接触过,她不得而知。 红了后的陈歆,理所应当忙碌起来,但只有一回家,她还是会窝在自己的房间里不愿出来,更让姜岚觉得有什么蹊跷。 这天,姜岚出通告很晚才回家,大概也就是凌晨两三点的样子,也赶巧了,家里停了电,她摸黑找了蜡烛点上,便去快速地沖了个凉。 哗哗水声中,她隐约听到浴室的门开了又合。 “陈歆?”她喊了一声,以为是陈歆回来了。 没有人回答。 关了水,姜岚掀开浴帘朝外看了看,黑漆漆一片,门关的好好的,没见陈歆的影子。 想来是听错了,她笑自己神经,陈歆现在应该人在香港,回来也是明天的事情了。 她披了浴巾出去,刚来到客厅,便听到一阵细碎的脚步声,啪嗒啪嗒啪嗒,迅速穿过客厅,到了陈歆的房间里去。 吓了姜岚一跳,客厅里点着蜡烛,她没有看到任何人影,可是那脚步声却听得清清楚楚,像是小孩子赤脚飞奔而去。 可不是见了鬼? 姜岚的第一反应,便是尖叫。 不想陈歆房间的门竟开了,睡眼惺忪的陈歆走了出来,没好气的抱怨着:“姜岚,大半夜的,你鬼叫个什么?” “鬼!有鬼!”姜岚指了指陈歆的房间:“鬼到你房间里去了。” 陈歆一听,白了她一眼:“你有病吧!” “砰”地一声,陈歆关上了房门。 便在这一瞬间,客厅里顿时亮堂起来,光线刺眼,原来是来电了,姜岚胆子也因着这光明大了起来,她仔仔细细检查了客厅一遍,没什么异样,刚才应该是自己神经质了。 第3页 她这才觉得奇怪起来,陈歆怎的提前从香港回来了? 直到躺在了床上,她仍百思不得其解,难不成是公司对陈歆的日程有了其他的安排? 姜岚想着想着,不知不觉便睡着了,朦胧中感觉到有什么声响,啪嗒啪嗒啪嗒,是从隔壁陈歆的房间里传出来的。 姜岚一个激灵,坐起了身。 竖起耳朵听着,除却细碎脚步声,还有轻微的说话声,虽然尽力在压低声音,可还是能听得出来,那是陈歆在说话。 姜岚忽然间想起了什么,先前惧怕的感觉瞬间烟消云散,黑暗中,她嘴角勾起了一丝笑容,陈歆啊陈歆,怪不得你提前从香港回来了,原来是在房间里又私藏了一个人呢。 姜岚悄悄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陈歆的房间透出一线光亮,隔着门,可以听到陈歆略显疲惫的声音:“你看,这些都是在香港买的,最时兴了,大陆还没有呢,喜欢吗?” 没有回答,就听陈歆又说:“我知道少了点,不过先前给你买的不是还有很多吗,你看,我的房间现在都是你的东西,都快堆不下了。” 只听得哗啦一声,一片混乱,紧接着,像是有东西被狠狠摔在地板上,响得恼人。 “轻点,轻点,我的祖宗,你想吵醒姜岚么?” 陈歆一边劝着,一边告饶:“好好好,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么,明天我要给水上乐园代言,正好带你去那儿玩儿,好不好?” 房间里的声音这时便停了,似乎是那位祖宗听到能去水上乐园玩儿开心的,陈歆也终于清静下来,这才关了灯,想来应是睡了。 殊不知,房门外,姜岚早已经笑得前仰后合了,陈歆啊陈歆,原来你养了个小白脸啊! 一个主意这时便在姜岚心中悄悄产生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陈歆便已经出门赶通告去了,姜岚一宿未睡,就等着陈歆离开,悄悄摸进了她的房间。 平时她二人一同住着,很是自觉,绝不会到对方房间里去,但现在,陈歆的一夜成名让心高气傲的姜岚心中很不服气,她想找出陈歆背后干的勾当,然后卖给娱乐记者,待陈歆惹得一身骚,公司自然不会再包装她,那么自己也就有了机会。 陈歆的房间着实让姜岚吓了一大跳,这哪儿还像是人住的?遍地散落着的都是玩具和衣服,甚至还有没吃完的零食,简直没一块干净地方。姜岚看着觉得异常好笑,陈歆和那小白脸多大的人了,怎么还玩儿这些小孩子的玩具? 她拿出相机对着地上咔嚓咔嚓几声,一切尽收入镜头之中。 就在这时,姜岚的目光被窗户下的书桌吸引了过去。 整个房间里,或许只有这书桌是唯一干净的地方了,书桌上,是个简单的佛台,佛台前供着个盒子,香炉中新上的三炷香还正燃着,味道很好,连姜岚也很喜欢。 那盒子里放着的是什么? 姜岚很是好奇,鬼使神差,伸手就要去摸那个盒子。 忽的,只感觉到头晕目眩,耳边隐隐有个小孩子的笑声,像是趴在她耳边说:“出去,一直往前走。” 如同梦游一般,姜岚缓缓转过身去,一步一步,慢悠悠地,笔直地超前走去。 出了陈歆的房间,便是客厅,陈歆的房门正对着的,是阳台。 姜岚就这么一直走了下去,直到身体悬空,整个人直直的坠下楼去,她才忽然回过神儿来,头与地面重撞的那一刻,她看到家中的阳台上,似乎有个小孩儿正趴在栏杆上,手中抱着玩具,咧嘴对她笑着。 姜岚就这么死了。 为此,陈歆被带到警察局做了半天的笔录,临走前,警察还警告她,在事情查清楚之前,不能离开北京半步。 当天,姜岚之死便上了娱乐杂志的头版头条,只是主角依然不是她,而是陈歆,犯罪嫌疑人陈歆。 一夜之间,陈歆的气运急转直下。 风口浪尖上,陈歆只得住在了助理家。 助理叫may,宽慰陈歆:“你放心,清者自清,等警察查明真相,我们再开个记者招待会,一切就都会好起来的。” 而陈歆只是哭,嘴里嘟囔着:“我不该反悔的,怎么办,他现在一个人在家里,怎么办?” “他?”may疑惑:“他是谁?” 陈歆忽然抓住了may的手:“may,我要回家!” “回家?怎么可能,警察把房子都封了,怎么回?” “我有东西落在家里,很重要的东西。” may拍了拍陈歆的手:“放心,警察不会随随便便拿你东西的。” “你不明白。”陈歆不住摇头:“你不明白。” may以为是姜岚的死让陈歆受了刺激,便哄着她去了卧室,想着睡一觉,陈歆便好了。 好说歹说,陈歆总算睡着,may在客厅看电视剧,忽然听到一阵轻微的敲门声,她抬头看看表,晚上十点。 “谁啊?” 门外没人应,只是敲门声却一直没有停歇。 may不耐烦地开了门:“这么晚了……” 门外空空荡荡,一个人也没有。 “作死啊,开玩笑也要有个限度好不好!” may咒骂了一句,关上了门。 第4页 电视上恰好插播着陈歆的一支gg,may拿了水果刀一边削苹果一边看着,心想这支gg把陈歆拍得当真漂亮。 忽然觉得脖子后面有点凉飕飕的,may打了个寒颤,听到耳边有小孩子的说话声:“来玩游戏吧。” “游戏?” may还来不及细想,身体已不由自主站了起来。 眼前,有一个光熘熘的小孩子正在客厅跑来跑去,看到may手里的苹果,指了指:“我要吃。” 如同做梦一般,may把苹果递给了他。 小孩儿拿着苹果,咧嘴笑了起来,对may眨了眨眼睛:“我们来玩捉迷藏吧,你当鬼,来捉我。” 他说完,又眨了眨眼睛,就这么在may的眼前消失了。 “捉迷藏……我是鬼……我是鬼……” may念叨着,缓缓的,在房间里走了起来。 “我是鬼……我是鬼……” 她四下茫然看着,哪里都像是有小孩儿的影子,哪里又像是没有。 忽的,一个个血红血红的小手印在落地窗上显现了出来,may缓缓挪了过去,手上,还握着那把水果刀。 “嘿嘿,我是鬼,捉到你了……” may念叨着,靠拢了过去。 睡得正香的陈歆是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的,待她打开房门,人整个就吓傻了。 客厅里,may倒在血泊中,一双眼睛圆睁着,直勾勾地看向她。 门忽的被撞开,举着枪的警察一个又一个闯了进来,手足无措的陈歆茫然四顾,忽然发现,自己手中,正握着一把水果刀。 警察带走了陈歆,楼下停着一辆辆警车,看热闹的人群对着陈歆指指点点,昏暗的路灯下,闪烁的警灯,不断变幻的光芒,像极了舞台的灯光,而她陈歆,如开着一场演唱会,万众瞩目。 耳边响起了小孩子天真的笑容。 陈歆缓缓抬头,may家中的落地窗前,暖黄的灯光里,正映着一张小脸,天真无邪,一如她在泰国将他请回家时的模样。 这个小孩,我们叫他古曼童。 如今,香港艺人养小鬼的不在少数,皆是为了自己得名得利的私慾。古曼童,出自泰国,多用死去的孩童的骨灰或骨头做成孩童模样,经过高僧或法师加持,使夭折的孩子的灵魂居于其中,为人供养,荫庇求福。 虽都说古曼童天性善良,与小鬼不同,但其作用还是相似的。但凡供养古曼童的家庭,需将他看做小孩子对待,哄他开心,他便会为供养者实现愿望。 话虽这么说,但古曼童天性就如孩子一般无理,最忌讳出尔反尔,倘或供养者不能满足他的要求,那么生气的他带给供养者的便是百倍千倍的灾祸,而这一点,却被大多数的供养者所忽略。 即便这样,仍不断有人要一尝禁忌,侥倖心理总在,谁也不认为自己就是那个倒霉催的。而艺人,大多财富可观,为名为利,诱惑于他们而言难以抵挡。 俗话说,人心不足蛇吞象,贪念一起,结局註定悲凉,如陈歆,如姜岚,终是做了浩瀚星海中那陨落的一颗。 人啊,还是本本分分些,方得永寿。 第三谈、鳖宝 近些年来,鉴宝风盛行。 甭管有钱的没钱的,懂行的或是不懂行的,看到古玩市场,总会煞有介事进去逛上一圈,瞅见上眼的,一番讨价还价,都要抱回家去。 可是偌大的古玩市场,这么多零零碎碎的玩意儿,真正开门的,又有几个? 捡漏捡漏,这漏可不是谁都能捡得的。 但在晏城,却有一个奇人,这世间的漏但凡经过他的慧眼,准没跑的,这人名叫时古。 时古是个无业游民,平日里都在古玩市场里混迹。晏城的古玩市场位于城西,一栋古朴三层小楼,内有门店,亦有排在过道边的柜檯,而楼外则是一片广场,摆摊者,不胜数。 古玩市场这地方,来的人也鱼龙混杂,人群里,时古不是惹眼的那一个,他鼻子上架副小眼睛,看上去斯斯文文,可一旦开口,那嗓门儿,甭管隔着几个柜檯,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这天一大早,六点来钟的模样,时古还在睡着,手机却响了,是吴顺,说是店里新进了些玩意儿,让时古去挑。 吴顺的语气听着很是兴奋,约莫是有三两样好东西,于是九点整,时古便已坐在了吴顺的小店里。 吴顺的店在古玩市场中不算好的地段,平日里进的人也不算多,但偏偏被时古瞧上了,一来二去,两人便成了朋友。 在古玩市场这个行当里,有个习惯,东西在摆上柜檯前大多要做旧,骗人眼,同时也能卖个好价钱,殊不知这样便是糟蹋了原本不错的玩意儿。对于做旧,时古极是厌恶,所以但凡进了新玩意儿,吴顺总会让时古先去挑,时古捡剩下的,他再一番做旧,摆上柜檯去。 吴顺今儿个确实心情大好,柜檯上铺了白色绒布,铺了几个小玩意儿,有玉,亦有瓷器,吴顺指了指一个鼻烟壶:“清干隆的,这可是好东西。” 不想时古只瞟了一眼,便说:“民国仿的,你今儿这几样东西倒普通啊,像这玉,都是新的,也拿来让我看?” 吴顺嘿嘿笑了,从柜檯下捧出个盒子,打开来,里面放着一个青花云龙纹盘,看着喜人。 第5页 “这回巧了,得的都是清代的,你看看这个,上眼不?” 时古这回才来了兴趣,拿起来在手中盘了会儿,又细细瞧了上面的花纹,便阖上了盖子。 “多少?” 吴顺乐得笑开了花,伸出了三个手指头:“老朋友了,这价钱给你我不赚的。” 时古也笑了起来:“我再出去转转,你开门儿做生意吧!” 说完,时古竟真走了,吴顺傻了眼,打开盒子又仔细瞧了半天,心里纳闷儿,这东西没错啊,怎么时古这回走眼了? 时古在古玩市场转了一圈,去了趟卫生间,再回到吴顺的店里,抛下了一个纸包,吴顺打开一看,喜笑颜开:“我就说嘛,这东西应该没错的。” 时古点了根烟,呵呵一笑:“你去乡下,几十块便收回来了,卖我这个数,赚得多了些。” 吴顺注意到,时古夹着烟的手腕处有道伤痕,正流着血。 “呦,这是在哪儿划破的吧?” 时古好似才注意到,随意在身上抹了抹:“没事儿,划的。” 出了吴顺的店,时古打了个电话,便回了家。 下午三点,时古家的门铃响了,来的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一进门便问:“这回的东西很开门?” 吴顺指了指桌上的盒子:“明永乐的。” 中年人眼睛瞬间亮了,正在这时,时古的手机响了,他转身走到了卧室,只剩下中年人自己呆在客厅里。 中年人叫赵丰年,商人,有收集古玩的喜好,最喜欢的,是青花。 赵丰年对这青花云龙纹盘极喜爱,捧在手里看了半天,急着想跟时古谈价钱,不料时古这通电话打得久,十几分钟过去,竟没有要出来的意思。 时古家布置得极寻常,不过行家却能从里面看出门道来,就拿赵丰年面前的小几来说,老物件,明式家具,当初他几次三番向时古讨,都被时古婉拒了。 这桌子有些稀罕,四个桌腿,下面被四只乌龟撑着,乌龟以假乱真,初见时,赵丰年还以为乌龟是活的,摸了摸才确定,那也是木头,是小几的一部分。 今天,小几上正放着一本书,是《聊斋志异》,看样子,是古时的抄本。 书是打开反扣着,显然,在赵丰年来之前,时古正在看。 反正也闲得无聊,赵丰年拿起书,想打发打发时间。 不成想,手刚碰到上了年岁的书页,小几却忽然晃了晃。 吓了赵丰年一跳,手一松,书便掉在了地上。 他弯腰去拾,却生生愣在那里。 离他最近的那只乌龟,此时竟伸出了脑袋,直愣愣的看着他。这画面,甚诡异,乌龟脖子僵直,两只眼珠白色,像是不能视物,嘴巴一张一合,竟像是在说话。 客厅里,响着沙哑的声音,不断撞击着赵丰年的耳膜:“救我!救救我!” 一向稳重镇定的赵丰年,竟然失声叫了出来。 “怎么了?” 时古就在这时走了出来,看到趴在地上的赵丰年,觉得可笑:“赵老闆,我家的地板上有什么么?” “这,这乌龟……” 时古蹲了下来:“乌龟怎么了?” “它会……”赵丰年扭头看向方才那只乌龟,忽地住了嘴,乌龟还是先时的模样,木头的纹路,仿佛从来没有活过。 “赵老闆,我知道你喜欢这小几,不过我想你应该记得,无论你出价多少,我都不会卖的。” 赵丰年这才觉得自己的模样有些滑稽,忙重新在沙发上坐正,定了定神,说:“记得记得,当然记得,刚才我只是捡书时有些头晕,不好意思。” 他把书重又放回了小几上,目光瞟过先前翻开的那一页,是《八大王》。 时古神色忽然变得严峻了起来,“啪”的一下,阖上了书。 “赵老闆,不如我们来说说这东西?” 接下来的时间,在讨价还价中度过。 当一切终于尘埃落定,赵丰年抬手看了看表,已六点了。 “时先生,不如一起去吃顿饭,如何?” 一如先前,时古婉拒了:“不好意思,我喜欢宅在家里。” 赵丰年只得告辞离开,临走前,有意无意,目光瞟过方才那只乌龟。 “赵老闆,就不要再打我这小几的主意了。” 时古一手搭在门框上,一副不耐烦的模样。 赵丰年也看到了,时古手腕上,一道血痕。 带着满腹疑惑上了车,赵丰年对司机说:“老张,去替我买本《聊斋志异》,我在这儿等你。” 附近就有书店,当《聊斋志异》送到赵丰年手上,他只看了一个故事,便是《八大王》。 晚上十点,城市处处霓虹闪烁,赵丰年约时古在一家酒吧见面,说是有个朋友新淘了样宝贝,找时古看看。 时古如约来到酒吧,在一间包房里见到了赵丰年和他的朋友,是个年轻的姑娘,不过二十来岁的年纪。 姑娘带来的东西确实好,时古见惯了宝贝,已很少心动,但这一回,他心动了。 时古藉口吸菸,又去了趟卫生间,再回来时,神采奕奕。 第6页 “东西是好东西。”时古只说了这么一句。 “听说时先生家中有一小几很是特别,能不能让我看看?” 时古立刻就拒绝了:“对不住,我不喜欢陌生人去家里。” “只看一看,这东西就送给时先生。”姑娘很是坚持。 时古开始在心中暗暗思忖,只看一看,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更何况,他当真喜欢那物件儿。 “好,不过最多十五分钟,不能拍照,不能摸。” 姑娘笑了:“就听时先生的。” 时古的家中,其实透着一股老旧的味道,就连赵丰年初见时古时,亦觉得此人身上没有一丝一毫现代气息,直到头回来到时古家,方才知道原因,时古家中,样样都是老物件儿,日日与它们呆在一处,整个人便像是在古董中浸泡过的,无比老旧。 客厅亮着昏暗的灯,四只乌龟驮着小几,静静沉睡。 时古在小几上烧水煮茶,手腕间的血痕若隐若现,赵丰年随口说:“时先生,伤口好像又深了些。” 时古把挽着的袖子放了下来:“我这个人毛手毛脚,所以身上总带着伤。” “时先生,你家有没有咖啡,茶我喝不大惯。”姑娘忽然说。 时古心里虽然骂她事儿多,却还是去了厨房给她泡咖啡。趁着这时候,赵丰年给姑娘使了个眼色,就见姑娘从随身的小包中拿出一把精緻的小刀,划破了自己的手指。 血滴在乌龟的身上,乌龟瞬间如活了一般,缓缓地,伸出了四只腿。 “帮个忙!”姑娘对赵丰年低语,赵丰年和她一起合力将小几抬开来,四只乌龟仍乖乖地呆在原地,却只有那唯一的一只,伸出了手脚。 “这乌龟果真是活的。”赵丰年很是惊讶。 “只这一只,剩余那三只,应该已被剖开了。”姑娘说。 赵丰年逐一翻过三只乌龟来查看,果真,肚腹处已被剖开,三只乌龟早已干瘪。 “果真是鳖宝?”赵丰年问。 还不及姑娘答话,时古的声音便传了过来:“能见到鳖宝,算你二人三生有幸。” 他二人惊讶抬头,见赵丰年端着一杯咖啡倚在厨房的门边,肩膀上,坐着一小人,长约三寸,鹤髮童颜,似老翁,又似孩童。 “你们看到了不该看的,该怎么办呢?” 时古侧头看着肩头的小人,像是在询问。 赵丰年和姑娘听到这话,都是一惊,就见时古另一只手背在身后,像是握着什么。 二人对视一眼,本能就往门口逃,却在这时,传来时古一声哀嚎,只见那只被解救的鳖不知何时已来到了他脚边,张口便咬了上去,时古猝不及防,疼得跌坐在地。他肩头那只鳖宝也摔在地上,被鳖一口吞进了肚中。 双眼已血红的时古瞬间愣住,仿佛所有的支撑在一瞬间卸下,他成了没有魂灵的木偶。 “快走!” 姑娘拉起赵丰年便跑了出去,慌乱中,赵丰年还是忍不住回了头,昏暗的灯光下,魂不守舍的时古已抓住了那只鳖,手上一把菜刀,正往它肚腹上切。 仿若新生,目光尽头重又出现一小人,鹤髮童颜,似老翁,又似孩童。 这是人世上最后一只鳖宝。 自此之后,晏城古玩市场的人再也没有见到过时古的影子,可古玩圈子里的人都记得,此人有一双慧眼,能辨得天下宝贝。许多爱好古玩的老闆都暗觉可惜,少了时古这样一个人,还有谁能替他们寻得开门的宝贝来呢? 只是赵丰年想到那晚情景,仍觉后怕,幸得他认识那姑娘,才保住了一命。至于这姑娘是谁?赵丰年只知道她姓蒲,是古玩圈子里闻名的,人都称蒲姑娘,因着几次拍卖会二人结实,聊得投机,变成了朋友。蒲姑娘知识渊博,尤其对稀罕东西知道甚多,所以才认得那鳖宝。至于蒲姑娘的北京,怕不是赵丰年一类可以得知的。 后来赵丰年又派人去时古家看过,不过却已人去屋空,至于他究竟去了哪里,是活着还是死了,不得而知。 十年后,当赵丰年收到邀请去往柳城参加一场规模盛大的拍卖会时,攒动的人群中,他依稀见到一个人影,鼻上架一副眼镜,斯斯文文的模样,嗓门极大,像极了时古。 赵丰年已老了,时古却仍是青春模样。 鳖宝,《聊斋志异》中“八大王”一篇有载:“拥有此物,凡有珠宝之处,黄泉下皆可见,即素所不知之物,亦随口而知其名。”《竹叶亭杂记》也提及:“其物大如豆,喜食血。得者与之约,相随十年或八年,每日食血若干厘。约定,即以小刀划臂,纳之于臂中,自此即能识宝。” 想来,时古不知从何处寻到这只在怪谈杂记里提及的灵物,困于自己家中,用自己的血来餵养,与其达成契约,所以天下古玩宝贝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也因此发了大财。只是,契约都有期限,三只鳖宝已在他手中耗尽了生命,这剩下的最后一只,也已与他相随十年,奇人时古究竟还能传奇多久,谁得而知? 俗话说,千年王八万年龟,如此灵物,还是莫要亵渎为好,一时的风光怎抵得过凄凉下场,人在做天在看,还是积德行善的好! 第7页 第四谈、捻胎 “这位小姐,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 童璟看着面前露出标准笑容的护士,扯了扯嘴角:“我跟周医生约好了。” “小姐贵姓?” “姓童,我叫童璟。” 护士熟练地翻着登记簿,终于露出更加灿烂的笑来:“童小姐,您可以进去了。” 童璟的身后,几排座椅都坐满等待预约的人,看到童璟走入周医生的办公室,人人羡慕,要知道,他们一大早便在这里排队,等着预约的可是一年后的诊疗名额呢。 这里是什么地方?郦城家喻户晓的塑美整形医院,都说这里的主刀医生里有个从韩国留学归来的青年才俊,姓周名敬生,他手中的柳叶刀,鬼斧神工,有化腐朽为神奇的资本。 传言神乎其神,可周敬生看诊的号却极难排,他一月只看一位病人,一年十二位,一位也多不得。 童璟两年前预约,如今终于轮到。 周敬生的办公室粉刷了淡蓝色的漆,看着便让人心神宁静。童璟走进去的时候,正看到办公桌前的周敬生,阳光恰照在他的肩头,可看见他眼睛里闪烁着的光芒,神采奕奕。 “童小姐,请坐。” 他彬彬有礼,童璟紧张的心情也放得舒缓了些。周敬生对眼前这位美人儿显然没有太大的兴趣,只专注看着文件夹,里面有关于童璟的一切。 “从整形医生的角度来看,童小姐你五官端正出挑,是难得一见的美女,这样的长相,没必要整容。”周敬生一边翻看着文件一边说:“脱胎换骨,当真是你想要的?” “我来找周医生,自然是要脱胎换骨。” “童小姐很美,只是可惜,这张脸没什么福气,不过这是父母给的,怪不得童小姐。”周敬生说话很慢,却一字一句,敲击人心:“童小姐,你既然已决定抛弃这副美相,那么心里一定有了计较,你想要一张什么样的脸,可否告诉我?” 童璟斟酌了斟酌,最终还是从包里抽出了一张照片:“我想成为她。” 周敬生看着手中照片,里面的女人虽不及童璟美貌,却也耐看,更重要的是,她的脸有富贵之气。 “童小姐果真好眼光,这张脸是长寿之相。” “周医生会看相?” “做我们整形医生的,最擅长的便是看相,童小姐註定红颜薄命,但若换了这张脸,终能儿孙绕膝,颐养天年。” “周医生什么时候可以安排手术?” “若童小姐没什么要紧事的话,今天就可以。” “那么一切就拜託周医生了。” 一个小时之后,童璟被推进了手术室。 做手术的只周敬生一人,不需要副手,亦不需要协助的护士,周敬生一人仿佛能当十人。 周敬生一边为童璟注射麻药一边说:“童小姐,你与这张脸的主人认识?” 童璟有些不耐烦:“有关病人的隐私,周医生是不是不应该打听呢?” 周敬生笑了起来:“两个一模一样的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童小姐要考虑后果。” 童璟立刻怒了:“周医生,请注意你的身份,若再出言不逊,这场手术我便不做了。” “恐怕由不得童小姐了,看,麻药起作用了。” 周敬生的脸当真越来越模煳,他的声音变得越来越飘忽,终于带着童璟进入了深沉的安眠。 一场梦后,脱胎换骨。 一个月后,童璟出院了。 看着镜中的自己,她露齿一笑,很是满意,却忽然想起了什么,回头紧盯着周敬生:“周医生,关于我整容的事……” “放心,医院会为患者保护隐私,童小姐不必担忧。” “凡事总有万一,万一这件事泄露出去……” “童小姐,我从来不拿自己的名誉开玩笑。” “这样最好,谢谢你周医生,再见!” 童璟转身离开了周敬生的办公室,身后,周敬生深沉的声音传来:“童小姐,我们一定会再见的。” 一定会再见?童璟哼了一声,做梦! 十天之后,童璟嫁给了郦城首富顾平凉,二人的婚礼照片刊登在报纸的头版头条上,引人注目。 刚下了手术台的周敬生看到助手放在桌上的报纸,唇角露出一丝笑容,照片上的女人笑得很是幸福,标题上的名字写着,她叫童甄。 “原来连名字也捨弃了。”周敬生笑得深沉,按下了话机的按键:“小董,请下一位患者进来。” 郦城的天,四季如春,来年清明,童璟已是有了身孕的人。 宝宝在她肚子里已有五个月,她觉得现在的自己,很幸福。 顾平凉推门进来,看到站在窗边的童璟,为她体贴地披上了披肩。 “甄甄,童璟的忌日快到了,你怀着孩子,这次上坟就不要去了,有忌讳。” “不行!”童璟断然拒绝:“她是我妹妹,有什么忌讳?” “我是怕沖了孩子……” “我妹妹就是做了鬼,那也是孩子的姨,你见过亲姨害亲外甥的么?” 第8页 童璟越说越激动,竟是要哭了,知道孕妇情绪波动都大,顾平凉忙劝她:“好好好,去去去,你想做什么都行,别哭了。” 于是清明那天,挺着大肚子的童璟随顾平生一起去了墓地,在看到墓碑上自己从前的照片时,长发遮面的童璟的嘴角,竟扯出一丝微微的笑意,顾平凉看不到。 顾平凉只知道,童璟死于一年前的车祸,而他的妻子童甄在祭拜时情难自已,哭得昏死了过去。 清明的雨接连下了几天,童璟在上坟回来后就觉得身体不舒服,被顾平凉安排进医院小住了几天。这一天照例要做检查,b超已能看到孩子的模样,小小的卧在她的身体里,让她有为人母的喜悦。 正看着屏幕,b超室的门开了又合,一个熟悉的男声响起:“童小姐,好久不见。” 童璟一个惊吓,慌忙看向来人,周敬生正探身看着屏幕,与手执仪器的医生交谈,听他们说话的内容,好像二人是老同学。 “周医生,你看,这孩子……”那医生低声说:“好像是畸形儿。” 畸形? 童璟顿时激动起来:“怎么可能,我的孩子怎么会是畸形儿?” 周敬生抬手在半空中压了压,示意童璟安静:“童小姐,如果有时间的话,可以来我医院的办公室,我们谈谈。” 当拿着b超照片的童璟失魂落魄的走出医院大楼时,周敬生的车已开到了她的面前:“童小姐,请上车。” 一年多没来,周敬生的办公室仍如先前一般,他儒雅而有内涵,声音亦是温和:“童小姐,你知不知道,以我院现在的技术,是可以为胎儿整形的。” “给胎儿整形?”童璟不可置信:“开什么玩笑?” “或许童小姐觉得是天方夜谭,可是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我有这个技术,也有这个信心。”周敬生指了指b超照片:“这孩子从面相上看,没福气,是个败家孩子,顾先生家大业大,这样的孩子如何能继承他的家业?” “荒唐!”童璟狠狠拍了拍桌子:“周敬生,你究竟想做什么?” 周敬生却依旧笑着:“童小姐,我发誓,我所说的每一句都是实话,童小姐请冷静下来想一想,你来我院整形成童甄小姐的模样是为了什么,你如此爱顾先生,难道不想给他生个健康而又聪明的孩子?” 童璟语声有些颤抖:“这手术的风险有多大?” “没有风险,”周敬生很有自信:“看看你的脸,你应该相信我的医术。” 童璟不语。 周敬生趁机递了份文件和一支笔过去:“童小姐,我相信你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一字一句,带着绝对的诱惑。 童璟和顾平凉的孩子出生在八月末,暑去秋来,是个好时节。 孩子是男孩儿,白白胖胖,抓周那日,不负众望,抓了一支笔,来贺喜的客人都说顾家又要出个状元了。 果真,这孩子聪明伶俐,上学频频跳级,十八岁,已在牛津大学修完学位,回国为父亲的事业开闢新的天地。 十八年,童璟再没去过塑美整形医院,也再没见过周敬生,可却无时无刻不在心里佩服周敬生的医术,他的柳叶刀,果真如传闻一般,鬼斧神工。 童璟过得幸福,可心中却有一个秘密,这个秘密在儿子回国那天让她忐忑起来,因为她的邮箱里忽然收到一份匿名信件,信件里的内容匪夷所思,只她能懂:“璟,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我在美国见到了你们的孩子,是个好小伙,你一切都好,我也一样,勿念。” 惶恐非常,童璟立刻就删掉了这封邮件。 她知道,这封邮件来自真正的童甄,她的姐姐。 这世上,有许多人想求富贵,童甄好命,被顾平凉看上,后半辈子衣食无忧,富贵荣华,可她却并不想做笼中的金丝雀,于是一场以她妹妹的身份伪造的车祸假死,让她离开郦城,开始另一段人生。而一直爱慕着顾平凉的童璟,整形为童甄,代替她陪伴在顾平凉身旁。 各取所需,各得所愿。 儿子很孝顺,闲暇之余总爱带着童璟和顾平凉出国旅游散心。一次新加坡之行,父子二人本是来此地开会,顺便陪着童璟旅行,父子开会的时候,童璟便一人在酒店附近熘达。 狮城新加坡,华人聚集地,看到的面孔大半是黄种人,让人感到亲切。童璟在广场上的长椅上坐着,看孩子们餵鸽子,很是开心。 忽然传来一阵哭声,是个刚学会走路的小女孩摔倒了,哭得伤心,童璟忙上前去扶,却有一双手比她更快地抱起了小女孩。 “囡囡乖,妈妈在这里,不哭了。” 童璟抬头,站在面前的是个极美丽的女子,脸上画了精緻的妆容,举手投足间,从容而优雅。 这张脸,童璟曾与她朝夕相伴,永远不会忘记。 那是她的脸。 “小姐,谢谢你。” 女子对童璟道谢,童璟却忽然抓住她的手,逼问:“你究竟是谁,你叫什么名字?” 女子有些诧异,却还是礼貌地后退了一步,轻轻拂去童璟的手:“小姐,我叫杜梦然,不是你要找的那个人,你认错人了。” 第9页 童璟这才觉得有些失礼,连忙道歉:“不好意思,我……” “小姐,今日之后,你我再不会有交集,拜拜。” 女子带着孩子离开,可意味深长的话,却让童璟愣住。 她说的是拜拜,不是再见。 童璟笑了。 她不知道,抱着孩子离开的杜梦然,因着她的缘由,想起来多年前一段过往。 就在童璟和顾平凉大婚那日,刚从手术台上下来的周敬生接待了一位新的患者,患者十七岁,名叫杜梦然。 走进来的杜梦然,带着遮阳帽,脸上还包了丝巾,只留下一双眼睛,可以视物。 战战兢兢坐下,她用惶恐不安的眼睛看着周敬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是:“周医生,请你救救我。” 周敬生用一贯深沉的声音说:“杜小姐,请你拿掉丝巾,让我看看你的脸,这样我才能救你。” 杜梦然没有勇气,周敬生只好站起了身,用只属于医生的修长的手指替她除去丝巾,暴露在外的,是一张重度烧伤后癒合的脸。 杜梦然哭了起来:“我只是走在街上,他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手里拿着饮料瓶便往我脸上泼,很疼,我感觉脸都被烧起来了,没人救我,他把所有硫酸都泼在我脸上,然后跑了。他们家人答应赔钱,可是要钱有什么用,钱能换回我的脸吗?” 杜梦然痛哭不已,周敬生想起来几个月前的报导,高中女生被前男友当街泼了硫酸,脸被毁容,报导上有女孩毁容前后的照片,原来就是杜梦然。 可怜的姑娘。 周敬生轻轻拍着杜梦然的肩头,笑了起来:“小姑娘,别怕,钱不能换回你的脸,但我可以给你一段崭新的人生,你要还是不要?” 杜梦然泪眼朦胧的抬起头来:“别的医生都没有办法,周医生,你果真可以办到?” 周敬生很是自信的点了点头:“当然,因为我是周敬生。” 杜梦然的手术安排在三天后,术前照例要写方案,周敬生独自一人在医院加班,写到术后容颜的模拟图时,他离开了电脑,走入了办公室里只他能进的那一间私密的房间。 房间是冷库,阴冷,发着幽蓝蓝的光,四面墙上,悬挂着一张张面皮,都是人脸,都是他这些年来做整容手术时所收集的被主人抛弃的脸。 脸皮的下方,写着主人的名字,一个又一个,故事都在周敬生脑海中记得清清楚楚。 捨弃父母给的脸皮是有缘由的,他们的缘由冠冕堂皇,有些出于主动,有些迫于无奈。 不过,像杜梦然这样的姑娘,还年轻,日后的路很长,她需要一个灿烂而愉悦的人生。 周敬生在冷库中站了许久,目光最终停留在了一张脸皮上,这张脸皮还很新鲜,足够漂亮,足够配得上杜梦然那一颗年轻而美丽的心。 周敬生将它取了下来。 一同被取下的,还有贴在墙上的标籤,这张脸皮主人的名字叫做童璟。 一张美人儿面皮,手术过后,一段崭新人生。 从新加坡回来后,童璟再次去了塑美整形医院。 在前台的护士仍是年轻的姑娘,看到童璟,依然是标准的笑容:“您是顾夫人吧?我经常在报纸上看到你,你本人比照片还要美呢。” “谢谢,”童璟客气地点了点头:“请问周医生在吗?” 小护士有些诧异:“周医生是在的,您是要预约整形吗?” “不是,”童璟立刻否认:“我是周医生的朋友,找他有些事情。” 正说着,周敬生办公室的门开了,一个四十多岁,穿着白大褂的大腹便便的男人探出头来:“小刘,给我泡杯茶。” 小护士答应着,叫住了男人:“周医生,这位顾太太有事找您。” “顾太太?”男人走了出来,看着童璟,有些莫名其妙:“您好,请问有什么事么?” 童璟看着这个不认识的男人,忙解释:“不好意思,我想是搞错了,我要找的是周敬生医生。” “周敬生?”小护士与男人面面相觑:“不好意思,我们医院没有叫这个名字的医生。” “怎么会,他不是你们这里的主刀医生吗,一月只看一位病人,都说他的柳叶刀鬼斧神工。” 小护士被逗乐了:“顾太太,我们医院从来没有这么奇怪的规矩,您是不是记错了?” 候诊病人的目光都齐刷刷聚集在了这里,童璟感到异常难为情,忙道了歉,逃离了塑美整形医院。 在医院的门口,立着很大的gg牌,上面是医院的主治医师的名字和照片,童璟一个个看过去,果然没有一个人叫周敬生。 周敬生像是凭空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除了她,再无人认识。 这样多好,她的秘密,再无人得知。 童璟彻底安心了。 一切果真如周敬生所言,她这一生好福气,富贵荣华,安享晚年。 一切如愿。 捻胎鬼,元代《湖海新闻夷坚续志》中“益公阴德”条有记,为世间奇鬼,司职于阴曹地府,为投胎之人捏捻相貌,一生命运皆掌握于他手中。他给你好皮相,你可富贵荣华,他给你赖皮囊,你便穷困潦倒,故轮迴道上百鬼过,却无一个敢得罪捻胎鬼,自个儿下辈子的命运,开不起玩笑。 第10页 周敬生,捻胎鬼一只,好人世热闹,化人形,偷上人间,为活人整容,手下捏捻一张张脸皮,红尘痴傻人一个个遂愿。 一段段他人往事,为周敬生解闷儿,快活过后,復又回了地府去,他于人间留存的痕迹,除却一张张脸皮外,就此不见。 下次,倘若你决定去整容,遇见一个叫周敬生的主治医师,请小心,他是捻胎鬼。好生给他些甜言蜜语,他会为你捏一张脸皮,包你称心如意。 第五谈、木魅 但凡在古玩圈子里混得久了的人,没有不知道蒲姑娘的。 蒲姑娘此人,说来也神秘,她虽在各座城市的古玩市场和拍卖会上频频出现,相熟的人也多,可知道她底细的,却着实无一个。都知这姑娘家境殷实,不过二十来岁的年纪,却有一双慧眼,好宝贝在她眼皮子底下是总逃不过的。此外,蒲姑娘还有一个奇特的本事,那便是知晓世间一切蹊跷怪异之事,古玩这东西,年岁长了,经手的人多了,有些难免会带些人肉眼看不见的东西,怪事就发生了,这时倘若找到蒲姑娘,多半能给你说出个因果,顺道再送你个化解的法子,比大街上拉着你要钱的江湖骗子靠谱许多。 蒲姑娘居住在晏城郊区的一栋别墅里,身边还有个打扫做饭的老阿姨,据说是从小看着她长大的,如母亲一般,除此之外,便再没听说过她还有什么亲人。 蒲姑娘喜欢睡懒觉,每天中午十二点起床,最忌打扰,这习惯,熟悉她的人都晓得,所以她家的门铃,通常只在十二点之后响起。 这天,正是盛夏的一个午后,大约一点来钟,蒲姑娘刚吃完午饭,正在花园里熘达,门铃可响了,不多时便见李阿姨来寻她,说是赵丰年带了个客人过来。 自打蒲姑娘替赵丰年解决了时古和鳖宝的那件事情后,赵丰年对蒲姑娘更是敬重,寻着了什么好宝贝,也会带来让蒲姑娘过一过目,虽然赵丰年按年纪来说已算得上蒲姑娘的长辈,可他自甘放低身份,也足可见蒲姑娘的厉害。 蒲姑娘来到客厅时,看到沙发上坐着的两人,赵丰年依旧干净沉稳,而他身旁的男人却是贼眉鼠眼,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穷酸气。 蒲姑娘不动声色坐了下来,只对赵丰年说话:“赵叔,这回寻到了什么好宝贝?” 赵丰年忙摆了摆手:“这回是来找姑娘解惑的。” “哦?”蒲姑娘挑了挑眉,看向那贼眉鼠眼的男人:“是您找我解惑吧,您怎么称唿?” 男人咧嘴嘿嘿一笑:“我姓孟,名叫宝玉。” “呦!敢情您也是衔玉而诞的?” “我哪儿有这样好福气,姑娘你说笑了,不过在我太爷爷那一辈,家境还殷实,那些好玉也还是有几块的。” “那您今儿个来找我是要解什么惑的?” 孟宝玉贼亮的眼珠子一转,看向赵丰年,见赵丰年点了点头,这才从皱巴巴的裤兜里摸出一样东西来。 是把木梳,沉香木的,看得出来主人盘得久,上面的包浆很好,不是一般人能玩儿出来的,蒲姑娘心里已有了个计较。 “这该是清末的,祖上传下来的吧?” 孟宝玉又是嘿嘿一笑:“我太爷爷传的,果真是清末的,能值多少钱?” 蒲姑娘看了他一眼:“怎么,你是要转手的?” “如果姑娘喜欢,就转给姑娘怎么样?您跟赵老闆是老朋友了,就凭这私交,转给您也是应该的,只不过这价钱……” “让我看看这梳子。” 蒲姑娘说得干脆利落,孟宝玉忙捧了梳子递过去,不想蒲姑娘手指尖尖才一碰到梳子,便又迅速将手收了回去,神情变得严肃起来:“你急于将梳子转手,是因为近来家中不大太平吧?” 孟宝玉当即就惊住了:“姑娘您怎么知道的?” 蒲姑娘指了指梳子:“是这梳子告诉我的。” 孟宝玉吓得连忙把梳子扔在了茶几上:“我就说嘛,这梳子忒邪,拿着它早晚要出大事。” “所以你便想把它卖了,既得了钱,又能将祸事转嫁,是么?” 赵丰年一听,立刻便急了:“孟老弟,你做这事儿着实太缺德了,还是带着你的东西走吧。” 一面转身又向蒲姑娘道歉:“姑娘,这回是我对不住了。” 蒲姑娘微笑着轻轻摆了摆手:“赵叔先别急着赶他走,让我听听他家究竟遇上了什么邪乎事儿。” 孟宝玉一看这事儿有谱,立刻凑近了些,滔滔不绝说起来。 他们孟家在民国以前倒真真正正是个大户人家,说起来,和贾宝玉他们家不相上下,连皇帝微服私访也会到他们家住上一住,当真一方权贵。都说富不过三代,可孟家却是一代比一代出息,一代比一代富庶,让人眼红心恨,望尘莫及。 不过,这世间的事情,盛极必衰是天理,孟家也有树倒猢狲散的那一天,正是清王朝覆灭的那一年,孟家如一座大厦,哗啦啦倾颓得干净,只孟宝玉老太爷这一支,因着是孟家长子,故而仍在老宅呆了下来,不过老宅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充了公,而他们一家人也分到了小四合院的一间,就此住下。 孟家的后人,之后都过得落魄,到了孟宝玉这一代,穷酸至极,倒不是他们没那上进的心,而是无论做什么,都倒霉得如同衰神附体,连喝个凉水都是塞牙缝的。 第11页 就拿这孟宝玉来说,考大学那年,去考场路上被车撞了,错过高考,复习一年再来,却在考场上突发阑尾炎,再次错过,孟宝玉便一赌气,不考了,外出打工,总是没干几个月,店铺关门,公司倒闭。好吧,那就自己做生意,却做什么赔什么,衰到家了。 他二十七岁那年,好容易讨得了一个媳妇儿,是个农村进城来打工的,也没什么钱,因为孟宝玉长了张甜嘴,再加上祖上传下来的这把木梳,竟把姑娘顺利给娶进了门儿,给他乐的,几天都没合拢嘴。 小两口日子过得还算甜蜜,他媳妇儿顶喜欢这把当聘礼的木梳,每天就连睡觉前也要拿它来梳梳头髮,不然睡得不安稳。 这倒不稀奇,沉香本就有定神的功效,用它来梳头,自然好处多多,孟宝玉虽然现在穷酸了,可到底祖上是大户,也知道这沉香是越盘越好,他心里有个小九九,巴不得媳妇儿天天攥着沉香木梳不放手,等这梳子的油头越来越好,他便找个识货的主儿卖个好价钱,生活便就都好了。 宝玉得意算盘打得好,却不想结婚半年后,怪事来了。 怪事出在他媳妇儿身上。 宝玉这人,生得贼眉鼠眼,头脑灵光,心思多,故而睡觉很轻,稍有动静便能醒。还是两个月前,刚入春,春寒料峭,他们夫妻二人仍盖着棉被,这睡到半夜,宝玉忽然觉得压在身上的棉被沉了,当时就醒过来,正看到原本睡在身旁的媳妇儿坐在床边,另半边棉被掀开了,压在他的身上。 窗外仍很黑,约莫还是半夜,宝玉想着媳妇儿是起夜了,也没在意,又闭上眼睛睡觉,可睡着睡着,却觉得不对劲了。 哪儿不对劲?坐在床边的媳妇儿许久没有动静,宝玉又睁开眼睛看过去,怪了,媳妇儿不知道什么时候竟已经离开了房间。 不对啊,他家是木地板,媳妇儿走路爱踢啦拖鞋,所以动静很大,怎地这回改了习惯,知道心疼他了? 卧室的房门没关严,卫生间的灯光透了进来,看来媳妇儿确实是小解了,宝玉翻了个身儿,又要睡。 夜深人静,黑漆漆的房间,只透进来一丝光,宝玉迷迷煳煳着,竟听见有人哼曲儿。 曲声丝丝缕缕,挠着他的耳朵,没有什么词,却让宝玉听起来极不舒坦。 你想想啊,深更半夜的,有气没气的曲声,可不是吓人呢么。 宝玉倒没觉得害怕,因为他听出来了这是他媳妇儿的声音,头一个反应是烦躁。 我差点就睡着了,好嘛,你这兴致一高昂,哼个小曲儿,倒把我的瞌睡虫全赶跑了,这下睡不着了,后半夜怎么办? 宝玉越想越气,翻身下床,一把推开了卫生间的门。 这一推门不当紧,他个大男人,竟吓傻了。 为什么傻?因为镜子前站着的那个女人呗。 那女人,白脸,红唇,黑眼眶,正对镜梳妆,沉香木梳握在她同脸一般惨白的手中,一下一下,梳着她及腰的长髮。 “一梳梳到尾,二梳白髮齐眉,三梳儿孙满堂。” 她嘴里念念叨叨,痴痴看着镜中的自己,娇羞一笑,如同待嫁闺女。 宝玉当时腿就软了,幸好卫生间灯光明亮,再加上那声音,他总算辨认出来,站在镜子前的女人正是自己的媳妇儿。 洗漱台上一片狼藉,瓶瓶罐罐,都是化妆品,原来是她媳妇儿给自己上了一个吓死人的女鬼妆,正兀自陶醉着。 “死婆娘,你三更半夜不睡觉装神弄鬼做什么?” 宝玉上前便拉住他媳妇儿,取了毛巾要给她洗脸。 正哼着曲儿的媳妇儿身子忽然僵住,缓缓回过头来,眼珠子一动不动地盯着宝玉,声音无比悽厉的说:“负心东西,良心被狗吃了,我咒你们祖祖辈辈不得好死!” 说完,竟是扑了过来,逮住宝玉的脖子就咬。这事出突然,宝玉没提防,竟被媳妇儿扑倒在地,他也没想到平常柔柔弱弱的媳妇儿怎么突然生出来了一身蛮力,那牙齿,愣是把他脖子咬下一块肉来。 见了血了,宝玉一声哀嚎,当即就扇了他媳妇儿一巴掌,这一巴掌倒是把他媳妇儿扇清醒了,如同大梦初醒,看到宝玉脖子上淌着的血,吓得不轻,手忙脚乱去给他找纱布,东西被打碎了一地,还是宝玉吼了她一嗓子,她才想起来打了120,让救护车给拉着去了医院。 宝玉被她媳妇儿气得不轻,赌气坚持打了狂犬疫苗,给他媳妇儿心伤的,回家的路上掉了一路金豆子,直到坐回了家中的沙发上,宝玉才黑着脸盘问:“你这婆娘大半夜的鬼迷心窍了?看看你画的那张脸,母夜叉啊?还学狗咬我,这日子没法过了!” 媳妇儿听了,抱着他大腿只哭,连连说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睡觉睡得好好的,醒过来就看见宝玉一身是血了。她对天发誓,一脸无辜的模样,不像是在说谎。 宝玉也觉得奇怪了,当下留了个心眼,怒气自然不是一时半会儿能消的,当天晚上,宝玉便睡了客厅的沙发。 半夜,约莫两点,卧室的门吱呀一声,开了。 睡在沙发上的宝玉正等着呢,眼睛眯起一条缝,看过去,她媳妇儿正从卧室里走出来,面无表情,木讷的如同一块雕塑。 她走路的时候,没有声音,如同飘在半空,甚诡异。 第12页 果不其然,媳妇儿去了卫生间,宝玉悄悄跟过去,媳妇儿对着镜子,正为自己上妆,依然算是那吓死人的鬼妆,死人脸,淌血唇,犹如电视剧里清朝的殭尸。 化完了妆,媳妇儿又拿出了沉香木梳,一下一下,梳着她原本就油亮的头髮,嘴里哼哼着:“一梳梳到尾,二梳白髮齐眉,三梳儿孙满堂。” 说完了,呵呵,呵呵笑了几声,慢慢迴转过头来。 宝玉赶忙躲进暗处,媳妇儿一双眼睛空空洞洞,幽幽怨怨盯着卫生间门口,嘴角扯出一个诡异笑容:“我看着你呢……” 声音沙哑似轻嘆,就如同一阵冷风吹到宝玉面前,宝玉打了个哆嗦,心里一惊,完了,还是让媳妇儿看见了。 他忐忐忑忑从暗处走出,正要再一巴掌扇醒他媳妇儿,可他媳妇儿呢,却已昏倒在卫生间的地板上,神情安详,如同熟睡了一般。 把媳妇儿摇醒,媳妇儿一脸迷茫看着他:“宝玉,你不是在沙发上睡的吗?” 宝玉傻了。 一连几天夜里,媳妇儿都重复着一样的动作,如一个女鬼,在他们家中穿梭。 宝玉还发现了一个怪异的现象,媳妇儿似乎对这把沉香木梳极喜爱,走到哪里都会带在身边,若是宝玉想拿来看上一看,媳妇儿便立刻变了脸,不把他骂个狗血淋头不罢休。 自结婚以来,他的媳妇儿从来都是和和气气,没有发过脾气。 宝玉开始寻思,是不是那木梳有什么问题。 于是,宝玉使了个鬼主意,终于从媳妇儿身边偷了沉香木梳,说来也怪,木梳离开媳妇儿身边后,媳妇儿夜里便再不做那些诡异举动了,人又恢復了从前的模样,和那夜间游荡的母夜叉相比,判若两人。 宝玉便肯定了,一定是这木梳有鬼。 于是,宝玉找到了做生意时认识的赵丰年,求他寻个人,将这木梳转手。 赵丰年是个热心肠的,便带着他来到了蒲姑娘家中。 听完了故事的蒲姑娘把玩着手中木梳,神情依然严肃:“您家里自打没落后,可有女人死的蹊跷的?” “姑娘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拿过这把木梳的女人,可有死得蹊跷的?” 宝玉的眼中精光忽然间黯淡了,皱眉仔细回想着,约莫一刻钟功夫,才开口:“这把木梳是孟家每代长子娶妻的聘礼之一,听姑娘这么说,好像除了我母亲,用过这木梳的女人,死得都早。” “您母亲的聘礼里没有这把木梳?” “我母亲是在父亲先前的老婆死后才嫁给他的,所以这把木梳没有给她作聘。” 蒲姑娘忽然间笑了:“孟先生,你给我讲的故事里似乎漏了些什么,比方说你们家被收的老宅在民国之前是不是曾有过一株沉香树,百年不死的?” 宝玉忽然间激动起来:“对对对,我爷爷说孟家是有这么一株沉香树,也是一株稀罕的树,人都死了几代了,它却活得长寿。” “那树呢,现在还在吗?”蒲姑娘问。 “不在了,清朝没了之后,孟家的官职也没了,儿孙们就琢磨着把家产分了各自营生,那沉香树因为年岁长,是个宝贝东西,就被砍了,分给了几个兄弟姐妹,孟家从此也就分了。” “自那之后,你们孟家便一日不如一日,直到如今,落魄得不成样子,对吗?” 宝玉一听,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蒲姑娘将木梳还给了宝玉,说:“时间不早了,您该回家去了,这把木梳好生带回去,在院子里种上,勤浇水施肥,用心护着,约莫来年春天便能发了芽,你们孟家又能风生水起了。” “这……”孟宝玉听不大懂:“蒲姑娘这话的意思是……” 蒲姑娘只笑了笑,不愿多说。 赵丰年这时拉起了宝玉:“老弟,蒲姑娘这是给你解了惑了,按她说的做,准没错。” 孟宝玉半信半疑的走了,赵丰年这才问蒲姑娘:“姑娘,这梳子究竟有什么蹊跷?” 蒲姑娘说:“赵叔有没有听说过木魅?” “木魅?”赵丰年自是没听说过。 “木魅也叫树魅,是有灵魂居住的树,这种树通常会护佑它所在的人家富贵无忧,代代平安,但倘若将这树砍倒,它的护佑就会变成诅咒,带来无穷无尽的厄运。他们孟家因着沉香树的护佑才有了那般富庶光景,却偏偏亲手将它砍断,自然断送了自己的好运。那把沉香木梳是沉香树的一部分,被主人带在身边,日日想到自己的惨死,如何不生出怨恨?所以拿着它的女子没一个能活得长的,就是被这怨气所害。幸好孟宝玉发现得早,不然它妻子也将成了这怨灵的牺牲品了。你听她被沉香木的灵魂附体时说的话,它可是一直在看着孟家人呢!” 赵丰年忍不住嘆息:“俗话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可如今看来,草木竟比人有情,天底下最狠心无情的,竟是人心啊!姑娘,你说他会将那沉香木梳种下吗?” 蒲姑娘笑了:“赵叔觉得呢?他可是宝玉啊!” 来年开春,晏城多了家小铺,是个小小四合院,院中摆满了大大小小的石头,来此地的人颇多,在石头堆里挑挑拣拣,当场交钱切割,这是赌石。 第13页 小铺的老闆,如他所做的生意一般,叫做宝玉,细心的人会发现,宝玉家的院中种了许多花木,而他最珍贵的一株才刚刚发了芽,莫看它眼下不起眼,若干年后,参天大树,沉淀的是护佑万代的香,是为沉香。 而孟家宝玉,因着小小石头,从此声名鹊起,在古玩圈子里,也是响噹噹一号人物了,当然,这也是几年后的事情。 谁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的?看官,人不如草木,草木有情,护佑的心一旦种下,便是永生永世,任你伤它再深,只要你肯回头,它便用新芽报答,泯恩仇。 第六谈、猫魈 端城北边是空气最好的地方,因此处有花卉、宠物两大市场,所以每到周末,往来的人很多,这里也是端城最热闹的地方。 有这么一户人家,姓许,许家有个刚大学毕业参加工作的女儿,叫许听蕊,从小就喜欢花花草草,所以周末常常往城北的花卉市场跑。 冬去春来,阳光明媚,正是一年中最好的时节,许听蕊又拉了自己的男朋友陈辰去逛花卉市场,两个人正在热恋中,所以看什么都新鲜有趣。买了束百合后,路过隔壁的宠物市场,恰好有只泰迪跑过来沖他们摇尾巴,一边汪汪叫着一边往市场里跑,像是要让他们过去。 “这小东西有意思,挺通人性的。” 许听蕊很喜欢那只小泰迪,便拉着陈辰跟了进去。 宠物市场里一片猫叫狗吠,还有刺鼻的腥臭味儿,陈辰爱干净,自然厌恶这里,便要拉着许听蕊出去:“走吧走吧,你看看这儿,脏死了。” “去看看嘛,都进来了……” 许听蕊兴致很高,松开陈辰的手自己就往里逛,陈辰无奈,只得跟了过去,嘴里还不住嘟囔着:“都是长毛的东西,有什么好看的……” 宠物市场里很热闹,各种类型的猫犬应有尽有,小泰迪看来是哪家老闆养的,常在市场里晃悠,所以在人群里穿梭自如。许听蕊和陈辰一路跟着它,来到一间叫“阿猫阿狗”的店前,小泰迪又晃了晃尾巴,邀请他们进去。 不同于其他的宠物店,这家店倒是打扫的干干净净,也没有浓重的尿骚气,让陈辰对它的好感倍增,不由也伸出手来逗着笼子里的狗狗,那是只两个月大的比熊,小模样憨憨的,四脚朝天抱着陈辰的手指头啃,一脸惬意。 “看来它挺喜欢你的,”一个中年男人靠拢过来:“这小东西防备心强,平常从来不让陌生人摸,你还是头一个。” 男人貌似是这家店的老闆,陈辰笑了笑,就听见一旁的许听蕊兴奋的声音:“老闆老闆,这只猫是什么品种,看起来好傲娇!” “那是布拉多尔,就是咱们常说的布偶猫,性子温顺,最适合女孩子养了。” “我想起来了,网络上那只很红的猫muffie不就是布偶猫吗,小模样迷死人了,”许听蕊激动极了,凑到陈辰边上撒娇:“要不咱们买一只回去吧,多好看!” 陈辰不耐烦地瞟了乖乖坐在笼子里的猫一眼,问老闆:“这猫多少钱?” 老闆不慌不忙伸出来四个手指头:“我这只布偶种很纯,要不是看小姑娘喜欢,也不会这个价给你们的。” “太贵了,”陈辰皱眉:“这么多钱买一只猫,不值。” “布偶猫本来就贵的,”许听蕊嘟囔了一句,转头看向老闆:“老闆,我蛮喜欢它的,就给我便宜点嘛。” 老闆看上去颇为无奈,斟酌了半天,咬牙道:“好吧,给你三千八,不能再还了。” “好,就三千八了。”许听蕊低头就要翻包付钱,被更加无奈的陈辰抢先了一步,把钱付了,还不忘埋怨女朋友的任性:“三千八买一只猫,你脑袋锈掉了。” 老闆一边乐滋滋的数着钱,一边说:“小姑娘喜欢嘛,多少钱都值不是?” 许听蕊立刻就把布偶猫抱在了怀里,脸轻轻蹭着它身上的猫,开心极了。 而自始至终,布偶猫都异常骄傲地保持着良好的仪态,一动不动地注视着许听蕊和陈辰,亮晶晶的眼睛里仿佛有一道诡异的光,照在陈辰身上,让他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 这只猫的眼神有些不大对劲,陈辰心想。 许听蕊给猫咪取名叫luna,意思是月亮,与它那一身纯白的毛很是相配。 自打养了luna后,陈辰发现自己的女朋友好像有些变了。 从前的许听蕊温柔可人,总爱黏着他,就是上班也是一天好几个电话,雷打不动,可现在呢,别说见面了,就是电话也懒得给他打几个,就是打了,也一副急匆匆不耐烦的模样,语气里对陈辰的敷衍显而易见。 当然约会也还是有的,多半是在晚上,两人下班后一起吃饭,许听蕊是一定要回家带上luna一起的,你想想,两人一猫一起在餐厅里吃饭,许听蕊抱着猫在怀里柔情蜜意,一口一个宝贝儿叫得人浑身直起鸡皮疙瘩,到底luna和陈辰哪个更像电灯泡些? 此外,原先对陈辰异常崇拜的许听蕊近来总爱挑陈辰的毛病,像吃饭嘴巴出声音啊,坐姿不正啊,邋里邋遢啊之类,数不胜数,好像陈辰就是个浑身上下一无是处的混蛋,气得陈辰就想拍桌破口大骂自己的女朋友混蛋。 第14页 你说,这恋爱还怎么谈下去? 陈辰觉得,罪魁祸首都是那只不招人待见的猫,所以在一个晚上辗转反侧彻夜未眠之后,他决定,要除掉那只碍眼的猫,还自己一个清静。 正好,单位组织员工去郦城旅游,可以自带家属,陈辰便带上了许听蕊,自然而然,许听蕊带上了luna。 陈辰的老闆信佛,所以这次旅游的重点是去郦城郊外山上的妙法寺烧香听禅,那里夜间有禅宗音乐大典,很能让人静心。 妙法寺是着名的旅游景点,所以也设置了居士房,说白了就是寺院的旅馆,陈辰一行人就住在那里。 白天烧香,听住持讲禅,让人稀罕的是,luna自己也占了个蒲团,端端正正坐在上面,眼睛一动不动紧紧盯着住持,听得很是认真,那模样,让旁边的人看了都忍俊不禁,直夸这只猫咪有灵气,说不定这辈子修行好,下辈子就投胎做人了呢! 多可笑,猫永远都是猫,是畜生,怎么可能做得了人?陈辰表面带笑,心里却暗暗骂着,正琢磨着该怎么样趁许听蕊不在将这猫扔了,luna像是听见了他心中所想一般,回过头来,极悽惨极哀怨的望了他一眼。 这一眼,让陈辰整个人僵住。 因为那一刻,陈辰耳边迴荡着一个骄傲的声音:“畜生,我听着呢!” 陈辰吓得从蒲团上跳了起来,大殿上听经的人都回过头来莫名其妙的看向他,陈辰极不好意思,忙又坐了下来,再看向luna,它仍骄傲地坐在蒲团上,一瞬不瞬地盯着住持,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倒是许听蕊扭头白了陈辰一眼,一脸的噁心。 陈辰简直要暴怒了! 除猫行动就定在晚上许听蕊熟睡之后,陈辰在心中拟定了多套方案,确保万无一失后,方才陪着许听蕊一起去看禅宗音乐大典。 谁曾想,人算不如天算,音乐大典期间,出了乱子。 什么乱子?还不是寺院里的照明设备忽然间坏了,一时间整间寺院都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四处都是香客的焦急抱怨声,住持忙命和尚们去取蜡烛来,送香客们回房。 在黑暗里等待的过程中,陈辰只感觉到耳边一阵风过,脸上似是被什么毛茸茸的东西蹭了蹭,就听见许听蕊的惊唿:“luna?luna呢?luna好像不见了!” 周围渐渐亮起火光,有和尚送来蜡烛,陈辰举着,朝女朋友那边照了照:“怎么不见了,不是一直被你抱着呢吗?” “我也不知道,是好好抱着的,忽然间就没了!”许听蕊急得都快哭了。 陈辰却在心中窃喜,多好,小混蛋滚蛋了! 可女朋友还是要安慰的,许听蕊说什么也要去找luna,陈辰举着蜡烛陪她在寺院里找到半夜,没见一点猫的影子,这才百分之百肯定,luna是丢了。 陈辰心里,乐得开了花。 一直折腾到夜里两点多,好容易两个人都睡了,寺院里的照明设备仍是没有修好,所以仍是漆黑一片,人人都沉入了梦乡,没有一丝光亮。 这一夜,却有人睡得不安稳。 陈辰的同事里,有个叫做石磊的,平时睡觉很轻,稍有动静就醒,所以当窗外响起女人的笑声时,他几乎是立刻就坐起了身,打开窗户向外骂了一句:“谁啊,大半夜的不睡觉作死啊!” 笑声却一直绵延,夜空无月,院中无光,却在窗户上显出了婀娜的影儿,是个身材颇好的女人,轻轻敲着他的窗户。 “出来……”她在邀请:“来看看……” 这声音酥麻,石磊一身怒气顷刻全消,晕晕乎乎的竟开了门,一片黑暗中,石磊眼前伸出一双白玉般的手,细长的手指对他勾了勾:“过来……” 是那酥麻的声音,随之飘来一阵香气,挺熟悉的味道,石磊记得自己好像在哪里闻到过。 黑暗里,两点明亮,琥珀色,精光一转,摄魂勾魄。 依然无光,可石磊却分明看到一个女人站在自己面前,一身僧袍,掩着的身子玲珑,可看到诱人曲线。 “过来点,我有话要告诉你……” 两指捏起石磊的袖角,将他扯了过来,那身上的香气像是香水的味道,夹杂着一股子骚气。 那两点琥珀色的精光越靠越进,在石磊耳边低语了一阵,石磊竟嘿嘿笑了起来。 如酒醉了一般,石磊晃晃悠悠的,在伸手摸不见五指的寺院中竟然行走自如,一路来到大殿之上,找了个蒲团,盘腿儿坐了下来。 始终跟在他身旁的,是两点琥珀色的光,带着诡异微笑。 第二天一大早,妙法寺起了喧譁。 早起来打扫的小和尚远远听到大殿上传来一阵念经声,走过去一看,竟是石磊,小和尚心想着这施主倒是虔诚,便上去对他打招唿,哪知石磊一抬头,竟吓了小和尚一大跳。 眼前的石磊,满脸抓痕,看到小和尚,咧嘴只傻傻的笑,嘴里念的经却始终没有停下来过。 石磊就这么疯傻了,被和尚们架着抬回屋里去后,高烧不断,口中呢喃着胡话,仔细听来,也都是些经文。 陈辰等人倒是疑惑了,石磊是他们同事里最不信神佛的,平时喝两口小酒都能指天骂起来,怎的今儿个虔诚了,是要诡异佛门么? 更让他们不解的是,石磊脸上的抓痕甚是明显,看上去很像是动物的利爪所致。 第15页 “听蕊,你的猫……” 陈辰刚想小声询问,被许听蕊一个白眼堵了回去。看石磊这模样,当下他们游玩的心思也没了,准备先离开这深山老林的,把石磊送到郦城里的医院好好做个检查。 众人都忙回去收拾行李,许听蕊却耍起了小性子,死活不愿离开妙法寺,她要找回她的luna,luna不回来,她哪儿都不去。 没法儿,陈辰只得留下来陪他,让同事们先走。 两人请来几个和尚一同找猫,一天功夫就这么晃晃悠悠过去了,luna却半点踪迹全无。 转眼又到了晚上,禅宗大典一如既往,整座寺庙都响彻着清净梵音,却在音乐刚刚结束的时候,“啪”地一声奇怪声响,整座寺院又陷入了黑暗中。 是照明设备又坏了?人群中起了喧譁,而此时正在房间里和女朋友吵架的陈辰却被突如其来的黑暗和许听蕊一声尖叫吓了一跳,忙摸索着去点蜡烛,一边还提醒女朋友:“听蕊,先站那里不要动,我来点蜡烛。” 没有回答。 陈辰知道她是在赌气,也没在意,忙找到蜡烛点上,一片光明中,房间的墙壁上只映出了他一个人的影子。 许听蕊不见了! “听蕊?”陈辰声音抬高了几分:“你在外面吗?” 依旧没人回答。 怪了,刚才没听见开门的声音啊,怎的人就不见了? 陈辰端起蜡烛出去寻,外面一片黑暗,无星无月,烛光照亮的地方,没有许听蕊的影子。 寺院里,一片安静。 依稀能听见窸窸窣窣的声音,沿着草丛飞快来去,嘻嘻小小的唿唤,响在耳边:“喵!” luna? 陈辰循着声音找过去,就见到一团雪白的影儿一闪而过,来到了它的脚边,乖巧地蜷缩起来,正是luna。 虽然心中泛起一阵厌恶,可陈辰还是弯腰将它抱了起来,就在这时,传来一阵熟悉的香气。 这是只在许听蕊身上能闻到的香水味道。 “听蕊?” 陈辰举着蜡烛照向周围,两点琥珀光闪过,一个身影现出,背对着陈辰,那轮廓,像极了许听蕊。 “喵!”怀中的猫动了动,不安分起来。 “过来……” 那身影伸出手指来勾了勾,分明是许听蕊的声音,可烛光中照出的她却穿着一身僧袍,婀娜多姿。 “听蕊,你又在搞什么?” 陈辰此刻当真有些怒了,上前一步就要去抓许听蕊,哪知怀中的luna竟比他动作还快,喵了一声,便窜向了许听蕊的肩头,就听到一阵咯咯笑声,许听蕊的身影忽地不见了。 “听蕊,你去哪儿?” 陈辰拔腿就追,手中还端着烧了一半的蜡烛,火光摇曳,映衬下周围的景物,老树,庙宇,铜钟,飞速掠过,树影婆娑里,始终不散的,是两点琥珀光。 当陈辰停下脚步时,一抬头,竟发现自己来到了大殿。 不远处有星点火光晃晃悠悠飘来,是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扭头对身后说着什么。 “看你的样子,应该是信佛的吧?” 没有回答声,小姑娘却自顾自说下去:“没有关系,我可以念给你听。” 转眼她已来到了陈辰身边,看到陈辰,她甜甜一笑:“大哥哥,麻烦你帮我照一照台阶好吗,我的蜡烛快燃尽了。” 果然,她的蜡烛只剩下了一小截,烛火苟延残喘,将熄未熄。 陈辰将手中蜡烛举得高了些,就见小姑娘扭头对身后说:“这里有台阶,你小心些。” 小姑娘脚步轻快,跃上台阶,向身后伸出了手。 陈辰的目瞪口呆。 因为她的身后黑漆漆一片,什么都没有。 这小姑娘似是在对着空气说话。 大殿里的佛台上供着长明灯,所以还算亮堂。小姑娘在蒲团上坐了下来,翻着经书,问向一旁的空气:“你想听哪一章经?” 陈辰终于忍不住,走过去问:“小妹妹,你在跟谁说话?” 小姑娘指了指身旁空空如也的蒲团:“这个哥哥喜欢听人念经,所以我念来给他听。” 陈辰看着那稍稍陷下去一些的蒲团,呆住。 “喵!” 大殿外传来一声猫叫。 陈辰惊醒,忙跑了出去,身后,是小姑娘清脆的声音:“归命一切智,一切众安乐,众生处无为,我亦在其例……” 她的身旁,端端正正坐着一眉清目秀的少年,眼看佛经,低眉含笑。 他的眼中,两点琥珀光。 第二日,小姑娘被人发现晕倒在大殿上,满脸抓痕,高烧不退,是与石磊一样的症状。 接二连三的怪异事故,让住在这里的香客再不敢停留,纷纷收拾行李下了山去,就连这里的和尚们回想起那两人脸上的抓痕也是心有余悸,只能在大殿上念经祈求佛祖护佑妙法寺,消除此地业障,还它一片太平。 没人注意到,这座寺院里凭空消失了一只猫,还有一个女人。 陈辰仍旧在寺中住着,昨晚发生的一切歷歷在目,是他留下来的唯一原因。 他在那小姑娘的身上闻到了熟悉的香气,而那香气,是许听蕊身上的香水味。 第16页 直觉告诉陈辰,这里所发生的一切,都与许听蕊有关。 他一人在寺院中失魂落魄的走,身边僧侣香客往来,只他一人似游魂一般,漫无目的。 “喵!” 恍惚间,一声猫叫,将他的视线转移了过去,妙法寺院中央的那口铜钟下,正卧着一只绒毛洁白似雪的骄傲无比的猫。 “luna!” 听到陈辰一声叫唤,luna似被惊起,疯狂向后院跑去。 陈辰一路跟着,却哪里有猫跑得快?不多时,已失去了luna的踪迹。 正疑惑时,墙角伸出一双酥手来,食指向他勾了勾:“陈辰。” 是许听蕊的声音。 陈辰跑过去,转过墙角,一片葱郁,没有许听蕊的影子。 “陈辰!” 又是一声唿唤,是在偏殿中,有三两香客在上香叩拜,门前一隅,坐着个和尚,捻珠念经。 视线尽头,是一身僧衣的许听蕊,正跪拜在蒲团上,一脸虔诚。 陈辰走上前,手搭在她的肩上,那素袍僧衣下的身子,冰凉。 “听蕊,别胡闹了,有些事情我要问问你。” 旁边传来窃窃私语声,陈辰回头,见殿中所有人的目光都齐齐汇聚在他的身上。 念经的和尚走了过来,问陈辰:“这位施主,你在与谁说话?” 陈辰指了指许听蕊:“我女朋友。” 和尚看向蒲团,皱了皱眉:“施主,此处无人。” “怎么会,她明明……” 陈辰愣住。 想到昨夜情景,那小姑娘对着身边的空蒲团念经,他也以为,那里无人。 一阵银铃般的轻笑,戏嚯叫他:“陈辰。” 陈辰回头,看见背对着他一身僧衣的许听蕊,缓缓转过了身。 两点琥珀光。 利齿外露,面目狰狞,一身毛髮耸立,正是猫被激怒的模样。 陈辰的许听蕊,现如今,变成了一只猫。 陈辰震惶。 霎时间,一双利爪已向他脸上抓挠起来。 却在这十万火急的当口,当头一盆水浇下,陈辰湿了一身,浓重的腥气扑面而来时,眼前的许听蕊,眼前的猫,眼前的利爪瞬间烟消云散。 而陈辰浑身上下,鲜血淋漓。 “算你幸运,白捡了一条命。” 有女人的声音,陈辰抬头,见偏殿门口站着个二十来岁的姑娘,冷清清的面庞,正似女王一般注视着他,而这姑娘的手中正提着一只塑料桶,桶沿还在淅淅沥沥滴着血。 “血……血……” 周围的人都尖叫起来。 “放心,这是狗血,盪煞的。” 姑娘笑着走近,对和尚颔首:“师父,不好意思,污了佛门清净地,不过这是为了救命,我想佛祖会原谅的吧?” 和尚含笑,点了点头。 姑娘这才看向陈辰:“你的女朋友现下应该是在藏经阁,不去看看她吗?” 她这话说得莫名,引得众人一起来到藏经阁,果不其然,庞大的书架间,有个女子晕倒在地,身边一片狼藉,都是翻开来的经书。 她是睡在了佛语中。 姑娘对一身狗血的陈辰说:“你女朋友应是得罪人了,所以有人将养了多年的猫魈放了出来,缠着她,要让她厄运缠身。先时那两人便是猫魈的警告,若不是被我发现,说不定你和你的女朋友最终都会没了性命,小伙子,我看你当真应去佛祖前上柱香,谢他保佑。” 姑娘语气老成,拍了拍他的肩,又说:“那只猫丢了便丢了,从今往后,再不要养猫了,否则我不敢保证你们还有今日的好运气。” 说完,姑娘笑了笑,由和尚引着,去了住持的房中。 一场风波总算平息。 后来,在回家的车上,许听蕊仔细回想,却始终不记得自己得罪过什么人,倒是回了家后,父亲听说他们的遭遇,一拍大腿,激动的说:“前段时间,我们单位招标,是老李负责,签下的建筑公司是他家亲戚,施工时偷工减料,被我发现了,上报了领导,结果老李被单位开除,提前回家养老。临走时他曾发誓要让我好看,我还当他是气话,现在想想,可不是得罪他了嘛,难不成是他?” 许听蕊的母亲听了,也连忙说:“对了对了,我们单位刘大姐背地里接私活,我给领导提了个醒,被刘大姐知道了,到现在也没理我,你说会不会是她?” 陈辰和许听蕊听了,一脸苦笑,人生在世,不经意间,一句话,一个行为都可能触及了他人底线,得罪了他们,让其怀恨在心,你又从何得知究竟是谁不怀好意,打击报復?这是笔无头帐,算不清的,只能多谢佛祖保佑,往后为人小心,积德行善,也就罢了。 猫魈,南宋洪迈《夷坚支丁》卷八记临安女子为魅所祟,见一少年,状貌奇伟,凡饮食所须,应声即办,讴吟笑语,与人不殊。而旁人皆不能见。至后世有“金华猫妖”之说,即猫魈也。 明《说听》卷下亦有载,金华猫,人家畜之三年,后每于终宵,蹲踞屋上,仰口对月,吸其精,久而作怪。入深山幽谷,或佛殿文庙中为穴,朝伏匿,暮出魅人,逢女则变美男,逢男则变美女,每至人家,先溺于水中,人饮之,则莫见其形。凡遇怪者,来时如梦,日渐成疾。 第17页 想来应是许家人不知得罪了谁,让其怀恨在心,将养了多年的猫魈放了出来,诱着许家小女儿带回了家,趁着来到佛门清净地,吸月光之精华,读佛经之妙法,继而鬼魅现身,变男幻女,诱惑异性,引其入梦,疯癫成疾,终得报復之目的。 幸而遇到那不知名的姑娘,一桶狗血,灭了猫魈的形,这才救了受猫魈蛊惑的几人的命,如今回想诸事种种,犹叫人胆战心惊,后怕无穷。 所以啊,人活于世,还是谨言慎行,你不知道自己一句无心之话会得罪哪个小心眼的人,世间邪门儿事多了去了,若被有心之人利用,怕不是你一条命能买单的了。 第七谈、阴生 现在城市里的天桥下,或是建筑物下的墙角,多半是流浪汉的栖息地,每至夜深人静,当城市的霓虹熄灭,喧嚣復归沉寂时,这些被城市遗弃的人会背着鼓鼓囊囊的麻袋,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到钢筋水泥搭建出来的临时的家,那是他们的荫庇。 当你在公司里勾心斗角,社会上摸爬滚打,一场场宫心计离奇上演时,你以为这些伸出脏兮兮的双手向你乞讨的人不过是好吃懒做,是社会的蛀虫,殊不知在这特殊群体里,一样有似你所在的圈子里一般恃强凌弱的事情发生,你看不见,不代表它不存在。 这回要说的故事,就发生在这群乞丐身上。 柳城的新城区繁华,处处高楼大厦,商业区临近着娱乐区,人群最密集的地方,当属步行街,步行街架了通往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的天桥,用以分散人流,为车辆通行提供方便。 天桥安了玻璃和顶棚,风颳不着雨淋不到,自然而然吸引了许多乞丐,他们在这里安营扎寨,白天乞讨,晚上席地而睡,日子久这么一天天得过且过。 陈福贵在天桥上乞讨了三年,是这里的老人,他的地盘位置很好,是在天桥尽头商场二楼的门口,白天有太阳照着,晚上这里就是他的家,看着桥底下车来车往,霓虹闪烁,如看着一场露天的电视剧,总有新鲜。 天桥上的乞丐都熟,白天各自乞讨,晚上偶尔会说上一两句,绝不会多,因为他们各自有各自的营生,别人多给你的一元钱就是我将要失去的一元钱,所以他们之间是竞争关系,永远不可能和平。 这几天,陈福贵发现天桥附近来了个新面孔。 新面孔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穿一身破旧的棉袄,提了个脏兮兮的麻袋,寻了天桥下柱子旁最不起眼的一个角落住了下来。他带来的东西倒是全,床铺被褥都有,还有个铁皮桶,晚上可以生火取暖,就这一点上,他的生活条件可是比陈福贵好多了。 可陈福贵发现这男人有些奇怪。 他观察好久了,一连几天,男人早上起来后总会推着他的麻袋到附近捡饮料瓶,饿了就从垃圾桶里找些东西吃,渴了就喝饮料瓶里残留下来的水,到了晚上再回来生火睡觉,周而復始。那些饮料瓶攒的多了,他就会拿去卖掉,挣来的钱可以买些白面馒头,这便算是改善伙食了。 男人从不向别人乞讨,尽管他浑身上下无一不透出标准的乞丐相,可他也不愿去做乞丐该做的事。 在步行街天桥这个地方,有些乞丐靠沿街乞讨是挣了些钱的,像在北天桥中段的陆海,有自己的房子,车子,去年讨了个老婆,是他的同乡,老婆嫁他不为别的,只因他手里的票子在村里是最多的,跟着他能来到大城市生活,从此再不是穷乡僻壤守着田地过活的小农民。 陆海每天早上九点出门,开车来到步行街,找个厕所换上行头,托着一只看上去残疾实际健康得很的腿,便开始了一天的乞讨生活,乞讨是他的事业。 陈福贵没他这般好运气,讨来的钱不多,只够每日生活,他年岁渐大了,琢磨着倘若钱攒够了,就去租间小屋,不用风餐露宿,也能感受感受家的温暖。 这天晚上,步行街店铺的灯一一熄了,陈福贵正数着今日的收成,肩却被人拍了一下,回头一看,陆海一身清爽,手里捉着个手机,正沖他嘿嘿笑:“陈叔,今儿收成怎么样?” 陈福贵小心翼翼将钱叠好塞进口袋里,摇了摇头:“还是那样,比不上你的。” 陆海笑嘻嘻蹲了下来,传授经验:“陈叔你这样不行,你看你这年纪,装个伤病残疾什么的就挺好,这地上铺张纸,写得悽惨些,绝对比我更招人同情。” 陈福贵心里暗呸了一声,嘴上却说:“现在钱不好讨了,年轻人都知道天桥上讨钱的多半装残疾装病,哪儿肯上当受骗呢!” 言外之意,你陆海装残疾骗同情,断了咱们的财路了。 陆海凑了过来:“那是陈叔你没掌握技巧,这乞讨可是门儿学问,要不要我传授你些?” 陈福贵摆了摆手:“这么晚了,你还不回去?” 陆海嘿嘿笑:“找陈叔唠唠嗑。陈叔,你有没有注意到那傢伙?” 他朝天桥下直努嘴,指的就是那捡破烂的男人。 “知道,新来的,捡破烂的。” “这不行嘛,”陆海说:“他坏了咱天桥的规矩了,你想想看啊,他长一副乞丐样子,却不做乞丐该做的事儿,去捡什么垃圾,来来往往的人看见了,不自然就会拿咱们做比较嘛。今儿我就听见一对小情侣嘀咕,说天桥上的乞丐年轻力壮,有手有脚,不出去找活干,下面那捡垃圾的都比咱强。你看看,这不影响咱兄弟的生意了,我今儿挣得还没平常的一半多。” 第18页 陈福贵听着,没说话,心里却也有点不爽。 “陈叔,咱得想想办法,不能让他在咱地盘上撒野。” “你想了什么主意?” 陆海忙凑到他耳边一阵嘀咕。 “啊?”陈福贵很吃惊:“会出人命的。” “不会不会,”陆海说:“我有分寸,怎么样,陈叔你同意不?” 陈福贵看看陆海,又看看天桥下的男人,手不自觉揣进头里,摸了摸那还没被身体暖热的零钱,过了半晌,缓缓的,缓缓的点了点头。 陆海乐得哈哈大笑,又调侃了几句,便心满意足的离开了。 这一天晚上,陈福贵睡得极不安稳,是做了亏心事的心虚。前半夜翻来覆去的,半梦半醒,总觉得天桥下面的火光在映着自己,而那男人的脸似乎在身边飘来盪去的,一会儿笑,一会儿哭,最后竟然贴在了自己脸上,两眼空洞洞,仇恨地望着自己,像要索命一般掐住了自己的喉咙。 陈福贵惊醒,黑暗中确有火光,映着他惊魂未定的脸,天桥下传来一阵怪声,陈福贵探头朝下看看,竟是那男人靠在墙角,用树枝拨弄着火,嘿嘿直笑。 陈福贵心虚得不行,想了想,还是裹紧了衣服,下了天桥。 出去了才发现,外面飘着零星雪花,是今年的第一场雪。 着实很冷,陈福贵打着哆嗦来到男人面前,对他招唿:“老弟,太冷,借个火烤烤。” 男人抬头看看他,嘿嘿一笑,拍了拍身旁的位置。 男人选的地方挺好,背风,火烤着,倒不觉得冷,陈福贵便有一搭没一搭的找他聊:“老弟你是哪儿的人啊?” 男人指了指自己的喉咙,啊啊了两声,直摇头。 原来是个哑巴。 陈福贵又说:“看你每天拖着个麻袋去捡瓶子,挣的也不多,还累,和我们一样讨钱多好嘛!” 哑巴只低头腼腆的笑,指了指自己捡来的瓶子,又指了指自己的双手,竖起了大拇指。 陈福贵瞬间觉得自己不是个东西。 他忽地站起了身,看着哑巴,异常郑重地说:“老弟,以后别在这附近捡垃圾了,去远一点,我是为你好。” 说完,撇下一脸莫名的哑巴,上了天桥去。 后半夜,天桥下的火熄了。 城市的霓虹多半不再闪烁,只路灯孤独地亮着,陈福贵再没睡着,可哑巴却已睡得香甜。夜空中仍飘着小雪,晦暗不明的街口,几道影子晃过,被薄雪覆盖的地面上留下凌乱的脚印。 睡梦中的哑巴被胸口上突如其来的一脚踹醒,头脑还是混沌的,人已被雨点似密集的拳头砸的瘫倒下去, 什么都看不见,有路灯,灯光却被围拢的人挡的不见一丝光亮,他只看到一道道凶神恶煞的影子,将他团团缠住,疼痛大过天。 “见血了,他,他好像不行了!”不知谁喊了一句。 拳头停了下来,有人伸手探了探哑巴的鼻息,扭头就跑:“死,死了!” 一句话,让聚拢起来的黑影一闹而散。 只哑巴孤零零地躺在地上,浑身是血。 一切,都被天桥上的陈福贵看在眼里,他缩进墙角去,哆哆嗦嗦点了一支烟,闭上了眼睛。 第二天,步行街一如往常喧闹,陈福贵从噩梦中醒来,习惯性的向外探了探头,阳光下,一个熟悉的身影晃过,电器行外的垃圾桶边,哑巴正专注地翻着垃圾桶,如他平日里所做的那样。 他不是……死了吗? 正想着,哑巴忽然抬起头来,朝陈福贵这里望了一眼,憨憨一笑。 见鬼了! “见鬼了!” 不远处的乞丐也骂了一句,他的目光,亦停留在天桥下哑巴的身上。 陈福贵凑了过去:“刘全儿,你昨儿晚上有没有听到什么动静?” 刘全儿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低声说:“陈叔,你说是不是见鬼,楼下那小子耽误咱们生意,陆海说要教训教训他,结果咱们一不小心下手重了,把他打死了。真的,我都探过了,没气儿了,怎么今天又活过来了?” “你们昨天都谁去了?” “天桥上除了年纪大的,都去了。” “你们真是……”陈福贵连连嘆气,压低了声音:“再看看,兴许他只是伤得重。” “不对啊陈叔,你没看见吗,他身上一点伤都没有,可昨儿晚上那血流的,怎么一晚上可就好了呢?见鬼了,活见鬼了。” 正说着,下面忽然间起了喧譁,两个人探头往下那么一瞧,人生生傻在了那里。 下面的马路上出了车祸,是一辆轿车和一辆水泥车相撞,救护车和警车开来了好几辆,围观的人一层又一层,交通立刻就瘫痪了下来。 陈福贵觉得,那辆轿车好像有点熟悉。 这一整天,陈福贵都有些心神不宁,想找陆海问问昨儿晚究竟是个什么情况,可却稀罕,陆海竟没来乞讨,这才从前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 直到太阳落山,陈福贵才从其他乞丐口中打听到,早上出车祸的那人正是陆海,据说人当场就死了。 晚上,哑巴的桶里照样点了火,从天桥上看那火光,竟比霓虹还要炫目许多。 第19页 这一晚上,天桥上的乞丐都没睡安稳。 商场打了烊,待到凌晨两三点,这里便是一片静谧,任你往哪个方向看,都是一道长长的仿佛没有尽头的迴廊,幽深而又孤寂。 睡梦里,传来了脚步声。 啪嗒,啪嗒,啪嗒。 初闻时像水滴,可渐渐近了,便听得是鞋敲击在光滑的地面上的声响,在空空荡荡的天桥上,回音阵阵。 陈福贵第一时间便被惊醒,眯着眼瞧过去,远处好像有道黑影,正朝着他这边走来。 他与黑影隔着的这段路,睡了两个人,就见那黑影在这两人身前停留了半晌,弯下身来,像是在对他们耳语。 只听得咿咿呀呀的,如同上了年纪的老人的絮语,传到陈福贵的耳朵里,就变成了沙哑的声响。 “你做了什么?” 身后一个阴沉沉的声音响起。 陈福贵一个激灵,勐地回过头去,却只看到身后的墙壁,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再扭头,不远处的黑影却已不见了。 可是周围的絮语响彻不绝。 咿咿呀呀的,让陈福贵想起了哑巴。 哑巴第一次跟他说话时,就是这么咿咿呀呀的,因为他发不出音节来。 这么一想,哪里都像是有哑巴的影子,在长长的天桥上,飘来盪去。 陈福贵吓得一宿没敢阖眼。 连续几天,每晚上都能看到那个飘荡的影子,在每个乞丐面前停留,却独独没有来到陈福贵身边。 问了几个乞丐,都说晚上做梦有人在耳边说话,身上只觉得冷,脖子像被人卡住了,很难受。 天桥上的乞丐都陆陆续续生了病,是高烧,人混混沌沌,连自己是谁都分不清了。 过了大概三五天模样,又出了件事。 领导要来视察步行街几家大型商场的情况,乞丐自然是不允许呆在这里的,影响市容市貌,几家商场的老闆一合计,决定一起出人把这些乞丐赶走。 穿得西装革履的人雄赳赳气昂昂过来,对着乞丐一通怒骂驱赶,如赶畜生一般,陈福贵在内的几个年纪大的自觉离开了天桥,那些年轻的,多半烧得煳涂,行动不便,也被赶着硬撑着爬下了天桥。 西装们仍不放心,两人一队在周围巡视着,可巧了,看到了起晚了还没来得及出去捡垃圾的哑巴。 哑巴正躺在他的破棉被里,被冷不丁捞起来,吓了一跳,见西装们赶他走,他连忙笑嘻嘻指了指自己的麻袋,又指了指垃圾桶,一通比划,告诉他们自己不是乞丐。 可西装们哪里听他的,你看他蓬头垢面,破棉袄都透出了腥气,自然是一副乞丐的穷酸气,二话不说,便捡了他的东西丢了出去。 哑巴无奈,拖着自己的麻袋和破棉被,远离了这条步行街。 自然而然,没了这些乞丐碍眼,领导来商场视察时,评价很高。 谁知道那些乞丐都怎么样了? 下着大雪的天,能动的都又找到了新的地盘,那些发了烧的,撑不过几日,一个个都去了。 陈福贵走得不远,这大冬天里,只天桥上是个暖和的好去处,他打算等过一段商场惯的不严了再回去,熬过这一个冬天再说。 只是,他在沿街乞讨时,听到了些传闻。 说是步行街天桥上闹了鬼,每天晚上都能看到一个黑影在天桥上徘徊,嘴里咿咿呀呀的,说不清是什么话,偶尔会停下来,对着商场的玻璃橱窗嘿嘿阴笑,而被他笑过的商场,隔天一定会有事故发生。 那家外国人投资的大型超市半夜起了火,幸好是半夜,没有人员伤亡,可所有货物全被烧得一干二净,自此往后,超市关门大吉。 那家名牌包店在一夜之间所有包包不翼而飞,警察检查包店,没有发现有人闯入的痕迹,监控录像也没有拍到奇怪的人,只是在半夜三点整的时候,录像画面突然间变得有些模煳,商店似被浓雾笼罩了一般,只十几秒功夫,包店像被洗劫一空。 还有那家名牌首饰店,据说老闆得了抑郁症,每天生怕别人来抢他的首饰,整日整日呆坐在店里,后来因为抑郁症发作,重伤了店里的员工,被送往了精神病院,从此便再没出来过。 人们谈论这些故事,都似一个笑话,只陈福贵听了,这才意识到,那些出了事的商场,正是当初联手将他们乞丐赶走的商场,而最倒霉的几个,曾对哑巴动了手。 这一想不当紧,陈福贵发现,天桥上那些发了高烧的,似乎都在那晚参与了陆海整哑巴的计划,陆海先去了,而他们也都一个个步了陆海的后尘。 那当初他半夜在天桥上看到的鬼影,在一个个乞丐面前停留又耳语的鬼影,会不会就是哑巴? 哑巴死而復生,难道他本不是人,而是鬼? 陈福贵越想越疑惑,心里如同结了个疙瘩,总想知道这一系列的事情里究竟有什么蹊跷。 当天晚上,陈福贵大着胆子,又回到了天桥上。 乞丐们都被赶跑了,天桥上只他一人,就显得恐怖,原先乞丐们虽然隔得远,可你毕竟知道有人在哪里,活生生的唿吸,所以即便看不见,也不觉得害怕,可是现在不同,整座天桥贯通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只他一人,不免生出毛骨悚然之感。 陈福贵又回到了他的老地方。 第20页 他没睡,一根接一根抽菸,这些烟都是他攒了好久的,没捨得抽,只这一晚,抽得干干净净。 他一直等到了凌晨两点半。 啪嗒,啪嗒,啪嗒。 终于有脚步声响起。 天桥似是起了雾,远远看见一个影儿,晃晃悠悠的,嘴里咿咿呀呀,整个天桥上都迴荡着笑声。 憨憨傻傻的笑声,只属于哑巴。 那影子就在一个商店的橱窗前徘徊,他忽地扭过头来,沖陈福贵招了招手。 陈福贵的心跳得,越发紧了。 他咽了口唾沫,挪了过去。 长长的天桥,影子在尽头,只听见陈福贵的脚步声,趔趔趄趄。 走得近了,才发现那影子果真熟悉,哑巴的脸在玻璃头进来的灯光下显得异常红润,他虽仍穿着破旧的棉袄,可浑身上下却有种说不出来的干净。 哑巴沖他嘿嘿一笑,指了指橱窗。 橱窗里的衣服很时尚,是永远不属于陈福贵的世界。 “老弟,你究竟是活的,还是死了?”陈福贵哆哆嗦嗦,问出的竟是这样一句。 哑巴只笑,笑着笑着,凑上前来,指了指自己的胸口,又指了指陈福贵的胸口。 那里是心脏所在的位置呵。 想到出车祸的陆海,陈福贵忽然有些害怕了,本能的就想往后退。 谁知哑巴却更迅速地伸出手来,给了陈福贵一个拥抱。 可以听得到哑巴的心跳,一下又一下,都是生命的活力。 哑巴的笑声在陈福贵耳边响着,响着,响了许久,而陈福贵像是傻了,就这么任凭他抱着,愣了许久。 许久之后,雾散了,哑巴不见了。 陈福贵的面前,只剩下了一个麻袋,便是哑巴用来装瓶子的麻袋。 那是哑巴留给他的东西。 第二天,天桥上的服装店也出了事,所有的服装全部被撕成了碎片,像是某种动物所为。 可只有陈福贵知道真正的始作俑者是谁,但他永远不会说出来,死也不会。 陈福贵一直没有打开那个麻袋,他想找到哑巴,将麻袋还给他,可是一连找了几月,哑巴就像消失了。是啊,城市那么大,人似沧海一粟,如何寻得? 快过年了,到处张灯结彩,放着喜庆的歌儿,陈福贵仍窝在天桥上他的老位置,看着外面的霓虹闪烁,忽然又想起了哑巴。他没有亲人,却总觉得,哑巴是他的亲人。 他想着哑巴,第一次打开了麻袋。 麻袋里,几根金条,亮瞎他的眼。 那是哑巴对他一句话的回报,那个雪夜,他的一句提醒,已是藏了关心。世态炎凉,无亲无故无家无业如他们,得到一句关心,大于所有。 陈福贵终于应了他的名字,后半生,有福有贵。 他老了,也常给小孩子们讲故事,故事是关于一个叫哑巴的流浪汉的,他说,哑巴不是乞丐,他有自己的一双手,他用自己的手来养活自己,即便捡垃圾,他也并不卑微,你没有理由看不起他,因为他的心肠如此高贵,不输于你。 陈福贵也是后来才知道,哑巴不是人,是阴生。 阴生,干宝《搜神记》卷一所记,是汉代长安渭桥下的乞丐小儿,经常在集市上乞讨,集市上的人讨厌他,就把粪水泼在他的身上,可是过了一会儿,他重又出现在集市上,衣服干净如故,没有一点粪水的痕迹。县吏知道了,把他抓去关进牢房,可他又很快出现在集市上行乞,县吏想要打死他,他闻讯而逃。后来,拿粪水泼过他的人,家里房屋竟自行倒塌,死了很多人。所以长安城里流传了一首歌谣:“见乞儿,给美酒,免得房倒灾祸有。” 陈福贵见到的哑巴,正是阴生,他用自己的手捡破烂养活自己,却被乞丐们嫉恨,要置他于死地,又被衣冠楚楚的人瞧不起,得罪了阴生的人,自然而然不会有好下场。而陈福贵心善,一句善意提醒,让阴生对他心存感激,终得好报。 世上的人,大多如陆海和西装革履们,眼睛蒙了颜色。殊不知藏在你皮囊下的那颗心肠已蒙尘土,你有瞧不起的人吗?他的心肠说不定如阴生一般,比你高贵异常。 第八谈、古镜 雁城身价最高的单身汉姓司徒,名青阳,是司徒氏房地产的董事长,雁城首富,唿风唤雨之人物,真正的钻石王老五。 司徒青阳今年三十五岁,商场得意,情场失意,从未听说过他身边有哪个亲近的女人存在,像他这样年轻有为的,哪个不是桃花旺盛,家中红旗不倒,家外彩旗飘飘?可司徒青阳就是这么一个另类,眼中只容得下事业,对于女人,不屑一顾。 可就是这么一个私生活平淡似水的黄金单身汉,在今年情人节的那一天,却传出了一个劲爆消息,刊登在了报纸社会新闻的头条上:司徒氏的掌门人司徒青阳预备举行相亲海选,为他们司徒家找一个女主人。 这场还没开始就已经赚足了眼球的富豪相亲会吸引了无数女人的疯狂参与,报名第一天,早上五点钟,城市还没有醒来,报名处的大门早已被围了个水泄不通。晨起锻鍊的大妈大爷路过此地,以为是附近超市有活动,也扛着一把老骨头扎进姑娘堆儿里,被一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姑娘偷偷抿嘴儿嘲笑,这才晓得这里待会儿是要举办什么相亲会的。 第21页 大爷大妈又扛着老骨头从姑娘堆儿里挤出来,边摇头边嘆气:“现在都什么世道了?” 早上九点,报名准时开始,姑娘们一个个拿着报名表,听从吩咐派对,秩序井然,似乎个个大家闺秀,引得路人纷纷驻足观望,屌丝们拿着手机偷拍看上眼的姑娘,脸蛋儿和美腿是标准,带了脂粉面具的脸上,又见得几人水灵? 海选是在一家酒店的宴会厅里举办的,姑娘们被分成了十组,由工作人员与其三分钟的简短对话,淘汰掉约莫一半的人,余下的,才有资格进入下一关。 只有三分钟的时间,就可以断定你是否是一个好姑娘,很残酷,不是么? 林筱筱来得晚了,站在队伍的最后面,忐忑的看着工作人员在前方分发号码牌,自己是第三百零六号。 三百多人,这个城市所有年轻貌美的姑娘都汇聚于此,那么大街上行走的那些呢?前面有个姑娘天鹅一般优雅地昂起了头,对身边的姑娘说:“看看大街上走的那些女生,多平庸。” 平庸,这世界上的人大多平庸,像司徒青阳这样的天之骄子,屈指可数。 林筱筱和站在这里的所有女生一样,都有着一个嫁入豪门的美梦,麻雀变凤凰,这是成为人上人的捷径。 不过,看着眼前个个自信满满的女人,林筱筱突然觉得自己没有什么优势。 女人们三三两两聊着天,不时有一两句传入林筱筱的耳朵里。 “我是哈佛商学院毕业的,回国后自己开了家公司,一直没有男朋友,就是觉得现在的男人品味太低,不懂得欣赏,像司徒先生这样的男人才是我想要的。” “我之前一直住在国外,天天参加时装周都腻歪了,想着回国来看看,没想到正好遇上司徒先生相亲,可不就是为我准备的么?” “怎么这么慢,我还等着相完亲去参加演出呢,让所有人都等我一个,不合适。” 原来一个比一个强悍,在林筱筱眼里,她们和自己是两个世界的人,她们生来就是公主,又这么有本事,是自己所不能比的。 林筱筱出身普通家庭,毕业于普通大学,现在在一家幼儿园里当老师,唯一可以令她值得骄傲的便是她的钢琴水平,初中便考过了十级,若她当年去考音乐学院的话,说不定现在也像朗朗一样了呢。 很快,她被分到了第十组,被工作人员带到大厅,接下来,便是漫长的等待。 面试的情形她们是可以看得到的,这些趾高气扬的女子在面试官面前竟无一不敛起了她们的嚣张气焰,变成了沉默的羔羊。 面试官的语言,犀利无比,甚至不留情面。 一面试官翻看着眼前厚厚的简歷,问23号女人:“你毕业于常春藤院校,自己又开了公司,全球500强的企业,已经什么都不缺了,为什么还要来面试相亲?” 女人哑口无言。 另一面试官让87号女人表演才艺,女生唱歌,五音不全,面试官连忙摆手:“不好意思,司徒先生还想多活两年,您请回吧!” 更有甚者,直接指着132号女人:“就您这样的身材,司徒先生可养不起。” 胖女人被语言侮辱,抹泪离开。 看,果真残酷。 所有的候选者都不说话了,这些女人脸上的骄傲散去,剩下的,只有忐忑。 终于,轮到了林筱筱,她尽量保持优雅的仪态坐下,将简歷递给了面试官。 面试官是个和她年龄差不多大的男人,迅速翻看着简歷,不发一语。 林筱筱始终微笑看着他,直到他抬起头来,问:“您家境普通,学歷普通,请问您觉得自己有什么优势得到司徒先生的青睐?” 林筱筱想了想,笑着回答:“我没有带面具。” 面试官满意的点了点头:“林小姐,恭喜您进入下一关。” 不过半分钟的面试,林筱筱是整个大厅里通过面试速度最快的人。 接下来,便是更为严苛的体检,严苛到身上哪怕有一道淡淡的疤痕都会被淘汰,身高体重的配比都有严格的标准,多一斤不行,少一斤亦不行。最后,顺利通过体检的,不过二十人。 这二十人,有资格见到司徒青阳。 见面仍被安排在这家酒店,包括林筱筱在内的二十个姑娘被带到餐厅,一顿饭后,司徒青阳会跟她们见面。 姑娘们如释重负,心情大好,互相聊着天,美美地饱餐了一顿。 司徒青阳被几人簇拥着进来,冷冰冰的面庞,目光逐一扫过错愕的姑娘们,对身旁的秘术点了点头。 “林筱筱小姐,赵一汶小姐,曾如冰小姐请留下,其余小姐,很抱歉,你们被淘汰了。” 秘书简短的一句话,宣告了二十人的命运。 直到林筱筱回到酒店房间,仍觉得自己是在做梦,平凡如她,竟然进入了最后的决赛,司徒青阳的未婚妻,司徒氏集团的女主人,就要在她们三个人中选出。 她望着窗外,霓虹闪烁,路人个个行色匆匆,他们为生计摸爬滚打,而自己却有一个机会可以将他们踩在脚下,成为人上人,这让她不由得低声笑起来。 “在笑什么?” 身后传来司徒青阳清冷的声音。 林筱筱惊讶回头,忙将心头的窃喜隐藏起来,说:“觉得这里的夜景很美。” 第22页 “不及你。”司徒青阳说着,递过来一个雕花木盒:“送你的,打开看看。” 林筱筱一眼就被盒子上的花纹吸引住了:“这盒子好漂亮。” “这是明代的剔红花鸟纹长方盒,雕工不错。” 明代的? 林筱筱心头一阵激动,面上却不动声色,打开盒子,露出里面端端正正躺着的物什上,是一面铜镜。 “这是司徒家祖传的铜镜,上面刻着的是瑞兽纹,吉祥之意,能保佑持镜之人,所以是传给每代司徒家儿媳的。” “儿媳?”林筱筱不敢相信一般:“你的意思是……” “没错,三天后,你会成为我的未婚妻。”司徒青阳说:“不过在这三天里,你必须通过最后一项测试。” “是什么测试?” 司徒青阳环顾了一下房间,问:“这房间林小姐还满意吗?” 林筱筱点了点头。 “那好,请你在这房间里呆三天,一日三餐我会亲自送来,但倘若这三天里你跨出这房间一步,那未婚妻的资格便只能让给别人了,林小姐听明白了吗?” 这有什么难的?林筱筱心想着,笑了:“听明白了,没有问题。” “那好,早点休息。” 司徒青阳一点不流连,转身离开了房间,自始至终,林筱筱都没有在他脸上看到笑意。 这是个多冰冷的男人呵! 林筱筱端详那面铜镜,上面刻着四只瑞兽,环绕着旋钮,青铜的材质,透着歷史的浑厚,林筱筱小心翼翼将它打开,铜镜年代久远,已布满铜锈,只能当收藏物,再照不得人影。 酒店房间的灯光暖黄色,林筱筱的影子与铜镜重叠,仿佛浑然天成。 一阵疲倦突然袭来,林筱筱放下镜子,想去泡个澡,然后睡觉。 “不想照照镜子吗?” 就在她转身的一剎那,有个声音飘飘忽忽,传入她的耳朵。 “谁?” 林筱筱吓了一跳,急忙回头,身后是宽大的落地窗,映着窗外不眠的夜景。 林筱筱小心翼翼地走进,落地窗前映出她的影子,及腰的长髮散在两颊边,未施粉黛的面庞上尽是疲惫。 她与自己的影子静静对视,忽见影子唇边勾起笑容,问她:“不想照照镜子吗?” 林筱筱吓得尖叫,忙一把拉上了窗帘。 笑声依旧在她耳边迴荡。 林筱筱再顾不得其他,奔向房门,手刚搭上门把手的那一剎那,她忽然犹豫了。 司徒青阳的话她记得清楚,三天内,倘若她踏出这扇门一步,便永远失去了成为司徒青阳未婚妻的资格。 淘汰出局,这不是她想要的。 林筱筱的手缓缓的放下,做了一番思想挣扎后,鼓足了勇气,又回到了房间里。 房间里此刻异常平静,如同她初来时一般。 刚才一定是自己的错觉,今天太累了,她需要休息。 快速的洗了个澡,林筱筱钻进被窝里,几乎立刻便睡着了。 卫生间的排风扇一直开着,发出唿唿的响声,虽然极轻微,可林筱筱却听得异常真切,便是她做了梦,这声音一直在耳边挥之不去。 林筱筱做的是个美梦,梦见与司徒青阳在教堂举行了婚礼,司徒青阳说无论富贵或贫穷,健康或疾病,永远爱她,直到死亡将他们分开。 直到死亡将他们分开,司徒青阳说着,从身后拿出了那面瑞兽纹铜镜,缓缓打开:“不想照照镜子吗?” 镜子里林筱筱的面庞异常美丽,满满洋溢着的都是幸福。 却忽然,这张脸迅速地衰老下去,像是一瞬间走完了余生,原本光滑紧緻的皮肤变得干瘪,皱纹层层密布,青丝变白髮,年华正好的女人变成了老太婆。 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而司徒青阳呢,依然年轻帅气,不见丝毫岁月痕迹,他们二人,隔得那样远。 只一个晃目,铜镜中的老太婆竟变作了骷髅一颗,松动的牙齿一张一合,只剩下一根骨头的手忽地从镜中伸出,紧紧扣住了林筱筱的喉咙。 “啊——” 林筱筱尖叫着坐起,骷髅灰飞烟灭。 尘归尘来,土归土去。 林筱筱大喘着气,看向一片漆黑的房间,慌乱地寻到了床头灯的开关,暖黄的灯光倾泻而出,这才让她感到一丝平静。 “啊——” 与此同时,隔壁房间也传来一声尖叫,走廊上响起纷乱的脚步声,有人停在林筱筱的门前低声说着话,声音听起来异常严肃。 林筱筱记得她们三个女孩儿的房间是挨着的,住在她隔壁的好像是叫做赵一汶的。 难不成赵一汶也像她一样,做了噩梦? 林筱筱静静听着,一个男声在门口响起:“不好意思,赵一汶小姐,你被淘汰了。” 赵一汶的哭声瞬间响彻了整层楼,惊天动地,林筱筱忍不住下床去打开了房门,站在房间里看到的是跪倒在司徒青阳面前的赵一汶,紧紧抓住司徒青阳的袖口,神色绝望而慌张:“不是我想出来的,我是被逼的,你不知道,那房间里有鬼,好可怕,好可怕……” 第23页 司徒青阳依旧冰冷着脸,不带丝毫怜惜的拂去赵一汶的手,静静的说:“赵小姐,我想你是生病了,最好去医院看看。” 哭喊着的赵一汶很快被保安架着离开,经过林筱筱的房间时,赵一汶竟忽然回过头来紧紧盯着林筱筱,沉着声,一字一句道:“不想照照镜子吗,她在看你呢。” 林筱筱吓得双腿一软,险些跌坐在地。 却有一双手在身后扶住了她,司徒青阳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她疯了,你不要介意,早点休息,还有,你还差一步就要走出房间了。” 林筱筱一听,忙向后退了几步,司徒青阳看她那模样,竟轻声笑起来了:“林小姐,我果然没有看错你,晚安。” 当房间里又只剩下了林筱筱一个人的时候,她眼前挥之不去的,是那个让她灰飞烟灭的梦,还有赵一汶惊悚的面容。 “不想照照镜子吗?” 她这一晚上不止一次听到这句话,难不成是那面镜子有什么蹊跷? 林筱筱拿起那面瑞兽纹铜镜,重新打开来,竟吃了一惊,铜镜上的铜锈在短短几个小时内消失殆尽,如今的镜面光洁如新,映出林筱筱的面容,异常疲惫。 “你如果画个妆的话,会更漂亮。”林筱筱看到镜中的自己微笑着说。 房间里的东西准备得一应俱全,梳妆檯上放着一堆化妆品,林筱筱看了看,都是名牌。 她竟当真对镜梳妆,将那些瓶瓶罐罐里的东西涂抹在自己的脸上,整整一晚上的时间,她如同着了魔一般。 当司徒青阳来给她送早餐时,她正满意地端详着镜中的自己,越看越着迷。 “林小姐今天有些不大一样,”司徒青阳站在她身后看着铜镜里的美人儿:“你很美。” 林筱筱笑了起来,如同一个精緻优雅的木偶:“谢谢。” “林小姐觉得你和曾小姐相比,哪个胜算大些?” “当然是我,”林筱筱喝了一口粥:“司徒先生不觉得吗?” 司徒青阳也笑了:“看来我的眼光没错,这面铜镜果真很适合你。” 一天的时间,可以做许多事情,可林筱筱只做了一件,便是端详着铜镜中的自己,着迷得无法自拔。 当夜幕再度降临,她竟然没有发现,自己已呆呆坐了一整天。 窗外的霓虹闪烁得晃目,暖黄的灯光下,铜镜里的女人有一张惊为天人的面庞,正看着林筱筱微笑。 只是,不同于穿着睡袍的林筱筱,那女人的髮髻优雅地挽起,上面簪了一只掐丝珐瑯簪,修身的旗袍,看得出玲珑的曲线。 “男人喜欢的不过是你的皮囊,倘若有一天你老了,便再也留不住男人的心,所以,你永远不能让自己老。”那女人说。 “怎么样才能不老?”林筱筱问她。 女人抿嘴笑了起来,沖她招了招手:“你靠过来点,我告诉你。” 林筱筱将铜镜贴在耳边,镜中的女人正要说话,外面又是一阵骚动声,可听见楼下传来救护车的声音,有女子在疯狂地喊叫,继而一切又復归平静。 房门打开,司徒青阳站在门口,背光,显得他的面容如此模煳:“林小姐,曾小姐被淘汰了,恭喜你,还剩下最后一天时间,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 林筱筱浅笑:“我从来不会让人失望。” 司徒青阳关上房门,露出的笑容诡异,这个初来时怯懦的姑娘,仅仅两天的时间,已然脱胎换骨,她还会为自己带来多大的惊喜呢?司徒青阳拭目以待。 林筱筱这一晚上睡得极不安稳,怪梦频频,卫生间排风扇的声音在耳边挥之不去,她像是睡着,又像是醒了。房间里好似有团团的影子,都是女人,她们围绕在自己的床边,笑着,哭着,喜着,忧着,乐着,愁着,无论何种面目表情,那目光都是在看着自己,频频摇头,频频嘆息。 林筱筱想起身,却起不来,任她们在床边不停走动,那身上的服装形形色色,从古至今,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新娘子的嫁衣。 林筱筱看到了曾一冰,那个身材高挑匀称的姑娘,穿着一袭婚纱,目光哀怨。 “离开这里,”曾一冰俯下身来望着她:“这不是属于你的地方,离开这里。” 林筱筱身子仍不能动弹,只能冷冷的笑:“输了的人才该离开,你输了,而我赢了,过来明天,我就是司徒先生的未婚妻,你是嫉妒了?” 曾一冰看着她,莫名哭了起来:“你逃不掉的,她看着你呢,你终会和我一样。” “你会和我一样……” “和我一样……” “一样……” 女人们纷纷重复。 新娘子们都聚拢过来,爬上林筱筱的床,狰狞笑着:“姑娘,我们在等着你呢……” 一个穿着明制袄裙的女人最靠前,趴在林筱筱身上,忽地伸出手来,狠狠掐住了她的喉咙,五指纤细,原是枯骨,刺破皮肤。 林筱筱尖叫,拼命挣扎,奈何身子似被束缚,一切都是徒劳。 一件件大红喜服,飘荡在她的周围,里面俱是一架枯骨,对她狰狞而笑。 第24页 唯一的白色站在床边,骷髅的两眼空洞,是曾一冰,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俯看着她。 一切灰飞。 当清晨的曙光招摇在林筱筱的脸上时,她忽地惊醒,浑身已被汗水浸透,司徒青阳正站在床边看着她,阳光衬得他的脸那样年轻,如同二十岁的小伙,活力张扬。 “林小姐,是做了噩梦了?” 林筱筱惊喘着,点了点头。 “你看起来有些憔悴,再多睡会儿吧,我晚些时候再来。” 司徒青阳笑着离开,林筱筱一把抓起床头柜上的铜镜,刚看到镜中自己的模样,竟然一声哀嚎,铜镜自手中滑落。 那镜中映着的,是一张女人苍老的脸,如她最初所梦见的,青春不再的脸。 这样的脸,司徒青阳难道不会嫌弃? 铜镜中传来女人咯咯的笑声,林筱筱抓起铜镜,声嘶力竭:“快告诉我,怎么样让自己永远不老,快说!” 女人笑着招了招手:“你进来,我慢慢讲给你听。” 就见得一双藕般细嫩的玉壁从镜中缓缓地伸了出来,牵起林筱筱的手,林筱筱竟觉得自己飞了起来,眼前的一切如同虚幻,光芒万丈,她也随着这万丈光芒一起,融入了铜镜中,浑然一体。 房间里,只迴荡着女人娇美的笑声,如风铃,随风轻摆。 房间的门再度被打开,司徒青阳悠闲地踱步进来,看到空无一人的床铺,似乎并未感到讶异。他径直走到床前,拾起瑞兽纹铜镜,打开来,对着铜镜微笑:“林小姐,很遗憾,你输了,后会无期。” 光亮的镜面上映着一个女子的面容,天真的眼神,纯净的面庞,水灵灵的模样,如同新荷,正是林筱筱。 她美艷无比,青春常在。 司徒青阳重新将铜镜放入剔红花鸟纹长方盒中,自语道:“应该再多几个女人的魂魄才好,你们如愿以偿,我亦是,各得所需,公平交易。从今往后,你们就是司徒家的新娘,永生永世护佑着司徒家吧,姑娘们,多谢了。” 他拿起手机,对秘书吩咐:“这些姑娘都不合我的心意,再帮我举办一场相亲会,声势再浩大些。” 剔红花鸟纹长方盒缓缓盖上,里面的瑞兽纹铜镜静静躺着,铜锈再度将它的镜面遮起,等待着下一个女子打开,又是一个崭新魂灵。 第九谈、瓷马 晏城城西的古玩市场,白天异常热闹,处处是讨价还价声,一个个在铺子或小摊面前流连的,多半是看了鉴宝节目后也想来捡个漏儿的门外汉,真正懂行的,不动声色,三言两语间,就能把一样看似极不起眼的物件儿带回家去,白菜价格,却是至宝。 古玩市场在晚上六点准时关门,关了门的古玩市场在夜色下便显得冷清,只古色古香的建筑房檐上一熘红灯笼极惹眼,古玩市场对街便是夜市摊,一街之隔,一边冷清,一边热闹,对比分明。 来吃夜市的人都在美味中沉迷,偶尔望一眼对街的大红灯笼,没甚情绪,除了在古玩城里开铺子的小老闆们,他们看向大红灯笼的眼神,就像看到了情人。 在夜市吃饭的人群中总有个熟悉的身影,熟悉到夜市的老闆都已认识,与其称兄道弟,那人就是吴顺,在古玩市场里开了间小铺,铺子位置不起眼,但却往往有好货。 这一日,吴顺与几个朋友在夜市里胡吃海喝了一通,将近十点半,摸着鼓鼓的肚皮,各自回了家去。吴顺目送着朋友们一个个离开,自己则给老闆打了声招唿,晃晃悠悠的,过了马路。 沿着古玩市场走,大门早已紧闭,吴顺哼着小曲儿,似是散步一般,晃到后门去,漫不经心的敲了两敲,不多时,小门儿竟开了,借着灯笼的光,可看见古玩市场的看门大爷警惕的朝外面看了看,确定无人后,这才关上了门。 “都等着了?”吴顺问他。 “早等着了,就差你一个。” 吴顺点了点头,将手里拎着的一瓶啤酒递给了大爷:“喝白的误事,这个解解馋吧。” 说完,又晃晃悠悠的,顺着后门延伸出的小道,七拐八拐的,进了大厅,到了自己的铺子门口。那里早已围了几个人,或站或蹲,指尖夹着的菸头燃得只剩下一点,星火奄奄。 吴顺熟络地跟他们打了个招唿,邀他们进店,灯光亮起,可看到他们肩上都背着个大包,鼓鼓囊囊的,不知道装着什么。 也没客套话,几个人熟练的开包,不多时,地上已堆满了大大小小的器物,瓷器居多,看样子,都是老物件儿。 吴顺蹲在地上,挑挑拣拣。 来古玩市场的人大多不知道,这里每隔一段时间都有一次类似的交易,都在吴顺的小店里进行,而每个月最后一天,深夜十一点,在古玩城的大厅里,会有个小型的拍卖会,就是俗称的古玩黑市,而吴顺便是连接卖家和买家的中间人。 而吴顺今日的地位,则归功于常来他店里的时古,时古慧眼识古玩,凭着他的眼睛,帮吴顺寻觅到了不少好东西,所以吴顺慢慢也胆儿大了起来,开始进入古玩黑市。可自打去年时古莫名其妙失踪了之后,吴顺的手气便总不大好了。 众所周知,古玩黑市里交易的宝贝来路总有些不干净,大多盗墓所得,所以不敢明目张胆摆上檯面。来这里的买家自有一定社会地位,可以将宝贝洗白。 第25页 吴顺要做的,就是挑出来开门儿的,用来拍卖,而其余的,他看上眼的,则会一番加工,放在自己店里。 这回的东西,吴顺只捡出来了几样,一对儿祭红釉的盘,胎色很正,官窑出的无疑,恰好前不久有个收集礼器朋友托他寻的,他收了,琢磨着这月末去卖个好价钱。 还有几块古玉,有血沁,朝代推测是春秋战国时期,吴顺也收了,那些买主里有酷爱此类古玉的人,也能大赚一笔。 挑着捡着,吴顺眼前一亮。 他看到的是放在角落里一个摆件儿,那是匹三彩马,蓝釉主打,造型却不同于一般的马,有些特点。 一般塑马,多是奔跑之姿,最着名的“马踏飞燕”,又名“马超龙雀”,是青铜器,马儿盪蹄驰骋,右后蹄踏了一飞燕,飞燕展翅,惊愕回首,衬托出了马儿的雄姿。 而这尊三彩马则不同,马儿仰面朝上,四蹄聚于胸前,口微张,眼睛澄明,做撒欢儿状。虽然吴顺隔得远,但因着它的好釉色,即便是在角落里,也能感觉到它澄澈的目光在看着自己,仿佛在邀请人一同游戏。 无疑,这尊三彩马别具一格,几乎在看见它的那一剎那吴顺就喜欢上了它,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他也是属马的。 于是,这匹三彩马也被吴顺收入了囊中。 忙活到近十二点钟,吴顺给这几个人结了帐,也背了个包,和他们一道摸黑出了古玩城,回了家去。 第二天,他打发老婆去看店,自己则睡到近中午才起来,还是被他三岁的小儿子给吵醒的。 一整个下午,吴顺都在书房里忙活,把昨晚收到的东西分类放好,要留作黑市拍卖的,寻了好盒子装着,自己留用的,也要分个等级高低分做处理。 吴顺还有一个本事,便是做旧,最擅长的是瓷器和玉器,他做的旧,登峰造极之时,也能骗得住行家,所以他靠着这一门手艺,也挣了不少钱。 做旧这事情,爱好古玩的人多半不齿,可随你在古玩市场里逛一圈,哪个铺子里没有做旧的东西?于这群小老闆们而言,挣钱是第一位的,他们对古玩,没有爱意。 所以,许多好东西便是在这些人的手上毁了,让人痛惜。 吴顺仔细挑拣了一下昨儿晚上收的古玉,找了块最好的串了绳,戴到了小儿子的脖子里,那上面的血沁最多,一丝一丝,像脉络,这种玉最能辟邪。 小儿子很乖,坐在一旁的地板上玩小火车,安安静静的,一点也不碍吴顺的事。 前几天刚进了一批玉挂件儿,玉是新玉,和田青料,现在的人多半追求羊脂,青料一般看不上眼,也卖不了好价钱,所以只能做旧。 整整一个下午,吴顺都在捣鼓这些玉,他能给做上皮或者包上糖色,或者经过特殊处理,粘上他从盗墓者那里买来的尸泥,伪装成墓葬玉器,摆进柜檯里,就能晃了那些有一定鑑定知识的“二把刀”。 而这些做旧,都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一旦玉料做旧上身,想要将它再洗回原来的模样,那是不可能的,这无疑是毁了一块玉。 而对于瓷器,经过酸“咬”土“餵”,做出带颜色的开片,新瓷摇身变作旧瓷,也再回不了以前的模样。 可吴顺不觉得这有什么,甚至对自己的手艺洋洋得意,他迷恋这种以假乱真的过程。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只听得书房里钟錶指针走动的声音,以及小儿子嘴里发出的模仿火车行进的“逛吃逛吃”声,吴顺沉浸在自己的工作里,忘乎所以。 毕竟是三岁的小孩儿,小儿子玩腻了火车,眼珠子滴熘熘一转,落到了书房的博古架上,那匹三彩马正保持着撒欢儿的姿势,与他对望。 一人一马,四目相对。 就在一剎那间,小儿子看到马儿沖自己狡黠地眨了眨眼睛,像是在邀请他一同玩耍。 他立刻眉开眼笑,蹒跚着跑了过去。 三彩马放的位置很高,小儿子够不到,只能踮着脚,巴巴儿的望着它。 此时此刻,吴顺正在给手中的玉上尸泥。 忽然手上一个打滑,玉掉在铺了绒布的桌子上,那尸泥自然也粘在了白色绒布上。 吴顺心里暗骂了一句,正要将玉拿起,身后却传来一个奶声奶气吐字不清的声音:“爸爸,他说该停下了。” “宝儿乖,先到一边儿玩儿去,爸爸在工作。” 小儿子却不依不饶,颠儿颠儿的跑到他身边,小手抓着他的衣服,晃啊晃:“爸爸,他真的在说话。” 吴顺手中的动作停了下来,扭头看着小儿子:“哪有人在说话。” 小儿子指了指博古架上的三彩马:“它说的,这些石头会疼的,爸爸该停下了。” “胡说什么,”吴顺瞟了三彩马一眼:“宝儿,那是唐三彩,是瓷器,不会说话的。” 小儿子却很委屈:“可是我明明听见了啊。” 吴顺不耐烦的摆了摆手:“宝儿,你先到外面玩儿,爸爸再有一会儿就好了,等下带你出去吃关东煮好不好?” 说罢,便继续给玉上尸泥,再不理睬儿子。 小傢伙气鼓鼓的哼了一声,重又跑到博古架下,仰头望着那匹三彩马。 第26页 这天晚上,一向乖巧的儿子竟一反常态,哭着闹着不肯睡觉,非要抱着三彩马,吴顺没法儿,只能将三彩马从架子上拿了下来,塞进小儿子的被窝里,嘴上咬牙切齿的威胁:“要是敢给我摔坏了,看我不把你的小屁股打开花。” 小儿子眼里噙着泪花,小鸡叨米似的点了点头。 儿子是心满意足的睡了,可吴顺却是睡不着了,那三彩马可是正儿八经的老东西,造型难得,更何况是他的属相,他本想留在手里收藏着,万一那死小子睡觉不老实,把三彩马摔了,他上哪儿哭去? 吴顺在床上翻来覆去,越想越窝心,最后还是一骨碌爬了起来,去了儿子的房间。 这时候已经半夜一点多了,吴顺怕吵醒儿子,连灯也不敢开,轻手轻脚的,刚准备要开儿子房间的门,却忽然听到里面传来儿子奶声奶气的说话:“你是什么时候生的啊?” “唐朝是什么时候?” “那些石头真的会疼吗?” “那我带它们去看医生,它们身上的伤应该就会好了吧?” 听起来就像儿子的自言自语,可这话的内容有点太奇怪,吴顺觉得不对劲,立刻开了门。 声音止了,吴顺打开灯,看到缩在被窝里的小儿子正抱着三彩马睡得香甜。 “可能是说梦话了。”吴顺嘀咕着,要把三彩马拿起来。 谁知小儿子竟然在这时候醒了,看到吴顺来抢他的三彩马,嘴巴一咧,哇哇大哭起来。 吴顺只好作罢,哄着小儿子睡着,再不敢打三彩马的主意。 自此之后,三彩马便成了小儿子的玩具,他总是抱着三彩马自言自语,如同对着一个小伙伴,有说不完的悄悄话。 原本就乖巧的小儿子,因为三彩马的陪伴,变得更加乖巧了。 可自那之后,吴顺便总没个安稳觉睡,因为每每到深夜,他总会听到家中传来奇怪的动静。 那奇怪的动静是什么?说出来吓着你,是马蹄哒哒的声音。 哒哒的马蹄在客厅里来来去去,仿佛那是一片草原。 可每当吴顺起身去客厅查看,一切又都復归平静,老婆被他这频繁的起夜搅得烦躁,专门挑了一个晚上陪他坐等马蹄声,可真当那声音响起时,吴顺听得真切,而老婆却一脸迷茫:“什么声音都没有啊,老公,你是不是幻听了?” 就连吴顺自己也开始怀疑了,自己是不是幻听了? 吴顺开始失眠了。 虽然失眠,可生意还是要做的,他那几块做旧的玉卖得很好,有个“二把刀”的买家很喜欢,当捡了包,托他再寻些来,顺便还想要一两件开门的瓷器。 这多好办,吴顺又是几天窝在家里,一番做旧,全部满足买家的要求。 自然,那银子也是狮子大开口,狠狠敲了买家一笔。 你说难道吴顺没有打眼的时候吗?有,当然有,吴顺有时下农村去收瓷,正儿八经比白菜还白菜的价格,有时候看得急了,难免断代错误,甚至把老瓷当新瓷也是有的,这些被他误判的新瓷,会经过他的手,一番做旧。 一旦强酸上器,宝贝顷刻间毁于一旦。 其实自时古失踪后,因吴顺的误判而在手上毁掉的宝贝也不少,只是他自己不自知。更何况他也不在乎这些,管他新瓷老瓷,能给他赚来大把钞票就是好瓷。 送走了这位“二把刀”买家,吴顺瘫坐在躺椅上,觉得有些疲惫。 连日来的睡眠不足让他的疲倦一股脑儿袭来,他眯了眼,本想小憩,哪知阖上的剎那便睡着了,且做了个很古怪的梦。 梦里的吴顺躺在一块白色的地毯上,正睡得惬意,忽然一只巨手从天而降,用钳子夹着吴顺便放在火上烤,火焰在身下翻滚着,虽不近身,却仍能感觉到火辣辣的疼,吴顺拼命叫喊着,忍受不了这样的痛苦。 他觉得,自己的整个身体都像是要化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那只手终于带他离开了火焰,随手丢入一旁的小盆里,盆中盛着红褐色的液体,让吴顺几乎窒息。 待得重新唿吸到新鲜空气,吴顺只觉得浑身火辣辣的疼,好像所有的皮肤都裂开一般,让他痛不欲生。 吴顺低头,看向自己的身体,一愣,那哪儿是人的身体啊,分明一块带着牛毛纹的玉,古色古香。 他吴顺,竟然变成了一块做旧古玉。 吴顺大叫一声,惊醒。 已是下午三点来钟,吴顺却再没了做生意的心思,索性关了门,回了家去。 临到家门口,吴顺的手机响了,是个常在他这里买玉的朋友,想要几块带牛毛纹的玉。 吴顺想到刚才那个梦,一阵心悸,想也没想就一口回绝:“现在没货。” 那朋友忙说:“吴老闆神通的很,什么样的东西搞不来?价钱好商量的。” 吴顺心动了:“给我几天时间,我帮你找找。” 挂了电话,吴顺进了家,一个小小的身体便冲进了他的怀中,是他的小儿子。 吴顺把小儿子抱起来往空中抛了两抛,摸了摸他毛茸茸的脑袋:“宝儿今天一个人在家乖不乖?” 小儿子乖巧的点了点头:“宝儿很乖的,宝儿在和马马做游戏。” “马马?”吴顺顺着小儿子手指的方向看去,客厅的沙发上,正躺着那个三彩马。 第27页 吴顺正色道:“乖儿子,那马马很值钱的,给爸爸放回架子上好不好?” 小儿子一听,嘴巴立刻瘪了下来,作势要哭。 “好好好,爸爸不要,宝儿跟马马做游戏,不要让马马受伤好不好?” 小儿子脸上立刻阴转晴,咧嘴傻笑。 吴顺哄完儿子,回到书房关了门,开始工作,他要把朋友要的玉做旧出来,好让自己的荷包再鼓些。 吴顺工作时聚精会神,却还是能听到门外二字依依呀呀奶声奶气的声音,自言自语,和一个不存在的小伙伴聊着天。 孩子的世界啊,大人永远不懂,吴顺摇了摇头,继续干活。 不知过了多久,窗外的天渐渐暗了下来,吴顺忽然觉得客厅变得安静了,安静得有些不同寻常。 “宝儿,你在做什么?”他朝门外喊。 没有人回答。 “宝儿,没有听到爸爸在和你说话吗?” 隔了一会儿,宝儿的声音传来:“爸爸,他说疼。” “疼?”吴顺立刻站起了身:“宝儿你是不是摔倒了?” “爸爸,玉很疼。” 一句话,让吴顺想起来了他的梦,他立刻骂道:“胡说什么,玉怎么会疼?” 话音刚落,门外却传来一阵怪异的声音。 哒哒哒…… 哒哒哒哒哒…… 是那马蹄声。 “该死的!”吴顺一把拉开了门:“宝儿你闹够了没有?” 客厅里没有儿子的影子,只那三彩马躺倒在地板上,一双眼睛澄明,正望着他。 吴顺看到它的眼珠子好似转了转,如个顽皮孩童,露出狡黠的光芒来。 便在这时,一阵手机铃声响起,吴顺吓了一跳,好容易摸出手机来,一个洪亮的声音传入他的耳朵:“顺子啊,我这儿有个客户喜欢青花,托我给他寻个好的来,你那手艺我信得过,怎么样,这单生意做成了,咱俩五五分?” “他什么水平?“吴顺问。 “比‘二把刀’还不如,就知道个皮毛,可钱多得很,是块肥肉。“ 吴顺冷笑一声:“青花……他那么喜欢,就给他寻个元青花,包他满意。” 丢了电话,吴顺也再顾不得那三彩马,转身回了屋去。 博古架上,青花瓶不少,吴顺挑了挑,捡了个出来,要不了多久,这个瓷瓶将要在他手中脱胎换骨。 每到这个时候,吴顺都异常兴奋,因为自己的手,鬼斧神工。 咬酸餵土,去贼光,生开片,这只普通的瓷瓶,摇身一变,成为元青花。 做完后,吴顺躺倒在床上,睡了一天一夜。 一天一夜,吴顺却睡得并不安稳,因为耳边总响着哒哒的马蹄声,整整24个小时,一秒也不曾停歇。 这一场睡眠伴随着吴顺身体的不适,在一场又一场噩梦中,吴顺都是那个在他手中被脱胎换骨的物件儿,或是玉,或是瓷器,亦或青铜器,他经受了一场场化学的洗礼,火炙,酸腐,土浸,原本光滑的身体开片出伪造的美感,都是佯装出来的歷史,没有沉淀。 吴顺是被老婆一巴掌扇醒的,那个时候,他的梦刚好做到了尽头,他梦到自己成了那一匹三彩马,唐三彩,有不同于青花和粉彩的别具一格的美丽。 他是那匹撒欢儿的三彩马,翻着肚皮惬意的玩耍,唐宋元明清,民国直到新中国,他有倖存活,静静看着时代的变迁。 可是,很疼呢,他看到一样样如它的物件儿被人硬生生穿上旧衣裳,一身假皮囊,满足人们的好古心。 他们怎么会知道,玉在被灼烧时,也是会疼的,瓷器在被酸咬时,也是会发出撕心裂肺的叫喊的。 他们怎么会知道,他们是人,金钱至上。 三彩马,眼睛澄明,却在此时,落下泪来。 吴顺睁开模煳的泪眼,揉着被老婆扇得痛楚的脸,破口大骂起来:“混蛋,你发疯了?” “宝儿不见了!”老婆哭喊着:“你是怎么看的孩子,我不过出差了两天,孩子怎么没了,你还有心情睡大觉,你还我孩子!” “什么,宝儿不见了?”吴顺一轱辘从床上爬起来:“不可能啊!” “啊——” 只听得老婆一声尖叫,指着他的身体,连连后退:“你,你身上怎么了……” “什么我身上……” 吴顺刚一抬手,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他连忙低头看,只见裸露着的上半身上,处处是细小的裂缝,用手摸上去,一片光滑,可裂缝却分分明明,仿佛浸在皮肤里,就如那老瓷,开片了。 他吴顺,成了瓷,开片的老瓷。 “去医院……”吴顺咬牙怒吼:“快带我去医院……” 老婆这才反应过来,连忙给他穿衣,手忙脚乱的搀着他出了门去。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大门“砰”的一声关上,房间里,復又回归平静。 沙发上,三彩马安安静静的躺着,眼珠子滴熘熘一转,看不出悲喜。 “我在这儿……” 一个声音响起,奶声奶气。 第28页 第十谈、硕鼠 楚莘城打开米缸准备做饭,却发现里面的米又少了些。 他家的米缸不深,前几天才将它装满,现下只剩下了三分之二,他们一家三口,这米下的速度也太快了些。 楚莘城仔细看了看厨房,墙角堆着的几颗大白菜也掉了些叶子,上面有齿痕,不是人干的。 家里有老鼠? 楚莘城第一反应,就是将厨房翻了个遍,果真在角落里找到几颗老鼠屎,这下确信无疑,都是老鼠干的好事。 楚莘城忙叫了妻子来,二人把厨房一番打扫,所有的食物都放入冰箱和柜中,柜门关得严严实实,不露一丝缝隙给老鼠可乘之机。 正打扫着,妻子忽然拍他:“不对啊老公,你看这米缸的盖子盖的好好的,怎么老鼠就进去了呢?” 她这么一说,楚莘城也觉得稀罕,仔细查看了一下米缸,处处完好,难不成这老鼠是在缸底凿了个洞? 想想,也不可能,他们家是在三楼,钢筋水泥的建筑,地上又铺了砖,就算这老鼠会打洞,也不至于把这么坚硬的地给凿穿吧? 一时间甚不解,楚莘城也没工夫细想,听妻子的命令将整整一缸的米都倒进小区垃圾桶里,想想有老鼠曾在这米缸里打过滚儿就觉得噁心,多少细菌,人吃了还不闹肚子去? 当日,楚莘城就上街买了老鼠夹老鼠药,在家中各处设好机关,誓要将那该死的老鼠抓到。 晚上,因心中有逮老鼠之事,楚莘城没敢睡死。到了半夜,朦胧中听到有些轻微响动,将楚莘城惊醒。 声音正是来自厨房,楚莘城躺在床上一动也不敢动,生怕将厨房里那只老鼠惊着,让它跑掉。 听得刺啦啦的声响,像是老鼠的小爪子在扒着什么。厨房里的食物已经被妥善保存,可厨房的地板上却放了捕鼠器,里面有一块香甜的鸡蛋糕,只要老鼠靠近,等待着它的便是囚笼。 就算老鼠抵挡得了诱惑,可家中各处角落都撒上了老鼠药,那诱人的气息,只要尝上几口,一命呜唿。 这只小老鼠怎么也逃不出楚莘城的手掌心了。 楚莘城竖着耳朵听,厨房里那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过一阵后,忽然歇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楚莘城等得无奈,就在他以为老鼠聪明绝顶到认出家中陷阱早已熘之大吉之时,捕鼠器发出响声,竟是抓到了! 楚莘城赶紧从床上爬起来,飞奔到厨房,灯光亮起,捕鼠器内却是空空如也,却忽然间一道黑影迅速从脚边窜过,是只灰色的大老鼠,体型硕大到让楚莘城咋舌。它此刻正在厨房里像没头苍蝇一样狂奔,想是之前被捕鼠器电到,却没有电死,只是电晕得不辨方向,想要找到逃离的路却是不能够,在这小小的厨房里,如同瓮中之鳖,等着被楚莘城消灭。 楚莘城想也没想就看准了那肥硕的身子一脚踩了过去,足够大的力道,正踩中大老鼠的胸口,只听得一声悽厉惨叫,大老鼠一口鲜血吐出,顿时断了气了。 那血一半溅在楚莘城的鞋上,一半留在瓷砖,挺触目惊心的颜色,让楚莘城胃里泛起一阵噁心。 然而,比这鲜血更触目惊心的,是大老鼠圆睁的双眼,保持着临死前的状态,死死的盯着楚莘城。 死不瞑目,它的眼睛中,满含恨意。 楚莘城不由得打了个寒颤,忙将这只肥硕的老鼠扫进垃圾筐,立刻扔下了楼。 厨房里,狼藉的战场,老鼠吐出的血任楚莘城使劲了浑身解数也擦不尽,洁白的瓷砖上,一大块深深的印记。 楚莘城就纳了闷儿了,难道这老鼠是修炼成精了不成,竟连捕鼠器也电不死,果真稀罕。 再想一想它那肥硕的身子,一只顶寻常老鼠两只,该吃了他家多少粮食啊! 这下家中清静了,所有东西统统復归原位,日子又跟平常一般。 不想,这清静日子没过多久,米缸里的米又莫名其妙少了起来。 难不成家里还有老鼠? 又是一番折腾,虽然厨房又被仔仔细细清理,但却没见到一颗老鼠屎,为了以防万一,楚莘城还是将捕鼠器拿了出来,静待鼠贼。 一连几夜,厨房里静静悄悄,捕鼠器连根老鼠毛都没捕到,可缸里的米还是照样少下去,竟然连捕鼠器也诓不住这些个小畜生,当真奇了怪了。 楚莘城这下子当真跟老鼠较上了劲,跟单位请了假,窝在家里蹲守,甚至觉也不睡了,就等着那老鼠出洞。 有时候,执拗也是一种病,而楚莘城自打那夜踩死那只肥硕的大老鼠之后,整个人便如疯魔了一般,像小区院子里无家可归的野猫,专做逮老鼠的事情。 连妻子也说楚莘城神经,妻子刚怀了孕,被楚莘城天天在家这么一折腾,连觉也睡不好,整日无精打采的,便劝楚莘城算了,把家里的东西都收好,老鼠寻不到吃的,自然就走了。 楚莘城不干,不抓到老鼠誓不罢休。 妻子心宽体胖,晚上睡得极熟,楚莘城虽闭着眼,精神却高度集中,细细听着家里动静,那耳朵训练的,简直如狗一般灵。 这晚,又是凌晨一两点,安静了几天的家中开始有了动静。 明显听到有东西在地上窜来窜去,窸窸窣窣的,竟是向他们卧室而来。楚莘城睁开眼,小区里亮着路灯,所以看得见卧室的门上一团黑影,足有半人高,肥肥硕硕,连着一根长尾巴。 第29页 妈呀!这是鼠怪吗? 楚莘城吓得忙坐起身,见那影子一晃便消失了,有细细脚步声朝床边来,映入眼帘的,是只肥硕的大老鼠,与他前段时间踩死的那只一模一样。 原来方才门上的影子只是因为光线的缘故被莫名放大,吓了楚莘城一跳。 “小畜生,原来你没死!”楚莘城骂着,也顾不上穿鞋,又是一脚狠狠踩下去,怪了,那大老鼠竟似水中的倒影,脚刚一碰上,将将散了。 你说说,见鬼了不是?就在楚莘城呆愣之际,厨房那边忽然响起米缸盖子挪动的声音。 当楚莘城来到厨房时,竟见到了他平生从未见过的极不可思议的画面,那只肥硕的大老鼠正站在米缸边沿上,弯身向缸中取米,那样灵活的动作,竟如人一般。 看见目瞪口呆的楚莘城,大老鼠极镇定,不慌不忙将装米的袋子扛到身上,盖好盖子,三两下蹿了下去。 这是一只何其大力的鼠怪呵! 只见那老鼠绕过上的捕鼠器,蹿到墙角的柜子旁,忽然扭过头来看着早已傻了的楚莘城,竟说出了人话:“欠你的粮食会还的。” 说完,一晃便不见了踪影,楚莘城这才反应过来,当即开了灯,大喊着把早已睡熟的妻子叫了起来。 当妻子睡眼惺忪来到厨房时,见到的是一地狼藉,还有果真如神经病一般的楚莘城。 “活见鬼了!那只鼠怪竟有这么大!”楚莘城一面向妻子比划着名一面去挪柜子:“它会说人话,还说要还我粮食,你说是不是活见鬼了?它打的洞一定在柜子后面,看我不把它找出来!” “你梦游呢吧?”妻子觉得莫名其妙:“还真跟老鼠较上劲了,烦都要烦死……” 说这话的时候,楚莘城已经将柜子挪开,妻子的话剩下半截梗在喉咙里,愣住了。 他们看到了什么?柜子后面的墙壁上一个挺大的洞,洞口散落着些许米粒,几个粉嫩嫩的小脑袋正挤在一处舔着地上的米粒。 竟然是老鼠的幼崽。 似乎意识到了有人,小老鼠们抬起脑袋来张望了张望,一见着楚莘城,吱吱吱乱叫成一团,忙缩进了洞里,只能看到几点精光,若隐若现。 “哎呀妈呀,那么多老鼠,老公快把他们赶出去!” 妻子心里直犯噁心,连连往后躲,楚莘城挽了袖子正要去将这窝小崽子们一网打尽时,小老鼠们像是突然间受了惊吓,一只接一只从洞里面蹿了出来,聚在一处,对着地板的一块瓷砖嗅来嗅去。 那块瓷砖上,还有洗不掉的那只惨死的老鼠血迹。 原来那只老鼠之所以来偷粮食是为了餵养自己的孩子,楚莘城回头看了看站在门口肚子隆起的妻子,忽然间就打消了要杀死它们的念头。 鬼使神差的,楚莘城关了厨房的灯,拉着妻子回房睡觉。妻子骂他神经病,楚莘城不发一言。 第二天,楚莘城家厨房的一切都復归原位,只是在原先的米缸旁边又放了个小盆,里面放了各种食物,每样一点点,足够那些小鼠崽子们果腹。 只是,每到午夜,厨房里会准时有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起,那肥硕的身影在厨房里窜来窜去,每每到来,小盆里的食物便会少掉许多,次日,楚莘城会往里面添上新的。 如此反覆,周而復始。 楚莘城有时听到动静醒来,总会思索一个问题,那只肥硕的大老鼠究竟是被他踩死了还是它福大命大,躲过了一劫,楚莘城想不通。他明明将死老鼠扔进了垃圾桶,可怎的它又回到了自己家中,一如既往为自己的孩子寻觅食物,这终归是个谜。 想到那晚来到他卧室里的老鼠鬼影,楚莘城一阵心悸,明明看上去像是个活物,可是一脚踩下去又烟消云散,难不成这老鼠死不瞑目,魂灵归来? 这问题在楚莘城心中盘踞了很久,直到一个月后,才终于有了答案。 还是深夜,他和妻子睡得正熟,头髮却似被东西揪住,把他们给疼醒了。打开灯一看,呵!那群整日躲在洞里的小老鼠崽子们竟然拿他们的枕头当蹦蹦床呢,在他夫妻二人头上上蹿下跳,吱吱吱叫成一片,好像有什么十万火急的事情。 妻子吓得操起床头柜上的檯灯就要砸,被楚莘城拦住,小老鼠崽子们看到二人醒来,三下两下跳下床去,跑到大厅里,吱吱叫着,回头看着二人。 客厅的沙发旁好似有一大团黑影,小老鼠们围聚过去,一个个亲昵的模样,让楚莘城终于看清楚,是那只不知是死是活的肥老鼠,正静静站在黑暗中,鼠目寸光,紧盯着楚莘城。 它好像有话要说。 楚莘城下了床,肥老鼠的脑袋忽然晃了晃,尖尖的嘴巴指向大门:“快跑!” “妈呀!这老鼠……这老鼠竟然说话了!” 妻子吓得直往楚莘城怀里躲,肥老鼠却已经带着小老鼠崽子们往大门口跑去。 “要着火了,快跑!” 伴随着肥老鼠的声音而来的,是一阵浓浓的烟味儿。 楚莘城也顾不得其他,拉着妻子打开门就往外跑,老鼠们在前面引路,不消片刻,终于来到院中安全地带。 他们所住的这栋楼已经燃起了大火,不少住户还在睡梦中,没来得及醒过来,也再不会醒过来。 第30页 幸而楚莘城发现的及时,打了119,才使得大部分人倖免于难,但着火的那一家所在楼层的住户却因为火势太旺,遇难了。 小区的院子里聚满了人群,都被这场突如其来的火灾吓得心惊肉跳,连连后怕,一片嘈杂之声,唯楚莘城在人群中穿梭来去,像是在寻找着什么。 终于,在小区的花坛附近,他停下了脚步,草丛里,小老鼠崽子们正围着它们的母亲,吱吱吱叫个不停。 肥老鼠定定望着楚莘城,尖尖的嘴巴似乎扯出了一个如人一般的笑容,一阵风过,它便真如水中的倒影,碎了,烟消云散。 从此往后,这只肥硕的母老鼠便再也没有出现过,而它也当真信守承诺,用楚莘城一家三口的命还了它欠下的粮食债。 直到这时楚莘城才知道,那天晚上他果真一脚将那肥老鼠踩死了,只是因为放心不下一窝鼠崽子,所以肥老鼠死不瞑目,魂灵又回到了楚莘城的家中,仍旧做着生前的事情,夜夜为自己的孩子偷来食物将它们餵饱。虽说偷粮食是老鼠的天性及生存之道,但这老鼠俨然成了精,深知欠下楚莘城一笔人情债,所以即使楚莘城将它踩死也没有埋怨,而是用救楚莘城一家三口的命作为报答,还了它生前欠下的债,这才放心离去,只是可怜了这群小老鼠们,自此便没了母亲。 这场风波之后,楚莘城家多了一群成员,便是那没了母亲的小老鼠崽子,养在笼子里,从此没了性命之忧。半年后,楚莘城做了爸爸,一对龙凤胎,儿女双全。 说来也怪,自打养了这群小老鼠们,楚家的生活蒸蒸日上,福禄双至,楚莘城心中暗自庆幸,也连连为当初踩死肥老鼠之事后悔不已。 自那之后,楚莘城日日念佛,为肥老鼠超度,也算积攒一项功德。 这大千世界,人有人的活法,畜生亦有畜生的活法。人之所以高等,在于人能发明创造工具,有劳动技能,可以自食其力,而畜生们天生没这般高级,只能外出觅食。牛羊可以吃草,猫狗好命,长一张讨喜的脸,能让人心甘情愿餵养,可老鼠呢,最不招人待见,循着食物的气味闯入人类家中,被发现后多半是如此命运,要么被捕鼠器夹死电死,要么被人拍死剁死,总之,难逃一死。 其实放它一条生路又如何? 万物皆有灵,凡事有因果,你信不信,在这俗世中有无数灵正飘荡着,静静注视着你的一举一动,或因你而生,或因他人而生,永不熄灭。 第十一谈、夜游神 说个咱们爷爷奶奶那一辈人所经歷过的故事。 现今电影院处处都是,看个电影就跟在家里看电视一般容易,可在咱们爷爷奶奶那一辈儿,生活艰难,想填饱肚子已是很不容易,何来此种娱乐?也是到了文化大革命过去,日子一天天回归正轨,才有了娱乐的存在。 那时候,城市里有电影院,农村就不行了,要想看电影的话只能看那种露天的,就是在广场上,支一块幕布,一台放映机把电影投在上面。每当晚饭过后,各家各户就搬了板凳,三五成群的,闲话着家常朝广场走,这是他们一天里最惬意的时候。 故事发生在大西北的一个小村落,村里有户普通的农民,姓钱,男主人叫钱进,家里三个小娃娃,两男一女,最大的七八岁,最小的只有三四岁,都是好玩的年龄,所以对村里放的电影极感兴趣。尽管那时候放的多半是地道战,地雷战之类的老片子,就那么几部,大人都看腻歪了,可小孩子却百看不厌,每天太阳一往西沉,就催促着大人赶快做饭,他们是要去抢头排的位置的。 有段时间,村里进了几部外国片子,难得一见,村里人唿唿啦啦全都跑来看,那场面着实热闹。 这天晚上,钱进一家子在广场看完电影,各自搬了小板凳回家,一路上和村里人有说有笑,不想,路走了一半,他忽然想起有事要找同村的铁二牛商量,于是急急忙忙折返。铁二牛家和他家在村子的两头,要过去的话得穿过村子的广场,等钱进再次来到广场时,村子上的人早都回了家,这里一片空荡。 可是,远远的,钱进竟看到广场上有光。 走得近了些,才发现广场上的幕布还没有收,电影放映机的齿轮还在不停转动,有个矮个子男人站在一旁,正在调试。 “是哪家的?” 钱进吆喝了一声,那男人回过头来,挺斯文的模样,不像是庄稼人。 “村里新来的,给乡亲们放电影的。”那人说。 钱进仔细想想,这么长时间了,光顾着看电影,倒真没注意电影是谁放的,于是凑上去跟他套近乎:“今儿个这片儿真好看,哪儿找来的?” 那人笑笑:“以前在电影院上班,有门路。” “那敢情好,多弄些片子让乡亲们过过瘾呗!” 那人依旧和和蔼蔼地笑:“成,我尽量。” 钱进是个跟谁都能聊得来的,便跟那人自报家门:“我是住在村头的钱进,乡亲们都叫我老钱,得空了上我家吃饭去啊!” 那人点头答应着,目光一直停留在荧幕上,还是刚才那片子,小伙儿看得津津有味。 “不回去啊?这会儿天都晚了。”钱进问他。 小伙儿摇了摇头:“看电影学习学习。” 第31页 “你们城里人还真是……” 钱进嘟囔着,看这人一身蓝衣蓝裤,中山装,胸前还别着个毛主席像章,知识分子,想是跟自己没什么共同语言,便识趣的走开了。才走出去没两步,小伙儿又叫住他:“老乡,你说你是钱家的?” “是啊!就在村头,你一进村儿就能看见!” 小伙儿的眼神变得有些意味深长:“村里的夜路不好走,你可当心啊!” “你们城里来的自然走不惯,我闭着眼都能摸到家,不碍事!” 钱进哈哈笑着,也忘了要找铁二牛的事儿了,转身就往家回。走得远了,再回头往广场上看,荧幕上白莹莹的光已经没了,想是那小伙儿已经回了家。 钱进竟没有找到回家的路。 他在村里走了半晌,按理说早该到家了,可这会子呢,他看了看前面的房子,那是村里赵老四的家,院子里的灯已经熄了,想来是睡觉了。 钱进忽然停住脚步,不对啊,赵老四的家不就在广场附近么,他不久前才路过,怎的又回来了,难不成是犯了浑?他赶紧转身往回走,走了约莫一刻钟的模样,眼前一片开阔,竟是来到了广场上,不远处就是赵老四的家,他又走回了原地。 坏了!钱进心里颤了两颤,不会是遇上鬼打墙了吧? 鬼打墙这事儿他小时候听他爹讲过,都是当故事说来吓唬他的,谁也没真遇见过,这下可好,叫他气运背遇上了,这可怎么办呢? 他把心一横,闭上眼睛走,就不信走不回家! 事儿当真怪了,钱进还真没走回家,他闭着眼睛,横竖就在村里广场上打圈圈呢,直到天亮,村里有人路过,才算是把他这鬼打墙解了,他这才回了家。 不到一天功夫,村里人都知道钱进遇到鬼打墙了,大伙儿都稀罕,说钱进准做了坏事,触了霉头,要不怎么说他撞了鬼别人撞不见呢? 钱进在家睡了整整一天,到傍晚才被家里三个孩子给揪了起来,吵着嚷着让钱进跟他们一道去广场上看电影,钱进胡乱扒了两口饭,揣了个手电筒,和老婆一起带着三个孩子往广场上去。 路上遇见村支书,钱进忙上前给他递了根烟:“老徐,村里给咱们放电影的小伙儿是谁啊?” 村支书把烟往耳朵上一别,说:“是城里来的小武,下乡送温暖,带了些稀罕片子,他在咱村呆一阵子就要回去啦!” 钱进听着,若有所思点点头,一路上默不作声到了广场,已经坐了许多乡亲,钱进让老婆带着孩子上前面去,自己则在靠近电影放映机的地方寻了个位置,坐了下来。 电影放映机旁站着两个年轻人,一个是小武,就是钱进昨晚遇见的小伙儿,另一个也是个小伙子,不过人长得清清秀秀,一看就是没吃过苦的城里孩子。 小武看见钱进,扭头跟清秀小伙儿说了两句,就搬了个凳子在钱进旁边坐了下来。 “那小伙儿是谁啊,昨儿个没见。”钱进问他。 “那是我同事,今天才来的。”小武解释。 钱进哦了一声,跟小武说起来了昨天的怪事:“你说怪不怪,我昨儿晚上遇见鬼打墙了,折腾了一夜,愣是没找到回家的路。” 小武呵呵笑了起来:“我说什么来着,夜路不好走,让你当心些,看看,应验了吧。” “哪儿想到被我给遇上了呢,真霉气!”钱进抱怨着:“我今儿带了手电筒,看哪个鬼还敢来惹我。” 小武看了看周围,凑到钱进耳边颇神秘的说:“我这里有部好片子,上面不让放,我私藏的,你想看不?” “那敢情好啊!”钱进很激动:“什么时候看?” 小武小声说:“等电影散场了,你先别忙着走,咱等着村里人都睡了再偷偷放,声音小些,没人知道的。” 钱进嘿嘿笑着,伸出了一个大拇指晃了晃,两人鬼鬼祟祟看了看周围,心照不宣。 好容易电影散场,老婆带着两个孩子回去了,剩下最小那个,看见了小武,说什么也不愿走,钱进就抱着小儿子,跟老婆说带着他在村子里转转,晚些再回。 老婆不情愿地嘟囔了一句:“人家电影放映员都走了,你们爷俩儿还在这儿干嘛!” 果然,那清清秀秀的小伙儿已经提着个大盒子先走了,广场上只剩下了抱着儿子的钱进和小武。 等了约莫半小时功夫,家家户户的灯陆陆续续熄灭,小武这才放起了他私藏起来的片儿。 片子讲的是文革时候的事情。 男主角家祖上是地主,家境殷实,碰上文化大革命,父亲被打成了右派,正在北大念文学系的男主角不可避免受到牵连,被人极尽侮辱,也被迫中断学业,和其他同学一起响应国家号召,下乡去了。 那时候的人,黑白分明,在政治立场上是一定要跟一切牛鬼蛇神划清界限的,男主角出身不干净,自然受到了同学的排挤。虽在农村,远离城市生活,但这一股划清界限的红色风暴已将这些青年彻底洗脑,虽然身在农村,也要将斗争进行到底,所以男主角的日子过得苦不堪言。 当时的青年们都分散住在老乡家里,男主角被分到最穷的一户姓钱的人家里,和他一道的是个贼眉鼠眼的男同学,平日里,就他最与男主角过不去。 第32页 分下来的活计,最苦最累的都压在了男主角身上,他不吭不哈,逆来顺受,唯一的乐趣就是在夜深人静之时跑到村里没人的地方,借着月光读书写字,他主修中国文学,想要写出来一部轰动的戏。 他把下乡的生活写入戏里,一天一天,积少成多,就在剧本快完成之际,被他的室友发现了。 室友本是起夜上茅房的,看见男主角鬼鬼祟祟出去,就跟了过去,瞧见他偷偷摸摸在一个本子上写写画画的,认定他是在搞反动,抢了他的本子,叫嚷着要告到上面去。 在当时,这样一个反映现实的剧本绝对能被划入反动言论里,若被发现,这一辈子便完了。 男主角便上前去抢,两个人争执间,室友一个错手,把男主角推进了粪池里,男主角就这样被活活淹死。 钱家的人听到声音赶来,男主角已经咽了气了。 谁都不想把事情闹大,钱家人就和室友一合计,向村长报告,说男主角受不了苦,逃跑了。 深更半夜,钱家人和那室友要去粪池处理尸体,捞了一个晚上,尸体莫名消失。 以后每晚,但凡那室友起夜去茅房,总能看到一个影子在不远处晃悠,绕着男主角死去的地方转了一圈又一圈,像在找着什么。 好好的小伙子,从此被吓疯了。 这之后,文化大革命终于结束,而男主角的父母由于受不了折磨,先后自杀,再没有被平反的机会。 男主角姓武,小武的武,他叫武陵春。 电影终于结束,小儿子早已经窝在钱进怀里唿唿大睡,他在电影刚开始时着实闹腾了一阵,此刻累了,也睡得香甜,而他闹腾的原因,是他看不到荧幕上放着什么电影,他看到的是白白一片的荧幕,不开心,所以哭。 钱进身上一阵发冷,盯着白莹莹的荧幕,一动也不敢动。 电影里的村子,是他的村子,电影里的钱家人,是他的父辈,而电影里的武陵春,正是身边的小武。 四下里,一片哭声。 钱进吓得抱起小儿子就往村头狂奔,不知道武陵春有没有追过来,他没回头看,也不敢回头看,只一味向前跑,好似只回头看一下,就能看到武陵春掉进粪池里时那张狰狞惨绝的脸。 直到一头栽进家里,将门死死闩上,钱进才算是长长舒了一口气。 老婆见他那魂不守舍的样子,吓了一跳,问他怎么了,他直念叨着,见鬼了,见鬼了,老婆说他神经,接过怀中的小儿子,看他一张小脸红扑扑的,有些不大对劲,再用手一摸额头,小儿子发了烧了。 第二天,钱进也一起病倒。 之后一段时间,村里人在看完电影回家的路上,但凡是落单的,总会遇上鬼打墙,就看见前面有个人在不紧不慢地走,鬼使神差跟过去,就会到了广场上,那人摆弄着电影放映机,向他们介绍说自己是新来的电影放映员。 可是城里下来送温暖的电影放映员只有一个,便是那清清秀秀的小伙子,住在村长家里。 之后,所有见过武陵春的人,统统病倒。 有年纪大的老人,听了这情况,抽一口旱菸,说村里是来了夜游神了。 这边钱家父子两人已烧得煳涂,老人们来到钱家,逼问着钱进那晚究竟看到了什么,钱进昏昏沉沉的,硬撑着将所看到的一切告诉了老人家,于是一切都汇报给了村长,老人家们围聚在村长家抽着旱菸琢磨了一番,商量出来了一个主意。 不日,村子里所有的青壮年全部出洞,在村子里田间地头一番彻底搜查,像是要找寻一样东西。 老人家们说,让夜游神消失的最好办法,是还了他在人间的愿。 武陵春在人间有什么愿?最后一个见到武陵春的姑娘在还算清醒的时候说,武陵春放给她看的电影里,那个害了武陵春的室友曾把他写的剧本埋在了村里的一棵树下,那棵树离当年的粪池很近,是棵胡杨。 三天后,武陵春还没来得及写完的剧本被人找到,隔了这些年,字迹依然清晰。 当天,村里所有发着高烧的人都奇蹟般退了烧,最后一个醒过来的,是钱进。 清清秀秀的电影放映员受村里人的嘱託将剧本带回了城里,半年后,电影上映,名字就叫做《武陵春》。 武陵春,这个被李清照写活了的词倒是有一句极符合主角的身世: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据说,看了这部电影的人无不为武陵春的悲惨命运动容,武陵春代表了一代人,一代在文化大革命中失去了一切理想、信念以及对未来祈盼的人。 又听说,每一场电影散场后,都有悉心的观众发现,电影院最前排的位置坐着个小伙儿,一动不动注视着萤屏,总不愿离开。 自那之后,这个西北小村子里的人再没人遇到过鬼打墙,也再没人看见过夜游神。 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平和喜乐,无忧无惧。 第十二谈、拔步床 说个跟家具有关的故事。 不知道你有没有见过古代的拔步床,这种床起源于明晚期,体积很大,像个小屋子,架子床放置在封闭的木制平台上,床前有围廊,圈出一个小的独立空间,两侧可以安放桌凳,如屋中屋一般。这样的床,平民百姓可住不起,唯官员或大户人家才能享受,如果你看过老版《红楼梦》,里面贾宝玉睡的就是拔步床,外间有袭人晴雯伺候着,绝对的享受。 第33页 沈溪家就有这么一张拔步床,在她姥姥的旧屋里搁着,是她们家祖上留下来的,能保存至今极不容易。都知道,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许多古玩都惨遭毁坏,这样显眼的拔步床,自然容易惹出祸来,沈溪姥姥拼了老命才将这拔步床得以保全。后来文革结束,王世襄为了编着《明式家具研究》,到了不少地方收集老家具,这些明清时期留下的家具才算是慢慢受到了重视,沈溪的姥姥也再不用提心弔胆害怕有人来要将拔步床砍坏烧毁。 拔步床是沈溪姥姥的嫁妆,沈溪姥姥九十多岁,一双小脚,典型的三寸金莲,到老时这双脚已经畸形得走不成路,就整日呆在拔步床上,或坐或躺,一直到去世。 沈溪姥姥走得很平静,在睡梦中离开,没受一星半点苦,她走时刚好九十九,还差一年便能成为百岁老人,但她没有撑过去。 丧事是喜丧,三天守灵的时候仍是在姥姥的旧房间,沈溪跪在地上,身边就是拔步床,空气中似有微弱的唿吸,房间看上去有些怪异。 沈溪家住的还是小四合院,听说要搬迁了,但文件一直没有下来,为了以防万一,父母已经开始在找房子,姥姥住的这间旧屋在丧事办完后就锁了起来,妈妈不喜欢那张拔步床,正琢磨着该怎么处理。 后来倒是沈溪搬进了姥姥的房间居住,因为她哥哥要结婚,买的新房要过一年才能交房,所以先将婚结在了家中,沈溪在家里很受宠,房间也是最好的,便让给哥哥先做一年的新房。 沈溪自告奋勇要到姥姥的房间住,因她喜欢拔步床,那床上有姥姥的味道。 姥姥房间里的陈设都很古朴,沈溪住进去后,放了些自己的小玩意儿,便生动些。时值暑假,沈溪白天在弄堂里带领小孩子们疯跑着玩,中午是一定要回来午睡的,正午的太阳刚好可以照进她的房间,她躺在床上学着姥姥的样子摇着蒲扇,边摇边哼:“鞋儿破,帽儿破,身上的袈裟破。”小时候她和姥姥一起午睡,姥姥就是这样哄她入睡的。 夏天的时日长,午睡起来便一发不可收拾,沈溪开始经常梦魇,拼了命要坐起身,却又重重栽回床上,眼皮不停翻着,掀起的一丝缝隙看到阴沉沉的房间,仿佛外头变了天,要有一场暴雨下来。 其实,外头依旧艷阳高照,沈溪的身子也并没动弹,眼皮合得紧,一切都只是梦魇后的错觉,却让人觉得惊心动魄。 有时,会听到房间里有人走动的声响,徘徊来去,唿吸尽在咫尺,也偶尔有说话声,口音怪异,听不清楚,碎碎念一阵又归于沉寂,沈溪才终于醒来。 那种梦魇的感觉很微妙,有好几次都感觉到那脚步声来到了身边,它站在拔步床的围廊里,低头看着熟睡中的沈溪。它像是披着一身寒气,在这样盛夏的时节,让沈溪感到凉爽,可当沈溪惊醒时,身上的衣服却已湿了,都是冷汗。 农历七月初一,开始进入鬼节。 沈溪记得小的时候姥姥经常叮嘱她,鬼节的晚上一定不要随便出门,外面飘荡的孤魂野鬼太多,最爱附身到小孩子身上,若是被附了身,沈溪可就回不了家了。 小孩子对这些老人家们神神叨叨的说法都有些惧惮,晚上自然不敢出门,唯有一次在同一个巷子里的小伙伴家玩得忘了时间,一抬头已是九点来钟,匆匆忙忙往家赶时,在巷子里撞见个人。 那人打巷子那头来,一身古怪的装扮,走近了,瞧见是大红的喜服,女子左顾右盼,像是迷了路。 很快瞧见了沈溪,她向沈溪招了招手:“小姑娘,沈家是在这里么?” 沈溪刚要说话,身后传来一声呵斥:“沈溪!” 是姥姥一瘸一拐来寻她了。 “姥姥,这个姐姐要找沈家!” 沈溪指着前面,再一回头,女子不见了。 姥姥吓得跟见了鬼似的,赶紧牵着沈溪回家,放到大木盆里泡澡,一桶冬日存下来晒干的柚子皮煮成的水从她头顶浇遍全身,嘴里念念有词,大致是让恶鬼离开的意思。 之后沈溪还是发了烧,烧好了之后,又是健健康康。 本来这件小时候的插曲早已被沈溪遗忘,可就在这一年的鬼节,沈溪重新想起,因为她又看到了那个穿着大红喜服的女子。 是在她中午午睡梦魇的时候,这一次终于在掀起沉重的眼皮时瞟见阴沉沉的房间里一抹异样的颜色,胭脂一般的红色,在拔步床前游荡,只是这女子的头髮已经花白,而她的面容已不似当年,满布的皱纹勾勒出老年的轮廓,像极了沈溪的姥姥。 沈溪的眼皮翻了又翻,始终睁不开,姥姥就站在床边,静静看着她,忽然伸出了手。 她伸手摸了摸沈溪的额头,一阵彻骨寒意后,沈溪醒了过来。 外面的天已经黑了,却没有人来叫她吃晚饭,她顶着昏昏沉沉的头要去开灯,才刚走下拔步床,门却被人推开了,几个服饰怪异的女人牵着个小女孩走了进来,看也没看沈溪,径直走向了拔步床。 “你们是谁啊,怎么乱闯别人的家?”沈溪叫着:“爸,快过来啊,这都是些什么人啊!” 那几个女人却当沈溪是空气,抱起小女孩放在床上,两个年轻女人按住小女孩的身子,较年长的那个从身后丫环打扮的姑娘手中端着的盆里捞出毛巾拧干了,开始给小女孩擦脚,边擦边说:“婴婴乖,可能稍微有点疼,你忍一忍,裹了脚才能嫁个好人家。” 第34页 什么年代了,还裹脚?沈溪诧异,上前去拍那女人,却浑身一个激灵,因她摸到的女人身体太过冰冷,让她禁不住打起了哆嗦。 床上的小女孩开始哭起来,身子不住扭动,却因被大人紧紧按着,半分不能挣扎。 她的脚趾被女人无情的向下掰着,长长的布缠上她的脚,要紧一些,再紧一些。 “娘,婴婴疼啊,好疼啊……” 小女孩儿哭喊着,可那做娘的却仍是狠心,不发一言,手上的力道却又再加重,裹脚布上开始氤氲出水渍,是她听到女儿撕心裂肺的哭喊心疼的泪水。 这简直是惨绝人寰,沈溪吓得别过头去,想要出门喊人,可刚走了两步却又愣住,那小女孩叫什么名字?婴婴?她记得姥姥的名字里也有个婴字。 沈溪忙回头,那几个女人却忽然不见了,小女孩竟是长得大了些,脚却仍如幼年般那么小,她一层一层解开裹脚布,那里已经溃烂,有血渗出来,沿着床沿滴下去,渗入木头的纹路里。 小女孩忽然抬头,看着沈溪的方向,喃喃说:“他们说这就是三寸金莲,婴婴可以嫁个好人家了。” 三寸金莲终于被布满血污和脓水的裹脚布层层养出,几个女人又风风火火走进来,用崭新的白布将金莲捂住,一双小巧的绣花鞋,郑重地穿在女孩脚上。 下床来,走两步,颤巍巍,封建礼数包裹着她的足,三从四德缠住了她的脚,绣花鞋好式样,谁也看不出里面小巧金莲的本来面目,这花还没开就已要败了。 女孩打开门,忍痛走了出去,方才黑下来的天现在一片明媚,女孩穿一身喜服,苍颜白髮,看着沈溪。 “姥姥?” 沈溪叫着她,她却将视线移向了拔步床,就那么久久注视着,仿佛那里有什么。 沈溪睁开了眼睛。 仍是盛夏的午后,刚才的一切原来都只是一场梦。 接连几天,沈溪都梦见了姥姥,在她梦魇的时候站在拔步床的围廊里,用冰凉的手摸一摸她的额头,梦魇消失。 就好像她小时候一盆柚子水当头浇下,百鬼不倾。 可梦中看到的事情总让她无法释怀,一天,趁父母都去上了班,她将床上的被褥全部撤掉,头一次仔仔细细端详这张拔步床。 拔步床十根立柱,围栏上雕刻了牡丹卷叶纹,正面的两扇窗下的挡板则多雕了一对麒麟。架子床下是有抽屉的,不过妈妈先前在整理姥姥的遗物时曾试过,这抽屉打不开。 抽屉上有一块深色印记,沈溪记得梦里姥姥的脚流了血,就是滴在了这里,如今,血色沁入木头,成了永不消逝的纹路。 抽屉闩了把锁,就是古时那种铜的龙凤锁,沈溪试着动了动,打不开,她折腾了一身汗,盘腿坐在床上,打量着床的结构,不知不觉又打起了瞌睡。 这一回,她明明白白看到姥姥站在床边,手里一把钥匙,打开了龙凤锁。 那钥匙是打哪儿来的? 循着姥姥的目光望去,拔步床极隐秘的一处雕花有些怪异,难不成钥匙是藏在那里? 姥姥笑着,伸出手来摸了摸沈溪的头。 沈溪惊醒。 顾不上昏昏沉沉的头,沈溪用手去抠那处雕花,稍稍使了些力,竟然松动了。原来这处雕花是嵌进去的,明清式家具做得巧,不用一钉,都是採用这种手法,却能牢固,也是古时工匠的技艺高超。 那里面有个极狭小的空间,放着一把小巧的铜钥匙,恰好可以打开龙凤锁,沈溪小心翼翼的打开抽屉,扑面而来一股陈旧的霉味儿,抽屉当中铺着块大红喜帕,上面端端正正放了双绣花鞋,是姑娘家出嫁时穿的,只是这鞋原本应是大红色,但在这抽屉里暗无天日的放了这么些年,颜色渐渐褪去,已看不出原本的面目,像受伤后结的疮疤,疼痛都已凝固。 沈溪将绣花鞋捧在手心,小小巧巧的一双,当真三寸金莲,是一个少女的青春岁月,在她的掌心慢慢绽放。 沈溪想起姥姥火化那天,穿的是她已经穿了好多年的旧布鞋,现在这年月,小脚的老人已所剩无几,市面上哪有这样的小鞋子卖,姥姥在身子还硬朗的时候多做了几双,就是留着以后穿,没想到她活得这样长寿,先前准备好的布鞋也都渐渐穿烂,而妈妈又是个不善活计的,这种老旧的小鞋子自然做不出来,所以姥姥在走的时候也没能穿上一双好鞋。 小的时候,她姥姥身子还康健,盛夏的午后,祖孙二人躺在床上,姥姥一边摇着蒲扇,一边给她唱:“鞋儿破,帽儿破,身上的袈裟破……”唱着唱着,姥姥的蒲扇总会越扇越缓慢,就在沈溪半梦半醒间,姥姥轻轻一声嘆息,对沈溪说起了悄悄话:“溪儿啊,姥姥告诉你一个秘密啊,你可不能告诉别人。” 沈溪那会儿瞌睡得要死,含含煳煳的答应,就听姥姥说:“这些话啊姥姥本不该告诉你,可你妈妈又是个不爱听我唠叨的,那姥姥就先说给你听,等姥姥要走的那一天,一定是没力气说话了,你就替姥姥告诉妈妈,姥姥火化的时候啊,衣裳穿得好不好无所谓,鞋子是一定要好的。姥姥的脚啊可是三寸金莲,顶顶有福气的,走的时候当然要体体面面。现在这世道,已经没有姥姥能穿的鞋子了,不过姥姥偷偷准备好了的,一双很漂亮的绣花鞋,是姥姥出嫁那天穿的,这辈子就穿过那么一次,只有穿上它,到了下面,你姥爷才认得出我,不然姥姥可是要迷路的。溪儿,姥姥告诉你,你可要记住啊,那双鞋就藏在……” 第35页 那双鞋藏在哪里?小沈溪唿唿大睡,记不得了。时至今日,当沈溪捧着姥姥这双引以为傲的绣花鞋时,才知道原来姥姥早就为自己准备好了后事,简简单单,只一双称心如意的绣花鞋便好,可晚辈们都不懂得老人家的心思,让骄傲的踩着疼痛走过一生的姥姥最终抱憾离去,没了绣花鞋的姥姥,在那下面,会迷路吗? 第二天,沈溪一大家子便去了姥姥的墓地,将那双承载了姥姥一生风光的绣花鞋烧去给了她,愿她在地下也能如年轻时一般,踏着一双三寸金莲,带着她的骄傲,昂首挺胸的走过黄泉的每一寸土地,路的尽头,有姥爷认得这双金莲,会来寻她。 姥姥不会迷路了。 这之后,沈溪再没有梦魇过。 盛夏午后,屋子外的大树上有知了叫个不停,沈溪独自一人躺在拔步床上,轻摇着蒲扇,学着姥姥的模样,咿咿呀呀的哼唱:“鞋儿破,帽儿破,身上的袈裟破……”她的手指抚摸着架子床边的花纹,牡丹卷叶纹,凹凹凸凸,像极了人的指纹。都说指纹是识别人身份的象徵,那么这些花纹是不是也是这拔步床的象徵?每一个花纹里都藏着记忆,不知有多少人曾经躺过这张拔步床,她们在上面思考,做梦,心脏与床贴得如此紧密,那些不能为外人所知的话在心中翻来覆去,一夜夜过去,只拔步床听见,牢牢记住,总有一天,愿望会被它实现,人生得以圆满。 如果你的家中有老家具,请好好爱惜,因为它的纹路中生长着许多人的灵魂,而你的灵魂,亦会被它记得。 第十三谈、虫蠹 陈淑珍今年七十二,身子还算硬朗,每天早上五点半准时起床,打开收音机听广播,洗漱完毕后,背了太极剑去小区附近的人民广场上和一群老人们舞剑。七点半回家,吃过早饭后和老伴儿一起挎着篮子到超市去,超市刚开门的时候会有特价菜,新鲜还便宜,回家洗洗做做,差不多就到十二点了,午睡一会儿,下午出门散个步或者打个门球,一天时间就这么打发过去了。 近些日子,陈淑珍变得有些繁忙。 事情要从她一次在广场舞剑开始说起。 刚立了冬,天气冷得很,平日里来广场上玩健身器材的小年轻们开始变懒起来,一个个缩在被窝里,不再出来,就这些老人们还坚持着锻鍊,雷打不动。 这日舞剑的时候,旁边健身器材上坐了个年轻的姑娘,也就二十刚出头,看着老人家们舞的太极剑,兴味盎然。待舞剑结束,她提拉了个袋子跑过来,直夸老人们舞的好,自己也想学学看。 老人家都热情,也不急着回家了,还真教起她来,姑娘学得很认真,间或聊天的时候,老人们问到她的工作,她说是在cbd一家跨国公司上班,姑娘低调,没说那么多,可老人们直竖大拇指,说她不简单。 姑娘一连来了几天,每次都提拉个袋子,后来有一天锻鍊完毕,闲聊的时候,姑娘把她那袋子里的东西拿了出来,分发给了老人们。 那是一沓宣传单,姑娘给老人们讲着上面的内容,原来是她们公司的董事长近来做了许多公益活动,其中有一项就是给老人送关怀献爱心的,在附近的一栋大厦里举办的有讲座,邀请老人们去听。 老人们都是爱热闹的,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到了讲座举办的时间,结伴而去,见到姑娘口中的董事长,当真一表人才,最重要的是他是个仁商,关怀社会上的弱势群体。这次讲座上,除了讲些老年养生方法,还由他出资,免费向前来听讲座的老人们派发养身益气的中药材,好大的一包,当真分文不取,老人们像捡了个大便宜,个个脸上笑开了花,都夸这个董事长好大方,是个好人。 陈淑珍是拉着老伴儿一道来的,为了参加这个讲座,也没顾上去超市买菜,回到家已下午一点多,两人下了点面条凑合吃了一顿,又马不停蹄赶到了大厦,讲座一天两场,连讲一周,他们一场也不想错过。一是因为这讲座当真好,学到了好多知识,毕竟到了他们这把年纪,都想长寿些不是?二是因为上午讲座上发的东西让他们尝到了甜头,想要看看这接下来的几场讲座还会不会有好东西发放。 下午的讲座持续到四点半,期间介绍了许多关于老年人身体机能衰退的案例,案例中的老人多半身体硬朗,能吃能睡,却莫名其妙离世,原因是这些人表面的康健只是身体的一种迷惑,他们的内在机能已经紊乱,就像一台正在运转的机器,本来运行得好好的,里面却忽然掉进了个东西,卡住了,机器却依然在运转,此时却已是超负荷,这样日积月累,终有崩溃散坏的一天,人的身体也是这个道理。 老人们听董事长说得头头是道,觉得在理,不住点头,那些案例着实让人看了害怕,董事长看着台下一张张忧愁的脸,笑了起来:“各位老人家,不要害怕,你们比案例上的老人幸运,我们集团下属的医药公司新近研制出了一种保健品,在改善老年人身体机能方面效果特别好。我特地带来一批,都是留给在座的叔叔阿姨的,你们可以尝尝看,试试效果。” 台下鸦雀无声,有个声音小心翼翼的问:“这保健品该很贵吧?” 董事长哈哈大笑:“这本来就是做公益,敬老活动,一盒保健品我们市场价格是300元,给叔叔阿姨们就收50元,如果一次性买够一千元以上呢,我们会在一个月后返您双倍的钱,也就是说一个月后,这些保健品不但是免费送您,而且您还有多余的收入。这样岂不是一举两得么?” 第36页 他这么一说,台下的老人们开始窃窃私语,都不敢相信这样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董事长又说:“如果叔叔阿姨们不放心,我可以让工作人员给你们开收据,我的公司就在cbd,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叔叔阿姨尽管放心。” 有个老头儿这时候站了起来,嗓门儿洪亮的说:“董事长也是做好事,关爱老人,现在的年轻人都自私得很,还有哪个会关心咱们这把老骨头呦,我看咱们也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啦!” 如此一来,老人们纷纷点头称是。 董事长一看,忙拿起一盒保健品说:“叔叔阿姨,人活一世,不就图个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吗,你们想不想长寿啊?” “想!” “当然想!” “做梦都想!” “那让我听见你们的声音,你们想不想长寿啊?” “想!” 这一回,一唿百应,台下的老人们不约而同举高了双手,热情高涨,是从未有过的激动。 不一会儿,已经有老人开始掏钱买保健品了,且大部分都是买一千元以上,带的钱不够,就忙回家拿存摺到银行去取,反正工作人员会在那里等到晚上九点才下班,时间绰绰有余。 陈淑珍一看周围拥挤着到台上去买保健品的老人们,心里也蠢蠢欲动,忙问老伴儿:“老头子,你觉着这事儿怎么样?买一千元保健品,一个月后返两千,多划算的事情。” 老伴儿皱着眉头仔细瞅了瞅台上,心里琢磨良久,缓缓点头:“我看靠谱,人家有头有脸的人物,应该不会骗人,他也是要名声的不是?” 就在这时,陈淑珍早上舞剑时在广场上遇见的那个姑娘凑了过来:“陈阿姨,这回我们董事长可当真是在做公益啊,机会难得,保健品有限,发完了可就没有了。我们得到的市场反馈,有许多老人都说吃完了之后身体越来越有劲儿呢!” 陈淑珍这回是完完全全动摇了,忙拉着姑娘的手说:“小孟啊,阿姨买一千元的,你这就带我去拿保健品去。”一面又支使老伴儿:“老头子,你快去银行取钱,我在这儿等你啊!” 当天晚上,陈淑珍和老伴儿满载而归,心里乐滋滋的,像捡着个大便宜,不住夸那董事长人好,临睡前,两人一人一片小药片,酸酸甜甜的,水果味儿,像吃了糖。 七天的讲座,每天都有新东西名义上免费发放,羊胎素,磁疗背心,磁疗被,能带来好运气的磁石球,按摩仪,种类繁多,眼花缭乱,陈淑珍老两口费了好大劲才把这些东西搬回家,闲置的留给儿子一家回来居住的房间也堆满,像个藏宝库。 当然,数量最多的还是保健品,粗粗一算,够他们吃到寿终正寝,这是按活到一百岁计算。 物品膨胀,存摺干瘪。 每场讲座都激情澎湃,董事长在台上发问:“要不要?” 台下一双双手高举:“要,要更多些!” 像一场洗脑会,老人们坚信搬回家的这些东西能让自己延年益寿,他们卯足了劲儿做百岁老人,养老钱尽数搭了进去。 但凡吃了那保健品的,都觉得自己一天到晚精神焕发,腰不酸了腿不痛了,连头上白髮都少了,真乃灵丹妙药。 七天后,讲座结束,老人们无不惋惜,董事长便在这时成立了老人联谊会,一周一次,地点还是在这栋大厦里,老人们心满意足。 陈淑珍和老伴儿每天什么事都不做了,就在家抱着这些东西颐养天年,儿子带着媳妇和小孙女回家,看到满屋子稀奇古怪的东西,头痛:“妈,这些保健品你们得吃多少年啊?” “等我们活到一百岁,就这么点保健品只怕还不够呢!” “爸,就这么个小破背心能有什么用处?” “瞎说!什么小破背心!这是磁疗背心,治好些病的。” 儿子看看介绍,摇头,那上面夸的口好大,百病全消,谁信呢? “妈,这么多东西花了不少钱吧?”儿媳小心翼翼问。 陈淑珍白了她一眼:“不多,也就几万元,一个月后会双倍返还呦!” 儿子儿媳悄悄扶额嘆息,算了,冤枉钱花了就花了,只要老人家开心快活就成。 一个月后,说好返钱的日子到了。 陈淑珍和老伴儿一大早就奔去了大厦,别看刚七点,可大厦门前已经围满了等待的老人,都是来拿双倍返钱的。 老人们在保安的安排下排着对,一个接一个鱼贯而入,喜滋滋的进去,喜滋滋的出来,手上多半大包小包,什么情况?白占的便宜谁不爱贪,人心不足蛇吞象,老人们没有拿返还的钱,而是购买更多保健品,下一次,他们想,下一次这本钱翻得更大。 陈淑珍老两口还算是到得晚的,光排队就排到了近十点,陈淑珍憋不住想去卫生间,让老伴儿一人排着队,自己去寻卫生间了。 二十多层的大厦,曲曲折折,到处都是房间,每个房间都长得一个模样,陈淑珍没多久就迷了路,尿急得在大厦里团团转。 这样下去不行,她准备找个人问问,恰好有个房间门半开着,她赶紧摸过去,刚到门口,传来两个姑娘的说话声。 “今儿什么时候能完事?” 第37页 “看楼下排队的速度,估计得到中午了,说不定午饭又得到一两点才能吃。” “有钱赚,还顾得上吃饭啊?这些老头老太太可真是咱们的财神,最近数钱数到手抽筋,这感觉太棒了。” “董事长不是说这回卖给他们的保健品该用第三系列的吗,别弄错了。” “昨天都检查过了,是第三系列的,这一系列的虫蠹又大又肥,保证把他们的脑子洗得干干净净。” 这两个姑娘在说什么?虫,虫什么,要洗脑子? 陈淑珍正听得云里雾里,身后传来一声甜甜的叫唤:“陈阿姨,你怎么跑到这儿来了,让刘叔叔担心得不行。” 陈淑珍回头一看,是那姑娘小孟,立刻眉开眼笑:“小孟啊,我找卫生间呢,迷路了。” 房间里的两个姑娘听到外面的声音,忙开门出来,见到陈淑珍和小孟,表情很不自然,其中一个姑娘还给小孟使了个眼色,小孟立刻会意。 陈淑珍指指那两个姑娘:“小孟啊,这是你同事吧?我刚刚听见她们说虫,虫什么来着,那是什么啊?” 小孟尴尬的笑笑,搀着陈淑珍往办公室里面走:“陈阿姨,咱们先进去,里面就有卫生间,等您上完了我慢慢讲给你听。” 两人一边往里走,小孟一边回头朝房门努了努嘴,两个姑娘跟进来,不动声色关了门。 房间很宽敞,分内外两间,小孟指了指内间:“陈阿姨,卫生间在这里。” 陈淑珍走进去,却发现这房间稀奇古怪,几个大型恆温培养箱放在里面,好似有什么东西在培养箱中,密密麻麻。 三个姑娘尾随其后,砰地一声关上了门。 陈淑珍吓了一跳,忽然发现有些不对劲了,着急要出去,小孟拦住了她:“陈阿姨,你不知道吧,这里就是我们公司第三系保健品原材料的存放地。” 两个姑娘架着陈淑珍凑近一个培养箱,透过玻璃可看见里面的情形,无数条拇指般大小的虫子在里面沉睡着,身上一层淡淡的冰霜,像是被冻上了。 陈淑珍大骇:“哎呀我的老天爷,这虫子是什么?” 小孟笑道:“这些学名叫虫蠹,有极强的繁殖能力和生命力,待它们长成熟,便会送去工厂,磨成粉,制成药片或胶囊,就是你们吃的保健品了。” “你们……你们竟然让我们吃虫子……” “吃虫子怎么了,你们不是觉得身子比以前硬朗了么?”一个姑娘说。 “就是啊,那gg怎么说来着?腰不酸了,腿不疼了,连上楼都有力气了!”另一个姑娘打趣。 小孟打开恆温想,捏起一只虫蠹,放在掌心:“虫蠹即使被磨成粉,一旦进入人体,有了温暖的环境,会立刻从冬眠状态甦醒,之后迅速繁殖,进入你的血液,抵达大脑,重聚成一只虫的形态,将你脑子的一部分吸食,俗称洗脑。” “就是,洗了你们的脑,虫蠹的生命便终结,身体软化,成为你大脑的一部分,你的脑子依旧完完整整,只不过,已经重生了。” “重生了的脑子,只有一个念头,便是想让更多的虫蠹进入自己的身体,表现在外的就是贪慾,你们想要更多的钱,所以就买更多的保健品,托您的福,我们可就发财啦!” “是啊,财神奶奶,谢谢您的慷慨!” 陈淑珍终于明白了,从头至尾,这就是一个骗局,骗局在小孟来到广场加入她们的舞剑队伍开始,一个精心设计的圈套,将这些老人牢牢网住。 悔不当初啊! 如今,被两个姑娘胁迫着,陈淑珍挣扎不得,小孟动作颇快,掰开陈淑珍的嘴,将仍在冬眠的虫蠹餵入她的口中,虫蠹几乎是立刻甦醒,顺着喉管滑入身体,无可挽回。 全身血液迅速流动,虫蠹如漂浮的一叶舟,被输送进陈淑珍的大脑。 蚕食一块脑子,瘫软成泥,用身体将缺少的部分弥补,改头换面,却仍是完完整整。 陈淑珍打了个激灵,先前的记忆被涂抹得完好,眼睛里放出精光来。 老伴儿看见陈淑珍被小孟搀扶着过来,忙拉住她:“老婆子,你到哪儿去了,急坏我了。” 陈淑珍站进队伍中,嘿嘿笑着:“迷路了,多亏了小孟姑娘。” 小孟在一旁说:“这大厦里拐弯儿多,有时候就连我们都会迷路,何况陈阿姨,找回来就好了。” 老伴儿点头:“是啊,找回来就好,多亏了你啊小孟。” “哪里的话,叔叔阿姨,这就到你们了,我让同事给你们算算帐。” “不!”陈淑珍忽然拦住小孟:“我们不要钱了,小孟啊,你把该返我们的钱全都买成你们的产品,越多越好。” 老伴儿拉住她:“老陈,你疯了吗?那可是五万啊!” 陈淑珍看了看周围,附到他耳边悄声说:“现在全买成产品,下个月返钱就变十万了!” 老伴儿恍然大悟,两老对视一眼,心里有鬼一般,笑得得意。 第十四谈、百舌 淮南路上新开了家餐厅,叫“牛舌小铺”,秘制牛舌是一绝,不过一天只卖五十份,需提前一天预约,每天下午四点至六点是预约时间,通常情况下,在半个小时内一定告磬,可见其火爆程度。 第38页 牛舌小铺倒不大,可寸土寸金,两层的小楼,带花园,带平台,外面看来像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公寓,走进去才发现别有洞天。门口一小段距离是鹅卵石铺的小路,小黑板竖在一旁,写着今日菜单,推门进去,里面的桌椅样式小巧,将空间充分利用。花园和楼上平台也有座位,遮阳伞立着,别有风味。 文星妤下班前接到闺蜜傅如瑾电话,要请她吃饭,地址发到她手机里,在淮南路上,叫做“牛舌小铺”的。 傅如瑾到得早,已经点好了菜,当日的菜单上挑了几样,都是店里的经典,每份量不大,但精緻,幸运的是,傅如瑾预订到了他们的秘制牛舌,是最后一份,文星妤有幸能一饱口福。 傅如瑾近来换了工作,在宝马做销售,一天能卖出好几台车,业绩不断上涨,钱包也不断变鼓,昨天刚升了职,鸿运当头。 “怎么约在这里?”淮南路是条小街,文星妤不经常来,有些迷路。 “这家的牛舌可是一绝,吃完之后会有意想不到的好事哦!” “好事?难不成吃完这里的牛舌可以中彩票?” 傅如瑾撇撇嘴:“彩票这种微乎其微的小概率事件你也信?” 文星妤嘆气:“我现在就想多挣点钱,就这么点工资,每月月光,在这个城市都快活不下去了。听说公司最近要裁人,领导早就看我不顺眼了,肯定第一个拿我开刀,愁死人。” “愁什么?”傅如瑾看了看四周,凑了过来,颇为神秘:“我告诉你啊,一个月前我被炒鱿鱼没钱付房租的时候,要不是你帮我,我都回老家了,可是现在你看看,我不是照样过得风生水起,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为什么?” 傅如瑾嘿嘿笑着,指了指走过来的服务员,最后一道秘制牛舌端了上来,她们点的菜上齐了。 “尝尝看,”傅如瑾给文星妤夹了一筷子:“吃了他们家的牛舌,好运气就来了。” “有没有这么神啊?”文星妤尝了一口,牛舌应是先用秘制调料腌制了一段时间,然后现烤出来,咬一口,肉质滑嫩,调料的清香和肉香在唇齿间流转,让人一时间忘乎所以。 咽下去,舌头仍在怀念着肉的味道,迫不及待想要吃下一口。 唯有一条灵巧的舌头才能修炼得肉质筋道,牛舌小铺里的所有牛舌精挑细选,所以一天只得五十份,却已足够让食客流连忘返。 文星妤本不贪吃的,可今晚着实丢脸,她筷子几乎没停,顷刻间将牛舌吃了个精光,傅如瑾也不跟她抢,悠然自得的品着其他菜。 “怎么样,味道不错吧?我第一次来的时候和你一样,一个人吃完了一盘牛舌,其它菜却动也没动,然后第二天,我得到了现在这份工作,之后的事情你都知道了,我业绩很好,升了职,挣了钱,鸿运当头。” 牛舌能带来好运?文星妤自然不信,摇摇头,喝起了酒,她不信鬼神,只信自己。 第二天上班,嘴巴里面还有牛舌的味道,口齿留香,回味无穷。 刚到公司,文星妤就发现气氛有些不大对劲,经理脸上阴云密布,一看就是心情不好,直觉告诉文星妤,最好敬而远之。 “文星妤!”经理看见她来,立马叫住:“每天上班都磨磨蹭蹭的,到我办公室来一趟。” 文星妤嘆了口气,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经理坏心情的源头正是文星妤,由她跟进的一个展览会的项目迟迟没有谈妥,那是条大鱼,上面在催了。 “你看看这个展览会你都跟对方谈了多久了,没有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我们全公司上上下下那么多张嘴,等不起你的大小姐!这样吧,你把相关资料给小林,让他接手!” 文星妤一阵心慌,一旦小林将这个项目接手,她铁定会出现在裁员名单上,无论如何,她必须阻止,奈何她一向少言寡语,笨嘴拙舌,该如何补救? 嘴巴里都是牛舌的香气,舌头不自觉在口腔里打转,攫取齿缝间每一处余香,心情忽然间就平静了,舌头蠢蠢欲动,仿佛有无数话儿要喷薄而出。文星妤深吸一口气,面上灿若桃花,镇定自如开了口:“经理稍安勿躁,请听听我的想法,十分钟就好。” 十分钟后,文星妤昂首挺胸走出总经理办公室,同事交头接耳,目光窃窃,从四面八方射来,要看她如何出丑。 结果出人意料,总经理亲自送她出了门,已经约好晚上要为她庆功。 庆功?项目还没有拿下,如何庆功?同事狐疑,认定事有蹊跷,哪知文星妤下午就谈妥了合同,公司今年最大的一笔单子被她收入囊中。 同事瞠目结舌,太阳今天是打哪边出来的,怎地受气包要翻身了? 的确,受气包文星妤翻身了,因这一单生意,她被领导从裁员名单中划去,摇身一变,成了业务主干。 同事又气又恼,心有不甘,凭什么她这么好运气?看她近来和总经理走得非常近,莫不是有了姦情? 姦情倒还没有催生出来,不过文星妤的确和总经理走得比较近,下班约经理出去吃饭,答谢他给自己一个机会。 席间,甜言蜜语给经理做了下酒菜,从前笨嘴拙舌的文星妤一夜间巧舌如簧,哄得经理眉开眼笑,口头许下承诺,下次建议升职名单中会有她的名字。 第39页 从裁员名单转移至升职名单,何其大的差别,经理品一口红酒,看着面前脸庞清纯的女子,眼神与餐厅的灯光一样暧昧不明。 拦了一辆空出租,嘱託了司机送经理回家,文星妤一人漫步在夜晚的街道上,感知自己周身散发出来的变化,如口中挥之不去的牛舌味道一样令她心潮澎湃。 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淮南路,已是近午夜光景,牛舌小铺竟还没有打烊,沿鹅卵石小道来至门口,临窗的地方坐着个男人。 男人桌前菜餚是店里特色,烤扇贝,秘制牛舌,三文鱼饭,外加一碟时蔬,配的是清酒,自斟自饮,颇有情趣。 看到文星妤推门进来,男人露出笑容:“不好意思小姐,我们店里最后一份晚餐也已卖完了。” 原来是店员,文星妤探头看看,眼神露出鄙夷,既然晚餐卖完了,那桌上放着的是什么? 男人无奈的摇了摇头,做了个请的手势:“剩下的最后一点食材,我给自己做了宵夜,还没怎么动,如果你不嫌弃的话,一起吃吧。” 原来男人是这里的老闆兼厨师,所有客人吃的菜品全经他手,传递的美味让人感动,不认识他的人,嘴巴却永远记住了他的味道。 文星妤对其它菜不感兴趣,只吃牛舌,男人贴心地将碟子换到她面前,介绍说自己叫杜良嗣。 “你做的牛舌是我吃过味道最好的,是有秘方?” 杜良嗣浅抿一口酒,朝墙上怒了怒嘴:“我奶奶留下的方子,全世界独此一份。” 墙上一幅画像,是个穿旗袍的女子,轻抬着下巴,有种桀骜。 “有些像张爱玲。” “是模仿张爱玲那张照片拍的,我奶奶性格跟她很像。” “她做饭的手艺应该很好吧?” “当然好,她觉得一手好厨艺能留住男人的心,所以洗手作羹汤,自创了不少菜品。” “那你爷爷好口福了。” “他啊,没那好福气!” 杜良嗣笑笑,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文小姐,这么晚了,还不回家么?” 文星妤本对杜良嗣爷爷奶奶的事情好奇,想追问下去,可杜良嗣已经下了逐客令,她不好再留,拿着包起了身。 “这顿饭钱……” “不用了,”杜良嗣穿上外套:“你陪我吃宵夜就算付了帐,走吧,我送你回家。” 凌晨两三点的街道,只他们一辆车在行驶,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闲谈了几句,文星妤忽然说:“杜先生,谢谢你。” 杜良嗣回头看她,眼中带着笑意:“文小姐太客气了,不过一顿饭而已。” “不,谢谢你让我的命运出现了转机。” “哦?”杜良嗣将车停在了路边:“说来听听。” “我不知道淮南路上会有这样一家店,朋友带我来的时候说牛舌小铺里的牛舌能带来好运气,她自从吃了你们家的牛舌后,找到了工作,升了职,赚钱赚到手软,事业风生水起。而我却正在事业低迷期,名字在裁员名单上,整天小心翼翼,怕经理忽然让我捲铺盖走人,我神经兮兮,被朋友觉察到不对,所以邀我来牛舌小铺,希望我像她一样能交上好运。” “结果呢?” “我谈成了一笔很重要的单子,快该升职了。” “那真该恭喜你。” “你说奇怪不奇怪,你做的牛舌果真能带来好运气。” 杜良嗣看着前方的夜色,轻轻笑起来:“因为做牛舌的配方中放进了我奶奶最珍视的东西,所以能给你带来好运气。” “最珍视的东西?是什么?” “爱。”杜良嗣轻轻吐出了一个字,启动了车子。 回家以后,文星妤躺在床上,眼前都是杜良嗣的影子,越来越觉得这个男人于她而言有种莫名其妙的吸引力,就如同他店中的秘制牛舌一般,回味无穷。 杜良嗣临行前说,晚上一个人吃宵夜太寂寞。 当文星妤再次在深夜光临牛舌小铺,耳边迴荡着杜良嗣的那句话,这应该是种邀请吧? 多少个夜晚,二人临窗而坐,牛舌清酒,相谈甚欢。 文星妤风发意气,职位连跳三级,桃花运更旺,没多久,她便成了杜良嗣的女朋友。 同事发现文星妤变了,工作能力变强了不说,模样也更比以前标緻了,到底是被爱情滋养的女人,看那脸蛋儿,多水嫩,更重要的是,从前一整天连话都难得说几句的文星妤竟成了话篓子,嘴巴像涂了蜜,把公司里的同事哄得如坐云端,那人缘不是一般的好! 文星妤要答谢傅如瑾,几次三番邀请她到牛舌小铺吃饭,傅如瑾都拒绝了,把吃饭地点改在其他地方,说是牛舌小铺的菜已经吃腻了。 傅如瑾的态度让文星妤觉得有些怪异,直到一天晚上,她如常与杜良嗣宵夜,门上的铃铛却响了,走进来的人是傅如瑾,身上夹带着夜风寒冷的味道。 “星妤,我有话要跟你说。” 傅如瑾阴沉着脸,文星妤从没见过她这般模样,对杜良嗣打了声招唿便跟了出去。 “星妤,秘制牛舌不能再吃了。” 第40页 “什么?”文星妤觉得傅如瑾这话说得莫名其妙:“这家店不是你推荐给我的吗?” “是我推荐给你的没错,可你还不知道,这家的秘制牛舌能给你带来好运,也能让你一无所有。” “你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 傅如瑾瞟了坐在床边的杜良嗣一眼,严肃地警告道:“星妤,听我的话,离这家店远一点,离那个男人远一点。” “为什么?”文星妤还要再问,杜良嗣看到两人的神色有些不大对,已经走了过来,傅如瑾像见了鬼,逃也似的离开了牛舌小铺,转眼便不见了踪影。 “文文,怎么了?” 文星妤扭头看着杜良嗣,不知该如何回答。 杜良嗣的话却让她惊讶:“你认识傅如瑾?” “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怎么你们也认识?” 杜良嗣笑笑:“她是我前女友!” 文星妤愣住,一切都有了答案,傅如瑾是杜良嗣的前女友,看见自己最好的朋友和前男友在一起,自然心里有些难以接受。 杜良嗣上前拥住她:“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你不要在意。” “怎么会呢,”文星妤撒谎:“过去的事情,我不会较劲。” 这一晚,文星妤睡得很不踏实,嘴里干干涩涩,醒来后吃早饭,食不知味,总觉得除却牛舌,这世上的一切食物都味同嚼蜡,她思念牛舌的味道。 她像是上了瘾,一日不吃牛舌,便觉得不舒服,浑身如病了一般无力,只牛舌能解她的症状。 嘴巴里那条舌头变得肥厚,灵活,在口腔中打转,说话变成了欲望。 文星妤在公司里的话越发多起来,茶水室是她最活跃的地带,八卦趣闻自她口中源源不绝,家长里短,鸡毛蒜皮,公司里所有同事都逃不过她的火眼金睛,眼风扫过,家中秘事全部知晓。同事给她起了个贴切外号,“八卦文文”。 同事小海家中有白事,请了几天假,同事们凑白包,文星妤一边在名单上签字,一边说:“小海真可怜诶!” 李姐是个好事的,凑了上来:“这话怎么说?” “李姐你不知道?”文星妤故作惊讶:“小海家中没了的那位是他老婆!” 同事听了,都围了上来:“不会吧,他老婆年轻轻的,也没听说得病,怎么就没了,难不成是出车祸?” “不是不是!”文星妤捂了嘴,小声说:“他老婆是跳楼自杀的,小海有了外遇,她老婆受不了刺激,这才自杀的!” “哎呀!这多造孽呀!”同事惊讶,纷纷惋惜,有人好奇:“文文你怎么知道的?” 文星妤摆了摆手,指了指门口,刚好公司老总过来,众人作鸟兽散。 文星妤舌头在嘴巴里转了一圈,都是牛舌香气,你说她怎么会知道小海的事情的?文星妤心中暗笑,在梦里牛舌告诉她的。 她每晚做梦,稀奇古怪,都是家长里短,同事们私密的家事在她梦中一览无余,别人看到的一团和气,在她梦里看到的确实同床异梦,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文星妤却能读懂。 她似生活在每一个人的生活里,看他们的苦痛和忧愁,如一顿饱餐,酣畅淋漓。 公司里但凡有些风吹草动,文星妤在茶水间总能说出个一二来,同事们最初还当笑话听,讨个乐子打发时间,皆因这玩笑话没开在自己身上。可渐渐的,没有一个同事的八卦不被文星妤调侃过的,她好似人肚里的蛔虫,便是夫妻的墙脚她也摸得明明白白,光天化日,同事的脸面自然挂不住,可文星妤的职位摆在那里,惹不起的,那怎么办?只能躲,躲得远远的。只是奇了怪了,不论躲在哪里,文星妤都对他们的八卦了解的一清二楚,实在不辱没她“八卦文文”的名声! 同事小心翼翼,文星妤是飞弹,瞄准了谁,谁就要丢老脸了! 文星妤也注意到了同事对自己态度的变化,以前热热闹闹的茶水室,现在只剩她一人,孤零零的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同事看她的眼神恶狠狠,像是她做了十恶不赦的坏事。 这是怎么了? 文星妤不明所以,牛舌仍在吃,八卦的梦仍在做,别人不找她,她便去找别人,俨然成了众人厌嫌的对象。 “长舌妇!”有人背地里骂! “就是,看看她那德性,上辈子肯定是个吊死鬼,要不舌头怎么这么长呢!嚼舌根子的贱货!” “嘘!她来了,躲远点!” 几个女同事一熘小跑没了影儿,文星妤呆呆愣在原地,耳边仍迴响着同事的话。 长舌妇。 嚼舌根子的贱货。 文星妤哭着跑到牛舌小铺时,杜良嗣刚送走最后一批客人,正端了碟牛舌,等文星妤到来。 文星妤啜泣着将公司发生的事告诉他,杜良嗣只是一如既往温和的笑着,往她嘴里送入了一块牛舌。 “乖!吃了牛舌,什么烦恼都会忘了。” 果然,如他所言,当口中被牛舌的香气充盈时,文星妤忘乎所以。 这一晚是怎么过的,文星妤记不得了,只是又做了一晚的梦,梦里的八卦惊人,是有关老总的。 如果抓住老总的软肋,那自己的前途岂不是康庄大道? 第41页 文星妤笑得诡异,一番梳洗,去了公司。 事情有关一项商业秘密,文星妤大着胆子敲开了老总办公室的门,一番长谈,那扇门便再没有打开过,直到下班。 同事们都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可老总的舌根不是什么人都敢嚼的,一到下班时间,大家都自觉的离开了公司。 办公室的门缓缓打开,老总的司机从阴影里闪出来,怀中抱着的,正是昏迷的文星妤。 “把她送到车库去,有人会来接她。”老总一边删着手机里的简讯一边吩咐,还好有好朋友的提醒,否则他便被文星妤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下属害死了。 车库里寂静无人,地下的温度比上面低,走在里面觉得后背发冷,司机抱着文星妤走到约定的地点,一个儒雅的男人对他招了招手,脸上带着温和的笑:“不好意思,还麻烦你把她送下来。接下来的事情我会处理,请转告陈先生让他放心。” “那就拜託了!”司机跟了老闆多年,深知文星妤对老闆的威胁,此刻这个神秘男人让他悬着的心渐渐舒坦,他看着那辆载着文星妤的车驶出车库,长舒了一口气。 淮南路上,牛舌小铺破天荒歇了业,窗帘遮住了室内的光,灯光柔和,映着沙发上躺着的女子的面容。 杜良嗣轻轻抚摸着文星妤的脸,脸上一抹诡异笑意。 文星妤醒来时,恰看到杜良嗣,以及墙上那幅穿了旗袍的女子画像,这个女人,曾如张爱玲一般桀骜。 眼前有刀光闪过,杜良嗣把玩着手中的刀,淡淡开了口:“我爷爷走的早,剩我奶奶一人拉扯孩子长大,那时我爸爸才刚一岁,爷爷什么都没给家里留下,除了一个贱人。我爷爷包养了那贱人很多年,保密工作做的好,不过还是让奶奶发现了,倒不怪爷爷,只怪那贱人长了根长舌头,闲不住,到处嚼舌根子,嚼着嚼着,就嚼到奶奶面前来了。你看了那画像,应该知道我奶奶是个刚强的,没哭没闹,却亲自下厨为爷爷做了顿饭,整整一桌好菜,最香的是盘牛舌,用奶奶自己的方子秘制的,满满包着的,都是奶奶的爱。” 杜良嗣嘆了口气,又说:“那顿饭之后爷爷就和小贱人断了联繫,乖乖回家留在了奶奶身边。都说要留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留住这个男人的胃,可奶奶却不这么认为,她说胃能懂得什么,再好吃的食物进了胃中,还不是一样被酸腐烂,要留住一个男人的心,还是要留住这个男人的舌头,舌头能辨百味,把满满的爱放进食物里,舌头会懂。后来,爷爷再不吃其他东西,只爱吃奶奶做的牛舌,不过爷爷命不好,回家没一年便病了,一病不起,就这么走了,至于那个小贱人,不知道跑哪儿去了,不过总归没有活路,你想想,一个哑巴,能有什么活路?” “哑巴,你是说……”文星妤想起先前吃过的牛舌,惊恐的睁大了眼睛。 杜良嗣哈哈大笑:“这样的材料做出来的秘制牛舌才好吃,女人啊,天生是爱八卦的动物,她们的舌头每日在嘴里不知转上了多少转,家长里短,鸡毛蒜皮,舌头饱满丰厚,做成了菜也筋道,没谁能抵挡住它的美味。文文,你也迷恋上了它的味道,不是么?” 文星妤看到杜良嗣靠近,异常恐惧地朝旁边挪了挪,无奈沙发在墙角,杜良嗣将她逼在墙角里,逃无可逃。 “爷爷走的那天,奶奶给自己做了盘牛舌,一个人关在屋子里,边吃边哭,多好,那条舌头被她吞进肚里,夫妻一体,永不分离。” 看到文星妤瑟瑟发抖,杜良嗣抬手按住了她的肩膀:“牛舌每日限量,就那么多份,不是我不做,是好的舌头太少,一条好的舌头,该被野心养着,如此才充盈,入口有嚼劲,客人才喜欢,你说是么?” 杜良嗣手中的刀贴上了文星妤的脸:“傅如瑾没你聪明,舌头养不肥,还是你好,文文,你有一条天底下最美的舌头,现在这舌头熟了,我花了许多心血,如今要将它取回,文文,没谁比我更爱你。一盘秘制牛舌养食客的胃,你多幸运!” 杜良嗣笑得温良,刀光闪,天日暗。 隔天,店里食客盈门,有客人见到厨师,鼓掌大赞:“你家的牛舌真好味,天下一绝。” 厨师浅笑,温文尔雅:“是我奶奶的方子好。” 是啊,果真是方子好,一条肥硕舌头,裹着爱与野心,错过了,终身遗憾。 第十五谈、瓶中人 梁家喜得千金,在一品楼置下酒席,来贺喜者极多。 梁陶铭是市六院的医生,年前刚提了主任,所以这次来与他攀关系的人极多。宾客里,除却自家亲戚和领导同事,其余皆是与医院有往来的医药销售代表或器械供应商,大多泛泛之交,几面之缘,因着市六院和梁陶铭的地位,都给了面子来了,且彩礼丰厚,当然,都是为了日后办事打下根基。 梁陶铭和妻子抱着小千金挨个儿桌子敬酒,人逢喜事精神爽,梁陶铭满面红光,酒喝了一杯又一杯,喝的都是喜庆。敬到最后一桌,梁陶铭已是醉了,强撑着把酒喝了,听周围此起彼伏道喜的声音,人乐得嘿嘿直傻笑。 来的宾客里,带小孩子的也颇多,虽互相不认识,但孩子天性善良不忌,拉拉小手就成了好朋友,在酒店大厅疯跑着玩耍,笑闹声在整个大厅里迴响。 第42页 梁陶铭正向下一桌走,忽然一个小男孩儿冷不丁撞在了他的身上,吓得他杯子里的酒险险洒落。那小男孩儿似乎也知道自己闯祸了,抱着梁陶铭的腿,抬起头来,两眼水汪汪地看着他,一张小脸白嫩嫩,让梁陶铭的怒气瞬间消散,捨不得再骂他了。 “怎么了?”妻子走过来问。 “没事儿,小孩子间疯闹,没看见路,撞上了!” 妻子看向附近乱作一团的孩子们,笑了:“小孩子嘛,别计较了,赶快去敬酒吧,客人们还都等着呢!” 梁陶铭点点头,接着去敬酒,却总觉得那小男孩儿总在自己不远处,可怜兮兮地看着自己,好像仍害怕他生气似的。他无奈,沖小男孩儿扮个鬼脸,温和地笑笑,示意小男孩不要害怕,自己没有生气。 酒席持续到两点,宾客都作鸟兽散,妻子先抱了孩子去车里,梁陶铭来总台结帐,一个小个子男人叫住了他:“梁医生?” 梁陶铭回头,醉眼朦胧看向来人,是个小个子男人,戴了顶鸭舌帽,正搓着手,十分侷促地看着他。 “您是……”梁陶铭不记得他认识这个人,也不记得他曾邀请过自己。 “您可能不记得我了,去年我去过你们科,孩子生病了,是您给看的。” 梁陶铭笑笑:“您好。” 这种人他见得多了去了,他每天坐诊,一天下来,看的小孩子最多的时候能过百,他怎会记住每一个孩子的长相,他又不是神仙。 正在这时,他看见一个小小的身影从男人身后探出头来,水汪汪的大眼睛,正是刚才敬酒时撞在他身上的小男孩。 “原来他是你的孩子,”梁陶铭对小男孩露出了笑容:“小傢伙很可爱。” 男人尴尬地笑笑,将脚旁地上的袋子提了起来,递向梁陶铭:“我听说您得了千金,在这家酒店办酒席,所以特地赶来,祝您喜得贵子。” “您能来就行了,这样太破费了。”梁陶铭客气着,却还是接下了袋子,目光扫了扫,里面是个木盒,不知究竟装的是何物。 男人见他收了,点点头,慌忙跑走了,梁陶铭莫名其妙得很,这人不是应该要求他办事么,怎地就走了? 梁陶铭酒喝得多,头疼得很,也不愿深想。走了才好呢,也省得他劳心劳力。 那东西被梁陶铭放进了车子的后备箱里,早忘了,直到一星期后和妻子去超市,买了一大堆东西,打开后备箱,这才想起还有这么个东西,提拉回去打开木盒一看,梁陶铭眼睛亮了。 你知道那里面放着的是什么?宋代官窑,白瓷,珍珠地两开窗婴戏图梅瓶,上面着笔勾勒了两个童子,天真可爱,在宋瓷里算得上乘。梁陶铭爱不释手,没想到白捡了一样好瓷器,这都是女儿带来的好福气,从这之后,梁陶铭更疼女儿了。 只是有一点梁陶铭纳闷得很,这瓷器这么好,怎地那人就白送他了,自上次酒席之后就再没有出现过,难不成果真是谢他为自己的孩子看好了病?那也不用拿这么贵重的东西当谢礼吧,这人如果不是不识货,那肯定就是个傻帽,要不就是先笼络住他,等真遇到大事情了再来找他? 光想也无用,日子还得照过,那人不来找他最好。他每日把玩梅瓶好多遍,当成自己的心上宝。 这日,医药公司的人又上门了,对方是家生产儿童疫苗的公司,与梁陶铭接洽的医药代表叫小崔,二十出头的年轻姑娘,一张小嘴能说会道,最重要的,会办事儿。 何为会办事?小崔进了门,与梁陶铭一番寒暄,公司的产品宣传册便递了过去,梁陶铭翻开一看,呵!大红包,厚厚一个,合他的心意。 他不动声色将册子合住,放进了抽屉:“我们儿科的疫苗先前是x制药厂出的,老牌子了,口碑在外,一直没换过。不过我也看了你们的产品信息,感觉确实比x制药厂的要好些,这样吧,我们先少进一些你们的疫苗,如果效果不错,以后就换你们做供应商,你看如何?” “要得要得!”小崔眉开眼笑:“梁主任放心,我们公司的疫苗没说的!如果今晚没事的话我请你吃饭,梁主任一定要赏脸啊!” 梁陶铭淡淡一笑:“好说!好说!” 晚上一通饭局下来,已近午夜,梁陶铭酒喝得多了些,没法儿开车,小崔便开车将他送回了家。小区的路灯近些日子接连坏了好几盏,走在院子里看不大清路,梁陶铭的家在最深处的一栋楼里,他哼着小曲儿晃晃悠悠地走,却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身后传来,还没待他反应,一个冷冰冰的东西已经撞在了他的腿上。 “什么玩意儿!”梁陶铭刚要张嘴骂,一回头,瞧见那东西的模样,傻眼了。 还是满月宴那天撞到他的小男孩儿,正抱着他的腿,眼泪汪汪的瞧着他。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梁陶铭蹲下身来摸了摸他的脑袋:“小朋友,我们又见面了!原来你跟我住在一个小区里啊!” 小男孩儿怕生,向后躲了躲,还是想哭的模样。梁陶铭立时就明白了,一定是这孩子被家人打骂了,觉得心里委屈,就跑了出来。现在的小孩子果真不得了,屁大点事情,动不动就离家出走,也不知道大人是怎么教的。 第43页 说到大人,他想起那个送他瓷瓶的小个子男人,不正是这孩子的父亲吗,梁陶铭嘿嘿一笑,问他:“小朋友,你还记得叔叔吗,叔叔是你爸爸的好朋友啊!” 小男孩儿仔细瞧了瞧他,像是努力辨认,好半天才点了点头。 “小朋友,我问你,你们家是不是原先有一个白色的瓷瓶,上面画了两个小娃娃,大概这么高的?”梁陶铭向他比划着名瓷瓶的高度,小男孩儿眼睛一亮,立刻就点了点头。 “那东西是不是在你家很久了?” 小男孩儿还是点头。 “你记不记得有多久了?” 小男孩儿摇头。 “你从小就有了,对不对?” 小男孩儿眼睛又亮了,点了点头。 看来是祖传的,梁陶铭心想。此时距离他们最近的路灯在三十米开外,时间太晚,小区里居民楼也没几盏灯在亮着,所以在梁陶铭这个角度去看小男孩儿,就觉得他的面容异常模煳,有些病态的苍白。梁陶铭下意识去摸男孩儿的额头,却手一哆嗦,又缩了回来。 “你身上怎么这么凉,该不会是冻的吧?走!叔叔带你回家去,你住在哪一栋楼啊?” 小男孩儿环顾四周,指了指最深处的一栋楼,你说巧不巧,正是梁陶铭家所在的楼。 “原来你跟叔叔住在一栋楼上啊,叔叔从前怎么没有见过你呢?”梁陶铭牵起小男孩儿的手往那栋楼走,一面走一面闲聊,可无论他说什么,小男孩儿不是点头就是摇头,却一个字也不肯说。 难不成是个哑巴? 梁陶铭低头看看,小男孩儿正冲着他咧嘴笑,黑漆漆的瞳仁儿,看不见眼白。 梁陶铭一惊,再去看时,小男儿已经低下了头。 梁陶铭觉得冷得很,像是侵入骨髓的冷,寒气从小男孩儿的手传遍他的全身,让他瑟瑟抖着。 这小男孩儿身上的温度,低得吓人。 茫茫然进了楼道,梁陶铭问他:“小朋友,你住几楼啊?” 小男孩儿伸出三根手指头,是梁陶铭家所在的楼层。 “你跟我是住对门儿啊?”梁陶铭再次震惊:“可是我确实没见过你啊!” 梁陶铭记得对门儿住的是一对年轻夫妇,有个孩子,但是他没有见过,可男主人的模样他认得的,不是满月宴上见到的小个子男人。 该不会是被拐卖了吧? “小朋友,你告诉叔叔,三楼的叔叔阿姨是你爸爸妈妈吗?” 没有回答,梁陶铭低头,小男孩儿不见了。 他此时正站在二楼半,抬头看看,似是有个小小的影子在三楼一晃而过,他正要上去,楼道里的灯灭了。 他大喊一声,不亮,再用力跺了跺脚,依然不亮,楼道里是声控灯,经常坏,这一次可能又坏了。 他摸索着上楼,喊:“小朋友?” 没人应,依稀听见有门开的声音,小男孩儿许是回家了。 梁陶铭好容易上到三楼,正要踏上最后一层台阶,楼道的灯忽然间亮了又灭,只一瞬,他看见小男孩儿蹲在角落里定定注视着他,满面苍白,没有血色,那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瞳仁黑色,没有眼白。 梁陶铭吓了一跳,脚下一滑,整个人从三楼滚了下去,头恰好磕在栏杆上,人事不知。 梁陶铭在医院里昏迷了三天三夜,期间高烧不退,朦朦胧胧中总觉得身子沉得很,拼命掀起眼皮,看见被子上有小小人影坐着,面无表情地死盯着他,漆黑的瞳仁里没有眼白。 妻子急得很,三天三夜里都在他床边守着,刚出生的孩子没人看,就也抱到医院来,所幸护士们听说梁主任病了,便帮忙哄着孩子,给妻子减少了不少负担。 吃饭的时候闲谈,护士站的护士们都说梁主任家的千金太难伺候,一天到晚哇哇大哭,不带一刻停歇,小手胡乱晃着,总指着门口的角落,护士们扭头去看,角落里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可小娃娃还是哭,哭得撕心裂肺,扰得人肝肠寸断。 好容易挨到第三天,梁陶铭醒了,头一句便问:“咱家隔壁的小男孩儿呢?” 妻子莫名其妙:“隔壁家生的是女孩儿,都已经上小学了。” “女孩儿?怎么可能,明明是男孩儿的!我还送他回家呢!” “我看你是烧煳涂了,以后看你还敢不敢喝这么多酒,我早说过你多少次你就是不听……” 妻子开始絮絮叨叨埋怨他,梁陶铭却两眼发直,呆呆回想,总觉得小男孩儿像在这个病房里,不知窝在哪一个角落,正瞧着他。 他躺在病房里,不知医院出了件大事,儿科有个得肺炎的孩子,在医院住了五天,突然间,药物过敏,人没了,家属伤心欲绝,要将医院告上法庭。 这事情闹得沸沸扬扬,电视台都来採访,医院赶紧成立公关小组协调和解,试图把影响缩减到最小,可人家家属不依不饶,一口咬死了,官司打到底。 医院调出了孩子的病歷档案,对主治医生进行医疗事故调查,几天排查下来,确定责任不在医生,是药出了问题。 这一批新进的药是梁主任指明让採购的,院领导也不管梁陶铭还病着,就在病房里对他进行了调查,梁陶铭死死咬定自己没有收过医药代表的红包,这药从前的批次用着都没有问题,可能是这一批次的配方出了问题,他与此事完全没有关系。 第44页 事情越闹越大,明摆着是他们医院的责任,院领导头大,必须对家属做出相应赔偿,并处罚有关责任人,可是却没有梁陶铭收受贿赂的证据,这该如何是好? 正焦头烂额之时,又出了一件事情,梁家的千金在他们医院注射了疫苗,结果一个小时后频频吐奶,唿吸不畅,脸已憋得青紫,现下已被送去了重症监护室。 晴天霹雳,梁陶铭怒斥妻子,埋怨她没跟自己商量便擅自做主就给孩子注射了疫苗,妻子哭得像个泪人儿,后悔不已:“你不就在这儿做医生的么,以为有人就保险,谁会想到你们院的疫苗也有问题?” 梁陶铭哑口无言,想到医药代表小崔那张谄媚的脸和那一个厚厚的红包,捂脸痛哭:“自作孽,自作孽啊!” 泪水迷濛中,他看到了那个小男孩儿,蹲在墙角里望着他,唇角挂着嘲讽的笑。 奇了怪了,这小男孩儿怎么总在他周围阴魂不散? 阴魂不散…… 梁陶铭怔住,难不成,他不是人? 就在这时,小男孩儿忽地站起了身,飞快地向外跑去,梁陶铭赶忙跟上,只见小男儿很熟练地在医院里七拐八拐,便到了重症监护室,隔着玻璃,梁陶铭可以看见自己的女儿躺在那里,脸已苍白了。 小男儿穿过玻璃,爬到了病床上,深深看了梁陶铭一眼,低头,吻了吻小女孩儿的额头。 梁陶铭女儿的心跳停止了! 梁陶铭发疯了一般冲进去,把外面的值班护士吓得慌忙去拉他:“梁主任,别激动,我们现在就去找周医生来抢救。” “没用了!”梁陶铭大喊着:“那小男孩儿杀了她你们看见么?他把我女儿带走了!带走了!” 护士对换了一个眼神,梁主任应是悲伤过度,所以精神失控了。 与此同时,医院领导接到一个神秘的电话,电话那头是个男子的声音,说他能证明梁主任有收红包的行为,他曾送过梁主任一个宋代的瓷瓶,里面装着梁主任收受贿赂的证据。 事情败露至此,加上女儿惨死的打击,梁陶铭整个人蔫儿了下来,再不意气风发,只不时傻笑着,扇自己一个又一个耳光:“让你自作孽!让你自作孽!” 妻子见女儿死了,丈夫又是如此,几近精神崩溃,医院领导与她长谈,希望她能够配合领导工作,将那宋代瓷瓶交上来,医院也好对病人家属有个交代。 妻子这才知道,导致自己女儿丢掉性命的疫苗原来正是自己丈夫收受贿赂所进的劣质药品,聪明反被聪明误,贪得无厌害了自己的亲骨肉。报应,一切都是报应。 妻子上交了宋代瓷瓶,瓷瓶中确实藏有东西,便是梁陶铭所记录的收受各公司医药代表红包的详细名单和金额,他挚爱这个瓷瓶,也将自己的所有罪证藏在了里面,以为永远不会被人发现,可纸里终归包不住火。这宋代瓷瓶自塑成便未出窑,带着工匠师对皇上的赤诚之心与祝愿一起埋葬在窑中,多少朝代歷遍,方才重见天日,本是一件圣洁之物,如何能用贪婪的罪证污了它的身子? 只是仍有件稀奇的事情,便是医院领导从瓶中取出名单时,竟发现名单上有灰白色的粉末,将瓶口朝下倾倒,不断有粉末洒了出来,聚粉成堆,在桌子上形成一座小小的丘陵。 院长取了些粉末放在鼻前闻了闻,大骇:“这是骨灰!” 一屋子人的脸色都灰白了,难不成这里面还牵扯到其他不为人知的命案?那他们医院可倒了大霉了! 他们吓得满头大汗,急急商量对策,却看不到,桌上那一堆小小的骨灰里,坐着一个小男孩儿,黑瞳仁,没有眼白,眼角有泪,缓缓淌下,可是他的嘴角却扬着挥之不去的笑意。 在人们的争执声中,他爬向了宋代瓷瓶,身子与瓷瓶融为一体,是那上面两个童子其中之一。 会议室外,有个戴鸭舌帽的小个子男人,哭得泣不成声。 几个月前,梁陶铭夜间值班,有个小男孩儿高烧不退,由他主治,本不是什么疑难杂症,不过是孩子身体弱,又受了凉,所以退不了烧。他开了几天的输液,又配了些院里新进的感冒药。都是医药代表打过招唿的,用了许久,没见副作用,可好巧不巧,这小男孩儿输液时还好好的,晚上带回家去,服了退烧药,竟呕吐不止,没几天,人竟没了。 孩子没了这件事情,梁陶铭并不知道。小男孩儿单亲家庭,和父亲相依为命,是父亲的全部精神支柱,孩子死了,精神支柱便垮了。男人不甘,带着药去做了检验,结果证明这批药生产批号不全,属于不合格药品。 男人气不过,看梁陶铭这个杀人兇手逍遥法外,过得春风得意,一场满月宴板的气派无比,同样是孩子,何以他的孩子穿金戴银,而自己的孩子就只能冰冷地死去? 男人将孩子的骨灰分了一部分出来,放进了家中祖传的宋代瓷瓶里,作为彩礼,送给了梁陶铭。 老物件儿,大多有灵性,孩子的骨灰被瓷瓶存着,滋养着,流连人世的魂灵在瓷瓶上生了根,发了芽,以瓷为家,眷恋着人间,不肯离去。 “我想活着……”他说。 他想活着,你听见了吗? 第十六谈、上上籤 愿你永远善良如初。 第45页 ——题记 在榕城,没人不知道城隍庙,去城隍庙,一定要抽一张签。 抽籤是榕城人的老传统,据说城隍庙的签极准,过年时抽一张签,一年的运势一定如上所言,只字不差。 签上言命,榕城人信命,故而信签。 管签的人几十年如一日,是个老头儿,没人知道老头儿有多老,许多人年幼时就在他那里抽过签,等自己长大了,拖家带口而来,他依然在,精神矍铄,让人看了有些不可思议。 总有人问他:“吉大爷,您今年高寿啊?” 他歪着头认真想了想,最后摆摆手:“记不得了,老煳涂喽!” 又是一年过去,新年来临,城隍庙人山人海,抽命牵的小摊前围满了人。一年之初,谁都想讨个好彩头,若能抽到一支上上籤,一年无忧。 人们热热闹闹抽籤,吉老头端坐于桌后,只管收钱,倘或有人求他解签,他总捋着鬍鬚,故作深沉道:“天机不可泄露。” 有人起闹:“是你不会解罢?” 他笑笑,看那人一眼:“年轻人,不要太猖狂!” 年轻人继续冷嘲热讽,却在轮到他抽籤时傻了眼,下下籤,大凶。他嚷嚷着这签不准,吉老头却依然不动如松:“一年之后,自有分晓。” 一年之后,这年轻人的命运如何,无人知晓,不过吉老头的签摊前围着的人却比上一年更多了些,甚至有人送来锦旗,贊他神签。 就要迎来马年,除夕那日,城隍庙早早关了门,不过下午四五点钟,大街上已没什么人,个个回家团圆,此时的街道才显出静谧。 榕城里,土生土长的榕城人只占了两成,其余皆是外地来打工的人,一到年关,外地人纷纷返家,榕城没了往日的忙碌,自然也显得有些空旷。 多数人盼着过年,自然也有那少数不愿过年的,黎愿就是其中一个。 黎愿也是来榕城的外地人,在一家网站做技术,每月工资除去房租,基本上只够在这个城市生存下来,没有节余。 今年网站收益不好,年终奖便停发了,一直上班到除夕,这才算放了假。 黎愿对家里撒了谎,说公司过年要加班,便不回去了,实际是因为自己囊中羞涩,一年下来也没寸存上什么钱,回家不好交代,也让父母失了面子。 从公司出来,黎愿就在大街上晃荡。所有店铺都关了门,路上行人稀少,便是有人,也是神色匆匆,赶着回家过年。 走到城隍庙外,有家他常去的小卖铺,小卖铺的主人曾在街上抱回来一只流浪狗,一只腿残疾,却挡不住它的英勇。小卖铺曾遭过小偷,就是这只狗听到动静上去咬住了小偷的腿,却被小偷拿刀捅伤,养了许久才好。 后来,小卖铺主人又从外面买回来一只金毛,金毛聪明伶俐,又会讨好人,加上身体强壮健康,路过的人看到都觉得喜欢,会过来逗上一逗,顺道买些东西,小卖铺的东西便比从前更好些。 小卖铺主人很喜欢这只金毛,渐渐忽视了自己捡回的流浪狗,流浪狗吃的不如金毛,却每天还要受到金毛的欺负。黎愿去小卖铺买烟时总觉得那流浪狗可怜,可是流浪狗似乎很知足,对它来说,有一个主人,一个家,就够了。 家,很简单的一个字,却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对流浪狗是,对黎愿亦是。 黎愿忽然间很想去看看那只流浪狗。 谁知刚走到门前,看到的景象却让他震惊。那流浪狗狗正在小卖铺外徘徊,不时直起身子用前爪去扒一扒卷闸门,爪子划在上面,刺耳的声音听得人心疼。 黎愿走过去,蹲下身来,试探着叫了叫:“球球?” 球球以为是主人,叫着就要跑过来,却在看清黎愿后停了下来,呜呜叫了声,又返回了小卖铺门前,缩成了一团。 它眼中盛大的喜悦湮灭,黎愿看得真切。 他上前揉了揉球球的脑袋:“你的主人呢?” 球球看了他一眼,呜呜叫了叫,似乎是说,他忘了带我回家。 黎愿伸出了一只手:“来,我带你回家。” 球球仍只看了看他,脑袋耷拉了下去,不为所动。 狗狗们的世界太单纯,它们只知道自己有一个主人,若有一天和主人走散,就乖乖在原地等,因为它们相信,主人一定会回来,带它们回家。 因为认定,所以无条件信任,这便是狗狗在心中与主人定下的契,亦是羁绊。 小卖铺门上贴着一张纸,写着放假时间,最末一行是个电话号码,黎愿拿出手机拨通了那个号码。 接电话的是个男人,听声音是小卖铺的主人。在黎愿将事情说明后,那边道:“这狗太不听话,我不想养了,你若喜欢,抱回去也可以。” 一句话,已是捨弃。 狗狗似乎是感觉到了什么,呜呜叫了两声,那边的电话已挂断了。 球球水汪汪的眼睛,似是流了泪。 黎愿将它抱了起来:“球球,我给你一个家。” 离开小卖铺的时候,球球始终扭头回望,似是要将这个地方牢牢记住,将它的家记住。 黎愿抱着球球,感觉到一丝温暖,便在这时,城隍庙的门微微开了一道缝,似是有双眼睛在望着他。 第46页 黎愿鬼使神差靠近,轻轻一推,门大开。 此时天色已黑,城隍庙里燃着几盏大红灯笼,只照得见脚下的路。周围的房屋都上了锁,这个时候,所有人都该在家里阖家团圆,准备吃年夜饭。 天气很冷,球球在他怀里不住抖着,黎愿把他放进羽绒服里,只留出一个脑袋,正准备要回去,却听见右手边的院子里传来一阵咳嗽声。 难道还有人? 黎愿走过去,果见院子里坐了个人,面前一张长桌,头顶一盏大红灯笼,映出他的眉眼来,是个老人。 “大爷,这么晚了您怎么还不回家?”黎愿问。 “你不也没回家么?”老头儿沖他招了招手:“小伙子,要不要抽支签?” 黎愿走近了,才发现长桌上摆满了红色的纸笺,供人抽取。 他依稀记得同事说过,城隍庙抽的签是最灵的。 他向来不信这些东西,摇了摇头:“不用了。” 老头儿捋着鬍鬚,慢悠悠道:“我这签和别人的签有些不太一样。别处地方,都是人抽籤,抽到什么是什么,可我这里确是签抽人,同一张签,你若抽出了上上籤,换下一个人,指不定就变成了下下籤,你信吗?” 黎愿笑笑,显然是不信。 便在这时,球球从他怀里探出了脑袋,身子不安分的扭动着,似乎对那些签感兴趣。 “想要抽一张吗?”黎愿问它。 球球“汪汪”叫了两声,爪子已试探着伸了伸,想扒一扒桌上的签。 老头儿笑了:“你这只狗不简单,能捡到它是你的幸运,不如让它来替你抽一张?” “也好!”黎愿将球球放在桌上,球球探着脑袋来回嗅了嗅,最后在一张签上按下了爪印。 老头儿眼中笑意更深:“真是只好狗!” 黎愿起初不懂他的意思,但在打开签之后,黎愿愣了愣,他竟然抽到了一支上上籤。 “小伙子,守得云开见月明,你的好日子要来啦!”老头儿笑呵呵的,眼角的皱纹更深了些。 好日子?黎愿摇了摇头,他现在这境况着实窘迫,怎么会有好日子? 老头儿指了指头顶的天:“今儿是除夕夜,不带小狗回家么?” 黎愿抬头,恰好一道烟火划破天空,坠落一地璀璨,不知他家的天空是不是也有这样璀璨的烟火? 他突然想回家了。 现在赶去汽车站,或许能坐上最后一班车。 “球球,我们回家好不好?”他的脸蹭了蹭球球的脑袋。 球球汪汪叫了两声,似是在说“好”。 黎愿扭头想对老头儿告别,却惊讶的发现,原先还坐在桌后的老头儿竟不见了踪影。原先堆满签的桌子现在却空空荡荡,除却他手中握着的上上籤,先时所发生的一切,仿佛一场梦幻。 黎愿坐了当晚的汽车回了家。 年初一,来城隍庙的人已有不少,吉老头儿的签摊前有四五个人围着,看来像是一家子,想抽张签问问这一年的运势。 这一家的人带了只金毛,小傢伙不停做着动作讨好主人,也惹得围观的人纷纷来逗它。 这家的男主人交了钱,正对着一桌子签举棋不定,吉老头儿趁机跟他聊了起来:“你家的狗挺会讨好人的。” “那是,买它花了不少钱呢!”男人洋洋自得。 吉老头儿笑笑:“狗可不能用钱来判断的。” 男人听着有些不大高兴,随手抽了一张签,装签的那袋子上,恰好有一个狗爪印。 “真巧,昨儿也有人在这袋子里抽了张签,是上上籤呢!”吉老头儿说。 男人脸上立刻现出欣喜,就听吉老头儿又道:“不过我这里的签不同于别处,是签选人而不是人选签,同一张签,抽的人不同,结果也不同,正如人心一般,签选的是你的心。” 男人也没细听,迫不及待拆开签来看了看,脸色忽然一变。 他小女儿凑了上来:“爸爸,抽的什么签?” 男人将签随手一揉扔在了地上:“手气真背!这签不准,走走走,看皮影戏去!” 一家人说笑着远去,有好事的人拾起地上那张纸:“哟!当真手气背,是下下籤呢!” 吉老头儿捋着鬍鬚,笑道:“早说过了,我这签选的是人心,他弃了一只好狗,也弃了它的好运气,公平得很。” 那人听不懂:“吉老头儿,你说话也跟这签一样,太玄!” 吉老头儿笑笑,懒洋洋地晒着太阳,不出声了。 年初抽的签究竟准不准,总要把这一年过完才能验证。一年后,当黎愿牵着球球再次来到城隍庙时,身旁多了个女人,是他的妻子。 他这一年的变化太大,公司在年后度过了难关,他被升了职,一年间风生水起,不仅娶了妻,还在这座城市里买了自己的房子,有了属于自己的家。 守得云开见月明,他真如那张上上籤所言,大吉大利。 走到城隍庙门口,他刻意往小卖铺那边望了望,却忽然间想起,小卖铺早在半年前就被拆了,原因是影响市容市貌。 原先小卖铺所在的位置现下种了一排梧桐,每到夏天,绿树成荫。 第47页 黎愿来到一年前的除夕夜见到吉老头儿的地方,却惊讶发现,那里已没了抽籤的摊位。他问旁边卖泥塑的:“这儿原先是不是有个抽籤的摊位?” “你说神签吉老头儿的签摊啊?去年还在,不过过完年他就把摊子撤了,再没来过。他年纪这么大了,整日在这里守着,想来身子也吃不消不是?” 黎愿点头称是,心里却是有些遗憾,他本想来对吉老头儿道声谢,不过却没这个机会了。 “不过说来也奇怪!”泥塑老闆说:“有人说过曾在晚上见到过吉老头儿和他的签摊,还抽过他的签。你说神不神?城隍庙每天准时落锁,他们是怎么进来的,莫不是见了鬼了吧?” 黎愿笑笑:“兴许是。” “更怪的是,那些人抽到的都是上上籤,你说,怎么会有这么多上上籤呢?” 黎愿依旧淡笑:“上上籤只有一张,不过是那些人被上上籤选中了而已。” 泥塑老闆竖起了一根大拇指:“小伙子,你说这话跟吉老头儿太像了,真玄妙!” 黎愿没回答,对他微微颔首,带着妻子和球球离开了。 回家的路上,妻子忽然道:“你小时候听说过福神的故事没有?” “说来听听。” “传说,这世上有福神和衰神。福神掌管天下的好福气,只在心地善良的人面前出现。但凡见过福神的人,会得到福神的庇护,一辈子都有好福气。你说,那个吉老头儿神出鬼没,又让人抽到上上籤,会不会就是传说中的福神?” 黎愿笑了:“这不是传说么,你相信?” “你不信么?”妻子反问。 “我信!”黎愿拿出口袋里的签给妻子看:“因为我见过福神,抽了他的签,是上上籤。” p.s.故事中的球球真实存在,是只流浪狗,被小卖铺的主人捡回,后来又被遗弃。每日在废墟中等着主人回来,坚信着,主人会带它回家。后来被好心人抱回家收养,也算是有了新的主人,有了新的家,希望这个家,能温暖它一生一世 第十七谈、初恋 这本该是个悠闲懒散的周末午后,我应该躺在床上晒着太阳打着瞌睡,却在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后,正襟危坐在客厅,为对面那个哭哭啼啼得不成样子的女人递上一杯热茶。 她是我最好闺蜜郑柠的母亲,此刻到访是来带给我一个惊人消息。 她说,郑柠失踪了,遗落在办公室的手机显示,和她最后一个通话的人是我。 时间显示是凌晨十二点二十七分,通话时间一分零五秒,前天晚上,正好轮到她留在公司值夜班。 郑柠妈妈紧紧抓着我的手央求着,要我将通话内容告诉她。 我的第一反应是去查看自己的手机,果然,没有凌晨十二点二十七分的通话记录,那就证明和郑柠通话的那个人不是我,而是一个和我同名同姓的傢伙。郑柠什么时候有两个叫做池璟晗的闺蜜,作为其中之一,为何我毫不知情? 郑柠妈妈的眼神依然祈求,我深吸了一口气,向她伸出了手:“阿姨,可不可以让我看看柠柠的手机?” 手机里只有一条通话记录,便是凌晨的那一通,由池璟晗打入,但电话号码却不是我的。 我调出通讯录,叫池璟晗的联繫人只有一个,不是我,而我的电话号码却冠以他人的名姓,还只是个暱称:水果君。 我不记得郑柠有给我说过这个人,水果君,多有爱的名字。 显而易见,郑柠不想让别人知道她和水果君的关系,所以用我这个好闺蜜来掩人耳目。 我撒了谎,我告诉郑柠妈妈我那晚的的确确有给郑柠打过电话,因为我喝多了,说了一通胡话便挂了电话,至于我说的是什么,不好意思,我记不清了。 郑柠妈妈失望离开,嘱咐我如果有了郑柠的消息一定要告诉她。 至此,郑柠已经失踪了一天零十四个小时。 我必须要找到她,因为郑柠这样奇怪的举动让我有预感,这一次绝不是她又突发奇想玩儿什么离家出走的游戏,她一定是出事了,作为她的资深闺蜜,我十分确定。 我拨通了那个号码,被冠以我名字的水果君的号码。 电话响了很久终于被接起,对方声音轻柔:“您好,是哪位?” “水果君?”我试探性地问,对方没有回答,一定是把我当成了神经病。 “不好意思,我只知道你的暱称,我叫池璟晗,是郑柠的朋友。” 水果君沉默了一阵,说:“西大街184号,我在这里等你。” 西大街184号,雕刻时光咖啡屋,临窗的位置坐着一个瘦瘦高高的男人,鼻樑上架副眼镜,人看着斯斯文文,绝对的良民。 “是郑柠让你来找我的?”他问。 “柠柠失踪了,”我说:“她失踪前最后一通电话是你打过来的,而且她把你的联繫人姓名改成了我的名字。” 他沉默了一阵,开始告诉我他和郑柠的故事。 他和郑柠是买水果的时候认识的,西大街上有两家店铺是水果君的产业,一家是184号,我们现在所置身的咖啡屋,另一家紧挨着它,185号,是家水果超市。 “你一定觉得水果超市和咖啡屋有些不太搭,”他笑着说:“我的初恋女友喜欢咖啡的香气和水果的味道,所以我为她开了这两家店,不过可惜,没有换回她的心。” 第48页 看得出来,水果君家境富裕。他每天窝在咖啡屋的吧檯后面磨着咖啡豆,煮出一杯杯浓香四溢的咖啡,每一缕香气里,都雕刻着他与初恋女友的旧日时光。 有些人天生自愈的能力较差,水果君便是一个,他在这个灯光昏暗的小小的角落里疗伤,却越疗越伤,直到他遇见了郑柠。 那天下了大雨,郑柠为了避雨躲在水果超市的屋檐下,想着顺便挑些柠檬回家。 也是巧了,水果君今天来店里看看销售情况,恰恰就站在那一堆新鲜的柠檬后面。 郑柠错把他当成店员,将装了几颗柠檬的袋子递给他,水果君却又往里面放了几颗甜橙:“柠檬太酸,不如吃些甜橙。” 之后,每天下班郑柠都会有意无意路过这家水果超市,水果君一定会在那里,在她挑的水果里放上一些其他品种,每一次的理由都很让人信服,这样中听的搭讪,让郑柠百听不厌,所以在她免费尝遍了水果超市里所有的品种后,她和水果君相爱了。 他们的爱情和水果君的初恋一样,是有香味儿的,水果的香味儿。 我一脸茫然的看着水果君,他说的这一切我都不曾知道,郑柠的保密工作做的太好,连我这个闺蜜都被刻意隐瞒,这让我恨得咬牙切齿。 “前几天我们吵了架,当然错都在我,我给她打电话道歉,就是凌晨那一通,我打了好久她才接,却连我的解释都没有听完就要跟我分手。我已经三天没见过她了,如果你找到了她,请你告诉我。” 水果君的表情看上去很哀伤,旧疾加新痛,哀伤到骨子里。此刻,夕阳西下,他坐在余晖里,一身将要倾颓的光,让悲伤显得有些精緻。 这样的男人总会惹起女人心底的怜惜,怜惜日久,便生长成爱情。我想,郑柠应该就是这样爱上他的吧,换做是我呢?我不敢想。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知道你们因为什么吵架,”我看了他一眼,很快补充:“柠柠有时候爱耍小孩子脾气,这一次她可能又是无理取闹。” “她发现了我爱上她的原因,”水果君说:“她像极了我的初恋女友。” 老掉牙的台词,我所认识的郑柠不会这么小气,更何况,她要把水果君隐藏起来,这样的举动,匪夷所思。 “我想知道实情,如果你不能告诉我,那我便自己找。” 水果君嘆口气,站起身来:“过来,我带你去看真相。” 当我抱着一口袋水果回到家中时,忽然发现这一天当真一无所获,除了水果君带我来到旁边的水果超市硬塞给我的满满一口袋水果,他告诉我这就是答案。 他说水果知道一个人的心,柠柠喜欢吃柠檬,她的心思就藏在柠檬里,如果我仔细尝尝,或许能猜到她的下落。 真是荒诞至极,可水果君那郑重其事的表情又让人畏惧,这一兜水果散发着诱人的清香,要我吃掉它们。 我含下一片柠檬,牙齿瞬间酸的没了知觉,这酸沿着喉咙一直滑到我心里,那里开始下起了倾盆大雨。 当晚,我便做了梦,梦到我在雨中寻到一处躲避的屋檐,檐下飘来水果的香气,那鼻樑上架着眼镜的斯文男人一边往我手中的袋子里放入几颗甜橙,一边说:“柠檬太酸,不如吃些甜橙。” 那些柠檬被抛弃,在塑胶袋中放得腐坏,斑驳的霉菌如长了疮疤,与柠檬不离不弃,甜橙取得了青睐,胜利的奖赏是被我吃掉,粉身碎骨,汁液飞溅,融进我的血液里,如爱情。 柠檬在笑,甜橙也在笑,一个庆幸生,一个甘愿死,它们有一张共同的脸,都是郑柠。 我惊醒,窗外的天还是昏暗的,雨声潺潺,听起来都觉得心上潮湿。 我拿起一片柠檬含进嘴里,发现自己竟然开始爱上了这个味道,像是初恋的味道。 一切都显得扑朔迷离,郑柠的失踪是,水果君亦是,我总觉得这个看上去可怜的男人有些问题,但究竟是什么问题,我又说不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相信这句话。 我鬼使神差又来到西大街185号,水果君也在,他问我昨晚可有收穫,我告诉他,你的水果很特别,能让人尝出各种人生。柠檬是旧爱,酸涩到在想像中便能止渴,譬如初恋;甜橙是新欢,甜得滋润,却会让你感到腻味厌烦,譬如郑柠。郑柠吃了你的水果,发现自己上了瘾,既然戒不掉,那便自投罗网,反正粉身碎骨之后总有一些汁液会浸入你的心里,时间久了,发了酵,便成为回味无穷的酸,你想忘也忘不掉。 郑柠不想让别人知道你的存在,女人因爱而贪婪,你的水果有那么多,她不想让别人分享。 “很有意思的结论,”水果君笑看着我:“池璟晗小姐,那你的结论是什么,郑柠究竟在哪里?” 我摇头:“不知道,但直觉告诉我,应该吃完你店里的每一种水果。” 水果君不言,拿起袋子替我挑拣,一样水果只放入一个,我跟在他身后瞧着,试图找出他每一个动作里隐藏的花招,却没有发现一丝破绽。 我们像警察与小偷,他是贼,我是兵,他偷了我的闺蜜,我要将他绳之以法。 晚上,我窝在家里的沙发上,吃完了一整袋水果。每一种水果都那么特别,香蕉是你在飢饿时的好伙伴,一两根便可以果腹,像枕边的髮妻,实实在在,简单过日子便是心安;猕猴桃酸甜,却也娇气,保质期就那么短,太生不能啃,熟过了便没口感,需要在恰到好处时品尝,最适合做情人;难过时吃榴槤,会让你感觉这样臭气熏天的世界其实也包裹着一颗柔软善良的心,在所有慈悲的人身体里闪闪发亮;开心时要吃葡萄,最好是新疆马奶葡萄,一口一个,甜蜜永远在持续。 第49页 我总算知道为什么郑柠会在尝遍水果君店里各种水果之后爱上了他,这样各具特色的味道,没人可以抵挡。 我在水果的香气里睡着,浑浑噩噩,梦见自己是颗柠檬,在货架上等人挑拣,水果君走过来,将我放在口袋里,带回了家。 我惊醒,手机就在这时响起来,凌晨十二点,是水果君。 “来我家里吧,”他说:“池璟晗,我爱上你了。” 我不顾一切冲进雨里,只路灯陪伴着我,我飞速的奔跑,胃里翻江倒海,都是水果的味道。 很香,却已腐烂。 我知道,在几天前的晚上,郑柠也曾如我一般狂奔在这样清寂的街道,她一定是原谅了水果君,因她是甜橙,要让自己的汁液腐烂在水果君的骨血里。 郑柠一定是在水果君的家里。 “你把郑柠藏在哪里了?” 我不顾已经湿透的自己,在水果君家挨个房间查找,却是一无所获。只有一间房间我进不去,白色的门,缝隙里飘出水果的香气。 我拼命拍打着门,水果君走过来,紧紧拥住我,用钥匙打开了门。 房间里都是实验仪器,水果凌乱摆在地上,个个都有好气色。 这个地方我曾见到过,就在几个小时前,在我的梦里,那个时候站在房间中央的是郑柠,不是我。 我吃了一堆水果,看到了发生在郑柠身上的一切。她疯狂的爱着水果君,所以在那个值班的夜晚一接到水果君的电话便不顾一切赶来,想要告诉他自己已经原谅了他。 水果君给了她一个拥抱和炽热的吻,抱着她来到这个堆满了仪器和水果的房间,他低声在她耳边说话,好听的嗓音和水果的香气让她沉迷。 “柠柠,知道为什么我店里的水果味道这么好么?”他悄悄说:“我来告诉你。” 他手上不知什么时候多出来一只针管,温柔地扎进郑柠的头,从那里吸出来满满一管液体,淡淡的黄,像极了柠檬的颜色。 郑柠晕倒在他的怀抱里,眼睛却是睁着,再没有知觉。 水果君随手拿起一个即将腐烂的柠檬,将液体注入,转瞬间,柠檬重又变得饱满新鲜,酸得让牙齿打颤的汁液,总能让人心里下起生机勃勃的雨,潮湿一片,那是初恋的感觉。 水果君用这种方法来留住初恋,这个有着科学爱好的怪人一直在找寻一种能够永久留存记忆的方法,在经过多次试验后,终于让他成功,每一个水果的血管里流淌的,都是为他痴迷的少女们奋不顾身的爱,残存在记忆里。 水果君是个贼,偷窃少女记忆的贼。 “池璟晗小姐,”水果君对我微微一笑:“告诉我,你是不是也爱上了我的水果的味道?” 他轻轻锁上门,把玩着手上一根针管,向我走来。 我静静闭上了眼睛。 你听说过那个故事吗?那个警察爱上了小偷的故事。他是贼,我是兵,可我却忘记了要将他缉拿归案。 我知道,当那根针管刺向我的时候,我终将失去一切记忆,成为他地下陈列室里又一具少女玩偶,和郑柠一起,并肩而坐。 可是,我不后悔。 他吻我,没有想像中的疼痛,他还算仁慈,让我最后对他的记忆也残存着美好。我很想知道,当一切过去,我的记忆是不是也会在他的水果里永垂不朽? 我渐渐昏迷,而楼下响起了警笛声,那是我在来之前报的警。 再次醒来时,我已身在医院,郑柠妈妈坐在我的病床前,看到我醒来,不住感谢,谢天,谢地,也谢我。 她谢我找回了郑柠,虽然郑柠已经失去了记忆,再不认识她,可她的女儿还活着,这就是不幸中的万幸。 听说水果君死了,他在初恋女友离开后便成了神经病,间歇性神经,幻象自己是科学家,用一筐筐水果来做实验,骗取一个个善良少女的心,上当受骗的女子被他关在地下室里,惊吓过度,所以对人事没有知觉,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恢復,可我知道,她们再没有恢復的可能了。 警察鑑定他为自杀,用针管向自己的大脑注射了大剂量安定,他死的时候,仍不忘抱紧昏迷的我。 他没有伤害我,他伤害了自己。 “水落石出了,真好。”我对郑柠妈妈微笑着,被子下的手紧紧攥着口袋里的东西。 那是水果君在我口袋里留下的一颗柠檬。 这世上再没有人能懂水果君,除了这颗柠檬。 多好,一切都已过去,唯记忆永垂不朽。 第十八谈、诅咒卡 陈又青发现自己的小女儿近来有些不大对劲。 陈又青的小女儿今年八岁,上小学二年级,从小就是个乖巧懂事的孩子,从不让大人操心。陈又青和丈夫平时工作忙,小女儿就放在了爷爷奶奶家,只周末接回来团聚。小姑娘正是黏人的年纪,自然少不了想念爸爸妈妈,每天都盼着周末到来,见到父母时异常兴奋,一张小嘴儿嘚啵儿嘚啵儿说个不停,让人看着就喜欢。 可是,自上个月起,陈又青发现小女儿的话渐渐变少了。起初她还以为是小女儿看不见父母心里不开心,便带着小女儿去商场里买了一大堆玩具,小女儿终于又话多了起来,陈又青也没当回事。 第50页 时间一长,陈又青觉察出来不对劲了。 小女儿不止话变得少了,就连性格也比从前有些孤僻。以往带她出去玩儿,她一大早就穿好了衣服,巴巴儿的等着,甚至像个小大人般去喊赖床的丈夫起来。可现在,她成了赖床的那个,一觉恨不得睡上一整天,对玩儿也再提不起兴趣。 陈又青以为孩子是病了,带着她到医院里仔细做了一番检查,结果出来,小女儿很健康。陈又青便想着是不是孩子在学校里受了欺负?去问班主任,班主任说小女儿是班上人缘最好的一个,女生黏着男生护着,谁会欺负她? 陈又青实在想不出个头绪,便悄悄问婆婆:“囡囡最近是怎么了,感觉病歪歪的。” “想你们想的呗!”婆婆说:“钱是挣不完的,你们有空也该多陪陪孩子。” 陈又青和丈夫商量了一下,决定接小女儿回家。 回家后的小女儿依旧沉默寡言,每天放学回家做完作业后便拿出本子来画画,小女儿有画画的天赋,这陈又青是知道的。 陈又青和丈夫对孩子的一贯政策便是放养,不逼迫孩子学什么,按她自己的爱好来发展。小女儿喜欢画画,便让她尽情发挥。 陈又青为了小女儿,每天不再加班,晚上陪着小女儿做作业画画,聊一会儿天,待女儿睡觉后便看着电视等丈夫回家。 陈又青每晚总会切好一大盘水果,送到小女儿房里,而小女儿的怪异举动,便是在这个时候发现的。 小女儿回家半个月,这一天晚上,陈又青在厨房收拾好了碗筷,端着水果盘穿过客厅的时候,却忽然听见一阵絮语声。 那时电视机还没有开,她仔细辨认,声音是来自小女儿的房间。 女儿小的时候玩洋娃娃,自己一个人多角色扮演过家家的时候,也是像这样自言自语的。陈又青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反倒好奇,女儿怎么突然想玩儿洋娃娃了? 她放轻脚步悄悄走到门边偷听,女儿稚嫩的声音传来,声音很轻,她只听了个大概。 “林巧巧,明天就轮到你了……” “张晨最讨厌了,就知道讨好老师。马屁精,变哑巴才好呢!” “刘老师总爱拖堂,也该被惩罚……” 天啊!这还是她的女儿吗?陈又青皱眉走进了房间,小女儿正慌忙拿纸盖住桌上的东西。 “囡囡,在做什么?”陈又青脸上扯出笑容,将水果盘放在了桌上:“那是什么东西,能让妈妈看看吗?” 小女儿忙趴在桌上,不住摇头:“你出去!出去!” “囡囡,你怎么能这么对妈妈讲话?不是一直教你要有礼貌吗,你最近这是怎么了?”陈又青音量抬高了几分,伸手便要抢夺。 没想到,小女儿竟“哇”地一声大哭了起来,而丈夫也在这个时候下班回了家:“囡囡怎么哭了?” “爸爸……”小女儿哭着投入爸爸的怀抱,丈夫一面哄着她一面问妻子:“到底怎么了?” “你天天就知道忙,看看囡囡现在都变成了什么样子,一肚子坏心眼!”妻子埋怨他。 “有你这么形容孩子的吗?坏心眼?囡囡才多大?”丈夫累了一天,此时也有些不耐烦,抱着小女儿回了他们的卧室。 陈又青这才有了机会看看小女儿先前藏起来的东西。白纸下面是厚厚一沓卡片,像是学校门口小卖部买来的,卡片上三个大字让陈又青的心跳了一跳:诅咒卡! “我诅咒林巧巧睡小棺材!” “我诅咒张晨变结巴!” “我诅咒刘老师每天上课都内急成这样!” …… 每一张诅咒卡上都有一条诅咒别人的咒语,卡片背面本是空白,此刻被小女儿画上了图画,都和诅咒的内容有关。 陈又青一张接一张卡片看着,心惊胆寒,什么时候她的女儿竟然变成了锱铢必较的孩子,她从前可是很乖巧的啊! 陈又青将卡片收了起来,打算明天去学校走一趟。 育才小学是当地最好的小学,陈又青当初将小女儿送来这里,就是看中了它的教书先育人的校训,却不想,女儿不过上学两年,却由一个天真善良的孩子变得心肠狠毒,她是一定要找学校讨个说法的。 她挑在孩子们上课的时候过来,恰好办公室里只有班主任一人。她将诅咒卡放在了桌上:“张老师,您看看这东西。” “这是……诅咒卡?”张老师嘆了口气:“这玩意儿现在在学校都传遍了,全校没一个孩子不玩儿的,连课都不听了,我们也很头疼。” “你们作为学校是不是该採取些措施?我女儿本来好好的,自从玩儿了诅咒卡,性格变得很怪异,再这样下去,孩子就该被毁了!” “您先别急。我们也一直在努力,见到诅咒卡便会没收。只是这诅咒卡外面的商店到处都是,孩子自己跑去买,我们也没有办法啊!” 陈又青与班主任谈了半天,无果,只好打道回府。她愁眉苦脸地走出学校,恰看到门口的小卖部前,老闆正在上货。 她气势汹汹跑过去,将诅咒卡摔在柜檯上:“老闆,这卡片是不是在你们这里买的?” 第51页 老闆是个胖子,一脸慈眉善目,笑嘻嘻拿起卡片来瞧了瞧:“哟!这是你家孩子画的吧?画得真好!” “我问你这是不是在这儿买的!”陈又青提醒。 “哦!是!这玩意儿最近卖得特别火,我都有点供不应求了!” “你这是误人子弟,害人不浅!” “看您说的!”胖老闆依旧嘻嘻哈哈:“这不就是个玩具嘛!” “可我女儿被这个弄得精神恍惚,你怎么解释?” “哦?精神恍惚了?”胖老闆的笑容忽然变得意味深长起来:“这么说,诅咒灵验了?” “什么?灵验?” “是啊,咒语这东西,心诚则灵,您家孩子还真是诚心呢!”胖老闆哈哈大笑,将诅咒卡递还回去:“您相信言灵吗?” 陈又青感到莫名其妙:“言灵?” “这世上啊,是有言灵一说的。咱们不是还有个成语叫一语成谶么?一样道理。有时候啊,人不经意的一句话会成了真,这便是言灵。不是有过那样的报导么,夫妻两人吵架,丈夫受不了跑出去,妻子大骂你去死吧,结果呢,丈夫一出门,被车给撞了,可不就死了?这就是言灵。因为有言灵,所以才有了诅咒卡。明面儿上是给人发泄,可架不住人心诚啊,烧香拜佛都能梦想成真,那拜拜衰神和阎王,诅咒自然也能真。所以说您家孩子心诚呢!” “胡言乱语!”陈又青看神经病一样看着他:“你如果不把诅咒卡撤下来,我就去工商局告你去!” 胖老闆不慌不忙:“撤!一定撤!言灵都出来了,我怎么敢不撤呢?举头三尺有神明,我也怕神明怪罪哟!不过,别怪我没提醒您,诅咒卡不过是个形式,只要人心诚,心里面默念一句,诅咒依然能成真。活着不容易,害人还不容易么,您说是不是?” 胖老闆当着陈又青的面将诅咒卡下了架,始终嬉皮笑脸的他在陈又青临走时抛下了一句话:“您就能保证自己一辈子都不会诅咒人?” 笑话!她程又青活得本本分分,夫妻恩爱,同事相处融洽,没事儿诅咒人做什么? 她开车回家,一辆救护车从身边唿啸而过,看来又是谁挣扎在死亡线上,不知能否逃出鬼门关。 虽然没收了诅咒卡,可小女儿精神状态依然不好,每天晚上会做噩梦,睡梦中哭醒也是常有的事。陈又青正琢磨着给小女儿请一段时间假带出去旅游散散心,学校却发来一张通知单,二年三班的林巧巧在体育课玩单槓时头朝地摔下,抢救无效后死亡,请家长们平时也要多注意孩子的安全。 仿佛一个晴天霹雳,陈又青忙去翻女儿的诅咒卡,色彩最黯淡的那一张,画了个小小的棺材,里面躺着一个小女孩。 “我诅咒林巧巧睡小棺材!” 女儿的字迹清清楚楚,宣判着同班小朋友的结局。 “这世上啊,是有言灵一说的!”胖老闆的话言犹在耳,陈又青打了个激灵,难不成女儿的诅咒当真生效了? 不会!不可能!这么不科学的事情谁信呢?巧合!一定是巧合! 陈又青第一个念头是把这些诅咒卡烧掉,她满屋子找打火机,小女儿看到她的样子,“哇”地一声哭了起来。 “妈妈,林巧巧死了……呜呜……警察叔叔会不会来抓我……” “胡说什么!”陈又青又气又恼:“这是巧合明白吗?叫你不要玩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你不听,现在知道哭了?” 女儿却哭得更兇勐:“可是张晨说不出话了,他现在还在医院里,会不会真的变哑巴?” 陈又青觉得脑袋里一声轰鸣,女儿仍在不停地说着:“刘老师也不来上课了,张老师说她病了……” “够了!”陈又青打断她,总算找到打火机,将诅咒卡烧了个干净。 “没事儿了!”她哄着女儿:“你看,都烧掉了是不是?” 小女儿吓得浑身发抖,陈又青将她抱在怀里,板着脸好好说教了一番,女儿这才说出了用诅咒卡的原委。 她的小女儿确实如班主任所说,在班里人缘很好。不过自从诅咒卡风靡,小学生们几乎人人都买来玩儿。小孩子平时玩耍,吵架拌嘴或者小摩擦,都是免不了的事情。诅咒卡的出现让他们得以发泄,将秘密写在上面,心里的厌恶也有了排解。 最开始,孩子们的诅咒还只是些无关痛痒的话,类似于“我诅咒某某吃西瓜都是西瓜子”“我诅咒某某内急找不到厕所”“我诅咒某某被爸爸妈妈打屁股”。渐渐的,诅咒的程度更上一层楼,“死”“伤”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和小女儿要好的几个女孩子在玩了诅咒卡后情绪变得越来越暴躁,经常和小女儿生气,时间久了,小女儿不开心,便也买了诅咒卡发泄自己的坏情绪。 坏情绪演变成坏脾气,一切都是诅咒卡惹的祸。 诅咒卡就像毒品,引诱着孩子们沉迷,最终无法自拔。 只是谁也想不到,玩笑间的言语,当真一语成谶。这世上是有言灵的。 第二天,陈又青去学校给小女儿请了假,她要带女儿出去旅游,远离诅咒卡带来的阴影,让蓝天碧水洗涤女儿的心灵,她相信,等他们回来之后,一切都会好的。 第52页 走出校门,恰好又看到小卖部的胖老闆在上货,陈又青不由自主走了过去,老闆看到是她,笑嘻嘻打招唿:“是您啊!来学校给孩子请假?” 陈又青皱了眉:“你怎么知道?” 胖老闆一副料事如神的模样:“那天你前脚刚走,救护车后脚就来了,听说是个小姑娘在玩单槓的时候摔到了头,人没了……” 陈又青脸色瞬变。 胖老闆依旧乐呵呵:“哟!您脸色怎么这么不好看啊?难不成诅咒起作用了?” 陈又青忙回头看了看身后,见没有人,这才低声威胁:“你那天都看见了什么?” “呵呵,您这话我就不明白了,那天是哪天?” “别装了!你看见了我女儿的诅咒卡,是不是?” 胖老闆笑眯眯道:“那么多诅咒卡,我不过瞟了一眼,怎么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您多心了。” “但愿如此!”陈又青威胁:“你最好记得自己说过的话!” 她转身要走,却忽然折返:“老闆,给我一包诅咒卡。” “这……”胖老闆貌似很为难:“不是您让我下架的么,没货了啊!” 陈又青不说话,只定定瞧着他,胖老闆嘆了口气,从柜檯下面拿出一包卡片:“就剩这一包了。” 陈又青付了钱,转身离开。 “我就说嘛,谁这辈子还没诅咒过人呢?”胖老闆笑嘻嘻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心诚则灵!心诚则灵!” “对不起了,老闆,你知道的太多了!”陈又青心里想着。 “对不起了,女人,你的怨念可是很美味呢!”胖老闆在柜檯后笑着,渐渐隐去了身形。 一张诅咒卡,发怨念,了恩怨。心诚则灵,你信还是不信? 第十九谈、百家饭 宋篱最近有些食不知味。 他前段时间生了场病,发烧流涕,咳嗽不止,待得病好,便似没了味觉,吃饭像吞白开水。他平时口味就偏重,菜里要多放食盐和酱油调味,辣椒也要多多,吃得一身大汗,这才过瘾。可现在不行了,调料放平时的两倍,红红的辣椒油染得菜叶都上了色,可他依旧尝不出味道。这样吃饭多苦闷,食物纯粹果腹,经过口腔食道到达肠胃,再没了让人幸福的满足感,短短一周,宋篱瘦了很多。 妻子变着花样做出美味佳肴,却让他更痛苦,色香引诱他流口水,可偏偏辨不出味道,好比你遇见个好模样的姑娘,正要一夜缠绵,却在关键时刻发现自己不行,想想多泄气!宋篱如今就是这般泄气。 他去医院看病,医生诊断为暂时性味觉失灵,病因却还未查出,只开出一大堆药给他,嘱咐吃完后再来复查。 他开始吃大把药丸,情况却变得更糟。他失去食慾,见到食物就噁心,勉强吃下几口,恨不得到卫生间大吐特吐。 他浑身无力,瘫在床上,忽然很想念白米饭。哦不,不是普通的白米饭,是他母亲小时候常做给他的荟萃了各种味道的白米饭,他一顿能吃得两碗,所以小时候的他白白胖胖,都是母亲的功劳。可他有多久没吃过母亲做的白米饭了?有十年?自打他离家上了大学,母亲便再没有做过这样的白米饭。 他想念白米饭,总算是有了些许食慾,口水不断生出来,催他挣扎从床上爬起来,要试试做做这白米饭。 宋篱记得幼年时总爱缠在母亲边上,那时没有天然气,很冷很冷的冬天,家里生煤火,饭锅就在上面煨着。他中午放学回家,鼻头冻得通红,深吸一口屋里香喷喷的热气,感觉整个身子都暖了。母亲总在那时揭开锅盖,他凑过去看,热乎乎白嫩嫩的米饭,颗粒饱满,精神抖擞地簇拥在一起向他招手:“来啊,来吃我!” 他迫不及待用手去抓,母亲忙打落他的手:“脏死了,快去洗手,米饭还没好!” 他悻悻去洗手,偷偷从洗手间张望,母亲把米饭从锅里盛了出来,正在往上面浇些什么。宋篱知道,那是母亲的秘制汤料,浇上去,米饭就有了各种味道,群英荟萃,诱人口水。可是那汤料究竟是怎么做的,又长得什么模样,宋篱从没有见过,母亲也不愿让他看见。 如今,宋篱站在厨房里,静静盯着电饭煲,时间已经差不多了,蒸汽突突冒出来,他深吸一口气,饭很香,可是与母亲煮的相比又似乎差了那么一些。 妻子前夜熬了浓浓的鸡汤,他浇在米饭里,尝一口,又很快吐出来,完全不对味道。他开始尝试调制汤料,用自己喜欢的口味,放酱油和很多很多辣椒,浇上去,米饭染成褐色,辣椒似青春痘般点缀,吃进嘴里仍是无味。应该是有哪里不对,母亲做的白米饭,汤料浇上去,仍是白白净净,如刚出锅时一般,香得诱人。 他又想起电视上看到过的牛油拌饭,切一块方方正正的牛油闷进米饭里,倒入一点点酱油搅拌,米饭吸收牛油的香,酱油来调味,妻子最喜欢这样的吃法,可如今他尝来,味同嚼蜡。这一碗米饭再次被抛弃进垃圾桶,然后是第三碗,第四碗…… 宋篱一整日呆在厨房,灶台一片狼藉,可始终做不出母亲的白米饭,幼年时吃过的白米饭,只在他的记忆里散发香气。 于是一整锅米饭被倒掉,他丧气瘫回床上。肚子很饿,他从未感到过如此飢饿,像是整个胃都被掏空了。他迫切地想吃母亲做的白米饭,不用旁的菜餚佐味,只一碗白米饭,能让他尝到各种菜餚的味道。 第53页 他昏昏沉沉睡着,梦里感觉有人开了门,他想应该是妻子下班回来了。厨房里有忙碌的声响,该是妻子在做饭,管她做的什么,他提不起兴趣,也品不出味道,他只想吃白米饭,那么想。 不多时,厨房飘来饭香,宋篱从床上惊坐而起,大喊:“什么味道?” 有个陌生的女人就这么闯进了卧室,言笑晏晏:“是米饭,快蒸好了。” “你是谁?为什么闯进我家来?” 女人依旧笑:“宋哥,我叫春啼,是林姐请来做饭的。你不是胃口不好吗,宋姐就去了家政公司,听说我跟你是同乡,便让我来你家干活,管一日三餐。” 宋篱埋怨:“她都不跟我商量一下的。” “林姐也是关心你嘛,对了,你最近不是很想吃白米饭吗,快蒸好了,我给你端一碗过来。” 她跑去厨房,马尾扎得高,在脑后晃来晃去,多么青春活力。宋篱看着她的背影,有些许熟悉。 米饭煮得火候正好,白白净净,颗粒饱满,最重要的是它的味道那么熟悉,是久远的幼年常闻见的母亲做出的味道。 “快给我尝尝!”宋篱迫不及待夺过碗,连筷子也没顾上用,直接用手扒进嘴里。一瞬间,抛弃了他的味觉竟回来了。只这一口,多少味道在唇齿间变幻,肉的香滑,菜的清爽,海鲜的鲜美齐齐汇聚,像是将人间美味荟萃,尝过之后,欲罢不能。 宋篱将一碗米饭扫荡,又急急将空碗递出去:“再给我盛一碗。” 春啼笑着答应,再盛一碗来,味道竟比先前还要浓郁。宋篱如一匹饿狼,一大碗米饭风捲残云,仍觉不够。他似饕餮,胃如无底洞,再多的食物也不能满足,只想吃下去,永无尽头。 一大锅米饭被他吃得干净,他像个孩童般睁大无辜双眼,向春啼请求:“再给我做些来好不好?” 春啼扑哧一笑,将宋篱嘴角黏着的米粒捡走,放进自己嘴巴里:“粒粒皆辛苦,一粒也不能浪费的。” 宋篱瞬间愣住,这动作话语,何其熟悉。 他又想起电视上看到过的牛油拌饭,切一块方方正正的牛油闷进米饭里,倒入一点点酱油搅拌,米饭吸收牛油的香,酱油来调味,妻子最喜欢这样的吃法,可如今他尝来,味同嚼蜡。这一碗米饭再次被抛弃进垃圾桶,然后是第三碗,第四碗…… 宋篱一整日呆在厨房,灶台一片狼藉,可始终做不出母亲的白米饭,幼年时吃过的白米饭,只在他的记忆里散发香气。 于是一整锅米饭被倒掉,他丧气瘫回床上。肚子很饿,他从未感到过如此飢饿,像是整个胃都被掏空了。他迫切地想吃母亲做的白米饭,不用旁的菜餚佐味,只一碗白米饭,能让他尝到各种菜餚的味道。 他昏昏沉沉睡着,梦里感觉有人开了门,他想应该是妻子下班回来了。厨房里有忙碌的声响,该是妻子在做饭,管她做的什么,他提不起兴趣,也品不出味道,他只想吃白米饭,那么想。 不多时,厨房飘来饭香,宋篱从床上惊坐而起,大喊:“什么味道?” 有个陌生的女人就这么闯进了卧室,言笑晏晏:“是米饭,快蒸好了。” “你是谁?为什么闯进我家来?” 女人依旧笑:“宋哥,我叫春啼,是林姐请来做饭的。你不是胃口不好吗,宋姐就去了家政公司,听说我跟你是同乡,便让我来你家干活,管一日三餐。” 宋篱埋怨:“她都不跟我商量一下的。” “林姐也是关心你嘛,对了,你最近不是很想吃白米饭吗,快蒸好了,我给你端一碗过来。” 她跑去厨房,马尾扎得高,在脑后晃来晃去,多么青春活力。宋篱看着她的背影,有些许熟悉。 米饭煮得火候正好,白白净净,颗粒饱满,最重要的是它的味道那么熟悉,是久远的幼年常闻见的母亲做出的味道。 “快给我尝尝!”宋篱迫不及待夺过碗,连筷子也没顾上用,直接用手扒进嘴里。一瞬间,抛弃了他的味觉竟回来了。只这一口,多少味道在唇齿间变幻,肉的香滑,菜的清爽,海鲜的鲜美齐齐汇聚,像是将人间美味荟萃,尝过之后,欲罢不能。 宋篱将一碗米饭扫荡,又急急将空碗递出去:“再给我盛一碗。” 春啼笑着答应,再盛一碗来,味道竟比先前还要浓郁。宋篱如一匹饿狼,一大碗米饭风捲残云,仍觉不够。他似饕餮,胃如无底洞,再多的食物也不能满足,只想吃下去,永无尽头。 一大锅米饭被他吃得干净,他像个孩童般睁大无辜双眼,向春啼请求:“再给我做些来好不好?” 春啼扑哧一笑,将宋篱嘴角黏着的米粒捡走,放进自己嘴巴里:“粒粒皆辛苦,一粒也不能浪费的。” 宋篱瞬间愣住,这动作话语,何其熟悉。 宋篱从不知百家饭如此而来,他自离开母亲外出求学,便再没回过生他养他的城市。世界光怪陆离,他一脚踏入崭新世界,浮华让他的心也变得花俏。游走于各式饭局间,山珍海味吃遍,他渐渐忘却了白米饭的味道,因它贫贱,上不得台面,入不得人眼。 可他却忘了,那一粒一粒白嫩饱满的米饭,却是人果腹的根本。 第54页 他于梦中惊醒,枕头却已被泪浸湿了大片。 房间里很黑,已听不到声响,他大声唤春啼,却无人答应。忽听得门口钥匙响动,“啪嗒”一声,整间屋子亮堂起来,是妻子下了班。 “那个家政呢,怎么没做完饭就走了?”宋篱问妻子。 “哪个家政?你请家政了?”妻子也很疑惑。 “不是你请的嘛!”宋篱说:“你请她来做三餐,她是我的老乡,你觉得她做的饭食该合我的口味。也确实是,她做的米饭真好味,我的味觉都恢復了。” “说什么胡话,我可没有请家政,”妻子过来摸摸他的额头:“不烧啊!你说你的味觉恢復了?真是太好了!” 宋篱愣住:“你没有请家政,那……” 他的目光落在了床头柜上,那里正放着一碗白米饭,那熟悉的香气四溢,都是母亲的味道。房间的地毯上掉落了一个玉观音,是他母亲生前常戴的。 他端起那碗白米饭,狼吞虎咽,却哭得痛苦流涕,他这才想起来,母亲已经去世多年了,而他却连她最后一面都没有看见。 他的母亲叫做春啼,原来方才是她回来了…… 第二十谈、赶尸人 世代相传着古老技艺的人啊,请带着漂泊的灵魂安然还乡。 ——题记 谭萧白很无奈地从车上下来,骂了一句:“破车!关键时候掉链子!” 他举目四望,时近黄昏,这么荒僻的山路,又下着雨,除了像他一样头脑发热自驾去凤凰旅游,还专挑了条的稀罕道儿的,横竖一时半会儿是等不到其他车子路过了,这么傻等着也不是办法,得到附近去找找村民帮忙才是。 谭萧白很快收拾出了背包,骂骂咧咧着向前走,心里祈祷着天黑前找到一户人家,就算修不成车子,能有个暖和屋子借宿一宿才好。 谭萧白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善良的好人,是该受老天爷眷顾的,可今儿估计老天爷出了躺远门,顾不上眷顾他。他沿着山路走了一个小时,天忽地就黑了,还是没有找到可以借宿的人家。 “谭萧白,让你贱,有大路不走,偏走这荒无人烟的小道,还美其名曰探险,探你妹啊!”他碎碎念着,忽然停下了脚步,伸长了脖子朝前面望了望。呵!有灯光! 他一路小跑过去,果真看见了一栋房子,两层高的小楼,门户大开着,可以看见里面坐着个人,正在听着收音机。 谭萧白走近了才看见,门口的墙上钉了块木牌:迎来送往。 是家旅店? 谭萧白一步跨进去,吓了一跳,那两扇大开的门竟然涂的是黑漆,乌黑乌黑的,怪渗人的。 旅店老闆听见动静,扭过头来,见只有谭萧白一人,愣了愣:“住店?” “是,住店!”谭萧白说着,好奇地打量着门:“老闆你的品味挺独特啊,这门怎么刷成了黑色?”他说着,就要伸手去捞门,被老闆给拉了过来:“看你这打扮是去凤凰旅游的吧,怎么走到这条道儿上了?” “别提了!”谭萧白忙把自己的遭遇说了一通,老闆听了哈哈大笑:“年轻气盛的,就爱不走寻常路,吃着苦头了吧?” 谭萧白无奈摆摆手:“楼上有房间吗?住一晚上多少钱?” 老闆的神情有些怪异:“你确定要住我这里?” “废话!你这不是旅店么?这荒山野岭的,我不住这儿住哪儿?” “那行!”老闆递给他一把钥匙:“楼上就三间房,你住203.” 谭萧白正要掏身份证:“不用登记啊?” “不用!”老闆嘱咐:“进屋了以后没事儿别下来,想要什么东西打电话,我给你送上去。” “老闆你真有意思!”谭萧白说着,上了楼去。 203在最里面,谭萧白正往里走的时候,忽然身边一扇门打开了,吓了他一跳。从里面走出来个五十多岁的男人,打扮却奇怪,罩了个宽大的袍子,看着像道士。 看到谭萧白,那人也愣了一下,眼睛里闪过的光芒有些令人捉摸不透。他很快下了楼去,谭萧白听到老闆在跟他说话:“要赶路了?” “是啊,时辰到了,天亮前得赶过去。我见楼上来了个小伙子,不像是我们这一行的啊!” “是去凤凰旅游的,车坏了,来这儿住一宿。” “敢住这儿,胆子够大。” 老闆笑笑:“不知道的时候胆子大,知道了可就不一定了。老哥儿,赶快上路吧!” 不多时,楼下便传来了摇铃的声音,有嘈杂的脚步声渐行渐远,谭萧白忽然觉得这地方有些奇怪,猫着腰又轻手轻脚下了楼。 老闆不在,像是去了后院,谭萧白做贼一样跑出去,看到不远处有黑乎乎的人影儿,三五个连在一起,走成了一条直线。 不对啊,刚才那男人是自己下楼的,怎么这会儿又多了几个人?该不会是同伙来了,要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吧? 谭萧白悄悄跟过去,越走得近便越能听清铃铛的声音。他们一行人走得倒不快,只是走路的样子倒有些奇怪。领头的明显是在旅店里遇见的男人,宽大的道袍在黑夜里也很是显眼,他一边走一边摇铃,后面的几个人紧跟着,却不是在走,而是以一种诡异的姿势跳跃着。这场景看着有些熟,在哪儿见过呢?谭萧白想了想,脸忽然间煞白,以前看的鬼片里的殭尸可不就是这样跳来跳去的? 第55页 妈呀!见鬼了这是!谭萧白吓得赶紧往回跑,一个没留神,被石头绊了脚,“噗通”摔地上,闹出来的动静不小。铃声忽然间止了,前面那一行人停了下来,齐齐转头,直勾勾的盯着他,像猎人搜寻到了猎物一般。 谭萧白从地上爬起来就跑,也顾不得回头看,一熘烟儿回了旅店。 旅店老闆不知干什么去了,外间仍不见人,大门就这么敞开着,也不怕遭贼。谭萧白怕鬼追过来,想也没想就要把门关上。这两扇黑漆漆的大门看起来不起眼,别说还挺沉,谭萧白琢磨着到门后去推,哪想刚绕到门背后,他“哇”一声惨叫,一屁股跌坐在地上,是再也起不来了。 谭萧白看见了什么?那门背后直挺挺并排站着三个人,一动不动。诡异的是他们额头上都贴着一张黄符,上面用硃砂画着看不懂的符号。三个人都穿着矿工的衣服,露在外面的皮肤看着都已变了色,像是三具尸体。 怪不得不关门,原来是为了藏尸,这里竟然是家黑店! 谭萧白第一反应是跑,奈何腿软,试了两次都没起来,便在这时,楼梯上传来了脚步声。 “小兄弟,摔倒了?”是店老闆的声音。 谭萧白胡乱嗯了声,身上已是出了冷汗。 店老闆走过来扶他,谭萧白一个哆嗦,自己蹦了起来,远远躲着他:“老闆,我退房。” 店老闆无奈一笑:“我之前本不想让你住进这里,谁想你态度那么坚决。嘱咐你在房间里呆着别下来,可你偏不听,年轻人啊,都不听劝,现在知道害怕了?放心,我这里不是黑店,也不会害你性命。” “不是黑店怎么会有尸体?”谭萧白胆战心惊地看了一眼门:“看尸体的颜色,时间不短了吧?我说荒山野岭的怎么会有旅店,原来干的是见不得人的勾当!” 店老闆点了烟,勐吸了两口:“小兄弟,听说过赶尸人么?” “赶尸人?湘西赶尸人?”谭萧白一个激灵:“你是说刚才退房那人是赶尸人?” “你脑袋挺灵光嘛!”店老闆竖起了大拇指:“现在知道这个的年轻人可不多了。既然你发现了,我也就不瞒着了。我这家店开了有些年头了,说起来也算是世代传承,接祖上的生意。我这旅店,一天到晚门户大开,不住旁人,专住湘西赶尸人,黎明前入店,入夜出店,多少年了都是这个规矩。这荒郊野岭的,莫说没人来,就是有人来了,看见我这两扇黑漆漆的门,便知道是个什么地方,敬而远之。不过现在附近都被开发成旅游景点了,来这儿的外乡人也多,偶尔会有那么一两个不懂规矩的闯过来住店,来者是客,我也不能赶他们不是,所以就嘱咐一句,让他们乖乖呆在屋子里,一晚上都别出来,这是怕他们撞见了赶尸人吓着。” 知道这不是黑店,谭萧白舒了口气,搬了把椅子挨着店老闆坐下:“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赶尸啊?” “有,但是也快没了,你先前见着的那个做完这单生意便不做了。现在人的观念变了,都是火化,一个罐子装了就能回家,赶尸人也就没什么生意了。”店老闆递了根烟给他:“不过你别说,赶尸人都还挺让人敬重的,就拿现下楼上的那个老陈来说,他家世代赶尸,到了他这一代,没落了。他赶了几年尸,没生意,就去了山西打工,倒也是挣了些钱,之所以这回把手艺又捡了回来,还是因为遇上了一桩事情。” 谭萧白来了好奇:“什么事儿?” “山西煤矿多不是,湘西这边的年轻人好多不愿在家乡呆着,都出去打工,去山西矿上的人也有不少。不过挖煤这事儿你也知道,地下矿井曲曲折折的,又多是小煤矿,质量肯定不过关,出事的也不少。老陈在的那个矿就出了事,不过巧了,他那天身子不爽,请了假,没出工,躲过了一劫,可一起来矿上打工的那几个老乡却都被活埋在了里面。那煤矿老闆也是个脏心烂肺的,让把事故瞒下来,不愿上报。矿上的工人在一起那么长时间了,自然有感情,更何况那地下埋的可是活人啊!所以大伙就没日没夜的抢救,终于把人给挖出来了,只是还是晚了……”店老闆嘆了口气,又狠狠吸了口烟:“他们家里还有老婆孩子呢,要是知道自家男人没了,可怎么过……” 谭萧白也听得心酸,忍不住大骂:“真他妈的不是人!畜生都比他强!” 两人一时无语,只默默吸着烟,心里都不太好过。就在这时,有人下了楼来,也是一身宽大的袍子,手里拿个铃,看他的样子约莫四十来岁,可脸上的沧桑也看得出来是经歷了大事的人。店老闆沖他笑了笑:“老陈,该走了?” “是,该走了,他们早就想回家了,可总念叨着要多挣点钱,没想到,钱没挣来,倒把命给搭上了。” 谭萧白知道,老陈说的是门后的那三具尸体。他把剩下的半截菸头往地上一摔,愤愤不平道:“就这么饶过那畜生了?” “小兄弟,放心,饶不过他的,我带着这三个兄弟走后就把那煤矿告发了,现下矿已经封了,就凭死者的数量也够他在牢里蹲个小半辈子,他啊,完了!”老陈说着,擦了擦眼角:“可是这些兄弟的命谁来赔?” 第56页 店老闆拍了拍他的肩膀:“老陈,节哀,有你带他们回家,他们泉下有知,也该安息了。” 谭萧白看向老陈,有些疑惑:“为什么不用车把他们拉回来,非要赶尸?人都已经不在了,难道还让他们受行路之苦么?” “小兄弟,你不懂,”老陈道:“他们是从湘西走出去的,便是在外面死了,也要自己走回来寻根。躺着被人抬回来,化成灰装在罐子里抱回来的,都不算回家,唯有用自己的双脚一步步走上家乡的土地,走向自己从小长大的老屋,那才是真正回家了。我们赶尸人就是要让这些漂泊在外的灵魂安然还乡,这是责任。” 老陈说完,看了眼墙上挂着的钟,忙摆手:“不说了,该上路了,他们着急,想早点回家。” 他走到门前,摇了摇铃,只见那三具原本僵硬靠在墙上的尸体竟然如活过来一般,排着队跳到了老陈的身后,那迫不及待的模样,像是真的着急了,想赶快回到生养他们的家乡。 “老陈!”谭萧白忍不住叫住他:“做赶尸人,你后悔吗?” “后悔什么,能了他们最后的心愿,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好多人都放弃赶尸了,你呢,会放弃吗?” 老陈想了想,笑了:“只要我还能走一天,便要将这尸赶下去,他们回不了家,总得有人来了这个心愿。” 老陈摇了摇铃,也没做告别,大踏步而去。 谭萧白站在门口目送着他们的身影在夜色里远去,最后终于与浓墨般的黑夜融为一体,有些心酸,又有些欣慰,几个时辰之后,天亮之前,他们就要到家了,魂归故里,这样多好。 谭萧白没有睡意,坐在门口的台阶上和店老闆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天,熬了一宿。当天边渐渐泛起鱼肚白的时候,谭萧白忽然侧耳倾听,依稀有铃声从远处传来,像是奏着一曲招魂歌,告诉迷途的魂灵,我带你回家。 谭萧白举目眺望,又有一行人朝着旅店的方向,渐行渐近。入夜出店,黎明前入店,那是远行的魂灵要回家了…… 第二十一谈、戏子 如今的城市,大多有老城区和新城区之分,新城区是商业金融中心,巨擘皆在此,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老城区却似街头艺人拉起的二胡,咿咿呀呀,唱的都是旧时光的繁华,而今却已迟暮,只有上了年纪的人才念想着它的美好。 在柳城,南边是老城区,街道曲曲折折,小巷居多,房屋大多墙面斑驳,沿街总有小贩,贩卖的东西,绕不过衣食住行,都是质朴,亦是人存活的根本。 要说的故事,就发生在老城区。 老城区这样的地界很是奇妙,人间百态齐聚,最沾人气。老城区桂香街,两边种着桂花树,且是四季桂,一年四季,香飘四溢。桂香街的建筑年岁最大,顶出名的一栋,是家戏院,说是清朝就已存在,到了文化大革命,破四旧,戏院被毁得不堪入目,待这动盪的岁月过去,戏院经过一番修葺,重又开放,却是换了一副头脸,中西结合,不洋不土。 自这家戏院的戏台子上出过许多有头脸的人物,所谓德艺双馨,皆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被残害得佝偻,挺得住的,如今是将散老骨头一把,挺不住的,早早见了老祖宗,何尝不是另一种解脱? 戏院名叫啼春楼,现今的老闆颜如玉,巾帼不让鬚眉,早年慧眼,于众多争议中接下了戏院,所有家当尽数投了进去,丈夫为此与她离婚。她一个女人,就凭那一双柔弱肩膀,愣是扛起了一座戏院的兴旺,风生水起里,她成了改革开放后柳城第一批富起来的人。 于旁人提及自己的成功,她总这样说:“戏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代代相传,万古流芳,你只能看得它日日兴盛,永不可能消亡,我不过是替老祖宗留个念想,让他们能九泉含笑,这便是我的孝。” 没人知道,颜如玉出身于戏子之家。 颜如玉的姥姥,昔日曾是闻名的旦角儿,入了梨园前,沦落在一家青楼当丫头,买下她开苞那夜的人,是个教戏的师傅,看颜如玉的眉眼身段儿,眼前便现出了她站在戏台上一颦一笑的模样,已是想想便已陶醉,倘若成了真,又会是何其令人着迷的角儿?于是,享乐的心思全没了,他当下为颜如玉的姥姥赎了身,收了做自己的徒弟。 一晃十年过去,颜如玉的姥姥果真成了角儿,而当初带自己跳出火坑的师傅,则成了颜如玉的姥爷。 后来就遇上了文化大革命,颜如玉的姥爷挨不住屈辱,先去了,姥姥却硬是咬牙挺了过来。 颜如玉自小跟着姥姥学戏,却从未曾登过台,单只唱给姥姥听,直到姥姥去世,颜如玉便再没哼过一句曲儿。 颜家的女人,骨子里都透着一股子清冷,颜如玉的姥姥是,颜如玉亦是。 见过颜如玉的人,无不被她的样貌惊嘆。已是五十多岁的人了,说风韵犹存也不为过,看她的皮肤,嫩得如养了好些年头的玉,有油头,够细腻,一双眼睛总带着神采,生香活色。她头髮长年盘着,簪一根簪,都是她姥姥留下的,无论春夏秋冬,身上总是旗袍,裹着玲珑身段,窈窕也勾人。  啼春楼的颜老闆令无数男人垂涎,近得她身的,又能有几个? 在颜如玉的打理下,啼春楼日日座无虚席,名角儿齐聚于此,群英荟萃,唱出的,都是盛世华章。 第57页 戏只在晚上唱,白日里,偌大的戏台都用作练习,多是年轻一辈刻苦,专心向老艺人讨教,一两句的点拨,受用一辈子。 这些年轻轻的后生里,有个极害羞的姑娘,叫刘伶子。 刘伶子是个戏痴,虽只二十岁的年纪,对戏的痴爱不亚于上了年纪的老人,只可惜爹娘没给她一副好嗓子,所以到现在她还是在戏院里跑龙套。 都知道,跑龙套的最没地位,再加上刘伶子本就腼腆怕生,所以就成了众人欺负的对象,欺软怕硬是人的天性,人人都想做大爷,刘伶子能让人享受到高人一等的愉悦。 这几日戏院都在排《贵妃醉酒》,因着有领导要来观赏,所以格外重视。刘伶子平庸,自是被打发去干杂活,她看着戏台子上的贵妃,酒入愁肠,媚态丛生,心中着实羡慕,幻想着自己也有那么一天当了杨贵妃,一颦一笑间,抓住台下众多看客的眼,勾了他们的魂儿,那才扬眉吐气。 颜如玉几十年如一日,有那么一个习惯,在戏院里待到最晚,待人去院空,她会重新查看戏院一番,每一个角落都不放过,倘若有未熄的灯或未关的电闸,第二日,责任人被揪出,扣下的,便是整整一月工资。 严苛,却着实谨慎有效,颜如玉容不得戏院有半点安全隐患,人老了有绕膝子孙,而她的子孙,只有啼春楼。 这一日,颜如玉照例查看,却见戏台上的灯仍亮着,远远有女声在唱:“好一似嫦娥下九重,清清冷落在广寒宫。” 声音是清冷的,在颜茹玉身上披了层寒衣,恰似月光。 又听得她唱:“人生在世如春梦,且自开怀饮几盅。” 颜如玉心头像又什么东西消融了一般,蓦然间想起姥姥,姥姥最爱的一齣戏,也是《贵妃醉酒》。 颜如玉推了门进去,见是个叫不上名儿来的后生,不过身段倒好,只嗓音平庸些,加上举止怯懦,不似杨贵妃,倒似小丫鬟。若调教调教的话…… 颜如玉笑了笑,鼓着掌走了过去。 掌声响起来,可把刘伶子吓了一大跳,扭头看见甚少出现的老闆,人都傻了,怔怔愣在原地,心里七上八下,这一回,饭碗铁定要丢了。 颜如玉却是随手拿起架子上的戏服,披在身上,开腔唱起来。 “好一似嫦娥下九重,清清冷落在广寒宫。” “人生在世如春梦,且自开怀饮几盅。” 正是《贵妃醉酒》,却将杨贵妃的醉态一一呈现,仿佛回到了当年的盛唐,这被天子恩宠餵养起来的女人,三两杯欢伯下肚,晕出欢喜来,盪在两颊间。 那么多年没唱,原来技艺早已长进身体里,从不曾生疏。 颜如玉睨了刘伶子一眼:“这齣戏该是这样唱的,看明白了?” 刘伶子此时方知颜如玉是在指点自己,忙不迭点头,颜如玉将戏服脱下来替她披上:“喏,唱两句让我来瞧瞧!” 当真战战兢兢,刘伶子学着颜如玉的模样,唱了,好是好些,却依然有那么些不大对味儿。 颜如玉低头沉思,发间荷花簪,藕荷色旗袍,如净莲。刘伶子心如鹿撞,忽听颜如玉说:“喝过酒么?” 刘伶子摇头,她自小是乖乖女,何曾沾惹过酒这样的东西? “你等我一下。” 颜如玉出去了,再回来时,手上两瓶二锅头。 二锅头,市井间的酒,老百姓爱喝它,几杯下肚,话能敞开了说,称兄道弟,干戈化为玉帛,不亦乐乎。 颜如玉递给刘伶子一瓶:“尝尝。” 是邀请,亦是命令,刘伶子仰头灌下一口,喝得勐了,从嗓子眼儿辣到胃里,火烧火烧的,呛得她一通乱咳。 不多时脸已通红,颜如玉指了指戏台:“再唱两句。” 刘伶子头晕晕乎乎,一个旋身,似坠未坠,唱出词儿也似喝了酒,带着醉意,执迷不醒。 活脱脱一个杨贵妃,让世人看她的失意。颜如玉再次鼓起了掌,这一回,是为刘伶子的戏:“这不就成了?你是块璞玉,精雕细琢,便是珍品,太晚了,回家去吧!” 刘伶子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去的了,只知道第二天早上醒来时,已躺在了自己的床上,脑海中最后一个画面,是颜如玉坐在高高的戏台子上,一口一口喝着二锅头,穿着高跟鞋的脚悬空荡着,很俏皮。 来到戏院上班,见处处都是几人一堆窃窃私语,待刘伶子来到戏台子前,经理倒是热情地把她拉了过来:“小刘,《贵妃醉酒》这齣戏颜老闆指明了让你演,大家都等着你呢,快去准备准备。” 四面响起喧譁,到底是不服气的声音。 刘伶子唯唯诺诺,忙去了后台换装,老师傅指点着,她照做着,一日下来,被呵骂的次数极多,一双双眼睛里,明显是看好戏。戏里戏外,她都不是人们心中名正言顺的角儿。 《贵妃醉酒》定在七月十五上演,还有半月光景,却出了些事情。 事情仍起在戏台,说是七月初一那一天,演出的是《锁麟囊》,一齣戏唱完,已到了十点,观众们纷纷离场,有些个戏迷却在大门口等着,想见见艺术家们。 有个个子小小的男人,叫谢勇,猴精猴精的,竟在戏院大门关上后又想办法翻墙熘了进去,潜到后台,想找寻些艺术家们的私物带回去,纯粹是一个戏迷的迷恋。 第58页 他在后台翻找,却忽然听得一声锣响,紧接着响起热闹曲儿声,咿咿呀呀的唱腔,正是先时演出的《锁麟囊》,他觉得纳闷儿,这么晚了难道戏院还在排戏?他就悄悄猫到戏台侧面去看,可不是,台上正唱着戏,却不是排练,只因台下座无虚席,黑压压的一片,都是看客。 没听说要加场啊,何况已经这么晚了。先时说了,谢勇是个戏痴,所以纳闷儿归纳闷儿,他又悄悄熘到台下,在过道边席地而坐,也跟着再听了一遍戏。 看得正起劲,旁边有人拍他,他回头,见是个和他差不多年纪的男人,指了指他的屁股:“你坐着我的辫子了。” 笑话!一个大男人,哪儿来的辫子? 谢勇没搭理他,此时灯光闪过,看见旁边的男人头戴一顶小帽,古朴的样式,倒是在电视剧里常见过的。 这人一定是个神经病,谢勇继续看戏,看着看着,忽然觉出哪里不对劲了。 他扭头,见那男人嘿嘿沖他笑,手仍指着他的屁股:“你坐着我的辫子了。” 一身清末的装扮,惨白白的脸,嘴上有笑,可眼角吊着愁,是丧权辱国的愁。 谢勇的屁股底下,当真坐着一根辫子。 台上的戏忽然止了,整个戏院的人都回头看向他们这里,一样惨白白的脸,一样的眼角吊着愁。 他们都起了身,朝他涌来。 那是辫子呵,身体髮肤,受之父母,在清朝,那不亚于一个男人的命根子。 起了喧譁,黑压压一片,戏院的灯,灭了。 第二日一早,当人们发现昏迷的谢勇,他的身旁,一地毛髮,而他的头,光熘熘的。 这事儿传开了,都说啼春楼闹了鬼,啼春楼却一直缄默,戏依旧一日日地唱,像是没出过这档子事情。 不过,在啼春楼的年轻后生,每每排完戏回家去,定是要三三两两一道的,因着那传闻,也因着确实有人在散场后听到过戏台上传来的戏曲声,咿咿呀呀,唱的都是前清旧梦。 人人都被闹鬼的事情影响着,只一人不是,刘伶子日日排演着她的贵妃,身是贵妃,心,却不是。 她也愁,开演日子一日日近了,她演不出味道,大家嘴上不说,心里还是埋怨的。 七月初七,正是七夕,戏散场后,年轻后生都早早收拾东西约会去了,剩刘伶子一人在戏台子上一遍又一遍练着《贵妃醉酒》,却总没那夜的味道。 难不成是因为没喝酒? 刘伶子想着,竟鬼使神差跑出去买了瓶二锅头,灌下一口,脸立刻就红了。 又是媚态横生。 她呵呵笑着,穿了戏服,裊裊娜娜走到戏台当中,再回过身来,她不再是她,而是杨贵妃。 一曲唱罢,台下有人鼓掌,刘伶子醉眼迷濛看下去,豆青色的旗袍,牡丹花的簪子,是颜如玉。 颜如玉身旁,坐着个模样更俊俏的少女,十七八岁的年纪,花骨朵儿将将展开,娉娉婷婷,最是惹人怜爱的年纪。 少女也穿着旗袍,看上面绣的花,都是好手艺。 “怎么样?”颜如玉问少女。 少女点了点头,走上台去,捏着颜如玉的下巴仔细端详了半晌,说:“有些贵妃的态了,却还是不够,她的嗓还没全开,听着别扭。” “那给她指点指点?” 少女没答话,却扭头问刘伶子:“姑娘,你可知情是什么?” 刘伶子长这二十来岁,没谈过恋爱,情是什么,她自然说不出。 少女又说:“你的戏里没有情,自然不真。” 刘伶子问:“怎么样才能有情。” 少女笑了:“你今天先回去,明天我们再接着练。” 刘伶子又是晕晕乎乎回了家,一夜睡得极不踏实,感觉梦魇了。梦里是民国的风貌,她却是在一间香气袭人的楼里,处处莺歌燕舞,靡靡之音,让人的骨头都是酥麻的。她端端正正坐在床上,听得“吱呀”一声,走进来的人,仪表堂堂。 轻抬她的下巴,他问:“多大了?” “十,十三了。”她的声音,软媚。 “可会唱曲儿?” 她张口唱了,男人闭目听得陶醉,一曲毕,男人忽地起身,叫来了的女人,极风骚。 “这姑娘我赎了。” 他带着她离开,从此以后,成了她的师傅。 学艺很苦,苦中有乐,他最喜欢靠在藤椅上,手中一壶茶,听她唱《贵妃醉酒》,看她回眸一笑百媚生,日子逍遥。 梦在此处戛然而止,只耳边残余着他的声音,是垂死挣扎,苟延残喘:“婊子无情,戏子无义,这两样,你占全了。” 刘伶子昏昏沉沉来到戏院,公告栏上贴了大字报,是年轻后生们集体签名要让她辞演《贵妃醉酒》的声讨。 她畏畏缩缩后退,回头,看见颜如玉站在三楼窗边,对她轻轻摇了摇头。 还有一张面孔一闪而过,是昨日那个少女。 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刘伶子上前一把撕下大字报,进了戏院,换衣,上妆,浓厚的油彩蒙了她的脸,如一张面具,却风华绝代。 台下正在激烈争执,台上却传来一声清亮的嗓,众人回头就看见杨贵妃,倾国倾城,唱着自己的醉。 第59页 众人都看傻了。 刘伶子眼波一转,将台下面目一一扫过,声音干脆威严:“哪个不服气,可以上来与我比比。” 底下鸦雀无声。 每个人都彻底服气了,他们刚才当真看到一个活脱脱的杨贵妃,那样的媚态,谁又演得出? 这天是七月初十,距离正式上演还有五天。 颜如玉和那少女每天晚上都来给刘伶子指点,晚上戏散场后,最刻苦的,只有刘伶子。 她不是在唱戏,而是在活一段人生。 七月十一,有两个女生忘了东西在后台,结伴来取,听到传来的唱戏声,人都吓傻了,以为是传闻中的鬼又出现了,两人心惊胆战,却又好奇往门缝里那么一瞧,戏台上站着的人不是刘伶子又是谁?怪不得她这几日忽地精进了,敢情是天天埋头苦练来着。 两个女生给刘伶子打招唿,刘伶子却似未闻,仍沉溺在自己的戏文中,在两个女生看来,就是狗眼看人低。 “什么东西!” 经过刘伶子身边时,其中一个女生骂了起来。 只觉戏院里忽然起了一阵风,身后脖子上痒痒的,像是有什么东西拂过,两个女生回头,戏台上,却已经不见了刘伶子的身影。 锣声起!锵锵锵锵锵!戏台上,一个个身影,都是行家里手,有板有眼,唱出的,都是大家风范,旧日时光。 “人都没走么?”一个女生奇怪。 周围响起轰然掌声,吓了两人一大跳,扭头看,座无虚席,一张张惨白的脸,身后一根清人的辫子,甚诡异。 “鬼……鬼啊……” 终于见到传说中午夜的幽灵戏,两个女生吓得魂飞魄散,一路狂奔而去,第二日,是无论如何再不肯来上班了。 她们是没看到,这之后戏台子上走出来的杨贵妃,举手投足间,能让她们后悔做了女人。 这下子人心惶惶,连经理都惧怕了,唯刘伶子照常上班,开嗓,唱戏,静等演出那日,大放异彩。 明眼人都看得出,从前唯唯诺诺的刘伶子脾气见长,且说出来的话句句毒辣,能让人心中的火苗一路烧到耳根子。且卸下脸上油彩,日日一副病态,娇娇弱弱,把戏院里年轻的男后生使唤来去,俨然一副贵妃作派。 典型的恃宠而骄,颜老闆看得起她,她便不知自己是谁了! 俗话说的好,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啼春楼闹鬼的传言还未平息,又出了件大事,七月十四,正是《贵妃醉酒》开演的前一天,传来啼春楼的老闆颜如玉香消玉殒的消息。原来,她早就被诊断出患了癌症,却不愿配合治疗,一日一日地捱,终是熬不过去了,一命归了西,留下红火的产业,以及一纸遗书。 遗书上写着,要将啼春楼尽数赠予刘伶子,全城譁然。 开始有人猜测刘伶子和颜如玉的关系,八卦周刊的记者捕风捉影,说刘伶子是颜如玉在年轻时背着丈夫偷情得下的私生女,一直隐秘地养着,竟逃过了世人的眼,可见颜如玉的能耐。 而刘伶子呢?也是有些惊讶的,她迷醉的双眼看着那一张遗嘱,颜如玉据说是凌晨去世的,可是凌晨,颜如玉分明坐在台下看她唱《贵妃醉酒》,又如何死去? 她跑去问颜如玉的秘书,秘书说颜老闆已有一个多月不能下床了,每日躺在病床上,只靠着营养液维繫生命。 一个多月不能下床,那刘伶子夜夜看到的颜如玉,究竟是谁? 她疑惑,头仍昏昏沉沉地疼,像是酒醉不醒,半月了,她日日处于酒醉状态,不喝酒,胜似喝酒。 这一晚,她依旧一人独自留了下来,静静坐在戏台子上,没有唱戏,却是在等一个人。零点零分,空寂的戏院里传来高跟鞋敲击地面的迴响,随着大门的缓缓打开,一袭倩影走至她的面前,手中两瓶二锅头。 “我带你去看一场戏。”颜如玉说。 刘伶子被颜如玉牵起了手,冰凉的手,五指纤细,细腻,引着她出了戏院,走上桂香街,外面可当真热闹,灯红酒绿,纸醉金迷,黄包车一辆辆驶过,皆在啼春楼前停了下来。 “今儿个颜老闆要唱哪一齣戏?”一名绅士下了车,问门童。 “是颜老闆的绝活,《贵妃醉酒》。” 刘伶子回头,戏院门口大海报,写着“倾世名伶颜佳人,贵妃醉酒”的字样。 “知道颜佳人么?”颜如玉问。 刘伶子摇了摇头,颜如玉好似意料中一般,说:“民国时期的红角儿,响噹噹的人物。” 她牵着刘伶子在这民国时期的柳城穿街走巷,停在一处脂粉香气浓郁的楼前,说:“当年颜佳人就是从这里走出来的。” “这是哪儿?” “妓院。” “妓院?” “对,颜佳人十三岁那年已长得周正,被老鸨命令接客,开苞的价钱是这妓院里最高的。” “她做了妓女?” “没有,有人替她赎了身,就是买了她开苞那夜的人,那人是个教戏师傅,带她回了家,要教她唱戏。功夫不负有心人,十年过去,她终是成了角儿了。” 颜如玉又牵着她来到一处干净的宅子前,推了推她,示意她自己走。刘伶子刚向前挪了几步,迎面便冲出来一个男人,捉住了她的手腕。 第60页 “你给周老闆唱戏了?” 这男人,清秀的眉眼,刘伶子记得他,就在她酒醉的那一夜梦中。 “是。”不由自主,刘伶子听到自己的口中冷冷吐出了一个字。 “啪!” 一个巴掌打在刘伶子脸上,她的嘴角立刻淌出了血。 “婊子!” “婊子无情,戏子无义,两样,都是你给的。”刘伶子静静地说。 可是不知为何,她觉得她的心是在哭着。 男人一手指着她,忽地从背后抽出一把刀,抵在了她的脖子上:“那我不如杀了你,免得你糟蹋了老祖宗的戏。” 刘伶子眼珠缓缓移动,看向他:“只有周老闆能让啼春楼存活,也只有周老闆能让老祖宗的戏存活。” 男人愣住了,手缓缓滑下,刀锋尖利,在刘伶子脖间滑下一道红痕。 落下的是血,亦是耻辱。 眼前如走马灯,刘伶子看着她与这男人的过往,看她被男人伴着一步步成了角儿,看到啼春楼遇了难,看她委曲求全求了周老闆。看她日日为戏痴迷,看她二人间的撅隙,一日一日,终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汇成万丈深渊。 老祖宗的戏被打成了牛鬼蛇神,她糟遭了批斗,男人为她出头,被打得不如猪狗。 她咬牙挺着,却终看不得男人受苦,一碗汤,便要了他的命。 临终时他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这两样,你占全了。” 她一辈子没哭过,只这一日,嚎啕大哭。 她错了么?在那个动乱的年代,头顶的日头是黑的,连脚下的路都照不见,如何照得未来?死了,是解脱。 而她,因着哭坏了嗓,再不能唱戏。 她是谁?她不是刘伶子,她是颜佳人。 “老祖宗的戏,颜佳人是要唱下去的,因为她男人爱听。” 颜如玉的声音远远传来,刘伶子惊讶回头,却只看见脚边,一袭旗袍,一只簪。 她仍坐在戏台上。 她忽然轻轻地笑,如着了魔,站起身来,缓缓褪去自己衣裳,拾起那件旗袍,刚好能包裹住自己的身体,曲线玲珑,髮髻绾起,簪一支簪,像极了颜如玉,亦像极了为她指点的少女,那是颜佳人。 “唱起……” 她拿了腔,台下一片掌声,不知何时现出了观众,一张张惨白的脸,民国时期的装扮,有头有脸,都来看她,都来看颜佳人。 是刘伶子在唱:“好一似嫦娥下九重,清清冷落在广寒宫。” 亦是颜佳人在唱:“人生在世如春梦,且自开怀饮几盅。” 这才算是《贵妃醉酒》的正式开演,十足的气势,前朝冤魂来为她捧场,古往今来,她独一无二。 这一场戏竟唱得轰轰烈烈,直到外面起了黎明,哗啦啦的掌声,才将歇了。 工作人员一个个推门而入,见到一身旗袍的刘伶子,恍惚以为,那是颜老闆。 这一夜的《贵妃醉酒》首演,颇为成功,唯唯诺诺的刘伶子一炮而红,从此便成了角儿了。 只是举手投足间,她再不是往日的刘伶子,雷厉风行的气魄,很像从前的颜老闆。 一身旗袍来来去去,簪着的髮髻,绕了一生情思。 有高寿的老人来看戏,竟指着台上的刘伶子,老泪纵横:“颜老闆!颜老闆!” 人都以为他说的是颜如玉,可只有啼春楼知道,他唤的,是颜佳人,倾世名伶颜佳人。 四十九日后,《贵妃醉酒》仍于夜间上演,可值班的服装师喝多了酒,酒精不小心洒上戏服,因着一个菸头,起了火,火势汹汹,将整整一座啼春楼焚毁得干干净净。 大火来临的时候,观众垂死挣扎,只刘伶子仍于戏台上做着她的贵妃,喝着痴情的伤。 从此,啼春楼所在处便荒了,就是平日里也鲜少有人经过,因为时常有人听到此处传来唱戏的声音,咿咿呀呀,都是前朝旧梦。 日子一日一日过,城一日一日老,年轻后生一代一代出,昔日的名角儿终将淹没于浩瀚戏海,可对戏的痴迷,却生生不息。 有个秘密,知道的人都已成了一抔黄土,当年的文化大革命,这些名角儿被安排在啼春楼中批斗,他们活在戏里,大多心高气傲,这般欺辱无几人能承受,所以就在挨批斗的第七日,大家齐齐商量好,一把火,自尽了。 颜佳人正是这些人中的一个。 名角儿的魂从此留在了啼春楼的戏台上,不忘身为梨园人的根本,夜夜唱着老祖宗的戏,唱给自己听,亦唱给这个时代听,而颜佳人,魂归故居,餵了她的男人一碗毒汤,从此,便得解脱。 颜如玉,是颜佳人自街头拾得的女婴,为她在纷扰尘世中一偿夙愿。 这世上有一种鬼,执念深重,可以重聚人形,祸害人心。从民国,到如今,颜家的女子只得一人,这一人,名叫颜佳人,倾世名伶,人都叫她颜老闆,她却独爱引她入戏的那人赏她的名儿。 她为戏痴,为人痴,痴情入戏,戏里做梦,戏外成空。 北方有佳人,难再得…… 午夜十二点的桂香街上,废墟前,立着一倩影,大红的旗袍,是她嫁人时穿的那一件。她眼波流转,看向周围,是幽魂一缕飘飘荡荡。 第61页 她想,要再寻张皮囊来穿上,她要唱戏,要他听到…… 第二十二谈、毛家姑妈 凉村从前是个闭塞的小村子,因为山清水秀,吸引了不少城里人来这儿观光旅游。乡镇领导有眼光,大力发展旅游事业,没几年,凉村的人都靠着这天然的资源发家致富,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 凉村其实不大,村上每家每户都相互熟识,有什么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事情在村里传得也快,像最近,就出了一桩事情。 事情还跟城里来的几个年轻人有关。 几个年轻人是在旅游淡季来凉村的,开了两辆越野车,直接到了毛有金家,交了一个星期的住宿费,把他家的房间全包了下来。 毛有金经营农家乐,碰上旺季的时候,房间全满那是常有的事情,可现下是淡季,这情况就有些稀罕了。那两辆越野车开过来的时候,不少人看见了,心里顿时就不乐意了,你说村里经营农家乐的人也不少,可怎么偏偏就毛有金运气好呢?要知道他毛家可算是臭名昭着的。 说臭名昭着,是因为毛家有户亲戚,行为不检点,让全村人唾骂,一家人都抬不起头来,连带着毛家名声也坏了,被村里人瞧不起。虽说这事情已经过去了几十年,但老一辈的人每每教训子孙,总拿毛家亲戚说事儿,久而久之,便是连小孩子也有模有样的欺负毛家,毛家在村里很是没地位。 可没地位归没地位,做生意嘛,开门迎客,客人可不管你家有没有地位,看得顺眼就住进来。还别说,整个凉村也就毛家的农家乐生意最是红火,很惹人嫉妒。 来毛家的这几个年轻人都是大学时的同学好友,专挑了淡季没人的时候凑了年假过来放松放松,顺道好好欣赏欣赏凉村周围的美景。这倒可以理解,旺季的时候,一茬接一茬游客过来,到处都是人,哪儿还有看景的心思?毛有金直夸赞这些年轻人脑子好使。 年轻人四男四女,青春活泼,也好交际,瞬间就和毛有金聊开了。年轻人里像是领头的那个,名字叫耿建,为人很是好爽,女朋友叶静人如其名,娇娇小小的,总黏着他。别人聊天,叶静就静静的听,是个很容易让人忽略的角色。 有个叫邓超楠的姑娘最聒噪,跟个男孩子似的,大嗓门儿,提议晚上去河边烧烤,朋友们纷纷同意。毛有金一听,却连连摆手:“不行不行,晚上黑,河边儿危险,你们要想烧烤,在我后院也是一样的。” “我们又不下去游泳,有什么危险的?”邓超楠笑他:“老闆你就是大惊小怪!” “我们村的人到了晚上都不敢靠近河边的,那地方太邪乎!” 年轻人都好奇了:“怎么邪乎?” 毛有金神色有些紧张:“说是那地方闹鬼!” “诶?那更要去看看了,我就喜欢那些稀奇古怪邪邪乎乎的事情!”邓超楠来了兴趣:“权当探险了,是吧?” 耿建第一个响应,男的都兴致勃勃,可另三个女生却不大乐意,尤其是叶静,扯了扯耿建的袖子,小声道:“我害怕。” “有我在呢,怕什么!”耿建把她搂进怀里,做了主:“那就这么定了啊!” 无论毛有金怎么阻拦,几个年轻人都铁了心要去河边烧烤,让毛有金张罗烤架食物,到傍晚的时候,两辆车开着就去了河边。 年轻人在城市里呆久了,见到青山绿水,自然一阵兴奋。下了车,女生们都拿着相机一通乱拍,间或摆个或小清新或文艺范儿的pose,把自己和美景圈在了一起,到时候好发微博上显摆。 叶静来的路上还有些害怕,这会儿把恐惧一股脑儿全忘了,耿建看她玩儿得开心,也放了心,和其他男生一起支烤架准备材料,四个人有说有笑,爽朗的笑声迴荡在河边。 叶静玩儿得累了,坐在草丛边支着下巴看着耿建,嘴角挂着一丝幸福的笑。邓超楠在旁边看见了,冷哼一声:“看你那样子,装什么清纯!” 叶静听见了,脸色瞬变:“邓超楠你什么意思?” “我什么意思?我什么意思你心里清楚!耿建喜欢你你就当自己是女王啊,有本事就这么端着架子啊,还不是被耿建给吃干抹净了?自己不知检点,还不让别人说!” 叶静急了,站起身就给了邓超楠一巴掌:“你胡说!” 邓超楠也不是好惹的,一个巴掌回了过去,听声音就知道是使了力道的,叶静脸上立刻红了起来。另外两个女孩子见不对,忙上来拉住她二人:“刚才不还好好的,怎么吵起来了?” 邓超楠却依旧不依不饶:“我一看她那样就噁心,不就是怀了耿建的孩子吗,耿建有说要这个孩子了吗?当初要不是我甩了耿建,你能有机会和他在一起?别在我这儿装正室范儿!” 她这一说,另外两个女孩子都愣了:“叶静,你怀孕了?” 叶静不说话,只低着头哭,那边男生听到这里有争吵声,都跑了过来。耿建一见到叶静哭就急了,看向邓超楠:“你怎么着她了?” “哟!还真是心肝宝贝啊!耿建,你女朋友真娇气,说两句就哭。我说得也没错啊,她不就是未婚先孕么……” “啪!”一个清脆的巴掌声,是耿建扇了她,邓超楠不可思议地看着他,忽然诡异地笑了笑,转身跑了。 第62页 “这烧烤没法吃了,回去!”耿建拉着叶静就往回走,这一场野外烧烤不欢而散。 晚上,叶静睡在床上,总觉得不踏实。 邓超楠跑了之后倒现在都还没有回来,打手机也打不通,其他几个人说要出去找,被耿建拦住了:“她有手有脚有脑子,该回就回了,不回就是滚蛋了,找她做什么,碍眼!” 这么一说,大家也都各自回房睡去了。叶静本来窝在耿建怀里睡得好好的,却忽然做了一个怪梦。 梦里她看见了一个长髮及腰的女子,坐在窗前,抚摸着自己的肚子。因为是背对着床,所以叶静看不清她的模样。叶静记得睡觉前耿建是锁了门的,那这个女子是怎么进来的? 她张嘴要叫,却发不出声音来,伸手想去拍耿建,却动不了。那女子开始哼着歌曲,听起来像山歌,难不成她也是凉村的人? 女子慢慢回过头来,对着叶静微笑,她笑起来的样子非常好看,恬静,温柔,想来她的性子也该是令人喜欢的。 她伸手摸上叶静的小腹,轻柔地摩挲着:“怀孕了?有三个月了吧?” 叶静点了点头,女子又笑了:“那可要保护好它啊。” 她这话说得莫名其妙,叶静觉得奇怪,刚想问,女子已经站起了身:“欺负你的人,总会付出代价的。” 她说话没头没脑,却让叶静觉得身上一阵寒冷,一哆嗦,醒了。看向窗户边,哪里还有那女子的身影,原来一切都是她的一场梦罢了。 叶静觉得有些心慌,那女子说欺负她的人总会付出代价,是说邓超楠吗?邓超楠她回来了吗? 叶静起身去了邓超楠房间,合住的女孩儿揉着眼睛开了门,说是邓超楠还没回来,这时已是凌晨三点了。 “还没回来?不会出什么事情吧?”叶静有些担心,女孩儿撇了撇嘴:“她都对你那样了你还担心她,真是善良。” “我总觉得心里慌慌的,你还记不记得老闆说过河边闹鬼的?” 女孩儿一听也怕了:“别吓我,要不叫他们起来出去找找吧!” 毛有金一听有人失踪就急了,当下召集了村里的人一起出去寻,山头树林都寻遍了,直到天亮也没找到邓超楠的踪迹。 村里人开始对毛有金指指点点:“看吧,说他家不干净,这下可好,一个大活人丢了,看他怎么收拾!” 毛有金闷着头不说话,召集了几个人去了趟河边,忙活了一上午,打捞出一具尸体来,正是邓超楠的尸体。 所有人都被吓住了,先前说风凉话的村民这会儿也是一脸恐惧,口中不住念叨着:“毛家姑妈!是毛家姑妈!” 耿建觉得奇怪,向村民打听,可村民一个个都摆摆手回了家去,显然不愿多说。再跑去问毛有金,毛有金嘆了口气,无奈道:“毛家姑妈是我们毛家先时的一户亲戚,也是住在凉村,按辈分我们该叫她一声姑妈。她那是是村里出了名的美人儿,上门提亲的人有不少,可她都不喜欢,偷偷跟城里来旅游的一个男人好上了,还怀了那人的孩子。在当时这行为可真是不检点,村里人知道了,都骂她不要脸,说孩子是孽种,留不得。毛家姑妈的爹娘也很生气,她爹性子急,拿棍子打她,结果下手没个轻重,毛家姑妈身子又弱,伤得重了,孩子流了产,加上情绪抑郁,没几天人就走了,尸体被埋在河边。这么多年过去了,村里总有年轻的女孩子夜里在河边看见个长髮及腰的女人晃荡,沖她们笑,她们好奇过去看,有的就溺了水。村里人迷信,都说是毛家姑妈来索命了!” “难道说……邓超楠遇见了毛家姑妈,所以……”叶静吓得缩进了耿建怀里:“耿建,我不要在这鬼地方待了,我要回去。” “便是要回去也得等警察来了再说啊!”毛有金劝她:“姑娘,你们是一起来的,警察肯定是要找你们录口供的,所以啊,你们现在还不能走。要不你先回去休息休息?” 耿建看叶静脸色苍白,也不同意立刻就走,扶她回了房间。不知道怎么回事,叶静一回到毛家就感觉到睏倦,脑袋一沾枕头就睡着了,门外声音嘈杂,她一点儿也听不见,沉浸在自己的梦中无法自拔。 她又看见了拿个女人。 女人依然坐在窗边,一手抚摸着自己的小腹,满眼温柔:“知道吗,我曾经也有个孩子,三个月大,小小的,生长在我的肚子里,我甚至觉得能感觉到它的唿吸和心跳,那种感觉,男人是不会懂的。” 叶静坐起了身,问:“那后来呢,生下来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 女人眼底蔓延过一层哀伤:“后来,它不在了……” 叶静连忙道歉:“对不起,我不知道……” 女人笑了笑:“姑娘,你还没结婚呢?” 叶静红了脸:“还没有……” 女人站起身,凑到了她耳边小声道:“那你可要小心了,他们会来抢你的孩子……” 叶静禁不住打了个哆嗦:“他们?他们是谁?” 女人指了指窗外:“人,这个村子的人,就要来了……” 她的脸忽然间变得狰狞,说不出是哭是笑,空洞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叶静的肚子,好似要将她腹中的孩子生生剖出来一般。叶静只觉得脑袋里轰隆作响,下意识地裹紧了被子:“你,你是,毛家姑妈?” 第63页 “毛家姑妈?”女人歪着脑袋想了半天:“他们是这么叫我的?呵呵!我都这么老了?当初怀着孩子的时候,我只有你这么大……”毛家姑妈身手抚摸着叶静的脸:“看看,你多年轻漂亮,怎么能让他们欺负呢?” 她的手冰凉,让叶静不住发抖,眼泪扑簌簌掉了下来:“你,你想干什么?” “别怕,我要保护你和孩子的。”毛家姑妈的手滑到她的小腹上:“那女人欺负你,我便让她做了鬼,你高兴吗?” “是你杀了邓超楠?” “我可没有杀她!我不过是站在河中央叫她,是她自己溺了水,怪不得我。” 叶静连声音都已经在缠斗:“她跟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是为了你啊姑娘!她说你不知检点,让别人都知道了你未婚先孕的事情,他们容不下这个孽种的。我不能让他们害你和孩子,绝不能……” “可你也不能杀了她,那是一条人命啊……” “他们的命是人命,我肚子里的孩子就不是一条人命吗?他们当初骂我,害的我爹把我肚子里的孩子活生生打死的时候,有想到那是一条人命吗?”毛家姑妈已经近乎咆哮:“他们现在日子可越过越好了,我不甘心,我不能让他们这么心安理得,我要为我死去的孩子报仇!” 她狰狞的面孔近在咫尺,吓得叶静从床上翻滚了下去,可就这么一滚,她总算是从睡梦中醒了过来。睁开眼睛,是耿建着急的面容:“小静,你怎么了,是不是做噩梦了?” 叶静满脸的泪水还没有干,抓着耿建的手颤声道:“耿建,是毛家姑妈,我看见她了,是她引诱邓超楠下了河……” 耿建显然不信:“胡说什么?那毛家姑妈都死了那么久……” “你看见毛家姑妈了?”毛有金不知何时出现在了门口:“她长得什么样子?” 叶静画得一手好画,向毛有金要了纸笔,一会儿功夫,梦里毛家姑妈的模样已被她描绘在了纸上,毛有金一看,立刻跪倒在了地上:“造孽!造孽啊!” “她真的是毛家姑妈?”叶静问。 毛有金点了点头:“家里从前有她的照片,我小时候见到过,后来出了年轻姑娘溺水的事情后,家里老人就把她的照片全烧了,从此毛家姑妈就成了一个忌讳,但凡毛家的人,一概不能提起。我曾经听爷爷说过,毛家姑妈死时心里有怨,所以不能轮迴托生,必然要在人间造孽。没想到,爷爷说的竟然应验了,毛家姑妈这是来索命了啊……” 叶静吓得直缩在耿建怀里哭,哭了一会儿,忽然间想起了什么:“毛家姑妈也不想的,他们生生夺走了她的孩子,即便她没结婚,那也是条生命啊,怎么就能活活打死了呢……” 毛有金嘆了一口气:“没办法啊,在那个时候,人言可畏。先前村里溺死了年轻姑娘,有人说是毛家姑妈来报仇了,我还不信,这回可算是信了。姑娘,毛家姑妈是托你来寻个解脱啊!” “解脱?该怎么样才能让她解脱?” 毛有金回了屋,拿了个盒子出来:“这是爷爷去世前交给我的,说是万一有一天村子里出现了怪事,可能就是毛家姑妈回来了,到那时,便让我打开这个盒子,还了毛家姑妈的心愿。” 盒子里,放着一块小小的翡翠平安扣,红绳繫着,一看就知道是给小孩子戴着保平安的。毛有金爷爷留了封信在里面,说这个平安扣是毛家姑妈给自己的孩子准备的,却没想到,最终也没能亲手给孩子戴上。毛家姑妈的爹娘在她死后很是后悔,就留下了这个平安扣,算是对她们母子俩留一个念想。 信上还说,若想化解毛家姑妈的怨气,需将她的尸体挖出来,用渔网裹了,同平安扣一起烧个干净,她便能化去一身仇恨,回到该回的地方去。 当天晚上,毛有金便去了河边,叶静和耿建站在他身后,亲眼看着他从河边一处寸草不生的地方挖出了一具棺材,打开来一看,里面躺着的女人,依然如同年轻时一般光鲜亮丽,没有一丝腐朽。怨气支撑着她熬过了漫长的岁月,让丑陋再也无法近得她的身前。 毛有金将平安扣挂在了毛家姑妈的脖子上,美玉衬佳人,叶静不由感嘆:“她真漂亮。” “只是可惜了,生错了年代。”耿建说。 毛有金和耿建合力用渔网把毛家姑妈裹紧了,然后一把火,将她永不腐朽的青春就此埋葬。 熊熊火焰中,叶静看见毛家姑妈对着她静静微笑,嘴唇翕动着,说出了一句话:“谢谢,要让孩子平安长大啊……” 叶静的眼泪瞬间滑落,耿建搂紧了她,在她耳边轻声而坚定地道:“小静,我们结婚吧!” 毛家姑妈看着他二人,脸上盛开的笑容比烟花灿烂,渐渐消失不见。 来年春天,这片寸草不生的土地终将开出花来,就如善良的生命,一代又一代延续,生生不息。 毛家姑妈,清俞樾《右台仙馆笔记》卷五曾记载:湖北咸宁乡间有毛氏女,未嫁而与人私,父母怒而杀之,埋其尸于野,俄而成殭尸,出逐行人。乃发而焚之。俗言焚殭尸必覆以渔网,而时未计及,其鬼遂时出而为厉,凡人家子女之洁白端正者每每为所祟死。远近咸称之曰毛家姑妈,不知其所起,亦不知其何以得此称也。 第64页 第二十三谈、食音 待我长髮及腰,少年娶我可好?待你青丝绾正,铺十里红妆可愿? 从谢正宁房间传出的箫声忽然间断了,他愣愣看着手中陪伴了他多年的箫,上面几道裂痕明显,而他的脑海中迴荡着的,便是方才在微博上看到的这一句话。 最近不知是怎么了,“待我长髮及腰”体在网络上爆红,就连谢正宁的女朋友也总会拿这句作为逼婚的对白,他们在一起十年了,是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 可谢正宁还不想考虑这些事情,眼下,他关心的是自己手中的箫,有了裂痕的箫,再也吹不出称心如意的音来。 “阿宁,该出发了,快下楼来!” 楼下小院中的母亲正在催促,从窗户望下去,他的小女友丛桃正挽着母亲,俨然一个懂事儿媳的模样。 女人就是麻烦。 谢正宁嘟囔了一句,拿了箫,下了楼去。 车子载着他们一路驶向郊外的老宅,春光大好,他们要去度假。 谢家的老宅,自元朝便已存在,风风雨雨这么多年,朝代更替,战火纷扰,它侥倖留存,福荫了谢家祖祖辈辈,是谢家的恩人。 这是丛桃第一次来到谢家老宅,她从来没有想到,原来谢家竟然有钱到如此地步。 丛桃好古玩,所以在看到谢家老宅的第一眼便知晓了,这栋宅子上上下下每一根木料,都是上好的金丝楠木,百里挑一。古时是怎样的人家,才会明目张胆在皇帝的眼皮子底下修建这样一栋宅邸,想来地位也是不凡的。 老宅处处透着木料的香气,应是有人常来打扫,所以未见得经年日久的尘土。丛桃被安排住在后院,是古时女儿家的闺房,而谢正宁则一如既往住在他的东厢房。 丛桃不太喜欢分给她的房间,她一个人住在后院,偌大的庭院,再加上这样古朴的老宅,想想都觉得恐怖。 可是谢正宁说这是家中规矩,丛桃只得忍了。 回到老宅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祠堂祭拜先祖,这是丛桃不能参与的,她只远远在门外看见香火旺盛的祠堂中,牌位连绵,依稀见得上面金色的大字,除了谢家人,竟还有姓向的。 姓向的人为何会出现在谢家的祠堂中,丛桃不得而知,想着晚上找谢正宁问一问。 谢家老宅的后院只种了一种植物,便是桃花树,桃花在这春天里开得很是应景,也映衬了丛桃的名字。 桃花树簇拥着一汪温泉,丛桃一眼便看上了,当晚饭后便拉着谢正宁来泡温泉,谢正宁倒没这心情,只坐在岸边大石上,赤了脚泡在水里,手中还握着那支有了裂痕的萧。 这支萧跟随谢正宁多年,如今吹不出无暇的音,他自是惋惜的。 老宅里此时点了灯笼,放眼望去,一盏盏在夜风中招摇着,很有古韵。后院里只他二人,可听得丛桃撩拨的水声,哗啦啦流淌进谢正宁的心里,抬头瞧着新月如钩,时而被云雾遮掩,身旁氤氲着水汽,让谢正宁想到江南,一场雾,一场雨,一场烟。 不知何时已将萧放在了唇边,一曲清音流泻而出。 吹出的是江南的婉约,春风细雨,柳丝如烟,芳菲十里,花如繁锦。 有笑声飘荡:“来……” 似轻烟,又似嘆息,来至耳边。 箫音打了个转,停歇下来。 “你说什么?”谢正宁问丛桃。 月光下,丛桃慵懒地靠在水中突起的石头上,长发飘在水面,如生长出了花,一片春色。 “我哪里有说话,这首曲子吹得正好呢,怎么突然停了?” 谢正宁再次把萧放在唇边,却是一个漏音,箫声再不浑厚婉转。 寂静的夜色中,可听得轻微的“喀嚓”声,谢正宁手指抚摸着萧,感觉到先时的裂痕更深了些。 原来再好的紫竹,也会有上年纪的一天,这支萧从祖上传下,到他手中,已不知经过了多少代,萧身已被抚摸得包了浆,是支有油头的好萧。更何况它的音积淀了歷朝歷代的兴亡,所以更有韵味。 “来……” 又是一阵笑声,后院里起了风,温泉里的水汽瀰漫得满了庭院,四下里像是起了雾,什么都看不清了。 唯灯笼的点点火光,那么真切。 “公子,来……” 这回听得清楚,声音自温泉中央来,正是丛桃所在位置。谢正宁腿上似有东西爬过,蛛丝一般,攀着他的脚趾不断向上,像为他作了茧。 “待我长髮及腰,少年娶我可好?” “待你青丝绾正,铺十里红妆可愿?” 低语声蜿蜒,仿佛当真有青丝绕膝,谢正宁低头,腿上一丛黑,招摇如水草。 是头髮! 丛桃的头髮何时竟已这样长了? 谢正宁抬手撩拨起一捧水,髮丝自他指尖滑过,极痒。 闻到的都是桃花的清香,小院中下了花雨,桃花瓣飘在水面,让谢正宁恍惚觉得如梦。 “公子……公子……来……” 轻轻一声唤,谢正宁一个没注意,手中的箫掉落泉中。 箫是他家的宝,亦是他的宝,想也没想,谢正宁就潜入了水底,四处是温热的水,包裹着他,皮肤上总似有青丝滑过,他的手摸到一处突起,竟是块石碑,黑暗中不可视物,只得用手辨认,石碑上刻着的字是“谢将军白衣之墓”,右下角落款,单单一个桃字。 第65页 原是一方青冢,却为何深埋水底?谢将军白衣,也是谢家人? 谢正宁正疑惑,耳边传来笑声,唿吸可闻,匆忙回头间,眼前掠过的,是一团影。 “来……” 谢正宁瞬间没了唿吸。 眼前仍是水雾瀰漫,待看得清楚,谢正宁却是端坐在温泉旁的桃花树下,箫放在唇边,吹的是从未听到过的曲。 依稀又有笑声,由远及近,银铃一般,来至身前,却是一刚留了头的女童,穿着古时的衣衫,像个娃娃。 “向大官人说家中来了位会吹箫的将军,就是你吗?” 女娃娃说话并不客气,谢正宁听到自己的笑声,还有回答:“对,就是我,我叫谢白衣。” 谢白衣,是那方青冢下埋着的人。 “你吹的箫真好听,教我好吗?” 谢白衣笑了起来:“告诉我你的名字。” “我叫向桃儿,他们都叫我桃娘。” 谢白衣朝向桃儿伸出了手:“桃娘,我来教你吹箫。” 向大官人,富可敌国,人不知其家中幕僚许多,有文有武,最令世人景仰的那一个,是人称大将军的谢白衣。 谢家人,依附向家得以立足,谢白衣视向大官人如兄长,肝胆相照,义薄云天。 前段时间听闻向大官人外出踏青拾得一孤女,养在别苑,今次谢白衣来别苑小住,是第一次见到桃娘。 向大官人视桃娘如爱女,为她在院中栽满了桃树,唯一一汪温泉只得她用,旁人没那个福分。 桃娘总爱扯着谢白衣的长髮,看那一头青丝铺肩,甚羡慕。 桃娘说:“待我长髮及腰……” “什么?”谢白衣不明。 桃娘不答,只笑,她最爱在桃花树下舞蹈,温泉水汽氤氲,江南的天,一场雾,一场雨,一场烟。 长髮及腰,不过几个白驹过隙,谢白衣外出多年,再回来时,桃娘已是大好芳华。 向家却已不再似先前,皇帝一个龙颜大怒,昔日的首富瞬间没落破败。 向大官人家财散尽,却独独留下一栋别苑,他早有心机,将这别苑隐蔽。都是金丝楠木搭建的屋阁,莫消说里面陈列的古董珍玩,俨然一栋黄金屋,如何掩人耳目? 无人得知,可但凡靠近别苑的人,只见得荒颓的院墙,杂草丛生,如何住得了人? 当谢白衣推开别苑大门,又是一番奢华光景,他诧异间,听闻得后院歌声:“待我长髮及腰,少年娶我可好?” 绕过石屏风,穿过抄手迴廊,来到的后院桃花开遍,只见花,不见人。 温泉边的青石上,躺着一支箫。 谢白衣拾起,看箫下压着的纸笺,是向大官人的字迹,将这宅院和紫竹箫留他,一併留下的,还有桃娘。 向大官人将这孤女交由他照顾,可桃娘又在哪里? 水汽氤氲,听得轻嘆声:“来!” 谢白衣鬼使神差走入水中,箫声起,眼前缓缓现出一个人儿来,桃花下舞蹈,都是风流。 箫声停,人灭。 箫声起,人来。 桃娘一串银铃般的笑声洒下,谢白衣晕倒在水中。 巨大的窒息扑面而来,谢正宁忽地坐起,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回了房中,床边围着的,都是谢家人,还有他的女友丛桃。 “你可算醒了,吓死我了。”丛桃内疚得直哭,谢正宁看向一旁,管家忙来解释:“少爷溺水了,如今醒来,可算是没事了。” 一圈人关切问候,过了许久才离开,只丛桃不走,赖在他房里要陪他。 谢正宁昏昏沉沉睡过去,睡梦中手触到身旁,冰凉凉的,是他的箫。 桃娘的脸一闪而过,谢正宁惊醒过来,房中的灯不知何时已灭,丛桃趴在他床边,已睡熟了。 想到梦中听到的曲调,谢正宁拿起箫来,凭着记忆吹出,竟是一个音也不差。虽是春天,可外面却起了风,看得见灯笼摇晃,火光曳曳,有一袭影儿,如烟而来。 房门缓缓推开,木料的香气中,有烟飘入,只在床边徘徊,响在耳边的声音,是一声轻嘆:“继续吹下去……” 尽管震惊,但谢正宁的箫声果真未停,就看得那团烟雾渐渐勾勒出一个轮廓,娉娉婷婷,是个少女,长发铺展至脚踝,笑靥如花。 竟是桃娘。 她缓缓走至谢正宁的身边,语笑嫣然:“将军别来无恙。” “你是说谢白衣?我不是……” 桃娘轻轻摇了摇头:“将军可还记得身后事?” 谢正宁摇头,桃娘笑起来:“将军,箫在,我在,箫亡,我亡,你的箫音不绝,桃娘不死。” 桃娘忽然消失,只因丛桃忽然醒来,睡眼惺忪看向谢正宁:“这么晚了,又拿箫做什么?” 谢正宁却未理会她,只顾吹箫,当箫音再次响起,庭院中,桃娘的身影忽隐忽现。 谢正宁边吹箫边跟着她,在谢家老宅中兜兜转转,脑海中依稀现出些凌乱画面,都是前朝旧事。 在温泉中晕倒的谢白衣,再醒来时,人已躺在岸边,箫握在手里,触感有些不同。 那箍箫的圈,竟似头髮,一圈又一圈,如青丝绾正。 第66页 每每吹起箫来,都听得到桃娘的笑声,满园都是桃娘的影子,待得谢白衣追去,忽又烟消云散。 向大官人留给谢白衣的宅邸,不过一间空宅,谢白衣独自一人在此处住下,日日吹箫,总觉身旁有人,哪里都是,如影随形。 直到一日夜间,于藏书阁看书的谢白衣听得一声轻唤:“来!” 谢白衣循音而去,竟在靠墙的书架后发现一个密道,举了灯烛下去,一室古玩珍宝,黄金白银,正当中一棺椁,亦是上好金丝楠木,里面躺着的,是桃娘。 桃娘已死,青丝尽断,只为他做了那支箫。 身后有风,玉手搭于肩上,谢白衣惊恐回头,桃娘的魂魄立于面前,对他笑着:“向大官人一辈子珍重的东西都留给了你,可这宅子里都是他的心血,你祖祖辈辈都要替他看护好了,这是你报他的恩。” “桃娘,那你……” “我也要报我的恩,你可知有种巫术,将人的魂魄禁锢,所以能荫庇宅院,陪向大官人黄泉下走一遭,是报了养育恩,你不在时,我替你为他守护这宅院,不让外人靠近,这是为你报他的恩。将军,桃娘已是鬼了,桃娘的魂在那里。” 她所指的地方,是那管箫,青丝缠绕,将她的魂魄禁锢。 所以旁人见不得这老宅的面貌,以为荒宅一座,实则暗藏玄机。 “谢将军,桃娘好饿……” 谢白衣看着桃娘的魂魄飘近,竟抬起他的手臂,让他吹起箫来。 箫声婉转,宫商角徵羽,尽数被桃娘吸入口中,有箫音在的地方,她才能存活。 饱食后的桃娘,哼起曲儿来:“待我长髮及腰,少年娶我可好?待你青丝绾正,铺十里红妆可愿?” 她已长髮及腰,却青丝尽散,再不得少年绾正。 自此往后,谢白衣日日吹箫,日日见得桃娘,却少年白髮,一日快过一日老去。 他不知道,桃娘亦不知道,食了箫音,亦会食了他的命。 谢白衣娶了妻,生了子,子子孙孙守护这宅院,是报恩。 不过五年光景,谢白衣的生命便走到了尽头,临终之前,他将自己青丝割断,一圈一圈,缠于箫上,与桃娘的青丝互绾。 他对桃娘说,他要生生世世投胎谢家,若有能将这箫吹出音的人,便是他谢白衣来寻桃娘了,到那时,十里红妆铺地,他要将桃娘迎娶过门。 谢白衣的尸骨蹊跷不见,无人得知,是这老宅中桃娘的魂灵将其偷了去,埋于泉下,青冢一方,只属于她。 自此,再无人吹得那箫,桃娘的魂灵亦不曾出现,谢家人世世代代守护这栋宅院,不忘祖训。 直到谢家诞下一男婴,名叫谢正宁。 谢正宁在宅院中失魂落魄的走,箫音在寂静的宅院上方迴荡,哪里都是木料香,哪里都是清音转。 丛桃哪见过谢正宁这般模样,只在身后紧紧跟着,大声叫着谢正宁的名字,可谢正宁却对她不理不睬。 谢正宁吹着箫来到温泉旁,坐于桃花树下,说也奇怪,自他坐下那一剎那,所有桃花都飞离枝头,漫天飞舞。 谢正宁脚边,如丝缎般柔顺的青丝,在水面柔柔飘荡,如水草一般,四处响起笑声,轻声低语:“来!” 丛桃看到了,亦听到了。 她失声叫喊出来,大团的头髮缠上她的足踝,如蛛丝,吓死她了! “正宁!正宁快来救我!” 谢正宁却只呆呆看着前方,氤氲水汽中现出的女子,身段窈窕,微闭双目,贪婪吸食着空气中的音律。 是有几百年了?她未曾进食,魂灵都要干瘪,却仍不愿踏上黄泉路,奈何桥上,孟婆一碗汤,她怕再见不到她的谢将军。 那巫女曾对她说过,若想禁锢的魂灵终得解脱,有两个法子,一是阴曹地府走一遭,轮迴往生,一是寻个女子,附了她的身,用她的魂,换你的魂。只是这女子的名中,需也印刻了你的名。 向桃儿和丛桃,她二人有一个共同的名。 音律吸食入肺腑,化作三千青丝,越来越长,直至将整片泉水淹没。 丛桃被青丝渐渐拉入水中,尽管她拼命哭喊,却无一人来救。 箫声却忽然间止了,谢正宁缓缓站起身,要去拉桃娘的手:“桃娘,是时候去投胎了。” 所有张牙舞爪的青丝一瞬间无力滑落,紧紧包裹住桃娘的身体,她不可置信地看着谢正宁,灯火下的面庞妖娆:“将军,你可是要背弃誓言?” 谢正宁将已吓得惊魂不定的丛桃拉到自己身侧,目光炯炯,只注视着桃娘:“我会与你一同走那黄泉路,只是请你放过她。” 桃娘看着她二人,笑了:“将军说的可是真的?” “千真万确,只是,需得给我一年时间。” “一年啊!”桃娘呢喃:“这三千青丝怕是又要长了许多。” 她面如桃花,终化作一团青烟,裊裊散开。 “将军,来年桃花开时,你我再见,只是桃娘离不得你的箫声,请你为桃娘日日吹上一曲,桃娘便存在着。” 桃娘的声音消逝在天的尽头,谢正宁仰头眺望,那里,一抹鱼肚白,是要天亮了。 不日,谢家老宅中有一对新人拜了天地,却并未邀请宾客,只一桌亲朋,婚宴设在后院温泉旁,一拜天地时,谢正宁执了丛桃的手,拜的是湖底那方青冢。 第67页 谢家老宅,桃花开了不败,谢正宁在桃花树下一坐便是一日,吹出的萧声总伴着一院落花,老宅的僕人都说,常在深夜听得女子笑声,又见得抄手迴廊有飘渺鬼影,团团如烟,似女子青丝铺地,妖娆至极,好生诡异。 一年后,丛桃诞下一男婴,同一日,正是丛桃临盆之时,谢正宁失足跌落泉中,不幸身亡,却早已为男婴取好名姓,叫做谢白衣。 谢白衣天生聪敏,最爱父亲留下的紫竹箫,三岁便可用萧吹出音来,不到五岁,吹出的曲子浑然天成,被人称作神童。 二十岁的谢白衣,于谢家老宅桃花树下吹箫,却听闻一声轻唤,他于落英缤纷中回头,见一小姑娘攀了院墙,一张笑脸,人面桃花相映红。 “大哥哥,你吹的箫真好听,教我好吗?” 谢白衣笑了起来:“告诉我你的名字。” “我叫向桃儿,他们都叫我桃娘。” 谢白衣伸出手来:“桃娘,我来教你吹箫。” 人世间,有黑白二巫,白巫多祝吉祈福,擅医术,治病救人,黑巫则多诡异之术,最禁忌的一种,是将人魂魄禁锢于物中,达到荫庇一方的目的。 禁锢于萧中的魂魄,记忆不散,食萧音而生,一日一日,等着那心许的男子回来,青丝绾正,娶她为妻。 然世事难料,坎坎坷坷,多少朝代更替,多少轮迴过去,二人终于得见,携手共走黄泉路,喝了孟婆熬的汤,却依然能将对方铭记,只因你的萧声刻在我的魂灵里,生生世世,永不消弭。 箫声在,你在,我在。 第二十四谈、遗灰 常青墓园的守墓人老赵头近些日子总睡不大好。 守墓人这份工作,其实是个顶辛苦的差事。偌大一个墓园,其实守墓人倒没多少,一个人被分了大片面积,打扫卫生,给墓园的花木修剪,在别人上完坟后还得把贡品给回收回来,否则长期放着,腐烂变质,味道很是不好闻。就是到了晚上,睡觉也得上了钟,半夜起来巡一次园,防止有小偷潜进来偷了管理处的东西。 通常,常青墓园几个守墓人晚饭是聚在一起吃的。那时管理处的工作人员都早早下班回家了,这些守墓人一个人呆着怪冷清的,就买两瓶酒,就着可口小菜,边吃边聊,沾点热乎人气,也解了闷。人么,就是群居动物,谁也不愿孤独过活,更何况这些守墓人都是五六十岁的大爷,自然更稀罕热闹些。 他们刚开始来守墓时,着实有些害怕。你想想啊,那么大一个墓园子,放眼望去,除了自己便是冷冰冰的墓碑,一座连着一座,上面的照片大多黑白色,音容笑貌永久保存,仿佛在冷冷地看着你,又仿佛下一刻他们就能从墓里爬出来,把你拉进去。 开头那几夜,老赵头真是没睡过踏实觉,常常睁着眼睛到天亮。后来,在墓园里干得久了,看着一拨又一拨人来墓园祭拜亲人,听着他们对冰冷的墓碑和黑白照片说话,看着他们在逝去的亲人面前抹眼泪,慢慢便想通了。他们做守墓人的,其实是替活人保留着一个念想,墓园就仿佛是另一个世界,人死后,骨灰埋葬在这里,就像是一个家,而守墓人就像是家中雇的保姆,替活人照顾死去的亲人,活人们有空了,想念逝去的亲人了,便来这里看看,跟他们好好叙叙旧,就好像他们仍活着一样。这么一想,老赵头便踏实了。他可是为这些死人服务的,算是有情分在里面,便是他们成了鬼魂,也断不会来缠上自己,因为毕竟有的时候,鬼比人有情。 想通了之后,老赵头的睡眠质量节节攀高,且养成了生物钟。他和工友们吃完饭,回到自己的小屋中,听一会儿广播,巡一回园,晚上十点睡觉,半夜三点准时醒来再巡一次园,之后便一觉睡到天亮。这么规律的生活,一过就是五年。 可是这段时间,老赵头的睡眠质量下降了。之所以下降,还是跟他做的梦有关。 最近也不知道怎么了,老赵头总会梦见墓园。晚上的墓园黑黢黢的,能照见路的只有天上的月亮。梦里的老赵头举着个手电在巡园,园子里一块块墓碑却都是黑黢黢的,手电打上去,光滑滑一块,没有任何照片。怪了!老赵头心里念叨着,这些照片都哪儿去了? 他顺着墓碑一排排走过去,忽然听到哭声,凄悽惨惨的,在寒风中打了几个旋儿,这个时间段,感觉甚为恐怖。 老赵头心里一阵颤抖:坏了,该不会是见鬼了吧? 虽然这么想,可他还是打着手电走了过去。鬼么,都是人吓唬人讲出来的,他在墓地五年也没见过鬼长什么模样,也不大信这些东西。只是莫要让墓园糟了贼,若是有了损失,是要让他来赔的,他的工资不知道赔不赔得起。 走进了,发现一团黑影,窝在一块墓碑前,拿手电一照,竟然是个老头儿,白髮苍苍的,看上去有七八十。 “我说老哥,你什么时候摸进来的,在这儿哭什么啊?” 白髮老头儿扭头看着他,老泪纵横:“我没有家了。” “怎么没家了?你的孩子们呢?有他们的电话号码吗,我帮你联繫联繫。” 白髮老头儿只摇头:“他们有他们的家,我有我的家,我老伴儿还在家里,我要回家。” 老赵头也是个好心的,就问:“那你家在哪儿啊,我送你回去。” 第68页 白髮老头儿忽然就不哭了指了指面前的墓碑:“我家在这儿。” 老赵头心里咯噔一声,举着手电的手已经不自觉挪了过去,光照在墓碑上,映出一张黑白色的合影照片来,上面那白髮苍苍的老头儿和他身边这个长得一模一样。 再扭头去看,那白髮老头儿却已经不见了。 老赵头就是在这个时候惊醒的,确切来说,是被吓醒的,伸手一摸后背,全是冷汗。看看表,正好是凌晨三点,他却是再没那个胆子巡园了,睁着眼睛熬到了天亮。 第二天一早,老赵头想起来昨晚那个梦,有些放心不下,凭着记忆寻到了梦里的那块墓碑,赫然正是他梦里见到的那一块。白髮老头儿和老闆依偎着,笑得慈祥安宁。 老赵头当时就傻那儿了,左想右想不对劲,忙去管理处要了些纸钱在墓碑前烧了,边烧边絮叨:“老哥啊,是不是你孩子们不来看你寂寞了啊,我给你烧些钱,你在下面吃好喝好,不够了我再给你烧……” 本以为这样就没事儿了,谁想到当晚,老赵头又梦见了他,仍是呜呜咽咽哭,说自己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老赵头觉得这事儿太过邪乎,总觉得那白髮老头儿是想让他传达些什么。从此他便留了个心眼儿,想等那老头儿的亲人来了跟他们说道说道,看看老人是不是有什么未了的心愿。 可巧了,没过多少天,那白髮老头儿的儿子竟然来了。 白髮老头儿的儿子名叫秦明,是个孝敬孩子。伺候久病在床的父母入了土后,每年清明,十月一及老人的生辰和忌日都会过来祭拜。可今年清明还没到,他却提前来了,是跟最近总做的一个梦有关。梦里,他看见了自己的父母。 父母去世也有三年时间了,他一次也没有梦见过。其实自古以来有这样一种说法,如果儿孙孝顺,及时给死去的家人烧钱,家人在地下过得好,便不会来打扰儿孙们的生活。可倘若有一天死去的家人出现在了儿孙的梦里,那么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他缺钱花了,这时就要及时给他烧些纸钱,再一个,就是他有未偿的心愿,希望儿孙帮忙了愿的。 秦明上坟勤快,地下的父母自然不缺钱花。他想来想去,可能是父母有夙愿未了。因为梦里的父母看着他一直在哭,很奇怪,父母二人隔着很远的距离,像是在一个隧道口,母亲在一头,而父亲却在另一头。父亲哭着在隧道里摸索,可就是走不到母亲那边去,而母亲无论如何探头张望,也看不见父亲的身影。他听到父亲颤抖的声音,说好饿,说找不到家了,说要回家,要回到老伴儿身边去。而母亲整个人都似崩溃了一般,不住念叨着父亲的名字,让他赶快回家。 秦明满脸泪痕从梦中惊醒,直觉事情不对,当天就请了假,赶去了常青墓园。 他提了一大包东西,都是烧给父母的。刚走到墓碑前站定,就听见有人叫他:“小伙子,你是这家的儿子?” 秦明扭头,见是墓园的守墓人,点了点头:“是啊,来看看父母。” “小伙子,不是我说你啊,父母虽然不在了,可这墓地也算是他们在地下的家了,你该常来看看才是,不然老人会想的。” 秦明说:“其实我一年也要来好几次的,清明,十月一,他们的生日都会过来。之所以今天来,是因为昨天晚上梦见他们了,所以来看看。” 老赵头一听,忙问:“你也梦见他们了,是不是梦见他们在哭?” 秦明诧异:“您怎么知道的?” “你说这事儿蹊跷不蹊跷,我也梦见你爸了,坐在墓碑前面哭,直说自己找不到家,一连好几天都是这个梦。我寻思着是不是想儿女了,或者钱不够花了,还特意给他烧了些纸钱,可是没用,每天晚上到了点儿一定会梦见他。你说,他是不是有什么未了的心愿啊?” 秦明想了想:“应该没有,我爸妈走的时候挺平静的,遗嘱也是早就立好的,我是独子,也不存在争夺遗产的问题,他们该走得安心啊。” “那可就怪了!”老赵头围着墓碑转着看:“我在这儿呆了五年,还是头回遇见这么蹊跷的事情……诶?这是什么?” 老赵头手指的方向,是墓碑的底座,放了块砖头,下面压着一张纸,写了一行挺潦草的字:“一万元换回骨灰,想好了打电话***********” “坏了!”老赵头一拍脑门儿,忙跑回房去拿了工具回来:“小伙子,对不住啊,你爸的骨灰很可能被人给偷了,我得把墓起开瞧瞧,你看行不行?” “这……”秦明有些犹豫,可看着手上的纸条,再想到梦里父母老泪纵横的脸,一咬牙:“起吧,叔!” 老赵头用最快的速度把墓起了,两人探头一看,里面只孤零零的隔着一个骨灰盒子,那是秦明母亲的。 “我爸呢?”秦明声音已然颤抖:“我爸哪儿去了?” “这帮脏心烂肺的傢伙,连死人的主意也打,良心被狗吃了吗?”老赵头骂着,不忘提醒秦明:“小伙子,赶快报警!” 秦明这才回过神儿来,忙着打电话报警,老赵头则把骨灰失窃的消息汇报给了管理处,所有守墓人都被召集了过来,安排对墓园的边缘进行搜查。因为墓园只一个大门,有保安守着,虽然墓园是建在山上,可自打开闢成了墓地,上山的路也只那么一条,小偷若是能在半夜偷跑进来,一定是把墓园的围墙给破坏了。 第69页 果不其然,在墓园一处挺隐蔽的围墙根儿上发现了一个洞,被杂草掩着,刚巧能容一个个子小巧的人爬过。 警察来了后,让秦明给小偷打了电话。小偷说了个地点,让秦明下午五点把钱放进那里的垃圾箱,到时候再通知他到哪里取骨灰。 小偷约的地方是城市广场,下午五点,正是下班高峰期,密集的人群恰好能给他打掩护。秦明准时来到广场上的垃圾箱旁,几名便衣警察就跟在附近,悄悄注视着这里的一举一动。 钱放进垃圾箱后,秦明的手机收到了一条简讯,是骨灰的存放地点。他忙跑去找父亲的骨灰,在他离开后约莫过了五分钟,有个小个子的男人鬼鬼祟祟摸了过来,四下张望了张望,手迅速地伸入了垃圾桶,刚把包着钱的黑色塑胶袋捏出来,便被几名便衣警察按倒在地,冰凉的手铐铐在了他的手上。 被警察带走的时候,小个子男人拼命眨了眨眼睛,模煳的视线外,好像有个白髮苍苍的老头儿正瞧着他,脸上鬼气森然。 小个子男人吓坏了,到了警察局后,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他已是惯偷儿,所以摸入墓地悄无声息,连守墓人都感觉不到动静。他对墓地通常採取扫荡,不仅偷了骨灰盒,连贡品一一併带了回去,好歹也能吃上一两顿。有些人会在骨灰盒里放些死者生前所带的金银首饰,这是他最喜欢的。当然,多数时候骨灰盒里只一把扬灰,他见没值钱的东西,有时路上就顺手把骨灰给洒了,减些重量,他也跑得快些。 秦明父亲的骨灰就是在他得手后逃跑回家的路上撒进了山下的河里,所以秦明按照简讯的地点过去的时候,只找到了一个空的纸盒。伤心欲绝的他瞬间就崩溃了,在城市广场上来去匆匆的人群中颓然蹲了下来,嚎啕大哭。 小个子男人终难逃法律的制裁,而秦明的父亲,却再也找不回来了。 秦明新买了个骨灰盒,去了那条河,盛了满满一盒河水,去了常青墓园,和母亲的骨灰盒放在一起。他想,既然父亲的骨灰被撒进了河里,那么每一滴水中都有父亲存在着,把它深埋在地下陪着母亲,也是可以的吧?毕竟老两口执手了一辈子,若没老伴儿陪着,会孤单的。 老赵头亲手给秦明的父母封了墓,两人一起为这一对老人烧了纸。秦明临走的时候,没忘记向老赵头深深鞠了一躬:“叔,这几年谢谢你照顾我的父母。” 老赵头眼睛有些酸涩,拍了拍他的肩头:“有空多来看看他们,这里太大,他们也挺孤单的。” 自此之后,老赵头再没做过怪梦了。他的生活依旧规律,守着墓园里自己的一片辖区,本本分分工作着。晚上十点睡觉,半夜三点准时起来,举着手电逛一圈墓园,只是每次他都会走到秦明父母的墓前,灭了手电。那时,借着月光,他能看见白髮苍苍的老两口相依相偎坐在墓碑前,见到老赵头过来,他们沖他笑着点点头,就像见到了老朋友。有时候,秦明早上来看过父母,留下父亲最爱喝的酒,那么晚上秦爸爸的手中就会端着个斟满的酒杯,对着老赵头遥遥举杯:“老弟,谢谢了!” 这个时候,老赵头觉得,守墓人的工作也挺好,守着活人对死人的念想,替这些死去的亡灵看家护院,彼此都有感情,彼此都是朋友,甚至有时还是亲人,挺好。 第二十五谈、美人骨 芦苇走进店里的时候,闻到一阵肉香。 应是红烧排骨,油锅里放少量油,油热后放入姜葱爆香,再加入排骨翻炒。加水,放入八角,陈皮,料酒,老抽,盐和糖,烧至颜色诱人,出锅。热气腾腾时便用手拈一块放进嘴里,把肉从骨头上扯下来,大嚼特嚼,才是人间美味。末了,骨头也不放过,搁嘴里吸吮,汤汁都吸进来,回味无穷。 芦苇忍不住咽了口唾沫,怕自己禁不住诱惑,正想离开,吃排骨的女人叫住她:“小姐,来做汗蒸的?” 芦苇点点头:“听说你们这儿减肥效果特别好,所以来试试。” 女人上下打量着她,很吃惊:“你看样子不超过九十斤吧,这么瘦还要减肥?” 芦苇笑笑:“我是模特儿,靠身材吃饭的。” 女人瞬间一副我懂的表情,把价目表递给她:“我们的药油都是秘制的,别家没有的哦!效果越好的价位越高,你瞧瞧,要做哪一种?” 芦苇瞟了价目表一眼,惊唿:“这么贵!” “买东西还一分价钱一份货呢,想要美就要付出代价。你试一次,保准爱上我这里。”女人很会做生意,她随意往嘴里又塞了一块排骨,似是挑衅般看着芦苇,那意思就好像是“没钱还想漂亮?做梦呢吧?” 芦苇狠狠心,选了最贵的那一项:绝代佳人。 女人收钱时眉开眼笑:“一个小时时间,好好享受。” 好好享受?芦苇看着她陶醉地啃排骨,觉得有些晕眩,她已经节食了一周,每天只吃一个苹果。身体里没有能量,所以走路步子虚浮,像飘在云里。 她脱了衣服,被店员引着来到汗蒸房,都是一个个木搭小屋,吸一口气都是木头的清香。店员抱来个大盆,里面盛着黑乎乎粘稠稠的膏状物体,芦苇大骇:“这是什么?” “是我们秘制的药油,涂了之后汗蒸能加速脂肪燃烧,还有美白作用。”店员一边拿着大刷子往她身上刷药油一边说:“来我们这儿减肥不忌口的,你可以随便吃东西,保证不反弹。”说完,看了芦苇一眼,又道:“不过说是这么说,但很多顾客都不信,仍是不愿吃饭。其实不吃饭一点也不管用的,不过求个心理安慰。” 第70页 芦苇看着自己身上被黑色的药油刷遍,忽然觉得很可笑,这模样好像是烤盘上待烤的食物,在全身刷满了油,开了火,就能烤出肉香来了。 店员忙活了半天,替她调好了汗蒸房的温度便出去了,临走的时候说:“芦小姐,你可以睡一觉,时间到了我来叫你。” 关上门,房里的温度渐渐升高,药油好像起了作用,芦苇只觉得有一双手在全身不停游走,把她的骨头都捏的酥软,那应该是脂肪燃烧的动静。 她开始觉得睏倦,肚子也饿得难受,索性躺了下来,不一会儿便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她梦见了排骨,红烧排骨,是那女人吃的,一块块码在盘子里,看着就诱人,她有多少年没吃过肉了?好像有三年,又好像更久。 她在梦里辗转反侧,脂肪燃烧得让她浑身舒坦,朦胧中似有人在翻动她的身体,她想掀开眼皮来瞧瞧,却又没有丝毫力气,只任凭那双手像挑猪肉一般翻捡着她,仿佛没有一点人性的尊严。 她有些忍无可忍,想跳起来大骂,却被人摇醒:“芦小姐,时间到了。” 睁眼看见店员,店员笑得灿烂:“效果不错哦。” 芦苇低头去瞧,满身的药油不知什么时候被洗掉了,她一身皮肤白嫩,明显觉得身子轻了些,上秤一称,瘦了一斤。 她欣喜若狂:“是不是每次都能瘦一斤?” 店员说:“看效果,一斤是最基本的,有的顾客一次瘦了三斤。” 芦苇很高兴,当即办了张vip卡,预约做十天的汗蒸。她日日都要过来,风雨无阻,每次来时都恰赶上饭店,前台的女人总捧着饭碗吃排骨,一来二去混得熟了,女人也邀她同吃:“芦小姐,要不要尝尝,我做的排骨是一绝的。” 芦苇看着那喷香的排骨,咽了口唾沫,却终是摇了摇头:“不要了,我在减肥。” “哎哟,吃一块又不当紧,再说了,来我们这里减肥是不用忌口的。” “那也不要了,我不喜欢吃肉。” “随你吧!”女人不再执着:“现在的女孩子啊,爱吃肉的都少了哟……” 芦苇已经瘦到了八十斤,最近有场秀要选模特儿,她得再加把劲儿,倘若选上了,走完秀她可以奖励自己吃一块排骨,只能吃一块,不能贪的。 芦苇边走边想,却不知不觉走错了道。这里的房间大致相同,她想也没想就推开门,眼前的景象却让她震惊。 这个房间里的汗蒸刚进行了一半,有个女人正躺在那里,像是睡熟了,可明显睡得不那么安稳,身子不停地扭动着。说来也怪,随着她的扭动,可以看见浑身的皮肤痉挛一般,逐渐变得紧緻,紧到能看见一根根肋骨,将皮肤勒出一道道痕迹。旁边有两个店员正低头查看那女人的身体,争论不休。 “这块肉挺好。” “哪儿啊,我看这里的肉才好,这里运动得多,劲道。” “那不如两块都留下好了。” “没听老闆娘说嘛,一次不能去掉这么多的,体重下的快,那些女人下次就不来了。” “那听你的,先取这一块吧。” 两人达成一致,伸手在那女人身上捏了一把,一块巴掌大的肉连着里面的骨头竟生生被挤了出来,而表面的皮肤却依然如从前那样,看不出一丝痕迹。 女人呻吟了一声,翻了个身,模样像做了噩梦一般。 两个店员对视一笑:“要带着骨头的肉才好。” 他们转身出来,没有瞧见躲在暗处的芦苇,一张脸惊恐无比。 她得赶快离开这个鬼地方,这是芦苇脑子里唯一的念头。她一路跌跌撞撞逃跑,可汗蒸房却似迷宫一般,让她如何也找不到出去的路。正惊惶无措之时,忽然撞上一个怀抱,是前台吃排骨的那个女人:“芦小姐,怎么还不进去,你后面还排的有其他客人呢。” “我不做了,我还有事,得赶过去。” “什么事情能比减肥重要呢,就一个小时,耽误不了你多少时间。” 女人半推半抱地把她推进了就近的汗蒸房:“这回我亲手给你抹药油可好?” 芦苇害怕得尖叫:“我不做了,你让我出去,不然我可就报警了。” “报警?报警做什么?” “你这里有……” 女人挑了挑眉:“有什么?” 是啊,这里有什么呢?芦苇有些头晕,怎么想也想不起来。她不是来汗蒸的吗,怎么嚷着要走呢,她本来就没什么事情啊。那场大秀的模特儿选拔已迫在眉睫了,她得赶快减下来体重才是正经事。 女人抱着个大盆,开始往芦苇身上刷药油:“芦小姐,放心吧,等你从我这里出去,绝对是美人儿一个,谁也比不过你。” 这话听着舒坦,芦苇满意的笑了。 女人看着她的模样,亦满意地笑了。 芦苇很快便睡着了。 女人掩上门,去了汗蒸馆后院的厨房,里面有厨师在忙碌着,挑拣,剁肉,上锅炒,不消片刻便出来一道美食,最是家常,最是美味。 女人深深吸了一口气,无比陶醉:“这时间的珍馐,哪一样都比不上美人骨,吃起来最是养人呢。外面那些女人太蠢,自己身上的精华都不要了,还要什么美丽,贻笑大方呢。” 第71页 第二十六谈、盗梦 他是个贼。 他的生活规律,昼伏夜出。当午夜十二点的钟声响起,是他工作时间的开始,多数时候是在这座城市被夜色笼罩的大街上漫无目的的行走,他的嗅觉很灵敏,哪里有梦,他便去哪里。 是的,他是个盗梦的贼。 不要问我他如何能盗取别人的梦,这个问题或许他自己也无法回答你。有一天他半夜醒来,忽然觉得肚子饿,想去找些东西来吃,可冰箱里的食物却似乎并不能引起他的食慾。他沮丧地煮面,想着这么将就将就也好,可忽然就闻到了一阵香气,一阵勾引着他腹中馋虫的香气,于是他便来到了大街上。那时正好是午夜十二点。 他循着香气在空荡无人的街道上行走,每扇窗户后面都有香气飘出,他能轻易地辨别每一钟香味的不同,里面有他喜欢的,亦有他厌恶的。那时他还不知这些香气从何而来,他只是肚子饿,想吃些东西。 然后他便翻了窗,那一户人家住在一楼,没有安防盗网,他轻松潜进去,香气指引着他来到卧房,男女主人睡得正香,空气里混合着两种不同的味道,一个让他口水直流,另一个却让他呕吐。 他这时才发现,他可以看到他们的梦境。 他们的梦境似气泡般漂浮在半空中,有人影在其中漂浮,光怪陆离的梦境,何其炫目。可他却没有时间去细看,男女主人随时会醒,他随时可能被发现。 他不知自己的手何时伸了出来,将女主人的梦生生掐断,梦境被他的手牵着,悬浮的气泡像气球,在他的头顶上飘荡。他喜欢女主人的梦,恨不得立刻将它吃掉。可是,不能在这里。 他准备逃离,眼睛瞟过男主人的梦,忽然改了主意,忍住恶臭也把他的梦牵了过来,这才匆匆离开。 这是他第一次做贼,一回生二回熟,熟能生巧。 那些他喜欢的梦,回到家后都被他立刻吞进了肚子,这些梦大部分来自于女人和孩子。那些他不大喜欢的大多来自男人,原来他的食物链也是有挑剔的,同性相斥,异性相吸。 不喜欢的梦却被他保留,他躺在床上看房顶上悬浮的泡泡,里面的画面千奇百怪,可他知道,那些都是真的。造物者在创造人类之时,理性给了男人,感性给了女人,哪怕是做梦,对于男人来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他们顾不上在梦里凭空创造出一个世界,因为现实已经够让他们焦头烂额了。 所以,他看到了很多男人的秘密。他看到男人们与妻子同床异梦,想着的却是另一个女人,比自己的妻子更妖娆,也更青春。他看到男人们头脑里的计划,精细到每一天每一个小时每一分钟,什么时候该谈哪份合同,拿什么项目何时晋升,该如何安排父母治疗的医院,该让孩子去哪所学校就读。白天想不通的,就在晚上想,在他们的梦里,是对未来的蓝图。 这些梦都是他的消遣,他不看电视剧,却看梦境,直到有一天,他不小心吞了一个男人的梦,一切都变了。 那个梦境是发霉的暗绿色,像一汪死水。你记得闻一多的《死水》吧?也许铜的要绿成翡翠,铁罐上绣出几瓣桃花;再让油腻织一层罗绮,霉菌给它蒸出些云霞。就是这样的如死水一般的梦,他竟失手吞了进去。那个梦在他的胃里翻江倒海,他一阵又一阵噁心,想去吐,却没有力气,直挺挺躺在床上,像一具尸体。 之后,他便不再是他了,他发现自己变成了个皮肤黝黑肌肉健硕的男人,周围有很多人,叫他东哥。 他们叼着烟,围在一间昏暗的小屋里,灯光暧昧不明,布满油渍的桌子上铺着资料,最上面的是一张照片,有个西装笔挺的男人在照片里沖他笑。 “衣冠禽兽!”他听到自己在骂,旁边有人递过来一支烟,让他消消气,他大口大口吸着,觉得心里很难过。 “东哥,都已经打听好了,许哲明天就会回来,他儿子放寒假了,他要带儿子去泰国度假,三天后出发。” 他吐出一串烟圈,扫视了一遍周围的兄弟,他们个个如他一般皮肤黝黑,是被太阳暴晒后的色泽,三十出头的脸上有着超过年龄的风霜,更多的是被生活蹉跎的疲惫。 “许哲这个奸商,拖欠了咱们整整一年的工资,说是没钱,没钱还能带儿子出国度假?马上就要过年了,没工资咱们怎么回家?”有人说。 “是啊!家里还有爹娘和老婆孩子呢,几张嘴巴等着,没钱怎么过?”有人附和。 他听着他们唠叨,半天才开口:“拿不到钱是次要的,主要还是老钱的腿,在工地上出了事故,这一残疾,以后都没指望了。许哲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就那么点钱把老钱打发了。若不是他工程上有问题,老钱怎么会丢了一条腿?所以,我们绝不能绕过许哲。” “东哥,那你说该怎么办,我们都听你的。” 他把菸头扔在地上:“绑了许哲的儿子,让他还我们钱。再不然,就在许哲身上开个口子,为了保命,他总该还钱吧!” 不知道为什么,他说这话的时候心口发亮得很,他从没有想到自己会做出丧尽天良的事情来,他从前是个老实的庄家人,一直本本分分,便是来城里打工也是这样,若不是被逼急了……可总要给人活路吧,他不要别的,只要这一年的工资,他还要回家过年呢。 第72页 “东哥,真的要干?”有个胆小的问。 他心一横:“干!” 他们的行动竟出乎意料的顺利,只因他早已下功夫摸清了许哲及其家人的生活规律,所以很轻易便绑了许哲的儿子,扛着去了工地的顶楼,那里杂乱,便于藏身,最重要的,他对那里太过熟悉,一切从这里开始,一切也要从这里结束。 他和兄弟们齐齐聚集在顶楼,胳膊卡着七岁孩子的脖子,孩子惊恐得尖叫,而楼下则是黑压压的人群,那么多张脸,他很容易就辨认出来哪个是许哲。那个平常意气风发的男人现在被吓得失了魂,用喇叭朝上面喊话:“你们别冲动,千万别伤着孩子。” “我们只要我们的工资,你把工资给我们,我们就还你孩子。” 许哲连连答应:“好,好,你们先放了孩子。” “不行!你先发钱!” 许哲擦擦脑门的汗,忙让秘书去叫财务,于是工地上就地摆了张桌子,财务端坐后面,手哆嗦着数钱,是给这些民工们发工资的。 许哲拿着喇叭喊:“看见了吗,财务正给你们算工资呢,你们不下来怎么领工资?” “东哥,下去吗?”有人问。 “你们先下,领了工资就走,我在这儿守着。”他说。 他知道,许哲一定报了警,如果现在都下去了,他们一定会被抓住,到时候便宜了许哲,却让这些兄弟们倒了霉。索性自己豁出去了,让兄弟们领了钱赶快跑,所有的事情他担着,有这孩子在手上,横竖谁也不敢动他。 他目送着兄弟们一个个下去,排着队领了工资,又一个个离开。耳边响着孩子的哭声让他烦躁。当最后一个兄弟离开,他这才带着孩子下了楼去,隔着远远的距离问许哲:“那老钱的腿怎么办,他残疾了,你像打发要饭的一样打发了他,谁来养活他家人?” “我会补偿,我一定会补偿。”许哲乖乖答应他一切要求:“你把孩子还给我好不好?” 小孩子已然哭得声音沙哑,他一步步小心翼翼地靠近,视线尽头是一沓厚厚的钞票,那是他这一年的工资。 离许哲越来越近了,他看着那沓钞票,仿佛看见了曙光,谁想到,就在他快要接近那属于他的血汗钱时,他眼角的余光瞥见了警察,而他的血汗钱却被财务攥得那样紧,仿佛从来不属于他。 只是剎那,他手中藏着的刀子已捅了出去,许哲一声哀嚎,倒地不起。 他被人从后面按倒,没有丝毫挣扎,只是觉得后悔,只差最后一步了,倘或他没有冲动,他的孩子今年过年也该有新衣服穿了,倘或他没有冲动…… 可一切都已经晚了。 他忽的惊醒,浑身已被汗浸湿,头顶是悬浮的泡泡,多彩的泡泡,光怪陆离,却没有哪一个如同他吞下的那般绝望。 他忽然意识到方才的一切只是一个梦,他吞了那个梦,所以经歷了梦中的一切。那个叫东哥的男人是谁? 他仔细回想,想到今天确实经过一处工地,只因那里的香味太过诱人,他潜了进去,看见里面躺着的民工,做的梦却如此香甜而绚烂。他在他们的梦里看到了青山绿水,看见成片的庄稼,还有和他们一同长大的老牛,年轻的妻子抱着孩子微笑,在等他们回家。 这是他头一次觉得男人的梦境香甜,他把这些民工的梦都抱回了家,想要细细品尝。却不想,这里面混杂了一个如死水一般的梦,被他误食,也得以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 他霍的从床上起身,他得去阻止那个叫东哥的男人,他要告诉东哥,故乡和妻儿在等着东哥回家,为许哲抛弃这些,着实不大值得。 他连夜飞奔回那处工地,天白已泛起了鱼肚白,他站在东哥窗前,静静闭上了眼睛。他的头脑里迅速织出了一个梦境,足够甜美,足够诱人,亦足够充满希望,那是他迄今为止吞下的所有梦境的结合,是他肚腹中积攒下来的来自人间的精华。 这个世上最好的梦被他从头顶抽出,是那样一个光彩夺目的泡泡,他把它送进东哥的身体里,这个饱经了沧桑与苦难的男人躺在专门为他编织的梦境里,像个孩子一般笑了。 他悄悄离开,如同来时那样,天边开始亮起日光,披在他身上,像生长出了一双翅膀。 他离开得迅速,没人看见他,也不会有人看见他,因他只属于黑暗,昼伏夜出,那是他的习性。 他仍是个贼,盗人梦境的贼,只不过偶尔也替人编织梦境,剔除人的苦难,给他们光明和希望。那些被放入身体里的崭新的梦境,都是他吞入腹中的精华,送给这些平凡的人们,告诉他们,这世上横亘的门槛,总会迈过去的。 你想知道他是谁吗,他的名字,叫做食梦兽。 食梦兽,宋代释贊宁《东坡先生物类相感志》卷六记载:食梦兽,莫详其状,实鬼物也,好食人梦儿口不闭,常贪心不足人,凌晨说梦,善恶依人,故君慎说梦也。 第二十七谈、蛇灵 倘有陌生的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千万不可答应他。 方明瑞漫步在老家的宅子里,忽然想起了这一句话。他记得是在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提到的,长妈妈曾给鲁迅讲过一个美女蛇的故事,故事的结尾,美女蛇被飞蜈蚣吸去了脑髓,末了,总结的教训是:倘有陌生的声音教你的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 第73页 方明瑞之所以记得这么详细,是因为上学时的语文课本里就有这么一篇,那时候被老师命令着翻来覆去的背书:“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这一段他背得快吐了,记在脑子里多年,以至于一回到老家的宅子就能想起来。不过对于老家的宅子,他倒是挺骄傲的,因为与鲁迅家的百草园倒是有几分相似,有碧绿的菜畦,紫红的桑葚,也有树叶里的鸣蝉,菜花上的黄蜂,甚至有趣味的短短的泥墙根,他家也一样都不少。 方明瑞小时候常常在老宅子的园子里玩耍,自然,长的草里是不去的,自打学了那篇课文,他总害怕忽然窜出一条赤炼蛇来,虽然大人们一直说园子里没有蛇,但他是不信的。不过他倒挺想见见美女蛇,虽然同是蛇,但美女蛇有颗美人头,那便与蛇不是同类的,是可以亲近的。 不过那么多年过去,方明瑞没有见到过赤炼蛇,自然更没有见过美女蛇。 方明瑞在外地上了大学,之后就在那座城市里找了工作安了家,后来辞了工作自己开了家饭店,挣的钱不少,也开始常常回得老家来。 回老家一半是为公一半为私,他的老家产蛇,做成蛇羹肉质鲜美,最是滋补。蛇羹是他饭店里的招牌,所以每个月他都会带着伙计回来选蛇。别人选他是不放心的,一定要自己来选,他自小生长在这里,自然知道哪种蛇最好。托他的福,因着他饭店的名声越来越大,接着开了多家连锁,所以老家成了蛇的主要供货源,村民们也因此挣了不少钱,都将老房子推了改成几层小楼,只他家的老宅没有动,仍是先前的模样,因为爷爷留下来了遗言,这老宅是有神明护佑的,所以除非房子自己塌了,否则方家的子孙谁也不能动老房子一块砖瓦。 方明瑞近来有些焦虑,因为老家的蛇近几年来大肆捕杀,如今每月收回来的蛇越来越少,且都是半大未长成的小蛇,做成蛇羹味道便差了许多,顾客的嘴巴挑剔,只尝一口便觉出差异,有些追求极致美味的便不再光顾,因此损失了不少客源。 方明瑞很愁,这次是他最后一次回来收蛇,他得去寻找其他的蛇源,不能再老家这一根柱子上吊死。 这趟回来,因为正是暑假,老婆孩子也跟着他一起,顺道让孩子唿吸唿吸乡间的新鲜空气。他们全家住在老宅的二楼,加上方明瑞年迈的父母,偌大的宅子也不过就五个人,显得有些冷清,到了晚上,这冷清的气氛就更浓烈些。 方明瑞白天去看人捕蛇,晚上回来心情就不好,闷闷的喝酒,一个人在一楼的客厅里看电视熬夜,有时候就那么躺在客厅睡着了,若不是突然颳起凉风,他被冻醒,便会在沙发上一觉睡到天亮。 他便是在这个时候听到有人叫他。 那是个女人的声音,自园子里飘来,像忽然颳起的风,让他觉得嵴背发凉。他酒醉着,以为是做梦,翻了个身继续要睡,却觉得脖子上有冰冰凉凉的东西滑过,像是头髮丝,但头髮丝似乎又没有这么粗壮。 “明瑞……” 又是一声叫唤,方明瑞一个激灵坐起了身,电视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他关上了,就连客厅的灯也已熄灭,他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到底有没有开过这盏灯。 只园子里有悠悠的火光,幽青幽青的,像坟地里漂浮的鬼火苗。 是谁装神弄鬼?方明瑞想也没想就往园子里走,他从不信鬼神,看到这诡异的景象自然以为是有人搞鬼,想去弄个明白。 盛夏的园子里,有鸣虫相合,却不觉得吵闹。方明瑞看见墙头有一团影子,像是个人,像是正要翻墙逃跑。 “往哪儿跑去?”方明瑞大喝一声,几步迈过去,站在长长的草里,仰头看墙上那团黑影。 忽而传来了笑声,又有女人的声音叫他:“明瑞……” 像是妻子的声音,方明瑞随口答应了一声:“诶。” 笑声愈来愈浓,那团黑影沿着墙游走,竟是从墙上滑了下来,没入草丛里。方明瑞看得傻了眼,这什么人啊,分明是猴子吧? 草里有窸窸窣窣的声响,方明瑞这才意识到自己是站在哪里,脑子里瞬间就想起来了鲁迅说的话:长的草里是不去的,因为相传这园里有一条很大的赤练蛇。 赤练蛇…… 方明瑞只觉得脑袋里轰隆一声,还没反应过来,脚已被什么东西缠住,冰凉凉的,沿着他的腿迅速而上。他穿着短裤,对那冰凉滑腻的接触很是敏感,心里顿时升腾起一种恐怖的感觉,那难不成是……赤练蛇? 笑声从他脚下传来,长长的草漫过他的膝盖,黑黢黢的园子,他看不见腿上的东西,只能拼命蹬腿去甩,可是一点用处都没有,那东西像黏在了他的身上。一点点,一寸寸攀岩而上,最后,终于露出了它的面目。 那是一个女人的脑袋,头髮长长地披散着,和长长的草融为一体。 “明瑞……”她启唇叫他,声音很美,带着诱惑,让方明瑞不自觉回答:“诶。” 女人笑了,她的脸在月光下非常好看,方明瑞竟觉得比自己的妻子还要好看,这么一比,妻子简直丑得要死,真搞不明白,他怎么会和妻子同床共枕了这么些年呢? 第74页 方明瑞对女人微笑,笑得像个傻子,女人似是在站起身,方明瑞觉得腿上那东西缠得更紧了,下意识低头去看,脸上的笑容彻底僵住:那女人正紧紧缠绕着他的身子,一颗美人的头颅,一条蛇的身体,紧紧地缠绕着他。 美女蛇是人首蛇身的怪物,能唤人名,倘一答应,夜间便要来吃这人的肉的。 方明瑞想起阿长讲给鲁迅的故事,心中大骇,不知哪儿来的勇气,伸手就掐住了美女蛇的脖子,那么用力,死死的掐住。美女蛇忽然变得面目狰狞,张开嘴吐出蛇信子,那么长,舔过方明瑞的喉咙,似舌间带了钩,在那里划出一道伤痕来。 方明瑞更加用力,美女蛇挣扎了挣扎,消散了。 方明瑞惊醒,他仍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窗外的阳光透进来,照在他身上,让他感觉到劫后余生的庆幸。他摸了摸喉咙,没有伤,亦没有血,原来一切都只是他做的一个梦。 园子里传来小儿子的叫喊声,他循着声音过去,看见儿子正站在长长的草里玩耍,心里一惊,忙叫:“儿子,快出来,那儿不能待。” 可是却已晚了,小儿子惨叫一声,摔倒在草丛里。 方明瑞心里一沉,赶紧跑过去,哪知小儿子沖他嘿嘿直笑:“爸爸,我骗你的。” 方明瑞脸都吓白了,一听儿子说是开玩笑,当下训斥了他一通,把他赶回了房间,不让下来。 小儿子委屈的上了楼去,就在这时,方明瑞看见草丛里有一道白色的影子迅速的闪了过去,向墙根儿而去。方明瑞去厨房拿了把菜刀,沿着墙根儿仔仔细细地查看,他总觉得园子里这片草丛有些蹊跷,联想到昨晚的那个噩梦,再想到《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他更加肯定了自己的判断。这老宅毕竟年岁长了,生出什么鬼怪精灵也没什么奇怪。他必须要把那条美女蛇找出来,不能让它再祸害人了。 日头挺毒辣,他弯腰埋在草丛里找,汗流浃背,就在这时,他听见有人叫他:“明瑞……” 是昨晚那个声音,那一条美女蛇。 墙根儿有个洞,有窸窸窣窣的声音从那里传来,方明瑞的周遭,笑声不断,唤他声音的名字亦不断。 他深吸了一口气,举着菜刀小心翼翼靠了过去。 “老闆,这回可真是奇了怪了,一条蛇都没有抓住,不会是这儿的蛇都被人逮完了吧?”方明瑞正紧张着,围墙外传来了他伙计的叫喊声。 隔着围墙,外面就是路,应是伙计去收蛇回来,着急的没进屋就喊话。方明瑞不耐烦地吼了一句:“一边呆着去,别过来!” “老闆,你在干什么啊,拿着把菜刀做什么,难不成那儿有蛇?” 伙计的声音从墙头传来,方明瑞正要给他轰走,头一抬,愣住了,昨晚见到的那个美女蛇的脑袋正趴在围墙上沖他笑:“明瑞……” 她的嘴巴动着,发出的竟是伙计的声音。 “妖精!我砍死你!”方明瑞挥舞着刀就朝美女蛇身上砍,美女蛇的身子原本软软的吊在围墙上,却在他刀光闪过的时候忽的消失不见,而那堵围墙就在同一时间哗啦啦倾倒,重重地砸在了方明瑞的身上。 方明瑞是在医院里醒来的,床边围着一群人,有他的老婆孩子,有他年迈的父母,有他的伙计和乡亲们,还有满头白髮的老村长,见他醒来,众人都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他没有性命危险,就是腿被砸伤了,要将养一段时间,妻子问他想吃什么,好回去给他做,他嘿嘿傻笑:“蛇羹。” 他只记得蛇羹,因他三天前带着妻子和孩子回来的时候,在园子里逮过一条小蛇。他那时犯了馋,做了一碗蛇羹。把蛇宰杀,先摘了头,再扒干净皮,去掉内脏骨头,切成丝,热油并着葱姜丝炒过,放料酒,味精,食盐,加高汤,胡椒粉,淀粉慢慢炖,熬出来的汤白嫩,鲜美。他回老宅的第一晚便吃了这样一碗美味的蛇羹。 可他不知道这条蛇的来歷,他的园子里怎么会有蛇呢?因他家的老宅里栖息着一只蛇的精灵,就在后院长长的草掩盖着的围墙里沉睡着。他们这里盛产蛇,可蛇却被大肆捕杀,就快消失殆尽,小蛇能感应到他家老宅的蛇灵的存在,跑来寻求庇护,不料被他逮了个正着,成了盘中餐。 蛇灵原本护佑着他们方家,可他方明瑞太过贪婪,就要将它的同类捕杀殆尽,会不会终有一天,当方明瑞发现围墙里栖息的它时,也会同样将它抽骨扒皮,做成一锅浓浓的蛇羹? 人不要它护佑了,它也不愿再护佑人了。 当晚,方家的老宅便塌了,幸好所有人都在医院,无人受难。只是方明瑞就此痴傻了,每天只在背课文,是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长的草里是不去的,因为相传这园里有一条很大的赤炼蛇。长妈妈曾经讲给我一个故事听……一定遇见‘美女蛇’了,这是人首蛇身的怪物,能唤人名,倘一答应,夜间便要来吃着人的肉的……结末的教训是:所以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 第二十八谈、缚眼 林溪最近看谁都不顺眼,所以便去做了眼睛。 她家附近新开了家眼镜店,外表看来与旁的眼镜店没什么不同,但是这家眼镜店却有一种特殊的镜片,是旁的眼镜店所没有的。这种镜片薄如蝉翼,用眼镜店特有的技术奖镜片植入到眼睛里,之后再看这个世界,便会有天翻地覆的变化,从此你眼中河山一片大好,人人慈眉善目,再没有不顺眼的痛苦。 第75页 眼镜店做的gg也很有噱头,是罗曼罗兰的名言:看清这个世界,然后爱它。林溪就是被这句话吸引,所以走了进去。 店主是个跟林溪差不多大的男人,鼻樑上架着一副眼镜,文质彬彬,说起话来也和气:“小姐,是来配眼镜的?” 林溪点点头:“我一直带隐形的,但是最近觉得眼睛度数似乎高了些,所以想换一副。” 男人带她到里屋去测眼睛度数,结果出来了,她现下的隐形眼镜度数很适合,无需再换,男人敲打着柜檯,笑了:“小姐,告诉我,你为什么觉得自己眼睛的度数增高了?” “看东西模煳啊……” “只是模煳?”男人引导她:“你没有觉得周围的人事都很不顺眼?” 林溪惊讶:“你怎么知道?” “我许多顾客都和你一样,所以知道。你的隐形眼镜确实该换了,只不过,需要换这样的……”他带着林溪来到一个长长的冰柜前:“这才是最适合你的眼镜。” 他打开冰柜,瞬间凉气扑面,只见里面整整齐齐码放着许多透明的小盒子,盒子里盛满了水,有东西在上面漂浮着,五颜六色,像蝉翼,薄薄的一片,看得人心都软绵绵的。 “这是什么?”林溪问。 “这是我们店特制的隐形眼镜,能让你对这个世界有所改观,不想试试吗?” 这东西太奇怪,林溪的第一反应便是拒绝,可是十五分钟后,她已躺在了眼镜店的手术室里,等待男人为她戴上这独一无二的眼镜。 “我叫梁彬,”男人说:“这眼镜是我研制出来的,我叫它‘恋世’。” “看清这个世界,然后爱它?”林溪笑了:“就靠这薄纸片?” “试试不就知道了。”梁彬开始给她的眼睛上麻药,眼镜片看起来很大,被他用镊子夹住,仔细地贴合在眼球上。 “这大小合适吗?”林溪有些担心。 “放心,它有伸缩性,能包裹住你整个眼球。” 包裹住整个眼球,像蜘蛛网一样,从此这双眼睛变得像玻璃一般透明,日光射进来,变化出七种色泽,看到的世界斑斓绚丽。 林溪从没有如此温柔的看待周遭的景致,她家住在老楼里,七八十年代建的老楼,隔音效果很是不好,偏偏楼上住了一户爱折腾的人家,每天上面咚咚咚闹出很大的动静,林溪便觉得烦,上去吵过几次,至今见到那户人家都会黑着脸。 可今天回来不一样,她正开门,恰遇上那家女主人抱着孩子下来,她竟笑着和人家打招唿:“您家孩子长得真好看,像您。” 她笑得甜,话说得也中听,那家女主人一时间不知所措,竟呆住了。 不止如此,林溪顶讨厌上班,公司女同事没事儿总聚集在一起八卦,她看不大顺眼,也鄙视这种行为,所以在公司里不大合群。可自从戴上这奇怪的眼睛,她再看不见三三两两聊天的同事,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办公桌前埋头工作,处处一片和谐。 她的城市在北方,经常有沙尘,所以空气都是灰濛濛的,这是她顶讨厌的。可自从戴上这奇怪的眼睛,整座城市似乎被清洗过,水灵灵的,深吸一口气,都是花香。 林溪有种错觉,仿佛她从前所见的世界其实是个假象,如今眼前的世界才是真实的,是让她打从心底热爱的,是欣欣向荣没有一丝污垢的。 她好似第一次真正看清世界,然后便爱上了它。 林溪每天都要照镜子,一天天过去,她发现自己的眼睛有了些变化。梁彬在给她做眼睛的时候曾说过,这枚叫做“恋世”的隐形眼镜一旦被戴上,便永远不能摘除,因它覆盖了整个眼球,要摘除它,只能摘除眼球。 像危言耸听,林溪并没有太当回事。而今观察下来,那薄如蝉翼的镜片在眼球上竟看不到一丝痕迹,仿佛它从来没有被植入林溪的眼睛,又好像它与林溪的眼睛本来就是浑然一体。林溪发现自己的眼睛颜色开始变浅,她原本是黑色的瞳仁,有句话怎么形容来着,像白水银里养着两汪黑水银,林溪的眼睛,只要见过的人都说漂亮。可现在,她发现自己的眼睛慢慢变成了浅褐色,又慢慢变成了琥珀色,像她脖子里带着的那块琥珀,晶亮晶亮的,她甚至能看到自己眼球里面的血管,像琥珀里包裹了百年的花。林溪竟觉得这样的眼睛,何其好看。 别人都说林溪戴了美瞳,否则她的眼睛不会这么清澈透明如同一颗玻璃珠子。谁都知道,戴了美瞳的眼睛虽然好看,可是到底缺了些神采,而林溪的眼睛亦是这样。别人在她眼中看不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她的眼中盛满了全世界,可却偏偏没有人,她的世界里没有人。 林溪开始觉得眼睛不舒服,时常是在夜里,她睡觉正熟,眼球却觉得痒,好像无形中伸出了好多触手,将她的眼睛紧紧包裹,丝丝线线,织出了密集的网。 痒,从眼睛蔓延到心底。 她便是在这个时候惊醒,噩梦一般,拉开灯冲到镜子前查看,上下眼皮翻起来,眼珠是晶亮的玻璃球,玻璃球里面,没有自己。 林溪有些害怕,跑去叫醒父母,可推开卧室的门,床上空空荡荡的,父母不知道去哪儿了。 第76页 林溪变得恐惧,披了衣服下楼,小区大门口的传达室有张爷爷在值班,张爷爷挺好,小时候常买糖给她吃,家里没人时她也常跑去找张爷爷玩儿。可是今天,她跑到传达室门口时,呆住了,传达室虽然一如往常亮着灯,可是却没有张爷爷的影子。 张爷爷去哪儿了? 林溪跑到了大街上,虽然是午夜,可仅隔一道街的酒吧区灯红酒绿,应是一夜笙歌的开始,应有男男女女嬉笑怒骂,钻入一间间小酒吧里,狂欢一夜,可是林溪看不到一个人。大街上没有人,酒吧里没有人,这个城市没有人。 哪里都没有人,只有她在长街上狂奔,便在这时,她听见了一个细小的声音。从她身体里传来的声音,似藤蔓生长,她眼睛里忽然伸出无数触手来,在夜色里张牙舞爪。 林溪吓得尖叫了起来,想跑,却什么也看不到。她的眼睛好像瞎了。 她看不见,那不是触手,而是一只只蜘蛛,结出透明的丝来,一层又一层,将她的眼球层层包裹。自她戴上这叫做“恋空”的隐形眼镜,每晚熟睡,这些蛰伏的蜘蛛便爬出来,抽丝结网,将她的眼球裹上新的衣裳。 薄如蝉翼的网膜,一层又一层,皆是透明,将她的眼球染出琥珀色的光泽。从此,她便拥有了这世上最美丽纯净的一双眼睛,看不到一切尘垢。 林溪晕倒在街上,她看不到涌动的人群,都是向她这边聚集而来。人们惊讶的看着这个忽然间倒在长街上的姑娘,她圆睁着双眼,眼里有绚丽的霓虹,却没有一个人的影子。 其实,这世界是有人的,这些人一直都在,如往日一般在喧嚣的酒吧街狂欢,林溪从他们身边跑过,却看不到任何一个人,世界那么热闹,而她的世界却那么冷清。 冷清,却顺眼。 那家眼镜店依旧开着,且生意极好,人们被那句罗曼罗兰的名言吸引,走进来,店主会向他们推荐店里的招牌,一副名叫“恋世”的隐形眼镜。 薄如蝉翼的镜片,将你的眼球紧紧包裹,每夜用轻薄的衣裳把眼睛洗涤,从此你便再也看不见这个世界的尘埃。 缚了你的眼,这世上再没有不顺眼,多好。 第二十九谈、蜃景(上) 引 永宁二十七年冬,昭容皇后薨,舜承帝大恸,举国同悲。 永宁二十八年春,舜承帝醉梦,见昭容皇后于榻前,望帝君之睡颜,痛哭流涕。帝问何故,曰思君之至,往生不得。帝泪垂,感念皇后情深,问何法可解?后曰,七苦不见,极乐往生,便是归宿。 永宁二十八年夏,舜承帝好佛法,建庵千座,浮屠七级,不胜数。凡生而为女子者,遵礼制,削髮为尼。青灯古佛,为昭容皇后超度者,亦不胜数。 此东干佛风盛行之因缘也。 一、 你要梦吗?我可以便宜卖给你。他记得那女子这样说。 平原侯夜添在这个雨夜又想起那向他卖梦的女子。是在半月前,他乘一叶乌篷,路过姑苏,春雨淅淅沥沥,明月挂于柳梢,女子撑一把紫竹伞,遥遥唿喊:“船家,可否靠一靠岸,载我一程?” 船夫向夜添询问,夜添点头:“与人方便,也算积德行善。” 女子上了船,嫣然一笑:“多谢公子。” 夜添看她,女子芳华正好,着一身红衣,轻纱曼舞,如蓑烟雨中,似硃砂晕于宣纸,有水墨禅意。 看向岸边,她先前所立之地,恰是一座古寺,唤作莲华。 女子撑竹伞坐于船头,向舱中夜添招唿:“公子,一同来赏雨。” 素手,白皙,动人。 夜色凄迷,只船头孤灯是唯一光明。夜添笑笑,鬼使神差答应,靠坐过去,身子露于雨中。女子明眸善睐,笑意挥之不去,红酥手微倾,紫竹伞为他遮去天地风雨,换一片平静。 她便是在这时开了口:“公子,你要梦吗?我可以便宜卖给你。” 夜添匪夷所思:“梦?我已许久没有做过。” “无妨,公子想要何种梦境,奴家满足你,是为报答。” 这话稀奇。 夜添看看船夫,他自撑着篙,欸乃一声,神思浑然,不在此处。 夜添于是摇头:“姑娘怕是醉了,夜色已深,还是早些休息。” 说完,他回到船舱,闭目,想要一场好眠。 “奴家名唤阴萝。” 女子声音自船头飘来,像这江面忽然泛起的雾,一丝丝,绕于耳畔。夜添忽然就想起了另一女子的青丝,也曾像这般绕于耳畔,绵延至心底,是他戒不掉的毒药,贪婪品尝,忘乎所以。 因为心痛,夜添的睡意顷刻间就消弭了。 眼前明暗交错了几许,只感到船略微晃了晃,身旁便坐下了一人,抱膝托腮,凝视于他,这动作,像极了另一人。 又是鬼使神差般,夜添侧脸看向她:“姑娘,你这梦有何稀罕?” “我的梦,能见人心,你心中最渴求的是什么,我便能让你看见什么。公子,我可以给你一场好眠,让你做心许的过客。” 她神情笃定,可夜添觉得,她是在说一句笑话。 夜添笑笑,重又躺了回去,语气不无玩笑:“如此,便请姑娘给我一场好眠。” 第77页 阴萝抬手,阖上他的眼睛:“公子,良宵苦短,梦醒后,记得将酬劳给我。” 二、 窗外又开始淅淅沥沥下起了雨。 阴雨霏霏,绵绸不息,这便是她不喜姑苏的原因。 玉宁挑了挑灯芯,託了腮朝外眺望,如牛毛般纤细的雨丝密密织出一张灰网,将天地严严遮住,她便如同被困在牢中的小虫,挣脱不出那张牵扯命运的网。 那位高高在上的帝王,只皱了皱眉头,一个心思动下,便造就了全东干女儿家的厄运。 玉宁觉得,用一生的青春来为昭容皇后陪葬,这命运,好生悲苦。 正感怀着,有人敲了房门,是同寺比她先入门的师姐,跟在身后的身影挺拔修长,眉眼间刻着刚毅,正披着一蓑烟雨,紧紧盯着她。 他身上,有僕仆风尘的味道。 “静渊,这位施主说是你的旧识,来看你。” 玉宁对师姐施了一佛礼,抬手请来人进屋,来人却仍静静立在雨中,不动。 他身上的衣衫早已湿透,额间的髮丝紧贴,遮住了侧脸好看的弧度。素来和煦温柔的面容,如今在玉宁看来,淌着无声的哀伤。 不自觉鼻头一阵酸楚,玉宁手中佛珠滑落在地,空出来的手忍不住扯了扯那人的袖子。 “夜哥,有话进来说,好不好?” 或许是她声音听着颤抖,又或许是夜添当真冷了,总之那袖中藏着的大手忽地伸出,握住了扯着衣袖一角的玉手,便再不放开。 玉宁任由他牵着,引他进了屋。 方阖上门,夜添便一把将她抱住,紧紧箍进怀中,这拥抱,迟到了数月。 数月之前,是何模样? 那时,夜添刚封了平原侯,正是少年得志之时。他骑了高头大马从皇宫出来,一路意气风发,惹得大街上的女子一双双眼睛里都种满了桃花,泛出粉色流光来。 夜添得意洋洋回到府上,攀了后花园的围墙向邻院张望,花丛掩映处,木制的鞦韆架上,盪着一抹水红色身影,比街上那些朵朵乱开的桃花,要美上许多。 “喂,我说玉宁,今年的梅子熟了的时候,我们便成亲,好不好?” 鞦韆架上的女子回望,沖他嫣然一笑:“好啊,到时八抬大轿,十里红毯,我才嫁你。” “这有何难?”夜添倚着围墙,口中噙了片柳叶:“玉宁,你生来便是要做我的妻子。今生今世,你逃不掉了。” 玉宁低头吃吃地笑:“哪里来的泼皮无赖,都不知羞的。” 话音刚落,耳边一丝清风过,夜添已拥了她在鞦韆上坐定:“我这辈子就赖着你了,若有一天你逃了,天涯海角,我也要把你抓回来。” “是么?”玉宁抬手将二人的青丝绾住:“那么,我便逃得远些,让你如何也寻不到。” “如此,你便试试。” 没有回答,只有一串银铃般的笑,盪在夜添怀中,随鞦韆一道飘得高远。周围一片桃花锦簇,香飘了十里,却始终不及那女子的笑声绵延。 三、 夜添与玉宁二人,青梅竹马。二人的府邸比邻而居,父亲皆在朝中任有要职,夜添家世袭平原侯,而玉宁的家世要更显赫些,便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当朝相国。 夜添长玉宁六岁,在玉宁还是个奶娃娃的时候便整日抱着她到热闹的街市上玩耍。是以玉宁最初的记忆便是京城的繁华,还有总是在她面前晃动的那张俊俏的脸,仅小小年纪便已见刚毅,然稚气未脱,总爱对她咧嘴笑,笑容堪比三月春风,吹得玉宁心里一片万物復甦的暖意。 于是,玉宁此生记住的第一个人,不是爹娘兄妹,而是邻家比她大六岁的哥哥,叫做夜添。 彼时,玉宁还是族中最小的女儿,极万千宠爱于一身,自然生得刁蛮,这刁蛮在夜添面前表现得却是极为明显,明显到每一句话语都带着威严与居高临下,小下巴轻轻一扬,夜添便甘愿弯身为她当了坐骑。两家的院中时时传来欢畅笑声,便是玉宁骑着比她高不了多少的夜添,指着头顶上垂下的果子,吆喝着:“夜哥,再高一点点嘛!” 那时,年幼的玉宁不知道,平原侯夜家的大公子在她面前如此逆来顺受,并不是因为她父亲的地位如何显赫,而是因为在她哌哌坠地的那一刻起便已重重坠入了夜添的心里,夜添幼年不懂,及至成了少年懵懂情事,却也奈何不得了。 情之一字,若深种,便是一辈子。 二人的童年流淌得平和,这平和却在玉宁的小妹妹出生时被打破,那一年,玉宁六岁,夜添十二。 十二岁的夜添,已是个少年郎的模样,看到邻家刚诞下的女婴,嘿嘿一笑,偷偷扯了扯玉宁的衣服,低声道:“玉宁,你妹妹真丑,不及你初生时半分。” 玉宁乐得咯咯笑,那边女婴像是听懂了一般,撇了撇嘴,朝夜添伸出了一双肉乎乎的小手。 “呦,夜家公子,这孩子想让你抱呢!” 众目睽睽,夜添无法拒绝,硬着头皮将小小的婴孩抱入怀中。软软带着奶香的身体甫一贴住他,便发出一连串天真的笑声。房中众人看着那纯净的笑靥,皆是一愣。 刚出了娘胎的孩子,发出的第一声,不是啼哭,而是欢笑。古往今来,恐怕沈家的小女儿还是第一个。 第78页 稀奇,真稀奇。稀罕事很快传入宫中,舜承帝一道御旨下来,将这生来爱笑的婴孩接进了宫去。原因很简单,昭容皇后喜欢,要收她为义女。 原本就显赫的沈家如今更是极尽恩宠,无限风光皆繫于一懵懂孩童身上,孩童不知肩头担子有多重,只一味天真欢笑,除却笑声,她什么也没有。 自那之后,但凡沈家的人,只要一看见夜添,便会打趣:“呦,夜家公子又来啦,是想嫣娘了吧?那等她大了,你向皇上要了她可好?” 往往,夜添没有答话,一笑置之。 “嫣妹长得好,一双眼睛水灵得像养了两汪清泉。”二人在湖中划船时,玉宁扬声道。 “是么?”夜添只顾注意着船行的方向:“小孩子的眼睛不都是水灵的么?” “嫣妹笑得好听,听宫中的嬷嬷说,只要她一笑,便有黄鹂鸟飞上窗台对她唱歌。” “她的笑声是讨喜,不然皇后也不会欢喜得将她接入宫中去。” “我就知道。”玉宁嘟了小嘴,抓起身上荷包便向夜添砸去:“你先时还说嫣妹长得丑,原来是骗人的。” 夜添被砸了个正着,哭笑不得:“玉宁,你这是怎么了,她那时是很丑嘛!” “那你的意思是她现在很美了?” 玉宁气鼓鼓地站起身,扑过去抢夜添手中的船桨。她小小年纪,自然使得是蛮力,加之是在水上,船经不起折腾,在二人身子接触的那一刻便翻下,哗啦啦几声水响,二人双双落了水去。 最后还是夜添将不习水性的玉宁救了出来,当晚便是在一碗接一碗的姜汤与族中长辈的训斥声中度过,夜添挨了双人份的板子,皮开肉绽,整整一月才能下地走路,整整一月,玉宁的眼睛肿得像个桃子。 于是他二人之间,再未提过嫣妹,直至玉宁十五岁。 玉宁十五岁的上元节,皇上特地准许沈嫣儿回家省亲。 说起来,玉宁对这个好命的小妹妹着实没有什么印象,只记得她刚被诞下时的丑模样,还有那听了让人心花怒放的笑声,乐而忘忧。 所以,当一乘软轿在沈府的大门前停下,一个只九岁便已见娉婷模样的小姑娘款款走出轿时,玉宁的心肝儿颤了颤。 “咱们家的嫣娘,实打实一个美人胚子呢!” 玉宁听到周围赞嘆,撇了撇嘴。 怎么可能,当年那个浑身皱皱巴巴的丑娃娃,活脱脱竟是眼前俏生生水灵灵的姑娘,难不成皇宫的水土,当真滋养人么? 正想着,那小人儿已一头撞进自己怀中,仰起明艷艷一张小脸笑看着她,甜甜唤了一声“宁姐姐”。 她的笑容,让玉宁无法抗拒。 待反应过来,玉宁一双手已无比爱怜地捧起了嫣娘圆圆的脸庞。 于是,一群人簇拥着她姐妹二人欢天喜地进了屋去,沈嫣儿于攒动人影中不经意回头,看到邻家站着个清秀身影,正望向她这边,嘴角噙着一丝笑意。 只九岁的沈嫣儿,脸刷的红了。 后来沈嫣儿才知道,邻家那位翩翩风度的哥哥名叫夜添,是夜家大公子,亦是宁姐姐的青梅竹马。 青梅竹马,多么令人艷羡的辞藻。 上元夜出门赏灯,是夜添带着玉宁与沈嫣儿,玉宁一路蹦蹦跳跳,沈嫣儿却似大人模样静静行走。夜添低头看看她,抬手在她鼻尖颳了一刮:“皇宫果真不是什么好地方,嫣娘你都变得不活泼了。” 沈嫣儿圆睁着眼睛:“活泼?是像宁姐姐那般?” 夜添望着玉宁欢快身影,眼中宠溺深不见底:“是啊,是像她那般。如此,才显女儿家的灵性。” “那,嫣娘也可以的。” 沈嫣儿笑着,向玉宁的背影追去。 长长一街花灯映着这两个年华正好的姑娘,如两只自在飞舞的蝶儿,万里光华也不及她二人风姿,夜添看在眼里,爱在心里。 他的玉宁,转眼间已成了大姑娘呵! 沈嫣儿在府中住了三日,三日里,尽是与玉宁和夜添在一处。与玉宁一同盪在鞦韆上时,便可看见院中围墙繁茂的绿叶间探出一个脑袋来,半倚着墙向她们招手。 “我说,今日带你们去城外的桃林可好?那儿的桃子个个一兜蜜水,保证你们爱吃得紧。” 沈嫣儿拍着手叫好,夜添愣了愣,笑了:“嫣娘,这才是女儿家的本性,极好。” 这句话,沈嫣儿一直记着。 回宫那天,沈嫣儿一阵感伤,眼泪化入愁肠,却攒出一朵又一朵比花娇艷的笑容来。上轿的前一刻,她看到邻家立着的翩翩身影,沖他眨了眨眼睛,然后拉了拉玉宁的衣袖,凑到她耳边悄声道:“宁姐姐,嫣娘最喜欢夜添哥哥了,等嫣娘长大了,要嫁他。” 玉宁呆住。 轿起,人散,只玉宁愣在原地,望着那由浓转淡的墨色轿影,狠狠瞪了一眼忽然出现在她眼前的夜添,转身回了屋去。 一连几天,赌气不见。 到后来,是夜添深夜悄悄潜入了玉宁房中。已是夜深人静之时,玉宁难眠,恍惚间看到屏风处闪过一丝鬼影,吓得她叫喊,却并未喊出声音来。 只因身子被禁锢在熟悉的怀抱中,只因一只手已将她的樱桃小口轻轻捂住。 第79页 “夜哥是想嫣娘了吧,等她长大了,向皇上要了她可好?” 玉宁赌气,如是道。 耳边响起夜添笑声,轻轻的。 “你笑什么?“ “玉宁可是在与一九岁小娃娃争风吃醋?” 玉宁推开他:“嫣妹欢喜你,要嫁你。” “可我欢喜你,要娶你。” “你,你再说一遍?” “我说,我欢喜你,要娶你。” 轻柔声音响在玉宁耳畔,似三月春风和煦,心中有一朵花悄然绽放,花瓣羞羞答答,却是因着那一生缘定的情话。 四、 男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五件大事,夜添只感兴趣前两件。 只是,功名总是要的,玉宁嫁他不能吃苦,他要将玉宁捧在手心里供着,含在嘴里养着,别人碰不得。 夜添有才干,颇得舜承帝赏识,所以二十四岁那年,舜承帝便提早让他袭了平原侯的官位。他洋洋得意,趁皇上高兴,顺带求了一桩婚事。 他说,沈相国之女玉宁自小与他亲梅竹马两小无猜,郎有情妾有意,如今皆已到了嫁娶年龄,求皇上准了这门婚事,也使他二人得以一解相思之苦。 舜承帝哈哈一笑,金口玉言,便定下了这段姻缘。 姻缘虽好,只可惜,天不时,地不利,人不和。 指婚的圣旨才颁下不过一月,昭容皇后忽染恶疾,一病不起。 所有太医挨个儿为皇后诊脉,但这病来得蹊跷,无人知晓病因为何,看症状,似是寻常风寒,可高烧连日不退,身上红斑四起,又不单单只是风寒。难为了这些头髮花白的老太医,终日埋头于医书寻根究理,药方试了一副又一副,可皇后的病,却更见不济起来。 见此情形,舜承帝勃然大怒,拉了两个年级最大的斩了首,以儆效尤,这帮老太医们,魂都吓傻了,但,治不好就是治不好,昭容皇后身子一日不如一日,是离归天不远了。 昭容皇后病着的这些日子,沈家最小的女儿沈嫣儿衣不解带守在床边服侍。昭容皇后清醒时,沈嫣儿笑得很甜,甜得笑容里能酿出蜜来,而昭容皇后昏迷不醒时,沈嫣儿却又哭得肝肠寸断,一双眼睛红肿,照照镜子,实打实像夜添哥哥说的城外桃林中一咬一兜蜜水的桃儿来。 时不时,宫中总有那么一两句闲言碎语。 “嫣娘对皇后真是衷心,可是,倘或有一天皇后……那嫣娘该如何?” “该死,该死,大不敬的话,你倒有胆量说,也不怕被人听了去。” “此地只你我,何来他人?你说,若真有那么一天,嫣娘该如何?” “该如何?一随到底呗,那是本分。” 胆大包天的两个小宫婢,却不知隔墙有耳,而那一双耳,便是她们嚼舌根的主角,沈嫣儿。 沈嫣儿从帘后走出,看着小宫婢渐行渐远的背影,笑了笑,依然那么美,如市井传说,沈家嫣娘的笑是老天爷恩赐,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 倾城倾国?不过是笼中鸟雀,供人把玩。 她转身离开,没提防,撞上一副结实胸膛。 “嫣娘罪该万死,不知皇上来此,唐突了。” 舜承帝一脸愁容,将她搀起,顺势握住了她小巧玲珑的手,如牵着自家女儿。 “嫣娘,随我来。” 嫣娘乖乖跟随,尽着笼中鸟雀的本分。 半月后,昭容皇后薨逝。正是腊月二八,离来年开春不过两日,她熬不下去了。 新年成了国丧,这一年的除夕,无人好过,家家户户素缟妆点,白烛不间断连点了七七四十九日。举国同悲之时,天降鹅毛大雪,将东干冰封万里,似上天同悲,垂泪涟涟。 可是依然有人私底下高兴,高兴缘由,一为嫁,一为娶。玉宁裹在厚厚的白狐裘中,掬一捧雪,仰脸看向身侧的夜添,脸庞红润得堪比枝头红梅。 “夜哥,皇后娘娘这一薨逝,国丧要持续月余。” 夜添揽住她,掐过一只最娇美的红梅别入玉宁髮髻,笑道:“左右你命里註定都将是我的人,迟些早些,不打紧,还是……你已迫不及待要做新娘子了?” 玉宁脸上腾地一红,推开了他,捂脸跑得远了。 夜添看着她笑,抬脚追了上去。 来年开春,舜承帝于梦中惊醒,忆起已逝的昭容皇后,颁下一道圣旨,一道足以令全东干女儿垂泪痛哭的圣旨。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昭容皇后端庄贤淑,有慈悲之心,好生之德,朕时时感怀,寤寐思服,辗转反侧。故愿承皇后之遗愿,建庵千座,浮屠数余,凡五品以上官家女子,未有婚配嫁娶者,皆削髮为尼,入庵清修,为皇后超度。钦此。” 一句钦此,便是一生悲苦命数,逃不得。首当其冲,便是沈家小女儿嫣娘,因她自小承了皇后厚爱,岂有不报之理?出家为尼,她是第一个。 人人嘆嫣娘可怜,可嫣娘却只是笑,整日笑个不停,笑得再没如此灿烂,好像她本就欢喜出家为尼这件事情,好像她迫不及待要去偿一偿皇后娘娘的恩情。 她笑得那么天真无欲,于是所有人原本疼惜她的心便更疼惜起来。人都说,这世上只一人不疼嫣娘,便是当今圣上。自然,这话是偷着说的,敢让皇上知道,立马手起刀落,让你这个嚼了舌根的人身首异处。 第80页 巧得很,皇上为嫣娘择的出家时日,同玉宁与夜添的大婚之日,竟是同一天。 自家姐妹,同一天,不同命运,一个走向升华,红毯铺地,一个走向寂灭,青灯古佛。 世事当真如此可笑。 夜添始终忘不了那一日的大婚。 他当真为玉宁铺了十里红毯,京城的街道,四处绵延不绝的红,玉宁喜欢的合欢花被他采来做沿路妆点,于是香飘十里。他骑于高头大马之上,迎接那将要过门的妻子,看她在喜娘的搀扶下远远走来,似幼年时无数次相逢,就那么款款行至他的面前,让他在牵起那双玉手的时候不自觉微微颤抖。这将是多么重的承诺呵,轻轻一牵,便是一辈子。 耳边欢快的曲儿声震天,四处笑脸洋溢。夜添眉梢眼角藏不住的欢喜,小心翼翼牵着新娘子拜了天地父母,珍而重之将她护在自己身旁,要让她做自己的心肝儿,一辈子。 然,金秤桿握在手上,终挑起红盖头来的那一刻,天塌地陷。 红盖头下,俏生生一张脸,还带着未脱稚气,只对他笑,笑容天真无邪,却已然有了倾国之姿色。 沈家小女儿嫣娘,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谁人不爱? 可对于夜添而言,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他的佳人呢,哪儿去了? “噹啷”一声响,惊得面前小人儿一个激灵,抬头怯怯望着他,可脸上笑容依然倔强得不愿褪去。 “夜添哥哥,你不欢喜嫣娘嫁你吗?” 夜添声音却是冰冷:“玉宁呢?” 小人儿依旧保持着好仪态,举手投足间,是皇家贵气。 “夜添哥哥,你是不欢喜娶了嫣娘,还是……本就不欢喜嫣娘?” 小人儿说得那般可怜,甚至眼底已现晶莹,一汪水兜在那里,硬是没让它掉下来。她微微仰着头,直视着夜添,目光清澈,光明磊落。 只,在夜添眼中,都是惺惺作态,这是个小妖精,偷走了玉宁,却还装作楚楚可怜,夜添当真瞧不起她。 丝毫不怜香惜玉,夜添一把掐住她的脖子,狠命摇晃:“玉宁呢?你把她藏哪儿去了?快告诉我!” 终于将那清纯眼底积蓄的眼泪尽数晃出,嫣娘啜泣着,咬牙说出了玉宁下落:“宁姐姐……已经替我去了莲华庵。” 仿佛晴天霹雳! “怎么可能!她一心一意要嫁我,怎么可能会替你去莲华庵?在皇上眼皮子底下偷梁换柱,她是不要命了么?” “夜添哥哥!”沈嫣儿一把抱住了夜添:“夜添哥哥,嫣娘自小就欢喜你,自小就想嫁你,嫣娘一点也不比宁姐姐差,你看看嫣娘吧!求你,看看嫣娘吧!” 然而,她的祈求却被夜添毫不留情一手挥落,嫣娘娇小的身子滚落在地,和着地上尘土,可以分明看清她稚嫩脸蛋儿上的血痕,五个鲜红手印,便是这一夜洞房花烛夜添为她留下的印记。 带着伤,带着痛,没有一丝丝美好。 除却那个血红的巴掌,夜添从此再未碰她,拂袖而去。 哪怕她哭得那样撕心裂肺,哪怕她恳求得那样没有尊严,夜添不屑一顾,生生将她踹离自己的身旁。 “要么滚,要么死,你自己选择!”夜添离开前如是说。 沈嫣儿呆住。 那一晚,夜添上了马,彻夜狂奔,便是要赶往姑苏莲华庵,去迎回他这一辈子捧在心尖尖上的姑娘。 第二十九谈、蜃景(下) 五、 窗外的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房里的人却似胶着,死死抱住,再不愿分开。 轻轻掀开玉宁头上的帽,光可鑑人的头刺得夜添心疼。他一下又一下抚摸着那里,那里,曾有青丝三千,是这世上最勾夜添心魂的东西。夜添总爱将玉宁的青丝绕于指尖,绾青丝,绾在心头的,是二人矢志不渝的情,却如今,随着这三千青丝的一同飘落被生生斩断了。 不必说夜添马不停蹄日夜兼程赶来累死了多少匹马,也不必说夜添在绵延阴雨中浸泡了多久,所有的苦与恨都在见到失去头髮的玉宁时烟消云散。他紧紧地抱着这个自己心尖尖上的姑娘,一滴热泪滚落,恰落在了玉宁白皙的脖颈上。 “随我回去。”他说:“你是我的妻子,该出家的是嫣娘,这等罪过,你不能替她受着。” 玉宁轻轻推开他:“嫣娘她怕极了,只抱着我哭,她不愿出家,那么小的年纪,哪个姑娘会愿意就这么一辈子老死在青灯古佛旁?她爱你,自小便爱你,若这世上还有人能给她幸福,便只有你了,夜哥,你可明白?” “我不明白!”夜添怒吼:“她什么都有,打她出声那天起就註定了浩荡恩宠,便是为这恩宠牺牲些又有什么?可她竟不满足,偏偏要牺牲你的幸福来换她的自由,嫣娘此心,何其狠毒。” “不怪她!”玉宁擦了把脸上的泪,笑道:“夜哥,是我自愿的呢。” “这不可能!” “夜哥,你可知道皇上为何要让这许多女子出家为昭容皇后超度?只因他思念皇后之深,于梦中见到皇后徘徊不去,往生不得,皇上心疼,想度她,却听皇后说,七苦不见,极乐往生,便是归宿。于是,便有了这许多桩事情。夜哥,玉宁想通了,从今往后,青灯古佛,要替皇后寻极乐。” 第81页 “极乐?”夜添觉得可笑:“世人皆苦,何为极乐。” 玉宁笑了:“了无尘埃,便是极乐。” 只这一句,心迹已明,便是永诀。 夜添呆住:“玉宁,你当真心意已决?” 玉宁点头,双手合十,微笑:“佛门清净之地,不容儿女私情亵渎,公子,还是请回吧!” 夜添也笑,仰头大笑,泪水尽数洒落,落上足下土地,一滴一滴,尽是恨,尽是悔,尽是决绝,却又尽是痴缠。 “我自小捧在心上的那一人,名叫玉宁。静渊师父,你与她长得很像,是夜添唐突了,还望师父恕罪,夜添告辞!” 一语催心肝。 夜添转身离去,黏似离愁的雨将他身子打得单薄,他一步一步走得坚决,未曾回头,自然也未曾看到身后那女子眼中的泪水,一如这场黏人的雨,胶着在心口上,永远是化不开散不去的疼痛。 夜哥,再见。 她在心中道,缓缓阖上了房门。 夜添几乎是狂奔着出了莲华庵,迎面便撞上一人,他还未及道歉,便听见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在耳边响起,如此熟悉。 他惊讶抬头,一袭红衣在雨中晕染出水墨禅意,隐约似有大朵红莲在她肩头绽放,却,在夜添眨了眨被雨水打湿的眼后,红莲消失不见。 “公子,这么着急是要往哪儿去?” “阴萝姑娘?”夜添迟疑着问。 “原来公子还记得奴家,让奴家好生感动呢!”阴萝娇笑着,牵起了夜添的手:“公子,时候不早了,你我还是赶紧上路吧!” “上路,去往何方?” “公子不是想弄明白这一场孽缘的缘由么?阴萝现下便带你去看看!” 这话又是说得奇怪。 看到夜添迷惑不解的神情,阴萝又是抿嘴偷笑:“啊呀,看来公子还没明白过来呢!公子,你方才所经歷的一切,不过是昨日之事的回想罢了,是你自始至终看到的表面,不可信的!” “那就请姑娘告诉夜添,究竟什么才是可信的。” 阴萝紧紧握着他的手,指了指北方,那里,正是去往京城的方向。 “公子,随阴萝来,阴萝现在就带你去看看,真正的人心究竟是何模样……” 六、 永宁二十七年春夏之际,正是御花园中牡丹开得最好的时节。 向来笑容不离唇边的嫣娘眼神中却突然有些黯然神伤,独自一人时,总轻轻嘆息,像是要将一腔愁苦就这么嘆出来,身子便会舒爽。 昭容皇后最疼嫣娘,她的惆怅自然逃不出皇后的眼睛,皇后抱起她,笑问:“嫣娘最近是怎么了,是有心事?” 嫣娘颊边泛起红润,面容羞涩:“娘娘,嫣娘没有心事。” 昭容皇后没再追问,只是第二日,一道懿旨传了沈家玉宁入宫,要让她陪皇后一同赏赏御花园中的牡丹。 正是清平盛世,牡丹开得格外姣好,园中爱晚亭中置了几方美人榻,时令蔬果置于石桌之上,昭容皇后沿着世子路缓步而来,左右两边扶着她的,正是沈家最可人的两位女儿。 这一日的嫣娘,眼底的惆怅一扫而空,终得清明。原来,她是想念家中阿姊了。 这也难怪,她小小年纪就入了宫来,身边无亲人陪伴,便是上元节回家省亲,也只与玉宁腻在一处,自然对她更亲些,亦更依赖些,想念也是理所应当的。 沈家姐妹伴着昭容皇后赏花,间或品评一两句,其乐融融。这一日的玉宁,虽着了宫装,却是一身极纯净的白,只袖口及裙摆用金丝线绣了几只蝴蝶,举手投足间,清爽而灵动,于万花丛中端坐,那蝴蝶儿便似有了生命似的,将要振翅飞过,衬得她的人儿也出挑得多了几分仙气。 舜承帝下了朝穿过御花园时,看到的便是这样一幅宁静出尘的画面,他的脚步不自觉被这一股子仙气吸引过去,又恐自己的突然到访唐突了佳人,于是便弯着身子躲在花丛后朝爱晚亭中遥遥窥望,望着那繁密枝叶中若隐若现的一抹白皙。不知是牡丹的清香还是那女子的清香飘来,他深深吸上一口,于肺腑间细细品茗,只片刻功夫,便醉了。 结果,那日玉宁在爱晚亭中坐了多久,舜承帝便在花丛后窥了多久,骄阳似火,烤得他龙袍被汗浸湿,他却浑然不觉,真真被这女子勾了神魂过去,整个人痴痴傻傻了。 当晚昭容皇后侍寝时,舜承帝方从她口中打探出那女子的身份,原来竟是沈家另一名女儿,名唤玉宁的。 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魂牵梦萦。 永宁二十七年秋,舜承帝思念佳人成疾,龙体抱恙,昭容皇后亲自在龙榻旁服侍,自然,身边跟着的,是沈家的小女儿嫣娘。 便是在一日深夜,趁昭容皇后疲惫不堪睡下,只留下嫣娘一人照顾舜承帝,原本早已睡熟的舜承帝忽然睁开眼来,紧紧抓住了嫣娘为他擦汗的小手。 嫣娘被唬了一跳,正要失声惊唿,舜承帝一只大手已将她的樱桃小口捂住。 “乖嫣娘,莫怕,朕有事要问你。” 嫣娘惊恐不定的眼睛慢慢变得平和下来,点了点头,依然是一张魅人笑脸,静静看着舜承帝。 舜承帝忽然间笑得邪恶,抚摸上嫣娘的小脸:“嫣娘,朕对你可好?” 第82页 嫣娘又点了点头:“皇上对嫣娘极好。” 舜承帝听到这回答,甚是满意,从怀中摸出一个净白瓷瓶,塞入嫣娘手中:“乖嫣娘,替朕做一件事情,今后朕会好好疼你,你的一切要求,朕都会满足!” 嫣娘低头看了看手中瓷瓶,茫然地点了点头,脸上的笑容似御花园中的牡丹花开,一世风华。 于是,永宁二十七年刚入冬,昭容皇后便病了,病得蹊跷,不过是偶发风寒,却一病不起,甚至,这小小风寒竟要了她的性命。 举国同悲,最悲悲不过皇上。 谁也不知昭容皇后为何去得如此快,可,舜承帝知道,嫣娘亦知道。 真真是神不知鬼不觉了。 昭容皇后葬入皇陵的那一日,舜承帝抱起了嫣娘,笑着赞许:“嫣娘,告诉朕,你想要什么,朕都赏你!” 嫣娘笑,倾国倾城:“皇上想要姐姐,可嫣娘却想要夜添哥哥,皇上,赐婚旨意已下,覆水难收,可嫣娘想要皇上收回成命,可好?” 这小鬼灵精,舜承帝大笑,颳了刮嫣娘的脸蛋儿:“嫣娘,朕一早便有打算。朕要的,谁也夺不去,你要的,朕一定给,你记住了!” 永宁二十八年春,不过一个雨夜,舜承帝批摺子批得晚了些,行去寝殿时瞧见迴廊尽头一抹惨白身影飘过,他回头向身后太监询问,太监仔细瞅了瞅,却并未发现丝毫异样。 舜承帝觉得稀罕,可当夜便做了梦,已逝的昭容皇后一袭白衣,惨惨澹淡飘至龙榻旁,冰凉的手抚摸着舜承帝的面颊,抚过上面每一道褶皱,像是充满了浓情蜜意。可,她的指甲太过尖利,生生将舜承帝的脸挖出道道血痕来。 “皇上,臣妾走得好惨啊,多年夫妻情分,皇上却没有丝毫顾忌么?” 她泪眼汪汪,泫然欲泣:“皇上,嫣娘那个小贱人,臣妾要让她死,你,也要!” 她一双手朝舜承帝脖上掐去,窒息感瞬间将舜承帝淹没,他拼了命挣扎,却被一双小手摇醒,嫣娘的笑脸近在咫尺:“皇上,你可是做了噩梦了?” 她的笑容,真美。 北方有佳人,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 这可真真是个妖孽呵,佳人留不得! 于是,一道圣旨颁下,全东干凡五品以上官家女子,未有婚配嫁娶者,皆削髮为尼,入庵清修,为皇后超度。 金口玉言,冠冕堂皇,且理由好得可以,为昭容皇后超度,不见七苦,早登极乐。 嫣娘,便将是那削髮为尼的第一人。 可,老谋深算如舜承帝,一双手翻云覆雨,特意将嫣娘出家的日子与玉宁大婚的日子安排在一处,他说得好听,凡事讲究个好事成双,沈家的一双女儿在同一日各自寻了好的归宿,此乃上天眷顾。 上天眷顾,眷顾了他,眷顾了嫣娘,却眷顾不了夜添和玉宁一对苦命鸳鸯。 凡事自有定数,佛祖端坐云端,笑看人世,荒唐之人造荒唐之事,终究逃不出因果循环,到头来,不过一切尘归尘来,土归土去,各有归宿。 七、 圣旨颁下仅一月,东干建庵数十,立浮屠百余座,削髮为尼者,不胜数。 正是梅子成熟时节,姑苏的雨自入了梅季便没个消停,当一辆马车于黄昏时分来至莲华庵门前时,不远处的青山已被洗得出尘,碧得如上好翡翠的湖面让人看了就心神荡漾,映着青黛,着实一片迷离之感。山高水长,碧水连天,天尽苍茫,都是上天神来之笔下的美好画卷,醉煞人也。 从车上下来的男子有贵气,便是看到这样一幅山水画卷,被阴雨搞得潮湿的心立刻回了神儿,生出了些雅致情趣,他低头笑笑,暗自夸贊自己挑的这处地界着实不错,依山傍水,是个养人的好去处。 庵中老师太早已领了一帮子尼姑来到门前迎接,男子却摆了摆手,只问了一句:“她可在里面?” 老师太诚惶诚恐:“依您的意思,没敢惊动她,让她在房中好生歇着呢!” 男子点了点头,便让老师太带路,一路行至了莲华庵深处。 多少个日夜,他祈盼了多少个日夜,从开始布局到终得见面,整整八个月光景,让他等得人都焦灼了,寝食难安只为这么一场别开生面的相会,他这个生来尊贵的王者,何曾如此费尽心思,他感觉着实辛苦。 但,当双手颤抖着推开门的那一刻,看到坐在窗边眺望着重重雨幕的那一抹清丽身影,他忽然觉得,为了这女子,一切都值得。 “玉宁……” 舜承帝轻唤,生怕惊着了这个兀自沉思的美人儿。 可到底还是惊着了,便在美人儿向他投来疑惑目光时,他分明看到那一抹疑惑逐渐被震惊取代。接下来,便是他整日已见厌烦的叩首及问候,假惺惺。 如今,他二人的距离是这样,区区十步,不多不少,帝王与百姓,君与臣,热情与冷淡。 上前两步将她扶起,舜承帝看着她只是笑,笑得玉宁心中更是惶恐。 玉宁不知道舜承帝为何会到访此处,她并不是怕见到舜承帝,而是怕他发现自己是冒了嫣娘的名来到莲华庵出家为尼。欺君之罪,足以让沈家诛九族,百年基业毁于一旦,她怎生会不害怕? 怕归怕,她面上却是难得的沉着与冷静,眉头轻轻蹙了蹙,淡淡挥开舜承帝扶着的手,重重跪在了地上,扬起脸来看着东干这位至高无上的王者,说出的话语惊心动魄。 第83页 “玉宁有罪,求皇上赐玉宁一死,放过嫣娘和沈家百十条人命,玉宁感恩戴德!” 舜承帝愣了愣,转瞬便笑了,将她从地上抱了起来,怀中的人儿此时才真见惊恐,身子瑟瑟抖着。 “这样潮湿的天,地上又凉,就不怕跪得久了落下病来么?” 玉宁傻了! 看着玉宁愣愣的表情,面颊一抹红晕,嘴唇轻抿着,露出几颗贝齿咬在唇上,一道淡白的痕,像她的肌肤,舜承帝忽然觉得怀里这女子简直就是个勾人魂儿的小妖精,自那日御花园中一眼,他便深陷入这小妖精的魔障里,无法自拔了。 将随身携带的包裹扔在了榻上,舜承帝指了指,道:“换上它让我瞧瞧。” 是一袭白衣,或者说,是玉宁当日在御花园中赏牡丹时所穿的白衣,衣裳是极纯净的白,花纹是金丝线绣的蝴蝶,却在掐腰的带子上一只翱翔的凤凰,极惹眼。玉宁穿上,忐忑立于舜承帝面前,仙气里衬着一抹贵气,同舜承帝在一处,相得益彰。 人中龙凤,便是如此。 只是,玉宁头上那顶遮住光头的帽子着实惹眼,舜承帝抬手将帽子除去,玉宁身子缩了缩,低下头来再不敢看他。 “把头髮蓄起来吧,熬过这一年,我迎你回宫,你是东干的皇后。” 他说的是“我”迎你回宫,而不是“朕”。他说要让玉宁做东干的皇后,后宫正主,江山国母。 玉宁彻底傻了。 本该磕头谢恩的,玉宁却愣愣看着这位帝王,问:“为什么?” 舜承帝依然是温润如玉的笑容:“因为我欢喜你,自你八个月前在御花园中赏牡丹时便欢喜你,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 冰雪聪明如玉宁,瞬间明白了。 她笑,笑得悽美,眼中包着两汪泪水,却愣是不掉落,只在眼中包着,就这么看着舜承帝,泪眼朦胧中更显得含情脉脉。 含情脉脉,至少在舜承帝看来,是如此。 舜承帝也不说话,只微笑着,看着她,等她一个答覆。 玉宁笑够了,抬手抹了一把眼睛,又是重重跪倒在地,重重磕了一个响头:“玉宁谢皇上隆恩眷顾。” 她终是妥协了,放弃了,心死了。 舜承帝在莲华寺呆了整整七日,日日与玉宁朝夕相伴,在姑苏这样山清水秀的地方,过得俨然神仙眷侣。二人常泛舟于湖上,碧水在身下盪过,整个人便如玉般沁润,玉宁也因此更显水灵。 只是,除他二人乘坐的乌篷,远远地,似有另一乌篷与之遥遥相望,一抹红衣艷得耀眼,如水墨般晕染开来,尽是那女子如花笑靥,浮于空中,如轻烟,裊娜。 裊裊娜娜中,玉宁看见那女子嘴唇翕动,说出一句牵引她心魂的话来。 仿佛一语惊醒梦中人,接下来的几日,玉宁魂不守舍。 舜承帝将她的魂不守舍看在眼里,以为是因离别之苦而感伤,于是哄她:“玉宁乖,等下月,我再来看你。” 玉宁缩在他怀中笑,笑容里,照不见魂魄。 佛家常言,人生有七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玉宁没那慧根,参悟不了佛法,来莲华寺许久,却也悟出了一个道理:生之最苦,后遇爱别离,求之不得,一生陷于怨憎会,悲病交加,垂垂老矣,便是终结。何为最苦?活着最苦。 永宁二十八年秋,枫叶染红山林之际,东干国丧,丧者为谁?百姓不知,只知如今东干的皇陵中葬着两位女子,一位是已逝的昭容皇后,另一位不得而知,待舜承帝百年之后,将与这位不知名的女子合葬一处,生同衾,死同穴,感天动地。 有大胆的人猜测,那女子正是沈家最小的女儿,乳名唤作嫣娘的,听闻嫣娘自出生便爱笑,笑容美艷堪比日月星辉,一笑倾城,再笑倾国,舜承帝为之着迷不已。皇家秘史艷艷,总有嚼不完的舌根,说不尽的风流,街头巷尾,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永无绝衰。 殊不知,同年同月,远在百里外的姑苏莲华庵中有一名为静渊的年轻尼姑于夜深人静之时投湖自尽,当尸首浮于湖面被人发现时,仅裹一袭红衣,面色红润如常,有如花笑靥,挥之不去。 将死之时,玉宁又看到了那泛舟于湖上的红衣女子,对她遥遥招手,说出一句牵引她心魂的话来:“七苦不见,便是极乐,来,我带你去寻脱离苦海的无边极乐。 玉宁笑,青山,绿水,朦胧月色,终是为她做了人世间最浩大的祭奠。 八、 玉宁投湖的画面,艷绝极致。 夜添发疯了一般奔至湖边,想要抱住一步一步走向深渊的玉宁,却,抬手间,只捞到一抹幻影,眼睁睁看着玉宁在自己的怀抱中沉入越来越深的湖底,他无能为力。 便在悲痛欲绝之时,身后一阵轻快笑声盪来,依稀有髮丝绕在他的指尖,如那年绾了玉宁青丝说出一生誓言,他仓惶回头,却只看见语笑嫣然的面容,红衣招摇,在青山绿水前晕染如红莲绽放,红酥手于袖间隐隐现出,搭在夜添手腕上,极轻,极痒。 “公子,没用的,这不过是你的梦境,昨日之事重现,你是看客,无能为力。” 月光下站立着的阴萝,浅笑吟吟,静敛如神明,笑看人世沧桑,只轻捻小指,万千劫数灰飞烟灭,都是她看过的一场折子戏罢了。 第84页 夜添反握住她的手,语声颤抖:“姑娘有办法救玉宁的是不是?” 阴萝笑看着他的失态,轻轻摇了摇头:“公子,奴家只是个卖梦的人,梦中劫数已定,阴萝管不得。” “可你不是寻常人,你会有办法,骗不了我的。” 夜添亦不知自己为何如此坚定,只知这女子非同一般,能了却他心中未完夙愿。 阴萝咯咯笑着,凑到夜添耳边轻声呢喃:“公子,若这般做了,会遭天谴的。” “天谴为何?” “死无葬身之地。” “那么,我来替你遭这天谴。” “公子可考虑好了,这话一出口,可是盖了生死契的,阎王爷拿住了你,阴萝可无能为力。” 夜添忽然间笑了:“只要能和玉宁在一起,悉听尊便。” 阴萝无奈遥遥头:“红尘中痴傻人多,公子最甚,罢了,奴家就依公子这一回。” 她笑着,扬起了手,天地间忽然一场冷雨飘至,万物皆朦胧,只阴萝的红衣在眼前招摇得厉害,如开出了大朵红莲,绽放在夜添身侧,铺展出一条通往极乐的康庄大道来。 “公子,沿着这条路行去,便是你夙愿的归属。” “多谢姑娘。” 夜添抬脚走了两步,忽然想起二人在乌篷中时阴萝的话语:“公子,良宵苦短,梦醒后,记得将酬劳给我。” 他慌忙回头,哪里还有阴萝的影子,他沖沖沖雨幕大喊:“阴萝,这一场梦的酬劳……” “酬劳?公子早已付清了!” 夜添纳闷儿:“何时?” 无人回答,只一缕晨光穿透层层乌云而出,将一切黑暗照得了无痕迹。 永宁二十八年秋的一日最普通不过的清晨,姑苏莲华庵中的小尼姑出门打水,庵外毗邻着一汪静湖,日日听那庵中暮鼓晨钟,已然滋养出了佛性,连水的味道也比别处甘甜许多。然,当小尼姑挑着担子走至湖边时,整个人忽然呆住,像是傻了,愣了半盏茶的功夫,勐然惊醒,尖叫着跑回了庵中,担子上的木桶滚落,浮于湖面,缓缓飘向湖中心一团东西去。 是两具合抱尸首,那女子尽裹一袭红衣,面色红润如常,有如花笑靥,挥之不去,然,女子无发,自她头顶绵延至全身的青丝全来自她怀中紧抱着的那具枯骨,埋于玄色衣衫之间,妖娆青丝自骨间穿过,三千丈,那么长。 他二人的记忆里,桃花开了满园,应有一架木制鞦韆, 女子坐在上面飘来盪去,像是要盪到浩渺青天上去,她洒下的笑声,清清澈澈,银铃一般。 男子倚着围墙,笑看着她:“玉宁,你生来便是要做我的妻子。今生今世,你逃不掉了。” 女子吃吃笑:“哪里来的泼皮无赖,都不知羞的。” 男子还说:“我这辈子就赖着你了,若有一天你逃了,天涯海角,我也要把你抓回来。” “是么?”女子抬手将二人的青丝绾住:“那么,我便逃得远些,让你如何也寻不到。” “如此,你便试试。” 他试了,于是他二人,今生今世,来生来世,永生永世,再不分离。 世人皆苦,何为极乐? 立在湖畔的红衣女子可以告诉你:命之将尽,照见西方,可得极乐。 她轻抬玉手,勾一勾小指,顷刻风过,白骨灰飞,了无痕迹,只一袭红衣在山林间飘荡,悠悠转转,终于落地,便是覆盖在一座荒冢之上,依山傍水,是个养灵气的好去处。 人世间,有女子惨死,积累世怨念,阴魂不散,化厉鬼,着红衣,寻悲苦之人,造蜃景,引迷途者入,醉生梦死,一了未偿之夙愿,代价为何?贱命一条足矣。 尘归尘,土归土,夙愿已了,各得所需。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罢了。 第三十谈、砚鬼 你见过没有影子的人吗? 我是见过的,这辈子就见过这么一个没有影子的人,孤零零惨澹淡。有人调侃孤单时总说形单影只,可形和影却是相依相伴的,哪怕你独自一人,也有影子陪着。可我见的那个人,他是真正意义上的一个人。 我记得那是一个盛夏,天气热了许久,没有见过一滴雨。那一天从早上起就闷得难受,我走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嘴里叼着冰棍儿,觉得自己像一条湿漉漉的鱼。 雨就是在这个时候砸下来的,起风只是在一瞬间,天地忽然间变了色,整个城市迅速进入了黑夜状态,跑回去已是来不及,我匆匆忙忙躲进路边的便利店。大雨倾盆,我隔着便利店的窗户朝外观望,暗自庆幸反应够快,否则现在的我已从湿漉漉的雨变成了一只落汤鸡。 我在这个时候看见他,一个清秀的小男生,十七八岁的年纪,坐在便利店门口的台阶上,怀抱着一方砚台。 门口就他一个人,雨那么大,即便坐在台阶上也不会倖免,谁也不傻,都聚集在便利店里聊天打发时间,所以这男生就显得有些奇葩,不过,我倒是很感兴趣,不是对他,而是对他怀里的那一方砚台。 我走出便利店,挨着他坐了下来:“小弟弟,怎么不进去躲雨?” 他瞟了里面一眼:“太吵。” 第85页 “是呵,东西上了年纪,也是好清静的。” 他原本在看外面瓢泼的大雨,听到这话,扭过头来,开始正眼瞧我:“你认识?” 他明白,我指的是那砚台。 “端溪古言砚天下奇,紫花夜半吐虹霓。你那一方,应是吴门顾二娘的。” “顾二娘的砚台流传极少,我怎么可能会有?” 他明显要诓我,我指了指自己的眼睛:“小弟弟,老东西是逃不过我这双眼睛的。你小小年纪就抱着块老砚台在外面乱跑,这东西该不会是你偷来的吧?” 他瞪圆了眼睛:“这砚台是我的,祖传的!” “口说无凭,谁信呢?你不上学跑到外面瞎晃荡,又抱着个值钱东西,自然是偷来的,要不我这就给警察叔叔打电话?” 我晃了晃手机作势要打,他却没有反应,我甚觉稀罕:“你这个时候不是应该害怕的么?” 他小小年纪却很是沉着:“我为什么要害怕,本来就是我的东西。” 他说话的语气有些老气横秋,像我们家楼下院子里整天摆弄花花草草的老大爷,我也不想捉弄他了,直截了当说出我的目的:“小弟弟,我看上你这方砚台了,卖给我怎么样?” 他如我所料摇了摇头:“不卖。” “你一个小孩子,要这砚台也没什么用处……” 他打断我:“这砚台不能用了。” “什么意思?” “它已经有好多年研不出磨来了,砚台研不出磨,岂不是一方废砚?” “顾二娘的砚台即便磨不出磨来,也是好砚,你卖给我,物尽其用。” 我倚老卖老,他一个小孩儿能懂什么?今儿这方砚台我是铁定要收到手,哪怕花了大价钱,也在所不惜。不过这孩子怎懂得砚台的价值?我成竹在胸。 男孩想了想,把砚台递给我:“你既然喜欢,送你了。” 这简直出乎我意料,不费吹灰之力,我便得到了顾二娘的砚台,谁会有我这般好运气?我细细查看着砚台,心里顿时有些怀疑,难不成我看错了,这是个赝品?若是真品,岂能白送? 我抬头要细问,却怎想到身边已经没了人,不过眨眼间的工夫,他竟似消失了一般。外面还是瓢泼大雨,黑黑的天空勐然噼下来一道闪电,打醒了我脑中先时存在的一个画面。那时我刚跑进便利店,隔着玻璃看那坐在台阶上的男孩,便利店门口亮着灯,男孩坐在那里的身影瘦弱孤单,身后的地面被灯光打得明亮,看不到一丝影子。 那个男孩没有影子。 顾二娘常说:“研为一石琢成,必圆活而肥润,方见镌琢之妙。若呆板瘦硬,乃石之本来面目,琢磨何为?”眼前这方砚台,的确圆活肥润,触手细腻,不知被多少人盘玩过。当一样东西成为了古玩,加之匠人盛名,就失了先时的用途,成为人们观赏的玩物,一年復一年,一代復一代,久而久之,或许连它自己都忘却了,在造物之初,它原本只是一样普通器具。 这方砚台果真磨不出墨来,它也是忘记了自己初心的器具。 我端坐在书房,看着书桌上这方砚台,想到了先时遇见的男孩,心里一阵发凉。我曾听人说过,这世上所有的生物都是有影子的,没有影子的,那是鬼! 我顿时觉得害怕,那砚台散发着冰冷的气息,却让人感觉像是个活物,总好像有眼睛在看着我,如那个神秘的男孩子一般,孤高的,冷清的眼神。 外面突然响过一声闷雷,我吓得连忙寻了块布把砚台包了起来,塞进了抽屉里,却仍觉得担心,又拿钥匙上了锁。我觉得,应该寻个时间去找一下蒲姑娘。 可还没等我去找蒲姑娘,当晚就出了事情。 那晚的雨一直没停,噼里啪啦打在窗台上,人睡觉也不安稳。我在做了一连串怪梦后迷迷煳煳睁开眼睛,房间里很黑,我却看见更黑的团团的影子,在床边笼罩。影子遍布,墙上,地板上,衣柜上,甚至还爬上了我的被子。那是一个个人影,垂手立在每一寸可立之地,虽然它们没有眼睛,可我却能清清楚楚地感觉到,它们在看着我。 分不清是梦还是现实,直觉告诉我是梦魇了,便在这时,我听到了一些奇怪的声音,那是在轰隆雷声与瓢泼大雨声中亦能清晰分辨出来的极轻微的声音,是有人拿着墨块研磨,一下又一下,速度匀称,不能操之过急,慢慢加入清水,用至纯至静的心去研磨,方能得到一汪好墨汁,浓淡正好,配得起笔走龙蛇的中国字。 嗤啦啦,嗤啦啦…… 我去拉床头灯,不亮,好像停电了。举着手电筒来到书房,那声音随着我的靠近亦变得更大。此时我已经确定,声音的源头,就在书房的抽屉里,第二层,先时被我锁起来,里面只放着那一块顾二娘的端砚。 战战兢兢开了锁,我知道身后仍跟着那些影子,它们随着我的走动一同飞檐走壁,此时在书房齐聚,齐齐向抽屉里张望。那一抽屉浓郁的黑色随着我将它拉开倾泻而出,鼻尖有墨香,是经歷了悠久岁月积淀下来的浓厚的香,像是终于找到了归宿。 手电打上去,那一汪新研好的墨,在光下晕着好色泽。一时间,周围响起窃窃私语,有哭有笑,有吵有闹,嬉笑怒骂,纷至沓来,像是去了闹哄哄的集市,千百张嘴巴在你面前翕动,太吵了,听不清说的都是什么。 第86页 满墙壁密密麻麻的影子,都开始迅速流动,像是要搅出一场风起云涌,整个屋子莫名颳起了黑旋风,齐齐汇入那一汪墨汁里,好似投奔汪洋,如此奋不顾身。 我的脚底开始升腾起一股黑烟,缥缥缈缈,亦随波逐流,舍我而去。一抬头,窗户上正贴着一张白惨惨的脸,冷冷清清的眼睛盯着我,是那个男孩儿…… 第二天一大清早,我便启程去找蒲姑娘。我是自卧房中醒来,奔去书房,抽屉仍好好上着锁,再将它打开,端砚仍被布好好包着,只是那块布已经被墨汁染得尽黑。 我在后花园找到蒲姑娘,她只看了我一眼,便说:“你的影子有些淡。” 我低头一看,可不是,同站在阳光下,我的影子淡得几不可寻。蒲姑娘嗅了嗅,又道:“有墨的味道,你给我带来了一方砚台?” 什么都瞒不过她,我把砚台递给她,她瞧了瞧,笑道:“顾二娘的砚台,想不到还能见着。这是顾二娘做的最后一块砚,被十砚老人的后人们收着,此后也不知道辗转到了什么地方,你是怎么寻见的?” “白捡的,”我说:“有个男孩儿白送给我的。可是这砚台有些奇怪,它里面有鬼!” “哦?鬼么?是只什么样的鬼?” 我将昨夜的事情说了,蒲姑娘端着那方砚台,手指轻轻抹过,指尖亦残留了墨的香气:“那不是鬼,是灵,这砚台里住着一只灵,已经许多年了。” 说来也奇怪,她话音刚落,就见一个影子闪过,她脚边的杜鹃花旁已坐着了那个男孩儿,头髮比昨天看着倒要长了许多。 蒲姑娘笑着拍了拍他的脑袋:“小弟弟,是闲得无聊所以现形出来戏弄人么?” 男孩儿白了她一眼,不动声色往旁边挪了挪:“谁闲得无聊要戏弄你们人类?顾二娘的砚台要死了,我得救活它。” “所以你便吃人的影子?”蒲姑娘语笑嫣然,说出的话却令我打了个寒颤:“什么,他吃人的影子,那我昨夜看到的那些……” “都是他吃掉的影子,”蒲姑娘说:“影子带着人身上的气泽,养在砚台里,发酵出浓厚的墨汁,滋养着砚台,砚台才能不死。说起来,那些人也都该如你一般,是爱好古玩的,对么,小弟弟?” 男孩儿撇了撇嘴:“我是顾二娘做的最后一方砚台,是吴门顾氏绝砚,自做出来之后就被人藏着,从没有被研过一滴墨汁。不能研墨又怎么能叫砚台?过了这么多年,我都要干死了,都是你们人造的孽,你们把我当玩物,华而不实,又怎能配得起顾二娘的手艺?我吃你们的影子,是为了活命,我是不能辜负顾二娘的手艺的!” 蒲姑娘嘆了口气:“是啊,砚台不能研墨,又怎能叫做砚台?爱古玩,却又将它奉若珍宝,束之高阁,实在辜负了匠人的本心,亦对不起托生于古玩中的灵。小弟弟,对不起了。” 男孩儿哼了一声:“就只差这一个影子……” 蒲姑娘看了我一眼:“这个可不行,她是我朋友,你高抬贵手吧!” 我这才意识到他们是在说我:“为什么非要吃人的影子,用旁的东西就盘不活这一方砚台么?” 男孩儿不屑道:“砚台干了这么多年,岂是你说盘活就能盘活的?影子里有人的魂魄,最能养灵。更何况,像你们这样好古玩的,魂魄里藏着对古玩的爱惜,是盘活我们最好的东西。” 我看着地上自己惨澹淡的影子,问:“如果没有了影子,我会怎么样?” “不怎么样,只不过脑袋不大灵光,会经常失忆,”蒲姑娘看向我:“怎么,你要救他?” 我点点头:“横竖影子已被他拿了大半去,不差这剩下的。总归是人对不起它,总要还的。我爱古玩,不能眼睁睁看着古玩死,蒲姑娘,你不也是一样么?” 蒲姑娘笑笑,捏了一把小男孩儿的脸:“小弟弟,那姐姐心善,吃了她的影子,便好好做你的砚台,再不得出来调皮了!” 男孩儿终于咧开嘴笑了起来,那一瞬间,阳光晴好。 之后,我便没有了影子。我时常想不起来一些事情,比方说我为什么来找蒲姑娘,又为什么回去时手里会有一方砚台,我不记得在哪里收过这方砚台,也不记得为什么要收这方砚台。 不过,我极喜欢这方砚台,因它是吴门顾二娘做的绝砚,我能拥有它,此生之幸,他人若要,千金不换。 我时常用它研磨,墨块均匀画着砚台,加适量清水,看着墨汁生出,由浅变浓,是一汪好墨。一汪好墨需得用至纯至静的心灵养着,才能配得起笔走龙蛇的中国字。 只是,有一件事情始终让我感到奇怪,为何我没有影子。别人都说只有鬼才没有影子,那么我是鬼吗? 你正在看着我的故事吧?那我想问问,你见过没有影子的人吗?如果你没见过,那我便告诉你,我就是一个没有影子的人。 第三十一谈、鬼剃头 吕梁每个月都要去他家小区门口的理髮店理髮,去的次数多了,和店老闆成了朋友,有时周末没事儿也会进去坐上一会儿,聊聊天,天南地北胡侃。今年二月二恰是个周末,吕梁起了个大早带着自己的儿子就去了理髮店。俗话说得好,二月二,龙抬头,小孩子们都要在这一天剃头髮,小区里的孩子倒真不少,若是去得晚了,可是要排队等上很久。 第87页 店长亲自出马给吕梁的儿子理髮,吕梁就坐在边上跟他闲聊。不过才坐下来十分钟的工夫,凳子都还没暖热呢,顾客们陆陆续续都来了,一时间,理髮店里的孩子玩耍吵闹声,家长聊天声,吹风机唿唿声,水流哗啦啦声不绝于耳。原本还干干净净的地面不一会儿就堆满了剪下来的碎头髮,店里的小伙儿拿了把扫帚忙着去扫,吕梁看了一会儿,忽然问:“小张,你们店里每天剪下来的头髮怎么的也有一麻袋厚吧?” 小张笑笑:“差不多,生意好的时候得有一麻袋。” “那这些头髮收起来后怎么处理啊?” “有专门收头髮的,他们收了以后捡出来那些发质好的送去做假髮,太碎的就直接扔了。” 吕梁顿觉好奇:“哪种算是发质好的?” 小张指了指正背对着他们的一个姑娘,悄声道:“喏,那姑娘的发质挺好,黑长直,不干枯不开叉,做出来的假髮也好看。” 吕梁偷偷瞄过去,果然,那姑娘一头齐腰长发,乌黑油亮,看得人心砰砰直跳。再瞧瞧她旁边四十多岁的女人,头髮不知染过多少次,半黄不黄的,稻草一样盖在头上,看着心里就泛起一阵噁心。吕梁朝那女人努了努嘴:“小张,那女的的头髮你们是绝对不会要的吧?” “倒找钱都不要!” 吕梁和小张对视一眼,都偷偷地笑。 这天理完了发,吕梁又带着儿子去游乐场玩了一圈才回家,恰好妻子也逛街回来,也是一头长髮披散在肩头,齐齐的刘海儿,看着年轻了好几岁。吕樑上上下下打量着她:“怎么你出去逛一圈街回来,头髮竟变得这么长了?” 妻子扑哧一笑,骂他傻:“我戴了假髮你看不出来么?” 她说着,去掉了假髮,露出了被网套套得严严实实的头,原先的一头短髮就箍在网套里。也巧了,网套是肉色的,站远了看,妻子倒像是剃了个光头似的。 “哟!哪里来的小尼姑,怎么入得了我家?”吕梁调侃她。 妻子随口捏了戏腔:“小尼姑年方二八,正青春被师父削去了头髮。”说着,把网套一去,又是原先一头短短的捲髮:“怎么样,我是留长髮好还是短髮好?” “就凭你的模样,长发短髮都好。” “油嘴滑舌!”妻子瞪了他一眼,挽起袖子做饭去了。 吕梁好奇,拿起假髮翻来覆去看,想想早上在理髮店见到的一滴碎发,再看看眼前这顶假髮,真难以想像二者原本就是一样的东西,也不知这顶假髮上面究竟有多少人的头髮。吕梁想着,身上忽然泛起一阵鸡皮疙瘩。你想啊,也不知道从哪儿搜集来的头髮揉捏成一顶假髮,上面带着先前主人的气息和味道,如今就被自己握在手里,就好像亲手抚摸过那些人的头髮,想想就有些毛骨悚然。 吕梁顿觉噁心,忙把假髮扔在了一边,再不愿碰,冲到卫生间洗了好几遍手才算舒坦。吕梁却没有发现,那假髮太长,之前他拿在手上翻来覆去的看,有些髮丝已被他的手带了下来,无意中粘在了他的身上,与他才理好的头髮纠缠在一起,浑然一体。 吕梁当晚就觉得头有些不舒服,痒得难受,洗澡时打了两遍洗髮水,这才舒服了。这一夜倒是睡得好,可早晨起来,吕梁却有些不大高兴。不高兴的原因,是他在收拾床的时候见到床上散乱着长长的头髮丝,看得他头皮发麻,当下就叫来了妻子:“你看看,这床上都被你弄成什么样子了,都没法收拾。” 大早上的没来由一通埋怨,妻子也极不高兴:“怎么是被我弄的啊,咱俩都谁这床,你怎么不说你掉头髮呢?” “我一个男人怎么会有这么长的头髮?肯定是你昨天晚上偷偷起来戴着那假髮睡觉了是不是?” “我有毛病啊戴着假髮睡觉,亏你想得出来!”妻子很是生气,当下不再理会他,拎了包上班去了。 吕梁这人有些洁癖,眼里容不得一点脏乱,没办法,只能自己把床上的头髮收拾了。这一折腾,上班有些来不及,他匆匆穿了衣服就走,临出门时随意往门口的试衣镜上瞟了一眼,忽然间愣住,折回来又凑近看了看,心里咯噔一声,头皮又发麻了。 他看见了什么?镜子里的他头上竟然有一小块地方的头髮不见了,虽只是指甲盖大小,可同周围茂盛的黑髮相比起来却异常刺眼。联想到之前在床上看到的碎发,吕梁顿时明白了,原来那些头髮竟是他掉的,他的头髮什么时候变得那么长了? 他赶紧向单位请了假,跑去医院看,医生说他这是斑秃,也就是俗称的鬼剃头,虽然现在只有一小块,可斑秃会慢慢增加,最后的结果便是全秃,而对于斑秃,一般没有根治的办法。至于斑秃的原因,可能跟遗传有关,也可能跟内分泌失调有关。 吕梁傻眼了,他不过三十来岁,这么早就要谢顶,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晴天霹雳,简直是晴天霹雳。昨天他去理髮时小张还夸他头髮好,怎的睡了一夜,就要成个秃子了? 他不能接受,郁郁回了家,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发呆。鬼剃头,这形容还真贴切,斑秃就像是鬼在他头上啃掉了一块,神不知鬼不觉,却骇人得紧。 妻子的假髮就放在床对面的梳妆檯上,黑长直的假髮如今对于吕梁而言简直是个天大的讽刺,他拿起枕头就朝假髮砸了过去,假髮晃了晃,随着枕头一起掉在了地上。吕梁分明看见有几丝头髮挂在梳妆檯上,摇摇欲坠。 第88页 吕梁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可他却知道自己是被一阵歌声吵醒的,那字正腔圆的戏腔,唱的是一曲《思凡》:“小尼姑年方二八,正青春被师父削去了头髮……由他,只见那活人受罪,那曾见死鬼带枷?由他,火烧眉毛,且顾眼下!火烧眉毛,且顾眼下!” 正青春被师父削去了头髮? 吕梁惊醒,四下看去,却听到了木鱼敲击声,他要站起身,却被人死死地按住,旁边有个苍老的声音道:“色空,还未削髮,不许乱动。” 吕梁抬头,见一慈眉善目的老尼手里拿着一把剪子,正要剪掉他披在身上的及腰长发,那一头长髮该蓄了有些年头,且保养得当,乌黑油亮,看得人心砰砰直跳。 吕梁诧异,他什么时候竟然变成了个女人? 就在这一思索间,老尼手中剪刀动,咔嚓一声,长发纷扬落下,都是横空斩断,也不问他究竟是否愿意。丝丝缕缕自他肩头飘落,落了满身,落了满地,像树上掉下的松针,都是失了生命力的鲜活。 这一剪,剪断红尘,却剪不断他心中对尘世的眷恋。而他这一生,青灯古佛,都是蹉跎。如果认命会怎样,如果抗争又会怎样?他不知道自己终会如何抉择,可他知道,那丝丝缕缕萦绕不去的三千烦恼丝却永远地缠在了他的心头,里面含着千年难化的怨。 这三千烦恼丝被尼姑扫走,堆在麻袋里,一併烧去。别人的头髮都随着一把火化了会飞,只他的头髮因着怨气存活,化为纤尘飘荡在空气里,就如同吹散了的蒲公英,落在谁发上,便纠缠出手脚,在那颗头上扎下根来,蚕食掉周围茂密的发,只剩下一块块难看的斑秃,是他对尘世的怨念。似那词中所唱:只见那活人受罪,那曾见死鬼带枷?他是带了枷的死鬼,也不会让活人好过。 三千烦恼丝,你怎知它们会飘散在哪里?可偏偏恰有那么一丝飘在了一个姑娘头上,那姑娘有着与那小尼姑削髮前一般长的头髮,却忽然间想要换个髮型,将头髮剪去,剩得一头利落短髮。而被剪下的头髮因着发质好,收去做了假髮,最终被吕梁的妻子买了回来。 带着怨气的髮丝就这么阴错阳差的落在了吕梁的头上,用一块块斑秃表达着小尼姑万古不化的怨,那是她贪恋尘世的捨不得与回不去。 鬼剃头,剃下的是发,留下的是怨。 吕梁从噩梦中惊醒,昏暗的房间里,床上满是散乱的髮丝,全都是他的头髮,再跑去照镜子,里面的他一颗光秃秃的脑袋,亮得似最大瓦的灯泡。 他的头上从此再长不出发来。 如果你走在路上,蓦然间一阵风气,好似有尘絮飘来,丝丝缕缕了,如吹散的蒲公英种子,那你可要小心了,说不定那一丝在你发间安了家,鬼就要来剃头了。 第三十二谈、媪 倦村有位能断人生死的黄婆婆。 据倦村的人讲,黄婆婆今年整一百岁,精神矍铄,头脑清楚,至今没有一颗牙脱落,这在老人中是不多见的。黄婆婆好安静,一个人住在山里,平时都靠村里的男人把食物送上山来。倦村的人提到黄婆婆,都是一脸敬重,说黄婆婆是神明请来护佑他们村子的,这么些年,村里陆陆续续死了不少人,有病死的,有老死的,也有飞来横祸惨死的,但只要请黄婆婆来为将死的人摸一摸顶,那么他们走时便会很安详,且灵魂去得该去的地方,不会回来缠着生人。 不过,老天爷总是公平的,赏你一样东西,必然拿去你一样东西。黄婆婆有断人生死的能力,身体又好,可一双眼睛却是瞎的。她初搬到山上去时,一村的人都反对,黄婆婆却摇着蒲扇慢条斯理地说:“别看我老婆子瞎,却比你们一双眼睛完好的人看得还亮堂,你们用眼睛看东西,我老婆子却是用这儿!”她指了指自己的心口,蒲扇一挥:“我打定了主意上山清净,你们谁也别拦我!” 天大地大,在倦村黄婆婆最大,所以她还是去了山上。 近段日子,倦村出了件怪事儿,村里有一些人开始无缘无故地发热,畏寒,身上没有一丝力气,大家都以为是病毒性感冒,都没太在意,吃些感冒退烧药,硬撑着该干嘛还干嘛。只有一户人家觉得不对劲,去山上找了黄婆婆。 这户人家姓段,家里男人木工做的好,村里人都叫他段木匠。他的女儿今年五岁,正是活泼好动的年纪,家里人当心肝儿疼着。前一天晚上小女儿还顶活泼的,不过睡了一觉的工夫便发了高烧,吃药也不见好,段木匠就急了,觉得是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缠上了小女儿,当即决定带着小女儿上山让黄婆婆瞧瞧。 彼时,黄婆婆正坐在门口剥菱角,听到脚步声,头也没抬:“是段木匠来了?” 段木匠心里一个哆嗦,你说稀罕不稀罕,黄婆婆一双眼睛瞎了,竟然能从脚步声就判断出是谁来了,冷不丁这么叫他,能不吓一跳么。可黄婆婆后面的话让他更哆嗦了:“你腿脚也忒慢,早在山脚我就瞧见你了,这剥了二十来个菱角你才爬上来,我都替你着急。” 好嘛,段木匠人还在山脚她就已经瞧见了,这双眼睛到底是瞎了还是没瞎么? 段木匠也管不得许多,把小女儿送到黄婆婆面前:“婆婆,您给看看妞妞,烧了几天了,吃药也不管用。” 第89页 黄婆婆扔了手中的菱角壳,只摸了摸妞妞的额头,便道:“不行了,准备后事吧。” 段木匠一听,傻眼了,好好的女儿怎么着就要准备后事了,可黄婆婆能断人生死,从无差错,他不信也得信了。一个一米八个头的大男人,当下就滚在了黄婆婆的脚边:“婆婆,求你救救妞妞,她才五岁……” “阎王爷要她,我有什么办法?”黄婆婆没事儿人似的,又磕了一颗菱角:“等你活到我这把年纪就知道了,生老病死,躲不开的。阎王要你三更死,你就躲不过五更去,除非……”她意味深长地笑笑,把剥得白生生的菱角塞进了嘴巴,大嚼特嚼。 段木匠从她的话里捕捉到了一丝希望:“除非什么?” “除非求求阎王爷,让他把魂魄拿去,只留一具肉身在人世,也给亲人留个念想。” 段木匠听不懂:“您的意思是……” “没了魂魄,人只能痴痴傻傻地活着,可到底也还活着不是?”黄婆婆拍了拍他的肩膀:“我老婆子最看不得小娃娃难受,我可以替你跟阎王爷求个情,把妞妞的肉身留下来。” 她说得太玄乎,段木匠听得匪夷所思,但有一点是明白了的,黄婆婆能救妞妞。他立刻就给黄婆婆磕了三个响头,黄婆婆豪气地摆了摆手:“等妞妞咽了气再来找我。” 段木匠一听,恼了,等妞妞咽了气,做什么不都晚了么?他正要骂,黄婆婆却不紧不慢道:“别急啊,她咽了气,我还能再把她的气找回来,横竖还你一个会唿吸的妞妞,不成么?” “成!成!”段木匠连连答应,黄婆婆说的话做的事都不是常人能理解的,既然她说能救妞妞,就一定能救,照她说的做准没错。 他背着妞妞回了家,没几天,这件事情便在村里传开了,和妞妞得了一样病症的人都被家人搀着陆陆续续上了山寻黄婆婆去,得到的回应是一样的:等人咽了气再来找她。 果如黄婆婆预言的那样,这些得了怪病的人最终难逃一死。段木匠家的妞妞虽然病得早,可竟撑得久,只是人已烧迷煳了,整日昏睡着,从未睁开过眼睛。段木匠心烦,去村里打听,有几个先病死的人被家人抬上了山去,在黄婆婆的屋子里呆了一夜,第二日,那些人竟起死回生,自己下了山,且健健康康,与生病前一模一样。只是人却是痴傻了,一双眼睛空洞无神,连吃饭都需人来喂,与一个木偶无异。即便是这样,他们的家人也是顶欣慰的,好歹人是活着的,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好死不如赖活着,不是么? 段木匠家的妞妞在三天后的夜里咽了气,他不敢迟疑,忍着悲痛将妞妞背起来连夜上山,因为黄婆婆说了,只要妞妞一咽气,立刻送上山,她能救。 妞妞身上的温度在不断消散,万一黄婆婆失手了可怎么办呢,万一阎王爷不愿把妞妞还回来可怎么办呢?想到这儿,段木匠爬山的时候腿都在打颤,恰好山上种着松柏,地上有枯枝,他捡了根粗壮些的拄着,这才撑着到了黄婆婆的家。 黄婆婆还没休息,不过房里却没点灯,段木匠刚走到门口,她便开了门:“把妞妞放到床上,你下山回去。” 简简单单一句话,无疑是命令,段木匠不敢不从,立刻转身下山,门在他背后啪的关上了。 他慢悠悠往山下晃,腿止不住打颤,妞妞命悬一线,他怎么放心下去?不如就在这儿等着,妞妞胆小,天亮了若是自己下山会害怕的。 段木匠靠在一棵树上,眯着眼睛等天亮,心里却是七上八下的。黄婆婆要怎么救妞妞?明明已经是断了气的,怎么还能活过来?她说要跟阎王爷求一求,可这世上当真有阎王爷吗? 段木匠越想越乱,终归还是不放心,瞄了一眼不远处的房子,起身偷偷挨了过去。他知道黄婆婆眼瞎心不瞎,很可能发现他的折返,大不了打骂他一顿便是,又不会吃了他。想到这里,他宽慰了些,胆子也更大了些,向房子靠近的速度变更快了些。 黄婆婆家里依然是黑黢黢的,隐隐约约能听见里面有声响,是黄婆婆絮絮叨叨在说话,过了一会儿,却响起了一些旁的声音,像是口水滴滴答答落下的声音,又像是夏日里吃西瓜,咬一口,汁液乱流被慌张吸去的声音。 黄婆婆这是在做什么?段木匠凑到窗子前偷偷朝里面瞄去,心里还正庆幸,今儿个真稀罕啊,黄婆婆竟然没发觉他的靠近,一定是忙着救妞妞顾不上了。 彼时月亮刚从云层里探出头来,恰有几缕月光照进小屋。床是正对窗子的,黄婆婆站在床前,只能看到她略显佝偻的背。妞妞正躺在床上,小脸朝着段木匠,原先紧闭的眼睛此时竟已睁开,空洞无神地紧紧盯着段木匠。 段木匠见到女儿醒了,激动的差点哭出来,可还没来得及掉眼泪,整个人却骇住了。黄婆婆枯瘦的手伸向妞妞的头顶,五指成爪,在妞妞的头上钻出五个孔洞来,嘿嘿一笑,捧起妞妞的脑袋,对着那几个孔洞贪婪地吸吮着,有浓稠的液体汩汩流出,全都被黄婆婆吸进了肚中去。 黄婆婆变得面目狰狞,说出的话也阴阳怪气:“嘿嘿,还是小娃娃的脑子鲜嫩些。” 段木匠脑袋里轰隆一声,当下一脚踹开了黄婆婆家的门,沖了进去。黄婆婆没料到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一个错愕,已被段木匠挥着先时做拐杖的树枝打在了地上。 第90页 “你不是下山去了么?”黄婆婆声音变得嘶哑:“是了,这娃娃的血腥气掩盖了你身上的人气,所以我闻不到。你好大的胆子,竟敢冒犯我,不怕遭天谴么?” “该遭天谴的是你吧死老婆子!”段木匠抱起女儿,狠狠瞪着黄婆婆:“说!你对我家妞妞做了什么?” “没什么,老婆子饿了,吃点东西,呵呵,你知道了我的秘密,也活不得了,到地下陪妞妞去吧。”黄婆婆笑着,从地上爬了起来,五指成爪,如一个利勾,向段木匠抓来。 段木匠抱着妞妞就往外跑,谁知黄婆婆平日里看着行动迟缓,这时却似个健壮的年轻人,利爪噌噌几下就在段木匠背上抓出来五道血痕。饶是段木匠强壮,也敌不过她如此攻击,加之要护着怀中妞妞,躲得苦不堪言。段木匠情急之下,瞥见自己手中的树枝,当下一折为二,尖端那一头冲着黄婆婆就刺了过去,他木工做的好,这一刺倒也精准,正刺中黄婆婆的额头中心,穿头而过,黄婆婆嗷呜一声惨叫,倒地不起,竟是化作一堆白骨,上面罩一层干瘪的皮,口中仍依依呀呀絮叨着,都是她对段木匠的怨恨。 原来,黄婆婆乃是上古神兽媪,化作人形来到倦村。因她喜食死人脑,所以在倦村种下怪病,村民接连暴毙,脑子被她食用,变成不人不鬼的偶,重回家中。村民不知一切皆为黄婆婆所为,还以为她救活了亲人的命,对她感恩戴德,幸而段木匠发现了一切,才使得黄婆婆再不得祸患人间。只是可惜了,那些被黄婆婆吃掉了脑子的村民,永远只是一副没有魂灵的躯壳,在倦村的土地上游游荡盪。 媪,上古神兽之一,似羊非羊,似猪非猪。在地下食死人脑,能人言。用柏枝插其头方可杀之。《搜神记》、《晋太康地志》中皆有记载。 第三十三谈、傒囊 倘若你去看电影,切记,电影散场后一定不要落单走在最后,倘或落了单,一定一定不要去走那条好似是通往出口的长长的走廊。倘若你走了,当心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 以上是廖棠棠真心实意的提醒。 廖棠棠做梦也不会想到,不过周末和闺蜜的一次普通聚会,竟然差点要了她的命,如果她能预料到这一切,她一定一定不会去走那条长长的走廊,因为那走廊看似是通往出口,实际上则通向灭亡。 事情要从早上十一点开始说起。陈清和陆玫是廖棠棠两个最好的闺蜜,她们自小在一个院子里长大,后来陈清去了英国留学,陆玫去了北京,就廖棠棠一人留在这座城市。这回陈清从英国回来,三人正好相约小聚一次。 她们是早上十一点见的面,商场里略逛了逛便去吃了午饭,期间聊天甚欢,直到过了饭店,餐厅里只剩下了她们这一桌,陆玫便提议去看看电影,前几天刚上映了一部美国大片,据说很不错。 她们三人挑了第三排的位置,这场次的人并没有坐满,都集中在中间的区域。有几个孩子在影厅里跑来跑去,聒噪得很,直到电影开始才被家人叫回了位置上,大家这才能好好欣赏电影。 引起廖棠棠注意的是个小女孩儿,扎了个顶俏皮的马尾。先时没看到她跟几个小孩子嬉闹,在电影播放到一半的时候,小女孩儿自己一个人走到了第一排正中央的位置坐了下来,恰好就在廖棠棠的正前方。 “那孩子胆子真大。”廖棠棠说,陈清和陆玫看电影正起劲,随口便接了句:“现在的小孩子哪个胆子不大?就差闹翻天了,都是熊孩子。” 于是一笑置之,廖棠棠很快被电影吸引了过去,没有注意到那小女孩儿忽然回过头来,看了她许久。 看电影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电影散场后,大家陆陆续续离开,廖棠棠她们因为要等着看电影后面的彩蛋,所以是最后走的。刚走到门口,廖棠棠翻着自己的包,忽然叫了一声“糟糕”。 “怎么了?”陈清问。 “我手机好像掉到座位下面了,你们先出去吧,我回去找找。” 陆玫和陈清因急着去卫生间,便和廖棠棠约定了在外面见,就先出去了。廖棠棠回到先时的座位找了半天,果然,手机掉在了座位下面。抬起头来时,她看见第一排仍坐着那个小姑娘,扎着一个马尾辫,很是俏皮。 “小妹妹,电影都放完了,你怎么不出去啊,你家大人呢?”廖棠棠问。 小女孩儿却没有回头,只盯着已经黑了的电影屏幕,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廖棠棠刚要走到前面去看看,门口便传来了工作人员的声音:“电影已经放映完毕,请里面的朋友赶快出来将3d眼镜归还。” 就这一回头的功夫,再一看,那个小女孩儿竟然不见了。 “什么时候出去的,现在的小孩子跑得都这么快么?”廖棠棠觉得稀罕,当下也不敢多待,忙出去还眼镜去了。 这家电影院的设计,出口和入口是两个不同的门,从出口出去后要经过一段长长的走廊,走廊尽头有电梯,直到楼下,这样方便疏散客流,避免电影院前面售票区和等待区人多拥挤。不过有一点倒不好,这条走廊设计得有些曲折,拐了两个弯,且灯光有些昏暗,一个人走着会显得有些恐怖。 走廊两边张贴着这么多年来各部经典影片的海报,为了转移注意力,廖棠棠边走边看海报,走着走着,她觉得有些不大对劲。哪里不对劲?她来过这家电影院多次,从没有觉得走廊有这么长,几乎走了快十分钟,还没有见到尽头的电梯。更重要的是,她已经拐过了两道弯,而现在在她面前的,却是一个新的拐角。 第91页 她上个星期才来过这里,她记得很清楚,这条走廊是没有第三个拐角的。 会不会是她刚才只顾着看海报,所以记错了,自己其实只拐过了一道弯?廖棠棠又继续往前走了一段,怪事发生了,一个新的拐角又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廖棠棠开始觉得害怕了,她像是陷入了一个巨大的迷宫里,怎么也找不到出去的路。走廊的灯光太过昏暗,两边墙壁上海报里的人就像是一个个黑色的影子,在定定注视着她,廖棠棠浑身冒出冷汗来,脚步越走越快,到最后已是飞奔了起来。她在心里安慰自己,过了这个拐角就能看见出口了,过了这个拐角…… 拐角过了一个又一个,像是永无尽头,出口不知在哪里,又或者再没有出口了。 廖棠棠简直快要哭了,她想起从前看的鬼故事,有提过鬼打墙的,可都是在荒山野岭,亦或是很少人经过的小街巷,没听说过有谁在电影院里遇见鬼打墙的。 如果一直找不到出口,该怎么办? “有没有人啊?快来人啊!”廖棠棠叫喊了起来,希望能有人听见她的声音,救她出去,可是没有回应。 她只顾往前跑,忽然一个急剎车,停住了,先前在放映厅里见到的那个小女孩儿正站在她的前方,对着她甜甜的笑着。 “小妹妹,你是不是也迷路了?”廖棠棠问。 小女孩儿摇了摇头。 “你家大人呢,是不是找不着爸爸妈妈了?” 小女孩儿又摇了摇头,指了指身后,然后朝廖棠棠伸出了一只手。 “你的意思是……要带我出去?” 小女孩儿这回点头了,笑得更甜。 廖棠棠长舒了一口气:“正好,我走了半天也走不出这个鬼地方,也不知道是撞了什么邪了。” 她上前走了几步,牵住了小女孩儿的手,就在那一剎那,她打了个哆嗦,觉得小女孩儿的手可真凉啊。 小女孩儿牵着她的手慢慢往前走,这么小的孩子却如此安静,倒是难得,可见她的家教应该是极好的。可在这幽暗的空间里,太安静着实显得有些恐怖,廖棠棠便有一搭没一搭的跟她聊天,可小女孩儿没有丝毫回应,只是不停的笑,那笑容虽然甜美,可看起来总有那么一丝丝阴翳,不知道是错觉还是因为这里光线的原因。 可是依然有些不大对劲。有了小女孩儿引路,她们虽然没有再遇上无穷无尽的拐角,可这条走廊却是笔直笔直的一直延伸到尽头,尽头漆黑一片,无论怎么走,好像都走不到终点。廖棠棠觉得她像是走出了一个迷宫,却又进入了另一个迷宫中去。 她有些紧张,扭头去看墙上的海报,却吃惊的发现,海报不见了,走廊的两边只是惨白惨白的墙壁,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廖棠棠开始觉得有些头晕,像是走在医院充满消毒药水的走廊里。她一年前曾经出过车祸,小腿骨折,在医院躺了好些日子,对那里印象最深的就是惨白惨白的墙壁,毫无一丝生命力的鲜活气息。 廖棠棠停下了脚步,盯着小女孩儿:“小妹妹,你当真知道出去的路么?” 小女孩儿没有回答,头一直低着,看不见她的表情。 廖棠棠松开了手,向后退了两步:“你究竟是谁?” 空荡荡的走廊忽然间响起一阵诡异的笑声,小女孩儿慢慢抬起头来,一张脸惨白,两只眼珠的位置空空荡荡,嘴巴弯起嘲笑的弧度,看起来面目狰狞。 “来,我带你去见死神。” 小女孩大笑着,手中不知何时出现了似镰刀一般锋利的东西,一步一步向廖棠棠挪了过来。 廖棠棠吓得尖叫,忙把手中的包甩向小女孩儿,扭头狂奔。奈何走廊始终那么长,无论她跑得多快,小女孩儿似乎都在她的不远处,一步一步镇静地走着,慢慢向她靠近。 廖棠棠一颗心狂跳,都说人被逼急的时候脑子是最清醒的,她就在这个时候想起来从前看的鬼故事,倘若你遇上了鬼打墙,一定不要再相信自己的眼睛,用心去看,方能找到正确的路。 如何才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只有不去看。廖棠棠忙闭上眼睛,就这么摸黑横冲直撞,心里万般忐忑,万一她撞到了墙壁怎么办?万一前面是死胡同怎么办?万一她被那小女孩儿追上了怎么办? 镰刀拖地的声音响在她耳边,她只有不听的尖叫才能驱赶心中的恐惧,不知道下一刻那镰刀是不是就要砍上她的脖子,她来不及去想。 廖棠棠最后是被东西绊倒的,周围响起了嘈杂人声,她听到有人在叫她的名字,声音那么熟悉,是陈清和陆玫。 廖棠棠这才敢睁开眼睛,头一个看到的果然是两个闺蜜,正关切的看着她,周围有数张陌生的面孔,而她就倒在地上,在她身下是电影院的海报牌子,已经被她坐的稀烂。她的眼前,是通往楼下的电梯,而身后,是那道长长的走廊。 走廊里,灯光昏暗,两边的墙壁上都是电影海报,却没有那个小女孩儿,亦没有死神的镰刀。 对于她如何会尖叫着跑出来,廖棠棠解释说自己胆子小,一个人走那条走廊有些害怕,所以才失了态。两个闺蜜笑话她,说不过才多久不见,从前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假小子怎么胆子忽然间便那么小了?廖棠棠只无奈笑笑,她没有告诉她们,她方才就在死神的镰刀下逃过了一劫,这条命是捡回来的。 第92页 回家后,廖棠棠越想这事儿越蹊跷,上网查了查,这才知道,她见到的那个小女孩儿,是叫做傒囊的。 傒囊,古代传说中的精怪。《白泽图》有记载:“两山之间,其精如小儿,见人则伸手欲引人,名曰傒囊,引去故地则死。”晋干宝《搜神记》卷十二也曾对其有过描述。《太平御览》卷八八六则将傒囊称作“傒龙”。 所以,倘若有一天你迷了路,有小孩儿向你招手,要引你走出迷途,请记住,一定一定不要牵起他的手,否则,死神的镰刀便会毫不留情地架上你的脖子。切记! 第三十四谈、红柳娃 陈诚接到发小蔡书魁电话,让到他家去一趟,有稀罕看。 蔡书魁上一周去了趟新疆,呆了整整一周,昨天才风尘僕僕地赶回来,虽然是半夜两点,可还是忍不住兴奋,给陈诚打了电话,约好今天见面。那时陈诚睡得正香,无端被骚扰了很不愉快,没理会他直接挂了电话,可第二天早上醒来转念一想,有稀罕看为什么不去?于是瞬间愉快了,早饭也没吃,开车就往蔡书魁家赶,顺便蹭一顿饭。 蔡书魁可是一夜没睡,挂了电话就巴儿巴儿地坐在沙发上等天亮,想像着陈诚见到他从新疆带回来那东西时的表情,一定特别有趣。 陈诚十点赶到了蔡书魁家,刚一进门就嚷嚷着要吃的,蔡书魁塞了个从新疆带回来的馕给他,陈诚一面啃一面问:“你不是让我瞧稀罕么,稀罕呢?” 蔡书魁颇神秘地嘿嘿一笑:“你先吃,我怕你看见了激动得噎住。” 陈诚嘴里塞着馕,含煳不清的呸了声:“我什么没见过,噎死那么丢人的事情可不是我的作风。” 蔡书魁也不卖关子了,很镇静地给陈诚倒了杯水,防止他待会儿激动得噎死,然后进了卧室去。就听得一阵翻行李箱的声音,陈诚调侃:“你这回来了这么久怎么行李箱还没收拾呢,太不勤快了。” 陈诚抱着馕大嚼特嚼,待蔡书魁再出来时,看见他手里抱着个用碎花蓝布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东西,陈诚噗的把嘴里的东西都喷了出来:“去了躺新疆,你的品味变得好特别。” 蔡书魁一反常态,没有跟他斗嘴,而是一层一层将碎花蓝布揭开,最后露出的是个一尺高的玻璃瓶子。里面放着个干瘪的东西,乍一看像是截老木头,可凑近了去看,才发现那是个小人儿,面目都与人无异,只是身上布满了红毛,加之身上干瘪,看上去有些像实验室里风干的标本。 蔡书魁没有料错,陈诚果真激动得一口馕噎在了喉咙里,勐灌了一整杯水才咽下去。他一面拍着胸口顺气一面问:“这什么玩意儿,看着怪吓人的,你去趟新疆买个标本回来干什么?” 蔡书魁又是神秘一笑:“这是人!活人!” 陈诚哈哈大笑:“别逗了,哪儿有这么小的活人,侏儒都比他大。这该不会是新疆的什么特产吧,跟人参似的,长得丑,但滋补。它一身红毛,难不成是红毛人参?” 蔡书魁摇头:“我没开玩笑,这是活人,你可以叫他红柳娃。” 陈诚仍是一脸不可置信,蔡书魁便给他讲了自己手中这个红柳娃的得来。 蔡书魁是被单位派去新疆考察的,考察间隙,几个同事相约进山去玩儿。蔡书魁是个摄影爱好者,背着个单反一路边走边拍,不知不觉便掉了队,待到反应过来,自己已经走进了深山里,辨不清东南西北,更别说找到出去的路了。 深山里一点信号都没有,想给同事打电话已是不可能了,蔡书魁就凭着印象往回走。越走天上的日头越暗,不过走了半个小时的功夫,已是渐黄昏的模样,可手机上的时间却显示,现下应是正午,阳光该是正好的时候。 蔡书魁就是在这时听见了歌声的,挺稚嫩却清澈的嗓音,哟哟地唱着不知名的曲调,像是少数民族特有的语言,听起来异常别致。深山老林的,怎么会有人唱歌,难不成是维吾尔族的姑娘?若真是的话,说不定能带他出了这山。 蔡书魁循着声音挨过去,看到前面渐渐有亮光。凑近了,发现那是小小的篝火,围着篝火有红色的影子在旋转,是两个约莫一尺来高的小人儿,一身红毛,头上带着柳枝编成的花冠,边唱歌边跳舞,像是在对着篝火祭拜。 “这世上竟然还有比侏儒更小的人?”蔡书魁异常惊讶:“这小人儿着实罕见,倘或带回去养在家里,也是挺好玩儿的。” 蔡书魁当时脑子里第一个想法便是这样的,他要把这两个小人儿捉回去,当他的玩物。 不过一尺来长的小人儿,怎是蔡书魁的对手?更何况两个小人儿正无拘无束地跳舞狂欢,没想到还会有人进入这深山中。所以当蔡书魁突然跳出来的时候,两个小人儿都吓了一跳,待他们反应过来想逃,已经被蔡书魁一手一个活捉了。小人儿发出嗷嗷的悲鸣声,两眼顿时流出晶莹剔透的眼泪,巴巴儿的看着蔡书魁,求他放过。 蔡书魁没理会他们,拿皮带将两个小人儿捆在一起,塞进双肩背包里,留了个口子给他们透气,小人儿悲戚的哭声从背包里传来,呜呜咽咽的,迴荡不绝。 说来也怪,捉了这两个小人儿之后,蔡书魁竟然有了方向感,没多久竟然就出了山,手机立刻狂响,是同事发现他不见了之后打电话寻找,几个人急得差点就报了警。如今蔡书魁安然无恙回来,同事们这才放了心。有人听见他背包里有响声,很是好奇,正想问那里面装着什么,蔡书魁忙打着哈哈钻进了旅馆自己的房间,说这一路惊险,想好好休息。 第93页 打开背包,两个小人儿仍是在哭,蔡书魁把他们放出来,他们竟然当场就跪地不起,抱着蔡书魁的腿哭得更厉害,两双眼睛甚哀怨的看着他,好像在求他放过。蔡书魁当时就有些心软了,拿来桌上的面包餵他们,两个小人儿却对食物无动于衷,像是要绝食。 蔡书魁就把面包放在地上,等他们饿了自己去吃。旅馆里有wifi,他打开笔记本上网搜索,这才知道了这两个小人儿原来是叫红柳娃的。 红柳娃只存在于志怪小说中,从来没有人见到过其真面目。蔡书魁正暗暗庆幸自己运气好时,忽然听到一声悲鸣。回头一看,其中一个红柳娃竟然一头栽倒在地上,起不来了。上前探一探他的鼻息,竟是死了。 蔡书魁想到在网上看到的红柳娃介绍,倘或他们被人捕捉捆绑,则会绝食而死。他不过才把他们捉回来几个小时,想不到红柳娃这么脆弱,当真就死了。剩下的红柳娃哭得更厉害,蔡书魁怕他也步了后尘,忙把皮带松开,面包掰成小块往他嘴巴里送。这个红柳娃倒是乖乖的把面包吞了下去,想来红柳娃也是怕死的。 可是就这么放任他在外面也不是回事儿,捆了他会把他害死,蔡书魁忙又上百度搜,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个方子,说是有个叫丘天锦的曾经抓到过红柳娃,并将其腌制成标本。蔡书魁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也方便携带,所以依葫芦画瓢,把这只红柳娃做成了标本放在瓶子里带了回来。 陈诚看着瓶子里红柳娃狰狞的面目,心里不住泛起噁心:“你不是说想养着他么,制成了标本还怎么养?” “你不懂!”蔡书魁嘿嘿笑了起来:“那方子奇特,虽然制成了标本,可他还是活着的,还有气儿,不信你摸摸?” 蔡书魁把瓶子打开了递过去,陈诚哆嗦着手移到瓶口,果然,可以感觉到红柳娃微弱的唿吸,竟然真是活着的。 “这东西靠谱吗?看它的样子怪恐怖的,不会吃人吧?”陈诚问。 “怎么会,这小东西除了会唱唱歌跳跳舞,另外哭一哭,旁的都不会了,能生什么事?”蔡书魁嘿嘿笑着:“以后他就是我家的宠物了,你可以来玩儿!” 陈诚笑笑,没作答。 回去的路上,陈诚身上的鸡皮疙瘩仍是没退。一想到那瓶子里被风干了的红柳娃狰狞可怖的面目,他就觉得噁心。他透过瓶子看到了红柳娃的眼睛,异常清澈的一双眼睛,没有一丝杂质,是他在人类的身上所不曾见到过的。 用他来做宠物,这样真的好吗?会不会有一天,人类也将成为其他物种的宠物呢?陈诚不知道,也不敢知道。 陈诚得知蔡书魁家出了事情已是三天后。 陈诚是在医院见到蔡书魁的,蔡书魁身上多处被咬伤,最厉害的伤口在喉咙,也是最致命的,所以他现下仍在重症监护室中,没有脱离危险期。 据说,蔡书魁是深夜被袭的,当时他家里传来了砸东西的声音,声音太大,吵得邻居睡不好觉,来敲他家门。却听到蔡书魁喊救命的声音,邻居吓得忙报了警。等警察到来破门而入,蔡书魁家已是一片狼藉,家具全部翻倒,而蔡书魁则倒在了血珀中,身上多处咬伤,且伤口怪异,长满了红毛。在他的身边有一地碎玻璃渣,像是什么玻璃器皿打碎了。 无人知道希冀蔡书魁的是什么东西,可陈诚知道。他去蔡书魁家瞧了瞧,满室狼藉中,找不到那个原先被关在玻璃瓶中的小小的红柳娃,不知道他究竟去了哪里,可陈诚知道,从今往后,或许再没人能看见红柳娃了。 人是如此妄自尊大的生物,要做自然界的统领。殊不知,总有你不知道的生灵存在,不会甘愿做人膝下宠物,而它们的灵魂,那样干净。 红柳娃,清代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三《滦阳消夏录》曾记载:乌鲁木齐深山中牧马者,恆见小人高尺许,男女老幼一一皆备,遇红柳吐花时,辄折柳盘为小圈,着顶上。作队跃舞,音呦呦如度曲。或至行帐窃食,为人所掩, 则跪而泣。系之,则不食而死;纵之,初不敢遽行,行数尺辄回顾。或追叱之,仍跪泣。去人稍远,度不能追,始蓦涧越山去。以形似小儿而喜戴红柳,因唿曰红柳娃。 第三十五谈、负尸 你们在坐公交车的时候一定见过提着大包小包即将奔赴一场旅行的人,也一定见过他们中最底层的那一个群族。他们大多穿着多日未洗的衣裳,脸上被生活的重担刻出了一道道褶子,手中紧紧抓着被撑得鼓鼓囊囊的麻袋,里面装着衣服和棉被,是他们奔赴下一个打工地点的所有家当。而吴茜每天上下班坐的那一趟公交上总会遇见这样的人。 从吴茜家到公司这一段路会经过一个长途汽车站,所以不论什么时候坐车,车上总有几个提了行李的人,如果碰上了节假日,整整一个车厢里挤满了人,行李大包小包堆在地上,几乎没有一点空隙,这个时候坐公交车很是痛苦。 吴茜所在的公司做的很大,所以加班是常事,八九点回家已是早的了,不过倒避开了下班高峰期,不用和人潮一起挤公交,有时还能坐上为她一人开的专车,如此看来,也算是加班的一大好处。 吴茜记得很清楚,这一天是周五,因为隔天就是周末,所以公司一般周五不会加班太晚。她出公司大楼的时候刻意看了看表,八点五十,正好赶上最后一班公交车。和她预想的一样,公交车上已没什么人了,在倒数第二排的位置做了个衣裳脏兮兮的男人,看着约莫四十来岁,脚边的过道上放着个鼓鼓囊囊的麻袋,没错,就是装了衣服和棉被的麻袋,看样子,是这男人的全部家当。 第94页 吴茜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了,就在那男人的斜对面。车子行驶了两站后,忽然肩膀被人拍了拍,吴茜扭过头来,是那男人在沖她嘿嘿直笑:“姑娘,刚下班?” 吴茜点了点头:“是啊,加班了。” “你们年轻人哟,挺辛苦,一个月工资高不高呀?” 吴茜其实顶讨厌别人问她工资一类的问题,因为涉及到隐私,所以她没回答,只笑了笑,扭头继续看窗外的风景。 “我是来城里打工的,”男人倒也没觉得尴尬,自顾自说:“比不得你们,坐在大楼里,敲敲键盘就挣到钱了,我挣得可都是血汗钱。在工地上干活,都靠自己小心,挣得也不多,还是有文化好!” 吴茜笑笑,不知道该说什么。 男人见她不大理睬自己,又看车上除了司机和他们就再没第四个人,索性站起了身:“姑娘,你帮我看会儿东西,我上前面找司机聊聊。”说完,不等吴茜答应,迳自走到前面和司机聊了起来。 “这人还真自觉,我有答应他吗?”吴茜觉得好笑,扭头看看地上的大麻袋,微微皱了眉:“看样子是要去长途汽车站,可都这个点儿了,还有车么?” 正想着,原本在地上放得安安稳稳的麻袋忽然动了动,倒了下去。 吴茜一惊,这会儿车子正停在路口等红绿灯,那麻袋好好地靠着椅背,怎么就倒了呢?不止倒了,原先在袋子口缠了好几圈的绳子竟也开了,露出里面的东西,看上去黑乎乎一片,空气里开始飘散出臭烘烘的味道来。 那味道,像是腐烂的臭味。 吴茜觉得一阵噁心,忙打开了窗子,就在这时,公交车重新启动,司机开得挺快,由于惯性作用,麻袋里的东西咕噜噜滚了出来,恰滚在了吴茜的脚边,她低头瞧了瞧,瞬间血液凝固,跳到了座椅上,尖叫了起来。 那滚到了她脚边的东西,赫然正是一颗头颅。而方才吴茜在麻袋里看到的黑乎乎一片的东西,正是这颗头颅上的头髮,缠在她的脚踝,有些痒痒的。 那是一颗女人的头颅。 吴茜吓得哭了起来,脚不停地踢打,头颅被她踢得滚了几滚,蹦到了车厢前面去。正跟司机聊天的男人听见动静,扭头不可思议地看着她:“姑娘,你怎么了,叫什么呀?” “头,地上有头……”吴茜此时已经跑到了车门口:“司机,快停车,我要下去!” “头?什么头?”男人走过来,突然惊叫:“哎呀,我的袋子怎么开了?” 他三两步跑回自己的座位,把麻袋重又扎好。吴茜见司机没有开门的意思,而那男人转身正向她走来,她吓得又是一阵尖叫,跑到了车厢前面:“司机,赶快停车,那个人一定是杀人了,他的麻袋里有一颗头……” 吴茜跑到了驾驶座旁边,已是心惊肉跳,再一看司机,整颗心都要从嗓子眼儿蹦出来了。坐在方向盘后面的司机竟然没有头,只身子安安稳稳坐在座位上,穿着一身连衣裙,是个女人。 鬼!吴茜可以肯定,她活见鬼了! 她想跑,可司机是个没头的鬼,而后面有个杀了人的男人正朝她走过来,她被活活堵在中间,往哪里逃去?情急之下,忽然有人拍了拍她的肩膀,吴茜吓得又是一声尖叫,后面传来个女人的声音:“吓死我了,小姑娘,不要神神经经的好不好!” 车厢里开始响起报站的声音,这个女人便是在车子到站时上了车,同样的,她身后背着个硕大的麻袋,鼓鼓囊囊,像是藏了许多东西。 吴茜整个人都僵在了原地,车子压根儿就没有停,车门也不曾打开过,这个女人是如何上的车?她背的那个麻袋里装的是什么,该不会是另一具尸体吧?难不成自己今天就要死在这辆鬼车上了? 吴茜此时才知晓什么叫做前有追兵后有虎,司机那个没有头的身子俨然已经转向了她,后上车的女人站在她面前,饶有兴致打量着,就连先前那个男人离她也只有几步路的距离,她横竖是逃不了了。 吴茜精神立时就崩溃了,抱着头蹲在了地上,闭着眼睛等待死亡的降临。 可是什么都没有发生,周围安安静静的,只感觉到车子在行驶,没有一丝杂音。吴茜抬起了头,背着麻袋的男人和女人都笑嘻嘻地看着她,还是男人先开了口:“姑娘,吓着了吧?” 吴茜身子已是吓得直哆嗦,警惕地看着他们,女人笑得更厉害了,手一挥,只听得“砰砰砰”几声响,先时所见的女人头竟一路蹦了过来,跃过吴茜的头顶,长发在她脸上扫了扫,都是腐臭的味道。 女人头蹦到了司机的脖子上,俨然拼凑出了一个完整的人。司机的脖子转了转,扭过头来看着吴茜,嘿嘿笑了笑,笑容在车厢昏暗的灯光下显得异常诡异。  “其实我们还有好多头哪,男人的,女人的,小孩儿的,老人的,姑娘,你要不要瞧瞧?”女人说着,就去翻她背着的麻袋,被男人制止了:“小姑娘都吓傻了,你还要吓她?到后面坐着去!” 女人嘟囔了几句,背着麻袋极不情愿地去了后车厢。吴茜望着她的背影,分明看见麻袋动了动,似是有圆滚滚的东西在里面蠕动。吴茜吓得赶紧又闭上了眼睛。 第95页 男人这时说话了:“姑娘,你上错车了,这车不是你坐的,等到了合适的地方你就下车吧,待会儿还要上来好些人,再吓着你可就不好了。”他说着,转向了司机:“师傅,寻个有生气的地方,放她下去吧!” “哟!她都瞧见了,还放她下去,没这样的事儿!”女司机尖声尖气地道,明显有些不满。 “跟一个小姑娘计较什么,再说了,便是她告诉了别人,坐鬼车的事情谁信呢?人就爱听鬼故事,可若告诉他们鬼故事是真的,打死他们都不会信,所以你放心,把她放了,安全得很。” “横竖都是你有理!”女司机勐地来了个急剎车,车门霍地打开了,她没好气地赶吴茜:“快滚快滚,不按时进站头儿要骂我!” 吴茜人已经吓傻了,哪儿反应得过来啊,还是男人在后面推了她一把,她这才跌跌撞撞下了车去。车门“砰”地关上,唿啸而去,吴茜看见昏暗暗的车厢里,男人和女人的面容一闪而过,似乎还有不断跳动的头颅和身体,在车厢里来来去去,在进行一场彻夜的狂欢。鬼车载着一群鬼们,要去往他们该去的地方。 自那之后,但凡晚上加班,吴茜是再也不坐公交车了。后来无聊时翻《聊斋志异》,看到负尸一则,是这样写的:“有樵夫赴市,荷杖而归,忽觉杖头如有重负。回顾见一无头人悬系其上,大惊。脱杖乱击之,遂不復见。骇奔至一村,时已昏暮,有数人艺火照地,似有所寻。近问之讯,盖众适聚坐,忽空中堕一人头,鬚髮蓬然,倏忽已渺。樵人亦言所见,合之适成一人,究不解其何来。后有人荷篮而行,忽见其中有人头,热讶诘之,始大惊,倾诸地上,宛转而没。” 吴茜这才知道,原来她那晚在鬼车上所见的正是负尸,老鬼负着尸体,尸体到了时辰,生成新鬼。老鬼新鬼齐聚,在这趟驶往他们终途的鬼车上进行一场彻夜的狂欢,从今往后,将是一段崭新的鬼生,或许比人生还要精彩许多。 第三十六谈、龙肉 经验告诉我们,倘若吃到一种不知名的食物,且十分美味,最好不要问它食材的来源。且不说世间万物千奇百怪,人的见识总是浅薄,告诉了食材的名字你也未必知道,就算知道,你看着盘中的美味,想像它活着时的模样,还敢继续吃吗? 你知道龙肉吗?人常说:天上龙肉,地上驴肉。有那么一种叫做“飞龙”的鸟,用它来做汤,味道很好。不过对于龙肉,也有其他的说法,像是东北满族人就曾吃过龙肉,是从地下挖出来的,可挖出来的究竟是什么东西,不得而知,也不能去问,因为这是犯了忌讳的。 记住了吗?倘或吃到了美味的食物,一定不要问它食材的来源,你若问了,便犯了忌讳。 忌讳这样的东西,多在老人家嘴里口口相传,一代一代传下来,到了年轻人这里,已经不再把忌讳放在眼里,认为那是迷信,曹帅就是一个不相信忌讳的人。 很多人都标榜自己是吃货,可是真去细数一下,他们吃过的东西不过是家常菜餚,即便深入陋巷,寻找深藏其中的美食,也最多是祖传的秘方好些。曹帅可跟这些人不一样,他是个地地道道的吃货,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但凡能吃的东西,他都尝过,许多稀奇古怪叫不上名字的东西,旁人可能看看模样就骇得跑掉了,可曹帅却能极其镇定的坐在餐桌前,将一盘食物吃个精光,再细细去问食材的来源和做法。因他是杂志美食专栏的作者,读者需要他去试胆,他也乐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吃,对于曹帅而言,能大过天。 正是周末,曹帅窝在家里写稿子,编辑q他:最近几篇专栏有些太普通。 曹帅:世界各国的美食都介绍过了,所以想回归传统,中国的美食歷史多悠久,你看《舌尖上的中国》,开播以来多火爆。 编辑:可我们杂志不想被人说跟风。 曹帅:…… 编辑:再找些稀罕点的食物吧,读者也喜欢刺激。 曹帅:满汉全席怎么样,够我写上好久了。 编辑:猴脑,熊掌,这些你能吃到的话我给你跪了。 曹帅:orz 关了和编辑的聊天窗口,曹帅立刻去群里吼了一声:哪儿有稀奇古怪的东西可以吃,推荐一个。 这是他建的美食群,里面都是顶级吃货,这一通吼,立刻有不少人踊跃出主意,曹帅扫了几眼,都是他去过的地儿。 于是继续等,突然一句话吸引了他的眼球:巧了,前几天才吃了龙肉,人间美味啊。 曹帅:龙肉?飞龙? 那人很快回覆:不是,飞龙不过就是鸟而已,我吃的据说是真龙肉,那味道,用什么词来描绘都显得逊色。 曹帅:地址告诉我! 说来也巧,那人给的地址正是曹帅所在的城市,在幽深的巷子尽头,有栋两层高的小楼,是古式建筑,门口两盏大红灯笼,照着巷子长长的路。曹帅曾多次打这条巷子口过,却从来没有进来过,不想尽头还有家酒楼,且食物还如此吸人眼球。 酒楼走进去看倒是挺有韵味,清一色的古式家具,曹帅挑了个不起眼的角落坐了,服务员递上菜单,他从头翻到尾,除却那作为招牌菜的龙肉,其他的倒都是些平常菜式。曹帅问服务员:“龙肉?是用什么肉做的?” 第96页 服务员微微笑:“龙肉自然是用龙的肉做的。” “别开玩笑了,这世上有谁见过龙?” “我们老闆说了,见不到龙是因为机缘未到,机缘到了,龙自然就现身了。” 曹帅不语,点了这道龙肉并着几个小菜。他相信自己的舌头,待菜一上来,试吃一口,便知道那是什么肉,倘若是用其他的肉冒充的,他定会砸了这家店的招牌。 可是他想错了,当菜餚全部上齐,香气吸入肺腑,他能辨认出所有食材的味道,便是佐料也没逃过他的鼻子,可单单那龙肉的味道,有些奇怪,他辨别不出。 于是夹一块放入嘴里,龙肉看着与旁的肉没什么不同,可入口却挺奇妙,嚼劲十足,却不觉得腻,每咬一口都有汁液流出,让口腔中的味道更加充盈。曹帅自认为已吃遍了天下的美食,可如今跟这龙肉一比,倒真逊了色。单说这嚼劲,换了旁的肉,只觉得费劲,腮帮子生疼,可这龙肉却不同,你就想这么一直嚼下去,越嚼越有滋味儿,令人慾罢不能。 曹帅几乎是将盘子扫荡一空,旁的菜一口没动,叫来了服务员,递上了一张名片:“我想见见你们老闆。” 曹帅的名气在美食界还是很响亮的,老闆来得很快,是个小个子男人,上来便叫曹帅老师,曹帅忙说不敢当,您能做出龙肉来,我还得叫您老师。 老闆笑得很欢畅:“能做出龙肉来纯属机缘巧合,机缘巧合。” 曹帅直入主题:“这龙肉我从来没吃过,所以我想看一看食材究竟是什么样子,回去也好在专栏里写篇文章推荐一下你们的店。” 老闆听了,连忙摆手:“不行的,不行的,太多人知道就不好了,龙会生气的。” 曹帅心里讥笑,都说中国人是龙的传人,你都把龙给吃了,孙子吃了老子,老子难道还不生气?你都不怕,我怕什么? 曹帅再三请求,谁知老闆一根筋,坚决不同意,曹帅没办法,说有空再来品尝,起身告辞。 曹帅走后,这家酒楼便打烊了。 但凡对一样事情执着的人,总是不会轻言放弃的。曹帅对美食有一根筋到底的执着,自然不会就这么走了。他不过佯装离开,没多久又饶了回来,却是径直去了后门,悄悄潜进了后厨去。 虽然已是打了烊,可后厨依然忙碌,炉子上的火仍开着,上面的锅里炖着汤,有香味飘散出来,正是龙肉的味道。 两个厨子在闲聊:“最近客人越来越多了。” “是啊,听说曹帅今天也来了。” “曹帅?你说的是那个美食专栏的作者?” “是啊,想找老闆看看龙,被老闆回绝了。” “傻子!哄小孩儿的,这些人也信?” “没见过的当然信,他要是知道他吃的是……” 两个人相视一笑,眼睛里泛着贼光。 便在这时,从一边类似储藏室的地方走出来几个人,手里提着被布罩住的笼子,来到了厨房,两个厨子一看,连连抱怨:“都几点了,该下班了,明天再煮吧!” “不行,老闆说了,把这剩下的都煮出来。曹帅回去一宣传,咱们的客流量肯定更大,到时候上菜不及时,砸咱们的招牌。” 两个厨子嘆了口气,捋起袖子,叫了几个徒弟,开始干活。 笼子上罩着的布掀开,一窝刚出生的小老鼠睁着晶晶亮的大眼睛好奇的瞧着周围,它们身上的毛还没长出来,身体还是粉粉嫩嫩的,仿佛用手指戳一戳,便能摸到它身体里所有的器官。 曹帅感觉到自己身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他已经预感到将要发生什么,可还没来得及闭上眼睛,厨子已经打开笼子,揪住老鼠的尾巴,一只一只丢进了沸水滚烫的锅里。刚出生的小老鼠,甚至还没有来得及“吱”一声,已被沸水烫破了喉咙,烫伤了心脏。 待这一锅肉煮熟,去掉头尾和内脏,再用秘制佐料腌上三天,便是世人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美味菜餚,叫做龙肉的。 曹帅顿时觉得头晕目眩,冲出门去狂吐不止,即便这样也无法彻底祛除噁心。那些小小的老鼠肉在他胃里翻滚,粉嫩嫩的小老鼠,“吱”,在他胃里叫出声来。 这个隐藏在深巷中的小酒楼果然门庭若市,因着招牌菜打出来的名气,总有吃货慕名而来,老闆笑吟吟看着门口派了长队的客人,头顶上挂着的大红条幅异常招摇:着名美食作者曹帅推荐。 而曹帅呢?从此在美食界隐退,再不愿写跟食物有关的东西。交好的朋友觉得奇怪,问他为何在名气正好时隐退,他笑着摇了摇头,说:“你听过老人家说过一个忌讳吗?倘或吃到了美味的食物,一定不要问它食材的来源,你若问了,便犯了忌讳。无论你去哪里吃饭,一定要记住我的话,千万千万别去后厨看他们的食材。” 龙肉,《聊斋志异》中曾提到:姜太史玉璇言:“龙堆之下,掘地数尺,有龙肉充其中。任人割取,但勿言‘龙’字。或言‘此龙肉也’,则霹雳震作,击人而死。”太史曾食其肉,实不谬也。 关于龙肉,各地的说法不一,有些监狱里的服刑人员将老鼠肉称为龙肉。不过叫“飞龙”的鸟是有的,用它做的汤味道很是鲜美,吃货们若好奇,可以去尝尝。 第97页 用老鼠做食材,古代便有,最着名的是“三吱”。刚出生的小老鼠鲜活,用筷子夹了蘸调料,生吃咽下,小老鼠垂死挣扎,吱吱叫三声,是为三吱。 这世上总有爱美食胜过一切的人,身体里的欲望大得骇人,生吞活剥不在话下。所以才有名为饕餮的兽,贪得无厌,滋养世人野心蓬勃生长。 第三十七谈、安魂曲 这世上有一个人,如果你的亲人不幸故去且徘徊不去,请去找她,她能奏出属于你亲人的安魂曲,从此灵魂会去往该去之地,它能安息,你能安心。 这个人的名字叫沉生。 王若怀第一次听说沉生的名字的时候,是在朋友的追悼会上。那是他的大学同学,挺甜美可爱的一个女孩儿,在过马路时为了救跌倒的小孩而被加速行驶的汽车撞倒,抢救无效死亡。她不过才二十岁的年纪,曾跟王若怀说过很多梦想,最伟大的那个,是去贫困山区给孩子们支教。她喜欢孩子,所以在那个孩子遇到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于她而言,义不容辞。 听说这个噩耗的时候全班同学都开始哭泣,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死亡会降临到这个女孩的头上,昨天还甜甜笑着的她,如今躺在医院的太平间里,身体那么冰冷,从今往后,都再没有一丝温度。恰好那天路口的摄像头损坏,没有拍下事故画面,肇事司机逃逸,至今未被找到。 同学们自发组织了女孩的纪念会,在学校的操场上摆了心形的蜡烛,大家围着烛火坐在一起,讲女孩儿的故事,每个人脸上初始还是回忆的美好笑容,后来都齐齐缄默,有女生忍不住先哭了起来,啜泣声在操场上空盘旋,王若怀就在这时听到了一阵美妙的音乐声。这是一支他从未听过的曲子,舒缓而沉静,王若怀的眼睛被泪水模煳,恍惚间看到烛光中站着那个女孩儿,沖他们每个人微笑,如她生前一样。 操场就挨着艺术学院的教学楼,学校的乐队常在里面排练,总有歌曲声传出来,所以王若怀以为那是乐队演奏的乐曲,正好应景,也正好替他们送了女孩儿一程。可直到王若怀去参加女孩儿的追悼会,在那里看到一个女人用小提琴拉出这首曲子,他才知道,他猜错了。 王若怀是作为班级代表和另外两名同学一起去参加的追悼会,女孩儿的黑白照片高高悬挂在灵堂上,亲朋好友伫立其下,前面的灵床上躺着女孩儿,鲜花簇拥着,睡得安详。众人齐齐对着女孩儿的尸体默哀,便在这时响起了音乐,小提琴的声音,自灵堂一旁的屋子里传来,王若怀听到这熟悉的曲调,下意识抬头,被身旁的同学小声警告:“默哀呢,专心一点。” 王若怀的余光像周围瞟去,所有人都在低头默哀,似乎并未被这乐曲声打扰,他们没觉有什么不妥,好像在默哀的时候播放乐曲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这三分钟很漫长,漫长到王若怀听到高跟鞋的声音,默哀仍没有结束。小提琴的声音渐行渐近,王若怀再忍不住,稍稍抬起头来,看见了那个女人。女人穿着一身黑色长裙,边拉奏小提琴边绕着灵床走动,好像是在跟沉睡着的女孩儿做最后的告别。 女人头上戴着帽子,黑纱遮面,容颜朦胧,却依然能辨别。那是一张异常沉静的脸,无悲无喜,像是旁观着世间冷暖苍凉,王若怀觉得有一个词很适合形容这个女人:孑然一身。 女人抬起眼来,看见了王若怀。 她微微一笑,竟是朝王若怀走来,舒缓的乐曲让人的心变得异常平静。女人的高跟鞋声便显得突兀,她在王若怀面前站定,说:“这是安魂曲,送给她的。” “你是谁?”王若怀问。 “我是沉生,给亡灵演奏曲子,她走得不安心,我来送她一程。” 这女人说话很奇怪,王若怀诧异周围的人竟完全没有注意到这里,整个灵堂像是静止了,只他二人可以活动。 “你知道吗,我演奏给灭个亡灵的安魂曲是不一样的,因为每个人的这里都不一样。”她指了指自己的心:“你想知道自己的安魂曲是什么吗?” 王若怀吓得连连摇头:“我还不想死。” “那等你死的时候再说吧!”沉生笑道:“很快,我们会再见面的。” 她如同来时那样,演奏着小提琴,退回了灵堂旁边的房间里去,静止的时间好像突然又流动了起来,周围的人开始走到灵床前做最后的告别。他问同来的同学,无人听到那舒缓的乐曲声,方才发生的一切好似只是王若怀的幻觉。 王若怀回家,只见到母亲,说是父亲出差,单位临时决定的,说走就走,也没交待什么时候回来。正好父亲的车子留了下来,王若怀便开着出去了,他早就和几个朋友约好晚上看电影,车子刚好排上用场。 王若怀有个习惯,开车是一定要听音乐的。刚开始放出的音乐都是他u盘里的,可没过多久,响起了一阵他从未听过的不同寻常的音乐声。 说它不同寻常,是因为这音乐着实有些诡异,听得王若怀心里有些发毛。他不记得自己曾下过这首歌曲,也不记得父亲在车上放过这首歌曲,父亲常听的都是过去的老歌,而现在车上放着的,则是一段小提琴曲。 小提琴曲?王若怀心头一颤,想起了沉生。 第98页 便在这时,他从车子的后视镜里看到了他的父亲。幸好是在等红灯,王若怀才没有把车子开飞出去。父亲正端端正正坐在后座上,有些严肃的看着他。 “爸,你什么时候坐上车的,我怎么不知道?” “若怀,以后开车不要听音乐了。”父亲说。 “为什么啊?”王若怀十分不情愿:“你开车的时候也听的。” “不安全,以后我不会再听了,你最好也不要听。” 王若怀撇撇嘴,把音乐关了,忽然想起了什么:“爸,你不是出差了么?” “想你了,所以回来看看。” “爸你真逗,说出差就出差,说回来就回来,搞得跟旅游似的。” 父亲却是没笑,指了指前方:“看路,开车小心点。” 王若怀这才注意到变绿灯了,边开车边问:“爸,我跟同学看定影去呢,待会儿到了电影院你把车开回去得了,我看完电影坐公交回去。” 没有回应。 “爸?” 王若怀看向后视镜,后座上空荡荡一片,哪里有他的父亲? 王若怀一个急剎车,车子停在了路边,几个骑自行车的人堪堪躲过,对他骂骂咧咧。王若怀却直直盯着后座,那里有一片凹陷,明显是坐过的痕迹。 车子里这时又响起了音乐声,诡异的小提琴,好像月夜下鬼鬼祟祟的一只狐,听得人心惊肉跳。王若怀忙去关音响,可是无用,因为他的音响压根儿就没有开。这段小提琴曲像是无端生出的鬼魅,没有开关控制它,所以自生自灭。 王若怀再没有心情看电影,开车回家,期间胆战心惊偷瞄后视镜,生怕父亲又像方才那般突然出现。 回家打父亲手机,无人接听,王若怀坐立难安,直觉感到父亲出了事,向母亲说明自己的想法,却得到母亲轻描淡写的询问:“是不是你们班上同学去世的事情给你造成了心里阴影?逝者已逝,生者该更好的活。” 逝者已逝,生者该更好的活,我们常用这句话来安慰别人,同时安慰自己,其实不过都是场面话,时间是一剂良药,再大的苦难终会成为一杯白开水,无色无味。 王若怀睡得很不好,半夜被噩梦惊醒,看到书桌前坐着个人,他吓了一跳,要去开灯,被那人制止:“若怀,是爸爸。” 王若怀瞪大了眼睛,充分适应黑暗后便看清了那人的容貌,的确是父亲:“爸,你回家了?你今天下午去哪儿了?” “去看了个朋友。” “你是搭了我的车对吧?怎么转眼就不见了,你什么时候下的车?” “你等红绿灯的时候。” “爸,你是不是在骗我?” “若怀,以后开车小心。” “什么?” “以后开车小心,还有,好好照顾妈妈。” “爸,你怎么突然说这个?” “没什么,就是突然想起来了,这么晚,你是不是该睡了?” 王若怀看见父亲站起身,出了他的卧室。小提琴曲在同一时间响起,整个世界好像只剩下了这诡异的声音。 王若怀突然有种不详的预感,冲出卧室来到客厅,却听见刺耳的电话铃声,他颤抖着手接起,电话那头的声音有些冰冷:“您好,这里是警察局。” 几天前,王若怀的父亲醉酒驾驶,撞人逃逸,却因为车速太快撞上路边大树,当场死亡。被父亲撞死的那个女孩儿正是王若怀的同班同学,而开着车回家并告诉妻子临时出差的那个,是父亲的魂灵。 父亲的葬礼在三天后举行,例行的默哀时间,王若怀又见到了那个女人。沉生,她穿着一身黑色长裙,头戴面纱,拉着小提琴从灵堂旁边的房间走出。悠扬的小提琴声好像月夜下鬼鬼祟祟的一只狐,悄然来至身畔。 “我说过的,我们会再见面。”沉生说:“这首安魂曲是给你父亲的,每个亡灵走的时候我都要送他们一程。” “他走得安心吗?”王若怀问。 “只要我来,亡灵都会安心。” 王若怀笑笑:“那就好,那她呢?” “比你父亲安心。” 如果你参加葬礼,见到一个穿着黑色长裙,头戴黑色面纱并拉着小提琴的女子,那么,请移开你的目光,静静默哀。她会为每一个不愿离去的亡灵演奏一首安魂曲,送他们上路,从此人世间再没有未了的怨,再没有不解的仇。 请记住,这个女子,叫做沉生。 第三十八谈、灵梯 夏絮公司所在的写字楼有四部电梯,最靠里面的那一部通常是不开放的,无论何时,它前面总放着一块“故障维修”的牌子。上班高峰期的时候,总有些人在挤电梯的战役中失败,不过一趟电梯的时间差就註定了迟到,好容易狼狈地来到办公室,先要乖乖交上迟到罚金,雪上加霜,如此才能提醒你,下次请起床早些。时间长了便有人像大堂里的保安抱怨:“明明四部电梯,为何只让我们坐三部,那么多人急着上班,三部电梯要挤死人的!” 保安抱歉解释:“那部电梯总出故障,维修多次不见好,所以便停了。” 第99页 “总出故障那就换一部,物业上光收钱不干活的吗?” 保安连连抱歉,说会向物业反映,可反映了许多时日,这一月拖下一月,那部电梯依然没有开放,“故障维修”的牌子警示众人:谁也不得靠近。 夏絮是习惯早起去公司的好员工,她挺厌恶拥挤,像早高峰的公交车,早高峰的电梯,人们推搡来推搡去,你贴我我贴他,汗津津臭烘烘,都是陌生人,如此亲密接触会觉得噁心。所以,夏絮通常坐第一班公交车,到公司亦是坐第一部电梯,无人争无人抢,也避免遇到咸猪手的尴尬。 冬天的时候天亮得晚,坐在第一班公交车上的感觉就像坐了当天的末班车,窗外是黑漆漆的天幕,霓虹灯还未灭,会有种夜晚漫长的错觉。通常夏絮到公司的时候,天也未完全亮起来,保安趴在前台上打着瞌睡,看不到围着围巾从面前走过的夏絮。她去乘电梯,三部电梯全都为她敞开胸怀。 这一天有些奇怪,夏絮在电梯前面站定,突然发现,最里面那部电梯正在行驶,从二十八层一直向下,停在了负一层。她在这里工作了三年,心里清楚,这里没有负一层,电梯从来都是从一层直接下到负二层,怎么这部电梯竟然在负一层停下了? 夏絮走过去瞧了瞧,“故障维修”的牌子依然立在外面,可电梯是在运行没错。她按下了向上的按钮,电梯听从了指令,动了起来。夏絮觉得心跳得很厉害,他扭头瞄了瞄保安,依然趴在桌上睡得香甜。电梯门在她面前打开,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进去。 公司在十六层,她打量这部电梯,与其他三部没什么不同。电梯里三面都安了镜子,方便大家整理自己的着装。如今这三面镜子都映着夏絮,而电梯门则因为被保洁员擦得光亮,也能映出模模煳煳的人影。 夏絮就百无聊赖地看着门上映出的自己,一面调整着自己的围巾一面数着楼层,却隐隐约约看到门上除了她之外,好像有一团淡淡的更加模煳的影子,是个人形。 夏絮勐地回头,身后却空空荡荡,除却镜中的她再无第二个人。哦,不,应该说这电梯里都是她,三面都是镜子,仿佛形成了一个无限延伸的空间,无数个她在镜中,互相对视着。 夏絮从前就不大喜欢电梯这样的设计,如今在这样的气氛下,看着就更觉恐怖,总觉得那无限延伸的空间像一个大大的黑洞,要将她吸进去。夏絮再不敢多看,回过头来,电梯门上依然是两个人影交替重叠,浓淡分明。 这部电梯好像有些诡异。 夏絮开始觉得害怕,因她注意到电梯运行得有些缓慢,进来这许久才运行到第十层,忽然间一个骤停,门开了。 两个男人走了进来,按下的,是负一层。 此后每一层都有人上来,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却没人再按楼层,看他们的样子,目的地像是相同的,都是负一层。电梯很快满员,夏絮数了数,加上她,正好十三人。 十三,在欧美文化中被列为不详,着名的黑色星期五亦是在十三号,圣殿骑士团被法国国王屠杀,这一天,有血色。 夏絮无意中瞟了一眼手机,十三号,星期五。 她忽然很想离开这部电梯。现下电梯所处的位置是十五楼和十六楼之间,她只要再耐心地等一等,就能离开这个讨厌的地方,离开这群讨厌的人,去办公室里,那儿有属于她的私密空间。 可是事与愿违。 电梯到了十六层,却没有开门,而是径直下行,去往了负一层。夏絮慌张起来,忙去按开门按钮:“怎么没停,我要下去啊。” 身后响起了一声冷笑,夏絮打了个寒颤。她快速的将剩下的每一个楼层都按下,总有一层会停的吧?一旦电梯停下她便下去,管她哪一层,她不要再呆在这鬼地方了。 她站在最前面,面前就是电梯门,奇怪的是,电梯里有那么多人,可只有两个人影,一个很明显,是她的,而另一个如一团混沌,模煳不清。电梯里一共十三个人,何以只有两个人影? 夏絮战战兢兢回头,身后的人个个目视前方,不看彼此。三面镜子里只映出了夏絮,那么多个夏絮从各个方向瞧着她,瞧着这满满当当的电梯,镜中的世界,无限延伸。十三个人的电梯,只她一人留下影像。这些后上来的,究竟是人是鬼? 夏絮疯狂的躯按开门按钮,没有用,电梯经过每一层,却不再停下。显示楼层的数字闪着红光,异常扎眼。身后又响起了冷笑,有男人的,有女人的,有年轻的,有苍老的,他们都在嘲笑夏絮,人怎生能与鬼对抗? “没用的,这是灵梯,上来了,中途便不能下去。”是个男人的声音。 “哎呀,不要吓小姑娘!”这回是个老人。 “这些人真讨厌,本来就是我们的地方,凭什么让给他们?”这是个坏脾气的女人。 夏絮听着,已然吓得发抖,却在这时,有一双手按在了她的肩上,她“啊”地一声尖叫,身后传来闹笑。 “看,果然吓着她了。” “人么,都是胆小的。待她做了鬼……” 他们说什么?待她做了鬼?这群不知从哪里飘来的孤魂野鬼要带她入地狱?夏絮忍不住哭了出来,她还年轻,怎么愿意如他们一般成为地下白骨?可如今被困在这密闭的铁盒子里,她该怎么逃? 第100页 这是她所坐过的最漫长的电梯,身后一群鬼冷漠看她,面前是紧闭的门。她感觉到脖子上有阵阵凉气吹过,是那种直透心底的毫无生气的凉。今天果真是黑色星期五,她就要被一群鬼吸去魂魄,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在这部故障维修的电梯里发现她的尸体,到那时她会不会早已腐烂发臭? 恐惧铺天盖地,她的神经如弦紧绷,生怕身后的鬼会有什么动作,却忽然,有鬼出了声:“小姑娘让一让,不要挡着我们的路。” 夏絮一个激灵,这才发现电梯不知什么时候停了下来,大门洞开,外面是漆黑一片,却隐隐可看见一团团萤光晃动,如墓地外常见的鬼火。身后的鬼一个个绕过她走了出去,直到电梯里只剩下了她一人,落在最后的男人忽然扭头看向电梯:“你不出来么?” 夏絮慌忙往后退了两步,却忽然感觉到彻骨凉意,便在这时,她看到一团白色的人影穿过她的身体走出了电梯,看那轮廓,竟与她先前在电梯门上看到的那个浅浅的影子极其相似。那该是个女孩儿,因她走出电梯的那一刻,身体逐渐变得清晰起来。这座电梯好像是个分界,隔开了阴阳,如果夏絮走出去,会怎样? 外面的男人看女孩儿出来了,坏坏一笑:“你在这电梯里呆了那么久,一直不愿出来,怎么今天改了主意?” 女孩儿没回答,只扭头看着夏絮,请求她:“我的身体在这里,请带我回去。” 男人不耐烦了,拉着女孩要走:“坐了灵梯还想回去,做梦呢?” 言毕,旁边的鬼火开始朝这边涌动,像是要将夏絮从电梯里拽出来。夏絮吓得慌忙按关门按钮,可那些鬼火的速度太快,眼看着就要冲进来。千钧一髮之际,那女孩儿却突然挣脱开了男人,用自己的身体挡在了电梯前,鬼火受到阻隔,只是片刻,却足以让电梯门闭合。 电梯停在一楼,夏絮刚踏出电梯,整个人便瘫倒在了地上,几个等电梯的人吓了一跳,忙把她扶了起来:“姑娘,你没事儿吧?” 旁边有个女的很是惊讶:“咦,这电梯可以用了?” 夏絮忽然冲上前拦住了电梯:“不能进,这部电梯不能进!” 上班族们都开始抗议:“为什么不能进,明明好的嘛!” 夏絮边摇头边哭:“有死人,这里面有死人!” 于是先前还义愤填膺的人忽然间偃旗息鼓,有女人甚至发出了惊叫,保安听到骚动赶来,情绪失控的夏絮被立刻送到医院,而那部电梯也幸得她的阻拦,无人乘坐。 大厦物业叫来了电梯维修人员,果然在负一层找到一具女子的尸体,已然腐烂。这栋大厦在建成初期试运营的时候曾有一名女子来上夜班后失踪,至今没有寻到,不想她已沉眠在大厦最阴暗的角落,无人得知她为何失踪,亦无人得知她的尸体为何藏在那里,幸而有夏絮,她得以重回人间,虽然已是一具白骨。 只是自那女子失踪后,这部电梯便频发故障,不愿接纳活人乘坐,所以便一直闲置了下来。 夏絮还是后来听老人说过,这栋大厦所在的土地在许久以前是一片坟墓,那时这座城市还没有高楼大厦,农田处处可见,人死后埋葬故土,所以久而久之,这里有连绵坟墓。后来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农田被征,坟墓被毁,那些魂灵从此没有了家,无处可去,只得在大厦间游荡。活人与死人本就是阴阳两隔,自然各有各的去处,大厦四部电梯,活人三部,死人一部,亡灵乘着电梯在大厦间来来回回,总以为电梯门打开的那一剎那,他们能看见自己久别的家园。 第三十九谈、旅馆末间 孟婧婧是死过一次的人。 孟婧婧大学毕业那年出过一次车祸,送到医院抢救,医生都下了病危通知书。一家人围在手术室外,等待的时间很煎熬,信佛的姥姥不停在心中念经,终于手术结束,孟婧婧福大命大,愣是在心脏骤停了几秒后被医生给拉了回来。现在想想,真是件令人后怕的事情。 自那次车祸后,孟婧婧便有些不大一样,她总能看见一些虚幻的影子,漂浮在她的周围,尤其是晚上,异常明显。当然也不是时时刻刻都能看到,每每她太过担心或太过恐惧时,那些影子便会出现,像是她召唤来的。 孟婧婧工作一年后,公司组织员工外出旅行,在当地报了个旅行团,一行人浩浩荡荡出发,远离雾霾和污染,拥抱新鲜空气去。 旅行团有两名导游,一男一女,都很健谈,很快便与他们打成了一片,这一路上总不缺热闹。到了旅馆,导游分配房间,孟婧婧和一个叫李梦茹的女生分到了一起。房间号是520,挺不错的一个数字,可走上去才发现,她们的房间是最末一间。 走廊的灯光很是黯淡,尽头有一扇窗,两边便是房间,其中一间便是孟婧婧要住的520,对面则是员工的休息室,保洁阿姨恰住在这里。女导游看到她们住在走廊尽头,很是同情地拍了拍孟婧婧的肩膀:“姑娘,晚上睡觉要锁好门,当心有鬼哦!” 孟婧婧倒是镇静,李梦茹胆子小,一听这话,吓得叫起来,男导游无奈摇头:“她就爱装神弄鬼,每次都吓住在最末间的游客。美女们放心啦,哪里会有鬼,便是有鬼,哥哥也会英雄救美的!” 第101页 女导游做了个噁心的表情,赶忙把他牵走了。 孟婧婧是听说过这种说法的,倘若住酒店,一定不要住头尾的房间,因为据说在这个方位的房间阴气很重,会闹鬼的。当然,这说法孟婧婧是绝对不会告诉李梦茹的,女导游不过一句玩笑话,李梦茹都已吓得脸色苍白,如果知道这种说法,肯定立刻要求导游调房,孟婧婧可不想一个人住在这个陌生的房间里。 到达旅馆已是晚饭时间,当天没什么活动,所以他们公司的人便去了旅馆下设的活动室,里面玩乐设施应有尽有,众人各自活动了一阵,两个导游走了进来,大家的注意力就被转移了过去。 “这旅馆看上去挺古朴的,应该年数挺长了吧?”一个同事问。 “是挺长,跟你年纪差不多大。”男导游笑道。 “这地方看上去挺神秘的,有没有什么故事啊?”另一个同事问。 两个导游对视了一眼,表情有些奇怪:“不就是一个住人的地方么,哪有什么故事。” “不对哦,你的眼神出卖了你,这个旅馆一定有故事,说来给我们听听嘛!”同事锲而不捨。 “出门在外,莫论鬼事,尤其住旅馆的时候,是不能说有关旅馆的故事的,这是忌讳。”女导游道。 “世上哪有鬼,我们不信的,不算犯忌讳!” “就是,说来解解闷也好啊!”同事纷纷附和。 男导游眉头一皱:“那说完就都各自回去睡觉,谁也不能在外面逗留,否则鬼可要来捉你们了!” 他说的,当真是一件鬼事。 说是这间旅馆初建成的时候,来个几个背包客,是在路上认识的,都对这地方的风景感兴趣,所以搭了个伴,一起游玩。这附近有座山很是有名,被誉为绝壁,山顶的日出是旁的地方所不能比的,几个人就约好第二天一早去爬山。 几个人被分到旅馆三楼,其中有两人正是住在尽头的房间。当天晚上,每个人都睡得不踏实,总听见有奇怪的响声,像是什么硬物相互撞击的声音。几个人昏昏沉沉的睡,最后是被里面一个姓陈的男人叫醒的,那时是凌晨四点,小陈身上透着凉气,众人调侃他睡觉习惯不好,大男人了还蹬被子,小陈只腼腆的笑。 几个人去登山,是小陈带的路,他说从前来过,知道山势,大家也就让他当了领头人。一路上倒也多亏了他,好几次突发险情,都被他化险为夷。几人最终爬上山顶,第一道日光恰照在他们身上,大家兴奋的对山唿唤,便在这时,有人问:“小陈呢?” 大家这才发现小陈不见了,他明明是第一个登上山顶的,怎么没见他的身影? 大家以为他是回去了,一路下山寻找,都没瞧见,直到回了旅馆,去敲小陈那间房,小陈的室友开了门,睡眼惺忪:“到时间了?等我收拾收拾就出发登山啊。” 原来他是睡过了,错过了他们的登山活动,大家忙问他小陈是否回来过,室友挠了挠头:“他昨晚上吃过晚饭就出去了,到底回没回来我也不清楚,我睡觉有点死……” 大家这才发现事情的严重性,忙报了警,警方后来在山中找到小陈的尸体,是登山不慎摔死的。原来他入住旅馆当夜耐不住好奇独自一人去登了山,就这么把一条命葬送在了大山里,而他的灵魂却不知自己已死,一心要登到山顶看到日出,所以回到旅馆,叫醒了他的同伴们…… 一个故事讲完,所有人都齐刷刷看向孟婧婧和李梦茹,目光里都是同情,因为三楼尽头的那个房间,正是她们住的。 果然如孟婧婧所料,李梦茹要求换房,男导游做了个鬼脸:“美女,我一个人住,要不你来我房间?” 于是一阵闹笑,缓解了方才紧张的气氛。李梦茹强烈要求换房,却因为正是旅游高峰期,房间爆满,所以她没能如愿以偿。回房间的路上,李梦茹把孟婧婧的手攥得死紧,孟婧婧哭笑不得,安慰她:“放心啦,鬼若来了,我保护你。” 她不过也是玩笑,谁知当天晚上果真出了事情。 孟婧婧在洗澡的时候,听到有人敲门,半天也没见李梦茹去开,所以孟婧婧忙披了浴巾出来,李梦茹已是睡熟,而敲门声依旧锲而不捨。她问了句门外是谁,却没有得到回答,敲门声好似十万火急,她开了门,没有瞧见任何人。 整条走廊空空荡荡,能一眼看到那头,都是昏暗的光,没有任何人。 孟婧婧狐疑回屋,想到男导游的嘱咐,忙关灯睡觉,管它有没有鬼,闭上眼睛一觉天亮,神佛皆退。 可这一觉註定睡不安稳,孟婧婧是被一阵敲门声吵醒的。与先前的敲门声一样十万火急,走廊里甚至传来人声,好像有人在对表,几个人嬉闹,笑声久久迴荡。孟婧婧翻了个身,准备不去理会,可那敲门声好像知道她的想法,敲得更加勐烈。 孟婧婧看向另一张床上的李梦茹,也是翻了个身,眉头紧皱,好像快要醒过来了。为了不吵醒她,孟婧婧嘆息一声,还是去开了门。 门口站着的,是个男人,黝黑的皮肤,身上有凉气。 “还在睡?都四点了,再晚就看不到日出了。” 孟婧婧打了个寒颤:“没听说要看日出啊。” 第102页 男人有些不耐烦:“快点,现在就走。” 他上来拉孟婧婧的手,孟婧婧忙闪身躲过,关上了房门:“你不要吵,房间里还有人睡觉,我跟你去看日出。” 他们走在黑黢黢的山里,男人在前面引路,她跟在后面,一路上着实艰难。这座山实在险绝,孟婧婧咬牙苦撑着,小陈似乎看出了她的吃力,每每伸手要帮她,都被她摇头拒绝。好几次手上打滑,险险跌落下去,幸而山上馋了铁索,她紧抓着平衡了重心,这才没有第二次去见死神。小陈扭头看她时,目光里带着钦佩。 “你那次一个人爬这座山的时候,害怕吗?”孟婧婧看着他的背影,突然问。 男人的背影震了震:“我爱爬山,所以从不害怕。” “那掉下去的那一刻,怕吗?” 男人忽然激动起来:“掉下去?怎么会掉下去?我技术很好的!” 孟婧婧看着近在咫尺的山顶,道:“这么多年了,这座山你已经爬了很多遍了吧?山顶的风景一定很美,这一次我陪你看完日出就一起回去,好吗?” 男人回过头来,脸上流出两行血泪:“这里的日出很美的!” 余下的路程,他二人没有再说一句话。当太阳破云而出,第一缕曙光照亮整个世界的时候,他们终于登顶,孟婧婧看着那一团火似的光明之源,笑得很开心:“小陈,你说的没错,这里的日出果然很美。” 在她身后,那个男人迎着朝阳,面带微笑着,身影逐渐变得模煳,直到消散不见。 孟婧婧回到旅馆的时候,同事们都在餐厅吃早饭,看到她进来,众人讶异:“李梦茹说你不在房间里,出去散步了?” 孟婧婧喝了一口粥,慢条斯理道:“去看日出了。” 同事“哦”了一声,忽然反应过来:“看日出?” 孟婧婧点头:“对啊,小陈带我去的。小陈你知道吧?就是住在三楼尽头房间的那一个男人。” 同事手中的包子掉在了桌上:“小,小陈?” 孟婧婧神秘一笑:“你猜猜,我究竟是人,还是鬼?” 就在这时,男导游忽然出现在同事背后,勐地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同事“嗷”一声尖叫,跑出了餐厅,众人一通闹笑。 男导游坐在同事的位置上,也拿起一个包子,正要往嘴里送,孟婧婧凑到他面前道:“我真的见到他了,小陈……” 男导游嘿嘿一笑:“出门莫谈鬼事,莫谈鬼事。” 倘若你出门在外,要记得,不要住酒店头尾尽头的房间。倘或是跟团旅游,千万不要嚮导游询问关于旅馆的鬼事,便是询问了,倘或听到敲门声,要记得,绝对不能开门。这是忌讳,信不信由你。 第四十谈、吉屋出租 桃李小区4号楼4楼44号,这是一个另中介极头疼的地方,单看这地址,那么多个4,吓都把人吓死了,谁还愿意来租?季恬来房屋中介上班已有两年时间,这房子就一直挂在这里,无人问津,前几天,领导给下了死命令,今年无论如何要将这房子给租出去,季恬是年龄最小的,几个公司的老同事略一商量,把这个烫手山芋丢给了她。 季恬自然很是苦恼,只要有人来问房源,她头一个先把这套房子介绍出去,刚开始客户听着都兴致勃勃,待得要去现场实地看看的时候,一问地址,个个脸色骤变:“4号楼?还44号?这不是咒人死呢么?你们中介有没有良心?” 不过一套房子,还上升到良心问题,简直不可理喻。季恬一次次受客户白眼,很是挫败,甚至动起了辞职的念头。如果到这月末房子还卖不出去,她便预备辞职,反正没有提成,她一个月也是白干,长此以往,如喝西北风。 最后一天,季恬已写好辞职信,正预备去老闆办公室,一个穿着蛮优雅的中年妇女款款踱了进来。今天他们这里挺忙,同事都有各自的客户在谈,只季恬闲着,她想了想,还是朝中年妇女迎了过去:“姐,是来租房还是买房的?” 女人看着张贴的房源,漫不经心道:“租房。” “是长租还是短租?” “租个一年吧,孩子高三了,家离学校有些远,想在学校附近租个房子。大小没关系,只有环境好就行。” “您孩子学校在哪个区?” “长平区,你应该知道的,市一高。” “那可是咱们市最牛的学校了,您孩子可真争气。” 女人很是骄傲,语气却平淡:“还行吧,重点班,年级前三,可是也不能松懈不是?” “那是当然。您稍等,我把长平区待出租的房源资料给您找来。” 季恬回到电脑前调出资料,长平区出租的房子倒是有些,她一眼扫过去,目光在一个地址上停住了:桃李小区4号楼44号,是市一高教师家属院,环境好不说,小区里住的都是老师,资源得天独厚。季恬眼珠子一转,有个了主意:“姐,我看了看,长平区市一高附近只有一处房屋出售,在桃李小区,那可是市一高教师家属院,您要是租了这里,孩子离老师也近,私下里补补课什么的也方便不是?” 女人眼睛一亮:“那可太好了,要不就这一套吧!” 第103页 季恬心中一喜:“那我带您去看看房?” 两人当即去了桃李小区,女人是开车来的,到那里挺快。车在四号楼前面的空地停了下来,季恬忐忑的看了看女人,见她对那个大大的数字没什么反应,算是舒了一口气。上到四楼,走到四十四号门前,户主已等在那里,女人似乎并未在意这房的具体位置,进去看了一圈便定了主意:“行,我就租这一套吧!” 季恬整个人都傻了,她没想到这房子那么轻易就谈妥了,正欢喜着,女人却皱了眉头:“这窗户……” 原来是主卧的窗户少了半扇,弄得屋子里都是尘土。户主道:“家里小孩淘气,搬家的时候在这里玩儿,不小心撞到衣架,衣架倒地,砸了窗户,因为搬走了,所以也没再安上。” “等我搬进来的时候这窗户可是要好好的。”女人扬着下巴:“户主要负责任的。” 户主连连答应,季恬便带着他们回去签了合同,这一折腾已经到了晚上,她看着自己桌上的辞职信,一撕为二,扔进了垃圾桶。 桃李小区4号楼44号,看地理位置算是个吉屋,石秀梅搬进来的时候还暗自庆幸自己运气好,周围都是老师,给儿子开小灶那还不是很随意的事情,她事先准备好了几个大红包,准备晚上一一拜访。 可还是有一样事情不大满意,主卧缺了的那半扇玻璃,当初户主连连答应要安的,结果食了言。石秀梅也懒得跟他理论,自己找了工人安上,这便是顺利住进来了。 石秀梅在几年前就跟丈夫离了婚,自己开一家服装公司,挣得也不少。谈了几个男友,新欢是个比她小两岁的男人,也有自己的生意,却不及石秀梅。两人谈恋爱三个月,现下正是火热。 儿子每天九点半下晚自习,在教室和路上稍稍一耽搁,到家要十点。这之前的时间属于石秀梅和男友,烛光晚餐必不可少,男友有时会在家留宿,儿子没抱怨过什么,见怪不怪。 搬过来的第十天,男友歪在床上看电视,忽然冒出来一句:“这房子的号码太不吉利。” “是么?”石秀梅正给自己涂指甲油:“这房子多少号来着?” “桃李小区4号楼4楼44号。” 石秀梅手上一抖,指甲油涂偏,手指头上留下鲜红的痕迹,像流了血:“都是4?真不吉利,我当时怎么没注意看看?” “天晓得。”男友关了电视,向她凑了过去。 两人折腾到半夜才休息,却都没睡安稳,总觉得有凉风,朦胧中抬眼去看,窗子关得好好的,可窗帘却在飘动,像是有人在拨弄。石秀梅想下床去看,可是身上没有力气,眼睛眨了眨,又沉沉睡了过去。倒是男友还有些意识,半梦半醒间,听见有指甲划动玻璃的声音,嗤啦,嗤啦…… 男友一下子惊醒,下床走到窗边去看,窗玻璃上赫然十道长长的划痕,鲜红色的,如血一般,触目惊心。男友第一反应是开窗户去看,哪知窗户刚露出一个缝,忽然一个鬼影窜到眼前,贴着他的脸,全身都被凉气浸染,男友一个踉跄,连惊叫都来不及发出就栽倒在了地上。 窗户就这么开着,风唿唿的灌了进来,石秀梅觉得异常的冷,不自觉将被子又裹紧了些。她正在做梦,梦里有个小男孩儿在跑来跑去,发出怪异的笑声,咯咯咯,咯咯咯,像是贴在石秀梅的耳边笑出来的。 石秀梅最后惊醒,是梦里响起巨大的声响,她听得很明白,那是玻璃碎裂的声响。 醒来已是天光大亮,儿子早已上学去了,石秀梅在床上找不到男友,起身才发现他躺在了地上,背上十道血淋淋的伤痕,像是被猫抓过一样。而石秀梅的红色指甲油不知何时摔在了地上,一地鲜红。此时的房间,像极了犯罪现场。 石秀梅把男友叫起来,男友刚一睁眼便发了疯似的怪叫,说这房子里有鬼,再不敢多呆,拿起衣服就往外跑,任石秀梅怎么追也不回头,从此在石秀梅的生活里销声匿迹。 “胆小鬼!”石秀梅骂他,昂首挺胸,另结新欢。可事情也怪,每每男人在她家留宿,第二天醒来不约而同都会失态,身上有十道血淋淋的伤痕,说这房子有鬼,再不敢来。时间长了,连石秀梅也觉得有些奇怪,特意找了一个晚上熬夜没睡,一个人坐在黑漆漆的卧室里,想看看那让男人们惧怕的鬼是什么样子。 于是她也听见了,那指甲划动玻璃时的嗤啦声,窗户上赫然是十道血色划痕,她亲眼看着它们慢慢浮现出来,那么触目惊心。 果然见鬼了! 石秀梅再也不敢在这屋子里待下去,叫醒了熟睡中的儿子,连夜驱车回了城市另一头的家,惊惧持续到第二日清晨,石秀梅怒气沖冲去了房介所。 季恬看见石秀梅过来,笑着迎了过去,不想石秀梅一个巴掌挥了过来:“你们有没有良心,鬼屋也敢租给我?” 季恬被她一巴掌扇傻了,愣在原地,倒是同事上来替她解围:“这位女士,有话好好说,打人可是不对的。” “我打的就是你们这些脏心烂肺的,那房子闹鬼,我不租了,闹鬼的!” 大家一问,才知道闹鬼的房子是桃李小区4号楼4楼44号,石秀梅闹得太兇,大家无奈,只得叫来了户主,户主满头大汗赶过来,连连解释:“那房子我住了好多年,怎么可能闹鬼呢?” 第104页 石秀梅什么解释也听不进去,死活不再租房了,可合同白纸黑字,租金也交清,她只好自认倒霉,连租金也不讨了,隔天就搬了出去。临走前,她满心怒气,顺手拿起凳子便将主卧里那扇窗户给敲了个粉碎,这才离开。 于是桃李小区4号楼4楼44号又被挂在了中介里,这一回,是要出售。 石秀梅大闹特闹房介所后便再没有来过,除却季恬,大家也都渐渐把这个女人给忘得一干二净,所以自然没人知道石秀梅在搬回了自己家后便生了病,日日觉得头痛,伴随着耳鸣,总能听见指甲划动玻璃的声音,嗤啦,嗤啦,从此在她的生活中消散不去。石秀梅瞬间老去,再不復往日的青春美丽。 说来也怪,自石秀梅租了桃李小区4号楼4楼44号后,这处从前无人问津的房子倒成了抢手货,出售消息挂出去没多少天便有人打电话询问,都是看中了房子所在地段和环境。最后确定下来的买家是一对新婚夫妇,房子是用来当他们的新房的。 依旧是季恬带着他们去看房,两人在看到主卧时都不约而同皱眉:“这窗户……” 季恬连忙解释:“之前租这房子的住户家里有孩子,不小心给打碎了。” “什么孩子这是,真够淘气的。” “不过你们不是要买来当新房吗,总是要重装的,正好都换成新的,称心如意不是?” 季恬这么一说,新婚夫妇都眉开眼笑:“小姐你真会说话。” 这栋烫手山芋卖出去,季恬的提成倒是不少,原以为事情就这么结了,却不想半年后这对夫妇又来了中介,且和石秀梅一样,怒气沖沖,原因是这栋房子闹鬼。 季恬哭笑不得:“这世上哪有鬼,先生小姐别开玩笑了。” 男人当场把自己的衣服撩起来,后背上十道血痕触目惊心,季恬和同事看了都吓了一跳:“哎呀,这伤的挺重,您太太的指甲也太……” “那是鬼抓的!”女人精神已近崩溃:“我亲眼看见了,好好的玻璃,生生出现了抓痕,血淋淋的……” 季恬看这对夫妇,明显和半年前不同,半年前他二人都是挺阳光的,可现在瞧去,两人都有很深的眼圈,像是长期失眠所致,脸惨白消瘦,和半年前判若两人。 吵吵闹闹了一整天,最后桃李小区4号楼4楼44号再一次被挂在了中介的出售信息里,这对夫妇坚持房子有鬼,再不愿居住,索性卖了清静。 桃李小区4号楼4楼44号住了人,便有了人气,买主源源不断,仍是季恬带他们看房,大多是在房子里转上一圈便匆匆决定,不像旁的买主,总要斟酌採光之类问题讨价还价半天。这房子辗转出手几次,总逃不了再次出售的命运,理由只有一个:闹鬼。 季恬被这房子折磨得头大,对工作也失去了兴趣,终是打了封辞职信,递了上去。临走的前一天,同事临时请假,原本和客户谈好要去看房子,没人替,便央季恬帮个忙,季恬一口答应下来,谁知同事告知地址,竟然是桃李小区4号楼4楼44号。 和从前一样,客户只在房子里转了一圈便匆匆决定,虽然主卧的窗户少了半扇,但并不影响他的决定。季恬心里却觉得好笑,但凡买这房子的人也真挺奇怪的,临走之前都要把窗户玻璃敲个粉碎,这是发泄怨气么? 那天送走了客户,季恬并未急着走,而是在房子里转了一圈。此时已是黄昏,天色渐渐变暗,季恬站在主卧的门口,忽然看见了一团黑影。 那团黑影在房间的角落突然间现了出来,是个七八岁大的小男孩儿,手里拿着个弹弓,在卧室里奔跑,不时瞄准窗户,一粒石子便被弹了出去。 房间里昔日的情景重现,家具已被搬空,只剩下了个衣服架子,铁制的,看着却不大稳当,小男孩儿在房间里跑得太快,横冲直撞的,就那么撞上了衣服架子。衣架晃了晃,直直倒向玻璃,哗啦啦,玻璃碎了一地。门外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呵斥声。 小男孩儿吓了一大跳,正要往外面跑,却没想到衣架晃了晃滑落在地,正巧砸在了他的头上。小男孩倒在血泊中,临死之前,在墙上留下了几道浅浅的抓痕。 季恬记得,这房子最初的户主曾说过,玻璃是在搬家时被倒下的衣架砸碎的。 原来,这房子里的确有鬼,不过是一个意外惨死的小男孩儿的灵魂,父母搬家离开,而他只记得自小居住过的房子,找不到去往新家的路,所以灵魂徘徊不去,每到晚上便要攀上窗子瞧一瞧,那睡在卧室里的,可是他的父母? 有这么一种说法,房子也是有气的,一户人家在这里居住得久了,房子便会带上这户人家的气,如若搬家,一定不要毁了房子里的任何东西,否则就是乱了气场,待下一户人家住进来,可要当心会有小鬼作祟了。 第四十一谈、夜行狐 胡一瑄一个人逛商场,皮草专柜最近打折,她优雅地踱步进去,售货小姐立刻迎了上来:“胡小姐又来啦,这回我们店刚上了些新款,要不要瞧一瞧?” 胡一瑄没说话,只轻轻点头,售货小姐给她一件件展示。兔毛的背心,修身,穿上很显身材;水貂的大衣雍容华贵,最衬胡一瑄的气质;灰鼠皮帽子灵巧,配衣服百搭式样也新潮。那么多皮草看过去,胡一瑄最喜欢的却还是狐狸皮。 第105页 她家的衣柜里,皮草陈列满柜,最多的便是狐狸皮。银狐,十字狐,白狐,灰狐,她只用手摸便能知道是哪种狐狸,衣服穿在身上,多严寒的冬天也不怕。莫看狐狸小小一只,可皮毛的功用强大,它死了,却把温暖留给世人,多么伟大。 胡一瑄这一次依旧买了狐狸皮的大衣,提着购物袋兴沖沖回家,迫不及待穿上试,在穿衣镜前搔首弄姿,不一会儿满头大汗。莫要忘了,现在可是七月天,皮草要穿,还需耐心等上四个月。 丈夫抱怨胡一瑄买的皮草太多,衣柜里的其他衣服都得给皮草让道。胡一瑄却依旧我行我素,你们男人平日里抽菸喝酒那么多,日日向空气排放毒气,我们女人被迫吸二手菸,不跟你们计较已是宽容了,如今连买自己喜欢的东西都要被你们管着,凭什么?于是丝毫不理会丈夫的抱怨,皮草一件件自商场扫荡进家中。 盼秋天盼冬天,盼一个月又一个月,终于等到大地萧索,冷空气过境,胡一瑄如愿以偿穿上皮草大衣,走在人群里昂首挺胸。你们穿羽绒服?啧!臃肿又没品,不若我一件皮草,里面只贴身羊毛衫,行动方便,毫不累赘,最重要的是保暖。没什么比动物的皮毛更能给人温暖,它们被人穿上身前有心跳有温度,虽身死,可温度尚存。 胡一瑄穿着皮草招摇过市,远远见到购物中心广场上有人群簇拥,以为是什么促销活动,好奇凑过去,原来是动物保护协会来这里宣传:善待动物,远离皮草。胡一瑄在心里嗤笑,这宣传语不过是依葫芦画瓢,人家gg上说善待生命,远离毒品,你便来个善待动物,远离皮草,真荒唐,毒品怎能和皮草相提并论? 广场舞台上有年轻男女举着喇叭痛骂人类对动物的残忍,下面却是长长的展示牌,大多为从网上找寻的资料,讲述一件皮草大衣的制作过程,照片触目惊心。 动物被人逮住,原则上先要处死,电击、药物昏迷或者窒息,不论哪种方法,死时绝不会舒服。皮应在动物死亡后三十分钟才能剥去,不过有人说若在动物仍有意识时将皮活剥更能保持皮毛的新鲜,做出的皮草色泽也更亮丽。单看那些照片,想像一下,动物们睁着无辜的眼睛望着你,颤抖着,发出呜呜的悲鸣。命运无法改变,毛皮活生生剥下,它们瞬间一声惨叫,不知道会不会痛死过去,或许至死也闭不上眼睛,就这么盯着你,盯着你,盯着你…… 胡一瑄早知皮草如何而来,此时看了心中只觉噁心,这么血腥的照片在大庭广众下展示实在太不文雅,怎么没人管管的?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她严嫌的撇撇嘴,转身离开。 却忽然看见一双眼镜,甚哀怨的眼睛,定定瞧着它,泛出两点幽光,如暗夜的鬼魅。胡一瑄眨眨眼,那双眼睛竟不见了,四下瞧瞧,展示板上正对着她的那张照片上是一直被活剥了皮的白狐,它的皮毛上等,和胡一瑄身上穿的这件白狐狸皮的风衣如出一辙。 “瞧什么?弱肉强食,下辈子投胎做人好了!”胡一瑄对照片上的白狐说。 整个冬天,胡一瑄都裹在皮草里,晚上洗过澡后钻进被窝,老公忽然间掩住了鼻子:“怎么没洗澡就上来了?” 胡一瑄甩了甩湿漉漉的头髮:“怎么没洗?” “那怎么这么臭?”老公用力嗅了嗅,惊叫:“你什么时候有狐臭了?” 胡一瑄白他一眼:“胡说,我怎么会有狐臭!”低头闻闻自己身上,都是洗髮水沐浴液的香气:“你鼻子有毛病!” 老公把她赶下床:“不行,确实有狐臭,你再去洗洗。” 胡一瑄仿佛受到奇耻大辱,枕头重重丢到老公脑袋上:“臭男人,我都没嫌你身上的烟味,你倒嫌起我来了。” 老公用被子把半边脸遮住,好不去嗅空气里浓重的狐臭味:“我是臭男人,那你可是骚女人,有狐臭,可不骚么?” 胡一瑄气极,拿着枕头对老公勐敲,老公终是受不了,捂着鼻子去了客房休息。胡一瑄又气又恼,跑到浴室狠狠沖洗身体,腋毛颳得干净,沐浴露打了一遍又一遍,浴室里香喷喷,她也香喷喷,摸进了客房。刚想让老公瞧瞧她的成果,结果老公一声嚎叫,看她如像病菌:“你怎么搞的,更臭了!” 胡一瑄当即摔门而去,再不理会这个臭男人。 自此,夫妻二人开始分房而睡,平日见面,丈夫都皱着眉:“我说你去医院看看,听说狐臭也是一种病。” “你才有病!”胡一瑄摔碎一个碗,恰碎在丈夫脚边,丈夫骂她不可理喻,摔门而去。 胡一瑄看着一地碎片气得直哭,好容易擦干眼泪出去上班,依旧穿着她心爱的白狐狸皮大衣,对着镜子臭美时不小心咬到嘴唇,竟流了血。她凑到镜子前看伤口,瞧见口中利齿,尖得能撕裂皮肉。 虎牙?胡一瑄纳闷儿,怎么一晚上竟长出虎牙来? 她带着疑惑上班,电梯里拥挤,都是快要迟到的人,心情自然烦躁,有女人掩了鼻子咒骂:“臭死了。” 人人都皱着眉,胡一瑄嗅嗅,哪里有臭味?这些白领太矫情。 来到办公室,热情的跟同事打招唿,同事个个笑容僵硬:“胡姐早。”短短的三个字,一秒内道尽,逃也似的离开,脸上的表情很是严嫌:“怎么这么臭?” 第106页 胡一瑄愣住,狂奔进卫生间,一路上迎来惊诧的目光,身后有窃窃私语:“狐臭?好像是胡姐身上的……” 原来她身上果真有狐臭,只是自己闻不见,胡一瑄摸出香水喷遍全身,却是不顶用,狐臭是自她身体里散发出来的味道,任凭何种香味也掩盖不了。 胡一瑄不敢在公司继续待下去,请了假回家,一路上遭尽白眼,她是毒气,旁人远离。她垂头丧气钻进浴室,要将自己洗涤干净,脱下衣裳,却瞧见一身白毛。没错,她的身上长出细细软软的白色绒毛,如一只刚出生的幼小的兽。 胡一瑄在浴室里尖叫,镜子里的她露出利齿,两眼似宝石般闪闪发亮。她一巴掌将镜子拍碎,双手蜕变成爪,怒气上沖,都是兽的本性。 她嚎叫,四肢着地,蹿回卧室。床很柔软,刚脱下的白狐狸皮大衣铺在上面,她恰好滚进去,脸深埋其中,听到一声强过一声的心跳。 扑通,扑通,扑通。 这心跳来自于身下,来自于那件白狐狸皮大衣。大衣包裹着她,似有双臂在身后拥抱,耳朵贴近心脏,所以极其温暖。胡一瑄就在这时看到了那双眼睛,是她在购物中心外面广场上的展示板上看到的眼睛,两点幽光,带着无尽哀怨,垂死挣扎。 胡一瑄听到一声悲鸣,脑中闪过最后一丝念头:其实那些动物被活剥了皮毛,真的很疼,很疼。 之后,她再没有思考的能力。 窗外日落,夜幕降临,一切都归于黑暗。 丈夫下班回家,见到满室漆黑,唤胡一瑄的名字,却无人作答。来到卧室,床铺上平平整整,不像有人回来过,丈夫拨打胡一瑄的手机,熟悉的手机铃声却在客厅响起来。 “去哪儿了?”丈夫纳闷儿,退出了卧室。 他忘了关灯,卧室的灯光照射下,床上有若隐若现的白色,倘若丈夫细心一些,会发现它们。那是细细软软的绒毛,来自于一只曾经丢失过毛皮的狐狸,它被人活生生剥皮,做成时尚皮草,满足每一个女人的虚荣。可到底不甘心呵,魂灵就这么留在了毛皮里,所以用它制成的衣服最是温暖, 现在,它终于凭藉一个女人的身体重生。它要回自己的皮,同时也要去了一个虚荣的灵魂。这座城市里,似它一般被剥夺去皮毛的伙伴太多,它要趁着夜色去寻找它们,带它们要回自己的皮,然后重生。 所以每天晚上,这城市的房顶上,总有一只狐在游荡。 狐是白狐,毛皮顺滑,脚步轻快,像是漫步在月下。你看它偶一回顾,两眼泛出幽光,是两颗宝石,嵌在天鹅绒般柔软的漆黑天幕里。你知道它在做什么吗?告诉你,它在找寻它的同类。 第四十二谈、引路僧 农历正月初一,新年。 卓听竺和家人去寺庙里烧香,同行的还有她的男朋友。男友从国外留学回来,在这座城市定居工作,两人是高中同学,情意绵长至今,就要春暖花开了,他们的好事将近。 正月初一烧香拜佛是卓听竺家中固定的习惯,他们一家人信佛,自然要在新年的头一天许下最好的愿望,没太大野心,只希望家人平安健康,一生顺和,如此足矣。 男友算是入乡随俗,一路陪着,虽然不信佛,但却也虔诚。卓听竺一家人在大殿上由老及少依次上香跪拜,佛祖端坐莲花台,俯看众生,拈花微笑。卓听竺合掌摄心,俯首反观,心中默念愿望:“愿家人平安健康,愿我寻到好工作,愿小弟考上理想大学……”末了,偷瞄一眼男友,心里也带着笑:“愿我二人白头偕老。” 愿望交给佛祖,今世积攒功德只为得其所愿。卓听竺恭敬跪于蒲团,伸手迎佛,翻掌接佛,生佛交彻,欢喜信受。无论世人何种模样,或富,或贫,或甜,或苦,或平顺,或坎坷,或兇恶,或善良,跪拜的那一刻皆是一般模样,愿从此得到欢喜。佛祖慈悲为怀,会普渡众生。 上香毕,外婆照例要向寺中德高望重的老师傅请教,家人就在寺院里等待。卓听竺与男友正是甜蜜,避开家人在寺院里闲逛。如今正是香火旺盛之时,寺院里香客众多,他们并肩走在人群里,忽然有个人拦住去路,是同伴走失,所以向他们询问可否见过。男友耐心听他描述朋友衣着,卓听竺扭头看向周围,越过重重人影,她看到一个穿着白色粗布长袍的和尚,正立在寺院的院墙旁一棵绑许愿符的树下笑眯眯的瞧着她。 这和尚同寺院里其他和尚看起来有些不大一样。旁的和尚都是粗布灰袍,而他却着白衣,旁的和尚各有各的事忙,而他却似被人遗忘,清闲得不可思议。卓听竺正纳闷儿,白衣和尚却绕过人群,向她走了过来。 “你弟弟有危险。”白袍和尚说出的第一句话在新年的第一天着实让人有些气恼,可话也有些奇怪。小弟平时好动,只在拜佛一刻难得安静,他还是个小不点儿被母亲抱在怀里时,曾随家人在佛学院见过一位上师,上师当时微笑着说了一句:“这孩子与佛菩萨有缘。”如今看来上师所言不假,小弟果真是佛缘很深,所以在佛祖面前静如处子。不过小弟从小身体不好,是个药罐子,这回就是因为生病,怕出来吹风病情加重,所以呆在家里没来上香。这和尚怎知卓听竺有个小弟? 第107页 卓听竺问:“你是谁?你怎么知道我有弟弟?” 白袍和尚依旧浅笑:“只要改了名字,性命便会延长。” 如果说先时还因着他是僧人对他存了几分恭敬,那么此时卓听竺俨然气得想骂人。毕竟今天是大年初一,人们来寺院里祈求好愿景,这和尚动不动就咒别人死,煞风景不说,也着实晦气。 “大过年的有你这么咒人的么?”卓听竺忍不住就嚷了起来,男友听见,回头拍了拍她:“听竺,你在跟谁说话?” “这和尚有病,他咒我弟弟。” “和尚?”男友探头看看:“哪一个?” “就是这个穿白袍……”卓听竺回头,却愣住了,她身边有香客来来往往,亦有和尚擦肩而过,却没有那一个方才还站在她面前的白袍和尚:“怪了,人呢?” “看错了吧?”男友笑道:“人这么多,兴许话不是说给你听的呢?” 卓听竺知道,男友是宽她的心,不过想想也是,大过年的,没必要让自己心里添堵,所以尽管觉得奇怪,卓听竺还是把这事情抛在了脑后,新一年要有新气象,晦气的东西统统滚蛋。 当天晚上,卓听竺却梦见了那个白袍和尚。 依然是寺院,已然是绑了许愿符的大树下,白袍和尚坐于树下蒲团,手里拈一串佛祖,慈眉善目,唇边漾着笑:“你弟弟有危险。” 这和尚简直阴魂不散!白日里讨人嫌,晚上还要扰人梦,是要怎样? 卓听竺与白袍和尚面对面站着,张嘴想骂,却发不出声。白袍和尚手指拨动佛珠,似在念经,可仔细听,他却是一遍又一遍重复一句相同的话:“改名即是改命,把他的名字交给佛祖,佛祖渡他苦难。” 拨一粒佛珠念上一遍,虔诚如念经。整个梦境里都充斥着白袍和尚的声音,提醒着卓听竺,她体弱多病的小弟将要迎接一场劫难,唯有改名方能救他一命。 梦境中的白袍和尚一身清气,头顶有光,卓听竺看着他,仿佛看到大殿上的佛座,端坐莲花座,拈花微笑,俯看众生,慈悲不语。 卓听竺被窗外的爆竹声惊醒,心中却是一阵惊悸,那白袍和尚如此缠她,难不成小弟果真有危险?于是当即披衣冲到父母的卧房,将所见之事讲给了他们听。 人常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事情出得蹊跷。那座寺院他们是常去的,知道僧人皆穿灰袍,从未见过有穿白袍的和尚,况且白袍醒目招摇,寺院就那么大的地方,若是真有这么个和尚,他们不可能不知道。事情发生在寺院,父母认为冥冥中是佛祖的指引,于是亲戚也不再串,当日就驱车带着小弟去了城南。 城南有条商铺街,按类型划分了区域,各类物品应有尽有。因着逢年过节,商铺街也放了假,个个店铺都大门紧闭,可唯独有一处,坐落在商铺街末尾,门面不大,此时却是唯一开门迎客的。这店也没个招牌,可但凡来此处的人,不是熟客便是有人介绍,对店铺的经营一清二楚。 这是家玄学店,起名算命,看风水,改运程,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做不到。 这还是卓听竺第一次来这店,父母抱着小弟在老闆跟前坐下,说是要改名。店老闆递出纸笔,让他们将小弟的名字并着生辰八字写了,心里默算了算,悠悠开了口:“这名字不大好,命中带劫,不过所幸命不该绝,到底能逢凶化吉了。” 他说得玄乎,卓听竺听得一头雾水,忍不住问:“那是不是就没危险了?” 店老闆道:“改了名字才能逢凶化吉。” 卓听竺傻了眼,这店老闆说得竟和那白袍和尚一模一样,难不成小弟当真命里带了劫难,而白袍和尚看出玄虚,好心提醒,却被她当成了疯子? 父母听着有些怕,忙问:“小弟命里是什么劫数?” 店老闆却微笑摇头:“不能说,不能说。” 在这家店里呆了两个小时,店老闆一番计算,拟了个新名字给小弟,父母一颗心才算是放了先来,只待过完年去办手续。到时,小弟一张崭新身份证,脱胎换骨。 卓听竺以为事情到此为止,小弟名字已改,命数已破,虽然不知是真是假,但到底图个安心,只是她心中始终好奇,小弟自小是个乖小孩,学习成绩棒,人品好,自小到大除却体弱多病外一帆风顺,他命中会有什么劫数?她想不通,也不再想,无论如何,只要一家人平平安安就好。 可没过多久,出了一件事情。 元宵节过后,一切恢復正轨,小弟回学校上课,就在返校的当天晚上,有学生跳了楼。从寝室楼六楼跳下,送去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学生与小弟同班,更蹊跷的是,他和小弟同年同月同日生,也因为如此,小弟与他称兄道弟,关系最好。 一切发生得毫无徵兆,一条鲜活生命就这么去了。同学返校时还一切正常,有说有笑,两人约好晚上在寝室里看新下的电影,可电影播放前,同学却莫名其妙做出了一系列怪异举动,目光呆滞,看了看小弟,说有事要出去一趟,还问小弟是否一起,想了想,又改了主意,让小弟在寝室里等他回来。 结果,他再也没能回来。 小弟在电话里讲这件事情的时候一家人听着都后怕,倘或同学硬拉了小弟过去,那今时今日,他们的小弟是不是也将再不能回来?不敢想,不能想,谢天谢地,佛祖保佑小弟平安吉祥。 第108页 父母忙去佛台前烧香,卓听竺看着那香裊娜而上,忽然想起了半月前在寺院里见到过的白袍和尚,倘若那时他未提醒…… 卓听竺打了个哆嗦,走到佛台前,点燃了三炷香。 这之后,小弟果然康健平安,而每年再去寺院上香,卓听竺也再没有见过那个白袍和尚。向寺院的僧人询问,都说没这么个人。不过僧人们回想,多年前寺院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主持曾在大殿坐化圆寂,他生前便是爱穿白色僧袍的。 原来,白袍僧人在佛祖面前坐化圆寂,如佛一般看这寺院里的善男信女来来往往,命数皆在他眼中,渡人苦厄,护众生平安吉祥。卓听竺有幸见到他,所以小弟免去一场劫难,真是万幸。 所以,倘若你去寺院烧香,请心怀虔诚,跪于蒲团,伸手迎佛,翻掌接佛,生佛交彻,欢喜信受,说不定你也能见到那一位立地成佛的白袍和尚。 第四十三谈、还愿猫 萝龄养了一只猫。黑白花纹,两眼晶亮如琥珀,通人性,最爱蜷在萝龄腿上睡觉,或是窝在飘窗的靠垫上晒太阳。有时叫它名字,它懒得答应,遍寻屋中也找不到它,偶一抬头,它可能就趴在门上偷瞄你,像捉迷藏一样,见被萝龄找到,喵一声,又蹿到她怀里。 小猫名叫小王子,它成为家里的一份子纯属偶然。半月前,萝家的大人有事回了老家,因着萝龄最大,所以孩子都放在萝龄家,一是让萝龄帮忙照顾着,二是因为假期,孩子们相互做个伴儿,一同玩耍也快乐。难得大人们都不在家,孩子就成了霸王,玩了一整天还不够,晚上还一起看鬼片,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屋子里不开灯,黑洞洞的,只电视机屏幕闪着光,一颗女鬼头蹿出来,孩子们哇的大叫,一通闹笑。 当然也有安静的时候,便是一切悬念都已制造出来,鬼片里的女主角被好奇心驱使,小心翼翼向危险靠近,此时画面静得骇人,几个孩子目不转睛盯着屏幕,连紧张的心跳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萝龄便是在这个时候听见了挠门声,嗤啦啦,像烘托恐怖气氛的伴奏。 霍地,女主角身后出现鬼影,孩子们顿时尖叫,萝龄的心勐一抽紧,听见挠门声更大了些。她忙按下静音键,命令孩子们:“嘘!别说话!听!” 于是都听见了,在黑漆漆的屋子里响起的挠门声,明显是利爪,房间里的气氛与恐怖片无差。孩子们吓得拥抱在一起:“表姐,那是什么声音?该不会是……” 心知肚明,那个没说出口的字是鬼,可又不敢当真说出来,万一鬼听见了的话…… 孩子们心中惊惧,萝龄作为大姐,理应挺身而出,尽管挠门声不断放大,像鬼爪挠在他们心上,可萝龄还是鼓起勇气走到门边问了句:“谁?” 挠门声停了停,捲土重来,简直是噪音。萝龄深吸一口气,开了门。 “喵!”细细软软一声猫叫,萝龄打开灯,看见门前坐着一只小猫,黑白花纹,身手矫捷,只扎眼功夫已蹿进屋里,直奔萝龄的床,卧上面蜷成一团,竟闭眼睡了。 好自觉的猫! 萝龄又好气又好笑,上去抱起猫:“餵!这是我的床!” 小猫抬眼瞧了瞧它,喵一声,又窝在她怀抱里睡得更香。孩子们好奇围过来:“表姐,小猫好像喜欢你诶!” “你看它那么小,真可爱!” 孩子们伸手摸它,萝龄却觉得奇怪,她不记得这栋楼的住户有人养猫,难不成是从其他楼里跑出来的? 看了看表,凌晨两点,只能先让猫在家呆一晚上,明天去小区问问。 这下,孩子们都没了看鬼片的心思,轮流抱着小猫玩耍,可小猫却好似不耐烦,避过孩子们的手,直往萝龄怀里钻。所以这一晚,萝龄是抱着小猫睡着的。第二天,萝龄在小区门口张贴了告示,附上小猫照片,希望失主尽快来寻,却一连几天都没有消息,加之小猫着实很黏萝龄,没办法,萝龄便将它养了起来,给它起名小王子。 都说狗通人性,萝龄却没想到小王子也通人性得很,好似与她有心灵感应。有时小王子窝在飘窗上晒太阳,萝龄在自己房间看电影,见到影片里有猫和小王子相似,正想把小王子叫过来比对比对,一抬头,小王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来到了她身边,琥珀色的眼睛正幽幽注视着她。任何时候,只要萝龄心中想到小王子,小王子便会准时出现在她的面前,从未有过例外。 萝龄开始喜欢这只小猫,一人一猫每天腻在一起,宛如亲朋。萝龄发现小王子有些行为和人很像,好比每天七点钟的新闻联播,小王子是一定要看的,家中有个小板凳是他的专属座位,吃过猫粮,他就自觉爬上去,坐姿如人,目不转睛盯着电视。这时倘若萝龄换台,小王子便会很生气,扭头沖她喵几声,呲牙咧嘴,表示不满。新闻联播半小时,谁也不能打扰它,胆敢打扰,一定怒给你看! 此外,小王子还有个习惯很特别,便是喜欢喝茶,倘若给它凉白开它是一定不喝的,必须给它泡西湖龙井,且一定要有茶叶。它埋头在水盆里,舔一口,品一品,再舔下一口,诚如人在品茶,有模有样。 这样一只似人的猫着实稀罕,就连萝龄的父母都对它爱极,每天宝贝儿宝贝儿的叫,可是无用,小王子只跟萝龄最亲。 第109页 可就是这么一只讨喜的小猫,终还是丢了,且与它来时一般,毫无徵兆。 小王子来萝龄家一个月后,萝龄家得到了一个噩耗,她小叔脑溢血过世,从此离开了她们。电话是萝龄接的,那一刻她失声痛哭。自小,小叔就待她如同亲生女儿,家族中的长辈,她就跟小叔最亲近,前阵子才见过的健健康康的小叔,突然间就没了,这让她着实接受不了。 萝龄正哭得昏天暗地,却听见一声猫叫,小王子正站在卧室门口瞧着她,琥珀色的眼睛里似涌动着什么东西,萝龄隔着朦胧泪眼,看不真切,只觉得小王子好像与平常不大一样,可究竟怎么不一样,她没有心思细想,她心里只想着她的小叔,可她的小叔已不在了。 小王子就这么站在门口瞧了她许久,忽然间转身回了客厅,待到萝龄想起来该给小王子餵食,出了卧室喊它,小王子却没有出现。 萝龄把家里都找遍了,没有小王子的踪影,她以为小王子仍是像往常一般和她捉迷藏,一抬头,说不定小王子就藏在门上或书柜上瞄着她。可是这一次她错了,小王子没有和她捉迷藏,她抬头数次,再没有那个毛绒绒的身影细细软软“喵”一声,蹿入她的怀里。 小王子是的的确确不见了。 家里无人出去,门窗关得好好,小王子像是从她家中凭空消失,从此再无痕迹。 萝龄开始在小区和附近张贴寻猫启示,在微博上发小王子的照片,望好心人拾得将它送还回家,可是无用,小王子杳无音讯,不知道去往何方,从此也再不属于她。 小叔的葬礼举行在三天后,萝龄和父母出席,人人心情沉痛。小叔的骨灰葬入墓地,和爷爷的挨在一起,也算是在地下陪伴爷爷。在坟前磕头上香的时候,萝龄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情。 这事情发生得早了,大概四年前爷爷的忌日,萝家人去给爷爷上坟,除却萝龄一家,还有她的小叔小婶。墓地的布局有个习俗,在墓的两边通常要有子孙种上葱和松树,葱寓意子孙聪明,松树则寓意万里长青,都是好愿景。萝龄爷爷墓旁的松树长势喜人,也代表了他在地下也护佑着子孙多福。 上完香,父母边收拾边和小婶闲聊,萝龄在一旁帮忙,只小叔还站在爷爷的墓前,轻声细语的,似乎在对爷爷说些什么。萝龄知道,小叔跟爷爷最亲,想念爷爷也是自然的。她看着墓前的小叔,忽然间瞥见松树旁有个人影,仔细看去,竟然是个白髮苍苍的老太太,穿着样式古旧的黑色衣裳,背对着他们。萝龄正觉奇怪,方才来的时候没瞧见有人啊,这老太太是什么时候冒出来的?忽然,老太太伸出干枯的手,指向了小叔。 萝龄拍了拍母亲:“妈,你看那老太太,她是不是认识小叔?” 母亲朝松树那边看了一眼:“什么老太太?” “就是那个穿黑衣服指着小叔的老太太啊。” “没人啊,就咱们一家来上坟,哪儿有什么人。” 母亲竟然看不见。 萝龄不死心,又去叫父亲:“爸,那儿有个老太太指着小叔。” 不想父亲同母亲一样,看不见那人。萝龄诧异极了,想走上前去看清楚,却忽然听到一声阴笑。笑声苍老,是女声,正是来自那个老太太,她说:“就快了。” 就快了?什么就快了?怎么就快了? 萝龄打了个哆嗦,忙跑过去,经过小叔身边的时候小叔忽然拉住了她:“龄龄,怎么了?” “那个老太太……”萝龄扭头向松树看去,那白髮苍苍的老太太已不见了。 凭空而来,凭空而去。 此时,站在小叔的墓前,萝龄再一次想到那个白髮黑衣的老太太,当初她手指小叔,说的那一句“就快了”是不是在暗示着什么? 听闻,阎罗王有本生死簿,写凡人阳寿死期,其手下鬼差无数,每日在红尘里游荡,手中执勾魂锁,是要寻阳寿将近之人。那老太太会不会就是鬼差,执行任务途中瞧见小叔,看他大限将至,所以记下了他,来年期限到时要带他回去? 事实如何,不得而知。 萝龄又想到家中如那老太太一般无缘无故消失的小王子,是在萝龄听说了小叔死讯的时候离开了她的身边。小王子平日里举动太过稀奇,爱看新闻联播,爱喝西湖龙井…… 萝龄忽然醒悟,小叔也是爱看新闻联播,爱喝西湖龙井的! 原来小王子竟然是他! 常言道,狗能见鬼,猫能通灵,想是小叔是大限已到,被鬼差勾去了魂魄,阎王殿里报导,却放不下最疼爱的侄女,所以俯身猫身前来陪伴侄女最后一段时光。那被魂灵俯了身的猫咪有个名字,叫做还愿猫。 第四十四谈、雪花膏 同事小周从韩国出差回来,大包小包来到办公室,一声吆喝:“都谁让我带的化妆品,快来认领!” 除却郑雪,女同事都围拢过去,叽叽喳喳兴奋乱叫:“我的雅诗兰黛!” “我的兰蔻!” “不对啊小周,粉底液我让你带两瓶的,你怎么就带回来了一瓶?” “陈姐,你拿错了,迪奥是我要的!” 一时间,办公室变成了特卖场,男同事们看笑话一般,无奈摇头:“唉!女人……” 第110页 是啊,女人,就爱那些瓶瓶罐罐,即便早上起了迟,饭可以不吃,妆不能不化,光鲜亮丽出门见人,满足别人眼,满足自己心。谁说女为悦己者容?女人打扮,是为自己。 同事小李是个多话男人,从一旁格子间里探出头来问郑雪:“小郑,你怎么不去?” 郑雪笑:“我没让小周替我带东西。” 小李惊讶:“这么难得的机会你怎么不把握?若是在国内买,贵上好几倍。”继而坏笑:“是不是交了有钱男友,不在乎钱了?” 郑雪手中文件夹敲上他脑袋:“别瞎说!我才不用化妆品,都是化学物质,谁知道里面掺些什么?前段时间不是还有报导,有人涂了劣质指甲油烂了手指?太恐怖!” 同事小张凑了过来:“就是!咱们小郑天生丽质,不需要化妆品来做假面皮。”又指着小李:“看你们两个的脸,小郑呢肤白细腻,水灵灵的,小李你……估计得用美图秀秀狠狠磨一磨皮才好……” 同事一通闹笑,小李和小张打成一团。 郑雪不动声色,嘴角上扬,有一丝得意。没人知道她的秘密。 谁说她不用化妆品?她的化妆品只一样,便是雪花膏。前段时间搬家收拾屋子,她在储藏室里翻出许多旧物,有些甚至是爷爷奶奶的,老一辈人勤俭节约成了习惯,什么都捨不得扔,旧衣服旧粮票,铁皮饼干罐子,在年轻人看来,都是破烂。 郑雪就是在铁皮饼干罐子里找到的那一盒雪花膏,牌子是当时知名的雅霜,这品牌曾经风靡中国,被誉为“最为爱美仕女之妆檯良伴”。不过它早已退出歷史舞台,现在的年轻人看它只是白乎乎的油脂,和国际奢侈品相比,太不上档次。 郑雪亦是现在的年轻人一员,没听说过雪花膏,见到这圆圆的小铁皮盒很是好奇,拧开来,发现里面竟然满满,雪白的膏脂,只有一小块凹陷,与食指差不多大小,看来这雪花膏只被主人用过一次便束之高阁,保留至今。 连雪花膏都上了年纪呵! 郑雪闻着雪花膏的味道,觉得蛮清香,忍不住伸出食指来挑了一些。忘记了化妆品也有保质期,把它在手掌间花开,涂抹在脸上。感觉很舒服,不油不腻,也透气,与郑雪梳妆檯上价格不菲的奢侈品相比要强许多。 郑雪去照镜子,镜子里的人是她吗?她属油性皮肤,易过敏起痘,都二十多岁了,一脸红疙瘩,被人嘲笑青春美丽痘,是她难言的痛。可现在,看看镜中的她,肤白细腻,指甲一掐,似乎都能滴出水,那些讨厌的红疙瘩呢?像是被雪花膏杀死了。郑雪惊讶这种蜕变,雪花膏抹上去,不露痕迹,旁人看不出她化妆,只道素颜美。从此,郑雪便将她一梳妆檯的化妆品都扔进了垃圾桶,只留一瓶雪花膏。 不是说,化妆品也有保质期吗?这雪花膏呢? 当然也有副作用,副作用发生在晚上,郑雪洗过脸,睡前涂抹雪花膏,白色的膏脂在掌中花开,像化开一段岁月。夜深人静,她听见有声音在说:“涂雪花膏要悄悄的,可不要被人发现了。” 不要被人发现?为何? 忽然房间里响起急促脚步声,郑雪回头,瞧见穿了蓝色工服,头梳两个麻花辫的女孩子走进来,一把将她手中雪花膏夺去:“知道你的秘密了,原来你偷偷涂雪花膏。” 郑雪起身去夺:“你是谁?快还我。” 女孩将雪花膏藏在身后:“不还,除非你也让我涂些。” 郑雪有些恼怒,这女孩儿随便闯入她家也就算了,竟然还抢她东西!她刚想把女孩儿轰出去,女孩儿已经对着镜子涂起了雪花膏:“放心,我不会告诉别人的!” 郑雪看向镜中,吓了一跳,镜中两个人,一个是在涂雪花膏的女孩儿,另一个则是自己,可那张脸却又分明不是自己,是谁呢?她在照片上见过,那是奶奶年轻时的模样。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她竟变成了奶奶? 女孩儿叫小梅,边涂雪花膏边道:“我知道你为什么涂雪花膏,你在偷偷和关强约会是不是?” 关强?郑雪没听过这名字,可她已经不由自主回答了:“别胡说!” “谁胡说了?我都看见了!”小梅道:“你也真是,谈恋爱也不跟我说,咱们是好姐妹呢!” 郑雪上前捂住她的嘴:“嘘!小声点!让别人听见影响不好!” 小梅嘿嘿一笑:“放心。” 秘密这种事情,但凡被第二个人知道,就没有放心一说。没过几天,郑雪晚上回家,发现楼栋里有人对她指指点点:“看啊!妖精回来了!” 郑雪奶奶年轻的时候在工厂做工,住职工宿舍,所以宿舍楼里都是工友,相互熟识。那时衣服只有三种颜色,蓝绿灰,放眼望去,整齐划一,穿一件红色裙子都是罪过,更何况涂脂抹粉,那被认为不正经。 哪个姑娘不爱美?可也只敢一个人偷偷在宿舍里抹些雪花膏,口红是一定不能在白天涂的,人们认为素面朝天最好,脸上带有红色那便表示放荡。 郑雪奶奶晚上偷偷和工友关强出去约会,雪花膏是一定要抹的,口红放在口袋里,从宿舍楼出去,提前到达见面地点,远远瞧见关强来了,便躲在无人角落涂上口红,这样见面时沖他露出一个微笑,昏黄的灯光下会显得特别美丽。 第111页 不过事情还是败露了,工友骂她妖精,连涂雪花膏都是罪过,可一扇扇宿舍门关起来,哪个姑娘不是在门后偷偷抹着雪花膏?可谁让郑雪奶奶的男友是工厂最年轻有为的小伙,于是大家嫉妒,人言可畏。 工友到底是如何知道的?很快便有了答案。郑雪奶奶的名声被骂坏,关强要被提干,有一个名声不好的女朋友是不合适的,所以他身边有了新的女友,便是小梅,小梅已暗恋他多年了。 有时,往往出卖你的,是你最掏心掏肺的那个人。 郑雪奶奶一个人躲在宿舍里偷偷哭,她才买了雅霜的新产品,虽还是雪花膏,可涂上去效果比之前的更好,肤白细腻,水水嫩嫩。女为悦己者容,可她的悦己者却将她抛下了。 于是最后一次抹雪花膏,这是为了自己。食指挑出一点来,在手掌化开,扑在脸上,再打点腮红,口红也不能漏,她看着镜中的自己,满意的笑了。手里捧着还未盖上盖子的雪花膏,她对着碎碎念:爱美何曾变成罪过?我的雪花膏,会让你们嫉妒死。 有些事情不得不相信它的存在,比方说言灵。 郑雪奶奶从此光明正大化妆,雪花膏用完,便拿着盒子去商场,买散装的装入,好似用之不竭。她也涂痱子粉,让脖子雪白;涂腮红,气色好;涂口红,唇红齿白。她穿大红色裙子,在一对蓝绿灰中异常惹眼,当然闲言碎语也不断。她有勇气,也是另类,厂领导找她谈话,正是升了官的关强,关强一副谆谆教诲模样,口水费了一通,大道理却遮不住他眼中泛起的光,男人都爱女人妆后的美丽,关强也不例外。 郑雪奶奶气定神闲,听完教导,大摇大摆离去,态度嚣张。厂里决定开除她,以儆效尤。她也不待开除文件下来,自己收拾东西走人,摆摊做小买卖,后来遇上郑雪爷爷,两人同甘共苦,事业做大,亦执手一生。而那盒雪花膏却早已被收了起来,放进铁皮饼干罐里,经过年月侵蚀,却始终没有变质。因着郑雪奶奶那句碎碎念,雪花膏像是听到,让她日日美丽,让旁人嫉妒死! 雪花膏永葆青春,涂上它的人亦永葆青春。 郑雪打了个哆嗦,自古旧画面中醒来,仍是她的房间,仍是她的梳妆檯前,她拿着一盒雪花膏,对镜涂抹。 她的习惯开始和往常不大一样,喜欢涂雪花膏,痱子粉,还有红色口红。穿红色长裙上班,惹得旁人目光流连。她一日渐比一日美丽,却看不出化妆痕迹,好似素面朝天,男同事目光不曾从她身上转移,因看她工作分心,遭到上司责骂,女同事则背后嚼舌根:“小郑用的什么化妆品?” “听说是不用的。” “不用?开玩笑!她从前可是痘妹!怎么一夜之间皮肤如此光滑?” “一定是用了最新的护肤品,兰蔻还是香奈儿?” “不知道,都买来试试,一定能找到,到时比过她!” 女同事们点头附和:“这个月的工资都用上,美丽大过天!” 正在查资料的郑雪听到窃窃私语,唇边勾起一抹微笑。没人知道她的秘密,因为这个秘密除了她之外,从未告诉过第二个人,她永远不会被人出卖。 晚上回家,清洁沐浴,坐于梳妆檯前,食指挑一抹雪花膏涂在脸上,有个声音会对她说:“涂雪花膏要悄悄的,可不要被人发现了。” 她点点头:“悄悄的。” 雪花膏的膏脂在她手中动了动,像是回应。 这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雪花膏,请在夜深人静偷偷使用,唯你最美丽! 第四十五谈、吸血虫 墙上有一抹蚊子血。 李茉莉一手叉腰,一手拿着只拖鞋,那是她的作案工具,拖鞋上还残留着罪犯的尸体——一只被打扁了的蚊子。 “吸血虫!活该死!”李茉莉骂骂咧咧,重新将拖鞋穿上:“穷得叮噹响,还要被你们吸血,连蚊虫也瞧不起穷苦人吗?” 她在地板上重重踩几脚,蚊子的尸体被碾得粉碎。这种低等级的生物懂什么?它们以血为食,谁的血液香甜,它们便叮咬谁,无分贵贱。李茉莉将生活苦难的因由强加到它身上,有些不大公平。 李茉莉三十岁,住十几平米的出租房,只放得下一张双人床和桌子,做饭要在外间楼道里搭炉子,还好房子里有独立卫生间,上厕所不用大老远跑去外面解决。就这样的屋子,房租却不便宜,只因她租在市中心,黄金地段,自然租金也似黄金。 李茉莉在一家小饭馆里做服务员,每月工资不高,房租花去一半,剩下的要省吃俭用才够,偏偏她身边带着个八岁的儿子李聪,正是花钱的时候。其实李茉莉完全可以在都市村庄租房,每月也会宽裕些,但她偏不,都市村庄租户混杂,不利于孩子成长,在市中心环境好,孩子上得了好学校,将来才能有出息。 是的,李茉莉没有城市户口,十八岁就来城市打工,交了个男友,两人住在一起,可就在李茉莉怀了儿子后男友竟与她分手,从此杳无音讯,李茉莉终是没捨得将孩子打掉,一人拉扯到了这么大。 李茉莉脾气急,常常看见儿子就气恼,将现在苦难的生活迁怒于他,却又一心指望他好好念书,出人头地,到那时她所受的一切苦难都是值得,也可以在这座从不接纳她的城市里过高人一等的生活。 第112页 于是,李茉莉常做这样的美梦,美梦总在她要笑起来时清醒,都是被蚊子所扰,伸手在身上胡乱抓挠,皮肤上已是几个大包。蚊子吃饱喝足,在她脸上盘旋,嗡嗡嗡吹出胜利的号角。 所以李茉莉暴跳而起,与蚊子大战三百回合,终将它变作尸体。 李聪被吵醒,揉着眼睛问:“妈,天还没亮呢!” 李茉莉更气恼,狠狠戳儿子的额头:“你也是只吸血虫,专门来吸我的血!” 对她的训斥,李聪习以为常,躺下继续睡觉。他若回嘴,李茉莉一定不依不饶,明天依旧要上学,他不能迟到。 说来也奇怪,她家的蚊子,从来只吸李茉莉一个人的血,儿子从小到大一次都没被蚊子叮过。所以李茉莉看着李聪白嫩嫩的皮肤就生气,自己在外面拼命打工,累得要死,回来也不能睡个安稳觉,凭什么? 她看着墙上那一抹蚊子血,不停咒骂:“你们都是吸血虫,非要吸干我的血才罢休!尽管来吧,来一只我打死一只!我打死你!” 她一整晚没睡,都在与蚊子战斗,待李聪醒来,墙上几抹红印,全都是蚊子血。李茉莉的拖鞋地下残存着蚊子的尸体,被她碾得粉碎,混杂在一起。 儿子出门,在门口买一元钱的煎饼做早饭,去学校乖乖上课,做好学生。她告诉李茉莉放学后有课外补习班,会晚些回去,李茉莉趁机对她又是教育一番:要努力用功,考不了第一你就得去当清洁工,到时我便不会管你。 李聪点头,才走了几步,李茉莉又叮嘱:“若上课再玩昆虫,我打断你的腿!” 李聪打个哆嗦,跑远了。 的确,李聪有个爱好,便是昆虫。他很小便能分辨各种昆虫的种类,后来能识字,便在图书馆办了卡,每天只窝在里面看书,各类生物学书籍晦涩,他竟能一个字一个字读下去,虽有些不大懂意思,但都记在了脑子里。李聪有超于常人的记忆力,记忆这些文字轻而易举,待他上了小学,从前在生物学书上看到的内容也都慢慢理解。他的志向,便是做一个生物学家。 李聪喜爱昆虫,便总逮些放在瓶子里观察,瓶子上面戳几个洞,昆虫可以唿吸。李聪上课一心二用,总惦念着观察昆虫的习性并记录,这在老师看来便是不认真,几次教育不知悔改,便叫来了李茉莉。老师对李茉莉谈话如同训斥小孩:“家境不如别人就该更努力,李聪现在是第一,怎么能保证永远第一?城市的孩子聪明,早晚超过他!” 李茉莉唯唯诺诺点头称是,保证回去一定好好教育。出了办公室便揪着李聪的耳朵回了家,回去一通打骂:“不争气的东西!你就是个吸血虫!” 她啪的一扫帚打烂瓶子,里面的昆虫变成尸体,李聪哇哇大哭。 自那之后,李聪再不敢在上课时玩儿昆虫,也再不敢让李茉莉瞧见自己玩昆虫。李聪骗李茉莉放学有补习班,其实是自己要去找昆虫的藉口。 李聪知道哪里的昆虫最多,竟也知道如何与它们交流。盛夏时候,蝉鸣不歇,李聪站在树下,嗓子里发出怪异声音,昆虫便都成群结队向他迎来。这种奇怪的能力好似天生,李聪小时候告诉过李茉莉,被李茉莉一通训斥:“不好好读书,尽想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所以,李聪便不再告诉别人了,这是只他有的能力,昆虫爱他,乐意向他靠拢,蚊子不叮咬他,因他是朋友。所以李聪才立下当生物学家的志向,在作文本里写下,却被李茉莉教育:“生物学家挣不到钱,要去学金融,天天跟钱打交道,越来越旺!” 李聪觉得自己的童年很苦闷,他坐在树下跟前来打招唿的昆虫聊天,把自己的苦闷都说出来,也唯有这时他最快乐,没人打骂,亦没人说他是吸血虫,昆虫是最好的聆听者,并且乐意让自己研究。 “其实蚊子不是吸血虫的,”他对蚊子说:“妈妈都搞不明白,吸血虫是幼虫钻入皮肤后发育,成熟后交配产卵,虫卵沉积到内脏造成虫卵肉芽肿,这才是病变。哦对了,其实它正确的名字是血吸虫。” 蚊子在他身边盘旋,嗡嗡叫着,似在附和,李聪靠在树上,觉得有些困:“妈妈说我是血吸虫,我怎么能是血吸虫呢?” 他很累,就这么睡着了,身边是各种昆虫,交头接耳,像在开会。 李茉莉等到八点也没见儿子回来,打电话给班主任,班主任说学校五点就放了学,且一再强调:没有什么课外补习班! 李茉莉恼怒了!她为了给儿子做饭,每天提早下班,匆匆忙忙赶回来,生怕儿子饿坏,可这吸血虫竟不领情!李茉莉拿了笤帚坐在床上等,嘴里絮絮叨叨:“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儿子始终没有回来。 李茉莉本想出门去寻,想想又作罢,就该给儿子一些教训,偏不去找他,待他回来痛打一顿,他才记得清楚,才知道要做个乖小孩。他出生本就与城市里的孩子不同,是没有做坏小孩的资本的! 李茉莉忙了一天,累得很,不知不觉靠在床边睡着了。为了省电,灯泡瓦数不大,屋里很昏暗,墙是灰白色的,昨夜的蚊子血还留在那里,干涸了。 嗡嗡…… 李茉莉又听见了蚊子的宣战声。她梦中怒骂:“滚!吸血虫!” 第113页 嗡嗡声停了片刻,消散了。 李茉莉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却觉得脸上有些痒,伸手去挠,且越挠越痒。瘙痒感传遍她的全身,痒得她美梦惊醒。 睁眼,恍惚中看见一个黑影在眼前飞来飞去,细如线的脚忽然紧紧抓住她的脸,就觉得有一些刺痛,那黑影又飞走了。 嗡嗡…… 是蚊子! 李茉莉去看镜子,果然,脸上一个大包,足有拇指盖大小,被她挠得血红。她暴跳如雷,抓起拖鞋便在屋子里搜寻:“死蚊子!吸血虫!你找死!” 找到蚊子其实并不费力,因它就停在墙上。雪白的墙壁上几抹血痕,它就停在其中,嗅着血味。李茉莉从没有见过这么大的蚊子,足有一根手指头长,像是美国大片里异变的产物,看得她头皮发麻。 “好嘛!连你也来欺负我!”李茉莉骂骂咧咧:“好事不上门,怪物倒来得勤快!你吸了我那么多血,现在统统给我吐出来!” 她举着拖鞋小心翼翼靠近,这事情她做过多次,驾轻就熟。她是捕蚊能手,瞄准目标,力气聚集在右手,一瞬间发力,拖鞋挥舞出去。 “妈!” 她好像听见了儿子的声音。 “啪!”拖鞋拍在墙上,正中目标,雪白的墙壁上又多了一块红色的勋章,是一抹新鲜的蚊子血。 李茉莉看着拖鞋上硕大的蚊子尸体,呸了一声:“吸血虫!活该死!” 她穿上拖鞋,在地上踩了几踩。 “不是蚊子,也不叫吸血虫,是血吸虫……”儿子的声音重又响起,轻如蚊蚋。 “李聪?”李茉莉开门,外面却空无一人,刚才好像是她幻听。看看墙上始终,凌晨三点:“死孩子!鬼混到哪儿去了?” 李茉莉开始有些担心,忙锁了门外出寻找。是不是该报警?或许还要去趟警察局…… 脸上痒得很,她边走边挠,总觉得那包很硬,摸着里面像是有什么东西。 “不会是在里面产卵了吧?”她喃喃自语,又觉得可笑:“蚊子只吸人血,怎么会在皮肤里产卵?还是赶快去找儿子,吸血虫,天生要吸干我的血,不得安宁!” 她走入夜色里,却总有个身影跟在她身后,似蚊蚋:“不是蚊子,也不叫吸血虫,是血吸虫……” (小就有特殊体质的儿子爱昆虫,一场梦后,身体竟然异变,得偿所愿成为昆虫同类,却是母亲最厌恶的血吸虫。他却不知自己变化,回得家中,想叫醒熟睡中的母亲,却怎想纤细触手如尖刺扎入母亲皮肤,排出的竟是一枚虫卵。 李茉莉被惊醒,看到眼前变异的血吸虫,当做蚊子拍死在墙上,而儿子那一声唿唤却没能及时阻止她将自己送向死亡,对于李茉莉而言,蚊子在榨干她的血,十恶不赦。 李茉莉出门去寻儿子,终会失望,她儿子已从世上消失,只留一抹血痕及一枚留在她皮肤里的虫卵,用不了多久,虫卵成长,皮肤病变,似他儿子在她血液里,永远陪伴,生生不息。 ) 第四十六谈、跳房子 小区的车棚前有个小女孩儿在跳房子。 “我发誓要说谎,我发誓要看见,我发誓要做个瘸子,我发誓要做个骗子……” 张清露下班回来,正好看见那跳房子的小女孩儿,有些纳闷儿。在她还是这么小的时候,也常和小伙伴们一起跳房子,可那时她们的歌谣是这样的:“正月十五黑咕隆咚,树枝不动颳大风,颳得面包吃牛奶,颳得火车上天空……”难不成这么多年过去,跳房子的歌谣也变了?她还是喜欢原先的歌词,这小女孩儿唱的词有些太黑暗,什么发誓要说换,还要做瘸子骗子,这不是教坏小孩子么? 张清露去车棚里停了车,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小女孩儿,她跳房子时的动作不大灵活,每每要双腿着地的时候,她都有些踉跄,张清露看久了才明白,这个小女孩儿是个跛子。 小女孩儿感觉到有人注视,停了下来,好奇的看着张清露。这是个挺可爱的女孩儿,尤其眼睛特别清亮,像会说话。张清露走过去摸摸她的头:“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呀?” 小女孩儿轻轻翠翠回答:“齐甜甜。” “齐甜甜?真是个好名字。”张清露又问:“为什么不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儿啊?” 小女孩儿看了看自己的腿,摇头:“不喜欢他们。” 张清露顿时就明白了,一定是小区里的孩子们看齐甜甜是个跛子,奚落她,都不愿和她玩耍。这种事情其实很平常,小孩子其实也是势利眼,在张清露这么小的时候,孩子们也都有小团体,也总有被各个团体拒之门外的人,这些人,或者长得丑,或者身有残疾,亦或者是个鼻涕虫,反正理由成千上万,都是孩子们不懂事的无心之过。 张清露又摸了摸齐甜甜的头:“我女儿萌萌和你一般大,每天吃完饭也爱出来跳房子,以后你就跟她一起玩儿好不好?” 齐甜甜愣了愣,笑了:“好,谢谢阿姨。” “那今天晚上八点,我让她来找你?” 齐甜甜点了点头,张清露笑道:“你真乖,不像我家萌萌,调皮得跟猴子一样,你要是我女儿就好了。” 第114页 齐甜甜只甜甜的笑,张清露与她告别回家。女儿萌萌早已放学回来,正在房间里做作业,张清露在厨房里忙着准备晚饭,萌萌探进一个脑袋来:“妈,我作业都做完了,出去玩一会儿?” “急什么,吃完饭再去,我给你找了个小朋友,也喜欢跳房子。” 萌萌惊喜:“真的啊?太好了,跳房子就是要人多才好玩儿。那个小朋友是谁啊,是咱们小区的吗?” “应该是,我见她在车棚外面一个人跳房子。”张清露边洗菜边叮嘱:“她叫齐甜甜,不过有些可怜。她不像你们健健康康的,她一条腿生了病,所以走路一瘸一拐,你要好好照顾她,不能让别的小朋友欺负她。” “是瘸子啊?”萌萌惋惜:“真可怜,放心吧,有我在,谁也欺负不了她!” “对了!”张清露想起什么,问:“你们跳房子的时候唱的歌谣是什么?” 萌萌给她哼:“正月十五黑咕隆咚,树枝不动颳大风,颳得面包吃牛奶,颳得火车上天空……” “奇怪了,甜甜唱的和你们不一样,你可以把这歌谣教给她。” 晚饭后,女儿蹦蹦跳跳出去玩儿。她是最早吃完饭的一个,小朋友们都还没下来。她一个人在车棚外面晃悠,看见地上画的格子,便一个人唱着歌跳起了房子:“正月十五黑咕隆咚,树枝不动颳大风,颳得面包吃牛奶,颳得火车上天空……” “你唱错了,歌词不对!” 身后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萌萌回头,只瞧见一个黑影,那黑影一瘸一拐慢慢向她靠过来,终于走到车棚的灯光下,是个脸有些脏兮兮的小女孩儿,萌萌从没在小区见过她。 “你是不是齐甜甜?”萌萌问。 齐甜甜没回答,只轻轻点了点头,萌萌笑着拉起了她的手:“我叫萌萌,是我妈妈让我来带你玩儿的。” 齐甜甜的手可真冰呵,萌萌打了个哆嗦。 却不想,齐甜甜甩开了她的手,向后退了几步:“你唱错了。” “可我们一直都是这么唱的啊!”萌萌说:“跳房子还有别的歌谣吗?” “有的!”齐甜甜一面说着一面给她示范:“我发誓要说谎,我发誓要看见,我发誓要做个瘸子,我发誓要做个骗子……” 萌萌咯咯笑:“这歌词好奇怪,我们是不这样唱的,我教你我们的歌谣好不好?” 齐甜甜摇头:“不要!” 萌萌小大人一样嘆了口气:“那好吧,那你教我吧。” 齐甜甜又摇头:“你唱你的,我唱我的,谁都可以唱我的歌谣,但是你不可以。” “为什么啊!”萌萌不满:“我们不是朋友吗?” “就是因为我们是朋友,所以你不能唱!” “奇奇怪怪的……”萌萌嘟囔:“好啦好啦,都听你的,我们一起玩儿吧。” 不一会儿,小区里的小孩都陆陆续续走了出来,男孩子们一堆,女孩子们一堆,在小区划了三八线,互相不能越界。萌萌本就是姑娘们的老大,所以女孩儿们都聚集在了车棚外,看着齐甜甜直撇嘴:“啧啧!是个瘸子!我们不带瘸子玩儿!” “就是!脸还脏兮兮的,丑死了!” “野孩子!” 齐甜甜始终低着头不说话,倒是萌萌恼了:“谁是野孩子?甜甜是我最好的朋友,谁敢说她是野孩子?” “可她还是个瘸子!”有女孩儿不满。 “不准你说她瘸子!她跳房子比你好许多,不信比比?”萌萌要替齐甜甜争口气。 “比就比!” 女孩子们接受挑战,齐甜甜就在这时抬起头来:“萌萌,我有些渴,你家有没有饮料?” “有的,你想喝什么?可乐还是橙汁?” “你喝什么我就喝什么!” “好,那你等着,我不来比赛不能开始啊!” 萌萌快速跑回家,其他女孩儿开始窃窃私语,都在说齐甜甜和萌萌的坏话。齐甜甜默默听着,忽然发出了一声诡异的笑,自顾自跳起了房子:“你的言语全是多余,你的脸庞支离破碎,你的天空将要下落……” 说话声忽然止了,小女孩儿们好奇听着,不知不觉都在齐甜甜身后排起了队,挨个跳起了房子,唱着的,竟是齐甜甜的歌谣。她们先前表情还都很是嫌弃,可这会儿却都统一起来,一样面无表情,两眼空洞洞看向前方,像一个个幽灵,在方格子上飘飘荡荡,最后大家竟开始齐声合唱起来,低沉沉的歌声很是诡异。 萌萌下来的时候,隐隐听见歌谣下半段:“你的梦想都会沉没,你将消灭所有罪证……” 萌萌上小学二年级,这歌词对于她而言着实晦涩,她一手一瓶橙汁,跑得飞快。待要看见车棚的灯光,却听见歌声戛然而止。她的心砰砰跳得厉害,不知是累的还是紧张。 可是车棚外没有人,小姑娘们此时都已不在,只剩下地上白粉笔画的方格子,孤零零的,和齐甜甜一样孤独。 “甜甜,小雯,娇娇,你们在哪儿?”萌萌喊了几声,却无人回答,小姑娘们像是各自回了家,不和她玩儿了。 第115页 萌萌把橙汁留在方格子里,失望回家。她才离开,车棚外的空地上却又响起了歌声,整齐划一,唱的是跳房子的歌谣。哦,不,准确来说,是齐甜甜的跳房子歌谣。小姑娘们齐齐发誓,从此再不做好事。可是这空地上空空荡荡,不见一人,而萌萌留下的橙汁,不知何时竟也消失了。 张清露还诧异女儿今晚怎么这么早回家,就见萌萌垂头丧气说:“她们不愿意和我玩儿了。” 张清露正想细问,电话却响了起来,是小雯妈妈,问萌萌可回家了。 “萌萌早回来了,你家小雯呢?” “怪了,小雯为何还未回,不会是跑谁家玩儿了吧?这孩子……” 挂了小雯妈妈电话,又一通电话接进来,是娇娇妈妈,问的仍是同样问题。紧接着,小姑娘们的妈妈都陆陆续续打电话进来,她们的孩子都未曾回家。 小区里的小女孩儿们都在这一晚失了踪。 于是这一晚上,家长们四处寻找,甚至报了警。小区门口的摄像头并未拍摄到有小女孩儿跑出去,门口保安二十四小时站岗,这么一群小姑娘若是出门,他也一定记得清,所以这事情就蹊跷了,小姑娘们是凭空消失的。 萌萌一听说此事,立刻就要出门,张清露拉住她:“这么晚了你去哪儿?” “去车棚,她们一定还在跳房子。” 张清露狐疑跟她一起去了车棚,果然,远远听见跳房子的歌谣声,是小姑娘们整齐的合唱:“你将忘却所有希望,你将撞碎你的囚笼……” 歌声低沉迴荡,张清露听得直打寒颤。两人来到车棚前的空地,却未瞧见人影儿,而歌声却近在咫尺,绕着她们转圈,仿佛那些女孩儿此刻就围在她们身边。 她们看不到,画了方格子的地面上,女孩儿们的的确确是在按顺序跳房子,一个个目光呆滞,看向前方,那里站着齐甜甜,披头散髮,脏兮兮的脸上,颜色惨白,挂着两道血痕。她手中抱着一瓶橙汁,正是萌萌拿给她的。 萌萌听着诡异歌声,吓得直往张清露怀里靠,忽然,她看见一个身影缓缓浮现,正是齐甜甜。 齐甜甜看着跳房子的小姑娘们,发出低沉的笑声:“你们愿意和我做朋友吗?” 小姑娘们整齐回答:“愿意!” “你们不会嫌弃我是个瘸子吗?” “不会!” “你们会永远陪在我身边的,是不是?” 小姑娘们发誓:“我们永远陪在你身边,我们是好朋友!” 齐甜甜满意的笑了,缓缓转向萌萌:“看,我不是一个人,我也有朋友的。” 萌萌着实被她的模样吓到,可还是大着胆子向她走了过去:“甜甜,是有人欺负你了吗?” 齐甜甜脸上的笑容忽然消失了,小姑娘们也停止了跳房子,齐齐回头,空洞的眼睛紧紧盯着萌萌。 “你是想要朋友的吧?你让她们回去吧,我陪你好不好?你还没有教我那首歌谣呢!” 齐甜甜望着她,没有说话。 “我们做好朋友,每天晚上我都来陪你跳房子,不会再让别人欺负你!”萌萌伸出小手指:“我们打钩钩!” 齐甜甜看看她,又看看张清露,笑了,也伸出了自己的小手指:“嗯,我们打钩钩!” 两个小姑娘的小手指逐渐靠近,就在将要勾起的那一剎那,齐甜甜身上忽然发出耀眼光芒,就这么消散在了萌萌眼前,她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萌萌,橙汁真好喝。” 张清露脸色苍白地走过来:“萌萌,你在跟谁说话?” 萌萌一边抹着眼泪一边看向夜空,那里有一颗星星最是耀眼:“妈妈,甜甜走了,到天上去了。” 当晚,当疲惫的家长们从警察局回到家中,却发现自己的女儿躺在床上睡得香甜,好像她们从来没有出过家门。看她们脸上的笑容,似乎在做着一个美梦。 没人知道,几年前,小区里有一户人家的小女儿天生残疾,是个跛子,被小区里的孩子们嘲笑,没人愿意带她玩耍。她孤独得很,便爱在小区车棚前的空地上跳房子,并且自言自语,假装身边围绕着一大群小伙伴。后来小女孩儿生了重病,每天躺在病床上的时候,常问妈妈:“今天有小朋友来看我吗?”她问了许多遍,等了许多天,却终是没能等到一个朋友来探望,而以后,也再等不到了。 萌萌每天晚饭后都会去车棚前的空地上跳房子,时常对着身边的空气自言自语,像是对着一个自小一起长大的好友:“甜甜,我们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哦!” 一辈子,既长且短,可她二人在彼此心里,长长久久。 第四十七谈、怪阿姨 怪阿姨和我住在一条街上,我们的小区隔着马路,大门相对,怪阿姨就经常坐在小区门口啃棒冰,每每我中午放学回来总能瞧见她。她穿彩色条纹的健美裤,外面套包臀的紧身裙,头髮烫成大波浪,会带一朵艷丽大花,她脸上涂厚厚的粉,烈焰红唇,可依旧遮不住渐起的皱纹,她不承认,可是她就要老了。 怪阿姨喜欢一切甜食,每次看到她时她都在吃,我们小孩子总忍不住流口水,回家跟大人发脾气:“怪阿姨的零食都比我多!” 第116页 每当这时,爸爸妈妈便会教育我们:“她是个神经病呢,你怎么能跟神经病比?” 我们才不管她是不是神经病,她能一直不停的吃零食,这就比我们幸福得多,所以这两个小区里的小孩子都爱去找怪阿姨。怪阿姨很慷慨,会把手里的甜食分给小孩子们,倘若不够分,她便很着急,急匆匆回家找老公要钱,再到小卖铺去买零食。 是的,怪阿姨没有工作,也没有钱,她在年轻的时候就被诊断为有轻度的精神病,所以老公替她辞去了工作,就让她乖乖呆在家里。怪阿姨不愿意,大哭大闹了好几天,老公这才跟小区物业说通,让怪阿姨在门口传达室陪着保安义务看门,而怪阿姨每月的零用钱都是去找老公领来的。 大人们都不喜欢怪阿姨,因她一身打扮着实太妖孽,他们总会告诫自己的小孩:“离怪阿姨远一点,惹怒了她,她可会吃掉你的!” 所以,每次怪阿姨吃西瓜味的冰淇淋时,冰淇淋融化成红色的水低落下来,孩子们就会起闹:“哦哦哦,怪阿姨吃人喽!” 怪阿姨则会一本正经伸出食指放在唇边:“嘘!莫瞎说!鬼会听见的!” 怪阿姨说她能见鬼,小孩子们很相信。因为我们不止一次看见怪阿姨对着空气自言自语,有时伸手比划,这多半发生在晚上,怪阿姨吃着蛋糕歪在小区门口的大树下看夜景,忽然就直起了脖子,目光呆滞,双手不断挥舞:“快走快走!吓到小孩子!” 这条街上种满高大的梧桐树,夏季时候乘凉很舒服,小孩子们也最爱在这里玩耍,常玩的游戏,是躲猫猫。 怪阿姨说,躲猫猫还有一个名字,是捉鬼。 这条街道上灯光挺昏暗,能藏的地方也多,我时常和小伙伴们躲猫猫,这本该是百玩不厌的游戏,可是在那件事情发生之后,我们就再也没在这里玩过躲猫猫。 那天是农历七月十五,我们几个小孩子从小区出来,怪阿姨忙对我们挥手:“不好玩的,今天不好玩的!” “怪阿姨,为什么不好玩?”我们问。 怪阿姨指了指头顶黑漆漆的天幕:“鬼啊!” 我们抬头看,天上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街上比往日黑了许多,因为不知什么时候又坏了几盏路灯。 “哦哦哦!怪阿姨见鬼喽!”男孩子们开始起闹,怪阿姨忙去捂自己的嘴:“不能乱说,不能乱说!” 小孩子们一通闹笑,不理怪阿姨,剪刀石头布选出捉鬼的人,一闹而散。 我记得,那个捉鬼的小伙伴,名字叫做白蓉。 我们这些孩子所住的小区,其实是一家单位的家属院,单位也在这条街上,分别在道路两旁,被我们称作南院和北院,南院是办公楼,北院则建有大大的厂房,厂房里有巨大沙盘,我们就常常偷偷跑进沙盘里,偷走里面的小模型。 我的小伙伴们那天特别奇怪,平时大家都争着抢着要躲进怪阿姨的传达室里,可今天大家却齐齐向南北两个院子跑去。可能是因为怪阿姨的院子已经不是什么安全地方,能被捉鬼的第一时间抓到,所以大家都改变了策略。我动作慢了些,是最后一个还没找到藏身之地的人,正要往北院跑,忽然被怪阿姨拉住:“囡囡,躲我这里。” 我看了看趴在墙上倒数的白蓉,所剩时间不多,跑已是来不及,只得跟着怪阿姨去了传达室。 怪阿姨的传达室后面有长长一排空地,空地边缘就是小区围墙。她平时爱在空地里种些菜,可是从不让别人去看。那天她一脸紧张兮兮把我带进传达室,哆哆嗦嗦掏出钥匙开了通往菜地的小门,一把便将我推了出去:“囡囡,躲这里,不要出声。”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便把传达室的门关上了,我听见她的脚步声越来越远,好像是离开了小区。 白蓉很快倒数完毕,她头一个目标果然是传达室,只可惜传达室里空空荡荡,而她又以为菜地的门是锁着的,所以没能找到躲在菜地的我。我很是庆幸,心想这回运气真好,要对亏了怪阿姨。 我百无聊赖地等在菜地里,就着灯光,可以看见这里的菜长得很好,怪不得怪阿姨不让人来看呢,原来是怕别人偷了她的菜。我打量着四周,忽然看见门上好像画了奇奇怪怪的符号,曲里拐弯的,也不知道是什么,可能就是怪阿姨没事儿画圈圈玩儿的。 我等了好久,感觉像是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外面却没有一点动静。我叫了声“怪阿姨”,却没人回答。可总这么等着也不是办法,我想了想,把门偷偷打开一条缝,望出去,果然,外面没有一个人。 不会是鬼都被白蓉捉住,小伙伴们都回家了吧?他们怎么能忘了我!我也是一只鬼呢! 我忙跑出去,此时街上空荡荡的,没什么人,我想了想,径直朝北院跑去。北院的厂房藏人的地方更多,或许小伙伴们都在那里。 此时的北院,只门口亮了等,厂房都是黑黢黢的,因为里面只有沙盘,没什么值钱东西,所以产房的门就这么敞开着。说实话,我那时只有九岁,看到一片漆黑的屋子,也是很害怕的。可我还是壮着胆子走了进去,因为我听见了一串乱糟糟的脚步声。 那脚步声像是有人在奔跑,有人在后面追赶。我想那一定是白蓉找到当鬼的小伙伴了,所以就放轻了脚步靠过去,就在这时,我的眼前好像闪过一个黑影。 第117页 厂房里有些冷,虽是盛夏,可我却冷得直打哆嗦。那黑影停在我面前,叫了我的名字:“捉到你了!” 我有些丧气:“早知道就不跑出来了,乖乖呆在怪阿姨的菜地里多好。” 那黑影没说话,只是走上前来牵起了我的手。 小女孩儿之间做好朋友,一定是手牵手的,我跟白蓉关系不错,所以她上来牵我的手,我自然很高兴,与她边走边聊:“你找到其他人了吗?” 白蓉依旧没有说话,可我却感觉到她的手那么冰凉。 “白蓉,你是不是生病了啊,怎么手那么凉?” 白蓉不言不语,这让我很是不满。我们越走越快,最后竟像白蓉在拖着我,我急了,想甩开她的手:“你慢点儿!” 白蓉不理会我,拖着我走到了厂房的最深处,那里有几团黑影,像是几个人。 我数了数黑影,一共八个,这就奇怪了,我们一起玩躲猫猫的小伙伴可是九个人,怎么这会儿又多了一个? “是有新的人加入了吗?”我问。 可是没人回答,我上前抓住一个黑影的手臂摇了摇,却惊讶发现,他的身体也冷得很。 我开始害怕了,扭头要走,却被白蓉死死抓住。我吓得哭喊,觉得身边的温度越来越低,我该不会像怪阿姨常说的,是见鬼了吧? 我正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厂房的灯忽然亮了起来,就听见一声冷喝,一盆东西已当头泼下,把我和那几个黑影都淋了个正着。 紧抓着我不放的那只手臂松开了。 我回头,瞧见拿了脸盆的怪阿姨,哇的一声哭了出来,而在我身后,也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哭声,是我那些一起玩躲猫猫的小伙伴,包括白蓉在内,都哭得惨烈。 我数了数,带上我,不多不少,正好九个人,那刚才多出的那一个人是谁?那个自始至终都没有说话,只拉着我走的那个是谁?难不成是…… 怪阿姨谢天谢地:“吓死我了哟!说了今天不好玩的哟!” 她带着我们一群嚎啕大哭的孩子走出厂房,除了我之外,其他八个孩子像中了邪一样,都不会说话,只知道哭。若是问他们问题,他们只会摇头或是点头,目光有些呆滞,就和怪阿姨平时自言自语的时候一模一样。 怪阿姨絮絮叨叨:“囡囡你不听话哟!不好玩的哟!我们来做游戏好不好?” 我愣住,这个时候怪阿姨还有心情做游戏? 怪阿姨所说的游戏,就是她在前面依次喊小朋友的名字:“某某回来!”我就要跟在她身后回答:“回来啦!” 我们就这样一人喊一人答,身后跟着一群抽泣的小孩子,浩浩荡荡回到了小区门口。说来也奇怪,这方法倒真管用,小伙伴们一个个都回过来了神儿,话也能说了,目光不再呆滞,已经和从前健健康康的模样没什么分别。若说还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依然怕得要死。 后来我才知道,怪阿姨的这个游戏叫做叫魂。 那天怪阿姨把我们一一送回了家,我是最后一个。一路上怪阿姨都在说着胡话,我听不大懂,但有一句倒是听懂了,她说:“每年这个时候都不好玩的,鬼会出来的,要吃小孩子的!” 我突然想起来,农历七月十五,鬼节。 回到家里,我趴在窗台上看着远去的怪阿姨,听见她依旧自言自语:“你们不要抓小孩子,我会打你的!” 我扑哧笑了出来,头一次觉得,穿彩色条纹的健美裤,外面套包臀的紧身裙,头髮烫成大波浪,会带一朵艷丽大花又爱吃零食的怪阿姨,那么可爱。 从此怪阿姨便成为了我们的朋友,大人们看了不解,依旧告诫小孩:“离怪阿姨远一些。”若小孩子们问为什么,大人会说:“她年轻时受了刺激,脑袋神经的。” 大人口中所说的受刺激,是怪阿姨有一年夏天走夜路回家,好像被什么东西吓到,回了家就变成这副神神经经的样子。而她被吓着的那一天,正好是农历七月十五,鬼节。 即便这样,我们依然喜欢怪阿姨,喜欢她的彩色条纹健美裤,喜欢她的包臀紧身裙,喜欢她的大波浪和艷丽大花,喜欢她的烈焰红唇和零食,喜欢怪阿姨。我们就是喜欢她,我们有一个共同的秘密,永远不会告诉大人们,永远。 ps:怪阿姨是有的,马路两边的小区是有的,南院和北院是有的,厂房也是有的。今天跟闺蜜聊到怪阿姨,我就想起了她,我去过怪阿姨传达室后面的菜地,也跟怪阿姨聊过天。后来搬出了小区,我就再没见过怪阿姨了。 第四十八谈、不合脚的鞋 张紫音捡到了一双鞋。 她下班后坐公交车回家,通常爱坐最后的座位,因为人大多都挤在车厢前半部分,后面就比较空,空气也好些。这双鞋就是在最后的座位上捡到的,座位靠窗,白色的鞋盒端端正正放在座位上,上面用粉色丝带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像是送人的礼物。 张紫音左右看看,周围乘客似乎对这个鞋盒视而不见,想来是被人遗忘的。张紫音抱起鞋盒,坐在了那个座位上。反正她不捡总会有别人捡的,这鞋子一定是新买的,扔在这里多可惜。 她抱着鞋盒回家,迫不及待要拆开看是什么样子。那是一双小羊皮的红色高跟鞋,式样简单大方,穿上后衬得脚小巧玲珑。她对着镜子照来照去,觉得这双鞋穿在她的脚上再合适不过。 第118页 合适,却不一定合脚。这双鞋虽能穿上,可到底有些挤脚,不过新鞋都这样,穿穿便会松了,张紫音这样安慰自己。 她挺喜欢这双高跟鞋,竟不愿脱去,穿着它踩在家中的木地板上,哒哒哒哒,声音听着令人欢喜。她看着地上的鞋盒和粉红丝带,猜想这一定是哪个男人将要送给心爱女人的礼物,只是可惜了,他的粗心让鞋子惨遭遗弃,幸而遇见了她,鞋子有了好主人。 她翻遍整个盒子也找不到这双鞋的牌子,想来应是手工定制。也对,像这样上好的小羊皮自然要手工制作才能令它更贴合双脚的曲线,因为被工匠的手反覆抚摸,所以连鞋子也带有温度,不像工厂里机器制出来的,一个模子,都那么冰冷。 抱歉了,那位不知名女士,你的礼物被我收去,这是缘分。张紫音在心里向那位再收不到心上人礼物的女人道歉。 张紫音穿着这双高跟鞋去上班,女同事们惊讶:“从没有见你穿过这么艷的颜色,怎么,是换风格了?” 张紫音问:“不好看?” “好看!这鞋子哪儿买的?样式好,做工也好。” 张紫音骄傲地扬起下巴:“买不来的,是老师傅做的,手艺活!” 女同事们都围过来,对着红色高跟鞋瞧了又瞧,让她把老师傅介绍给她们,张紫音淡淡道:“老师傅收山了,这是他做的最后一双鞋子。” 同事们直嘆可惜,张紫音却笑得灿烂,抬头挺胸走在办公室里,有着高人一等的感觉。可只有她自己知道脚是有多么痛,每走一步都像是踩在刀尖上,脚后跟已被磨出了血泡,脚趾挤在一起,真如上了枷锁。 可是要忍,咬紧牙关也要忍,美丽总要付出代价,是女人就要学会忍受疼痛。 高跟鞋穿了几天,没能如张紫音所愿变松,反而越来越紧,她人前笑,人后哭,偷偷躲在楼道里揉脚,还生怕有人路过瞧见她的秘密。 她的工作最近有些不大顺利,手头的项目出了些问题,经理忽然就让她把所有资料移交给同事,她百思不得其解,去问理由,经理极轻蔑的看着她笑了笑:“理由?你自己心里清楚!” 清楚什么?她不清楚!走出办公室,她感觉同事们看她的眼神怪异,听到有窃窃私语:“真没想到她竟是那种人!” “就是!吃回扣也就罢了,竟还做那种事儿!” “听说她去见对方老总的时候,打扮的呀……啧啧……对了,就是穿着那双红色的高跟鞋呢,说不定也是那老总送她的!” “你胡说什么?”张紫音质问同事:“你这是污衊!” 同事哼了哼:“又不是我说的,大家都知道!” “是谁在背后嚼舌根,有脸说没脸承认么?”张紫音在办公室里大声问。 不知谁嘟囔了一句:“你有脸做没脸承认么?” 张紫音气得想哭,最后还是经理过来解了围:“事情还没调查清楚,都瞎说什么,不用工作么?” 于是大家乖乖回到工作岗位,可张紫音心里堵得很,脚又疼得厉害,简直像要绞断了一样。她也无心工作,索性请了假,回家休息去了。 从公司到公交站,不过几百米距离,她走得异常缓慢。鞋子变得更紧了,她的双脚好像不是自己的,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脚在流血,可低头看看,才发现是自己的错觉。 好不容易到了家,她艰难的爬楼梯,一步一停,大口喘气,有个声音就这么飘进来:“你的脚太大了,不如把脚后跟削去些吧!” “削去脚后跟?开什么玩笑?”张紫音没理会这个声音,却不想它一直在耳边迴荡。走路,吃饭,洗澡,睡觉,它一刻不停的重复:“脚太大了,削去吧……” 张紫音吞了颗安眠药,声音就在梦里响起。去上班,它仍伴随左右。张紫音最近过得着实有些焦头烂额,公司本来是要升她职的,可因为先前的流言蜚语,升职也泡了汤。公司的新项目也不再交给她,经理找她谈话,话里话外的意思她明白,在她的事情没查清楚之前,是不可能再接手任何项目的。 张紫音很是气恼,可不愿在同事面前丢脸,依旧昂首挺胸从他们面前走过,高跟鞋踩得哒哒作响。她下班回家,刚出公司大楼就忍不住哭了起来,那个声音又不依不饶响起:“你的脚太大了,削去一些吧,削掉就好了。” “削掉就好了?”张紫音问。 “削掉就好了。”声音回答。 张紫音笑了,打车回家,在小区外的便利店里买了把挺锋利的刀。收银员还以为她是要用来做饭,赞赏她眼光:“这刀好啊,切骨头都可以的。” 张紫音回家,脱掉红色高跟鞋,看着自己已被磨得尽是水泡的青紫的脚,真难看。声音也附和:“确实难看,削去就好了。” “是啊,削去就好了。”张紫音似着了魔一般重复着,举起了刀,如切菜一般,切向了她的脚后跟。 鲜血涌出,她却不觉得疼,嘻嘻笑着,为自己的美丽举行一场血淋淋的仪式。 “削去就好了!”她和那声音一同道。 削去了多余的脚后跟,张紫音一双血淋淋的脚直接套入了高跟鞋里,果然合适多了,再不疼痛。她穿着高跟鞋自如的在客厅里旋转,血不断渗出来,把高跟靴染得更加鲜红。 第119页 第二天,她带着脚上的伤口,穿着高跟鞋去上班,同事竟笑脸相迎:“哟!鞋子颜色看着比原来更好了,是去保养了吧?” 她昂着骄傲的头,嗯了一声,还在讶异同事的态度怎么瞬间改变,经理却已出来宣布,先前的一切都是误会, 她是好员工,接下来的项目依旧由她负责。 不过一个晚上,境况翻天覆地。 张紫音微笑,耳边响起了一个声音:削去就好了。 的确,削去就好了,再没有风言风语,再没有人给她“穿小鞋”了。 当张紫音脚上的伤口长好后,她的高跟鞋却不见了,她将家里翻了个遍也没找到高跟鞋的影子。可她记得清楚,回家后高跟鞋就被脱了放在玄关,再没动过。 小羊皮制的红色的高跟鞋消失了! 不久后,在这个城市的某一躺公交车上,一个年轻女孩儿走到车厢最后的空位,却发现那里端端正正放着一个盒子上面用粉色丝带打了一个蝴蝶结,像是送人的礼物。如果她打开,会发现那是一双红色的高跟鞋,小羊皮手工制作,那红色,比血液还要鲜艷,且不久之后,会更加鲜艷…… 第四十九谈、狐总管 肖迩看中了郊区的一间宅院,宅院有些年头,从前住着大户人家,后来家族渐渐没落,子孙只剩下了一人。近三十岁的年纪,在市区里也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年轻人多半都对这种古旧的宅院不感兴趣,所以便在网上登记了信息,要将这宅院卖了。 肖迩对这宅院兴趣很浓,因为这是老式的四合院,在风水布局上挺好,且宅院里有些老物件儿,他懂行,若能连着宅院一起收回来,算是稳赚。 那年轻人出的价格倒并不高,可能是想赶快出手。肖迩见价格比预期要低,心里一阵窃喜,又趁机压低了些价,年轻人同意得倒爽快,于是两人就签了合同。 宅院到手后,肖迩找工人来对宅院修葺了一番。他一面在旁边监工一面庆幸自己运气好,将宅院卖给他的年轻人可真是败家,不仅宅院低价给了他,就连里面的老家具也一併免费送给了他,要知道那些家具可都是上好的木料,这几年的市价可是成倍上涨呢! 工人们的工期是一个月,白天干活,晚上就睡在宅院里,肖迩隔三差五来瞧瞧进度。大概在宅院装修近一半的时候,他早上开车过来,一进院子却瞧见工人们都坐在厅堂里默默吸菸,觉得有些奇怪:“怎么不干活?耽误工期我可是要罚钱的。” “工期是一定会耽误的!”工人里年龄最大的老王说。 “什么意思?你们前几天不是还说能按时交工么?” “前几天的确是这样,可是今儿一早我们起来,发现先前装修好的部分被破坏了,你说说,多蹊跷!” 肖迩跟着老王在宅院里查看,果然,他原本计划是要给卧室贴上壁纸的,前几天壁纸明明贴好了,可今天一看,满墙的壁纸都被抓得稀烂,像是用什么锋利的东西刮的,很难看。工人们的活计算是白干了,壁纸得撕下来重贴。初期之外,院子里装修的工具也是少的少丢的丢,材料扔得满地,处处狼藉。 肖迩皱眉:“是不是晚上遭贼了?” “一个空院子哪儿来的贼?”老王说:“贼都在市区偷,也不会来这鬼地方。” 肖迩有些不满:“鬼地方……” “可不是鬼地方!”老王勐吸了一口烟:“我觉得这宅院有古怪!” “别开玩笑了,现在可是科学社会,不要神神叨叨!”肖迩止住了他的话:“工具丢了就再买,墙纸烂了就重新贴,总之尽快给我把房子装修好了,我还等着夏天带孩子们来度假呢!” 他甩下这句话就开车走了,工人们虽然很为难,可毕竟接了活,不做完也说不过去,于是咬咬牙,接着干! 怪事依旧在发生,工人们新买的工具,总是莫名其妙丢失,散落在宅院各处。每天早起第一件事是在宅院里把工具收集齐才能开工,跟玩儿探宝游戏似的。没几天,工人们心里都开始发憷,问老王:“王叔,这宅院该不会是闹鬼吧?” 老王吸着烟,摇摇头:“别说出来,咱只管干咱们的活。可是有一点记住了,每天咱们都要上一炷香,磕三个头,买些水果点心供在院子里。就是晚上睡觉也不能熄灯,态度都恭敬些,明白没?” 工人们都连连答应,照着老王说的做,果然情况有了些改观。而且更稀罕的是,他们头天供的水果点心总是在一夜之间被吃了个干净。工人们都说自己没吃,可没吃东西怎么就没了呢?若不是被谁偷吃了,就是真见鬼了。 老王只叮嘱他们安心干活,说来也怪,这之后就再没发生过工具丢失或者装修好的地方被破坏的事情了。房子延后了十天装修完毕,肖迩来验收,很满意。 一月后,孩子放暑假,肖迩便带着家人住了进来。 肖迩有个挺幸福的家庭,家里一双儿女,是龙凤胎。他和妻子的父母都健在,且身体很好,这回也跟着一起来度假。这样老式的宅院,冬暖夏凉,且地方宽敞,两个小孩子在院子里玩捉迷藏最合适。四位老人在树荫下下棋的下棋,聊天的聊天,很是其乐融融。 一家人都很高兴,除了妻子。妻子自踏进院门就有些不对劲,紧张兮兮的看着周围,叫肖迩:“老公,我怎么觉得有人在看我?” 第120页 肖迩笑起来:“你是不是昨晚看恐怖片看的了?除了咱们一家,还能有什么人?” 妻子认为他说得有道理,回屋收拾行李去了。这一天过得倒也平静,可到了晚上,出怪事了。 这样的宅院,卧室里自然是没有卫生间的,若半夜尿急起夜,需穿上衣服走到院子里来。妻子起夜,一个人去卫生间,忽然看到了一个影子。 那影子沿着墙根一闪而过,妻子手电照过去已不见了踪迹。她以为是自己的错觉,便没有在意,可去完卫生间出来,她忽然发现不对劲儿了,她晚上洗好晾在院子里的一家人的衣服竟然不见了! 家务活向来是她做,湿淋淋的衣服谁会去动?她想去寻,可这会儿夜深人静的,老人和孩子也都睡熟,把他们吵醒了总是不好的。妻子就只好打消了念头,准备明儿一早再说。这一天忙得很累,她回了房间很快便睡着了,可总觉得睡得不深,就是那种感觉自己睡着了,可感官却能请清楚楚感觉到周围动静的那种浅眠。她朦胧中听到有细碎的脚步声踱到床头,一个挺奸细的声音字正腔圆如宣读圣旨一般道:“刘家宅院,神明庇护,尔等不知何处到来的刁民,竟敢破坏刘家土木,实乃造次之举。刘家总管奉命看宅护院,依祖宗规矩处置尔等刁民,莫要强词夺理,总管兴许还能放你们一条生路!” 妻子一瞬间惊醒,看床边有道黑影闪过,她正要将肖迩拍醒,却听见肖迩一声大叫,从噩梦中惊醒了。 夫妻二人面面相觑,还是肖迩先开了口:“我听见了个挺奇怪的声音,说是什么刘家总管的。” 妻子惊讶:“我也是,我刚才醒过来看见个黑影子,跑出去了!” 肖迩忙穿了衣服下床去追,无奈翻遍院子也没有找到,夫妻二人就这么在院子里扒到天亮,不仅没找到黑影,甚至发现家中许多东西都不翼而飞,像是糟了贼。 这天晚上,情况依旧一样,肖迩和妻子又听见那个尖细的声音如宣读圣旨一般宣判他们的罪行,醒来时又是一部分东西丢失,像遭贼,更像见鬼。 第三天更离奇,那尖细的声音改了词:“刘家宅院,香火绵延,刘总管按规矩处置刁民,改肖为刘,由总管养育成人。” 事情的结果是:肖迩的一双儿女丢了。 这下一家人都急了,肖迩准备报警,被老父亲拦住:“这宅子里可能有狐妖!“ 肖迩一听,不信:“怎么可能!爸你怎么也神神叨叨的!“ 老父亲道:“童童和佳佳前两天在院子里玩儿,跟我说看见过狐狸,还拉我去瞧,狐狸什么的我是没瞧见,可童童和佳佳却一口咬定是有。都说小孩子的眼睛纯净,能看见大人看不见的东西,所以我想该不会是狐妖吧?” 丈母娘也插嘴道:“对了,我想起来了,昨天中午我去叫童童和佳佳吃饭,看见他们蹲在墙根儿对着草丛说话,那该不会就是什么狐妖吧?” 妻子一听,快急哭了:“这么说,那刘家总管是把孩子带回去养了吗?改肖为刘,他不就是这样说的吗?” 老父亲皱眉沉思了半天,忽然问:“肖迩,你之前装修院子的时候是不是改了这里的布局?” 肖迩道:“有几间屋子是有些改动,怎么?” 老父亲说:“这是个老宅院,过去人丁兴旺,可能也是有神明庇护,你们梦里听到的那个声音说他是刘家总管,想来就是为刘家看家护院的,只是他不知刘家子孙捨弃了这宅院,所以你在这里装修,破坏了刘家土木,他肯定是不会愿意的。他几次三番提醒,你都不在意,依旧占着刘家院子,所以他才把童童和佳佳抓去。” “那就没有办法了吗?”肖迩问。 “只要我们把院子改回从前模样,每天上香供奉刘家祖先和这总管,想来他就改把童童和佳佳还给我们了。” 肖迩当下不敢迟疑,联繫了工人立刻将宅院復原,并且设立了香堂,每天早晚上香,供奉点心水果。说来也怪,他这么一做,当天晚上,肖迩和妻子睡觉时又听见了那细碎的脚步声,尖尖的声音再次宣读:“尔等刁民虽强占刘家宅院,但及时悔改,故刘家总管既往不咎,拿你们的东西尽数归还,望勿再犯。” 肖迩和妻子醒来,一双儿女正躺在他们床上,睡得香甜。妻子喜极而泣,抱起孩子们亲了又亲,孩子们揉揉惺忪睡眼,甜甜一笑:“妈妈,我们今天和狐狸叔叔玩儿了,他说他是狐总管,是看护这个院子的。” 所有被狐总管拿去的东西都尽数归位,衣服仍晾在衣架上,只不过上面有深深浅浅的泥爪印,一看便是狐狸的。 没多久,宅院恢復如初,肖迩一家住在里面,再没有发生过怪事。他们依旧每日早晚上香,供奉食物。前一天供奉的食物第二天去瞧,一定是被吃的干干净净,盘子边缘偶尔会留下浅浅的泥爪印,大家都知道,那是狐总管的爪印。 童童和佳佳依旧喜欢在宅院里捉迷藏,有时消失一天,晚上满头大汗出现在饭桌前,笑嘻嘻的,手里捧些野果等小玩意儿:“狐总管说了,要礼尚往来的。” 这上了年头依旧有庇护,刘姓人家捨弃它了,肖姓人家来接管,狐总管在此地看宅护院,年年岁岁,初心不改。 第121页 第五十谈、字灵 沉家一对老人去世了。两人都是高寿,且夫妻二人在一天之内先后离开人世,也算是伉俪情深。沉家老人有三个儿女,最大的是女儿沉静,两个小的是儿子沉志和沉和。女儿在小时候曾被老人送去乡下老家呆了两年,那时两个儿子陆续出生,老人们照顾不过来,所以想出了这个办法。乡下自然比不得城市,加上女儿年龄小,别看只呆了两年,可与父母明显生疏了,两位老人知道,女儿心里是怨着他们的。 处理完老人的后事,三个儿女疲惫不堪的回到家中,开始商量遗产分配问题。两位老人名下有两处房产,一处他们自己住,一处租了出去,这么多年下来,租金也收了不少。老人一辈子省吃俭用,攒下来的积蓄也不少,存摺都放在床头柜的抽屉里,很容易便被翻找了出来。 老人是立有遗嘱的,沉老临死前神智还算清醒的时候曾提到过他立了遗嘱,放在他最重要的地方,可最重要的地方是哪儿?他没说,这之后他便处于昏迷状态,再没能醒过来。 三个儿女在父母家中的客厅坐着,都没有说话,最后还是女儿沉静先开了口:“爸妈也都走了,他们留下来的东西也该处理处理,完事儿了各自回家,毕竟还要上班不是?” 沉志有些不满了:“姐你说的这是什么话,爸妈刚走,你就急着要分他们的东西,他们若是知道了,多寒心!” “我急?真好笑!我是为你急!咱们三个里面就你过得最不好,爸妈这一走,钱和房子都留下了,对你而言可不就是及时雨么!” 的确,沉志是三个子女里条件最差的,在小区做保安,一个月工资也不过一千来元,和妻子离了婚,每月要支付女儿的赡养费,已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所以他最需要钱。 沉志听大姐这么一说,恼了:“我是需要钱,可我不像你这么没良心!你条件最好,不是看不少爸妈家里的破烂吗,这会儿倒积极了,装什么好人?” 他二人吵得不可开交,一直在旁边沉默不语的沉和站起了身,在父母的遗像前恭恭敬敬上了三炷香,道:“姐,哥,别吵了,爸不是说立了遗嘱么,一切都按遗嘱办,别在这儿吵吵,让爸妈心烦。” 他这一提醒,沉静和沉志才想起来,他们的父亲是立了遗嘱的,可遗嘱在哪儿? 沉静和沉志对视了一眼,各自起身在屋子里翻箱倒柜寻找,唯沉和坐着不动,默默吸着烟,看着父母的遗像红了眼眶。 “应该是这个!”过了大约半个小时,沉志拿了张信纸出来,是在父母的结婚证里夹着的。结婚证早已泛黄,里面两位老人年轻的笑脸被永远定格,这是他们一辈子最重要的东西。 就在沉志找出来遗嘱的那一刻,父母遗像前的香炉忽然着了起来。 三个人都吓了一跳,幸好沉和反应快,及时将火扑灭,这才没酿成大祸。沉静有些阴阳怪气的道:“香炉好端端的怎么烧起来了,老三,刚才可就你碰了它,有什么不满你直说,用不着背后耍手段。” 沉和无奈摇了摇头,不理会她,只默默打扫着案台,又寻了个新的香炉出来,重新恭恭敬敬的上了三炷香。 “爸,妈,对不起。”上香的时候,他在心里替哥哥姐姐给父母道歉。 沉静和沉志已迫不及待研究遗嘱去了,可忽然,两人“咦”了一声:“这哪儿是遗嘱啊,分明是天书!” 沉和鞠了三个躬,这才转过身来,朝遗嘱上看去。可不是嘛,遗嘱上虽然每个字他们都认识,可组合起来却不是完整的意思,像是汉字的随意堆砌,没一句通顺的。 “难不成这是密码,还要破译?”沉志平时喜欢看悬疑片,所以这会儿自然而然代入,沉静很嫌弃的道:“你以为这是演电视?” 三人都沉默了,这张遗嘱谁也看不懂,那就说明遗嘱是没有效力的,父母留下的遗产,还得他们自己商量着怎么分。 又是沉静先开口:“小时候爸妈为了照顾你们两个,把我送到乡下,没人管没人教,爸妈欠我太多,所以这两套房子得有我一套。” 沉志道:“姐,你家大业大,还会在乎多一套房少一套房?别开玩笑了!这房子我和老三一人一套,正合适!” 沉静一拍桌子:“没这个道理!从小到大,什么好的都紧着你们俩,爸妈给过我什么?小时候爸妈忙,还不是我这个当姐的照顾你们,那时候你们还流鼻涕呢!长姐为母,爸妈走了,你们还得孝敬我!” 沉志和沉静这又是一通吵,忽然,“啪”的一声,三个人都愣住,原来是父母遗像前的香炉掉在了地上,摔碎了。 沉静有些怕了:“这香炉有点邪乎!” 沉志呵呵一笑:“做贼心虚!” 沉和看着父母的遗像,总觉得他们的笑容里像是有些哀伤。他拿起桌上的遗嘱,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确实看不懂,他尝试着将这些字打乱组合,可依然无用。他的语言功能好像丧失了,只要看着这张纸,便什么都读不出来。 他忽然有种感觉,遗嘱上的字好像蝌蚪一样游来游去,身子轻便灵巧,他抓不住,摸不着。 这些字好像有了魂灵。 想到刚才香炉的两次事故,沉和好像明白了什么。 第122页 他轻轻敲了敲桌子,正在争吵的两姐弟停了下来,看着他:“老三,你有什么想法就说出来,别动小手脚,太阴。” 沉和一字一句道:“如果爸妈还在,一定不希望我们是这样。姐,我知道你心里怨着爸妈,可你知不知道,自你嫁出去后,妈每次提到小时候把你送到乡下的事情都要掉一阵眼泪。可你总不原谅她,你自己数数,你嫁出去后,总共来看过爸妈几次?人心肉长,他们是生你养你的人,便是这恩情,你能回报吗?哥,咱们三个人里面你经济条件最不好,爸妈哪次不是偷偷贴补你?可是他们才刚下葬,你和姐就在爸妈遗像面前为了遗产吵成这样,爸妈能不心寒么?你看给爸妈的香炉,出了两次事情,那是他们在伤心啊!” 他这一说,沉静和沉志都不说话了,沉和从香案上拿了几炷香出来,递给他们:“什么都不要说了,先给爸妈上炷香,磕个头,比什么都强。” 这回,沉静和沉志竟然没有反驳,一一照做。沉静起身的时候,沉和看到她的眼亮晶晶的,像是哭了。 就在这时,屋子里忽然刮过一阵风,遗嘱飘落在地上,被沉和捡了起来。他无意中扫过遗嘱,却忽然发现那些汉字真像蝌蚪一般在纸上来回游动,密密麻麻,看得人眼花缭乱。沉静和沉志凑过来,也发现了,吓得嘴巴都合不拢:“这,这该不会是见鬼了吧!” 汉字不断变幻着位置,过了许久才渐渐停歇,此时从头读下去,竟是语句通顺,一切都顺理成章,遗嘱又恢復了本来的面貌,记载着沉老事先为三个儿女安排的遗产分配。 沉志经济条件最不好,所以一套最大的房子留给他,剩下一套房由沉静和沉和平分,而老人们遗留下来的财产则由子女三人平分,公平合理。遗嘱的结末,是沉老对三个子女的期许,只五个字:家和万事兴。 看了遗嘱的三个子女痛哭流涕。 传说,文字有灵。当文字被人写下后,便被灌输进了写字人的情绪与期许,继而生长出了灵魄。沉老立下的遗嘱里每一字每一句都包含着他对儿女沉甸甸的爱和期许,所以文字成灵。沉和姐弟之所以看不懂遗嘱的内容,其实是看不懂沉老的心。而当眼睛不再被利慾蒙蔽,一切便拨云见日,字灵将遗嘱重现,只为了那五个字:家和万事兴。是沉老的期许,亦是万千父母的期许。只是又不知有多少子女终能看懂,终能明白。 文字有灵,灵而有心。 第五十一谈、血牡丹 余墨喜欢养花,最喜欢养的还是牡丹。他平时没事儿就在家里阳台上摆弄他的花,这里面最令他得意的是一盆青龙卧墨池,长势极好,黑中透红的花朵,正中的花朵青绿色,宛如一条青龙盘卧墨池之中,青龙卧墨池的名字便由此而来。它是余墨的心头宝,便是妻子徐卉因为碰不得。 余墨和徐卉是高中同学,两人是初恋,大学毕业后便结了婚,至今已有两个年头。夫妻两人都觉得还年轻,所以也没有急着要孩子,毕竟以后时间还长,他们想先过几年甜蜜的二人世界。可好景不长,余墨突然被诊断出来胃癌晚期,没撑几个月便离开了人世,剩徐卉一个人对着空荡荡的屋子,想起他们以前的时光,总忍不住难过。 阳台上余墨留下的花徐卉每天都不忘照顾,也不知是她能力有限还是这些花也是懂人情的,知道自己的主人去世,一个个都变得蔫蔫的,没过多久,花一盆盆死去,最后长势仍好的,只剩一盆青龙卧墨池。 余墨生命里最后的日子是在家中度过的,他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不想到死也呆在充满消毒药水的医院里。他希望走的时候躺在家中床上,能看到心爱的妻子,能闻到满室花香,便无憾了。这也是他最后一个愿望,妻子答应了他,余墨得偿所愿,走时是面带微笑的。 说来也怪,因为家里种的花多,所以香气挺浓郁,可自打花一盆接一盆枯萎后,家里的香气非但没有变淡,反而一日比一日浓郁,直到在最后只剩下青龙卧墨池的时候,家里的香气已浓郁到了极致。 徐卉每天沐浴在花香里,身上也染上了花的香气,去公司上班,同事很稀罕,问她用的什么牌子的香水,怎么这么好闻?徐卉摇头说她从不用香水,身上带的可能是家中的花香,同事的眼神明显是不相信,认定徐卉骗她。 一个人的生活很难适应,徐卉没心思去外面闲逛,所以下班后就窝在家里看电视。可是渐渐的,她发现家中出了些怪事。 她不喜欢吵,所以看电视时声音开得并不太大,有时能听见絮语声,像是有人在说悄悄话。起初她没太在意,因为他们的房子隔音效果并不是很好,偶尔邻居的说话声隔着墙能听到,就像在说悄悄话。可渐渐的,她觉察出不对劲了,一次朋友来电话,她把电视关了静音,接完电话后她便听到了那絮语声,且这一次听得清清楚楚,那是丈夫的声音! 余墨在阳台摆弄花的时候,常对着花说话,在徐卉听来就是自言自语。可如今丈夫的声音确确实实从阳台上传来,好像他从未离开过,等他照顾完花就会走进客厅,陪徐卉一起看电视,或者和徐卉抢夺遥控器,为了看世界盃,固执得像个小孩子。 徐卉只觉得心砰砰直跳,她去了阳台,借着客厅的光探头看进去,没有丈夫,只那盆青龙卧墨池安安静静地呆在黑暗里,看上去有一些孤独。 第123页 徐卉瞬间就崩溃了,抱起那盆花坐在阳台上哭了许久。她多希望丈夫依然拿着花剪在这里为他的宝贝修剪枝叶,也多希望在她靠近青龙卧墨池的时候丈夫会一个巴掌拍掉她的手,警告她:“我的宝贝花很娇贵的,受不得惊吓!”可是,这一切再不可能发生了。 徐卉把青龙卧墨池放在了卧室的床头柜上,每天睡前看它一眼,就觉得丈夫好像还在身边一样。 徐卉听到絮语声的次数越来越频繁,从前还只是在晚上看电视的时候,后来连睡觉都不能倖免,声音不停的在耳边迴荡,好像在说着一个故事,又好像什么都没有说。 徐卉觉得自己有些神经衰弱,有时她能看到家中有人影闪过,眨一眨眼,那人影又消失了。家中好像不只她一个人,每每她找不到东西,只一个转身,那东西必然会出现在她面前,好像它本来就在那里似的。似乎总有双眼睛在瞧着她,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 徐卉开始觉得害怕,她去找心理医生,开了治疗神经衰弱的药,却毫无改观。家中的一切让她感到害怕,而她也渐渐发现,家里的花香浓郁得不可思议,有时站在楼道里都能闻到,连邻居都觉得稀罕,问她:“小徐啊,你家怎么这么香啊?” 徐卉笑笑:“我老公喜欢种花,家里阳台上都是他的花,现在他不在了,我照顾着,长得也挺好,所以很香。” 说是这么说,其实只有她一人知道,家里只剩下一盆花了。 徐卉开始害怕这个房子,每天很晚才回家,有时干脆便去宾馆住上一夜,可即便是宾馆住了,她却总觉得不放心,总有个声音在心里提醒她该回家了,家中有人在等她。 徐卉决定把这个房子卖掉。 做了这个决定后,她开始收拾家中的东西,便是在这时,她听清了那一直响在她耳边的絮语声。那是丈夫的声音,在梦里告诉着她一个故事。 余墨说,他之所以最宝贝这盆青龙卧墨池,不是因为它有多名贵,而是因为它的来歷。传说东海龙王因为从曹州移植到龙宫的十株牡丹无一株成活,所以迁怒于曹州,致其大旱,牡丹枯死,黎民干渴。镇守瑶池的小青龙私自取出瑶池的水为曹州降下甘霖,却惹怒了西王母,要将其治罪。一株牡丹为了报答小青龙的救命之恩,放弃了自己的美丽,去墨池将自己一身染黑,让小青龙躲进她的心里,才逃过了西王母的追踪,而她二人也因西王母一怒之下降下恶水,再不能成仙。从此,二人便相依相偎在一起,小青龙永远地住在了牡丹的心里。所以青龙卧墨池的花瓣黑中透红,花心青色,似一只小龙。 余墨说,她爱徐卉,捨不得丢下徐卉一个人离去,所以在临死前割破自己的手腕,让血流进了青龙卧墨池的花瓣里。花瓣吸食了他的血,亦吸食了他的魂灵,所以即便他死去,只要牡丹花香不散,他的魂灵不灭。徐卉日日唿吸着浓郁花香,唿吸着余墨的魂灵,他们如今已是一人,密不可分。 他说,他会永远住在徐卉的心里。 徐卉从睡梦中惊醒,泪流满面。外面的天亮了,阳光照见来,青龙卧墨池舒展着绿叶和花瓣。黑中透红的花朵,被余墨的血染得饱满,萌发出蓬勃的生命力。这一株血牡丹,被爱情诅咒,所以花开不衰,正如余墨和徐卉的爱情,长长久久,不离不弃。 余墨终于完成了他们在结婚时的誓言,无论疾病还是健康,贫穷还是富有,永远爱他的妻子,照顾她,尊重她,接纳她,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到死亡也不能将他们分开。他将如那条小青龙一般,永远活在徐卉的心里,长长久久,不离不弃。 第五十二谈、骨头妈妈 avril很喜欢孩子,所以上了幼师,毕业后在当地的一家幼儿园里当老师。这家幼儿园是寄宿制,管理严格,许多工作繁忙而无力照顾孩子的父母都将孩子们送到这家幼儿园里,每周五把孩子接回家度周末,也为家长们减轻了负担。这家幼儿园无论是师资力量还是硬体设施都是国内数一数二的,所以把孩子放在这里,家长们很是放心。 avril带小班,小班的孩子刚入园没多久,很是恋家,每天都有小孩子哭着喊着找爸爸妈妈,只要有一个小孩哭,会连带着一班的孩子痛哭,所以小班的老师很是头疼。但avril带过的班级从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的,avril对付小孩子自有她的办法,她是名副其实的孩子王,小孩子们也都很喜欢她。 除了当小班班主任,avril还是园里的生物老师,兼带几个班级的生物课。幼儿园的教育比较超前,会将一些浅显的知识教给孩子们,也是为孩子将来上学做个准备。avril的生物课是所有课程里最受孩子们欢迎的,因为她的课堂上有稀罕的玩具玩儿,便是一个个小小的骨头人。 骨头人是按照人身体的骨骼和比例来做的,可以活动。男孩子喜欢拿着骨头人打仗,女孩子则喜欢和它一起玩过家家。avril告诉孩子们,骨头人也分男孩儿和女孩儿,它们是大家的好朋友,人身体里的秘密都在这些骨头里,骨头人会告诉大家这些秘密,它是大家的好伙伴,也是好老师。 骨头人作为礼物发给了每一个上了avril课的小朋友,小朋友们一个个欢天喜地,真的把骨头人当作了自己的好朋友。 avril班上有个挺内向的女孩子,叫殷小朵,平时不太合群,喜欢自己玩耍。幼儿园每天都有下午茶时间和游戏时间,旁的孩子都三五人在一起玩儿玩具,殷小朵却缩在角落里玩儿骨头人,一个人对着骨头人自言自语,像是在过家家。avril曾以为是殷小朵内向害羞,不敢跟其他小朋友说话,所以把她带到了几个女孩子旁边,让她们和殷小朵一起玩耍。但没过多久,殷小朵就又自己缩回了角落,专心致志和骨头人玩耍,avril这才知道,殷小朵是不合群的。 第124页 这之后,avril便特别注意殷小朵,因为像这样不合群的孩子如果不及时引导帮助的话,很有可能会演变成自闭症,到那时便麻烦了。 渐渐的,avril发现殷小朵有些奇怪。别的孩子虽然喜欢骨头人,但也只是三分热度,如果面前摆了好玩的玩具,他们是一定会捨弃骨头人选择玩具的。可对于殷小朵来说,骨头人的吸引力显然是巨大的,她的世界里仿佛除了骨头人之外,再没有其他人。 殷小朵和其他小朋友间也产生了摩擦,有一次,一个小女孩儿只是摸了一下骨头人,便被殷小朵打了一下手。小女孩儿哭着来找avril告状,殷小朵却很理直气壮:“她打我的骨头妈妈!” 骨头妈妈?avril很是诧异,殷小朵竟然把这骨头人当成了妈妈? 事情好像有些严重了,avril觉得有必要和殷小朵的家人谈一谈。不过离周五还有三天,趁这三天她要再好好观察观察。 幼儿园每天的熄灯时间是晚上九点,由值班老师查房,avril特地跟同事换了班,这三天由她值班。路过殷小朵所在的宿舍时,她特地仔细瞧了瞧,殷小朵竟然不在床上! 幼儿园丢了孩子可是大事,avril当即在园里四处寻找。幼儿园很大,她一个人举着手电走在空荡荡的走廊里,只能听得见自己的脚步声。周围是一间间黑黢黢的教室,走廊因为到时间拉闸断电,只有她手中打出来的一束光能照亮前方的路,哪里都觉得有黑影幢幢,若说不害怕是假的,avril也是个胆小的姑娘。 手电一间间教室照过去,没有殷小朵的影子,avril心急如焚,在经过生物教室的时候,忽然停下了脚步,因为她听见了一个声音。 声音很小,但是因为周围太过安静,所以也能很清楚的听到,是两个人在对话,一个声音苍老,一个声音稚嫩,就是来自身边的生物教室。 这么晚了,有谁在? avril小心翼翼地靠过去,听见那对话声更清晰了。 稚嫩的问苍老的:“那个地方很好吗?” 苍老的说:“很好,没有痛苦,没有忧伤,天气总是晴朗的,脚下的地面像白云一样松软,空气里都是棉花糖的味道。对了,你喜欢吃棉花糖吗?” 稚嫩的想了想,回答:“喜欢的,从前我妈妈做的棉花糖是世界上最好吃的,可是,她不在了……” 苍老的说:“你妈妈在我们那里生活得很好。” 稚嫩的请求:“那你带我去那里好不好,这样我就有两个妈妈了。一个亲妈妈,一个骨头妈妈!” 骨头妈妈!原来殷小朵在生物教室里!她这么晚不睡觉跑到这里来做什么?和她说话的那个人究竟是谁? 一连串的疑问让avril有想推开门的冲动,可是想到一这样会吓到殷小朵,avril便迟疑了,再等等看,她想。 教室里有了短暂的安静,avril悄悄从门上的玻璃瞄进去,只能看到教室里的课桌,靠窗的位置好像蜷缩着一个小小的黑影,看轮廓应是殷小朵,可是另一个人呢? 苍老的声音这时候说了话:“那地方很好,但是你现在不能去那里。” “为什么?”殷小朵问:“我很想妈妈。” “你的妈妈也很想你,但是现在还不是时候,因为你还没有长大。等你长大了,也做了妈妈,看着自己的宝宝一天天长大,你的头髮慢慢变得花白,那一天便会到来了。到那时,你的妈妈会在通向那个世界的门口迎接你。” “那你呢,骨头妈妈,你会跟我一起去吗?” “当然,我会一直陪着你,陪你长大,看着你的宝宝长大,看着你头髮慢慢变白,然后我们一起去那里。” 去那里?去哪里?avril很是疑惑,就在这时,她看见殷小朵身边生长出了一个影子,一个只有骨骼的影子,自殷小朵身后环抱住了她。长长的头髮垂下来,遮住了殷小朵的脸,可却能听见她的笑声,轻轻的,长长的,很是满足。 “小朵,有人来接你了。”那个苍老的声音说。 avril吓了一跳,门已在她面前打开,她看的清清楚楚,那门是自己打开的。 avril看着缩在墙边的殷小朵,和那个拥抱着小朵的骨骼影子,一时间迈不开脚步。她看到的这个影子是什么?是鬼么? 殷小朵看见avril,向影子的怀抱里缩了缩:“avril老师,你不要骂骨头妈妈。” avril脸上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来:“骨头妈妈?是我送你的那个骨头人吗?” 殷小朵点了点头:“她是我的骨头妈妈,她会陪我说话,也会陪我玩儿。” avril觉得自己的声音都在颤抖:“是吗?那把她介绍给老师认识好不好?” 殷小朵点了点头,抬起了手,她小小的手掌上正坐着那个骨头人,面朝着avril。突然,骨头人的脖子动了动,发出清脆的“喀哒”声,avril清清楚楚地看到,骨头人在沖她笑。 那样狰狞的笑容她还是头一次看到,魂儿都吓没了,第一反应是跑,可是殷小朵还在里面,她是老师,一定要把殷小朵带走。 殷小朵身后的影子这时说:“很害怕吧?人见了鬼都是会害怕的,我能感觉到。” “你……你到底是谁?”avril问。 第125页 “不记得了,”影子道:“我死了很久,我全身所有的器官都捐了,只剩下皮肉和骨骼,我的骨骼也捐了出去,皮肉被火化,而我的灵魂却留在了骨头上。他们把我的骨头打碎,做成了一个个骨头小人,和人的身体一样,206块骨头。他们说这是用来给小孩子们学习的。那么多小孩子,只有小朵愿意跟我说话,她跟我的女儿长得可真像,不过我的女儿如果顺利长大,应该跟你差不多年纪了。小朵说她妈妈在有消毒药水的房子里住了很久,之后便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再没有回来过。她想妈妈,所以把我当成了她的妈妈。而我,则把她当成了女儿。” avril忽然不再感到害怕,她一步一步走进生物教室,走到了影子的面前。这时她总算看清了影子的模样,那是个长得温婉的女人,脸上始终带着淡淡的笑意。女人对avril点了点头:“请你不要让我离开她。” avril看着女人怀里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睡着的殷小朵,笑了:“小朵该回去睡觉了,骨头妈妈。” 女人愣了愣,脸上露出满足的微笑,渐渐消散,而殷小朵手掌上坐着的骨头人转了转它的头,咧开嘴,又是一个看上去甚为诡异的笑。 幼儿园来了一批又一批小孩子,每个小孩子都很喜欢上avril老师的生物课,因为他们每人在课上都可以得到一个骨头人,那是按照人身体的骨骼和比例做的,可以活动。男生们把它当做打仗的伙伴,女孩子们同她过家家。而真正把骨头人当朋友的孩子,会对它说出自己的心事,在某个夜深人静的时候,宿舍的某个角落总会传来窃窃私语声,是不睡觉的孩子在和自己的骨头人聊天。这些孩子对骨头人有一个统一的称唿:骨头妈妈。 这个秘密,除了孩子和骨头妈妈,只有avril知道,不过avril永远也不会告诉别人。因为她明白,骨头妈妈是护佑这些孩子成长的不灭的灵魂,她尊敬她。 第五十三谈、幽灵鱼 邓子轩养了一对泰国暹罗斗鱼,雄鱼宝蓝色,取名蓝色妖姬,雌鱼月白色,取名白月光。水族店的老闆将斗鱼递给他的时候再三叮嘱,他选的这一对斗鱼体型上有差异,恐怕不能顺利交配,为免它们相互攻击,一定要分开饲养。 邓子轩买了两个鱼缸,将一对斗鱼养在客厅里。他平时没事儿就喜欢趴在鱼缸前观察这一对斗鱼,最喜欢看它们舒展鳍的模样,像纱缎在水中荡漾,让人想起招摇的水草。在他看来,斗鱼像是这世上的精灵。 因为养了斗鱼,他查了许多相关资料,斗鱼天生好斗,两只雄性斗鱼是一定不能放在一起的,否则一定会发生决定,导致的结果不论一死一伤还是两败俱伤,都註定悲惨。雄性斗鱼和雌性斗鱼倒是可以在一起饲养,但也有一定风险,斗鱼两情相悦才能交配,倘若体型差异较大,雌鱼很容易在交配期间受到雄鱼的强烈撞击而死。这也是水族店老闆再三叮嘱邓子轩要将这一对斗鱼分开饲养的原因,它们体型差异较大,上天註定让它们做不成情侣,那便该小心些,把悲剧的源头扼杀在摇篮里。 斗鱼在家里养了一段时间,邓子轩发现,它们似乎是恋爱了。两只斗鱼虽分开饲养,但鱼缸却是紧挨着的,它们能透过玻璃看见彼此。蓝色妖姬时常对着白月光舒展开自己的鳍,宝蓝色的鳍在水中荡漾,吸引着白月光好奇观望。白月光初时对蓝色妖姬倒不怎么理睬,可慢慢的,它呆在鱼缸边的时间越来越长,总是瞧着蓝色妖姬,焦急地转着圈,似乎是嫌鱼缸太过小了些。 蓝色妖姬终是发了怒,用自己的头一次又一次撞向鱼缸,可是无济于事,它与自己的爱人中间隔着一道薄薄的玻璃,仿佛隔着万水千山。它们相恋,却无法并肩。 邓子轩终是看不过去,把两只斗鱼养在了同一个鱼缸里。水族店老闆不是说斗鱼只有两情相悦才能交配吗?那它们现在已是两情相悦,伤害伴侣的事情怎么忍心做的出来呢?邓子轩笑水族店老闆太过神经质。 头三天,两只斗鱼相安无事,它们开心地谈恋爱,鱼鳍缠绕在一处,是很美的画面。悲剧发生在第三天晚上,一切发生得悄无声息,邓子轩清晨醒来,照例去餵鱼,却只看见一对斗鱼的尸体。白月光的鱼鳍被撕裂,翻肚漂浮在水面上,蓝色妖姬的尸体则躺在窗台上,晨光照在它的身体上,从前耀眼的宝蓝色也变得黯淡无光,它为何会跳出鱼缸?邓子轩百思不得其解。 两只鱼的尸体被他埋在花盆里,它们腐烂后会成为花朵茁壮成长的养料,造福人间。 邓子轩觉得挺可惜,又去了水族馆买了一只斗鱼,大红色,取名血腥玛丽。他向老闆说起了家中斗鱼惨死的事情,老闆道:“之前嘱咐过你一定不要将它们养在一起的,你不听。它们体型差异大,一定是在交配时雄斗鱼用力过勐,把雌斗鱼撞死了,雄斗鱼后悔,所以殉了情!” “怎么,鱼也有殉情一说?”邓子轩觉得稀罕。 “怎么没有?”店老闆白了他一眼:“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你又不是鱼,怎么会晓得他们的情感?” 听了老闆的话,邓子轩倒是挺触动,这回长了心眼,心说动物的情感有时也挺壮烈。血腥玛丽带回家后就被他养在蓝色妖姬从前呆着的鱼缸里,而另一只鱼缸仍放在原处,处于对一对斗鱼的缅怀,它在空鱼缸里装了半缸水。 第126页 这一对斗鱼买回来不久,邓子轩家就出了怪事。他每晚睡觉,总能听见客厅里有水声。动物和人一样,到了夜间都要休息,鱼也不例外。邓子轩一般睡得较晚,所以他睡的时候鱼早已休息,自然不会再戏水,也不可能听见水声。 邓子轩诧异极了,起身查看,可打开客厅的灯,血腥玛丽安安静静呆在水里,睡得很熟。难不成方才的声音是错觉?邓子轩关灯睡觉,可脑袋刚挨到枕头,水声又响起来了,而且竟比先前更大声了些。 邓子轩竖起耳朵仔细听了听,确定不是自己神经过敏,这才穿上拖鞋蹑手蹑脚下了床。这一次他倒是长了个心眼,没有开灯。借着月光,他看见鱼缸里的血腥玛丽此时竟欢快的游动了起来,朝另一个鱼缸频频示好。 目光移过去,邓子轩汗毛都竖了起来。他分明看见那只盛了半缸水的鱼缸里并肩同游着两只鱼,一只宝蓝色,一只月白色,它们交缠嬉戏,鱼鳍在水中舒展招摇,重叠又分开。它们从未有过如此亲密,在午夜获得重生,用幽灵般的身体延续它们的爱情。 邓子轩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脑子里第一个想法是把水倒掉,还不及迟疑,他已飞快的行动起来,端起鱼缸便从窗户把水泼了下去,连血腥玛丽都被他的动作吓到,缩在鱼缸里窃窃的望着他。 那一对幽灵鱼果然不见了。 邓子轩回到卧室睡了一个好觉,以为事情就此结束,可没想到第二天,水声再次响起,而这一次竟出现在他的卧室。他睡眼惺忪,无意中往床头柜上瞟了一眼,死去的蓝色妖姬和月光白正漂浮在他的床头,仿佛游戏在一个虚幻的鱼缸里,向他炫耀它们的爱情。 邓子轩立刻就清醒了,第一反应是拉开床头灯,而在灯光亮起的那一剎那,蓝色妖姬和月光白的身体立刻变成了幻影,消散了。 邓子轩打开家中所有的灯,房间里的水声也消失了,血腥玛丽在鱼缸里好奇地望着他,奇怪自己的主人为何半夜发起了神经。 之后几天,邓子轩睡觉时都开着灯,倒是再没有听到水声,也再没有看见那一对幽灵鱼,只是家里的一盆花突然从窗台上摔了下来,他清理的时候看见泥土中有星星点点的白色,挖出来,竟是一对鱼骨,原来这花盆正是他埋葬了蓝色妖姬和月光白的那一个。 邓子轩忽然想起水族店老闆的话来,他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他一直以为人类的情感最感天动地,而动物,譬如鱼、狗、猫此类,交配是本能,不过是为了繁衍后代,与爱情无关。他一直认为自己这一对殉情的斗鱼是鱼中异类,其实说到底他自己才是异类,他不是鱼,不懂得鱼的情感,所以不理解它们不能在一起的悲苦。因为天性好斗,所以註定蚕食对方,伤害自己,永远不能并肩同游。 或许它们想要的,不过是一个共同的栖息地。 邓子轩将空鱼缸重新盛满了水,放在原先的位置。那一对鱼骨被他放入了盛满水的鱼缸,斗鱼天生是属于水的,所以死后,也应该用水来埋葬。这或许就是斗鱼想要告诉给邓子轩的话,无法表达,所以打破了花盆,它们在泥土里太长时间,窒息又干渴。 晚上睡觉,邓子轩熄了家中所有的灯,一个人静静躺在床上。午夜,果然又准时响起了水声,他悄悄透过门缝探望,月光照耀下,蓝色妖姬和白月光正徜徉在水中,鱼鳍交叠,漂浮灵动,似乎在向他招手。 邓子轩关上了门,这一夜,睡得安心。 这一对幽灵鱼午夜出现,黎明离去,生不能在一起,死也要同游弋。人常认为自己高等,把情比金坚作为自己的专有,却忽略了这世上最弱小的动物也有为爱捨生忘死的勇气和执着。于人而言,动物是异类,殊不知于动物而言,人亦是。谁也不曾比谁渺小,谁也不曾比谁卑微。 第五十四谈、望乡台 丰都鬼城,望乡台上,我留在此地仰望你,一世又一世。可你,盼而不归,归而不往,一世又一世。 ——题记 邵筱苔出了车祸,抢救了一夜,医生才终于从手术室出来,却是宣告了她的死亡。 邵筱苔的父母立时就崩溃了,他们就这么一个女儿,从小百般疼千般爱,却没想到最终白髮人送黑髮人。邵母当时就昏倒了,邵父也难过得不行,还得照顾妻子,所以为邵筱苔料理后事的胆子就交到了她的男朋友刘浩泽的身上。 三天后,举行追悼会,亲朋好友来为邵筱苔送行,看着遗照上年轻甜美的女孩儿,人人脸上都瀰漫着哀伤。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追悼会竟然出了岔子,邵筱苔竟然诈尸了! 邵筱苔在花团锦簇中醒来时,大厅里正放着哀乐,周围一片哭号之声。她坐起身,迷茫的看着众人,问:“这是我的追悼会么?” 大厅里立刻想起了尖叫,还是邵筱苔的男友刘浩泽最先镇定下来,上前摸了摸她的脉搏,是跳动的,忙抱她去了医院,一番检查后,医生说邵筱苔身体康健,没有留下车祸的后遗症,放她回了家。至于她又为何诈了尸,不属于科学的范畴,医生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总之,人活过来便好,邵家人很是庆幸,想着就趁现在给邵筱苔和刘浩泽把婚礼给办了,用喜气沖一冲霉运,刘浩泽也是同意的。可没想到,邵筱苔不同意了。 第127页 邵筱苔性情大变,不仅不同意和刘浩泽结婚,还和刘浩泽提出分手,刘浩泽莫名其妙,问她原因,她只说刘浩泽不是她爱的那一个。 那她爱的是哪一个?家人逼问,她只摇头,不愿告诉他们。趁她在房间里休息,家人和刘浩泽商量了许久,认为可能是车祸时邵筱苔撞到了头,虽然身体好了,可头脑却变得不清楚,所以他们决定带邵筱苔去医院精神科让大夫瞧一瞧。可是,当他们推开邵筱苔卧室的房门时,原本躺在床上睡得正香的邵筱苔竟然不见了。房间里的窗户大开着,邵家住在二楼,若是从窗户逃出去,也不是什么难事。 邵家人慌了,邵父和邵母留在家中给邵筱苔的朋友打电话,嘱託他们见到邵筱苔时一定跟邵家联繫,而刘浩泽则开车出去,在大街上漫无目的的转悠,希望能够找到邵筱苔。 邵筱苔去了市第一人民医院,挂了神经内科褚冥医生的号,排队等待的时候,有些忐忑。她足足等了两个小时护士才出来叫她,这时离医院下班的时间也不远了。 褚冥正埋头写着东西,头也没抬:“有什么症状?” 邵筱苔问:“你喝了孟婆汤?” 褚冥的笔停下,抬头看她:“这位小姐,你在开玩笑?” 邵筱苔说:“我在望乡台上看了你许多世,等了你许多世,你都没有来寻我。你是喝了孟婆汤,所以忘记我了吧?” 褚冥觉得很好笑,可是处于医生的职责,他还是有礼貌的说:“小姐,你平时爱看言情小说?” 邵筱苔摇了摇头,笑得有些凄凉:“果然,你是喝了孟婆汤。也罢,我等了你那么久,也等够了,今天就是来告诉你,我不想等你了。” 她没等褚冥说话,起身离开,走到门口的时候,她的脚步刻意顿了顿,可是褚冥没有追上来。邵筱苔无奈一笑,关上了门。 她无处可去,坐在医院的凉亭里,等着黑夜来临,鬼差会来勾她的魂魄。她这回犯了大罪,回到地狱自然会吃一番苦头,会不会被打入阿鼻地狱呢?她不知道。 眼见着天将黄昏,身体里忽然响起了一个声音:“你就是为了来见他?” 她笑笑:“对不起,占用了你的身体呢,等到天黑,你我就都能解脱了。” 没错,她不是邵筱苔,她不过是一个流连地狱久久未曾投胎的魂魄,她占用了邵筱苔的身体,而邵筱苔的魂灵被她锁在身体里,无法出来。 事情还要从邵筱苔出了车祸被医生宣告死亡的那一刻说起,邵筱苔的魂魄被鬼差勾着来到地狱,要等判官判命,走黄泉路,过奈何桥,喝孟婆汤,看三生石,然后投胎轮迴。 邵筱苔第一次到丰都鬼城,鬼差倒没直接带她去寻秦广王,而是先带她上了山。一路上有鬼魂从身边飘荡而过,有像她一样新死的,脸上的皮肤还红润着,也有死了许久的,煞白着脸,有些舌头吐得老长,有些满脸血污,他们保留着临死的模样,除非转世投胎,否则就会这么一直丑陋下去。偶尔有红衣夜叉飘来,忽然扭头瞪着邵筱苔,满头长髮竖起,向她炫耀着自己的长指甲,像是随时都会冲过来掐住她的脖子。邵筱苔吓得尖叫,旁边的鬼差见怪不怪:“夜叉都这样,你长得比她好看,这是嫉妒呢!” 鬼也会嫉妒?邵筱苔觉得好笑,她原以为做鬼久了,就会忘记为人时的七情六慾的。 好容易爬到山顶,鬼差指了指不远处的台子:“抓紧时间,看完亲人后就该去找秦广王报导了。” “这是……” “望乡台。” 望乡台,上宽下窄,面如弓背,周围刀山剑树,只一条小径通往前方,能看见阳间的一切。邵筱苔随着一群新鬼走上去,下面似是滚滚云海,云海里盪起一层又一层涟漪,每盪起一层,就有一个鬼魂开始哭泣,邵筱苔看不见他们看见的景象,所以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哭。云海不知翻滚了多少次之后,忽然有画面浮现了出来,她看见了自己家的小房子,看见了父母和男朋友,他们围坐在一起,看着的是新洗出来的她的遗像。邵筱苔终于知道哪些鬼魂为什么哭了。 望乡台可以看到阳间的亲人,所以新鬼来到地狱,总是先被鬼差带到这里,给他们最后一点留恋的时间。 看完了亲人,鬼差们带着这一批新鬼下山找秦广王报导,邵筱苔走在最后,与一红衣夜叉擦肩而过,忽然被红衣夜叉拉住了袖子。她吓了一跳,刚要喊叫,红衣夜叉忽然捂住了她的嘴:“让我用一用你的身体。” 她这话说得莫名其妙,同样身为鬼魂,红衣夜叉怎么能用邵筱苔的身体呢?邵筱苔还来不及追问,红衣夜叉已紧紧贴在了她的身上,与她一起走在新鬼的队伍里,奇怪的是,鬼差并未有丝毫的察觉。 “你是怎么做到的?”邵筱苔问。 红衣夜叉没有回答,只是小声说:“我在这里等了许多年,终于等到一个阳寿未尽的人,你带我回阳间,我会重谢你。” 邵筱苔觉得好笑:“阳寿未尽?可我已经死了,出车祸!” 红衣夜叉不再答话,因为她们此时已经来到了秦广王面前,秦广王正对着新鬼判定命运。轮到邵筱苔时,判官“咦”了一声:“你阳寿未尽,是勾魂差使勾错了魂魄,现在可以回去了。” 第128页 判官大手一挥,两名鬼差带着邵筱苔离开,把她丢回了阳间。那一剎那,邵筱苔听见自己背后的红衣夜叉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嘆息,而后,笑得满足。 邵筱苔那时不知道,阴间有一桩禁忌之事。判她阳寿未尽的秦广王不过是接任,才上位若干年,而他之所以接任这个位子,是因为上一任秦广王触犯了地狱条例。 秦广王司人间寿夭生死册籍,那一年鬼判殿上送来了个新死的女鬼,跪在大殿上只是哭。鬼差见多了不愿死的鬼,见怪不怪,硬是把她拖到了鬼判殿上。秦广王在生死簿上查得此女名字,是叫罗音,阳寿不过短短二十年,倒是可惜。 然而,真正令秦广王诧异的是鬼差的一句话:“大人,你不知道,这女的竟然要跳下望乡台呢!” 望乡台上思念亲人的鬼不少,可没有哪一个有那勇气跳下望乡台的,一旦跳了下去,魂飞湮灭,秦广王一时间竟动了恻隐之心。于他们十殿阎罗而言,恻隐之心要不得,当初阎罗王包拯不就是因为太过心软,放鬼魂回阳间探望亲人,所以被革了首殿阎罗的职,分到五殿去司掌叫唤大地狱去了么?前车之鑑,秦广王提醒自己不要步了阎罗王的后尘,大笔一挥,正要发配罗音去往轮迴时,罗音抬头看了他一眼。 他从未看过这么清澈的眼眸,那时罗音新死,脸色还是红润的,不像这地狱里的鬼魂, 一张张脸色惨白,多是死时模样,太过面目狰狞,见惯了这般面目,再看罗音时,他头一次开始怀念为人的日子。曾经,他也是一个人的。 秦广王还是徇了私,他说生死簿上并未显示罗音的死期是今日,许是鬼差勾错了魂。他把罗音暂时留在鬼判殿上,要调查清楚后再发配,便驱赶了鬼差回去。 罗音在鬼判殿住了三日,秦广王问她:“贪恋人世不愿死去的人很多,何以你竟如此固执,竟要跳下望乡台,重入轮迴再生为人不也一样?” 罗音哭着说:“我在望乡台看见了我的妹妹,她才三岁,父母都已离去,无人照顾。” 秦广王思忖再三,决定送罗音回阳间。他为罗音改了生死簿,亲自护送她离开,罗音扯着他的衣袖,胆战心惊:“若我走了,你该怎么办?” 秦广王笑了:“我在地府呆了许久,快忘记做人的感觉了,或许这一次我也能重入轮迴,往生做人了呢!” “那我去寻你,倘或我先死,过奈何桥时,我一定不喝孟婆汤。”罗音说。 “只有十殿阎罗才能选择不喝孟婆汤,凡人是没有这个权利的。” “那我便在望乡台上等你,待你一世过完,我们一起重入轮迴。”罗音说。 秦广王将她一缕散发理好,郑重道:“那我一定不喝孟婆汤。” 罗音在人间过完一世,寿终正寝。重回地狱,在去往望乡台的路上,她特意问了鬼差:“不知秦广王如今是否还在鬼判殿上?” 鬼差表情有些尴尬:“秦广王自然是在鬼判殿上。” 可待鬼差将罗音带到了鬼判殿,殿上所坐之人却不是她记忆中的那个。她又回头问鬼差:“上一任秦广王去了哪里?” 鬼差小声道:“他犯了地狱条例,堕入轮迴了!” 便在此时,新一任的秦广王开了口:“你是罗音?” 见罗音点头,他又道:“上一任秦广王托我带句话给你,不要再等他了,安心投胎便是。” 罗音却倔强摇头:“我与他约定好了,要在望乡台等他,同入轮迴。” 新任秦广王道:“便是你等了,他也不会再认得你,他喝了孟婆汤。” “不可能!”罗音很是笃定:“他绝不会违背约定。我要在望乡台等他,他一刻不来,我就一刻不去投胎。” 从此,望乡台上便多了一个红衣夜叉女鬼,而关于上一任秦广王的事情也已成了禁忌。丰都鬼城的人都知道,那红衣夜叉在望乡台上等了许多世,却始终没再等到她要等的那个人。 鬼差来得很准时,午夜十二点,他们带着勾魂锁站在邵筱苔面前,凶神恶煞。 没有挣扎,罗音乖乖离开了邵筱苔的身体,临走前,道了句“多谢”。邵筱苔见她渐行渐远,终是不忍,上前喊住鬼差:“她回去后会怎样?” 这鬼差恰是先前来勾邵筱苔魂魄的那一对,见着邵筱苔,也因为勾错了魂魄有些愧疚,道:“若是按先时的惯例,应是先入阿鼻地狱受一番苦,然后再入轮迴。” 罗音回头一笑:“阿鼻地狱的苦算不得苦,比不过我盼他一世又一世的苦。终是我欠他的,我还了。” 鬼差带着罗音消失的很快,邵筱苔心头泛起一阵难过,正要离开时,忽然瞧见不远处的树下站着个人,看样子,正是医生褚冥。 邵筱苔走过去时,分明看见褚冥眼中有泪光闪过,她心中一惊,叫他:“秦广王?你是来送她的?既然记得她,为什么又不相认。” 褚冥道:“姑娘你认错人了,不过你说的秦广王,我倒是听说过关于他的一个故事。说是秦广王爱上凡人女子,为其改了生死薄,犯了地府条例,堕入轮迴往生百次,且不得与她相认,否则他们的下场便是灰飞烟灭。秦广王约定与女子在望乡台上相认,同入轮迴,女子便在望乡台上痴痴地等。秦广王不得与女子相认,所以每每轮迴,都不登轮迴台。他以为女子等的倦了,便会投胎转世,只是没想到女子如此坚决,一世一世的等。可人有阳寿,鬼有阴寿,待到秦广王轮迴往生百次,这女子的阴寿也早就耗尽,逃不过灰飞。也只有让女子心死,才能入了轮迴,免去灰飞的命运。” 第129页 “所以,秦广王是骗了她。他每次轮迴,都没有喝那一碗孟婆汤,是不是?” 褚冥笑了:“百次轮迴,无论哪一次,他都不会喝那一碗孟婆汤。” 褚冥转身离开,医院的凉亭里,只剩下了邵筱苔一人。她听到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回过头去,瞧见刘浩泽气喘吁吁跑来,邵筱苔笑着投入了他的怀抱。 邵筱苔想,现下罗音可是已到了地狱?她还会不会再等上望乡台,仰望人间,最后看一眼她的爱人?她在那里呆了那么多年,等了那么多年,一直抬头仰望那个男人,一世又一世。可男人几世轮迴,盼而不归,归而不往,从未登上过望乡台。她以为他背弃了誓言,却不知每每奈何桥头过,孟婆婆见到他,都会恭敬地问一句:“秦广王,这次轮迴,要和老朽的汤吗?” 他亦会微笑回答:“对不起了孟婆婆,这一次,我依旧不能喝你的汤。” 他抬脚入轮迴前,总会回头看上一眼。丰都鬼城里,望乡台最高,总有一抹红色在他视线的尽头飘摇,新鬼在身后窃窃私语:“看啊,那就是红衣夜叉!” “她在那里做什么?” “等人!” “等谁?” “嘘!这是地狱禁忌,不能说!” 他嘆息一声,再入轮迴,把这一辈子过完,他又能再瞧上她一眼了。只盼这一世过得快些,再快些…… 第五十五谈、销魂板砖 宁樾刚一上线游戏便收到一条消息,有人要加他为好友,名字挺有意思,叫销君魂。宁樾特意瞟了一眼他的职业,是个丐帮,而宁樾的职业则是刺客,说起来都属攻击系。 宁樾通过了销君魂的好友申请,两人连着另外三个临时加入的游戏玩家一起组队下了几次副本,几人配合默契,尤其是宁樾和销君魂,简直像是一起配合了多年的搭档,宁樾对他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一出副本就要了他的qq。 那之后,宁樾和销君魂又搭档打了几个通宵游戏,宁樾发现了销君魂一个挺有意思的习惯,就是他玩游戏的时候挺习惯拍砖,或者说只用拍砖这一个技能,可就这一个技能,也是拍得出神入化,宁樾开他玩笑,常叫他板砖兄弟。 销君魂通常上线时间比较晚,接近午夜,宁樾通常是等他来了才一起下副本,倘若有别的游戏玩家来邀请,他也是不组队的,因为他觉得跟销君魂在一起搭档才顺手,若是换了别的玩家,没有这么默契的配合度。 一次,销君魂上了线,宁樾q他:板砖兄弟,你也是xx市的啊! 销君魂回答简洁:嗯! 宁樾:那我们可以面基啊,没事儿也可以一起出去玩儿! 销君魂:嗯! 这么说他算是同意了?宁樾很兴奋,选了好几天面基地址,最后定在国贸大厦的满记甜品屋,因为他记得销君魂曾经提到过一句喜欢吃甜食。宁樾兴沖沖找销君魂约时间,可销君魂竟然接连消失了许多天,再上线时,已是一个星期之后。 宁樾:去哪儿了板儿砖? 销君魂:出差! 宁樾:那咱们面基的事情…… 销君魂:再说,先游戏! 宁樾发现,销君魂对游戏有一种近乎狂热的痴迷,玩儿一个通宵都不带喘气儿的。宁樾带上耳机,进入游戏界面,与销君魂一起下了副本,奇怪的事情便在这时发生了。 游戏界面都是3d视角,宁樾本应是操纵着自己的角色在里面移动,可是就在进入副本的那一剎那,他发现周围的景物都是真实的。他正想伸手去摸摸一旁的大树,销君魂忽然在旁边低声提醒:“当心!” 宁樾的面前,一块板砖飞了出去,正中前方鬼鬼祟祟蹿出来的小怪! “这怎么回事,不是正玩儿着游戏呢么?”宁樾一边躲着小怪的攻击一边问。 “是正玩游戏啊,你专心点!”销君魂叮嘱着他,又是一块板砖飞了出去。 宁樾这一回头,吓了一跳,林子里不知何时多出了好几只小怪,已将他二人团团包围了起来。宁樾吓得就往销君魂身后躲:“我的意思是咱们不是玩着网路游戏么,怎么变成真的了?” 销君魂诡异一笑:“真的才够刺激!刺客,快拔剑!” 他这一说倒是提醒了宁樾,宁樾这才想起来自己的装备里有剑,当下拔出对着向他冲来的小怪就是一剑,鲜血喷上他的脸,热乎乎的,吓得他握剑的手抖了抖:“妈呀!玩儿真的!” 还不容他迟疑,小怪们发起了新一轮攻击,宁樾还未来得及想自己的技能,身体已经本能地做出了反应,刺客技能不断使出,小怪一个个被他击倒,而身边是销君魂的板砖,一块又一块,让他看得眼花缭乱。 这一趟副本打得痛快,宁樾渐渐也上了瘾,和销君魂打了一个通宵也不愿离开,当他又一次拉着销君魂要进森林时,销君魂拍着手里的板砖,停下了脚步:“天快亮了!” 宁樾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不远处似乎有一个巨大的玻璃屏障,而屏障后面正端坐着头戴耳机的自己,依稀有曙光打在了屏幕上。 原来自己仍坐在电脑前面,那游戏里的自己又是怎么一回事?宁樾一头雾水,扭头要问销君魂,可销君魂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离开,只留下地上一块板砖。宁樾捡起板砖,就觉得有刺眼的光芒照进来,他忙用手臂遮住眼睛,待光芒消失,他四下一望,自己正坐在书房的电脑前,头戴耳机,腰酸背痛,是保持了一个晚上姿势的后遗症。 第130页 刚才发生的一切难不成只是自己的幻觉?他和销君魂在游戏里真真实实的厮杀了一夜,难不成只是因为注意力高度集中?宁樾无法解释,正想q销君魂问个清楚,一动滑鼠,碰着了个硬邦邦的东西,正是销君魂的板砖。 原来那都是真的!他真的进入了游戏的世界!宁樾异常兴奋,拿着板砖瞧来瞧去,他发现了一行地址。像是用细铁丝划上去的地址,清清浅浅,随时都可能消失。宁樾立刻拿笔把地址记录了下来,打算去瞧瞧。 便在这时,销君魂的qq头像开始闪动,弹出了一条消息:“陪我玩儿一百天游戏,我会告诉你一个秘密。至于那个地址,现在还不是时候。” 宁樾觉得销君魂越来越神秘了,可一夜的游戏让他也上了瘾,这瘾远比地址更具有吸引力。他敲动键盘,回了个“好”。 地址被他暂时放在了一边,他每天白天睡觉,晚上通宵,日子过得颠倒。可在游戏里和销君魂并肩厮杀的快感让他着迷,在那个世界里,他仿佛是一名真正的刺客,所向披靡,他觉得自己是个英雄。 怎么形容这种感觉?他想了许多词语都无法表达,最后还是销君魂的id启发了他。是的,销魂,这游戏让他有一种销魂的感觉,在三次元的世界里百无一用平平庸庸的他能在二次元世界里成为英雄,这感觉太过销魂。 或许销君魂找上他宁樾,这是命中注定。 当游戏进行到第九十九天的时候,宁樾头脑里忽然蹦出来了一个想法:倘若他提前去了那个地址会怎样?会不会看到销君魂的真实面目?他喜欢出其不意,所以他要来个突然袭击。 他请了朋友来家里替他代打游戏,自己则趁着夜色摸去了板砖上留下的地址。那是一栋挺老式的居民楼,厕所和厨房都是公用。从外面看它的模样,灰头土脸,有些房间的窗户都已没有了,墙上用白粉刷上了一个大大的拆字,看来是要拆迁的危楼。 地址在最高层,楼梯的灯已坏了,宁樾用手机照明,悄悄来到那户人家前,心抑制不住的狂跳。 就在这时,他听见了敲击键盘的声音,噼噼啪啪,连续而富有节奏,是游戏玩家在使用惯常的几个技能时才会出现的情况。 找到了! 宁樾大喜,正琢磨着怎么进去,却忽然发现门竟是虚掩着的。他一手握紧了板砖,一手小心翼翼的打开门,走了进去。 这是一间不过十几平米的小屋子,正对着门摆放着一张书桌,上面的电脑屏幕显示着游戏界面,销君魂的乞丐正往小怪身上拍砖,而键盘上的键不停的被按下又弹起。 可是电脑面前没有人! 门“啪”的一声关上了! 宁樾吓了一跳,忙去开门,可门却关得死死的,但那门上没有锁! 宁樾举起手中的板砖,惊恐的看着四周:“是,是谁在装神弄鬼?” 电脑屏幕忽然间一闪,游戏退出,屏幕上自动打出了一行字:宁樾,你违反了游戏规则。 “你是销君魂?” 电脑很快回答:我是魂,要吃你的魂。 宁樾觉得全身血液都凝固了,举起板砖便向电脑砸去,谁知板砖在空中转了个圈,直直掉在地上。房间里响起一串诡异的笑声,正是销君魂的笑声。 电脑噼噼啪啪,写道:一百次游戏,我建立了一个虚拟世界,你表面是在里面战斗,其实是在被我蚕食魂魄,吃了你的魂,我便能一直存在下去。只是可惜了,只差这最后一天,不过既然你送上了门…… 笑声越来越放肆,宁樾不停的拍打着门,希望有人能听到救他出去。就在这时,他身后忽然出现了一个影子,一个和他差不多年龄的男人的影子。 “来,让我吃了你!”他说。 这之后,这个房间里,再没有一丝一毫的动静。房间又恢復了最初的模样,一台电脑的显示屏亮着,在游戏的世界里,一封好友申请被发到了一个新的id 里。 宁樾如果在来之前百度一下这个地址便会知道,关于这个房间,有一个故事。在这座城市的大学读书的赵某,因沉迷网路游戏而多次挂科,被学校勒令退学。他无所事事,在老式居民楼里租了个不到十平米的小屋,窝在里面玩游戏,一玩便是几天几夜不出门,后来因为连续通宵不幸猝死。家人来这里领回他的尸体,却没有带走他的电脑,而因为居民楼太过老旧,即将搬迁,他的东西就被户主留在了那里,却没人想到,一同留下的,还有他的灵魂。 销君魂这个id,其实在丐帮这个职业里是个响噹噹的名号,只差一步便能成为神话。那少年希望有朝一日成为职业游戏竞技选手,只是可惜了,他再没这个机会。因为留有执念,所以他的灵魂便在这个小小的出租屋里徘徊不去,拥着销君魂的id创造了一个虚拟的世界,吸引着无数渴望成为英雄的游戏玩家在里面沉沦,蚕食他们的魂魄,好让自己的灵魂得以永生,好让销君魂这个id成为游戏里的神话,圆他未完成的梦。 第五十六谈、落跑新娘 林懿晗和男友雷雷大婚在即,两人去了本市最大的影楼“维纳斯”婚纱摄影拍摄婚纱照。影楼的店员很热情,递上一杯热茶,抱来厚厚的图册让他们挑选,还帮着介绍各种套餐,很是贴心。 他们这座城市临海,拍外景比较漂亮,所以他们两个选的套餐里外景占了很大比重。在选择内景的时候,两人有了分歧。雷雷比较偏爱正统的,而林懿晗则喜欢另类,维纳斯影楼里的婚纱照风格各异,有许多是别家影楼没有的,林懿晗看上的是一款暗黑系婚纱照,名叫“殭尸新娘”,是这家影楼的特色。 第131页 蒂姆伯顿导演的《殭尸新娘》是林懿晗的最爱,而影楼提供的婚纱照样片则恰到好处的还原了影片里面的场景,一样荒诞唯美,一样吸引人眼球。林懿晗一眼便看中,坚持要拍这一组照片。 雷雷则表示不同意:“结婚本来是件挺喜庆的事情,可你看看这殭尸新娘,婚纱破破烂烂不说,场景还那么诡异,像拍鬼片似的,多丧气。” 林懿晗向他撒娇:“可是我喜欢啊,你知道我最喜欢《殭尸新娘》的,拍了它我就圆满了。” 雷雷拗不过她,到底是自己的未婚妻,两人正是甜蜜的时候,自然是要宠的,雷雷一咬牙:“拍!” 婚纱照拍摄的日子定在周六,两人出外景拍摄折腾了一天,等回到了影楼已是晚上七点,还得继续拍内景。又是一番折腾,“殭尸新娘”系列被放在了最后,待得真正开拍,已是十点的光景。 换上破烂的婚纱,画好浓厚的烟燻妆,影棚铺满枯骨,打出幽蓝的光。林懿晗和雷雷携手站立,眼角余光瞄向对方,身后是一轮皎洁圆月。摄影师按下快门,灯光闪过,画面定格,正是《殭尸新娘》的经典海报造型。 不知为什么,林懿晗在拍摄的时候总觉得自己就是那个殭尸新娘,被贪财的爱人所杀,以为自己就要重拾幸福,不想到头来仍是一场空。她成全了那一对恋人,自己化成千万只蝴蝶离去,从此也得到了解脱,再不用长眠于泥土下,日渐干涸。 林懿晗全身心投入,得到了摄影师的好评。当终于拍完了最后一张照片,她竟忍不住哭了起来,脑子里迴响的是殭尸新娘的台词:我爱你,维克特,但你不属于我。 婚纱照洗出来,就属这一组“殭尸新娘”最让林懿晗满意,她把里面海报造型那一张放大了挂在家中墙上,雷雷每每看见了都摇头:“这照片太黑暗了!” 黑暗归黑暗,可林懿晗就是喜欢。她常站在照片面前发呆,嘴巴里念念有词,是《殭尸新娘》里的婚礼誓言:“我将用这只手带你走出困苦与忧伤。你的酒杯将永不干涸,因为我将成为你的生命之酒。用这支蜡烛,我将照耀你的路,拯救你于黑暗。用这戒指,你愿做我的新娘吗?” “我愿意。”她自问自答。 雷雷笑林懿晗神经质,却没有想到,婚礼当天竟出了一件事情,新娘林懿晗落跑了! 原本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林懿晗挽着父亲在婚礼进行曲中缓缓步向雷雷,当父亲牵起女儿的手要将她託付给雷雷的那一刻,林懿晗忽然甩开了雷雷伸出的手,一字一句道:“我不愿意。” 雷雷、新人双方的父母以及台下的宾客全都震惊了,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就见林懿晗诡异的一笑,举起了自己的左手:“我已经答应了别人的求婚,雷雷,你迟了。” 她微笑,转身跑出了礼堂,周围的人都催促雷雷赶快去追,可雷雷却像丢了魂儿一般愣在原地。他刚才清清楚楚看见林懿晗的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戒指,不是他送的钻石戒指,而是一枚骷髅戒指,对他露出嘲讽的笑意,仿佛在说:“你输了!” 雷雷心中升腾起一股莫名的恐惧,一个词不停地在耳边迴响,那是殭尸新娘。 谁也不知道林懿晗跑去了哪里,原本喜庆的婚礼变成了一场闹剧。宾客们陆续离开,都在窃窃私语:“看不出来啊,林懿晗可真大胆,做了落跑新娘,真像拍电视剧。” 与此同时,一辆计程车正飞快地驶向城市的郊区,司机不时瞄两眼后视镜,试探性地问那个穿着婚纱,一脸笑容的女子:“姑娘,去郊区做什么?” “结婚!”林懿晗不假思索回答。 “结婚该有新郎车队来接的啊!” “我的新郎只在晚上才出来。” 神经病?司机摇摇头,不再搭理她,眼看就要到了郊区,司机一想,不对啊,郊区都没什么人,就几处废弃的老旧别墅,等着扒掉盖新楼,到这里结哪门子婚?这女的说新郎只在晚上出来,该不会是冥婚吧? 他越想越觉得渗,从后视镜里瞄林懿晗,她正在上妆,太浓的烟燻妆,看起来像鬼,司机吓得赶紧把目光移了回来,一路飙车来到目的地,收钱走人。 林懿晗看着面前早已荒废的别墅,提着裙摆慢慢朝里面走去。心中仿佛有个声音在指引着她如何前行,她径直来到二楼,推开其中一个房间的门,那里正摆放着一口棺材。 棺材是欧洲中世纪常见的款式,很容易让人想起沉睡的德古拉伯爵。林懿晗在拍完殭尸新娘的婚纱照后就时常会听见一个男人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男人邀请她到自己的官邸,并且献上一枚骷髅戒指,请她成为自己的妻子。 男人的声音极具蛊惑,让她如喝醉了酒一般沉迷。林懿晗答应了他的求婚,摘下手上雷雷送的钻戒,换上了这一枚骷髅戒指,在婚礼举行的当天背叛了雷雷,做了落跑新娘,转而投送他人怀抱。 那个男人长得什么模样? 林懿晗推开棺盖,露出沉睡中男人的面容,皮肤白皙得可以看见下面蜿蜒的血管,林懿晗忍不住伸出手指触碰,男人的皮肤冰凉,没有一丝温度。 “接下来该如何做?”她问。 “等。”耳边响起了男人的声音。 第132页 林懿晗抱膝坐在了棺材边上,从手提包里翻出了一张照片,正是她拍的殭尸新娘的婚纱照,只不过有雷雷的半边却换上了另一张面孔,是这个躺在棺材里的男人的面孔。 他是殭尸,而林懿晗则是他的新娘。 林懿晗静静数着时间,窗外天色渐暗,林懿晗不知不觉竟睡着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忽然觉得冷,一双手覆上了她的面颊,将她从睡梦中唤醒。 男人白皙的面孔在黑暗中散发着淡淡的幽光,他伸手向林懿晗邀请:“我将用这只手带你走出困苦与忧伤。你的酒杯将永不干涸,因为我将成为你的生命之酒。用这支蜡烛,我将照耀你的路,拯救你于黑暗。用这戒指,你愿做我的新娘吗?” 林懿晗似着了魔,机械的点了点头,如同她先前无数次在家中对着婚纱照做过的那样:“我愿意。” “过来,我的新娘。” 林懿晗将手放入男人的手中,男人要携她同入棺椁,房间里忽然变了色,四处泛起幽蓝的光,满地枯骨,窗外一轮满月,很皎洁。 这场景似曾相识,林懿晗记得她和雷雷拍婚纱照是就是这样的布景。 雷雷! 林懿晗想起这个名字,心中忽然一阵刺痛,她脑中的混沌慢慢消散,一切都开始变得清明,她不是该和雷雷走在婚礼的殿堂么,为何会在此处? “怎么了,我的新娘?”男人问。 一语惊醒,林懿晗扭头看着这个皮肤异常白皙的男人,吓得抽回了手:“你是谁?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你是我的新娘啊。”男人极其优雅地鞠了一躬:“你已答应了我的求婚,我们结了契。” “怎么可能,我的丈夫是雷雷!” “你忘了么,我的新娘,你曾在家中无数次与我对话,你说想来到我的身边,我便答应了。” 林懿晗想起来了,自她和雷雷拍完婚纱照,这个男人的声音就总在耳边迴荡,蛊惑着她,引诱她进入陷阱,最终在婚礼上抛弃雷雷,成为落跑新娘。 “你是谁?你究竟想要做什么,为什么骗我过来?” 男人伸出一个手指,慢条斯理道:“别着急,我的新娘,我们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来。首先,我是谁?我是你的丈夫,这片土地的主人,很久以前,别人都叫我r伯爵。其次,我没有骗你,我在这里睡了这么久,总觉得还需要一个女主人陪伴,这个女主人需要喜欢我们的生活环境,你拍了那一组照片,爱不释手,很显然,你也爱这个环境。满地枯骨,多么美妙,不是么?” 林懿晗又后退了几步:“你究竟是不是人?” r伯爵歪着脑袋想了想,回答:“是,也不是。你倒提醒了我,你的身体太过温热,需要做些改变。过来,我的新娘。” 他再一次伸出手,面带微笑,露出了他的獠牙。 林懿晗忽然想起了西方的传说,关于沉睡着的德古拉伯爵的传说,难不成面前的这个男人,竟然是一只吸血鬼? 这里一刻也不能多呆,林懿晗扭头便跑,却被r伯爵更加快速的抓住,他瞧着林懿晗脖子上的血管,顿时闻到了新鲜血液的香气。他好饿啊。 r伯爵张开了嘴,獠牙对准,狠狠咬了上去! 可是,他的獠牙在离林懿晗的皮肤一寸处停了下来,惊恐的看向自己的胸口,一根尖锐的骨头已经毫不留情的刺进了他的胸膛,正中那一颗再无法跳动的心脏。 r伯爵脸上开始出现裂痕,他浑身变得僵硬,如一个被打碎的瓷娃娃,重新摔回了棺材中去。 “没用的,用不了多久,我还会甦醒,等我来找你,我的新娘。”他呢喃着,重新闭上了眼睛。 林懿晗逃出这栋别墅,没命的狂奔,她的婚纱在逃命中被撕裂,她又一次在婚礼上落跑,这一次,是逃离一个吸人血的怪物。 她要快些回家,她的雷雷还在等她。 在她身后,别墅的房间里,棺材缓缓阖上了它的盖子。r伯爵还要在里面沉眠一段时间,待他恢復了元气,会再出去寻找善良的女子,诱她们去维纳斯影楼拍下那一组殭尸新娘的婚纱照,闪光灯闪过,新娘受到蛊惑,对耳边突然想起的陌生响男子的声音说出我愿意,便是与r伯爵签订了契约,她们终将从婚礼上落跑,来到他的别墅,打开棺椁,成为他的新娘,陪伴他永生永世。 他是无所不在的r伯爵,新娘们,请小心。 第五十七谈、绿妖萝 我相信,只要用力生长,尘埃里也能开出妖娆的花。 ——题记 季绵绵在这个公司工作了三年,仍是小职员一枚,名义上是办公室文员,可做的都是些打杂活计。譬如帮同事复印文件,整理资料,核对信息等等,还时常加班,都是同事犯懒不愿意做的活计就堆给了她,她不会拒绝,保质保量完成,却是让同事受到领导的表扬,而她则依旧每天默默无闻缩在格子间的角落里,不会被领导青睐一眼。同事们私下里都叫她好好小姐,口头禅无一例外都是:“好好小姐,帮帮忙哟!” 季绵绵觉得自己就像是办公桌上那盆绿萝,生命力顽强,一点点水就可以存活,哪怕空气再糟糕,也能枝繁叶茂。绿萝是季绵绵上班第一天带来公司的,办公室的格子间冷冰冰,她希望有一些绿色,花店的老闆给她推荐了绿萝,说它不用费心照顾,吸毒效果也好,最适合办公室摆放。 第133页 店老闆说的没错,绿萝果真是生命力旺盛的植物,三年里已经长了不少,绿叶顺着她的桌子垂下,已快接近地面。同事经过的时候都啧啧称赞:“这玩意儿长得真好,哪儿买的,我也养一盆。” 于是,办公室里人人都养起了绿萝,可都没有季绵绵的绿萝长得好。同事个个都懒,养绿萝只是图个兴趣,自然记不起来照顾,季绵绵又承担起了照顾绿萝的工作。她每天第一个来办公室,给绿萝浇水,打扫卫生,同事们来时办公室已是干干净净,他们唿吸着新鲜的空气,道一声早安,又是一声声唿唤:“好好小姐,帮帮忙哟,这份文件要复印一下。” “好好小姐,我都快忙死了,帮帮忙哟,这个策划帮我做一下。” “好好小姐,一杯摩卡谢谢,帮帮忙哟!” “好好小姐!” “帮帮忙哟!” 季绵绵忙得天旋地转,同事们一个个下班离去,拍拍她的肩膀:“好好小姐,任重而道远。” 任重而道远的季绵绵一个人在公司加班,只她桌子上亮着一盏小檯灯,绿萝的翠叶在眼前晃来晃去,她片刻休息,喃喃自语:“三年了,为什么还不开花呢?” 店老闆说,绿萝花属于西藏特有珍贵植物,家养的绿萝一般是不开花的,所以绿萝最大的梦想是开出美丽的花来,它为此顽强生长,这便是它旺盛生命力的源泉。 多好啊,季绵绵想,只要用力生长,尘埃里也能开出妖娆的花来,绿萝是,她也是。 她有一个梦,梦里的她再不是好好小姐,她昂一昂头,也能做别人的女王。 黑暗里,绿萝抖抖叶子,努力向外又生长了一些,缠绕上季绵绵的脚踝,好像在说:“看,我们是一样的呢。” 是啊,他们是一样的,绿萝将周遭的毒气统统吸入自己的身体里,而季绵绵是好好小姐,将别人的请求统统拥入自己的怀抱里。他们没什么不同。 这一晚,季绵绵在办公室加班太晚,累得睡着了,早上惊醒,眼看着同事就快过来,她忙去卫生间洗了把脸,出来时听见几个同事在聊天。 “小李,你资料准备好了没?” “昨天交给好好小姐了,她应该弄好了。”小李走到季绵绵办公桌上翻着文件瞧着,忽然骂了起来:“搞什么!季绵绵她整我,文件一个字都没写!” “不是吧,好好小姐罢工了?”同事小张也走过来看:“还真是的,看不出来啊,软骨头也有罢工的一天,我看你还是趁现在赶快准备吧!” 小李骂了几句脏话,季绵绵听着,立刻红了眼眶,觉得很是委屈。她刚想出去解释自己昨晚实在是忙不过来,就听见小李忽然慌慌张张的大叫起来,原来是他不知怎么突然说不出话来,只能啊啊啊的哼着,像个哑巴。 同事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弄得不知所措,围着小李想问他情况,一张嘴,竟然也都说不出来话了,大家急得一头一脸的汗,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失了声。 季绵绵忙走出来关切的问:“这是怎么了?” 几个同事着急的伸手比划着名,动作看起来异常滑稽,季绵绵只好劝他们赶快去医院,她会替他们请假。同事感激的对她点了点头,一起去了医院。 怪事便是从这一天拉开了帷幕。同事陆陆续续来上班,公司又进入了忙碌状态。不多时,便有熟悉的声音飘来:“好好小姐,帮帮忙……” 季绵绵循声扭头,却见叫她的同事愣在那里,嘴巴徒劳的一张一合,却是发不出一丝声音。他的状况,和早上那几个同事一模一样!自然,他也向公司请了假,去了医院。 季绵绵开始觉得有些不对劲了,办公室里好像瀰漫着一种诡异的气氛,有一种不知名的病菌正在悄悄扩散,让人变成哑巴。 人人自危,可谁也没有季绵绵胆战心惊,因为她发现了一个秘密。所有失了声的同事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叫了季绵绵:“餵!好好小姐,帮帮忙!” 帮忙?帮什么忙?他们再说不出。 这仿佛是一个魔咒,但凡说出季绵绵的名字,女巫便夺去了他们的舌头。 办公室里的同事一个个离开去了医院,工作堆积,领导发了怒,目光这时才瞟到缩在格子间角落里埋头苦干的季绵绵:“那个小季啊,你来我办公室一趟。” 领导把公司重要项目交给她,同事的工作也都暂时移交,季绵绵忙得像个陀螺,没日没夜窝在办公室里,却再没有觉得办公室里压抑,空气好像格外清新,她便是忙着,也是快乐的。 她没有注意到,桌上的绿萝又长得茂盛了许多,叶子已在办公桌下面蜿蜒来回,绕过每一个同事的桌子,在里面织出一张巨大的网来。同事们坐在桌前办公,绿萝的叶片会偶尔扫过他们的脚面,痒痒的,让他们喉头间唿之欲出的“好好小姐”被挠了回去,从此往后,季绵绵落得了清静。 一个星期后,失声的同事陆陆续续康復,回到公司,却发现公司已是惊天变化,季绵绵因为临危受命且干得出色,被升了职,就要搬离这狭小的格子间,进入属于自己的专有办公室。同事们笑着道恭喜,心里却是鄙夷:“哼!先前不还是个好好小姐么,怎么改头换面了?” 第134页 不能想,好好小姐四个字一旦在心里念出,就觉得喉头养得很,好像又濒临失声状态,于是赶忙把想法缩回去,脸上的笑容扯得更灿烂,那痒的感觉方才消失了。 季绵绵收拾桌子,要把绿萝搬到新的办公室。绿萝蜿蜒在桌下的枝叶悄悄收回,全部顺着根茎收回泥土里,又变成了刚好垂到地面的长度,既然恶言恶语已被叶子净化,它便收回它的咒语,还给这些自傲的人声音。 季绵绵在搬起花盆的时候,惊讶发现,这一盆绿萝竟然开出了花来。 果然没错的,只要用力生长,尘埃里也能开出花来,绿萝是,她也是。 这城市的天空日渐雾霾,再看不见骄阳,再看不见星星,无数好好小姐缩在格子间里,日日对着电脑屏幕,对人微笑,接过一个个不属于自己的任务。她们就像绿萝,吸食着周遭里的人造毒气,将空气洗得清新,她们心里怀揣着一个梦想,她们坚信,只要用力生长,尘埃里也能开出花来,她们是如此的笃定。 可有谁知道,绿萝的花语是坚韧和善良,它被称为生命之花,要求的很少,回报的却很多。就如同好好小姐,在你递上请求时,微笑着,道一声好。 希望终有一天,绿萝能在尘埃里开出妖娆的花,希望终有一天,好好小姐能昂首挺胸,成为女王。希望终有一天,你能衷心地向她们道一声“多谢”。 第五十八谈、喜蛛 庄芋婷搬了新家,乔迁第一天,朋友们来她家庆祝,庄芋婷做了几个拿手好菜,大家围坐在一起吃饭聊天,气氛很是热烈。 席间,有朋友去卫生间,不多时便听见她的尖叫,庄芋婷忙过去查看,只见卫生间黑漆漆的,朋友靠墙而立,吓得脸色苍白:“有,有鬼!” 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一个巨大黑影在卫生间蠕动,手脚纤细,庄芋婷也被吓了一跳,去按电灯开关,却没有反应。 “应该是灯泡烧了。”有男人说,也不怕那黑影,自告奋勇换了灯泡,开灯一看,卫生间里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 只在黑暗里出现,可不就是鬼么,女人们的脸个个变了色,男人们依旧淡定,在卫生间里查看,一个男人忽然笑了起来:“你们女人就是胆小,过来看看吓着你们的罪魁祸首究竟是谁!” 庄芋婷大着胆子上前,见墙上趴着一只挺大的蜘蛛,正吐丝结网。方才的黑影正是它的影子,小区里路灯的光照进卫生间,光影变幻,蜘蛛的影子便被放大了多倍,看起来就像个怪物,所以才吓到了人。 女人们都长舒了一口气,庄芋婷自言自语:“我明明把房子打扫干净了啊,这蜘蛛哪儿来的?”她要把蜘蛛扔出去,却遭到了朋友的劝阻:“这蜘蛛可不能扔,它是喜蛛,保家护宅的。” “还有这种说法?”庄芋婷虽然不信,但也打消了把蜘蛛赶走的念头:“只要它不把我的房子都结成网,想待就待吧!” 庄芋婷不信鬼神,所以也不相信一只小小的蜘蛛便能看宅护院,不过自她搬来新房,倒是好运连连,甚至也有化险为夷的时候。有一次她所住的这栋楼遭了贼,邻居家的财物都被偷了,可偏偏她家没事。小偷本来也是瞄上她家的,可就在要从窗户翻入的时候一个不慎从楼上摔了下去,惨叫声惊醒了楼里住户,大家这才发现家中被盗,小偷被救护车送到医院,双腿摔了个粉碎性骨折。 大家都笑这个小偷没脑子,至于他这个惯偷为何摔下了楼去,没人去想。可这场风波过后,庄芋婷的身体出了些问题。她开始常常心慌,去医院检查,只是心律不齐,医生说是压力大所致,让她好好休息。她是个听话的病人,推掉了一切聚会活动,每晚九点准时睡觉,可情况并未有太大好转。 庄芋婷常在睡梦中听到家中有人走动的声音,像是巡逻,脚步声走到她床边便停了,后半夜她便会睡得很舒服,夏天竟然连蚊虫也不来叮咬。她不信风水,却开始暗暗赞嘆自己的眼光好,买的房子有好风水,所以百毒不侵,百鬼不扰。 庄芋婷做了一段时间宅女后,朋友们不满了,买了食物饮料登门拜访,要彻夜狂欢,大家谈笑风生,快到午夜的时候,忽然有人提议要玩个游戏。游戏其实挺简单,就是四个人站在房间的四个角落里,然后依次走到上一个角落去拍那里站着的人的肩膀,倘若走到角落里没人,便要一直走下去。庄芋婷在网上看到过这个游戏,说是有人玩儿过之后,会在屋子里发现原先并不存在的第五个人。来庄芋婷家的三个朋友中的一个女生王萌平时很喜欢看鬼故事,正好庄芋婷家有一件空房间,没有摆放任何家具,所以她才想在庄芋婷家玩儿这个游戏,看看究竟会不会出现第五个人,说到底也是好奇心在作怪。 庄芋婷立刻反对:“不行,那个房间不能用,我们在客厅玩儿好了。” “可是客厅有家具挡着路,玩儿不成啊!”王萌凑过来:“婷婷,你该不会是害怕吧?” “就是!你不是不信鬼的吗?玩儿玩儿也没什么,我也挺好奇的。”另一个朋友附和。 见朋友们跃跃欲试,庄芋婷也不好扫了他们的兴,只好拿钥匙打开那个空房间,自己先进去:“你们等等,我收拾一下。” 第135页 “不就是空房间么,还收拾什么?”朋友们不解,可主人发了话,也只好耐心等,过了大约十五分钟,庄芋婷才终于打开了门:“好了!” 房间里放了张带抽屉的桌子,一旁立了个扫帚,此时已被庄芋婷拉到了房间正中央,正好给他们腾出了走路的空间。四个人在房间的四个角落站定,庄芋婷的心开始紧张得狂跳起来,不知为什么,她总有种不好的预感。 “开始了。”王萌小声提醒着,自己当先走了出去,到上一个屋角,拍了拍周慧的肩膀,周慧开始移动,拍的是徐亮的肩膀,最后轮到的才是庄芋婷。因为此时王萌最初所站的墙角已经空了,所以庄芋婷要咳嗽一声,表示这个地方没人。所以,每走一圈下来,都会有一个人咳嗽一声。 几个人都挺紧张,房间里没一人说话,走着走着,庄芋婷忽然觉得有些不大对劲了,她已经很久没有再听见咳嗽声。她忍不住回头向四个墙角看去,每一个墙角都站着人,而房间里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第五个人,正在走着。 那第五个人走过来,拍了拍庄芋婷的肩膀,一个颤抖的声音忽然响了起来:“婷婷?你,你不是应该在对面的角落里么?” 庄芋婷回头,王萌正惊恐的看着她,顺着王萌手指的方向看去,对面角落果真站着另一个庄芋婷,正在朝这边微笑。 王萌吓得尖叫起来,周慧和徐亮也发现了不对劲,跑到王萌身边,警惕的看着两个庄芋婷,脸上的恐惧显而易见。 “我不要再呆在这个鬼地方了!”王萌夺门而出,周慧和徐亮紧随其后,如见了鬼一般。 另一个庄芋婷始终微笑着,向庄芋婷招了招手。她是无端出现的鬼魅,不知心中筹谋着什么。 “你究竟想怎么样?”庄芋婷不知哪儿来的勇气,沖鬼魅喊道:“这下好了,我朋友看见你了,他们会认为我家闹鬼!” 鬼魅天真的道:“可是我就是鬼啊,你已经有好久没有陪我聊天了,小的时候……” “别提小时候!你是想提醒我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吗?我知道了,不用再说了。庄羽雅,我感激你,我谢谢你,你还想怎样? 庄羽雅看着她,很是无辜:“我只想让你陪我说说话……” “我跟一个鬼有什么好说的!” 庄羽雅委屈的垂下了头,她身后忽然生长出来影子,映在冷冰冰的墙上,身躯庞大,有细小的脚,空气中结出透明的网来。 “你,你想要干什么,你要杀了我?”庄芋婷吓得往门口挪,随时准备逃跑。 “不是的,”庄羽雅连忙解释:“我只是觉得孤单,想找你说说话。” “看看你现在的样子,你是个怪物!” “因为我的灵魂快不行了,只有寄生在蜘蛛的身体里,灵魂才不会消散,我想陪着你。”庄羽雅说:“我怎么会杀你呢?我们是亲姐妹啊,一起在妈妈的肚子里长大,一起出生,你心脏不好,而我刚一出生便已夭折,我的心脏给了你,我们是一体的。小的时候,我们不是玩儿得很好吗?你说要给我很多很多爱,你说我们要永远在一起。你的每一处房子里都会给我留一个房间,可是我却越来越觉得孤独。你把我锁在里面,不想见我了。你在害怕我,是不是?” “我没有!”庄芋婷狡辩。 “我们是孪生姐妹,你想的什么我怎么会不知道呢?”庄羽雅一步步朝她走近,伸出了双臂:“姐姐,抱抱我吧!” 庄芋婷悄悄的朝后退了一步,心跳得厉害。 庄羽雅明白了,淡淡一笑:“姐姐,放心,我以后不会来打扰你了,不过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守护着你。我们是好姐妹啊!” 她微笑着,似星光一般碎成千片万片,最终消失在这间空荡荡的屋子里。角落里,那影子依然存在着,是在地上爬行的大蜘蛛,被外面的光线照着,影子被放大了数倍。 原来庄羽雅就是这只蜘蛛,庄芋婷忽然想到不久前从自己窗口摔下去的小偷,心中有了一个想法,会不会他是因为看到了蜘蛛巨大的鬼影,被吓住了,这才摔了下去? 庄芋婷觉得有些后悔,她是不是做错了? 她走到房间中央,打开柜子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了一个相框,里面是一张b超照片,小小的她和庄羽雅蜷缩在妈妈的肚子里,相互依偎。可是她们一生下来就身体虚弱,她心脏不好,庄羽雅只活了一天便夭折,医生便为她做了手术,把庄羽雅的心脏移植到了她的身体里,她从此得以存活。 她慢慢长大,总能看见一个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小姑娘,小姑娘叫她姐姐,她们一起玩耍,一起长大,她知道那是她的妹妹,可大人们看不见,妹妹只活在她的眼睛里。 年幼的她向妹妹承诺,她们要永远在一起,以后不论到哪里,她都会给妹妹留一间房间,让她有个家。可是后来,她害怕了,妹妹的灵魂和她一起成长,在她家中飘来飘去,她害怕了。所以她开始远离,把妹妹的灵魂锁在屋子里,不让她出来。只是没想到,妹妹附身在蜘蛛身上,走出了房间,依然陪伴在她的身边。 这间上了锁的屋子开始结出蜘蛛网,密布在房间里,是妹妹无聊时的游戏。这让庄芋婷更加害怕,所以当王萌提出要在这间房间里玩游戏时,她进去把那些蛛网全部扫了下来。只是没想到,庄羽雅还是出现了,和他们一起游戏,吓走了她的朋友。 第136页 妹妹是孤独了呵。 无论庄芋婷如何唿唤,庄羽雅都再没有出现。她忽然感觉到了孤独,是庄羽雅从前一直感觉到的孤独。她抱着相框哭了起来,从今往后,她得偿所愿,再无鬼魅骚扰。可是她却后悔了,她想她的妹妹。 庄芋婷之后的生活一直很平顺,运气好得出奇,像是有神明在冥冥中护佑。朋友们赞嘆庄芋婷家风水好,庄芋婷总是笑而不言。其实,在家中她看不见的地方,一直有一只蜘蛛存活,默默陪在她身边,看家护宅,给她庇护。据说这种蜘蛛是祖先的灵魂所化,保佑子孙平安,人们给了这种蜘蛛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喜蛛。 第五十九谈、扫晴娘 俞涓每天出门上班都能在楼道里遇见保洁阿姨在打扫楼道,保洁阿姨挺热情,见面都跟她主动打招唿,一来二去,两人也算熟识。这一阵子进入了梅雨季,天气不大好,总是阴雨绵绵的,搅得人心情也跟着烦躁起来。正好恰遇上公司接了个大项目,俞涓每天忙得焦头烂额,下班回家也都是八九点光景,还好她开车,免去了在公交车站冒雨等车的尴尬。 俞涓住的是个挺高级的小区,所以物业管得很严,下雨难免泥泞,楼道里到处都是脚印和水渍,保洁阿姨也只能加班,一遍又一遍地拖着地。俞涓每每从地下车库坐电梯到达自己家所在楼层,开门都正好能看见保洁阿姨,微笑招唿:“小俞啊,又加班了?” “是啊王阿姨,你也加班?” “可不是嘛,这天气,糟透了!”保洁阿姨跟在俞涓身后拖着她的脚印:“回去早点休息,就不要再出来了。” 俞涓知道她是怕自己出来再踩脏了楼道,答应了一声,回家了。 这几天,俞涓觉得有些不安,因为她下班去地下车库取车,总觉得有人在暗处偷窥她,可回头去看,那目光却又消失。待得俞涓坐进车里,那感觉便又来了,有藏在暗处的人的目光如影随形。可这是她自己的车,怎么会有人进来?俞涓认为自己是长时间的加班所以神经衰弱,便没有太在意。 驱车驶入车流中,俞涓放着舒缓的音乐,因为下雨,所以这个时间还在堵车,俞涓不耐烦地玩儿着手机,不时抬头看看前方车辆,就这么瞟一眼的功夫,一张人脸在后视镜里闪了闪,惨白白的,正幽幽注视着她。 俞涓吓得手机都摔在了车座下面:“谁?”她扭头,后排车座空无一物,方才好像只是她的错觉。 她又仔细看了看,确认后座无人,正觉得纳闷儿,后面响起喇叭声,是别的车子在催促。俞涓赶紧发动车子,一路莫名其妙的回了家,到了楼下车库,她特意把车子仔仔细细查了一遍,连后备箱也不放过,得出的结论是:确实无人恶作剧藏在她的车子里。 她一定是神经衰弱了。俞涓想赶快上楼回家休息,快步走到电梯,却又觉得身后有人在看她,扭头仍是无人。 电梯总算到了,她迫不及待走进去,感觉到身后颳起了一阵阴风。电梯门就要阖上的那一剎那,忽然顿了顿,这才迟缓的关上了。 电梯里只俞涓一个人,却觉得有些压抑,她的影子映在门上,轻轻浅浅的一个轮廓。俞涓看着自己的影子,觉得电梯里也有阴风吹过,抬头看看,排风口却并没有在排风,那阴风是哪儿来的? 她觉得冷,两手揉搓着肩膀取暖,没注意到身后电梯的墙壁上,现出一张苍白的脸来,正对着她的后颈吹着气。 俞涓似乎也觉得身后有些不对劲,刚想回头,电梯门开了,保洁阿姨的笑脸突然露出来,吓了俞涓一跳。 王阿姨看到俞涓脸色不对劲,笑着打趣:“小俞啊,我吓着你了吧?看不出来你胆子这么小!” 俞涓如今神经高度紧张,已没空跟她玩笑,摆摆手就要回家,王阿姨忽然一把拉住了她:“小俞,别走。” 俞涓很是不耐烦,刚想甩开她的手,却发现王阿姨正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地面。俞涓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整个人瞬间呆住。原本拖得光洁的地面上是两排脚印,一排很明显,是俞涓的,高跟鞋的印记很明显。另一排却有些奇怪,像是有人赤脚踩在地板上。俞涓看了看王阿姨,她是穿着鞋的,很明显,这排脚印不是她的。 在她们的注视下,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周围光洁的地面上开始不断出现这样的脚印,一个接一个,将她们两个人圈在了脚印中。 明明没有人,为何会不断的出现脚印? “那,那是什么?”俞涓连声音也开始颤抖,王阿姨却很是镇定的拍了拍她的手:“没事儿,别怕,那是污秽。” “污秽?是鬼吧?”俞涓吓得快哭了:“怎么办?” 王阿姨随手拿过一旁墙边立着的大扫帚,对着那些脚印便扫了起来,一边扫一边念叨:“哪儿来的回哪儿去,这儿不是你们呆的地方,再胡乱吓人,莫怪我不客气!” 说来也怪,她就这么扫着,那些脚印竟不再向前移动,渐渐变得浅了。俞涓刚觉得神奇,就见不远处忽然间现出一张惨白惨白的脸来,幽幽注视着她,是她先前在车里看见的。 “啊!”俞涓惊恐的叫了起来,那惨白的脸的主人伸出了它的手,指着俞涓,冷笑着。 王阿姨抡起扫帚对着它就是一通挥舞,只听得一声惨叫,那张脸忽然变得支离破碎,不消片刻便烟消云散了。 第137页 王阿姨这才开始把地上已干结的泥泞扫在一起,仍是念叨着:“尘归尘,土归土,人走人路,妖走妖道,莫要回头望!” 俞涓战战兢兢问:“王,王阿姨,你这是在干什么?” “把这些污秽赶走!”王阿姨道:“梅雨季节就是讨厌,雨下得多了,阴气就重,那些小鬼就会来吸人气儿,你这些天熬夜熬得厉害,阳气弱,所以才会被它们给缠上了。” “那你怎么知道它们是污秽?你能看见它们?” 王阿姨确认了污秽已全部离开,这时才放下扫帚,神秘一笑:“因为我是扫晴娘。”她说完,从裤兜里掏出一个手握扫帚的布娃娃,递给了俞涓:“把这个挂在窗上,小鬼就不敢再招惹你了。” 俞涓接过那个娃娃,还要再问,王阿姨却摆了摆手,催她回家:“小俞啊,别忘了,我不过就是个保洁阿姨。” 这一场风波过去,俞涓把娃娃挂在窗前,这一晚果真睡了个好觉,第二天起床一看,天晴了。 以后她每晚下班,依旧能在楼道里看见忙碌的王阿姨,见她出来,挥舞着扫帚在她身上扫一遍,这才放她回家。遇到下雨的时候,王阿姨会格外的忙,她要一遍又一遍打扫着楼道,防止那些在阴雨天出来的污秽吸食人气,有她在,俞涓便安心。自然,俞涓也从未向别人说起她的身份,只有俞涓知道,这个普普通通的中年妇女其实是个扫晴娘的。她护佑着这栋大厦和大厦里的住户,保佑他们,百鬼不侵。 扫晴娘,手握扫帚的剪纸妇人像,民间用它祈求雨止天晴。雨天阴气甚重,污秽最爱聚集,但凡家中挂扫晴娘者,污秽远离,百鬼不侵。第二日雨过天晴,一家平安,都是它护佑的功劳。 第六十谈、聚魂江 这座城市里本来是有条江的。据上一辈的老人们说,那条江蜿蜒穿过这座城市,清澈的水滋养了好几代人。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一天,这条江不见了,只不过是一夜之间的事情,人们睡了一觉起来,推开窗子想唿吸唿吸新鲜空气,却惊讶发现江消失了,只剩下满地泥泞,证明着它曾经存在过。 这是件稀罕事情,从来没有听说过江还会消失的。政府派了人来实地考察研究,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江干涸了。至于为什么干涸,或许是因为城市污染太过严重,又或许是它因为某些原因无端蒸发,谁知道呢?科学家们提取样本,要投入研究。可是终究没有研究出个结果,过去了这么久,这条江也再没出现过。 后来,这条江所经过的地方做了绿化,也算是因祸得福,城市终于对环境起了重视。 魏娜娜的家就住在离这条江不愿的地方,她没有见过江的模样,只是在老人们的聊天中得知一二,她想,那条江还流动的时候,景色一定非常美。听说沿江有灯,入了夜便宛如一道银河,许多小情侣都喜欢在那里谈情说爱,尽管在那个年代,谈情说爱也仅仅限于对未来的憧憬和理想的描摹。 魏娜娜常在这地方写生,幻想那条江的模样,画下来,画了一幅又一幅,突然有一天,一个陌生的男子突然出现在了她的面前,指着她的画道:“这里有些不太对。” 魏娜娜看着这个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男人,有些不服气:“哪里不对?” 男人没回答,而是拿起了她的笔,在画上随意涂抹几处,道:“这才是这条江的样子。” 魏娜娜看着这幅画,惊讶的瞪大了眼睛,被男人修改过后的江好像流动了起来,阳光如碎金一般铺展在江上,涟漪阵阵,她好像听见了水流的声音。 “你是怎么做到的?”魏娜娜问他。 男人笑了,指了指自己的胸口:“因为它在我心里。” “少来,你跟我差不多大,怎么可能见过那江的模样?” 男人笑得更深:“我见过,那里是我的家。” 魏娜娜嗤笑:“你有妄想症?” 男人并没有生气,道:“你想看看吗,那条江的模样?” 魏娜娜点头:“当然想。” “那好,晚上十二点,我在这里等你。”男人说完,转身离开。 魏娜娜看着他的背影,很是狐疑,这人难不成是个神经病?看他长得蛮帅的样子,真是可惜了。 魏娜娜并未把男人说的话当真,可晚上躺在床上却辗转反侧,接近十二点的时候,她一骨碌从床上爬了起来,飞快的穿好了衣服,要去那条江所在的地方。 魏娜娜飞奔的时候,觉得自己也一定是病了。 她到目的地的时候,离十二点还差五分钟,男人已在那里等着她,对她微笑:“你来了,认识一下吧,我叫江恆。” “我叫魏娜娜。” “娜娜……我见过很多叫娜娜的女孩子,你是最有灵性的。”江恆赞美她。 “糖衣炮弹。”魏娜娜心里嘟囔:“我一定是疯了才会来跟你这个疯子一起吹风。” 江恆望着眼前葱茏的树影,目光有些深远,也不管魏娜娜有没有在听,兀自说道:“恐怕很多人都不知道这条江是有名字的,它叫聚魂江。冥界有忘川河,人间有聚魂江,忘川河渡鬼,聚魂江渡魂。这些魂魄,大多是留恋人世,不愿离开自己的亲人,所以便魂魄便在聚魂江里栖息,守望着这城市里的亲人。每当这个城市沉睡,活人的魂魄梦中离体,便会来聚魂江中和亲人的魂灵见面。老人们都说因为江畔的灯光,聚魂江入夜就像一道银河,其实不然,聚魂江之所以璀璨,是因为有无数灵魂聚集在这里,魂灵有光,召唤亲人,所以才使得江水像一条流动的银河。” 第138页 魏娜娜听得入迷,忍不住问:“这是传说?” 江恆笑了:“如果我说这是真的,你信吗?” 魏娜娜点了点头:“我信,因为我在梦里见过我的爷爷。那是我很小时候的事情了,可等我长大,爷爷就再没有来过了。” “那是因为江快死了。”江恆说:“你知道那条江为什么会凭空消失吗?” 魏娜娜摇了摇头,江恆道:“那条江还在的时候,附近有工厂,每天往江中排放大量污水,江水渐渐变得浑浊,那些魂灵因着这些污水开始消散,聚魂江不再聚魂,而魂灵不愿离开亲人,亦不愿无处可去,所以他们把这条江藏了起来,每到午夜十二点,聚魂江会再次出现,当然不是每个人都能看见,唯有被亲人召唤过的人才可以,你看!”江恆指着前方,魏娜娜看过去,惊讶的叫出了声,那里原本是一片绿茵茵的草地,此时忽然漫起了水,水向远方次第延伸开来,一条波光粼粼的江突然就出现在了眼前,水面上漂浮着碎金一般的光芒,好像一条从天上摘下来的银河。 江恆牵起魏娜娜的手朝江边走去,近了,魏娜娜才发现那些不是碎光,而是一个个魂灵,逐渐变大,逐渐有了人形,他们在江面上游走,翘首而望。从这座城市的无数窗口也飘出了一个个光圈,齐齐向此处聚拢而来,是梦中的魂灵听到亲人的唿唤,来跟他们相聚。 这场面太过壮观,魏娜娜正激动着,忽然听见有人在叫她,回过头来,她看到自己已去世多年的爷爷正站在江面上,沖她招手。 魏娜娜喜极而泣,正要飞奔过去,却被江恆拉住:“当心!” 此时,魏娜娜再向前多迈一步便会跌入江中,她不是梦中从身体分离的魂灵,无法在江面自由行走,所以只能站在岸边和爷爷交谈,便是这样她也感到很是满足。 “我说得没错,你是个很有灵性的姑娘。”江恆说:“如果能多些想你这样的人,江就不会死了。” “江为什么会死?”魏娜娜问。 “因为人心,人心渐渐被灰尘掩埋,没人再相信聚魂江的存在,魂灵见不到亲人,也心死了,他们心死,便是江死。” “不会的!”魏娜娜指了指江面上从这城市各处飘来的魂灵,道:“他们就是最好的证明。” “但愿如此吧!”江恆说:“希望除你我之外,还有人愿意守护这些魂灵,愿意守护这条江。” “你究竟是谁?你说这里是你的家,那你是人吗?”魏娜娜问。 “我?”江恆笑笑:“白天,你看到我的时候,我是人。晚上,你看不到我的时候,我是魂。我是这条江的守护者,护它不死,护它永恆。” 他们并肩而立,看向波光粼粼的江面,看那些魂灵拥抱亲吻,谈天说笑,好像看到了世上最美的画卷,那是用画笔也描摹不出的壮阔的画卷。多亏了聚魂江,不愿离去的魂灵再不会漂泊无依。 魏娜娜相信,总会有人像江恆一样,愿意守护这些魂灵,愿意守护聚魂江,护它不死,护它永恆,让每一个活在这座城市里的人每晚都有好梦,梦里会有亲人在唿唤,引他们的魂灵渡江团圆。 第六十一谈、夜半门声 宫若池又听见了那个敲门声,一长两短,隔几秒重复一次。宫若池很是生气,打开门沖外面大吼:“恶作剧也该有个限度!” 可是门外依旧没人,就如同她之前很多次看到的那样。刚开始听见敲门声,她还会问一句是谁,可无人回应,打开门外面也没站人,她以为是别人走错了楼层,也没大在意,可是次数多了她便觉得奇怪了,这像是院子里小孩子们的恶作剧,不停敲门,等有人来应门又悄悄逃走,只为了捉弄这些大人们。 这样的恶作剧持续了近一个月,宫若池到物业投诉,物业却摊摊手说没办法,小孩子爱玩儿,谁管得住呢? 宫若池决定抓住这些小混蛋们! 她平时一个人住,合租的女孩子因为家里有事情暂时回去了,但房子没退,说处理完事情还要回来住的。原本两个人的房子现在变成了她一个人,自然很是逍遥。可就是有时晚上会有些害怕,尤其是那敲门声总是突然在午夜响起,会吓宫若池一跳,所以宫若池给男友白枫打电话,让他过来陪自己一起住。 白枫听说宫若池要抓这些小孩儿,笑了:“有什么用,不过是骂他们一顿,这些熊孩子,谁听你的?” “那也要给他们点颜色瞧瞧,不然总骚扰我算什么事儿啊!” 这天晚上,宫若池什么也没干,就坐在沙发上等敲门声响起。临近午夜,那声音准时到来,一长两短,很有节奏。宫若池立刻从沙发上跳起来,蹑手蹑脚走到门口,朝猫眼上看,就在这时,敲门声忽然停了,门外空无一人。宫若池打开门瞧,作案者速度飞快,已逃跑了。她暗暗骂了一句,正想关门回去,忽然感觉到一阵冷风。 楼道里起风倒很正常,因为每层楼上都有一扇窗户长年开着,时常有风吹进来。宫若池没在意,正要关上门的时候,门像是被人大力拉扯着,怎么也关不上了。宫若池忙叫男友过来,纵然白枫是个男人,力气大,关门时也费了好大的力气。两人都觉得纳闷儿,这扇门好好的,怎么会出了问题?看来明天得找个人来修修。 第139页 可是到了第二天,门又突然好了,难不成连门都跟她作对?宫若池越想越气,把这一切都归咎于恶作剧的孩子们,当天晚上,她搬了个小板凳坐在她家楼上的楼梯里藏着,想看看究竟是哪家的小孩子总找她的麻烦。 楼道里坐久了便有些凉意,她等得不耐烦,却也不敢玩手机,怕小孩子看到光线跑掉。等得久了,她有些困意,不知不觉竟然睡着了。她是被一阵很轻的脚步声惊醒的,那脚步声缓缓上得楼来,在安静的楼道里显得异常响亮。宫若池侧耳倾听了一会儿,总觉得这脚步声不大像小孩子的。 脚步声来到她家所在的楼层,宫若池屏住了唿吸,片刻功夫,那敲门声果然响起来了,一声长两声短,很有节奏,亦很有规律。宫若池先前已嘱咐过男友不要开门,所以敲门声便一直锲而不捨的响了下去,楼下的声控灯也因此一直亮着。宫若池悄悄探出头去,想看看作案者。可是怪了,她家门口仍是空无一人。 空无一人,但是敲门声却依旧在响,仿佛有个隐形人,正站在她家门前。可是这世上哪里会有隐形人,只有一样东西人的肉眼是看不见的,那便是…… 宫若池不敢再往下想,整个身体都僵硬了,心跳得厉害。她唯有躲在黑暗里,等那阵敲门声过去。可是该死,听不到里面有人回应,敲门声便不会听,执着的响着。 宫若池掏出手机,给男友发了一条简讯,让他开门。 就在简讯发出的那一剎那,敲门声忽然停了,有人正朝着楼上走来。可过来的,究竟是人吗? 宫若池第一反应是跑,可还没来得及,耳边就响起了一声唿唤:“小池!” 是室友的声音! 宫若池忙沖楼下喊:“小梅别上来,这楼上有鬼!” 可脚步声却理她越来越近,小梅好像已经上来了。宫若池忙跑下去要接她,身畔的风更加阴冷,室友的声音就响在耳边:“小池,让我进去。” 还剩最后一节台阶,宫若池却停下了,她看见小梅满脸血污站在家门口,连眼睛也在流着血泪。 “小池,让我进去。”小梅又说。 楼道里的灯挺昏暗,小梅站在灯光下,身影孤零零的,没有影子。 没有影子!宫若池一个激灵,鬼才没有影子! 她不自觉想要回身上楼,小梅却向她走近:“让我进去。” 宫若池再忍不住,发出一声尖叫,小梅忽然匍匐在地,顺着楼梯网上爬,要抓她的脚踝:“我回不了家了,让我进去……”她重复着。 宫若池以为自己死定了,可是没有,就在小梅流着血的手指触摸到她脚踝的那一刻,家中的门开了,白枫狐疑看着她:“怎么了?见鬼了?” 他看到吓得脸色苍白的宫若池,突然意识到不对,上楼来牵住了她的手,宫若池清清楚楚看到他一步步踩在小梅的身体上,双脚穿过身体,小梅像是透明的。的确,白枫接触到小梅的时候,她正在逐渐变得透明,像是要消失了。 “求你,让我回家……”小梅流出了血泪。 宫若池也不知为何,脱口而出:“小梅,进来吧!” 小梅满足的一笑,一点一点爬向家去,就在将要进入家门的那一刻,她的身体支离破碎。宫若池看到她的嘴角露出一丝满足的微笑:“小池,再见了。” 这晚之后,敲门声再没有响起过。 不久前,报纸上曾登载过一条消息:“本报记者讯,某某市夜间发生碎尸案,一年轻女子的尸体在某某街垃圾箱内被清洁工发现,轻装惨不忍睹。现场并未发现表明女子身份的物品,目前警方已经介入,本报记者将继续跟踪报导。” 年轻女子深夜返家,却不幸遭到变态杀人碎尸,女子死后不知,只记得要回家。奈何人鬼疏途,女子未经室友邀请进不得家门,所以日日敲门徘徊,只盼室友说一声“请进”,邀她回家。 第六十二谈、水母 何晏去美国旅行,带回来了一盏“惊奇水母”公司生产的檯灯。这种檯灯是用自然死去的水母尸体和树脂混合做成的,因为採用了特殊工艺,水母的尸体不会腐烂,只要白天吸收了太阳光,即便死亡,它的身体也能在夜间发出幽蓝的光来。 何晏很爱海洋,也爱海洋中的各种生物。为了更接近海洋,他考了潜水证,没事儿就去潜水,和大海零距离接触。所以当他在美国看到这种水母檯灯后,没有丝毫犹豫,第一时间买下了它。他买的水母灯是用稀有的青绿色水母尸体制成的,晚上亮起来,就像是一团永不熄灭的鬼火。 是的,鬼火,青白色的光每晚亮在他床头,像捏出了一个白昼。何晏躺在床上入眠,就像漂浮在海面上,很是惬意。他似乎能感觉到海风在耳畔徐徐吹来,四周是腥咸的海水味道,穿着比基尼的女人在沙滩上嬉戏,像是人间天堂。 他不知道在天堂里呆了多久,只是一瞬间,海面颳起了狂风巨浪,他被打翻在海水里,想要游到岸上却无能为力。先时学过的逃生技能仿佛都成了摆设,只能任凭身体在浩瀚的海洋里不停地下沉,下沉…… 窒息的感觉扑面而来,身上痛得厉害,好像有无数银针在他身上扎着,他向自己身上看去,只手腕处起了红疹,痒从那里扩散开来,走遍全身。一身的血液都变得迟缓,心脏没有充足的供血,跳动也很虚弱,只是短短几秒钟,他分明听见了心脏停止的声音。 第140页 便在这时,周围发出了青白色的光。有什么东西漂浮着向他靠近,他眯起眼睛,透过光芒瞧见无数透明的如果冻般的物体围绕在他身边,世界亮得如同白昼。 “谁?”他张口,却吞进大口海水,其中一个东西顺着水势来到他面前,竟然是只水母,青绿色的水母。 水母们伸出它们长长的触手,那下面藏着的刺能喷出毒液,让他麻痹死亡。视线瞬间模煳,他知道自己要死了,临闭上眼的那一刻,何晏的耳边响起了一个声音:“我回来了。” 何晏惊醒! 原来是个梦,却那么真实。房间里青白色的光芒跳了跳,水母在树脂的灯罩里静静安眠,有那么一瞬,何晏似乎感觉到了它的跳动。 尸体怎么可能跳动?何晏把手放在檯灯灯罩上,触手那么冰凉,像捧了一捧水,他甚至能感觉到水母身体的柔软,95%的水分在身体里流动,它比女人还娇嫩万分。 可娇嫩的身体也带着毒,它触手上的刺细胞一旦释放毒液,能致人死亡。何晏想到梦里窒息的痛哭,立刻缩回了手,再不敢碰水母檯灯。 接下来的几天,噩梦依旧,何晏总能看见无数水母在周围漂浮,有一个女子的声音响在他的耳边,说着“我回来了”。可这个女子究竟是谁? 何晏白天去公司上班,同事见到他,纷纷惊唿:“通宵游戏了?看你的黑眼圈,吓死人!”何晏去卫生间照镜子,同事们说得已是委婉。何止黑眼圈,他一张脸青白,像极了家里那盏水母檯灯。不止如此,他的手腕上果真起了红疹,有些微痒,他以为是过敏,去买了过敏药服用,情况依旧。只有在每次噩梦惊醒的剎那手腕才会觉得舒服,像是有什么东西拂过,很是清凉。 何晏后来才知道,那是女人的手指。 他的噩梦做得越来越长,长到终于能够看到那个声音的主人,穿着一身青纱的女子,游到他面前来,轻轻握住了他的手腕。 醒来时,何晏发现自己的怀里抱着那盏水母檯灯,青绿色的水母发出幽光,照着他更黑的眼圈。 这盏水母灯有问题! 何晏第一反应是把它丢在地上,可水母灯的材料是树脂,自然摔不碎。他看着地上那不灭的青白幽光,感觉到它动了动。 那水母动了动,从灯罩里钻了出来。周围忽然漫起了海水,水母漂浮在何晏的眼前,向他伸出了自己的触手。 它的触手和何晏拥抱的那一剎那,何晏想起来了一些事情。事情倒不久远,不过是一年前,他去美国夏威夷潜水,见到了一只水母。那只水母是青绿色的,有些羞怯的向他靠近,伸出了它的触手。这像是对他友好的招唿,何晏也伸出了手作为回应,而那时的他却不知道,水母触手上的刺细胞能释放出毒液来,而这毒液,让他麻痹。 他在海水里下沉的时候瞧见那只水母惊慌失措的游走在他周围,像犯了错的孩子。它一度伸出自己的触手,又一度缩了回去,只怕靠近会给何晏带来更深的伤害。 幸好有潜水教练陪同,何晏抢救及时,那之后他便结束了在夏威夷的旅行。几个月后他再临美国,临回国前,他给朋友们带纪念品,恰好在商店里看见一盏水母檯灯,里面青绿色的水母像极了他在海里见到的那一只,它羞怯和惊惶的模样让何晏记得清楚,所以毫不犹豫便将这灯带了回去。 他们短暂分离,却又重聚,好像一个劫数,让他们命中注定。 其实不是劫数,而是咒,水母在遇见他的那一刻便下了咒,纵使海北天南,哪怕变成尸体,它也要追寻他,只因在见面的那一刻,这只水母便爱上了他。 水母的寿命只有三个月,遇见何晏的时候,这只水母离生命终结只差十天,它想拥抱何晏,却不想误伤他。何晏被潜水教练救上岸去,水母躲在海中看他渐渐远离,像看到了自己生命的终结。 它用自己身体里95%的水分下了咒,要与何晏重逢。于是,它被人从海洋里捕获,尸体制成檯灯,摆在了商店的橱窗里,等了不知多少天,终于等到了何晏抱它回家。 何晏看着紧贴在手腕上的水母,一瞬间,心脏仿佛又将麻痹。便在这时,一个淡青色的影子浮现在眼前,是他梦中见到的女子在微笑:“我回来了。” 他看到水母在自己的手腕上破裂,水渗透进他的皮肤里,带走了禁锢他的麻痹,腕上的红疹也渐渐消失,一身清凉。 女子的模样在他眼前渐渐幻灭,耳边的声音却异常清晰:“我们再不分开了。” 地上的水母檯灯瞬间碎裂,整个房间霎时一片青白色的光还能冻结她全身所有的细胞,她将停止生长,永远乖巧听话。”姑姑说这话时,两眼放出光芒来,热情似火:“我们熬制出来特殊的药水,涂抹她的全身,她不会腐烂,也不会生虫,永远干净。她的身体是最好的土壤,能生长出永生花,和她一样永不凋谢,这样多好!” “疯了,你们都疯了!”宁素觉得他们很是噁心,像两个怪物,迫不及待要逃离,却被姑父拉住:“素素,你最疼嘉嘉,不如来和她做个伴儿!” 他笑着拿出一个瓶子,里面是绿色的液体,发出恶臭的味道。宁素拼命挣扎,可下巴却依然被姑父扼住,要将液体倒入她口中。 第141页 “爸爸,妈妈……”就在这时,传来了嘉嘉的唿唤。 姑姑和姑父怔住,看向四周,到处都是嘉嘉的脸,房间里每一朵永生花里都是嘉嘉的脸,甜美可爱,乖巧懂事,是姑姑和姑父最喜欢的模样。 姑姑和姑父异常欣喜,墙壁上的永生花却突兀的砸了下来,好似长了眼睛,全都砸在了他们身上,整整一屋子的永生花将他们埋葬,躺在地上已变成了标本的嘉嘉忽然转过头来:“快跑!” 宁素扭头就跑,一口气跑回了家,这才想起来报警,才下班回家的妈妈却拿着电话慌张道:“不好了,你姑姑家着火了!” 这一场火很大,埋葬了整个屋子,附近的邻居都说在火中闻到了香气,像是花香一样。他们听闻这对夫妻是开花店的,都摇头嘆息:“可惜了,多好的人啊!” 没人知道事实,人眼看见的只是表象。 那天晚上,宁素又做了一个梦,梦里是嘉嘉来跟她告别,仍向往常一般活泼天真,也爱笑:“素素姐姐,那些永生花会说话,它们说生命是最神圣的,就算用莫大的爱的藉口也不能去亵渎,所以它们帮了我。素素姐姐,我会陪着你的,就在那朵花里。” 她指了指床头的玫瑰花,笑着离开。 宁素醒来时,满脸泪痕,清晨的阳光照进来,让床头的玫瑰异常鲜美。它是永生花,有着旺盛的生命力,永不凋零。 第六十六谈、橡皮人 赵欣和表弟岑涛都是在s市上了大学,毕业后留在了这里。赵欣大岑涛五岁,已经结婚,平时对岑涛照顾很多。赵欣曾让岑涛来自己家住,也省去了房租,岑涛却不愿意,和单位几个同事一起租了个三居室,有伴儿也自由。 这一段病毒性感冒肆虐,恰好岑涛的公司异常忙碌,顾不上休息,抵抗力就有些低,染上了重感冒。岑涛请了几天假,闷在家里睡觉,却依然高烧不退,还是赵欣在给他打电话时听出了异常,催着他一起去了医院看病。 恰好那天有专家坐诊,医生是个精神矍铄的老头,笑眯眯的,看上去挺和蔼。他给岑涛检查了一番后,眉头有些微皱:“最近是不是觉得没什么力气?” 岑涛点头称是,老头又问:“公司做什么的,很忙?” 岑涛仍点头:“最近有项目,特别忙,没休息时间。” 老头思忖了半晌,忽然伸手狠狠掐了岑涛一把,岑涛还没说话,赵欣已经尖叫起来:“大夫你做什么?” 岂料岑涛却笑了:“姐,没事儿,不疼,人家大夫是检查呢!” 赵欣瞪大了眼睛,岑涛的手臂上已然一块青紫,他竟然说不疼,这是神经有问题么?老头见状,眉头皱的更紧,开方子:“你的感冒挺严重的,还是先别上班了,每天按时来输液,我再给你开些药。”他把方子递给岑涛,又叮嘱:“病好之前一定不要上班,注意休息。” 两人去领了药,赵欣一路念叨着:“跟你说了多少遍,没必要这么拼,身体是自己的,病成这样还不愿来看医生,要不是我去,你病死在屋子里都没人知道。” 岑涛一面听一面答应着,始终是温温和和的笑。赵欣连连摇头,她这个弟弟就是性子太平和,任你多恼怒也波澜不惊,急死旁边的人。 赵欣还要开口再说话,却见到岑涛脚下一崴,整个人径直从楼上滚了下去,那动静之大惹得周围的人都好奇来围观,有人甚至吓得闭上了眼睛,也有声音说道:“完了,这一通摔,磨破皮是小,搞不好就摔了骨头了。” 赵欣也是吓得脸瞬间白了,叫着岑涛的名字就奔下楼去,可还没奔到底,岑涛已经自己爬起来了,没事儿人似的掸掸身上的灰,扭头沖赵欣笑:“没注意脚下,不小心摔了。” 赵欣把他上上下下仔细检查了一便,身上竟然没有一点伤痕,赵欣不放心,带着他去拍了片子,确认骨头没问题后这才长舒了一口气:“还好没事儿,以后走路注意点,吓死人了。不过挺奇怪的,看你摔得挺严重的,怎么就一点伤都没有呢?” “姐,看你说的,好像巴不得我有事儿似的。” 赵欣不好意思笑了:“我就是好奇。” 岑涛没再说话,自顾自往前走,算是结束了这个话题。可不知为什么,赵欣看着岑涛的背影,有种说不出的奇怪感觉,好像眼前这个并不是她的表弟,而是一个陌生人。 岑涛随赵欣一起回家吃饭,连赵欣的老公都看出了岑涛的不对劲,悄悄问她:“你表弟越来越沉默寡言了,以前吃饭还能聊上几句,现在可好,一言不发。他是不是失恋了?” “没听说他交女朋友啊!”赵欣想了想道:“不过他确实挺不对劲的,今天他从医院楼上摔下去,那么高的楼梯,竟然一点事儿都没有,你说奇怪不奇怪?” “要不带他去看看神经科大夫?”丈夫提议。 正说着,岑涛走进厨房来盛饭,赵欣随手接过他的碗,两人的手碰了一下,赵欣忽然愣住,岑涛的手软绵绵的,柔若无骨,按上去就像按在了橡皮上。那简直不像是一个人的手,赵欣吓得手一哆嗦,碗掉在了地上。 “小涛,你手怎么了?” 第142页 岑涛神色有些不对,向后退了两步:“姐,我想起来还有事,先走了。” 他急急忙忙离开,待得赵欣追下楼去,他已不见了踪影。赵欣越想越不对劲,直接打车去了岑涛的家,可岑涛没有回来。赵欣追去岑涛公司,进门就闻到一股浓烈的怪味,办公室里一片忙碌景象,不时有人从她身边走过,机械的回头看她一眼,又机械的离开。赵欣正想拉一个人问问岑涛在哪里,就听见一阵训斥声,一个领导模样的人从办公室走出来,将一叠文件扔了出来:“这点事情都做不好,还不如收拾东西滚蛋!” 一个员工面无表情的将文件捡起来,回到自己的隔间里,重新修改。周围人极其淡定的看着这一幕,依旧面无表情。 前台小姐看到赵欣,扯出一个假笑:“请问您有事吗?” “我找岑涛,我是他表姐。” “岑涛啊,他请假了,明天会来上班。”前台小姐的声音也很机械。 赵欣觉得身上发冷,这里的一切都让她气闷,于是也没再多说,离开了。 直到走出写字楼,唿吸到外面的新鲜空气,赵欣才觉得舒服了些,她拿出手机给岑涛打电话,结果却是关机,正惆怅着该怎么办,就见不远处一个身影很熟悉,细细一看,正是表弟岑涛。 岑涛没看见赵欣,径直走进了写字楼,赵欣本想叫住他,却临时改了主意,她悄悄尾随着岑涛上楼,躲在楼梯间,悄悄窥视着岑涛所在的公司,直觉告诉她,这里一定有问题。 写字楼里的白领们,朝九晚五,也时常加班。可赵欣在这里待到晚上十点多,办公室里依然是一片忙碌,除了公司领导早就下班,其他人都机械的坐在电脑面前完成自己的工作,没有一句交谈,场面很是和谐。岑涛和这些人坐在一起,一样面无表情,一样机械。期间有穿了高跟鞋的女生不小心绊倒,脑袋磕到桌角,也是喝岑涛一样站起来拍拍屁股继续工作,而她的额角,没有一丝伤痕。 这些人都怎么了? 很快便有了答案,接近午夜,所有人的动作都变得迟缓起来,刚才还活力十足的每个人此时个个如一滩烂泥般瘫在桌子上,他们的手臂和身体耷拉着,像瘪了的橡皮。一个经理模样的人拍了拍手,示意员工排队过来。他手中一个针管,朝每一个员工胳膊上注射,没了力气的员工们瞬间活力十足,又能埋头苦干。 快要轮到岑涛时,赵欣再忍不住,大喊了一声:“住手!” 所有人都机械转头,定定注视着她。 岑涛看见赵欣,浑浊的双眼忽然清凉了起来:“姐,你快回去!” “你们这是在做什么,你给他注射的是什么?”赵欣质问那个经理。 经理没回答,朝两名员工使了个眼色,他们立刻行动,要把赵欣抓起来。赵欣拿包去砸他们,包触及他们的身体又反弹回来,空气里充斥着一股难闻的橡皮味道。 一个很可怕的念头在赵欣脑中闪过:这些人恐怕早已不是人了。 所有的人都齐齐注视着赵欣,只待经理一声令下发动攻击,赵欣亲爱的表弟也站在里面,似是在犹豫。 就在经理的手抬起来的那一刻,岑涛忽然夺过了他手中的针管,狠狠的扎在了他的皮肤里,经理的身体瞬间软了下来。 所有人都愣住了,岑涛飞快的跑过来,拉起赵欣的手就进了电梯,阖上电梯门的那一刻,赵欣闻到空气中那股刺鼻的橡胶味道浓郁得令人作呕。岑涛的身体也在同一时间干瘪了下来,毫无生气。 岑涛被送进了医院,救治他的医生正是之前给他看病的专家。老头看见岑涛,撇了撇嘴:“年轻人,不听话!” “大夫,他究竟怎么了?”赵欣看老头不停按压着岑涛的身体,每按一下便有一个坑洞,很快坑洞又反弹回来,就像按在了橡皮上,岑涛的身体发出恶臭,很是难闻。 “还能怎么,变成橡皮人了,不过还好,他的心还在。倘若心也变成了橡皮,我也无能为力。”老头说着进了手术室,岑涛这一回终化险为夷。 这世上有一种群体,名叫橡皮人。他们逆来顺受,从不积极主动,没有激情,工作中听得老闆的命令,让他们怎样就怎样,就像是一根可以随意拉扯的橡皮筋,扯远了还能回来,永远不会脱离你给他规定的轨道。他们听话却不快乐,可是为了生计,只能日復一日循环这种状态,久而久之,连心也变成了橡皮。 在商业领域有个心照不宣的秘密,一种药剂在悄悄流行,将它注入员工的体内,他们的身体便会渐渐变成橡皮,随着药剂的增加,当心也变成橡皮的时候,他们便成了名副其实的橡皮人。他们不会觉得累,亦不会觉得痛,他们可以机械的重复着无聊的工作,不抵抗不抱怨,从不脱离轨道。老闆爱极了他们,因为他们是橡皮人。 或许有一天你和陌生人擦肩而过,不小心碰到了他的身体,那里并没有料想中的温热,却极富弹性,且不论春夏秋冬,那里总散发出难闻的味道,那么你遇到的便是橡皮人,请给他们一个微笑吧,或许他们还没有完全变成橡皮的心会因此而重新跳动起来。 第六十七谈、遗忘湖 因为工作关系,赵妮下班晚,常走夜路。要回她家需穿过一条小巷,小巷很深,也没有路灯,她每每走到这里都会觉得有些害怕,便拿手机照着前面的路。近几天,赵妮走在小巷里,总会遇见一个老婆婆,拄着拐杖走在她前面不远的地方,看上去步履蹒跚,可无论赵妮如何走都追不上她,这是一件挺稀罕的事情。 第143页 赵妮开始觉得那老婆婆不是人,正犹豫着以后下班要不要让家人来巷子口接她时,那老婆婆却不再出现了。巷子里不知何时挂上了一排小灯笼,却亮着青色的光,虽然有些诡异,可起码亮堂了许多。到了盛夏,在巷子口乘凉的人开始多了起来,赵妮回家,偶尔会遇上些玩耍的孩子,巷子里热闹起来,走着夜路便也不觉得害怕。 赵妮这天下班回家,远远就听见巷子里传来了歌声,是小孩子们唱着童谣,挺稚嫩的嗓音,但听起来却如同天籁。走近了才看见,是几个小孩手里提着灯笼,正在巷子里排着队往前走,像开着小火车。 因为距离远,小孩子的脸看起来有些模煳,赵妮正饶有兴味的看着他们,忽然有只小手拽了拽她的衣角,是个长相甜美的女孩,提着盏灯笼向她邀请:“一起玩儿吧!” 赵妮莫名其妙的就加入了他们的队伍,就她一个大人,看上去很是突兀。他们在深深的巷子里走着,仿佛再也走不到尽头。 赵妮开始觉得有些奇怪,因为即便离得这样近,她也看不清这些小孩子的容貌,而且她发现周围已再不是家门口小巷的模样,那些青色的灯光渐渐消失,而前面是永无尽头的土路,不知是要通向哪里。 赵妮停下脚步:“你们要带我去哪里?” 小孩子们闹笑一声,四散开来,赵妮这时才发现,这些小孩子都没有五官,他们的脸像是被一层白纱蒙住,只看得到大致轮廓,却找不到眉眼。 这里有好风景,竹林在左边,湖泊在右边,林子里有酸甜的红果子,小孩子们採下一把来,用衣服兜着送到赵妮面前,邀请她品尝。可赵妮只想回家。 她在土路上狂奔,可是无用,走到哪里风景都是一样,竹林永远在左边,湖泊在右边,小孩子们在竹林里捉迷藏,跳下湖去游泳,这些场景,似曾相识。 这里的天色逐渐黑了下来,除却灯笼里的光芒,便只有那一汪湖泊有光,小孩子们此时都聚集在了湖泊旁,沖赵妮招手。可不知为什么,赵妮看着那一汪亮晶晶的湖,有些惧怕,好像有什么了不得的水怪藏在里面,她嗅到了危险的气味,不敢靠近。 就在这时,她先前在巷子里瞧见过的老婆婆却忽然出现在了湖边,仍是拄着根拐杖慢悠悠走过去,手中拐杖深入湖中搅了搅,如同在搅着一锅巨大的粥。 湖面泛起了涟漪,有无数水汽渐渐腾起,凝聚,最终化为一个个人形,踏着水面,走上了岸,小孩子们一哄而上,和那些水做的人聊天嬉戏。 老婆婆这时方才回过头来,问赵妮:“不过来看看吗?”见赵妮犹豫,又补充了一句:“忘却的,都能在这里找回来。” 忘却的?可她赵妮有什么事忘却了? 赵妮正疑惑着,有个从湖面升腾起的水影慢慢向她靠近过来,看模样是个小孩子,扎着一头小辫子,这髮型让她觉得很熟悉。 走近了,才瞧见那是个小女孩,穿着藏族传统服饰,脸上两团高原红,小女孩的眼睛清澈的如这汪湖泊,她伸出小手来扯了扯赵妮,就在两人指尖相触的那一刻,赵妮想起来了一些事情,一些被她遗忘了很久的事情。 赵妮曾失过忆,这发生在她很小的时候,因为忘记的事情无关痛痒,所以父母便也没有费心替她寻回。这段记忆对她来说是一场生死劫难,太过可怕,所以潜意识在抵抗,不让她想起,直到她看见了这个藏族小女孩儿。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小女孩儿的名字应是叫做卓玛,翻译成汉语便是度母,是度脱和拯救苦难众生的女神。赵妮十岁的时候曾跟父母一起去西藏旅游,在一户藏民家里居住,那家的小女儿便是卓玛。 卓玛腼腆娇怯,见到赵妮一家,很是好奇,却又不敢靠近,只睁着那双清澈的大眼睛望着他们,倒是赵妮先朝她伸出手来,邀她带自己一起玩耍。孩子们的世界没有隔阂,两个小女孩儿很快便成了朋友,卓玛带她到附近转悠,结果却出了事情。 初到西藏,赵妮的身体并不能适应,高原反应在这个时候显现出来,她们两个愉快的奔跑,赵妮却突然一个踉跄,倒地不起。卓玛吓得哇哇大哭,还是周围的好心人把赵妮送去医院抢救,这才救回了她的性命。只是她从此便忘记了在西藏发生的一切,也忘了那个叫做卓玛的藏族小女孩儿。 如今,卓玛又站在了她的面前,仍是腼腆娇怯的模样,而她的身体似乎被定格了,永远不会长大。赵妮想起来了一切,像小时候一样去摸卓玛的小辫子,卓玛咯咯笑起来,拉她一起去玩耍。 她们在竹林里奔跑,採集红色的野果,到水边嬉戏,周围都是人影,却都面目模煳。赵妮指着那些人问卓玛:“他们是谁?”卓玛却似没看见一般用小脚踢打着水花,而一个苍老的声音就在一旁响起:“他们都是被遗忘了的人。” 赵妮回头,是那个拄着拐杖的老婆婆:“这里是遗忘湖,每时每刻都有人被自己的亲朋好友遗忘,他们无处可去,所以来到了这里。遗忘湖承载着这些记忆,等待有一天重新被召唤。” “那你是谁?”赵妮问她。 “我?”老婆婆笑了:“我就是个看林子的老太婆,而那些小傢伙是我的灯火。”她指的是那群提着灯笼的小孩子:“我们一直在寻找你们,带你们找回丢失的记忆。” 第144页 原来,那些模煳的人影都是曾被别人遗忘的人,因着未被别人寻回,所以面目模煳,直到最终有一天他们的亲朋好友来将他们认领,才会重新长出面孔来。然后他们会离开这片遗忘湖,回到他人的脑海里。 赵妮看向身边的卓玛,卓玛正仰着小脸对她甜甜的笑着,那两团高原红,衬得她异常美丽。 之后一切便消失了,赵妮孤单单站在家门口的小巷里,两边是青色的灯火,而拄着拐杖的老太太和提着灯笼开火车的小孩子们也再没了踪迹。 她或许只是做了一场梦,却寻回了她的记忆。 人世间,有遗忘湖,被忙碌的我们遗忘的人事会在这里汇聚,等待我们回来将他们认领。你不记得也没关系,会有灯火引你去那个神秘的地方,守林人是年迈的老婆婆,她的拐杖在湖里搅一搅,属于你的记忆终将回归。 所以你忘记了也没关系,它终有一天还将重回你的身边。 第六十八谈、爷爷 夜里起了风,饶是苏灵睡觉沉也被吵醒,朦胧中看到窗外的树影似一个个张牙舞爪的怪兽在互相搏斗,风声大得在外面打起了旋儿,不时可以听到自行车摔倒的声音,唿啦啦听得苏灵有些害怕。 北方的天气就是这样,每到深秋的时候就会来一场这样的大风,带来沙尘和降温,说明寒冬就要来了。 苏灵翻了个身儿,把被子裹得紧了些,迷迷煳煳又将入睡的时候忽然听到客厅响起父母小声的说话声,客厅里的灯此时正亮着,不知他们起来是做什么。苏灵很想出去问问,但身子却像黏在床上,怎么也爬不起来,家里的大门开了又关,不知道是谁出去了。这么晚,又刮着大风,出去做什么?苏灵担心父母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外面都是鬼影,让她更害怕了。 她撇了撇嘴,刚想哭,门开了,爷爷探了半个身子进来瞧了瞧她:“灵儿害怕吗?” 苏灵嗯了声,爷爷蹒跚着走了进来:“不怕,爷爷给你讲个故事听。” 苏灵八岁了,最喜欢听爷爷讲故事,她往旁边挪了挪,给爷爷让出一个被窝,爷爷搂着她,想了想,道:“就讲一个挖宝藏的故事吧!” 苏灵觉得爷爷今天的身子很冷,他一定也是特别怕冷的吧?苏灵这样想着,听着爷爷的故事,不知不觉便睡着了,这一觉,她睡得特别好。 苏灵早上醒来的时候,家里一个人也没有,妈妈在客厅里留了纸条,早餐热在锅里,爷爷生病住了院,她们要去照顾。可爷爷昨晚还给她讲故事呢,怎么突然就住了院呢? 伺此后几天,日日如此,家里多半时候是没有人的,她得自己照顾自己。到了第四天,她放学回来正在做作业,房门忽然开了,爷爷一声吆喝:“灵儿呢?看爷爷给你买了什么好吃的?” 苏灵急忙从屋里跑出来,果真看见爷爷提着一袋子零食,正笑嘻嘻的瞧着她。她立刻就扑了上去:“爷爷,妈妈说你生病了!” “是啊,爷爷生病了,打了针,就好了。”爷爷边说边挽着袖子去厨房:“你爸妈今天加班,爷爷给你做狮子头吃!” 苏灵高兴极了,觉得爷爷回来真好,既有好东西吃,也有人陪她玩耍,更重要的是爷爷又可以给她讲故事了。 苏灵听着爷爷的故事渐渐睡去,没多久便被人摇醒,睁眼一看,是父母正站在床前,笑着问她:“灵儿,饿坏了吧,快起来吃饭。” 苏灵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爷爷已经给我做了狮子头吃。” 父母的笑容瞬间就僵住了:“爷爷……回来了?” “爷爷说他打了针,病就好了。” “是啊,打了针病就好了。”妈妈给她掖了掖被子:“赶快睡觉!”她给爸爸使了个眼色,两人悄悄走了出去,关灯的时候,都回头看了苏灵一眼,那么意味深长。 便在门将要关上的时候,爷爷闪身走了进来,苏灵正要叫他,他却嘘了一声,在苏灵床边的摇椅上坐下,小声道:“灵儿,爷爷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爷爷的病没有好,但是打针太疼了,爷爷不喜欢,所以偷偷跑回了家,你爸爸妈妈如果知道了会吵爷爷,所以你替爷爷保密好不好?” 苏灵很听话的点了点头:“好!可是爷爷在家爸爸妈妈会看见的。” 爷爷神秘一笑:“放心!他们看不见的!爷爷今天再给你讲一个孟婆汤的故事吧!” 于是,爷爷便坐在摇椅上,一面摇着一面说起了他的故事,那是有关阴曹地府里奈何桥头一个老婆婆的,人们都叫老婆婆孟婆,她日日站在桥头,身旁一大锅熬好的汤,是要分给过桥的人,喝了她这碗汤,人就能忘记今世的一切,好再度进入轮迴投胎,从此便成为另外一个人,如此反覆不歇,轮迴不止。 爷爷讲故事的时候,声音低沉而沙哑,苏灵好像看见了奈何桥头的孟婆婆,慈眉善目,却熬着可怕的汤药,伸出手来,递给了她一碗。 苏灵就在这个时候惊醒。 外面的天还只是微亮,母亲却已穿戴整齐,催促她起床:“灵儿,今天妈妈带你去看爷爷。” 难不成爷爷被妈妈发现了,所以被带回了医院?苏灵吐吐舌头,看来爷爷也逃不过妈妈的手掌心嘛,就像孙悟空逃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 第145页 母亲带苏灵去的是爷爷的老房子,那里现下正为爷爷设了灵堂,母亲告诉她,爷爷死了。苏灵被大人们指点着给爷爷上香磕头,爷爷的遗像就挂在墙上,前面的桌子上摆满了贡品,只有死人才用黑白的照片,也只有死人才吃那些贡品。 苏灵很奇怪身边这些大人为什么要对着爷爷的遗像哭,因为爷爷这时正好端端的坐在窗前的摇椅上看报纸,不时抬头沖她做个鬼脸,好像在说:“这是我们的秘密。” 苏灵坚信,爷爷是会隐身术的。 直到夜深人静,大人们都聚集在沙发上看电视,苏灵才趁父母不注意悄悄来到摇椅旁,扯了扯爷爷的袖子:“爷爷,你还没给我讲故事呢。” 爷爷放下报纸,笑呵呵道:“好,爷爷现在就给灵儿讲故事。” 爷爷很惬意的晃着摇椅,说出的故事稀奇古怪,苏灵听得入迷。不知过了多久,门口忽然传来母亲颤抖的声音:“灵儿……是爷爷吗……” 苏灵点了点头:“爷爷在给我讲故事。” 母亲的脸瞬间变得苍白,对摇晃着的摇椅道:“爸,这么晚了,灵儿该睡觉了,放她走吧!” 爷爷漫不经心的朝母亲看了一眼,没理会她,只是静静的把故事讲完,末了,定定看着苏灵:“灵儿,你想走吗?” 苏灵看看爷爷,又看看妈妈,正犹豫着,妈妈忽然走了过来将她紧紧搂住,苏灵能感觉到妈妈的身体都在止不住的颤抖:“灵儿,听话,你告诉爷爷,你该睡觉了,爷爷也该回去了,是不是?” 苏灵忽然想起来,爷爷是从医院逃出来的,他的病还没有好,这个时候应该回去打针,只有爷爷病好了才能继续给她讲故事,于是她仰头对爷爷道:“爷爷,你该回去了。” 一直晃着摇椅的爷爷此时停了下来,伸出手来摸了摸苏灵的脸,他的手那么凉,让苏灵忍不住打了个激灵。爷爷呵呵一笑:“灵儿,要记得爷爷。” 他这话说得奇怪,灵儿正想问为什么,却忽然发现原本正坐在摇椅上的爷爷忽然不见了,而妈妈在她身后长舒了一口气,抱起她便离开了这个屋子。 那之后,爷爷再没有出现过。 苏灵每晚都会躺在床上等爷爷给她讲故事,可爷爷再没有回来过,大人们都说爷爷死了,她也曾听大人们指着她窃窃私语:“灵儿能见鬼的!” “可不,她爷爷停灵的时候她妈妈看见她对着空摇椅说话,那摇椅竟然还自己摇晃起来,知道吗,老头子生前最爱坐这个摇椅。” “唉,他一定是想孙女了,捨不得走……” 苏灵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可她知道,爷爷是没有死的,爷爷在和他们玩捉迷藏,终有一天爷爷会回来,依旧坐在那张他最爱的摇椅上给苏灵讲故事。爷爷的故事稀奇古怪,永远只讲给她一个人听。 第六十九谈、燃灯艷行 邓家灯笼铺做的灯笼,要一锭金子一个。可即便如此,灯笼铺前依旧门庭若市,放眼望去,都是豪门大户的奴才们在这里替主子们排队,而他们的主子则在街对面的茶楼里喝茶避暑,都是富家公子哥儿,纨绔子弟们凑在一起的谈资便是吃喝玩乐,最近京城里最新鲜的事情,便是那家新开的青楼,名叫云雨楼的。 对于云雨楼,公子哥儿们的说法不一,有说是在城西的,有说是在城南的,还有说就在他们府邸旁边,出门左转便是。众说纷纭,公子哥儿们争论得面红耳赤,一旁的茶客们看着新鲜,什么云雨楼,他们听都没有听说过,莫不是瞎编的?有茶客不屑,换来公子哥儿们的冷嘲热讽:“看你那穷酸样,若瞧得见云雨楼才是见了鬼!” 公子哥儿们会心一笑,勾肩搭背,站在窗前向对街眺望:“什么时候才轮到我?好久不见琉璃娘子,怪想她的。” 他们口中的琉璃娘子,便是邓家灯笼铺的老闆娘。邓家灯笼铺的灯笼全靠她一人制作,听说那手艺千百年来无人能及,而她的灯笼之所以要一锭金子一个,其实是有说头的。 传闻,一般的工匠做出的灯笼是死的,而琉璃娘子做出的灯笼是活的。这死和活的区分便在于灯笼照出的影儿,一般的灯笼照见寻常景物,不过是人黑夜里一双眼睛,而琉璃娘子的灯笼却能照见你心中所见,至于你心中所见的是什么,旁人是不得而知的。所以富家公子们出手阔绰,一锭银子扔出去,买回的是他们心里的那个梦。从前,他们心里的梦各不相同,而现在,他们的梦是琉璃娘子。 琉璃娘子是个寡妇,人长得妖娆,脾气却不大好,她的灯笼一人只得买一盏,若想多得,一掷千金她也不稀罕。这些公子哥儿人人都有一盏她的灯笼,却仍日日来此排队,只为着最终得以见上她一面,看她轻咬红唇,面露羞愤,骂他们贪得无厌,公子哥儿们可是会痒得心肝儿乱颤呢! 今日,来排队买灯笼的人里有个挺特别的,一身白衣长衫,人长得干净,相貌气质倒也脱俗,茶楼里有人眼尖,认出他便是如今朝堂上的宠儿,驸马爷萧落情。萧落情素来深居简出,如今到了这么个热闹地方,已是稀罕,更何况他来的地方是邓家灯笼铺,这便让人浮想联翩了,难不成驸马爷心里也有一个难以企及的梦? 第146页 萧落情来得算早,此时被伙计毕恭毕敬请进去,无人知晓他与琉璃娘子谈了些什么,只知道他再出来时似一身轻松,连脚步都轻快了许多,乘了轿入宫去了。 稀罕!真稀罕!人心里的好奇都被这个行事低调的驸马爷勾了出来,想知道他神神秘秘的是要做哪门子勾当。 萧落情自是不知道茶楼里的情形,他在宫中呆了一个时辰后便归了家,再没出来。驸马府所在的位置很是僻静,符合萧落情的性情。他一径去了书房,嘱咐管事莫要让人来打扰,自己窝在里面看书到夜深人静,待得子时来临,方才将从邓家灯笼铺里买的灯笼取了出来。 方看到那盏灯笼,萧落情愣了愣。从表面上看它与普通的纸煳灯笼没什么差别,用一锭金子买这么一盏纸煳灯笼着实有些太过破费了,萧落情还是有些心疼。这盏灯笼真如琉璃娘子所说,能照见他的梦么? 按照琉璃娘子嘱咐的,萧落情灭了房间里所有灯盏,只灯笼里的蜡烛幽幽亮着,竟是发出青白色的光,映着萧落情的脸,有些消瘦,又有些苍白。 伸手摸上那盏灯笼,说是纸煳的,却触手温热柔软,像是摸在人的皮肤上,寂静的书房里忽然传来一声嘆息,让萧落情打了个激灵:“谁?” “萧郎!”有人轻声唤他。 门窗上映出窈窕人影,沖他招手:“萧郎,你去求琉璃娘子,不就是为了与我重逢?” 没来由颳起一阵风,房门被吹开,一身红衣的女子提着盏灯笼站在门口望着他,脉脉含情的双瞳,依稀是旧日模样:“萧郎,我来见你。” 原先搁在桌上的灯笼不知何时竟到了红衣女子的手里,萧落情颇有些不可思议:“菩瑶,真的是你?” 女子微笑,沖他招了招手:“我不是你心中的梦么?过来,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萧落情如着了魔般,跟着菩瑶走了出去。驸马府此刻一片漆黑,原先燃着的灯火不知何时早已熄灭,没有巡逻的奴才,亦没有看门的士兵,菩瑶带着萧落情一路出了驸马府,凉风凄凄,她的衣袂飘荡,单薄的纱衣,偶尔会搔过萧落情的脸庞,极痒。 明知道不可能却又亦步亦趋跟随,这是他萧落情心中的魔障。 出来才发现外面别有洞天,长长的街道灯火飘渺,青幽幽的光芒映衬着一张张绝美的容颜,满街的红衣女子,素手提着灯笼飘飘然行走,身后无一例外跟着个痴傻的男人。 不远处,一座被云雾缭绕的小楼突然显现,萧落情不记得这里有过这么一座小楼,可由不得他多想,菩瑶已领着他走了过去。小楼牌匾书写“云雨楼”三个大字,让人莫名想起那句“云雨巫山枉断肠”,这里难不成就是京城里新开的青楼? 萧落情回头,无数红衣女子引着男人们踏入云雨楼中,其中不乏熟悉面孔,同在一朝为官,他与他们还颇有几分交情。平时仁义道德,入夜却变得道貌岸然,衣冠禽兽描述他们倒也恰如其分。萧落情正如此想着,菩瑶却回过头来笑他:“在朝为官,有哪一个当真干净?你敢指天为誓保证自己没有做过一件亏心的事情?” 萧落情愣住,表情有些许尴尬。好在菩瑶并未放在心上,微笑同周围姐妹招唿,那些红色的身影飘然而至,灯火幽幽,艷丽旖旎。这画面太美,萧落情忍不住伫足,却被菩瑶引入楼中,里面热闹欢畅,看得人热血沸腾。 “巫山云雨,一夜销魂。他们来云雨楼寻欢,因着这里有他们的梦。”菩瑶道。 “可这里是青楼……”萧落情有些落寞:“你不该出现在青楼……” 记忆里,菩瑶是干净的,如江南的烟雨,如小桥下的流水,亦如他养在院中的莲,不染纤尘,她不该穿一身妖娆红衣,亦不该如此妩媚勾魂。干净的菩瑶是他萧落情的,而妩媚的菩瑶却是天下男人的,这让萧落情心里有些醋意,毕竟没有谁愿意和别的男人分享自己的女人。 “若我不出现在这里,你要何时才能见得我?十年?二十年?或是一辈子?”菩瑶指尖滑过他的脸庞:“是你跟琉璃娘子说要与我长长久久,可莫要后悔。” 是啊,在邓家灯笼铺里那个白昼如同深夜一般漆黑的房间里,萧落情与琉璃娘子相对而坐,小声说出自己的梦:“菩瑶与我青梅竹马,我许诺登科后娶她,却不想被皇上钦点为驸马。我想与菩瑶长长久久,求娘子圆我的梦。” 他记得烛火映衬下琉璃娘子的表情,唇边噙着一丝笑,便去屋后取了盏灯笼来,已是用盒子装好,嘱咐他子夜才能打开。萧落情试想了许多种可能,却从未想过菩瑶当真能站在他的面前,除却身子有些冰凉,与先时无异。 一定是穿得太过单薄的缘故,云雨楼中处处换歌笑语,萧落情也被感染,上前一步拥住菩瑶,替她暖身。菩瑶低头娇羞一笑,随他一道进了间厢房。 这房间很是漆黑,让萧落情想起了琉璃娘子的灯笼铺,菩瑶提着的灯笼就放在了桌上,映着房中景致,陈设颇有些匠心,可春宵苦短,萧落情哪有心思看这些?他想念菩瑶,想得快发了疯。 窗外无月,四处漆黑一片隐约能见火光,照着红色的身影,却都没有萧落情眼前这个美好。可他眼角的余光总能瞟见桌上的灯笼,一锭金子买来的,亮光似乎也与旁的灯笼不大一样,那层纸越来越像人的皮肤,萧落情甚至能看见上面的纹路,在貌似是眼角的地方,还有一颗小巧的美人痣,而菩瑶的眼角,也有颗一模一样的。 第147页 “菩瑶,那……那灯笼……” 没有回答,只身侧传来一声轻笑,萧落情回头,哪里还有菩瑶的影子?倒是那盏灯笼幽幽飘到身畔,灯笼纸上生出一双眼睛来,对他含情而望:“萧郎……” 这是菩瑶的声音! 离得如此之近,萧落情不仅能看到灯笼上的纹路,甚至能感受到它的唿吸,它的五官次第长出,近在咫尺的脸庞俨然是菩瑶的模样。萧落情吓得心惊胆战,挥舞着枕头想把灯笼打掉,却不料听到一声脆响,灯笼上裂了个口子,汩汩流出血来。这竟是一盏用人皮制成的灯笼! 灯笼发出一串银铃般的笑声来:“萧郎,你是怎么对琉璃娘子说的?你被皇上钦点为驸马,所以不得不娶了公主负了我,是么?你说我难以承受,所以自我了断了,是么?你既如此捨不得我,又为何会在我进京寻你那晚扒去了我的皮,日日带在身旁?我竟煳涂了,你究竟是爱我太深,还是望我不得好死?” “这样你就永远在我身边了……”萧落情喃喃着,仿佛看到那晚菩瑶惊惧倒地的面容,他执刀的手温柔,割下那层皮时宛如抚摸,他心中认为菩瑶是感觉不到疼痛的。菩瑶的皮囊轻薄,薄得可以装进他随身的荷包,可这样终不是办法。他因一时贪念富贵荣华失手杀了青梅竹马,却又立刻后悔,公主虽然貌美,却不及菩瑶三分。他想念活生生的菩瑶,发疯了一般想念,听说琉璃娘子做的灯笼能照见人心中的梦,所以他便请求琉璃娘子,让他再看一眼菩瑶,让他二人长长久久。可荷包中的皮囊是如何被琉璃娘子取去煳了灯笼的?他不知道。 菩瑶的脸靠上他的胸口:“既然如此,我们便在一起,长长久久。” 萧落情不知自己是如何死去的,待他反应过来时,魂魄已成为灯芯,燃烧出炽热的火苗。他的皮囊煳在灯笼上,与菩瑶的紧紧相贴,都是那么轻薄透明,就像他们的生命,若称一称,不值一钱重,却要一锭黄金来换。 “吱呀”一声,门开了,有双素手提起灯笼,轻轻一笑:“你二人可是得偿所愿了。那么,我也该取回我的东西。” 她採下烛火,吞入口中,光亮映着她的眉眼,一颦一笑,分外妖娆。她便是所有男人心中的那个梦——琉璃娘子。 这样深沉而不见星月的夜,大街小巷飘来星星点点的光,是一个个红衣女子执灯而行,薄纱曳地,发出诱人的声响。她们个个有着勾魂摄魄的容颜,所以能引得身后的男子痴傻相随。他们要去往的地方叫做云雨楼,只在夜间出现,是消遣的好去处。那时的他们眼中被欲望燃烧,自然不知道引他们的女子实为手中灯笼所化,而煳着灯笼的那层纸,便是她们艷丽的好皮囊。他们夜夜春宵,终有一日欲望盈满整颗心脏,便是成熟之际,他们的魂魄化为灯芯,会有人来吸食。 琉璃娘子,以女子皮囊制灯笼,诱男子上钩,吸食他们的魂魄,换自己永生。这便是邓家灯笼铺一盏灯笼值得一锭金子的秘密。 第七十谈、人皮日记簿 黎小雅家的附近新开了家精品店,里面的东西挺特别,好看又新潮,是别家精品店所不能比的,所以黎小雅每天放学都爱去里面逛逛,淘些自己喜欢的带回家去。 黎小雅有个特殊的喜好,就是爱收集本子,她有记日记的习惯,本子用得快,所以看到好看的本子便会买下来,留着以后用。 精品店的老闆是个和黎小雅差不多大的年轻男人,面目挺清秀,就是略显苍白些,看上去有些病态。一来二去,黎小雅和他便成了朋友,店里若进了新货,老闆也会先让她挑完再铺货,这让黎小雅颇有点优越感。 忘了说,男人名叫尹乐。 尹乐的家就在店铺的后面,这本是个居民楼的一层,半间被他用来做店铺,半间居住。有时他进里屋拿东西,店里就没人看着,若是客人来了,门口挂着的风铃会响,他便会出来。去的次数多了,黎小雅发现尹乐有事没事总爱在里屋呆着,于是打趣他:“没见过像你这么不爱看店的老闆,万一谁偷偷进来把东西偷走了呢?” 尹乐毫不在意:“不是有风铃么,进来人我会知道。” 虽话是这么说,可黎小雅总觉得尹乐在里屋一定有什么事情是不能让别人看见的,她曾几次要求进去坐坐,都被尹乐拒绝,这让她觉得尹乐太过小气。 转眼到了秋天,黎小雅接连几个星期都没有光顾精品店,再过来时精神气色明显不好,重重的黑眼圈,很是吓人。黎小雅趴在柜檯上看商品时尹乐递给她一罐饮料:“好些日子没见你了,最近很忙?” “家里有些事情,爷爷生病住院了,前几天刚去世,所以没空过来。” 店里瞬间有些沉默,尹乐道:“我新进了些东西,你要不要瞧瞧?” 他从里屋搬出来新进的货物,黎小雅立刻两眼放光,一番挑挑选选,尹乐与她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天。忽然,黎小雅指着个本子问尹乐:“这是什么材质的,挺有质感。” “牛皮的,日记本,里面按日历来划分的,每天一张,最适合喜欢写日记的人。” “我就挺喜欢写日记的。”黎小雅捧着日记簿,爱不释手:“这个多少钱?” 第148页 “抱歉,目前只有一本,你来之前已经售出了,进货的话要过些日子才能到。” “这样啊,那我预定一本好了。”黎小雅抚摸着日记簿的封面,那材质细腻,摸上去触感丝滑,让人感觉到舒服。翻开来,扑面一阵奇异香气,牛皮纸张有年代的厚重感,记日记最适合。 “那一周后来取。”尹乐把她手中的日记簿拿了回来:“时候不早了,你该回家了。” 今日的尹乐有些奇怪,从前他是绝不会下逐客令的,今天倒是头一次,黎小雅回家时还有些狐疑,可是因为近几日为爷爷的去世太过忙碌,很快便累得睡着了。临睡时还心心念念着那个牛皮日记簿,盼着能尽快将它拿到手里。 再去精品店已是一周后,黎小雅的黑眼圈依然没有下去的迹象,因为她这一周总是在做梦,梦见爷爷回了家,像小时候那样在阳台上摆弄花花草草,也会在厨房做出美味菜餚,梦里有菜香飘来,那么真实。而更多的时候,爷爷只是站在阳台上,两眼空洞的看着她,阳台上挂满了衣服,湿漉漉的衣服垂在那里,水滴在爷爷头上,把他淋湿,他却毫不在意。黎小雅想把爷爷拉开,可无论如何也碰不到爷爷的手臂,她着急的在衣服下面来来回回的走,水珠滴在她的身上,让她惊醒。 这个梦反反覆覆做了很多遍,黎小雅总觉得爷爷是有话要对她说,所以特地在路口给爷爷烧了些纸,可是无用,梦境依然每天如约而至。 黎小雅给尹乐说起这个梦,尹乐笑笑,没有作答,而是从柜檯后面拿出一个厚厚的牛皮日记簿来递给她:“喏!你要的日记簿。” 这本比黎小雅一周前见到的那本还要厚实,且质地更加柔软,黎小雅高兴得扬了扬眉:“谢了老闆。” 尹乐依然是温和的笑:“不谢,不过是成人之美。” 他这话说得黎小雅有些不大明白,却也没再过多追问。晚上回家,黎小雅把日记簿放在了书桌上,打算从今天起就开始用它。 柔和的灯光下,牛皮日记簿的颜色更加好看,黎小雅情不自禁用手摸上去,那柔软的感觉就想是摸在了人的皮肤上,凑近了看,日记簿封皮上好像有极细的纹路,像人皮肤上的纹路一般。 此时房间里很安静,黎小雅分明听到了来自另一个人的唿吸声,和她的唿吸声交织在一起,让她的心莫名颤抖了一下。 是谁? 黎小雅紧张兮兮的回头看了房间一圈,没有人,或许是她太过神经质了。 拿起笔,翻开日记簿,刚要书写,黎小雅却愣住,原先空白的日记簿此时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那一手好书法,分明是爷爷的。 日记簿是从她出生第一天开始记的,直到爷爷去世那一天,整整二十三年。因为字太小,有些黎小雅只能拿着放大镜才能看得清楚。整整一厚本日记簿,全部是和黎小雅相关的,她出生第一天的啼哭,第一次叫爷爷,上小学被男生欺负,当上大队长时爷爷的幸福,后来高考爷爷的紧张,还有刚参加工作时爷爷的叮咛,一字一句,全都被爷爷完完整整记录下来。有些事情就连黎小雅自己都忘记了,爷爷却记得清清楚楚。 黎小雅很感动,却又纳闷儿,明明是空白的笔记本,怎么拿回来里面就写满了字,是当真有魔法还是见了鬼? 她想起这一周的梦,心里升腾起一个想法来:难不成是爷爷回来了? 猜测归猜测,她觉得还是应该找尹乐问个清楚。已经晚上十点,不知道尹乐的店有没有打烊? 黎小雅一个人踏着夜色去了精品店,出乎她意料,店里还亮着灯,只是门口的牌子已经翻到了停止营业,黎小雅推了推门,竟然开了,风铃一阵轻轻响动,可尹乐却并未如往常一般出来。 穿过一排排柜檯,黎小雅站在了那扇通往里屋的门前,门是虚掩着的,能看到里面透出的亮光。这扇门是尹乐的禁忌,从不允许旁人进出,倘若自己贸然闯进去…… 可好奇心终归战胜了一切,黎小雅轻手轻脚走了进去,牛皮日记簿就被她抱在胸前,让她觉得像抱着一个人,因为可以感觉到扑面的唿吸和心跳。黎小雅忙把日记簿从胸前移开,那种感觉这才消失了。 里屋的房间不大,房间都亮着灯,没人。黎小雅四下看看,只阳台上有个浅浅的人影轮廓,看着很像尹乐,因为被上面晾晒着的衣服遮挡着,很容易被忽略。 黎小雅瞧瞧靠过去,尹乐似乎在搭衣服,阳台上有水滴滴答答的声音,让黎小雅想起了她的那个梦,梦里也是有这样的阳台和滴水的衣服,而她的爷爷就站在阳台上。 黎小雅停住了脚步,因为接着房间里的光,她看见阳台上那一排密密麻麻挂在衣架上的竟不是一幅,而是一张张皱皱巴巴的人皮,在无风的两台上飘飘荡荡,尹乐手中摆弄着的,正是一张刚洗好的人皮。 黎小雅发出了一声尖叫。 尹乐回过头来,沖他浅浅一笑:“怕什么,你手中拿着的不也是皮么?” 黎小雅看向自己手中的牛皮日记簿,这才反应过来,原来之前感觉到它柔软的触感都是真实的,因为它确确实实是用皮做的,只不过不是牛皮,而是人皮罢了! 黎小雅忙把日记簿朝尹乐丢去,扭头就要跑,可刚跑没几步便被一个苍老的声音唤住,是她的爷爷站在阳台上,两眼无神的望着他。 第149页 “爷爷!你把我爷爷怎么了?”黎小雅大叫。 “你爷爷临死前曾经托我做一件事情,”尹乐平静地道:“他说他就要走了,捨不得你这个孙女,总该为你留下些什么,所以托我做了这本日记,用的是他的皮。他说这辈子还没有活够,没看到你结婚生子,总有些遗憾,用这样的方式留在你身边,他能圆了自己的心愿。” 他说这话的时候,一直呆呆站在阳台上的爷爷忽然间朝黎小雅看了过来,露出了一个心满意足的微笑。尹乐伸出食指来晃了晃,爷爷转了个圈,渐渐消失不见。 “我开精品店,却做人皮生意,人的生命既长且短,有些人离世时有未了心愿,所以来找到我,献出他们的人皮,让我为他们做一本日记簿,留在亲人身边。”尹乐指了指衣架上晾着的人皮:“这些都是新鲜的,得洗干净,风干后才能制作。人皮柔软,字迹写在上面,墨水便洇进纹路里,永远不会消失。” 尹乐拾起地上的日记簿,递还给惊慌失措的黎小雅:“这本日记,你还要么?” 黎小雅伸出颤抖的手,刚一触碰到日记簿便缩了回来,可日记簿上传来的温热却让她想起小时候和爷爷一起去河堤散步,筋疲力尽时被爷爷拉起小手,那种幸福的感觉,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黎小雅终是接过了那本日记,与此同时,她仿佛听到了一声嘆息,极轻极轻。 第二天,那家精品店便被转让了出去,据说店老闆是连夜搬走的,黎小雅上班经过,只看见空荡荡的屋子,而那串风铃仍挂在门口,一有风过,便轻轻响动。 黎小雅将牛皮日记簿放在了自己的床头,一年又一年过去,她结婚生子,过得很好。只是日记簿却是在不断增厚,但凡她遇见人生中的大事,日记簿后面便会多上一篇,爷爷的好书法工工整整写在上面,字里行间都是喜悦。 黎小雅从不让别人看她这本日记簿,也从未对人说起过那家精品店,只是偶尔做梦,她仍会回到那个惊心动魄的夜晚,穿过精品店里屋虚掩的门,一路走到阳台。虽然无风,可阳台上挂在衣架上的人皮却在飘飘荡荡,滴下洗净后的水珠,等待晾晒干净,切割裁剪,制成日记,回到亲人身边。 那个清秀又带些病态的店老闆就站在衣架下摆弄人皮,偶尔会回头沖她一笑:“你来了,小雅。过来看看我新做的人皮日记簿。” 第七十一谈、路边摊 又是夏天了,这城市里的路边开始支起小摊贩,一个食品车外加摺叠式桌子板凳,便是生意火爆的夜市路边摊。这样的路边摊多聚集在小街道或是广场上,不会有城管来赶,又因为挨得紧凑,人们坐在一起喝酒谈天,很是热闹。都知道这里的卫生条件不好,可就是爱来,不过一些家常下酒菜,可吃起来却是人间美味,高档餐厅和它不能比。 刘健就爱极了路边摊,每天下班都要拉上三五个好友一道去吃,城市里所有的路边摊都被他吃了个遍,最爱的还是洋槐里邵家的路边摊。 洋槐里邵家的路边摊远近闻名,摊主做的一手美味小龙虾,供不应求,通常在开摊一个小时内售罄,去晚了便没得吃。洋槐里街道窄,开车不方便,每次刘健都是把车停在街口步行过去,等走到时已是满身大汗。去的次数多了,刘健和老闆混得熟,老闆会偷偷给他留一份小龙虾,他即便加班后过来也有的吃,权作夜宵。 刘健这几天来得都挺晚,多半是在十点半之后,夜市此时才达到高潮,只剩下角落的位置,灯光不大能照到,黑黢黢的。刘健过去的时候仅剩的那张桌子上已经坐了个人,一杯啤酒,三碟小菜,正吃得惬意。 “介意拼桌吗?”刘健问他。 “随意。”男人把菜碟往自己的方向挪了挪。 老闆偷偷给刘健送来一份小龙虾,一份牛肉,一碟花生米外加一瓶啤酒,刘健见男人时不时往他的小龙虾上瞄一眼,于是很大方的邀请:“小龙虾就这一份了,要不一起吃吧?” 男人咧开嘴哈哈一笑,不客气的抓了一只过去。 两人一碰杯,这便算是认识了,那男人叫路磊,是市里一知名高档酒店的大厨。刘健满脸惊讶,大厨竟然会来这里吃路边摊? 他的想法被路磊看出,路磊夹一筷子牛肉大嚼特嚼,口齿不清的道:“高档酒店里的菜品色香味都是上等,但少了一味调料,所以不算美味。” “是什么调料?”刘健好奇问。 “人情味!” “倒也是,去那些餐厅吃饭总得端着架子,即便朋友聊天也总觉得隔着些什么,不像这儿自在随意,酒喝得过瘾时,说出来的都是真性情。” “所以我每天下了班还是愿意来这儿吃!”路磊灌一口啤酒,感觉特别满足:“不过老实说,这儿的小龙虾做的还不算地道,改明儿我给你做一次,保证让你吃过之后成天念想着。” 刘健跟他一碰杯:“那就一言为定!” 这次夜市是刘健吃的最爽快的一次,路磊性子好爽,人也健谈,两人一顿饭的功夫便成了朋友。兴之所致,桌上的啤酒换成了白酒,刘健喝得酩酊大醉,最后还是路磊把他送回了家。 第二天,刘健加完班便往洋槐里邵家的路边摊赶,依旧是只剩下角落的位置,路磊早已经坐在了那里,拍一拍桌子上的提兜:“老弟,我等你半天了,喏,答应你的小龙虾。” 第150页 刘健没想到路磊真的做了小龙虾给他,激动的打开饭盒,里面飘出小龙虾的香气,太美味,相比之下邵家的小龙虾味道就逊色许多,刘健全然不顾形象,一个接一个吃得痛快,路磊在旁边喝着啤酒直笑。待刘健将小龙虾吃得一个不剩,路磊才问:“老弟,我做的小龙虾味道如何?” “棒!真棒!”刘健简直找不出第二个字来形容:“老哥不愧是大酒店里的,做出来的东西就是不一样。” “喜欢?那往后咱就这个时候来这儿见面,我给你做小龙虾。” 路磊的热情让刘健受宠若惊,可又着实垂涎小龙虾的美味,所以忙不迭答应,又殷勤的去老闆那里让多加了几个小菜。老闆递给他预先备好的小龙虾,刘健却摆了摆手:“谢啦老闆,今天不吃了。” 老闆很惊讶:“怎么,今儿要换口味了?” 刘健笑笑,撒谎敷衍过去:“是啊,今天来了个朋友,不爱吃小龙虾。” 老闆顺势往他的桌子看了看:“你朋友呢?” 刘健也回头去看,路磊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只剩下了个装龙虾的饭盒在桌子上,是留给他的。 隔天再到洋槐里邵家的路边摊已是十一点钟,刘健惊讶发现摊主竟然换了人,一头大汗在忙着做小龙虾的竟然是路磊,食客们吃得津津有味,生意竟然比往日还要火爆。 看到刘健过来,路磊给他指了指那个老位置:“坐。” 不一会儿,新出锅的小龙虾便被端上了桌,分量又足味道又好,路磊对刘健很是优待。刘健好奇问他:“老哥,怎么老闆变成你了?” “不想在酒店干了,这里热闹。”路磊笑着道:“你慢慢吃,我还要招唿客人,忙完了陪你喝一杯。” 谁知这一忙便忙到了午夜,周围的路边摊都已经陆续收了摊,只这邵家路边摊依然客源不断。刘健一个人自斟自饮,渐渐也有了些醉意,周围人影攒动,灯光却慢慢变暗,原来悬挂在路边摊上的灯泡不知什么时候灭了,周围的桌子上都点起了蜡烛,火光映衬着食客的面容,看起来异常模煳。 周围依旧热闹,谈笑声不绝,刘健趴在桌子上,感觉自己快要睡着了,忽然听到一声惊唿:“怎么有人味儿?” 说话声停了,人们从饭桌上站起来,用力嗅着:“嘿!还真有人味儿。” 刘健抬起眼皮,见食客们一面嗅一面向他所在的位置聚拢而来,都是步子虚浮,像飘着。离刘健最近的那人把头凑到他脸前,刘健这时才看清了,那是一张没有五官,只有一只眼睛的脸,他的舌头从眼睛里伸出来,舔了舔刘健,贊道:“香!真香!人肉味儿!” 刘健吓得一个激灵坐起了身,眼前的景象着实诡异,围拢在他身边的都是些人身妖怪头的东西,看他的眼神如同桌上美食,只等瓜分品尝。 “好久没吃到人肉了,老闆,你有好东西怎么不告诉我们?”一个长毛怪问。 路磊这时方才分开众人走了过来,抱拳赔笑:“这个是我朋友,吃不得的。” “吃不得?你邵家路边摊开了整整十年,每月都有人肉,怎的今天改了规矩?” “客官,您记错了日记,人肉只在每月十五出售,今天才十三,还差着两天呢!后日请赶早。” “这可不行!没有见着了吃不着的道理!”一个满身红色触角的怪物道。 所有的怪物都开始起闹,更有甚者开始抢夺刘健,先时还如正常人一般的妖怪瞬间变得巨大,如黑云一般压在刘健和路磊的头顶,到处是尖利的獠牙,三两下就可以将刘健撕扯得干干净净。 刘健躲无可躲,忙像路磊求救,就见路磊如往常一般哈哈大笑,不紧不慢道:“他才吃了小龙虾,你们若是喜欢,尽管吃他便是,想来肉里还有龙虾的味道。” 他这话说得着实出乎刘健意料之外,他刚想破口大骂,就见身边里三层外三层围拢的妖怪纷纷向后退去,脸上露出嫌弃的神色:“啧啧,他竟然吃了小龙虾!” “真残忍。” “快离他远一点。” 妖怪们议论着退得更远,都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继续吃喝,仿佛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刘健早已经被吓得不知所措,还是路磊走上前来拉了他一把:“趁现在,赶快走。” “你究竟是谁?”刘健问他。 路磊仍是哈哈笑着:“我就是个厨子。” “厨子?给谁做食物的厨子?人?还是……” “嘘!”路磊示意他不要再说下去:“他们能听见,你跟我来。” 他带着刘健来到角落的桌旁,路边摊里只有这张桌子没有点蜡烛,它像是被遗忘了一般孤零零的隐藏在黑暗中,不被人看见,亦不被鬼注意。 “有烟么?”路磊问刘健。 刘健从口袋里摸出烟来递给他,他却摇了摇头,示意刘健点上。香菸的味道瀰漫开来,路磊贪婪的闻着,很是满足:“好久都没吸菸了!” “为什么不来一根?” 路磊没回答,而是指了指桌上的小龙虾:“知道这是什么么?” “小龙虾?” 第151页 “是,也不是,在我们的地盘,都叫它死魂。它们在忘川河水里存活,是永远也无法投胎的魂魄。因为身上的人情味儿太重,所以养得肉质肥美,吃起来味道也不错。” 路磊语气轻松,可刘健却一阵作呕,他吃了什么?魂魄?那竟然不是小龙虾是魂魄?简直太噁心! 路磊接着道:“我做了一辈子厨子,最后一次在酒店做菜,做着做着就看见自己倒地上了,同事手忙脚乱叫来救护车,我跟着救护车来到医院,亲眼看着医生抢救我,我怎么也进入不了自己的身体,最后被医生宣告死亡。我游荡了一段时间后便在这里开了路边摊,洋槐里邵家路边摊,午夜十二点前归人,十二点后归我,我的食客都是地府里的鬼和妖,就是你看到的那些。小龙虾他们是不吃的,忘川河水里的死魂是他们的同类,吃了小龙虾便和人吃人一般,是要遭天谴的。” 太过惊悚!刘健坐立难安,他看看周围大吃大喝的妖怪,再看看路磊,觉得自己在劫难逃了。可不是么,见了鬼,又吃了死魂,若还能活命可真要靠菩萨保佑了。 路磊示意他放心:“老弟,放心,我不会害你的。你经常来这儿吃路边摊,我早就注意到你了,觉着你有眼缘,这才现身来找你,只不过想让你尝一尝真正的小龙虾,顺道和你喝上一杯。” “骗子,你自己都说了那是死魂!既然这些鬼不吃自己的同类,为什么他们桌上都有小龙虾?” 的确,每一张桌子上都有一大份小龙虾,妖怪们吃得很香。路磊笑道:“你再仔细看看,那是小龙虾么?” 就在他说这话的时候,刘健看到那些小龙虾变成了香烛纸钱,被妖怪们大快朵颐。先前他看到的满桌食物只不过是自己的错觉。 “其实做了鬼开了路边摊才知道,最有人情味儿的地方还是在这里。我先前在那酒店,也称得上是数一数二,可是食客们往那儿一坐,架子一端,拒人于千里之外,连人情味儿都没了,吃饭能香么?所以即便当厨师的厨艺再高,做出来的菜也是死的。可做鬼就不一样了,譬如那些死魂,留恋人世,往生不得,情愿做忘川河中一只虾,可偏偏养得肥美,你们人间可没这样的美味。” 刘健冷冷一笑:“既然人间没有美味,你们为什么还要吃人?” 路磊指了指刘健的胸口:“我们吃的不是人,是坏心眼。把腐烂的吃掉,剩下的便是好心肠。我邵家路边摊的特色菜便是坏心,只在每月十五限量供应,鬼和妖都爱吃。”他上下打量刘健一番,诡异的笑了起来:“你若想让心灵得到净化,也可以来找我。” 他说着,便要将手伸向刘健的胸口,十指成爪,像要挖去刘健的心。刘健吓得蹦跳起来,即刻逃命,身后之留下路磊爽朗的笑声:“老弟,没事儿还一起喝酒!” 一起喝酒?刘健呸一口,等我做了鬼吧! 炎炎夏日,人的胃口总不大好,可路边摊的生意却异常火爆,几碟小菜,几瓶啤酒,人们吃喝谈笑,能持续到午夜。洋槐里邵家的路边摊最是有名,两位老闆一人一鬼,各做各的生意,互不干涉,其乐融融。邵家路边摊有两样特色菜,一是小龙虾,二是人心肠。小龙虾给人吃,人心肠餵鬼肚,鬼妖最喜人心头腐烂味道,把那些污秽吃掉,剩一颗干干净净的好心肠。 洋槐里邵家路边摊总有一位常客,便是刘健,他最喜欢靠里灯光照不到的位置,一盘小龙虾,几碟下酒菜,外加两瓶啤酒,这是他的习惯。经营前半夜的摊老闆与他是老相识,总会为他偷偷留上一份小龙虾,送菜过去的时候见刘健对桌放着个空杯子,上面燃着一根香菸。老闆顿时瞭然,拍拍刘健的肩膀:“兄弟,节哀。” 他看不到,刘健对面坐着个胖胖的男人,举着啤酒瓶哈哈大笑:“老弟,干了!” 这个胖胖的男人便是邵家摊后半夜的老闆,有一手好厨艺。而他做的小龙虾里,有着人情的味道,这边是刘健日日光顾洋槐里邵家路边摊的秘密。 第七十二谈、夜枭 市公安局北城分局近来接到多起报案,都是有关婴儿被盗的,稀罕的是这些婴儿被盗案没有任何蛛丝马迹可寻,家中门窗紧闭,婴儿床放在父母的卧室内,被盗时没有发出一声啼哭,仿佛是一夜之间便从家中消失了,即便去调查也没有找到可疑人物的指纹和脚印。若要调查这些案子,一时之间无法下手。 负责案子的是一队队长刘景明,短短一个月便有十名婴儿被盗,居民被搅得人心惶惶,上面施加的压力很大,让刘景明头痛不已,每天领着队员在办公室加班,反覆研究犯罪现场,终于发现这些案子的一个共同点,那便是这些人家家里都请了保姆。从前也有过相似的案例,保姆将僱主家的婴儿偷偷抱走卖掉,刘景明立刻派队员去调查,可结果却让他大失所望。这些保姆来自全国各地,且属于不同的中介机构,婴儿丢失的当晚这些保姆没有踏出过家门一部,因为这些僱主家大多居住高档小区,电梯楼栋和小区门口都有摄像头,并未拍到保姆们离开,案子重新陷入僵局。 刘景明正焦头烂额的时候接到姐姐刘艷的电话,他小外甥的满月酒这周六举办,让他务必到场。 刘艷是上个月诞下这个大胖小子的,一家人别提多高兴,当宝贝似的宠着,就是这次满月酒办得也很隆重,请的宾客不少。刘景明抱着小外甥乐不可支,小外甥似乎也挺喜欢他,冲着他一个劲儿的笑。吃饭的时候和刘艷闲聊,刘艷说有了孩子以后不大能忙过来,想请个保姆,刘景明听了,立即反对:“姐,你不知道,最近咱们区出了很多起婴儿丢失案,而且丢的很蹊跷,家里人睡一觉,第二天醒来时婴儿就不见了,也没有入室的痕迹,而且这些婴儿的家里都曾请过保姆,我们怀疑是保姆作案,调查了一番,但保姆都没有嫌疑,现在案子还悬着呢。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你还是别请保姆了。” 第152页 “你不都说了保姆没有嫌疑么?”刘艷不大当回事儿:“我是实在忙不过来,一天就只能睡三四个小时,累都累死了。” 刘景明还要再劝,刘艷却抱着孩子挨桌敬酒去了,就在这时刘景明接到局里的电话,说是找到了几名婴儿的尸体。 婴儿的尸体是在一处停工了很久的工地上发现的,如今老闆资金到位,工地重新开工,工人们还没来得及干活就发现了婴儿的尸体,这才报了警。 刘景明发誓他还是第一次见过这么诡异的现场,婴儿们被安置在一个草和树枝搭建的窝里,浑身上下已经干瘪,像是被吸干了血液,可奇怪的是他们身上并没有伤口,难不成他们的血液是蒸发了?蹊跷,真蹊跷,可有一点毋庸置疑,犯案兇手一定是个心理变态,正常人的脑子哪儿能想出这么惨绝人寰的方法? 这边刘景明在忙着,那边刘艷已经和老公去了中介机构给孩子找保姆,几番商量,最终确定下来的是个叫叶敏的女人,人敦厚老实,做得一手好菜,她自己也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在照顾孩子方面经验也更足些。据中介机构的人说,叶敏一直是他们这里的金牌保姆,替好几家照顾过孩子,孩子都健健康康白白胖胖,请叶敏去做保姆,爸爸妈妈们可以很放心。 的确,叶敏很让刘艷省心,她不仅照顾孩子,还分担了家里所有的家务,刘艷可以好好睡上一觉,自打她生下孩子,整日都在孩子的啼哭声中度过,餵奶,哄他开心,给他不停说话,自己难得休息,照照镜子,黑眼圈很深,她很憔悴。 于是刘艷开始了休养生息的日子,每天睡饱了便和闺蜜一起逛街,不用再担心孩子有没有吃饱,也不用再担心孩子哭闹,有金牌保姆在家呢,她可以在外面做一个风风光光的辣妈。 叶敏在刘艷家呆了一个月便被刘艷涨了工资,刘艷喜欢她干活麻利,对孩子照顾周到,更重要的是她有一手好厨艺,刘艷和丈夫的胃被她做的饭菜养得很满足,不过一个月,两个人的体重都增了不少。 刘艷很庆幸能找到这样一个好保姆,可人千好万好,总有让人看不过去的地方,刘艷便看不过去叶敏的臭美。莫看头一次见面时叶敏打扮朴素,可一来二去熟悉了,刘艷就原形毕露,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一点也不像保姆的样子。叶敏在家里干活,有时刘艷的丈夫也会偷偷瞄上两眼,刘艷便看不过去了,找叶敏谈了一次话,叶敏却笑嘻嘻道:“妹子,你不知道,我打扮也是为了宝宝,让宝宝每天看见美的东西,他的心灵也会很美。” 叶敏说的话倒也在理,刘艷便也不再追究,只嘱咐叶敏注意点。 没过多久,刘景明终于抽出空来到刘艷家吃饭,是叶敏来开的门。刘景明当时正在低头看手机,就闻到一阵浓郁香气,抬头见是个打扮得时髦的女子,还以为自己走错了门,不想那女子挺热情的把他拉进了屋,他这才知道这是姐姐家新请来照顾孩子的保姆。 饭桌上,刘艷问起刘景明的案子,刘景明瞟了叶敏一眼,道:“半个月前又有两个孩子失踪,还是在咱们区,那两家也请了保姆。” 叶敏捂着胸口惊唿:“杀千刀的,连孩子也偷,真是坏良心啊!” “所以你们一定得注意孩子的安全。”刘景明叮嘱着,又不放心的看了看叶敏,叶敏嘿嘿一笑,拍着胸脯保证:“孩子交到我手上,放心!” 晚上十一点,原本躺在床上睡觉的叶敏忽然间坐起身来,仔细穿好了衣服,对镜上妆,唇边一直荡漾着浓浓的笑意。 十一点三十分,叶敏将宝宝从摇篮中抱起,宝宝被她吵醒,正要啼哭,叶敏忽然唱起歌来,太过空灵的歌声哄得小宝宝开心的笑了笑,又沉沉睡去。 十二点,叶敏站起身,眼睛亮得如同钻石,月光从窗外照进来,她映在墙上的影子开始生出巨大的翅膀,四肢变为利爪,衣服被撕裂,一身长满了灰色的羽毛。只一张脸还是先前的模样,明艷动人。 十二点五分,窗子自行打开,叶敏抱着宝宝展翅飞入夜色中,窗子復又缓缓阖上。 “羽毛!”刘艷尖叫起来:“我这几天在家里总能见到羽毛,我还以为是叶敏打扫房间不干净!没想到她竟是鸟人!鸟人!” 一切便都说得过去了,小区监控查不到叶敏离开的痕迹,因为她是飞走的。如果叶敏是鸟人,那先前那几家的保姆呢,会不会也是鸟人? 太不合科学逻辑,可眼见为实,刘景明不得不信。 他立刻打电话到局里调拨人手,一部分人将之前案件里僱主家的保姆缉拿,另一部分人则在市里各个荒废的地方搜索,到第三天的晚上,终于在一个垃圾场附近找到了刘景明的小外甥,只可惜,剩得一具干瘪的尸体。 和上次见到的画面一样,小外甥和另外几个小宝宝被安置在巨大的草编的巢里,一身的血液都被吸食得干净。巢旁有几颗早已碎裂的蛋,像是有小鸟破壳而出,只是现下已没了踪影。而鸟巢的附近则躺着奄奄一息的叶敏,送她去医院抢救,待她醒过来时已记不得去刘艷家当保姆的一切,只记得一天自己在走夜路时见到一双明亮的眼睛,耳边听到鸟叫声,有什么东西扑向她的身体,她便再没了意识,醒来时已经躺在了医院里,她失去了几个月的记忆。而其他那些保姆的情况,同她一模一样。 第153页 这之后,便再没有了婴儿丢失的案件。 只是在午夜的天空,总会有灰色的大鸟飞过,身后跟着才长成的小鸟,在一扇扇窗前滑翔而过,时而落在开着的窗子前对着里面的小床凝视。它们有美丽空灵的歌声,小宝宝们听见了会对它们露出最天真的笑容,之后安静沉睡。 最危险的时候便是它们身体里孕育出小生命,一颗颗蛋排出体外,需要血液来餵养。这些大鸟便侵入一个个人类的躯体,成为最懂宝宝们的保姆,把它们诱拐出来,吸食干净,直到小鸟破壳而出,谋杀案方才停止。 它们有一个美丽的名字,叫做夜枭。 夜枭,恶鸟。唐《酉阳杂俎》记载,枭,夜行游女,夜飞昼隐,如鬼神。衣毛为飞鸟,脱毛为妇人,喜取人子,胸前有乳。凡人饴小儿,不可露。小儿衣亦不可露晒,毛落衣中,当为鸟祟,或以血点其衣为志,或言产死者所化。 第七十三谈、胡判官 s市各个看守所近来出现了些蹊跷事儿。从上个月开始,被关押在看守所里的重大案件的嫌疑犯都开始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梦游,虽只是在自己的牢房内走动,但动静之大却是出人意料的,不仅影响了别间牢房犯人的休息,也让看管的狱警很是头疼。不过头疼归头疼,有些人还是很乐意嫌疑犯梦游的,这些人便是调查相关案件的重案组刑警。 罗小飞是刑警一大队重案组组长,s市多起重大案件都是在他的带领下破获的,这些重大案件涉及面挺广,但以谋杀案居多,其中不乏连环谋杀案。这不,就上个月他才奉命接到了一桩连环少女碎尸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抓到犯罪嫌疑人,可在审问的时候却遇到了麻烦,兇器一直没有找到,而嫌疑人的嘴巴又闭得严实,怎么也撬不出一个字来。罗小飞一筹莫展,就差挥拳头打人了,却在这时,看守所传来消息,说嫌疑人晚上睡觉梦游,把行兇作案的全部过程都招了。 罗小飞简直太诧异,当即赶往看守所,据狱警说,嫌疑人前一天晚上闹的动静挺大,又哭又喊,等狱警过来看情况时,嫌疑人已经跪在地上,满脸泪痕地讲述了他作案的全过程,之后便直挺挺向后一栽,不省人事了。 按照嫌疑人交代的信息,罗小飞顺利找到了兇器,嫌疑人作案罪名成立,执行死刑。罗小飞所带的重案组又是一记头功。 这之后,相同的事情又发生了几次,众人就觉得蹊跷了。一个嫌疑犯梦游交待罪行也就罢了,接二连三的犯人白天犟得像头牛,晚上又温顺得像只羊,这就有些说不大过去了。罗小飞组里有个成员平时总神神叨叨的,凑到罗小飞面前耳语:“组长,依我看,他们是见鬼了。” 罗小飞好歹也是国家公安机关的刑警一名,标准的无神论者,当即就给了队员一个白眼:“再迷信就把你踢出刑警队。” 见不见鬼罗小飞不知道,他只知道看守所里一定出了问题,虽然事情是向着好的方向发展,可太过蹊跷的事情总会让人心里觉得别扭。罗小飞的第六感一向很准,这一回也是同样。就在那碎尸案的兇手将要被执行死刑的前一天晚上,他已将自己的小命交待在了监狱里属于他的那间小小的牢房里,且死相极其狰狞,五官分离身体,一张脸面容模煳,经法医鑑定,五官是被他自己生生扯下的。 自杀的事实摆在面前,可罗小飞还是不相信,不是所有冷血杀手的心都能冰冷到亲手结果了自己的性命,而这个兇手正是对自己狠不下心来的那一类人,否则一开始警察找到他时他便能结果了自己,何苦再到监狱里受这份罪过? 罗小飞是相信自己的判断的,可是兇手已死,死人是不会说话的,法医的证明又在,他也无话可说。不过后来,诸如此类的事情接二连三的发生,证明了他判断的正确。 这之后又有几个嘴硬的嫌疑犯被关进看守所,白天死也不招,晚上却在梦游时痛哭流涕交待了实情,移交到监狱后或自杀或痴傻,总之都没有好下场。 怪异的事情发生一次是偶然,发生多次便有问题了,罗小飞便在此时接到上面的命令,让他们组调查一下这事,以防狱警里有人谋杀。 罗小飞想来想去,觉得还是深入虎穴才能调查清楚,他便和几名队员由上面安排,隐藏了身份作为嫌疑犯被关押进看守所里,密切注视着所有嫌疑犯的一举一动。 在看守所里关了三天,风平浪静,到了第四天晚上,睡梦中的罗小飞听到了一些动静。 常年当刑警让罗小飞养成了睡觉轻的习惯,看守所的生活乏味,他无事可做,晚上早早上床睡觉,睡到夜半,忽然听到了一声拍打,这声音他很熟悉,因为最近电视台在播放新版的包青天,所以他立刻便听出这拍打声正是包青天判案时用惊堂木拍打桌面的声音。 看守所里怎么会有惊堂木的声音? 罗小飞立刻抖擞精神坐起了身,凝神细听,听到隔壁牢房有轻微的说话声。罗小飞记得隔壁关押着的嫌疑人涉嫌绑架某富商的儿子索要赎金,在交易时被抓获,可是孩子至今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刑警多放查找也毫无头绪,而嫌疑人却牙关很紧,死活不透露孩子的下落,如今这案子还僵着,负责案子的重案三组队长和罗小飞是朋友,对这个嫌疑犯恨得咬牙切齿。 如今,隔着一道墙壁,罗小飞听到嫌疑人的动静,极其清晰。 第154页 惊堂木“啪嗒”又是一声响,一个深沉男声说:“堂下陆虎,你可知自己犯了什么罪?” 陆虎素来不屑的声音此时有了些颤抖:“你,你,你是谁?” “大胆!见到胡判官还不赶快下跪!”一道尖细嗓音插了进来。 “胡,胡判官?是,是人还是,还是……” “嘿嘿,就快要做鬼的人了,还管我们是人是鬼?老实交代你的罪行,胡判官可饶你不死。”尖细嗓音道。 陆虎依然像白天审问一样装傻:“罪?什么罪?我不过是替人收钱……” 话音还未落,只听得“哎哟”一声,陆虎的声音已经变得痛苦起来:“救,救命!” 罗小飞听出不对,掏出上面事先给他准备好的牢房钥匙打开门,悄悄地挪到了隔壁牢房门口,从上面的铁栏向里张望。 罗小飞看到了一团黑气,在牢房里漂浮,黑气正中央长着一张人脸,凶神恶煞的模样,让人看了都心惊胆寒。这团黑气的旁边站着个一手执铁链一手託了张桌子的小童,小脸很白,一脸死气。而陆虎则抱着胸口滚在地上,痛苦不堪。 那黑气“啪”地又是惊堂木一拍,道:“你说还是不说?” 陆虎咬牙硬撑:“说什么?” 黑气怪笑一声:“好大的胆子,倘若我把你的心活生生剥出来,你还能这般刚硬么?” 他沖小童使了个眼色,小童当即一甩手,铁链稳稳地钻入陆虎的胸口,罗小飞这才看见,铁链是带钩子的。 陆虎“哇”地一声大叫,磕头求饶:“胡判官饶命,我说,我都说,孩子被我杀了,尸体埋在城郊,我看不惯他自小那么好命……” 尸体在城郊? 罗小飞当即不敢迟疑,大喝一声,拔出腰间手枪对准牢房,可是奇了怪了,牢房里除了路虎以外,再无其他人,那团飘着的黑气和小童不知何时不见了,只听得惊堂木拍案的声音,不绝于耳。 狱警听到动静赶过来时,陆虎已经昏迷不醒了,罗小飞掀开他的衣服一瞧,胸口那里好好的,之前被锁链钩破的痕迹荡然无存。 难不成他刚才也是在梦游,看到的都是自己的幻想?罗小飞异常纳闷。 陆虎醒来时已经不记得之前发生过的事情了,可却一反常态地跪倒在罗小飞和狱警面前,嚷嚷着自己要认罪。 事情又回到了先前的样子,陆虎在一夜梦游后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罗小飞该作何解释,难不成要跟领导说自己在陆虎的牢房里看见了鬼判官,是那判官吓得陆虎认罪的?这话说出来谁信? 陆虎很快被移送到了监狱,罗小飞不放心,一起跟了过去。按照先前几桩案子的经验,陆虎很有可能在开庭审理前有性命危险,罗小飞自然不能让这样的事情,所以和队员一起24小时在陆虎的牢房外蹲守,而入夜那一班岗,总是罗小飞自己来守着,他想亲自看一看自己那晚究竟是在梦游,还是一切都是真的。 开庭的前一晚,罗小飞一个人坐在陆虎的牢房门口抽菸,陆虎闻到烟味儿,凑了上来:“警官,劳烦给我也吸上一口?” 罗小飞从窗口递了一支给他,陆虎勐吸一口,整个人都舒坦了。 “喂,那天晚上你当真什么都不记得了?”罗小飞问。 “警官,我发誓,真不记得了,要是记得我能不说吗?” “那你有没有印象看到一团黑气?” “我印象中睡了一整晚,哪儿看见什么黑气?” 罗小飞无奈了,只得叮嘱他:“那待会儿要有什么事情,第一时间叫我。” 陆虎应承着,缩回床上抽菸去了,罗小飞百无聊赖地靠在墙上回忆着那天晚上的情景,觉得周围的温度越来越低了,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看看表,时间已近午夜十二点。 周围很安静,安静得有些不可思议。 勐然一声惊堂木拍案,让罗小飞一个激灵跳了起来,往牢房里觑,那晚所见的黑气又出现在牢房里,黑气包围着的脸比先前还阴森几倍,而它身旁的小童则又蹦又跳得用锁链将陆虎缠了个结实。陆虎呢,整个人呆呆傻傻的,像是魂游天外。 阴沉的男声道:“犯人陆虎,诱杀幼童,天理不容,其罪当诛,即刻行刑!” 惊堂木再一响,缠绕陆虎身上的锁链开始收缩,越缩越紧,陆虎的全身因为血管的挤压而通红,倘若继续下去,必定血管破裂而死。 罗小飞举起手枪,对着那团黑气扣动了扳机。 空气仿佛瞬间凝固,罗小飞觉得身体都要冻成冰块了,就见那张狰狞的脸忽然间转过来面向他,怒气显而易见:“何人竟敢扰本判官办案?” “判官?”罗小飞忍住一身的寒意,不屑道:“人间的事情,何时轮得到你管?” 胡判官一声轻笑:“活人的事情不归我,可他早晚要死,就是我阴间的魂魄,我自然有权判定他的死法。” “那便等他被枪毙了,到阴间再死一次好了,只是现在,你不能动他!”罗小飞一字一句道。 胡判官还没有说话,那小童就开始发出一阵怪笑:“判官爷爷,他竟来管你的事呢!” 第155页 “不自量力!”胡判官不耐烦地甩了甩头:“年轻人,夜已深沉,上床歇息吧!” 他话音刚落,就见一阵黑风四起,将罗小飞包围了起来,他只闻到浓烈的腥臭气息,身子便漂浮了起来,自此失去了意识。闭上眼睛的那一剎那,有什么温热的液体喷到他的脸上,血腥的味道,让他想到了破裂的血管,会是陆虎的吗? 罗小飞被队员叫起来,已是六个小时后的事情。他揉揉惺忪的睡眼,这才发现自己竟然靠着牢房的墙壁睡着了。他怔了好半天才想起来自己为何置身此处,忙跳起来去查看陆虎的情形,陆虎正蜷缩在床上睡得正香。 狱警过来带陆虎去出庭,陆虎却是一副呆呆傻傻的模样,仿佛三岁孩童,再认不得人。他全身上下的皮肤都是红通通的,像起了疹子,可是如果仔细看,会发现肿胀的皮肤下青色的血管,血流缓慢,像是随时都会破裂了。 果然,陆虎在出庭的路上暴毙,死因是血管破裂。 从此,s市的警局里便有一个传言,但凡是不愿认罪的嫌疑犯,无需对他们一审再审,只需关在看守所里呆几天,经过一晚的梦游,他们自会痛苦流涕着要求认罪。而他们最终的下场也很悽惨,总和他们犯下的罪行相匹配。 自此,s市再没有不愿认罪的嫌疑犯了。 唯罗小飞回忆起那两个晚上的事情,总是一片空白。这之后,他时常晚上做梦,梦见一团黑气,有惊堂木的声音在梦里迴荡,依稀有个深沉的男声道:“堂下何人,有何罪行,还不速速向我胡判官从实招来。” 胡判官,阴间掌管鬼魂命运刑罚的判官,鬼魂在阳间造下的孽皆在胡判官处有记载,他铁面无私,硃笔一点,鬼魂难逃法网。偶尔,胡判官会到阳间去上几趟,都是午夜时分,有小鬼带路,去寻那死不认罪的犯人,打开他们的金口,从此枉死的生命终于沉冤得雪。而这世上能有幸见得胡判官容颜的活人,恐怕只有罗小飞一人了。 第七十四谈、山魈 总有些人长着一双和别人不一样的眼睛,唐冰就是一个,她总能看见常人看不见的东西,这便是所谓的阴阳眼。 唐冰能见鬼,这她是不知道的,还是小孩子的她总觉得城市里的街道不论白天黑夜总是熙熙攘攘,白天车水马龙,晚上却只见行人,白天的人会对她笑,叫她囡囡,晚上的人却只是淡淡看她一眼又把目光移去,偶有人伸手想摸摸她的脸,她却因突然感觉到寒冷而后退,那些人便再不敢碰她。 唐冰知道自己能见鬼,是在十岁那年暑假,外婆乡下的闺蜜病重,她去瞧她最后一眼。唐冰的父母工作都忙,奶奶家又在外地,无人照顾她,外婆便将她一併带了回去。 外婆的家乡离唐冰所在的城市挺院,坐完火车后要转汽车,再步行一段距离才能到达。唐冰和外婆下了汽车就已经是晚上八点钟的光景,倘或再走山路,着实有些不大安全,便在这附近的一个小村子住了下来。 这村子也算古老,村里人相互都熟识,平时也不大有外人来,所以这里没有开设旅店。外婆本想找户人家借宿,但又觉得太过麻烦人家,恰在此时,活泼好动的唐冰指着前面的房子叫了起来:“外婆,外婆,那个房子像是没人住的。” 旁边的大树下有人乘凉,听见唐冰的声音,都神色紧张地跑过来阻止:“嘘!小娃娃,这里是不能大吵大嚷的。” 唐冰吐吐舌头,外婆笑着跟村里人解释:“我们是路过的,想在那房子里借宿一宿。” 众人对视一眼,表情都有些古怪,其中一个女人热情地拉起唐冰的手:“那破房子太久没人住了,又脏又乱,不如去我家。” 外婆忙谢她:“就一晚上,不打紧的,麻烦你们总是不好的。” “不麻烦不麻烦。”女人说着就要把唐冰往自己家拉,年幼的唐冰却一撅嘴,叫嚷起来:“不要不要,我就要住那个房子,那房子好玩儿!” 的确,这废弃的房子的建筑风格和村子里其他房子都是不一样的,其他房子都是各家各户近几年来新盖的,而废弃房子却像是古代遗留下来的,不知从前是不是也住过大户人家。不过房子里的家具倒是一应俱全,就连被褥也是干干净净的,这看起来倒有些奇怪。外婆问起村民,村民都说这户人家祖上是小村子的富庶,村子里就这么一栋古建筑,自然要好好保存,所以每家每户都排了班,轮流去打扫。 既然房子里面是干净的,外婆也乐意带着唐冰住下来,她谢绝了村民的好意,村民望着这一老一少的背影,有些欲言又止。 外婆带着唐冰在房子里转了一圈,寻了间最大的房间住下。唐冰从没有到过这样的地方,兴奋地在房子里跑来跑去,直到外婆叫她回去睡觉时才停下来。她躺在干干净净的床上,闻到了一丝雨后泥土的清新气息。 唐冰有个习惯,睡到半夜的时候,一定要起来去一趟卫生间。这一夜凌晨三点,唐冰迷迷煳煳地爬起来想去方便,却突然间听到了一个声音。 如果你家里养宠物,应该会知道这种声音,小狗的爪子尖,倘若寂静的时候跑起来,能听见爪子和地面摩擦的声音,轻轻细细的,听上去很是可爱。唐冰这个时候听到的就是这样一种声音,像是有小狗在外面院子里奔跑,小爪子一路留下印记。 第156页 难不成是院子里跑进来了小狗? 唐冰是最喜欢小动物的,此时兴奋得连去卫生间的事情都忘了,穿上鞋便往外跑,可是刚跑出去,那轻轻细细的声音便止了。 唐冰不甘心,在院子里转悠了几圈,忽然瞧见月光下一丝晃动影子,竟是台阶上长出一株绿色植物,如她一般高,是她所没有见过的。 这院子好有趣,她在睡觉,院子却在生长,如果明天一早醒来,院子是不是就要变成一个花园了?想到这里,她忙飞奔回屋,要赶快睡到天亮。唐冰没有看到,就在她转身的时候,那株绿色植物忽然伸出触手,在她背上轻轻一点,留下了几颗黑色的东西。 唐冰第二天是被外婆叫醒的,她起床后第一件事便是跑到院子里看看是不是如她所想一般变成了花园,岂料却让她大失所望。院子和昨晚来的时候一模一样,不仅没有变花园,就连昨晚见到的那株绿色植物都没有了。 “外婆,这里的植物呢?”唐冰问。 “哪有什么植物,这儿的土地太干,石头缝里长不出来东西的。” 外婆催唐冰洗漱,要带她赶紧上路回去,毕竟老闺蜜的病是等不起的。 谁知她们祖孙二人出了房子,确实在这个不大的村子里兜兜转转,怎么也走不出去。外婆牵着唐冰,一边走一边纳闷儿:“奇怪了,原本站在那房子前就能看见村口,怎么现在走了大半天也走不到呢?” 外婆急了,拉了个村民来问,村民看着她的目光有些闪烁,指了指村口的方向:“超这边走,不远,五分钟就能走到。” 可是五分钟后,外婆和唐冰又走回到了这个地方,一脸惆怅。 这情形持续了几次,每每外婆让村民带路,村民都一脸紧张地摆摆手,说自己忙,然后落荒而逃。临近中午的时候,这个村所有的村民都回了家,门户紧闭。 便在这时开始下起了雨,雨势兇勐,像是老天爷在天上倾倒一般。外婆赶紧拉着唐冰往回跑,又是跑了很久才找到昨晚住的那处废弃的宅子,而再次之前,它已消失了一上午了。 被外婆拉进大门的时候,唐冰不经意间回头,似乎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从瀰漫的雨雾中慢慢朝这边走来。 外婆骂骂咧咧着给唐冰换下湿漉漉的衣服,就在这时,唐冰看到后院的台阶上忽然出现了两个人影,是一老一少,就如同她和外婆一般。老人家摇着蒲扇像是在乘凉,瓢泼大雨打在她身上却没让她浸湿半分,她悠闲自在的模样,仿佛天边正挂着一轮骄阳。 唐冰奇怪得咦了一声,不远处也似回应一般咦了一声,唐冰扭头去看,竟是从厨房探出一个脑袋,正悄悄打量着她。 那是一个挺小的男孩子,有些怕生,所以躲在门后。唐冰对他咧嘴一笑,男孩子往回缩了缩,被她吓着了。 “外婆,你看那儿有个老奶奶和小弟弟。”唐冰叫起来。 外婆正在给唐冰擦头髮,闻言看过去,只看见瓢泼的大雨和模煳的院落,没见到任何人影:“瞎说什么,这房子里就咱们两个人,哪儿来的老奶奶和小弟弟?” “可是我就是看见了啊……”唐冰往那边一指,自己也愣住,是啊,哪里有老奶奶和小弟弟,难不成她是看错了? 这场雨下得很久,直到晚上也没有停歇的趋势,他们祖孙二人只得在这里再住一个晚上。因为下雨的缘故,老房子显得有些阴冷,唐冰缩在被窝里,听着外婆渐渐平静的唿吸声,自己却如何也睡不着。 也不知过了多久,迷迷煳煳的时候,唐冰又听到了那阵轻轻细细的脚步声,远远从屋外而来,像小狗撒了欢儿在院子里奔跑。唐冰悄悄下了床,在雨后黑漆漆的院子里看见了白天瞧见的那个小男孩。 小男孩沖她招手,邀她一同玩耍,干净清澈的眼眸让唐冰很喜欢。唐冰大大方方走过去牵住他的手,小男孩笑笑,拉着她往后院去。 “白天我明明看见你了,可为什么一眨眼就不见了?你是和奶奶一起来的对不对?你为什么一直不说话?” 无论唐冰说什么,小男孩就是不搭腔,走到后院的时候,有月光从云层里偷出来,唐冰看到小男孩的头髮是绿色的。 后院里,白天见到的老奶奶仍坐在原先的位置上摇着蒲扇,手一指唐冰,发出一声怪笑。 唐冰觉得小男孩握着她的手变得非常用力,她竟无法挣脱,回头去看,小男孩完全变了另一副模样,全身都像树皮一样干枯,只有眼睛仍是亮晶晶的,而他身上开始生长出触手来,是一根根藤蔓,将唐冰紧紧缠绕。 唐冰分明从小男孩的眼睛里读出了抱歉。 身上的藤蔓越缠越紧,唐冰挣脱不了,吓得大哭,老奶奶蒲扇再一指,有树叶被塞进唐冰的嘴巴,让她喊叫不出来。 此时此刻,院子里都开始长满了植物,是从小男孩身上分生出来的,一株株绿色植物,和唐冰前一天晚上在台阶上所见到的一模一样。 “好久没有见到新鲜的小孩儿了,留下来陪奶奶好不好?”老奶奶摇着蒲扇,说话的声音尖细又刺耳。 “不要!我要外婆!外婆救我!”唐冰在心里大喊。 一旁的小男孩向她身边靠近了一些,干巴巴的脸上有两行湿润,唐冰狠狠瞪了他一眼,他很伤心地低下了头。 第157页 “看你的小弟弟,多漂亮,奶奶也把你变成他的样子好不好?”老奶奶摇着蒲扇站起了身,一步一步向唐冰走近。 唐冰觉得自己要死了。 可就在这时,后院突然亮起火光,小男孩儿“吱呀”一声尖叫,触手迅速地缩回。唐冰这才发现周围的绿色植物都燃烧了起来,一个个尖叫着倒地,火光映出一张张小脸,都是小孩子的模样。 老奶奶的脸突然间变得狰狞,正要向唐冰扑过来,却有一根火棍在唐冰面前挥舞起来,一瞬间,唐冰身边所有的植物全都被燃烧成了灰烬,包括那个诱拐她来到后院的男孩子,还有老奶奶。 唐冰立刻被拥入一个温暖的怀抱,是她的外婆拿着火棍,把这里的植物烧成了灰烬。 外婆拉着唐冰往外跑,离开的时候,唐冰回头,看见火光中小男孩的脸,隐约带着泪痕。 后来听村里的人说,有好多小孩子在这个老宅子里玩耍时失了踪,到现在也没找回来,总有人听见老宅子里有奇奇怪怪的声音,即便荒废了这么多年,里面的家具被褥依然干干净净,所以整个村子无人敢靠近这间老宅。 在离开村子的路上,唐冰问外婆是不是看到了那个老奶奶和浑身长满了树皮的小孩,外婆很诧异地道:“没有啊!我只看见你被藤蔓缠着,所以猜想可能是遇见了山魈。”随后她又恨严肃地对唐冰说:“囡囡,以后如果你看见了别人看不见的东西,一定不要说,就当没有看见它们,记住了么?” 唐冰点了点头,这才知道自己的眼睛是和别人不一样的,因为她能见鬼,还有精怪。 那栋老宅子终年飘荡着一个幽灵,因为不甘寂寞,送一将山魈禁锢在自己身边,引诱过往的小孩子进入宅院,将他们埋进泥土里,生长成为新的小山魈,小山魈们围在她身边,这宅子便再不空寂,每天晚上都能开出绿色的植物来,永不衰败。 山魈,山中精怪,形如小儿,独足向后,夜喜犯人,名曰魈。《山海经》与《聊斋志异》中皆有记载。 怨骨笛(上) 吹起这首曲子,忘记你。 ——题记 引 我是一块骨头。 我的主人将我丢弃在忘川河畔,忘川水浸湿了我的身体,也磨去了我的记忆,我忘却了主人的模样,甚至,忘却了自己。 慕昀把我捡起来的时候,奈何桥上恰传来一声脆响,我看到桥头盛汤的孟婆头一回停下了她的手,望着眼前的人,面容不再慈祥:“年轻人,你可知打碎了我的汤碗,后果如何?” 我听到一个比忘川水还要冰冷的声音,响彻整个地府:“哪怕灰飞烟灭,我也要记得她。” 她?她是谁? 那人背对着我,身影清冷,却让我觉得似曾相识,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我待要看清那人的面容,慕昀修长的双手却将我拢入了袖中:“我们走吧。” 走?要去何处?何处可去? 我以为他听不到我的声音,不想他却笑了:“莺时,我们回家。” 原来我叫莺时,原来我有家。 一、 我和慕昀的家,有凤凰花开遍山头。 慕昀说,他不是人,我亦不是。 我那时正看一朵凤凰花盈盈盛开,随口问:“那你是什么?” 他沉默不语,却摘下那朵凤凰花插入我鬓间:“凤凰花好看吗?” 他眼中有三月阳春,看得我痴迷,只胡乱点头:“好看。” 他揉揉我的脑袋:“骨头,喜欢凤凰花吗?” 我依旧只会痴痴点头:“喜欢。” 他笑着抱起只有凡人孩童般大小的我,久久不曾放开:“骨头,要记得你说过的话。” 我抬头,恍惚看到他的眼睛里蒙了一层迷离的雾,让人看不真切,我伸手想要把那层雾抹去,却被他紧紧攥住,我的手掌与他的相比,那么小。 我随慕昀来到这山里二百年,他将我打磨成一支骨笛,用他的修为助我,一百年养魂,一百年修炼,我才终于有了这样的人形,不过凡人孩童的模样,要长到娉婷,还需五百年。 五百年,那么长的岁月,我等得焦灼,他却不急不躁,仿佛于他而言,我永远这么小,才是最好。 他不知道,我多么希望成为能与他并肩的女子,看这一山的凤凰花开到地老天荒。地老天荒,凡人只是奢望,而对于我们而言却是弹指。我心有贪念,如此却仍不够满足,只因他从忘川河盼将我捡起,拢入袖中的那一刻,也拢起了我的心,这颗心,从今往后,只属于他,只能属于他。 从来到这山中后,他便只叫我骨头,而莺时这个名字,再不被提起。久而久之,我也忘记了自己还有另一个名字,只记得自己叫骨头,慕昀的骨头。 慕昀喜欢坐在夕阳西下的凤凰山头,慢慢抚摸骨笛,却从不愿吹起。我问他为何,他总笑笑说捨不得,吹起这支骨笛,便是在消磨我的魂灵,十首曲子之后,我的魂灵将消失殆尽,再不能復原。倘若那样,他便会失去我,失去他的骨头。 “既然这样,为何要将我打磨成一支骨笛?”我问。 “因为这样的你才最美。”他答。 我因这话红了脸,他心情甚好,取下腰上挂着的玉笛,与这山间的天籁和了一曲,听得我陶醉。 第158页 那是我第一次听他吹笛,有晚归的鸟儿循声而来,在他头顶盘旋不去,满山的凤凰花随风招摇,为他的笛声舞蹈,那一瞬间,我甚至以为,慕昀是这天地的共主。 人世间沧海桑田,只这座山的风景不变,我陪着慕昀看凤凰花花开花落五百年,终于如我所愿,生长得娉婷,可与他并肩而立。 那一日,他远望群山,脚下一片凤凰花开如火,我悄悄走过去,本想给他惊喜,他却似有感应,忽然回过头来,看到一夜之间成长为少女的我,眸子里有异样的光彩闪过,我以为那是欣喜。 “好看吗?”我问他。 他笑了,过来牵起我的手:“好看。” 一句话已让我心满意足,我靠在他的肩头,听他吹笛,这一回,没有晚归的鸟儿,凤凰花也不再舞蹈,而是燃烧成一片火海,扬灰万里。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我怔住,还没反应过来,他已抱起我飞下山去。冷风在我耳边唿啸,只有他的声音异常清晰:“莺时,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这是他第二次叫我莺时,第一次,他带我来到这山里,第二次,却是离开。过往七百年的日子随着这一场大火不復存在,这七百年里,我始终没有问过慕昀,他的心上可曾为我种下过一朵凤凰花? 二、 慕昀带我来到一间乐坊,丝竹声从轩窗悠悠传出,我看到一个清冷的身影,临窗而坐,手挥七弦。有女子的笑声响起,不多时,四五个妙龄女子将他围住,贊他琴技好,央他教自己弹这首曲子。 她们叫他先生,他淡淡应着,却袖了手,冷冷道:“我教你们旁的曲子,只这首,不行。” 我看他眼熟,扯了扯慕昀的袖子:“我是不是见过他?” “他叫槐序,从今往后,是你的先生。”慕昀说得随意,可我还是从他的眼中捕捉到了一丝异样,他周身头一次散发出冰冷的气息,这样的冰冷,与那叫槐序的男人,没什么分别。 “莺时,他是这世上百年难见的乐师,我欠他一个人情,所以要还他。”慕昀道:“他奉人间皇帝之命要写一首曲子,你来帮他,算我还他的情,可好?” “那你呢?”我问:“你可会和我一起?” “我有件重要的事情要去办,你乖乖在这儿呆着,一年后,我会来接你。” 他说得郑重,我便没有再怀疑。一年的时间,白驹过隙,我与慕昀相伴了七百年,这短短一年,着实算不上什么。 我进入乐坊的时候,丝竹声忽然停了,一室人都望向我这边,好像看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人似的。我浅浅一笑,看着内室那男人的背影,故意扬了声:“请问,先生槐序可在坊中。” 我看到槐序的背影僵了僵,回过了头,四目相对时,我忽然忆起了何时见过他,便是在慕昀带我从忘川离开的那一日,奈何桥头,他打翻了孟婆的汤碗,说要等一个人。 这么说来,他终是入了轮迴,他要等的那个人呢,可曾等到了? “你是谁?”槐序走过来问我。 “我叫莺时,”我笑了:“想拜先生为师。” 他一直清冷的眸子此时终见一点闪烁:“我从不收徒的。” “那这一屋子的人口口声声叫你先生,我可是听到了。” 角落里两名抱着琵琶的女子闻言,偷偷笑了起来,槐序淡淡瞥了她们一眼,声音依旧不冷不热:“她们瞧得起我,所以叫我一声先生,可我从未承认过她们是徒儿。” “既然如此,那我也可以叫你先生,你现在不承认我是徒儿也没所谓,反正你早晚会认的。” “哟!这位妹妹好大的口气!”那抱琵琶的女子站了起来:“我们先生爱清静,不喜你这般聒噪的。” “是么?”我看向槐序:“听闻先生在为圣上写曲,或许我能助你一臂之力。” 我顺手拿过一名乐师手中的笛,吹了一首曲子。 说来也怪,这首曲子我方才只听槐序弹了一小段,不想那旋律竟似刻在我心里似的,我完完整整将它吹出,乐坊里再次陷入寂静。便是刚刚嘲笑过我的女子也目瞪口呆,这首槐序不愿教的曲子被我信手拈来,着实在她们脸上狠狠打了一个巴掌。 “留下吧!”槐序只扔下了这一句便离开,我得意洋洋环顾四周,众人的目光夹杂多般情绪,女人们嫉妒,男人们惊艷。我这来歷不明的女子,让宫廷里趾高气扬的乐师们也哑口无言。 我在乐坊里住下,白日里和乐师们一同练曲,却不常看到槐序。槐序确实是个好清静的主儿,在我来之前,他一月中有大半月闭门不出,在我来之后,他便闭了关。 常听到他房里传出的琴声,是我与他初识那日弹奏的,弹了这么久,他竟不嫌烦。我好奇,便去向乐坊的万事通清流讨教这曲子有何玄妙。清流说这曲子名叫望魂归,是先生为亡妻所作,所以不愿教给旁人。我那日当着众乐师的面奏出瞭望魂归,算是犯了先生的大忌,他这是又思念亡妻了,所以闭关,不愿出门。 原来是个情痴,我笑笑,用术法化出几罈子好酒,趁着月色正好,推开了槐序的房门。 “相思无药可解,唯酒化人愁肠。这几坛酒是我亲手酿的,先生要不要尝尝?” 第159页 槐序依旧冷冰冰地看着我:“你出去。” “我又不是你的徒儿,凭什么听你的命令?”我大喇喇坐下,斟了两碗酒:“先生尝尝?” 他别过头去,甩我张冷脸。我心里是有些气恼的,萍水相逢,我何必自讨没趣?谁让慕昀欠了他的情,我需替他还上,否则,我看也不愿看这冰块一眼。 “若想我走,那便收我为徒,之后你无论说什么,我不会说一个不字。”我灌下一碗酒,向他挑衅。 他似是生气了,看我的眼睛里盛满了怒意,我不动声色将酒碗递到他唇边:“要么收我为徒,要么喝了它,你自己选。” 他一言不发,终是将碗中的酒喝了个干净:“这样你该满意了?” 我笑了:“这酒叫相思酿,配你的曲子正好。” 慕昀从不让我喝酒,所以只一碗下肚,我脸上已有了潮红,连说出的话都有些酥软。醉眼迷离里,我看到槐序的目光柔软了下来,一瞬间,竟似错觉。 还未及我反应,槐序已一把将我拉入了怀中:“莺时,究竟是不是你?” 我迷茫点头:“为何不是我?” “我在奈何桥头等了你许久,他们说你早已灰飞,可我不信,你说过不会扔下我一人,你说过的。” 我不知他在说什么,我只知要讨他欢心,所以接了下去:“我怎么会扔下你呢?你看,我不是回来了?” 他将我拥得更紧:“我们再不分开了,好不好?” “好!”我答应他,头却疼得厉害。 那晚后来发生了什么,我已记不得了,第二日醒来时我却已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门外有些喧闹人声,吵得我再睡不下去,索性穿了衣裳出去。乐师们在厅中齐聚,看我进来,纷纷前来恭喜。 “恭喜什么?”我问。 “先生收了你做徒儿,这辈子也就你一人有这好福气了。”清流也是道着恭喜,我却笑了:“先生这是转了性了?” “转不转性不知道,可你果真是个会手段的,先生善良,怎么就被你这狐媚子迷了去?”女乐师都有些不屑。 “狐媚之术也需几分姿色,你若能迷住先生,我便唤你一声师姐。”我反唇相讥,又似一个利落的巴掌扇在了她的脸上。 我转身离开了这是非之地,去后花园里清静。做人当真麻烦,勾心斗角,为一个男人争风吃醋,实在太不符合我的性格。 花园里的凉亭,槐序正执笔书写,我悄悄走过去,本想吓他一吓,却被他发觉:“过来些,看看这曲子。” 我淡扫了一眼,指点了几处:“这调子太烦闷。” “可圣上喜欢。”他笑看着我:“这是哀曲,圣上最宠爱的荔妃薨了,就在昨晚,这曲子是大葬时要为她吹奏的。” “荔妃?”我忽然觉得这名字熟悉得很,好似昨夜才听闻过。一瞬间,脑海中有零星画面,关乎一个素未谋面的女子。 我晕倒在槐序的怀中,在梦里,那女子对我说了一个故事。 三、 当今圣上少年即位,平定四方战乱,于蛮夷之地带回一名胡人女子,封为荔妃,极尽宠爱,只是荔妃入宫三年,却从未笑过。 可一次中秋夜宴上,新晋宫廷乐师槐序独奏一曲,却让荔妃露出了笑颜,圣上大喜,便封了槐序宫廷第一乐师的美名,统领乐坊。 只是,圣上终不懂情,他若懂情,就该知道博得荔妃美人一笑的不是曲子,而是奏曲的那人。笑或不笑,只因爱或不爱。 自此往后,圣上便常召槐序入宫为荔妃奏乐,而荔妃的情根种得愈加根深蒂固。直到昨夜,我与槐序饮酒,我当先醉过去,而槐序却入了宫去。 他最后为荔妃吹奏了一曲望魂归,却不是用他惯常的琴,而是用一支笛,奏出了几世相思。曲声悠悠中,我看到荔妃回过头来,似曾相识的容颜上,遍布泪痕。 我从梦中惊醒,忽然知道为何我在来到乐坊的那一日众乐师脸上的表情如此不可思议,不是我有多了不得,而是因为我长得与那了不得的荔妃太过相像。 “你醒了?”槐序正在桌旁点灯,我揉揉眼睛,仍觉得身上有些疲懒:“醒了,却仍觉得睏倦。” 他将我从床上牵下来:“圣上给我一年时间写一首曲子,这事情你已知道了,你说要助我一臂之力,可却又整日犯懒睡觉,如何帮我?“ 我被他说得羞愧,忙拿了笔努力。槐序不愧为宫廷第一乐师,谱出的曲子精妙,根本不需我插手什么,但他却总觉不满意,将谱好的曲子毫不可惜的撕掉,我好奇问他:“圣上让你谱的究竟是什么曲?” 他笑笑:“圣上有令,说不得。” “既然说不得,那我如何帮你?”我打了个呵欠,准备钻回被窝再睡个好觉,却又被他唤住:“我想喝相思酿。” 统共十罈子相思酿,他喝得倒快,我日日闷在房里陪他闭关,日日闻着酒香,他还未醉我却已先醉了。如此四个月过去,我的身子却一日比一日更无力,到最后神智已经不清楚,只零零乱乱做着梦,梦里有不同的女子,却都是与我相似的容颜。 我听她们诉说一段段故事,都是与槐序有关,故事的结尾,槐序为她们每一个人都奏了一曲望魂归。 第160页 我忽然觉出有些不对劲,人世间何以有如此多相似之人,梦里所见究竟是真是假,我想探个明白。 我挣扎着醒来,窗外小钩残月,而我却正被槐序揣入袖中。此时此刻,我已现出了真身,瓷白的骨笛被槐序握在手中,却很称他的肤色。 “你早知道我不是人?”我问。 “从你踏入乐坊的那一刻起便知道,我给了你机会离开,你却固执己见,今日所有的后果都是你自找的,怪不得我。”槐序的声音恢復了从前的冰冷,让我听着心寒。 “那你呢,你究竟是不是人?” “我?”槐序笑了笑:“很早以前我该是人的,可现在……不知道了,或许我早已不配做人了。” 我听着他的声音,顿时觉得害怕,他究竟想要将我怎样? “别怕!”他抚摸着骨笛,声音是从未有过的温柔:“过了今晚,你便回来了。” 第七十五谈、怨骨笛(下) 这话什么意思?我还来不及细想,他已带着我御风而去,已是初冬时节,寒风有些凛冽,我不住打着哆嗦,半是因为冷,更多的却是害怕。 他带我落在一处山头,扑面的香气是我最熟悉的,我闻这香味七百年,在乐坊的时日里连做梦都在想念。那被慕昀一把火烧去的凤凰花,此时正在山上盈盈开遍,虽是冬日,却仍不挡它们生长的旺盛。 慕昀是不是在这里? 槐序将我从袖中抽出,握在了手里,却是向山中一茅舍而去。 这样偏僻的山头竟然还有人家,倒是出人意料。茅舍里亮着烛火,有女子坐在窗旁织布,,烛火映着她的侧脸,已是让我看得清楚,这女子与我有着一样的容貌。 这是第几人了?我数了数自己梦中见到的女子,这该是第十个。 “你是不是觉得奇怪,为何这女子与你有着相同的容貌?”槐序问我。 “我本是一根骨头,修成人形后与凡人长得一样也没甚稀罕。可让我稀罕的是,凡人容貌相似的女子未免也太多了些,且个个都与你有关。先生,这你要如何解释?” 槐序并未解释,只是推门进去,茅舍中的女子看到他,眼神变得炽热:“这位公子,我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 “是啊,我们见过。”槐序的声音难得温和,却将我横在嘴边,一曲望魂归就这么被他吹奏了出来。 我忽然响起慕昀的话来,他说吹起这支骨笛,便是在消磨我的魂灵,十首曲子之后,我的魂灵将消失殆尽,再不能復原。慕昀小心翼翼护了我七百年,不想却在今日功亏一篑。我拼尽了力气想化成人形,无奈槐序的手好似有强大灵力将我压制,我动弹不得。 望魂归经由我这支骨笛吹奏而出,曲调却是前所未有的幽怨,剎那间黑色煞气自我身体里喷涌而出,直冲向那与我容貌相似的女子。 我感觉自己的三魂七魄仿佛瞬间撕裂,混在煞气中离开我的身体,而那女子的魂灵则被煞气驱赶着,与我融为一体。 我们好似互换了魂灵,我还活着,而那女子却已死了。 槐序的声音在这场好似灭天的煞气中传来:“这已经是第十首曲子了,莺时,你该回来了,是吗?” 第十首曲子?过往几个月的记忆突然间在我脑海中清晰了起来,原来我每每莫名其妙醉倒,并不是因为相思酿的酒香,而是槐序对我施了术法。昏迷后的我,原形毕现,任由他携带于袖中,去拜访那十名与我容貌相似的女子,为她们吹奏一曲望魂归,顺便取了她们的性命。 如今,十首曲子已经吹过,我的魂灵就要消失殆尽。槐序他果真是这世上百年难见的乐师,我不过一只小妖,被他识破利用,落得如此下场是我活该。只是我对这人世尚有千般万般不舍,因为我要等的那人,还未曾回来。 慕昀,对不起,一年之期还未到,我却再也等不到你了。 四、 我做了一个梦。 我梦见自己的主人,那个叫莺时的女子。她本是这京城外碧黎山中老槐树上的一只黄莺,于一个雨夜在这槐树上落了家,从此得了槐树诸多庇护,却从不知这她待之为家的地方,实际是天上太子长琴闲来无聊时撒向人间的一颗种子,在碧黎山中生长了千年,有了灵骨,脾气亦不大好,多少鸟儿都近不得他的身,偏偏这只小黄莺是特例,让碧黎山中的鸟儿都觉得甚稀罕。 小黄莺在老槐树上住了三年,又是一个雨夜,太子长琴来到碧黎山中,要收回这株老槐树,为自己制一把琴。 大雨瓢泼中,太子将老槐树拢入袖中,一同被拢进去的,还有那只小黄莺。 小黄莺本是俗世生灵,来得天界,理应不容,可天上诸神却无一人感知小黄莺的存在,这还要归功于老槐树的障眼法,他将自己的仙骨分了小黄莺一半,小黄莺身上带着他的灵泽,掩盖了自己的凡尘之气,这才得以在天界存活。 老槐树被制成琴的那一日,小黄莺也修成了人形。她终于得见护他三年的老槐树,原是一翩翩美男子,眉目间清冷,可看向她的目光却是柔和的,他朝小黄莺伸出手来:“从今往后你便叫莺时吧。” “那你呢?”莺时问他。 “你可以叫我槐序。” 第161页 槐序奉太子长琴之命来得人间,要搜集人间乐谱做出一支惊天地泣鬼神的曲子,以震四海八荒的神仙。 太子长琴不知,与槐序一同下界的还有一只修成人形的小黄莺,二人于如画江山中游歷,好不自在。 槐序与莺时之间,情之一字生得并不突然,便是在莺时于那个雨夜落在槐序的枝桠间时,情根已然深种。但始终主动的那人是莺时,槐序却似块冰,虽对莺时照顾周到,可总止于礼数,他待她,不似情人,倒似兄妹。 槐序知道让莺时修炼成精已是违背天规,倘或再生出情愫,必定要受到天雷轰顶,除去周身灵根,被打入地狱,轻者受世世轮迴之苦,重者灰飞烟灭,万劫不復。他不怕什么天雷轰顶,拔去灵根,他怕莺时同他一起受苦,他会心疼。 发乎情,止乎礼,他做得极好。他以为二人长长久久这样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可事事皆有变数,而他和莺时之间便存在着这个变数。 在他二人游歷之地,有座开满凤凰花的山头,有只小妖自万花丛中幻化而出,目光温暖如三月阳春,是初生的慕昀,原来他竟是一只凤凰花精。莺时亲见他的初生,却头一次知道,原来花精里也有男人。 初来人世的慕昀有些调皮,看到眼前的女子,头一句话竟是:“我们花妖族的灵身旁人是看不得的,你既然看了,便要负责。” 莺时单纯懵懂,只问:“那你说该怎么负责?” 慕昀挑起了她的下巴:“以身相许如何?” 莺时警惕地退后几步:“我有夫君了。” “没关系,我把你抢过来。”慕昀说得胸有成竹。 莺时吓得即刻御风而去,回到她与槐序在人间的屋舍时,恰听到里面传来的谈话声,是太子长琴下界提醒槐序,再过得十日,他便需回天上復命了。 只剩十日时间,而槐序只顾陪她游山玩水,要搜集的曲谱却没得几张。 莺时躲在门外,却被人拍了拍肩膀,回头看见慕昀嬉笑的脸:“若我能帮他,你要不要报答?” 莺时瞪他一眼:“妖精!” “你不也是妖精?”慕昀敲了敲她的头:“今夜子时去山上找我,我替你寻来百家琴谱,你陪我一年,不过不能让那冰块知道,可好?” 他是询问的口气,却说得斩钉截铁,不等莺时回答便离开,像是知道莺时的决定。 当夜子时,莺时如约而至,慕昀果真让他手下的小花妖们寻来百家琴谱,莺时将琴谱放在槐序的房门口,自己则未留下只言片语,同慕昀走了。 她当时这样想:天上一日,地上一年,槐序上天将琴谱呈上,不过一日来回功夫,她已是可以还了慕昀的情,她与槐序不过分别天上一日,不算太长。 慕昀此人,虽淘气又风流,但相处起来却是顶让人自在的,不似槐序那般对人爱答不理。慕昀把情之一字辨得分明,喜欢便是喜欢,不喜欢便是不喜欢,他喜欢莺时,明着告诉了她,却又不强求,不过是争来一年时间,给自己一个机会,亦给莺时一个机会。 只可惜,变数在慕昀出现时便已生出,莺时不告而别,槐序将人间寻了个遍,闹出的动静太大,不仅让太子长琴觉察,也同时惊动了天帝。莺时这个本不该成精的异数,自是天上人间也容不得的。 太子长琴亲自下界,要将莺时的灵骨拔去,而槐序早得到消息,赶在太子长琴之前寻到了慕昀。彼时天上残月如钩,莺时早已睡熟,自然并不知晓槐序来过,待得她醒来,却是被慕昀抱着御风而去,苍茫的天地,异常阴沉。 “我们去哪儿?”她问。 慕昀头一回板着脸孔,远处的天边几声惊雷,莺时看过去时,天雷打得更响。 “为何会打天雷?” “因为有人遭了天谴。” “是谁?” 慕昀绷紧的面容让莺时莫名有些惧怕,不用他回答,莺时已经感觉到了槐序所受的天雷之苦,她身体里本就有槐序一半的灵骨,焚身之痛,自然感受得真切。 “你的存在,天地不容,槐序违反天条,这是他应受的。” 慕昀话音刚落,莺时身上已生长出翅膀,化回原身,向那滚滚天雷疾风骤雨处而去。霎时间天地颜色愈加深沉,慕昀乃人间花妖,被仙气阻隔,近不得那行刑之地。他隔着重重雨幕望见那只小黄莺,耳边依稀传来她的声音:“没想到偌大的九重天,竟容不得一只小妖,说出来真让人笑话。不就是一身灵骨么,我不稀罕,全还给你们!” 眼前金光闪过,莺时自拔灵骨,堕入无边地狱。 “我死后,倘或能有半根骨头留于人世,定让这天地万劫不復。” 一声诅咒,积累世怨气,凝于莺时的臂骨,流落于忘川河畔,从此这世上,再没有小黄莺,亦再没有莺时。 五、 原来我只是莺时的一段臂骨,我的身体里有莺时的怨气,能毁天灭地。慕昀费尽心思找到我,打制成骨笛,为的是重聚我的魂灵,让我能再度修成人形。 慕昀爱的是莺时,莺时心心念念的人是槐序,而我只是莺时的一根骨头,爱着慕昀的骨头。 我的梦在莺时灰飞时结束,后来之事如何,我不得而知,不过我确确实实在奈何桥头看见了槐序,他打破了孟婆的汤碗,说要记得一个人,那个人,我想该是莺时。 第162页 看来天帝终看在太子长琴的面子上饶过了他,只是让他堕入红尘,受轮迴之苦。 梦境的终结,天帝间奏响了一曲哀歌,云端拨动琴弦的那人,一身清冷,那曲调何其熟悉,是一曲惊天地泣鬼神的望魂归。 槐序不负众望,用心爱女子的性命,换得一曲绝响。 我睁开眼睛,看到的是满山遍野燃烧的凤凰花,槐序抱着我立于火海之外,神情依旧清冷,不知他胸膛下那颗爱着莺时的心肠是否炽热过。 他看到我醒来,笑了:“你回来了,莺时。” “为什么?十首曲子吹过,我该魂飞魄散的。” “那是慕昀骗你的。当日你堕入地狱,本该灰飞烟灭,慕昀来得及时,收起了你的三魂七魄投入人间轮迴。我与慕昀达成协议,我负责寻找附有你魂魄的十名女子,他负责让你重生。所以他将你制成一支骨笛,吹起这支笛,怨气消失,魂灵归位。你踏入我的乐坊,就是选择了重生。” “那慕昀呢,慕昀在哪里?” “他将自己的精元给了你,现下,已经灰飞了。” “你骗人……” 他从袖中拿出一朵凤凰花,放入我的手中:“慕昀早知你不信,所以留下了这个给你。” 似火般的凤凰花中,传来慕昀的声音:“骨头,七百年前是槐序给了我一个成全,我欠了他的情,如今终于还了。我要让你知道,送你到乐坊的那一刻,我才终于发现,这七百年来留在我心中的,不是莺时,而是我在忘川河畔捡回来的一根骨头。骨头,替我好好活着……” 我踉跄倒地,槐序要来扶我,我挥手推开他,却从他袖中掉落一样东西,瓷白色的短笛,正是我的原身,从今往后,也再与我没有关系。 我拾起短笛,吹了在这世间最后一支曲子,是望魂归。吹完这首曲子,该忘记的统统忘记。 这场大火之后,我回到了从前与慕昀生活的山中,这山上依然有凤凰花开遍。有凤凰花在的地方,就有慕昀的气息。 我记得,要替他好好活着。 从此往后,这世间再没有莺时,有的只是一块骨头,慕昀的骨头。 第七十六谈、见手青 赵丽清一早起来便接到老同学黄娟的电话,说老家的人带来了好东西,让赵丽清中午去她家吃饭。赵丽清闲来无事,一口应了下来,当即坐了公交车晃晃悠悠去了黄娟家。她们两个的家离得比较远,一个在城东,一个在城西,所以等到了黄娟家已是十一点钟,黄娟正在厨房里忙碌,赵丽清打趣她:“什么好东西这么神秘?咱们都一大把年纪了,什么没吃过?不欠这一口。” 黄娟朝水池里努了努嘴:“见手青,新鲜採下来的,保证你没吃过。” 赵丽清向水池里的盆子看去,里面装满了肉粉色的小蘑菇,蘑菇她吃过不少,这种肉粉色的倒从来没吃过。不过这种蘑菇的颜色粉粉嫩嫩,很讨喜,让人看着便有食慾,赵丽清好奇问道:“这见手青确实是没吃过,有什么做法?” “和平常的蘑菇一样的做法,不过要记得多放些蒜!”黄娟边将洗好的见手青倒进油锅里边道:“翻炒时间久一点,其他也没什么讲究。” 黄娟没别的爱好,就是爱吃,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没有她没吃过的,既然见手青是黄娟推荐的,那味道一定不错,赵丽清迫不及待摆好碗筷坐在桌前,等待菜出锅。 见手青的味道果然如黄娟所说,比旁的蘑菇要鲜些,做菜做汤都好,吃得赵丽清赞不绝口,黄娟得意地道:“别的我不敢说,可是若论吃,我老婆子还算是有些经验的。我说老赵啊,你别总一个人闷在家里,没事儿了跟我一起报个团出去玩,也省得自己在家胡思乱想,咱们一大把年纪了,吃好喝好,图个开心,也就行了。” 赵丽清听了,脸上的笑容淡了些:“再说吧!” 黄娟无奈嘆了口气,也不再说什么了! 赵丽清晚上回家,嘴巴里还回味着见手青的味道,吃别的什么都没有食慾,索性就熬了点稀饭,开小火炖着,自己坐在客厅里看电视,没多久便觉得头有些晕,竟然不知不觉歪在沙发上睡着了。也不知睡了多久,忽然听见厨房里一阵声音传来,赵丽清被惊醒,心想,家里莫不是糟了小偷吧? 她悄悄站起来,顺手拿起桌上的水果刀,打算去厨房瞧瞧,谁知还没挪到厨房门口,一个人影便闪了出来,随之响起一阵尖叫:“妈!你举着刀干什么,怪吓人的!” 赵丽清手中的刀应声而落。 “小雅,你,你……” “我怎么了?妈不是我说你,你也太不小心了,火上还煮着稀饭呢,你就睡着了,幸好我及时赶回来,不然锅烧干了可是要引起火灾呢。” 女儿一番说教,赵丽清非但不恼,反而笑着点头:“我错了错了,下回一定小心。” “没有下回了,以后你等我下班回来给你做饭就好,自己别动火了,太危险。” “哎!哎!”赵丽清连声应着,待女儿回厨房继续作饭,赵丽清这才偷偷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嘴里喃喃着:“小雅她……回来了……回来了……” 第163页 饭后,小雅收拾房间,赵丽清坐在一旁看着,脸上洋溢着化不开的微笑。女儿的身影映在墙上,不停挪动,拖鞋踢踢踏踏,让一直以来清净了太久的家多了几分热闹。 “哎呀,这幅画怎么在这儿?”房间里忽然传出来女儿的声音,赵丽清忙站起来颤巍巍走过去:“怎么了?” 女儿见赵丽清进来,递给她一张画:“喏,我小时候画的,送给你的生日礼物,你不是说找不到了么,原来在我这儿呢!” 赵丽清凑过去看,原来是女儿在十岁的时候画的画儿,是他们一家人出去郊游,那时她的丈夫还健在,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日子是她生命里最好的时光。 “找个时间把它裱起来挂墙上吧!”赵丽清说。 女儿答应着,又回了屋哼着小曲儿收拾房间,赵丽清觉得头疼,歪在沙发上,看着女儿的身影,不停傻笑。 此时此刻,赵丽清觉得自己的家的灯光有些炫目,好像是舞厅里的灯光,七彩变幻,眼前有无数小人在围着桌子舞蹈,像是在庆祝什么。 这些小人是谁,他们什么时候闯进了自己的家?赵丽清迷迷煳煳的,想叫女儿出来看,谁知女儿已提了包走到了她面前:“妈,我该走了。” 走?才回来多久就又要走?赵丽清想拉住她,可是身上却一点力气都没有,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女儿开门离开,脚步声渐行渐远,而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赵丽清终于还是闭上了眼睛,沉沉地睡了过去。 赵丽清是在医院醒来的,身边陪护的人是黄娟和她的小儿子,据说黄娟昨晚睡得正香,突然被一阵电话铃吵醒,打开灯一看,来电显示是赵丽清家,可电话那边的声音却不是赵丽清,对方说赵丽清食物中毒晕倒在家里,让黄娟赶快叫救护车。黄娟一听,当下就慌了,忙喊醒小儿子叫了救护车,两人一同赶去了赵丽清家,还是撬开了房门才把赵丽清救出来,那个时候的赵丽清已经人事不省了。 “老赵啊,你可把我吓得不轻啊!”黄娟连连感嘆:“幸好那电话打来得及时,否则我可就见不到你喽!早知道你身体这么敏感,我就不叫你过来吃见手青了,谁想到你会中毒呢!” 赵丽清却像是没听见她说的话,只呆呆地问:“你刚才说,用我家电话通知你的那人是谁?” 她这一问,黄娟一拍大腿,激动起来:“你不说我还差点忘了,当时听说你晕了,我整个人都懵了,也没来得急细想,这事后想一想,你说那人竟然能打电话,为什么不直接叫救护车呢?我就边想着那人的声音边琢磨,结果我发现,那人的声音很熟悉!老赵啊,那,那是小雅的声音啊!” 小雅的名字一说出来,赵丽清整个人都愣住了。 “你说说奇怪不奇怪,自打小雅出车祸去世,这都过去十五年了,她怎么可能打电话过来呢,难不成是我听错了?” 赵丽清虚弱地一笑,眼角有一滴泪滑落:“小雅她……回来了……我昨天看见她了……她还给我做饭……” “怎么会!”黄娟尖叫:“老赵啊,你见鬼了吧?” “不是鬼,是小雅,是小雅……”赵丽清很是笃定:“你也说听见了小雅的声音,不是吗?” 黄娟的脸瞬间变得苍白:“难,难不成是小雅的魂……哎呀,老赵啊,等你病好了去给小雅烧些纸吧,她可能是想你了,回来看看你,谁知刚巧赶上了你中毒,小雅她可是救了你一命啊……” “小雅回来了,说不定就不会走了,她不会扔下我走的……”赵丽清痴傻了一般,喃喃道。 待得赵丽清出院,已是一周后的事情,她急匆匆开门,扑面而来确是一股清冷气息,家中除了她之外,再无别人,房间里一如她离开那日,没有丝毫变化。 女儿似乎从来没有回来过。 赵丽清呆呆坐在沙发上,想起住院的时候医生对她的告诫,见手青虽然味道好,但却是一种毒蘑菇,如果做菜时处理不好,很容易引起人中毒,中毒的反应就是产生幻觉,能看到闪烁的物体和人物,也有头晕想睡觉的现象,出现闭眼既睡的情况。难不成她能看到女儿是因为吃了见手青?如果真是这样,那如果想让小雅回来,是不是只要再吃一次见手青就可以了?倘若真是这样,赵丽清想,该去买些见手青回来了。 梁栋是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医生,这几年接急诊,总能见到一位老太太,是见手青中毒,可怪就怪在老太太知道见手青有毒,还每年照吃不误,乐此不疲,好像进医院于她而言是件快乐的事情,梁栋觉得很纳闷儿,这老太太是不是脑子有毛病? 梁栋人长得帅气,爱开玩笑,在护士中也有好人缘,有时护士们私底下聊天他也参与,听护士们说,那个年年吃见手青中毒的老太太没了丈夫,女儿也在十五年前出车祸死了,自己一个人孤孤单单住在家里,每次吃见手青中毒都人事不省,幸好有电话打到她的老同学家里,老同学叫了救护车,这才能让她抢救及时。说来也怪,她晕倒在家里,身边又没人,这电话是怎么从家里打出去的呢?有负责老太太那间病房的护士神神秘秘说,听老太太的同学说,听筒那边传来的声音和老太太女儿的声音一模一样,可她女儿明明早就死了,怎么能打电话呢? 第164页 梁栋听了,突然阴森森一笑:“是见鬼了……姑娘的魂魄回家了……” 当时正值晚上夜班,医院里的灯忽然间应景一闪,小护士们都“啊”地尖叫,抱作一团,梁栋恶作剧成功,坏坏笑着回了办公室,却在经过老太太病房的时候脚步一滞,他不经意间扭头,看见黑黢黢的病房里,老太太的床头正站着位姑娘,长发散在肩头,挡住了半张脸。深夜的医院很安静,所以能听见里面的谈话,姑娘轻轻嘆了口气,说:“妈,我回来了。” 妈?梁栋皱了皱眉头,这谁啊,没事儿乱管人叫妈?这个时候早已过了探视时间了吧,是谁放这姑娘进来的?他忍不住上前,刚想要敲门,那姑娘听到动静,回过头来,沖他微微一笑,走廊的光照在她的脸上,映出了先前被长发当着的伤疤,新新鲜鲜的,还在淌着血…… 滴答,滴答,滴答…… 走廊的灯又闪了闪,梁栋的心头勐地一紧。 黑暗中,那姑娘正一点一点地,向他走来…… 第七十七谈、鬼市 这一次想讲个买卖的故事,故事发生在七月,在这个一年中最阴森荒诞的月份,怪事是时有发生的。老人们总是告诫小孩,在七月的晚上一定要早早回家,倘若路上碰到有人搭讪,一定不要理他们,因为说不定那就是鬼,要拖你一起到阴曹地府里去。小孩子对这类告诫很是信服,可年轻人却不一样了,天不怕地不怕,觉得自己一身正气,哪会被鬼魅骚扰?所以都不拿老人们的警告当回事儿,该走夜路照走,至于到底有没有见鬼,也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想说的这个故事也和一个年轻人有关,年轻人是我认识的,叫苏杳,挺个性的男生,是酒吧的驻唱歌手,深更半夜回家再正常不过。在苏杳小的时候,他奶奶也总是告诫他七月鬼节的时候一定不要在外面玩耍太久,七点前要回家,吃了饭就不能再出来。小孩子嘛,胆儿小,自然乖乖听话。后来苏杳长大了,又做了驻唱,早回家是不可能了,渐渐地奶奶也不再管他,不过每年七月,无论他回来多晚,都能看见奶奶坐在窗前等着,苏杳常调侃,说奶奶大惊小怪,怕他被鬼给吃掉了。 后来…… 后来苏杳的奶奶去世了,他每天回家,再看不到那一扇窗户上若隐若现的影子,戴着老花镜读报或是看电视,也没人再叮嘱他:七月鬼节,忌走夜路,早点回家。 苏杳驻唱的酒吧离家里很远,所以他索性和酒吧里其他几个歌手租了间房子同住。年轻人嘛,爱好相同,也有话聊,常常唱完夜场后勾肩搭背去吃宵夜,酒吧附近有条美食街,小吃挺多,有时喝得多了,摇摇晃晃在街上走,踩着路灯下自己的影子,像回到了小时候。 这一天,也是巧了,苏杳同住的几个朋友都休了假,下班便剩下他一个人。男生嘛,本来胆子就大,酒吧里也免不了喝两杯酒,走夜路轻轻松松。苏杳那天也是唱得high了,客人接连给他点了几杯酒,都一口灌下,出来时走路就有点摇晃。他觉得肚子饿,想去附近的美食街找点吃的,就一个人哼着小曲儿慢悠悠晃过去。那附近,酒吧街和美食街都在胡同里,路灯昏暗,苏杳凭着直觉七拐八拐地走了半天,觉得不对劲了,往常走个五分钟,拐一道弯,就能到美食街,可今天他都走了有二十分钟了,弯也不知道拐了几个,还是没有听到鼎沸的人声。他鼻子用力嗅了嗅,也闻不到食物的香味儿,不用说,自然是走错了的。 没办法,苏杳只好往回拐,这附近的路灯也上了年纪,灯光昏黄得跟没有一样,苏杳听着自己的脚步声在胡同里迴荡,不由得有了些寒意,他忽然间想起来,今天是鬼节的。 “骗小孩儿的!”苏杳嘟囔了一句,拐过一道弯,听见了喧嚣声。抬头一看,前面是绵延不绝的小摊小贩,讨价还价声不绝于耳,真够热闹!可算是走到了,苏杳一阵兴奋,忙跑过去,想赶紧填饱肚子。 可奇怪得很,这里竟不像是他从前常来的那条美食街,店铺虽多,却没有一家在卖吃食,每个摊贩前都只挂着牌子,看不见商品,买家站在摊前对着牌子挑挑拣拣,看中了哪一块,讨价还价一番才买回去。苏杳心里就犯嘀咕了,一块破木牌,有什么好买的?他好奇,往一处人最多的小摊前凑了过去,只听得摊主正在跟卖家争执。 “老闆,你便宜点卖我不行嘛?” “已经给你很便宜了,你去别处问问,哪里有我这么低的价格嘛!” “瞧你说的,别处也没这个货啊!” “那不就结了?每家的货品都独一无二,你看中了就带走嘛,错过了可就没有了!” 老闆这么一说,旁边围观的人也开始帮腔,什么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之类的,让苏杳越听越稀罕,伸长了脖子去看那小木牌牌上有什么玄机。只瞧见了上面写着一个日期,1991年4月13日。苏杳愣了愣,这不就是他的生日么,怎么这么巧? 他正觉得奇怪,旁边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忽然扬声道:“老闆!不如你卖给我吧,多少钱都可以,难得碰上一块小鲜肉,我好久没开荤了!” 小鲜肉?苏杳在心里笑了笑,大叔口味就是嫩。这时周围的人群开始骚动起来,纷纷拿出包来争着要那块小木牌,场面一时间变得很是混乱。苏杳被挤得受不了,正想着退出去,却听见那老闆道:“大家可看好了啊,苏杳,23岁,正好的年纪啊,还哪儿找这么新鲜的魂魄?更何况,这魂魄就在嘴边儿上,跑不掉的!” 第165页 苏杳心里咯噔一声,扭头看去,周围原本在小摊前哄抢的人此时都安静了下来,一动不动地盯着他,像是在盯着一块肥肉。苏杳嘿嘿一笑:“哥们儿,怪入戏的,以前在横店跑过龙套吧?” 因他这一句话,整条胡同的人不知何时都聚拢了过来,黑压压的人头,看得苏杳心里一阵发毛。 胡同的路灯突然灭了,周围的脸瞬间换了另一副面貌,似幽幽鬼火漂浮着,狰狞而恐怖。有笑声响起来,是在嘲笑他:“嘻嘻,鬼节里还真有不怕死的人跑出来,是迫不及待想让我们吃掉吗?” “活腻了呗!送上门来的小鲜肉,不要白不要,你们谁都别想跟我抢!” “你走开,他是我的!” 苏杳看着周围狰狞的面孔咧嘴怪笑着,拿出一沓沓纸币递了出去,鬼火映衬下,上面的图案触目惊心,竟然是冥币!难不成他误打误撞进了鬼市,这里已不再是人间了? 苏杳吓得扭头就跑,却被周围的鬼魂们团团围住,摊主扬了扬手里的木牌,道:“想跑?生辰八字都写在生死牌上了,除非有人买你,你是出不了鬼市的。小伙子,乖一点,让大傢伙儿们吃了,一起做个鬼,不也挺好?” 大家一通闹笑,苏杳却快哭出来了,一直以为七月百鬼人间过都是鬼话,不想他气运背,这就撞上了,倘若真的出不去了……他不敢想,他还年轻,当真不想死。 此时此刻,这小小的摊位俨然成了拍卖场,鬼魂们一个个竞拍,都想抢下那块决定他命运的生死牌。他就像一块砧板上的鱼肉,等待着被人宰割。 终于,出价最多的鬼魂得到了摊主的青睐,正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忽然听得一个苍老的声音叫道:“等等!这小子我买了!” 随着众人倒吸一口冷气,摊主面前已甩过来了几锭金元宝,黄澄澄的,看着人心里欢喜。摊主乐开了花,立刻把金元宝收进囊中,将苏杳的生死牌递给了来人:“啧啧,老人家,小鲜肉是你的了。” 众鬼魂见到手的肥肉飞了,都撇撇嘴,悻悻散开,围拢的别的摊位上去寻好货色。苏杳吓得衣服已被冷汗浸湿,心里想着,完了,这回是当真要死了。他绝望地哀嘆了一声,闭上了眼睛。却忽然被双手被一双干枯的手握住,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臭小子,从小就告诉你七月鬼节别走夜路,你不听,这下可好,险些丢掉小命,舒坦了?” 这是……奶奶? 苏杳睁开眼,果真看到奶奶站在面前,笑呵呵瞧着他,手里还拎着他的生死牌,原来方才买下他性命的人竟然是奶奶! “七月十五,鬼市大开,百鬼人间过,就是要抓你们这些不怕死的,带回地府里,卖个好价钱。要知道,活人的魂魄被鬼吸了,便可一年到头都在人间游走,想见的人便能见着了。所以你们活人的生死牌最值钱!幸好我今天出来逛鬼市,发现了你,要不然你也变成孤魂野鬼陪奶奶喽!”奶奶一边说着,一边领着苏杳往前走:“穿过这条胡同,能看见亮光的地方便是人间,你一直往前走,不要回头,要记住,从今往后,七月鬼节,一定不能再走夜路……” “奶奶,那你呢?”苏杳刚想问,却发现方才还站在身边的奶奶不知何时已经不见了,只留下手里残留的冰冷的温度,以及一块写着他性命和生辰八字的生死牌。 苏杳听了奶奶的话,一直往前,出了胡同,看见光亮,正是他之前遍寻不着的美食街,人声鼎沸,热热闹闹,有温暖的气息,才是人间。 那之后,苏杳再没有在七月走过夜路,他搬回了从前的家,每天下班走到楼下,都会习惯性地抬头看一看,看看那扇熟悉的窗子,总以为他的奶奶还在那里等他回家。 传说,阴曹地府有鬼市,每到七月鬼门大开之时,鬼市最为热闹。因为会有走夜路的活人被引诱到鬼市中,生辰八字写到生死牌上出卖。吃下他们的灵魂,能让孤魂野鬼一整年都肆无忌惮徘徊人间,与亲人相见。所以这块小小的生死牌最是抢手。 倘若到了七月,请你一定一定不要独自走夜路,否则周围会突然亮起鬼火,有不知名的影子与你同行,要的就是你的性命,请小心! 第七十八谈、窥视者 对江珩来说,最厌烦的是聊天。朋友也是这般评价他:沉默寡言,在遇到感兴趣的话题时会聊得多些,当然也没见他有什么感兴趣的。周末聚会,他是饭桌上埋头玩手机的那一个,ktv里坐在角落为大家点歌的那一个,尽兴过后送酒醉的大家回去的那一个。没有什么缺点,可要真挑什么优点的话,也实在说不出。这样的人,多半是空气,没有什么存在的痕迹。 朋友们以为,江珩从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将来也应该是这样。可人有千面,不然为什么有那么多精神分裂者能分裂出多种人格?而在江珩的身体里,住着另一个人。这个人,有一种特殊的技能,便是窥视。 江珩之所以不爱聊天,是因为他能看到每一个人的心。好比同事赵小姐穿了条新裙子,在办公室里招摇一圈,女同事们纷纷称赞,赵小姐心满意足。可江珩听到的确实另一种声音:“丑八怪!”“这裙子我穿上去能比她漂亮百倍,炫耀什么!”“也不看看她的钱是哪儿来的!什么本事!”不是江珩刻意八卦,可这声音从每一个人的心脏里传来,长驱直入他的耳朵,像是一个个侵略者,霸占他的领地,而他能做的,只有俯首称臣。 第166页 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有了这项本领的,好像自打那次他耳朵做了个小手术,这能力便有了,困扰也就随之而来。走在大街上,不同的声音从四面八方而来,从急匆匆路过的人群心里钻进他的耳朵,像溪流汇入大海,最后掀起一片澎湃。无法阻挡,只能接受。 最初的时候,江珩被这些恼人的声音折磨得几近崩溃,他看到的世界眼光灿烂,可偏偏有人在耳边提醒这些都是假象,就像当头浇了盆冷水,太令人失望。可渐渐就习惯了,至少这些声音能让他辨别出说话的人那些是真心,哪些是假意,他便可以权衡把对方摆在什么位置,不必用炽热的热情换冰冷的白眼,这让他免去了许多次做小丑的机会,也更省力。不过目前为止,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与他所说皆是逢迎假话,只除了那百分之一。 这百分之一是个姑娘,叫曾雪。江珩休假的时候去云南旅行,酒吧里认识了这个姑娘,当时曾雪一个人静静坐在角落里,好奇打量着周围,两人目光交汇的时候,江珩突然发现,世界静止了。 为什么说世界静止了呢?因为那些困扰着他的声音在一瞬间烟消云散,他能听到的只有酒吧的音乐声和人们的笑闹声,而从四面八方的心脏里传递出的声音,不见了。 于是他向那姑娘走过去,与她打招唿,两人就此认识。 对于江珩来说,曾雪有些特别,因为她不仅能让他听不到别人的心声,甚至连她自己的心声,江珩都听不到,所以曾雪就像是江珩的金钟罩铁布衫,在两人一起的时候,做他的保护伞。 这样世界就美好了,听不到污秽,曲意逢迎也变得美妙。而江珩在心里笃定,曾雪是个不会骗人的姑娘,因为她的眼睛里写满了单纯和善良,这样的姑娘,撒不出谎。 他们像一般的恋人一样逛街吃饭看电影,偶尔去旅行,可渐渐的,江珩觉得很不爽快,他习惯了在别人说话时听到他们内心的声音,习惯了作为一个窥视者撕开他们曲意逢迎的面具,而当这样的习惯突然消失,他便不爽快了。 他们在说什么?嘲笑还是谩骂?他不知道对方心底真实的想法,又该如何应对?就连最亲密的女友曾雪,在对他展开灿烂的笑容时,因为读不出心,他也开始怀疑,她究竟是不是真心的? 江珩疑神疑鬼,常在午夜醒来偷偷晃荡到大街上,站在每一扇窗外倾听别人睡梦中的声音,无论八卦还是鸡毛蒜皮的生活小事,都能令他感到满足,如看一场电影,散场后再折返回家睡觉,才能一夜安眠。对于这一切,曾雪自然是不知道的,她扮演着好女友的角色,活在单纯的世界里,无知无觉。 一天晚上,江珩接曾雪下班回家,急匆匆拉开车门坐进车里的曾雪显得有些不同寻常,脸色惨白,身体微微颤抖,像是受到了什么惊吓一般。 “怎么了,身体不舒服?”江珩问。 “你知道么,我们公司有个同事昨天晚上被害了!” “被害?” “听说是入室行兇,但却没有任何财物的丢失。可这同事平时为人挺好的,也不会得罪谁啊!而且你知道吗,”曾雪说着,打了个寒颤:“她没了心!” “没了心?什么意思?” “她,她被人挖了心!” 江珩一听,也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天!美剧里常常出现的镜头怎么会发生在他们的身边,这世界究竟是怎么了,人人都变得丧心病狂? 这一晚,江珩照例失了眠,半夜一点,他悄悄起身,出门做例行的午夜窥视。这个时候的街道,安静得极不真实,像极了一座无人空城。如果不是每扇窗户后面响起的此起彼伏的心声,江珩简直要以为,这世上就只剩下他一人了。 他随意踱着步,停在了附近小区的一栋居民楼前,一楼的住户家并没有安装防盗网,江珩侧耳倾听,主卧里传来主人的梦境,应是个失了恋的姑娘,在梦里放肆地哭泣。要是能找回他的心就好了,姑娘这样说。 找回男朋友的心就能挽回他们的爱情?这想法挺幼稚,不过倒也值得一试。江珩唇角微微扬起,笑姑娘天真可爱,然后转身离开。故事听完了,他要回家,每每睡上一觉。 第二天,网上爆出一条惊人新闻,独居在家的女人一觉醒来发现床上血迹斑斑,而她的手中正握着一颗心,同一天,女人前男友的尸体被找到,入室杀人,是被剜去了心脏。而可怜的女人作为嫌疑犯被公安机关逮捕,目前医生正在为她做精神鑑定。 这新闻如一颗重磅炸弹,在网络上惊起了一片譁然,就连同事也都在午休的时候讨论这个丧心病狂的案子,而江珩则静静坐在他的座位上,眉头紧皱。 那个女人不正是他昨晚见到的那一个?怎么会这么巧?难不成在他走后,女人真的去找了前男友,要找回那颗早已不在的心?傻姑娘呵!倘或自己在他窗前多停留片刻,是不是就会阻止悲剧的发生?他不知道。 江珩心情郁闷地回家,曾雪一个人蜷缩在沙发的角落,像只受惊的小鹿,见他回来,忙冲过去抱紧他:“你看新闻了吗?又一个人被挖了心!” 江珩柔声安抚她:“别担心,谋杀都有理由,你是个善良的姑娘,又没得罪过人,坏事降临不到你头上!” 曾雪快哭了出来:“那万一呢?” 第167页 江珩笑了:“有我在呢!” “对了,你昨晚半夜去哪儿了?我醒来看不见你,快吓死了!”曾雪说。 江珩愣了愣,很快回答:“我怕吵到你,出门吸了根烟!” “那下次记得叫醒我!”曾雪说:“我不放心!” “有什么不放心的?”江珩笑道:“我又不是小孩子!” 曾雪看着他欲言又止,指了指茶几:“睡前别忘了吃药!” 吃药?吃什么药?江珩走到茶几前,那里放着个白色的小药瓶,没有任何说明,像是三无产品,有种危险的味道。 “一次两片,有助睡眠,你不是总失眠么?”曾雪补充道。 江珩这才长舒了一口气,塞了两片药进嘴巴里,他是该好好睡一觉。 接连几天,剜心惨案一桩接一桩发生,江珩发现自己的生活也开始变得奇怪,像是他半夜三更本是去窥视别人的梦境,身上衣服的隐秘角落却莫名其妙多出了些血迹,梦里总有尖叫,有男人,有女人,撕心裂肺的声音让他头疼,所以在醒来时一身冷汗。江珩意识到自己出了问题,而那一桩桩的惨案,似乎与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繫。 江珩的神经就像一根绷紧的线,到了一定程度,自然崩断。就在他情绪崩溃的那一天晚上,临睡前,曾雪又面带笑容地为他递上了一杯水和两片药片:“睡前别忘了吃药!”她这样说。 “这药究竟是有什么用?”江珩开始怀疑。 “有助睡眠啊,你忘了吗,你最近晚上总做噩梦,太让人担心!”曾雪眨了眨天真的眼睛:“赶快吃了药去睡觉,看看你,都有黑眼圈了。” 江珩看着这个曾经将他从嘈杂声音中解救出来的姑娘,一瞬间,所有的揣测和怀疑都聚集在了一起,他将药片放入嘴里,又趁着曾雪迴转过身去的时候吐出来,若无其事。 这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巧合,他能窥视人的心,万分困扰的时候偏偏就能偶遇一个姑娘将声音屏蔽,这样的概率,少得可怜。 江珩如往常一般对曾雪道晚安,之后上床睡觉,不同于以往,他此次是清醒的,他静静等着身旁的曾雪唿吸变得平稳,静静等着时间一点一滴过去,静静等待到午夜,然后出乎他的意料,他的身体不由控制地坐了起来,与此同时,有些细小的说话声隐隐从身旁传来,他侧耳倾听,发现这声音来自曾雪体内,来自她那颗将他屏蔽的心。 她说,这个男人真令她噁心。 她说,她说再有最后三天,一切就都结束了。 她说,实验对象,窥视者第100号。 实验对象? 江珩感觉到一股怒火直冲上心头,有些支离破碎的影像在脑海中慢慢清晰了起来,那是在他与曾雪初遇的第一天,在那间酒吧里,曾雪回眸的一剎,他恰好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而那一杯酒的味道却因为他的兴奋而忽略了,事实上,酒的味道应该有点不那么对劲。 药片! 他想起来每晚曾雪餵他吃的那些药片,似乎在他吃过后就进入了沉眠,而在那之后,他如梦游者一般去往这城市的每一扇窗口前,寻求他的猎物,看一看猎物们新鲜上演的戏码,然后剖去那一颗颗炽热的心肠,留存作证。 所以,曾雪根本就不是他的金钟罩铁布衫,不过因为药物的力量,他能屏蔽掉四面八方如潮水般涌来的心声,也正是因为药物的力量,那些声音又再次回来,并且麻痹他的意识,驱使他残害了一个个无辜的生命。 原来,所有的天真纯良都是假象,这个如天使一般的女人不过是恶魔,要蚕食他的魂灵。 曾雪的心声响彻在耳边,让江珩怒火中烧,还来不及思考,手已自己抬了起来,伸向了曾雪的胸口…… 江珩是在刺鼻的消毒药水中醒过来的,眼前人影模煳,而他被结结实实绑在手术台上,几双眼睛紧紧盯着他,如盯着一个猎物。 “实验对象,窥视者第100号!”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江珩抬头去看,正对上曾雪那一双天真的眼睛。 “怎么回事?你不是已经……”江珩一时语塞。 “死了,对么?”曾雪笑道:“那些都是你的幻觉。你是我们的实验对象,全世界像你这样能读懂人心的人只剩下一百人,你是最后一个。” “那其他九十九个人呢?”江珩问。 曾雪神秘一笑:“去了他们该去的地方。” “那你们拿我做什么实验?”江珩又问。 曾雪沖同伴们点了点头,他们纷纷退开,而在他们身后的架子上,隔着一排排玻璃瓶,里面装着的,正是一颗颗心脏。 “你不觉得这世界上家长里短勾心斗角的声音是最美妙的么?”曾雪说:“这世上的人啊,假话说得太多,我要让你把人们真实的声音留住,所以,你要替我去取回他们的心。现在能做这件事情的也只有你了,因为你是在实验中唯一活下来的窥视者,作为你的医生,我很骄傲。” “医生?” “没错,我一直在你身边观察着,既然你发现了真相,那这个游戏不得不暂停,不过没关系,我们有的是时间,可以重来一次。” 曾雪说笑间,已经取出一根针管,将里面的液体注射进了江珩的体内:“新的人生里再见,我的实验对象,窥视者第100号。” 第168页 她的声音轻柔,熏得江珩昏昏欲睡。尽管拼命挣扎,可他仍是抵不过药物的力量,进入了沉沉的安眠…… 再次甦醒…… 江珩穿上衬衣,仔细系好领带,带上公文包出门,打开门的那一剎那,声音如潮水般从四面八方涌来,那是来自这栋大楼里的人们心里真实的声音。 他有一项特殊的能力,能窥视别人的心,他不知道,在他踏出门的时候,在不远的几个小时后,他会在酒吧遇见一个女人,纯真,善良,就此改变他的命运。 他叫江珩,他还有另一个名字:实验对象,窥视者第100号。 第七十九谈、孟婆汤 “她穿豆青色旗袍,盘髻,翡翠簪。不施脂粉,却是桃花面。爱笑,不露齿,别人唤她一声苏老闆,她回头,只盈盈着望你。我爱极了她的眼睛,却常常不大敢看,因着对视的那一剎那,像是心事全被她知晓了,总怕我的喜欢将她惊扰。但又希冀她的目光把我洗礼,那样我整个人都会变得干净,如此才配得上与她对面落座。我从前从未奢望过这种荣耀,是的,我觉得这是种荣耀,可终于有一天,她的目光只属于了我,那种感觉,呵呵……像是做了一场黄粱美梦,妙不可言啊……” 他说完这话,情不自禁眯起了眼睛,像是看见了过往岁月。那段岁月对于周围的人来说陌生且遥远,但他们都有礼貌地不去打扰。此时的小店,气氛温和如阳春三月,他沐浴在如此慷慨的理解中,陶醉的表情,干净如孩童。他面前碗里的汤早就凉了,我很想去提醒一下他,却被孟婆婆看穿了心事,将我拉住。我知道,孟婆婆从不逼人喝她的汤,哪怕最后这碗汤因着客人主意的改变被倒掉,孟婆婆也只是呵呵一笑。她素来这样,熬汤,卖汤,向人们要一场心甘情愿。遵从天意不如遵从自己的心意,她常这样说。 其实,从这位老人走入店里的那一剎那,我便觉得他似乎有那么一些不同。孟婆婆的这丬小店,藏在陋巷,往来客人鱼龙混杂,像他这么干净而来的人,不多。他说他来自香港,口音却是本地,被我发现后羞涩一笑,才说他原本祖籍是这里,很多年前也曾居住在这里,只是后来…… 后来什么?他没说,而是坐下向孟婆婆要了一碗汤。他穿着黑色的呢子大衣,戴礼帽,纯色围巾,身上没有老人特殊的腐朽味道。他不像旁的有钱客人,对油腻腻的饭桌嫌弃,不过我想也许他是来不及反应。因为他的眼神太过飘渺,像是身体活在当下,灵魂却穿越去了它处。 孟婆婆把汤端上来,他笑笑,客气一点头,微倾身子闻了闻碗中香气,似有些迷醉。我自然骄傲地扬了扬头,孟婆婆熬的汤没人不喜欢,我自小在这里玩耍,最喜欢看客人们脸上迷醉的表情,神魂颠倒,我这样形容。 可是老人却没有如我所愿当即尝一尝这碗汤,而是轻声哼起了一段悠扬的曲调,调子古朴而哀伤,瀰漫在小店里,让我觉得周围的景致都变得有些泛黄,孟婆婆往汤里加了一把料,笑说:“苏州河。” 老人点了点头:“苏州河。” 我知道苏州河,孟婆婆说苏州河里流淌的全都是故事。我扯扯老人的衣角,问他:“爷爷,你是不是想讲故事?” 他愣了愣,笑起来,眼睛从浑浊变得明亮:“是啊,倒是有个故事。我想想看……那还是我年轻的时候,曾认识过一个女子,她穿豆青色旗袍,盘髻,翡翠簪。不施脂粉,却是桃花面……” 他说,这个女子,名叫苏沐慈。 那时,旧上海十里洋场,社会尚且动盪,可挡不住纸醉金迷。苏州河蜿蜒于此处,沿途好风景,而最好的一处,自夜幕降临方才展现出美意。那是一家戏楼,也算老字号,出过的名角儿不胜数。纵然有英法租界,外来文化侵扰,可老祖宗的戏曲,地位兀自岿然不动。当时的上流人士,夜生活两大去处,百乐门灯红酒绿,或是满庭芳品茶听戏。但凡踏得进这两家的门里,地位不容小觑,多半的人,从旁路过,看着巨幅海报上精緻的面容,听着里面偶然传出的曲声,摇摇头,继续赶路。总有人在风光,亦总有人要生活,毕竟动盪的年代里,食能果腹,穿能御寒,不颠沛流离,已是最大幸事。 在这些仰视着巨幅海报的人群里,有个年轻人,名叫何梓州的,是报社记者。二十出头的年纪,尚且没什么地位,只得在外跑新闻。抓不抓得到第一手新闻,要凭个人能耐,也要靠些运气,但何梓州素来运气没那么好,找到的新闻多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所以入社几年,依然是个小记者。 何梓州自小便常去苏州河边玩耍,上海随着他的成长日益变迁,但有些东西却是未曾变过的,譬如满庭芳,譬如满庭芳的戏,都是从前的味道。受父亲影响,何梓州也爱极了听戏,他尚且幼年时的满庭芳,门槛还未如此高,父亲常带他去。那时身量小,坐在父亲肩头,看得到戏台和客席全貌。虽说戏子列三教九流,但老艺人有戏骨也有戏魂,也会受得人敬仰,尤其到了后来,时局动盪,这气节便越发凸显,民族大义自他们字正腔圆的唱词中孕育而生,比得许多人高尚,也值得敬佩。 随着年岁日长,满庭芳的门槛逐渐变高,何梓州便也少了些乐趣。常常是在报社赶完新闻稿后飢肠辘辘出来,路过满庭芳,听到里面传来咿咿呀呀的唱曲儿声,便不自禁伫了足,靠在阴影里的墙角闭眼听上一会儿,便觉得满足。他看街道灯光下的车水马龙,心里想着,若是有一天能进得这里採访,便能听一场戏,该多好。 第169页 那一年秋天来得挺早,天也黑得渐早,他从报社出来,才晃到满庭芳门口,突然一个人影冲过来,冷不防将他撞了个满怀,他正要开口骂,那人忽地抬起头来,此时满庭芳招牌上的灯光正好打开,映衬出一张俏面,眉眼娴静,却透出几分惊慌,挺冷的天气,这姑娘只穿了件单薄旗袍,冻得小脸微红,恰似一朵桃花盛开。 “不,不好意思!”姑娘匆匆道了歉,就要跑开,满庭芳门口突然传来一声大喝:“快把她给我抓回来!戏就要开锣了,韩爷见不到人,你我都没法交待!” 几条人影随着这话四散开来,吓得姑娘忙躲在何梓州背后。何梓州见状,拉了她便跑,他自小在此处长大,自然熟门熟路,不多时便将追赶的人甩去,两人气喘吁吁跑到一处僻静地方方才停下,抬头一看,正是苏州河边。 姑娘依然有些惊恐,何梓州宽慰她:“放心,这地方太偏,他们不会找来!” 姑娘这才长舒了口气,道了声谢。 “他们为什么抓你?”何梓州好奇,这样年轻的姑娘,何以竟得罪了满庭芳和韩爷?众所周知,韩爷也算是上海滩有头有脸的人物,国民党里年纪最轻却最骁勇的军官,本名韩毅,被人尊称一声韩爷。他极爱去的地方,便是满庭芳,有时高兴了,便包下场子来,那时的场面便颇壮观,清一色的军装,连喝彩都比往日显得响亮,打起赏来自然也是不吝啬的。如此情况,可想而知,倘或得罪了韩爷,那后果自然也是不堪设想的。 此时,月明风清,夜色也颇寒凉,姑娘一阵瑟瑟发抖,委屈道:“韩爷指明了让我唱戏,我不愿,便跑了出来。” “唱戏?”何梓州心中一动:“你唱得什么?” “花旦!”姑娘嫣然一笑,眉眼间确有戏子的情态。 “不如唱两句我听听?”何梓州不过随口一说,本没想到姑娘会答应,谁知她立刻端了身板儿,一回头,先时的胆怯惊恐全然不在,倒是换了番风貌,原本极纯净的女子,透出些媚态,却不妖,只眼波流转间将人的魂儿勾去,随着她的声音去了戏中境地。 不过短短几句唱词,何梓州却已听痴了,待姑娘看着他的傻样噗哧一笑时方才醒转过来,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你唱得真好,已是名角儿了吧?怪不得韩爷指明要听你的戏!” 姑娘却说:“今天该是我头一次唱主角,但韩爷来,我不想唱给他听!” “又不是只唱给他一人,那么多听家,都期盼着呢,你唱得这般好,若无人听到,可惜了!” 何梓州像是说中了姑娘的心事,她也轻轻嘆了口气:“是啊,我自小入行,什么苦都受了,可依然爱极了唱戏,倘若无人听,真可惜了……” “那就去唱!”何梓州道:“管他什么韩爷,不过都是台下的蚂蚁,灯一亮,便都瞧不见了。你只管入你的戏,戏外的事情,谁还计较?” 姑娘又笑了:“你说得倒挺对!” 于是便豁然开朗了,何梓州送她回满庭芳,来时只顾着摆脱追兵,没觉着选择的路有什么,此时走回去,一路黑黢黢,颇有些吓人。夜色愈深,气温便愈低,看姑娘发抖的模样,何梓州脱下外套给她披上,姑娘一惊,转而沉静笑纳:“多谢。” 这该是绝好的气氛,何梓州觉得心头有些微微的痒,虽走在姑娘身边,却又不敢太过靠近,怕惊扰了她。他从未如此诚惶诚恐,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喜欢这件事情,在当初那个年代,就像春雨,知时节,润物无声。 可这好气氛偏偏被凭空打破,还未走出那条街,手电筒的光亮便晃过来,高挑修长的身影伫立在街口,一声沉稳嗓音,倒是带了些慨然正气:“苏小姐,戏要开锣了,我来接你回去!” 几条人影倏然从周围蹿出,将何梓州与那姑娘隔开,趁着月色看去,都是笔挺军装,彬彬有礼做了个恭请手势,邀姑娘去上街口的汽车。 何梓州刚要说话,姑娘却深吸了一口气,扭头对他笑道:“这位先生,今晚多谢了,不知尊姓大名?” 何梓州从口袋里掏出名片递给她,姑娘小心收好了,道:“改日一定请您来满庭芳听戏。” 她就这样随着那人走了,汽车发动着开出,此地復又恢復了宁静,何梓州看着车灯渐渐消失在街角,突然觉得有些冷,他想紧紧外套,却忽然发现,那件外套仍披在那位姑娘身上,忘了取回来。明明只是丢了件外套,可他却觉得心上空落落的,像是丢失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据说,满庭芳当夜的演出得了个满堂彩,戏曲界又出了名新星,大家都尊称她一声苏老闆。没几天,满庭芳门口的巨型海报上换了个身影,何梓州那夜见到的姑娘回眸温柔笑着,他这才知道姑娘的名字,是叫苏沐慈的。 多好,这是她该得的荣耀。 接下来的日子与从前没什么分别,跑新闻赶稿,一日光阴过得飞快。闲来无事,他仍常去满庭芳,有时瞧见苏沐慈出来,侧脸沐浴在灯光下,很美。等车的时候有人唤一声“苏老闆”,她回头浅浅一笑,目光所及,让人觉得像是被洗礼,身心干净。 何梓州以为,他们的关系仅限于此,连路人的缘分,也没有几分。 第170页 这日,何梓州坐在办公室里赶稿,主编急匆匆把他叫去,递上相机吩咐:“今天晚上满庭芳里有苏老闆演出,现下她正红火着,各大报社都想採访她,都被她一概拒绝了。我碰运气,没想到她竟答应下来,可却指明了要让你去,也该你小子飞黄腾达,仔细着点,可别给我搞砸了!” 何梓州抱着相机出来,眉开眼笑,他记得苏沐慈那夜离开前说过的话:“改日一定请您来满庭芳听戏。” 是夜,满庭芳门口车水马龙,闻说苏老闆专场,名流皆纷纷前来凑个热闹。自然,最好的席位是留给韩毅的,何梓州因着苏沐慈的安排,座位也不差,最中央的位置稍偏,却是紧邻着韩毅。他在家仔细整理自己的着装,以至于到达满庭芳时有些稍晚,戏就要开场,满庭芳里几近客满,而他座位的旁边,韩毅早已坐在了那里,等候佳人出场。 何梓州走过去的时候,韩毅忽然站起了身,要与他握手:“沐慈的朋友便是我的朋友,多亏那晚你把她送回来,否则满庭芳从此便要少了一位名角儿了。” 能和韩爷握手,多少人梦寐以求,多少人诚惶诚恐,可何梓州却异常淡定,大大方方与他握手,大大方方互请入座,心里觉得,这位军官,不似传说中的那般不近人情,对人对事,彬彬有礼,也是值得尊敬的。 才刚落座,听得一声锣响,乐曲声起,但见一袭水袖铺开,苏沐慈裊裊娜娜走了出来,只往台下淡扫了一眼,目光便定格在何梓州脸上,忽然间便笑了。何梓州在觉得自己的心停跳了一拍的同时,听到了周围的吸气声,众人啧啧惊嘆,屏气凝神,像是怕惊扰了台上的那位佳人。 开腔,唱词,一步一步,妩媚众生,颠倒干坤。这是何梓州第一次听苏沐慈正式唱戏,与那晚苏州河边的情景不同,这一次,她像是从戏中走来的,真真假假,让人难分得清,站在台上的究竟是她苏沐慈本人,还是戏中的主角。 散场时掌声雷动,韩毅笑对何梓州道:“她唱了这么多场,今晚这场算是完完全全唱活了,看来我没挑错人!” 何梓州笑着点头,瞧见退场的苏沐慈忽然回望,朝他狡黠一笑,调皮又灵精。 这笑容也被韩毅尽收眼底,他望向早已空荡的戏台,缓缓道:“她从前只是个小花旦,但唱腔确实好,红不红只欠一个时机,自夸一下,我也算慧眼识珠。但若非你,这颗珍珠也光耀不起来。那晚的事情我都知道,是你劝她回来登台唱戏,没埋没了她,也算卖了我个面子。我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强人所难这种事情也不大爱做,所以便由了沐慈,在她还未做出选择之前,至少你我还各有五成机会,不是么?” 他说完,笑笑,去了后台。这一席话说得隐晦,何梓州听着,隐约觉察到了什么,却不敢去想,生怕自己想多,到头来不过一场空欢喜。 何梓州被请去后台的时候戏院早已空空荡荡,他穿过长长迴廊,看见尽头处亮灯的房间,是唯一光明所在。掀开珠帘的时候,看见苏沐慈的倩影,端坐在梳妆檯前,脸上油彩已是卸尽,镜中映出的脸清纯如当日初见,不施脂粉,却是桃花面。 看见何梓州进来,苏沐慈笑了:“何先生,你来了,我答应过要请你听戏,今日算是了了心愿了!” 何梓州也笑道:“幸亏那日把你劝了回来,否则也听不到这么好听的曲了!大家都说你把戏唱活了,你果真是适合这一行当!” “是你说的,把台下的人当蚂蚁,灯一亮,便都瞧不见了。我只管入我的戏,戏外的事情,谁还计较?”苏沐慈又是俏皮一笑,何梓州觉得今夜的她,古灵精怪,别是另一番风味。 气氛一时间便融洽起来,两人相谈甚欢,说是採访,倒像是老朋友闲聊,何梓州从未想过他二人可以这般对面落座,心中曾经憧憬的,藏在角落里不敢冥想的场景一瞬间成了真,那种喜悦,譬如孩童得到喜爱的糖果,想吃却又捨不得,小心存着,也已心满意足。 末了,何梓州送苏沐慈回家,两人漫步在苏州河畔,想起当日匆匆逃脱追兵的情景,都不觉失笑。已渐渐入了冬,连月亮也变得清冷,他二人却并未觉得有何寒凉,一种情愫悄然在他们心底发了芽,被苏州河的静谧浇灌着,显得生机勃勃。 直到分开时苏沐慈才递交给何梓州一个纸包:“你的衣服……”她笑得有些腼腆,双颊酡红:“满庭芳每晚演出结束后你过来,我单独唱戏给你听!” 她说完,转身离开,只留下一抹笑靥,还有窈窕身影,让何梓州恍恍惚惚,好似做了一场黄粱美梦,但他清楚知道,这一场梦,竟然是真的。 相爱这种事情,就像擦亮的火柴,微光生长出一朵火焰,供两个人取暖,也会觉得富足。他二人的情感在午夜散场后的满庭芳里滋生,戏文间孕育生长,不惊天地,不泣鬼神,只是如苏州河那般缓缓流淌,细水长流,这是他们都希冀的爱情。 韩毅一手捧红了苏沐慈,本是稳操胜券,却没想半路杀出了个程咬金,让何梓州这个小记者夺了美人心。他那日信誓旦旦,以为他二人各有五成把握,却不想只一夜功夫,他手中那五成,转瞬成零。他也是气恼过,不过愿赌服输,他不是那般小家子气的人,遗憾之余,也是慷慨大度。他依旧每日去满庭芳捧场,花篮少不了,每次只与苏沐慈几句寒暄,便告辞离去,可关于苏沐慈的一切,尽在掌握,给不了幸福,也要看她幸福,韩毅顶天立地,做起事来也有英雄气概,这便是让何梓州佩服的一点。 第171页 日子在满庭芳的戏曲声中晃晃悠悠过去,隔着一扇大门,戏台上如世外桃源,戏台下的时局却动盪不堪,战事日起,韩毅也再不得闲,许久没来过满庭芳听戏。似满庭芳百乐门这样的地方,生意也一日不如一日,门可罗雀。 没有戏唱,苏沐慈也更多了些时间,来年冬天至,她与何梓州来苏州河散步,仍是去年初识的地方,天上的月亮却显得更清冷,周围的景致也更加萧索。苏沐慈本安静走着,忽然俏皮一笑,让何梓州闭上眼睛。何梓州乖乖听话,正奇怪着她要搞什么鬼名堂,却觉得脖子上一阵温暖,什么柔软的东西覆上来,他用手摸摸,毛绒绒的,原来是条围巾。 睁开眼睛,苏沐慈缩在阴影里,不好意思道:“天气太冷,便织了条围巾给你,织得不好,你也不许嫌弃。” 虽然周围很黑,可何梓州也能想像得出她脸红的模样,像开出了两朵桃花。还没等苏沐慈反应过来,何梓州已将她抱入了怀中,轻声说:“沐慈,不如嫁给我?” 苏沐慈只轻轻一笑,说:“好。” 茫茫人海,芸芸众生,一错肩的相遇已是不易,何况执手?他们都是惜福的人,心里笃定要一起走过往后岁月直到白头,以为笃定了便能实现,却忘记了,造化总爱弄人。 不久后,满庭芳出了件大事。因着当夜有贵客要莅临满庭芳听戏,连着苏沐慈在内的几位名角都被请了回来,要联袂登台,唱一齣好戏。有戏唱自然开心,苏沐慈满心欢喜在后台化妆,听周围的人窃窃私语,说是许久没来的韩爷今晚也会过来,整个满庭芳似是被军队包下了,时局这么动盪,军队怎得有了闲工夫来听戏? 苏沐慈听了,心中也很是疑惑,但却没多想。及至晚上,到了戏开场的时候,她自后台偷偷朝外望,看见外面黑压压人头攒动,都是便装。她也没多看,因着目光始终停留在何梓州身上,自从两人走到了一起,满庭芳台下席位便有一处是专属于何梓州的,只要她登台演出,何梓州必到,一个台上唱,一个台下听,转身间眼神几个交汇,也是相伴。 “当”一声锣响,名角儿们一个个登台,苏沐慈是最后一个出来的,哪知水袖刚探出,还未来得及开嗓,只听得一声枪响,整个满庭芳尖叫声四起。还未待她反应过来,楼里楼外的枪炮声已是震天,人们都疯狂着着急逃命,场面一时间极为混乱。 何梓州也没想到事情会突变成这样,只顾逆着人流往后台沖,期间听到外面有人喊叫:“打仗啦!”他想,这一次,这座城,或许在劫难逃了。 多年后他回想往事时,手中拿着的恰是一位女作家的书,她写了一座城池的倾塌,成就了一对恋人。想想自己的境遇,何梓州觉得竟如此相似,只不过这座城池的倾塌,却是将他与苏沐慈指尖的红线生生斩断,成就了另一段缘分。 后台一片狼藉,苏沐慈被往来人群冲撞,几次险些跌倒,逃无可逃之际,跌入一个温暖怀抱,她惊喜着唤着“梓州”,回头一看,却是韩毅严肃的眉眼:“我带你出去!” 简简单单一句话,可语气威严,容不得人抗拒,苏沐慈跟着他跌跌撞撞出门,听得见子弹刺破黑夜的声音,吓得心惊胆战,却仍惦记着何梓州的安危,几次三番想停下脚步:“梓州还在外面,我要去找梓州!” “放心!有人救他!”韩毅拉着苏沐慈上了满庭芳后院的汽车,对司机交待了一句,便头也不回地走了。汽车载着苏沐慈驶入愈加深沉的夜中,仿佛这一夜的上海城,再盼不见黎明的曙光。 苏沐慈被送到了一处僻静的小楼,约莫一个小时过后,何梓州也安全抵达,二人从未曾想过会直面生死离别,方才那一场混乱,仿佛真的永远也再见不到对方的面容,苏沐慈吓得缩在何梓州怀抱里不住哭泣,不愿让他离开自己身边片刻。直至天将亮的时候,她才渐渐累得睡去,韩毅便在这时走了进来,一身疲惫,对何梓州道:“我有话对你说。” 书房里,两个男人对面而坐,韩毅做事,素来干净利落,此次也是直接进入主题:“战争全面爆发,这里已经不是久待之地,似沐慈这般心性,你我都不会忍心看她整日心惊胆战过活。她本就不是凡人,一副好嗓子,自然该有用武之地,我可以将她送去香港,过平静日子,唱一辈子戏,衣食无忧,生活富足,只要她愿意。” 只要她愿意,一句话说明来意,见何梓州似有些犹豫,韩毅又道:“她可以以家属的身份过去,这已经是党内给我的最大优待,今日动身,你只有一个小时考虑。” 韩毅说完,离开了书房,墙上的始终滴滴答答,仿佛催人的号角,比昨夜的枪响更显得惊心动魄。 他想了很多,想起了那日满庭芳门前的初遇,想起了苏州河边苏沐慈婉转的唱腔,想起了二人第一次牵手,想起了她为他织的那一条围巾——他一直捨不得戴,怕戴得旧了,对不起这份心意。他还想起了第一次正式听苏沐慈唱戏,韩毅对他说,他们二人,其实各有五成机会。 慧眼识珠的是韩毅,何梓州不过一句奉劝,这才成就了苏沐慈的辉煌。韩毅说得没错,苏沐慈在他的身边才能发亮,而且,活得更好。她是那样爱着戏的一个人,倘若没有戏可唱…… 第172页 何梓州走到水池边,擦了擦脸,转身打开了书房的门。 东方,太阳开始渐渐升起来,他一步一步踩着阳光,却头一回觉得,阳光也并不是总温暖的。 故事讲到这里,老人轻嘆一口气,我正听得入迷,忍不住催他:“那后来呢?” “后来?何梓州走了,不过留下了一封书信,除了苏沐慈,谁也不知道这封信里写了什么。到底是何梓州有办法,苏沐慈最终还是随着韩爷去了香港,在那个年代,能免去颠沛流离,安稳度过余生,多么幸运……” “那何梓州就没有再去找过苏沐慈么?” “找过,战争结束之后他就去了香港。韩爷曾经写过信给他,信上有地址,他按着地址去寻,忐忑不已,却不想看到了怀着孕的苏沐慈,手上还牵着一个男童,周围的邻居唤她一声韩太太,呵呵,韩太太呵!” 我一惊:“她嫁给了韩爷?” 老人无奈一笑:“怪不得她。” 孟婆婆就在这时开了口:“战乱年代,命悬一线,朝不保夕,她嫁给韩爷是最好的选择,何梓州当初也是这样想的,不是么?” 老人点点头,我却不大高兴:“那就这样了?” “是啊!就这样了!”老人说:“何梓州决定在香港定居,远远瞧着她,就像当初他二人在一起时韩爷做的那样,远远瞧着,护佑着,也是好的。只是后来,韩爷一家忽又搬回了上海,这一次,何梓州没再追回去。” “为什么不回去?不是要留在苏沐慈身边默默护佑她吗?”我问。 “因为走不动咯!回到了上海又怎样?苏州河蜿蜿蜒蜒那么长,走到哪里都是回忆,伤心地还是莫要靠近啦!留在香港也挺好,他二人中间错失了那么些年,如今何梓州终于有机会把这些失去的一一捡回来,走苏沐慈走过的路,赏她赏过的景儿,做她做过的事,就像他们仍相伴在一起一样……” 听着老人的话,我有些难过,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好又扯了扯他的衣角:“爷爷,汤凉了,快喝汤吧!” 老人看着面前的汤碗,呵呵笑起来:“不喝啦!这汤很好,但我还不想忘,抱歉了!” 他站起身,颤巍巍走出去,我望着他的背影,忽然明白了他多次强调的“干净”是个什么意思,幸好他没有喝这碗汤,否则这么好的故事被孟婆婆的汤融化消散,该多可惜! 孟婆婆像是知道他最终会做这个决定,来收拾汤碗,却指着桌上一样东西道:“那老人家把围巾给忘了,谛听,快给他送过去!” 我一瞧,果真是的,桌子上端端正正摆着老人的围巾,叠得那样整齐,崭新崭新的,像是从未被戴过。他是什么时候取下围巾来的,我怎么想不起来了呢? 我抓了围巾便往外跑,不过半分钟的功夫,却再不见了老人的身影,这条小巷很长,也只有孟婆婆这一家店面,老人腿脚不好使,不可能走得那样快,那他是到哪儿去了呢,我不知道。 我悻悻而归,却在门口遇见个老妇人,满头银髮,却整齐盘了个髻,翡翠簪,如此寒冷的天气,只着一身单薄的豆青色旗袍。她看见我,笑了笑,不露齿,虽然满脸皱纹,却可以想像得到她年轻时的模样,笑起来也一定非常好看,虽不施脂粉,却是桃花面。她竟让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不知怎么的,一声“苏老闆”已叫出了口,她很是诧异,却很快镇定下来:“很久没有人这样叫我了,都快忘记了这个称唿。” 她优雅地步入店中,向孟婆婆要了一碗汤,我蹭到她身旁,天真问她:“奶奶,你有没有故事讲给我听?” “故事啊……”她又笑了:“倒真有,我想想看……那还是我年轻的时候,曾认识过一个男人……” 她说的故事,和那爷爷说的,竟然一模一样,故事里都有一条河,一条围巾,还有两个相爱却不能厮守的人。 她说故事的时候,和那爷爷一样,喜欢眯着眼睛,像是看到了过往岁月,整个店面都因为她的话语变得泛黄,我看见时光飞速倒退,退回到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看她在台上婉转唱戏,是那样妩媚动人,颠倒众生。我终于明白了爷爷说的惊慌是种什么感觉,不过短短半小时时间,我也像是被洗礼了,整个人变得干干净净。 她说完最后一个字,展眼看向我,却忽然有些激动:“这,这围巾怎么在你这里?” 我看看怀中抱着的围巾,一拍脑袋:“哎呀!这是刚才那个老爷爷落在店里了,我本来是出去寻他,可他竟不见了……” “不可能!”奶奶扶着桌子站起身来:“这围巾是我织的,我认得清清楚楚,它应是在我家中的衣柜里好好放着,梓州临死前托徒弟从香港带回上海来给我,他竟,竟一直留着……” 奶奶说着,竟哭了起来,哭得那样伤心,我有些不知所措,想劝她,却又不知道从何劝起,倒是她摆了摆手,颤颤巍巍地,失魂落魄地就要离开店去。 “奶奶,你的汤……”我本想叫住她,却听得她一声嘆息:“不喝了,本来想忘,却发现,再捨不得忘了,不喝了……” 第173页 她走得和老爷爷一样仓促,待我追出去,已不见了人影,我悻悻而归,正想问孟婆婆这围巾该怎么办,一低头,原本那被我紧紧抱在怀中的围巾,不知何时,竟已不见了。 孟婆婆出来收拾汤碗,招唿我回屋:“谛听,听完了故事,该睡觉了。” 我这才觉得睏倦,打了个哈欠,去孟婆婆房中睡觉,这一觉醒来,不知道我今天听过的故事是会被记得,还是会被忘记。 我叫谛听,生长在苏州河边,是孟婆婆驯养的一只小兽。孟婆婆在苏州河边的小巷里开了家店铺,专门卖汤,她熬的汤美味,人喝下去后,能忘却前尘旧路,所以每每总有人寻来,向她讨一碗汤,忘记该忘记的,而作为汤钱,客人们要向她讲一个故事。孟婆婆常说,苏州河里流淌的全部都是故事,我从前不信,直至今日,完全信服了。来孟婆婆店里的人,鱼龙混杂,可我也只见过两个干干净净的人,哦,不,应该说是两个干干净净的魂灵,一个叫做何梓州,一个叫做苏沐慈,苏沐慈有一副好嗓子,唱得极好的戏,假假真真,却没唱出一段属于自己的情。不知他们离开孟婆婆的店后还会不会相聚,不知这一场戏,还会不会唱出个圆满。 我是谛听,是孟婆婆驯养的小兽,是你手中那一碗浓汤,把我喝下去吧,前尘旧事,只要你想忘的,我都可以让你忘记,不想忘也没关系,那便牢牢记在心里,去该去的地方,寻该寻的人。愿你所选择的,终得圆满。 ps:这个故事是由真事改编的,我从朋友的口中得知,写了下来,故事中的何梓州已经不在人世,可惜无法让他看到。那个年代这样的遗憾留得太多,不过幸好,他们心中尚有爱在。 第八十谈、地下铁 梁宋每天乘坐地铁上下班,来回要花去三个小时。 这个城市,外来人口如潮涌般而来,他们渴望在这里闯出一片天,所以怀揣着自己的梦想,在城市边缘租住一间小小房间,每天迎着骄阳,跨越大半座城市来到最繁华的金融中心,在一座座高楼中无数黑白色格子间后开始了自己的闯荡。所谓闯荡,不过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对着电脑屏幕的机械重复。于他们而言,上下班的路途,披星戴月,是要耗尽身体里大半精力的。 梁宋每天早晨五点半起床,匆匆洗漱一下便需去赶地铁,晚了不仅要和人潮做肉身搏斗,还要在地铁车厢里cosy沙丁鱼罐头,那滋味儿可真是不好受。但到了晚上便会好上很多,梁宋经常加班,常常坐末班地铁回家,那时的地铁上便没什么人,他靠着座椅玩儿玩儿手机,或是睡上一觉,也就到家了。 临近年关,是他们公司最忙的时候,这天,梁宋精疲力尽上了地铁,刚挨着座椅便昏昏沉沉睡着了,也不知睡了多久,他忽然惊醒,迷迷煳煳睁开眼睛,呵!倒是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方才上地铁的时候,车厢里只有寥寥几个人,可现在却是满满当当,大多是和他年纪差不多大的,看起来也是刚加完班,一个个面露倦容,没有什么生气,所以这时的车厢,很是安静。 这还是梁宋头一次在末班地铁上见到这么多人,他抬头看了看报站牌,才走了七八站,他也不过才睡了十几分钟,等到终点站他的家,还要好久。 梁宋打算再睡上一觉,就在这时,旁边有人拍了拍他:“小伙子,别睡了,小心坐过站。” 梁宋回头看去,是个六十岁左右的老头儿,面目慈祥,正笑眯眯地看着他。 “没关系,我到终点站下,坐不过。”梁宋回答。 老头儿却摇头道:“年轻人,就是不爱听劝啊!” 梁宋心里生出反感来,小声嘟囔:“你谁啊,管我?” “我自然是管不了你的,也没想管你!”老头儿说:“看你的样子,是外地人吧?大学毕业后就留在这儿工作?几年了?” “上学四年,毕业四年,八年了。”虽不情愿,可老头儿眉目间不经意透出的威严还是让梁宋老老实实回答了。 “八年……嫩得很呢!”老头儿说:“这城市里传说挺多的,你晓得吗?” “传说?”梁宋一听,忍不住笑起来:“您一把年纪了,还信这个?” “你懂什么!传说传说,口耳相传,百家言说,都是有根据的,你别不信!就说现在咱们坐的这趟地铁,也是有说头的!” “说头?有什么说头?”梁宋也好奇了起来。 “也就是本地少数年长的人才晓得的!”老头儿眉毛挑了挑,很是得意的样子:“这里的地铁在每晚十点末班车运营结束之后是一定要再加开一班的,这个你晓得吗?” “怎么可能!”梁宋不信:“从没听人说起过!” “所以说只有本地少数年长的人才晓得的嘛!”老头儿说:“这件事情很秘密的,不能让太多人知道,否则知道的人多了,就没人敢在晚上坐地铁了!” “为什么不敢在晚上坐地铁,难不成还闹鬼啊?”梁宋自觉可笑,说着便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谁想老头儿严肃地拍了拍他:“嘘!别笑!就是闹鬼的!” “哦?那您就给我讲讲,怎么个闹鬼法?” 老头儿向梁宋凑了凑,悄声说:“当初修地铁的时候,修到一半,修不下去了,因为有一段路修了塌塌了修,几次三番,像是陷入了怪圈。后来工人们也都嚷着要罢工,说是一下去开始干活,就能听见哭声,幽幽的,太哀怨,听得人胆战心惊,谁还敢在下面待着?后来找专门的人来看了看,说是修地铁的动静太大,惊动了地灵,地灵被吵醒,恼羞成怒,所以才阻止了地铁的修建。只要向地灵诚心道歉请求原谅,这事情便能解决了!” 第174页 “可是怎么向地灵道歉?”梁宋好奇问。 老头儿指了指窗外:“在每晚十点末班车运营结束之后加开一班地铁空车往返,这便是向地灵的道歉。” “空车往返?”梁宋有些不解。 “这还不明白?咱们地上的人不老老实实在地上呆着,在地下打洞,逾了界,毁了地灵的家园,那就该补偿。你真当是空车往返啊?那是让地灵坐着地铁,到他们想去的地方呢!” 老头儿说这话的时候,语调压得更低,恰好地铁里的灯忽然一闪,吓得梁宋一个激灵:“您这鬼故事讲得还挺逼真,吓我一跳!” “就知道你不信!”老头儿摇摇头,向他凑得更近了些,几乎贴到了他的耳朵上:“小伙子,都这么久了,你没有发现,周围一点声响都没有吗?” 他这一说,让梁宋彻底僵住,是啊,地铁里挤满了人,为什么一点声音都没有?梁宋偷偷向周围瞄去,只见一双双眼睛全盯着他,空洞无神,没有瞳仁。 简直毛骨悚然! “想活命的话就别叫!”老头儿的声音忽然在耳边响起,把梁宋已经跑到嗓子眼儿的尖叫硬生生给逼了回去。 “也是你倒霉,一觉睡过了站,终点站的时候不下车,又跟着地铁跑了一趟,现在可是十点三刻,运送地灵的专线啊!” “那,那,那您呢?您明知道这趟车要运地灵,怎么还来坐?”梁宋吓得连说话都结结巴巴。 “我?我一把老骨头,将入土的人,还怕这个?”老头儿嘿嘿一笑,靠在椅背上,颇悠闲的模样:“小伙子,听我的话,闭上眼睛,不要动,乖乖等车到站,你就安全了。”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这回梁宋心服口服,乖乖听话闭上了眼睛,可心里还是怕得要死:“这,这地灵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 老头儿哼了声:“什么玩意儿?你们年轻人把它们叫做鬼,可我们叫它们魂灵。自古以来,咱们老祖宗就讲究入土为安,人死了,埋进土里,便安息了,所以人的魂灵就居住在土地里,可现如今,地上建城市,地下挖隧道,哪儿还有魂灵居住的地界?所以他们四处游荡,怨气在身,吓着地上的活人,就叫闹鬼!快过年了,他们无家可归,这怨气就更强烈,你在这个时候撞见他们,也活该你倒霉!” “求,求您老救救我!”梁宋紧紧抓着老头儿的胳膊,像抓着一根救命稻草。 “看你这胆小的模样,真跟我儿子一模一样!”老头哈哈笑道:“以前我跟他一起坐地铁,说起这事儿,他也是一脸不屑,从来不信,嚷嚷着耳听为虚眼见为实,非要亲眼见见地灵才肯信,好几次要偷偷混进来坐这趟专线,还好我把他拉住了……”老头儿说着,眼神里透出些许落寞:“你们这些年轻人,心气儿高,天不怕地不怕,总跟我们老人对着干,可我们活这一大把年纪,什么苦都吃了,什么邪门儿的事情都见了,唠叨得多,也是为了你们不走弯路啊!” 这话听着有些伤感,让梁宋想起了他的父母,他之所以毕业后不愿回家工作,也是厌烦了父母的唠叨,说起来,因为工作太忙,他也有两年没回过家了,眼看着就要过年,他是不是该跟领导请个假,回去看看他们? 正想着,忽然感觉到一丝冷意,他禁不住打了个喷嚏,突然间,听到了呜咽哭声。像是从遥远的地方传来,幽幽飘荡在地铁车厢里,渐行渐近,有浓浓的哀伤瀰漫在四周,逼仄得人喘不够气来。 梁宋偷偷掀起一丝眼皮,看见方才车厢里各种姿势站立着的人们,统统面向了他,空洞无神的眼睛里,淌出泪来。那呜咽的哭声,竟是他们发出来的。 “该回家了……”他们说:“来,我们带你回家……” 地铁车厢里的灯光开始明灭不定,周围的身影纷纷向他涌来,无数伸长的手臂像是要把他拽入无边的黑暗中去。 他吓得几乎跳起来,就在这时,眼前忽然传来一阵温暖,老头儿的手覆盖住了他的眼睛,苍老的声音在他耳边轻声道:“别怕,孩子,就要到站了,你马上就可以回家了。” 也是奇怪,这老头儿的声音让人心里忽然安定了下来,梁宋重新闭起了眼睛,感受着老头儿手上的粗糙,和幼年时父亲抱着他的感觉,一模一样。 这老头儿究竟是什么人?地灵为什么不去抓他?能在这趟特殊班车上来去自如,难不成他也是…… 梁宋心上一惊,颤抖着声音,问:“你,你究竟是谁?” “我?你不记得了吗?我是……” 老头儿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呜咽的哭声淹没了,夹杂着车厢里响起的报站声音,终点站到了。 梁宋几乎是狂奔出了地铁,可车厢外却不是站台,四处黑洞洞的,唯一的光明便是墙壁上跳动的火苗,那火苗,是青色的。 周围人潮往来如梭,向着一个方向而去,不远处有喧闹声,像极了头顶的繁华人世。 这是哪儿? 梁宋回头,看见地铁重新启动,原先拥挤的车厢变得空空荡荡,只剩下那个老头儿,站在车门边,对着他微笑。 “孩子,去吧,我也只能送你到这里了,走好……” 第175页 地铁缓缓驶出站台,老头儿的容貌渐渐消失在黑暗中,梁宋仿佛看见了他苍老的脸上,有淡淡的泪痕。 他好像知道这老头儿是谁了! “爸!”梁宋随着地铁狂奔,痛哭的声音迴荡在站台上,久久不曾散去…… “x城晚报15日讯,今日上班早高峰,我市地铁站发生惨剧。一男子为赶地铁,不幸被夹在安全门中间,地铁启动导致该男子当场死亡。目前男子尸体已被家人认领。据悉,该男子是y城人,在我市工作,本已将父母接来我市一同过年,不想发生如此惨剧。地铁站工作人员表示,临近年关,请广大市民注意出行安全,不要在地铁车门快要关闭时强行挤入车厢。” ps:迟来的新年快乐。从朋友那里听到了有关地铁的故事,所以有了地下铁。天地有灵,愿一切繁华不会落寞。谢谢我的朋友,因为有他才有了这个故事;谢谢你们一直在这个帖子里守候。江姑娘要秉烛夜谈99个故事,这是第80个,5月底之前,江姑娘会讲完她们。祝平安喜乐! 第八十一谈、月见 司浅一大早和男友吵了架,男友摔门离开,司浅冲着门怒吼:“滚了就别回来!再也不想见到你!” 男友走后,司浅越想越气,一个人歪在床上痛哭,正值生理期,崩溃的情绪让她肚子痛得很,引起胃痉挛,呕吐不止。 折腾了一天,司浅好不容易睡着,半夜昏昏沉沉醒来,看看表,凌晨三点,屋子是黑的,床是空的,男朋友果然滚了就没回来,打他电话,甜美的声音提示已关机。司浅气不打一处来,忍着痛到了天亮,终于决定去看看大夫。闺蜜前两天介绍了个老中医,有独家秘方,据说专治生理痛的。那个老中医,人们称她薛妈妈。 薛妈妈家小院里种了一大片月见草,是附近一道风景。 没人知道薛妈妈叫什么,只知道她姓薛,五十多岁的年纪,寡居。据说她祖上是中医世家,她自小跟着爷爷长大,耳濡目染,也懂得些治病技巧。薛妈妈旁的一般,单只治疗妇科是一绝,尤其擅长调理生理痛,被她治好的女子不在少数,口口相传,所以名声在外。 司浅刚一走进这条小巷,便闻到馥郁香气,迎面走过来个老太太,她笑吟吟拉住:“阿婆,您知道薛妈妈家住在哪里吗?” “薛妈妈啊!”老太太朝巷尾一指:“走到头,最香的那户就是她家。” 司浅道了谢,小心翼翼走进去,老太太说得没错,顺着香气,最尽头的那户人家,门户大开,小院里种着她不知名的植物,开着小黄花,颇有些小清新的味道。院子里有个穿旗袍的女人正在给植物浇水。司浅敲了敲门,女人抬起头来,笑得妩媚:“来看病的?” 司浅点了点头:“我找薛妈妈!” “我就是!”女人拉她进屋:“治痛经的吧?看你的气色就知道,寒气太重!没关系,来到我这里,包你全好!” 司浅惊住:“您不用把脉?” “不用不用!我都知道!”薛妈妈把她安置在沙发上,自己进去倒茶:“小姑娘们有什么病症,我一看就知道的!” 司浅看她忙碌身影,心头的惊讶满满,听人说薛妈妈五十多岁年纪,可看她那模样,最多不过三十出头,难不成是自己记错了? 薛妈妈端了茶出来,笑道:“先喝茶,喝完了带你去泡药浴,配合着吃我的药,不出三个月,包你全好!”她说着,指了指自己的脸:“看到没,一点皱纹都没有,都是靠着这药浴和我祖上秘制的药方保养的!” 司浅将信将疑,品了口茶,依然浓香,味道却很讨喜,让她有些醺醺然:“这是什么茶?好香!” 薛妈妈朝门外努了努嘴:“喏!就是院子里那些小东西,都叫它月见草的!待会儿给你泡的药浴,也是它。月见草可是好东西,最治小姑娘的病症。不是我吹嘘,你自己去看看,谁也没我种的月见草精神,这草精神了,治病才管用不是?”薛妈妈哈哈笑着,劝她:“快喝快喝,喝完了咱们治病去!” 薛妈妈所谓的药浴,在后院一间房里,房间开着幽暗的灯,像极了暗房,房中央一个大木桶,冒着蒸腾热气。一室都是香气,熏得人昏昏欲睡。司浅泡进大木桶里,被水紧紧包裹着,很是温暖舒服。薛妈妈站在一旁看着她浅笑:“睡会儿?” 司浅点了点头,眼皮已经不听使唤地闭了起来,耳边有潺潺水流声,依稀似有人在叫她:“司浅?司浅!” 声音很是熟悉,司浅于睡梦中看见一个模煳身影,远远朝她走来,像极了她的男友。司浅小声哭起来:“让你滚你就滚,你这么听话,那给我回来啊!” 迷迷濛蒙,一场混沌。 司浅是被薛妈妈叫醒的,临走时薛妈妈递给她一个精巧青花小瓶,里面装着三十粒药丸,嘱她一日一粒,一月之后再来复诊。 薛妈妈说,这药丸是月见草的油提炼的,她们祖上的传家秘方,管用得很。司浅一个人回家,屋子里显得很清冷,男友的拖鞋还放在玄关,衣服还挂在衣柜,好像他只是去出差,过几天便回来。 也许过几天他就真的会回来吧?司浅安慰自己。 晚上,躺在床上跟闺蜜煲电话粥,闺蜜喋喋不休教育:“不是我说你,还是得找个贴心男人,看看你,痛成这样也没人管,图什么?还不如薛妈妈的药贴心,一天一丸,暖肚也暖心!” 第176页 她这一提醒,司浅才想起来忘了吃药,匆匆挂了电话去拿药丸,好大一颗,趁温水服下,身体里升腾起一股暖流来。她歪在床上睡着,闻到一室香气,迷迷濛蒙,一片混沌。 她在梦中听见门开,男友的脚步声来至床边,她听到一声对不起,而后被抱入了温暖的怀抱中。这一夜,她睡得很安心。 然而次日醒来,她发现一切不过都是梦境,床仍是空的,男友的拖鞋依然摆在玄关,屋子里没有人气,清冷得很。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很久,几乎三个月,司浅日日梦到男友,日日联络,却没有男友音讯,从来嘴硬心软的男友,这一次赌气,动了真格,听话得从她生命中消失,再不出现。 当然也有好事,三个疗程下来,司浅的生理痛再不復发,她今天要去最后一次复诊,或许还要再泡上一次药浴。她对那独家秘方的药浴也颇有些留恋,她爱那被温暖包裹的感觉,像是重拾了爱情。 临出门时,司浅接到公司电话,要加班一天,她匆匆赶到小巷时天色已黑,巷子里静得很,日日门户敞开的小院此时没有一星灯光。司浅小心翼翼走进去,看见一丛丛月见草在月下招摇,此时的它们,比白天看去,更显妖娆。 司浅唤了一声薛妈妈,没人答应,却从后院传来潺潺水声。司浅响起薛妈妈也是爱泡药浴的,想来现下正泡得酣畅。她熟门熟路摸去后院,缓步走着,听见悄声耳语。 “洗干净了味道香,我的草儿们才爱吃,这样长得精神,才有药效!”是薛妈妈。 司浅靠过去,往常泡药浴的房间点着蜡烛,薛妈妈正背对着门口搓洗着大木桶里的东西,嘴边念念有词:“做了我的草,好好疼人,是你修来的福气!” 屋里一室香气浓郁,薛妈妈看上去心情甚好,哼着小曲儿在一个个大木桶间穿梭,看上去暖意融融的房间,却让站在门外的司浅吓出了一身冷汗,触目惊心!她看见了失踪男友的纹身,在半截手臂上,搭在木桶边。 司浅尖叫着,几乎是疯了一般逃离这个小院,跌跌撞撞,声音迴荡在这条狭窄的小巷里,久久不散。 薛妈妈望着门外司浅仓惶逃离的背影,轻轻笑了笑,转身看向身后的木桶:“洗干净了味道香,走了,给我的草儿们施肥去!” 木桶里一具具端坐的身体看向她,表情空洞,再没有一丝生气。 “a城早报28日讯,近来我市发生多起男性失踪事件,这些男性年龄大多介于20-30岁之间,高等学歷,家境工作良好。目前我市警方已介入调查,本报将对此事进行跟踪报导。” 薛妈妈祖上是中医世家,却有个隐秘的方子。治疗女子生理痛的月见草,用成年男子施肥,草吸收阳气,温宫最具疗效。这便是薛妈妈和她的月见草的秘密。 每日子夜,倘若你去往那条小巷尽头的院子,会闻到馥郁香气,有一位身穿旗袍的妖娆女子,她哼着小曲儿,正打理着她的花草,草名月见,子时施肥,最具疗效,但你若问她肥料是什么?她娇笑一声,会沖你摇摇头:“祖传秘方,说不得!” 说不得,一切秘密皆掩埋土底,只有月亮见证这处小院落的邪恶,说不得…… ps: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脑补出来了这么个东西tat 第八十二谈、心术 林深有选择恐惧症,所以每次要做选择的时候,都交给硬币来决定。因为这个习惯,他也有收集硬币的喜好,最偏爱的,是古币。林深在一家报社当记者,常出门跑新闻,因此钻空子的机会也多,一句藉口抓新闻,其实跑进古玩街去,淘几枚古币,捏在手中把玩,他的心情会因此变得明朗。 家中珍藏古币不计其数,其实常把玩的就那么几枚,近来也都被捨弃了,只一枚独自受宠,干隆通宝雕母,背满文,据说去灾避邪,对他这个跑新闻的来说是心理慰藉。但他这枚雕母有些特别,币身一滴暗红印记,老闆说那是血。谁的血?不知道。看着有些恐怖,可这枚古币着实给林深带来了好运,这是事实。 每天出门前,古币地图上转一转,停在哪条街,便去哪条街,一准儿有新闻。林深觉得这枚古币是他的福星,所以有事儿没事儿,手中总捏着他,心里便有安全感。 近来天下太平,报纸没头条,主编很苦恼,把一众记者赶出去,新一期的报纸要有亮点。林深在大街上晃荡,古币在五个手指间灵活地转来转去,他却长长嘆一口气:天灾人祸,来一个让我抓头条,我就谢天谢地了。 正想着,朋友打来电话,郊县某处煤矿塌方,挺严重的,经营者有意隐瞒不告,让他去看看。林深喜上眉梢,当即匆匆赶去,果然的,除却换班休息的,几乎所有在地下工作的煤矿工人都被掩埋,逃出来的寥寥无几,已属重大事故。这一条报导写出,绝对独家头条,报社成为大赢家,主编眉开眼笑,林深得到嘉奖,亦是眉开眼笑。 像是从此没了后顾之忧,古币是个鬼灵精,知道他心中的一切弯弯绕绕,捏在手指间转一转,说头条来,头条便来,心中所想,便是现实所发生,林深像个编故事的人,编出一个个惊天动地的传奇,传奇就都成了真。不过半年间,林深已成为新闻界炙手可热的人物,大家都叫他“头条林”,头条林,偏爱报导社会中骯脏险恶事情,名副其实。 第177页 林深尝到了名利双收的甜头,渐渐有些得意,得意之余把玩他的古币,发现上面的暗红印记比从前鲜艷了许多,像一颗硃砂痣,倒挺好看。林深把这归结于他的好运气,运气好了,连古币也跟着光彩夺目。 名利总是会带来些影响的,最直观的,便是丰厚的收入和一场又一场酒局,有拉拢的,亦有恐吓的,推杯换盏,小声耳语:“头条林,帮帮忙,别人你随便报导,只别动我,感激不尽。”又或是:“头条林,那条报导如果不更正,你就跟这酒杯一个下场……”“啪”一声,酒杯被摔得粉碎,林深吓得刚喝进去的酒瞬间凉透心窝,半天也暖不热身子。 一次酒后乱语,林深把古币的事情说了出来,周围的人听了,哈哈大笑,林深赌气,仗着酒胆,随意说了个名字,拍一拍胸脯:“明天,头条上见!”众人都当玩笑,笑闹后一闹而散,却在第二天发现那人见诸报端,包养情妇,劣迹斑斑。当时酒局上的人各自捧着报纸,心里却倒吸一口冷气,头条林果真神了,难不成他说的都是真的? 于是林深家的门槛几乎被踩破,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专挑午夜无人时而来,喝个茶聊个天,留下些东西,再悄悄离开,挥一挥衣袖,却挥不出两袖清风。 林深心动了,看着房间里已塞不下的礼物,捏着古币在手指间转上一转,第二天又是一版惊世骇俗的头条,只不过头条故事里本来的主角却被他改换了姓名。他像是主宰故事的王者,掐一掐手指,便定下各自命运,黑的可以洗白,白的可以染黑,都不要紧,他是神,世间事情,他说的才算。 像是生长出一双翻云覆雨手,新闻拿捏而来,原先是最知名院校新闻专业毕业的林深,曾笃定新闻真实报导的他,从此再不信了新闻,因为所有的头版头条都不过是编出来而后成真的故事,只要你有一枚神奇的古币,你就是新闻界的造物主。 风头正劲,林深却生了场大病,在家躺了一周,重新出门上班时,整个人竟瘦得皮包骨,两个偌大黑眼圈挂在脸上,嘴唇没半分血色,走起路来像个游荡的幽灵。朋友同事看了都吓一跳:“林深,什么病这么严重?” “贫血!”林深的声音哑得像个老头儿:“累的!” 他去找主编商量休假养病,主编却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可是我们报社的顶樑柱啊,你要休假了,头条怎么办?你只要能给我挖到头条,不用来坐办公室,也是可以的!” 头条头条,林深心里咒骂,城市就这么大,怎可能日日天灾人祸,他编了不知多少故事,脑汁都想干了,再想不出什么新鲜的来!更何况家中礼品成堆,但凡有头有脸的人物,都买通了他的三缄其口得以庇护,他又该去找哪个倒霉蛋来上下一次的头条?管不得这许多,他要休息,他只想休息。 林深颤颤巍巍出了报社大楼,枯藁的手依然灵活转动着他的古币,干隆通宝也被他把玩得包了浆,最油亮水润的,竟是那一滴鲜红,仿佛在古币上流动,竟似有了若有似无的血腥气,错觉么? 林深裹紧了大衣,却还是挡不住风吹来时的剧烈咳嗽,他咳得身子弓成虾米的形状,不停颤抖,嗓子腥甜,手从口边移开,上面胶着着一团黏煳煳的东西,红得发黑,有腥气,是他的血,与刚在古玩街淘到干隆通宝时看到上面的暗红色印记,如出一辙。 古币像是在吸他的血! 林深身子一颤,就听见旁边人群的惊唿和剎车的尖利嘶鸣,还没来得及反应,人已腾在半空中,飞翔起落,不过片刻功夫。 落地的那一刻,他只来得及在心里念出一声后悔,因为在他刚走出报社大楼的时候,心心念念想着的,是天灾人祸,来一个让我抓头条,我就谢天谢地了! 于是古币得到感召,替他带来了头条,头条王病入膏肓心灰意冷横穿车流中被撞身亡,绝对是头版头条,轰动新闻界。 林深被救护车送去医院,报社大门前的这条马路挤满了看热闹的人群復又变得平静,夜幕降临,先时林深出事的地方,如今躺着一枚古币,上面刻着干隆通宝,背面满文,有一滴鲜红色的印记,像是血的模样,颜色渐渐暗沉了下来。路过有人眼尖,将它拾去,觉得拿捏在手指间把玩,也是蛮不错的。又是一场追随与交换,究竟是谁拿捏谁,还不一定呢!全看持宝之人的心术了。 传说,古币染血,能通灵,心正者得之,心想事成,辟邪免灾,富贵平安,心术不正者得之,一瞬快活,快活过后,必得以血交换补偿,是为代价。然世间心术不正者多,古币日日饮血,滋养成精,成精而寻人,循环往復,不胜数。 第八十三谈、纳鞋底 “阿婆,帮忙纳个鞋底吧!”女人走来,满脸倦容,把一双皮鞋放在沈阿婆脚边:“我先生他穿这个号码的。” 沈阿婆停下了手中的伙计,隔着老花镜抬眼看她:“这皮鞋皮质老好的,你先生工作一定很体面!” 女人笑得很谦虚:“银行上班。” “那我纳的鞋子他是不要穿的!”沈阿婆忙摆手:“他会嫌土里土气,穿出去也不合身份!这个活计我是不要做的!” “不穿出去,就在家里穿穿!”女人忙说:“他最近脚不舒服,我想让他在家穿穿布鞋,养脚是蛮好的。” 第178页 “那是自然的!”沈阿婆说着,拿起皮鞋来端详:“要说舒服,布鞋可是数一数二的了,尤其是手工纳了鞋底,厚实,穿多少年都穿不坏的!哎哟!你男人的脚蛮小的嘛,一定长相斯文!” 女人笑笑:“他家教很好!” 沈阿婆点点头:“我就说!我一把年纪,看人老准的了!”她翻着制好的鞋样,给女人展示:“价钱不一样的,你挑挑看!” 女人仔细看看,指了一双:“就照这样的,做板的布还有针线我都带来了,请务必用我这些东西来做。” 沈阿婆有些惊诧:“你这个小姑娘蛮奇怪的,我告诉你我这里的原材料也是数一数二的好,要不你去打听打听,街里街坊的,谁不夸我沈阿婆的手艺?” 女人知她生气,忙解释:“我知道阿婆你手艺别人没得比,但这是我对先生的心意,所以便自备了材料。你不知道,我很爱他!” “那价钱还是不变的!”沈阿婆说:“我年纪大,算不大清楚,也懒得跟你算的!” 女人连连点头:“价钱您说了算,都合适的!” “一个礼拜后来取!”沈阿婆记下了女人姓名电话,就不愿再多搭理她。余光瞟见女人向东而走,背影瘦弱。她记得东边有户大宅,男主人好像是银行实干家,而这女人穿着打扮皆是上流,那她的家应该就在那户宅子里面。 沈阿婆在这条街上摆摊纳鞋底,也做布鞋,手艺很好。她对每一户人家也都熟悉个大概,却单单对东边大宅不了解,只知道住那里的夫妻感情很好,先生工作体面有教养,最疼娇妻,而妻子却一向身体不好,不经常出门,自然她沈阿婆也见不得几面,所以女人来找她纳鞋底,她觉得眼生,也错愕。 沈阿婆做活计到六时,夏季傍晚,她昏花老眼已是看不清楚,准备收摊回家,看见轿车远远驶来,开车的男人一身笔挺西装,鼻樑上架副眼镜,很是斯文,她认得,是那户大宅的男主人。这个年纪的男人,事业有成,还能尽早回家,看来是个好先生。沈阿婆点点头,收摊走人。 第二天上工,沈阿婆和旁边卖头饰的女老闆闲聊:“那大宅里的女主人什么病晓得吗?年纪轻轻就精神不好,倒霉头!” 女老闆是个长舌的,一开口就没个完:“听说是心脏不好,家族遗传的。嫁个有钱人又有什么用,还不是无福消受!我跟你说,别看她男人正正经经的样子,其实啊也是个花花肠子,我见到过他车载其他女人,小姑娘们活力青春,比宅子里那个发霉的女人不知好多少倍!” 沈阿婆惊讶:“原来也是个假正经!” “可不是!” 沈阿婆啧啧感嘆,低头做自己伙计,女人拿来做板的是花布,红色桃花,浆在板上,纳了鞋底给男人穿,简直太奇怪。果然人病了连喜好都奇特,怪不得男人要在外偷腥,这么想想,反倒可以理解了。 那晚下了瓢泼大雨,沈阿婆收摊不及,也捨不得叫辆的士,只好躲在屋檐下,想等雨小些再回家。却看见空寂无人的街道上跑来一瘦弱身影,是那央她纳鞋底的女人,只穿了真丝睡衣,未撑伞,如今在雨里奔跑,春色一览无余。只是女人跑得跌跌撞撞,想来也是因为身子不好,来到沈阿婆身边便忽地跌倒,沈阿婆好心去扶她,却摸到一手血:“这是怎么了?” 怎么了?女人遍体鳞伤,伤口渗着血,还很新鲜,像是被鞭笞过。 女人慌忙去捂伤口,支支吾吾:“我有病,忍不住疼,自己打的。” 沈阿婆连连摇头,看着那血淋淋的伤口,有些心慌。正想着把女人送回家去,就看见她先生举着伞急步走来:“阿雯,雨这么大,跑出来做什么?” 叫阿雯的女人身子勐地颤了颤,看向沈阿婆的眼神,像求救。男人却在此时来到身边,为她披上外套,沖沈阿婆歉意地笑笑:“您受惊了。” 沈阿婆看着他二人走进大雨中,觉得有些心惊肉跳。 一周后,阿雯来取鞋,依旧是病恹恹的模样,身子好像更加瘦弱了些。她绝口不提那日雨中之事,沈阿婆也不便多问,毕竟是人家家事,知道太多,也是造孽。 阿雯捧着那双新做好的布鞋,头一回笑得如此灿烂,她像沈阿婆道了谢,回去的步子,也比来时轻快许多。 她走后不久,沈阿婆便看见阿雯先生开车回来,神采奕奕的模样,想是又偷了腥。沈阿婆嘆一口气,可怜的女人,还不知道男人在外打野食,喜滋滋为他做了双好布鞋,可心都丢了,怎么劝回来呢?劝不回来的! 月余之后,沈阿婆收摊,忽然想起许久未瞧见男人开车回来,难不成有了什么变故?正想着,听见鸣笛声,小轿车停在她摊位前,车窗摇下,露出阿雯灿烂笑脸,坐在驾驶室里的她,神采奕奕,已全然不见了往日羸弱痕迹。 “阿婆,做这么久还不回去,不要太辛苦!” “就回了!就回!”沈阿婆有些讶异:“你近来气色挺不错!” “托您的福!”阿雯说:“您做的布鞋很合脚,我先生很喜欢!” “你先生?对了,许久没瞧见他……” “他啊,工作太辛苦,病了,在家休养,不过很快就会好的!”阿雯说着,对沈阿婆招了招手:“阿婆,过来说话!” 第179页 沈阿婆靠过去,阿雯从车窗探出身来,对她耳语:“我知道您对那日有些好奇,但您是我的恩人,说与你听也无妨。别看我先生平日里彬彬有礼的,其实在家脾气不大好的,两三句就动怒,怒了便大骂,已是家常便饭。他自己在外面偷腥,我晓得,却说不得,说了便遭毒打,那日我便是被打得逃出来的……” “我的天!”沈阿婆拍着自己胸口:“造孽哟!造孽哟!” “不过现在好了,没人打我了,知道为什么么?”阿雯神秘一笑:“多亏了您纳的鞋底。” “我纳的鞋底?”沈阿婆有些不解。 “我找到了个古方,”阿雯看了看周围,压低了声音:“用亲生骨肉的血染布,纳在鞋底上跟丈夫穿,便能定下他的心,因为定了足,就是定了他的魂灵,他的心就不会被野女人勾跑了啦!”阿雯说着,轻声笑起来:“我们有过孩子,不过还没出生,我便被他一巴掌打下楼梯,孩子就这么没了,不过那件染了孩子血的衣服,我一直留着的……” 她说着说着,笑得异常放肆而诡异,沈阿婆吓得连连后退,指着她:“你,你竟然……” “阿婆,这件事情我只讲你听,你万不要说出去……”阿雯摇上车窗,驱车离开,天也随着阴沉了下来。 后来,沈阿婆倒是看到过几次男人,被阿雯搀着出来散步,身子瘦弱得不成样子。路过沈阿婆的摊铺,男人缓缓转过身来,忽然瞪大了眼睛,手颤抖着指她手上纳的鞋底:“鞋……鞋……” 沈阿婆吓得手中东西掉落,阿雯忙上前来拥住男人:“阿婆,我先生说谢你。” 他们就这么相拥着离去,沈阿婆望着他们的背影,简直魂飞魄散。 “阿婆,帮忙纳个鞋底吧!”有人来到摊边。 “不纳了,以后都不纳了!”沈阿婆匆匆收拾摊位:“她不是人,他不是人,他们,他们都不是人,都不是人……” 自那之后,这条街上再没了纳鞋底的沈阿婆,沈阿婆究竟去了哪里,没人知道,倘若你看见了她,请告诉她,阿雯在找她,要请她再纳一双鞋底…… 第八十四谈、南风知我意 送给 @南风知我意hera 的故事,抱歉,久等了。 门铃响了,正在煲汤的陈赫拉丢下勺子便匆匆跑去开门,却无人,只门口地板上放着个快递包裹,收件人那里已经被签好了名字,陈赫拉三个字细长娟秀。的确是她的笔迹没错,但她不记得自己曾经签收过类似包裹,那么这包裹是谁送来的? 陈赫拉取了包裹进门,打开看,里面一个精巧木盒,染色刨花包裹着一串陶瓷风铃,粉蓝底白樱花,下面坠一块木牌,写着她的名字。盒子里还有张粉色卡片:请等待南风吹起。 这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等南风吹起?陈赫拉想不通,厨房里却传来声响,她的汤!!!但是已补救不及,她匆匆开门忘了调小火,如今汤汁四溢,已再不能喝。她有些懊恼,万一董彦回来…… 她这才忽然想起,董彦不会回来了,他离开的时候说得斩钉截铁,他们之间完蛋了。 陈赫拉颓然回到客厅中,风铃还躺在盒子里,她把它挂起,就挂在卧室的窗户上,每天睁眼能看见,像看见了董彦。她心里认为是董彦送来这个风铃的,作为道歉礼物,因为怕她不原谅而採用这种方式,他可真傻,自己那么爱他,怎么会不原谅他? 但是这个风铃好像是坏的,风过,它从来不响,哪怕外面捲起狂风,它也纹丝不动,像个闷葫芦,挺奇怪的。陈赫拉这才想起卡片上那句话:请等待南风吹起。 这座城市的南风要到五月才来,那是从海面吹来的一阵季候风,带来温暖,也带来花开。那么花开的时候,董彦还会不会回来? 陈赫拉清晨想出门散步,刚准备开门,听见楼道里悄声耳语。 “你知道么,这户人家闹鬼!” “啊?怎么闹鬼的?” “明明没住人,可楼下的住户总能听到天花板上传来脚步声,你说奇怪不奇怪?” “可能……是老鼠?” “老鼠怎么能整出那么大动静?不信你自己去听听!” “我才不要呢!想想都吓死了!” 他们的脚步声远离,陈赫拉放弃了出门的念头。已经40天了,她拿着备用钥匙偷偷熘进来二十天,只为了等董彦回来,但这样的等待似乎遥遥无期。 她百无聊赖,去逛购物网站,心血来潮输入“风铃”,各式风铃琳琅满目,看了几页后,一家店铺映入眼帘,里面卖的风铃恰有她挂在窗户上的那一款,她点进去,宝贝介绍说那叫招魂铃。 陈赫拉觉得自己的心瞬间停滞了一拍。 “请问这个招魂铃真的能招魂吗?”陈赫拉问客服。 “当然了亲,这可是一种古老的咒术,被封在风铃里,只要风铃响,魂魄便能回来!” “那怎么样才能让风铃响?” “当然要有风啊亲!不过我们的风铃只在南风的时候才会响,所以拍下宝贝后请等待南风吹起。” 等待南风吹起!陈赫拉的心一惊:“我想请问我有没有拍过这个风铃。” 第180页 “哈?”客服很诧异:“亲不记得了吗?在你的订单里就可以查到哦!我们这里显示您曾经拍过一个招魂铃,就在40天前。” 40天前!那正是董彦离开的日子!究竟发生了什么让她在董彦离开那日买了这个招魂铃,她完全不记得了。 呆呆看着屏幕,陈赫拉心中生出一个不详的念头,自己买来招魂铃,难不成是要招来董彦的魂魄,那么董彦他…… 不敢再往下想,陈赫拉觉得有些透不过气来,想要出门转转,但就在这时,她听见了一些声响,如方才楼道里耳语所说,走来走去的脚步声响。 屋子里有人! 是小偷?陈赫拉胆战心惊,顺手拿起桌上的菸灰缸,悄悄躲在门后。 脚步声在房间里转来转去,像是去了厨房,冰箱的门开了,有“嘭”的一声,该是最后一罐可乐被喝掉了,它朝卧室走来了!近了!更近了!陈赫拉高高举起手中菸灰缸,噼头盖脸便砸了下去。 但什么也没发生,那人径直走到窗前,菸灰缸穿过了他的身体。 是董彦!不,确切地说,像是董彦的魂灵。一切都像是电影的回放,董彦在这个百平方米的房子里的日常起居歷歷在目,他照常吃饭,照常休闲,照常在电脑前工作,照常靠着窗子看风景,旁若无人,而陈赫拉则是空气,他们离得那样近,却又隔得那样远,即便触碰,也是穿身而过。 她终于等到董彦回来了,却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局。 原来邻居所说的脚步声,是董彦!这间房子果然闹鬼,那只鬼,是董彦!她记得听人说过,人在离开人世之后49天会回来,那么这个招魂铃应是她为了留住董彦所买,只为了能与他度过这最后的49天。 最后的49天,如今只剩下了9天。她不记得董彦是怎么离开人世的,可这最后的时间弥足珍贵,她要陪董彦好好度过。 于是他们一起生活,如感情最好时那样,在这间百平米的房间里,一起做饭,一起喝茶,陈赫拉喜欢坐在飘窗前看书,一抬眼就能看见在电脑前忙碌的董彦,生活细水流长,都是能触碰到的稳稳幸福。 现在想想,从前的两人太不珍惜,吵吵闹闹,分分合合,其实每天都是幸福,只是被他们无情地忽略了,想的太多,做的太少,所以现在,天人永隔。 9天时间很快过去,陈赫拉晚上睡觉醒来,看见董彦站在窗前,抬头看着那串招魂铃,月光洒下来,映着他的眉眼,有些哀愁。 “49天了,南风就要来了吧……” 南风…… 董彦看得见招魂铃? 陈赫拉正奇怪着,一阵微风吹过,从未响过的招魂铃随风摇摆,发出了第一声,清脆悦耳。 叮叮咚咚,陈赫拉觉得自己的心里也有一串风铃在摇摆,像是受到了感召,她忽然想起来了一些事情。 49天前,她本与董彦约好了去民政局登记,结果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闹了矛盾,不欢而散,董彦提着行李箱离开,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我们完蛋了。 陈赫拉后悔了,追出去,小区里那天刚好停电,电梯停止运行,她从楼梯间跑下去,却一脚踩空,滚了下去,后来…… 后来她就什么也不记得了,等她醒来,是在这个家里卧室的床上,她起床去煲汤,如往常一样,却听见门铃声,门口放着一个快递包裹,签收人是她的名字。 原来,她才是在这个屋子里游荡的灵魂。 风铃叮叮噹噹响着,那是董彦为了召回她的魂灵所许的心愿。其实口口声声说着分离不见,但心中的爱却没有减少半点,他们还是如从前一般,爱着彼此。 如果有一天,你走失了也不要紧,请站在原地,静静等待南风吹起,那随之而来的美妙声音,会替我找到你,因为它最知你我的心意。 “本报4日讯,市立第一人民医院一女子从楼梯摔下,经抢救后被诊断为植物人,男友在病床前不离不弃照顾,女子终于在昏迷了49天后因真爱的唿唤重新甦醒,现在精神状态良好,已逐步恢復。” 第八十五谈、待薏 送给 @待薏 的故事。 莲青皮,果白,子为的;的中有青为薏。 ——《尔雅》 “老闆,莲子心有么?” “不巧,卖完了,要三天后才能有补货。” “怎么卖这么快?我舌头生泡,就等着你家莲子心沖水败火,还要再等三天,难受死!” “没办法,最近上火人多,莲子心卖得顶好!我说你们啊,凡事都想开些,想得多了生心火,难受是自己的。” 女子摆摆手走了,老闆沖中药柜檯的伙计吩咐:“阿才啊,我去进货,你看着铺子!” 阿才点点头,看老闆开车离开,撇了撇嘴。每次都是这样,店里那么多味药材,单单莲子心的补货要老闆亲自出马,搞得颇神秘。他去过那么多药店打工,莲子心是最不受重视的,也廉价,但这家的老闆却对它另眼相待,每每进货兴师动众,费钱费力,图什么? 图什么?也是图钱。说来也怪,这家药铺的所有中药材里,莲子心卖得最好,屡屡断货。来的人几乎都买它沖水喝,他们舌头生疮起泡,疼痛难耐,吃药是不管用的,只莲子心能治他们的病。莲子心,性寒,味苦,治心火。 第181页 这一次老闆进货挺久,往常隔日便回来,今次倒耽搁了两天还未归,来寻莲子心的人极多,阿才没办法,给老闆打电话,却显示不在服务区,急得他抓耳挠腮。 刘婆是个急脾气,不依不饶的,这天来店里寻莲子心,得知无货,在铺子里叫嚷了许久也不肯走,阿才半哄半劝的,答应她再去库房里看一看是否有存货,没想到还真让他找到了。在库房里专放莲子心的那栏货架上,有个小抽屉,平日里总锁着,钥匙在老闆手里,今次许是老闆走得急了,忘了上锁,阿才打开来看,寻到一个小布包,里面包着不少莲子心,若是拿来泡茶,也能喝上许久。不过看莲子心的颜色,似是陈年的。 阿才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当即称了些打发了刘婆,剩下的本想按原样放回去,但一转念,自己捏了一些出来,才把剩余的包好归位。用刚烧开的滚烫的水将这莲子心沖了,泡上一会儿,就看见原本清澈的水渐渐有了颜色,莲子的清香也渐渐逸出,挺好闻。阿才轻抿一口,苦得很,他是极怕苦的一个人,但奇怪,这苦味却让他极喜欢,忍不住想喝继续喝下去。很快,一杯茶便喝得精光,而他的五脏六腑也像是被清洗过了,有种沁人心脾的香气。 他这才知道为什么只他家铺子的莲子心卖得那般热销,原来这莲子心是可以洗涤心灵的。所以能败心火,所以让人爱得上瘾。 的确,自从阿才喝了这杯莲子心茶,就像上瘾了一般,时时想起它的清香,每天总要喝上一杯才畅快。但老闆盯得紧,他只能偷偷来,晚上夜深人静趁老闆睡着了,去货仓里捏些出来,喝一杯再去睡觉,第二天醒来,整个人神清气爽。 但最近,老闆好像觉察出了些端倪,盯着阿才看的眼神有些不同。闲下来时,老闆会问:“阿才,有没有贪嘴偷泡莲子心喝?” 阿才忙摆手:“没有没有,铺子里的药材,我怎么敢偷!” 老闆点点头:“年轻人没心没肺,上不了心火,莲子心太寒凉,喝了伤身。” 这话听起来像是警告,阿才是还想在药铺里做下去的,自然不敢太嚣张,便忌了口。只是每每晚上睡不着觉,总是想念莲子心的味道,五脏六腑里像是积累了无数污垢,让他觉得不爽快,不爽快的结果,便是口舌生了疮,他有了心火。 正值店里莲子心再一次断货,阿才的心火无药可解,越烧越厉害。来药铺买莲子心的客人也多半和他一个模样,口舌生疮,面积逐渐扩大,吃药也不见好,所以来寻莲子心,大家要得急切,老闆却似不急,敷衍似的安慰:“近日便会补货,大家再耐心等一等。” 如何能不急?阿才在一旁旁敲侧击:“老闆,再不补货,客人们会有意见!” 老闆看看他生疮的嘴,冷笑:“仓库里那包陈年莲子心是不是你偷喝了?” 阿才呆住,支支吾吾:“我,我没有,怎么会……” 老闆愤怒起身:“你干的好事!” 阿才觉得莫名其妙,不就是一包莲子心么,有什么?错愕之际,老闆已走到门口:“阿才,这两天铺子歇业,你随我去进货。” 老闆开车带着阿才来到的是郊区一家破旧的院落,院子有些年头,但从他墙头砖瓦与规格来看,在过去也该是家大户。此时明月高悬头顶,衬得院子清冷又渗人。阿才哆哆嗦嗦,问老闆:“这破地方会有药材?” 老闆没说话,只埋头往前走,院子里风声唿啸,听起来像哭泣。阿才一路跟着,不敢左顾右盼,好不容易老闆停下来了,他一瞧,正停在一方荷池边上。 十月份的天气,这里的莲蓬却生长得极好,密密麻麻布满整片池子,只是池底瞧不见水,倒全是污泥,黑乎乎一片,看上去不大干净。 “喏!全是莲子,老莲子!”老闆说:“这家主人是清朝大户人家,后来没落,房子都败成这个模样了,但荷池里的花却一年比一年好,每年都产莲子,莲子心苦得很,但治心火效果却极好,不过不能多吃,会让人上瘾,你看看,你不就上瘾了?” 阿才听了,捂着自己的嘴,不好意思的笑了:“是那莲子心太香,我没忍住……” “没忍住?”老闆哼了声:“知道么,那包莲子心是当初这荷塘里结的第一批莲子剃下的心,藏到现在,你自己数数有多少年头了?” “这么久!”阿才大惊:“老闆你怎么会有这宝贝?” “我啊……”老闆忽然转头看向他,呵呵一笑:“知道么,我祖上世代行医,当年在御医院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他说着,凑近了阿才,声音变得很轻很轻:“这宅子的主人,也是御医院的,和我祖上,一个名姓!” “老闆,您,您祖上是……” “嘘!别说出来!”老闆道:“知道么,你喝下的那包陈年莲子心可是这荷塘的灵,没了灵,它怎么结出莲子来,没有莲子心,又怎么解你们的心火?那些心火,可都是瘾呢!” “那,那该怎么办?”老闆的表情让阿才有些害怕。 “怎么办?你吃了莲子心,那你就是灵。把灵还回去,这荷塘就又活了!”老闆说着,缓缓走近了阿才。 第182页 风,颳得更紧了,如天地恸哭…… 第二日,药铺重新开门,客人们早早就在门外等着了,一拥而入:“老闆,莲子心到了么?” 老闆赔着笑:“到了到了!不好意思,让你们等这么久!” “可算是到了,看我这嘴,疼死!” “老闆,给我称些!” “老闆,我也要!” “老闆……” 老闆一一应着,称药,包装,收钱,忙得一头汗,有客人奇怪问:“老闆,怎么今天就你一人,那小伙计呢?” “他啊,年轻气盛,吃不得苦,被我说了两句便不干了!” “哟!火气这么大!应该让他吃点莲子心,败败火!”一位客人玩笑,小铺里瞬间笑成一团。 老闆抓起一把莲子心,摸着上面的纹路,嘴角浮出了一丝诡异的笑意。阿才,多谢你。他对莲子心说。 第八十六谈、傀儡戏 张先生带夏芳菲去吃晚餐,情人节的餐桌摆上玫瑰和烛火,夏芳菲喝了许多红酒,小脸比玫瑰还要红润许多。 张先生是这样一个男人,三十五岁的年纪,事业有成,生活检点,没什么不良嗜好,但品味高雅,常出入拍卖会和艺术展览,也酷爱运动,谈吐风趣幽默,更难得的是他极懂规矩,出门约会,从不逾矩,自然招人喜爱,年轻姑娘都爱他这样的成熟男人,夏芳菲也不例外。 夏芳菲和张先生相识于一场宴会,她被公司委派而来,第一次参加这样高档的宴会,华美的礼服裙让她有些喘不过气来,就在这时,张先生从天而降,一句你好便让她忐忑的心情瞬间平静下来。那一晚他们聊了许多,天南海北,夏芳菲惊讶于张先生的渊博,与此同时,也一见倾心。 他们在相识三个月后开始约会,知道他们关系的人不多,张先生的情史,每每爆料都将是谈资,所以他偏爱低调,夏芳菲也没觉什么不对,乐于陪着他低调。 烛光晚餐很美好,夏芳菲觉得今天的张先生有些兴奋,这样略张扬的情绪平日里在他脸上是看不到的,所以夏芳菲推测今晚该有些好事情。也的确,两人在一起这么久,关系是该更进一步,夏芳菲有些紧张,又有些期待。 “亲爱的,我有个惊喜要送给你。”果然,张先生在晚餐结束后发出了邀请,夏芳菲的脸更红了,轻轻点了点头,随他一起上了车。车子向张先生在郊区的别墅驶去,更加印证了夏芳菲的推测。 出乎意料,别墅里没有灯光,张先生牵着她的手走进去,在黑暗里穿行,步子平稳,声音亦是:“看过戏吗?” “怎么没有,我们上周不是才看过?百老汇的经典音乐剧,你最喜欢的那一出。” “不,我说的不是这种戏。你知道在我小的时候,那时人与人之间还没有这么多隔膜,小城的广场上总有老艺人表演,各家唿朋唤友一起来看,我们小孩子最喜欢的就是木偶戏。” “木偶戏?我小时候也看过的。” “那你肯定没有看过这样的。”张先生说着,停下了脚步:“亲爱的,这是我送你的礼物。” 随着他话音的落下,房间尽头亮起了微光,竟是个小小的舞台,音乐声传来,像是戏要开场的前奏。 “木偶戏?”夏芳菲有些惊讶。 “对!木偶戏!”张先生牵着她来台前坐下:“不一样的木偶戏。” 他拍了拍手,幕布便随之拉开,这舞台很大,大到与小剧场的舞台没什么区别,在这么大的舞台上演木偶戏未免有些太小题大做了。 不过怀疑很快便有了解释,一妙龄女子穿着欧洲华丽的宫廷服饰缓缓走出舞台,展演看向夏芳菲,动人心魄。 夏芳菲挑了挑眉:“人?不是说木偶戏么……” “你再仔细看!” 顺着张先生手指的方向,舞檯灯光下隐隐可看到几根丝线从女子身体各个部位穿出,吊在屋顶上方,随着丝线的动作而动作,原来她竟是木偶! “这木偶做得还挺逼真,我都以为是个大活人呢!”夏芳菲有些兴奋了:“你怎么做到的?” 张先生耸了耸肩:“有钱就行,找最好的设计师和工匠,没有办不到的事情。这齣剧是我特意为你编排的,但愿你能喜欢。” 他为夏芳菲特意编排的木偶戏,改编自蓝鬍子,却又有些不同,这齣戏讲述的是一个成熟多金的男人凭藉自身优秀条件吸引了不少女人来到他身边,谈一段风花雪月的恋爱,水到渠成地求婚,却又在结婚前夕派私家侦探查到女人出轨的证据,从而将她们的生命永远停留在了这栋秘密别墅里,变成自己永久的珍藏品的故事。 这一齣戏气氛太过诡异,尤其是结局时女人脸上惊惧的表情,蓝幽幽的灯光打在上面,看得夏芳菲一阵惧怕。 “怎么样?”张先生问她。 “有些……变态。”夏芳菲半天才挤出了这几个字,心里已是噁心到了极点。 “蓝鬍子的故事是经典,你怎么能说经典是变态?”张先生依旧笑得温文尔雅:“是我考虑不周到,女人胆小,是不适合看这类悬疑题材的,放心,下次不会了。” 第183页 他说着,起身去吻夏芳菲,热情的吻驱走了夏芳菲心头的恐惧,也带来一阵窃喜和讶异,今天的张先生,不稳重,不矜持,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 “你知道那些女人是怎么变成蓝鬍子的珍藏品的么?” “不就是,要了她们的命?”夏芳菲有些不高兴,这样温存的时刻说这样的话,太破坏气氛。 “不不不,如果我是蓝鬍子,要一堆没有生气的身体是没有什么意思的。女人么,上天赋予你们美貌,夜莺般的嗓音和娇嫩的身体,自然要活色生香才对。可你知道怎么样才能让这些没有生命的身体活色生香么?” 夏芳菲摇了摇头,不知为什么,心里突然生出一阵恐惧:“时候不早了,我们……” “要让身体活色生香,应该这样……”张先生没有理她,自顾自说下去,眼神透出精光来。夏芳菲忽然感觉到身体里一阵刺痛,张先生的手已经来到了她眼前,指间捏着一根银针,晃了晃,丝线欢快地舞动:“把她们变成木偶,即便没有了生命,也能自由行走,这才是活色生香……” 夏芳菲惊恐地睁大了眼睛,想要尖叫,却叫不出声来,因她的喉咙不知何时早已被缝住,丝线贯穿咽喉,再发不出夜莺般的声响。而她的身体已被丝线提拉着,再由不得自己做主。生命就这样抽丝剥茧般离开她,让她变成了男人珍藏的玩物。 张先生,癖好特殊,嗜爱木偶戏。三十五岁的年纪,事业有成,风趣幽默,颇惹女人喜爱,故身边女友时常更换,关系隐秘于私下,一段段恋情扑朔迷离,引人好奇。据说,但凡与张先生谈过恋爱的女人,大多在分手后静静离开,从不吵闹,亦无人知道她们去了哪里。殊不知张先生郊外的别墅里有间上锁的房间,是他的私人陈列馆,里面珍藏着他的玩物,便是一具具木偶,你若有幸光临,会看到这些木偶精緻的面庞,如张先生每一任女友一般栩栩如生,他说这是他爱着她们的方式,她们把生命託付于他,而他则让她们活色生香,无论贫穷富有,即便死亡也不能将他们分开。 第八十七谈、壁花小姐 罗纳德总觉得家里有双眼睛在盯着他。 他下班回家,弯身换拖鞋,听见心里有个声音说“欢迎回家”,抬头,看见空荡荡的客厅,桌上散落的零食还没有吃完,那是女友糖糖留下的。从前糖糖在的时候,下班回家总能听见她一声甜甜的“欢迎回家”,所以罗纳德以为自己是错觉,错觉是怀念。 罗纳德煮泡面,心里有个声音说“该切些午餐肉”,他便切了,那声音又说“该在里面煮个蛋”,他便真的打了颗蛋进去,方便面快熟的时候,那个声音深吸了一口气说“真香啊!” 又是糖糖。 一定是太安静的缘故,罗纳德想,他打开电视看球赛,端着泡面吃得有滋有味,却觉得一旁有人在盯着他,像从前糖糖盯他那样。每次只要罗纳德看球赛,一向聒噪的糖糖就会变得很安静,哀怨地看着他,这时他就会放弃球赛,改看韩剧。 罗纳德有些愤怒了,为什么糖糖的影子挥之不去?他们已经分手一个星期,他给糖糖一个下午的时间收拾行李离开,自己则到大街上晃悠,等回来时,糖糖果真走了,没有跟他争吵半句,就那么乖乖地走了,简直一反常态,这让他有些内疚,他想,一定是内疚引起的错觉,错觉引发了怀念,所以,他不应该内疚。 于是心安理得看球赛,灼灼的目光自他背后射过来,让他有些坐立不安,他焦躁地站起,巡视屋子,终于发现了异常。 异常来自于沙发背后的墙壁,满墙的涂鸦里多了双小小的眼睛,眼睛下有颗泪痣,像糖糖一样。 原来蹊跷在这里! 罗纳德的前女友糖糖是个学设计的,画得一手好画,所以经常拿着画笔和颜料在家里墙上涂鸦,她的涂鸦搞怪又可爱,罗纳德以前很是喜欢,可现在呢?现在不了,爱屋及乌,你爱她,她的一切就都是好的,你不爱她,她一文不值。 总之,罗纳德觉得这双眼睛太逼真渗人,让他不安,于是拿了家里剩下的颜料三两下涂掉,落个心安理得。 可是,那被人窥视的感觉依然在,无论他吃饭睡觉看电视讲电话去洗手间还是和朋友聚会,依然有无形的眼睛在暗中盯着他,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在他的心里,发出轻轻的声音。那声音,像极了糖糖。 这房子不能再住了!罗纳德觉得再这样下去,自己一定会发疯,他决定把这房子卖掉。他的房子在黄金地段,不愁买主,带着买主们参观,他能感觉到那眼睛的哀怨,心里有个声音在小声哭泣“你不要我了”。 “你给我滚蛋!”罗纳德在心里骂着。 “这墙上的涂鸦不错,我很喜欢。”买主说。 罗纳德赔笑:“您喜欢就好,不如我们今天就签合同?” 买主点点头,来到沙发前,忽然探着身子去看墙壁:“咦,这里有块漆要掉了。”他拿手去拨那块漆,漆晃晃悠悠掉落,露出后面的涂鸦,是那双被罗纳德涂上的眼睛,如今重见天日:“好美的眼睛,为什么涂上?” 罗纳德嘴角有些抽搐:“我前女友。” 第184页 “哦,不好意思。”买主很是抱歉:“这房子我要了,我们去签合同?” 罗纳德求之不得,两人在合同上互签了名字,交易一锤定音,罗纳德听见心里的哭泣像倾盆大雨,烦躁的他无意中瞥见墙上眼睛,那眼睛竟然开始流了泪,泪水打湿墙壁,氤氲一片。 见鬼了! 罗纳德把钥匙扔给买主,像扔掉一块烫手山芋,他连夜收拾行李,迫不及待在第二天搬走,关上房门的那一剎,他听见心里那个声音说:“罗纳德,我是糖糖。” 他仓惶逃走,再没回来过。 罗纳德不知道,自他离开后,那面墙壁上涂鸦的眼睛开始流出源源不绝的泪水,泪水在墙壁上氤氲出来大面积的轮廓,那轮廓,像极了一个姑娘,姑娘是他认识的,叫做糖糖。 ps:是糖糖自己在墙上留下身体印记的时候因为身上涂满颜料而和墙壁融为一体了 第八十八谈、困宅 你知不知道,有些宅子,是被诅咒的。 我的女友七七看中一家店面,但又犹豫不决,所以来找我,让我帮她拿个主意。我们一起去看那小店的模样,它坐落在这座城市最有情调的街道上,这里是酒吧,私人厨房,文化中心的聚集地,街道不宽,人行道只够一人行走,而道路两边种满樱花树,是个想让人流连的地方。她说她想在这里开家花店,而她看中的店面旁边,恰有一座教堂。 这个位置要说极好,我点点头:“你若在这里开店,那我下午就时常来坐坐。” 她的花店很快开门营业,我在一个下午从公司偷熘出来去她那里闲坐,却发现她愁眉不展,一副快哭了的模样:“都开业这么久了,没有人来买过花。” 这是让我出乎意料的,花店靠着教堂,往来情侣路过,男生顺手买上一束送给女朋友,合乎常理,更何况对面是餐馆和酒吧,饭前酒后挑一束花送给女人,是男人烂熟于心的小伎俩,按理说女友的花店,应该稳赚不赔。 “听人说,这家店是遭了诅咒的。”女友忽然抬起头来望向我,声音有些恐惧:“周围的店主都这么说,盘下来这家店的,没一个做得长久,而且,这里有怪事。” “怪事?”我很好奇:“说来听听。” 女友说,她店里的花每日是要清点的,自开业到现在,没卖出去过一枝花,可花的数量却在不断减少,前一晚清点的,第二天一早开门便不对数,可店里没有遭过小偷。是啊,有哪个小偷会去偷花的? 女友还说,在她之前盘下这家店的老闆们,有做餐馆的,有做饰品店的,也有做小酒屋的,都做不长久,原因和她一样,没客人不说,东西数量总在减少。而对面酒吧的老闆告诉她,先时这里还是餐馆时,他有次出来接朋友,半夜十二点钟的光景,却见这里亮起了灯,隐约看见临街的落地窗上映着人影,像是在吃饭的模样。可第二天他一问,因为没生意,对面晚上八点就打了烊,没人再回来过,那店里的灯光和窗上的人影又如何解释? “我不想干了!”女友说:“说不定我的花也是这样少的,半夜三更,被这店里的东西偷走了!” 她战战兢兢,我决定与她一探究竟,当天晚上,我们早早关了门,到对面的餐馆里吃饭,座位临窗,恰好可以看到花店,也恰好看到了午夜十二点,花店里渐渐亮起来的那一盏灯光。花店的门是锁着的,那此时站在花店里的那一道影子又是什么? 女友的脸瞬间变得有些苍白:“那地方,闹鬼!” 我素来是不信什么鬼神的,摆摆手让她好好坐着,自己则过了马路悄悄靠近花店,我心里觉得,一定有人在装神弄鬼,不管这个人是谁,今天我一定要把他抓住。 但我错了,就在我来到花店门口的那一剎那,我看见一个女人捧着一束花闻着香气,表情很是陶醉,可当我打开门上的锁想要进去时,店里的灯光忽然熄了,所有的一切都沉寂于黑暗中,包括那个女人和那束花,而我打开店里的灯,她们就都不见了。 不见了的意思是,人间蒸发。 我这才信了,她,不是人。 接连几天晚上,我都在花店对面的小餐馆窗前观察,花店的灯每晚在十二点钟准时亮起,会有人影走动,有时是一人,有时是许多人,坐在柜檯后我女友常坐的那个位置上的,便是我头一晚看见的,那个捧花的女人,她像是扮演着老闆娘的角色,为客人选花,包花,收钱,而客人们怀中抱着一捧捧花束,心满意足离去,却是跨出这间小店的门便凭空消失在黑暗里,人间蒸发。 人,无法蒸发,能蒸发的,便不是人。 他们是困在这间小店里的魂灵,或许早已忘记了自己的死亡,日日夜夜盘踞此处,凡人的黑夜便是他们的白天,他们在此处开店营业,像自己还在世时一样。 之后,女友在自己常锁现金的抽屉里发现了一堆冥币,胆小的她,当日就关店退房,再不愿多待下去,而这条颇有情调的街道从此也成为了她的禁忌,她发誓,这辈子再不过踏进来半步。 我还是时常在这条街上逛,有白天有夜晚,这家店面又几经易主,一直做不长久,很快又被贴上招租的牌子。因为有传言在,这是家被诅咒的店面,所以时间长了,这里便再无人问津,空置了下来。而午夜十二点,小店的灯光总会照常亮起,有绰绰人影,或站或坐,因为没了生意,所以沮丧嘆息,是这些魂灵的无奈。 第185页 后来,有个人盘下了这家店,因为传言不好,所以卖家急于出手,给的价格很低。这里又重新开起了小餐馆,自然的,白天生意很是不好,因为阴气太重,所以鲜少有人踏足。不过到了午夜,这里就又是另一副景象,十二点钟整,黑暗的小店亮起灯光,有客人源源不绝来到这里,窗边落座,点一桌菜餚,葡萄美酒夜光杯,人声鼎沸。但倘若你靠近,小店的灯光会骤然熄灭,一切声响尽消,透过玻璃,能依稀瞧见黑黢黢的屋子,空空荡荡,一片死寂。因为这是魂灵们的生意,它们在黑夜中过得小心翼翼,最怕的是活人打扰。 你是不是很好奇?老闆是不是傻子,不然为什么要盘下这间被诅咒的店面?其实答案很简单,因为这些被围困的魂灵需要安息,而给他们一隅之地,也是给他们安息的权利。 你问我为什么会这么清楚?因为我就是这家店的老闆。如果你有空,可以来这条街上逛逛,我小店里的菜味道不错,如果你时间充裕,我还可以给你们讲一讲他们的故事,讲一讲我偷偷看到的,这家小店夜晚人声鼎沸时发生的故事。 第八十九谈、骨瓷 他是个烧瓷人,他想烧出一件好瓷。他要的好瓷,必是别人烧不来的,独一无二的,可究竟什么样子才是独一无二?他说不出,但是烧出来他便会知道,那感觉,就像一见钟情。 平日里,他也是个老师,在陶艺室里教人陶艺。来陶艺室的人,大多玩儿玩儿消遣,真上心的倒没有几个,但教着他们轻松,不像他学艺时,一个胚塑不好,师傅给毁了重做,做不好不能吃饭睡觉,技艺就是这样用汗水浇出来的。 他的学生里,有个最能入眼的,是个女人,二十多岁年纪,和旁的人不大一样。她的眼神里透出来的是对陶艺的喜爱,这样的眼神他一看就明了,因为他也有着这般眼神,旁人称为痴,他们称为爱。 于是他便对这个女人多上了心,有时会单独给她上课,却不收课时费。女人笑得很甜,对他说多谢,进步也快,说明有灵性。长得漂亮又有灵性的女人,自然讨人喜欢,所以,他蛮喜欢她。 他带她去看自己烧瓷,她很好奇,说要试试,他便捧着她的手一起,制胚,塑形,烧制,上色。他做的是骨瓷,优良的骨瓷,用长石、珪石黏土,加入含杂质较少的牛骨粉做成,工艺复杂而精细,不像他们平时陶艺课上的练习作品。女人摸到那瓷土,两眼变得亮晶晶的,那是着迷的神色。 后来她便不去上陶艺课了,总是来看他烧瓷,有时候自己也会动手。他们一起做出来的瓷器很多,女人设计专业,总能想出好点子,所以做出来的瓷器造型独特,他的作品风格也因此开始出现了变化,加之他技艺精湛,放在市场上,总能卖出好价钱。但他却依然不满意,再过几个月,他便要将自己的作品进行展览,到时许多大师级人物及社会名流都会到场,他需要烧出一件好瓷器,而这件好瓷会代表他人生的巅峰,从此无人超越。 忘了说,他是知名的骨瓷艺术家。所以这件独一无二的骨瓷对他来说很重要。 他开始改良原材料的成分,骨瓷里却不了骨粉,他改变骨粉的类型和比例,烧出来的瓷好些,却又不是那么好。女人看他愁眉不展,嬉笑:“你素来大胆,为何不另闢蹊径?” 一句话点醒了他,他看着手中的骨粉,搓一搓,骨粉被恰好刮来的风吹起,顺着女人飘扬起来的头髮,渐渐散开不见。 他在这世上有两样爱不释手的东西,一是他的骨瓷,二是眼前这个女人。如果二者能合二为一就好了…… 这个想法有些惊天动地,他只是敢想一想,但在看见女人眼睛里纯真的光芒后又克制下来:万一失败了呢? 他害怕失败,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事情他不做,所以这个念头需要从长计议。女人却在这时靠过来,头抵在他的肩膀上,声音轻柔:“我帮你做出一件独一无二的骨瓷来。” 女人的想法很简单,因为他们有爱,那么做出来的骨瓷也该是有爱的。而他的想法也很简单,因为他们有爱,所以把他心中的爱贡献出来,他的骨瓷才会有爱,才是独一无二的。 他的骨瓷展开得很顺利,最后压轴出场的是一只大家从未见过的骨瓷,据说是他在展览开始前一天晚上才烧制成功的,费尽了他半生心血,可谓他骨瓷生涯的巅峰之作,而在这件作品之后,他便决定收山,再不烧瓷。 人们都很好奇,是怎样一件瓷器能让他在人生最辉煌的时候决定收山?很快便有了答案,骨瓷被他亲手从盒子里拿出来,是件净白瓶,瓶身修长,像极了一个女人窈窕的模样,而灯光打进去,这件骨瓷剔透得几乎能看见里面的胎质纹路,清晰得如同人身上的血管,简直叫人惊奇。 “它是我的这一生的爱。”他笑着介绍。 是啊,他一生的爱,骨瓷和女人,如今融为一体。他看着骨瓷,眼里流露出柔情蜜意,仿佛时间又回到前一晚,他将身边熟睡的女人抱起来,走出卧室,走过迴廊,走到后院,站在他的窑前。要烧制骨瓷,离不开上好的骨粉,动物骨粉最佳,而动物之中,人最佳,人之中,自己的爱人最佳。 他在这世上有两样爱不释手的东西,一是他的骨瓷,二是眼前这个女人。他终于找到能让二者合二为一的方法,便是让她的女人,成为他骨瓷的一部分。 第186页 窑中大火烧起来的时候,他的眼中也烧出一片火海,他说,那叫爱。爱人的骨粉被他亲手捏揉,变得紧实,变得可素,他用掌心的温度将她揉搓成型,是净瓶的模样,修长迷人,似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他的骨瓷,他的女人,让世人惊艷,也让他惊艷。 这便是他烧出好瓷的秘密。 嘘! 第九十谈、押不芦 “老闆,来棵参。” “参有好多,你要哪种?” “押不芦。” 孟轲惊讶抬头,见面前站着的女子,明眸善睐,着真丝连衣裙,撑伞立于雨中,显得有些单薄。孟轲皱了皱眉:“押不芦太沖,又难搞,我们一般不卖的。” 店里还有几个客人,此时注意到这里,女子何等聪明,走到孟轲身边低声耳语:“我是方太太介绍……” 孟轲立即打断了她的话:“有棵参,吃起来也是极好的,你要么?” 女人点头:“那就瞧瞧货色。” “在里面,你随我来。”孟轲叫来伙计招唿着,自己则带了女人进了里间,里间堆满了货,孟轲抽出一方长盒,递给女人:“喏!你要的押不芦。” 女人仔细看参,孟轲点了根烟,好奇打量她,女人就笑了:“怎么?” “你要押不芦做什么?” “方太太介绍我来,说这里的老闆做事牢靠,不像旁的打听那么多,是方太太说错了,还是我记错了?” 这质问话语让孟轲一时语塞,勐抽了几口烟,不做声了,女人就又笑起来:“其实说给你听也不妨事,我先生病了,要押不芦救命。” “救命?”孟轲皱眉:“人人来我这店里寻押不芦都是为了救命,只要你们给钱,我就卖,管不了那么多闲事,但有句话还是要提醒,这押不芦……” “有毒。”女人接口道:“我知道,但我先生的病,只押不芦能治。以毒攻毒,是有这么一种说法,对么?” 孟轲点点头:“既然你知道,那付钱吧!” 女人也是个爽快的,当即付了钱,温柔一笑,转身离开,孟轲看着她撑伞走入雨中的背影,觉得真是妖娆。 孟轲是个卖参的,他店里的参应有尽有,但只有一样只能在私底下交易,便是押不芦,这传说中只在回回国出产的参,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尸参。尸参有剧毒,能活着把它们採下来已是不易,更何况风干入药,可一旦入药,功效奇妙,能麻醉,更能起死回生。孟轲能搞到尸参,自然有他易于常人的法子。知道孟轲这里能买到尸参的人不多,大多数人都是通过方太太介绍,才能寻到这里,而“押不芦”则是这桩秘密交易的暗号。 之后一段时间,孟轲常能看见女人在附近出现,有时是去超市,有时在旁边店铺挑水果,也有时拿皮鞋去鞋店做护理,透明的袋子,可以看见里面的皮鞋,几乎都是男士的。天气好的时候,女人会带着老公一起出门,老公坐轮椅,气色不大好,总呆滞地看着前方。女人也会走过来给孟轲打招唿,两人寒暄,她老公一动不动。孟轲好奇问:“你老公什么病?”女人笑笑,不言语了,像是触到了禁忌,孟轲就不好再多说什么,只问:“参吃了么?”女人答:“还没有,要等时机。” 时机是何时?孟轲不知道,也不想多管闲事,日子一天天过去,在这个城市梅雨季节过去之后,突然有一天,女人又出现在了他的小店里。 “老闆,时机到了。” 不知为何,孟轲觉得心砰的一跳:“哦?那棵参吃了?” “今晚就吃,”女人微笑:“请你保佑我老公。” 她说完便走了,剩下一脸诧异的孟轲,嘴里嘟囔:“我保佑?我又不是神佛!想求保佑,还不如对着押不芦烧香拜拜!” 那之后好几天,女人都没再出现,这个城市下了第一场秋雨,气温骤降。雨夜,孟轲怎么也睡不安稳,听着窗外唿啸风声和雨声,心里有些发毛,一直挨到了天亮,他早早开门,恰看见女人出来买早饭,身边站着他的老公,两人有说有笑。她老公一改先时看到的死人气的模样,现下已是面色红润,好像从未害过那场大病。孟轲知道,这是押不芦的功劳。 女人挽着老公走近,打招唿:“老闆,今天开店这样早?” 孟轲摇头嘆气:“昨夜这么大的雨,鬼哭狼嚎的,怎么睡得安稳哟!” 女人把老公往前推了推:“我先生。” 孟轲礼貌点头:“身体痊癒了?” 男人看着孟轲,有些莫名其妙:“痊癒?我身体一向很好。” 女人见状,拉着孟轲到一边耳语:“我先生已经不记得生病的事情啦!先前的事情都不记得啦!不过没关系,他还是记得我的。多亏了押不芦,我们要多谢你。” 正说着,店门口传来争吵声,原来是男人被另一女子拉着,女子痛哭流涕,捶打着男人:“你说了要跟她离婚,怎么突然就消失了?那我怎么办?” 男人很为难,用力挣脱:“小姐,你是谁?我不认识你。” 女人走过去,看似柔弱的她竟然扬手给了那疯癫女子一个耳光,说话声音不带一丝情面:“他是我先生,你没资格拉拉扯扯,他说了不认识,就是不认识。你若不愿给自己脸面,我便叫警察来。” 第187页 疯癫女子求助似的看向男人,岂料两人对视,男人的目光却让她的心凉了半截,男人展了展衣服上被她拉出的褶皱,很是厌恶的模样,让她的心剩下半截也凉透了,她失魂落魄的,像个泪人儿般跑远了。 男人扭头看着自己的妻子,像个小孩子般委屈:“我不认识她。” “我知道,你不认识。”女人一面哄着他,一面挽着他走回家去。 孟轲看着男人背影,皱起了眉,心里有个想法,却觉得太过可怕。他拿起手机给方太太去电话,头一次向她打听主顾买押不芦的因由,方太太在电话那边说得绘声绘色:“那女人啊有疑心病,结婚后总怀疑老公有外遇,时间久了,老公被她折磨得精神崩溃,倒真有了外遇。女人发现后,当然接受不了了,便跟他闹,两人厮打过程中他老公脚底一滑摔倒,磕到了脑袋,变成了植物人,她这才后悔,跑来找我,要用押不芦救他老公一条命。不过说是植物人,她老公那模样我也瞧见过,活脱脱就是个死人!一定是她害死了她老公又后悔!” 原来先时看她老公一动不动,竟是死了…… 孟轲遥遥头,挂了电话,觉得今天真的有些冷了。 女人挽着老公回家,一路温柔贤惠:“买了包子和油条,不过油条太油腻,你还是少吃。” 男人点头。 “我上午要去百货公司,不如你陪我?” 男人点头。 “以后遇见那样的疯女人,都不要搭理!”想了想,又补充:“除了我之外的女人,都不要搭理。” 男人点头如捣蒜。 女人满意地笑了,这才是她的好先生,只要剜去了他的心,他就永远不会再花心了。 押不芦,又称尸参或鬼参,古时从数千里外西域回回国圆沙城传进来,极毒,具有催眠麻醉作用,传说能起死回生。专在阴暗腐臭的泥土中滋生,多生长于墓穴中,其根须能深入地下数丈,绞杀人畜为食,无论人畜,一旦触其毒气则必死无疑。 宋周密《癸辛杂识续集·押不芦》:“回回国之西数千里地,产一物极毒,全类人形,若人参之状,其酋名之曰‘押不芦’。生土中深数丈,人或误触之,着其毒气必死……埋土坎中,经岁然后取出曝干,别用他药制之,每以少许磨酒饮人,则通身麻痹而死,虽加以刀斧亦不知也。至三日后,别以少药投之即活。盖古华陀能刳肠涤胃以治疾者,必用此药也。 疑神疑鬼的女人,将丈夫逼迫得变了心后,无意中失手将丈夫杀死,却又后悔万分,想尽一切办法寻到押不芦挽救丈夫性命,却在施药之前剜出丈夫心脏,以防其起死回生后再度花心。押不芦使人生而如鬼,无心亦可存活,宛如新生。女人得偿所愿,重新拥有了丈夫,还有一颗永不会变的心。 第九十一谈、七里香 清炒虾仁,宫保鸡丁,麻婆豆腐,酸辣土豆丝外加一碗梅菜扣肉,三人来吃,也算丰盛,但只那一碗梅菜扣肉最受欢迎,五分钟不到,消灭得精光,其他菜餚无人问津。儿子放了筷子,仍有些不满足:“妈,今天的菜有点少。”他指那碗梅菜扣肉。 刘梅嗔他:“其他菜也没见你动一口。” 儿子理直气壮:“其他菜一点也不香,闻着就没食慾。” 刘梅没搭理他,收拾碗筷,却在心里暗自琢磨着,今天下午要再去一趟菜市场,那家的猪肉要再买些回来。 菜市场就挨着他们小区,卖猪肉的有好几家,她只光顾赵记。赵记的老闆是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嗓门儿大,但人实诚,他家的猪肉也比旁的要鲜美些,有时冬天灌腊肠,用自己的秘方,吃起来回味无穷。这两天,赵记新进了一批猪肉,都是整头的猪,说是肉质一等一的好,刘梅信他,便买了些回去,做了梅菜扣肉。 刘梅下午来到赵记,老闆正歪在躺椅上打唿,刘梅喊醒他,老闆嘿嘿笑起来:“怎么样,那猪肉味道不错吧?” “不错不错真不错,我儿子别的菜都没动,就吃那碗肉,还嫌不够呢!” “那是,我家的肉,不诳人。何况这批猪肉,我们都叫它七里香,那肉质香嫩的,保证你从此不爱吃其他的肉!” “是香!那我再买点儿!” “好嘞!”老闆拿起了刀:“整头猪都给你留着呢,要不再灌些肠?天气冷了,留着过年吃也好嘛!” 经他这么一推销,刘梅买了不少猪肉回去,还有一部分留在赵记那里让老闆灌肠,心里估算一下,能吃好久。 之后家里每餐饭都少不了猪肉,一家三口围坐饭桌前,对满桌菜餚视而不见,只对着猪肉虎视眈眈,一顿饭下来就像打了一场仗,赢的那人自然是吃肉最多的。后来刘梅便不再做旁的菜了,四菜一汤,都是猪肉,这才吃得过瘾。 从此往后,家里只买赵记的七里香。小儿子在上高中,吃了一段七里香之后,刘梅发现他明显长胖了,体重蹭蹭蹭以惊人的速度勐蹿,像吹起来的气球。还经常嗜睡,饭后做作业,不到一刻钟的功夫一准打起瞌睡来,把他叫醒,他哼哼唧唧:“睡不够,还怎么写作业?” 其实不仅小儿子如此,刘梅和丈夫最近也总感觉到睏倦,晚上吃完了饭整个人就蔫儿了下来,早早上床睡觉,一天睡十二个小时还嫌不够,恨不得睡到地老天荒才能心满意足。 第188页 近来,刘梅觉得家里也变得有些奇怪,好比说她和丈夫晚上睡觉,总能听见家里传来哼哼叫的声响,仔细辨认,竟像极了猪叫,可家里怎么会有猪?虽然一年前丈夫在网上买了只泰国小香猪给儿子,当时店主再三保证长不大,可没几个月,小香猪的体型俨然与其他猪无异,刘梅和丈夫没办法,便把它送回了乡下亲戚家去,为此,儿子司徒亮难过了好长时间。自那之后,他家就再没养过其他宠物,自然也不应该再有猪叫。 刘梅以为自己是幻听,但丈夫有时也会半夜突然叫醒她,说是听到家里有脚步声,细碎的脚步声迴荡在家中,像极了某种动物的小蹄子,刘梅开始觉得恐惧,难不成是家里闹鬼了?躺在床上睏倦的她想,明天一定要找人来看看。她就这么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不一会儿便打起唿来,和丈夫的唿噜声交织在一起,此起彼伏,那声音,像极了猪哼。  第二天一早,刘梅是被闹钟吵醒的,她翻了个身儿,关掉了闹钟,滚下床去,是该叫儿子起床了。她迷迷煳煳摸到隔壁房间,拍了拍床上的人:“儿子!快起来!不然上学要迟到了!”岂料话说出来,却变成了猪哼,刘梅正惊诧时,儿子翻了个身儿,也是一骨碌滚下床来,一头粉粉嫩嫩的小猪拱到她面前,不满地哼了半天。而镜子里,映出刘梅惊恐万分的脸,肥头大耳的模样,猪的模样。 这一天的清晨,是有几声猪叫划破了小区的宁静的。 这一家人,他们爱吃肉,最爱的是名叫七里香的猪肉,而这种猪肉,从小香猪身上切下,放于砧板让人挑拣,拿回家去做菜,香飘四溢。旁的人或许会贪恋它的味道,但不会上瘾,这一家人对七里香如此上瘾,是因为进入他们口胃中的肉是不同的。那是他们曾经当作宠物精心饲养了几个月的小猪,因控制不了自己的体重而被无奈抛弃,从此接受身为一头肉猪的命运,餵肥,宰杀,送往菜市场,大卸八块,待人挑拣,但世事如此巧妙,一眼看中并将它挑拣走的,正是先前饲养它的那户人家。一碗梅菜扣肉,入口即化,顺着喉咙进入胃中,满足他们的味觉,服服帖帖地爱上这种味道,为之上瘾疯狂,所以心甘情愿变为同类,也尝一尝做猪的滋味。或许运气好了,被人带回家去作为宠物养着,又或许拉到市场,任人宰杀,人的命运尚且不能自己掐算,何况动物? 他们是三只泰国小香猪,身上的肉最精贵,鲜嫩肥美,不油不腻,入口即化,香飘四溢,所以它们的肉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七里香。 小区旁边的菜市场里有家赵记肉店,老闆五大三粗,嗓门儿大,人实诚,他家的猪肉比旁的鲜美许多,最好的肉就是七里香,有时一周只得几头,顷刻间卖得精光。听说他家今晨刚进了三头香猪,已剁好摆上货架,等人来选。他说那肉叫七里香,炒菜入锅,香飘七里,包你口水直流。怎么样,叫七里香的猪肉,你想不想尝一尝? 第九十二谈、桃花痣 “痣?不同部位的痣效果不一样的!你要种哪一颗?我看你小姑娘,要不种颗美人痣?” 女孩儿看着殷大夫手中图册,摇了摇头。 “那贵人痣?快要大学毕业了吧?招个贵人寻个好工作,一辈子都不愁的!” 女孩儿还是摇头。 殷大夫一拍脑门儿,指着图册上一个地方道:“桃花痣!小姑娘还没谈恋爱吧?种颗桃花痣,找个称心如意的男朋友,相当于第二次投胎!” 这回女孩儿的眼睛亮了:“准吗?” “准!当然准!我给这么多人种过痣,你去问问,哪个说不准的?” 女孩儿笑了:“那我就种这颗。” 女孩儿叫六月,种的桃花痣在眉间,殷大夫本劝她种个明的,在眼角鱼尾夫妻官的位置,可小姑娘生得白嫩,凭空脸上多出一颗痣来,她觉得不好看,所以殷大夫便给她种在了这里,眉毛遮着,不突兀,却种下了心机。 最近种痣是一门新兴的美容项目,在各大美容院都张贴了巨幅gg来推广。人生来所带的痣,有吉有凶,所以有人一帆风顺,有人命途坎坷,都有说头。很多人觉得脸上的痣不好看,跑去医院雷射除掉,殊不知除去的却是好痣,本身富贵的命随着痣的掉落烟消云散,事后懊恼不已。现在好了,知道了痣的玄机,美容院就都趁机推出了种痣项目,只要在适当位置种下一颗痣,要财财来,要福福到,命运从此就握在了自己手中。 少女六月还在上大学,谈过一个男朋友,无奈渣男一枚,让她伤透了心,所以来美容院,想种一棵桃花痣,招些好桃花,避免烂人渣。 初种桃花痣的头几个月,倒没什么效果,后来桃花痣颜色慢慢变得发紫,看上去有闪亮光泽,好运气似乎也随之到来了。六月像是走了桃花运,无论走到哪里,总能吸引到男生的目光,自然的,向她告白的人也不少,且质量挺高,她的姻缘瞬间像是换了另一副面貌,如女王般荣宠。 六月的春天来了,她开始频繁地约会,和不同男生一起,有些事情就是这样,当你的选择只有一个时,便很容易满足,但倘若选择的机会多了,就会开始挑挑拣拣,而六月就是这样的。 每天,六月精心打扮,和男友们出门去约会,很晚回到寝室,大家都睡着了,她摸黑卸妆,手机屏幕照明,看着镜子里眉间那颗桃花痣,心里总在窃喜。六月觉得,这颗痣带来的桃花让她精神焕发,每天享受着好的姻缘,是这世上最美妙的事情。 第189页 近来,六月觉得这颗痣开始有了些变化,原先略泛紫色的桃花痣变得有些暗淡,痣形也没初种时那般好看,像是长得大了些,却有些笨拙。她不清楚是怎么回事,打电话给殷大夫,殷大夫宽她的心:“痣越大姻缘越好,放心吧小姑娘!” 她说放心,六月便信了,给男生们去电话,奇怪的,竟无一人接听,等了一整天,还是室友下课带回消息,听说男生寝室出现怪病,好几个男生出现了食物中毒的症状,昏迷不醒,已经被送去了医院隔离观察,而那几个男生的名字被一一报出来,让五月心惊,竟然都是曾经和她约过会的。 怎么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六月宽慰自己,应是他们自己吃了不干净的东西,与自己没多大关系。正想着,手机铃声响起,有男生约她吃饭,她便瞬间把这件事情抛到脑后,收拾打扮出门约会。反正桃花运正旺,一个男人离开了,还会有更多男人向她走来,她不必担心。 第二天,那个约她吃饭的男生便断了联繫,向别人打听,原来也是食物中毒,被送去了医院。 接二连三,相同的事情一再发生,六月觉得自己像是陷入了一个魔咒中,所有与她接触过的男生必将被病痛折磨,这太不正常。 六月不敢再接任何电话,她决定去找殷大夫看看自己的桃花痣是不是出了问题,却在无意中瞟见镜子里的自己,吓得脸色苍白。那种在眉间的桃花小痣,如今已如小指盖那般大小,黑乎乎的一团,如同晦气般笼罩在她眉头上,看起来狰狞可怖,再不復刚种上时那般明媚俏丽的模样。 六月不敢迟疑,跑去美容院,却见那里大门紧闭,据说是美容院不合格被查了封,而殷大夫的手机早已停机,人去楼空,不知去向。 身边两个女人走过,瞄着美容院窃窃私语:“看见没,就这家美容院,最近种痣很火,但据说原材料有毒,致癌,被人举报所以查封了!” “啊?这么恐怖?我本来还想着也种颗痣转转运呢,听你这么一说,还是算了吧!” “什么转运啊!都是人编出来的!痣是什么玩意儿?黑色素!长大了就是毒瘤!傻子才会去种痣呢!” 她二人边说边走,在一旁的六月脸上却没了血色,如果她们说的是真的话…… 六月去医院检查,眉间的痣被诊断为黑色素瘤,须尽早做手术切除,否则一旦扩散,后果非常严重。 希望求得好姻缘的少女,听信传言在眉间种下一颗桃花痣,也是种下了自己的心机,但这心机如同饕餮,养活了桃花痣,为她吸引来源源不绝的好姻缘,桃花运旺盛,不过是饕餮的贪得无厌,吃掉了男生们的精气,所以滋养得它越发壮硕。贪婪的痣长大了,黑色素也根深蒂固,积累成瘤,带走了好姻缘,亦带走了少女本体的生命力。玩弄心机,也必将为心机所害,因为这世间事情,从来都是等价交换的。 不过总不乏为了心机奋不顾身的人,那么多美容店,总有人走进去,种一棵富贵痣,奢望大富大贵,种一颗美人痣,奢望一夜之间丑小鸭变白天鹅,种一棵大官痣,奢望仕途一帆风顺,官运亨通。其实都是在种着自己的心机,总有一天,是要等价偿还的。 第九十三谈、黑锦缎 “小姐,请问需要什么?” “我想找一瓶好点的化妆水。” “我们这个牌子的化妆水有好几种,要不要给您都试试?” “我想要黑锦缎。” 叫做黑锦缎的化妆水如今正风靡,据说涂上它之后能让你的皮肤宛如新生婴儿般嫩滑,q弹不再只是电视gg里的ps效果,爱美的女人身先士卒,买来尝试,初时半信半疑,最后都一个个竖起大拇指,口口相传,是以黑锦缎卖得火爆,多次脱销,让旁的化妆品品牌嫉妒红了眼睛。 周梓蓝最近脸上的皮肤变得很糟糕,用错了化妆品,所以爆痘厉害,整张脸惨不忍睹,她看着就觉得噁心,何况旁人?听说黑锦缎是化妆神器,她决定来试一试。 专柜小姐拿出来的化妆水有些特别,透明的瓶子里装着黑色的液体,浓稠如墨汁,打开盖子,气味刺鼻,周梓蓝皱眉推开:“怎么这么难闻?” 专柜小姐笑着解释:“纯天然就是这样,你别看其他牌子的化妆品好闻,其实都加了东西,对皮肤伤害极大。我们的产品你放心,绝对零刺激,黑锦缎口碑在外,小姐您应该清楚的。” 于是周梓蓝忍着噁心让专柜小姐在她脸上试妆,黑锦缎扑在脸上,水水滑滑,有丝缎一般的质感,周梓蓝看看镜子,也是奇怪,那如墨汁一般浓稠的液体一被皮肤吸收就立刻变得透明,很服帖,亦很透气,原本黯淡的脸色瞬间提亮,而那些痘痘似乎也不如先前那般泛红了,这化妆水竟还有消炎效果。 如一匹黑色锦缎滑过皮肤,黑锦缎,如其名。 周梓蓝心动了,付款买单,黑锦缎被她抱回了家去。 第一天,面上有些刺痛,满脸痘痘周围的红色开始消退,消炎正在进行。 第五天,痘痘开始破裂,有乳白色的粘稠东西析出,洗干净后,面部变得平坦,只余痘印。 第十天,痘印渐渐消除,皮肤重新恢復往日的光滑。 第十五天,皮肤愈渐白皙,似吹弹可破,宛如新生。 第190页 确如专柜小姐所说,黑锦缎的治疗周期是十五天,十五天后人的肌肤重获新生,这之后,皮肤每天都会比前一日更显娇嫩,如同进入了逆生长,只要坚持用下去,肌肤的年龄将永远保持在婴儿水平,不老容颜不是神话。 对于女人来说,化妆品是会上瘾的,周梓兰也中了毒,中了名叫黑锦缎的毒,即便她的脸已恢復了往日的光滑美丽,她仍是不满足,她要如婴儿般娇嫩,为了娇嫩,她在所不惜。 于是加大了黑锦缎的用量,在黑锦缎的包装盒上,其实有一行小字,标明了每日用量,并郑重警告,超过剂量可能会带来副作用,但周梓兰视而不见。的确,谁又会仔细看包装盒上的说明书?何况它的字体那么小,似乎根本就不希望被人看到。 周梓兰每日的用量是说明书上规定的三倍,化妆水这东西,渗入到皮肤便消失不见,总能吸收,但随之而来的效果立竿见影。周梓兰喜欢对着镜子抚摸自己的皮肤,那入丝缎般柔滑的触感让她沉醉,她爱上了自己的肌肤。 第二十天,疗效没那么显着,似乎进入了停滞状态。 第二十五天,皮肤不再紧实,竟然有褶皱。 第三十天天,洗脸时不小心戳破皮肤,不疼,亦未流血,但破损的皮肤却不安分,轻轻一揭,竟揭下一整张皮来! 没错,周梓兰蜕皮了,整整一张脸的皮肤都蜕了下来,没有想像中血肉模煳的画面,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崭新的脸,比先前更紧緻细腻嫩滑,镜中的她仿佛年轻了五岁。 简直惊人,原来加大了剂量的黑锦缎竟然能带来如此神奇的效果,倘若用得更多的话…… 周梓兰像是变成了一条蛇,每五天为一个周期,她要蜕下一层皮,之后便会年轻五岁,宛如时光倒流。 三十岁,二十五岁……十岁,五岁…… 周梓兰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蜕了几次皮,她只知道自己想要更多,而黑锦缎是她忠实的美丽教主,能带给她更多…… 最后一次蜕皮,零岁,胎儿在母体的年纪。周梓兰轻轻撕下自己的皮,笑了。 周梓兰已经很久没有来上班了,同事打她电话不通,以为出了意外,来她家查看,却无人应答。经过的邻居指点:“你说周小姐啊,我上周才见过她,哦哟,都认不出来了,那张脸,跟我小孙女差不多的,现在的整容技术都这么发达了?” 同事一筹莫展,却闻到从门缝里传来恶臭,忙叫来警察与开锁公司,破门而入,却没见到周梓兰的人,只一地皱巴巴的东西,好似猪皮,亦或是……人皮?而那恶臭,便是这些皮散发出来的。 卫生间里还冒着蒸腾热气,像是方才有人沐浴,镜子前的地板上掉落了一块浴巾,拨开来,看见一张完完整整的人皮,是个婴儿模样。难道说平日里看似柔弱的周梓兰竟然犯了罪,是人贩子,抑或是剥皮杀手?谁也猜不出,只等警察封锁现场,查个水落石出。而罪魁祸首周梓兰呢?谁知她去了哪里。返老还童到零岁的年纪,或许她还未曾出世,在母亲的肚子里吮吸手指呢! 第九十四谈、灰戒 “你愿意娶这个女人吗?爱她、忠诚于她,无论贫穷或是富有,疾病或是健康,直到死亡将你们分开?” “我愿意。” “你愿意嫁给这个男人吗?爱他、忠诚于他,无论贫穷或是富有,疾病或是健康,直到死亡将你们分开?” “我愿意。” “现在你们可以交换戒指了。” 在牧师和所有宾客的注视下,司徒凉将戒指戴在了新娘手上,满座宾客起身鼓掌,司徒亮看着笑意盎然的新娘,突然错觉回到了当初。 当初,他和前妻也是在这家教堂举办的婚礼,甚至牧师也是同一人,他们说出相同的誓词,一句我愿意,以为可以绑定一辈子。但人这一辈子或长或短,总有个万一,万一谁比谁先走呢?他们没有去想,可万一就真的来了,婚后第三年,妻子生了病,手术失败,先离他而去。痛苦自然是有的,他郁郁寡欢了两年,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和前妻一样的秉性,会让他心安。 牧师让新郎亲吻新娘,他低头,两人唇瓣接触的那一刻,他听见了一个声音,温柔叫他的名字,司徒。 司徒凉愣住,那是前妻的声音。 这个吻如蜻蜓点水,妻子邹文文诧异看向他,目光里满是疑惑。司徒凉问:“你刚才叫我了?” 邹文文摇了摇头:“你听错了吧?” “可能吧!”司徒凉擦了擦额角的汗:“走吧!还要招待宾客呢!” 这一日过得忙碌却欢喜,两人深夜至家,迫不及待去沐浴,妻子摘下的戒指放在梳妆檯上,而他的还戴在手上。一对钻戒,是司徒凉找设计师设计并订做的,全世界仅此一对,他希望他的爱情也能如此。 但那个声音又来了,像是有人在他耳边叮咛:“司徒,记得喝杯葡萄酒,促进血液循环。”每晚睡前喝杯葡萄酒,这是前妻给他养成的习惯。 “司徒,泡澡时间不要太长。”他曾有过在浴室里晕倒的经歷,所以每每泡澡,前妻都要提醒他时间。 “司徒,我想听你唱歌,就唱你最擅长的那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那是他最擅长的歌曲,前妻每晚睡前都要听他哼唱,那样才能睡得安稳。 第191页 “司徒……” 司徒…… 前妻的声音迴荡在他的耳畔,仿佛他们的生活还在继续,一点一滴,都如从前那般平稳而熟悉,他喜欢这种熟悉。 但邹文文的声音打破了平静:“司徒,你怎么了?” 司徒凉回过神儿来,目光有些呆滞:“没事儿,就是太累了。” 他回到床上休息,觉得一切都不对劲,此刻睡在身边的人应该是前妻,而不是邹文文,这独一无二的位置,他本来是要留给前妻一辈子的。 “你去隔壁房间睡吧。”司徒凉说。 “你说什么?”邹文文诧异极了:“为什么让我去隔壁房间?” “因为那是我的位置。”前妻的声音又开始在耳边响起:“司徒,让这女人离开。” “因为那是我前妻的位置。”司徒凉重复:“请你离开。” “你前妻?”邹文文觉得可笑至极:“司徒凉,你前妻已经死了!” “谁说我死了?司徒,我还在。”那个声音说。 “她还在!你听见了吗?”司徒凉激动得声音都开始打了颤:“她说她还在!” 邹文文看着他状似疯癫的模样,有些惊恐:“你……你是不是中邪了?哪里有声音?” 司徒凉却是盯着屋子的角落,目光柔情似水,像是看见了什么:“文文,我一直以为再也见不到她了,可是多好,她回来了。对不起,我们离婚吧!” 离婚二字一出口,让邹文文呆住,她不知道眼前这个男人究竟是怎么了,司徒凉像是着了魔,再不是他自己。 第二天,他们去办了离婚手续,司徒凉行事果断,也讲究好聚好散,给邹文文的财产不少,也足够她吃穿不愁。邹文文知道,一个人的心一旦不在了,强留也无益,只是有件事情她始终不明白,司徒凉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他听到的那个莫名的声音又会是谁的? 周围的朋友都发现了,离婚后的司徒凉像是变了个人,常常目光呆滞盯着一个地方很久,自言自语亦是常态。秘书到办公室里给他送文件,无意中听见他叫着一个名字,秘书依稀记得,那好像是他前妻的名字。原来他是放不下前妻啊! 可是也不对,如果司徒凉还思念着前妻,那为何他还时常亲吻手指上的钻戒?要知道,那枚独一无二的戒指可是他和邹文文的定情之物呢! 事情渐渐传开,众人纷纷揣测,司徒凉的公司里开始瀰漫着八卦的味道。司徒凉却似充耳不闻,我行我素,上班,吃饭,下班,回家,和空气里前妻的声音对话,就像他们曾经在一起那样,直到有一天…… 司徒凉睡前有看书的习惯,这日想起他与妻子蜜月旅行时买过的一本书,忽然兴起,想重读一遍,却在翻书的时候从里面掉出来了一张单据,是某商场某珠宝店的发票,上面写着前妻的名字,而这家珠宝店,正是他为邹文文定制结婚戒指的那一家。 他抱着好奇去了这家珠宝店,出示了发票,接待他的正是珠宝店的店长。店长看着这张发票,万分抱歉道:“不好意思司徒先生,有件事情我们瞒了您。您前妻在病重期间曾委託朋友来过我们店,请我们在她去世后用她的一部分骨灰打造一颗钻石,留给您。她知道,您一定会再结婚,也知道,您若是结婚,一定还会在这里选戒指,她希望用自己骨灰制作的钻石能镶在您的戒指上,陪着您,也是她最好的祝福。” 司徒凉怔住,耳边又响起了前妻的声音:“司徒,我永远都在呢……” 他看向自己无名指上的戒指,被精巧切割的钻石,此刻闪着夺目的光芒,似她妻子的笑容,能消泯一切黑暗。 “你愿意娶这个女人吗?爱她、忠诚于她,无论贫穷或是富有,疾病或是健康,直到死亡将你们分开?” “我愿意。” “你愿意嫁给这个男人吗?爱他、忠诚于他,无论贫穷或是富有,疾病或是健康,直到死亡将你们分开?” “我愿意。” 她做到了,无论贫穷或是富有,疾病或是健康,直到死亡也无法将她们分开。 第九十五谈、讹兽 “你要真心话还是大冒险?” “大冒险!” 话一出,朋友们立刻嘘声一片:“戴子,你真没劲,心里究竟藏了多少秘密才从来不敢说真心话啊?” 戴跃林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我喜欢大冒险,刺激!” “既然你那么喜欢刺激……”朋友指着不远处刚走进来的女人道:“看见没?有本事你就让那女的答应做你女朋友,不然就喝光我酒吧里所有的酒,怎么样?” 戴跃林看看那女人,挺娇小的身材,信步走来,不经意间一扭头,看见了她的面容,素颜的脸,却将周围所有的女人都比了下去,眼睛里流淌着一汪清澈,很有灵气。戴跃林灌下一杯酒,说:“好!” 在戴跃林的经验里,这样的女人该是很难搞定,因为太灵气,你话还没说她便已猜到了意图,比方说现在,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女人已先打起了招唿:“嗨!你选了大冒险?” “你怎么知道?”戴跃林将话题引了下去。 第192页 “猜的!”女人指了指他的朋友们:“看他们的眼睛就知道了。做你女朋友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你也要跟我玩一个游戏。” “什么游戏?” “真心话和大冒险,你选什么?” 戴跃林笑笑:“大冒险,我从来不说真心话。” “那好吧!你选大冒险,我选真心话,那你就猜猜我说的是不是真心话,如果猜错了,可是要受惩罚的。” 这还真是有意思,戴跃林想着,举起了酒杯:“一言为定。” 他问女人叫什么名字,女人要过他的手机存了个号码:“我叫诞,诞生的诞。” 诞开一家小小的家庭式餐厅,自己是主厨兼服务生,做些别人从未听说过的美食。戴跃林去过几次,每每店里都生意火爆,据说即便预约也要提前一个月以上才有位子。戴跃林挺喜欢诞的餐厅,因为坐在沙发上和顾客们闲聊的诞看上去优雅而善良,客人们似乎也偏爱和她聊天,所以店里的气氛总是很好的。可以看出来,诞是个讨人喜欢的女人。 诞最拿手的一道菜是种不知名的肉类,听人形容它的口感很嫩,入口即化,不同于任何已知的肉类。客人们来店里必点这道菜,也都好奇着要猜它的材料,却都没有猜对,诞说这种肉很稀有,配方保密。 戴跃林在诞的餐厅里吃过很多次饭,但独独没有吃过这道不知名的菜,因为诞不给他做,而不做的原因,诞说等他们真心话大冒险的游戏结果出来后再让他品尝这道美味,戴跃林便信了。 诞这样的女人,灵气有聪慧,看人的目光纯净,总让人忍不住想要相信她。餐厅里的客人是,戴跃林亦是。客人们都爱听诞讲故事,诞说她大学刚毕业后去了很多地方旅行,很多别人不敢去的地方她都去了,然后她就发现了一种动物,肉质鲜美,便萌生了开餐厅的想法,于是便有了这家气氛很好的餐厅,也有了这道不知名的菜。 诞说的旅行奇闻,大家都信了,而戴跃林也信了。 戴跃林发现,基本上来到诞餐厅的客人个个能侃,大家虽然不认识,但吃饭的时候你一言我一语,七嘴八舌天南海北,一顿饭之后就都成了朋友。这些人大多学识渊博,戴跃林坐在他们中间,总插不上太多话,可他们说的道理却都让他信服,默默在心里竖起了大拇指。 和诞交往后一个月,恰是白色情人节,诞邀请戴跃林来自己的小餐厅,与她共进晚餐。戴跃林如约而至,惊讶的发现餐厅竟挂了“暂停营业”的牌子,而诞正在厨房里忙碌。 “怎么今天暂停营业?”戴跃林靠在厨房门口问她。 “白色情人节,只和你一个人过。”诞说着,捧出最后一道菜餚,竟是那不知名的肉。 戴跃林有些诧异:“这是……” “你觉得我所说过的话都是真心话吗?”诞望着她,目光清澈如流水,这样的女人,无论如何是不会骗人的,戴跃林忍不住点了点头:“是。” “那么轮到你的大冒险了,把它吃下去。”诞将那道菜推到他面前:“我特意为你做的。” 这道菜味道很香,香得让人有些迷醉,戴跃林本就对这道菜好奇,此刻自然不愿多等,当即夹了一筷子送进嘴里,肉的汁液在口齿间绽开,让他感觉到了莫名的快感。 “你还记得常来我餐厅里吃饭的刘小姐吧?就是声音很甜的那位?”诞忽然问。 “记得记得!”戴跃林一边狼吞虎咽一边道:“她不是在xx大厦上班?一年之中有半年都在国外,回来就像探亲?” “你相信她说的吗?” “怎么不信!一般人还编不出这么逼真的谎话来!” “可她呢!”诞笑了:“还有陈先生,他说和妻子恩爱,育有一对双胞胎女儿,你信么?” “他不是还拿来照片……” “他从来没结过婚,独居了二十年,但他很会编故事,不是么?”诞脸上的笑容更深了。 “怎么会……”戴跃林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这肉好吃么?”诞忽然又问。 “好吃!我从来没吃过这么美味的肉!这是什么?” “这是我们的肉……”诞转头看向他,目光深邃:“也是那些人的肉,那些总爱撒谎的能言善辩的人的肉。或许他们从前是诚实的,可他们来到这里,来到我的餐厅,吃了这道菜,便将他们的诚实抛弃了,从此再不说真话,因为谎言让人迷恋,谁都爱被追捧着,不是么?他们享受谎言,谎言孕育他们生长,然后变成我的同类,成为我做出的美味佳肴。” 戴跃林惊慌失措:“你?你究竟是谁?” “我?他们都叫我讹兽。你既然从不说真心话,那不如成为我的同类,因为我们讹兽,从来不说真心话。” 随着诞话音的落下,戴跃林觉得胃里翻江倒海,眼前一黑,便再没了知觉。 戴跃林觉得自己做了一场梦,梦里有一家小小的餐厅,好像在唿唤他前来。这天,他特地早早下了班,寻到了这家餐厅。餐厅是个很有灵气的女人开的,女人介绍说自己叫做诞。自那之后,戴跃林就常来这家餐厅吃饭,因为他喜欢这里的气氛,他说了许多谎话,把自己伪装成一个成功人士,其他客人们便信了,他们对他极其追捧,这让他感到满足。 第193页 不过,这家餐厅虽然多是老顾客光临,但每隔一段时间,从前的老顾客便会消失,新的顾客进来,变成老顾客,循环往復。戴跃林不知道那些老顾客不再来的原因,或许是口味变了吧,又或许是其他,直到有一天,诞单独将他叫到了后厨…… 后来,常来这里的戴跃林也消失了,新顾客品尝着女老闆特制的菜餚,赞不绝口。那是一道特别的菜,不知名的肉,鲜嫩无比,入口即化,让人流连。他们吃下它,交出了自己的诚实,从此成为女老闆的同类,再不说真心话。 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做讹兽。 讹兽是古代汉族神话传说中的神兽之一,拥有娇好的面容,身体是老虎的模样,仪态优美,举手投足间灵气四散。传说讹兽能说会道,人和动物都爱聚在它身旁,可是讹兽话中真言不多,喜欢骗人。这种灵气充满善意的妖兽,其肉鲜美,但吃了后也无法说真话了。 《神异经》中有记载,西南荒中出讹兽,其状若菟,人面能言,常欺人,言东而西,言恶而善。其肉美,食之,言不真矣。” 楼主:江姝渃 时间:2015-03-17 19:46:00   第九十六谈、虚耗 闻名全球的狂欢嘉年华来到宋城,要在这里停留一个月。这个消息传来,让宋城的孩子们和年轻人都沸腾了。 所谓的狂欢嘉年华,不过是一个在世界各地巡迴的大型游乐场,其游乐设施都是最高水平,且颇具特色,是各地的传统游乐场所不能匹敌的。从前,狂欢嘉年华大多在一线城市巡游,如今它能来到宋城这样的三线城市,倒着实让小孩子们和年轻人激动不已。 据说,狂欢嘉年华的这次巡游和以往有些不同。嘉年华里的所有员工都将带上面具,打扮成小丑的模样来博得游客们的一笑。所以倘若你走在嘉年华里,忽然冒出一只小丑来各种搞怪,那一定是嘉年华的可爱的员工们。 童颜在网上看到了狂欢嘉年华的消息,迫不及待便拉着男友去尝鲜。恰逢周末,嘉年华里人潮涌动,随处都可听到欢笑声,不时有小丑蹦出来做个鬼脸,吓人一跳的同时又不禁捧腹大笑。两人在里面疯玩了整整一天,到了十点快要闭园的时候,他们才终于排上最后一个游乐项目,镜屋。 甫一踏入镜屋,就听到疯狂的笑声,吓了他们一跳,再一看周围,全是镜子,成千上万个他们在周围游荡,让人看着头晕眼花。童颜觉得有些不舒服,伸手要拍男友,想出去,可手却拍了个空,一扭头,原先站在身边的男友不知什么时候竟然不见了。 这气氛着实有些恐怖,头顶迴荡着诡异的笑声,周围又全都是自己的影像,不知怎么的,童颜觉得镜子里的每一个自己的表情都是不同的,有笑,有哭,有愤怒,有忧伤,有的甚至目光呆滞,看上去像没有了魂魄。这样的情景让童颜觉得有些恐怖。 她扭头便往出口走,但原先的出口竟也不见了,四壁都是镜子,没有缝隙,没有出路,她像一只困兽,逃无可逃。而就在这时,镜屋里的灯光忽然暗了下来,一个红色的影子在眼前闪过,掀起一阵清风,让童颜有点冷。 突然,那影子伸手抓住了童颜的头髮,童颜“啊”的一声尖叫,镜屋的灯突然亮了,一张小丑的鬼脸出现在了童颜面前,指着她哈哈大笑。 “童颜!”男友不知什么时候也走了过来:“我找了你半天,你怎么还在这儿呢?” “我走不出去了,到处都没有路。” “路?不就在那儿么?”男友指着身后,的确的,那里正是他们方才进来时的那条路,它又重新出现了。 童颜觉得自己要疯了。 离开镜屋的时候,童颜依然觉得冷,回头看去,那个穿着红色衣服的小丑正在给她挥手再见,而童颜却觉得好像再也快乐不起来了。 从嘉年华回来后,童颜变了。从前的她活泼开朗,而现在却总是郁郁寡欢。她开始拒绝一切新鲜事物,常把自己关在一间小房间里,不开灯,有时默默坐上一晚上,有时自己哼着一些哀伤的歌曲。童颜忘记了快乐,也不想再快乐,她觉得生命就像是一场耗费体力的长跑,而每一天的日子都是毫无价值的虚度。 一定是那个镜屋有问题!童颜决定再回去看看。这一次,她没有叫上男友,而是独自一人在嘉年华里闲逛,周围一张张笑脸闪过,唯独她一人面无表情行走。经过的小丑们看见她,咧嘴大笑,像在嘲笑一个傻子! 童颜等到了快闭馆的时候,偷偷熘进了镜屋,巧得很,此时镜屋里也走着一对情侣,不过一个回头的功夫,他们就再找不到身边的彼此,女生吓得惊慌失措,而就在这时,童颜原先曾见到过的红色影子悄悄的来到了女生身后。 童颜看不清这个穿着红色袍子的影子是谁,只知道它走路的方式有些奇怪,像是跛了,这影子发出怪异的笑声,突然间张开嘴,朝女生脖子上凑过去。 它在吸食东西!有源源不绝的透明东西从女生身体里被吸出来,而女生却浑然不觉,只轻轻打了个哆嗦。 童颜忽地从黑暗中跑出来,要去抓这影子,谁知还没有来得及走到他身前,一面镜子却突然挡住了她的去路,她来不及躲闪,一头撞向了镜子。 一切瞬间安静。 有个男声响起,是在叫镜屋里迷路的女朋友的名字,吓坏了的女生向男友跑去,经过一面镜子,镜子映着她匆匆忙忙的身影,也映着一个模煳轮廓,另一个女人的轮廓。 第194页 童颜失踪了,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也永远不会再有人知道。而嘉年华里,依旧日日欢声笑语,每天有无数游客光临,又有无数游客走入镜屋,而他们中的许多人都曾见到过镜屋里的红色影子,自那之后,他们的快乐都不见了。 虚耗,是给人招来祸害的恶鬼。传说虚耗身穿红色的袍服、长有牛鼻子,一只脚穿鞋着地、另一只脚挂在腰间,腰里还插有一把铁扇子。据说唐玄宗曾经在梦中见到一个小鬼偷盗了自己地玉笛和杨贵妃的香袋,玄宗叫住小鬼,鬼自称叫“虚耗”、喜欢偷盗他人的财物,也能偷去他人的欢乐、使他变得忧郁。玄宗大怒,立即唤人,于是有钟馗出现,将虚耗撕成两半吃掉了。 巡游世界的嘉年华的镜屋里,养着一只怪物,怪物的名字叫做虚耗,单单爱吸食人的快乐,无数人的快乐被他吸食干净,它舔舔嘴唇,欣赏着镜子里被它关起来的好事之人的魂灵,觉得这样的日子过得也很是舒坦。 第九十七谈、照片墙 赵立铭搬了新家,新家是位于城西的独栋公寓,因为位置太偏,所以价格便宜。这栋公寓建成有七八年的时间,但迟迟没有售卖,直到去年才放出房源,赵立铭早早得到消息,买了现在这一户。他之所以选择这套房子是有原因的,一般的楼盘,开发商只管建好,至于装修则是住户自己的事情,可这栋公寓却不一样,整整一栋楼,所有的户型都已装修完毕,买主拎包入住,倒是罕见的。 赵立铭做it行业,工作很忙,加班是常有的事情,基本上回到家也都是半夜,公寓楼里的住户都早早熄灯睡觉,所以整栋楼都显得黑漆漆的,有些恐怖。不过,男人么,哪儿能胆小?何况赵立铭从来不信鬼神,所以倒也不怕。 但入住没多久,这栋公寓里就开始发生了奇怪的事情。 虽说这栋楼甫一推出没几天便售罄,但并不是所有楼层都住满的,比方说赵立铭楼上那一家,只刚入住的时候来过几天,后来就再没出现过。本来么,一个人手里存有几套房产再正常不过,可近来,赵立铭发现家中房顶上开始有水渍渗出来,起初只是小小的一块,后来面积逐渐扩大,像是漏水了,这么一来,赵立铭家可就遭了殃,本来好好的新房,墙壁弄成这个样子,多糟心!他去楼上敲门,却无人来应,无奈之下只得去寻物业,物业来赵立铭家一看,笑了:“先生,您逗我们玩儿呢?” “什么意思?”赵立铭有些不大明白。 “您自己看!”物业指了指天花板:“这不是好好的么,哪儿来的水渍?” 赵立铭一看,怪了,天花板上的水渍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消失了!物业呵呵一笑,走了,可走后没多久,赵立铭不经意间抬头看,水渍又出现了!赵立铭忍无可忍,正要再次打电话寻物业,就在这时,听到楼上有开门的声音,他忙追过去,没见那里有人,而楼上那户人家的门却是真的开了,他礼貌性的敲了敲门,喊了声“你好”,半天没人应,探头进去看看,天,一地都是血,看上去已经有些时日了,血干涸在地板上,颜色已经发黑,整个房间里飘荡着腐烂的味道,让人闻了想要呕吐。 赵立铭不敢进去看,跑回家去报了警,警察过来,封锁了现场,据说死了的是一家三口,死亡时间也有月余,估计是刚住进来就毙了命,所以让人以为他们从未在此居住过。看现场景象似是他杀,但却无外人进来痕迹,所以警察一时半会儿也无法做出判断。至于为什么他家的门会被打开,也是件蹊跷事情,没人能做出解释。 那之后,这栋楼上的住户人心惶惶,在小区里散步锻鍊,聊天时不离口的也是这件怪事,他们私底下都说这栋楼闹了鬼,是鬼把那户人家害死了。不信鬼的赵立铭,因为亲眼见证了整件事情的诡异,也开始有些害怕了。 但怪事从未停止。 自那户人家之后,这栋楼像是被受了诅咒,接二连三发生命案。都是门户紧锁,都是无声息地失踪,待到被经过的人发现房门突然打开,进去瞧时,房间里的人已没了唿吸,且每个人丧命时的情景异常诡异,像是被人刻意摆出来了各种造型,但无论是哪种造型,他们的眼睛都直勾勾的盯着门口,好似门口站着兇手。 开始有人陆陆续续从楼里搬走,天晓得下一个会不会轮到自己,大家都想活命,所以尽快逃离。待赵立铭也决定搬家时,这栋楼里只剩下两三户人家了,原本就地处僻静的公寓,如今更是显得阴森恐怖,到了晚上,几乎没亮灯的窗口。赵立铭白天太忙,收拾东西的时间只能放在晚上,半夜三更,只他一户人家还亮着灯,他在房间里来来去去忙碌,到处一片狼藉,因为匆忙,他在搬东西时不小心蹭到了墙壁,只听得刺啦一声,墙纸被生生划了道大口子,剥落下来,露出里面的墙壁。 赵立铭不经意瞟了一眼,整个人呆住了,原本以为该是雪白的墙壁上竟然贴满了照片,无一不是血淋淋的兇杀现场,凑近去看,竟然有几张异常熟悉,那不正是他楼上那户人家,照片里是一样的房间布局,一样的死亡场景,不一样的是主人公,亦是一家三口,却是不一样的面孔。 赵立铭将剩下的墙纸全部用力撕扯了下来,看到的画面触目惊心,他家墙壁的每一寸角落都被这些照片覆盖着,生动演绎了一个又一个兇杀现场,像是在做模拟,因为之前一段时间所发生的所有命案都在这些照片里有迹可循,时间到了,便顺其自然的发生了。 第195页 在众多的照片中,赵立铭找到了自己的家,普通的三居室,独住的人,生命该结束于自己卧室里那一张双人床上,被做成了提线木偶吊在天花板上,浑身的血静静淌下来,静静带走了生命。赵立铭看着那张不认识的面孔,像是看到了自己。 楼道里开始响起了脚步声,赵立铭心头一惊,正要去看看究竟是谁还会在半夜三更来到这栋几乎无人居住的公寓楼时,“啪嗒”一声,门开了…… 楼主:江姝渃 时间:2015-03-18 19:59:00   半个月之后,这栋楼被彻底查封了,据说,在这里住着最后一户人家姓赵,独居,他被发现惨死于自己的卧室里,被做成了提线木偶吊在天花板上,一点点放血,最后失血过多而亡。至此,整栋楼除去搬走的住户,无一倖免于血案,可究竟为何发生血案,无人知晓。那个姓赵的小伙子似是有搬家的意思,因为家中一片狼藉,好像是之前在收拾,只可惜……警察封锁了现场,关闭了房门,临走时看着房间,点了点头:“这壁纸还真是不错,到时候我家装修也用这个花纹。”另一个警察打趣:“得了吧!你天天看着这墙纸不会想起兇杀现场?”两人说笑离开,房间重又恢復安静,一切都和这栋楼刚装修好时一模一样,包括那被赵立铭不小心撕破的墙纸,仍是完好的…… 再后来,这栋楼便被拆毁了,这里重新盖上新的楼盘,也再没发生过怪事。不过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地方,或南或北,会有独栋的公寓楼耸立,与那被拆毁的发生命案的公寓楼长得一模一样,价格便宜,装修完好,拎包入住,但怪事便接二连三的发生了。至于为何会发生怪事,没人知道,只有住在这栋楼里的鬼魂们知道,他们随着这栋楼到达各地,留下了警告的消息,便是藏在壁纸下的一张张照片,贴满了每一户人家的每一面墙壁上,这些照片多是兇杀现场,记录着这些鬼魂在这些房间里的死亡过程,只要有人撕开墙纸便能发现,但却从来没有一个人这么做过。所以命案一次次发生,死去的人不甘,灵魂留在墙壁里,变成一张崭新的照片,记录着自己的死亡过程,亦要提醒新入住的住户,请小心。 这是一栋鬼楼,没人会知道它终将出现在哪里,可能就在我们目所能及的地方,敞开怀抱,说着欢迎光临。 第九十八谈、胭脂 那个女人叫胭脂,开一家胭脂水粉店,店名也叫胭脂。薛梦凝走进去时,她正在给一个姑娘包装,几大盒胭脂,目测能用上很久,薛梦凝有些惊讶,买这么多,是要送人? “她是自己用。”女老闆送走了客人后走过来:“她要去国外读书,用惯了我们家的东西,便不愿用旁的。我叫胭脂,是这里的老闆。” “我一直以为胭脂只是古代人才会用的。” “我的胭脂用的都是古方,天然,你用过就知道。”胭脂打开一盒胭脂,递给她:“闻闻看。” 盒子里的胭脂蜜桃粉色,淡淡的略带甜味的香气,让薛梦凝恍惚间好似看到了豆蔻年华的少女,亭亭玉立,掐一朵桃花沖她微笑,老闆娘胭脂道:“这就是那姑娘刚才买回去的,涂在脸上很水灵,衬她的肤色。” “我能不能试试?”薛梦凝对这盒胭脂有些心动。 岂料老闆娘把胭脂盒子收回了柜檯,微笑拒绝了她:“我店里的每盒胭脂都是根据每个人特制的,用在别人脸上就没有那么好的效果了。你如果喜欢,我可以帮你调制一盒,你用过后满意了再付款,如何?” “这……”薛梦凝有些犹豫,老闆娘看出了她想的是什么,又说:“放心,我做的是口碑,诓不了你。” “那……好吧!”薛梦凝点了点头。 女老闆指了指里间屋子:“走,跟我进去。” 她带着薛梦凝来到的是间休息室,挺精緻的床和桌椅,想来是老闆娘累时休息用的。一旁的桌子上摆放着各种工具和香料,看来调香也是在这里。她指了指床,让薛梦凝躺上去:“让我看看你的皮肤。” 女老闆有一套很好的按摩手法,她顺着薛梦凝的脸一路摸下去,像是点燃了一支支迷香,薛梦凝觉得很舒服,恍恍惚惚间睡了过去,再醒来时已是晚上,女老闆坐在一旁捧了本书在看,见她醒来,笑着递上一盒胭脂:“见你睡着了就没敢打扰,喏,你的胭脂,调好了。” “这么快!”薛梦凝很是惊讶:“我还以为要等上十天半个月的。” “我的速度一向很快。”女老闆挑起一点胭脂替她抹上,血红色的膏体顺着她肌肤的纹路被铺开,渐渐渗透,整个人便瞬间觉得容光焕发了。女老闆递上镜子,薛梦凝看一眼镜中的自己,惊叫起来:“这是我么?” 镜子里的她宛如新生,一张脸粉嫩,看不出任何瑕疵,虽然眉眼还是她的眉眼,脸皮还是她的脸皮,但这样看去,就像是看到了两张不同的脸重叠交织,是她,却又不是她,但不管怎样,都是更美了。 于是喜滋滋付了款,薛梦凝抱着胭脂回家,想着变美的自己,连做梦都在笑。 第二天上班,同事都说薛梦凝皮肤变好了,一个个拉着她让传授秘诀,薛梦凝神秘一笑:“哪有什么秘诀,早睡早起就好咯!”心里却在偷笑,怪不得过去的女人都爱用胭脂,现在的化妆品一比,简直弱爆了! 第196页 从此,薛梦凝只用胭脂家的胭脂,她偏爱这样的美丽,上了瘾。 胭脂买回来的第三十天,薛梦凝开始常常梦见一个女人,在她梦里行走,幽幽嘆气,女人总是坐在一个梳妆檯前,就是古时那种梳妆檯,面前一张铜镜,映出妆毕后的脸,是她在涂上胭脂的那一剎那所见到的那张似她又不是她的脸。周围昏暗无比,只那一张脸清晰,仔细看去,是挂着泪痕的。女人是沉静的,却在一瞬间忽地拿起梳妆檯上的胭脂盒朝铜镜砸去,镜子裂成碎片,薛梦凝也在瞬间惊醒。 这样的梦几乎每天都会出现,而薛梦凝也渐渐发现,她与梦里那个女人的脸开始越来越像了。有天去上班,女同事拉她到角落里,坏笑着问:“小梦,老实交代,是不是去整容了?” 薛梦凝立刻摇头:“脸上动刀子的事情我可不做!” “不可能!”同事仍不相信:“你看看你的脸,和以前确实有些不大一样!” 薛梦凝看看周围没人,悄声说:“这个啊,是胭脂的功劳!” “胭脂?”女同事嗤笑:“这年头谁还用胭脂?” “你别笑!这胭脂确实管用,只抹一次,皮肤立刻白嫩,信不信由你!”薛梦凝说完,扭头离开,剩女同事在原地,半信半疑。 对于女人而言,变美的过程是令人享受的,薛梦凝也不例外,哪怕她的脸已经越来越不像自己本来的面貌,她也爱极了这张面容。只是,每晚做的那个梦总让她恐惧,最近,梦里的女人开始变得越来越暴躁,一次又一次向她嘶吼:“把我的脸还回来!”她在指责,是薛梦凝偷走了她的脸。 这情况有些不大对劲,恰好薛梦凝的胭脂也快要用完,她决定去寻一寻那个叫做胭脂的老闆娘。 薛梦凝到的时候,胭脂正在调香,小店里香气四溢,清幽而凝神。薛梦凝告诉了她那个奇怪的梦境,她笑笑:“是你太紧张了,女人都是这样,对转瞬即逝的东西恐惧,你害怕美貌再次远离,所以心生恐惧,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就是这个道理。” 她的声音软糯,似江南三月吹起的微风,转眼间便让薛梦凝平静了。薛梦凝将空空的胭脂盒拿出来,请女老闆再为她重调一盒胭脂。 “当然可以,”胭脂说:“不过这回的价钱可不大一样。” “是涨价了?” “你的皮肤养嫩了,自然需要用更好的胭脂,但这次我不要钱做酬劳,我只想要你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 “一张皮,鲜嫩的人皮。”胭脂说笑间,拿起了茶台上的小刀:“谢谢你帮我养皮,如今是还回来的时候了。” 她的声音悠扬,仿佛一首催眠的乐曲,让人迷醉。薛梦凝知道自己此时应该是逃跑的,但她却跑不动,整个人瘫软在椅子上,眼睁睁地看着胭脂一步步向自己靠近,手里那把刀,闪烁着清冷的幽光…… 薛梦凝是深夜才离开这家胭脂铺子的,离开时的她神采飞扬,那一张脸和下午来时又有些不大一样,至于为何不大一样,倒说不清楚,总之不论是初来还是离开,她这张脸都是美丽的,别的女人看了都会艷羡无比,毕竟女人是如此视美丽为至高无上的生物。 在薛梦凝的包里,放着一盒胭脂,是她新买回来的,据说胭脂是用古方制作,店里的老闆娘有很好的手艺,给你带来美丽,而你也会为自己的美丽神魂颠倒。 每天夜里,胭脂铺子打了烊,女老闆都会放下玻璃上的门帘,熄灭门口的灯光,走进铺子里面的内室,她常在那里休息,也在那里工作,所有的胭脂都是在这间小小的房间里调制出来的,原材料很简单,几味新鲜的花,古方调制的油,外加一张新鲜的美人皮。这美人皮,不是随随便便的皮,需得是在活人脸上用血气养着,待它长成了再剥下,只薄如蝉翼的一层,活脱脱的美人胚子,捣碎了做成胭脂,最能滋养女人的肌肤。爱美的女人涂上这种胭脂,能获得她们梦寐以求的美丽,待她们的皮肤被胭脂养到最好,又可以活生生剥下,作为原材料,制成新的胭脂,留给下一个女人享用。所谓美丽,便是这样相互传承的。 爱美的女人们走进这间胭脂铺子,会有位女老闆浅笑盈盈与你招唿,她说她叫胭脂,能为你调制最称心如意的胭脂,当然,她的价格也是合理公道的,你买一盒胭脂,为她养一张人皮,下次再来,还回这张人皮,换一盒新的胭脂,换上一张新的人皮,美丽这种东西,是会让人上了瘾的。 你问这样的胭脂会不会有副作用?也许有,也许没有,也许那张美人皮养得太过鲜活,会在梦里来寻你,让你还掉偷走的人皮,还回抢来的美丽,不过不用担心,去铺子里找老闆娘,让她把这张不听话的人皮取下,换一盒新的胭脂,养一张新的人皮,你总缺不了美丽。 你爱美吗?那就去找胭脂吧,她能给你所想要的,美丽或者一切。 第九十九谈、说书人 我是个说书人。 这个年代,说书人已经不大常见了,从前的说书人有的抛弃了老本行,有的走进了广播大厦,用电波娱乐人的耳朵。像我这样站在一方小桌前,手拿摺扇,间或拍一把堂木,或是抿一口茶水润润嗓子,花一个小时说上一整段传奇的人也算稀少,但我还是乐此不疲。我在古镇开一家小店,是书社,到了晚上,我会在桌子上摆满点心和酒水,等待那些感兴趣的人光临,然后我来说上一小段书,无他,只是因为有人喜欢。我想,说书这件事情,哪怕只有一个人喜欢,我也会继续做下去。 第197页 我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各种各样的人,我常和老人们聊天,所以听说过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我把这些事情编成传奇,拿出来和人们分享,信不信由你,我从不强求。但你们知不知道,语言和文字一样,是有魔力的? 常来听我说书的人里,有个年轻的男孩子,总爱坐在角落,但却很容易注意到他。他有一双异常清澈的眸子,比天上的星辰耀眼。他爱喝我酿的梅子酒,听故事的时候时常爱沉思,我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他也从来不说。我想,他有些沉默寡言。 可是有一天,在故事散场后,他突然走到了我的面前,怯生生的,目光闪烁,问我:“小江,你相信言灵吗?” 言灵,我常提到这东西,我无比相信语言的力量,语言能让人置之死地而后生,亦能让人万劫不復,全看你的心肠。于是我点头:“我信。” “那你相信你的故事能成真吗?”他又问。 这次我没有急着回答他,我想了想,我讲了那么多故事,有善恶,有鬼话,有人心,总有结局好的,也有坏的,倘若都成了真,或许也未必是件好事。于是我说:“我相信故事里那些好的东西最终都能成真,而邪恶的,就烟消云散吧!” 他忽然间笑了起来,笑容那样明亮:“再给我倒一杯梅子酒吧,这次我想给你讲个故事。” 我说:“好。” 他讲的故事从一个老说书人开始。 很久之前,那时社会还未有这般物慾浮华,人们走路很慢,说话很慢,见面时微笑点头,鞠躬作揖,他们有很好的乐子,便是去附近的戏楼,听上一场戏,抑或是来到茶馆里要上一壶好茶,听一段评书。 在当地最有名的茶馆里,有个最有名的说书人,八十岁高龄,不评古,不论今,只说他所见过的稀罕事情,说那些我们肉眼所看不见的叫做魂灵的东西。但凡他来说书,茶馆里总是座无虚席的。听他说书,要有一副壮胆,因他说到激动之处,“啪”地一声,堂木一拍,简直能将人的三魂七魄都拍出身体来,末了,散场时大家都摸着胸口惊魂不定,好似那故事里的魂灵就跟在自己身后,简直传神极了。 但后来,发生了些怪事,那一日下了倾盆大雨,老说书人一段书刚讲完,人们还在回味,突然茶馆的大门被推开了,斜风冷雨唿唿直往门里灌,一瘦弱书生靠在门口,一手提着一盏灯笼,另一手指着老说书人,疯癫叫嚷着:“琉璃娘子!我见到琉璃娘子了!美!真美!” 他说的琉璃娘子,大家是知道的,那源自于老说书人的一段故事,说是在深沉而不见星月的夜里,大街小巷会飘来星星点点的光,那是一个个红衣女子执灯而行,薄纱曳地,发出诱人的声响。她们个个有着勾魂摄魄的容颜,所以能引得身后的男子痴傻相随。他们要去往的地方叫做云雨楼,只在夜间出现,是消遣的好去处。那时的他们眼中被欲望燃烧,自然不知道引他们的女子实为手中灯笼所化,而煳着灯笼的那层纸,便是她们艷丽的好皮囊。他们夜夜春宵,终有一日欲望盈满整颗心脏,便是成熟之际,他们的魂魄化为灯芯,会有人来吸食。而琉璃娘子,便是以女子皮囊制灯笼,诱男子上钩,吸食他们的魂魄,换自己永生。 听客们都稀罕,不过一段故事,这书生是读书痴傻了吧,竟然还会信以为真?正想着,就见那书生忽然盯着外面大街,眼神里透出迷醉来,好似看见了什么。他狂奔过去,大雨浇在身上,手中的灯笼竟然没有熄灭,摇摇曳曳的,好似人的眼睛。众人正待要唤他回来,他却忽地一阵抽搐,倒地不起,一团青烟自他头顶冒出,整个人瘪了下来,像被吸干了血。围过去看,那盏灯笼的火光照在他的尸体上,太过妖冶,不知谁喊了句:“皮!那灯笼是用人皮做的!”人们这才看清楚,这灯笼柔软似人皮,纹络清晰,甚至,还能唿吸。 “琉璃娘子的灯笼!这真是琉璃娘子的灯笼!”恐惧自围观人群的心底油然而生,他们吓得狂奔回家,再不敢回头。而老说书人则颤巍巍走出来,想要拾起地上那盏灯笼,却忽地,灯笼自他手中消失不见,只剩书生一具干枯尸体,再没有其他。 而后,怪事一桩接一桩发生,都是老说书人曾经讲过的故事,如今倒都成了真,这城里人心惶惶,也再无人来茶馆听书,老说书人一个人站在他的小案后面,抚摸着跟了他一辈子的堂木,有些落寞,有些悲凉。他也不知道为何自己说的故事都成了真,但他自己也曾不止一次在说书时提到过,万物皆有灵,人在做,天在看,言灵这样的东西是存在的,说得多了,便也成了真。他想,是他说得太多了,他说了一辈子书,如今是该停下了。 他准备收拾东西回乡,夜里,想最后去那家说书的茶馆里看看。他一人缓缓踱步而来,却见本该早已打烊的茶馆却亮着灯火,靠近去看,竟听见抑扬顿挫的声音,在讲着他曾经讲过的故事,那般传神的描摹,让人听着仿佛也去了故事里,而那些魂灵,就在自己身边。 老说书人凑近门缝向里看,看见一个少年,学着他的模样,手拿摺扇,对着空荡无人的茶馆,陶醉地说着书。奇怪的是,看少年的眉眼,竟是让老说书人极熟悉的。 老说书人并未急着推门闯入,而是在门口的台阶上坐下,静静听完了一整段评书。末了,空荡荡的茶馆里竟然爆发出一阵掌声来。老说书人也不惊,镇定的咳嗽了两声,再推门而入,怪了,那说书的少年竟不见了,而小案上端端正正摆着一方堂木,正是老说书人用了一辈子的那一块。 第198页 他拿起堂木,在手里摩挲着,道:“当日取你来做堂木,就是看你是块好木头,你听了这么多年故事,也养得有了灵性,能修成人形,也是你的造化,但我故事里的善恶你却并未学到半分,否则也不会召集这些魂灵来听,让它们把故事变成了真,无故祸害了许多人的性命。如今我也不说书了,留你也无益,我们就此缘尽吧!” 老说书人口中的缘尽,是一把火烧了这块追随他多年的堂木,堂木投入火中的那一刻,他分明看到有几滴眼泪从那块木头身上滚落,而他转身离开,眼睛也是湿润的。 男孩的故事讲到这里便结束了,他说自那之后,没人再见到过这位老说书人,而怪事也随着他的离开而终止了,所以人们传言,老说书人是个妖精,害完人便逃走了,幸而他离开,一切又都平安如初。 “但那块惊堂木并没有被烧光,对么?”我将最后一杯梅子酒递给他:“他以故事为食,所以苦苦找寻说书人,那位老说书人年事已高,早已入土,而如今说书人已剩不了几个,偏巧我是其中之一,又偏巧我的故事合他的口味,所以他便来了,是么?” 男孩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我饿了很久……” “那你就不怕我再用一把火把你烧得干净?” 男孩虽然身子颤了颤,但目光却是坚定的:“你?不会的。” “为什么?” 他指了指自己的胸口:“因为你让这里长出了一颗心。” 我笑了,对他举杯:“欢迎。” 我突然觉得,这一夏的梅子酒,是我酿的最好的酒。 我是个说书人,我在古镇开一家小书社,到了晚上,我会在桌子上摆满点心和酒水,等待那些感兴趣的人光临,然后我来说上一小段书。我说鬼话,我言人心,我告诉人们世间万物有灵且美,你看不见的,不一定不存在。我想让他们睁开心上的眼睛去看一看周围的世界,感受那些灵魂的唿吸,每一个存在都值得被尊重,人无贵贱,灵魂亦是。我想让你们看见那些美,它们多过于世间的邪恶,像我酿的梅子酒一样,能醉人的心窝。 哦,对了,我有一块陪伴了多年的堂木,声音清脆,拿起来一拍,似是能涤盪人的三魂七魄。有时夜深,他会出来舒活舒活筋骨,喝杯我酿的梅子酒,会很心满意足。他是我养的魂灵,只吃我讲的故事,我们相依为命,这样的日子,该是很好。 有一天,倘若你路过古镇的一家小书社,闻到梅子酒的味道,请进去坐坐,我会为你说上一段故事,让你看一看这个世界上最美的灵魂和最至善的心肠,你会看清这个世界,然后去爱它。 你问我是谁?我是江姑娘,黑夜到来,我为你秉烛夜谈。 江姑娘有话说: 最开始写这个是源于和朋友的一句玩笑话,他说饿了想吃饺子,我说那好,人皮包人心的饺子,你可以尝尝。从这一句话开始,有了99个故事,它们大多是我头脑里萌发的一个念头,有的只是简单的一个场景,想作为睡前故事讲给不认识的人听。我知道有很多人晚上睡很晚或是失眠,那数不到绵羊一双一对的时候,可以看看我的故事,若它们有幸能带来一场好眠,那我是欣慰的。 我写这些故事,围绕的主题只有一个:万物有灵,尊重生命。我希望在这个浮华的世界里,我们能静下心来体会一下周围的灵魂,它们很美,也值得被尊重。写故事期间,有朋友想让我用它们的id来写些东西,我便写了,写得不好,也请见谅。有很多朋友让我写的东西是重复的,从前写过的,我后面就没有写,所以也请见谅。另外还有一些朋友的id我还没有写到,因为篇幅有限,没有收录,请放心,我之后会在帖子里慢慢补上。我之所以将故事的数量定为99个,是因为有种说法,鬼故事是不能连续讲够一百个的,别看我写鬼话,我也是胆小的,所以我不会讲那第一百个故事,请见谅。 很高兴在这里认识了很多朋友,从我写第一篇故事到最后一篇,整整一年的时间,期间因为个人原因,停止更新了几个月,也谢谢你们的不离不弃,江姑娘能走下来,多亏了你们。 另外,我知道有几位朋友似乎一直对我这些故事有些意见,恕我才疏学浅,您几位的评论我实在是看不大懂,我写故事纯属图个乐子,并没有影射谁的意思,也请您不要较真。不过我想,整整一年了您一直在留言,我想起码对于您来说还是有些可看之处的不是么?我一直觉得口中要积德,您怎么说我和我的故事都没关系,但请不要再让我看到您言谈中牵扯到我的家人和朋友,也不要指责读者,他们不过看个故事而已,请不要用您的言辞伤害他们。多谢了。 好了,现在99个故事终于都讲完了,以后可能会有江姑娘的秉烛夜谈第二季,也可能再不会有了,我希望你们能记住江姑娘的故事,而不是江姑娘,一年三百六十五个日子,谢谢陪伴。 鞠躬拜谢。 江姑娘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