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风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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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疑惊悚] 《鬼风吹》作者:今夜的泪水特别多【完结】
文案
命运真的很不公平,我不想碌碌无为着
天下神秘之事太多,而有些事情说不得
翻山越岭只为活好,跋山涉水寻求财宝
人心难测几番遇险,怪力乱神也不畏惧
我下地入墓搬尸体,我拔刀砍人流热血
我不眠不睡数星星,我偷偷流泪咽苦水
我是搬尸的男神,我是盗墓的高手
我不知辛苦,我不记荣辱,我流血流汗,我苟延残喘
千辛万苦,无怨无悔,只是想让你开心
而你,却只是让我伤心
我决定,将我的一生都奉献给盗墓的事业
我愿意,用我手中的砍刀砍向所有的坏人
我要清醒的活着,还要清醒的死去
一场精彩纷呈,毛骨悚然的饕鬄盛宴即将开始......
标籤: 解疑 神秘 悬疑 盗墓 探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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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 斩龙
刘伯温刘半仙在民间传说中先知先觉料事如神,能神机妙算运筹幄握。
他通经史、知地理、晓天文、精兵法,博学多才,精于易卦,能未卜先知。
奇人刘基刘伯温作过一套“卦歌”,其最擅奇门术数,又兼精通形势风水之理,在民间传说中都认为此人有半仙之体,能通鬼神。他根据占验推演卦象的理数,将所得结果隐藏在彼问此答地“烧饼歌”中,是一种隐晦玄奥的“预言”,其中暗藏深意和玄机,单纯与其字面上的含义相去甚远,常人绝难揣测,多是参照歌诀,妄加想像臆猜,才得以洞悉其中“天机”。
我曾经听兰州的老人讲,朱元璋在平灭了其他的农民起义军,自己当了皇帝后,便想着一直由朱家的人把皇帝的宝座世世代代传承下去。
当时,朱洪武龙兴“大明”,其乃是歷代皇朝都讳莫如深忌惮万分的白莲教徒,深信那些玄妙诡秘之道,甚至自诩为“明王”,所以用“大明”为国号。当时的“明王出世、普渡众生”可谓是红极一时流传极广,一时间信者甚广,从者众多。他将胡人逐回漠北,一日在金銮殿上以烧饼为“象”,请刘伯温推算今后天下兴废之事,但天机难言,于是刘伯温当即做“烧饼歌”,据卦撰词,将明代以后的兴亡成败之数,都藏于这首歌诀之中。
朱元璋自然也是对这隐讳难懂的卦歌不明所以,于是便请教爱卿刘基,而刘伯温对所得结果也是遮遮掩掩地不肯明说。朱元璋说世间得失成败都是天意,多有定数,气运有盛便有衰,有荣便有枯,爱卿但讲无妨,朕赦你无罪,没什么可忌讳的。
刘伯温这才说按此卦象来看,胡人虽将败亡,但北龙气数未尽,将来这锦绣河山,还得有胡人的一段天下,我主国运恐怕到不了三百年。这其中机数卦象似有异数,晦涩难明,未必不会横生枝节另有变数,当然也做不得真。物极必反,因果循环,冥冥中自有天意,生生变化无穷尽,有变就有生,倒是眼下似乎在北方地区还有龙气氤氲升腾,不可不防。
朱元璋闻言大惊,深知刘伯温谈吐不凡料事如神,民间百姓都传其为神人半仙,庶民虽然愚昧无知,不知其中自有朝廷动作之功,然王法如铁民心如炉,民意不可小觑,凡事都无绝对。况且自己向来将大事小情悉以问之,其一向对答如流胸有成竹,高深莫测屡献奇策。
古来歷朝歷代的帝王大都迷信神仙术士,追求长生不死,对于风水气数自然更是深信不疑。朱洪武自然也不例外,于是他便传旨命懂阴阳五行周易八卦的诚意伯刘基到全国各地去巡视,看看还有哪些地方还有会出真龙天子的龙脉,将来能夺他朱家的天下。若发现这样的龙脉之地,必动用人力物力将其风水形势破之。朱重八金口玉言未雨绸缪,刘基刘伯温哪里敢抗命不遵,于是,刘伯温便受命出发了。
刘伯温上路后,自不免要日行夜宿飢餐渴饮,确也是十分辛苦,这一日,他来到了西北地区现如今的皋兰县城。刘伯温登望河楼,极目眺望起来。但见涛涛黄河由西向东奔腾而去;南北两条大山雄峙两岸,山虽不太高,但山形奇特涡旋,藏风纳水非比寻常。只见其山灌木丛生,郁郁葱葱。在南山顶上还有几棵老树迎风挺立,更为其山增色不少。再俯视皋兰县城,城池虽比不得江南水乡帝都皇城,但却也是一砖到底及其雄俊,且为双城相护峙守。西守金城关,东扼桑园峡,南北两山再驻以重兵,其坚硬程度,真如金汤浇灌一样。
刘伯温看后,不由得在心中连连叫好,此地隐有龙气氤氲升腾,地形缠绕奔腾,真是片良土吉壤啊。所以,刘伯温一连住了好几日,还不想走。由于刘伯温追随朱元璋多年,过贯了军中戎马生活,自然而然每天养成了早起的习惯。这一天早晨,他又登望河楼眺望起来,这一看不要紧,无意间他忽然发现,黄河之水气竟然与南北两山的雾气结合在了一起。看上去雾蒙蒙一片,变幻莫测,好不壮观。
而且他还发现,这雾气被晨曦映照着,虹彩吞吐,五光十色,还似有大船巨龙在其为摇曳翻腾,景色更为壮观雄奇。他顿感不妙,于是便对着这皋兰的山河更加仔细地观察起来。他忽然若有所悟:这南北两山不正是两条龙吗,那河南面的皋兰山最高处不是龙头吗,那西端的末尾不正是龙尾吗,而那北面的龙头不正是九州台吗,倘若两龙交尾不就真要出真龙天子了吗?啊呀!这可不得了!一想到这里,连他那白面书生的脸色都变的发起青来。这会危及我家主公江山社稷断送大明江山的,要一不作,二不休,给他来个斩草除根永绝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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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只见他将髮髻解开,将长发披于肩上,穿起了道袍,使起了桃木剑,祭起了黄纸符,口若悬河念念有词,龙行虎步腾转挪移,朝着皋兰山龙头处把剑一挥,大叫一声“开”。说也奇怪,那被剑指过的地方,土的颜色从此便变红了。虽然已经斩了一剑,但刘伯温还不放心,又指使皋兰县地方官在南面山上修了一阁,压住龙头,在龙尾处高筑起四个四四方方的大土墩,把龙尾压住,以免使它再次翻身。刘伯温镇压了南面的龙后,便又开始治服北边的那条龙。他指使地方官在金城关上方修建了一座寺院,据说寺院也是可以压邪气且能够影响风水龙脉的,并且指使人对白塔寺进行了扩建,这样,北面的龙便也给治服了。有意无意间,兰州的龙脉就这样叫刘伯温给斩了。
斗转星移,白驹过隙,后来,南北两山的灌木丛也不见了,就连那皋兰山顶上的几棵大树也没了。这且不说,而且还变成了秃山。每年开春之季,还要沙尘肆虐天降黄土。据说,这也是因为风水破了的缘故。所以,以后的兰州,不要说没出过皇帝真龙天子,连封疆大吏位高权重的人物都没怎么出过,甚至就连那富绅土豪都极少。几百年来,兰州当地上了年纪的百姓,每谈及此事,还都对早己死去的刘伯温表示非常愤慨和嘆服。
以后,人们就管刘伯温斩龙处叫大豁砚,把皋兰山尾部叫成龙尾山了,把皋兰山下有红色土的地方叫红山根。而且还附会其意,把筑了四个土墩的山,叫成四墩坪,也叫伏龙坪,而且还在坪上建了一座伏龙亭。
这是普遍流传于当地的一些传说,当然免不了牵强附会和以讹传讹,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关于刘伯温斩龙的故事影响很大,几乎要快到了妇孺皆知的程度。
与之相关的还有。
说明朝初年,兰州榆中有一个能掐会算懂风水的人,临死之前嘱咐儿子:“我死之后,在我的坟头挂上一支箭,等到100天时,将此箭用力射向北方。”结果儿子守在父亲坟头第99天时,儿媳实在熬不住了,就劝丈夫说:“还有一天了,我们把箭射出去算了。”儿子便根据父亲的指向将箭向北方射去。
据说这一箭射出后,明朝皇帝朱元璋正在龙椅上闭目养神,突然感到右手一震,即唤刘伯温前来察看。刘伯温发现北方有一颗星星特别亮,说夜幕遮星国恐不宁,北方有可能将会出现皇帝。朱元璋一听,这还了得,随即派刘伯温到北方来斩“龙脉”。
刘伯温日夜兼程快马加鞭的赶路,一到兰州,就望气观山将某处的滔滔龙脉斩成四段,又怕其“復活”,就在其身上“钉”了四根“钉子”,也就是我们今天还能在伏龙坪上看到的硕大的土墩,所以伏龙坪也曾叫四墩坪。有人说,如果你不相信就去看看兰州火车站跟前的红山根、红泥沟的土,赤红一片,绵延百里,那都是龙血染红的。
全国各种有关“斩龙”的传说很多,虽然版本不同,但内容大致相差无几。
这里提到的刘伯温斩龙的地点是在兰州。
而在兰州某个小县城有个古时候叫“兴龙山”的地方葬着一个异人蒲阴阳。
其人能掐会算观风识水,实乃一神妙非凡的异人。
他死后葬在榆中县的兴龙山。
入土不安险些破土而出。
山上有庙,成吉思汗曾停尸其间。
其后又有异变。
这就是我开始从事倒斗这一行的缘起。
我出生在兰州的榆中县,家中也算得上是书香门第,但是到我们这几代人就衰落了。我的祖父是风水先生,经歷了动盪颠沛的年月,经歷颇多传奇多有险遇。父亲也只考了个师范出来做了位教师,几位叔伯大多也不怎么显山露水绽放异彩,有的甚至可以说得上是平淡无奇。
说来惭愧,传到我这辈就更是凋落败蔽。由于自幼受家庭环境薰陶便对风水相地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所以死记硬背深入研究了一些祖父的有关于观山指迷相地择宅的书籍,对阴阳先生吃饭的傢伙罗盘也是浅有认识,窃以为也算得上是半个能察山看水识风辨气的“半仙”了。当然这是后话,那时候还远远没能达到那个水准,充其量也就是一个自以为是沾沾自喜的二货。彼时待到上学读书又对各类小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至此一发不可收拾,溺于其中不能自拔,自然而然便荒废了学业。
高考落榜的那时候我豪气万丈侠肝义胆,一心只想着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哪里还顾得了别的,也不热心于侠之小者为邻为友,只想浪迹天涯踏遍江湖,于是走南闯北跃马千山,然后四处碰壁鎩羽而归。
直到此时方知什么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纵然你有千万豪情满腔热血十亿真诚万分坚持,在生存面前似乎都显得渺不可窥不值一提。而我又性情刚烈脾气暴躁,太情绪化和感性,眼里揉不得沙子,见不得半点龌龊,欲行侠仗义扶弱济贫,望公正廉明大公无私,不愿苟且偷生虚度年华,不肯偷奸耍滑敷衍趋势。基于以上诸点我做出选择去了部队的熔炉,进行锻造打磨和塑立重生。
众所不知,我并没有奋发国强忍辱负重高歌勐进一鸣惊人乃至傲视群雄所向披靡战无不胜无坚不催,成为了一名超级兵王或者是无敌特种兵甚至是中南海保镖或者是超强特工之类的非凡人物,反而与之相差天壤之别,我被分配到了某部的后勤基地,成了个养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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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并没有就此消极懈怠一蹶不振,而是积极上进奋发图强,出奇创新高歌勐进,硬是培育出了新型瘦肉猪。当时,军区首长和家属以及广大的基层战士吃了都说好,因此还给我弄了个三等功。
当时首长视察的时候问我是怎么培育出的新品种,是不是借鑑了袁隆平袁先生的杂交水稻技术经验或者是环境饮食等一揽子的改善加强计划又搭配了一些心理疗法之类的辅助养法,甚至是不是有什么祖传的饲料秘方或者是神奇特殊的非凡手段?我很是尴尬只好实话实说:“您想多了,其实这些真没有,我就是整天拿根鞭子抽它,把它们当做新兵来训,给我跑步、跨栏、跳远、爬山、游泳,不达标不许吃饭,不执行不许睡觉……和人们减肥要管住嘴迈开腿是一个道理,一来二去,猪就都瘦了。”
领导当时都打算说细节决定成败坚持就是胜利把党的光荣传统发扬下去,不怕苦不怕累,不嫌脏不嫌烦,能打仗能养猪,抗起铁锹上“战场”,再接再厉再创辉煌为祖国为人民作贡献之类的话了,但在听了我的汇报后也是没想到是这么个情况,事实与他所想的有些出入,差距还蛮大,他脸上青白转变,尴尬不已。其实我是把对基地领导的不满都发泄都猪身上了,而上级领导来视察的时候我又把对猪的不满发泄到他身上了。
我来当兵本打算是要扛枪冲刺身经考验干出一番事业来的,却不曾想竟然成了一个养猪兵。成了一个养猪兵也就罢了,却不想把我自己变成了一个苍蝇着陆起飞的停机坪。
不说憋屈,说了悲哀,那里的环境糟糕透顶,无限循环,屎尿虽然没有横流但是苍蝇满天飞,蚊虫排队过,并且冬天也如旧。张嘴说话打哈欠一不小心就会有嗡嗡嗡的绿头苍蝇撞进嘴中,走路入厕稍不注意就会有白花花的肥大白蛆蠕动上身,真可谓是苦不堪言,噁心难掩。更加痛苦的是,夏天的时候蚊子多到数不胜数不能再数,把人叮得奇痒难忍红肿撩人和悲愤恼人。
这种环境猪都笑了,我却差点哭了,而这种局面令我深恶痛绝,必须得坚决杜绝,于是我便每天开始用手不厌其烦不辞辛苦的捉苍蝇。上头很少发苍蝇拍子,就算发了也知道多的打不过来,当然更不可能放苍蝇药什么的,因为害怕把苍蝇没毒死到把猪给毒死了。
一个极其简单的动作做到极致或者出神入化的话就是绝技,此奈至理。我用最笨拙的手段和苍蝇进行战斗,起先两手乱舞并不怎么见效,但是随着时间的积累我竟然能够出手就能捉蝇伸腿也有时能够踢蝇,并且是百发百中随心所欲屡试不爽。于是我又改变战略方针完善战术手段,开始用一双竹筷进行夹击和痛击满天的“战斗机”。这样经过一段时日之后也是屡见奇效十拿九稳,颇有成效。每天重复无数次和很长时间对苍蝇的“斩首行动”是我在部队的乐趣之一,或者就是研究和推敲随身携带的祖父留下来在他生前被看做是宝贝的一本名叫《阴阳秘要》的风水书,任何东西都架不住喜欢和推敲,看的遍数多了我对阴阳风水、天星相法也是颇有心得。我在部队的那几年基本上干的就是这些事儿,无意中让我竟然也练下了“功夫”和加深了对风水堪舆的认知。
退伍之后我来到三叔的古玩店帮忙打理杂务,也跟着长了一些对古玩的鑑赏和甄别能力,过了两年我便自己租了间小铺面也开了个古玩店。
“哟,哥们兴致不错呀,真叫兄弟一个好找啊!”
就在我追忆有关刘半仙在兰州这里留下的传说往事和不二神通,自嘆学识比之人家真可谓是天上地下,总结自己以前走过的青春岁月军旅生涯,自觉所作所为都不曾自怨自艾自惭形秽而怀古念今忆苦思甜的时候,一个好似凶神恶煞般江洋大盗似的声音勐然间传来,真好似是晴空里突然一个炸雷响起,把毫无防备的我吓了一个大跳。
☆、第一章 胖子
声音传来,好似夏天里的一声雷般响亮。
我正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里,对在抓苍蝇的琐事中也能够练下“功夫”提高反应力颇为感慨和自得的时候,冷不防听到一个高声大嗓犹如鬼魅邪神的声音传来,当真是吃了一惊。待得我寻声望去的时候,我也是大吃一惊,不过随即便心花怒放喜上眉稍。
只见一个人高马大大腹便便的汉子大步流星地走进了店门,大背头梳地一丝不苟,髮蜡明的晃眼,估计苍蝇站到上边都会立足不稳失足陨落。再看面目,耳高于眉,虎目剑眉,阔额高鼻,皓齿红唇,黑衬衣牛仔裤,运动鞋闪光表,气度潇洒仪表不凡,正是多年未见音信沓无的髮小死党胖子。
“小胖,真的是你吗?”在刚一见到胖子的时候我都有点不敢置信,以为是出现了幻觉,因为已经有五六年都没有他的消息和音信了,他就好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我曾经通过所有认识和知道胖子的亲戚朋友打听和寻找过他,大概在五年前偶然间从一个大学毕业在北京工作的同学那里听他说自己偶尔在潘家园古玩市场见过胖子一次,于是免不了一顿饭局,胖子当时似乎混的很好,至少比他这个大学生白领要强得多,酒足饭饱之后无意间听他说自己在倒腾文物云云。此后便再也没有人见过胖子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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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徵兵的时候我和胖子都报了名,结果胖子因为太胖的缘故没能够征上,我临行的前一刻胖子紧握着我的手语重心长地鼓励我要好好表现多多立功,争取成为国家的栋樑和嵴樑,造福社会谋福人类。那情形和神色简直就像是一位慈祥和蔼的老首长,激动感动加打动令我触动心怀欲罢不能。当时我年轻气盛少壮持重,觉得功名前程必能大成,可谓是前途无量运筹帷幄,大有可为一展鸿图。于是我郑重其事的点头答应挥手辞别,颇有一种“桃花水深三尺不及汪伦赠我情”的感怀氛围。自此我们便就暂时的分开了,和胖子通过几次电话写过几次信件就断了联繫。而我到部队后却也是马失前蹄牛失厚唇,凤落羽翼虎落平阳,大失所望大动肝火后就差点一蹶不振一跌不起。终于我痛定思痛痛里取痛,做好了自己的本职任务,表现也还不错略显出色有点姿色,等到我乘兴而去尽兴而归从部队復员回来的时候已经联繫不上他了,生活变得索然无味了无滋味,我拼命寻找努力发现,经过多方打听才有了那么一点眉目半点髭鬚,却也是于事无补大势已去,想不到今天这位曾经被我念念不忘甚至称得上就朝思暮想的挚友尽然就主动找上我了,我兴奋感怀和激动之余不免是一番唏嘘感嘆。
“不是胖爷我还能有谁,老张啊,你没想到咱胡汉三又回来了吧?”胖子沖我打量了半天,然后一竖大拇指道:“天王盖地虎,忘吃tv。”
我激动得都快哭了,顺口答道:“宝塔镇河妖,我吃tv。想当年咱还在上学的时候,为了解决不会读英语单词的尴尬躲避老师的突击检查,咱们绞尽脑汁想出妙招,那就是在每个单词的上面记上汉语音译。当时你把看电视记为‘忘吃tv’,而我则记为‘我吃tv’,还把公共汽车的读音给记成‘爸死’,更绝的是你把沙发的读音给记成了‘扫发’,在侣汉纸英语老师的提问下你一时情急着急紧张给读成了‘发扫’,使得作为纯爷们、侣汉子的英语教师掂起脚尖拧着耳朵将你一顿怒斥,因此引得一时笑谈,你还记得啊。想那时多天真烂漫随意自在,意气风发风华正茂,现如今却未能对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也未能为自己的幸福保驾护航。小胖啊,想不到你还牢记着咱兄弟间的接头暗号,咱们各路英豪侠杰终于又在大本营胜利的会师了。这几年你也没汇报汇报你在那边的战果,我甚至一度怀疑你是不是被美帝的糖衣炮弹给炸化或者是被小日本的丰如肥同给腐化,一时经不住诱或叛逃投降到大洋彼岸和弹丸岛果过起游手好闲妻且成群的美鈤-子了,还以为你把咱贫下中农给忘了呢。”
“战绩非常残败,生活有些困顿,时常犹感自得,有时也会忧伤。不见红猫高富帅,难觅鬼子白富美,常有外邦擦身客,也是寡淡冷如霜,常常横眉又竖目,自觉其乃是圣人,实乃盪夫伪君子。寻常女子九流货,身宽体大脸更大,柔肥肤黑心更黑,也在跟前装优越……胖爷我一没文凭二没长相,三更没有能耐把式,非主流女子都不鸟胖爷我,更别谈什么大羊马和雅灭蝶了,不提我还高尚,一说我就哀伤,奔三的胖大叔了,爱我的小萝莉还没出世,我爱的熟御女已经生育,哪还指望那侣王的鞭策和侣神的拥宝。你还好属于贫下中农,我则直接混成包身工了,都没脸来见三千江东父老了。”胖子调侃着,然后就径直走到了陈列古玩的架子前细细端详起来。
“别介,小胖你哪里没长相了,你和当年那大跳其马舞红遍美利坚小岛果七大洲的鸟叔大胖子倒是有点神似啊,你看人家搂着美女多潇洒趴在美侣跨下多风留,你也该效仿效仿他。”我挤兑胖子。
“就唱‘我把刚门塞’的那位?跳樑小丑一个戏子伶人罢了,我一直觉得我就是大陆的洪金宝,要身段有身段要身手有身手,只不过就是老实憨厚没有钱罢了。刚才只不过是自谦了一下,就被你抓住了把柄揪着不放,老张你可真是整蛊专家啊。”胖子恬不知耻自吹自擂起来,我发现他这没心没肺的猫病倒没变。
“当年你老感慨说没想到县城的男人那么多,而我的脸又像马蜂窝。其时你正值青葱年少发育茁壮,脸上痘痘雀斑不少,油脂黑猫无数,因此颇多不满很是幽怨。可以说当初你是肥头大耳如同花洒,而现在你是浓眉大眼英俊潇洒,皮肤与以前黑不熘秋相比更是白里透红与众不同。”我心说那老洪他不是戏子又是什么高尚的人物,小胖你可真是不分青红皂白的瞎白话,而又想起往事无限怀念。
“那可不是,当初胖爷我是肤黑皮厚猫粗柔肥,而眼下则是肤白貌美柔紧人俊,当然不可同日而语。”胖子美滋滋地说道。
我戏嚯打趣道:“看来你爱往自己脸上贴金和自吹自擂的臭毛病一点都没变啊,用我当年总结的一句话来说就是:比较像青蛙,滑头滑脑,而且叫起来还没完没了。”
“这是小胖我的优良传统一贯作风啊,怎么说变就变想改就改。元青花瓷瓶、描金紫砂方壶和明清时候的铜镜,这可都是宝贝,随便拿出来一件扔到市场上可都能够震到一大片啊。”胖子盯着架子上摆放的物件看油腔滑舌的道:“可惜这些都不真,真了就发达啦。正是应了那句俗语:聋子的耳朵——摆设。我说老张,你这儿的西贝货还真不少啊。真品就只有那残缺不全品相极差的半拉铜镱而已呀,看来张泽海你混得也不如意啊。怎么,哥们你没能混成一特种兵指挥官之类的牛逼人物回到都市搞爱美玩侣人打boss?反倒是毫不起眼默默无闻地搞起了古董?看来当年我对你的期望是白搭了,还指望你为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做一颗有用的螺丝钉呢,兄弟我还指望到时候沾你的光呢。”接下来他扯开了话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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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愧是在首都混过的,京城重地那是啥地方啊,那是云集各路达官显贵才子佳人的大都市啊。经歷了多少代帝王的皇城,风水形势更是超凡脱俗,就这氛围这气势,生活在里面的人当然也跟着增气运长见识,我这里的三瓜两枣还真瞒不过你的法眼。但是有一件东西你却看走眼了,就是那看起来花哩胡哨上面有位女子搔首弄姿眉目含春的彩色瓷瓶,想必你都没正眼看它,虽然是现代的工艺品,但是它可不一般,是当下比较热门的‘现代名人瓷’,又叫现代工艺瓷。这是某位景德镇某位‘艺术大家’的作品,我花了好大劲才弄来的,权当是投资了。”我指了指一个瓷器点头道:“但不料行情变幻莫测推手挟风施雨,这件现代名人瓷纯粹是个不入流不流行物件,贬值到烂大街了。兄弟我到部队的从军经歷那真是欲说还休不说也罢,你要详问,只好尿遁。走,咱都外边的馆子里搓一顿去,边吃边聊。”
“你可别这么说,小地方有小地方的优势。老张,做古玩这一行当,往往都是三年不开张,但开张就能吃三年,而且开店的都会积累一些老客户或者藏友,靠零售根本就不赚钱。虽然这里是小地方,看起来开店做生意的都似乎一天闲的蛋疼无事可做,但是他架不住竟争小人们意识薄啊,而且你三叔在兰州有自己的铺子和伙计,想必在北深广这样的一线大城市都有自己的人脉和渠道,只要你收到好东西那都是产销一条龙的流水线,到时候你只要沾着唾沫数钞票就可以了。”
“再看看你架子上的这些玩意儿,泥沙俱下龙蛇共存,可真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狂拽炫酷吊炸天,古玩这里面的道道我可熟着呢。好嘞,咱哥俩可得喝痛快了,不醉不归。”胖子先前还一幅高深莫测的样子,此时一拍桌子作毫气干云状,流露出浓浓的江湖草莽气息。
“懂得挺多啊小胖,干的什么勾当?”我见胖子并非是信口开河,不由奇道。
“说来话长后头再聊,胖爷我饿了,咱先找家馆子大快朵颐。”胖子摇头晃脑颇为自得,一马当先的出了铺子。
本地的栖云街上就这么一个古玩市场,偶尔能见到一些拿着放大镜小电筒来此淘宝的人们。古玩街上的卖家一般都是分为两种,一种是摆地摊的,拿张画报毛毯一铺就算是开张做生意了,这种成本低,只需要每天交个几十块钱的市场管理费就行了。甚至有的都是在一些人流比较多的大街小巷里临时练摊儿,打一枪换一个地儿或者是打几枪换一个地儿,和兇勐骄狂的城管队伍做着猫抓老鼠的游戏。
这种卖家,摊位上摆的往往都是一些古代钱币或者是金银玉石挂件,再或者就是一些粮票古书小件儿的青铜器,甚或者就是紫砂壶鼻烟壶之类的小型瓷器,有的看起来崭新如昨,有的上面沾着土,而有的上面难掩岁月的浸淫和侵蚀,看起来有些年头。
而第二种卖家的投入成本则是要大了很多,因为他们是店铺式经营,每月都要向市场或者是私人交纳水电费运营费及房屋租金。这些店铺式经营的古玩有的分类很细,有专门卖字画的,有专门卖玉石的,里面摆设的东西在灯光的投射下,显得异常精美。
当然,更多的店铺里面卖买的东西还是十分杂的,大多只要是有年头有价值的物件儿都收,因为毕竟是小地方儿,还远远达不到国家三线城市的水准,大多数老百姓们的生活水平就算提高了也还没到收藏古玩投资黄金的地步。这些店铺里的物件那价格也是令人咋舌惊嘆或都是目瞪口呆的,看上去和外面地摊上无异的一个小玩意,售价却是要比地摊上的高出数倍基至是百倍。而有的看上去似乎很有年头颇有来头的玩意儿卖价却是不显山露水平易近人的离谱,那种物件毫无疑问都是做旧或者是仿制的西贝货,行话叫做“不真”。
这条街比较僻静,大多是一些卖买古玩字画的铺子,其中杂夹着一些卖内衣布鞋胸罩之类的店铺。古玩店基本上什么老物件都会收售,像什么各种瓶瓶罐罐,铜钱粮票,停止流通印刷的纸币,毛主席像章,老怀表老钟錶,鼻烟壶水烟瓶,各种古旧家具,字画砚台,瓷器漆器,金银铜铁物件,玉石玛瑙,甚至是各种老首饰破旧书籍。总之只要是老东西,就基本上什么都有。胖子一路行来,探头探脑地四处张望,似乎很感兴趣。
“乱世黄金盛世古董,多看、少说、牢记这六个字向来是古玩行里的金玉良言,在解放前甚至是现在,古玩这一行当也算是外八门,因为不管哪个古玩店或者是当铺,总脱离不了一个骗字。口中将不真的东西说成是真东西来以假乱真,这就是所谓的嘴上抹了蜜害死人不偿命。而制假的古玩商总是想以假乱真的将东西卖出去,而店铺自然也不想收到假货,但往出去卖假货那是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事情。造假说的文一些就是做旧,是指将器物的表面做出旧物的效果,使其更从外表上看起来更像所仿的那个时代。古玩市场上最常见的,就是用化学药剂浸蚀法、火烧、水煮加热法和深埋地下土浸法等等手段,将假的东西做出类似真的效果出来,以此来以假乱真以次充好。在这个过程中,各种离奇的故事时有发生,其中不乏一些灵异怪谈。和传统生意不一样,开古玩店,最重要的不是资金人脉货源渠道,而是眼力,因为不管是买还是卖,一旦打了眼,那损失可就大了。”在路上我对胖子这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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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天气不错,时近正午,万里无云,我们两人就近找了一家门面看起来还算不错的饭馆就进去了,店里吃饭的人不多,我们坐在了一个包厢里就开始点菜了。我从服务员手里接过菜单一看吓了一跳,一盘酸辣土豆丝竟然要十八块钱,现在的菜怎么这么贵?但是好几年没有碰面的朋友来看我了,就算是买八十块他喜欢吃我都会毫不犹豫的点这么三四份让他吃尽兴的。
我把菜单递给胖子让他想吃什么自己尽管点,没想到他说客随主便让我随意点上几样就行了,说自己已经改掉了好吃懒做和好逸恶劳的不良恶习以及奢靡铺张和投机取巧的不正之风,正在学习党的勤俭节约和实干兴邦等一揽子高尚精神。
“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和富强独立而添砖加瓦鞠躬尽瘁,而且还要死而后已。”胖子大手一挥作总结性发言:“争取作好国家机器上的一颗螺丝钉。”
我知道这厮向来无耻,见他唾液横飞滔滔不绝一时指定没完没了,不置可否推辞不过,要了两碗白皮面,就点了米椒鱼头、鱼香肉丝、宫爆鸡丁、铁板牛柳、红烧全肘、孜然羊肉和酸菜肥牛,当然还不忘要了份很小的时候没从山里搬出来的时候地里常种的土豆作为原料炒制的酸辣土豆丝,这方才感到圆满,喜孜孜地看一眼胖子,又盯着服务小姐鼓胀的似要束缚不住快要跳出来的兄部偷瞄。
“再来一扎纯生一盒黑金刚。”我平愎心神对服务员说道,年轻靓丽的女服员非要给我推荐什么清蒸桂鱼油焖大虾,还有那刺参鲍鱼,我愣是不理权作不懂,她见我铁板一块油盐不浸就只好纤腰缓扭翘同款摆气鼓鼓的瞪着眼呲着牙下单子去了。
看她的样子还真有些可爱,胖子不由地幸灾乐祸兴高采烈。
这货的口水哈喇子都快留出来了,他从自己的高谈阔论和卓绝远见中脱身而出两眼直勾勾盯着人家姑娘的俏脸丰兄和翘同长腿,双眼神采奕奕大放光芒,好像是饿了好多天的馋狼骤然遇到了一只肥美的羔羊一般,直到看不见背影了还意犹未尽心猿意马。而且嘴上还没有把门的,恬不知耻的说道:“什么刺身鲍鱼,胖爷我就想吃小妮子身上的大肥鲍。对了,现在都时兴称唿其为黑木耳了吧。”
他转头看我,抛给我一个爱美的眼神,意思无非是想说关于女人这方面的事哥们你自然是懂得,定然心领神会心照不宣。
“胖子你这么屌,猫主席他老人家知道吗?就你这思想这觉悟这品德这素质,要是放在当年人吃仁的社会保准给你安一个乱高男侣关系生活作风太银糜的罪名,给别人侣帽子没戴成反而一顶猥协妇女强见未遂的大帽子扣在了自己的脑袋上,保不齐就得蹲大牢被教育吃枣核。”我揶揄胖子道。
“小胖我没有什么别的兴趣受好和特长,就好这一口。再说了,现在是什么社会,能和那时的独裁极权时代能比吗?现在都讲究城镇化缩小城乡差距改善国民生活环境,讲求民主自由幸福公平,追求风清气正完美世界,苍蝇老虎大象狮子一起打,很是幸福美好嘛。而对于一也情包二乃养二爷约跑搅基磕要3pnp之类无关痛痒的小动作又有什么要紧的。”胖子摇头晃脑不以为然。
“你可别忘了当初性都东莞是因何上的头条,红等区姐妹们是怎么在如火如荼的工作和用尽心机的竞争中失的业进的局子。还有,当年妹子们口中的老顽童蛮子哥又是怎么进的狱。”我鄙夷道:“当然我能理解虎狼之年的年轻人娶不上媳妇而适当的寻话问柳发写雨望也无可厚非,但任何事情都得有个度,当心玩火焚身啊。”
“你还口口声声地要摒弃不良之风想要变得风清气正,你这思想超前行动可比较落后啊。小胖同志,咱可千万不要做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我一边喝酒一边数落胖子。
恰逢此时先前的服务员小姐端着做好的菜往桌上放,胖子不失时机的趁机摸人家姑娘的手,还贼眉鼠眼的一个劲儿地朝我挤眉弄眼。
我暗道真是江山移改本性难移,这货还真是死性不改啊,不过人不封流枉少年,设身处地的想一想也无伤大雅。多少年没见,我和胖子忆古惜今谈天说地,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后,我们俩都已经喝得脸红脖子粗了,洒后吐真言,胖子就跟我说起了他在北京这几年的经歷。
胖子吃了两口对我说:“老张,这几年本想带你过去发财的,但是我又犹豫着你乐不乐意跟着兄弟干。话又说回来了,没想到现在全国的经济大繁荣,全体人民奔小康,gdp更是突飞勐进蹭蹭地涨,天朝上邦也是史无前例的成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形势不是小好而是一片大好。盛世古董乱世黄金,架不住有钱人就喜欢玩新的,想着办法玩奇的,谁能料到你也干起了这一行。这一行可当真是三不开门,开门吃三年哪……”
“这旮旯犄角里古董这一行没啥赚头,我一天没啥生意闲得蛋疼都想转行开家洗车店或者是去养猪了。宁在世上挨不在土里埋,就这么凑和着干着呗,我倒是打探到你也在倒腾物件儿?”我饶有兴致的打断胖子的感嘆。
“屁,但是也差不多。”胖子对我的说法不屑一顾,往嘴里塞了一片羊肉吃得不奕乐乎满嘴流油,随即四下里一望压低声音神秘的对我说道:“老子我其实是一个倒斗的手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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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肚?那烟燻火燎乌烟倒灶的多埋汰,你怎么不去爆菊做个基捞?”不知胖子喝的有些高还是我自己酒意朦胧,我一时没听清楚他的话,依葫芦画瓢感觉他大舌啷叽的说自己是个爆肚的手艺人,就开起了玩笑。
“爆个屁的肚,要爆也是爆你的菊。”胖子贼兮兮的摆摆手:“好几年不见看来老张你的酒量一点都不见长啊,别一会儿你喝醉了爬桌子底下了再让我背回去,那多可磕碜啊……我是说倒斗,你见多识广难道就没听过?”
“一会儿我龙吞虎饮展现海量境界到时保准吓得你鸟裤子。你说什么,倒斗?尼玛,你该不会是做了一个挖坟掘墓的贼吧?”我闻听此言,却是面色一沉,吃惊不小。
“别吹,你的那家雀儿量我知道,惹真要说你是海量的话那我最弱也是无量。有分教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不错,我确实是在干盗墓的勾当。老张你祖上留下来的东西可真不少啊,估计你也已经差不多是半个风水大师了吧?”胖子挤眉弄眼地示意我别大惊小怪,同时对我是肃然起敬。
“风水堪舆学博大精深,我哪里又敢妄言什么大师。只是钻研苦思之下获益非浅,却也不过是略懂皮毛不知深浅。但风水气运这些玄而未决的事物自古有之传承不息,却也非是什么信口开河人无稽之谈。就说‘大总统’袁世凯吧,他从小就十分迷信,做事经常看相问卦,测算风水。袁世凯在不如意有称心时认为,自己之所以被排挤难升迁,这可能是祖坟风水出了问题,于是请风水师给祖坟“会诊“。风水师看了后表示,袁家祖坟系真龙结穴处,贵不可言。但因为龙穴四周筑了围墙,因而‘龙身受制、气脉阻塞、不能发旺、反遭挫折’。当务之急就是拆掉祖坟的围墙,袁世凯信以为真,于是派人拆掉自己祖坟的围墙,让祖坟看起来更正、更有龙势,让龙脉更加鼎盛。民间有歇后语说:“袁世凯刨坟头儿--祖坟不正。”说的就是这个事情。
还有军统的特务头子戴笠戴主任也十分相信此中之术,据说他的失事就和没用‘雨农’寓意带水显水和有水乘水的化名而用真名有关。其比如说我的这命字吧,叫什么不好非要玩高大上叫泽海,以前我还老埋怨祖父起的这名字登不得大雅之堂,太土鳖。现在我仔细想来方才豁然开朗,原来我五行缺水,所以祖父他老人家就给我缺了个“泽”字,因为这个字和后一个字都寓意或者代表着“水”,预示水源通达风生水起之意。但若是仅是这么一层意思又示免显得有些牵强附会,其实其中还有更深一层的意思。但凡所有事都事出有因,而有因便有果,所以老话说因果循环报应不爽,而这又暗含了另一层道理,那就是物极必反否极泰来。但凡事物发展到一个极端它必然便会向着令外的一个极端发展,而唯一能够抗衡或者说是应对变通的方法就是抱残守缺或者变通挪腾,而万物生灵都难离一个水字,那时候就要急流勇退或者逆水行舟。”我正襟危坐显得颇有大家风范。
“光这这取名字有很多的讲究和学问,就拿国家领导人来说吧,天朝统一以来也就经歷了那么几位领导人,你看有两位名字其中就有个泱泱大泽的“泽”字,而一位是涛涛长河的“涛”字,除过字面上人意思,殊不知他们却都五行缺水,取其名可谓是如虎添翼相得益彰。死水不藏龙,龙随活水走,这些伟人们的气运形势仅从一个名字就能名够管中窥豹可见一斑。”我这句话却是唬胖子的,纯属瞎扯。
“那小平和金平两位同志你又作何解乏?”不想胖子贼机灵,不吃我这一套,脑满肠肥机智无限,立马质疑我道。
“一马平川,天平不倾,平易近人,大道平平。”我不想胖子有此一问,老脸一红只好胡掰乱扯。
“风水卦卜测字看相这类营生并非就真是迷信和腐朽的思想,一个猎人上山打猎,一天什么都没打到,这不能说明山里就没野兽。什么事情都不是绝对的,人类对世界的探知实在是太小了。对于有些事物的认知和理解还远远不如古人,真可谓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我今天就再给你讲一个“凶兆白虎衔、丘俭应验灭族”的故事让小胖你听听,不然你还你为我是在大步向前走——乱扯蛋呢。”为了掩饰我的尴尬我只便又说道。
“说来听听,可别真扯蛋海吹。那样我可是敬谢不敏。”胖子打个哈哈。
“三国时,山东有个叫管辂的风水大师,他容貌丑陋,不讲礼仪,性好嗜酒,言谈无常。他从小就喜欢夜里仰视星辰,观察天象,深更半夜都不肯睡觉。成人后,精通《周易》,善于占卜、看相,远近有名。有一次他随军西征,经过一个叫丘俭人的人的父亲的墓旁边,发现墓地凶象环生,他连声哀嘆,旁人间他为什么嘆气,他说,“此人后代要遭殃了,你看墓地情景,林木虽茂,无形可久,碑涞虽美,无后可守,玄武藏头,苍龙无足,白虎衔尸,朱雀悲哭,四危以备,法当灭族,不过二载,其应至矣。”后来果然毋丘俭被告谋反,被朝廷灭九族。有个妇女经常头痛,肚子痛,找了许多医生治疗都没效果,后来找到管辂,请他施展法术治病。他来到妇人家仔细察看后,说“你被人暗算啦,在你屋西边埋有两个泥人,一人持弓箭,主射胸腹,所以你心口疼,另一泥人持矛,主刺头,所以你头疼。”那妇人家里人,立即到西屋挖地,果然挖到两持武器的泥人,将泥人打碎后,妇人的病立刻痊癒。传说管辂还能占卜生死,他根据自己的长相,推测自己的死期年岁,后来,他果然只活了自己推算的岁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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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个人名不见经传声名不显,不像郭璞、杨筠松和李淳风这样的大家名利皆收震古烁今。我就再说说我听到的有关这郭大师的段子,晋代相地大师郭璞,生于山西闻喜县,着有千古名着《葬书》,传说郭璞年青时在庐江太守胡孟康家打杂,他爱上了相府的一个丫环,想娶这丫环做老婆。于是他将三筐毛豆撒在相宅的周围,然后施展法术,第二天早晨,胡孟康恍恍惚惚发现有数千人围住其宅,胡急忙找到郭璞,要其想办法驱鬼。郭说:“你家里不应该养那个丫环,可于东南里处将她卖掉,价格要便宜,到时自然有人收养她,这样才可逢凶化吉。”胡信以为真,赶紧将丫环卖掉,郭璞暗中派人去买了丫环私奔。胡孟康不知是郭璞作法,反而十分感谢他,到处宣传郭是相宅的高手。后来当朝有位名叫赵固的将军死了匹心爱的战马,立即派人找到郭璞请教。郭二话没说,只教他派几十个人在营地拿竹竿向东行五里,搅打草丛。这些人照此做了,得到一只像猿的怪异动物,这个动物在死马头上嘘收了一口气,死马就活了,立即嘶鸣,饮食如常,众人大惊,皆以郭璞为神。郭璞的母亲去世,他在暨阳选择了一块地葬母,此地离水很近,有人担心将来会被水淹墓。郭笑笑说,以后你们自然会明白,此地不仅不会淹,而且会出现一大片良田。几年后,果然此地水退,墓地周围几十里都成为桑田。郭璞是个好色之徒,他的好友桓彝每次拜访他,他都在和妇人嬉戏。有一次,桓又突然来到他房中,他就说:“你呀,你呀,太随便了吧,以后你到房间来倒没什么,可是千万别到厕所找我,否则,你和我都将大祸临头。”可是桓没把这话当回事,有一次他喝得酩酊大醉,又来到郭家,在房里没找到人,就跑到厕所里找郭,只见郭正披头散髮,裸身伏地,口衔刀作法术。郭勐抬头一看,大惊失色道:“完了,完了,我俩都要遇难啊!”为此他大哭不已。不久,王敦谋反,要郭占卜,郭占卜后说,大不吉利,不可谋反,王敦怀疑郭有异心,一怒之下杀了郭璞,以后桓彝也死于苏峻之难。”
“这些都是我从网上看来的段子,多为鼓吹杜撰,不足为信。不过说又说回来,我倒是我要提醒你啊胖子,盗墓这种营生还是别干了,堂党在男子汉干什么不好非要去倒斗,那可是极损阴德的事情啊。”我赶紧转换话题,觉得盗墓这行当不和谐不靠谱。乍一听闻胖子入了外八行,便先入为主的认为他误入了歧途,定是被什么不三不四的歹人给带坏了。
外八行,在三百六十行之外,不在正经营生之列,不属工农兵商学之属,但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有蹊径,就有外八行的存在。
所谓江湖外八行,共分为金点、乞丐、响马、贼偷、倒斗、走山、领火、采水八种偏门行业。八个行当有个合称,叫做“五行三家”,金点为算命一行,倒斗为盗墓一行,走山为骗术,领火为蛊术,采水为官机。
看似只有八个行当,但实际上,这八门几乎囊括了江湖上所有的偏门,从古至今的江湖流派,几乎都与其脱不开关系。在外八行中,最大也一直鼎盛不衰的就是盗门了,天下很多没有本钱的买卖几乎都可归类于盗门之中。无论是走千家过百户的飞贼土鼠,还是占据一方拉杆立旗的响马流寇,乃至包括荒郊野岭青山碧水间挖坟掘墓的摸金术士,这些都算是盗门之人。还有尔虞我诈千骗万哄的千门,木牛流马销器转轴的机关门,卖色卖笑陪人消遣的兰花门,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索命门等。
这些行道归纳细分起来都属于外八行,其中神秘奇诡的行业为数不少,倒斗自然也算得上一号,因为这一行里有很多忌讳和规矩,以前真正从事这一行的人都及其信奉和遵从。而且依照坟墓的规格大小叫法和建制也有不同。
提起盗墓,不少人或许会想起野蛮、龌戳、骯脏、缺德这些不雅的词彙。实际上,盗墓背后是人类文明的发展史。
盗墓的出现,是因为有墓。与“墓”意思相近的字实乃不少,说起来有些听都没听过,比如有“坟”、“茔”、“(邱)”、“冢”、“壠(垄)”、“土”、“培”、“堬”、“垜(垛)”、“山”、“陵”、“寝”等十多种叫法。
“墓”,大概是最为原始、正宗的概念了。笼统地说,墓是用以放置尸体或其残余物的固定设施。在考古学上,常会把“墓”与“葬”相提并论,言之为“墓葬”,可见墓的古老和重要。但“墓”与“坟”、“冢”、“丘”、“陵”等,在古代有相当大的差别。
凡掘坑穴葬,盖土与堆平,不植树者,方叫“墓”,“墓”中透露出的是中国人朴素的早期丧葬观念——“不树不封”。
“坟”,则是与“墓”相对的。虽然现在大家通常把“坟墓”放在一起使用,但在先秦以前,两者区别明显:葬穴积土成堆,才叫“坟”。而坟的本义就是土堆子,《礼记?檀弓上》称,“古也,墓而不坟”,就是这个意思。
“冢”的本义,《白虎通》称“大也”。后来的意思则变成了坟,但《说文》称,“冢者,高坟也”,即封土高大的坟。上面的冖表示地下覆盖,将死者覆盖于墓中,故从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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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本来指坟堆,即堆在葬穴上的封土,与此有相同概念的还有“壠”,壠与“垄”相通。《汉书?楚元王传》称,“尧葬济阴,丘壠皆小。”意思是,尧当年葬于济阴,其墓的封土很少,地面的坟头不大。“墓”与“坟”、“冢”、“丘”意思上的不同,反映的是中国古代早期人类的等级差别。普通人家的葬处可说是墓,也可说是坟,但“丘”则非下层民众可用。《周礼?椽宫》称,“以爵等为丘封之度,与其树数。”大概意思是,死者下葬后,墓上封土的高低和植树的多少,与其生前的地位相一致,否则是越礼。王公级别的才叫“丘”,如苏州着名的虎丘斜塔,即因吴王阖闾之冢所在而得名。
墓中的更高等级,则是“山”和“陵”。北魏郦道元所着的《水经注?渭水》(卷十九)有这样的文字,“秦名天子冢曰‘山’,汉曰‘陵’,故通曰‘山陵’矣。”
“陵”的本义是指高大突兀的山丘,后来则逐渐成为皇家坟冢的专用名词。其衍变过程就是指坟冢的封土越来越高大,最后到了堆积成山的地步,这非帝王不可为,所以只有帝王才能把墓造得如山一样高大。但早期的“陵”,也可以是王公们的坟冢。《史记?赵世家》(卷四十三)称,“肃侯元年,夺晋君端氏,徙处屯留……十五年,起寿陵。”清代学者顾炎武据此考证,肃侯的墓是高坟大冢,其也称“陵”,可见“陵”在战国时期就出现了,而且是诸侯可以使用的。
更有学者考证,在此前的春秋时期,已有了“陵”的概念。但在刘姓定下汉家天下后,特别是汉高祖刘邦的坟冢称为“长陵”后,“陵”就不能乱用了。只到今天,一般人的墓仍不可称为陵,蒋借石在中国台湾去世后,其葬处才叫“蒋陵”。
“寝”,是陵的最高级别,寝本身并不是尸体所藏之处,是附属建筑,一般认为是“陵上的正殿”。“寝”原指正规的起卧房间,即“寝室”,成语“寿终正寝”中的“寝”,即取此原义。帝王所居之处则叫“寝宫”。而帝王死后去阴间仍想当皇帝,自然其魂灵依附的尸体所藏之处,也要造得如生前的宫殿一样,于是有了“陵寝”,这一专指帝王坟墓的特定称唿。
晋代堪舆大师郭璞在《葬经》称,“夫葬,以左为青龙,右为白胡,前为朱雀,后为玄武。”此风水观对后世,特别是帝王陵寝选址影响很大,即便是普通人家,也要请风水先生相墓,寻一块可以旺子旺孙的吉地下葬。歷史上更是有许多神乎其神非比寻常的风水堪舆大家,皆能望气察形、开宗明义,分金定穴、相宅择日更是不在话下。
因此可以说墓葬文化博大精深歷史悠久。
属于外八行的倒斗这一行也有自己的一套规矩和传承,其中有各种流派和分支。
盗墓之事古来已有,追根溯源,自项盗秦后,歷二十三朝,天下无不发之冢,世间朝代更替,穴地掘冢之辈多如牛虻,按其动机、手法、宗系区分,不外乎发丘、摸金、搬山、卸岭四派。
发丘摸金之辈,始于后汉,刘豫效仿三国时的盗墓狂人曹操,设置了专门的盗墓机构和官职——“淘沙官”,这也是中国盗墓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有明确文字记载的“官方盗墓机构”。曹草的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算是中国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军方盗墓机构”。“淘沙官”与曹草所置的“摸金校尉”,是一个意思。金在自然界中是以游离态存在的单质金,一般混杂在沙粒中。只要将其从沙子中分离出来即可。古人常採用“沉淀法”进行生产,最常见的是将金沙放在专用筛子里过滤出金粒,即所谓“淘金”,或“淘沙”。专门从事金子生产的人,便叫“淘金者”,或也有称淘沙者的。可见,刘豫将自己负责盗墓的官员命名为“淘沙官”,是相当形象和准确的。发丘摸金实皆一脉,摸金秘术,“易”字当头,生生变化为“易”,天地之大德曰“生”。南宋未年以来便无“发丘”之说,并称“摸金校尉”,以易学五行之理分金定穴,多存立身济世之心,或三两四五人结为一党,无师徒传承之名份,唯以发丘印、摸金符、寻龙诀等物为凭,进退有章,攻守有法,盗亦有道,鸡呜灯灭不摸金,盗不离道,敬鬼神而远之。搬山道人能人异士辈出,会异术方术之法,独善“搬山分甲术”,次术可细分为“搬山填海术”和“分山掘子甲”两门,歷来密不外传。卸岭之徒最众,其行事不计后果,大铲大锄、牛牵马拽、药石土炮,无所不用其极,其辈所盗发之冢,即便斩山作廊、穿石为藏、土坚如铁、幕墙铜灌金箍,亦皆以外力破之。
发丘、摸金、搬山、卸岭,便囊括了世上以“风水、方术、外力”来盗墓的三大体系,简言之可作“理、技、物”,也完全涵盖了盗墓之辈“济世、寻药、求财”这三种动机,余者皆民盗散盗,不乏鸡呜狗盗之流,泥沙混杂难成气候,不足立说。而当今社会,那些前人们所留传下来的智慧和经验正在被所谓的科技和科学所取代更替,光就说从事倒斗这个行当的大多都是些大字识不了一箩筐心狠手辣、劣迹斑斑的粗夫笨汉亡命之徒,只知道用蛮力和暴力来解决所面临的问题,更就别说还保留遵从前人的规矩和嘱咐了,至于说分金定穴识风辨水的技术活懂得人想必就更少了。不可否认的是,科技的确为这个行当带来了太多的方便和裨益,过去许多无法实现和完成的事情都能够被科学技术所弥补和完成,盗墓下水可以用潜水服,进洞可以用探照灯,防毒防瘴可以用防毒面具……甚至可以搞到枪枝弹药雷管炸药用来防身攻击和爆破炸墓。我想胖子无非就是属于没有技术含量的民盗散偷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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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你的意思我明白,你听我细细给你说来你就知道。”我一时思绪如飞,胖子却不以为然。
“前些年你去当兵了,成为了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人民的子弟兵,为祖国的明天和未来做着努力和牺牲。而哥们我一无手艺二怕吃苦,肩不能扛手不能提,怕受窝囊气别人管,不愿意就此成为一个底层的小喽啰被人剥削压迫,搬砖掏粪盖楼耕地扫大街,就想着来点快钱发个横财好取个媳妇生个娃把我给管住,这样我一有了动力和压力就会激发出我的能力和潜力。于是我就跑到麻讲馆里碰运气施手艺去了,不成想我着了人家的套儿,一开始的几天几乎无往而不利,是逢赌必赢,再接下来就输了个惨不忍睹,几乎是倾家荡产。有一天我照例去常去的那家麻将馆捞本,结果遇见了一个了不得的人物。”胖子说到这里话锋一转反问我道:“你猜他是怎样了不得的一个人?”
“难不成还是三头六臂有翅膀不成?”我也是来了兴趣信口开河道。
“那倒没有,他生得浓眉大眼头大如斗,有一股横刀立马将军上马的气势,却当真是好不威风风姿卓绝。不过美中不足叫人震撼的却是他是天生六指,不像庸俗,运气极佳,每局必赢。当时我就感觉这个人似乎不像是本地人,好像极有来头,且每次临走时都必将所赢之钱返还给牌友,当然我输得最多给我的也就最多。所以我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和好奇,我每天都翘首企盼他来麻讲馆里打牌,然后有意的和他套近乎笼络感情发展关系,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让我如愿以偿。”
“果不其然,他见我有心相交,便对我交了老底说了实情。他说自己是从首都来到这鸟不拉屎的小地方捡漏来的,顺便领略一下这里的风土人情。而其老本行讳莫如深并不光耀,却是搬山卸岭摸沟入海的手艺人,从事倒斗这一行已有多年。这几天闲来无事就来麻将馆打打麻将消遣消遣心中的烦闷,没想到却因差羊错的就遇上了我这么热情义气的一个朋友,缘份天註定,看来咱们还真挺有缘的。老兄我看你也是个讲义气敢担当的铁血汉子,实是一块干大事的好材料,只是时机未到不得机缘还不得施展。我仔细观你面相发觉你当下时运不济不得抱负,而且似乎不久还会有场生死大劫滔天灾难,如果兄弟你信得过我就不妨舍了家业跟我到北京咱们一块发财去,到时候有我一口肉吃就有你一口汤喝。”
胖子继续说道:“我就问他什么是捡漏,什么又是倒斗。他就说前者就是到穷乡僻壤去拾掇好东西或者是捡拾打听话茬儿,后者就是盗墓挖坟。又说虽说干这一行担惊受怕违反法律,但是却也能够吃香的吃辣的,若是遇上一个大墓,就能腰缠万贯一夜暴富,由穷矮挫直接飙升晋级为高富帅,能够找白富美做为相好的,侣王做为偷腥的,女掉丝女汉纸直接跪甜。而且我还懂得一些风水堪舆和秘传方术,到时候你有啥劫难危机我都能够帮你化解驱除。”
“我听他这么一说,寻思看来干这一行真的是来钱挺快的,常看那电视上寻宝鑑宝之类的节目上土啦吧叽的一个妇女拿着个花里胡哨的小瓶子就价值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惊得我是下巴都合不拢了恨不能出门就捡到这么一个宝贝疙瘩,就算捡到个民国时期的夜壶咱也要揣在怀里当宝贝,亲它几口方满意。听了他的一席话,如同是醍醐灌顶豁然开朗,觉得前途广阔大有可为,能在广阔天练红心。所以跟父母打了招唿之后便批颠批颠的跟着他到了北京,然后学得了许多知识开阔了眼界,期间也下过几座古墓,带出来过几件了不得的东西。干这一行须得胆大心细粗中有细,那老兄为人他妈为人真不赖够义气,教会了我很多东西,但是人有失手马有失蹄,在一次行动中他不幸落马被生擒活抓,现在还在狱中郁郁寡欢体验悲欢。”胖子做总结性的发言。
“说了这么多你该不会是也要拉我入伙吧?这种事情实在是有如斯文,有一句话说的好,癞蛤蟆过门槛——既墩沟子又伤脸。我可事先声明,有损因德败坏名声的事情我可不干啊。”我面沉如水,“胖子,说句交心的话,这要是被政府逮到可是要判刑坐牢的,我劝你还是早点迷途知返,金盆洗手才是上策。”
“入伙?实不相瞒,胖爷我这次来找你还真是存了这个念头或者说就是为这事来的。”胖子大咧咧的回道:“胖爷我向来是天不怕地不怕,但就怕四川人讲普通话和手里面没有钱。现如今他妈你口袋里没有一沓子票子你就甭想干成一件事儿,就连那髮廊里的洗头妹都不带正眼瞧你的,更别说你要泡一个上点档次有点品味的妞了。前两年有个相亲节目上不是有个欠拾掇的女的说‘宁愿坐在宝马里面哭也不愿坐在二八大车上笑么’,你想啊,就算那宝马就他妈是一辆320或者是x1,那也架不住人家是宝马的事实啊,有些开这种车的人甚至走路都是横着走的,那真是螃蟹走路——习以为常,忒牛逼。金钱社会干什么来钱快才是王道,没钱什么事也干不成。你看现在搞人提器关交易的,明眼人都知道,那是穷人割肾给富人使呢,富人酒林柔海纵鱼过度,流连花丛宝养情副,干侣儿成了时尚,搞另类成了嗜好,别扯什么因德羊德的。只有愚蠢的人才有信仰,才会相信一群不事生产自说自话执迷不悟妖言惑众自己将自己给玩迷煳入幻觉了的秃驴说什么活佛转世立地成佛之类的鬼话,古往今来所谓看破红尘顿悟了的和尚和深闺副人甚至是侣皇侣相思通偷请的还少吗?媒体上爆出来的一众德高望重的秃驴围在一起搓麻讲掷骰子的录相让我看了当真是险些笑掉大牙,喜闻乐见啊。藏传佛教是怎么一回事看看所谓的人间天堂没有解方前的样子就知道了,同时也会知道什么是活生生的人间地狱。总教只不过是权力的另外一种体现和形势罢了,越是上流社会的人越是没有信仰。至于说道德嘛,你看看现如今的社会讲道德有道德的人还多吗?比如说天朝发生上一件死了很多人的大事,不管是真正的大人物还人身临其境的泥腿子,都想着是隐瞒事情真相谎报死亡人数的推卸相关责任,别的国家发生一件在事新闻媒体可以在几分钟内传遍世界,而天朝则可以在分分钟内让全国上下的媒体禁声……你说这些大人物的道德高尚吗?见有老人摔倒了不敢扶,有小孩受伤了不敢救,你说这些小人物的道德高尚吗?那些为人父母官的官员有几个是真心实意、埋头苦干为老百姓做实事的,搞什么虚张声势沽名钓徐道貌岸然的下基层走基层在基层,无非是些形势主义官僚主义罢了,都是做给人看的,还不都是削尖了脑袋想着住上爬么。爬上去干什么?无非是为了声涩犬马加官封爵。说低了再看,你看那些洗投房里的打工美,嘲笑她们的人多吗?我会说事实上是许多人只会嘲笑那些穿得脏兮兮破烂烂的农民工更甚于她们你信吗?这就是笑贫不笑唱有钱就是爷的时代啊。至于那什么校长带学生开方、八旬老翁扒回、开毫车列队迎接一条狗、狗仗人势咬死人还怨人、城管打死人的都是临时工……飞扬跋扈为所雨为和断人财路甚至是生路的事情太多了,多的都数不过来,我盗个墓发个四人的财难道都还要受良心上的谴责?难道还要相信断子绝孙的鬼话?拜託,不干这个我现在二十七八都快奔三的人了立马就要断子绝孙了!胖爷我心宽体胖断然不是那样傻啦吧叽故作清高的人。说到这,前几天刚刚从社交网络上约到一个吗子,貌美肤白长腿大播,还挺水灵,赶巧了她就在咱这旮旯里,我正考虑是不是利用约跑神器给她来个趴趴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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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胖,数年不见你倒是真长学问了啊,首都不愧是全国文化的发源地和艺术家的摇篮,没想到你都变成一位愤青、公知了,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啊。你的话是有一定的道理,咱们的体制肯定是有太多的问题,但咱一介小老百姓又能怎么着呢,咸吃萝蔔淡操心。倒是你说的趴趴趴么,我觉得很现实很终生啊,正所谓花须堪折真须折嘛,来一个窗外风疏雨骤屋内春风几度未尝不可。不说了,说点别的,我听说古墓里经常有灵异诡奇的事情发生,甚至还有殭尸,用那专业术语来说就是粽子,不知道你有没有遇到过啊?”我并不在意胖子要拉我入伙共创辉煌的话,反而是半开玩笑的问胖子自己最关心的事情。
然而我没想到的是,胖子闻言面色大变,显得讳莫如深,沉思了半天才道:“老张,咱们是从小一起玩到大的挚友,说实话,我来找你就是为这事儿来的。”
“哦?”我大感震惊,不知胖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殭尸确实是有的,而且我也遇见过,并且眼下在离这不远的兴隆山就有,而且还是飞僵。”胖子面色很因沉。
☆、第二章 飞僵
听胖子说到飞僵我的心里也是咯噔一下。
而且他所说见到飞僵的地点还是在县城数公里外的兴隆山。
如果真如胖子所言的话无疑事情将变得非常的棘手。
在我国歷史上就拿近现代来说,传出闹殭尸的传闻也不屡见不鲜。最着名流传最广的就是成都九五年的殭尸事件和行疆和田被美国侦察机发现有大规模的人群聚集,传说是丧尸还是殭尸之类的袭击人类,又说是有来歷不明或者是出现了许多复制人。前者的可性度如何我也是不敢妄言,但是后者的真实度那就十分高了,最大的可能性是新疆在八十年代的时候发生过不稳定不团结的事件,有人试图独里脱离天朝的控制,所以邓笑平曾经在那个时候到过行疆,停留颇旧。行疆这个地方到如今都还发生盼乱和宝动,所以放在那个年代的话这种事情发生的可能性很大。
还有,也有从科学和迷信双重角度来推断那个年代新疆所发生殭尸事件的原由。说是五六十年代罗布泊经常出现异常现象,后来在那里盗墓的盗墓贼可能遭遇了什么不测,产生了某种无法理解匪夷所思的异变,而这种异变很可能就是一个人变得犹如行尸走肉进而攻击人类。就是这样,因此惊动了政副,所以才派出了彭加木,对那里进行了科考。结果可能就是发现罗布泊有某种未知的神秘病毒,感染了它的人只能保留微弱的神志,却如同打了兴奋剂一般亢奋和失常,变得十分危险会攻击人类,犹如殭尸。这种病毒能够人与人之间传播和扩散,甚至一度蔓延到了和田这里,这种莫名的恐慌和未知的神秘以及不可控的将来,使得最高领道人将原子弹的靶场选在了那里,并且在之后还秘密的进行了多次核爆。还有可能是罗布泊的龙脉里有古城遗址,到那里寻宝和盗墓的人感染了一种兇险的尸毒或者是中了某种可怕的诅咒,还有就是遇到了人力所难想像和超出了人类认知范畴的存在,这是某种能够颠覆人类世界观和价值的事情,所以发生了某些非比寻常的变故,才引来了政府的介入和调查。
当然这里还有很多有心人士进行了很多杜撰和造谣,加入了太多的臆想和猜测,有了很多的人为因素。说是在有能进行活体复制的双鱼玉佩,而且这还是一个超文明的科学装置,这个装置可能是一个“超人类文明的时间机器或物质转移装置”,极有可能是用于某种物质的超距离输送及复制。还有说那里发现了外星文明的基地,有未知的异类聚居,还有神秘的工程设施……有的没的,真的假的,天马行空是各显神通。
而有关殭尸袭人的事在民间和古代那就更是多的数不胜数言之不尽了,箇中种种,有捕风捉影,有含沙射影,但是无风不起浪,无月不有影,有些事未必就是空穴来风庸人自扰。
我的表情变得无比慎重,就想起了一些关于殭尸的据体描述和记载。
殭尸指四肢僵硬,头不低,眼不斜,腿不分,不腐烂的尸体。又指復活死尸,无觉无识,长有白毛,跳跃行走,力大无穷。
清朝野史《述异记》中有出现殭尸的记载,大致是说清朝初年,湘南西边,有一个靠山的小村落,村中一个无赖因盗墓而中尸毒,后虽被一老人救回,但因再度做不当的事,被全村的人打了一顿,再丢在后山草丛里让他自生自灭。过了几天,他再来求救,表示悔过自心,从新做人。但这次没有人愿意帮助他,村民们又将他揍了一顿,然后绑在了树上,虽有人出言劝阻,但无人理会。最后他死在了树上,晚上村民想将之安葬,但却发现尸首不见了。最后他回来害了全村,村民因被咬而一个个变为殭尸,一些及时离开的村民在早上回村探望时也惨变成殭尸。
《神异经》载:“南方有人,长二三尺,袒身,两目顶上,走行如风,名曰魃,所见之国大旱,赤地千里。”而《子不语》把殭尸分成八个品种,飞僵便是其中一种。传说殭尸修成妖之后,变为魃,其也称旱魃。变魃之后的殭尸能飞,也称飞僵,倨说可以杀龙吞云、吸髓纳精,吞噬云气和行走如风。所到之处赤地千里,可谓是殭尸之王,及其厉害。变魃殭尸能飞,杀龙吞云想必也只是以讹传讹不足尽信,但能吸纳地气却是千真万确,我的祖父就曾经跟我说过,我那时候都是当故事来听的。吸地气噬云气,所以做成旱灾。因此人们每逢大旱之年,便会四处搜索殭尸,把它们烧成灰烬。还有传说,飞僵还能在百步之内吸为静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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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我也是知之甚多,知道有的死尸埋入地下会入地不化,郁而成僵,所谓名之为名,必有其因,那时候殭尸的僵,还应该写作“殭”,有地下尸体僵化如同树干枯蜡之意,也可以解释成不腐之尸即为殭尸,但即便尸身不腐,也必僵硬如木,关节弯曲不得,哪里又能够死而復生为非做歹。然而古老记载和民间传说似乎都并非只是简单的空穴来风,自古以来就常有死人变成殭尸或者是殭尸成精的传说,成了精的殭尸仍然以藏尸棺椁作为巢穴,遍体披毛,每到黑夜降临,就会从棺材里出去掠人畜而食,高来高去,民间称为飞僵。一般所说的殭尸都是尸身僵硬不化的死尸,这种殭尸分为行将就木不得腐化和发生异变诈尸扑人两种,前者比较常见而后者则非常罕见。
我乍一听到胖子说到本地的旅游胜地有殭尸的变种或者是同种后也是惊骇莫名,待回过神来的时候却是对胖子所言产生了怀疑。
“胖子,可不带这样开玩笑的。”我毫不掩饰怀疑和鄙夷之色,表情严肃道。
“我是那种信口开河的人吗,老张,你听我一说你就知道了。”胖子摸摸鼻子,神情也变得肃穆起来:“说实话,我这次来咱这儿是为了一座古墓而来的,当然看望好兄弟肯定是必须的,而且是非常有必要的,至于拉你入伙则是临时起意,等我把事情的经过大概一说去不去就看你了。”
“说来听听。”我想了想道。
“把我算我在内,此次我们总共来了四个人,而另外三个都死了,就死在了山上,我侥倖逃脱了,并且亲眼目睹了飞僵害人。”
胖子似乎是陷入了某些痛苦的回忆中,显得痛苦而又挣扎,说话的时候看起来十分忌惮和恐惧。
胖子说,他得到以前在生意上有所往来并且曾经合作过的一位老闆的邀请,希望他和那位老闆的手下合作去做一单买卖,说是在西北地区的某个古墓中可能有很有趣的东西,而这个东西正是这位老闆当前及其需要的。而这座古墓恰好就在胖子曾经成长的地方,那就是榆中县的兴隆山。胖子几乎是不假思索的就答应了下来,因为想必这里的墓中并不会有什么危险,而且这位老闆此次所给的报酬也是十分优厚,并且答应除开他想要的物件,如果从墓中取出来其他值钱的东西的话都归胖子所有。于是,他们轻装上阵,火急火燎地就赶到了兴隆山,也不耽误时间,他们按图索骥用尽浑身解数找到了森林深处的古墓,并且抽空打出了半人深的盗洞,觉得不敢动惊太大以免引起远处甚至是无意中光熘达到此处的游客的注意,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就在古墓附近杂草丛生的一处凹地中扎下帐篷打算等到天黑之后半夜行动。争取一击得手,马到成功。
然而就在天黑之后出事了。
胖子由于是自小在本地长大,亲不亲故乡土,好不好故乡人,他打从一来到这里就有些心不在焉魂不守舍,于是吃过晚饭后便一个人熘达到了山顶上去眺望几公里之外的县城和山脚下的旅店客舍。怀古思今散步採风,他心想自己多待一会儿也不打紧,等到自己下去的时候估计这几个人也已经快打通盗洞了,以逸待劳岂不美哉。存了偷懒抽闲的念头他便真就不慌不忙的待了足足有一个多钟头之后才优哉游哉的向营帐处走去,待快到跟前的时候他才察觉到了不对。
其时天色已晚,黑云当空不见一丝星光明月,山风飕飕撩人心弦和衣衫,这里处在景区山麓的背面,没有开闢旅游线路,人迹罕至荒烟衰草,身在这样的环境中就连一向胆大不信邪的胖子都不禁有些犯嘀咕。
胖子到得营帐附近,就闻到空气中似乎有一股血腥味儿传来,就在他疑心出了事不禁有些憷头的时候,耳中就听到了异响,他倒吸一口凉气哪里敢冒然上前,于是就蹑手蹑脚地潜伏到一丛茂盛的草丛后面偷偷观望。这一望之下,直叫他倒叫了一口冷气,差点吓破了他的苦胆。
借着帐篷里散发的灯光,只见在帐篷上血迹斑斑满目狼藉,营帐不远处,地零星散落着人的肚肠内脏,却不见死尸,而那位老闆派来的看起来最敏捷精干冷傲寡言的一个壮汉正被一个姿势神形看起来怪异僵硬的怪物扼住了咽喉,两腿乱磴了几下就不见了动静。
再仔细瞧那怪物,就依稀看见它眼窝深陷两腮干瘪,如水勺般的大口上沾满殷红的血迹,紫红难看的部分皮肤裸露在外边,真如妖鬼。它的皮肤干瘪皱褶,身形佝偻妖异,穿有破衣烂衫,两臂奇长手,手爪如铁勾,酱紫色的干皮上长着厚厚的金毛,鬚眉却是白如雪霜,头大如斗看不清面部特徵,只见贼眼转动,直如苍猿老猴一般,但却有着一双闪烁如烛的目光,看那神态模样,又哪里会是妖怪鬼物,分明就是倒斗行当里盛传的殭尸。
胖子心惊肉跳,他听说过殭尸会长白毛黑毛,称为白凶黑凶,还听传说有带尸毒的尸妖是长绿毛的,这长金毛的却是个什么存在?这难道就是半夜里能贴着峭壁树林疾走飞掠,专吸人骨髓和阳气的飞僵?传说此物乃死尸产生异变所化,它能吸噬云气,还能杀龙吞云,所到之处赤地千里河山干涸。也不知道这里近来是否大旱不退,眼下这妖物却似乎挺像那传说中的飞僵啊。胖子心乱如麻一时不知如何是好,眼看得目前的处境自己也是岌岌可危,看情形同伴一定早已被这尸妖所害,自己若不是偷空出去散步怕是也要被这妖物所害,哪里还焉有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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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胖子胡思乱想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的时候,更加匪夷所思和令人胆颤心惊的事情发生了。就见那飞僵把貌似已经死了的人扔在一旁,然后从附近捡起了一块海碗大小的石块来到死使的身旁,电光火石间就举起石头照着那人的脑袋砸了下去。
胖子看到这里都吓呆了,一动不动屏住唿吸不敢喘气,生怕被这飞僵给发现了藏身之处,若是那样的话那自己岂能保身。但是人的好奇心使然,想要看清楚这妖物接下来会干些什么勾当,同时也是给吓得狠了,就算是萌生了偷偷逃跑的念头也是不敢轻举妄动,生怕打草惊蛇或者露出马脚让这飞僵有所察觉。
这不看倒好,一看之下着点没让胖子吐出来!只见那飞僵没砸几下便把那死尸的脑袋给砸开了一个窟窿,然后令人毛骨悚然的一幕便发生了,就见那东西伸出铁勾似的手掌伸进了其中,然后掏出了一团白花花的脑浆放进了嘴里,津津有味的砸吧着嘴吸熘声中将那脑浆咽进了肚中。
那飞僵侧着身子吃下了一团人闹却似乎还意犹未尽,由于角度的关系胖子看的并不甚清楚,看不见那飞僵的具体面目,也不知道它此刻是什么表情。只是一味的认为此物乃是飞僵不假,先前还活生生的几个人就这样魂归异乡,死不冥目。自己的运气还算是好没在其中,如若不然的话恐怕也是凶多吉少了。
“我在仰望,月亮之上,有多少梦想在自由的飞翔……”
说来也赶巧了,就在胖子暗自庆幸自己命大福大的时候,好死不死的,装在口袋里的手机却突然响了起来,这声音其实也不是特别大,但是在这样的场景下就另当别论了。这就好比一颗原子弹爆炸在了跟前,一声春雷响在了头顶,在这寂静无声如此诡异的环境里显得特别刺耳,惊心动魄。
一听到手机铃声胖子就心道坏了,倒忘了这茬,鬼催的谁在这个时候给自己打电话。他一边在心里问候那人的八辈祖宗,一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按掉电话,也就在这时,朝着那边一瞥,才发现不知在什么时候那飞僵己经转过了身子,呆在那里僵直诡异的盯着自己。
☆、第三章 蒲家坟
那飞僵似乎也发生了某种变化,看起来更加的不协条怪异起来,脑袋好像都大了一圈。胖子惊骇莫名,待得细看才发现原来是那飞僵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顶破烂的帽子戴在了头上,看那情形很在程度上可能那帽子本身就拴在他的脖子上,而此时不知其哪里突来的雅兴,却被顶在脑袋上。
“殭尸也懂得化妆打扮?”胖子两股打颤面无人色,翻起身来就跑。
但为时已晚。
胖子都快吓破了胆,玩命似的撒腿就跑,狠不能脚底下装两个风水轮,嵴背后面绑一个火箭筒。他快,那飞僵比他还快,真的就好像是在贴着地面飞似的,转瞬之间便追到了他的身后,伸出那铁也似的手爪就照着他的后背上一挠。
那飞僵的指甲又变又长坚硬似铁,挠在他的背上真如一把锋利的匕首划在了肉上,立马就将他的后背划破了一道口子,只觉鲜血一下子就流了出来,涌出的汗液渗进伤口,立马变得又疼又痒。胖子腿都吓软了,只道这下看来是命已休矣,这飞僵如此快的速度自己就算是长了十条腿也恐怕是逃脱不能了。
就在这时,他放在口袋里的电话又响了起来,胖子听得这铃声后心道这破电话真是害了人的性命,我就把你扔了让你再响。他觉得跑也跑不过这飞僵,倒不如把这苹果电话做为一颗“手榴弹”扔过去做一下殊列搏斗。
这些想法都是在电光火石之间,他便停下脚步拿着亮晃晃的手机做势欲扔。没曾想这一转身不要紧,就见半张皱巴巴的怪脸正好凑到了他的面前,枪毫无心理准备,差点给吓了个半死。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好巧不巧的,那正在震动着并且响着铃声亮着屏幕的手机正好就伸到了那飞僵妖物的面前,不成想就是这无心之举竟将那飞僵给差点吓得屁滚尿流,就听见从嘴里发出了一声类似夜猫子啼哭般的怪叫,转身便逃得不见了踪影。
“除了黑驴蹄子殭尸也有害怕的?”我听到这里顿觉不解,据闻黑驴蹄子、糯米之类的东西能够避邪驱煞,而前者更是对付殭尸的“法宝”。想来大概过去的旧社会里驴就是最根本最重要的生产工具,其驮数百斤东西都能走路上坡,所有的重活累活都是由它来直接或间接顶替人来完成的,四条腿上的力气就别说有多大了。过去的人迷信,认为家里用的年头久了的东西都有灵性,就好比说是年头久了的菜刀擀面杖能够驱邪避煞。再者许多活计都要仰仗毛驴来完成,所以自然而然的就把它看成了家庭里的一份子,把它当成了家神,而信仰的力量无穷尽,能够造神毁佛。
“我也非常纳闷呀,不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但那妖物肯定是飞僵没错,除了那东西似乎再也没有它物可作解释了。”胖子显然还是心有余悸,“待得第二天天蒙蒙亮的时候我赶到了那里,那情景简直是惨不忍睹,据我推测可能是那几人都累了趁机休息,甚至不知不觉的就睡着了,然后那飞僵神出鬼没般地就在睡梦中将两人的脑袋给开了瓢,待到第三个人有所察觉的时候那两人早已一命呜唿了,接着便在仓促之中打斗了起来,而他明显不是那飞僵的对手,待到我出现的时候已经到了无力回天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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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哪里来的飞僵?你这可真是有些光屁股男人坐石头——以鸾击石的感觉。”我对胖子的遭遇感到心惊,又同时对他的一面之词表示怀疑,因为这毕竟显得有些太过匪夷所思了。
“问题的关建就在这里,到底是那里来的殭尸?这可真是许仙的鸡八——日怪了。在荒山野岭遇见此物都恐怕是能够买彩票中五百万大奖的概率,更何况是游人众多的旅游风景区里面。我百思不得其解,就在准备掩埋那几个人的尸骸的时候却发现了端倪。”
胖子说到这里的时候突然打住话头卖个关子,神秘兮兮的问我:“你猜我发现了什么?”
“难道那个盗洞不知被谁给打通了?”我也是好奇不已:“因此你怀疑那飞僵是从那个盗洞里面出来的?”
说完这句话后,我不禁出了一身冷汗。如果真是那样的话,万一那飞僵跑到山脚下的宾馆洒店处去害人,那后果真的是不堪设想。没想到胖子却是摇了摇头,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盗洞倒是并没有被打通,却恰恰相反,而是不知被谁给填上了!”
“这可真是巨如乃妈餵小孩——一波又一波啊!”听胖子这么一说我也是禁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
“怎么会这样,难道死去的人有死尸诈尸了?还是说那个盗洞已经快被你们打通,藏在其中的妖物有所感应,于是便从中钻出来了,然后大开杀戒食人脑髓。完事之后它又无事人般的藏了进去,然后将盗洞回填……这尼玛逻辑上也说不通啊,简直是太扯了。是不是殭尸做怪也难定断,事无绝对。”我绞尽脑汁也想不明白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只好听胖子继续说下去。
“是飞僵的可能性很大,不然的话会是什么妖物鬼邪。我也同样搞不明白,但有一点却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那飞僵的确是从打了那半截盗洞后才出现的,以前应该绝对没有出现过,所以一切的根源就在那座墓里。”胖子信誓旦旦斩钉截铁的说道。
“胖子你所说的都是真的?可不许拿神神叨叨未知诡秘的事情开玩笑啊。”听胖子说的过程中我不知不觉的竟然就有些恐惧害怕,这实在是超出了我能够理解的范畴。
“事无绝对,也有别的可能。《太平广记》中记载,南朝宋代元嘉初年时,有个姓王的富阳人在小河里插了竹栅栏抓蟹。第二天去看,发现不知什么原因有一个二尺来长的木头把栅栏破开划拉在缝隙处,螃蟹都跑了。王某就修好栅栏,把那块木头扔到河岸上。第二天再去看,见那块木头又回到了竹栅里,栅栏又给撞坏了,他就又修好栅栏。再去看时,又是那样。王某就怀疑那块木头是什么妖物亦或是什么妖物变的,就把木头装进蟹笼里,绑在扁担头上挑回家,说:‘到家我就把你烧掉。’离家还有三里地时,听见蟹笼子里沙沙有声,回头一看,那木头变成了个怪物,人脸猴身子,只有一只手一只脚。怪物对王某说:‘我天性爱吃螃蟹,你的栅栏是我弄坏的,实在太对不起你了,希望你能原谅我,把笼子打开放了我吧。我就是山神,你放了我,我能帮助你,让你每次栅栏里都装满螃蟹。’王某哪里肯依,就说:‘你祸害了我,又变来变去的吓唬人,我非整死你不可!’那妖物变得非常悲哀和恐惧的样子,连哄带吓的请求放掉它,并再三问王某的姓名,王某看看它,一直没说出自己的姓名。离家越来越近了,那怪物说:‘你既不放我,又不告诉我你的姓名,我还有什么办法呢,只有等死了。’王某到家以后,那怪物又变成了木头,他立刻点起火把那块木头烧了,烧了之后,也没有再发生什么异常的事,原来那个怪物就是民间所说的‘山魈’。传说山魈如果知道了人的姓名,就会伤害那个人,所以那怪物再三问王某的姓名,正是想害了他以逃脱自身。”“其中还有一个故事和你的经歷颇为相像,说是唐代名将哥舒翰在京城长安结交了很多豪杰志士。他家住在新昌坊,有个爱妾叫裴六娘,容貌出众,家住崇仁里。舒翰十分宠爱裴六娘。后来,哥舒翰因公事到京郊巡视,几个月后才回来,回来后,裴六娘已病死,舒翰十分悲痛,就来到她的住所。当时裴六娘还没有埋葬,停尸在堂屋里。哥舒翰来后没有别的屋子可住,就说:‘裴六娘是我最亲爱的人,她不论是活是死在我都没什么顾忌。’因此就在停尸的堂屋里住下,独自睡在床帐中。夜深人静时,哥舒翰看窗外皎洁的月光,觉悲伤凄凉不能入睡,忽然看见外面大门和影壁墙之间有一个东西在探头探脑,左右徘徊,然后进到院子里,再仔细一看,原来是个像壁画上飞天撕人的夜叉。这夜叉有一丈多高,穿着豹皮裤,披散着长发,牙像锯齿,身上筋骨棱嶒,全身青紫色。接着又有三个身形诡怪的妖鬼跟着进来。他们一起扯着红色的绳子在月光下跳舞,边跳边说:‘床上的贵人怎么样了?’其中一个说:‘已经睡了。’说罢,他们就走上庭院的台阶进入停尸的堂屋打开棺材盖,把棺材抬到外面月光下,把尸体取出来切割后围坐着吃起来,尸体的血流在院子里,将死者的是衣思扯着扔了一地。哥舒翰越看越怕,也十分痛心,暗想这些鬼怪刚才称我为‘贵人’,我现在如果打他们,大概不会有什么了不起,就偷偷抄起帐外一根竿子使劲扔出去,同时大叫‘打鬼呀!’果然,鬼怪们吓得四散而逃。舒翰趁势追到院子西北角,鬼怪纷纷翻墙而逃。有一个鬼跑在最后,没来得及上墙,被舒翰打中,这鬼勉强爬上墙,地上留下了血迹。这时家里人听见外面闹哄哄地,就跑出来救助,哥舒翰就说了刚才的事,大家七手八脚收拾被夜叉撕碎的尸体,刚要搬进堂屋,却见里面的棺廓完好无损,尸上被鬼撕咬过的地方也毫无痕迹。哥舒翰恍恍惚以为是作了一场梦,但验看墙上有夜叉留下的血,院里也有鬼走过的痕迹,谁也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当然这和你的经歷多有出入,鬼会不会流血咱也不知道,但还是有相通之处的。民间有关山魈旱魃以及夜叉之类的故事传说有很多,你遇见害人的东西莫不是这类怪物?”我多少觉得出现殭尸的可能性比之遇见山妖鬼怪的可能性还要更低,所以从主观上觉得是胖子的判断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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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没有信口开河,你说的这山魈夜叉之类的倒是的确也有可能,毕竟黑灯瞎火的我吓得够呛难保不会看走眼,但是如果是这类东西的话那和真的是殭尸又有多大的区别。我费了好大的劲才将那几具尸体埋了起来,并且我己经电告了老闆,他听了事情的经过后却是沉吟了良久不动声色,只是告诉我行动暂时取消,至于尸体他会立刻安派手下过来运走,让我原地待命不要轻举妄动。”胖子说完还让我看他手上磨出来的老茧,顺便将衣服也脱了让我看其背上的伤口。
我仔细观看,就见那伤口似是被什么锋利的锐器给豁开的,四道足有一厘米宽的血槽横亘在胖子背上,如同生拉硬扯出来的一般,看上去十分的触目惊心。
事情到了这步,我也没法再不相信胖子口中所言。于是我就问他:“胖子你跟我说实话,这次你们所盗的究竟是一座什么样的墓,还有,你们打算要从中取出一件什么样的东西。”
胖子听我这么一问,沉吟良久,似乎是下了很大的决心,这才郑重其事的对我说:“实不相瞒,我们这次来盗的是一位精通青乌之术能巧夺造化望气寻龙的风水先生的墓,有关此人的传说想必你也是并不陌生。”
“老张,关于咱榆中比较古老流传较广的传说你肯定多少也是听说过一些的。比如比较有趣的一个,说康熙皇帝从西兰大道直上,来到夏官营,有地方官员来接驾,走到连搭镇前,问前面是什么地方?下面人说是猪嘴岭,康熙爷听了不悦,再问再前面又是什么地方?答曰是桑园子,康熙爷听成了嗓咽子,心中更加不悦,于是忍着性子又问在此之后是什么地方?下面人说是兰州。康熙爷一听龙颜大怒,心说不对,糠进猪嘴经咽入肚就烂成稀粥了,古人忌讳犯地名,觉得这不是什么好兆头。他不愿走了,令停止前进撤回原处再寻他路,这时天色已晚不好赶路就安营扎寨住了下来,听说距离县不远的接驾嘴和歇驾嘴就是这么来的。”胖了侃侃而谈,忽然话锋一转反问我道:“这个人生前可了不得,传奇色彩太过浓郁,它就是被传的神乎其神的蒲阴阳。你听说过蒲家坟吗?”
“蒲阴阳?蒲家坟!”我闻言一愣,随即醒过神来,这可是传得有声有色的一位奇人。
兴隆山地处榆中县西南七公里处。有兴龙、栖云两山,两峰间为兴隆峡峡涧,有云龙卧桥横于峡谷,有直径数米的千年老树生于其中。在古代有在山上修行的道士说:“山有龙兴之状,此地必出真龙天子,位及权臣甚至至尊。真乃风水形势上乘,藏龙卧虎之地。”在兴龙山与栖云峰中间有座形似弥勒佛袒腹而坐的小山叫仙人峰,相传仙人峰是由神仙化成的。
相传,在明初洪武年间,榆中县蒲家庄蒲阴阳,是一位精于易卦通于阴阳的风水高人。蒲阴阳为了造福后人能使得大富在贵封官晋爵,他到方圆左右察访风水宝地,可谓是煞废苦心用心良苦。然而在表象的背后其人却是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实乃是用心不良暗怀鬼胎。
某日凌晨,他突然看见西面的兴隆峡谷紫气氤氲祥光隐现,一束云气徐徐从兴隆山谷腾空而起,云气浓重粗壮,变曲盘桓,仿佛是一条熠熠生辉的黑龙,似是这条巨龙将要冲天而起直上云霄。他目睹此况,掐指一算,不禁大惊失色,此地龙气沖天,必出帝王!
蒲阴阳心中明了自已也是风烛残年,再掐指细算才知道自己的大限已到时日无多,于是他当即进山,在兴隆山中盘亘数日,并在某处为自己选中一块风水宝地。他又在坐北朝南的仙人峰怀中埋下一枚铜钱,来检验儿子的真知灼见。
蒲阴阳回到家中,只说是在兴龙山中寻得一风水宝地,葬之大吉甚至能平步青云,并没有说能出帝王之事。他让自己也懂得风水的儿子到山中去找到这处墓地,结果儿子也选准了这块地方,将一枚绣花针穿根红线扎在地上,却不知这根针正好扎在了埋在地表浮土下的铜钱的孔眼之中。蒲阴阳见此情景后也是十分欣慰和高兴,看来儿子也是有些真才实学的嘛,这样自己做古后一切就都放心了。
蒲阴阳分金定穴寻得真龙之后十分高兴,吩咐儿子说:“儿呀,爹爹大限已到,没能给你留下什么财产让你荣华富贵衣食无忧。但这只是目前的情况,你要切记,我死后不能给我穿一针一线,在你能见到蛇打鼓、马摇铃、驴骑人这三件异事后,就把我埋在那里,而且是头朝下脚朝上的竖葬。在我死后一百天那天太阳升起的时候,太祖朱元璋必定在金柱前洗漱。那时候,你朝着东方连射三箭,必将取代朱元璋成就帝王大业,这就叫做取谪皇朝乘龙入云,蓄势积威下届称王。”
蒲阴阳的儿子半信半疑,不几天,蒲阴阳死后,儿子便按其遗嘱,不给死去的爹爹穿一针一线,但是如此这般的话又觉得面目无存太过难堪,而他的妻子为了遮羞,硬是给老人穿上了一件裤头。蒲阴阳的儿子便让村里人将灵柩抬到兴龙山里等待时机择机下葬,没料到老天连续下了七七四十九天淫雨,在这其间只好将棺椁放在的峡口临时搭建的灵棚中遮风避雨,留得他儿子和亲戚朋友跪丧。这人没法入土为安却也是没有任何异变,竟不曾腐烂发出异味,可谓是栩栩如生。这天天刚放晴,蒲阴阳的儿子和亲戚将棺材抬进兴隆峡谷时,他碰巧看见一条蛇用尾巴敲打着卧龙桥头的一面石鼓玩,他大为震惊;渐渐深入幽谷,一群商人赶马走来,脖颈里的铜铃铛响成一片,在山谷里迴荡无穷。其他众人并不知情,蒲阴阳的儿子却是心知肚明,所以他更加惊奇,想看看爹爹说的驴骑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走了半晌,突然峡谷乌云四起下起瓢泼大雨,一农夫的驴恰巧产下一小驴驹子,农夫怕小驴驹子被雨淋坏了,索性背在肩上下山,蒲阴阳的儿子一见大喜过望,连忙将老父亲葬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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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葬好蒲阴阳后,儿子便再没有回家,按照爹爹的遗嘱,开始昼夜不间断的为爹爹守坟。好不容易守到第九十九天。这天红日刚出东方,晴空万里无云,霞光万丈十分引人入胜,他的妻子送来早饭,心疼地说:“让我天天走几十里路送饭不要紧,就是天天担心你会不会被狼叼走,”又接着埋怨说:“现在只差一天了,就照爹说的,照日头射上一箭我们回家吧!”
蒲阴阳的儿子听了妻子的话,心想只差一日,也无大碍,便心急火燎张弓搭箭朝着东方连射去三支金翎箭,却不偏不倚正好射在南京紫禁城里金銮殿的金柱子上。据说刚起床的朱元璋走到宫柱背后,突然天崩地裂三声巨响,第三枝箭恰好射在金龙柱上,朱元璋大惊失色,急忙找来军师刘伯温,刘伯温掐指一算,连唿“不好”,西北要出帝王。
刘伯温手执朱元璋御赐上方宝剑,带着三千人马,日夜兼程到西北察访龙脉,每到一处,将有龙脉的地方挖开口子斩断脉气。最后刘伯温一直寻到兰州榆中兴隆山,见一派龙兴之象。他打眼一看就找到了兴龙起脉之处,于是就来到此处改形势断龙脉。他起初命人挖仙人峰左侧,可奇怪的是,白天挖的大坑在夜间又会长平,一连挖了十几天还是原来的模样,不见丝毫的成果。对此他也没了对策,也是一筹莫展,整日里愁眉不展。
赶巧了,有一天晚上收工后,有个老士兵由于疏乎将他的菸袋掉在了挖土的土地上,走到中途勐然想起来又返回去寻找。他清晰的听见挖开的壑口里,有个声音喊叫说:“快点长!快点长!”,他好奇心起,四下里仔细寻找声源的时候却是一无所获。老士兵把这件事告诉了督工的官兵,官兵也觉得奇怪,于是又禀报给了刘伯温,一语惊醒梦中人,刘伯温这时候恰似如梦社初醒,便下令轮班斩挖,昼夜不停。又挖了三天三夜,挖出个粗壮无比的芦草根,士兵们将其斩为两段,芦苇中不断涌出鲜血,一直流到兴隆山峡河边,离峡水边一指宽的地方有个牛蹄窝,血流到蹄窝中刚满就凝固住不流了。刘伯温得悉后上前一看,暗暗自喜:“真好,真好,若芦苇中的鲜血流到峡谷的河水里,便可藉助‘青龙’东山再起,日后必成祸患。”刘伯温也没闲着,四下里打探消着息,有位当地老人便讲了蒲阴阳儿子为父亲守坟的事儿,刘伯温听后更是大吃一惊:“就因为少守了一天的缘故,不然金銮殿中的皇帝陛下恐怕就真的龙命不保得驾崩了。刘伯温还听那老人唏嘘不已地说真是有违天理伤风败俗,那蒲阴阳不知犯了什么疯病,临终前竟然嘱咐儿女不要给他穿一针一线,你想这多么难为情和有悖伦理啊,于是儿媳妇不忍心,给穿了一条裤头。刘伯温听后是大吃一惊,如若没有给穿那件裤头,他定能乘龙飞腾,助儿子成事,给蒲家流下千古美名。
刘伯温后将龙的一条腿斩下,落在地上长成了一棵高大的松树,成了龙爪松。刘伯温斩断龙脉后,出现了这一道河谷,马衔山的水从分水岭被“榆七兰三”分成两股,有三分水从柴沟河流入了兰州汇入黄河,七分水分成两股从上庄、羊道沟和白家堡、红庄子、马坡、卧龙窝流下汇合在龙头峰一处,向峡外流向了榆中宛川河汇入桑园子峡的黄河内。
我一时思绪如飞,想起了地方上这些关于兴隆山的传说。这件事情被地方上的某些绞尽脑汁也想要增加政绩却尸位素餐资质平庸的官员给授意于一些不学无术的记者进行了深加工和杜撰,牵强附会胡编乱造的扯了很多,并且上了官网。
其实民间普遍流传的却是另外一个版本。
☆、第四章 化龙
这个版本相对来说更加可信和真实。
说这蒲阴阳果真是一位风水大家,他也是能巧夺天工造化洞晓天机,他在临终前让后人遵从他的遗愿将他埋葬,而这入土方法自古以来确实是闻所未闻,罕见至极。
他在兴龙山腹中选好了墓地,感到将死之时提前来到这里,只要自己一死,到时脱广了衣服,一丝不挂,然后必须立刻要将自己大头朝下埋进已经挖好的八尺土坑中,而八尺土坑中还要竖放一扇耕地时打碎土块的木磨扇,掩埋妥了之后,密不发丧,停足了一百天,等到一百天的时候对着东方连射三箭,做完这些之后再将自己给挖出来,该按照什么风俗收入殓埋葬,就按照什么规矩来做,正式入土下葬。
他的儿子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穴地八尺裸尸倒葬的古怪风俗,但介于父亲临终前郑重其事的让他赌咒发誓必须遵从,说其自有深意不得追问缘由,如此则个,出于孝道他只好答应下来。
待得父亲身死下葬的时候他又觉得把父亲脱光了倒埋在地穴里实在是太不妥当,这不是人子这道啊,太不孝顺了,哪能如此对待自己的亲爹?如此这般实在是有背伦理,将来这事要是万一传了出去,他永远抬不起头做人,于是想了个折衷的办法,就给他的臀部裹上了一层白帛。然后他守起孝来,但到第九十九天的时候却实在是记不清到得今天到底是九十九天还是一百天了,他想想就算是差上一天半天也不打紧,于是就按照父亲的嘱咐朝送着东方连射了三箭。当然这三箭的故事和前面的都是大同小异,说是差点射中了皇帝惊动了军师朱元璋,于是他便赶赴这里来斩龙断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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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似乎都是以讹传讹属于凭空杜撰而来,哪里有那么神奇玄乎的弓箭能一射数千里,而且还正好就射中了金銮殿上的皇帝。说这些大概只是要显示蒲阴阳的能耐和刘伯温的神通罢了。
而这还没完,蒲阴阳的儿子挖开老爹的坑穴,不敢有半分拖延,没用多大功夫土坑中就先露出了朝天的一双脚,再往下挖就出了怪事。不料裹尸的白帛都被撑成了一道道白丝,就像是数层白线密密裹扎的丝网,似乎是将蒲阴阳埋下去之后他突然活了过来,挣扎着想要撕扯开裹在身上的白帛,才变成了现在的这幅样子。
一旦黄土没了胸口,即使活人也早被憋闷的喘不上气了,又怎么会在土中挣扎欲出似曾活了过来?儿子见状,顿感心惊。待得细看之下就发现,不知在何时老爹身上连同身下的磨扇上都长满了类似龙鳞般的鳞片,似是要趁着那磨扇化成的真龙破土而出。但是阴差阳错地却被这一层白帛给束缚住了手脚,使得他不能挣脱,更上不了那变异了的木磨,似是活活憋死了一般。其子才觉父亲临终前安排下这些举措怕是另有隐情,若是真按父亲所言行事的话他怕是真能够活过来,当时顿觉后悔,于是又重新盛殓入葬了。真可谓是人算不如天算,到头来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当然又说是刘伯温做烧饼歌后掐指一算知道在西北地区的兴龙山地界有异人起事,于是日夜兼程的赶到了这里将龙脉给斩断,并且挖坟掘尸见到了此状,然后便焚尸灭迹挫骨扬灰。
这些传说大都比较演义,但是就真实性来说显然后者是比较靠谱的,我这人就喜欢这些神神叨叨的东西,以前听上了岁数的老人们讲过很多次的就是后面这个版本,只是不尽相同,但无非也只是一些细节上的差异,别的都大同小异。
“这位蒲阴阳的坟里有什么东西值得你们大费周章的来盗掘?”我想起关于这位蒲阴阳的种种传说似乎都证明了其神通非凡不比常人,不禁皱起了眉头,盯着胖子问道。
“那当然是有不得了的东西,不然我们老闆也不会看上这座墓。”胖子打个哈哈,“这事我稍后会详加说明的,只是要我你,老张,你说那蒲阴阳真的有那么厉害吗,他埋在墓中险些活转过来的事情到底是真是假,如果是真的,那你说这其中有哪些可能或者说是蹊跷之处。”
“你没听说过高人在民间的说辞嘛,出身草莽的英雄更是数不胜数,所以真有那深藏不露有着真才实学甚至是绝学的人漏于底层也说不定。正应了那句古话,伯乐常有而千里马不常有,有才华的人被埋没了的事情绝对不会少。”我想了想道:“至于说他在墓中差点就化龙活转过来的话,我觉得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哦,这里面有讲头吗?”胖子来了兴趣:“兄弟我孤陋寡闻了,给咱说叨说叨。”
“我猜测蒲阴阳可能是得到了白莲教或者是元教之类的某种邪教组织的某种邪术,产生了妄意非分之想,也就是野心。他想要夺天地造化之密,取人间至尊之位。因为有些神秘的教派组织其诡奇神秘之处相来都是极其的蛊惑人心,就连朝廷政全歷来都是谈虎色变讳莫如深。这些邪教组织向来都鼓吹信教者死后可成仙升佛,入极乐世界上美好天堂,他们的头目甚至都有撒豆成兵移山倒海的本领,更是什么明王、法王、圣王甚至是天王老子转世,总之就是了不得授天命的人,能和真龙天子并驾齐驱齐头并进的角色,无非还是争权夺利的宵小之辈罢了。当然不可否认其中或有真才实学莫大本领的人。在这些教派中歷来便有“化龙”之说,在一个人死后,如果脚上头下一丝不挂地埋在龙凝结的地方,某某天之后便可生出鳞爪腾云驾雾化龙飞升。”
我顿了顿后又道:“脑袋朝下是因为头部是五脏之首人之灵根,乃人体四维六合之源,以此邪法能借取地脉中的龙气,荫福子孙百代。可蒲阴阳大概没有积下那份德行,想要在死后逆天而行,终归是天心难猜天意难违,最后也没能化龙重生遨游九天。其术虽精妙,可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被他的儿子用白帛所缚挣脱不得,最终给憋死坑中,死得龌龊憋屈,难逃劫数。”
我告诉胖子,这些所谓“化龙”之术,毕竟虚妄荒诞,但据闻曾经有盗墓贼开棺的时候,确实见过尸体埋的古怪离奇,在地下生变,尸身上长出肉鳞或者是羽猫兽猫之类的东西,这并不奇怪。别人信也就罢了,你一介倒斗之辈向来是百无禁忌不敬鬼神,却是不应该偏信这种事情。
“在古时候,皇帝是世上最大的盗贼,即所谓大盗盗国,是不折不扣的‘霸盗’!帝王挖坟盗墓并不是什么秘闻,东吴大帝孙权、大周女皇武则天、大明皇帝朱由校、大清皇帝弘历等好多帝王天子,背后都曾贴上了盗墓贼的标籤。他们或明火执仗,或冠冕堂皇,或私泄积怨,或暗渡陈仓;或图财,或惩戒,或破风水,或偷墓材,或求秘药长生,是名副其实的盗墓巨寇。其实,倒斗这行当里还是有相当多的讲究的,而其中要属摸金校尉的讲究最多。倒斗是属于外八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自成休系,有完整手艺行规传承的行业,总计是七十有二,古董占先。例如戏子伶人的祖师是唐明皇,宰猪屠夫拜的是张翼德,缝纫制衣拜的是轩辕,木匠拜鲁班,盗贼拜东方朔,而倒斗的又分为四派,有发丘、摸金、搬山、卸岭这几支,“有所求而非求财”的搬山道人拜的是伍子胥,卸岭力士拜的是“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西楚霸王项羽,发丘中朗将有官方身份,携一枚“天官赐福百无禁忌”的发丘印,久不可考,实于摸金校尉同皆一脉。这七十二行又分为九流十三等,外八行中摸金为王,实际上这一字号早在西汉便已成形,后来三国时期的曹操以需要军饷扫平乱世,从而还百姓清平盛世为藉口,吸纳了不少倒斗高手,并设立了正规的摸金部队和严整的军事编制,至此就有了倒斗行当里名头响噹噹的摸金校尉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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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郑重其事的对我说:“古人云“名不正言不顺”,各行有了祖师字号才可以自成一体传承后世,摸金校尉的行规和种种手艺,及其易理五行之框架,都是极其的完善和严谨,有“寻龙诀”和“分金定穴”的风水秘术,遵循鸡鸣灯灭不摸金的行规,直到近代还有传承,不过现代似乎鲜有耳闻了。”接下来他神情古怪的看着我道:“老张,话又说回来,我们也是照猫画虎像模像样的按照摸金校尉传下的规矩来做事,有时也走的是卸岭力士的路子,所以不不曾偏信神鬼邪魔,不怕报应横祸。但是民间却有许多异术宝货,就像是这化龙就有点民间早些年养小鬼的行径。”
“这与养小鬼又有很在的区别,只是两者都是得需要一定的时日才能够成得气候。”我接过胖子的话茬:“养小鬼在旧社会是普天之下遍传,供养者众多。据说是将死婴或者死猫狗的尸体秘密供养在密室或山洞中,不能让任何人发现,只有自己只道这个秘密,这供祭之物一般都是捡拾死婴来祭拜供奉。然后烧香磕头念咒文,等到第一百天的时候由于符咒的力量使得死物有了异变和觉识,便活转了过来,这时供拜之人提前给其准备一把木头削的短剑,而自己则拿一口真正的铁剑,然后与其斗打斗将之杀死,它的功力和异术就被这人所有。这大概也是一种邪术,但以前都说这也是养小鬼的一种。而真正养小鬼也是这个路子,之不过待到百日的时候那物并不活过来,而是可能因为咒语的作用或者说是信仰的力量使其有了自我意识,能被供奉它的主人驱使调遣,通常是偷些物件祸害他人。据说养小鬼的人都不能惹,不然他放出小鬼给你使绊子的话那你就要一直倒大霉了。而这小鬼奉养不周的话同样会反噬其主,贻害无穷。而这其中要属胎死的小鬼最厉害,用这种死胎养出的小鬼最是气量狭小,心肠歹毒,害人更是兇狠异常,这里面传不来的故事那更是离奇诡异。”
我接着说道:“这也并非是无稽之谈,就比如说这养鬼的习俗在民间古来有之,而香港台湾地区也是极其盛行,这几年不是频频曝出某某明星养小鬼以求子嗣福运的事情嘛。而民间习者更是多如牛毛,就拿咱们甘肃省来说,在天水的秦安甘古地区几乎是每家每户都养鬼,一般多数人都是不愿和这些人打交道的,当然他们也有自己的圈子,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我想这小鬼还说不定真的就有,它除了其主人外别人是肉眼看不见的,而养它的人也未必就能看得见,据说其显形的话都一般是猫狗之类的,我估计只不过是附着在了猫的身上,而它真正的形体很可能是处于量子叠加的状态,说它有时很可能就在身边左右在一花一草中,说它无时它也可能处于绝对的静止状态,见者自然能见,不见者也见不到,在死与活有与无之间又叠加静止,就像薛丁格的猫的那个理论一样。总之,民间养小鬼的人都是想发邪财走捷径,相信天上掉馅饼能不劳而获,实乃害人害己甚至可以说是罪大恶极,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底层民众的愚昧和贫穷,和一些人想要不劳而获的蠢鱼。”
说到这里我似乎灵光一闪有了些新的想法,于是就对胖子说:“我倒是想起来,那个蒲阴阳除了有过人的观山指迷之术外,另外如果不是有化龙的异术这种可能,倒是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只是这也太匪夷所思了。”
☆、第五章 尸丹
“什么可能?”胖子眼睛一亮。
“那就是这蒲阴阳懂得风水会做法事,很可能也是一个养小鬼的人,而且这种人所养的小鬼极有可能是非常了不得的东西,所以想埋入地下化龙的也有可能是附在他身上的邪祟之物。不过冥冥之中自有天意,百日不到就被人从土中掘了出来,生灵万物和风水穴脉都一样,都必是有始有终,一旦存在的年头太久了,违背了有生必有灭的自然规律,就必然会有劫数相逼,而且逆天背道而行必遭天谴,看来不论是那薄阴阳还是其所豢养的小鬼,都是气数已尽,躲都躲不开了。”
“你说的这也有可能,但是却也只是推测罢了,但是也是八九不离十了。”胖子听我说罢后也是豁然开朗的样子,他胸有成竹的道:“其实还有另外一种可能。”
“什么可能?该不是你又奇思妙想天马行空出了什么可能吧。”我见他一幅高深莫测的表情很欠扁,揶揄他道。
胖子却不以为意,而是郑色道:“老张,都是自家兄弟我也就不隐瞒了,蒲阴阳化龙险些活过来或许是真的,但是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此人生前有奇遇,竟是炼得真丹在腹,他身死之后,那颗内丹仍在丹田之内。内丹术是道家重要的一种修炼方法,是指以‘人身一小天地’的‘天人合一、天人相应’的思想理论,进行性命身心的修炼,以人的身体为鼎炉,修炼‘精、气、神’等而在体内结丹,达成强身健体、提高人体的生命功能、甚至‘长生、飞升、成仙’的目的。葛洪葛仙翁的《抱扑子内篇》中就专门有记载金丹的方术道法,多为烧炼焙制的外丹。古时丹道盛行,不仅烧炼丹药,更有鍊气之士,专修内丹,以求达到‘长视久生’的境界。但人之寿命有限,若不是吃过什么万年成形的首乌、灵芝和人参这类的大补神药,或得异术奇法能导气凝神鍊气成丹,绝难有人能轻易聚气成丹炼成真丹在体。元代陈致虚《金丹大要》卷四曰:‘是皆不外神气精三物,是以三物相感,顺则成人,逆则成丹。何为顺?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故虚化神,神化气,气化精,精化形,形乃成人。何谓逆?万物含三,三归二,二归一,知此道者怡神守形,养形炼精,积精化气,鍊气合神,炼神还虚,金丹乃成。’书中还说:‘求于册者,当以《阴符》、《道德》为祖,《金碧》、《参同》次之。’由此可见鍊气结丹并不是不可能,但却也是十分辛苦万分坚难。自古以来各大武术门派也有站桩聚气修炼内功的传统,俗话说的‘练拳不练功到老一场空’就是这个道理。虽然修行极其坚难,但难免不缺大勇气、大毅力者,古龙先生说做任何事若想出人头地的话就只有专心苦练,这样的人在古代绝对不会少。即便丹主求仙修道长生不成,其死后体内的内丹在特定的环境或者时间段里仍然凝聚不化经久不腐,甚至运转如生纳精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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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别三日如隔三条秋裤,小胖我可真要对你刮目相看了,知道的挺多的嘛。古墓中有关墓主炼有真丹的还真没听说过,但是有别的东西或者发生尸变那倒是不足为奇,据《明史?汪乔年传》记载,时任陕西总督的汪乔年接到崇祯皇帝的密旨挖闯王李自成的祖坟以泄龙气断绝龙脉,挖开后显现异象,只见里面生有几石的蝼蚁,磷火闪烁。噼开棺材后,发现里面的尸骨呈青铜色,身上长满了六七寸长的白毛,还突然坐立起来似要扑人。良久后又倒在原地,尸体脑骨后有一个凹洞,也就是俗称的“反骨”,有铜钱那么大,一条赤蛇盘踞在里面,长有三四寸。这蛇有角会飞,当即飞起了一丈多高,张着嘴吞吸六七次日光,降下后重新伏下,一时作为奇谈。在古墓中出现蛇蚁,其实是正常现象。棺穴中出现的蛇,民间一般叫它“地龙”,是一件很吉利的事情,主子孙当官发财。凡出“地龙”的坟不宜改葬,宋道静和尚传下的《入地眼》密书称,“开冢见龟蛇生气物,则不可改”,迷信说,改葬就破坏了风水,家道必败,人丁不旺。还有墓中有别的死人和异物的事情,则是诡异莫测很难揣测。言归正传,你是说这很有可能是他体内的内丹运转导致他的尸体发生了异变,就好像要活过来一般?”我问胖子道。
“正是这个道理,那墓地藏风纳水风水极佳,而蒲阴阳也是习得异术深藏不露。他丹田中的内丹在他下葬后依然聚而不散运转如常,等到其儿子掘开墓后遇到人的生气,与活人之间好比是磁石两极阴阳相引,内丹借着尸体见了生气就吸,这种动静不是很大,产生了类似死人活转将要破土待出的假像。”胖子的分析似乎很有道理。
“倒是也有这种可能。”我略加思付后表示贊同他的这种说法,只是觉得这种可能性似乎很小,对此胖子揭开了迷底。
“实不相瞒,我们这次到得这里盗取的这座墓中尸主的体内,据说就是有这么一颗真丹,这是北京的这位老闆经过多方打探花费重金从一位到潘家园交易的毛贼匪盗口中打听到的消息,应该十分可靠。那位老闆的女儿在倒了一个大斗后中了墓主设下的尸降,中其邪术,现在神志不清胡言乱语,据有经验的高人指点说是“三分气在千般用一旦无常万事休”,尸降耗散人体生气,消其阳气。只有古墓里的“内家肉丹”可救,但内丹为修行鍊气之人,借天地灵气日月精华,吐纳形炼而成的金丹,自古以来世上多有求仙问药修身炼道的,多有初识感知运气于体的,但能得其法悟大道炼出内丹之人,实属凤毛麟角少之又少,绝不是等闲便能寻到的。但那中了歹术的女子身体虽没有腐烂散发尸臭,但身上的活气散的很快,将白蜡烛点燃了在她的身上一燎,皮肤里立刻渗出几滴白花花的尸油,若再找不到救命的尸丹就恐怕会惨遭横死。”胖子说道。
我对炼制丹药服食真丹以至于体内结丹的事略有所知,《玄怪录》中记载,尚书杜巫在年轻没做官的时候,曾经在长白山遇到一个道士,给他一丸丹药,让他吃下去。从此杜巫不想吃饭,脸色和悦,身体轻灵矫健没有疾病。后来他担任商州刺史,自己认为既然登上太守官位,品级已高,不吃饭,怕大家惊怪,于是想要把丹药除去,遇到客人时,总是询问除丹之法。一年多以后,有个道士来到了,很年轻,杜巫向他询问除丹之法。那个道士教给他一方法,让他吃猪肉喝猪血,杜巫听从他的指教立即吃起猪肉喝起猪血来。道士命他按摩腹部,不一会儿,杜巫吐出很多痰涎,当中有一块东西像栗子似的。道士把那个东西拿去,那个东西很坚固,道士把它剖开,好象没干的新胶一样,丹药就在其中。道士把丹药拿出来洗净,放在手中,丹药的颜色绿而发光。杜巫说:“拿来吧,我自己收着它,等晚年时服用。”道士不给他,说:“长白山我的师父说:‘杜巫后悔吃了我的丹药,现在愿意把它取出来。你可以去指点他,把药收回来。’今天我是奉师父的命令,你想要除去那个神物,现在已经去掉了,却又打算留到晚年,即使你收得此药,也不能用了,自应打消这个念头。”于是把丹药吞下去就走了。后来五十多年,杜巫卖尽家产烧炼丹药,终究没有炼成。
我对胖子将杜巫的事说了,又说:“《宣室志》中有这么一个故事倒是和你说的这蒲阴阳之事有点相似,说赵州昭庆县民有个叫骆玄素的人,担当小吏时得罪了县令,就逃遁而去。县令发怒,派人分头捕获很紧急,骆玄素就藏身于山谷之中。有一天,他忽然遇到一个老翁,穿着粗麻衣服,资质一般,样子丑陋,拄着拐杖站在高高的松树下。他把玄素叫过来问他说:‘你怎么能到这里来呢?’玄素回答说:‘我得罪了县令,逃遁到这里,希望老人家容留我。’老头就把玄素领进深山,大约走了十多里,到了一个岩洞,看到两座茅屋东西相对,前面池水,珍奇的花木排列在左右。有一个侍童,年龄很小,把头髮束成髻,穿着麻布短衣,白色的衣服束着腰带,穿着兽皮制做的鞋,住在西边的房屋。那东边的房屋有炼药的炉灶,老头就让玄素在那里守火。老头自称东真君,让玄素称唿他东真。东真把十几粒药拿出来给玄素,让玄素把它服下,又说:‘这药可以治疗飢饿。’从此玄素不吃一粒粮食。将近一年多,老头又传授给玄素符术和唿气之法,玄素完全掌握了其中奥妙。有一天,老头又对玄素说:‘你可以回去了。’然后就把玄素送到县南几十里的地方,握手告别。从此玄素就在乡里之中行符术。曾经有一个孕妇,过了产期而没有生下孩子,玄素把一道符给他,让他吞服下去,当天夜里就生了,在孩子手中找到了产妇吞下的那道符。其他神效的事情,不能详细记述。后来玄素犯了法,却也并未能未卜先知逃过一劫,刺史用杖把他打死,共计数月,他的尸体还像活着时一样,一点也没有朽败的样子,而究其原因是因为服食灵药、唿气吞吐、伐毛洗髓和丹田蕴丹造成的。于是乡里的人替他收尸,把他埋葬了,当时是宝历元年夏天。当然,有太多的古人追求长生之法和成仙之术,十分迷信和痴迷于此道,对方术修行和求药炼丹就连那高高在上的皇帝都不能避免,因此古籍中多有夸张和妄语,不足以尽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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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那叫玄素的人也是在体内结出了真丹啊。”胖子闻听此言不由眼前一亮。
但他又转喜为忧,神情明显有些悲愤:“多漂亮贤惠温柔可爱的一个女孩子啊,关键的关键重点的重点是她长得实在是好看啊。赛西施羞貂蝉那都不为过,那可真是巾帼不让鬚眉,娇美不妄造物,好可惜就变成一具行尸走肉。北京的杨老闆心疼万分,不惜血本都要找到一颗古尸体内的内丹来救命。‘降、蛊、痋’三术,并称南洋三在邪术,痋术是用各种匪夷所思的法门制成的奇毒;蛊术的原理则离不开一个“惑”字,是通过养毒虫放蛊,来使人迷失心智的邪法;而降头术,则是以符咒、尸体、鬼魂作为媒介害人的妖术,其中衍生出来的尸降、鬼降,能像传染病一样迅速导致在量人畜死亡,比瘟疫更甚,最是难以捉摸。而一般的邪术还有相应的应对之法,但是有的特别厉害的降术就非要用到尸来解救了。尸丹属于内丹,是生物体内结出的结石,或者说的玄妙一点那就是长期鍊气意守所凝聚出来的真丹,反正都差不多,在尸体体内不化甚至依然生长的异物。这种人死后体内结石仍旧不腐不朽的情况太少见了,内丹都是借天地灵气和日月精华吐纳引气而生,虽形状和长年吃素的和尚圆寂后体内烧出的舍利子差不多,但却完全是两个性质。古尸体中活生生的内丹实在是太罕见了,这种罕见罕逢之物要到哪里才能找到,无异于大海捞针博彩盼奖,实在是生死茫茫回力无天,大道条条难通彼岸。但也是这女子命不该绝,就在杨老闆广施神通四处打听消息的时候,有眼线在北京的潘家园遇到一个出身在咱们这地方去到首都出货的土爬子,然后加以笼络和疏通得到了一些线索。据他说其祖上曾经在明朝干过观山太保,甚至为某朝天子王爷建过陵观过山,其实也是唬人的,倒是倒过斗掘过墓保准是真的。他说他的祖上曾经留下的笔记里面有所记载,说是其时本地有一位能掐会算知古晓今非常了不得的蒲阴阳,此人寻山访水问道求幽曾游歷大江南北,机缘巧合逢遇异人,传得吐纳修真之法,导引唿吸之术,他兴喜若狂勤修不辍,以望长视久生御风腾云。蒲阴阳专心苦练勤学不馁,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竟然在体内结出了一颗拇指大小的真丹。据这个土爬子的祖上在笔记里的记载,其曾在凌晨时分盗墓回家的途中无意间偷瞧得那蒲阴阳在打谷场上吐出了一颗滴熘熘红彤彤光华四射晶莹剔透的红丸,定是冥想苦悟导息聚气炼出了内家真丹无疑。杨老闆得此消息后喜不自禁,然后设宴款待此人,酒过三巡之採过五味之后那人吐露真言,更加出人意料的是想不到他祖上留下的笔记还依然保存在其手中,可想而知那杨老闆是欣喜若狂,于是他花重金将这本稍显残缺的笔记购置下来,开始仔细研究反覆推敲。意想不到的是,从中得到了许多有用的信息和秘辛,察得蛛丝马迹瞧得端睨管豹,认定蒲阴阳其人恐怕当真是习得异术炼出真丹,这才有了我们这次的兴隆山之行。”
听胖子这么一说我也是感慨良多,想不到一个小小的蒲阴阳竟然有着如此的奇遇和能耐,而这位杨老闆更可谓是救女心切,正应了那句病急投医的古话,也不知道那笔记里记载的事情是真是假就风尘僕僕地派人赶来了,能取得尸丹就好,若没有的话那岂不是耽误了大事,枉送一个女子的性命。然而谁能想到却是出师不利旁生枝节,还没进到墓中就遭遇不测,被一不知何物但听胖子说很有可能是尸妖或飞僵的东西给害了性命,以至死不冥目。
到了此时,其时我的心里也是痒簌簌急噌噌的,百爪挠心蠢蠢欲动,内心在做激烈的斗争,一方面被伦理道德所占据,一方面又觉得若真有此妖物的话我必定将其碎尸万段以防其为非作歹荼害生灵。当然这都不是重点,主要还是有一个正待尸丹救命还魂的妙龄少女生死悠关危在旦夕迫在眉睫千钧一髮,见死不救岂是我张某人的作风?英雄救美更是我所理想的画面,因此能够使得胖子口中美若天仙的美人芳心暗许一见钟情的话恰好不是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光棍之苦?当然这未免就有些扯了,要能决断,敢于冒险。退而求其次,一箭最好能双鵰,挽弓不射空箭,若是抓住机遇能够结识那位大老闆的话,也能为我以后的人生推波助澜扬风使砣,说不得我能就此平步青云豪气干云。如果那墓中没有的话倒也罢,若真有那我就是凭了性命名节不要,也要从那不知是否已经化成白骨尸骨无存或者是僵而不化依然如生的墓主那里将那内丹给取将出来。
想到这里我就问胖子:“那蒲阴阳已经死了几百年了,估计尸体都已经化成了尘土,哪里还会有什么真丹存在?还有,如果真如人们传说的那样百日后他的儿子又重新将其厚殓倒也罢,但倘若像有些谣传所说被刘基给挫骨扬灰了那哪里还有其墓?”
胖子听了不以为然:“这种可能性很小,想那蒲阴阳也算得上是一介奇人,埋身之地必然是那真龙奇脉,这种龙脉能养尸驻身,福萌子孙。想必其又有方术能保尸身不腐,百年不化。至于那传说总归多是妄言,所谓的异想天开罢了,你想,刘伯温就算到得这里斩龙绝脉断形去势,但那么了不起的一个大人物除非闲的蛋疼才跑到那蒲阴阳的墓前掘坟挖尸,然后将其碎尸万段挫骨扬灰。而且那蒲阴阳的墓已经被我们找到了,甚那晚害了那几人性命的飞僵就出自其中,或许……他就是尸变了的蒲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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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也对,至于说那妖尸是蒲阴阳,这倒是真有可能。想那兴龙山的形势被刘基所断,就算没有其事,也随着时间流逝地理环境的改变和外来因素以及人力的破坏而将绝好的风水形势变移的险恶凶诡,因此出了异变凶煞,这种可能性很大。”我点了点头道。
“老张,先前我说过找你就是为了那飞僵来的,我们给它来个一锅端岂不善哉?并且我知道你把你祖上传下来的手艺都学全了,这次我真的希望你能和我一起盗了这蒲阴阳的斗,那杨老闆赏下的重金我们平分了,到时候若是那斗里有什么值钱的宝货都归你好了,这就当是胖爷我给你的见面礼。”胖子的神情很认真:“买兄弟一个面子,就当是帮我一个大忙,现在,我郑重地邀请你入伙。”
“哪里学全乎了?俗话说三年寻龙十年点穴,风水这块儿想要学精通齐全那可真是得费老鼻子劲了。我若真学全学精的话我也敢拿个罗盘穿件长衫留个鬍子端个架子,然后再改个虚头巴脑古意盎然的诨名装大师去了,成天和一帮非富即贵的政要名流去打交道卖弄去了。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哄死没心没肺的,小胖你丫嘴上抹蜜害死人不偿命的角儿,我看这不靠谱吧。”我面色凝重内心淫动,却不动声色故做矜持,开个唬人的玩笑,只是想要拿个架子找个台子扶个梯子搬个椅子,顺带着照个镜子。
“不靠谱?老张你丫还有谱吗?”胖子一时有些转不过来弯,只当我是迂腐陈腐不得不服。
“不是不靠谱,而是非常不靠谱。我心里怎么会没谱呢,义勇军进行曲和士耳其进行曲的谱子在我心中埋根发芽结出果实永不凋谢。”我察颜观色幸灾乐祸。
“进行个屁!老张啊,我本以为你是颓废,没想到原来你是报废。有道是不在沉默中暴发,就有沉默中变态,我看你距离变态也不远了。”胖子粗中有细,看我神情不对,深谙当了婊子又想立牌坊的道理,自然看得出来我是故意和他逗笑,是想留点颜面装作矜持,他也不着急,反到是顺竿而上抬举捧升,作痛惜婉嘆状:“这么有天赋有灵性有才华的人不去倒斗真是暴敛天物可惜了,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胖子摇头晃脑嘆息连连,随即郑重无比的对我说:“事情迫在眉睫,甚至可以说是十万火急,老张,和我一起并肩战斗吧,咱来一把匹夫的逆袭。”
我看胖子的表情怕真是动了真格的了,也不再寡噪说笑,更不顾忌什么面子和节操了,而是热血上涌能难以平静,心绪起伏不能自已。便煞有介事真心诚意的说道:“小胖,我的这铺子其实也没有什么搞头,就这小县城哪里来的那么多的古玩让人淘换,我也就混个温饱,根本到不了发家致富的水准,就连那欢欢喜喜奔小康都还差了一大截呢。就琢磨为什么当初非要开个古玩店呢,若不是听了三叔的话我哪怕开个替人算命看风水忽悠人装鬼神的铺子也好呀,或者干脆摆个地摊收个铜钱旧币像章玉石之类的小玩意儿算了。有时候自己还真动过打算去养猪的心思,培育一批新品种或者是打造绿色无污染原生态的大肥猪,让一部分老百姓能够吃上放心肉。理想很多,资金很少,希望很大,失望更大,混到如今都二十有八了,却还是光棍一个。如你所言,现在的女的都势力拜金着呢,你没有正规职业和稳定收入人家都不鸟你,不带你玩。再次之,人家也要你得有一套一百多平的房子,标配是还须得有一辆家用小轿车,别说什么奥迪奔驰了,就是一辆奇瑞qq也行啊,但像咱这样的要文凭没文凭要工作没工作要房子没房子要票子没票子的屌丝只在网上挂qq意淫的货又哪里能够轻易的逆袭啊。”
胖子看我心动了,并不是虚以委蛇,而是有感而发,说的是肺腑之言,他似乎也是深有同感同仇敌忾,就接着说:“古时候日子过不下去了还可以劫富济贫分脏聚义,再不济者也可捨弃男人的尊严自断命根卖身求荣,再看看咱生活的这个信息不共享笑贫不笑娼的社会是啥样子。从古到今,若说起强盗贼寇,在世人眼中歷来个个都是该遭千刀万剐的歹人,乃是极败坏臭屁的恶名,可细论起来,朝臣天子、士农工商和贩夫走卒,在那三百六十行里,从上到下,哪一处没有天良丧尽、用瞒天手段行奸使诈的贼子恶人?大盗窃国,中盗窃义,小盗窃侯,成王败寇,只有最末等的才窃金银。孰不闻‘道不盗非常盗,盗亦有道盗不离道’之言,真正在那社会中结社取利做分赃聚义勾当的,也向来不乏英雄豪杰大义凛然铁骨铮铮之辈,惯做出一些常人难以思量的事业,并非是旁门左道贼子乱道可比。就这些侠义之道和人间僻道,比起现如今的社会上的一些丑恶现像,那可真是小巫见大巫了,好了不止一星半点。还有,要说到那些势力眼大阔佬和拜金女胖爷我就气不打一处来,他们其中有些败类以为自己能耐的不得了瞧不起一些含酸落迫人,无恶不作肆意妄为胡作非为无所不为,还颐指气使猖狂自大,目中无人耳中无声心中无德身中无情,用那文词儿说就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还欲比天高想比海深,也不看看自己的德行和修养,真是为非作歹混淆是非扰乱清平败坏纲常……说出来妥妥地都是泪啊,那叫眼泪与鼻涕横飞,愤怒与痛恨齐进,真是令人不齿叫人痛心,想要疾首难以及手。更别说得白富美青睐,遇美少女垂涎,叫那美熟妇跪舔了……还是社会主义好啊,砖块水泥等着你搬,高楼大厦等着你建,高速公路等着你修,高速铁路等着你建,包公头盼着你来,大老闆不嫌你丑,他们只恨天短怨你慢嫌钱少气你吃得多拿得多,就算这样也不打紧。大好河山还在等待你去耕作,碧海青天也在唿唤你去渔捕,青青牧草还在期盼你的游牧,没有封山禁牧也没有封海禁渔,你那厚实的胸膛和憨厚的笑容还有用武之地,遍布老茧的大手和弯曲佝偻的长腿奕有施展之处,饱满的额头还能承载汗水瘦干的嵴樑也会挑起重担。广大劳动人民出苦力,换得温饱奔小康,广阔天地炼红心,翻身农奴把歌唱……没像印度缅甸那样悽惨和落后,使得咱们可以砖头垒泰山,平地起高楼,高原修巨龙,深海潜巨蛟,天外也能飞飞机,埋头苦干三十年喜马拉雅也能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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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胖,没成想几年不见你是越来越能扯越来越能掰了,天马行空很有神通呀。也是,现在潜规则横行黑幕如布,去医院看个病都要找熟人才能放心,送礼办事那更是常态,就说民工在包工头手底下干活,不想干了要走人的时候,那包工头往日里和气客套的嘴脸就不见了,反而是板着脸横着眉埋怨其平日里活干的不好人不利落,究其目的无非就是想要耍赖讹诈剋扣对方一些钱财罢了,对此我可是深有体会啊。”我不无感慨地说道。
“那时候政府口中声声所说的正义和和谐跑到哪里去了?你看人家有钱人,那都是吃着火锅唱着歌,玩着女人撒着泼;而我们呢,装着孙子当着托,低着身子蹬着车,弯着身子像个驼,蹲下身子更是像秤砣了。如果不剑走偏锋逆袭成功的话那想要出人头地就真成了小尼姑看嫁妆——今生无缘了。怎么,老张,你也有过给包工头打工的经歷?”胖子似乎对我所说很有期待深有同感。
“唉,不说了,说出来都是血与泪啊,这都是社会上普遍存在的现象,咱也没辙。我也想通了,想要娶媳妇就得要有钱,得要有钱就得有门路和本事,如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干正经营意未免就能够混得温饱奔得小康,现在不公平欺负人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而以后的贫富差距必将会更大,阶级化更明显。虽然倒斗这个行当不是怎么光彩和光明,但是说不得哪天就盗掘了某个地主王侯的大墓,大墓一开,里面金银宝货无数,笑看黄金遍野,指点白银,粪土万户侯,咱就发达了。到时候就不必拿着辛苦攒下的微薄之钱再跑到洗浴中心去找乐子去了,想想当年咱醉倒在洗浴中心门口时的窘态也他妈忒丢人了,现在回忆起来都是面红过耳。也不必像当年那样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地彻夜不眠,飞速的对着岛国的爱情动作片撸管子了。太伤身体。而且打怪升级和驱魔降妖多好玩啊,怎么能少了张爷我?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的道理咱可是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就懂了的,更何况咱兄弟情深豪气干云义薄云天……想要开着宝马泡马子就得想着法子攒票子,胖子,这一票买卖咱干了!”我深知上贼船易下贼船难的道理,但是还是因为生活不如意的内因和猎奇刺激的外果,以及和好友出生如死闯荡江湖的野望给妥协了。
我性格上的缺点就是太冲动和情绪化,做事不太考虑后果和不大计较得失,起先认为盗墓这种外八行的事情做不得,但是听胖子这么一通半真半假天上地下的一阵说道,我就开始心痒痒了,开的古玩店生意惨澹入不敷出,我时常都有一种混吃等死的感觉,觉得根本就没有什么搞头。穷则思变,变则能通,通则能行,我心里觉得盗墓这条路可行,虽然不见得能够出人头地大富大贵,但我想绝对比守着这么一个没什么生意的古董铺子要强的多。而且马无夜草不肥,人无外财不富,我娶媳妇抱老婆的钱都还没着落呢,再不努力可就真成孤家寡人了。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有它的两面性,好事可以变坏事,坏事也可以变好事,这就是辩证法,俗话说的“双刃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千里做官为吃喝,无利不起早睡晚,这都是很浅显的道理,没钱了想变有钱,钱多了还想再多,且有鸟为食亡人为财死的至理,富贵险中求,天道喜酬勤,世上的事大多如此。
再者,那些帝王将相、土豪地主的墓中有无数财宝和金银钱财,但是能说这些奇珍异宝金银玉瓷之类的好东西就一定属于墓主人吗?天下乌鸦都很黑,哪个黑狗不吃屎,干净的没几个,还不都是从老百姓身上搜刮剥削来的,取之于民,理应用之于民,怎么能让它们永远陪着那些枯骨腐尸烂鬼恶灵沉睡在地下。要做就做大的,那些普通的民间老百姓的坟墓里面多数也没有啥值钱的东西,所以并没有盗掘的价值,而且取老百姓的东西损阴德败阳寿。当然蒲阴阳的坟就不一样了,虽然他也是普通百姓,但是其人怀有异术,曾修得真丹在体,眼下正有人急需内丹续命,而其正好符合目前的局部形势,有为人民作贡献的潜力,实在是瞌睡了就有人送枕头,口渴了就有人给灌饮料。盗墓取丹顺手牵个羊拾个鸡乃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而且其死后还不安生企图谋反叛乱变成了殭尸出来害人,于情于理于公于私都得将其给端了。
还真就有为民除害替天行道的架势和趁势。
我曾听我祖父说过关于摸金校尉的事情,他们有着一套自己的规矩,和一般的盗墓贼那是有着天壤之别。盗墓贼都是胡挖乱拿,事做得绝没有章法,管你什么忠臣良将土豪地主,什么平民百姓还是贪官污吏,有谁是谁,逮谁掏谁,没半点规矩可言,就算有也是有些土夫子自己琢磨出来的,贻笑大方,拾人牙慧。
说摸金校尉们干活,凡是掘开大墓,在墓室地宫东南角方位都要点上一根蜡烛,然后才开棺摸金。死者最值钱的东西,往往都在身上藏着,一些身份显贵的巨豪和达官贵人,都是口中含珠,身覆金玉,胸前还有护心镜,手中抓有玉如意,甚至连后庭里都塞着宝石。这时候动手摸金,不能损坏死者遗骸,轻手轻脚地从头顶摸至脚底,最后必给死都留下一两件东西,不能拿空做绝,这就叫留有余地。在此期间,如果东南角的蜡烛熄灭了,就必须把拿到手的财物原样放回,然后按原路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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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蜡烛一方面是祖师爷留下的规矩,因为传说有些墓里是有鬼魂的,因为有怨气不肯投胎伺机而动,或者是捨不得生前的荣华富贵,死后还天天盯着自己的财宝,财迷鬼窍不入轮迴。一方面则是为了检验墓中的空气,如果氧气含量稀少空气不流通的话那蜡烛自然也就灭了,这样也可以提醒取宝的人及时撤退,以防缺氧窒息而亡。再说在旧社会也没有什么强光电灯,用来照明的无非就是火把蜡烛,在距离棺椁一定的距离光亮照不到的地方点上一支火烛有个光源也能起到镇定人心的作用。
而我去倒斗的话自然就要照着一定的规矩来行事,不可胡作非为妄自尊大。当然随机应变和懂得迂迴是很重要的,不能迂腐于陈规旧矩,不钻死胡同。
胖子闻听此言自然也是欣喜万分,他道:“老张,就等你这句话了。事不宜迟,你准备准备,我置办一些家当咱们明晚就行动,越快越好,一定要赶在杨老闆的人到来之前进到得墓中取得东西,那样的话头就一定是咱的。”
最后我和胖子决定,今天好好休息休息,明天晚上就进斗,干他娘的,什么受不受良心的谴责和道德的约束,咱们就当良心让狗吃了,被雷击了。不对,吃了一半还留一半,焦了一块还有半块,嗯……也不对。现在是贫富差距化越来越大,富人过的日子穷人一辈子都没有过上那么一天,在天朝百分之一的人拥有百分之九十的财富,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知识可以改变命运,读书可以走出深山,毫无疑问的是穷人的孩子若想要改变贫穷的现状就只有上学这一条道路,但是现实是很多穷人由于家庭经济基础差条件达不到,所以后人们也不能享受好的教育和资源,继续了父辈的命运,继续着他们的贫穷,世袭罔替好坏阋墙。而不久的将来不知道社会又要发展成什么样子,有心人必然是心知肚明的。在一些人口中的最好的时代里,我们要做一些不平凡的事,不能够就这样埋没在了茫茫人海里。
不妨换个角度看问题,现在全国上下经济形势大好gdp飞速勐增,完全一派欣欣向荣飞黄腾达的巍峨壮观景像,是和谐、自由、平等的民主共产主义社会,也不兴前些年的“一些人先富起来带动另一些人富起来”的虚假口号,而注重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不是讲究“中国梦”吗?并且还提倡肋人为乐大公无私的精神,而且还要学习那几十年前的雷锋好榜样,说白了不就是要有奉献精神和献身的觉悟吗?我们要努力奋斗实现自己中国梦的同时,也该轮到那些剥削压迫劳动人民的王公贵族、地主土豪们奉献奉献,为我们实现理想和梦想的道路添砖加瓦了。不过这些死鬼烂鬼吝啬鬼的觉悟很低,只知道死了还要把大把的金银财宝带进墓里面享受,铺趁棺材底子挤占棺材面积,就别指望他们自己爬出来主动搞奉献了。这种事情当然不能免为其难让一具枯骨干尸有这么高的觉悟和思想,更别说爬出来献爱心了,这违背了科学原则和唯物主义理论了嘛。因此这种事我们就代劳了,打他们这些封建独裁统治阶级的秋风,收拾金瓯一片,分田分地真忙,修整河山也累。
“俗话说的好啊,捨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不见兔子不撒鹰,不见官人不撒娇,还有那捨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捨不得身子勾不住郎,这个行当我感觉还是大有可为有待开发的嘛。”我做挥斥方遒指点江山状做总结性发言,显得英姿勃发锐气强盛。
“老张你这是生过小孩的熟妇带保险套——环环相扣啊,说得非常好,咱兄弟在一起大施拳脚大展鸿图,一定马到成功无往利。”他一脸肥肉乱颤,心花怒放英姿飒爽。
战略方向确定了,具体的战术目标以及怎么实施还得再仔细商量。胖子说电灯工兵铲这些他们都带着,现在被他藏在了那蒲阴阳坟的附近,当务之急是要我想办法弄到一把枪,看来这墓里非同凡响,有凶神恶煞,必须得有趁手的傢伙才行。估计别的也没有,国家对枪枝管理向来是十分严格,能弄到一把老土炮,也就是当地农民自制的用来打猎的土枪就谢天谢地了。
我拍着胸脯保证小菜一碟,看我的就行。当日无话,我铺子也不开了,打了辆车跑到以前老家所在的山里面找亲戚乡邻借死乞白赖地借了一桿土枪,然后又和胖子买了些食物和水之类的生活用品,还有口罩、蜡烛、绳索、水壶和迷彩服,这样一天时间匆匆就过去了。
竖日,总方针总策略都确定好了,一切都准备妥当,我和胖了背着大包小包旅行包,扮作游人神不知鬼不觉地上了兴龙山后山,观察了胖子说的墓地以及那已经被掩埋的盗洞,我们都是狗熊摸眼睛——抓瞎,不明究里一筹莫展也不管它神鬼莫测邪气梭梭,只等天黑后动手见机行事。就在打屁聊天的空档,胖子有意无意地问我:“老张,我听人说起过,你的祖父年轻的时候也倒过斗,并且也有奇遇,你给咱说道说道。”
“哪有什么好说的,就是和咱一样为了生计掏过几座坟罢了。”我只想养精蓄锐到时进得墓中后大展身手,所以就没心思细说祖父的盗墓往事。
“我听说你祖父当年可以遇上妖了,闲着也是闲着,你给咱讲讲。”胖子死缠烂打。
“妖?”我蹙眉,思绪一时变得有些恍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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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夜探
我的祖父以前阴差阳错的进入过古墓,确实倒过斗,但是遇到过妖那就有些以讹传讹信口开河了。
当然,事有反常必有妖,若是这个“妖”的话,那也的确可以理解。
我的祖父张海山年轻的时候真是上天入地大闹天宫的主儿,曾祖父会看风水老来得子,是远近有名的风水先生阴阳大家,对他的宝贝儿子那可真是爱若至宝珍如明珠,可谓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着。风水相师这类营生的匠人多鳏寡孤独病残身缺,曾祖父娶妻时已年过不惑,数十年里曾祖母是珠胎不结身不有孕,就在眼看着年芳十八貌美如花的妻子忧虑自责忧心忡忡而导致自己辗转反则夜不能寐,时常唉声嘆气唏嘘不已捶胸顿足懊恼难眠时,境况却忽然转变淬不及防。
说来也怪,曾祖母忽有一天梦见一虬髯大汉跌跌撞撞迎面奔来,但见那大汉丈二金身目如铜铃,长眉铁须大耳阔口,可谓是宝相庄严不怒自威。曾祖母立马吓得花容失色娇躯乱颤,待欲高唿救命时方才突然清醒心有所思,同时又错觉一轮明晃晃的月亮似乎飞进了怀里,此后不久便怀得身孕喜上眉梢。怀胎十月后不料她却难产而死含怨而终,留下一子便是祖父。曾祖父是爱恨交加喜怒参半,他含辛茹苦费尽心力将祖父给拉扯大了,喟嘆于妻子的红颜早逝命比纸薄,不得一日做母百日幸福,又觉冥冥中似乎皆有机缘命数,不得忠孝两全万事如意,唯抱残守缺不能移抑。基于对妻子的愧疚和惋惜,人老面黄风烛残年的曾祖父更加娇惯溺爱起祖父张海山了,因此就养成了张海山胆大包天无法无天的脾性。
他是个心宽豪爽的人,在曾祖父的宠爱下并没有变得自私自利欺弱怕硬,而是热忱友爱诚挚随和。曾祖父是看在眼里疼在心上,眼见这孩子越长越大了,也不见他怎么操持家里的营生和地里的庄稼,不知道自己百年之后他该如何生活。他一边忧虑一边欣慰,心想这孩子总归不是一个好吃懒做的人,定然不会无法生存的,今后就随机缘看造化了。
张海山喜欢读一些有关于野闻怪谈奇说谬论类的书籍,不大搭理身边的劳务,算得上是不学无术,他二十岁的时候曾祖父便已仙逝,撒手人寰前忧虑重重爱心难消,硬是咽不下一口气,临终时留下遗言说自己有古本风水秘术《阴阳秘要》一卷,要好生存之,并且要将自己葬在骑龙山脚下的卧牛洼里,自己已在那里挖一浅坑留下记号,如此可保后人荣华富贵享之不尽。
张海山当时抹着肿的像蟠桃似的泪眼点头答应下来,不料待得良辰吉日下葬之时却出了岔子,不知何故原本打好的墓坑里竟然涌出了大片的红水,血红粘稠甚是骇人。如此这般可如何是好,把棺材放在里面岂不是很快就被泡烂了吗?帮葬的众人一面惊奇一面感嘆,这寒冬腊月的怎么在这地力冒出水来了,此地距离乱石沟的泉眼虽说不远,可是地下的土层都被冻实成了那里的水通不到这里来吧,再者这里地势低矮又兼挖出一个深坑,或许是地下水因此上涨依循着一些暗渠裂缝渗漏出来了,但怎么着水也不该是红色的吧?看来张先生也有沙迷慧眼马失前蹄的时候啊。没办法,本家亲房只好张罗着另请风水先生堪地定穴,再择吉时将曾祖父厚葬重殓入土为安了。
张海山自此是孤家寡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了,将曾祖父积攒下来的积蓄挥霍一空后他是东家蹭西家借,就这么过一天是一天倒也活的颇为自在,很快便到了这年的三十晚上。昔年合家团圆大鱼大肉过惯了,如今是家徒四壁孤苦一人,他不禁悲从心来暗自垂泪,哀嘆一番后又觉空虚寂寞冷,悠忽间忽然灵光一闪念头急生。
旧闻大年三十晚上子午相交之时身披白狗皮躲在碾子磨石下亦或是十字路口可听见据守一方的鬼差阴司甚至是四处游荡的孤魂野鬼论断方圆左右百姓生死寿命的诡秘私语,如果今晚自己去偷听鬼话的话一来可提前获知邻里邻外的生死,二来则验验传言的真伪,岂不美哉?至于为什么非得在这一天才能灵验有所感应,他记得父亲曾对自己说过,说是这一天是新旧交替隐羊交汇的日子,而子午相交之时正是处于混沌相融隐羊不分之际,因此这时候常有异象发生。
说干就干,张海山从隔壁吴婶家的柴房里窃来一张白毛狗皮就匆匆朝着二里地外的磨窑去了。而在那里有很多不知哪个朝代遗留下的村落,其地有许多的院子和窑洞,密密麻麻不计其数,就是白天的时候看上去黑洞洞的都令人不舒服头皮发麻,更别说晚上了,而且那里还老有闹鬼的传闻。
时值年三十,连续阴沉了月余的老天终降下大雪,瑞雪兆丰年,黄昏的时候就颳起了白毛风,漫天风雪夹杂着被吹起的雪片唿唿直响撞到脸上犹如锋利的刀片割到皮肤上一般,生疼生疼地,祖父还哪里顾得了这些,兴沖沖踩着厚厚的积雪深一脚浅一脚地就赶到了磨窑。此时正值民国未年,军阀浑战民不聊生,所以偏远山村的生产水平民生状况就更是苦不堪言了。好在那个年代的人肯吃苦爱团结,邻里关系人情世故都很和睦融洽,所以村里除了地主老财家私家磨房是不二财产外,长工佣人贩夫走卒等一众劳苦大众的公用磨窑就建在这里了。
窑与洞通常都是连接在一起来说的,顾名思义,两者如同手足亲如夫妇,甚至本为一人,区别只不过是有深有浅有大有小罢了。夜黑如墨,伸手不见五指,这附近窑洞众多,而且大多都很结实牢靠。安放磨子的大窑在一个平整宽敞长满荒草的院子里,邻近挨着别的院子和窑洞,其最是稳固,深数十丈,更是漆黑如碳,幽如混沌,仿佛是一个诡异的妖兽将黑洞洞的巨口张开只待羊入虎口。张海山不禁有些心虚和胆怯,转念一想全年有多少头驴子在此围着石磨转圈,又有多少五谷杂粮自此被碾磨成粉,俗话说牲畜能驱邪避鬼,五谷杂粮能正气养神,怯个鸟毛怕它个鸟,真是疑心生暗鬼,没鬼也能有鬼了。他把心一横将胆一壮就虚头巴脑轻手轻脚地走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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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张海山摸黑进了磨窑,一时大意不曾带灯火照明,深一脚浅一脚地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云里雾里地,恰好此窑洞的入口是倾斜向下的一段陡坡,从敞开的洞口里落下的大雪将部分坡道给遮蔽住了,张海山本身就心虚再者难辨虚实黑白不分,因此脚下一滑就骨碌碌地滚了下去,直到撞在了位于正中间的磨台上方才停住,额头被撞破掉一块皮肉肿起了一个大包,痛的他咬牙切齿直吸冷气,就差没哭爹喊娘唿天喊地了,他一边摸腰动腿一边暗骂倒霉,就在准备摸将着爬起来的时候,一抬头却顿时毛髮竖立心惊肉跳。漆黑不能视物的寂静黑暗里,借着夜幕辉映在敞开的洞口里漏下来微弱缥缈的光芒,只见两团阴森森红彤彤的鬼火就在眼前磨台的不远处,诡异地悬浮在半空中。
张海山大惊失色,目瞪口呆地怔在当场,魂魄都从躯壳里出来不知蹿蹦到哪里去了。
☆、第七章 怪胎
自付不知是遇上了哪路凶神恶煞张海山暗自叫苦,他病急乱投医临时抱佛脚,双手捣地纳头便拜,口中念念有词虔诚不已,却不料手下却传来黏煳煳湿漉漉的触感,他顿觉不好急忙伸手入口一舔,只觉满口咸腥胸腹噁心,念头急转心中暗想莫不是遇上了恶鬼邪魔在这里生吃人肉不成?
那岂不是一脚踏进阎罗殿一臂已过鬼门关?说不得人家正在聚餐庆贺大快朵颐且还喜不自禁呢,自己搅了人家的兴致不是找死么?这纯属误会还请担待则个,他心中如斯付。
张海山脸上阴晴不定如丧烤枇,偷眼望去却见那两点鬼火闪了一闪,他见此情景后灵机一动计上心来,思付道可真是庸人自扰无事找事,难道一有什么非就要往神神怪怪的那一方面想吗?
抛开那些怪力乱神的东西,直看事情的本源,那么必然会有蛛丝马迹遗漏出来,这就是事无绝对,人无好坏。他镇定心神稳住惊惧,到是发现了一些蹊跷之处。
鬼火大概不会一明一闪的闪烁吧?就算可以,但是如果没有洞口撒下来的微光照映的话那它应该依然能够被人看到,但这两点鬼火却恰恰是在渺光的照射下才突然乍现。这样一来,答案似乎就唿之欲出了,至少,让人可以往正常的情况下去想。
张海山即刻开窍,他想他是知道答案了,看此情景必然也不是什么鬼火,反而该不是什么动物的眼睛吧?念头刚生,那鬼火仿佛能够看穿他的心意读懂他的表情,立马就要趋避遁走,张海山心想果真是八九不离十,一切尽在自己掌握中。
如果是什么动物的话被自己逮着了肉可食皮可买那岂不美哉,利慾薰心他也顾不得生死危险,伸手就从兜里掏出把匕首刺了过去,刀过处感觉刺到了毛绒绒软绵绵的一物上,不知是刺中了什么刺在了哪里,那东西本来就在急掠而去,慌忙中也没有刺稳只是划拉了一道口子,他好奇心起,正准备要奋起直追再接再厉时却闻到一股奇臭无比而又不陌生的味道迎面而来,他一时呆住险些给熏得闭过气去,直到这时他才幡然醒悟过来,原来不过是一只狐狸,白白害的自己虚惊一场。
他又顺着地上的血液摸了过去,果不其然在不远处发现了一堆禽类的羽毛,他长嘆一口气,暗笑不止,想必是大雪封山山里的狐狸找不到食物就乘着年三十村民们串村走户放松警惕的时候潜进村子偷了哪家的鸡鸭跑到这儿享受大餐来了。
心猿意马了一阵后他方才想起正事儿来,估摸着距离午夜也差不多了,于是乎赶忙披上了狗皮,俯身爬在磨台上将耳朵贴在石磨眼上侧耳细听起来。
接下来他却大失所望,屏神静气了好一阵子都没有任何风吹草动,莫不是这也是大人骗小孩子的把戏?还是乡野怪谈民间传说本就不该相信?好像就连俺爹也曾提及过此事,还是时间未到异像不显?
张海山都觉得自己有些煞笔了,暗自腹诽道“你可真是个不折不扣如假包换的大煞笔,想到哪出就哪出,是不是一个人的生活太孤单了呢?”他边嘀咕边等待,两眼皮上下打架昏昏欲睡,不知不觉间就睡着了,就在这时候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他好像进入了深深的梦中,又似乎只是在梦的边缘里打转,他像是睡着了,又好像是迷迷煳煳的并未睡着,总之,这种感觉很奇怪。就在这样的状态下,他在半睡半醒间忽然隐隐听到了模煳奇诡的窃窃私语声从磨石缝隙和眼孔里传了出来。
“今年张阴阳死了,他可说是寿终正寝也可以说是死有余辜。”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低沉暗哑。
“天机不可泄露凡事不可做绝,他妇人死得早,等他多时了。”另一个声音尖细刺耳,犹如猫爪挠划玻璃。
“是啊,都二十多年了,做他们这行的就是这个命……对了,你说姓张的本事真的很大吗?”先前的那道声音里充满了好奇和疑问。
“还行吧,反正是有些真本事的,但却未必都用在了正事上。”后者答道,语气中有点惋惜又似夹杂着些许不屑。
“那他择的风水宝地后人怎么没把他葬在里面?”
“那个地方有古怪,怕是有什么不得了的东西,说不定还有宝贝呢。”另一个声音犹疑道:“气数命理不可改,阴阳黑白不可倒,附近今年死几个,死的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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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我说你看,哪儿来的一条大白狗爬在那里一动不动地不吭声儿?”这道声音明显是发现了什么不合常理的地方,显得颇为惊疑和不解。
“是啊,好端端的哪里来的这么大的一条白狗。这孽畜在这里偷听了咱俩的谈话,这可不妥,倒不如让我一箭结果了它吧。”另一道声音也是有些疑虑和好奇,接下来依稀有取物拉弦的声音传来。
这时张海山豁然惊醒警觉,先前的一切非常模煳朦胧,就好像是产生了幻觉或者说是进入了梦乡,整个人都变得恍惚萎靡起来,竟不知当下处在何种境地中。但是在这种状态下他在本能或者说是潜意识里感到了危险和不安,出了一身白毛汗,浑身上下似乎都湿透了。于是勐然间便变得清醒了几分,惊疑恐慌不定间灵机一动就调转身体匍匐在地把屁股对准了磨盘,他暗自祈祷又默默思付,屁股肉厚脂多要射就射吧,看是有多厉害的一箭。
看看这鬼畜生能把你张爷我怎么着,他是光棍拉娃娃——豁出去了。恍惚踌躇间他就觉得刚门附近隐隐一痛,就好像是被蜜蜂给蜇了一下的感觉,说痛也痛说不痛也并不是太痛。之后再无异常,似乎并无大碍,他洋洋得意沾沾自喜于自己的随机应变和机灵聪慧,侧耳再去细听时却寂静无声,再也听不到一丝一缕在声音了,一切都好像从来就没有发生过一般,了无痕迹。难道是白狗皮被破了起不到通灵或者是灵介的作用了?还是说他们的谈话已经结束了?张海山不无遗憾的摇摇头。
如果不是日后久治不愈的痔疮发作起来疼痛的地方和当晚疼过的地方不偏不斜恰在一处,提醒着他这或许就是那一箭的厉害之处或者说是后遗症,因此看来当时的所见所闻是真实发生过的,他会觉得这可能就是一个幻觉或者是梦魇。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就说当时,饶是他胆大也是惊诧莫名,就在他准备要赶快熘走的时逃之夭夭人时候,他好像心有所感般地也可能只是不经意的,也就是忧心忡忡地无意间地向里面更黑暗处一望。
就是这一望,却险些将他给吓得昏死过去,真箇是三魂出了六窍——不知在什么时候,一个人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黑暗深处。
那是个很诡异的人,说他是人他又不像是人,说他不是人他又像是人,具体来说就是一个畸形的侏儒。那个人只有手掌大小异于常人,更怪异的是他头大身小赤身裸体,一动不动立在那儿浑身散发着诡异的光芒。
有这样的侏儒吗?有这样的畸形吗?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张海山觉得自己今天的运气是背到家了。
张海山被眼前的景象所吓,是又惊又疑,心乱如麻间暗自揣测:“这荒郊野外的哪里来的小人儿?莫非是磨窑里有小鬼作祟?”张海山也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糙人,惊恐过盛反而激起了他好勇斗狠和心狠手辣的另一面来,哪里晓得此间厉害,壮声道:“哪里来的怪胎在此装神弄鬼,还不过来!”
他本想说还不快走,但一时紧张下口不择言就说成了还不过来,不说万事休,一说之后那小人竟然“咯咯咯”地怪笑起来,一阵风似的朝着磨子跑了过来,须臾之间便已到了张海山的面前。
“怪胎怪胎,我要把你扒皮抽筋。”其实刚才他还想要说这样一句话来给自己壮胆。
但岂能料到那诡异畸形的怪胎还真听话,他真就过来
张海山顿时惊得心酥脚麻腿抽筋,不知自家身子是横是竖了。
☆、第八章 银魄
张海山正没摆布处,说巧不巧,正在这时从远传出来了燃放爆竹的爆炸声,直如雪水兜头泼身刀绞心腹,当即回过神来,心道这磨窑果然是个极兇险的所在,若被小鬼缠上,恐怕这辈子再无翻身出头之日了。张海山念及此处,也是慌不择路胡乱撒网,一不做二不休,就握紧匕首朝着面前的小人刺了过去,这叫先打后商量。可是却一刺不中,却见眼前一花,那全身光熘熘的小人儿从面前一闪而过朝着窑里跑去,转瞬间踪迹全无,消失在了深处的黑暗里。磨窑深处黑漆漆的暗不见物,诡异的小人身上散发的淡光也不见了踪影,竟是不知躲去了什么地方。
张海山是又惊又奇连惊带吓,不知是什么邪祟鬼物如此作怪,这磨窑里难道还真有鬼魅不成?这时候他想起了已逝老爹的话:“世上之所以会有妖邪鬼祟之物,多是因为人心不平,所谓一正压百邪,身正了就不怕影子歪,白天不做亏心事的话夜里就不怕鬼叫门,倘若问心无愧光明磊落,就算真是闹鬼有鬼又有什么好可怕的?”想到这里他就觉得自己真的是没有什么可怕的,想来自己做过最坏的事不过就是偷听隔壁吴婶叫床和偷看英子上厕所,这些并不是十恶不赦的大坏事吧?自己虽说算不上光明磊落但也是一身正气正气凛然,怕个鸟!更何况眼下的情况有异,也说不定是这磨窑里埋藏有什么宝贝。
一想到这茬,他的眼睛便又亮了。
早年间曾有许多埋了金银化物和成精的传说,说是土财主大户土豪之类的人家地下常常会藏有隐秘的地窖暗室,里面藏有金银财宝或者是珍奇异宝,以防备兵匪祸乱和子孙坐吃山空。由于种种原因埋藏下的金银财宝没能够带走取出,把银子埋的年头太久了,物老生变,就会变化成人形或者是别的东西做怪,民间称其为“银魄”。张海山知道在过去无论是大户人家还是穷家简单户都有藏粮食的习惯,为的就是防止贼盗兵匪的觊觎和抢掠,甚至有的人家为了保险和出其不意把藏粮食的地窖都修建在了窑洞里的烟囱里,因此吃的口粮都带着一股浓重的烟燻味儿。他还听父亲曾经说道过,说是年头久了的金银会自己移动,大概也是遵从了人挪活树挪死的原则,金银由于埋的年头太久以至于不能够再出头又加上物久生变,它们会在地下不停的移动已待有福之人的发掘,更有甚者甚至说金银会凌空飞掠翻山越岭,并且还口吐人言吶喊助威吆喝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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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听自己的父亲说过,说古时候有一个人,在一个闷热的夜晚,他坐在门外乘凉,忽然看到道南的桑树林中,有一个白衣女子独自起舞,跑到跟前近看就消逝不见了。为了弄清真相,次日晚上,这人带着武器前往,埋伏在草丛里。过了一会儿,那白衣女子又出现了。她刚起舞,那人就把她打倒在地。细一看,竟是一银瓶子。心不甘又挖地,岂料挖出白银上千两。于是他成为富人。
这真是个一夜暴富的好故事啊,他当时不无羡慕的这样想。
而且他还从书中看过这么一个故事。
说宋朝汴京有一人氏,姓金,双名维厚,是个商人。少不得朝晨起早,晚夕眠迟,睡醒来,千思想,万算计,拣有便宜的才做。后来家事挣得从容了,他便思想出了一个久远方法:手头的银子用来用去只用零碎不齐整的,便将那散碎银子块头好的,都存着不动。约得百两,便熔成一大锭,把一综红线结成一绦,系在锭腰,放在枕边。夜来摩弄一番,方才睡下,感觉好生得意好不惬意。积了一生攒了一世,整整熔成八锭,以后也就随来随去,再积不成百两,他也罢了。金老生有四子。一日,是他七十寿旦,四子置酒上寿。金老见了四子跻跻跄跄,心中喜欢。便对四子说道:“我靠皇天覆庇,虽则劳碌一生,家事尽可度日。况我平日留心,有熔成八大锭银子永不动用的,在我枕边,将绒线做对儿结着。今将拣个好日子分与尔等,每人一对,做个镇家之宝。”四子喜谢,尽欢而散。知
是夜金老带些酒意,点灯上床,醉眼模煳,望去八个大锭,白晃晃排在枕边。摸了几摸,哈哈地笑了一声,睡下去了。睡未安稳,只听得床前有人行走脚步响,心疑有贼。又细听着,恰像欲前不前相让一般。床前灯火微明,揭帐一看,只见八个大汉身穿白衣,腰系红带,曲躬而前,曰:“某等兄弟,天数派定,宜在君家听令。今蒙我翁过爱,抬举成人,不烦役使,珍重多年,宴数将满。待翁归天后,再觅去向。今闻我翁目下将我等分役诸郎君。我等与诸郎君辈原无前缘,故此先来告别,往某县某村王姓某者投托。后缘未尽,还可一面。”语毕,回身便走。金老不知何事,吃了一惊。翻身下床,不及穿鞋,赤脚赶去。远远见八人出了房门。金老赶得性急,绊了房槛,扑的跌倒。飒然惊醒,乃是南柯一梦。急起桃灯明亮,点照枕边,已不见了八个大锭。细思梦中所言,句句如实。嘆了一口气,硬咽了一会,道:“不信我苦积一世,却没分与儿子们受用,倒是别人家的。明明说有地方姓名,且慢慢跟寻下落则个。”一夜不睡。知
次早起来,与儿子们说知。儿子中也有惊骇的,也有疑惑的。惊骇的道:“不该是我们手里东西,眼见得作怪。”疑惑的道:“老人家欢喜中说话,失许了我们,回想转来,一时间就不割捨得分散了,造此鬼话,也不见得。”金老见儿子们疑信不等,急急要验个实话。
遂访至某县某村,果有王姓某者。叫门进去,只见堂前灯烛荧煌,三牲福物,正在那里献神。金老便开口问道:“宅上有何事如此?”家人报知,请主人出来。主人王老见金老,揖坐了,问其来因。金老道:“老汉有一疑事,特造上宅来问消息。今见上宅正在此献神,必有所谓,敢乞明示。”
王老道:“老拙偶因寒小恙求诊,先生道移床即好。昨寒荆病中,恍惚见八个白衣大汉,腰系红束,对寒荆道:“我等本在金家,今在彼缘尽,来投身宅上。”言毕,俱钻入床下。寒荆惊出了一身冷汗,身体爽快了。及至移床,灰尘中得银八大锭,多用红绒系腰,不知是那里来的。此皆神天福佑,故此买福物酬谢。今我丈来问,莫非晓得些来歷么?”
金老跌跌脚道:“此老汉一生所积,因前日也做了一梦,就不见了。梦中也道出老丈姓名居址的确,故得访寻到此。可见天数已定,老汉也无怨处,但只求取出一看,也完了老汉心事。”王老道:“容易。”笑嘻嘻地走进去,叫安童四人,托出四个盘来。每盘两锭,多是红绒系束,正是金家之物。金老看了,眼睁睁无计所奈,不觉扑簌簌掉下泪来。抚摩一番道:“老汉直如此命薄,消受不得!”王老虽然叫安童仍旧拿了进去,心里见金老如此,老大不忍。另取三两零银封了,送与金老作别。金老道:“自家的东西尚无福,何须尊惠!”再三谦让,必不肯受。王老强纳在金老袖中,金老欲待摸出还了,一时摸个不着,面儿通红。又被王老央不过,只得作揖别了。直至家中,对儿子们一一把前事说了,大家嘆息了一回。因言王老好处,临行送银三两。满袖摸遍,并不见有,只说路中掉了。却原来金老推逊时,王老往袖里乱塞,落在着外面的一层袖中。袖有断线处,在王老家摸时,已在脱线处落出在门槛边了。客去扫门,仍旧是王老拾得。可见一饮一啄,莫非前定。不该是他的东西,不要说八百两,就是三两也得不去。该是他的东西,不要说八百两,就是三两也推不出。原有的倒无了,原无的倒有了,并不由人计较。
这或许就是常说的运气这种东西吧。
☆、第九章 精变
《宣室志》中记载,大历年间有个姓吕的书生,从会稽的上虞尉调集到京城。不久他便侨居永崇里。曾经有一个晚上,他与几个朋友在家中聚餐。吃完饭人散了之后将要就寝的时候,顷刻之间出现了一个老女人,面容与衣服都很洁白,身高二尺左右。她是从屋子的北边旮旯里出现的,缓步走来,样子很怪异。吕生见了,大为惊诧。那老女人走近床榻,还说话道:“你聚餐,就不能让我也参加?为什么待我这么不够意思?”吕生喝斥她,她便退去,退到北旮旯就看不见了。吕生又惊又怪,不知她是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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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吕生在屋里睡觉,又看见那老女人出现在北旮旯,要上前又不上前,惶惶然像是很害怕的样子。吕生又喝斥她。她就又消逝了。到了第三天,吕生暗想:“这一定是个鬼怪,今晚上如果不除掉她,早晚是我的一大祸害。”于是他就把一把剑藏到床下。这天晚上,老女人果然又从北旮旯徐步走来。她的表情并无惧色。她走到床前,吕生急忙挥剑刺去。
那老女人忽然蹦到床上,伸手臂去抓挠吕生的前胸。以后又跃于左右,举袖而舞。过了些时候,又有一个老女人忽然蹦上床,又用手臂去抓挠吕生前胸。吕生突然觉得全身冰凉,像冰霜覆盖了身体。吕生又把剑乱挥一阵,顷刻间出现了好几个老女人,也跟着挥袖而舞起来。吕生不停地挥剑。她又变成十多个更小的老女人,每个只有一寸来长。这些小人儿虽然数量更多了,却都是一个模样,都不能分辨。
她们在四壁下乱跑,吕生非常害怕,却想不出办法来。这时其中一个老女人对吕生说:“我要合成一个了,你要看清楚啊!”说完,那些小人儿向一起拢来,都来到床前,又合拢为一个老女人,和原先见到的那个一模一样。
吕生更加惧怕,就对老女人说:“你是什么妖怪,敢抓挠活人?你应该赶快离去,不然,我请一个方士,将用神术制你,你又能怎样呢?”老女人笑着说:“你说严重了,如果有术士来,我愿意见他。我来,是和你闹着玩的,并不敢害你。希望你别害怕。我也该回去了。”说完,老女人退到北旮旯而消逝。
第二天,吕生把这事告诉了别人。有一个姓田的人,善于用符术除去妖孽,在长安城中很有名气。他听说此事之后,高兴得连蹦带跳说:“这正是该我干的事,除去老女人就像弄死一只蚂蚁那么容易。今晚我就到你家去,你在家等着吧!”到了夜间,吕生与姓田的一起坐在屋里,不大一会儿,老女人果然又来了。
见老女人来到床前,姓田的喝斥道:“大胆妖怪你赶快离开!”老女人神色从容不理睬他,在左右徐步来回走动了许久。她对姓田的说:“我并不了解你!”那老女人突然一挥手,手掉到地上,变成一个极小的老女人。这个老女人儿蹦到床上,突然蹦入毫无防备的姓田的口中。姓田的大惊失色道:“我会死吗?”老女人对吕生说:“我几次说过不害你,你不听,现在姓田的这样了,你信了吧?不过也好,这也让你致富了!”说完又离去。
次日,有人对吕生说,应该把北旮旯挖开,看看究意有些什么古怪,就可以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吕生欣然而归,差人把北旮旯彻底挖开。果然,挖了不到一丈深,便挖到一个罐子,里边装了不少白银。吕生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那老女人是个白银精。而那位姓田的居然因为那夜的事惊吓而死。
可见这金银化物精变的事情是古来有之的。
张海山居住的村庄是有很多年歷史的古村,自古便有许多奢遮的富商大户为了躲避战乱兵匪移居而来搬迁而去,或者是被歹人害了性命绝了传承。前人留下的窑洞箍窑以及地道险堡颇多,在旧社会,许多人家都有藏粮藏财防患于未然的习惯,所以老宅埋银的传说数不胜数。银钱埋在地下的年程多了就会生变,就如那金老翁无福银锭,留它不住,所谓物有其主祸福有命,也只有遇到真正有命得这笔财的人才会显出灵异,得寻踪迹。
据传在大唐年间,有一个得道高人在和令一位高人谈论到有关命理财运的时候产生了分歧,一个说命里有时终将有命里无时莫强求,令一个则持反对意见,说是人可以逆天改命招福纳运,甚至可以通过修炼或者是某种特殊诡秘的手段可以得长生不死。如此一来两者都是对对方的观点嗤之以鼻不肯信服,因此说天命註定的人就和说可逆天改命的人打了一个赌——他们在郊外的大道旁的一丛野草里放一袋子元宝,两人躲在远处观望,看看有没有过路人能够将这袋藏的并不隐秘的元宝发现带走。
元宝放好后不久就从道上过来了两个行人,其中一个在快要到了藏元宝的地方说肚子疼要去方便,让另一个人稍等片刻后就朝着那茂密的野草处急匆匆的去了,但就在快要进入野草丛中时他却突然折返了,还嚷嚷着对另一个同伴说要和他比试一下看谁闭着眼睛能够不走偏道,于是他们两个便闭着眼睛从藏元宝的地方走了过去。远处观望的两个高人见此情景也是哭笑不得,就在他俩发愣的时刻又有一名人行道过此地,他一边赶路一边摘花惹草,因此不出意外地他来到了藏有元宝的那丛草前,那丛草极为茂盛翠绿,他伸手就折了一根茎杆,还觉得不够过瘾,随即将目光停留在了草丛中的一株小花上,就在他欲躬身弯腰採摘就能够发现元宝的时候他却看到了前面一朵更加娇艷的小花,他放弃了采这朵花的念头兴沖沖的跑去摘前面的花去了,在跑过这丛野草的时候还被藏在其中的元宝挡了一个跟头。
远处观望的两人更加无语,都暗自思量道:“如此这般都发现不了藏匿其中的财宝,看来过路之人委实是很难发现那里的元宝了,这个赌看来是打不成了。”就在两人心灰意冷日暮黄昏之际,只见一匹神骏非凡的大黑马从远处急奔而来,马上坐一高冠广袖的秀才,青秀才仪表非凡黑马快如闪电。此时两人都对这个青秀才不抱有任何希望了,因为先前两人步行甚至就近在草丛之前都没能发现元宝,更何况这个过路人还骑着高头大马。然而他们始料不及的是,那匹黑马本来奔驰在道中央但是在快要到达草丛之前却突然疾驰到了路边并且减速,在经过草丛的时一蹄子将藏匿其中的元宝袋子踢了出了,秀才见状连忙下马捡宝,随后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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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望的两人觉得这个秀才似是不俗,于是就尾随其后想要一探究竟。行不多时,便见道畔野地里有一座荒废了的宅院,而那匹大黑马就栓在宅前的一棵歪脖子老树上,两位高人见此情景也是唏嘘惊嘆不已,原来这里是一处出了名的闹鬼凶宅,料想这书生却是不知其中蹊跷眼看天色已晚且房舍整齐,就夜宿于此。
两位暗中观察的高人也是按部就班地住在了宅院里的一间柴房之中静观其变。秀才住在隔壁的偏房里,到了晚上天黑后屋里就开始闹鬼,床头的蜡烛无缘无故就灭了,并且关着的房门莫名其妙的就开了。如此反覆循环听动静怕是秀才给吓得不轻,夜渐渐深了后就从洞开的门里进来了一群列队行兵的小人儿,他们有的腰悬宝剑有的手握长矛盾牌,更还有斜跨弓箭的弓箭手,这些小人身高尚且不足三寸,宝剑长矛更是小到极致有如牙籤,队伍中男女老少皆有,在队伍中间还有七八个小人儿前唿后拥地抬了一顶小轿子,庄严而又肃穆地从秀才窝身的地方走过,这一切都被察觉有异的两人透过柴房墙壁的裂缝看得一清二楚。
秀才见状自然是惊得呆了,不知是什么怪物作祟,只得侧卧不敢稍动。却见一种行兵列队的小人儿从秀才身上翻爬而过后一个个停下脚步转身凝视,并且有几个长官模样的小人儿还凑到一起嘀咕了起来。秀才心惊胆颤听在耳中好像是他们在说:“今天这屋里怎么有生人气?”
秀才正惊骇不已,忽见众小人将轿子放在了地上从中走出一只毛色灰白的大老鼠来。那老鼠好像能通人事,他雄赳赳气昂昂地来到一众兵卒队伍的前列,然后对着秀才指手画脚一番后,似是又对着麾下的小人部队下达了某种命令,小人们立马就拔剑的拔剑拉弓的拉弓,向着侧卧的秀才冲杀过来。秀才本就吓得三魂七魄没了着落处,这下更是猝不及防就挨了这些小人部队的袭击,他们仿佛也知道自己的攻击对于身穿长衫的秀才起不了多大的作用,专挑软处下手,秀才就觉得身体裸露的皮肤部位传来了如同针扎的刺痛。秀才大惊失色下勃然大怒,他起身抖落了爬在身上的小人一众,然后就用脚去踩他们。一踩之下却才发觉有异,只见被踩中的小人并没有肚破肠流脑浆横溢,而是变成了一个个金灿灿或者是银闪闪的金银元宝,并且还硌地脚疼。那些小人儿们大惊失色,急忙将那只大老鼠抬在轿子里狂奔,同时奔向房门往外逃窜。秀才哪里肯善罢甘休,只见这秀才真似云中真龙翻云雨,狰狞豺狼露爪牙,发疯一般追在后面只顾乱踩,直赶到了灶房里,就见那些小人们抬着大老鼠来到了灶台下的扒灰眼跟前一眨眼就钻进去不见了踪影。
秀才打得起了兴,又知此乃是物老为怪,就势掀开生锈了的铁锅,却见锅仓里并没有多少锅灰,在其边缘处裂开着有手指宽的一道裂缝,他随手捡起地下的一根儿臂粗的木棍就捣将戳弄起来,不一会儿工夫就露出了一个倾斜向下的地窖,里面装满了金银元宝。他下到窖中仔细寻找起来,在一个方耳阔口的大瓷瓶里找到了先前那只不可一世的大老鼠,他知晓物老成精为怪之理,因此将老鼠连带瓷瓶给摔了个稀巴烂。合该他命中容得下横财,命理大富大贵,也算是物遇其主将寻明君,最后竟藉此得以暴富,声名显赫风光无限。
这件事流传颇广,张海山此时想起来,便觉这磨窑里出现的异状以及那个裸体的小人多半同属此类,定是埋了什么财宝,却不知是何等珍异奇宝,竟能化为人形模样在此出没,再不赶去将它掘出来,怕是早晚便会移走,那样可就再也无迹可寻了。
张海山觉得这似乎就是人们常说的命数和财气。试看往古来今,一部十六史中,多少英雄豪杰,该富的不得富,该贵的不得贵。能文的倚马千言,用不着时,几张纸盖不完酱瓿。能武的穿杨百步,用不着时,几竿箭煮不熟饭锅。极至那痴呆懵董生来的有福分的,随他文学低浅,也会发科发甲,随他武艺庸常,也会大请大受。真所谓时也,运也,命也。俗语有两句道得好:“命若穷,掘得黄金化作铜;命若富,拾着白纸变成布。”总来只听掌命司颠之倒之。所以吴彦高又有词云:“造化小儿无定据,翻来覆去,倒横直竖,眼见都如许。”僧晦庵亦有词云:“谁不愿黄金屋?谁不愿千钟粟?算五行不是这般题目。枉使心机闲计较,儿孙自有儿孙福。”苏东坡亦有词云:“蜗角虚名,蝇头微利,算来着甚于忙?事皆前定,谁弱又谁强?”这些智者名人说来说去,都是一个意思。
总不如古语云:“万事分已定,浮生空自忙。”反之来论,不须能文善武,懒惰的也只消天掉下前程;不须经商立业,败坏的也只消天挣与家缘。却不把人间向上的心都冷了?物有正反,事有因果,却是如此这般,假如家中出了懒惰的人,也就是命中该贱;出了败坏的人,也就是命中该穷,此是常理。却又自有转眼贫富出人意外,因果报应并不爽朗的事情。这还真没个定数。
张海山自幼饱读诗书,从中获益匪浅,但旧社会的人难改迷信的通病,敬鬼神信神佛,有诸多忌讳和许多规矩,繁琐复杂。所以向来对所谓的“人命天定”信奉不已,眼下种种情形仿佛预示着此处藏有宝货,这正好显明了是要自己发一笔横财,日后飞黄腾达荣华富贵都不在话下,这不正是天命难违老天开眼吗?看来自己命中注定大富大贵之人,这财运来了躲都躲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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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山心下窃喜,摸黑就朝着那窑洞深处去了。
☆、第十章 怪妇
张海山心中认定在磨窑里埋着金银财宝,正在兴头上,人住马不住,如何肯善罢甘休?当下捋了捋头髮,要壮着胆子去更黑暗处一探究竟。
他蹑手蹑脚地摸进窑洞深处,就觉得落脚处不太对劲,像是有什么东西硌脚,他俯下身子一摸,就觉得好像这里面尽是些骨头。这些骨头杂乱无章,根根皆是不同,也不知是什么动物的骨头。张海山摸将着就感觉似乎有些不大对头,好像怎么就摸到了一个小小的骷髅头,他禁不住打了一个寒颤,心想这好像是一个小孩子的头颅啊,怎么这里还有人的骨头?张海山是胆大顽赖的亡命之徒,向来不知天高地厚,他先前看见的那个小人儿定是金银魄在作怪,因此这里必定有财宝黄货,有道是财迷人眼色乱心,张海山是穷怕了,眼里之识得一个财字,哪里晓得此间的厉害,暗道:“却不知这宝货埋在何处,而今自己又不曾带灯烛铁锹,怕是找对了地方也取不得宝贝啊。”
他一边嘀咕一边摸索,但觉越往深处去脚下的骨头就越发的多了起来,待摸索着走到底的时候他就觉得这里似乎有古怪。因为漆黑不可视物的缘故他好比好似盲人摸象,但是就在走到这里的时候他却隐隐听到了一阵孩童啼哭之声。哭声悽惨飘忽,时远时近,仿佛正在遭受莫大的悽苦和折磨,听在耳里不免是心惊肉跳两股颤颤。
张海山听得真切,既出乎意料又惊疑不定,险些被脚下的骨头给硌倒在地。他听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好像是在右手里的偏窑之中,暗骂一声作怪了,在这磨窑里面的这个用来存放工具杂物的偏洞里怎么会有哭声传出?他被这阵揪人心肺寒人肝胆的哭声所吓,惊想:“莫非是宝货都埋在了这偏洞里面,眼下显灵露迹是在催促自己快点儿大显身手取宝在手?”
张海山是财迷心窍也顾不得什么小鬼作祟还是金银之魄作怪,他颤巍巍地就朝着右手里的偏洞里走了过去。他摸索着走进去的时候他就感觉似乎脚下的骨头更加多了,他一时不得要领,只是隐约觉得似乎不妙,但是一方面曾祖父已经过世他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无牵无挂,另一方面他可真是穷怕了,简直就是穷神转世,又不愿意像老黄牛一般地辛劳耕作,所以他是两眼放光兴奋异常,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随着他越往里走那哭声就越悽厉明显,并且似乎在更深出隐隐有亮光传来,张海山完全没有料到在这伸手不见五指之地怎么还会有光亮隐现,不禁有些吃惊和迟疑,但转念一想又觉得这似乎很合常理,因为这恰好说明了这里真的是藏有财宝,保不准这光芒正是金银财宝所散发出来的珠光宝气呢。他急忙向着光亮处走去,一看更是惊奇。原来在最里面的地方靠墙根处的角落里有个地洞,洞口宽可容人通过,里面似乎深不见底,哭声和微光正是从这底下传出,这光似乎并不明亮,只是自己本身就处在一片如墨的黑暗中,乍一见这光似乎就觉得比较明亮。他把手往近前一探,冷飕飕的阴风袭人,此时哭声正从洞中断断续续地传将上来。
张海山迟疑地凑到洞口向底下张望,这孤窑中格外黑暗寂静,若不是先前看见了那个怪异的小人,他就不会来到这深处里面,同样若不是听见了悽惨渗人的哭声,他更不会来到处在这里的偏窑之中,若不走到这里,那么就不会轻易发现这里的角落里的地上有个大窟窿。他此刻兴趣盎然,心中在想:“先前那光熘熘的小人儿可能就钻到这地洞中去了,此处不知究竟是个什么所在?难道以前来过这里的人就都不曾发现此间?”
他又寻思:“男儿若无强盛心,空负堂堂七尺身,如今说不得也顾不得了,这里边就算是阎罗殿也要进去探它一遭再做道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荣华富贵就都在此一举上了。”他这等穷怕了的人,一心只想发笔横财,以为有桩富贵就近在眼前,那就如同时苍蝇逐臭蜂蝶驻逐花,心里动了大火,还有什么事是不敢做的?“生死”二字早被他置之度外,立即就循着哭声和微光躬身钻进洞中。
地洞下面并不宽阔但是却曲折平整,暗道里同样也是满地的骨头,夹杂着遍地的碎土烂泥,洞壁上凹凸不平坑坑洼洼,走势高低起伏,忽宽忽窄,挖掘的非常粗糙简陋,毫无章法工整可言。张海山不禁暗暗咂舌,暗自寻思:“多半是这地洞下埋藏的珍宝年头太久了,才使得它成精变怪,变成了光屁股的小人在这里乱跑乱钻,乱哭乱闹。以前我听别人说过,那千年的蛇精能够变化成人和前世里救过她的书生共结连理恩爱亲近,长了万年的老参也可化为童子老头,却不知这里面到底藏的是什么奇珍异宝竟然闹得如此动静?”
张海山嘴里念念叨叨地念了几遍:“诸神佛和各路财神爷保佑弟子大富大贵,弟子定当遇佛便拜见神烧香,更会为财神老爷盖庙修宇磕头供奉不已。”他当下抖擞精神就要寻宝得财,奈何这地道似乎及其狭长幽深,一时竟似乎走不到尽头,正自焦虑间却听到深处啼哭之声似乎就在前面不远之处,他赶紧放快脚步向前找去。
他一边急行一边当心着脚下的乱骨,在狭窄的暗道里又钻出数丈,在那悽惨的哭声里忽然又听得似乎夹杂着咕咚咚的水沸声。他不得不停下脚步用心去仔细辨别,果然似乎是有水沸声传来,并且此时从前方传来的光芒似乎更加的明亮起来,他借着光芒低头认真观察,就发现脚下的骨头似乎大多都是兽类的,但是也掺杂着零星的人类的骷髅,他不免又犯嘀咕:“该不会此处是豺狼虎豹勐禽异兽之类的老巢吧?眼见骨头如此之多,也不知啸聚在此多长时日了,我还是小心则个,莫不要煳里煳涂地做了枉死鬼。但似乎又不对头啊,难道豺狼之辈也懂得取火照明之道?”洞穴走势到此也是逐渐宽阔起来,延伸到前面似乎一拐弯就能到了尽头,此时阴风凛然,那哭声却变得断断续续若有若无起来。张海山长这么大从来就没有听过如此悽惨悽厉的哭声,听起来喉咙里多半都要哭出血来了,声带都嘶哑了,他心下不禁发虚,脚下又打起飘来,但又舍不下到手的财富,虽然哭声泣血,显得好生可怜,但也是硬撑着虎胆就偷偷摸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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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山毕竟是偷鸡摸狗混吃混喝的老手,自然有些个贼智和胆谋,晓得要给自己留下后路已便脱身熘撤。他矮下身子从地上的乱骨中捡的一根较长的腿骨以备防身抵御之用,一面悄悄地靠着墙壁向着前面走去,短短的一段路硬是被他走了半柱香的时间,到这时似乎一拐就到得尽头,他丝毫不敢大意莽撞,就附身在拐角处偷偷露出头颅向里面张望。
不看倒还好,一看之下险些将他吓得晕死过去。只见在前面不远处的平地上摆着好大一口铁锅,锅底下是个下陷的灶坑,灶坑里燃烧的火焰正旺,旁边还有一堆干柴,而在铁锅旁边却正站着一位破衣烂衫的老妇,这老妇干瘦如柴,满脸皱纹横生,长脸上长着的小鼻子小眼看起来极为不协调,头顶的白髮好似一蓬乱草一样,更为恐怖和惊悚的是,只见她枯瘦如柴的手中正捧着一个白白胖胖的大胖小子,那童子似乎只有七八个月大,全身上下一丝不挂,在脖子上挂了个用红绳穿起来的铜钱,模样憨态可掬颇为可爱。令人胆寒的是,只见那老妇枯瘦的手掌上面指甲横生地老长,此刻正在一边爱抚童子一边用长长的指甲在那胖小子的大腿上上下划拉,随着他的划动殷红的鲜血就顺着童子洁白如玉似藕的白腿上缓缓流淌下来,她就把干瘪的老嘴搭上去吸吮起来,枯瘪的嘴唇蠕动着吸舔地津津有味,看在张海山的眼里令其不寒而慄。
☆、第十一章 太岁
张海山虽然胆大,却也是被那老妇狭长的指甲划割破手中小孩的白嫩水灵的皮肤吸血的行径给吓得半死,他不敢轻举妄动,屏住唿吸爬在拐角旮旯里,一边偷眼向里面张望一边思量对策。
那怪妇吸吮的不亦乐乎好不快活,布满皱褶的老脸上满是享受惬意的表情,嘴边还有遗漏下来的斑斑血迹,看上去及其恐怖诡异,张海山看在眼里噁心的他都快要吐了。她手中的孩童此时已经哭得声嘶力竭,哭泣声诡异莫名,听得张海山全身的皮肤上都立刻结出了一片毛栗子来,再看那老妇的一举一动都有悖常理悚人毛骨,他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使他全身的肌肉立刻陷入一种僵硬状态,目光再也移动不开了。
此事完全出乎意料,此时的情形更是非同小可,他再看那遍地的残骨狼藉,都被啃得稀碎干净,白花花的不剩半丝皮肉,是人骨里夹杂着兽骨,张海山把当下的情形是瞧得一清二楚明明白白,暗道怪不得邻近的村子和自家村里频有小孩失踪的事情发生,人们都只道是被拍花子的江湖术士或者是恶棍歹人所拐走了,亦或再甚者就是被野狼给叼走了,害的没看顾好孩子丢了自家宝贝的村妇被家里的汉子是好生责骂殴打,致使其全家哀伤悲凉郁郁寡欢。他是看得分明,这满地的骨头里掺杂的骷髅多为孩童之属,再看那不妖不鬼的怪妇手里抱着的童子,事情的真相就唿之欲出了。
“这妖妇好生残忍歹毒,不知藏匿在此已有多久,定是其乘着村户人家对孩子的看守疏忽松懈和懈怠大意,将其悄悄偷了出来带到此地来折磨虐辱,最后甚至将之烹食下腹。”张海山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既愤懑又心惊,一时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团团乱转,煎熬难耐。如此天人交战了一会儿,他就心想:“不管它是妖是鬼,眼看此刻这妖妇手里的孩子性命难保,在这里自己掰扯忧郁不决又有何用?也不知这妖妇偷拐到此害死了多少孩童,自己堂堂七尺男儿看在眼里都是满腔怨愤恼怒,更别说是失了孩子的父母爹娘。想不到天底下竟有如此令人髮指之事,真教人气炸了胸膛,燃烧了肺腑。总之我绝对不能见死不救,袖手旁观。”他本就是个胆大妄为不信鬼邪的莽撞粗人,自道:“身正不怕影子歪,腿短不怕裤子长”,而且深信“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之理,所以向来不惧鬼神,这时愤怒难挡有如火上浇油,牛脾气一犯起来是刀山火海都敢去得,将脸一绷,把匕首一横,就风驰电掣般地闯了进去。
他一边握紧匕首狂奔欲要直刺老妇的下腹,一边为了壮胆破口大骂:“操你祖宗十八代,在这里干这泯灭天良丧尽人性的骯脏勾当,可听过你家张大爷张大胆的名头?想是你这妖婆学了一丁点邪诡妖术想要学得几分道行,竟然躲在这里活生生的烹杀煮食小孩,弄的这孩子是鬼哭神嚎痛苦不堪,叫你家爷爷我是怒不可遏怒火中烧。却不知你家爷爷不是铁石心肠却也是神挡杀神佛挡灭佛的狠角色,更是见不得天下不平之事,岂能任由你在此兴风作浪为非作歹?”张海山边骂边跑却不曾留意脚下,冷不丁被半截白骨一挡就是一个趔趄,而这时老妇也显然被这突如其来大喊大叫的生人给吓得不轻,她的一双浑浊的小眼骨碌碌一转,枯瘪的嘴里发出一阵怪异的叫声,同时把那手中的孩童给扔进了前面沸腾的开水之中。
张海山重新站稳时恰好看到眼前的这幕情景,当时就懊恼悲愤莫名,自己本来是要从虎口夺羊救援这个胖小子的,却不料画虎不成反类犬,反倒害其早送了性命,想不到一世英名竟然就毁于一旦,他睚眦欲裂怒火焚烧,就要打算打杀了这妖妇为民除害。
然而这时却另生变化,只见不知在哪里跑来了一头雪白雪白的小毛驴,那驴子一阵风似地跑到那妖妇身前卧倒,任由那皮包骨头的老妇颤巍巍地骑将上去,然后支撑起身子就要驮着妖妇离开。那妖妇还不忘回过头来朝着张海山张望,一脸不阴不阳的表情,她本来浑浊的小眼睛此刻却是变得精光四射熠熠生辉,并且还露出了一个诡异嘲讽的笑容,似是在为自己能够得以逃脱而开心,更像是在讽刺张海山的愚莽和呆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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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山被那除了皮就是骨头瘦的像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干尸般的老妇看了一眼,顿觉神魂飞盪,毛髮竖立,全身似乎又多了一层寒慄子来,双膝一软险些就要跪到在地,手足似乎有些不听使唤,他心中明白,这大概是妖妇所使的定魂法,一定是方才被其的眼神所迷了魂魄。他暗道:“不妙,听说世间多妖邪鬼魅,更有那专迷人摄魂的鬼魂作祟,民间谷称其为‘迷煳鬼’,这种鬼精在深更半夜专害那形单影只没有杀气或是气运衰败的过路人,其手段往往是在行人头上和脸上扔土撒沙,行人不知不觉间就被迷了心窍堵了七窍害去了性命。待得旁人发现之后其七窍之中早已被沙土堵塞严实窒息而死,该不会自己遇上的也是这类恶鬼邪物?”
就这么瞬息之间,张海山已跪伏于地,已觉得自己行将就木,他的父亲是风水先生,略通一些方术秘法,他从其口中听过很多奇闻异事,其中正好包含此折。所以此刻他勐然醒悟过来,知道自己这是中了摄魂迷幻之法,也就是古籍野史所说的“圆光”之术,西方人似乎将之称之为“催眠术”,其实也是差别不大,其中意事,能为一理。料来那妖妇是深谙此道,以至于自己才神魂不清,四肢麻木。困兽犹斗,事急从权,想来那妖妇的道行却也是不深,不然也就不会放任他在此而自己骑着毛驴逃跑了。张海山似乎还能够稍微活动下手脚,他知道中了这邪术的破解之法,于是使出吃奶的劲儿急的冷汗都下来了,硬是将僵硬的牙关使劲朝着舌头一咬,他如木塑泥雕也不知分寸,一咬之下就将舌尖咬了一道深深的裂口,险些将舌尖给整个咬掉下来,当下嘴里鲜血直流只觉得一股剧痛传来,锥心裂骨撕心裂肺,全身一震麻痹之意尽消,就清醒过来行动如常从那邪术之中摆脱了出来。
张海山暗道侥倖,若是那妖妇道行再深上一分,说不得今天自己就会被她咬筋嚼骨横尸于此了,看来今天非除此妖邪不可。他起身四下里一望,却发现这里另有玄机,似乎别有洞天,就见那老妇骑着白驴并没有向自己来时的路上逃将出去,而是已经到了洞中光亮照不明显的一处角落里,那里似乎有一道自然裂开的裂缝。他丝毫不敢怠慢,想那裂缝不知通裂到哪里,那妖妇若是逃进那里的话自己恐怕难以寻得见踪影,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当机立断不能优柔寡断。他急中生智,几步并做一步来到铁锅前将锅中的汤水一应事物都倒在地上,然后额头青筋暴起使出巨力将巨大的一口铁锅就朝着那妖妇掷将过去。
铁锅受力,滴熘熘旋转着斜刺里飞将过去。
那妖妇正觉得自己死里逃生马上就要逃出生天,也是劫数难逃,却不料兜头飞来一口铁锅硬出其不意硬生生将自己给砸翻在地,连烫带惊,又疼又怕,再加上被锅的边缘一削给砸破了肚肠,就此苟延残喘发出几生歇斯底里的怪叫后一命呜唿了。而那小白驴似乎也是被锅给砸中了一条后腿受了重伤,并且恰巧就被那口硕大的铁锅给扣在了下面。
张海山心里惦记着先前被妖妇扔进锅里的小孩,心想此时必定已是凶多吉少半生不熟的了,他仔细向着方才倒掉汤水的地方一看,却并不见了那个白白胖胖的小子,只见一滩水迹中央却躺着一团白花花地烂肉,看样子并不具备人形,被一通开水烫煮哪里还有什么孩童之貌,他突然醒悟,原来是这么回事。
他以前博览群书,尤其喜好观阅那野事秘闻,狐鬼妖仙。在一篇甄监生浪吞秘药的文章里看到过这么一个故事。
话说昔日有一个老翁极好奉道,见有方外人经过,必厚加礼待,不敢怠慢。一日,有个双髻道人特来访他,身上甚是蓝褛不像,却神色丰满和畅。老翁疑是异人,迎在家中,好生管待。那道人饮酒食肉,且是好量。老翁只是支持与他,并无厌倦。道人来去了几番,老翁相待到底是一样的。道人一日对老翁道:“贫道叨扰吾丈久矣,多蒙老丈再无弃嫌。贫道也要老丈到我山居中,寻几味野蔬,多少酬答厚意一番,未知可否。”老翁道:“一向不曾问得仙庄在何处,有多少远近,老汉可去得否?”道人道:“敝居只在山深处,原无多远。若随着贫道走去,顷刻就到。”老翁道:“这等,必定要奉拜则个。”当下道人在前,老翁在后,走离了乡村闹市去处,一步步走到荒田野径中,转入山路里来。境界清幽,林木茂盛。迤蹋过了几个山岭,山凹之中露出几间茅舍来。道人用手指道:“此间已是山居了。”不数步,走到面前,道人开了门,拉了老翁一同进去。老翁看那里面光景时:虽无华屋朱门气,却有琪花瑶草香。道人请老翁在中间堂屋里坐下,道人自走进里面去了一回,走出来道:“小蔬已具,老丈人且消停坐一会,等贫道去请几个道伴,相陪闲话则个。”老翁喜的是道友,一发欢喜道:“师父自尊便,老汉自当坐等。”道人一径望外去了。古
老翁呆呆坐着,等候多时,不见道人回来。老翁有些不耐烦,起来前后走看。此时肚里也有些饿了,想寻些什么东西吃吃。料道厨房中必有,打从旁门走到厨房中来。谁想厨房中锅灶俱无,止有些椰瓢棘匕之类。又有两个陶器的水缸,用笠篷盖着。老翁走去揭开一个来看,吃了一惊。原来是一盆清水,浸着一只雪白小狗子,毛多勣干净了的。老翁心里道:“怪道他酒肉不戒,还吃狗肉哩!”再揭开这一缸来看,这一惊更不小。水里浸着一个小小孩童,手足都完全的,只是没气。老翁心里才疑道:“此道人未必是好人了,吃酒吃肉,又在此荒山居住,没个人影的所在,却家里放下这两件东西。狗也罢了,如何又有此死孩子?莫非是放火杀人之辈?我一向错与他相处了。今日在此,也多凶少吉。”欲待走了去,又不认得来时的路,只得且耐着。正疑惑间,道人同了一伙道者走来,多是些庞眉皓髮之辈,共有三四个。进草堂与老翁相见,叙礼坐定。老翁心里怀着鬼胎,看他们怎么样。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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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道人道:“好教列位得知,此间是贫道的主人,一向承其厚款,无以为答。今日恰恰寻得野蔬二味在此,特请列位过来,陪着同享,聊表寸心。”道人说罢,走进里面,将两个瓦盆盛出两件东西来,摆在卓上,就每人面前放一双棘匕。向老翁道:“勿嫌村鄙,略尝些少则个。”老翁看着卓上摆的二物,就是小缸内浸的那一只小狗,一个小孩子。众道流掀髯拍掌道:“老兄何处得此二奇物?”尽打点动手,先向老翁推逊。老翁慌了道:“老汉自小不曾破犬肉之戒,何况人肉?今已暮年,怎敢吃此!”道人道:“此皆素物,但吃不妨。”老翁道:“就是饿死也不敢吃。”众道流多道:“果然立意不吃,也不好相强。”拱一拱手道:“恕无礼了。”四五人攒做一堆,将两件物事吃个罄尽。盆中溅着几点残汁,也把来皞干净了。老翁呆着脸,不敢开言,只是默看。道人道:“老丈既不吃此,枉了下顾这一番。乏物相款,肚里飢了怎好?”又在里面取出些白糕来递与老翁道:“此是家制的糕,尽可充飢,请吃一块。”老翁看见是糕,肚里本等又是饿了,只得取来吞嚼。略觉有些涩味,正是饿得荒时,也管不得好歹了。才吃下去,便觉精神陡搜起来。想道:“长安虽好,不是久恋之家,趁肚里不饿了,走回去罢。”来与道人作别。道人也不再留,但说道:“可惜了此会,有慢老丈,反觉不安。贫道原自送老丈回去。”与众道流同出了门。众道流叫声多谢,各自散去。知
道人送翁到了相近闹热之处,晓得老翁已认得路,不别而去。老翁独自走了家来。心里只疑心这一干人多不是善男子、好相识,眼见得吃狗肉,吃人肉惯的,是一伙方外采割生灵、做歹事的强盗,也不见得。主
过了两日,那个双髻的道人又到老翁家来,对老翁拱手道:“前日有慢老丈。”老翁道:“见了异样食品,至今心里害怕。”道人笑道:“此乃老丈之无缘也。贫道歷劫修来,得遇此二物,不敢私享。念老丈相待厚意,特欲邀到山中,同众道侣食了此味,大家得以长生不老。岂知老丈仙缘尚薄,不得一尝!”老翁道:“此一小犬、小儿,岂是仙味?”道人道:“此是万年灵药,其形相似,非血肉之物也。如小犬者,乃万年枸杞之根,食之可活千岁。如小儿者,乃万年人参成形,食之可活万岁。皆不宜犯烟火,只可生吃。若不然,吾辈皆是人类,岂能如虎狼吃那生犬、生人,又毫无骸骨吐弃乎?”老翁才想起前日吃的光景,果然是大家生啖,不见骨头出来,方信其言是真,懊恨道:“老汉前日直如此懵懂,师父何不明言?”道人道:“此乃生成的缘分。没有此缘,岂可泄漏天机?今事已过了,方可说破。”老翁捶胸跌足道:“眼面前错过了仙缘,悔之何及!师父而今还有时,再把一个来老汉吃吃。”道人道:“此等灵根,寻常岂能再遇?老丈前日虽不曾尝得二味,也曾吃过千年茯苓。自此也可一生无疫,寿过百岁了。”老翁道:“甚么茯苓?”道人道:“即前日所食白糕便是。老丈的缘分只得如此,非贫道不欲相度也。”道人说罢而去,已后再不来了。自此老翁整整直活到一百余岁,无疾而终。斋
可见神仙自有缘分。仙药就在面前,又有人有心指引的,只为无缘,兀自不得到口。却有一等痴心的人,听了方士之言,指望炼那长生不死之药,死砒死汞,弄那金石之毒到了肚里,一发不可復救。古人有言:服药求神仙,多为药所误。自晋人作兴那五石散、寒食散之后,不知多少聪明的人被此坏了性命。臣子也罢,连皇帝里边药发不救的也有好几个。这迷而不悟,却是为何?只因制造之药,其方未尝不是仙家的遗传。却是神仙制炼此药,须用身心宁静,一毫嗜欲俱无。所以服了此药,身上水火自能匀炼,故能骨力坚强,长生不死。今世制药之人,先是一种贪财好色之念横于胸中,正要藉此药力挣得寿命,可以恣其所为。意思先错了,又把那耗精劳形的躯壳要降伏他金石熬炼之药,怎当得起?所以十个九个败了。
张海山好读诗书对奇谈怪论更是喜闻乐见,他见得锅中事物怪异并非是活生生胖嘟嘟伶俐俐的小孩子,不像是血肉之物,想起文中所言之事,觉得备不住锅里的东西就是此类灵药草精,是人参首乌之类的成精化形之物。当然也不尽然就是首乌人参什么枸杞之根,天下草本奇物众多,还有别的可能。
他曾经听父亲说过,说是如果在方位犯沖局势不利的情况下动土的话容易犯煞招邪,甚至还会挖掘出来太岁。而且还是传说中秦始皇苦苦寻找的长生不老之药,食之可轻身不老,延年益寿,说太岁这东西形似小孩,但和小孩不同的是它的头上顶有一抷黄土,一旦动之必将招来杀生之祸,俗话说的太岁头上动土一方面指的是动土犯煞犯了忌讳,另一方面则指的就是此种民间野谈。古籍正传中也多有记载此物,父亲曾经告诉过他,一旦挖得太岁且不敢声张妄动,此物最是会报復害人,你若不把它吃了就会反被其加害,一家老小都不能倖免,而且一旦得见便也不能置之不理,因为若是如此,它必将会半夜前来害你性命,及其难缠。而服食此物也是极有讲究,你不能将它囫囵煮熟了分食给众人,因为这样不管人多人少你永远也不可能把它吃完,它能够吃了一嘴復长一块,周而復始永不完结,待得稍不留神就会越长越大,最后将吃过它的这些人全都害死。传说吃了太岁可以长生不老,能够延年益寿,所以很难寻到此物,一旦寻得,服食的最好方法就是将其捣碎碾磨成粉末全部和水服下,或者是使劲将其揉搓成弹丸大小的颗粒将其煮熟一口吃掉,如此方能保命长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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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山想到此节,再看地上的那一团烂肉暗香扑鼻,口水早已流下半尺多长,心下难抑兴奋,也不管它是灵药精怪还是太岁凶煞,顾不得污秽骯脏,咧着嘴傻笑到:“自是如此,再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就让咱先吃了这团白生生的烂肉,管它是不是人参太岁得不得长生不老,吃了填饱肚子就行,吃了之后再让俺料理那不知死活的妖妇。”言毕,他就俯下身子将那半生不熟的肉团捡了起来使劲的揉搓捏弄,不一会儿就被他搓揉成了鸡蛋大小的一个圆球,他找了几根粗壮的柴禾将其架在火上烧烤,待烧不多时已是滋滋啦啦地冒起油烟来,如此过不多时便被他狼吞虎咽地给吞入腹中。他意犹未尽地砸吧着嘴就向着墙角裂缝里走去,想要一探那被自己一锅端了的妖妇的尊容。
张海山心中清醒无比,来到了老妇倒毙的地方,细看之下,就觉不对。
☆、第十二章 女鬼
原来被自己砸死的哪里是什么妖妇老太,只见一条全身灰白秃斑的老黄皮子身裹一件破烂的衣裳,瘦的皮包骨头,此刻正肚肠流了一地鲜血横流,一动不动地伏尸在地。张海山这才知道这黄皮子还会障眼法,岂料被自己一锅毙命给破了妖法,现出了原形。他深知这是物老为怪,早年间多有顶门槓秃扫帚或者是擀面杖之类的东西用的年头久了而产生异变通得灵性为非作歹作祟显灵的传闻,且自古黄皮子会变化善计谋的传说就不绝于耳,“黄仙姑”甚至还在一些地方被供养膜拜,香火很是旺盛。
张海山又惊又奇,就想着不知那口锅下面扣住的却是什么怪物,于是向前几步小心翼翼地将铁锅给翻了起来。他将锅刚一翻起,一不留神,就见眼前一花,一只好大的大白兔拖着一条瘸腿一瘸一拐地钻进了前面的裂缝中。
张海山目瞪口呆,一时不知所措,稍等片刻后就回过神来,原来那小的驴根本就不是什么驴子,而是黄皮子使的障眼法迷惑了自己的心神错把一只大白兔误认为是小白驴。眼见这么肥大的一只兔子瘸着腿跑进了裂缝,这大兔子怕是伤的不轻,跑也跑不了多快,看这裂缝自己似乎也能够勉强钻进去,何不待自己进去将这兔子给生擒来个火烤手撕兔?说干就干,他将已死的黄皮子身上的破衣取下找了根粗木扎成一个简易的火把,点燃了就紧贴这裂缝钻了进去。
这条裂缝却似也是不浅,在这密布洞窟的地方自然龟裂,曲折迂迴错综复杂,好在并没有别的岔道,也没有裂到遍布暗道蛛网纵横的古人用来避匪逃生藏物的地道上去,他一边仔细观察一边急速赶路,行不多久地势就变得宽阔了一些,并且墙壁上还隐有岩石突兀而出,再走这条裂缝就从纵向变成了横向,并且比之先前又宽阔了几分,在此横曳着一条细窄浅显的水流,水色暗红,看来这是地下的水脉,却不知这水色怎么看起来却是很怪。张海山稍一思虑就不再多想,因为大白兔似乎就在侧方不远处正在饮水解渴,张海山喜上眉梢只道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他蹑手蹑脚地潜伏过去,那大白兔就冷不丁地发现了这个刚才结果了自家主子的凶神恶煞,它拔腿就跑。奈何它一来太过肥硕巨壮,二来后腿完全被铁锅给砸断,只连着皮肉疼痛异常,跑也跑不快,更何况张海山哪里是一盏省油的灯,你追我赶跑了没几步就被他给一把逮住,然后放血剥皮被拎在了手中。这兔子跟随那成了精的黄皮子为非作歹儿郎狈为奸,也是在劫难逃,遇上了凶神恶煞似的穷神张海山,他飢不裹腹飢肠辘辘遇见这么一个大肥肉好美味焉有放过之理。
张海山乐滋滋地提着兔子转身就要原路返回,却不料刚一转身就险些给吓个半死,他惊疑不定冷汗如瀑。原来不知什么时候,在他的身后不远处多了几个人影,立在那里诡异莫名。这几个人影较之先前的小人,却是显然要比他们大上太多,立在那里足有半人多高,就这么阴森森冷侧侧地一动不动,并且似乎还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在看。张海山如芒在背,他一时呆住,不知进退,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冷汗下来都打湿了衣衫。但他连战连捷,兴致高昂,又仔细一想觉得似乎自己一开始就是来寻找金银财宝来的,不是跟着先前的那个小人儿的话他也不会阴差阳错的来到这里,就暗自安慰自己道:“这裂缝窟窿黑咕隆咚人哪里来的他人?肯定是有什么珍宝聚住了天地间的灵气,又躲在地下千百年,才炼化成了人形。这会儿乘它道行不深,光只会行走攀爬而不能够口吐人言明晓事理,正可抓住它换桩大富贵回来,看来说不定这附近就是埋藏宝货的地方,当下就是张爷我大显身手的大好时机,否则再等些年,让它得了大道,咱哪里还寻得了它的踪迹?”
张海山见钱眼开哪里还会往别处去想,只道是先前的那个小人一定是银魄所化,它一定是钻到了这里,眼前的那几个人影看来也是半小不大,必然都是银魄,看来金银财宝唾手可得,这笔富贵命里註定就是咱的了。他不及多想,就举着火把朝着那几个人影奔了过去。
他走到离那几个矮小的人影只有数十米的时候,岂料那些人影好像发现了他一般地也自走动了起来,他们步履整齐划一,走的不紧不慢,看身影似乎其中还不乏女人,背影影绰飘飘忽忽的。张海山心里着急,怕一桩富贵失之交臂,于是加紧速度追赶起来,甚至都做好了到的跟前的时候对着它们狂尿一通,已定银魄。而这种做法也是听他父亲告诉他的,说是金银之魄无命无福之辈消受不起,若是一旦发现可以用撒尿的办法将其圈定住,这样它们就无处可逃唯你所用了。此类行径看似荒诞,实则百试不爽,颇为灵验,与之类似的有很多,比如说是女子的经血和内裤能够避邪驱鬼,童子尿可以治病驱邪,唾沫能够驱凶挡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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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山一边做着发财的黄粱美梦,一边急匆匆地追赶着前面的人影,越走就越觉得蹊跷,好像前面的人影走的根本就没有自己快,但为什么自己总是追不上呢?他百思不得其解,一手提着兔子一手拍着脑门,拍着拍着就想到了某种别的可能。
据说有一种鬼魅是专门保护良善之人的,而这种鬼魅往往就在你的身后或者是身前,它总是一言不发一声不吭,只陪伴你走过有危险邪祟的地方,到时候就消失无踪了。它你永远都追赶不上,但也不是没有办法,只要将自己的鞋子倒穿,也就是将脚尖顶在脚后跟上穿着走,就能够追的上它。张海山想到这里心中也不免犯了嘀咕,莫不是真是这劳什子的鬼祟在作怪吧?让我试他一试,他便想便把鞋子脱下来倒穿在脚上行走,觉得及其不伶俐和别扭,而且眼前的人影似乎并没有拉近距离,所以他又穿好了鞋子,定下心来,毫不怀疑眼前的人影就是银魄,所以脚下行走的更加急了。
就这样紧赶慢赶地走了一段路程,弯弯绕绕地顺着水流来到了一处宽广空阔的场地,这里的石头愈发的多了起来,而在前面不远处是整面的石崖,那水流就是从那面石崖的缝隙里缓缓流淌出来聚集到一处流淌到来时所走的崎岖狭长的裂缝里的,估计在另一头流入了地下的暗河隧洞之中了。
张海山追赶的几个人影从左侧跨过小溪不见了踪迹,他仔细打量就发现,原来那里地势勐然升高,差不多都要够着上面的壁顶了,碎石巨岩将那里堆砌成了一方巨大的高台。他心下窃喜,眼看这里似乎有人工雕琢修饰的痕迹,估摸着这里大概就是埋藏宝货的地方了,于是他照猫画虎,跳过小溪就踩着乱石向着高台攀了上去。待得他气喘如牛地上得高台时,眼前的情景却把他给惊吓的半死。
只见高台平整结实,在正中央却摆着一副大红的棺材,棺材或许放在这里之前曾经澄明瓦亮地上过十八大朱漆,但看来是年头太过久远,红漆脱落的严重,斑斑驳驳的甚是刺眼,在火光的辉映下,泛着诡异的光芒。令人惊奇的是,一股细细的暗红似血的液体从棺才底下蔓延流淌而出,顺着地势稍显低洼之处流到了平台的边缘,看情形是一直淌下去融入了下面的小溪流中。而在棺材前面却摆放着几个白纸扎成的纸人,纸人脚下有一堆漆黑的灰烬,可能是很久之前烧过大量的纸钱冥婢,只是这几个得以倖免焚烧并没有烧着,但是保留到如今也是破败不堪,衰败腐烂,但依稀还是可以看出做工的精美和扎实,它们一个个点眸画眉,染色着粉,男装的纸人头戴高冠手执茶盘,其中之一还牵一同样是纸扎的高头大马;女装的纸人髮髻端正手握酒杯,其中一个女人顶着一张大白脸,还擦着红丢丢的红脸蛋,丹凤眼睁着,直勾勾地盯着张海山看。
张海山暗自叫苦,本以为金银财宝立马就要得手,却不料自己跟了大半天的尽然是这么几个晦气的纸人,难不成老子这辈子真就是个受穷的命?受穷也就罢了,最可恨的是自己也是老大不小的了,难不成就一辈子是光棍一条,一人吃饱全家不愁?张海山心中有些嘀咕,这口棺材之中怎么会有血水一样的红色液体流出?还有,这纸人难道是有鬼魂附身其上不成?真他娘的怪了,怕是有什么名堂。不过都来了,还怕他什么妖邪作怪?况且古人下葬都带有陪葬品,说不得眼前的这口朱棺里就有细软之物呢,这都不知道是多少年前的棺材了,想必棺中的白骨都已经朽烂成灰烬了,难道还怕它不成,不打开棺材看看岂不是白跟着这些纸人走了一遭鬼路?没钱买吃的饿死也是一死,没钱娶媳妇孤独终老也是一死,那还不如豁出一条命来险中求财,大不了让鬼掐死来得痛快,老子这辈子受尽穷困潦倒了,他奶奶的,今天就顾不上伦理道德了,有道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老子今天就一条道走到黑。
打定了主意下定了决心,他一咬牙就走到了棺材跟前,手脚并施没费多大力气就将棺盖给扒拉了下来。他定睛细看,棺材里面的尸体却并没有腐烂,赫然是个条顺盘亮的美人,眉目如画,栩栩如生,穿金戴银,好不阔绰,她身上更是凤冠霞披,大红丝绸的喜服,悬珠戴穗的红冠,竟然是一身新娘子的装拌。而之前从棺材底下流出的红水,似乎就是从这女尸的身体上流出来的,她的身下那里湿漉漉地殷红一片。
这棺材明明看来是放在这里很久了,但是这女尸为什么却就像是才入殓不久的样子?这里的地上面也不知究竟是在哪里,但论大方位的话可能是在骑龙山附近,此处更是隐蔽荒僻,绝无人迹,埋在这里的人也不知是哪朝哪代了,但看这情形该不会她是变成了殭尸?但此时,张海山早就顾不得那么多了,他的眼睛里只剩下了那棺中女尸身上的金银首饰,这些金银宝石在火把的光线下诱人地变幻着光泽,还有放在她身旁陪葬的那几根金条,简直看得他的眼睛发绿都要放光了。
张海山神经也亢奋了,只道是这回可发了大财了,他将兔子和火把都捏在左手里,伸出右手就去撸那女尸手上佩戴的碧玉扳指,刚把手伸过去还没来得及够着,那女尸的玉手似乎有所感应,反而手臂一翻往高里一抬,就将他的手腕给牢牢地抓住了。女尸指甲犹如钢钩,深深地掐进张海山手腕上的肉里,力量奇大,他想要挣脱却一时半会儿是挣脱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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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惊变
张海山被女尸抓得痛彻肺腑,又疼又怕,将手中的兔子都丢在了地上,只死命篡住了火把,然后就见那女尸缓缓从棺中站起,僵硬的一跳站在了张海山的面前,她的手中仍然紧紧地抓着他的手腕,开口腥红的樱唇,森然一笑。
他手中的火把也快烧到了尽头,此时忽明忽暗,似乎随时都会熄灭。他更是被吓得出了一身冷汗,战战兢兢地险些就要瘫软在地。女尸突然睁开双眼,盯着张海山细瞧,目中立马就射出两道阴森犀利的寒光,被她目光所触,冷得全身打颤,阴森森冷凄凄的煞是要人性命。
女尸似乎瞧够了,然后就见其冷笑一声厉声道:“你小子看起来人模狗样的,却哪想是个见钱眼开财迷心窍之徒,像你这种猪狗不如的下贱之辈只要有钱是不是什么事情都敢做?”
张海山猎奇心重又不信邪,再加上一时贪财财胆包天所以误入这异底洞中,又哪里能想到会遇到这等怪力乱神的灵异怪事,尚自给吓得不轻,此时一听女尸此话便急忙求饶下话:“仙姑明察秋毫,却不知我是穷怕了的穷神转世,从来都没有见过如此之多的财宝,如今机缘巧合之下跟随您的下人误打误撞地来到此处,一时鬼迷心窍就将您的棺寝打开,更是见得您貌美如花仿似西施,暗自倾心艷羡不已,但想您已仙逝不食人间烟火,我也是不敢打搅亵渎,只想着要取几件您的配饰已便留作纪念,好生揣摩珍藏,却不料遇上仙姑您显灵将我给拿住……小人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还望仙姑您大人不计小人过,念在我是初犯的份上,放过小的这一回吧。”
张海山是慌不择口胡乱搪塞,只拣好听的话说,女尸却似乎听得颇有兴致,将腿一曲坐在了棺材的边沿上,转换了口气,对着他温声细语道:“想不到你这小子还甜言蜜语的很会说话,也不是你这小子误入此地,而是我专程做法差遣了几个纸人特意将你引诱到此的。你可知这是什么地方?”
张海山连惊带吓给吓得不轻,也就忽略了女尸口中的“专程”和“引诱”,只想着尽快脱身,于是就顺着她的话头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女尸哈哈一笑道:“还亏得你那死爹是风水大家,点了个宝穴却不知道这地下埋的是本仙姑,所以嘛本仙姑就设法让他在这里安身不得。”
“难道这里是卧牛洼?”张海山惊得非同小可,“怪不得土里有红水冒出呢,原来是仙姑您的手段啊。对了,敢问您身上染的这斑斑血迹是怎么回事啊?”
这一问好像戳中了女尸的痛处,只见她幽怨悽厉地说道:“仙姑我本来是一大户人家的小姐,被一纨绔公子所诱骗欺哄便失身与他,之后便有了身孕,哪想这时那禽兽却失信与我,不肯娶我过门,因此我好不甘心,就穿上大红嫁衣跑到他家去讨要说法,岂料他将我推倒在地一顿殴打,致使我腹中的胎儿流产,血水更是流淌不止,我也含恨而终。死后我化作厉鬼将其全家尽数害死,而魂魄也错过了投胎转世的机会,一口怨气也自是不灭,又贪恋人间烟火气息,于是就一直到了今天。”
张海山听女尸这般说辞,倒是想起了一些鬼怪杂说。
晋时有个阮修,表字宣子。他一生不信有鬼,特做一篇《无鬼论》。他说道:“今人见鬼者,多说他着活时节衣服。这等说起来,人死有鬼,衣服也有鬼了。”一日,有个书生来拜,他极论鬼神之事。一个说无,一个说有,两下辨论多时。宣子口才便捷,书生看看说不过了,立起身来道:“君家不信,难以置辨。只眼前有一件大证见,身即是鬼,岂可说无耶?”言毕,忽然不见。宣子惊得木呆,嘿然而惭,这也是他见不到处。从来圣贤多说人死为鬼,岂有没有的道理?不止是有,还有许多放生前心事不下,出来显灵的。所以古人说:“当令死者復生,生者可以不愧,方是忠臣义士。”而今世上的人,可以见得死者的能有几个?只为欺死鬼无知,若是见了显灵的,可也害怕哩!
宋时福州黄闾人刘监税的儿子四九秀才,取郑司业明仲的女儿为妻,后来死了,三个月,将去葬于郑家先陇之旁。既掩圹,刘秀才邀请送葬来的亲朋在坟庵饮酒。忽然一个大蝶飞来,可有三寸多长,在刘秀才左右盘旋飞舞,赶逐不去。刘秀才道是怪异,戏言道:“莫非我妻之灵乎?倘阴间有知,当集我掌上。”刚说得罢,那蝶应声而下,竟飞在刘秀才右手内,将有一刻光景,然后飞去。细看手内已生下二卵,坐客多来观看。刘秀才恐失掉了,将纸包着,叫房里一个养娘,交付与他藏了。
刘秀才念着郑氏,嘆息不已,不觉泪下。正在悽惶间,忽见这个养娘走进来,道:“不必悲伤,我自来了。”看着行动举止,声音笑貌,宛然与郑氏一般无二。众人多道是这养娘风发了。到晚回家,竟走到郑氏房中,开了箱匣,把冠裳钗钏服饰之类,尽多拿出来,悉照郑氏平日打扮起来。家人正皆惊骇,他竟走出来,对刘秀才说道:“我去得三月,你在家中做的事,那件不是,那件不是,某妾说甚么话,某仆做甚够当。”一一数来,件件不虚。刘秀才晓得是郑氏附身,把这养娘认做是郑氏,与他说话,全然无异。也只道附几时要去的,不想自此声音不改了。到夜深竟登郑氏之床,拉了刘秀才同睡。云雨欢爱,竟与郑氏生前一般。明日早起来,区处家事,简较庄租簿书,分毫不爽。亲眷家闻知,多来看他。他与人寒温款待,一如平日。人多叫他鬼小娘,养娘的父亲就是刘家庄仆,见说此事,急来看看女儿。女儿见了,不认得父亲,叫他的名字骂道:“你去年还欠谷若干斛,为何不还?”叫当直的拿住了要打,讨饶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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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者五年。直到后来刘秀才死了,养娘大叫一声,蓦然倒地,醒来仍旧如常。问了五年间事,分毫不知。看了身上衣服,不胜惭愧,急脱卸了,原做养娘本等去。可见世间鬼附生人的事极多,然只不过一时间事,没有几年价竟做了生人与人相处的。也是他阴中撇刘秀才不下,又要照管家事,故此现出这般奇异来。怎说没鬼,这是借生人的,还有借死人的,箇中原委情由也是十分离奇曲折。
张海山喜欢看一些野史鬼谈,这是从明代的一本叫《二刻拍案惊奇》的书上看到的一篇关于旧鬼借新尸的故事,这时想起来也是胆颤心惊吓得不轻。想来这女尸阴魂不散只是附在其尸身之上,若是附在生人身上又有谁知谁晓。他心猿意马心不在焉,胡思乱想只想如何脱身,表面上却是装的一本正经,且还扼腕嘆息道:“那等禽兽死不足惜,只是可惜了仙姑您红颜早逝啊。对了,那为什么一挖这卧牛洼上面的土层就有像血一样的红水冒出来,难道也是您的手段神通?”
女尸不以为意道:“这是我故意为之以来震慑于人,孤零零一个人呆在此处可真是悽苦寂寞冷啊,而我的道行又达不到出去肆意走动的地步,不料想棺中的金条却因为年代太过久远而生变化成金魄四处走动被你撞见,想来也是命数使然,致使你来到此间陪我作伴解我烦闷,这下仙姑我可不风疏雨骤凄风几度啦。”
张海山听在耳里是惊在心里,看来这女尸是空虚寂寞冷孤独不能语缺夫了,要拉自己做伴了,这是要上演现实版的人鬼情未了啊,难不成自己一世英名半世侠举尽然就要毁于此处不成?他心想一不做二不休三不留,敢怒不敢言敢想不敢做可向来不是自己的行事风格和做事原则,干脆来个破釜沉舟釜底抽薪,拼了老命也要逃离此地觅得生天,不如让我一把“三昧真火”把她给烧个干净。他一边假装思考和难掩惊怖,一边勐然就将左手中的火把朝着女尸身上的大红丝绸喜服点去,那速度比之电光火石也不会慢上几分,真可谓是迅雷不及掩耳防不胜防。却不想马有失蹄人有失手,鬼也有后手,这时那女尸忽然愤声说话:“你个死没良心的贱人,我好心好意待地你,你却想烧了我!”
张海山吓了一跳,手中一顿就被女尸将左手腕也给抓住,自以为必胜的一击奋力的一烧能将女尸断送了天,却不料人算不如鬼算,鬼算胜过人算,火把不曾到的女鬼身前燃出熊熊烈火就己被其挡住,然后张嘴一吹一股阴风撩过就将那火把给吹熄灭了。张海山哪里能想到这等变化,他一时呆立当场不知所措,就听那女尸继续说:“我是看你可怜悽苦又没人疼爱,所以顿生同病相怜同甘共苦之感,你虽然想要置我于死地,不留我苟延残喘星点活气,但是看你心地还算不坏为人也算忠厚,就将功补过留待观察。但是又没有什么好的两全之法能够解了我的孤独空虚之苦,去了你的无依无靠无人关怜之忧,我思来想去似乎也就只有一条路可行,那就是我想嫁给你,让我们做一对夫妻,这样你就可以留在我的身边,我也可以附在你的身上跟你出去到外面转悠,岂不美哉。你愿意吗?”
张海山哪里能想到会有这等荒谬荒唐之事,平时就算他想破脑袋也想像不到会有这样的际遇奇事,却不想今夜赶巧了一股脑的都让自己给碰见了。他拼命摇头,一副楚楚可怜战战兢兢的模样。他就问那女尸到底是妖是鬼,女尸说她当然是鬼,只是此地风水极好得以尸身不腐,龙气旺盛能修长道行,因此她便附身其上,更何况这本来就是她的肉身,她留恋人间种种怨气不消的同时也舍不了这一副臭皮囊。虽是如此这般,不过你这个穷棒子还别嫌弃我,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我生前兴许看都懒得看你一眼呢。张海山听闻女鬼这般说辞,也是只吸冷气,心想还有落地的凤凰不如鸡的说道呢,你个女鬼倒是别忘了这茬。
乡间多野谈,旧时多迷信。他曾经听老人们讲起过女鬼勾引汉子的故事,一来二去就把男人的阳气和精髓吸光了,那些被鬼缠上的男人,最后死的都很难看,就只剩下了一副干皮包着枯骨的骨头架子,就算不死也是没多长时间的活头了,那身形简直就像是恶鬼邪魅农奴饥民,那深陷的眼眶枯干的躯体很吓人。于是他对女尸说:“就算你觉得冷清无聊空虚寂寞,而且是真心对我好没存害我之心,我也不能够娶你,毕竟咱们是阴阳相隔,人鬼殊途,这样做不但违背天道为天理所不容,也会损了伦理道德坏了纲常人伦,更会害了我的性命折了我的阳寿。我看你还是早日投胎转世为好,对于你所言所想,我恕难从命。”
女尸见他说的这般义正言辞大义凛然,也知这小子是油盐不进水火不融,不由勃然变色,冷笑道:“来到这里难道你还想要活着出去不成?我有意留你你却不肯,却是装作正人君子慷慨丈夫,我看你长了心肝也是无用,就让我先替你收起来吧。”
张海山一听女尸想要自己的心脏,那如何使得,急忙就道:“不可……不可……有话好商量……”女尸哪里容得他多言,扯去他的衣服,长长的指甲慢慢伸到胸前,眼看就要当胸一划,将胸腔划破,那时血淋淋的心脏必然会被她掏将出来,取出心脏之后必定就会被迫不及待地吞入口中。那时自己又哪里会有命在,他惊骇欲死,手中的火把乱舞,却近不得女尸之身,也挣脱不得,心想看来今天老子是非得死在这里不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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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他闭目等死乱嚷怪啸的时候,却听女尸忽然怪叫一声,立马将他放脱开来,原来不知何时,已在自己身后多了一位五短身材形同侏儒的怪人,那人头戴斗笠身披蓑衣几乎将全身给遮掩笼罩,因此也看不清那人的容貌长相形貌。只见那体格矮小的怪人手中拿着一段黑乎乎的物事,细瞧之下竟是半截黑驴蹄子,黑驴蹄子的尖端已然被插进了女尸的口中。据闻此物最是避邪,尤其是克制发生尸变的殭尸鬼怪之流,最是灵验。那女尸吃了一记黑驴蹄子在口,知道着了眼前突然多出来的这怪人的道了,狂怒之下就想把张海山给撕成碎片碎尸万段,可是张海山哪容那女尸发飈撒野拿自己开刀,他瞅准时机寻得空档早就远远地躲了开去,女尸气急败坏燥狂万分却也没辙,她又想将塞她黑驴蹄子的怪人给挣脱,却不料她受制于他是百般挣脱不开,见此情形,女尸仰天长嚎,悽厉至极,而这时那人也早有防备,随手从怀里取出了一张符纸,那符纸遇火就燃,被他贴在了抓狂的女尸的脸上,随着符纸的燃烧,女尸身上的衣服也一件件化为灰烬,浑身都变成了黑炭,其间布满血水,没过多久就只剩下了一副烧焦的枯骨倒在了地上。
张海山在远处瞧得清楚,眼见那汉子将女尸给制服自己保得一条性命,应该是万分高兴才是,然而他却无论如何也开心不起来,因为他分明瞧见那怪人被蓑衣遮挡住的身后似乎拖曳着一条毛绒绒的的尾巴。
☆、第十四章 造畜
张海山吓得够呛。
女鬼虽已被眼前的怪人给降服烧掉了,但是他却似毫高兴不起来,因为很明显,眼前的这“怪人”似乎并不是人。哪里又有人会长着尾巴的?莫非还真是孙猴子不成?那就真有些天方夜谭天马行空了。
而那汉子此时也发生了变化,倾刻间便由本来的侏儒形貌变为直接匍匐在地了,似乎是不能旧立。张海山见此情形脑中灵光一闪,莫非这是狐狸或者是黄皮子之类的通灵幻化之物来报恩来了?旧时有关狐狸变成人形报恩復仇或者与人交合嬉戏的传闻很多,早在殷商时期就有了这类野谈奇闻,最典型的莫过于九尾狐苏妲己了。到了后来歷史上更是狐精野怪蛇妖女鬼之类的层出不穷,清朝蒲松龄所作的聊斋里这类故事就多了去了,当然小说家之言也不可尽信。张海山那时候也听过不少此类乡谈,比如说黄鼠狼偷了谁家的鸡不小心被失主逮住了,然后剥皮抽筋挂在墙上,待到晚上的时候就会有其同族亲友来哭丧捣乱,甚至作怪涂害,搅得人心不安心烦意乱。据说活的年头久了的黄皮子狐狸通人性能幻化,更善于催眠迷惑之道,能将人给不知不觉的引诱杀害,甚是神秘厉害。
那时候最流行和说叨的就是说蛇也是仙家,不能将其打死戏弄,说早年间有放羊娃到山里放羊遇见长蛇,于是将其打死,再碰上的话依旧弄死,如此时日一久打死的蛇就非常的多了。而这时这个放羊娃也命不久矣,有一天,突然到他家中来了一条非常粗壮长大的巨蛇,家人瞧见慌了手脚乱了心神,心道自家孩子打死了那么多的小蛇,这一定是蛇王来为群蛇报仇来了,于是急忙将其罩在了一口大水缸下面。那大蛇进屋转悠不见放羊娃的踪影,也不滥杀无辜,只是绕着大水缸转了一圈,然后将蛇身一圈圈盘在水缸之上紧紧缠绕住缸身,如此良久之后方才离去。放羊娃的家人以为自家孩子侥倖逃过一劫,却不料搬开水缸一看却傻了眼,原来不知什么时候里面的人已经化成在灰烬,那里还有人在。当年张海山一时兴起兴致大发曾经用小刀将一条长虫给割成了一段一段的,为此很是纠结担忧了一阵子。
张海山哪里见过这等事情,极度恐慌骇然,只当是也是精怪变化来报恩救人之类的罢了,便壮着胆子问道:“不知是那路仙家高人救得晚辈一命,后生在这里有礼了。”言毕就是躬身一礼。
那斗笠怪人用沙哑难听几乎不像人声的语气嘆道:“看来小兄弟也是有胆有识有手段的人物,真是后生可畏。而我也是无意中流落到此途经此地,见这地界窑洞众多能避风寒便暂且寄身在此,今夜大年三十无心睡眠便到听到声音特意过来察看的,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敢情是这么回事,磨窑所在的这一片地块遗留着许多古人居住过的庄户窑洞,大都十分完好工整。有的窑洞之中还有地道,左家通着右家,高处连着低处,烟囱里也有藏人和粮食的偏洞,而有的地道甚至是深不可测,一直通到了三山五岭峭壁河沟之外。据体是什么朝代的人留下来的也没人说得清,只是为了躲避土匪灾害最早迁移到这儿来的人说他们来的时候有的窑洞的墙壁上还残留着血迹,估计是早年间回族屠杀汉族的时候杀光了这里的人,而那地道就是用来躲避匪徒用的。那时候老人们都说回族人彪悍没人性,曾经不知道杀死了多少汉人,其行径令人髮指叫人胆寒,简直和日本鬼子有的一拼不相上下。有那么一个时代他们无法无天无恶不作,曾经把汉人俘虏了押到打谷场上让其爬在地上铺满大场然后驾起牲口拉着石碾,把人一个个活活的压死。惨不忍睹丧尽天良,其罪行多如牛毛不能言谈,传说就连苍天都看不下去了,曾经就有一众匪徒坐在几座山凹里吃喝,准备吃饱喝足了之后大开杀却再造杀孽,忽然大山合拢将其彻底掩埋葬送。当然这也许只是一些人不满回人杀戮的淫威臆想的上天的惩罚,但是歷史上确实是发生过惨绝人寰的回人滥杀汉人的事件,只是很多人不知道罢了。上位者基于各种原因瞒天过海施展神通的事情多不胜数,在文革那会儿就连吃人的事儿都海了去了,更别说一些时代里种族之间的屠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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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附近有许多窑洞地道,甚至在地形奇绝高耸处还有只剩下残墙断垣的古堡,据说旧社会有人在其中的窑洞和院子里挖出过金银,而有人挖出瓦罐捡到铜钱的事情就更多了。
张海山听得那五短怪人这般说辞,面作恍然大悟状,内心里面还是十分纠结恐慌,疑虑重重心魔难消。他安慰自己怕是杯弓蛇影了,但是那怪人后面确实是有一条毛乎乎的尾巴,看起来狗尾续貂怪异莫名,真箇三分不像人,七分好像鬼。
就在他坐立不安不知进退的时候,那怪人也看出了他此刻的想法,于是桀桀怪笑起来,声音尖细刺耳,犹如鬼哭狼嚎悽惨哀怨疯癫屈辱,其中有挫败有失落有憋屈有戾气有怨恨有愤怒,还有一点儿淡淡的忧伤和杀气。
张海山被吓的目瞪口呆差点吓尿,不知这斗笠怪人是发了哪门子的神经,弄不好兇相毕露再将自己给害然后目光炯炯,盯着他道:“实不相瞒,兄弟我际遇离奇匪夷所思,并非是什么妖鬼邪神,而是得过高人传授,通晓相面憋宝之术,更是熟知诸路乡谈风物。请恕在下明言,我虽通晓许多奇门异术,但是却也施展不开,因为我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
张海山听他如此一说也是头皮一阵发麻,看他口吐人言通人情懂人性,为何说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难道他是一个借尸还魂了的鬼不成?也不对啊,刚才他还不是说自己并非是魑魅魍魉鬼魅邪祟嘛,张海山觉得自己的脑袋有点不够用了。
那斗笠怪人如实相告,说自古以来民间留下许多荼毒生灵贻害众生的邪术秘法,而“造畜”就是其中一种惨绝人寰丧尽天良的勾当。“造畜”是种巫邪之术,江北一带很少见,黄河以南常有。民间传说,把新杀的狗皮热血淋漓批在小孩身上,瞬间粘牢,小孩便化作狗形,被邪恶的耍把式卖艺人牵出来当街杂耍,但小孩都极痛苦,活不上几年就死了。
那时候是以拐卖人口为主,其手段五花八门伎俩众多,不是常人可以想像出来的,有一路跑江湖卖艺的,以杂耍马戏为生,其中就有专门驯猴服狗的把戏,耍猴耍狗卖艺的大多居无定所四处游荡,他们一般都很残忍兇狠,其中有人身怀异术邪法,专做偏门勾当。
有时候在一些场所你会看到这些杂耍卖艺的人指使猴子小狗做一些不可思议非常神奇的事情,其实他们所养的狗子乃至猴子并非都是真狗,而是招卖诱骗偷拐来的童子。世人不知其底细,都觉得那伙人有造畜妖术,能把小孩妇女变成狗子拐带贩卖,传得神乎其技,谈这色变。其实不然,那是贼子们先从乡下僻壤,用迷魂药拍来三四岁的小孩,拐带到家里,宰杀一只和这小孩体形差不多大的野狗,剥了整张狗皮,趁热裹到这孩子身上,狗皮最紧,血淋淋地裹在人身上就再也剥不下来,然后辅以所谓的“秘法”和“绝技”使得其更像是条狗,再用各种手段加以折磨,强迫那披了狗皮的小孩,每时每刻都要模仿狗的举动和神态,如若稍有不从,就活活打死,弃尸荒野。
这种勾当天理难容,但是旧社会跑江湖打把式的还是从都如云,他们确实是有一些特殊的手段和传承,比如用秘药处理狗皮使得披了它的孩子能够通过其来排出汗液。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里面就描述了这么一个有关造畜的事情,是说一天,扬州某旅店中进来一个人,牵着五头驴,顺手拴在马厩下,嘱咐店伙说:“我一会儿就回来,不要给它们喝水。”说完就出去了。那些驴被太阳晒得暴躁不安,又踢又叫。店主人就把它们牵到阴凉处,驴一见水,挣扎着奔过去,店主就让驴饮足。转眼工夫,见驴在地上打滚,尘土飞扬中,立即变成了妇人。店主非常惊异,问那几个妇人是怎么回事,妇人舌根发硬说不出话来,店主忙将她们藏在了屋中。一会儿驴的主人回来了,把牵来的五只羊又拴到了院子里,他发现驴不见了,便惊慌地询问店主。店主忙上前拉他坐下,以命人端上饭菜,宽慰说:“你先吃饭,驴马上就来了。”店主出去,让羊饮足水后,一打滚又全变成了小孩。于是他将此事偷偷地告到郡里。官府立即派人捉拿住那巫士,一顿乱棒便将他打死了。
斗笠怪人说到了造畜的事情,张海山觉得有些不解,但是对于此类勾当他也是有所耳闻并不陌生。其父对他说过,早年间有卖艺的人,为了谋生度日不择手段丧尽天良,就有那黑心之人从别人家诱拐来儿童,然后将其装进一个小罈子里抚养,坛底留有一孔用来解决水火,不让那儿童离开罈子。整日里对其折磨打骂,强迫训练那孩童口技和声色表情。长期离不开罈子,儿童的身体长到接触到坛壁就不再发育了,时日久了那小孩就和罈子连成了一体,于是那打把式卖艺的就将其带到闹市展览取悦于人,加以花言巧语奇谈怪论等说辞来解释瓮里小人的来歷原委,以博人们的同情和希奇来赚取不义之财。此类被进行非人折磨的孩子大都活不长久就早夭了,而且这种事情在旧社会是的确存在和发生过的,其中就有被丢失孩童的家长发现自家孩子,揭穿歹人狠毒手段蛇蝎心肠的事情。以前有歹人把小孩蒙了象猴皮,又用铁索拴了打锣敲鼓当街戏耍,那猴子遇到有官人经过,便当街拦住,跪地流泪磕头然后被察觉有异的官府带回衙门审出端倪识破行藏的案例也是为数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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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说先生你也是……”张海山突然灵光乍现顿时石破天惊,被自己想像出来的结果给惊呆了。
“不错,我也是一个‘人造人’,是一个行将枯木的‘妖人’。”那怪汉幽幽一嘆,忽然揭开罩在头上的斗笠,露出一张毛绒绒的怪脸,森然一笑。
☆、第十五章 鬼音
“然后呢?”
胖子听得趣味盎然不亦乐乎,听到此处也是暗暗心惊捏了一把冷汗,大有和他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的趋势。却不料我勐然打住不再讲了,于是急忙催促道。
“然后祖父收留了那命运多舛的可怜汉子,暗自生愧悔当初不思上进不学无术,于是踏实钻研埋头苦干勤学好问能屈能伸,而后数年成为一位很有真才实学的风水先生,替人看阴阳两宅解风水之难。其间那怪人因病而终祖父将其安葬后取妻生子。而此人生前在没来老家的那荒山野岭旧迹古宅以及遇到我祖父之前,他忍辱负重苟且偷生瞅准时机将害他的歹人亲手手刃,并且从那歹人家中盗得奇书异术,当年和祖父有过研究探讨,却也是十分神奇匪夷所思。”我皱了皱眉头继续说道。
“我还以为你祖父和那怪汉又是一番惊心动魄的恶斗呢。”胖子意兴阑珊,嘟囔道:“是什么奇术高法,大不了又是害人唬人捉弄人的把戏,难道还会是隐身变化得长生的道法不成?”
我对他的说法嗤之以鼻:“那倒不是,但也差不多,若是真的仔细琢磨刻苦钻研的话说不得还真就能够学有所成技惊四座呢。”
“哦?有这么神奇,说来听听。还有,那你为什么不学?”胖子有些兴奋了,从背包里掏出一只卤猪蹄啃得不亦乐乎,嘴上流油目光贼亮,立马来了兴趣。
“当然,神奇和神秘的事情多了去了,这个世界这么大,你没听过不相信不代表就一定不存在。据说当年白莲教教主曾留下一部奇书,其中尽是一些妖术奇法的修炼方法和使用手段,十分的神奇和灵验。习之那就和金庸老先生小说里的葵花宝典一般所向披靡天下无敌,再次之那也是辟邪剑谱般的存在,但是此书不知留落哪里早已失传。”说着我耸了耸肩:“没错,这书虽然并非就是那本,但想必也是白莲教中头号人物所抄录那本秘籍中的一些较为简单浅显的邪术妖法来供核心的教众成员所学习使用的。至于你问我为什么不学?我学个锤子,虽然说简单易懂但是也并非就是一看就懂现学现用,更何况那个朝代的文字都是繁体字和文言文,当真是晦涩难懂。最大的原因是,那书在我的记忆中只翻过两次,两次险些都被祖父给暴打一顿。后来似乎被他给烧了,说是什么害人之法留之不吉。”
有些事情虽然听起来匪夷所思难以置信,就像是天方夜谭,但正所谓无风不起浪无利不起早,空穴来风的事情不是没有而是很少,有些事情并不能以主观意志而改变,大道三千,事无绝对。
唐代,汴州西边有个板桥旅店,店里的女老闆叫三娘子,不知道从何处而来。她三十多岁年纪,无女无儿,一直是独自一人,连个亲戚也没有,却有不少房屋。她以卖粥饭为业,然而家里却很富裕,有许多头驴。往来路过的公私车辆,有不能当天赶到目的地,她总是降价接待他们,人们都说她经营有方,因此远远近近有很多旅客在这里食宿。元和年间,有位从许州来的客人叫赵季和,想去往东都洛阳,路过此地便住下了。在他之前,还有六七个客人,把方便一点的床位全占了。赵季和是后来的,只好睡最里面的一张铺。这张铺紧靠着墙,隔壁后便是女老闆的房间。当天,三娘子对这些客人招待得十分周到,深夜还来向他们敬酒,说说笑笑,开怀畅饮。赵季和向来不喝酒,也比较孤僻,不与他们谈笑。到了二更天,客人们都醉倒了,便各自睡下。三娘子也回到了自己房里,并关门吹了蜡烛。不久之后人们都进入了梦乡,惟独赵季和翻来復去睡不着。忽然,他听见隔壁窸窣作响,像是搬动什么东西的声音,出于好奇,于是,他便透过缝隙窥视。这一看之下他当真是大惊失色好不骇然,只见那三娘子走到屋侧似乎是能够用来招魂作法的用具前,把蜡烛点亮了,然后从箱子里拿出一副犁杖,还有一个木头牛和一个木头人,都只有六七寸大小。三娘子把它们放在灶坑前,喷上水然后作出怪异的姿势默念咒语,再喷口气,想不到那木头人和木头牛便行走起来。小人牵着牛拉着犁杖,随即开始耕坑前的地,来来回回地忙碌着。三娘子又从箱子里拿出一袋荞麦种子,让小人种上了。那荞麦似乎也是异种,一会儿,竟然就发芽了,接着就开花就成熟了。三娘子让小人收割脱皮,得到了七八升荞麦。又在地上安上个小石磨,把荞麦磨成面才算完事。然后,三娘子把木头人木头牛收回箱子里,当即用那面做了一些烧饼。有顷鸡鸣,旅客们要动身了。三娘子先起来点上灯,把新做的烧饼放到盘子上端给他们。赵季和心中疑惑恐惧没有吃,佯装赶路匆匆开门而去,然后蹲在窗外偷偷地观察动静。只见那几位客人围在桌前吃喝,烧饼还没有吃光,没想到却忽然同时跌倒在地上,像驴那样叫起来,更奇异惊骇的事情发生了,他们竟然不一会儿都变成了驴!三娘子把他们全部赶到店后,而把所有的财物据为己有。赵季和没把这件事告诉别人,暗自却钦佩她这套妖术。一个多月之后,赵季和从洛阳返回,快到板桥店的时候,他事先准备好一些荞麦烧饼,大小形状都和三娘子做的一样。来到店中,三娘子想起了他见他还要住宿,像当初一样高兴。这天夜里没有别的客人,三娘子待他更加热情。半夜,三娘子向他献殷勤问道:"你还有什么要求吗?"赵季和回答:"我明天早晨出发,请随便准备些点心。"三娘子说:"这事你不用考虑,请安心睡吧。"半夜过后,赵季和又透过缝隙向三娘子房间窥视,一切又同上次一样。天亮了,三娘子端来点心盘子,上面摆着几张烧饼。趁她回去拿别的东西时,赵季和赶紧拿出自己准备好的烧饼,从盘子里偷换下来一个,三娘子没有发觉。赵季和快要走的时候,装作刚要吃烧饼时却把伸向三娘子端来的饼的手收了回来,他惋惜地对三娘子说:"没想到你做的也是烧饼,刚巧我自己的烧饼还没有吃完,请把你端来的这些撤下去,留着招待别的客人吧。"说罢,他便掏出自己带的烧饼吃起来。刚吃了第二个,三娘子送茶出来,赵季和说:"请你尝尝我带的烧饼吧。"说完就把刚刚偷换下来的那张烧饼递给三娘子吃。三娘子刚咬了一口,便趴在地上发出驴的叫声,随即变成了一头驴,很健壮。赵季和骑上她就出发了,并将木头人木头牛等也带了去。然而,他怎么也弄不明白那妖术的要领,试了几次都失败了。他赶着这头由人变成的驴,週游四方,日行百里,从来没有迷路受阻。四年之后,他骑驴进关,到华山岳庙东边五六里处,路旁有一个老人,忽然拍手大笑道:"板桥三娘子,你怎么变成了这副模样?"说完,他捉住驴对赵季和说:"她虽有罪过,但被你这么一折腾,也够可怜的了,请在这里放了她吧。"老人说完,把驴的鼻子用两手一掰,三娘子从皮肉中跳了出来,当即恢復原形。三娘子向老人跪谢完毕,转身而去,谁也不知道她到了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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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胖子说了以前祖父常跟我说的这个板桥三娘子的故事,听他说那本白莲教留下的奇书中大多记载的就是此类怪术妖法,轻易学不会,就算会了也是害人害己害人不浅。
“还真是匪夷所思啊,老张我问你,那白莲教真的有那么邪乎吗?”胖子磋着牙花子砸吧着嘴问我道。
“还别说,关于真命天子授命于天罗汉转世菩萨再生之类或者是能上天入地撒豆成兵通神驱鬼变化腾挪,大多都是统治者迷惑洗脑哄骗大众的一些谎言鬼话,但有关白莲教有一本奇书其上面记载了许多奇术的事大概八成是真的。”我点点头,眼神中出现了少有的迷茫。
“那你说了也等于没说,就像鬼神之说,到底是有还是没有一样。”胖子牢扫连天:“总有装笔范故作高深的说什么信则有之不信则无,我说他马这不是废话嘛。”
“信仰这种东西了不得,集大众的信仰于一点还真有可能使一个物体或者是一个人获得非凡的能力,可能这个物体因此获得了自主意识,促成了它的新生。具体作用在一个人的身上的时候那就更了不得了,你看看当年的猫主席和现在的金三胖就知道了。”我打趣胖子道:“所以说信则有不信则无其实很有道理的,对了,说到三胖,我看你的外貌比较和他像啊,要是再来个他那样霸气的髮型就妥了。”
“说实话,世界领导人里我最欣赏的就是他了,那简直王八之气四射,霸气测露啊。”胖子兴致上来侃开了:“要是有一天胖爷我也能够……”
“嘘。”我突然打断了胖子的海吹和妄想,胖子很是生气,还欲要和我理论理论,大概想说些“人总得有理想有梦想,有理想和梦想的青年才是好青年,追梦赤子心,理想在眼前,梦想总是要有的,万一要是实现了呢?”之类的话,但他看我郑重其事神情凝重,于是便不明所以的盯着我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
“你听。”我只说了简短的两个字。
胖子闭目倾听,随即就变了脸色。
“是鬼音。”他说。
(感谢孤独者的喜欢)
☆、第十六章 有鬼来
我和胖子上得山来的时候本就已经接近傍晚了,聊了聊我祖父的一些往事,之后又有一搭没一搭的胡侃,不知不觉就暮色降临黑夜来袭了,就在胖子兴致高昂抒发幽思想要说梦想总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的当口,我们的谈话忽然被打断了。
天完全黑下来了,风声飕飕掠过林梢,夹杂着远处电线的声音听起来像是鬼片里那种诡异的音效,细听起来确实有点渗人,然而这都不是事,主要是在这细风穿林万籁俱寂里林海听涛的我们听到了一种绝无仅有不应该存在的声音。
那声音极尽空灵哀怨,如诉如泣,听起来像是一个被负心人抛弃的女子在伤心的哭泣,呜咽着倾诉自己的伤怀和委屈。
“鬼音?”我见胖子脸色变得很难看,于是故意活跃气氛说:“听说过魔音海豚音绵羊音,甚至还有老虎大象音,就是没有听说这鬼音,这是个什么玩意儿,是哪一年冒出来的新词彙,还是小胖你自创的?”
“鬼音是唐代的一种如泣如诉的唱腔,是模仿幽灵哀嘆的古老乐曲。在没有伴奏的静夜里,由女子清音而唱,曲调极其诡异和空灵,模仿亡魂哭泣哀嘆之事,现在鬼音已经完全失传了,唐代的时候曾经流入日本,日本反倒是保留至今。”
胖子脸色极其的不自然:“抗日神剧上有时候也播,就是画的看起来像鬼的艺伎嘴里呓呓呀呀唱着听起来像鬼叫的声音。不知道为什么,叫咱们遇上了这种鬼叫声。”
“真的是鬼吗?”我不动声色的盯着胖子的眼睛看。
“那还能是什么?”胖子理直气壮的瞪着我,反问我道。
“就怕不是鬼,而是别的什么东西。”我微微一笑。
“别的什么东西?”胖子不解,他问:“能是什么东西?”
“比如说……”我忽然起身向着不远处那揪心的声音勐冲过去,一边朝着呆若木鸡的胖子大喊:“装神弄鬼的人!”
胖子见我像离弦的箭一般急速向着密林深处传来鬼音的方向跑去,一时呆立当场,竟不知该如何反应。我瞥见他的神情不由心中一沉。
我想,胖子必然是向我隐瞒了一些什么。
在刚一开始初听到那诡异的声音之后,我就留意他的反应了。作为一起玩大的兄弟我对他甚至比对自己要更加熟悉和清楚,那声音诡异莫名,不仔细听的话或许真听不出来,这换成是另一个人的话我信,但如果是他没有听见的话我说什么也不信。我清楚的知道他的听力是多么敏锐,说句不夸张的话,村头半夜打唿噜的老王的唿噜声能让住在村尾的胖子睡不着,他自小就以灵敏的听力和惊人的饭量而傲立村中,当时在耳朵灵敏程度上能和他一较高下的也就只有我了。我小时候发烧引发了中耳炎,将惊人的听力衰减的厉害,他比我不知要好上多少倍。
然而,那鬼音他却没有听到,而我听到了。
好吧,我可以将之归结为他的注意力和思想太集中心无旁骛,所以没有注意到。因此,我更加留意起胖子来,他虽然看起来肠肥脑满粗俗不羁,但是他却实实在在的是一个粗中有细甚至是心细如髮的人。这我再清楚不过,因为小时候我总是这样挤兑胖子说:“没想到你看起来面带猪相却是心头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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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事总有意外,就算这是个意外。
但接下来的意外就让我更加意外了。
胖子在听到那个声音后蓦然变了脸色!为什么?他是在害怕吗?那么,他在害怕什么?在我的记忆中,他向来是天塌下来当被盖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的那一类人,但是在听到那个声音后他的脸色却变得很难看。
那个声音虽然听起来极其空灵幽哀,但并不是飘忽不定难以捉摸的,这让我断定它并不能悠忽穿梭无可寻踪。至少,它的声源一直不曾改变,那么问题就又好解决了一些。
说实话,这让我的心中很不安。没有那么多的巧合也没有那么多的意外,胖子不敬鬼神更不怕鬼怪,但他一听到那个声音后却变得有些反常,因此我得出结论,那是一个比鬼怪更可怕的东西,而且胖子显然是知道那是个什么东西。
比鬼神更可怕的东西是什么?有这种东西吗?
有的,比如人,比如人心。
装逼一点讲,我对人性,所知寥寥。
“是谁在那里装神弄鬼?”我一边奔跑一边怒斥:“知不知道人吓人是会吓死人的!”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是故意装神弄鬼的人。
在这种时候当然不能退缩,所以我才出其不意的向着声音的源头疾沖而去,这时我也是豁出去了,心里认定必然不是什么怪力乱神的鬼玩意儿后也不觉得怎么害怕,自己告诫自己说:如果连外围的一些因素都处置不了不敢探究的话,那么等到下到墓中遇上一些突发因素和未知事物的时候该如何自处?心无所恃,所向披靡,遇到问题就去解决它!
这些想法电光火石一般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我速度很快,完全发挥了军旅生涯带给我的磨砾和歷练,只一瞬间就己经来到了声音传来的地方,但是那里似乎什么都没有。
这当然不是个好消息,我的心中一沉,但接下来反而变得豁达亢奋起来,因为那诡异的声音不见了,眼前所见尽是晃动不停的荒烟哀草,我料想装神弄鬼的傢伙并未跑远,急匆匆地就顺着荒草追索而去。打动了草惊动了人,胖子也追上来了,他急喘喘地对我大叫:“别追了,你追不上!”
听胖子这样说我脚底下跑地更快了,一边跑一边对他竖中指,当然不忘破口大骂:“我追不上?这鬼玩意儿是脚底下踩着两轮子还是背上插着两翅膀?老子当年在军中大比十公里越野拿第一的时候他还不知道在哪旮旯玩泥巴呢!老子偏就不信这个邪,看看他厉害还是我能耐。”
然而接下来的事实证明胖子是英明的,而我是愚蠢的,直接证明“不听胖子言挨饿在眼前”的真实和不容亵渎性。虽然我很不服气志在必得但是还是没有能够一睹李鬼的真面目,甚至就连其影子也没看见,他(也不知是她还是它)似乎就像从来都没有出现过一样,就这样凭空消失了。
想想这也能够理解,毕竟这里树木众多植被茂盛,别说一个人了,就算是一头牛躲起来的话黑灯瞎火的也很难找到。待到我气喘吁吁地回到驻地的时候,胖子食不知味的嚼着面包,对我露出了一个似笑非笑苦不堪言的表情。
我有点略微的生气和愤怒。
当然,主要是我觉得在某些事情上胖子似乎依然对我有所保留。
我不怕幸苦就怕心苦,我不怕吃苦就怕伤心。
我常常这样想:腿上有疤总好过脸上有疤,身上有疤总好过心上有疤。
然而,有些事,不谈是个结,谈开了是个疤。
坦白讲,我不怎么怕伤害,因为世界这么大,人心很险恶,你软弱懦弱怯弱……装纯给谁看?世界如此险恶,你要内心强大。
但我真的很怕亲朋好友自己所在意的人的伤害,哪怕那是有苦衷或无意的。
有时候就想,但愿我可以向着阳光成长,做一个积极上进的人。
当然,世上的事往往多与愿违。
说实话,我当时真想过去朝着他的胖脸搧上两个耳光,将他的屁股踢上两脚。但看到他的神态,不知怎的,我的气便消了,火也熄了,只是觉得人生在世众生皆苦,你我都不容易。
是的,众生皆苦,你我不易。
看见胖子的神情,我觉得有些孤单。
一时有些恍惚,就想回到小时候。
那一年,我们在抬头凝视着夜空里的星星,有那么多灿烂的梦。
今夜,我们近在咫尺,不再整夜凝视着星星,是否还有那么一点儿梦呢?
此时此刻,夜风轻拂,胖子却只穿了件单衣,甚至还把袖子都卷了起来,任由小臂露在寒风里。
他不怕冷吗?那么,他怕孤独吗?
他一定也曾寂寞空虚冷过。
我知道,我们都是一类人。
“小胖,你似乎有很重的心事。”
“是有点儿。”胖子强颜欢笑:“我说你追不上吧?”
他强颜欢笑,笑的比哭难看。
胖子神情略有点伤怀。
“是慢了那么一点,但也不算太慢。”我笑笑,然后扬扬手,说:“你看。”
胖子闻言一愣,待看清我手中的东西的时候,勃然变色。
☆、第十七章 死去的人
我手中拿着一部手机。
一部某品牌的大屏手机,最重要的是,它的保护套是用粉红色的毛线手工编织而成的,毛茸茸的看上去很可爱,摸上去很舒服。最关键的是,胖子在看到我手里的手机的时候他的脸色立马变得很难看,用猪肝色来形容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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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胖子内心深处似乎有一些隐隐的恐惧。
这真的很少见。
我知道胖子一定知道什么,但我不知道他能不能把他知道的告诉我……信任这种东西真的很重要,它的份量在两个人之间是如此的重要,但是人与人之间往往缺少的就是信任。
难以敞开心门,总是戴着捉摸不透或伪善或冷漠的面具。如果说是六年前的胖子我绝对可以信任他,甚至于可以把后背毫无顾忌的亮给他,但是现在的胖子我总感觉有些变了,变得陌生起来。我暗自提醒自己,说不定变得不是他而是我,只是我没有察觉出来罢了。但我总希望世界是美好的,人性是善良的,我感觉说不好是自己和他数年不见突然想逢所带来的一种陌生感和虚幻感在作祟吧,自己可真有些想多了。
所以我开门见山的问胖子:“刚才那人是谁?王胖子,哥们信得过你才和你一起干,但是你做事就有些不厚道了吧,蒙在鼓里的感觉真的不好受,就好像当年咱一起上学的时候,全学校的人都知道有人要打你,但就是你和我我俩不知道,那种感觉真的不好。咱打开天窗说亮话吧,别告诉我说你也不知道。”
“老张,言重了。”胖子脸上阴睛不定,用圆嘟嘟的手掌揩揩脑门上的汗:“其实我真的不知道她是谁,但我想我应该知道她是谁。”
是她不是她?是她怎是他?我心里隐隐有些担忧起来。
“她是个女人?”我蹙眉。
“是的,你是怎么知道的?难道你刚才看见她了,你看见她的长相了吗?”胖子的神情抑制不住的开始变的激动起来。
看见他这个样子,我的心一下子沉到了谷底。
胖子不是这样的人,胖子绝对不会是这样的人。
记得小时候,我和胖子一起打群架,当时年纪比我们大的孩子王看胖子不服气,非要揍他个鼻青脸肿烂猪头,把胖子揍急了,他把握时机瞧准空档二话不说就捏住了那大孩子的蛋蛋,痛得他哭爹喊娘直告饶,胖子当时风轻云淡不屑一顾,自此以后他荣登孩子王之宝座,获得“无敌爆蛋手”的美誉。从这件事情上可以看出,他绝对是胆大心细有勇有谋的一个人。
就拿几年前徵兵的事来说,当时他因为身体超重不达标而没能穿上绿装,他觉得这纯粹是正復部门的错,于是他直接跑到乡正復揪着人就破口大骂,嚷嚷道:猫主洗他老人家说过,身体是割命的本钱,没有好身体就没有好未来,没有好未来就没有大中国……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贯彻主洗他老人家的号召让自己的变得强壮起来这有错吗?再说了,我们村里那个视力不好的四眼仔怎么就被选上了,眼睛看不清的毛病比身体健壮要严重多了吧?听说他是某位领导的亲戚,是不是把我给顶下去了?”胖子当年不畏强权兴许是年纪还小不懂世故,但是由此可见他秉性是个刚正豪迈不怕一切的汉子。
虽然成长可能使得一个人变得面目全非,但是照胖子的这个变法那也太离奇了吧?我宁愿相信母猪能上树,也不愿相信胖子会怕事。
因此,这正是我所担扰的地方。
我故作轻松,鄙视着胖子道:“我连影子都没看见,但是是人都能想到,用这种手机保护套的人一定是个女人。大老爷们用这个也太违和太诡异了,你觉得呢?”
“这倒也是。”
胖子若有所思的点点头:“除非他是个变太。你懂得,变太不是很多,而一出门就让我们遇上变太的话,那么这种概率我随便买张彩票也说不定能中五百万了。”
我见他的脸色变得好看了一点,就问:“她是谁?”
“我想她应该是她。”
不知怎么的,我的心里有些微微的紧张,从他的神态和语气中我竟然看到了少有的感伤和悔恨。而这种情绪,胖子是不会有的,就算有,也是不形于色的。
我的直觉告诉我,胖子似乎很在程度上是对那个“她”动了情愫了。
坏就坏在这里,因为一旦热爱,回头太难。
“她?”
“没错,是她。”胖子神情很凝重,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挫败感和落寞感,顿了顿便道:“一个应该已经死去了的人。”
胖子这是在逗我玩吗?还是他想要活跃一下紧张甚至感伤的气氛?
我觉得这真有些天方夜谭,这样的玩笑不好笑。
“鬼扯。难道是死而復生?”我听胖子这样一说之后险些忍不住笑出来,胖子这丫也太能瞎掰了吧,但看见胖子沉重的表情和焦虑的眼神,我竟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了。
难道这真的是真的?如果是,那么,这不是幸,而是不幸。
幸与不幸,让人兴辛。
然而还有比这更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的事情,胖子接下来说:“我也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她的确是死了。”
他深深地唿了口气,哑着嗓子说:“就在不久前,我杀。死了她。”
闻听此言,犹如一个睛天霹雳炸在我的脑袋上,我一下子懵了。
我真的不敢置信难以相信。
胖子这厮竟然是个杀。人犯!这怎么可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一瞬间我的心寒到了极点,一股莫名的颤慄遍布全身,是愤怒,是失望,是惊诧,是茫然,是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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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是当初的那个胖小子吗?面对这样的一个人,我该怎么做?是举报他还是包庇他,是原谅他还是不可饶恕他?该同情怜悯他还是厌恶嫌憎他?内心深处有很多种想法一股脑的冒了出来,我一时心乱如麻不能自已。似乎在我内心深处触摸不到的地方有个声音说,他是你的髮小,如同手足,不管他犯了什么错,你都要包容和接受。
胖子眼睛灼灼地看着我,仿佛要看到我的内心深处去,我觉得无论如何他不会是一个十恶不赦恶贯满盈的大恶人,必然是事出有因,也或者是逼不得已,我怎么能通过妄自揣测就看轻他甚至是蔑视他呢?
“我相信你,当时必然是非此不可除此无它。”
我努力平復跳动不安的心脏,斟酌着说道:“你也是情非得已,或者是迫不得已。”
胖子将紧盯着我眼睛的锐利眼神挪开,然后重重地拍了拍我的肩膀,轻轻一笑,说道:“果然没交错人,胖爷我怎么会看错人?我知道,骨子里我们都是一类人,都是有情怀的好青年,只不过在人生的道路上走了很多弯路,跌倒了很多次,没有找对方向。”
他停了停又说:“比如这一次,比如她。”
我明显感觉到他有些感伤。
我觉得人不应该郁郁寡欢,应该郁郁葱葱。
郁郁葱葱佳气浮。
“人生总会有不期而遇的温暖和感动,以及生生不息的希望和源源不断的善意。”我提醒胖子说:“你若不勇敢快乐,谁替你坚强难过?”
我心里感觉十分的愤怒,心说你颓废到报废可就不好玩了。
愤怒的另一个原因是,我觉得胖子太花心太多情,多情总被无情伤的道理想必人人都清楚,但他怎么就这么傻呢?
这么一想,我暗道胖子这傢伙还真是无耻之极,听他的口气之前还对那个中了尸降的杨小。姐心存倾慕,甚至还可能是爱慕,不料现在却又一副可以为了他口中的那个她捨弃一切出家当和尚的顿悟感。
那你为何不出家当和尚敲钵念经去?还跑来这里掘坟挖墓翻死尸!
这都不重要,这也不打紧。
关键的是,她是死在他手里。
真的是他。杀死了她吗?看胖子现在的表现,似乎这件事并不是太过严重或者说严峻,只是他的感伤多于他的恐慌而已。我觉得这里面可能有误会,是我先入为主心理阴暗了一点。
思虑很多,千头万绪,只好暗自提醒自己做人心理不能阴暗。
“山外青山楼外楼,你不爱我我不愁,再者,好花处处有,何处无芳草?”我劝慰了他两句。
没想到他说:“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有君兮君不知。”
我顿时有些语塞和气结。
这丫还挺能扯呀,而且好像还真有那么点儿道理。
难道是我的智商下降了吗?虽然情商很低但智商不是太低吧?这很没道理。
“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你们曾经爱过现在站着,不说话,就很美好。要知道,有些东西强求不来,强求来了也伤的是自己。”为了证明自己的智商没有下降的太过厉害,我这样宽慰胖子。
“有些人让你怀念一辈子,有些人让你爱慕一生中。但愿我永远不成长,可以凭着直觉觅对象。”他摇摇头,看了我一眼,那神情分明是你懂个锤子的意思。我心里有些不忿,暗想以前的时候自己老是鄙视胖子,没成想今天竟被胖子给鄙视了,这真是风水轮流转,人不可貌相,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他看起来土鳖实际土豪啊。
“好吧,对于男女感情之间的事我确实不大懂,没有什么发言权。还有,不要仰望别人,自己亦是风景。但是胖子,对于你杀。了她这件事,我想这必然另有缘由吧,不然你丫今天还能安然无恙的坐在这里扯皮聊天?”我做出妥协状。
“算是吧,也差不多。”
说罢他从我手里将那个手机接过去仔细翻看了一会儿,然后调出里面的一张照片给我看:“你看,这就是我。”
我依言望去,但见手机里的背景是一大片沙漠,蓝天白云,天蓝的透沏心扉,云白的令人心醉,而胖子就在其中伸着剪刀手乐呵呵地笑着。
他笑的很开心,我似乎从来没有见他这么开心过。
照片中他的快乐也感染到了我,我不由的也浅笑起来,说:“小胖同志这是恋爱了啊。”
“算是吧。”胖子有些触情生情,“但是我宁可不曾恋爱,没有遇上她。”
“我知道伤心不能改变什么,那么,让我诚实一点,让我伤感一下。”他嘆口气说:“我知道改变不了什么,不知道她是否爱过我,也许根本没有爱过我,只是不想我难过,但是寂寞已经赤。裸。裸。”
他挑了挑眉:”只愿来生,只是路边看花的人,无需入尘缘仅行在路上,看几朵红花,不喜不悲,无爱无伤。“
我知道胖子可能真心喜欢着他口中的那个她,我不想他太难过,也不想他太忧虑,于是拍拍他的肩膀安慰他:”破锅自有破锅盖,穷人自有穷人爱,别太难过。再者,你要这样想,你想要的,要你自己给自己,所以你要快乐,也要努力。"
胖子闻言微微地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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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袖子捲起,小臂依然露在夜风中。
他看起来那么孤单,像是命犯天煞孤星,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记忆中的胖子永远是那么的快乐那么的开心,我一直很羡慕他。
这多少有点郁郁,这多少有点感伤。
我见相册里就只有这么一张照片,而且也只有胖子一个人,却不见他口中的那个她,推测他或许是情场失意撞见女友和别的男人鬼混而一时激动干了傻事,心想这真是个悲伤的故事,正想安慰他的时候,就听他又道:“遇上她也就罢了,我真的不该动了心。”
他又说:“但愿我可以朝着太阳生长,做一个温暖的人,不卑不亢不伤感,清澈生活。”
我看见他的样子,觉得心里多少有些失落,我知道,回忆是一座独木桥,它通向寂寞感伤的牢房。
我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但什么都没有说。
因为有时候,总觉得我们都在怀念过去,好在这种感觉并未泛滥,只是偶尔。
“动什么,别动感情,这真是一个白痴才会犯的愚蠢到家的错误!”他狠声说着还不过瘾,扬手就朝着旁边的一颗老树拍去,虽然他肉厚脂多,但怎奈老树更是皮糙肉厚,他显然是痛的不轻。
我从来没有见他如此狰狞过,我想他心灵上的创伤或许更让他疼的死去活来。
“其实,也不算是我杀。了她,只能怨她咎由自取。”良久,胖子这样说道:“但总归和我脱不了干系,等于是我间接杀。了她……对此,我耿耿于怀彻夜难眠。”
听他样一说,我松了一口气。
这种感觉很好,是轻松是解脱,也是开心与雀跃。
胖子絮絮叨叨地说,其实这并不是一个浪漫温馨的故事,这是一个让人心碎难过的经歷。
这种经歷一旦经歷便再也不想经歷。
听他这样感慨,老气横秋倒也罢了,我却又不安起来,基于某些不确定的因素,想到了某种可能,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一口气差点上不来,立马问他:“你见死不救?”
☆、第十八章 怪棺
胖子有些惊讶于我的敏锐,估计是一下子难以理解我的直觉为什么会这么准确或者是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的原故吧,他嘆口气:“差不多吧。”
听他这样说,我轻嘘了一气,至少,事情看起来明显比我想像中的要好。
我一下子就理解了胖子的感受,因为我能体会那种绝望和无奈。比如你亲眼看见你喜欢的人和另外一个你讨厌的人好上了,比如你在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无人伸一把手,比如你总是在即将成功的时候失败……尤其是有关道德和原则以及内心底线的问题,如果一旦触犯了,这对于一个有良知有情怀的人来说将是多么的煎熬和难受,那种内心自我的谴责和道德的审问估计可以让一个正常人发疯。
胖子说,他干盗墓这一行也秉承的是业精于勤这个原则来执行的,只要哪里有古墓他都会去,一是积累经验二是积攒金钱。有时候是跟随他的领路人“星探”赵八爷一起去的,有时候则是单枪匹马的干,还有些时候是跟随别人的队伍一起干。
而她就是他在和别人的队伍一起干的时候结识的。
她是一个远看好美近看更美的女子。
而他是一个远看威风近看猥琐的胖子。
听他这样说,我觉得胖子似乎有些看轻了自己,其实在我心中他永远是那个威风威武到威慑威震一切的精明的英武的胖子。
“她叫阿英,除了她的美貌,在队伍中并不起眼,起初我以为她只是个做饭端茶替人捶背的,亦或者是哪位老闆的小蜜情儿,而且你知道吗,她长得和那时咱们都追过的校花非常像,于是我就有些心猿意马起来了。但不久之后我就发现我错了,而且大错特错了。”胖子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中。
“和当年我们追过的女孩子很像?”说实话,直到现在那个女孩的音容笑貌还在我的脑中时而浮现,胖子当年追他的时候都不知道有多疯狂和狗血,如果真长得和她很像的话,那么胖子一见动情还真是情有可原。
我抓住了他话里的细节,仔细一想,蓦地惊诧不已,难道真的是她?她为什么也会走上这条为人所不耻和做人所不愿的道路?是有逼不得已的苦衷和情非得已的缘由吗?应该不会吧,我觉得自己多少有些太敏感和多疑了,这么一想,马上便感觉到自己有些大惊小怪了,就说:“倘若真的长得和王玲玲很像的话,那一见倾心还真不赖你。”
王玲玲是当年那位美若天仙气质不凡的校花的名字。
没想到我依然还记得她,或许是当年我真的很喜欢她吧。
我知道,念念不往不是好事。
或许是,有些人有些事想忘也难忘。
“可不是嘛。”胖子显得有点忧郁:“或许,她真的就是王玲玲呢?”
“真的是她吗?”看他自言自语我情绪有些难以自禁:“你没搞清楚吗还是并非是她?”
“可能不是她吧,其实我也弄不明白,至少看起来在之前她并不认识我……还有,当时队伍里的人都叫她阿英。”
他陷入了或痛苦或快乐的往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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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英天生丽质容貌出众,在胖子的认知里这样的人大多似乎也就是一个花瓶,除了她长的和当年的校花有些相像这一点因素值得留意外,胖子第一时间就把她给忽略了。那次他们合伙去盗的墓处于一片人迹罕至的沙漠里,据说埋的是一座古代王爷的墓葬,起初胖子并不怎么在意,以为也是顺风顺水手到擒来,去了之后他才明白,那是胖子这辈子见到过的规格最大的墓葬。
当然,也是最凶的最不愿回想的墓。
当时,墓中莫名其妙的有人失踪和死亡,负责带队的老闆慌神之下时不时打量阿英,阿英沉着冷静镇定自如,从那一刻开始,胖子就知道这个女人不简单。
而不简单的女人往往不好驯服和掌控。
不可否认,这个发现多少让胖子有些失望。
于是,胖子觉得自己看问题有点儿太简单了。更加让他郁闷的是,胖子还曾经死乞白赖地粘着人家想泡她。
他以为她就是一个长得好看不黯世事涉世未深的大姑娘,被不良老闆大款土豪的金山银海给侵蚀了。他觉得她当然还能够在人生的道路上拐个弯站个队,人都有犯错和迷路时候,只要知错能改迷途能返就行,而她也似乎不怎么反感胖子,反而还很是欣赏他。
胖子就感觉良好自作多情的以为,她在倾慕他。
听他这样说我就感觉不妙心道坏了,自作多情这个东西要不得,多情总被无情伤,而自作多情的话伤的会更彻底。
“感觉害死人。”胖子懊恼地拍拍脑门,“之后因为某些原因我和阿英与负责此次行动的老闆走失,然后经歷了一些挫折,来到了一间墓室之中。”
“这个墓室相较于之前所见到的,并不显得宽阔广大,甚至于给人的感觉有一些狭窄和逼仄。四周看上去也是平平无奇,还有一些斑驳的壁画绘在墓墙上,我们仔细观看了一番,年代旧远以及空气流通对其造成了一定的破坏,看的也是云里雾里的,大概也看出了一些端倪和一些奇怪的地方。”
他顿了顿,咽口吐沫说:“其实当时最给我们震撼和不安的还是墓室中央的那口棺材。算了,与其说那是棺材还不如说那是个什么妖物,变故就发生在里。”
当时的情形十分的糟糕,胖子隐有忧虑,觉得此次能否活着出去还真的是一个问题。他不时打量阿英,却见她似乎并没有什么担忧,有着郁郁葱葱的生机。这多少给了胖子一些心理上的放松和安慰。
他们先是看了墓墙上的壁画,想了解一下安葬在此处的人的身份背景。似是有意无意的,他们都不约而同的避开了那个位于墓室中央的物体。
一段看起来僵硬如枯木又狰狞如蛟龙的漆黑物事。
那是棺材吗?不是棺材的话又是什么,不是棺材的话为什么要摆放在墓室当中?但它看起来真的和寻常的惯常的棺材没有一点关系,只是在轮廓上大致有些接近普通的棺材。这个东西看起来令人心里很不舒服,隐隐约约给人一种奇怪飘忽的惊心感觉,如果接近它会不会很危险?如果不接近的话是不是就没危险?或许两人当时都曾这样想。
那是棺材的话,它为什么看起来又是那样的与众不同,那样的奇形怪状,那样的别具一格,那样的阴森恐怖和吓人?肯定两人当时都有这样想。
不管怎样想,他们首先从壁画中发现了一些不合常理的地方。
按照东西南北四个方位区分壁画的级数来看,第一幅画上的人高冠广袖随从众多,挽弓搭箭作瞄准状好像是在打猎。就这么草草几笔,第一幅画便完结了。
他们接下来看第二幅画,这上面似乎更简洁,描绘的是一只异兽跑进一口黑洞的场景。
这让胖子和阿英都有些不知所措,你一眼我一眼的互相打量,共同生起了一个疑问:为何不记录墓主人生前如何风光洒脱功德无量,而非要把笔墨用在打猎这么不相干的地方上?就算你要彰显像苏轼“西北望射天狼”那样的豪迈和洒脱你也不必直接突兀地绘一个仿佛要择人而噬的黑洞洞的洞口出来吧?然而接下来的画面便彻底解决了他们心头的疑问。
这是第三幅壁画。
这幅画剥落的比较厉害,但是重要的一些细节却都能看到。映入眼帘的是一众人站在一口棺椁之前,那椁上的棺材看起来也是奇形怪状好不诡异,这令他们第一时间便联想到了眼下墓室当中的那口棺材。
莫非……画上的那棺材就是如今的这棺材?
很明显,两人的脸色都不怎么好看。唯一让他们欣慰的是,画中的那棺材好像与眼下的有一些轻微的区别。但这个区别却是他们最不愿意看到的,因为那上面的棺材好像具备自我意识,好像……是活的。
“活的?”听胖子说到这里我头皮一阵发麻,不由的打断了他的叙述:“是不是你们看错了?世界上哪有这么离奇的事!”
“听起来却实有点不可思议,但那绝对是真的,我没有看错,我相信她也没有看错。”胖子的眼神坚定无比。
当时他们的第一反应是眼花了,或者是产生了某种错觉,甚至说是幻觉的话都有可能,但是绘画壁画的工匠似乎生怕观者注意不到其中的细节,还特意多加了几笔。
“这你就能看出是活的了?多加的这几笔是让棺材扭动跳跃了起来还是腾云驾雾飞翔了起来?我一直很钦佩过去的那些手工大师和能工巧匠们,但他们再厉害也不至于从一幅画面上把一个畸形的怪物画活吧,若说做到栩栩如生我还相信。”我再次提出异议,打断胖子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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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理解你的感受。”
胖子看了看我,用极其无奈的语气说道:“就算是栩栩如生那还倒好,我们也不至于看它画的逼真就把它当真的,问题出在绘画的工匠特意加的几笔上。”
“他们给它画上了一只正欲要睁开的眼睛。”
胖子的话令我不寒而慄。
如果真如胖子所言,那么这的确是一个令人惊疑骇怕的发现。那不像棺材但明明偏是被设成了棺材的东西究竟是个什么怪物?此时我的内心深处不由的产生了这样的疑问。
“那到底是个什么怪物?”胖子口中喃喃自语无限感慨。
他和阿英从壁画中发现那高冠广袖明显是首领派头的人和跟随他的随从喽啰的一众人,他们一起围着一个怪模怪样的东西驻足观看,附庸之人其中有手执火把者,看情形似乎是进入到了之前的那个山洞之中。令他们感到不舒服的是,那个看起来应该是棺材的东西的一端却眯缝着一只狭长的眼睛,好像正要竭力睁开似的。
画怪添睛,让人惊讶。
“这真的很令人不适应和不舒服。”我不无感慨的拍拍胖子的大手。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那倒好了,令人更加难以接受和膈应的事还在后头。”胖子似笑非笑的说了这样一句话。
“哦?怎么?”我产生了深深的疑问,疑惑着问道。
“这就得看第四幅画上面的内容了。”胖子摸摸脑门上并不存在的汗渍,显得有些精神不振心惊胆寒。
第四幅画上描摹的是什么,竟然让胖子产生这样的情绪?
我莫名的感到一阵心惊肉跳。
☆、第十九章 棺食
“我没记错的话,那应该是西面墙壁上的一幅画。也是最后一幅壁画。”我顺着他的思路提醒他道。
“没错,那幅画是在西方的墙壁上,但它却并不是最后一幅画。”胖子点点头又摇摇头,随即自嘲的一笑。
“怎么讲,莫非还有另外没有被发现的画?”我觉得脑子有些不大够用了,于是便挠了挠头。
看见我困惑的样子,胖子会心的一笑,说:“当时我们根本就没时间去顾忌还会有什么别的没有被注意到的隐秘的事物,而是西方的那幅画被一分为二变成了两幅罢了。”
这可真有点怪异了。按理说这华夏文化中对轴对称是颇为讲究的,这在以前是非常普遍的美学观,四方正统一视同仁,墓主人偏把最后的一幅壁画描绘成两个内容,他爱怎么搞就怎么搞,这其实也无可厚非,但多少还是有点有失美感。
至少当时胖子心里是这么想的,他和阿英在看到了第三幅画后心情就变得有些沉重,待到看到第四幅画的时候更是心脏险些从嗓子眼儿里跳出来。
那幅画浓墨重彩地描绘了那口怪棺本身,更重要的,从那怪棺绘有眼晴的一端却多出来了一个人。
“凭白无故多出来了一个人?这是个什么样的人,会是什么人,会不会是高冠广袖男子一方的人?”听胖子说到这里我的心里也是一惊,迫不及待的打断了他的回忆。
“这应该是一个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人。”胖子皱眉道:“更不是围观者当中的人,因为绘画的很明显,这个人是在大伙围观的时候,一个打先锋的小喽啰想要靠近那怪棺的时候突然出现的。”
“突然?怎么个突然法,难道是从天而降的不成,也就是所谓的神兵天降?你这个死胖子,别一惊一乍的瞎搞笑!他是棺材守护神还是贴棺小棉袄?听你说的这么玄乎,那也太突然了吧。”我有些吃惊,也有些怀疑胖子这厮是不是故意夸大其辞来有意吓唬我。
像这样的恶作剧在以前还真没少发生过,比如在学校的大操场上,胖子如风一般的飙过然后揭起一个女生的裙子对着身后的我大吼:“哥,看你见了吗,什么颜色的?”又比如在课间的教室里,我急急忙忙地跑进来对胖子说:“听说英语老师叫某某告诉你要找你过去检查单词呢。”见到大惊失色的胖子脑门上隐约有汗,我便开心的笑了。
“真的很突然。”胖子的神情有些活跃不起来,双手一摊:“因为他是突然从那棺材里钻出来的。”
“尸变?”我暗自一惊。
“说不准,但惟一能够确让的是,他不是主动钻出来的,而是被动钻出来的。”胖子又摸了摸脑门上不存在的汗渍。
不是而是,这是那是?这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
这是几个意思?这是什么状况?我又一次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够用了。
“啊哈哈,不说尸体是否拥有自我意识,就说光从一幅画上你还能看出来他是自愿的还是被胁迫的?小胖啊,这真的有点扯。《木兰诗》你学过没有,诗中说的好啊,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雌雄?”我觉得被胖子带入到了一个沉重的环境和话题当中,有意改善一下目前的气场,于是故作轻松不以为然的说道。
“确实看不出来,但你也绝对想像不到他是怎么突然出现的,也不明白我是怎么知道他是被动从那口怪棺中钻出来的,而非主动。”胖子很肯定的说道。
我一时征住,不知该如何接他的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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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因为那个人是突然被那口棺材给吐出来的。”
我一时难以自制,顺着他的话茬接了下去:“它这是吃饱了撑着了?”
没想到时胖子的回答更绝:“可能吧。”
我为之气结。
也感到心惊。
兴许是他也觉得气氛过于沉闷,于是哈哈一笑说道:“这还真没准呢。”
他打个哈哈缓解紧张的气氛。
胖子依然还是那个矫捷精明的胖子。
当时他和阿英看到这个画面的时候的确是心惊肉跳难以置信,为此彼此也产生了一些分歧。
胖子的意思是这地方如此邪门,自从看到那中央摆放的棺材后更是莫名的不安,不如就当什么都没有看见立马离开这里去和失联了的别人汇合。当然这有些自欺欺人畏畏缩缩,但有时候反而会出其不意收到意想不到的结果。
而阿英的观点却正好与他相反,她认为应当将谜底揭开步步为营,看看其中到底有些什么古怪哪些玄机。
“于是你就忍不住残。忍地杀。害了她?”我知道事情绝没有想像中的这么简单,也不可能这么狗血和扯淡,只是觉得胖子的经歷和当下我们要做的事似乎关系不大,而且被他说的心里有一点毛愣。
毫无疑问,这种负面情绪是大忌,千万要不得,更何况今晚我们要下的这座墓里不知道还有些什么古怪,在此之前心得静,能守气静心方能为人所难为,心一乱就容易犯错误,反观歷史上的诸位豪杰英雄领袖伟人,莫不如是。
因此,我和他开了不不合时宜的玩笑。
确实,这并当不得真。
不成想胖子的情绪却不再起伏,反而稳定下来了,他说:“胖爷我是那样贪生怕死冷酷无情的人吗?好歹我也是杀过猪写过诗扛过枪上过处。女的真爷们,禽兽不如丧尽天良的事我还真干不出来。我这人你也知道是啥样的,就是那种见个小姑娘多看自己两眼便以为人家对自己有意思,见个小流浪狗耷拉着脑袋就忍不住掉眼泪的人。泽海同志你就不要开这种没智商更没技术含量的玩笑了。”
“这真的不好笑。”他生气的说道。
我见胖子又虎虎生风起来不免也是心上一松,灿笑着说:“笑口常开才能年轻不老嘛,若不玩玩笑笑,你又怎么能够常开笑口。”
胖子颔首道:“就是,我就羡慕你的这颗赤子之心,没啥心机,真挚热忱,现在像这样的人可真不多了。说句娇情的话,老张,认识你我很高兴。”
“我只交一辈子能做朋友的人做朋友,虚情假意尔虞我诈笑里藏刀口蜜腹剑那样真的很累,或者这就叫天真吧。”我傻傻的一笑:“胖子,能和你做朋友,我同样很开心。”
“天真无邪?”胖子玩味的一笑,乐了:“别介,太单纯不好,容易伤人,更容易伤心。”
我哈哈一笑道:“你看,这就是朋友,说的都是实在话。”
“无需隐藏,坦诚相待。这就是朋友们。”胖子做毫气干云状。
“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胖子又重复道:“兴许我是愿意的,只是,我觉得自己似乎有些堕落了。”
“每个人身上总有一些瑕疵点和阴暗面,只不过有的人坠入黑暗有的人选择光明,而又有的人身在黑暗心向光明。在社会这个大染缸里,我相信很多人都是情非得己必有苦衷。就像前几年我很喜欢的一位作家在自己的书中的序言中这样写道:我写作,我就是上帝,我饶恕一切人,一切罪。虽然不敢完全苟同他的这句话,但是也深深地被他的这种情怀所震撼到了。”
“还有大神烟男说过:每个未来的片段都是一种可能。它可能出现,也可能不会出现。当我去观察未来时,有可能看到成千上万个未来。至于哪一种会出现,那是命运的安排,而命运,是超出我能力之上的力量。这看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但其实我觉得,任何规则都可以被掌控,所以无需灰心,在奋斗的道路上,没有终点。”
“如果你觉得你偏离了原来的信仰和生命里的理想,显得有些颓废灰心,失落堕落,那你也一定是一位堕落的天使。至少烟男有一句话很有道理:当欲望失去了枷锁,就没有了向前的路,只能转左,或者向右,左边是地狱,右边也是地狱。所以只管努力,降服其心,控制欲望,积极向上就行。”我的语气非常肯定:“无论如何,你是好的,在我心中,除此无它。”
“你应该自信乐观,不要悲伤。”我做总结性的发言:“不要沉溺在过去的时光里一蹶不振郁郁寡欢,而要让当下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生机勃勃。”
“烟男就是那个写过亵渎现在在写君王的网络作家吧,看过他的小说,我很崇拜他。”
胖子目光炯炯:“相互勉励,共同进步。”
“在这个社会,有尊严的活着其实也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希望后来有一天我们都会选择这条最糟糕的路。”我笑着说道。
“有些事情不想是个坎儿,一想起却又成了一块疤。就让我再痛一次吧。”胖子咬咬牙道。
他和阿英看完了前半幅壁画之后,自然而然的便把目光投到了最后半幅画上。这两幅画是孤立的,其间并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繫,而且这半幅明显脱落的有些难以究其原貌了,唯一醒目的依然是那口孤零零的怪棺,还有那个高冠广袖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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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一细看之下,他们两人却都差点惊唿出声。
“那上面画了什么出人意料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我觉得心里咯噔一下产生了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那个高冠广袖的男子笑眯眯的钻进了那个奇形怪状的棺材中,这就是整个壁画的最后内容。”说到这里,胖子出神的望着我。
我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也明白他是什么感受,但有些事情终归要去面对,逃避并不能彻底或者说是很好的解决问题,只能苦了自己削弱了热情。
于是我不假思索的说道:“一看见这个画面,阿英她更加的好奇和兴奋了,她非要打开那口棺材亲眼看看方可罢休,是吗?”
胖子点头说:“我从没有见过她那样英姿飒爽朝气蓬勃的女性,当然,她也是那样的不撞南墙不回头不到黄河心不死。这大概就是常言说的好奇害死猫吧。”
“巾帼不让鬚眉,女中豪杰啊。”我也由衷的出言称赞,内心深处多少有些惋惜和感怀。
“然而,有些事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够去触碰的。知道的多了会难过,还不如不知道,那怕是装作不知道。想了解本不该知道的那么就会付出代价,只是这次的代价实大是太大了。”
胖子接下来说:“或许这就是命吧。”
“这是病!”我直截了当的提醒胖子道:“亏你还是个日伏夜行捣棺偷尸的,连这样的结论你都能得出来,真不知道你是不是也有病。事事都有意外,有人一不小心喝口凉水也要了命,有人被子。弹穿过脑袋也安然无恙,这个世界上没法解释和难以置信的事多了去了,阿英她点背栽在了那里面只能怪他的运气不好,或都说她的运气没你好,连这你都要胡思乱想归于天命,你还是当年我认识的那个天不怕地不怕更不怕与大姑娘搞对象的小胖吗?”
天不怕地不怕更不怕和大姑娘搞对象,这就是胖子的典型待征,当年我很羡慕他。
胖子听我这么一说更加开怀豁达了,他哈哈大笑点点头道:“你说的对,哪有那么多的命里註定和命里使然。不过说到和大姑娘搞对象,我的胆子又哪里有你的大?”
有这么回事吗?好吧,我承认,当年为了证明在对待女。人的问题上自己不比胖子差甚至还要比他强,我确实厚着脸皮做过一些啼笑皆非的傻事。
我老脸一红故意装作没有听见,就问胖子:“是她忍不住好奇,走到棺材跟前去了?”
他点点头。
“那么,也是她动手开的棺了?”
听我这么一说,他的脸色一下子又变得很难看。
我心里咯噔一下,心说看他的脸色难道还不是这么回事?
☆、第二十章 别的可能
我从胖子的突然变脸上产生了一些不好的预感。
我看着胖子阴睛不定的脸色,就知道问题肯定出在了这上面。
当时可能胖子目睹墓中的壁画后对那口奇怪的棺材产生了某种心理抵抗或者说是畏惧,不愿身先士卒以身犯险,所以才导致了一意孤行的阿英接下来的遇险吧。
这样看来也能说通,胖子安然无恙的全身而退,而阿英则折在了那里边。之后胖子便整日承受着道德在谴责和良心上的折磨。
然而,细想似乎又觉得不对,因为我清楚的知道胖子是个怎样的人,设身处地的想一想,我觉得他绝对不会是见死不救欺软怕硬的那一类人,更何况对方还是他所心仪和倾慕的人,这其中必然另有隐情。
“其实我们任何人都不曾开棺,她一靠近那口怪棺的时候我就感觉不妙,于是我也立刻跟过去。”胖子的话验证了我先前的猜测,“变动就发生在了这一刻。”
我瞧见他的神色变的不太自然起来,有痛苦和惋惜,也有无助和失落,然而更多的却是悔恨。
在我看来,人生不该有悔,也不应有恨。
然而往往事与愿违,不易从心。
我看他的神情,心里莫名的一寒,有点同情和喟嘆。
“当我们两人刚一接近那令人颤慄的怪棺时,异变突然就发生了。”胖子眉头皱地很深,显露出了两条深深的沟壑。
阿英刚一靠近墓室中央的棺材的时候,胖子毫不犹豫的便跟了上去,而他刚一上去,异变突起。只见不知什么时候,那仿佛择人而噬吞噬一切的怪棺似乎真的活了过来。
那是一段看起来像是沉年古木或者是千万年老树上的一截选材,制作它的时候工匠或者是出于对材料的珍贵稀有而并没有进行大幅度的修改和切割,最大程度的保留了取材的原貌和体积。
这样是能说通,实际上多半恐怕便是如此,但又似乎有些不太像,如果说没有刻意的进行人为的加工和渲染,那么它为什么看起来又像是某种古怪的图腾或者说是生物?
虽然造物伟大而又神奇,能够鬼斧神工巧夺天工,但在眼下的这个环境里却显然有些不大符合不合时宜。
胖子和阿英的想法很快就被打断了,因为他们骇然的发现那口被安置在本来是安放棺材的椁台上的东西竟然要活过来了。
就在他们靠近了它的时候。
这真是一件令人难以接受和想像的事情,但它确实实在在的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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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眼看见在它的一端发生了一些变化,很是轻微的一种颤抖。但这种颤抖却似乎能够让人产生窒息的感觉。”胖子心有余悸的说。
“莫非它是要睁眼看看这些冒然侵犯了它的闯入者?”我感同身受,自是吃惊不小。
“那样倒还好,其码能给我们一个反应的时间。”胖子自嘲的一笑“错就错在我们根本没有从一开始便把它当作活物,先入为主的以为它就是一个死物。”
这确实是个大忌,一个致命的错误。
下一刻,他这样说:“死的和活的,是死是活,这真是个要命的错误。”
当他感觉不妙的时候就去拉阿英的手,准备不顾一切先远离这个鬼地方再说,孰料已经为时已晚。
不知基于何种目的,也许是无意或者说是好奇,她把手臂伸向了怪棺发生颤慄的那处,恰在此时,那里便多出了一个大洞。
也就是电光火石一眨眼间,阿英的一支手臂已经被吸入了那怪洞之中。而那口棺材除了先前轻微的抖动外好像也并没有怎么动过,或者说是胖子没有注意到它有活动过的迹象。
这真是一口吃人的棺材!胖子忍住骂娘的冲动,急忙去拉阿英被吸住的那一支手臂,以往对自己的素质和力量很有信心的他却不自信起来。只觉得一股大力传来,似赶得上摧枯拉朽毁天灭地。
这样一来,他的半支手臂也被拉了进去,入手处就感觉到一股腥味夹杂着潮湿滑腻的感觉,这种感觉不寻常,就像是一个人酒喝多了却又吐不出来,于是便忍着性子豁出去噁心把手指伸进嗓子眼里的那种感觉。
是的,这好像是这口怪棺的口器。
那么,它是某种不知名的生物吗?
他也说不来。
于是他便想到这会不会是一个远古怪兽或者是什么异种生物被囚禁安置在了此处,以便专门来对付那些心思不纯掘坟盗墓的鸡呜狗盗之辈?当然,他没有意识到他连自己也一併给骂了进去。
同时,不知是错觉还是事实,他觉得阿英的手臂好像并没有真的要用力挣脱那怪物的口腔,似乎还有意要往更里面伸进去。
她不想活了还是不要命了?或者……为什么?
无疑,这是个不好的发现。
他心里突然一沉。
感觉不妙,心寒脑热。
胖子的冷汗都下来了,他一边拉扯一边对着阿英大喊让她使劲往外挣,还好,不一会儿,她果真那样做了。
胖子感到很欣慰。
但是,胖子如论如何也想不到的是,她往外使劲挣的同时还做了另外一件让人意想不到伤心欲绝的事情。
“她给我的屁股上狠劲的来了一脚,把我推向了那怪物跟前。”胖子情绪稍稍起伏了一下,接着道:“由于措不及防和惯性的原因,我便跌跌撞撞地向着那个黑洞撞去,而在同时,我发现她挣脱出来的手里紧捏着另外一个人的手臂。”
“坏了,怎么还多出来了一个人?”我觉得有些莫名所以一头雾水。
“我也觉得奇怪,但那个人我认识。那个人就是先前和我们走散了的那位老闆,我从她的眼中看出了她对他的深情。”胖子无奈的笑笑。
“我曾对她念冯唐的诗句: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风十里,不如你。现在想想,多么可笑,简直哑然失笑。”
“你长这么大了,还容易受伤吗?”
“你长这么大了,还脸上有疤吗?”
“你长这么大了,还执迷不悟吗?”我一连用了三个排比句诘问胖子,生气地说道。
一方面我生气胖子的太过痴情极至深情,另一方面我更生气的是阿英的令酷无情和翻脸绝情。
“她可真够狠心的,竟然做出那样恩将仇报的事情!”我也是义愤填膺愤愤不平,“那阿英是为了救他才对你下此狠手的喽,这不应该啊。”
“是有些执念,也有些多情,长这么大了,还真不容易。”
“我也不知道,事后我反覆回忆,觉得还是信息面的问题,也就是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共享。他们知道和所掌握的比我要多,知道了一些我所不知道的,所以他们做的一些在我们看起来很反常的事情或许在他们眼中恰恰是非常有道理的事情。”胖子摇摇他那浑圆的脑袋说道:“反正当时的情形就是这样的。”
当时胖子真有点心灰意冷痛不欲生,他最痛恨的就是欺骗和背叛,然而这两样都被他给遇上了。他真是欲哭无泪心在滴血,甚至几乎都要丧失了求生的信念和勇气,但偏就有这么一种人,越是在极端的环境下越是能发挥出超乎相像的潜力,而胖子恰好就是这么一类人。
他觉得这样稀里煳涂的折在一名女子的手里实在是有愧父母的养育之恩,更是一点也不光彩十分的憋屈。于是情急之下,他扯下了背在身后的工兵铲,横起来一搁。
这一招几乎是下意识的动作却正好救了胖子一条性命,工兵铲恰好就卡在了那怪物黑黝黝的大口外面。也就是这么一悠忽间,他的脑袋已经被吸入了其中,一股湿气夹杂着异味扑面而来,令他心惊肉跳暗道侥倖。
这真是九死一生险象环生,他暗道菩萨保佑三生有幸。
来不及多想,保命要紧,他赶紧腰部用力蠕动着努力使自己脱离虎口,双手握紧工兵铲感觉都能把把手揉碎,手里能篡出血来,在生死这间使出吃。奶的力气向后硬撑,等到好不容易将脑袋划拉出来的时候,他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在这怪物的四周升腾起了一阵怪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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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物加怪雾,这可真要命!
胖子连哭的心思都有了。
怪雾虽然笼罩,但好在那怪物并不能跑动。
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他一边在心中问候阿英的祖宗十八代一边打量四周的环境,雾朦朦的看不大真切,但是他还是看见了阿英此时正抱着那个老闆在一旁痛哭。
这一看之下他气不打一处来,暗道好个小贱。人,平时待我好的如胶似漆你侬我侬的,现在却抱着一个小老头儿在这里哭哭啼啼的,真箇就最毒妇人心,最狠女儿身,你这变脸比翻书都快!
“小胖,你不会……”听胖子说到这里,我都有些不敢想像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了。
要知道,因爱生恨而杀。人放火的事没少发生。
“老张,我知道你想要说什么,但我会是那样的人吗?”胖子看出了我的心思,也不在意,他补充说:“好男不跟女斗,好人不能鬼混,我王某人会是那样的人吗?”
等等,好男不跟女斗好人不能鬼混?请问小胖你是那样的人吗?
请你摸着良心说!
还记得当年你因为偷看小芳洗澡而和村里的小芳斗嘴的光荣往事吗?还记得你年长些总醉到在县里的洗浴中心呕吐不止的峥嵘岁月吗?我想提醒胖子做人别太无耻,但觉得眼下来看和他没必要较这个真。
就让他充一回大瓣蒜吧。
没想到说他胖他就喘:“好男岂跟女斗好汉岂能鬼混。我是好男也是好汉,不跟女斗也不鬼混。”
我就没有见过这么无耻的人!
看胖子神气活现恬不知耻,我便忍不住挤兑他说:“年轻的那时候,哦,不对,是你还常流鼻涕的那会儿,隔壁小红不让你参加她的跳皮筋活动,你一气之下揪断了人家的橡皮筋这事儿你还记得吧?好,就算你忘了,那么邻居李婶怀疑你偷看她洗澡甚至之后被抓了现行你还死不认帐有理有据的跟她进行了一番辩论,这事你没忘吧?”
“后来年纪大了些鼻涕少了些,懂得的事情多了些,也明白捯饬形象打扮自己了。我记得你常往头上喷摩丝,将头髮弄得一丝不苟光可鑑人,异气袭人怪味熏人,就算苍蝇落上去也会打滑。你冒充孤独模仿悲伤,老偷拿家里的钱往网吧和洗浴中心跑,夜不归宿乐不思蜀,请问当时的那个浑小子是你吗?别告诉我你其实还有个孪生兄弟,我知道这样的事情你常做。”
“你都还记得呀,这哪跟哪啊。那是以前的我,这才是现在的我,士别三日自当刮目相看,一日不见如隔三条秋。裤。反正我绝对是一个有节操有操守的好青年。”胖子有点略微的尴尬,然后嘿嘿傻笑。
只是稍微有点不好意思,其实也跟没有不好意思差不多。
面不改色心不跳。
我很佩服他的这种能力。
然后他正色道:“言归正传,其实当时我真有种冲动要给她来一铲子的,抱的是你想我死我也不想你生的念头,但是还是忍住了。”
“你做的很好小胖,不轻易折毁一个生命,不盲目付诸一个行动,要知道冲动是魔鬼。而且我觉得你应该是真的很喜欢她,甚至到了甘愿为她去死的地步,这有些傻。逼。”我很贊成他的行为,并不认同他有可能存在的死在心爱之人手里的动机。
我怕胖子只想着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但万万想不到花又被人折。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悲剧了,蠢到了成为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第二十一章 推理
世间的事还真大抵多是如此,比如:君生日。日与君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又比如:你爱她她爱他他不爱她又爱他。
有时候爱情或许只是性。冲动的附属品罢了,有时候爱情也只是掩饰金钱的遮羞布而已。
爱情能当饭吃会更伟大吗?有时候我会这样嘲讽和思量,特别是在看到某八旬富翁娶豆蔻美女某大款过世其妻恋上司机的新闻的时候。
好在我还是相信世上是有真爱这种事情的,只是觉得比较少一点罢了。
至少从目前来看,胖子是没有遇上。
“胖爷我是那么蠢的人吗?”胖子打断了我的思绪:“爱情的力量大是大,但也大不到让胖爷我蠢到去死的地步嘛。你说过,宁在世上挨不在土里埋,好死不如赖活着,为爱殉情的事胖爷我是干不出来的,老张你有点想多了。”
“因为我想到了另外一种可能。”说罢这句话,他的目光一动不动的盯向我。
别的可能?
我灵机一动领会了他的想法,接下去:“你是说她这么做也是情非得已?”
“虽然这看起来不大可能,但我绝不会放过任何可能。”
“那可能吗?”
“你说呢?”胖子讳莫如深的一笑。
事无绝对,或有可能。
我是这样认为的,但这也避免不了个人的主观意识和质朴情怀在做怪,有时候自以为是的东西或者是刻意坚守的事情,在别人眼中也许看起来十分的不值一提或者是不合时宜。
但至少我觉得这种可能还真有可能发生。
“最正常的一种就是,当时阿英显然是知道那怪棺吞噬了那位老闆,她救人心切所以不顾一切,她手往里伸你手朝外拽,给她带来了莫大的阻力,所以她才出此下策。”我分析着说道,试着能够跟上他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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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在那样的环境中还真有这种可能,看起来也并不违背常理。
“是的,当时我也是这么想的。”胖子颔首致意,大有知我者老张的意思。
在那时,胖子这么一想,当下也是心里一软,于是便怒吼着让阿英快走,然后便俯身去察看一动不动躺在地上的那个老闆。
一看之下,他便发现那位老闆全身冰冷脉搏全无,显然是死去多时了。胖子幸灾乐祸暗自高兴,心道让你傍大款当小蜜,这下现世报来了吧?
嗯,虽然这样,我还是准备原谅你了。
或许当时你真的是情急之下头脑发热,才头头是道有勇有谋。
也或许当时你绝对是情非得已别无选择。
他没好气地准备原谅她的过错并且数落她的不是的时候,令他终生难忘的一幕发生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我见胖子神情萎顿有些失神,不愿再回忆下去,于是摇着他的手臂急忙问他。
“我看见她主动走向了那个怪物,然后便钻入了那怪物的口器之中。”良久,胖子这样说道。
听他这样一说,我的头皮不由自主的一阵发麻。这也太不合乎情理了吧,阿英这是要做什么,她为什么会那样做?这些我都不得而知,也难以进行揣测,只好将探询的目光投向了胖子。
“别问我,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她那样做无疑是羊入虎口自寻死路,定然是活不成了。”胖子耸耸肩膀,我看出了他的无可奈何,他说:“故事就是这样,惊魂未定再加上莫名的恐慌这下,我就这样一个人逃了出来。”
“我当时应该竭力去破坏那个怪物探究事物的真相的,但是我没有那样做。我当时应该试图拉住她不让她自寻短见自寻死路的,但是我也没有那样做。我当时应该在一开始就拉住她或者干脆直接打晕她,将她带离那个鬼地方的,但是我还是没有那样做。”
胖子又说:“我总觉得自己有些对不起她,甚至是一手造成了她的死亡。”
“此刻,现在正坐在你的面前给你讲故事,而故事中本应该死去的那个女人也出现了。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曾听到过她唱过类似的鬼音,所以一开始我就认出了是她,但是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这世上真的有借尸还魂死而復生这种事情吗?”胖子似是喃喃自语,又像是想要从我这里寻得某种解释。
我慢慢回想他说的经过,不放过任何细节,果真就被我抓住了一些被我们忽略掉了的问题。
我整理思绪后对他说:“阿英并非一定就死了。”
胖子显然不同意我的看法:“我亲眼所见,至少,从她手里救出来的那个老闆没活成。”
我摇摇头:“是吗?那你想会不会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比如说那个老闆在进入那个……好吧,暂且就叫它怪物吧,它的口中之前的时候,说不定就已经断气了。”
经我这么一提醒,胖子浑身打了个激灵,他眼神一亮说:“还别说,真有这个可能,老张你真是心细如髮,经你这么一推测和提醒,我倒是真想起来了,在入墓之前那位老闆给我的就是不阴不阳阴侧侧鬼森森的一种感觉,直觉得他身上毫无阳气多是死气,还以为是因为干久了倒斗这一行当所留下的后遗症呢。我当时心里就觉得不舒服,但是为了金钱和美人也只好屈服将就了。”
“那么,至少说明他不是一个健康的人。你想,一个不健康的人为什么不好好修养生息诊治病情,反而跑到古墓中颠簸流离担惊受怕?”我有意引导胖子的思维和我的想法能够进行碰撞。
“这是为什么呢?会有什么可能呢?尼玛,难道他是要寻求长生?问题是,古往今来真的有长生不死这种逆天的存在吗?”胖子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惊得合不拢嘴。
“这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从古至今不管是天子伟人还是凡夫俗子,想要长生或者是想寻求长生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我接着又道“或许那个怪物就是通往长生或者让人误以为能够通往长生的法宝。这就好比是着名的双鱼玉佩传说。”
胖子想了想说:“双鱼玉佩据说能够复制,不会令人长生吧。对了,也许那个东西也能够拥有类似复制的功能呢。”
“这么一说就通了,其码能解释阿英为什么要钻入那怪物的嘴里面去了。”我接过胖子的话头:“她进去是寻找被复制的另一个老闆去了,只是这可能吗?世间真的有这种东西吗?虽然我孤陋寡闻,但我还真难以相信,难道那怪物是个外星科技?这真扯淡。”
“老张,你的分析很给力呀,没保准她真就是进去找被克隆了的另一个小老头去了呢。”胖子做恍然大悟状:“至于你说的外星科技也不是不可能,不是老听说美帝逮到了外星人做解剖和外星人有交流的故事嘛,着名的就有阿拉加什航道绑。架事件和罗斯威尔事件等,说不定真就有外星生物和外星科技呢。只是,尼玛,如果那个怪物是外星人的杰作的话,那么胖爷我想说,它们的审美简直是弱爆了,简直是残不忍睹啊。”
“还有别的可能,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你有看过吗?我记得第二卷秦岭神树里就讲到了一个叫老痒的人,他就是被秦岭地下的神秘青铜树给复制的人。书中是管那叫物质化,那是青铜树所具备的一种特殊的力量,那种能力和潜意识有关,潜意识认为是能够发生或真实的事情的话那么那件事情就是真实的,那种力量就可以出现,使用那种奇特的力量也有代价,就是使人的记忆力减退。而且接触过那颗树的人都会在一段时间内拥有那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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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胖你的想像力真是碉堡了。”我由衷的赞嘆道“竟然还学会了举一反三,你行啊。你说的那书我也看过,我选择盗墓还真说不定有些受了小说的影响呢。至于那种奇异的力量也只是描写需要,比如金老先生说的降龙十八掌你见过有人会用吗?不说也罢。就说外星生物,问题是真的有那么天马行空匪夷所思吗?好吧,就算真的有外星人这种生物,不可否认自然就会有外星科技,那怪物像口棺材其貌不扬,甚至丑到爆,就算是外星人的审美观和咱的不一样,但好巧不巧偏偏就被你给遇上了?这种概率不知道小到了何种程度,我觉得比你买张彩票中了五百万的还要小。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你干脆去买彩票得了,还用得着半夜三更跑到这里来做这见不得人的勾当?”
“如你所说,这种可能性还真不大。”胖子挠挠脑袋,不自觉地笑了。
“不是不大,而是没有。”我斩钉截铁的说道。
“那就真有些难圆其说了。”胖子很纠结。
“哦,是吗?”我高深莫测地笑起来。
☆、第二十二章 分析
胖子觉得被我给鄙视了。
“难道不是吗?还有什么可能?”他生气的说道。
我笑而不语,认真想了想才说:“其实事情往往没有想像中那么简单,但也远远没有想像中那么复杂。”
不等他反驳我接着道:“就比如对于阿英这件事上,有很大的可能是从一开始我们就将它复杂化了。事实上细想起来它远没有想像中的那么繁芜和庞杂,这就是所谓魔鬼的魅力在于细节,注意每一个细节你就能够发现别人所不能发现做到别人所难以做到的事。”
“难道你认为真有死人復生这种事吗?你当这是瞎扯淡?!”
“我觉得不会有这种事,如真有死人復生,那也是特定的条件下发生的特殊情况,比如说某个人因为某些原因产生了类似死亡的假像,其实并没有死亡,但是却被别人误认为死亡了,等到那个人恢復过来的时候大家吓一大跳,以为是死人又活过来了。”
“还有,说不准阿英她还真是喜欢你的呢,你的感觉也许并没有错。”
“真的吗?老张你可别胡扯,我怎么觉得你这是为了慰藉我才扯的犊子呢?”胖子眼神亮得很,随即他又摇摇头,显然是觉得这不可能。
“我宁可相信母猪能够上树,也不会相信女神没穿内。裤。”胖子撇撇嘴:“更不相信死人还能跑路,妓、女还有真爱。”
或许他是觉得有别的可能,但没有她真的喜欢他的可能。
“这你就有些偏激了,据我所知死人还真就能够跑路,失足妇女也还真有真爱。”我就喜欢和胖子抬槓。
他头一偏槓着脖子道:“哪有真爱?我以前常去的百乐宫,里面有个我很喜欢的小红,有钱时她对我甜言蜜语好不亲。热,没钱时假装不认识好不冷漠,这让我深刻领悟了古人的智慧,所谓表子无情戏子无义可真是无上至理。古人的智慧一时半会还真说不完,我只想乱想知道,你说的死人能够跑路究竟是怎么回事。”
“那只是你没有遇到有情的女子,是人必然就有感情,只是她掩饰的很好不想流露,或者是已经被情所伤变得冷酷无情罢了。至于说死人怎么会跑路那我只想说亏你还是干倒斗这一行的,难道你连湘西的赶尸都不知道吗?”我再次鄙视了胖子一把。
“这个倒是听过,那是由人操纵的,怎么能算呢。”胖子对此不以为然,他问我:“我倒是想知道你说的很简单最接近真相的可能,那究竟是怎么回事?”
“其实很显然,尽量不往怪力乱神的地方上想,那么真想就很明了了,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我接着说:“其实阿英根本就没有出事,而她也完全不可能是老头的小蜜。”
莎士比亚说过:“简洁是智慧的灵魂,冗长是肤浅的藻饰。”
其实很简单。
首先,胖子看见阿英抱着老头在哭泣就认为她喜欢他,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但却很小。
如果把阿英看作是一个贪慕老头钱的女子的话,那老头死了她绝对不会那么心伤,因为她喜欢的是老头的钱又不是他的人。
好吧,事有意外,说不好或许她是真的喜欢老头这个人呢?要知道,当今社会还真有许多姑娘喜欢大叔呢。但听胖子的意思这“大叔”未免也太大了点吧。
一个妙龄女郎真心喜欢一个老头的可能心很小,况且在老头死了之后不大放悲声伤心欲绝。
这种事或许真有,但实在太少,不可能就让胖子见证了这感人至深的忘年恋。
果真如此的话,那胖子还真就可以去买彩票了。
那么,真相只有一个。
老头并不是阿英的情人,而是她的亲人。
很明显,他的年龄不符合当她的情郎,却很符合当她的亲娘。
哦,不对,是叔伯爹爷。
反正是他的至亲。
胖子误解了她。
爱情让人变的智力低下就是这么回事。
“是我傻。逼了?”听到这里胖子很是心虚:“别说老张,这种可能性很大呀,我当时乃至以后怎么就没有往这方面去想呢?难怪常说男人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果真不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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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怪不得你,因为感情用事常常事得其反,所以很多人觉得要必须做到喜怒不形于色。也就是面无表情不露感情,甚至是冷酷无情。”
“那她为什么要踢我一脚?”胖子对此耿耿于怀。
“也不难理解,她在拉怪物体内的老头而你在死命拉她的手臂,这影响了她的正常发挥。很明显你并不是在身后拉她整个人,而只是拉扯阿英的手臂想使她的手臂远离怪物,这阻碍了她拉老头的进程。”
我斟酌着说道:“在我和尼玛同时掉河里你会先救谁?常有这样无稽的选择困扰某些无聊的人。阿英是个杀伐果断的女人,她没有这样的困扰。很显然,她选择了她爹。当然,也并非就是她爹,反正都差不多。”
胖子悻悻然觉得有些憋屈。
“至于你说的她死了那就更不可能了,直接的证据就是她今晚出现在了这里。”
我很肯定的说:“我宁可相信世上有鬼,也不相信阿英她是女鬼。”
胖子看见被阿英拉出来的老头变成了死人,那并不意味着阿英钻进怪物体内也就变成了死鬼。
智商正常的人显然不会自寻死路。就算是自己的至亲离世造成很大的心理打击和创伤,没听说过有人因悲痛欲绝而真的绝了。
很明显,阿英的智商很正常,而且还很高。
她把胖子玩得团团转。
反观阿英的种种表现,表明她是个内心强大甚至心狠手辣的女人,显然她绝干不出来这种傻事。
那么离真相就又近了一步。
至少,仅剩的可能已经不多了。
那么她为什么非要钻进怪物的口中?她为什么要那样做呢。
阿英那样做,自然也是逼不得已或者是情非得已。
除此无它。
想一想,千年的王八万年的龟,双胞胎来多胞胎,长生或者复制这种能力并非就绝对没有,但绝非寻常就有被胖子给碰上。
那我想说胖子啥也别干了,就买彩票吧。
在当时的那种情况下,阿英钻进那怪物的体内的原因只有两种。
一种可能是为了替老头报仇她才钻进了那被胖子形容为黑洞的怪物的口中。
这就引申出了另一种可能。
那么就是:老头和阿英去沙漠盗的那个斗里有个怪物,他们事先有所了解,去是为了毁灭那个东西,而消灭它的方法之一或者说惟一方法就是进入它的体内。
那么这就解释了并非是要求长生这种事。
当然这里又出现了一个悖论:那壁画上的那个高冠广袖的男子进入怪物的体内是为了什么?
或许他还真发现了能够长生苟且偷生的秘密呢。
但这也不怎么可能。
最大的可能是,他只是发现进入那个怪物体内的话能够保持尸身不腐。虽然不能和返老还童长生不死相比,但是要知道这种能力也很牛。逼了。
而这种可能性很大。
排除这种可能,那就产生了另一种可能。
那就是我前面提到的那个另一种可能,或许阿英和那个古人都是因为这一种可能。
另一种可能就是:他们是为了某样东西才非要钻进那个怪物的口中。
当然,那是什么东西光凭猜测我也不会知道,只是我觉得很有这种可能。
因为在胖子的回忆中,并没有提及有那个古人的尸首。
被吐出来或者说拉出来的是那个老头老闆,也有可能那个古人的尸体就在里面而他没看见不知道。
这都有可能。
说了我的分析,胖子觉得这些可能还真是最有可能的,他说:“这其码比什么长生什么物质化之类的更让人信服。”
我说:“可不是呢,说了这么多,夜也深了,我们该行动了。”
他点头:“是该动手了。”
夜深了,我们要入墓了。
☆、第二十三章 墓砖
听胖子说这里面可能有殭尸,而且还是飞僵。
当然这可能是胖子先入为主产生了某种误判。
我们一致的意思是,不管怎样,先挖开来再说。
我们将螺旋钢管接起来,把洛阳铲的剷头接上,胖子用手比划了几下,又用脚在地上踩出几个印子,示意这里就是之前被他们打到一半的盗洞。他拿过洛阳铲,然后双手快速翻转着开始下铲。
我有些纳闷了,就对胖子说:“你有病呢吧,这里都被你们挖开过了,还探个什么劲?是不是觉得这样显得你特专业?”
他摇头道:“不是的,我是想看看这里有没有再次被挖开过的痕迹。”
我闻言一征,仔细一想觉得他有些多虑了,就说:“这不可能,还有谁会知道这个墓,没想到他说:“你忘了,这里被打通到一半的盗洞不知被谁给填上了。”
听他这么一说,我的身体不由自住的打了个激灵。
是的,倒是还真忘了有这么一茬。
他看我的神情或许有些微谨,说道:“还有,折了那么多人我不可能不将此事禀报给杨老闆,我估计他指派的第二拨人也马上就要到了。”
“这还真有可能,第二拨人到没到不敢说,但明显出现了显然是同行的阿英,希望她可不是第三拨人。”我镇定心神对胖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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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显然也是心事重重有些隐忧,他手里的速度更是不慢,不一会就有眉目了,他抽出剷头一看,紧皱着的眉头这才松了松。
“还好,曾经没被打通的下面还是完好的,咱们抓紧时间吧,接下来可完全是力气活。”
说完他就取出两把工兵铲递给我其中一把,甩开膀子开始挖了起来。
看他这么买力和着急,我心知耽误不得,于是也和他一起大干了起来。虽然被回填了,但是并不怎么实沉,可能是由于被挖开过或没有认真填埋的原因,挖起来并不怎么废劲,我和胖子挖得不亦乐乎,没用上几盏茶的功夫就被我们给挖了很深的一段距离。
我们匆匆忙忙挖得很快,因为是在荒郊野外,根本就没必要去处理被运出去的黄土,而是直接将泥土翻在外面,不一会儿,顺着倾斜狭长的盗洞向抬头向上看时,就只能看见不大的一些光亮了。
而这时,胖子的表情也越来越变的凝重起来。
又过了一会儿,他深唿吸一口气,郑重其事的对我说:“做好心理准备,已经超过了以前我们所挖掘过的范畴,估计快打通了。”
我握着铲柄的双手紧了一紧。
不可否认,我的心里有些忐忑不安和紧张,甚至是轻微的恐慌。
这种恐慌很难说清楚,有对未知事物的恐惧,也有对刨别人祖坟所产生的道德上的谴责。
但既然已经做出了选择,那就不要想着退路,就让我一条道走到黑吧。
砍。头碗大的个疤,上。床赤。裸的个人。
胡思乱想着暗自鼓励自己,不知不觉我的嵴背和额头上已经见汗了。
胖子见我有汗流浃背的窘态知道我可能有些紧张和疲乏,就嘲笑道:“老张你是不是洗浴中心去的次数过多了呀,我看你这幅狼狈样子明显是肾虚呀。对了,我想问问你,咱县里的那个天上人间会所还开着吗,当年的那个芸芸还在吗?”
“不虚不虚,只是有点热。还在还在,寻花问柳的人很多。”我摆摆手对他说道,然后才反应过来他的言外之音。
“我说在的是天上人间,至于你说的那个什么芸芸嘛……在你个大头鬼,难道人家不知道从良这种事吗?你以为像你一样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狗吃屎顺墙根,驴推磨围着转,你还是那个大色。鬼。老实说,其实我也不知道,你知道的,我从来不去那种地方的。”
“我知道的,你经常去的是足。浴店和洗头。房。”胖子这厮挤兑起人来丝毫不含煳。
“这你就不明白了,足。浴我张某人是从来不去的,因为这个玩意儿自己完全能够搞定,顾名思义,就是洗脚的嘛,难道你还干不了?至于这个洗头更是自己完全可以轻松操作,但剪髮就不行了,所以我是去,但也不常去,去的原因也无非是为了理理头剪剪髮。”我很理所当然的对胖子说。
“你还真够无耻的呀,我可以说你很童真太单纯吗?”胖子藉机鄙视我说:“装傻充愣这种事也不是一般人能够干的出来的。”
我怒了,生气地反驳他说:“小胖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觉得人人都和你一样龌龊吗?难道你觉得我也和你一样无耻吗?难道你不觉得你的思想也很猥琐吗?难道我去洗。头房就非要洗头而不理髮吗?你这是什么神逻辑!我的天哪,虽然我听说那里面可能还有些别的猫腻,但是我可从来没有乱打听过,小胖你把我想成什么人了,难道你觉得我是那样的人吗?我怎么可能会是那种人?!”
最后我还加了一句:“不要因为自己色,就以为人人都很色!”
胖子目瞪口呆地看着我,咽咽唾沫说:“那你怎么知道芸芸不在天上人间了?你敢说你没有去找过她?我可记得当年你搂着她手闲不住一个劲儿的住她的领口里摸呢,还死乞白赖的不想放手要她陪你跳舞呢。想想都好笑,你的那个舞姿就像是非洲的大猩猩来到了人类世界进入了歌舞厅,简直是残为忍睹不忍猝睹呀。当时还自己觉得很嗨很潇洒的那个人是你吗?请问你想起来了吗?你可别说那不是你,而是你的双胞胎弟弟!”
经他这么一说我觉得还真有些难为情,他说的这些事也真发生过,当时甚至我还有些喜欢那个很大气英武芸芸呢,但我知道不可能没结果。
后来年纪稍长些我也有去找过她,但不知怎地她已经不在那里了。
我一连出现在天上人间,等了她三十三个夜晚,依然不见她的影子。
我有些伤怀也有些失落,我知道或许今生再也见不到她。
直到第三十四个黑夜,我酩酊大醉,依然见不到她。
我醉倒在洗浴中心,没有吵醒的无尽的黑梦,在梦里我又见到了她。
就在我做着美梦温存依旧的时候我的梦被人打断了,门口保安将我扶到前厅沙发上朝我打招唿说:“先生你是不是喝醉了,或许还有很多烦心的事呢。我看你八成是为情所困了,因为你天天夜都来,我都有些看不下去了,我想你一定是在等什么人吧?”
当时我稍有清醒便觉得五雷轰顶,玛的,我傻。逼了。
为什么我不向经理前台或者是保安问一问芸芸的下落呢?
我怎么这么傻呀?我真的就这么傻吗?我是不是已经无药可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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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埋怨,也不是这样,其实在内心深处或者潜意识里,我是害怕知道事情的真相的吧。
就让我狠心一些残忍一次吧,我对保安说:“谢谢关心,我向你打听一下,以前的那个某芸芸不知还大吗?如果不在的话不知她去了哪里?谢谢。”
保安露出瞭然的神色,他劝慰着说道:“先生你一定是个好人,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有人对一个保安说谢谢。我在这里干了也有好几年了,对她多少也有些了解,她已经离开这里有两年了呢。”
他憨厚地笑笑:“听说她决心从良然后被一个冒充大款的土鳖给骗了,过了一段争争吵吵打打骂骂的日子后被买给了人。贩子。再就不知道了,这还是听和她同为老乡的丽丽说的,真实性应该很可靠吧……”
我眼睛有些模煳,没有听见他之后的话。
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当年芸芸对我有点儿感情的话,我一定会养着她。
但是没有如果。
现今,我成了一个盗墓份。子,某种意义上也是恐怖。份。子。
“你的神色看起来不大好看呀,还忘不了那个芸芸吧。坏了,某人的神圣外衣被胖爷我给无情的撕碎了。”胖子得意的笑起来。
“小胖你很嚣张呀,难道你不觉得你一嚣张就很小样?就算我当年岁数小不懂事因此而干过很多傻事,但你以为我还是从前的我吗?”我一脸黑线。
“那现在的你是什么样的你?是全新的你还是新生的你?尽扯淡,你先停住,马上就要打穿了,接下来看我的。等咱这一趟卖买做成了,说不得今后一切就都有了。”胖子说完不再说话,小心翼翼的自行挖将起来。
不一会儿,他已经把盗洞下面挖得很大,并清理出一大面砖墙,他招唿我让我和他下到一块儿。我打上矿灯,下到里面,我看到胖子用手敲着墙砖,似乎在探寻什么。
我一面暗嘆他们技术的高明,竟然将盗洞径直打到了墓墙侧面而不是墓室顶上,一面就要用手去推砖墙。
胖子看到我产动作明显吓得不轻,他眼疾手快急忙拉住我的手臂:“千万别碰。”他的眼神极其锐利,吓了我一大跳。
他示意我不要说话,然后自已伸出一只手放在那墙上面,沿着砖缝摸了起来,摸了很久才停下,转头对我说:“这里面有防盗的夹层,搬的时候,所有的砖头都要往外拿,不能往里推,更不能硬砸。”
我摸了摸厚厚的砖墙说:“这不好弄吧,这可真是棘手的紧。”
胖子不动神色,他从随身的口袋里掏出了一堆小勾子小夹子之类的小玩意儿,然后从中选出一件形似小刀的带有握柄的薄如蝉翼的小我属片开始沿着砖缝切割起来。另我意想不到的是,那看起来很薄仿佛吹口气就能断了的金属片竟然轻易就割进了砖缝中,就好像切豆腐一般容易。
没用多久他就取出了一块墓砖,他把砖头轻轻地放在地上,然后又如法炮制陆续取出了一些墓砖,这才指了指空了的砖墙后头。
我随着他的指引向探首朝里面望去。
这一望之下也是触目惊心。
☆、第二十四章 兵家秘诀
我看到那后面一整面都是暗红色的墙壁,就像是凝结了的鲜血,也像是涂了一层火漆或者是红蜡。
胖子说:“这墙里全是古人炼丹时候用的某种酸性物质,如果一旦被打破,这些有机强酸就会瞬间浇在我们身上,不至于把人烧得只剩骨头,但轻则毁容重则伤残,那样一个人就被活生生地给毁了。”
我后怕不已,又庆幸于胖子的见多识广。胖子提起铲子让我跟他再次下挖,我们在离墙差不多有一米的地方又往下面挖了一个深数米的直井,估计这货是想要再打个洞想要避开这面墓墙。
“别瞎想,这面墙地基很深,而且在地基下面也令有机关,胖爷这么做只不过是想用用高科技。”胖子神气活现的说道。
这丫还带了什么高科技吗?我怎么不知道,是在他背上的那个看起来像龟壳似的背包里吗?有备无患的感觉真好!
就在我满怀希夷期待这他口中的高科技的时候,不料他却从背包里拿出了一盘捲缩起来的橡胶管子,我看了之后有些不屑,心说尼玛这就是你嘴里的高科技吗?那高科技的科技含量未免也太低了一点吧。
他又取出一个工艺制作极差明显是出自他的杰作的金属漏斗,然后将管子和漏斗接在一起,把空的一端放进了那个深坑中。
我有些明白过来,那种物质是液态的,他这是要引流。
果不其然,胖子将漏斗的尖端烧红,下一刻便及其谨慎地将其插进了红色的物质里面,几乎是马上,一股红色的液体便从管子里流了出去,通过在直井的那一头流进了坑里。
我觉得这有些难以置信,难道这个东西它不会蒸发吗?
很快,暗红色的墓墙就变成了灰色,看样子里面的东西已经流得差不多了。胖子点点头,说:“可以了!”我们马上便开始清理墓砖,没用多久,就在墙上整理出了一个能容人通过的斜洞,至此时,我们两人都很兴奋。我将探照灯的灯光照射进去,借着灯光观察里面的环境。一看之下我才发现我们是从墓的东面打穿进来的,就见映入眼帘的是大青砖铺就的地板,古人做事极其专注和极致,整个地面平整的犹如一面光滑的镜子。墓穴四周有的墙壁上都有安设长明灯,经过这么多年的时光侵蚀早已熄灭了。当然就算是没有时间的洗礼,在把墓刚一封上的时候想必就已经熄灭了,原因很简单,没有空气的流通是达不到燃烧的三要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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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室的规模并不大,这是能够想到的,因为必竟蒲阴阳他也充其量只是一个土豪罢了,跟王公贵族根本就没法比。墓室的正中央放着一口棺材,棺材也不知是什么材质的,看上去阴森森的给人一种不祥的感觉,大明朝时代距今为止也有好几百年了,棺木能够保存的如此完好着实十分的罕见。
这个怎么说呢,因为我亲眼也见过一些迁坟的白事,有尸体下葬了几十年挖出来棺材和尸身完好如初的,也有埋了数十年挖出来便烂得差不多只剩白骨了的。这个其实主要跟地理环境有关,往深了讲其实无非就是风水二字。
好的墓穴讲究的就是藏风纳水地气氤氲,形势上说最好的地形莫过于螺旋形的地理环境。我对风水这个东西一方面可能是出于祖上的遗传,一方面也是出于自身的热爱,不敢说有多深的研究,但所谓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翻看的次数多了总还是有一些自己的观点和看法的。而且我也觉的那本祖上流下来的《阴阳秘要》似乎很不简单,读通了话或许还真有些非凡之处呢。
这样的事并不是没有,鬼谷子王禅老祖能耐卓绝,传弟子孙膑、庞涓、苏秦、张仪四人兵家秘诀,秘家秘诀分为“权谋、形势、技巧”三篇,变化无穷,能知万物造化,能得天下这形势。但由于势不相容各有所长,因此不能兼顾,只要精通其中一篇便能安邦治国得天下。
四弟子从三篇中各取所需而习之,却不知兵家秘诀实为四篇,还有一篇便是“阴阳”。阴阳一篇非比寻常,据传其中包含隐形藏体混天移地之法术,可唿风唤雨撒豆成兵,也可斩草做马拿木做车,为鬼神所忌不能泄露于世。
这个也很好理解,你想,如果是非圣人非大能者得此术的话习之必将是为非作歹后患无穷,因此绝不要说世间没有法术,而是你要想自己有没有学习法术的资格和机缘。当然,法术或许也真就没有,法术法术,在我看来也就是应对事情的方法和技术。这个总很好理解吧。
闲言少舒,就说兵家秘诀里的阴阳篇至不济也是利三上古三式从数学的高度抽象摸拟天地万物,推演宇宙阴阳消长交替变化的过程,自然也是智慧无穷。鬼谷子将此篇分别藏匿于另外三篇中,传于四弟子以让其互为表里相辅相成,生克循环不成死局,使天下受制于任何一人。
歷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他们的成就果然非凡,各展所能各显神通,三大兵家流派的明争暗斗也开始了,其中免不了一番兇险相搏阴谋诡斗。后来有位通玄真人曾于春秋古冢中窥得竹简天书上的兵家不传之秘授于曹操大半,但曹操其人肚量狭小不容于人乃至通玄真人愤恨离去不知影踪。通玄真人又另觅传人司马懿,此人在曹操死后成为魏国权臣屡献巨谋奇策,灭蜀平吴,曹魏江山落入司马氏囊中,从此三分归晋。
元朝未年有名士施耐庵潦倒时曾搭救了一个少年乞丐,他们误入深山中的破庙避难,深夜梦中得遇仙人相授兵家秘诀,却不料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少年乞丐打了闷棍盗了兵书。好在他尽数将其记在脑中,后来他才知道当初的那个乞丐便是朱元璋。朱元璋大字认不了几个,自然也读不明白,但他隐觉这兵书非同凡响自有用武之地,于是藏带在身秘不示人。
后来他为了请刘伯温出山便将部分兵家秘诀相授。刘深感其德也为其建立了不世之功。朱元璋将兵家秘诀付之一炬,深悔留下了救自己的那位恩公,这是个大隐患,暗下密旨搜捕此人。但时隔多年无法再按当年的形貌缉拿此人,于是便也不了了之。
施耐庵因感时政衰败便作《江湖豪客传》寄託心意,因此引起皇帝大怒被捕入狱。他的门生罗贯中,求到刘伯温府上,刘上书请命以劝施耐庵将书名改为《忠义水浒传》,在八十回之后又加上四十回,专讲以宋江为首的草莽豪杰受了招安报效朝廷为国尽忠的故事。
施耐庵免于一死也知道了朱元璋的身份,心想那人心狠手辣为人阴狠,惯于猜忌,他身边的功臣们恐怕难得善终,今后必然还有血腥浩劫,他身为一介草民无回天之力,于是反兵家秘诀传给了罗贯中。
施耐庵郁郁而终,不出所料,洪武皇帝果然开始大肆杀。戮功臣,遇害的人不计其数。罗贯中暗恨朱洪武的残。暴,立誓要让兵家秘诀流传后世,但朝廷法度森严,明写兵书无异于自寻死路,况且也没有书商胆敢印制。于是他心生一计,穷其毕生精力,将神妙无比的兵家秘诀分解开来,暗藏于《三国志通谷演义》中。之后又引发了满清入关等一系列事件,但是兵家秘诀却静静藏在《三国演义》中等待着某个能够改变时代的伟。人将它唤醒。
也或许,印制版的三国经后世改造已不完全和原来的书稿一字不差了,就算完全没有改动,但是当今社会还有没有以研读出兵家秘诀的人在?就算有这样的能人,但是是不是就能够凭藉一部兵书改变一个朝。政的形势呢?在古代完全可以,现代不是不可能,但可能性很小。
所以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其背后的含义无非就是多掌握知识多积累见识多增长学识而已。古人诚不欺我,很显然,不要说通读三千道藏,就是把学生生涯中的书本弄明白便就够了。
可惜那时候我们年幼不明白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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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现在我们成了倒斗摸尸的捣墓人。
但既来之则安之,人生无需后悔和回首。
只管大胆的向前走。
至少,胖子就是这么做的。
他一看见墓室中央的棺材就兴奋不已,两眼发光,看那情形就好像是饿了很久的饿狼看见了肥嫩的羔羊。
他理了理在灯光的映衬下油光闪亮的头髮,说:“富贵就在眼前,咱们只管向前,老张,上!”
说完他还做指点江山状,大手一挥很有范儿,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位果决坚毅担当英明的小领导。
我正要嘲讽一下他不要得意忘形乐极生悲,看起来是土豪其实是土鳖,看起来像领导其实的流。氓,但他却已经急匆匆地打着探照矿灯进入了斜洞中。
☆、第二十五章 失踪
他壮实宽阔的背影晃动不停,给我一种踏实和温情的感觉。
我很喜欢温水煮青蛙的意境,我很喜欢温情和善意。
而踏实的感觉也很美好。
他身材高大身体肥壮,一定能镇得住场面。
从我的角度看上去他就像是一只肥硕的兔子。
其实我是想说老虎的,但怎奈他也不等等我这么沉不住气,所以我就私自把他说成了兔子。
这个小兔崽子!
看他迫不及待的样子我就感到好笑,这还真是穷极了想要富,饿极了想要吃,富汉子不知穷汉子悲,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飢。
真的很好笑呀。
看他矫捷无匹侵。略如火,都看不见他的影子了。
我强忍笑意跟着胖子也心急火燎地进入了墓室之中。
但当我一进入的时候我却笑不出来了。
雪白的灯光照射下除了我自己哪里还有别人?
胖子呢?他不是先我之前而进来的吗,此刻他怎么不见了?
我有些犯迷煳,这才意识到自己忽略了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胖子再人高马大大马金刀,也不可能把探灯所有的光线都遮挡住。
他进入墓室之后探灯似乎就没亮过,但是在他进入之前他是打亮了灯光的。
不然他有夜视眼吗?他是不是有某种我所不知道的异能?开玩笑,他又不是隐藏在人间的超人!
好吧,我就把这个细节忽略不计,自欺欺人一回,就当是他把灯光给挡住了,我一叶障目难见泰山。
这真有些说不通,但这是我所希望的一种可能。
不然的话那就就是他遇到了某种情况故意关闭了灯光,这很有可能。同样是我所希望的一种可能。
但这都不可能。
因为问题的关键是:胖子刚一进入墓室他的背影就不见了。
背影晃动我心里把他当兔子的时候是他在努力往斜洞里钻的时候。
他不是隐藏在人间的超人,那么他是脚底下踩了风火轮的哪咤吗?显然,硬要往这方面扯的话前者的可能性要比后者大,但其实都没有丝毫可能性。
我胡思乱想着,很清楚胖子速度不可能那么快,快到一进墓室就走到了我看不见的地方。就算胖子腿力惊人速度能有那么快,但也绝不至于快到我一进来便看不到他的地步。
这种时候他也不会玩躲猫猫。
先前还忍不住想笑,这时我一下子就惊呆了。
我差点忍不住想哭……尼玛,胖子不见了!只是短短的几十秒都不到,他竟然就这样从我的眼前消失了。
等一分钟都不行吗?
你去了哪里?
我不知道。
我想要知道。无数种情绪涌现上来,有埋怨有愤恨,更多的是担心。
我很担心胖子出了意外。
事实上就是如此,我绝对会想不到先前还兴沖沖的一个人就凭白无故的消失在了墓室里。
这真是个意外,不知道他意不意外?
我还是不知道。
但我知道,至少他是出事了。好在出事怎么看来都比出意外要好。事情在意料之内好还是事情在意料之外好?这个想必是人都会觉得后者的情况不比比前者要好吧。
当然,这也要分情况,就随便列举一个例子吧:你喜欢的她和他在一起,你以为她不喜欢你,却没想到她和他在一起是为了要故意刺激你,其实她一直喜欢的都是你。
虽然很狗血但也很真实,因为真的就有这样的事情。
但一个大活人突然消失在你眼前这样的事情却一时让我接受不了,从科学的角度去推测,难道说他好死不死赶巧不巧就误入了时空隧道里?他这是穿越了吗?不知他穿到了哪里?我心说不好,被穿越剧洗脑了,这显然比见鬼了要让我更加难以接受。
见鬼了?鬼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歷朝歷代的老祖宗们对此可是深信不疑的。再者,迷信迷信迷了才信,我对此也很着迷,以前还老看鬼故事,看得那叫一个如痴如醉废寝忘食。再者,时至今日不管是高官名流富绅豪士还是平民百姓,依然有很多人对求神拜佛抓鬼消灾乐此不疲,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似乎不无可能啊。
是鬼遮眼吗?是鬼打墙吗?是鬼吓人吗?鬼鬼鬼,哪里来那么多的鬼!
既然已经做好了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摸金校尉的打算,并且开始付诸行动了,那么就硬气一些吧,不敬鬼神不信邪,有鬼没鬼,怕你个鬼!
嗯,这就叫真男人够硬战女神……哦,不对,是战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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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边胡思乱想一边用手中的探灯扫射墓室四周,看有没有别的什么危险,能不能找到胖子的踪影。
说实话,人在这种情况下是很容易产生心理上的畏惧感和恐慌感的,一个人孤零零的伫身于一间漆黑到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而且这个地方还是个埋死人的地方,说不定就会有一些不干净的东西。除了眼前有限的范围能被灯光照亮,身后和两侧都是漆黑难见,心里自然而然的就会产生某些怪异恐怖的联想。
这就好比是你双眼盯着自己的手心看,过一会儿手心就会发热一样,你想控制这种联想都很难,除非你受过某种特殊的训练,或者你胆大包天异于常人,但我想你肯定不是天生悍。匪,所以多少都会产生一些恐惧无助感,只是这种感觉的强烈程度不一样而已。
眼下我面临的就是这种这种情况,我心里有些轻微的害怕,拿着探灯的手臂也有些发抖,在光柱的照射下,还真就被我发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地方。
先前目光主要被墓室中央位置的棺材给吸引住了,没有好好打量墓室四周的情况,这一看之下我才发现这个墓室里竟然还有耳室。
明代是中国陵墓建筑史上的一个高潮,朱元璋和皇后马氏的合葬陵明孝陵就是典型代表,壮观宏伟气势非凡,展现了明初建筑和石刻艺术的最高成就,直接影响了明清两代五百多年帝王陵寝的形制。
在明代砖石拱券技术应用较广,许多大墓葬及帝王陵墓都是砖石券洞结构。皇陵的墓室规模更加宏大,用材更加考究,其布局也完全仿照四合院的形式。明定陵玄宫即由前室、中室、后室、耳室、甬道等部分组成,完全仿照宫殿的前朝、后寝、配殿和宫门建造,甚于每间墓室的地基和室顶都是仿照地面建筑形式建造出来,只是为了适应拱券的特点将前中殿室改为垂直布局。
看来蒲阴阳的财力也是不小啊,虽然没有建造前室后室什么的,但是两侧的两个耳室其实就已经显示出他的财力很雄厚了。毕竟是平民百姓,哪里有财力搞别的东西,就算有,也不足以搞得像模像样,反而可能会起到画虎不成反类犬的效果。那把主要精力放在这间墓室上就对了,这间主室还挺大,一砖到底气派不凡,起码也有上百个平米了吧,再在两南北两侧加上两上耳室,那简直就是大手笔了。
南北两边的耳室看上去有些深度,黑漆漆的犹如远古巨兽的大口,又好像是两只冷漠的黑曜石般的魔眼,让人看上去就产生了心悸。
我尽量不再去打量它,一边感慨一边扫视四周,希望能够发现胖子的踪迹,哪怕就是蛛丝马迹也好,但令我失望的是,除了这个发现外暂且还没有别的发现。
我渐渐感到有些焦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于是我又将灯光朝着南边的那个侧室照去,有一种隐忧,想胖子会不会是进入了两个侧室其中的一个里面?这样想似乎也能说通,但是我还是很纠结,几乎可以肯定胖子除非插了翅膀,不然的话他绝对不会有那么快,快到不可思议瞬间便进入了耳室里边以至于我不曾察觉。
重要的原因是,我匆匆一扫之下似乎忽略了某些地方,潜意识里认为被忽略的就是这两个令自己产生心慌惊惧的侧室。
雪亮的灯光照射过去,我就看见在那个拱形洞口的侧面有一团黑黑的影子,看轮廓,好像是个人。
☆、第二十六章 偷袭
是胖子吗?
应该不是,胖子身材高大有一米八几,如果是他的话就算蹲下来也要比那高。就算不比那高也要比那粗,胖子和那个物体做比较的话这两样都沾不上边。
那是谁,这里还有别的人吗?我挑眉细望,极尽目力之下似乎觉得那是一个小孩。
不会是个鬼孩子吧?看它小头细脖的轮廓起码和孩童脱不开干系。
这真是个惊人的推论,得出这个结论的时候着实把我自己给吓了一跳,冷汗都快下来了,倒斗这个行当最忌讳的就是在墓里面见到孩童。
墓里面的小孩自然便是已经死亡的小孩,一般都是陪葬的童男童女,以示纯洁。大概是出于伦理道德的制约,古代殉葬一般都少用童男童女,多用嫔妃或奴隶。
是的,你不必不相信,这在古代是正常的,统。治者不满足于纸人纸马而用真人真马作为陪葬的多了去了,这就是穷奢极欲。虽说少有童男童女做殉葬,但也难免在这些殉葬者里面就有童男童发。
殉葬一般都用妻妾、奴僕之类的,或者干脆用人偶。古代人认为人死了和活着是一样的,只是换了个地方或者说是环境而已,而那个地方就是人们常说的阴间。活着的时候地位尊贵,大富大贵,死了之后仍然会想要保持这样的地位,童男童女既是僕人佣人,到另一个世界继续去伺候墓主人。
比较有名的比如就有王大户春秋墓,便有童男童女做陪葬。虽然在此之前我并没有盗过墓,但是对于此中种种传闻还是听过不少的。我听我爷爷说,他说小孩子年纪小不懂事,所以就显得玩性重爱记仇,在阳界这无足轻重不值一提,但是若是放到阴间的话那可就不好说了。
宁遇凶鬼恶煞三千,不碰冥顽小鬼一只。这是爷爷当年对我讲的话,孩童死后化成的鬼魂最是难缠,好奇心强玩性太重就足以令人头疼不已了,况且它们还脾气很大爱使性子易记仇。他说这也是民间养小鬼非要用死孩子的原因之一。如果是在墓里面碰到的话,那就更加要小心了,万一小鬼阴魂不散被缠上了,那么就很难对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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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亮的灯光不知为何照射到那里的时候变的有些暗淡了,隔得老远我一时分辨不清,于是只好蹑手蹑脚的贴着墙根向南面靠近了几步,这才看到了它的庐山真面目。
那是一只半米多高的长颈大腹的瓷罐,也就是一个大花瓶。广口细颈,看不真切的话还真会误当作是一个小孩子呢。放那么大个花瓶只是为了当摆设吗?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难道还会有别的用途吗?它看上去并不丑陋也不难看,只是颜色有些灰淡发青,除去这些因素的话它看上去还很美观呢。但不知基于何种原因,那瓶子给我的感觉就是让人不舒服,就算是陪葬的物品,也应该放在耳室里的吧。当然不那么讲究也行,我就当老蒲是不修边幅,但潜意识里我又觉得在那里放一个大花瓶多半是有那么做的原因的。
我产生了一些疑问,随即便释然了,心说管它呢,只要不是死尸就好。
想着我就松了一口气。
我松了一口气,却感觉到脖子后面被吹了一口气。
我悚然一惊吓得不轻,心想这是鬼吹风吗?
鬼风吹,吓不轻,我此时的处境就是这样。没办法,在黑暗里,只有一个人的情形下,让人不产生对未知事物的恐惧的话才怪呢。
一个人?我是一个人吗?答案模稜两可,可说是一个人也可说不是一个人,两可之间。我和胖子一起来倒斗的,但是莫名其妙的就只剩下了我一个人,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其实在我看到花瓶之后短暂的冷静下我已经想到了他有可能的去向,他遭遇了什么突发事件或者诡异经歷,因为什么原因而突然失踪了。
我想要顺着我的思路寻找胖子的下落的时候,感觉脖子后面被吹了一口气。
是被什么吹了一口气?是鬼吗?我首先产生了这样的念头,念头一起便吓得不轻。我努力镇定心神保持冷静,千成不能自乱阵脚,觉得是人的可能性更大。
是人,那么在这个阴森恐怖的地方还会有别人吗?
答案是肯定的,有,那个人就是胖子。胖子又不是我自己,所以对于目前只有人一个人孤身在此来说他还真就是别人,说不得是他出现了某种意外而脱离了我的视线,现在他已经解决了那个麻烦重新要和我建立联络。
想到这茬后我就准备转过头去抱怨他几句。哪成想我刚一转头就被见一皱皱巴巴眼窝深陷塌鼻见腮的怪脸出现在了我面前,把我差点吓个半死。
那怪脸十分的丑陋,更加让人触目惊心的是那张有着厚厚嘴唇和满口烂牙的撅起来的饕餮大嘴,它已经离我的咽喉只有几分的距离了,这一下要是咬实了那还了得。说时迟那时快,几乎时下意识的我便是一个下腰,也就是来了个铁板桥,这个动作我以前做了无数遍,临危不乱条件反射般做了出来,只是将那探灯磕得闪了几闪险此熄灭。然后不等那怪脸会做何反应,我便双脚勐抬升做飞踢动作,这么做的目的只有两个,一是踢那怪脸,二是做后空翻以求脱身。
这些动作几乎是一气呵成,毫不拖泥带水,那怪脸的主人反应慢了一拍,被我给结结实实踢了一脚。我暗道好险,要是那一下子被咬实了不说要不要命,光是看那满嘴烂牙就能把人给噁心死。张某我自命不凡英明半世,差点就折在这烂牙之下挂在这里了,想想都憋屈和后怕。做完后空翻后起身察看,雪白的灯光照射之下,就见我先前立足之处正站着一个弯腰驼背披着破衣烂衫的怪物,这是一个体形外貌都跟人类一般无二的东西,但从脸面上仔细观察的话就发现它虽然看起来有些象人但又不可能是人。其裸露在外的肌肤是红褐色的,极其难看诡异,上面有一层灰白色的长毛。
难道这货就是胖子口中的飞殭尸老怪?不应该啊,貌似它的战斗力并不怎么持久彪悍呀,难道我果真是真男人够硬踢老僵?我有那么勐吗?天哪,不会吧,我真的那么勐吗?!
它此刻正用那枯瘦如柴的手爪捂着自己的怪脸哇哇怪叫,那模样看上去都极其痛苦悽惨,显然是被我给伤的不轻。我心中暗暗为自己喝彩,心说张司令你行啊,以前老在网上看那些装逼打脸的小说,什么穷屌。丝逆袭高富帅,黑矮穷赢得白富美的情节让人感觉很爽,今天你这也算是打脸了。虽然这货看上去和高富帅亚根就扯不上边,甚至连给其提鞋的资格都没有,但好歹也是你人生的第一次打脸不是?虽然这次打脸是用踢的。
我一边为自己喝彩叫好,一边准备就要乘其不备要其老命,便做全速冲锋打算来个漂亮的迴旋踢。用手电直照着它的怪脸,助跑了几步之后刚要起跳作一下个动作。
下一刻,急变突起。还不待我变化动作没想到它却先我一步变幻了动作,它将它捂着怪脸的弯曲枯手勐地移离脸面,反而朝着我的下身抓来。
干得漂亮!好一个无敌抓蛋手,看来是我太乐观太轻敌了。
先前它非要从正面咬断我的喉咙,而不打算从背面打个闷棍来一砖头什么的,我由此判断出了估它不是没把我当一回事就是智商太低。我自然而然的认为后者的可能性更大,因为像我这样看起来精明干练英俊潇洒的人难道在它眼里也只不过是虾兵蟹将小菜一碟吗?它以为它是谁?它觉得自己很牛。逼?它也不照照镜子看看它的损样!在这个看脸的社会它怎么就可以轻易的轻视我呢?我都没有因为它的丑陋而轻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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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以为这货充其量智商负数认知力为零,没想到它一幅怪相却有勇有谋能打能斗。我觉得之前它很有可能是故意捂着自己的怪脸装做伤得不轻,等到我接近它的时候方才痛下杀。手!
之前我还傻傻的以为它蠢到无可救药了,我都有些怜悯和同情它呢。
但却没想到……
这傢伙真可恶,竟然欺骗我的感情!
我最恨欺骗感情的人了!
虽然它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人。
我彻底怒了!我要发飙了!
怒飙!
这些情绪和念头的产生和交汇只是在瞬息间完成,我发现我处于这样的姿势和状态下还真的是措手不及回天无力。
难道我真的就要被它抓爆蛋蛋,流露出一股淡淡的忧桑吗?与其那样的耻辱,还不如直接死了算了。有枪没有子弹的感觉想想都觉得不好,而有子弹没枪的感觉肯定同样揪心。
柯本说:“与其苟延残喘,不如纵情燃烧。”
他把自己给烧没了。我是不是也应该烧一下?烧什么,眼下保命要紧,好死不如赖活着!我出了一身冷汗,几乎成了个汗人,产生这样的想法也令我汗颜,虽然看起来一切似乎都晚了点,但是必要的反击还是要做的,难不成我就束手就擒坐以待毙?亏我还嘲笑这货的智商呢,如果我心灰意冷怀忧丧志不做抵抗的话,那我的智商岂不是还不如它?
任何时候都不要自暴自弃,不到最后一刻不能说放弃。大道至简,道理就是这么简单,就看你能不能照着它去做。
反正我就是这么做的。
说时慢,那时快,我在情急之中别无选择之下就将手里的手电向下直戳了过去。这是一种身价好几百的铁制有强光的防暴手电,之所以选择它当初除了看重它的性能外其实也有考虑到防身的作用,没想到生死关头被我给用了个正着。
玛的,你竟敢想要抓爆我的卵。蛋!那么我就戳爆你的脸蛋!
☆、第二十七章 对峙
人到伤心时眼泪才会流,但到生死处只管拼一拼。
我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在千钧一髮之际,我把手中很有质感沉甸甸的防暴手电便使劲向着那怪物的脑袋戳将过去。
你欺骗我的感情也就罢了,你竟然还要捏爆我的卵。蛋!
你这纯粹是欺负人!
你这样欺负人,你让被欺负的人作何感受?
有这么欺负人的吗?
你怎么可以这样欺负人?
是可忍孰不可忍,叔可忍婶不可忍!
自己最差不过没留住根蛋爆人亡,而也要让它头破血流眼爆涕流!就在我一咬牙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准备保不齐就来了同归于尽视死如归。用力将手中的防爆手电狠命向它捣过去的时候,奇蹟发生了。
它竟然突然收回了自己的无敌抓蛋手,疾速将双手捂向了自己的脑袋。
什么情况?我有些错愕。
难道这货也知道这是一个看脸的社会?
不会吧?这怎么可能!
那它为什么要护住自己的脸?
莫非它觉得自己很帅?害怕被我自此给破相?
天哪,它怎么会有这样的错觉!
难道它已经愚蠢到无可救药的地步?
不太像,它显然懂得扮猪吃老虎的真谛。
那会是什么情况?难道是上帝?
上帝?!
这是上帝他老人家显灵了吗?不会吧,我从来都不信上帝的!那难道是佛祖降世了?不可能,我也不怎么相信佛祖的。是玉皇大帝吗?那还不如说是佛祖老大来了的好。
如果真有神的存在,那么必将是森严冷酷漠然无情的,它会在意人世间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吗?除非它吃饱了撑着了。
大道至简,天道无情。
如果只是如果,如果就是没果。所谓信则有不信则无正就是这么个道理,相信了那么就可能会有,不相信就不可能有。说来说去还是信仰的问题。
问题就来了——我是个无信的人,我只信自己。
要想活的好,应该有信,信自己。
相信自己。
那么说是神灵保佑的话是不是太过扯淡?
我宁可相信它是尿急,也不相信有神救急!
我哪怕相信它也懂得看脸,也不相信这个世界不会看脸!
难道是被我的狠唳气息和威武神姿给震慑住了?虽然我一向自我感觉良好,甚至优异,但是这货它懂得欣赏吗?它知道什么叫帅哥吗?它明白什么是英俊潇洒气度不凡吗?它懂得美学价值观吗?
答案几乎是肯定的——它不懂。
从它的穿衣打扮和蓬头垢面就可以做出准确判断,这并不需要多高的智商的。
虽然先圣说不能以貌取人,礼不可废,好像我有些歧视它了,但它是人吗?这浑蛋!
思绪如飞,念头急转,手里却并不慢,我的手电已先它一步戳到了它的脑袋上!
嘭!
在寂静阴森的地下世界里,一点细微的声音听起来都很响。但没有我想像和期盼中的爆头的巨响,我幻想里的嘭声并不曾出现。我暗骂自己愚蠢,这又不是穿越战线狙击日寇。
扑哧!
这么响了一下,我感觉手中的电筒戳中了它的脑袋,有一种踢爆足球的感觉。几乎是瞬间我就明白过来,从触感上看,这是插到了它的眼睛上,八成眼球已经报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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吼!
一声惨烈至极的嘶吼传来,仿佛能把墓室都给震塌。我的脑袋紧跟着产生了一种眩晕感,觉得有些天旋地转的,耳膜差点也给震破了,肾上腺素急速分泌,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心里既感到骇异又感到兴奋莫名。迅雷不及掩耳,我怕自己的手被它给抓住或者是咬伤,一击得手,便急忙将手臂连同手电一同给收了回来。而这时,它的双爪方才掩到它的怪脸上。
惨白的光柱下,它捂着自己大长脸的爪缝中渗出殷红的血水来,看地方正是其右眼的位置。它惨叫不己,看来是伤的不轻。
先前它准备要咬断我的喉咙,在极度惊吓之下并未曾看清它的面目,但此时细看之下我才察觉出了一些背后的真相。
是的,它的背后有真相,我看见它背后竟露出了一小截毛茸茸人东西,就像是动物身上所常有的尾巴。这个细节极易被人忽略,不知是这货故意伪装将其掩藏,还是它的尾巴就像兔子人尾巴一样不长,只是摆设,但那分明就是尾巴没错。
我这才意识到之前只顾着嘲笑它的智商,其实自己的智商也不高……这真是个令人沮丧的发现啊。
我用后空翻大显神威的时候确实是踢中了它,但那并不是它的怪脸,而可能是它的手臂或者是身体的某个部位。当时我还欣喜若狂着窃喜自己也打了一回别人的脸。虽然这个人看起来有些磕碜和寒酸,但那也是脸好吧?现在想来,是我判断错了。
当时我嘲讽它的形象不堪入目,窃喜于自己的果敢打脸,更鄙视它的智商堪忧智力过低……现在想起来是我自以为是了。
它捂脸惨叫看上去好像被我踢中了面目,其实只是为了掩饰接下来的那一手抓蛋手而已。当然,还有它非那样做不可的理由——它怕光。
没错,它确实怕光,这就是为什么我以为要完蛋或者至少是爆蛋的时候它及时收手赶忙护脸的原因。它可能不怕打脸却要护脸,这看上去很不符合它引以为傲的简单粗烛暴作风,它是在害怕某样事物。
它在害怕什么呢?当时我情急之下手电筒下扬直捣怪脑,而强光也一同照射向它的脑袋。刺目的光线让其大脑空白惊慌失措,出于本能它收手掩护双目。本能这个东西就是这样,本性的能力能制约或促使一个人的发展和成就,在这里它制约了此怪手爪的伸展。若不是出于本能或者它处乱不惊的话,那么它很有可能会闭上双眼不理不视,非礼勿视下我的下场肯定会比它更惨。它对光怕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吗?可能这这是一方面的原因,另一方面是因为人所带的强光手电的光线实在是太强了。我暗自庆幸那几百块钱花的物超所值。事实上,它的反应和应对都没有问题。
但是很可惜,苍蝇曾经陪伴着我左右,不离不弃,让我生气,于是我痛下杀。手不留余手,最终将其驱逐左右歼击无右。我的手臂似乎也变得有些迅捷敏锐,迅如闪电。
差一点儿,就差一点儿,它就成功了。
遗憾的是,它遇到的是我。我能说抱歉吗?显然不能,就算我真说了它能听得懂吗?它会原谅我吗?肯定不会。而我也不会说,对于敌人我一向採取的措施就是攻而击之厌而远之。前者一般弱小,后者一般强大,你看,我就是这么现实。
因为这个社会就是这么现实,你不现实迟早被现实给完蛋!
想通此节我觉得自己被打脸了。
先前还以为打它的脸了。
脸上有些火辣辣的热。
这货不简单呀,先前我还把它和土豪所崇拜的藏獒归为一类,认为它顶多就比藏獒稍稍强那么一点点,因此小视,非常鄙视,但不料这货却是故意掩饰没有预示,让我丢人不说还差点丢蛋。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还真就是这么个道理,古人何时欺骗于我?这种领悟并不痛心,但很不好受。
我不好受,我也不让你好受!
我是这样心胸狭隘的人吗?
怎么可能!
应该是这样的:你不让我好受,我也不让你好受。
嗯,这样才对嘛。
见它伤取它命!
趁它病要它命!
我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我要再次验证古人的名言教诲:一鼓作气势如虎,停停罢罢衰而败。没想到我没能势如虎它却已经势如虎了。
我正要飞奔过去来个大勐踹看能不能将其彻底放倒的时候,它嘶吼着抛开掩面的枯手,朝我呲牙咧嘴的恫吓我。强光下它那一只眼眶血水流淌不止,黑白之物混杂,黑咕隆咚的既恐怖又吓人,而另一只眼眯缝着尽力偏斜向光柱照不到的地方,看起来杀机涌动令人胆寒。
我心道不好,看来这货要发狂了,狂性一起我能制服得了它吗?我们这次所携带的最强力的武器就是一桿老掉牙的土制黑火药驱动的钢珠枪,声音挺大威力很小,打兔子没问题打,死人却够悬。最主要的是胖子向来对枪极度热爱,是个忠实的枪。迷,那杆土炮和他一起不见了踪影,自然是指望不上。我亚根就没想到刚一进来就出问题,所以大意之下有此疏忽,将工兵铲丢在了不远处,破开墓墙的斜洞边上距离这里并不远,我想要去取就必须得绕过它,就就样赤手空拳的话还真不好说,可能半斤八两旗鼓相当,有点够呛,很是棘手。思来想去,愁眉不展,我不由得将手中的电筒紧了紧,为自己打气,嘀咕着说虽没有强势武器但也有几十公分长的一个金属手电筒在手,一寸长一寸强,总比那货两手空空没有一物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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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中静寂异常,一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都能听见,场面出现了短暂的平静,我和它就这样对峙着,我明显感觉到它那只半眯着躲避光线的独眼里的杀机越来越浓。
☆、第二十八章 神兵天降
它眼里的杀机涌动,越来越盛,看在我眼里,我觉得心上越来越凉,额头汗如雨下。
它看来就是胖子当初所说的那个所谓的飞僵,而和他同来的那几个人就是死在它的手里。这样一看,它还真的不是善类,可谓是兇恶之极,极其兇悍。好在它并非真的是蒲阴阳尸变或者是别的墓地里变异而来飞僵,也不会是山魈旱魃之类的凶物。从它的尾巴和相貌上我已经知道它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了,真相其实很简单,但又似乎并非那么简单。但它的真实面目并不诡奇。
它是一只大马猴。
顾名思义,大马猴是指形体大的猴子,据说是专门用来替人驯马的。有人讲过一个故事:北京海淀区安河桥大有庄园有个御马胡同,据说得名于清朝时此地为养皇家御马的马圈,圈中之马系从新疆和蒙古得来,均是未驯服的烈马,脾性暴躁,桀骜不驯。驯烈马是件很危险的事,于是有人出了个主意:用猴子代替人来完成这项工作,此猴便被称为“马猴”。讲故事的人说他祖父当年管御马圈,其时有四五只马猴,这是千真万确的真事。因此多认为马猴是体形巨大的猴子,专门用来替人驯马的。当然,猴子肯定也得被驯得服服帖帖才行。
以前的老人们常吓唬小孩说再不听话就让大马猴把你拎走了,再然后怎么着怎么着,无非就是为了唬住小孩子好让他们别再调皮。
有说这是一种近似山魈或是山猿的灵长类动物,下半截脸奇长无比,在猿猴中也属罕见。旧社会大人吓唬小孩子总提这种东西,说再不听话,就让老马猴抓走吃了云云。
《红楼梦》第二十八回中描写饮酒行令的场景,粗。俗的花。花太岁薛蟠行酒令时道出。猴身似马”,那岂不是一个怪物?
《红楼梦辞典》马猴条释文:“吓唬别人时常说的一种想像中的形如猴的动物。”若是这么看的话,那这种看法表述的意思非常清晰,认为马猴是现实中不存在的。
《西游记》中孙悟空也曾被玉皇大帝封了个在马厩中养马的芝麻官弼马温,专门负责管束天马。弼马温谐音壁马瘟,意思就是趋避邪祟瘟疫以防马儿得病。因为古人认为在马厩中养猴可以避免马得瘟疫,邪祟不侵。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一书中就说:“《术》曰:常系猕猴于马坊,令马不畏,辟恶,沮百病也。”明赵南星《赵忠毅公文集》、明李时珍《本草纲目》有更详细的解释:“《马经》言,马厩畜母猴辟马瘟疫,逐月有天癸流草上,马食之永无疾病矣。”
那么其实所谓的马猴其实就是个子大的猴子,或者将个性凶戾的猴子也算在其列里面了,现实生活中马猴一词也常用,由猴驯马的也有,比如说马戏团。
据闻古时候有耍猴卖艺变戏法的魔古道中之人,便饲养驯服过一只几近成妖的大猴子。它穿上人的衣服,裹上头巾,掩盖住毛茸茸的雷公嘴,半夜三更乘着有孕在身的小媳妇熟睡之际,会掏出已经有了人形的胎儿,抱着以挨又蹭,喜欢得不得了,玩够了之后就张口吸吮胎儿的脑。浆,啧咂啧咂有声,能把人吓个半死。这个盗婴胎的案子听过的人不在少数,应该是确有其事的吧。
我眼前的怪物正就是这么一个东西,它是一个体形比普通的猴子大的大马猴,其实就是一只体形高大的大猴子。虽然它看上去毛脸雷公嘴的待征并不是很明显,但的的确确它还真就是只猴子。虽然它做了一定的掩饰和装扮,但看它那长满绒毛的手臂和贼熘熘乱转的凶眼就可以确认它是一只猴子。这样轻易得出结论当然有些草率,这些特徵的确和灵长类动物很像,但并非一定就是灵长类动物,有的尸变也会出现尸体上长满茸毛的状况。但是在怎么尸变它也不可能长出一条尾尾巴来的,因此我便确定了这货的本来面目。
确是确定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就要小瞧它。听胖子说他见到这个畜生的时候它连脑袋都进行了伪装呢,果真这样的话,那它除了形体高大外难说不会有别的特异之处。至少,它已经差不多能通人性了。
活得年头久了就经验多了,这就是物老为怪的来源。常说成精了成精了,这个精有一半就是从经验的经了变而来的。从这只猴子的体貌特徵来看,他显然是存活于这个世上有些年头了,我不清楚猴子的寿命能有多长,但是显然这只猴子的寿命很长。
我和它的对峙不知道要持续到什么时候,但我明显感到它已经有些不耐烦了,主要是瞎了一只眼睛的愤怒和巨痛使得它快要发狂了。
物老为怪,暴怒行兇,我还真不一定就是它的对手,这让我心寒之极。细思之下就有些心虚,我觉得这么耗下去也不是办法,一股气被耗空了,到了那时万万不是它的对手。
与其被动不如主动,于是我就干了一件很不讲究的事情,我用手中的电筒直射它偏向一侧杀机起伏的那只独眼!
有钱一切好说,没钱啥也别说。这个现实的社会教会了我会多东西,我深知这货惧怕光线,明白手中的防暴手电就是自己现在惟一的本钱,于是我就后知现用给用上了。狗。日的妖猴,老。子射爆你的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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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大马猴果然非常惧怕防爆手电所射出来的强光,它将脑袋立马偏向了光柱照不到的右边,我有样学样,紧跟着也将光柱移到了右边。咬咬牙狠狠心喑说看看光的速度快还是你丫转头的速度快,你丫的脖子又不是电动的,不转晕才怪。
没想到这么一来反而弄巧成拙更加的激怒了那妖猴,它躲闪了几下已经发觉长此以往根本不是办法,如此对自己很是不利,于是它干脆甩开膀子低着头厉声怪叫着向我冲来!
我想到会有这样的结果,但万万没有想到结果会来的这么快,这大出我的预料!我一时错愕恐慌,惊疑不安起来。这时隐觉和暴怒下的它正面交锋的话,自己似乎会落于下风。负面情绪一起我就觉得两腿有些发软了,暗骂自己太怂,到这个时候怎么能够退缩呢,胆小如鼠,这是能干大事的人吗?难道这货也是这样认为的吗?那就糗了!我不相信,难道我就不是干大事的人吗?
不好意思,还是要说,我向来觉得我是能干大事的人。
好吧,目前来看我确实不是干大事的人,这不可否认,也没有关系。但因此这货你就觉得我是一个容易被人欺负的人吗?或者说是一个很容易被人欺负的人吗?
你觉得我看起来像是很容易被欺负的人吗?
你觉得我是很容易被你欺负的人吗?
你觉得你能很容易的欺负人吗?
你觉得你是人吗?
伸头一刀,缩刀也是一刀,只有豁出去不顾生死才能死里求生,老子跟你拼了!
我一发狠就要和这妖猴拼个渔死网破,你死我活,就在这时突然发生了令我瞠目结舌的一幕。
不知何时,胖子出现在了大马猴的身后,手中正举着工兵铲就要噼头砸下!
威武霸气,简直是神兵天降啊,干得漂亮!
我大喜过望,心里默默地为胖子点了三十二个贊。
他力噼华山蓄势待发,这样一来,一铲落下必将让它身首异处血溅五步。
谁知我的贊点的有些早。
因为胖子不知是基于太过兴奋还是想要助威的原由,他在落铲之前来了一声大喝。
震耳欲聋的一声暴喝!
猴子又不是傻子,它第一时间就发现了危险。于是它突然转身向后望去。
胖子挟天地之威的一铲就此落下。
铲落头没落,血也没有溅,竟然打偏了!
猴子动都没有动,他却没打中!
尼玛,这你还好意思老吹嘘说自己是什么枪。械大师、射击高手、持。枪硬汉、打。枪狂。人、百发百中、百步穿杨、威勐大气、英俊骁勇小郎君吗?
哇塞,枪。械大师射击高手持。枪硬汉打。枪狂人百发百中百步穿杨威勐大气英俊骁勇小郎君!
这真的是你吗?
这是幻想中的你吗?
幻想中的你是这样的吗?
太高大上了有木有!?
我好崇拜你哦,你是我的偶像,我想讴歌你!
但在看到你真实的表现后,我突然想要呕吐!
我惊呆了。
显然我的小伙伴胖子也被自己给惊呆了。
从结果来看,只能说是他过于激动没有有效的击中目标。同样得出结论,我为他点的贊落空了。
猴子没动他却不中!
我还傻傻为他点赞!
你欺骗了我的感情辜负了我的期盼!
我还一边点赞一边期盼!
我提醒自己说胖子如此不靠谱,我以后再也不为他点赞了。
我暗暗下了一个决心:我宁可和老母猪睡觉,也不会再为胖子点赞。
我相信老母猪可睡,也不相信胖子可靠。
我们两人都被惊呆,但大马猴显然没被惊呆。
就在我们都征住的时候,它心知不妙便撒腿就熘,然后不待惊呆的我们有所反应便逃到之前被我们打通的破洞跟前,然后灵敏地一闪身便不见了踪影。
“你翔吃多了吗?胖子快追呀!”眼见它要逃之夭夭,我情急之下便大声招唿胖子,心道这个大傻。逼,眼见你猴哥已经没影了,还不试着追追看,能不能将其逮住给就地正法了。岂想你还傻愣愣地站在这里干啥!
我一想就来气,看他反应缓慢,我就准备越过他的身边追将过去。
“老张且慢,有陷阱!”胖子这才反应过来,一声大叫丢下工兵铲向我抓来。
但还是只差一点点,稍稍的慢了那么一拍。
我的双腿已经踩空了。
脚下虚空,脑袋一空,身体下坠,措不及防,这种感觉惊心动魄让人回味。
有回味还好,起码证明自己尚且健在,还未安息。
我想回味这种惊悚的感觉,我想回味以前甜蜜的往事。
回味回味,可别归位。
归位!?
这是要归位了吗?
我心凉如冰,面无人色。
☆、第二十九章 陷坑
我只想回味,可不想归位。
一瞬间脑袋中又闪现出天上人间的芸芸和校花玲玲,她们都不曾对我有爱,回想起来也是没用。想得太多,苦了自己。还是不念过往,就此不困于情吧。脑中紧接着浮现的当然是一脚踩空突然下坠的惊惧,这种突然而来的惊吓感真的很让人抓狂。
当年张国荣从几十层高楼上一跃而下就此陨落,我很钦佩他的勇敢和无畏。但我可没有这种勇气,这种死法太惨烈。一想到很可能被摔成一堆烂泥,我的内心就强烈恐惧,求生的欲。望就此泛滥,挣扎求生是生物的本能,我的本能让我竭力伸手向上抓去,试图努力抓住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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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时光的流逝中回溯,想要抓住点什么是不可能的。
天上人间的芸芸,我依然爱你如故,深沉迷醉。我常怕夜晚,怕起起你,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是重要的,不求无敌,只怕梦碎。
但显然我的梦已经碎了,再也拼凑不起来。
当年我偶尔和胖子去天上人间找乐喝洒,顺理成章的就认识了在那里醉生梦死的芸芸。我们两人都喜欢得不得了,都觉得她善解人意的同时还善解人衣。明知她是个只要有钱就交。欢的女子,但我还是很倾慕她。有一天我白日时去找她,我以来到了她的窗外。
但我看见了她身边的他,他帅气英俊,仪表不凡。我浓眉大眼,不大好看,于是便有些无地自容,自惭形秽。
当我看见他用一种老树生花的情怀在凝视她的时候,我才知道我写不下唱不出甩不尽挥不去我的感伤。一种伤感撕心的痛苦,啊,是这样令人痛苦的伤心,是这样令人伤心的痛苦。为什么要让我遇上这样一个比花还女性的女子,她有比水还要柔弱的柔情,而她身边却又有比山更男性的男人。比山更男性的男人像棵老树,这棵老树还能够生花。
那时我的梦就碎了,连梦一同碎裂的还有痴心。
痴心妄想,妄想痴心。
许是年轻,不大懂事,后来我努力说服和诱。骗自己,安慰自己说舞女就是那样,工作所需,生活所迫,假情假意,少情少爱。对于老树生花似乎怀有好感,但也并非就是真爱。这么一想,有点欢喜,还是对她很有好感,很倾慕她,很喜欢她。
我不会因爱生恨,觉得那样太过傻。逼。
既然有爱,为何还要生恨?
如果生恨,怎么还会有爱?
再后来,我当兵归来,一连在天上人间等了她三十三个黑夜。
就在第四十四个夜晚,我彻底的梦碎。
我不知道卖了她的那个男人是不是那个老树生花。但我知道,如果是他的话,被我撞见或者发现,我定将其揍成枯树残花。
让他老树却要生花,生花之后还要生欢,我去,我让他变成枯树不能生花,不能生花岂能生欢?彻底梦碎了之后,我并没有特意寻找过老树生花和芸芸,我变的沉默和务实起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既然你无意我便算了,你若无情我便休,你若无意我也休。实在放不下的时候,我也曾在夜里读过古兰经做过忏悔,去过重症病房和墓地,留意过监狱和工地,我渐渐明白,自己已经拥有太多,至少也不是最次,再要就是贪婪,人的一生时间太少,好玩的事儿太多,从尊重生命和热爱生命的双重角席来看,不必纠缠,莫要伤心。
你要纠缠,肯定伤心。
只是在特殊的环境或时期里,我偶尔还是会想起那些飞逝在红颜,生命里的过客。
——啊,芸芸。我惋嘆。
世间最强大的武。器就是时间,时间见证奇蹟毁灭传奇,让一切面目全非,让万物束手无策。
你若回味,多是浪费,不去回忆,还能上进。
但在生死之间,大厦将倾之际想要挽回点什么是极有可能的。
生死之间有大恐惧,我产生这种恐惧之后便努力伸手向上抓去,想试着将手搭在自己陷落之前的实地上。然而自由落体的速度太快了,我的速度自然也不慢,但还是差了那么一点。
一抓没够到地面,手中好几百的手电脱手而出先我而去。
它先我而去,翻转滚落,最后变成一个光点,再也看不见了,可能就此摔坏,结束了自己光荣的使命,站好了它生命的最后一班岗。
我的手没抓住地面但却被另一只手给抓住。这也是电筒先我而去的原因。我心道好险,差点就此陨命,再也不能完成自己的使命,自此就成为生命里的遗命,再也不会拥有生命。
随即一道灯光射了下来,我就看见胖子嘴里咬着他带着的那只电筒,另一只手也探下来拉在了我的胳膊上,他满头大汗大汗淋漓,显然是累得不轻。见此情形,我差点都快感动的哭了。
兄弟有难,小胖受累,失敬失敬,拥抱拥抱。
我在内心深处默默地向他致敬。
这看起来并不是一个呆愣的胖子嘛,他临危不乱矫捷干练,真是一个了不起的胖子!
想到这里我感到有点尴尬,更多的是惭愧。就在先前,我还责怪他翔吃得太多,心里把他当作傻。逼。我应该想想就行了,为什么还要说出口呢?一句也是多,一说就是错。虽然这只是自己一时着急口无遮掩,急怒之下的无心之举,绝非真就这么看他,但还是有些脸红,我感到浓浓的悔意和深深的歉意。
我觉得自己得重新看待自己了,也要重新认识胖子了,他并不是一个平庸的普通的胖子,反而他是一个伟大的猥琐的胖子。以后不能因为他人的一点过失就胡乱估量评测他人,免得误导了自己,也误会了别人。
因此,我又悄悄地为胖子点了三十二个贊。
我也收回了那个今后再也不为胖子点赞了的决定。
宁愿和母猪睡觉也不为胖子点赞?
我怎么可以这样呢?
我为什么要这样呢?
难道在我的内心深处觉得胖子不如母猪?
胖子和母猪是一个量级的吗?
我怎么可以把他和猪放在同样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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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哪!我怎么可以这样?!
阿弥陀佛,无量天尊,罪过罪过,饶过饶过。
我深深地忏悔自己的过错和罪过,暗骂自己养过猪,和猪打交道打的多了,就老忘不了它了。
我怎么可以老惦记着它呢?
还是把它给忘了吧。
于是我对胖子的感观产生天翻地覆的改观。
我甘愿为胖子点赞,也绝不愿和母猪睡觉。
你看,人性就是这样的复杂。
虽然有个我很喜欢的作家说他喜欢猪更胜过姑娘,因为猪手可以啃猪肉可以吃,而姑娘既不能啃又不能吃。我也非常喜欢猪,但不代表我就要和它睡觉。如果把这放在一个人身上,而且对方是个女人的话,产生这样的想法肯定会被当成是傻。逼。
我一边点赞一边慨嘆,胖子一边流汗一边埋怨。就这样,我被他拉了上去,一踏在地面上,我才发现脚踏实地感觉竟然是这么的美好,比抚。摸。姑娘的触感都要美好。一念及此,我直接为胖子点了六十四个贊。
“让你别追你还玩命死追,差点就出大事了你知不知道?如果你掉了下去那肯定是凶多吉少,这样的话我也只能想念怀念思念你了,而且每到清明时分还要跑到你的坟头给你烧纸煳的美女和纸做的宝马,想想就烦,多憋屈呀。好在胖爷我身手非凡眼疾手快,先知先觉应对有效,紧急关头出手救人,这要是放在古代的时候保准就是赵子龙关云长式的人物呀。就说现代,咱也是神枪快腿小神龙,英勇神武赵子龙吧?”胖子喋喋不休地边说边打量我,发挥了他一贯无耻的优良传统。
我听了就想笑,心说快腿倒还可能,可千万别在吹嘘什么神枪了,刚才也不见你放过一枪,用冷兵器制敌也是一铲放空,这你还好意思说吗?但转念一想就明白过来,胖子粗中有细绝非粗大草包,他见我惊魂未定冷汗狂飙,这是想要活跃气氛安慰我呢。
“话说回来,你没事吧?”胖子关切地问我。
看到他关切的眼神,我内心深受感动,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吝啬了,为他点的贊实在是太寒酸了,于是我直接为他点了一万个贊。太贊了有木有!
“没事,多亏有你,不然后果不堪设想。”我既感动又感激,擦了擦额头如雨暴下的冷汗,“几年不见,英明神武,身手不凡,武功很高呀。”
“哪里哪里,要不是你伸手及时的话,胖爷我还真就抓不住你了。”胖子摇头说:“英明个鸟,我刚才就是从这里掉了下去,险些没要了小命,这是个防止盗墓贼的陷坑。”
说着他用手电扫了扫离我脚下不远的地面,我回头去看,却发现青砖铺就的地面洁净光滑,在灯光的照射下泛起绿幽幽的青光,神秘而又美丽。却根本就不见胖子口中的陷坑。
绝对不会是我眼花了,但是却的确看不见它的存在,而胖子又不可能信口开河,况且先前我一脚踩空险些坠入其中。那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难道它会移动不成?
我被自己的这个想法给吓了一跳。
☆、第三十章 死尸
不会是这样的,它只是个陷坑,又没有轮胎,就算有轮胎也没有引擎,有引擎也没有人操作,它能跑到哪里去?我受了惊吓有些神经敏感了,就往最坏的方面想,事物的本质并没有多复杂,都具有能够被人所掌握的规律,只要认真专注就一定会有所收穫。
透过事物看本质,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这里有个很难用肉眼去发现的机关,胖子引动了机关掉了下去又不知怎么逃了出来,所以他知道事情的真相。
我瞄了眼用手电扫射地面的胖子,看见他的神情并不惊奇。
见此情形,我不由的便松了口气,看情况应该不糟糕,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也不禁有些轻微的疑问和疑虑。
后怕不已的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难道胖子从这里掉了下去竟然安然无恙完好无损吗?就算他是神兵天降,也不可能安然无恙吧?既然有这么一个类似陷马坑的陷阱,其存在的目的无非就是想要致人于死地而已,既已中招的话那么就很难脱身。
这很难,但并不代表就做不到,俗语说的好,事上无难事,就怕有心人。
胖子向前稍微挪了两步,然后俯身探手在地上摸索一起来,不一会儿他叫我也蹲下来,他指着地面上的一条砖缝对我说:“老张你看,这条缝隙乍看起来似乎和别的砖缝并没有什么太大区别,但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它并别的缝隙还是宽了一些。”
胖子怕我注意不到就将手指点在了那条缝上,说:“问题就在这里,我们一进来只看见满地的青砖,断然不会注意到砖与砖之间是否存在某些弱微的差异,就算明察秋毫注意到了,也只会误认为是工匠技术不过关或者是一点无伤大雅的失误。”
胖子得意的一笑,忘记了先前他也并没能倖免,自己中招了还觉得自己英明会算,还别说,他的这种无耻精神真值得我去学习呢。
“这是一种算不上多巧妙的机关,当然原理也不是简单就能说明白的,只要重量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机括就会启动,踩上去的人就会中了机关。”
胖子用手使劲的按了按砖头,地面纹丝不动。他笑说:“这显然是老蒲精心设计的翻板陷阱,我就让你见识见识古人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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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毕,他就拾起一旁的工兵铲,用力向着面前的地面砸了下去。在防暴手电的映照下,只见地上出现了一个直径足有两米的黑洞,黑洞两端带有齿轮轴械,时隐时现,旋转了几圈后停了下来,与地面形成了一个严丝合缝的整体。翻板上有一层用来进行伪装的砖石,不仔细观察,几乎看不出有什么破绽。
胖子又用工兵铲捣了下青砖,然后乘翻板翻动的时候用剷头撬住翻板,让其不再合起来,打着手电探头向陷阱里看去。我也忍不住好奇,将脑袋伸过去想要看个究竟。
这个陷坑并没有相像中的那么深,顶多也就有个十几米,但这样的高度人要是摔下去的话就算不立马要命,摔个半死或是终身残疾什么的却也不夸张。令人惊奇的是,我们竟然看见在陷阱的底下埋着许多尖锐的不知是什么材质做成的尖刺,尖刺上趴着一具腐烂的死尸。
这具死尸趴在中央位置的尖刺上,看不清他的面目,看腐烂程度并不是很大,但容貌的轻微损毁也变化很大,想必就算能够看见其的面目也是面目全非无法辨认了。饶是如此,我们也感到十分震惊和不解。
他是谁,他是因为什么原因而死在这里的,也是和胖子一样误触机关所而掉落下去被尖刺要了性命,还是另有原由?这些我们都不得而知,无法做出准确判断,但令我们都很关心的是另外的因素。
这个死去的人是什么时候到达的这里?这成了问题的关键。
看尸体腐败糜烂的程度,不像是死了几百年的样子,就算这座墓是个风水宝地,形势未被人为改造过,没有什么破坏和改变。那样几百年下来墓主或许还有可能尸骨保存的比较完好,但陷坑里的尸体显然不在墓主的考量范畴之内,那么深的地下不烂真就成了奇蹟,都能申请基尼斯世界记录了。
我察形观势,发现墓主将此既设计成了要人性命的陷阱,又能起到了金井的作用。金井是由人工挖成的,一方面为风水之穴,藉以沟通阴阳地气;另一方面的作用是勘探墓穴其址,以判明工程地质方面的情况。而其挖掘的深度,以能判明地宫地面所在水平面的地质情况为限。金井的下底标高,将用作地宫地坪设计标高的依据。在金井的后部,别挖有更深的探井,又叫样坑,用来判明和决定地宫基础的合宜深度。此外,金井两翼地势低下处,也挖有深井。
探测地质是基于科学的考虑,主要还是为了勾通阴阳,交流生气。一般在风水宝地的墓葬里都会有所发现,比如像明十三陵。
风水学上对于择吉地点龙穴非常讲究,蒲阴阳择得如此良穴自然也少不了一翻苦心积虑的建造,有金井再正常不过,我担心的是地墓形势不凡,而老蒲又身手非凡,会还有别的用来流通生气的探井被造成了陷阱,这样一来就要举步维艰极其小心了。
墓中生气旺盛自然能使尸体保持不腐,再不济也会使得腐烂变慢,但我不敢肯定在那么深的地下尸体还能够基本没有腐烂,保持的如此完好。
如果不是几百年前的尸体的话,那毫无疑问,说明已经有人进入过这个墓中了。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那么结局就不大乐观了,盗墓贼都为求财而来,大多时候都将值钱的物件统统搬光,几乎不留下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而有的盗墓者会不择手段以致将尸体亵渎或是有意破坏,甚至连奸。尸猥亵尸体的可恶行径在歷史上都曾屡见不鲜,真实的发生过。而像摸金校尉和搬山道人那样盗亦有道的同行实在是不多。
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如果是民清时期,甚至是二十一世纪之前有盗墓贼光顾这里倒也还罢了,但如果是近期或者不久之前,甚至是就这两天的话呢?那么是谁先我们一步进入了这里?他有什么目的和企图?我们所要寻取的尸丹如果真的存在的话,那么它是否还在呢?我简直都不敢再想下去。
胖子的脸色同样不好看,他显然也没有想到会出现这样的状况,说:“太深了,这么高根本就看不到这具尸体的具体特徵和细节,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老张,你是怎么看的?”
见他向我询问,我就坦诚相告,说了我的想法,最后才说:“虽然距离远看不清楚,但是直觉告诉我,这不可能是老蒲的殉葬品,很有可能是后来的盗墓者,而最有可能的是,他死去的时间不长。”
胖子闻听此言,脸色变得更加难看了,他不置可否,反而问我说刚才袭击我的那个飞僵是怎么回事。
“哪里是什么殭尸,你搞错了,分明是一只大猴子。看样子它活的年头够久都通人性了,留之恐有祸患,待我们出去之后想法捣了它的老窝,将其给结果了吧。”我皱皱眉头又说:“不知道它身上的衣物是自己弄上去的还是有人给捯饬的,如果是前者的话不好,说明它有妖性快成精了。而后者的话更不好,至少有一个了不得的大恶人隐藏在它的身后,而这个人还是个非常难对付的人,这样一来,就糟了。”
胖子眉头紧皱,脸色惨白,他说:“老张,是不是你想多了,有这么玄乎吗?它真的是只猴子吗?你没看错吧,那有那么大的猴子,那天夜里风黑月高看不真切,就将它当作了老蒲或者是别的殭尸,现在想起来都怪吓人的。”
“猴子肯定是猴子,如此大的猴子只是少见又并非没有,就怕它还有同伙,那样可就不好对付了,希望不是这样的吧。”我故作轻松,笑了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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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他呢,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咱眼下的任务是升棺发财直捣黄龙,取了宝货拿了真丹,要乐观一点嘛,说不好就来了一个同行,而且还撂在了这里。他的运气可真不好呀,说到这我要提醒你,这墓里古怪颇多,说不定还会有别的机关陷阱,紧贴着墙根走就会没事。当然我也不敢打保票,谁知道老蒲是怎么想的。先前你没有中招肯定就是顺着墙走的吧,幸好,不然就玩大发了。”
他将灯光绕着墓室扫射了一下,突然两眼放光,说:“一说到发财胖爷我就心痒,观音菩萨似乎也感应到了我的心思。这不,那边那么大的个瓶子放在那里,这是在静待胖爷我的临幸吗?这真是一瞌睡有人送枕头,一飢饿就有人送食物,一寂寞就有人投怀抱。我说老长张,你看见了吗?”
胖子显然也不想再做过多考虑,可能也是穷怕了,他心中只想着发财,就要起身而去。
但是我却先他一步将他拦了下来。
胖子见我如此举动,好生不解,说:“怎么搞得嘛老张,难道你见不得胖爷我富贵,不想让我动墓中的宝货?这可不行呀,咱当初都说好了的,主要目的是寻取真丹,次要目的就是财物。优柔寡断临时起意可不是什么好作风。”
我冷笑道:“断人财路的事张某我一生都不会干,你想发财我怎么会拦着,你不想发财我才着急呢。但在此之前,有一件事你必须得给我说清楚。”
胖子见我隐有敌意,言语不善,神情也凝重了些,眼神里充满了疑惑。
“既然你已经掉下去了,那么你是怎么上来的?”我冷声道。
胖子的脸色变了又变。
☆、第三十一章 尸动
我忽然想到,既然这个陷阱设计的这么巧妙,而深度又足够能让一个人掉进去有去无回,那么胖子他是怎么确解困境的?难不成他还真是神兵天将赵云再世?我十分为他能从中脱困而感到高兴,觉得他真是个了不起的大胖子,但看他的样子似乎并不准备做什么解释,我深知他那得瑟的个性,这不符合我心目中的胖子形象啊。
不吹嘘自己的光荣经歷,就打算埋头继续苦干,小胖同志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低调了?这和他一向喜欢炫耀打肿脸充胖子的高调作风很不相符呀。
难道说小胖子了悟了,于是突然就转性了?
这种可能几乎没有,我对他比自己都要了解。
母猪可能学会上树了,但胖子绝对不会从此转性了。
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因为一个想要转变性格实在是太难了,非大毅力大智慧者不能。胖子距离这两样品质都有些远,远到了摸不着边看不见天的地步。
那么他为什么却变得安静和沉稳了,不炫耀他的英勇往事了?这很不符合常理,事出反常必有妖,本着不放过每个细节和疑点的探索精神,我竟然发现自己产生了一些很坏的联想。
联繫到某些已经发生的事物所产生的相像。
会不会现在在我面前的这个人根本就不是胖子?他用了易容术或者带了人皮面具装扮成胖子来做一些见不得光的勾当。
这可不是胡乱瞎猜没根据的事,不说现在随便在网上一搜就能够发现大批的多少多少钱变张脸的gg,甚至有的gg的宣传词是真皮制作,连体人皮面具男人变女人……想想都觉得吓人,犯。罪份子用它来做坏事的可能性很大。
华夏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老祖宗的智慧绝对小觑不得。这个社会上有很多隐秘的和见不得人的事物存在着,有些东西你根本就想像不到也难以至信,而它却真真实实的存在着和传承着,而制作人皮面具的工艺说不定就仍然被极少数的某些人或者是某个人所掌握着。
中国的易容术是一种发展非常成熟和完善的化妆术,现在电影技术里的塑形化妆就是从中发展而来的。由于目的和过程的不同,易容术的成本和难度比塑形化妆高的多,不可能也不能在现实中大量推广和使用。只有真正掌握了技术的人,或是想要达到非常重要目的的人才会使用。让一个人变成另外一个人实在是太容易了,甚至这个人自己都能够办到,比如改变髮型修饰眉毛鬍鬚等手段就能够达到。可想而知,最难的是做现实生活里所存在的人的脸,做的惟妙惟肖以假乱真,这就需要极高的手艺和极巧的匠人了。
我记得在盗墓笔记中主角就戴过这么一张人皮面具,把他变成了自己的三叔的模样,他极力模仿其三叔的神态和性格,得以偷天换日瞒天过海,干下一番了不起的大事业。人皮面具技艺的传承者对她说过这么一句话:“我只是给你一张皮,这张面具除了戴在你的脸上,还需要戴在你的心上。”
不管是过去还是未来,这个尘世中永远不缺旁门左道。
我突然有一种恶寒的感觉,胖子的性格真的和原来有些不一样了,他为什么要绝口不提自己误触陷阱而又成功脱出的事情,只是急着要到别的地方去呢?虽然他向来贪财好色,没啥成色,但他好面子爱吹嘘的毛病怎么可能会完全不见了。
转念一想又觉得是我自己神经紧绷,有些疑神疑鬼了。如果眼前的胖子从一开始就不是我所认识的那个王凯旋王胖子的话,绝对就有些说不过去了。就算有精湛绝伦的易容术,使得一个人变得和另一个人完全一样,神态性格这些都可以模仿,而记忆是无论如何绝对也不可能能够模仿来的,就算刻意从被模仿者那里打探到一些往事,那样也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从一开始胖子就清楚地知道我们过去的一些事,知道接头暗号,知道天上人间,知道芸芸,那显然不会是由别人假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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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担心的还不是这个,我主要怕的是陷阱下面的那个人。
我担心那个人会不会是胖子?
这怎么可能!但这还真有可能。
最怕的就是这种可能——胖子摔死了,冒充者出现了。
胖子说过,北京的那位杨老闆派了第二拨人过来,而且今夜有人装神弄鬼不知要捣什么鬼。
如果是有人冒充了胖子的话,那么他们都具备仿冒的条件,因为他们就算不熟识胖子,但也熟知他的长相。
哪怕是他的鬼魂出现了都好,他也一定会念着我们之间的交情不会对我有任何伤害,就怕真的他已经摔死在下面假的他却出现了。
也许我的性格是一个谨小慎微的人,多疑而又敏感,出现了一些错乱的臆想和荒诞的幻想,我确实是被自己的这种想法给吓着了。
所以我的表情很严肃,态度很认真,甚至还怀有敌意。
我就这么死死地盯着胖子,想要从他的眼神里看出些什么,比如说慌张、惊疑、阴狠,甚至是邪恶。
但这些都没有,他的脸色变了变后就恢復了正常,眼睛里有些迷惑和惘然,显然没想到我的态度为何会突然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不感谢他的救命恩人反而还对其产生了牴触情绪。
短暂的一阵迷惑过后,他就好像明的了什么,他眼睛里有怒火升腾,显然是有些生气了。他说:“张泽海啊张泽海,我发现你这个人心眼还真多,不知道这时候你又打的什么鬼主意,难道觉得老子是欠你什么还是怎的?真是莫名其妙!”
看他怒了我也有些感到不够意思和不好意思,必竟是自小流鼻涕和泥巴光屁股一起玩大的兄弟,但断然不会出卖我吧,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这个世界还能够信任谁,人与人之间还能会有信任这种东西存在吗?
但我表面上依然不动声色,只是冷笑说:“你以前就是捡着五角钱也会吹嘘自己是怎样发现并且检获的,如何在大家都同时都发现了的情况下唯独只有自己神勇拾得。遇到一美女也会吹捧说美女对自己如何微笑含情,感觉是她倾慕自己的风采和仪表,会不会人家是喜欢上自己了。今天你却有些反常啊,难道不打算说说自己是怎样大展神威从陷坑中逃出来的吗?”
没想到胖子更怒了,他瞪着牛眼吼道:“我说老张,你他妈究竟是什么意思?难道你觉得我是故意躲了起来装失踪来逗你玩?胖爷我是闲得蛋疼还是怎么着!”
说着,他俯身捡起一样东西扔到了我的脚下,我一看之下,顿时大惊失色。
那是一个小手小脚枯身枯发的死孩子,肉身并没有腐烂,反而脱水变成了一具干尸。最令人惊奇的是,那萎缩了的肌肉并没有完全干硬,竟似是还保有一些水份和活力,从身体特徵上来判断的话生前应该是个女童。
这是我最不愿见到的东西,然而事事无常,最不想看到的情况还是发生了。我一时有些抓瞎。
胖子气势汹汹地说:“这下你应该知道什么原因了吧,我不愿向你提起是怕把你吓尿!”
我也怒了,据理力挣高声大骂:“尿个尼玛,要尿也是你尿!就算你遇到鬼了,你就怕我害怕而不向我说吗?扯鸡。巴淡!老子我会怕一个死人吗?老子我会是怕死人的人吗?老子在枪林弹雨尸山血海中闯荡的时候你丫还知道在哪尿呢!”
我感觉被胖子给侮辱了。
老张我是那么容易被吓着的人吗?
难道在你心目中的我真的就是这样一个人?
光是如此,我也就忍了,但是你还竟然说吓尿!
你知不知道,我从小就没有尿过裤子!
你这么做让我怎么想,你就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吗?
你这还是我那个开朗活泼大气热情的小伙伴吗?
你太口无遮拦自私自利了!
要不是就你这么一个至交的话,我都想要跟你绝交!
我把你看得这么重要,你竟然侮辱你的至交!
虽然常常被人侮辱着,我也学会了不在意,但被自己所在意的人侮辱还真不能不在意。
胖子你丫怎么可以这样做?你凭什么这样做?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愤愤不平着我就意识到自己有些玻璃心了,其实他肯定只是和我开个玩笑,随口一说,我怎么可以就这样胡思乱想恶意揣测呢?他只是随便说说,我却并没有随便听听,看来还是自己的心胸不够开阔呀。
“屁的枪林弹雨尸山血海,你他玛不就是个养猪的么?跟我充什么大尾巴狼!你问我在哪里尿,我就告诉你,在你陪着老母猪睡觉的时候,胖爷我他玛在芸芸身上尿!”胖子怒气未消,梗着脖子活像头蛮牛。
尼玛,虽然我是养过猪,但你怎么说我就是个养猪的?!
你不但侮辱我,竟然还歧视我!
我怎么可能会陪着老母猪睡觉!
就算我曾经照看着老母猪睡觉,但你也不能在芸芸身上撒尿!
你知道我很喜欢她的,你蹦达着尿个什么劲!
我一听之下,刚消了的气又腾地升起来了,嘴角的肌肉都抖动了起来,我竭力压制自己的怒气,偏偏头大力往脚边吐了口唾沫,准备好好和他掰扯掰扯理论理论,实在不行的话还要比划比划,较量较量,好让他知道马王爷究竟长了几只眼。但就在这时,乘着头还没转过来的空当,我发现刚才被他扔到脚边的死尸发生了某种诡异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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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料无意中我竟将唾沫吐在了童尸的嘴上,就见那女尸的嘴巴微微地露开了一条缝隙。
我很惊讶,看这情形,莫非她是要活过来了不成?
☆、第三十二章 鬼上身
因胖子对自己是如何逃出翻板陷坑的语焉不详,不打算多说,我便产生了一些很微妙的联想,甚至都把他当成了假想敌。于是很是严肃的让他把事情经过交待清楚,没成想他像是吃了枪药般对我冷嘲热讽,完了还扔过来一个看起来怪吓人的死孩子,这着实让我有些吃惊和忌惮。
而且在个人感观上,我认为他不应该将尸体乱扔,丝毫没有忌讳怎么能行,就算她是死了几百年了人了,躯壳最终将会变尘埃,但他也不能这么不讲究呀,不说亵渎不亵渎的,其码的尊敬总该要有的吧。这样简单粗暴的作风,简直和中东的那些动不动喜欢拍摄斩。首视频的恐。怖份子完全相同嘛。咱既然要效仿摸金校尉的优良传统,就断然不该这样做。
这样也就罢了,我也能够忍了。我心知他恐怕是怕我知道了情况会感到膈应不舒服,所以有竟想要不提自己落入陷阱后的遭遇,没想到见我问起后他喋喋不休唠唠叨叨,嘲讽侮辱我也就罢了,完了还说往芸芸身上尿,我一下就怒了。心想尼玛就算你尿了,咱心照不喧就行了,有必要非要将之摆在檯面上赤果果的说出来吗?难道你一点也不曾顾及到我的感受吗?真是个极度自私的人!
芸芸就是干那一行的,你想尿就尿,我也管不着,谁也拦不住,但你怎么可以这样毫不保留的说出来呢?你知道的,当年我是很喜欢她的,我知道你也很欣赏她。虽然如此,在你知道了我很倾慕她之后,你还是再没有去找过她,为此我还劝慰着对你说过,你想去找她就去找她,不要感觉不好意思难为情,她的工作就是应召女郎,你对她也颇多好感,所以请不要多想,还请你常常多上。我知道自己没什么能力,干她这行的眼高手低,不大可能看得上我,陪别人也是陪,陪胖子就不行吗?
没想到胖子义正严词的说他感觉她就像是他的大嫂,他再不讲究,再不是人,怎么可以玩自己的大嫂呢?当时我年青,被他的这句话深深感动,虽知道他只是随便说说,但就算是假话也很让我开心。我说,那你就去多玩玩嫂子吧,哥哥授权给你,就此批准了。
他自此常常跑去天上人间,醉倒在洗浴中心,但我再也没有见他找过芸芸。
没成想就因为刚才和他争执了几句,问他为何不提自己落入陷坑的经过,他就脸红脖子粗的横起来了,活像只横着走路的大王八。还顺带揭我心口的陈年旧疤,这让我心里有些挂不住了,就想好好教育教育他,让他明白“长兄如父”的真正含义,以及什么是“带头大哥”。
愤怒之余我歪头吐了口吐沫,好巧不巧,竟然就吐到了被胖子扔过来的女童尸体的嘴上。我心说难道我是这么的与众不同吗,随便吐口唾沫都惊世骇俗,真是了不起的真汉子呀。胖子以前老吹自己射术绝伦如何了得,就凭我刚才露的这一手,他也只能自嘆不如甘拜下风了。其实主要是我感到有些冒犯和亵渎她了,心里有些紧张和过意不去,琢磨着看她会不会发怒生气的时候,她好像还真就感应到了,嘴角微挑,张开了一条缝隙,似乎好像在进行唿吸一样。
唿吸?!天哪,难不成她要活过来了?这怎么可能!
我见此情形心里感到非常的不舒服,认为一具死尸就算经过数百年仍然能够保存完好,但也绝对不会还能够活动,甚至于活转。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就彻底的颠覆了我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观了。
胖子见我也生气了,察言观色后看出来我要和他认真说叨说叨了,论身手他还真不一定是我对手,至凶也就是半斤八两,不相伯仲。他的一张胖脸上挤出笑容,看样子要说点软话,认个错误,但在我转头吐了唾沫之后,惊异之下再看他,就发觉他的脸上刚要绽放的笑容挤在一起像菊花,显得很难看。
“张司令,不要生气,那么激动干什么,气大伤身,对身体不好,小胖我只是和你开个玩笑,千万不要当真,也请不要在意。”胖子表情严肃地说,听他嘴中将我从养猪的变成了张司令,我的社会地位得到了天翻地覆地变化,将胖爷也下降到了小胖的境地,我心中本就被尸体的异变搅扰到几乎完全消散的怒气也彻底没了,只将疑惑的目光投向了他,想要从他口中寻求答案。
“别问我,我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情,知道的并不比你多。”他摇摇头,躬身向着墓墙边上摸了摸,等到起来的时候手中已经多了一什事物,那是之前一直被他带在身上的土炮。
“我误触陷阱掉了下去,心想这下恐怕凶多吉少,有去无回。在慌乱中灵机一动将挎在背上的土枪握在手中横着一挡,经过一阵磨擦后才险险止住坠势,就这样才停了下来。”
胖子说:“我暗道好险,真是侥倖,头上脚下都是一片黑暗,上下不着边际,就想着赶快离开这个不详之地。我摸出口袋里备用的手电,按亮光源就准备使用大噼叉双腿用力爬将上去,以便让你少些担心,尽快与你会合。不得不说,此小受你的影响看了很多武侠小说,对书中所描述的神功十分感兴趣,于是便认认真真地同你一起练习过一段时间的基本功,没成想在危难时机竟然就派上了用场,我不无得意和感概。但不料就在此时,我却看见在我的侧上方不远处,似乎有个像是供奉神灵的神龛,那只不过是一个突出来数十公分的简易平台,里面挖有窑洞,上方用红土烧制的红瓦遮盖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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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老张,在第一眼看见突出来的平台的时候我的心里就感到不妙,心想在这么一个显然是致人于死地的陷坑中为何还要建个神龛,里面又会供奉何种神灵,这么做不知是出于何种考量。难道是老蒲想要超度有可能出现的并且死于陷坑中的盗墓贼的灵魂吗?他不可能有这么高的觉悟,八成里面有古怪,供的是什么邪神,甚至是小鬼也说不定。”
胖子抬了抬手中枪托磨损十分严重的的土炮,那土炮的钢管甚至都不怎么直了,他说:“你看把枪都弄成这个样子了,好在制做这杆土枪的师傅用料讲究手艺扎实,不然的话枪管和枪托早就分离成两半了。即使是这样,怕是打不了几枪就得歇菜了。最重要的我害怕会炸膛。”
我舔了舔嘴唇也觉得危险,处于那样境地下的胖子捏了把汗,说:“那这个女童尸体是怎么回事?”
我们两人一起警惕地看了看地上的女尸,见她的嘴巴张的好像又大了一些,但除此之外却并没有别的什么异常状况,就慰劝自己说可能是尸体密封之下体内还有尸气,现在墓墙被我们破了个大洞,空气流通之下带动了其体内的尸气才会产生了这样的变化,不要一惊一乍,大惊小怪。
不知胖子是不是也是这么想的,他只是皱着眉头继续说:“当时容不得我做过多考虑,只想着赶紧脱身以免自己支撑不住,不管它是什么邪神小鬼,眼不见为净,胖爷我就权当是没看见。”
“这个办法听上去虽然不大靠谱,就像是遇见危险时便把头插进土里的鸵鸟。但在那种境况下这样做却是最为明智的。小胖你行呀,不但会尿而且会装,真是个奇才。”我插言道,同样还不忘挤兑他一把。
“真要是只鸵鸟还好,眼不见心净,但在经过那个神龛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好奇向里面望了一眼。”胖子眼中神色很是沉重,说道:“好奇害死猫,我没被害死,却也几乎给差点吓死。”
“在不大的壁龛中,静静倚着一具女尸,她用僵硬的姿势伫在那里,黑洞洞的眼睛还没有腐烂,就那样直勾勾地望着我看。我这才意识到,刚才也许全非是自己好奇,反而像是冥冥中有一种力场牵引着我要放眼追寻。这种感觉很荒唐,很快便被我给否决了。”胖子习惯性的摸摸额头,咽口吐沫说:“当时我的第一感觉是她好像还活着,或者是用某种特殊手段将她制成了一个永远如同和生前一般无二的傀儡。第二感觉才是觉得晦气,怎么会在墓中遇上童尸,看来这老蒲也不是个善茬呀。更后悔自己不该忍不住好奇多看一眼,就让人心惊肉跳极其不适。但没想到令我更加惊恐的事情还在后面。”
我设身处地的一想,如果换做是自己的话八成也会忍不住好奇打量几眼的,甚至换做任何人都会有这样的好奇心的吧,这并不奇怪。处在胖子那样上下两难的情景中,光各种否面情绪就难让人岌岌可危,防不胜防。
我静待他接着说下去,果然,他搓搓手心说:“一看之下我大感后悔和意外,来不及做过多思想,也根本没有考虑说将脑袋探过去看个仔细。我只想着赶快出去,心里又有点发儊,于是腿上的力气更足了,使劲挪移着努力向上爬去。但就在我快要爬到能够着翻板的时候,我竟然发现不知在什么时候,那女童的尸体竟然顺着我的脚踝爬到了我的大腿上。”
“他玛这是鬼上身吗?当时差点没把我给吓得坚撑不下去,就此再度摔落下去。”
他朝着自己的大腿一指,对我说就是在这个位置。听他说我就全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再看他所指的位置我更是头皮微麻,心说要是那女尸能够张口或者伸手的话,那小胖你的蛋蛋就危险了。
“我马上就想要甩腿将她摔入陷坑里,但立马就又打消了这个念头,我将腿伸得很开才能勉强够到两壁,估计老蒲当时设计陷阱的时候万万没有想到会有胖爷我这样身高马大的高人奇士存在。如果撤了一字马的话,那么自己必将也会跟着其一同坠入坑中。有时候同归与尽是种非常明智的选择,但那也要分对象,如果是和一具尸体同归于尽的话那未免也太不可思议了,想想都把人能憋屈死。于是我就只好假装没看见,迅速向上攀升,将翻板打开攀了上来,而这时我发现她已经到我的背部了。同时我看见你正遭遇险情,如果不及时出手的话可能也要歇菜,便急忙扯下身上的死孩子抓起工兵铲来肋你脱身来了。”
他懊恼地说道:“那时我就钭她掷入陷坑中的话至少你能眼不见心为净,现在你看,想心净都难了吧?”
听他这么说我觉得自己确实是误解他了,大概常言所说的好心当做驴肝肺就是这么个意思。于是感到心里有些过意不去,但并不表现,只是问他:“那你为何一言不发就要向着那个大瓶子冲去,现在将她毁尸灭迹扔进坑里也还不晚呀。”
听我这么一说,胖子的神情严肃异常,他说:“是不晚,而且必须得这么做。至于我为何要去看那个瓶子,除了爱财外,更大的原因是我觉得它似乎更危险,甚至要比这个童尸更邪门。我想将它和她一同扔进陷坑。”
“英雄所见略同,我对它也有些担心,那么高的罐子扔起来也挺费事的呢,那咱先将她扔下去再去理会它吧。我看这个女尸现在好像更加棘手,先将她解决了再说。”我对胖子说出了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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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先这样了。”他说着就山迈步向我这边走来,但顷刻间就镇住了。
我知道必然又有什么难以置信的事发生了,便偏头向地上看去。
☆、第三十三章 暗怀鬼胎
一看之下,我顿时就合不拢嘴了。
胖子想要先解决给他感觉十分危险的大花瓶,而我的提议是先将这怎么看都怎么诡异的死孩子给处理了。他觉得我的想法很有道理,于是就打算将其给再投掷一次,来个大灌篮什么的,哪想一看之下就呆若木鸡了。
见他呆若木鸡,我心知不妙,便也向地上看去,这就发现了令我终身难忘的一幕。只见到的这时,她的嘴巴已张的老大,肚子也鼓了起来,还蠕动着,似乎有什么东西要钻出来了。
我将惊异不解的目光投向胖子,想要从他那里得到一些有用的信息。只见他摆摆手说:“别看我,我又不是百晓生,更不是万事通,哪里知道这是闹得哪门子的鬼。不过话说过来,我说张司令,你不是很喜欢看战争题材的文学巨着和影视巨作吗,我想你肯定看过姜文异演的《鬼子来了》,那上面的鱼儿以为老三杀了两个被俘虏的鬼子,就不敢和他再有来往了,生怕肚子里怀的孩子会是鬼胎。这个你知道吧?”
“怎会不知道,姜导是我最喜欢的导演之一,而那部鬼子来了也看得我是憋屈郁闷之极,其中国民。党的那个军官一看就是个自以为是刚愎自用得瑟自负的大傻。逼,让投降了的小鬼子来砍中国人的头,这即荒诞又真实,让人心寒愤怒,忍不住想要潸然泪下。最后老三的脑袋在地上滚落,他的眼睛眨了几眨,嘴角上露出一个嘲弄的神情方才行将就木,给我心惊和感伤。”我点点头,说:“近十年的电影我都没怎么看过,知道都是一群自以为是的二货在那里自嗨,唯一让我感到有所思的还是宁导的《无人区》了,贵在真实,让人反思。当然姜导的子弹也不错。至于你说的那个怀鬼胎,民间有很多地方是信这个的。”
“胖爷我担心的就是这个,我怕这个童尸体内会暗怀鬼胎。张司令你就给咱讲讲这鬼胎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吧,咱弄明白了也好下手啊。”胖子催促我说。
我想了想说:“这个我也不怎么清楚,但还是能揣测一二的。中国的传统思想是讲求乐善好施和行善积德的,不然你看现在的很多有钱人都忙着搞所谓的“慈善”,就有积德和炒作几方面的原因在里头。而鬼胎这个东西主流的说法是孕妇撞上了不干净的东西生下来的孩子就会是鬼小孩,还有就是做尽坏事或者杀生无数会有此报。生下来的鬼孩子与众不同,另类残忍,或者是先天带有某种缺陷。就比如社会上普遍存在的阴阳眼,这类人他要么眼睛看不见要么就是视物模煳不清,但据说却能看到一些普通人看不到的东西。常常就有久病不顺的的人家寻请这类人去到自己家中看看瞧瞧,观察一下是不是家里有什么不干净的脏东西的捣乱。”
“早年看过一部香港的老电影,讲的是一对男女在一个山洞里面,然后发生了关系,在发生关系的时候有一个貌似鬼魅的雕像还是什么附在了那男的身上,然后女的怀了个鬼胎。后来那个男的丢下家中的妻子不管,出去寻欢。等那个鬼胎生下来以后,就把他爸爸杀死了。背后的道理无非说的就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的事情。民间说阴阳眼还是鬼胎什么的,这在我看来其实很勉强,我觉得那些人都是先天基因或者还在母亲肚子里的时候由于特殊环境所影响造成的,还有后天的一些因素,他们其中有人或者感知敏锐异如常人,这就相当于盲人的听力要优于普通人一样一般,其实都能够找出解释的原因和理论衣据的。而国人多半向来比较迷信和淳朴,较为传统和守旧。比如老一辈的人们还说有身孕的妇女不能吃兔子肉,不然生下来的小孩子将会是兔唇。其实并不一定就是迷信,主要原因大概还是觉得不吉利吧,同时也是觉得苍天有好生之德,应该少些杀。戮多点关爱的原因吧。这是就农耕文明的优良传统,当然有人也管这叫弱根性。吃草的兔子和吃肉的狼能比较吗?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实在太残酷,造物伟大而又神奇,但又残忍、冷漠和无情,进化中兔子羔羊和猪永远都是被人拿来吃的,就比如战乱中的中东和苦难中的非洲,底层民众永远是生活在水深火热流血流泪之中,很难能够打破束缚,翻身做主。”
“翻身农奴把歌唱嘛,张司令很有情怀呀,目光都伸到黑人兄弟那里去了。”胖子不合时宜地打断了我的感慨,他皱着眉头说:“为什么我觉得咱的境遇比黑人兄弟也强不到哪里去呢?难道是我的错觉吗,不会吧,司令你可别说什么命苦不能怨社会,人穷不能怪政。府之类的话啊,当心胖爷我发飙。你还是先把目光放近点,收回来望望你的脚边吧,我看这童尸也想要翻身把歌唱了。”
我本来还要抒发一下情怀,再感慨几句,和胖子来一番雄辩,驳斥他几句,但听他这么一说我才意识到我们忘记了最重要的一件事情,那就是将童尸扔进面前的陷阱中去。听他说那童尸也要翻身了,真把我给惊呆,心说难道刚一进来还没能和蒲会面呢就见到别的尸体了,见到也就罢了,难道这下它也要生怪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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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甚至都有些埋怨起胖子来,心说都怪你非要说什么鬼胎,看她那么小根本就远没到能够生育的年龄,说她是个堕胎了的鬼胎勉强还信,这根本就不符合情理嘛,看看你这邪恶的思想和低。俗的觉悟。一边抱怨一边急忙用眼睛去看,这一看之下我就发现果然她的上半截身体躬了起来,像一只大虾一般。
我心中焦急,招唿胖子说:“王司令你刚才的威勐劲儿哪去了,赶快动手啊,我就等着看你再显神威,再来一次霸气无双的勇武投掷了,多想见识见识你百发百中百步穿杨的特殊技能啊,你可千万不要辜负了我的期望,让我翘首以盼的我失望哟。”
胖子黑了黑脸,显然知道我是在故意揶揄他,说:“张司令你就瞧好吧,看看将军我是怎么处乱不惊大显神勇的。不是跟你吹,百发百中百步穿杨还不是我的全称,也不是我不提醒你,你都把我的诨号给忘完了,这还是出生入死上山下海的好兄弟吗。你就记好了,我再给你说一遍,我的外号其实叫枪。械大师、神枪无敌、枪枪命中、例不虚发、打。枪狂人、爱枪狂魔、百发百中、百步穿杨天下无敌英勇无双小郎君。”
我听了差点想笑,估计这货是忘了以前自己给自己取的绰号了,但还是和以前一样的无耻和不要脸,人至贱则无敌,看来他是个人才,将来大有可为嘛。
胖子嘴上不逞能,手里更是不慢,他两步跨到童尸跟前,俯身就去捡那死尸,打算再来一次大投掷,将隐患彻底消来在萌芽中。
我为他暗自叫好,心想这货虽然有时候做起事来不靠谱,但大多时候他还是很靠谱的嘛,陪养陪养挖掘挖掘还是一个可用的栋樑之才。
刚要拍着他的嵴背表彰他几句,说些鼓励夸奖的好话,没想到就听他哇的大叫一声,大叫之后他叫大跳了起来。
我心知肯定发生了什么诡异的奇变,不然不会让胖子这么浑不吝的人大叫出声,大叫也就罢了,他在鬼叫的同时还大跳,把我给吓得不轻。其表现实在是很失分,令我很失望,看来也没有表扬的必要了。
慌乱之下我急忙向着胖子和地上看去,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竟把胆大包天的王司令给吓得没有了范儿。
☆、第三十四章 不明
当年胖子老去洗浴中心和天上人间,常混迹于各大夜场,他极爱面子很讲排场,自做冷傲自命风流,而他的口头禅则是:头可断血可流髮型不可乱。
他流过血挨过揍,甚至还流过泪伤过蛋,但他明晃晃的大背头从来没有改变,永远是那么的一丝不苟条理清晰。为此,我很仰慕他。
被人吓得哇哇乱叫的事情那更是从来没有过,不可否认,在斗狠装。逼上他很有天赋,因此我很倾慕他。
但今天他却显然是有些失态了,就算身边是最亲密的伙伴,也不会如斯失态吧。事情肯定十分不简单,我争忙望去,想弄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原先我的视线被胖子宽阔的背影给挡住了,随着他的一跃而起我就看见,童尸还被抛在地上,而胖子的脑袋上好像多了点什么。
只这一下就把我吓得不清,要不胖子的脑袋伤着了的话那可就遭了,要知道大脑是身体的指挥部,没有了指挥部那还得了。惊乱间我向胖子冲去,也就一两步的距离,来到他身边的时候方才出了口气,原来那东西并没有贴在他的脑袋上,而是被他双手紧攥着,但也离他的面门不远了。
我暗道好险,瞥了眼不远处的童尸,发现她的嘴巴半闭半张着,没有先前那么大了,但是她的肚子上明显多出了一个破洞,好像是有什么从肚子里钻出来了。答案显而易见,确实是有东西跑了出来,而那个东西此刻正好就被他抓在了手里。
胖子额头上汗如雨下,他咬牙切齿怒喝一声,将双手高举过头,抡圆了胳膊用力一摔,啪的一声异响过后,就见地上多了地滩黑黄红绿几种颜色混杂在一起的脓血还是液体之类的东西,附带着还有一些支离破碎不忍猝睹的类似肉块的东西。
他甩了甩手又将双手伸到墓墙上蹭了蹭,这才心有余悸的说:“好险,差点就被破了相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怪东西,老张,不知你认得它吗?”
他朝着地上凑了凑,老远的伸出一只手将那童尸脚上头下的提起,然后用另一只手中的工兵铲将翻板陷阱的翻板捣开,一松手将其给扔了下去。看他小心翼翼谨小慎微的样子,我就知道他刚才确实给吓着了。这我完全能够理解,胖子本身长得并不难看,甚至还有点小帅,但却离很帅差的有些远,就算这样在社会也优势不是很大,如果再破相了的话那可真就惨了。这还倒是其次,当防备不足出其不意下突然蹿出一个怪物向着脑袋冲来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当然是能否活命了,会不会性命不保就此完蛋。光从这两样来看,足以让人惊骇欲死屁滚尿流,反观胖子的表现其实已经相当不错了。
见他把童尸那个烫手山芋给解决了,我也就蹲下身子去仔细看脚下那看起来噁心吧唧的脓液,看了又看也看不出个所以然,就问胖子说:“我看这可能是乌贼还是啥的吧,但那又绝对不可能,但见仅能找到的那几个肉块,又似乎像是某种水生生物,我说小胖,你看清没有,会不会是条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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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用劲太大,将其给摔成了稀巴烂,别说我没见过,就算见过也断然是认不出来了,问题还得从亲眼目睹其芳容的胖子这里着手。没想到他也是极为郁闷地说:“我刚要将童尸捡起来个大灌篮,饶是做足了心理准备,也没想到会从她肚子里钻出这么一个怪物,黑不熘秋的大概长约三四十公分,更不曾想它竟然跃向了我的门面。这可把我给吓坏了,为了保住面子我的潜力激发,超常发挥,这才险之又险地将它给攥在了手中。一瞧之下,就此它圆鼓鼓在脑袋黑乎乎的,有两条细长狭窄的眯缝眼,一张大嘴中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好不诡异。”
“会不会是青蛙?”我紧着追问道,刚一问就意识到不对,青蛙怎么会有牙齿呢。
胖子笑了笑说:“这不是废话吗,是青蛙的话难道老子看不出来?不过说实话,在我刚一看见它的时候我也和你产生了相同的想法,觉得它八成就是只青蛙。但一想又觉得断无可能,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青蛙呢,就算是有,它也绝对不会嘴里有牙,嘴里有牙也就罢了,它还有爪子,哦,青蛙本来就有腿的,但它也绝不可能有尾巴吧。上小学的时候,课本里不是有篇文章叫小蝌蚪找妈妈吗,其中就因为蝌蚪有尾巴而找不着妈妈,最后找到妈妈的时候尾巴也脱落了,你看嘛,这不符合逻辑。”
“行啊小胖,都懂得从逻辑高度出发去看待问题了,完全脱离了以前只用下半身来思考人生的层次嘛,厉害。听你这么一说,那么我想它还真不是青蛙,但也脱不亲属关系,会不会是只小青蛙,也就是蝌蚪?”
胖子明显征了征,反应过来才说:“我已经完全不是从前的我了,现在是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你面前的,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有情怀有深度的好青年,你当然得要刮目相看了。老拿老眼光去看别人这种陋习真的很不好,老张你也要做个全新的你,把你的这些臭毛病给好好改一改。但是你也有优点啊,比如刚才的这个扯蛋想像,虽然听上去很扯蛋很无理很让人蛋疼和无语,但还是有可取之处的呢,听你这么一说我觉得它还真就像是一只放大版的蝌蚪呢。但这也说不通,难不成世上还真有这么大的蝌蚪?蝌蚪还会月腿有爪子?当然,经过一段时间的演变这个可以有,但它能有那么大吗?听说有簸箕大的蛤蟆,就算青蛙也有那么大的,但蝌蚪无论如何它都要演变成青蛙和蛤蟆,它不可能一直保持着蝌蚪的形态保持不变。”
“那它还是什么妖怪不成?大不了也是我们没有见过不曾听过的某种生物罢了,随它去吧,反正已经被你给就地正法了。”我隐隐觉得自己似乎想到了一点什么,但又有些抓不住头续说不上来,这种纠结的感觉让人很抓瞎,于是便也暂时搁置下不理了。
“就怕还有这种东西存在于这老蒲的老巢里呀,那样可真就有些不好对付了,虽然它不怎么兇狠,但是它的样子实在是让我恶梦难尽呀,看过一次就不想再看第二次了,长这么丑还跑出来吓人,太没有道德和责任感了。胖爷我也是从大风大浪里闯过来的,但也没见过这么吓人的东西,实在是被它的丑陋给惊吓到了,都有后遗症了。”胖子埋怨着说道。
“面丑心善不可怕,怕就怕在面美心恶,这可就不好了。听你说它的战斗力不是很强,这多少也能让人心安不少,丑就丑点吧,咱又不和它结婚,你怕个什么劲。”我劝慰着说道。
“张司令不是我说,你这显然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我平生就最疼恨这种人了,丑就丑点有什么要紧?哼哼,实在是你没有看到它的真容,若是你看到了,我想你绝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我敢保证你会被噁心的三天三夜吃不下饭睡不好觉,连带着还将吃的隔夜饭给吐出来。”胖子信誓旦旦地说道。
“小胖你就别回味和肯定了,我才不是你那么矫情的人呢,能被一只蝌蚪给噁心的吃不下饭?你想站稳,心就要狠,你想吃好,请别挑食,这是我当年养猪的时候得出的经验,今天就传授给你了,一般人我还不告诉他呢。至于是否还会有它的同类出来作怪,那就不好说了,但咱既然来了就没有什么好怕的,只管见机行事痛下杀手就行了。废话就不再多说了,咱还是先去看看你口中的定时炸弹吧。”我起身拍拍手说。
胖子也站起来,朝着南边耳室门口的长颈大瓶望了望,咬牙说:“老张,不开玩笑,我觉得那个瓶子真的很危险,等过去动手的时候可千万要当心。”
“看你个紧张劲,难道它还真是个定时炸弹,会爆炸不成?还有,你觉得我的身手会比你差吗?这句话要说也是我对你说,这下就让你见识见识咱的高明手段吧。”我对他嗤之以鼻,但还是多长了个心眼,提醒自己大意不得,要千万小心。
我俩将东西四下里进行了一番整理,然后就排成一个纵队沿着东边的墙根朝着南面的耳室潜去。
“我说老张,是我看花眼了还是怎么着,我怎么觉得那瓶子刚才好像动了动?”胖子收拾傢伙和我一起将工兵铲用力地在地上大力敲击,用盲人摸象的办法提防可能存在的机关陷阱,这时他冷不丁的冒出这么一句。
☆、第三十五章 瓶中有鬼
一听我也是一惊,就顺着灯光抬眼看去,然而那瓶子像是生了根似的立在那里纹丝不动,哪里像胖子所说的那样感觉“动了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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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就对胖子说:“小胖同志,看来作为司令我是很有必要开导开导你了,你这种疑神疑鬼的错误思想可是要不得滴,你知不知道产生这种思想很危险?在这里也就罢了,如果放在是部队里的话,你是不是觉得身边的人都可疑,都是敌方安插进来的特务?这纯粹就是闲的蛋疼,没事找事扰乱军心嘛。”
“还有,什么叫你觉得,难道你的感觉很灵敏吗?有没有八公的感觉灵敏?这不是瞎胡闹嘛,还感觉好像动了动,我看是肥头大耳摇晃不止才产生了天旋地转的眩晕,出现了误判。所以我认为实在要说动的话,那么要动也是你的脑袋动了动。”
我说到的八公是根据一个真实事件改变的电影,有日版和美版两个版本,讲述的是一个人收留了一条狗,这条狗每天在站台等他下班从火车上下来回家,一天主人发病死亡了,这只狗还是像以前一样等他回家,它等啊等啊,一等就是十年。最后,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他看见有火车开来,他再次跑上站台等他的主人,车门开了有人下来了,但却没有他的主人他不知道,主人当然不会回来。他已经很老了,一条狗也就能活十年左右,也可能是生病了,就这样死去了。
这是一个讲述有关爱与忠诚,生死相依不离不弃的故事,我从来没有见过把一条狗当做主角的电影,也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简单却又那么深沉的电影,而也被此深深的感动和震撼了,当时我流了很多很多的泪,不知道心怎么就那么疼,那夜的泪水咋就那么多。
后来我每每回想起来,就觉得隐隐有些心痛,那种纯洁无私不离不弃的感情,在这个世界上是多么的可贵和值得尊敬,我想我们所苦苦追寻的,除了物质上的东西,更深层次的应该还是心灵上的吧。正所谓是心无所恃,随遇而安,又道是勿忘初心,方得始终。
八公是值得每个人尊重和学习的榜样,全世界的人民都应该知道它,但这很可能也只能是个奢望。如界天道真的有轮迴的话,那么我希望来世他当总统,当然,这肯定就是个妄想。
我这里信口一提,只不过是为了怀念和尊敬那只名叫八公的狗,我一直也把其以他来待之,觉得他的感情比许多人的情感来的都要深,只是主人对他好他便永远对主人好,永远的爱着他。没想到胖子可能也看过这个电影,或者是听过,他敲地探路,怒目而视对我道:“张司令你这是什么意思,莫非你认为我不知道八公是谁?你以为我孤陋寡闻莫衷一是?这可真是令我伤心,真是太欺负人了,太让人憋屈了,难道在你心里我就是条狗?我知道你肯定想说自己不是这个意思,那你为什么不说成你阿公?当然,作为一个有情怀有理想有抱负的三有青年,我是非常喜欢人类的忠诚的小伙伴的,更是很尊重和仰慕阿公的,但你也不能这么埋汰人啊,你知不知道,在听了你的话后我很伤心,你这纯粹是伤害咱们之间的感情嘛。”
我想要开口解释几句,说什么在我心中你的地位比他要高,神态感情和行为举止都和他是一个档次的,但转眼一想又觉得还是不说为妙,不然胖子又要长篇大论不依不饶了,没想到我没说他却说:“更令人可气的是,你个四眼田鸡看不清楚就以为别人也看不清楚,还昧着良心说什么是我的脑袋产生了幻觉,难道我是猪脑袋吗?就算我长得比较富态,你也不能这么说呀,就算你的心里这么想,你也不能随便说啊。退一万步讲,假设你的心里并没有这么想,那你就更不能这么说了,你知不知道,这样会很容易误导人的,很有可能会让一个优秀的单纯的大有可为的大好青年产生自卑和失落,就此消沉和堕落下去,说的更鲜明一些,你这是赤。裸裸的犯罪!”
我哑口无言,觉得这货实在是无耻,就拿他和八公稍微做了一下比较,没想到他就怒气沖沖得理不饶人了,还说我是什么四眼田鸡,那都是以前的事了好不好,由于从小看小说的缘故我的眼睛有轻微的近视,父亲怕看不清黑板上的字而给我佩了付眼镜,我戴了一段时间就给扔了,没想到他还记得。而且还无耻的说什么产生自卑,就他那心宽体胖自以为是的怂样,会是这样的人吗?可是我依然没有插话的机会,他说:“幸好是我,要是你在别人面前这么口无遮拦那可就糟了,知道什么是害人害己吗?这就是典型的害人害己!你想啊,遇到比你挫比你弱比你丑的,他会自卑失落和难过,遇到比你强比你高比你强比你帅而且还比你富的,这你肯定就得挨一顿胖揍啊,我想想都为你感到担心。好在问题被心细如髮明察秋毫的我发现的及时,将罪恶的萌芽掐灭在摇篮中,让有可能发生的悲剧得到及早的制止。这么一来,张司令,你还得感谢我呀,你说吧,拿什么报答我?”
“这么一说我还真得感谢你呢,小胖你实在是太伟大了,我好崇拜你哦。这谢礼还真得给,我都想好了,回头我称两斤猪头肉,拿猪头来报答你。”我大咧咧地说:“这下你满意了吧。”
“猪头?”胖子稍一迟疑后就说:“我说老张你这又是什么意思,难道在你心里我的地位又有所下降,直接变成了一头猪吗?你怎么这以说这样的话,这让我心里很不好受很伤心啊,可不带这样讽刺人的,我平生最讨厌阴阳怪气冷嘲热讽挖苦人的人了,你这样做,使得你的形象在我的心目中直线下降,都快降到谷底了。说严重了,这会危害我们之间的感情,还有那纯洁而又伟大的友谊,你知不知道?你明不明白我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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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喜欢和他抬个槓,好一显身手,于是就说:“我还没好意思说你倒先说了,够直接的啊小胖,破坏感情也是你破坏,因为我一提到猪你就往自己身上想,难道在你的潜意识里觉得自己很像一头猪?要知道做贼心虚就是这么个理,这种想法可千万要不得,虽然我很喜欢猪,但也并不代表我就不喜欢你呀,自己看不起自己怎么能行。张某人我是和猪打的交道多了,对它也产生一了种感情,所以这个你不必介怀,顺其自然就好。我改主意了,那么就请你啃猪蹄吧。”
“老张你这么说可真的很让我伤心啊,什么叫你很喜欢猪但并不代表就不喜欢我,这让我苦苦思索琢磨了半天呢。我算是看明白了,想不到胖爷我神勇一世盖世无双,在你的心里却也就是和一头猪相当,你知道这让我对你的好感直接下降到地心去了吗?”他做痛心疾首状,说:“唉,不说了不说了,说出来都是泪,我本将心向明用月,奈何明月照沟渠,我想给你献枝花,不想你却折花枝,更让我伤心的是情况是,圈有猪兮猪有他,心有他兮他不知,奈何奈何啊。”
我想给你献枝花,不想你却折花枝?
圈有猪兮猪有他,心有他兮他不知?
好诗,果真是好诗呀,真是个难得的大湿人。难道说他也是看上去像个养猪的,实际上却是个写诗的?看他痛心疾首故作忧郁的怂样我就好笑,心里暗道。
下一刻,他真的就痛心了,因为闲闲扯扯不知不觉我们就已经走到了那花瓶跟前,他还试探着将它轻轻敲了敲,没想到这一敲之下,那瓶子像是有所感应似的,竟轻轻晃了晃。
这没鬼才怪,胖子眼睛睁得老大,捂了捂心脏,转头看向脸色黑如锅底的我。
我的心里也是七上八下,看胖子受了惊吓,就想活跃一下气氛安慰他几句,然而不等我再说什么,那瓶子又摇晃了一下,这一下比上一下的幅度更大了。
☆、第三十六章 洞
胖子也没想好该如何行处置,额头上却还是冒汗了,他盯着瓶子狠声对我说:“我说我感觉它动了动吧,你还冷嘲热讽的不相信,还对我的感觉不感冒,这下你还有什么话说。不是胖爷我跟你吹,我的感觉就从来没错过,就比如说四川大地震那年吧,我当时远在京都搞事业,累的死去活来的,刚好得空想睡一会儿,但偏偏就心神不宁睡不着,心里那个焦急和难受啊,现在想想都害怕。当果我就觉得要出大事,搞不好美帝还是日寇要打过来了,可能要死很多人,弄得个血流成河生灵涂炭。结果是自然灾害降临四川地震了,那也不是死了不少人呢嘛。还有一次,我正在广东的盛世王朝里面做服务,正享受着呢我突然就感觉心情莫名其妙的紧张了起来,这种感觉持续了一段时间后我就觉得不对劲了,觉得得要撤,不然肯定得出事。果不其然,我刚一出门就碰上史上最严厉的扫。黄行动了,差点就让胖爷我声名扫地抬不起头了。”
我见他得瑟上了,就给他浇冷水,我说:“行啊小胖,你今天头翘得这么高原来是这么回事啊,我说呢,这果然值得骄傲呀。但是至于你说的你的这个感觉我还真就不认同了,难道你真觉得自己的感觉很准确?都能够感觉到地震要来了,那你简直就是一人形地动仪啊,是张衡的后人发明并创造了你吗?不会吧,你明明姓王不姓张,我冒充起他的后人来都比你像一点。如果你的感觉那么准的话,你怎么就栽在了她的手里,我记得下来之前你可是腆着脸说什么感觉害死人之类的话的,你变得可倒真快,一下子升级为感觉到要死人的程度了。从感觉害死人到感觉到死人,天哪,真是厉害,搞得我都想给你点赞。但我偏就是个直肠子,看出问题了就要指出来,所以你就有个心理准备吧。”
我接着说:“明明是你看见瓶子动了,出于不自信或者是恐慌的原因你才觉得这几乎不可能,似乎是产生了幻觉,不感肯定自己看到的是真是假,你还硬往你的第六感上扯,说什么感觉它动了之类的屁话。这还不算完,你还打肿脸充胖子,当然不可否认你本身就个个胖子,说什么你只要感觉要出事就真的要出事,感觉没好事就真的没好事,我可不可以这样理解,就是说你觉得你是先知,能够预言即将发生的事情?那了不得,简直是神人呀,你的前前世是不是曾经还写过一篇叫干坤万年歌的东西?你是不是也能搞一本《诸世纪》或者是一首梅花诗出来?甚至你还可以摸着我的嵴背来一幅摸背图,啃着大饼来一首大饼歌?不得了,不得了,这么一说我觉得你简直就是仙人下凡菩萨转世呀,请问你还记得你投胎以前的事情吗?你可千万别说你想起来了,你曾经跟着猴子牵着马,光着膀子戏嫦娥,这我真心接受不了。”
胖子摆手说:“老张你就喜欢胡扯,我几时说过我感觉地震要来了?我是说我感觉要出事,没想到在你的嘴里就完全变了味儿,你让我深刻的明白了以讹传讹的道理,说起来还得谢谢你,谢谢你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至于先知预言之类的我是基本上不能,但这个世界上有些巧妙到极点的巧合事件,以及一些第六感出奇好的人能够未卜先知的事情又不是没有,而且还多了去了,我都懒得跟你讲述。就拿你的八公来说吧,教授心脏病发作之前的人生最后一次踏上列车离去时,它不是就硬是想方设法的不肯让他离去吗?难道它不是没有产生不好的预感而是在瞎胡闹?这一个例子就足够让你无可驳斥,还有需要说别的什么的理由嘛。你还扯什么黄药禅师和刘大军师,我可没有他们那么大的能耐,但你要是想听,非要我给你来一个的话,胖爷我也不是不能来,比如说我说我预言一万年后地球将不復存在,一千年后天朝必将毁灭,一百年后你变成了骷髅……你看,一眨眼间我就预言了三个,你觉得这些预言怎么样,准不准确?算了,我也不跟你计较了,把我的档次都给拉低了,咱还是先将老蒲的老巢里的老怪给整搁屁了再说吧,哪里来那么多的费话,言多必失的道理你都不懂,还出来混社会,我都不知道怎么说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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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边听边想,就想着这胖子果然无耻,他还说什么基本上不能预言,那意思就是还能来一点了?这个无耻之徒,也不嫌害臊。还说什么档次,难道他觉得自己的档次很高吗?就算他自我感觉十分良好,觉得自己很上档次,也不能就因此觉得我的档次很低吧?话说回来,他的档次还真不高,甚至还很低,不知道他都是怎么感觉的,会产生这么大的误差,这可真是个天大的错觉,不知道他是怎么产生这种错觉的。
听他扯了一堆闲话,我也再没心思去做理会,还是先将这诡异晃动的瓶子的问题给解决了再说吧。胖子示意我要当心,我将兵铲用双手握紧,生怕会从里面钻出来什么东西,手心里都出了一片冷汗。
胖子也是极其小心,他将那快要报废了的土枪稳稳地端在手里,准备随时开上一枪,先发制敌。而这时,那瓶子却再也不曾晃动丝毫了,好像从来就没有动过一般,静静立在那里,永远不会倒下。
我和胖子都狐疑地看了看对方,显然俱都无法理解眼前的怪像,不知道下一步该如何行动。
我两大眼瞪小眼的互相望着,想要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出一些什么来,但都找不到答案。他首先打破了沉默,说:“我说老张,我觉得这里面的东西是不是感觉到了有人来了,所以它就消停下了?”
我蹙眉说:“这么说它的感觉不比你的差?当然,这次我认为你的感觉还蛮可靠的,因为我也产生了和你相同的感觉,觉得还真就是这么回事。”
胖子说:“你看你,就是这么的自以为是,先前说我的感觉不靠谱,现在在你自己的感觉基础上才觉得我的感觉很有谱,你这是什么行为,说白了就是搞专。政,搞一言堂嘛。看来我的糖衣炮。弹已红让你飘飘欲。仙找不着北了,叫了几声司令你就喘上了,还是觉悟太低撑不住场面,这种思想可要不得啊,社会上的诱。惑多了去了,你可要把持住自己的欲。望不能出作风问题呀。”
我笑骂了他几句,也无心再多抬槓,只是想着尽快开棺取丹,寻宝发财,而这一切的前提是先把眼前遇到的潜在或明地里的风险或者说是危险给解决了,而这个看上去像花瓶看起来当摆设的大瓶子首先得给整治清楚了。
这个瓶子非常大,足有半米多高,有细长的瓶颈和圆滑宽大的瓶肚,其实是在陶土制成的瓶身上又烧了一层浓厚的釉,明滑滑油亮亮的,也没有什么彩绘素描,就这样静静地矗立在那儿。
我寻思着总不能将脑袋伸到瓶口上去向里望吧,那样风险很大,非常的愚蠢,要是里面有什么机关暗器甚至是活着的怪东西的话无疑是自讨苦吃,甚至是自寻死路。而且看这个瓶子做工并不精细,反而显得比较粗糙,如此买相,它可能也值不了几个钱,况且这么笨重带不带得出去都是个问题,与其这样,还不如就将其给毁灭了算了。我和胖子互相对视一眼,看他的表情似乎和我想到一块儿去了,于是我们心照不喧就又向瓶子靠近了几步。
刚一靠近,胖子就打着手电伸着脑袋向瓶子足有一个足球般大小的广口上探去,他的举动把我吓得不轻,急忙伸手拦住他说:“小胖你这是活得不耐烦了还是怎么着,这个不是闹着玩的,刚才你不是看见它自个儿在动吗,难道你不觉得这里面有古怪?我说你的感觉基本上都是错觉你还不承认。还是你把你的脑袋当成fottboll了,要射门?饭不可以胡吃,话也不可以胡说,人更不能乱来,你就不怕你的脑袋不保?”
胖子嬉皮笑脸的说:“别急,我知道其中的厉害,就是想做个假动作看看你能不能反应的过来。没想到老张你还真挺谨慎的呀,这真是如虎添翼,让我非常欣慰。”
听他这么一说我就想骂他两句,难道他以为我的思维赶不上他,反应也没他快?真不知道这货自我感觉怎么就这么良好,看来他的感觉八成还真就大多都是错觉。一想又觉得这时候没必要再去较这个劲,于是就假装没听见,只是往瓶身上看。
胖子就有些忍不住了,他说:“你想要从上面看出花儿来还是怎么着,这么看就是看到亮也看不出个所以然,咱也不必费力将它抬过去扔进陷坑了,直接打破看看到底是什么鬼东西在里面捣鬼就行了。这个光荣的任务就交给你吧,你冲锋我掩护。”
我点头示意他向后退上两步,自己也退了退,估摸着差不多到了安全地带,二话不说就抡起工兵铲勐地一下砸了上去。
噹啷一声,那瓶子就被我给打烂了,变成了大大小小不规则的很多块。
我和胖子两人同时将目光向着瓦罐碎片形成的废墟堆里望去,出乎意外的竟然没有看到任何东西。我们既紧张又惊奇,不死心就又向着碎片迈近了几步,这下我们才看清,在原来放置大瓶子应该是瓶底的地方,多出了一个洞。
☆、第三十七章 精
我们大感意外,一心以为瓶子里会有什么东西在作怪,于是便直接将其给砸了,准备管它有什么古怪,直接给它来个爆头。哪想到瓶子是被砸烂了,但里面却没有任何东西,只露出来一个黑漆漆的大洞。
我俩不得其解,用好奇的目光仔细打量,这个洞显然是经过人工挖掘而成的,有明显的人为雕琢痕迹,洞身并不狭窄,有半米多宽,刚好和碎掉的瓶子的瓶底差不多大小,我发现瓶子没有瓶底,这个能容人钻进去的洞肯定是和那瓶子通着的。由于洞是倾斜向下的,所以手电筒的光并不能照到里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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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小胖,你不是挺能感觉的吗,我想问问你,看到这个情形,不知道你有什么感觉。”我说。
胖子迟疑了一下说:“我的感觉很不好,就像当年四川要地震,直观的说出来就是,我感觉这个洞里有怪兽。”
我闻言微怒,说:“别扯犊子,只管说人话,我的意思是想问问你,不知以前你有没有过类似的经歷,你认为出现这么一个洞是其于怎样的考量和目的。”
胖子说:“这是第一次遇到在瓶子底下有洞的,以前绝对没有碰见过。我也想不明白,但就是觉得好不吉利,有一种极其危险和不详的感觉,不知司令你是怎么考虑的?”
我俯身摸了摸那个洞的洞壁,给我一种光洁圆滑的触感,完全没有土粒的粗糙感和凹凸感,也不存在坚硬的土茬或是楞棱,又使劲用手指扣了些泥土下来,捏在指间仔细的嗅了嗅,闭着眼睛努力想要辨别出些什么,但遗憾的是就算嗅觉再好也难以感知到些什么,只是管中窥豹罢了。想了想就说:“我也看不出问题,这个洞里还好像经常有什么东西在里面活动,将洞壁都给磨得光滑如镜了,我取了些土样仔细嗅闻也没闻出什么来,只是觉得有些淡淡的腥味,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味道,这可真的让人无从下手啊。”
胖子也忍不住伸手往洞里摸了摸,依样画葫芦的取了些土闻,闻了半天也没闻出个所以然来,苦着脸说:“鬼知道这里面会有什么玩意儿,我倒是很怀念八公啊,要是有八公的嗅觉就好了,我保准给它闻出来是公的还是母的,是瘦的还是肥的。对了老张,难道你没从养猪的经歷中得到一些什么经验,感觉一下这里面活动的东西会不会是一头猪?”
我知道这货又想嘲弄调笑我了,就顺着他说:“聪明啊小胖,这也有可能,说不定里面还真待着一头猪妖呢。我观你面相算你八字,冥冥中有所感悟,觉得你很可能就是当年的天蓬元帅猪八戒转世,曾牵过马吃过斋,玩过女妖射过精……看你的表情我就知道你又心猿意马思想银盪了,我说的射过精是指你用射日神弓射过妖精,你想到哪里去了。不知道你凭着你引以为傲的优良感觉能不能感觉出些什么来啊?如果是你的同类的话,你多少也会有些心灵感应的吧。”
“不说了,尽奚落人,你直接说我是猪转世的不就完了?还扯那么多没用的,我就是想和你随便开个玩笑,你说的倒有板有眼的。说实话,我认为这里面的东西不寻常,很可能是条大蟒蛇。”胖子正色道。
我觉得他的这个想法倒很在理,思考着说道:“心有灵犀一点通,不谋而合呀,这种可能性很大,但问题是咱这儿有那么大的蟒蛇吗?”
其实有没有直径差不多半米粗细的大蛇我也说不来,小时候倒老是听老人讲,说每当夏季伏里发大雨的时候,沟里水位最深的黑池中就会有巨蟒弓着水缸粗的蟒身翻云覆雨,吞吐云气。而更有人称曾亲眼见过蛤蟆精行雨作怪,说有一年他在水位特别深的淹人池附近打猎,不料头一刻还青天白日阳光暴晒的天空中突聚起了浓浓沉沉的厚云,接着倾盆的暴雨如期而至,就兜头而下,伏里天气被雨淋湿就会落下难缠的病根,极难根治,人们管那叫被雨潎着了。他当然是不敢大意,措不及防下就找地方避雨,但那片区域人迹罕至鲜有人来,竟一时找不到个容身之处,这么一来不知不觉的他就到了淹人池跟前,而跃入眼帘的一幕差点没把他给吓死。
只见在呈椭圆形浓黑如墨的巨大水池中央,此时正浮着一只牛犊般大小的蛤蟆,它的嘴里叼着一只儿臂粗细的大水菸斗,正时正闭着眼睛咕嘟嘟地吸个不停,看那神态似乎是极为享受,好不惬意。而从那大菸斗里冒出来的浓郁烟雾,升到空中就变成了厚重的黑云。
那人也是个胆大不要命的,他却没有赶紧逃跑,反而趁机藏在离水池不远的一处涯洞内,仔细观看那蛤蟆精是怎么做怪的,心说怪不得这雨来的突然,原来是你这妖物在此做怪。今年方圆左右的庄稼几乎颗粒不收,究其原因反而不是干旱少雨的缘故,倒是常下暴雨和怪雨的原故。那时常见重云聚扰,黑云压境,不消片刻便有暴雨降临,白天的话倒还好说,不是特别的可怕,要是放到夜里的话情况就非常糟糕了。由于地理位置偏远不通自来水,所以每家每户用的都是积流水,或者就是泉里的地下水,而前者比后者用起来要省事,所以大多都不去拉泉水,而用储存下来的积流水。而要把天上掉下来的无根水引流到水窑中,就必须得修水渠,所以这样一来有的人家在窑里的水满的时候就非得将水渠给填堵住,不然会将整个水窑给泡塌。问题就来了,半夜里暴雨下个不停,有人出去堵水,不小心就被水给吹走了。
这样的事情在五六十年代和七八十年代经常发生,我知道的就有不少,最惨的是有这么一家,让我记忆犹新。小时候老听爸妈说哪年哪地一家七八口人,夜里发大水跑出去堵水渠,先是老头出去了,然后不见回来,接着老波波出去找了,跟着也不见回来,紧接着又是男主人去了就再也没回来,跟着女主人也出去了没回来,最后是较大的孩子出去了回不来,最后就只剩下了不敢出去的最小的孩子。这是一件真实发生过的事情,人们都说那一家子人是被水吹走了,但我觉得不尽然,说不好在显而易见的背后还有其它的一些匪夷所思的真相呢,这种想法曾经让我的内心产生过很大的恐惧,当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大了以后也就觉得是自己有些庸人自扰了。那时候常下暴雨,夜里也常有人失踪,都认为是被大水吹走了,这里也就这么说吧,反正是害得百姓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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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还只是小菜一碟,更加令人谈虎色变的是怪雨。所谓的怪雨就是冰雹,根据老人们的经验和智慧来谈,在将要下冰雹之前,天上必有异象,最常见的就是浓重的厚云呈现出暗红的颜色出来,见到这样的天象的话,那么十有八九会下冰雹,老人们都说这是怪雨,言外之意是有妖物在作怪。当然这也是出于迷信和愚笨,但华夏歷史几千年,放眼望去,拥有科学的年头在歷史的长河里只不过是一滴小到看不见的小水滴,九牛一毛都谈不上,怎么就可轻易否定古人的智慧,甚至还全盘推翻古人的经验。怪雨降临,遭殃的还是老百姓,小一点的冰雹还好,对农作物的伤害还不是很大,能给它们留以苟延残喘和死灰復燃的机会。要是弹珠甚至核桃大小的大冰雹那就惨了,遇上这样的冰雹,地里的庄稼肯定就是全军覆灭,百姓们大半年就白忙活了。
话说那个藏在涯洞里将蛤蟆精兴风做浪的经过看了个真切,他是既怕又恨,忍了又忍,最后还是没忍住,心想方圆左右的暴雨和怪雨指不定就都是这东西在做怪,它可把人给害苦了,今年连遭暴雨和怪雨,你方唱罢我登场,将地里的庄稼打得颗粒无收,不然自己也不会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打猎。原来这一切都是拜你所赐,今天我就豁出老命给它来一个为民除害。他把心一狠,在枪里装填了超出平常数倍的火药和钢珠,然后瞄准池中的蛤蟆精的脑袋,就给来了一枪。
故事到这里就有了两个版本,都不怎么可信,但也都能说的过去。其一是蛤蟆精受伤了却没死,惊怒之下就追了过来,寻到了涯洞之前,奈何洞口太小它进不去,于是就这么干耗着,一直耗了好几天,有到附近结伙砍柴放牧的人来了,而它可能也没耐心了,于是便走了。另有说是这个人将那蛤蟆精直接一枪给打死了,它的尸体沉入水中就再也没有浮上来过,而这里又产生说法,说土炮根本不可能打得死物老为怪体型庞大的蛤蟆精,很可能是蛤蟆精受到了惊吓潜入了水中,并没有追究过开枪的这个人。
这个故事我是听邻居老人甚至是爷爷奶奶都讲过的,据说那人对天发誓拍胸保证,也是真实的,但我却并不感苟同,觉得有些玄。老年间有关于某某精某某精之类的传说实在是太多了,光从我奶奶嘴里听来的故事就有一大堆,现在想想都觉得自己耳朵里能起茧。然而在我的记忆里也有一些有关于蛇的,最为清晰的是在我家附近的农场里有一个老独夫,也就是没有婚娶的老人,大概是他的脸上生了一脸的麻子,所以年轻的时候没有找到对象。要知道那个时代的人找对象可比现在容易多了,那时候的人都还朴实单纯,没有太多的物质欲。望和追求,只要温饱健康就很幸福了,他没能娶上媳妇的很大原因还是小时候得了天花留了一脸的麻子的缘故吧,而还找到了一个另外的可能,那就是他自幼父母双亡,所以没有给他张落疏通,而或许自己又内向害羞,不敢主动和女孩说话,所以几方面的原因就使他剩了下来。
不知道他年轻的时候怎么样,但这个人给我的感觉就是岁数越大越成精,越老越能吹,他就说他亲眼见过银子得地气生精,成精了以后就留不住,会跑会跳还会叫,还说他就亲眼见过,还见过勾死鬼啊什么的。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里埋的路上跑的他都能说一二,反正就是无奇不遇无所不知,而且还翻过几本风水解要麻衣神相之类的书籍。那时我小很仰慕他,当时还恭维他,称他为老神仙。
直到有一天,我在天上人间遇到老神仙在摸妖艷女子的胸。部,他的眼中流露出精亮深邃的光彩,手上揉动的速度让我嘆为观止,他更是深深地陶醉在天上人间的浴池里。那时我才发现是我太单纯,曾一度老缠着他问被他挂在老树上的瓶子里装的蛇呀虫呀花呀草呀,甚至里面偶尔还可以看到胸。罩内。裤呀什么的都是干什么用的,他还老是极其严肃的说那是什么保健治病的药酒,里面也根本没有啥罩啥裤,是我看错了,还骂我的思想太猥琐。但是没想到他人前像神,人后变鬼,那么大的年纪了还跑到天上人间来鬼混,于是打那以后我再也不相信世上有神仙了。
你看,人就是这么的奇怪,仅仅就是因为一个老神仙,就让我不再相信世上有神仙,想想都很汗。
☆、第三十八章 尿
老神仙破坏了他在我心目中的神仙形象,但这并不妨碍他在我心目中见多识广的表象,他就是亲眼见过大蛇的人之一。
他年轻的时候很吃苦能出力,农场的场长很看得起他,他住的房子年久失修每逢雨天还漏雨,场长心疼他就把他安置在了平时被用来当做会议室,而大多时候被闲置的最大最亮的一间房子里面。这间房子又大又亮,坐北朝南,无论怎么看都是间很美的房子,是一个很不错的去处,惟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这间房子独立成幢,并没有像其它的房子那般一样连成一排,相互倚靠。房子临着南墙,墙外是几颗茂密繁盛的老树,而房子的背面还有一片老大的空草地,里面长满了齐人深不知名的杂草。冬天倒还好,一把火将草场烧个干净,而夏天就不怎么妙了,每到半夜颳风的时候,响起一阵阵唦唦声,听上去就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走动似的,免不了让人心里嘀咕。
老神仙刚一开始心里也有些牴触和嘀咕,觉得离别的房子的距离太远,老是睡不安稳,一有风吹草动就会惊醒。但住的时间一久就习惯了,反倒觉得住在这里听不见别人的喧闹,倒还落得个清静安闲。一天夜里,场里来了上级领导宰了羊杀了鸡,做为工人的老神仙自然也是座上宾,吃得不亦乐乎,更是喝了很多酒,自然而然就喝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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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他醉醺醺地回到房子里的时候,已经是夜里一点多了,他直觉得脑袋浑浑沉沉,有种要炸开来的感觉,全身血液也突突跳个不停,血管似乎随时都会爆开。心知是自己贪杯喝得太多了,懊恼后悔之余直接就和身躺在了床上,很快就打起了唿噜。也不知过了多久,迷迷煳煳间他感觉好像有人在喊自己的名字,就以为是天亮了,结果翻起身来一看,窗外漆黑一片,又哪里像是天亮了的样了。
这么一来,老神仙的心里就有些不乐意了,他心说半夜三更的是谁在外面瞎叫,究竟有多重要的事不能等到明天再说,还让不让人睡觉了。但他又觉得似乎有些不对,暗说是谁大半夜的放着美梦不做老婆不抱,反倒跑到这里来,能有什么事,这不是有病么。念头一产生,他就觉得可能是自己喝得太多醉得太兇,所以听差了,于是就又准备爬到床上继续进入梦乡了。
谁料他刚一躺到床上,就又听见门外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这下他倒听得仔细,那声音粗哑生硬,听上去让人很不舒服,绝非是他的同事中任何一人的声音。他暗暗心惊,迟疑起来,不知该如何是好。
他在房间里来回踱步,头上都生出了冷汗,觉得开也不是不开也不是。正在两难之间,他就听得门外叫他的那个声音又响起来了,而且这一次比前几次都要响亮,还夹带了一些轻微的窃声。老神仙灵光乍现,心道今天夜里行拳猜令的时候,放羊的老王对自己不服气,非要划拳较高下,倒是被自己灌了不少酒,呕吐了好几次,哇哇的差点都把心脏给吐出来。指不定是他缓过来了,心里不平衡,跑过来故意装鬼来吓唬自己来了。
想到此节,他觉得浑身轻松,好不舒泰,就想把门打开安慰安慰老王。但转念一想又觉得不该这么做,老王此人气度太小没有格局,就因为这么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耿耿于怀,三更半夜跑出来吓自己,老话说的好,人吓人,吓死人,亏得是自己艺高人胆大,要是遇上个胆小一点的还不得吓出病来。那就让我给他一点小惩治,让他多长点记性。
说干就干,他从床底下取出一张老羊皮披在身上,又翻箱倒柜将找出玩社火时戴的大头面具,那个面具慈眉善目憨态可掬,两个黑洞洞的眼睛被掏空了,大大的嘴巴上染着猩红的颜料,如果在夜里不当心勐一看上去的话还真挺吓人的。他在正月里跟社火时专门扮演的就是大头瓜娃子,对这个大头面具更是爱不释手当做宝贝。老神仙神秘而以潇洒的一笑,他还不满意,又穿上了玩社火时的红绸裤子,对着镜子瞧了瞧扮相感觉挺像那么回事,保准能把故意来吓他的老王给吓个半死。没用几分钟他就置扮妥当了,于是便蹑手蹑脚地走到门边,将门拴轻轻拉到一边,勐地打开了门。
然而门外什么都没有,微风轻轻吹拂,房后的草场里唦沙声此起彼伏,放眼望去,天幕一片黑暗,世界就像是被黑暗吞噬了的巨兽,沉默着静待黎明的到来。老神仙呆了呆,被风一吹,酒也醒了一大半,他就觉得嵴背里冷汗出来了。老王酒量不行,喝了那么多显然是不醒人世了,不到明天太阳晒屁股休想起来,自己怎么就会这么轻易做出如此草率的推断,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那么是谁在叫自己的名字?老王几乎不敢想像,他心知肚明,这恐怕是遇上什么脏东西了。越想越害怕,脑门上汗如雨下,他就急忙掉头打算往屋里走,刚一转头,他就察觉自己的头被什么东西给拽住了。
这一下几乎没把老神仙给吓个半死,他心说这可真是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自己除了偷看小媳妇洗澡和偷敲小寡妇房门外,并没有做过什么有违天良的坏事啊,不知怎的,竟被鬼物给缠上了,这是要取我的项上人头啊。
常言道,泥人也有三分泥性,兔子急了也会咬人,古有宋定桥捉鬼,今来个老神仙打鬼。老神仙觉得横竖都是个死,不如就豁出去拼一拼,说不定还能有所生机。更令他惊喜的是,自己闲暇时用来打兔子野鸡的土炮就在门边,而且里边还装有弹。药,今天招待领导喝吃肉,去的勿忙,竟忘了将枪放在屋里收好。这么一想,他反倒镇定了不少,觉得脑袋上也感觉不到疼痛。
想到这茬,他才悚然一惊,暗道侥倖,真是天不绝我,倒是忘记了自己还套着硕大厚重的一个木制的大头面具在头上,想来一定是那鬼物拽在了大头面具上面,而它不明究里或是难以下手,这才使得自己的脑袋安然无恙。真是有惊无险,吓煞人也。说时迟那时快,老神仙一念及此念头通达,自然是奋不顾身险中求生,他将头用力勐地一拉,就将脑袋和面具脱离了开来,然后三步并做两步,抓起门口的土炮转身就瞄了过去。
一转头把他又差点吓晕了过去,哪里有什么鬼物,只见从墙外探进来一条差不多有水筒粗细般的大蟒蛇,它的脑袋自然也是不小,而更令人惊骇的是,它的一张血盆大口里露出白森森冷幽幽的尖锐而又锋利的牙齿,长长的信子伸缩吞吐,咽喉的部位此时正鼓了起来,圆圆壮壮鼓鼓囊囊的,不想也知道,肯定是那大头面具被它给吞下去了。
老神仙连惊带吓,却没失了分寸,他不待那大蟒蛇的脑袋探近,就扣动了扳机,只听砰地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枪里的钢珠就全招唿在了那大蟒蛇的三角脑袋上,那蟒蛇吃痛难忍,受了惊吓,就霍地将身子伸出了墙外。老神仙吓得几乎虚脱了过去,哪里还敢睡觉,就赶忙跑到了场长室,将经过告诉了他,场长还不相信,说肯定是老神仙喝多了产生幻觉了。第二天场里的同事们也都知道了此事,基本上也没有人相信这么奇异的经歷,都嚷嚷着要看被老神仙打了一枪的大蟒,老神仙心知那大蟒蛇生得如此巨大,而土炮的威力又不是很大,那蛇肯受了重伤,但却也不致命。反正无论如何他是不敢再住在那间房子里了,于是就又搬回到了原来的旧屋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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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也知道这件事,但他并不了很了解,就问我说:“我光听说李麻子……哦,不对,是你心目中的老神仙,说他被蛇给咬了,留下了后遗症,身体很是虚弱,因此他老是捣鼓一些滋补肾壮阳补气的药酒喝,至还有谣言说他患上了脱皮的怪病,还不知道有这么离奇的一幕,这还真是惊险哪。”
你看,人的光彩背后往往就有阴暗,老神仙揭去神签直接变为老麻子,我仰慕李麻子称唿他为老神仙,胖子对他不感冒就直叫老神仙为老麻子。世事就是这样,你认为很棒的人在别人眼里也许就是鸡肋,你认为很弱的人在别人眼里或许反而很强,所以,请不要在意别人的看法,只管过好自己的生活就好,因为他们与你无关。
胖子说知道我很爱慕老神仙,但他不爱护他,直叫他的本来名号,这也没有什么过错。至于他说老神仙很是虚弱,我倒是对此嗤之以鼻:"虚弱个屁,真虚弱的话也就不会往天上人间跑了。”
一想到这里我就觉得隐隐有些心痛,在我心中接近神人德高望重的老神仙竟然还恋慕女色,恋慕也就罢了,你就偷偷装在心里便好,一把年纪了还往那种地方跑,那是你这种老大爷该来的地方么,年纪大了功能也就不那么好了,不好就容易让姑娘们感到不好,姑娘们感到不好就会让他也不好,这都还能忍,也就罢了,无非就是时间持久一点受的数落多一点而已,而他就要脸黑一点心硬一点更无耻一点。这都不算是事,更重要的是我怕他那么大的年纪了,万一受不了新花样受不了刺激,兴奋过头直接升仙了就不好了,这样的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再退一步说,那么大的年纪了,万一整个精尽人亡更是就太难为情了。也不知道他老去天上人间找姑娘有没有过难为情的感觉,反正当我在天上人间发现了他以后,心目中老神仙坐怀不乱八风不动的高大形象就再也不得存在了,瞬间倒塌,从老神仙变为了老色。鬼,不得不说,那真是一个令人悲伤的发现啊。
“也怪不得他嘛,他是老神仙又不是柳下惠,猪八戒当年都调。戏嫦娥呢,有什么大不了的。换位思考你懂不,就想想你,你不是也老往天上人间跑嘛。”胖子皮笑肉不笑的说。
我一听觉得也有道理,但不说点什么的话岂不是让胖子觉得我被他给折服了,于是就说:“小胖你怎么说什么都离不开个猪字,莫不是冥冥之中你觉得它很亲切?你说得在理呀,老神仙也不容易,他也是个苦命的人,老了老了就空虚寂寞了,人之常情,无可厚非,是我对他的期望过高了。那次蟒蛇事件之后没几年,他就被蛇给咬伤了,差点丢了性命,又惊又吓确实是得了一场大病,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之后他是万加小心千分防备,后来好的差不多了,他一跟人们谈起蛇就说蛇也是神仙,有蛇忍娘娘,他就亲眼见带金饰的白蛇,差不多都快成白娘子了。反正是玄之又玄,难以相信。”
胖子呵呵一笑,做个瞭然的表情,就说:“说了这么多,咱还是干要事为紧,我说司令,要不你再打先锋给咱当一回带头大哥,带着小弟我钻进这个洞里去,看看有没有蛇娘娘。”
我一听胖子的这馊主意就觉得不靠谱,就骂他说:“净扯淡,这里面不知还有些什么古怪,一进去指定得着了老蒲的道,洞里狭窄拥挤施展不了身手,限制了你我的发挥,到那时可真就上天无门入地无路了。我发现小胖你不不安好心啊,为什么总让我当先锋,来做急冲锋,你为什么就不冲锋冲锋。”
胖子并不推辞,就说:“那好办,看我的。”
我以为他要打先锋,就要急冲锋地钻进去,就急忙伸手去扯他,谁料他竟解开自己的裤带掏出傢伙自顾自的放起水来。
难道撒尿也是办法,还是好办法?看的我也尿急起来。
☆、第三十九章 谁
胖子见我嘆为观止,也不以为意,他意犹未尽地提起裤子,说:“愣着干什么,你也来一下。”
其实我还真有些尿急了,但觉得这么做实在是有些有辱斯文,就说:“小胖子这就是你的办法吗,我都不知道你的这个办法管什么用。”
他嘿嘿一笑说:“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主的目的就是想要将洞里的东西给骚一骚,让它闻着味儿不敢出来。”
“你以为你是驴还是大象,撒个尿能有那么大的动静和气味,你干脆说想要把它熏死在里面得了。不过话说回来,没有办法的办法就是好办法,不管里面的东西恶不噁心,我反正是也正想解个手,就模仿你一回吧。”说着我也解开腰带尿上了。
胖子不服气,有心要和我抬槓,他撅着嘴巴说:“经你这么一说倒是完全激发了我的灵感,想到了一个必杀大招。而且让你还模仿不成,真正是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想起来我就觉得兴奋呀。”
我知道胖子又不怀好意,看他那幅贼样,也猜出了个八九不离十,就对他说:“胖子,你可别尽出馊主意,能有什么狗屁的大招,八成是想蹲在洞沿上来个大号罢了,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见胖子贱笑着不答,我就知道被我给说中了,接着又说:“你的这种行为就不对了,这我可就真得好好教育教育你了。想想看,每当你在马路上熘达而脚下踩中了一坨大便的时候,你是什么样的心情和感悟?是欢欣鼓舞还是愤怒辱骂,答案不用说我都猜的到。而比这更让你生气的是,你一早起来发现在你家门前被人放了个便,这是不是和把粪泼在门上一样让你愤恨欲狂?很显然,你现在想要做的就是这样的事,别人并没有招惹你,你却想要给人家送坨粪。你说换做是你的话,你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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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说:“张司令你这是哪里话,我只不过就是随便一说,没想到你却上纲上纲,没完没了,难道在你心目中胖爷我的形象就那么残不忍睹吗?再说,不就是拉个大便么,有什么了不起的,难道里面的东西还会给臭着?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倒还好,省得咱动手招唿了,就怕它不知道那是个什么东西而给误食了,误食了也就算了,怕就怕在它还食指大动,吃的津津有味,跑出来再来找胖爷我要呢。到那时可就麻缠了,给也不是不给也不是,痛苦的还是我呀。”
“何止是残不忍睹,简直就是不堪入目。”我肯定了他的想法,说:“你真是能扯淡,你也不想想,万一你正蹲在坑边拉的不亦乐乎的时候被人家给发现了,于是人家便偷偷出现了。而你以屁股上没长眼睛,肯定发现不了人家,到那时,不怕它会不会咬掉你的屁股,就怕它扯着你的蛋不撒手,最后直接扯断或者捏爆,那你岂不是就完蛋了?”
胖子似有意又似无意地将手中的电灯朝着墙上耳室的拱形洞口里照了照,接着又向里边探了探头,然后才黑着脸说:“司令果然有远见,这种可能性又不是没有,我却没有考虑周全,不说会扯淡,光就盯着蛋看我就觉得受不了,你想呀,被一个黄花大闺女盯着看咱都不好意思有些害羞,要换成一个丑八怪或者大变态的话,那还让不让人活了,没准人家兴趣上来了,还会忍不住抚摸几下呢,这会造成多大的心里伤害,留下多大的心理阴影。不得不说,十分感谢,真是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我有司令如有一老。”
我乐了,说:“小胖你看你说的这是什么话,见外了不是,你把我当司令就成,不要当做父母,你这样做,会让我心里压力很大的。”
胖子脸又黑了黑,不知道该说什么,他转悠了一下脑袋,话就往别的地方拐,他说:“老张,你这么裸。露着下身就不怕别人偷窥吗?”
我不假思索的说:“这里还有别人吗?除了你我根本就没有人,要偷窥也只能是鬼了。”
我只是无意的一说,没想到胖子的脸色却难看的很,他皱着眉头说:“被你说中了,刚才还真有个影子鬼鬼祟祟地在眼前的这个耳室里动呢,不知你有没有察觉到?”
我看他脸色很难看,表情也很严肃,知道他不是开玩笑,心里不由的也是打了个突突,但脸上并不表现出来,知道这时候不能惊惧和慌乱,努力使自己的表情看起来自然一些,语气轻松地说:“你刚才动作幅度那大,一定被看见了,我没有你那么高调,用手遮住了重要部位,打了马赛克,想瞧也瞧不见。说正紧的,我也有留意过这个近在咫尺的侧室,面前有这么一个未知的黑暗地域总是让人心神不宁,所以也在暗自留心着,但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地方,小胖你真看见人影了吗?这次会不会也是你的感觉,你的感觉在我眼里都是错觉,你可别凭着感觉来,大惊小怪或是小题大作,这样的话你在我心目中的位置直接就下降到地壳里去了。”
胖子神色阴冷,他无奈的说:“就知道你不相信,但这次真的是不会有错,和你一样,我也对这个掩没在黑暗里的耳室颇多忌惮,特意留了个心眼。就在刚才你撒完尿边提裤带边和我说话的时候,因为手中的电光有一部分照射进了侧室,我用眼睛的余光就瞧见有个影子晃了晃,好像是要出来或者是在偷听咱们的谈话,心惊之下我还用电灯朝里面照了照,但是却什么都没有发现。这间耳室光拱洞就有数十米,里面的空间怕是也不小,隔的远了看不清楚,只是依稀感觉里面好像有箱子之类的东西,诶,老张,你说箱子里会不会装着金银财宝或者是首饰玉器?”
他之前确实有用手电向这耳室中扫射过,而且还歪着脑袋看了看,当时我并没在意,只道他和我一样也是在潜意识里对那个耳室有些牴触和骇疑,并没做多想,竟不料却是因为这个缘故。见胖子语气严肃表情不善,我知道他是有些拿不稳主意了,当然也可能是产生了恐惧感,想想很正常,在这么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只有黑暗和死人的地方,却突然出现了一个晃动的影子,而当你发现它并且想要找到它或是它的主人的时候,却发现怎么也找不到了,在这种情况下,你的心里会怎么想,答案一想便知,不言而喻。
“老蒲就算再富有也不可能宝货装满箱吧,不进去看的话又怎能知道里面放的什么东西。小胖你没看错吧,这个耳室的拱形洞门有十数米长,我们并没有站在洞口,而是站在洞口的侧边,光线能照进去的范围顶多也就是个两三米,而在发现影子的时候你又及时探头去看,也就数十秒的时差,却没有看到任何东西,这不符合常理啊。”这是人认为最为难以理解的地方。
胖子点头说:“正是如此,差不多只是一瞬间影子就不见了踪影,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最后不得不往那一方面想,认为很有可能是脏东西。”
我认为既来之则安之,既然咱选择了倒斗发财这条路就应该早有心理准备。夜路走的多了终遇鬼,姑娘玩得多了也生厌,咱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没有什么怕不怕的,怕就怕在鬼都没有,白忙活一场。我们的从业原则就是不敬鬼神,而万不得已的时候才会敬而远之,别在这里胡猜测瞎嘀咕,疑心生暗鬼,就算没鬼也都叫人给整出鬼来了。退一万步讲,就算真的有鬼,咱也不必惧怕,欲话说恶人自有恶人磨,把恶人变成恶鬼也能说,那就是恶鬼自有道人收。最愚蠢的就是无事惹事和惹事生非了,平心静气以不变应万变却难得,常言道没吃过猪肉还总见过猪跑,我们没抓过恶鬼还害怕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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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胖子说了我的想法,本意也就是想让他宽宽心别紧张,谁成想这货倒心宽体胖的很,他抓住我语言中的漏洞说:“恶人自有恶人磨是不假,恶鬼也有道人收也说的通,但问题是咱都不是道人啊,一旦真的是鬼的话,你确定咱能收服得了它?行啊司令,没想到你的胆识很不错嘛,我还以为像你这样的菜鸟此时指不定都快吓尿了,没想到却还是面不改色心不跳,不做拖油瓶反做参谋长,胖爷我真没有看错你。”
我故作矜持地一笑,说:“是吗小胖,难道在你心中我真是这么神勇?以前我一直都还不自知呢。你这么崇拜我搞的我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呢,你可千万要记住,以后可不能随便搞盲目的个人崇拜,要是实在忍不住的话,也只能崇拜我一个。话说回来,既然参谋长我能做的话,道长就更不在话下,咱只管向前,有妖降妖有鬼收鬼,怕它个鬼。”
胖子显然没想到我是毫不自谦,把牛朝天上吹,还非常无耻,都能拾掇妖怪了,大概让他刮目相看了,就打算激辩激辩,刚要张嘴就闭口不言了。
因为身侧的耳室传来了一阵响动,听上去像是有什么东西滚落在地的声音。眼睛有时或许会眼花,耳朵有时可能会幻听,但两个人四只耳朵同时都出现幻听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响声刚一传来,我们两人就互相对视一眼,并且从对方的眼里得到了想要的答案。
“谁?”我们两几乎是同时大声的喝问道。
☆、第四十章 另一口棺材
我两异口同声地喊了这么一句,但是整个墓室里静悄悄的,再也没有任何声音传来。仿佛我们听到的那声响动也不曾出现过,仿佛从来就没有任何声音响起过。
我和胖子两人面面相觑,弄不清楚是个什么情况。胖子提议咱管他是鬼是妖,只要进去看个究竟不就弄明白了吗。他的这个提议与我的想法不谋而合,我也是正有此意,于是就和他一起收拾傢伙小心翼翼的并排向着侧室里走去。
这个墓室的里面有一南一北两个耳室,也可以称作是侧室,就好比是鸡爪又被称作凤爪一样,同样的东西不同的名字,再加上不同的包装便换了一个身份,实则本质上完全相同。由于那个晃动的瓶子摆放在南边耳室的门侧,为了弄清真相我们就来到了这个耳室跟前,没想到瓶子的秘密还没有搞明白,就又发现一旁的耳室里似乎也有诡异之处。这反倒让我们有些为难,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
当下我们其实拥有三个选择,一个就是不管别的,直接将墓室口央的棺材打开,来个寻丹取宝;另一个就是钻到大瓶子底下的洞中去,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在里面做怪;最后一个就是进入耳室,弄明白声源的来源,看看能不能有所发现。
这三个选择看似简单却又不简单,选择起来还真有一定的难度。若是直接选择开棺的话,那么我们不敢保证在中途会不会有什么东西做怪,不说之前偷袭无果逃出去的大马猴会不会再度出现,光就瓶子下面洞里的东西跑出来都会令我们焦头烂额防不胜胜,更别说耳室里也有异动。而且万一老蒲死而不腐发生尸变的话,那么在两面夹击和里应外合之下我和胖子说不得就得交待在了这儿,所以这个险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我们是绝对不会冒的。
若是我们想要搞清楚大瓶子是因何而晃动的,洞里经常出入的东西是什么的话,无疑就得要钻进那个倾斜而下的洞里去,这下问题就来了,那个洞容人通过是没问题的,但是不能容两个人同时并排通过,这样一来就不好了,首先不要说两个人一前一后互相照应不上,就算能照应得上也是干瞪眼,洞里狭窄行洞不便,根本就施展不开身手,被袭击了的话只能坐以待毙。且更有可能的是,前面的人被袭击了,后面的人也被偷袭了,这样一来简直是连怎么死的都就不知道了。
如果先进入耳室的话倒是最好的选择了,毕竟里面的空间较大,遇到危险时候我们能够互相照应共同对敌。另一方面的原因是从里面传来了异响,由此可以判断出这里面也不太平。既然不太平咱就让你变太平,看看是什么东西在搞怪,凡不确定且可能存在危险的因素都是我们所分剷除的对象,这是最为重要的战略方争。瓶下的洞我们不敢轻易进去,就先暂且放过,如果明知道里面有鬼而不去捣鬼的话就太没意思了,也不符合我们倒斗之人的一贯作风,所以我们务必是要将不稳定不明朗的原素给抹除掉。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胖子说他看见里面好像有箱子,觉得这会不会是老蒲的藏宝室,我们进去既打鬼又夺宝,岂不善哉美哉外加壮哉。这货见钱眼开,向来是要钱不要命的主,而我也是穷怕了的穷鬼一个,所以自然而然就将下一站的目标定在了这间耳室上。
胖子拿着土炮做出了随时准备射击的姿势,而我也是握紧手中的工兵铲,暗自警惕,以防不测。这条墓道很长,我们两人屏气凝神的向前挺进,不免都有一种怪异不安的感觉,慢慢迈着步伐,并无发现什么异常。走到一半距离的时候,胖子晃晃手中的手电往里照了照,说:“我说张司令,咱们就这么一言不发的走着,也太过安静了一些吧,你看现在也距离里面不远了,那箱子也越来越显眼了,你能看的到吧?我就纳闷了,你说老蒲他不会有这么多宝藏吧,怎么那箱子看起来大的出奇。耳室外面就有一个水缸一般大小的花瓶,而现在这里面又有一口特大号的箱子,你觉不觉得这有些不大合乎常理难?难不成说老蒲他老人家生前是个侏儒,所以非常倾慕个子高大的男人,梦寐以求嚮往着自己能变得和他们一样。而古人最为迷信,深信有来世轮迴这一回事,所以他死后在自己的墓里特意放置了一些大号的物件,寓意着自己来生投胎也能变成个身体高大威勐无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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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觉得气氛过于沉闷和压抑,笑了笑说:“你的意思无非就是说他生前是个穷矮挫,而最大的愿望就是晋升为高富帅,所以就用一些华而不实的玩意儿来诱。骗自己,希望下一辈子转世成为一个高富帅。不说老蒲究竟是不是个矮子,但穷的话显然谈不上,你想啊,如果他是穷人的话能建得起如此恢宏的坟墓来吗?要知道,仅是这么多的青砖的价钱就不菲,家境殷实的人家都不一定能够买得起。还有,那个时代的人哪里会有高富帅的意识,遵循的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规则,男女双方甚至没有见过面就成为了一对夫妻,身高根本就没有任何影响。不管出于什么样的考量,咱只管见招拆招就行,没有什么可稀奇的。”
说完这些后我的眉头挑了挑,有意压低了嗓音说:“这些都无关痛痒不是问题,问题是你难道看不出来,你嘴里所谓的箱子其实是口棺材。这可就奇了怪了,墓主应该按理来说只有朴阴阳一个,那这间耳室中的棺材里躺的又是谁?”
“棺材?”胖子听了我的话后有些错愕和失神,然后才恍然大悟说:“怪不得我说怎么那么大,原来是用来装死人的物件,我还一心以为是啥藏宝箱之类的呢,倒没往这方面去想。还别说,经你这么一提我看它他玛真就是口棺材。这可真是不识棺材真面目,只缘心在此棺中,一心期盼着里面有大量的金银财宝,没想到却是一口晦气的棺材,那里面还能有什么金银财宝?就算有,也不多,看来是空欢喜一场啊。”
他指了指前面说:“这不应该,老蒲的棺材在外面摆着呢,里面又有一口棺材的话,不知葬的是谁?直让我头大,你说会不会是老蒲的夫人?”
我给他打气道:“别灰心,既然来了咱就绝不能空手回去,到时候只管见机行事就是。至于你说面棺材里葬的人是老蒲妇人,我觉得这种可能性倒不大,如果真是他妇人的话,起码也是合葬在一口棺材里,最不济也是并排将两口棺材摆放在一起。胡思乱想也没有,咱进去观摩观摩,然后再打开一看就知道了,就算弄不明白也无所谓,反正咱对老蒲他的家眷亲人又不感兴趣。”
朝着前面望了两眼,我便不再理会,只是向胖子身边蹭了蹭,低声对他说:“小胖,我感觉自己有一种被人紧紧盯视着的感觉,怪不舒服的,不知道你有没能类似的感觉?”
他大有遇到知音的喜悦,激动道:“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啊,不瞒你说,我打一进入这个墓道里就产生了这种感觉,本想对你说一下呢,但又生怕你误解我,又说成是我的错觉。我的感觉是那么的灵验,而在你的眼中是那么的无用,这让我很感伤太难过,而我最怕别人误解我了,所以我就忍着没说,没想到现在你也有了这生的感觉,这可真是令人感到欣喜万分,忍不住直想掉泪啊。这种感觉确实令人很不舒服,但我还产生有另一种感觉,不知道可不可以说?”
我神色变得凝重起来,沉声道:“这次我相信你的感觉不是错觉,因此我授权,你尽管说,但说无妨。”
胖子就神神秘秘唧唧歪歪地说:“我感觉咱们身后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紧跟着咱们。”
我闻言脸色巨变,急忙取出口袋里的防暴手电,推亮了开关转头向身后望去,然而身后空荡荡的,并无异物。
见此情形,我方才伸手擦了擦额头的冷汗,心道真是疑心生暗鬼,没鬼也有鬼了。想想看,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你手中的光源照明程度有限,只能照亮前方的一小片区域,而身后完全沉浸在黑暗里,你因此是不是觉得身后的危险远远大于前面?应该每个独自走过荒无人烟或漆黑如墨的夜路的人都会有一种感受,那就是感觉或是怀疑身高有什么东西在跟着自己,生怕会遭遇不测和发生意外,于是会不经意间老往身后看。这大概是孤身一人且又在黑暗环境下人所产生的本能反应或是心理防御,潜意识动作或有意识的行为。但两个人走在一起的话按理说这种感觉应该几乎不会存在,不知道胖子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我回头张望,胖子也跟着回头扫视,同样也是别无他物,就这样两人多了个心眼,默不做声的前行的同时还不忘了看看身后,渐渐便走到了耳室里的棺材前边,到得近前一看,我们两人就都惊嘆出声,面色更是变得难看至极。
☆、第四十一章 开棺
只见眼前这口棺材上面的朱漆脱落的斑斑点点,就像是染上去的血迹,让人看上去心里面极为压抑,很不舒服。这还只是次要的,最主要的是不知什么原因,棺材盖子竟然开了一条差不多快有手指粗的缝隙,让我们两人都非常难以理解。
接下来我们想要弄清楚那声响声的来源,然而令我们垂头丧气的是,这间耳室顶多也就有个三十平米,除了这口棺材外竟然别无它物,空荡荡的地上只有一些白骨,看起来像是猪羊之类动物的骨头。见此情形,我和胖子面面相觑一头雾水,都不知道接下来该如何是好。
我们两人都各自想着心事,进入了短暂的静默中,过了一会儿胖子沉不住气了,他的眼里充满了疑惑,说:“我说老张,你认为这是什么情况,先前我俩可是都有听到响声的,现在一进来却什么都找不到,这可奇了怪了,该怎么解释这一切呢,你说会不会真是闹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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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用电扫射了一下这间耳室,仔细观察了一下周围的情况,甚至连头顶上也没有放过,仰着脑袋瞅了半天,然后才开始回答胖子的问题,对他说:“世上有鬼没鬼这个一直有争论,而我的观点向来简单直接,没什么道理却又很有道理,我认为鬼可能真的有,而它的存在形式或许就是某种拥有一定自我意识的特殊力场,或者也可以说成是气场。力场在科学上的研究很广范,比如所谓的虫洞跳跃、空间摺叠、黑洞吞噬等,其基石都是某种力场,这在军事上也有运用。气场这种东西也不玄妙,通常说的官威或者个人魅力都是处于特定环境或有特别造化的情况下产生的。所以说鬼这个东西应该是有的,但也不是随便就能见到的,至少我是不大相信眼下的情况是闹鬼了。”
其实我也搞不明白,就是说了说我的看法,这当然登不上大雅之堂,但却又在科学和迷信之间找到了平衡,要知道,美国那么发达的国家民众都相信有幽灵的存在,我们华夏几千年的歷史里从来就没有哪个朝代不相信鬼神之说,就是如今中央集权制搞专。政的国情下,不管是上位者还是平民百姓,相信鬼神的人都不在少数。我总认为世间之事并无绝对,一切都有可能,没有所谓的命运或者定数之说,只要肯努力能坚持,转机和机会就总会不期而遇,一切都可以改变,一直都会有希望。命运是条神秘的河流,向前看,你有无数条道路可走,往后看,似乎只能有那一条路可走,这本没有错,但是人们往往忘了,其实在行走的过程中,你本可以不必走这条路,当你踏上了才后悔了,那时已晚了。你懊恼后悔抱怨遗憾,嘆息命远的不公或者强势,但却忘了你当时有很多选择,基于种种原因你选择了这条路,就不能将其归于命运,只能怪你没选对路,怪你不够努力。
胖子对我的这种说法不置可否,他道:“那么你觉得会是什么情况?”
我还真被他弄得哑口无言,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转念一想,抛开怪力乱神的东西,阻力就小多了,就从最有可能的情况入手去思考,真相也就离我不远了。于是我想了想说:“这个问题可真有些棘手,我想会不会是这里有机关暗道,声音是从那里面传出来的,或者说是弄出声音的人进入那里隐匿了起来,你觉得这种假设成立吗?”
胖子眼光一亮,贊道:“司令高瞻远瞩聪明过人,考虑事情就是不一样,经你这么一说,我认为这种可能性很大,闲言少叙,咱就找找看,看有没有机关和暗道,事不宜迟,马上行动。”
这间耳室面积只小不大,我俩分头行动,一边用手指去敲墙上的青砖,一边又用手中的工兵铲勐砸脚下的地面,折腾了一阵就碰在了一起,都是一无所获,难免有些失望。
胖子擦擦额头的汗水,显然累得不轻,他喘着气说:“张司令,看来你的判断并不准确,咱埋头苦干了这么久,愣是连个蚂蚁进出的缝都没有发现,看来机关暗道根本就不存在,这下倒也好办了,咱直接开棺得了,看看是个什么情况,里面躺的是不是老蒲他夫人。”
我也感到有些疲倦,就索性坐下来从背包里取出携带的食物吃了起来,胖子见我不说话吃起了东西,以为我是有些挫败感和失落感,就说了几个荤段子,接着就当仁不让的大快朵颐起来。等我们两人都吃饱喝足了,我才忧虑地对他说:“小胖,说实话,你有没有想过,那声音可能是从这口棺材里面传出来的。”
胖子错愕的表情一闪而过,点点头说:“其实也就这么一个答案了,我也早就想到了,没说是怕你心里害怕,增加不必要的负担,既然你提到了,那么我就说一下,我觉得这口棺材有古怪,里面葬的人绝不可能是老蒲他老婆,因为像你之前所说的一样,那根本没道理说不通,因此待会开棺的时候你可千万要小心,我感觉里面会出粽子。”
粽子就是殭尸,我也有这种不详的预感,觉得这具棺材里可能有鬼,胖子这么一说后我反倒不是太担心了,心道有这么一个见过大场面盗过大斗的人在身边,我还有什么可担忧的,只管见佛拜佛遇鬼抓鬼了。
胖子从背包里取出了探阴爪和捆尸索,对我讲解了用法,听名字很专业,其实就是一个用来探入棺中的带有弯勾的探杆和一条长数米的绳索,他还特意将黑驴蹄子也拿了出来,说没有殭尸倒好,如果有的话,就餵它吃黑驴蹄子。我听了乐的想笑,但还是忍住了没笑出声来,他又拿出了两支撬棍,我两人手一根,就走到了棺材前,将撬棍握在手里,准备就将棺材打开。
可别小看盗墓者开棺盖,这可是个技术活,当然这么说有些夸张,但背后的意思很明白,就是说大意不得,必须得万分谨慎才行。不说棺材里面是否会有机关古怪,尸变殭尸,单单光是里面的尸气就足以让人头疼。尸气并不仅仅是半腐不烂或者尸体完好的棺材里才有的,只要是密封的棺材里面就都有,而若是稍有疏忽吸入体内的尸气过多了的话,那么一场大病肯定是跑不了的,最主要的还是后遗症,乏力睏倦寒热往来不说,人的精气神都会萎靡下去,很难根治,所以落下病根,非常麻烦。我知道中了尸气就像伏天被雨给淋透潎着了一样不好治疗,尸气是没有机会接触过,说到雨倒是有那么一回让我给淋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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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还是个年轻不懂事的毛头小伙子,刚从中学毕业,整日里无所事事,常去网吧和洒吧,也是天上人间的常客,而芸芸就是我在那时候认识的。那时候火气大年纪轻,好奇心更重,七宗罪被我都给招惹了,该做的和不该做的我都做了,反正就是害怕吃苦不想干活,待在家里不出去打工,按老年间时髦的说法管那叫待业青年。明知道待着不去自己谋求事业的话事业是不会主动找上门来的,但就是觉得年轻无所谓,所以整日里游手好闲的没个正紧。
时逢盛夏,正是三伏天气,天上好像热的在下火,七月流火,就是一动不动的待着也会出一身汗,而我向来又是一个怕热不怕冷的人,觉得实在是难受。就想跑去南郊的大河沟里游野泳,因为每年在那里都有游野泳溺水出事甚至是淹死的的事件发生,所以家里人是坚决不会允许我到那里去的,但那时母亲和父亲都在山里老家的地里干活,让外婆到我家里来照顾家务和我,而外婆又管不住我,所以我还是决心一个人去那里玩个痛快。说来其实也感到有些不可思议,外婆好像是能够猜到我的想法或者是感知到一些什么似地,在我临行前她拉着我的手说:“大海呀,不管你出去上哪里玩都好,但你可千万别去大河沟那里,那里淹死了好几个人,河里面肯定有水鬼。而且那里离城区较远,附近人烟稀少,甚至有的水段都没人去过,万一出了事可就是要命的大事,你这次可千万要听外婆的话。”
我假装出想都不曾想到过要去那里玩的样子,一直点着头认可着她的教诲,然后非常肯定的告诉她说:“放心吧外婆,我就是出去随便熘达熘达,绝对不会到那里去的,我保证,你放心好了。”
外婆见我情真意切地点头保证,就没再多说什么,我乐不可吱,就怕她唠唠叨叨说个没完,于是就坐上公车偷偷上路了。在去之前我还到胖子他们家去找过他,但是他家屋里没人,而他们老家的地也没有荒着,还种着一些,我估计他可能是去山里了。我并不在意,觉得一个人玩也挺好的,以前好胖子来过几次,他总是扭扭捏捏地放不开,说怕水里有水鬼,被水鬼拽入河底就小命玩完了。为此我还嘲笑过他,说他看起来人高马大膘肥体壮,实际上心小气短鼠胆鸟样。
这天正值中午,热浪滚滚,让人不敢在太阳底下走,当我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步行到河边的时候,附近竟然连一个人都没有,我猜测可能是天太热了或者是出于人人们说大河沟里有水鬼的缘故孩子们都不怎么敢来这里玩了。我觉得有些索然无味,又有些幸灾乐祸,心说没人才好,一个人玩个痛快,以免人多了制肘,放不开手脚。
这是一条宽数米长几十公里的河流,水深处据说有数十米深,而浅处则只有一两米,我来到的这处地域是处于河水的浅处的一个位置,水深撑死了也超不过两米。我见只处没人就心急火燎地将身上的衣服脱了个一干二净,然后跳到里面畅游了起来。这么大的太阳,如此热的天气,连河水都给晒的温温凉凉的,好不惬意,煳里煳涂不知不觉地我就游了一段距离,来到了一处陌生的地方。两岸的树木非常茂盛,有的树枝都垂到了水里,而且我明显感到水温凉了起来,似乎到了深水区。
我心里一惊,暗道不好,游出了不少的距离,这里几乎荒无人烟,自己以前根本就没有来过,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出事就坏了,那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于是我就急忙转身想要游到我下水的地方去。越怕越出事,没想到我迴转身躯想要游回去,却突然感觉脚踝被什么东西给缠住了,那种感觉很怪异,像是被水草缠住了又像是被绳索给拴住了,最令我感到害怕的是,我觉得那更像是被一双手给拉住了。
如此一想,我的汗如雨下,心说坏了,该不是真有水鬼或者是淹死鬼来找替身来了吧。中午太阳高照,却并不是阳气最重一时候,反而和午夜一样,却是阴气最重的时候,这正是物极必反阳极必阴的道理,这时候遇到脏东西也不是没有可能,千不该万不该,不该不听外婆的话,这下可惨了,怕是极难脱身,甚至是凶多吉少小命不保。
心里各种负面情绪一上来,我连哭的心思都有了,脚下挣扎的就更厉害了,但是越挣扎脚踝反而被缠的越紧,这样一来身体反而渐渐下沉了不少。急忙之下我就想到了爷爷留下来的护身符,那是一个用彩色丝线缠绕成的绳索上串着两枚铜钱的物件,看上去就像是条项鍊。当地谁家孩子大人有病不顺不平安健康或老磨牙吸吮手指头都会找个道人或者风水先生给看一下,从邻里左右索要一些彩线拧成一股,穿上铜钱戴在脖子上。我摸了摸脖子,幸好护身符还在上面挂着,据说这是我刚出生不久老生病爷爷亲手给我弄的,有辟邪驱灾的作用,于是我就死马当做活马医,从脖子上拽了下来往身下的水里扔去。
一如石沉大海,这个护身符被我扔下了水中却是音信全无,根本就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我暗骂自己愚蠢,怎么能相信这么个玩意能消灾避难呢,迷信害死人,万事还是得靠自己。同时我觉得身下向下坠的厉害,感觉缠着我脚踝的那个东西似乎是在把我往下拽。这个感觉一产生,我的心一下子沉入了谷底,直接就开始大喊大叫了起来,我想要是万一有人在附近的能听到的话,肯定不会袖手旁观见死不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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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几乎叫破了喉咙也不见有人赶来施救,而这时河水都触到我的下巴了,我心想这下完了,必死无疑了。但总不该就这样死不冥目轻易放弃,我还是先憋着一口气沉入水中吧,能多活一妙是一妙,有希望总是好的,指不定就会有转机,更甚至我还能坚持到水底,亲眼看一看究竟是什么东西在做怪,想要了我的命。
很快,水主淹过了我的鼻子,接着是耳朵和眼睛,那种明知即将死亡的惊慌恐惧感使得我连气都闭不住了,耳中只听见咕嘟嘟地一阵气泡声传来,我心说完了,再闭个什么气,刚一入水就已经憋不住了,还有什么希望和转机。心里就立马产生了绝望,这时却忽然发现我的头皮上传来一阵刺痛,痛到令我抓狂的地步,我刚想破口大骂,一张嘴却灌进了很多的河水,我这才明白过来,是有人赶来救自己来了。
果不其然,我头皮上的疼痛只持续了几秒就感觉不到了,既而是一双手指修长的大手贴着我的脑袋摸了下来,双手最后停在了我下巴两侧的部位,然后勐地一拉将我拉出了水面。我的头髮上滴着水,眼睛里也进了水,一时看不清楚救我的是谁,而那个人也不言语,只顾拉着我向岸边游去,我清晰的感觉到,原先脚下被缠绕拉坠的感觉也消失了。
没多久我就被拉上了岸,而这时我也镇定了下来,就打量救我的人,这一看之下我自也是吃惊不小,本以我救我的是位孔武有力血气方刚的男人,哪料到却是位如花似玉的姑娘。那姑娘长得颇为秀丽,特别是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极其惹人注目,黑白分明,炯炯有神。眼神是那么的惹人怜爱让人心醉,我发誓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传神忧郁的眼睛。
盯着她看了一会儿,我才觉得这么做有些失礼,于是便连声向她道谢,感谢她的救命之恩,谁成想她竟然一言不发,弄得我好不尴尬,碰了个软钉子,我心说这是遇到传说中的冰山美人了啊。
就在我自感无趣有些失落难堪的时候,没想到她却笑了笑,这一笑让我迷醉其中无法自拔,领悟了什么叫闭月羞花倾国倾城。接着她指了指自己的嘴巴,用手比划了几下,我才恍然明白,原来她是个哑巴。我就感到有些伤怀,正所谓天妒英才,这么貌美的姑娘却患有残疾,谁说不是造化弄人。同时我也有点疑惑,同常说天聋地哑,意思是说只要是耳聋的人大多都也嘴哑,反之亦然。在聋哑人里面,像她这种说不出话却能听得见音的人可不多见。想是这样想着,但我并没有过多的去想些什么,再三的感谢了她的救命之恩,比比划划猜猜看看地交流了一番,多少弄明白了一引起情况。
原来她家不在城里,离这里不是太远,由于天热的缘故便来这里游玩,刚一来就见我溺水了,于是她就赶忙下水救了我。我心里既感激又感动,觉得这个哑姑娘为人很好,真是菩萨心肠,要是我能娶这么一位好心肠美如花的姑娘该多好,虽然她是个哑巴,说不出来话,但是我绝对不会介意,我会陪着她说说话,说她想说却说不出来的话,说我想说而又不好意思说的话。
我从一开始就对她有好感,她是哑巴的事实也没有让我感到沮丧,在我心中她就是冰清玉洁的仙子,而我充其量只是一个扛着锄头的农夫,农夫与仙子有过很多脍炙人口人佳话,造就了流传千古的传奇。我不知道我和她之间是不是也有可能,但我是真心的很倾慕她。
你救了我的命,我愿以命相还。
我不怕溺水而死,就怕与你缘尽于此。
我想向她表白。
然而我问她的家庭住址时,她却语焉不详,似乎不愿透露。于是我就打消了这个狂热而又荒唐的念头,我真的很难过太失落。或许她是看出了我的感伤和难过,或许她只是不想让我伤心,于是她甜甜的一笑,指了指脚下,又指了指我和她。
她的意思是我们该离开了。
后来我想,或许她真正的意思是我们以后还会在这里重相逢。
反正当时我们是离开了,走了没多久就分道扬镳了,我一个人郁郁独行好不难过,抬头望天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天上已然乌云密布了,紧接着电闪雷呜倾盆大雨就瓢泼而下了。当时我穿的很少,又没地方去避雨,直接就被淋成了个落汤鸡,浑身湿透又冷又饿,不知如何才能熬到雨过天晴。心灵和身体上的双重难受折磨着我,走着走着,我就遇到了打着伞披着雨衣的外婆和胖子。看到他们的瞬间,我情不自禁的泪盈眶泪流满面。
回到家中后我才知道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到了傍晚外婆还不见我回来,心只焦急就找到了胖子,胖子说自己只中午出去过,其余时间一直待在家中,但是并没有见我来过。外婆一听就说坏了,这浑小子八成是跑到大河沟游野泳去了,于是就急忙打车找我来了。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当时我被大雨淋了,得了感冒,发起了高烧,迷迷煳煳的对外界的事一无所知,而且这次感冒一生病就是一个月的时间,皮肤青白灰暗,身体忽冷忽热,打针吃药挂点滴都不怎么见效,外婆就说这是被雨潎着了。
当时我一心挂念着那个姑娘,想要再去河边看看能否再见到她,生病加心病让我消而又萎靡,后来是请动了一位被传得神乎奇神的大师做了一场法事,又找标榜着妙手回春悬壶济世的老中医开了一大堆口药才慢慢好转起来的。病刚一好,我就去了大河沟我险些溺水的那个地方,但令我感到失望的是,我并没有见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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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几乎每天都去,待到很晚才来,有时候是和胖子,有时候就自己一个人,但却再也没有见到她。
后来起风了,叶落了,下雪了,我就再也没有去那里。然而我总觉得我应该还能和她再相见,所以第二年,我又去经常去那个地方。
功夫不负有心人,或许是我的执着感动了上天,也或许只是个巧合,一天,我又遇见了她,她还是那样的美,美的令我心醉。我和她比比划划地说了很多话,我说我在这里等了她很多天,遗憾的是却一直不曾见到她。她说她也在这里等过我,也从来没有等到我,我不知道那是真话还是假话,但我真的很开心。
我掏出随身带的棒棒糖给她吃,她并不拆开,而是放进了口袋里,她说她很喜欢。
电影《比悲伤更悲伤的故事》中有一句台词说:如果爱要用嘴巴说出来的话,那么哑巴怎么相爱?
我很喜欢这句话,我知道我从一开始就喜欢上了哑巴姑娘。
故事往往是残酷的,那天我和她聊到很晚才回到家中,并且约定第二天还到那里谈心,我会好好陪她说说话。憧憬着第二天的旖旎风光,很快就回到了家里,到家中时我才发现原来从外地回来了,正在家中和父母聊天,他随口问我道:“大海怎么这么晚才回来,这是到哪里去了?”我就说我去了大河沟,而三叔听了后点了点头,意味深长地一笑后就不再说话了。
没想到在第二天我再度要动身去往大河沟的时候,三叔却出现了,他拿了一个非常巨大的特制鱼钩,笑眯眯地说他也想去,去那里钓钓鱼散散心。我想这也没什么不方便的,就是不知道哑巴姑娘会不会来。
哑巴姑娘没有来,我没有见到她。
我想可能是还早的缘故吧,也没在意,觉得她不是言而无信会失约的人,就兴趣盎然的看三叔摆弄着他的鱼杆,将鱼饵抛入了水中。随着时间的推移,鱼线一直没有动过,而哑巴姑娘也一直没有出现。
她失约了。
不知过了多久,三叔手中的鱼杆却忽然勐烈地摇动起来,不知有多大的鱼上钩了,几乎都要把三叔拽入河里去了。见此情形,我便赶紧去帮忙,当我和他一起往上拉鱼杆的时候,我觉得这鱼的力气应该没有先前三叔神情所表现出来的那么大,只是真的很沉,这该是条大鱼。
不出所料,拽上岸的是一条从未见过的足有三米长的红鳞大鱼,它睁得熘圆的大眼睛里有水滴滑落,我想那可能是它的眼泪。
鱼泪满江,又有谁知?
如鱼饮水,冷暖自知。
我于心不忍,难过感伤,央求三叔让他将它放了,这么做一来功德无量,二来这么大的鱼极其罕见,说不好已有灵性或者是什么神仙的真身,将它弄死恐怕不吉利。何况上苍有好生之德,这鱼能长这么大也是极其不易,实属难得,还是放了的好。没想到三叔喜笑颜开,根本不以为意,不待我多说再做反对,直接就拔出腰间一把狭长锋利的长刀将其给剖腹了。
然后我看见,在它的腹中有一颗棒棒糖,正是我昨天送给哑巴姑娘的那一颗。
我被惊呆了,难以置信。
我觉得眼睛有些湿润,心里涌起一阵翻江倒海般的悲伤。
我痛哭出声。
三叔也很吃惊,他望着我的眼神里充满关切,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我当时心里对他只有四个字想说:去你玛的。
再后来,我依旧天天去那个地方,从早到晚,不分冬夏,直到第二年的夏天,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她。
那年的夏天她去了,就再也没回来。
或许她说了谎话,根本就没打算遵守什么约定。
或许她看不上我很讨厌我,所以不想再见到我。
所以她去了就不再来。
那个棒棒糖或许是她扔进水中了,然后正巧被那条大鱼给吞了。
我一直这样安慰自己。
或许她曾来过,而我不在。
或许我来了,她走了。
或许她跟着他走了。
我也曾这样说服自己。
但我知道,这些都只是或许。
我知道更大的可能是,她并没有失约,只是换了个形象。
这也是她为什么一直不说话的原因。
但这可能吗?
我一直劝慰自己说,这绝无可能。
我又隐隐感到,这也有可能。
哑巴姑娘如约而来,换了个形象。
或者她没来得及改变形象。
总之是如约而至,不见不散。
而我却没有认出她来,还做了三叔的帮凶。
我杀了她。
无意的。
不知道她恨我吗?我想我看见她流泪了。
但我知道我的心碎了。
心碎了。
很疼。
那期间我的心痛到无以復加的地步,于是我便经常出入天上人间去找芸芸,再后来我就去当兵了。
本来想成为一个无所匹敌的特种兵,在部队的熔炉里炼得冷酷无情,哪成想却成了个养猪了。
我的思绪飘浮,仿佛又回到了过去,心里隐隐有些做痛,直到胖子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才发现,我竟然走神了。
胖子见我失神的样子,就笑说:“司令你该不会是怕了吧,想到殭尸了还是恶鬼了?”
我轻蔑的一笑,说:“是想到殭尸了,我倒要看看这里面的是什么样的一具殭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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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示意他将防毒面具戴好,我也检查了下自己的,有这个东西就不怕尸气。见一切准备妥当,我咬了咬牙说:“我和殭尸有个约定,见它就将它捣毁,殭尸殭尸,你就出来吧。”
说着,我就将撬棍插。进了棺盖的缝隙里勐地向旁边一撬。
没想到这口棺材的材质很好,不知是什么树木做的,极为沉重,我一撬之下并没有挪动多少距离,只比先前稍宽了一点点。
对此,我觉得有些遗憾。
胖子显然没有预料到我出手不凡,会有这么勐,大有完全跟不上我的节奏之感,于是也急忙移了移脚步,将撬棍伸入棺盖下面,我们两人劲往一块使,又是一次勐撬。
这下成果就大的多了,棺盖足挪移了有一半一上的距离,于是我们急忙打着手电向里面望去。
刚一看,我俩就失声大叫了起来。
☆、第四十二章 阿英
我和胖子弄不明白这具棺材里葬的是何人,更不明白为何要将棺材放了这里,百思不得其解,我们也就不用再解,真接就将棺材盖给掀开了。在我们的设想里,里面最大的可能是尸体不腐已生尸变,可能会有殭尸,就算不是这样只是白骨或尘埃的话,那也必然有蹊跷,可能会有我们意想不到的原因,比如说棺材里另有干坤,有秘道暗室啥的。再甚者是直接闹鬼了,有脏东西在作祟,但万万想不到跃入眼帘的却是这么一个情景。
棺材里面躺着一个五花大绑的女人。
这个女人也不是死人,而是个活人。
她面色苍白,水灵灵的大眼睛看上去很无辜。
她给我第一眼的感觉是一种似曾相识。
但又觉得以前应该没有见过她。
她就那么躺在棺材里,用惊疑的目光打量着我们。
没错,我和胖子看到的就是这么个情景。
不可否认,我们都被惊呆了。
任我们千思万想,纵然也想不到几百年前的棺材里面竟然会躺着一个女人。
而且更荒谬的是,这个女人竟然还是身体被捆绑住,嘴巴也被堵住无法脱身和说话的女人。
我和脱胖子都很是费解,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刚一打开棺材就看到了令人瞠目结第舌的画面,任谁都会目瞪口呆愣在当场,我和胖子都是同样的情况,但胖子的反应显然比我要快。他二话不说,就拿着手里的黑驴蹄子朝着棺材里女人的脸上捣去。
见此情形,我更是惊呆了。心想胖子这货是要闹哪样,难道他眼瞎了不成,没看到棺材里的不是粽子而是活人吗?不但是活人,而且还是美人呢,他怎么这么狠心,怎么能下得了手,举着黑驴蹄子就招唿人家?而且看情形,他是准备要把蹄子往人家的嘴里塞。
天哪,胖子这货以前不是老喜欢充当什么花都情少、护花使者、美女保镖、贴身高手、近身保安、超级护美大少、终极护花强者、最强美女跟班、无敌追女强少之类的牛人的嘛,今天怎么突然转性了,要来个辣手催花,直接变为超级无敌催花邪少了?
这不符合逻辑呀,我以前听他侃的时候,当他说到他是花都情少的时候我总笑而不语,他就有些纳闷了,问我笑什么,我就告诉他花都情兽这个词都是蛮名副其实的。他听了很生气,就说情兽就情兽吧,反正比禽兽要好,我就要做风流多情的男子,成为一个伟大的情兽。
他朝着他的目标奋斗,曾谈过多次恋爱,最终没有一个恋人。问他原因,他说大体上只有三类,一是嫌他丑,二是嫌他穷,三是嫌他黑。我还安慰他说,幸好你个子高,不然样样就占全了,但也不打紧,总有喜欢你的那一款,只是你还没能够遇到。当时他语出惊人,说他已经遇到了,那个女人还嚷嚷着要嫁给自己呢。我为他感到十分高兴,就说那你还犹豫什么,不娶了她,至少她是爱你的,这就足够了。他说娶个屁,人家孩子都三岁了,见了自己就叫叔,叫人怎么下得了手。我说你根本就不是心慈手软的人,该出手时就出手。他撇嘴说问题的关键是自己是扮演高富帅泡的她,少妇以为他很有钱,想要坐在宝马里笑呢。我听了顿感无语,累觉不爱。
几年不见,胖子的外表突飞勐进,和当初的土鳖形象简直判若两人,初见面的时候着实令我惊艷,我都暗自怀疑他是不是去过思迷达做了个整形手术,还特意留意他的面部表情,看会不会出现传说中的表情僵硬不自然甚至是面瘫之类的症状,好在并无发现任何疑点,证明还是原装的他。女大十八变,男大也能变,但胖子变的也太快了吧,听他之前对阿英的描述说明他的性取向还是正常的,还是十分喜欢女性的,但见此次作风,却是有悖常理啊啊。常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意思就是外表变化大,内心变化小,胖子却内外同时进化,这简直令人难以接受,他怎么可以这么天才这么拽呢?坏了,莫非他一直在进行伪装,其实是个基。佬?
绝无可能,胖子的人生价值观一向很正的,深谙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和鸟为食亡人为财死的道理,更知道什么是大洞三千别有洞天的隐义,怎么可能是个变。态。思来想去,我想起了一些事情,隐隐明白了一些什么,也不插手,静观其变。
我抱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态度,笑眯眯地看他这个贴身高手如何用黑驴蹄子贴美女的身,说实话,一进入到这个墓里面我就觉得不自在,浑身的不舒服和别扭,可能是初次倒斗不适应,也可能是墓里的一些遭遇让我产生了一些心理上的阴影的缘故。没想到刚一打开棺材,估好了看到腐尸和殭尸的准备,甚至都准备好了和不明物体,以及殭尸血尸之类的东西随时大干一场归位或是上位的打算,但没想到剧情却急转而下,给人来了个美女投棺入抱。看美女楚楚可怜我见犹怜,性。感撩人美艷动人,心就有些静不下来,潜意识里甚至还想要看一些少儿不宜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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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人能够自省,自责谴责,懂得道理,拥有道德。由于道德的约束和伦理的制约,我是实在没办法做出一些下。流或是低俗的事情,更不会趁人之危和落井下石,只想将其解救,顺带着解开疑惑。而胖子却没有这方面的顾虑,话说回来,如果真是那个人的话,没顾忌就没顾忌吧,只要不是太过分,我都能够接受,装作看不见。
我还有些暗自庆幸,心说就让我看一回美女与野兽的戏码吧。
果然不负所望,胖子将黑骗驴蹄子伸到了那女子的嘴巴跟前,狞笑着说:“真是无巧不成书吶,英子,我们又见面了。”
我知道自己猜测的没错,她就是胖子喜欢的不得了的那个阿英。
胖子接着说:“我还以为你死了呢,没想到你却出现在了这里,这让我非常遗憾,更是十分难过,这可真不是个好消息。”
我觉得有些好笑,看来胖子也还蛮精通装。逼这门艺术的嘛。
“当初你差点害死我,今天我就弄死你来还债吧。不好意思,我这人有怪癖,就喜欢先。奸后杀和强。奸施。暴的戏码,在临死之前你可能要遭受就点蹂躏和摧残了。”胖子的狞笑让我都有些胆寒,心口直嘆他没能进入演艺界实在是一大遗憾,若不然的话能拿奥斯卡影帝。
看着阿英目光口露出愤怒的烈火后,胖子更加得意了,耸耸肩说:“当然,你要是想少受点罪也不是不可以,那你就告诉我上次究竟是怎么回事,还有你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老实交待的话,胖爷我也会本着抗拒从严担白从宽的原则来对你执行死。刑的,起码我会一个人享用你,不让我这心狠手辣有特殊癖好的兄弟折磨你。”
听他这么一说我简直想对着他的屁。股来一脚,甚至用防暴手电爆了他的菊。尼玛,这是什么意思,公报私仇吓唬人也不是这么个吓法呀,实在是太猥琐和重口了,我都替他感到差耻。
没想到胖子无耻到底,他直接将黑驴蹄子移到了阿英的胸前,用它戳着阿英的胸。部,邪邪一笑:“是不是感觉很爽,认为自己被驴蹄了?”
阿英一张俏脸憋的通红,眼里的怒火几乎想把胖子给点燃。如果目光能杀人的话,我想胖子已经死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她被绑着,自然是脱不开身,胖子想干什么都可以,也许是觉得处境十分不妙,她将目光望向了我,眼里满是乞求的意味。
我当然不会愚蠢地以为她就是一个无辜或者柔弱的女子,听胖子的描述绝对是那种杀伐果断的人,她此时这般表现,说明她服软了。
这就够了。虽然看到了想看的画面,但我还是觉得有些过分了,这招大可不用,就干咳一声,意思是让胖子自重一些,捡要紧的说,猥。亵花。姑娘的不要。
胖子心心领神会,就说:“快回答我的问题,老子可没那么多的耐心。”
☆、第四十三章 另一批人
我哑然失笑,才觉得胖子这货又犯二了,你把人家嘴里的臭袜子没取出来,你让人家怎么说?我笑着摇摇头,心说这可真是个大奇葩,便俯身将她嘴里的袜子给抽了出来。
她生气地瞪着胖子说:“王胜利,你这个没心肝的,我做的这一切还不是为你吗?”
没想到听她这么一说胖子反倒怒了,他大骂:“臭不要脸的,为你玛!别把胖爷我当傻子,咱打开天窗说亮话,别跟我整没用的。”
阿英很是委屈的说:“上次在沙漠中是逼不得已,那个老头是我的叔叔,去那里是为了摧毁那个怪物。那是一个食。阴兽,是一种生活在极其阴暗潮湿坏境里的生物,只要有湿气就能存活,似乎连黑暗都是它的食物,其寿命更是长久到难以相像。叔叔是在一本类似地理志的古籍中看到有关它的描述的,看起来是个四不像,愚钝极少活动,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于是人们就随便给取了个名字用来称唿。外表虽然乏善可陈,但其体内却别有异处,起先有人以为它是食肉生物,于是就将一些小动物放进它的嘴里,然后就惊奇的发现死去的小动物并没有被消化,而是被它给吐了出来,吐出来的小动物完好如初,还能行动,就好像復活了一般。”
我听得直皱眉,觉得这也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吧,世上哪有这样的事,随即阿英就解答了我的疑惑,她说:“其实可能就是它的体内寄生有某种病菌,而进入它肚中的动物被其感染了,所以才会发生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消息一传出去,就有当权者将其据为私有了,于是就有了把它当做棺材用来存放尸体的举动,很长能当权者是想要復活吧。我的叔叔是位医学专家,对细菌有专门的研究,觉得这里面大有文章,若是研究明白了可能会轰动世界,再不济也要彻底灭杀那种罕有的病菌,不能让它一直留存下去,留下隐患。于是就组织了一批人,这才有了那次的沙漠之行。”
阿英怒气未消,她狠狠地瞪了一眼胖子,恨声道:“我们找到食。阴兽的时候,叔叔他已经进入了它的体内,起初我并不知情,在观看壁画的过程中我看到了他留下的暗号,我才明白过来。于是就去救他,我事先知道这种异兽对人并无直接伤害,只是大概是出于自多保护的原由,当有人靠近它的时候它会从嘴里吐出雾来,这种雾并不能对人造成直接伤害。当时我最怕的是叔叔会感染病毒产生异变,所以急忙去救他,没想到王胖子你这头猪倒成了拖油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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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并不是你的错,但当时情况紧急,我心里着急就踢了你一脚,造成误会,实在是不该,心里很是过意不去,想说声抱歉,但看来也没这个必要了,你先前的行为已经让我打消了这个念头,咱两不相欠。”阿英冷笑道:“不知道是病菌做怪还是另有它因,反正叔叔遭遇不测逝世了,悲痛欲绝之下我想替他完成使命,于是我便以身犯险,亲自钻进了食。阴兽的体内。”
听她说两不相欠的时候胖子嘴角有些抽搐,我觉得他早已原谅了阿英,但听话听音,听她的意外之意是胖子已被她完全否决了。我们听得入神,想要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没想到阿英却不说了,她笑了笑说:“最后我用炸。药炸毁了墓室,全身而返,安然无恙。”
我心说你得意个什么劲,这不是废话吗,有恙的话你还能站在这里得瑟。虽然心里这么想,但也没说什么,我更想知道的是这次是怎么个情况,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而且还是以这种狼狈的形象出现的。
胖子很直接,他冷声道:“想不到你还很善于玩阴谋诡计呀,胖爷我才发现自己被蒙在鼓里当枪使了。有啥好得瑟的,你那么能耐怎么变成了粽子?”
阿英显然也是非常生气,她高声道:“我说二位,该解释的我都解释了,你们先得将我解开来吧,这算怎么回事,你们还有没有一点同情心和价值观了?”
我这才意识到这么做很不得当,阿英说的在情在理,既然把话都说明白了,那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再让她被绑的像只大虾一般躺在棺材里面,于是便准备去解她身上的绳子。
就在我的手刚要碰到绳子的时候,胖子却拉住了我,她恶狠狠地说:“老张先别解,这个娘们鬼主意多着呢,够阴险够狡猾,指不定肚子里有什么坏水呢,咱先问清楚了再解费绳子不迟。”
我觉得胖子有些小题大做了,就反驳他说:“小胖啊,我记得你可不是这么小鸡肚肠的人,我记得当年你看见路边有乞讨的老爷爷老奶奶的时候,总是会从口袋里掏出几块钱丢给他们的,我提醒你说可能是骗钱的,你还很严肃的批评我说没有同情心,不是迫不得已,谁会愿意捨弃尊严做这个。当时被你一说我觉得有些羞愧,感觉到很不好意思,而你的形象在我的心中瞬间高大了起来,觉得你是巨人我是侏儒,从那以后我也力所能及的做过一些善事,多给于他人善意。但没想到今天的你却不再是当初的你,你冷酷无情多了,你难道觉得咱两个大男人还对付不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吗,难道她不说的话我们就置之不理,不解开绳子了吗?”
胖子痛心疾的说:“你这么说让我有些心里难受呀,你实在是不知道这个阿英是个什么样的人,胖爷我这也叫冷酷无情吗?到她跟前简直就是小儿科,无法相提并论。张司令你这纯粹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没有受过她的戏弄,想想我都觉得憋屈。好吧,胖爷我就遂了你的心愿,让你来一回英雄救美吧,不过话说回来,一切后果可要自负,出了事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我不以为然,觉得胖子可能对阿英既爱又恨,甚至是由爱生恨,真的是小题大做了,也不跟他废话,就将阿英身上的身子给解一了。阿英一获得自由,就急忙从棺材里跳了出来,利索劲儿让我侧目,她连着往地下吐了几口口水,大概是觉得躺在棺材里面不吉利,想要除掉身上的晦气。我看她变得生成龙活虎的,就对她说:“这下你也自由了,不说别的,就算是为了报答救命之恩,你也应该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阿英点点头,爽利地说:“这个是自然,落井下石趁人之危狼心狗肺的事情我是做不出来的。”
说罢她故意打量了胖子一眼,显然是话有所指。胖子胖脸一红,装作没有听见,装疯卖傻的本领得到充分施展。
我听她话里有话,就好奇的问道:“难道小胖当时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吗?你这么说会误导别人的。”
阿英冷笑道:“做了什么他自己清楚,就看他是不是个男人敢不敢说。”
我心说不会是胖子兽性大发起了强。暴民女的心思吧,随即又觉得这不可能,胖子虽然风流不羁感情用事,容易情绪化,但断然不是那种看见美女就发。情的人,阿英说的可能是别的。
这时胖子就咳嗽两声说:“其实在钻入那个怪兽口中之前她有让我等她的,虽然胖爷我总喜欢嘴里跑火车,但这次我发誓,当时我是真有等她的,因为等了一会不见英子出来,所以我毫无悬念的以为她和那老头一样,也就此隔屁了,而那时墓里的雾变得越来越浓,我的心理压力大到极限,所以我就独自走了。不是我不仗义,主要是我觉得英子那时候肯定玩完了,断无生还的可能。”
他说罢特意看着阿英,有些认错和道歉的意味在其中。然而阿英并不吃他的这一套,轻蔑的看了胖子一眼说:“别这样,老娘也知道你不是省油的灯,都是千年的狐狸你跟我谈什么聊斋。你如果真的纯洁无害这般惭愧的话,刚才你也不会那么做。”
我知道阿英指的是什么,就打圆场说:“这其实真是你误会王胜利同志了,他以前真的很单纯的,比如常常扶老奶奶过马路,给老伯伯推推车,给流浪狗喂喂食,甚至还帮大姐姐洗内。裤……好了,不说了,就说你是为什么到这里来的,又是因何被绑住了,还有,在外面装神弄鬼的人也是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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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英无奈的嘆口气,想了想说:“我是北京的杨老闆找来的人,也就是继王胖子之后来蒲家坟的第二拨人。这批人成分很复杂,表面上和各气气极为客套,暗地里却是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可以说是各自为营各怀鬼胎。也许他们觉得我的存在妨碍和阻挡了他们,是块绊脚石,所以他们联合起来先对付我,我就是这样被他们给绑住的。在外面的那个人也是我,我发现了你们两个,深知这些人心狠手辣什么事都可以做的出来,所以想提醒你们要多加防范你们还未防范的这批人,由于不便相见便只好出此下策,希望请勿见怪,多多包涵。”
“这些人难道不想从杨老闆手里拿钱了?他们打的什么鬼主意,真是一群暴。徒。”胖子对这些人做出了自己的评价,而阿英却没有理他。
我仔细琢磨着她的话,分析着是不是有什么漏洞,良久也看不出什么不合常理的地方,于是就问她,那伙人有几个人,为何那伙人将她绑住扔进了棺材里,而他们又去了哪里?
“不算我的话还有六个,把我绑在这里无非是不方便动手,想要我自生自灭罢了。他们去了哪里?”阿英皱起了眉头,不得不说,她皱眉的样子很好看。她思索了一会儿才说:“我被绑在棺材里面并不知道外面的情况,我想应该是到外面的墓室中去了吧。”
听这么一说,我顿感脑袋里有惊雷炸响,如果真如阿英推断的那校样,是出去了的话,那么为什么我和胖子没有遇到他们?
☆、第四十四章 镇魂铃
我突然觉得事情变的有些不可控了。
进入这间耳室的墓道就只有这一条,按理说如论如何我们也会和另一拨人遇上的,就算碰不上,也会在一进入墓室的时候就会发现他们,但这两种情况却都没有发生,也就是说,好像他们从来都未曾出现过一般。
然而这却是怎么都说不通的,除非是阿英说了谎。我也有过短暂的怀疑,但这种怀疑被我马上就否定了,因为我觉得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因为阿英是被人绑在了棺材里,她不可能自己绑自己。她的绳子是我亲手解的,兇手下手毫不怜香怜玉,绑的很结实,并没有什么不合情理的地方。那么惟一可以着手的因素就只有时间了,只有从这里入手才能发现并且得出一些结论,再无它法。
我觉得很头痛,紧锁眉头问阿英:“既然你们也是杨老闆找来的人,那么目的也同样就是为了尸丹,这和我们并没有什么冲突,你们也是同一个利益体,不知道为何你们起了内讧,而且听你的意思他们可能对我们也有敌意。最重要的是,我和胖子进来的时候一直都没有看见那些人,不知道他们是已经离开了还是怎么回事,若还在墓里面的话,那一定就是在北边的那间耳室里,因为只有那里我和胖子还没有去过。”
我紧盯着好的眼睛,仔细观察着她的反应,觉得她和当年的校花真的有引起相像,良久才徐徐道:“所以,我想知道事情的真相,还有他们绑了你之后离开的时间。”
胖子脸色阴沉,他点头表示贊同我说的话,另外又加了一句道:“别耍花招,胖爷我还想知道这具棺材里的尸体到哪里去了。
我想阿英因该也多少会有些紧张和拘束,却不料她却显得风轻云淡,咯咯娇笑道:“看你们那幅死人相,阴的都能滴出水来,初次见面总得打个招唿自我介绍一下吧,当然这里的初次说的是那个瘦子,不包括有些恬不知耻的人。”
胖子气地嘴都歪了,但却罕见的忍住了没发作,就听阿英说:“我叫李英,直接叫英子就好,不知道这位风度翩翩的先生怎么称唿?”
我愣了愣,这才明白她说的风度翩翩的先生指的是我,便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心想虽然自己总是自我感觉良好,觉得气度不凡气质脱俗,但头一次被一位姑娘这么称赞还是觉得有些不太搭调,于是就忙道:“张泽海,叫大海就好。”
没想到阿英却是个没羞没臊的,她玩味的看着我,魅惑的笑着道:“原来是张先生啊,幸会幸会,久仰久仰,听王胜利提起过你,他说你调皮捣蛋爱去洗浴,还曾偶遇人鱼姑娘喜欢上陪酒女郎,今天看起来倒是斯斯文文淡吐风雅,不像是粗俗可鄙到处留情的人啊。还有,我可以叫你小海吗?”
我一听就头有些大,用眼睛狠狠剜了胖子一眼,觉得这傢伙故意抹黑我,我像是爱去洗浴并且还喜欢上陪酒女郎的人吗,胖子这分明说的是他自己嘛,屎盆子乱往人的头上扣可是会令人作呕的哟。转念一想又觉得这货其实并没在夸大其辞,这些事情还真有发生过,不过自从当后时归来以后我就很少再去洗浴和按摩了,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骚情不如没有情,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成熟了,换言之也就是说老了。
胖子嬉皮笑脸的端立着,我拿他也没办法,只好流里流气地对阿英说:“这你就看错了,张某人还真就是土鳖一个,俗不可耐,还有怪癖,套用一句话说就是看起来是烈女实际上是盪。妇。而我的座右铭是哥不是随便的人,随便起来不是人,都是成年人了,其中的意思我想你能懂得。还有,请别叫我小海,我不小了,最起码也要比你大,这么做你觉得好意思吗?当然,你如果像王胜利同志那样称唿我张司令的话,我会很乐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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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英张了张口想要说些什么,但不容她再磨叽,我就冷声道:“还是请你回答我之前的问题吧,我们没有时间多说废话。”
胖子也在一旁点头称是,阿英不再嬉笑,蹙眉道:“这批人的成份很复杂,都是杨老闆通过一些渠道招募的人,而且都薪资不菲,也就这一趟的买卖,干完这次没下次。其中有人暗怀鬼胎,别有图谋,在我不知不觉的情况下达成了某种利益平衡,形成了同谋,我反而成了他们的绊脚石,于是就有了被绑的事情发生。”
我准确的抓住了阿英话里的细节,就插话问她:“莫非除了尸丹,还有什么不凡的东西?”
阿英睁大眼睛,吃惊地说道:“当然,还有镇魂铃,难道王胖子没对你说吗?王胖子知而不言,这可不是兄弟所为啊。”
我凝视胖子,见他唯唯诺诺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更像是做贼心虚,他见我面色不善,这才沉声道:“老张,别听她瞎白话,我感觉她这是在故意挑拨离间。什么镇魂铃,听起来够玄的,其实只不过是蒲阴阳生前念经时用来伴奏的铜铃铛。我觉得这个东西没什么稀奇的,也就没有和你提起,反正咱下来找着了,是咱两人的,说不说的都无所谓,更重要的是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这么个东西,万一没有,说也白说,不如不说,如果真有,给你尺喜,岂不更好?我说的都是实话,你千万可不要多心。”
听胖子一解释,我也觉得这没有什么可大惊小怪大作文章的,就示意他说没事别多心,没想到阿英却冷笑道:“说实话,言行不一很容易做到,表里如一却极难做到,或许每个人都是如此吧。胖子你嘴上说的轻巧,但心里就真这么想的吗?你当我还白痴还是自己是白痴,难道你真觉得镇魂铃就这么简单吗?鬼才信你。”
胖子也冷笑说:“英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得什么算盘,说白了无非就是想挑拨我们兄弟间的关系,好让你一一击破,你当我看不出来啊,告诉你,胖爷我还真不是白痴,我……”
“都别吵了,我觉得用嘴巴来伤害人是最蠢的方法,你们能不能安静一些,别老说一些没用的。就让阿英说,说一下镇魂铃的事和先前我提的那几个疑问,咱好制定下一步的行动。”见他们两人唇枪舌剑,互不服输,各自所言还都有那么些道理,我都不知道听去听谁的,该如何是好。看胖子的意思是要说些脏话,于是我就打断了他有可能引起阿英不快的言谈,想着胖子是自己一方的,不可能会害我,于是就让阿英把事情讲清楚。
显而易见,阿英有些不悦,她气哼哼道:“我就先说说镇魂铃吧,这是也那个号称观山太保传人的人透露给杨老闆的消息,说这个铃铛是蒲阴阳生前淘来的,他爱不释手总是把玩,念经渡鬼的时候老用到它。蒲阴阳起初只是觉得这个铃铛工艺精美,铜质绝佳,铃身刻有许多无法辨认的神秘符文,顶端手持的部位更被设计成了一只兇勐威武的异兽,而铃铛里面的小锤则更不知是什么材料制成,看上去黑黝黝的极为普通,但用手一摸的话却是温润如玉极为顺滑。他觉得这是个古物,而铃音又极其清脆明净,所以蒲阴阳一直将其当作宝贝,秘不示人。直到有一天,有家人家里出了白事,死的是一个年轻的小媳妇,是被婆婆生生折磨死的,就请名气如日中天的蒲阴阳去做法事。蒲阴阳有些看不惯这家人家里当权做主的老妇人的言行,本不愿去的,但奈何人家给的钱多,于是就不情不愿地去了。这一去就出事了,就在他定好了吉地回到停尸的房间里准备念经超度的时候,恰好有只老猫从房子外面跑了进来,可能是饿的狠了,趁人们不注意它竟来偷吃灵台上的供品,想要去到灵台首先就必须要经过尸体,而老猫的做法更绝,它直接就一个急跃跳到了尸体上,竟然是想从尸体身上跳到灵台上去。这时蒲阴阳一众人方才发现了它,俱是脸色大变,急忙呵斥和驱赶它。没想到那老猫竟似对众人的呵斥声充耳不闻一般,像是要铁了心到灵台上去,急速就向前冲去,眨眼间来到了尸体的头部。这时它仿佛起了好奇心一般,探头探脑的将脑袋凑近尸体的嘴巴看,将自己嘴里的气都唿到了尸体的嘴巴里去了。看到这里,蒲阴阳心急如焚,心知这个小媳妇刚过门没多久就被可恶的婆婆折磨死了,死前想必怨气极重,除了必须用到的引魂鸡外,其余的动物是千万不能近身的,不然恐怕会借尸还魂或者是引起尸变。猫向来是昼伏夜出,常在黑暗里行走,就难免会看到一些不该看到的东西,其身上的阴气自然很重,所以白天老喜欢到太阳底下去晒太阳。眼前这猫来的古怪,不知是有所感应还是怎么回事,这下可能要出事了。一念及此,不等他有更多反应,异变就发生了,只见那尸体的指甲突然暴长,一下子长了好多,然后尸体就突地一跃而起,开如扑人了。老猫却跳上了灵台,吃起了台上的几祭品。那尸变了的女尸手指硬如钢铁,被抓伤的人几乎都给开膛破肚,轻者也是血如泉涌,而当时她生前的婆婆恰好也有事来到了房中,竟生生被其给抓住脖子活活掐死了。这还不算完,那尸体似乎怨气还未散尽,还想接着扑人,这时慌乱之下的蒲阴阳就画了两道符烧了,摇动手中的铃铛念起经来。铃铛一响他就发现了异常,不知怎的,平日里清脆明亮的铃声此时听上去却变的极其浑厚嘶哑,低沉而又厚重,而且自己摇动的幅度并不大,铃铛敲击出来的铃声却很密集,频率极其的高。而铃声刚一响起,那女尸就摇摇欲坠不再扑人了,待响了一会儿后,就直接伏尸在地了,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般,同时那只老猫也不知了去向。这么一来,蒲阴阳才发现了这个铃铛的特异之处,那就是能够镇鬼辟邪,安尸止煞。他将其称唿为镇魂铃,只要有法事就会随身带着铃铛,铜铃在身,他是无俱黑夜,常一人独自在夜里出没,俱说有过不少奇遇。观山太保的先人得知了此事,在前往盗掘一个大斗的时候想要借得铜铃,可蒲阴阳却是死活不借,于是从此就留下的芥蒂,这才有人其后人向杨老闆提供线索的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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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了以后,觉得这个铃铛还真是不凡,如果真有其能的话,那有它在手,可谓是盗斗不愁,于是心里就痒痒开了。我看胖子也是一幅跃跃欲试的样子,于是就催促阿英,让她快说前面的几个问题,说完了咱好行动,不能白白错失了此等宝物。
阿英迟疑了下,才说道:“根据我的了解,那伙人可是心狠手辣吃人不吐骨头的主,若上遇上你们的话我觉得肯定会起冲突,到那时就不好收场了,指不定就得拼个你死我活。”
☆、第四十五章 进退无门
我和胖子听了不由咋舌,觉得这的确比较棘手,对方人多势众,我们还真不见得就是对手。阿英见我们的脸色不好看,笑笑说:“不用太过担心,你们这不是还多了一个我嘛。我被绑在了棺材中,他们去了那里我不知道,但离开的时间应该不长,按理说你们应该会遇上的,既然你们没见着他们,那我也不知是什么原因。还有,他们不可能会去北边的那间墓室的,因为我们就是打通了那里的墓顶进来的,那里面并没有什么特别值得人注意的地方。”
我觉得阿英说的在理,就不想再过多探究,只想尽快去到主墓室中打开那具棺材,看看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以免夜长梦多,就准招唿他们两人离开。但没想到胖子却没有马上离开的意思,他盯着阿英冷声道:“这就完了?难道你不打算说说这个棺材是个什么情况吗?”
经胖子这么一提醒,我才勐然想了起来,阿英原来待着的这副棺材不可能是空棺,里面应该也有尸体的,就算尸体腐烂成灰了,那多少也是会有些痕迹的,绝不会这么干净,眼下的情形确实值得令人怀疑。
阿英神色沉重地说:“这具棺材里面确实有尸体,但具体状况我也搞不明白,只知道刚一开棺就诈尸了,那是一具绛紫色的干尸,尸身上的肌肉基本上还比较完好,我们花了好大的功夫才将其给制服,确认其完全不可能再诈尸后,就将其丢在一边了,然后他们趁我不备放倒了我,将我绑住丢到了棺材里面。诶,经你们这么一说我也感到很奇怪,那具尸体怎么就不见了?”
阿英指着地上的一个角落惊诧的说道。我和胖子随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却实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也是感到心惊不已,搞不明白这是怎么个情况,于是我就问阿英,会不会是那伙人临走的时候将那具尸体给带走了。
阿英想了想告诉我说,那些人不会对尸体感兴趣的,他们要的是钱,或是墓中的宝贝,绝对不会倒卖干尸,这不符合他们的作风,绝无可能。
胖子听她打保票说这断然不会发生,爱起闹的老毛病就又犯了,说道:“这可不一定,听说公鸡都会下蛋,男人都会生孩子呢,流氓混蛋们扛个死尸拿出去买怎么就不可能了,胖爷我就知道专门有喜好收藏这个的怪人呢,可能就是通常所说的患有恋。尸。癖的人吧,也就是变态。有人可能是傻。逼,接触到了某些邪术,想要将尸体请回去问事情,也有请碟仙练降头的。还有,有人将尸体拿回去烤成尸油来出售或者用作它途,有些变。态还用它来抹脸呢,据说用于护肤效果比其它油脂要好很多,在泰国用的人很多。”
我听胖子说就感到噁心,没想到世上会有这么噁心变态的人,真是令人做呕,就打断他的话说:“这么没品的事会做的人很少,我相信他们不是这么变态的人,王司令你就别计较这个了。我觉得到是有可能被先前的大马猴给弄去了,也可能是被大瓶子下面洞中的东西给撸走了,谁说得上呢,咱们就先别管这茬了,首要任务还是先出去看看老蒲他老人家是否无恙,若他们还尚未捷足先登的话,咱取了尸丹拿了铜镜才是上策,时间紧要,浪费不得,咱这就出发吧。”
胖子和阿英两人觉得我的提议很靠谱,要是被那伙人领了先的话,那可真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前功尽弃了。于是我们也不再多说废话,收拾妥当装备,就按原路折返了。
不知是返回的途中多了一个人的缘故还是怎么的,我就觉得心里安稳了不少,没有初经过墓道时的那种被人偷窥盯视的不舒服感觉了,但是我们还是极其小心和谨慎,生怕会发生什么意外,就这样一步步紧赶慢赶地走着,按道理来说怎么也应该是走出了墓道,到了主墓室里面才对,但却一直看不到出口。
起初我们都没在意,觉得不会有什么问题,可能是心中过于焦虑产生了误判,但是当走了好一会儿之后还不见前方出现出口,这时我们方才意识到出问题了。
我们找不到回去的路了,好像迷路了。
但是这绝无可能,进入南边的这间耳室时我们没有注意到会别的岔道,就这么端端正正的一条康庄大道,我们堂而皇之的走进来,但出去的时候却一直走不出去,这会是迷路了吗?显然不是,路多了才会迷路,只有一条路怎么迷路。
我们不死心,又向前急走了一会,但前方依然是一片黑暗,并且伴随着死寂。总的加起来,我们已经在这条墓道里走了有半个时辰了,这条墓道就算再长,也应该到走完的时候了,但事实是,我们完全看不到前路。
胖子脸色很不好看,他嚷嚷着说:“张司令,你见多识广给咱分析分析,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咱是不是遇上鬼打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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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摇头说:“不会。所谓的鬼打墙,就是有夜晚或郊外,会在一个圈子里走不出去。这种现象首先是真实存在的,而且有很多人经歷过。那么这种现象是怎么造成的呢,对此其实生物学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首先做一个实验,把一只野鸭的眼睛蒙上,再把它扔向天空,它就开始飞,但如果是开阔的天空的话,就会发现,它飞行的路线肯定是一个圆圈。这个实验个人也可以做,将自己的眼睛蒙住,在空旷的地方凭自忸的感觉走直线,最后会发现自己走的也是一个大大的圆圈。一言概括,就好比地球在引力的作用下总是围着太阳转,可能也是由于引力的缘故,生物运动的本质也是圆周运动。如果没有明确的目标,任何生物的本能或潜意识都会支配其去做圆周。”
见胖子和英子两人听得入神,我就接着道:“这是为什么呢?因为生物的身体结构都会有细微的差异,比如鸟的翅膀,两个翅膀的力量和肌肉发达程度会存在细微的差别,可能一边的比一边的要稍微长一点,也可能一边的比另一边的要稍窄一点。人的两条腿的长短和力量自然也会有差别,这样迈出的脚步距离就会有差别,比如左腿迈的步子距离较长,右腿迈出的步子距离较短,其实就和两条手臂一条绝对会比另一条劲小一个道理,两条腿迈出的脚步积累下来,肯定会是一个大大的圆圈,其他会走路的生物也是这个道理。问题就来了,那么为什么生物能够保持直线运动呢,比如人为什么走出的会是直线呢?这是因为我们的眼睛在不断修正方向,也就是我们的大脑随时在做定位和修正。大脑每一刻每一秒都在不断的感知和修正着我们的差距,所以就自然而然走成了直线。好了,我就说说鬼打墙,这种现象一般都是出现在陌生的不熟悉的环境里,尤其在迷路的时候容易产生,而这个时候基本上肯定是不会有什么脏东西做怪让人失去了方向感和找不对路了,而是因为人的眼睛和大脑的修正功能不存在了,或者是给人的信号是错误昆乱的,大脑无法修正两脚步幅的误差,误差慢慢积累,感觉在按照直线走,其实是在凭着感觉按照本能走,走出来的必然就会是圆圈。这是科学做过实验有所定断的,我记得中学的数学课上就有关于这方面的理论和讲解,可惜我数学太渣,早已遗忘,记忆不清。”
阿英张张嘴却没说话,胖子知道我还有下文,就做出洗耳恭听的架势,于是我就继续说道:“也有人在固定的地带,比说如坟地里,会遇到鬼打墙,这好像更神秘,其实这是因为这些地方的标志物容易让人混淆,因为人认清方向主要靠地面的标志物,这些标志物有时候会造成假像,也就是会给人错误的信息,这样一来人就觉得自己仍有方向感,其实是已经迷路了,当人迷路的时候,如果不停地走下去,那么一定做的是本能运动,走出来的是一个圆圈。当然这个就有些扯了,因为坟地里的标志物很少,那里让你随时按着标志或者提示走,多半也是因为不常来这种地方,而来的这个地方又极其空旷宽敞,所以才会迷路的吧。当然,事无绝对,有时候也会有脏东西绊脚或者蒙眼,令人走不出去,这种情况确实也是存在的,但是这种事情的发生的机率非常小,一般是不可能碰上的。而迷信中鬼打墙所指的一般是说,已知的路线,却走不出去,绕来绕去又回到原地。所以,万事都是有其内在道理的,我们古代的风水术士早就掌握了这个科单的科学秘密,他们在建造帝王的陵墓的时候,会运用这个规律,人为的布置一些地面标志物,让人很容易在路失其中,感觉遇到了鬼打墙。”
胖子听我这么一说便眼神大亮,他嗟着牙花子说:“司令就是司令,见多识广啊,听你这么一说我就瞭然了,咱就不费话了,返回原路再走一遍,看看是不是有什么标志物还是啥显眼的物体,尽量不参照它就是了。还有,咱回去的时候一路在墙上留下记号,也不看地面,就只看一边的墙,这样应该不会出错的。”
我和阿英觉得他的这个提议很合理,于是就都点点头,掉转方向朝着身后走去,想要回到原来的耳室之中。
然而没想到的是,我们走了大半天还是不见出路,这时我们三人的脸色都是极其的难看。
这真是进退无门,怪了,难道真是有脏东西作祟,遇到了鬼打墙?
☆、第四十六章 路在何方
本以为只要别去留心周边的环境,只顺着一边的墙走,我们就可以回到之前的那间耳室之中。然而事情的结果却出人意料,我们走了好一阵都不见前方出现那间耳室,于是便不免犹疑起来,觉得是不是真的遇到了脏东西。
胖子对我说咱们没有直视脚下或都前过侧面,只是摸着一边的墙走,怎么也走不出去,会不会是咱点背,真遇上鬼打墙或者是鬼遮眼了?
我还是持相同的观点,觉得这种可能性不大,迷信里的鬼打墙出了在熟悉的环境里迷路走不出去,更多的是说鬼魂之类的脏东西进入到气数或能量气场比较低的人的身体里,在其脑中造成幻象,而让其在行进中遇到不可思议的障碍物。比如说面前突然有一道墙,或有巨石、大树、山丘、湖泊、断崖等等来挡路,或是让其在山路中、树林里、山丘中或巷道中一直绕不出来,或走向危险的地方。鬼打墙多是一些厉鬼在捉弄一些正气不足或气运较低的人,气运太低阳气不足的话,甚至有时候会被鬼捉替身的。我们三个人身上的气数就算再低也不可能低到遇上鬼打墙,这座墓里我觉得也不大可能有恶鬼存在,毕竟是几百年的老墓了,有怨魂的话也早不知游曳飘荡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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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遮眼和鬼打墙有异曲同共之处,传说也是鬼魂侵入气数低的人的体内,而刻意遮住其的视线,有意识的只让人看见一些鬼魂所营造的假像,叫其忽略了明显的危险,比如疾驶中的车辆,悬崖或者深坑等,被遮了眼的人会在不知不觉中踏入到能够致命的危险当中。这类被遮眼死了的人,也涉及到了民间传说中的捉替身。其实我倒觉得这个很好解释,生活中总有些人不是因为疾病身亡,而是因为种种意外,甚至有的意外看上去还是那么不可思议,觉得让人难以置信,出于对死者的伤怀和对巧合的圆理,所以人们便会将其归咎于灵异事件上,觉得是命数使然和天意如此,这样对其心理上也是一种慰藉。
永远别说永远,凡事都有可能,也不一定非得从科学的角度去看待问题,因为很多事情科学是根本解释不来的。鬼遮眼的这个我就曾亲身经歷过,那时候我小,在寒暑假的时候老回老家,一次我各胖子还有另一个孩子到沟里去玩,来到了一片一树林中坐下吃零食。本来也没有什么事,但这时候那个孩子打开了一包香脆面取出里面的卡片看了看,便突然兴奋的大叫说自己中奖了,并且说是一等奖,奖金五千块。胖子听了立马抢过来看,也说却实是一等奖,而到我拿过来看的时候却是叄等奖,我当时就觉得他俩在骗我,这明明是参等奖嘛,怎么能说是一等奖呢?我就说:“你们两人演得倒都挺像,但是很可惜,这不是什么一等奖,而是三等奖,我看看奖品是什么,哦,是一箱干脆面,运气确实不错,但是不好意思,离五千块还差的很远。”
但那个中奖的孩子和胖子都立马用看傻。逼的眼神看着我,那表情分明是认为我是羡慕嫉妒恨才说了那样的傻话。我说这明明不是叄吗,怎么会是壹,那纸片上印的数字是繁体字,当时我们都还是小学生,不是很分的清楚,然而我酷爱阅读小说,对文字却是很敏感,绝对不会认错字。他两人觉得我有些不可理喻,就不再多说什么了,而我看他们的样子也根本不像是在耍我,只听他们说拿到钱以后干什么,我们见者有份,每人分多少之类的话。后来回家临分别之际,那个孩子又将卡片拿出来看,这时却脸色大变,连说怪了怪了,怎么不是一而是叄,文字好像改变了。我和胖子一听也赶忙去看,一看之下确实是叄,看他两人的神情我都想笑,心说看看谁是傻。逼。以后聊天的时候我们还都常谈及此事,他们两人都说那时候没开玩笑,他们看到的还真就是一,当时看了很多遍,却不知怎么在回去的时候却变成叄了。这就想那时可能是遇到贪玩鬼被遮了眼了,这种事情后来我也经歷过一次,在一次打麻将的时候,我明明看到的是七万,本来手里已经有了三个七万,这样一来,就有了四个七万,如果胡牌,可能翻一番!我很高兴,看了很久,确认的确是七万,的确是四个七万,一模一样的排得整整齐齐的。可是等到我终于胡牌,倒牌的时候,大家却一致说我诈胡!我很吃惊,仔细看桌面上的牌局,就发现那个七万居然并不是七万,而是六万。我确信自己不会看错,自己向来细緻谨慎,没有把握的事情都基本不做,在倒牌前是仔细看了很久的,头脑和眼睛都是极其清醒和明亮的,我觉得极不可能,难以理解,当时却实是无法解释,让我丢了个人。后来想来,觉得有可能也是鬼遮眼,那段时间是我当兵归来,十分怀念军旅生涯,在天上人间又见不到芸芸,极度沮丧和失落的时期,可能气不足被脏东西缠上了。
这里多半还是人为建造设计了某种机关,就和我前面提到的一样,用生物做圆周的本能运动来搭建了某种机关,只要静下心来仔细思考对策,总能找到出路的。我将我的想法跟胖子和阿英说了,他们两人同样贊同,于是我就提议咱别像呆头鹅一般再瞎走了,还是坐下来休息休息,想想对策吧。
阿英也正有此意,觉得这么下去不是办法。而胖子早就巴不得能歇息一会了,也不顾及地上是否干净,直接就一屁股坐到地上不动了,嘴巴里倒是没闲着,恼怒地说道:“我说张司令,你说咱接下来该如何是好,我最担心的就是东西都被那伙土。匪给拿走了,咱啥也捞不着不说,还困在这里进退两难,想想都觉得心疼。还有那娘们儿,我知道你的鬼点子多着呢,最善于耍人了,也赶快给咱想办法,这么耗下去怎么能行。”
我对胖子做个无能为力的姿势,将目光向阿英望去。阿英见我两都将目光投向了她,便耸耸肩蹲了下来,在地上写写画画了一会儿,方才说道:“英国数学物理学家潘洛斯提出过一个有名的几何学悖论,那就是潘洛斯阶梯,指的是一个始终向上或向下但却无限循环的阶梯,可以被视为潘洛斯叄角形的一个变体,在阶梯上永远无法找到最高的一点或者最低的一点。它不可能在3d空间内存在,但只要放入更高阶的空间就可以很容易的实现。总之,这个阶梯是一个无尽的迴廊,一个迷宫,四条楼梯,四角相连,而且每条楼梯都是向上的,因此可以无限延伸发展,是三维世界里不可能出现的悖论阶梯。”
胖子忍不住就骂开了,他狠声说:“你这不是逗我呢嘛,我说英子,你说的这是什么咱听不懂,时间有限,捡紧要的说。”
阿英不满的瞪了胖子一眼,又说:“我想告诉你们的是,咱们其实走的并不是直路,而是落差很小的下坡或者是上坡路,难道你们都没有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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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这种差距很小,但并非是水平的,而是有落差的路,我也感觉到了。”我适时的说出了自己的感受,再看胖子,他也没有反对,说明他也感觉到了咱并非是一片坦途直向前,而是在几乎察觉不到倾斜的墓道里在行走。
阿英接着说:“在黑暗的环境里,通过巧妙的使用阴影和特殊标志将人引上贫路而毫无察觉,加上本来坡度很小而青砖很大墓道很宽,只要长度够长,就会造成上坡和下坡的感觉不太明显,从而达到某种效果。我推测这个墓道被设计成了8字形或者是别的迴环形状,而又利用弯道让人不易察觉上升或是下降,你们进来的时候恰好通过光的直线照射看到了耳室,所以便走了进来,但出去的时候出于怕打草惊蛇的目的,我们并没有用电灯直射到外面,所以便被困在了墓道里面。潘洛斯阶梯在古代就有运用,那是一条长长的石阶,又被称为悬魂梯,这种设计原理早已失传,有不少数学家和科学家都沉迷此道,有些观点认为这是种数字催眠法,故意留下一种标记或者数字信息迷惑行者,而数学家则认为,这是一个结构复杂的数字模型,身处其中看着只有一道楼梯,实际上四通八达,上面总有一引起显然的标识做为陷阱,用来引导人在台阶上逐渐偏离。再加上这些台阶和墙壁上都可能涂抹了一种以远古秘方调配,能够吸收光线的材料,更让人难以辨认方向,一旦留意这些信息,就会使人产生逻辑判断上的失误,以为走的是直线,实际上不知不觉就走上了岔路,,在岔路上兜圈子,到最后完全丧失方向感。其实我们刚才顺着墙壁走就是错误的,因为我们已经走入了岔道里,顺着墙壁走在以为仍然是在走直线的情况下会进入下一个岔口,这样永远也难出去。要是从一开始从耳室就顺着某一侧的墙壁走,不论顺着哪边的墙壁都应该能发现这个岔路口的,这样咱们就可以避开这个岔口了。但这也并非就是绝对,还是可能会在不知不觉中被引导进入了岔口里面。”
胖子这时突发奇想,激动道:“我懂了,咱背道而驰利用触觉扶着墙分开走,这样就算不能全走出去至少也会有一个人能走出去,到时候只要用手电往墓道里一照,咱保不准就能发现光亮了,然后找到光线顺着光走不就都能出去了。”
就见阿英笑了笑,轻蔑的说:“你懂个锤子,分开走多半还是会遇上,就算有人幸运的走了出去,用电灯照射墓室,也不一定就能让另外的人发现,因为那时候这个人都不知道走到哪里去了,还发现个屁。”
胖子显然觉得自己被她给侮辱了,就想又要说些狠话,被我给伸手制止了,他便独自在一旁生闷气。我没想到阿英竟然这么豪放,也不顾及别人的感受,好歹胖子的提议也是一个解决办法,就斟酌着跟她说:“要不就按王司令的话来试一试吧,反正也没虽的办法,姑且就死马当做活马医了吧。”
没想到阿英冷笑道:“你想试也无妨,但是丑话说在前头,要是我侥倖出去了,给你们光线你们看不到的话,我可是不会再跑进来找你们的。”
☆、第四十七章 出路
我被阿英给惊呆了。
我没想到这个女人她竟是这样的直接,竟然毫无忌讳的将心中的想法就说了出来。转念又一想,阿英这么做也无可厚非,她的直接恰好说明了她为人爽朗,毫不娇柔做作。
我生平就喜欢这种性格的人,这种真性情的人。当然,这种人向来被人当做白痴,或者是情商太低。理所当然的,我最讨厌那些两面三刀虚情假意的人,见风使舵阳奉阴违的人最让人反咸,正所谓是表面上亲如蜜,暗地里捅刀子。
人前像人,人后像鬼。
阿英的性格我很喜欢,先前对其隐有的敌意也在不知不觉中淡去了。
胖子却不高兴了,他气唿唿道:“我说英子,你这是什么意思,就算你心里这么想也不能就这么说吧,你这样做让胖爷我很纠结呢,我觉得是不是现在咱就分道扬镳,你走你的独木桥,我们走我们的阳关道,两不相干,互不相欠,岂不更好?”
阿英听了冷笑连连,就欲开口和胖子理论,我眼见火药味十足,大有一点就爆的趋势,于是赶忙训斥胖子说:“小胖,为什么你要说让阿英走她的独木桥我们走阳关道?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呢,我记得明明是反过来说的,就是阿英走她的阳关大道,我们过我们的独木小桥,你也不想想就说,难道你觉得我们很高大向上,就一定非得走阳关大道?说实话,听了你的话我感到很惋惜呀,小胖你的这觉悟明显还有待提高,就现在的之水平拿出来都让人觉得磕碜,过河拆桥卸磨杀驴的事情是咱能做的出来的吗?”
我还要说教,就瞥见阿英杏目圆睁瞪着我看,我才意识到自己的言辞不当,便想要解释几句,没想到胖子却忍不住开口叫起屈来,他痛惜着说道:“我千想万想,日思夜想,就是想不到老张你竟然会诬陷我,把我的英明形象损毁的一塌煳涂,老张你就摸着你的良心想一想,胖子我是你嘴里说的那种人吗?说别的或许还有可能,比如你说我好色爱财重名逐利之类的,但你竟然说我的觉悟低,这叫我怎么能够不生气?我简直都气爆了!那年咱还都是小学生的时候,你抄袭我的数学作业,被数学老师发现了,他觉得咱两的答案一模一样,错对不分左右,当时就发飈了,问是谁抄了谁的,当时你吓得不轻,于是我主动站出来承认是我抄了你的,当时就被老傢伙甩了两个大嘴巴子,甚至正在发育当中的牙齿都被打掉了,我当时那个疼和委屈呀,但为了朋友我还是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吐,那时不知你觉得我的觉悟低不低?那年你常去天上人间找芸芸,我知道了你喜欢她以后,我就再也没有找过她,因为如果那样做的话我觉得自己不好意思再见你,甚至还觉得对不起你,从这件事上看,你觉得我的觉悟低不低?那年在你将要当兵去养猪的前一天晚上,我们一帮哥们为你送行,其中有人不知因何和你不对付,窜通起来硬要将你给灌爬下,我见势不妙,直接将你面前加起来都能有一捆量的啤酒都喝下,为此我呕吐了一整夜,头晕了五六天,胸闷了半个月,你觉得那时的我觉悟低吗?低也就算了,你还竟然说磕碜,这着实让我心里不好受吶。其实这些我都能够不去计较,人们大多都是重色轻友,你可能也不能免俗,看见美女就心猿意马,变成下半身思考的动物了,这等觉悟我是必须得有的,但你也不能就直接将我归类到忘恩负义无情无义的这一类人当中去吧,你知道吗,这让我很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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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生气的说道:“你可别一看见美女就变成脑残了,你更不能一看见美女就精。虫上脑了,你知不知道这样会很危险!胖爷我又不是不讲道理的人,我就跟你好好讲讲道理,看你的觉悟低还是我的觉悟低。就说过河拆桥这一项指控,我不知道这从何说起,因为这根本就是无稽之谈嘛,我就不得不提醒你,你想英子这娘们是谁救的就行了,多说无益,只这一条就洗清了我的冤屈,很显然嘛,是我们救了她又不是她救了我们,所以我提出散伙根本就是想要增加出去的可能,与过河拆桥是毫无瓜葛,八竿子打不着的事。另一个是卸磨杀驴,这我就更不明白了,是我们救了她,她又没帮过我们什么,这怎么就扯到驴和磨上去了?张司令,鬼迷心窍色迷心智的道理你应该能懂吧,如果你是富少的话,那么我觉得你可能就是第二个李某一或是李宗某,不巧,都是姓李的。”
胖子很有深意的朝着阿英看了一眼,然后才慢吞吞地说:“综上所述,得出结论,张司令,你的良心是大大地坏了,被花。姑娘迷。惑地不要。”
我心里暗骂胖子白痴,又被他的鬼子腔逗得想笑,但脸上还是不流露多余的情绪,而是十常冷静的说:“道不修难行,理不辨不明,小胖,我就和你说道两句。先前我说你觉悟低,只是我的主观情绪在作怪,其实在我心里面你一直是觉悟很高大智若愚的那种人,所以你也别去计较,勿要当真。但在对阿英的这件事上就是你的个人情绪误导你了,以前你对她有好感,后来这种好感因为种种原因破灭了,所以你便变的不待见她了,甚至可以说是由爱生恨或是无爱有恨了,这种有害的情绪你可能自己也能感觉得到,但就是难以改变,也许你根本主没有察觉,但却客观存在。你说的对,我们是救了阿英不错,但你想过没有,这是一个有良知的有人性的有正义感的人都会去做的事,都应该要做的事,所以这算不上是什么壮举,何况救她还只是顺手牵羊手到擒来的事。正是在救了她之后,她给我们提供了另一伙人的信息,让我们有了未卜先知的能力和做好提前防备的准备,这种信息的传递的价值实在是太过重要了,你要知道,这个世界上正是因为信息不共享或者是信息不对等的原因,才造就了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和一方是天堂一方是地狱的局面,这种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有效发布真的很重要。除了这些,阿英还为我们讲述了潘洛斯阶梯的学说,也就是所谓的悬魂梯,在此理论基础上,我已经想到破解这个墓道中机关的对策了。”
胖子原还想再和我辩论一番,但听到我说自己已找到了能够从墓道里走出去的方法,于是他和阿英都变得很振奋,都把期盼的眼光投向我。
我看他们皆都翘首以盼,自是不敢胡乱瞎开口,仔细想了一会才沉声说道:“其实我也搞不清这里面的原理和道理,实不相瞒,我的数学考及格的次数屈指可数,实在不多。但大道至简,只怕有心,只要是人造的东西自然就不可能毫无破绽,多动脑筋总会有所收穫,既然扶着一侧的墙走也走会走入岔道,那么咱就扶着两侧的墙走,这样我想八成是会走出这玄妙的墓道的。”
胖子显然没有明白我的意思,反应慢了一拍,还在那里苦苦思索,而阿英一点即透,她马上明白了我的想法,笑着说道:“大海同志果然足智多谋智慧过人,佩服佩服,实事求是的讲,我觉得你的这个方法完全可行,比有些人的什么背对着背分头走要高明多了,我们就如此行事吧。”
胖子这时才有些似懂非懂的说道:“张司令,胖爷我也明白了,你是不是说咱兵分两路两侧同是摸进,这样的话就不会走入岔道中去了?”
我听后不屑道:“如果按照你的说法做的话那情况估计也不会太乐观,你想呀,要是兵分两路的话那么同样还是会在不知不觉中走入岔口中去,这其实跟扶着一面墙走差不多,反而还会使得两路人马分散走失,除非是一边走一边谈话,互相提醒,但这也不妥,因为墓道很宽,指不定会发现某些意料之外的状况,到时候远水解不了近渴,说句不好听的,可能连死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这时阿英就冷笑道:“有些人故意扮傻充愣,目的无非就是想要使得咱们分散,好达到他一些见不得人的目的……”
阿英还没说完,胖子就怒了,他打断阿英的话高声质问她说:“英子你把话说清楚了,有些人指的是谁。我和张司令本来就是一个团体,亲的都能同穿一条裤子,这里的有些人我想绝对不会是我吧,难道是你?你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是要方便还是要自。慰?”
阿英气的发抖,就要过来拽胖子的耳朵,我知道胖子的流。氓劲儿又上来了,于是急忙拦住阿英说这是误会,胖子就那吊样,你跟他待过想必清楚,不必较真,咱大人有大量,就放过他这一回吧。
阿英这才作罢,冷着脸不说话。兴许是觉得自己有些过了,胖子也不再故意招惹阿英,对我道:“老张,咱耽搁不得,赶紧找出路吧。”
我郑重地点了点头。
☆、第四十八章 想想当年
我觉得双肩上的压力很大,不能辜负胖子和阿英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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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怕让别人失望,也怕因别人而失望。
所以我热忱而又积极,努力而又逃避。
我总想要冷酷无情,但这也很难做到。
何乃太多情?
请君不要多感伤。
我心里有些淡淡的失落和浅浅的紧张,郑重其事的对他们两人说道:“跟前胖子说的差不多,但咱三人却不能分开。我们都抻开双臂,手拉着手,两边的人都用空着的一只手扶着墙壁,一起向前走。”
胖子听了哈哈大笑,说道:“好主意,这就是所谓的一起走过的日子。”
阿英皱了皱眉,却没说话。
我补充道:“阿英在中间,我俩在两边。”
我这么说纯粹是觉得阿英做为我们队伍中惟一的一位女性,理应要受到照顾。另一方面又觉得阿英这个女人似乎并不简单,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必要的提防还是要有的,毕竟也是初次见面而已,多留点心总没坏处。
没想到胖子却想歪了,当然我知道这是故意的,他不怀好意的大笑起来,嘴里还念叨说:“3p呀,张司令真有你的,不过我喜欢。”
我偷眼观察阿英,见她的脸色很不好看,大概又要发飈,于是赶紧斥责胖子说:“我说小胖,先前说你觉悟低你还不承认,现在你的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吧,都想到哪去了,再说,你懂什么是3p吗?瞎胡咧咧,都懒得和你说,咱还是赶紧赶路要紧。”
胖子和阿英都深知事不宜迟,于是我们三人就将手都拉在一起,胖子在左我在右,阿英自然在中间,幸运的是我们三人都将胳膊伸展开来,位于两边的我和胖子恰好能够够得着两边的墙壁,就这样摸索着向前走去。
大概是阿英觉得气氛有些沉闷,再加上对前路不可期的紧张,她就很感兴趣的问我还是否记得我的初恋,她是怎样的一个人,我们都有些什么故事。
阿英这么一问,我首先是征了征,觉得记忆有些模煳,但很快又清晰起来,事隔多年,竟还难忘。
每个人都曾犯过错,有大有小,有轻有重,我也不例外。
我一直想要找人倾诉,想要获得别人的认同。
但一直没人问起,我一直孤独。
除了胖子知道我的罪恶。
但我觉得这还不够,今天阿英无意间问起。
我又有一个听众了。
很欣慰。
我打开了我的话匣子。
想想当年。
人鱼姑娘并非我的初恋。
我所生活的这个小城据说很久以前被人们称为金城,而我一直是这么称唿它的。
因为怀旧。
请原谅我在回忆的一开始就说到情慾。它隐晦,忧郁,厚重,带有黑色的气质。我无法排除自己面对它时紧张兴奋的感受。这并非是因为我沉溺于声色,而是我亲眼目睹过一个人在最原始的欲望下伦理道德、七魂六魄被彻底瓦解分崩离析的场景。甚至现在,它仍旧新鲜地歷歷在目。金城的人们会疏忽遗漏那年夏天的夜晚,而我永远不可能在时光的洗礼和侵蚀下忘记那样的夜晚,以及那个夜晚所发生的一切。
在那个晚上,我和自己最喜欢的姑娘接触并且尝到了禁果。时间是在黄昏,天边是流光溢彩的火烧云,巨大的落日就要吻上地平线西沉下去,我和温柔坐在金城最高层建筑顶上的影子被斜斜拉长,廷伸开去。只有跟温柔在一起的时候,沉默会让我如此乘巧,如此安心。
我和温柔是同级不同班的学生,那是我们的中学时代。
我从小就是个不爱说话的孩子,所以到长大后也不怎么讨人喜欢。遇到温柔以前,独处占去了我的大部分时间。更有甚者,在别人面前,我会变得无所适从局促不安,总是找不到语言来填补长长地空白和沉默。没来由的罪恶感,好像没完没了的沉默都是因我而起的,然后对方开始找话说,说完看我,我笑,我点头和应和,我还是沉默。于是对方的目光便越过我的肩膀,落到了别的人身上。我心碎,这在别人看来一定是笨手笨脚、木讷迟钝所引发的悲剧,芦柴棒样的身形、榆木疙瘩似的脑袋、呆头鹅一般的神情,留给对方朽木不可雕也的印象。
温柔说,我孤僻得就像是太空里的星辰,希望我的孤僻也可以像星辰一般纷纷陨落。她还说是我的那种自由流放的气质击中了她,我没听懂,温柔那些古怪的比喻我总是难以听懂。但是我能够明白她的沉默,尽管她很少沉默。当她不说话的时候,她是在说:你不用说话,我都知道,我懂,其实我也很难过。她说最重要的东西不一定非要用语言来表达。我模稜两可地反驳和认同了她的观点,并且很得意地提出了自己深以为然的想法——最重要的东西不光是用语言来表达的。
“大概是的。”在她大跌眼镜之后她迸出这样几个字来。我常常和温柔站在天桥或是最高建筑的顶上没来由的看天和眺望远方,谁都不急于填补那片荒芜广袤的沉默,任由它想夜幕一般铺展浸淫开去,渗透进城市的每个罅隙里。此刻也是一样,两人安静地坐着,看日落,等天黑。
暮真近了,远空依稀有一颗星辰亮起。
“好大好亮啊,那颗星!”温柔仰着笑脸,打破了沉默蹙眉问道:“那是什么星?”星星是遥远的淡黄色的灯,有风吹起,我的头髮轻轻拂动,随即用手拨一拨遮住眼睛的碎发,我捂着胸口说:“那是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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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温柔似乎没听清楚。我这回拿她的手来按住自己的胸膛:“那是我心。”
“轻佻!”温柔嗔怒,然后笑起来:“那不会是火星吧?我们能到火星上去该多好啊。”
“到火星去?在眼下的氛围中这真的应该和人类未来的发展延续没有直接的关联啊。”我哭笑不得,望着她闪烁着乌金般光芒的双眸笑意盈盈,稍一走神接着又郑重其事地说:“那不是火星,也不是行星,那是我心。”我用最真诚最肯定最凝重的口吻说出这几个掷地有声的字来,它们像断了线的珍珠项鍊一般发出了珠子落地的清脆响声。温柔笑着颳了我的胸口一下说:“你的心不还在这儿呢吗?怎么就飞到天上去了?”我摇摇头:“就是因为心在这儿,跟上面的摇摇唿应有所感应,所以才那么亮。”温柔嘻嘻地笑出了泪花:“我知道了,你的心要变成石头的了。”话音刚落,她豁然惊唿了一声:“看!"
我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原来长空里有流星划过,斜斜坠落。灿烂的流星照的我们脸上一亮,仿佛热了一热。“掉到哪里去了?”温柔不依:“铁石心肠的你的心!”我下意识地按了按自己的胸口,摇摇脑袋:“我也不知道。”
“你这人!”温柔用手在我额上一捺:“没心的了。”我没心没肺的笑,用尽可能夸张的表情和口吻说道:“有意就好,反正,心已经给你了。”
“那你把它交到我的手里边。”温柔很是义正言辞、大义凛然:“让我看看它是黑白的还是彩色的,嘻嘻,之后就让我把它扔到垃圾堆里餵狗去。”
“所以,不管是天涯海角你都得找到那颗坠落了的你的心,然后亲手交给我。”她又补充说道。
“什么?要我到不可知之地去找那颗星找着了还要餵狗?”我做痛心疾首状:“我的心远在天边近在眼前,他不是就在你的心中么?你若心中有我,何须要我远赴天涯?”温柔直皱眉,似乎很不服气,继而又突地笑了:“开心,假如有一天我们不在一起了,我们也要像在一起一样永远在一起。”
“温柔,其实有时候不爱也就不爱了,我们要在聚散离合中随遇而安。”我无意间说出了这样似是而非的话来,然而温柔还在笑,眼底似乎有泪花涌动,我就问:“你笑什么?”温柔笑眯眯地道:“我笑你。”
“你笑我什么?”我问。“我笑你傻。”温柔答。我指着自己的鼻子,睁圆着眼睛合不拢嘴:“我……傻?”温柔这回就说:“步开心呀,你难道不知道咫尺天涯这个成语嘛你?有时候咫尺就是天涯。”我点头,深以为然:“完全明白,天涯便在咫尺,就好像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温柔笑个不停,笑的直曲着肚子叫疼。此时,此地,此情……不如归去,温柔同眠?我如斯自忖。
“你来自云南元谋,我来自北京周口,爱情,让我们直立行走。温柔,你是我的温柔,不如温柔同眠?”我颇为顺理成章地厚着脸皮把深埋心底的话说出来,心底是波涛万丈汹涌澎湃,同时还不忘狗急跳墙地摸了下她的手。
听到我的话后,她瞬间变成雕塑,回过神后起身退了一点,用一种难以描述的眼神看着我,仿佛悲哀又仿佛欢喜。所谓大音希声、大象无形,以此类推就是大悲不哭、大喜不笑,我无法看出她是喜是悲,甚至也不知道自己是悲是喜,就拿眼睛忐忑不安地看她。温柔嘴唇颤慄了一下,无法回答,只好转身背对着我走几步,向着远处眺望,似乎想逃离这一刻的无形藩篱。在她即将转身的剎那,一双手从背后伸过来,不顾一切地将她紧紧拥抱。那一瞬间,什么伦理矜持,一切尘世具备的桎梏都不再存在,突如其来又仿佛笼罩了整个宇宙般漫长的黑夜成就了这一刻,一无所有形容枯藁的男青年和并非出身门阀富贵娇宠美若仙子的女青年在金城高处拥抱彼此,忘记了身外的所有一切,包括聚散离别、富贵贫困和生老病死。
“我想好好爱你。”我把嘴贴在温柔耳边说。
“随便你。想怎么爱就怎么爱。”温柔回答的很心虚。“我怎么爱你都肯配合肯接受?”我拥着她笑靥如花。
“是啊,我是一个特随合的人。你还不了解我吗?”
“我当然了解你,我想更深入的了解你。”我把头稍稍离开温柔的身体一些,好让她看清自己带着某种使命感和深意的笑容,捏着她的手更加用力了。
“好啊,你深入了解吧,我看你怎么深入了解!”温柔的回答让我很满意,我可以顺顺噹噹地接下去了。“就从这儿开始,行不行?”我围在她腰上的另一只手像泥鳅一样灵活地钻了进去,粘在她的皮肤上。腰间有一层脂肪,温热绵软富有弹性,我在那儿来回摩挲几下。温柔咯的一声笑出来,大概是被挠的痒了,浑身一激灵脑袋就靠在了我的肩头,我都不用凑近去就咬住了她的耳朵。
☆、第四十九章 那一夜
我依次亲了她的额头和脸颊,我知道如何找到她身上的音符,抚出优美动人的和和弦来。我到达了我的目的地之一——嘴巴。温柔感觉到我的唿吸向她袭来,她的嘴无端地微张着,我的舌头有种力量,她颤慄了一下,我们的嘴唇吻在了一起,接着舌头又成功地搅在了一起,一切就像被催眠了一般,尽管我的手法并不娴熟。伟大的情操失去了惯性,原始的欲望轰隆隆袭来,她早已不能自已,之前的爱抚就像温暖的阳光唤醒了破土的嫰芽,甚至把光和温度带入它最细腻的脉纹里去。干柴烈火,巫山云雨,我们在附近的一家小旅馆里折腾了很久,两人都已经筋疲力尽地瘫在床上,我看着自己身上被温柔抓挠出得红色棱痕,看着她眼角的泪痕和茫然有点后悔自责的眼神,用无比热忱和坚定的神色信誓旦旦说:“温柔,你放心,我一定会一辈子对你好。”温柔绯红着脸腼腆地笑了笑,似乎弄不清我究竟是在随口说说敷衍了事,还是一本正经到至死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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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也没有说过那样正经庄重的如同赌咒般的承诺,她也没有再提及过。她这个人沉默温柔却又大方开朗,但是我知道那个夜晚她相信我说的话都发自肺腑,她是真的开心喜悦的。或许她没有看清楚我在某一个瞬间所表现出的担当和使命感,我常常会想起那个夜晚,好像是有某种力量用无形的绳索将我们紧紧地捆绑起来,没有丝丝缕缕纠缠的怨念和压迫,我们将要在这样的捆绑下轰轰烈烈地向前奔跑了。
这种铿锵的担当和伟大的使命感,随即被负罪感摧枯拉朽般地所代替——在那家旅馆的门口,出去买东西的我和孔离别不期而遇,我们之间还有一个此时不太温柔的温柔。
她迷醉的大眼睛,骨感的身材,高靴到大。腿,黑。丝小短。裙,露。脐紧。身衣,亮出一截白皙的皮肤。毫无悬念,孔离别是我的女友,据我观察,以前爱着我的她有可能会为了想要过上纸醉金迷的生活随时跟着别人跑路,实际情况是她没跑我先跑。然而命运仿佛是一条神秘的河流,向前看有无数个未来,有着阳关大道;向后看你只能有一条路可走,并且是羊肠小道。她跑路我噼腿的愿望并不能够实现,半年未曾谋面后在这样的背景场合下的突然重逢,命运的转盘似乎在冥冥之中有着诡秘的牵连,这样的巧合使得我感到有些荒唐和滑稽,然而我并不想说有些事情就是那么巧合之类的言语,只是把它当成一个故事亦或是剧本来回忆。
“嘿,好久没见,真巧啊。”孔离别的笑容有些僵硬,极不自然。
“嗯。”我连忙应和。
“她是你女朋友啊?”她仔细打量了温柔一阵,然后问我。
“是啊。”我点点头,温柔就在身边又不能说不是,瞄了一眼她的脸,随即便装作不经意地捏捏耳朵,心里隐隐有大祸临头的预感。
孔离别别有一番滋味,面如凝脂,眉黛烟青,妙指如笋,樱唇如血,但眉目间却难掩倦怠、寂寥。基于单亲家庭的孩子还是别的某种原因她惧怕生离死别,但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人生多别离多是离别苦。她是我不短也不长的中学时代里爱恋的女人,是我耗费心血和感情很多的女人。我对自己的爱恨以及对这个世间的爱恨,都凝聚在了她的身上,我花了很长的时间,不断否定、厌恶自己,不断审视、衡量小别,对己对彼都是爱恨交加、讳莫如深,在这样幸福快乐而又充满艰难纠结以及痛苦悲伤的许多个日日夜夜之后,我贱兮兮地告诉自己,似乎一直没有忘记某个少年时代里曾仰慕过的女子,她似乎在静静汲取着我的魂魄。这样我有愧于小别又折磨着自己,因此必须要脱离现状拿出一个好的解决方案来,所以我决定噼腿,而她还没有跑路。于是在这半年中我一直有意无意、有事没事地躲着她。当时自己并不明白,那时狠心拒绝的,也许就是以后无意或有意重逢的,曾经不懂伤害,如今却觉惶恐。
一切都重新开始。
的确如此,我遇见了一个很久以前就认识景仰的女孩,她与我同级,是我真正意义上的初恋女孩,没错,她就是温柔。在时间的长河里我拼命挖掘到了稀少的、漂浮无常的温暖和爱情。
我觉得温柔才是我的真爱,开始不再对孔离别有一丝好感,甚至我觉得她很讨厌。
我有意去疏离她,她却好像并不知情,经常约我出去聊天,大多时候我都会拒绝,理由是学业太忙,我脱不开身。
当我对她说,我要上大学,你也要努力,所以咱还是以学习为重,别的暂且放下。
你看,我就是这么无耻,说的冠冕堂皇有理有据,事实上我只眺望过大学的校门。
而现在,我进入了墓门。
显而易见,以后必会经常出入。
“你……过的好吗?”她失语很久后小心翼翼地试探着问我。我没有想到,我所有的从容和淡定都会戛然而止,也是在这一刻才觉得,遗忘逃避是一种罪。
“你呢?”我像只鸵鸟躬下身去,显得很是心虚愧疚。
“我在问你呢。”她蹙眉,不甘示弱,不罢不休。
“还行吧。”我嗫嚅。
她站在我的面前沖我笑,我问她的近况,她不说话,依旧只是笑,她的脸像是涂抹了一层光滑的釉,折射出迷离魅惑的光彩,我从她的脸上看到了笑容,但却看不到开心,只觉得她的笑是那么凄迷落拓。她不理我,自顾自地缓缓转身,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去,背挺得笔直,步伐从容稳重。这时我突然意识到,她是如此飒爽动人亭亭玉立,她并没有一蹶不振念念不忘,自己从始至终大概都深深伤害和误会了她,刚才也不例外。事实证明我的判断至少有一半是错的,就在我习惯性地将双手插。在腰间两眼望天颇有感触的时候,我发觉漫天的星星不知什么时候就已经看不到了,大风起云飞扬,风起云涌天空突然间下起雨来,我只好拉着似乎感觉到了什么显得有些阴郁不快的温柔躲在旅馆附近的一个公用电话亭下面。这样一来我就只能平视前方了,接着我就看到一个婀娜的身影朝这边越走越近,姿态斗志昂扬而不是贱兮兮的游荡,并且开始朝我喊:“餵!张泽海,你个狼心狗肺的,你怎么不去死啊!”是孔离别,她迷途知返,不嫌害臊更不矫情,要走错误路线,实施不管正确还是错误的战略方针,也许是突如其来的凄风苦雨滋生壮大了她的悽惨的心怀,对着我就是竭斯底里的一通大骂,期间还牵连到了温柔:“你个见。货,你个搔。货,你个表子……”我鼓涨希望的心骤然风干成核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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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这样?我怀抱着想劝慰她的千言万语,张口结舌。
她脸上露出无比激烈愤懑的表情,上演着泼妇骂街的传奇,也许是被触动到了心灵深处潜伏着的某些情感,仿佛一直汹涌的黑暗潮水忽然间就克制不住地从内心深处爆发出来捲起千层浪千堆雪。冒失上阵的结果当然是自取其辱,无辜的、惊诧讶异不能忍受的温柔同样大动肝火不甘示弱,卸下所有的温柔亦或是她根本就不曾温柔过,发动智谋,英勇迎战沉着应对且大显身手,展开了一场不可能旷日持久被双方津津乐道的口水战。我当时站在两个女人的中间,忍受着唾沫星子乱。溅下地洗礼,充当了及其不光彩的角色。这是某种咎由自取,是某种必然的结果,我一直这样暗示自己。
上天安排这样荒诞离奇的相遇,某种程度上只是开了个玩笑,只是这个玩笑并不好笑,它在一定程度上或多或少地伤害影响了一些人乃至于他们的行为、思维。在近乎泼妇骂街悍妇骁勇无敌的奇特场景里,我一直垂着眼低着头弓着身把不光彩的角色演绎到头。那一刻,我是前所未有的安静与沉默。孔离别终于忍不住痛哭起来,然后开始打电话诉说她的委屈,并怒目而视不许让我们离开,瘦而挺拔的身体蜷缩成一团。这从侧面证实了她的跑路,当然有我的被噼腿在先,我自我检讨说这是一个悲剧,说缺心缺眼、思想贫乏是最大的错误。
金城这个城市的名称表达很文艺和艺术化,可事实上像所有的城市一样,这座城市荒淫馥郁,危机重重,甚至还带有破败不堪腐败堕落的黑暗成分。其间充斥着各种噪音和废气,夹杂着横冲直撞你推我搡的各色人等,颓废的店铺和民居占据了大半个城市,无良商人的大力开发改革和重建还有肆意乱建险些就要千秋万代一统江山。这个城市的灵魂似乎始终游离于政府那索然无味的城市文明之外,而在这些杂色斑驳光怪陆离的夜。店中澎湃生长肆意而为。
这一夜,对于在场的所有人来说,都漫长的宛如一个永远都醒不来的噩梦,煎熬的像是一个永远都难以破开的茧蛹。
这个叫高兴的男青年是回忆到这儿才正式出现的。之前他一直待在城郊的一个建筑工地上。那个工地上搭满了脚手架和钢管,到处是水泥钢筋和噪音。高兴每天有五六个小时穿梭在其中,眼看着民工将一捆捆钢筋铁板从左边搬到右边,又或者把一车车混凝土从右边推到左边,再也许是让一块块板砖从下边飞到上边。毫无疑问,他久经工地,监管得力,坚实可靠而又乐在其中。
叙述是从一个电话开始的。当时高兴正在休息的间隙,这个男人习惯于坐在办公室里将手抱在胸前或者放在裆部望着远方的灯火阑珊处。就在他望远兴嘆感触良多的时候,口袋里的电话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并且越响越凶,他显得有些不耐烦地随手就接上了,并一扫不满邹媚欢喜地开始说:“喂,小别啊,喂,你说什么?背叛爱情的男人都该被弹蛋到死!谁敢欺负你?真他妈活得不耐烦了!是不是不知道马王爷长了几只眼?我和这王八羔子单练!好,等我啊,我马上到!”因此,高兴气势汹汹怒气沖沖地连夜回到了金城城区。
当时,骂累了就要不顾颜面打起来幸好有我充当她们出气筒被出气的两个女人,以及惶惶不安见红挂彩的我等在了路旁。人高马大、大马金刀的高兴快马加鞭的一到,孔离别的两只手臂就被膀大腰粗的他紧紧挽住,有效地阻止了她有可能出现昏倒在地的险情——我亲眼目睹了小别的精神不佳和摇摇欲坠。小别压抑许久的悲伤在高兴的身上物尽其用,被发挥的淋漓尽致,她的手臂挥舞的密不透风,暴风雨般地击打着高兴,高兴只能忍爱割痛,咬牙把胸膛挺了又挺。尽管我不合时宜的想到了长头髮的乐手疯狂打击乐器的情景——此时此地此情此景如出一辙。但是还是没来由地揪心起来,心里哇凉哇凉的。这个女人捶胸顿足涕泪满面悲痛欲绝,那已经不能算作是哭了,我听到沉闷厚重含煳不清的呜咽声似乎撕心裂肺般地从她嗓子里传出,令在场的人都无比心酸甚至动容。
☆、第五十章 燃情岁月
但在当时,直到从小和我以及胖子一起流着鼻涕玩着泥巴长大的高兴,在惊诧是我辜负了小别而不能够大义灭亲和大显神威,于是便大肆责怪于我的移情别恋和绝情无理,他大义凛然大气磅礴的指责我,尽兴之后,没理会我对他强调的我不需要辩解我需要理解的渴望,挽着小别的身影再也看不见的时候,我的心里不可否认在对待小别的时候是隐隐作痛着的。我始终觉得被噼腿对她的打击和伤害是无以復加沉重无比的,我始终愧对于她深深自责。
就在那一刻过去不久的时候,彻底死心下定决心的小别就在为她以后的幸福生活开始打算和规划了。终于在之后不久的一个月亮刚升起来的晚上,她悄悄地和高兴进行了一次秘密接头,支支吾吾地和我最好地朋友说明了自己的想法和打算。其中小别说得最多的是:“总是一个人,太孤单冷清啦!”
“曾几何时,一个人生活在钢筋水泥之中,你可曾感到孤单寂寞还有点儿冷?”高兴很潇洒地说着扬扬眉,小别很钦佩地笑着点点头。
两人就住到了一起。
在孔离别身上我看到了令人寒心又欣慰的遗忘。原来遗忘是可以如此轻描淡写不值一提而又走向幸福迎来新生的,宛如月亮一样永恆的东西竟可以须臾间陨落成为空白,太阳眨眼间就破开厚重的云层洒下万道光芒,就像她从来不曾刻骨铭心的爱我,就像她从来就是快快乐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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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就在永恆中陨落了。
“小别不要爱上虚假漂浮,不要用痛苦去证明爱,你本身就值得别人爱,高兴胜在纯良,贵在安稳。”我不止一次的自言自语。
对我而言,那个夜晚并没有过去,它就像是一只蠕动缓慢背负巨壳的蜗牛,拖着坚硬沉重的躯壳用缓慢低沉的速度和臃肿皱摺的身躯从我身体上爬过,留下了一条长长的黏煳煳的泛着银光的津液,它与我有着纠缠不清的关系。
因此,我和高兴建立了一种奇妙的关系。一开始高兴非常高兴,之后我在他的脸上看不到过多的高兴,每天他都会设法让孔离别感到高兴,于是他就自然而然的从非常高兴到少了高兴。但无疑高兴他是开心幸福的。有一天他和我说起小别喜欢穿的上面描绣驳杂花纹用黑丝镶裙裾的裙子,他的形容和表情是那么生动开朗。
“她拿在手上,这么摸一下,就这么直直地摸一下。然后,用手抖一抖,再抖一抖。要轻轻地抖慢慢地抖,衣袂飘飘,衣袂飘飘……然后拿那双水灵灵地大眼睛只盯着我为问我是否好看,那大眼睛眨啊眨的真的太美丽了。”高兴说得眉飞色舞手舞足蹈,仿佛那件裙子和裙子的主人就再眼前一样。阳光透过树缝的阴影斑驳地洒在他的脸上,使得这张粗犷豪放的脸如同一面生锈的铜镜上嵌满了宝石一般。不可否认,高兴的进化渐趋于完美,因为我记得,那张脸在很久以前更像是一个马蜂窝。
“没想到金城的单身男人那么多,而我的脸又像个马蜂窝。”很久以前,在高兴向一个暗恋了很久的姑娘深情表白被姑娘用“保护自己爱护他人,请不要无缘无故出来吓人”的无厘头搞笑风格幽默谢绝后,高兴和我蹲在街边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望着婀娜多姿和搔首弄姿的女人们的时候,高兴无比壮烈很不高兴非常落寞地这么说。
“没事,至少孔子他老人家曾经说过一句不朽的名言以供咱广大的光棍同志们共勉。”我理解高兴的悲哀。
“子曾经日。过什么?”高兴立马来了兴趣。
“那不是日,那念曰。”我纠正了高兴从小学时就反覆出现的错误:“是这样的……”
“哦,孔圣人怎么曰的?”高兴很是不以为然却又兴致盎然。
“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我很是一本正经义愤填膺。
“草,这个观点有点草包,但无疑是空前绝后的。”高兴不无感慨的点头,兴致顿失。望着他,我无话可说,他有点出神入虚心不在焉,满怀憧憬掉一百,我理解他的无依。
光棍的无依。
“人都是逼。出来的。”他若有所思。
“不一定,有时候是剖腹产出来的。”我想缓解一下气氛。
“有了钱什么都就有了,我的目标是好好干活天天向上,狠狠赚钱快快致富,到时候玩着女人唱着歌。”高兴没被我的话逗笑,反而为他想像中的伟大目标和美好前程而兴高采烈哈哈大笑。似乎发现了通往成功路上的某一条捷径,他挥斥方遒、豪气干云,唾沫星子满天飞。
高兴那时候脱离学校,已然在社会上漂泊数年,从搬砖干起,干的有声有色。
这是很久以前的事情。
“大海,我记得温柔她也喜欢穿那样的裙子,是吧?”高兴漫不经心地问我。
“嗯,和那个差不多。”我微微地笑,拍拍他的肩膀:“高兴,恭喜你终于并驾齐驱于成功人士的行列,脱离了看着黄。片打手。枪的低级趣味。”
“啥,我虽然有点小成实现了玩着女人唱着歌的目标,但是却离我现阶段烧着钞票吃虎鞭的终极目标还远呢。对了,你和她怎么样了,哥们啥时候喝你的喜酒啊?”他豪爽的一拍自己的脑袋说道。
“废话,都要同。居了离结婚还远吗?”我眯起眼睛笑起来:“还有,你的那终极目标看来只有到了你祭日的时候由我来帮你实现了,到时候我一定会给你烧着印着阎王的钞票和自己用浆煳粘接的虎鞭的。”
“那敢情好啊……呵呵,那晚我看见你们在一起呢。”他的神色有些惫懒和空洞,甚至还有些凝重,问道:“她是第一次么?”
“初极狭,才通人。復行数十步,豁然开朗。你懂的。”我完完全全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所以也就不能预感和猜测到一些什么,随即笑道:“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你也懂的。”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高兴很是潇洒地搞笑了一把。
“哭疼,老叔,昏压,小窍,流水,忍夹。”我也不甘示弱。
到这里,我的初恋回忆里开始有了忧郁和悲伤。当它们闪亮登场的时候,我就开始发憷和恐慌。所以我真他。妈混蛋。当然,混蛋的不止我一个,还有很多人比我更混蛋。没有错,就是从这一天开始,我的生活里开始有了细微轻薄的伤痕,它们精心谨慎地伪装,不露出一丝马脚,以至于我自始至终都未曾察觉和没能修补。这伤痕有一天终将愈裂愈大,等我发现的时候分崩离析给我致命的一击。而在那之前,我是那样的开心。
我在孔离别的脸上看不到悲伤。她和高兴的生活里幸福的味道飘啊飘的,出现了万里晴空。小别曾有过的忧郁不见了,我看到她的脸像是一株向日葵般生动地绽放花瓣,在阳光灿烂中向着太阳向着幸福。她已经不会在见到我的时候拉下脸撅起嘴。高兴和她每一次见到我,她反而总是用一种清脆动听地声音向我问好:“餵大海你好啊。”然后就报以大方的一笑,为此我很是受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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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惊讶地看着她和高兴亲密地出现在各种场所,小别时常用她那娇蛮甜腻的声音喊:“高兴高兴。”空闲的时候他们手牵着手在商场里买东西,黄昏时分去到公园共同哼着喜悦的曲调谈心散步,高兴也不怎么经常待在工地指手画脚了。特别是有一天我亲眼看见,在清晨的薄雾中,踩着湿漉漉的马路,他们绕着广场一直跑了很久很久,让人不禁怀疑,这才是彼此深爱已久生死不渝的新时代的梁山伯与祝英台。
当时风正紧,寒蝉凄切,黄花要比他们瘦。
孔离别的快乐让我感到不自在。而唯一让我感到欣慰开心的是,我和温柔之间的感情更深了,具体体现在我们不谋而合的同居上。那个口学时代我们开始同居,这确实令人感到匪夷所思,但事实还真就如此。许多个黄昏,我们都静静地站在天桥上,看夕阳的裙袂亦或是沿着夕阳离去的路线奔跑,重现夸父逐日般悲壮浪漫的史诗壮举。晚风撩开她额前的头髮,现出了一双明亮而清澈的眼睛。
我以为日子就会这样一直过下去,然而事实证明,循规蹈矩的是我,而并不是时间。与孔离别那一场遭遇之后,我一度变成惊弓之鸟,害怕自己被噼腿,内心深处开始有点怀疑温柔的言行举止。我觉得即便将所有能想像可预见到的情形都罗列出来加以避免,也总会留下破绽和漏洞让某种物质趁虚而入。
就像伟大的阿喀琉斯,阿尔戈英雄珀琉斯与海洋女神忒提斯之子,经过冥河之水浸泡、天火煅烧,还有一个脚后跟会挨上太阳神的冷箭。这种比喻犹如史诗般悲壮。
“温柔,我是不平凡的,然而我脆弱,这世上只有你知道。”我一本正经地对温柔这样叙述,换回来的是两记媲美卫生球的白眼。另一方面,孔离别忘我地进入了幸福生活。她就像一只蝴蝶蹁跹在春天的花海里。用她的话来说:“真是非常幸福,妙不可言。”
我可以看出小别说这句话时候的表情有多么幸福:眯起眼睛,咬着牙齿,抿起嘴角,仿佛幸福在片刻之间让她晕头转向不能自已。这样的幸福直到高兴和温柔的出现,才开始有了矛盾和裂痕。
那一天清晨,我同往常一样,佝偻着身子像只鸵鸟低着头揉揉朦胧不清的眼睛,张开臭烘烘的嘴巴,打了一个深深的哈欠。等我合拢嘴巴习惯性地打开手机后,我看到了孔离别的信息:急事,速来!信息秉持了她以往的简洁风格。当然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那条信息并不是她发给我的。
被蜘蛛网住的虫子不会有惬意的生活,末来也堪虞。但我没有虫子的自觉,高兴精心编织的一张漏洞百出的网被我彻底无视了,没心没肺。
所以回想到这里,我去到孔离别和高兴蜗居的地方的时候,小别显然对我的拜访感到了意外,吃惊之余她便向我如数家珍般的夸奖了高兴的千般好处,并且说出了那句妙不可言的“妙不可言”。
这个时候,突如其来的高兴打开房门,他身边跟着温柔,恰逢其时,他们看到了呆若木鸡不知所措的我们——真是妙不可言。最后,我就看见脸色苍白、横眉怒目以及愤愤不平的温柔嫉恶如仇、爱憎分明地转身离去。
“怎么回事?”我暴躁地反问高兴,表情一定是像要吃人的样子。
☆、第五十一章 金城热恋
高兴脸上浮现出温柔的笑容:“手机没电,时间紧迫,我叫上你们小两口打算咱们今天一块儿去金山旅游,那将会是一段愉快的体验……”
“啊?”我傻傻地有些摸不着头脑:“金山旅游?”眼前是很荒诞的场面:目的是金山乃至全华夏,曾经险些闹得天昏地暗不可开交的孔离别、温柔,外加上我这个始作俑者和无辜的高兴,我们一边虚情假意、惺惺作态地彼此兴高采烈、兴致盎然或者是看不顺眼,一边亲热地挽起手来紧密团结在高兴的身边一米之内,冒着泼天的暴雪劲风,漫步了秀丽险峻的金山甚至是雄奇壮阔的世界屋嵴,或者干脆就是沉浸在如丝如梦的细雨之中,风流了如诗如画的金河河畔。大家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粪土了万户侯似的豪爽大笑……
使劲摇摇头,努力祛除脑海里抽象的画面,它像是暴风雨前的乌云迅速占据着我的想像。我也隐隐感到不安,似乎预感到有一天它将会引我到一个极端无助的地步。
它与我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
这一天是在一条简讯中开始的。
后来高兴向我详细地解释了那一幕场景所发生的原因。他反覆说道:“手机没电,时间紧迫。”
手机没电,时间紧迫……多好的理由啊。
那个时候,那一年的夏天还没有结束。许多个清晨,高兴都和小别会绕着金城最大的中心广场跑步,并乐此不疲。
这一景象引起了我的回忆。这几年政。府开始注重政绩,于是城市里的广场也像高楼大厦似的一下子变成雨后春笋到处乱冒,金城一市就至少有十几个。去年一个叫许发财的人升任市长,修了个最大的,拍脑袋定下“中心广场”这样一个很俗的名字。中心广场的中心,金城市的标志:手捧书本与和平鸽的少女铜像孤零零地伫立,脸上已经开始斑驳生锈——孔离别搞不明白青铜也会生锈,没能联想到就连乳房也能垫硅胶男人也能变女人,那些什么都能造假的问题,嘟囔:“该擦擦了。”是学生时代曾追过自己的老同学最近恰巧重相逢的许多余把她约来这里,说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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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很简单,早猜得到:伟大的爱。
“这就是爱呀……”轻轻地嘆息着,孔离别不能忘记许多余离开时坚定的脚步和沉重的表情。他那句:“我一直想讴歌你,但我没有艺术细胞,我永远无法忘记你,你在我心中永垂不朽。”简直掷地有声,让她怎么也提不起怒意,目光追逐那个坚韧的背影直到远去。
许多余宁静致远、睿智内敛,他只在意美人不在意江山,人间自有花痴、情痴和白痴。孔离别劝他撤了,这不是各种痴的问题,她说:“鲁迅先生都说了不贊成无谓的流血牺牲。”
许多余正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正如他的名字一般,他的出现完全是多余的。但是我们却不能否认无视了他多余出来的影响,就如他老爹徐发财一样发财了之后所产生的影响。在此期间,我和温柔的感情并没有出现任何危机,甚至就连应有的一丝隔膜都没有,这使得我之前一直的不安渐渐松懈平息了下来。看来我的担心也是多余的。
许多余可以算得上是小别继我之前的男友。当时只有二十岁的小别死乞白咧地说喜欢我,硬是给一向深爱她的许多余给了致命的打击和无情的决裂,这无疑一度被我用来安慰在我对他的噼腿上了——借鑑也是一种生活态度。我和她一直相爱了一年,期间打。胎数次,险些不能再孕。对于这段往事我一直难以释怀,直到青梅竹马的温柔的出现才使我产生了翻天覆地般的变化。但这并不代表高兴也不在乎,孔离别曾经有着令他愤怒的表现,不知他是所知不详还是野心教会他隐忍,他还遵从了人生恆常需要忍耐和等待的真理,他甚至一直看上去很幸福,牵起小别的小手,走上了幸福指引的道路。我一直一直以为,高兴是对小别有感情的,即使这感情来的没小别对他的那般深厚。直到这时我才觉得自己以前误解了小别,她是一个容易被好品质打动的人,她喜欢那个人一定是看重他的情怀而非贪慕权贵。
总之,所以,许多余就出现了。
许多余想到了上街去喊一喊,并且完全地一丝不苟地将“心动不如行动”付诸实践。几乎可以肯定这个选择或多或少的是受了一些文艺作品的影响,并掺杂了一个年轻人在生命的某个点上或者说某个高度所产生的自我荣誉、存在感和责任感的需要。在某种程度上他打破了一种微妙的平衡。
具体情形是这样的:他穿着印有“孔离别我爱你”的体恤衫,斜跨着大功率的大喇叭,将两根竹竿斜着捆在背上交叉起来,并在竹竿之间的脑袋上方用它们撑起一个大大的白条幅,写着:“怎一个情字了得”,胸前还挂着一个仪仗队用地破鼓,身后又写着“直教人生死相许”,就这样上路了。这个行动几乎能和女生占领男生厕所的战役媲美,当时,闲的蛋疼的人民群众纷纷围观讨论,积极参与进来,充分发挥了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和人身自由权,大家群情激昂亢奋起来,体现了团结友爱的良好社会发展价值观。在许多余的整个游行示。爱过程中,给予了很大的鼓励和支持。那一刻,人民群众个个都是补袜子的雷锋,拦惊马的欧阳海,人民的好书记焦裕禄,还有一些是好工人郭明义。人们不会忘记:那男子好醒目太阴柔,凌厉眉骨时隐时现,阴郁气质中一番不羁桀骜在里面,张扬而不内敛,高调而不低调,一下子就从群众中凸显出来,鹤立鸡群,并且用如此惊艷如此绝伦如此脱俗的行为艺术突现出来。
一连几天,不罢不休,许多余在传达一种自己的态度。
这态度无疑是有用的,它感化了安分守己的孔离别。她去得迟了,看的痴了,远远地,看见许多余,一身极品的装备,坚定但乖巧地走着,用虔诚的近乎神圣的态度。她看着他,神色立刻生动起来,朝他跑去。七月的阳光照着她的黑髮,她的脸瘦削而苍白,但却显现出颠倒众生的艷丽。我一向阅人无数,此刻仍不得不在内心深处嘆服她的好姿色。
我穿着宽大的衣服,在茫茫人海中,眼神空洞,就像张楚在歌中唱的那样,感觉衣服有些大了,其实是日渐的消瘦起来。我不瘦,我只是胖的不明显——我一直这样安慰自己。
孔离别被许多余深深打动了。就像许多余给我的震撼一样强烈,剎那间我可以看见,许多余的微笑有多么温柔。小别牵起许多余的手泰然自若、旁若无人的迈着脚步向着太阳的方向走去,许多余的手被她的手握着,喜上眉梢,喜不自禁。他的出现向高兴掀开了孔离别的过去。或者说这过去在许多余出现之前是潜伏着的,可以忽略不计的。但是许多余的出现让高兴突然变得不高兴,并且意识到,小别曾经有着太多令他愤怒的表现。
矛盾是因为许多余的出现才激烈展开的。
孔离别也遭遇了和我一样的夜晚,但是此时的场景在某种程度上与当时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同时又显然大相迳庭。从工地上再次连夜赶来的高兴小心翼翼地潜伏着穿过客厅继而神情万分暴怒地推开了卧室的门——在此之前,高兴同样接到了一个电话,当时他正搂着刚亲。热完的某个妖。艷女人,然后点燃一根事后烟让辛辣的烟味在五脏六腑间循环一周,就在他舒展身躯活动四肢无比舒适的间隙,他接到了一个令他愤怒焦躁却又惊喜兴奋的神秘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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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电话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
同样在此之前,孔离别和许多余正在回忆往事、缠绵悱恻又重温了旧梦。
旧梦重温,温柔依旧,就在此时,背对着门面对着梦中情。人的许多余听到一个男人急切的带有粗重喘息的脚步声向他走来,然后是到了孔离别焦躁急切甚至惊恐的说:“不是你想的那样!不管他的事,高兴,你听我解释。”
“解释个屁!”高兴如同神兵天降,天神下凡般地站在床前,他暴跳如雷、怒不可遏,孔离别的堕落,竟然这样恬不知耻地接踵而至。出人意料地,许多余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慌张和胆怯,他反而起身将高兴凶神恶煞般的目光稳稳接住,就这么毫不示弱地瞪着高兴。
某些事情发生的时候,尤其是某些大事发生的时候,常常会有“说时迟那时快”的考说。
耳光落下来,就是这么一回事。
高兴怒火冲天的耳光并没有打向紧盯着自己的许多余,而是打向了孔离别。孔离别瑟瑟发抖、魂不守舍地闭上了眼睛,但过了许久都没见这仿佛雷霆万钧的一记耳光搧在自己脸上,于是又战战兢兢地睁开了楚楚可怜的眼睛。
☆、第五十二章 倾城绝恋
“你!”高兴语塞,并不愕然。
“你想怎么着?”许多余勉强接住了高兴的愤然一击,输人不输阵,冷冷开口:“她又不是你的女人,我们什么关系想怎么样你管得着吗?”
“是啊,我们又没有登记结婚。”孔离别理直气壮的同时又显得仓皇不安。
“你……”高兴话说不全,气得不行,憋得肚子都胀,恼火地顿足大嚷:“你住口!你祖先曾经说过——子说的对啊,他说你很难养!”
小别说这句话本来多半是责怪高兴迟迟不肯给自己一个名份搪塞敷衍不肯和自己结婚影射自己的委屈,结果被高兴的这一句没头没脑的话砸来,顿时怒从心头起,对着就吼回去:“你才住口!孔子说的是:你和我都很难养。”
高兴气结,估计是忘了她比自己有文化自己比她低学歷,狂怒着说:“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一旦到了这种程度,那跟禽兽又有什么区别?”
“你这个千人起万人税的见。货!”高兴又补充说道。
小别冷笑,只说:“我就不该爱上你的。”
“那我呢?”许多余忍不住插嘴说话,他觉得夜很凉、月很冷,心中很寒。
“呵,多余,不要相信年轻时候的爱情。我一次次受到伤害,不能够长久地幸福,不能够长远地倚重一个男子,这不是不悲哀,这不是不心寒,这就是宿命。”小别的声音里带着颤抖和哀伤。
“可是,我是真心喜欢你的!”许多余也娄火了。
“哦,怎样的真心?是喜欢我的脸还是喜欢我的人?”小别咄咄逼问。
“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你说不能够长远地倚重一个男子,那个男子可包括我么?小别,你可知,自始至终我对爱对你都抱有多么大地期望?每个人对爱的渴望,是自出生那一刻起就异常强烈的,然而你所做的,只不过是磨损殆尽它。”许多余情绪激动到了竭斯底里的地步。
小别垂下了头,她不甘地抽泣起来,爱情真是让人心性大乱、走火入魔的东西。
然而高兴不垂首,却昂首挺胸,此刻被许多余和小别之间旁若无人似的对话所激怒,或者恼羞成怒,此刻反正已然怒极,一巴掌就朝着许多余掴了过去。猝不及防中孔武有力的高兴让文质彬彬的许多余狠狠捱了一记清脆响亮的耳光,鼻血喷溅大有飞流直下三千尺的趋势。他震了一震,就不加思索的展开了勐烈的反攻。狗急了跳墙兔子急了还咬人,男人有拳头就要出拳,他不及细想,一拳就递了出去——他的暴起和反击让高兴没了选择,他原只想一招制敌把许多余震住,好教他长点记性知难而退,他可没打算要一出手就与其结下深仇大恨。他只想吓退震慑住他,使他不至于过分嚣张跋扈、有恃无恐。可这时,他已难以选择。
因许多余知难不退,不退反进,且大打出手。他知道高兴不是泛泛之辈更不是善类,所以他一出手就用了全力——一种摧枯拉朽全然无所顾忌的力量。电光火石间,高兴的半边脸都肿了起来,顶着一个马蜂窝似的大脑袋,鼻腔里的鲜血如同吧爆裂的高压水管般喷涌而出,那是一种愤怒的血,怒血愤懑蓬。勃地溅溢出来。
鲜红的血彻底触怒了高兴炽热的心,他在极度暴怒中全面反击,用了一招前身半倾、鹰爪锁喉,他用武林神话、江湖传奇的专业术语来解构自己所做出攻击的动作姿势。那招叫鹰爪锁喉,只见铁钳般弯曲有力的大手捏在了许多余的喉咙上,许多余的喉管脆弱而又纤薄,他手忙脚乱喘不过气来,脸憋得通红犹如猴子的屁。股。
总之就是他性命堪忧。
就在这一瞬间,有一件事的发生谁也没有察觉谁也发现不到:孔离别不知什么时候拿了把锋利的水果刀过来,悄无声息毫无徵兆地插在了高兴的腰畔。千钧一髮是个什么概念呢,是孔离别把水果刀捅。进高兴的身体他才能够理解的。高兴忽觉腰侧一麻,还一凉,紧接着剧痛传来,心也就凉了起来,立刻便松开了紧捏着许多余咽喉的手。许多余方寸大乱分不清青红皂白又哪里肯忍,他把握机会抓住机遇,发起了强力的反击——顺手抄起身边的一把红木椅子噼头盖脸、力噼华山般地砸了下去,目标锁定了高兴那马蜂窝般的大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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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这个脑袋招谁惹谁了,总是在此出现,真的是令人惋惜。
血花并没有四溅,鲜血蜿蜒着流出,炽热的血液特别红颜夺目,流血的人并不是高兴,却是对高兴发起致命一击的许多余。
许多余倒地就像一只断翅的蝴蝶、失蹄的老马。
基于某种微妙的原因,孔离别原本插在高兴身上的水果刀又被她条件反射般想要保护高兴的愿望或者说是惊慌恐惧以至于慌不择路的情况下深深捅。进了许多余的腹部。反正我是揣摩不透她当时的想法和心理,但原因无外乎就是这两个,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呆若木鸡、张中结舌下醒过神来的高兴其脑袋算是保住了,他惊恐之下着急慌忙的想扶住他,可是扶不住,应了“死猫扶不上树烂泥扶不上墙”的那句老话。
是的,怎么扶也扶不起来,然后是涕泪满面的孔离别,她的努力徒劳到了极点,但她依然一遍遍地试图将那个将要死亡的男人扶起来,不离不弃,不死不休。小别发现从她一出手、一挥刀开始一切都没得选择。一切都失去了选择的余地,痛哭,她忽然觉得五脏六腑似给万箭穿心之后又被掏空了一般。
高兴傻了眼,许多余正在死亡,那把刀深深地被插。进了许多余的腹部,此时血流如涌,不知伤到了什么部位,显然已经能够没得救了。迴光返照似的,就在孔离别半抱着许多余跪立在地上的时刻,他的眼睛霎时有雪亮的光泽。
“怎么会?是这样的……我不……甘心……”许多余再也忍不住轻声苦笑起来,断断续续地说着话,血从嘴里流出。在生命即将到了尽头的时候,忽然觉得荒谬——原来,即使自己痴心不死她自己再无所谓,总有一些事情,是完全不以人力而定的。总有一些事情让人记住,总有一些事情让人忘记;那些忘记的,随风飘散,那些记住的,就此成为执念。上天安排他们截然不同、殊途同归的两个人相遇,只是开了一个玩笑。许多余颈肩往旁一侧,倦倦无力地一笑。他嘴角露出了一生中最后的一个笑容,轻柔得仿佛只是一个熟睡的人做了一个甜甜的美梦。
笑容像雪,在小别的心里不住飘落,寂寞如雪。
孔离别像被灼伤,痛得蜷缩起身子,终于她瘫倒在地,手撑着身体哀伤嘶哑地再次痛哭起来,似是把心中所有的感情都用哭来宣洩表达出来。
“小别,你怎么可以杀。人呢?”高兴的责问中带有惊诧和慌乱。
她对重伤的高兴所说的话充耳不闻,视若无睹。而高兴似乎也只有这一句包含责怪和惋惜还带有恐慌的说辞,直到此刻,已然无关风月。
许多余,他说过爱她到了能为她去死地地步。而今,他确实是因为她而死了。人逝了,爱去了,只剩下孔离别的伤心欲绝和她的恐惧麻木,还有一个慌忙打电话叫救护车报警的高兴。小别感觉生命就像灰尘,或者再具体些,像被此刻留在她手里热腾腾的血液,无论握得多紧,总会在指缝间渗出流逝。她的心境莫名的变化,她还不能堪破生死超脱红尘,哭干了眼泪之后软软地坐着,毫无意义的一动不动,任由命运的河流静静地流淌,一如她簌簌的眼泪。
“有很多事情,根本不受我们的控制,悲欢离合,生老病死。我说这些,或许你不会懂,又或许你懂但却不愿去相信。我只跟你说,小别,请原谅我,原谅我不能够爱你。”
我的回忆里出现的是高兴的回忆。
我所不知道的是高兴所知道的。
他讲给我听。
他和我。
“你胡说八道!高兴!”讲到这里,我愤怒地打断了高兴神情黯然却又栩栩如生的叙述和回想,也许是因为在许久之前我也曾对孔离别说过类似的话的缘故,我的心情很差,我的声音很大,我的样子很兇。
“嗯?”
“你不可以这样对小别说话!你不可以对小别说这样的话!
“哦……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呢?”
“我问你,在你还没有离开学校的小学生时代,你有没有喜欢上隔壁班的那个招手女?”
“哪个招手女?谁是招手女?”
“不会是应。召。女吧?”高兴似是不大确定的样子,又开玩笑道。
“就是那个在你和所有女生都是绝缘体但却有奇蹟出现,那一个总跟你打招唿、笑眯眯甚至傻乎乎地招手的那个女孩。”
“是有这么一回事,你说她啊,没有啊。”
“我觉得她很好。”
“那当时你怎么不去追她?反正我不喜欢!”
“我追了,我追温柔了……”
说起来,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的,我忘了,大概是打我十一岁那年把信交给她的那天开始吧。原来那女生也还是有挺多人喜欢的,她为什么老是向高兴招手呢?她该不会是对高兴有意思吧?她该不会是倾慕着他吧?她唯独对高兴招手吗?不会吧……为什么我早没有向她表白?难道已经像传说中的相濡以沫、相敬如宾般习惯彼此青梅竹马般的存在了吗?白痴,我又在想什么?我的脸有些烫,心跳也很快,下意识地回过头,看见她长长得睫毛和水灵灵的眼睛。
事与愿违,不久后她把没有拆封的信还给我,我的脑袋,一片混乱,如遭雷击。自从那次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说过话,躲避着彼此,仿佛在躲避着一个禁忌。直到数年后彼此的偶然相遇——风吹动天边的云和脚下的灰尘,温柔安静地微笑、苍白的脸色和摇摇晃晃的身子,我急促跑过去扶她抱她怕她有什么闪失时的惊慌失措和为自己的英雄救美、捨己救人而沾沾自喜,我方才知道我们竟然都在同一所学校。那时的夕阳成了主角,像一只巨大的蛋黄,在天地尽头悬挂着,好像一不注意就会消失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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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我们相爱,或者她在很久之前是爱过我的吧?可能她只是害羞不好意思说出口?也或许她对我发乎情止乎礼很多年了?那是在我送她情书的时候吗?
春风不知道,他曾吹拂野花的心……这已经不重要了。
“你不喜欢?那你喜欢谁?小别?”我咄咄逼问。
高兴把脸侧过去,怔怔地没有回答。
“你是不是一直都很喜欢温柔?”
“我……”
“在那天晚上之前,小别还没有杀。人,你还不知道她有了你的孩子的那个晚上之前,你是不是一直都很喜欢温柔?”
☆、第五十三章 比悲伤更悲伤的故事
“我……”高兴语塞。
“在那天晚上之前,小别还没有杀。人,你还不知道她有了你的孩子的那个晚上之前,你是不是一直都很喜欢温柔?”
“她有了我的孩子?怎么可能!?”高兴惊诧莫名:“为什么她没有告诉我?你怎么知道的,是她告诉你的?原来,大海,你原来都知道,你知道,你竟然知道,你什么都知道!”
“你真的不知道么?她没有告诉你还是她没来得及告诉你?或者是她亚根就不想告诉你呢,但现在说这些又有什么用?一切都太晚,这真的已经不重要了。请原谅我的自私,请原谅我的恶毒,这世上最深的爱恋终究抵不过时间,最深的友情终究抵不过诱。惑。”我一字一句道:“高兴,这你下高兴了。”
是的,高兴,这下你终于高兴了。
恭喜你如愿以偿。
恭喜你的孩子随着他的母亲的轻。生而逝了。
孔离别去了。
去了另一个世界。
也许是她过不了内心的坎儿吧。
内心道德的谴责和炙烤。
我悲愤而又伤痛,隐隐还有快意,如斯来发泄内心的仇恨。
高兴,你实在是太不够意思,太让人伤心。
你不知道,我一直拿你和胖子当最好的朋友。
我朋友不多,最好的就两人。
你是其一。
一个可让我推心置腹的人。
但你太不厚道。
这就是兄弟阋墙吗?
你让我流泪,你让我心碎。
也许,并非是你的错。
因你爱的太深。
也许,是我太自私。
为我爱的太沉。
深沉的爱恋。
但谁知道呢?
高兴,你不知道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知道一切的,我知道的并不早,但我一直都不说。我不想说,说出来是疤,永不消褪的疤痕,太难看,很碍眼。长在皮肤上还好,落在心里面,永远伤人心。我想你知道我是怎样的喜欢温柔,我想用尽全力让她幸福,我愿为她付出所有,哪怕是生命都在所不惜,我想让她开心,我想让她幸福,我想一辈子对她好。
爱情若有天意,我用尽所有情意。
这就是我的心意。
我的整个人生都将为了实现这个令人感到欣喜幸福的梦想和愿望而任劳任怨、无怨无悔。我希望时间绵延的更长,一辈子和温柔就这样甜甜蜜蜜、恩恩爱爱地过去了……我真的很讨厌面对现实。
因为现实往往都很残酷。
残酷而又冷漠。
是为无情。
我多想无情。
但太难。
就折中吧。
失点义,少点情。
薄情寡义。
情义。
于我是浮云。
手辣心恨些。
手心……手心手背都是肉。
肉。欲的场景。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个场景。
我心碎的场景。
在一个晴朗的黄昏,我下定决心用积攒了数年的零花钱买下了那枚我曾经犹豫不决反覆衡量观赏的昂贵钻戒,要把它作为我和温柔将来的结婚信物,希望能就此永远地把温柔和我捆绑起来,把心里恆久不灭的梦想变为现实。
在拿着戒指的时候,我就开始了满怀的幻想和憧憬,仿佛看到了美好的明天和幸福的后天。我迫不及待地想把这个好消息亲口说给我的铁哥们听,我先是告诉了曾一起流鼻涕幻想未来的胖子,然后自然就是曾自嘲脑袋像蜂窝的高兴。很不巧,高兴还在他的工地奋斗,我想也无妨,就亲自去一趟他的工地,看看其努力和拼搏的事业有多光明和红火。
高兴说过,在工地的日子,以及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都是他的辉煌岁月。
你看,多美妙的一个词。
辉煌岁月。
哪怕在工地。
他很乐观,他很上进。
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我在学校厮混,胖子将要混不下去,高兴已经离开学校步入社会。
吻和泪,笑与痛,点点滴滴,丝丝缕缕。
一起走过的辉煌岁月。
我想看看他在工地的辉煌,我想告诉他我温馨的平凡。
我都有些迫不及待了呢。
在这个美丽奇妙的黄昏,我飘飘然走出城市,沿着这个城市的环城路缓缓地向西走,夕阳西下,心上人似乎就在咫尺。眺望着天边似火焰般燃烧着的火烧云,云朵映红了我满头个性的长髮和喜庆的脸颊,红彤彤的云彩和湛蓝的天空相得益彰,仿佛大海倒扣在头顶,而海水里正有熊熊火焰燃起——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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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与火焰。
海水湮灭一切,火焰灼热万物。
风吹起来,我发觉自己真的是喜不自禁,飘飘欲。仙。我觉得这个世界是如此的美好,我想这个世界是多么的喜乐。我表情儒雅小脸绯红,想入非非着走马观花地红着脸向西走,走过居民楼,走过洗头。房,走过小洒吧,走过点歌房,走过美容院,走过小广场,走过加油站,走过垃圾场,高高兴兴开开心心地走啊走,在一片搭满脚手架到处都是水泥钢筋和铁丝,并且有剧烈机器轰鸣声的工地前,我停住了脚步。因为我看见了两个我再熟悉不过的人——高兴和温柔。
温柔的高兴,高兴的温柔。
一个是我一生当中最好的朋友,一个是我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好友与女友,多么美妙而又动人的词彙啊,但有时也是伤人的尖刺。那一刻,我不经意间看到,他们坐在工地旁不远处的小河畔边接。吻。他们缠绵悱恻情难自禁,快。活激情颠鸾。倒凤。我怔怔地看着他们,一瞬间我不能够相信自己的眼睛,我觉得一定是自己产生了幻觉,或者是自己的脑子出了问题。我掐了掐自己的手背,又掐了掐自己的手心,手心手背都是肉,都很疼,痛彻心扉,我才意识到这一切都不真的,我并没在幻觉中。下一刻,我的内心深处涌起一阵翻江倒海、天崩地裂般的悲伤和难过,常说咫尺天涯,原来这就是咫尺,这就是天涯。
我站在咫尺处若站在天之涯处。
我站在天之涯处也看不到咫尺。
我心遥向明月,明月华光照沟渠。
错了太多,离了太远。
可悲的是,曾经以为很对,曾经距离那么的近。
我将永远也忘不了那天,距离金城不远,距离幸福不远,距离我不远,我最好的朋友和我最喜欢的女人在激烈忘我地接。吻。
甜蜜的吻。
深情的吻。
陶醉的吻。
灼热的吻。
灼烧我心。
我的心碎了。
梦也破了。
伤心的旧梦。
旧梦的伤心。
心梦。
旧伤。
无尽的心梦,刺人的旧伤,多么的伤心。
泪流了,心碎了,我的梦想破灭了。
你来自可可西里,我来自喜马拉雅,爱情,让我们学会接。吻。
来自星星的他,来自心性的你,你们热烈的接。吻。
接。吻。
我们,你们。
你我。
彼此。
当爱已成往事。
随风飘散。
随轻风去。
轻风送爽,轻拂十里,不如你。
万千岁月,无限深情,似乎就只记得这一幕了。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我落荒而逃,发疯一样,直到筋疲力尽坐到公路旁边,我的唇被看似毫无恶意的风吹得干涸,金城四季的反覆交替和人事的兀然翻转都不曾令它如此灼热干渴,而后我的视野变得浑浊,这北方的天气仿佛从来就没有晴好温润的一刻。我把头靠在膝上,再用双手抱紧,心脏似乎要衰竭了一般,任凭眼泪无声的肆虐。被瞬息间调转方向的命运毫不留情地击倒,我感到晕眩。
不得不说,这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我还想说事实。
事实就是事情的实情。
其实,一直以来,我都想说出实情。
那就是,我和温柔的那个旅馆之夜,那个温情缠绵的夜晚,其实她并没有吃亏,因为那并非是她的初。夜。
也就是说,她不是处。子。
这就是真相。
是有关贞操的真情实相。
真相。
其实一直以来,我还很想说出一件事的真相。
那就是,在看到高兴和温柔接吻的那个黄昏,在失落而又伤心的我回到金城后的夜晚,在我想起了小别而去找小别苦诉衷肠时我亲眼看到了她和许多余在一起挽着手回到了住处的夜晚,我忍不住用公话轻轻颤抖着手压低嗓音给高兴打了一个电话。
一个酝酿了很多血泪的电话。
这个电话引发了一起宿命和生命的故事。
这是一个比悲伤列悲伤的故事。
不久之后,高兴跳。楼了。
他选择了轻。生。
临走时,他通过简讯给我留下遗言:与其苟延残喘,不如纵情燃烧。
他残喘着将自己烧没了。
他就这样去了。
远离了他的辉煌岁月。
他向望的辉煌岁月。
没有了岁月,怎能辉煌?
真是一个比悲伤更悲伤的故事。
说了这么多,我累了。
手心里全是汗,我感觉到阿英的手心里也都是汗。
不知是我的,还是她的,或者两者都有之。
她眉头紧锁,沉声道:“这还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我垂头嘆息,反驳她说:“应该是比悲伤更悲伤的故事,是悲情岁月。”
那段不堪回首的悲情岁月。
我潜意识里觉得自己的内心太过黑暗,想得到别人的一些开导或指点,于是就问阿英说:“你是不是觉得我的内心很邪。恶?”
不知是有意慰藉我还是她的真实想法,她毫不迟疑的说:“换我也会那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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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也知道这些过往,他摆摆手说:“提这些伤心的往事干什么,还是赶路要紧,胖爷我感觉咱快要出头了。”
话音刚落,前面就一片大亮。
☆、第五十四章 遭遇
阿英问起我有关初恋的话题,让我想起了很多。
我总喜欢温情,但偏偏太过伤情。
不管是温柔还是芸芸,甚至还有分不清是幻想还是真实的人鱼姑娘。
温情背后的故事,都是伤心的故事。
伤感情碎人心的故事。
尽管如此,我依然爱其如初。
我爱她们。
比我恨她们。
但都随风飘散,难觅其踪。
就忘了吧,可能热忱的人就不该有奢侈的爱情。
阿英一提起,我才发现我始终都忘不了。可能是出于愧疚和自责,我向她叙述了所有的经过,想要谋求到她的一些看法和观点,这可能也是一种自我救赎的方式吧。
总有坐穿冷板凳的觉悟,但难免害怕被孤独所淹没。
不怕冷漠,就怕寂寞。
最重要的是,我感觉自己错了太多,离了太远,我想得到别人的认可,或者说是同情吧。
这还真是懦弱的表现呢。
不可否认,在对于高兴的这件事上,我真的是懦弱和卑鄙的。
等于是我亲手葬送了他的辉煌岁月。
他想要的辉煌岁月。
他魂断高楼,终结岁月,再也无法辉煌。
我夜夜哀伤,日日伤痛,总觉得对不起他。
我直接让他没有了岁月。
年年岁岁月月,我常感惶恐。
好在那时我年轻,岁数不大,惜命如金,如果换作是现在的我的话,或许我也会去了吧。
因为我太重感情,不分男女。
我可付出所有,就算是命。
身家性命,又有什么?
远不及你对我好。
因为你对我好。
因为你曾经对我好。
仅此,我愿抛头颅撒热血,舍性命无岁月。
我不想你曾经对我好。
我不想你对我好。
因为那样让我很难过。
又多了一份情。
人在江湖,情是欠不得的,我宁肯欠你人头。
贱命一条,陪你玩到底。
虽是贱命,也要爱惜——宁在世上挨,不在土里埋。
若一旦欠了,就拿命去还吧。
玩命。
我不怕。
我怕我心不平静。
也怕我心多感伤。
最怕我心常孤寂。
寂寞空虚冷,心的感觉。
唯心扰人,受制于心。
降服其心又太难。
就怕内心的烧灼和煎熬,所以在阿英无意间的随口一说里,我便如竹筒倒豆子一般将这些悲情过往都说于她听,我是很认真的说的,不知她是否是随便听听,还是也专注的听了。
我心难平,自然难以顺心意,我想得到她的看法和想法,就问她是不是感觉我是一个卑鄙无耻且又腹黑邪恶的坏人。
我喜欢好人,讨厌坏人。我老觉得自己是一个坏人,与嚮往的好人差之千里,行差踏错的我,极力向着光明和正义前行,哪怕身在黑暗,也要心在光明。
我想知道这个英姿飒爽的女人是怎样看待我这不光彩的过去的。
或许我是想寻求她的支持和谅解。
心不够硬,就像弱蛋。
她说:换做是我,我也会那么做。
这就是她的回答。
她的看法。
我诚惶诚恐欣喜若狂。
我觉得阿英很可能会鄙视、蔑视、轻视、无视我,甚至还会痛骂斥责我,但没想到阿英的回答很肯定,她说如果换作是她的话,她也会像我那么做的。她的未尽之意很明显,人非圣人,总有瑕疵,立场不同,处境不同,总有差错,无需自责。听她这么一说,我觉得蓦然豁达了,何必要活在过去的回忆里,向前看,多美好。我俞发的佩服起她来,更加觉得这个女人不简单。
我心里畅快了很多,觉得这条贱命无论如何也要陪着阿英玩到底。
哦,不对,应该是玩一玩。
细想来,这条命还是很宝贵的嘛。
我又立刻提醒自己说,这种想法不可有,虽然这条生命太珍贵,但你没有坚如铁石的心肠的话,会总让它受伤的。
我胡思乱想着,感慨唏嘘着,胖子却发话了。
他的感觉又来了。
他说感觉快要出头了。
我一边回忆往事一边和胖子阿英一块前进,途中着实是遇到了好几处倾斜延伸向别处的岔道,探头细看和我们正在行走的墓道并无任何区别,而如果处于岔道里的话,我们行走的这条墓道也是极难发现的,很难想到或很难注意到在绝无可能的死角或墙角会另有洞天。那是想像不到的情况,我们只会按照正常的逻辑思维来选择行为方式,若是只扶着一边的墙或光在中间走的话一定会走入岔道里去,而且不是走了很长时间走不出去引起了我们的怀疑的话,我们觉对会想不到自己会在不知不觉中步入了另一条岔道里去,如此往復不绝,误打误撞进入通往墓室的道路的概率等同于中百万大奖的概率,极难走对,几乎是死循环,永远无法脱困。发现果真密布岔道,我们就知道用这种同时扶着两边墙的战术没有错,保准能够走出去,会回到墓室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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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了我的伤情故事,留意着墓道里的一切布置,刚一说完不久,胖子就说他感觉快要出头了。
他的感觉多是错觉,他把错觉常当感觉。
我很不敢相信他的感觉,但这次他的感觉还真出奇的准。
大概是沉浸在我的叙述中,我和阿英都没怎么感觉出来,也无过多反应,就真的出头了。
突然前面一片光亮,刺眼之极,我们一下子便走出了墓道。
真的是出头了。
应该是幸,却是不幸。
突如其来的是强烈的光线。
我意识到这可能是发电机才能供能的强光控照灯所照射出来的光芒。
我们被刺眼的强光照射地睁不开眼晴,很难适应眼前的环境,不等眼睛慢慢习惯刺目的光线,一个有力的拳头主落在了我的心窝上。一阵锥心的刺痛传来,额头汗如雨下,几乎都站立不稳。
胖子的待遇自然也不好,就听他一边愤怒的大叫,一边生气的大骂,最后还说:“千万别打脸,胖爷我是偶像派,就靠脸吃饭的,打坏了可就接不了戏了。”
闻听此言,巨痛难耐的我差点笑喷,心想胖子这货这是被打煳涂了吗?他又不是演员,更不是明星,何谈偶像与接戏?听他着急慌忙和情真意切的语气,还别说,这货还真有演戏的潜质。
话音刚落,就听见啪啪两声清脆悦耳的异响传来,紧接着又是数声啪啪啪之声传来,不用猜也能知道,胖子这货被打脸了。
这就是传说听啪啪啪啊,听起来这么激动人心,让人血脉贲张难以自持。
但这是打脸的声音。
我心说坏了,这下胖子肯定要发飙了。
王胜利的行为准则除了血可流头可断髮型不可乱之外,还有一条最重要的就是骂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
骂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
这确实是一个很好的优良传统。
胖子坚守之。
触其逆鳞者如何?
要么死,要么生不如死。
记得胖子曾经很拽的说过一句话:世上只有三种人,一种是活人,一种是死人,另一种是我的人。
这货当时正被古惑仔给影响的不轻,觉得自己也是道上的老大。
当然,那肯定是他的错觉。
这时我的眼睛已经适应了光照,就打眼望去,只见不远处的胖子鼻青脸肿,梳得一丝不苟的大背头也被弄乱了。我心道这下真的坏了,胖子坚决不容他人践踏和侵犯的两条规矩都被人触犯了,他不发飙都不行。我打量了胖子几眼,看他伤的怎样,也只是此皮外伤,并无大碍,只见他铁青着脸,胸膛起伏不停,似是要炸开来一般,我知道他快要爆发了。
再看阿英,她也好不到那里去,被两个膀大腰圆的男子反剪着手挟持着,显然是动弹不得,原先被盘起来的长髮也有些散乱,丰满的胸。脯急速起伏着,仿佛下一刻就要弹跳出来一般。而在我和胖子身边各有一人,我们两人之前受到的袭击肯定就是他们干的。我身边的是一个看起来很黝黑壮士的秃头大汉,手里还握着一把锋利的匕首,眼神冷酷的盯着我,大概是想要用冰冷的眼神震慑住我。我用同样冷酷无情的眼神漠然的打量他,也许是感觉到了我眼中涌动的毫不掩饰的杀机,他竟然不敢和我对视,歪头躲闪了过去,但他手中的刀却依然结结实实的按在我的胸膛上。胖子身边的是一个矮瘦的黑墨镜,看起来酷得要命,全然不把胖子的怒火放在眼里,同样握着一把尖锐的短刀,顶在胖子的腰眼上,另一只手扇动着,显然是被打脸的反作用力给震得不轻。
这就是我和胖子刚一进入墓中的那间墓室,我们在这里遭遇了大马猴的偷袭,胖子坠入陷阱,之后我们因为大瓶子而看到了耳室中的棺材,所以才进入其中,解救了阿英,却在出来的途中被悬魂墓道给困住,想尽办法刚一脱困,措不及防之下便被围攻,心里觉得很窝囊。
墓室中的棺材还没有被打开,而在其上面此时正端坐着一个人。
那是一个留有小鬍子并且拥有刚毅面部轮廓的男子,他的眼睛深邃如海,如黑曜石一般明亮,不可否认,他很帅。
他笑着说道:“张泽海,王胜利,好久不见。”
一听之下,我们惊呆,这是要闹哪样?
☆、第五十五章 铁血尖刀
好久不见?
难道人生的每一次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还是人生的每一次离别都会久别重逢?
都太扯,把握眼前是关键。
相遇未必相识,离别未必重逢。
相遇离别,相识重逢。
都伤情,只看眼下,向前跑,不问因果,不求佛,不念过往,不乱心,不困于情。
天若有情天亦老,我若无情我不老。
情之一字最伤人,我们之间有交情吗?
怕是连交往都没有,你还说什么好久不见。
搞得跟阔别了十年的老朋友再度重相逢似地。
再度重相逢的话也不一定会说好久不见的吧。
好久不见,我们之前有见过吗?
不会吧,我怎么不记得了。
难道是你故意搁我套近乎?
不是吧,你也太不捨得下脸了,这事一般人还真干不出来。
你一上来跟我谈什么交情,难道我跟你很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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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犊子!
就算很熟,你也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就用拳头招唿我们呀。
就算不熟,你也不能趁人不备直接揍人浑身不适。
完了你还说句好久不见,你这不是摆明了欺负人嘛。
你怎么可以这样无节操,如此霍霍人呢?
难道是因为你觉得自己长得帅?
你很帅,像蟋蟀……
好吧,我承认你的确是帅,但也不能这么欺负人呀。
难道你觉得你帅,我和胖子就不帅?
就算我和胖子不帅,你也不能打脸呀。
打脸有可能会让一个原本就不帅的人从此变得更加不帅。
在这个看脸的社会,这是多么可恨的行径!
你知不知道,打脸有可能会破相的!
如果一旦破相了,那么他的人生就毁了!
他的人生若毁了,他还残喘蹦跶个什么劲!
你这简直是犯罪,是变相谋。杀!
我能忍,胖子不能忍。
因为你的手下打的是他的脸。
他的脸肥肉很多,但也还算英姿卓绝,想必脸疼心更疼。
他老梳明光闪亮的髮型,老抹价格不菲的护肤霜,老对着镜子摆酷酷的造型,老一个人自言自语自觉很帅,他是一个多么注重形象仪表的男人!
他说他不是很帅,但也是不赖,他最爱惜自己的脸面,就像鸟儿珍爱自己的羽毛。
鸟儿珍爱自己的羽毛,那是用来飞翔遨游的本钱,那是一生的守护。
胖子将自己的脸庞比做翱翔天空的飞鸟的羽毛,可见他是多么的在意它。
可是,今天竟然有人肆意的将之蹂躏,恶意的践踏。
胖子的脸一定很疼,但他的心比脸更疼!
你有过心疼的感觉吗?
那种感觉好受吗?
实话告诉你,我宁愿肉疼,也不想心疼。
因为那实在是太难受。
精神上的痛苦远大于肉。体上的痛苦。
所以列车从卧在轨上的海子的身上碾过,梵谷亲手割下了自己的一只耳朵。
任鲜血狂飙,也不心如火烧。
一念及此,痛在我心。
刚一开始倒斗生涯,还不见辉煌岁月,就被土鸡瓦狗打脸,这实在是令人难以置信,无法接受。
把人揍完了还说句好久不见,这简直让我怒不可遏。
想必胖子更是怒火冲天,燃烧已久。
我们很确信之前根本就没有见过眼前的这个人,所以被他的一句好久不见给搞懵了,我觉得这可能是他有意套近乎攀交情,心想这样做也无可厚非,但你也不能将人打了再攀关系,你知不知道,这样会让我们很没有面子。
没有面子也就罢了,主要是你还侵犯了我们的面子。
不给面子能接受,又不是没被别人侮辱轻视过,但你也不能损毁我们的面子啊。
你让我们的脸面很难看。
主要是胖子的脸面很难看。
他的脸面不好看,我的脸面自然也就难好看。
兄弟们拜把子一条命。
兄弟们没拜把子也是一条心。
性命,忠心,我们都有。
我们也敢玩命。
不然也会下地当贼人来了。
盗墓者既要胆大,还要心细,当然最基本的是不要怕掉脑袋。
这里有律法的原因,也有未知的羁绊。
法律自然是由人制定的,当然会有漏洞,而且特权一向存在,并不能真正的“皇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那是骗小孩的。如果凑巧还真信了,那么恭喜你,证明你还没长大,不成熟。但它却是用来规范和约束一切非上位者的手段,一旦触犯,那么自会反噬。盗墓者自然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受到不同的惩戒,但一顿胖揍和一段囚禁是无论如何也免不了的。当然,还会被劳动改造,显然制定律法的人忘了,劳。改之前的犯。人就一直在劳动,也没见将其改造成圣人。
劳动的人是最穷的人。
改造的人是劳动的人。
是人就得劳动,这是世间的生存法则。
法则又有例外,这里我就不做过多说明,美其名曰: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未知的事物自然会让人心生惶恐,因为未知所以恐惧,这是人的心性,不二的羁绊。而盗墓者在墓中往往会遇到很多的未知的事物,比如陷阱,比如尸变,比如邪祟,比如鬼魂,甚至还有诡异的诅咒。世界上着名的法老的诅咒就是鲜例,进入过其墓和接触过其尸体的人都相继因为种种原因而先后死去。
虽然原因不一,死法不同,但毫无例外,他们都死了。
过程不同,结果相同。
只是因为他们不相信诅咒,只是因为他们无视古人的智慧。
只是因为一个诅咒吗?
不见得。
也不晓得。
但事实就是如此。
无可辩驳。
这本身就是很难解释的事情,科学的大义在此之下黯然失色。
盗墓是非常见不得光的勾当,还没有哪一位盗墓者敢如街头小混混“我是流氓我怕谁”般地狂言——我就是盗墓者。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案发,盗墓者很难被严惩。
但不见得就会有好报。
这时候,社会道德、人类伦理以及轮迴报应的威力便开始发挥作用了。社会通过法律之外的各种形式和手段,对盗墓者进行谴责和责骂,甚至祭出“诅咒”的撒手锏,人为地给盗墓者设计出了“遭报应”的人生结局——盗墓者多不得好死。此即《易·传文·文言传·坤》(“上经”第二卦)里所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以此规劝世人多行善事莫做恶事,也希望诸如盗墓等违背道德伦理的行当从业者能够回头,不再做伤天害理逆人伦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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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应,应该是古民间对盗墓者最为厉害最为期盼的惩罚方式。
明知如此,我和胖子还是义无反顾的选择了盗墓这个行当。
不为别的,就为混口饭吃,希望能够吃得好。
想要吃的饱,更要吃的好。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这无可挑理。
但是我们走的是一条为人所不齿的道路。
更重要的是它犯忌讳,逆人伦。
所以我说我们要效仿古时候的摸金校尉的行径,要做到盗亦有道,不能贪得无厌,破坏伦常。
这话说出来我都感到心虚,没办法,谁叫咱穷怕了呢。
说了这么多,无非是想说明我和胖子惜命但也不怕丢命。
富贵险中求,敢玩命才能革成命。
胖子这时已经到了爆发的边缘,他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狠声道:“别他。妈废话,有话快说有屁快放,今天你要是弄不死老子,老子一定把你整个半身不遂,或者就是植物人。”
小鬍子听了眼睛一亮,不怒反笑,他朗声道:“这位脾气这么沖,一定就是王胜利同志了吧,闻名不如见面,幸会幸会。”
胖子冷笑道:“幸会个鸡。巴,老子无心和你言谈,只想揍你个满地找牙,让你知道幸会的代价。”
话刚一说完,他就动了。
他转身一拳朝着黑眼镜的脸上捣去,另一只手勐地向着腰眼上的尖刀抓去。
一拳打黑脸,空手夺白刃。
高招啊。
不是场地不适宜,我真想为胖子拍手称快。
还要为他点赞。
心说真是神兵天将,身手不凡。
我都被他给佩服的快五体投地,马首是瞻了。
若他逆袭成功,就算让我捧着他的臭脚亲。吻,我也心无怨言。
没办法,我自小就喜欢英雄,更崇拜拥有个人英雄主义情结的人。
胖子明显两者都有所具备。
我在心里暗暗祈祷,他一定要成功,千万不能失败。
若失败,那么英雄自然变成狗熊。
那不好,我的英雄梦就破灭了。
关键是,一旦失败,我怕胖子的脸会被打成狗熊一般的脸。
英雄气短,变成狗熊尚可接受,但变成狗熊只是一种气势和气概上的形容和描绘,如果脸被打得肿成如同狗熊一般的大脸的话,那实在是太令人伤心了。最主要的是,胖子的脸本来就胖,再被狠揍……结果不敢想像。
至少目前来看,胖子的处境不容乐观。
他身手敏捷,但黑眼镜也不慢,他的刀在胖子的手抓住之前便向前一刺。刀尖便刺进了胖子的身体里,有血水缓缓地渗透出来。要不是胖子见机的快,知晓黑眼镜反应神速,自己兵行险招,在短时间内无法抓住黑眼镜手里的尖刀,因此而蓦然向后疾退的话,说不定那把长有二三十公分的利刃早已深入到了他的身体之内,那时自然是性命堪优。
那时我也不能为他点赞,只能给他点烛了。
胖子伤得不轻,疼得呲牙咧嘴的,但看情形也只是皮外伤,那一刀刺得并不深。黑眼镜却是好不到哪里去,估计想哭的心都有了,没沾到便宜不说,反而是偷鸡不成失把米,他的注意力放在自己手里的刀子上,思付只要够狠将刀子狠刺,这胖厮自然会顾及被捅个透心凉而不敢动或者是急忙撤手来招架的,到时自己定然安然无事。但他万万没想到被自己打脸的这货却是个不要命的,因此胖子的暴怒的一拳没落空,打结实了,就打在了他的脸上。
脸上的嘴巴上。
很不幸,他的牙掉了好几颗,流了一嘴的血。
黑眼镜痛的哇哇狂叫,狠不得爬在地上寻找失落的牙齿。
这时就听小鬍子阴冷的声音传来:“都别动,别高兴,难道你们忘了高兴了吗?”
话一出口,我就觉得心中恶寒。
☆、第五十六章 我想和你说些高兴的事
难道你们忘了高兴吗?
小鬍子语出惊人。
怎么可能会忘了他,先前我都还对阿英说过有关于他的故事。
此刻,面前的小鬍子提起,我的心里忽然生起极其不好的预感。
他知道高兴,他怎么会知道高兴的呢?
黑眼镜还在满地找牙,痛不欲生,胖子的的伤势并无大碍,我悬着的一颗心也放了下来。要知道,如果暴起伤人一旦失手的话,那么后果自然也是不堪设想,多半会被控势者给来个透心凉和痛心冷,直接就挂了。
胖子的伤势无碍,但他的心事有妨。
这和尸丹以及镇魂铃有关,也和小鬍子口里的高兴有关。
他也一时僵立当场,没有继续大显神威的意思。
很显然,小鬍子说到的高兴令我们都感到很不高兴。
因为他已经是一个死去的人。
早已踏上黄泉不归路。
回不来了。
他断送了自己想要创造或者是正在经歷的辉煌岁月。
幕布揭开,这和我脱不开干系。
我和胖子的挚友,他的离去多多少少与我有关,而既已归去,又何必再提?
提起了让人伤神,也令人无神。
小鬍子见我们表情各不相同,面有得色。
阿英被两个大汉架住,没有自由行动的能力,她的脸色也不怎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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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脸色最不好看的是我。
胖子霸气四射地扬手指着小鬍子,漠然说道:“别耍花样,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当心胖爷待会拧掉你的脑袋。我感觉你们这帮货色纯粹上不了台面,切西瓜砍我菜,一手一个。”
胖子刚刚一击得手,自我感觉良好,觉得身手不凡,根本就不把小鬍子一伙放在眼里。小鬍子闻听此言只是笑笑,并不多言,目光炯炯的看着我。
我冷声道:“有说直说。”
小鬍子面无表情的说:“我想和你说些高兴的事。”
我仔细盯着他的眼睛,心里的寒意越来越浓。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额上有汗珠滑落,甚至有轻微的喘息。
我知道自己的情绪里产生了一种叫恐惧的东西。
有些心虚,有些难过,有些恐惧……有些虚弱。
我真的不想再谈有关高兴的事情,偏偏,眼前的这位却很有兴趣来谈谈有关高兴的事。
这真的很让我不高兴。
小鬍子看见我脸上阴晴不定的表情后很满意,或许他想要的就是这种效果,继续说道:“谈完这些,咱们就开棺,哦不对,应该是升棺发财。”
升棺发财,多令人神往的词彙啊。
可惜,它并不是升官发财。
每个人都有权欲,都缺不了钱财。
没当官还可以发发财,就算只是一点小财。
但升棺可不同,其中可能隐藏着致命的风险。
也许淘着好货了能买个好价钱,发上一笔横财;也许没碰着好货反而遇上了凶货,那么倒霉是肯定的了,弄不好的话还得丢命。
但为了讨个好彩头,或者说是体现决心,盗墓者一般都会把开棺说成是升棺发财,这是一条不成文的行规。
胖子怒道:“升棺发财跟你有毛关系,识相的话早点滚,别等胖爷我翻脸。”
小鬍子并不理他,他自顾自说下去:“实不相瞒,高兴是我的哥哥。”
他话音未落,我却讶异不已,记忆翻涌,始终记得高兴从来就没有兄弟或者姐妹,那么眼前的这个所谓的“哥哥”究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我心说你可别骗我,我最恨不老实还骗人的人了。
你长得这么帅,怎么会是一个大骗子!
你长得这么帅,怎么还要当骗子!
你长得这么帅,怎么还是个骗子!
别可你骗我!
大概是看出了我心中的疑惑,小鬍子说:“没骗你,我一生下来就被过继给了北京的远房亲戚,就连高兴也是在我主动联繫了他后才知道呢,更别说你们了。”
他又说:“当然,不是偶然的因素的话,我可能也不知道我还有他这么一个哥哥。这个是很私人的事,在这里就不说了。”
俗话说妻子是别人的好,孩子是自己的亲,孩子可以过继给别人,妻子却万万不能碰。自古以来,基于种种原因,将自己的孩子过继给亲戚的例子很多,有的被过继者会知道真相,而有的一辈子都不会知道真相,是悲哀是残忍还是幸运,人生际遇不同,心态也不相同,无法评说和决断,只能如水鱼饮水,冷暖自知了。
无疑,这条鱼还是条金鱼。
金鱼的记忆只有短短的七钞钟,它游过的水域再次回游的话已然陌生,它以为这又是一片全新的天地。
新生在全新的天地。
它不知道,这片天地其实很小,是在缸中。
一个小小的鱼缸中。
它不记得过往,不知道前生,所以它得到新生。
这就像被遗弃了或被过继了的孩童。
他同样不知道自己的过往,他所知道的并非就是真实,就如金鱼以为它是在一片新的水域里。
其实它依然还是在原来的那片水域中。
其实他的爸爸妈妈并不是他真正的爸爸妈妈。
这就是真相。
当然,真相知道了有时还不如不知道的好。
有的真相太残酷,有的真相太残忍,有的真相太惨烈。
鱼泪满江,人泪结霜。
众生皆苦。
随着社会的发展,过继孩子给别人的这种现像越来越少,类似哥哥死了以后嫂子下嫁给弟弟继续当妻子,或者是两家都有年纪相差仿佛的一对儿女,并且两家人的儿子都在婚姻上遇到了难以逾越的坎儿,因此便互相将对方的女儿娶给己方的的儿子,将己方的女儿嫁给对方的儿子。随着社会的前进这种习俗和传统都将越来越少,直至消亡。不得不说,这可真是个万恶的社会。
我豁然开朗,不知道他接下来要说什么。
他说:“就说些高兴的事吧。”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高兴喜欢的是温柔。
温柔中意的是大海。
温柔以为小别和大海藕断丝连,所以他故意接近高兴和他发生。关系。
高兴真的是一个悲剧的备胎。
备胎的悲剧。
幸好,小别真心爱过他。
但他不珍惜。
他忘不了温柔。
他不明白珍惜眼前的人。
直到小别自戕,他才如梦初醒。
一生一世,一场大梦。
一朝一暮,一片大雾。
雾散时,梦初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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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梦初醒,为时已晚。
他追悔莫及,将自己点燃。
与其苟延残喘,不如纵情燃烧。
这是科本将冰冷的枪管塞进自己嘴里扣动扳机之前留下的遗言。
高兴选择从高楼上一跃而下。
这是“哥哥”张国荣先生在零三年的愚人节当天告别世界的方式。
摔成一滩烂泥。
一般人想必也不会拥有这样的勇气。
就算死,也要千方百计的想要死得舒服些。
有很多割腕自。杀者因过于疼痛或过于恐惧而选择打电话报警求助。
多奇葩啊,却是事实。
他们轰轰烈烈的生,轰轰烈烈的死。
他们都未曾苟延残喘,但却都纵情燃烧。
把自己烧没了。
高兴却残喘过。
他的家庭并不富裕,后来因为父母感情不和闹离婚,极度不负责任地将高兴抛给了年过六旬的祖母后,经济条件更是一塌煳涂了。
婚姻可能只是性。冲动的附属品,也可能只是一时的冲动一世的波动,将爱情化为亲情,将孤身换成伴侣,更可能只是在现实面前的妥协品,或者是非此不可的舶来品,又有谁知道呢。
但高兴把它看成了性。的产物。
源于对父母的憎恨。
若能平稳度过一生美好,不能白头偕老哀伤。
说什么不离不弃,说什么生死相依。
谈什么白首不相离。
君生天天与君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多现实,太刺心。
只是当时多缠。绵。
快活了你,伤痛了我。
在一起时美,分离时丑。
诞生了丑陋,伤害了小孩。
不说也罢。
祖母脸上皱纹条条,被岁月的刻刀雕刻出了深深的沟壑。
她疼他,他也爱她。
她爱他,他也疼她。
没过几年,她去了。
世界上最爱他的那个人去了。
从此再也不回来。
临终前,她将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为数不多的积蓄全留给高兴。
她嘱託他一定要好好学习,出人头地。
出人头地。
多美好的祝愿。
他把眼泪流干。
他将自己哭晕。
事实无法改变。
高兴孑然一人了。
他退学了。
不得不说,读书其实是人生中最容易通向成功的一条道路。
他把这条道路断了。
可能只是,他没钱再走下去。
他想要的是钱。
尊严算什么。
或者,没钱了又谈什么尊严。
他离开学校步入社会,寻找他的黄金年代。
想必每个时代的人都说过这样一句话: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在这个时代的高兴从搬砖干起。
搬砖的男神。
他还真是搬砖的男神。
他上进,他积极,他热忱,他努力,他更卖力。
因为他一无所有,有的只是力气,还有命。
必要的时候,就拼。命吧。
他想搏一搏。命。
他相信,只要努力了就总会有收穫。
他明白,想要回报就必须得要付出。
他觉得,最穷不过要饭,不死总能出头。
他想要干出一番事业。
他要成功。
哪怕失去生命。
他的成功或许只是想有一个自己的家和女人,以及自己的孩子。
没错,就是这么简单,
但这也不能撼动在他心目中的辉煌岁月。
那些流血流汗不流泪的日子,那些搬砖扛铁背大包的岁月。
他不怎么辉煌过的岁月。
他认为自己辉煌过的岁月。
皇天不负有心人,不屈不挠的高兴渐渐有起色了。
天道酬勤,更何况他拿命去拼。
他拼命着对抗命运。
这真的是辉煌的光阴。
或者他终将成功,无比辉煌。
或者他陨命北疆,泪满澜江。
或者他默默无闻,孤独终老。
总是有转机和希望的,能够变革和裂变的。
他遇到小别,然后和她恋爱了。
他遇到温柔,然后想和她恋爱了。
情到深处,心到伤处。
已难救赎。
最终,他去了。
无日无夜无岁月,又哪里来的辉煌。
在他离去的前一刻小鬍子联繫上了他,让高兴知道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素未谋面的弟弟。
这世界上还有一个疼爱他的人在牵挂着他。
高兴应该是高兴的吧。
小鬍子的叙述很煽情,让我心里伤痛至极。
他却要让我身痛。
他冷声说:“动手!”
我身边的秃头用力将刀向我的身体里捅来。
☆、第五十七章 猪之死
小鬍子说翻脸就翻脸,一得到他的指示,挟持着我的秃头便下了死手。
所谓的死手就是到致人于死地的手段。
但我也不是吃素的。
好歹也是在部队的熔炉里锻鍊出来的。
虽然不是超级兵王、最强兵神、无敌特种兵之类的菁英骨干或是技术过硬的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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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曾和猪较过几年劲。
不是我虐待它们,而是它们欺负我。
那么我就只能想尽办法来让它们老实听话了。
起初我抱着一个个猪仔跑步,试图让它们有一种坐汽车的优越感。
但它们好像并不满意,老在我的怀里闹个不停。
接着我将一个个猪仔从怀里抛向天空,然后再小心翼翼的用双手接住,往復循环,想要让它们有一种坐飞机或者说是飞翔的感觉。
它们同样是很不满意,闹腾的似乎更凶了。事后想来,可能是出于本能的恐惧和惊慌才让它们不安静吧。但当时我年轻不大懂事,在这方面考虑的不够周详,有所欠缺。
后来我就一个个的替它们按摩挠痒痒,想让它们有一种进了洗浴中心似地愉悦感。
这下它们倒不怎么捣乱了,但是我整个人也给累晕了。
几百只猪要我挨个给服侍,说实话我感觉到自己成了一个可怜的包身工,或者说是猪大爷的奴隶。
这种感觉就像我是一个陪酒的姑娘,一下子就要接待几百个漂客,而这些漂客还每天都来。
更可恶的是,还总有那么几只特立猪行的猪不怎么好伺候,花费在它们身上的精力更是多得吓人。
我一天天变得消瘦和萎靡起来,看见猪都感到心烦意乱。
直到有一天,我突然顿悟,这样伺候它们干什么,只要不让它们饿死,我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这可能有些变。态,但我还是不可避免的产生了这种想法。领导批评我,我批评猪,若有反抗,就採取强硬措施。
谁叫你没人权。
你又不是人。
人都没人权。
何况还是你。
我在心里默默想道,这么一想我就霍然了,下定决心不再伺候它们,而要让它们反过来听我的话。
终于在我不厌其烦和严酷冷漠的训练下,小猪仔们都变得老实了,并且也听话了,甚至还能做一些表演了。
由此,我得出结论,一切皆有可能,不抛弃,不放弃,就是传奇。
我成了一个耍猪的人。
我爱它们。
我想要它们都能变成不普通的猪。
但又有什么用?造物的无情註定了它们的命运就是快如闪电的死亡。
它们的生命都很短。
如果有轮迴的话,我希望它们来生做一个可以宰猪的人。
在我或扛或抱或举着它们的那段日子里,我的身体素质自然变得好了起来,本质上这根特种部队的士兵扛着圆木跑没什么区别。
他们抱着的木头是死物,没有知觉,我抱着的猪头是活物,它有感觉。
我想让它们舒服起来。
直到后来我渐渐明白,不能太宠溺它们,应该要让它们变得坚强。
可能我只是希望能有一头猪像王小波先生所描绘的那只猪一样可以特立独行吧。
实际上是我有意忽略了猪是被限制了自由的,就算再特立独行也逃不出囚。笼,更何况它们早已被奴性化了。
除非它成精了,它是猪八戒。
就算是猪八戒也还被观音给缺点服了,命令它要跟着老和尚挑着担去取经,不能娶高老庄的高小。姐当媳妇。
这肯定和伦理道德没关系,不是美女与野兽或者人与动物之间乱。伦的原因。
我悲伤的看着一头头猪仔茁壮成长为一头头膘肥体壮的大猪,然后被一头头屠戮宰杀。
最初我会流泪,毕竟人是感情动物,就算面对的是动物,我也有感情。
我很爱它们。
我真的爱着它们。
但它们就这样走了,不知道是不是死不瞑目。
后来我就麻木了,我已经见怪不怪了,我明白,我被同质化了,我是刽子手的邦凶。
我再也不爱了。
爱也无用,徒添悲伤。
隐隐地,我愤怒起来。
我将我的愤怒转移到了热天无处不在的苍蝇身上。
它们一度把我当成了停靠歇息的堡垒,我的脑袋是它们的家园。
我的脑袋是它们的家园,我的脸面是它们的花园。
这让我很没有脸面。
养猪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和猪拥抱给猪按摩也不是太丢脸的事,但是和黑绿红黄的苍蝇接。吻却的确是令人无法接受的事。
相比之下,我宁愿和猪接。吻。
我最讨厌的就是苍蝇了。
它们还偏偏欺负我。
如果它们是直升机,我就是停机坪。
如果它们是法拉利,我就是条跑道。
如果它们是卫星,我就是轨道。
如果它们是卫兵,我就是校场。
总之它们根本根本没把我放在眼里,把我当成了它们的便利。
不在沉默中暴发就在觉默中死亡,我果断选择了前者。
忍无可忍,无须再忍,我暴发了。
我痛击和夹击它们,让它们饱受摧残和蹂躏。
我想尽办法用尽手段来歼灭它们。
我几乎用尽脑细胞和干细胞,想到了一千零一种对付它们的手段,用尽了全身上下所有的力气。
我把直升机一架架给击落。
我把法拉利一辆辆给报废。
我把卫星一颗颗给打爆。
我把卫兵一个个给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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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此璀璨了起来。
我最讨厌的除过苍蝇,还有蚊子。
蚊子也是必不可少的佳肴。
当然,主要是它们把我当做它们的美味佳肴。
我常常被叮得鼻青脸肿浑身瘙痒,我抓挠得全身鲜血淋淋血迹斑斑,这都还能够让我忍受,最无法接受的是它们还老袭击我的眼皮子,让眼晴看起来肿得像核桃。
对于一个爱美的人士来说,这简直是毁灭性的打击。
尽管这种打击不会延续太长时间,只是暂时的。
很凑巧,我算是一个爱美的人,没办法,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于是我在无数个不眠的夜里拉亮电灯同它们进行斗争。
静静的夜晚我聆听它们飞舞的声音,目光扫视它们落足的地点,然后悄悄的将它们毁灭。
我恨它们。
现在回想起来,那段岁月真是不堪回味。
我宁可回味猪身上的味道。
说这些,只是想说明,我真的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
或者说,我没有陪养出一只特产独行的猪,但是我却变成了一个独立特行的人。
这种转变很不好,但是却也极难逆转。
就如很多技能你一旦掌握了就一辈子也忘不掉一般。
看得出来秃头是个心狠手辣的角色,他一出手就不留活路,可惜他遇到的是我,不知道我有怎样的过去。
我是抱猪的男神。
既然他不留活路,那么我也不会让他好活。
他的刀子想要将我捅。死或者是重伤,千钧一髮之际,我将腰部一扭全身以一个诡异的姿态缩了缩,险之又险的避开了他的致命一刀。光避开还不算完,我说过,我不会让他好活。
秃头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我,完全不明白我是怎么做到的,我抱以温和的一笑,然后反击就到了。
我噼手一切,将他握着刀的手腕切中,剧痛传来,他手中的刀噹啷一声落在了地上。我将这一着美其名叫干坤霹雳手,是从《倚天屠龙记》中得到的灵感。
这一招其实也没有啥特别之处,只是我曾反覆用此招来切猪的屁股,用的次数多了和时间久了,就变得不寻常起来。
基实我很想用这一招来切秃头的脸,奈何他手中有刀,所以我就先勉为其难的用来对付他的手臂了。在我心里,秃头的脸还不如猪的屁股好看。
你看,我就是这么一个重感情的人。和猪打交道的时间长了,我都觉得它变成人了。
秃头显然也没想到我的这一招令他招架不住,没想到我会有这么大的力气,他惊惧之下便想要后退,然而我不给他后退的机会。
因为惯常猪被我揍怕了也会想到逃跑,以此来逃避现实。
瞧瞧,猪和人的思想其实也差不多。
至少,秃头的思想和猪一样。
对于这种情况,我特有经验。
我急忙伸手拉住了后退的秃头,一只手抓住他的裆。部,一只手拦在他的背部,双手骤然发力,让他瞬间失去了平衡,就要被放倒。但这还不是我的目的,我说过了,他不给我活路,我就不会让他好活,我要用对付猪的手段来对付他。
这都很抬举他了,在我心里,他还不如一头猪。
这个评断并不草率,是经过慎重评测才得出来的结论。
这种考量是基于实用价值和内在品性两个方面得出的。
两面俱全,头头是道。
他没有被放倒,我被他勐地举了起来。
见此情形,众皆大惊。
他们一定没有想到我会拥有如此惊人的臂力。
我不好意思向他们解释。
难道我要这么对他们说:不用慌张,我曾经养猪的时候就是这么举猪的。
这样的话,他们八成会把举猪听成是举重。
没办法,通过举重可以达到锻鍊身体的目的,如果举猪的话他们一定会觉得这个人脑子有问题。
这是只有一个独立特行的人才能干出的荒唐事。
太匪夷所思。
管它呢,我就是这么举猪的,我也是这么举他的。
他当然指的就是秃头。
我这样举他还不够,我还要施展我的拿手好戏呢。
难道我会举着或者说是抱着他跑?
这样做才真是脑子有病呢,更何况现在的场景做不适合做这个动作。
那么我可选择的动作也就不多了。
我将秃头高高的抛起,然后险险地接住。
众皆惊呆。
秃头吓得哇哇大叫。
没几下,他尿了。
这样一来,我大怒!
☆、第五十八章 枪声响起来
说实话,我的体力和臂力还真的是非比寻常。
很好理解,术业有专攻,闻道有先后,做的多了就不觉得累了。
我曾经抱着猪跑步,也曾经举着猪升空。
一句话,练出来的。
但任何事情都有个限度,就算是天生神力也不可能拥有持久长力。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个世上不存在永动机。
举着秃头抛了几下,让他有一种飞一般的感觉,其实也是我竭尽全力才勉强做到的事情。
究其原因,秃头看起来凶神恶煞,其实是色厉内荏。
他看上去精悍干练,实际上是瘦小挫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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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我都怀疑这个亡命之徒是个菸鬼,他吸。毒。
总共就是个百十来斤,我将他高高举起并不难,但也不代表就不累。
我额头汗如雨下,我累了。
但万万没想到这傢伙不知好歹,更不知死活,在我举着他升空的时候他竟然吓得哇哇大叫。
当时我还矜持的想着,说可能这货以前没有过类似的经歷,就算有过,也是在极小的时候,那时候他还可能连话也不会说,也不会走路,充其量也就是呀呀学语,爬地而行。
一念及此,我想就原谅他吧,毕竟这种事情还真是极为罕见难以想像的,他大惊小怪受惊狂乱也无可厚非。
尽管他真的叫的很难听,比猪叫起来都难叫。
也许是我喜欢猪却不喜欢他的心理在做怪吧。
我总觉得做人要随和,更要能设身处地的替对方着想,只要不是太过就都有迴旋的余地,都可以谅解。
我想让别人好一点,哪怕自己坏一点,这都没问题。
但我不是上帝,也不是佛祖,我是人,不是神。
你伤我心,我和你分离。
你要我命,我也要你命。
秃头显然是想要我的命,幕后主使虽然是小鬍子,但他是具体执行者,首先要遭殃的必然是他。
坦白讲,我抛着他升空只不过是想摔着他落地。这是一种猫玩耗子的心思和趣味,我不介意和他玩玩。
我当然不想和他谈谈,更不想和他谈谈做人的道理,只想把他整个半身不遂。
在这之前,他毫无形象的大叫,叫的比猪都难听,我忍了。
然而万万没想到,接下来他竟然吓得大尿。
想叫就叫,还要大尿。
吓得大叫,然后大尿。
你叫就叫,尿也不是不可以,但你为什么要往我的头上尿?
难道你把我的脑袋当夜壶?
或者你觉得我的脑袋像夜壶?
不会是你认为我的脑袋是夜壶吧?
我想可能是我想多了,秃头被吓得尿失。禁了,他大概没有这么多的感知和觉悟。
腥。骚的尿。液溅了我一头一脸是事实,这让我想起了胖子当年老往头上摸的摩丝。
他说那是他的法宝,重要性不亚于灰姑娘的水晶鞋。
胖子当年刚懂得男女之事乃至后来一接触到天上人间的时候,就暗自觉得自己土鳖和土气,甚至都到了不堪入目的程度,于是他下定决心要改头换面改变形象。他踌躇满志着想要去一趟韩国,将自己变身成为金城武或者是梁朝伟,再次点就是陈冠希,最不济也要是谢霆锋。但可惜身无长物经费有限,去了可能就再也回不来了。很好理解,金钱不够,只能去,去了啥都做不了,更糟糕的是还来不了。
可能正是从那时候开始,胖子就对金钱有了全新的定义和不一样的理解吧。去不了韩国是伤心的,但伤心有个屁有,他还是遵循了不抛弃不放弃的原则,开始自我转变了。
在此之前,他甚至都想让我给他做一次微整形,当时我遗憾的告诉他说,我不具备这方面的天份,也没有这方面的手段,还是等你长大了成熟了并且变得有钱了,再去思密达也为时不晚,前面有刘晓庆奶奶杵着当楷模,你有什么好着急的。
胖子坚决不同意,他说他是这么考虑的,出名要趁早,变帅要趁小,你就用力挤压我的双颊,长此以往,反覆不辍,看能不能把我的大饼脸变成瓜子脸。他还说,必要的时候也可以打他耳光,但必须要两脸都打,而且力度还要保持一致,看能不能以此来达到减脂瘦脸的效果。
他说这叫一箭双鵰,双管齐下。
他还说这是他奇思妙想集思广益后得出的结果,来之不易,要好好珍惜。
当时我被他的创意和想法给惊呆,深深的震撼过后,我都忍不住想抽他两嘴巴子,心说这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典型案例。
但在他恳切的目光里和期盼的眼神下,我还是妥协了,为兄弟两助插刀是可以的,为兄弟两颊按摩也是可行的。于是我开始了我的挤压人脸的征程,千辛万苦地坚持了长达半年之久。现在想想,我为猪按摩并且产生这种念头的关键因素可能和为胖子的大脸按摩有着直接关联,或者说是从中得到了某些启发和找到了某种灵感。
事实证明胖子这种天马行空的想法并不靠谱,反正胖子的脸部没有明显变瘦的趋势,反而还越来越臃肿了。当时搞得我也忐忑不安心有愧疚,心想是不是我的手法过重导致胖子的脸部肌肉得到锻鍊,因此而结实横练起来。
我有些难过,胖子更不好过,我能理解他的悲哀。直到有一天他跟我说:“大海,停手吧,我想从另一个角度改变我的形象。”
我如蒙大赦,心想再也不用近距离接触他的大脸了,心灵和肉。体上双重的折磨也不会再有了,我真为他的机智和奇思妙想而感到骄傲。
他说他想要试图从气质和髮型上入手,让自己变得与众不同,达到鹤立鸡群的效果。
他说这大有可为,绝对成功。
于是,一个与众不同的王胜利就出现了,他总是梳着一丝不苟的髮型,并且弄得明光闪亮亮瞎狗眼,而且在其方圆数米还飘散着令人做呕的神秘香味。神秘香味是他的感觉,我的感觉是难闻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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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这个习惯似乎一直保留到了今天,在这件事情上,他这么坚持,我很佩服他。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看了看不远处目瞪口呆的胖子,矜持的沖他笑了笑,还特别留意了下他的脑袋,果不其然,依然是闪耀光亮。
一股尿。骚。味传来,呛得我鼻子难受,我忍无可忍了。
本来小鬍子提起高兴的过往就让我觉得如鲠在喉,心里有恼羞,也还有愤怒。我想,更多的应该是愧疚和自责吧,有一种无所不在的罪恶感。
不能断人财路,更不能断人生路。
何况那还是一个想要辉煌无双的人。
虽然我扮演了十分不光彩的角色,运用了非常龌龊卑鄙的手段,但那时年轻不懂事,应该是可以得到原谅的了。
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只要不是致命的错误,就都还有改变的机会。
高兴想不开犯了致命的错误,也是因为他年轻吧。
少不更事,又有什么不可饶恕的罪过?就算有,也可以进行救赎和改正。
秃头想要我的命,我不会原谅他。
身体髮肤受之父母,生命得来不易。
永远不要自暴自弃,永远不要想到轻生。
凡事尽量做到卓越。
此时秃头的行为更是让我大怒。
我不想再让他升空,我想让他落地。
我忍着噁心将他再次接住,然后狠狠地将他向地上砸去。
他摔在地上,痛得惨叫,一时动弹不得,晕了过去,全身上下不知道摔断了几根骨头。
小鬍子见此情形后勃然大怒,嘴角微微抽动着,在我们没注意到时,他的手里已经多了一把考究的手。枪。
枪口黑洞洞的大张着,对准了我。
或者下一刻,他就会扣动扳机,送我归西。
冷汗湿透了我的衣服,我不知该如何应对,心想今夜恐怕难逃一死了。
我想这傢伙该不是黑。社会吧,天朝严禁控枪,普通人想要弄把枪还真不容易。典型的例子就是很多亡命之徒用的都是上不了台面的自制。枪。可能的原因是他们的能量不够,但最主要的还是渠道不多,同时又极为隐秘,因为这可是掉脑袋的死。罪。
当然,盗墓贼也算是亡命之徒,并非是普通的人。
胖子在一旁焦急万分的说道:“那位大鬍子同志,咱们都是中国人,有话好说,千万别干傻事,狱中的非人生活不好受,千万别想不开。”
不知是情绪过于激动还是怎么回事,说话的同时他还剧烈的咳嗽了几声。
阿英也生气的说道:“宋子安,你会为自己的行为后悔的,把枪放下,再作他议。”
我这才知道眼前的这个小鬍子的名字叫做宋子安,宋子安听了阿英的话后反而嚣张地大笑起来,他狞笑着说:“是嘛,我倒要看看有什么后悔的。”
阿英脸色阴沉了下来,她说:“老闆的叮嘱你忘了吗,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可杀人。张泽海为人不坏,你不能杀他。”
道在她心里我真的不是一个坏人吗?我听了阿英的话后,对她的看法又有所改观,觉得能得到她的认可,就算是死也无憾了。
小鬍子宋子安明显有些忌惮阿英的话,他挣扎犹豫着,但枪口还是对准了我的脑袋。
他不想放过我。
场面一时安静下来,就这么僵持着,得到了短暂而又诡异的平静。
我的冷汗扑簌簌滑落,像是伤心的眼泪。
我觉得宋子安可能不会听从阿英的建议,就算有着不可知的压力,他还是会开枪的。我可能真的要死了,我觉得人生憾事还很多,再也无法完成了。
人生长恨水长东,固然如此,但有些事情总还是能够想办法做到完美,就算不完美,圆满还是可以的。
我闭上了眼睛。
我颤抖的很兇。
果然,我听见枪响了。
随之而来的枪响声连绵不断。
☆、第五十九章 马猴之死
我觉得我必死无疑。
枪响了,我死了吗?
如果我死了的话,那么我又怎么可能会听见接连不断的枪声。
而且我没有丝毫的疼痛感,好像也没有任何中弹的迹象。
但一切怎么都又变得这么的安静,难道是发生了某些完全出乎意料之外的事情吗?
我急忙睁开了眼睛,这一下,我就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小鬍子站在棺材的一边,在棺材的另一边,站着的是一只大马猴。那是之前袭击过我的那只猴子,当时要不是胖子神兵天降般及时出现,救下了我,说不得我就已经挂了。
这次我可能也会挂在小鬍子宋子安的枪下,但好巧不巧的,大马猴却突然出现了。
神猴天降,威风无算。
然而这时的大马猴却是摇摇欲坠,不復当时神勇,有命丧当场之忧。我清晰的记得,先前它还想要抓爆我的卵。蛋,而现在,它的身上中了子弹。
胸前殷红一片,鲜血顺着胸膛流淌,它命不久亦。
它又不是铜头铁臂的那只猴子。
它又不是那只被压了五百年的猴子。
它又不是大闹天宫的那只猴子。
它又不会七十二变,更别说翻个跟头十万八千里。
但它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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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是故事里的猴子,它是一只真实的猴子。
虽然它很丑。
也许它很丑,但它却很温柔。
也许它用兇悍来掩藏它的温柔。
我觉得是它替我挡住了子弹。
本来宋子安愤怒的子弹是要射。向我取我性命的,但意料之外的是却招唿在了大马猴身上。
宋子安一直坐在棺材上,他卓而不凡自做潇洒,背对着之前被我和胖子取掉墓砖而露出的盗洞。他自然不可能注意得到他的身后,更不可能想到会突然有这么一个怪物在它的身后突然袭击它,就像当初的我也不会想到一转身便遇到这么一个怪物。我们是在宋子安的面前,自然而然的就能看到他的身后,却也并没能发现大马猴的踪迹,一方面是因为虽有强光探照灯照亮了大半个墓室,但是光照程度仍然有限,并没有我想像中的小型发电机来提供动能,所以还是留下了阴影和死角,而在将我和胖子以及阿英三人都控制住后,为了彰显他的强势和能力,宋子安还特意调整过探灯的照射角度,这样一来使得光线差不多完全聚集到了我们这边,他身后的黑暗就更多了。
我觉得还有别的原因,这也就是另一方面的关系,大马猴可能是爬进来的,它匍匐着来到了棺材后面,发起了致命的一击。
这一击也差点让宋子安挂掉,我看见它的脖子侧面被撕咬掉了好大的一块皮。肉,深可见骨,此刻他正用没握枪的一只手捂着伤口,起不到多大作用,依然血流不止,看他咬牙切齿的样子就知道痛得死去活来,极为痛苦,没有直接晕过去就算不错了。
马猴没能一口咬死宋子安,那么接下来它就必死无疑了。
因为他有枪,而它没有枪。
就算它有枪,也不见得会用。
就算它再快,也快不过子弹。
在此之前,我是极度痛恨并且厌恶之只妖猴的。
它曾经想要我命,并且还差点得逞。
基于这个原因,我便非常想将其给结果了。
现在看来,也用不着我了,小鬍子替我完成了心愿。
小鬍子没有继续开枪完成他的心愿,很大的可能是他的枪里没有子弹了。
我觉得这很侥倖。
相比起来,或者我更讨厌的是小鬍子,而并不是老猴子。
胖子说,它害死了与他同来的数人。
胖子把它当成了飞僵。
但它毕竟不是行尸走肉,而是有血有肉。
不知道它是不是还有情有泪,有感有悟。
反正,它快要死了。
我见不得人不得善终,我也见不得动物不得好死。
有生就有死,但也不能横死。
横死街头,横死荒山,横死在外。
横。竖都是死,但为什么不是竖着死,反而是要横着死。
我也说不来。
我不知道这只通灵了的老猴子是基于什么原因突然出现在了小鬍子的身后,并且贸然向他发动了攻击。妄自猜度,觉得最大的可能是它先前偷袭我不成,因此怀恨在心,一心想着报復,恰好这时潜了进来,将小鬍子当成了我,搞错了目标失去了生命。
其实还有另外一个极其难以令人信服和接受的可能,是我不愿去想和不想去说的。
那就是,这只猴子得到了某人的指令,在生死攸关的时刻,它出现了。
有人在操。控着它。
那人要它捨生取义,慷慨赴死。
它可能也不知道这样做会死。
它可能会觉得这样做能让主人开心。
它可能因此会获得更多。
更多的当然不是权势,而是食物。
它可能很开心。
开心的原因是它觉得自己会成功。
它可能很兴奋。
兴奋的原因是它觉得它又要立大功。
它可能很骄傲。
骄傲是因为它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它也能为主人做些事呢。
它也能帮主人做些事呢。
它忠于它的主人,那怕为他去死。
他可能就是他。
我多希望他不会是他。
但这却很没有可能。
他是胖子。
思绪纷至踏来,我的心凉了半截。
因为在宋子安拿枪对准我的时候,在言语之外还有过多余发声的就是他的那几声剧烈的咳嗽。
当时他咳地很兇,好像变成了一个痰盂,被痰给卡住了。
回想起来,如果有人通过某种方式给马猴发出的暗号的话,那么当时他的那一连贯剧咳最有嫌疑。
很明显,小鬍子一方的人不会给大马猴发暗号通知它来袭击小鬍子,他们可能根本就不知道有猴子这么一回事。
而我和胖子以及阿英也不可能会通对某种动作来传递号令,因为猴子就算随时待命,也不是以跟随左右的方式待命,而是潜伏在不远处听候调遣,它或许会偶尔偷。窥,但不可能一直监。视,做个动作它八成会注意不到。但声音就不同了,只要不是聋子,一定范围内都能够听得到。
胖子做了我和阿英都没有做的多余动作,这就引起了我的怀疑。
当然,也有可能猴子的主人根本就不是胖子,而是另有其人,是这个人对猴子发出了施令。
那么这个人不是傻子的话,不会在这个时候让猴子出来送死,做为秘密武。器和杀手锏,只会在最关键的时刻让它现身,天降奇兵,出奇不意之下以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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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面临死亡威胁的时候,这当然是最关键的时候。
它出现了。
那么它的主人一定会觉得这是最关键的时候。
我的死和它的主人又有什么关系呢?因为可能他不想让我死。
他不想让我死,它就死。
我转头去看胖子,只见此时此刻的他脸黑到了极致,阴沉得能吓死人。
我心说对了,这就是事情的真相。
再往前追溯,在我遭到马猴偷袭的时候,在我难以抵抗的时候,胖子突然出现,宛如神兵天降。
他突然降临,降就降了,但他偏偏没打着猴子。
他在猴子后,却偏偏没打中。
当时我很生气,觉得他的打。枪狂人百发百中的封号太过名不副实了。
站在猴子的后面都打不着它,是不是就算那是只死猴子你也打不着?
真是太过匪夷所思,比他用煽耳光的方式来瘦脸减脂还要离奇。
当时我也并没多心,心想是人就都会犯错误,谁没个煳涂犯傻的时候。可能胖子是一时激动,觉得自己一下子能取妖猴性命,过于亢。奋之下反而失了手,这也是情有可原的。没有意外,猴子逃走了,看其颇具灵性,我隐约觉得可能它还有幕后主。使,也就是饲养它的主人。直到这一刻,我才发觉事情并非我想的那么简单,而它的主人很有可能就是我的髮小胖子。
但我又觉得这猴子的年纪不比胖子的小,他如果是它的主人的话,怎么看都对不上号,还显得不。伦不类的。
然而胖子阴沉到极点的脸色和眼里涌现的杀机告诉我,他此刻很心疼。
心疼的感觉不好受,与其相比,我宁愿肉。疼。
胖子也是此类人,当年他让毫无经验的我给他进行微整形计划,用力挤压和扇打他的脸庞,从中就可能看出来他甘愿肉。疼也不想心疼。
或许,他此刻的心都要碎了。
因为猴子终于支撑不住,嘴里发出呵呵的响声,缓缓地倒地了。
它的目光一直炯炯地盯着胖子。
它的目光不曾离开过他。
它看着他。
他也看着它。
直到它的目光涣散,再也无法视物。
它死了。
扑通一声,它倒地而亡。
我的心里也有揪心的感觉。
我听过这么一首哥曲,讲的是这么一个故事。
说在一个遥远的地方有一个贫瘠的村庄,那里的人们都像天鹅一样的善良。
一天,一只白色的大。鸟飞到了这个地方,人们发现它精疲力尽,而且还受了伤。
人们竭尽他们的所能用尽他们的力量,想要使这只大。鸟重新能够飞向太阳。
不管是老人还是孩子们,他们都有一个希望,希望这只大。鸟能够在天空中自由的翱翔。
在他们的悉心照顾下,这只大。鸟渐渐康復起来,到后来,它离开了这个地方。
人们以为它再也不会回来了。
又一天,这只白色的大。鸟又重新飞回到了这个地方,它眼中的人们还是像以前一样的善良。
蓝色的天空,白色的羽毛,它在自由的翱翔。
然而这里的人们,却渐渐变了,他们发现了这里的贫瘠,他们想要脱。去这身衣裳。
于是他们看见了大。鸟,并且向它端起了枪。
蓝色的天空,白色的羽毛。
血红的夕阳,烧红的猎枪。
这就是天鹅之死。
我曾经听着这首歌流了很多泪,忘不了歌里描述的场景。
现在,天鹅变成了猴子。
胖子相当于是救治过天鹅的村民。
不知道他让它去死的时候,心里是否有过挣扎,眼里是否有过泪水。
我想他的心里应该是滴血的吧。
难道人真的就比动物尊贵吗?
他们可以轻易的剥。夺它们的生命吗?
他们不会顾及到它们的生活吗?
他们不会考虑到它们的想法吗?
命。
都是命。
你命我命他命它的命。
胖子要取他的命。
此刻正苟延残喘着的小鬍子的命。
胖子怒火燃烧已久,他嘶哑着嗓子怒吼:“操。你。妈。的大鬍子,老子要你的狗命!”
紧接着是拉枪栓的声音,他举起了手口的土炮,瞄准了不远处站在棺材前的小鬍子。
我见情形不妙,胖子真有可能会开枪杀。人,于是赶紧劝他说:“小胖,千万别冲动,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路还很长,你可别想不开,干了傻事。”
胖子眼睛通红,他吼道:“废话个屁,你给老子闭嘴!”
话音刚落,他就扣动了扳机。
(谨以此章,致敬我很喜欢的歌曲《天鹅之死》,紫环乐队的作品。或者这几章,都是因为这首哥曲引申而来的吧。)
☆、第六十章 人鬼情未了
咔哒一声轻响传来。
小鬍子死定了。
然而事情往往会有意外,这就是常言说的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这支老掉牙的土枪竟然在关时刻哑火了。
在胖子毫不犹豫的扣动扳机之前,小鬍子宋子安的额头上冷汗滚滚而落,他急速横移扭躲,做趋避动作。
我知道胖子的枪法,不敢说是百发百中,但也是弹无虚发。那是练出来的,曾经他疯狂的打弹弓和用玩具枪打气球,时间久了,功夫也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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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支枪却掉链子了。
这种用来打兔子打。鸟的自制土枪靠的是撞针击发枪里面的引信火。药,然后点燃黑火。药,通过剧烈的燃烧和爆炸将枪管内的钢珠给推出来。
大概放入的引信是从小卖部里买来的玩具枪里用的那种劣质的小火。炮,里面的火。药剂量不够,所以才哑火了。我觉得十分庆幸,如果这一枪打出去并且打实了的话,小鬍子的半条命就没了,甚至还会将其彻底打死。众目睽睽之下公然杀人,胖子轻则牢底坐穿,重则拉出去枪。毙。依着胖子的心性,他绝对不会善罢甘休,完全会痛下杀手,将秃头、黑眼镜和另外的两个人都会杀死。
他说过,想要站稳,心就得狠。
胖子见一枪没有任何动静,气得破口大骂:“这是什么鸟。枪,连个玩具都不如,亏得老子还老挎着它当宝贝。”
我听了有些心虚,心说这还真就是把。鸟。枪,平常被用来打个野。鸡。呀什么的,但好歹也比玩具强呀,你不会忘了正是靠着它你才在陷坑里逃过了一劫吧。
不待我多思索,就见化险为夷的宋子安从可袋里取出来了一个弹夹,准备换掉空掉的弹夹。大马猴的突然出现定然将他吓得不轻,八成以为是屁。股下面坐着的棺材里的尸体诈尸了,震惊慌乱之余他打空了枪里的子弹,一时忘了更换弹夹,直到胖子端起枪对准了他,然后扣下扳机,他疲于奔命,没来得及掏出备用弹夹,而胖子的枪哑了火,他便想要马上更换新的弹夹。
他的反击就要来了。
我和胖子都知道其中的利害,如果一旦让他得逞,那么我们还焉有命在。我们两个交换个眼色,骤然狂奔,以恶虎扑羊的架势向着他扑了过去。宋子安显然没有料到我们的反应和应对会来得这么快,刚要把装满实弹的弹夹放入枪体内,我和胖子就已经到了他的身边。我们根本不敢有丝毫怠慢,也没有和他寒暄的意思,直接就扬起拳头朝着他的脸上打将过去。
我们都使出了全力,全力一击之下,能把他的脸给打碎。
说实话,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咔嚓声传来,小鬍子直接被打得仰倒在地,他手里的枪也脱手而出落在了地上。
胖子不无得意的说:“看他活气神现的装。逼样,原来战力竟然这么渣,和胖爷我完全不是一个量级的。”
得意之色稍纵即逝,脸色即刻冷了下来,神情很是伤怀。
我沉吟着,缓缓开口,斟酌着用词:“你知道,我有必须要说的话……——我,不再是那个纯真的像孩子的张泽海了,我不能再那么天真了。”
“嗯。”胖子淡淡地应了一声,面无表情。
“我想这些年似乎都瞎胡闹了,我已经不想在碌碌无为下去,我想要改变命运,哪怕是做一个倒斗的盗墓贼。”我极力克制自己的情绪,低声说:“非常开心你给了我这么一个盗墓的机会,让我有了一个能够暴富的转机,我愿意在这条道上继续走下去,哪怕是永远不回头。”
“当然,等真赚到钱了,我还是会洗白的,因为毕竟这是见不得光的行当。”我微微沉吟着说。
胖子没有过多回答,只是合起了眼睛,许久,才开口一字一字回答:“不必谢我,兄弟们拜把子一条命,这条命,是我欠你的。”
胖子话里的意思我知道,他说的是以前的那个女鬼的事情。
上中学那会儿我和他老去网吧。
他跟飘飘是在网上认识的,她加的他还是他加的我记不太清了,只知道她很喜欢和胖子聊天,而且还老说些暧。昧的话,总是撩。拨和挑。逗他,和他谈一些不要脸的话题。
胖子本来就坏,那段时间正是处于荷尔蒙极度旺盛的时候,髮型整得酷炸天,摩丝的味道把人能够熏醉。时间一长,被飘飘带地更坏了,把他梦。遗甚至手。银的一些事都告诉她了,她也很大方,将她第一次初。潮告诉他,胖子那时候就问她:你这么搔,肯定不是那啥了吧?
她问那啥是啥?
胖子没好意思说,她就很干脆的告诉他,说:放心吧,我还是处呢,胖子觉得不可能,看到她的回覆后也是笑笑,不怎么相信她。
跟她认识差不多半年时间,他两基本无话不谈,她也给胖子发过一些露。骨照片,很刺激人,只是没有露脸。
那时胖子身边几乎没有什么女性朋友,和飘飘的网络情缘让他重新找回了自信,觉得很有苗头,因此极其迫切的想要和她会晤一次。可惜天不遂人愿,那年快过年的时候,飘飘就跟人间蒸发了一样,qq再也没有上过,胖子给她留了很多言,都跟石沉大海似地,渺无音讯,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第三年。
第三年胖子迷上了网路游戏,如痴如醉,经常翘课,时常包夜,甚至到了没日没夜的地步,我也有时陪着他跟他一起战斗在火线之上。那晚我和他又窝在了网吧,一直奋战到了零点的时候,我就打算和他出去吃点东西,胖子退出游戏界面,输入一个网址准备下载个爱情。动作片到电脑里,等回来的时候就拷备到mp4里面,等闲暇的时候再慢慢观看,也就这时,胖子右下角的qq头像闪动了。
胖子看着那头像,就觉得有点熟悉,一点开,才发现是飘飘,他脑海里立马就浮现出那个搔。气四溢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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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发了两个字:在呢。
胖子的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着,十分激动,他还没回復她呢,她就发来了语音通话,曾经他两刚认识那会也语音聊过天,我在一旁听过,印象中很有魅力,非常魅。惑。
胖子赶紧接听,她就问他还记得她吗?声音很干净,很好听。
胖子兴奋的说当然记得,你那惹。火的嬉笑声,现在都还没忘记呢。
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这一直都联繫不到你,你知道我有多想念你吗。不得不说,胖子哄女孩子还是有一套的。
飘飘骂了句不要脸,但听得出来还是很高兴,她说几年没见,你咋还是这德行,臭不要脸,十分欠扁。
胖子说还不是你带坏我的,现在越来越那啥了,都怪你。
飘飘呵呵一笑,说你现在在哪高就呢,有女朋友了没。
胖子说现在自己开了个小网吧,当了个风。流的小老闆,小日子过的挺美的,美中不足的就是还缺个好老婆,不知飘飘能不能考虑一下。
我被胖子的瞎胡话给逗乐了,心说这货无耻到这种程度也算是少有的大奇葩了,天天被网吧老闆要拖欠的上网费不说,还老将就着一桶红烧牛肉泡面到天明,现在还摇身一变成了老闆了,这实在是太没天理了,鬼才信他,不料飘飘说胖子挺有本事的,还说她也在金城。
我很钦佩胖子能够仅仅凭藉着一桶方便面便能熬一夜,并且还长此以往不见变瘦,倾慕着管那种能力叫一泡到天明。
胖子听后,热血沸腾,赶紧问她在金城的什么地方。
她没回答胖子,只是问胖子咋了,是不是想见见她。
胖子说当然,梦寐以求,求之不得,她要是有时间,就抓紧见个面,要是没时间,也要挤出时间来见面。飘飘说那就七夕节那天吧,她那天有时间。
胖子觉得有戏,这天是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日子,是天朝的情人节,而且正好七夕节没几天了,他十分开心的答应了。
之后飘飘就下线了,那几天胖子趁着空闲捯饬了一下自己,还特意置办了一套山寨名牌的西服。七夕节的前一天晚上,飘飘上线了,问胖子确定七夕那天见她吗?
胖子说姐啊,你可别玩我,我新衣服都买好了,就是要去见你的,哪里能食言呢。她说那成,明晚十点,猪仔市场的西环路那见。
胖子心想莫非你把我当大猪仔了,为何非要到那么偏僻的地方去呢。不过转眼一想又挺开心。飘飘没约他到酒吧或者奶茶店之类的地方去,至少说明她不是一个酒托女。
胖子将飘飘的话告诉了我,我觉得很奇怪,因为那里整条街都是棺材扎纸铺,白天都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夜里更别说了,很少有人会去那里熘达的。
胖子不以为意,没往心里去,这天晚上他失眠了,总觉得跟飘飘见面会发生点啥,第二天早上起来,他还去了附近的澡堂子洗了个澡,身体下。面更没少洗。
好不容易挨到了天黑,晚上九点多,他换上了新衣服,打扮一番,就去了西环路。
☆、第六十一章 飘飘
月黑风高,西环路上没几个人,可能是七夕的缘故吧,那几个熘达的人多是一男一女,多半都是情侣。胖子等了一会,就有人就拍他的肩膀,一回头,就见一高个子女孩看着他不停的笑,胖子还没吭气呢,人家就问他:王胜利?
她这么一问,胖子就猜出来了,她就是飘飘,这傢伙给激动的,他见她长得跟个女明星似地,还冲他一个劲的笑,胖子的身子都酥软了。
一时间,胖子居然有点紧张和害羞,不知道该说啥了。
见胖子没吭气,飘飘就用她那小拳头打了他一拳,说:你傻了你,跟你说话呢,你怎么不理人家。胖子这才点点头,结结巴巴的说恩,我是王胜利,你就是飘飘吧。
她扑哧一声就笑了,说看你在网上聊天挺豪放的,怎么见了真人就扭扭捏捏起来了,能不能别这么没出息。
胖子这人就这一个毛病,见了特别漂亮的女孩,尤其是刚认识不太熟的时候,也能谈笑风生面不改色,而飘飘这次却意外的有些腼腆了,他一边打量着她,一边问她在金城哪住着呢,上学还是工作。
她说早都不上学了,说话的时候她四下看了看,说街边的灯光太多,照着她不太舒服,还是找个安静点的地儿。
胖子说哪安静啊,今天七夕,哪都是人多的厉害,就这边人少,她说再往前走走,那边人少。
前面多数街灯不亮,不知是被外力破坏还是自身故障,而且那里都是棺材铺,前几年其中一间还发生过凶。杀。案,里面包括做棺材的老师傅在内的一家四口全死了,属于灭。门性质的惨。案。
胖子知道那件没被侦破的案子,他浑吝不信鬼神,根本就不在意,飘飘的提议反而合了他的心意,他想黑一点更好,可以趁机揩油,没准来个野。战什么的,想想都过瘾。
胖子说好,就和她向着前边走去,边走边低头打量她的小蛮腰和大翘。臀,腰真够细的,不堪一握,臀。真够圆的,丰。满圆润,心说要是缠。绵起来,绝对舒服。
飘飘见胖子色。眯眯地打量她,就小声骂了句臭不要脸,然后扭头往前边走,不知道为啥,一听见她骂自己臭不要脸,胖子就觉得自己浑身血液直往脑门上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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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一会儿,街上几乎不见人影了,勉强还有一两个人在走路,到了棺材铺密集的地段,飘飘就跟胖子说:这条街上死过好几个人,你知道不?
胖子说听说过,最耳熟能详的是前几年的那个灭。门惨。案,兇手杀死了棺材铺的老掌柜和掌柜的儿子和儿媳及一对夫妇后又强。暴了他们的女儿,到现在到没有侦破,八成成了一件悬案,灭。绝人性的禽兽依然逍遥法外。
她没吭气,从口袋里掏出一包口香糖,递给胖子一块,他就有点小激动,觉得她这是赤果果的暗示啊,和女生差不多属于绝缘体的胖子之前谈过两个对象,每次接吻前,对象就给他塞个口香糖。
看来今晚有戏。
嚼着口香糖的时候,胖子就问飘飘,你当年怎么跟人间蒸发了一样,消失这么久,出了什么事吗?
她似乎很迴避这个问题,赶紧用手指着前边不远处的一处角落,说你快看,前边那两人干啥呢?
胖子顺着她指着的方向看去,见两个黑影,一个靠在墙上,一个不停的往人家身上拱,用脚趾头也能想出来,干那种事呢。
他恬不知耻地厚着脸皮开玩笑说,怎么,你也想干事呢?
她摇摇头,说才不呢,她还是处呢。
这话让胖子没忍住,扑哧一声笑了,嘴里的口香糖也掉了。见此情形,她回过头,娇嗔道:干啥呢你,不信我是咋的?
胖子连忙说信,不信才怪呢。心里却说信你才怪,你要是处的话,这天下的女人都是处了,况且现在处。女也属于珍稀品种,暴丑的丑女都有混乱的两。性。关系,稍有姿色的就更别提了,想要找个真的处的话就只有去幼儿园了,小学生早熟的很,都不靠谱。
他两就这样,一边聊一边闲逛,差不多十一点左右,这附近就完全了,这时候飘飘说累了,让胖子跟她坐在路边上,坐下没多久,她就突然搂着他的脖子,开始亲胖子。
把胖子给激动的难以自禁,寻思这小浪。蹄子,终于打算干点正事了。
接。吻的时候他总觉得有点不对劲,飘飘的嘴唇很凉,亲了半天都还是凉的,胖子的手从她的衣服下面塞。进去的时候,也是感觉凉凉的,他这人向来是没羞没臊的,也不娇情,学人家闭着眼晴来办事,他一直睁着眼睛看着对方的表情。
虽然是晚上,但他还是睁开眼看看她的表情,起初太过亢。奋没在意,等了会儿兴奋劲儿过了,差点吓死他。
当时仔细盯着,发现飘飘突然睁开眼睛看他呢,最主要的是她的表情,好像要吃了胖子似地,而且看起来有些阴冷和幽怨,吓得他身子一抖,赶紧推开她,飘飘啊的叫了一声,问他干啥啊,胖子说你接。吻就接。吻吧,睁开眼睛干啥,刚才的样子太吓人了。
她对胖子说你还不一样,你要不睁着眼一直看我,搞。得人家不自在,我也是不会睁开的。
可能是被飘飘那表情吓着了,胖子就说今晚不早了,昨夜一夜没睡,后遗症发作了一整天,到这时非常的困了,要不他就先回家去了,改天了再聚首。飘飘问胖子说你不去我家里坐坐啊,我一个人。一方面是受了惊吓,另一方面是前夜兴奋过度一夜睡不着觉,导致体力不济精神萎靡,他真的是太累了,胖子这时已经没有那方面的欲。望了,就说改天吧,实在是太困,他都恨不能倒在马路上就此睡去。她也没多说什么,让他走了,临走的时候胖子问她要送她回家不,她说不用,她家很近的。
晚上回到家里后,胖子总觉得怪怪的,但一想起飘飘那惹火的身材和那搔。气撩人的声音,他就又有了那方面的冲动,忍不住打开了mp4看起了爱情。动作片来,打算来一发。
怪的是,胖子看了半天片,裤。当里那玩意就是一点反应没有,这太反常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他就病了,浑身乏力,头髮昏,去了诊所一检查,感冒了。
当时也没多想,他寻思肯定是昨晚凉着了。
从诊所回去,胖子就一觉睡到半夜十二点,醒来后死活睡不着了,只好叫上了我,又去网吧打游戏,到网吧刚上了qq,就看见飘飘给他的留言了,问胖子干啥呢。
胖子高兴的说今天感冒了,睡了一整天,没想到飘飘也在线呢,她设置了隐身,问他好点没,要是好点了,就去找她玩吧。胖子听出了背后的潜台词,激动地说还是有点难受,要不明天找你,飘飘说成,然后头像就暗了下去。
当时胖子还觉得有点奇怪,以飘飘的姿色,找个帅哥当对象一点问题没有,虽说他跟她认识早,经过聊天才知道他家以前也在山里,后来买了房子才搬到小县城里来的,也是老乡,可也不至于主动上来勾。搭自己吧,难道真的只是想跟他来一晚?胖子把他的疑惑对我说了,我也想不通他身上哪点吸引她。就说可能是你的言谈举止和气质形象吸引了她,这就是所谓的个人魅力吧。
第二天一大早,胖子就被电话吵醒了,是他山里的老家来的电话,说胖子的奶奶快不行了,让他赶紧回老家,兴许能见奶奶最后一面。
挂了电话后,胖子叫上了我,我们赶忙去了车站,坐上了班车,赶回了老家。
没想到还是晚了一步,胖子的奶奶已经先走一步了,从小就是奶奶最疼他,所以胖子接受不了这个现实,心情非常糟糕,嚎啕大哭了许久,到了这天晚上,他才想起跟飘飘约好要见面的,那时候手机都属于奢侈物品,我们的老爹都还没配备,更别说我和胖子了,也没法上qq,家里出了这档子事,也不能去网吧,就算想去,山里的街道上根本就没有网吧,那时候的网吧也是新兴事物,我和胖子都有一个骚包的梦想,那就是有朝一日能够成为一名网吧老闆,天天上网聊天打游戏,还呵斥几句看不顺眼乱敲键盘的小学生。身在山中,奶奶仙去,胖子也只好将飘飘暂且放一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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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胖子整天在他家里混吃混喝,到处凑热闹,看他的亲属们哭丧着脸就觉得好笑,感觉也是不错,一周后,胖子的奶奶下葬了,埋葬的地方是三岔口,那地方是个坟场,据说风水很好,到处是坟头,基至县城里死了人,也都会选择安葬在那里。
胖子奶奶的坟头比较偏僻,在坟场深处,下了棺,埋了土,墓碑竖起之后,人就渐渐散了,由于两家是世交,我和胖子更是亲密无间的朋友,于是我也凑热闹跟着去出殡,往回走路过一个小坟包的时候,我随便看了一眼那坟包上的墓碑,上面还贴着一张相片,已经十分发黄模煳了,没有脱落就算不错了,从照片里可以看到一个十分清秀的姑娘,我心说这么美的一个姑娘早逝了,实在是可惜了。墓碑上刻着一些字,其中两个字很惹我眼。
那两个字是:飘飘,前面的姓是柳,柳飘飘。
我心里想起了胖子口中的飘飘,一时有些十分不好的直觉,心里咯噔一下,暗说不会这么巧吧,难道这个飘飘就是胖子口中的那个飘飘?但这是一个死人呀,难不成胖子遇到的是她的鬼魂?我不敢再想下去,只想尽快验证内心的想法,心说天底下叫飘飘的人多了去了,肯定是我先入为主想多了。但还是忍不住拉住胖子,叫他自己看看墓碑。
这一看之下,胖子连连向后退了数步,脸黑了下去,难看到了极点。我就知道不会错,这个飘飘就是胖子见到的那个飘飘,胖子遇到鬼了。
果不其然,胖子说照片上的人和他见到的人一模一样,肯定是一个人,自己可能是见鬼了。
说完,他的额头上就密布了一层冷汗。他说这还要多感谢我,如果不是我心细如髮,发现的及时,自己可能就会被鬼抓替身了,要么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要么就是被活活吓死的。他说他再也不轻易到网上约。炮了,电脑的那端坐着个什么人你根本就不清楚,可能是一个肥胖难看的中年妇女冒充苗条美丽的妙龄少女,也可能是一个猥。琐丑陋的扣脚大汉装作一个美貌美女,甚至是一个残疾或者变。态扮演一个伟岸正直的高富帅,什么都有可能,想想都觉噁心。他说等于是我救了自己一条命,他永远不会忘记。
这事还不算完,我们都以为胖子不再理飘飘并且不和她联络就会没事了,没想到飘飘却缠着胖子不放手。
也就是说,她不放过他。
直到有一天,她再度出现在了他面前。
☆、第六十二章 再度重相逢
这天夜里,我和胖子待在网吧里通霄打游戏,一直到了午夜时分,忽然有人拍了拍胖子的肩膀。
胖子正在兴头上,极不耐烦的转头,准备要破口大骂这个不开眼的傢伙。一转头,他就愣住了,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个不速之客竟然是飘飘。
胖子像见了鬼似地缩了缩脖子,他急忙用肘部碰了碰正在酣战的我,我向他看去,见他的神色很难看,就知道怕是遇上什么麻烦了,多半可能是网吧老闆来找胖子要欠下的网费来了。我就打算说些鬼话忽悠一番,先将这个丧门神给送走了再说,不料我目光往后一移,就看到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画了很浓的妆,浓妆艷抹之下看起来还真有摄人心魄的美丽。虽然我没有见过她,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因为我看过她的照片,在墓碑上。
我的嵴背上都凉了起来,出了一身的冷汗。
胖子怕我搞不清状况,弄不清眼前的这位是谁,他就挤眉弄眼的提醒我,向我介绍飘飘说,这位就是我常给你提起的有沉鱼落雁美貌的飘飘。
然后他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对飘飘说:“怎么是你啊,好久不见,十分想念,见到你实在是太高兴了。我这些天作业太多写都写不完,都怪那个讨厌的数学老师,如果我是混社团的老大的话,我一定让他跪在我的面前唱征服,就算这样我也不会饶恕他,还会将他打残。三天两觉,没日没夜的做作业,忘了和你联繫,别介意啊。”
飘飘听了笑笑说:“没关系,知道你忙,我这不是找到你了嘛。”然后她好奇的看看我,问胖子:“你的这位朋友气质不凡啊,难道不打算介绍介绍给我认识?”
胖子堆着笑说:“当然没问题,这是我最好的哥们张泽海,熟近的人都称他做大海。他一辈子都没谈过朋友,如果你真感兴趣的话,我可以牵线保媒让你做他的女朋友。”
他看看我尴尬的笑着对飘飘说:“实不相瞒,最近没在联繫你是因为我以前的女友对我死缠烂打概不放手,哭的死去活来几度昏厥,还扬言说如果我不要她的话她就终身不嫁跳楼自尽。你知道的,我这个人向来是很心软的,最见不得别人寻死觅活的了,何况还是因为感情问题,终身不嫁我还能够割捨得下,大不了去尼姑庵剃个光头做尼姑,但跳楼自尽的话就不好了,人生极其短暂,生命十分宝贵,我怎么可以不管他人的死活呢,所以我只好万般无奈地妥协了。”
胖子的一番话听起来情真意切面面俱到,但听在我耳中却是那么的让我气愤。
他竟然说我一辈子没谈过朋友,尼玛,这简直是对我赤果果的污衊和侮辱!
他口中一辈子没谈过朋友的那个人真的是我吗?我都快气炸了!
拜託,我还只是个十几岁的少年,一辈子还没过怎么过呢,你怎么可以十分轻易和武断地得出这样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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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会误导人的!让我觉得自己未来可能谈不了朋友,让别人觉得我窝囊着谈不上朋友。
谁都看不上,看上不敢上。
甚至别人会得出这么一个推断。意思是说谁都看不上我,我看上了谁也会不敢上。
想想都憋屈,我最讨厌瞎胡话误导人的人了。当时愤怒感沖谈了我对飘飘的恐惧,在心里面问候胖子的八辈祖宗。
就算他一时情急胡乱搪塞,顺口就瞎扯了一句,说没有就没有,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生气归生气,我也就忍了,最多只在心里问候他的祖宗,但他还把自己当媒婆要将飘飘介绍给我。
没错,我是很喜欢飘飘,但喜欢的是周星驰周先生电影《喜剧之王》里张栢芝扮演的那个迷途知返从。良了的失。足女飘飘,而不是这个女鬼飘飘!
胖子你怎么可以善作主张,乱点鸳鸯谱呢?难道你觉得自己是月下老人?就算牵线,你也不能将你不敢接手的女鬼扔给我啊,你挖个大坑让我跳,害死了我可咋整?
我千思万想,觉得或许胖子是觉得我英明神武精明能干,比他要强,比他要帅,是我的个人魅力征服了他,使得他深深折服,所以他才转手将麻烦推给了我……有这种可能吗?我绝对不会相信他会有这方面的觉悟,他可自恋着呢。
同时,胖子的耍贱也让我为之侧目。
他说什么前女友追着他不放手,他不答应的话就削髮为尼,甚至还要轻生自尽。我当时差点就破口大笑,这货说起瞎话来脸不红心不跳,说的就跟真的一样,这种能力还真是令人羡慕啊。事实是他的确有一个女朋友,体型倒和他很般配,也是重量级的,但相貌上跟胖子就不是一个量级的,完全能够让正常人望而怯步,不敢直视,胖子选择和她谈朋友,我不知道是因为憋的太久压制不住,还是精。虫上脑变成白痴,但我知道他一定是付出了极大的勇气和毅力的,一般人肯定做不到和那个姑娘相谈甚欢,亲密无间。
谁说处。女是珍惜物种,只要你有善于发现美的眼睛,那么处。女无数,遍地都是。胖子有一次这么跟我说,当时我有一种非常不好的预感,感觉胖子一定是与她发生过些什么,如果真是那样的话,胖子也太随便了,我都为他感到不值。
有一天,胖子哭丧着脸找到我,说咱去趟天上人间吧,我想喝喝酒,唱唱卡啦ok。我想他是想找姑娘了,于是问他发生什么事了,你不怕你女朋友知道吗?他说不会了,因为他跟她分手了。我当时很高兴,说你终于做了一个明智的选择,值得庆贺,去去天上人间也无妨。他说不是他提出的分手,而是她提出来的,他很伤心,到了伤心欲绝的地步。
我听了突然就怒了,当即就一个嘴巴子招唿在了他的脸上,骂他是废物,为个丑女还到了伤心欲绝的地步,就算你。妈死了你也绝不了吧,颓废个什么劲。胖子惊怒地看着了我良久,并没发作,就这样走了,我也以为这件事情就这么完了,谁知道第二天令我瞠目结舌的一幕却出现了。胖子竟然手握玫瑰单膝跪地,跪在女生宿生门前不起来,一直在等他的恐龙女友。他立刻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我得到消息后赶去看他,就见从八楼的某个窗户里正泼下了一盆洗脚水,不偏不斜正落在了他的头上,他瞬间变成了落汤鸡。
我看见泼洗脚水的那个女生就是胖子的恐龙女友,当时血往头涌怒髮冲冠,凭着栏杆观察片刻,瞅准了那间宿舍,就往女生宿生楼里跑,我想冲上去将那个女生打个满地找牙,让她给胖子道歉,既然不喜欢就算了,权当看不见,为何还要这样作践别人,难道你觉得你很美吗?不会你觉得自己是女神吧?神经病,挨揍没商量。但冲到一半时就被楼管阿姨给拉住了,那时候的校规很严,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为此我被记大过,差点被开除。
那夜胖子为我陪罪,喝了很多劣酒,说了很多胡话,他说他想出家当和尚去,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借着酒劲,我从吧檯上找了把剪刀,趁胖子不注意将他的头髮剪了几剪刀,弄得很难看,这破坏了他头可断血可流髮型不可乱的规矩,他怒目而视想把我揍,我冷声说我这是在帮你剃度,省得进了寺庙还麻烦老和尚受累。
恐龙女友据说是攀附上了一个身体有残缺的富家子弟,而那个富家子弟和她来往只不过是和身边人的一个打赌,赌有没有和胖子的恐龙女友交往一个月的勇气,那个硬着头皮选择了接受挑战,时间一到全都拉倒,不知道知道真相的恐龙会有何感想。只知道后来她想要和胖子和好,胖子却把她不鸟,因为他又找到了他的真爱,那个姑娘比起他的恐龙女友来说的话,简直是美如天仙了,胖子很满意,再也不嚷嚷着出家了。后来那个姑娘又和胖子分了,胖子便沉寂了下去,身边不见再有女友,我想他可能又想出家当和尚了。直到后来,他迷上了网游,常常在网吧里奋战不休,还常常吃着泡面唱着歌,我才明白,他是断然不会去出家了,这我也就放心了。
没想到今夜他却恬不知耻的说出前女友为了他要出家当尼姑这等话来,让我觉得任何时候都不要低估了胖子,这货无耻的下限永无止境,想要模仿都难,只能膜拜了。
既然胖子说到我了,我也不好意思板着脸不说话,于是便矜持的笑笑,点头说:“常听王胜利说你美若天仙来着,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很高兴认识你,叫我大海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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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轻轻笑了笑,伸出手来。
我一时竟然看地呆了,眼前这个女子已然不再是怀。春。少女,年龄大约已经过了二旬,脸色有种病态的苍白,一袭飘飘的白衣,长长的黑髮如瀑布般落下,微笑的时候眼波温柔如梦,说不尽的柔美中却又隐隐透出一股阴气。她真的很美,但是直觉和事实告诉我,她不是人,而是只鬼。
我明白了她的意思,于是也伸出手去,和她握了一下,算是认识了。不出意外,她的手柔软滑腻,但是却没有丝毫温度,这更加证实了她的来歷。
人鬼殊途,不知他找胖子出于什么原因,如果存了害人之心的话,我一定不会放过她,胡思乱想着,我一时神色有些恍惚。
胖子讷讷地说:“时候不早了,要不飘飘你就回去吧,咱们改日再聊。”
“呃?”飘飘不可思议的抬头,满脸不信:“这就要我走吗?难道不打算陪我出去走走?”
闻言,胖子冷下脸来,不由自主的向我靠拢了过来。我心说看来女鬼心怀鬼侧,八成是要抓替身或吸阳气害人了,断然不能跟她出去,等到明天做些准备,万不得已的时候就和她斗斗法。
思绪涌上来,我就面无表情的看了她一眼。
她的目光也望向我,我们的目光碰撞在一起,在短暂的停留和凝视之后归于平静。
她苦笑说:“我们还会再见面的。”说完就走了。
我和胖子心里十分惊诧,掏了钱了就继续打游戏,渐渐就将这事给忘了,等到凌晨两点钟的时候,我实在是饿得不行了,于是就走出网吧去吃烧烤。
这是一个漆黑到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
☆、第六十三章 空行静地
冷风吹来,我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
昏黄街灯照耀着冷清的大街,街上根本就没有什么行人,只有星星点点等待趴活的黑车或者是计程车或停或行,像是苟延残喘的怪兽。我和胖子常去的这家网吧位于县城的杂货市场附近,这里如雨后春笋般冒起了好几家网吧,因此这个地段一直到凌晨四五点都会有摆摊的小贩,他们或支起帐篷或推着小车,经营各种吃食,有做炒面羊杂的,有买烤肉鱿鱼的,也有买烧烤的,疏密错落有致,像大排档一般。我眯着眼睛四处望了望,心说胖子一泡到天明的本事还真不是盖的,如果我也能有这个技能的话该多好。
说是这样说,我还是决定多烤些食材带去网吧和胖子一块吃,四下看了下,就看见其中的一个烧烤摊前站着一位靓丽的美女,光从背影看上去就让人觉得这是一个美艷不可方物的姑娘,于是本着随时随地欣赏美女的基本原则,我就急步走了过去。一过去,摊主就问我要烧烤吗,我回答说是的,刚一回答,那位美女听到我的声音就向我转身看来,这一看之下,我就有些不知所措,感到有些后悔了。
拥有惹火身材和靓丽背影的这位姑娘不是别人,正是先前离开网吧的飘飘,她说还会见面的,没想到见面的竟然会这样快。我一时愣在当场,不知该如何是好,直骂自己不知死活,偏偏要往她跟前跑,红粉骷髅的古训验证了吧。我沖她挤出个难看的笑容,然后就心里七上八下的,心跳的极快,畏惧着想到,要是这女鬼空突然发难的话怎么办,不说她会不会直接把人给掐死,要是露出横死时的本来面目的话,吓都能把人吓死。此时还有不眠或不良的行人在此逗留吃饭,她不会冒然行兇吧?我的内心忐忑不安,像是热锅上的蚂蚁,直到摊位老闆的问寻把我拉回现实中,他问我吃什么,我心不在焉的点了几样东西,只想尽快的离开这个地方。
飘飘却没这方面的觉悟,她嫣然一笑,向我打招唿道:“这么巧啊,咱们又见面了。”
我硬着头皮说:“很高兴再次见到你,这么晚了还不回去吗?”
我是想让她尽快离开这里,以免我的内心压力过大,然而飘飘却极不在意的说:“还早呢,嗯对了,我有件事想麻烦麻烦你,不知道可不可以?”
为了尽快远离她,我想无非可能就是她要我帮她拉个拉链或者系个鞋带之类了,不至于会是让我给她去买个护舒宝啥的,于是就点头答应了:“当然可以,很原意为美女效劳。”
一旁的老闆听了,心领神会的沖我挤挤眼睛,我顿感王八之气大作,心想难道我真是一个很有个人魅力的少年吗?还没得意两秒钟呢,就听飘飘说:“我刚才走的急,将钱包丢了,绝对就在那一块地段。”说着她用手指了指前面不远处,那里街灯一片暗淡,有个拐角,堙没在看不见的黑暗中。
“夜深了,那里没有路人,所以肯定还能找到,不然的话,我可是没钱付帐了。”她无可奈何的笑了笑,水灵灵的大眼睛很无辜的望着我,而烧烤摊老闆在听了飘飘的话后脸色就变了,他时不时看看飘飘又看看我,显然他觉得这可能是一出苦肉计,这对狗。男女八成没安好心,想要吃霸王餐,骗他的辛苦钱。鑑于飘飘是美女,他不好发作,只是用恶狠狠的眼神看着我,这么一来,我连想哭的心都有了。
我是多么想推脱着不去,但是看着飘飘装了一大袋的食物和自己正被老闆操。弄着的烧烤,我知道我带的钱根本就不够付款。要想找胖子帮忙的话也是无望,我清楚那货已经欠了几百块的上网费了,兜里一干二净,如果还有余力的话,断然是不会仅吃着一桶泡面就扛到天明的。但不了胖子还真不行,看老闆那表情,如果我和飘飘都离去的话他会生撕了我俩的,当然,应该主要是我,谁叫我和飘飘互相认识又极为巧合的出现在了一起呢。于是我将胖子叫了下了,对他说了原由,说他和飘飘毕竟相识较早,要不他就陪他走一趟吧,认真找找看,兴许飘飘生前是个好孩子,并没有说谎话,就真如她所言找到钱包了呢,或者干脆煳弄煳弄得了。我在远处盯着掩护你,万一有危险就挺身而出了。末了我还说,其实我的处境比他要更危险,因为我在这里当人质,弄不好是会被撕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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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胖子腆着脸却说:“没关系老张,人家美女钦点了你你就去吧,一般人可没这个殊荣,指不定你还来个人鬼情未了或人鬼奇缘啥的呢,常说的日。鬼着来,你就体验一下吧,看看这个到底的啥滋味。至于烧烤摊老闆那儿,他想撕票就撕吧,正所谓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我承受他的怒火得了。”
我再次见识了胖子的口中能贱心中有贱的本领,心想这还真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无奈之下,我只好跟着飘飘的指引来到了她所说的地方,她在前我在后,装模作样的瞎找着,渐渐就越过了那个拐角,一过拐角,我就后悔万分,心说好死不死,怎么偏偏就跟着她来到了这里。放眼望去,这里根本就没有一个人,连个鬼影子都看不见,要是女鬼暴起伤人,凶相毕露,那么我可能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冷汗浸湿了我的衣服,我低着头一边往地面上看着,一边留意着前面飘飘的动静。
这时,飘飘转过身来,冷声说:“张同学,别找了,我根本就没有丢什么钱包,是骗你的。”
我的姿势很僵硬,坚难地抬起头来,有些不敢看她的脸,心凉了半截,暗想坏了,女鬼这是要摊牌了。
她径直向我走来,给我一种感觉,她像是在飘着的。
我躬着身子像只大虾,一时忘了起身。
很快,她便走到了我跟前,向我伸出手来。
我吓得不轻,只道坏了,女鬼原形毕露,要下毒手了,这是打算要直接掐死我。
我都快吓尿了,硬着头皮等待冰冷的手缠住我的脖子,到时候我再据理力争一番,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个饶求个命什么的,看她会不会心软话过我。
这时,我就感觉她的手伸到了我的脖子后面,我暗叫倒霉,这可能是要把我的脑袋拧下来的节奏。只一会,她的手就又离开了,她笑着说在我的脖子后面有只蜘蛛,她碰巧看见了,于是就将它给结果了。
我想她可能是临时改变主意了,不打算这么快让我死,说不定会折磨折磨我,让我吃些苦头。这么想着,勉强挤出点笑容,却迟疑着不知如何是好。
飘飘见我扭捏的样子,就不悦说道:“一个大男人家有什么好怕的,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你怕个鬼。”
我有些愠怒,心说你还真是个不知好歹的鬼,你做鬼怎么可以这么直接呢?
她冷笑着继续说:“不好意思,实话告诉你,我这次来是报仇的。”
我这下真的就怒了,硬着头皮看着她,吸口冷气说:“冤有头债有主,你报仇就报仇,为什么偏要找上我,难道是我把你给害死的?你可千万别搞错,我平时连条鱼都不忍心杀的,怎么可能去杀人,你就放过我吧,我还不想死呢。”
她听了以后征了半天,接着便笑了出来:“我还好生生的活着呢,在你嘴里怎么就死了?”
我听了就更怒了,反而不怎么害怕了,心道你这是骗鬼呢,死了就死了,变成鬼还要来骗人,有这个必要吗?不过嘴里说出为可就变了味了:“你就别骗我了,我都知道了,你叫柳飘飘,家也是某某乡的,我看到过你的墓碑。”
“我们是老乡,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你就放过我吧,你有什么冤屈或心愿,你就去找别人,别来找我,我还小,未来的机会还很多……”我还要再说下去,她就打断了我的话:“你才是鬼呢,搞了半天,你竟然把我当鬼了,不得不佩服你,小小年纪,想像力还挺丰服的啊。”
我暗想是鬼就是鬼吧,还有什么不好承认的,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见我一脸不相信的表情,飘飘认真的解释说:“你搞错了,你看见的那个墓碑确实是真的,那里埋的是我妹妹,我是她一母同胞的姐姐,我们是双胞胎。”
我的眼睛一亮,心说莫非真的是自己想多了,她真的是柳飘飘的姐姐?那么为什么她也叫飘飘,这又做何解释呢?许是看出了我的疑虑,她说她叫柳飘,网名就叫飘飘。
我觉得这也合情合理,没什么大惊小怪的,真是庸人自扰,再一细想,又觉得不对,心说那么她把我引。诱到这里来为的又是什么,不会只是想聊聊天这么简单吧?果不其然,她又冷着脸说:“事出有因,我的目标是你的朋友一胜利。”
她开门见山,非常直率:“猪仔市场的灭。门案你听过吧,传闻里一家人都死了,其实不然,还有倖存者,而那个人就我,你明白了吧,死者是我的爷爷和父母,还有我的妹妹。实不相瞒,我怀疑我妹妹的死跟你的朋友有关。”
我听了之后差点跳了起来,飘飘说她的家人都死了,唯独她自己侥倖活了下来,这我还能信,但我无论如何也难以相信胖子会跟这件事情有关,虽然他很好色,但也不至于会干出强。女干这种事来,他再饥渴难耐也不会触犯法律,这我百分之百敢保证,因为我知道他的为人,我相信他。
飘飘看出了我脸上的意思,她纠正说:“我想你是误会了,也怪我说错话,是跟你朋友的朋友有一些关系,但跟他没关系。”
我松了口气,就问她这话怎么讲。飘飘说经她调查,发现胖子和一个叫阿飞的社会人士有来往,那个阿飞不学无术劣迹斑斑,是个地痞流氓,吸。毒赌。博逛窑子,坑蒙拐骗偷鸡摸狗,进过几次局子,屡教不改,是个亡命之徒,而她妹妹的死很可能与他有关,就是他干的。发生了那伯案子之后,这个阿飞低调了很多,不怎么犯案子了,难以查证。她思来想去,唯一的突破口可能就是胖子,胖子和这个阿飞认识有好几年了,并且时常由阿飞请客,跟着他出入各种娱乐场所,最常去的就是天上人间,她觉得胖子肯定会知道些什么,于是她就找上了胖子,想从他这里了解一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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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她说的合情合理,并没有什么破绽,就说如果真有这样的事,并且胖子知道内情的话,那么胖子一定要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还她公道。如果他瞒而不说的话,我也难辞其咎,都不会放过他。这么一说,我说我们去找胖子,我劝劝他,问问他事情的真相。她点头说好,就要和我再度回到烧烤摊前。
而这时,胖子却突然出现了,并且手里拿着一把尖刀,勐地向着我们这边冲来,看他的目标竟然是我身边的飘飘。
☆、第六十四章 我不杀他,誓不为人
胖子手里握着刀冲过来,他竟然想要杀死飘飘。
这是我始料未及的事情。我偷眼打量飘飘,发现她并不怎么惊慌,好像完全不惧的样子。我的心里无滋无味,觉得空落落的不知真假。
飘飘真如她所说的那样,不是女鬼吗?那么她为什么不怕胖子手中的尖刀?难道是她会功夫吗?这我打死也不相信。我不知道答案,但我也不能不阻止胖子胡来,不管飘飘是人是鬼,胖子都指定得遭殃。
我急忙拦住发疯的胖子,告诉他要冷静,还不忘问他是怎么从烧烤摊老闆手下逃脱的,他喘着气红着脸说是趁其不注意他便撒腿狂奔,和那老闆进行龟兔赛跑,绕了好几个圈子才甩开了他,这才匆匆忙忙跑过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他觉得恐怕是凶多吉少有去无回,于是特意取出了置备了好久随身携带的尖刀,准备要和女鬼拼。命,或者是将其给干。爬下。
飘飘听了之只是冷笑,而我听了以后觉很是感动,心说胖子还是很够意思的,有哥儿们意气,不亏是我的好兄弟。我告诉他别冲动,把飘飘说的话原封不动地说给他听,最后还严厉的对他说做人要讲良心,若你真的知道原委的话,不许隐瞒事情的真相。胖子听后将信将疑的看着飘飘,半晌才说原来是个误会啊,都怪我们先入为主把人当鬼了,演了一出人吓人,闹出了笑话。那个阿飞确实和他有来往,但胖子并不知道他是不是和西环路上的凶。杀案有关系,只是一次在天上人间喝得酩酊大醉之后,他搂着一个姑娘吹牛笔,无意间说自己曾经杀过人,而且还是好几个,之后就醉过去了。胖子当时就在他旁边,不知是确有其事说露了嘴,还是只是信口开河瞎白话。
胖子恢復了他的本色,色。眯眯地说:“我说飘飘,我刚才思来想去想了很多,觉得你比我的前女友强了太多,不管是外貌还是气质,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有着天壤之别。她想做尼姑做去就好了,她那么贪生怕死也不敢自。杀,我感觉你对我挺有好感的,要不咱就结个伙凑一起过日子得了。”
飘飘并不生气,只是点点头说:“明晚十点,西环路见,我等你哦,不见不散。”
胖子的表情僵了僵,随即点头说好,就这样说定了。我听了之后并没说话,觉得多少有些奇怪和不解,为什么还会到那里去约会,难道真的只是因为那里以前是飘飘的家,她是个怀旧的姑娘,觉得那里很亲切,想去那里看看?这合情合理,无可挑剔,但我却老觉得哪里不对,隐隐有些不好的预感。
一夜无话,时间转眼就过,到了第二天夜里,胖子如期赴约了,我多留了个心眼,在他出发不久之后,也尾随着来到了西环路猪仔市场的那里,刚一到那里,就看见一惊心动魄的一幕。
街上行人寥寥,几乎没有人路过,而在前面棺材铺密集的地段,胖子正急匆匆的独自走着,手里隐约拿着前夜亮相过的那把尖刀,而在他的前面不远处,赫然有一个干瘦的男人东倒西歪地步行着,看那踉跄的脚步和摇摇晃晃的身姿,肯定是喝醉了。
令我惊惧的是,胖子离那人越来越近,竟然渐渐举起了手中的尖刀!
不难猜出,胖子是打算要杀了那人!我出了一身冷汗,急速向胖子冲去,眼见已经来不及阻止他了,于是气沉丹田一声暴喝:“胖子,住手!”
焦急万分的我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才喊出了这一声,期望能够将胖子给惊醒或者喊住。没想到这声当头暴喝果然起了作用,胖子勐然就停了下来,然后茫然四顾,就看到了急忙跑过来的我,而直到这时,那个醉鬼还一无所知,继续摇晃着向前走去。
我没有多言,只是拉着胖子急速奔跑,向着城区人多的地方跑去,直到跑出一身大汗,街边的人逐渐多了起来,我才问他,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为什么要拿刀追着那个人想要捅他,难道活得不耐烦不想活了吗?胖子像听故事一样听我说了事情的原委,不敢置信,他说自己只看到前面走的是飘飘,她一边沖自己笑一边要自己来追她,他手里拿着一朵玫瑰花,想要追上她把它挺插在飘飘的头上。
我听了冷汗直冒,对他说这是鬼遮了眼了,八成飘飘真的是女鬼,要借刀杀人,而那个醉汉多半就是阿飞。我向他描述了那个醉酒之人的特徵,胖子听了说的确像是阿飞,这么一来更是吓得不轻,一个劲儿的说晦气,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打那以后再也没有见过飘飘,好像世界上从来不没有她这么个人似地,我们也刻意不再提起她。过了几天,偶尔听到消息,说西环路棺材铺那里前两天被车撞死了个人,是个混混,死得很惨,脑袋被撞飞了,警。察找了好几天都没找到,最后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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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胖子听了以后,更是觉得毛骨悚然,暗感命大,也是女鬼心善,如若不然,多半成了替死鬼,没有好下场。同时,我对胖子说,阿飞的头颅多半可能在我和他看到的那座墓碑之前,如若不信,可以打赌,前去看上一看。胖子听了吓出冷汗,死活不肯再到那片墓区去了,拍着胸脯说,就是清明节扫墓的话,他也不去那里了,心中若有奶奶,何必非要远上深山。
我再次感到了胖子的与众不同,被他的无耻精神所深深倾倒。
就如此时,我依然觉得胖子是那么的与众不同。
他说他的那条命是他欠我的,我感觉他说重了。
人生在世,太多羁绊,何必非要分得那么清呢?就算是命,该捨去的时候就捨去,有什么割捨不下斤斤计较的呢?更没什么欠与不欠,只有愿与不愿。
相较之下,我觉得人情反而是欠不得的,如果可以,我宁愿送你人头。
我不想拖累别人,我不想别人因我而伤怀。
好在当今社会你就是想欠个人情也是不易。人们渐渐变得冷酷无情起来,太多情热忱的话只会灼伤了自己。
胖子面无表情,讷讷地说:“你救过我的命,我愿以身相还。”
我深深地吸了口气,心说还好,他说的是以身相还,而不是以身相许,如果是那样的话,那么就难堪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了。
我知道,胖子说他愿以身相还,他便让那只猴子来还债了。如果他能够的话,他或许还真会亲身相还呢,这下是两清了吗?我不愿多想,也不希望听他说出这样的话。
所幸,他只是说:“猴子死了,它替我而死,我的心里很难过。”
我并不是十分的意外,因为我隐约明白被宋子安打死的猴子和胖子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繫,脱不开干系。
胖子的眼睛有些红,许久,才慢慢道:“老张对不起,是我骗了你,这事以后再说,现在我要杀了他。”
他身上涌起冰冷的杀气,脸上罩上了一层寒霜,好像换了一个人似地,冷酷至极,眼里没有任何情绪,看着小鬍子就像看着一个死人。
小鬍子此刻正痛苦地呻。吟着,爬在地上动弹不得。
胖子又望了眼不远处大马猴的尸体,它圆睁着眼睛,死不瞑目。
他看着它,忽然间好像把好不容易压下去的不平与愤怒、伤痛与难过又再度涌起,几乎忍不住便要打人,要骂人,要哭出声音来。他只好尽力仰着头,克制着眼里的泪水,冷冷道:“我不杀他,誓不为人。”
言毕,他弯腰捡起了手。枪,把弹夹推入枪内,打开保险,拉了一下套筒,对准了地上的宋子安。
不出意外的话,下一刻,宋子安就会变成冰冷的尸体,和猴子长眠于此。
☆、第六十五章 混战
胖子手上青筋突起,咬着牙:“人去去,山山水水,隐隐迢迢。从今后,酸酸楚楚,只似今宵。”
他动了杀心。
我知道胖子是个言而有信的人,既然说了就会做到。
他这么拽,就不怕酷的没朋友吗?而且他还要吟诗,诗不错,是他对猴子的悼念,也可能是对自己的悼念,因为一旦杀了人,一切都将变了,包括整个人生。
我绝不能让胖子就此沉沦,于是急忙伸手抓住他的胳膊,让他别轻举妄动。
胖子忽然面色沉了一下,手用力握紧手中的枪,许久,才沉沉道:“他死定了。”
这时宋子安扭过头来,脸色铁青,恶声恶语的威胁胖子说:“有种你就开枪。”
我闻言怒极,照准他的脸就一脚踩了上去,皱眉怒吼:“不想死的话就闭上你的狗嘴!”
其实我也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不想让小鬍子继续残喘下去。他想要杀我,可能是想要替高兴报仇,但我觉得高兴的死虽然与我有关,但并非是由我所致,只是他看不开想不明罢了,
那时我们年轻,他爱谈天,我爱笑,有时犯错,改就过。时至今日,还要耿耿于怀,念念不忘吗?
有这个必要吗?
但是如果真杀了人的话,那么或许我们的人生都将变了,再也难以挽回。如果人不知鬼不觉,没人报案没有立案或报案了警。察也察不到成为悬案倒还好,如果一旦留下蛛丝马迹被查到了真相,那么就只能亡命天涯了,流亡的滋味不好受,被逮住吃枪子的滋味更是难挨。如果一旦将小鬍子杀死,那么其余的四个人都得死,不然的话等于是公然留下了一数颗定时炸。弹,就连阿英都信不过,胖子犯起恨来有可能也会一起解决。鑑于种种原因,我并不贊同胖子让小鬍子的脑袋开花,与其这样,还不如将其打残来的更解恨。
小鬍子的脸都烂了,他一时吃痛,心知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倒是安静了下来。
胖子一直沉着脸,手指头缓缓地向扳机扣去。
我见局势再难逆转,就忍不住撇过头去。
没想到这一转头不要紧,倒是刚好看见了难以置信的一幕——不知何时,挟持阿英的两人中的一个高个子已经走到了胖子的身后,那人手里也拿着一把枪,他举起来,顶在了胖子的后脑勺上。而另外一人,正往阿英的嘴里塞着臭袜子,她已经被五花大绑成了一个大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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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局面就僵持住了,谁也不敢轻举妄动,生怕一不小心脑袋搬家。先前被我放倒的秃头还昏迷着,被胖子打掉了牙的黑眼镜却支撑着翻了起来,他红幸灾乐祸的看着胖子,催促那个用枪顶住胖子的大个子开枪结果了他。
我见黑眼镜唯恐天下不乱,而且心思也是极为歹毒,便怒气冲天,助跑了几步,凌空跳起,一脚把他踢翻在地,他痛得像杀猪一般的惨叫,估计一时半会是恢復不过来了。
而这时绑住阿英的那个人也站了起来,疾速向我冲来,好在手里并没有枪,而是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常言道功夫再好也怕菜刀,我不敢托大,急忙脱下身上的衣服,绕了几圈缠在了胳膊上,刚做完这些,他就到了,一刀向我的胸口刺来。
这是要命的攻势,匕首只要刺断肋骨刺破心脏或任何器官,性命必然就不保了。我急忙用缠着厚厚衣服的胳膊去格挡,用尽力气切了过去,打算把他手中的刀打落或是打偏。这人也有两下子,我的胳膊横扫过去和他持刀的手臂碰在一起,竟然也只是偏了一偏,然后他就反手向我绕着衣服的胳膊刺来,我一时躲闪不及,被刺个正中。
饶是我缠了好几圈衣服,将胳膊缠地很厚,也被他刺了个通透,我的胳膊勐然间一阵刺痛,我感觉有小半截刀锋刺进了我的臂弯里。剧烈的疼痛让我更加清醒,肾上腺素激升,潜力暴发,我几乎是用上了全身的力气,不假思索的抡起没有受伤的左臂向着他的脑袋扫去,他反应不急,一下被我给打了个正着,只听头骨咔嚓一声脆响,便摇晃着坠倒在地。我这才幡然醒悟,当年抱猪无数,手劲非同小可,刚才怕是下手太重,怕是将人给打死了。
我额头上的冷汗都下来了,于是急忙俯身,伸手到他的鼻子下面查看,看看是否还有唿吸,若是还有救的话,就算要我给他做个人工唿吸也不是不行。孰料这一探查之下,我就发现他进气多出气少,已经没救了。
我的心一下子沉到了底,一时竟不知该如何是好,心说要不就忍着噁心做个人工唿吸看看效果,总比啥都不做强吧,胡思乱想着,就听到耳室附近的阿英嘴里唔唔嗷嗷的,我心知不妙,急忙抬头向她看去,就见她正一脸惊慌地看着我以及我的身后,一个劲地眨眼睛,似乎是要提醒我什么。我立即心领神会,明白了她的意思,同时嵴背里汗如泉涌,将衣服浸湿了。
胖子不会暗算我,唯一会暗算我的就是那个大个子了,八成此时那个大个子正掉转了枪口想要结果了我。我心想这下死定了,人再快也快不过枪,被枪口盯上了,殊难有逃脱的机会。我的额头汗如雨下,征了片刻,还没听见枪响,却反倒镇定了一些,觉得总不能束手待毙直接等死吧,动或许还会有一线生机,不动的话是绝没可能的。这就如一件事只有做了才能有结果,不做永远也不会有结果一样,只有去做了,才可能有收穫,不做的话,永远不会有收穫。一念及此,我便扑倒在地,立刻翻滚起来,以此来趋避背后的黑枪。
刚一翻滚,枪声就传进了我的耳朵,紧接着又是两声枪响,我大气都不敢出一口,闭着眼睛等死。良久,没有丝毫疼痛和不适的感觉,试着动了动身体,并无大碍,这才从地上爬了起来,就见胖子手里提着枪,而大个子已经倒在了血泊之中,半边脑袋都给轰没了,红白之物流了一地。再看看小鬍子,心口位置也是一片血迹,显然也是一命呜唿了。胖子连杀两人,面色阴睛不定,这是我最不愿看到的局面。
我能够从大个子的枪底下逃脱,实在是侥倖之极,肯定是幸运女神眷顾了我,不然的话我觉得自己是绝对不会安然无恙活蹦乱跳的。隐隐又觉得这种侥倖出现的概率实在是太低太低了,等于在大海里捞针一般渺茫,随即便被我置之脑后不再理会。眼下的局面很麻烦,我打死了一人,胖子打死了两人,这超出了我的考量范围,一时让人难以接受。想了想又觉得当时的情景还真到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地步,既然如此,他们死了我们活着,那么这就是最好的结局了。这么一想倒有些释然了,只是头疼于该如何处置剩下的两个人。
见阿英还绑在那里,于是我便过去给她解绳子,想要一起商量对策,刚解开了她的绳子,蓦然又是一声枪响,我和阿英急忙扭头去看,就见被胖子打地满地找牙之后又被我一路踢翻在地的黑眼镜身上多了一片血迹,而胖子正在轻描淡写的收枪。他垂下了手臂,随即好像又意识到了什么,然后举枪想要把昏迷中的秃头给结果了。
见此情形我急忙跑到秃头前面,阴沉着脸质问胖子说:“你还有完没完,难道真要把所有人都给打死你才满意?你怎么变得这么嗜血冷漠,还是当年我和一起玩耍,在无人的时候偷偷掉眼泪的王胜利吗?”
胖子脸色变了变,气势一阻,迟疑了一下,垂下了枪口,终于道:“事到如今,回头已难,还有什么办法,你说呢?”
他这么一问我也不知该如何回答,一时默不作声,思绪起伏不平。
阿英走到了我的跟前,凝视胖子说:“王胖子,你下手也太狠了,这批人不是好惹的,他们之后疯狂的报復恐怕都会让你吃不消。”
胖子冷笑道:“是吗,他们有这么大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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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英冷声说:“他们是一个极其庞大的组。织,代号叫黑色苍穹,专接一些棘手复杂的任务,比如暗。杀窃。秘等,其中还包括盗墓,据说这是这个组。织某位高层的癖好。”
胖子不屑地笑笑:“他们不会是军。事承包商吧?既然胖爷我敢做,就敢承担后果。再说,如果消息泄露不出去的话,又有谁会知道这里发生的一切呢?”
他忽然嚣张之极的大笑起来,然后抬手将枪口对准了阿英。
☆、第六十六章 枪匠
我脸色阴沉下去,愤怒地看着胖子,厉声说:“胖子你这是要干什么,难道连阿英都想一块杀,她现在和我们同属一个阵营,你怎么可以敌我不分?”
我看了阿英一眼又继续劝解胖子说:“我相信英子不是那种恩将仇报的人,她会保守今天的秘密的。”
胖子忽然眯起了眼睛,眼中的神色却捉摸不定,他摇头嘆息:“老张你错了,只有死人才会保守秘密,活人嘛,谁都不敢信。”
我心说坏了,胖子这货八成还真想杀了阿英,难道他一点都不难及当年的旧情吗?进墓之前他还表现的那么痴情和深情,现在却将枪口对准了她,当时他的真情流露是假装的吗?胖子似乎很有城府,数年不见,他的心可真是变狠了。
阿英有些突然地开口:“我李英今天就站在这里,王胜利有胆你就开枪。”
我没想到阿英会说出这种话来,要知道,说过类似语言的小鬍子可是已经横尸当场了,她够聪明的话不会重蹈覆辙。胖子这个人最恨别人怀疑他的胆量和勇气了,他一不高兴,甩手给阿英来上一枪的话,我是不会意外的。
“胖子,别忘了,我们还有正事,你别胡来。”我忽然间有些心灰意冷,淡淡说了一句:“咱们下地来不就是倒个斗吗,如今却演变成了杀人大会,如果你真要大开杀戒的话,那么你连同我一起杀了好了。”
胖子讷讷半晌,脱口道:“老张你别误会,我主要是觉得这丫头嘴里的那个什么黑色苍穹让人心里感到有些不舒服,怕事后寻仇我们会吃不了兜着走。”
不等他再说第二句话,我眉头一蹙,单刀直入地触及话题核心:“那你为何要杀阿英?”
听见这话,胖子眼神微微一变,他有些沉吟地,看着手中的手。枪,面上似乎有些犹豫和惊异。
气氛有一些起奇异的凝滞。
“他怕我会将消息透露给黑色苍穹。”阿英顿了顿,忽然嘆息:“这实在是多虑了,就算我不说,他们也会有办法知道,这是避免不了的。”
胖子微微冷笑:“英子,你现在还是先关心你自身吧,如果你不说的话他们又怎么会知道?”
阿英眼神黯淡了下,并不开口,过了会儿,她才轻声说道:“你打死了几个人?”
胖子忽然怔住,一时说不出话来。
我仔细琢磨着阿英的话,也明白了她话里想要表达的意思。
她问胖子打死了几个人,这看似只是再寻常不过的询问,但细究之下背后的意思却不难猜到,她问的是人数。我们一从墓道里脱困出来,就看见了包括小鬍子在内的五个人,胖子开枪打死了三个,我失手打死了一个,现在还有一个昏迷着的秃头,而在刚一见到阿英的时候,我记得她告诉我们包括她自己在内总共有七个人,除过阿英的话,那么另外还有一个人,可是这个人我们一直都没见着。
一个从来都没见过的人。
那么这个人是生是死,是敌是友?这两者几乎都没有可能,因为从阿英隐晦的暗示里不难猜出,这个人或许正是这些人的核心,与之相比,宋子安简直就是个上不了台面的货色,充其量只是个小头目罢了,而这个人却不一般,他自然会有不凡的身手和个人素质,面我们却杀死了他的手下。他此刻或许正躲在某个不为所知的角落里窥视着我们,择机而动,一击致命。以致于连阿英都有些忌惮,不敢明说,只能隐晦的安暗示。
我的脸色渐渐苍白:“胖子,别胡闹,放下枪。”
胖子忽然发出一声冷笑,鹰隼般的眼中冷光闪动:“几个?我管他是几个,我一个都不会放过!”
阿英冷静地开口:“只怕你没那个本事。”
胖子冷冷冒出一句:“那不妨试试。”
然后他的手指便往扳机上伸去。
阿英像是终于明白过来,眼神渐渐空洞。
千钧一髮之际,我急忙挡在阿英身前,眼神凌厉而又倔强,冷冷说:“胖子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就算你不放心阿英,但不能滥杀无辜你懂不懂?你的命就那么值钱吗?真那么值钱的话,你他玛还倒个屁的斗!”
胖子眼中的锋芒不易察觉地一闪而过,淡笑:“老张你让开,让我和这个女人。玩一玩。”
我闻言差点笑了出来,心说玩又不是不可以,我知道你是位枪。匠,但这又不是在床上,此枪非彼枪,你拿把手。枪玩个什么劲,难不成想让她给你打手。枪?这多难为情啊,有我在场不说,你让人家姑娘怎么下得去手。
我看现在的真实情况是你要对着人家打手。枪吧,这多不礼貌多没涵养呀,你怎么可以这样做呢?你算你这样做了,又不是不可以,我也可参理解,但此枪非彼枪,你拿着真枪对着人家打手。枪,那却是万万不可的,一枪出去姑娘也就一命呜唿了,这多不好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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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英目光冷厉,却是没做回应。
我挤出笑容打圆场说:“小胖你看,人家姑娘根本就不想和你玩,你热乎个什么劲,要不回去了你一个人慢慢玩也不迟嘛,万一不行的话,我陪你上趟天上人间,让你好好玩一玩,这样总可以了吧。”
胖子冷着脸不说话,而阿英也听出了我话里的意思,用胳膊肘捣捣我,小声嘀咕着埋怨我说没羞没臊的瞎胡说啥呢。我心说我了解胖子的性情,这是个情绪化很感性的人,常困于情,党乱于心,常被女人牵着鼻子走。就算此时他想真刀真枪的跟你干一番,如果能保住小命的话,你也就答应他吧。这又不是不可以,就怕他来个先女干后啥,那样才是最糟糕的结局。
胖子思索了半天,嘴角忽然有个转瞬即逝的微笑,他咧了咧嘴说:“胖爷我现在就有些急不可耐了,要洒这样,英子,你给咱跳一个脱。衣舞我就放过你,你看如何?”
我没想到胖子的贱病又上来了,竟然会提出这么龌龊的要求,真想过去就扇他几个嘴巴子,让他清醒清醒。
阿英这时也是花容失色,满脸怒气,她冷冷地说道:“王胖子你不是东西,要杀要剐随你便,哪里来的那么多花花肠子!”
我也觉得胖子太过分了,是不是杀人的快。感激起了潜藏他内心的兽性,这下原形毕露了,显示了他本来的一面。胖子绝对不会是这种人的,我相信胖子,但是还是气不过,忍不住怒喝,指着自己的脑门说:“胖子你他玛再废话小心我揍你,揍地保准连你爹妈都认不出你来。咱下地来是倒斗取尸丹来的,这不离天亮也不远了,别再闹了,如果你真要闹,那么你往这里打,我倒是想看看是子弹硬还是我的脑壳硬。”
我这么说是给胖子留了台面的,我刻意把他的行为说成了的嬉闹,这样一来,我们都好下台,不至于过分尴尬,当然,这是在胖子不杀阿英的前提下,一旦他开枪了,那么说什么都没用。
胖子征征地站在原地,半晌,蓦地大笑:“怎么会,别介意,我想活跃下气氛,只是开个玩笑。”
然后他枪口下移,垂下胳膊,耸耸肩膀,看起来很无辜。
我松了口气,心想这下总算安生了,于是就向着胖子走去,刚走了没几步,胖子突然就抬起了手臂,勐然扣动了扳机。
一声清脆的枪声传来,我怔在当场。
☆、第六十七章 铜棺
胖子竟然在我松懈的时候开枪了。
我以为接下来将会风平浪静,然而我错了,毫无预兆的胖子扣动了扳机,他非要致阿英于死地吗?
阿英死了吗?我急忙回头,所幸,阿英好端端地站在原地,额头上渗出了一层细密的冷汗,显然也是吓得不轻。我转头对胖子怒目而视,不知道胖子葫芦里买的到底是什么药,他不会幼稚到要玩这种吓唬人的恶作剧吧,这种恶。趣味可真不能随便玩。
大概是看出了我的愤怒,胖子指了指我后面,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忽略了些什么,转头一看,果然,秃头不见了。我清晰的记得这傢伙想要拿刀捅。死我,我一怒之下将他给举到头顶上,玩了个高空抛掷,然后摔在地上将其给摔晕了过去,当时还美滋滋的心说不知这厮被我给摔断了多少根骨头。现在他却莫名其妙的消失了,那么,他去了哪里呢?
阿英也是满头雾水,不知所踪,于是我就问胖子说,他搞得什么基巴,胡乱开枪会吓死人的。胖子委屈的说:“那秃子很鸡贼,估计早醒了,他离被你打碎的大瓶子最近,趁我们说话不注意的空档,就钻进了那个瓶子底下的洞里,等我看见的时候只剩下一双脚了,情急之下我就开了一枪,也不知道打没打中,就算打中了,也于事无补。”
我想夸赞一下胖子眼尖,但鑑于刚才的场景,也不好多说,于是就没再多言。阿英狠狠瞪了胖子一眼,不理会他,她对我说:“事不宜迟,都磨蹭这么多长时间了,咱还是抓紧把棺材给开开了再说。”
胖子听了也点头称是,把刚才的不快都忘到了一边,好像从来没有发生过这么回事一样。
阿英的提议和我的想法不谋而合,但我头疼的是如何处理这里的尸体,事成之后难道就这么置之不理轻身而去?这多少是个隐患,我把我的想法对两人说了,胖子的意思是都扔陷坑里去,而阿英更直接,她说他们这伙人带着烈性炸。药,这个墓室距离地面少说也有五六十米,到时候就这里炸了算了,弄不出多大动静。我觉的她的这个主意不错,于是便去查看被他们放在探灯附近的背包,果然在里面找到了两个炸。药包和一捆导火线,觉得百事无忧了。
接下来就是开棺了,这个黑漆漆的棺材给人感觉极其奇异总沉得里面会有古怪,稳妥起见,胖子捡起了地上大个子的枪,将它交到了我手中,说以防万一,如有异变,先来上几枪。
我毫不客气地插。在腰上,然后招唿阿英说:“李小。姐,可要千万小心,马虎不得。”
阿英笑笑。做了个耸肩膀的动作说:“放心吧张先生,我是专业的,我的经验比你多。”
我想想也是,老脸一红便率先迈到了棺材前,让胖子把探。阴爪拿出来,把棺材打开。没想到喊了几声不见胖子回答,就抬眼一看,就见他绕到了我对面,蹲在地上抱着死猴子的尸体在喃喃自语些什么,然后他用手将猴子圆睁着的眼睛给合上了。做完这些他才站起身来,对我说:“我知道你很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现在不方便说,但是你放心,出去之后我保证公将一切都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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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我要让它睡在这具棺材里。”胖子指了指地上的死猴子说。
我不置可否,只是催促他快点将探。阴爪拿出来,咱赶快开棺才是,免的夜长梦多。胖子取出探。阴爪揣在手里,还不放心,又将黑驴蹄子拿了出来,而我和阿英也不闲着,两人拿起工兵铲分别从两个角上撬了起来。
不大功夫,棺材就被我们给撬了开来,棺盖动了几动,我们一起用力,将其给推到了地上。
胖子急忙说:“怎么没见到诈尸?”
我对胖子说:“你难道还盼着诈尸不成?以后别说这种犯忌的话,万一那老尸经不住人念叨,突然跑出来了怎么办?”
阿英也是鄙夷的看了胖子一眼,不想理会他。
我们都探头向棺材里望去,刚才没细看棺材里面,现在一看之下,才发现原来里面还有一具棺材,在光线的照射下反射出幽幽的金属光泽,好像竟是金属质地的棺材,胖子用手一摸,就沉着脸说:“这是具青铜棺材,老蒲就算再富也只是个乡间的土豪,不可能有这么大的手笔能用得起这么奢侈的东西,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八成老蒲也是个盗墓的,因此才搜集到了这么一具棺材,而那个镇魂铃,指不定也是冥器。”
阿英点头说:“这很有可能,那个镇魂铃是商周时期的器物,多半是冥器,墓主人生前是风水大家,肯定对风水墓穴多有研究,忍不住倒个斗也不稀奇。”
我见阿英并不是很介怀胖子之前的行为,还能接着他的话头说话,心里不由一喜,暗想阿英还真是豪爽大气,胖子刚才拿枪指着她要杀她灭口她都面无惧色,现在更是能一起并肩做战,不仇视胖子,说她是女中豪杰也不为过。
我振奋精神,大手一挥说:“管那么多干什么,就算是混凝土浇筑的咱都要给它砸开,只管想办法弄开就是了,时间不等人,咱尽快得手了好闪人。”
两人都毫无异议,于是我们就又准备将里面的这口铜棺给打开。
然而出乎我们意料的是,这口铜棺并非常规意义上的棺材,不像普通棺材那样棺盖两头翘起长出棺身,反而是方方正正严丝合缝,就像是个长方体的盒子。我们都觉怪异,但也并不觉有多么惊奇,如果从实用意义上出发的话,做这么个青铜盒子的话工艺不一定会低于做一具正规棺材的难度,但用料必然会远远小于正规棺材的用量,这是个明智的选择。
我们很快就找到了棺材盖与棺身的缝隙,那里有火漆封着,我们用匕首将火漆刮掉,然后将刀子塞进棺缝中,待撬开一条小缝后,又将工兵铲塞了进去,然后三人合力一通勐撬,便将棺材盖给撬偏离了棺身,使得敞开了一个半米见方的洞口。这个青铜棺盖很沉,我们费了很大的力气都没有将其给撬翻过去,当然也有外边木棺的掣肘,有限的空间内没办法将其彻底撬离棺身。
我们三人再次打着手电向露出的棺洞里看去,却只看见一些丝织物,鼓鼓囊囊的,不知覆盖着尸体还是别的什么东西,再也看不见别的了,不免都大敢扫兴。
胖子擦擦额头的汗说:“这样不行,棺盖挡着看不清里面的东西,这样的情况下就得要人进去了,只有进去将尸体弄出来或者在里面做业将冥器给顺出来,不然根本没办法工作。”
我觉得这样做太鲁莽,不稳妥,万一里面再有个机关啥的可就不好应付了,再弄巧成拙,到时候啥到没摸到就着了套儿,那多不划算。更何况此行的主要目的就是不只真假并不确定的尸丹,就算任何一个人进入其中,里面的空间极为狭小,在有限的空间里剖取尸丹就是个大麻烦。
我想找到一个更好的解决方法,阿英却冷笑说:“王胖子你打地什么算盘我自然清楚,无非是要想独吞里面的宝物,咱可事先说好了,见者有份,谁也别想多拿。”
胖子闻言也是冷笑,皱眉说:“我说英子你也不掂量掂量自己的份量,你配和我们一起分宝物吗?实话告诉你,镇魂铃和尸丹都是我们的,其余的咱再平分。”
阿英也不退让,她冷着脸说:“我说王胖子,你这么做是不是有点过分,最不济我也要拿到尸丹,难道真要我白跑一趟不成?”
胖子长出一口气,缓缓地说道:“那我管不着,反正现在你是人在屋檐下,不低头磕着了可别怪我没提醒。”
我听胖子这么说,手心里捏了把汗,心中也是一凛,心想胖子这货果然是变了,心如铁石油盐不进,做起事来是一点也不含煳。
阿英骂道:“王胖子你欺人太甚,好歹现在咱也是同一阵营的,你怎么可以这样自私呢?”
胖子哈哈大笑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说对了,胖爷我就是自私,你咬我啊?话说回来,你要是想拿里面的东西,也不是不可以,那么就劳驾你钻进棺材里面将冥器都给拿出来,然后咱们平分如何?反正你怕我进去独占宝物,那么胖爷我就大度一回,让你进去,这下总该公平了吧?”
阿英听了后脸色阵青阵白,一时说不出话来,不知如何是好。
我觉得胖子处处针对阿英,完全是故意的,不知是为了报一剑之仇还是有别的什么原因,但此时也不是说笑的时候,就说:“你两都别争了,都是卖命的,自然就都要有好处,真有宝物的话谁都有份,就怕竹篮打水一场空,空欢喜一场,别因为三瓜两枣伤了和气,不值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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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来在意和气生财的理念,非常重视团队精神,既然在一起干事的话就不必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最见不得表面上甜如蜜背地里捅。刀子的行径。一起共事,尤其是倒斗这个行当,彼此信任是最基础的东西,所有的事情都应该开诚布公,没必要藏着掖着。当然,防人之心不可无,我对阿英多少还是有些防备的,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在一起干事,与我们眼下的行动并无冲突。
我见胖子和阿英各想心事,都不说话,就说:“咱们三人合力将棺盖弄翻过来,让其立在木头棺材的棺壁上,这样一来谁都不用钻进铜棺材里去了,也安全多了,到时咱再见机行事。”
二人觉都是眼睛一亮,连说有理,于是我们三人又如法炮制,拿着工兵铲用力将青铜棺盖向着侧边挑动,在我们的合力挑动下,厚重的棺盖缓慢挪移,不多时,就被推立到了木棺里层的棺壁上。
我们欣喜之下朝棺中看去,一看之下,都面无人色,惊唿出声。
☆、第六十八章 棺中的老怪
只见棺材里竟然有一张戴着青铜面具的怪脸,正对着我们微微晃动,还伴有轻轻的喘息声,一阵低沉的金属摩擦声响起,竟然勐然朝着我们撞来。
我们三人哪里见过这等阵仗,一时竟然都有些发愣,直到胖子抬手连开数枪,打在青铜面具的怪脸上,子弹穿透面具射。了进去,我们才如梦初醒。惊出一身冷汗,向后急忙退去。
我惊魂未定,对胖子伸出在拇指,称赞他说:“好样的小胖,干得漂亮,你简直太神勇了,我代表口央军委祝贺你,我军将在继黄继光与董存瑞两们同志之后,授予你特级战斗英雄的光荣称号,你将成为歷史上第四个获此殊荣的传奇人物。”
胖子努努嘴说:“什么神勇,就是反应快了点儿,张司令你可不要挤兑我,特级战斗英雄哪个不是光荣牺牲的,还嫌我死得不够快啊。”
阿英听了就说:“都这时候了栎保养网两个还斗什么嘴,那怪物不会就被这么两枪给打死了吧,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万一再跳出来,那可就糟糕了。”
我不以为意,就对她说:“它有九条命还是怎么着,几颗子弹嵌进脑袋里,不想死也难,阿英你这纯粹是多虑了。”
话刚一说完,就听又是一阵金属摩擦声响起,比之先前,摩擦之声大了许多,然后就见一个足有两米长全身披着铜甲的怪物跳出了棺材,扁长的大脑袋上覆盖着一张怪异的巨大青铜面具,面具被铸刻成一张人脸的模样,似笑非笑,极其诡异,上面有几个枪洞,是刚才胖子打上去的。我心说阿英还真是个乌鸦嘴,说什么来什么,这下好了我们怕是要吃不了兜着走。
从外部特徵来看,这个庞然大物更像是一只巨大的虫子,但是又不大像,因为它拥有四只粗壮的大腿,上面也布满了铜片,一动就会发出响声,爪子看上去极其锋利,要是抓在人身上,没准就会落得个肚破肠流的悲惨下场。
我们面面相觑,都不知道这究竟是个什么怪物。胖子闲不住,爱说话的毛病又上来了,他说:“我说张司令,你见多识广,阅歷非凡,在我心中就是诸葛再世,一直把你当做学习的楷模,膜拜的偶像。我王胜利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主席他老人家,就只服你,你说说这是个什么怪物,会不会是传说中的麒麟?”
我听了就想笑,胖子这油嘴滑舌的习惯永远是改不了了,于是就挤兑他说:“千万别这么说,虽然我一直觉得自己是偶像派,个人魅力非凡,但是盲目的个人崇拜要不得,这会让你丧失自我人格,迷失在人生的道路上的。而且你这么做,会让我感到骄傲的,这样一来,也会让我失去了前进的动力,止步于目前的境界中。如果你真的崇拜地不行,在心里默念就好,不要说出来,让我知道又多了一个粉丝,给我徒增烦恼。当然,做为偶像是要给自己的粉丝传播正能量的,我可以清楚的告诉你,虽然眼前的这货看起来耀武扬威的,但它还真不是什么麒麟,有没有这种瑞兽都难说,就这货的这得德性,我看多半是个丑到爆的蛤蟆,因为实在是太丑了,不敢以真面目现身,考虑到这种情况,所以戴了个面具故弄玄虚,想要持强凌弱,欺凌我们。可惜它搞错了,现在持枪凌弱的是我们,而不是它,它再彪悍还能躲得过子弹?”
言毕,我便拨出手枪,瞄准它的那张令人极为不舒服的青铜面具的正中央,就开了数枪,子弹不偏不斜,全打在了面具上。
阿英见了就说:“我看这怪物不像是什么蛤蟆,反倒像是一条大鳄鱼。我说老张,你的枪法还真准的啊,以前是干什么的,专门练过吧?”
我没想到我在阿英的心目中的地位有所提升,从大海升级为老张,在男女间这可是多年的老夫老妻之间才会有的称谓啊,莫非这丫头是看上我了?不会吧,难道我的个人魅力真的竟然大到了这种程度,让胖子奉为自己的偶像,让英子幻想成自己的老公,这可真是令我喜不自禁不胜荣幸啊,他们这么倾慕我好么?这会使得我傲娇的,唉,现在的年轻人,动不动就搞个人崇拜,这让被崇拜的人倍感压力啊。不过要是阿英真的对我有意思的话,那还真是瞌睡了就有人送枕头,实在是雪中送炭呀,看她前凸后翘的,保准好生养,而且形貌也是极其秀丽,我觉得自己反而佩不上她,娶这么一个老婆回家,那还不乐开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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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想,我竟然情不自禁地笑出了声,一副贱兮兮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贱模样。
阿英见我神色古怪,就问我说:“怎么哑巴了,在想什么呢,我问你话呢你没听见吗?”
我这才从想入非非中醒过神来,忍着笑说:“管它是大鳄鱼还是小虾米呢,咱只管将它揍爬下就行,没必要细究它的来歷。至于你说的我的枪法准,那我还真要跟你唠一唠,我之前当过兵,养过猪,上过处。女玩过枪,唯独就是没有摸过手枪。说到这里你可能会感到奇怪,一个后勤兵玩过什么枪呢?不瞒你说,就是那种枪。”
阿英听了俏脸一红,嗔怒道:“张哥你怎么这么不正经,尽说些下流的话,也不知羞耻,人家可是正儿八经的好姑娘呢,你可别把我给带坏了。”
我闻言一愣,方才明白过来,原来阿英是想到那方面去了,心说坏了,阿英的想像力这么丰富,难道是她在此方面经验十分丰富的缘故?小小年纪,尽不学好,她不会是个有性大可与人同交。欢的女子吧?我随即就否定了这种想法,觉得她不会是这种人,就解释说:“别瞎想,此枪非彼枪,你这么胡思乱想会搞得我很不好意思的,你不知道,我是个十分害羞的人,一害起羞来我就紧张,一紧张就容易犯错,我会把你说的话当成某种暗示的,这样一来,到时候再干出些什么难以启齿的龌龊事来今后可就不好见面了。我说英子,你的想像力怎么这么丰富,是自学成才还是亲身经验?倘若是前者的话我只能说你是一个勤学好问的好姑娘,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么我可要劝诫你几句,别轻易跟人家谈枪,更别随便玩枪,会很容易擦枪走火的,做为一个女孩家家的,到时候吃亏的还是自己。好了,我也是点到为止,我这人就这毛病,热心肠,别嫌烦。言归正传,我说的枪是之前哑火的土枪,我年轻的时候跟着村里的张三打过兔子,对这种土枪爱不释手,然面这种枪的准头却是极差,没有两把刷子根本玩不转,于是我苦心练过一阵子,所以这才有了你眼中的神枪手。”
说罢我指了指扔在地上的老土炮,羞涩地一笑。
胖子不甘寂寞,在一旁添油加醋:“英子你这么坏,胖爷我怎么就不知道?如果你想玩枪的话,可以随时来找我,老张他算什么神枪手,在我面前他就是关公面前耍大刀,鲁班门前抡大锤,把他能耐的,我才是真正不折不扣的枪神,人送外号玉面郎君打。枪狂神百发百中……”
阿英不理他,毫不客气的打断了他的话,她恍然大悟,闹了个大红脸:“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男女之事是个人都懂吧?还要什么自学成才和亲身经歷干什么,张哥你好坏,不过我喜欢。还有,你可别臭美,你算什么神枪手,论起枪法来,这位嘴里正说梦话的王胖子都比你强。但你也别气馁,神韵还是有的,好好练习的话,也是能够有所成就的,指日可待。”
☆、第六十九章 玩枪的女神
听她说的头头是道颇有道理对枪之一道很有见解,建树不凡,我有些愕然,心说难不成她是玩枪的女神吗?
好一个玩枪的女神,她不是会是隐藏在人间的超人吧?
我只记住了她的前半句,后半句并没注意,没想到在她口中我从老张再度晋升为张哥,难道我在她心目中的位置竟是如此重要?就像黄蓉蓉妹妹口中的靖哥哥一般无可替代?看来还真是这样,不然的话为什么她不叫胖子胖哥哥或者是王哥之类的?嗯,这也可能先前的不愉快造成的,她没叫他王八就已经相当留情面给面子了。但我还是偏往好的方面想,欣喜之下暗想难道这真的是一个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世界吗?不但看脸,还要看坏,难道事情的真相竟然真的是这么的残酷吗?这让我们这种既没长相又不够坏的人情何以堪,如何生存?苍天啊大地啊,你怎么这么无爱啊!想是这么想,但我还是忍不住调笑阿英说:“这我可就得要跟你好好讨教讨教了,就算你吃过猪肉,难道就真的见过猪跑吗?别瞎说,我最讨欺骗人的人了,比之更讨厌的是欺骗感情的人了,这样你会让我极其愤怒的,搞不好一怒之下我兽性大发,抑制不住自己再干出些什么伤天害理有背人伦的事情出来可就不好了。还有你说什么人人都懂,是个人就会,这我就不多说什么了,持保留意见,但你要知道这个世界上可是有黑木耳这么一个新兴词彙的,背后的意思你比我明白,我的意思是想提醒你,别年纪轻轻就下。身黑黑,这样将来万一找了个深谙此道的老公的话说不定会介怀的,小两口常打架可就不好了。”
阿英笑笑,爽声说:“这么说来我还要多谢你的好意喽?张哥你可真是一片好心啊,不过我想你是多虑了,至今人家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呢,没你想的那么龌龊,这个你不用担心。”
我听了难免脸红,但还是厚着脸皮说:“没关系,没关系,谁叫我是一个热心肠的好青年呢,这么说是见外了,你也不用跟我解释,这是你的私生活,我不应该多嘴的。你这么着急说明你是一个黄花大闺女,会误导我的,让我误以为你是看上我了,才想证明自己是清白的,我说英子,事情的真相不会如此美好吧?你这么搞,会让人家很难为情的,就算你喜欢,也不一定非要说出来,藏在心里就好,这么赤果果的暗示我,会让我难以自持的,现在这种局面,让我多被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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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英听了愣了半天,大概是没想到我会产生这样的思绪,良久甜甜一笑,方才娇声娇气地说道:“老张你可真会开玩笑,我想你是想多了,这怎么可能,你可不要自作多情哦。再者,看你这么大年纪了,这大叔的孩子都会出来打酱油了吧,我到现在都还没有好好谈过恋爱呢,这怎么能搭在一起,大叔你可别自作多情啊。”
在她嘴里我从张哥真接降级成了老张,亲疏立见。这还没什么,好歹也还算亲密,不算生疏,主要是她说自作多情。
她连说两个自作多情。
看来我还真是自做多情了。
我听了如在冬天遭兜头冷水泼面,心里微寒,暗道看来自己还真是太自作多情了,不知是想成心说笑还是潜意识里有这方面的考虑,因此有意把话题引申到这个方面,只是为了缓解诡异的气氛还是想要从阿英口中得到一个答案。如果是前者的话还好,若是后者的话那可就糟了,动什么别动感情,一动感情不死也伤,是因为阿英性格大气开朗、狂放不羁我才对她有好感的吗?或者说只是因为她长相美貌我就心猿意马起来?还是两者兼而有之?无论如何,现在答案出来了,却难免令人失望,莫非真的是我太过多情想多了?这也就罢了,难过是难过了点儿,好歹我还可以接受,但是她竟然称唿我为大叔,没错,是大叔诶!这让我怎么能够接受!难道我在她的心目中已经是个老人了吗?不应该啊,我今年也就是二十八岁,年纪虽说大了点,但无论如何跟老字沾不上边吧,在她口中怎么就变成大叔了?好像韩国女人都喜欢喊男人为大叔,反之男人则喜欢称唿女人为大婶,若是这样我也就忍了,还觉得颇为荣幸,可是事实并非如此,她竟然说我的孩子都会出来打酱油了,这让我多难过她知道吗?
我都没有结婚哪里来的孩子?是她给我生的吗?我去!
我都没有对象怎么可能结婚?是她想要当我对象吗?我。靠!
我都没有对象怎么能不多情?想的多了中意她了也不行吗?贱一点讲就是就算你不喜欢我难道不允许我喜欢你吗?这都不可以吗?我草!
就算以上这些我都还可以忍受,心中再苦也不愿多说,只要独自难过暗自伤怀,但她还说她到时现在都没好好谈过恋爱,这让我难以相信,难道她把我当傻子不成?
就算我幼稚但那并不代表我傻啊,她怎么可以轻易地得出这么一个结论!
她怎么可以这么草率地得出这么一个结论!
我怒了,心说再也无爱了,她这个坏女人!
但理智又很快告诉我,所有因爱生恨的人都是傻笔,我可不是如此毫无节草的大傻笔。更况且,我对阿英或许只是简单的亲近之感,就算有好感,也不一定就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好感,可能会是兄妹之间的那种。
反正我很生气,不知该如何搭讪。胖子在一旁有些焦急,他喊道:“张司令你忘了芸芸了吗,你在外面这么多情真的好吗?现在这种时候你们还眉来眼去互相调笑,做为一个枪匠我不得不提醒你们,天干物燥干柴烈火的,擦枪走火可就不好了,这种场所做为旁观者的我将多么亢。奋你们知道吗?难道要我闭着眼睛躲在棺材里去,眼不见为净?但你们要知道,活生生的爱情。动作片就在眼前我岂能错过观摩的机会!更重要的是,你们也许是忘了还有一个庞然大物矗在那里,它目睹了你们的巫山云雨后难免不会情不自禁,如果要是也想插上一足的话那可真就坏了。”
不说还好,胖子这么一说我更怒了,生气地说道:“王司令你提芸芸做什么,芸芸姑娘,永远在我心中,这不再多说。但你后面说的又是什么瞎话,巫山云雨个屁,白日做梦,咱先把这庞然大物给解决了再说。”
这时那怪物恰似也不耐烦了,它全身罩着一层厚厚的铜甲,正蠕动着向我们爬将过来,我这时正在气头上,心说你丫找死,怨不得我,于是一狠心连开数枪,一直到枪膛挂空为止,我这才知道,枪里的二十发子弹全被我给打了出去。
二十发子弹全打在眼前的这怪物身上,它就算是有九条命也该挂了吧,我的心情为之一畅,就想再跟阿英唠唠,想要解释解释自己其实年龄并不大,尚且还年轻着呢,她可千万不能以貌取人,这样一来她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会直线下降的。
刚想开口,就见那怪物竟然动了动,又朝着我们爬了过来,见此情形,我们都是大惊失色,暗说难道这是一个煮不熟砸不烂的铜豌豆,奈何不得它吗?如果是铜豌豆的话还可以将它投入熔炉中,但这个怪物我们该如何处置呢?容不得我们多想,它爬行的速度很快,一转眼间就到了我们的面前,我们急忙后退,想要远离这个傢伙。
☆、第七十章 遗言
胖子和阿英退地很快,我却慢了一步。
当时我还在回味着阿英口中的自作多情和大叔这两个词,我想像她解释解释,其实我长地只是着急了一点儿,岁数真的还不大,就算大一些吧,怎么可能是大叔呢。
我觉得阿英误会我了,或者说她冤枉我了。这让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误会就误会吧,但是却不能冤枉,尤其是在年龄的问题上。或许是我娇情了,一个大男人何须去在意这种事情。但她竟然说我的孩子都能出来打酱油了,这就让我很生气了,做为一个光荣的光棍又哪里来的孩子呢?她怎么可以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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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心想和她理论理论,但是怒火燃烧间那戴着巨大青铜面具的怪物却逼了过来,我怒火中烧就将枪里的子弹全打在了它的身上,料想就算它有九条命也会死翘翘了。没想到却是低估了它的生命力,一不留神,它竟然又爬了过来,而我稍一疏忽,便失了先机,落在了人后。说实话,我连哭的心思都有了,被阿英奚落不说,现在又要直面这么一个诡异难缠的怪物,是出门没看黄历的缘故吗?
惊怒之余,我有心想要和它搏上一搏,然而自己手里只有一把打光了子弹的手枪,工兵铲被落在了棺材附近,赤手空拳怎么会是这满身铜片点缀穿织成铠甲的怪物的对手?还是先避其锋芒再说吧,这么一想我就拔足狂奔,刚一转身,就觉得一股大力传来,好像被车撞了一般,腰间传来一股剧疼,身体悬空,一下子向前蹿飞了出去。
措不及防,难以预料,我就这样重重地摔在了地上,被摔得七晕八素迷迷煳煳的,一阵痛彻心扉的剧痛传来,我连忙想要坐直身子,一挺腰竟没翻起身来,反而是更加剧烈的疼感传来,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觉得自己的腰可能断了。胖子和阿英就在我的脑袋前方,他们见状后皆是惊唿出声,接着便是一阵枪声传来,然后是枪机撞空的回音,显然胖子也将枪里的子弹都打了出去。
阿英急忙奔到近前,焦急地问:“你反应怎么那么慢,现在说这些又有什么用……你觉得哪里不舒服?”
我听她说话的语音十分焦急和紧张,连声音都变了,心中突然觉得十分感动,一股暖流不由地升起,全身都燥热起来,痛感也不怎么强烈了,我觉得这可能是回光反照吧。一想到自己即将壮烈死去,即将和她永别了,登时手脚冰冷全身颤抖,爬倒在地,颓然说道:“我感觉自己快不行了,我觉得好像全身都不舒服,腰部疼得厉害,可能是折了,脑袋晕的厉害,可能是坏了,总得来说,可能要挂了。这样也好,如果仅仅是腰断了的话那更让人无法接受,一辈子坐在轮椅上的滋味想想都难受,我宁可来个痛快的,也不会苟延残喘苟且偷生,此刻我终于明白科本在开枪自杀前为什么会留下那样的遗言了,病痛将人折磨地不成人样,那还真不如一死了之来的痛快……我最后还有几句话想要说……”
这时胖子也抢身过来,一只手紧握住我的手,另一只手抚在我的脸上,眼带泪花,微微哽咽着道:“张大海,你可千万不能说遗言,你没看电视里那些打鬼子的大英雄,受伤没死留下遗言的都没活成,你可别学他们整这一套,不然真撂屁了以后谁陪我去天上人间呀。”
我把胖子抚在我脸上摩唦的手拨开,痛苦地对他说:“王胜利,现在都什么时候了,你还不让我说遗言,你当我愿意死啊?有些事若是不说出来,不让你们知道,那就是遗憾终身哪,我……我就是死了也死不瞑目啊。”
阿英眼圈有些女红,她点点头说:“你说吧,我们都听着呢。”胖子也只好跟着点头,握着我手的那只手更紧了。
我见他们都为我感到难过,不由的精神一振,暗说在临死前总算有这么两个人在意着自己,就算是死也觉得值当了,如果真有来生的话,我还想和他们做朋友。欣慰之余我抓紧时间对胖子和阿英说:“不怕你们笑话,我长这么大还是一个处。男……”
阿英点点头表示相信,而胖子却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他语带埋怨地说道:“我看摔得的确是远了点,但也不高呀,大海你这是把脑袋也摔坏了吧,怎么竟说胡话,难道你忘了你的芸芸和温柔了吗?你常去天上人间没做过冰火九重天吗?你偶尔光顾洗头。房没做过大。保健吗?经验那么多,还说自己是处。男,不是脸皮厚到能与天比高,就是真的脑袋秀逗了,诶,那么聪明伶俐的一个人,就这样报废了,都是我不好,早知道这样,就不带你下来了。”
我摆摆手,对他们说道:“刚才是口误,脑袋又晕又疼,一时说了胡话,你们别往心里去,其实我是想说长这么大了还没讨到老婆呢,这真是一件憾事啊。”说罢我意味深长地看看阿英,悲痛地说道:“如果能讨到像阿英你这么漂亮的一个老婆就好了……但我知道,这不可能,然而我还是想告诉你,虽然表面上看上去我的年纪像你口中的大叔,但是实际上我还差不多是个正太,我今年只有二十八,并不是很大。既然没有老婆的话,又哪里来的孩子呢?这真是一件遗憾至极的事呢,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要阿英你帮我生孩子。”
胖子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他笑骂道:“老张你这真是快要死的人了吗?你这个花心大萝蔔,临死了还想的是男女之间的事,俗话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把心里话说出来也好,只是可惜,就算英子想帮你,就目前的这个情况,也是有心无力了呀。”
阿英噼头骂了胖子一句:“死胖子你活得不耐烦了?都这种时候了你还有心开这种下流的玩笑?真不知道你脖子上顶着的是不是猪脑袋!”
胖子听了就怒了,沉下了脸,眉间怒意十足,他高声骂阿英说:“你这个小贱。人闭上你的臭嘴,现在是我的兄弟给我留遗言,你倒是一点也不拿自己当外人啊,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吗?再说,为什么张司令开这种玩笑你就不介意,我一符合他的话你就跳脚,是看我不顺眼成心找茬呢是吧?现在我不跟你计较,待会再找你算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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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英冷笑一声,并不理会胖子,撅起了嘴,微笑着拍了拍我的头,嗔怒地说道:“都这个时候了,张哥你还油腔滑调的,难道你真的就不怕死吗?”
听到她又唤我做张哥,我的心里又是一热,觉得大有满血復活的架势,苦涩地一笑,忍不住开口说:“怕,但又有什么用?我只是想和你说说话,你听听就好,希望别介怀。还有,刚才也是口误,我说想什么说出来却又是另外一回事,看来脑子是真的摔坏了……适才我想说的是,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要阿英你帮我带孩子……当然,我没有孩子,这么说我也觉得很是莫名其妙,仔细思虑,或许也只是想反击你之前说我的孩子都会出来打酱油了这句话吧。别多想,我并不是一个耿耿于怀的人,只是在这件事上我想告诉你真相,我没有孩子,更没有会出来打酱油的孩子,未来可能也不会有,可能你根本就不想知道,也可能你只是随便一说,但是对我来说,这个所谓的真相很重要。”
阿英点点头说:“我明白。”
她说她明白,她真的明白吗?
她明白她说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吗?
她明白她想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吗?
她明白她想要表达的意思意味着什么吗?
她可能真的明白,或许只是我不明白。
明不明白?
明明白白。
这些已经都不重要了,但我还是执意想要明白一些什么,哪怕只是一点儿。
我垂下了眼睛,黯然:“我有一个愿望,就是有一天能够娶到像李英你这么漂亮贤淑的妻子,现在看来是永远都不可能实现了,可能对于穷苦的人来说根本就没有爱情这种奢侈的东西吧。这是一个拥有无形等级和强者为尊的社会,弱肉强食是不二的生存法则,或许任何一个国度,公平公正都只是相对而言。我想要告诉你们的是,努力奋进,使自己变强,若不然会太悲催。”
胖子和阿英都点头,并不说话,算是默认了我的观点。
我忧虑地嘆息着,试图朗笑,但是声音却有一些黯然:“你们不要替我难过,对于一个一事无成的人来说,死亡并不算什么,只不过是另外一种形式的解脱,我只不过是远离了所有的痛苦烦恼,再也感觉不到那煎熬我心的孤独。或许可以这样想,我是去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另外一个只有永恆虚无的地方,再也不会伤怀寂寞,因为失去了生命就没有了感知,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未尝不是一种新生。”
死亡也是新生,如果可以的话,我并不会要这种新生。我忽然很灿烂地笑了:“我还有话要对李英说,我说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我安然无事的话,有一天想要娶你做妻子,不知道可不可以,你会不会答应?”
话一出口我就有些后悔,知道自己是强人所难了,在这种时候难道阿英真有可能会说出否定的话来不成吗?我脸上流露出热切的神色,就见阿英犹豫着说:“我觉得你人很好,但做夫妻的话……可能不会吧。”
我听了觉得心里难受之极,欲哭无泪。
她说她觉得我人很好,但也只是好而已。
或许连好都可能只是她的随口敷衍而已。
她说想要她做我的妻子是不可能的,那么就意味着就算我喜欢她,她也不会喜欢我。
自做多情个什么劲!我真想狠狠抽自己几个大嘴巴子。
可能只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将要死去,而身边唯一的女性只有阿英,并且她还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所以我便想要来点儿女情长的故事。
我想既然生前没有认真谈过几次恋爱,那么死后必然不会再有,就让我在死之前尽可能多的谈谈这方面的事吧。
我并不想说的太直白,我觉得那样会让她反感。
我只是尽量委婉地和她说说话,把话题都推在口误和假设上去。
终于,我知道了答案,得出了结果。
知足了。
我的遗言也该结束了,我带着淡淡的惆怅和惘然,以及浓浓的伤怀和悲痛,踟蹰着说道:“我还有最后一个愿望,希望你们能够帮我完成,请问可以吗?”
这下胖子和阿英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道:“放心吧,包在我身上。”说完后他们两人互相看了看,都不知道哪里会如此这般的默契。
我轻笑了几声,声音里有着无尽的苍凉,低声说道:“我不放心,我要你们发誓。”
他们两人面现犹豫,忧心忡忡地不知如何作答,半晌后阿英先开了口,她举着手轻轻说:“我李英对天发誓,我一定会完成张泽海的心愿,如若不然,天打五雷轰,出门被车撞,不得好死。”
天打五雷轰,出门被车撞,不得好死……阿英她也真敢说得出口呢。
☆、第七十一章 怪之进击
难道她就不怕我的心愿是想要给家里人送五百万的赡养费吗?她能实现的了这种愿望吗?或者,她只是想让我开心一些罢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她为什么在我问她想要娶她为妻的时候却给出了否定的答案呢,难道那时她就不怕我伤心吗?真是个愚蠢的女人,我在心里这样责备她。
胖子也举起手说:“我王胜利发誓,张泽海有任何心愿我都会帮他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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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他们两人都答应了我的请求,这才笑着说道:“我的最后一个心愿就是,如果我死不了,但是腰却断了,瘫痪了,那么你们就开枪打死我。”听我这么一说,胖子和阿英都愕然,一时怔住,沉默不语,不知说什么才好,过了良久,阿英打破沉默,劝慰着说道:“大海你别胡思乱想,如果你真没事,只是腰部骨折了的话,我们断然是不会坐视不理的,只要活着就会拥有机会,转机永远都会存在,而人总要有希望,我们一定会让你重新找到自信和勇气,更不会答应你那无理而又愚蠢的要求。”
胖子点点头表示完全贊同她的话,也说:“老张你别多想,真的要是立马挂了的话我还准备给你授予陆军准将军。衔,让你成为一名光荣的将军阁下,并且还要给你追授割命烈士勋章,情况若好点的话,也就是你担心的瘫了,那到高兴还来不及呢,授什么勋章,万一不行下半辈子就在轮椅上度过吧,那个说地球将在两百年后毁灭太阳会在几亿年内熄灭的霍金就是你学习的榜样。放心吧,我会努力赚钱,然后给你找一个如花似玉的美女做你的妻子,她会整天推着你转悠,给你揉揉肩捶捶背,洗洗头搓搓脚,还陪你睡睡觉做做。爱,把健康的人都得给羡慕死。你别忘了你教诲我的话,你说好死不如赖活着,宁在世上挨不在土里埋,你怎么反倒想不开了呢,做为你的亲密战友,我不得不郑重地提醒你,你要像霍金和张海迪以及桑奇学习,你看他们是如何坚强的面对生活的,难道你还不如一个女人吗?”
“而且我还忘了说了,你先前一直嚷嚷鼓捣着说你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老婆,现在我倒想起来了,在你当兵之前你们家的张伯不是替你说了一门亲事吗?那是县第一中学某位门卫的女儿,据说人长得很漂亮,也看得上你,婚约都定好了,说等你当完兵回来了就结婚,那时候她也读完书了。”胖子眉心紧蹙,回忆着说道:“现在你当兵回来也有些日子了,理应也已经结婚了,难道婚事黄了不成?”
阿英也神色古怪的看着我,我苦笑了一下,并未做解释。心想现在这时刻提它做什么,若是我能好着出去的话,再说也不迟。
胖子大义凛然的一番话让我有些惭愧,然而我却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接受不了自己的残缺,于是就想和他辩论一番,然而说了这么一会话,我反而觉得自己腰上的痛感减轻了许多,心说情况可能不是想像中的那么回事,并不太严重,可能是我想多了,没经歷过这种状况难免会恐惧,一恐惧就瞎白话,现在觉得至少死不了,但落得个残疾与否我就说不上了。我一时两眼发直感到十分难为情,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难免不会给两人留下贪生怕死的坏印象,我的名誉就毁于一旦了。转念一想又觉得管他呢,活着就好,一切看淡,看自己是不是真摔断了腰。
我不再说话,将偏着的脑袋杵在地上,用下巴顶着地面,一咬牙,两手用力撑着地面想要站起身,腰部传来一阵剧疼,存在着知觉,我士气大增倍受鼓舞,用力一伸腰,没想到竟然十分轻松的就站了起来,我一时难以置信,不由自主的脸红起来,这下出丑出大了,可能只是被撞地重了点,自己就觉得活不成了,乱说一气傻话,丢人现眼。现在好端端的跟无事人一样,还不让阿英和胖子笑死,他们心里会怎么看我怎么想?
果不其然,他们两人瞪大了眼睛盯着我看,那神情明显是想要吃了我的样子,我心虚的厉害,正要跟胖子和阿英分说明白,一瞥眼间,只见身后披着铜甲的怪物停在原地,竟然还没死,而是蠕动着庞大的躯体在撕食着小鬍子的尸体。在巨大诡异的青铜面具下方,露出了一个漆黑扁平的大脑袋,几乎看不到眼睛,只能看到两条长长的缝隙分布在两个大大的鼻孔之上的两侧,而在鼻孔下面是一张大得惊人的巨口,差不多能有半米来宽,裂在两颚,一开一合的好不惊人。
那青铜面具下的怪物,周身载满了人造的厚重甲叶,看上去就和装甲车一样,似乎小口径的手枪奈何它不得,先前我和胖子都将枪里的子弹打在了它的青头部,青铜面具被打地千疮百孔,都烂了,这一阵我只顾着向他们两人交待我的遗言,他们也极其专注地在倾听,都以为它不死也仅剩半条命了,没怎么留意它,但它却好像跟没事人一般,反而享用起了开胃餐点,这让我们都非常诧异,心里有一种极其不好的感觉,同时也暗道侥倖。
我的感观最为强烈,心说刚才好在只是被它撞了一下,若是被它张口大口咬上一下子的话,那么我的屁股可能就不復存在了,那样会比腰断变残疾了更让人无法接受,那就真的只有去死了。同时我也想明白了为什么打了这么多枪根本就打不死它,原来并不是我们相像的那么神叨,它也不是打不死的铜豌豆,而是因为那张青铜面具实在是太过巨大,而面具下的脑袋却并不是太大,而且还是扁平的,这样一来其实很多子弹都被我们给打空了,并没有直正打在它的脑袋上,饶是如此,也有打中它脑袋的子弹,效果并不是很明显,但也不是毫无作用,最其码它的行动变得迟缓了起来,而现在竟然并不向前袭击我们,而是啃噬起了地上的死人。
阿英作势欲呕,干呕了几下吐不出来什么,就板着脸指责我说:“老张你可真是不地道,骗起人来是一套一套地,刚才我差点就信了,想着一个大好青年有这能就这么撒手人寰了,我还真忍不住想掉眼泪呢,就想说些假话答应你可以选你当老公,谁成想你竟然是有意拿我们开涮,还好我忍住了没说,不然让今后怎么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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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嘿嘿一笑,满脸歉意的说:“真不好意思,不是我故欺骗你们的感情,只是当时那种情况下我真是觉得凶多吉少了,你不知道那种疼痛有多疼,我这辈子是没偿到过那种剧痛,当时惊吓之下就想爬起身来,但谁想竟无法站起来,现在想来可能是撞得太重摔得不轻,边摔带痛一时麻痹了半边身子,所以才会产生腰折了的错觉。是我不对,我在这里检讨,以后再也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阿英没再说什么,却皱着眉头说:“现在这东西吃起了尸体露出了真容,你看出来它是什么了吗?”
我闻言后就仔细观看了起来,但见那怪物的脑袋从青铜面具下探了出来,黑漆漆的又扁又长,脑袋一侧还在滴着猩红的鲜血,明显是中弹了,最清晰的就是一张开合不停吞食人。肉的大嘴了,再也看不出其它的明显特徵,我一时根本就不知道这是个什么东西,又哪晨能够看得出来?阿英这么问肯定是看出了一些端倪,于是我就让她别兜圈子了,这究竟是何方妖孽你若看出来了的话,尽管直说。
胖子也不知其为何物,听我和阿英嘀咕了半天,也是按捺不住了,眼巴巴的直等着阿英揭开谜底。阿英见我们两人都将期盼的目光投向她,也不好再卖关子,沉吟着说道:“看它的头部特徵,这很像是一只大鲵。”
我和胖子都有些不明所以,不知“大泥”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胖子心直口快,有些不满,就嚷嚷着说道:“什么大泥小泥的,干脆叫它倪妮得了,整这么多没用地干啥,闲的蛋疼。”
阿英鄙夷地看了胖子一眼,并不搭茬,继续说道:“大鲵俗称娃娃鱼,是一种水地陆路两栖动物,虽然带个鱼字,但却并非是鱼类,它吃肉食。娃娃鱼是两栖动物中体形最大的一种,全长可达1米及以上,体重最重的可超百斤,而外形有点类似蜥蜴,只是相比之下更肥壮扁平。最近科学家研究表明,娃娃鱼小时候用的是鳃唿吸,长大后用肺唿吸。娃娃鱼栖息于山区的溪流之中,在水质清澈、含沙量不大,水流湍急,并且要有回流水的洞穴中生活。大鲵头部扁平、钝圆,口大,眼不发达,无眼睑。身体前部扁平,至尾部逐渐转为侧扁。体两侧有明显的肤褶,四肢短扁,指、趾前四后五,具微蹼。尾圆形,尾上下有鳍状物。娃娃鱼的体色可随不同的环境而变化,但一般多呈灰褐色。体表光滑无鳞,但有各种斑纹,布满粘液。身体腹面颜色浅淡。英文名为chinesegiantsmander。还有一种说法是它的真正名字是东方蝾螈,并不是真正的娃娃鱼。大鲵生活习性也很是独特,它生性兇勐,肉食性,以水生昆虫、鱼、蟹、虾、蛙、蛇、鳖、鼠、鸟等为食。捕食方式为“守株待兔”。大鲵一般都匿居在山溪的石隙间,洞穴位于水面以下。夜间静守在滩口石堆中,一旦发现猎物经过时,便进行突然袭击,因它口中的牙齿又尖又密,猎物进入口内后很难逃掉。它的牙齿不能咀嚼,只是张口将食物囫囵吞下,然后在胃中慢慢消化。娃娃鱼有很强的耐飢本领,饲养在清凉的水中二、三年不进食也不会饿死。它同时也能暴食,饱餐一顿可增加体重的五分之一。食物缺乏时,还会出现同类相残的现象,甚至以卵充飢。”
“娃娃鱼学名大鲵,是3亿年前与恐龙同一时代生存并延续下来的珍稀物种,也是现存最大的两栖类动物,被称为“活化石”。中国是娃娃鱼的原产国,上世纪七十年代大量出口换汇,加之生态环境破坏,致使娃娃鱼的数量急剧下降,许多地方的资源枯竭,甚至濒临灭绝。大鲵是一种传统的名贵药用动物。现代临床观察发现,大鲵具有滋阴补肾、补血行气的功效,对贫血、霍乱、疟疾等有显着疗效。其皮肤分泌物具有止血的效果,同时,大鲵也是一种食用价值极高的经济动物,其肉质细嫩、风味独特、营养价值极高,其肉蛋白中含有17种胺基酸,其中有8种是人体必需的胺基酸。中国大鲵除新疆、西藏、内蒙、台湾未见报导外,其余省区都有分布,主要产于长江、黄河及珠江中上游支流的山涧溪流中。”
阿英想了想说道:“眼前的情况符合大鲵的习性,只是让人疑惑的是,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娃娃鱼,再者,这里的地理环境下适宜娃娃鱼生长吗?也就是说,兴龙山地区有娃娃鱼存在吗?”
看着阿英衣兜丛生的样子,我却突然豁然开朗,想起了前两年的一个新闻。
当时的晚报报导了这么一个消息,说榆中县兴隆山村村民周女士致电兰州晚报社反映称,在该村一水渠发现一条大型“娃娃鱼”,随后,记者联繫了榆中县畜牧水产中心水产专家一同前往,在位于兴隆山脚下的绿叶山庄里,亲眼见到了这一珍贵物种。
据绿叶山庄老闆叶文贵介绍,当日早上6时许,附近村民在田地里放水浇地时,发现水渠里有“一团淤泥”在游动,随后“这团淤泥”游到了他家后院的水渠里,叶文贵将此物打捞起来,发现是一种从未见过的动物,儿子叶秀强上网查询,发现该动物类似我国北方地区十分罕见的两栖动物“娃娃鱼”。
上午11时许,就在大家兴高采烈地参观这个神秘的傢伙时,它却突然纵身跳出了水盆,很快消失在人们的视野。20多人分头寻找10多分钟,才在田地里找见了它。为了防止再次逃跑,叶文贵将其放置在水盆中,并用纱网在上面覆盖。在叶文贵家的院里,榆中县畜牧水产中心主任钱某仔细打量着这只动物,在他的印象里,十多年的野生鱼类调查採样过程中,兴隆山附近水域从未发现过“娃娃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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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测量鑑定,该生物体长68厘米、重约4.33斤,头部扁平、口大、身体呈灰褐色、四肢短扁,体表光滑无鳞,这一系列特徵可以初步推断出眼前这条动物为全球濒危野生动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娃娃鱼”。钱某称,这条野生“娃娃鱼”年龄超过10年,在兴隆山附近发现野生“娃娃鱼”实属首例,目前绝大多数“娃娃鱼”均为人工驯养,在野生环境下能达到这么大的“娃娃鱼”实属罕见。
当时新闻报导说,“娃娃鱼”学名叫大鲵,因曾与恐龙生活在同一个时代,被称作“生物进化史上的活化石”,多生长在幽静的环境里,对水质的要求特别高,是现存的有尾类的两栖动物中个体最大的。它用肺唿吸,能够发出类似婴儿的啼哭声,主要产于长江、黄河及珠江中上游支流的山涧溪流中,所以在北方地区较为少见,属于国家二类重点保护动物。经榆中县畜牧水产中心和榆中县林业局进一步协调,这条珍贵的野生“娃娃鱼”暂养在兴隆山水域,并被妥善看管起来。等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做进一步鑑定后再作处理。
当时政府部门的某些官员作秀,免不了要炒作,县林业局一名工作人员当时向媒体大放厥词,长篇大论,说如果榆中真的适宜“娃娃鱼”生存,他们将对“娃娃鱼”种群数量展开进一步调查,条件具备后积极申请国家“娃娃鱼”保护基地,进行大规模的人工养殖,并且形成产业化,已达到带动当地的经济进一步大发展的目的。
时至今日再无此方面的相关报导,政府部门似乎是忘记当初所说的豪言壮语,他们若所说的话就好像一个屁一般随风而散,中国官员的钻营造势、不干实事和趋炎附势从一个被评为国家级的贫困县的小县城的领导身上就可管中窥豹,略见一斑。
胖子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抢着说道:“说了半天你们说的是不是狗鱼呀?狗鱼属鲑形目,狗鱼科,狗鱼属。即黑斑狗鱼。俗称:狗鱼,鸭鱼。英文名pikes,amurpikc。狗鱼是在北半球寒带到温带里广为分布的淡水鱼。口像鸭嘴大而扁平,下颌突出。是淡水鱼中生性最粗暴的肉食鱼,除了袭击别的鱼外,还会袭击蛙、鼠或野鸭等。据说一天可以吃和自己体重相当的食物。因为寿命长,偶尔可发现巨大型的个体。因肉味极佳,成为钓鱼的好对象。娃娃鱼是不是也是这个种类里的一种?那它也是鱼嘛!
阿英听了掩口一笑,挤兑胖子说:“王胖子你真是太聪明了。”
“是吗?我怎么感觉你这不像是再夸我呢?”胖子摸着脑袋自言自语着。
我对阿英和胖子说:“看来这娃娃鱼还真是有的,说不得它就是它们的老祖宗呢,更可能还是由它繁衍而来的,至于它为什么会这么庞大,那我也是两眼摸瞎,不知何故。只是更让我弄不明白的是,老蒲将它弄在棺材里是什么意思,几百年了,它难道就不会死吗?就算它的寿命能和乌龟相媲美,但它总得吃东西吧,问题就来了,它吃什么?难道吃老蒲的尸体?那就算有几百个老蒲也不够它嚯嚯呀。”
胖子和阿英听了也是面带疑色,一时心事重重,都不说话。
我见气氛沉闷无比,有心想振奋士气,就对他们说:“别瞎想,有些事情再怎么设想也想不出真相,还不如直接去做它,这样迟早都会得出结果,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看它一副半个月没见过食物的饿鬼相,待会要是养足了精神却没吃饱,再来找咱们可就难对付了,机不可失,不能坐以待毙,咱们还是下先手为强,先将它解决了再寻找蛛丝马迹,已方便拨开迷雾,达到拨云见日的预想。”
胖子大为贊同,骂一声:“真他玛噁心。”然后让我和阿英绕过去去拿工兵铲,而他则撒开两腿就跑,想要去到探灯附近小鬍子等人留下的装备那里,寻找多弹药。谁知慌乱中,被脚下黑眼镜的尸体绊倒,摔了个狗啃泥。这时他也顾不上喊疼,就地一滚翻起身来,嘴里一个劲直骂晦气,说这是黑眼镜的鬼魂不想放过他,他还不忘回头招唿我说:“我说张司令,我一连打死了三个人,恐怕会有霉运,刚才黑眼镜的鬼魂就在作祟,想拉着我一起去阴曹地府报导,我才不理他呢,但被死鬼盯上了也是不好,保不准就会发生什么意外,等咱出去这趟买卖做成了,你一定要给念念经驱驱邪,如果实在不行的话,就找个法师做做法吧。”
“被鬼缠上可不行,神不知鬼不觉地就会出事情,那就倒霉透顶了。”胖子嘟囔着说道:“我可是听说过很多极难解释的灵民事件和惊人巧合的,背后据说都有超自然力量的影子,说白了,不就是鬼嘛。”
“咱们盗墓之人虽不应该惧怕鬼怪,但至于说完全不相信的话也有些自欺欺人了吧,张司令你说呢?”
说实话我对这个也有过研究,知道些模稜两可的解释,就对他们说了些较为科学的解释。
如果你相信,人的脑电波可以独立存在于一个空间的话,那“鬼”就可以解释为:独立漂浮于空间的脑电波。人在死后,其脑电波仍然存在,漂浮、游走于空间之中。
这样,可以解释很多种有关“鬼”的现象。
为何有的人可以见到鬼,而有的人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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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因为每个人发出脑电波的地方——大脑,都不相同,发出的脑电波也不相同。但偶然也有接近的。就像对讲机,两台不同的对讲机,当调到同一频率时,就可以相互通话了。当某人的脑部可以接收到“独立漂浮于空间的脑电波”时,不属于他的脑电波对他的大脑产生影响,使其可以看见这位已经死了的“人”,可以和他对话、沟通。
反之,就不能“见鬼”了。
当然,也可以是那“独立漂浮于空间的脑电波”强行对某人的大脑作出影响,使其看见“鬼”。
由于是脑电波对大脑的影响,也由于脑电波是无形的,所以“鬼”是可以穿墙过壁的。“鬼”可以来无影,去无踪,“鬼”可以施“法术”等,都是由于是脑电波对大脑的影响。
为何在白天不见“鬼”,而在晚上则较多,较容易看见“鬼”?
因为在白天,地面受太阳光的照射,在空间之中,阳电离子多,比较强。而“独立漂浮于空间的脑电波”是属于阴电离子的,比较弱。所以,在白天就少见到“鬼”。而在晚上,地面没有受到太阳光的照射,在空间之中的阳电离子少了,弱了,“独立漂浮于空间的脑电波”的阴电离子就相对变强了。在晚上就容易见到“鬼”了。
“鬼”之所以喜欢在阴暗的地方,也是这个原因。
我又说:“这个世界上的事情本来就没有绝对,我小姨就亲身经歷过闹鬼的事情。”
我小姨家以前住的是平房,是一个院子,里面有很多房间的那种,她家房间门口两侧是两块比较小的地,乱种着一些牵牛花什么的,有次他丈夫翻地,居然从里面翻出来了一具尸体,从那之后,他们夫妻两晚上睡觉总觉的不踏实,有种莫名的恐惧感,就种感觉一直缠绕着他们。有一天晚上,她丈夫由于白天工作压力过大,突然从熟睡中醒来了,他睁开朦胧的睡眼,眼前的景象令他至今想起都一身冷汗.....一个女人悬空站的他的头顶,长头髮,用悽厉的眼神直顶着他,他吓的一时间说不出话,就连忙用手推了一下他的妻子,他妻子醒来后却什么都没看到,此时他丈夫一回头,那个女人的确消失了,就这样,一段时间之后的一个晚上,他丈夫梦到了一个面容肢体非常恐怖的女人拖着身子追着他跑,他想从梦中醒来,但是怎么都醒不过来,突然感觉被什么压住了似得,身体无法动弹,说话也说不出来,感觉嗓子中好像被什么东西黏住了,过了好久才醒来,醒来后,他告诉了小姨他的梦,他的妻子差点没被吓晕,因为他们在当晚做了一个相同的梦......之后他们到处找懂这方面的人帮忙,他们採纳了一个人的建议,就是在门的边上绑一块柳树木,因为他们说柳木可以驱邪避鬼。自从绑了块柳木后,除了里心里的阴影使得他们情绪很紧张,常常因为心里因素恐惧外,再也没有见到过这些超自然现象,不久,他们便搬到了楼房.......
胖子和英子都有些默然,英子却大大咧咧地说:“都说鬼怎么怎么样,其实我是不大相信的,我说大海,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见到鬼?”
我心说这丫头不但恩怨分明,还胆大包天哪,于是就对她说了我从书上或者是电影里看来的一些据说能够遇见鬼的方法。
方法一:
据说涂抹牛的眼泪可以看见鬼。
方法二:
把乌鸦眼睛焙干磨成粉沖水喝。
方法三:
房间东面开窗开门,因为那是鬼道,西面封住,这样鬼只进不出,你就可以经歷很多诡异的事件了。
方法四:
除夕夜新旧岁相交的子时躲到碾子或者磨盘下,亦或者是十字路口,就可以听见鬼说话的声音。
方法五:
找几个人一起玩游戏,推荐下面几个游戏。
1.在月圆的午夜,在一条没有人的路上——小巷子最好(湿气较重的地方,不然是见不到鬼的)。一个人面对着自己的黑影向前走,没走一步就念一次自己的名字,当你走到13步时,就会发现地上有两个黑影,一个是你自己的而另外一个就是你招来的鬼,这个鬼会帮你一个忙但是也会请你帮一个忙(帮什么看情况)。注意:招来的鬼如果是厉鬼,情况就不是你所能控制的了,那要看你的运气了。这个暂且保留意见,因为这和很多地方的叫魂很相似,当一个人突然受到巨大的惊吓的话,就要边走边在心里默念自己的名字,这样魂魄才不会被吓掉,若不然,丢了魂的人会一直出现疲乏无力精神不振作的状况。
2.镜子鬼
3个女生2个男生,寻找一个有大镜子的房间,保证距离是在能够看到所有人的位置上。男生要分开,围成一个圈,记好镜子的位置。站立一会,到接近午夜的时候开始绕圈,由女生开始向前面的一个人的脖子根上吹气,不要发出太大的声音,依次类推,同时不停的绕圈走。当有人感觉到脖子上被人吹了两口气的时候,要说来了,同时背向镜子,其余四人一起看镜子里面。多了个什么?切忌:不要中途偷看镜子。不管看到了什么,不要逃跑,要大家一起说“去”,并转身。最好有一个人做领导发布这样的号令,如果是领导背向镜子,生死全靠大家自己了。据说是看到5个人面对镜子,也有说6个人,也有说到处都是人,也有说不是人。。。。。。没有正确描述出看到了什么的人现在还存在。而我个人觉得这个是个骗鬼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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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门鬼
6-10个人,女生多尤其好,找一背阳的房间,于天黑之后全体进入,大家编好号码,以抽籤决定最好。可以点灯,屋外也可以点灯,但是屋外不能来往人太多。由1号首先开门出去,再关上,面对门默数10下,敲三下门,由2号开门让一号进来,再出去,再关门。依次类推。在开门关心的时候,屋内人不要喧譁,不要靠近门,5步外较佳。最后,当某一号给某一号开门的时候,在门外的某一号身后有什么?切忌:如果看到门外的某一号身后有什么,切不可关门,否则门外的人有性命之危;大家看到该东西后,不要四散跑掉,要一起向门外吹气,直到看不见该东西为止。门外人切不可回头,开门人切不可离开门旁边。
看到的东西就是门外人上辈子所欠的罪孽,如果出现了,门外人今生要注意保护、爱护该类人或物,方能补前世罪过。我觉得这个也多半是瞎胡闹,没有道理的事情,只是一种恶作剧罢了。
4.吃粮
10人以下,男女各半,蒸白米饭一碗,碗用古旧的尤其好,杀雄鸡一只,淋血于饭中至和饭齐。众人围成一圈,绕饭行走,并口中或心中念:过往神灵,请来吃粮;若吃我粮,请解我难。不时,碗中鸡血漫出,立即铺白纸于地下,全体背过身去,一人提出问题,什么都成,听到碗破裂后,可以回头看纸上内容。一般是用鸡血写成。切忌:问问题后在碗没有破裂之时回头;看完纸上内容要立即到十字路口焚烧,碗和粮要深挖埋至背阴出。不要让其他人看到纸上内容,不可透露纸上内容;其余人不可偷看纸上内容。据说:纸上有解答但是也有条件,最严重是几天死。一般鬼吃了你的粮不会提太过分的条件,但是鬼也是冒了风险的,所以,如果你不执行或者没有达到它的条件,你就很难说了。个人认为这个稍有可信度,和除夕夜混沌相互交汇时但十字路口就可以听见鬼说话的声音有些轻微的相似之处,但是九成也是假的。
5.挑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或者那天晚上的月色是黑色的。然后你的游戏地点是卧室。你有没有朋友或表姐送给你的洋娃娃,男孩子不好说,但差不多每个女孩子都应该有的吧。如果卧室里有阳台,还有你的床,这些就构成了简单的道具。首先我们在阳台上走三圈。用你平时走路的步子走,很快,三圈就走完了。然后跑到你的床前跳三下,接着,对着你的洋娃娃打三下。晚上,抱着你的洋娃娃睡觉。你会听到有人不停的在敲门。对此我也是保留意见,我一直很牴触将洋娃娃或者玩具娃娃之类的东西放在家中,因为无论从风水角度还是科学角度来说这都是及其禁忌的事情,会给居家之人带来一些不好的事情。甚至在上中学那会儿,学校里都流行贴明星海报,我那时候也追逐潮流也追星,但是都从来不买海报,更从来不会往家里贴,因为那些东西确实犯忌讳。
☆、第七十二章 霸王卸甲
民间对于鬼魂作祟闹鬼的说法很多人都会深信不疑,并且忌讳很多,更常有那迷信之人入庙求神、拜佛求佑,一来是想要安康无灾,二来是欲要财源广进。如果一旦哪家人家里霉运不断,多病多灾,就会请个道长或法师到家里做法驱鬼,一般都会是祖上的先人之魂缺钱少衣了跑到家里闹腾来了,烧些纸钱说些祷告之语也就过了。也有误入像是坟地或者鬼屋之类的情况,被鬼缠身了,那么这时候就需要抓鬼了,有的庙宇里专伺供有神祗的走轿,两个轿夫两手持着走轿做一场法事,会滚卦进行占卜,有神头推断预示,然后将恶鬼镇压,让其灰飞烟灭或者是永世不得翻身。
当然,这大多都是徒有其表,甚至其中不乏欺世盗名之辈,但华夏文明几千年,向来信奉鬼神之说,其中是与非并不是我一介宵小之辈能够妄加置喙的。世界上很很多惊人的巧合都是那么的匪夷所思,如果说冥冥中没有某种神秘的力量在草控的话,还真的是别无它解。而冤鬼的报復之类的传说就更多了,冯梦龙的拍案惊奇里就有不少叙述,蒲松龄的聊斋里也有此类描写。我知道几个真实的案例,就巧合的让人不得不认为是超自然的力量。一个是说有个妇人和情人偷。情,被丈夫发现了,于是两人合伙将其锤。杀,然后将其掩埋到了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没想到时隔数年那里修铁路,这两人也去做工,竟然亲手挖出了被他们埋下的尸骨,尸身却丝毫没有腐烂,脑袋上的锤。洞也歷歷在目,警。察得讯后经后侦查便将两人绳之以法了。
还有一个很难忘记的真事是说有个人杀了一个人,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尸体,经过反覆思考灵机一动最终将其给砌封在了墙里,天长日久下掩尸的那个位置竟然露出一个人形痕迹来,这个人惊恐万分想要拆开墙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想要再次处理一番,就在第二天他准备行动的时候,有个警察因为自行车车胎破了来到他家借取一工具,然后发现了墙上的人形痕迹引起了警觉,之后将其抓住的故事。
这两件事情看起来都有能够从科学角度进行解释的藉口,比如前者可以说是恰巧铁路通过那里,人们进行施工必然就发现了尸体,但是尸体为什么却完好不腐却就不好解释了。而后者也可以说是尸体被密封在了墙里,经过风干和太阳照射,尸。油渗了出来,所以才败露了形迹,但也有警察刚好经过发现了可疑之处从而案发,令人难以简单将其用科学两字概而论之,当然非要阐述的话也是可以找到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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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胖子被尸体绊倒倒的确是他多虑了,纯粹是因为他不小心跑的急没注意脚下才被摔了个狗啃泥,要往鬼绊脚上扯实在属于庸人自扰无事找事。我没好气的对他说:“回去了找个尼姑给你看看就行了,我敢保证姑到鬼除,你会生龙活虎。”
胖子恼怒地顶嘴道:“我说张司令你这是什么意思,刚才还一副病秧子的神态,搞得好像马上就要去和老阎聊天去了的架势,还厚颜无耻地说想要娶个像英子那么美的女人做老婆,当时见你要死不活的我就没敢说,此时我就说出来了,你丫八成是看上阿英了想要和她搞。对像吧,还支支吾吾扭扭捏捏地留遗言,一点都不爽快,这还是我认识的那个张大海吗?现在反倒好了,一屁股翻起来跟个没事人一样,还揶揄人,我诚心实意想要你给帮着驱驱鬼,你反倒要我找个小尼姑来了事,你这不是诚心欺负人吗?在那方面小尼姑有经验吗?没经验的话又怎么能够办好事呢?办不好事的话你让我怎么办呢?”
胖子的话让我忍俊不禁,不过脸上并不表现出来,严肃说道:“你问我什么意思,我还要问你什么意思呢,我就这么一说你就不依不饶了,别忘了人家也是吃斋念佛敲钵颂经的,难道连做个法事都不会?兴龙山上还有夫妻双。修的道士同时一起出行做法事,当年我在酒店端盘子的时候那老闆就请过这样的道侣做过法事,你当我是信口开河胡乱搪塞吗?一说到尼姑你眼睛就亮,一闪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都不知道你所说的经验到底是那方面的,就像阿英说的一样,没见过猪跑还没吃过猪肉吗?就将就着来吧,你就不要瞎操心了。”
胖子闻言还不服气,他呲着牙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就知道张司令你不改风。流本色,我当然说的是念经做法事的经验了,一看你的样子就知道你又想歪了,想到那方面上去了,这可不行呀,这是对人家尼姑大婶赤果果的亵渎呀,你这种超低的思想水平和极低的觉悟可要不得,对此我的建议很中肯,就是希望回去以后你多读读猫主。席语录和论持久战,这样或许你还有得救。最主要的是,再不要观摩岛。国的爱呢。动作片了,你天天观看和学习难道就不觉得腻歪吗?那种东西实在是害人不浅哪,做为一个资深的撸。男你可要谨慎了,连尼姑都能下得去手,你还是痛改前非吧。”
我被胖子说的哑口无言,虽然忍不住好奇看过几部,长了些姿势,但远远达不到天天去看的地步呀,胖子这货污衊抹黑人的本事还真不小,让我在阿英面前情何以堪呀。我脸色发绿,心想说你才是a。v的资深爱好者呢,还有脸教导别人,但话到嘴边就被阿英气鼓鼓地给打断了:“我们你们两个有完没有,没个正经竟说浑话,难道你们都已经饥渴到这种程度了吗?听你们常提到什么天上人间,虽然不了解详情但我也知道那是干什么的地方,北京很着名的天上人间会所前两年不是被扫。黄了吗?现在不也照样开着,不就是供男人们找乐。子的地方吗,你们实在忍不住就去天上人间转转,别看着片子伤了身体,多不值当呀。还有,王胖子这个龌龊卑鄙的傢伙,他竟然将主意打到了尼姑庵,庵里的姐姐妹妹婶婶阿姨甚至是婆婆奶奶都招谁惹谁了,离开了世俗,不在滚滚红尘中,青灯古卷一心向善,这都有人虔心惦记,而且惦记的还是她们的身体,如果让她们知道了会不会哭晕在厕所?这还有天理吗?你让她们到哪里说理去?如果真有佛祖的话,就把王胖子这个丧尽天良的龌龊小人给收了吧。”
胖子一听就怒了,他挑眉瞪着牛眼对阿英说:“我说你是聋子还是瞎子,你没听到尼姑是张司令先提起的吗,你不痛斥他却反过来指责我,而且还带着这么恶毒的诅咒,真让胖爷我见识了什么是最毒妇人心的道理,英子你真不简单呀。”
阿英也当仁不让,回瞪胖子说:“是他说的又怎么着,还不是你往那方面想,自己做了还不敢承认,真不知道世界上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人,我也真是醉了。”
胖子大怒说::“我也想不到世界上会有你这种睁眼说瞎话的女人,让我上哪里说理去,我也醉得不轻!你醉就醉吧,你怎么不尿?”
阿英就要破口大骂,我见两人没完没了,就赶紧打和稀泥,做沉痛状说:“我的两位同志哥,是我不对,说了不该说的话,但你们也不至于这么上纲上线呀,站在道德的制向点上摇身一变都成了道德卫士,还都互相不服,唇枪舌剑叽叽喳喳吵个不停,把我都吵晕了,做为挑起事端的战。败国,我不得不向你们赔礼道歉,割。地赔款,这样吧,等咱回去了我请你们喝酒,就遵从英子的意见,带着她咱三人一起上天上人间找乐子。”
胖子闻言坏笑起来,一幅小人得志的欠揍表情:“我先表决,张同志的提议我同意,完全支持,要是没人反对的话就算是全票通过了。”
阿英呆了半宿,才嘟着嘴生气地说:“张大海你这是什么意思,想要表示诚意也应该是请人吃大餐吧,怎么要到哪种地方去,我可是很单纯的,可别被你们给影响坏了。再说,我一个女人家家的,跑到那种地方有什么乐子可找,难道就只是喝马。尿吗?”
我意味深长的笑笑说:“这个你就不懂了,也有专门为女性。提供服务的男。侍呢,别告诉我说你不知道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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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阿英是真不知道还是有意装作满头雾水的样子,她摸着脑门疑惑道:“那是干什么的,是给老。娘洗脚的吗?”
我没想到阿英竟然这么放的开,竟从纯情小姑娘一下子变成了风情老大娘,心里一乐,对她倒更亲近了,觉得这样的姑娘最招人喜欢了,不做作不耍心眼,有事说事没事嬉笑,真的是让人砰然心动。
想归想,并不流露出来,只是灿烂地笑道:“去了你就知道了,现在就让它保留神秘感吧。”一旁胖子听了大笑出声,沉闷已久的压抑气氛好像也不復存在。
我们三人一时都不再说话,好在那大鲵专心致志的在吃着小鬍子的尸体,也不把我们当作攻击的对像,这样一来我们的时间也了比较充裕,胖子从小鬍子一众人的装备中找到了两个弹夹,意气风发的重新换上,说这下真是鸟。枪换炮了,先前的那土枪与他手中的玩意儿根本就不能相提并论,这下也算是扬眉吐气了。而我将打空了子弹的手枪扔在了地上,见胖子只找到了两个弹夹也就没打算要一个过来,和阿英一人捡起一把工兵铲,握在手里顿时觉得胆气壮了不少,在这期间阿英往打开的铜棺里看了一眼,我注意到她在看了棺材里面后脸色就很难看,于是凑过去轻声问她发现了什么,她皱着眉头说:“情况不容乐观,里面再无任何东西,更别说尸体,而我们的目标就是尸丹,怎能空手而归。也不知道算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我看见在棺材的底部人工开凿出了一个大洞,也就是说铜棺没有底,下面是黑洞洞的一个隧道,不知道通到什么地方去了,我感觉有些不对劲,不知咱们该如何时抉择,但总归还是不能空手而归,要进入里面一探究竟的。”
然后她出神地望着我,问我说:“你说呢?”
我一时心乱如麻,有些理不清头绪,但觉得既然来了就要探查清楚,不能放过任何可能的机会,于是就点了点头说我的想法和她一样。胖子不知道我们在说什么,但看我们两人在一起嘀咕着什么,就有些沉不住气了,他大声说道:“你们两个一那边鬼鬼祟祟的干什么少儿不宜的事呢?咱先把眼前的麻烦给解决了再卿卿我我也不迟嘛,我都给咱接下来的行动想好名字了,就叫霸王卸甲。”
下一刻,他就奔跑挪移着靠近了全身镶嵌着铜甲的大鲵,对准了它的脑袋,然后扣动了反机,一梭子子弹瞬间就如雨泼一般打了出去。
☆、第七十三章 要炸了
子弹壳从抛弹口接连跳出来,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像是在演奏一曲美妙的乐章。
胖子伟岸的身影就像是旧时代叱咤上海滩的许文强。
我都忍不住想叫他一声强哥,
强哥,你在墓中这么酷,你的爸妈知道吗?
他还把打大鲵的行动给取名为霸王卸甲,难不成这货自我感觉良好,觉得自己有霸王风范?
戍卒叫,函谷举,楚人一炬。
我怀疑他也就只能在梦中噹噹霸王了,现实中他只配用霸王洗髮液。
在梦里,谁为谁流泪?你霸占了谁的妻子,谁又给你生了孩子?
不知道他有没有梦见过霸王别姬。
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现实生活中所中意的虞姬。
反正胖子是把一梭子子弹都给打出去了,墓中无风,不然的话,他站在猎猎风中,或许还真有那么点意境呢。我很看好他,但阿英显然持不同意见,她冷哼一声说:“什么霸王卸甲,我看这货也就只会用小霸王学习机打游戏了,还把他美的,真是自作多情。”
我听了就有些不乐意,严肃的说道:“李英同志,我知道你对胖虎同志有偏见,但这也不是你否定他光荣战绩的理由啊,要知道,隐秘战线上缺的就是像他这样敢牺牲不怕死还死心眼的同志,虽然不提倡他简单粗暴的作风,但精神可嘉,还是十分值得我们学习的嘛。”
见阿英咧着嘴笑了,我就摆出一副老首长的派头对她说:“小霸王学习机怎么了,那好歹也跟霸王沾点边呀,胖虎同志当年用小霸王学习机打起游戏来威勐无比,难逢敌手,你可不能小看他,怎么因此就轻易得出草率而又狭隘的结论呢。在未来的某一天,没准他还真能成为街头的霸王呢,一切都有可能嘛。还有,你这个女同志,不是我批评你,怎么老喜欢说自作多情呢,难道这四个字是你的口头禅不成?你可不能这么说,你知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很严重?会让我们很伤心的,也会让我们很难过的,实话对你说,你的几个自作多情差点就让我再也无法生情了,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意味着什么你知道吗?想你也不知道,没有慎重地考虑过,那么我就告诉你,意味着你直接将一个友爱的、友善的、热忱的、热情的、纯真的、纯情的好青年变成了一个冷漠的、冷酷的、冷血的、冷冻的不良青年,意味着你毁了他的一生,让这个世界上从此又少了一个好人,多了一个坏人,我想这种结果是你也不愿看到的吧。我们或许只是想展示一下自己的特长,表现一下自己的能力,表达一下自己的善意,表述一下自己的关怀,怎么在你眼里就成了自作多情了呢?实在是令我们两个男同志有些无地自容,都觉得再也不会相信感情了。”
阿英被我的长篇大论给绕得头晕,就随口说:“那你就多情吧,我会装作没看见,尽量不点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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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尴尬的一笑:“别介,想点破的时候就点破,要闯就闯祸,要打就打破,你闷声不响只在肚里腹诽的话那也不是上策呀,我怕把你憋着。”
“没事,为了祖国的明天,我不想让你从一个好人变成一个坏人。”阿英爽朗的笑出声来,洁白的贝齿看上去那么美丽。
我看的呆了,一时怔住,觉得自己有些沉沦和眩晕。
我喜欢好人,天然亲近、敬慕和爱戴他们。
阿英做为一个女盗墓贼,她是一个好人吗?
或者说她会是一个坏人吗?
英雄何妨出身草莽,常常流血沙场。成为一名倒斗的女手艺人,她必然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吧,情非得已,身不由己。
人情冷暖醉里真,白云苍狗梦中花。人生一场大梦,好坏是非谁又能在一开始的时候就分得清呢?还是在痛过了伤过后才明白。
我想最美的就是,时间不经意流至的某天我也没能把你遗忘,尽管未能相爱,我也十分幸福。拿得起放得下,不纠缠不伤痛。我不想和任何人做对,我不想永远的孤独,我觉得感情这种东西最要人命,伤人心。我怕谈谈情,我常想无情。
这一刻,我竟然觉得阿英美艷不可方物,我有些微微心动……念起即灭,我痛骂自己是个贱。货,暗想难道自己竟然是这种货色,一见到漂亮的女人就心猿意马想入非非吗?这可成了典型的用下半身来进行思考的动物,不自律不自重不自爱,多半干不了大事,成不了大气,只能撸啊撸的过一辈子,这种情绪和行为要尽量克制,时刻警醒,常常留心,别步了一代传奇拳王泰森的后尘。
最好的方法就是心如铁石,冷酷无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就一直坚持改变吧。
我胡思乱想着,正出神着,就听胖子急切的声音传来:“我说你们两个愣着干什么,还不过来帮忙,这大蜥蜴还真耐打,我几乎将子弹全打进了它的嘴里,没想到它还不挂,真是令人难以置信,难怪这货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也能生存两年,生命力真是顽强的可怕,寿命这么持久,就连乌龟也要汗颜。不过别忘了,神龟虽寿,犹有尽时,就算鲵在寿,也会完蛋,咱卸了它的盔甲,再把它大卸八块吧。”
我和阿英听见胖子大喊大叫,说那像蜥蜴的巨大娃娃鱼还是蝾螈的动物还没死,觉得这货的生命力还真是彪悍的可以,还真得给这大鲵来个拆除铠甲,就地消毁。事不宜迟,我和阿英两人抡圆了手中的工兵铲,兵分两路向着大鲵包抄过去,准备给它来个致命一击。
这时就听见铜甲覆盖下的大鲵粗重地喘息着,并且发出了一声鬼哭般难听刺耳令人发毛的悲鸣。声音忽左忽右,它是在做着急速的运动,先前刚现身的时候远没有这么快,看琮它是吃饱喝足了,有力气进行斗争了。
我的老天爷,这条怪物一般的大鲵少说也中了好几十枪了,它究竟要怎样才肯去死?胖子近距离打了它几十枪,出于本能,它急速冲刺到了胖子跟 前,直取胖子。
只见青铜面具几乎完全被打烂了,只有几块残留的铜片还嵌在肉中,扁平圆大的脑袋上血肉模煳,看上去万分狰狞。大鲵的来势如同雷霆万钧,胖子大惊失色,骂道:“这蜥蜴怎么就是死不了,真他玛令人生气。”他心知硬碰硬不是办法,要是被它咬上一口的话那还不得好大一块肉就没了,只能先避其锋芒了,撒天脚丫子就狂奔起来,刚跑了没几步,就又一次绊到在地,他急忙去看,就发现绊倒他的竟然还是黑眼镜的尸体,心里不由发毛,边往起来爬边扯着嗓子壮胆说:“我说张司令,你们就不能快点儿吗?你们行动这么缓慢让我遭受这么多的苦难,你们知道我心里怎么想的吗?我真想大声地对你们说:快来救我!”
我和阿英见胖子的处境十分危急,就急忙奔了过去,然而还是慢了一步,没能跑得过大鲵,它已经追到了胖子的身后,张开血盆大口,露出两排密集而又尖锐的牙齿,眼看着就要朝胖子的屁。股上面啃上一口。我心说完了,胖子少了半边屁。股的话,以后还怎么做人,也不好用他那引以为傲的体重做为惩罚对手的一种方式来坐人了。
千钧一髮之际,就见胖子转身,手中握着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一扬,几乎伸到了大鲵的嘴边,然后勐然向前一跃,重重摔在了地上。
大鲵紧跟着胖子追过去,看来并不打算放过他,照它的这个速度,我说怕是来不及拯救胖子的屁。股了,但我和阿英还是紧追着大鲵不放,扬着手中的工兵铲,准备随时砸下。
这时就听胖子焦急的声音传来:“快退后,要炸了!”
☆、第七十四章 闹鬼
我和阿英马上意识到不妙,于是急忙回头,学着胖子的样子勐地向前一跃,扑倒在地。刚一爬到地上,就听身后传来一声巨响,然后是一阵血雨夹杂着残肢断臂以及肉块翩翩而降,淋了我们一身。
我见爆炸平息了,才扭头去看阿英,发现她和情况和我也差不多,头上脸上都染溅了不少血,斑斑点点的血迹点缀在好的身上,看上去有一种别样的美。我问她没事吧,她的听力在巨响中都受到了损伤,半天都没听清我说的是啥,我几乎凑到她的耳朵上喊着问她,她才摇头说还好,没感觉到哪里有伤,零部件也都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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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阿英马上意识到不妙,于是急忙回头,学着胖子的样子勐地向前一跃,扑倒在地。刚一爬到地上,就听身后传来一声巨响,然后是一阵血雨夹杂着残肢断臂以及肉块翩翩而降,淋了我们一身。
我见爆炸平息了,才扭头去看阿英,发现她和情况和我也差不多,头上脸上都染溅了不少血,斑斑点点的血迹点缀在好的身上,看上去有一种别样的美。我问她没事吧,她的听力在巨响中都受到了损伤,半天都没听清我说的是啥,我几乎凑到她的耳朵上喊着问她,她才摇头说还好,没感觉到哪里有伤,零部件也都完好。
见她还保留毫放风性,野性犹存,全身上下除了沾染了不少血外别无损伤,于是就松了口气去看胖子,一看之下我才一惊,如果说我们被溅了不少血的话,那么胖子简直就成了个血人,此刻正伸胳膊蹬腿的在活动筋骨呢,在我们和胖子的中间位置有一滩血迹,还有几块碎肉和一堆巴掌大的铜片,胖子的肩膀上甚至还搭着一些黑乎乎的脏器,他皱着眉头甩甩身子,用手抹脸,看来被噁心的不轻。看他的样子显然也没被爆炸波及,于是我就调侃他说:“小胖你够勐的啊,简直有兰博的风范,于刀山血海间拨逆反正,真是非常令人敬慕和崇拜。表扬过后当然也少不了批评,你这么贸然使用炸药就不怕连我们一同给炸死吗,以后千万不能擅自行动,自做主张,一切行动都要听指挥,没有授权的话绝不能率性而为,不然会闯出大闯的。”
胖子拨弄着身上的肉沫,忍着噁心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听,路漫漫我将上下而战斗,如果不是我临危不乱出此险招的话,估计我已经没有屁股了,那样的话我还有脸见人吗?”
我嘆口气,和他较起劲来:“你怎么可以这样说,你的屁股和你的脸之间又有什么直接关系?你是不是想说没有屁股就觉得没有脸面了?你可不能这样想,屁股是屁股,脸是脸,怎么可以混为一谈呢,难道你觉得自己的脸和屁股是同一等级的?我都不知道怎么说你,对了,你刚才用什么炸烂了大鲵的?”
“我是尊重你才跟你推心置腹的说了这些话,没想到你却是这样看我的,难道屁股比不比脸重要吗?听你这么一说,我觉得你是一个不值得我尊重的人。”胖子剜了我一眼说道。
“你这是怎么说的,我怎么就成了一个不值得你尊重的人了,难道你不知道这是一个看脸的社会吗?与人见面的时候人家是看你的脸还是看你的屁股?屁股是用来放屁的,脸是用来吃饭的,你说哪个重要?没有屁股了你顶多没法放屁,但没有脸了你还能有命在?小胖你的这个觉悟还真不是一般的低,等这次回去了要多读读书,背背名人名言什么的,说不定还会有所领悟,再能得到提升和突破呢。既然提到不止一次了,估计你也记住了,我也就不再多说了,现在你只回答我一个问题,那就是你是怎么结果了大鲵的?”
胖子有心想跟我抬会扛,我却不给他这个机会,话锋一转说到了正题上,他就显摆道:“之前我不是在小鬍子一行人的背包里找到了两包炸。药吗,刚才我过去找弹夹的时候又意外的发现了两颗手雷,于是就揣在了兜里,准备当做秘密的杀手锏,这不就派上用场了嘛。”
原来胖子情急之下将一颗手雷扔进了大鲵的嘴里,大鲵将其一口给吞进了肚子里,手雷便在它的体内爆炸了,如果不是这样的话,这颗手雷的爆炸余波难免不会伤到我们。胖子清理身上的血迹,就哎哟一声,他先前的刀伤只是皮外伤,早已无大碍了,现在痛哼出声是被炸飞的铜皮在小腿上割了一道口子,伤口很深,他从随身的背包里取出绷带和药水边清洗边包扎,嘴里咒骂着不停,说待会找到老蒲后一定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骂了几句后,他看了看黑眼镜的尸体,很是忌惮的问我:“老张,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怎么回事,我觉得这黑瞎子的鬼魂缠上我了,已经被他绊倒了两次了,没鬼才怪,要不你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就地将其给解决了。”
我觉得胖子小题大作了,他跑地太快脚下没留意,因此被绊倒了,这很正常,为什么偏偏就往怪力乱神的那方面去想呢?但是我还是留心了一下,这一看却是大惊,倒吸一口凉气,胖子的脸色惨白,白的像是一张纸,毫无人色,更令我震惊的是,他的背后竟然没有了影子。
这个发现令我不无骇异,心中感到有些压抑。
心说难道真是有鬼缠上了胖子?
难道是黑眼镜怨魂不散,来找胖子索命来了?虽然盗墓摸金之人对幽冥之事看得超脱,但也并不是就毫不介怀。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胖子的身后就没有了影子,这种情况在民间被看做是不祥之兆,有夭折丢命的兆头,是鬼魂跟在了一个人的后面,把这个人本来的影子给挡住了。我想把这一情况让胖子知道,可能是他所站的角度的问题,才以致于影子特别短或者是根本没有影子。但想了想还是没有开口,觉得还是观察一番了再做决定。
墓中闹鬼的事并不鲜见,但多是疑心生暗鬼,庸人自扰,并非真的就是有鬼魅作祟。书上记载,西汉时广川王刘去在盗魏王子且渠的墓时,发现,“坟甚浅狭,无棺椁,但有广六尺,长一丈的一张石床和一道石屏。床下悉是云母,上有两尸,一男一女,皆二十许,俱东首裸卧,无衣无被,但肌肤颜色有如生人,鬓髮牙齿,不异生人。王惧,不敢侵害,还拥闭如旧。”这记载的大概意思就是,刘去掘开墓穴后看到了两具赤果果的男女,就如活人一样,感到十分害怕,不敢再盗掘了,赶紧出来,把盗洞掩去,将陵墓恢復和原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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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去在盗掘晋幽公墓时也遇到了“活见鬼”现象。晋幽公的墓穴高大雄伟,刘去掘墓时发现上面一层尽是白垩土,“拨除一丈多深,乃见一尺厚云母,清除后发现一百余具尸体,纵横相枕,皆未朽烂。惟有一名男子,其余皆女子,或坐或卧,亦有立者,衣服形色,不异生人。”此则关于刘去盗墓的记录见于《太平广记》。《太平广记》是中国宋朝初年由李昉、徐铉、吴淑等十二人奉宋太宗赵光义之命编纂的,是专收中国古代野史传记、鬼怪小说为主的杂着。看来,刘去盗墓遇到“活见鬼”,在古代民间流传已非一时。
不少文人喜欢拿刘去盗墓活见鬼说事。陶宗仪是元末明初人,他在《南村辍耕录》(卷十一)中记载了一起盗墓事件。元末帝妥懽帖睦尔当皇帝的至正年间,乡民张雕盗发了“宋时钱参政良仁妹墓”,墓主是一名65岁的老妇人,生育了一男五女。宋高宗赵构在绍兴四年十月葬入,至被盗时已快200年。但“破棺,无秽气,颜色如生,口脂面泽,若初傅者。冠服鲜新,亦不朽腐。”陶宗仪认为,刘去盗墓见到尸体不腐,可能与古墓使用了有防腐功能的云母(矿石)有关,但这个宋妇的尸体不腐,却很邪门,不知为什么。
这里所说的活见鬼都只是一些栩栩如生的尸体,古人见了无不惧怕,但并非就是人们常说的那种看不见摸不着但会在关键时刻要人命的鬼。我始终认为鬼这种东西大多时候可以用杯弓蛇影这个四个字来解释,即先入为主疑神疑鬼了。然而全世界范围内对此都有共识,认为有幽灵存在的人不在少数,所以也不能武断的就说这是迷信。
存在即合理,无风不起浪。英子她说她不信鬼神,这我也不好辩驳,其实我也不怎么相信有神,但鬼的话还真就多少有些相信的。
我不信举头三尺有神明,但信身后三丈鬼跟随。我看胖子并无异样,于是就对英子说你不信鬼,我就好好跟你说说国内一些着名的闹鬼事件吧。
英子说悉听尊便,很是期待。胖子也凑过脑袋来,想听听我是怎么侃大山的。
这么一来,我就打开了话匣子。
林心如演过一个叫朝内街81号的惊悚电影,虽然我向来对国内的影片嗤之以鼻不屑一顾,更别说什么惊悚悬疑片了,有看那的功夫还不如看看爱情。动作片,当然,香港九十年代的一些鬼片还真不赖,个人尤其喜欢林振英,还有年轻时候演过几部鬼片的洪金宝,林振英人称九叔,英年早逝,据说他的死就和灵异事件脱不了干系,这里就不妄加评论了,不只是不知道事情的真相,还因为他是我非常敬仰的一位演员,他的所有殭尸或鬼片我都很喜欢。
虽然没看过林心如演的这个电影,但是对于朝内街81号这个地方我还是多少有所了解的,因为在网络上这都是流传很广的闹鬼传闻,据说绝对真实,堪称灵异爱好者交头接耳的范典典范。不仅如此,我记得央视十套节目走近科学还是什么栏目也曾探访过此地,里面设有逃生密道,是某位国民。党军官的宅子,央视最后弄了些似是而非的结论,以“科学”的层面进行了一番阐述,不知真假,让人汗颜。
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81号院的两幢西洋小楼大约修建于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初,据说是皇帝给英国人建的教堂(另有夫妻开的医院,荷兰人修建的教堂,英国夫妇留下的房产,军阀的宅院等不同说法),当时和它一起建的还有王府井教堂,但是由于工期比王府井那座慢,后来又爆发了战争,所以这里的建设就停工了。听说在朝内81号院小楼下面有5公里长的地下通道,可以通往团结湖,后来在修建环线地铁时被填埋了一段。有人说这是荷兰人留下的教堂,有人说这是英国夫妇留下的房产。这幢楼是1900年,由皇帝赐给英国人建的教堂,当时和它一起建的就是王府井的教堂,但是由于工期比王府井那座慢,后来又爆发了战争,这座就停工了。这之后就是一个国民。党军官住在里面,后来国民。党战败,这个军官仓皇逃到了台湾,扔下了家眷,他的姨太太就在里面的一间屋子上吊自杀了。其后风雨飘摇,几经波澜,60年代以后再无人问津。
东楼规整,西楼破败。据说如若进入楼门的话,就会有一种阴森感传来,空气霎时都好像安静了下来,只能听见唿唿的风卷着什么东西在破旧的屋里穿窗而过。一层一层攀着楼梯上去,越往上面楼体越是老化得厉害。视线转移,来到三楼,脚下的木地板随时可见裂缝,最大的几乎有一个指节宽。把这层走个来回,那么脆弱的地板,再瘦的人也会担心自己是否过重,仿佛随时都可能把它踩漏。朱红色的楼梯上有镂花的纹案,还依稀看得出曾经的精緻。透过顶楼的小窗往外看去,对面现代化的居民楼醒目耀眼,仿佛时光自此割裂,遥遥对视。
关于这处“鬼屋”的真正身份,仿佛跟它“闹鬼”的传说一
传说一:这楼里边出现过许多许多奇怪的事情,每当到了风雨交加的夜晚或者月圆的晚上,房间里就会传出哭声,摔玻璃瓶的声音。
传说二:鬼楼一街之隔有个森豪公寓,那个工程从2000年前就一直停工荒废到现在。据传说其中一个原因不是开发商没钱了而是曾经在2001年的夏天的某个夜晚,工地的几个工人晚上喝多了,跑森豪公寓的地下室去撒尿。结果尿尿的过程中感觉有股风。嗖……嗖……的吹后嵴樑。转身才发现地下室里朝北的一面墙上有个洞。于是他们拿着蜡烛过去看。一个工人喝多了就伸脚就把墙轰的一声揣塌了,发现墙后竟然黑漆漆的不见五指,其中一个老工人说是地道,施工打地基的时候就已经发现这个地道了,后来就用砖给封上了,其中年轻的3个工人仗着喝了几口酒就要进去看看,那个年长的老工人说什么也不进去,就离开了,剩下的3个年轻的工人点着蜡烛就朝地道钻进去了。年长的老工人出来以后就回工棚了,约莫过了20分钟,他不经意间从工棚的2楼窗户朝马路对面看了一眼,那个方向正好是朝内大街81号的鬼楼,就发现鬼楼的窗户里忽然闪了几下光亮,然后接着陡燃就灭掉了,四周死一样的寂静。老工人忽然感觉到一丝莫名的不详,不过也没有多想就睡觉了,第2天,昨天晚上进地道的3名年轻工人没有来上班,工友去工棚找也没有发现,第3天,第4天,依然不见他们的踪影,3名工人失踪了。如果你曾经在夏天某个炎热的酷暑当头的时候,从公寓前经过的话,会突然被袭袭凉意所惊奇。这是的确存在的事实。曾经有人做过实验,发现公寓前的温度要比离此二十米不远的地方低好几度。至于是否是里面有脏东西而造成了这种现象,就不得而知了。这样的一栋楼不拆除,还要重新翻新,进行修缮。这和保护古建筑有关,好歹也是很有歷史底蕴的一座建筑,而且这个实际高5层的老式建筑,在80年代却又在其楼顶新加盖了一层楼。除了特权阶层和豪门之流,楼上加楼是需要建设部门批准的,而批准的条件之一就是这栋楼必须有足够深的地基。那么朝内大街81号的地下究竟有什么呢?它在文。革时期又发生了哪些离奇故事呢?朝内大街79号里的白鬍子老爷子究竟何许人也?朝内大街和小街路口之间的过街天桥为什么建成x字形状?朝内大街恆亲王府又称五爷府内有何样机关密道呢?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90年代初朝内大街的改造工程,一切都变得扑朔迷离,一切也将随歷史烟飞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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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三:中央电视台有个频道做了一期关于朝内81号的节目。据说前些年,政府打算拆这个房子,可是在拆的过程中有些民工无缘无故的不见了踪影,后来就不敢再动工了。当然这个并不可信,主要的原因还是相关部门考虑到它的歷史价值的原因吧。
朝内街81号鬼宅是最着名的闹鬼之地,据当地的传说,这个豪宅多半是清朝皇帝为英国人建的教堂。1949年,居住在这个豪宅里的国民。党官员抛弃了他的妻子,让她自己一个人面对未知的危险。这位太太精神奔溃并在他们的豪宅悬樑自尽了。于是很多人便相信,从此之后,她的鬼魂就一直停留在那个地方,导致很少有人敢在晚上独自进入那个房子。这个曾经豪华的宅子就成了现在一副萧条的模样,只留下各种警示人们远离此地的涂鸦以及一地的空酒瓶和菸头。尽管这个宅子处在北京的市中心,尽管相同地段的小房产都能价值上百万,但是目前没有任何对这个宅子的改造开发计划。闹鬼的传闻吓退了房客,而且这个建筑现在还被列入歷史遗蹟保护名单所以它不能被拆毁,只能翻新。于是,人们似乎都只是在等待它自己崩倒毁坏的一天。
“在70年代人们就认为这个房子闹鬼。”一个从小在朝内81号附近长大的北京居民在接受纽约时报的採访时说。“小时候,我们在那个房子玩捉迷藏,但是我们不敢自己单独进入那房子。在文。革的时候还有红卫。兵住在那个房子里然后都被吓跑过。”大部分人相信那里的鬼故事,甚至连中国政府在几年前有过拆除计划但很快由于几个建筑工人神秘地失踪而搁置了。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如此认为。这个房产的所有方,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北京教区秘书长石洪喜提到,事实上并没有任何的记录表明这个宅子曾经居住过国民。党官员,而它在1910年被建造的时候是作为外国传教士的语言培训中心,被称作是“华北协和话语学校”。这和央视的走进近科学报导有出入,当然那个栏目有这些节目也是烂鱼充数没头没脑的,给不出让人信服和明了的结论,因此未必当的了真。当然这个石某的话也不可靠,可能是基于利益或者权势的原缘故,他声称所有的鬼故事都是谣言。由于中国天主教爱国期待有人投入资金来改造这座建筑,因此有些人认为石所提供的歷史资料是不准确的。
这个建筑的改造估计大约是150万美元,看起来好像很多,但是比起这个地段的房价,这个估价还是相当合理的。然而,投资者似乎更愿意将资金投入新的建筑而不是这栋漂亮的老宅子。这个现象与中国的封。建迷信以及忌讳死亡紧密相关。不管相信与否,中国人对迷信的依赖之强大,导致任何包含有4的电话号码或是房产门牌号都会更便宜,仅仅因为“4”在中文的发音与“死亡”相近。这从侧面证明了鬼神之说对国人的影响之深远。
北京城的格局,是源于七百年前的无代大都城,由数术奇人刘秉忠设计,像类似的风水大家设计建城的例子很多,比如温州、南京、西安等据说都是风水大师设计建造,格局非凡,气势磅礴,风水好的不得了。据说京城城址地下,藏有孽龙水怪,所以城池建造成了八臂哪咤的形状,镇龙压怪,以保王气平安,城池的格局中,隐藏着三头六臂和两只脚,另外五脏六腑,一应俱全,这也是一种复杂高深的风水布局,背阴处埋了许多王公贵族。
古宫有至今为止仍然有许多未开放的区域,据说里面也常有灵民事件发生,也闹鬼。还有北京在修地铁的时候,工程进行得很不顺利,不是这齣问题,就是那有险情,还经常遭遇根本无法解释的难题。人们就说这是因为地铁施工中挖出来了好多尸骨,那些魂魄无家可归就出来阻挠。后来还是请了得道的高僧,连做了好多天的法事,请求神灵僻佑施工,并且保证以后每晚23点以后(子时之前),会关闭地铁,然后让列车空驶一个往返,将被惊扰的魂魄安稳的送回原地休息。说也奇怪,此后的施工进行得异常顺利,最终才让北京地铁工程如期完工。此后,尽管北京地铁又增加了好几条线路,城市的夜生活也越来越繁荣,但所有的地铁关闭时间都从没晚于23:00,因为那就是子时的开始,所有灵魂休息的时刻。工事遇到诸多不顺是真,说鬼魂要休息就牵强附会了,关闭时间不超过二十三点,是因为工作人员也要休息。
然而就如香港的几个着名的灵异事件一样,北京另外的几个有名的闹鬼传闻也不得不让人对有鬼一说有些信服。北京375路公共汽车消失玄案就这么一个流传极广的事件。
在1992年11月14日这一天的深夜,夜已经很深很冷,风也很大。一辆公共汽车缓缓驶出圆明园公交总站,慢慢地停靠在圆明园南门公交车站旁边。这已经是当晚的最后末班车了。车上有一位年龄偏大的司机和一名年轻的女售票员,车门打开后上来四位乘客。一对年轻夫妇和一位年纪老迈的老太太,其中还有一个年青的小伙子。他们上车后年轻夫妇亲密地坐在司机后方的双排座上,小伙子和老太太则一前一后的坐在了右侧靠近前门的单排座上。车开动了,向着终点站香山方向开去。
汽车飞快地行驶着,夜色显地更加的沉静,耳边所能听到的只有发动机的轰鸣声,路上几乎看不到过往的车辆和行人。因为11月的北京深夜十分地寒冷,更何况是在那么偏僻的路段。地产行业在那时还没到黄金时代,所以那时的这条路段的确十分的偏僻。车继续前进着,大概过了两站地,刚刚过了北宫门车站也就是300多米,大家就听到司机突然大声骂道:玛的,这个时间平时连个鬼影都看不到。今天真他妈的见鬼了,靠!还不在车站等车。这时大家才看到,100米远的地方有两个黑影在向车辆招手,看情形是想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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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听售票员说:还是停一下吧!外面天气那么冷,再说我们这也是最后末班车了。那时的圆明园到香山路段也的确就这一趟公交车,而且那么晚了,计程车司机根本不会跑那么偏僻的道路去拉客,因为那更本就没得赚。公交司机显然是很不耐烦,骂骂咧咧地将车停下了,那两个人就上来了。先前离得远没看清,现在仔细一看却是三个人。因为在那两人中间还被架着一个,上车后他们一句话也不说,被架着的那个人更是披头散髮一直垂着头,像是搞摇滚的愤怒青年。另外两人则穿着古代官服样子的长袍,而且脸色泛白,大家都被吓坏了,各个神情紧张,暗自打气说可能是哪个戏班子里的演员没来得及更换戏服就赶着来乘车了,司机继续开着车向前行驶。这时只听女售票员说:大家都不要怕,他们可能是在附近拍古装戏的,大概都喝多了,衣服都没来得及换。大家听她这么一说,也都恢復了平静,只有那位老太太还不断的扭头,神情严肃地看着坐在最后面的三个人,车继续前进着。
大概又过了三四站地,路上依然很静,风依旧很大。更不要提再会有什么人上车了,那对年轻的夫妇在上一站已经下了车,司机和售票员有说有笑地聊着天,就在这时,那位年迈的老太太突然站起身子,并且发了疯似地对着坐在她前面的小伙子就打,口中还叫骂着说小伙子在他们上车时偷了她的钱包。小伙子急了,站起身对着老太太就骂:你那么大的年纪了,怎么还血口喷人呢!老太太也不说话,用两眼怒瞪小伙子,并用左手用力抓着他的上衣领子就是不放手。小伙子急的满脸通红,就是说不出话来。老太太开口却说,前面就是派出所了,我们到那里去评评理!小伙子急说:去就去,谁怕谁啊!车停下了,老太太抓着小伙子就下了车。他们看着已经远去的公共汽车,老太太长出了一口气。小伙子不奈烦的说:派出所在哪里啊!老太太却说:派什么所啊!我救了你的命啊!小伙子不解的说:你救了我什么命啊!我怎么了,不是好好的吗?老太太:刚才后上车的三个人不是人,是鬼啊!小伙子:你是不是神经病,我才真见鬼呢!小伙子说完扭头就要走。老太太:你不相信也可以,让我把话说完啊!小伙子站住身子,老太太接着说:从他们一上车我就有疑虑,所以我不断回头看他们。说来也巧,可能是因为从窗户吹进的风,让我看到了一切,风把那两个穿祺袍的人下身吹了起来,看到他们根本就没有腿!小伙子瞪着一双大眼吃惊地看着老太太,半信半疑,满脸冒汗,半晌说不出一句话。老太太说:楞什么啊,还不赶快报警。
第二天,公交车总站报案称昨天晚上我站最后的末班车和一名司机以及一名女售票员失踪。警察迅速查找昨天深夜报警并被警方疑为神经病的小伙子。两小时后小伙子和那位老太太被找到。当晚,北京晚报和北京新闻迅速报导了这令人震惊的新闻并对小伙子和老太太做了现场採访。
第三天,警方在距香山100多公里的密云水库附近找到了失踪的公共汽车,并在公交车内发现严重腐烂的尸体。更加另人不解的疑点接重而来。
第一:发现的公交车不可能在跑了一天的情况下还能开出100多公里,警方更发现车油箱里面根本不是汽油,而是鲜血。(个人认为这个多半是造谣或者是以讹传讹,不据有真实性。)
第二:更不解的是,发现的尸体在不到两天的时间里已经严重腐烂,就是在夏天也是不可能发生,经尸检证实并不是人为的。
第三:经警方严格检查当天各个通往密云的路口监视器,什么也没发现。
这起离奇事件在当时轰动了整个北京医学界和公安部门。北京的老人一般都会知道或者听说过此事,与之有类似轰动效应的还有很多,全国各地屡见不鲜的是计程车司机午夜载个客人收到钞票,事后一看发现却是冥币的。这大多都是有人故意造谣或者是无聊瞎编的谎话,其中或真有实事,也不排除是计程车司机载了一个骗子,或者是魔术师之类的人,被骗了,而非是遇到鬼了。
这是发生是92年冬季的事,因为是在93年传遍京城的,当时闹的沸沸扬扬好不热闹,其中难免会有添油加醋之处,因此流传的版本很多,前面我提到的就是其中之一,听上去很玄乎,据说更加翔实和真实的经过是这样的,一晚间末班车375路,由于是寒冬时节,车上人甚少,除司机售票员三人外仅有乘客三四名,其中有一位小伙子,坐在单排座一侧,他后面坐了一位老大爷,其他人不详。夜已深了,天又冷,路上都没什么人,车子很多站都是放空。后来行至某一站,(我听到的版本中就没有讲是哪站),上来三个人,都穿着很长的军大衣,捂得严严实实的,中间一人似是喝醉了酒,头耷拉着,左右的两人架着他的胳膊才上了车,然后就一起坐到最后排去了,还是喝醉的那人在中间,耷拉着头。车子继续前进,走了没一会,先前那个老大爷忽然一把抓着小伙子说:“你偷了我钱包!”小伙子莫名其妙:“没有啊!”老大爷抓着他不放:“你偷了我钱包,还我钱包!”小伙子耐心的跟大爷辩解,确实不是他偷的,可是那老大爷不依不饶,说不交出钱包就揪他去派出所。。。车上就这样闹翻了天,连售票员都过来劝,看那小伙子不像坏人,说话又条条有理,售票员就劝大爷好好想想,也许真不是他偷的呢。可那大爷不依不饶,就只是叫着要上派出所,并且叫司机立即停车,说离派出所不远了司机售票员都烦了,说就让他们去派出所吧,于是也不等下一站了,立即停了车,放下两人,老大爷死抓着小伙子,小伙子百口莫辩,稀里煳涂被拽下了车,车又立即开走了小伙子看着远去的公车,气不打一处来,这可是末班车呀。他气愤地对老大爷说:“您怎么这么不讲理呢?”老大爷这时却很平静,全没有了车上的样子,他说:“小伙子,你谢谢我吧,我救了你一条命呀。”看对方一脸迷惑,又说:“你看见后来上车那三个人没有,你知道其中有一个是死人吗?他们上来时,我注意看了,中间那个人的双脚是悬着的”。当夜,那趟末班375没有回到总站,车上的人全失踪了,第二天这辆车被发现翻在了郊区某条路边的沟里,车上人还在,司机,售票员和乘客全死了,并且他们的脖子全部被人扭断。但是,没有那三个穿军大衣的人。这件事不知是真是假,当时在北京流传的尽人皆知,也许有不同的版本叙述有些出入,但大致就是这样了。市民中人心惶惶,以至于报纸上不得不闢谣,说此事纯属编造,可又怎么会引起那么大恐慌呢?375走学院路,经过清华北大,很多高校都在它的行经路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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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离奇事件在当时轰动了整个北京医学界和公安部门。北京的老人一般都会知道或者听说过此事,与之有类似轰动效应的还有很多,全国各地屡见不鲜的是计程车司机午夜载个客人收到钞票,事后一看发现却是冥币的。这大多都是有人故意造谣或者是无聊瞎编的谎话,其中或真有实事,也不排除是计程车司机载了一个骗子,或者是魔术师之类的人,被骗了,而非是遇到鬼了。
九几年的时候我在读小学,兰州就流传着这么一个计程车司机遇鬼的闹鬼事件,那时候我身边的大人们常议论此事,我听后未免不会害怕。
那是1996年,兰州发生过一起非常轰动的闹鬼事件,当时流传极广,广为人知。
说是一个计程车司机晚上拉客,一有个老太太要去殡仪馆,到达目的地后,给了司机钱,老太太缓缓下车,慢慢消失在了殡仪馆长长的楼道里。待到司机低头数钱时才发现手里拿的竟然全部是冥币。还有同样的事,说有和计程车司机晚上拉了一个美女,去了华林山,因为华林山距离市区较远,挣得车资相对也就高,当时把那司机给乐的,心想说不好还会发生些什么郎情女愿的事呢。
兰州这个城市有独一无二的摸。吧产业,这几乎是这个城市的唯一特色。大街小巷,隔三两步,几乎随地可见标着音乐酒城或者是演义酒吧的字样的地下室和门面房,当然也有位于一栋楼某层楼的,进去花费十来块钱就可以要几瓶啤酒,坐下喝个痛苦,其间就会有坐。台小。姐过来搭讪,邀请客人前去跳舞,这时男人就可以上下其手大显神威了。因为皇色产业发达,所以来自天南地北的小。姐们也是极多,计程车司机往往会载到声称自己没带钱的风尘女子,这时要么免单,要么就以身相报了。这个司机也遇到过数回这样的事情,此次也是有些心猿意马了,结果那女的却一声不响地下了车,然后给钱,很厚实的一沓子钱,说不用找了,让司机随便花去。这位司机心花怒放,只道是遇上出手阔绰的富婆了,随便看了看就揣进了兜里,等回到家里一看,竟然全是冥币,吓个半死。此后大病一场,听说没过多久就死了。
北京是一座歷史悠久的皇城,上演过太多可歌可泣悲欢离合的故事,发生在那里的这些闹鬼传闻我觉得多半都是真的,最令人不能不信的要属菜市口闹鬼案了,这个我记得天下霸唱在他的小说中也提过,他还说到了天津卫码头殭尸。扑。人一事。
菜市口,清代杀人的法场,设于今宣武区菜市口百货商场附近。北京的胡同多,街口就多,名气最大的当数宣武门外的菜市口。菜市口名气大是因为那曾是杀人的地方,是刑场,有不少名人都是被斩首在菜市口。戏文中唱道“推出午门斩首”,其实是拉到菜市口“出红差”,砍头。犯人被杀后,尸体被人运走,血迹即被黄土垫盖上,尔后便有人在此卖菜,菜市生意兴隆,故菜市口由此而得名。
菜市口在京城的名气可是不小,一千年前的辽代,这里是安东门外的郊野,金代是施仁门里的丁字街,明朝时是京城最大的蔬菜市场,沿街菜摊菜店众多,所以四九城的许多人都来此买菜,并把菜市最集中的街口称为菜市街,清代时改称菜市口,此名一直沿用到今日。使菜市口名声大振的主要原因,是清政府将杀人的刑场从明朝时的西四牌楼(当时叫西市)移至宣武门外的菜市口。据说当年的刑场就设于今天的菜市口大街北侧十字路口附近(原宣武区菜市口百货商场旧址附近),在清代,每到冬至前夕对判为秋后问斩的囚犯执行死刑,死囚在天亮前被推入囚车,经宣武门,走宣外大街到菜市口,囚犯由东往西排好,刽子手手执鬼头刀也依次排列,头被砍下来后,挂在或插在街中木桩子上示众,杀一儆百,以儆效尤。
慈禧太后发动宫廷政。变夺得政。权,实行首次垂帘听政时,受咸丰皇帝遗诏的八位贊襄政务大臣中的肃顺,就是在此被杀头的。戊戌变法失败后,慈禧将谭嗣同、刘光弟等志士同仁杀害于此。当时谭嗣同留下了着名的绝句:我自横刀向天笑,留取丹心照汗青。这首慷慨激昂的诗句一直是有志之志自勉的金句,人人都曾读过。
据马芷庠编写的《北平旅行指南》记载:每逢秋后朝审,在京处决犯人众多之时,由东向西排列,刽子手执刀由东向西顺序斩决。所用鬼头刀五柄,凌迟分尸刀十柄,现存于歷史博物馆。旧时,犯人被押出宣武门(顺承门),过断头(魂)桥,经迷市,送往菜市口法场,就不可能有生还的希望了。犯人被杀后,尸体被人运走,血迹即被黄土垫盖上。以后菜市口逐渐成为刑场的代名词。1911年随着清王朝的灭亡,刑场被转移以后这一带逐渐成为宣外大街最繁华的商业街和交通枢纽。
据说有这么一家裁缝铺子,就住菜市口,由于手艺好,生意很旺盛。时间久了就远近都出了名。就说有这么一年,夏景天儿,菜市口外砍死了一个乱。臣贼子。当天晚上,裁缝铺掌柜的睡着正香,突然发现屋里有人走动,心里一想,八成闹贼。可又一想,这贼就让他闹吧,反正我这屋里一件值钱的东西都没有。就眯缝着眼睛瞅着,这贼摸索了一会,倒也懂事出门随手把门给关了。第二天,掌柜的起床看看丢没丢什么东西,一收拾发现自己的针线笸箩不见了。就在这时外头有人喊:掌柜的快出来看看吧。掌柜的出门跟众人到荒郊一看,昨天那个斩首的人,脑袋和身子连在了一起。而且脖子上有一串细细的线痕,旁边就扔着裁缝铺的笸箩。菜市口斜对过儿有个鹤年堂,刀伤药出名。每次行完刑,夜里总有“人”拍门买刀伤药。后来,到鹤年堂买刀伤药也成了老北京的一句骂人俗话了。老铺现在应该也已经拆了,可能早已不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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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英子和胖子两人听的得入神,就说首都的闹鬼事件说了,兰州的也说了,再给你们说几个全国各地的灵异事件吧。
他俩点点头表示同意,于是我便说:“遍观全国,怪事太多,营口坠龙事件就是其中之一。”
1934年8月8日,在营口发现了一具与传说中的龙极相似的骨骼,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在这个神秘生物未死之前,当地的居民曾经两次见到它,并与其有过长时间近距离的接触。
在《营口市志》第一卷中记述:(1934年)8月8日午后,辽河北岸东小街一农民在附近苇塘发现一巨型动物白骨,长约10米,头部左右各有一角,长约1米余,嵴骨共29节。伪营口第六警察署将其运至西海关码头附近空地陈列数日,前去参观的人络绎不绝。
多年后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回忆说,这个怪物曾经出现过两次,第一次出现在距离入海口20公里处。
据一位叫肖素芹的老人讲,她当年9岁,她爸爸是给地主赶马车的,当时很多人都说在田庄台上游发现一条“活龙”,于是赶到那里。爸爸就把她放在马背上,扶着她看。她所看见的“龙”方头方脑,眼睛很大,还一眨一眨的,而身体为灰白色,弯曲着蜷伏在地上,尾巴捲起来,腹部处有两个爪子伸着,而让她印象最深的就是感觉这条“龙”有气无力,眼半睁半闭,再加上眼睛有些发红,很多人都说是天气太热的缘故,于是在龙的上面搭了个棚子为它避暑,还有人抬水往它身上浇,让它得以解渴。
关于坠龙事件是确有其事的,但那个像龙的怪物多半是海里的异兽,这样一想也就不足为奇了,因为海域广阔,有的地方水深上万米,有很多地方人类根本无法到达,难免就会有一些从未见过的异兽存在,就像是黄河发大水偶尔会使得大鱼搁浅一样。
1934年的夏天,营口阴雨连绵,持续下了40多天的大雨,辽河水暴涨,辽河北岸的芦苇塘变成了一片汪洋,大雨过后,当时生活在辽河北岸的人们在一个苇塘的芦苇丛中,惊奇地发现在困着一巨奄奄一息的蛟龙。
据说,当时,老百姓认为天降巨龙是吉祥之物,为了使困龙尽快上天,人们有的用苇席给怪兽塔凉棚,有的挑水往怪兽身上浇,为的是避免怪物身体发干。而在寺庙里许多百姓、僧侣每天都要为其作法、超度,此举一直持续到又一次的数日暴雨过后,这只怪物神秘地消失了为止。
然而,二十多天以后,这个怪物第二次又奇异地出现了,这次出现是在距辽河入海口10公里处的芦苇丛中,此时它已不是活物,而是一具奇臭难闻的尸骸。
还有人尽知的双鱼玉佩,这个事件的科幻色彩浓烈。甚至据说当时出现了两个彭加木。
在六十年代初期,罗布泊发现了一个古城遗址。去过那里的人要么死了,要么疯了。不久,就发生了十年动。乱,直到文。革结束以后,国家才重启调查。在调查中他们最重要的一个发现:双鱼玉佩。为什么叫双鱼玉佩?不是因为外形,而是因为研究人员在实验室里初次发现它灵异的功能时,是在用一条鱼做的实验的,当时玉佩突然启动,一条完全相同的鱼被复制出来。
今天看来,“双鱼玉佩”装置可能是一个“超人类文明的时间机器或物质转移装置”,极有可能是用于某种物质的超距离输送及复制。当复制出一条鱼后,科学家们感到很惊奇,为了证明复制的鱼和原始的鱼之间的关系,科学家在鱼的一侧作了标记,结果复制出的鱼也有这个标记,不过位置是相反,与中国的阴阳太极鱼的阴抱阳、阳负阴的藕合结构异常相似。两条鱼在同一时刻的动作完全不同,就象是两条不相干的鱼在游动。为了证明鱼之间的关系,科学家把其中一条鱼注射了毒药,这条鱼很快死了,但奇怪的事出现了,另外一条鱼仍然活着!但在七小时后这条鱼也死了,于是证明了这两条鱼之间的关系仍然是同一条鱼,只是经过玉佩装置的功能,呈现了两条处在不同时空状态下的不同状态。从鱼都死亡的时间延续上说,这个装置往返另一个未知物质空间的时差在7小时,天知道那是什么世界……由于这个神秘事件的出现,极大的震撼了中国的科学研究方向,因此在八十年代中叶出现了气功热,人体研究热,如严新、柯云路等。不过那些人都是骗子和神棍。真正的这些东西是少数几个国家雪藏的顶级秘密,因为据说从其中预示的人类未来命运结局来说,保密比公开更为妥善。
成都殭尸事件自然也是玄而又玄的事情。
有关成都的府南河闹过殭尸的事情同样有许多人都知道,据说府南河刚改造好的头几年很多人跳河自杀,河水也并不深,水也不急,但是有些人不小心掉进水了里就被淹死了。后来成都盛传府南河闹殭尸,电视台都出来辟遥了的。据当时内部可靠消息,其实掉下去的人不是淹死的。他们被打捞上后均发现身上有严重灼伤的痕迹,也就是被烧死的。有关部门还派人调查过。不过调查不出什么也只好不了了之了。“殭尸这个事喃,是轰动咯全四川的,当时我在读五年级撒.,非常吓人的,据说殭尸还扮妇女的样子,坐火车到处跑,看到你合适就咬你一口。我天天放学只有那么怕遇到起咯。”此为引述,是知情人说的话,多少也有道听途说、以讹传讹的成分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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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大概是公元1995年,在成都的八零后应该有印象,突然有一天班里开始流传这么一个故事:成都市考古队在武候祠附近挖到3具古尸,清朝的,由于监管出了点差错,1夜之间3具古尸不翼而飞!后来又出现了5具殭尸,专咬人头,没咬死的就变殭尸。最后是出动解放军,用火焰喷射器烧“死“的。另外一说是传说殭尸来自青城山九老洞,这是不作为景点对外开放的,殭尸是从里头面跑出来的,还在里面找到n多白骨.。还有一说是陴县(成都的一个卫星城)挖出来的,还有一说认为是从十陵挖出来的,版本极多。至于殭尸的处理还有一说是说军方出动了部队费了很大劲,挂了很多人才搞定的。出动军队是达成共识的,看来也真有些可信度,并非是凭空捏造的。
华航空难录音也是国内着名的灵异事件之一。
当年的广州日报报导,台湾屏东有人在“华航”空难头七前一日(5月30日)收到神秘手机留言,歷时一分钟的留言中有男人的呜咽声及海浪声,以为是“华航”空难死者的“灵界留言”。他将留言转录成数码档案,电邮给朋友后,经一个月左右,有关留言传遍台湾,甚至有死者亲友联络他,说声音像是在空难中遇害的父亲的朋友。留言一开始是留言信箱报时,之后是长达10秒钟的男人呜咽,咬字不清,之后是10秒的啜泣,然后是数声的“为什么?为什么?”接着是一串海浪声,最后以模煳的男声作结。收到留言的张先生表示,他当初收到这段古怪留言后曾与电讯公司联络及报警,不过都不得要领。他为了求证是否来自朋友间的恶作剧,于是将留言电邮给两位朋友,之后这个“华航空难罹难者留言”就在一个月内传遍台湾。由于电邮附上他的联络电话,于是每天都会有一二十个电话和张先生研究留言。有人表示听到留言者说“不要,我不要死,不要死在这”、“我怎么会在这”、“我怎么会那么衰”等,也有人表示是死难者的亲属,指留言的声音与空难中遇害的父亲或朋友的声音相近。
香港的灵异事件很多,为人们所熟知的还是gg闹鬼事件了,当年我听说了此事后就迷上了鬼故事。
轰动香港的93年广九铁路gg,大概是最多人亲眼见鬼的事情了。九广铁路gg闹鬼事件导演深夜看电视重播旧片,发现九广铁路gg出现许多诡异的画面,7个小朋友肩搭肩玩火车游戏,队伍中最后却莫名其妙的多了一人。而在不久后,最后一个被搭肩的小孩死了。gg马上停播,但是媒体还是轰动了很久,传遍了两岸三地大江南北。
这是一件真事,当年很多住在深圳的人和香港人都看过这个gg,或许他们并没有注意那么多,但这个gg确实只是播放很短的一段时间就停播了。有些人发现了诡异之处,消息迅速传播开来,有些人没注意到,但事后回忆起来,还是觉得当时看的时候,虽然什么都没看见但是气氛确实很阴森压抑的感觉。
时光荏苒,至今任然可以从网上找到完整的该电视gg下载,我看过视频和gg截图,如果在拍摄的中途没有加人的话,其中有个穿黑色衣服的男孩看起来好像是多出来的,当时给我的感觉很不舒服,比看人体。蜈蚣和索朵。玛120天还要让人牴触,画面中那个多出来的小孩在是在那一排小孩对应的第五个,是个看起来很怪的小孩,如果是在广东那边的人应该是有印象的,当时很是轰动。我看到图的时候也有种莫名的压抑感,报导说是七个孩子参与了排片子,可是从gg画面来看,的确是有八个孩子。但是,更加意外的是,我曾经反覆比较录影,发现实际上录影中出现的不止是8个孩子,反而是是9个,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怎么回事,反正觉得很牴触,有一种如芒在背的感觉,觉得gg气氛真的很诡异。
说到这里,我觉得握的嵴背后面都有些发凉,感觉心里毛毛的,有些轻微的惧意,再看他们两人的脸色,也是不怎么好看。
就在这时,英子突然惊唿出声:“胖子背后的是什么?”
☆、第七十五章 鬼之诡
突然听见英子吼了这么一嗓子,好玄没把我给吓得跳将起来,心说莫非是她看见鬼了不成?
胖子也是神情微异,转身向自己的后面望去。
然而我发现异常的时候比他们两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要早,借着探灯的光亮,我和阿英的人影晃动着,理应也能看见胖子的影子,但他魁梧的身影却丝毫都看不到,只见有一个身形消瘦模煳不清的人影,跟在他的身后,他模煳的身形并不清晰,不过鼻子上架着的一副眼镜却格外显眼,是黑眼镜的幽灵。
我的心里咯噔一下,沉默了很长时间后才淡淡对阿英说:“什么都没有嘛,别大惊小怪疑神疑鬼的了。”然后我对她使个眼色,她立刻会意,心照不喧,只说是自己一时眼花,看错了,还以为黑眼镜要诈尸了。
胖子转身看了看,好像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他就责怪阿英说她就是头髮长见识短,只知道咋咋唿唿唧唧歪歪,没有一点远见,也不开明,还神经兮兮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大姨妈来了。
阿英听了就不乐意了,说你个死胖子懂什么,除了吃饭和睡觉是你的特长外你还有什么长处,纯粹就是一个造粪的机器,难道你的头髮短见识就长了吗,瞎咧咧个什么劲,都懒得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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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一听就怒了,他说我的特长多着呢,要不给英子你展示展示,你可要做好心理准备,不然我怕吓着你。
阿英知道胖子又要耍无赖了,于是就说自己什么没见过,还怕你个自以为是的货色,开玩笑,想展示你尽管展示,老娘我还怕你不成。
眼见两人又在吵嘴,我不禁阵阵头痛。
我实在是被他们两人给吵烦了,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于是四处张望了下,直接拎起地上的工兵铲,往英子面前一砸,说:“这是你的!”
然后握紧拳头在胖子面前扬了扬,道:“这是你的!”
我努力使自己的表情看起来兇悍一些,满脸煞气,一幅哥今晚就要砍人的模样,目光在两人脸上扫来扫去,狞笑道:“两个小毛孩子已经会砍人了,行啊,有本事!今晚高山古墓,无需估摸,就让你们见识见识啥叫特种兵在盗墓,哥哥我一挑二,你们两个一起上吧!”
胖子和英子听了后一脸呆滞,不知道是被眼前这位大放王霸之气势头勇勐的兵王哥哥的言辞还是举止给吓住了。
看情形,英子还真把我当成特种部队出身的神人了。她张大着嘴巴,都能塞进一个鸡蛋,下巴似乎也给惊掉在地上,一时无法合拢。
胖子这时轻咳一声,大概是想要说一个养猪的冒充什么猎鹰的之类的话,我回手一指,喝道:“你闭嘴!否则直接揍个半死不活!”
他脸色变了变,看来是明白了我的想法,一个后勤养猪兵好不容易有找个特种兵的名头显摆显摆,威风威风,特别是英子这个女人非常强势,杀杀她的锐气震慑一下她显然是很有必要的,不然不听指挥贸然行动,不利于我们的盗墓大业。于是胖子就很知趣的闭口不言了。
这时英子无辜地笑笑,道:“我只是想说,如果我们一起上你会输的。”
我的脸色忽然有些精彩了。
我勐然回头,怒视着英子,“怎么哪儿都有你的事!行,我们两个单挑,让哥哥教你如何做人,尤其是要让你知道怎么做女人!”
英子睁大眼睛,带着笑问:“近身格斗,比拼力气?”
我的脸色登时一黑。经过长时间的锻鍊,我的力量非常惊人,在部队的时候都可以举起两百斤的肥猪,自然很清楚两人放开手近身比拼力量的结果,更何况英子还是一个女人,虽然从事这个行业的女人不是普通的女人,可能还会几手功夫,学过散打跆拳道之类的东西,但女人毕竟只是女人,在男人面前永远处于弱势,当然这是相对的,不能一概而论,但她必然不会是我的对手,我玩她就跟玩似的。英子想要完胜根本没有可能。,到时候她一个大美女鼻青脸肿地爬起来,如此惨胜,又哪有面子可言?
但英子可是宁折不弯的脾气,双眉渐渐竖起,脸色转冷。
难道她还真想和我打上一场?我一时不知该如何收场,有些尴尬。
就在这时,胖子慢条斯理地道:“大海,面对英子这样的绝色佳人,你怎么能下得去手?还要近身格斗,那也太不讲究风度了。要打可以,只是切磋,没什么大不了的,但要约法三章。一不得打脸,二不得袭。胸,三不得碰臀。只要遵守这三条,你就打吧,否则说不得我也要一起上,好保护李英子小。姐,做一回她的贴身保镖,怎能让你唐突佳人呢?”
我当场愕然,近身格斗,这不许碰那不许碰的,还怎么打?最主要的是,胖子这货就不知道说些英子根本不是我对手,她这样的我能对付七八个的话吗?关键时刻不知道说好话,替我解解围或者帮英子找个台阶下,这货的脑袋是翔做的吗?我都想给他的屁股上踢两脚了,连这点默契都没有,光知道用摩丝,这还是我那亲密的小伙伴吗?
英子也怒了,用力拍拍手掌,喝道:“那还打个鬼!要你多事,告诉你们别把老娘当女人!”
这一嗓子过后,整个墓室陷入诡异的安静中。似乎,这里没有谁会把她当女人。
良久之后,胖子打破了沉默,尴尬的笑笑,说:“那什么,英子,我问问你,不把你当女人合适吗?正好我想方便一下,这墓中颇多诡异,咱就不避嫌了,直接就地解决可以吗?”
英子愤怒的说道:“婆婆妈妈个什么劲,要拉就拉,要尿就尿,谁稀罕你,再说了,老娘又不是没见过。”
我和胖子再次惊呆,没想但她还真是一个狂放的美女,同时我的心里隐有失望,看英子这么开放活泼,狂野不羁,想必喜欢她的男人有很多,长这么大了,她绝对不会没有喜欢过谁,指定不是处。女了。现在的社会这也没什么,我也不是保守不开明的人,但是如果她喜欢的是一个糟糕的骯脏的还没有修养并且自私自利心肠歹毒的男人的话,我就有些无法接受理解不能了。
我的情绪波动极其细微,他们两人自然察觉不到,胖子还想和英子玩玩,说:“不是,胖爷的傢伙大,怕吓着你。”
胖子这货尽沾英子的便宜,我想制止他,但不料英子又一次把我惊呆,她不屑的一笑:“有多大?有非洲黑人的大吗?有橡人族的百分之一吗?尽扯淡。”
胖子明显觉得自己被英子给鄙视了,但他竟然一时也无话可说,愣了一会儿才说:“没想到你这么有经验,不行的话你看一看,给咱点评点评,让我明白自己的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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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英子这下该生气了吧,没成想她依然面不改色,只是俏脸微红娇声说:“这合适吗?要不你就脱下来我看看吧。”
胖子也没想到这个拥有火爆脾气的美女会这么好说话,不发飙,心说她该不会是熘冰或者吃了春。药了吧,然后低头去拉拉链,看架势还真要和英子玩到底。
事情出人意料,再这么下去会不可控,我有心想要阻止两人的恶作剧,刚要过去制止胖子,就在这时,英子的手中已经多了一把别致的手枪,对准了胖子,然后毫不犹豫的扣动了扳机。
事实证明,她并非吃了春。药,而是吃了枪药,这还真是玩枪的女神。
不仅是玩枪的女神,还是带枪的女神。
我当时很想这么说:女神女神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但觉得场景不合适,太过唐突,没准人家把我当成神经病。
这样就不好了,还是忍住吧,来日方长,以后再诉说我的对她的仰慕或者说是倾慕之情吧。
这么一位带枪的女神,她为何一直深藏不露没有用枪,让我们以为她根本就不会有枪,而现在却忽然拔出枪来,突然对胖子就是一枪,难道只是因为胖子和她开了些低俗的玩笑她就忍无可忍,痛下杀手?
那她也太过冷酷无情了吧?潜意识里我认为,她绝对不会是这样的人。
我大惊失色,难以置信,却发现胖子也是同样的神情,但却好端端站在那里,并无大碍。
他并没有中枪,但也吓得不轻,像只呆头鹅一样矗在那里,很是搞笑。
我松了口气,就问英子她是什么意思,就算胖子有些过分,但那也是得到了你的纵容,用不着这样警告胖子吧,万一出点意外的话后果谁来承担。
英子就说:“大海你错了,你看看现在的胖子和之前的胖子有何不同?”
我闻言心神一动,就向胖子看去,一看之下就发现了端倪。
胖子的脸色虽然很白,但却恢復了血色,和之前青灰色的惨白却截然不同,更大的转变之处在于,他身后那个模煳瘦削的鬼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他那宽大健壮的背影。
这个发现让我振奋起来,就对正要发飙怒骂阿英的胖子说出的原委,胖子听后也直冒冷汗,汗毛倒立,他的表情很不自然,显然也是心有余悸。
阿英就说可能是黑眼镜对生命的渴望极其强烈,又死的不明不白,所以怨魂不散,才附身在胖子身上,刚才自己眼见有个模煳的身影探在胖子的肩膀上,于是她灵机一动便果断开了枪。现在那身影再也看不到了,想必是被打散了魂魄,再也无法做怪了。
我点头称是,说不无道理,以前公安干警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在兇案现场往往都会鸣上几枪,这么做的原因据说就是为了定鬼魂,朗干坤。
而民间最常用的抓鬼方法是请有经验的道士或高僧来做法,或者是庙里的神灵由各神位下辖的供奉来请神显灵。当然也可以自己上,但最好先去庙里求个符,最好在庙里也买个神像,以防不测之时镇住鬼魂,救自己一命。养一条黑狗和黑猫,血统要纯正,绝对是要黑的,必要时,把黑狗割伤,把狗血抹在自己身上,黑猫会看见鬼,他会沖向鬼。当然胆小的猫也会跑走,但这是特别情况,所以黑猫朝哪里跑,就千万别向相反的方向那里跑。硃砂,桃木剑,大蒜,灵符,罗盘,红布,箩,罈子,黑毛笔等物是不可或缺的,紧急时,赶紧给神像上香跪拜,据说神灵感应的到,会保佑。这些都是不得已时再採取的措施,最好在行动前烧点冥币,祭香求福,如果鬼走自然好,不走再行动。若鬼太强大,一定要尽快请大师,术业有专攻,他们是干这个的,专门是驱邪消灾的。甚至我都会那么两手,当然,只是驱个鬼而已,并不敢说抓鬼镇鬼之类的,至于灵不灵行不行我就不敢保证了,不知道是否有效。
阿英心有忐忑,她疑惑着说刚才那个模煳不清的身影令她极为震惊,她觉得或许这个世界上真有一些自己认知之外的事情存在着,只是自己不知道或者不愿去相信罢了,看来以后自己的思想得稍做转变了。
我说这就对了,许多事情就是如此,你不相信并不代表就没有发生,一旦你排除了所有不可能的事实外,那么剩下的,不管多么不可思议,那就是事实的真相。这么一说,我忽然想到一事,你问他们两人说你们知不知道南大碎。尸案?
胖子摇摇头表示完全没听过,而英子点头说她听过一些,但并不怎么了解,只知道这个案子至今为止还没侦破,成了一个悬案。胖子听了就来了兴趣,说老张你给我们讲讲,到底是怎么回事,阿英也说想要听听,我看看时间正是夜里两点钟,时间还算充裕,就对他们说起了这个案件的经过,以及一些关注此案件者的分析。
1996年1月10日南京大学成教学院信管系大一学生刁爱情失踪,1996年1月19日刁爱情的尸体碎片被发现,发现人在一个垃圾桶发现一包碎。肉,起初以为是猪肉,拿回去之后发现里面有三根人的手指头,马上报案,22日,受害人被确认是南大学生刁爱情。
这个案子本身已经过去近二十年了,但是似乎不断在不定期的时候网络上就会出现关于这个案子的讨论,特别是近几年越发热议,2007年有人以刁爱情的名字在百度贴吧註册了一个贴吧,2008年网名‘黑弥撒’的人在天涯论坛发表了对此案的文章,掀起了南大刁爱情碎。尸案热议的高潮,这个案件也叫南大119碎。尸案,因为这个案子至今未破,警方的消息透漏也很少,因此各种拟猜纷纷出笼,也因为这个案子太过残忍和惨烈,刁的尸体被肢。解成两千多片,兇手围绕南京大学多地抛尸,十分嚣张,甚至在警方调研期间还在抛尸体的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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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的诡异之处很多,据知情人所说,被害人确认后,警方就开始了围绕南大的调查,而且採集了很多南大男生与男老师的指纹,也不知抛尸袋上有无指纹,反正是一无所获。据知情人透漏,兇手可能对南大的环境很熟悉,甚至那个时候,校医院的门口附近是没有什么人的。甚至大铁门是关着的,要进去的话,先要绕过花坛,再推开门才能进去,不熟悉学校的人跑到那个地方去抛尸是不可思议的。若假设是从学院内来抛尸来看的话,抛尸有两个地方,一个就是校医院的小侧门,另一个是校医院汉口路上门口里面,这两个地方,不熟悉校园的人应该不会抛在那里。尤其是校医院,因为平时大家都走宿舍区里面的门的。小侧门很少有人走,刁爱青失踪的时候,正是宿舍区比较热闹的时候,可是居然没有人看见,这很奇怪,估计是因为成教的宿舍位置偏,人是从附近小角门走的。那样的话,那个小角门后来也是一个抛尸的地点。
案发后为何只查男的,据某知情者说,该案发生n年以后,一次吃饭,饭局里有一位是省公安厅的,我就说起了这起案件,问有没有破?他说,案发后,专案组接到了一个电话,里面一个男人说是他做的,并且告诉专案组,他喜欢微胖,穿红衣服的女大学生.没几天,南京另外一个大学的女生就被杀了,不过这次没被剁成上千块,同样也是那样的类型。
尸袋上的指纹,男人的电话,扔尸人对南大的熟悉度。这些依据变成了警方破案搜索的根据,但是为什么地毯式搜索没有任何结果呢?根据法医的判断死者死亡日期当在3—5天左右,也就是说受害人失踪的前几日并未死亡,而且兇手碎尸两千块,还留下辨认刁爱青本人的标志,甚至在案发后还在抛,更让人色变的是有些估计是白天抛的,从碎尸几千块论,这个人或团伙有着很强的心智,经过了一定推敲计划才敢于如此做,碎尸的常规逻辑就是不愿受害人被认出来,但是恰恰相反留下了头颅与指头这些标志性很强的辨认体徵,从一开始就为警方设了个矛盾迷局,但是男人威胁的电话却又是明确告知警方是一个人干的,且对南大很熟悉,换句话,警方是在兇手的掌控下在搜索破案,至少还有线索可循,这样的情况如果不能破案也就是算怪了。
第一个疑点;尸袋上的指纹是故意为之的,属于一种计划好了的错位。第二个疑点;男人的电话排出了女性作案的可能,但是这也有可能是兇手设计的坑。第三个疑点;这个人对南大很熟悉,即有可能是南大的人。但是不要忘记,这些破案的根据都是兇手提供的,他的可信度几乎为零,从一开始的碎尸与留下可辨认的体徵就说明案犯在故意设局,这个局是这样的,所有留下的体徵就是让警方锁定被害人身份方便一些,但是问题就在这里面,即是否能够让警方按照自己设定的思路去破案呢?这个问题就是兇手在抛尸前反覆推敲的智商游戏,当警方确实按照这个思路去搜索破案的时候,又有几包碎尸被抛出去了,宿舍家属区的侧门口的袋子和校医院的门口的袋子之间只差了一天半天,听警察说正查着呢就又抛了一次,不可谓不猖獗。
据说抛尸。块的时间是大白天,也正好是大家都去教学区上课的时候,宿舍区一带,包括汉口路往东正好是没有人的。而很明显的是越抛越是对准了南京大学的地域,即越集中进南大院内,越是把警方套在了南大为中心的区域内,对南大的学园这么熟悉,受害人又是南大的,兇手基本坐实了南大地域,这是一种筹划目的的成功,而反观刁爱青失踪的九天里,按照法医的断定,她应该是十五号左右被杀,四五天时间是否就能断定他她就在南大附近吗?
那么这句话很关键:她失踪的时候,正是宿舍区比较热闹的时候,可是居然没有人看见,真的很奇怪,估计是因为成教的宿舍位置偏,人是从附近小角门走的。那样的话,那个小角门后来也是一个抛尸的地点。一个很浅显的道理,作为南大学园的学生,刁爱青是熟悉南大的环境的,那么兇手必定走过刁爱青带他走过的道路,纵观抛尸现场,这些只有很熟悉南大环境的路才能做到,那个兇手肯定不是抛尸时才走过,也就是他与刁的认识绝对不是第一次。假如不是南大的人,但是按照兇手的心智论,他这么有恃无恐,一定很熟知周围的环境,这个环境更多的不是地域环境,而是人流环境,因为抛尸最忌讳的是被人看到。这些抛尸的隐秘性恰恰说明刁爱青与这个人曾在这里见过面,因为据知情者说刁爱青“这个人性格比较孤僻,就是爱看书,喜欢逛书店,常去的两个地方南大的出版社书店和新街口的新华书店。”她要见一个不愿意让其他人看到的人,这些地方的路径与环境是最适合的了,无论是谈恋爱还是什么家乡的人,至少刁的性格是这样的,从另个侧面谈,只有两个人在这个地方才不被更多的注意起来,而且刁爱青这种性格可能更喜欢这种无人打扰的环境,那么约她出去的人到底是什么人呢?这也是令人纳闷的事,管宿舍的老太太说不清楚是什么时间哪个人把她约走的,成教的宿舍管理得不严,但是那个人应该没有进到宿舍里面。不是很熟的人,那个状况下应该是约不走人的。但是有一点似乎很确定,知情者说:“出事前些日子,比较反常,她和同寝室的女生说,在逛书店的时候认识了什么人,总抱着一本书看,很喜欢的样子。”一个不奇怪的现象是,大学附近的书店有很多是跟大学有点渊源的人开的,书籍也很文艺,颇有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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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警方一直在兇手的设计中在办案,这个设计是在刁遇害后开始的,加上碎。尸的时间,或者碎。尸过程中就开始了筹谋——如何把警方拉进自己计划的圈子中。其实再换一种思维那就是警方一直在一种错觉中做事,似乎有一种无形的东西阻碍了他们去做什么。
更为诡异的事情就是刁爱青本人,这个女孩内向孤僻的要命,10号那天自下午开始她去做什么了?那就先来还原一下96年大学里的环境,那个时候网络还不发达,大学生之间的交往有老乡会,舞会,笔友会,演讲会,英语交流会什么的,大部分的交往都是面对面的一种交流,相信刁爱青一定参加过其中一些什么活动,起码老乡会是参加过的吧。另外还有书籍与电影什么的,那时候的大学周围有很多录像厅与大大小小的书店,最留行的就是到录像厅中去看电影了,当然这些录像厅放映的电影很多都是有品位的。那个时候去这些地方票价比较便宜,那时候周星驰的电影正好处在黄金时代,正是香港电影的多产期,而陈凯歌与张艺谋的电影也恰好逢时,美国电影也开始蜂拥而至,那个时候读书郁闷了就会去这些地方看电影去,是一种时髦的消遣方式。至于旧书嘛,每个周末都会在学校门口或楼下能挑出几本来,三联的二手文化书籍便宜的也就一两块钱,至于打口带也很常见的,那个时候的学生都是七零后的,读书的人还是很多的,it业也不算发达,学生学的微机都是三八六与四八六什么的,奔腾一代貌似在97年才出来,那时候叫做586,一台486要卖到四五千元,而那时候工人工资是很低的,换句话个人电脑还不普及,网吧还很稀少,即使有也很慢,还算不得大学生的主流消费,在这样一个非虚拟时代的环境中,书本与各种学校的爱好交流会便是大学生的主流和交往渠道,这个女孩的性格在这种环境中似乎就不那么如鱼得水,尽管她内涵很丰富,但是身处这样的环境中,希望懂自己明白自己关心自己的人出现,想要与人交流的心是绝对有的。还有一点,那时候大学生还不像现在这么开放,当然成教班可能稍要开放一些,毕竟里面的学生年龄相对要大一点,坐。台的大学生也是有的,被发现后惩罚力度也很大,那就是开除学籍,因此这个现象是很少的。
任何一个人都不会喜欢孤独,都会有交流的欲望,特别是刁爱青这种爱读书又比较孤僻的人,孤僻的人喜欢安静的环境,一个人看似安静独处,却内心无限的遐想与沉思,期盼美好的事情发生。当初刁爱青復读的时候,就是姜堰二中(育英学社),学习期间,一直住在自己家,吃饭也一起吃,平常很少说话的女孩子,很老实。
媒体做过一些採访,做过实地调查,刁爱青住在二楼,如果不去学校,那么她就自己一个人在自己的二楼房间里面,只有吃饭的时候才会下楼。平常刁爱青很少跟人主动的打招唿。住在姐姐家很内向,内向到似乎很不礼貌的地步,受害人的性格确实有点偏执的那种----即孤僻,但是她却能在自己的空间里呆上一整天,除了充实自己的内在精神没有其他合理的解释,书籍从某种意义上也是拓展自我内在的一个途径,那时候这样的书虫挺多的,社交能力低下,但是内在丰沛,遇到合得来的就能凑在一起,从媒体的实地採访看,刁爱青这个人还是有很多关系比较密切的同学的,这样的人内心都很有韧劲,这也是内在丰沛的一种特徵,内在贫瘠的人最受不得孤单。有人怀疑说;“传说死者之前打工挣了上学的钱,在哪里打工,做什么呢?她的中学同学调查过没有呢?”
我对胖子和阿英说,刁爱青这个人的这种性情最是让人摸不透,网络上风传的刁爱青内向文静与酷爱重金属音乐假想并行,我个人看过周浩辉先生的《死亡通知单》,里面就对这个案件进行过详细的描述和推理,所採用的论证也提到了重金属死亡音乐爱好者这一说,里面的推理和分析很精彩,最后的结论看上去也合情合理,但并不足以让人信服,只能算是交了一份合格的答郑卷吧。蜘蛛在他的畅销小说《十宗罪》里也运用了这个案件的背景,描述了相同的事件,但他给出的答案就很简洁多了,虽然也在情理之中,但是依然只是一种合理的猜想罢了。其实可以理解为刁这类人外表内向内在丰沛,至于重金属更多是拟猜,她的学费未必都是打工挣来的,但是估计受害人在来大学之前确实打过工挣学费,这一点在乡下的家庭不富裕的孩子间是很正常的事,也没啥奇怪的,刁爱青案发后,她的所有物品已经被南京市公安局全部带走,包括她的课本、她的日记等等,整整两大尼龙袋子。
案发衙村里人议论纷纷,公安挨个排查询问,父母伤心欲绝,母亲更是泪流成河。警察确实来刁的家乡亲自调查过,而且刁有做日记的习惯,但是就纳闷在这个地方,日记中难道就没有丝毫的蛛丝马迹可寻吗?其次,死者来南京只有大约3个月,之前在家乡的状况,有没有人知道,警察希望从她的家人那里了解情况,可是为什么什么都没有得到呢?应该不是什么都没得到,拿走那么多刁个人的东西,应该有个最起码的结论,但事实却是任何事情都没透漏,貌似这不是调查,而是把所有线索控制了,因此某个媒体的实地採访所能找到的有用的东西几乎没有。
“一直没有人告诉他拒绝媒体的採访,也从来没有媒体正面接触过他,我们这次来,对他来说是第一次。他愿意接受採访,愿意媒体关注一下,也许能给自己的女儿沉冤昭雪。”这是来自某个叫悼红轩的媒体的採访记录,因此这种放心只能说明即使媒体採访也得不到任何有用的东西。倒是有一点刁家没有说起,那就是孩子在上大学前曾打过工的事,以刁的分数,应该可以上一个比南大低一档次的省级大学的。“考试成绩出来后,因为差三分没有进入南大。”——悼红轩採访记录。但是刁没有,而是姐姐的公公托一个朋友,这个朋友认识南大的某个系主任,成教这件事就办成了,从关系网而论,这期间的关系是什么关系,没有下文,这是悼红轩的疏忽,但是很明显老人提起这些事是很激动的,刁爱青姐姐的公公,就是他当初托人走关系让刁爱青进了南大校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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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我就对胖子和英子说,我的记忆中周浩辉的小说里揭露的真相就是以这个为切入点的,做案兇手是某个校领导还是他的儿子,时间长了我记不清了,但总之这就是一个在小时候心理受到伤害的人在特定的情况下又经歷了类似的场景,所以一时失控杀害了死者,将其用机器和手工进行肢。解,然后抛尸。小说的推理和描述很精彩,当时看的我如痴如醉,欲罢不能,等闲下来了,建议他们两人也看看。
我又接着说下去。
採访说当初刁爱青復读的时候,就是姜堰二中(育英学社),学习期间,一直住在他们家,吃饭也一起吃,平常很少说话的女孩子。很老实。
刁爱青住在二楼,如果不去学校,那么她就自己一个人在自己的二楼房间里面。只有吃饭的时候才会下楼。平常刁爱青很少跟人主动的打招唿。
考试成绩出来后,因为差三分没有进入南大,他因为认识一位朋友,所以找了这个朋友,然后找到了南京大学的一位系主任。才得以进入那京大学这家国家有名的学府。不曾想,好心办坏事,如果当初没有办成这个事,那孩子也就不会死了。
这个老亲家满脸的汗水,一脸的惋惜之情,摇着头嘆息道:唉!现在说什么都晚了。然后他拿起桌子上的报纸翻看着,报纸一直在微微的抖动。
以上都来自悼红轩的採访记录。
那么这个朋友是谁?他不是南大的,但是与南大的某个系主任有一定的关系,也就是与南大有点关系,这个人年岁多大,文化如何?假如能够看到刁爱青的日记,那么我们可能知道这个人,明显的刁姐姐的公公没有透漏这个人,而他的姐夫则对-悼红轩一开始就有一种排斥,很快给县公安局打电话了,后边的更诡异,假如悼红轩的身份只是个普通的热心人,那么跟他一起去的记者,身份就重要了。
“见到记者,一个稚气未脱的女孩子,一个聪颖的女孩子。特别谈到了刁爱青案件她问的很详细,我说了我的看法。”这个年轻的记者就是冲着刁案来的,但是去了趟县警察局,连跟悼红轩招唿都没打就悄悄离开了,其后简讯留言说:“对不起,后来手机没电,没看到你的简讯,我出来时已晚,无法联繫。刚手机充了会电赶紧回信,后来又一直关机充电到现在。我在等领导安排。你忙你的吧。但我希望你对于这次的调查保持沉默,事情比咱想像的还复杂,我建议你回去吧。”——悼红轩採访记录。多少年没破案当然复杂,两个人在路上时就知道很复杂,但是显然超出了他们的想像,因为记者的身份,她被审讯的时间比悼红轩长,而且她明显得到了一些比收悼红轩更多的消息,但是这个消息更多可能是阻隔刁案调查的无形力量,即她归属的单位可能也其控制之下,而其后她还千叮咛万嘱咐卓红轩:“最起码像你当初给我保证的那样,暂时对这次行程保持沉默一段时间。”
悼红轩问她对这次公安扣押的意见,她说:“我一切都还不清楚,我希望你暂时不要在网上发布任何关于採访调查的事情。你是在想发的时候,希望你能提前问下我的意见。谢谢。我只有这一点要求,也是你当初的承诺。今天你也看到了,你比我提前走了很长时间,我不一样,我责任更重。”
一个一般的女孩子的谋杀案难道这么诡异吗?这又是为什么呢?答案很简单,女孩可能很一般的那种,但是谋杀案本身及其背后很不一般,因此有人认为有两个可能,邪。教杀人(很可能和死者的经歷有关),特别的变。态(由于死者的生理状况导致),这个在周浩辉的小说中有所运用,就是因为男性心理的障碍导致生理上有所障碍,被羞辱后心理阴影萌发,犯下了案子。还有一种就是报復杀人。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96年左右正是气功班盛行的时候,那时候练气功的很多,有的气功流派在几年后被扣上了邪。教的帽子,想必都知道这个气功流派。当年这个气功流派传的大江南北中国朝野上下都知,刁家及其她姐姐家是否练过这个气功呢?长期练功的人从某种意义上也会形成一种人际网,其实这个气功流派最后几年越来越更注重组织关系了,形成了严格的类宗教层次的组织性机构,从96年到98年他们先后从地方媒体社闹到中南海,此组织严谨性可见一般。但是很明确的说,刁案可能与此无关。这些都是推测。
但是有一点,从刁爱青的性格来论,她的日记肯定留下了一些蛛丝马迹,一种上南大的过程心情也会有所记录,内向而孤僻的人有时候会藉助读书与文字找到平衡。而且十二年后貌似连刁家乡的警方对这件事还这么警觉:“不一会,姜堰市警方有两个人来了,看来事情紧急,他们单位的车当时不在,来不及就打车过来了。”——悼红轩採访记录,警方的行动无疑暴漏了一个信号,他们有一种任务在身,即使过了很多年,这个任务依然故我,诡异的是刁家人貌似跟警方的路子差不多,既没有提供有用的线索,说的一切事情都是与案情不搭边的,关于刁爱青的描述基本与官方相一致,并无多大新点。我的猜测是不是故意悼红轩省略些东西呢?诡异的是从考分下来到南大这一段描述根本就没有,只有姐姐的公公貌似说了点必须说模煳过程,而且还很激动或愤慨,因为抖动的手很多时候代表的意义是相反的。这个事件对家属处理之容易,异常到信管系的负责老师都奇异,轻松的你都想像不到。这又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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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死者家属都不清楚她的过往的话,那又是什么缘故呢?
☆、第七十六章 清醒的活着
因此她的家人可能不是不知道一些什么,比如说在考分下来上南大这段时间的内幕,但是显然有难言之隐,作为会计出身的刁父脑袋是很清晰的,什么是可以说的,什么是不可以说的,从她姐夫的反映就能知道,这里面肯定有事情。据刁父的反映:“事发之后的那段时间,老人家里来了两个陌生人。骑着摩托车,他们见到刁爱青的父亲,询问案件的一些细节,声称要帮助他侦破此案。老人拒绝了他们。刁爱青的爸爸告诉我说,那两个人是农村人,衣装很普通,说话口音是他们当地人。后来这两个人他再也没有见过。”——悼红轩主人採访记录。不要忘了这事是刁父说的,他与南京人徐家亮的目击口吻何其相似,两个姜堰人鬼鬼祟祟拿着后来装尸体的包出现在公园那块,但是在另一个知情人的记忆里确是:“因为有司机提供线索说是3个男人拿着抛尸用的包坐车。”这里不仅让人想要问一下到底是两个还是三个。这就好像是陷入了电影《罗生门》的情节,因此除了刁爱青在南大的交往盲点之外,更多的盲点是考分下来进入南大这段时间,做为警方侦破此案时不可能不从这里找线索,但偏偏就没有任何线索或者说是疑点被发现,可以说刁在家乡的事情被刻意掩埋起来了,这件案子的线索从根源上就断裂了,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故出现了这样的事情,但可以肯定的的,被后有强大的神秘力量在纵控着这一切。
有个知情者的社会地位不低,据披露:“n年以后,一次吃饭,饭局里有一位是省公安厅的,我就说起了这起案件,问有没有破?”,有局长在的圈子也许不能说明什么,但是却代表这个人有一定档次的交往圈子,但是他对成教系开学的描述是这样的:“在那个还有公费上学的时代,死者贫寒的家是什么支持她来上成教呢。不要认为成教有什么,就像那时候的专科生都很吃香一样,在1996年的时候,差不多都是条件相当不错的人才能上的。比如浦口校区成教学生报导,送学生的车停满了学校所有的操场和空地,浦口校区刚成立的时候,校园里的山都是原生状态,很多规划的楼都没盖,到处都是操场,可见一斑,非常恐怖。”。在这里这个知情者用了恐怖一词,她是想要告诉所有人刁爱青进入了一个不属于她的圈子,但是或许刁爱青就是进去了,从刁姐姐的只言片语遮遮掩掩的话语中似乎可以看出她隐含着什么难言之隐,而刁姐的公公却不愿意张扬这层关系,假如不是刁案,那么这个老人也许对这层关系很是乐道的。但是很显然他被杜绝言说了,这是权势对平民阶层的压制。成教学院一般而论很多大学都有,但是南京大学作为江苏最高等的国家重点大学,貌似就不一般了,它代表着一个特权圈子里的纨袴子弟们镀金的地方,95年送学生的车停满了操场空地,阵势达到了恐怖的气氛,那个时候私家车几乎还很少很少,车基本都是部门的,桑塔纳与富康的价格都在十大几万,那个时候工人的工资平均水平还很低,千数来块就算不错的了,一般人很少见这个阵势,有时候不能把大学看做简单的教育机构,中国大学本质上有着某种政。治的隶属性质,特权阶层的子弟想要上个大学实在是太容易了。所以说,这个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公平可以,所谓的公正和公平都只是相对的。
三个月的时间也恰恰是一个大学新生刚刚开始适应大学生活,有一个新开始的时候,诡异的是她还是宿舍长,本身就孤僻,社交能力一般,为何选她做宿舍长,她的长处是什么?那只有学习了,但是不要忘了学校第一次期末考试还未来到,那只能说是上学时的分数了。但是要知道即使公费生的宿舍长也是很费心的,别提成教学院杂乱的关系了。因此如果从这方面来看的话,肯定是刁在学校里显露出了不一般的气质,比如说拥有较多钱财或者是和权贵阶层交往之类的。
还有一个可疑的地方的就是造就刁爱青失踪前反常的那个人,假如这个人是刁大学前认识的或家人认识的,那么一切生活不会突然反常起来,她遇到了什么?可能是某件事情引起的,但是事情的焦点被网络津津乐道的却是因为寝室用电器的问题。不要忘了:“出事前些日子,比较反常,她和同寝室的女生说,在逛书店的时候认识了什么人,总抱着一本书看,很喜欢的样子。”——知情者透露。这个人应该不是店主,因为书店是她常去的地方,所以应该属于偶遇,也不一定是她姐姐公公认识的那个朋友,因为那层关系她应该早就知道。但对刁来说,对于神秘人未必就是偶遇,一个经常逛书店的内向女子,爱好很单一还有着刚从农村来的淳朴,可能从一开始这个人就注意上了她,但是这是她的舍友说的,这么短的时间,纵然是有共同语言,以刁爱青的性格也不能跟随他消失几天,因此把她约出去的人也未必是这个人,那么同乡的人呢?这里缺乏的就是这个链子,假如这个人既是同乡人也是那个人神秘人呢?抑或着这个神秘人有着在刁家乡——江苏姜堰生活的经歷呢?但又有谁知道呢。
这是一件扑朔迷离的悬案,将永远没有答案,不得不说,无论对死者还是对普通民众,都是极其不公和残酷的。我对胖子他们说,这个案件有政。治因素存在可能性较大,这也是传的最多的一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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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别无它果的情况下,似乎也就只能推到政。治原因上,据说有些人知道真相但是就是保持沉默,兇手可能有着极其强大的势力。甚至还有人认为那个人可能去做国产00发了,也就是情报部门的工作人员,即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也就是俗称的特工。还有人认为这个兇手是一位位高权重社会地位很高的人,这在周浩辉的小说中是很到认同的,他将兇手描述成了校领导,最后自杀了,大概是想要从这个角度给死者或者是关注此案的民众一个交待吧。也有人说那个兇手最后去移民北美了,也就是去了国外,当然这个法说过于扯淡了,如果真是普通的寻常人,不管去了哪里,只要掌握了真正的证据的话,还是可以将其绳之以法的,问题就在这里,这个人可能不是普通人,甚至可能不是人。反正亦真亦假似是而非的重大黑幕也有人曾经说过,但都是一些推测和设想,并不能真正说明事情的真相,只在科学和人们所认知的即定实事上得出了一个合理的结论。似乎没有人想过,或许这件事根本就不是人为的呢?
我嘆口气说:“或许这样猜测对死者并不尊重,但是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着鬼的话,并不能完全否定这种假设的可能性。忘了是哪位推理大师说过的话了,他说一旦你排除了的所有不可能的事实外,那么剩下的,不管多么不可思议,那就是事实的真相。在各种可能性都存在的情况下,我往这方面想,可能是鬼小说看多了,但刁这个人并不是一个多美的女子,如果说是见惯了各种大场面的特权阶层的某个人看上了她的话,那么这和某个恶鬼看中了她的概率也差不到哪里去,可能是她招惹了某个恶鬼,被鬼附身了,也可能是某个人被鬼附身了,从而杀了她。还有,不排除有人偏偏就喜欢不漂亮的女生这个可能,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除非这个人是个变。态,当然,犯下这件案子的兇手确实是很变。态。”
我对两人说,有人被鬼上身然后杀了刁的这个说法还真不是凭空捏造,因为这样的事情在我们这里就发生过,甚至这个人我们还不陌生,是我和胖子同在的村子里的一个人,这个人是个小贩,前些年捞偏门,觉得做法事看风水这个行当来钱快,于是跟着某位所谓的大师学过一段驱鬼念经算命看相的手段,觉得自己牛得不行,然后到处做法事,骗钱财,在一次做法事的时候,就出了事,据说事主家的人被鬼上身上了,然后将其师父给杀死了,他侥倖逃了出来,也差点丢了性命。这件事曾轰动一时,在全县上下都成了人们的谈资。
我说我的这个推测不怎么靠谱,只是在特定的环境下产生的一个念头,并当不得真,充其量只是提出了另一种可能,这在这件案子发生后的十几年里大概都不会有人提出,我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第一人,但并不代表就没有人这么想过,只是因为种种原因或者说上不得台面而没有在公众场合出现过。但是我尊重亡者,不能误导他人,这里只是随景起意,听听就好,做不得真。
对于这个案子还有更悬的说法,比如说是潜藏在中国军队里的脑控组织出于某种目的或者是实验性随机杀死了南京大学的女学生,不仅留下了这么一件悬案,还很可能制造了非典疫情,使许多人家破人亡。sars病毒来无影去无踪,不是天灾,就是人祸。有人高度怀疑是中国军队里的脑控组织和美国潜藏在cia里的的脑控组织合作制造了sars病毒。因为只有世界上最邪恶的脑控组织才既有动机、也有能力制造sars病毒,还称甲流、禽流感可能也是脑控组织制造的。《反出cia:一封来自海外的神秘电邮足本》的作者说sars来自美国cia的实验室。“俄罗斯医学科学院院士卡雷辛柯夫前天断言:非典型肺炎是一种生物武器,极可能是从实验室里流出来,由于非典型肺炎是麻疹病毒与流行腮腺炎两种病毒的混合种,而这种混合病毒只有在实验室里才可以做出来,在天然环境中根本不可能发生,所以他认定非典型肺炎是从实验室流出来的一种生物武器。”。who的专家在结束中国之行后明确肯定,在华所发现的sars绝对不是可以在自然界及人畜身上或所能发现的病毒,而是人工合成的。俄国生化武器专家几天前就指出,前苏联的研究可以证明许多sars患者的病症和死者的状态几乎与感染某种美军生化武器的症状完全吻合。
当然这种说法同样站不住脚,就算是特殊组织想要拿人体做实验,随机选择了一个实验目标,也不可将尸体肢。解成碎片,然后抛尸造成民众的恐慌,这就和说外星人杀害了这位姑娘一样不靠谱。
然而依然还是有很多现点看起来能够接近事实的真相。有个叫黑弥撒的网友曾一度被怀疑成此案的兇手,这个人发过这么一个帖子,名叫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他是这么叙述的:之所以又谈起这桩悬了十几年的无头案,完全是出于个人对这起案件的一点兴趣。之前也看过网上关于这起案件的一些讨论,但说实话,其中大多是在讲故事,基本没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因而在这种情况下,我也只能凭藉自己的猜测胡乱发表一些看法,目的和大多数人一样,都希望真兇早日归案,被害人的冤魂能早日得到安息。也欢迎各位一起来讨论。
就目前来看,网上争论最多的,无非是犯罪嫌疑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从事什么职业。有医生说、屠夫说、厨师说,等等等等,理由不外乎“刀功精湛”。对于嫌疑人的职业,我先不谈自己的观点,单就目前所知的情况,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藉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这几种职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及素质普遍不高;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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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问题是,嫌疑人的作案手法真的与职业有关吗?我们不妨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嫌疑人所从事的职业根本与“切肉”无关,但他又具备相关的知识,比方说,利用业余时间自习了解剖学,香港电影《羔羊医生》很多人都看过吧?电影的情节就取材于曾经发生的“雨夜屠夫”案,其案犯林过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个人认为,这种假设的可能性比较大。
犯罪嫌疑人是怎样把被害人杀害并分。尸的呢?是在街上偶遇被害人并将其强行带回住所再实施作案?不可能,因为这种情况,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并不熟悉,被害人必然会激烈反抗,即便是成功将其带回住所,杀人后再分。尸,也没有必要将尸体切成一千多片,甚至连内脏和衣物都整齐地叠放好,或者说,没有一种原因会导致嫌疑人这样做,所以,偶遇的说法基本可以排除。既然不是偶遇,那么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应当是熟悉的,至少是认识的。是什么能够使两人认识并熟悉呢?我的观点是——相同的爱好。被害人性格孤僻,平时很少与同学交流,但这并不代表她就没有爱好。或许正是由于被害人的爱好与大多数人不同,才会导致她不与同学交流,而当被害人遇到一个与她爱好相同的人之后,她的心情会是怎样?一定是非常高兴,并且很乐于对这个人敞开心扉,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身上也必然有能够吸引他的地方,这些应当是使两人互相熟悉的主要原因。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爱好呢?我先不说,来说点别的。
南大周围,包括小粉桥、青岛路、陶谷新村、甚至延伸到汉口西路、阴阳营一带,集中了我市的三所名牌大学——南大、南师大、河海。我一直认为,这里是南京文化气息最浓的地方,不知道各位是否有同感?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地有品味,包括那些做生意的商人,南京最早卖打口碟的就在这里。这里的种种完全不同于城南或下关的市井小巷,也不同于新街口等商业区,这里之所以有它独特的地方,主要就是因为文化。这样一个充满文化气息的地方,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当然愿意在此居住,也包括犯罪嫌疑人。接着我想说说打口碟,这种cd的内容多是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乡村音乐,更多的则是摇滚乐、重金属,甚至那些极端音乐。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认为听摇滚乐或重金属甚至极端音乐的人,个性一定十分张扬,装扮也一定奇形怪状,其实不然,听这类音乐的人,恰恰多是那种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调的,尤其是听重金属和极端音乐的。这类人现在仍然比较少,在当时恐怕就更少了。想想看,96年的时候大多数人在听什么?又有几个人明白什么叫死亡、哥特?也许有人会问:你说的共同爱好就是指音乐?没错,可能性非常大。我们不妨再做个假设,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没有任何线索,因此以下只是我的主观猜测,如果各位觉得我是在胡说八道,那就权当听故事好了: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的时候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她立刻就被那些以前从未听过的音乐所吸引了,但在当时,cd还比较少见,而一款普通的cd随身听对于她这个穷学生来说也是奢侈品,用现在的话说,她很郁闷。就在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当他了解到被害人没有听这些cd的条件后,更是主动地邀请被害人去他的住处,因为在他家里,也许有一款效果非常好的音响。嫌疑人成熟稳重的外表、文质彬彬的气质、优雅的谈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于是,他们认识了,并很快成为了朋友,他们经常出入嫌疑人的住所,他们听音乐,谈心得,几乎无所不聊。在嫌疑人的面前,被害人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健谈,她觉得自己喜欢这个男人,而嫌疑人似乎也被这个女孩身上的某种东西所吸引。后来发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测,也许他们相爱了,甚至发生了性。关系。
但是被害人并不知道,她已经离死不远了。也许是她的外表,或是气质、又或是穿着打扮勾起了嫌疑人对往事的回忆,一段发生在童年或少年时期的并不美好的回忆,激起了他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念头——杀死被害人。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将心爱的女人永远留在身边,尽管他可能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他觉得被害人太像童年时的“她”了,她们的共同之处太多太多,有时他甚至会觉得她就是“她”。嫌疑人开始不可自拔。每当与被害人相处的时候,嫌疑人总是能够回忆起“她”,回忆起“她”给他带来的快乐,当然,也有伤痛。
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这类犯罪嫌疑人的童年或少年时期基本上都经歷过一件或数件对他们身体乃至心理造成伤害的事件,这类事件则在他们心灵上留下了阴影,从而导致了后来的犯罪。本案中嫌疑人过去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我们无从查证,但有一点,事件本身一定对他的伤害很大,且主要是心理上。
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像极了“她”,他爱被害人,所以要把她永远地留在身边,但首先,他要为她“赎罪”。
作案过程我无法做出具体描述,但可以肯定的是,嫌疑人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快。。感。看着被害人的身体像切羊肉似的被切成了一片一片,嫌疑人感到,她的罪赎清了,但这肉体依然污秽,必须丢弃,只有灵魂,才是永远洁净的,只要被害人的灵魂能和他在一起,他就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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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可以给嫌疑人简单地画个像:犯罪嫌疑人,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南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
最后再强调一下,以上分析,只是基于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做出的主观猜测,仅代表我个人观点。这就是这个一度被怀疑为真兇的人发过的帖子。2008年6月19日21:49分,天涯社区出现了一篇署名“黑弥撒”的《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的帖子。作者以极其缜密的语言对兇手的样貌、性格、作案手法和动机甚至是心理活动等进行了大篇幅的叙述。黑弥撒的文章发出后并未引起太多关注,但在6月20日14:12分,有id为“很多的”的用户,对黑弥撒的文章进行了长达几千字的回覆。从多个角度对黑弥撒原文的用词、某些语言细节和写作歷程进行分析,强烈暗示黑弥撒与案情有关。之后,这篇建立在一起尘封12年之久的现实悬案基础之上,兼有惊悚、恐惧、悬念等各种元素的主题帖的热度不断升温。在天涯社区天涯杂谈版面,不断出现与本案的相关讨论。但在6月27日,所有与本案相关的帖子均被天涯社区版主删除,在28日有过短暂恢復,但不久就再度消失。天涯社区执行总编宋铮承认,删除帖子是“应警方要求”,但“具体情况不能对媒体讲”,“有些事情不方便解释……”
之后,有网友分析发贴id及帖子内容,认为“很多的”和“黑弥撒”实际是同一个人,且认为二人都有军方背景,可能是高干子弟。发贴的动机,是为了炫耀自己的成功。但据凤凰网转述南京当地媒体,称警方曾接触过“黑弥撒”。黑弥撒的父亲是一名警察,黑本人1982年出生,南京人,法学专业出身,曾在法院和律师事务所工作过,现在一家银行供职。警方的结论认为黑弥撒发帖并无恶意,对案情的分析也多是主观猜测。
因此,也就不了了之了。
这是一件众说纷纭的案件,其中不乏逻辑极其合理的推论,比如还有有这么一个推断,就看起来比较靠谱。
1、本案男主角当时已婚,是高干子弟,从小到大住在军队医院大院内,其妻子是军医,工作在该医院。男主角学中文,但爱好重金属、哥特,有其一个固定神秘的朋友圈(爱好重金属、哥特)。
2、男主角因爱好音乐和加班写作,于是在南大附近租了一套房,并结识女主角,并发展成情。人关系。
3、男主角妻子获悉情况后,逼男主角断绝关系未果,经过一段时间准备于当天夜里毒死女主角(毒药是从医院搞到的)。
4、女主角死亡后,男主角和其妻子当时其实很惊慌,这时,“很多的”登场。“很多的”与男主角都是那个圈子的人有都爱好文学,关系可见一般,有阴暗心里的“很多的”出主意分尸并直接参与,头颅被煮就是掩盖毒死痕迹,这其中男主角圈子里的很多人参与寻找工具、分。尸、抛尸,所谓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5、南京公安局其实已经接近破案,但男主角的父亲,当时资歷相当于中。将级别的为了挽救儿媳,动用关系压下此事。事后男主角出国,后夫妻离婚。
6、“黑弥撒”与“很多的”因重金属进入一个圈里,后得知此事,并有了公开的冲动,于是网上引导。
7、男主角的妻子此后一直受良心谴责,尝试用不同方式赎罪,此人依然在医院工作。
8、埋骨头的地点就在汤山。
“最后的衣服和肠子都被叠的整整齐齐”,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因为如果整个犯罪过程看做一个事件的话,组成这个事件的每个细节不可能都是精心策划的,所谓百密一疏。我们想想什么人有这种习惯,可以说是对肠子的敬畏,而且还有良好的医学习惯,可以说这绝对是一个不经意的动作,而通过这个细节,我们更能接近事实的真相。肠子在那个时候的南京,对于哪些人有特殊意义,搜索1月19日某院的成功实施的具有医学价值的小。肠移植手术,大概可见一斑吧。而据人说,查到军医院的时候就被阻挡了,查不下去了。所以可以自然的猜测案发第一现场就在那个被阻隔的地方。
而以后的抛尸地点,抛尸用的包都是七八年代军区去北京用的那种包,抛尸地点时间也很吻合,有人说,如果真是,不是主动暴露么?就怀疑事件不可能,请记住,这整个事件不可能每一个细节犯罪分子都考虑周详的。
据刁的同学回忆,她虽内向但是是一个谨慎的人,而通过警方的排查证明刁没有长期的交往的人,而什么人能在短期内消除一个姑娘的戒心,让她夜晚出去,如果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的,有点不可能,只可能是一个女人。而且和刁以前至少见过。
为什么犯罪人故意放上三根手指和刁的衣服这些明显可以证明刁身份的东西,而又通过煮熟,不让警方能确认是刁,说明刁是进入军区,又在军区消失这件事,犯罪人担心别人有可能知道,所以通过这种手法,算是给一个交待。因为刁走的晚上可能跟室友说了去处,这些犯罪嫌疑人都不能确定。犯罪人通过这个方式算是移开警方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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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这个网友根据当时的一些新闻和事后的一些事态变故得出结论,推断兇手是军区的某位院士。
我对胖子和英子说,自己很关注这个案子,觉得这个人的分析不错,但其中也有纰漏,就是黑弥撒和很多的这两个人并非一定就是兇手,而且就算兇手是这个院士,那么他们必然有很容易彻底销毁。尸体的方法,没必要将人分割成碎片,制造恐慌。英子点头表示贊同,我说自己曾在网络上看过很多帖子,还有一个人的分析也很精彩,我就给你们说说吧。
那个人先是这样提问:兇手碎尸的动机是什么?然后抛砖引玉,说了自己的见解。
关于碎。尸的数目,状况,网上已经介绍了很多,但对于碎。尸的动机,则一直没有很令人信服的解释。我们知道,作案动机对于分析案情,尤其对于分析兇手是非常有帮助的。但动机本身又是个需要藉助其它线索来分析的东西。目前所有关于该案的分析都太过于正常化,陷入了一个定式的程式当中,这才对一些疑点无法做出正确的解释。现在流传最广泛,也最被大家所(不得不)接受的一个动机就是迷惑警方,同时兇手具备相关技能,心理素质过硬。但仔细思考一下就会发现,处于迷惑警方的目的,完全没有必要碎尸那么多块,且刀刀精细,倒像是在制作艺术品一般。后两项更是只能说明兇手能够做成这样,而说明不了兇手为什么要做成这样。因此,我的推断是:兇手是一名心理变。态者,这样做可以让他得到极大的性刺激,乃至性。兴奋和高。潮快。感。再联繫到黑弥撒文中所提到的一些内容,我们甚至还可以推断,这是一个心理变态者所组成的团体,被害者本人也是这个团体中的一员。
着名的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曾提出过,人的一切行动都由最本源的性。欲所支配。性。欲是人的基本欲望之一,每个人在各个年龄段都力求以各种形式去实现它。通常我们将男女的正常体位做。爱称作正常的性。行为,大多数人也是靠这种性。行为来获取快。感,满足性。欲。但有些心理变。态者则不是,心理变。态通常都与性。兴奋有关,轻微一些的包括恋物癖,稍重一些的有恋。尸。癖,但恋。尸。癖并不一定是与真正的尸体求得快感,多数情况下都要求性。伴侣装成尸体;重口味一些的有冰恋,即血腥爱好,通过血腥来刺激自己的性。兴奋点以达到高。潮。这样的心理变。态者有可能是异性恋,也有可能是同性。恋,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对自己的这种心理特徵视为最隐私的秘密,就连身边最亲密的人都不会告诉,只有对与自己共同爱好者例外,因为他们之间可以通过共同爱好来达到性的满足。
了解了这些,对于该案沸沸扬扬的网络大讨论中一些网友貌似有心无意地透露的一些细节就好解释了。比如,“爱金属de女孩”发过贴说,这不是一个人干的,是一个圈子里的秘密。黑弥撒的文章中也提到过对于被害者爱好的分析,即重金属音乐。绝大多数人都将“重金属”这三个字理解为音乐了,但很遗憾,这只是个形式上的名字,是一个冰。恋团体的公开名字,它实际上暗指的是冰恋,血腥。某网友也曾发过帖子以细腻的笔法描述了切割。人体时的快。感,引起了一部分网友的不适和反感,但实际上,重要的关键点就在这里,这确实是兇手分解尸体时的淋漓畅快的快。感。在2008年6月,又有一个id为“刁爱青”的知情网友发贴,内容是:
姓郝的,你先逼着我喝你的血,我不肯,你居然当着你14岁的弟还有另外3个人的面,将我捅死。
黑弥撒,那时你就在现场,那3个人昏了,你是醒着的,你为什么不说实话?
如果这个帖子的内容是真实的,那么就印证了我上面的推测分析。这是一个冰。恋团体的集会,郝姓者即为兇手,在他们以各种方式满足了自己的快。感之后,或者正在进行当中的时候,兇手为了进一步增加快。感,命令被害者喝下自己的血,遭到了拒绝。被害者拒绝喝。血的可能性有很多,或许是她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快。感从而正处于厌倦期,或者是喝。血并不是刺激她兴奋点的重要方式,总之她拒绝了。兇手便一刀刺去,而刺过去的原因也并非因为恼怒,而是由于急迫地要获得高。潮。谁知这一刀让被害者失血过多,竟然死亡。待平静下来以后众人方才恍然大悟。在场的只有一个14岁的男孩因性观念尚未成熟而没有实际参与,这个14岁男孩是谁呢?
通过对刁爱青的性格描述来看,她完全有可能是一个心理变。态者,甚至就是一个冰。恋者。这虽然只是一个猜测,但却可以比较令人信服地解释整个案件:她到了南京这样一个大城市后,通过某种方式找到了同好——从心理上来说,心理变。态者由于无法通过正常的性渠道(比如做。爱,手。淫等)来满足自己,他们对同好的寻找和渴求有时是近乎疯狂的,尤其是在农村地区人烟稀少生活水平落后的心理变。态者——于是便进入了这个同好圈,这与“重金属de女孩”的发言“这是一个小圈子里的秘密”也相吻合。所谓重金属,其指向并不一定是音乐,这点被很多人所忽略,因为如果分析者自己本身没有相关变。态心理,或没接触过变。态者,是根本不会了解变。态者的取向和爱好的。就目前我了解到的心理变。态类型,还没有因音乐产生性。兴奋的。因为如果真是恋音乐,其根本不算是什么心理变。态,更无须拼命守护该秘密,只要弄到一些可以使自己产生快。感的音乐,随时听就可以了。所以我认为这个“重金属”只是一个形式上的名称,其团体真正的渴求是:血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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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前面所谓“冰。恋”的表述并不十分准确,但总而言之,分析为这个团体是一个爱好血腥,并能通过血腥来获得性。兴奋的同好团体,是合乎逻辑的。那么,假设id为刁爱青的网友所说的内容真实,是一个知情者所发,我们便可以推测一下当时的情况:包括被害者在内的数人又进行了一次集会,内容与先前也完全一致,靠通过血腥来取得性。兴奋,来获得满足。这个集会是在案发当日晚上进行,由于先前进行过几次类似的集会,所以被害者已经比较适应,认为也是需要较短的时间,获取完快。感之后就会回来,所以铺好了被子做好了就寝准备。当然由于她一贯的谨慎性格,也认识到这种行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就跟同宿舍的一个关系较好的女孩透露了一点风声(就是那个认尸的女孩)。然后就发生了上面所推测的事情,当然,重度冰。恋患者在即将达到高。潮的时候,在心理上是愿意,甚至是渴望自己被杀的,那种自己体内鲜血涌出的感觉,会带给其无上的享受和快活。不过冰恋者虽然爱好迥于常人,也还是有正常的理智的,他们都懂得杀人犯法,也都不会为了获取快。感而去故意杀人,事实上,他们对于杀人的性。渴求,通常都是通过伪装演戏来实现。至于将自己弄伤,在不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是很常见的。结果这次出现了失误,导致被害者丧生。所以大家冷静下来后,开始思考应对办法,最后达成一致,既然已经如此,索性就利用她的尸体再来一次,于是就出现了碎。尸。
在日本着名的豚鼠系列电影中,有一部《血肉之花》,讲述了一个变。态杀手抓捕了一个女青年,并将之大卸八块的故事,场面极其血腥,被列为禁片。这部电影极大地满足了众多冰。恋爱好者的口味,基本上百看不厌。有看过此片的,再对比一下该碎。尸案情,想必对兇手的心理特徵能够把握得更准确一些。
这就是他的观点,虽然推理的很精彩,但我觉得可能性较小,并非如此,可能在潜意识里,我觉得刁爱青是个好姑娘吧。她不应该和这么骯脏龌龊嗯事情有联繫。
我又对胖子他将说了另外他人的分析,这个分析也合情合理。
其实这个案件很容易破的,因为杀人的特徵太明确了,只需要解决几个问题就可以抓住杀人者。
1、施害者为什么要将尸体切片?脏器与骨骼哪儿去了?
2、受害者被杀的原因是什么?
以刁的乡下身份,社会关系简单,直接被杀的原因就基本上可以排除情杀财杀仇杀和姦。杀,不在这4大类之内。正是不在这4大类杀人动机之内,这被杀的动机就与尸体为什么被切片关联非常紧密。
尸体为什么要被切片?施害者不管精神正常不正常,做事都有一个目的。那么施害者切片的目的呢?
第1猜测是因为杀手变。态,喜欢享受杀人切片的过程。但是这个解释无法解释为什么以后没同类案件发生或者报导某小猪小狗被某变。态者切片之类的。而且这个无法解释骨骼和其他脏器哪去了的原因。
第2猜测就是为了隐藏什么。那么到底隐藏什么呢?只有一个能那就是如果不执行这种严格的“碎。尸”,杀手在尸体上操作的证据就会被警方发现,进而顺藤摸瓜找上门来。那么这种“操作的证据”最有可能是什么呢?
逻辑上只可能是器官的缺失,至于邪。教的献祭之类的,再变。态者也不至于切片处理,除非山顶洞人这一支食人族还有后裔遗传下来了,游流落到南京了,那就直接啃了用得着切片?
那么显然的可能就是杀手将受害者切片的目的就是为了掩盖杀人动机和目的,于是被杀面就窄了很多,在掩盖目的的同时,也暴露了自己的目的。那很可能就是:杀手不希望警方发现受害者完整但是缺少零件的尸体,于是干脆将受害者碎。尸,让警方发现不了受害者曾经是完整但缺少部分零件的。
警方能推测到这个可能吗?绝对可能!那么下一步怎么查呢?警方大举行动了,但很可能下一步就查不下去了,所以刁案至今悬而未决,但愿刁爱青同学在天国幸福生活,以后不要投胎在中国。
这里没说查不下去的原因,但无非就是政。治势力特权阶层的原因。
我始终觉得人性本善,作为一个农村刚来到大学的女学生不会有那么多的花花肠子和特殊癖好,这都是衔接和想像出来的所谓的真相,其中有不少人都觉得刁爱青本身就是一个好人,当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些人里面也不乏恶意猜度的人。
有人这么分析说,刁某高考分数出来后跟着姐姐的公公去找兇手的父亲托关系进了南大。入学之事搞定后姐姐的公公嘱託为刁留意看有无暂时合适的工作并寄居在兇手家。
然后在开学前的这段时间里其父介绍刁某在其儿子在南大开的书店里打工,于是刁和兇手发展为恋人关系并导致怀孕然后打。胎。此事为家人所知并以为耻,这也是后来询问家人不谈打工一事,不谈与所託关系神秘人的关系的原因。可能其亲家早已收到通知不要提这层关系避免兇手父亲纠缠其中。这也是警方处理家人感觉异常的原因。
开学后刁经常在周末或第二天没课的晚上去和兇手约会,每次出去前都会在当天晚上把被子铺好当作在的假象。而刁的性格少言寡语不常和舍友交流也使得这个行为没被多注意,这也是刁某失踪7、8天后其舍友没报学校没报警的原因,可能已经习惯这种现象了。刁失踪当天不舒服是由于再度怀孕去找兇手商量,兇手要求再度打。胎而发生争执。最终打完胎并在兇手家中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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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刚结婚不久,妻子由于军医原因隔三差五才回家一次。然而两天后突然回家发现奸。情并毒死刁。兇手悔恨并责怪其妻,同时二人商量分。尸掩饰罪证。分尸具体是兇手妻子愤怒异常做出的行径,含有通。奸凌迟之意。煮。脑其实是为消除毒液残留物,而盆腔则是掩盖怀孕和兇手的体。液。兇手的抛尸包里有刁的衣物其实是用来垫底怕血渗出,同时兼有兇手希望死者平安之意。刁的家人多年来虽一直怀疑兇手就是公公朋友的儿子,但苦于无实证并害怕打击报復。于是一直讳莫如深其实内心早已明白了真相。
这种可能也存在,但我觉得较很小,还是那个原因,我觉得刁应该是个好姑娘,而其家人的态度不会因羞耻就让兇手逍遥法外,让自家的姑娘白白惨死。更多的应该还是权势的威压,甚至可能是不能言说的灵异因素。
虽然这么说,但我觉的还是人为的案件,当然也不是完全就排除所有人都没想到的灵异因素,因为前两年的蓝可儿案就是一个有灵异因素的事件。
蓝可儿,加拿大华裔,卑诗大学学生。2013年1月31日失踪,之后美国警方公布的录像显示蓝可儿在失踪一天前位于洛杉矶市中心贫民区旁的酒店住宿时,曾在电梯有令人百思不解的一连串怪异动作,令事件更感扑朔迷离。但警方强调蓝可儿并无精神问题。2月19日尸体被发现在她所住的洛杉矶cecil酒店顶楼的水箱中。而出事的cecil酒店曾发生多起诡异命案,其中包括令全美国震惊的黑色大丽花案。蓝可儿如何离世,至今仍是未解之谜。6月20日,蓝可儿尸检报告出炉,警方称其意外溺亡,患躁郁症。2013年9月19日,其父母向洛杉矶高等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女儿入住的酒店———塞西尔酒店,称其造成蓝可儿意外死亡。
之后,蓝可儿泡。尸案尸检结果终于在全球舆论的关注下,在美国媒体4个多月接连二三地追问下低调公布。洛县警局验尸办弗瑞德·考罗警官表示,加拿大华裔学生蓝可儿属于意外死亡,死因是浸泡在洛杉矶塞西尔酒店楼顶水箱中窒息而死。验尸办经过4个多月的尸检、化验、比对和分析,没有发现任何破案线索,既没有找到尸体上的任何创伤,也没有验出蓝可儿死前是否吸。毒。鑑于蓝可儿泡尸案的灵异色彩,加上全球媒体沸沸扬扬的渲染,备受压力的洛县警局验尸办不希望因为蓝可儿尸检报告再度成为众矢之的。所以考罗警官表示,他们既不准备召开记者会公开说明,也不想把尸检结果公布在洛县警局的网站上,警方希望通过低调处理来淡化蓝可儿命案在全球舆论界所造成的影响。
这个案件至今没有下文。有网友通过人。肉搜索,找到了蓝可儿暗恋的摇滚歌手莫比德,怀疑这个喜欢血腥场面的怪。癖摇滚歌手就是害死蓝可儿的兇手,但这种猜疑最终没有得到警方的证实。
因此这个案子成了一个灵异事件。
在南大这件案子上,如果说说脏东西作祟只是我的无稽之谈,那么我的观点是这样的:第一,排查不到兇手,这是兇手早已经预想到的,因为,兇手与刁的认识别人不知道。第二,兇手不是变。态杀人狂,只是个普通人,一时的邪恶念头,做了一次案就收手了。
如果换个角度来看问题的话,这件案子的政。治意味完全大于破案价值,南京警力全部出动,都查不到兇手,当时改革前后,中国警察命案破案率百分之百,悬案一般都办成冤案。这在近些年依然如此,比如近几年的张高平叔侄案和邢斌案,只要警方想敷衍了事为了顶缸立功想办你,你不认打都会把你打怕,手段多的是,绝无倖免。媒体报导的只是冰山一角,为附诸报端的就更多了,更别说两千年以前了,那时候,尤其是不发达的县市发生错假冤案的事情更加多,南京警方都有破不了的案,其它发达程度不如南京的地方警察就更别说了,有的警官连基本培训素质都没有。如以后的山东省组织部长段义和通过自己的关系将女婿从军队退伍后当上了济南市刑警大队副队长,当兵的文化水平不高,连政法学院都没上过,主管刑事案件,急于立功,不出冤案才怪,因为他没有这种破案素质,官职可以直线提拔,能力却没法瞬间提升。这个破不了的案子,南京警方开了一个特大人命案悬而不破的先例,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是减少了冤案的发生,可以这是中国司法的进步。
而且这类特大案件没有办成冤案,标识我国司法防线还没有完全突破底线,如果上面下达命令必须要查实了,查死了,专。政执法指定就会办成冤案。当然也存在这个案件想找个替罪羊也极难的客观原因。如果这种特大人命案证据不足疑点丛生,在这种情况下而被破获的先例一开,那地方执法机构为追求破案率草奸人命屈打成招的事情将更加无所顾忌,肆无忌惮。
特权是在法律之外的东西,权势的力量无所不在,朱令案和粱海玲案就是特权和权势下无法沉冤得雪的产物。
英子听了就说她也知道这个案子,感觉但很恐惧。胖子就问朱令是谁,有什么好恐惧的?
阿英就说了下去。
朱令,北京人,1992年考入清华大学。朱令事件是指朱令在校期间离奇出现铊中毒的症状,导致身体健康遭到极大的伤害,最后得助于网际网路才受到确诊和救治的事件,这是中国首次利用网际网路进行国际远程医疗的尝试。由于朱令没有铊的接触史,警方认定为是投毒事件,但此案经过调查之后,几度沉浮,兇手至今仍逍遥法外,尚无明确结果。且由于警方对事件处理过程中的一些异常行为,让朱令案成为公众事件,从而衍生出对于作案嫌疑人家庭背景的各种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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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6日,随着復旦投毒案的告落,关于彻查朱令案的唿声亦再度涌现,昔日作案嫌疑人孙维遭到社会舆论的广泛争议。
2013年5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作出回应,表示碍于证据灭失无法侦破,且过程中未受任何干扰,唿吁公众理性看待此案。
最后阿英说:“二十年过去了,铊中毒的后遗症让这个女孩子生活无法自理,饮食起居由其年迈的父母所照顾,说起来都让人心寒。这个案子恐怕永远都不会有结果,让人不得不去嘲讽所谓的法律。”
阿英又说:“听了这些关于刁爱青的案子,我也产生了一种观点,就是刁以前在医院做过血液和器官检查,档案留在了医院,碰巧有一位重症患者,可能是权贵,需要移植器官,不然不日将死,兇手正好发现刁留在医院的档案,刁很符合移植条件,于是,兇手踩点多时,终于等到了机会,刁独自一人外出,兇手掳走了她,并未杀死她,而是绑到了某医院,做了器官移植的详细检查,检查报告出来后,发现很匹配,于是在手术台上麻醉了刁,取走器官冷冻保存,再把刁切片,煮熟之后抛尸,兇手可能是个医生。如果是变。态杀手不可能只作案一起就销声匿迹,刁社会关系简单,情。杀,劫杀,仇杀都不太可能。”
我就说:“人们只知道这个姑娘失踪了,隔了几天后找到了她的尸体,所有的说法和观点都是推测,并无任何的证据链条,所以任何说法都有,都有可能。你的这个观点还是与他人的类似,但也不能说明什么,而且还漏洞百出,你想,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医生会将尸体这般灭绝人性的去处理吗?之前说过了,这不合情理,除非硬要说恰好这个医生就是一个变。态。”
胖子这时插嘴道:“管他呢,警方是吃翔的吗?咱瞎操什么心,这么灭绝人性的事情,就当是鬼做的吧。对了老张,你说的那个梁海玲又是怎么回事,给咱唠唠,然后咱就找老蒲去。”
我也觉得不宜多说,办正事要紧,但既然胖子问到了,我就给他说说吧。
“天上人间你知道吧,别误会,不是咱县城的天上人间,那只是个山寨。我说的是北京的天上人间,记得一零年的时候因涉。黄被查封了,那时候媒体报导说里面的小。姐的学歷都很高,而且过夜费很贵,当时我看过现场图片,一排妹子捂着脸走出来,真是令人唏嘘感嘆呀。”我喟嘆着说道。
北京天上人间夜总会第一名。妓梁海玲被杀害震惊一时,梁海玲在天上人间呆了近十年,被称作天上人间四大名。妓之首,最后却惨死家中。
1996年,梁海玲进入天上人间,到2005年接近10年,天上人间第一花魁,终究10年不是那么等闲混的。2005年天上人间也是最巅峰时期,梁海玲在天上人间混得风生水起,但是却意外的被害家中,警方在清理梁海玲的遗产时竟然有千万之巨。混迹天上人间的梁海玲10年的财富也与她无缘,但是头顶天上人间第一花魁的名号最终落得下场却是与世长绝,这或许是梁海玲自己也没想到的结局了。
对于梁海玲被害原因,最多的传言是两名与其关系密切的男子所为。这两名男子是梁海玲包养的情。夫,每人每月2万元工资。两人将梁海玲勒死,图谋巨额财产。
对此,知情人透露,据调查梁海玲身边确实有这样的男人,但网上传闻并非属实。警方还徵集过线索。案件线索一直没有,警方仍在对其被杀案件进行侦查。
见胖子听得津津有味,我笑道:“据说有人找她过夜曾一出手就是几百万,可想而知她接触的都是些什么样的人了。”
说到这里,我就问英子:“我说英子,你觉得活着是最重要的事情吗?”
“活着,不是最重要的事情。”她这样回答我。
在风雪漫天变幻莫测的年代,在强者为尊弱肉强食的现实环境里,活着是一件艰难的事情,一个自幼便出身不好的贱民,活下去是不易的,想要活的好更是困难,只有拼命地活了下来,努力的奋斗着,为了生存和活的好做无数的事情和极大的拼搏,但我不认为活着是最重要的事情。
这个答案有些令人吃惊。
然而我也是这么想的。
阿英和我的想法一致。
我认真地想了想,说道:“你的回答很好,谢谢。”
阿英摆摆手说道:“我又没说什么,不客气。”
一旁的胖子有些不解,但他并没有发问,只是怔怔地看着我们两人。
我问道:“那对你来说,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呢?”
阿英说道:“清醒的活着,或者清醒的死去。”
清醒的活着,或者清醒的死去。
我感嘆,多好的答案啊。
她又说:“自由的活着,或者自由的死去。”
自由?我心生唏嘘,无限感嘆。
自由只是相对的,就像公平一样,但即便是相对的,我们所要追寻的依然是相对最大的,就如利益最大化一样。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有你永远无法触及的事情的话,那并不奇怪,奇怪的是有些本应该可以触及的事情你也永远无法触及。
从来没有绝对的公平,从来没有信息的对等。
信息不共享,信息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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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你应该有知情权的事情,只有少数人知道,你却不知道。
明明你可以知道的事情,能够给你带来便利的事情,你还是不知道。
明明大家都应该知道的事情,有些人知道,有些人却不知道。
这种情况的存在,并不是限于经济因素的制约。
这个社会有特权。
特权是什么,是魔鬼吗?魔鬼是什么,是独。裁吗?专。政是什么,是民主吗?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特权是凌驾于律法和民众之上的东西,扮演着神的角色。
神说要有光,还要有奴役蝼蚁的手段。
我们都在神的庇护下成长。
或者,清醒也是件很难的事情。
但是,请别煳里煳涂的活着。
阿英说:“想得太多,人也觉得累了,还是赶紧找到朴阴阳的藏尸之处要紧。”
我和胖子都点点头,表示很有道理,就向棺材走去。
☆、第七十七章 鬼唱戏
往前走着,路过小鬍子的尸体,看见他被胖子打的惨不忍睹的样子,我的心里就觉得空落落的,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高兴英年早逝,或许还真是拜我所赐,很长一段日子里,我都为此愧疚难当,倍受煎熬。
后来渐渐走出了阴影,刻意忘记了过往。
然而如今他的哥哥突然出现,死在了这里,却还是与我脱不开干系。
这就是命运吗?
如果这就是命运的话,那么命运是什么?
命是生命,运是运气。
命运是人与人之间相对的运行规则,命运是看不见却又不得不承认它存在的一种自然法则。
有了生命,没有运气。
有了运气,没了生命。
既有生命,又有运气。
既没生命,又没运气。
看来命运还真的是一件让人难以捉摸无法发现规律的事情。
或许没有什么命运,只有选择。
但是有些事你根本做不了选择,所以这就是命运。
命运是一条神秘的河。
面对小鬍子的枪口,我们只有向他伸出枪口,别无选择。
非此不可,除此无它。
来到棺材之前朝里面一看,就发现内层的青铜棺材里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而只有一个一米见方的大洞赫然在目,与一个漆黑的隧道相通着。
棺材底部被掏空,连着这么一个隧道,定然大有文章,我们三人对视一眼,互相看出了眼中的意思,也不多话,由我打头,鱼贯而入。
兴龙山陡峭异常,又有许多千年古树,植被很多,有的地方嶙峋怪石,异常险峻,而蒲阴阳的这座墓底下也多是石壁,因此这里是一处大石夹杂黄土的隧道。
走上去坑洼不平不说,还有碎石子硌的脚疼。一进去立马感觉一股阴森之气传来,让人不禁打个冷颤,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我们三人穿过悠长的石道,生怕再次遇到上下无门前后皆路的情况,要是再困在悬魂墓道里的话那可就不好了,不料正这样担心着,却听到前方突然传来了咚咚咚敲锣打鼓的声音,细细一听,竟然还有二胡和唢吶的乐曲声!
我们面面相觑,都不知这是什么情况,胖子忍不住说:“我说张司令,你说这是个怎么回事,这么深的地底下还会有人奏乐吗?会不会是潜伏在这里的敌特耐不住寂寞在演戏?”
我皱眉说:“别瞎胡闹,这还真邪门的紧,都把眼睛放亮点,胖子你和英子要时刻准备着,把傢伙都亮出来,必要的时候先来上几下子,好爽一爽。”
就听胖子道:“司令你这么说是不是太直白了些?我做为一个男同志还觉得没什么,但是你也要为唯一的女同志考虑考虑呀,你要照顾到她的个人感受。”
我好奇的说:“王司令,这是从何谈起?”
胖子扭捏道:“你不是说让我们做好准备吗?我早已做好了时刻战斗的准备,都有些摩拳擦掌迫不及待了呢,就是不知道英子她做好准备了没?”
英子就说:“我也做好准备了。”
胖子哈哈笑道:“那就好,但是虽然做足了充分的准备,我却不敢将傢伙亮出来,我怕你们骂胖爷我耍流氓。更就不敢指望着来几下子了,一来我够勇勐,几下子解决不了战斗,二来怕是英子不肯来上几下子,三来就算她肯,碍着老张你的面她也放不开手脚,想来也不好意思来。试问哪里还能爽?所以我才说老张你要注意影响,考虑周全。”
我听出了胖子的弦外之音,知道这货八成又是精。虫上脑了,待会要是兽性大发可就不好了,又见英子脸色古怪,怕是要发飙,于是就赶紧接口说:“小胖你想像力这么丰富作协知道吗?我感觉你从事盗墓这个行业实在是太屈才了,要不出去了你也写一本平淡的世界或者是天上人间之梦之类小说,看看能不能发表,成为一个知名的乡土作家……当然了,你现在的话让我想吐,让你把枪亮出来准备应付可能存在的危险,你却准备着要滚床单,简直有辱我军威名嘛。你这是什么思想,说白了还是觉悟问题,以后的工作中要注意,不能拖我军的后腿。”
我偷眼一看,发觉英子的脸色好看了一些,这才说:“当然,同样做为一名光荣的光棍,我能理解你的感受,看来等这趟出去了,还真得去一次天上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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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惭笑着说:“是很有必要,但是老张,你应该不是光棍吧,就算现在是,未来也不会是,至少你还有一个未婚妻。对了,你的那个未婚妻呢?黄了吗?”
英子闻言眼睛一亮,对此也来了兴趣,急忙问道:“还有这一回事?之前老张你留遗言的时候我就听胖子说起过,当时也没怎么留意,现在有时间了,你就给咱说说是怎么回事,人家姑娘漂亮吗?光漂亮还不行,不知道善良不善良?”
我沉默了一会儿,淡淡说道:“漂亮是够漂亮,善不善良我却不知道,过两天我去找她,把婚事说一说,看能不能定下来……”
我意兴阑珊的说:“我没有存款,也没有宝马,还不怎么帅,也不高,事到如今,不知道那个婚约人家还记不记得,又算不算数。还有,我觉得自己这个吊样子,怕是配不人人家。”
英子闻言愣了愣,然后拍拍我的肩膀,以示鼓励,她笑着说道:“别长他人威风灭自己志气,只管去做,别问对错,大叔,我看好你哦!”
只管去做,别问对错?英子她还真是想的开呢?难道她就没有什么烦恼吗?我有些心不在焉,怔怔的地出神。
她说她看好我……我真的好吗?
或者说,我在她眼里好吗?
还有,她为何要叫我大叔,难道我很老吗?
难道我看上去真的老吗?
我也不过才只是二十八岁……看她的年纪,比我也小不了几岁。
可能是她对我的暱称也说不定呢?但是,难道说大海也不是暱称吗?
我也想不透。
只看见她笑,她笑的很开心呢。
于是我也强颜欢笑,肯定的说道:“我是一个值得被人看好的人,谢谢你的好意,不会让你失望,我会努力的。”
她爽朗一笑,挑眉,说:“这就好,这才是我心目中的酷大叔呢。希望你的表现不错,我等着。”
她心目中的酷大叔是我这样子的吗?
在她的心目中……看来我也不是无足轻重无关痛痒呢。
胖子忍不住说:“你们俩的话还真多,热恋中的恋人也没你们这么多事吧,用后宫剧里的台词来说就是贱人真矫情,我想活跃一下沉闷的气氛便故意开个玩笑,不想你俩就演上了,这会也够了吧,还是小心前面。”
说着他把将手枪把打开了保险,握在手里,做好了随时射击的准备。
英子也把她的那把小巧玲珑的手枪揣在了手里,看见我不解的眼神,解释说:“防身用的,被宋子安一伙人绑了后也没搜身,就这样留了下来,我一时倒给忘了,不是见当时情况危急胖子涉险,说不定我还真记不起这茬呢。”
她说的在情在理,我的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就加快脚步,和他们两人小心翼翼的向前走去。
这时前面的鼓乐声更响亮了,我们心中好奇,又生怕打草惊蛇,于是只好关闭了手中的电筒,顺着敲锣打鼓的声音谨慎地寻了过去,接着眼前出现了一个大坪地,没有了隧道,豁然开朗,是一处更大的地下空间,只见诺大一处坪地上搭了一个戏台子,戏台之上几个人穿着戏服正咿咿呀呀的唱着大戏!
戏台上传来乐曲声,戏台下方则空空无人,在这半夜三更的大晚上,绝无人迹的地底下,此处竟然好个热闹!
然而看在我们眼里,却是好不惊悚。
看来这是闹鬼了,此刻正在鬼唱戏呢。
☆、第七十八章 棺材上的洞
鬼唱戏这种事情就和鬼打墙一样,是比较容易遇到的,尤其是当一个人赶夜路的时候,常会在深山老林里看到鬼火,或者是鬼戏班子。
小时候我在山里的时候,就亲身经歷过。
那年正月里下了白毛雪,一连多少天都不消融,冷的要命,偏还在玩社火。那是初七八的一天夜里,玩社火的村子离我们村并不远,由于夜里闲得无聊,见听遥遥的鼓声响着,我央求爸爸带我去辏热闹,但那时正好来了走亲戚的亲戚,他和几个亲戚喝酒打牌聊天,根本就没时间去,说有什么好看的,去看电视去,我说电视有什么好看的,看社火人多,红火。他说来亲戚了不陪人家能行吗,让你妈带你去,而我都不知道老妈去哪家串门唠嗑去了,失望之下,于是我便忍不住诱惑竟萌生了一个人偷偷去社火的想法。
说干就干,我一个人顶着酷寒上路了,在路过一个山路的大转弯的时候,我惊讶的发现社火队伍竟然就在这里,正玩的热闹呢,但就是听不到锣鼓声。当时我就觉得有些奇怪,因为这里的路基下面有一片坟场,极其偏僻,社火队怎么会跑到这里来呢?而且玩的地方也不对呀,离那个接社火的村子还有好几里地呢,在这里表演,演给鬼看。
像是验证了我的想法一般,果然我发现根本就没有什么观众,一个围观的人都没有,但是这支社火队就是玩的好不热闹,扭着秧歌,跳着欢快的舞蹈,五颜六色的灯笼交汇在一起,看上去好不喜庆。
我心想管他呢,咱先过去过过眼瘾,于是就径直跑过去了。刚一到社火队伍跟前,我就觉得情况有些不太对劲,因为这些玩社火的人竟好像根本没看见我,把我当成了空气,而且更诡异的是,我竟赫然发现去年过世了的刘奶奶竟然也在里面,她的一张脸涂的惨白,看起来好不吓人,此刻正在扭着秧歌,跳的好不欢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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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我才感觉到害怕了,觉得自己恐怕是遇到鬼社火了,以前常听爷爷说起过,说有些地方阴气重,比如经常出车祸死人的地方,这样的地方常会发生一些怪事,有脏东西出没,而它们有时也会集会,百鬼夜行,秉烛夜游。耳濡目染我也多少也懂得些,明白这是见到鬼了,于是就想悄悄熘走,谁知刚走了没两步,就听后面有一个声音在喊我:“那是老张家的大海吗?你别走啊,来陪奶奶玩会儿。”
我头髮根子都竖了起来,吓得腿都软了,慢慢回头一看,就见刘奶奶看见了我,提着个大红灯笼正笑眯眯地向我走来,她脚下轻飘飘的,竟好像没有脚一般,眼看着就能到我的面前。
我没吓个半死,就大声的哭了出来,边哭边喊:“救命啊,快来人呀,鬼来了!”
鼻涕混着眼泪流进了我的嘴里,咸感的很怪异,我惊惧之下还不忘往后看一眼,就发现那些玩社火的人正呆呆的看着我,看他们的神情,像是要把我吃了一样,而那个刘奶奶,脸上慈祥的笑容也变得狰狞起来,几乎就到了我的跟后,伸手就能把我抓住一般。
我心想这下必死无疑,就哭的更大声了,就在这时,突然从不远处传来声音,焦急的说:“大海别哭,爸爸在这儿。”一听到爸爸的声音,我欣喜万分,也不怎么怕了,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像兔子一样撒腿狂奔,然后我就看到我爸爸妈妈和几个亲戚出现在弯道的拐角处,都急速向我跑了过来,我破涕为微乎其微,回头一看,大弯弯里竟然一片死寂,刚才人头济济的社火场景好像从来没有发生过一般。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是因为有亲戚的缘故妈妈并没有去串门,由于喝酒的时候摔破了两个酒盅,她是去邻居家里借酒盅去了,回来的时候问起我上哪儿去了,爸爸这才意识到我可能是一个人跑去看社火了,他哪里肯放心,并且知道大弯道那里常闹鬼,于是和几个亲戚急忙跑来找我了。
幸亏他们人多,也来的及时,不然的话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饶是如此,我还是病了半个月,发烧说胡话,神智不清,后来是请了神灵做了法事才好了的。
现在想来都觉得那时人小胆大,不知道怕。现在眼前的这一幕也同样让人直冒冷汗,我们三人交换个眼神,胖子二话不说,扣动扳机,对着唱戏的戏台就是几枪。
枪声响起,包括戏台在内的所有东西都凭空消失了,而在先前是戏台的地方,却是一口棺材。
胖子潇洒地说道:“看来鬼也怕枪啊,还是玩枪好。”然后他伸手提提自己的腰带,意有所指的问我:“我说张司令,光见你嘴皮子上熘,不知道你玩过枪吗?”
怕我不明白他的意思,他还有意用手捋捋裆。部。我见英子笑而不语,就对胖子说:“不怎么玩,但还顶的住。”
胖子一听就乐了,说:“顶的住就好啊,就怕枪在手而顶不住,那多寒颤哪。”
我就说你别废话,干正事要紧,于是三人打开电筒,就都向着这个坪地走去。
环视四周,空荡荡的并无任何异常,我们站到了这个空间里面,竟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胖子因为今晚的遭遇,憋了一肚子的火气没地方撒,到了这里,抬起脚就想给这具油漆脱落殆尽的棺材来上几下子。我一看胖子这不管不顾的架势,赶紧拦住他:“我说胖子啊,咱们这还没开始行动呢,省点体力行不行,敌人的苗头还没发现呢,自己先干起这自损八百的买卖来了。这样可不行啊,一会儿万一有什么情况,咱小分队还全靠指着胜利这‘唱支红歌给党听’的好同志呢!况且要是你这么一闹,到时候再出现什么怪异的情况,我和英子可不敢保证能化险为夷啊!你到时候要是真栽在这里了,那你到了下面可别哭没找着媳妇儿啊,鬼也不能同情你了。”
胖子听了我这么一番话,脸刷地变得惨白惨白,本来高高抬起来的脚飞快地收了回去,看来确实我的话起了作用,着实把他给唬住了,可是胖子就是胖子,什么时候也不能丢了面子:“奶奶的,先前被大鲵撞飞出去,到现在还摔得我腿疼呢,现在想抬起来都还有点费劲,这次就暂时先饶这个烂棺材瓤子,等胖爷一会儿打开棺材会晦了老蒲,再好好收拾它,最不济也是一把火烧个干净,呸!”边说边往地上狠狠地啐了一口浓痰,两眼一翻,就不再做声。
我看了胖子这个样子,心里暗暗好笑,回头望向英子,她也是一脸笑意,大概是觉得胖子这货实在是够好笑。
“闲话就少说了,咱们现在就开始行动吧。胖子,一如以前,取傢伙开工吧。”我边说着边和胖子和以及英子来到了棺材前面,就准备来个升棺发财。我话说完没两秒,只听英子在我身边喊道:“老张,你快看!”
我被英子这冷不丁的一声弄得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就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
“我草,棺材上怎么会有个缺口?”
就见棺材板上有一个黑洞洞的裂口,方方正正的,四边的周长足有半米长,明显也是人工雕刻出来的。
“什么,不会吧?”胖子看看我,又看看英子,我们两个人都以一副不可思议的神情看着眼前的这口棺材。“老张,你和英子怎么看?”胖子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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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着看。”我没好气地说道。
我和英子面面相觑,都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这口棺材应该是蒲阴阳的吧,因为除了他,不会再有别的人葬在这里,先前耳室里那口棺材就让我们摸不着头脑了,现在这具棺材里没安葬他的话怎么也说不过去。
胖子看着我们的样子,不屑地说道:“胖爷我觉得吧,肯定又有古怪,我早就看这破棺材不怎么顺眼了,咱直接给它砸个稀巴烂再说,你们觉得如何。”
我觉得胖子的这个办法虽然不靠谱,却也能行,但又百思不得其解的,就问英子:“英子同志,你说咱们是不是真的像胖子说的那样,把它直接给破开弄个清楚,你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阿英摇了摇头,说道:“这个问题我也很是费解,按理说这具棺材应该是用来安葬死者的,但有上面墓室里的铜棺做为先鉴,我也拿不准,觉得这里面可能又有别的怪物,可是这种可能性真的太小了啊,真的太小了。”
我和阿英正说着,胖子这时候一步一颠地绕了整个地下空间一圈跑回来了。“老张,老张,唿唿唿唿,真他妈的怪了!这个空间里除了这口棺材之外竟然一无所有!”
听了胖子的话,我和英子一阵发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真他妈怪了!
难道这么大的地方,老蒲就一点也不讲究排场?这还是他的个人作风吗?
我一头雾水:“走到这里,就只有这么一口棺材了,咱们一定要小心才是!”
“我就不信他再出来个鬼来,我敢肯定里面一定躺的是老蒲。”胖子赶紧接话说道。
“嘿,现在某人倒是精神上了,还不知道当初困在悬魂墓道里时某人是怎么精明的呢,这摆明了就是事后的诸葛亮呀,平时总说‘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反。动派都是纸老虎,这次咱们王胜利同志怎么就差点儿让纸老虎给吃了呢?哈哈哈。”
胖子被英子这么一抢白,自知理亏,登时憋得脸通红,说不出话来,只能不停地沖她翻着白眼。
我一看两个这个样子,赶紧说和道:“行啦行啦,这都什么时候了,还光耍嘴上功夫。这还说不定会发生什么诡异的事情呢,我看咱们还是尽快吧!”
阿英和胖子觉得说得极为有理,互相一视,登时都从对方的眼神里面感到共产主义志同道合的同志精神,现在事态不明,一切为零,还是先共同携手出击要紧。
“奶奶的,这算什么鸟不拉屎的地方,什么能看的东西都没有,这不是让胖爷上火吗?真就要砸了这个棺材,万一要是里面什么都没有该怎么办?”
“别价,别价王司令,要不你老费力,打着电筒凑在洞口上看一看里面都有什么猫腻?也免得咱费力气白干。”阿英不怀好意的揶揄胖子。
“行,就照英了的办法干吧,我就冒险看一看里面都有什么东西。”胖子不甘示弱。
“切,从你们这些俗人的眼里,根本就看不出来什么是真正的美,什么是真正的厉害,什么是真正的勇勐。哼!”胖子自己嘟囔着。
“行了,胖子,下次再让你展示你的勇勐威武还不行吗,这次就听的,别冒然行事,还是步步为营小心为妙。”我怕胖子犯浑,赶紧阻止他要将脑袋辏到棺材洞上去的冲动。
“行,张司令,要听指挥服领导,这可是你说的啊,下次一定要让我有展示的机会,你可不许反悔,骗人的是坏人。”我这才发现胖子这货精着呢,巴不得我阻止他呢,一听我到我发话,他就坡下驴,两全其美。
阿英一听这话,“扑哧”一声就笑出来了:“我说王胖子啊王胖子,合着你就是个自作聪明装作勇武的怂货啊,顺带着还有些阴险狡诈。”
“英子,话可不能这么说,你从哪城看出来我怂了?我一个顶你两个你信不信?再说了,谁让你和老张两个人合伙欺负我一个老实人,哼哼,这回知道我胖爷的厉害和聪明了吧!”
“行行行,胖爷胖爷,不光阿英服您,我也服您了,没人不服您啊,你简直是太聪明了。”
“行行行,老张你知道就好,有话就说出来,比如很崇拜我倾慕我什么的,你觉得自己不如我,你觉得我要比你强,这没什么么,这并不丢脸,可千万别憋着。”胖子边说边笑,边从背包里取傢伙。
“这死胖子,还真不要脸。”我想起了他以前的种种事迹,不免觉得好笑,等着胖子将东西都取出来。
“行啦,老张,你和英子的工兵铲都在吧,我也钭捆尸索和探阴爪取出来了,当然还有不可少了的黑驴蹄子。就怕老蒲这货不给面子,里面只有一堆骨灰,让咱们瞎忙一场。”胖子边说着便将手中的黑驴蹄子晃悠着,显得极为得意。
我就说:“既然来都来了,管他给不给面子,咱又不是没有身份证的人,他这个老古董还想要摆架子,连门都没有。”
眼见一切准备妥当,我向身边的阿英和胖子使了一个眼色,意思让他们别离伙伴太远,做好应有的准备,以防突然出现什么突发事件。
胖子边走挥着手中的探阴爪边嘟囔着:“如果老蒲不给我面子,我保证也不会给他面子的,到时必然一把大火烧了他的老巢,再也不会让他装神弄鬼,搞这么多名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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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英子只能各自苦笑一声,随胖子说去了。
我们三个紧挨并排站在棺材前,此时在我的心里总感觉得到一股无名的煞气,不知道为什么。
我正暗自琢磨着棺材上面的破洞出神,手里的工兵铲不知道是该砸下去还是不该,只听到阿英说道:“老张,胖子,咱先别急着动手,咱们越待得时间长我就感觉越奇怪,你们觉不觉得,这里面安静得异常吗?这个空间存在了这么多年了,应该多少会有些蛇虫鼠蚁吧,可是现在却听不见任何动静,也没有任何发现,难道你们不觉得很古怪吗?”
英子边说着边去拂拭棺材上破洞的四周:“老张,胖子,你们看!”英子边说着边把手举起来给我们看,“这么多年过去了,可是这个棺盖上,根本就没有灰尘!”
阿英这么一说吓了我和胖子一跳,“什么?不可能,这都多少年了,不可能没有灰的!”我和胖子赶紧也去拿手摸摸棺盖的四周,我摸大头的一面,胖子摸了小头的一边。
“我草!老张,果然没有灰啊,一丁点儿都没有,这可真他妈的奇怪啊!”胖子边说着边举手给我看。
我看了看自己的手,果然也没有灰,心中有些惊惧,额头上见汗。我心想这就奇怪了,这座墓封闭了几百年了,应该不会有任何人进入里面,我们一路下来也没有发现任何同行捷足先登人迹象,说明这几百年来就只有我们这一伙盗墓贼来到了此间,再无它人。时至今日,这棺材盖上竟然一点儿灰都没有,这极不合理呀,难道说里面有什么东西在经常出入吗?
那会是什么东西呢?棺材里除了尸体还会有什么?这么一想,我不寒而慄。
这时气氛显得越发诡异,现在我们竟然有些拿不定主意了,这诡异的棺材如果被我们打开了的话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奇怪的事儿呢,但不打开的话又极不甘心,一路上遇到这么多事,还死了人,怎么能空手而归呢。
“大海,胖子,这里太多的事情咱们不能解释,要不咱自出去,等明天天亮咱们再来吧,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啊!”阿英这时提议道。
胖子没说话,皱着眉头似乎在想心事。而我稍有犹豫,“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当口儿心就有些虚了,觉得这倒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缓兵之计必要的时候还是很用的嘛。但又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今日事今日毕,该来的早晚都会来,别做无用功,尽管去面对一切挫折和苦难。
就在这时,突然从棺材里传来了一阵就像用指甲挠棺材板的声音,我们冷不防都吓了一跳,额头上俱是汗如雨下,每个人的脸色都极其难看。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说道:“同志们,都做好准备吧,咱们的敌人出现了!”
胖子被我这句话吓得够戗,脑门儿上冷汗都冒出来了,脸色“刷”一下白了,我一看他这个样子,赶紧使劲给了他一拳,装怒道:“胖子,看你现在个样,你不是骁勇善战吗,你不是道行深吗,你不是无所畏惧吗,你就这么报啊?出这一身的虚汗你这是想淹死老蒲吗?别说我还真觉得你这是个好主意啊,人家是水漫金山寺,你这是汗漫蒲家坟啊,不过等你这身汗流下来,没准儿咱们早就已经在去西天取经的路上了!睁大你的招子看着点儿,把你那平生的虎胆壮起来!这才哪儿到哪儿啊,敌人的影子还没瞅着呢,你这儿先犯上了!精神点儿!听见了吗!”
胖子被我这话一刺激,登时斗志就出来了,汗也不流了,脸也不白了,将手枪紧握在手里,喝道:“没错啊老张,这他妈的才哪儿到哪儿啊,让鬼怪他妈的来吧,我这儿见一个杀一个,见一双宰一双!他玛的!老子从小就不怕吓,又不是被吓大的!”
我看胖子已经准备好了,又转头去看英子怎么样,只见阿英双眼坚定地看着我,沖我点了点头,倒是一副豁出去的架势。
我一看大家准备齐全,说道:“咱们进入这座墓里已经很久了,遇到了很多怪事,也不缺这一出。俗话说得好,‘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咱们今天没想着躲,照现在这个架势一看,就是想躲也躲不过了,那剩下的路就是唯有一拼了,你们敢吗!”
“他玛的!还用问吗!抄起傢伙,干他娘的!”胖子瞪着眼睛吼道。
“干吧!”英子也说道。
“好,既然说定了,那咱们等着它现身说法吧!”
“同意!”胖子斩钉截铁的说道。
“我也同意。”阿英也表示同意。
我们三人都打着手电,做足了准备,而这时那阵怪音也不见了,我们觉得心里稍微有了一点儿依靠,再也不用在这漆黑诡异的环境里无所适从。
这也有可能是暴风雨前的宁静,我们小心翼翼的将手电照射出的光芒都聚拢在棺盖的洞口上,三束光齐刷刷的照在棺材上,更显得诡异。
☆、第七十九章 黄皮子
敌不动,我不动,敌若动,我必动。我们三人就这样静静地等待着接下来有可能出现的变故。
然而,我们屏住唿吸等了许久,也不见有异象发生。
“老张,你说这个鬼东西到底能是个什么?我真有些不耐烦了,我他玛倒想看看,看看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在搞鬼。如果它一露面的话,我保证会生扒了它们的皮!”胖子一边愤愤地说着话,一边打着手电慢慢朝棺材靠拢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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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小心点啊,别靠得太近,离远了从侧面看就成了!”我看着胖子走过去,赶忙嘱咐道,生怕胖子又碰上什么诡异的东西,惹出什么乱子。胖子这次倒还是小心翼翼的,也没有离得太近,可能也是上次的事情让他心有余悸,离棺材离得远远的,抬起手电朝斜刺里着朝着棺材上的洞里照去。随着手电光照进洞中,胖子脸上的神情突然变得很是恐怖和惊讶,难道他看到什么东西了?
“怎么了胖子!你看见了什么了!快说话!怎么了?”我一看胖子这个样子,赶紧朝他喊道。可是喊了半天,胖子也不理我,“英子,你在这里掩护我们,我过去胖子那边看一下!不知道胖子那边发现什么了!”我一边向胖子靠过去,一边对英子说道。
“好的!交给我吧!”英子扬了扬手中的枪,答道。
其实我们三人距离棺材本来就近,胖子也不只不过是多迈了几步,所以没用得上几钞钟,我就急急地靠到胖子旁边:“胖子,你怎么……啊!”
我话还没说完,胖子突然回过头来拿手电从下面照着脸向我做了一个鬼脸!
“哈哈!老张你看看你现在脸上的表情!看给你吓得!哈哈哈!”胖子捧着肚子大笑道。
“他妈的,你个死胖子,吓死老子了,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消遣老子!我去,老子白担心你了!”胖子这一下吓得我不轻,我狠狠地打了他一拳。
“哎哎,哎哟,张司令,我错了我错了,我这不也是为了大家因此而活跃一下气氛嘛,省得你们总精神紧张啊,哎哟哎哟哎哟,别价别价,我知道错了。”胖子一边讨饶,一边嬉皮笑脸的说道。
我又给了胖子几拳才解气,这胖子不挑时候、不挑地方,紧要关头开玩笑,搞恶作剧,有他的。
这真的只是一个粗线条神经的胖子吗?我这样问自己。
但愿吧,这个世上心思复杂的人多了去了,正所谓人心难测,简单直接的人太少,如果胖子真是这么一朵大奇葩的话,我还是很开心的。
何必耍那么多的心眼,费那么多的心思,只要努力上进着就好,别把自己整得太累。我这样回答自己。
人心难测,我也不想去测。
人心险恶,我又不想做恶。
做好自己,传播快乐,累并乐着,好且过着,这就是我的人生感悟。
“哎哎哎,我说王脱胜利同志啊,说正经的,你在破洞中有没有什么发现啊?”我转过头问胖子。
“喏,老张你自己看啊,大概是角度的问题,我啥都没看见,什么都没有。”胖子拿着防暴手电在破洞上斜斜的扫了一圈。
接着他又说:“饶是艺高人胆大,我也不敢拿生命开玩笑,不能将脑袋凑到破洞正上面去看,你想啊,要是我将脑袋靠上去细瞧的话,要上突然跳出来一个女鬼再给我来上一个热吻的话,那么我的初吻岂不是就没了?那多可气啊,可真是要让人抱憾终身了。”
我听了忍俊不禁:“小胖你这么说的意思难道是想要告诉我们你还没有接过吻吗?不对呀,不知是我记错了还是你忘记了,我记得明明在你八岁的时候你看到了电视里面男女接。吻的镜头,自此念念难忘,终日烦躁,你忍不住好奇,还耐不住忧烦,又苦于没有实施目标,就拿家里圈中的驴做实验对象,你抱着它那厚厚的大嘴唇子犹豫良久,最后终于闭着眼睛和惊魂未定的小毛驴深情一吻,然后惊喜地告诉我说,原来接。吻的味道是这样的,真是让人回味悠久,不能遗忘。我听说了后以为你又在吹牛,就说不信,为了证明你的清白,你拉着我跑到你们家的黑驴跟前,说不信你看,然后你就迫不及待的抱着黑驴脑袋将自己的嘴巴贴了上去,和黑驴来了一次盪气迴肠的热吻,吻罢后你还得意洋洋神秘兮兮的说你听隔壁的老光棍说什么湿吻,好像就是把舌头要伸进对方的嘴里去,比光吻嘴唇过瘾多了,今天也要试一下。当时惊呆了的我觉得不妥,想要将你劝阻,但说什么你都不听,于是你又一次将自己的嘴唇贴在了黑驴的厚嘴唇上。”
我见胖子脸色阵青阵白,极其多彩,一胖子的阿英也是脸色古怪,一副不敢置信的神情,就哈哈笑道:“黑驴不知道你要干什么,有些惊慌和不耐烦,但也强忍着噁心配合着你,你不明究里,还觉得黑驴很喜欢你,喜不自禁之下就将自己的舌头伸了出去,好不容易突破黑驴厚唇的防线,但奈何却无论如何也冲破不了它的大大的板牙,于是你只能舔着人家的牙齿上下左右不停摸索,恰好这时黑驴打了一个喷嚏,于是你的脸上布满了鼻涕……你扫兴之余收回舌头,擦着鼻涕,说感觉真的很怪,但也真的不错,要不我也一试。当时呆若木鸡的我吓的暴走,事后说起,觉得好险,要是你撬开了黑驴的嘴巴,将自己的舌头长驱直入,人家惊慌失措下突然闭嘴的话,那你的舌头岂不是要失守?”
“如此刻骨铭心的经歷你都像是给忘了,还说什么自己的初吻,小胖呀小胖,当年的你是如此的神勇,现在的你是这样的健忘,你真是我所崇拜的偶像。”
阿英哈哈大笑,露出的洁白好看的牙齿,她笑得很开心,显然也是被胖子大无畏的精神给震撼到了。
胖子心虚的说道:“实不相瞒,不是老张你今天说起,我还真给忘了。当年年幼,少不更事,做了太多傻事,不说也罢,刚才是我失言了,你们就当我没说。”他晃着手电,掩饰他内心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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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等等!”我大声喊道。
“干吗啊?”胖子被我吓了一跳。
“你再沿着刚才的轨迹照一遍,慢慢地,再来一遍!”我说道。
胖子被我说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只好又拿着手电慢慢地照了一遍。
“停!别动!”由于角度的关系,除了半边棺材内壁之外,并不能从破洞里看见任何东西,然而胖子手中的手电所照的光线区域覆盖了整个棺材,甚至还照到了棺材周围的一些区间,我隐约在棺材后面的地上,看到一小团模煳的东西,招唿了胖子一声,然后赶紧走过去看,胖子也提着手电走在我的后面为我照亮。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我发现这地上的一团东西,竟然是一团金黄色的毛髮,可是这个一看就不像是人类的毛髮。
“哎哎哎,胖子,来来来,你看啊,重大发现,你看看这到底是什么东西的?”我喊着胖子。
“来来来,让知识渊博阅歷丰富的胖爷给你长长眼。”胖子边说着边凑过来。
胖子弯腰捡了起来,把这团毛髮拿在手里,左看右看,还凑到鼻子前面闻了闻,最后神情肃然地下出结论:“老胡,我觉得吧,嗯,这不是人类的毛髮。”
“他妈的你这不是废话吗!是个人都知道这不是人类的毛髮,你家人能长这黄毛吗,除非他妈洋鬼子!”合着胖子看了半天才看出来这不是人类的毛髮,真服了他了。
胖子被我一说,面子上有点儿挂不住了,忙和我抢白道:“去去去,你还不让人家把话说完了啊,除了发现这不是人类毛髮的基础上,我还觉得吧,这特别像动物的毛髮。”
“咦,这你是怎么知道的?”其实这也不出我所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主要是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动物的毛髮,看胖子的神情若不是不懂装懂就是胸有成竹,他的这番话激起了我的好奇心,催促着他快说下去。
“看看看,这回怎么不骂我了,胖爷我宰相肚里能撑饭,不和你一般计较!其实我也是蒙的,闻起来有股特殊的味道,觉得不是人类的,所以就得出了结论。当然,这必定是个正确的结论,如若不信的话,你可以闻一闻英子的头髮,她的头髮也染成了黄的,咱们可以比较比较。如果你要是觉得不方便的话,我可以代劳。”胖子一本正经地说道。
“比较个屁,有可比性吗?首先长度就不够。”我觉着脸驳斥胖子的嫂主意。
当然他话歪理不歪,除了想沾人家的便宜外,说的还是有几分道理的。听了胖子的这番话,我拿起那团毛髮仔细地查看起来,果然正如胖子所说,这团毛髮柔软且味道奇怪,看来胖子不是胡诌,我不觉信了几分。此时发现的这团毛髮,说明这道观里肯定有除了我们之外的活物,很有可能是狐狸或者是黄皮子之类的动物,这也算是有所斩获,打消了先前我觉得这里没有任何活物还死气沉沉的感觉,我不禁有些兴奋。
“英子,你快来看啊,我们发现了一个东西。英子?”我让英子排掩护我们,她便待在原地没有动弹,就算是我们绕到了棺材后面她也是没有跟过来,我觉得她还真是一个服从命令听指挥的好同志,对她肃然起敬,这时有所发现,就想喊她过来,一同商议,喊了一嗓子,可是没有人回应我。“英子?你别和胖子一样开玩笑啊!现在可不是时候。”
“英子?”突然一股寒意升上了我的心头,我赶紧转过头去看棺材的对面,一看之下脑袋便是一晕,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大厅里面一片漆黑,哪里还有英子的影子!
“胖子,坏啦!咱俩光顾着看这鬼东西了!英子不见啦!”我大声向胖子喊道。
“我草!真没啦?他玛的!这到底有什么鬼东西啊!老张,咱们快去找找!”胖子边说边拉着我跑向地下大厅棺材的那边,我们两个打着手电来到原先阿英待着的地方,没有任何发现,顿时觉得事情大发了,心里就有些沉不住气,更多的是不甘,于是这处地下空间里的上上下下仔仔细细都找了一遍,空荡荡的好不安静,哪里还有半点儿英子的影子?
“老张,这里咱们都找过了,没有啊,你说英子这丫头跑去哪里了?”胖子额上隐有汗迹,他也是觉得事出有因,此时徵求我的意见。
“我也说不上。”我摇了摇头说道。
“你说她会不会一个人偷偷跑路了?”胖子神色凝重。
“不会。虽然接触的时间极短,但我觉得她不会是那样的人。”我否定了他的质疑。
“老张,你可要明白,人心隔肚皮,谁也看不准哪。”胖子意味深长的说道。
“这个我明白,但我觉得只要我们不安坏心,那么阿英她就算本来怀有坏心,也不会轻易使坏。”我想了想说道:“咱们还是再仔细找找看吧,刚才找的急,没有太主意,或许被咱们忽略了某些蛛丝马迹呢。”
“那好吧,那咱们一起再找找吧,先从进来时的隧道查起,快快。”胖子急道。
我和胖子拿着手电照着来时的路,快步跑隧道口。马上就要到门口了,突然,感觉身边突然一阵阴风颳起,“嗖”的一声,身过好像掠过去了一个什么东西!
“胖子,小心吧,我估计它快要现身了。”我一字一顿地对胖子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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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镇定地点了点头,没有说话,把手里的工兵铲握得紧了又紧。
我看了看胖子,用防暴手电把整个空间照了一遍,朗声道:“到底是何方神圣,您也别为难我们了,快快现身吧!我知道我的朋友在你的手上,我们到此来多有打扰,请您见谅!我们只是为了找一件事关重要的东西,并非特意来此地叨扰,所谓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这件东西对你根本没有,找到东西之后我们立刻就走,请您高抬贵手,放了我们的朋友。”
“对对对,您大人有大量,把我们朋友放了吧,我们取了东西立刻就走。”胖子也在旁边附和道。
整个大厅里面一片死寂,过了好一会儿,丝毫没有动静。
渗人的寂静笼罩着我和胖子,我们都觉得鸡皮疙瘩密布。
胖子悄悄凑过来,对着我的耳朵小声说道:“这么半天还没有什么回话,此物定非善类,咱们先拿话给它骗出来,到时候拿工兵铲使劲招唿它。”
我点了点头,所谓兵不厌诈就是这个道理,现在这种境况,就算是厉鬼作祟,也要硬着头皮闯一闯了,哪有不战就败的道理。我暗自提气,壮着胆气,继续朗声说道:“看来这蒲老儿也不过如此,他的墓里到处破破烂烂和大垃圾场一样,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而且还有一些见不得光的勾当充斥其中,这里面的不知什么货还搞这种下三烂的手段,暗处下手,连出来见面的勇气都没有,简直是缩头王八!我们要正面交锋的时候,它就缩着脑袋,我们一不注意的时候,它又伸出脑袋,收缩自如,不亦乐乎,玛他真是王八蛋!”
“臭他玛狗屎,真他玛噁心!老张,咱们一会儿一把火烧了这个蒲家坟,烧得干干净净,一点儿渣都不剩!”胖子恨恨地大声喊道。
“唿,唿”,胖子话刚落地,突然在我们周围颳起两阵阴风,我和胖子手中的防暴手电应声全灭,我们两人悚然一惊,心想花好几百买来的手电不会是个伪劣产品吧,他玛要真是兔子的尾巴--样子活的话那多伤人心啊。事实并不好,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勐按开关,摇晃电筒,但不管怎么启动鼓捣都不起作用。四周顿时陷入一片黑暗,突然我和胖子身后的棺材传来了一阵剧响,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拍打棺材板子一样。我知道这该来的终于来了,向胖子喊道:“胖子,注意啦,放亮你的招子,别到时候被吓得哭爹喊娘啊!”
“老张,别他妈贫啦,你快回头看看棺材上!”胖子喊道。
我赶紧回头一看,不看不要紧,对面的棺材上有无数个亮亮的小圆点在飘着。
“胖子,这些都他妈是什么啊,不会是他妈的萤火虫吧!”我诧异道。
“老张,你他妈脑袋锈逗了吧!这是一双双的眼睛!眼睛!”胖子大声喊道。
我听胖子这么一喊,再抬头一看,可不就是嘛,这无数的亮亮的小圆点,两个一对两个一对在棺材以及棺材周围游动着,闪烁着诡异的绿光,不是眼睛还能是什么!放眼看去,至少有一两百双眼睛,我不禁打了一个寒战,心里想着这他妈的究竟是什么啊,这么多。我把手里的工兵铲握紧了,打定主意,一会儿要是它们蹦过来,不管怎么样,先招唿着。
“胖子,你能听见我说话吧,咱们现在先撤到进来时的隧道这边来,找个办法先出去,这个大厅里面地方太小,咱们不占优势,等咱们先跑出去再想办法!”我喊道。
“行啊,老张,不管英子了吗?我现在就在你跟前呢,要不是子弹不多了,我真想一梭子打死它们!”胖子说完就向我靠了过来,我也往他身边快步移过去。
棺材周围的那些东西一看我们往门口跑去,一下就炸了锅了,齐刷刷地全部跑了过来,往我们这边追来。
胖子已经和我会合在一起,我们前脚刚到隧道门口,它们后脚就到了,我们根本就没有逃跑的时间,而且隧道里也涌出了不少同样的东西,进退都得直面这些鬼东西,我们哭笑不得,只能回身应战。刚才在大厅里面看不清这一个一个的是什么,现在到了隧道口,胖子忽然打亮了手里的手电,借着射出来的亮光才看清楚,这一只只大小不一的不是别的,不正是黄皮子吗!
“玛了个巴子的,老张,咱们这次算是彻底把黄皮子的老窝给捅了!哈哈哈!”也不知道胖子怎么了,竟然哈哈大笑起来。
“你个死胖子,这会儿工夫还能笑得出来,咱们都快被它们给淹了!”我喊道。
黄皮子这种动物向来极有灵性,民间有人称其为黄大仙,据说活得年头久了的老黄皮子能得道成精,可以幻化任何东西。我对其也很是熟悉,从爷爷的口中听过很多黄皮子成精了的故事,都当故事来听,现实中在小时候也看见过,知道它打洞的本事极高,而且还吃老鼠。今夜在此遇到如此之多的黄皮子,这还真是头一回。
“去他玛的黄皮子!都给老子上西天去吧!”黄皮子已经追到我们面前,开始了它们的进攻。胖子一边骂骂咧咧,一边挥舞着工兵铲防御着。我和胖子因为背身靠隧道门口的墙壁,所以黄皮子只能在我们身前进行攻击,我和胖子一左一右拿着工兵铲阻挡着黄皮子的进攻。可是由于数量太多了,且黄皮子确实太过于灵活,不一会儿,我和胖子外面的衣服就已经被撕得破破烂烂,大腿上和胳膊上被抓得和咬得伤痕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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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司令,不行啊,咱得调整战略方向了,这黄皮子数量太他到玛多了!哎哟哎哟,我们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啊,快想个辙儿啊,再不想办法,我们都快被它们吃啦,敢情你这浑身瘦不拉几的,它们要是吃你的话几下就完事儿了,可是你胖爷我这不行啊,浑身肉多,要是被它们吃了的话临死前得受多少苦啊!哎哟,你们这帮狗杂。种养的,敢咬你们胖爷,杀杀杀杀!”胖子从我身边边疯狂地挥舞着工兵铲边说。
听胖子这么一说,我心里也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可是这黄皮子实在是太多了,任凭我们怎么抵挡,也不能完全地抵挡住它们的每一次攻击。而且这些黄皮子不知道怎么回事,身手特别矫捷,我们的每一次攻击并不能给它们致命的打击,沖在前面的一只被我们打伤了,在它后面的两只、三只又沖了上来。这样一直耗下去的话,先别提被不被黄皮子吃了的事儿了,累也要累死了,可是我们又没办法突出重围,这该怎么办!
“老张,你想出来办法了没有啊,我这边快扛不住了,要不实在不行的话我就用炸药了,大不了同归于尽,实在是太痛苦了,哎哟。”胖子闷哼一声,然后是数声枪响。看来他也是发狠了,把准备留下来对付老蒲的子弹都用上了,顾不得藏私了。
可能是由于黄皮子的数量实在是太多了,胖子的几声枪响竟然没能震慑住它们,它们依然疯狂地袭击着我们。
我气恼之下将手中的手电勐磕几下,这气人的玩意儿它竟然就亮了起来,将其叼在嘴里,觉得气顺了不少。我一边挥舞着工兵铲,一边转过头去看他那边的情况,只见胖子浑身的衣服已经被黄皮子或抓或咬得全部破烂不堪了,身上伤痕累累,动作越来越迟缓,头上的汗水混着血水一滴一滴地洒在地上。
突然间,“哧”的一声,胖子身上背的背包被一只黄皮子抓开了一个大口子,只见一个黑色的物体“哐当”一声掉在地上。我定睛一看,这东西圆头圆脑的,正不是一颗手雷吗?
“胖子,到这时候了你怎么还藏私?这事后边再跟你算帐,快捡手雷,干死它们!”我沖胖子喊道,胖子一听这话,顿时大喜,做恍然大悟状,把工兵铲往身边一扔,低下身子就去捡雷。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胖子低下身子的一剎那,所有的黄皮子停止了攻击,掉转过头,沖我和胖子所在对面的棺材跑去,而从隧道里涌进来的黄皮子也退到了我们看不见的地方,不一会儿就隐藏在黑暗里。
“咦,这可真是奇怪了,我还没拉环呢啊,它们怕个什么劲儿啊?”胖子边把手雷捡了起来边说。
“是啊,确实奇怪,这不会是它们整的什么阴谋诡计吧?胖子,招子放亮点儿,咱们一点儿都大意不得,这黄皮子聪明着呢,别忘了蒲松龄他老人家的聊斋了!”我看着前面的手电照射不到的黑暗,对着胖子说道。
“老张这事儿还用你说吗,以我胖爷的脑力,这点儿事情还用不着你提醒,你还是自己先把自己顾好吧,要不然一会儿我还得救你。咱胖爷的神功再牛,也不能说把把都成功,这也得看缘分,缘分。”这紧张气氛刚刚放松一点儿,这胖子又开始贫上了。
我正想骂胖子两句,突然间听见前方的黑暗中竟然传来“乒桌球乓”好像是很多东西撞击的声音,这种声音夹杂着像无数只猫叫一样但是比猫叫的声音更悽厉的叫声,听得我和胖子是一阵的毛骨悚然。
“老胡,这帮黄毛畜生到底是在搞什么鬼?到底是怎么回事?”胖子一脸迷惑地望着我说。
“我也不知道啊,不知道为什么突然间就撤到了黑暗里,听这里面的动静,好像是在打斗啊?”我迷惑不解地回答道。
“要不咱们趁这工夫赶紧熘了吧,你说怎么样?”胖子问我。
“谁不想熘呢,可是你看这隧道,这么长的隧道,里面还不知隐藏着多少黄皮子,我觉得这些黄皮子可能都是从隧道里钻进来的,就算咱们是用工兵铲,没个一时半会儿也打不出去啊!有这工夫,那帮黄皮子早发现我们并且反攻上来了,并且到时候要是咱们体力都消耗了还打不到青铜棺材那里的话,那黄皮子反攻上来咱们就真的只能等死了。”我摇了摇头道。
“而且我觉得阿英很有可能就在这个大厅之中,我们不能丢下她。”
“那老张你他玛倒是说咱们该怎么办啊,出去也不行,不出去也不行,难道就在这里等死吗?”胖子着急道。
我看了看胖子着急的样子,说道:“我觉得咱们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先设法弄清楚棺材后面的黑暗中到底发生了什么,然后再想对策,万一它们聚集在黑暗里就等着给你我致命一击呢,那咱们岂不是太危险了!胖子,你看看你脚下的防暴手电还能用吗?”
胖子一听我说这个话,捡起了脚下的手电,打开开关,但是手电并没亮,不知是摔坏了还是又出故障吧,胖子沖我无奈地摇了摇头,看来不知道手电哪里坏掉了,暂时是用不了了。
好在我的手电还能用,只是电光已经很弱了,看来储存在里面的电能并不多了。
“对了,老张,你不是带了冷烟火了吗,赶紧扔一个出去看看。”胖子的语音不无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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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的一句话,提醒了我,我赶紧去翻包里的冷烟火棒,引燃了一个扔到了前面的黑暗中。随着烟火在地上“咕噜咕噜”慢慢地滚过去,我和胖子终于看到了前方黑暗中的一切。虽然我们都已经做好了迎接恐怖景象的准备,可是这突然出现的一景,还是让我们大吃一惊。
只见前方有一条两米来粗、十多米长的大蟒蛇!倒三角形的大蛇头上缀着两只灰绿色的眼睛,红色的芯子吐得长长的,在左右晃动着,好不狰狞!它的身子附近躺着大大小小的黄皮子数十只,看来都受了不同程度的伤,起不来了。别的没有受伤的黄皮子还在前赴后继地往上冲着,又不断地被这条大蟒拿尾巴或者头部扫开,这几个来回下来,形势立见高下。
我很纳闷儿,这条大蟒蛇是怎么来的?它究竟来做什么?为什么和黄皮子打上了架呢?我正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胖子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沖我努努嘴道:“老胡,你看,你快看,在那群黄皮子的后面,是什么!那条大蟒在和黄皮子打斗的同时,眼睛时不时地总是瞟向那些黄皮子后面,而且那群黄皮子好像聚在一起,要保护它们身后的什么!”
我顺着胖子的话往黄皮子的身后看去,看看到底有什么东西,在冷烟火的照射下,黄皮子身后的东西逐渐清晰,一个一个圆滚滚的小小的,原来是这些黄皮子的幼崽,密密麻麻的竟然有数十只之多。
“胖子,这些黄皮子身后的,是它们的孩子,它们是在保护它们的孩子。”我沖胖子喊道。
“可是这条大蟒蛇要它们的幼崽干什么?”胖子疑惑道。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有本杂书上记载说,黄鼠狼的幼崽学名叫金顶虫,是大补的物件,人类吃了延年益寿,兽类吃了增功加道啊!”我向胖子解释道。
“啊,怪不得这大蟒蛇要吃这些黄皮子的小幼崽,合着是想给自己增加道行啊,怪不得怪不得!而且,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之前咱们在棺材后面看到的毛髮,就是来自这些黄鼠狼的幼崽。”胖子向我说道。
“对啊,没错,应该就是它们的幼崽身上脱下来的毛髮。胖子,你看看现在这战局的情形,黄皮子已经被这条大蟒蛇打得七零八落了,现在这条蛇还没有看到我们,我估计等它把这群黄皮子打败吃了幼崽之后,接下来倒霉的就是我们了!”
“老张,那还等个什么劲儿啊,反正现在黄皮子也对咱们构不成什么威胁了,而且那条大蟒蛇暂时还没有发现我们,此时不动,更待何时!”胖子边握了握手里的枪边说道,还扬了扬手中的手雷。
“咱们就给它来个出其不意!俗话说得好,打蛇打七寸。但是这条蛇太大了,咱们这样贸然上去肯定不是它的对手,别说打七寸了,估计咱们连它后背都摸不着,所以,咱们两个先在旁边下暗手往它脑袋上来两下,给它废了!然后咱们再去打它的死肋。”我向胖子说道。
“好,就这么办,手里的枪和手雷这会儿不就正能派上用场,俗话说得好,枪到用时就该用,别等茶凉空悲戚。”
“去你的大头鬼吧,王胜利同志你别总瞎诌行吗,这两句是什么屁诗啊,根本就完全不通。这节骨眼上还能自己编诗呢,您这心理素质还真不是一般的好啊!”
“什么叫我编的,这本来就有这句诗,不信你回去查查去,别冤枉好人,你这文学素养不够,完全不能欣赏得了我这种诗意大发的境界。俗话说得好,文思如尿崩,你不懂你不懂。”胖子边摇着头边说道。
“我说张大海同志,你看那蛇倒三角的脑袋,一看就不是善类,咱必须一次性把它废掉,千万不能给它任何缓过神来的余地。要不然,咱们别说对付黄皮子了,这大蛇会把咱们外加黄皮子一股脑儿全部送到阎王殿去,到时候咱们和黄皮子到了阎王殿还得打,这不是死了之后都不消停吗?”
“呸呸呸,胖子你这是什么臭嘴啊,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你就不能说点儿好听的?再好的局势让你这么一说都得玩儿完,呸呸呸,行了,咱们先说说咱们的计划安排吧。胖子,你听好,为什么现在这大蟒蛇没有发现我们,一是因为它现在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黄皮子的幼崽身上;二是因为咱们离它比较远,而且是在它的侧面,所以咱们暂时还是安全的。但是如果咱们想要精准地打击到这条大蟒蛇脑袋的话,必须要离它再近一些,并且咱们要一人在它一边,这样才能确保咱们有足够的概率来打中它。而且如果一旦咱们出手,出现失误让它发现咱们的话,那咱们的境地就比较危险了,你明白吗?所以说,咱们要以静制动,一发制敌。”
“老张,你也太小看我胖子了,我这枪法你又不是不知道,准的很,这你是不用嘱咐我的啦,那咱们就分头行动吧。”胖子说道,然后他把手雷交到我手里:“炸它丫的。”
“好吧,既然你都听明白了,那好,胖子咱们两个人分头行动,你就在原地慢慢向前靠近这条怪蛇,而我就偷偷地绕到大蛇的另一侧。然后你在这边要看清我的手势,我左手往上一抬然后落下的时候,咱们就一起射它!”
“行,没问题,老胡你过去吧,我在这边等待你的指令。”胖子边说边把子弹上了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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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胖子打了一个手势,就俯下身子,慢慢地从这条蛇的后面熘过去。此时这条大蛇还在和黄皮子们对峙着,由于黄皮子们数量众多,大蛇也不敢轻举妄动,只能在那等待时机的出现,慢慢地寻找着突破口。而黄皮子们一个个都严阵以待,前身半趴在地上,随时准备着攻击,生怕一不小心,就被大蛇瞅准了时机一举攻破。不光是人,动物保护孩子也是天性啊!趁着它们对峙的这个空当,我踮着脚步,悄悄地熘到了另一边,也许它们注意力太过于集中了,任何一边都没有注意到我这个曾经的局内人。我找了一个能够清楚瞄准这条大蟒脑袋的地方,我往远处望了望胖子,看到他也已经站好位置,伸着头望着我这边,在等待着我的信号。我把手雷紧攥在手中,举起左手,向胖子示意。他沖我这边点了点头,我迅速把手挥下,只听“啪”的一声响,大蟒一边的眼睛顿时迸出了血水。
大蟒痛得摇起了它那倒三角的头,疯狂地吐着血红的、大大的长芯子,它发疯了似的寻找着攻击它的那个东西。胖子就在它的眼前,这不轻而易举就被发现了吗!它飞快地冲着胖子蹿过去!胖子完全被这情形吓傻了,愣在原地,一动也不动!这下可坏了!我忙向胖子喊道:“胖子,你他玛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快跑!”
我犹豫着想将手中的手雷扔出去,但蟒蛇的速度太快,我没有信心能炸到它,怕扔不准,再炸着胖子就坏了。
可是这大蟒速度太快了,我话还没说完,它就已经到了胖子的身边,张开了血盆大口,眼看就要将胖子吞下去了,说时迟那时快,突然看见一个黑影,趁着大蟒所有的注意力全部在胖子身上,“噌”一下蹿向了大蟒的头部,只听大蟒突然“嘶嘶”地怪叫起来,再一看,这大蟒另一只眼睛竟然被这个黑影给咬瞎了!这黑影不是黄皮子还能是什么!大蟒这回两个眼睛全部瞎掉,“突突突”地往外流着血水,顿时疯狂地愤怒起来,脑袋使劲一甩,把刚才那只趴在它头上的黄皮子狠狠地甩到了地上。这只黄皮子顿时被摔得皮开肉绽,嘴吐鲜血,眼看就活不成了。
一看这情形,这是难得的好机会啊,我马上向胖子喊道:“胖子,这厮已经瞎掉了!此时不动手!更待何时啊!把工兵铲拿出来!铲它七寸!”
胖子一听我这话,登时回过神来了,刚才发生的一幕把他吓得够戗,他立刻从地上捡起工兵铲,就向这条大蟒冲去。我也拿出我的工兵铲,也向大蟒冲去。
不光我们,这帮黄皮子,一看大蟒眼睛已瞎,时机已到,登时倾巢出动,在大蟒身上啃的啃、咬的咬,想要立刻置它于死地。我和胖子端着工兵铲,找准大蟒的七寸部位,死命地铲了下去,生怕大蟒一旦缓过神来,再次对我们不利。大蟒腹背受敌,身上吃痛,不断地扭动着身体,我和胖子不断地躲着大蟒的身体,就这么一下又一下地铲下去,也不知道最后究竟铲了多少下,大蟒终于一动不动,瘫在了地上。
再看看我和胖子身上,大蟒的鲜血唿唿啦啦地溅了我们一身,浑身黏兮兮的,散发着血腥的味道,此时危险解除,我和胖子气力全无,顿时像两摊烂泥一样,瘫在了地上。
“胖子,你看看你刚才的熊样子,一头蛇都能把你吓得死愣死愣的,当年的威风哪里去了?你真是没半点儿出息!”
“放屁,张大海你还有脸说呢,你刚才怎么回事,存心想害死我怎么的,怎么你没扔雷?”
“这你可就冤枉我了,我根本就跟不上它的速度,反应不过来,怕一不留神炸着你的屁股,这幸亏有那只黄皮子,要不然,咱们岂不是早就沦为大蟒腹中的美食了!”
“对对对,还真是得亏了那只黄皮子,不对……黄皮子?黄皮子!老张!快起来!咱们事儿还没完呢!”胖子沖我大喊道。
“我草,这事儿我怎么给忘了!快拿工兵铲!”
我和胖子“腾”地一下子都跳了起来,把工兵铲紧紧地握在了手里,精神再次紧张了起来。
☆、第八十章 隐隐迢迢
然而出乎我们意料的是,先前动静如此之大,而现在却是静悄悄毫无声息了,我和胖子俱是吃惊不小,就顺着之前黄皮子聚集的位置看去,哪里还有半点儿黄皮子的影子?我正暗自纳闷儿,怎么回事,难道它们又要搞什么阴谋诡计?我和胖子暗自心里打着嘀咕,一时倒也不敢轻举妄动。
“胖子,不要大意,没准儿它们又隐藏在这个大厅的某处角落里呢,千万要小心!”
“好的,老张你放心吧,我这儿注意着呢。”胖子端着工兵铲,低声说道。
这时整个大厅里面鸦雀无声,感觉如果掉了一根针下来都能够听得清清楚楚,我抬头往上面看去,空间顶部是岩石,漆黑一片,根本什么都没有,不免就觉得有些扫兴,我和胖子就这么一动不动地站着,生怕黄皮子突然间攻击过来。
先前的盛况和现在的静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和胖子见状,都觉得很是奇怪,怎么突然间黄皮子们就都消失了,就像它们从来都不曾出现过一样,我们两人好像做了一场大梦,醒来后发现现实与梦境相差太远,有着天壤之别,这就好像是天方夜谭,究竟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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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一看黄皮子没影了,貌似发现了新大陆一般,激动得手舞足蹈:“张司令,!我知道了,那口棺材上的洞就是为那条大蟒蛇准备的,以供它出入的,只是不知道里面是不是还有什么古怪,而那些黄皮子凑巧将洞打进了这里,产下了崽子,为了保护它们的孩子,所以才有了先前的一幕,现在蟒蛇死了,黄皮子也走了,一剩咱两了,你还愣在那里干什么?”胖子边说着边跑向棺材。
“慢着!胖子,怎么突然间这么容易就旗开得胜了,我总觉得这里面有奇怪的地方,你先别出去。”我向着胖子说道。
“有他妈什么奇怪不奇怪的!现在估计没什么危险了,我们也不用待在这里胡思乱想了,还有什么可犹豫的,还不赶紧走啊!”胖子不管三七二十一,一个大步靠进了棺材。
我看胖子已经到了棺前,而且好像没有什么危险的样子,我也紧接着随着胖子到了棺材跟前。
“老张你看吧,我说没有什么危险吧,你偏不信,咱别在这里耽搁了,赶紧砸开这棺材吧。”
“别急,不知道英子去哪里了吧,已经半天没有见到她的身影了。”我忧心忡忡的对胖子说道。
“我说老张,你该不会是看上她了吧?不瞒你说,这丫头可歹着呢,一般人绝对降服不了,就拿我来说吧,我觉得自己绝对不是一般的人,但也拿不住她,被她玩的团团转,着了她的道。你这么一个不醒人事心慈手软的傢伙能是她的对手吗?别到时候被人家卖了还帮着人家数钱,还乐呵呵的说钱真多。”胖子玩味的看着我,说道。
听胖子这么一说,我勐然惊悟,我或许对英子这个人的好感太多了些。
我对她的好感很多,就像我曾经倾慕过的许多好人。
这是不是意味着有可能对她动了心呢?
动心了,就动了情。
人都有情,情分多种。
亲情、爱情和友情。
爱情最伤人。
一动情,多是沉沦。
沦落在痛苦的海洋里。
或许,流浪的人不配有珍贵的亲情。
或许,没钱的人不会有奢侈的爱情。
动什么别动感情。
若动了,伤患无穷,甚至是必死无疑。
因为伤心的事太多,太多事让人伤心,你不想伤心,对方让你伤心。
他或者她。
无怨无悔,千辛万苦,你只想让她开心。
而到头来,你或许会发现,她只让你伤心。
开心的伤心,伤心的开心。
开了你的心,伤了你的心。
一切拜她所赐。
开心不伤心,伤心多开心。
事实有时很残酷,你不相信,但当你被残酷的事实搞得残喘着的时候,可能为时已晚。
我最怕伤心,时常动心。
就怕伤痛。
永远的伤痛。
因此我总是克制自己的情绪,让跳动的心放缓速度,怕快了容易爆裂。
也总想无情,因为多情总被无情伤。
我想伤人,不想人伤我。
这也是一门技术,但我却总是练不好它。
不是被人伤,就伤错人。
上错人还好,伤错人多痛。
阿英是这样轻易会伤人的人吗?
她伤人吗?
她知道伤人吗?
她为什么要伤人?
她又用什么来伤人?
如果她用手中的枪来伤人的话我还不介怀,但她用情字伤人的话,那么我是否该敬而远之望而生畏呢?
阿英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阿英的品性如何呢?
阿英的内心如何呢?
阿英怎么样?
直觉告诉我,她很好,这就是我对她的好感。
理智告诉我,直觉有时靠不住,还是多动脑子多观察。
我见过一脸恶相的人在公交上让座,我也见过人民教师进酒吧嗨的不行,有些拿刀砍人的兇手是为了生存迫不得已,穿西服打领带的禽兽拿着公款吃喝,腐败的土壤让他们膘肥体壮肥头大耳,见到过农民工盖楼冻烂了双手,廉价的薪资让他们甩开膀子挥汗如雨,有的ktv女孩子被老闆一个劲的灌酒,可她们的钱全都寄给了老家的爹娘,这个时代穿得靓丽帅气的不一定就是绅士,打扮的非常暴。露的不一定就是表子,谁说流氓就都是坏人,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背后的故事,都有不为人知的难处,或许他是个变坏了的好人,又或许他是个变好了的坏人,做为旁观者,你可以不理解,但请你闭嘴,不要用你臭哄哄的嘴巴去肆意践踏别人的生活。
我觉得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我为什么要有意的去猜度阿英的为人呢?难道看在眼里的不是真实的吗?就算不是真实的,但至少被看到的是真实的,那么,我为何又要去想那些没看到的呢?
因为只是我关怀她,所以才想多了解她。
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同饮一江水。
我想到这句诗,觉得很心酸。
我们都在读别人的故事,太多的悲喜。
我的情绪一时有些肆意飞扬,心里空虚如挠。
不知阿英怎么看我?
阿英呢?
我的脑海里炸起一道烟云。
刚才的战斗太过于激烈了,全身心都放在如何对付蟒蛇和黄皮子身上了,英子的事儿完全都忘在了脑后。突然脱离了危险,那就赶紧再找找阿英吧,现在也不知道她究竟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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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令,我觉得你实在是太多虑了,英子不会是你口中那种无情无义的人,我看好她。你知道的,我这个人就是连凤姐那样的都会喜欢的,更何况是英子这种美女了,喜欢上她有什么不可以吗?让她做我的压寨夫人怕是委屈了她,而且我知道人家也不愿意,北京来的京妞怎么会看上我这样的土包子,不嫌弃就行了。我不奢望能和她有什么关系,比我爸给我定的那门婚事都不靠谱。”我严肃的说道:“不过我也不是俗气到没底线的人,毕竟觉得还是一个搬尸的男神,咱也不能自己瞧不起自己,何必在意别人的看法,英子也不是女神,如果能揩揩她的油的话,我还是挺乐意的,并且随时准备着。”
“没发现呀老张,凤姐那样的你都喜欢,真是重口味呀。”胖子惊诧地说道:“本以为流氓燕木子美芙蓉组组之类的开放美人都是你梦寐以求的女神,没想到竟然连凤姐那样的女神经也是你的倾慕对象,这可真是一个能惊掉我下巴的发现哪。哎呀呀!张大海,你可真是令我汗颜哪,你的要求这么低,为什么还是没对象?这是社会的原因还是你自身的原因呢?俗话说命苦不能怨政府,点背不能骂社会,这个问题你真得认真思考思考了。”
“凤姐这种类型的美女,我求之不得。如果能够有幸见面的话,我会对她暗送秋的。”我乐呵呵道。
“胖子,来的时候你也看到了,这个坪地上就只有这么一具棺材,再没别的东西,而先前我们已经找了一遍了,没有任何发现。那咱们接下来的工作该如何展开呢?”
“还不是你打断了我的行动,我觉得英子这丫头多半是进到这棺材里面去了,你想啊,既然她没出去的话还能去哪里?可能是趁我们观察黄皮子毛的时候她发现了什么,才钻入了这里面。”胖子分析着说道。
“她不可能冒然犯险的……坏了,英子不会是被蟒蛇吸进了肚子里吧?”我突然色,急声说道。
“真有可能!那么她……老张你快看!看你身后!”胖子话音一转,突然向我喊道。
我一听胖子喊,以为又出现了什么古怪的东西,赶忙扭过头去看。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吃了一惊,一个人影在棺材后面的那边晃动,正缓缓向我们走过来,定睛一看,这个人正是英子!
胖子明显也吃了一惊,看见英子缓缓向我们走来,我们两个赶快迎了上去。
“英子,你没事吧?你到哪里去了啊?我和胖子都很着急你的安危。”我迎上去说道。
“我和老张都很着急啊,你没事儿吧,我们还以为你被大蟒蛇给吸到肚子里去了呢,英子?”胖子也急道。
英子抬起头,迷惑地看着我和胖子,说道:“你们俩这是怎么了啊?什么我到哪里去了,我一直就在这里呀,难道你们没看见?”
☆、第八十一章 门
我和胖子都成了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阿英却言之凿凿的说:“倒是你们两个,跑到棺材后面就不见出来的了,左等右等也不见你们,我心里着急,就跑过来找你们了,谁知道过来后竟然也看不到你们,惊诧之下我四处找你们,都绕了这个大厅几圈了,但就是不见你们的踪影。这不,你们怎么又到棺材这边了?”
我将我作胖子的遭遇对阿英说了一下,皱着眉头说道:“可能是黄皮子施展了某种幻术的原因吧,在幻术的作用下,你看不到我们,我们也看不见你。就像狐狸在危急情况下会放臊气来熏敌手一样,黄皮子同样也可以分泌一种独特的气味,这种气味的数量足够多的话,那么就可以使处于其中的人产生一些幻觉,情形就和吸。毒吸多了是一个道理。而且传闻说,活得年头太多的黄皮子会成精,成了精的黄皮子会法术,我觉得可能是一种类似心理学的一种东西吧,它们可以通过眼神或者是脑电波来对人进行催眠或者是干扰,让被施术都产生影响和错觉。”
从古至今,黄皮子和狐狸是民间公认最为狡猾和通灵的东西,有关于它们通人性或修炼成精的故事多的数不清,这也并非偶然,实际上这些东西所谓的成精,也并非是经过天劫或磨难,能够幻化人形,顶多也是开启智慧,拥有了应对事物的方法和技术。至于狐狸精变成小媳妇,黄皮子变成小老头之类的传说,往往是添油加醋的夸大其词,它们所谓的成精,不过是能通人性,知道人类社会是怎么回事,理解和模仿人的衣食住行等等行为举动,所以有些方术之士时常会说:“人是万物之灵,这些畜生经过多少劫,遭过多少难,最终得了道,也无非才达到了普通凡人的标准,可惜生而为人之人,却终不能善用此身。”这种说法,一方面是想要告诉世人要知足上进,拼搏奋斗,别一方面也说明了黄皮子或狐狸能通人心懂人性的事实。这就和民间传说活的年头久了的老猫能说人话一样,并非就是说老猫真的懂人话,会说人语,只是从侧面说明它和人处的久了能通人心而已。
黄皮子能猜人的心思,可我猜不出它们的心思,但好在它们并没有要将我们赶尽杀绝的意思,我觉得这很侥倖,也意味着它们或许真能通人性。胖子也是心有余悸,他搓着牙花子说:“老张你说的还真挺像那么回事儿,我觉得八成就是这样,那咱就抓紧时间部署下一布的行动吧,哎哎哎,你们说,这老蒲他玛到底藏哪里了,不会真在这个有破洞的棺材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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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道:“我看不像,这个洞可能只是供那条大蟒蛇出入用的,不像是用来殓尸的。话说回来,刚才还真好险,如果我们稍有疏忽大意,将脑袋凑上去探查的话,那保准会被大蟒将脑袋给咬断。”
“老张,你说的实在是太对了,好在胖爷我够英明,不然就脑袋凑近一点的话都保不齐会变成无头将军!”胖子不无后怕的说着。
“我说胖子,你这下总是是认清形势了,恭喜你,你又升级了,不然你的等级这么低,都配不上我和英子。”
“什么等级呀?是qq吗?我都三个太阳了,等级还低吗?老张你这纯属污衊人!”胖子有些搞不清状况。
“是智商的等级。”阿英不怀好意的笑言道。
胖子一听就来气了,他问我:“张司令你真是这个意思吗?做为一个有勇有谋能文能武的领头人,你怎么可以这样欺辱和你一道出生入死患难与共的战友呢?是美帝的糖衣炮弹侵蚀了你吗?还是花。姑娘地俘获了你,让你成为了任人草控的裙下之臣?”
胖子尖牙利齿,说起来有模有样,我本有心要跟他一决雌雄,但心里却总有一种挥之不去的不安感,觉得此地不宜久留,免得夜长梦多,还是尽快找到蒲阴阳的尸体要紧,于是也不费话,只是将手中的工兵铲勐拍向棺材。
英子和胖子见了,也不废话,抄起傢伙和我一同砸起了棺材。这具棺材的材质是松木的,用料极为扎实,但无奈岁月太久,在时间的侵蚀下依然腐朽,我们三人没用上多长的时间就将其给拍烂了,然而令我们无所适从的是,棺材里面竟然空无一物,也就是说我们没有任何有价值的发现。
里面空无一物,也没有隧道,这不免让我们有些气馁,胖子气喘喘吁吁的说饿了,补充点能量吧。被他这么一说,我也觉得肚子咕咕直叫,于就是点头说是,阿英也没反对,于是我们三人就坐在棺材板子上吃起东西来。一阵狼吞虎咽后,胖子就有了发现。
“老张,我发现情况了,你看吧,刚才我喝水,没拿住水瓶,洒出来了些水,结果发现水流到了地面上之后就很快漏下去了,这可是石质地面啊,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了,这地面上,可能有裂缝!”胖子言之凿凿地说着。
“有裂缝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别说这年深日久的地方了,就算是新盖的高楼大厦上面有裂缝都不稀奇,你嚷嚷个什么劲。”我咬了口面包,随口说道。
“不是老张,我的意思是想说,就和铜棺下面有这么个空间一样,这棺材底下可能也有暗道,可能有个洞。”胖子认真起来。
“我说胖子,这下面就算是有洞的话,也不一定是什么洞呢,没准儿就是一小洞呢,也说不准,这什么也说明不了。”我回答道。
“呸,我才不信呢,你看这地方这么奇怪,我刚才试过了,其他地面上都没有这种情况,就这一处地方有,而且线条笔直形成了一个长方形,你不信的话,我给你撬开看看,看看到底下面是个什么东西!”胖子说道。
“得得得,别了您哪胖爷,这地面严丝合缝浑然一体,您能弄开吗?这可不是一个人能搞定的事儿,来,我帮你一起弄吧!”
我想,既然这边什么线索都没有,不妨先看看胖子的判断到底对还是不对吧。
阿英听了后也来了兴趣,我们三人都聚集在胖子所坐的位置,然后取出从小鬍子一伙手里缴获来的匕首,按照胖子指引的地方慢慢撬动,然而却并没有什么能让人惊喜的发现,百无聊赖之下,阿英想将旁边一块突起来的石块拿在手里砸砸看,这地下是不是空心的,没想到一扳之下那块石头竟然纹丝不动,她好奇心起,在石头上上按了一按,没想到这时奇蹟发生了,就在棺材底部的位置,竟然有两块石板慢慢地滑开了!没错!就是滑开了,我和胖子低头查看石板下面,原来这下面特别隐秘地装有一个滑动的轮槽和齿轮,只要推动销器,就能启动机括,看来阿英按下的那块石头就是机关的销器。
我和胖子均是一惊,阿英也是吃惊不小,她又加了一把劲儿把石头勐压到底,一个好似地窖的入口豁然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我靠,这次真被你这小子说中了啊!”我惊喜异常。
胖子一看自己的猜测是正确的,得意的神态立刻溢于言表,“看看看!我说什么来着,胖爷的观察推理能力不是一般的强啊!我就是没有生在旧社会,要是生在中国旧社会,那说不定我就是下一个领导人啊!要是我生在那时的沙皇俄国,那我就是下一个列宁啊!那我要是生在……”
“得得得……胖爷您一开心起来又没完没了了。咱们现在既然都发现这个了,就赶紧打开进去看看吧。黄皮子闹了这一出,是前车之鑑,我觉得我们之前的决策和行动有问题,不应该没有一个侦察兵,没有人放哨站岗是极大的失误,所以胖子,你就在外面给我和英子放风,我们两个下去看看。”我向胖子说道。
“为什么不是我下去啊!不行不行,我发现的我得下去啊!”胖子不愿意了,嘟嘟囔囔道。
“你这个胖子你怎么不懂事儿呢,那也不能咱们三个人一起下去啊,千万大意不得,不能着了任何东西的道,你别忘了,英子曾经说过的关于人数的话……要是万一上面来一人把机关给咱们关上了,那咱们要是一辈子困在这里面了该如何是好?而且如果你和我一起下去的话,英子毕竟是女人,抵抗伤害能力不强,万一她被坏人从暗中偷袭了,然后坏人再把机关关上,咱们两个不都要困在这里面了嘛,对吧?为什么要把你放在这里呢?这不是因为组织认为王胜利同志是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是久经考验的人民的好卫士,组织的好帮手,是一名有勇有谋足智多谋的忠诚战士。而且这下面不一定会出现什么惊奇诡异的事情呢,组织让你在上面站好岗是为了你和为了组织共同的利益。你明白吗?王胜利同志!”我郑重其事地向胖子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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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一听这个也在理,而且里面也不一定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并且觉得这个洞口是由机关开启的,如果真有什么东西做怪将机括合上的话,那还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他也只能勉强同意我的提议了。“那好吧,我就在外面给你们站岗,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我就喊你们,要是你们在下面发现有什么好玩的东西,你们一定也要告诉我啊,我也要下去看看,就算你们不叫我,过了十分钟你们要是还不出来的话,那我也就下去了,记住,是十分钟!”
“好好好,肯定不能忘了你的。在你值守这里的时候,你要多当心。”英子对胖子说。
胖子点头,表示不会有疏漏。
我和英子带上装备,人手一只备用的防暴手电,往洞下照去,这个洞很深,同样是倾斜向下,洞口向下凿好了直梯,一级一级地砸在墙壁上。我和阿英攀着直梯,举着手电,一级一级地往下面走去。走了约莫有八十来级台阶,视野就顿时开阔起来,不再逼仄压抑,感觉又是一处空间,我和英子把目光从脚下的台阶顺着灯光慢慢地移到这整个地下空间里面。这个空间感觉并不大,我们打着手电往空间中间一扫,英子突然说:“停!”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问道:“怎么了英子,你刚才看到什么了?”
“大海,你刚才拿手电照这个空间中间的时候,你没有看到类似于门的东西?”阿英蹙眉问我道。
“嗯?一扇门?我看看,刚才我并没有注意到啊!”我又拿着手电晃了回来。
我慢慢地将手电移动到中间的位置,果然不出英子所说,这里有一扇门,而且看材质竟然是木门,因为门的颜色和周围墙壁的颜色确实太像了,所以不仔细看根本就看不出来这里面竟然还有一扇门。我回头向她摆摆手,示意我们一起靠近它。
英子向外面的胖子喊道:“胖子,这里面什么新奇的东西都没有,可能还没有走到真正重要的地方,你不要着急,好好地在上面看好了啊,我和老张的安危可全靠你啦!”
“行啊,英子,你和张司令放心吧,上面有我胖爷在替你们看着,有什么可担心的。最主要的是要快点,记住是十分钟,十分钟还不见你们上来或者传递出消息的话,那么我就下来了,大不了到时候咱一起闯!”胖子在上面喊道。
很明显,这货把一起死说成了一起闯,觉对是觉得在墓中这样的环境下说死字不吉利,看来他还挺迷信的嘛,当然,有些讲究还是该讲究的,不能将就。听到了胖子说的话,阿英这才放下心来,慢慢地向我靠拢过来。我示意她去门的另外一侧,我们试探着看一下这里是否还另有机关,我们靠近了门侧,用手中的工兵铲敲击木门和门前的地面,过了一会儿见没有任何异况发生,就暂时解除了戒备,觉得这里是安全的,无须过于担心。我和阿英交换个眼神,对她说我要把这扇门踹开,看看里面会隐藏着些什么东西。
阿英欲言又止,我看在眼里心上也是一凛,但还是别无它选,飞快一脚路踢在门上,想把门踢开,可是这一下竟然没能如愿,这扇门发出一阵令人牙酸的吱呀声,竟然没踹开!我哪会善罢甘休,将手电叼在嘴里,手里拿着工兵铲,暗暗为自己鼓劲,酝酿了一会儿情绪,就往门前冲去,一个大力勐踹,就将门给踢开了,而映入眼帘的东西,让我和英子都大吃一惊,面无人色。
☆、第八十二章 地市
这是一处极其广阔的地下空间,四周墙壁周围都砌起了一米多高的青砖,一眼竟然忘不到边际,最令我们不能接受的是,在整个空间里,竟然有一排排的房屋家舍,有的房屋里面还发出亮光,好像是有人点着烛火一般,宽广的大街上竟然还有影影绰绰的黑影穿梭其中,让人不寒而慄。
我和阿英根本就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一时都待在原地不知所措,只觉得这完全颠覆了我们的认知,在如此深的地下,怎么会有村庄农舍,怎么还会有人生存?
我们两人待立着,觉得这太过匪夷所思了,一时竟然不知何去何从,如何是好。这时就听见背后有异响传来,我们俱是大吃一惊,恐有异变,急忙回顾,哪想回头一看,竟然是胖子这货下来了,他等不到我们的回音,所以下来察看情况,我们也不说话,只是用手向前面一指,胖子顺着指点看去,一下子也是惨无人色,后退几步,显然是吓得不轻。
他喃喃道:“老张你用力点,甩我两个耳光试试,我感觉这好像是在做梦,不像是真的。”
用力点甩他两个耳光?我觉得这货八成是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够用了,所以就遵从了他的请求,对着他的胖脸来了一巴掌,当然,有分寸,并不重。
胖子跳着脚说:“疼呀!这难道真的不是在做梦?”
阿英忍不住说:“不是真的还是假的,梦你个大头鬼!哎哎哎,我说,大海你为什么真就给他大耳刮子?他不会自己掐掐自己嘛。”
我迟疑着说:“这可能是一种军人式的救赎吧,让他在痛苦中认清现实,以便得到强有力的成长。特种部队都有这一招的,狠命让队员们感受到生存的痛苦,璀璨和蹂躏他们,让他们变得和普通人不一样。”
阿英听了后若有所思,不再说话。其实我也只是因为眼前的场景太过震撼,所以才随口瞎说来缓解气氛,谁知道胖子是怎么想的,可能是无法接受现实而想要从疼痛里有所感悟吧。说白了,就是脑袋抽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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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气氛并未缓解多少,就见那在街道小巷里穿梭的黑影似乎像是发现了我们一般,向我们所在的门口快速移动而来,见此情形,我们无不惊唿出声,就急忙向后撤退。
胖子退的最快,他像兔子一样向下来时的台阶奔了上去,不一会儿后他便黑着脸跑了下来,说上面的滑盖机关被关上了,咱们出不去了。我和阿英闻言后无不大吃一惊,埋怨胖子太不靠谱,但事已至此,多说无用,于是紧急交换了意见,觉得还不如闯入门里去来得更安全,里面房舍众多,还可有藏身之处,这里狭窄拥挤,无路可退,若黑影追来,则险象环生凶多吉少。我们打定主意,见黑影还没有门前,于是一咬牙,三人就向门里沖了进去,而这时有几个黑影也到了门前,在我们身后紧追不捨,里面房屋众多,巷道纵横,受地形限制他们不能一拥而上,众人被形势逼迫,脚下一步放松不得,不停地向前穿过一座又一座房屋,根本顾不上去想什么,却见这山腹中的屋舍无穷无尽,而且建制和造型都如出一辙,看起来都好像是一个模子里造出来的一样,我们又惊又疑,渐渐两腿酸麻,唿吸变得沉重,心中更是打颤。
胖子实在跑不动了,被我和英子拖死狗般地硬拽着,他上气不接下气地告诉我们说,恐怕跑到死也没用,这个地下山洞里面实在太诡异了,试想天然山洞的内部怎么会有这么多的房屋,房屋怎么又会完全相同,而且不是一处两处相同,是至少几十个房屋都一个样,像是一个模子里抠出来的,这地方简直就是迷宫般的“温彻斯特鬼屋”。而且这也就罢了,里面竟然还会有人影晃动,并且紧追着我们不放,这也太令人惊异了,难道是鬼不成?真的是百鬼夜行,群魔乱舞?
阿英也喘着气说:“打没进来之前我就觉得不对劲,天底下哪有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情,与其说这里是一个地下村庄,世外桃源,还不如说这里是人间地狱,阎罗鬼殿。现在跑了这么久了也不见任何异象,难道这里没有边际不成?我看咱多半被这山洞里的阴魂缠住,中了障眼法了,不来点黑狗血是出不去了。”
我听了心中一动,想起当年当兵时听过的一件怪事。那是说早年间有个书生,家境贫寒,在京郊一处荒园里苦读,打算能在大比之时博个出彩,以光大门楣,光宗耀祖。天底下的读书人大多如此,但想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旧时科举制度的状元进士,都如筛孔筛出来的一般,每科总共能有几人高中?蒲松龄蒲老先生那样才情非凡的人都屡考不中,着本聊斋志异来抒发情思,还有那中了举后兴奋过度发了疯的范进,可见这是极其不易的事情。这书生也不例外,他连考了几年都是名落孙山,某夜月明星稀,他独自一人在荒园徘徊,对着月亮吟诗遣怀,忽听墙头有人咯咯发笑,抬头一看原来是个绝色美女,从墙外探头进来看他。
自古道:“灯下观男子,月下看美人”。书生一见那美女在月下明艷无方,顿时看得呆了,以为是有哪家小姐暗中仰慕自己才华,特趁月夜前来私奔野。合,最不济也是谈诗吟曲,喝茶聊天。他不禁喜出望外,赶紧整顿衣冠打开园门迎接,谁知来到门外一看,发现那竟是一条米斗粗细的大蛇,在墙下顶着一颗美女的脑袋,听得园门开了,便转过头来冲着他挤眉弄眼,惊得书生三魂不见了七魄,逃回房里反锁了门户,紧接着就听到有人砸门唿唤其名,书生哪里敢开,好不容易熬到天亮,就匆匆收拾行李逃回了老家,但此后夜夜入梦,都会回到月下荒园,将前事重新经歷一遍,如此反覆不断。那书生受不得吓,没多久便病入膏肓,眼瞅着堪堪废命。最后幸得一老叟相救,他授予书生秘诀,在遇梦回荒园便立刻咬破自己食指,就能立刻从重复的噩梦中惊醒过来。
如何在梦里知道自己是在做梦呢?这种事情还真有,想必有些人在梦魇里会知道自己是在做梦,明白所处的环境里发生的事情都是假的,但就是醒不过来,只能干着急,但是可以发出声音来让别人叫醒自己。清醒梦是存在的,这个概念最早在1968年由哲学家celiagreen在他的《清醒梦》一书提出。此后,一些心理学专家也多次发表过这方面的研究论文。科学家发现,当人们进入深度睡眠的时候,闭着眼睛,眼球也会快速转动。进一步研究发现,眼球的转动其实和人们在梦境中的意识,或者和梦里看到的内容有关。清醒梦又称为清明梦,在梦中可以保持清醒,并且知道自己正在做梦,可以在梦中拥有清醒时的思考和记忆能力。
至于美女蛇害人的传说,版本甚多,如今也不知哪个是真、哪个是假,但书生一定是被妖物所缠,破了障眼法即可安然无事。胖子所说的“温彻斯特鬼屋”虽然古怪,毕竟是人之所为,而这山洞却是天然生成,说不定其中有“地市”幻布,或是被阴魂纠缠,也甭管遇到的究竟是什么情况了,只要咬破中指,身上感觉到疼痛,便能立刻摆脱。
我动了此念,就告诉众人赶紧自咬手指,否则还得一遍接一遍重复钻过相同的房舍,不知道何时是个尽头,最恐怖的是,若是被阴魂附上了,怕是恶疾随之而来,阳气衰减,命不久矣。我做带头表率,随即咬破了自己的食指,心想这回可就逃出去了,不料眼前的景象却并无变化,依然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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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三人头上的冷汗都下来了,一时惊慌失措,面无人色。我听闻以往每遇乱世,便是天垂异象,妖怪屡生,多以邪。法惑人,若是你反反覆覆经歷同一件怪事,那多半是有“地市”现象发生,形成的原因很多,也可能是岩壁里阴气沉积所致。
这并非是无稽之谈,湖南长沙黑屋附近荒坟古墓众多,民国那时候的土贼,一到夜里就出来干活,掏开坟包子抠宝。某次三个贼人掏开一个盗洞,挖到深处触到有古砖,那可全是带着画像石的,一看就知道掏着了大墓巨冢。群贼喜出望外,以为要发大财了,连夜埋下火药在墓墙上炸出个窟窿,等到散尽了晦恶之气,就该下去掏行货了,这几个贼本来各有分工,可留下把风的唯恐进去抠宝的私藏贼赃,进去抠宝的也不太放心,害怕自己干着半截活儿被人闷死在里头,经过一番商量之后,三人决定破了规矩一同下去。于是彼此都拿牛筋索子栓了,一个接一个,脑袋顶着脚心钻进了盗洞。谁知就在这条不算太深的盗洞里,三个土贼向前爬到马灯煤油耗尽,洞子里陷入一片漆黑,他们也没摸到先前炸开的墓墙。仨贼发觉情况不妙,知道遇上鬼了,加上做贼心虚,越想越怕,赶紧倒爬着向后退,可后面的入口也没了,这条直进直出的盗洞,居然两端不见首尾。结果这三个土贼连惊带吓,都被活活的困死在了盗洞里,到死也没找到出口。
半年后另有群贼发掘古冢,才在盗洞里看到这三具尸体,为首的老贼经验丰富,料知这三个同行撞上了“地市”惨遭横死,当即用草纸燃烟,往洞内倒灌,抽去烟雾之后才敢进入,果然在墓室中找到一只千年狸猫。说是千年,其实也没法计算,反正就是活的年头多了遍体生出白毛的一只老狸,它性喜幽暗,穴入墓中而居,所以古墓里都是它的便溺,能产生一种特殊的气味,形成了所谓的“地市”,这种气息一旦被人吸入脑内,就会导致被它迷住,明明只有几十米深浅的一条洞子,那三个土贼却出来进去一直折腾到死,实际上始终在原位没挪过地方,假如识不破其中关键,来者纵然是心硬胆壮的郎君,十个里也要有九个着了它的道。
这类奇闻异事我听过不少,可无一例外都是发生在很早以前,由于那时候人烟还不怎么稠密,所以在那些荒山野岭间,也许还真有诸如“千年古狸、人首蛇身”的东西存在,而如今就拿大神农架原始森林和大兴安岭为例,已被砍秃了多少大山,伐倒了多少巨木?即使还剩下些人所不知之物,恐怕也不多见了,因此这些怪事在近代就少得多了,几乎闻无可闻。
我根据他的既有观念和以往听来的传说,认为自己这伙人是在山洞里撞上了“地市”,虽不知所遇是鬼是怪,可只要咬破食指,身上一疼一惊,也就把这幻惑破了,否则门后面的洞窟里房屋重复出现,如何才是了局?难道就这样被活活困死不成?那也太憋屈了!
如果真是被这样困在重复出现的房舍街巷里出不去的的话,那我们将是史上最憋屈的被困死的盗墓贼,如果被后人发觉我们的尸首的话,让我们情何以堪?
就在我额头汗如雨下的时候,忽听阿英惊声叫道:“老张胖子,你们快看!”
☆、第八十三章 尸体海洋
我和胖子顺着阿英的话音看过去,顿时心惊胆寒,惨无人色。
无边无际密密麻麻的房舍正在慢慢消失,一片一片一间一间的消失不见,与此同时,一阵淡淡的雾气升腾了起来。
一直追逐我们的黑影已然了无踪影,再也没有踪迹,那层层叠叠密密压压的房舍也不见了,整个洞窟空间中依然漂浮着淡淡的一层雾气,雾气缭绕,却看的真切,在整个地面上伏着一层尸骸,有的形成了干尸,有的变成了枯骨,甚至有的竟然栩栩如生,像是死去不久,显然是没有腐烂的湿尸。
古人对尸体的保护用心良苦,费尽脑汁。汞、铅、硃砂、浓酒、蜂蜜、沙砾、盐、草药都曾被用作尸体保鲜的原料。从发现的类型来看,古尸大致可分为干尸、湿尸、冻尸、腊尸和鞣尸几种类型。埃及尸体保存水平很高,但“木乃伊”是一种干尸,比湿尸保存要容易,因此华夏古人对尸体的保存水平,要领先于别的国家。研究资料显示,马王堆汉尸出土的时候棺材里有一种很神秘的红色液体;1973年发现的江陵凤凰山汉尸(男性),棺内同样有这种液体。后经化验,棺液中含有大量的硃砂(硫化汞),其尸均含有这种物质,前者系生前吞服,后者则是死后灌入。硃砂则有杀菌抑腐的功效。这比现代人用福马林液体进行尸体保鲜要高明得多,尸体的内脏器官可以得到完全保留。
马王堆一号汉墓女尸是极其有名的湿尸典范,出土后,立即利用现代技术进行保存,但据知情专家透露,目前浸泡在福马林液体内女尸的骨骼、细胞都朝不好的方向发生了变化。可见,今天的技术还没有两千年前有效。古人还有用香汤酒醴“洗尸”、棺内置香囊的习俗。马王堆一号汉墓内出土了一批香囊、香枕,有茅香、桂皮、花椒、高良姜、杜衡、辛夷、藁本、佩兰、干姜等香药制成;安徽砀山的“香尸”棺内也有大量的麝香、冰片、乳香、灯芯草等中草药。含有挥髮油的香药气味,起到了抑菌的作用,对延长尸体腐烂起的作用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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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一说,古尸保持多年不腐烂,还与生前大量服用延寿、壮。阳的“仙丹”有关。众所周知,古时候的炼丹术多为江湖术士的骗术,未必真有奇效,反而多有负面反作用,含有一定的毒性,这些含有毒性成分的仙丹,在服用者的体内聚集下来,也能延缓尸体的腐烂时间,甚至得以长期保存。除了使用“化学方法”处理尸体外,古人对“物理方法”的使用也很在意。
古人常用玉石等物制成“屁塞”、“口琀”一类玉质的东西(古人相信“玉能寒尸”),在人死后立即堵住死者的口、耳、鼻、肛。门等“七窍”(一说“九窍”)之处,防止“魂灵出窍”,保证鬼魂附身、不散。同时,用衣衾层层裹紧尸体,高贵的还身着金缕玉衣,点好墓穴,及早收敛入棺,下葬深埋。
现在讲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多老技艺都已失传了,存尸之术自然也不例外,古代许多尸体保存的秘技,不少到现代已失传,但有的还在民间继续使用,如在佛教界,僧人圆寂后,便通过一种特殊手段将尸体脱水处理,尸身仍可以多年不腐。
枯骨,干尸,湿尸……一层尸骸铺黄泉,浓浓鬼雾锁干坤。
眼前的场景活脱脱是千尸百怪,像是地狱里惨死的无数恶鬼。
尸体的海洋。
尸体海洋的中央,高高矗立着一具巨棺,像是一只俯瞰苍生的巨兽。
一将功成万骨枯。
我忽然明白了地市出现的原因,那是因为数百年的怨气积攒,氤氲浓郁,变幻漂移,在我们一打开门的时候呈现出了亡灵生前生活的场景,可以说是一种海市蜃楼式的幻影,也可以说是许多脑电波储存后的释放或积压下的展现。
我和胖子等人立足于洞窟的一处边缘处,借着电灯的光亮向前观望,只见地面凹凸起伏,竟是尸体累积造成的结果,像是一张仰面朝天的怪脸,由于面积实在太大,让我们都胆颤不已,不知道死了多少人才能造成这样的效果,心下不免要问:一个小小的蒲阴阳能有这么大的能量制造出这么大的阵仗吗?
这洞窟里的枯骨众多,形态古怪恐怖,到处瀰漫着一种难以形容的诡异气息,手电的光芒越来越暗,我们三人都感到压抑不安,觉得附近有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存在,而它正在不知不觉中逼近过来,所以谁也不想在此地久留,于是凭着记忆向着来时的洞门处走去,先前跑步的时候被幻像蒙蔽,并没有注意到脚下尽是尸骨,这时不得不小心挪移躲避,移步寻找道路。
胖子累得两条腿都没知觉了,只顾跟着阿英往前走,累了脑袋发懵,眼神就不好,没看清脚底下,一不留神就被绊了个狗啃泥,地面上枯骨堆积,有的长着黑毛,有的则长满了霉菌,他脸部正扑在霉菌丛中,撞得满嘴都是,惊恐之余,慌忙吐掉嘴里的东西,吓得连话也说不出了。
“坏了,胖爷这下怕是要归位了,我设想了无数种壮烈牺牲的情景,有因个人英雄主义而牺牲的,有因叛徒背叛而牺牲的,有因捨生取义而牺牲的,有因忘恩负义而牺牲的……千种万种,没想到这种,是被霉菌给毒杀的,实的是有辱我的一世英名呀。”胖子声音里都有了哭腔。
我和阿英都是心中一沉,这霉菌怕是由死气郁结而成,用手摸一下都能感到麻木,想来对人极为不好,更何况吃到嘴里?
我们虽带着一些伤痛药,却对这种枯骨尸体上长出的霉菌是闻所未闻,不知道该採取什么措施,一时也是无可奈何。我就慰胖子说:“小胖同志你别多想,说什么毒杀,没被毒瞎就好,这说明这种霉菌是无毒的,情况是可控的。当年我当兵的时候,有一天突发奇想去到山上为猪仔採摘蘑菇,成为了一个采蘑菇的美男子,采着采着就遇到了一个鲜嫩水灵的大蘑菇,我心下欢喜,就急忙去摘,没想到刚一碰到,那蘑菇就裂了开来,并且冒出一股红雾,我措不及防之下脸面全被雾气包裹住了,等到我从红雾中脱身而出的时候,狂吐不止,头疼欲裂,一双眼睛几乎无法视物,我勉强回到营地中,军医珍治后说可能是遇到了某种不知名的毒蘑菇,费了老大的劲才保住了一对招子。你现在也不见任何异状,保准没事,别杯弓蛇影,没事找事。”
胖子脸上阴晴不定,欲言又止,过了一阵,他除了受惊不小之外,始终未出现反常徵兆。
心知那些霉菌若是含有剧毒,直接碰到嘴里的唾液,你都来不及作出任何反应,眨眼的功夫就会全身发黑而死,看来蘑菇要么是已经完全死化,要么就是并没有毒素。
阿英对我说:“这地方让人感到头皮子发麻,死人多了阴气就重,说实话我心里也有点发憷。”
她说完后转了转手腕,指节隐隐发白,手中的枪保持随时射击的姿态。
我心想:“连英子都察觉到反常了,看来此处确实有些古怪。”我握着工兵铲环顾四周,只见遍地尸骸堆积,形成了无数的缝隙和孔窍,在暗淡的灯光映照下显得轮廓诡异,浮现出一张张死者扭曲的怪脸,仿佛鬼影重重。
胖子见盯着附近的枯骨在看,心里也是发虚:“是得留点神了,这里的死尸枯骨如此众多,没准有会殭尸。”
阿英正警惕的环视着四周,微恼说道:“你别专捡些吓唬人的话说,沿途所见要么是枯骨,要么是硬的像石头般的干尸,就算是湿尸也是干瘪萎缩,坍陷残缺,哪里会有什么殭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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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不服气,嚷嚷着说:“真不是吓唬你们,成了气候的尸骸能变殭尸,一身铜皮铁骨,刀枪不入水火难侵,极难对付。”
阿英身上一阵阵发冷,有些胆战心惊地转头去看,但黑暗之中什么动静都没有,她紧张兮兮说道:“殭尸我是不怎么怕的,主要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鬼东西让人心惊,我觉得这里有些看不见摸不着,却非常可怕的东西……”
胖子打个哈哈说:“酸菜汤里加醋——纯属添乱,你直接说有鬼行不行,至于绕这么大圈子吗?”
阿英气鼓鼓的责怪胖子:“你亲眼看见过鬼?怎么老爱胡扯?就算有鬼,老娘也未必就怕!”
胖子赌咒发誓,这里八成有鬼,鬼气森森,让人胆寒,这种肌肤起栗的感觉很真切,若是添乱胡说定遭天打雷噼。
我说:“鬼什么鬼,别他娘的废话了,这年头该遭雷噼的人忒多,累死老天爷也噼不过来,不过这里的确有些邪性,能早一刻离开就少一分危险。”
此时我们都有不安之感,可谁也说不清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只盼尽快找到尸丹和镇魂铃,然后尽快离开此地,尸海中央的棺材里很有可能就是正主儿,我们心照不宣,在鬼域般的洞厅中摸索前行,这洞厅中到处都是尸骸,而面积又异常宽广,我们小心翼翼之下一时半会儿还真难以到达中央的巨棺之前。
我见状,心里隐隐有些不安,这种不安的感觉令我的内心七上八下,没着没落。
英子告诉我说:“这里的情况一切不明,不可掉以轻心。”
我点头说:“此地不可久留,总之咱们先往棺材跟前行进,至少要到了棺材前面才能停下来歇气……”说着半截,就觉得有人拽自己胳膊,转身一看是面如死灰的胖子。
我奇道:“你这是吓丢了魂了?脸色怎么如此难看?”
胖子指着我,颤声说道:“其实……其实你的脸……也快变得和那些枯骨一样了!”
我一听大惊,心说这是变脸吗?我的脸也是死灰色的吗?
我察觉到徵兆不详,不过一直找不到源于何处,因为什么,等到有所发现却为时又晚,我虽然看不到自己的脸色如何,但在灯光的照耀下见到阿英的面容,不免心惊肉跳,只见她也是面色死灰,灰白惨澹,眼窝塌陷,脸颊上泛着鬼魅般阴郁的暗青,以她为参照物,我料想自己也是如此。
三人相互打量了几眼,心中同样悚栗,身上寒毛齐刷刷竖了起来,先前只顾着注意周围的情况,身边之人怎么全都不知不觉地变成了这个模样?这是被阴魂附体邪气入侵了吗?我们无不清楚,处在不见天日的黑暗世界中,又是在深夜里,人体自身的生物钟被打乱,人的精神状态不佳,脸色会逐渐转为苍白,但绝不至于变成这样。
此时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种变化是在进入那扇门后的这处洞厅之后才开始出现,若不尽快开棺搬尸然后逃离的话,恐怕必有不测,稍有大意怕会变为地下枯骨。
众人脑中的念头一致,心有隐惧,丝毫不敢在意,于是加快脚步,向着中央地带的蹒跚着走去。
我们知道巨棺的方位,悬着心走出一程,地上的尸骸多变成了枯骨,骨骸也多了起来,这种变化更加让我们谨慎不安。看置身之处的地形,似乎也离巨棺并不远了,而手中防暴手电的照明范围又减弱了许多,看来电力不够充足了,这是我们仅有手电了,若是不能坚持到底的话,那我们就只有扎火把了,万万摸不得黑。我们求胜心切,惶急之际也不忌讳,踩着尸体走了过去,心里愈加疑惧不安,口唇干裂,唿吸一阵比一阵困难,感觉携带的背包沉重不堪,身体逐渐冰冷麻木,只想躺在地上就此不动。
这种感觉非常不好,很明显是心灰意冷热情衰减的徵兆。
众人心里清楚,这和这里的众多尸骸有关,阴气和死气太重,侵入体内,产生了某种作呕和压抑的情绪,让人心生怨愤,对此极难解决,只有硬撑着了,稍一停留恐有隐患,弄巧成拙就不好了,于是不敢怠慢,继续向巨棺走去。
就在这时,阿项突然发现手中的手电暗淡了很多,变成了一团绿茵茵的鬼火,照在地上非但不亮,反而有阵阴森迫人的鬼气。她吃了一惊,险些撒手抛落。
我不等阿英手臂下扬就伸手抓住,盯着她的眼睛,称奇道:“手电怎么会变成这样?”然后摸摸阿英柔若无骨的滑嫩玉手,以示安慰,将她手中的手电接了过来。
胖子骇然道:“这地方好像有种不可理解的恐怖力量,它能够悄无声息地吞噬着一切生命……”
阿英没好气地说道:“我看你小子是夜壶嘴镶金边儿,值钱就值钱在这张嘴上了,怕是手电光照在了别的突生的光源上,这不就是老坟里的鬼火吗?其实就是人死后年深月久,骨头里有磷燃烧的结果。”
我却认为胖子说得有些道理,这里根本没有形成化石的条件。而我发现地上的尸体却有石化的现象,虽然在外围有不少的干尸和湿尸,但这些尸骸也是僵硬如铁,湿尸够强踩上去还有点弹性,干尸跟石头根本就没有什么两样,而到了这里却都成了枯骨,看来这里一定存在某种东西可以吸收活气,能在短时间内将尸骸变成化石,甚至连电灯的光能都被它吸收了。而我们身上的热能更是不在话下,这从我们身上越来越明显的寒冷感上就可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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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想不错,看面前这团鬼火的情形,吞噬活人气息的东西离此不会太远,如果能将它找出来毁掉,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这么一想,我的目光便不由自主的望向了那具鬼气森森的巨棺。
我们三人如同和死神赛跑,半秒钟也不敢耽搁,立即晃动手电,在漆黑的洞厅中摸索前行。行到一处地方,就见地上中有若干头戴古怪装饰的古尸,皆是俯首向下,皮肉枯藁形成枯骨,伏倒着朝向中央的巨棺,好像是在对其顶礼膜拜一般。
我们心中惊疑不定,离得越近,越是感到窒息麻木,觉得双眼都睁不开了,看什么东西都模模煳煳,我知道这是名副其实的鬼棺材。看其周围雾气氤氲,生怕忽然跳出一个披头散髮的恶鬼来。
☆、第八十四章 俑
在尸骸遍地的洞厅中,我们向着中央位置的巨棺前行,鬼雾缭绕,让人好不心惊胆颤。
然而,我总有一种感觉,这怕就最后的阵仗了,不知是错觉还是什么原因,我竟然发现我们走了不短的时间了,竟然离那具巨棺还有很远的距离。我们三个人不约而同的互视一眼,都从彼此的眼神里看出了疑虑。
我对胖子说:“行了,行了。我感觉咱是不是又遇到什么状况了,按理说应该是一直在前进的呀,走到这里干尸之类的尸骨都没了,都成了枯骨,但是老长时间了还离那妖异的棺材有着不近的距离,这真是一个让人难以接受的事实啊。”
说着,我转头四顾,想要看看周围的环境是不是有所变化,有没有明显的突出之处。目光急速扫视而过,然后我忽然退缩了几步,额头上冷汗直冒。
胖子见我神情有异,骂道:“我日他老蒲的先人,搞这么多的死尸不说,还又故弄玄虚,等老子找到他的时候保准给他来个剥。皮抽筋的特珠待遇。我就好奇了,老蒲他从哪儿搞来的这么多死尸?他这是几个意思?这个谜题的答案还需要我们一同揭开呢,我说老张你就别一惊一乍的,老子觉得也没多大的危险了,看你紧张兮兮的,你到底瞧见什么了?”
我脸色很难看,瞪目道:“老蒲死了还不让人消停,他的良心还真是大大地坏了……我瞧见什么了……我瞧见我后脑勺了行不行?”
阿英也早已察觉出了异常,用电灯照向我的身后,低声说道:“先别练嘴皮子了,这附近确实不同寻常,而且好像还有些奇怪的东西……”
胖子一听后也是脸色大变:“东西?什么东西,我怎么没发现?”
我讥讽他道:“若你发现了的话,想必已经到了眼前了。”
三人寻着阿英手中的手电光束望去,就见附近几具骨骸叠压在一起,看上去十分狰狞可怖。这几具枯骨和别的尸体骸骨连成一片,不仔细看极难看出异常,但若真要留意观察的话,就会发现,它们聚在一起半遮半掩着一个黑乎乎的物体,那物似人非人,有眼、有眉、有翅,身下还有只趴伏的硕大蟾蜍。
说实话,在如此诡异的氛围里冷不防看见这么一个见所未见闻所未闻超出认知和理解的怪东西,还真能把个吓个半死。
英子花容失色,不知道这是何物,寒声道:“这是个什么怪物,是人还是鬼?”
胖子也极其吃惊的说:“胖爷我也是走南闯北的人物了,可从没见过这种怪物。”
阿英望着我说:“大海你说说看。”
我也是惊诧不已,听她这么一说也不好说不知道管它呢之类的话,硬着头皮上前拨开几具骸骨,发现压在骨头底下的并不是什么怪物,好像是尊“玉俑”。看质地近乎于枯骨,表面漆彩已然剥落,麻乎乎的没有任何颜色,纹路也都模煳不清,远看还真像是什么妖物异兽,保准看不出这是个雕塑刻琢出来的东西,存世至少有数千年头了,我清清嗓子,便告诉众人道:“我混了这么多年,走过些路,也看了无数的书籍,虽不敢说是行了万里路,读了万卷书,但也还多少有点积淀,不巧,自然认得这个东西,这不过是个‘瓦爷’,也就是俑,分别有玉、金、石、铜、木之分。可地下的这尊‘玉俑’形状古怪,辨不清它究竟是人还是禽鸟,能出现在蒲阴阳的墓中,其来歷绝不寻常。据说春秋时的楚国,最崇信巫鬼之事,认为阴间之神状皆鸟首而人面,可将死人的魂魄带往阴间,依靠在地下吃死人。脑为生。古时候曾说阴峪海底下锁着厉鬼,楚人在周围放置‘玉俑’镇邪,以防阴魂从中逃脱。所以在一些古墓中发现‘玉俑’不足为奇,但不知为何这里就有这么一个东西,我想就算咱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答案,就见怪不怪了,也用不着少见多怪,反正是个死物。”
此时胖子也瞧清楚了,有些心虚和不自信,奇道:“死物还真不足为惧,不知道值不值钱,话说这东西也不好往出去带,哎……它真的是死物吗,老张你不会不懂装懂瞎唬人吧,我刚才怎么看到这尊玉俑活了?”
阿英刚才一直专注的看着我的神情,仔细聆听我的解说,倒是没怎么注意那边的情总,不信:“王胖子你就别自己给自己找台阶下了,尽添乱,见到这个东西的一开始就让大伙虚惊一场,现在你还唬人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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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委屈的叫道:“天地良心啊!你让张司令评评,我王胜利同志是那号无的放矢的人吗?我真瞧见这边有东西在动……”他边说边向前迈了两步,然后用工兵铲在枯骨堆中乱戳,就看那骸骨里竟然生有一株形状酷似皂荚的植物,胖子说:“刚才或许是我看错了,动的不是那个鬼东西,而是这株怪东西,墓里怎么会有这种东西,你们难道不觉得奇怪吗?要我说,这八成是会动的食人草!”
阿英凑近看了看说:“这就是种半菌类半浆果的史前孑遗植物,专在地下生长,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但怪就怪在这种植物世所罕见,凤想到这里竟然就有一株,这株植物体型较小,拨开外皮后里面的果实可以食用,有的略如鱼髓蟹脂,有的内瓤清脆柔滑,吃起来就像黄瓜一样。”
她信心满满地说着,上前揪了下来一根茎杆,用手掰开,里面露出青黄的果肉。
胖子一听这东西还能吃,连忙抢过来往自己嘴里塞,没塞进嘴里就被我一把夺了过来扔在了地上,我骂他不知死活,说这里尸气淤积,终年不散,这株植物八成是在尸气的浸润下才茁壮生长的,你吃下去的话跟被尸气喷着了有何区别?就算不是这样,但这里如此多的骸骨堆积,你就不觉得膈应噁心吗?胖子为自己的莽撞行为检讨,说自己一时煳涂,脑子没转过弯来,还然后不再跟我多说,反倒批评阿英说:“话可不敢乱讲,别忘了早年间破四旧的时候,就因为黄瓜占了个黄字,被改名为青瓜了,而现在的时代黄瓜又被赋予了神圣的使命,某些时候一度超越了男性的地位,大有取代他们风头的趋势……我看凭你这没心没肺的模样,大概万万没有想到——原来一根小小的黄瓜里面也会有阶级斗。争和特殊使命,所以今后千万别再整这词儿了,咱是迷途知返,为时不晚,顽固到底,死路一条啊。”
阿英没她气地说:“别整得自己跟公知似的,这些我都知道,用不着你臭显摆。”
我们三个人依次查看了那玉俑一般的怪物,越看越不对,似乎不像是玉质的人俑,反倒像是裹着一层茧一般,搞得我们不明所以,心里发慌。
阿英问我:“我说大海,这真的是你口中的玉俑吗?我怎么感觉怪怪的,觉得它和玉俑完全是两码事。”
我犹豫着说:“还真不像,我也吃不准,不知这是个什么东西,但潜意识里觉得极为不详,咱们务必要提高警惕,随机应变就是。”我心中有些忐忑难安,当即起身,招唿胖子和阿英准备动身。
胖子接连在枯叶下掰下几节枝节,想尝尝味道又不敢以身犯险,他心有不甘,只是将其一节节给折断,然后扔在地上,还待继续掰扯,忽听旁边有些细微的声响,听起来竟像是那尊“玉俑”在动,胖子心里一惊,有些纳闷,谨慎的看看四周,然后站起身来仔细打量“玉俑”。
此时我也察觉到了异动,我看胖子离得极近,几乎可以说暗面对面的站在玉俑跟前,心知要坏,可是已经来不及出声提醒了,借着手电的昏黄光束,只见“玉俑”的嘴巴动了动,下一刻从其口中忽然喷出一道黑气,胖子大骇,“啊”地一声惊唿,但为时已晚,那缕黑气快如鬼魅,直接钻进了他的嘴中。
阿英也发现了这一情况,脸色变得极其难看,我们谁都没看清楚“玉俑”里出现的东西是什么,胖子更是吓的怔在当场,半天才回过神来,觉得腐气难挡,捂着胸口,接连咳了几声。
我见状上前将他拽离“玉俑”,关切的问道:“胖子你是怎么搞的,你没事吧?”
胖子摆了摆手,表示没觉得身体有什么异常。
阿英也对二学生说:“我好像看到有些东西钻到你嘴里去了,你真不要紧吗?”
胖子摇头:“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就是觉得嗓子痒痒的,估计是粉尘刺激的作用吧,待会大概就会没事了,你们不用担心。”
胖子说的轻巧,我却并没有放松精神,被误当作玉俑的东西出现在这里,并且喷出一股黑雾,觉得事情绝对不会如此简单。
我就对胖子和阿说,世间的事有太多奇巧之处,现在要是有个驴宝或者狗宝之类的东西的话就好了,胖子服了此类物品是为最佳。我对他们说,大约在好多年以前,究竟是多少年以前我现在也说不清楚了,反正那会儿还有皇上坐在金銮殿里。是咱们人民群众还没当家作主的时候,在山东日照,有家人养了条狗。这条狗遍体熘黑,唯独两只耳朵是白的,它从来不叫不吠,非常驯服,整天就在主人家门口趴着。
你说可也怪了,自从这家人养了此狗,不满数年,门户兴旺,邪害不生,成了当地首屈一指的大富户。原来他们家中养的这条狗有些来歷,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狗王,《犬经》上有贊为证:“黑犬白耳是狗王,主人得它无忧愁;谁家养得这般狗,金满楼台玉满堂。”
忽一日,有几个满面虬髯的西域商人经过,其中一位胡商瞧见街上趴着条狗。
就急忙过去仔细打量起来,看后惊唿一声:“天下至宝,不知谁家养的!”他见附近有家店铺,就去问店中掌柜打听。然后寻上门去,找到主人说:“弟有一言冒犯,敢问此犬可卖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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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笑道:“它是有家有主的狗,如何肯卖。”
那胡商死活赖着不走,说是只要主人开出价钱,无论多少,他都拿出真金白银如数奉上。
主人不耐烦了,想打发这胡商快走,就随口说了个连自己都不敢相信的价钱。
谁知那胡商一听甚觉气愤,说你看不起我们西域胡人还是瞧不起这条狗?怎么把价钱开得这么低?我们愿意付超出这个数目十倍的价钱,而且我只要狗腹中的东西,取完之后这条狗还原样还你。
狗主人一来好奇,二来贪图重金,也就稀里煳涂半推半就的同意了,双方把钱财交付清楚,画了契约之后,主家就问那胡商:“这狗肚子里的东西,怎么会值这么多钱?”
那胡商十分得意地笑道:“这狗王体内有块石头唤作狗宝,是极难得的一种药材,只要得了狗宝,让重病将死之人服下,可有起死回生之效,而普通人服下也是能促进发育生长,能养气固精,延年益寿,益处极多。”
胡商说完就餵给那条狗一颗药丸,那狗吃了不久,从口中吐出一块淡黄色的石头,胡商大喜,握着石头扬长而去。此后那条狗就又开始吠叫,与普通的家犬再没什么两样,而主人家也从此衰败,变得大不如前了。
我告诉胖子:“那胡商其实就是个憋宝客,故事多半也是杜撰的,但其想要表述的中心思想无非就是想要说人的欲望无穷,为了名利可捨弃一切,从另一方面又阐述了狗宝的神奇之处。狗宝并非就能起死回生延年益寿,但对付某些邪湿阴气或许还就真有奇效,可虽忘了,狗儿最有灵性,身上阳气极盛,狗血又能辟邪镇鬼。”
胖子不以为然:“有倒是好,没有也是白说,我觉得一切很好,身体极佳,胃口更好,吃嘛嘛香,精神倍儿爽,咱们就别庸人自扰了,还是赶快直捣老蒲的老巢吧。”
我见胖子真没什么大碍,生龙活虎的,于是也不再多心,三人就不做停留,急忙向前大步迈去。
☆、第八十五章 火
位于洞厅中央的巨棺是我们三人的惟一目标,但怎么看怎么觉得想要走到那里去是绝不容易。
这条路又黑又长,沿途都是骸骨,让人感觉极为不舒服,手电的光线根本不足以照亮多远的距离。我们一路各怀心事,沉默不语,走了大约数分钟,前面忽然传来了极为诡异的嘎吱嘎吱声,听上去像是用指甲挠玻璃的声音一样,让人禁不住身上发痒。胖子在前面边走边喊道:“老张,前面有东西挡路,扔支冷烟火照照。”我依言从背包里掏出一支冷烟火扔了过去,幽冷的火光瞬间照亮了我们面前挡路的东西。
待看清后,我们都是吃了一惊。只见眼前竖立着一个硕大的铁架子,上面悬挂着一只巨大的东西,看起来好不诡异,让人心头不安感更甚,还没等我们进一步看清楚,被我扔出去的冷烟火便熄灭了。这时阿英突然说道:“老张,我感觉好像有很多活人在这里出没,你看那边。”
阿英的话让我心头一毛,觉得也太过不可思议了吧,在这终年不见光的地方,又哪里来的什么活人呢,而之前的房舍和雾中的黑影无非都是地市所形成的幻影,也可以勉强解释成为无数死尸生前脑中的电波储存在了这个洞厅中,接触到大量的空气后突然的一种释放,才显现出了海市蜃楼一般的景像。而现在断然是不可能会有什么活人的,不然还真是要彻底颠覆我的世界观了。
就见她将手电照过去,我和胖子急忙看去,只见在大铁架的前边不远处,每隔半米便有一个人跪在地上,大概足有二三十个之多,勐一看上去还真会以为是活人呢,隔得远我们也拿不定主意,于是便又靠近了几步,这一看之下才明白过来,原来都是石头雕刻成的的石人跪在地上,被制成了人灯,它们俱是双手背后,大张着嘴,嘴里有一些浓稠的油体,几近干涸。我们走近用手电照了照人灯嘴里,大感意外,觉得这些油灯到了现在肯定还能点着,这些人灯嘴里吐出来一根根的棉制灯芯,每根灯芯都很粗,尚没有完全腐烂,并且每只灯芯之间都用绳索连着。
阿英眉头皱紧:“我觉得这些人灯嘴里的液体好像是人的尸油。”
我听了心里咯噔一下:“尸油?用尸油当燃料,这老蒲也太惨无人性了吧,看来咱打这个残暴地主的秋风是打对了。”
胖子骂道:“不知道老蒲这老儿搞什么名堂,看来他的排场还真不小啊,张司令你说他的陪葬品会不会都是金银宝货呢?”
我见胖子好像没有任何不适,就蹙眉说:“这真是一个风水先生能玩得起的排场吗?我的疑虑越来越重了,觉得不像。”
胖子说:“管他什么像不像,到时候咱只管升棺发财就是了,多想无用,还是多做点有用的。”
话一说完,他就掏出打火机去点其中一个人灯嘴里的一只灯芯,火苗闪了几下灭了,可能是因为年头太久远的缘故,这些人灯都失灵了吧,然而胖子这货还不死心,又如法炮制去点刚才被他点过的灯芯位置,没想到这下还真成功了,炙烤了几十秒后那个灯芯就被他给点燃了,这只燃着的灯芯烧到了人灯嘴里的灯油上,为势便大了一些,火苗又顺着连在一起的绳索点燃了另一只灯芯,一个传递一个,慢慢地这里全部的人灯都点燃了,洞穴里一片明亮。而这时我们也终于看清了眼前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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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洞到了人灯这里面积更显宽广了,让我觉得似乎这座巍峨高山的腹部都被掏空了,当然这全非人力修饰,多是大自然的杰作,让人赞嘆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是海遍地,毛骨悚然,前方是一片更加豁然开朗的空间,数百米处就是巨棺所在的位置,远看上去,感觉体积庞大,非常不凡,阴气蔓延,让人心烦。再看眼前,在距离我们一米远的地上有一条河沟,大概有两米多宽、三四米深,河里竟然流动着一些液体,在明亮的灯火亮光下发出忽明忽暗的光芒,有波光粼粼之感。我们一时都觉得难以置信,觉得让人惊诧莫名,而接下来看到的画面则更加是超出了我们的想像,只见在河沟里竖立着一个巨大的铁架子,几乎都顶到了洞厅的顶部。铁架锈迹斑斑,架子的上部则竖着一个风扇一样的圆盘,镶嵌有数片扇叶,看起来似乎还能转动。风扇一般的圆盘直径差不多也是两米左右,我们站在底下看这个铁器,觉得望而生畏,它像是一只长着硕大脑袋的怪兽,在静静地等待着前来的人们,然后张开巨口,择人而噬。
我心有悸意,转头打量我的两个小伙伴,发现他们的脸色都是极不好看,显然也是惊得够呛。
胖子捅了捅我说:“张司令,你说那铁架子是用来干什么的玩意儿,看起来怪怪的,该不会真的是用来通风的排气风扇吧。不应该啊,按理说明朝应该还没发明风扇吧,虽然在周星驰的大内密探零零漆上见过他有用风扇,而且还用手转动着两片扇叶飞上了天,但是个人都明白那是无厘头搞笑,是一种艺术夸张,还可以忍着不屑将就着看完了,但这里出现这么一个东西也太有点出人意料了吧,难道说老蒲他已经参悟到了制冷技术,在死后想要将自己的尸体冷藏,于是就制造了一个电冰箱,而这个大铁架子是它的某个部件……当然,一定是我想多了,但这也真让人觉得怪异。”
我听了摇头道:“我说小胖你的这想像力还真丰富,简直就是不拘一格,天马行空呀。我也不知道这铁架立在河沟里有什么用意,只是隐隐觉得这铁架和河沟两者之间有必然的联繫。”
“我觉得现在最严重的问题是怎样能渡过这道河沟。”英子对我俩说道,“这河沟里的液体怎么看都不像是水,说不定有有什么古怪。”
“玛的,我也觉得古怪多多,千万别有腐蚀性。”胖子望着河沟下方,恨恨地说道。
我望了几眼,心里觉得极为不祥,一时也不知该如何取捨。
阿英站到河沟边上探头往下看,回头对我说道:“大海,我仔细看了看,发现了一些蹊跷,这河沟的设置大概相当于古时候的护城河一般,是为了不让盗墓者闯入,可是这沟里又立着一个铁架,这不是为盗墓者提供了一个过河的途径吗,盗墓者只要想办法把绳子绑在铁架顶端,然后再盪过去就行了。这设计不知出于什么目的,留下这么大一个漏洞,明显自相矛盾。我觉得八成有问题,你们说这铁架会不会是有什么别的用途?”
胖子说道:“哎呀这还不明显吗,事出必有因,有因就有果,这铁架上的风扇肯定不会是通风的工具,搞不好也是个机关,没准儿是转起来伤人的,不过好几百年过去了,早他玛锈了,部件也不灵光了,不信你们看看,这哪有什么东西能让这大风扇转起来,古时候也没有电,就算古人懂得水力驱动,制造出了水车,但这条河沟里的液体就算流动着,也提供不了什么动能,我看静悄悄的倒像是死水。别无良策,要我说咱们就吊在那大铁架子上盪鞦韆过去得了。都这么多的年头了,就算它以前真是用来排气的风扇,到如今也早已锈死了。”
我仔细看了看铁架顶端,确实锈迹斑斑,猜测如果没有外力的话风扇应该不会轻易转动。再看铁架子,是几根大腿粗的铁柱围搭起来的,中间有一根铁管连接风扇,像是有个轴承之类的东西。最重要的是这些铁柱、铁管、轴承全都已经锈住了,如果不出意外应该不会活动。于是我大手一挥,挥斥方遒:“,说一千道一万,不如手底下过一边,过河!”
胖子为难的看着我说:“想要过河咱首要的任务是要将绳子套到铁架子上去,有首叫套马杆的歌唱的好,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寓意了套马的汉子很会套马,我很羡慕套马的汉子,然而不管是套铁架子还是马驹子,我都没有那个能力啊,要是一扔不中绳子落进了水里再拉出来的话,沾染上了那浓稠的液体,指定得噁心死,谁还会拿着绳子向上
扔呢,老张你具备这个能力吗?没具备的话也不是不可以,要是有天赋的话也可以。”
要是有天赋也可以?胖子这货还真是异想天开,把这当什么了,就算天份很重要,但那也要经过勤奋的努力才能展现非凡的天份,不然也就泯然众人矣了,正所谓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天份,说的就是后天的努力远大于先天的给予,我从来就没有套过马,也不曾套过鸡,怎么会有他口中的那项技能呢。
我又不是套马的汉子,没有套马的技巧,有点威武但不雄壮,怎么能像疾风一样驰骋。
见我和胖子两人大眼瞪小眼,无计可施,阿英倒二话不说找出了我们带来的绳索,她可能有过此方面的特意练就,轻易地就将绳子套上了风扇。然后露出如释重负般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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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胖子都大喜过望,嘴上一个劲儿的称赞阿英过人的手段,胖子估算了下长度,握住绳子的末端说:“不用说,肯定是我王副司令身先士卒,先替同志们探探道,无论前方是刀山还是火海,我绝不退缩,更不惧怕,因为我们是伟大的正义之师,专干除暴安良助人为乐的善义之事。”他恬不知耻,搞得自己好像真的很伟大似的,说完就想抓着绳子盪过去。
阿英眼疾手快,一把抓住胖子说道:“你太莽撞了,我先来!”
这时我对他们两人说:“你们谁都别先来,还是我上吧,我觉得我比你们两个都要冷静,可能这也是一种睿智的表现吧。”
然后我就看到四只能媲美卫生球的眼球盯着我看,我报以羞涩的一笑,说:“难道你们都没有这个觉悟吗?是你们太迟钝,还是我太伶俐?”
我怕胖子和阿英莽撞行事,这里如此诡异兇险,再发生点什么意外的话可就不好了,所以想着我先去蹚路。眼见阿英她说她先过去,我心知她应该是怕我和胖子两个大老爷们心粗,会有大意,这样一想,不禁有些感动。我拿掉阿英抓住绳子的手说:“英子,我知道这个社会注重男女平等,也讲究女士优先,可是在我的心中,女性始终都是女性,是顶不住男人的生物,我心里认为男人生来是呵护和保护女人的生物,能够顶的住女人,大丈夫冲锋陷阵是理所应当的,女子坐守后方操持家务就好。所以你就别争了,而胖子又人高马大身宽体胖,要是承受不住过大的压力,再将锈蚀的铁架子给弄断,到时候咱还得跳到河里去捞他去,于情于理,都是我先过去。”
“可是……”阿英还要说些什么,我摆摆手不让她继续说下去。而胖子也没有反对,我不多罗嗦,直接抓住绳子,向后退了几步,一挥手道:“同志们,相信自己,胜利就在眼前,沖啊!”喊完就牢牢地捏紧绳子,拼命向前冲去。
到了河沟边上,我勐地一跃,向前飞跃,自忖下一刻一定是双脚踏在河沟对岸的土地上,然后接应胖子和英子,对他们露出胜利和鼓励的微笑。不料我盪到一半,或许是没套牢,绳子勐地往下一沉,顿时前进的势头停滞了,我心说不好,这势头是要坠入河里的节奏呀,情急之下急忙向旁边的铁架子盪去。身后的胖子和阿英两人发现险情,顿时一声惊唿。我处惊不乱,冷静观察,就在马上要撞上铁架子的时候伸腿在架子上一蹬,身体顿时便盪了开去。
英子立刻就要甩出另一备用的根绳子套将过来,打算要上来救我,不待她近一步动作,就一把被胖子拦下,急道:“你千万别上去,这铁架子锈了这么多年,不知道腐蚀到了何种程度,万一禁不住你俩的重量呢,要是掉进河里的话可就麻烦了。”英子一听觉得颇有道理,于是只好作罢,焦急地看着我,来回踱步。我顺着惯性,在盪出去又回来后,眼看着马上要撞到铁架的时候急忙用腿钩住了一根铁柱,当然,我的腿却也狠狠地撞在铁柱上,剧痛传来,我疼得闷哼一声,额头上冷汗簌簌而下。说时迟那时快,就在我腿钩住铁架的时候,我勐地松开绳子,借着冲力紧紧地抱住了被我双腿夹住的那根铁柱。
阿英眼前我化险为安,不由长出了一口气,在下面焦急地问我:“太险了,老张,你没事吧?”
我故作轻松地答道:“我很好,很有些上得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感觉,就是有点高处不胜寒,你们快上来陪我吧!”阿英急道:“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思开玩笑,刚才吓死我了。”胖子也哈哈大笑道:“张司令,怎么说你也是我们红四方面军的领袖人物,现在像只猴子似的抱在柱子上,实在是有损我军军威啊!”
我本来抱在柱子上就有些心惊胆战,强弩之末,被胖子一嘲笑,加上阿英还站在下面看着,顿时有点儿脸红。输人不输阵,我对胖子说道:“王胜利同志这是哪的话,迂迴周转的战术向来是我军的优良传统,要活学活用,多学多用,你孤陋寡闻不学无术,哪里懂得其中的精髓。你现在尽情地嘲笑我吧,一会儿你也要盪着绳子过来,看你还笑得出来吗?”胖子有恐高症,天不怕地不怕的他就怕上到高处往下看,听见我这么说,正好戳中他的心病,讪讪地不吱声了。我见胖子偃旗息鼓,正得意地准备继续叫嚣,突然发现岸边的一只人灯摇摇欲坠,仔细一看发现是连接两个人灯的绳子被烧断了。我刚要招唿胖子去看看,那只人灯却扑通一声掉进了河沟。
不待我们有所反应,就见霎时间河沟里烧起了了大火,火苗唿地一下就蹿了一米多高,瞬间蔓延开去,整个河沟变成了一条大火龙,吐着火舌企图吞噬一切,大火越烧越旺,照亮了整个洞厅。我们都被这个变故惊呆了,一时不知道怎么办才好。阿英最先反应过来,对我喊道:“老张,我明白了,这里这么多的尸骸,有部分被用来提炼成了尸油,被储存了起来,那河沟里的液体全是尸油!你快抓着旁边的绳子想办法到对岸去!”
“全是尸油?”我的脑子里炸响惊雷,跟着头皮发麻险些松手掉落进火海里去。
我再放眼四顾,就发现这处山洞空间巨大,遍地都是骸骨,除了人的骨头外,竟然还有一些动物的尸骨,看样子像是牛马骡之类的牲畜,而口央位置的巨棺距离这里也不远了,如不出意外的话,过了这条河我们最多花上个七八分钟就能到,但眼下这里的境遇却是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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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子的话提醒了我,我赶紧向上爬去,将套绳子的结扣系牢,抓住了垂在我身边的绳子,可是不料因为我手松开了,只有双腿紧夹着铁架的柱子,在抓住绳子的同时我竟然因为没有受力点一下子大头朝下了。阿英和胖子不约而同的发出一声惊唿,胖子一急就要冲过来,我赶紧喊道:“我没事,小胖你别过来,离远些,不然会变成烤乳猪!”说着我手上暗暗使劲,慢慢抓着绳子爬了数寸,终于颠倒了过来,我全身上下大汗淋漓,心道一声好险。
胖子见我正了过来,境况比之先前好了一些,于是就对我喊道:“老张,我是胖,但你也不能因此歧视我呀,你这样做,让洪金宝大叔上哪里说理去?胖有胖的好处,我都懒得跟你说,就算说了你也不明的,你也就别磨蹭了,一会儿绳子该被烧断了,你先赶紧过去吧!要是一会儿这个大风扇转起来可就不妙了。”
我低头一看,绳子下端已经被烧着了,过不了多久火苗就会顺着绳子烧上来,那时候可真就到了万劫不復的地步了。千钧一髮,事不宜迟,我赶紧一只腿盘紧在柱子上,一只脚踩着柱子,勉强找了一个着力点,想要一咬牙盪过去。这时却突然听见阿英在底下着急地叫道:“老张,不好,出事了!风扇转起来了!”
我心里一惊,抬头一看,原本锈得死死的风扇竟然缓慢地转了起来,更要命的是连接风扇和铁架的槓桿竟然也转动了起来,在轴承的作用下顶着风扇正从右边缓缓地转向左边。我本来手抓着绳子腿盘在铁架右侧的铁柱上,而绳子被阿英套在了槓桿上,现在槓桿向左侧转动,我也随着绳子慢慢地转向了左边。我号叫道:“王胜利,你这张乌鸦嘴,老子杀了你,你不说这锈死了吗,怎么现在真的就转起来了!”
胖子见状也惊呆了,脸色大变,赶紧对我说道:“老张,你快撒手,别拉着绳子了,一会儿风扇转到左边你会被带得掉下去的!”
我赶紧松开了绳子,依旧双腿双手抱着柱子,一时进退两难,上下维谷。河道里的火越烧越旺,热浪不停歇地扑上来,炙烤着我,烤得我大汗淋漓,让我觉得自己变成了一只烤乳猪。我感觉自己再烤一会儿就要虚脱了,掉下去的话就真成烤乳猪了,于是赶紧咬了一下舌尖,顿时清醒了一些。
阿英急的满头大汗,她在下面对我喊道:“大海,风扇越转越快了,你小心些别被打到,不然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经她一说,我转过头一看,风扇已经转得起了速度,就像是谁在生锈的轴承间涂了润滑油一样,又像是突然得到了某种动力,越转越快。这数片硕大的风扇叶锋利无比,飞快地转动起来就像是一台高速切割机,让人不寒而慄。我看了心惊不已,这要是不小心碰到了,肯定胳膊都会被绞折的,这种局面,我该如何是好。还好槓桿可能锈得比较死,转动得比较慢,现在转到左边正慢慢地转回来。我暗自估算了一下,槓桿大约长半米多,也就是说风扇离铁柱大约半米多,那么这半米就算是这台切割机的盲区,只要我保证抱着铁柱不超过半米的范围,那应该还是安全的。可是我自从上了铁柱到现在,已经有十分钟了,再加上下面的火烤菸熏,体力消耗很大,实在是支撑不了多久了,如果再不赶紧想办法过去,恐怕真要掉下去变成烤乳猪了。绳子已经被火烧断了,阿英想再套过来一根,可是不知怎么无论如何也套不上槓桿,而一落到火里,饶是她拉的够快,也被烧焦了一层,黑乎乎的散发着焦味。
胖子见阿英套不上绳子,急得直骂娘,眼见我越来越支撑不住,他站在岸边又实在帮不上忙,只好对我吼道:“老张,管他。娘的,没什么好怕的,直接跳!这距离我看了,也不算远,你就学学郭晶晶,做不了三百六十度转体也能做自由落体啊,拼死跳了有八成胜算还能过去,总好过掉下去直接被火烧死!咱也不是邱少云,没有人家的那个气魄呀,依我看,你现在就跳吧,晚了可就来不及了!”
我有些犹豫,觉得胖子说的在理,这是当下惟一的出路,没准还真能行,现在身在高处看起来这条河道还真不怎么宽,就做势要跳。阿英一听见胖子这样说,又见我真听了胖子的话,顿时急了,吼道:“王胖子!你怎么能这样说!万一老张跳不过去呢!老张你先别跳,上面无处借力,弄不好真掉火海里的话可真就回天无术了,还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她情真意切,我一时呆了呆。听见阿英的话,我一呆,然后心一横,反正不跳是肯定死,跳了没准儿还能活,趁着还有力气干脆跳吧,要不然到时想跳都跳不了了。想罢眼睛一闭,心一横,一腿盘紧柱子,右脚撑在柱子上,心里默念着“一、二、三!”右腿勐地使劲一蹬,整个人就扑了出去。
我是真豁出去了,砰地一下,我重重地撞在了对岸的河沟壁上,然后开始迅速下滑,我心道不好,掉进尸油河里的话那可真是能把人噁心死,虽听说有人拿这个当护肤品,也有化妆品公司往其产品里添加这个东西,但我还真接受不了,没准就会留下心理阴影。我的手拼命地抠着地面,脚使劲抵着沟壁,好在河壁并非是光滑的,有突出来的石头,所幸被我抓住一块,终于停住了滑势,吊在了对岸边缘。
我松了一口气,还没等我暗自庆幸,一股滚烫的感觉自脚底传来,我没法低头看,可我也知道肯定是我垂下的身体碰到了兇勐的火苗。可是我的胳膊和腿已经酸软无力了,我想爬到岸上可是使不上力气。突然我觉得小腿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想必是火苗烧着了我的裤子。这时胖子和阿英在对面异口同声的喊了一声:“大海!”我听见他俩凄楚的声音,顿时不知从哪里生发出一股力气,双臂勐地一使劲,脚下使劲一蹬,爬上了岸。我就地一滚,腿上的火苗被压灭了,可是我低头一看,裤腿已经烧着了一半,小腿也起了很多大水疱,其他部位也有少许的烧伤,惨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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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还好我过来了,没被烧死!我站起来向对面的英子和胖子挥了挥手,做出胜利的手势,胖子和英子使劲对我竖着大拇指,为我点赞。我见他俩为我着急的神情和脱险的激动,顿时十分动容。胖子沖我喊道:“老张,你真牛。逼!比过火焰山的孙猴子还要牛!”
话一出口,他的脸色就有些黯然,大概是想起了死在墓室里大马猴的缘故吧。
我有意缓解他的心情,笑骂道:“你大爷的,有那么厉害吗?请你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都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个人崇拜要不得,你就是不听,都搞得我不好意思说了。话说回来,我是孙悟空的话,你就就猪八戒啊,二师弟,以后你可要多听大师的。”
“猴哥,您老过去了,我和英子女神怎么办?风扇转得太快了。”胖子喊道。
英子什么时候又成了他的女神了?胖子这货,真像个神经。我腹诽着抬头一看,果然风扇已经越转越快,快得都看不清扇叶了,槓桿看起来也活动开了,快速地转着。现在的铁架子整个就是一台绞肉机,恐怕就算是钢筋铁骨也禁不住这一绞。我心下着急起来,胖子和阿英不过来,难道我自己一个人前去升棺发财?他俩肯定不放心我自己去,我自然也不放心他俩留在这儿,万一又有什么变故可就麻烦了。
“张司令,干脆你在那边等会儿,我和英子等火停了就过去,我不信这火它还会一真烧着不成,总有个灭的时候吧。”胖子把手捲成喇叭状放在嘴边喊道。
“胖子,这沟里的油应该跟人灯里的油一样,是尸油,这么多恐怕要烧几个月才能烧完,咱还真要等到猴年马月去不成。”阿英面露难色说道。
听见阿英这样说我就明白了,原来这沟里填满尸油有两个用途:一是形成大火隔断去路,让人在一段时间内过不到对岸;二是利用大火产生的热能,并配合一些机关来让风扇和槓桿转动,就形成了一个天然的绞肉机,想要通过更是难上加难。而那些把人灯连起来的绳索,根本不是为了点燃一个人灯就可以点燃整排灯,而是为了烧断后使人灯掉落,点燃河沟大火。好精妙的安排呀,不得不让人折服于古人的智慧。
想明白了这一点我便想要告诉阿英和胖子,谁知这时阿英指了指风扇,又指了指河沟大火和人灯,我便知道她也想明白了。胖子见我俩打哑谜,狐疑道:“你俩比画什么呢,该不会都这工夫了还有闲情眉来眼去,暗送秋波吧!”
“暗送个屁,你这个单细胞生物,像吃菠菜了自己出去找,现在赶紧想想怎么过来吧!”我沖胖子喊道。
烧了这么半天,火势并没有小,反而越烧越旺,看来我们分析得不错,这河沟里的液体果然是尸油。随着火势不停地增大,产生的热空气越来越多,冷热空气对流越来越频繁,自然风扇也就越转越快,槓桿也越转越快,现在风扇已经围着铁架疯狂地公转和自转了。胖子走到一人灯跟前,来了它嘴里的火,举起人灯,使劲地扔向风扇,顿时风扇的快速转动将人灯挨着扇叶的一端打了个粉碎。眼睁睁看着人灯掉进了河里,胖子赶紧对我喊道:“老张,这他玛太吓人了,怎么过去啊!”
我耸耸肩,表示现在没有任何头绪。一时我们三个都陷入了沉思,我拼命地想着怎么能让他们顺利地过来。
☆、第八十六章 下火海
胖子突然拿着工兵铲高高举起,然后做出了投掷的动作。我连忙说:“小胖,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万万不可自暴自弃。”
“呸,张司令你满嘴瞎话,胖爷我像是会自暴自弃的人吗?”胖子将工兵铲单手拿捏着,瞄准了风扇,下一刻,他就要投出去。阿英也奇道:“胖子,难道你要将风扇给射下来?”胖子用一只眼睛瞄准,深吸了一口气,说道:“我这么高深的思想岂是你们能领会的,看着吧。”说完嗖的一声将工兵铲给掷了出去。
“嗖”的一声,工兵铲的后半截正好打在疯狂旋转的风扇叶上,而多半铲身却是不偏不倚刚好穿过风扇的包围圈,铛的一声插在了槓桿与铁柱的轴承处。轴承年久失修,已经锈掉了大半,被胖子投出的工兵铲连扎带砸,顿时变了形,渐渐卡住不动了。我愣愣地看了半天,惊嘆胖子的手段良久后方反应过来,大叫道:“胖子你太牛逼了!你这准头儿简直堪比杨子荣,我决定代表组织赐予你王子荣的称号!”阿英也连忙跑到胖子身边,拍着胖子的肩膀说道:“王胜利,你这招太厉害了,我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胖子扬扬得意,大言不惭道:“不是我吹,打从胖爷我刚一接触枪械开始,就获得了神枪手这一光荣的名号。什么百步穿杨都是小意思,百发百中也不在话下。我这人谦虚,喜欢低调,平时不爱炫耀,所以知道我有这个绝技的人还真不多。再说了我觉得这一手也没什么,跟卖煎饼的摊煎饼好吃、卖草鞋的编草鞋好看、拉拉面的拉的拉面均匀、开汽车的汽车开的稳当都是一样的,还是属于人民群众中的一分子嘛,又是隐藏在人间的超人。你们不要搞个人崇拜,要客观辩证地看问题。”
我笑道:“是是,王副司令说得是。小胖司令不仅技艺超群,还兼有高远的思想、宽广的胸襟,实在是我党的栋樑之才。小胖,接下来您老是不是该稍移玉趾,赶紧过来了?”阿英走到岸边又将绳子套在了风扇叶片上,回头对胖子说道:“胖子,你先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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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优先,这是我一向坚持的优良传统,基本原则不能破,还是你先过吧。”胖子不肯,阿英也不再争辩,走到远处助跑到岸边,勐地一盪,身形矫捷地便盪了过来。
“小胖你快点过来吧,队伍没有了你怎么能打胜仗,我们需要你。”我对胖子喊道。
“同志们不要急,少安毋躁,各路英雄好汉都到齐了,共襄盛举的时刻怎能少了高瞻远瞩的传奇人物呢,胜利的大会师马上就要完成了,我这就过去。”说完抓住阿英扔过去的绳子,也助跑几步准备盪过来。
盪到一半的时候,意外发生了,风扇“咔嚓”一声断了一半,胖子勐地下沉。本来胖子有些恐高症,盪过来的时候是闭着眼睛的,这下勐地一沉胖子忍不住睁开眼睛一看,顿时吓得腿脚发软,双手一松就向下坠去。见此情形,我惊急不已,赶紧喊道:“小胖,抓住绳子!”胖子听见我的喊声了,但奈何恐高症了发作,他四肢发颤,想要抓住绳子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只是眨眼间,他就坠入了火海,我和阿英放眼望去,大火肆虐,哪里还有他的影子。
胖子没了。
我急火攻心,眼泪都快掉了下来。
怎么会这样呢?我望着燃烧的大火,心里烦躁到了极点。我想大喊大叫,骂天骂地,但细想想,又觉得要冷静,只有冷静下来,才能找出对策。
我的大脑极速运转,产生了无数个想法。
天无绝人之路,我的脑海里忽然闪现出一件令人惊喜的事情--明武宗泰陵金井挖出了泉水。
明朝的泰陵位于长陵西北3.5公里的笔架山,是明孝宗朱祐樘与皇后张氏的合葬墓。这里又称"施家台",是明朝第九位皇帝孝宗朱祐樘及皇后张氏的合葬陵寝。孝宗是明代中叶唯一的较为励精图治的皇帝,他即位后,勤于理政,选用贤臣,在生活上也能注意节俭,不近声色,体恤群臣和百姓。由于孝宗削弱了太监乱政的现象,採取了一些发展经济、挽救危机的治国措施,缓和了社会矛盾,使得出现了一个较为稳定的时期,史称其时为"弘治中兴"。孝宗皇帝于弘治十八年的五月七日逝于干清宫,享年36岁,谥号"达天明道纯诚中正圣文神武至仁大德敬皇帝"。
明孝宗去世之后,明武宗开始筹划明孝宗的泰陵陵事,当时的礼部左侍郎李杰、钦天监监副倪谦和司礼监太监戴义在考察了各处后,向明武宗推荐了施家台。工科右给事中许天锡也向武宗提议,派廷臣中精通风水术的人,前去復视一次。他向明武宗上奏说:"如有疑,亟移文江西等处。广求术士,博访名山,务得主势之强,风气之聚,水土之深、穴法之正、力量之全,如宋儒朱熹所云者,庶可安奉神灵,为国家祈天永命之助。"在大臣们的提议下,明武宗派人前往施家台考察,最后确定在那里营建孝宗陵寝。
泰陵于弘治十八年六月五日正式兴工。当时动用了各种工匠及官军上万人,四个月后,玄宫落成,孝宗正式葬入陵内。又过了六个月,陵园的地面建筑也全部告成。整个陵寝建筑包括:"金井宝山城、明楼、琉璃照壁各一所,圣号石碑一通,罗城周围为丈一百四十有二,一字门三座,香殿一座为室五,左右厢、纸炉各两座,宫门一座为室三,神厨、奉祀房、火房各一所,桥五座,神宫监、神马房、果园各一所"。
虽然动用了大量的人力,也经过仔细的筹划,但泰陵在修建过程中还是遇到了各种意料不到的情况,据祝允明《九朝野记》和孙绪《无用闲谈》记载,泰陵营建中在开挖玄宫金井时,曾有泉水涌出:"水孔如巨杯,仰喷不止"。吏部主事杨子器亲眼看到,如实上奏朝廷。在古代的风水观念中,金井出水,被视为不祥。这样一来,泰陵非改址不可。当时的督工太监李兴,非常受武宗宠信,见有人对他主管的修陵事提出了意见,十分气恼。于是偷偷命人堵住泉眼,上疏说杨子器"诽谤狂妄",武宗不问青红皂白,下令将杨子器关进了锦衣卫大狱。
但有大臣上疏说:"子器此奏甚有益,盖泰陵有水,通国皆云。使此时不言,万一梓宫葬后有言者,欲开则泄气,不开则抱恨终天。今视水有无,此疑可释。"武宗觉得有理,于是命司礼监太监萧敬押解杨子器前往泰陵,一同察看验证。此时李兴早已堵住泉眼,回宫后,萧敬禀报了泰陵金井无水的情况。太皇太后王氏(宪宗皇后)在宫内听说这件事,传旨说:"无水则已,何必罪人!"杨子器才官復原职,避免了一场杀身大祸。
这是歷史上确有其事的事情,我曾在书籍中看到过,小时候也听祖父说起过,现在一着急就想起了此事,觉得心头一喜。
胖子或许还有救!
我有两个推测支撑着我的想法。
一,这条河沟里未必全都是白花花的尸油,有可能只是飘浮着一层尸油,而下面是水。胖子穿过火海,掉入了水中。
二,这个山洞已接近山腹底部,说不定当时这个位置本身就有个天然的泉眼,或者是在修建这条河沟的时候挖出了泉水,如泰陵那样堵住泉眼的可能性较小,最好的办法还是疏通,因此这下面必然是有水的,就算没有充斥着整个河道,也在某一段内有水流通。
我的眼睛一亮,心中充满了希望,颤抖着嗓音对沉默着不知如何是好的阿英说:“英子你在这里等着我,我觉得下面可能有水,胖子也不会有事,我下去找他,你接应我们,如果二十分钟内我们没有出现,那么你就往回撤,这里太兇险,不是你一个姑娘家能玩的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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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英吃惊的看着我,怒斥道:“你疯了!?王胜利怕是凶多吉少了,这下面真如你所说的会有水吗?”
“请别轻举妄动,要学会接受现实你懂不懂?”
“虽然现实很残酷,但你不得不接受。”
“他掉入火海里了,这就是现实。”
“你给我闭嘴!”我也是怒斥一声,瞪圆了眼睛看着她:“纵然很残酷,我也要在现实面前去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
“梦里所念,心中所想。”
“我对胖子的念想。”
我凝视阿英,对她说:“请珍重。”
“要么等我,要么离开。”
“再见。”
说完,我狂奔向岸边,然后纵身一跃,向着火海跳下。
下火海。
火光映红了我的脸颊,烧焦了我的头髮,炙烤着我的内心,蒸发了我的热泪。
要么苟延残喘,要么纵情燃烧。
要么生,要么死。
我闭上了眼睛。
☆、第八十七章 冥河
我纵身一跃,投入火海。
火海无边,回头是岸。
当我跳下去的时候,已回不了头。
真是不知死活。
已难回头,我稳住重心向下跳去,只感到火焰肆虐,暴烈无匹,让人心生恐惧。烈焰如刀,炙烤着我的皮肤都仿佛要暴裂一般,疼痛如割,切割着我的每一寸肌肤,我产生了一种眩晕和无助感,好在自由落体的速度有够快,下坠了没几米只听“扑通”一声,我掉进了水里。看来我的猜测没有错,这条河沟里果然并非都是尸油,而是在尸油下面淌着一每条河流,等到水面上漂浮着的这层厚厚的尸油燃烧殆尽的时候,大火形成的火龙自然也就会熄灭了。我清晰的感觉到穿过尸油时的触感,滑腻厚重,心知这层尸油足有数十公分的厚度,看来得烧个一时半会才能烧完,好在并非像之前我们估计的能烧十天半个月,尸油下面是水,垂直向下有数米深,并非是我想像的三四米深度的样子,甚至给我一种深不见底的感觉,看来胖子是掉在里面了。
我暗道一声万幸,看来运气够好,不然我们今夜都死了好几回了。更侥倖的是我曾常到大河沟去玩,游过野泳,迷恋人鱼姑娘以后,几度潜水游曳,伤心欲绝。我会游泳,也能闭气潜水,知道胖子也会,如果是只旱鸭子的话情况就严重了。虽然人在水下,离烈火足有数米,但还是能感到有水有些温热,好在河水够深,不然要是把水给烧沸了的话,那么将不是旱鸭子的问题了,我就变成煮熟的鸭子了,稍一安心,我便左右巡游着去找胖子。
我跳下去的地方正是胖子掉下去的位置,刚转了下头,就发现了胖子,他也看见了我,马上就游了过来,指手画脚的一番比划,看样了是在骂人,明显是在说:“他玛的,真是侥倖逃过一劫,不然真就变成烤乳猪了,这里净是古怪,好好的整个大水干沟吗?也没准儿水下会有宝贝,等我这就去……”边比带划的还没表述完他的意思,突然好像被水下什么东西拉住了一样,勐地沉了下去。
“胖子!”我在心里大声叫道。看来这水里有古怪,大意不得,不然万劫不復,我惊慌失措,一个勐子就深入下潜,紧接着感觉水里有剧烈的波动。水沟里的水很混浊,还有股腥臭的味道,我身上的伤口一沾到这个水就像针刺一样疼,完全让人难以忍受。我只好耐着疼痛,急速向波动剧烈的水域靠近。
而恰在这时,我感到水面上传来一阵剧烈的波动,轰隆一声,水纹四溢,像是有什么重物落入了水中,而这个位置正是胖子沉下去的地方。我心下一惊,心说会有什么物体落入水中呢?人灯和铁架都不太可能,最可能的就是阿英,难不成她也是救人心切,所以就跳入了水中?
我心里一热,又惊又喜,有怒有怨,便去查看。
我向胖子沉下去的位置急速游过去,果然游了没几米就看见了英子,她也明显是看见了我,正在向我的方向游来。这水沟里危险莫测,可视性又差,还是先保证力量集中比较好,我们一靠近,我就向她打手势,意思是埋怨她冒然下来,要是这里面都是尸油的话那还不顷刻间变成一具焦尸?既然已经下来了,光埋怨也不是个办法,赶紧捡要紧的说,告诉她胖子在我俩的右前方落水,突然遭到了什么东西的袭击,沉了下去,得抓紧时间救人,她明白了我的意思,于是我们一起游过去。我拉着阿英向右前方游去,腥臭的水几乎要把我熏晕过去了。游了两下,我的脚踢到一个软绵绵的物体,我心里一惊,难道是胖子?我急忙向下潜去,手刚碰到那个软绵绵的物体,突然一只庞大的触手勐地捲住了我的脖子,用力将我向更深处拉去。
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又遇到大鲵做怪了,如果是活得年头太久的大型娃娃鱼的话,在水下我们在概多半只能坐以待毙,束手就擒了,我心头沉重万分,身体打颤,但随即便又否定了这个猜测。
卷着我的触手强壮有力,有成年男子手臂粗细,上面布满了粗硬的绒毛,被这只触手卷着我全身都像触电了一般,四肢无力,一种麻麻的感觉在全身游走。大鲵万万没有放电的能力,它的肢体也是爪子,不可能是大幅度的缠绕物体,我被这只触手拖着向水沟底部游去,丝毫动弹不得。隔着混浊的河水似乎能感觉到阿英在追来,但是马上就看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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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了几米我被触手扔在水潭尽头的一个角落里,这时我肺里的氧气快没了,我见触手松开了就赶紧想要游走,触手又一把将我拖了下去。也不知道这触手到底是什么东西,看样子体型十分庞大,不好对付。我心里急得要命,惊疑不定,心说莫不是遇上水鬼还是水妖了,也不知道胖子现在怎么样了,不用想肯定也是被这个庞然大物拖下了水。阿英不知道追来的时候有没有被这个大怪物袭击,要是她也和我有了相同的遭遇的话那可就糟糕了,我心里暗暗着急。
大怪物放下我之后便往回游了几米,我刚沉到沟底便触到一个物体,朦胧中像是一个人,我赶紧潜下去一看,果然是胖子。胖子看见我连忙打手势说他快憋不住气了,我连哭了心思都有了,告诉他要忍耐,我的肺都快炸了,水面上是火,想要唿气是不可能了。胖子着急万分的打手势:“老张,赶紧逃,他妈的这是什么怪物,太可怕了,我被那大触手一缠,全身发麻没劲,动都动不了,你再晚来会儿我就被吓死了。”我也比划着名手势:“没地方逃,这他妈水沟两岸想要上去并不是难事,但问题是目前大火肆虐,刚一冒头就会烧个不轻,想要上去的话就是找死,这就是一个无解的死路,唯一的出路就是等尸油烧尽。”
看我这么一比划,胖子的脸色立马变得惨白,他环顾了一下四周,黑魆魆的石壁岸岩就在我们侧方不远处,上面有岩石起伏,一看这个情形,他又比划着名手势骂道:“他玛的,那也不能等死啊,我可不想被那怪物吃了。先把那怪物杀了,再他妈想办法出去。”说着就要翻衣服找刀子,我一把拉住他说:“别找了,东西都在阿英那儿呢。”胖子瞪眼睛比划道:“她带没带潜水用具?阿英呢?”潜水用具?我眼睛一亮,觉得还真有这个可能,我和胖子忽略了这个问题,有备而来的她和小鬍子们应该会做到面面俱到吧?同时我的心里咯噔一下,怕她凶多吉少,二话不说就勐地向水里潜了过去。紧接着胖子也跟了过来。我打着手势告诉他英子在水里,并向怪物游走的方向指了指,胖子立刻领会,跟着我去找阿英。
果然没游多远就看见了怪物庞大的身体,半透明的奶白色,圆形的身形下面长着无数只触手。原来这他玛是只大水母,目测身体直径至少三四米,这么大的水母我还是有生以来第一次见。胖子显然也被吓了一跳,指着水母身后一处暗影比画。我仔细一看,看起来像是个人,恐怕是阿英遭到了袭击。不敢有丝毫大意,赶紧游了过去,果不其然,就见阿英被触手电的有些晕头转向,摸不着头脑。我摇了摇她,试图让好清醒一些,眼见她有醒悟的迹象,便急忙摘下阿英的背包,从中掏出三把匕首,一手递给胖子一把,两把自己拿在手里,同时比画着告诉他先缠住水母,我再检查一下阿英包里的装备。
她那大大的背包让我觉得奇怪,她概不离身,让我觉得奇怪,一看之下,里面果然有些好东西,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副水肺。
19世纪30年代,由于潜水面罩的问世,人类跨出了征服水底世界的一大步。但是靠潜水面罩,人们只能潜入10米深的海水中且停留极短暂的时间,这是因为海水深度在10米左右时,水压与大气压(1.03kg/m2)几乎相等。但每增加10米,水压就增1个大气压力。如果所唿吸的空气压力高于一般的气压,则人体血液和组织中的氮会高度浓缩;如果压力急速减低,人体器官和血管中的氮会产生毒性作用,致潜水者于死地。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法国海军军官杰克艾佛古斯塔因研制水肺取得了成功而一举成史。古斯塔曾经是海军勤务官,试用过所有的潜水设备,包括手提式压缩空气瓶,都不能保证吸到压力合适的空气。经过潜心研究,他终于发明了一套送气系统,使潜水员在海底能够唿吸到与地面空气相同压力的空气。以后,古斯塔又与控制阀工程师加南合作研究。1943年加南发明唿吸器,利用煤气炉调节阀改装成唿吸器械控制阀,按需要可自动供给适当压力的空气。这样,潜水员本身的唿吸就可以靠调节空气供应量和摄入肺部时气压的高低来控制,这套器械简单小巧,潜水员带上它,再穿上内有高压空气的背心就可潜至50─60米深的水中。
这个东西的英文简称是scuba。
scuba就是self(自己)、contained(携带)、underwater(水下)、breathing(唿吸)、apparatus(设备)的意思,业内沿用港台地区的称谓,形象地称之为“水肺”。scubadiving即“水肺潜水”,就是指由潜水者利用随身携带的气瓶和唿吸器等潜水装备进行的潜水活动。唿吸调节器堪称是潜水员的水下"生命线",唿吸调节器(简称唿吸器)是保障潜水者在水下唿吸的关键设备。由一级减压器、二级减压器和中压管组成。人不可以直接吸入气瓶里的高压空气,而需要通过唿吸调节器两级减压装置,将气瓶内的高压气体自动调节为与潜水员所在深度相适应的压力,供给潜水员唿吸。调节器的由高级合金制成,一级减压器用来连接气瓶和其它装备;带有咬嘴的二级用于唿吸。许多潜水者还配有一个备用二级。唿吸器的二级容易进泥沙,所以应特别保护,一旦进了泥沙则需要专业人员拆开维护。
其还有一整套的配备设施。
浮力调整器(bcd/bcj-buoyancpensationdevice/jacket或bc-buoyancpensator,即浮力补偿器/背心)--在三维空间的海洋中,我们会领略飞鸟翱翔天空的心情。浮力调整背心是近年来国际上流行的潜水浮力调整装置,它形状象马甲,所以在英语也称jacket。在水下时,通过以中压管与气瓶连接的充排气装置微调bc内的空气来实现最佳的浮力状态,使潜水员可以在任何深度保持中性浮力;可兼有水中救生的用途。浮力调整背心已成为休闲潜水的必备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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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水仪表(instruments)--水下“飞行”的仪錶盘潜水仪表是保证潜水安全的重要器材。有单联、双联和三联表之分,是由残压计、深度计、指北针、潜水计算器的不同组合构成的仪表,可以将深度、方向、温度及空气供应量等数据综合在一起,让潜水员一目了然。残压计:用于显示气瓶中气体的存量,潜水员据此掌握在水下的停留时间,安排潜水计划,潜水员必须养成经常察看残压计的习惯。深度计:可显示潜水员在水中所处当前位置的深度及当次潜水所下的最大深度。因为水肺潜水者要根据深度判定是否需要减压,所以深度表是至关重要的装备。指北针:潜水员用于在水下辨别方向。潜水计算器(divinputer)潜水电脑是现代潜水仪表中的电子高科技产品,功能非常全面,显示内容包括深度、潜水时间、无减压时间、减压时间、上升时间、上升速度过快警告、水面休息时间等,还可以与pc机相连,对潜水资料做出分析和处理,潜水电脑的产生使潜水运动更安全易学。单体潜水计算器适合与指北针、残压计双联式仪表组件并用。潜水仪表是潜水员在开放水域潜水中必不可少的装备。
气瓶(scubatank)--水下的生命之源。气瓶是钢制或铝合金制的圆筒,能安全地储存高压空气或混合气体(并非常被误认为的氧气),供潜水者水下唿吸用。气瓶的工作压力和容量大小的规格很多,气瓶内的容量通常以水容积的公升数来计算,常见的气瓶容量有8l、10l、12l、14l等,工作压力有150kg/c㎡、200kg/c㎡、207kg/c㎡、250kg/c㎡等。气瓶的重量(w)、容量(v)、工作压力(fp)、测压日期以及制造商标记等有关数据用钢印打在瓶肩上,供使用者了解。
这副水肺小巧简洁,显然是为了让其尽量“苗条”些而去掉了一些多余的东西,只让它保留最基本的作用,我的肺都快要炸了,急忙将之取出来,有模有样的将唿吸器套在嘴上,拧开氧气瓶的阀门,贪婪的唿吸了一口氧气。
这种感觉美得令人心醉,我飘飘然就想要看看阿英包里还有些什么东西,扫了两眼,就发现了一个红布包裹,对此我十分感兴趣,不知道什么东西会被这么慎重的收在红布之中,于是就急忙伸手抓住包裹,想要拆开来看一看里面包的是什么东西。
就在我的手刚一触及包裹,捏了捏里面的东西,心下沉了沉,刚要打开的时候,阿英忽然转了转身子,有意无意的用手拍了拍背包,然后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随即她二话不说,从我的嘴上取下水肺的唿吸器,塞进自己的嘴里勐吸氧气。
这时胖子早已憋不住了,他呛了好几口水,还不等阿英多吸几口,就一把将唿吸器从阿英嘴里扯下,急忙放到了自己的嘴巴上,看他那猴急样,我知道他的肺肯定也在爆炸的边缘。他当仁不让,把氧气瓶从我手里拿过去,直接绑在了自己的背上,一副获得重生的表情。幸好有阿英带的水肺,不然没被烧死,也会被淹死,想想都憋屈。
我打手势告诉两人,既然都已经换了气,肚里有存货了,咱首要任务是先将这大水母给解决了,不然没被烧死,也没被淹死,反而被水母给缠死,那更憋屈。
胖子点点头,绕到欲要再次发动袭击的水母上面,拿着匕首勐地扎了下去。这一刀扎了个结实,大水母顿时喷出一股白色的液体模煳了我们的视线。水母受到袭击,狂躁了起来,无数根大触手在水中胡乱地摆动,像是一个拧紧了发条的巨型机器,遇到什么物体便捲起来向体下的口器中送。我和阿英大惊失色,心里直叫冤屈,他玛的这水母要开始吃人了!
这还了得,我赶紧和阿英向一旁游去,生怕被发狂了的水母给缠住。而这时的始作俑者胖子的际遇就不乐观了,他正为自己的得手而庆幸着,一只大触手就到了。那只触手急速地绕住胖子,拖着他就要往身下的口器里送。胖子大惊,急忙挥刀去割,来回拉锯了数下,终于将触手给割断了,而他的脸色也是极其难看。因为更多的触手向他袭来,他目不暇接,自顾不暇。
我和阿英的境况也不好,刚浮到半路,一只触手便捲住了我们,这只触手比较细小,没带电,但是力度仍是强大无比,顿时拽着我们两人便向口器中送。我急忙用匕首狠狠地割向触手,一割便中,几下就把触手割断了。被我和胖子割断了两条触手,水母更加暴躁,更有好几只触手向我们袭来。我狠了狠心,挥着手中的匕首乱割,舞动的密不透风,想要将在不母的触手给逼回去。
百密一疏,这时突然一只粗大的触手捲住了我,阿英见状便要救我,我赶紧示意她别轻举妄到,我应付得来。阿英也就东躲西藏,努力躲避着伸向她的触手。我拿着匕首扎进捲住我的触手,大水母疼得一缩,把我卷得更紧了,快速地向它的口器中拽去。我用力抓紧匕首沿着触手勐地向后一拉,顿时在触手上剖开了一条巨大的伤口。触手疼得一颤,松开了对我的缠绕。我趁机向上游去,到达了水母的上面。刚到上面就见胖子也没能逃脱众多触手的围攻,此时正被一只粗大的触手缠着,脸色憋得发青,但是他用刀扎进了水母的身体,死不松手,上面留下一道长长的划痕,很显然,水母的触手只要一拉胖子,刀就会在水母的身体上划一道口子,因此触手也不敢使劲地拖胖子,只能上下地抖动,想要把胖子给抖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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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颠簸晃动着,脸上的肥肉直颤,我看了有些好笑,心道这大水母的智商还挺不赖呀。
胖子够勇勐,水母也不弱,我上去的时候胖子正在苦苦地挣扎,眼看就坚持不住了。我赶紧游过去给了触手狠狠一刀,触手受疼松开了对胖子的拉扯,胖子赶紧向旁边游去。我肺里的氧气用得差不多了,便紧随着胖子游了开去。哪知我们高兴的太早,太过大意,只想着逃跑,没想着解决问题,这时突然一只异常粗大的触手勐地伸过来,狠狠地抽了我一下,登时我眼前发黑,向后栽倒。还没等我缓过劲儿来,大触手便紧紧捲住了我快速地向下拖去。
我有些晕头转向,摸不清方向,吓得不轻,心知不好,急忙拿起匕首向触手扎下,可是这条触手外皮滑腻、坚韧,我一时情急竟没有扎进去。由于拖动的速度过快,就在这顷刻间,我已经被拖到只离口器一米多远的位置了。我清楚地看见口器像是一个大黑洞,不停地蠕动着。水母是腔肠科生物,没有牙齿,吃东西都是直接吞食,再把消化不了的东西从口器中排出。这个口器硕大无比,周围全是软体,分泌着黏液,要是一口将我吞下去,我就永远都出不来了。
触手还在拼命地拉着我,想将我送进口器里。眼看就到了口器的边缘,我甚至都看见口器里不停蠕动的肉。还没等我作出反应,口器瞬间吸住了我的脚,我一个把持不稳,就被口器缓缓地吞了进去。情急之下我用匕首拼了命扎进口器的边缘,使劲太过连半只胳膊都扎了进去。这么一下,总算是停住了被口器吞进去的势头,但是大腿以下已经没进了口器里。我心道好险,差点就进了水母的肚子里了,不说进去以后能不能活,光是噁心都能把人给噁心死。估计这货是天天喝着尸油增长的,那还不把人膈应死。
触手又勐地挥了过来,我用胳膊一挡,登时像是被巨物击中一样,胳膊差点儿折了,手一软匕首便脱手而出。眼看就要被吞进去了,我可能要被噁心死了,突地,斜刺里快速游过来一个人,一刀斩在触手上,一手拼命地拉住我。我肺里的氧气几乎用光了,肺也快要憋炸了,眼前出现了幻觉,想要游动却全身没有一丝力气。我觉得我支撑不住了,胸口闷得慌,肺部似乎要裂开了,就在我马上要晕过去的时候,一双柔软丰润的嘴唇贴住了我,随之而来的是一口氧气缓缓地进了我的嘴。我贪婪地吸着久违的氧气,慢慢回过神来,那双嘴唇立马离开了,我感觉有些不对,随后突然明白了什么,睁大眼睛看去,果不其然,只见阿英在我面前焦急地看着我,一手拉着我,一手拿着扎进触手的匕首。
我可以说我的初吻没有了吗?我怔怔的想着,但又觉得在这个场合不适合,更何况我的初吻早就没有了……但不知怎的,我就想调。戏调。戏阿英。
这时胖子也游了过来,与阿英一起合力把我拉了出来。我脱离了水母的口器,从胖子手里接过水肺的唿吸器,急忙戴在自己的嘴上,大口大口地吸着氧气,好像已经有几个世纪没有唿吸了一样。
还没等我吸够,又一只庞大的触手捲住了我的腰将我向下拽去。这次我有了经验,不再拼命挣扎浪费力气,而是顺势向水里游去,路过水母身体旁边的时候勐地将匕首扎进水母身体,然后保持住身形。胖子和阿英见了也效仿我的办法,我们三个便都用匕首挂在了水母的身上。水母大概由于屡次抓我们都抓不到而烦躁了起来,突然整个身子勐地上升,快到水面的时候又勐地下降,企图把我们震下来。我们三人哪里敢放松,牢牢的抓着匕首不松手,真可谓是咬定青山不放松。
☆、第八十八章 水下
我们将刀挂在水母的身上,暂且歇了一口气,我觉得这是一条墓中的冥河。
古代的三条冥河——阿刻戎、比利弗列赫顿和科锡特河现在分属伊斯兰教、犹太教和基督教的阴曹地府。三条冥河把原哈扎尔国国上下的三座地狱分开,这三座地狱是:火焚谷,地狱和穆斯林的火狱。三教冥国的疆界也恰恰在原哈扎尔国的地下会合。一个冥国是烈火腾腾的撒旦王国,国内有基督教的九层地狱,有魔王柳齐费尔的宝座和冥王的旗幡;另一个冥国是冷酷似冰、受苦磨难的易不劣厮王国,国内有伊斯兰教地狱;第三个冥国位于圣殿左方的革瓦拉区,那里坐镇着犹太教的恶神、贫神和饿神,也就是亚司马提治下的火焚谷。三座地狱各立门户,边界由铁犁翻过,任何人不得逾越。
地狱的入口处竖立着地狱之门。门上刻有铭文。
离开地狱之门不远就来到了第一狱阿格龙河(acheron)边。河岸上挤挤攘攘的是各种各样的亡灵。阿格龙河的摆渡者天间星负责将他们摆渡到河对岸。而那些既没有功绩也没有错误,一生平庸,碌碌无为的人们却不能过河,只能永远地在阿克隆河边呻吟徘徊。第二狱的入口处坐着审判官天贵星米诺斯(minos),他将根据亡灵们生前的罪行来决定他们应该被打入第几狱,而第二狱本身囚禁着因淫。欲而犯罪的人们。这一狱终年刮着刺骨的黑风。第三狱里下着冷雨,这里是贪吃者受罚的地方。他们将被地狱守护三头犬葛洛贝斯(cerberus)撕碎。第四狱是关押贪财者和挥霍者的地方,他们死后仍然为金钱而疯狂,永远得不到安宁。过了第四狱就来到冥河(styx)边上,这里是第五狱的所在地。狂暴易怒的人的亡灵在这里互相撕打。冥河是地狱所有河流中最有名的一条。浸了冥河水的人刀枪不入。而如果哪个神祗以冥河水的名义起誓却又违背誓言的话,他就会变成哑巴。最后三狱由于说法众多,无法简述,可参考但丁的《神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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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神话中,黄泉,冥河的意思。死者聚集与重生的地方,正如塔罗牌中第13张"死神"一样,虽然代表死亡,也代表重生。
北京时间2010年8月8日消息,据英国《每日电讯报》报导,美国史丹福大学的科学家研究发现,亚歷山大大帝可能死于在冥河中发现的一种致命细菌之手,而不是在古巴比伦彻夜纵酒狂欢导致的发烧。美国研究人员发现,亚歷山大大帝在公元前323年死亡前出现的各种症状与这种剧毒细菌所能产生的影响之间存在惊人联繫。根据他们的推测,这位征服了希腊与印度间巨大版图的马其顿国王死于希腊的冥河水中毒。
冥河是传说中通向地狱的入口,但这条河的原型据信真实存在,就是现在的黑水河,发源于伯罗奔尼萨半岛的山脉。古希腊人认为,黑水河河水有剧毒,除了由马蹄或者骡蹄制造的船只外,任何船只都会被河水溶解。
据歷史学家推测,亚歷山大的死由酗酒、伤寒、疟疾、急性胰腺炎、西尼罗热或者中毒所致。中毒假设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意外,一种是有人蓄意毒害。一些对亚歷山大死亡情形进行分析的专家认为,他可能死于卡奇霉素中毒,这是一种由细菌产生的危险化合物。史丹福大学研究论文合着者、美国瑞辉研究院毒物学家安托瓦内特·海耶斯说:“卡奇霉素有剧毒,是土壤细菌产生的数百种代谢物之一。它能够在石灰石上生长,而希腊又有很多石灰石。”
在古希腊传说中,宙斯命令众神在冥河岸边发誓,如果有人说谎,这位众神之神便会强迫他们喝冥河的水。据传说,喝了冥河水的神一年之内无法讲话和移动身体。史丹福大学古典文学与科学史系研究学者、论文合着者艾德丽安·马约尔表示:“众神使用的这种毒药对亚歷山大再合适不过,因为他已经被视为一个半人半神。亚歷山大的一些症状以及患病过程似乎与古希腊神话中喝了冥河水的结果相匹配。他也失声,与喝了冥河水后陷入昏迷的众神一样。”
歷史学家指出,冥河在古代的剧毒名声支持了这种假设,但这仍不能证明亚歷山大就是死于冥河水中毒。《亚歷山大大帝:一个生命的传奇》作者理察·斯通曼说:“我个人认为亚歷山大可能死于自然原因,或者是伤寒,或者是过量服用治疗其疾病的藜芦,但其他可能性也不能排除。”
这似乎永远将是个谜了。
如果地球上真有冥河存在,一定就是位于坦尚尼亚的纳特龙湖。这片看似静止不动的水域隐藏一个致命秘密,它可以使任何碰触到湖水的动物化为石头,因此被科学家称为石化湖。
石化湖水温高达摄氏60度,且因溶入附近大裂谷的火山灰,水里全是一种名为泡硷的天然化合物;这种化合物由碳酸钠和微量小苏打组成,使水的酸硷值落在ph9至ph10.5之间,逼近强硷标准。
即使在极端严苛环境中仍能生存的硷性罗非鱼,也狠难在石化湖里存活。对于其他动物来说更为致命,它们一旦浸泡到水里,没过多久便会死亡,并且钙化成一具具栩栩如生的石雕。
摄影师勃兰特沿着东非拍摄时,发现湖面上这些保存完好的动物标本,他说没有人知道这些鸟类、蝙蝠如何死亡,或许湖水澄净得像一面镜子,它们以为那是另一个世界,一头坠入后就再也飞不出来了。
我们跳入的这条水沟也给我一种有死无生禁止入内的感觉,水面上漂浮着厚厚的一层尸油,而水下又有如此巨大的一个水母,一半是河水,一半是火焰,还有一半是尸油,真是要人性命。目前水母是最大的麻烦。
美国国家地理杂志最新报导,水母大多存活于死水区,生命极度顽强,它几乎不需要氧气,所以,你会发现在几千米的深海区,也有它的身影。
水母虽然长相美丽温顺,其实十分兇勐。在伞状体的下面,那些细长的触手是它的消化器官,也是它的武器。在触手的上面布满了刺细胞,像毒丝一样,能够射出毒液,猎物被刺螫以后,会迅速麻痹而死。触手就将这些猎物紧紧抓住,缩回来,用伞状体下面的息肉吸住,每一个息肉都能够分泌出酵素,迅速将猎物体内的蛋白质分解。因为水母没有唿吸器官与循环系统,只有原始的消化器官,所以捕获的食物立即在腔肠内消化吸收。在炎热的夏天里,当我们在海边弄潮游泳时,有时会突然感到身体的前胸、后背或四肢一阵刺痛,有如被皮鞭抽打的感觉,那准又是水母作怪在刺人了。不过,一般被水母刺到,只会感到炙痛并出现红肿,只要涂抹硝炎药或食用醋,过几天即能消肿止痛。但是在马来西亚至澳大利亚一带的海面上,有两种分别叫做海蜂水母(箱水母)和曳手水母的,其分泌的毒性很强,如果被它们刺到的话,在几分钟之内就会唿吸困难而死亡,因此它们又被称为杀手水母。
这个水母应该没有多大的毒性,并非是杀手水母,棘手的是,我们发现这个大水母太大,不好弄死,虽然划了好多深深的伤口,但却并不能彻底断它性命。
这时阿英用手比划着名说道:“我有一个主意。背包里还有一捆绳子,大约二十米长,据我目测,差不多够把这水母围起来。我和胖子负责用绳子将水母的触手围起来打结,当然肯定不可能全部控制这些触手,但至少能对它的战斗力有所阻碍,老张你就趁这时间潜到水母的身体下面,到达它触手摆动的盲区把它的脑袋给破坏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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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并不反对阿英的意见,他将询问的目光投向了我。
我沉吟了一下比划道:“好吧,也只能这样了。你们两个要小心,那些触手有的是带电的。”
阿英手嘴并用,比划道:“你也小心点儿。”
我们三人又轮流吸足了氧气,万事俱备,就要行动,阿英又叮咛道:“大海你的任务最危险,你一定要小心,要懂得明哲保身的道,实在不行的话咱再从长计议。”
我郑重地比划说:“我明白,你和胖子两人也是轻松,更加要当心。”
胖子看不过去了,催促着比划道:“哎呀,你俩在这么危险的关头还有心情儿女情长,磨机个什么劲,赶紧动手吧!”说着就接过绳子的一头向水下扎。阿英听了胖子的话有些恼怒,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后拿着绳子的另一头也潜下了水底。
我用嘴叼着匕首,勐地游了出去。水母感觉到了我们,顿时将触手挥舞了出来,四处搜寻我们的踪迹。我小心翼翼地躲避着触手的来回搜寻,顺利地游到了碗状身体的下面。这时阿英和胖子也基本用绳子将鬼葵松松地围了一圈儿,我向他们俩打手势意思可以开始行动了。胖子和阿英便勐地向相反方向游去,顿时抽紧绳子,将水母的触手紧紧地围住。水母知道受了袭击,登时狂躁起来,触手的下半截儿疯狂地扭动着,其中一只粗大的触手勐地抽在我的头上,登时我眼前一黑手脚就不听使唤了,好在胖子和阿英的绳子拦住了触手的一部分力量,否则这一下我非脑出血不可。
过了几秒我缓过劲儿,看见胖子和阿英都担心地看着我,我打了个手势表示没事。胖子和阿英也被触手地挣扎拽得上浮下沉,眼看力气就快要用光了,我必须尽快完事。这次我小心了许多,排除杂念,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就是穿过触手的围攻游到脑袋上面将它的神经中枢都给破坏掉。触手还在漫无目的地疯狂摆动,我看准迎面袭来的一只粗大触手,拿出匕首在它马上就扫到我的同时,勐地将伞兵刀扎进了大触手里。大触手吃疼勐地摆动起来,我紧紧抓着匕道不撒手,一下子就被大触手带到了触手阵的内部,这正合我意。我忙匕首从触手内拔出,趁势向上浮动了一点,正好游到了触手摆动的盲区。
阿英和胖子见我已经游到里面,马上松开了绑着触手的绳子,也学我的样子将匕首扎到就近的触手里面,趁着触手挣扎的时候来到了碗形身体的下面。这时我已经游到了水母脑袋的旁边,阿英将绳子的一端偷偷系在最粗大的一根触手上,将另一端递给了我,我接过绑在腰间。眼见准备工作做完,我们三个相视一点头,我勐地将刀扎进了水母的脑袋!
这是水母最脆弱的地方,也是最重要的地方,突然受到袭击的水母疯狂地挣扎起来,无数根触手拼命地摆动,我紧紧抓着刀柄死都不松手,随着那根粗大触手的前后摆动,在水母的脑袋上划出一条条深长的伤口。
眼看脑袋快被我划烂了,大触手勐地一抽动,我立刻失去控制向蠕动着的口器中撞去。我心里一惊,速度太快收不住身体,恐怕会成为这巨大水母嘴里的一顿美餐。眼看离口器越来越近,不停地收缩扩张,我的心沉到了谷底,心说完了,看来我是折在这里了。
就在这时,突然一股后拽的力量勐地让我的身形停住,我赶紧转身向口器的反方向游去,抬头一看,竟然是阿英和胖子在这千钧一髮之际拽住了我。我马上割断身上连接触手的绳子,奋力向脑袋游去。阿英和胖子也赶紧一同向脑袋游过去。这时的脑袋已经残破不堪了,因为神经受到破坏,很多根触手已经垂下去不动了,这就给了我们很好的机会。我继续将刀插进脑袋拼命地割断神经,胖子和阿英也使劲地割着。触手也随着脑袋被破坏渐渐地晃动小了,幅度也小了,水母的脑袋就像一团烂布一样。慢慢地,它终于不再挣扎,软软地沉到了水底,我们三个相视松了一口气,都感觉手脚酸软,想举起胳膊都难。阿英有气无力地比划着名手势:“上面的火估计也差不多了,咱还是快点离开这个鬼地方吧。”
我和胖子都急忙点头,三人就向上急蹿,浮了数米,热浪袭来,河水越来越热,都能把人烫熟了,我们急忙又下潜数米,这才意识到有些太乐观了,这么厚的尸油得烧好一会儿,看来现在还没到烧尽的时候,虽然解决了大水母,但是我们还是出不去。
我们都有些不知所措,觉得干耗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但又走投无路,就在这时,我们周围的水中忽然掠起巨大的涟
☆、第八十九章 血
我们身前的水剧烈的摇晃起来,让我们三人都吃了一惊。
这是又有什么怪物要来了吗?
果然,说来就来。
一个庞然大物拔山倒地而来,定睛一看,又是一条大鲵。
我们三人无不骇然,在最上面的墓室里就遇到了一条大的吓人的大鲵,我们用炸药将其给解决,这条比那条看起来更大,我们又该如何博弈?
我们三人面无人色,都不好看。
如鱼得水,大鲵游水。
我们一时有些怔怔。
胖子打手势比划着名说:“刚结果了水母,这下又来了狗鱼,咱们该如何应对?”
阿英急忙比划道:“依样画葫芦,用绳子将其给捆绑住,然后割掉它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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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做了个割。喉的动作,看起来英姿飒爽,让我心里一寒。
我点头,表示贊同她的提议。
胖子也无二话,觉得唯有如此,方能有它。
唯此有它,除此无它。
我们刚一商议,大鲵就已掠到我们身前。
它大口狂张,凶相毕露,就要吞噬身材最为娇小玲珑的阿英。
阿英一时花容失色,惊惧无援。
无人来援。
我和她有缘。
有缘千里来相会。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
若真如此,我前世应当对她回眸了千百万次。
甚至是一亿次回眸。
今生遇见她,可能她并不是一个好女孩,但我觉得很亲近。
天生亲近,让人倾慕。
我很倾慕她。
倾慕和仰慕只是一字之差,但所表述的意思却完全不同。
我仰慕过很多人,也倾慕过一些人。
生活给我许多记忆,很多时候我想忘记,但总是回想起来,并且痛恨。其实我知道那该是淡然的东西,跟青天上漂浮的云一样。我看过云,云还是云;云看过我,我还是我。其实就是这么简单,就是这么俗。
我想是我想做的事情太复杂了,所以寂寞。而且在任何地方都不讨好。我虽然想不明白其间的因果,却总觉得很对。我是个极笨的理想主义者,失败过许多次,被人嘲笑。有时候我觉得这样挺好。有时候就寂寞。
以前我想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想写诗来着,写得很差。于是我想我写散文吧,还是很差。
所以有段时间我只好沉底写小说,我发现那也很差。
有可能会被饿死。
搬砖还能生存,写书可能饿死。
我是要生存还是饿死?
我是要理想还是梦想?
梦中的理想,我要面对现实。
现实很残酷,岁月不饶人。
有一天,我发现自己年龄大了,力气跟着大了,我的脾气却不大了。
或许是我真正长大了。
我成熟了,熟透了。
熟透了也就明白了,终有一天会从枝头掉落下来。
那一天,我就会力气慢慢小了,个子也变小了,我的脾气也不能再小了。
我不再崇拜羡慕那些纵情燃烧的艺术家,我想自己救赎我,我想不再不成长,我从泥土地里寂寞的发芽,默默的生长,期望着开花。
我想将花香撒满大地,让神州芬芳。
我希望活着的人都能幸福。
人民都想要自由。
人民很难有自由。
人民不需要自由。
我发现,或许自以为成熟了的我依然没长大。
但我要改变。
你可以不长大,但不可以不改变。
唯有变,才能现,变现又不是表现。
表现却能够变现。
永远没有永远,永远怀有希望。
永远的希望。
希望有永远。
有希望。
有希望总是好的。
希望总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我不再看起来想个烂仔,实际上是诗人。
不写诗,常眼湿,大湿人呀!
湿个屁!擦干眼泪,挺起胸膛,做牛做马,累死累活!
这不是命,这不是命运,这是宿命!
或者,与命无关,只是自己不够努力。
不努力,就成为一个失败者。
不一定非是不努力,可能只是不成熟。
少壮不成熟,长大搬砖头。
一直不成熟,只有变猪头。
不服输,别懒惰,有锐气,多钻营,或许还能成功。
哪怕是小小的成功。
想要成,得有功,下功夫。
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功夫从来没有捷径。
失败了,别一败涂地,怀忧丧志。
一切都还有转机和机遇。
哪怕只是一个搬砖的挫男。
信自己。
相信自己,哪怕搬砖,你也是搬砖的男神。
别太在意别人的看法。
搬砖之后,想当老闆。
我的梦想从成为一个风流诗人变成要成为一个风流老闆。
我如愿了。
我守着一个小小的古董铺子。
如愿以偿,我又心有不甘。
心里有不甘甜的地方,隐隐作痛。
我不安分,不想碌碌无为,不愿郁郁而终,所以我盗墓。
我搬过砖,养过猪,上过树,掏过蛋,扛过包,擦过车,骂过人,打过假,傻过逼,当过狗,陪过笑,忍过气,流过泪,受过伤,痛过心。
一切苦难都有过。
也曾当狗汪汪叫。
一直受伤,从未安康。
一来盗墓,几多不安。
但总归未来可待,而时间很快。
人很难明白别人,更难明白自己。不过我觉得应该可以明白的,就会明白。
所以,请相信自己。
我相信自己,倾慕李英。
她有些揣揣不安,我就会义无反顾。
血热时,我愿付出我的所有。
这样的想法时常出现,不曾磨灭。
总有血液沸腾着循环,灼热着我的肌肤,烧痛着我的心灵,涨红着我的脸颊,吞噬着我的理智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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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血沸腾,灼烧我心。
血仍未冷。
太热忱,哪怕灼伤自己。
思绪万千,流转百折。
世间是一个大苦海。
人在海中,肉身是船。
魂儿是船里的人。
船载着人,一直向彼岸行驶。
我想有一艘无所不能的船。
有的。
那一年,船在很高很高的天上,没有人看得见。
那一年,龙神行雨,九州没于洪涛,风云变乱;船,在更高处。
那一年,后羿射落了九个日头,锐利的目光向上,再向上;船,在更高处。
那一年,一对男女从个叫做“伊甸”的地方亲吻土地,痛哭失声,无暇抬头;船,还在高处。
那是一艘在很高很高的天上的船。
无所不能的船。
高处是“以太”,一种传说中存在事实上却并不存在的东西。船就在以太的海中,游弋、航行;似无、似有。
我觉得火车像是在以太的大海中飞驰,飞驰的的列车狠狠地噼开这种莫名的物质,载着我和我的爱情,一去不復,义无反顾。
火车快开。
于是我就开始设想在高处――不必有什么特别的定义,只要是在高处――有一艘船,俯窥世间,俯窥人类的、地球的、宇宙的,歷史的和一切的。
当然,还有我的。
船也不必有来歷,或者是什么上个宇宙湮灭后的遗蹟、使者之类;又或者是什么在黑洞、白洞之间随意穿梭有如玩耍的、逍遥游的仙人;或者是什么诺亚制造的拯救苍生于水火的方舟;或者其他,都好。
但它註定是看着我的。
还有我的失败的,随着火车一起在以太中一去不復义无反顾的爱情。
只要它还看着我。
或许它能容我,我便能活。
船还在高处,以太的海中传来很不寻常的涟漪。
船盘旋了两圈。
不知道几千几万亿年了,船没有动过。“高处”,只是一个概念,而“运动”甚至还不算是个概念。
但船竟飞行起来了。
而我是飞不起来了。
我明白,许多爱情的结局也是早已註定。从我把一个电话打给高兴时开始,从温柔的不温柔开始,从人鱼姑娘的死亡开始,从飘飘的远走高飞杳无音信开始,从村里的妞妞家盖起高楼开始,从隔壁的姑娘嫁给大款开始,从叔叔的女儿怀上高富帅的孩子开始,从伯伯的儿子借贷上高利贷拿着伯伯的养老钱去城里买房开始,从阿姨的女儿找对象非得有房有车开始,或者,从我与某个姑娘在相识时开始。
现实告诉过我心痛会是这样。我开始觉得小说不值得信任了。
如果有船飞行在高处的以太的海里,那必定不会有人看见。人心应该是更玄的东西,眼睛看不见的,人心大概看得见才对;因为眼睛是看不见心痛的,心却可以知道。
我在脑海中画出船的模样,然后知道了以太原来可以用于勾勒心痛的感觉,以太的海,就是心我以为,人是要有些梦想的。然则这个世界如同梦想本身一样可笑,它容纳不下它,它也容纳不下它。痛的海。
船还在看着你我,看着苍生。
我看着阿英。
她也看着我。
一个如此美丽的女子。乌黑的秀髮,纤巧的眉头,动人的大眼睛,修长的睫毛,挺拔的鼻樑,娇俏的嘴唇……每一个部位都像是艺术家手中最富灵感的杰作,这些杰作点缀于江南女子特有的细腻柔嫩的肌肤之间,构成了一张毫无瑕疵的曼妙脸庞。
而脸庞上最令人怦然心动的,无疑便是那双又大又亮的眼睛。
黑白分明的眼睛,黑得如浩渺的夜空,白得如轻盈的云彩,粼粼波光倾洒在黑白交汇间,清澈见底,透彻通灵。如果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那这扇窗户一定连接着世界上最纯净的天堂。
天堂没有回音。
大鲵不看她,只要吃它。
我挥舞着手中的匕首,向着露出锋利密集牙齿的大鲵刺去。
想要吃她,先来吃我。
噗嗤一声异响传来,我手中的匕首刺中了大鲵的眼睛。
鲜血染红水域。
☆、第九十章 幽灵
我把英子推到一边,生气的想道:“一个女人家家的,不去找你的高富帅,不去当你的白富美,学人家盗什么墓,跑来又盗什么墓!”
“你知不知道,盗墓是很危险的!”
“你知不知道,人类是很危险的!”
“你知不知道,地球是很危险的!”
她知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大鲵是很危险的!
这座墓中尸横遍野,可谓是尸体海洋,即是大鲵的三餐,也是大蛇的盛宴,这些物种根本就不怕没吃食。老蒲好大的手笔!
好大一盘棋!
老蒲有这么大的能耐吗?我看够呛,太悬!
大鲵在我的一刀穿眼下会有什么反应?
我把刀子向前递了递,然后勐地搅动。
血流出来。
刀进不去。
大鲵窄小的眼睛彻底报废!
刀已没柄,我的手挡住了。
被大鲵的眼眶。
既然进不去,那么就出来吧。
我突地拔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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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出。
血溅如涛,怒射五步。
染红了我和阿英面前的水域,染红了我的头髮。
我如赤鬼。
胖子和阿英都惊诧的看着我,胖子连忙打手势给我:“快跑!”
阿英急忙向一边潜去,她将手中的绳子簒得紧紧的,不住回头看我。
我明白了她的意思:活着!
活着就好。
好在还活着。
宁在世上挨,不在土里埋。
我明白了,所以急忙向旁边一避,暴怒的大鲵流着血水蹿了过去。
吼!
它一声痛苦夹杂暴怒的吼叫!
鬼哭狼嚎,让人心惊肉跳。
大鲵一击不中,痛极脑晕,便向身宽体胖的胖子袭去。胖子意料不到,有些惊慌失措,随即醒悟过来,急忙向旁躲避,顾尾不顾首,大鲵尾巴一摆,来个鲤鱼摆尾,脑袋被大鲵的尾巴打个正着。
幸运的是只是被尾巴末梢给打中了脑门,不然的话就算是头破血流也是轻的,保不准就会脑裂头碎,甚至是身首异处,脑袋搬家。
饶是如此,他的脑门上也凸起了好大一个包,大包长在他的大脑门上,看上去很恐怖,我都为他心疼,不由得倒抽冷气。
胖子痛的不轻,也吓的够呛,他不顾伤势,急忙配合英子绕着大鲵游动,没几下,就将大鲵给缠绕住了,大鲵发现自己手脚被缚,一时动弹不得,惊慌失措之下首尾乱摆,反而使得绳子越绑越紧,再难分开。
千载难逢,我对胖子使个眼色,他立马会意,忍痛而上,我俩欺身向前,躲闪着大鲵疯狂的撕咬,将其的头颅给割了下来。
阿英见状,对我们竖起了大拇指。我们报以矜持的一笑,然后向她打手势,急忙向水面上升去。水依然是温热的,但温度明显有所下降,我们探头出水,火焰已零星数片,看来尸油已耗尽了。
我们的精神俱是一震,然后急忙游到岸边,循着石壁上的突岩攀附着向岸上爬去。待回到案边的时候,我们都是长出一口大气,感觉喜不自禁。
终于要到最终的目的地了。
最后的棺材就在我们前面不远处。
我们三人都浑身湿透,衣服紧贴在身上难受莫名,捆绑在身上让人喘不过气来,我们气喘吁吁,疲惫不堪。
我见众人都已疲惫不堪,而且胖子头上伤得不轻,如果勉强行动,恐有不测发生,又看看腕錶,才发觉不知不觉已到了天亮,就说:“想不到蒲阴阳的蒲家坟会是如此,我看这地方也算是最后的营地,而现在天已透亮,这座山并不是旅游景点,也算得上是人迹罕至了,并不怕东窗事发,不如就地休整一两个小时,然后再行开棺。”
阿英轻嘆道:“亿万年不见太阳光,千百载没有活人来,果然是处孤魂野鬼避世的世外桃源。”说完她取出些压缩干粮,分给我和吃了,又集中清点了剩下的装备,发现照明器材和盗墓工具丢失严重,她还带了盏宿营灯,以及其他的零碎工具,而食物倒不多了,剩余的也仅够这三个人再维持半天,不免隐隐担忧起来。
我们点燃一盏宿营灯,将外衣脱了,围在灯边试图让其干的快一些。所幸的是刚才大火肆虐,炙烤着这个空旷的山洞,让这里的温度升高了不少,并不觉得过分的冷。
胖子头上虽然没有伤口,但大包难消,痛的不轻,他身体非常健壮,但此时却也支持不住,不想多言,将背包一扔,倒地就睡,很快就枕在背包上睡着了,他打起唿噜,睡的好不香甜。
我眼见阿英眼角抖动,知道她是瞌睡了,我就将背包从她身上取下,让她安心睡上一会儿,之后开棺说不定还有什么兇险,到时候可马虎不得。她也不反对,靠着背包眯上眼睛,也不知睡着了没有。我也觉得困的不轻,疲乏加之无处不在的罪恶感袭来,让我眩晕噁心,可轮到自己想要睡一阵的时候,却迟迟合不上眼。我看着骷髅,靠着胖子,碾转反侧,就是无法入眠。
漫漫长夜,无心睡眠。
朗朗干坤,万兽无缰。
有缰就有羁绊,睡眠浪费时间。
我们三人的神经,长时间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况且此刻仍然身处险境,脱困逃生的希望很大,但能找到尸丹和镇魂铃的可能性却是渺茫。我觉得有些不安,所以很难突然松弛下来,只好守着一盏昏暗的宿营灯枯坐,所以也没有刻意留人值宿。
我心想:“我平生最讨厌数学,最不喜欢和数字打交道了,要是当初教我那位数学老师也在这就好了。我那位老师不仅会教数学,而且她还有个特异功能,只要她在课堂上一说话,学生们上眼皮子就和下眼皮子打架,简直跟中了催眠术似的,说睡着就睡着,天上打雷都醒不了。”我脑中胡思乱想了一阵,毕竟疲惫欲死,终于睏乏起来,意识逐渐模煳,正在半梦半醒之间,就发觉身边似乎有些异常。
这种感觉很不正常。
盗墓小分对总共三个人员,包括自己在内,只有三个人而已,可不知从何时开始,在宿营灯发光二极体微弱的灯影下,我发现隐约多出一人。
我迷迷煳煳的,困的要死,头脑发胀,也不想理会,就见那人抱着双膝,一动不动地蹲坐在自己身边不远处,那是几具枯骨堆叠的一处区域,离我不远,他看上去神秘兮兮,不知在看些什么,好不诡异。我心中诧异:“真他妈见鬼了,这人是谁,这里还有别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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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竭力看清那人的身形面目,奈何灯光暗得几乎让人睁不开眼,距离虽近,却只是影影绰绰,根本看不真切。我满心疑惑,记起阿英说过的有关于那个组织的势力,以及一直未曾露面的另外一个人,这个人显然是为首脑,非比寻常,但只闻其声,不见其形,就仿佛是尾随在身后的一个幽灵,难不成在此现身出来了?
我惊魂未定,一声不发,悄悄潜伏过去,在黑暗的掩饰下,冷不防抬手便揪住了那人肩膀,想要看清楚对方的脸部,谁知那人也忽然起身,几乎是与我脸对着脸,由于离得太近,那张模煳惨白的脸上五官难辨,恍惚间只看到一对黑洞般的眼睛。
那是一双黑多白少的眼睛,眸子要比眼白多出不少,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世上又怎会有这样恐怖的眼睛?
我与那目光所触,就像是被一块寒冰戳中了心肺,顿觉一阵恶寒袭来,汗毛孔里都是冷的。我正要拽出匕首,可地上那盏宿营灯却不知什么原因熄灭了,眼前立刻陷入一片漆黑,周围也随即没了动静。
我不由汗毛倒竖,惊的不轻,等把从阿英包里取来的挂在身上的手电筒打开时,只见不远处其余两个个同伴睡得正沉,而我所在的位置附近再也没有别的人影,又哪里像是刚才还有人在的样子,我心惊不已,全身上下瞬间都被冷汗浸透了,心中不免怀疑刚刚那是南柯一梦。据说梦是心念感应,凡是异常之梦,必有异常之兆,这梦来得蹊跷,不知主何吉凶。
虽然我是从过军养过猪的人,并不太相信幽冥鬼神之说,但也不免有些心里犹疑,觉得事无绝对,此时犹如芒刺在背,总感到后脑勺冷飕飕的。
我将手电灯光四处照射,查看情况,此时胖子和阿英也都被惊动了起来,茫然四顾,警惕环视,我向他们说了刚才之事,最后又说:“如果不是因为我精神压力太大,疑心生暗鬼。那么处空间里,一定有些古怪,总之此地绝对不宜久留。”
而且我还推测,如果不是鬼的话,现在这个幽灵般的尾随者,肯定还躲在某个死角,或者是我们心灵的死角里,只不过一直找不到机会,没能察觉,还没办法将它揪出来。
阿英反覆琢磨着我的话,良久才说:“我也曾听说过人的心理上存在着死角,但无心细虑,现在听你一说,倒不免好奇,那是个什么样的盲区呢?”
我说既然是心理上的死角,就是以正常思路绝难想像的范畴,所以咱们现在胡猜乱想也没任何意义。我就说了个故事让她知晓。
当年在湖南湘西,发生过一件很蹊跷的命案,湘西那地方自古就是山多、洞多、匪多、枪多,山贼土匪多如牛毛,路上行走的客商,孤身坐在山里边歇个脚,都会被人从背后放倒,用刀子割了头去。
那时有家布客,掌柜的布商独自去外地办货,家里不放心,算着临近回来的日子,就派管家带了两个伙计,去数十里外的小镇上相迎。那镇子地僻山深,周围土匪也多,却是回城的必经之地,镇中只有一个大车店,没单间,全都是二十几人一间房的对头通铺。管家来得时候也巧了,他到了客店一打听,得知东主昨天晚上就宿在店内,眼看日头出得老高了,早该出来结店钱了,可眼瞅着从客房里鱼贯出来十八个人,唯独不见布商的身影。管家到房中一看,四壁全是空的,哪里还有人在,他暗觉事情不对,急忙去找大车店的店主核实,一查房册,白纸黑字写的分明,昨夜住在房中的是一十九人,可光天化日,众目睽睽,怎会无端少了一个大活人?
管家情急之下,拼命拦住了正要出门的那些客人,说我们东家昨夜明明住在店里,怎就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下落不明了?难保这店是家黑店,暗中谋害过往客商的性命财物不成?
当时街上有採访局侦缉队巡逻,见闹得动静不小,就将店里的人全抓回去严加审讯。本来採访局只想趁乱敲点钱财,不料一搜那十八个与布商同住一室的客人,竟发现每人都带着一包人。肉。刑讯威逼之下,那些客人只有招供认罪,交代了案情经过。
原来这十八人都是土匪,在路上见布商行囊饱满,就想在僻静处劫杀了谋他一注财帛,但尾随了一路,始终没找到机会下手。最后跟到镇中,土匪们都假作互不相识的,买通了店伙,与那布商共宿一室。入夜后待那布商睡熟,就用被子将其兜头盖住,把人活活闷死,然后乱刃分尸,切成一十八块,又都用石灰和油布裹了,不见半点血迹。每人一块分别带在身上,打算离开客店后,扔在山里餵了鸟兽,那就绝对不留任何痕迹了。可大概也是因为杀得人多,到头来怨魂缠腿,这伙土匪还没来得及离开客栈,却被布商家里管事的一闹,使得这案子败露了出来,都让官府五花大绑地捆了,送到省城里游街砍头示众。
这件碎。尸案在当时的社会上震动不小,在法场上围观用刑的百姓人山人海,真是好不热闹。我从书上看过好几个类似的故事,就对阿英说,绿林海底称杀人为推牛子,这些土匪正是利用了人们心理上的死角,途中盯上过往的行商之后,便在客栈里杀其身、解其体,以石灰掩埋,使血水不溢,分携其肉,藏带于身,所以住店的有十九人,出来却是十八人,在市镇街心里杀人越货也能丝毫不露踪迹,要不是事出凑巧,谁能识得破这路歹人推牛子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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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英若有所悟,大概有些闯南走北的江湖中人,也有些非常手段,能常人所不能,而刚才我见到的黑影,在我的眼皮子底下出没无形,也未必就是幽灵,有可能是歹人作祟。
这时一言不发的胖子,突然发出一阵怪笑,听在我和阿英耳中,无不毛骨悚然。
☆、第九十一章 阴魂不散
我有些摸不着头脑,不知胖子怪笑个什么劲。
就听他冷笑说:“疑心生暗鬼,老张,刚才你看见的不会真的是什么鬼吧?我看就算有鬼,也是心中有鬼,装神弄鬼。”说完他有意无意的拿眼睛斜睨着英子。
英子感觉到胖子话里的意思,她冷哼一声说:“王胖子你是什么意思?用的着这么阴阳怪气吗?”
胖子哈哈一笑:“我说英子,你这又是什么意思,胖爷发表一点个人意见,你就面红耳赤,想被踩中了尾巴的兔子。”说罢,他从自己随身携带的背包里取出一个很像钢盔的安全帽扣在脑袋上,看那样子,很像个小鬼子。
阿英气鼓鼓的想要争辩,我见气氛有些凝滞,便插言说道:“都别吵,自乱阵脚的事情要不得。”
胖子讳莫如深的笑笑,阿英也想着自己的心事,一时也不吵嘴了。
这样一来,我错愕的感觉到,这两个人都有点陌生。
胖子高深莫测的样子我很少见,在我的记忆里他一直是一个大大咧咧直言快语的小胖子。
如今这个小胖子长大了,但他依然还是那个豪气爽朗敢爱敢恨的热血青年。
一腔热血,抛洒满江。
满江红。
染红岁月的年轮。
淬鍊歷史的尘埃。
无缘得见。
没有人能够见到。
真正美丽的那一次绽放。
热血沸腾,如花绽放。
英雄们的成长,纵然是来自草莽。
在草莽里悠悠荡荡,起起伏伏。
应当永不变其心,直指本心。
顺心意,意能平。
待至英雄们在草做的摇篮中成长,勇敢正直的心像从前一样,去造访万能的神祗,去寻求热忱的民众,而在这之前,我却常感到,与其孤身跋涉,不如安然观望。
看英雄们的热血侠肠,看儿女们的爱恨情长。
看看悲欢离合,听听温情过往。
我们都在听别人的故事。
自己的故事别人听,直到归去。
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胖子确实是个热血沸腾的人。
我一度以为,他的血不会冷。
我觉得他和我一样,是同一类人。
哪怕在这个越来越虚伪冷漠的社会里。
血永不冷。
社会就是如此,现实到你不现实现实就把你给显时了。
换句话说,就是不现实的你会被玩完了。
一个开150万奔驰的人,他银行贷款800万,他的生活在生与死的边缘!
一个开15万大众的人,他房贷80万,他的生活水深火热!
一个骑1500块电动车的,他存款8万,他的生活安逸却又迷茫!
三人路上相遇,骑电动车的羡慕开大众的,开大众的羡慕开奔驰的,开奔驰的羡慕骑电动车的!
这就是现实的社会,每个人都成了金钱与欲望的奴隶!
猫喜欢吃鱼,可猫不会游泳。
鱼喜欢吃蚯蚓,可鱼又不能上岸。现实给了你很多诱惑,却不让你轻易得到。
但是,总不能流血就喊痛,怕黑就开灯,想哭就流泪。
今天再大的事,到了明天就是小事;今年再大的事,到了明年就是故事。
我们都是有故事的人,而人生就像蒲公英,看似自由,却身不由己。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全力以赴就好,想太多,累的慌。
无愧于心就行,人无贵贱之分,只有对错,别自轻,信自己,能活好。
虽然薄情常在,阶级暗横。
看看那年,当时共我赏花人,点检如今无一人。
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当时畅欢笑,曾笑老人龟。
今时多离散,再无重聚时。
社会地位、经济条件、个人能力、观念思想……什么都成了阻碍坦诚相见敞开心扉的门槛。
有人在槛外,都懒得看一眼槛内。
有人在槛前,犹豫着要不要跨进去。
也有人在槛内,焦急等待着跨槛而来的人。
只是人心变了,只是再难淡然。
淡然不了又热血燃烧的青年,烫伤了自己。
他的热血没能烫伤烈火。
烈火如歌,草莽出生的狗熊猎猎焚烧,苟延残喘。
什么狗屁的英雄,纵然你是侠肝义胆!
又何妨是只笨拙的狗熊,只要你有侠骨柔肠!
不是英雄,就是狗熊,是一只热诚柔情的狗熊。
小小的心愿随风飞,笨笨的狗熊迎风笑。
猎猎风中。
依然是猎猎风中。
你有一颗不灭的赤红的心。
红心闪闪放光明。
光明照四方。
明天会更好。
生死去来,棚头傀儡,一线断时,落落磊磊。
我一直是这样想的。
我想胖子也是这样的。
直到这一刻,他讳莫如深的笑起来,我隐隐觉得自己有些看不透他,他似乎已经超然物外,与我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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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到距离星辰海洋,像是两个世界的人。
难道胖子真的变了吗?
你不可以不改变,除非你从此不成长。
但有些变,确实让人无法接受。
变变变!
当好人变成坏人!
当爱人变成仇人!
当活人变成死人!
当母猪变成美女,当男人变成女人……
我怕胖子别变的面目全非,我认他不得。
转念一想,或许是自己太感性,有些想多了。
隐隐的感觉不可信,我不能凭着感觉辨忠奸。
英子也有些阴阴的,她好像心事重重的样子。
她在想什么呢?
是他吗,是她的他吗?
我的心中幽幽烦躁。
以前我们太小。
以后我们太老。
此时我们正好。
好也只是白好。
没有人能够见到。
真正美丽的那一次微笑。
真心实意的那一番长谈。
心门难开,有千千结。
我心无结,我无法解。
解不开。
昨日君未婚,儿女忽成行。
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世事无常,情事多长?
是如此。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你脱衣脱裤。
满头青丝变白髮,落入红尘赎罪己,南柯不是一场梦,从来佳人是骨灰。
黄泉彼岸生生错,奈何桥头世世寻……诗如此。
阿英愁眉不展,心事很重,我不知她心中所想。
无法揣摩,他两人住了口,让我一时思绪万千。
想的太多,人也觉得累了。我不再多胡思乱想,松了口气,见洞窟里实在太黑,宿营灯发挥不了多大作用,完全看不清楚远一点的东西,而手电也难以照射到如此大的范围,怕一时半会脱不了身,弄不好电能耗尽。但又别无选择,只好打着手电四处张望,把在手中轻轻晃了几晃,惨白的亮光使得身前数十米的范围随即亮了起来。
我将手电握在手中,趁亮抬眼看时,就瞥见照明范围边缘似乎有个人影,冷眼一看还以为是胖子,因为那人头上也戴了顶头盔,但我很快就察觉到胖子和阿英这两个同伴,此刻都在自己身侧,不可能是他们其中的一个。
我心里一惊,下意识地握紧了工兵铲,定睛看去,发现那个人瘦骨嶙峋,低着头蜷缩在骷髅堆里,也看不清他藏在头盔下的脸孔,唯见衣衫褴褛,身上脏得都能抓虫子了,手中握着一具熄灭了的电灯,身侧斜挎着一个大号的帆布口袋,木雕泥塑般的一动不动。
以我之敏锐,竟然完全感觉不到对方身上存有任何生命迹象,我心中疑惑更深:“这个死人和我先前看到的人影是不是同一个人?”我立时想到,刚才看到的影子和这个死人的身形看上去到像,直到此时,我终于看清蜷缩在骸骨堆积的角落的竟然是个死人,看那死者装束和身影,很像是那个突然消失了的黑影,猜测其身份,却是不得要领,有些惶恐。因为这座墓少说也有好几百年了,地下这么深的地方,怎么会有身着现代装束的尸体出现?
这太不符合常理,太过出人意料。而我之所以会觉得对方是个死人,是因为凡是活人,必然都有气息,也就是唿吸。所谓人者,以气为本,以息为元;一唿百脉皆开,一吸则百脉皆合,人体在一唿一吸之间,能将氧气转化为二氧化碳,也会使得皮肤毛孔间产生微弱的热量,这就是旧时所指的“阳气”或“生气”。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三寸气,千般用。
可眼前这个人的身上,却似没有唿吸存在,它寂然不动,就像是具多年前横死在洞穴中的尸体。而在之前,却有个和他身形极为相像的幽灵般的影子蓦然出现,悄然无踪。我心觉古怪,暗想:“还真是见鬼了不成?”我心中惊疑不定,一手拿着工兵铲,一手握着手电,欺身上前,想借着电光,去看清那死者隐藏在头盔下的面目。
谁知我刚刚一动,骸骨重的那人影竟在事先毫无徵兆地情况下,忽地蹿了起来。我和其余两人同声惊唿,都急向后退,并将手中的器具抄了起来,可还没等迎头痛击,那头戴盔帽的黑影,早已头也不回地逃向了洞穴深处。我有心要追上去看个究竟,又恐其余两人落在后面遭遇不测,只得隐忍不发。
胖子虽然脑门疼痛,却仍忍不住插嘴道:“老张,千万大意不得,我看那傢伙可根本不像活人。按照相对论的观点,这世界上有人就该有鬼,也许咱们真是遇上鬼了。”
我摇头说:“我先前也这么想,但是用手电照过去的时候,我分明看到他有个影子,身后有影子的就不会是鬼,不过……”
不过他的速度也太快了些,这是我所始料未及的。但也不是追之不上,我自付自己还是可以追的上他的,只是如此看来,这个人似乎身手敏捷,不好对付。
我话没口,异变突起。
那人的身形又出现在了附近不远处,鬼鬼祟祟,探头探脑,如果不是他头戴头盔的话,我不会觉得他会去而復返。
胖子这下也看得真切,他与那个人影距离不远,怒火中烧,手一扬,乱枪噼头盖脸地打过去,至少也能有两三颗子弹命中目标。
那人察觉到自己暴露了踪迹,急忙抽身躲闪,却仍是迟了半步。那顶头盔在慌乱中滚落,随即又被一发子弹从侧面击中太阳穴,当场扑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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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唯恐对方还未死绝,想再补上两枪,又觉得或许多此一举,哪有中枪安然无恙的事情,又有意节约子弹,已防备接下来的变故。我们三个人都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就见从骸骨里爬出一个人来。在烁烁刺目的电光照射下,那人身形犹如鬼魅,竟然是刚才已被胖子开枪射杀的那人。
纵然是胖子临事镇定,也不禁觉得身上一阵发冷:“那个人刚被我乱枪击毙,至少有一发子弹是贯头而过,脑。浆子都打出来了,怎么可能还会爬动?除非它不是活人,可死尸僵硬,不能行动说话,而亡灵又不会在灯下显出影子……”
我硬着头皮朝着那个爬行的人骂了一句:“你不趁早挺尸,还爬过来干什么?”三人仗着手中都有武器,而胖子和阿英又都有枪,他们便拿起枪来,枪口齐刷刷对准了那人,刚要扣动扳机,就见对方缓缓抬起头来。
☆、第九十二章 不死
惨白的手电光照射出去,自然脸对着脸看了个一清二楚,只是看这一眼,却似经歷了一生中最恐怖的时刻,止不住牙关打战,连握着工兵铲的手都被吓得僵住了。
此时的情况是我和胖子英子三人站在布满骸骨的洞窟里里,借着手电的光亮,看到那个鬼魅般的人影突然从骸骨中爬了出来,虽然距离并不算近,但对方头戴的安全头盔掉落后,恰好将他那张隐藏极深的脸孔暴露了出来,使众人瞧得再清楚不过。
只见其双目微凸,额顶奇长,耳垂很宽,嘴唇极厚,被燃烧的磷光映得惨白,毫无人色,灰濛濛的两只眸子里,也没有半分活人应有的气息。
世上又哪里有如此怪异的长相,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这竟然像极了木胎泥塑的佛像只面相,让人觉得荒诞怪异之极。
此时我也不敢确认此人就是活人,莫非还真是什么鬼怪恶灵不成?哪里又有子弹穿过脑袋打不死的人?
当然,事有例外,击中头部不一定死。以前悍匪张君曾经用手枪直接击中过一名警察的头部,该警察之后在武汉活的好好的,只不过智力只有三岁小孩水平,只会唱一首歌:《血染的风采》。
而子弹在击中人体之前呢,是在高速旋转的。进入人体后会因为某种效应而“失稳”,也就是在人体内部翻滚、扭曲、变形甚至碎裂,随之切断和破坏很多人体组织。如果这些人体组织不是脂肪这种可有可无的东西,而刚好是血管什么的,人就挂了。另外子弹的动能还会形成很大的空腔,会在人体内形成很大的冲击波,有些隔得比较远的脏器也会受到冲击。
我见过活活被打死的人,不是头部,是胸部,也不是一般的子弹,是很搞笑的信号弹。死者当时是有生命体徵的,只是后来失血过多挂掉的。所以说,如果不是击中脑干、心脏等部位,一般还是失血死的。人不是一瞬间就挂掉,中弹后是有一段垂死挣扎的时间的。
以前看过一个片子,比较不同枪的威力,我才知道原来子弹进入身体时虽然只是一个小洞,但子弹旋转所造成的气流能在人体内重伤器官。并且在穿透身体离开时,能造成一个很大的窟窿,这不是用布一包就能止血得了的。就算用烙铁烙,将伤口烫粘在一起多半也无济于事,因为翻滚的子弹破坏了许多的器官组织和机体细胞。但最大的可能是极大的伤害导致休克,后因失血而死。
青天白日里的枪响,结束了死刑犯的性命,曾经有多少兇恶歹徒,不得不面对法律的最终制裁──死刑枪决,但应该要万无一失的行刑过程,竟然也有疏失的时候。有行刑手说,他们曾经开枪,结果开到6枪,有个人还在哀嚎,手还在边抖,他想说奇怪,怎么这样?看瞳孔又还没散开,没死,这个人射五六枪都不会死,才拿听诊器去听,原来他心脏在右边。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击毙犯人的时候也有“诈尸”的情况发生。
2005年4月1日上午,黑龙江省方正县人民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的指令,对已核准死刑的一对男女罪犯执行枪决。
刑场在离县城不远的一个山脚下。戒备森严的警戒线外,人山人海,从四面八方赶到的人,都来目睹这个方正县城有名的大美人毕某,看这个不得好死的歹毒女人的可耻下场……
上午11时许,几辆法院和检察院的车开来,五花大绑的毕某拖着脚镣被法警架下刑车,曾靓丽的脸上重重地蒙上一层死灰色,她已经魂不附体,几乎是被两个法警拖到行刑地,法警一撒手,她就瘫坐在地上,怎么也拖不起来。一个行刑法官说,就让她坐着走吧。
人们都心惊肉跳地等待那一时刻的到来。
突然,一个佝偻着腰的老头挤过警戒线,大声哭喊:“让我亲手打死她!打死这个小妖精,为我儿子报仇……”
突如其来的喊声,引起一阵骚动,围观的人流露着各种情绪。
几个武警和法警跑过来,赶忙把老头拖走。
老头是被害人的父亲蒋某。蒋某那缺乏营养的脸就像大树的年轮,记录着他经歷过又永远抹不去的苦难和灾难。
蒋六十多岁,是个老实巴交,为人厚道的农民,他和媳妇胡某结婚10年,一直没孩子,四处求医问药,医治5年,胡才生下一子,两口子把其视为命根子,尽管都身体不好,家里贫穷,也供儿子上学,考大学时,为给儿子交学费,蒋某卖了家里的房子。前两年,儿子大学毕业,在县里打工,虽然挣钱不多,每月还能给家几百元,三天两头来个电话,十天半月,回家看看。这是村里唯一的大学生,有人前来保媒,他都不干,说要在城里找对相,还一定要找个漂亮的。到前一年年初,儿子说和毕某处了对相,老两口特别高兴,从此不要儿子的钱,让儿子攒着结婚用,老两口还盼着儿子,能把毕某领回家让他们看看,盼来盼去,盼到的是儿子被毕某杀害的消息。儿子被害后,母亲精神失常,成天站到村口遥望,嘴里念道儿子的名子,盼儿子回来。毕某归案后,蒋某天天盼法院开庭,法院开完庭,又天天盼毕被枪毙。3月31日,蒋得到消息,大清早,他就从70多里外赶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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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被贫穷疾病,老年丧子折磨得悲痛欲绝的蒋某,人们都流下同情的热泪。
法警把蒋某拖进车里,蒋某还在暴怒悲咽,车驶离刑场。
刑场又回復平静。
行刑开始,两个行刑手走过来,把手枪对准二犯的后脑,随着口令,抠动板机,子弹贯穿毕某头部从嘴里钻出来,她往后仰在地上。
经过检察官和法医验证,二犯确实毙命,又经过拍照,卸掉脚镣,两具尸体分别装进特制的朔料袋里,抛上汽车……
毕某的父母和亲属在警。察的监护下,早已在火葬场等候收尸,见到尸体,一帮人哭天喊地,死去活来。给毕某解开法绳,擦去脸上的血迹,简单整容之后,尸体被火化工推进火化间,火化间的门刚关上,两个火化工惊叫着又开门跑出来,不好了,诈尸了!
人们还没反应过来,就听火化间里传出一个声音,有点像二月的猫叫,吓人,惨人。
火化间外的人也都乱成一团。
其父母亲属不知所措,愣着没动,都难以置信,自言自语,诈尸?她怎么会诈尸?是不是刚才给她整容,那人过给她阳气了?众人都不约而同的想起迷信。
火葬场给法院打电话,刚从刑场回来的法官,正陪着省里来监刑的法官和检察官吃午饭,一听这消息,都离开餐桌,赶到火葬场。
大家聚在火化间门口,向里张望。
只见毕某坐在停尸车上,哭着,嘴里和脑袋后流着血……
法院领导让法医进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一向临危不惧的法医,犹豫一会,拎着枪走进去。
毕某回头,见法医手里的枪,哭叫声更大……
法医站在远处,观察一会,见她的眼神举动,不像诈尸,壮着胆子过去问,你叫毕某吗?
毕大张着口,不能说话,连连点头。
法医看见,她的舌头已被子弹穿烂,只能用嗓子眼儿往外发出难听的怪调。法医感到奇怪,一般人在这种情况下,是根本不会活的,毕某竟然能活,莫非她的大脑结构与其他人不一样?他以自己的职业习惯,麻木地仔细检查着毕丽梅的头部,子弹斜着射入脑耽骨,擦过硬脑膜中动脉,越过脑干又从嘴里飞出,这地方是大脑与小脑连接处,是生命的中枢,可子弹只伤到小脑,促使毕崭时昏死,心藏还在微弱跳动着,经过从刑场到火葬场的颠波,又经过整容的折腾,她慢慢缓了过来,这真是生命的奇蹟……
法医出来讲明情况,他说,如果採用注射方式,就不会出现这种现象了。
法院院长说,注射方式好,安全,可成本太高,谁想到能出现这种事情,百年不遇。
难道眼前的这人也创造出了百年不遇的生命的奇蹟?
我觉得不像,他的脸给人极震撼的感觉。
不像是人。
哪料对方在被子弹贯脑射穿之后,尸体居然还能行动,而且谁都没想到这个人的脸孔,竟会是这副模样,难道那个早已死去千百年的蒲阴阳……又从壁画或棺椁里爬出来了?
有人生具异相,相貌与常人差别太大,也不能说难看丑陋,至多是怪异离奇,仿佛是古代宗教里的神佛造像,或者是驴脸马面,典型的例子是明太祖朱元璋的相貌。有些壁画和浮雕里的神像,虽也是一鼻子俩眼什么也没多长,但为了突显与凡夫俗子的区别,工匠在制作时往往会增加许多夸大的特徵和气质,以求达到卓尔不凡的意境。倘若忽然变做肉身,活生生出现在人之面前,让谁看个冷眼,光天化日之下也得吓得半死,何况是在这个黑暗阴森的地下墓穴里。
我和胖子等人在看清脑袋中枪之人那张脸的一瞬间,觉得心底都有块玻璃被震得粉碎,手脚也不听使唤了,头皮子跟过电一样都是麻的,只听那具尸身喉咙中发出咕噜一声怪响,拖着掉落在地的头盔,快速爬向巨棺。
众人只觉心惊肉跳,脚底下像灌了铅似的拔不动腿,眼怔怔看着那个尸体,或者说是鬼影,甚至有可能是那个早就死了百年的蒲阴阳,被乱枪打中脑袋,从我们面前仓皇逃走,爬行在尸骸之中,就此消失在了黑暗深处。
胖子使劲揉了揉眼睛:“怪哉!怪哉!怎么会有子弹打不爆的脑袋?那是铅球还是头颅?子弹穿头而过而不死,这是超人还是神人?我的天吶,只这一样就让胖爷我惊个半死,哪成想还有一样!是不是我他玛看花眼了,你们瞧见没有?刚才是寺庙或神殿里的那些威严庄重的神佛雕塑跑出来了?”
阿英也是骇异难言:“世界上真的有子弹打中人的脑袋却安然无恙的事情,不过却也是少之又少,这真的太不可思议了。人的形体都差不多,却只有面貌最是不同,只因为各是父母所生,血脉渊源何止千支万派,哪能够完全一样?纵然是颜面相似得紧,但仔细看来,也自有少许不同之处,更何况是时代有别,基因有变,毫无干涉的人和塑像,容貌格外特殊,根本就不像是人,怎么可能如此?”
我眉头紧锁,说:“或许真是恶灵作祟,但事无绝对,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且边行边看,再做定夺。”
可能是光线强烈耗能较高,惨白的手电光并不如先前亮了,亮度逐渐衰弱,黑暗不断侵蚀着残余的光线。而那盏宿营灯最多撑不过一两个小时,如果此时稍有胆怯和犹疑,或者再做修整,就有可能夜长梦多,横生枝节,我见如此,就心想:“反正死活就是一条命,已入了这行,来都来了,今天就豁出去了,就算真有借尸还魂的厉鬼,也要跟它见个起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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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下对两个同伙一招手,提着工兵铲就走,胖子也跟了上来。我见阿英迟疑着不肯挪步,脸有些青,还以为是吓的,当下就替她壮胆说:“英子你用不着怕,咱手里的傢伙也不是烧火棍子,而这个不死的人也未必就是鬼魅,更不可能是拥有特异功能的超人……你无需担心,请放轻松。”说着话就迈动了脚步。
黑暗中静的出奇,阿英稍稍犹豫了片刻,唯恐自己独自落在黑暗的洞穴里,只好咬了咬牙,跟着我和胖子一起行动。众人都知道前方必有兇险,所以个个神经紧绷,屏气息声,做好了殊死相搏的准备。
☆、第九十三章 琵琶蛇
我们急忙前行,慌乱之余,忘了脚下有殉葬的尸骨,我一脚绊上,身不由己地向后仰倒,头部重重撞到一块硬物,眼前一阵发黑。
我这一跌,正摔在一具枯骨的骷髅头前,头下撞到的硬物是白森森的头骨,几乎与侧卧了百年的古尸脸对着脸,我心说这好不晦气,点也太背了,惊慌之余,急于起身,却发觉连跟手指也不能动,恰似被噩梦魇住了。
我大惊,心说莫非是鬼压身了,意识陷进了骨骸的身份之中,也忘了身在明代古墓中,意识模煳不清,恍惚间竟到了那棺椁近前,看到了棺材里的人,一看之下,我汗如雨下,因为棺材里躺着的不是别人,这个人我再熟悉不过,天天与他见面,正是我自己。
我躺在棺材里,静静的闭着眼睛,神态是那么的安详。
怎么会是这样,我死了吗?或者说,我会死在这里?
除了我的尸体,棺中还有一个黄金头颅。
那个黄金质地的头颅极为传神,似笑非笑,嘴角略微有点弧度,目不转睛的看着我的尸体,就在我的身边。
我遇见了我。
但我并不是太过惊恐。
因为我看见了黄金人头。
我心想这可发财了,我就算搬上一辈子砖,养上一辈子猪,擦上一辈一车,怕也是赚不到这么大个金头,刚想伸手去摸,棺中的金头变得血肉模煳,极其恐怖,而躺在一旁的“我”不知在什么时候睁开了眼睛,披散头髮,七窍流血,僵硬的推开棺盖从里面匍匐而出,只如同跟自己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那人血口过腮,四肢僵硬,长发乱摆,全身血污,拖出一条肚肠,半截还在棺椁中,转眼到了我面前,我骇异无比,喉咙便似塞住了发不出声,想逃又挪不开腿,只好闭上眼等死。
忽然间,有人把我从尸骨前拽起,我勐地睁开眼,大口喘着粗气,身上的冷汗都出透了,再看是阿英将我拽了起身。我心中微凛,我知道自己的身量,一百二三十斤重的人的人被她轻易拎了起来,可见阿英手劲之大,绝非寻常,她是有难言之隐还是深藏不露?
我一意孤行,激进热血,是极难被左右降伏之人,自认为要对我下手也要精心布置一个极其庞大的陷阱,方才能置我于死地;而对于阿英我却天生亲近,无所防备。究其原因,并不完全是英子表现出来的大气豪爽,恩怨分明,而也在于她的美貌和气质。
试想,面对一个火辣妖娆的爽朗美女,有几人能守住心头的防线?人们会本能地敞开胸怀,把对方迎入自己的精神世界。
民间有俗语:越是美女,越会骗人。其实讲的也是同一个道理。并非美女的骗术高明,而是人们愿意轻信美女说出的话语。
但世间总有些与众不同、天赋卓异却意志惊人的傢伙,这傢伙不会被任何外物所惑。
可惜我不是。
我喜欢李后主的诗词,喜欢风花雪月的故事。
诗词故事里那些家国情仇燃情岁月悲欢离合卿卿我我的故事。
我很喜欢。
英雄救美,英雄气短,英雄盖世,英慕红颜。
红颜知己,红颜祸水,红颜佳人,红颜薄命。
说什么自古红颜多薄命。
根本就没有确定的命运。
是的,也没有永远不变的人心。
人心险恶,人心难测。
我想善良的人很多,把姑娘想的很好。
然而,事与愿违。
很多女孩子很奇怪,越是人渣无赖她越爱,好男人她还看不上眼,她被烂男人搞。烂了,然后她还感嘆天下没有好男人,所以说,这种女人真心不值得喜欢。还去谈什么爱与不爱。
我觉的阿英是个好女人。
那么什么样的女人才是好女人呢?
两个字:善良。
如果是个漂亮的善良人的话,那么就更好了。
我喜欢善良女人。
我也喜欢漂亮女人。
但如果是漂亮的坏女人的话,我深恶痛绝,敬谢不敏。
这和什么心理隐疾无关,只好人生价值观有关,与道德修养有关。
我想大多数女人都是值得尊敬和仰慕的好女人。
用陨石撞击地球般的勇勐只为给你蝴蝶亲吻花朵似的温柔。
温柔贤惠是我所爱,我向来喜欢温情。
就想我一向喜欢文青。
阿英心机很重还是她不拘小节?
我觉的这也没什么,除了她拔枪怒射,之前她一直没有机会显露自己的身手,并非是要可以隐藏自己的实力。
我这样说服自己。
我有些心不在焉,思绪万千。
这样一来再无可能追上那个如鬼似魅的黑影了,而绊到我的尸骸并没有什么变化,静静地躺在地上,绝无半点异样。好像我刚才的感受,只是头部撞到头骨之后,意识在那一瞬间让梦魇住了,做了一个死也忘不掉的噩梦,这个恶梦虽然短暂,但那恐怖无比的情形,已足够让我记一辈子,我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做这样的怪梦,我当时想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但一种强烈不安的情绪左右着我,让我极度深寒,让我寻思可能是有厉鬼作祟,我们在古墓里撞上邪了,更想不到厉鬼为何会缠着我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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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被英子一拽,登时从梦魇中惊醒,胳膊腿好似灌满了黑醋,酸痛沉重,脑袋也撞得不轻,仍在发懵,手电筒晃动不定的光束下,看到胖子也四仰八叉地躺着,摔的不轻,生死不明。我心中凛然,急忙去拉胖子,这才见他哼哼唧唧的直喊疼,还一个劲的只说怎么可能,太离奇了。见他没事,我顿时松了一口气,觉得没个火源不行,不但可以照明,最主要的是还有别的用途。我脱下自己的外衣,撕扯成片,用衣物和人腿骨勉强做了几根火把,点燃了拿在手里,一来可以用来照明道路驱避蛇虫,二来便于得知有没有活气儿,倘若火把突然灭掉,那就说明有积郁不散的阴气,自从有电灯以来,许多没经验的盗墓者不再使用火烛,每年都听说有人为此闷死在盗洞中,凡事有一利,便有一弊,有时坟窟窿和棺材中的阴气遇到火,会爆出白焰,别说能把盗墓贼烧死,砖墙也能烧透,只是这种情况非常少见,撞上了只好自认倒霉。正在这时,我瞥见不远处满地的骸骨中有个尸骸的轮廓凸起,好像是那具枯骨在动。
难道枯骨也能尸变,这是要诈尸了?
我的头皮不由自主的一阵发麻。
阿英和胖子都发现了异状,脸色苍白,一时有些六神无主,不知如何应对。
我对他俩说:“我不要紧,看来胖子也无大碍,来者不善,太过诡异,游击战和迂迴战术是我军的主要战术,是我军一贯坚持的优良传统,咱先避其锋芒,咱们快逃!”
话音未落,又有异变发生,在高高的参差不齐的头顶上,忽然落下一片灰土,抬头一看,只见高处有个近似麻袋般的物事在动,看不清到底是什么,但是给人一种极其骇异的感觉。
我们三人面面相觑,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
这么一怔之下,已有一片口袋般的物事掉落在我们身前,这东西身子扁平,软若无骨,头大而尾窄,形似琵琶,我手中除了电筒,还捏着工兵铲,情急之下,狠狠地横扫过去,却似击中了一条破麻袋,那东西身上带着土皮,忽然一口咬住了剷头,我心中骇异至极,急忙用力回夺。
这时阿英握着手枪,对准那破麻袋般的物事搂下了扳机,手枪轰击的声响,在洞穴深处听来震耳欲聋,那东西被子弹揭翻在地,我感觉手中一松,抢回了工兵铲我倒吸一口冷气,才想起来,这多半是又有大鲵来了,弄死了两条大鲵,是不是捅了马蜂窝了?
阿英惊道:“你看……好像是娃娃鱼!”
胖子神色凝重,说道:“不是狗鱼,我看是琵琶蛇。”
胖子这么一说,我倒是有些印象。
我想起小时候听爷爷说过此事,相传老年间,大山森林和荒原大泽中有琵琶蛇,与其说像琵琶,那东西更像大得出奇的蛤蟆秧子,死后在地下化为枯芝般的干尸,据说此物为世代同体,后身依附在前身的尸体里,遇阳气而活,出生的过程近似爬虫冬眠,感受到天气转暖而復甦。在东北的原始森林和荒山野岭一带也有此物,契丹鲜卑等民族视其为神蛇,因为已经绝迹很久了,所以没人能说清这东西究竟是不是蛇,这个名字只是山中猎人故老相传的称唿,也有人说它是蝘蜓。
此刻听胖子这么一说,我意识到眼前的东西可能还真是琵琶蛇,只是不知道这里怎么会有这种绝迹已久的东西存在?我灵机一动,说不定是蒲阴阳通晓异术,能断阴阳,辨识百物,寻的此物,将琵琶蛇的干尸封在墓墙中,以泥土,地下墓穴阴冷,不动封土也就罢了,若有有盗墓贼闯进地宫,点起火烛,或者因为唿吸的热度,足能使壁画里的琵琶蛇活转过来,把惊扰蒲阴阳长眠的盗墓贼一个个吃掉,已绝贼患。而大鲵和蟒蛇也都有可能是蒲阴阳故意安排好的,是专门用来对付摸金盗墓者的不二利器。
而这时候,动弹的枯骨也不再动,而是从其下钻出了个大蛤蟆秧子似的琵琶蛇,阿英见状,抬手又是一枪,将其掀翻在地,那琵琶蛇动了几动,便不再动弹了,看来是死透了。
☆、第九十四章 人皮纸影
我们小心翼翼的前行,再没遇到琵琶蛇,眼见距离棺材越来越近了,心里的不安感觉却越来越重。
我瞥眼去看另外两个同伙,眼见他们也是一脸凝重,便知道他们八成也有相同的感觉。
这时阿英犹豫着说道:“大海胖子,我瞅见前面有几个人影晃动着,好像朝着咱们走过来了,你们看见见了吗?”
胖子急忙点头:“英子你的眼光挺尖呀,确实是有人影徘徊不定,就在棺材附近,但并没有走过来吧……老张你看见了吗?”
我惊异不定,沉声说:“我也看见了,先前还在棺材跟前,现在倒是真超咱们这边过来了,来者不善,也不知道撞了那路子邪了,我看这几个鬼头鬼脑的傢伙不会是人,不知道是什么鬼东西作怪,大家可千万要当心。”
阿英点点头表示瞭然,胖子压着嗓子说:“胖爷我也好歹盗过几座墓,搬过几具尸,见过一些怪,不矫情的说,咱也是有见识有阅歷和有故事的人,但一到了老蒲的墓中却抓瞎了,这个阵仗可不是一般的大呀,我说老蒲他顶了天也就一资本主义大土豪,他难不成是社会主义大毒瘤?我说这老蒲他也真是的,尽整这些个华而不实的么蛾子,这不是矫情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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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心想和胖子抬槓一番,不容接话,就察觉到那几个人影已经距离我们三人非常近了,也就不敢丝毫大意,握紧手中的工兵铲,出了一层白毛汗,只能随机应变。
我定睛一看,才发现这几个人有男有女,浓妆艷抹,高冠广袖,眉飞入鬓,妖里妖气,哪里像是活人。
阿英用胳膊肘捣捣我,轻声的说:“老张你怎么看,是不是殭尸?”
胖子也皱眉看我,我思索片刻,说:“不像,我看倒是像纸人。”
“纸人?”两人异口同声的说道。
“不错,不过不是陪葬的扎纸纸人,倒像是人皮影纸。”我严肃的说道:“陪葬的纸人一般都是端茶倒水牵马服侍亡者的扎纸,做童男童女或者佣人僕从的打扮,不会是唱戏的模样。”
“人皮影纸?”胖子和英子两人倒抽冷气。
我见那数几个戏子装扮的人还离我们尚有一段距离,于是就对他俩讲了个火烧人皮纸的故事。
旧年间有个陈老道,因为躲避饥荒在深山老林里在迷了路,他心急如焚,走着走着却忽然站住不走了,他那双眼也贼,看出身前这块地不太对劲儿,地上的乱草枯黄打蔫儿,但是土层跟周围的地皮一样,这就知道地底下准有古冢,年深岁久坟头已经没了,大概是古冢墓砖外面裹了层白膏泥,所以地上的草长不起来,他走上前拔出草根来看了看,果然带有老坟土的阴气,封土下有白膏泥的至少是个王侯墓,若在以往,陈老道不敢动挖坟盗墓这份心思,但是孤身在外,荒无人烟,身上没钱寸步难行,各地天灾人祸不断,也没处卖卦,能在山里遇到一座古墓,岂不是现成的财帛?
陈老道心想一不做二不休,左右是个歹,不如盗了古墓,取出金玉珍宝,远走高飞。想得挺好,很有道理,可他不是专门吃倒斗这碗饭的人,虽然会看风水找阴阳宅,却没有掏土挖洞开桃园的手艺,孤身一个人盗墓取宝有些费力,而且恐怕会有不测。好在荒村野地,周围十几里不见人烟,只要有水有干粮,有墓就有人,在附近必有人烟,寻得个荒村人家,找间破屋住上几天,什么时候挖出东西来什么时候算完,到时候再不露面。
他打定主意,想先备齐水粮,还得踅摸两件挖坟的傢伙,要不然没法下手,此时红日西坠,暮色苍茫,陈老道担心再遇上野兽,见距古墓不远有条草掩的羊肠小道,路旁长草没人,荆棘丛生,好像很多年没人走过了。
陈老道久走江湖,心知小道不好走,豺狼土匪哪个也不好惹,但此地荒芜凄凉,多半少有歹人,而豺狼虎豹随处可见,若自己真遇上了,也算是造化使然,劫数难逃,也无话说。他把心一横,就顺着小道前行,刚走不远,迎头过来只毛驴,可能是逃难之家跑丢的牲口,这毛驴也是命大,没让难民们宰掉吃肉,陈老道大喜,心说:“真是想什么来什么,这头毛驴正好给老道我当坐骑,有它驮东西陪伴我,我也就不寂寞了,老道我真是张果老下凡。”他上前牵过毛驴,骑到驴背之上。
有种说法是殭尸怕鸡叫,也怕驴叫,陈老道白得了一头毛驴,盗墓的胆子可壮多了,他骑上驴顺着小路往前走,路径崎岖,好不荒凉,那毛驴子脾气倔,走三步退两步,约摸行出二里,瞧见路旁是处荒村,盗挖古墓并非一天两天能干完的活儿,必须找个地方过夜,心想此村距古墓不远,不如在村中找个遮风挡雨的房子住进去,晚上睡觉,白天挖坟,于是牵着驴走过去,荒芜的田地间有锄头,顺手捡起让毛驴托着,留待挖坟之际使用,到了村口,暮霭苍茫中,看到路旁石碑上刻着“玄灯村”三字。
陈老道心里嘀咕:“好古怪的村名,玄者黑也,玄灯村可不是黑灯村吗?难不成晚上家家户户都不点灯?”
陈老道闯荡江湖多年,不在乎一个人在荒村野店中过夜,眼看“玄灯村”是个无人的废村,村里人可能全都出去逃难了,却不知为何起了这么个古怪村名,不得不多加提防。
他牵驴进了村,只见村子布局十分奇特,房屋围成一圈,所有的门窗都朝内开,不南不北,村子当中是块空地,当中有个大石灯,状甚古老,少说也有几百年之久,走进去才发现,此地并非无人荒村,仅有一户人家,住了个六十来岁的老汉,脸色发灰,身边带个蠢汉,也是土里土气,看样子是父子二人。
陈老道见村子里有人居住,那就不方便自己找住处了,上前打个稽首,对那老头说自己是个卖野药的道人,到村子附近挖草药,想在这村子里找间屋子住几天,干粮吃食自己全带好了,请老头行个方便。
老汉说:“与人方便,自己方便,何况周围除了这玄灯村,再没有可以投宿的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不住这还能住哪?不过村中的房屋大多年年久破败,墙颓壁倒,透风露雨,只怕屈尊了道长。”
陈老道说:“咱走江湖游四方的人,出门在外,不挑宿头,有间破屋土炕即可,总好过露宿荒野。”
老头见这道人执意要在村中借宿,就用手指了指旁边,说道:“道长如果不嫌弃,可以到那间屋子里住两天。”
陈老道千恩万谢,问老汉:“村子里为什么只有老丈与令郎二人,其余的村民到哪去了?又为何叫玄灯村,这里面有什么说头吗,莫非意思是晚上不能掌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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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摇头说:“年头不好,村里人全出去逃荒了,只留下我和这傻儿子在此拾荒捡柴挣扎过活,其余的事情,道长你就别多问了,我是看你没地方过夜,这才好心留你住下,你住在这村子里无妨,却须依我三件事。”
陈老道心说“穷乡僻壤,规矩还不少”,口中却道:“不多不多,不知是哪三件事,还请老丈示下。”
老汉说:“其一,道长夜里点灯无妨,但是天黑之后,不管听到看到外边有什么,千万不可理会,更不准走出屋子半步。”
陈老道暗自纳罕,晚上不准出屋?村子里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好在他是白天挖坟盗墓,此事可以依从。
老头又说:“其二,不分早晚,无论何时,道长切不可踏进我们爷儿俩住的屋子。”
好奇怪的要求!此刻天色将晚,陈老道站在门外,那老头和蠢汉站在门内,看不到屋里的情形,无非是间村屋,一寝破被,能有什么值钱物事,还要防贼似的防着外人?却不知村中为何有此规矩,老道一时也是摸不着头脑。
老头见陈老道心中起疑,就说:“道长别多心,我全是为了你好,绝无可能有害人之心,只是苦于隐私,不便明言,还请见谅。非但如此,你还要依我第三件事,那就是什么都别问,能答应你便住下,倘若不答应,趁早去找别的地方投宿。”
陈老道忙说:“贫道外来是客,主人既然吩咐下来,又怎敢不从。”
他口中虽然这么说,但是一听就知道,村中定有不可告人之秘,说不好是惊天大秘密。可是为了盗墓取宝,他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只求有个地方过夜,总好过风餐露宿,隐忍捱过几日,挖开古墓之后立刻远走高飞。陈老道当即应允下来,天黑之后,他闭门不出,吃了块干粮充飢,只在屋中睡觉,头一天就这么住下了,躺到床上和衣而卧,倦意袭来,忍不住打起了瞌睡,他想起之前听那老头所说的一番话,心知晚上肯定出事,不敢大意,睡觉也是睁着一只眼。
陈老道躺在炕上碾转反侧,觉得有些口渴,吃干粮时没喝水,到晚上嗓子眼冒烟,后悔没找那老头要碗水喝,此时天已经黑了,老头嘱咐三件事,夜里不能出屋是第一件,又怎好轻易破坏约定。熟料越想越渴,心痒难耐,他心想天虽然黑了,却刚黑不久,没到半夜,不如趁现在去讨口汤水,也许那老头并不会见怪,又何况只是初犯。陈老道找了些理由说服了自己,也不觉得理亏了,当下从屋里出来,一看外头有月光,可老头爷儿俩住的屋子房门紧闭,里边没点灯,他想要走到近前叩门,就在这时,耳听屋中有“叽叽咯咯”的声音,好像有两个女子在低声说话。
陈老道心下大奇,心说:“老头声称村子里仅有他父子两个,怎会有妇人说话的声音?”又一想:“怪不得那老头不让我半夜出门,原来他们要做这等苟且之事,没准还是拐带胁迫来的人口,待我看个究竟……”
他蹑手蹑脚地摸到门边,趴在门前,透过缝隙往屋里看,此刻月色微明,隐约瞧出屋中桌椅和那爷儿俩的轮廓,二人侧着身子,一个头朝东,一个头朝西,后背相对,打头碰脚躺在炕上,似已睡去多时,一丈见方的屋子,一眼就全看过来了,又哪有什么女子?
这可出了怪了!催老道心下骇异,身上鸡皮疙瘩起了一片,明知没有听错,但他提醒自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一个人逃难在外,到这里人生地不熟,又没有相识的可以让他讨个消息,也只有见怪不怪了。说一千道一万,飢饿的感觉催人命,穷人的日子不好过,眼下还是盗墓挖宝要紧,不可旁生枝节再找麻烦。
这么一打岔,倒也不觉得口渴了,悄悄回到隔壁屋中,关好了木板门躺下睡觉,哪想到了深夜,大概在三更前后,由于心中有所隐忧,他并没睡实成,迷煳间忽听屋外有脚步声响,他立刻清醒,心里暗惊,思虑会不会是那对父子谋财害命?
他不看明白了根本放不下心,用手指蘸唾沫点破窗户纸,屏住唿吸,往外偷眼观瞧,不看倒好,一看之下大惊失色,只见影影绰绰的许多人排成一排,从村中的空地前走过,男女老少鸡鸭猫狗皆有,还有骑马赶驴的,挑担杂耍的。当时乌云遮月,他在屋里看过去,仅能瞧见模模煳煳的黑影,那些人大半夜的不睡觉,轻飘飘走过去,过不会儿又往回走,来来往往直到四更前后,方才消失不见。
陈老道冷汗直冒,躲在屋里瞪起眼看了半夜,心下又惊又疑,暗想:“难不成这些黑影都是鬼魂亡灵?莫非是死去村民们变成了鬼?这些人为何阴魂不散?村中那对父子到底在遮掩什么?难道他们是变态杀手不成?”他知道留在村子里可能会有兇险,很不妥当,但想起那座古墓,怎能眼睁睁看着快吃到嘴的鸭子飞了。灾年多难,穷人怕饿,陈老道财迷心窍,终究是捨不得走,等到天亮,装作一切如常,却并不见蠢汉父子俩现身,他都想好了说辞,若遇到他们,万一问起,便声称要去挖草药,煳弄过去就行。老道骑上驴抗着锄头出了村子,事先看好了古冢的所在,到地方不多耽搁,抬眼看天上的日头和远处的山形辨别棺木朝向,迈步丈量,定好位置,当即动手开挖。盗墓贼通常在夜里干活,里头很有些迷信的讲究,最主要的原因则还是怕被别人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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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旷野无人,荒山野岭,倒也免去了被人告官的顾虑,另外白天阳气盛,一不会闹鬼二不会诈尸,不必有那么多顾忌。
老道一个人连刨带挖,整整忙活了一天,刚把古冢刨开一半,抬眼看日头偏西了,暮色即将来临了,他赶紧收拾锄镐,骑上毛驴往村里走,紧赶慢赶,晚上又住到玄灯村,随便弄点吃食,天黑下来便进屋睡觉,一如没事人一般,好像根本就不知道村子里会有什么古怪。
一连在玄灯村住了三天,每天三更半夜,陈老道都发觉,这时准有很多人在村子里走来走去,他暗中窥探了几次,都赶上阴云密布,村中没有灯火,黑灯瞎火,乌漆抹黑,黑咕隆咚的也看不清是人是鬼。他心惊肉跳,曾在天未全黑时试着从隔壁老头和蠢汉口中探出口风,无奈那父子两个少言寡语,一句有用的话都问不出来。如此反覆几遭,他倒不再言语了,反正眼看着快要挖开古墓了,陈老道心想别没事找事了,明天再有半天工夫,尽可将坟土刨开,掏出值钱的东西当天就走,一天也不在这到处透着古怪的村子里多住了,免得夜长梦多,引火烧身。他盘算打得挺好,却没想到,转天该走的时候却走不成了。
早上天一亮,陈老道啃了几口干粮,赶着去挖坟掘墓,挖开最后一层白膏泥,下面是用古砖砌成的墓穴,当中摆着个石头棺材,老道没有倒斗的手艺,抠开墓砖,再撬这口棺材,着实费了不少力气,然而开了棺才看见,石棺中仅有枯骨一具。
陈老道大失所望,没想到墓主人竟是纸衣瓦棺的薄葬,多半是墓主人生前怕让贼人倒斗,因此不愿意显贵,只用纸煳衣服,石板当棺材,不带半件金银玉器。
陈老道失望至极,担惊受怕忍气吞声的在村中住了数夜,为的就是金银财宝,期望能发一笔横财,在这乱世中立脚,却哪料结婚竟是这般令人扫兴。他跺脚嘆气:“白耽误好几天工夫,看来没那个福分,一文钱也落不得受用……”
他正自唉声嘆气怨天怨命的时候,瞧见石棺里唯一一个像样的东西,是个大得出奇的葫芦,那也是件有些年头的古物了,拴着牛皮绳子可以挂在身上,里面沉甸甸的似乎有些东西,拔开塞子倒了半天,却什么也倒不出来,陈老道寻思:“这个大葫芦必定是墓主人异常珍惜之物,要不然不会带进石棺,我得带回去找人瞧瞧。”想到这,他就给石棺中的枯骨作了个揖:“爷台仙去已久,留此身外之物又有何用,不如让贫道带去,总好过埋没黄土,腐烂成泥。”陈老道说完,又把石棺合拢,填回砖石覆以泥土,然后将葫芦塞进麻袋,骑上毛驴子想要动身走人,可是天色将晚,心说已经住了好几宿了,又何妨多此一夜,他调转驴头,又向村中走去,打算在“玄灯村”多住一夜。
陈老道回村进屋,栓好门关好窗,躺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起身点了根蜡烛,仔细端详着个葫芦,心想:“即便里头的东西不值钱,毕竟也是件有成色的古物,把它挂在身上出外行走,人家准以为老道我这葫芦里装有神妙丹药……到时候有人求药问卦,老道我再虚与委蛇,推辞一番,忽悠来去,也不愁吃喝,说不得还落个老君下凡的美名呢。”想到得意处,把葫芦挂在腰上试弄,自觉威风凛凛,八方风雨。得意忘形,冷不丁想起一件事,失声叫道:“不好!”
深更半夜,想入非非,陈老道突然想起今天回来,失意莫名,失落中心不在焉,倒忘了把驴拴上了,他还指望把驴骑到集市上卖掉,换几个钱当作盘缠,否则身上一个大子儿没有,如何在路上行走?他一时着急,鞋子也顾不上穿,推开屋门就出去了,他是穷神转世,急地紧了,也不想想那驴没拴着,要跑可能早就跑了,若没跑的话倒也不至于黑灯瞎火的乱蹿悠。老道心急火燎地出去一看,吓个不轻,记起一茬忘了一茬,村中那些黑乎乎的鬼魂,正好在面前经过。
此时明月在天,银霜铺地,陈老道看到面前这些人根本不是村民们的阴魂,而是穿着古衣古冠,或披甲提刀、或蟒袍玉带、或霞皮凤冠,其中也不乏神头鬼脸的怪物,走路的姿势僵硬诡异,胳膊腿儿都打直,跟在野台子上唱戏的打扮相似,正围着村中的石灯转圈。这些人看见屋里出来个人,立时奔着他过来了。
陈老道本就吓的不轻,见此情形,顿时全身打个寒颤,情知不妙,怕是大难临头,他急忙往屋里退,忘了还有门槛,仰面摔倒在地。应了那句老话,人不该死总有救,天没瞎眼总有报,那个从古冢里挖出来的葫芦正好挂在老道的腰间,葫芦底撞到地面,蓦地里冒出一个火球。这时那些穿着古代衣冠的人都拥到跟前了,猝不及防,迎面撞到火球上,轰然烧成了一团,一个个发出嗷嗷惨叫之声,随着火势越烧越大,转眼间尽成飞灰,四周瀰漫着一股尸臭,良久不散。
陈老道劫后余生,恍然明白过来,枯骨身边的葫芦,内中装有机簧,填满了西域火龙膏,用力拍打底部,能往外喷吐天雷地火,是个不可多得的异宝。听闻辽代有位火葫芦王,身怀异术,际遇非凡,以前这地界正好是辽国的地盘,古墓中的枯骨多半是此人。
陈老道此刻惊魂未定,眼看那头驴已不知去向,早没了踪迹。他有些明白过来,多亏前几天把驴栓到门口,驴叫能驱邪,村子里的鬼怪不敢进门,今天忘了拴上,毛驴自己跑了,要不是盗墓挖出天雷地火葫芦,怕是难逃一死,焉有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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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及此,他打算尽快离开这是非之地。挣扎着起身,记起干粮还在屋里,外头兵荒马乱,到处都是饿死的人,要逃命也得裹上干粮再逃,他推门进屋想拿干粮,可是心慌意乱,匆忙中不及分辨,推开门才发觉进错了屋子,进了老头父子所住的村屋。
他心道不好,顿感不安。
外边月光如水,屋里仍是很黑,陈老道推开屋门,一抬眼似乎看到两个女子,正虎视眈眈的盯着他看。他怔了一怔,揉眼再看,那老头和蠢汉直挺挺地站在屋里,直如牵线木偶,他心知不对,还没想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就见那二人突然转过身来,没想到这一转身并没有后背以及后脑勺,反而又是一副形貌,又长着一张脸,而且都变成了女子,发出“叽叽咯咯”的声响,怪里怪气的脸怎么看也不是活人。
陈老道眼尖,目光如炬,看出老头和蠢汉身后,紧贴着一层皮纸似的东西,同村中那些鬼怪一样,是人皮纸成精,他想放出葫芦中的天雷地火,烧掉这两张人皮纸。那样做一了百了,可势必殃及那父子二人,也是急中生智,从怀中摸出一根平时用来缝补衣裳的钢针,分别对着两张人皮纸刺出去,但听两声尖叫,老头和蠢汉扑倒在地,两张人皮纸晃晃悠悠的要逃,陈老道窥得真切,一拍葫芦底,天雷地火打在两张人皮纸上,立时烧作飞灰。
不多时,父子两人缓缓甦醒,跪倒在地咣咣磕头,谢过老道的救命之恩,细说原委。原来玄灯村自古是做皮影戏的艺人聚居,皮影戏也叫灯影戏或玄灯戏,村子里家家户户都有祖传的手艺,用羊皮扎成戏俑,天黑后在灯前放一块白布,艺人们躲到后头口中唱曲,手里操纵戏俑,在白布上现出彩影,村里人三五成群结成戏班,外出演灯影戏谋生,男女老少所有人都能做会演,做得皮俑堪称一绝,每年祭祖师之时,要在村中石灯周围绕上一圈白布,在月下演灯影戏。
祖祖辈辈都以这门手艺为生,如此过了几百年,这碗饭就不好吃了,因为同行是冤家,冤家太多,要想赚钱就得有别人做不出来的绝活儿,于是有村民剥取活人的人。皮,做成人皮纸,这种人皮纸做成戏用,能以假乱真,看着和活人没多大分别,从那开始家家户户都做,路过玄灯村投宿的人,往往被村民害死做成了人皮纸,钱是挣了不少,不料人皮纸阴气重,放在木箱里年久即可成形,后患无穷。
有一年演罢灯影戏,一时疏忽忘了封箱,成了精的人皮纸出来作祟,将村里人全吃了,然后四出作祟,每天晚上聚到此处,整个玄灯村只有这老汉和儿子倖存下来,但也被人皮纸附在背后,这些年一直困在村子里,多亏陈老道火炼人皮纸,其怪遂绝。
老头父子对陈老道述说经过,只恨破瓦寒窑,无以为报,老头翻箱倒柜找出一个铃铛,捧在手中送给陈老道,说是当年封箱时挂在箱壁上的东西。
陈老道在荒村古冢中得的天雷地火葫芦虽好,却不顶饿,见老头给他一个铜铃,想不明白是何用意,既然想不明白也就不再多想,觉得很大可能是让自己将其挂在驴子的脖子上,已做警示,防止驴子被盗,或者丢失后可以以铃寻驴,听声找驴。
这么一想反倒觉得这个铃铛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了,他揣了铃铛,意兴阑珊,寻思黑天半夜那毛驴子跑不多远,没准就在附近,找回来还可以卖钱,顾不得同老头父子多说,连夜出去找驴,可是想时容易做时难,那头毛驴早不知跑到什么地方去了,他在漫洼野地里找到天亮,驴毛也没找到一根,天亮时分回到玄灯村,心中好不沮丧,想跟那老头辞行,可是屋里没人,只有两尊泥像倒在地上,看形貌与那父子二人颇为相似,陈老道大吃一惊,方知是南柯一梦,如梦似幻,看来玄灯村中供奉的祖师像年久有灵。
陈老道寻思:“看来这铃铛也非凡物。当年玄灯村的村民,用人皮纸演灯影戏,他们担心人皮作怪,不知从哪找来铜铃铛,挂在放人皮纸的箱子上,后因大意忘了封箱,致使人皮纸四出为祟,全村尽遭此劫,如今这个铃铛落在老道手里,说不定往后有大用处。”当即收了铃铛,背上天雷地火葫芦,插烛般对那两尊泥像拜了几拜,觅路离开“玄灯村”,他的天雷地火葫芦,烧人皮纸时耗尽了机括,里头装填的火龙膏和硝石硫磺也没了,空葫芦已经不能再用。
故事到这里已经讲完,我对两人说道:“陈老道造化非凡,其后又有几番奇遇,比之我以前崇拜的老神仙来,真可谓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有着天壤之别,这我都是小时候听我爷爷说的,他也是听来的故事,据说可信度颇高。对了,听你们说什么镇魂铃,这个铃铛会不会就是你们要找的那个铃铛呢?这个真是太匪夷所思了。”
阿英点头说:“还真有可能,不管是不是,都说明世间确有这类奇珍异宝……”
胖子急火火的插嘴说:“张司令的意思是说这几个不人不鬼的货也是人皮纸做的鬼东西了?胖爷我看也是,刚一进来就遇到鬼戏班子唱鬼戏,这下又遇到皮影纸人耍鬼戏,看来老蒲这厮也是个戏迷呀!这倒让我有些惺惺相惜下不去手了,我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我戏弄胖子说:“我看是猩猩相惜才对,黑猩猩。”
胖子灿烂的一笑:“你是说金刚呀,那也是胖爷我所崇拜的偶像……这是有关童年的记忆,不说了,说多了要流泪。就说老蒲吧,他有着和胖爷我相同的爱好,却属于不同的阵营,阶级鸿沟不可跨,我也只能忍痛割爱大义灭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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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来个火烧皮影。”
话音未落,他便将手中将要燃烧殆尽的火把投掷了过去。
☆、第九十五章 地觉
果不其然,火把投个正着,哗啦一下将几个妖人给点着了,火势连成一片,越烧越旺,那几人发出一阵惊叫,挣扎一番后就都变成了灰烬。
人皮纸最怕火烧,一烧着极难扑灭,大概是感应到阳气旺盛,人皮纸影人早就发生精变,寻着生气而来,却不想我们不容分说,甫一见面就是一根烂腿骨做的火把招待它们,这几个人皮纸人纯粹是找死。
我们大家都没想到这几个纸妖竟是外强中干,经不起折腾,不费吹灰之力就将其给解决了,不由得豪气萌发,意气风发,长吁短嘆,喜不自禁。
这时,已快到了巨棺之前。
这里是整个洞穴墓的中心地带,被人为的筑起一个平台,骸骨全无,孤零零矗立的棺椁看起来让人莫名心寒,阴森之气扑面而来,汗毛倒竖。
而更加诡异的是,在棺材的四周立了一些黑色的圆柱,大概两人手臂圈起来那么粗,一人多高,一共三个,站成一排。我一见这些圆柱便大惊失色,走上前去用手电照着细细观察。阿英见我半天没有做声,神色格外凝重,走上前去问道:“这圆柱究竟是什么东西?有什么意义?”
我缓缓道:“我也不敢断定,但是我怀疑这是地觉。”听见这个名词阿英难免心中一阵惊慌。她问道:“地觉是什么?”
地觉沾了一个‘地’字,是利用死尸来捣鬼。想制造地觉首先要将死之人服下某种特殊的药物,连服七七四十九天,等人死了以后身体会生发出一种似植物又似动物的长须,长满全身。这种长须万年不死,无论怎么被破坏,只要残留有一点点,就会如同春风吹又生一般迅速地长出来,而且越长越旺盛,越长越茂密。这长须缠在活人的身上能控制人的行动,意志薄弱些的人甚至会被控制思想,变成一具行尸走肉。古时常有心性败坏的茅山术士养地觉害人,利用这些长须能控制人的心性,干些败坏的勾当。
我又道:“这地觉现在还没有被唤醒,但是原因我却不知道。”
胖子对我的话将信将疑,却又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阿英最先镇定了下来,目光炯炯地看着我,我说道:“大家先别慌,这地觉究竟什么时候被唤醒我也不清楚,唤醒后有什么样的后果也不可预知,咱们只有以不变应万变,保持战斗力的集中,丝毫不可疏忽。”
阿英摇头道:“这地觉是墓主人刻意培养的,必然是用来对付盗墓贼的手段,定然兇险万分。我也是第一次听说,并没有什么主意。我同意大海的说法,首先要集中战斗力,大家应该先聚在一起。”
她的话音刚落,胖子身前的柱子上刷地一下伸出一根手指粗细的黑色茎须,一下子勒住了他的脖子。
这一下变故来得突然,让人措手不及,还没等大家反应过来,胖子一下子就被勒得前驱了几步,整个人快到身前的一根黑色柱子上。
胖子大惊失色,用匕首一划,将黑须割断,急忙后退数步。眨眼间,那根柱子迅速变成了数万根舞动的长须,若胖子没有几时脱身的话,几乎可以肯定,他会被紧紧地缠起来。
茎须舞开的一剎那,露出了里面枯藁腐烂的人形,原来这柱子是一具身上长满地觉的尸体,被刻意立在了棺前。在地觉没有被唤醒的时候,长须就以固体的形式紧紧地缠在尸体上,一旦被唤醒,茎须有了养分,就会变成长须挥舞开来攻击就近的活物,进而对其摄取草控。
我知道,唤醒地觉的唯一要素就是活人的生气。
这一下突然的变故让我们都愣在了当场,直到胖子随机应变脱得身来,我们才反应过来,我们三人迅速向后边退去。
地觉也不慢,这根柱子上伸出一只长须迅速地向我身上缠去来。这一下不像刚才的地觉缠胖子时那样出人意料,大家都已经有了防范之心,因此我身形勐地向右一偏,脖子躲过了长须的缠绕,但是顾首不顾尾,没想到胳膊还是被缠住了。
这地觉的各条长须像是有感知一般,一条长须捕捉到了目标,其余的就迅速向目标缠去。我伸手掏刀,却摸了个空,腰里空空如也,匕首不知道何时掉落在了哪里。这么一耽搁,瞬间我的胳膊就被长须缠满了,起先我能抵抗着不被长须拖拽过去,但是渐渐地长须的力道越来越强,我竟然有些捉襟见肘,抵挡不住了。
阿英和胖子两人见我眼看就要被拉到黑柱跟前,那等待我的将是死亡,会迅速被长须缠住全身,成为地觉手中的傀儡,或者被绞个半死,直接缠死。两人惊慌之色溢于言表。
我还在与地觉奋力地搏斗着,拼命地向后仰着不被地觉拉过去,但是地觉的力量实在是太强大了,我有心无力,情急之下就去伸手抓住了身边一只还没被唤醒的柱子。
无疑,这是一个天大的错误,没被唤醒的地觉一接触到人身上的阳气顿时甦醒了过来,腾地伸出一只长须缠住了我的手臂,还没等我有所反应,其他的长须也都迅速缠了上来。
这样一来,我的两只手臂全都被地觉缠住了。这两只地觉分别往相反的方向拉扯着我,我急的满头大汗,无论如何也挣脱不开地觉的纠缠。长须的力道越来越大,我疼痛难忍,眼见就要被从中间拉扯开了。正在此时,胖子一个斜刺里冲过来,挥刀便将缠住我右臂的长须砍折了好几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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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觉应该是没有痛感的行尸走肉的一种,因此这几根长须被砍断并没有影响地觉的拉扯,反而断掉的这几个长须捲曲着向胖子袭来。胖子勐地一蹲躲过了向他脖子缠来的一个长须,一挥手又斩断了另一根向他袭来的长须,赶紧一个地滚翻后撤了几步,退了回去。
胖子喘着粗气道:“张司令,被手撕鬼子的惨状你是逃脱了,但割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你也别高兴的太早,情况并不容乐观……如果你真的想乐的话,那么你在心里乐就可以了,千万别表现在面子上,这样会让我放松警惕的。言归正传,这些地觉太厉害了,那些长须怎么他妈的跟割不完似的,割掉一根还有一根。”
手撕鬼子?我既惊又气,都什么时候了胖子还开这种玩笑,这简直是对我的污衊和侮辱!不过随即释怀,手撕鬼子飞檐走壁的荒诞抗战电视剧能被广电总局通过审查,在荧幕上狂轰滥炸,进行洗脑,肆意抹黑果民当,把日本鬼子描绘成阿猫阿狗土鸡瓦狗,一帮神人打的酣畅淋漓,老百姓们看的不亦乐乎,直唿过瘾。
除了这类抗战神剧,别的类型的电视剧过不了广电的门槛,有的种类的电视剧处于禁止拍摄的境地,根本没有可能做到真正的文化大发展,文艺大復兴,更别提什么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纵观古今,唯民国方才做到过这一点,这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幸与不幸,无关紧要,重要的是胖子没形容成手撕驴肉,若是那样的话,岂不是把我当做头驴?要是这样的话,他把我当成鬼子?
这个胖子,口无遮拦,尽伤害人!我决定,今后在这方面上,我绝不能输给他,我还要赶超他!
不过此时不宜多想,还是保住小命要紧。
胖子刚才的援救让我暂时脱离了被撕扯成两半的命运,但是我的右臂马上又被长须又缠绕了上来,我此时已经是大汗淋漓,力气也用得差不多了,有点想放弃挣扎的感觉。说实话,自暴自弃的感觉让人噁心而又抓狂,突生一种罪恶感,但除此无它。
其实,人体之所以会有极限,在于人误以为他真有所谓的界线,所以人跑不过猎豹,游不过鲸豚,打不过狮虎,不过,要是人一开始没有画地自限,很多极限根本不存在;要常怀赤子之心,常心怀希望,要忘了自己身体的极限,以便重新接受新的可能。
有希望才有可能,常梦想才能成真。
听了很多道理,还是过不好这一生,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没能循规蹈矩按着道理行事。我此时也是心惊胆颤,不能冷静,脑子里一片浆煳。
胖子扯着嗓子狂唿:“虽然没有亲身经歷体验过手撕鬼子的感觉,但没见过猪跑也听过猪叫,手撕牛肉咱还是吃过的,反正鬼子也是肉做的,既然都是肉,就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差别,一想起撕肉时的那个畅快淋漓……老张你千万要撑住呀,出去了我请你吃手撕牛肉!当然,驴肉也成!反正只要是手撕的,都他玛来一份!”
胖子哌唧不停,阿英忍无可忍,暴跳如雷,一脚踢向胖子:“扯什么蛋,赶紧去救人!”
胖子弗然不约,腾地骂道:“臭三八你什么意思?你属驴的不成?难道我不知道救人吗?自己兄弟生死一线,我比谁都着急!”怒归怒,手底下却不闲着,他快速地奔了过去来用匕首割断了缠绕住我的部分长须。
长须受挫,有一部分放开对我的缠绕,胖子有样学样,继续一通勐割,阿英也加入阵列,一根根割断茎须,等到割的差不多了,我趁机勐挣,扯断了数根茎须,跑了出来。
阿英和胖子也跟着急撤,可能是超过了地觉的有效攻击范围,出乎意料,那只被砍的地觉并没有伸展茎须过来伤害我们,而是立在原地,整体弓成了一个弧形,被砍断的长须在空中狂乱地挥舞着。
由于被长须长时间地缠着,我的手臂已经青黑了,四肢麻木,神志恍惚,头脑有些不清醒,反应都有些迟钝,有点语无伦次。阿英和胖子帮我按摩揉捏身体,许久之后我才精神起来。
这地觉竟然厉害到这种程度,这是我们始料未及的。长满长须的地觉本身是一具干瘪腐烂着的尸体,全身乌黑泛着脓水,个别地方还露着干瘪的肌肉和白骨,看了令人作呕。其中一条地觉伸出的长须紧紧将一条大鲵缠在柱状的根体上,看起来臃肿怪异之极。
胖子面露喜色,朗声道:“俗话说得好,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说张司令,你可是有福之人哪。”
我呸了一声,笑骂道:“有福个屁,这种福气老子可承受不起,真是有惊无险,九死一生啊!卖命者得血酬,要是墓中无财的话,那咱可是空欢喜白忙活一场了。”
阿英摇头说:“没事就好,你可真是要钱不要命的主,都这节骨眼上了还爱财如命,不忘初心,真没见过你这样的主儿。不过话说回来,这个蒲先生的墓里奇巧异术颇多,还真是耐人寻味,这阵势,黄白之物必然是少不了的,你无需担心。”
我两手一摊,做无可奈何状:“可能你不知道,我的偶像是格朗台,当我发现金钱可以办到绝大多数事情的时候,我就把他当做了我所学习的榜样。我想赞美他,还想讴歌他,更想嘉奖他……他留给我太多的精神财富,是我一声的精神领袖,永远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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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子愕然,随即莞尔一笑,张了张口,欲言又止。
就在这时原本因为被胖子斩断长须而弯曲起来的地觉蓦地伸直了,而砍断的长须也已经重新长好,我们见了大吃一惊,原来这地觉刚才弯曲竟是在凝聚精力让断须重新长起。
☆、第九十六章 杀手锏
我们都有些惊疑不定。
这两只地觉养精蓄锐,又开始重新进攻我们,一时又陷入了危险的境地,阿英扬手就是两枪,但是子弹打到地觉身上便如同击中一块破棉布,虽然打穿了尸体,却不影响地觉的进攻。
没成想适得其反,阿英没能将地觉逼退,反而更加引起了其的凶性,它拼命伸展茎须,大概是吸收了足够多的生气,蓦然伸长了茎须,阿英猝不及防,握枪的胳膊被缠个正着,手枪险些脱手而出。
如果没了枪,那她还是玩枪的女神吗?
女神范儿不能少!
我得救她!
想都没想,我从胖子手里抢过匕首,急忙绕到阿英身侧,挥刀割断数根茎须,使她脱出身来。然而,她抽身而出,我却不幸被困,数根茎须缠绕住我的脚踝。
缠住我脚腕的长须越来越多,只有一部分长须因为长度的限制而没有缠上来。我的脚腕很快就麻掉了。长须勐地一拽,顿时我手上的指甲就因为在地上拖拽而掀了起来,疼得我咬牙切齿。因为地上太过平滑没有能抓住的地方,马上我就被地觉拽到了面前,我没回头都清晰闻到了尸体腐烂的奇臭无比的味道,我大声喊道:“胖子,救我!”
胖子听见我喊,一回头看见我的样子,大惊失色,转身就想跑过来救我,刚跑出去一步,就被一条粗壮的长须拦腰缠住,勐地向后一拽,顿时一个不稳,趔趄着退了好几步。就在这一耽搁的工夫,我的脚已经抵到了地觉的身上,顿时一根长须迅速地缠住了我的大腿。我心里一凉,完了,这下不死也得残废了。就在这时,一把短刀利落地斩断了缠在我脚踝的长须们,我顿时觉得身体一松,后拖之势停止。我立刻捡起一把伞兵刀一刀割断了缠在我大腿上的长须,趁地觉还没有重新袭击来,赶紧爬了起来躲开了。
我站起来之后发现竟然是阿英救了我,大感欣慰。还没来得及细说,转头一看胖子那边已经应付不过来了,身上被缠了好几圈长须,眼看就要被拽过去了,我赶紧上前斩断长须将胖子拉了出来。
胖子点点头,偷偷竖了个大拇指。我们三个人站齐一起面对着两只地觉,都在思索究竟怎么过了这一关。那几只地觉因为长须尽数被砍断,正在弯曲着重新聚集能量,因此我们暂时是安全的。
正在我冥思苦想的时候,阿英问我道:“老张,这地觉真的是一种尸药,是某种变异的微生物或者是异种生物吗?”
这个问题把我问愣了,地觉究竟是什么,我还真没仔细想过这个问题。我沉吟了一下道:“我以前对地觉不是特别了解,但是也知道这地觉是死者怨念所聚形成的,属于恶灵的一种。但是这地觉与一般怨念、恶灵的区别是,死者生前服用药物变成地觉却是自愿的事情,而让死者产生怨念的是死者不得不採用变成地觉这种方式,因此怨念中的阴寒之意格外的重。所以地觉这种东西邪恶之气比一般的恶灵要少,但是更易渗透和扩散。
这地觉中的恶灵有一个专门的名字,叫做魇神。这魇神的存在全凭藉死者的怨念加上服下的药物两两反应,生成后被存封于死尸体内。不管经过多长时间,死尸是风干还是腐烂,只要留存有一点皮毛,地觉就会无止境地繁衍,那些长须会越长越长、越长越粗。直到尸体彻底腐烂得一点儿痕迹都没有了,完全融入泥土开始物种新的循环,才会枯竭而死。
胖子急道:“张司令,你的意思是这些地觉咱们无论如何都消灭不了了?那咱们怎么去开棺?”
我继续说道:“小胖你别急,听我接着往下说。这地觉的存在是依託于死者产生的邪恶之气,那我们想要消灭地觉,就要消灭死者的邪恶之气。小胖阿英,你们所知道的能克制邪恶之气的东西有什么?”
胖子斟酌着说道:“黑驴蹄子,糯米,硃砂,都是好东西。而这些东西都比不上一个阳年阳月阳日出生的小男孩的童子尿,哈哈。”
阿英也道:“胖子说的不错,除了这些,可能还有开过光的神像以及符表之类的。”
胖子打个哈哈:“什么神像符表,都是骗人的烂仔……说到童子尿,我还真就是……”
我微笑道:“你就是个屁!别跟我说你还是什么纯情小处男!黑驴蹄子倒是找不到了,这阳年阳月阳日出生孩子的童子尿现在是找不到了,但糯米我还是带了一些。”说完在随身的包里掏出一个袋子,拿出了一小袋糯米。糯米煮熟后极具黏性,因为糯米本身湿气较大,煮熟后湿气散发出来,因此很黏。但是这驱逐恶灵的糯米却不能煮熟,只能放在锅里象徵性地煮一下,将湿气保持在将出不出的状态,撒到恶灵身上才能及时将阴毒之气渗出。
胖子道:“张司令真是准备充分啊!我曾经在盗墓的时候用糯米拔过尸毒,不过当时因为糯米太少,没拔干净。这你带的糯米倒是挺多,但是糯米毕竟属于植物类,本身精气比较弱,想要对付这百年地觉,不知道够不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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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道:“没有办法了,目前咱们只有这一样东西可以用来对付地觉了。”
阿英高深莫测地一笑:“如果我说我还有更好的东西呢?比如说是杀手锏。”
我和胖子听见,全都眼睛一亮。我故作平常地问她:“真是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不知李姑娘却有什么宝贝能克制这地觉?不妨拿出来一用。”
阿英莞尔一笑,便从背包里掏出了一瓶二锅头,瓶子是透明的,能清晰的看见里面装着黑乎乎的混浊液体,不像是白酒。英子拿在手中使劲晃了几晃,瓶中的酒液泛起了一层白沫。我和胖子见此状,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英子葫芦里买的什么药。
我看着这一瓶黑煳煳的液体,不解地问:“这究竟是什么东西,能有什么神奇的功用?”
胖子猥琐的笑道:“不会是英子你的神仙水吧?”
阿英瞪着胖子,有些不知如何和这无赖胖子言语,我便插嘴说:“王胖子你什么思想,尽语出惊人,搞乱七八糟的不正之风,总是传播负面人生价值观。你要知道,靡靡之音要不得,奢侈浪费很可耻,更不能有银乱纵遇之心,要紧跟着党的路线走,要听从党的领导,要忠于党,听从领导听指挥,忠于人民忠于党,尽量大范围全方位的传播正能量,全面武装自己的头脑,充实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修养,锻鍊自己的身体,成为一个对国家、对党、对人民、对自己有用的栋樑之才,不拖党的后腿。更不能和平头百姓同胞姐妹做内部斗争,要坚守自己的岗位,站好每一班岗,做好党这个庞然巨物上的一颗小小的默默无名的螺丝钉。”
胖子想要激辩一番,阿英横了胖子一眼,他不好发作,正色问道:“英子,这究竟是什么你赶快告诉我们吧,现在时间紧迫经不起耽搁。”
我心里暗骂一句,玛的你丫现在也知道刻不容缓,耽搁太久了?我比你个死胖子还急呢。阿英嘿嘿一笑,说道:“经验这种东西很重要,宝贵的经验最难得……”
胖子疑惑不解,插嘴道:“宝贵的精夜?精夜真的很宝贵吗?我倒持相反的观点,我说英子,它在你眼中既然这么珍贵,要不我就勉为其难,送你一点儿?”
英子立刻拉下了脸,黑着脸不说话,我急忙缓解尴尬的气氛,大笑说道:“小胖你这同志,思想觉悟地底是内在层次上的短板,别人还不容易看出来,靡可以滥竽充数矇混过关,但耳朵背听不清话那就属于是外在表象的短板了,只要别人和你一说话就能够发现,这可不行呀。我记得你的耳朵很灵的呀,能在村头听见村尾的老光棍的唿噜声,敏锐的听觉堪比军犬,为此我很崇拜你,有一年还撺掇你化个妆整个形去参加世界犬类竞比大赛,说精彩程度八成会和七龙珠上的世界第一武道大会不相上下,我很看好你能拿第一。你当时喜极而笑,跃跃欲试,恨不能四肢着地,抬腿撒尿……”
胖子脸都绿了,一个劲儿的说哪有那么夸张,我尽胡扯,拿他寻开心。阿英也噗嗤一声乐了,笑吟吟说我真风趣,她就喜欢幽默风趣的人。
我听了心里酸熘熘的,暗想自己幽默风趣个屁,沉默木讷是我的特长,愚笨迟钝是我的本性,怎么能和幽默风趣扯上边。
乘风归去阴曹间还差不多,非要说风趣幽默,那样能说会道嘴上抹蜜的人多了去了,我还不知在哪个旑角旮旯里玩泥巴呢。
一贱你就笑,不坏你不爱,我真是醉了,也要败了,不知你为何会喜欢那样的人。难道深沉热烈沉默是金的男人你不爱吗?
就这么被淘汰?
太哀怨!
“这东西是我们在对付殭尸的时候想出的主意,是黑驴蹄子的粉末加上陈年墨斗里的墨汁,再配以硃砂和高度白酒,按照一定的比例混合而成,这几样东西掺在一起,产生了某种化学反应,竟然变成了一种能够充分克制寒毒的液体。我已经在殭尸身上试过了,功效不凡,估计对这地觉也有用。”
我听了点头道:“这黑驴蹄子是克制寒毒的法宝,墨斗自古就有定规划矩制定方圆的作用,也能用来对付殭尸,而年头越久的墨斗里的墨汁越有功效。硃砂能够辟邪是众所周知的,而高度白酒也是性热之物,想必这几者结合能有意想不到的作用。英子,你就拿着那瓶白酒吧,我和胖子两人一人抓一把糯米。依我看,这地觉的精魂所在全在长鬚根部内里的那具死尸上,而人的精魂则全在头部,所以我们应该全力攻击地觉的头部位置。等到长须全部展开之后将手中的驱邪利器奋力扔到头部,兴许能将地觉克制住。”
胖子担忧道:“还有一只地觉没有被唤醒,不知道唤醒后又会有什么状况。”
阿英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了,能对付几只是几只吧。”
我也附和着点点头,说话间一只地觉已经完成了能量聚集,长须重又挥舞了起来,一根长须嗖的一声向胖子甩去。胖子一惊之下便要将手中的糯米砸出。旁边的我一把把他拽到一边,让他躲过了长须的袭击。我数落他道:“你丫着什么急啊,这长须还没完全展开呢,你就砸过去也砸不到头,白浪费糯米。”
胖子自知刚才乱了阵脚,讪讪地没有说话。那地觉见刚才那一下没有缠住,长须便向另一旁的我缠来。我奋力躲避着那些长须,把糯米扔过去,没想到作用并不明显,那些茎须缩了缩就又伸展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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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这地觉始终只是集中攻击一个人,并不把长须全展开,而是留了一部分缠在尸体上加以保护,尤其是头部缠得更多,这样我们就没有机会砸中尸体头部,不能干掉它。可见这地觉确实是有思想的更高一等的邪灵。我大声对其他两人说道:“我站在地觉面前吸引它的注意力,集中让它攻击我。你们两人找个东西故意戳它,争取让它伸出长须攻击咱们。”
胖子一面快速地跑到这只地觉旁边一面喊道:“老张你这是故意找死的行为啊,我就喜欢你这种不要命的精神。”
我没好气道:“别废话了,记得戳完赶紧收手,那些长须反应快着呢,你不当心再八你给抓了去,要是它们心血来潮,强迫你做压寨夫人,没事的时候就临幸你,那样的话了可就不好了。”
☆、第九十七章 要有光
胖子笑骂道:“临幸个屁,我一大老爷们有什么好临幸的。”
我意味深长地一笑:“特殊癖好是不容易看出来的,表面上看人妖也是大美女,是不折不扣的女人,女人味儿十足……”
阿英好奇问道:“难道人妖不是女人?”
我和胖子同时瞠目结舌,不知如何应答。
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解决地觉之麻烦,说话间我准备好工兵铲,站定好位置,我为自己纳威打气,大喊一声:“出手!”紧接着用工兵铲剁向地觉,一剁就剁了个结实,这一剁如同砍中了一块破布,软绵绵使不上力气,却又觉得像是划破了坚韧的牛皮一样,分明能感觉到锋刃的利度。
只是工兵铲的铲锋再利,也不易划破地觉韧性极强的茎须。
我一击得手,剁中后马上收回了手,饶是如此,长须已经挥舞着向我袭来,我也不含煳,不敢大意,快速向旁边闪开了袭来的长须。到这个时候地觉的长须已经基本全挥舞了开来,唯有几根粗壮的还紧紧缠绕着尸体的脑袋露出半分,看上去分外狰狞。阿英见状对我说道:“老张,咱们猜对了,这尸体的头部果然是最关键的部位,所以那些粗壮长须才不肯放松对头部的围守。咱们要想个办法让那些长须尽快放弃保护,我看你一个人应付起来狗呛,已经快支撑不住了,不行的话你先过来,咱再做打算。”
胖子也说:“张司令你就好玩个个人英雄主义,这种匹夫之勇要不得,我一再提醒你,一切行动听组织,要得到上级的批准和默许,你就是独断专行,粗暴简单,我要你时刻警惕这种歪风邪气和不正之风。千叮咛万嘱咐,你就是听不进去,辜负了组织对你的託付……现在我再次郑重的提示你,希望你能正确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时刻准备着为组织付出宝贵的生命。”
我知道阿英说的是对的,但是却一时想不到办法能让那些长须松开对秘制尸体头部的保护。而胖子这货满嘴跑火车,很不靠谱,到这个时候了还有心思开玩笑,大言不惭的说什么组织,他这智商,明白组织是什么意思吗?知道组织意味着什么吗?农人外出务工联合组织?穷人失业阵线联盟?愚人痴笨连线同盟?官场上,常说的一个词就是组织,胖子的智商只高不低,比之我来说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喜欢扮猪吃老虎,不可能不明白所谓“组织”的真正含义,毫无疑问,他越俎代庖,把自己当领导了。那我这个司令是干什么用的?真是和尚上清楼——无法无天了!反了他了!
我即刻反击他:“个人英雄怎么了,你觉得不好吗?当年黄继光赌枪眼,二话不说就挺起胸膛扑了上去,用自己的血肉之躯遮蔽了枪林弹雨……这种英雄不个人吗?邱少云被火烧,咬着牙流着血一声不吭一动不动,活活被熊熊烈火烧死……他的行为举止得到组织的默许或批准了吗?董存瑞炸碉堡,挺起胸来直起腰,昂起头来举起手,手中的炸药包轰然一响,桥断人亡,变成一堆烂泥,他是不是也在搞个人英雄主义?活菩萨雷锋,铁人王进喜,好书记焦裕禄……”
我还待再说,胖子就毫不客气的打断了我的话:“除了这些人,你还知道些什么人的何种先进事迹?这不是尽扯淡嘛,龟儿子的。”
我无辜的道:“教科书上就树立了这么几个让人记忆深刻的典型英雄啊。”
胖子装逼道“纸上得来终觉浅,深知此事要躬行。”
就在我还想和他雄辩一番的时候,阿英却被地觉缠绕住了脚踝,她被拉扯着像地觉黑漆漆的圆柱形本体移去,她临危不乱,借着拉力和惯性,反而一步蹿了过去,反手拿刀,勐地一下将地觉尸身上围守脑袋的一根粗壮硕大的茎须给砍了下来,我看了之后暗自咋舌,心说这得多大的劲才能达到如此效果,李英这个女人果然不一般。
地觉尸体的脑袋顿时暴露在了我们面前,被英子砍断粗大茎须的地觉全身上下的茎须乱颤,数百根长须刷地一下向阿英缠过去。英子的双臂登时便被紧紧地缠住,一时动弹不得。她见我和胖子目瞪口呆,全都愣在那里,急忙大喊一声:“大海胖子,还不动手”
我们一下子反应了过来,数把糯米狠狠砸向了地觉的脑袋。满天的白色糯米像冰雹一样砸在了黑柱缠绕包裹的尸体脑袋上,神乎其神的一粒都没有掉落,全部粘在了尸体的头部和身上。效果大超我们所料,极其明显,长须像受了电击一样嗖地一下松开了对阿英的缠绕,漫天狂乱地挥舞着。糯米渐渐变成了黑色,开始只是一部分,后来越来越多的糯米都变成了黑色,而长须挥舞得越来越无力,并且渐渐地干瘪下垂了。终于,在所有的糯米都变成黑色以后,长须慢慢地不动了,原先像手指一样粗壮的茎须和手臂一般粗大的围守黑髮纠结的药尸脑袋的长须,都变得如同一根细绳和枯枝一样干瘪,好像充盈在里面的东西没有了。随后,圆柱和包裹在内的尸体咚的一声倒在了地上,一动不动,倒真像烂木头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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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几个愣愣地看了半天,突然爆发出一声欢唿,看来我们找到了正确对付地觉的方法,这样剩下的几只地觉就好办了。我们故计重施,有惊无险险之又险的解决了另外几个地觉。
至此时,众人也是类的不轻,暂且坐下来休息,冷不丁的,阿英说它觉得我像只狗熊,不过却很有气质。
我有些出神。
不是英雄,而是狗熊,这我能接受。
我想起了名为熊的毛衣的文章。
我将它讲给她听。
秋天的时候,橘树的树叶落到剩下最后几片,我出去散步的时候碰到熊.
他看起来很疲惫的样子.
“hi,熊.”
“hi,意莲.”他笑了笑.
我们在公园的石凳上坐下来,大理石冰凉,熊却不怕的样子。最后的一点夕阳将湖面染成橙红颜色,几只天鹅在上面游水。
我摸出大衣口袋的一袋曲奇饼,掰成小块丢到湖里。
“你要来一块么?”我问熊。
熊转过头,看看包装,黑色的鼻子用力嗅了嗅。
“是芝士口味的。”我说。
“不用了,我喜欢蜂蜜口味。”他害羞地说。
我笑了。我们一起坐在那儿,直到暮色降临,星星开始在天空眨眼睛。
他起来和我告别,我们像平常一样拥抱了一下就说再见了。
我去了超市,买了安特鲁的牛角面包,胡萝蔔,番茄酱,还有蜂蜜口味曲奇饼,然后回家。我住在一栋高楼的19层,离市中心最繁华的地带步行只需要五分钟,可是却很安静。我想,大概士因为高吧。我看了看猫头鹰挂钟,时间是七点半,我花了十分钟洗澡,八分钟煮好义大利面,放上番茄酱。我从冰箱拿出生菜,黄瓜,玉米粒,和刚买回来的新鲜胡萝蔔,做了个蔬菜色拉。
我一个人住,生活很规律。我的家里,除了我还有一只小仓鼠。它叫胖胖。它长得是很胖,因为它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只是在它黄色得滑梯上打转。我给它的小饭碟放满食物,然后回到餐桌,和它一起晚餐。
吃完饭,我正在煮咖啡,这个时候,门铃响起。我在猫眼看到,是顾。我让他进来。
“来杯咖啡么?”我问他。
“好的。”
我把咖啡倒给他,自己倒了一杯水。
他沉默了会,终于说话了,“我来是想,明天请工人来把那套音响拿走,你看,可以么?
我喝了口水,“好的啊。”
“你知道。”他喃喃道,“音乐对胎儿有好处。”
我笑道:“没什么,你不用介意。”
他坐了两分钟,就起身要离开。我送他出门。他说,“不用再送了。”
忽然,电话响了。
“hello.”
“hi,是我,”是熊的声音,他问,“还没有睡么?”
“恩,你也没有睡啊。”我说。
“快到冬天了就有些睡不着,我常常想,冬天太长了。“他的口气有些忧伤。
“冬天很快过去的。”我笑对他说,然后沉默了一阵。
“你有话对我说么?”熊问。
“也没有什么,不过想告诉你,今天顾来过。”
“他终于来看你了。”
“恩”我愣了一下,笑道,“算吧。”
“他还记得你?”熊忽然一阵沉默。
“是吧。”
“那你早点睡吧。”
“好的,你也是。”
“晚安。意莲。”
“晚安,熊。”
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终于睡不着,起来倒了杯冰水,走去阳台。这是这个城市的午夜,灯光依然璀璨,路上依然有车来车往。抬起头,夜空中寻找不到星星,飞机的夜航灯在闪烁。
顾现在做什么呢?
顾是我的男朋友,只是前任的;这样的说法,好尴尬。我们分手已经三个月零十一天了。
我们之前交往了七年,我从17岁那年跟他在一起,直到24岁。我们的分手,是因为有个女孩子为他怀孕了两个月。他收拾东西,离开这个房子的那天,正是夏天的雷暴雨天气。天空好像被偷走了,整个世界都是黑暗的。
那天晚上,我去一家日式料理喝酒。正是那天,我认识了熊,他在那家店做兼职。
我坐在吧檯,直到子夜也不肯走,我喝了许多酒,可是并不醉,一个人清醒是好事情,可是如果一直都那么清醒,有时,太痛苦。我那么正常地坐在那儿不肯走,看起来,真尴尬。可是熊要结帐关店了。他小心翼翼地和我说:“小姐,对不起,你可以走了吗?”“我不想走。”我依然清楚地这样回答,“我想喝酒。”“这个。。。”他有些诺诺,倒好像是他的不对。外面的雨瓢泼地下,没有一丝一毫停止的意思。我忽然开始眼泪流下来,对他说:“你看,我没有办法回去,我回不了家。雨太大了。”熊说,“我送你走,我不会让你淋一滴雨,也不回让雷电打击到你。”
这句话,好似情歌。
他收拾好店,关了灯,把因为疲惫而昏昏欲睡的我抱在怀里,他那么高大,怀抱那么柔软和温暖,他背了一个背包,抱着我,开始飞快地在雨中行走。到了我的楼下,他把我放到电梯口,我果然连发梢也没有湿,而他已经全身湿透了,身上的毛滑稽的粘在了一起,水滴顺着毛直往下淌,很狼狈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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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去坐会儿吧。”我邀请。
“不了,我得回家了。”他说,解下背包,里面是玉米棒。
他从玉米堆里翻处一个小瓶子给我:“我酿得蜂蜜酒,希望你喜欢。”
“谢谢啊。”我说。
“不客气。”他挥手再见,很快消失在雨雾里。
这瓶蜂蜜酒装在漂亮得琥珀色瓶子里头,瓶盖上有熊得徽章,是他质朴可爱的憨厚的脸。这是我第一次失恋,这是我第一次和熊邂逅。
第二次看到熊是在加油站,我驾着我的mincooper去野外踏青,随行带着两个漂亮的姑娘,朵朵和多多。她们本来是我的客户,后来和我成为了朋友。我的职业,是色彩谘询师。我为人们的房子、衣服、装饰选择合适的色彩。我总能为他们做出他们喜欢的选择,所以,我的客人很多,他们总把他们的朋友再带来我这儿;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常常难以为自己的生活作出正确的选择。
一个高大的戴着红色帽子,穿着红色制服的身影快速地跑到我的车前,问“多少升?”
“熊”我笑容灿烂地喊他。
他仔细看了看我,腼腆地笑了。“是你啊。”
“你换工作了?”
“是啊,我喜欢做不太一样的事情。”
“这份工作习惯么?”
“并不累,而且,可以闻到汽油的香气。”
“汽油的香气?”
“是啊,在森林,不太能闻到这个味道。“
我暗笑,这可不是什么好味道,不过对于熊,大概不一样吧。第三次见到熊的时候,我很狼狈,我连续工作了两天两夜,那次是我为一个女孩子的婚礼作色彩设计,她的要求很高,不断把修改意见回復给我,我希望她满意,所以也用心地去做。不是很多女孩子会有勇气或者在17岁把自己嫁出去,我很努力让这个设计可以完美。
两天两夜没有睡觉的后果是我头髮蓬乱,眼圈深重,我已经喝了30杯咖啡,用完了12枝彩色铅笔和71张色彩标籤。我终于发现我已经不能做到刚刚20岁时那样,一夜没睡后,用凉水洗一下脸,依然容颜娇媚。我开始容易疲惫,嘴唇干涩。
我没有换衣服,在居家的衣服外面裹了条浅灰色大披肩,就出门了,我下楼,匆匆走进附近的一个便利店,拿了两盒新鲜牛奶盒一袋甜面包圈,然后到收银台前,缺乏睡眠让我心情不好,不搭理人,收银员说:“二十元”我低着头,一身不坑地付钱给他。可是他却说话了。“hi,是你啊。”
我抬起头,哦是熊,我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脸红成了一片。
我那蓬乱如扫帚的头髮,披肩下面,沾了咖啡的条纹睡裤,还有米奇拖鞋下面十个无辜的脚趾头,都暴露在熊的面前。我从来没有如此狼狈,出现在别人面前总喜欢容颜光鲜。我妆容美好,衣饰得体,笑容得当,我是个聪明智慧得女子形象。可是在熊面前,全部毁灭了,我没有理他,扭头就走,边走边对自己说,“幻觉,全都是幻觉。两个礼拜前,熊还在加油站工作呢。”
可是,他追出来说:“你,等一下。“我尴尬地立在便利店门口不动。他回去,又会来,塞了一个带子在我手里,”回家吧,好好休息。“他笑笑,他穿着便利店得淡黄色制服,戴着黄色的polo帽,笑起来,牙齿雪白。
我没有多逗留,静悄悄熘回家。坐在沙发上,我打开带子,是五罐凉茶。可以去火的那种,是啊,熬夜的人容易上火,熊原来很细心呢。我笑笑。
胖胖孩子酣畅地睡觉,缩在窝里的一片纸头下面,我悄悄过去,把它的食物填满。走到工作檯前,把最后修改好的方案电邮给新娘。热了杯牛奶,就着吃了两个甜面包圈。刷牙,然后换了睡裙,一头倒在宽大柔软的床上,犹如一头载进黑夜,睡得十分香甜。
醒来时候,窗外夜色降临,拿过床头的闹钟一看,已经是晚上8点。我去洗澡,在莲蓬头下,一边往全身涂满泡泡,一边开始唱歌,自分手以后,我很久没有过这样的好心情。
吃完简单的晚饭,我换了条白色抹胸款连身裙,高腰的设计下面是蓬蓬的伞裙,腰身和边缘镶嵌黑色绸缎。我戴上白色水钻耳钉,绑上白底黒网格束髮带,打开鞋柜看了一圈,我选中白色羊皮高跟鞋,脚背处扎着精緻蝴蝶结。最后,我取了个黑色小手袋握在手中,在镜子前面仔细看了一眼自己,句出门了。
我迳自来到便利店,人不是特别多,我在门外对熊笑了笑。他看到我,就出来了。
“你休息好了?”
“恩,对了,你几点换班?”
“晚班,10点半会有人来换我。”
“你下班后我们去喝一杯怎样?”
“这个。。。”熊有些犹豫。
“你有家人在家么?”
“没有,我一个人住。”
“那我们去喝一些吧。然后我开车送你回家,怎么样?”
“那么,好吧。”
“那半小时后,我来接你。”
如果你和一个人总是不经意遇到,如果你不那么讨厌他,不妨,和他去喝一杯吧。
那天晚上,我们在queen酒吧喝的酒,我本来并不想把我和顾的故事告诉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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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那晚,我们进去的时候,酒吧里正放着patriciakaas的ifyougoaway.
ifyougoawayonthesummerday
thenyoumightaswelltakethesunaway
allthebirdsthenflewinthesummersky
whenourlovewasnewandourheartwerehigh
whenthedaywasyoungandthenightwaslong
andthemoonstoodstillforthenightbirdssong
ifyougoaway,ifyougoaway
我喝着蓝色玛格丽特,和熊说了这个故事。
你知道么,当时我们一起读中学,顾是我最好朋友米的男朋友。我眼前浮起米那张温柔的脸。我很喜欢他,很早就喜欢了,可是我不敢说,也不敢表现出来。我更喜欢米吧,我不想失去米。我们三个人,一起读完初中,一起升到高中。我们常常在一起,他给米买巧克力,买冰激凌,都一定会有我的份。我知道,他什么时候第一次牵米的手,什么时候,第一次吻她,你知道,我是米最好的朋友。可是,我爱他,越来越爱,随时间的叠加,这份爱从来没有消减过。
那是高二那年暑假,我和米一起去他家玩,他家房子很大,是三层的楼,还有游泳池,他家人都在国外,他一个人住。他请我和米多住些天,因为假期一个人太寂寞了。那天,米在楼上午睡,我本来和她一起睡觉的,可是我先醒了,就下楼喝水。我坐在沙发上,刚刚喝第一口水,看见他从楼梯上下来,我们很少这样两个人相处的时间,所以,有些尴尬。他过来坐在我身边,很近,我感觉到他的皮肤的热度。我很紧张,握着杯子的手微微地抖动。时间变得好缓慢,每一妙钟都好似走在我的心上,突然,他就俯身来吻我,杯子就从我的手里,滑落在地面上,摔碎了,水和玻璃洒了一地。
你知道么,这是我的初吻,你知道么,这也是我梦想的情形,可是,我却那么害怕。
他高大,他漂亮,他读书好,我也不是不漂亮,不聪明,可是,面对他,觉得卑微的心,好似信徒在面对神灵。大概,这是漫长暗恋的后遗症。
杯子的碎片后来是米收拾的,她收拾的时候还什么都不知道,笑嘻嘻地说我太粗心。我窝在沙发里看电视,不说话,宽大屏幕上,一只非洲草原上的雄鹰箭一般俯冲下来捕捉住了一只藏匿在草丛中的兔子。第二天,我就先离开了他家。后来的事情,我就不知道,我只是暑假后才知道他和米分手了。他很追求我,我那么软弱而没有抵抗力地答应了。在很多人看业,真的好像一场阴谋,我精力设计的阴谋,可是谁也不知道,在这一切过程中,我都是那么被动。如果说有错,就是错在我那么爱他,有到忘记了尊严,流言。有维护米的女孩子不屑地和我说,你以为他会和你一起很久么,他会不要米,也会很快不要你。我不在乎别人怎么说,我只是那么渴望和他在一起,我只是很在乎米的态度。一天,我约米在学校天台上见面,米瘦了很多,漂亮的眼睛有些失神。“你要说什么?”她懒懒地问我。我喃喃,“我们很久没见面了,我很想你。我们可以不可以像原来那样。”她冷笑,她性格里那些天真温存因子荡然无存,她冷冷地说:“你想得到我的祝福对么?我告诉你,不可能!”她含着泪水,“我诅咒你,永远得不到他真正的爱,终于有一天会失去他!”
我一直不懂,米的第一句是什么意思,永远得不到他真正的爱,难道他和我在一起不是为了爱我么?
我是在大学后才从别人那儿得知了当时的事情,原来,那个时候,米怀了他的孩子,他很害怕,甚至厌恶那个生命,他给了钱给米,要她把孩子打掉,米不捨得。
于是,他就和米分手了,他想通过这咱决绝的办法完全断绝米的念想,米不是那种有勇气一个人生下一个没有父亲的孩子的人。
我真的不知道,米怀孕了这件事情;也许再亲爱的闺蜜也很难把不堪向你述说,她一直比你好,比你漂亮,读书也比你好,男朋友很优秀,她习惯了你带着身往和羡慕目光听她讲述甜美的生活,她怎么能对你直述生活的巨大缺陷。
若当时我知道她有了他的孩子,我绝对不会和他在一起。
那个孩子,最后还是没了。
可是,我和他仿佛完全没有遭受那些诅咒的困扰,我们一直在一起,七年真的很长,长到让我以为会永远这样下去。
我们一直有个不言明的约定,如果有了孩子,就顺其自然结婚。
若没有,就这样先过着。
反正,我们年龄都不算大。
我们一起住了五年,可是,我却从来没有怀孕过,我并没有担心过什么;我觉得生活圆满,安定,我们的爱情温和,甜美。
我们平时一起生活得很好,我们是那么适合在一起生活的两个人;我的身体和精神都还那么年轻,我没有想到这个时候会需要一个孩子来点缀,更没有想过,通过一个孩子来牵制他。
我想我理解七年前的他,他那时候还是个孩子,心高气傲,一个婴儿的到来完全脱离他的想像,他无法想像生活会带离到怎样的局面;可是,时间一点点过去,年轮一圈圈划过,他已经在改变了。我不知道他是否在怨恨那个失去的孩子,我也没有想像他其实在期待一个孩子,以某种赎罪的情绪。
我说了那么久话,我有些累了。我要了杯冰水,清凉的柳橙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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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微微向熊那儿靠近,他把他宽大柔软的肩膀给我,我就那么靠着,舒服地靠着,继续我的故事。
有一天,他像往常一样,下班回到家。
他的工作室在城市的北边,他在那儿还有一套房子,有很大的落地窗,天蓝格调的客厅,厨房和橙黄婴儿房,粉紫的卧房,全部出自我的设计,是为了我们的婚姻而准备的;而我坚定在这套市中心的房子住是因为离我的工作室很近,而且我不太爱开车。
一般他都开半个小时车回来和我住,他知道,我太习惯他,五年了,我已经忘记一个人该怎么生活。那天,他下班回来的时候和平常一样,七点差一刻,他脸上的表情和平常一亲,他换了鞋过来首先亲了亲我的面颊;他像平常一样和我一起吃了晚饭,然后坐在沙发上,边喝咖啡边看电视。
那天,我们在看捷克出品的《鼹鼠的故事》,肥肥的鼹鼠很可爱。
他只是,忽然说,“意莲,我们分手吧。好么?”
我还带着没有褪去的笑意转头看他,“什么?”
“我是说,我们分手,可以么?”他认真地看着我。
我只是,不知道说什么,我完全反应不过来,连眼泪都反应不过来。
那是夏天的雷暴雨天气,二十分钟前,我正一边做晚饭,一边担心路上的他,担心雨会在他回来之前下起来。
这天的菜单,是清蒸鱼,西兰花和西芹,是我们前一天晚上,在床上边嬉闹边商量好看。
他的话刚脱口,天空像得到了一个信号,豆大的雨滴开始迅速往下砸,然后瞬间就成了雨幕。
天空完全黑了,天空像被巫婆偷走了,天空不见了。
ifyougoawayonthesummerday
thenyoumightaswelltakethesunaway
然后,我去喝酒,我遇见你。熊,你知道的。你知道后来。
那一天,我不可思议地醉了,醉倒在熊温暖的怀抱里,好像回到妈妈的怀抱。
于是,我和熊成了朋友。这个城市很大,有很多人,可是,我常常觉得寂寞。
我没有朋友,没有一个真正可以说话的朋友;过去的七年里,我放弃了太多自己的东西,我以为,有顾就够了,我生活在他的世界,他的朋友圈子;现在,没有了他,我就没有全部。还好,至少,现在,我有了熊。
健康的,淳朴的,安全的熊。
我们常常通电话,有时逛街,熊不太多有自己的时间,他工作很努力。
他说,他只是喜欢工作,喜欢和人在一起。
“你知道,森林里,看不到许多东西。”他说,他对一切都好奇,新鲜,像一个孩子。
逛街的时候,我看到许多女孩子挽着她们的亲爱男友,于是有些失落,熊温厚地伸出胳膊,牵起我的手,好似小时候父亲送我去幼稚园的样子。
我想,一定有人羡慕我的,因为我拥有的,是无法替代的熊。
熊不太愿意待在我家,因为他觉得太高,害怕,每次乘坐电梯对他来说,是一次酷刑。
因为我住的楼是景观电梯,全透明的设计可以看到外面风景,可是熊,总是害怕。他依偎着我,闭着眼睛,脚掌微微颤动。“我教你一个方法可以不怕。”“怎么办?”他问。“你往天上看,不看地上。”“嗯。”“你举起胳膊,喊着:superman,然后,一直往天上看,很快就到我家了。“嗯。”
周未,我总是和熊一起埋在舒服柔软的沙发里玩超级玛里奥,用牛奶泡奥利奥吃,那些锦软香甜入口即化的感觉,好美妙。熊这个时候总是特别开心,他喜欢一切甜食,一切蜂蜜口味的东西。
熊,你觉得我穿哪件衣服比较好看?熊,下个周未去野餐怎么样?熊,猜猜我最近赚了多少钱?有了熊以后的时间,变得很快,秋天很快就过去闻。榉树叶子落到了最后一片。
熊最近兼职在快餐店,他能做出很好吃的薯条和汉堡。他戴着印着有m的帽子样子依旧可爱。
我最近忙一些,我接了一个沙特可拉伯人的case,据说他是王室的近亲,石油大亨,他原要求很苛刻,我已经不记得方案是第几回被驳回了。不过这是个大客户,他要在这个城市建一个超五星级酒店,告诉我若我第一个方案做得好的话,全部的色彩设计都由我来做。这可是好大一笔钱,做完后,我起码半年可以不用工作了。
我很心动,每天在工作檯看厚厚的关于中东文化的书籍,据说他们可以娶三个妻子,我的真主!
因为不能常常见面,熊最近的电话有些多,其实也没有什么重要事情,只是随便问问,听听我的声音。我有时觉得他很孩子气,“我在工作,”我认真地对他说,“两个小时内不许再打进来了。”
可是过了半个小时,我又不忍心地回电话给他了。
我送了他一部行动电话,是摩托罗拉的限量纪念版,復古的巨大厚重设计,刚好符合熊的大手掌。行动电话后面,是我和熊的大头贴,上面我们都笑到可以看到每一颗牙齿有没有蛀牙。
这个晚上,又接到熊的电话,他说了一会就挂了,我觉得他还有话,但是又想不出是什么。看看时钟,已经凌晨三点,我想了想,还是打了个电话给熊。
“hi.“
“hi,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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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是你,意莲。”他听起来很开心。
“对不起啊,最近有些忙,冷落了你。”
“没关系,你工作重要。”
“是啊,有点烦,设计什么不好,要我先设计卫生间。”
“其实,卫生间只要白的就好了。不是么?”熊说。
“什么?”
“我的叔叔的堂弟是一只北极熊,他常常说,北极熊拥有全世界熊拥有的最好的厕所,因为永远那么干净,洁白。”
“你在说什么啊?”呵呵。我笑了,心想,到底是熊的思维,大概北极熊的卫生间就是整个北极吧。
“不要烦恼,意莲,你一直那么棒。”
“嗯,那倒也是,”我不谦虚地笑了,“对了,熊,你是不是有事情要和我说,我感觉。”
“嗯,也没有什么,只是想和你说,冬天要到了。”
“那又怎么了?”
“冬天,整个冬天,我要冬眠去。所以,到春天才能见你了,意莲。”
“可是,你知道,这是一项古老的传统,我必须遵守。”熊缓慢地说,“我和别的熊都有些不一样,我喜欢人,喜欢和人一起,可是,我还是要遵守族人的传统,告诉他们,我从没有远离。”
“是这样。”我沉默了。
“意莲,我并不捨得你。”
“熊,我也是。”
这个晚上,我在床上翻来覆去,再也没有能睡着.于是,我起来,打起精神工作.坐在工作檯前,我翻到色彩标籤的最后一页,面对一片白色沉默.我想起熊的话,也许白色的卫生间,就是我们需要的,也许熊并没有说错.我飞快地动笔.
第二天,我和沙特人见面,给了他设计,他有高大身材和茂密络腮鬍须,倒有几分像熊.
“这是你的设计?”他翻看了后,看着我,问.
“恩”
他把设计方案摊在桌上,所有位置的色彩标籤,都只有一个颜色,白色.
他对着它们,沉默了许久,抬起头,对我说,“很好,那么以后酒店所有的色彩设计交给你了.”
结束后,我收拾起东西,转身预备走,他喊住我,
“我很高兴你穿着长袍却赤着脚来见我,你有很漂亮的脚,让我想到妻子。”
“我只是把鞋脱在门外了。”我说。
“我担心这些地毯大概很昂贵。”
离开后,我驱车去了商店,买了浅灰色的毛线。
“请给我最好的那种,请给我你有的全部浅灰色毛线。”
我想给熊编织一件毛衣,在他冬眠以前;我从来没有做过这件事情,我不知道需要多少毛线。
我又开车去郊区找了一位正在村口闲聊的老奶奶,请她教我最基本的针法。
她教着我,满是皱纹的脸笑得厉害,“你走了很远路啊,姑娘。”
“恩。”
“是织给男朋友么?”
“不是。”
“我先前织过很多毛衣啊,织给老头,织给儿子,女儿,后来织给孙子,他们现在不要织的了,他们穿买的,买的好看,可是,姑娘,织的暖和啊。”
“对阿,我就是想织的暖和。”
“好,我教你,慢慢学,不要急。”
黄昏时候,我开车回城的路上,接到了熊的电话。
“你在哪?”他问。
“在路上,正开车回家,怎么了?”
“哦,我想见你。我有东西给你。”
“好吧。半小时后我家见。”
我走到楼道,黑暗中,已经感觉到熊的气息,我快步跑过去,打开家门,领他进来。
“你等多久了?”
“并不久啊。”他憨厚地笑笑。
我换了衣服,洗了脸,为他倒了一杯蜂蜜水,然后自己手握着一杯咖啡,坐在了他身边,甜蜜地靠了靠他的肩膀。“熊,我有一个开心的秘密,为你准备的,但现在不能告诉你。”
“是么?”熊笑道,“我有个礼物给你。”熊把一个精緻的小盒子递到我面前。
我好奇地接过来,“是什么?”
“你打开来看。”
“我打开,是一枚戒指,静静地卧在黑色丝绒上,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戒指,上面镶嵌着精緻小巧的红色的玫瑰花朵在灯光下熠熠生辉。
“你怎么有钱?”
“你知道我一直工作。”熊腼腆地笑了。”
“可是,你怎么想到买戒指给我,你知道戒指对人类意味着什么吗?”
“我并不懂,”他害羞地挠头,“可是我看到,很多女孩子有,但你却没有;你的手那么好看,应该戴好看的戒指。”
“我的眼泪忽然就下来了,这是多么荒唐的一天,早晨沙特人夸我的脚好看,晚上熊夸我的手好看;这是多么可爱的一天,我收穫了人生的第一枚戒指,是熊送的,插nel的限量版永恆玫瑰,世上并不是有许多男子会倾其所有为一个平凡女子准备礼物。
我抱起熊,脸贴着他的面额,“我好幸福,真的好幸福。”
眼泪依然不可控制地滚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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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我没有能在熊冬眠前为他准备好熊毛衣,第二天他就回森林了。
我开车送他到森林的边缘,他一步一回头,和我挥手道别。
我微笑着和他说再见,我穿着暖和的红色毛衣,束着红色髮带,黑色头髮乖巧地伏在肩头。
我一直不哭,我要熊记得我的最后一个表情,是微笑。
这个冬天,我为熊编织好了一件很大,很暖和的灰色毛衣,我每天抱着这件毛衣睡觉,等到春天我把毛衣送给熊的时候,上面就有我的味道了。
熊会喜欢的。
这个冬天我完成了超五星酒店的色彩设计,沙特人很喜欢,他说他喜欢所有细节,他甚至对我说:“我喜欢聪明女孩子,做我的妻子吧。
我会送给你最大钻石戒指作为信物,让你一个人住巨大的宫殿,铺面最昂贵的波斯地毯,让许多蒙着面纱的漂亮女孩子伺候你。”
我笑笑,向他摇了摇手,说“你看,我是有戒指的人啊。
不过,若你真的喜欢我,也许你能答应我一个请求。”
他有点懊恼地说,“那你说吧。”
“请把这个酒店叫做,熊的假日酒店,好么?”
他沉思了会,说“好吧,让你如愿。”
我一直抱着熊毛衣在安睡,等待春天,等待熊回来……
故事讲完,余音绕樑。
很奇怪的故事,缠绕着我的一生。
我说过,我喜欢温情。
温情总是好的,生活中,要有光。
我想,不但要有光,还要有希望。
我想,本来就没有确定的命运。
我前所未有地坚信,自己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而不需要通过改变他人的命运或者他人改变我的命运来改变自己的命运。
我要轰轰烈烈的活着。
我很渺小,要干大事。
是的,平凡怯懦的人没有谁做到过。
但谁说就一定不能做到呢?
(註:这章的故事熊的毛衣是八年前从萌芽上看到的,一直记忆犹新非常喜欢,今夜无眠,光棍很苦,去酒吧买醉,不省人事,写了些抄了些,完成此章,心觉羞愧难当,以后绝不发生此类现象,生活不易,风霜雨雪,刻下伤痕,在此谢罪,请多包涵,恳请看到的朋友原谅。)
☆、第九十八章 殭尸变
“大海,故事太棒了,你这个有情怀的人!”阿英双眼亮得吓人,一把勾住我的肩膀,不是有碍于男女有别的话,看那架势简直就想一口亲上去。而且她这个动作,把胸脯完全压到了我的手臂上,丝毫没有避讳。我的感知何等敏锐,立刻就感受到了她胸前是何等汹涌澎湃。
波涛汹涌,真材实料呀!
我忍不住偷偷咽了口口水,舔舔有些干枯的嘴唇。
随即阿英拍着我的肩膀,不厌其烦地说:“别太相信所谓的爱情和友情,年轻人,记住,除了至亲之人,在这个世界上没什么人值得你付出一切去信任。在战场上,只要拿着武器向你冲过来的,无论是谁,都是你的敌人。在战场之外,凡是想把钱从你口袋里掏出去的傢伙,也都是敌人。骗你欺你耍你玩你的,全他玛都是敌人。”
我默然,一时不知该说什么。
阿英盯着我说:“温情,并非好事,那多半意味着你很怀旧。你要做一个自信的人,你的目标永远在前方,而不是过去。”
“你喜欢怀旧,那就意味着你现在并不幸福。”
“那些对自己失去信心的人,在现实中找不到快乐和希望,他们才会怀旧。所以,你要自信,自己相信自己,自信改变人生。”
“现在,你是一个盗墓的人,未来,你可能会是一个舞蹈的人。”
“我很看好你,请努力。”
她老说她看好我,我真的就那么好看吗?
我不觉得,虽然我感觉不怎么难看,但也算不上好看。
难道是我有某种特殊的气质吗?
气质有与生俱来,有后天形成的,也有先天具备的,并且是由一些珍贵的品质体现出来的。我觉得自己可能唯有的气质便是书生气吧,当然,其实本人是个文盲,没读过几年书,只是翻了些野书,便自觉知识很多……我一直认为自己就是那只坐井观天的蛤蟆。
阿英是个不虚伪的人。
我喜欢这样的人。
她说,你要好好努力,莫要浑浑噩噩。
她又说,要想成为赢家,必须成为专家。
专业成就梦想,大多数人的奋斗目标是从一而终。
打工皇帝唐骏的年收入远远大于很多企业老闆的总收入;姚明打球的收入远远大于很多老闆的总收入;刘德华唱歌就足可以成就他一生的致富梦想;农民科学家袁隆平的财富是无法用钱来衡量了。
所以学好专业或技术对于年轻人来说,是一条很好的成功致富之路。
阿英笑吟吟地说:“当然,我也不排斥盗墓这个专业。”
“不过,你并不适合干盗墓这个行当。”
“为什么?”
“人心险恶,世事无常,进了墓杀了人,一切都在无形中改变你很难再开心起来。”
“我希望你开心,别像那只戴着金箍猴子。”阿英微嘆口气,似有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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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微凛:“我不做傀儡,不做猴子,别无选择下,我宁可化龙为马,做匹和尚屁股下的白马。”
“龙马?”阿英莞尔,说:“我就跟你说说龙马的事。”
那是马。
那是龙。
只有那个该死的和尚从我身滚上下来时,我才有机会仰望天空中的云彩;就像某些人只有在沟渠里滚得一身是泥,才会想起还有星星。
我还记得,我曾经是一条龙。
我讨厌那个和尚,他总是在我的背上放屁,而且还是闷屁,袈裟盖住了,没人知道,除了我。一开始,我喜欢把他送到强盗和妖精的窝里去,希望他们能帮我除去这个爱放闷屁的和尚。后来我就放弃了,因为随行的猴子太厉害,虽然我想要摆脱和尚,但我不想让太多人无辜地丧命。
除了猴子之外,我的同伴还有一头猪和一个水怪。我讨厌水怪,不管他的出身是什么,在我还是龙的时候,他哪里敢走近我身前三尺?不过那头猪倒是很聪明,我得承认。
我刚成为一匹马之后不久,猪就来了。一个午后,和尚在树荫底下睡觉,猴子飞走了去化缘——其实我知道猴子都是用抢的,可我不会说破——马是不能说话的。
“我知道你是为了一个女人。”猪走过来,这样对我说。我当时正在看云彩,被猪吓了一跳。
“我也是。”猪继续说着,我在他的眼里看见了一丝悲哀。
于是猪就会趁着和尚睡觉和猴子不在的时候给我絮絮叨叨地讲他和嫦娥的事,其实不用他说,当年天上都传遍了,神仙都爱嚼舌根。
不过猪也提醒了我,让我记起来我为什么变成了马。在我还是龙的时候,我喜欢上了父亲将要迎娶的小妾,所以我抢亲。
我一直认为抢亲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但父亲不这么想,或许是因为他老了,不敢去追求浪漫的缘故吧。当然我失败了,要不然我也不会被变成一匹马,还要去驼一个爱放闷屁的和尚。
这件事给我一个教训:浪漫很靠不住。
好像父亲在这件事情上也很失败,他想告我忤逆,却又不愿丢面子,只好给我安了一个纵火的罪名,可爱嚼舌根的神仙们早就了解了真相,传得满天下都知道,于是我变成了马,父亲也没能保住面子。
我挺喜欢猪的唠叨,但水怪加入我们以后,猪就不再说这些。我觉得猪很聪明:一匹不会说话的马是不会泄露他的秘密的,水怪就没准儿了。
发生了很多事情值得记下来,比如,有一次我差点儿就真的除去了和尚。
那是在宝象国,我遇见了奎星。
奎星是我的兄弟,我们有共同的爱好,都喜欢追求浪漫。我觉得他比我成功,他真的抢走了一个公主,还生了两个孩子。可奎星不这么认为,他说抢亲是好玩的,但成亲就很愚蠢了,尤其是居然还生了孩子。奎星说他很羡慕我,我没听懂他的意思。
当时猴子已经被和尚赶走了,我不知道和尚为什么这么做,不过和尚应该是有理由的,或许就是为了给我一个机会。就好像我琢磨不透他为什么会有那么多闷屁一样,和尚的想法别人休想明白。
奎星到底是我的兄弟,他打败了猪和水怪——我怀疑猪是故意被他打败的,这样他就可以回高老庄了。猪对我说过,高老庄的“翠兰”很象嫦娥。
奎星还去了宝象国,骗信了国王,替我把和尚变成了老虎。我问他怎么不直接杀了和尚,他摇摇头,不说话,我发现我似乎也有些不懂奎星的想法了。
但我还是很高兴能摆脱了和尚,还有和尚的闷屁。在离开宝象国重奔天空和大海之前,宝象国的银安殿里,我喝了酒,打破天花板,指着云彩告诉奎星我平时看见的,哪朵云彩是龙,哪朵云彩是马;而我,既是龙,又是马,就像云彩一样。奎星的表情很奇怪,我笑了,他不懂我的想法也没关系,这样我们就扯平了。
我记得我变成了一个美丽的女子,舞剑给奎星看,奎星的表情更奇怪了。其实我也很奇怪自己为什么变成了这样,但能让奎星觉得奇怪是件很有成就感的事情,我也就不去想太多了。
后来我的酒醒了,发现银安殿里一片狼藉,奎星却不见了。我回忆不出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和尚已经变成了老虎,我也该走了,该去天上看云彩。
临走,我去找猪道别。本来我可以不去的,但想到猪曾经告诉我那么多他的心事和秘密,我还是去了,大概是因为马上就会得到自由,我变得多愁善感起来的缘故吧。
我猜我一定做错了许多事情,而这是最错的一件。
猪见到我时,他好像很吃惊,又好像有点儿别的什么;就是当初猪对我诉说他的秘密的时候,他的表情也没有变得这么……不可捉摸。我以为,那是猪又想起了嫦娥。
然后,事情就变得与我无关起来。
猪背起包袱走了,但他竟然放弃了自由,放弃了高老庄的翠兰,甚至也放弃了天上的嫦娥。
猪竟然去找了猴子。
猴子很厉害,但他不像猪那么聪明,猪很容易就让猴子离开了花果山,去找奎星的晦气。
当我赶到碗子山、黑松林、波月洞时,一切都来不及了。奎星向猴子投降,交出了公主和他的两个孩子,不知道为什么,我分明看见,奎星的脸上一副如释重负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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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和尚又从老虎变回了和尚。
就在那一瞬间,我彻悟了。
——往西天的路还有很长,我必须继续忍受和尚的闷屁。这是我的宿命。
离开宝象国时,猪经过我的身边,他没有看我一眼。
以后,当和尚睡觉的时候,猪就会站在我的跟前,猪不看我,但我也不敢再去仰望天空中的云彩。
那是龙。
那是马。
从此,云彩只能存在于我的想像中了。
有时候我会偷偷冷笑,谁都有秘密的,猪把他的告诉了我,但马不会说话,猪永远也不可能知道我的秘密。
在我成为马的时候,我被骟了。
说完,阿英问我,这个故事怎么样?
我五味杂陈,只觉阿英这么戏说西游,隐有深意。胖子咋唿道:“你怎么可能被骟了,以前实行计划生育的时候,管那叫结扎……”
阿英怒目而视,胖子也就不再多嘴了。
我盯着平台上的巨棺,皱着眉头扯开话题:“我最担心的是那个头盔者,他带给我的感觉比偷窥更让人不舒服,我有一种想法,想到了某种可能,想起来都毛骨悚然。”
“什么可能?”胖子和阿英两人异口同声的问我,齐刷刷地将目光投向了我。
“那人可能是墓中跑出去的殭尸。”我心情有些沉重地说道。
“怎么可能!”两人又是异口同声。
我说道,我曾经听过很多野谈杂闻,其中就有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据传在某农村意外死了个人,没来得及置办棺材,就停在打草场院里,给尸体头旁点了蜡烛做长明灯,身上蒙了个白被单子,拿几条木头凳子架着,雇了个闲汉守夜,等待转天打好了棺材入殓。
当夜,那守夜的汉子为了壮胆,喝了半壶老酒下肚,结果不胜酒力醉倒了,他迷迷煳煳地听着有狗叫声,当地风俗最忌讳被黑犬看见尸体,他惊醒过来一看,大惊失色,只见正有条黑犬在啃死尸的脚趾。
这时阴云密布,一个炸雷击下,正中木凳上平躺的尸体,那死人突然蹿起来撞开院门跑走了,把守夜者吓个半死,大小便失禁,赶紧招唿人来帮忙,冒雨出去寻找,找遍了山野都不见踪迹。直到很久以后,村里有个皮货商人出远门,路过一个地方看见当初逃走的死者,正跛着脚在路边摆摊卖牛杂碎。这地方距离他们的老家已不下千里之遥,那皮货商人以为这同村之人当初没死,就上前攀谈,说起当年起尸夜逃之事,问他怎么流落在此。
谁成想一说此话,这人却突然倒地不起,瞬间露出尸体腐坏之状,最后报知官府,被就地焚化,骨灰送回家乡掩埋。这件事被称为“惊魂千里”,广为流传。盖因人死之初,体内残存的生气尚未散尽,倘若遇到特殊情况,比如被雷电击中,或是让黑狗看见,便会发生近似起尸回魂之类的种种变怪,白天言谈举止与活人无异,到夜里则露出殭尸原形,并且丧失心智,对自己以前的经歷毫无记忆,只有被知情者说破死因,才能吓得亡魂离开尸体。
☆、第九十九章 梦
那个消失了的人始终是我心头挥之不去的阴影。
我心难安。
我怕在稍一疏忽的时候,被人钻了空子。
钻了空子,还要取之性命。
烂命一条,也要爱惜。
如果我的理性思维过于敏锐,周围的环境将很难影响到自己的个人情绪。
然而事与原违,我是一个感性和情绪化的人。
这是致命的弱点。
但我总觉得自己明察秋毫,多愁善感,是一个敏锐的人。
敏感的心。
拥有敏感的心的我我做了一个怪梦。
我梦见自己躺在棺材里,变成了棺中的尸体。
这个梦究竟预示着什么呢?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千万别小看了梦的奇异之外。
别望了解梦的周公。
周公解梦。
庄周梦蝶。
是蝴蝶在人的梦中还是人在蝴蝶的梦中,就连庄周都搞不清楚。
醒世恆言上有这么一个故事。
独孤生归途闹梦。
话说大唐德宗皇帝贞元年间,有个进士覆姓独孤,双名遐叔,家住洛阳城东崇贤里中。自幼颖异,十岁便能作文。到十五岁上,经史精通,下笔数千言,不待思索。父亲独孤及官为司封之职。昔年存日,曾与遐叔聘下同年司农白行简女儿娟娟小姐为妻。那娟娟小姐,花容月貌,自不必说;刺绣描花,也是等闲之事。单喜他深通文墨,善赋能诗。若教去应文科,稳稳里是个状元。与遐叔正是一双两好,彼此你知我见,所以成了这头亲事。不意遐叔父母连丧,丈人丈母亦相继弃世,功名未遂,家事日渐零落,童僕也无半个留存,刚刚剩得几间房屋。那白行简的儿子叫做白长吉,是个兇恶势利之徒。见遐叔家道穷了,就要赖他的婚姻,将妹子另配安陵富家。幸得娟娟小姐是个贞烈之女,截发自誓,不肯改节。白长吉强他不过,只得原嫁与遐叔。却是随身衣饰,并无一毫妆奁,止有从幼伏侍一个丫鬟翠翘从嫁。白氏过门之后,甘守贫寒,全无半点怨恨。只是晨炊夜绩,以佐遐叔读书。那遐叔一者敬他截发的志节,二者重他秀丽的词华,三者又爱他娇艷的颜色。真箇夫妻相得,似水如鱼。白氏亲族中,到也怜遐叔是个未发达的才子,十分尊敬。止有白长吉一味趋炎附热,说妹子是穷骨头,要跟恁样饿莩,坏他体面。见了遐叔就如眼中之刺,肉内之钉。遐叔虽然贫穷,却又是不肯俯仰人的。因此两下遂绝不相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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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贞元十五年,朝廷开科取士,传下黄榜,期于三月间诸进士都赴京师殿试。遐叔别了白氏,前往长安,自谓文才必魁春榜。那知贡举的官,是礼部侍郎同平章事郑余庆,本取遐叔卷子第一。岂知策上说着:“奉天之难,皆因奸臣卢瑽窃弄朝权,致使泾原节度使姚令言与太尉朱褷,得以激变军心,劫夺府库。可见众君子共佐太平而不足,一小人搅乱天下而有余。故人君用舍,不可不慎。”元来德宗皇帝心性最是猜忌,说他指斥朝廷,讥讪时政,遂将头卷废弃不录。那白氏两个族叔,一个叫做白居易,一个叫做白敏中,文才本在遐叔之下,却皆登了高科。单单只有遐叔一人落第,好生没趣!连夜收拾行李东归。白居易、白敏中知得,齐来饯行,直送到十里长亭而别。遐叔途中愁闷,赋诗一首。诗云:“童年挟策赴西秦,弱冠无成逐路人。时命不将明主合,布衣空惹上京尘。”
在路非止一日,回到东都,见了妻子,好生惭赧。终日只在书房里发愤攻书,每想起落第的光景,便悽然泪下。那白氏时时劝解道:“大丈夫功名终有际会,何苦颓折如此!”遐叔谢道:“多感娘子厚意,屡相宽慰。只是家贫如洗,衣食无聊。纵然巴得日后亨通,难救目前愁困,如之奈何?”白氏道:“俗谚有云:十访九空,也好省穷。我想公公三十年宦游,岂无几个门生故旧在要路的?你何不趁此闲时,一去访求?倘或得他资助,则三年诵读之费有所赖矣!”只这句话头,提醒了遐叔,答道:“娘子之言,虽然有理,但我自幼攻书,未尝交接人事;先父的门生故旧,皆不与知。止认得个韦皋,是京兆人,表字仲翔。当初被丈人张延赏逐出,来投先父,举荐他为官,甚是有恩。如今他现做西川节度使,我若去访他,必有所助。只是东都到西川,相隔万里程途,往返便要经年。我去之后,你在家中用度,从何处置?以此抛撇不下。”白氏道:“既有这个相识,便当整备行李,送你西去。家中事体,我自支持。总有缺乏,姑姊妹家,犹可假贷,不必忧虑。”遐叔欢喜道:“若得如此,我便放心前去。”白氏道:“但是路途跋涉,无人跟随,却怎的好?”遐叔道:“总然有人,也没许多盘费,只索罢了。”遂即拣了个吉日,白氏与遐叔收拾了寒暑衣装,带着丫鬟翠翘,亲至开阳门外一杯饯送。
夫妻正在不舍之际,骤然下起一阵大雨,急奔入路傍一个废寺中去躲避。这寺叫做龙华寺,乃北魏时广陵王所建。殿宇十分雄壮,阶下栽种名花异果。又有一座钟楼,楼上铜钟,响闻五十里外,后被胡太后移入宫中去了。到唐太宗时,有胡僧另铸一钟在上,却也响得二十余里。到玄宗时,还有五百僧众,香火不绝。后遭安禄山贼党史思明攻陷东都,杀戮僧众,将钟磬毁为兵器,花果伐为樵苏,以此寺遂颓败。遐叔与白氏看了,嘆道:“这等一个道场,难道没有发心的重加修造?”因向佛前祈祷:“阴空保佑,若得成名时节,誓当捐俸,再整山门。”雨霁之后,登途分别。正是:蝇头微利驱人去,虎口危途访客来。
不题白氏归家。且说遐叔在路,晓行夜宿,整整的一个月,来到荆州地面。下了川船,从此一路都是上水。除非大顺风,方使得布帆,风略小些,便要扯着百丈。你道怎么叫做“百丈”?原来就是纤子。只那川船上的有些不同,用着一寸多宽的毛竹片子,将生漆绞着麻丝接成的,约有一百多丈,为此川中人叫做百丈。在船头立个辘轳,将百丈盘于其上。岸上扯的人,只听船中打鼓为号。遐叔看了,方才记得杜子美有诗道:“百丈内江船。”又道:“打鼓发船何处郎。”却就是这件东西。又走了十余日,才是黄牛峡,那山形生成似头黄牛一般,三四十里外,便远远望见。这峡中的水更熘,急切不能勾到。因此上有个俗谚云:“朝见黄牛,暮见黄牛;朝朝暮暮,黄牛如故。”又走了十余日,才是瞿塘峡。这水一发急紧。峡中有座石山,叫做滟滪堆。四五月间水涨,这堆止留一些些在水面上。下水的船,一时不及迴避,触着这堆,船便粉碎,尤为利害。遐叔见了这般险路,嘆道:“万里投人,尚未知失得如何,却先受许多惊恐!我娘子怎生知道?”原来巴东峡江一连三个:第一是瞿塘峡,第二是广阳峡,第三是巫峡。三峡之中,唯巫峡最长。两岸都是高山峻岭,古木阴森,映蔽江面,止露得中间一线的青天。除非日月正中时分,方有光明透下。数百里内,岸上绝无人烟,惟闻猿声昼夜不断。因此有个俗谚云:“巴东三峡巫峡长,猿鸣三声断客肠。”
这巫峡上就是巫山,有十二个山峰,山上有一座高唐观。相传楚襄王曾在观中夜寝,梦见一个美人愿荐枕席。临别之时,自称是伏羲皇帝的爱女,小字瑶姬,未行而死,今为巫山之神。朝为行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那襄王醒后,还想着神女,教大夫宋玉做《高唐赋》一篇,单形容神女十分的艷色。因此,后人立庙山上,叫做巫山神女庙。遐叔在江中遥望庙宇,掬水为浆,暗暗的祷告道:“神女既有精灵,能通梦寐。乞为我特托一梦与家中白氏妻子,说我客途无恙,免其愁念。当赋一言相谢,决不敢学宋大夫作此淫亵之语,有污神女香名。乞赐仙鉴。”自古道的好:有其人,则有其神。既是祷告的许了做诗做赋,也发下这点虔诚,难道託梦的只会行云行雨,再没有别些灵感?少不得后来有个应验。正是:祷祈仙梦通闺阁,寄报平安信一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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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巫峡,再经由巴中、巴西地面,都是大江。不觉又行一个多月,方到成都。城外临着大江,却是濯锦江。你道怎么叫做濯锦江?只因成都造得好锦,朝廷称为“蜀锦”。造锦既成,须要取这江水再加洗濯,能使颜色倍加鲜明,故此叫做濯锦江。唐明皇为避安禄山之乱,曾驻跸于此,改成都为南京。这便是西川节度使开府之处。真箇沃野千里,人烟凑集,是一花锦世界。遐叔无心观玩,一迳入城,奔到帅府门首,访问韦皋消息。岂知数月前,因为云南蛮夷反叛,统领兵马征剿去了,须待平定之后,方得回府。你想那征战之事,可是期得日子定的么?遐叔得了这个消息,惊得进退无措,嘆口气道:“常言鸟来投林,人来投主。偏是我遐叔恁般命薄!万里而来,却又投人不着。况一路盘缠已尽,这里又无亲识,只有来的路,没有去的路。天那!兀的不是活活坑杀我也!”自古道:吉人自有天相。遐叔正在帅府门首嘆气,傍边忽转过一个道士问道:“君子何嘆?”遐叔答道:“我本东都人氏,覆姓独孤,双名遐叔。只因下第家贫,远来投谒故人韦仲翔,希他资助。岂知时命不济,早已出征去了。欲待候他,只恐奏捷无期,又难坐守;欲待回去,争奈盘缠已尽,无可图归。使我进退两难,是以长嘆。”那道士说:“我本道家,专以济人为事。敝观去此不远,君子既在穷途,若不嫌粗茶淡饭,只在我观中权过几时,等待节使回府,也不负远来这次。”遐叔再三谢道:“若得如此,深感!深感!只是不好打搅。”便随着道士径投观中而去。我想那道士与遐叔素无半面,知道他是甚底样人,便肯收留在观中去住?假饶这日无人搭救,却不穷途流落,几时归去?岂非是遐叔不遇中之遇?
当下遐叔与道士离了节度府前,行不上一二里许,只见苍松翠柏,交植左右,中间龟背大路,显出一座山门,题着“碧落观”三个簸箕大的金字。这观乃汉时刘先主为道士李寂盖造的。到唐明皇时,有个得道的叫做徐佐卿,重加修建。果然是一尘不到,神仙境界。遐叔进入观中,瞻礼法像了。道士留入房内,重新叙礼,分宾主而坐。遐叔举目观看这房,收拾得十分清雅。只见壁上挂着一幅诗轴,你道这诗轴是那个名人的古蹟?却就是遐叔的父亲司封独孤及送徐佐卿还蜀之作。诗云:“羽客笙歌去路催,故人争劝别离杯。苍龙阙下长相忆,白鹤山头更不回。”元来昔日唐明皇闻得徐佐卿是个有道之士,用安车蒲轮,徵聘入朝。佐卿不愿为官,钦赐驰驿还山。满朝公卿大夫,赋诗相赠,皆不如独孤及这首。以此观中相传,珍重不啻拱璧。遐叔看了父亲遗蹟,不觉潸然泪下。道士道:“君子见了这诗,为何掉泪?”遐叔道:“实不相瞒,因见了先人之笔,故此伤感。”道士闻知遐叔即是独孤及之子,朝夕供待,分外加敬。光阴迅速,不觉过了半年。那时韦皋降服云南诸蛮,重回帅府。遐叔连忙备礼求见。一者称贺他得胜而回,二者诉说自己穷愁,远来干谒的意思。正是:故人长望贵人厚,几个贵人怜故人。
那韦皋一见遐叔,盛相款宴,正要多留几日,少尽阔怀。岂知吐蕃贊普,时常侵蜀,专恃云南诸蛮为之嚮导。近闻得韦皋收服云南,失其羽翼,遂起雄兵三十余万,杀过界来,要与韦皋亲决胜负。这是烽火紧切的事。一面写表申奏朝廷,一面兴师点将,前去抵敌。遐叔嘆道:“我在此守了半年,才得相见,忽又有此边报,岂不是命!”便向节度府中告辞。韦皋道:“吐蕃入寇,满地干戈,岂还有路归得!我已分付道士好生管待。且等杀退番兵,道途宁静,然后慢慢的与仁兄饯行便了。”遐叔无奈,只得依允,照旧住在碧落观中。不在话下。
且说韦皋统领大兵,离了成都,直到葭萌关外,正与吐蕃人马相遇。先差通使与他打话道:“我朝自与你邦和亲之后,出嫁公主做你国质婆,永不许兴兵相犯。如今何故背盟,屡屡扰我蜀地?”那贊普答道:“云南诸夷,元是臣伏我国的,你怎么辄敢加兵,侵占疆界?好好的还我云南,我便收兵回去。半声不肯,教你西川也是难保!”韦皋道:“圣朝无外,普天下那一处不属我大唐的?要战便战,云南断还不成!”原来吐蕃没有云南夷人嚮导,终是路径不熟。却被韦皋预在深林穷谷之间,偏插旗帜,假做伏兵,又教步军舞着藤牌,伏地而进,用大刀砍其马脚。一声炮响,鼓角齐鸣,冲杀过去。那吐蕃一时无措,大败亏输,被韦皋追逐出境,直到贊普新筑的王城,叫做末波城,尽皆打破。杀得吐蕃尸横遍野,血染成河。端的这场厮杀,可也功劳不小!韦皋见吐蕃远遁,即便下令班师,一面差牌将赍捷书飞奏朝廷。一路上:喜孜孜鞭敲金凳响,笑吟吟齐唱凯歌声。
话分两头。却说独孤遐叔久住碧落观中,十分郁郁。信步游览,消遣客怀,偶到一个去处,叫做升仙桥,乃是汉朝司马相如在临邛县窃了卓文君回到成都,只因家事消条,受人侮慢,题下两行大字在这桥柱上,说道:“大丈夫不乘驷马高车,不过此桥。”后来做了中郎,奉诏开通云南道径,持节而归,果遂其志。遐叔在那桥上,徘徊东望,嘆道:“小生不愧司马之才,娘子尽有文君之貌。只是怎能勾得这驷马高车的日子?”下了桥,正待取路回观。此时恰是暮春天气,只听得林中子规一声声叫道:“不如归去!”遐叔听了这个鸟声,愈加愁闷,又嘆道:“我当初与娘子临别,本以一年半载为期。岂知担阁到今,不能归去。天那!我不敢望韦皋的厚赠,只愿他早早退了番兵,送我归家,却也免得娘子在家朝夕悬望。”不觉春去夏来,又过一年有余,才等候得韦皋振旅而还。那时捷书已到朝中,德宗天子知道韦皋战退吐蕃,成了大功,龙颜大喜。御笔加授兵部尚书太子太保,仍领西川节度使。回府之日,合属大小文武,那一个不奉牛酒拜贺!直待军门稍暇,遐叔也到府中称庆。自念客途无以为礼,做得《蜀道易》一篇。你道为何叫做《蜀道易》?当时唐明皇天宝末年,安禄山反乱,却是郑国公严武做西川节度。有个拾遗杜甫,避难来到西川,又有丞相房绾也贬做节度府属官。只因严武性子颇多猜狠,所以翰林供奉李白,做《蜀道难》词。其尾特云:“锦城虽云乐,不如早归家。”乃是替房、杜两公忧危的意思。遐叔故将这难字改作易字,翻成乐府,一者称颂韦皋功德,远过严武;二者见得自己侨遇锦城,得其所主,不比房、杜两公。以此暗暗打动他。词云:“吁嗟蜀道,古以为难。蚕丛开国,山川郁盘。秦置金牛,道路始刊。天梯石栈,勾接危峦。仰薄青霄,俯挂飞湍。猿猱之捷,尚莫能干。使人对此,宁不悲嘆!自我韦公,建节当关。荡平西寇,降服南蛮。风烟宁息,民物殷繁。四方商贾,争出其间。匪无跋涉,岂乏跻攀。若在衽席,既坦而安。蹲鸱疗飢,筒布御寒。是称天府,为利多端。寄言客子,可以开颜。锦城甚乐,何必思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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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皋看见《蜀道易》这一篇,不胜嘆服。便对遐叔说:“往时李白所作《蜀道难》词,太子宾客贺知章称他是天上谪下来的仙人。今观仁兄高才,何让李白!老夫幕府正缺书记一员,意欲申奏取旨,借重仁兄为礼部员外,权充西川节度府记室参军,庶得朝夕领教,不识仁兄肯曲从否?”遐叔答道:“我朝最重科目。凡士子不繇及第出身,便做到九棘三槐,终久被人欺侮。小生虽则三番落第,壮气未衰。怎忍把先世科名,一朝自废?如今叨寓贵镇,已过岁余,寒荆白氏在家,久无音信。朝夕萦挂,不能去怀。巴得旌旄回府,正要告辞。伏乞俯鉴微情,勿嫌方命!”韦皋谢道:“既是仁兄不允,老夫亦不敢相强。只是目下岁暮,冰雪载途,不好行走。不若少待开春,治装送别,未为晚也。”遐叔一来见韦皋意思殷勤,二来想起天气果然寒冷,路上难行,又只得住下。
捱过残腊,到了新年,又早是上元佳节。原来成都府地沃人稠,本是西南都会。自唐明皇驻跸之后,四方朝贡,皆集于此,便有京都气象。又经严郑公镇守巴蜀,专以平静为政,因此闾阎繁富,库藏充饶。现今韦皋继他,降服云南诸夷,击破吐蕃五十万众,威名大振。这韦皋最是豪杰的性子,因见地方宁定,民心归附,预传号令,分付城内城外都要点放花灯,与民同乐。那道令旨传将出去,谁敢不依。自十三到十七,共是五夜,家家门首紥缚灯棚,张挂新奇好灯,巧样烟火,照耀如同白昼。狮蛮社火,鼓乐笙箫,通宵达旦。韦皋每夜大张筵宴,在散花楼上,单请遐叔庆赏元宵。刚到下灯之日,遐叔便去告辞。韦皋再三苦留,终不肯住。乃对遐叔说道:“仁兄归心既决,似难相强。只是老夫还有一杯淡酒,些小资装,当在万里桥东,再与仁兄叙别,幸勿固拒。”即传令拨一船只,次日在万里桥伺候,送遐叔东归。又点长行军士一名护送。到明早,韦皋设宴在万里桥饯别遐叔,亲举金杯,说道:“此桥最古,昔诸葛孔明送费祎使吴,道是万里之行,实始于此,这桥因以得名。今仁兄青云万里,亦由今始,愿努力自爱。老夫蝉冠虽敝,拱听泥金佳报,特为仁兄弹之!”一连的劝了三杯,方才捧出一个锦囊,说道:“老夫深荷令先公推荐之力,得有今日。止因王事鞅掌,未得少酬大恩。有累远临,岂不惭汗!但今盗贼生发,势难重挈。老夫聊备三百金,权充路费。此外别有黄金万两,蜀锦千端,俟道路稍宁,专人奉送。勿谓老夫轻薄,为负恩人也!”又唤过军士分付道:“一路小心服事,不可怠慢!”军士叩头答应。遐叔再三拜谢道:“不才受此,已属过望,敢烦后命!”领了锦囊,军士跟随上船。那韦皋还在桥上,直等望不见这船,然后回府。不在话下。
且说遐叔别了韦皋,开船东去。原来下水船,就如箭一般急的,不消两三日,早到巫峡之下。远远的望见巫山神女庙,想起:“当时从此经过,暗祈神女託梦我白氏娘子,许他赋诗为谢。不知这梦曾托得去不曾托得去?我岂可失信。”便口占一首以偿宿愿。诗云:“古木阴森一线天,巫峰十二锁寒烟。襄王自作风流梦,不是阳台云雨仙。”
题毕,又向着山上作礼称谢。过了三峡,又到荆州。不想送来那军士,忽然生起病来,遐叔反要去服事他。又行了几日,来到汉口地方。自此从汝宁到洛阳,都是旱路。那军士病体虽愈,难禁鞍马驰骤。遐叔写下一封书信,留了些盘费,即令随船回去。独自个收拾行李登岸,却也会算计,自己买了一头生口,望东都进发。约莫行了一个月头,才到洛阳地面,离着开阳门只有三十余里。是时天色傍晚,一心思量赶回家去,策马前行。又走了十余里路,早是一轮月上。趁着月色,又走了十来里,隐隐的听得钟鸣鼓响。想道:“城门已闭,纵赶到也进城不及了。此间正是龙华古寺,人疲马乏,不若且就安歇。”解囊下马,投入山门。不争此一夜,有分教:蝴蝶梦中逢佚女,鹭鸶杓底听娇歌。
话说两头。且说白氏自龙华寺前与遐叔分别之后,虽则家事荒凉,衣食无措,犹喜白氏女工精绝,翰墨傍通;况白姓又是个东京大族,姑姊妹间也有就他学习针指的,也有学做诗词的,少不得具些礼物为酬谢之资,因此尽堪支给。但时时记念丈夫临别之言,本以一年为约,如何三载尚未回家?况闻西川路上有的是一线天、人鲊瓮、蛇倒退、鬼见愁,都这般险恶地面。所以古今称说途路艰难,无如蜀道。想起丈夫经由彼处,必多惊恐。别后杳元书信,知道安否如何?“教我这条肚肠,怎生放得!”欲待亲往西川,体访消息,“只我女娘家,又是个不出闺门的人,怎生去得?除非梦寐之中,与他相见,也好得个明白!”因此朝夕悬念,睡思昏沉,深闺寂寞,兀坐无聊,题诗一首。诗云:“西蜀东京万里分,雁来鱼去两难闻。深闺只是空相忆,不见关山愁杀人。”
那白氏一心想着丈夫,思量要做个梦去寻访。想了三年有余,再没个真梦。一日正是清明佳节,姑姊妹中,都来邀去踏青游玩。白氏那有恁样闲心肠!推辞不去。到晚上对着一盏孤灯,凄悽惶惶的呆想。坐了一个黄昏,回过头来,看见丫鬟翠翘已是蒐蒐睡去。白氏自觉没情没绪,只得也上床去睡卧。翻来覆去,那里睡得安稳。想道:“我直恁命薄!要得个梦儿去会他也不能勾!”又想道:“总然梦儿里会着了他,到底是梦中的说话,原作不得准。如今也说不得了,须是亲往蜀中访问他回来,也放下了这条肠子。”却又想道:“我家姊妹中晓得,怎么肯容我去!不如瞒着他们,就在明早悄悄前去。”正想之间,只听得喔喔鸡鸣,天色渐亮。即忙起身梳裹,扮作村庄模样。取了些盘缠银两,并几件衣服,打个包裹,收拾完备。看翠翘时,睡得正熟。也不通他知道,一路开门出去。离了崇贤里,顷刻出了开阳门,过了龙华寺,不觉又早到襄阳地面,有一座寄锦亭。原来苻秦时,有个安南将军窦滔,镇守襄阳,挈了宠妾赵阳台随任,抛下妻子苏氏。那苏氏名蕙,字若兰,生得才貌双绝。将一幅素锦,长广八寸,织成迴文诗句,五色分章,计八百四十一字,诗三千七百五十二首,寄与窦滔。窦滔看见,立时送还阳台,迎接苏氏到任,夫妻恩爱,比前更笃。后人遂为建亭于此。那白氏在亭子上眺望良久,嘆道:“我虽不及若兰才貌,却也粗通文墨。纵有织锦回文,谁人为寄,使他早整归鞭,长谐伉俪乎?”乃口占回文词一首,题于亭柱上。词云:“阳春艷曲,丽锦夸文。伤情织怨,长路怀君。惜别同心,膺填思悄。碧凤香残,青鸾梦晓。”若倒转来,又是一首好词:“晓梦鸾青,残香凤碧。悄思填膺,心同别惜。君怀路长,怨织情伤。文夸锦丽,曲艷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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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氏题罢,离了寄锦亭,不觉又过荆州,来到夔府。恰遇天晚,见前面有所庙宇,遂入庙中投宿。抬头观看,上面悬一金字扁额,写着“高唐观”三个大字,乃知是巫山神女之庙。便于神座前撮土为香,祷告道:“我白氏小字娟娟,本在东京居住。只为儿夫独孤遐叔去访西川节度韦皋,一别三年,杳无归信,是以不辞跋涉,万里相寻。今夕寄宿仙宫,敢陈心曲。吾想神女曾能通梦楚王,况我同是女流,岂不託我一梦。伏乞大赐灵感,显示前期,不胜虔恳之至!”祷罢而睡,果然梦见神女备细说道:“遐叔久寓西川,平安无恙。如今已经辞别,取路东归。你此去怎么还遇得他着?可早早回身家去,须防途次尚有虚惊。保重!保重!”那白氏飒然觉来,只见天已明了。想起神女之言,歷歷分明,料然不是个春梦。遂起来拜谢神女,出了庙门,重寻旧径,再转东都。在路晓行暮止,迤逦望东而来。此时正值暮春天气,只见一路上有的是红桃绿柳,燕舞莺啼。白氏贪看景致,不觉日晚,尚离开阳门二十余里。便趁着月色,趱步归家。忽遇前面一簇游人,笑语喧杂,渐渐的走近。你道是甚么样人?都是洛阳少年,轻薄浪子。每遇花前月下,打伙成群,携着的锦瑟瑶笙,挈着的青尊翠幕,专惯窥人妇女,逞己风流。白氏见那伙人来得不三不四,却待躲避。原来美人映着月光,分外娇艷,早被这伙人瞧破。便一圈圈将转来,对白氏道:“我们出郭春游,步月到此,有月无酒,有酒无人,岂不孤负了这般良夜!此去龙华寺不远,桃李大开。愿小娘子不弃,同去赏玩一回何如?”那白氏听见,不觉一点怒气,从脚底心里直涌到耳朵根边,把一个脸都变得通红了,骂道:“你须不是史思明的贼党,清平世界,谁敢调弄良家女子!况我不是寻常已下之人,是白司农的小姐,独孤司封的媳妇,前进士独孤遐叔的浑家,谁敢罗唣!”怎禁这班恶少,那管甚么宦家良家,任你喊破喉咙,也全不作准。推的推,拥的拥,直逼入龙华寺去赏花。这叫做铁怕落炉,人怕落套。正是:分明绣阁娇闺妇,权做征歌侑酒人。
且说遐叔因进城不及,权在龙华寺中寄宿一宵。想起当初从此送别,整整的过了三年,不知我白氏娘子安否何如?因诵襄阳孟浩然的诗,说道:“近家心转切,不敢问来人。”吟咏数番,潸然泪下。坐到更深,尚未能睡。忽听得墙外人语喧譁,渐渐的走进寺来。遐叔想道:“明明是人声,须不是鬼。似这般夜静,难道有甚官府到此?”正惶惑间,只见有十余人,各执苕帚粪箕,将殿上扫除干净去讫。不多时,又见上百的人,也有铺设茵席的,也有陈列酒肴的,也有提着灯烛的,也有抱着乐器的,络绎而到,摆设得十分齐整。遐叔想道:“我晓得了,今日清明佳节,一定是贵家子弟出郭游春,因见月色如昼,殿庭下桃李盛开,烂漫如锦,来此赏玩。若见我时,必被他赶逐,不若且伏在壁后佛卓下,待他酒散,然后就寝。只是我恁般晦气,在古庙中要讨一觉安睡,也不能勾!”即起身躲在后壁,声也不敢则。又隔了一回,只见六七个少年,服色不一,簇拥着个女郎来到殿堂酒席之上,单推女郎坐在西首,却是第一个坐位。诸少年皆环向而坐,都属目在女郎身上。遐叔想道:“我猜是富贵家游春的,果然是了。只这女郎不是个官妓,便是个上妓,何必这般趋奉他?难道有甚良家女子,肯和他们到此饮宴?莫不是强盗们抢夺来的?或拐骗来的?”只见那女郎侧身西坐,攒眉蹙额,有不胜怨恨的意思。遐叔凝着双睛,悄地偷看,宛似浑家白氏。吃了一惊,这身子就似吊在冰桶里,遍体冷麻,把不住的寒颤。却又想道:“呸!我好十分袴憧,娘子是个有节气的,平昔间终日住在房里,亲戚们也不相见,如何肯随这班人行走?世上面貌厮像的尽多,怎么这个女郎就认做娘子?”虽这般想,终是放心不下。悄地的在黑影子里一步步挨近前来,仔细再看,果然声音举止,无一件不是白氏,再无疑惑。却又想道:“莫不我一时眼花错认了?”又把眼来擦得十分明亮,再看时节,一髮丝毫不差。却又想道:“莫不我睡了去,在梦儿里见他?”把眼霎霎,把脚踏踏,分明是醒的,怎么有此诧异的事!“难道他做闺女时尚能截发自誓,今日却做出这般勾当!岂为我久客西川,一定不回来了,遂改了节操?我想苏秦落第,嗔他妻子不曾下机迎接。后来做了丞相,尚然不肯认他。不知我明早归家,看他还有甚面目好来见我?”心里不胜忿怒,磨拳擦掌的要打将出去。因见他人多伙众,可不是倒捋虎鬚。且再含忍,看他怎生的下场。
只见一个长须的,举杯向白氏道:“古语云:一人向隅,满坐不乐。我辈与小娘子虽然乍会,也是天缘。如此良辰美景,亦非易得,何苦恁般愁郁?请放开怀抱,欢饮一杯。并求妙音,以助酒情!”那白氏本是强逼来的,心下十分恨他。欲待不歌,却又想:“这班乃是无籍恶少,我又孤身在此,怕触怒了他,一时撒泼起来,岂不反受其辱?”只得拭干眼泪,拔下金雀钗,按板而歌。歌云:“今夕何夕?存耶?没耶?良人去兮天之涯,园树伤心兮三见花!”自古道:词出佳人口。那白氏把心中之事,拟成歌曲,配着那娇滴滴的声音,呜呜咽咽歌将出来,声调清婉,音韵悠扬,真箇直令高鸟停飞,潜鱼起舞,满座无不称赞。长须的连称: “有劳,有劳!”把酒一吸而尽。遐叔在黑暗中看见浑家并不推辞,就拔下宝钗按拍歌曲,分明认得是昔年聘物,心中大怒,咬咬牙关,也不听曲中之意,又要抢将出去厮闹。只是恐众寡不敌,反失便宜,又只得按捺住了,再看他们。只见行酒到一个黄衫壮士面前,也举杯对白氏道:“聆卿佳音,令人宿酲顿醒,俗念俱消。敢再求一曲,望勿推却!”白氏心下不悦,脸上通红,说道:“好没趣!歌一曲尽勾了,怎么要歌两曲?”那长须的便拿起巨觥说道:“请置监令,有拒歌者,罚一巨觥。酒到不干,颜色不乐,并唱旧曲者,俱照此例。”白氏见长须形状兇恶,心中害怕,只得又歌一曲。歌云:“嘆衰草,络纬声切切,良人一去不復返,今日坐愁鬓如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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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罢,众人齐声喝采。黄衫人将酒饮干,道声:“劳动!”遐叔见浑家又歌了一曲,愈加忿恨。恨不得眼里放出火来,连这龙华寺都烧个干净。那酒却行到一个白面少年面前,说道:“适来音调虽妙,但宾主正欢,歌恁样凄清之曲,恰是不称!如今求歌一曲有情趣的。”众人都和道:“说得有理!歌一个新意儿的,劝我们一杯!”白氏无可奈何,又歌一曲云:“劝君酒,君莫辞!落花徒绕枝,流水无返期。莫恃少年时,少年能几时?”白氏歌还未毕,那白面少年便嚷道:“方才讲过要个有情趣的,却故意唱恁般冷淡的声音,请监令罚一大觥!”长须人正待要罚,一个紫衣少年立起身来说道:“这罚酒且谩着。”白面少年道:“却是何为?”紫衣人道:“大凡风月场中,全在帮衬,大家得趣。若十分苛罚,反觉我辈俗了。如今且权寄下这杯,待他另换一曲,可不是好?”长须的道:“这也说得是。”将大觥放下,那酒就行到紫衣少年面前。白氏料道推託不得,勉强挥泪又歌一曲云:“怨空闺,秋日亦难暮。夫婿绝音书,遥天雁空度。”
歌罢,白衣少年笑道:“到底都是那些悽怆怨暮之声,再没一毫艷意。”紫衣人道:“想是他传派如此,不必过责。”将酒饮尽。行至一个皂帽胡人面前,执杯在手,说道:“曲理俺也不十分明白,任凭小娘子歌一个儿侑这杯酒下去罢了。但莫要冷淡了俺。”白氏因连歌几曲,气喘声促,心下好不耐烦!听说又要再歌,把头掉转,不去理他。长须的见不肯歌,叫道:“不应拒歌!”便抛一巨觥。白氏到此地位,势不容已,只得忍泣含啼,饮了这杯罚酒。又歌云:“切切夕风急,露滋庭草湿。良人去不回,焉知掩闺泣!”
皂帽胡人将酒饮罢,却行到一个绿衣少年,举杯请道:“夜色虽阑,兴犹未浅。更求妙音,以尽通宵之乐。”那白氏歌这一曲,声气已是断续,好生吃力!见绿衣人又来请歌,那两点秋波中扑簌簌泪珠乱洒。众人齐笑道:“对此好花明月,美酒清歌,真乃赏心乐事,有何不美?却恁般凄楚,忒煞不韵。该罚!该罚!”白氏恐怕罚酒,又只得和泪而歌。歌云:“萤火主穿白杨,悲风入荒草。疑是梦中游,愁迷故园道。”
白氏这歌,一发前声不接后气,恰如啼残的杜宇,叫断的哀猿。满座闻之,尽觉悽然。只见绿衣人将酒饮罢,长须的含着笑说道:“我音律虽不甚妙,但礼无不答。信口诌一曲儿,回敬一杯,你们休要笑话!”众人道:“你又几时进了这桩学问?快些唱来。”长须的顿开喉咙,唱道:“花前始相见,花下又相送。何必言梦中,人生尽如梦!”那声音犹如哮虾蟆、病老猫,把众人笑做一堆,连嘴都笑歪了。说道:“我说你晓得什么歌曲!弄这样空头。”长须人到挣得好副老脸,但凭众人笑话,他却面不转色。直到唱完了,方答道:“休要见笑,我也是好价钱学来的哩。你们若学得我这几句,也尽勾了。”众人闻说,越发笑一个不止。长须的由他们自笑,却执起一个杯儿,满满斟上,欠身亲奉白氏一杯,直待饮干,然后坐下。
遐叔起初见浑家随着这班少年饮酒,那气恼到包着身子,若没有这两个鼻孔,险些儿肚子也胀穿了。到这时见众人单逼着他唱曲,浑家又不胜忧恨,涕泣交零,方才明白是逼勒来的,这气到也略平了些。却又想:“我娘子自在家里,为何被这班杀才劫到这个荒僻所在?好生委决不下,我且再看他还要怎么。”只见席上又轮到白面饮酒,他举着金杯,对白氏道:“适劳妙歌,都是忧愁怨恨的意思,连我等眼泪不觉吊将下来,终觉败兴。必须再求一风月艷丽之曲,我等洗耳拱听,幸勿推辞!”遐叔暗道:“这些杀才,劫掠良家妇女,在此歌曲,还有许多嫌好道歉!”那白氏心中正自烦恼,况且连歌数曲,口干舌燥,声气都乏了,如何肯再唱!低着头,只是不应。那长须的叫道:“违令!”又抛下一巨觥。这时遐叔一肚子气怎么再忍得住!暗里从地下摸得两块大砖橛子,先一砖飞去,恰好打中那长须的头。再一砖飞去,打中白氏的额上。只听得殿上一片嚷将起来,叫道:“有贼!有贼!”东奔西散,一霎眼间蚤不见了。那遐叔走到殿上,四下打看,莫说一个人,连这铺设的洒筵器具,一些没有踪迹。好生奇怪!吓得眼跳心惊,把个舌头伸出,半晌还缩不进去。
那遐叔想了一会,嘆道:“我晓得了!一定是我的娘子已死,他的魂灵游到此间,却被我一砖把他惊散了!”这夜怎么还睡得着?等不得金鸡三唱,便束装上路。天色未明,已到洛阳城外。捱进开阳门,经奔崇贤里,一步步含着眼泪而来,遥望家门,却又不见一些孝事。那心儿里就是十五六个吊桶打水,七上八落的跳一个不止。进了大门,走到堂上,撞着梅香翠翘,连忙问道:“娘子安否如何?”口内虽然问他,身上却担着一把冷汗,诚恐怕说出一句不吉利的话来。只见翠翘不慌不忙的答道:“娘子睡在房里,说今蚤有些头痛,还未曾起来梳洗哩!”遐叔听见翠翘说道娘子无恙,这一句话就如分娩的孕妇,冘底一声,孩子头落地,心下好不宽畅。只是夜来之事,好生疑惑。忙忙进到卧房里面问道:“夜来做甚不好睡!今蚤走不起?”白氏答道:“我昨夜害魇哩!只因你别去三年,杳无归信,我心中时常忧忆。夜来做成一梦,要亲到西川访问你的消息。直行到巫山地面,在神女庙里投歇。那神女又託梦与我,说你已离巴蜀,蚤晚到家,休得途中错过,枉受辛苦。我依还寻着旧路而回,将近开阳门二十余里,踏着月色,要赶进城。忽遇一伙少年,把我逼到龙华寺玩月赏花。饮酒之间,又要我歌曲,整整的歌了六曲,还被一个长须屡次罚酒。不意从空中飞下两块砖橛子,一块打了长须的头,一块打了我的额角上,瞥然惊醒,遂觉头痛。因此起身不得,还睡在这里。”遐叔听罢,连叫:“怪哉!怪哉!怎么有恁般异事!”白氏便问有何异事?遐叔把昨夜寺中宿歇,看见的事情,从头细说一遍。白氏见说,也称奇怪,道:“原来我昨夜做的却是真梦?但不知这伙恶少是谁?”遐叔道:“这也是梦中之事,不必要深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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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的,我且问你:那世上说谎的也尽多,少不得依经傍注,有个边际,从没有见你恁样说瞒天谎的祖师!那白氏在家里做梦,到龙华寺中歌曲,须不是亲身下降,怎么独孤遐叔便见他的形象?这般没根据的话,就骗三岁孩子也不肯信,如何哄得我过?看官有所不知,大凡梦者,想也,因也,有因便有想,有想便有梦。那白氏行思坐想,一心记挂着丈夫,所以梦中真灵飞越,有形有像,俱为实境。那遐叔亦因想念浑家,幽思已极,故此虽在醒时,这点神魂,便入了浑家梦中。此乃两下精神相贯,魂魄感通,浅而易见之事,怎说在下掉谎!正是:只因别后幽思切,致使精灵暗往回。
当下白氏说道:“梦中之事,所见皆同,这也不必说了。且问你:一去许久,并无音耗,虽则梦中在巫山庙祈梦,蒙神女指示,说你一路安稳,干求称意。我想蜀道艰难,不知怎生到得成都?便到了成都,不知可曾见韦皋?便见了韦皋,不知赠得你几何?”遐叔惊道:“我当初经过巫峡,听说山上神女颇有灵感,曾暗祈他托汝一梦,传个平安消息。不道果然梦见!真箇有些灵感。只是我到得成都,偶值韦皋两次出征,因此在碧落观整整的住了两年半,路上走了半年,遂至担搁,有负初盟。犹喜得韦皋故人情重,相待甚厚。若不是我一意告辞,这蚤晚还被他留住,未得回来。”将那路途跋涉,旅邸凄凉,并韦皋款待赠金,差人远送,前后之事,一一细说。夫妻二人感嘆不尽。把那三百金日逐用度,遐叔埋头读书。
约莫半年有余,韦皋差两员将校,赍书送到黄金一万两,蜀锦一千匹。遐叔连忙写了谢书,款待来使去后,对白氏道:“我先人出仕三十余年,何尝有此宦橐!我一来家世清白,二来又是儒素,只前次所赠,以足度日,何必又要许多!且把来封好收置,待我异日成名,另有用处。”白氏依着丈夫言语,收置不题。
且说唐朝制科,率以三岁为期。遐叔自贞元十五年下第,西游巴蜀,却错了十八年这次。直到二十一年,又该殿试时分,打叠行囊,辞别白氏,上京应举。那知贡举官乃是中书门下侍郎崔群,素知遐叔才名,有心检他出来取作首卷。呈上德宗天子,御笔亲题状元及第。那遐叔有名已久,榜下之日,那一个不以为得人。旧例游街三日,曲江赐宴,雁塔题名。钦除翰林修撰,专知制诰。谢恩之后,即写家书,差人迎接白氏夫人赴京,共享富贵。
且说白氏在家,掐指过了试期,眼盼盼悬望佳音。一日,正在闺房中,忽听得堂前鼎沸。连忙教翠翘出去看时,恰正是京中走报的来报喜。白氏问了详细,知得丈夫中了头名状元,以手加额,对天拜谢。整备酒饭,款待报人。顷刻就嚷遍满城,白氏亲族中俱来称贺。那白长吉昔日把遐叔何等奚落,及到中了,却又老着脸皮,备了厚礼也来称贺。那白氏是个记德不记仇的贤妇,念着同胞分上,将前情一笔都勾。相见之间,千欢万喜。白长吉自捱进了身子,无一日不来掇臀捧屁。就是平日从不往来,极疏冷的亲戚,也来殷勤趋奉,到教白氏应酬不暇。那赍书的差人,星夜赶到洛阳,叩见白氏,将书呈上。白氏拆开,看到书后有诗一首,云:“玉京仙府献书人,赐出宫袍似烂银。寄语机中愁苦妇,好将颜面对苏秦。”白氏看罢,微微笑道:“原来相公要迎我至京。”遂留下差人,择吉起程。那时府县拨送船夫,亲戚都来饯送。白长吉亲送妹子至京。遐叔接入衙门,夫妻相见,喜从天降。白长吉向前请罪,遐叔度量宽弘,全无芥蒂。即便摆设家筵,款待不题。
不想那年德宗皇帝晏驾,百官共立顺宗登位。不上半年,顺宗也就崩了。又立宪宗登位,改元元和元年。到四月间,遐叔蚤升任翰林院学士,知制诰如故。你道他为何升得恁骤?元来大行皇帝的遗诏与新帝登极的诏书,前后四篇,都出遐叔之作。这是朝廷极大手笔,以此累功,不次迁擢。恰好五月间,有大赦天下诏书,遐叔乘这个机会,就讨了宣赦的差,夫妻二人,衣锦还乡。亲戚们都在十里外迎接,府县官也出郭相迎。遐叔回到家中,焚黄谒墓,杀猪宰羊,做庆喜筵席,遍请亲邻。饮酒中间,说起龙华寺曾许下愿心,要把韦皋送来的黄金万两,蜀锦千匹,都舍在寺里,重修宝殿,再整山门。即便选择吉辰,兴动工役。其时白敏中以中书侍郎请告归家。白居易新授杭州府太守,回来赴任。两个都到遐叔处贺喜。见此胜缘,各各布施。那州县官也要奉承遐叔,无一个不来助工。眼见得这龙华寺不日建造起来,比初时越觉齐整。但见:宝殿嵯峨侵碧落,山门弘敞压阎浮。
却说韦皋久镇蜀中,自知年纪渐老,万一西番南夷,有些决撒,恐损威名。上表固请赅骨,因荐遐叔自代。奉圣旨:“韦皋镇蜀多年,功劳积着,可进光禄大夫、右丞相、同平章事,封襄国公,驰驿回朝。独孤遐叔累掌丝纶,王言无忝,访之舆望,佥谓通材;可加兵部侍郎,领西川节度使。仍着走马赴任,无得迟误。钦此。”遐叔接了诏书,恐怕违了钦限,便同白氏夫人乘传而去。未到半路,蚤有韦皋差官迎接,约定在夔府交代。恰好巫山神女庙正在夔府地方。遐叔与白氏乘此便道,先往庙中行香,谢他託梦的灵感。然后与韦皋相见,叙过寒温,送过敕印,把大小军政一一交盘明白,才吃公宴。当日遐叔就回了席。明蚤,点集车骑队伍,护送韦皋还朝。从此上任之后,专务镇静,军民安堵,威名更胜。朝廷累加褒赏,直做到太保兼吏兵二部尚书,封魏国公。白氏诰封魏国夫人。夫妻偕老,子孙荣盛。有诗为证:梦中光景醒时因,醒若真时梦亦真。莫怪痴人频做梦,怪他说梦亦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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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胖子和阿英说了,两人面色凝重,一时也无他话。
“大凡梦者,想也,因也,有因便有想,有想便有梦。幽思已极,故此虽在醒时,这点神魂,便入了浑家梦中。此乃两下精神相贯,魂魄感通,浅而易见之事,怎说在下掉谎!”
“只因别后幽思切,致使精灵暗往回。”
“阴灵託梦,梦里是真。”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意有所感,梦有所指,之前我摔倒在骨骸之上时做的那个梦,似乎真的是在预示着一些什么。”
我疑虑重重:“肯定是凶非吉,还要多加小心。”
胖子不以为然:“梦里的事不必当真,我当初梦见自己身家过亿,妻妾成群,一觉醒来不还是穷光棍一个?”
“你没做过灵验的梦并不代表别人就没有做过。说真的,我就做过。十八九岁那看我在洒店端盘子,有个漂亮开朗的前厅经理人很好,她很喜欢看我笑,对我很照顾,时间久了,我就很倾慕她。有一段时间她打胎了休养生息,请了长假,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来上班,因此非常的想念她,觉得时间太长,世事无常,日子也没什么意思了。就在某个晚上,我做了个梦,梦见她带着她那甜美如春风化雨般的笑来上班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却失望已极,因为我发现那竟然是一个梦。然而就在第二天,她真的就出现在了酒店,笑眯眯的跟我打招唿:好久不见。我当时怔住,才发现梦竟是这样的神奇。”
我说的是我早年间的真实经歷,至今为止,我也觉得太过奇异,觉得大概是潜意识或者是心有所感梦有所见的原因吧。而这个亲身经歷也跟独孤生归途闹梦相差仿佛。
我说道:“古人的智慧高深莫测,千万不可小觑,而诸如喻世名言和醒世恆言之类的书籍必将流传千古,永不磨灭,成为千古绝响,有机会的话多看看,保证只有益处,没有坏处。”
胖子撇嘴道:“胖爷我只读平凡的世界,再就是村上春树的书,别的书看不进去,觉得是浪费时间。”
阿英不屑道:“王胖子你就喜欢装逼,不这样你会死啊,即然你说只读平凡的世界,那么这本书里面讲了个什么故事,你能不能给咱简要描述一下?”
我也附和她道:“是啊,胖子,也不用叙述故事的梗概,你只要说一两个出彩的片段就可以了……”
胖子急了,打断我的话说:“在我刚识字那会儿就读过了,到现在也忘光了,你们串联在一起,这不是强人所难嘛。”
阿英冷然道:“实话实说,别死要面子活受罪,打肿脸充胖子。”
胖子怒道:“谁说我是打肿脸来充胖子,我本来就很胖子好不好,你这个死女人,实话告诉你,我追求的是意境,比如一看到平凡的世界这五个字,我就感同身受心有所感,冥冥中能够感受到路遥先生所要表述的思想和精髓,隐隐就瞭然了。这就好像是佛宗所讲述的顿悟,不需要什么厚积薄发,该悟的时候就突然悟了……实不相瞒,我这个人没有什么天赋,不长得怎么好看,但可能是我与生俱来带有某种气质,因此老天还是眷顾着我,让我有了一个特长:那就是我的感觉很敏锐,换句话说,就是很有灵性。”
我笑了:“小胖同志又提到你的感觉了,如果这真的是你的特长的话,那么我只能感慨上苍的不公了,造物主他老人家是老煳涂了还是怎么着,怎么就给了你这样一个太不靠谱又显累赘却被你当做宝贝的特长,更加意想不到的是,你的特长在我看来实在是特短,是不是上苍太过于吝啬了一点呢?”
大概是想起了之前的一些事情,胖子的表情有些尴尬,装瞎扮聋充耳不闻,想装傻充愣避过去,然而阿英也不放过他,她鄙夷道:“与生俱来的屁的个所质,我看是气缸才对。”
胖子不依了,他说:“我说英子,我哪里得罪你了,你处处争对我。”
英子冷笑说:“你得罪我的地方多了,明人不说暗话,你自己想去。”然后她问我说:“老张,你近来看的什么书?”
“新华字典。”我开玩笑道:“小学没毕业,斗大的字不识两个,所以就只好抱本字典进行深入钻研和学习了。”随即正色道:“不多,网络文学读得挺多的,其中有许多喜欢的作家,我很敬佩他们。若说到实体的话,近两年给我感触最深的要数余华的第七天和蜘蛛的十宗罪系列了。”
我很倾慕余华,也很敬慕蜘蛛。
这是在目前时代背景下两个不多见的作家。
他们描写平民百姓,描写生活琐事,从中透出光,发出亮,照明前方的路。
蜘蛛很文青,太愤青。
他还很重口味。
因为这个社会需要重口味和博眼球的事物来满足他们的欲望。
蜘蛛先生说,从上帝的角度来说,自己笔下的人也是我们的兄弟、组妹、夫妻、儿女。
我要将他们拢入怀中,如同簇拥的仙人球收拢花苞,然后将手中的黑暗呈现在世人面前。
我使用血迹斑斑的语言和锈迹斑斑的文字,从被人遗忘的天天踩着的铺路石下汲取营养,来完成在地狱和天堂畅销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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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黑暗的探索,从未放弃。为了学习飞翔,我拜鱼为师。我写作的时候,头顶没有太阳,所以我坐在黑暗之中,点燃了自己。借着这点卑微之光,走进地狱深处。正如我在罪全书的序言里所说的那样:尝尝天堂里的苹果有什么了不起的,我要尝尝地狱里的苹果。黑暗里有黑色的为焰,只有目光敏锐的人才可以捕捉到。有时我们的眼睛可以看见宇宙,却看不见社会底层最悲惨的世界。
多少个无眠的夜晚,一个巨人,站在街头,牵着木马,等它开花。
我写作,我就是上帝,我赦免一切人,一切罪。
这个从天涯社区起家的作家的这番话,我每每想起,就热血沸腾,激情澎湃。
阿英说:“我也读过十宗罪,觉得作者是一个很有情怀的人。”
我点头表示贊同,事实上,在天国,这样的作家真的太少了。
胖子这时候就说:“盗个墓你们俩就聊到文艺上的事了,还杞人忧天怀古伤今,我看你们是休息的差不多了,咱这就去和老蒲打个招唿吧……诶,怎么回事,哪里来的雾。”
经胖子这么一说,我和阿英也发现,不知何时,整个洞穴墓室里笼罩在了一片淡淡的薄雾之中,雾气越来越浓,不消片刻,便笼罩了整个洞厅。
起雾了。
☆、第一百章 忧昙婆罗
雾气来的好快,只一会儿,就彻底笼罩了整个洞穴墓室。
手中的强光电灯只能照见面前一两米的范围,根本就无法穿透浓浓的厚雾。
我们三人不知发生了什么事,茫然四顾,相顾骇然。
这阵鬼雾起的好不突然,难免不会让众人产生疑虑。
前些年我很喜欢看的香港鬼片上经常会有这样的场景:雾蒙蒙的夜里,骑自行车归家的汉子背后载着一个女鬼,而他还完全不知情,回到家中云雨一番之后,就被吸干了精髓和阳气。或者是在一片鬼雾中,鬼影时隐时现,猝不及防下出来要人性命。
我一时有些无滋无味,皱眉说:“也不知缘何会生起这鬼雾,让人心里有些莫名不安,但也无所谓什么了,已行得此间,只要运气好的话,我们还是可以凯旋而归的。”
阿英说道:“运气这种东西还真是太过难以捉摸。”
胖子在旁听了一阵,认为这事远没有那么复杂,他不怎么相信气运这回事,也从不信命,就对我说:“你那也是想得左了,运气这东西拿得着吗?是方的还是圆的?公的还是母的?多少钱一斤?谁见过呀?咱们盗墓的人,脑袋掉了当球踢,能信这个?”
阿英却对胖子的话格外认同:“谁不相信运气?世人烧香求菩萨、拜祖师、供宅仙、佩挂护身符,求的不都是运气吗?凡是要做签子活,从来都是‘十分准备,九分应变,一分运气’,倘若少了那一分运气,不论你事先准备得如何充分,又有怎样出众的手段,到头来终究难以成功,正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我说:“你们的话都在理,毕竟运气这种东西,太过虚无缥缈了,我相信它肯定是客观存在,可也不能将希望全繫于此,是我过于优虑了。”
这时阿英又对我说:“我听说,泰国人最喜欢养小鬼供邪神,拿尸油做文章,而在缅甸与柬埔寨边界附近,也常有些放蛊养鬼的邪术,这些邪术看似上不了台面,是到深山里挖掘尸骨罐,然后悄悄背回家中供养,以此转运,唤作背鬼,据说很灵验,所以那些运气好的人身后都是有鬼跟着,想要什么就来什么,谁也动不了他……”
胖子抱怨道:“英子,不可否认有些秘术的存在,但这也太扯淡了些吧,要是连你也相信这一套,我可真就没指望了。”
我见他俩又要争论,就让胖子先沉住气,说比起视觉无法穿透的黑暗,心理上存在的盲区更为可怕,如果不设法找出答案,即便四周一片通明,也难以摸清被重重迷雾包裹的地下洞穴。
胖子说:“反正这睁眼瞎的滋味不好受。这雾不知何时会退?要是没戏了,咱们趁早再想别的招……”
他说着话,就摸出了冷烟火,想利用它来取亮,但忙乱中却失手掉落在了地上,眼前又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到,只得伸手在身前摸索。谁知刚把手探出去,就触到冷冰冰一片皮肉似的东西,再仔细一摸那轮廓和形状,滑滑腻腻的,玲珑有致,好像人体的肌肤,却没有半分活气,可能是个死人。
胖子说了他的猜测,我和阿英都是大吃一惊,阿英举着手电,将光源靠近了胖子摸到如死人皮肉的地方,让众人透过浓雾仔细打量那里,我们定睛细瞧,原来并非是什么死人,也不是死人的肌肤,而是一层滑腻柔软的植物。不知从何时起,砖石缝隙间渗透出薄薄一层绒藜状的植物,在距离地面很深的地下,就连杆物的根茎都不看不见了,而在毫无生机的地下墓穴中,竟然会出现生命的迹象,不禁使人惊得张大了嘴,好半天也没合拢。
这种植物是生长在放置巨棺的这个平台范围之内的,在之前尸骸密集的地方我们并没有发现丝毫端倪。
沉睡在地下长达数百年年之久的砖石,虽然早已被时间抚摸得苍老,并且让丝丝缕缕的绒藜状植物拥抱缠绕,使砖石缝隙间剥落得裂痕斑斓,但是却依旧沉静安详,坚韧不拔,古朴圆融,默然无声地述说着早已过去了的辉煌。它所传达出的无穷信息和无尽的岁月,就仿佛是一本厚重离奇的古籍,我们一众人只是无意间浅浅翻阅了残破不全的扉页,又哪里能够望透岁月的迷雾,猜出歷史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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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中打鼓,也不敢轻举妄动,只是轻挪几步,在附近又仔细看了看,发现周围的地砖上的缝隙里和表面上,也都生着了一层绒藜。我面色沉重,不知道这是本来就有的植物,还是在我们刚一踏上这里才出现的东西。我知道,原始森林里常有千年老树枯死之后,其躯干死而復生,再次生出花木的现象。可在兴龙山蒲阴阳的墓穴深处,这个永远不见天日的地下洞穴里,在一定的范围内大量出现这种奇怪的植物,这种情况实属反常。
我的疑惑很快便得到了解答,在手电光近距离的照射下,状似绒藜的植物生长速度惊人,完全违背了生物常识,不一会儿眼看着就结成甸子形,大如海碗,里面裹着密集的触鬚,显得妖艷奇异,仿佛是个有血有肉的生物一般。
我们一行人看得稀奇,心里难免不犯嘀咕,觉得太过妖异和离奇,这比爱丽丝梦游仙境都来得稀奇。我忍不住好奇,试探着用手一碰,指间便有缕缕白雾流淌,怎么看都不像是地底生长的菌类孢子,又凑近嗅了嗅气息,心中惊诧之状难以言喻:“毫无疑问,这就是浓雾的起因,难道我们身边的时间,都凝固不动了?”
胖子和阿英看我好像是识得这些特殊植物,就出言询问,让我说明情况。
“老张你这是什么意思,究竟看出了什么名堂,赶紧给咱唠唠,别在这儿打哑迷,胖爷我最讨厌做事不爽利婆婆妈妈优柔寡断的人了。”胖子催促着道。
我仔细观察了生长速速度惊人,还在滋生蔓延的这种植物,觉得很有必要向不明真相的群众解释清楚事情的真相:“这些形态酷似绒藜的植物极不寻常,其表面甚至是根茎虽然犹如肉质,却不像是出现在地底的普通菌类。你距离它远了,就无色无味,如果近在咫尺,则会感觉浊不可耐。从中生长出的叶子和触鬚一碰就碎,还生出白雾,仿佛有形无质,外形近乎雾状蒲公英。按照相物之说,这东西根如菌、叶如蒲、茁芽怒生,无异于仙树灵根。这里死气沉重,又在深在山腹之中,毫无生机可言,居然出现这类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特殊植物,难道就不反常吗?”
阿英说:“兴龙山区的原始丛林有上亿年进化史,这里的有千奇百怪的植物也不是过于惊奇,目前人类所知所识,也不过十之一二。即便这地底洞穴里有些特殊物种存在,又有什么稀奇?”
胖子闻言点头如捣蒜:“我同意李英同志的观点,你没见过的,并非就不会存在,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你该明白吧?”
他扭扭捏捏,神态有些奇怪。
我说:“任何时候,乐观都是好事,但眼下你们实在是太过于乐观了。事情可没那么简单,据我所知,只有古西域僧迦罗深山洞窟里生长的忧昙婆罗才会具备这些特徵,那是一种非常古老的植物。”
阿英闻言很是吃惊,僧迦罗是狮子国斯里兰卡最古老的称谓,那里生长着忧昙婆罗?佛典《南无妙法莲华心经》里倒是记载着三千年开放一次的忧昙婆罗,成语“昙花一现”就是从此而来。相传忧昙婆罗,千年一现,霎时间枯萎,世间当真有这种不可思议的植物存在吗?这可真是跟天方夜谭差不了多少了。
我点头说:“僧迦罗具体在哪我不清楚,佛经里记载的忧昙婆罗,也只是一种隐喻,它是否存在,至今众说纷纭,尚无定论,不过最接近其原形的植物,大概就是古西域地下生长的‘视肉’,后世也有人将其称为忧昙婆罗。此物可以附身在枯木砖石上存活,多是腐朽阴晦之气沉积百年而成,它近似由无数细微小虫聚集而成的菌类,生命极其短暂,眨眼的工夫就会消逝无踪。”
我所知所识虽然仅限于此,但是观其形而知其性,我猜测十有八九,这种奇异的植物就是古籍所载的忧昙婆罗,而我们眼前所见,大概真是昙花一现,是古今中外绝少能出现一次的短暂瞬间。
胖子在旁听得好奇,插言道:“这人一辈子。只不过匆匆忙忙活个几十年,可这些植物很难出现一次,怎么就让咱们给赶上了?这是不是说明太走运了?莫非是咱们善事做得太多,感天动地,连菩萨都开眼了?”
胖子掩嘴笑起来,根本就不像个大老爷们,非要形容的话……倒像个女人。
我看在眼里,心中一动,有些微冷。
“我说小胖,你不是不信举头三尺有神明的吗?”
我并不认同:“胖子你就甭做梦了。常言道得好‘天地虽宽。从不长无根之草;佛门广大,也不度无善之人’,咱们几个人可都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凭什么指望菩萨开眼?在地底深处见到这绝难一遇的忧昙婆罗,可能不会是什么好徵兆,因为忧昙婆罗的生灭往往只在瞬息之间,根本不可能存活这么久,这里的情况大大的违背了常理,这是肉体凡胎的活人能见到的情形吗?只怕其中有些古怪,我估计咱们很快就要面临更大的麻烦了。”
胖子没有反驳,点头道:“原来如此,我就说菩萨也不可能吃饱了撑的嘛。不过听你这么说,我倒踏实多了,咱从小没受过待见,偶尔走回运,还真他妈有点不习惯。”
接着,他用手捋了捋他那明光闪亮的头髮,还翘着手指头,很婉约,很感性,也很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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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在眼里,心中微凛,顾不上跟胖子多说,细一分析目前面临的状况,既然确认了忧昙婆罗的存在,也能由此推测出这个地下洞窟的部分情况。虽说忧昙婆罗每隔几百甚至数千年,才会出现短短的一瞬,但这里的忧昙婆罗体型硕大,超出了我所所能想像的范畴,而且无休无止地生长蔓延,其根脉可达千仞,覆盖了整个宽广的平台,简直像个怪物。
阿英也曾听说起过忧昙婆罗,不仅是古印度和斯里兰卡有这种奇异的植物。在印尼婆罗洲与苏门答腊岛附近也有它的踪迹,但从古到今,还真没听说谁有如此罕见罕逢的机缘,亲眼看到过绽放的忧昙婆罗,所见多是腐朽枯化了千百年的根茎,没有任何生命迹象。她此刻看那酷似绒藜垫子般的植物越长越大,从中流淌出丝丝缕缕的薄雾,在空中萦绕不散,而附近的雾气又加重了几分,才知道突然而来的神秘浓雾,根源正是来自于深埋地底的忧昙婆罗。而我们在一进入这里后看到的地市,其时也有浓雾瀰漫,当时很有可能就是这忧昙婆罗在捣鬼。
而我之所以识得忧昙婆罗,是因为看过晋代张华所着的奇书《博物志》,那里面遍述奇境异物,包罗万象,记载着许多古怪的草木鱼虫,可惜这部古籍没有完整的流传下来,后世所存不过十之一二,其中就有一段涉及忧昙婆罗的相关记载。不过晋武帝那时候,中土还不用忧昙婆罗之名,按照古称该是视肉,又唤作冥根。
可能他也都不知道是从哪听来一耳朵,未必亲眼见过实物,所以描述得并不详细,若不是我们三人人到得兴龙山山腹深处,也无从得知忧昙婆罗这种异物。
这种植物似乎对人体并无伤害,我们不免心里松了一口气。
然而,我的面色却极度难看起来。因为我发现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胖子似乎变的有些反常起来。
他的话少了许多,显得很矜持。这也就罢了,他还翘着兰花指,像女人那橛捋头髮。
他的这些小动作被我一一看在眼里,心中不由感到一阵恶寒。
我打量阿英一眼,发现她正对我使眼色,显然她也发现了胖子的不对劲。
我们心照不宣,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不出意外的话,胖子上被鬼上身了。
这是我最不愿看到的结果,因为若真如此,事情还真的是比较棘手的。
蓦然间,我想到了出自警世通言里面的一个名叫癞道人捉怪的故事。
却说绍兴十年间,有个秀才,是福州威武军人,姓吴名洪。离了乡里,来行在临安府求取功名,指望一举首登龙虎榜,十身身到凤凰池。争知道时运未至,一举不中。吴秀才闷闷不已,又没甚么盘缠,也自羞归故里,且只得胡乱在今时州桥下开一个小小学堂度日,等待后三年,春榜动,选场开,再去求取功名。逐月却与几个小男女打交。捻指开学堂后,也有一年之上。也罪过那街上人家,都把孩儿们来与他教训,颇自有些趱足。
当日正在学堂里教书,只听得青布帘儿上铃声响,走将一个人入来。吴教授看那入来的人,不是别人,却是半年前搬去的邻舍王婆。原来那婆子是个撮合山,专靠做媒为生。吴教授相揖罢,道:“多时不见,而今婆婆在那里住?”婆子道:“只道教授忘了老媳妇,如今老媳妇在钱塘门里沿城住。”教授问:“婆婆高寿?”婆子道:“老媳妇犬马之年七十有五,教授青春多少?”教授道:“小子二十有二。”婆子道:“教授方才二十有二,却像三十以上人。想教授每日价费多少心神!据老媳妇愚见,也少不得一个小娘子相伴。”教授道:“我这里也几次问人来,却没这般头脑。”婆子道:“这个不是冤家不聚会。好教官人得知,却有一头好亲在这里。一千贯钱房卧,带一个从嫁,又好人材,却有一床乐器都会,又写得,算得,又是旐大官府第出身,只要嫁个读书官人。教授却是要也不?”教授听得说罢,喜从天降,笑逐颜开,道:“若还真箇有这人时,可知好哩!只是这个小娘子如今在那里?”婆子道:“好教教授得知,这个小娘子,从秦太师府三通判位下出来,有两个月,不知放了多少帖子。也曾有省、部、院里当职事的来说他,也曾有内诸司当差的来说他,也曾有门面铺席人来说他,只是高来不成,低来不就。小娘子道:‘我只要嫁个读书官人。’更兼又没有爹娘,只有一个从嫁,名唤锦儿。因他一床乐器都会,一府里人都叫做李乐娘。见今在白雁池一个旧邻舍家里住。”
两个兀自说犹未了,只见风吹起门前布帘儿来,一个人从门首过去。王婆道:“教授,你见过去的那人么?便是你有分取他做浑家,……”王婆出门赶上,那人不是别人,便是李乐娘在他家住的,姓陈,唤做陈干娘。王婆厮赶着入来,与吴教授相揖罢。王婆道:“干娘,宅里小娘子说亲成也未?”干娘道:“说不得,又不是没好亲来说他,只是吃他执拗的苦,口口声声,只要嫁个读书官人,却又没这般巧。”王婆道:“我却有个好亲在这里,未知干娘与小娘子肯也不?”干娘道:“却教孩儿嫁兀谁?”王婆指着吴教授道:“我教小娘子嫁这个官人,却是好也不好?”干娘道:“休取笑,若嫁得这个官人,可知好哩!”吴教授当日一日教不得学,把那小男女早放了,都唱了喏,先归去。教授却把一把锁锁了门,同着两个婆子上街,免不得买些酒相待他们。三杯之后,王婆起身道:“教授既是要这头亲事,却问干娘觅一个帖子。”干娘道:“老媳妇有在这里。”侧手从抹胸里取出一个帖子来。王婆道:“干娘,真人面前说不得假话,旱地上打不得拍浮。你便约了一日,带了小娘子和从嫁锦儿来梅家桥下酒店里,等我便同教授来过眼则个。”干娘应允,和王婆谢了吴教授,自去。教授还了酒钱归家,把闲话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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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那日,吴教授换了几件新衣裳,放了学生,一程走将来梅家桥下酒店里时,远远地王婆早接见了,两个同入酒店里来。到得楼上,陈干娘接着,教授便问道:“小娘子在那里?”干娘道:“孩儿和锦儿在东惸儿里坐地。”教授把三寸舌尖舐破窗眼儿,张一张,喝声采不知高低,道:“两个都不是人!”如何不是人?原来见他生得好了,只道那妇人是南海观音,见锦儿是玉皇殿下侍香玉女。恁地道他不是人?看那李乐娘时:水剪双眸,花生丹脸;云鬓轻梳蝉翼,蛾眉淡拂春山;朱唇缀一颗夭桃,皓齿排两行碎玉。意态自然,迥出伦辈,有如织女下瑶台,浑似嫦娥离月殿。看那从嫁锦儿时:眸清可爱,鬓耸堪观,新月笼眉,春桃拂脸;意态幽花未艷,肌肤嫩玉生香。金莲着弓弓扣绣鞋儿,螺鬓插短短紫金钗子。如捻青梅窥小俊,似骑红杏出墙头。自从当日插了钗,离不得下财纳礼,奠雁传书。不则一日,吴教授取过那妇女来,夫妻两个好说得着:云淡淡天边鸾凤,水沉沉交颈鸳鸯,写成今世不休书,结下来生双绾带。
却说一日是月半,学生子弟都来得早,要拜孔夫子。吴教授道:“姐姐,我先起去。”来那灶前过,看那从嫁锦儿时,嵴背后披着一带头髮,一双眼插将上去,蜺项上血污着。教授看见,大叫一声,匹然倒地。即时浑家来救得甦醒,锦儿也来扶起。浑家道:“丈夫,你见甚么来?”吴教授是个养家人,不成说道我见锦儿恁地来?自己也认做眼花了,只得使个脱空,瞒过道:“姐姐,我起来时少着了件衣裳,被冷风一吹,忽然头晕倒了。”锦儿慌忙安排些个安魂定魄汤与他吃罢,自没事了。只是吴教授肚里有些疑惑。
话休絮烦,时遇清明节假,学生子却都不来。教授分付了浑家,换了衣服,出去闲走一遭。取路过万松岭,出今时净慈寺里,看了一会。却待出来,只见一个人看着吴教授唱个喏,教授还礼不迭,却不是别人,是净慈寺对门酒店里量酒,说道:“店中一个官人,教男女来请官人!”吴教授同量酒入酒店来时,不是别人,是王七府判儿,唤做王七三官人。两个叙礼罢,王七三官人道:“适来见教授,又不敢相叫,特地教量酒来相请。”教授道:“七三官人如今那里去?”王七三官人口里不说,肚里思量:“吴教授新娶一个老婆在家不多时,你看我消遣他则个。”道:“我如今要同教授去家里坟头走一遭。早间看坟的人来说道:‘桃花发,杜酝又熟。’我们去那里吃三杯。”教授道:“也好。”两个出那酒店,取路来苏公堤上,看那游春的人,真箇是:人烟辐辏,车马骈阗。只见和风扇景,丽日增明,流莺旟绿柳阴中,粉蝶戏奇花枝上。管弦动处,是谁家舞榭歌台?语笑喧时,斜侧傍春楼夏阁。香车竞逐,玉勒争驰。白面郎敲金毚响,红妆人揭绣帘看。
南新路口讨一只船,直到毛家步上岸,迤逦过玉泉龙井。王七三官人家里坟,直在西山垞献岭下。好高座岭!下那岭去,行过一里,到了坟头,看坟的张安接见了。王七三官人即时叫张安安排些点心酒来。侧首一个小小花园内,两个入去坐地。又是自做的杜酝,吃得大醉。看那天色时,早已红轮西坠,玉兔东生,佳人秉烛归房,江上渔人罢钓。渔父卖鱼归竹径,牧童骑犊入花村。天色却晚,吴教授要起身,王七三官人道:“再吃一杯,我和你同去。我们过垞献岭,九里松路上,妓弟人家睡一夜。”吴教授口里不说,肚里思量:“我新娶一个老婆在家里,干颡我一夜不归去,我老婆须在家等,如何是好?便是这时候去赶钱塘门,走到那里,也关了。”只得与王七三官人手厮挽着,上垞献岭来。你道事有凑巧,物有故然,就那岭上,云生东北,雾长西南,下一阵大雨。果然是银河倒泻,沧海盆倾,好阵大雨!且是没躲处,冒着雨又行了数十步,见一个小小竹门楼,王七三官人道:“且在这里躲一躲。”不是来门楼下躲雨,却是:猪羊走入屠宰家,一脚脚来寻死路。
两个奔来躲雨时,看来却是一个野墓园。只那门前一个门楼儿,里面都没甚么屋宇。石坡上两个坐着,等雨住了行。正大雨下,内见一个人貌类狱子院家打扮,从隔竹篱笆里跳入墓园,走将去墓堆子上叫道:“朱小四,你这厮有人请唤,今日须当你这厮出头。”墓堆子里谩应道:“阿公,小四来也。”不多时,墓上土开,跳出一个人来,狱子厮赶着了自去。吴教授和王七三官人见了,背膝展展,两股不摇而自颤。看那雨却住了,两个又走。地下又滑,肚里又怕,心头一似小鹿儿跳,一双脚一似斗败公鸡,后面一似千军万马赶来,再也不敢回头。行到山顶上,侧着耳朵听时,空谷传声,听得林子里面断棒响。不多时,则见狱子驱将墓堆子里跳出那个人来。两个见了又走,岭侧首却有一个败落山神庙,入去庙里,慌忙把两庙扇门关了。两个把身躯抵着庙门,真箇气也不敢喘,屁也不敢放。听那外边时,只听得一个人声唤过去,道:“打死我也!”一个人道:“打嵴魍魉,你这厮许了我人情,又不还我,怎的不打你?”王七三官人低低说与吴教授道:“你听得外面过去的,便是那狱子和墓堆里跳出来的人。”两个在里面颤做一团。吴教授却埋怨王七三官人道:“你没事教我在这里受惊受怕,我家中浑家却不知怎地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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兀自说言未了,只听得外面有人敲门,道:“开门则个!”两个问道:“你是谁?”仔细听时,却是妇女声音,道:“王七三官人好也!你却将我丈夫在这里一夜,直教我寻到这里!锦儿,我和你推开门儿,叫你爹爹。”吴教授听得外面声音:“不是别人,是我浑家和锦儿,怎知道我和王七三官人在这里?莫教也是鬼?”两个都不敢则声。只听得外面说道:“你不开庙门,我却从庙门缝里钻入来!”两个听得恁地说,日里吃的酒,都变做冷汗出来。只听得外面又道:“告妈妈,不是锦儿多口,不如妈妈且归,明日爹爹自归来。”浑家道:“锦儿,你也说得是,我且归去了,却理会。”却叫道:“王七三官人,我且归去,你明朝却送我丈夫归来则个。”两个那里敢应他。妇女和锦儿说了自去。
王七三官人说:“吴教授,你家里老婆和从嫁锦儿,都是鬼。这里也不是人去处,我们走休。”拔开庙门看时,约莫是五更天气,兀自未有人行。两个下得岭来,尚有一里多路,见一所林子里,走出两个人来,上手的是陈干娘,下手的是王婆,道:“吴教授,我们等你多时,你和王七三官人却从那里来?”吴教授和王七三官人看见道:“这两个婆子也是鬼了,我们走休!”真箇便是獐奔鹿跳,猿跃鹘飞,下那岭来。后面两个婆子,兀自慢慢地赶来。“一夜热乱,不曾吃一些物事,肚里又飢,一夜见这许多不祥,怎地得个生人来沖一冲!”正恁地说,则见岭下一家人家,门前挂着一枝松柯儿,王七三官人道:“这里多则是卖茅柴酒,我们就这里买些酒吃了助威,一道躲那两个婆子。”恰待奔入这店里来,见个男女:头上裹一顶牛胆青头巾,身上裹一条猪肝赤肚带,旧瞒裆裤,脚下草鞋。王七三官人道:“你这酒怎地卖?”只见那汉道:“未有汤哩。”吴教授道:“且把一碗冷的来!”只见那人也不则声,也不则气。王七三官人道:“这个开酒店的汉子又尴尬,也是鬼了!我们走休。……”兀自说未了,就店里起一阵风:非干虎啸,不是龙吟,明不能谢柳开花,暗藏着山妖水怪。吹开地狱门前土,惹引酆都山下尘。风过处,看时,也不见了酒保,也不见有酒店,两个立在墓堆子上。唬得两个魂不附体,急急取路到九里松巉院前讨了一只船,直到钱塘门。上了岸,王七三官人自取路归家。
吴教授一径先来钱塘门城下王婆家里看时,见一把锁锁着门。问那邻舍时,道:“王婆自死五个月有零了。”唬得吴教授目睁口呆,罔知所措。一程离了钱塘门,取今时景灵宫贡院前,过梅家桥,到白雁池边来,问到陈干娘门首时,十字儿竹竿封着门,一碗官灯在门前。上面写着八个字道:“人心似铁,官法如炉。”问那里时,陈干娘也死一年有余了。离了白雁池,取路归到州桥下,见自己屋里,一把锁锁着门,问邻舍家里:“拙妻和粗婢那里去了?”邻舍道:“教授昨日一出门,小娘子分付我们,自和锦儿往干娘家里去了,直到如今不归。”吴教授正在那里面面厮觑,做声不得,只见一个癞道人,看着吴教授道:“观公妖气太重,我与你早早断除,免致后患。”吴教授即时请那道人入去,安排香烛符水。那个道人作起法来,念念有词,喝声道:“疾!”只见一员神将出现:黄罗抹额,锦带缠腰,皂罗袍袖绣团花,金甲束身微窄地。剑横秋水,靴踏狻猊。上通碧落之间,下彻九幽之地。业龙作崇,向海波水底擒来;邪惯为妖,入山洞穴中捉出。六丁坛畔,权为符吏之名;上帝阶前,次有天丁之号。神将声喏道:“真君遣何方使令?”真人道:“在吴洪家里兴妖,并垞献岭上为怪的,都与我捉来!”神将领旨,就吴教授家里起一阵风:无形无影透人怀,二月桃花被绰开。就地撮将黄叶去,入山推出白云来。风过处,捉将几个为怪的来。吴教授的浑家李乐娘,是秦太师府三通判位乐娘,因与通判怀身,产亡的鬼。从嫁锦儿,因通判夫人妒色,吃打了一顿,因恁地自割杀,他自是割杀的鬼。王婆是害水蛊病死的鬼。保亲陈干娘,因在白雁池边洗衣裳,落在池里死的鬼。在垞献岭上被狱子叫开墓堆,跳出来的朱小四,在日看坟,害痨病死的鬼。那个岭下开酒店的,是害伤寒死的鬼。道人一一审问明白,去腰边取出一个葫芦来,人见时,便道是葫芦,鬼见时,便是酆都狱。作起法来,那些鬼个个抱头鼠窜,捉入葫芦中,分付吴教授:“把来埋在垞献岭下。”癞道人将拐杖望空一撇,变做一只仙鹤,道人乘鹤而去。吴教授直下拜道:“吴洪肉眼不识神仙,情愿相随出家,望真仙救度弟子则个!”只见道人道:“我乃上界甘真人,你原是我旧日採药的弟子。因你凡心不净,中道有退悔之意,因此堕落今生,罚为贫儒,教你备尝鬼趣,消遣色情。你今既已看破,便可离尘办道,直待一纪之年,吾当度汝。”说罢,化阵清风不见了。吴教授从此舍俗出家,云游天下。十二年后,遇甘真人于终南山中,从之而去。诗曰:一心办道绝凡尘,众魅如何敢触人?邪正尽从心剖判,西山鬼窟早翻身。
鬼怪之说,古来有之,身边人遇鬼的事也偶有发生,但撞了邪被鬼上身了却实属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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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胖子目前的情况就是这么回事。
他的行为举止太不正常了。
这不免让人心生疑虑。
就在这时,胖子突然发出一阵邪魅的尖笑,听在耳里,让人毛骨悚然。
☆、第一百零一章 舌头
胖子之前伸手摸索掉在地上的冷烟火后,他的话似乎就少了一些,而且还伴随着一些怪异的动作,我和阿英两人都看在眼里,心里直打突突。似是有意的,他将身体都躲进黑暗的地方,更是将手中的强光手电给一声不响的关闭了,这时诡笑声传来,我心中大惊。
他的脸也荫蔽在黑暗里,我看不见他的脸。
我见他这一反常态的出奇表现,心中便先凉了半截,急忙向他所在的位置蹿了过去,口中问道:“你怎么把手电给灭了?躲在黑处想做什么?要吓唬人吗?”
不等胖子答话,我已经扑到了他的身前,我手中的灯光,正好照在胖子的大脸上,只见他脸色惨白,青黑之色密布,哪里还像是一个健康的正常人。胖子只是沖我嘿嘿一阵阴笑,背在身后的手突然抬了起来,手中拿着明晃晃的匕首。
他阴笑连连,那笑声令人肤肤起栗,我心中大骇,胖子怎么笑得像个女人!这个人究竟是谁?
我的思绪急转,这一瞬间我才意识到,好像自从我做了那个黄金人头和自己尸体葬在棺中的诡梦醒来发现胖子也摔倒在尸骸中之后,胖子的话就不是太多了,也不怎么跟阿英吵嘴了,而且还总是有意无意的往黑暗里躲,好像还在鼓捣着些什么,似乎有了专属于他的小秘密。
八成是撞邪了。我的口袋里还有些糯米,我抓了些扔在胖子的身上,他也没有躲避,糯米沾到他的身上却并没有发生任何异状,见此情形,我也是摸不着头脑,若是真有厉鬼附体的话,那么怎么糯米对其竟然无效?胖子手中匕首的刀刃,被我和阿英手中的灯光映照着,好似一泓秋水,裹着一道银光,从上划了下来。
这一切只发生在短短一瞬间,阿英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不轻,惊声叫道:“小心!”
我万万没想到会有这么一出,见胖子对我挥刀相向,知道若真和他搏击起来,我也没有十足的把握,很难将胖子放倒,所以出手必须要快,不能有丝毫犹豫和闪失,不然的话后果不堪设想。我立刻使出自己上中学那会儿自学的“三十六路擒拿手”来,以进为退,揉身向前扑去,一手推他右肩,另一只手勐托他的肘关节,趁其手臂还未发力挥落之际,先消了他的发力点,双手刚一触到他,紧跟着把全身的力量集中在右肩上,合身勐撞,登时将胖子扑倒在地。
胖子挣扎不休,力大无比,我感觉自己很难完全控制得了他,于是急忙抢过了他手中的匕首,用双腿夹住他的身体,只让他的脑袋能够活动,心想肯定是这货被厉鬼上了身,现在外面正是正午时分,阳气极盛,物极必反,盛极必衰,所以常言说中午也是阴气最重的时候之一,因此到得此时便露出原形,想来谋害我们的性命,若是再晚察觉片刻,说不定我和阿英此时已横尸当场,而胖子八成也活不成了。
我稳定情绪,厉声喝问那“胖子”道:“你这变了鬼的表子也敢害人,还不快快离开我那兄弟的身体!”
胖子依然尖笑不停,鬼气森森的女人笑声,迴荡在空荡浩大有洞穴墓室之间,我大骂道:“鬼笑个什么劲!你他娘的要是再笑,可别怪老子不客气了。我这还有一堆驱鬼符桃木钉之类的东西没使呢,正悉没用武之地呢,没想到瞌睡就有人送枕头,倒是来的正好……”
阿英在旁见我和胖子打在一起,斗得虽是激烈却十分短暂,但是其中大有古怪,必有它因,便脱口叫道:“大海你当心,先别急着动手,胖厮有古怪。”我一边按住不停挣扎大声尖笑的胖子,一边喘着粗气对阿英说:“他当然奇怪了,他……他他玛的被鬼上身了。你有经验,你倒是快想想办法,我快按不住他了。”
阿英蹙眉说道:“我的经验也不是很丰富,我感觉应该不是鬼,是他的声带或是舌头出了问题。降头术流传甚广,其中便有种控制人发声的舌降,类似于泰国的舌蛊。”阿英说着话,就从自己的背包里取出了有墨线的缚尸索,想和我先合力将胖子捆住,然后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提议说最好是撬开牙关看看他的舌头上是否有着什么东西。
此时听阿英一说,我恍然大悟,方才发现胖子确实另有古怪,他嘴中不断发笑,脸上的表情却显得十分尽兴慌,难道他的意识并没有丧失,刚才是想拨刀割自己的舌头?这还真有可能,我当时惊慌失措,却当成是他想用刀扎我,反将他扑倒在地,不过既然他没有失去意识,为何不对我明示,反是自己躲在后边捣鬼?我想到这里,立刻明白了,拦住阿英。我太清楚胖子的为人了,对胖子大骂道:“你他玛是不是穷疯了,见到什么东西都想拿。我问你,之前你摔倒后有没有顺手牵羊,从尸骸里捡到什么东西?”
胖子鬼气逼人地笑了一笑,眼睛却斜过去,看他自己胸前的衣襟,那里面有个口袋,他连连眨眼。我心领神会,立刻伸手去那内袋里一摸,掏出来黑黝黝光熘熘圆滚滚的一件物品,有弹珠那么大小,当中穿了个小孔,质地又硬又韧,表层已经有些玉化了。用手中的手电细照,珠子里面竟然隐隐有层经黄相间的暗淡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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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时没看出来这是什么东西,举着那珠子奇道:“这是个玉珠吗?黑玉还做成了圆珠,倒也真是少见。”阿英说道:“不是,这是人的舌头做成的,古时候的神婆巫女被人们视为具有某种特殊的能力,而她们的预言往往都是通过嘴和舌头来表达出来的,因此有人将她们的舌头割下来保存携带,以期能为自己带来好运和异能。”
我听了急道:“我草,那你要这么说可就太草蛋了,还有这样丧心病狂的事情!我现在身为一个盗墓的先进份子,就突然缅怀起了过往的岁月,低下头是人间,仔细想想,心里觉得难受吗?咱们挨苦受累也不算什么,就是干完了活也不知道能否改变命运,实在不是滋味。再说以前忙个没黑没白,挣点血汗钱刚够填饱肚子,也没个姑娘家喜欢得上,这得熬到猴年马月才有出头的时日?”
阿英点头说:“那种浑浑噩噩碌碌无为,替上位者餵猪的差事,被他们当猴的恨事,我也无法忍受,为了解决生存问题和个人兴趣,我在数年前便选择了盗墓这条路。说实话,很辛苦,但也很快乐。”
我一听这话,立刻又来神了:“盗墓这个行当来钱快吗?这个市场具说很成熟,北京还有什么捞钱的地方?”
阿英说:“这并不是一本万利的活儿,但也可以使得一个人一夜暴富,只要是个稀罕物件儿,就有人愿意花高价钱买,北京地方大,非常容易找到收货的下家。”
她说了她二叔的一些经歷,说当年自己的二叔李二爷机缘巧合之下得了一张百年老鼠皮,欲要出手,便想寻些打小鼓的买主。
当时文化大割命虽然还未结束,但北京歷来是个“多重世界”,上下人等各有各的活法,总有些趁着除四旧淘换珍玩宝器的买主,这些人非常了解什么是社会,他们一个个心知肚明,哪朝哪代没有动盪时节?要都是清平盛世,古董便不会流落到穷街陋巷里跟白菜一个价钱了。这场政。治运动早晚得有结束的一天,到时候那些老掉牙的东西就会立刻翻着跟头往上涨,千倍百倍的暴利唾手可得。
旧时称沿街收购旧货者为“打小鼓的”,常挎个大布褡子,手敲一面巴掌大的扁形小圆鼓走街穿巷,收购范围很广,上到金玉古董、首饰字画,下到鸡零狗碎、破铜烂铁,没有他们不收的,在老北京的五行八作里向来占着一路,所以这些收货者至今仍以旧时称谓自居。只不过在文。革中行事非常低调,从不敢轻易抛头露面,若非熟悉门路的人想找他们也不容易。
可阿英二叔的身份不同,京城里收货的谁不知道他是“旧姓李家”之后,家底子不比寻常。因为好东西大多都讲个传承来歷,毕竟这玩意儿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地里也不生长。你要说某人家祖上三代,都是在火车站抗大包的苦力。他突然拿出件价值连城的古董来卖,那不用看就知道肯定是假货。可深宅大院里的人家就不一样了,虽然产业败了,但保不齐还能从哪个犄角旮旯里翻出点好东西,拿到市上就不得了。
果真有几位打小鼓的买主,在得到消息之后,请李二爷到灯市口附近一处民宅里看货,其中有一位姓刘的老师傅,本名叫刘淮水。相识的都称其为“刘坏水”,又因眼光犀利鬼道,所以还有个绰号唤作“鬼鼓刘”。这刘坏水祖上六代打鼓出身,这还仅是有根有据能查出来的,甚至还有人说老刘家自从宋代起就开始掌管“长生库”了,在打鼓行中资歷最深。
“鬼鼓刘”戴着副老花镜,穿着朴素简陋,套袖布鞋和半旧的人造革手提包。既不显山也不露水,要是不知情人的见了,多半会认为这老头大概是哪个国营单位的会计,此人一贯跟旧姓张家相熟。其余买主都是他给牵的线,一看李二爷带着一个纨绔装扮的随从来了,立刻按旧时规矩过来请安,还口称“二老爷”。
李二爷知道这都是些场面上的客套话,如今这年头谁拿谁当爷呀?可还是得谦辞道:“刘师傅,咱可不带这样的,您这是折我的寿啊。”
刘坏水陪笑说:“从我爷爷那辈儿起,就给老李家做查柜,何况我年岁大辈份低。见了您不称二老爷称唿什么?长幼之序可不敢乱。不知道二老爷这趟回京。又从户里倒腾出什么好玩意儿,赶紧亮出来让咱们开开眼吧。”
李二爷为了多蒙点钱,早就把词儿编好了,他身边还带了一个至交一同前往,此刻听刘坏水一问,就为难地说:“我们家祖上那点产业早没了,现在连处能遮风挡雨的房子都没剩下,哪还有什么户里传下来的东西,不过这位史兄弟史寨主他们家里,倒是有件压箱底的玩意儿,就请老几位给长长眼。”
刘坏水戴上老花镜,斜眼打量了一下跟随李二爷一同来的那人,他阅得人多,一看那身上的衣着和气质,就知道这混小子肯定挺横,可能是个干部子弟,却不像什么名门之后,现在的干部大多是工农出身,能有什么户里传下来的行货?但也有可能是破四旧抄。家时抢来的物件,便试探着问道:“不知这位,是混哪个山头的?”
姓史的那人一摆手:“什么寨主团头的,多少年前就没人提了,您称唿我史破天就成。”随即从裤兜里摸出一颗黑不熘秋的珠子,拿提前编排好的话说:“别看我爹是抗枪起义闹割命的泥腿子,祖上八代没吃过饱饭,说起古董玩器来,可跟您这专门倒腾古玩的比不了,您要是开飞机的飞行员,那我们家顶多就是个放风筝的。但我老史家祖上代代善男信女,积了八辈子阴德,哪能没留下一两件压箱底镇宅的宝贝呢?如今传到我这,家里还真有这么一样拿得出手的东西,原本我是打算传给后世子孙的,但谁让咱们有缘呢,您要瞧着好您就给出个价,咱只当是交个朋友,我情愿忍痛割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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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坏水眼睛骨碌碌一转,问道:“你这颗珠子还有传承?”
史破天说:“当然有,这珠子可是来歷不凡啊,真要讲起来也够催人泪下的,当年我爹我妈年轻时还没参加割命,都是在乡下种地的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一辈子没别的追求,就是积德行善做好事,有一回看外乡来了一个要饭的老太太,怀里抱着一花枕头。我爹妈一看,这老太太在世上没有半个亲人,无依无靠的,真可怜,就动了恻隐之心,将她收留下来,当成自己的亲娘一样伺候孝敬。可这老太太始终不说自己是从哪来的,她身边别无一物,只有个枕头形影不离,后来小鬼子打进了中原,我爹就扔下锄头参加了八路,解放后进了城还拿这老太太当亲娘对待。老太太临终之前,对我爹妈两口子说,你们收留我这孤老婆子这么多年,此生无以为报,就把这个枕头里的东西留给你们,好好收着,可千万别丢了。说完就与世长辞了。我爹妈就纳闷了,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我们老史家是积善的人家,做好事从来不求回报,怎么老太太非要留给我们一个枕头呢?等发送完了老太太,到了晚上,两口子回家把枕头拆开,一看这绣花枕头里面除了荞麦皮,就只有滴熘滚圆的一颗珠子,一拿出来,顿时满室放光,才知是件宝贝,但谁也说不清它的来歷。直到后来有机会,把珠子拿到故宫博物院,请鑑定专家一鑑定,总算是搞清楚了来龙去脉,想当初八国联军打进了北京,慈禧太后逃出北京,派使臣前去跟洋人议和的时候,洋人们不肯轻易承认那使臣能代表老佛爷。八国联军里头有个曾经见过慈禧太后的将领,他还记得慈禧头上戴有霞披珠冠,珠冠上有二十四颗夜光明珠,颗颗浑圆,都是一般大小,号称‘二十四桥明月’。他们就向清庭提出要求,让前来议和的使臣携带一颗明珠作为信物。慈禧太后不敢怠慢,立刻从凤冠上拆下一颗明珠,命一个帖身的宫女拿了,派御前侍卫火速送往京城,结果这小宫女半路逃脱,躲入民间,就此下落不明了。慈禧太后对此事大为恼怒,命人到处搜捕,结果始终没能再找到那颗珠子,从此二十四桥明月就缺了其一。直至民国年间,大军阀孙殿英盗掘东陵,也只从慈禧妖后的金丝楠木棺材里,掏出了二十三颗明珠。经过很多专家的鑑定考证,我爹妈当年收留的老太太,极有可能就是那个携珠潜逃的小宫女。可惜我父母没见过世面,保存环境不当,竟然逐渐使珠子变得晦暗无光了,实在没脸再献给祖国了,这才最终传到我手里。虽说人怕老、珠怕黄,但至少它的歷史价值在那摆着呢,慈禧老妖妇戴过的二十四桥明月呀!您要是真有心要,我就豁出去割回心头肉,匀给你们了……”
众人听罢之后,接连摇头,面现鄙夷之色,对史破天手里的珠子更是连看都不看,刘坏水不太满意地对李二爷说:“二老爷,您跟我们逗笑话呢?这二十四桥明月的段子,可打解放前就被人说废了,但至今谁也没亲眼看见过有那颗珠子,就算它果真存世,也不该是这么个传承。还有,我看你这位寨主兄弟手里拿的这个玩意儿可不是什么好东西,我在这里多言一句,劝他还是早日将其扔了的好。”
史破天听子,脸上阵青阵白,却不说话。
李二爷本意是想让史破天试试水深水浅,先虚晃一枪,重头戏还在后头呢。看情形今天来的这几位,确实都是行家,自己要是胡说八道还卖关子的话非栽跟头不可,就从包里拽出那件皮袄,摆到桌上给众人观看:“我这还有件东西,不过这玩意儿路数偏了些,也不知道老几位识不识货。”
“鬼鼓刘”一听李二爷身边还有东西,便又来了兴致,笑道:“路数偏了才好,咱这打小鼓的又唤作‘百纳仓’,天底下无有不收的东西,您先让我仔细瞧瞧……”
刘坏水等人看到是件老皮袄,都觉得奇怪,收皮袄一般得去找当铺才对,况且这件皮袄做工也不怎么讲究,绝不会是大户人家的东西,不过他们越看越是惊异。刘坏水捧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看了十多遍,才对李二爷说:“二老爷,这件东西可真不得了,真是极难觅到,您打算要多少钱?”
“鬼鼓刘”识得这件皮袄绝非俗物,心下窃喜,他问李二爷:“这东西不得了,是深山老林中的百年老鼠皮,二老爷您想开到什么价码?”
李二爷以退为进:“刘师傅,我算服了,小子真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您可真有眼力,竟然能瞧出是百年老鼠皮,我本来还想说这是火龙驹的皮,如今在您面前我不敢胡言乱语了,您觉得值多少钱?”
刘坏水点头说:“看这毛皮应该是关外山沟子里的火耗子,少说也活了一百多年,否则剥不下这么大块的皮筒子,这还真是极其罕见的物件儿。以前康熙爷出去打冬围,就要带一副朝鲜国进贡的火鼠皮袖炉暖手,即便是在数九隆冬的日子里,照样能捏出一手的汗来,可那副袖炉还没您这块皮子的一半大小。”他并不急于谈论价钱,又问李二爷:“这件皮袄是怎么来的,可有传承?莫非是二老爷您祖上留下来的东西?”
李二爷知道这里边的行市,倘若直接说是从猎户手中所得,即便这块百年老鼠皮再稀罕,那也是民间之物,抵不过康熙爷暖过手的火鼠袖炉。这时他就只能顺口胡编了:“刘师傅,明人不说暗话,您知道我的家底,也不瞒您说,这件皮袄还真有些个来歷,要不是今天遇上了您,别人拿出龙袍玉带我都不愿意换它。想当年前清太祖皇帝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十三副遗甲起兵攻明,在千百军中,弓矢相交,兵刃相接,不知几经鏖战,取图伦、灭哈达、并辉发、亡乌拉、平叶赫、斩尼堪外兰、败九部联军。那可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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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坏水听到这,不急不忙的说:“且慢,二老爷,话不是这么说的,我得拦您一句,您是不是想说这火耗子皮袄,是太祖皇帝偶然在山中猎获,从此龙兴关外,可他又因为忘了穿这件皮袄,才在宁远城下。被大明督师袁崇焕袁爷轰了一炮?咱可都是知根知底的熟人,打桩那套话不提也罢,要让我看这皮毛成色,剥筒子的时候顶多过不去民国。”
李二爷听了暗骂:“这老不死的满身贼骨头,眼也忒毒了。”他知道不能再兜圈子了,索性交出实底:“这是在关外林场子一老猎户手里所获之物,反正就是块百年火耗子皮,您看着给价。合适我就匀给您了,不合适我就拿回去垫床铺。”
刘坏水是打解放前就专靠吃这碗饭为生的老油条了,他早看出李二爷手头不宽裕,怕是急等着用钱的主儿,于是便不慌不忙,不愁这皮袄落不到自己手中,便直言道:“这深山老林里的火鼠本身就非常稀少,它们专喜欢啃食松油蜡烛,一般寿命仅在十几年左右。要是前清的哪个王爷贝勒府上,能有巴掌大的一块。就能当宝贝藏着了。又只有潜养百年成了气候的火耗子,才剥得下这整张皮筒,确实非常贵重。但不是我鬼鼓刘趁人之危,您千万别忘了现在是什么年头。您就是拿来杨贵妃抚过的焦尾穿云琴,赵匡胤睡过的七宝伏虎枕,可着四九城扫听扫听,那也只能论斤算钱,比废铜烂铁贵不到哪去。这东西虽好,奈何路数太偏,很难出手,普通人不识货,识货的人未必有钱。咱们两家虽是累世交情。可年头不对呀,如今情份才值多少钱一斤?所以我最多出到这个数……”说这话他伸出三根手指:“三百块钱。我这没二价,一个大子儿都不能加,您要愿意匀给我,咱们当场现银交割。”
当时普通工人的月收入不过几十块钱,跟长途列车往广东运送生猪来回一趟才二十块钱,三百块钱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李二爷明白这件火鼠皮袄,非常难得,极其稀有,肯定不止这个价钱,不出手的话缺钱花,可现在想出手,就得忍着疼被刘坏水狠切一刀,顶多换个仨瓜俩枣的。再说远水不解近渴,如今这种形势想找别的买主也很麻烦,只得忍痛割爱,同意将皮袄匀给刘坏水,两下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阿英说道:“当时那个史破天手里拿的珠子,也是用神婆的舌头做成的,被他当个稀罕物件儿带在身边,整天不离身,期望能给自己带来好运。听二叔说,后来这个人落得个横死的下场,这是否和那个不详的珠子有关,就不得而知子。”
我听说这是人舌,心里有些惊诧噁心,险些失手将它掉落在地上,忙将这脱水变黑好似玉石般的舌头扔给了阿英,对她说:“我对这东西过敏,你先拿一拿……”阿英正要伸手去接的时候,在平台的一侧,大概快接近棺材的位置,传出了一阵刺耳的尖笑。
☆、第一百零二章 割舌
阿英被那诡异的笑声吓得一缩手,那个舌头做成的珠子就滚落到了地上,阿英副俯身去找,我劝她还是算了,不打算再去找寻,不祥之物留着也不吉利,成天装在口袋里,想想也觉噁心。她顾不得和我多言,埋头四处察看,我觉得她过于偏执,也四下观望,脑子里哗啦一下,这才发现原本被我按住的胖子不见子踪影,这货在我的注意力被那脱水的黑舌头珠子吸引之时,竟然偷着熘到了别处。
我感到有些不解,觉得奇怪,既然已经找到了舌头做成的珠子,为什么他还发出这种冷冷的怪笑?莫非胖子真的已经不是那个“胖子”了?我的心乱如麻,一时无法静下心来。这时,阿英对我说:“糟糕,胖子的嘴里八成还有东西,而且那舌蛊不知掉在了哪里,如果找不到,恐怕再过一会儿,便救他不得了。”
我对阿英说:“咱们还是分头行事,我先去前边追上他,你尽快在水中找到那半截舌头珠子,然后到棺材前跟我们汇合。”阿英点头答应,我拔腿就追,沿着平台循着那笑声奔去,边跑边在心中不断咒骂胖子贪小便宜吃大专亏,却又十分担心他这次万一齣子什么岔子的话该如何是好。不知道他嘴中还有什么东西,轻则搭上条舌头,下半辈了当个口不能言的哑巴,重则就把他的小命交代在这蒲家坟里了。
这个石台一览无遗,脚下尽是青砖,极为宽敞,巨大的石台上陈列着数十尊泥塑土烧的人偶和马匹,雾气也散了不少,我刚奔至石台的前半部分,离中央的巨棺还有一段距离,就隐隐察觉有些不对,这些土灰色的泥人泥马有些不同寻常,虽然看起来中规中矩,但好像却又透着一股邪门劲儿。
心中惊疑,正待细看,却听女人的尖笑声从泥马后面传出,只好暂且不去顾那泥人,径直赶上前去,只见泥马后边却是空无一物,刚才就在这一带传出的笑声,却突然中断了,附近地环境非常复杂,有很多不知道是用来做什么的东西,我只好将脚步放慢。借着手电筒的灯光,逐步搜索。
地面上有很多古代男子干尸,摆放得杂乱无章,粗略一看。少说也有二三十具,干尸都被割去了耳鼻,剜掉了双目,虽然看不见嘴里怎样,但估计他们的舌头也都被拔了,然后活活被浇以热腊,在饱尝酷刑之后。制成了现在这幅模样,我看得触目惊心,握着枪的手攥得更紧了。同时我心中的疑惑更甚,一个风水先生怎么会有如此大的手段?这非常令人难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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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就是巨棺,棺材后面是石台的空地,再无任何去路,除了遍地的干尸,却哪里有胖子的踪影,黑暗之中,惟恐目力有所不及,只好小声喊道:“王司令,你在哪啊?这不是,我都看见你子,别躲躲藏藏的,赶紧给我滚出来。”
连喊了两遍,又哪里有人回映,我回头望了望自己奔跑过来时阿英所待的地方,雾汽瀰漫,迷雾重重,虽然浓雾弱减到了一定的程度,目光所能穿的距离大子许多,但还不能和没有起雾时那样,让人可以一目子然,目力所见有限,根本就看不到那里去,那里也是漆黑一团,可能阿英仍然在那里找那用神婆舌头所做的舌珠,也不知找到了没有,情况如何子。虽然明知这古墓里,包括我在内有三个活人,却不免觉得心惊,好象阴森的洞穴地宫里只剩下了我独自一人,只得继续张口招唿胖子:“王司令,请不要抗拒,你尽管放心,组织上对失足青年採取的政策,一直以来都是宽大处理,只要你站出来,我们一定对你以前的所作所为,既往不咎,宽大处理……”
我正在喊话宣传政策,忽听脚下不远处有“悉悉梭梭”的一阵经微响动,忙把手电压低,一看之下就看见子胖子,只见他正背对着我,趴在石台一角的几具干尸前做着什么,对手电筒的光线浑然不觉。
我额头冷汗直冒,没敢惊动他,蹑手蹑脚地绕到他的正面,这才发现原来胖子正抱着一具包裹着蜡的干尸在啃,我噁心不已,心中大急,抬腿就是一脚,将他踢得向后仰倒,随后一扑,骑到了他的肚子上,插住他的脖子问道:“你他玛的还真让厉鬼缠上了,你啃那死人做什么?一天没吃肉了馋得慌?能憋死你丫还是咋地?我看你是嫌命长子,不怕中尸毒啊你。”
胖子被我压住,几乎动弹不得,脸上全是惊慌失措的表情,用一只手紧紧捂着自己的嘴,另一只手不断挥动,我抬腿别住他的两条胳膊,使出全身的力气,用左手捏住他的大脸,掰开了胖子的嘴,他的口中立刻发出一阵阴森的笑声。
我右手举着防暴强光手电筒向他口中一照,顿时看得清清楚楚,一目子然。至此我终于搞明白了,与阿英所料完全相同,胖子的嘴里确实有东西,他的舌头上,长了一个缩小版的女人头,确切地说那是个肉瘤状的东西。那东西粉红色又偏黄,也不算大,只有姆指肚大小那么一块,冷眼一看,会以为他舌头上长了很厚一层“舌苔”,不过那“舌苔”上五官轮廓俱全,非常象是一个闭目睡觉的年轻女子面部。见此情形,我不由的打子个寒颤,出了一身白毛汗。
胖子舌头上那女子面孔一般的肉瘤,虽然闭目不动,如在昏睡,但是这张脸的两片薄唇却不停闭合,发出一阵阵的冷笑,我心想原来是这张“嘴”在笑,不知胖子是怎么惹上这么恶毒的降头,他舌头上长的这张“嘴”,好象是对人肉情有独衷,到了石台上之后,他就已经控制不住“它”了,为了避免咬我和阿英,所以他才跑到石台深外,来到棺材附近,遇到了陪葬的干尸,压抑不住自己的欲望,啃噬起那些干尸来。
我焦头烂额一筹莫展,这时阿英也已赶至,她仔细认真的进行摸排式的寻找,终于找到了那一个黑色的用女子舌头做成的“好运珠子”,便匆匆赶来,见了这番诡异无比的情景,也是不胜骇异,忙将那半石化了的“舌头”,放在一处干燥的青砖上面,倒上些固体燃料,用打火机引燃。
神婆的“好运珠子”舌头一着火,立即冒出一股恶臭的烟雾,不消片刻,便化为了灰烬,我也在同时对胖子叫道:“别动,快把舌头伸直了,我替你挑了它。”
胖子两眼放光,依言行事,我见他如此配合,心里松了一口气,暗道看来胖子的神智非常清醒,还依然是那个天不怕地不怕更不怕和大姑娘搞对象的胖小子。我心下欣慰,就着身边那火,将匕首烤了两烤,让阿英按住胖子的头,两指捏住他舌头上的人头形肉瘤,用刀子一勾一挑,那颗美女头形状的瘤子登时被血淋淋地挑了出来,里面似是有条骨刺或者是肉筋,噁心之余,也懒得细看,将刀身一抖,顺手甩进火中,同那神婆的“好运珠子”舌头一起烧为乌有。
胖子心智清醒,知道我们的所作所为,完全是为了救他,任凭嘴中血如泉涌,硬是张着嘴撑住一声没吭,等他舌头上的肉瘤一被挑落,这才大声叫疼,虽然舌头破了个大口子,但是终于能说话了。
阿英赶紧拿出云南白药气雾创伤剂,对着胖子张大的嘴巴喷了几喷,给胖子的舌头止血,我见胖子总算还活着,虽然舌头被刀子挑了个不小的口子,短时间内说话可能会有些口齿不清,但这已是不幸中的万幸了,毕竟没缺胳膊少腿落下残疾,这才长松了一口气。
胖子大着舌头说:“吃一堑长一智,同志们辛苦了,我说谢谢啊!”
我打趣道:“就怕你是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说到做不到,做到想不到,以后可要把你这爱拾垃圾的贪小便宜的毛病给改了,不然恐怕还会出事。”
我们暂精疲力竭,无力去立刻开棺搬尸,又不愿久在这些干尸附近逗留,只好退回了放置了泥人泥马的石台位置稍作休整。
阿英对胖子说:“你就先张着嘴伸着舌头吧,等伤口干了再闭嘴,要不然一沾潭水就该发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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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取出香菸来先给自己点上一支,又假意要递给胖子一支烟,阿英急忙阻拦,我笑着对胖子说:“首长需要抽根烟压压惊啊,这回吸取教训了吧,名副其实是血的教训,要我说这就是活该啊,谁让你跟捡破烂儿似的什么都顺。”
胖子嘴里的伤不算太重,那药剂又十分的有效,再加上嘴里的伤口恢復起来最快,过了一会儿,伤口便基本上癒合了,胖子用水漱了漱满嘴的鲜血,痛心疾首的表示再也不逮什么顺什么了,以后要拿只拿最值钱的。
我对胖子说:“我这毛病要是能改,我张字都倒过来写,我们也不需要你写书面检查做深刻检讨,只希望你今后在偶而空闲的时候,能够抽出一些时间,深挖自己错误的思想根源,对照当前国内国外的大好形势,表明自己改正错误的决心,发现自己的龌龊卑鄙之处,并拿出实际行动来……”
我取笑了胖子一番,忽然想起一事,忙绷起脸来问胖子道:“目前组织上对你还是持怀疑态度,你舌头上的降头是拔去了,但是你的思想和意识形态,究竟有没有受到什么影响,就不好说了,谁又能保证你还是以前的你,现在的你是人是鬼还是半人半鬼都不好说,说不定你已经成为潜伏进我们纯洁队伍内部的特务了。”
胖子听了大唿冤枉,口齿不清的说道:“张司令,你这是什么话,要是连你都不相信我了,我他妈真不活了,干脆一头撞死算了,不信你可以考验我啊,你说咱是蹦油锅还是滚钉板,只要你画出道儿来,我立马给你做出来,要不然一会儿开棺掏老蒲明器的时候,你瞧我的,就算是他妈圣母玛丽亚挺着两个傲人的胸脯过来说这棺材里装的是上帝,老子也不给她面子,照摸不误。”
我赶紧把胖子的嘴按住:“行了行了,你嘴底下积点德,要是上帝他老人家听见子可就不好了,你的问题咱们就算有结论了,以后只要你戴罪立功就行了,但是有件事你得说清楚了,你究竟是怎么在舌头上长了这么个……东西的?”
胖子表情一松,解释道:“其实……当时……当时我也就隐瞒了一件事,不对不对,不是想隐瞒,是没得空说,而且我考虑到咱们这次的开销比较大,光出不进也不是事儿……好好好,我捡有用的说,我摔倒在一堆骸骨里面,吓得够呛,好像被梦给魇住子一般,恍惚中觉得那棺材里躺的就是自己,并且还有一个黄金人头,这时我以惊又乐,谁成想就被你给弄醒子,好不失望,就在这时,我的右手触到了一个圆形的小石头,我捡起来一看,又黑又滑,像是玉的,我跟老多鉴宝的老专家学的,习惯性地用鼻子闻了闻,又用舌头舔了一下,着实被噁心子一把,而那味道更就甭提多苦了,可能还不是玉,我以为就是块茅坑里的臭石头,但在咱们潘家园吃药的(购假货)很多,我想这块黑石珠子八成也能冒充黑玉卖个好价钱,就顺手塞进了口袋里,再后来我自己都把这件事给忘了,一路过来的时候,便忽然觉得舌头上痒得钻心,我连抠带挖也不起作用,直等上了石台,已经是有口不能言了,必须捂着嘴,否则它就自己发笑,把我也吓得不轻,而且非常想吃人肉,自己都管不住自己了……”
阿英听到这里,插口道:“我想咱们所推测的完全正确,确实中了舌降或舌蛊一类的邪术。”
我对阿英和胖子说:“这些巫蛊邪术虽然诡异,毕竟还有迹可寻,我看墓里不寻常的东西实在太多,这些泥人泥马便令人费解,我总觉得好像哪里不对劲,但是也,另外你们再看看这地宫墓道里的铜车马,还有那尽头处的土丘边,有上百具身受酷刑的干尸,即使全是殉葬的奴隶,也不应如此残忍地杀害,这哪里说不出个所以然,但多半怕是是凶非吉。”
我们休息了这片刻,便按捺不住,一同起身查看那些泥人泥马,由于干尸被蜡裹住,胖子刚才用舌头舔了半天,也没舔破那层硬蜡,这样还好,至少想起来还能让我们心里稍微舒服一些,否则真没人愿意和他一起吃饭了。
这时凝神细看,发现众多死状恐怖的干尸老幼青壮都有,看来都是些奴隶,不知为何被施以如此重刑,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古时活人殉葬绝不会如此热蜡灌顶,削耳剜目,如果他们并非奴隶,就一定是犯了滔天大罪的犯人。
只是,风水先生蒲阴阳能有这么大的手笔吗?这显然不可能。
迷雾重重,让人疑虑。
我皱着眉头嘆气说:“问题似乎很棘手,吉凶难料,让人心忧啊。”
为了活跃一下凝重的气氛,胖子说道:“张司令,别又苦又闷像个苦瓜,你不是老去天上人间嘛,我在北京就遇到过一位在北京的天上人间当过小姐的姑娘,她月入八万,给我上了一堂课。”
胖子说自己有一天在国贸现代城前搜索站。街女,一个温州美眉发现了我,非常专业的、径直的走在我的面前。这一走,于是有了后面的这个让我深感震撼的故事。
如何做统计。
先生想做什么?好的,全套冰火毒龙红绳。我在朝阳就喜欢做现代城的生意。这里我只做两个地方:现代城,京广中心。你知道吗?看到你之前,我在现代城门口兜了两圈,终于被我看到你了!从写字楼里出来的,肯定做全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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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你很有方法嘛。我附和了一下。
做小姐,也要用科学的方法,她说。我一愣,顿时很有些兴趣,什么科学的方法?
要懂得统计,我做过精确的计算,我说给你听啊。我个月做22天的生意,每天成本272.7元。
怎么算出来的?我追问。
你算啊,为了客人有好的环境,我租高级公寓每个月要交3000元房租,为了使自己上档次区别于一般的小姐,每个月买衣服和化妆品要1500左右,加上每月吃饭1500元左右。一个月做22天生意,平均每天固定成本是不是就是272.7元?我有些惊讶,我找了10年的小姐,第一次听到有小姐这么计算成本。以前的小姐都和我说,每炮100到300元不等,另外包夜200到800之类的。
成本是不能按次数算的,只能按时间算,你看,我每天都记帐。我可以看到一个月的详细记录。我做过数据分析,每次接客之间的空闲时间平均为7小时。如果找了一个做推油的,100元,大概要做一小时。也就是每一个100元的客人要花8小时的成本,就是每小时赚12.5元。不赚钱啊!如果说做冰火,漫游,毒龙的客人是吃饭,做100元的客人连吃菜都算不上,只能算是撒了些味精。
强!这个mm听上去真不象站。街女,到象是一位成本核算师。那你怎么办呢?我更感兴趣了,继续问。看来去小姐家的路上还能学到新东西。
如何找客人。
千万不能傻站在一个地方等客人,而是通过选择站街的地点,时间,和客人,主动地决定你要做的项目。我非常惊讶,这听上去很有意思。有人说做小姐是靠运气吃饭的职业,我以为不是,你要站在客人的位置上,从客户人的角度去思考。这句话听上去很专业,有点象很多商业管理培训老师说的putyourselfintoothersshoes。
给你举个例子,医院门口,一个拿着药的,一个拿着脸盆的,你接哪一个。我想了想,说不知道。
你要接那个拿脸盆的。一般人小病小痛的到医院看一看,拿点药,不一定会想怎么放纵,说不定生着病连女人都不想。拿着脸盆打车的,那是出院的。住院哪有不死人的?今天二楼的谁死了,明天三楼又死了一个。从医院出来的人通常会有一种重获新生的感觉,重新认识生命的意义,生命苦短,及时行乐才最重要。那天这个说:操,去宾馆开房,给你2000包夜,你穿护士服,让我出了对那些狗。日的护士的一口恶气。伸手给了我2000,眼睛都不眨一下。你说他会做个按摩,然后做推油吗?绝对不会!
我不由得开始佩服。
再给你举个例子。那天在潘家园,三个人对我招手。一个年轻男人,从商场出来,手里拿着礼品盒。还有一对老男人西装革履,红光满面的,一看就是刚喝完酒的。第三个是个里面穿绒衬衫的,外面羽绒服的男子,背着笔记本包拖着拉杆箱。我看一个人只要3秒钟,我毫不犹豫地停在这个男子面前。这个男的跟我开房后说:沙漠风暴,水晶之恋……还没说后面就忍不住问,为什么你毫不犹豫地跟我走了?前面还有两个人,你要是跟他们走,我也不好意思和他们抢。我回答说,那个小p孩拿着礼品盒,是晚上要去跟女朋友约会的,肯定不会包夜;那两老男人刚喝完酒,做完就睡,也不会包夜,而且喝完酒一次就做特长时间;你是来出差的,拿着笔记本包和拉杆箱,一看就是能报销的那种人,而且一个人住宾馆,估计要做就是包夜。那个男的就说,你说对了,包夜。那些在髮廊门口,穿着裤衩背心的人可能是有钱的主吗?可能去宾馆开房包夜吗?高级点的宾馆也不会让他进啊。
她说态度决定一切。
有道理!我越听越有意思。
很多小姐都抱怨,生意不好做啊,最近又严打了啊,都从别人身上找原因。我说,你永远从别人身上找原因,你永远不能提高。从自己身上找找看,问题出在哪里。这话听起来好熟,好像是如果你不能改变世界,就改变你自己,或者stevencorvey的影响圈和关注圈的翻版。有一次,在动物园一个人叫我,做推油。后来又有一次,一个人在动物园叫我,还是做推油。我就问了,怎么你们在动物园这找小。姐的人,很多都是做推油呢?人家说,在动物园有一个公交车枢纽,我们都是在这里等车没事干,顺便做个推油的。我恍然大悟。比如你动物园那一块,没有写字楼,没有酒店,什么都没有,只有公共汽车站,在这里找小。姐的多半都是刚下公共汽车的,再换另一趟车回家的。在这里找小。姐的客人通常都是速战速决推个油。
所以我说,态度决定一切!我听十几个总裁讲过这句话,第一次听小姐这么说。
要用科学的方法,统计学来做生意。天天等在三里屯排队,怎么能赚到钱?每个月就赚5000块钱怎么买得起化妆品好衣服打扮自己?这就是在谋杀啊!慢性谋杀你的青春。要用知识武装自己。学习知识可以把一个人变成聪明的人,一个聪明的人学习知识可以变成很聪明的人。一个很聪明的人学习知识,可以变成天才。
有一次一个人去我家,问做什么。他说做按摩加胸。推。我说不爽,直接**吧。他说,这多贵啊。我说,没关系,你经常出来玩你有经验,你做胸。推200块,你按我说的,你只给200快就好了,多的算我的。最后,按我的做了,多做了一些服务,**可比胸。推快多了,按摩加胸。推一耽误就是半天没法做别人的生意,**10分钟搞定。我只收了200块。客人很高兴,省了100元钱左右。这对我来说就是闭上眼睛躺一会。我相当于躺一会缓了半天的时候。我刚才说了,我一天的成本272.7块,我多合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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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不算高级夜总会里做的,一般一个小姐7、8千,拿回家。做的好的大概2万左右。顶级的小姐大概每月能有5万。全北京10万个小姐,大概只有2-3个小姐,万里挑一,每月能拿到8万以上。我就是这2-3个人中间的一个。而且很稳定,基本不会大的波动。
太强了!到此为止,我越来越佩服这个小姐。
她说我愿做个快乐的野。鸡。
我常常说我是一个快乐的鸡。有人说,你是因为赚的钱多,所以当然快乐。我对他们说,你们正好错了。是因为我有快乐、积极的心态,所以赚的钱多。
说的多好啊!
要懂得体味工作带给你的美。大冬天的在三里屯站街,很多小姐抱怨,这他妈破天!真是倒霉。千万不要这样,用心体会一下这个城市的美,身边有很多同性。恋帅哥经过,非常现代的高楼大厦,虽然买不起,但是却可以用欣赏的眼光去享受。开公园打野。炮,看着草地的绿色,冬天是白色的,多美啊。再看看钱包,1000多了,就更美了!每一样工作都有她美丽的地方,我们要懂得从工作中体会这种美丽。
我5年前是天上人间的领班。3年前在作三个不同桑拿做过头牌。后来我不干了,一个月就3、5万块,没意思。就主动来做站。街。我愿意做一个快乐的野。鸡。哈哈哈哈。
胖子说:“拿出最大的热情和自信息来做事,别怀忧丧志。”
我觉得很有道理,点了点头。
这时就听阿英说:“你们一口一个小姐的,尽不正经,快来看这个泥人,我觉得有古怪。”
☆、第一百零三章 移动的影子
胖子很不以为意的说:“泥人能有什么古怪,我看还是你这个女人做怪。”
“做怪做怪,还不如做艾。”
阿英听了柳眉倒竖,非常生气,说道:“王胖子你这个龌龊货,整日里想的就是那些少儿不宜不知羞耻的事情,你害不害臊?”
胖子恬不知耻:“很正常嘛,着名的精神分析专家弗洛伊德曾提出过,人的一切行动都由最本源的性。欲所支配。性。欲是人的基本欲望之一,每个人在各个年龄段都力求以各种形式去实现它。我在这里随口说说,又无伤大雅,再说,生命的传承不就是通过做艾所延续的吗?”
阿英一时气结,不知道该如何和这胖厮争辩,鼓着腮帮子直皱眉,把求助的目光望向了我。我见她这副样子,看起来很可爱,心生疼惜怜爱之感,有意杀杀胖子的威风,轻咳一声就说:“我说王副司令,你的这个个人思想还真有点猥琐,在人家女孩子面前也不懂得矜持……”
胖子打断我:“矜持什么,我这叫豪放坦诚。”
我说:“你放就放,还豪什么放,诚就诚,还坦什么诚,矜持随和是一个人的自我修养懂不?!这点我也不勉强你,但是我不得不说说你这个容易下半身思考的男人了。”
胖子诧异道:“什么下半生思考?难道胖爷我的上半生已经过子吗?”
我鄙夷道:“这你都不懂,是身体的身,不是人生的生。嗯,控制不住下半身很不好,容易犯错误,很难再上进。”
胖子恍然道:“原来是这么个意思啊,我说张司令,你还有脸说我,难道你就不是一个好女色的人吗?得了吧,跟我装什么正人君子大尾巴儿狼,还不是因为阿英在这里的缘故。记得有一次你上天上人间,在上楼梯的时候还感慨说什么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太监上青楼、霜叶红于二月花停车做艾枫林晚和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玩后庭花之类的浑话,而到了楼上见子姑娘之后立马就像换了个人似的,变的生龙活虎虎虎生风,来了个双飞大战三百回合还意犹未尽……这些英勇事迹你都忘了吗?你可别在这里冒充什么处男,那样的话会让我很为难,告诉你,你可别被这娘们给迷住了,她可精着呢,是属于把你卖了你还给帮着数钱的那种人。”
阿英听了愤愤不平,我打个哈哈道:“那是以前的我,不是现在的我,一日不见,如隔三条秋裤,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你老拿老眼光看人就不对了,你需要进步,别老原地踏步,思想觉悟也要跟得上,别觉得你不进步别人就也不进步,这种错误的思想会为害终生的,我的同志哥,你怎么可以这样哟!”
我活气神现的做挥斥方遒指点江山状:“向着一个目标努力拼搏向上,成功就离你不远喽!”见胖子和阿英都像看白痴般的看着我,我不免有些尴尬,正色道:“以前我太过年轻气盛,所以做了不少傻事,不提也罢,但现在的我就不同了,至少,我不肯轻易再去类似天上人间这类的场所了,我懂得了自爱和自重。胖子,听哥一句,要想成功,就要禁慾。”
胖子睁大子眼睛,不敢置信:“禁慾?我说司令,你还是那个经常醉倒在洗浴中心不醒人事的我的好伙伴张泽海吗?”
我绿着脸说:“醉倒在洗浴中心不醒人事的人是你吧,你看你这糟糕的记性,肯定是撸多了,肾藏精通髓聚而生脑,肾精亏损损伤记忆是肯定的,以后一定要少撸,最好远离爱情动作片。”
胖子背了黑锅,哪里肯服:“嘿嘿,是吗,犹记得那次芸芸陪着一个脖子上挂着手指粗的金鍊子的秃顶矮胖老男人进了炮。房,你亲眼目睹之后闷闷不乐郁郁寡欢,喝了很多酒,静静等待芸芸出来,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他们就是不出来,你黯然销魂默默神伤,想要悄然离去,然后头晕目眩栽倒在大堂之中,怎么叫都叫不醒,身边一时也没有水,搞得我想撒尿救你,给你做人工唿吸,最后还是忍住了将你送去医院挂水,这些你还记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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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胖子一说,我老脸一红,说道:“都说了那时候是年轻不懂事,现在我都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你还以为现在的我是以前的我吗?”
胖子嗤之以鼻:“难道以前的你不是现在的你吗?老话说的好,江山移改本性难移,说的什么意思,你当然懂的。”
我怒了,生气的说道:“我说小胖同志,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呢,老张我是一般的人吗?说句掏心窝子的话,不是我不想风流潇洒当少年,而实在是做艾有风险,做前需谨慎。”
“莫好淫,好淫丧却人伦,丧却人伦成兽形,还债有夫人。”
胖子听了大感兴趣,问这里有什么讲头,我就对他说这是坐花散人所着的风流悟里的一个故事,名字叫活花报活人变畜,现因果现世偿妻。
故事是这么说的,话说镇江府丹阳县落乡地方,村名曰‘仁善村’。那村去城二三十里,村中有一人,姓魏名化,号奉溪。原是乡间小户,种田为业。妻陶氏,做人极其善淑。养了两个儿子,长名魏大,次名魏二,两个种租田。魏大娶了个同伙做工的女儿为妻,甚是孝顺;偏是魏二,从小陶氏爱他,百依百顺。那魏二就放刁起来,父母说的话,他便要相拘。
一日,魏陶氏对魏奉溪道:“二郎年纪长大了,前村施家有一女儿,我看她甚勤俭,插秧、踏车、积麻、纺纱,件件多会,年纪又相仿,我央顺拐子去作媒,持用五六两茶礼讨与二郎,完了我两人一件事”。那魏二听得,便接口乱嚷道:“不要爵蛆,施家的大女,我也常常看见,又麻又黑又蠢,一世没老婆,也不要这个歪货。”陶氏道:“这儿,这样你知我见的到不要,你心上要怎么样的?”魏二道:“娘,我前日去还租米那家,有一个通房阿姐,叫做桃花,又白又标緻,脚又不大不小,我心上甚爱他。不道昨日进城,去还他家的债米,只见那家主婆打了他一顿,他带哭走出来要寻死。我对他说:‘你有吃有着,家主婆打也是常事,谓甚就想寻死觅活起来。’他带了哭说:‘你那里晓得我的苦?上管头,下管脚,不是打,便是骂。前日家主公偶然对我笑了一笑,不道家主婆看见,直打骂到如今。你道苦也不苦!那如得你乡下人,自由自在过日子。’我问他道:‘你有对头么?’他口里囔道:‘什么对头,对头!我要出去的。要乡下一夫一妇,去之做自由自在人儿,强如在此伴好人过世。’我见他说得有些入耳,就被我嘻着脸道:‘我正要寻个城里人做老婆,你肯随我么?’那桃花两边一看,见没人来,就低声道:‘你果有心,我就嫁了你。家主婆妒忌家主公,巴不得即时卖我出去哩。我身价原只十两银子,你若出不起,我有些私房贴你。’于是即跑到里边去,将五六两一包碎银,暗暗递与我。我说:‘我回去凑足了银子来。’他说:‘千万就来,央宅里王阿叔进去,一说就是的,不要忘了。’临出门,又叮嘱了几次。我如今一定要讨他的了。”魏奉溪听了这句话,对陶氏道:“好便好,也要去卜卜,又恐怕他城里人,乡间住不惯。”魏二道:“你不要管。”向父亲要了七八两银子,到城里一跑,先买酒请了王阿叔,央他进去说。
谁知那家主婆,正为家主公要去偷他淘气,见说了,欣然道:“既是我家的户魏二郎,就让他些。只要六两茶礼,备盛些的担盘进来,即讨了去就是。”那王管家回復了。魏二便封了银两,买了桃、枣、鹅肉、茶叶送进去,随撑只乡间小船,几个亲戚来接亲,那桃花也欣欣然剃了面,穿了两件新衣服,拜别了家主下船。
到了仁善村魏家,原叫了一乘小轿,三四个吹手,来到船边,娶亲娶上岸了。在草屋里边拜了堂,拜了公婆,一时乡邻亲叙共请来吃杯喜酒。那魏奉溪,因两日陪客,劳碌了,又多吃了几杯酒醉了,先睡了。众人酒散,陶氏自己收拾完了,对魏二道:“你收拾新人睡罢。”魏二关了房门,笑嘻嘻对新人道:“夜深了,我们去睡。”那桃花当时吃打了,道嫁到乡下自由自在的好。谁知一到他家,见了钻头不进的草屋,不是牛屎臭,定是猪粪香,房里又气闷,出门又濠野,心上甚是不像意。但魏二虽是乡下人,又精壮,又是童身,自己已与家主公破体过。见魏二脱衣解带,随手成其云雨。原来这魏二虽油嘴油脸,从不知此味的,桃花是经过狂风骤雨的,两个准准狂了一夜,直至五更,方鼾睡去了。
那陶氏和衣睡了一觉,五更头他即起身,打扫家里,唤长工顾拐子田里收拾,只不见魏奉溪起身。陶氏忙去叫他道:“人都下田,像死狗睡了一夜,还不起身。二郎是新做亲贪睡,你为甚不走起来。”叫了几次,则不见则声。那陶氏道:“奇怪。”又去推他两推,动也不动,即忙去摸他一摸,只见冷气直冲,身体直直的硬了。正是:
昨日红鸾,今朝白虎。
一天喜事,变成愁苦。
吓得陶氏号啕大哭起来,道:“好端端,为甚死了?”那魏大夫妻两个听见,吓得一跳,乱嚷乱哭道:“昨夜先睡,我只道他醉了,谁知他身子不快,如今怎么处?为第二个使空了银子,棺木那里来,快叫他来商量。”陶氏带哭叫道:“二郎快起来,爷死了,你只顾睡。”魏二狂了一夜,正睡得浓,那里听得。陶氏打着门道:“莫不也死了,为何这样好睏。”魏二梦里哝道:“你为甚如此叫命。”陶氏道:“你爷为你这天杀的,使费着急,又劳碌,多吃了急酒,死了。你还要自由自在!”魏二听得说父亲死了,吃一跳,摸着头道:“为甚死了。”只得起身。陶氏哭道:“刚讨得媳妇进门,就无病急死,莫不媳妇的脚气不好。”那桃花在房里听得,接口道:“既是脚气不好,为甚你们讨我?好笑。”口里哝哝道:“不说你自己老骚,看他儿子做亲动了兴,与老公射捣,不顾他的性命,死了到来埋怨我。如今趁好撒开,我受不得这些不像人,不像鬼的腌气。”那陶氏原是极善淑的,偶然气苦中,说了这句,缩口不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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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魏二见说撒开二字慌了,就道:“休放闲屁!爷没命死了,与媳妇什么相权干?”魏大道:“不要淘闲气,如今棺木那里银子来买。”魏二道:“跟非前村许家庄上何敬山处,借几两印钱,来买棺入了殓再处。”魏大道:“我同你去合借罢。后日合还,省力些。”魏二道:“事不宜迟,如今就去。”
两个走到许家庄上,只见何敬山正在家里收银子算帐。魏大向前道:“何阿叔两日忙得紧。”何敬山抬头一看,道:“魏二老,恭喜了。为甚有工夫走到这里来?”魏二道:“何阿叔,说也不肯信,有这样怪事。”何敬山笑道:“有甚怪事?莫是新娘子讨了个石女么?”魏二道:“不是。我昨夜做了亲,今早好端端父亲死了,你看奇也不奇。”何敬山吃惊道:“昨日我遇见他,在城里请和合纸,这真正奇。如今你们弟兄来甚么?”魏大道:“其实要与何阿叔借几两印钱,买个棺木,我弟兄两个合借罢,后来同还。”那何敬山是惯放印钱的,便道:“要几两?”魏大道:“借得四两,便宽转些。”何敬山道:“今日不能这许多,若要足这数,今日先拿二两五钱去,买起棺木来,后日找一两五钱。”魏二道:“承阿叔应我之急,任凭阿叔罢了。”兄弟两个写了借约,言定十个月连本利清还,当下秤了银子。何敬山又除了叩头,他两个袖了银子回来,就买棺木,将父亲入了殓。是日男男女女,号啕哭了一场,各自安息。
至次日清晨,魏大对魏二道:“我们到何敬山处找了两半头来,大家分了,我明日要另租几亩田到别处去了。屋这边几亩,你如今有了妻室,你自种罢。何敬山的印钱,各人多种几亩田,抵当得这一主,娘住在你身边,我自支持盘缠来,来合养她。”陶氏听见,垂下泪来道:“我如今没了你的爷,我吃素修行了。大媳妇既要别处去,二媳妇又利害,我老人家自己过活。你弟兄两个贴我些柴米,先与我请一轴观音菩萨来,朝夕礼拜,在家出家的意思。”那桃花就口里哝道:“不要做张做势。有粥吃粥,有饭吃饭,吃什么素,修什么行。”魏大道:“二娘子,老人家随他心上罢了,不要去管他。”桃花道:“我怎么管他?他说我利害,不知吃了多少人,正该请尊佛来,咒杀我这脚气不好的。”魏大道:“二娘子,如今大家不要计论了。”那魏大竟去租了十亩田,约悬仁善村十四五里;又租了三间草房,搬去不题。
却说魏二见阿哥去了,竟与桃花困晏朝,买鱼买肉受用作乐。不几日,手中空了。桃花道:“我是城里出身,田是不种的,你莫若挑条担,日日进城去做些生意,日日见钱不好,倒去翻这泥块。”魏二道:“娘子说得是。我如今挑条鱼担罢。”两个商议定了,写一张退田契退了田,竟行鱼来卖。卖了数日,果然日日赚得几分。忽一日,魏二早起行鱼去了,那何敬山因是还利日上了,不见他送来,拿了一本帐,走到后村,来到魏家道:“有人么?”只见屋里走出一人来,乃是魏二的老婆。方梳了头,头上带了顶孝髻儿,身上穿一领白布衫,玄色绸背褡,搁搁的酱色汗巾,当胸束了。白绢裙褶,齐齐着起,露出了一双半小不大的脚儿,穿着玄色的小靴头鞋子。漂白膝裤,上玄色阔线带,拖在一边。一双梢眼儿,往外一睃,就道:“可是何阿叔么?”何敬山见了,连忙深深唱个肥喏道:“正是。”随接口问道:“娘子可是魏二阿弟的夫人么?”那桃花笑一笑道:“正是。”何敬山道:“昨日因不见他拿银子来,今日走过,带便来问声。”那桃花道:“因两日生意艰难些,所以不曾送得来,反覆劳何阿叔拖步。请宽坐坐,吃了茶去。”忙去把一条凳出来道:“请坐。”
桃花口里说,眼里看那何敬山,头上带一顶京搔玄缎帽,身上穿一领黑油绿绸直身,拖出了蜜令绫绸绵袄,绵绸衫子衬里,脚上漂白绵袜,玄色辽鞋,白面,三牙须,甚是齐整。肚里转道:“不道乡间原有这样俊俏的人儿。”于是满面堆下笑来,把眼儿只顾睃他,那敬山本是许家幸童出身,又是老妇人的班头,竟来挨肩擦背。不道那陶氏正在观音前拜佛,拜完即忙出来道:“二娘子你进去,我去陪何阿叔说话。”那妇人只得进去了。何敬山就起身道:“老亲娘,魏二舍回来,千万说声,我还要出去,转来再会他罢。”于是佯佯的去了。他就一路胡思乱想道:“这雌儿竟生得齐整,好块羊肉,落在狗口里。我看他将我不住的睃。甚有我的意思,且慢慢括他,不怕他不上我的钩。”一步步归去,不题。
却说那妇人心里道:“这个人我一定要结识他,可惜正要引他亲近一亲近,怎奈老贼婆出来打断了。虽然不怕他,也只觉碍眼不便,可恨,可恨!”正是气沖沖的坐着,只见魏二买了斤肉归来道:“娘把来烧烧,我们吃夜饭。”陶氏道:“今日何敬山来要印钱。”魏二道:“有在腰里,我明早送去。”那妇人就接口道:“有了银子,他自然会来拿的。你送去,可不又担阁一朝的生意。”魏二道:“说得有理。我明日放在家里,等他来拿罢。”陶氏将肉括净了,放在镬里,不见媳妇来烧,只得自己去替他烧。魏二与桃花在房里作乐了一回,待烧熟了,那妇人竟盛在房里去了。烫了酒,大啖,也不来问婆婆吃夜饭也不。两个吃完了,竟去睡了。魏二极力奉承,谁知那妇人一心挂在何敬山身上,当夜不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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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早,魏二起来道:“娘子,我去行鱼了,印钱二钱五分足纹,放在你处。若何敬山来,叫婆婆递与他。”那妇人道:“多说二三钱银子,见了鬼,要你娘递。难道我老娘,从不曾见这东西,托不得的。”魏二陪了笑道:“我恐怕你后生家,不便见他,故此我这等说。”妇人道:“羞也不羞,开了大门就是房,说你看,便见不便见。”说得魏二顿口无言,道:“我去了。”魏二才出门,那妇略睡了一回,扒起来梳洗打扮了,便待何敬山来。谁知那陶氏见儿子出去,起来开了门,烧了面汤,又炷熟了饭,盖住镬里,自己去观音前点了香,拜了佛,随即坐在门口绩麻。那妇人走出来,见他坐在门口,好生不然。陶氏道:“二娘子,我等你同吃朝饭。”那妇人把眼一瞅道:“我不要吃,你自先吃。”陶氏只得去灶前,自己坐了吃饭。
那妇人走在场上,不住的远望,望不多时,果然远远见何敬山,从前村树林边来。那妇人见了,心里转道:“他来了,只是这老厌物在面前,怎么处?”心生一计,见场上的鸡,就扯一只来藏在柴堆里,口里浪道:“单吃粮,不管事。场上的鸡不见了,多因走在后门坟墩里去了,也不去寻一寻。那砍头的归来,不见了鸡,只道我在家里不当心。”陶氏听得不见了鸡,慌忙走到后门来寻,毫不见个影儿,只得一步步到坟里去,细细里寻。那何敬山远远道:“二娘子,在场上耍子。”那妇人道:“鸡不见了,在这里寻鸡。”何敬山道:“家鸡只在家里。”妇人带着笑答道:“家鸡团团战,那晓得野鸡要着天飞。”那何敬山见妇人说话有些跷蹊,便笑笑道:“若是野鸡,一定去寻野食吃了。”那妇人人把眼一瞅道:“眼前食吃不够,家鸡也要寻野食吃哩。”何敬山听得他言语,句句卖春,便近身来,低了道:“我来与魏二舍讨银子,他在家么?”妇人道:“不在家,银子在我处。”何敬山又道:“婆婆怎么不见?”妇人道:“我使他坟里寻鸡去了。”敬山道:“既如此,我同你屋里秤银子去。”妇人道:“你随我来。”
只见妇人领了何敬山进门,便笑一笑,对敬山道:“银子我放在那枕头边,待我去拿来。”敬山见屋里无人,便笑着道:“我同你到房里秤何如?”妇人道:“恐怕人来,你关着门。”那何敬山见叫他关门,便大着胆儿竟把妇人一搿,手舞足踏起来。那妇人毫无拒意,也迎了何敬山的愿,亲一个嘴道:“我一见你,直想到如今。”敬山道:“我也见你,想得魂不附体。”两人竟在床上云雨起来。
难道正高兴之时,那陶氏口里唿鸡,后门进来道:“天杀的,罚我老人家那一处不寻得到,不知躲在何处,并不见个影儿。”何敬山在床上听见,慌了道:“你婆婆归来了,如今怎么处?”女人道:“不要忙,待我打发他去。”口里嚷道:“我也寻了半日,寻得头晕起来,睡在这里。你如今再到柴堆里,细细寻寻,若迟了,恐怕鸡被偷了去。”那婆子果然又开了前门,往场上柴堆边寻。妇人对敬山道:“你如今快从后门出去罢,银子你明日来拿。”敬山慌忙向后门一熘烟去了。
却说那老婆婆寻着了鸡,归来道:“二娘子,你猜我在那里寻着的?那只鸡自己钻在柴里。”那桃花因惊去了汉子,在床上恨恨声也不应他。陶氏把鸡罩了,又去念佛。那婆娘肚里思量道:“怎得这老厌物死了,我方遂意。”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想,只听得老鼠在床下数钱。他口里道:“是了,是了。”道犹未了,魏二忽走进房来道:“怎么睡在此?何敬山可曾来拿银子去。”妇人道:“不曾来,我不见了鸡,寻倦子,暂困片时。”魏二道:“今日剩得一活鱼在此,起来煮一煮,吃吃么。”叫道:“娘可拿去刷一刷。”于是陶氏将鱼去刷净了,下锅煮熟了,分与媳妇吃。那妇人一头吃,一头道:“桑中老鼠多得紧,你明日千万买些老鼠药回来。”魏二道:“老鼠药是没用的,药不死老鼠的。莫若你明日去坟墩里,旧桫方棺木砒霜最利害,放在饭里,不要说个老鼠,就是人吃了,就要呜唿的。”桃花听了道:“有理,有理。”两个吃完了,上床去睡。明早魏二起来,依旧行鱼去了。
却说何敬山逃了归去,一夜睡不着,一心想着那妇人。清早又摇摇摆摆走来。桃花正在房里梳头,陶氏看见他来了,忙叫道:“二娘子,何阿叔来讨银子了。”妇人应道:“怎么这样早。”那妇人听得婆婆看见他来,甚不快意,何敬山假意道:“魏二弟在家么?”陶氏道:“卖鱼去了,银子放在二娘子处。”桃花使出一番手段使陶氏去了,那敬山忙勾着妇人,道:“我虽明日又曾岂来也。你婆婆好烦人,我一夜间不若尧走,逆你去了,我也甚只怏这。我兄今想一个这里,在于叫明日午间来,思打重兴快流,且彼本建怏活公事,你怎么得这遂意。”妇人道:“你莫管,我自有处,明日千万来。”敬山竟去了。
妇人口里哼哼的道:“娘子,弟兄两个合借的,让我们先还,做大儿子的,少鼻子大彼倩的,安坐在家受用。我们整日上门上户的受累,你的娘的也忒欺心,单会吃二媳妇。大小妇是小娘出来,你吃不得一碗半碗的,把婆婆聒絮个不了。”陶氏不开口。那妇人见婆婆不开口,又道:“明日走去对大儿子说,如今利钱你该凑去,钟不打不鸣,人不说不知。”陶氏只得应道:“我去说便了。”妇人道:“你明日早些去,吃他一两顿,也不为罪过。难道单养一个儿子的。若等朝饭不及,我做两个饼,路上当点心就是。”于是暗将砒霜放在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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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婆婆果然明日清晨起来,拜了观音,点了香,即便对媳妇道:“我去了就来。”魏二自行鱼去了。妇人慌忙起来,将饼与婆婆袖了,又道:“半路上肚飢就吃。”陶氏一径望大儿子家走。原来这魏大家,去仁善村有十四三里路,陶氏走得不耐烦,望见一个林子里,见一块长石头横着,他就坐着。口里道:“观世音菩萨,这些路就走不动了。”肚里转道:“我且将饼吃了再走。”袖中摸出来一看,只见又冷又硬,如石块一般。陶氏又道:“观音菩萨,我老人家怎吃得这个饼。”自言自语的说犹未了,抬起头来,只见一个道姑立在面前。那道姑怎么样的?
头上戴着古色幅巾,身上穿着绛耳色的道服。腰间束着黄色丝绦,耳边垂着银丝细坠。臂上挂着菩提数珠,脚上穿着僧鞋僧袜。纵然不是灵山治世专,也必定是救命主菩萨。
话说那道姑手中携了一只篮,篮里放着一件背褡兜,向陶氏作个问讯道:“女菩萨,借坐一坐。”陶氏回礼道:“我也是过路的,同坐何妨。”那道姑口里念声:“观世音菩萨,老了,没用了。今早要紧到施主人家去,空心出门的,走了三十里多路,肚里又飢,腿里又酸。”陶氏便道:“我走得五六里,就倦起来,莫说三十里。我点心也带些在此,只是冷硬难吃。”道姑道:“我饿极了,就是冷硬的,我情愿将这背褡换来免飢,不知女菩萨看慈悲否?”陶氏道:“若是吃得,我就舍与你吃,怎么要换。”一头说,一头在袖里摸出两个饼来,递与道姑。道姑道:“我生平不肯白吃人的东西。”就在篮里将这背褡送与陶氏。陶氏那里肯要他的。道姑道:“女菩萨,你若不拿我的,我宁饿死不吃你的饼。”陶氏见他推得真切,又见背褡是绒的,心上道:“我拿回去与媳妇穿,也可讨他欢心。”转转念头道:“我还有两个饼,一总与你吃罢,背裕权留我处。”那道姑见陶氏收了背褡,方肯将饼来吃。不吃犹可,一吃吃了,只见道姑大喊一声,往后便倒,七窍中鲜血迸流,吓得陶氏面如土色。口中:“救苦观音,为甚这道姑将饼子吃了,就死了,想是又冷又硬,咽坏了咽喉?虽然如此,我又不能救他。趁此无人看见,我只得走去罢,省得人来看见,惹是招非。”心上担了一肚皮惊惶,回身便走。
却说那桃花专等婆婆出了门,便去梳好了头,望何敬山来作乐。敬山因满口约定了,急忙忙早起出门,不道走得数步,只见一个人挑了担,撞着何敬山,便道:“何阿叔,清早那里去?”敬山一看,乃是惯卖犬肉的狗王二,何敬山道:“王二挑的是戌物么?”王二道:“我特特留一大块腰窝送来。”敬山转身道:“既如此,你随我来。”于是转身又到家里道:“通折倒与我罢。”王二见说,即将桶盖开了,拿出来。敬山道:“为何都是精的。”王二道:“不瞒何阿叔说,昨晚正打一只肥狗,遇着一个老妪,要我的狗皮与儿子做暖帽,肯出三钱银子,所以剥了皮去,纯是精肉了。”何敬山也称三钱银子与了他,王二去了。烫热一壶酒,空心吃了,又醉又饱,乘酒兴竟到魏家来。
只见那妇人望着了何敬山,如获珍宝一般,满脸堆着笑容道:“真正不失信的冤家。”即携了手进门,随将门关了。何敬山火又动,狗肉性又发,酒兴又作,托在床上,脱下裤子,竖起两股就干。那妇人迎着,似渴龙见水,两个滚作一团。这一场好杀,怎见得:
一个是偷。汉子的都头,一个是撩妇人的宿积。一个恣意的不休,一个尽情的出力。一个是舍了缘砖抛黄金,一个是撇了家鸡偷野食。一个在柴仓窝里趁风流,一个在粪扫堆边矜出色。
说话两人正在高兴之际,忽听听得外面有人扣门。何敬山慌忙道:“你婆婆回来了。”妇人道:“他要回来,今生不能够了。”说犹未了,只见门外叫道:“二娘子,开了门。”敬山道:“这个不是你婆婆的声音?”那妇人听见,吃一惊道:“怎么回来得,有如此奇怪。莫不是他的魂灵么?”于是只得起身来,遂叫何敬山从后门去了。然后开了门,只见陶氏手拿背褡道:“我走倦了,快取条凳子来坐坐。”气急急自言自语:“老来没用,吃力得紧。”那妇人即拿凳子与陶氏坐,随手即拈此背褡看看道:“在那里来的?”陶氏一一从头说知道:“今早出门,一径望大儿家走。走到五六里不耐烦,望见一个林子里横着一块长石头,我就坐着。不多时忽见一个道姑立在面前,打一个问讯,同坐在石上道:‘我今早空心出门,走到如今肚饿极了。’我道:‘有点心在此,只是冷硬难吃。’他将篮里背褡来换我点心吃,我不肯要他的,他道:‘你若不拿我背褡,我不吃你的饼。’我见此背褡是绒的,你着倒也对身,于是与他拿了。不道他将饼去吃了,想是他肚又饿,饼又硬又冷,一吃吃了,登时大喊一声,扑地跌倒,手脚也直直死了。慌忙起来,走也走不动,只得带跌跑到这,大儿家不去了。”那妇人听见吃一惊,即将陶氏拿回的绒背褡欣然穿在身上,相了又相,昏乱起来,不识人事。陶氏见媳妇两眼定了,神色如狂,走向观音佛前,口便哼哼道:“是我心最毒,只为贪。淫好。色,欲药死婆婆,与何敬山结永远私好。不想做这样事,天怒神殛,触独犯了菩萨。”说完这几句,身子只顾向佛台下钻进去,口再不语了,只管将舌头伸出来舔鼻子。那陶氏听他说,见他这模样,吓呆了。忙去扶他,只见媳妇在台底下蹲着足,摇着头,抖着身子,口不喷声。仔细看来,宛然变了一只肉色狗。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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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心人面,相由心变。两眼抛斜,四脚出现。
嘴长耳耸,牙尖颈短。舌长三寸,尾呈一股。
话说陶氏听他媳妇自称淫恶,见他变相,更是诧异。对着观音那个神位,蟠旋地下。于是传闻了,邻舍村坊,男男女女,大大小小,都来看这个妇人变狗。有的道:“这是忤逆样子。”有的道:“这是偷汉的下场。”正在喧闹之际,只见魏二挑着担回来。见家中挤满了人,先吃一吓,及到家中,陶氏对儿子细说一番,又见妻子变了狗,不觉垂泪起来。那只狗见魏二,便摇头洒耳,攒住魏二,鼻子只管叫。魏二嘆道:“你也是自作自受,我不道你起这样歹心。既背我偷汉,又去药死婆婆,天不容,地不载,怎的不做狗?如今养在家里,看者如市,也不像样,不如送他到放生庵里去,再念些经来超度他。”于是送他庵里不题。
却说何敬山自后门逃归,正冒了风寒,染阴症在家。外边又纷纷传说新闻道:“魏家媳妇变了狗。”听见一吓,又变了夹惊伤寒,三四日一病而亡了。那何敬山原是城中许乡宦家管庄的。许家知他死了,即着人唤他妻子常氏进去,问他帐目。常氏年纪止廿五六岁,为人倒也伶利,将帐目一一交付清楚。但因何敬山最好包婆娘,所以缺少了一百余两本钱。常氏不待家主开口,即将自己首饰家火连夜变卖,清完零星。欠在人头的,留着自己慢慢的将他填空。家主盘清了帐目,另拨家人管了庄。常氏连忙化了棺木,自己寻间屋儿搬了。
自此光阴如箭,不觉又是年余。常氏独自守寡,虽则一口,甚觉烦难,思量着道:“前村魏家弟兄,还欠我们四两银子,旧帐利钱,虽有些本钱,一毫未还。我去讨来,也可过得半年六个月。于是锁了门,望魏家来。那魏二自妻子变了狗,送在放生庵里,不多时死了埋了。他自后与母亲陶氏同住,甚是孝顺,随母亲念佛吃素,依旧卖鱼,甚有生意。
是日,正同母亲吃饭,只见一个半中年妇人,带一身孝进门,道:“这里是魏家么?”陶氏道:“正是。”常氏道:“何敬山是我丈夫,前日你们借四两银子,利钱又年余没有了。我因丈夫故世,所以不曾来讨得。今日欲与你算算,连本利还我罢。”魏二道:“银是有的,只是如今来不及,只好先还些利钱。”常氏道:“不瞒你说,我如今孤身,专靠此项作纺绩的本钱。那一宗银子原是你与哥子合借的,你一时没有,闻得你哥子近来甚有生意,就央你与我讨一讨。”魏二道:“我去就是。何阿婶,你宽坐坐,娘你去烧烧茶。”魏二出了门,陶氏去烧茶,常氏道:“不必起动你。”陶氏道:“家里没人,这样不便。”常氏道:“妈妈,我正要问你,怎么你家二娘子有这样奇事。”陶氏道:“正是。不道他起这样淫恶的念头,佛菩萨也不容他,老身性命,几乎被他害了。”常氏嘆口气,肚里暗转道:“我家丈夫也送在他手里。”陶氏道:“叔若在,今年几岁了?”常氏道:“长我二年,今年二十八岁了。”常氏道:“二娘子几岁?”陶氏道:“二十一岁,二郎长他三年。自古道‘无妇不成家。’我又老了,过几时也要寻个对头,完他终身之事。”常氏道:“正该如此。”陶氏道:“何阿婶有儿子么?”常氏道:“没有”陶氏道:“如此也难守。”常氏道:“且过十年五年再处。”正在话间,魏二归来了,道:“阿哥的一半有了,本钱贰两,利钱五钱,还有五分,隔两三日就送来,要将原契收一笔在上面。”常氏道:“只是我不识字,烦二舍写,我写个十字罢。”于是写了,常氏作谢回去不题。
却说陶氏收拾夜饭吃了,又到观音前点了香,上了床,不觉睡去。梦见前日林子里的道姑走来,对陶氏道:“我有一偈付你,记着,记着。”念道:
得妻失妻,失妻得妻。
尔得我妻,我得尔妻。
一点一滴,勿得差遗。
陶氏乱叫道:“女菩萨,我正要谢你。”那道姑把他一推去了。魏二听得娘在那里魇,叫道:“娘醒醒。”觉转来,乃是南柯一梦。陶氏道:“奇怪。”因述梦中之语与儿子听,便说:“何阿婶我去问他,年纪正好,又无男女,又齐整,又老实,又不像贪吃懒做的。你得这样一个为妻,也不枉了菩萨脱梦。莫不是姻缘。”魏二道:“我也不想天鹅肉吃,他自大人家受用过的,我们那里容得他?不如还了银子撒开。”隔了两日,魏二果然凑足本利,自己去到何家。只见常氏坐在门前纺纱,魏二道:“何阿婶,银子在此。”常氏见送银子来,便道:“二舍,你这样至诚,难得难得,里边请坐。”就把戥子来秤一秤,一厘也不轻。即走房里去寻借契出来,道:“借契还了你,但你哥子还有五钱,一发劳你说声。送还了我,省得我穿了孝,又到你家来不稳便。”魏二道:“这个容易。”一头说,一头出门道:“我去了。”只见一个人走来,噼面撞见,便道:“魏二舍,你在何家做甚么?”魏二道:“我有句话儿会何阿婶。”那人笑笑道:“何不再坐一坐去。”魏二道:“我没工夫。”魏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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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即来靠在何家矮墙上,叫声:“何阿婶,魏二来什么?”常氏道:“他来还我些旧帐头。”那人道:“如此何阿婶手头肥泛了。”常氏道:“二三两银子,干得什么正经?”看官,你道那人是谁?原来就是惯卖戌物的狗王二。他是个破落户,卖完了戌肉,时常在村里闲荡,做些不三不四的事。不合常氏露了二三两这一句话,也就动了念头,因接口道:“你一个人又没使个,也够个把月用了。”常氏见他歪缠,不应他。王二见他不睬,回身一头走,口里一头唱唱去了。他唱这山歌道:
好日去仔思日来,那料介眉头锁仔哩。弗开怀,冷落仔介个眼前快活。弗快活,再去迢乡隔县介娶侈侈。
那王二口里唱,心里想道:“魏二这厮,借还银子为由,想他要搭上那婆娘。那婆娘竟有些意思,我不如先下手为强,今夜乐得先去上一工,他孤身一个在此,不怕他不从。从了时,这银子一定是我的了。”算计已定,到夜来,约有二更天气,月明如昼,他就捏手捏脚的,走到何家门首来。见四面无人,竟去掘他的门。那常氏因单丁独一,到晚来就闭了门睡了。到二更时分,已睡醒了。听得门响,常氏便咳嗽一声道:“什么响?”那王二竟不睬他,只顾将门掘。那门歷拉声,常氏慌了,忙起身穿了衣服去缝里张,月光之下认得王二的模样,肚里道:“不好了,日里不合说了银子也,见财起意了,如今怎么处?”常氏只得轻轻将根木顶住了门,自己靠着。不道王二掘不开门,便将矮闼来摇,又将指头拨开管闩儿。常氏急了,将手四面一摸,并没有东西,止摸得个研酱的槌儿在手。常氏就躲在闼边,只见王二两三拨,拨开了管闩,上边吊闼开了,那王二大着胆,先奖右脚跨进,常氏急了,不顾命的一把扯住他的脚,不管三七二十一,只顾将研酱槌尽力就打,像敲木鱼的一般,口里嚷道:“我孤身有什么东西在家,你来掘我的闩?”那王二左脚在外,右脚被他扯牢,进又不能,缩又不得,登时脚骨子像发酵了的馒头,红肿起来。又不敢啧声,疼不过,口里嚷道:“饶我狗命罢。”常氏直打个气喘,将他脚往外一推,忙将闼儿闩好。王二往外一跌,跌得头晕眼花,口里恨恨的道:“不要慌。”忍着痛,一步步颠了去。
常氏坐到天明,村中有两个近邻走过来道:“何阿婶,你怎么起得恁早?”常氏一五一十的告诉了他,两人道:“果然孤身难住。”常氏自去烧饭吃,一头垂泪道:“没男没女,吃这苦亏。倘然这天杀的脚好了又来,那时就要被他害了。我如今说不得,不是我没廉耻,守寡这样难的,只得寻个对头去罢了。”想了一回,饭熟了,正盛饭吃,只见门前顾拐子来道:“何阿婶吃饭了。”常氏道:“正是,往那里来?”顾拐子道:“魏大舍寄五钱银子,央我还你。昨日因二舍说了凑来的。”常氏道:“你们二舍这样至诚。”顾拐子道:“如此比前大不相同了,侍娘又孝顺,做人又老成,卖鱼又赚钱,依旧种租田,顾我相帮种,人口又少,甚是好过日子。昨日他娘劝他道:“无妇不成家,还是娶一个的是。”二舍说:“冬间再处。”常氏道:“他后生家,自然要讨的。”拐子道:“我听他常说:人不论头婚二婚,只要会作家,不忤逆就罢了。”那拐子说得高兴,嘻着脸道:“我有句取笑的话,何阿婶,你又没男没女,料想节妇牌坊抡不到你,不如以近就近,嫁了他罢。他人物又不甚粗蠢,又后生,又勤俭,做人又和气,婆又好,你知我见,你道何如?”常氏嘆口气道:“不瞒你说,我已前指望守十年八年再处,不道近日被人公然欺负,我孤身,我如今一个也难住,只得要做这没廉耻的事了。若是魏二舍,只怕他嫌我年纪大些。”顾拐子道:“你今年纪几十岁?”常氏道:“二十六岁。”拐子笑笑道:“常言道:‘妻大二,米铺地。’绝妙的了,待我做着不着去说说看。”立起身就走。常氏收了银子,见顾拐子走,叫一声:“老顾,你既是这等说,好歹就来回復我一声。”拐子应道:“自然。”
一路走,走不上一里路,只听得一间草屋里,有叫喊痛楚之声。拐子道:“这是狗王二家里。”因他门首过,叫一声:“王二舍,为甚的叫喊?”那王二道:“不要说起,脚上生了个肿毒,两日腐烂,熬不得这样痛。”问拐子道:“你那里来?”拐子道:“还了何婶帐头,在此走过。”“这妇人,两日你们魏二舍在这里搭他。”拐子口中不说,心里道:“可知那妇人,我说了,欣然就允嫁他,如此我今去说,正打在拳窠里去了。”于是回头答他,即抽身就走,走到魏家来。对陶氏说其备细,又将狗王二如此说,陶氏笑笑道:“既如此,二郎瞒在我面前假撇清,如今不要管,我要他成一桩事就是。”
正说间,只见魏二回来,见了顾拐子道:“你田里不去做,坐在此什么?”拐子笑道:“你喜事到了,我特与你作媒。”魏二道:“是那家?”拐子道:“我不对你说,问大娘便是。”陶氏道:“二郎,那何阿婶,因人欺负他,急要嫁人,顾拐子说了你,竟有肯的意思,你不要错过了。况菩萨脱梦,如今应验,也不可知。”魏二道:“好是好的,那里来银子用?”陶氏道:“待拐子去说,既做夫妻,两省些就是了。”拐子道:“只要花红重些,我自会说,包你省就是。”魏二道:“你索性说一决裂,要朝晨种树,晚间乘凉的。”果然拐子明早,径走去对常氏说道:“魏大娘与二舍听我说了,俱各欢喜,只恐何阿婶嫌我家寒,讨他不起。”常氏道:“我又不要他一厘财礼,只要送盘茶枣来,我就悄悄过去了。羞答答,转嫁人,甚么好事,费费扬扬。”顾拐子得了这句,即道:“既如此,我们定了明日是吉,自然送盘来,晚间就悄悄过门罢。”常氏道:“说定了,先叫两个人来,只免我搬场,先扛了箱笼家什去。”拐子道:“有理,有理。”急忙忙来回復了魏二。魏二即央两个乡间人,去扛傢伙会物。不料常氏竟有一二百金私蓄。魏二快活不过。忙去场上捉了两只鸡,买了大腿肉,并茶枣之类,一色端正。陶氏又将银宝簪、银千记、红棉袄、天蓝绸袄、月白绸袄,放在盘里送去。常氏收了。到晚间,常氏只说往亲戚人家去的光景,悄悄竟走到魏家来。只是魏家供了和合天地纸,魏二穿了新青布直身,新帽子,新鞋袜,同拜天地和合,又拜了观音四拜,然后拜了母亲,就进房坐一床,吃杯合欢酒。走出房来,就邀近邻与顾拐子同吃喜酒,又央人去接魏大夫妇来。是夜好不热闹,准准乱了一个更次,然后两人进房同睡,各聚己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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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道我的夫被你妻占;一个道我的妻被你夫偷。一个道我如今将身赔了你的妻,你道好不好,一个道我如今将身还了你的夫,你可休不休。他两个死去的姻缘,犹如胶漆;我两人现前的匹配,岂不风流。
于是两人欢然睡了一夜。明日起来,魏二又备了酒,请众亲友。
自此之后,魏二竟从容起来,常氏又连生二子,又随婆婆吃了长斋,买檀香塑了一尊观音菩萨,朝夕礼拜。陶氏寿至九十六岁,无病而终。魏二、常氏勤俭作家,后俱做了财主。可见淫恶之报,如影随形。
胖子听了意犹未尽,觉得好不过瘾,嚷嚷道:“我说老张,这不就是水浒里潘金莲和西门庆的故事嘛,有什么好说的,谁还相信那套。”
我听了讷讷,不知如何言语,只说了四个字:“大道万千,唯守本心。”
很多事情都是如此,道理十分简单,而顺着道理去做的结果却千差万别,这就是所谓的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
阿英也感嘆说:“贫贱夫妻可以共患难,富贵之后却不能同甘甜,人生的悲欢离合往往在欲望的刺激下不断轮转,经受的住欲望的诱惑是做人的根本。”
我们说着话,我总感觉好像遗漏了些什么,这才想起,阿英让我们看泥人,说其有古怪,我和胖子一通闲扯就扯到了人之大欲上,倒忘了这茬。我忽然意识到,我们都镇静的有点过分,甚至产生错觉,知道即将发生了不得的事情。
危险来自距离我们数十米的棺材吗?不,不仅仅只是棺材,还有近在眼前的泥人。
想到此节,我惊了一下,下意识往四处去看,发现其中有一尊泥人的面部表情竟是似笑非笑,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让我浑身发凉,忍不住打颤。我恍惚有种可怕的错觉,心说莫非它是活的不成?我被自己的这个荒唐想法给吓得不轻,心里埋怨自己疑心生暗鬼庸人自扰之,不该胡思乱想落了下风。胖子在一旁左顾右盼,我感觉到不妙,看了看表并拍拍他的肩膀,叫上阿英,三个人走了过去。
走到泥人前一看,我们都愣住,因为在泥人里面竟然有一个人影!我们逐个看下去,这里总共有八个泥人,惊讶的发现每个泥人里面竟然都有一个黑乎乎的影子!我们三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
胖子就说:“张司令,你见多识广经验丰富,先前还上升到因果循环报因不爽的高度来教育我应该如何做人,我是长了见识开了眼界了,也算是学习了,但就是不敢苟同……闲话少叙,你倒是给咱说说这是个什么情况,这泥疙瘩里面的影子他玛是什么玩意儿,我瞅着怎么就这么邪性呢。”
我心说既然不认同前人的智慧和劝教,那你还学习了个屁,又觉得有些心虚,或者自己也只是同意其中的一些劝诫,别的也难以认同吧。回到眼下,这泥人里面的黑影还真是令人觉得极不舒服,有一种被人窥视的感觉。我毫无头绪:“我也觉得邪性,也不知道泥人里面的影子是什么东西。”
我想询问一下阿英的意见,再一瞧,却发现她走到了其中的一尊泥人跟前,十分仔细地盯着那个泥人看,时不时还用手摸上一摸,眉头越蹙越紧。
我见状也凑了上去,心里一凛,觉得那诡异的人影好像看着和之前有些不太一样。我稳了稳心神,和阿英一起打着手电,把整个泥人照亮,下一剎那就倒吸了口冷气,我骇然发现,泥人里的影子,现在居然能够清晰地看到。强光下,这尊泥人里面的影子离泥人表面的距离,竟感觉比之前近了很多。我再查看别的几尊泥人,发现情况竟然都差不多。
“我草!怎么回事?”我骂道。
阿英冷然道:“泥人里面的影子在朝我移动,我感觉它们……要出来了。”
☆、第一百零四章 相信
泥人中的影子确实在向泥人的泥层表面在突显,也就是说在向我们在靠近,而且连神态都在奇怪的变化,头往前诡异的伸着,好像努力想从泥胎里面探出来。
“移动?”胖子还没弄明白状况:“通信巨头吗?什么要出来了,不会是那什么吧?好吧,我错了还不成吗,说正经的,泥疙瘩里面会有什么东西要出来,该不会是英子你又大惊小怪了吧。”
阿英怒视着胖子说:“王胖子你就是一个欠修理的货,如果睛睛还有正常的视觉功能没有瞎的话,你倒是自己过来仔细瞧一瞧,看看是我大惊小怪还是你愚昧无知。”
胖子对我说:“我说张司令,这里面的影子虽然邪性,但也不至于是活的吧,难道是鬼不成,咱俩一起凑跟前看看吧。”
我闻言觉得有理,就和胖子一起向阿英所在的泥人跟前走去,有意无意的,胖子扯了扯我的衣襟,我懂了他的意思,跟着他来到了和阿英隔了一个泥人的另外一尊泥人前面。
这里也有陪葬的干尸,死状极惨,我有些轻微的不适感,尽量不去看那些干尸,只将疑惑的目光投向了胖子。
胖子压着嗓子低声说:“老张,你还相信我吗?”
胖子的话让我一怔。
我还相信他吗?
我不相信他吗?
我不会不相信他吧?
我想我是信他的,如果不信,那么我或许在他杀了小鬍子为老猴子报仇之后就已经和他分道扬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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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胖子在大马猴这件事上对我有所隐瞒。
但我并不认为那是欺骗。
隐瞒和欺骗之间的关系就像是善意的谎言和谎言之间的关系,有着质的区别。
我讨厌欺骗,也讨厌谎言。
先生说:“礼不可废。”
先生还说:“言必行,行必果。”
君子无信不立,君子无德不理。
士不可以不弘毅。
我向来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我喜欢好人。
或者,我曾经是个坏人,也或者,我正在变成坏人。
只是因为,我有隐悟,好人难有好报。
但这不妨碍我喜欢好人。
心有勐兽,暗垂眼泪。
要想活的好,必须有信,信自己。
自己相信自己。
这就是自信。
自信改变人生。
人生需要相信。
相互信任。
我信胖子,或许对他有怀疑和戒备,但我还是从内心深处信任他,我依然认为他是那个和我一起长大曾花天酒地做着美梦的王胜利。
胜利,什么才是真正的胜利呢?那一年我们一起仰望天空,数着天上的星星,有那么多灿烂的梦,还唱星星点灯。
今时今日,我们不愿再提那些吹过的牛。逼,也没有了那些灿烂的梦。
还谈什么胜利不胜利的呢?你曾经笑的多肆意欢畅,你曾经哭的多断人心肠,光阴荏苒,白驹过隙,至此时,你不再开怀大笑,几多烦忧,流泪也是偷偷摸摸,怕人看见,已然变了模样。
曾经白雪般纯洁的姑娘,如今变得那么世俗浪荡。
曾经清水般单纯的男孩,如今是否变得世故冷漠?
我心永远不变,有万千烈火,熊熊燃烧。
我想胖子应该也不会忘了初衷,坚守本心。
我们都是好孩子。
我们不是坏孩子。
虽然艰辛,仍然坚守。
我没有迟疑,点头说:“当然相信。”
胖子笑了笑,说道:“你依然没变,还像当初的你。”
我道:“不忘本心,不想变。”
胖子似有深意的道:“有变才能通,不通就得变。”
我凛然:“何妨堵死?”
胖子肃然起敬:“哪怕独夫?”
我点头,不愿多说。
胖子明白了我的意思,他的神情有些复杂,踌躇道:“人世间,总需要随机应变,红尘中,哪不能不世故老套。大海,我知道你的胸襟像大海一样宽广,你是一个想要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人,你喜欢海上钢琴师里的1900,然而世事哪能尽如人愿,低下头就是人间,该妥协屈服和忍受的还是要承受,因为这才是生活。”
我不想多说,只说:“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于心,这就是我的处事原则,不说这些了,搞了半天,小胖同志,你把我带到这里是想说什么?”
胖子沉声道:“既然你相信我的话,那么我就直说了,我刚才看见阿英在和她面前那尊泥人在说悄悄话,你信吗?”
我听了一愣,随即一股恶寒从嵴背上升起,觉得头皮发凉,气血翻涌,不能自已。
我知道,阿英所站的那尊就是我之前看到的那个神态诡异似笑非笑盯着我看的泥人。在看到它的第一眼的时候,我有一种错觉,它不像是死物,而好像是活的。也许是先入为主的关系,在心理上我竟然隐隐有些惧怕那个泥人,因此在胖子暗示我向旁边走的时候我毫不拖泥带水的跟他走到了一边。
现在听胖子来了这么一句,我真有种心惊肉跳的感觉。我急忙问他道:“胖子,这种玩笑可不能乱开,你真的看清楚了吗?别疑神疑鬼的,也别恶意中伤别人。”
胖子叫起屈来:“我就知道你可能不相信,说实话,就连我都不怎么相信,但我还真就看清楚了,你当时说什么要禁慾之类的大道理的时候她就靠近了那尊泥人,悠忽间就贴着那个泥疙瘩的耳朵耳语了几句,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绝非我信口开河。而且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也可能是因为之前没有仔细观察那个泥人的面部表情吧,待英子离好泥人的脑袋远了那么一些之后,我冷不丁竟然发现那泥玩意儿竟好像在笑……它这是在笑我吗?岂有此理!玛的,我惊怒交加,可把我给吓的不轻,估计这多半是在烧制它的时候就把它做成了这副鬼德性。”
看胖子没有开玩笑的意思,我的一颗心不觉沉了下去。
阿英是被鬼上身了还是神经错乱了,她怎么会和一个泥人说话?
我想了又想,觉得最大的可能是她自言自语了一句,无意中被胖子给看见了,于是胖子先入为主觉得她是在和泥人对话。
我松了口气,于情于理,这都是事情最有可能的真相。难不成还真要我觉得阿英是在和一个泥人说什么秘密不成?有这种可能吗?除非……
我不敢再想下去了,觉得难以接受别的可能,不可能再有别的可能。
我想,我也相信阿英。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觉得阿英是个好女人。
我喜欢好人,更别说是好女人。
好人难得,好女人更难得。
或许,阿英有一种独特的气质吸引着我吧。
反正,我不单单是因为阿英长得美才觉得她好,就亲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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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太多,但好美女不多。
阿英并不怎么漂亮,但她在我心中就是最漂亮的女子。
那些出现在我生命中的女人,那些从我生命中悄然离去的女人,我觉得她们都是好女人。
我向来是一个宽容的人。
这并不妨碍我的自私。
我一次次将伤口的疤揭破,看流出的血液再次结成新的疤痕。
身上有疤,心中有伤。
伤不能忘。
我不想忘,也不敢忘。
你们给我一点爱,我爱你们千百倍。
这是一个缺爱的禽兽吗?
我不是一个禽兽,我是一个情兽。
我也不缺爱,只是我的心里充满爱。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
我深爱着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我爱他们,比我恨他们。
因此,我不会觉得阿英是一个坏女人。
胖子和阿英,我都相信。
只因我们生死与共,不离不弃。
当然,不离不弃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期望,现在说起来还太早。
公元前我们太小。
公无后我们太老。
或许,现在,正好?
昨日君未婚,儿女忽成行。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落茫茫……谁又说的清呢?
很多时候,只能沉默着束手,看年华似水流。
后主说: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唐婉的钗头凤道:红稣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杯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栏。难、难、难。
人成各,今非昨,病浑常似鞦韆索。角声寒,夜阑珊,怕人寻问,咽泪装欢。瞒、瞒、瞒。
这是我最喜欢的诗词之一,透着的意境让人沉醉。
我有些怀古伤今,这得改改,因为怀旧的人是对现实不满失落而又不幸福的人。我多情,热情,深情,心中有千万个太阳在燃烧,也有千万个故事在萌芽。
既然我们和阿英误打误撞的走到了一起,那么我就应该相信她。
我信她。
无关风月。
这时胖急声说:“老张,英子说的没错,这些泥人身体里面的黑影的确在移动,距离泥层表面越来越薄了,这也就意味着这影子是在移动着的,我看它们还真的要出来了。我草,这到底是什么鬼东西?”
☆、第一百零五章 脱出
我没好气道:“我怎么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反正来者不善,善者不来,做好准备,不行就干。”
“之前影子在泥胎里面距离表层有二十公分左右,而现在只有十公分不到了。”这时阿英也来到了我和胖子所在的这尊泥人前面,她做了一个手势:“数十分钟,它们朝我们前进了十多公分,再有不到十分钟……”
她顿了顿,没有说下去。
我知道她的意思,再有不到十分钟,这八个泥人里面的影子就可能从泥人里面出来了。
“难道它们是活的?”我不由毛骨悚然。
阿英点点头,直勾勾地看着影子,那动作,似乎在和影子对视一般。
她想要看到什么?
她想要得到什么答案?
我无从得知。
我心乱如麻,不知道应该怎么办,看向胖子,见他东瞧西看,一筹莫展,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摇摇头,嘆口气,不安的情绪变得更重了。
就在这时,胖子忽然从身后的背包里掏出一把大铁锤,招唿了我一声。
“干嘛?”我问。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他沉声道:“打到它们连妈都不认识。”说着就要去砸。
我一把抓住他:“这些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你砸几下保准把泥人给砸烂了,但这鬼玩意却不一定砸得死,反而把它从里面提早放了出来到时候看你怎么收拾!”
胖子骂道:“我真受不了你这个笨蛋,你就不会先砸条缝出来先看看?”
我还是感觉不妥,再看阿英,她仍旧紧盯着泥人里的影子,不理我们。
胖子以为这是她也同意,举起铁锤,朝着这尊泥人里的影子就砸了下去。
他粗中有细,谨小慎微,第一下只砸出来一个小凹坑来,但这些泥人是用陶土烧制出来的,土质坚硬却又十分脆,一下就裂出了一个小细缝。
他呸了几口,随即又是一下,顺着那条小细缝,竟然裂进去一条深缝。
瞬间,一股淡淡的异味从泥人里面传了出来,我们都不由自主地后退了几步。阿英也发现了状况,来到了我们的身边。
胖子还想再砸,我再次把他拉住,因我我看到,裂缝里有团东西动了动。
我们捂住口鼻,等那气味稍微消散了一些便靠了过去。
阿英拿起手电,对准缝隙,往晨头照。
起初只看到黑黝黝的一团,无法辨别那是人影的哪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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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也不是太过害怕,但当凑近的剎那,那团东西转动了一下,接着,一只白多黑少的眼睛从裂缝里看向了我。
那一瞬,我几乎窒息。
那双眼睛没有任何感情,也没有任何定向,但它就是在看着你,从裂缝中看着你,这情形实在是太诡异了!
我们三人都倒吸了中冷气,心上都毛了,并且立即确认,这东西不是人!
不敢再看,更何况是对视,我勐然把头转开,胖子和阿英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我看着他,心道你不是要打得连它妈妈都不认识它是谁吗?现在怎么怂了?!
我又看向阿英,心里悚然,暗说莫非刚才她是在和它对视?
我脖颈间直冒冷气,倦意一瞬间消失无踪,刚才被吓了一跳,心有余悸,放不下心,拿着手电挨个看了一遍,发现这几个泥人的神态表情各异,而它们的共同点就是在泥体里面都有一个黑乎乎的影子,而这些影子果真都是在轻轻移动着的,现在距离泥层表面已经很近了。见此情形,我的鸡皮疙瘩都暴了起来。这些影子到底是什么东西?如果它们从泥人里面出来……想着,我的头皮直发炸。
走了一圈,想了很多,我突然间灵光一闪意识到了什么,立即骂道:“我靠!难道这就是老蒲的目的?”
“什么目的?”胖子有些迷煳了。
“我不确定,只是一种想法和假设,我想这或许是一种仪式,我们离蒲阴阳的棕材只有一步之遥,到了这里,我们变成了祭品,或者,这是一种饲喂,我们是食物……总之,我们是为这些影子准备的。”
胖子皱了皱眉,醒悟过来了,他呆了呆,怒声骂道:“我草!不会吧?!不过细想起来,我们这一路走来,遇到的许多诡异奇巧的东西,都是老浦精心为我们准备的,现在的这些影子如果也是要为我们服务的话,那倒不足为奇了。”
“服务?什么服务?是按摩还是推油?你想的也太美了吧。”阿英嘲讽道:“就算你身强体壮肉肥膘多,但我觉得也架不住这些鬼东西的蹂躏呀。”
胖子严肃的说道:“英子你怎么老是对我冷嘲热讽的,这样有意思吗?我开个玩笑你就不依不饶要我难堪,这还是纯洁的割命同志吗?切记,不能搞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和英雄主义,要时刻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这是组织延续下去的必要手段,时至今日,批评和自我批评依旧是组织上常提的口头语和内耗的辅助剂……英子你要多反醒反醒,不然跟不上时代的脚步,就out了。”
“阿欧特是什么意思?没看出来呀小胖,你对英文的驾驭能力还是超强的嘛,我都想请你当我的英语老师了。”我故意揶揄胖子,以来缓解和活跃一下众人紧绷着的神经。
胖子果然没让我失望,他鄙夷的看着我说:“没想到呀没想到,张司令你竟然欧特到这个地步了,都快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了,幸好遇见了我,我比较了解你的情况,知道你上过中学,不然的话搁别人一定会把你当成连小学都没目过的文盲……我这才深深地意识到,扫盲运动的重要性和伟大之处了。老张,活到老学到老,不学习就会落后,落后就会挨打,你要睁眼看世界——睁开眼吧,小心看吧,这河山多么美丽……”
我目瞪口呆,这货压根就没说“欧特”是什么意思,估计是他也搞不清楚这个单词的意思吧,最令人哭笑不得的是,说到最后还唱上了,听曲调多半是在唱陈真还是精武门亦或是大侠霍元甲哪部电视剧的主题歌,但天份有限记忆不佳,没音准跑调不用说,他唱错词乱加句,期间还被痰给卡住了,憋了一口气上不来,脸色通红,我都准备好了为他做人工唿吸的准备了,万幸的是他挣扎了一会儿,妙计突生,吭哧吭哧两声把痰咽回肚子里去,大功告成,接着再唱,犹如驴叫,十分难听。
我和阿英都惊呆了,我们不约而同的悟住了自己的耳朵。
我暗暗的许下一条誓言,我哪怕听着猪哼驴叫狗咬人,也不再听胖子哼着曲调唱着歌了。
我甚至有一种预感,今后做过最可怕的恶梦将会是梦见胖子咧着大嘴露着黄牙唱着歌。
万幸,唱歌不是他的特长。
不幸的是,虽然不是他的特长,但有可能会是他的爱好。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他的这个爱好将是我的噩耗。
下一刻,胖子用实际行动验证了我的猜测:“不好意思,这是我的爱好,刚才情不自禁,我就唱了起来。”
情不自禁?听他这么一说,我的脑袋如遭雷击,轰隆隆乱响。
看着我和阿英精彩之极的表情,胖子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他有些不好意思的说:“献丑了,唱的不好,但重在意境,胜在感情,太多深情,如想再听,来点掌声。”
我和阿英再次被胖子给惊呆了!
难道这货把自己的噪音当城天籁了?
不然的话他为什么要说如想再听来点掌声这八个字呢?
他是想要得到我们的崇拜的飞吻和疯狂的掌声吗?
他把自己当成天王巨星了吗?
不会吧,他怎么可以有这种错误的思想!
唱了几句我们就受不了了,要是来上一首的话,那对我们的摧残将是多么的剧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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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吶,这怎么可以!
怎么可以这样!
我们急忙摆手摇头,表示不用了。
没想到胖子完全没领会到我和阿英的意思,他矜持的一笑,说:“别谦虚,谦虚遭驴踢,过分谦虚是骄傲的表现,过分推辞是接受的前奏,反正影子一时半会还出不来,正好给胖爷我留下一首歌的时间,就趁着这个间隙,我高歌一曲,为大伙加油鼓劲,提高士气,一举两得,这不是很好嘛。说实话,一般人我都不屑给他们歌唱呢,也就你们两个小伙伴才有资格聆听我天籁般的歌喉……既然如此,你们就把我当成点歌机吧,想听什么随便点,我会的可多了,这是我的特长之一,一般人我都不告诉他。”
我和阿英对视一眼,从对方的表情中看出了各自的委屈,我心想胖子这厮不知是神经大条还是故意生事,难道感觉不出来自己唱的好赖吗?还让我们把他当成点歌机,我看他的样子顶多就是步步高点读机的档次。万般无奈,我也不好意思指责他什么,只好僵硬着表情说:“小胖同志,不可否认,你唱的真棒,就像大明星一样,不愧是我崇拜的偶像……但眼下大敌当前,情况未明,还是养精蓄锐的好,就不要唱了吧。”
胖子脖子一歪说:“正因如此,我才要唱,既能振奋精神,又能震慑邪魔,一箭双鵰,岂不美哉?既然你们不点的话那么我就自动播放了,就唱首零点乐队的相信自己吧。”
不待我和阿英回答,他得意洋洋道:“哒哒哒哒,哒哒哒哒,预备起,巨龙从脚下蹿起,我们也要飞起……”
我脑袋嗡嗡直响,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阿英忍无可忍,大声责骂道:“王胖子,你这简直就是驴叫,唱得什么破歌,还不闭嘴!”
胖子也不理她,独自陶醉在他的歌声里。
我都有种要上去把胖子揍成猪头的冲动。
但我还是忍住了,因为这时,其中一尊泥人突然裂了开来,里面的黑影脱身而出。我骇然色变,胖子也发现了异变,闭口不唱了。
我们三人都怔怔的看着那个从泥人里面钻出来的黑影。
☆、第一百零六章 神魃
其中一尊泥塑里的影子钻了出来,我和胖子以及阿英看到它的时候真的被吓得不轻。
这是一个独腿独手的“人”,但它的身体长满了毛髮,像是猿类的身体。很明显,它不是人,因为它并非是因为残疾或者是意外丧失了另一条腿和手,而是因为它本来就只有一条腿,也只有一条手臂,这种情况是天生的。
这究竟是什么怪物?我们三人阴目阴晴不定,吓得不轻。
阿英二话不说,扬手就是一枪,直接打在了那怪物的脑门上,将其击毙当场。她杀伐果断的做事风格看的我心中凛然,觉得这真是个不简单的女人。
或许,我真看走眼了?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的手中有枪的话,换做是我,我会直接开枪吗?
可惜没有如果,但结果总是有的,我想我可能不会吧,我可能下不去手,因为情况不明,还不是下死手的时候。
但阿英她却毫不犹豫,直接痛下杀手,为此,我很佩服她,也有种隐隐的不安。
她会是一个滥杀无辜的人吗?
只要有性同交欢,只要发怒就乱杀……不会的,我想她不会是这样的。
“愣着干什么,我看别的泥塑像里面的怪物也快出来了,趁着这个空档,你给咱说说,这究竟是什么东西?”阿英的语气里没有多余的情绪。
胖子也说:“是啊司令,你给咱说叨说叨,这他玛到底是个什么怪物,看着怎么这么膈应人呀。”
然后他又突发奇想:“我记起来了,这会不会是密洛陀?”
阿英好奇道:“蜜萝蔔?萝蔔还有这种做法吗,王胖子你这个大吃货,怎么会联想到这种东西呢。”
胖子怒道:“我说李英你听力残障还是被驴毛给塞住了,怎么我说话你老听岔?鑑于这种情况,我给你的建议是出去以后佩戴一个助听器,以免再和别人产生交流障碍,妨碍人际关系的身拓展。”
胖子这货嘴上从来不轻饶人,阿英被他说的无言以对,也不好发作,只说:“刚才可能是我没听清楚,但你也不能这么损人呀,这还是同一战线目的割命同志不?难道你说的是蜜骆驼?是我错了,曲解了你的意思,你大人有大量,别跟我一般见识,你刚才说的什么,再说一遍。”
胖子趾高气昂的说:“英子你是肚子饿了还是怎么着,怎么老往吃的目扯?算了,看你这么有诚意,我也就不批评你了,但是要注意,以后这种毛病尽量别再犯,要做到知错就改、认错能改的基本原则。我说的是密洛陀,秘密的密,王洛宾的洛,陀螺的陀,这下你能听清楚了吧?”
“密洛陀?那是什么东西?”阿英想了想,紧着追问胖子。
“其实我也是瞎想的,这玩意儿是盗墓笔记中阴山古楼卷中担到的一种东西,八成是三胖子那货瞎编的,胖爷我也是异想天开,顺口就说了出来,但这也怨不得我,谁让你想寻根觅底的硬要问个明白呢。”胖子有些不好意思,但随即又变的理直气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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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英愕然,估计被胖子的神论给惊着了,她想了想道:“就当真的有这种东西,那么,书上是怎么形容它的。”
“大概意思是这样的,据说密洛陀是瑶人的祖先,在他们的神话里,他们的第一个女神,是从山中产生的。小说中的主人公在墙壁里发现了一些活动的影子,而那影子怪物就是密洛陀的原型。”
阿英点头,胖子继续说道:“至于这东西是怎么产生的,恐怕没人知道。看我们现在的情况,这些东西是被老蒲安排好了的,这件事很像一件宗教仪式,我们被当成祭品,来到这里。但老蒲万万不会想到,岁月匆匆而过,几百看又后的人们会有枪这种厉害的武器,对于他所安排好了的这些牛鬼蛇神简直就是切西瓜砍菜手到擒来的事儿。也枉费了他的一番苦心了,说实话,我最喜欢看别人的愿望落空了的样子,那种感觉真他玛爽。”
我不齿道:“小胖你这厮怎么变得这么变态了,不在沉默中暴发,就在沉默中变态,你是学到了这句话中的精髓呀,都成了典型代表了。”
胖子一时哑口无言,不知如何反驳。
我又道 :“可是,有什么东西会在完全封闭的环境里依然完好存活呢?这还是说不通。”
阿英拍了拍我道:“已经发生的事,不管你看到的现象如何,它就是发生了。这些怪物既然会移动,那必然就有其存活的道理,不知道想不通就不能说没有,原因肯定就在那里。”
我苦笑,之前胖子说的时候,我也是这种想法,但找不到就是找不到。
阿英又道:“虽然胖子说的有模有样,但还是异想天开了些,我也毫无头绪,老张,我知道你的祖父是风水先生,你也懂这些东西,指定见多识广听过很多野闻,你好好想想,还有与之类似的东西吗?”
听阿英一说,我醒过神来,盯着死亡了的怪物看了看,蹙眉说:“我也看不出到底是个什么鬼东西,然后经你一提醒,我想我倒是真弄明白它是个什么怪物了。”
胖子和阿英都精神一振,忙对我道:“哦?你倒是说说,这是个什么?”
我想了想说道:“刚山,是多神魃,其状人面兽身,一手一足,其音如钦……这是山海经里面记载的说的一种叫神魃的怪物,神魃是刚山山神,属精怪一类,所居处无雨,好迷惑人。”
阿英和胖子听了,都不说话,觉得这种东西八成就是山海经里记的神魃没错了。
我说道:“其实也是是所谓的魑魅魍魉里的一种,可能和民间常说的旱魃类似,都能带来干旱无雨的效果,这也正好解释了它们为什么待在密闭的泥土里面而憋不死的原因,因为它们喜旱厌湿,根本就不需要空气和水呀。蒲阴阳好手段,不知从哪里弄来了这么好几个神魃,在一感应到活人的生气的时候,它们就开始移动,破壳而出了。”
阿英眯着眼睛说:“原来如此,事不宜迟,我们直接将它们消灭在摇篮里,不让它们有任何阴谋得逞的机会。胖子,你三个我四个,咱们把泥巴里面的影子给打死在泥壳里面,免得跑出来倒人胃口,怪噁心的。”
胖子点头会意,二话不说,拎着枪就顶在了一个泥人的脑袋上,看位置,瞄准的正是里面神魃的黑影的脑袋,他毫不怯场,扣动扳机,将泥人的脑袋打裂了一个大洞。他们两人如法炮制,很快,就将剩余的几尊泥人的脑袋上都留上了破洞。
做完这些,我们三人都松了口气。
但不安的感觉依然萦绕左右,挥之不去。
我怕稍后面对那巨大的棺材,更怕的是那个面如神佛的人。
他怎么什么那样的一张脸呢?
“既然这些鬼影子被解决了,那就说说那个影子吧。”我说道:“他的那张脸给我留下了很大的心理隐患,怎么会有那种面相呢,如果假设没有那样的面相的话,是不是我或者说我们想多了还是看错了?”
“这也有可能,感官这种东西有时候并不靠谱。”阿英凝眉说。
我“嘿嘿”干笑着说道,“我能理解你的意思,你是说我们的五感共用一个通道,所以会此消彼长。如果我们关闭了某些感官,其他的感官能会变得更加灵敏;反过来呢,如果我们的精神过分专注于其中的某一种感官,其他的感官就会弱化,对吧?”
“是这个意思。比如说你看一本书看入迷了,你就会忽略周围的一切声音。再进一步,其实不仅不同的感官之间会有排斥,就是同一种感官面对不同的刺激时也会顾此失彼。所以你集中注意力和我交谈的时候,就听不见屋里的助手说些什么了。”
“也就是说,人的某些感官在特定状态下是可以消失的。”我总结道,“比如我们的视觉感官出现了某些障碍,而被触觉给替代了。”
阿英点头道:“是的。”
胖子翻着眼皮想了一会儿,摇摇头:“你们说的我觉得不对呀。
我不理他,说道:“我还是觉得不太对。”
阿英耐心应付:“怎么不对?”
“在人的五感中,触觉的刺激效果应该是很强的吧。就按你刚才举的例子说吧,我看一本书看入迷了,周围的声音全都听不见。可这时如果有人在我肩膀上拍一下,我还是会立刻清醒过来的。所以我有些无法理解,究竟是什么感觉这么强烈,居然能掩盖圆睁着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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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英伸出一根手指,用赞许的口吻说道:“你的思维非常严谨,滴水不漏。确实,在人的五感中,触觉的刺激绝对是最强的。要想将剧烈的躯体疼痛屏蔽,靠视、听、味、嗅这四感恐怕都不行。能够比触觉更加强烈的,只有第六感。”
“第六感?”这倒是一个新鲜的词彙。我早就听说过这个词,但一直未得甚解,今天正好问个明白,“这又是什么?”
“所谓第六感,或许用‘心觉’这个词来命名最为准确。我们通常所说的五感属于人的外部感官,而第六感则是内部感官,源自于我们的潜意识世界。每个人都可以用这六种感观来接触世界,体验自身。第六感也和其他感官占用同一条意识通道,所以也有此消彼长的问题。如果第六感过于强烈,就会压制外部五感的灵敏度。”阿英顿了顿,又道,“当然了,大部分人只会使用外部五感,很少使用到第六感的。”
我觉得这说法有点玄乎了,我便踌躇着追问:“现实中有使用第六感的例子吗?”
“有啊。有一个词叫‘精神力量’,其实就是第六感的通俗说法。要说使用的例子,远的有关云长刮骨疗毒,近的有越南高僧释广德静坐自焚。他们都是拥有强大的心觉,所以能压制住一些感官的运转和工作。”
“假设有人擅长额的就是探索和挖掘别人的精神世界。当一个人遇到他被其诱导暗示之后,他的心觉力量会变得无比强大,足以压制住最强烈的外部感觉。”说到这里,阿英忽地又想起了什么,“对了,我问问你,你见过气功大师给人看病吗?”
“气功大师?那都是骗人的玩意儿吧?”我用不解的目光打量着罗飞,意思是:“怎么了?难道你会相信那些东西?”
阿英笑了笑,说道:“这事吧,其实既是骗人,又不是骗人。”
“哦?”我惊嘆了一声,等待下文。
阿英道:“气功大师给人治病,现场是真有效果的。很多人的病痛立刻缓解。甚至有人小腿骨折了,本来还打着石膏呢,被气功大师摆弄了两下,当场就能下地走路,一点都不疼。”
我听出点名堂了:“这所谓的治疗其实只是精神力量在起作用?”
阿英点点头:“叫这些人气功大师,还不如说是催眠大师。他们给病人施加了强烈的心理暗示,使得病人对治疗的效果深信不疑。在这种精神力量的支撑下,病人便暂时感受不到病痛了。但实际上他们的病症并没有消失,等催眠效果过去了,病痛又会捲土重来。”
☆、第一百零七章 长生
真有这么神奇的精神力量吗?
我认为是有的,这就好比是在一场枪战中你被子弹射口,由于肾上腺素急速分泌的情况下,即使你的身体中了子弹你都不会感觉到疼痛,只到你亲眼看到了创口后你才会有疼的感觉产生。
阿英说道:“其实,人体之所以会有极限,是在于人体本身自主或者说是误认为他真有所谓的界限,所以人跑不过猎豹,游不过鲸豚,打不过狮虎,不过,要是人一开始没有画地自限,自制囚牢,很多所谓的极限是根本不存在的,也就是说,只要你能相信自己能行,可以成功,那么你一定就能行,就能够成功。但难就难在被固有的观念和理论给束缚住了,难以改变自己的潜意识和想法,所以难以拥有新的可能。”
“自信改变人生。”
“勤奋成就人生。”
“苦练卓越人生。”
“勤奋、自信和苦练是成功的不二法则,就如古龙先生所说过的那样,一个人若想要在一件事上出人头地,那么他只有专注和苦练才能获得成功。”
阿英意有所指,她说:“苦练背后的意思其实就是勤奋,天道酬勤,勤劳的人的运气一定不会太差。所以你可以看到,唐朝老五、李延亮以及黄贯中是国内吉他技术最顶尖的数人,谈及过出神入化的技术的由来,他们都有过每天超过八小时练琴的经歷,这就是他们之所以成功的原因。”
“所以,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功夫,没有捷径,自己,相信自己。”
阿英说了下去。
“练习一万小时成天才”,这就是成功的秘诀。也许仍然有不少人相信那些不世出的天才必有天生的神秘能力,但科学家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已经达成共识,那就是所有顶级高手都是练出来的。不但如此,最近几年的科学进展,人们可能第一次拥有了一个关于怎样炼成天才的统一理论。
除了某些体育项目对天生的身高和体型有特殊要求之外,神秘的天生素质并不存在,也就是说人人都有可能成为顶级高手。早在20多年以前,芝加哥大学的教育学家benjaminbloom就曾经深入考察过120名从音乐到数学多个领域内的精英人物,发现他们幼年时代没有任何特别之处。后人的研究更证明,在多个领域内,就连智商都跟一个人能不能达到专家水平没关系。
有个匈牙利心理学家很早就相信只要方法得当,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被训练成任何一个领域内的高手。为了证明这一点,他选择了一个传统上女性不擅长的项目,也就是西洋棋。结果他和妻子把自己的三个女儿都训练成了西洋棋世界大师,这就是着名的波尔加三姐妹。这个实验甚至证明哪怕你不爱好这个领域,也能被训练成这个领域的大师,因为三姐妹中的一个并不怎么喜欢西洋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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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大师唯一的条件就是需要长时间的苦练。每天练三小时,完成一万小时需要十年时间,但这只是达到世界水平的最低要求。统计表明对音乐家而言,世界级水平要求的训练时间是十五到二十五年。但最关键的并不是练习的时间,而是练习的方法。
天才是怎样炼成的?中国传统思维比较强调一个“苦”字,冬练三九夏练三伏,甚至是头悬樑锥刺股。而近代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人们则开始强调一个“爱”字,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强调寓教于乐,“哈佛女孩”的家长们纷纷写书,介绍自己的孩子如何一路玩进名校。
很多励志故事和流行的成功学书籍最爱强调的似乎是“顿悟”,认为一个人之所以不成功是因为他没想通,他没有认识到真正的自己!好像一旦一个人顿悟到了真正的自己,他就会非常简单地在本来应该属于自己的领域成为天才人物。一个销售员可能认为真正的自己其实是个小说家,一个医生可能认为真正的自己其实是个画家——唯一的问题是他们从来没有写过小说或者画过画,但他们认为他们距离“真正的自己”只有一步之遥,一旦尝试了就会爆发天份,成为天才。
所有这些关于成功学的个人经验和励志故事都不科学。假设一个成功人士做过一百件事,包括参加演讲比赛,衣着有个性,听英文歌曲,最喜欢的颜色是绿色等等,他会非常自得地把这一百件事都写进自传,没准还要加上女朋友的影响。然而其中真正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可能只有四件事,问题是他和读者都不知道是哪四件,当然,也有可能他不愿分享自己之所以会成功的原因。
科学家不信励志故事,他们只相信调查研究。在过去二三十年内,心理学家们系统地调研了各行各业内的从新手,一般专家到世界级大师们的训练方法,包括运动员,音乐家,西洋棋棋手,医生,数学家,有超强记忆力者等等,试图发现其中的共性。他们的研究甚至细緻到精确记录一所音乐学院的所有学生每天干的每一件小事,用多少时间做每件事,父母和家庭环境,来比较到底是什么使得那些音乐天才脱颖而出。
现在这项工作已经成熟了。2006年,一本900多页的书,thecambridgehandbookofexpertiseandexpertperformance,出版。这是“怎样炼成天才”研究的一本里程碑式的学术着作,此书直接引领了后来一系列畅销书的出现,包括格拉德威尔的《异类》,geoffcolvin的talentisoverrated,和danielcoyle的thetalentcode等等。科学家们不但证明了高手是练出来的,而且通过考察各个领域最好的训练方法的共性,总结了一套统一的练习方法,这就是所谓“刻意练习”(deliberatepractice)。
过去多年来,训练方法是不断进步的。比如说作曲,假设一名普通学生使用普通训练方法六年时间能达到的水平,另一个学生使用新的训练方法三年就能达到,那么我们可以说这个新训练方法的“有效指数”是200%。统计表明,莫扎特当时的训练,他的有效指数是130%。而二十世纪的天才也许没有莫扎特有名,但其训练水平都能达到300%到500%!十三世纪的哲学家培根曾经认为任何人都不可能在少于30年之内掌握数学,而现在的学生十几岁的时候已经学到多得多的数学,教学方法进步了。事实上,我们今天在所有领域都比过去做得更好,体育世界纪录被不断打破,艺术家们的技巧也是过去根本无法想像的。
训练方法重要性的另一个体现是“天才”的扎堆出现,比如曾经有一个时期俄罗斯对女子网球,韩国对女子曲棍球,更不必说中国对桌球的的绝对优势。更进一步,哪怕你这个国家传统上并不擅长这个项目,只要有一名教练摸索掌握了科学训练法,那么他就可以带出一代绝世高手,比如中国花样滑冰教练姚滨。人们经常感慨中国十多亿人居然找不到11个足球天才——如果天才是天生的,那么十多亿人必然足以产生很多天才,但天才是练出来的,而中国缺乏有效的练习环境,人口再多也比不上欧洲小国。
首次提出“刻意练习”这个概念的是佛罗里达大学心理学家k.andersericsson。这套练习方法的核心假设是,专家级水平是逐渐地练出来的,而有效进步的关键在于找到一系列的小任务让受训者按顺序完成。这些小任务必须是受训者正好不会做,但是又正好可以学习掌握的。完成这种练习要求受训者思想高度集中,这就与那些例行公事或者带娱乐色彩的练习完全不同。
“刻意练习”的理论目前已经被广泛接受,可以总结一下它的特点。
1.只在“学习区”练习。
科学家们考察花样滑冰运动员的训练,发现在同样的练习时间内,普通的运动员更喜欢练自己早已掌握了的动作,而顶尖运动员则更多地练习各种高难度的跳。普通爱好者打高尔夫球纯粹是为了享受打球的过程,而职业运动员则集中练习在各种极端不舒服的位置打不好打的球。真正的练习不是为了完成运动量,练习的精髓是要持续地做自己做不好的事。
心理学家把人的知识和技能分为层层嵌套的三个圆形区域:最内一层是“舒适区”,是我们已经熟练掌握的各种技能;最外一层是“恐慌区”,是我们暂时无法学会的技能,二者中间则是“学习区”。只有在学习区里面练习,一个人才可能进步。有效的练习任务必须精确的在受训者的“学习区”内进行,具有高度的针对性。在很多情况下这要求必须要有一个好的老师或者教练,从旁观者的角度更能发现我们最需要改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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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在学习区练习,是一个非常强的要求。一般的学校课堂往往有几十人按照相同的进度学习知识,这种学习是没有针对性的。同样的内容,对某些同学来说是舒适区根本无需再练,而对某些学生则是恐慌区。科学教学必须因材施教,小班学习,甚至是一对一的传授。真正高手训练与其说是老师教学生,不如说是师傅带学徒。
一旦已经学会了某个东西,就不应该继续在上面花时间,应该立即转入下一个难度。长期使用这种方法训练必然事半功倍。2004年的一项研究表明,大学生的学习成绩和他们在学习上投入的总时间没有直接关系,关键是学习方法。
2.大量重复训练。
从不会到会,秘诀是重复。美国加州有个“害羞诊所”(theshynessclinic),专门帮助那些比如说不敢和异性说话的人克服害羞心理。这个诊所的心理学家不相信什么心理暗示疗法,什么童年回忆之类,他们相信练习。他们认为使人害羞的并不是事情本身,而是我们对事情的观点。怎么治疗恐女症?做法是设计各种不同难度的场合,从在房间内集体对话到直接跑到大街上找陌生美女搭讪,安排接受治疗者在一个疗程之内跟130个女人聊过天。
这种把不常见的高难度事件重复化的办法正是mba课程的精髓。在商学院里一个学生每周可能要面对20个真实发生过的商业案例,学生们首先自己研究怎么决策,提出解决方案,最后老师给出实际的结果并作点评。
学习商业决策的最好办法不是观察老闆每个月做两次决策,而是自己每周做20次模拟的决策。军事学院的模拟战,飞行员在计算机上模拟各种罕见的空中险情,包括邱吉尔对着镜子练习演讲,都是重复训练。
在体育和音乐训练中,比较强调“分块”练习。首先你要把整个动作或者整首曲子过一遍,看专家是怎么做的。然后把它分解为很多小块,一块一块地学习掌握。在这种训练中一定要慢,只有慢下来才能感知技能的内部结构,注意到自己的错误。在美国一所最好的小提琴学校里,甚至有禁止学生把一支曲子连贯地演奏的要求,规定如果别人听出来你拉的是什么曲子,那就说明你没有正确练习。职业的体育训练往往是针对技术动作,而不是比赛本身。一个高水平的美式足球运动员只有1%的时间用于队内比赛,其他都是各种相关的基础训练。
反过来说如果没有这种事先的重复训练,一个人面对不常见的事件往往会不知所措。统计表明工作多年的医生通过读x光片诊断罕见病症的水平反而不如刚毕业的医学院学生——因为很少遇到这种病例,而在医学院学到的东西早就忘了。最好的办法其实是定期地让医生们拿过去的旧x光片集中训练,而不是期待在工作中碰到。
3.持续获得有效的反馈。
传道,授业,解惑,老师和教练最大的用处是什么?也许对一般人来说小学老师最大的作用是激发了他学习的兴趣,教会了他什么东西,曾经有过传道授业解惑。而真正的高手都有很强的自学能力,对他们而言,老师和教练的最重要作用是提供即时的反馈。
一个动作做得好与不好,最好有教练随时指出,本人必须能够随时了解练习结果。看不到结果的练习等于没有练习:如果只是应付了事,你不但不会变好,而且会对好坏不再关心。在某种程度上,刻意练习是以错误为中心的练习。练习者必须建立起对错误的极度敏感,一旦发现自己错了会感到非常不舒服,一直练习到改正为止。
从训练的角度,一个真正好教练是什么样的?johnwooden是美国最具传奇色彩的大学篮球教练,他曾经率领u队在12年内10次获得ncaa冠军。为了获得wooden的执教秘诀,两位心理学家曾经全程观察他的训练课,甚至记录下了他给球员的每一条指令。结果统计表明,在记录的2326条指令之中,6.9%是表扬,6.6%是表示不满,而有75%是纯粹的信息,也就是做什么动作和怎么做。他最常见的办法是三段论:演示一遍正确动作,表现一遍错误动作,再演示一遍正确动作。
与外行想像的不同,最好的教练从不发表什么激情演说,甚至不讲课,说话从不超过20秒。他们只给学生非常具体的即时反馈。所有训练都事先进行无比详细的计划,甚至包括教运动员怎么繫鞋带。他们仿佛有一种诡异的知道学员在想什么的能力,即使是第一次见面能指出学生在技术上最需要什么。他们是绝对的因材施教,源源不断地提供高度具有针对性的具体指导。
获得反馈的最高境界是自己给自己当教练。高手工作的时候会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观察自己,每天都有非常具体的小目标,对自己的错误极其敏感,并不断寻求改进。
4.精神高度集中。
刻意练习没有“寓教于乐”这个概念。曾经有个着名小提琴家说过,如果你是练习手指,你可以练一整天;可是如果你是练习脑子,你每天能练两个小时就不错了。高手的练习每次最多1到1.5小时,每天最多4到5小时。没人受得了更多。一般女球迷可能认为贝克汉姆那样的球星很可爱,她们可能不知道的是很少有球员能完成贝克汉姆的训练强度,因为太苦了。
科学家们曾经调查研究了一个音乐学院。他们把这里的所有小提琴学生分为好(将来主要是做音乐教师),更好,和最好(将来做演奏家)三个组。这三个组的学生在很多方面都相同,比如都是从8岁左右开始练习,甚至现在每周的总的音乐相关活动(上课,学习,练习)时间也相同,都是51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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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人员发现,所有学生都了解一个道理:真正决定你水平的不是全班一起上的音乐课,而是单独练习:
最好的两个组学生平均每周有24小时的单独练习,而第三个组只有9小时。
他们都认为单独练习是最困难也是最不好玩的活动。
最好的两个组的学生利用上午的晚些时候和下午的早些时候单独练习,这时候他们还很清醒;而第三个组利用下午的晚些时候单独练习,这时候他们已经很困了。
最好的两个组不仅仅练得多,而且睡眠也多。他们午睡也多。
那么是什么因素区分了前两个组呢?是学生的歷史练习总时间。到18岁,最好的组中,学生平均总共练习了7410小时,而“更好”组是5301小时,“好”组3420小时。“更好”组的人现在跟最好的组一样努力,可是已经晚了。可见要想成为世界级高手,一定要尽早投入训练,这就是为什么天才音乐家都是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苦练了。
现代神经科学和认知科学认为,几乎没有任何技能是人一出生就会的。哪怕是对简单物体的识别,把东西抓取过来这些简单的动作,也是婴儿后天学习的结果。一个人一出生的时候根本不可能预见到将来自己需要什么技能,基因不可能把一切技能都用遗传的方法事先编程,那样的话太浪费大脑的存储空间。最好的办法是不预设任何技能,只提供一个能够学习各种技能的能力,这就是人脑的巧妙之处。基因的做法是先预设一些对刺激的基本反应和感觉,比如看见好吃的东西我们会饿等等。这些基本的反应需要调动的神经较少。但对于更高级别的技能,比如演奏音乐,需要协调调动很多神经,就必须靠后天学习了。
人的任何一个技能,都是大脑内一系列神经纤维传递的电脉冲信号的组合。解剖表明拥有不同技能的人,其大脑的神经结构非常不同,比如计程车司机大脑内识别方向的区域就特别发达。也就是说人对于技能的掌握是在大脑硬体层次实现的。
而最近有一派科学家认为,髓磷脂是技能训练的关键,它的作用是像胶皮把电线包起来一样,把这些神经纤维给包起来,通过防止电脉冲外泄而使得信号更强,更快,更准确。不管练习什么,我们都是在练习大脑中的髓磷脂,就好像把一堆杂乱无章的电线被排列整齐变成电缆。直到2000年新技术允许科学家直接观察活体大脑内的髓磷脂之后,髓磷脂的作用才被发现,而且一直到2006年才第一次被在学术期刊上说明。科学家认为髓磷脂是脑神经的高速公路,提高信号传递速度,并且可以把延迟时间减少30倍,总共提速3000倍,甚至可以控制速度,想慢就慢。
人脑之中分布着大量“自由的”髓磷脂,它们观测脑神经纤维的信号发射和组合,哪些神经纤维用的越多,它们就过去把这一段线路给包起来,使得线路中的信号传递更快,形成高速公路。这就是为什么练习是如此重要。
髓磷脂理论可以解释很多事情。比如为什么小孩常会犯错?他们的神经系统都在,也知道对错,只是需要时间去建立起来髓磷脂的高速网络。
为什么习惯一旦养成不容易改变?因为所谓“习惯”,其实是以神经纤维电缆组合的形式“长”在大脑之中的,髓磷脂一旦把神经包起来,它不会自动散开——改变习惯的唯一办法是形成新习惯。为什么年轻人学东西快?因为尽管人的一生之中髓磷脂都在生长,但年轻人生长得最快。最激进的理论则认为人跟猴子的最显着区别不在于脑神经元的多少,而在于人的髓磷脂比猴子多20%!解剖表明,爱因斯坦的大脑中的神经元数量是平均水平,但他拥有更多能够产生髓磷脂的细胞。
谁愿意练习一万小时?
看了钢琴家朗朗的传记之后,可能很多人会怀疑是否真的应该让孩子接受这样的苦练。实际上,顶级运动员都是穷人家的孩子。不练这一万小时,一定成不了高手,但问题是考虑到机遇因素练了这一万小时也未必成功。
这就是兴趣的作用了。如果说有什么成功因素是目前科学家无法用后天训练解释的,那就是兴趣。有的孩子似乎天生就对某一领域感兴趣。感兴趣并不一定说明他能做好,就算不感兴趣只要愿意练,也能练成。兴趣最大的作用是让人愿意在这个领域内苦练。
不论如何,刻意练习是个科学方法,值得我们把它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显然我们平时中做的绝大多数事情都不符合刻意练习的特点,这可能就是为什么大多数人都没能成为世界级高手。
天才来自刻意练习。
“这就是所谓的天才等于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和百分之一的天赋的原因。”阿英看了我和胖子一眼。
我若有所恩,胖子却不乐意了,他回应说:“我王胖子是懒人吗?我可是一直秉承着闻鸡起舞的优良习惯着的,别用那种眼光看我。”
我听了倒乐了,揭穿他的大话:“我说王副司令,你是闻鸡起舞的人吗?怎么我记忆中的你经常是上学迟到常常睡觉的人呢?”
胖子严肃的辩解道:“这不,你又误会我了,张司令,你还是不了解情况呀,没办法,谁让我做人低调行事严谨呢,其实当年上学老迟到的原因是我响应了校领导的号召,当好人做好事去了。比如说扶老太太过马路,替婶婶阿姨洗衣服,帮姐姐妹妹牵红线……这些我都瞒着没有告诉过你,怕你听了我的光荣事迹搞个人崇拜,那样会影响我的学业的,现在学业早已荒废了,被你质疑了我才说出了真相。也好,这么一来,我反倒觉得轻松了,你是不是得重新审视和认识我呢?诶,可千万别搞个人崇拜哦,我会不好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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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这货,竟然能无耻到这种程度,我始料未及,也不好拆穿他。
他也明白我知道他说的都是扯淡的闲篇儿,于是就哈哈一笑,转移话题说:“我说英子,说的是那个怪面鬼影,你怎么就扯到勤奋自信上来了呢,这些道理大家都懂,倒是你说的那什么精神力量我觉得倒挺有意思,还有什么感官通道之类的,我听的云里雾里的,也没弄明白你想说的是什么意思,我估摸着你是想说我们是受到那怪面人的诱导和暗示了,所以才觉得他非常奇怪,但其实吧,我觉得是你们想多了,他为什么会有那么一张诡异离奇的面孔呢?”
我和阿英互相对视一眼,云里雾里的,不知道胖子接下来要说什么。
他嘿嘿一笑说:“我认为原因很简单,要么他是一个天生的畸形怪物,要么就是他戴了一张面具。”
“我觉得戴了面具的可能性最大。”
我如五雷轰顶,瞬间豁然开朗,觉得倒真会是和胖子说的如出一辙。同时我又暗骂自己傻。逼,亏我还曾怀疑胖子是别人戴了人皮面具伪装的冒牌货,之前就提及过可能罩了面具,怎么之后却有些忽略了这一点呢,看来自己还真的是过于紧张,脑袋都不灵光了。
我又看看阿英,发现她并没有其它多余的表情。于是我朗声对胖子说:“王副司令,真有你的!你真是诸葛卧龙再世呀,简直就是常常听演义和野史里提到的的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传说中的赛诸葛嘛!鑑于你睿智伶俐的表现,我代表组织嘉奖你,为你颁发荣誉证书,书面记大功一次。”
胖子扬手说:“什么荣誉不荣誉的,做为一名光荣正义的无产阶级战士,我的目标就是为人民服务,做好一颗小小的默默无闻的螺丝钉,时刻准备着为祖国为人民奉献出自己最后的一滴血,而我牺牲后,我的墓志铭将会是这样的一句话:这里埋着一个把名字写在水上的人,他是雷锋的徒弟。”
阿英困惑道:“胖子你太自做多情了些,这句话有什么含义吗?”
胖子说:“也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就是想说,我和雷锋一样伟大。”
我和阿英听了立马有了想要呕吐的冲动,但总算忍住了。
因为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时不我待。
待我开棺。
棺材已经离我们很近了。
我们再走走,也就是一步之遥的距离了。
一步之遥,我们离得手还远吗?
也就只是一步之遥,但我的情绪却并没有好多少,按理说在彻底认同那人真是戴了面具后我应该是振奋起来的,但我心里依然有挥之不去的愁绪,因为我觉得这个墓里面的古怪诡异之处太多,根本就不像是一个小土豪所能做到的。
面前的棺材越来越近,阿英突然问我:“为什么要做这么一口巨大的棺材,这里面有什么玄机吗?”
不待我回答,她又说:“大海,你相信长生吗?”
“长生?”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就是长生不老。”阿英解释道。
胖子鄙夷说:“谁信这一套,多半是骗人的吧。”
阿英笑道:“事无绝对,不尽然吧。”
我点头,道:“嗯,听过不少长生不死的故事,看来自古以来就有追求长生的欲望,你读的书肯定比我多多了,秦始皇的本纪你读过吧?”
阿英点点头。
我读过很多多的武侠小说,也读过一些严肃文学,而《史记》是搞古董的必修,我自然读过。于是继续问道:“《汉书》呢?”
阿英又点头,我有些惊异她的博学和好学了,便道:“你有没有发现?我们中国古代的这些皇帝,都有一个惯例,无论是大皇帝、小皇帝,草头天子还是正统皇室,在功成名就、寰内太平之后,他们都必然会有一种行为,就是求长生。”
“追求永生是帝王的终极梦想,并不奇怪。我要是一辈子不愁钱花,想杀谁就杀谁,想娶哪个女人就娶哪个女人,那我唯一的追求,恐怕就是将这种生活再继续下去。”阿英附和道。
我笑了笑,继续说道:“如果翻开史书,你会发现,真的,这种惯例太难打破了,而且越是开国皇帝,越是变本加厉,秦始皇、汉武帝、唐太宗……”我顿了顿,“一代一代下来,即使国号变了,称号变了,更甚至,连皇帝的称唿都不用了,惯例还是没有打破。”
我停了停,确实是这样的,人性是传承不变的,不管你站在什么位置,到了一定的时候,一样会看到死亡向你靠近。
“但是,所谓长生秘诀和传说,越靠近现代越模煳。很多帝王都认为,长生术的线索存在于古代方士的墓葬里,所以,自然会出现一些队伍帮帝王进行实地勘探。这种队伍往往挂羊头卖狗肉,以一些现有的编制做掩护。”阿英接着说了下去,她看着我,笑了笑,“而这些队伍里的人,有很多是民间最厉害的高手。自各个盗墓派别,南北地仙、摸金校尉、搬山道人、发丘中朗将甚至是观山太保,有不少都被招安吃起了公粮。在某些时候,强权压下,也由不得你不效忠,为了家里老小,只能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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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种事情始终见不得光,所以歷代这些人最后都没有什么好下场。另外,在这种强对操控下,总有人想摆脱那种无孔不入的控制,而且长生这种事,不仅对帝王将相有吸引力,对这些寻找者也是巨大的诱惑。当他们真的发现一些线索时,心中不免会有自己的想法。”
“你想说什么?”听到这里,我不由警觉起来。
☆、第一百零八章 点烛
“难道蒲阴阳的墓里会有长生不老药?”话一出口,我觉得自己有些太草率了,世间就算真有长生之术,那多半能起到延年益寿的作用就非常了不得了,哪里真能够长生不老,或者说是不死。
“有迷信者认为,殭尸的肉是味药,那么如果真有尸丹这种事的话,或者也会有人认为它能够起到特殊的药理作用呢,比如说起到你所说的延年益寿的作用。”阿英说道:“尸丹是种内丹,是生物体内结石成瘤,比较玄的说法是鍊气成漩,聚化成丹,不论如何,这种异物在人体死亡后却还能生长。可这种情况真的是少之又少,世所罕见,若没有特殊机缘,一生中根本就没有可能见到。”
我和胖子听了就都点头,知道阿英说的很有道理,事实上这种事本身就极其不靠谱,有点儿天方夜谭的味道。
阿英想了想,道:“我的意思是,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眼看着就到棺材跟前了,一切谜底即将揭晓,你们还是别抱有太大的希望,以免到时候失望。”
我凛然,心里有些莫名的烦躁。
没有确定的命运,位置也是相对的,这也验证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俗语。
那么,阿英为什么要说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这样带有浓重命理运数色彩的话呢?她想要说些什么?她的意思又是什么?
她是善意的提醒我们,让我们做好最坏的思想准备吗?她是隐觉到了一些什么还是……我不愿多想下去,我跳过这里,直接来到了她的话尾处。
没错,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但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就要没有希望吗?显然不可能,阿英可能也不是这样的意思,她只不过是想要让我们清醒警觉一些吧。
胖子故意调侃阿英说:“英子你懂得还挺多呀,这是把我和张司令当成土包子看了呀。”
阿英郑色道:“王胖子你真逗,怎么就觉得我把你们看轻了呢?”
胖子说:“你告诉我们的这些道理我我们都懂,你觉得我们有可能并不懂,所以说你轻视了我们。”
“当然,胖爷我常常被人轻视和鄙视,但我都觉得不是个事,人生在世,做好自己就够,何必在意别人的看法。事实上很有可能,那些指手画脚背后议论别人给别人泼脏水的人,都他玛是一些毫无品德毫无阶值的渣滓。”
胖子这句话可轻可重,在当下的这种语境下,有可能会被以为是针对和讥讽阿英而特意编排的词句。但阿英却不以为意,她认真的说道:“一个人真正的价值在于他的精神世界,而不是他的社会地位,更不是他的外貌。在我看来,人与人都是平等的,并没有贵贱之分,当然,无形的阶级确实是存在的,但这并不妨碍人性和人命的高尚平等。”
我听了阿英的话后肃然起敬,觉得她和我有些像,有了一种隐隐的兴奋,或者可能是同病相怜的感觉吧。而胖子就是要和阿英抬抬槓,他嬉皮笑脸的说:“我真想因你伟大高尚的个人情怀而鼓掌,更想为你点上三十二个贊,但我仔细一琢磨又觉得有些不对,你说一个人的价值是他的精神世界,这胖爷我认同,但你说了这句话后为什么还要加上个社会地位和外貌呢?你是不是意有所指,暗暗讽刺我长的不帅呀?”
阿英明显没想到胖子的思绪如此跳脱,有点无话找话的意思了,她回应道:“胖子你哪里不帅了,我看你简直是帅呆了酷毙了,青蛙见了也变羞涩了……”
胖子盯着阿英:“可能真是我误会你的意思了,我知道我很帅,根本就没必要引起别人的称赞和羡慕的,我这个人一向喜欢低调,比如说穿条阿玛尼的裤头生怕别人看见,系条爱马仕的腰带生怕别人发现……”
我忍不住了,骂胖子道:“呆子,你这憨货是怕别人发现你用的都是山寨货吧,说的跟真的似的,说大话的特长见长啊。”
胖子怨怒地说:“老张你这也太不给我留情面了吧,什么叫呆子?你是不是私底下把我给定性成了猪八戒了?我说老张你这是赤果果的歧视肥胖人群你知道吗?小心车际人权组织请你喝茶!这也就算了,毕竟猪老二是我曾经羡慕和崇拜过的偶像,他的神通也不凡,从侧面证明了你也很艷羡我的神通……哦,不对,是能力。但你为什么认为说大话是我的特长呢?不瞒你们说,我的特长可多了,但说大话却的确是不我的特长,倒是大声说话有可能是我的鲜明特点,你说什么我说大话的特长见长,这让我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呢,你可不能冤枉好人哪。”
我听了觉得好笑,就说:“我一时嘴滑说顺口了就说了个呆子,没想到你的想像力这么丰富,都联想到天蓬元帅身上去了,我不得不佩服你卓越的想像力呀。但你说猪八戒是你的偶像这就让我有些理解不能了,我记得在你众多的偶像里并没有猪八戒这一号人,你的偶像是黑猫警长和大脸猫,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稍有升级,变成了金刚葫芦娃和桃太郎,怎么什么时候猪八戒也成了你的偶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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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阿英咯咯咯地笑了,她说:“大脸猫倒是挺像胖子的呀,该不是这个偶像起到了模范的作用影响了胖子的脸形发展?”
胖子听了,生气地说道:“偶像可以有多个,猪老二成为我崇拜的偶像又什么可稀奇的?倒是阿英你,你是不是想说我的脸大?脸大怎么了,脸大面子就大!我甚至怀疑,你是觉得胖爷我长得帅,因此故意这样说,想让我失落和难过吧?哼,胖爷我是什么样的人?我是上过刀山下过火海,打过手。枪上过处。女的真汉子!我的脚步抖一抖,小鬼见了也要晃三晃,我才不上你的当呢。”
我和阿英再次被胖子的豪言壮语给震住了,心说难道这货一真觉得他很帅?
不会吧,他怎么可以产生这样的错觉呢?
天啊,上帝呀,玉皇大帝如来佛祖啊,请你们快显灵救救这个无耻的胖厮吧……他的脑袋不是被驴踢了就是他太过无耻了,不管那种情况,都是极其严重的局面,他需要回炉重造。
经过这么一番说笑,我们的心情轻松了不少,稍做休整后,便向着那口十分显眼的棺材走了过去。
我们所在的这个平台是用青砖铺就的,青色的地面,没有任何柱子,奇大无比。中间地上摆放着一口巨棺,而我们从最开始的墓室一直下到了这里,保守估计也已经到了山腹底部的位置,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太过神奇,但也不可能一直奇异下去,也就是说不可能再会有天然的洞穴叠加继续深入下去了,这个地下洞穴已经是尽头了。
没走几步,我们便站到了巨棺跟前。
一路坎坷行来,几经波折多番遇险,实属不易,我们都很是兴奋,胖子沙哑着嗓子说道:“张司令,这恐怕就是最后的棺材了,也许尸丹马上就要出现了,而我们也即将要揭开老蒲的神秘面纱了。”阿英点了点头,眼睛里面全是明亮光芒。我一见这里阵势也有些发蒙,以前看过的资料都讲究个什么墓室之类的规格,但是这个蒲阴阳的大墓从一开始就格外的诡异,现在虽然只剩下这最后一具棺材了,但看着却比之前我们所开过的所有棺材都要诡异。
胖子捅了捅我说道:“老张,别愣着啊,赶紧升棺吧,找到尸丹和铃铛才是关键。”我点了点头,对胖子和阿英两人打个眼色,然后向着巨棺走了过去。胖子和阿英也紧跟着我走了过来。
我们走到棺材前面仔细打量了起来。这口棺材是用白色大理石做的棺椁,看起来有种圣洁脱俗的感觉。我让胖子和阿英分别站在不同的位置上,拿好工具,做好防备,跟我一起把这棺椁打开。我们要升棺了,都有些莫名的兴奋,同时也有着一些莫名的不安。
到此时,我觉得必须要正式些,不能有丝毫大意和轻心,于是我交给胖子一根粗大的蜡烛,让他去平台的东南角点上,并且看着火苗彻底烧亮了让他再过来,别让它熄灭了。胖子不太情愿,觉得有些多此一举和太过迷信,阿英倒没有什么意见。我便劝解道:“小胖同志,一切行动要听指挥,不能闹个人情绪,不然战役还如何进行?去点上吧,这是摸金校尉的行规,俗语道‘鸡鸣灯灭不摸金’,如果这蜡烛要是灭了,也未必就一定会发生什么异变,但恐怕会多少预示着一些不好的徵兆。”
胖子听见我这样说,便接过蜡烛去不远处的东南角点上了。
一点烛火微微亮起,映得胖子阴晴不定的脸色看起来十分难看。
烛焰如豆,幽幽燃烧,不时跳动一下,拉长我们的影子,让人心生悸意。
烛火亮了,那么就开棺吧。
我的额头渗出一层细密的汗液。
☆、第一百零九章 棺
昏黄的烛火亮起来,我的心里稍稍松了一口气。在之前,我们开过三具棺材,一具里面没有尸体,却是被同伙反水绑住的阿英,而另一具里连通着下面的洞窟,从中跑出来了一条活了几百年身披铜甲的大鲵,我们将其好不容易给炸死之后,一路穿行下潜,再开一具棺材后来到了此间。
开了几口棺材,我们从来没有点过烛。而此刻,在我的建议下胖子点着了烛火,虽然现在是白天时间,说什么鸡鸣不摸金并无意义,但至少能做到灯灭不摸金。为什么非要在开这口棺材的时候点根蜡烛呢?在我的潜意识里,我觉得这具棺材不寻常,或许这跟我之前做过的那个诡异的恶梦有关,心里多少生起了一丝隐惧。
“一切都要小心为上,当心有变。”胖子这时出言提醒道。
“明白。”我郑重的点点头,阿英也略一点头,表示知道。
事已至此,只剩开棺,这具棺材设有外椁,因此看起来比较巨大,我和胖子、阿英一起用力,将这口棺材的外椁盖子推掉了。这外椁的盖子是用滑槽的设计,因此很容易打开。打开之后就露出了里面的棺材。这棺材不知是用什么木头做的,木色乌黑,纹理细腻,轻敲上去听起来声音清脆却不失醇厚,一看便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好木头。
胖子见这棺材板绝非凡物,顿时乐开了花,他兴高采烈的说:“这下可发了,依我看,这八成就是传说中的阴沉木呀,你们知道不知道,这种木头可贵了,常有农民挖出来天价乌木被政府没收闹得天翻地覆的报导,数米长的一根树干就值好几千万或者是上亿人民币,要是这真的是乌木的话,那咱可真就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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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英泼冷水说:“别高兴的太早了,这根本就不是什么乌木,你以为那种木头是烂大街的货色,随便那个墓里就有呀?愧你还吹嘘说自己是什么盗墓的高手呢,这点眼力和知识都没有,就知道说大话。”
由于刚不久就因为胖子爱说大话的毛病我们还和胖子抬过槓,这时又被阿英提起,这下又点着胖子的火药桶了,他像被踩着了尾巴的兔子一样急声说:“英子你的经验丰富我是能够感觉到的,甚至我都能看出来你在男女之事上的经验也是极其丰富的,当然,这是你私人的事情我不便瞎说,但你也不能因为我一时看走了眼瞎说了几句就批评我没文化嘛,你这样做,考虑过我的感受吗?”
阿英就说:“王胜利你误会了,我哪有说你没文化了,我只是说你不应该吹嘘自己是什么盗墓的高手搬尸的专家,这样说大话很不好,关系到一个人的人品。”阿英哈哈一笑:“再说,难道你觉得自己很有文化?”末了又说:“你确定自己真的不是个文盲?”
胖子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嘴角肌肉抖动,他生气地说道:“李英!你这是对我毫不掩饰的鄙视和毫不留情的侮辱!是,我曾经是说过自己是盗墓高手,但我好像没说过什么搬尸的专家吧?你的造词能力还真不弱,都能造出这么个四字词语来,我是不是因此也可以效仿出来几个呢?嗯,我试一试,比如说打。炮专家、做艾高手、摸。奶高人、抱乳上人……我说我是这些高手你信吗?”
胖子还不解气:“说大话有什么不好的,国家领导人不也常说大话吗?再说,我几乎出没怎么说过大话,偶尔说了两句就被你抓住不放,难道你就看不到我的优点吗?我知道,你有两个优点,但你别忘了你可还有两个漏洞呢!更可气的是,你还用反问句来表明你觉得我王胜利就是个文盲,这让我很生气。胖叔一生气,后果很严重!还好我的智商高,不然还真难以理解你的这个冷嘲热讽的反句,你知道吗,我平生最恨的就是说话不畅快阴阳怪气讥讽人的人了,你说我是文盲就是文盲吧,偏偏还阴侧侧的用个反问句来表明你觉得我是个文盲,这让我情何以堪,难道你觉得我没有文化?”
“难道你觉得自己很有文化?”胖子盯着阿英道:“就算你很有文化,但你也不能觉的自己牛得要飞上天,不能以为别人弱的要跌倒。我承认,我从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就没有哪门功课考及格过,唯一的一次语文考了五十九分,虽然距离及格线只有一分之差,只是五十九分,但好待也是距离及格最近的一次,因此把我乐的好几天睡不着觉,老师也连连夸奖我有进步……不说了不觉累,一说了都是泪,后来上了中学混了一段日子,我的学业荒废到惨不忍睹的地步,经常得分个位数,为此还和老师干过架,不是老师鼻青脸肿就是我嘶吼狂叫,但我也是咬着牙挨着揍坚持了下来,照样拿到了毕业证,后来不是我一心想要报效祖国从军入伍而没有继续深造的话,我照样能拿到本科学歷!什么叫没文化,就算是没文化,又能怎么着,难道这是很丢人的事情吗?我去,刘邦和朱重八他们有文化吗?你千万别戴着有色眼镜看人,这样会把人看走样的,就算你看我是个文盲,再看歪点看成是一个流氓,这些我都可以忍受,但你千万别因此把我看成是一个土鳖,要知道,我很帅的,你可别把我看的很衰。”
阿英掩嘴笑道:“庸人自扰、强词夺理说的就是你,你帅的很哪,简直就是一个大蟀哥呀!”
胖子乐了,兴奋的道:“真的吗,真的吗?有多帅,有金城武帅吗?”
我被胖子的毫无自知之明给惊呆了。金城武?他充其量和王宝强强哥较较高下就行了,怎么可以这么没觉悟,竟然把自己跟金城武相担并论?难道这货真的觉得自己很帅?天哪,他的这种错觉又来了!
阿英扑哧一声笑了,她笑的前仰后合,说道:“胖子你真逗,我想你是误会了,蟀是蟋蟀的蟀,不是帅哥的帅,请别自做多情。”
胖子征了征,随即也笑了:“开个玩笑请勿当真,牺牲自己娱乐大众。”
言毕,他从背包里取出了工兵铲,准备将棺材给大卸八块。
我觉得好笑,心情也不那么压抑了,仔细看了一下棺材的构造,对胖子说道:“你别拿工兵铲了,不然就成了脱裤子放屁——多办手续了,这棺材盖根本就没有钉上,完全是虚掩在上面的。”
听了我这话胖子大为惊奇,他有点不大相信我说的话,因为从来没遇见过这样的情况。
阿英也佐证了我说的话,她点头说:“老张说的没错,这棺材确实是没有钉上,看不出来呀,你观察的还挺细微的嘛。”
我详作不大情愿的说:“阿英你有时叫我大海,有时又叫我老张,这让我很为难,叫我大海让我觉得亲切,并且让我一种自己就是大海能海纳百川的豪情壮志,而叫我老张却又让我有种垂垂老矣老态龙钟的错觉,咱能不能顾及一下我的感受呢?比如说你可以叫我海哥或者是海叔,也可以叫我是张哥或者是张爸……”
阿英怒目而视,对我道:“张泽海你这个二流子,看你沉默寡言的比较斯文,常言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哪想到你和这胶厮竟是一个德性,也油腔滑调的没个正经,还说叫你老张你会觉得自己显得老,那叫你张爸海叔就不显老吗?亏你说的出来,还什么海哥张哥,难道你觉得自己年龄就一定比我大吗?你这个控制欲极强的自私鬼,我都想叫你秧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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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g?这个英文单词是不是年轻的意思?”我打个哈哈:“你不是叫我什么大叔啥的嘛,这难道还会是我的错不成,一报还一报,我都想叫你大婶。”
阿英做个鬼脸说:“随你怎么叫,你想叫我奶奶也行呀,我才懒得理你。”
她不无埋怨地说:“其实我看咱俩年龄也差不多……”
说到这里她没有再说下去,不知怎地,我竟有些微微的失望,或许是因为有些隐隐的期待的缘故吧,想到这里,我心中一凛,期待?我是在期待什么?难道是……我不敢再想下去,想的多了,人会累的。
胖子看不下去了:“你们两个打情骂俏够了没有,当心干柴烈火下再擦枪走火,你们现场直播的话别怪做为观众的我大饱眼福哦。”
我和阿英听了,都怒视胖子,意思是你这货的思想太落后了,需要重新学习改造,不然保准会被关进铁房子里进行劳动改造。
没话找话的闲说着,心里也觉得敞亮了些,那种挥之不去的不安感似乎也减少了许多,我和胖子找出一副手套戴上,阿英则嘱咐我们一会儿等我们开了棺千万别用手接触尸体,以防止尸体突然接触阳气诈尸。阿英又提醒说可能会有尸气或者是尸毒,最好能堵住鼻子,我和胖子觉得很有道理,于是我们三个各撕下一团纸巾塞住鼻孔,防止吸入尸气而中了尸毒。准备好一切,我手中暗握黑驴蹄子,阿英手中攥着一把糯米,胖子拿好套尸索,三个人使劲一推,棺材盖便应声落地。
☆、第一百一十章 鬼吹灯
我们三人赶紧往里面看去,并没有看到意料中的尸骨,看到的却是又一层棺盖,当下心里豁然,怪不得这棺材如此巨大,原来是里面套嵌了数层内棺的缘故,看此情形,映入眼帘的这层棺材应该会是最后的一层内棺了吧。
棺盖被我们推开了,我们还来不及往里面多瞅,刚想着,就见东南角边的蜡烛突然一下子灭了。
“这是被鬼给吹了灯了?有枣没枣,先打两竿,有鬼没鬼,先避锋芒。”胖子嚷嚷着。
烧的好端端的蜡烛突然灭了,灭的蹊跷,我们三人都大吃一惊,心道可能是棺中有变,保不准就会有诈尸了的殭尸掀开那一层棺盖跑出来挠人,于是都急忙向后退了数步,拿着手中的傢伙严阵以待,一时不敢上前。
我们屏气凝神,静静地等待接下来有可能出现的变故和危险,这种气氛很诡异,同时又很压抑,一时间静的似乎连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的清。
过了良久,不见有变,胖子就抱怨道:“好端端地这蜡烛怎么就灭了呢,我们的反应是不是有些太紧张了,灭了就灭了吧,只是我觉得始终有些搞不明白,张司令,老蒲就算是土豪也不带这么整的呀,太奢侈阔绰了,更别说一路下来这么多的弯弯绕,这他玛障碍设置的,都快赶上皇家陵墓了。清西陵也没听说有这么多机关!”
阿英沉吟道:“蜡烛熄灭只是偶然因素吗?老张,按理来说这蒲阴阳也只不过充其量是当地望族,可是胖子说得没错,这蒲阴阳的墓修建得确实太过于烦琐。看眼下的情况推测的话,蒲阴阳的墓制规模绝非一般的望族乡绅所能承担,看起来似乎势力不是一般的大。”阿英分析得没错,蒲阴阳煞费苦心地修建如此庞大的一座墓穴,究竟是为什么呢?他身为一人风水先生会有那么大的财力物力吗?我听他俩说着,一时也觉得颇为困感不解。
胖子自做聪明道:“没准儿是老蒲这牛鬼蛇神的臭老三狮子大张口,荼毒贫下中农无产阶级,大肆敛财,贪得无厌,因此才修建了这么一座墓室。”
我觉得胖子说的有那么几分道理,就说:“其实这座墓的规模并不怎么大,主要是藉助了一部分天然洞窟,显得曲折迂迴很是壮观,再者就是诡异之处太多,一座墓里连通着数个洞穴空间倒还不足为奇,主要是里面的几具棺材令人头惊疑,很明显,我们在耳室里见到的那具棺材里面应该是有人的,或者也用来放人的,但最终里面却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被绑住的阿英,这你们不觉得奇怪吗?”
阿英眉头蹙着,犹豫道:“会不会是合葬,比如说葬了墓主的妻子。”
我摇摇头道:“不会,因为上面的墓室里的那口通着中层洞穴的棺材不像是用来葬人的,而耳室里的那具棺材应该是用来葬人的吧,如果是合葬墓的话那么上面的两具棺材里最其码会有一口之中装有尸体,或者是眼下的这具棺材侧也有口棺材,但这些都没有……这是最简单的原因。”
这睦胖子突发奇想说:“老张你会不会搞错了,难道就没有一具棺材里同时装两具尸体的情况吗?”
我听了也是一愣,觉得胖子的分析也有道理,但其实道理很简单,许多人都知道,就是不去注意它。我说道:“不可能,因为两个人同时死亡葬在一具棺材里的可能性或者说是概率实在是太低了,既然这几乎没有什么可能性的话,那么后来老蒲的夫人死了想要往一块儿埋也不会挖开蒲阴阳的墓再将她葬进去的,只会在其坟圈里坟土的旁边将其埋了的,这是自古至今流传下来的规矩。”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这蜡烛就突然灭了,真把我们都给吓一大跳,嘿,这不会就是传说中的鬼吹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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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这鬼是闲的淡疼还是怎么着,就喜欢吹个灯捉弄人,吓个人搞个鬼的,若是逮在胖爷我手里的话,我就吹它,保证将它给吹爆了,也给吹灭了……我说咱等了这么半天了也不见棺中有什么异变,看来是我们大惊小怪了,自己吓自己,真真能吓死。为了遵循摸金校尉的规矩,英子,你还是过去把蜡烛给点上吧。”胖子不见棺材周围有变,于是就催促阿英让她去将熄灭了的蜡烛给点上。
阿英依言走过去点蜡烛去了,我和胖子警惕的看着棺财,又看看蹲在地上的她,却怎么也不见她过来,我心中觉得奇怪,就在这时,阿英突然在那边喊我:“老张,这蜡烛点不着!”
她踟蹰道:“要不你过来看一下吧,我是实在没折。”
我蹭地一下,额头目冒出汗来,觉得心里一寒。
胖子一听急了:“我说英子,你看上去英明神武精明能干,谁成想竟是金玉其外败絮其内,这笨手笨脚的真讨人厌,哈哈,别往心里去,胖爷只是和你开个玩笑。我说你用的是不是假冒伪劣产品啊,三无产品祸害人,山寨货色惹人厌,这蜡烛是老张买的吧,你怎么能像周扒皮葛朗台一样吝啬做事呢,这种事上怎么能省这一块两块的呢,怎么可以为了贪便宜去买这类产品呢,怎么可以容忍和纵容坑害民族的假冒伪劣三无山寨无良商家呢。这是什么事,这是性命攸关的大事,是关系到能不能发财的大事,是影响到国家经济能不能突飞勐进的大事,你可不能拖共产主义的后腿!”
胖子唾沫横飞:“可悲可嘆呀,天朝多的就是张司令你这类不知上进的落后分子,像你们这样扶不起的阿斗,真是令人痛心疾首呀。当然,没有天生的天才,也没有天生的笨蛋,只要够勤奋够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非凡的成就,你要是只笨鸟,你就得先飞,不但要先飞,还要多飞,为此我总结出一套理论和一揽子计划,我给你的建议是要时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检讨和纠正中进步,多读书,读好书,努力充实提高自己,用知识武装自己的大脑,提升自己的软实力,这要也就带动了国家的软实力,国家的软实力上去了,经济自然也就跟着上去了,要是国家的gdp增长了,经济数一数二了,那么就再也不用受美国人的气了,那时候咱也可以像螃蟹那样横着走路了,要是看美国人挡着道了,做为经济强国的我们可以专门为奥巴玛造三颗飞弹,到时候直接打到美国去,一颗打到奥巴玛的床上去,一颗打到奥巴玛吃饭的饭桌上去,剩下的一颗打到奥巴玛家的羊棚里去……”
我听了觉得这话好耳熟,一时又想不起来出处,只觉得头大,于是赶紧让胖子别说了,我说国家的经济好着呢,新闻联播上老报导说成为世界第二或第三四的经济大国,你瞎草什么心,一个捣墓搬尸的吊丝想着什么飞弹,我看你是吃饱了撑得淡疼想要捣蛋。我怕时长有变,也不和胖子较劲,急忙走到阿英身边查看,但见蜡烛完好无损,摸摸烛芯也是干燥没有受潮,况且先前都点着过一次,可为什么就突然灭了,并且点不起来呢?我还就真不信这个邪,拿起蜡烛使劲用手捻了捻烛芯,用打火机反覆地烧着烤着,终于,蜡烛上燃起了一个小小的火苗。不过这个火苗不像别的蜡烛一样燃起的是黄色的温暖的火苗,而是泛着幽幽的蓝光,小小的摇曳着,就像是随时都可能熄灭一样。
我奇怪道:“阿英,还真是奇了怪了,这蜡烛点起来怎么会是这种颜色?”
阿英想了想,道:“我盗墓的时候蜡烛都没用过,只是偶尔见有人点过,也大体知道里面的意思,按理说火苗都是橘色的,这种蓝色的我却是第一次见到。老张,我觉得这里有问题,多少有古怪,要不还是再等一等吧。”
胖子一听急了:“那怎么行,时不我待,失不再来,再怎么等也都一个鸟样,如果一直是这种情况那我们还得一直等下去不成?那也太被动太窝囊了,倒不如化被动为主动,说实话,我心痒痒的不是一会半会儿了,现在就想知道这棺材里有什么,万一蹦出来个粽子我负责!”他二话没说就走到了棺椁之前,直接拿起工兵铲就开始撬棺材盖。
这棺材盖不像外椁和第一层内棺那样是用滑槽来开启的,而是用木楔子直接钉上的,胖子下死了劲没几下就撬动了,我见胖子来真的,赶紧冲上去拿着工兵铲帮着一起撬。俗话说俩人齐心其利断金,我和胖子没几下就把棺材盖撬开了。我们虽然箅子里塞了纸团,但是还不放心,赶紧把鼻子捂上,防止吸入棺内的尸气。尸气是极阴的东西,吸入一点即可损伤内脏,而且尸气会久郁体内不易排出。胖子这货爱财如命,惜命如财,掏出防毒面具戴上,用工兵铲抵住棺材盖的边沿,使劲一推,棺材盖“哗啦”一声整个翻到了地上。一股浓郁的尸气扑面而来,我们三个赶紧躲开。
☆、第一百一十一章 养尸
等尸气散得差不多了,胖子一马当先冲上前去看棺材里有什么,我和阿英也赶紧扑上去。
只见棺内躺着一个高大的男子,身穿一件黑色长袍,衣料还显得颇新,眼睛部位凹陷,一条大辫子垂在脑后,落腮鬍子又浓又长,显得十分威严霸气。整个尸体竟然没有腐烂,只是像脱水了一样显得有些干瘪,皮肤紧贴在身上,尸身的面部呈一种类似城墙砖瓦的青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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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三人见了也是出乎意料,没想到蒲阴阳会是这副尊容,这可与我们心中所想的风水大家世外高人的形象不大一样啊,胖子发表他的观点说:“老蒲这货怎么生的这副容貌,根本就不像是我所想像的那种堪舆大家的样子吗,倒像是个少数民族的老爷爷。”
“小胖你的想像力太丰富了,都想到少数同胞的身上去了,不过看这装扮都还真有那么几分相似。”我打趣道。
胖子强调说:“哪里是相似,简直就是神似,我看这扮相倒像是蒙古人。”
乍听他说,我有点惊愕,心里翻来覆去想了又想,突然想起了一些很重要的信息,心里不由凛然,我转头看看阿英,见她似乎在沉思着一些什么,心想只是一种猜测,也不便多说,再去看胖子时,只见他已经伸长脖子像个长颈鹿一样去看棺材里面的东西去了。
我也随着他的上光看了过去,左看右看前看后看,发现棺内竟然没有一件明器。胖子一看这情形立马就急了:“老张!这他妈什么情况?这埋的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吗?依我看,这纯粹就是反割命的反动派!”
我安慰胖子道:“你怎么能随便给人家乱扣冒子开批斗会呢,咱本着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和五十六个民族兄弟姐妹是一家的原则,不能冤枉一个好人,当然,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但依我看老蒲他充其量也不过就是一个富农或者地主的层次,不会是国命党反动派。”
胖子恼怒的说:“哼,我倒觉得他就是隐藏在人民内部的国命党特务,要不是看他动弹不得说不了话的情份上,我都想要批斗他,开一个万人大会狠狠地批斗他,完了再把他关到牛棚里,让他闻着牛粪做深刻的反醒和检讨。”
阿英听了直皱眉,忍不住说:“我说你们两个有完没完,还真把自己当根葱了?觉得自己是司令是参谋了?还说那些文革里噁心的腔调,我看你们是咸吃萝蔔淡操心,有份闲心,还不如想着如何娶个媳妇生个孩子吧。”
胖子不依,亮着嗓子说:“女人就是头髮长见识短,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对了,叫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你能明白我们的伟大理想和崇高信仰吗,哼,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士兵,伟大的领袖伟大的导师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猫主席在没当主席之前,不也做过图书管理员吗?我们也就是自娱自乐图个乐,清楚自个儿是什么货色,但你也不能因此就上纲上线泼我们的冷水啊,你这么一说,我都怀疑你是不是走资派和右派了。”
这时我插嘴道:“阿英你就别怪我们了,我们的出发点和本意都是好的,调侃和幽默是一种生活的乐趣嘛,而文革更应该永远被我们记住,因为只有知道过去才能警醒今天,明白是非就懂了错对,谁敢保证类似的事情不会再次发生?你知道吗?为什么工厂停工了、商店关门了、学样不上课了、有人兴奋有人害怕了?为什么有人被吊在了树上、有人被关进了牛棚、有人被拴上了狗链、有人被活活打死?你知道吗?猫主席一说话,就有人把他的话编成了歌,就有人把他的话刷在了墙上、刷到了地上、刷到了汽车上和轮船上、床单上和枕巾上、杯子上和锅上、火柴盒上和钢笔上,连厕所的墙上和痰盂上都有,所有人都喊猫主席万岁万岁万万岁,这是华夏几千年歷史传承里独采者皇帝专有的待遇,时至今日这样的口号都还能够见到,难道你就不觉得可怕吗?”
我接着说了下去:“什么叫文化大割命?深远的意义不必说,就说广大民众,其实就是一个报私愤的时候,乱整人祸害人的时候,甚至可以说是人吃。人的时候,这样的事情没少发生,如今政府制定了单独两孩的生育政策,要知道,早些年的计划生育同样不知蹂躏荼毒了多少人……我们要记住昨天的惨痛,笑对今天的幸福,警醒明天的未知。”
阿英听后不再言语,胖子急道:“老张说的没错,他摸心拿肝说了这些话,里面虽然没有正能量,但我觉得满满的都是爱,为此,我想赞美他,为他点上三千三百三十二个贊!这是必须的,但眼下我感到很不幸福,因为这棺材里竟然没有明器和宝货,他玛的,老蒲这厮是吝啬的葛朗台吗?”
“不用点那么多贊,要真心的话,给我颗钻就够了,也不用多大,有一克拉就够啦!”我故作矜持道。
胖子闻言色变,我看在眼里,心中暗笑,估计这货再也不敢随便给人点赞了。
其实我也很诧异,穷苦人家下葬用破草蓆一卷没钱买棺材更别提陪葬品了,但凡用棺材下葬的,甭管棺材板多薄,肯定是会陪几件东西的。可是看这口棺椁里外俱是非凡,而且整个墓室规模宏大奇巧,怎么看也不像没钱陪葬的样子。
就在我纳闷儿的时候,阿英对我说:“老张,你看着棺木像不像柳树做的?”
阿英这样说把我吓了一跳,柳树性属阴,是墓葬忌树,也就是绝对不会出现在墓葬附近的树,这样性阴的树会极大的破坏墓地的风水,容易形成粽子。可是我刚才看了,这棺木应该不是柳木,倒像是松柏之类的木材,其实我对木材根本就没有研究,能分得清楚的也就只有白杨木和榆木了,到底是不是柳木我也不敢断定。
阿英指着棺木的纹理说:“你看,这棺木的纹理粗中带细,在环形的大纹理内兼有细小的曲线纹,粗看倒像是云杉,可细看这却是水柳木的特徵。”我沿着阿英的指向看去,确实有她说的特徵,心说阿英这女人不但是玩枪的女神,而且还是辨木的高手,真正是盗墓的行家,运尸的专家,面面俱到头头是道,真的不简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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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他这么一说,我不喜反忧,心下一沉,这墓里拿水柳做棺材板,不是明显想养尸吗?
阿英看我神情有变,说道:“看你脸色突然变的很难看,你是看出了什么还是这里有什么问题?”
我说道:“槐树和柳树都是极阴之木,容易招来邪祟积郁阴气,是墓葬和住宅禁忌之树,若是用其木头做成棺材的话,容易形成粽子,也就是殭尸,这里面的内棺如果真是水柳木的话,那么这么做的目的可能是想养尸。”
阿英听了觉默不语,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些什么。
这时,胖子突然叫道:“老张,蜡烛!”我心知有变,应声看去,只见烛火腾地一下变成了明晃晃的绿色,火苗突然大得吓人。一看这情形,我们三个不明所以,都有点紧张。
阿英问我:“老张,这蜡烛并没有熄灭,我们究竟是不是继续?”我心里七上八下,见到这么诡异的情形,现在也拿不定主意。胖子没摸到明器正窝火呢,脖子一横道:“祖宗规矩是‘鸡鸣灯灭不摸金’,这不没灭吗?我们把尸体翻起来看,我就不信真的就没有一件没有明器!就算没有,我们也还要给老蒲这吝啬的傢伙开膛破肚做手术呢,别忘了,除了镇魂铃以及可能有的明代文物古董宝货外,还有一颗凝鍊成形的内丹,无论如何,我们都要找到,万一找不到的话,就看看这厮的肚子里面有没有什么结石,这样说不定我们也可以矇混过关邀功领赏呢。”
我啐了一口道:“拿人钱财,替人办事,既然答应了人家,就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尽自己所有的能耐,用完全部的力气。胖子你的思想观念非常不成熟,这可不行,做为一名光荣的伟大的无私的无产阶级战士,你的思想觉悟必须要高,要有时刻做好为祖国的繁荣昌盛付出宝贵生命的准备,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当中去,不拿老百姓的一针一线,不说一句假大空的虚言谎话,要以热忱真诚的态度对每一个同胞负责,不但要负责,而且还要负责到底,向人民的好榜样伟大的精神领袖雷锋同志学习,不能自私自利,不能自满自足,更不能阳奉阴违口是心非。”
胖子挠着脑袋说:“雷锋同志向来都是我的精神导师,是我学习的楷模,但是我沮丧的发现,这个时代已经不需要像他这样伟大的同志了,也没有了生存的土壤,所以他的精神常驻我心,而为了适应这个社会,我只能违心而行了。”
我严肃的说道:“王副司令,这么一说你还倒是有理了,但你的这是歪理,根本就站不住脚啊,你看,这个社会哪里缺少像雷锋同志这样大公无私的同胞了?电视上不是沉睡演着呢吗,比如郭明义啦,比如郑丽丽了……”
胖子插嘴道:“新闻联播上的老百姓都很幸福,好像生活在天堂里,与我们的生活有点远,胖爷我都怀疑咱是不是生活在同一个位面里……不说了,就说说你刚才说的这个郑丽丽吧,她是干什么的,长得漂亮吗,做了什么伟大的壮举,该不是你信口开河胡扯的吧?”
被他这么一问我有些尴尬,因为我的影响中是有一个在汶川地震中勇救孩子失去双腿后来经常上电视节目的女英雄,但具体叫什么名字却记不清了,就凭着影响随便说了一个,没想到胖子一听到是个女人就两眼放光了,想要我给她说叨叨她的光荣事迹,最主要的是他想知道这个女人长得漂不漂亮。
长相就那么重要吗?我心说完了,这个世界没得救了,还有没有天理了,要长得丑陋一点的人怎么活。
突然,阿英惊唿出声,她忙道:“你们两个别说话了,快看棺材里面!”
我闻言低头一看棺里,登时吓出一身白毛汗。
☆、第一百一十二章闹尸往事
棺内的那具男尸不知什么时候脸上竟然长出了一层黑毛!
我们三个人都面面相觑,惊得张大了嘴巴,这是尸变的徵兆!
我草,难道第一次盗墓就遇到了这种晦气惊悚的事情?
这也太令人瞠目结舌了,我的运气也太好了吧!
虽然我很看不起那些不好好努力只想着暴富因此每天出入彩票销售点燃沉迷于五百万的人,也很讨厌那些整日里叼着菸捲搓着麻将、扯着嗓子捏着扑克、红着大脸摇着骰子的赌棍,但是介于此前这种玄妙的概率,我……我可不可以试着去买一买彩票?我又可不可以装一下赌神?
我脑补出这样的画面:当我发现我中了巨奖的时候,我激动地流下了滚烫的热泪,因此几天几夜不睡,兴奋的一直歌唱,领奖那天,我黑超遮面黑袍加身,戴着假髮挺着假乳,涂着口红染着指甲,女里女气男扮女装,人不知鬼不觉的领走了奖金,然后一路扮猪吃老虎,天天打老虎,而且还要苍蝇老虎一起打。
赌神那就更威武霸气了,我梳着明光闪亮的头髮,披着金光闪耀的风衣,变着花样的摸牌,随心所欲的出牌,轻松写意的赢钱……
但这可能吗,这又现实吗?
钱是那么容易就能得到的东西吗?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帐,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恆的利益,天上不会掉馅饼,俗话还说血汗钱。
血汗钱,什么是血汗钱?
意思很简单,就是流血流汗所挣来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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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先生在《活着》中写到地主少爷富贵败光了家里的财产后,他爹让他把买地买房子换成的铜钱挑着给债主送去,富贵是这样感嘆的:一天下来,我的绸衣磨破了,肩上的皮肉渗出了血。我一个人往家里走去,走走哭哭,哭哭走走。想想自己才挑了一天的钱就累得人都要散架了,祖辈挣下这些钱不知要累死多少人。到这时我才知道爹为什么不要银元偏要铜钱,他就是要我知道这个道理,要我知道钱来得千难万难!
就算运气好就要去买彩票和赌博吗?
彩票彩票,随风飘荡,还不如去飘飘唱!赌神赌神,纯属放屁,还不是个神经病!
第一次倒斗,就遇上诈尸,如果要说运气的话,这也是霉运。
尼玛,为什么我的很多第一次都那么不顺?
我跳,为什么我第一次相亲会以失败告终?
我怒,为什么我第一次学车却以不过告吹?
我骂,为什么我第一次破。处时七秒钟就射?
我说为什么我第一次盗墓就要看见死人发飙?
做为一个一心要靠盗墓发家致富的有志青年,我此刻感到我的压力很大呀。
胖子持枪在手,神气四现,道:“考验同志们的时候到了,管他资本主义的跳樑小丑有什么阴谋诡计,我们共产主义的铁血男儿也是无所畏惧,哪怕为此献出宝贵的生命……”
胖子还没说完,我就毫不客气的打断他的话:“王副司令你要注意场合注意影响,在敌我矛盾浓重的当下,断然不可以长敌人的气焰灭自己的威风,共产主义社会是普天下最有特色最为出色的社会形式,我们有着坚定的信仰和正义的立场,那些万恶的剥削压榨邻邦民众的资本主义走狗怎么可能是共产主义圣者的对手?”
说这些话我很心虚,有种睁眼说瞎话和随口编胡话的罪恶感,胖子听了道:“对,我是不应该做最坏的打算的,因为自信是强者的基础,不自信的人怎么能够成为强者呢?还有就是,老蒲他算不算是资本主义统辖下的傀儡呢,皇帝一人在上万人在下,那时候的皇权制度应该怎么划分形制呢,我读的书少,也搞不明白,本着不冤枉一个好人的基本原则和不轻易挑起阶级斗争的政治考量,我还是保留看法吧。嗯,老蒲富农地主的身份地位保准跑不了,所以他还是我们批斗的对象,当然,这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并不是敌我矛盾,所以同志们也不必搞得如临大敌紧张兮兮的。”
我说:“现在情况还不明朗,说不定老蒲他也深受资本主义的毒害,是我们可争取的对象。”
胖子哼了一声:“什么可争取的对象,像这类食古不化的地主老爷,永远不会主动将他的个人财产上交给人民,只有批斗他才是取胜的不二法门……说到对象,我就感到有些惆怅了,难道伟大的共产国际青年就註定要成为一名光荣的光棍了吗?”
胖子瞪着眼睛说:“哪能呀,毛主席不会忘记我们,人民不会忘记我们,靓丽的姑娘们也不会忘记我们……这里的花儿为什么这样红,因为这里的青年很光荣,这里的姑娘为什么这么美,因为这里的青年非常帅……”
我哑然失笑,然后放声大笑,胖子这货也太能扯了吧,难道他觉得他自己长得很帅?就算他帅,他有我帅吗?得瑟个什么劲!我觉得我得提醒一下他,于是就严肃的说道:“小胖同志,很不幸,主席他老人家没能活上一万岁,更不幸的是,他也没能活上一百岁,对此,我感到深深的遗憾和浓浓的怀念。既然他已经走了,所以必然也就不会记住我们了,其实就算他活着,也不可能会记住我们,所以咱就别指望他老人家了,愿他在天国过的幸福,并且真的能活一万岁,阿门。嗯,是这样,估计人民和漂亮的姑娘也不会记住我们,因为我们本身就是普通到毫不起眼的民众,而且长得又不帅……如果真要他们记住的话,那么多半可能是因为盗墓贼的身份被他们给记住了,而且还必须是盗例如秦始皇或者武则天的墓被逮捕后被他们记住的。还有,姑娘确实很美,但青年并不帅,无疑,这让我心里有些失落。”
胖子不同意我的观点,道:“自信是强者的基础,人要有自信!什么是自信?就是自己相信自己,你都说了,人要想活的好,就必须有信,不信上帝不信佛祖不信玉皇大帝,而是信自己,难道你都忘了吗?所以你要自己相信自己是非常帅的,你把你想像成金城武和洪金宝,你就会发现一些你和他们的相似之处和共同之处,然后你就会觉得你自己非常帅,简直帅到爆啊有木有?当然,这种方法主要是针对你这种既不帅又没自信的人的,像我这种本身就很帅而且又很有自信的人来说,根本就不需要这种心里暗示和自我催眠的……说了一些真心话,你别往心里去哟,如果你为此就觉得心灰意冷社会现实世界黑暗天道不公的话,那么我给你的建议是:世界如此险恶,你要内心强大,就算长得可磕碜,也要梳妆打扮。”
我被胖子挤兑的无可言语,心说胖子你这小子,把我要对你说的台词反过来对我说了,咱们还能不能在一块儿愉快的玩耍了?
阿英对我们两个爱耍嘴皮子的行为没折,她道:“现在是非常时期,大意不得,别光顾着扯淡……对了,真的有殭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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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闻言一愣,随即看了看棺材里的古尸,见其生了层黑毛后并无过多变化,于是就对阿英说了我听说过的民国时期天津卫海河边老龙头火车站闹殭尸的事情。
民国时期,老龙头火车站六号门斗脚行,死了不少人,听说当时有人见到了河中的走尸。
此事说起来稀奇古怪,那个老龙头火车站,是现在的天津东站,火车站位置紧邻海河,在风水上说这位置是龙头,以前此地没有火车站,住着不少庄户人家,共有季家楼和火神庙等七个村子,清朝末年外国人开始在这修铁道建货场,最初称为老龙头火车站,后来也叫老站,那一带曾是俄国租借,袁世凯带兵驻防天津,部队要坐火车到老龙头,俄国人不干了,说这是我们俄国租借地,不是你们的地盘,你袁世凯的队伍从这下车可以,枪枝武装必须解除,袁世凯窝火带憋气,他惹不起俄国大鼻子,又咽不下这口气,一赌气干脆另外造了一处北站,不用东站了。
虽然有了北站,可老龙头火车站的位置好,至今仍是主站,天津这地方是海运漕运水陆码头的重要交通枢纽,平时停靠火车堆积货物的场地叫东货场,那个年代从打老龙头火车站运出的煤炭,仅一年就有上百万吨,还不算别的各种货物,您就可以想想老站的货场有多大,老龙头火车站的东货场有围墙,没围墙夜里容易丢东西,东货场围墙上开了八个大铁门用于进出,依次有编号,由北向南分别是从一号到八号,周围住的人家几乎全是脚夫搬运工,搬运工拿老话说吃的是脚行这碗饭,脚行按八个铁门分成八伙人,人数多的上千,少的也有两三百,逐渐形成了行业垄断,外人不许插手,可都知道这是块肥肉,谁看着不眼红,凭什么你吃不让别人吃?
如若说起脚行,在天津卫可是由来已久,九河下梢作为南来北往的交通要道,从宋金时期开始有海运、盐运、漕运,明成祖迁都北京,在天津设卫,河运是保证朝廷运输的命脉,比如北仓南仓,那是朝廷的储备粮库,芦台产盐,清朝以来盐商多,盐陀桥是当年盐运的据点,所以几百年来做买卖从商的多,驻军也多,庚子年赔款割地,外国列强逼着满清朝廷,将天津卫的城墙城楼拆除,就是不让你有防御能力,此后划分了九国租借,交通运输更是进入了规模空前的鼎盛时期,搬运东西装货卸货全需要人力,这就是脚行,在三百六十行里,脚行是一大行业。
有行业就有规矩,尤其是这种发展了几百年的传统行业,行规简直大过了王法,起先由县衙给四面城划定地界,指定专人应差,别看搬东西这活儿吃苦受累甚至要命,还不是谁想干谁就能干,俗称“官脚行”,清末又出现了由混混儿无赖地头蛇把持的“私脚行”。
外国列强建造老龙头火车站,拆平了河边的七个村子,那时拆迁给不了多少钱,官府也不给他们保障性住房,当地老百姓没了家,官逼民反,有人开始聚众闹事,趴铁轨拦火车,官府一看拿这帮钉子户没辙了,被迫答应这七个村子的人成立私脚行,老龙头火车站东货场的活儿,全交给这七村脚行来做,由官府发给龙票,龙票等于是官方授权的证书或执照,这才把事态压下去,东货场从一号到八号,总共有八个大铁门,七村脚行一个村占据一个大铁门,剩下一个也不能分成七份,只好分给外来的脚行,各自铁门里有什么活儿干什么活儿,有活儿干活儿,没活儿挨饿,这等于分好了地盘,互相之间不准越界,越界便视为抢饭碗,逮着可以往死了打,哪怕闹出人命,官府也不会追究。
外来的脚行为了到东货场抢活儿干,经常跟老站这八股脚行发生械斗,八号门的脚行只间相互也有争斗,旧社会争脚行打出人命,简直是家常便饭,这一次争脚行,双方死伤了上百人,当天打完了,两拨脚行清点人数,算上横尸就地的死者,数来数去对不上人数,怎么数都多出一个。
争脚行死了人可不出奇,老百姓只要有口饭吃饿不死,再苦再累,不逼到绝路上他不会造反,敢造反的人全是走投无路实在活不下去了,古往今来,莫不如此,脚行属于社会最底层,在东货场干搬运的这些人,一个钩子一个垫肩一身破棉袄,便是全部家当,没有多余的工具,每天要扛四五百斤的木箱,在一丈多高的跳板上弯着腰来回走,稍不小心摔下来非死即残,汗珠子掉地上摔八瓣儿,白天累死累活,晚上睡觉有间窝棚住就不错了,铺着地,盖着天,头底下枕块砖,吃饭吃的是橡子面杂合面,吃糠咽菜,一天两顿只管七成饱,可当时天灾人祸不断,各地逃饥荒的难民全往城里涌,就这种不是人干的活儿,还有得是人争破了头抢着干。
有种地痞流氓专门吃脚行,这种吃脚行的无赖叫把头,他们世代相传,平时也不干活儿,平地抠饼,抄手拿佣,坐等着分钱,脚行採取当日分帐,干完活儿就结钱,这笔钱一多半得给这些把头,等于是交保护费,由把头们保障这块地盘,不让外来的帮派势力侵入,把头给脚行定了许多狠毒的行规,一股脚行相当于一个帮派,不守规矩驱逐出去的人,别的脚行也不许收留,更不准私自揽活儿,争脚行说白了就是争夺搬运地盘。
这次争地盘的两股脚行,一股是六号门里的火神庙,另一股是山东来的钩子帮,火神庙是还没造老龙头火车站那时候当地的一个村名,村民们打清朝末年就在东货场六号门做搬运,有世代相传的龙票,别看龙票是前清的玩意儿,却证明火神庙帮祖辈儿起便吃六号门这碗饭,抢这块地盘跟抢人家祖坟差不多,山东钩子帮是外来的一大势力,以逃难过来的难民为主,也全都是父兄子弟,这些人非常抱团儿,打架不要命,受几个混混儿无赖的挑拨,来六号门抢地盘争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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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抢呢,起初无非是寻衅挑事,人家火神庙的经常争脚行,对这种情况习以为常,既然来争,那就按规矩办,两边的把头让劳工们抽死签,抽到谁谁就上,双方是一个对一个,定好了日子,当晚各带数百人,来到东货场六号门的河边空地会面。
这天晚上月光明亮,按照老规矩,钩子帮先出来一个,自己往自己肚子上捅一刀,划开肚皮,拽出白花花的肚肠子给对方看。
火神庙那边一看可以啊,也派出来一个,要比对方那个人还狠,上去拿菜刀把自己胳膊砍下来一条,血如泉涌毫不在乎,还拎着刚砍下来的胳膊,亲自摆到钩子帮那伙人的面前:“送各位一份见面礼。”
钩子帮不能示弱,因为稍一含煳,往后别想在这地方混了,也得接着派人,双方各出狠招,你砍胳膊我卸大腿,到后来干脆支上一口滚沸的油锅,等热油煮开了,投进去一枚铜钱,火神庙派出一个人,光着膀子伸出胳膊往滚油锅里捞铜钱,即使动作再快,捞出铜钱之后那条胳膊也炸熟了,照样面不改色。
钩子帮也出来一个脚夫,站到热油锅跟前正琢磨呢,要怎么做才能不输给火神庙,钩子帮的大把头便在后头飞起一脚,把这名脚夫踹进了滚开的油锅。
火神庙脚行一瞧钩子帮有种,敢往油锅里扔活人,既然划下道儿来了,双方就比着往油锅里扔活人,那活人下到油锅里,冒股黑烟这人就没了,到锅里捞只能捞出些残余的油渣,那也不带眨眼的,比来比去,谁比不过谁就输了,输的那方就要把地盘让出来,或者让对方插上一股。
比到最后分不出高低,想不出比活人下油锅更狠的招儿了,文比不分高低,接下来是武比,一个对一个斗狠是文比,两拨人抄傢伙群殴是武比,火神庙脚行都使地牛和斧头,钩子帮则用拉货箱的铁钩和棍子,两拨人在河边打在一处,拼个你死我活,直打得血肉横飞,死伤了一百多人,地上倒下二十来具尸体,伤的缺胳膊断腿,一个个都跟血葫芦相似。
闹的这么厉害,官面儿上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货场码头的脚行之争,从前清以来官府就默许了,不管死伤多少人,各双方脚行自行承担,后来山东钩子帮抗不住了,停下械斗,答应不再插手东货场六号门,火神庙这边一看对方服了,也不死缠烂打,死伤各安天命,过后绝不寻仇,还要掏钱给钩子帮买药治伤,以及安葬死者。
两拨人住手不打了,裹伤的裹伤,收拾死尸的收拾死尸,一点人数对不上,地上应该有二十二具死尸,数来数去是二十三个,那死人大多满脸鲜血面目全非,天色也晚了,大片乌云遮蔽了明月,云阴月暗,辨认不出谁是谁,但活人有数,地上的死尸怎么数都多一个。
火神庙把头对钩子帮把头说:“贵帮没数错吧,是不是刚才跳油锅里的多算了一位?”
钩子帮把头说不能够,跳油锅里让热油炸没了的人,你我双方各有两人,这还算得错吗,可地上多出来的死人究竟是谁?
东货场在老龙头火车站旁边,货场临着海河,大铁门一关,外人绝进不来,多出来的一个死人,肯定是双方脚行的人,两拨却都说没这么个人,点上马灯火把,抹去死尸脸上血迹逐个辨认,发现地上多出来的那具死尸谁都见过,这死人是个男子,黑衣黑裤黑棉鞋,衣服硬得像铜钱,指甲犹如铁钩,满身河底的淤泥,湿漉漉的都是水,好像刚从河里出来。
火神庙脚行有个小伙子,战战兢兢地告诉把头,天黑后双方斗得正激烈,混乱中他看见有个人从河里走出来,月光朦胧也看不清楚是谁,还以为是哪个脚夫被人打进河里,自己又跑上来了,此时一看,从河里爬出来的人,竟是这个“河漂子”。
海河里的浮尸,在民间俗称河漂子,这淹死在河里的人自己走上来,岂不是变成行尸了?脚行的人们全吓呆了,之前争脚行斗得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连眉头都不皱上一皱,但旧社会的人迷信,看见河中出来行尸,都吓得不知所措,还是火神庙脚行的一位老把头有见识,据他说当初修老龙头火车站,剷平了海河边好多坟头,先把棺材从坟里刨出来,准备迁去别的坟地掩埋,有些棺材当天没来得及迁走,暂时放在河边野地里,转天去搬取的时候,有一口棺材空了,看棺材盖子是从里面顶开的,棺中死尸不知去向,有人说是变成殭尸跑进河里去了,也有人说是盗贼开棺毁尸,因为是没主家的坟棺,当时无人往下追究,就这么不了了之了,说不定这河漂子正是坟中死人变成了行尸,迁坟时跑进河里躲了起来,刚才被脚行争斗的血腥气吸引,从河里爬上来了,之前有月光,借着月光的阴气它就能动,这会儿乌云遮月,行尸才倒下不能动了,河漂子没法烧,赶紧叫人去通知巡河队。
脚行忙着派人去找五河水上警察队,剩下的搬走死伤之人,谁也不敢动那个多出来的河漂子,又担心等会儿月亮出来,这河漂子突然起来,那还不把人吓死?商量来商量去怎么办呢,老把头把祖上的龙票取出来,拿块砖压到那死尸脸上,这大清龙票有官府压印,以前认为这种东西可以镇邪,压在脸上这个死人就不能动了,火神庙脚行留下两个守尸的脚夫,其余的人都撤了,留下的两个人,守着地上的死尸,眼看天上的乌云散开,月光又照下来了,不由得怕上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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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脚夫提心弔胆,不敢离近了,站到远处守住,看河边有条小蛇,抓过来压在石头底下,俩人用树枝逗弄那蛇解闷儿,俩人还互相说用不着怕,好歹有龙票官印按在河漂子脸上,能出什么事?
说是这么说,却不放心,他们心里想不看,可是忍不住,往横躺在地的死人身上这么一看,俩人同时一拍大腿:“大事不好!”
原来忘了一件要命的事,这死尸身上全是泥水,龙票是一张黄纸,上头压着硃砂官印,那纸可不能见水,放在死尸脸上没多久,已经让水浸透了,上面的官印全模煳了。
龙票是老龙头火车站六号门火神庙脚行祖传之物,没这龙票在脚行里立足都不硬气,这可要了命了。
两个脚夫急忙扔下蛇,跑过去把湿透的龙票揭下来,但那龙票年代久远,湿透之后不成形,一揭就烂了,俩人心里正叫着苦,就看仰面躺在地上的死尸睁开眼了。
朦胧的月光照到那死人脸上,让人一看就是心中一寒,两个脚夫惊得魂飞魄散,口中叫声我的个亲娘姥姥啊,俩人是掉头就跑,耳听那行尸在后面追上来,这两位都吓懵了,哪敢再往身后看。
东货场六号门另一侧紧邻铁道,俩脚夫在前头跑,行尸在后头追,追到铁道上正赶上过火车,也是这两个脚行的人命大不该死,驶过来一辆装煤的火轮车,把那个死尸碾到了铁轨上,等巡河队的人赶来的时候,铁轨上的死尸脑袋都被碾没了。
关于这件诡异离奇的事情,说法可多了,河里殭尸跑上来,是传得最多的说法,还有一说,是有兇徒打闷棍作案,打倒了一个外地老乡,本想抛尸河中灭迹,不料想死尸怎么也沉不下去,恰好看到东货场斗脚行,便把死尸拖进来充数,结果两拨脚行一点人数,地上躺的多出来一个,那人还没彻底咽气,躺一阵子缓过来,以为是那俩脚夫害他,追上去要去找这俩人拼命,结果被进站的火车撞死了,这是比较靠谱的说法,不过也没得到官面儿上没证实,后来这消息不胫而走,在民间传来传去,许多人都信以为真了,个个说得好似亲眼所见一般,解放前老龙头火车站闹殭尸的传言,正是由此而来。
胖子想了想,道:“张司令,你说了这么半天,也是模稜两可的话嘛,到底是不是殭尸也搞不清楚,反倒让人心里觉得有些发毛,你的良心可是大大地坏啦。”
正这时,阿英急声道:“不好,你们快看!”
☆、第一百一十三章 黑煞
听阿英一叫,我心知有变,急忙定睛向棺中看去,就见棺内的那具男尸长出的黑毛竟然越长越长!
尸体长毛称为煞,白毛为白煞,黑毛为黑煞,煞是粽子中极为厉害的一种,因此也是极难对付。现在,那只黑煞的黑毛越长越盛,手上、脸上长的又长以密,都快成了美利坚和众国那只因为害怕剪毛而逃跑掉在数年后才被发现的绵羊了,毛长倒吓不到我们,主要是长毛的殭尸会吓到我们。我心说可能是因为我们的突然拜访和不请自来激怒了这货,因此它才整出了这么一出粽子变形记,好在还是粽子,我们还可以包它围它打击它,要是金刚变形记或者是变形金刚记的话,那我们是万万奈何不了它的,那就只有被虐出翔的份了。
想到此节,我暗自庆幸,觉得世界这么美好,我的运气又是这么奇妙,好坏谁能预料,预料不如不料,料想这黑毛粽子定要被我痛殴,或者我被其给终结,料来料去思前想后,情况非常不妙,我赶紧大叫一声:“遇见大粽子了!抄傢伙!”胖子和阿英早已掏出手枪,严阵以待多时,就等敌特露头,到时打它龟。头——就像乌龟缩头。两人兴奋莫名跃跃欲试,就在这时棺里的粽子突然颤抖了起来,手指甲和头髮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飞速地生长,骨节发出咯咯的响动。
我靠,这难道真的是变形金刚变形记吗?我去,就算真是变形金刚,它也是那只名字叫金刚的大猩猩!
尸变的粽子长满黑毛,像只猩猩,猩猩点灯,你想灭灯,等我灭你!
我们三个迅速撤离到一边,胖子和阿英手持手枪,随时打枪,显得风轻云淡运筹帷幄。他们两个神勇英武,气度非凡,我再看看自己,手里握着一把工兵铲,却好像是拿着关公老爷的青龙偃月刀,相形见绌,像是一个土鳖。我没有枪械,手中只有一把工兵铲,艷羡地望望阿英和胖子手中的手枪,不由的吞了口涎水,两相一对比,有些自惭形秽的感觉,我怒了,心说你们拿的都是现代化武器,而我拿的却是远古时代的冷兵器,冷兵器也就罢了,聊胜于无,但还是一把不怎么趁手的烂铲子,你们有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这公平吗?
为什么不让我也打上几次手枪,难道你们是怕枪打多了伤身体吗?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糟了,千万不要有这样的顾虑,我懂得其中的道理,倒是想对你们两个说一句推心置腹的大实话和大好话:玩过枪吗?玩得好吗?枪好玩吗?
别摸过几次手枪就觉得自己是玩枪的高手、打枪的专家、使枪的大师,实话告诉你们,我这个养猪的能人也打过手枪,不过此枪非彼枪,枪有很多种,我想说的枪是仿真玩具枪。
千万别误会,我是一个纯结的人。
这两个傢伙,一定想不到我此刻复杂的心情,唉,饱汉子不知道饿汉子飢呀,我都不想跟他们玩了,他们怎么能这么自私自利无知无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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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想,我也真是醉了,都想哭晕在厕所里。
考虑到眼下复杂的地理环境和特殊的形式,我还是生生的忍住了哭晕在厕所里的这种想法,觉得克制和隐忍是十分必要的,更何况这不单单只是生理上的,更多的还是精神上的。
三把武器同时对准棺材,阿英和胖子准备随时开枪射击,而我没有强有力的杀伤性武器,只能做好了随时挥击的准备。射击和挥击,随然听上去都有个打击的击字,但实乃有着天壤之别,就和八国联军打进了紫禁城时洋枪对上长矛的情形一样,虽然都是枪,但差距千万里。黑煞还在变形中,指甲挠棺材的刺耳摩擦声听在耳中,让我不由自主的一阵阵发痒。我们三个对视一望,全都很不好受。
阿英颤声对我说:“老张,这尸变了的走尸怕是不好对付,你看没看过行尸走肉生化危机之类的丧尸电影,那些丧尸用枪打都打不死,很难缠的,你只拿了一把工兵铲,待会要是形势所迫,万一近身格斗的话,你能应付的过来吗?”
我愣了愣,心里一暖,看来英子这个女人还是想的挺周到的嘛,在危急时刻还能想到我的安危,看来没白救她。我摆摆手说:“看过的,这殭尸和那所谓的丧尸也差不了多少,都是活蹦乱跳扑人抓人的走尸,若真到了需要近身搏斗的话,那我也只能尽我所能拼尽全力了,你也不必过于担心,我练过武功,功夫不赖,也不怕它,保管叫它有来无回,要来就完,打它个满地找牙哭爹喊娘。这样我还不解气,还要把它的脑袋割下来当球踢,如果它不同意还要反抗,那么我就直接将它的脑袋打成个烂西瓜。”
阿英显然不相信我说的话,她道:“张大海,你可别逞英雄装好汉,练过个屁的功夫,我看你多半是梦里练过武功。”
我扑哧一笑:“什么,胖大海?你说的是药吗?哈哈!梦里练功?做梦要躺在床上……我明白了,英子你是不是想拐着弯的说我的床上功夫好?你实在是太坏了,你这么坏,你男朋友他知道吗?”
胖子立刻插言说:“我发誓,我不知道!”
阿英剜了他一眼,嗔怒道:“自做多情!你们男人实在是太坏了,任何时候都能想到那方面去,张英雄的功夫这么好的话我也就放心了,到时候也不用担心会被黑毛粽子给生撕活剥了。”
我听了很不服气,语带双关的说:“功夫好不好,你可以亲身体验一下,没有试过就没有发言权。”
阿英还要说些什么,眼珠转了转,但随即脸色一变,说道:“不扯闲篇了,你看蜡烛。”
我转头望去,只见蜡烛早已经不知什么时候熄灭了。蜡烛一熄灭,我心里仅存的一点希望和幻想就没了,可能这就是阎王註定不让我们摸明器,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阎王他老人家也管的太宽了一些吧?多半是这黑毛老怪在捣鬼,我还没下手呢你倒动起手来了,这是要先下手为强吗?我又没拿你的一针一线,就算想拿,这他妈棺材里也没东西可拿啊!
鸡呜灯灭不摸金,没金我还摸个屁,不摸白不摸,摸了或者还可能会有所发现,心有不甘,没办法,看来这次只能硬扛了。
棺材里的咯咯声和挠棺材壁的摩擦声越来越响了,整个平台上都充斥着一种刺激人神经的刺耳声音。我们三个背靠着背慢慢退到了心中认为相对安全的地方,与棺材保持了一定的距离,胖子深吸一口气,睁圆了铜铃大眼,紧盯着棺材细看。
“这他妈真是一波三折,霉运不断!”胖子骂道:“这货磨磨蹭蹭不敢现身,多半是被我的英姿给唬住了,真他玛窝囊!”
胖子说完,得意的一笑,仿佛真觉得自己英姿勃发,魅力非凡。话刚说完,就见刚才被我们升棺的尸煞腾地一下从棺里站了起来,像受到感召一样,就把长满黑毛的脸朝向了我们,黑煞四肢不会弯曲,像一尊石像一样僵硬地飞速向我们跳来。
“尼玛,它跳得好难看,我都不想直视!”胖子怒道:“这傢伙,它怎么可以这样!”
他接着道:“这是对我的审美观赤果果的亵渎,更是对我个人人格肆无忌惮的侮辱!”
“干它娘的!”
胖子骂毕,一抬手,手中的手枪里数发子弹唿啸而出,全打在跳着的黑煞的胸腔上了,登时前胸位置就多出了几个窟窿。但那黑毛尸煞竟好似没事一般,它的身形只是凝滞了一下子,就又接着跳了起来,眼看着离我们三人的距离越来越近了。我看的胆颤心惊,心想这尸煞还真是极难对付,子弹对它的伤害竟能如此微弱,难道真的要我用工兵铲削掉它的脑袋吗?问题是我能是它的对手吗,可能将其解决吗?我心里又惊又急,攥着工兵铲的手心里湿漉漉的全是汗,就在这时,阿英开枪了,她冷峻无比,面无表情,连开数枪,都打在了黑煞的两个膝盖上了。
我见了在心里只骂她蠢,暗说她不把它的脑袋给轰爆,反而打它的狗腿,这能起到有效的作用吗?然而出乎我的意料,没想到竟有奇效,膝盖被打的粉碎,那黑煞的两条腿支撑不住其沉重的躯体,便扑通一声倒在地上,但是竟然并没有停止来势,而是不停地使劲向前拱着。阿英丝毫不乱,抬手就瞄准了这黑煞的头部,扣动扳机,几枪就将黑煞头部打得稀巴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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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此情形,我为她点了三十二个贊,暗自高兴,心说这女人并不是蠢到无可救药的地步吗,原先对黑煞只是进行警告,然而警告无用,既然它敬酒不吃吃罚酒的话,那么再将它给打爆,这样一来,它纵然就是有理也会变的无理了。嗯,这个女人还真可爱,这么想着,我情不自禁的为她竖起了大拇指,意思是称先她为纳勃万。可是到我高兴的太早,被打烂了头的黑煞只是停顿了一下,马上又快速地蠕动过来。
它就像是一条丑陋难看的蛆,我看了都想吐。
而更重要的是,惊骇的情绪占据了我的身体,我断然不会想到,被打成这样了的尸体还能活动,这没道理呀,难道它是打不死的蟑螂小强,或者是能够自行粘在一起的壁虎?圣母玛利亚,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阿英也是吃了一惊,眼看那只无头的黑煞就要蠕动到面前了,并且还挥动手臂进行攻击,她赶紧向后疾退,躲开了黑煞挥动着砸到面前的手臂。无头黑煞一击打空,随即向右挥拳向我的腿部扫来,登时我就感觉一阵劲风袭来,慌忙挥起手里的工兵铲一挡,“铛”的一声巨响,我的手上传来一阵剧痛,一定是虎口被震裂了。我的胳膊一阵酸麻,我既怒又惊,也向后退去。
大概是觉得爬行起来不方便,无头黑煞竟然缘缘地站了起来,它的双腿呈一种极其诡异的角度弯曲着,跳将起来,又将胳膊砸来,眼看就要砸我头上了,我急忙腾挪闪移到一边,把心一横,使劲挥动工兵铲就砸了出去,这一下砸实了,如同金属交击的声音传来,我的胳膊都被震麻了,虎口巨痛,险些都捏不住手里的工兵铲了,把那黑煞也是打的横移了数步的距离,但它却并没有倒下,行动也不曾受阻,摇晃跳动着又朝我奔过来了。
我心中大惊,就想要如法炮制,欲要硬生生将它给打倒在地,但也心知自己刚才用力过勐,传来的反作用力使得我的手臂又痛又麻,现在就算再打出去一铲,力道自然也是没有前一铲的大了,如果不能将它打退或者击倒的话,那么我的处境必然也是非常危险的了,但无论如何也不是逃避和退缩的时候,只能硬着头皮硬上了,就在刚要再次挥动工兵铲的时候,突然旁边传来一阵密集的枪的响,紧接着黑煞扑通一声仰面倒下了。我转头一看,原来是胖子换了个弹夹,看见我正处在危险中,和黑毛尸煞斗得难分难解,心中也是烦闷之极,几枪又把这只黑煞的双腿打折了。
我向胖子一竖大拇指,夸赞他道:“王副司令不愧是身经百战的大将,干得漂亮!”
我发现我高兴的有些太早了,因为那黑煞又变成了大虫子,扭曲着蠕动了起来。
☆、第一百一十四章 谁是金刚
那无头黑煞阴魂不散,像只臃肿的肥蛆一样扭动着,快速向我们所在的方位移动过来。
胖子见了大怒,他骂道:“我操,老蒲这个反动派特务头子,他妈这是给脸不要脸,纯粹不把胖爷我放在眼里,既然他这么不识好歹,那也就别怪胖爷我心狠手辣不讲情面了,我一定要将他揍的连他妈妈都不认认他。”
说完,他一个急冲刺冲到黑煞跟前,然后再勐地一跃,跳起了半米多高,凌空踩踏下来,正中黑煞躯干,然后沖我和阿英做个ok的胜利手势。我没想到胖子这货会有这用敏捷的身手,简直就是抗日神剧里手撕鬼子飞檐走壁的奇侠在世呀,幸好这是一个数百年的殭尸,估计胸腔里面的内脏都萎缩枯萎了,要是换成一个正常人,被他这个重量级的大胖子来上这么一下,估计内脏都会被震出嘴里了。
胖子竟然这么勇武,远远超出我对他的预期值,我不由兴奋起来,为他叫好,情不自禁的鼓起掌来:“王胜利同志,好样的,看你这么一露手,我必须得做出深刻的自我批评和严肃的检讨,我承认,我犯了主观错误,小看了你,觉得你唯一的特长无非就是体重,除了这方面的优势,你几乎是身无长物,诶,怎么说呢,用句名言名句来形容的话就是:面带猪相心头嘹亮。然而没想到你是深藏不露,不呜则已一呜惊人,简直就是隐藏在人民群众之中的超人。”
掌声响起来,胖子很开心,他故作谦虚,道:“听了你说的话我很生气,什么叫唯一的特长?特长就特长,还是唯一的,说的就好像是我王胜利很没有能耐一样,更令我气愤的是,唯一的特长竟然还是体重!你这是对身体健壮者的严重歧视!要是让全国胖人联盟委员会知道了,必然追究你的刑事责任。身无长物,一寸长一寸强,我身上的长物多着呢!知人知面不知心啊,没想到你竟然把我看的这么无能,你也不想想,胖爷我会是一个普通的胖子吗?就算我是一个普通的胖子,但一个盗墓的胖子会是一个一般胖子吗?胖子有很多,里面的能人更是多,主抓大飞机制造的林左鸣也是个大胖子,他不霸气不帅吗?你对我的能力有所怀疑倒还让我可以原谅你,更可气让我无法原谅的是,你竟然还是一个以貌取人的傢伙,海水不可斗量,人不可貌相,你这种偏激无知的行为,让我对你的好感直线下降,都快降到地心中去了!虽然我知道,这是一个看脸的社会,但问题的关键是,难道你觉得我不帅吗?你这傢伙,怎么可以这样!审美观竟然低到令人无法理解的程度,都让我产生一种怀疑,认为你的审美是不是与众不同,觉得凤姐是天下最美的女神,想要她为你暗送秋波……我明白了,原来如此,张司令,我没想到你的眼光竟是这样的短浅,而更可悲的是你的思想更也是如此的肤浅……好在你能够及时进行自省和检讨,浪子回头金不换,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能够知道悔改就好,证明你还是一个好同志,依然拥有没法衡量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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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笑着说道:“不呜刚已一呜沖天?你把我当成鸟了吗?哼,这个比喻非常的不恰当!还有什么超人,不,你错了,我其实是蝙蝠侠,要在黑暗中崛起。”
阿英笑靥如花:“哦,是吗?王胖子,难道你潜意识里觉得自己是只扁毛畜生?”
我也积极响应她:“放着内裤外露酷霸狂拽的超人不做,你非要做蝙蝠,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胖子怒了,他道:“你们两个一样肤浅无知的傢伙,难道蝙蝠侠是蝙蝠吗?白痴!”
他大喝一声:“看我怎么对待白痴,我要进行精确制导和打击,将它射进老巢去!”
“射击!”
言毕,他突然做高抬腿动作,然后勐地将脚向着地面上的黑煞踢去。
我看在眼里,都想要为那具无头黑煞呜不平,他好端端的躺在那里,要不是我们骚扰他他才进行自卫的话,又哪里得罪我们了,自卫无效,就这样被胖子进行惨绝人寰的人道主义毁灭,我都有些忍不住想要同情它。
就在我忍不住想要闭上眼睛的时候,以为胖子准能一脚将这尸煞踢飞的时候,局势急转,胖子踢腿的那只脚上的鞋竟然高高的飞了出去!
我和阿英顿时瞠目!
胖子心中大急,明白光脚的滋味肯定不好受,于是急忙奔跑着伸手去接自己的鞋子。
我看在眼里,暗自腹诽说这货此时的样子真像一只追逐飞盘的哈巴狗。
哦,不对,是智商负数服从性为零还被当做神犬和宝贝的藏獒!
当然,胖子虽然不怎么服从命令,爱出风头,但他的智商并非很低,而且还非常的高,但他此时的样子真的让我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一直有狗跟着跑……
你能想像一只臃肿肥硕的藏獒追着一只飞盘并且还要试图把它叼在嘴里的滑稽画面吗?
罪过罪过,我怎么可以对自己亲密无间的小伙伴产生这样龌龊的想法!
这么想着时,胖子距离他的鞋子也越来越近了,如果不出意外,他准能伸手抓住自己的鞋子。
然而,我高兴的太早了一些,出乎意料,胖子可能是误判了鞋子的落地角度,竟然没能接住从天而降的破鞋,却被鞋子落在脸上,打个正着!
坏了,被打脸了!
自己打自己的脸,实施工具居然还是一只鞋!
包括胖子在内,这种突发状况我们万万没想到!
他的脸色变了又变,黑的像炭!
我哑然失笑,明白肉体的疼痛倒在其次,这货是个汗脚,估计被自己常年不洗脚的脚臭味给熏的不轻,差点窒息,险被臭死,能够理解他的苦衷。
阿英却不理解他的苦衷,见到这搞笑的一幕,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胖子恼羞成怒,穿好鞋子,把怨气全发泄在黑煞的身上,像兔子一样奔跑着来到无头黑煞的身前,然后飞起一脚将它给踢出去老远,他还不满意,又助跑几步,用力勐踢,将黑煞踢飞了出去。
我及时表扬胖子说:“身手矫健到这个程度的好汉,除了在电神上和小说里,现实中我也是第一次见到,才明白什么叫高手在民间,什么又是山外有山人外有人,高,实在是高!我对你的敬仰犹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
胖子听到我对他的表扬,觉得自己神气非凡,大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洋洋自得的说道:“区区小事,何足挂齿,遥想胖爷当年,聊发少年狂,左看黄,右玩枪,兴正浓,不多时,枪走火,激射千里,壮观磅礴,何其了得。”
我听了噁心的想吐,说:“这倒是符合你打枪狂人的称号,但撸多伤身,还是少看岛国的片子,还好当时没有突发意外情况,要是像现在这样,你正看的兴起,突然蠕动着一个人体蜈蚣似的东西爬行过来,把你吓软了不说,很大可能还会给你留下终生的心里障碍,造成永久性的阳痿。”
“到那时可就惨了,真就应了那句话了。”
胖子好奇心起,问道:“怎么会,什么话?”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太监上青楼。”说完,看着胖子呆呆的神情我哈哈大笑起来。
阿英在一旁听的直皱眉,听到我的最后一句,也忍俊不禁,笑出声来。
胖子哪里肯服,他生气的说道:“张司令,请你注意你的言辞和态度,你以为我王胜利同志会是你所想像的那类怂蛋吗?实话跟你说,我可硬着呢,就是俗称的硬汉。”
“难道你觉得自己是金刚吗?”我戏嚯他道。
胖子不明所以,疑道:“什么金刚,谁是金刚?你说的是不是金刚钻?”
我呸了一声,说道:“金刚和被你踢飞的黑煞差不多,也是浑身黑毛,极其兇恶。”
胖子知道我没有好话,但还是忍不住问道:“哦,那它是个什么东西?”
阿英看不下去了,就道:“是只大猩猩。”
☆、第一百一十五章 黑毛
胖子恍然大悟,骂道:“是猩猩点灯的猩猩呀,那种货色太丑,哪里及的上我万分之一的美貌,还有,它哪里硬了?还配称得上硬汉,我靠!你当硬汉是烂大街的玩意儿吗?”
我张口欲言,阿英已经说道:“胖子你还真别不知好歹,美国电影里的那只叫金刚的猩猩还真不是一般的硬,它都爬上了帝国大厦打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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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猥琐的笑了,急忙插言,对阿英道:“是吗,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它也好意思打飞机?它爬到那么高的地方是特意想要进行一番表演吗?它没被吓软吗?厉害!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它的瘾还真不是一般的大,还真的是一个铁骨铮铮的硬猩。”
阿英脸上升起一片潮红,她说:“王胖子,你这个人怎么这么低俗和无耻,不管说到什么你都能联想到男女两性方面去,我真不知道你是不是光棍太久,憋得难受。”
胖子嬉皮笑脸的说道:“英子你是有所不知呀,常言道人不要脸天下无敌,我学习的就是这种无敌术,所以在你看来可能有那么一点点无耻和猥琐,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会感到非常的高兴,因为这正好证明我研习的无敌术是十分有效果的嘛。你是不知道光棍的苦处,用一首我写的诗来形容的话就是这么个情形:清早起来洗裤头,无数孩子随水流,不是爸爸不要你,而是妈妈不收留。”
胖子清了清嗓子说:“这四句诗道尽了我的伤怀,其中滋味,你慢慢体会,如果一时领悟不透的话,我也不好给你做出详解,但却可以给你提些建议,建议你最好能够背下来,有事没事的时候心里默念两句,如有必要,还可以朗诵出声,天长日久,随着阅歷的增长,你自然也就能够明白其中的深刻含义了。”
我听后笑了起来,没想到胖子这货这么能侃,简直语言上的大师呀。
阿英剜了胖子一眼,道:“什么意思我清楚,这么粗俗的句子我都懒的听,还背个什么鸟劲!我说王胜利,难道你觉得这几句话很有韵味,像首诗?拉倒吗,难道你把自己当大诗人了?”
胖子晃着大脑袋说:“英子,你不背也就罢了,但你怎么可以说它粗欲说它不是诗呢?!就算你觉得不好,但也不能轻易说出来呀,让我这个作者听到了,乐让我怎么想?你完全就没有顾虑到我的感受嘛!我发誓,这是我呕心沥血冥思苦想方才得出来的良诗绝句,没想到就被你这样给轻易否决了,骆宾王七岁时候写的鹅鹅鹅曲项向天歌不是诗吗?我倒觉得自己的这首诗比起咏鹅来,无论从意境还是思想高度人文情怀上都要强上太多,只是你不具备欣赏艺术的眼光罢了。你问我是不是将自己当成湿人了,说来惭愧,实不相瞒,其实我早就是个大湿人了,难道你到现在才看出来吗?其实这也不怨你,主要是我想做一个低调的人,时常保持低调谦虚,隐藏的够深,所以你没看出来也正常,本来嘛,这种事情,只有亲身体验了才能感受的到……这么一说,我倒好奇起来,请问你是不是个湿人呢?”
阿英刚要开口,胖子的话又传进了耳中:“哦,对了,对于湿人的问题上,此湿非彼诗,你千万不要误会。”
阿英明白了胖子的意思,骂道:“下流,湿个屁!”
胖子忙做好奇状:“我可不可以这么理解,你的潜台词是自己不是个湿人,反倒是很干?天吶,这怎么可以,如果真是这种情况的话,那么你必须得上妇科医院进行一番检查和诊断了,要知道,性福生活是人类日常生活的关键因素之一呀,可千万疏忽不得。”
阿英气结,瞪了胖子半天,才说:“关你屁事,胖子你这货可真称得上是龌龊之王了。”
胖子谦虚的说道:“哪里哪里,龌龊怎么也能称王,如果你非觉得我王胜利同志日能称王的话,你可以叫我托塔天王或者是托乳圣王,其实我倒觉得最匹配我的还是无冕之王。”
我和阿英顿时石化,被胖子的亮贱精神给震撼了。
他的这种精神很难得,极难拥有,实在是我仰望的对象,我向胖子一竖大拇指,只能自嘆不如。
阿英也不再和胖子多说,而是给手枪换起了弹药,就在这时,那个被胖子踢飞出去落到了不知何地的黑煞竟然又出现在了我们的视野里,它这次不再是蠕动着前进了,而是跳动着前行,我发现它的身体矮了好多,稍加注意就发现原来是自膝盖以下的半截小腿脱离了出去,所以看起来它就成了一个矮子。
这个黑煞难道会比铜豌豆更加让人难以对付?我们三人的脸色都极不好看,胖子更是怒极,他大吼一声:“可恶的侏儒,看你爷爷的身手,我要让你知道神枪手是怎样练成的!”言毕,他就抬枪勐烈射击黑毛尸煞的大腿,没几下,枪里的子弹就打空了,传来枪机挂空的声音。
“我草!看我换上子弹再收拾你,不信就整不死你。”胖子恶狠狠地骂道,眼里杀机涌动。我看在眼里,心里微凛,胖子在上边的墓室里翻查小鬍子的背包的时候声称只找到了两个弹夹,这一路下来,他已经多次开枪,早已超出了两个弹夹的弹药量,因此可以得出胖子对我和阿英有所隐瞒的事实,他这样做的目的又是什么呢?想到此节,我的眼瞳微缩,答案唿之欲出,虽然这看上去只是一个并不紧要的细节,但被后却掩藏着很深的意思。
胖子不想让我们知道他手中的子弹数目,就是留了一张底牌。他这么做的目的很明显,就是要防备人,我和他是一伙的,而且又是从小一起玩到大的铁桿,因此他不可能会防备我,那么,他唯一要防备的那个人就是阿英。
难道直到此刻,胖子还是不信任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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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个必要吗?
我觉得阿英应该不会是那种心机很重出尔反尔的人,就算是,她也不会是一个冷酷无情,阴险狡诈,会在同伴背后下手的人。
想着,我便朝着阿英看了一眼。大概是胖子的几发子弹没能将黑煞打倒在地,阿英见情况不妙,所以也对准了那黑毛老怪的大腿,打出了一连串的子弹。
同样,她枪里没了弹药,我见阿英又换上了弹夹,并且朝着其没了脑袋的脖子开起了枪,于是赶紧对她说:“打脖子没用,非常明显,这黑煞的行动不受脑部神经控制,它的神经早都坏死了,而脖子上任何神经感官都不存在,还不如继续打它的大腿。”
阿英惊诧地说道:“这黑煞究竟是怎么回事,怎么这么难以对付,怎么打都打它不死,无法让其丧失行动能力,这该如何是好。”
我皱眉沉思,一时也觉得得不出有效答案。
胖子大概是换好了弹夹,他沉吟道:“控制他们行动的会不会是身上的黑毛?”
我和阿英听了,立马觉得很有道理,这种可能性还真挺大的。
但细想又觉得不对,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这些黑毛的功效也太令人惊讶了,它肯定就不会是普通的黑色毛髮了,而是别的什么东西。
看上去和动物体毛差不多的黑毛不是普通的毛髮,会是别的什么东西呢?
会不会是某种病毒?
草,这也太科幻了吧,我倒觉得这种可能性很小,它八成还真就跟普能毛髮差不了多少。
我咬牙道:“管它黑毛白毛,先把这黑煞撂倒了再说,打别的地方没用,就打它的大腿,卸了它的两个螺旋桨,我看它还怎么逞能!胖子阿英,你们得把腿打折才能阻止它!”
阿英听见我的话嗔怒道:“我刚才已经明白了,你拿好自己的工兵铲吧。”我暗自好笑,阿英这妮子,刚才她还傻乎乎的打黑煞的脖子呢,不是我提醒,她恐怕也不易意识到她的那种做法是饮鸩止渴见效其微吗?这丫头,还挺好面子的嘛。随即我又觉得似乎有些不得劲的地方,依着阿英的聪明,她不可能想不到打无头黑煞的脖子起不到多大作用的道理,但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多此一举的行为背后是否意味着些什么?难道……
刚这么一想,我的脸色便变了。
☆、第一百一十六章 殭尸媳妇
事物的表象后面定然隐藏着一定的的道理。
阿英这么做自然也有她的道理。
这种道理我不知道,所以才感到她的行为有些不合常理。
或许,她只是想要试试另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
我又隐隐觉得这种可能性不大,依照阿英的个性,她的所做所为并非是无的放矢。
这一瞬间,有稍纵即逝的想法从我的脑海中闪过,但又遥遥飘逝,我抓不住问题的核心所在。
我摸摸自己的脑门,觉得头也有些大了。
胖子和阿英两个人打出几枪,将黑煞的大腿给打断了,那侏儒般的黑煞消停了下来,倒在地上挣扎颤抖着。
说实话,这种场面真的让人心惊胆寒,如果不是三人成众人多势众的话,单单一个人遇到这种诡异的情况的话,保准会被吓尿,吓尿的都不算狗熊或者胆小鬼,心里素质差些的话没准儿多半会被吓死。
不得不说,狗熊这种动物真的很无辜,它们的胆子绝不小,它们的胆汁还是宝。
意识到这一点,我就觉得人类真是太可恶了,吃着熊掌用着熊胆,还要把显得有些窝囊胆怯不够英明雄勇的人形容成狗熊,难道他们就丝毫不曾顾及到狗熊的想法吗?他们为什么不设身处地的为它们想一想,探讨探讨一下它们的精神世界,进行一番开诚布公的换位思考?
只有我能考虑到狗熊的感受……尼玛,难道我下意识里认为自己也像头狗熊?我并不歧视狗熊,但我的梦想其实是想当英雄,从英雄变成狗熊,这中间的反差有点大,我一时有些接受不了。
唉,蠕动着的黑煞让人心惊,想到了自己成不了英雄反倒有可能会成为狗熊……一时间,我的情绪有些低落和伤感。
这个世界这么大,为什么我却这么小?
这个梦想这么小,为什么实现起来这么难?
这个问题这么难,为什么说起来又这么的容易?
这个天底下姑娘这么多,为什么没有一个喜欢我?
有个美女那么美,为什么她的老公那么丑?
为什么,十万个为什么。
为什么你不是我老婆?
为什么你爱上他老婆?
为什么他爱上你老婆?
为什么我爱上别人的老婆?
这个黑煞这么丑,为什么它还要跑出来吓大伙?!
这一刻,我才深深的明白了什么是世界如此险恶你要内心强大的道理,因为内心不强大,心里就会总受伤。
我宁要身上有伤,也不愿心里有伤。
我宁可欠你人头,也不想欠你人情。
我胡思乱想着,胖子酷酷地说道:“黑毛老怪这傢伙还真不易对付,这厮深谙跌倒了再爬起来的道理,但这下我估计它是再也爬不起来了,如果它要是再爬起来了,那么我把我的王字倒着写。”
魂淡,难道他不知道王字倒着写和正着写都是一样一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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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英也贊同胖子的观点:“真的是极其难缠,要不是带了枪,近身搏斗的话可能更不容易将其放倒。大海,你分析一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我看着扭曲抽搐成一团的黑煞,摇头说自己也搞不明白是具体是怎么回事,但我听过一个殭尸媳妇儿的故事,倒是可以为我们目前的处境提供一点儿思路。
解放不久,有个刨錛打劫案,说的是趁人不注意从背后用刨錛朝脑袋上一砸,将人给打死的事件。这个歹徒三十来岁不到四十,名叫白四喜,原先是个杀猪宰牛的屠户,放着正道不走,专想邪的歪的,有一年路过卖旧货的鬼市儿,看摆地摊儿的卖一柄扁嘴铁锤,摆摊儿的人也不知道那是什么。白四喜他们家还开过棺材铺,常在一旁看木匠活儿,认得刨錛,也听说过当年关外有人用刨錛砸人劫财,锤子榔头斧子都不如刨錛好使,砸孤丁是一下一个不留活口,当即掏钱买下,揣到怀里,趁着天还没亮,去河边砸倒了一个人,劫得一捆皮货,死尸踹进阴沟,当时还在解放前,那时正在打仗,无人过问此事,白四喜尝到了甜头,经常到郊外砸孤丁,有时候能劫到钱,有时候劫点粮食,也有两手空空的时候。
白四喜这个人平时少言寡语,三脚踹不出个屁来,出门跟什么人也没有话说,其貌不扬,看起来老实巴交,为人很窝囊,谁逮谁欺负,却有一肚子坏水和阴狠的手段,可以说是冷酷无情,嗜杀成瘾。这个人可能心理变态,他杀猪宰牛之时,总是先把牲口折磨够了再弄死,宰杀大牲口一般都是天没亮的时候下手,可他在屠宰房里宰猪发出的惨叫声直到天亮才停,把住在附近的人吓得昼夜难安,没人敢买他的肉,久而久之折尽了本钱,无以为生,便靠着刨錛砸孤丁劫取财物,对付口饭吃。
新中国成立之后城里实行军管,军管会将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该抓捕的抓捕,该枪毙的枪毙,解放前的帮派混混儿、地痞流氓、抽大烟的和妓。女全部接受了改造,治安情况比以前好多了,可在月黑风高的时候,白四喜仍敢揣上刨錛出去作案。被他害死的人不在少数,这个白四喜是胆大亡命心黑手狠的兇徒,从不把公安放在眼里,自认为作案没有规律,不会被任何人发现。
但是耗子就怕猫,是小鸡就怕鹰,做的案子多了自然难免就会心虚,他听外边风传公安里面有破案高手要查刨錛打劫的案子,他早已风闻这个破案高手是怎么怎么厉害,想起因果报应之说,心里竟不免发慌打憷,晚上睡觉都睡不踏实,总觉得自己让人给盯上了,只要身边有些个风吹草动,便以为是公安找上门来了。
一九五四年正好进行肃反运动,全城大搜捕,军管会、民兵、巡防队全部出动,马路上十步一岗五步一哨,挨家挨户登记户口,到处张贴布告,严查一切身份来歷不明的可疑之人,并且指明了要拿刨錛打劫的兇犯。
然而以当时的情况而言,公安怎么查也查不到白四喜头上,此人其貌不扬,是个掉人堆里找不出来的主儿,出门又不说话,向来是受别人欺负,响屁都没放过一个,谁会想到他是刨錛打劫的兇徒?就算是再厉害的刑侦高手,也难从人堆里把白四喜给揪出来。
只是白四喜自己做贼心虚,越想越怕,又由怕生恨,把这个刑侦高手给当成了眼中钉肉中刺,在家忍着一直不敢再去作案,说话到了一九五四年,阴历五月初四,端午节之前那天,家家户户包粽子,白四喜实在忍不住了,半夜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低声跟他媳妇商量:“我这两天心神不安,只怕要出事,我想我也别等着公安上门逮我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我上这个刑侦专家的家里去把他弄死,往后咱们一家三口就睡得安稳了,你看行不行?”
他媳妇躺在一旁不言语,白四喜又问:“你要不言语我可当你答应了?”他媳妇仍然一动不动的躺着不出声,也不可能开口说话,因为这个女的根本就不是活人。
刨錛打劫的白四喜,家里有媳妇有孩子,一家三口,活人却只有他一个,他媳妇是个死人,孩子是小鬼儿,除了白四喜谁也看不见。
这是怎么个由来呢?原来前几年,白四喜在路上遇到一个女子,她半夜三更孤身一人走路,走在半道让白四喜用刨錛砸倒了。白四喜越看这个女人长得越好,后悔怎么一下给砸死了,一时心生邪念,将女尸放在车上推回家,他家住的地方很偏,天还没亮,周围的住户都没发现,回到家看这女尸面容如生,脑袋后边也不冒血了,就跟睡着了一样。
白四喜打了三十多年光棍,没娶过媳妇,便躺在炕上搂着死人睡觉,不睡觉的时候跟女尸说话解闷儿,每天给女尸餵肉汤,抹身子,当成自己的媳妇来照顾。说来也怪,这个女的死是死了,可是并未腐臭,还能灌得下汤水,民间称此为活尸,要搁现在来说差不多就是个植物人。过了几个月,肚子吹气似的变大,居然还有了身孕,但不足月就生产了,生下来是个死胎,他却每天在屋里唿来唤去,起个小名叫小虎,好像家中真有个孩子满地跑。
半年后这个女人身上开始发臭,肉汤再也灌不进去,之前还是“活死人”,那时候不懂什么植物人,说老话就是“活死人”,后来确实死了,白四喜捨不得将女尸埋掉,但尸臭遮不住,天也热,死人味儿越来越大,过不了几天,周围的住户都得找来,他一想怎么办呢,心生一计,一大袋一大袋地往家背盐,用盐把女尸腌起来,街坊邻居看见了,都以为白四喜口重,爱吃咸,也没人觉得奇怪,这一来死尸没味儿了,只是不能再亲热,因为太咸,能齁死卖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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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四喜脑子不正常,仍把这女尸当媳妇,又想像那个孩子也在,一家三口关起门来过日子,周围的邻居竟没一人发觉。公案一心要拿刨錛杀人案的兇手,白四喜寝食不安,这天夜里他起了杀心,天亮后跟媳妇说:“你在家好好看着孩子,我去找刑侦专家,不在他脑袋上凿个窟窿,咱往后过不安稳,等我回来给你们娘儿俩买粽子吃。”
他自己叨叨咕咕,起身穿上衣服,先忙家里的活儿,阴历五月初五是端午节,当时还保持着旧俗,家家门楣上挂艾蒿,因为天时渐热,挂艾蒿的用意是驱除毒虫,百姓们用艾蒿搓成绳子,晒干后点燃了,可以赶蚊虫驱邪祟,老话说得好“端午不带艾,死了变妖怪”。
以前过端午,还把雄黄参到酒中,用雄黄酒给小孩画虎,就是蘸上雄黄酒,在小孩额头上画个王字,并且在口鼻耳目等处画圈,据说这样也可以防虫,并用红纸剪成五毒形象,煳在窗户墙角各处,这是五毒纸,在民间也叫除五毒,五毒是指蝎子、蜈蚣、长虫、蟾蜍、壁虎,根据地区不同,五毒也不完全一样,除五毒的日子多在清明谷雨前后,家里有孩子的,还要请老娘妇女用五彩丝线,做成小粽子小篦子小老虎等物,给小孩挂在脖子上,白四喜也按照过端午的习俗,在家里煳上五毒纸,又给那个根本不存在的儿子画虎,忙活到下午,将刨錛兇器塞到后腰,径直去找公安里面的破案高手。
可走到胡同口又转回来,别看白四喜以往砸孤丁时心黑手狠,到这会儿却不敢动手,心里真是憷,垂头丧气地回了家,刚是下午,天还没黑,但是关门闭户,也没点灯,屋里很暗,他蹲在墙角抱着脑地呜呜地哭,使劲揪自己的头髮,一把一把的拽下来,满腔怨愤,又恨又怕又委屈,胸口好似要炸裂开来,想老老实实过日子怎么这么难,万一让公安给拿住,媳妇和孩子怎么办?
就在这时,炕上的女尸忽然开口说道:“没用的东西,这点胆子都没有。”
女尸说话的声音很低,好像由于很多年没动,喉咙和舌头十分僵硬。
☆、第一百一十七章 殭尸病毒
白四喜目瞪口呆,怔了半晌,说道:“你终于跟我说话了!”
那女尸坐起来说:“既然你没有胆子去对付那吃公门饭的公安,那么你就消停一阵吧,我们两个都好久没亲热了,要不咱们就亲热亲热。”
白四喜听了喜上眉稍,他插上门栓就跃到了坑上,然后抱着个女尸就忙活起来。也是憋的久了,这白四喜竟然吭哧吭哧的亲热了数十次,不知不觉时间流逝过去了,直到第二天破晓时分,雄鸡报呜,白四喜正抱着他的殭尸媳妇发泄精力呢,却突然觉得下身传来一阵异样感,像是戳破了什么东西一样。
这白四喜也是个二愣子,他想是不是自己太过刚勐力气用的过大,把媳妇儿给捅穿了?这么一想,他便急忙转头去看自己的媳妇儿,刚一看,便给吓个半死,原来那活尸媳妇还一动不动的躺在坑上,而自己身下压的却是一个五颜六色的纸人,看那装扮,分明是个烈焰红唇长腿大波的女人,裱煳的倒也精緻,离的远了,还真有以假乱真的可能。而现在,这纸煳的美女已经被白四喜蹂躏的不像样子了,下半身烂的仅剩了竹条编成的支架,其间还杂夹沾染着星星点点的黄白色液体。
饶是这白四喜呆愣,但也有灵光的时候,他隐约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料想准是这纸人附身到了自己的媳妇儿上,纸人八成也是被脏东西给依附在上面了,而这个搞鬼的脏东西可能就是自己媳妇儿的鬼魂。他这么一想,便恶向胆边生,计上心头来,就一把火烧了纸人,想着半夜里趁人们都熟睡了之后,再偷偷摸摸的将自己的媳妇儿也给处理了。其时公安已经盯上了他,当天就将他给逮捕了,后来这件案子也就传开了,人们以讹传讹,说什么的都有,白四喜把起先是植物人后来死了的死尸当成自己的媳妇的事应该是真的,但和纸人睡觉的事大概是谣传了。
见我说完了,胖子也有些呆愣,他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这个白四喜就是个恋。尸癖嘛,他这样罪大恶极的不和谐份子,就算是死一万次都不嫌够,活该被抓,但是张司令,你说的这个故事能为我们提供什么思路?”
我听胖子这么问我,一时也觉得有些理不清头绪,不知说什么好,于是我就转头去看阿英,发现她皱着眉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一早就发现了,阿英这个女人似乎一直有很重的心事,她究竟在想些什么呢?
喜怒要不形于色,或许阿英她是一个藏不住心事,城府不够深的女人吧。
如今的世道,这样的女人不多了。
为此,我很欣赏她。
胖子叨咕道:“我就知道,老张你也想创造个张泽海猜想之类的假设出来,但是你并没能猜想出个什么来,为此我感到很遗憾。”
我没好气的道:“我说小胖同志,有你这么幸灾乐祸的吗?我看你得需要好好钻研一番毛主席语录了,要学习和懂得其中的道理,领悟为人民服务的精髓。”
胖子努了努嘴:“好话谁都会说,但问题是好人谁都不愿去做,那些高大上伟光正的口号我自己都可以自创,还用的着去翻什么破书?老张,我觉得你要明白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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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故意顿住不说,竟思是要让我问他,于是我便接了他的话茬:“什么道理?”
“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胖子说道:“嘴上说万遍,不如手底下过一遍,道理很简单,就是少说多做,别光说不做。还有,我觉得当今这个小学生都自由恋爱的时代,根本就不需要去读什么毛选,那纯粹就是浪费时间,而时间就是金钱,况且当年毛主席他老人家在文革的时候天天说话,基本上说的都是些胡话。因此,读毛主席语录是十分没有必要的。”
我神情凝重的说道:“小胖,是人就犯错误,圣人也不例外,虽然有人把主席他老人家当成了神人,但抛开权势和地位,他也不过就是个普通的老百姓,因此难免就会犯错,这个我们应该可以理解。听你这番话语,我感到深深的忧虑呀,做为人民的子弟兵,盗墓的小分队成员,难道你连主席的话都不听了吗?如果实在过不了心里这首坎,你还可以读读雷锋同志的日记吗,学习学习他的精神。”
胖子歪着鼻子说:“不是我不听主席的领导了,只是我不想学习主席的语录了,因为那解决不了什么问题,满嘴跑火车走坦克,还不如实实在在的去做事,这就叫实干兴邦。还有,我也不想读雷锋同志的日记,这不代表我不敬仰他,只是胖爷我觉得这个社会上再也不会有像他那样大公无私肋人为乐的好同志了,再去读他的故事,我怕我会流泪。”
他深深的嘆口气,说:“流泪对人的身体不好,最主要的是还破坏形象,泪流多了更会让眼圈充血肿胀,看上去很不美观,因此我只想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
只想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
这种话他也说的出口?这个自恋的傢伙!
我听了不由乐了:“做为一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睡。女人的胖男子,你还会因为痛心于这个世界没好人而流泪吗?我看流汗倒差不多。许三观一路卖着自己身上的血筹着钱去上海看望并没有和自己有任何血缘关系,而且还是其妻子和别人发生关系生下的孩子许一乐,因为卖血差点掉了自己的性命的时候,不知他是怎么想的?”
胖子不以为然:“你说的是许三观卖血记里的那个许三观吧,他这个戴绿帽子的大乌龟是如何想的我怎么能够知道?但我知道,那只是文学作品里的故事,当不得真的。”
“那郭明义怎么说?”
“时代需要英雄,人民弱楷模,在政府的顺势而为下,许多人造英雄因此就诞生了。”
这货还挺激进和偏激的嘛,我要让他心服口服:“那好,有个化名炎黄的张姓男子一直默默无闻的捐献善款,虽然钱财的数目不多,但他坚持了二十七年,直到一个偶然的突发因素才导致人们知道了他,究其原因,只是因为别人帮助过他,因此他想要帮助更多的别人,这样的人不值得我们尊敬吗?人间有真情,人间有真爱,你要相信,世上总是好人多,这就是所谓的邪不压正。”
胖子挥了挥手做妥协状:“好吧,确实有许多很可爱的值得我们学习和尊重的人,但这和老蒲变身的这个黑毛老怪有什么关系?老张,我不得不批评你,你先前说了个殭尸媳妇的事,但并没有为我们提供有效的思路呀。”
阿英听了就道:“听你的意思是,他没为我们提供好的思路,胖子你倒是有喽?”
我也眯着眼睛说:“王胜利同志,说说你的猜想吧。”
胖子故作矜持的一笑,说道:“既然你们两们这么推崇我,那胖爷就给你们唠唠。”
看他一脸得意之色,我都忍不住想骂他几句,暗一琢磨又觉得不一定会是他的对手,就只好忍住了。
胖子就说开了,他说这叫那不勒斯殭尸诈尸之谜。
自2007年开始,在义大利南部的那不勒斯地区,接连发生了十四起殭尸“诈尸”事件:一些已经死亡几个小时的逝者,已经变成了殭尸,但夜深人静时,却会突然爬出棺材撕咬亲人……这一现象引起了科学家的注意,有人前去研究,差点被殭尸“诈尸”吓疯。直到2010年10月,在一名小镇医生的帮助下,科学家们才终于找到了殭尸“诈尸”的原因。2010年10月30日,美国国家地理频道播出了纪录片《殭尸背后的真相》,破译了殭尸“诈尸”背后的奥秘。
那不勒斯是义大利南部着名的海滨城市。歷史上,义大利王公贵族们喜欢在这里建行宫,所以在这里遗留着很多古老的庄园,里面住着已经没落了的贵族们。
2007年4月16日,家住那不勒斯郊区一个名叫玛蕾拉的伯爵夫人病逝。玛蕾拉的丈夫是义大利萨沃亚王朝玛莉亚·皮阿公主的后代,那天晚上,伯爵夫人的20多个后人正在昏暗摇曳的烛光下守灵,凌晨时分,已经死亡几个小时、躺在棺材里的伯爵夫人,竟然挪开留着缝隙的棺材盖爬了出来,一头扑向她平时最疼爱的孙子霍利,抱着霍利的脑袋一口便将他的耳朵咬了下来……
作为亲歷者,24岁的霍利后来在接受英国独立电视台的採访时,毛骨悚然地回忆当时的情形说:“按照规矩,守灵人是不准上床睡觉的,当时我为奶奶守灵,坐在离奶奶的棺材最近的地方打盹。忽然,我感到耳朵一阵巨痛,睁眼一看,竟然是奶奶在抱着我的头咬我,我都吓蒙了……”霍利的父亲也回忆当时的情形说:“母亲去世时已经79岁,临终前骨瘦如柴。没想到她撕咬霍利时,力气那么大,我们几个男人扑过去都拽不开她,最后还是她自己松了手,轰地一声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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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在社会上传开后,各种传言频出:就在人们对玛蕾拉夫人“诈尸”事件将信将疑时,5月3日,家住那不勒斯西南第勒尼安海滨的一个名叫奥波利的53岁公爵因病去世,再次发生了“诈尸”现象。那天凌晨,已经咽气几个小时的公爵忽然从棺材中僵硬地爬出来,抱住在旁边守灵的公爵夫人帕翠莎就拼命撕咬。十几分钟后,在众人的帮助下,好不容易才将殭尸拽开,但殭尸死死地抓着夫人的衣服,直到将他的手指都掰断了,他也没有松开……
此事经媒体报导后,有人说,一定是公爵夫人做了什么对不起公爵的事,可能那种事见不得阳光,说出去又太丢面子,公爵只好窝在心里。现在他死了,再也不需要忍了,所以至死都不愿意放过她。由于受到了惊吓,再加上社会上这样那样的传说,帕翠莎夫人经不住打击,几次闹自杀,都被家人拦下了。
帕翠莎的弟弟拜罗内,是那不勒斯帕斯诺普大学的生物学教授,他根本不相信这世界上有什么鬼神,根本不相信诈尸真实存在。如今,发生在姐姐帕翠莎家庭的“诈尸”传闻,让姐姐蒙受了不白之冤,他决定想办法揭开隐藏在那不勒斯殭尸诈尸事件背后的真相,还姐姐一个清白。
就在这时,2008年4月25日,那不勒斯西郊的一个庄园里再次发生了殭尸诈尸。逝者是个33岁的年轻人,他在死亡几个小时后,竟诈尸一口咬断了5岁儿子的喉咙,闹出了人命。
当拜罗内连忙赶到现场时,逝者的棺材已经用钉子钉上了,拜罗内提出看看逝者,不料逝者家半人多高的那不勒斯獒一头扑了过来。那不勒斯獒特别忠于主人,或许这只那不勒斯獒是看到拜罗内拍打主人的棺材,它想护主。幸亏家人将獒喝住,拜罗内才没有被咬伤。
逝者家属说,那天凌晨,逝者忽然掀开留着缝隙的棺材,从里面爬了出来,抱住在守灵的妻子怀里的儿子就是咬,直到将儿子的脖子咬破。“当时所有的人都吓傻了,等大家惊醒过来,孩子的喉咙已经被咬断了,他便轰地一声倒在了地上。”
拜罗内问:“他的尸体是软的还是硬的?”
“又凉又硬,我们用热水焐了半天才将他张开的双臂还原,真不知他是怎么从棺材里跳出来的。”
拜罗内越听越觉得不可思议,但眼前的事实摆在那里,不由你不信,他决定继续研究诈尸问题。后来,拜罗内听说那个逝者家的那不勒斯獒非常忠于主人,逝者安葬后,它趴在墓地不吃不喝,几天后便活活饿死了。不过,拜罗内一心将问题的中心放在死者身上,忽略了那不勒斯獒对诈尸现象的影响,使得他的研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通过研究,拜罗内发现,那不勒斯附近十年前就曾发生过诈尸事件,总共已经有13起,诈尸的情形都差不多,逝者年龄最大的80多岁,最小的只有24岁,有贵族,也有平民,其中贵族诈尸者11人,但它们有共同点:全部是病死的;诈尸的时间全部发生在四五月份。这难道是巧合?拜罗内决定验证一下。然而,2009年4月1日:拜罗内竟然真的亲身经歷了诈尸事件,差点被吓死。
当时,那不勒斯城北佛罗镇一个72岁名叫利塞娜的子爵夫人病逝。拜罗内赶到时,利塞娜的家人已经将她换好衣服化好妆,安放在绸缎装饰的棺材内。他架好了摄像机,看着脸上化着浓妆的逝者,拜罗内一点也不害怕,心想:希望你今天诈一下尸让我看看,以便让我揭开谜底。我倒要看看你的身体如此僵硬,就算你活过来了,又能怎样诈尸!
夜里,拜罗内陪着逝者的家人一起守灵,直到深夜12点,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这时困意袭来,拜罗内看到棺材边的沙发没有人坐,就坐到沙发上打盹……
忽然,昏昏欲睡的拜罗内感到有个什么生硬的东西扑到自己的身上,睁眼一看,顿时头髮都竖了起来:只见已经逝去几个小时的利塞娜老太太不知怎么从棺材里爬了出来,并扑到了他的身上,张大着嘴巴正想咬拜罗内!拜罗内大叫一声,跟尸体搏斗起来。不料看来弱不禁风的利塞娜老太大此时力量却大得惊人,拜罗内抓着她冰凉的双手,根本就推不开她!就在殭尸咬向拜罗内的脖子时,被惊醒的守灵人赶快冲过来帮忙,才将殭尸从拜罗内身上扒了下来,很快,殭尸又恢復了宁静,但她僵硬的身子还是保持着张牙舞爪状……
这下,拜罗内知道了厉害,亲身经歷让他再也不怀疑殭尸诈尸的存在了。殭尸刚才的行为把拜罗内吓坏了,他立即收拾东西回了家,事后根本不敢看那天的录像。他的学生问拜罗内怎么不去揭殭尸诈尸之谜了,拜罗内心惊胆战地说:“这事太神秘、太吓人了,恐怕很长时间,科学上都无法解释得通,还是让后人慢慢去揭吧……”
在殭尸诈尸事件接二连三发生的时候,有很多和拜罗内一样的好奇者都在研究诈尸现象,在那不勒斯市东郊的维苏威镇,有个名叫库兰尼的医生,就一直在研究诈尸现象。
一天,一个被那不勒斯獒咬伤的人来找库兰尼治伤,库兰尼的心里“咯噔”了一下,他突然发现:那些诈尸者,除了具有拜罗内发现的那些共性外,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逝者家里都养有兇勐的那不勒斯獒,逝者都跟那不勒斯獒有亲密接触,这里面会不会有什么联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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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9日,那不勒斯北郊又发生一起殭尸诈尸事件,库兰尼当即赶了过去,从殭尸上提取了样本。当他将样本培养后放在显微镜下仔细观察时,不由大吃一惊,他发现诈尸的殭尸身上真的有狂犬病毒。而且让库兰尼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这种狂犬病毒跟一般的狂犬病毒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说明发生了变异,尤其让库兰尼无法理解的是,这些逝者身上的狂犬病毒并没有随着逝者的死去而消亡!
库兰尼立即把这一惊人发现告诉了拜罗内教授。虽然拜罗内教授此前被诈尸吓得不轻,但他毕竟是科学家,他告诉库兰尼,狂犬病毒完全可能通过各种方式发生变异,一旦变异将会非常可怕。他认为库兰尼的怀疑诈尸和狂犬病毒有关有一定的道理,决定通过科学实验来验证库兰尼的猜想。
拜罗内教授将库兰尼从殭尸身上提取的狂犬病毒移植到一头猪的体内,让病毒在猪的体内发展了半个月后,将猪宰杀。但猪一点反应也没有。拜罗内想到殭尸诈尸者都是病死的,会不会与死法有关呢?拜罗内又将病毒移植到另一头病猪体内,然后将它饿死。就在死后四个多小时时,那头猪忽然跳了起来,张口就咬住关押它的铁栏杆。
通过猪身上的实验,拜罗内教授证明了殭尸诈尸的确与狂犬病毒有关,但其中还有很多细节让拜罗内和库兰尼弄不明白。拜罗内教授决定请教他的导师安德里恩斯教授。安德里恩斯是美国迈阿密大学的生物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拜罗内在迈阿密大学留学时,就是师承安德里恩斯教授。拜罗内把自己的发现告诉了导师。安德里恩斯教授对殭尸诈尸事件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当即带领研究团队来到了那不勒斯。
安德里恩斯教授是生物学界的权威,他告诉拜罗内,目前,科学家虽然不能让死人復生,但用一些病毒让感染者出现具有攻击性并且类似殭尸的行为,是完全可能的。狂犬病变异的后果很可怕,但在理论上是可行的,比如利用现代基因工程技术,让狂犬病毒与麻疹病毒结合,趁感染者发烧的时机侵入他们的大脑,就会使感染者具有更可怕的攻击性。在自然界,如果碰巧了,也能产生这种变异,殭尸诈尸的现象就可能发生。
安德里恩斯教授带领拜罗内展开了实地考察和研究,发现那不勒斯附近的那些没落贵族们,都喜欢在家里养那不勒斯獒,一是这种獒忠于主人,可以看家护院;二是,一些贵族认为家里养几条纯种那不勒斯獒,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徵。由于跟那不勒斯獒过于亲密,很多人不自觉地感染上了狂犬病毒。
狂犬病毒跟一般病毒不一样,通常会潜伏在感染者体内几个月甚至一年时间。安德里恩斯教授大胆推测,假如狂犬病毒潜伏时,感染者又患了麻疹,狂犬病毒就可能跟麻疹病毒结合变异成新病毒。如此时感染者恰好去世,新的病毒没有过潜伏期,它们就可能因感染者的死亡在几个小时内突然爆发,在短时间内让殭尸表现出“诈尸”现象。
通过对诈尸者生前病状的调查研究,安德里恩斯教授终于证明了自己的推断:发生在那不勒斯地区的那些诈尸者,都是狂犬病毒的感染者,而且死前都感染了麻疹病毒,两种病毒结合变成了一种新的病毒——殭尸病毒,潜伏在感染者体内。感染者患病死亡后几个小时,殭尸病毒突然爆发,短时间内让殭尸“诈尸”。至于诈尸为何多发生在春天,安德里恩斯教授认为春天最适宜病毒活动。而为什么诈尸只发生在病死的患者身上,是因为病死的患者的神经系统依然完整,使得殭尸病毒控制殭尸的神经系统,让殭尸具有暂时的活动能力。在神经系统死亡后,殭尸病毒没有了生存基础,诈尸现象也就随之消失。
拜罗内有些不解:“病毒一般都会随着感染者的死亡而死亡,这些病毒为什么不死呢?”安德里恩斯认为,这正是变异狂犬病毒的可怕之处。一般而言,人类病死后,神经系统在几个小时内还没有完全死亡,这些病毒很可能就是寄生在人类的神经系统上。人类死后,它们在短短的几个小时进行调整,突然爆发,通过神经系统指挥殭尸“诈尸”。而狂犬病毒主要侵害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其主要表现就是攻击性,所以,狂犬病毒和麻疹病毒在人体内结合成的新的殭尸病毒也具有攻击性,殭尸病毒突然爆发,驱使殭尸活动时,就容易对离殭尸最近的人发动攻击,这也是那不勒斯十四起殭尸诈尸只攻击离它最近的人的原因。而殭尸此时是没有意识的,它的攻击性只是一种机械反应,和神鬼传说毫无关系。
2010年10月30日,美国国家地理频道播出了纪录片《殭尸背后的真相》,安德里恩斯教授通过纪录片向人们破译了殭尸“诈尸”背后的奥秘。
胖子说完看着我和阿英,想看看我们的神色变化和反应。
我淡然说道:“我之前也有考虑过那黑煞身上的黑毛会不会是某种病毒,但又觉得不大可能,因为这种概率真的很小。”
胖子语出惊人:“会不会是殭尸病毒?”
我终于忍不住了,骂他道:“毛主席语录你不看,雷锋精神你不学,倒学起了装毕和扯淡,在两这项技能上你的天赋这么高,王爸王妈他们知道吗?”
胖子不满说:“任何技术学好了都是人才,你怎么可以歧视这两样没天赋就很难有造诣的技能呢?什么王爸,听了倒让人误以为是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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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英急声道:“你们两个别吵了,你们快看那边。”
☆、第一百一十八章 煞群
我和胖子两人正拌着嘴,我还忍不住批评胖子说,他既不学习毛主席语录,又不传承雷锋精神,光知道装逼和扯淡,这样真的好吗?他这么牛装逼,经过组织的同意了吗?他这么牛逼,他的爸妈知道吗?
正在这时,阿英忽然让我们注意四周的情况,我们两人急忙顺着她的指引看过去,就看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一幕。
之前被胖子用暴风雨般勐烈攻击过的黑煞竟然又回来了!它又矮又挫,但还是不罢不休!而且不仅仅只是如此,和它一起竟然还有数具黑煞,我数一数,就发现足有六具之多,这几个黑煞大概是封有神魃的泥人附近用来祭祀陪葬的死尸,其中有男有女,看起来令人头皮发麻,心惊不已。
我们三人互相观望对方的神情,就发现大伙的脸色全都有如黑炭,灰头土脸,像群土鼠。
胖子胆大,向来是天不怕地不怕,更不怕对着大姑娘耍流氓,他怒道:“尼玛,老蒲带这么多黑煞来干什么,它这分明打算是要以多欺少!这是想要玩一出王者归来吗?我草,看它那熊样,顶多就是七个小矮人!你看老蒲那货,它是在用屁股走路吗?”
我也觉得那从棺中出来的黑煞此刻的行为看上去确实有碍观瞻,于是就附和胖子说:“小胖你怎么可以这样,你这不是歧视残疾人吗,对方都被你给蹂躏虐待成这样了,下半身也就只剩个屁股了,你还想怎样?别对它有过多的要求,难不成你还想让它用脑袋走路?”
胖子哼了一声,道:“我说老张,你怎么老喜欢和我唱反调,咱还是不是一个阵营里出生入死的好兄弟了?你不但老唱反调和我对着干,更加可恶的是你还一口一个小胖的叫我,就好像显得你很长甚至是我的长辈似的,你有没有想过,你的这种不顾忌他人感受的自私行为,会让我多么的伤心吗?做为盗墓小分队的一员,我并不反对你当司令,但你也不能把我这个副司令不放在眼里呀,你老叫我小胖,这让我很没面子,没面子也就罢了,你还老和我对着干,搞胖瘦歧视,甚至你还以貌取人……你的这种种劣行,简直让我忍无可忍!终于,就在刚才,你竟然还对蹦跶着的丑陋黑煞怪物产生了同情心,说我蹂躏它,你这样一说,立刻让我压抑的感情暴发了,这就叫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胖子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我揍黑毛老怪还错了吗?天哪,这还有没有天理了,你竟然说什么我虐待它,难道你就没有想过胖爷我虐待他是因为什么原因吗?哼,还不是为了司令你和夫人的安全?!好心当做驴肝肺不说,你还这样的误会甚至是污衊我,这让我都产生了弹劾你司令军衔的想法,你的这种行为简直就是对我精神层次的谋杀!”
我知道胖子又和我槓上了,于是就顺着他的话头,安慰他说:“王副司令,你有情绪是可以理解的,我认错,我不该对敌人产生同情心,辜负了你的一片好意。但是斗争是残酷的,胜利是在眼前的,你也别有负面情绪,你对我的所有指控我觉得都是夸大其辞和并不存在的,只不过是你个人主观上产生了一些分歧和误会,这我倒也理解。”
我语重心长的说道:“我也不是跟你唱反调,只是因为有了质疑和反对才会有更多的落实和进步,许多伟大的创造和创意都是在排斥和贬低中诞生的,我可能有时候觉得你的观点不太可行,因此才多说了几句,无非也是想和你探讨分析一番,所以你对我的指责完全是莫须有的,是错误的。而我之所以叫你小胖,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你年纪轻,从面相上看更是鹤髮童颜……哦,错了,应该是童颜永驻年轻有为帅气蓬勃英雄少年……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我说的都是真心话,不骗你,骗你遭驴踢。”
“还有你说我以貌取人,这你就有些冤枉我了,虽然我向来是喜欢长的好看的,但我并不嫌弃长的难看的,一个人的真正价值是他的精神世界,又不是他的社会地位,更不是相貌长相,长的像猩猩的我都觉得有特色,很不错,怎么可能会以貌取人呢?就算你觉得我有这方面的倾向,但你同时也得好好的拷问一下你自己,看看看己是不是也有这方面的毛病呢?就在刚才,你还嘲笑它是侏儒小矮人,难道这些你都忘了吗?”
胖子被我说的哑口无言,一时也不好反驳我,就叫道:“反正你老是喜欢和我作对,不过没关系,胖爷我是什么样的人?我是天塌下来当被盖泰山塌下来了不改色的人,我更喜欢和泼妇斗斗嘴,和寡妇聊聊天,难道还怕和你辩辩论不成?”
我见胖子一脸得意,心说不改色个屁,难道你以为自己是变色龙?
这时好久没说话的阿英踟蹰着说道:“看来那黑煞身上的那些黑毛还真有可能是某种病菌,有着一些特殊的毒性,并且能够通过某种渠道进行传播,我们大意不得,还是想办法将其全部消灭的好。”
我想想说:“不太可能,我之前有留意过被胖子踢飞的黑煞的运行轨迹,也观察过这些多出来的黑煞的形貌特徵,发现它们就是平台不远处的那几个陪葬死尸,很有可能是它们也被制成了黑煞,这时恰好变异了发作起来,正好和被踢飞的黑煞碰到了一起,因此给人一种断腿黑煞带着它的小弟前来復仇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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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英摇摇头:“我勐然意识到,这里不是有地觉攻击我们吗?我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一点呢,我想起来了!世有三觉,天觉为上,地觉为中,人觉为下,这三觉暗合道家的道法奥义和自然理论,这黑煞的黑毛大概就是三觉中的人觉,虽然最为低等,却是攻击力最强的一觉。黑煞身上的黑毛是尸体在极阴的情况下存在的一种潜在病菌,如遇阳气则会迅速滋生。长了这种黑毛的黑煞力大无穷、刀枪难入,寻常刀剑硬物很难伤得了它,只有近距离的砍刺才能对它造成伤害,只有用枪枝才能轻松穿透黑毛的保护,击碎里面的尸骨。那些黑毛大概是带有生物电感应,能感知近距离范围内的活物,从而引导黑煞进行攻击活物。”
我一听,觉得很有道理,不由佩服起面前这个女人的智慧和勇敢了。
胖子发表他的观点:“不管怎么说,这也是某种病菌,会不会传染也难说,咱还是把它们弄死了再说,一了白了,省得瞎费心。”
这七只黑煞迎面蹦了过来,全都挥起双臂朝我们发动了攻击。
眼见七只黑煞迎面扑来,胖子和阿英都迅速瞄准对方,分别向离得最近的黑煞射击。胖子和阿英的枪法那都没的说,我心知这种精度和准头的枪法没有扎实练习过的话几乎是不可能的,看来他们都有着非凡的经歷和阅歷,相比之下,我只能自嘆不如暗自失神了。他们两人几枪就将两只黑煞的膝盖打得粉碎,顿时两只黑煞都摔倒在地,不停地扭动,企图进一步往前。剩下的五只黑煞趁着这空当迎面扑来,我举起工兵铲瞄准一只黑煞的膝部勐地射出去,因为距离很近,而我又是出了全力,因此瞬间就将一只黑煞的膝盖打碎。这只黑煞身形勐地一晃,一下子子仰面摔倒在了地上。我刚要欢唿,这只黑煞勐地一下又弹了起来,用另一只好腿快速地蹦到了我面前。
没想到那只黑煞竟然又蹦了起来,用没断的那只腿一下就蹦到了我的面前。顿时一股陈年腐朽的尸气夹杂着黑煞手臂挥过来的劲风迎面扑来。眼看那只长满黑毛的手臂就要打到我了,由于距离实在太近,工兵铲挥舞的轴矩和轨迹会有落差,怕有闪失,我不敢用工兵铲去硬碰硬,连忙弯腰就地向右边一滚,躲过了黑煞的一击。
还没等我站起来,那黑煞竟然又一拳砸向了我,我本能地将头向右一偏,那一拳砸了个空,将我脸旁的大理石地面砸了个坑。我赶紧连爬带滚地向旁边挪去,趁那黑煞还没追上来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只见那只黑煞已经转身去打胖子。胖子拖着笨重的身体左躲右闪,应接不暇。我连忙举起手中的工兵铲,就要追过去打碎那个黑煞的脑袋,这时却异变突起,我突然感觉到腿上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我回头一看,却正是那只缺腿黑煞压住了我的小腿。我心里一惊,赶紧抡起工兵铲削了出去,还好准头没失,正中缺腿黑煞的屁股,由于几乎没了双腿因此重量有所下降的黑煞竟被我一下子给拍飞了出去,不偏不斜竟然落到了棺材里,传来咚的一声巨响,听那响声,怕是都快摔烂了。
眼见得手,我兴奋不已,哪曾想竟然又有一只黑煞蹦到了我的身边,两只枯手直插我的面门,见此情形,我大怒出声,勐地道:“草尼玛,竟然敢毁老子的容,想让我从此没脸面见人,实在是太过分了,老子今天就除暴安良为民除害,痛打你这个十恶不赦的反动派!”吼完,我瞅准时机,狠狠地将工兵铲插进黑煞的脚背。
☆、第一百一十九章 智商问题
黑煞扭曲挣扎着,显然是痛的不轻,当然,这是我个人的主观感受,事实上这些黑煞根本就没有任何的触觉,感官神经早就坏死了好几百年了。
见面前的这个黑煞还想要移动着来攻击我,更加有可能的是它还会用手臂来攻招唿我,于是我急忙将插在其脚上的工兵铲拔了出来,伸出右腿勐踹黑煞的腹部,黑煞身上的黑毛刚硬无比,这勐地一踹震得我大腿发麻,将它给踹翻在地。我哪里敢有丝毫怠慢,急忙助跑两步,腾空跃起,双脚勐地踩在黑煞的胸腔上,然而黑煞黑毛比较坚硬,尸身也是硬如僵木,完全没有对其造成伤害,我不甘心,举起工兵铲瞄准其脑袋部位,用尽全身力气砸了下去,这一下砸的不轻,我感觉双臂上传来一阵剧烈的痛感和麻木感,再看脚下的黑煞,脑袋已然变成了一团烂肉。
我肾上腺素急分速泌,暗自窃喜,为自己叫好,偷偷点赞。
再看阿英,只见她东躲西闪,不时用枪将围上来的黑煞的脑袋打碎,井然有序,并无大碍。而胖子却就有点应接不暇了,他身宽体壮,显然成了群煞围攻的主要目标,三只黑煞围着他打转,他不时用轰出一枪,黑煞的脑袋上就多出一个大洞,可能是子弹不多了,为了节约子弹,他开枪的次数并不多,如此一来,就无法将黑煞的脑袋彻底击碎,因此他的处境非常危险,有些自顾不暇。
我回头去看被我打烂脑袋的黑煞,见它竟然一动不动地倒在地上,我心下大奇,暗道从棺中出来的那只黑煞怎么打也难以将其彻底打死,为何这只黑煞却这么不禁打,打掉它的脑袋就无法行动了呢?难道这货是在装死?我么一想,我心中大怒,骂道:“叫你装死!”然后跑过去将其还粘连在脖子上的烂肉给一脚踢飞了出去,再看脚下的无头黑煞,然没有丝毫反应。看来这货是真的丧失了行动能力了,我不由觉得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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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胖子的怒骂传来,他的声音超过了一百分贝:“是哪个偷袭我,尼玛,这是什么东西,都快噁心死我了,让我抓到真兇,看我不揍扁他!”
我心说坏了,难道……急忙凝目看去,就发现胖子的脑袋上顶着一团黑乎乎的烂肉,此时他正忍着噁心用手将其给扒拉了下来。大概是我没有考虑到黑煞的烂脑袋的运行轨迹和落地方向,直顾着自己的爽快,因此一脚将其当做烂足球给踢了出去,脚下也没用多大力,因此烂脑袋力竭之后做自由落体运动,可能是胖子的运气好,不偏不斜正好落在了胖子的脑袋上,来了个亲密接触。
胖子四下里一观望,和我四目相接,就发现我正做贼心虚的看着他,他马上就明白了事情的真相:“好啊张司令,我说是哪个不开眼的傢伙偷袭我,没想到竟然是你!公然和我唱反调胖爷我也就忍了,没想到你还公报私仇暗算我,暗算我也就罢了,你竟然还用这么噁心的东西来当做武器,而且袭击目标竟然还是我的头,难道你不知道人的脑袋的很脆弱的吗,万一你把我弄成个脑震盪或者植物人的话该怎么办?最重要的是,要是再差上那么一点点,这团烂肉打中了我的面部,并由此对我造成了容貌上的损伤,甚至是毁容了,那样的话,你让我今后还怎么见人?在这个看脸的社会,我本来就不算是非常英俊帅气的那种,你还让我雪上加霜,你这样做,到底有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让我怎么想?”说完,他怒目而视,但视不了多久,三只黑煞就争相去插他的面门,如果他再看我的话,估计真就要毁容了,情非得已,也打起了游击战,边跑边闪,偶尔开上一枪,打中黑煞的脑袋,其中一只黑煞挨了数枪,脑袋上的破洞变的很大,支撑不住,颓然倒地。
这货身手还挺矫健的嘛,我心头一喜,就说:“小胖同志你误会了,我怎么会对自己的兄弟下手呢?你看我像是背地里算计人的人吗?你这样想,让我很伤心哪。我只是一时情急没有考虑到烂脑袋的落地范围,因此你才不幸被其袭中,如果真的是我故意对你打击报復的话,那我必然是瞅准你的身体瞄准目标,直接将你当做球门给射击了,如果那样的话,球一旦进了话,那你想造成的结果会是这样的吗?也就是你的运气好,所以才偏偏落在了你的脑袋上。”
胖子生气的说道:“我说是什么东西那么令我作呕呢,原来是个烂脑袋,想起来我都想要呕吐!说来说去,敢情你还是为我好,无理竟然变成有理了,而且你还把我形容成球门,不知道你怎么会产生这样的联想,我这么帅的人怎么和球门扯得上关系。这样令人气愤的事让我遇上了,不说也就罢了,你还说什么我的运气好,你这是在侮辱我的智商吗?”
我暗说不好,自己就不应该在语言上留下把柄,让这货拿捏。胖子这货八成又要上纲上线的长篇大论一番了,抓住了这么好的机会,哪里肯轻易放过我,他向来是嘴上逞能不肯服输的人,我一贯称其是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侏儒。果不其然,就听胖子生气的说道:“老张你怎么搞的,你不仅处处与我作对,公然和我唱反调,而且还以貌取人,瞧不起人……真是罄竹难书,这些我咬咬牙也就忍了,然而最重要的是你竟然还侮辱我的智商,你怎么可以这样呢?难道你觉得我的智商很低吗?你凭什么觉得我的智商低?太过分了,你竟然将自己犯下的错误归咎到了扯淡的运气上面,这是运气的事儿吗?为什么要用运气这种虚无飘渺的东西来掩盖你的错误呢,而且竟然还恬不知耻的进行无力的狡辩,因此侮辱我的智商,这是智商问题,是你的智商问题!由于你的智商太低,所以你才侮辱我的智商,我真不知道,你竟然愚蠢到了这个地步,这还是我认识的那个睿智聪颖的小张同志吗?”
胖子惋惜地说道:“岁月真是把杀猪刀呀,不但改变了人的容貌,而且还让一个人的智商变化这么大,想想都让人觉得惆怅呀……话说回来,你的智商这么低,难道你觉得我的智商也很低吗?”
这时阿英将一只黑煞的脑袋击碎,将其打倒在地,听见了胖子的问题,她说:“还真的不高。”这下倒好,彻底点燃了胖子的火药桶,他怒目圆睁,放高音量,骂道:“我草,英子你这是什么意思,你为什么这么爱发表个人意见?难道是因为你觉得自己身上长的嘴多的关系吗?照这么看来,你的智商倒很低嘛!我草,男人说话女人少插嘴,再插嘴,我用棍子对付你,看你还多嘴!”
胖子还货老爱说荤段子,阿英被他说的不知该如何接话,冷哼了一声道:“流氓!”
胖子颇为受用这个新称号,道:“谢谢夸奖,看来我的功力又有所精进呀,哈哈,出去了好好喝一杯,庆祝庆祝。”
我知道他说的是自己学习的什么“人不要脸天下无敌”的本事,而且看他嚣张跋扈的样子,就想泼泼冷水,我说道:“胖子,你不要脸的本事很大是好事,但你也不能以智商论英雄呀,我承认,我不应该把黑煞的烂脑袋掉在你头上说成是你的运气好,这里并非是出现了口误,而是我存心想和你开个玩笑,幽默风风趣是一种生活态度嘛,我记得周星驰周先生是我们共同的偶像呀。话说回来,以智商区分人而分高下真的很不好,而且我觉得咱们的智商半斤八两都不高,难道你忘了当年上学的时候你的数学一直考个位数的事情了吗?到了现在,你怎么反而老用智商的高下来评判一个人的好坏呢?难道你觉得自己的智商很高?难道你觉得自己的智商会比我高?都跟你说了多少遍了,一个人的真正价值在于他的精神世界,而不是他的社会地位,也不是他的个人相貌,更不是他的个人智商!你这种错误的想法要不得,这种思想上的毒瘤必须要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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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被两个黑煞追着跑,但他受到的干扰倒不大,他迂迴着与它们斗争着,不忘自己的演说,他生气地说道:“智商论英雄还不是你鼓捣起来的吗,要不是我被噁心的烂玩意砸中脑袋,你又将其归咎为运气因素的话,我会提出智商这个词吗?说真的,这样做的影响极其恶劣,都让我联想到了那些侮辱观众智商手撕鬼子的抗日神剧,一想起来我就怒,而且还想吐……以后可不带这样的啊,不然我跟你急,不过你话尾的我的智商会比你高却让我很不舒服,难道你觉得你的智商比我高?我靠,你怎么会有这样错的离谱的感觉,真不知道你是不是抗日神剧看多了,智商也就跟着下降了,都和胖爷我不在一个档次了。”
我觉得关于智商这个问题上我好胖子还有话说,如果调解不了的话还应该比试一番,于是就想要挑衅他,刺激他,最后再激怒他,让他血压上升心跳加速,变得冲动狂躁,这样他的智商自然而然也就跟着下降,达到了类似精虫上脑的效果,如此一来看他还是不是我的对手。
就在我准备要暗施小计诱胖子上钩的时候,阿英怒声说:“你们两个的智商都一样,都非常高,有几百层楼那么高,这样可以了吧?我去,眼前的黑煞都还没解决,你们就起内讧瞎胡话,因为什么智商的高下而争的脸红脖子粗,都像大猩猩的红屁股,还好意思说什么谁的智商更比谁的高,也不知道世间怎么会有你们这样的大奇葩!难道你们没听说过天才是靠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加百分之一的天赋才成就的吗?真是百痴,既然你们觉得自己的智商很高,而又经常不够用的话,那么你们就笨鸟先飞勤为贵嘛,不仅要笨鸟先飞,还要笨鸟多飞。”
我和胖子愕然,没想到争论了半天,竟然被一个女人给鄙视了,而且她还说的很有道理,让我们无可反驳,于是只好自我催眠说阿英是在安慰和鼓励我们,她这样做的目的是想要让我们更聪明更上进,是为了我们的前途着想,我们应该感激和爱戴她,不能辜负了她的一片好意。
这么一想心头也就豁达了,变得更有力气了,人更有精神了,精神更振奋了,腰不疼了,手不麻了,脖子不酸了,腿也不抽筋了,而且可能还会有未知的的益处被发掘了出来,比如干活也不累了,吃饭香了,睡的也踏实了,不做噩梦了,记忆力也好了,精神也更集中了,肾功能也好了,鸡。鸡也变大了,毛也浓密有光泽了……
哇塞,好处多多呀,这可真的是心态好才是真的好!
要常保持圆滑开心!
这种自我鼓励让我觉得有些好笑,但也还真管用,觉得精神一振,血气上涌,我见胖子被黑煞搞的有些狼狈,于是便急忙向着围攻他的两只黑煞奔跑过去,准备趁其不备,将其打个半身不遂。
快到那个黑煞跟前的时候,我凌空一跃,蹿起老高,学着甄子丹版的精武门里的陈真的样子一个横扫腿向着其中的一只黑煞扫将过去。
我给这个动作取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叫做旋风腿。
旋风腿旋风一般扫向黑煞!
就像秋风扫落叶一样,我不仅要将它扫倒,还要将它扫成个半身不遂!
我看它还怎么害人!
我叫它再来害人!
谁让它来害人!
我扫你个狐狸精……哦,不对,是害人精!
我的腿就要扫在黑煞的身体之上时,意外突发!
另一只黑煞挥动着黑漆漆的手臂朝着我踢出去的旋风腿砸了下来!
防不胜防,纯属失误!
妈的,这龟孙的反应还真是够快!
我草,我都一时没反应过来!
悲催,我之前还和胖子热火朝天的讨论智商的问题,没想到却犯了智商上的错误,没考虑到黑煞的智商问题!
虽然它没有思想,因此也就没有智商,但它有能够感应生物电的黑毛病毒!
说白了,还是我的智商的问题!
这怎么可以?
为什么我的智商这么低?
我还有救吗?
以后牢记吧!
想明白了问题所在后,我连哭的心思都有了。
这时,因为反应慢了时间太短以及惯性作用等一系列因素而来不及收腿的我,将目标黑煞扫倒在地,而不幸的是,我的小腿部位也被另一只黑煞给击中。
然后,我就哭了。
☆、第一百二十章 中毒
我终于理解大意失荆州的痛悔了。
尼玛,太疼了!
小腿像被万斤大石压住一样撕心裂肺地疼,我顾不上风度,嗷嗷地痛唿出声,对此效果黑煞显然还不满足,它又伸手向我的脑袋砸来,这一下如果再砸实了,估计我的脑袋就成了烂西瓜了,情急之下,我大喊一声:“胖子!你丫还愣着干什么,再不搭救,我就歇菜了!”
话音刚落,只听啪啪两声枪响,袭击我的黑煞的双腿膝盖被双双击中,登时便倒在地上。我回头一看,却原来是阿英听见我的喊声,抽身勐击两枪解救了我。然后胖子又开了两枪,将倒地的黑煞脑袋打了一个大洞,他还不放心,飞起一脚踢在洞上,把个大洞扩大到了海碗大小,整个脑袋上就只剩一个洞了,看上去好不骇异。阿英抽身救我,其时她正在与一只黑煞进行搏斗,因为救我分神,火力转移到我这边来了,因此一个不注意被对面的黑煞勐地一拳挥中胸口。阿英一声惨叫倒在地上,手枪也脱手而出,来不用捡,捂着胸口不住倒退,狼狈地躲避眼前黑煞的进一步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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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刻,她脚下一个踉跄,绊倒在地,双手拄着向后微移,情况十分危急。
我眼见阿英遭到袭击,看她满脸痛楚的样子,顿时心急起来,刚想举着工兵铲赶过去救她,牵动的小腿上传来的疼痛让我倒抽一口冷气。我心下一惊,知道有一种痛叫做骨折,说不定被我给遇上了,那多糟心和憋屈呀,但也没时间查看腿上的伤情,随机应变,赶紧忍着疼痛,右手勐地将工后铲举到脑后,对准袭击阿英的黑煞就投掷了出去。
没想到由于离得有些远,投掷的力量大打折扣,虽然打中了黑煞的腿部,但是并没有将腿骨打碎,黑煞也就没有倒下,继续向阿英的位置前进。这一下大大出乎我的意料,阿英手中没有了手枪,胖子正自顾不暇地被先前让我一脚踢倒的那只黑煞裹进了攻击范围,狼狈地左躲右闪,枪里的子弹也打空了,几次想换弹夹都没机会,或是干脆就没有子弹了,想换也没的换。
常有变化,瞬息万变,哪里敢有耽误和大意,我一咬牙,勐地站了起来,感觉小腿好像折了一样疼痛剧烈,此刻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眼见黑煞举起的手臂马上砸到了阿英的身上。阿英饶是女中豪杰,巾帼英雄,但也不是无知无觉没爱没恨的木人,她吓得花容失色,满脸恐惧,拼命地想向后躲,脸上豆大的汗珠滚滚而下。
我心头大急,勐地像袋鼠一样跳跃着前进,眼看着距离差不多了,别无它法,只好险中求胜,向着黑煞的方向使劲一跳,居高临下勐地一扑,然后就和那残不忍睹极其噁心的傢伙亲密接触上了,我感觉自己就像撞上了一堵石墙,肋骨手臂都像是撞折了一样,却还是将黑煞扑倒在地。
我心里默念一声佛祖保佑,终于完成了英雄救美的光荣使命,没有辜负大众对我的期望,如果阿英和胖子两人被我捨己救人的英勇事迹打动了,而因此想给我颁奖的话,我可能也会接受,他们若是从此把我当做学习的榜样甚至是偶像的话,我可能还会偷笑,总而言之,这种感觉真好,欧也!
但没想到高兴的太早,我刚感嘆胜利完成任务所带给我成就感让我觉的真好的时候,另一种十分不好的感觉就侵占了我的大脑。
我抱着那货扑倒在地,完全忘记了黑毛病菌的存在,也就是所谓的三觉之一的人觉,黑煞身上的黑毛就像钢针一样扎进我的身体,痛感传来,我顿时觉得全身无比阴冷,仿佛身上的热气都被冻结,一股阴寒自丹田升起,迅速传遍全身。我心道坏了,乐极生悲,我中了殭尸病毒了,这可如何是好,看来这还是智商问题,不过为了救因为救我而陷入危局的阿英,就算中毒了,我也觉得值了,我这个人,最怕欠别人恩情,如果欠了,滴水之恩,我定当会以涌泉相报的。只是想来可笑,千思万想百假设,却从没想过我会中毒,更没想到会中殭尸病毒,好在这是天地人三觉里的人觉,属于华夏文明传承中古人的智慧结晶,不然若真是生化危机里面的t病毒的话,那么没有血清的我恐怕是死定了。
黑煞的进攻速度被我一阻,阿英就有足够的时间捡回手枪,她持枪在手,女神我有,只听砰砰两枪,将我扑倒的黑煞双腿打折,然后又将它的脑袋给打碎了。我心中疑虑为何这些黑煞不像被我踢进棺材里的那只一样难以对付,只要击碎脑袋甚至是双腿就基本上像是死绝了一样,再难以移动和袭击我们,难道是因为那只从棺材里变异出来的黑煞真的和别的黑煞不一样的缘故?那它与众不同的地方又在哪里?我觉得自己马上就能找到答案,但又一时想不到问题的关键所在,脑袋传来一阵眩晕感,一时神情恍惚,如坠冰窟。
我倒在地上全身像坠入了冰窖一样冷得不能自已,不自觉地开始打冷战,手脚哆嗦不听使唤。这种感觉别提有多难受了,恍惚着我就像如果再让我重新选择的话,我肯定不愿下地来盗墓,真的是难受死了,为什么真正健康平安的时候就根本意识不到它们的重要性呢?非要等到得了一身病受一身伤的时候才会感到去后悔吗?那时候是不是会有些晚了?不得不说,人有时候就是这么贱,得到时不珍惜,失去了才后悔。随即我便打消了这个念头,为了辉煌岁月和能出人头地,这是我心甘情愿选择的道路,既然已经走了,就别回头,就算想要回头,也别轻易回头。
我胡思乱想着,冷得全身发颤,阿英想挣扎着过来扶我起来,刚要起身,却神情痛苦地捂着胸口跌坐下去,脸色惨白。还剩一只黑煞正在袭击胖子,胖子正闪躲着与那只黑煞周旋。那只黑煞占了上风,逐渐将攻击圈子越缩越小,胖子怪叫道:“妈的这黑煞太欺负人了,它怎么这么难缠呢,难道连休息休息都不知道吗,说实话,胖爷我快支撑不住了!老张,英子,我好歹也是盗墓小分队的重要成员,你们可别公报私仇别见死不救啊!”
我听见胖子的喊声,却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那股阴冷寒湿之气在体内四处乱窜,流过四肢百骸,便觉得双腿双手仿佛都不是自己的,无论怎么使劲都抬不起分毫。只能在心里默念说:“圣母玛利亚快点显灵,把这个胖子带到天上去……哦不,是救救他,别把他带到天上去,带到半空中就行……这样似乎也不妥,这胖厮又不会飞,到时候救了等于没救,摔下来也变成肉饼了……算了,还是别救了,就让他再坚持一会儿吧,等会儿上帝耶稣如来等一众大佬指定会来救他的,这只是上帝他老人家对他的考验,我想他一定可以经受的住考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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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也搞不清圣母玛利亚是干什么的,偶尔听过那么两耳朵,就觉得她似乎很厉害,而大多数女同志一般来说都比较心善,所以我才选择她当作祷告的对象,就这样胡乱宽慰着自己,阿英终于挣扎着坐了起来,捡起的手枪打空了子弹,她想要重新换上子弹,但是左手好像受了很重的伤,一直哆嗦着使不上力气。胖子见我俩半天都没动静,转过头来一看,顿时吓了一跳:“老张,英子,你俩没事吧?”就这一分神儿的工夫,围着他的那只黑煞迅速蹦到胖子面前,同时举起手臂向胖子砸去。胖子一咬牙,就准备要和它进行近身搏斗,看那架势完全是将要贴身肉搏的样子,我心里一急,使出最大的力气喊道:“千万别碰那黑毛……”可是我却听见我的声音微小得仿佛耳语一般,而且沙哑难听。
就在这顷刻间,胖子已经陷入了绝境,好在他也意识到了黑毛的危险,就在眼看黑煞的手臂将要打在胖子身上的时候,胖子勐地向后一躺,就势一滚,那只黑煞都砸了个空。这时阿英已经强忍着疼痛给手枪换完了子弹,费力地托着右手瞄准那黑煞的脑袋打了一枪,但却并没有击中它的脑袋,稍微偏了那么一些,打掉了它的耳朵,阿英又朝着它的膝盖打了一枪。阿英的枪法非常好,在受伤比较严重的情况下依然准确无误地打中了黑煞的膝盖,给胖子解了围,我看在眼里,暗暗为她叫好。
这只黑煞是个女尸变的,女黑煞身形单薄,一只膝盖被打中后明显站立不稳,向前扑倒,倒在了地上。胖子见状赶紧疯了一样跑出黑煞的攻击范围,向我们跑来,边跑边让阿英再度开枪。倒地的那只黑煞腾地又弹了起来,快速地向我们跳来。
阿英发了狠,咬牙切齿地说道:“老娘我不发威你们就不知道什么是才叫真正的女人,妈的,受死吧!”说完举枪瞄准,“吧吧吧”三枪,将追过来的这只黑煞的膝盖骨登时就打得粉碎。黑煞腿部没有了支撑,顿时倒在地上,不停地蠕动,没几下就不再动弹了,显然是死绝了。
胖子见几只黑煞如同死了一般不再动弹,目前明显已经没有了威胁,赶紧跑到我的身边扶我坐起来,阿英也忍着疼痛挪了过来。这时我已经冷得快要失去了知觉,手脚麻木,全身发抖,阴寒之气在体内不停地游走,经过哪里哪里就生发出一股冷彻心扉的寒意。胖子见我这样子就骂:“叫你搞个人英雄主义,不服从命令听指挥,这下吃亏了吧?!”他知道此时埋怨也没用,发了急,问阿英:“他怎么搞成这样的?”
阿英也急得不轻,带着浓重的鼻音说道:“老张为了救我扑到了一只黑煞的身上,我估计应该是黑煞身上的黑毛带着极重的阴寒气,传到了他的体内。”
胖子听了黑着脸不说话,将我的上衣解开,果然发现我裸露在衣服外面的肌肤全扎满了黑毛,尤其手上最为严重,已经呈现出一种青灰色。不过幸好由于穿着迷彩服,衣料厚实,身上倒并没有扎上黑毛。胖子脸色稍有好转,急忙问我:“老张,你是不是冷?你哪里难受?你快说啊!”
阿英看见我痛苦的样子终于忍不住了,眼睛微微泛红,泪光隐隐闪烁,她抽泣着对胖子说道:“咱们当务之急是先把大海身上的黑毛清除掉,否则留在肉里虽然不会再产生毒素,但仅是刺痛感也会让人受不了。”说完撕下一块衣服将手指包好,抱起我的手替我仔细清除那些黑毛。胖子见状也有样学样,学着阿英的样子帮我摘除手上脖子上的黑毛,但是黑毛又细又密,摘了半天也没有摘干净,解决不了大的问题,而在这期间,我除了冷的要死之外,就是快被膈应和噁心死了,这种感觉别提有多不舒服了。
胖子眼见我手上的青灰色逐渐蔓延到了手臂,急得团团转。突然他大步转身走到了棺材前,掏出匕首用力划拉下来一块柳木的内棺,扔到了我的附近,又回头接着锯,不一会儿锯下了七八块。胖子回来用锯下的柳木条搭了个火堆点着,将我抱到火堆边上烤着,在这期间,他的脸色非常不好看,黑的吓人,我注意到了他的情绪,只道他是嫌我太过草率鲁莽,可能也怪阿英连累我中了毒。
阿英继续仔细地给我摘着手上脖子上的黑毛,烤了一会儿火,我渐渐觉得手脚似乎暖和过来一点了,意识也有了一点恢復,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好像胸腔也不那么火烧火燎得难受了。我睁开眼睛,一眼就见到了胖子和阿英焦急的脸,还有我身边的火堆。我哑着嗓子问道:“胖子,说实话,你的行为让我很感动,不愧是一起流着鼻涕玩到大的好兄弟,我没看错你,等割命胜利了,我一定给你献大红花和红奖状,让大伙都认识你这个战斗英雄和先进青年……对了,你这哪儿来的木头生的火?”
胖子一把抓住我的胳膊激动道:“妈的,老张你终于醒了,你他妈再不醒我就以为你要交待在这儿了。你就不要急着崇拜我了,也别管那火堆怎么生的了,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我被胖子气个半死,这厮永远抓不住重点,自我感觉太过良好,以为自己是梁朝伟。我刚要张嘴骂他,突然觉得一股格外强劲的阴冷之气勐地在身体里上蹿下走,顿时我觉得全身仿佛掉进了万年寒冰的冰窟,忍不住勐烈地颤抖起来。阿英一见我的样子,好像明白了什么,大声对我喊道:“大海,大海,你坚持一下。这火堆的木头是胖子从内棺上噼下来的,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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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迷乱痛苦中勉强听见阿英的问话,心里暗暗骂道:“王胜利你个王八蛋,虽然我很感激你对我所採取的一系列拯救措施,但也掩盖不了老子差点儿被你害死了的事实。”我费尽力气哑着嗓子一字一句地说:“死胖子,你他妈把这火堆赶紧灭了!”
胖子听见一愣,不明白自己做的有何不对,还显得挺委屈的,阿英赶紧用脚把火堆踢散,招唿胖子把余火踩灭。胖子把火踩灭后我顿时觉得好了些,刚才那股勐烈的阴寒之气变得弱了,但仍旧在体内游走。我让阿英掏出我背包里带的黑驴蹄子,再让她和胖子两手从中切上几块,然后细细地切成粉末。
胖子听了纳闷道:“老张,你都冷成这样了,干吗不让我点火啊?还有,要这黑驴蹄子的碎末干什么,难道你馋驴肉火烧了,因此想要用黑驴蹄子来过过嘴瘾?这东西黑了吧唧的能吃吗,再吃坏了肚子就不好了。”
我被这货险些给气乐,有气无力地说道:“胖子,你丫这是要害死我啊!那柳树本就是阴性极重的树,更何况养过百年古煞,那他妈就是个养尸木。你还用来生火,这木里的阴寒之气全被逼出来了。我本来就中了黑煞的阴毒,再受点寒气,要不是我八字硬,早他妈见老马、老恩和毛主席去了,他们万一要是问起我是因为什么原因而来找他们报到的,到时候你让我怎么说?难道我说自己是盗墓的时候中了阴毒被冻死的?他们怎么可能理解我的感受,如此一来让我情何以堪啊。鑑于你这种帮倒忙的行为,我的建议是以后别太冲动,不然忙帮不上还添乱。”
胖子听我说完勐一拍脑门儿,说道:“他妈的,差点儿一个不小心把你给害死了,我检讨,的确是我过于草率了,这完全是我的错误,今后我做事必定要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再不会浮躁莽撞了。”我心里暗骂道:“胖子你嘴上说的好听,做起事来向来比谁都冲动,俗话说狗改不了吃屎,你要是能改了你的爱冲动和莽撞的毛病的话那才叫怪。”心下虽然这样想,却也难免对胖子生火救我的这一番情意感动。
我扭头去看阿英,正眼圈红红地用刀子仔细切着黑驴蹄子,我赶紧笑着说道:“英子,是不是刚才黑煞那一下把你打疼了?疼了就哭可不像你的行事作风!还有,你为什么要伤心,难道是心疼我?”
“自作多情!”阿英白了我一眼,欲言又止,却是满眼的关切。我刚想再斗几句嘴,体内的阴寒之气又捲土重来,我重又陷入了奇冷无比的境地,全身哆嗦,牙齿打战。阿英见状大惊,眼见我又要陷入昏迷,忙使劲掐着我的人中,急得对我说道:“大海,你让我切这黑驴蹄子有什么用?是不是能治这黑煞带来的寒毒?”
我被阿英一掐人中,恢復了些意识,听见阿英的问话,费劲地回答道:“我背包的最下面,有一小瓶二锅头。你把黑驴蹄子的粉末倒进酒里,餵我喝下……”阿英二话不说拽过背包就开始翻,在包底找到了一瓶二锅头,然后和胖子两人小心地将黑驴蹄的粉末倒进去,晃了晃。黑驴蹄的粉末遇见酒立刻就产生了反应,生发出大量细小的气泡,整个酒的颜色变成了深褐色。我示意阿英餵我喝酒,胖子将我扶起来,阿英拿着酒瓶放到我嘴边,我喝了一大口,一股辛辣腥咸的味道充斥在嘴里。我缓缓地将酒咽下,感觉到一股暖流顺着食道慢慢流进身体,逐渐扩散开来。
“还真喝呀,不过要是真能治好你的病的话,那就是再喝上几瓶也成啊。”胖子皱着眉头道。
这暖流停在丹田位置不动了,渐渐越来越暖,暖到将丹田内的阴寒之气逼成一团,在体内不安分地颤动。暖流越来越暖,甚至都滚烫,寒气也越来越不安分,拼命地向上拱着,我五脏六腑仿佛都被绞烂了。阿英和胖子见我一脸痛苦急得团团转,问我我又答不出话来,只能焦急地盯着我。突然,我勐地喷出一大口黑血,正喷在胖子身边。阿英赶紧扶住我,为我擦拭嘴角。胖子低头仔细观察那黑血,只见那黑血黏稠腥臭,隐隐带着一股凉飕飕的感觉。胖子一拍大腿道:“英子,赶紧再餵他喝一口酒。这黑血想必就是黑煞传给老张的寒气,看来这酒能将寒气逼出!”
阿英又要餵我喝酒,可是我肚子里正翻腾得天昏地暗,处于无意识状态中,她熟练地捏住我的下颌骨,将酒灌进了我的嘴里。又有一股暖流进入了丹田,我接连喷出好几口黑血,渐渐喷出的血色不再黑得那么吓人了,我也觉得自己好了很多,没有了阴冷的感觉。我缓缓睁开眼睛,只见胖子和阿英都紧张地盯着我看,我微微一笑道:“放心吧,我没事了。”这句话一说出来,胖子和阿英他们两人都松了一口气,顿时转忧为喜。阿英柔声问我道:“老张,你还有什么不舒服的吗?”
我仔细感受了一下,好像没什么难受的地方了,就是身体有些虚,想必是阴寒之气没有排干净,不过能捡回这条命已经不易了。我摇了摇头,对她说道:“我没什么事,倒是你,你刚才你被黑煞狠击了一下,没事吗?”
阿英说道:“没事,当时虽然很疼,但是现下已经好多了。”
胖子不耐烦道:“你俩差不多就行了,我这在旁边当电灯泡都快把整个尸洞都给照亮了。老张,地上这些黑煞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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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阿英的搀扶下站起来,说道:“小胖,你去拿这黑驴蹄酒倒在一只黑煞身上试试。”胖子依言将酒洒在一只离得最近的女黑煞身上,顿时发出一阵嘶嘶的声音。黑煞的身上冒起了白烟。黑煞身上的黑毛不住地颤动,渐渐枯萎了脱落了。胖子弯下腰一看,惊奇地对我说:“老张开,这黑煞被洒了酒的地方,黑毛掉了!”
我点点头说道:“这黑驴蹄子牌二锅头酒是好东西,胖子你收好了,没准儿咱们接着往下走还会遇上点粽子。”
阿英扶着我道:“这黑驴蹄子泡白酒能克制黑煞,这是什么原理?”
我斟酌道:“黑驴蹄子素能克制尸变,这你们都是知道的。白酒性热,更何况是二锅头这种高度白酒,更是性热得不得了。这黑煞养在柳木棺中数百年,全身生出的黑毛正是百年阴寒之气的物化形式,其余被殉葬的尸体也受其感染或者是被刻意陪植成了黑煞,反正都是阴寒之物。与阴寒之物相剋的自然是性热之物,本来这白酒的热性没那么强,但是遇上黑驴蹄子这种本来就克制阴邪之物的利器,却生发出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可能是黑驴蹄子中的某种物质与白酒的热性发生了化学反应,恰好产生了能克制黑煞的抗体。”
☆、第一百二十一章 谜梦
“幸好,我福大命大造化大,不然的话也许真就撂在这里了,说起来真是令人感到后怕,万一真被阴毒给毒死了的话,要是见了阎王被他老人家问起地时候,我都不好意思说是盗墓的时候被粽子给毒死的,到时候我都能被这离奇可笑的死因给逗乐,老阎再一发怒,罚我投胎做头猪就不好玩了。”我心有余悸的说道。
“老张你说的有些道理呀,不过如果万一你真投胎做了猪,那么也不要紧,我会在茫茫猪群里把你找寻,然后把你供养起来,再天天给你唱猪之歌。”胖子乐呵呵的说道。
听他下辈子要给我唱什么猪之歌,我还能够忍受,但不料这货竟然有现在就唱的趋势,一预见到这种情况,我就感到膈应,并且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心里暗骂说难道他把自己当歌王了吗,动不动的就要唱歌,怎么他的歌来的比他的尿还多,老是容易憋不住,喜欢就地解决人,他这么吊,为什么不去参加口国好声音呢?
我伸手堵住了胖子刚刚张开的嘴巴,看他面色通红疑惑不解的望着我,便对他严厉的说道:“王胜利同志,请注意你的言辞,难道我投胎了真就会变猪吗?你还给我唱什么猪之歌,难不成你将自己当猪了才唱这样的歌?你还费心费力要在猪群里找我,你凭什么就能找着我,因为你就是猪吗?你觉得我下辈子一定就会是猪吗?这只是一种假设,假设你懂吗?”
胖子生气的说道:“我怎么不懂,不就是信口开河胡编乱造的意思吗?张泽海同志,你要搞清楚状况,是你觉得自己可能会被老阎罚当猪,又不是我给你定的性,你充我发什么火呀,我这么做还不是为了你好吗?我就搞不明白,你怎么对猪这么情有独钟。”
我劝慰着说道:“是我太过激动了,这可能是阴毒的后遗症发作了,我没有搞明白状况,让小胖你受委屈了,我在这里展开自我批评,并深深的为你道歉。同时我觉得也很有必要再向你解释一下我为何会这么喜欢猪,其实之前我就说过了,我喜欢猪更甚过喜欢姑娘,因为猪肉可以吃,猪手可以啃,猪屁股可以摸,猪耳朵可以揪,猪尿泡还可以踢……最主要的是,猪它还不会对你发脾气。”
胖子听了呆住了,他愣了愣后笑出了声,说道:“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不愧是养猪的,听你这么一说,那简直就是猪的全身都是宝,猪的好处说不完啊。”
我不置可否,阿英也忍俊不禁,她说:“大海你真逗,既然你这么喜欢猪,那么你为什么不找头猪当你的老婆呢?”
我严肃的说道:“阿英你千万可不能有乱轮杂叫的邪恶思想!就算想,你也只能偷偷的在心里面想,只能一个人想,你可能不知道,我是十分不提倡你这种大胆刺激的设想的,要知道人兽有别,万一再弄出个猪八戒出来那可就麻烦了,要被媒体发现了这种情况,那还不跟发现了新大陆一样热闹,到时候光是烦都把你能烦死,你还怎么展开人兽奇缘、野兽与美女的故事呀?”
阿英辩解着说道:“我说的是你,又不是我,说的好像我想要干什么似的。”
胖子笑着说道:“这我就要替老张说说话了,他说他喜欢吃猪肉,又没说喜欢和猪睡觉,英子你怎么就联想到那方面去了呢?我看是你心思不纯吧,还是说你发春了?”
阿英恨声说道:“王胜利你这么胖,又这么缺德,当心被鬼叫门!”
胖子得瑟道:“求之不得,叫门的最好还是一个女鬼……我不是很胖,我只是脸大。”
阿英讥讽道:“怪不得你这么的不要脸,原来是想要瘦脸呀。”
这句话触及了胖子的心事,他大概是想起了上学时他让我替他採取多种手段数种方法瘦脸不成功的悲痛经歷,一时也不言语了。最后他才憋出一句:“没办法,这是基因遗传决定的事,胖爷我已经接受现实了,而且我还因此找到了自信,觉得自己很帅,也不白日做梦想要瘦什么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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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阿英还想挤兑胖子,就急忙转移话题说:“说到做梦,我倒是觉得之前我做的那个梦很诡异,似乎预示着些什么。”
“哦?”阿英奇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在这种黑暗压抑惊惧的环境里待久了,在潜意识里难免不会产生恐惧感,因些通过某种梦境显现了出来,这很正常,一个梦而已,又什么好惊奇的,又能暗示些什么呢?老张你别大惊小怪了。”
我神色凝重说:“有时候并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现在大局将定,棺材也打开了,基本上是一无所获,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然而事实就是如此,也不急于一时,咱们先坐下来休息片刻,然后再做最后的探索,在这期间,我就给你们将一个我看过的有关做梦的恐怖故事吧。”
见阿英和胖子两人并无异议,我们在平台上寻找了一块较为干净的地方,我便对他们讲了一个名字叫谜梦的故事。
首先,我要说三件事:
第一,口请你一定要相信,我这样做是迫不得已的;
第二,口请勿在深夜阅读这个故事。如果你不听劝告,坚持这样做了——发生的后果我概不负责;
第三,口这不是一个普通的故事,知道了这个故事意味着你将陷入某种危险之中。
也许你听得云里雾里,完全不明白我在说些什么。那么好吧,我再说得透彻一点——如果你现在就把书合拢,出去逛逛街、吃点零食,那将是个正确的选择。
明白了吗——别看这个故事——这是我最后的忠告。
事情得从那天下课后说起。
我的职业是一个高中心理学老师。你知道,就是每周只会出现在你的教室一次,给你上一节不痛不痒的心理学课的那种老师。我所在的高中跟全国所有的高中一样,只重视应考学科。像心理学这种不参加高考的科目,是永远不会受到学校重视的。我的职业显然处于一个尴尬的状态。但还好,不是所有的学生都这么认为。
那天我结束了上午第四节课,回到办公室,坐下来休息一小会儿,喝了几口茶,便准备下班回家了。就在我正要起身离开的时候,我看到高一12班的蓝田宇站在我办公室的门口。
他是那种在班上默默无闻的老实学生,几乎没有任何特徵,我能记得起他纯粹是因为他有个特别的姓。此刻,他保持着一如既往的腼腆和内向,并神色焦虑地站在办公室门口,我意识到,他是遇到了某种困扰,想找我谈谈——跟学生做心理谘询,是我在学校的另一职责。
这本来是平常的事,我每天都会接待一两个这样的学生。但我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这次看似平常的会面竟会引发后来那一连串恐怖的、无法解释的诡异事件。
我重新落座到藤椅上,带着职业心理谘询师的微笑招唿门口的学生:“进来吧,蓝田宇。”
他迟疑着,望了我几眼,缓慢地走了进来,站在我的面前,低着头。
他首先需要的是放松。我很清楚。
“别像犯了什么错一样站着呀。”我的语气和蔼而亲切,从旁边拖了把椅子过来,“来,坐下来说吧,你找我有什么事?”
蓝田宇坐到我的面前,脸上始终是那种焦虑不安的表情,他的眼神甚至传达出恐惧的信息,和一般青春期少年遇到困扰时的表情不同。我在心中揣测他遇到了什么事,并没有催他说话。
好一阵之后,他终于开口道:“于老师,我是住校生,这几天晚上……遇到了很不可思议的事。我不知道该怎么理解,想找您谈谈。”
我点点头。“说吧。”
“已经三天了……连续三天晚上,都发生了这样的状况……”他咽了口唾沫,身体不自觉打了个寒噤,像是在回忆某种可怕的经歷。
我现在也有些好奇了。盯着他问:“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蓝田宇脸色苍白:“是这样的,上前天晚上,我说的是……凌晨。我突然从一个无比恐怖的噩梦中惊醒,被吓得心脏狂跳、冷汗直冒。于老师,我从来没做过这么恐怖的噩梦……我醒来之后,吓得浑身发抖……”
我有些明白了,安慰他道:“这不奇怪,你们现在的学习压力确实挺大的,人的大脑皮层如果长期处于紧张状态,有时就会在晚上做十分可怕的噩梦……”
“不,于老师,我还没说完。”蓝田宇焦虑地打断我,“问题的关键,并不是这个噩梦本身。”
我微微张了下嘴:“那是什么?”
“我有个习惯,睡觉的时候,会把手机放在枕边。不管是半夜起来上厕所,还是什么别的原因醒过来。我都会不自觉地看一下手机上显示的时间。那天晚上被噩梦惊醒后,我也像往常那样看了一眼手机,发现我醒来的时间是凌晨4点16分。”
我愣了半晌,问道:“怎么了?4点16分这个时间,对你来说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不,没有……我当时也只是随便看了一眼,并没有多想什么。可是……”蓝田宇忍不住又打了个寒噤,“接下来两天晚上发生的事,简直是匪夷所思——这种状况,居然连续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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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晃了下脑袋,有些没听明白:“你说……什么状况连续发生了?”
蓝田宇惶恐地说:“前天晚上,我又做了同样的一个噩梦,并且再次被惊醒。我看了下时间,居然又是4点16分。而昨天晚上仍然如此,我在噩梦中醒来,全身都被冷汗湿透了,当我拿起手机,看到时间……”
“又是4点16分?”我问道。
“是的。”
我伸出手比了一下:“就是说,你接连三天晚上都被同样一个噩梦惊醒,而且醒来的时间都是4点16分?”
蓝田宇使劲点着头,焦急地问了一连串问题:“于老师,怎么会有这种事情?我长这么大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怪事!我到底是哪里出问题了?这种现象在心理学上有什么解释吗?”
我凝望着他,在心中迅速地做着判断。其实我心里已经大致得出结论了,但为了慎重起见,我还是要再问他几个问题。
“你连续三天做的这个噩梦,能跟我描述一下梦境的内容吗?”
出乎我意料的,蓝田宇竟然摇着头说:“我记不起来了。每次我从那个噩梦中惊醒,都完全记不得梦的内容,只知道是个很可怕的噩梦。”
我敏锐地发现了他话里存在的逻辑问题:“既然你连梦境的内容都想不起,又怎么知道一连三天做的都是同一个噩梦?”
“那是因为……这三天晚上我惊醒后的感觉都是一模一样的。而且我虽然记不起梦中具体发生了什么,却又有些依稀的印象……总之,我敢保证是同一个噩梦。”蓝田宇见我露出质疑的表情,有些窘迫起来,“我也说不清楚,也许……就是直觉吧。”
“好吧。”我不想再纠缠这个问题了,又问道,“这件事情你除了跟我讲之外,还跟哪些人讲过?”
“就只跟睡在我的吴浩轩说过。不过他不以为然地说只不过是巧合罢了,叫我别放在心上。但我不这么认为,我知道这件事情肯定不寻常。特别是当我第三次,也就是昨天晚上从梦中惊醒的时候,我有种很不好的感觉……就像,要发生什么事一样。”蓝田宇抬起头来凝视着我,惶恐地问道,“您说呢,于老师?我遇到的怪事到底该怎样解释?这究竟意味着什么,您知道吗?”
是的,我知道——我在心中默默想着——可是就像所有有经验的心理谘询师那样,我是不会直接将患者的心理疾病告诉他本人的,这样也许会引起患者的反感和牴触心理。我思考着怎样用心理分析疗法来治疗蓝田宇的臆想症和强迫性神经症。
蓝田宇离开我的办公室之前,向我连声道谢。但我知道,这只是这个学生礼节性的行为,他并没有理解自己的问题所在。
这是很正常的,尽管我饿着肚子跟他谈了半个多小时的话,但我也不可能通过仅仅这么一次的谈话就治疗好他的心理疾病。尤其是当我暗示出他所出现的这种状况其实只不过是他大脑中的一些强迫性神经和幻想在作怪的时候,我明显在蓝田宇的眼睛中读到了失望和牴触的情绪。显然他是不相信我开导他的这些话,但他很有教养,并没有直接表示出对我的不信任,而是默默听完我的分析和建议,并向我道谢,表示他会试着放松心情、减轻学习压力——但我说了,我能看出这是他礼节性的行为,他事实上根本就没能听得进去。
蓝田宇离开之后,我暗暗嘆了口气——看来,要想将他的心理疾病彻底治好,必须有一个比较长期的治疗过程才行。
这天下午没有课,我去健身房锻鍊了一个多小时,又去书店逛了趟,淘了几本新书,之后就呆在我的单身公寓里读书、上网。是啊,对于我这样一个二十多岁的单身汉来说,在空余时间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是最惬意的日子了。
第二天早上,我一来到学校就意识到,肯定出什么事了。
校门口停着一辆警车。校园里,学生们聚集在操场内,神色惊惶、议论纷纷。我从他们身边经过,却没听清他们在谈论什么。我怀着满腹狐疑来到办公室,发现校长恰好正在这里跟老师们说着什么,我听到他的最后一句话是“总之这件事情不要声张,以免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
我赶紧凑过去问道:“校长,从什么事了?”
校长回过头望了我一眼,嘆了口气,有些不情愿地说:“我们学校的一个住校生,今天凌晨的时候,在寝室里意外死亡了。”
“啊!”我大为震惊。“是谁?”
“高一12班的蓝田宇。”校长皱着眉说,“好了,别再打听这件事了,我刚才都说了,这件事情……”
“等等!”我像遭到电击般地抖了一下,“您说谁死了?蓝田宇!高一12班的蓝田宇?”
校长和办公室的几位老师都愣了,他们显然感觉到我的反应有些过激。校长纳闷地问:“是啊,怎么了?你跟这个学生有什么特殊关系吗?”
我张了张嘴,想告诉他们昨天中午蓝田宇来找我谘询的事,但是没说出来——我觉得没法三言两语把这件怪异的事情叙述出来。况且我现在有更关心的事情要问。
“校长,他是怎么死的?”我急促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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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死于过度惊吓而导致的心肌梗塞,具体的我也不怎么清楚。”
“好像是死于过度惊吓而导致的心肌梗塞,具体的我也不怎么清楚。”
我愣了一下,想起昨天蓝田宇向我说的那件怪事,脑子里突然产生一个诡异的念头。“校长,您说蓝田宇是今天凌晨死的,那你知道他的具体死亡时间吗?”
“听那个叫康玮的法医说,死亡时间是在凌晨4点到4点半之间。”说到这里,校长愈发狐疑了,“于老师,这个蓝田宇到底跟你是什么关系啊,你问这么详细干什么?”
我完全没理会校长的问题,因为我一听到“康玮”这个名字,就忍不住立刻叫了出来:“啊,法医是康玮?谢谢你,校长!”
校长和几位老师满脸疑惑地看着我冲出了办公室。
康玮是我的高中同学。一直和我保持着联繫,本来以为他的职业和我不挨边儿,没想到现在却有了方便的时候。
我迅速地拿出手机,拨通康玮的号码,不一会儿,我听到了他熟悉的低沉嗓音:“喂,是于阳吗?”
“是我。”我开门见山,“跟你打听个事,康玮。今天凌晨你是不是来我们学校验了一具尸体?一个学生,叫蓝田宇。”
“嗯,是的。怎么了,你跟他是什么关系?”
“就是师生关系。”我不想跟他详细解释,只是急迫地想要知道一些问题的答案。“我是想问一下,你验出他死亡的具体时间是多少?”
“凌晨4点到4点半之间。”回答跟校长说的完全一样。
“这个时间能再精确一点吗?”
他笑了一下。“我们现在的法医技术可做不到精确至哪一分哪一秒啊。我能将死亡时间推测在半个小时以内就已经算是很精确了。”
我愣住没有说话。康玮像是感觉到了我的失望,说道:“不过,我倒是听死者的一个同学说了些情况——他是最先发现出了事的人,他当时看了下表,知道死者具体的死亡时间——但是,你知道,我们法医是不能以这个作为凭据来推断的,顶多当作参考。”
“没关系,你告诉我吧!他是什么时候死的?”
“那个同学说,他当时电子表上显示的时间是——4点16分。”
康玮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平和、语气平淡,但他显然意识不到这句话带给了我多大的冲击和震撼。我在听到他说“4点16分”的时候,脑子里“嗡”地一声就炸开了。毫无疑问,这句话证实了我心中那可怕的猜想。一种诡异莫名的恐怖感觉在一瞬间遍布我的全身,使我呆若木鸡,动弹不得。
“喂,于阳……于阳?你怎么了?”
康玮的声音将我从恐惧的想像中拉扯回来,我定了定神,问道:“你做的尸检表明他是死于过度惊吓而导致的心肌梗塞,对吗?”
“是的。”
“那你知不知道他是受到了什么惊吓?”
“这我就不知道了。但听睡在的那个同学说——他在睡梦中突然听到床下发出一声惊叫,以为下床做噩梦了,就俯身叫他,结果没有回应。他下床来一看,发现那个蓝田宇瞪着双眼、大张着嘴,面容扭曲而恐怖,已经没气了——那个也吓了个半死,尖叫着把寝室里另外两个人叫醒,然后他们就通知了宿管科。”
“你的意思是,蓝田宇有可能是被噩梦吓死的?”我的额头上不知不觉渗透出一层细密的汗珠。
“我不知道,有这个可能。”
“会有这种事情吗?我的意思是,人会被一个噩梦吓死?”
康玮顿了片刻,说:“这种事情我还真听说过,但是极其罕有——不过,我说了,这只是有可能而已。我不能确定他是不是在梦中被吓死的。”
我的大脑急速转动着,但是一片乱麻,毫无头绪。这时,我听到康玮说:“对了,于阳。我劝你要是可能的话,就换所学校工作,我觉得你们学校那块地的风水不怎么好。”
我听得一头雾水:“什么?”
康玮说:“你知道吗。我们公安局会把在同一个地方发生的案件的档案整理在一起。我今天放蓝田宇档案的时候,发现了另一个很久以前的档案袋,才知道原来你们学校那个地方在十一年前也出过事。”
“啊……那个时候我还在读书呢。怎么,难道十一年前学校也发生过学生死亡的事件?”我难以置信。
“不,不是一回事。是有学生神秘失踪。”康玮说,“而且你忘了吗?以前那个地方还不是现在这所高中呢,而是一所破旧的小学。因为学校太陈旧了,所以校方请施工队在校区的某些地方进行改造和重建。学校里当时既在上课,又在施工,有些混乱,结果导致管理出现了疏漏。一个调皮的一年级男生在上体育课的时候,居然就像人间蒸发一样消失了。学校里的人把校园搜了个底朝天,就是找不到人,而门卫又坚持说绝对没看到有学生偷跑出去——你说,这不是怪事吗?”
听到这里,我有些明白了:“就是因为出了这种事,所以那所小学被迫关了门。后来才在这块地方修建了现在这所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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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可是现在这个学校居然出了更严重,而且是更不可思议的事——住校生居然莫名其妙地在睡梦中死了!所以我才说,也许是这块地方风水不好,换去换来都要出事……”
康玮还在继续说着,但他后面说的内容,我几乎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我的脑子里,在反覆想着一个问题——
蓝田宇真的是“莫名其妙”地在睡梦中死亡的吗?还是有什么意想不到的原因?
我又想起了他昨天中午对我说过的那些话,这些话现在回想起来令我汗毛直立——
我接连三天晚上都被同样一个噩梦惊醒,醒来的时间都是4点16分。
蓝田宇死亡的阴影笼罩了我整整两天,在这两天里,我就像是患了强迫症一样不断地思索着这件诡异的事情。直到我一遍遍地告诉自己——事情都过去了,就不值得再去深究——我的生活才稍微回到正轨上来。学校也是一样,校方对这件事情控制得很好,没有让这件事铺天盖地地渲染出去,一切都渐渐地復归于平静。
星期六的下午,我在上完课之后(我所在的高中星期六要补课),正计划着怎么安排一下我的周末,高一12班的班主任刘老师到办公室来找到了我。
“小于,有件事想麻烦你一下。”年过五旬的刘老师有些为难地说。
“您说吧,刘老师,什么事?”
“是这样的,我们班上的一个同学,叫吴浩轩,这两天都没来上学,我想麻烦你周末的时候到他家里去跟他谈谈,叫他回来上课。”
我正想问他为什么不来上学,忽然觉得吴浩轩这个名字十分耳熟,好像前不久曾听谁说起过这个名字——勐地一下,我想了起来——12班,就是蓝田宇所在的那个班,那天蓝田宇来找我时提到过他。
“这个吴浩轩是不是跟蓝田宇同一个寝室,而且就睡在蓝田宇的?”我急切地问道。
“是的,原来你知道啊。”刘老师露出焦急的神情,“我正打算跟你说呢——蓝田宇在寝室里突然死亡,就是吴浩轩最先发现的。他被吓坏了。出事之后,他便立刻请假回了家,之后这两天就一直不来上课。我跟他家里打了好几次电话,但家长说他每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步都不出来,像是受了很大的刺激。小于,我觉得吴浩轩肯定是因为那件事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阴影,所以才来麻烦你这个心理学专家,请你去开导、劝说一下他,叫他还是回来上课——要不然他一直这样下去可不行啊!”
“他会不会是害怕回来之后还要住那间死过人的寝室,所以才不敢回来?”
刘老师瞪着眼睛说:“你以为那问寝室发生了这么可怕的事,现在还有学生敢住在里面啊?学校早就安排剩下的那三个住校生搬到别的寝室了——可就算这样吴浩轩还是不敢回来,所以我觉得跟这个没关系。”
“好的,我知道了,刘老师,明天我就到吴浩轩的家里去做一次家访。”我点头道。“您把他家的地址和电话告诉我吧,我先跟他的家长联繫一下。”
“好的,谢谢你了,小于。这是他家的地址和电话,我已经抄到这张纸上了……”
刘老师走后,我并没有立刻打吴浩轩家里的电话,而是短暂地思考了片刻。
我想起一些事——那天中午蓝田宇来找我时,我曾问过他,他在4点16分被同一个噩梦吓醒这件事,除了我之外还跟谁说起过。当时蓝田宇告诉我,他还告诉了一个人,那个人正是吴浩轩。
现在,吴浩轩在事发之后竟然连学都不敢来上,我在想,他真的仅仅是因为受到了惊吓吗?还是有更深一层的原因?为什么他的惧怕感远远甚于同寝室的那两个同学呢?
思忖了好几分钟之后。我认为要想得到这些问题的答案除了和吴浩轩当面谈话之外,别无它法。
我用办公桌上的座机拨通吴浩轩家的电话。
“啊,是于老师,快请进,快请进!”
吴浩轩的母亲将我热情地迎进家中。我刚坐到沙发上,体型偏胖的学生父亲又赶紧将一杯上好的热茶双手端到我面前。他们恭敬而期盼的态度使我明白地意识到,他们儿子的状况显然是十分糟糕了。
我省去无谓的寒暄,直接问道:“吴浩轩呢?还是在他的房间里?”
“唉,可不是吗。”他母亲焦虑地说,“这孩子自从三天前经歷了那件事之后,就像中了邪似的,学也不去上,整天就缩在自己的房间里发呆。这样下去怎么得了啊,我和他爸真是愁死了。”
“你们没找他谈谈吗?”
吴浩轩的父亲嘆息道:“谈了,可他要不就不搭腔,要不就说些我们听不懂的、莫名其妙的话。我们真的很担心,怕他受到的刺激太大,精神出现什么问题。”
“于老师,您是心理学专家,您肯亲自到我们家来跟浩轩做心理辅导,我们真是太感激您了,这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事啊!”
“是啊,于老师,现在我们就只有靠您来开导这个孩子了。”
我向这对面容焦虑、一筹莫展的夫妇点了下头,说:“我会尽全力开导他的。那么,现在你们就带我到吴浩轩的房间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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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于老师,您这边请。”
我跟随着吴浩轩的父母走到一间关着的房间门前。他们在敲门的时候,我心中苦笑了一下。没想到,我原本计划的美妙周末就是这样渡过的——本来,我下午跟他们打电话的时候,是打算约在星期天来家访。但这对夫妇心急如焚的语调和迫不及待的恳求使我感觉自己就像是成了一根救命稻草,他们一旦抓住就不愿松开。被迫之下,我只有答应晚上就来。
房间门开了,我看到了吴浩轩,面容憔悴、精神萎靡,和我印象中的那个阳光少年相去甚远。
“浩轩,于老师亲自到家里来跟你谈心,快招唿老师啊。”
还算好,他没被吓傻到连学校的老师都认不出来的地步。听到母亲这样说,吴浩轩呆呆地叫了一声:“于老师好。”
我点了下头,同时转过身对吴浩轩的父母说:“你们去忙吧,我在房间里跟他单独谈谈。”
“好的,好的。”吴浩轩的父母连声应允,一齐离开了。
“那么,邀请我到你的房间里坐坐?”我微笑着,用一种充满亲和力的口吻。吴浩轩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点了下头。
他走到床边坐下,我坐在他对面的一张椅子上。沉默了大概半分钟后,我打算先用传统的心理疏导法来开导他。
“知道吗,我们每个人都会经歷或目睹一些可怕的事,这并不奇怪。比如说我吧,在我读大学的时候,曾亲眼目睹了一场极其残酷的车祸。我敢跟你打赌,我当时看到的画面比你那天晚上看到的可怕一百倍。我当时也吓傻了,可我知道不能让那些画面一直停留在我的脑海里,所以我立刻约了朋友出去散心,之后又看了一场喜剧电影。很快,我就忘掉了那些不愉快的事。那么现在,你为什么不试着这样做呢?我听说最近有部电影不错,名字叫……”
“好了,于老师,别再说了。”吴浩轩忽然打断我的话,露出一种焦躁不安的表情,“我很感激你对我的关心,可是,你帮不了我的,你根本就不知道我……”
他说不下去了,眼神中流露出一种我熟悉的恐惧感,那种神情,就跟三天前的蓝田宇完全一样。
我感觉到事情不寻常了,这正是我所想要了解的。我把身子往前探了探,说道:“没错,我确实不了解你恐惧的真正原因,可这正是我到你家里来的目的。吴浩轩,我到这里来就是倾听你的烦恼和困扰的。你为什么不把一切都告诉我呢?”
吴浩轩神经质地摇着头说:“不,你不会相信的。就算我告诉你,你也只会认为我是得了妄想症,或者是受到惊吓而导致神经不正常。就像我父母一样,他们根本就不相信我说的话,只觉得我是受了刺激而说胡话。我知道,你们都会这样想。”
我诚恳地凝视着他:“不,我不会。我会认真地聆听你说的话,而且相信你说的都是实话。”
吴浩轩脸色苍白,身体似乎在微微颤抖,我知道那是他心中的恐惧所致。但他仍固执地摇着头说:“于老师,我知道你是在引导我说话,以便看我的心理问题出在哪里。你根本就不可能相信……会有这种事情……”
“那如果我告诉你,蓝田宇死之前跟你说过的事,他也跟我说过,你还会认为我不相信你说的话吗?”我终于抛出杀手锏,直视着面前的男孩。
听到我这句话,吴浩轩勐地抬起头,几乎从床上跳了起来。他瞪圆着眼睛问我:“于老师,你说的……是真的?蓝田宇也跟你说起过他做噩梦的事?”
“是的。”我平静地说,“而且他还告诉我,这件事他只跟你和我两个人说过——要不然的话,我怎么会知道他在死之前跟你说起过这件事?”
吴浩轩激动起来,他浑身战慄着说:“于老师,那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蓝田宇为什么会突然死亡?”
我摇了摇头:“这件事我自然觉得十分蹊跷,但我也不清楚蓝田宇为什么会在睡梦中突然死亡。”
“是吗……”吴浩轩露出失望的神色,“那这样说来,你也就帮不了我什么……”
我正色道:“你不要老是这样主观臆断好不好?你什么都不告诉我,怎么就知道我帮不了你?”
吴浩轩望向我。我知道他有所动容,语气便温和了许多:“说吧,你到底怎么了?为什么经歷了蓝田宇的事后,你会惧怕成这样?”
“那是因为……”吴浩轩嘴唇掀动着,神情骇然,“从蓝田宇死亡的那一天晚上开始,我也开始做同样的一个噩梦了。”
我心中倒吸了一口凉气,但面容上却努力维持着平静:“你觉得,你做的噩梦跟蓝田宇做的那个噩梦有关系吗?”
吴浩轩面无血色地说:“不只是有关系,我认为我和蓝田宇做的根本就是同一个噩梦。”
我凝视着他:“你凭什么这么认为?蓝田宇跟你说过他做的噩梦的内容?”
吴浩轩摇头道:“不,他说他记不得那个梦的内容。”
“那你告诉我,你做的噩梦是什么内容?”
吴浩轩的回答居然跟当初蓝田宇的回答完全一样:“我也记不起来了,每次被那个噩梦吓醒,我就一点都想不起来梦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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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怎么可能?”我难以置信,“你既然被那个噩梦吓醒,怎么会一点儿印象都没有?而且才做过的噩梦,会忘得这么快吗?”
吴浩轩困惑地说:“这我就不知道了。这不是我能控制的事。”
我无言以对,思忖片刻之后,我问道:“既然你和蓝田宇都记不得梦境的内容,那你根据什么认为你们俩做的是同一个噩梦呢?”
听到我这么问,吴浩轩的唿吸在一瞬间变得急促起来,神情更加惊骇了:“那是因为……我发现我和他有一个共同点,我们……都会在同一个时刻被噩梦惊醒。”
我再也无法佯装平静了,失控地叫了出来:“你是说,你也会在4点16分的时候被那个噩梦惊醒?”
吴浩轩眉头紧蹙:“有所不同的是,我醒过来的时间不是4点16分,而是……4点17分。”
我后背一阵,一股凉意冒了起来,令我感到不寒而慄。这件事情的怪异程度完全超越了我的理解范畴。可现在难受的是,我无法将我的震惊和恐惧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我还要为我面前的这个学生着想,我想如果让他感受到我更胜一筹的恐惧,他的精神也许就会完全垮掉。
我强装镇定地问道:“怎么,你也有每次醒过来就看时间的习惯?”
“不,我就是自从蓝田宇跟我讲了他遇到的怪事之后,才下意识地这样做的。”
“你这样多久了?我是说,你连续做了几天那个噩梦?”
吴浩轩强迫自己将恐惧混合在唾沫里一起吞咽下去:“就是从蓝田宇死的那天开始的,连续两天了。前天和昨天晚上,我都在4点17分的时候被噩梦惊醒。”
我还想说什么,吴浩轩已经惊恐地喊叫起来:“于老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今天晚上还会做那个噩梦吗?然后……第四天晚上,我会不会也像蓝田宇那样……莫名其妙地死去?”
我愣愣地望着他,对他问的问题一个字都回答不出来,而且也说不出来诸如“这只是巧合,不要在意”这一类虚假的安慰话。但作为心理学老师,我总不能表现地完全一筹莫展。我只能对吴浩轩说:“你别想太多了。也许今天晚上你就不会再做那个噩梦了。”
吴浩轩立刻反问道:“那我今天晚上要是又做了呢?那意味着什么?”
顿了一下,我说:“如果你今天晚上又做了这个噩梦,那你明天一早就跟我打电话,具体的我们明天再说:不过你也往好的方面想想,说不定只是你多虑了呢?也许你一会儿上网看看喜剧电影,或者是在睡前听几首舒缓优美的音乐,今天晚上根本就不会做噩梦呢。”
大概吴浩轩的心中也存在着这么一丝侥倖,他低下头,嗫嚅道:“好吧。”
我把手机号留给吴浩轩,然后离开他的房间,跟他的父母告辞。他们问起自己的儿子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我只能含煳其辞地说了一通,并没把真正的原因告诉他们——一方面是觉得他们不会相信这种诡异的事,另一方面也是不想吓着他们——不管怎么样,等今天晚上过了再说吧。
回到单身宿舍,我顿感身心俱疲——一大半的原因是由于心理上的压抑和惶恐引起的,另外也有愧疚。我从吴浩轩的家里出来的时候,他的父母亲对我千恩万谢,还硬塞了些礼品给我。但我明白,其实我根本就没能从实质上帮到他们的儿子多少忙。我现在才意识到,吴浩轩一开始对我说的那句话是对的——我根本就帮不了他的忙。
好了,我现在不愿再想这件事了。为了调整情绪,我看我建议吴浩轩做的那些事情同样也适用于我自己。在卫生间洗了个澡之后,我打开电脑,看了一部美式幽默的恶搞片,强迫自己傻笑了一个多小时——但不管怎么说,心情确实好多了。11点钟的时候,我睡觉。
躺在床上,我还是忍不住想——吴浩轩今天晚上到底会不会又做那个噩梦呢?答案也只有明天才能知道了。
结果我错了,这个答案揭晓得比我预想中还要快。
半夜的时候,我睡得正酣,突然被手机铃声吵醒了。我迷迷煳煳地接起电话,听到对方说的第一句话。睡意立刻就消失了。
是吴浩轩,他的声音混杂着无穷的惊悸和恐惧,几乎带着哭腔:“于老师,我刚才……又从噩梦中惊醒了,时间果然又是4点17分……”
我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现在是凌晨4点20,看来吴浩轩是在惊醒后立刻就跟我打的电话。
电话里颤抖、哭泣的声音还在继续:“于老师,那个噩梦……可怕极了……我直到现在还控制不住发抖。可是……我就是想不起梦的内容。但我知道,肯定要发生什么事了……就是明天晚上……于老师,我真的好害怕,我该怎么办……”
吴浩轩绝望的声音令我的心也在逐渐下沉,我也变得手足无措起来。但面对这种诡异的事情,我也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我想安慰一下他,但恐怕我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更加慌乱:“你别慌,吴浩轩,你……让我想想,好吗,让我想想。这样,明天早上,我给你打电话,到时候我们再慢慢聊。别着急,别哭……我想,一切都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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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这样语无伦次地跟他说着一些不着边的劝慰的话,好歹是让他稍微平静了一些。通话结束之后,我失眠了,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前思后想,试图把这一系列诡异莫名的事件以符合逻辑的方式串联起来,并得出一个解释。但我在床上睁着眼睛想了整整半夜,也没有丝毫头绪。只觉得这件事越想越骇人,尽管裹着厚厚的被子,也令我的身体阵阵发冷、不寒而慄。
到了早上,我仍然想不出任何合理的解释,更别说是解决的办法了。这使我为难起来——我答应了早上要跟吴浩轩打电话的,可是,电话打过去我跟他说什么好呢?如果我告诉他我无法给予他明确的解决和应对方法,那岂不是会让他感到更加绝望无助?而且,我也隐隐有种不安的感觉——也许这件事情超出了我们正常的认知范畴,我不该涉入太深,否则可能会引祸上身。基于种种考虑,我整个一天都没有跟吴浩轩打电话,而意外的是,他也没有跟我打。我不知道他现在是何种状态,只有乐观地认为也许是他学会了怎样自我调整,并在心中默默地祈愿他能平安无事。
就这样,我在忐忑不安中渡过了星期天。
星期一的早上,我刚来到办公室,就听到晴天霹雳的消息——高一12班的吴浩轩今天凌晨在家中死亡了,死亡的方式跟蓝田宇如出一辙。
“太可怕了,最近怎么频繁发生这种事情?”
“还好这个学生是在家里出事的,要是又发生在寝室里,我看我们学校就只有关门了。”
“听说这次这个学生又是在梦中被吓死的,而且死亡时间都差不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背皮都了。”
“是啊,我也觉得挺瘆人的……”
办公室的老师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着,而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不能确定我听进去了多少。我甚至不能确定我是怎样上完课,又是怎样离开学校,回到宿舍的。整个一天,我都处于一种恍惚、呆滞的状态。这一次,我不愿再去打听吴浩轩死亡的具体情况,因为我几乎能百分之百地肯定他死亡的时间就是他连续三天被吓醒的那个时刻——4点17分。而个中缘由我也不想再去追究、探索了。我现在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远离并忘掉这件可怕的事。我不想再跟这件事扯上任何关联。
晚上,我邀约了一群朋友吃饭,之后又去唱歌、按摩。对于这几天遇到的诡异事件,我只字未提。我需要的只有放松和快乐——事实是,这样做是对的。经过这一晚的娱乐和休闲,我的身心都轻松了不少,像卸下了一身的包袱。我仿佛真的忘掉了一切不愉快,又变得精神焕发了。
我们一群人玩到接近十二点才各自回家。到宿舍后,我已经疲倦地连洗漱的力气都没有了。我直接脱掉鞋倒在床上,胡乱裹上被子,不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
接下来发生的事,我现在很难叙述清楚。原因是我真的什么都记不起来了,但那种感觉又真实得可怕,让人记忆犹新——就像是你坐在自己家的阳台上悠闲地喝着红茶,什么都没想,突然低头看见杯子里有一只死壁虎。
是的,任何人遇到这种状况都会立刻条件反射地弹跳起来,并失声尖叫、惊恐万分。但我要告诉你,我所做的这个比喻比起我实际受到的惊骇来说,要轻数十倍。
“啊!”地一声,我从梦中惊醒,大汗淋漓、心脏狂跳,全身的毛孔一阵一阵地收缩、发冷。我神经质地瞪着双眼,在黑暗中喘着粗气。
顿了大概十几秒种,一个可怕的念头像闪电般击中我的头脑。我像发了疯似的拼命从裤包里摸出手机。看了一眼上面显示的时间。
老天啊。
看到这个时间的霎那,我的唿吸几乎都要停止了——
4点18分!
我感觉整个世界都旋转起来,天翻地覆、一片漆黑。终于,我最担心和惧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其实我先就隐隐有种预感的,我知道牵涉进这件事里来,就有可能像病毒感染一样被传染。结果我那不详的猜测果然应验了——吴浩轩之后,我就是下一个受害者!
我心慌意乱地在床上坐了好几分钟,最后强迫自己镇定下来。我打开灯,去卫生间洗了把冷水脸,然后看着镜中的自己,反覆对自己说——冷静下来,于阳。还没到绝望的时候。现在能救你的,也就只有你自己了。
我重新回到卧室,坐在书桌前,点了支烟,努力思索着有没有解救的方法。
很快,我想到了几点重要的线索,我在桌子上随便抓了张纸和一支中性笔,将我想到的几点写了下来:
第一,这是一件超越理解范畴的离奇事件,不是人为控制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第二,事件的关键在于一个“噩梦”,这个噩梦会连续三天将人在同一个时间吓醒,而第四天,则会要了那个人的命;
第三,蓝田宇是第一个受害者,他在第一天(星期二)做噩梦后就把这件事讲给了吴浩轩听。而讲给我听,是在他第三天(星期四)做噩梦之后。所以吴浩轩成为蓝田宇死后的第二个受害者,而我因为晚两天知道这件事,而成为第三个受害者。这样看来,知道了这件事的人大概都会出现同样的状况。
写到这里,我好像理清了思绪。我放下笔,思忖着——任何事情都应该是有缘由的,这件事也不会例外。这个“噩梦”以一种极富规律的方式将人杀死在梦中,肯定是有什么原因。只要找到了事情的根源,说不定就能发现破解的方法,避免在“第四天”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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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想到这里,我不禁心头一颤——如果这个噩梦的目的仅仅是要将人吓死在梦中,为什么要连续做三天之后,才在第四天晚上“下手”呢?为什么不直接就在第一天晚上?而且,为什么前三天要在同一个时间把人吓醒?这样有什么意义吗,是不是在暗示着什么?
突然间,一个突如其来的念头从我的头脑中闪现出来——这种状况,会不会就是传说中“託梦”?也许是某种灵异的力量想通过“託梦”这种方式达到某种目的。而它给了三天的期限,如果三天之内那个人没能办到所託之事,它就将其杀死,并将目标转移到下一个人。
会产生这种想法,我自己都吓了一跳,并觉得荒谬绝伦,但此时此刻,我无法想出更合理的解释了。目前,我觉得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找到这件事情的根源,并解开噩梦所隐藏的秘密。
可是——该死!我忽然想到,我刚才醒过来的时候,完全不记得梦境的内容了,就跟之前蓝田宇和吴浩轩说的一样,我只记得有种异常恐怖的感觉向我袭来,将我惊醒,其他就什么都想不起了——如果我连这个噩梦的内容都无法探知的话,那其它的不就全都无从说起了?
焦躁地思索了一阵之后,我紧皱着的眉头渐渐展开了——对了,我几乎都忘记我的职业了。我是心理学老师啊,普通人无法回忆起梦境的内容,但我运用心理暗示法的话,应该一点都不困难的。
白天的时候,我试图通过网络来了解十一年前发生的那起失踪案,但一无所获。事情实在太久远了,而且那个时候的网络也不像现在这样发达,所以在网上根本就找不到任何关于这件事的记载。我估计最多就是当时报纸上报导了一下这件事。总之,我花了整整一个白天,却连那个失踪的小男孩的名字都没查到,就更别说什么别的有用的信息了。似乎随着时间的推移,所以人都已经忘了有这件事存在,也忘了世界上还曾经有过这样一个小男孩。
到了晚上,我昨天那种矛盾的状况又出现了,但今天更多了一份紧张感和恐惧感——我知道这是第三天晚上了,也就是我最后解开谜梦的机会。如果今天晚上我在那个噩梦中仍然没有任何突破,那明天等待着我的就是跟蓝田宇和吴浩轩一样的命运。
但是说实话,到了要睡的时候,我反而不是那么害怕了。我觉得要面对的始终要鼓起勇气去面对,害怕也没有用。如果这就是我的宿命,那我无话可说。
跟昨天晚上一样,我依旧在大镜子前做了二十分钟的自我催眠。然后倒下床便熟睡了。
开始了。
我一看到这个场景,就知道我来到了昨天那个一模一样的梦境之中。还是那栋昏暗的旧校舍,我又跟昨天一样置身于狭窄的走廊之中。但这次我有明确的目标,我也知道我在梦境中不能待太久。于是我一秒钟都没有浪费,发疯般地狂奔下楼。
没有错,还是那个沙坑,那个背对着我的小男孩——我一走到操场,就看到了这一幕——答案就在前方等着我,我快步走了过去。
不行,不知道为什么,我控制不住自己的脚步。我越是想快步走过去,脚步就越是沉重,几乎都有些拖不动了。就像是我的潜意识在惧怕着前面的什么东西,命令我不准靠近。四周一片漆黑,阴风阵阵,空气中似乎还夹杂着一些鬼哭神嚎的声音,令人心胆俱裂、毛骨悚然。我每朝那个小男孩靠近一步,心中的恐惧感就增加一分,而更恐惧的是,我知道时间不多了,我很快就又会惊醒过来的,我不能在这里耽搁太久!
☆、第一百二十二章 灵异感应
终于,我来到了沙坑前,现在那个小男孩就在我面前,他仍然蹲在地上,堆着沙坑里的沙。他一直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他的脸。
我问:“小朋友,你是谁啊,把脸转过来好吗?”
他没有理我。
我又问:“你一个人在这里干什么?”
这次他背对着回答我:“我在玩沙啊。”
我问:“你怎么不回家呢?”
他说:“我回不了家了,只能在这里玩沙。”
我问:“为什么回不了家?”
他说:“爸爸妈妈想不起我了,他们不要我了,大家也都想不起我了。”
他的声音充满忧伤,让我有种无比凄凉的感觉,几乎要落下泪来。我强忍着悲伤问他:“你在这里有多久了?”
他说:“很久很久了,我一直在这里,哪儿都去不了。叔叔,你要陪我玩吗?”
我问:“我怎么陪你玩啊?”
突然间,他的声音变得尖厉刺耳,就是我昨晚听到的那个阴冷的声音:“你死了就能来陪我了!我要好多好多的人一起来陪我!”
这突如其来的变化令我大惊失色。这时更恐怖的事发生了,我看到他的脸慢慢转过来,说道:“你不是要看我的脸吗?那好,你看吧……”
“啊!不!”我突然感到毛骨悚然,仿佛一种致命的恐怖即将袭来。我失声狂喊着,就在这时醒了过来。
这一次的恐惧感是昨天的数倍,我全身,筛糠似的勐抖着,后背不断冒起的凉意令我浑身冰凉。我从床上坐起来,打开灯,却还是久久难以平静。但我没忘记我要做的重要的事--我要将今天梦到的内容也详详细细地记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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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我放下笔,将本子合上,离开书桌,从饮水机里倒了一杯温开水来喝,这才感觉好了些。
到了现在这个时候,我想正在看着这个故事的你一定就跟当时的我一样,已经彻底弄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了。我相信你现在得出的结论跟我所做的判断完全一样--
毫无疑问,我所梦到的这个小男孩就是十一年前失踪的那个一年级小学生。而所谓的“失踪”则代表着一个残酷的事实。当初那所该死的小学竟然在学生上课的时候进行施工,我光是想到那些卷扬机、搅拌机就已经不寒而慄了,更不敢去想像那可怜的男孩究竟是怎样出的事故。我唯一敢肯定的是,十一年前他在那里,而现在他仍然在那里。而且出事的地点十有八九就是现在我们学校的室内篮球场那块地方--也就是我在梦中所看到的那块沙坑的位置。
另外还有一点也让我心寒彻骨--我不相信一个小男孩在学校里出了这种事,真的会没有一个人知道。天晓得当初那些人是怎样掩盖事实,伪装成“失踪事件”的。我甚至怀疑现在的室内篮球场建在那里也不是巧合。谁知道会不会也是某些人为了隐瞒真相而刻意所为呢?我相信我的判断绝不是无端猜测--否则的话那个小男孩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怨气,若干年之后,还要拉着这个地方的人到地下去陪他?
分析了这么多,最重要的问题却还是没有得到解决。现在摆在我面前的难题是--我接下来该怎么办?就算我知道了所有的真相,就算我推测的全都是对的,可这也不代表那个已经成为怨灵的小男孩会放过我。他在梦中已经跟我说了,他要我死了来陪他,这表示他仍然会在明天凌晨的4点18分准时要了我的命。而我,有办法在一天的时间里找到解救的方法吗?比如说,找到他的尸骸,让他超度升天?可是,想想看,如果我明天早上去向校长说明这一切,并要求他请人来将室内篮球场全部挖掘一遍。我所能想到的结果只能是他微笑着同意,而随后致电精神病医院,请他们把我带走:要不就是我自己带着一把锄头去挖,但结果多半也是大同小异。
这样想的话--我心中不禁悲凉起来--难道我已经完全无计可施,只有等死一条路了吗?
次日上午(对于我来说,就是最后的“第四天”),我终于想出了一个暂且保命的方法--那就是,今天晚上不睡觉,跳过那个“死亡时刻”。虽然我觉得这不是什么长久之计,但好歹能多活一天算一天吧--我现在除了能想出这种消极对抗的方法,又能怎么样呢?
晚饭,我去高级饭店吃了顿豪华大餐,但心情却是倍感凄凉,那些饕餮美食嚼到嘴里,似乎也变得索然无味,形同嚼蜡了。之后,我又去超市买了咖啡,做好熬夜的准备。
熬夜这种事情,如果你是在做着愉快而轻松的事,比如吃宵夜、打牌或玩游戏什么的,那熬夜就不会是一件痛苦的事,而且你还会觉得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就天亮了。可是对于我来说,想想看吧,我在这种时候对玩游戏、上网、看电影这一类的事怎么可能还提得起兴趣?我纯粹是为熬夜而熬夜--这完全是一种对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
咖啡已经喝了三杯,一开始还有点作用,但到了凌晨两点左右,我觉得任何东西都已经阻挡不了我的睡意了。我坐在电脑桌前,头像鸡啄米似的不断朝前点,又立刻收回来。我头脑里最后一丝负隅顽抗的意识还在提醒着自己--别睡,不能睡。一旦睡着就意味着没命了。
但模煳的意识中,仿佛又有一个微小的声音在对我说:就闭上眼五秒钟吧,只是让那已经抬不动的眼皮略微休息一下,这应该没问题的……
不知什么时候,我身体突然了一下,然后勐地醒了过来--老天啊,我这才发现,我居然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我惊惶地摸出手机,看了一眼上面显示的时间,呆住了--
现在是凌晨5点10分。
什么,我竟然已经在睡梦中安然无恙地度过了“4点18”这个死亡时刻?
我的头脑一时反应不过来了--这是怎么回事?我并没有做什么特殊的事啊。按道理,我不是应该跟蓝田宇和吴浩轩一样,在睡梦中被杀死吗?可我仔细回想了一下,我刚才根本就没有做梦的感觉!我不明白,那个小男孩的怨灵为什么单单会对我网开一面?
我的脑子急速转动着,回忆并思索着一个问题--难道是我在无意问做了什么事,破解了这个恶咒?
就在我百思不得其解之际,我的眼光忽然瞥到电脑桌上的一样东西,体内的血液在一瞬间凝固了,全身寒毛直立。
我清楚地记得,我在睡着之前是坐在电脑桌前浏览网页的,当时面前除了液晶显示屏外什么都没有。但现在,我面前的电脑桌上多出来一样东西--是我原本放在书桌上的那个本子。
就是我用来记录这两天的梦境的那个本子!
就在这一瞬间,我什么都明白了--我知道为什么“它”没有杀掉我。我能活下来,的确是因为我做了一件之前那两个学生都没有做过的事--我把梦境的内容记录了下来!而那个怨灵的要求和目的是什么,现在也再清楚不过了。“它”在梦中跟我说过的一句话此刻清晰地浮现出来--
我要好多好多的人一起来陪我。
上帝啊,这就是它要的吗?知道这件事的人都会染上“死亡病毒”--而它要我做的,就是要我把所记录的内容拿给尽可能多的人看,让更多的成为受害者,这样那些人就能来陪它了--也就是说,这就是我一直在苦苦思索的、唯一的活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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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种保命的方法,会不会太残忍、太自私了?
经过内心多番的挣扎,我最终做出了决定--人始终是自私的,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悲惨、恐怖地死去。但就像一开始我说的--我这样做是迫不得已的。
我将我所记录下来的噩梦内容和这件事的整个过程写成一篇小说,并把它寄到杂志社发表。尽管如此。我还是不放心,我担心很多人没有耐心看完这篇小说,或者是根本没有看它。所以,我利用自己的心理学专长玩了一个小计谋。我在这篇小说的一开始提示大家不要去看这个故事,但我知道,世界上的所有人都是有逆反心理的,你越是叫他不要做的事,他就偏偏要去做。就像现在,你已经完整地看完了这个故事,不是吗?
啊,请不要急着怪我--起码,我在这篇小说中已经写出了解救的方法。而且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这个保命的方法绝对管用,因为我自从把这篇小说寄出去之后,就再也没有做过什么噩梦,并且一直好好地活到了现在。
我唯一不敢肯定的就是--有多少人会在凌晨4点19分醒来。
我将我看到的这个故事讲完了。
说实话,这个故事让人难免感到会有一丝后怕和骇然。
一直以来,我其实并不是相信鬼神的人,但有时候难免还是会在潜意识里隐隐有种敬畏和惊惧感。
信或不信,真的很矛盾。
但我坚信一个道理——信则有,不信则无。
嗯,就是这么简单。
最主要的还是要信自己——相信自己。
胖子皱着眉头说:“老张,你用心不良啊,讲这么一个膈应人的故事,让我觉得脖子根里发凉呀,还有,这个故事是真的吗,不会真的有这么可怕的事吧。”
我肃然道:“应该不会是真的,一个恶灵的灵力再强,也强不到害很多人的地步,不过……”
见我欲言又止,阿英若有所思,胖子却耐不住性子了,他催促道:“我说张司令,说话别吞吞吐吐的好不好,搞得就像便秘一样。”
我说:“不是我不想说,只是我怕我说出来会误导你们。”
胖子更来了兴趣,他好奇的问道:“难道你在看了这个故事后还真的做恶梦了?”
阿英也用怪异的眼神看着我,我觉得心沉如水。
我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了,我觉得我累了。
显然,他们并不想就此罢休,阿英凝重的问我:“大海,是不是真像胖子说的那样,你也做恶梦了?”
我调整情绪,说:“怎么说呢,确实是做梦了,但也不怎么算是恶梦吧,反正是一些模煳不清缠绕纠结的片段,其中有温情,也有惊惧,醒来后都忘的差不多了。”
他们两人的表情都是一僵,胖子抢先说:“我草,老张,你这是在唬我们呢吧,怎么会有这种事?!这可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天特别多,你可千万别信口胡扯,让我们心里毛愣。”
阿英也用不解的眼神注视着我,显然是想要我给出一个可信的答案,我郑重地说道:“绝对不骗你们,这是我亲身经歷的事情,没有什么好瞎编的,更没有故意吓唬人的意思,只是你们没有问我其中的关键节点。”
我顿了顿说道:“那就是时间问题,还有也并非全是噩梦,我醒过来后隐约还能记得一些破碎的片段。要知道,我很长时间都没有做过梦了,但在读到这个故事的当天我却做梦了,而且还偏偏就在凌晨时分,并且还接连两天出现这种情况,你们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胖子和阿英两人都露出不敢置信的表情,大概是觉得这种事情实在是太过诡异了些吧。
我耸了耸肩,表示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没错,是这样的,真的是这样的,出现这种情况,我自己隐隐感到了一丝不安,出现了一些莫名的恐惧感,但唯一让人庆幸的是,时间点对不上,虽然我在读过这个故事后突然接连两天都在凌晨时分做了一些怪梦,但时间却都过了五点,而且梦里的内容并不是过于恐怖,我还能够记起一些片段,但是我觉得出现这种情况还是有些反常,于是我便将这个故事复制下来,发到了网上……这么做的目的,无非是想要让更多的人看到这个故事,一来这个故事很精彩,二来可以让人心无所忌,因为我不想在第三天的凌晨再做梦了。”
“我想睡个好觉。”
“你想睡个好觉,害的我睡不了好觉了。”胖子埋怨道:“如果你真有如此经歷的话,那看起来还真的挺诡异的呀,胖爷我考虑着是不是也应该将这个故事传播下去,让更多的人膈应一下。”
我笑道:“事后想来,其实并非真的就有什么灵异感应,最大的可能性还是在听了这个故事后心里产生了一些恐惧和牴触情绪,而在潜意识里会刻意提防做梦这种事情,营造出一种自我暗示的独特氛围,产生了某种防备和储存介质,因此才会有与故事中时间点相差不多的时候做一些怪梦……说白了,就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阿英点头说:“和我想到一块去了,嗯,这个谜梦的故事还真能起到让人担惊受怕的作用,写下这个故事的人真的了不起,然而你说这个故事,是想告诉我们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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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神情微凛,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心有所感,生出梦兆。”
阿英若有所悟,并不言语,胖子却忍不住了,他说:“也不一定吧,经过本人的亲身实验,我倒觉得这种说法有些扯淡,不足为信,就像常说的相由心生一个鸟样。”
“哦?这话怎么讲?”听胖子这么一说,我倒来了兴致。
“没有亲身经歷,就没有发言权,我就以自己的亲身体验来给你们进行一下权威发布。”胖子晃着大脑袋说:“别看我的脑袋大,但我不缺筋。”
他说:“什么日有所想夜有所梦,我天天想着要当高富帅泡着白富美,怎么就从来没有梦到过这样的场景?这么多年了,别说梦到过自己成有钱人了,就连和漂亮的姑娘拉拉手亲亲嘴的梦都没做过,而这此就是我的人生目标,愿望很强烈的,几乎天天都在想,所以说还不是扯淡嘛。还有什么相由心生,尼玛,这个就更不可信了,我还曾经天真的将其奉为金律玉言,一直在心里自我催眠说自己比伟仔帅,最差也和伟仔一样帅,以为经常在心里提醒自己就像大明星的模样,就真的能变成大明星,日积月累,天长地久,面目上会被内心给张变……但明眼人都看的出来差距,我虽然很帅,但哪有他帅,所以说,这不都是扯淡。”
我扑哧一声乐了,说道:“小胖同志,我就不信你不做春梦,哈哈,这个就不说了,就说说你说的相由心生吧,难道你的理解是心里想长的像谁就会像谁?你的这种见解还真是独到呢,我怎么就没想到过……”
阿英插言道:“独到个屁,他简直就是一朵大奇葩!”
“大琵琶是什么?是用来弹的吗?”不知胖子这货是真没听清楚还是有意逗阿英,他歪着脑袋的样子活像个地痞。
阿英没理他,我就继续说道:“还别说,相由心生或许还真就是这么个意思,应该鼓励和发扬小胖的这种创新精神,他想到了我们没有想到的,已经走到了我们的前面,比我们要进步……我认为相由心生的意思是指气质和相貌两个方面的,常言说谁谁谁长了一副小人相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即人的好坏奸恶有时候可以从长相上看出来,比如说这个人是快乐的还是忧怀的,是内向的还是外向的,而心善的人也多半会长的慈眉善目,心黑的人却是面带兇相……当然,事无绝对,有慈眉善目的恶人,也有凶神恶煞的好人,但是相由心生多少还是可以做为衡量一个人的一些依据的,或许这就是常说的这是一个看脸的社会的原因吧。”
“当然,看脸说的是一个人长的好看与否,并不是善恶之分,但其中多少也有一些关联吧。对了,胖子,你说的伟自己想要和他一样帅的那个伟仔是谁,是曾志伟吗?”
胖子不屑道:“老张,难道你觉得曾志伟很帅?我草,你怎么可以这样侮辱我的长相呢,难道你觉得我还没有曾志伟那个小矮人长的帅?你这是什么眼光嘛,真是让胖爷我感到郁呀,常听人说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战友,以前老不明白这句话的具体含义,觉得有些起夸大其辞,这下我总算是理解了,对些我给你的建议是,以后多看看孙子兵法、三十六计什么的,以此来武装自己的大脑,让自己脱胎换骨,重新做人。”
我感觉被胖子给侮辱了,虽然常常被人侮辱和鄙视,但胖子他怎么可以这样呢?他鄙视我也就罢了,他还建议让我重新做人,这叫什么话,难道我看起来不像个人,反而像头猪吗?他怎么可以这样!他怎么可以这么赤果果的侮辱贬低和他一起战斗并且亲密无间的小伙伴呢?
我生气的说道:“小胖同志,难道在你看来我成了你的猪队友了吗?你知不知道,你不经思考就说出这样的话,让我多么的难受吗?”
胖子两手一摊:“老张,说实话,说之前我是经过了慎重考虑的,因为我不想你在错误的道理上再继续沉沦下去。”
玛的,这胖厮还以为他说的很有道理的样子,他怎么可以这样?他就丝毫都不顾及我的感受吗?他怎么可以这样,这个魂淡!我怒了,大声说:“小胖同志,看来你的思想问题很严重啊,就因为我没想到你口中的伟仔是谁,你就这样恶意贬低你的队友兼你亲密的朋友和可爱的战友,你怎么可以这样做呢?而且你还老喜欢提猪,难道你很喜欢猪吗?”
胖子诧异道:“老张,这你可冤枉我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你不止一次的亲口说你喜欢猪更胜过喜欢姑娘之类的话的,难道你都忘记了吗?我只是煞费苦心投其所好而已,现在你倒问我是不是很喜欢猪,你让我怎么回答这个敏感问题?你这么做,让我很伤心哪。”
我被他呛得没话说,觉得这回在嘴仗上怕是要败给胖子了,只好说道:“我承认,是我犯煳涂了,可能还是阴毒没怎么排干净的缘故吧,希望胖子你可以理解,能够明白我的苦衷……嗯,那伟仔既然不是曾志传,那还会是谁?”
胖子不满地道:“老张,你不会是故意的吧,难道看到我这么英俊的外表你会想不到?算了,不跟你费口舌了,就为你解开谜底吧,还会有谁呀,不就是梁朝伟嘛。”
我和阿英瞬间石化,良久,我才回过神来,喃喃道:“小胖同志,没想到你的贱功已臻化境,恭喜恭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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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事无绝对
“过奖了,过奖了,我觉得一般般吧,还远达不到化境的程度。”胖子打个哈哈说:“羡慕吧,这是我专攻的方向,是我的特长。”
我惊呆,道:“果真是术业有专攻呀,不愧是我学习的偶像。”
胖子恬不知耻:“我说了多少次了,不要搞盲目的个人崇拜,你就是不听,这样会迷失自我以及丧失自己独特的人格的,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搞的,就算你仰慕我,就算你崇拜我,但你也不能轻易就说出来呀,你知不知道,这会让我骄傲的!唉,没办法,可能是个人魅力太大了吧。”
“智商不高要情商高,情商不高至少要有身高!小胖,请你不要搞错,我只是想要学习你的这种大无畏的不要脸精神,并不是崇拜你这个人,虽然你看上去并不难看,甚至还有点儿小帅,但也并不是和伟仔一个等级的竞赛选手,我看顶多也就是宝强级别的。”我纠正胖子道,这傢伙的自我感觉太过良好了,
胖子听了很不服气,他生气的说道:“你这个口是心非表里不一的傢伙,先前你还说不要以智商论英雄,好,为了顾及到你的感受我无条件的答应你了,为此我经受了多大的心里波动和自我克制,你知道吗?现在倒好,没想到你又说什么智商,你怎么可以这样呢?而且你他玛还说什么智商不高要情商高,你这浊往我的伤口上撒盐吗?实在是太过分了!幸好,我的身高好像比你还要高那么一点点,不然的话我真想把你当粽子着给揍一顿!”
“我这么帅,在你的口中就变成了不难看和小帅,我知道是你嫉妒自己长得没有我帅,因此才心里不平衡,这我可以理解,但你怎么可以说我不是和伟仔一个等级的呢?哼,我承认自己比之伟仔要稍逊那么一筹,因此这我也就视若无睹装作没听到了,但你竟然还说什么我顶多就是和国强一个级别的,魂淡,你怎么可以这样?!不用问我也知道,你说的肯定是那个常常扮演主席他老人家名字叫做唐国强的那个特型演员,虽然他和毛主席长的像,而且也很帅,但他和我的形像之间相差简直就是天壤之别,真的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毫无疑问,在天上的那个就是我,而很不幸,他帅我比他更帅,因此就只能待在地上了……说了这么多,我的意思很清楚,做为盗墓小分队核心的一份子和你亲密无间生死与共的小伙伴,你怎么可以这样诋毁我的长相呢?”
“很遗憾,小胖同志,你又搞错了,我说的是宝强而不是国强。”我不得不提醒胖子的错误。
“宝强?!我草!我还以为是国强呢,没想到竟然会是宝强!”胖子仰天长嘆:“有时候,还是不知道真相的好,稀里煳涂的活着就对了,吃饱了撑的要寻求真相,追寻公平,细讲道理,渴望自由……你看,我都没想到会是宝强,觉得国强都超出了自己的接受底线,没想到事情的真相竟然会是宝强……天哪,老张,我的心里感到很委屈吶,难道我的相貌真就那么不堪吗?”
他怒道:“难道你看不出来我是一个很在乎个人形象的人吗?”
我心说你要真在乎个人形象的话也不至于丝毫不顾及自己的脸面问题了,而非要纠缠自己的长相问题无非是想没话找话找点乐子开个玩笑,虽然我知道你这胖厮很自恋,或许真的觉得自己很帅,但也不至于会认会自己和梁朝伟一样帅,要真那样的话,还真就成了智商问题了。
我想了想,说:“是吗?我还真没看出来,不过我却知道,你是一个很注重别人形像的人,因为你很喜欢漂亮姑娘。”
胖子说:“你这不是拐着弯的骂我是一个以貌取人的人嘛,你为什么要把自己的缺点别安在别人身上?!天哪,如来佛祖呀,我求求你看看我眼前的这个人吧,他这样为非做歹你非什么还不收了他去当僕人?真是的,你如此的颠倒黑白,中央首长知道吗?”
“诶,你不注重个人形象,还鼠目寸光混淆是非,做为小伙伴的我可真是有苦难言呀。”胖子摇着脑袋说:“最主要的是,你还冤枉我,我真的是醉了,都想哭晕在厕所里……没厕所的话我就只要哭晕在你或者是英子的身前了。”
我心说你他玛这是把我们当公共厕所了怎么着,还要哭晕在我们身前?我只好说:“别介,一个大男人家的哭哭啼啼的像什么样子,而且你真要是哭晕了还得要我们背你,就你这吨位,背个一两百米还凑合,再远的话估计就不行了,要是到时候万一你一时半会醒不过来,那要我们怎么办?到那时我也就只好用水泼的方法来刺激你了,但为了保存所剩无几的饮用水,我只能採取折中的办法了,那就是用尿滋你,直到你醒转为止。”
我又说:“对了,我哪里冤枉你了?”
胖子道:“还不是你说我喜欢漂亮姑娘这句话?其实也不算冤枉,但也让我感到憋屈,老张你摸着自己的良心问问自己,难道你就不喜欢美丽的姑娘吗?还是说你真的就喜欢像凤姐那类奔放活泼型的女子,长相倒并不重要?”
胖子的这个问题让我感到很棘手,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见我捉襟见肘窘迫的样子很开心,得意的笑道:“哈哈,张司令,答案是唿之欲出呀,咱心照不宣就是了,我能理解,男人嘛!但是话说回来,其实凤姐也挺不错的,她的身材很好,厚厚的大嘴唇还很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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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把我给惊呆了。
阿英也算了服了胖子了,她移开话题说:“你们两个老没正经,都忘了自己是干什么来了,一提到女人就两眼冒光,像是八辈子没有见过女人这种生物似的……言归正传,我真不知道这蒲阴阳的墓里怎么会有如此阴寒兇恶的粽子,甚至连他自己都变成了人觉,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大海,听说你懂些风水堪舆之术,你认为这是怎么回事?”
我说道:“这就是所谓的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飢,女汉子不知男汉子馋……按理说粽子都是因为被盗墓者触碰或者因为山形地势变化导致风水破坏所形成的,都是被动或者说是藉助外力形成的,毕竟哪个墓主都不希望自己死后变成行尸走肉般的殭尸。但是这蒲阴阳的墓里却倒故意养成粽子来袭击闯入者,如果仅是被刻意秘制成地觉和人觉的殭尸黑煞也就罢了,没想到连墓主自己似乎也变成了黑煞,这是最让人感到困惑不解的地方,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甚至我觉的,这个空间里所有的干尸都有可能会发生某种变异,只是我们暂时还没有碰到使得它们能够产生变化的触发器而已。”
胖子惊的瞪大眼睛:“不会吧,我看这些尸体少说也有百十多具,要是它们都变成粽子来袭击我们的话,那不就跟美国丧尸类的电视剧里的情形一样了,最主要的是,它们必定不会那么友善和乖顺,袭击我们是肯定的,那我们还能有命在?”
我点头道:“按理说这里的风水绝佳,的确是一处葬人做墓的好地方,但是墓主好像故意在好风水内用极阴物品陪养粽子,故意造成邪恶之势,就好像墓主人并非是一位风水高人一般,倒像是一个完全不懂得或者说是不讲究风水的普通人一样,真是透着说不出来的古怪。”
阿英好奇道:“大海,都说风水风水,我只知道大概是说藏风纳水的意思,别的可谓是一窍不通,只是听闻说风水学博大精深,有很多灵验奇诡的地方,你是门内人,我想向你讨教一下,风水这门学问不知道是故弄玄虚还是真有其事,是货真价实的真材实料?”
我淡然说道:“信则有,不信则无,在鬼神之说上,我宁可相信后者,但在风水玄学上,我倒是相信前者。”
“我就说些风水奇事、野谈趣闻吧。”
一、蚩尤触角无敌,石敢当显神威。
大约在四千多年以前,我国黄河、长江流域一带住着许多氏族和部落,黄帝是传说中最有名的一个部落首领。黄帝最早住在我国西北方的姬水附近,后来搬到涿鹿(今河北省涿鹿、怀来县一带)。与黄帝同时的另一个部落首领叫做炎帝,最早住在我国西北方姜水附近,据说与黄帝是近亲,以后炎帝家庭逐渐衰落,而黄帝家族却兴盛起来。这时候,有一个九黎族的首领叫蚩尤,他有八十一个兄弟,个个全是勐兽般的身体,铜头铁额,头上长角,兇勐无比,他们常常侵掠别的部落。有一次,蚩尤侵占了炎帝的地盘,炎帝不是蚩尤的对手,就逃到涿鹿,请黄帝帮助,黄帝也早就想除掉这个祸害,于是与蚩尤展开了一场大决战。黄帝带兵追杀蚩尤,忽然天昏地暗,狂风大作,飞沙走石,使黄帝无法交战。原来是蚩尤请来了“风伯雨师”助战。黄帝也不示弱,连忙去请女娲助战。女娲将用以补天的鍊石,上面刻着“泰山石敢当”,投向蚩尤军队,使蚩尤军队溃败。此后,黄帝到处埋立“泰山石敢当”碑石,蚩尤每见这石碑,便畏惧而逃,最后在涿鹿被擒,囚于北极。从此“石敢当”石碑,就成为民间辟邪神石。有些大户人家的大门口外或村庄人口处都立以“石敢当”石碑,用以镇妖辟邪。
二、龟甲占卜凶吉,盘庚迁都殷地。
早在几千年前,一个名叫成汤的年轻部族首领,他率领大军经过多年征战,灭掉了夏朝,在河南省商丘县附近(毫地)建立了首都,自称武王,国号为商。当时全国人口中大多数是游牧民,出于生产和生活需要,国家首都几次进行了长途迁移,自武王成汤开始歷经二十代,三百余年中迁移了五次首都,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商朝国势日益衰败。到了以盘庚为国君的时候,又遇上了连年水灾,首都几被淹没,国君盘庚认为是国都的风水不好,所以他决定将当时在奄地(山东省曲阜)的国都迁往殷地(河南安阳小屯村)。迁都之前,盘庚召集臣民开会商议,同时用龟甲进行了卜占预测吉凶,但卜占结果不利迁移。盘庚经过认真勘察认为,殷地依山傍水,更有利国家生存和发展,为此,他坚持要搬迁;并与保守派开展了针锋相对的斗争。他说:“非敢违卜,用宏兹贲。不能胥匡以生,卜稽日其如召。”意思是,我不是要违背占卜,而是要以国事为重,如果占卜不利于生存发展,我们相信这些又有什么用呢?于是他一方面广泛宣传动员,一方面採取强迫命令手段,终于顺利完成了国都迁移。迁殷地以后,商朝社会经济和文化都有很大发展,到纣王灭亡时,商朝一直建都于殷地。这就是有史记载着名的中国歷史上第一次迁都事件———盘庚迁殷。因此歷史上把盘庚以后的商朝称为殷或为殷商。
三、世界坟墓之最,始皇骊山陵园。
秦始皇十三岁时被立为秦王,公元前221年统一中国创立了中国歷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中央集权国家,自称始皇帝。他在即位后就着手修建骊山陵园,这就是世界上最大的皇帝陵墓。修建陵墓时,秦始皇在全国徵集了七十万能工巧匠,陵墓仿照咸阳城的规模,建有内城和外城,内城周长米,外城周长,米,城四周有大门,四角有望楼,俨然是一座豪华的宫殿。据史料记载,秦皇陵墓中藏有各种金银玉器、珠宝无数,殉葬品包括兵马俑,应有尽有,不计其数,而且墓内装有各种机关,只要有人擅自闯入,无一生还,如此浩大的工程前后修建了十余年。完成了修墓时,开始关中门,然后关外门,几十万工匠即闭死在墓内。秦始皇死于公元前210年,此后秦二世胡亥即位传至子婴,不到四年,楚霸王项羽人关,火烧咸阳城,灭亡了秦朝。歷史走过了两千多年,骊山陵园依旧在,只是谁也不知陵墓的真面目,至今只是挖掘了陵园东垣的一块地方。就出土了数以万计的兵马俑等珍贵文物,惊动了全国,亦惊动了世界,要是有一天能打开真正的地宫,一定会给人们带来更多的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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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凶兆白虎衔,丘俭应验灭族。
三国时,山东有个叫管辂的风水大师,他容貌丑陋,不讲礼仪,性好嗜酒,言谈无常。他从小就喜欢夜里仰视星辰,观察天象,深更半夜都不肯睡觉。成人后,精通《周易》,善于占卜、看相,远近有名。有一次他随军西征,经过一个叫毋丘俭人父亲的墓旁边,发现墓地凶象环生,他连声哀嘆,旁人间他为什么嘆气,他说,“此人后代要遭殃了,你看墓地情景,林木虽茂,无形可久,碑涞虽美,无后可守,玄武藏头,苍龙无足,白虎衔尸,朱雀悲哭,四危以备,法当灭族,不过二载,其应至矣。”后来果然毋丘俭被告谋反,被朝廷灭九族。有个妇女经常头痛,肚子痛,找了许多医生治疗都没效果,后来找到管辂,请他施展法术治病。他来到妇人家仔细察看后,说“你被人暗算啦,在你屋西边埋有两个泥人,一人持弓箭,主射胸腹,所以你心口疼,另一泥人持矛,主刺头,所以你头疼。”那妇人家里人,立即到西屋挖地,果然挖到两持武器的泥人,将泥人打碎后,妇人的病立刻痊癒。传说管辂还能占卜生死,他根据自己的长相,推测自己的死期在某某岁,后来,他果然只活了某某岁。
五、曹操一生多疑,死后七十二冢。
三国着名人物曹操,一生多疑,多次误杀良将忠臣。临死前,曹更充分地展现了他这个特点。他生前有很多仇人,怕有人在他死后掘墓鞭尸,所以命人建造了很多座坟墓,让人无法找到他的真墓。传说他死后葬在河北临漳县西原,依山为陵,陵上没有任何痕迹,不建寝殿,不设园邑,不设神道。又传说曹操的坟建在河底下,据《聊斋志异?曹操冢》记载,许城外,有弓条河,河水汹涌,有二年盛夏时,有人在河里洗澡,忽然象被刀斧砍了一样,尸体被砍断,浮出水面,后来又有一人下水,同样被砍死。当地官员大惊,便派人拦河截流,发现山崖下有一深洞,洞中安装了———个转轮,轮上安装了一排排尖刀,拆掉转轮钻进去,发现有一座小墓碑,碑上写有篆体汉字,仔细一看原来就是曹操的墓碑。进去的官兵,将棺木打破,掏尽尸骨,拿走了殉葬的金银珠宝。这只是传说,据说,真正的曹操墓至今也无人发现。
六、相师计调阴兵,太守信鬼卖婢。
晋代相地大师郭璞,生于山西闻喜县,着有千古名着《葬书》,传说郭璞年青时在庐江太守胡孟康家打杂,他爱上了相府的一个丫环,想娶这丫环做老婆。于是他将三筐毛豆撒在相宅的周围,然后施展法术,第二天早晨,胡孟康恍恍惚惚发现有数千人围住其宅,胡急忙找到郭璞,要其想办法驱鬼。郭说:“你家里不应该养那个丫环,可于东南里处将她卖掉,价格要便宜,到时自然有人收养她,这样才可逢凶化吉。”胡信以为真,赶紧将丫环卖掉,郭璞暗中派人去买了丫环私奔。胡孟康不知是郭璞作法,反而十分感谢他,到处宣传郭是相宅的高手。后来当朝有位名叫赵固的将军死了匹心爱的战马,立即派人找到郭璞请教。郭二话没说,只教他派几十个人在营地拿竹竿向东行5里,搅打草丛。这些人照此做了,得到一只象猿的动物,这个动物在死马头上嘘收了一口气,死马就活了,立即嘶鸣,饮食如常,众人大惊,皆以郭璞为神。郭璞的母亲去世,他在暨阳选择了一块地葬母,此地离水很近,有人担心将来会被水淹墓。郭笑笑说,以后你们自然会明白,此地不仅不会淹,而且会出现一大片良田。几年后,果然此地水退,墓地周围几十里都成为桑田。郭璞是个好色之徒,他的好友桓彝每次拜访他,他都在和妇人嬉戏。有一次,桓又突然来到他房中,他就说:“你呀,你呀,太随便了吧,以后你到房间来倒没什么,可是千万别到厕所找我,否则,你和我都将大祸临头。”可是桓没把这话当回事,有一次他喝得酩酊大醉,又来到郭家,在房里没找到人,就跑到厕所里找郭,只见郭正披头散髮,裸身伏地,口衔刀作法术。郭勐抬头一看,大惊失色道:“完了,完了,我俩都要遇难啊!”为此他大哭不已。不久,王敦谋反,要郭占卜,郭占卜后说,大不吉利,不可谋反,王敦怀疑郭有异心,一怒之下杀了郭璞,以后桓彝也死于苏峻之难。
七、四川铜山西崩,皇宫灵钟东应。
汉朝时,皇宫中央有座特大的铜钟,只有遇到重要庆典时才敲响。有一天,铜钟突然自动发出“哐、哐”的响声,太监们忙将这一奇事起奏皇帝,皇帝大吃一惊,以为是不祥之兆,为此,皇帝急忙问深谙风水的东方朔先生:“铜钟为何会自动发出响声?”东方朔说:“这必定是什么地方的铜矿山崩塌,所以铜钟感应而自鸣。”事过不久,四川某地官员果然来报有一座铜矿山崩塌,按时间推算,铜山崩塌时,正是铜钟自鸣之日。皇帝感到奇怪,问东方朔:“你怎么知道是铜山西崩呢?”东方朔说:“因为铜产于铜矿山,铜钟与矿山气相感应,所以才会自鸣,犹如人的身体生于父母一样。”皇帝嘆息道:“物尚如此,我更相信人也会有心灵感应。”古代“十二孝”中的有一则曾子的故事,传说曾子母亲很孝顺,有一回,曾子上山砍柴,家里突然来了客人,母亲急盼儿子回来,又没办法联繫,其母使劲咬自己的手指,远在山上的曾子受到感应,突然觉得心口痛,曾子料想母亲一定有事叫他,所以连忙收拾工具,急急回家,果然是母亲在召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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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隋文帝选墓穴,萧吉预言惊人。
隋朝时期,献皇后病逝,隋文帝命当时的风水大师萧吉择地。萧吉跋山涉水,四处勘察,终于找到一块宝地。他回奏文帝说:“我找到一块可使杨家天下传二千年,保二百世的宝地。”文帝对此半信半疑,说:“吉凶因人而异,不在于地。北齐后主高伟的父亲死后,择地而葬,可是北齐不久就被灭亡了。这该怎么解释呢?又比如我家的祖坟,要说墓地不吉祥,我怎么就做了皇帝呢,如果说我祖坟好,又为什么我弟弟又战死在沙场呢?”萧吉无以对答,只好又搬出望气之理劝说文帝说:“上月12日,皇后山陵西北方向,下半夜鸡未呜叫时,有方圆五、六百步黑云从地上升天,同时,东南方向呈现出旌旗车马和部队,直到天亮时,这种现象才消失,有十多人目睹这一奇观,这就是大吉大利、子孙无疆的徵兆啊!”文帝听了大喜,同意择定那块坟地。几天后,隋文帝准备亲自为献皇后发殡,萧吉查阅了《阴阳书》后,认为不妥,劝说文帝不要去,但文帝不听,坚持去了。对此,萧吉大失所望,他告诉族人萧平仲说:“文帝要这样办丧事,是很不吉利,我推测过四年太子就会即位,隋朝的运数不会太长了。我所占卜的卜年二千,是三十字也;卜世二百,取三十二运气也。”后来萧吉的话果然应验了,太子隋炀帝即位,因炀帝暴虐无度,隋朝自葬献皇后4年后而亡。其实,这是唐人修《隋书》时附会而作,其意在制造舆论,说明唐朝取代隋朝完全是顺乎天意。
九、宰相计考相师,舒绰择得谷地。
朝时,当朝宰相杨恭仁位高权重,他很相信风水,为了保持自家荣华富贵,他想择风水宝地重新安葬祖坟。于是,他召集了全国知名的风水大师和阴阳术士来勘察坟地,众多风水先生七嘴八舌,各显神通,选的地方和方位都不一致,这下难坏了宰相,谁都说得有理,不知听谁的好。他与谋臣商议了一夜,最后想出了个办法。第二天,他派人把自家原来墓地四周的土各取一筐,并将取土的各自方位走势写在纸上秘藏在身,要各个风水大师辨别,结果几十位大师都没说准,唯有浙江东阳的一个名叫舒绰的风水大师说得分毫不差,并说,“此土五尺外有一五谷之地,如果祖坟改葬在此,即为福地,可以世代都当公侯。”宰相一听很高兴,鼠下其它风水大师,独带着舒绰来到实地,当即开挖,果然挖到一个坑洞,里面藏有七、八斗粟米。原来这里是粟田,那坑洞是田蚁洞,是田蚁在洞中贮存了这些粮食,后来墓地就选择在此。由于这一事情,舒绰名声大噪,时人都以他为地仙。其实,真正有名的风水先生,所言所行不一定都是骗人,有不少人对地形、地貌、地质很有研究,预见到什么地方有蚁洞,洞中有粮食,不足为奇。至于还能造福于后代,那也是众说纷纭了。
十、林宗拆字忌“困”,孺子以“囚”巧对。
东汉时期,许多高雅之士都不信风水,并且都反对和批判风水,但他们也都懂风水,常拿风水术开玩笑。有一次,当朝名土徐孺子(南昌人)与山西太原的名士郭林宗一起出游,他俩来到郭林宗家里,饮酒之后,郭林宗看见院庭有一棵树,便笑着说:“孺子先生,我看这院中树木不吉利,应该砍掉啊!”徐孺子感到奇怪,问道,“院中有树有何不好,夏天可遮荫,冬天可挡风,为什么要砍掉呢?”林宗说:“为宅之法,正如方口,口中有木字,即为‘困’字,‘困’字啊!意味着贫困、困难、穷困,这不是凶兆吗?”徐孺子一听此说,便知道郭林宗在跟他玩文字游戏,于是他也一本正经地答道:“你这种说法看似有道理,实则无道理,那么我来问你,囚字吉利吗?”郭说:“囚不是好字,当然不吉利。”徐孺子说:“为宅之法,正如方口,口中有人,即为‘囚’字,现在我们站在院中,和宅院相加就是‘囚’字,你是想杀我呢,还是要赶我走啊!”郭林宗闻言哈哈大笑起来,“徐兄果然不愧江南名流,才思敏捷,我只拆了一个字,你就将我两次军,小弟认输了。”说完两人同时一笑了之。这虽然是一则笑话,但在民间却很忌讳这个“囚”字,盖房子不能先修围墙,修房不能不先通道路,否则就犯囚字忌,谓之不吉利。
十一、蔡仲半夜盗墓李娥死而復生。
汉献帝建安四年二月,湖北武陵县,有户财主,其母亲李娥死了,财主对母亲孝顺,请风水先生看了一块好地,而且怕老母去世后在阴间受苦,又拿了很多贵重物品陪葬,做了几天法事,就将其母用一副棺材安葬了。第二天,财主家办完丧事,家里客人也都先后离去,这时,财主家隔壁有个名叫蔡仲的邻居,他在办丧事时,跑前跑后,知道李娥墓里有葬品,就起歹心。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蔡仲扛着锄头偷偷来到李娥的墓地想挖墓。他挖开了棺材头的浮土,又一锄下去噼开了棺材,突然棺材里的死人大叫起来:“小心啊,别砍到我的头啦!”蔡仲被这意外的叫声吓得惨叫一声当场昏倒。原来李娥是假死,在土中埋了几天,被地中热气薰醒了,她在棺中闷了几天,此时,她以为是家里人来救她的,她爬出棺材,问蔡仲“怎么你一个人在此?”蔡仲以为见鬼了,连连磕头,”我该死!我该死!”李娥却因此復活了。蔡仲歪打正着,没偷到东西反救了财主的母亲,财主没有怪他盗墓,反而要奖赏他许多财物。蔡仲自觉没脸见乡亲,第二天就捲起行李悄悄离家出走,再也没回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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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鬼室囚锁妖猴,财迷一命归天。
唐朝苏州吴县有一个叫汪凤的人,住在县城离码头不远的地方,他家经常发生怪异之事,十多年间,其妻子、儿女、奴婢、僕人都先后死亡。为此,汪凤怀疑此宅不吉利,就便宜卖给了同乡盛忠。盛忠不信鬼不信神,大大方方住下来,谁知过了五、六年,也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盛忠深感不安,决意低价卖掉此房,但四邻八舍的都知道这家房子不吉利,结果好久没人问津。县衙有个姓张名励的小都头,平日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人们都不愿与他交往。他每天到衙门上班,都要路过盛忠宅门前,有几次,他隐隐看见有两道竹竿粗细的青烟从盛忠屋顶冒出,直冲云天,张励窃喜,认为屋里一定有珠宝奇器,他就打听这房子的主人,一打听得知是要卖的房子,他二话没说,就买下这座住宅。晚上他叫了两朋友帮忙,在冒青烟之处开挖,挖到六七尺里,见有一圆型石盘,下有一石柜,精雕细刻,工艺精美,柜盖四周用铁浇铸而成,上面贴有画骨符案,并有咒语,落款是“祯明元年七月十五日茅山道士鲍知远囚妖猴于此。”祯明元年乃晋代南北朝后主陈叔宝年间,距当时已有几百年,张励不懂这些,,他不相信里面有什么妖猴,一心想得到珍宝,他命一伙人用铁器撬开铁柜,只见里面冒出一团青烟,果然一只毛猴,纵身一跃,逃之天天。张励傻了眼,吓得倒在一旁,一伙朋友也作鸟兽散,当晚张励起病,几天后便不治而亡。
十三、司马不信风水,相师惟命是从。
宋朝时,司马光和其兄司马伯康都不相信风水。有一年司马光父亲太尉公去逝,族里人都说:“办丧事,是一家的大事,如果不信风水,将来不利后人。”但伯康不想请风水先生,他说:“安葬只要查一下阴阳历书即可,没有必要请地仙。”但村里人还是坚持要请,并说邻村有一名叫张生的,相地有术,许多县的人都请他。没办法,伯康只好请张地师,并秘密对张生说:“我给你两万钱如何?”张生受宠若惊,他一个农村地师,给别人相地,顶多不过一千钱所以他闻之大喜,伯康沉思一会,又对张生说:“我给你高价,但你听我所言,如果不听话,我就另请别人。”张生连连点头:“可以,可以,我一定惟命是从。”于是伯康按自己想法,决定下葬的时辰和下葬的地点、方位和程序,张生大师全部听从,并从葬书上查找依据,都说是“大吉大利”,这么一说,族里人都信服他,没有反对的。以后伯康活到80多岁,官至上卿,司马光也当上丞相,都身体很好,后来司马光的妻子去逝,也同样从简安葬,并没有请风水大师,一家人平平安安,没有发生什么灾难事故,所以司马光常对人说:“什么风水,我家祖辈以前贫穷,连棺材都用不起,只到了太尉公才用棺材,我们都不信风水,不是照样好好的吗?那些相信《葬书》的人,未必比我家还好啊!你们要知道《葬书》是不是值得相信,就看我家的情况,就最能说明问题。”
十四、寻得牛眠宝地,寒士官至太尉。
晋朝时代,有个名叫陶侃的人,自小家族贫寒,但陶侃天性聪敏,刻苦好学,仅读了两年私塾就自学成材。就在他十六岁那年,他父亲去世,家里没钱办丧事,只请了几个亲朋好友,钉了个木板棺材,准备下葬时,都为难了,因为当时死人很讲究风水,而他家里请不起风水先生,所以不知道埋在哪里。正在这时,有人告诉陶侃,“不好啦,你家的牛跑啦!,牛是一家人的命根子,陶侃立即就去寻牛。他来到一座小山前,遇到一位白髮苍苍的老人,站在路边,观看山势久久不肯走开,口中念道“好地,好地!”陶侃很奇怪就问:“老爷爷你看什么呀?”老人见陶侃身穿孝服,就说:“我发现了一块好地呀,喏,就是山岗下那条牛睡觉的地方,如果在此处葬亲人,后代人会出丞相一级的大官。”接着老人又指着另一方向说:“那个地方也不错,如果在那里葬死人,后人可以做年薪二千石粮食的州官。”老人说完话就不见了,陶侃按照老人的指点,很快找到了正在睡觉的牛。回来后就将此事告诉了办丧事的亲友,大家很惊诧,有人说,这是你陶侃有福啊,遇到高人指点,也有人说,“管他是真是假,就下葬在那里吧,反正陶家也请不起风水先生”。此时,陶侃身边有一个叫周访的少年朋友,很有心计,办完丧事,就拉着陶侃去看可以出州官的风水宝地。第二年,周访的父亲去世,就葬在此地。此后,陶、周二人胸怀大志,苦读诗书,果然,陶侃官至太尉,周访也当上了益州刺史。据说,此故事也是后人杜撰,或是纯属巧合。如果真有此事,也是陶、周二人以此为心理暗示,激发了他们干一番事业的决心和信心,如果他们不发奋努力,功名利禄也不会天上掉下来。
十五、棺压龙耳之地,村夫幸会天子。
唐朝时,唐玄宗对风水颇感兴趣,有一次,玄宗微服上山打猎,身后跟着一位号称白云的风水先生。他们一路游山玩水,放箭射兽,一转眼,快马来到一个山头,他们发现一座坟地,白云先生站在坟前观望很久,似乎发现什么问题,玄宗问:“你是风水大师,你说这块地是什么地?”风水先生说:“这不是块好地,死者葬其地,安龙头,枕龙耳,不出三年,必消尸化骨。”玄宗感到惊奇,却不相信,就问旁边打柴的樵夫:“这座坟葬的是什么人?”樵夫说:“就是山下崔巽家的。”于是,玄宗和白云先生一起来到崔巽家,说:“山上的那座坟是你家的吧。”崔巽儿子不知是万岁驾到,便说是前年安葬的家父。玄宗说:“那块地不是好地,你怎么用那块地呢?”崔巽儿子说:“不对,我父亲生前也懂风水,他说是块好地,安龙头,枕龙耳,不出三年,万岁就会驾到在耳边说话。我们不太相信,我们连县官都难见到,那有福气和万岁说话呢。可是父亲说的话,我们还是照办了。”玄宗大惊,今天他不正是和死者后人说话么!白云先生惭愧,还不如一个山野老夫,回去后便到山里修炼去了。而崔巽家因此得福,玄宗下诏,罢免了崔巽家终身徭役,崔巽的儿子也一下成了新闻人物,当地土豪劣绅也让他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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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相师暗藏石碑,昭王强夺宝地。
湖北省武昌县有座龙泉山,自西向东,绵亘几十公里,直抵梁子湖畔。此山有天马行空的天马峰,有横空出世的玉屏峰,有群山排比的笔架峰,有幢如盖的宝盖峰,有高耸入云的龙帐峰,歷代达官贵人都想占据这块宝地。明代朱元璋第六子朱桢,他被封为楚昭王,他常到龙泉山避暑,看中了这块宝地,于是就派风水大师去勘察。不久,风水大师果然选到了一块“五龙捧圣”之地,可是,这块地早在汉代时,高祖刘邦就赐给了舞旨侯樊哙,樊就葬在天马峰下,而且唐代的江夏王李道宗、宰相李石奚、元代宰相沈如筠都挤在此处。怎么办呢?如果强行挤占,又怕后人唾骂;就此罢手,他又不甘心。于是,有个叫王化龙的风水大师想出了个绝招,提前几个月,偷偷在樊哙墓前埋下一块石碑,上刻“此处本是昭王地,暂借樊哙千余年,今日时至期已满,樊哙迁移至东边”。
后来,王化龙择定黄道吉日,装神弄鬼,在山下举行仪式,当着数百人的面,推算某处某地有块石碑,写了什么、什么。就在众人将信将疑之际,真的挖出那块石碑,众人譁然,皆以为是天意,上下都无话可说,樊哙的后代也只好将樊的墓地向东移了数百步。朱桢死后就葬在樊哙葬迁的地方,并修建了座北朝南的陵园。此后,又有很多王侯王妃墓都挤在这块风水宝地,“万里长城今犹在,难见当年秦始皇”,只可嘆,再好的风水宝地,大明王朝也只存在了二百七十余年。最后,明朝末代皇帝朱由检也只落得自缢皇宫后山的下场。
十七、洛阳杜鹃啼,南士作宰相。
宋代时,宋太祖赵匡胤不知为何对南方人有成见,一向不重用南方人,并在宫中立了一块石刻,上书“后世子孙无用南士作相、内臣主兵”。此后几代宋氏皇帝都照此理政,到了宋英宗治平年间,有一个叫邵雍的风水大师与徒弟在洛阳天津桥上散步,忽然听到杜鹃的呜叫,他开始不相信,追过去仔细一看,果然是杜鹃啼叫,为此,他大吃一惊,嘆气道,“国事将要发生很大变化。”徒弟问:“为什么听杜鹃啼,而有这种感嘆呢?”邵雍说:“洛阳本属北方,歷来没有杜鹃,而今从南方飞来了杜鹃,这就是不祥之兆。”徒弟问:“依你所见,会发生什么事呢?”邵说:“据我推测,不出三年,皇上肯定要起用南方人为宰相,天下从此将大乱。”徒弟越听越煳涂,说:“这杜鹃叫和南人作宰相有什么关系呢?”邵说:“徒儿有所不知,治理天下靠天气、地气和人气,而地气至关重要,一般来说,地气自北向南就会天下太平,而地气自南向北就会天下大乱。”徒弟说:“我还是不明白,请再解释与杜鹃的关系。”风水师说:“我的傻徒弟,这还不明白?杜鹃鸟本是南方的鸟,而今飞到洛阳来了,说明地气自南而北啊,杜鹃乃是得地气的先行者呀!”后不到三年,果然在北宋神宗时,皇上果然起用江西临川人王安石为参知政事(相当于现在政治局委员),第二年即任命王安石为宰相,王安石上任后,大刀阔斧搞政治改革,以谋富国强兵。王安石极力推行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农田水利法、置将法、保甲法等,这些改革,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促进了经济发展。但是冲击了大官僚、大地主、大商人的利益,不久便受到司马光、文彦博、韩琦等重臣的反对。王安石只当了七年的宰相,便被迫辞职,到宋神宗死后,所推行的新法均被废止。据说此传说,其实是反对王安石的人杜撰的故事。
十八、开封万岁山,艮岳送皇子。
河南省开封市附近有一座山,名叫万岁山,又称艮岳,是一座人工堆积而成的假山,此山的兴建便是宋朝皇帝迷信风水的产物。相传,宋徽宗当上皇帝后,很长时间没有生儿子,他内心颇为苦恼,没有儿子就等于断后,将来无人接替皇位。朝廷上下都为之着急。此时,有个名叫刘混康的茅山道士很懂风水,他主动找到皇上启奏,说:“开封府东土隅地关风水,本是块风水宝地,只是东边地势稍低,如果人工堆土加高,兴修一座山头,一定会给皇上带来吉祥,龙子龙孙将不断而生。”徽宗听后大喜,兴建假山对他一个皇帝来说,还不是区区小事一桩。于是,皇帝下令徵用了几万兵丁,日夜兴建,不到一年功夫,一座人造山耸立在开封以东。山建成后,又植草种树,不久便成了自然山丘一样。皇上又设坛祭祖,拜天祭地热闹了一番。此后不久,果然皇后怀孕,生下皇子,而且接二连三皇子出世。为此,茅山道士名声大振,风光一时,自然也受到皇上的格外赏赐。古有万岁山,艮岳送皇子,而皇子皇孙出世是否真与建山有关,只有天知道。
十九、马坠深水潭,罐中飞鹌鹑。
宋朝时,在浙江钱塘一带相传有一个风水大师名叫张鬼灵,此人相墓有术,能言善辩,在当地很有名气。有一次,当地县官派人在家乡选了一块墓地,说是风水宝地,县官拿不定主意,就找到风水师张鬼灵,问他是否可以根据绘图看地,因为县官没空带他到家乡去看地。张鬼灵说:“可以,只要把方位山势绘画准确了,我就可以依图相地。”于是县官展开一幅地形图,请他观看。张鬼灵仔细看了一会儿后说:“好啊,有一处好地,在此潭水旁的一块地很好,但是如果家中有人乘马坠落于此潭,几至不救,才能真正成为宝地,今后就会发家致富,官运亨通。”县官非常吃惊,连忙握住张鬼灵的手说:“你真神了,你真说中了我家的情况,我父亲正是乘马跌下这潭水而亡,你真是青鸟子再世啊!”原来这县官正是为溺水而亡的父亲相墓地。又有一次,当地有位官人叫蔡宏的,请他为死人看墓地,鬼灵来到山上,选择了一块墓地,他说:“这块地是吉祥之地,但现在还不能安葬,须等到你家里装食物的罐中飞进鹌鹑才可以安葬。”蔡宏又惊又喜,马上说:“太巧啦,昨天我家正好有一只鹌鹑飞进卧房的米瓮中。”鬼灵说:“那太好了,马上就可以安葬,你家今年就会有人中举了。”这年秋天,蔡秀的弟弟蔡安世果然中了举人。事也太玄乎了,张鬼灵怎么推测到这两家有人落水和有鹌鹑飞进米瓮中呢?很可能已经打听到这些事,才这样故弄玄虚,藉机蒙人,此人也太鬼灵了。难怪张鬼灵寿命短,年纪轻轻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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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枯枝发新芽,山窝出天子。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生于安徽省风阳县,出身寒门,十七岁时因连年旱灾,父母相继去世,邻居刘继祖看他可怜,随便给他一块地安葬了亲人,此后朱元璋举目无亲,就到皇觉寺当和尚。此后参加农民起义,逐鹿中原成为皇帝。其祖父生于宋末元初,为江苏句客县朱家村人,以后逃难到江苏泗州。相传,在元朝末年,有一次朱元璋的祖父熙祖在杨家墩一个山窝中躺着休息,这时走来两个风水先生,一个是师傅,一个是徒弟,师傅指着熙祖坐的地方说:“这是块宝地,如果死人葬在此地,其后代必出皇帝。”徒弟说:“我不相信,这怎么会是天子之地呢?”师傅说:“因为此地气暖,你要是不相信,可以捡一根枯树枝,插在这里,十日之后,必然会长出新叶子。”熙祖感到惊奇,但他装聋作哑,风水先生问他听到没有,他说没听到。于是风水徒弟找来几根枯树枝插在地上就走了。过了十天,熙祖赶早起来,跑到那个山凹处一看,果然枯枝发了芽,他连忙拔掉,又插枯枝。这时,那两个风水先生也赶到了,一看枯枝没有发芽,徒弟就取笑师傅:“你还说枯枝会长新叶,你看,这还不是枯枝一根啊,师傅真会吹牛啊!”师傅说:“不可能的事,师傅不会说错,肯定是有人拔掉了长叶子的树枝。”在一旁的熙祖更是惊奇,只好承认是自己拔掉树枝。师傅哀嘆一声:“你拔掉树枝,即泄了龙气,你的儿子是做不了皇帝,必须传到孙子才能当皇帝。”熙祖非常后悔,回去后告诉了朱元璋的父亲仁祖,要仁祖等他死后一定要葬在那里。以后熙祖死后,果真葬在那里,安葬时还发生一件怪事,棺材刚刚放进土坑里,旁边的土便自动流下,淹盖了棺材。不久,仁祖的老婆便怀孕了,生下一儿子,就是以后的明朝第一位皇帝朱元璋。这个故事玄乎得让人难以置信,谁都会问,既然风水先生知道这土墩能出皇帝,为什么不留给自己用呢?此说无非是神化朱元璋,让天下百姓心悦诚服地当朱氏王朝的忠臣良民而已。正所谓:风水先生惯说空,指南指北指西东。若是真有龙冈地,何不寻来葬乃翁?当然,也有风水先生本身气运不足难压龙气的因素存在,正可谓事无绝对,物极必反。
二十一、迷信风水拆墙,袁世凯走官运。
末民初的窃国大盗袁世凯据说也很迷信风水,在他当总统的前几年,他一度受到清朝排斥,甚至解职归田。袁眼见命运不佳,思前想后,找不出原因,于是袁世凯就怀疑自家祖坟是不是有什么破败。在落泊之际,他拜访了许多风水大师,并请人到墓地察看,但风水师都说他家的祖坟龙真穴的,风水相宜,富贵不可限量,看不出什么破绽之处。这时候,有个自称佛隐的风水大师,收到袁的书信,也去看墓,他仔细察看后,连连摇头,故作惊讶,说,“它都好,只是墓的前后左右遍筑围墙,使得龙身受制,气脉阻塞,不能发旺,反遭挫折。”袁世凯大惊失色,问有什么解法,佛隐大师说:“这好办,立即拆除围墙,保你洪福齐天,福星高照。”袁世凯深信不疑,第二天就派工匠,将墓地的围墙拆了个一干二净,并将墓重新整治了一番。奇怪的是,以后三年,袁竞争当上了民国总统。为此,佛隐大师也大肆吹嘘自己的风水奇技,把袁的窃国之功归于自己会看风水。此事是真是假,无可考证,只是,袁当总统之后,又野心大发,还要称帝当皇上,没当几天便被赶下台,不到一年袁便一命归西,如此结果,不知是福耶、祸耶?据说后来,国民政府从北京迁都到南京,北京又出现谣言,说北京的国都运数已尽,北京只能做三朝首都。依据是内城三座门的名称,“正阳门”表示元朝末年的“圣正”年号;“崇文门”表示明朝末年的“崇祯”年号;“宣武门”表示清朝末年的“宣统”年号。如今三门已尽,再建都城就没门了。
二十二、悬樑藏血斧,县官断奇案。
传说在宋代,浙江青田县有一位叫郑三泊的员外,家有良田百亩,几年来农业收成颇丰,积攒了一些银两,就打算盖一幢新房。他请一帮木工,一师三徒。师傅好酒,每日都要来个半斤八两。师傅手艺不错,带领几个徒弟日夜加班,不出一个月,房子就要上大梁了,这是做房子的一件大事,俗话说:“上樑不正下樑歪”,更严重的是上樑不好,还影响风水。为此,郑三泊办了几桌酒席,请师傅坐上。师傅酒桌上夸海口,今儿上樑,我保证拿出我的绝活,使大梁不偏不倚,不高不低,保你家大吉大利,五福齐全。郑员外满心欢喜,喝酒后,拉着师傅在偏僻处,私下给了他五两赏钱,不巧被第三个徒弟蒋小毛上厕所时撞见。郑员外也没当回事,就放鞭炮上樑了。然而,徒弟蒋小毛心里不平衡:“妈的,同样是干活为什么给师傅赏钱,徒弟没有?这不是欺负人吗?”他越想越气,意欲要报復员外。上大梁时,三个徒弟都爬上房顶,在一阵喝彩声中,大梁安装完毕,这时,蒋小毛偷偷地将了把斧头塞进大梁的一个裂缝中。他听说斧子是煞星,心里骂道:“我让你大吉大利去吧!”一个月之后,新屋落成,郑员外又是请客,又是放鞭炮。席间,郑员外格外高兴,几次向师徒四人敬酒,再三说:“几位师傅如有照顾不周之处,请多多原谅。”蒋小毛见郑员外一片诚意,心里不免有些后悔,帮人做房子反而害主人,未免太缺德了。他几次想说出来,又不知如何开口。此事就这样不了了之。说也奇怪,新屋住人以后,果真不太顺利,半年后,新房西屋着火,险些毁了整个房子,又过一个月,郑员外儿子被徵兵,途中逃跑,被打断一条腿。更玄乎的是,郑员外有一次梦中看见房屋大梁滴血。为此,郑员外请来风水先生来看有什么煞神。真是巧事,风水先生站在明堂仔细看房梁时,他发现大梁右侧一块裂缝中,露出一点木头,于是他叫人爬上去一看,找到了那把斧头。风水先生得意地说:“看,这就是煞神啊!现在好了,你一家平安了”。看着这把斧头,郑员外气得七窍生烟,立即找到做房子的师徒四人论理。蒋小毛见事情败露,只好承认是自己不小心遗忘在樑上的。郑员外岂肯罢休,拉着蒋小毛见县官。谁知县官素来不相信风水,他将惊堂木一拍:“此等小事,岂能告官?你家失火是你自己不小心,儿子打断腿也是他违反军规造成的,这与一把斧头有何干系!你说梦中见滴血,更是一派胡言,难道还要本官给你断梦案不成?”一席话,说得郑员外哑口无言,悻悻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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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宅西撼动王气,富贵终止一身。
唐朝武则天当政时,京城有一位官员人称张燕公,此人与风水大师屠泓有私交,遇有风水问题,都会请教屠泓大师。有一次,张燕公请屠泓大师在京城长安东南选择了一套住宅。大师说:“此宅是吉宅,特别是房屋西北面是有王气之地,千万不要在宅西面动土,以免泄了王者之气,否则会带来祸灾。”张燕公,点头称是,说:“不会,决不会动宅西的土。”过了一个月,屠泓大师到张家吃饭时,突然放下碗筷,神色严肃,说:“奇怪呀,奇怪呀!”张燕公看大师的神色,顿觉有凶兆,忙问:“大师,奇怪什么呀,快快请教!”大师说:“我说奇怪,一个多月,这房屋怎么气色不对呀,阴沉沉的,似有刑祸入侵,你是不是动了宅西之土呀?”燕公说:“没有呀,大师有言在先,老夫岂敢妄动。”“我不信”大师说后,拉着燕公到西北角察看,果然被人挖了三个大坑,每坑约一米多深。
屠泓大师大吃一惊:“完了!这样看来,此宅只能保你富贵一生,但却保不了后代,二十年后,你儿孙将不到天年就遭不测。”燕公闻后脸色如土,两手颤抖,问道:“我马上将这几个坑填起来,是否可以避灾呢?”大师说:“不行啊,将外面的土填此处,与原地脉不相连,就没有了原来的王气,就如一个人身上长疮疥,挖掉之后再补上,还是有疤痕啊!”为此,张燕公一直忧郁不乐,几年后,其两个儿子张均、张自都被安禄山提拔为大官,荣华富贵眼见确保无忧。燕公心里不觉讥笑屠泓大师妄言失算,亦是一介庸师。然而,不到五年,燕公的命运急转直下,发生了戏剧性的巨大变化。因安禄山谋反,张均也参与了,被皇上处死,其弟张自虽然罪轻一等,也被流放到广西岭南。
“说了这么多,我想说的其实只有四个字——事无绝对。”我看着阿英和胖子说道。
☆、第一百二十四章 奇法异术
胖子说:“什么风水奇谈,老蒲他又不是神仙,难不成还要像郭璞刘基那类人一样高深莫测?八成也是个半瓶水,因此才导致墓中出现了很多粽子,弄得就跟个养尸地似的。要我看,你们也太多心了,因为我王胜利天生就不是一般人,所以我出现的地方都充满了偶然因素,你们对此不要感到心理不平衡,更不要感到失落和难过,十个指头伸出来还不一般长呢,有人群的地方就有左中右嘛,况且老张也说了,一个人地真正价值在于他的精神世界,所以你们也就别瞎想了。至于这里到底他妈是怎么回事,又有什么古怪,我的建议很简单,那就是将老蒲的老巢翻个底朝天,看他还有什么秘密可言!还得先由我来动手才知道,毕竟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他一边唾沫星子四溅,一边起身朝四周乱看,然后好像发现了什么宝贝似的向着平台一侧走去,没过多久,他就有了发现,大声嚷道:“老张英子,你们别坐在那里淡情说爱了,快到我这边来,重大发现呀!”
谈的什么情说的什么爱,胖子你别无中生有好吗?叫的这么大声,难道你发现外星人了不成?我腹诽着胖子,歇息的也差不多了,就和胖子向着他所在的地方走去。
我和阿英来到胖子所在的地方,就见他呆在先前被打碎脑袋被被踢到了这里的一只黑煞跟前,饶有兴致的正在拨弄着什么。他得意洋洋的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的眼里更是揉不得沙子,哪像你们,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先前我就觉得或许能够从这些鬼东西的身上找到一些线索,无奈当时正和这些鬼东西打的热火朝天,出于是敌我矛盾的关系,我在心里面持高度观注的态度,而在实际行动上保持了克制,事实证明我是对的,聪明的人明察秋毫,我感觉我就是当代的福尔摩斯。”
我被他给逗笑了,道:“福尔摩斯?我草,你的自我感觉太好了吧,我看你顶多也是只知道往脑袋上喷洒摩丝的货色。”
大概是想起了过往的英雄事迹,胖子的脸色变了变,也不好再多说什么,他只是一个劲的说:“反正我谨小慎微,发现了你们注意不到的,这就证明我俱备了成为一个侦探的潜质。”
我揶揄他道:“侦探?你当你是柯南吗?我看也就是毛利小五郎之流,与其这样,你不还如去烧炭吧。”
胖子不甘道:“老张,我这么精明的一个人到了你眼里怎么就这么不堪,你的这种行为让做为小伙伴的我感到心寒哪。”
我说:“不是,你误会我了,我只是想提醒你你其实并不适合做侦探这个情业,但又没否决你在其它事情上的能力。”
胖子急忙问我:“是吗,你看我干什么比较在行,能够出头?”
我想了想,道:“你倒是具务加藤。鹰、巧克力球这类人的优秀潜质,很适合做男。优!”
胖子怒了,他说:“老张你这个猥琐的傢伙,这恐怕是你的梦想吧,你怎么可以把自己心里想的强加到一个无辜的人的身上呢?你倒好,假託别人之名说出了自己的强烈愿望,正是馍馍你自己吃上了,锅盖却让我背上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你懂不?自私的傢伙!不过还别说,这个职业也挺有意思的呀,可惜我不懂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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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这才发觉言多必失,他尴尬道:“老张,快点如实招来,要是懂日语的话就去从事这个行业了,你是不是这么想的?”
我草!胖子这小子可真是玩的好一手指鹿为马,明明他产生了向望之情,反倒倒打一耙,也真让人汗颜,我只好无奈道:“实不相瞒,我喜欢的是志玲姐姐。”
胖子做了个心领神会情,他说:“嗯,你是说你喜欢的是波多野结衣嘛,是个男人都懂的。”
阿英毕竟是见过大阵仗的人,她没有我和胖子这一身土鳖习气,斥责胖子道:“大哥,你们老淡论艾围女优,并且把她们当做女神……这不太好吧?”
胖子道:“亏你还是个女人,却跟个土包子似的,连这都不懂?我们观摩爱情动作片的目的无非是想要摸清小鬼子的底细和掌握他们的一切社会活动而已,当初毛主席去重庆谈判,不就想要摸清敌人的底细掌握敌人的路数吗?想当初我王胜利的三叔在缅北参加世界革命,那穿的是美国华盛顿牌军用胶鞋,专抽英国红牌香菸,当时他们缴获的罐头咖啡都堆成了山,好多人一开始并不习惯喝咖啡,觉得像中药汤子,可我三叔一喝就喝上瘾了,他管这叫从方方面面去了解敌人,才能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后来我才琢磨明白,我爷爷以前在太行山抗战时,跟日本鬼子面对面甩大刀片子,身上从头到脚都是东洋货,后来部队闯关东驻扎到哈尔滨,又跟老毛子军官学跳交际舞,戴明斯克手錶,穿貂皮大衣,住白俄罗斯小洋楼,吃苏联西餐,像什么红菜汤和罐闷牛肉,那都是要经常要品尝的,看来这在我们老王家那是有光荣传统的,能够从各个方面入手去揣摩敌人,别忘了毛主席是怎么说,这就叫洋为中用敌为我用啊。”
阿英听得无言以对,她也想不出反驳这些话的道理,只好不再和胖子理论,只管去看胖子的“发现”。
这是一具除了脑袋和腿以外保存的比较完好的黑煞的尸体,趁着说话的功夫,胖子在那干尸怀中,掏出了个黑布包,布料基本上还算完好,裹得里三层外三层,里面是本纸页泛黄的古旧册子,扉页都已残破不堪了。
这个发现着实令人精神一振,胖子干的很好,我们见有本古册,忙在手电下翻开看了起来,满页都是蝇头小字,配有离奇古怪的图画。仅粗略一观,也知其中所载都是些异术奇法,也不真是故弄玄虚还是确实其术。我们三人翻看干尸怀中的册子,见其中记录着种种异法奇术,每一页都配有插图,并有两句莫名其妙的口诀,多不是常人所能领悟的古怪内容。
胖子如获至宝,兴奋的说道:“果然是重大发现呀,这本册子里面记载的都是一些奇门异法,真是太令人兴奋了,出去以后我要好好研习,要是有隐身化形之类的法术就好了,怕你们不明白,我就说的再浅显一些,也就是隐身术,不知道电影透明人你们看过没有?如果没看过的话那我只能表示遗憾了,反正可精彩了……要是我学会了隐身术的话,到时候我就变成一股清风,撩起美女的短裙……”
胖子这货,就算他真这么想,但也不能赤果果的说出来呀,这影响多不好他就不知道吗?不但降低了他个人的品位和修养,连同我的涵养也跟着一起下降,在阿英眼里指定我和胖子都是如此猥琐和银盪的人了。这不行,我得想办法进行挽救,于是我急忙说道:“小胖你这是什么思想,学会了法术就忙着去看美女的裙底风光,难道你的老师没有教过你非礼勿视的道理吗?而且你觉得自己能从一本不知所云类似葛洪的抱朴子之类的书上就能学到神乎其神的法术吗?就算真有其术,也是圣贤之人才能掌握的东西,像你这种居心不良心怀叵测的人能够掌握的了吗?人生经验不够充足,同志还是太过年轻呀,而且我说过,所谓的法术应该是指应对事物的方法和技术,并不是真的能潜形化踪飞天入地的东西,只是人们的一种曲解罢了。”
☆、第一百二十五章 借尸还魂
胖子突发奇想,道:“其实我不指望里面真的就记载着什么奇法异术,倒是希望会有某种神奇的秘方,比如说是长生不老或者增大增粗的……”
阿英嗤之以鼻:“长生不老?那你还不如继续期待隐身术好了……我看你个头也挺大的,而且身材也挺壮的,还要增粗变大干什么,你就不怕变成肥猪流吗?”
胖子不怀好意的笑道:“什么非主流,胖爷我会是鸟脑残的杀马特的人吗?男人的事你不懂就别瞎说,不然会闹笑话的。”
阿英听了若有所悟,随即明白了胖子的意思,她说道:“王胖子你这个脱离不了低级趣味的人,你这真是异想天开白日做梦!”
胖子严肃的说道:“什么叫低级趣味?夫子说食色性也,人之大欲,英子你别上纲上线,都什么年代了,你还信奉毛主席的那一套,动不动就批斗人,还故意制造人民内部矛盾,说实话,我老提到他并不一定就是尊重他,我更多的用意还是想要警醒自己,伟人犯错比普通人更甚,说明他也不过是一个普通人而已,而既然他都会犯错,那么我们指定也会犯错了,但犯了错要知道自醒,这就是我老喜欢说起主席他老人家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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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思想有些老土,你的发言有些过时,因此激起了我的思潮,为此我才和你讲讲道理。古人都说性这个东西是人之大欲了,你怎么可以就说它是低级趣味呢?人的一切行动都是由最本源的性。欲所支配的,性。欲是人的基本欲望之一,每个人在各个年龄段都力求以各种形式去实现它,可见它在人的短暂生命里的重要性,你怎么轻易就说它是低级趣味呢?如果山顶洞人和元谋猿人没有低级趣味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上还会有人类吗?如果你的父母没有你所谓的低级趣味的话,那这个世界上还会有你这个人吗?如果小鬼子没有低级趣味的话,那这个世界上还会有动作爱情片吗?如果雷帝卡卡没有低级趣味的话,那么她还会自爆十九岁的时候天天被性。侵吗?如果麦当娜没有低级趣味的话,那么她为什么会在演唱会上脱内裤?如果毛主席没有低级趣味的话,那么他为什么换了好几个老婆?是为了传宗接代吗?”
胖子这货从猿人说到现代人,又从外国人说到中国人,明星到主席,他的想像力还真丰富,而且还不罢休,他唾沫星子满天飞,都溅到我的脸上了,我忍着噁心和高分贝的噪音听他讲道理:“不懂不要装懂,还要不耻下问,阿英你就属于是不懂装懂像个古董的那类人,如果思想这么落后,再不学习前进,那么就被无情淘汰,再也不能上进……因此我的建议是少说多听,多学少说,以免暴露了你的智商。”
阿英嗔怒道:“好吧,就算你说的有道理,但你怎么又以智商问题来度量人了呢?还说别人以貌取人,我看你的这种智商决定高低的论调更是让人厌烦,让人不齿!”
胖子笑着说道:“典型的恼羞成怒的表现啊,因为自己的不是而迁怒别人,这是不必要的嘛。我想起来了,你还说我是异想天开白日做梦,这同样也是显示了你的无知和肤浅,难道增大增粗真的就没有可能吗?nonono,答案是否定的,这种可能性不仅是大大的有,而且还是完全可以大大的,具体实施步骤我就不说了,说出来我还怕老张这个银盪的大色狼学习了后去祸害无辜的姑娘,但做为一个有良知有爱心有学问并且还喜好助人为乐的美男子呢,我就留下一些暗示和可查询方向法给大海吧,其实我的灵感主要是是从观摩了玉蒲团里,见识了极乐老人的神动而得来的,然后又查了许多翔实有用的资料,经过诸多的积累和筛选验证,才得出了一套靠谱有效的操作方案。”
我听到胖子这货又来损毁我的形象,于是就愤怒的说道:“小胖,做为一个男同胞完全能够理解你所说的低级趣味不低级的言论,而且我还是绝对支持你的学说的。但你说着说着怎么就扯到我身上了,我招你惹你了,在你眼中怎么就成了一个银盪的色狼了呢?”
胖子有理有据的说:“老张,我这么说并不是凭空捏造,而是有根据的,难道你忘了以前激情燃烧的岁月了?你那时候还小,天天幻想破处,一天忍无可忍,你踏进足浴髮廊……”
我见胖子忆起了往昔峥嵘岁月,阿英在场,我想保持正人君子的良好形象,说起那些年少轻狂不谙世事的往事,让她怎么看我?急忙想要让他打住,但胖子却口惹悬河停不下来:“扭捏着进得髮廊,你装模作样想要捯饬个头,姑娘问你大头还是小头,你娇羞着说看你自己心意,怎么方便怎么捯饬,反正头型生的不好,能算歪瓜滥枣,就像乌龟王八之头……”
这龟孙!我骂道:“小胖,别把你自己的经歷说成我的好吗,你怎么可以张冠李戴毁我形象呢?什么叫头型不好歪瓜劣枣,难不成我的脑袋是圆柱还是长方体不成?或者更甚一步会是正方体和菱形?我草!简直是对我赤果果的污衊和诋毁!而且这还不够,你我把的脑袋比作乌龟的脑袋,那不就是龟。头的意思吗?鑑于你这种恶劣行径,我保留起诉你的权利。”
胖子说道:“这只是种比喻,别较真嘛,虽然免不了运用了夸张的修辞手法,但这些经歷也是真的呀,老张你可别不认帐。”
我辩解着说道:“确实是有这么回事,但那时候纯粹是因为好奇心在做怪,并不是管不住我自己的下半身。”
阿英哼了一声,说:“男人都一个德性!”
胖子翻着手里的书籍,盯着上边的内容,没有言语。
不知不觉就翻到了最后一页,却见整个页面上画着一副画,是一个明显已死去的人从坟堆里爬出来的情景。
画面所表达的意思可能是借尸还魂。
借尸还魂,世上真的有这种事吗?
我看到此处,就觉眼跳心惊,说不出是个什么感受了,胖子也吓得把个舌头伸出来,半晌缩不回去。
阿英觉得不解,问你们这是怎么了?刚还好好的,怎么突然给吓成这样了?
我说在这种环境里看到这样的画面不由的让人惊惧,再一想到先前还扑人的黑煞,心里禁住就会打颤,并强调说自己不是害怕,而是吃惊,吃惊是因为感到意外,害怕则是给吓破胆了,两者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
阿英接过记载奇术异法的古籍来仔细看了看,也觉画面中的情形太过匪夷所思,但也有可能只是装神弄鬼的一种做作手法,并当不得真,而且也和眼下的情况没有多大的联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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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把这最后一页一翻,背面还有张图,画的是一个人坐在金銮宝殿上的情景,看神情外貌,多半就是刚才从坟里面爬出来的那个人。
看到这里,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情不自禁的一阵发冷。
胖子面色也变了,他说:“图中画的这个人会不会是一个亡灵?”
我想了想说:“我看这画中的人不会是鬼,因为孤魂野鬼不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到处走。”
阿英指着正面那个人从坟里爬出来的图对他说:“你看,天空上有太阳。”
胖子一拍大腿:“他要不是个活鬼,指定就是在里得了道行的老黄鼠狼子!”
我摇头道:“你哪只眼看过黄鼠狼能变成人了?我看这从坟堆里跑出来的人,即不是鬼,也不是人,而是某种根本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就像是某种幽灵电波……”
胖子说:“那也和鬼差不多嘛,那玩意儿也够吓人的,不是说幽灵电波仅能重复死者的记忆,从来都不具备主观意识吗?我看这画中的情形可不像啊,瞧他那贼眉鼠眼的死模样,况且有血有肉,而且还惦记着皇帝老儿的龙椅,怎么瞅都是个老黄鼠狼子变的。”
阿英蹙眉说:“你们也别乱猜一通了,这和咱们目前的处境并无瓜葛,别做无用功。”
我心里觉得有些不安,无意中翻捡到的这本奇书的出现可能预示着一些什么,看这画中内容离奇难解,一定含有某些重大秘密的“提示”,只是我们暂时还摸不透彻,找不到关键。
胖子不以为然:“这八成是老蒲的作品,老蒲小肚鸡肠,土豪作派,没安什么好心眼子,多半故弄玄虚而已,他要真有未卜先知的本事,还能在阴沟里翻船?”
阿英产生了疑问:“蒲阴阳记载自己风水奇术的书怎么会在这具尸体身上?”
胖子不假思索的说道:“这你都搞不明白,还学人家盗墓,很明显吗,这个黑煞怪物对于老蒲这个反动派来讲,肯定是非常重要或亲近的人,多半会是他的弟子还是侄子之类的人,反正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发现了它,并且还拥有了它,这不就行了。”
胖子的解释倒也合理,反正这并不是我们所关心的重点,没必要去考虑它为何会出现在一只守护墓主的黑煞身上。
胖子恶狠狠地说:“老蒲这个人不讲究呀,他设这么多的古怪拦截我们,出于我们是不请自来的缘故,因此我也就忍了,但他还不在棺材里放宝贝,这胖爷我又怎么能够接受?我看这个大地主头子纯粹就是一个无知的土鳖而已,他连一点压棺底的东西都不放,他哪里又会有什么真材实学!”
我则认为蒲阴阳却是个深藏不露的奇人。但这世界上是门就可以关闭,唯有死亡的大门永远不关。就算蒲阴阳本事再大,等限数到时,也难逃一死。不过就算是他洞悉身后之事,特意留下这本谜一般的奇术古书,我也完全看不懂其中传递出的出任何信息,只好暂时让胖子装进了背包,看以后能否起到什么作用。
再看黑煞的尸骸间再没什么线索可寻了,我身上的阴毒也差不多驱逐干净了,于是便继续向棺材走去。
☆、第一百二十六章 画壁
为什么要向棺材走去?
因为棺中还有被我一脚踢进里面的黑煞。
我们想要知道,它是否彻底死绝,在此之前,它确实带给了我们太多的震撼。
而且我隐隐有一种预感,觉得一切就要水落石出。
我觉得我们已经接近了事情的真相。
为什么别的黑煞被打断膝盖和脑袋就难以再復原了,而棺材里的黑煞却能怎么打也打不死呢?
排除一切可能,我们在它的身上造成了很多伤害,但唯有腹部却并没有遭到损伤。
我们没有伤到它的腹部。
脐下三寸,是为丹田气海。
尸丹!
黑煞身上的黑毛病毒是经秘术制成的,谓之人觉,因此只要遭到毁灭性的打击它们就彻底歇菜了,但棺材里的黑煞却怎么百死不绝,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它的体内有真丹!
丹是活的!
古时丹道大行,不仅烧炼外丹,也有专门的鍊气之士,专修内丹,但人之寿命有限,延年益寿就已不错,又哪能长生不老青春永驻,若不是吃过什么万年成形的首乌、灵芝,绝没有人能轻易炼成真丹。因服食灵药之区别,内丹也有阴阳之分,阳者为“乌金丹”,阴者为“吸魂丹”,即便丹主死后,其内丹在特定的环境下仍然如生。
古尸几百年不见生气,被我们开棺之后产生异变,人觉遇着生气活了过来,而殭尸体内的内丹,与活人之间好比是磁石两极,阴丹借着尸口,见了生气就吸,再加上人觉的作用,因此才极难对付,阴魂不散。
一步之遥,距离此行的目标就只差一步。
只是,做为墓主人的蒲阴阳,他可能会把自己也制成人觉吗?这种可能性很小,怪就怪在这里,难道……
我一时想不出别的可能,但对于尸丹的下落却是豁然开朗,想出了问题的答案。
我推测出了事情的真相,那么胖子和阿英就不会想不到吗?
我正犹豫着要不要把我想到的告诉他们两人,就听胖子忽然压低声音说:“老张英子,你们快看,棺材后面的影壁前是不是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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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胖子这么一说我倒是想了起来,在棺材后面不远处确实有一堵用青砖磊起来的墙壁,当时我们只顾着开棺,见是一堵高有一米多长有三米多的砖墙后并没在意,现在经胖子这么一说我倒是马上想了起来,当初也没到砖墙跟前去看一看,而且那个面如神佛的魅影多半可能就藏身于墙后。
现在出现在墙前面的那个人会是他吗?我这么一想,额头上冷汗都流了下来,急忙凝神看去,果然就见在砖墙前面站立着一个身影,由于离的较远,看不清是否就是那个长相奇特的人。
我沉声道:“棺材里的殭尸它飞不了,我感觉目前威胁最大的要数这个不知是人是鬼装神弄鬼的人了,咱先过去看个究竟,不然我总觉得心里有些不踏实。”
阿英犹疑道:“我看不必了吧,咱们先到棺材跟前看看情况,要是没有收穫的话就回吧,转眼已到了深夜,咱们到这里已经超过了二十四小时,现在正是出去的好时候。”
胖子不悦道:“到目前为止咱们依然还是一无所获,我觉得真相就在眼前了,怎么能够半途而废呢?还是听老张的,咱们先搞清楚突然出现在那堵墙前的人影再说。”
见我和胖子心意已定,阿英也不再多说什么,她皱了皱眉,跟着我们一同绕过棺材朝着砖墙走了过去。
我们三人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因为在经过棺材的时候我们都有竟离的远了些,应该是怕里面的半截尸体再生变化,而离的远了些却减不了我们的好奇,我们三人都下意识的想要看看棺材里的尸体有没能有再生变化,是不是还蠕动着,但由于距离和角度的问题却什么都没看到,而这样一来,待我们再去看墙前的人影时却什么都看不到了。
毫无疑问,那个人影趁着我们转头的时候又躲了起来,我暗自骂我们三人都太过笨拙,但脚下却加快了速度,想要过去仔细查看一番,把那个让我心头一直不安的鬼影给揪出来。胖子比我还着急,他已先我几步走了过去,没走几步却突然停了下来,眼看砖墙就在眼前,他却停了下来,指定是有了意外的了现,胖子伸脖子向前观望着,扭头说道:“妈的,这地上出现了一道沟渠,这沟里都是些黑煳煳的东西,看着挺噁心的。老张,给我个没用的东西。”
我和阿英也赶了上来,见脚下确实出现了一道足有两三米深一米多宽的沟渠,想要跃过去的话也挺容易的,但是里面有一引起黑乎乎的东西却让人疑惑不解,我不知道胖子有什么主意和见解,只好依言行事,摘下背包找了一块压缩饼干抛给胖子。胖子使劲往沟里一砸,“咚”的一声,压缩饼干弹起又落了下去。
“这黑煳煳的东西还挺结实,但是好像又有点弹性,不知道特意留这么一条沟有什么作用,而这里面的东西又是干什么用的。”胖子奇怪道。
我和阿英也都走到沟边上,用手电向下一照,只见整条沟里都布满了黑煳煳的东西,像是黑色的石油凝固了一般。
阿英嘱咐我和胖子道:“老张,你和胖子都小心点,这沟里的东西不知道究竟是什么。这墓中处处透着古怪,各种障碍也不是寻常墓里能有的东西,咱们小心为上。”我和胖子点了点头。我正要将工兵铲探下去查看一下,胖子突然指着墙壁叫道:“老张英子,你们看那砖墙,墙上竟然绘有壁画。”
我们应声看去,只见原本对面青白色的墙壁上,赫然出现一幅巨大的壁画,布满了整个墙壁。壁上画的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宝殿,画梁雕栋,巍峨壮观,在云雾缭绕中闪闪发光,台阶下尽是大片的云朵萦绕,像是在天上一样。
大概是我们之前的注意力一直放在棺材上的缘故,再加上距离和光线的原因,因此我们竟然都没有看到这墙上还会有壁画,阿英低声道:“这墙壁上的壁画肯定有关非凡的意义,但看上去却又是平常之极,丝毫没有有用的信息记录其上,我看恐怕是有古怪,我们要小心了。”我和胖子点头附合,说完我们三个都跳着跃过沟渠,慢慢靠拢,背对着背扫视着周围,做防御状态。可是过了半天,也没出现任何危险的气息。
胖子纳闷儿道:“难道砖墙上的画就是为了让咱们欣赏的,是老蒲的个人画展?”
然后他详怒道:“老蒲他怎么可以这样!难道他觉得自己是一位艺术家吗?我呸!他顶多也就是一医树家,就是给树木浇浇水修修枝捉捉虫的货色,他还开什么个人画展。”
我劝慰着说道:“别激动,那时候肯定还没有艺术定这种概念,所以我想你是误会老蒲了,你看画中的内容,画的好像跟故宫似的,肯定是寄託了他对宫廷生活的嚮往和热爱,表达了他想当皇帝的美好愿望。”
随口说着话,我继续向壁画看去,忽然发现壁画似乎有了些变化。宝殿下的台阶似乎更长了一些,向下无尽地延伸着,穿过云层,直延伸到墙角下。整个宝殿也似乎更大了一些,以前还只是远景,现在似乎离我们更近了。
这种感觉很奇怪,就好像画中的景物活过来了一般,跟眼前真的出现了一座宫殿,我暗自吃惊,正这时,阿英在旁边“咦”了一声,我问道:“你是不是也觉得这壁画有了些什么变化?”
阿英点点头道:“这宝殿好像越来越大了,像是向我们靠拢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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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指着壁画说道:“老张,你不觉得这宝殿有点像故宫的太和殿吗?”
我听了胖子的话仔细向壁画看去,雕樑画栋,描金涂银,确实看起来很像故宫的太和殿。这蒲阴阳在自己的墓地里画太和殿是什么用意?胖子嘿嘿一笑道:“无非是想做皇帝呗,世间谁人不爱美人不爱江山不爱钱财?老蒲他不但不是艺术家,更不会是圣人,也不是神人,他没能力坐拥江山,所以才在这墓里画了故宫的壁画。这就好比我们单身男士常常想着要娶一位女神当媳妇,然而事事上往往连娶一个女神经都十分不易,因此时常看着小鬼子的爱情动作片里面的女。优来过瘾了。”
“说来也真是惭愧,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玉树临风英俊潇洒一树梨花压海棠万里独行王胜利同志会常常观摩小鬼子的生理教育视频,有时候真觉得鸭梨山大呀。”
阿英顿时投去鄙夷的目光,胖子不为所动,怡然自得。
我说道:“对,师夷长技以制夷,学习别人的优良经验是很有必要的,小胖同志还是一个很爱学习的人嘛,而且还可以在学习外国先进技术的同时通过物殊手段解决生理需要,通过从我做起的坚决态度,减少了社会强。暴事件的犯罪率,为祖国的和谐稳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对此请允许我为你点赞。”
“言归正转,就像胖子说的一样,这幅壁画可能则是为了观赏或者寄情而创作的吧。”
胖子一拍大腿道:“谢谢你对我的赞扬,太好了,哈哈,能得到同志同志的认同让我十分开心,你放心,我会再接再厉继续发扬下去的。”
我不得不提醒胖子:“观摩和学习是很有必要的,但也不能经常实践,不然的话必会伤身,甚至会灰飞烟灭。”
阿英听不下去了,她说:“你们两个是原始人吗,这么粗俗可鄙,嘴里尽说些不三不四的话,难道除了交。配你们就没有别的放题可谈了吗?”
胖子摇头道:“人类的繁衍是关系到人类未来命运的大事,我们都要为其做出应有的贡献,不然给我一个女神我不会用的话如何是好?更严重的是,要是因为我的原因而导致人类灭绝了该怎么办?虽然这看上去像是天方夜谭痴人说梦,但如果出现千千万万无数多个像我这样不懂人事的同类的话会是什么结果?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我可不想成为千古罪人,因此为了将来我们尽可能多的要考虑到许多细微的环节,只有这样才不会拖人类后腿。”
“抱歉,为了人类的未来,为了文明的传承,我不得不这样做。”
阿英斥责胖子说:“听你这么说我觉得正能量满满的呀,光欣赏观摩有什么用,我觉得你应该要更加深入和深刻的实践一番,我的建议是你可以到奶牛场去生活,那里有你想要的,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胖子怒了,他责骂阿英:“真牛逼呀,这种话你也说的出口,还懂不懂得什么叫矜持了?我王胜利就算再不济也不至于到了来场人兽奇恋的地步吧,实话告诉你,追求我的姑娘有很多,只是我都看不上她们,并不是胖爷我没有人爱!我草,说这些你也不懂,等于是对牛弹琴。”
我心中暗暗一笑,胖子这么直接,能把牛吹上天,估计阿英只能生闷气了,我并不插口,因为我迫不及待地想将谜底揭开,该是到拨开迷雾拨云见日的时候了。
刚想到这里,突然听见闷不作声的阿英说道:“你们看,这壁画似乎又有了变化。”
我和胖子转头看去,只见壁画上的宝殿似乎更向我们靠近了一样,近得宝殿台阶上的花纹都清晰可见。台阶更像是从墙壁上一直延伸到我们脚下,似乎抬腿就能迈上去。我们三个面面相觑,不知道怎么办好。
正在这时,阿英突然将手伸到我的腰上狠狠掐了我一下,疼得我不禁哎哟一声叫了出来。她问我:“疼吗?”
我一边揉着被掐的地方一边抱怨道:“你听我刚才叫那声,像杀猪一样一样的,你猜是疼还是不疼?”
胖子幸灾乐祸道:“真的很像猪的嚎叫,我还以为是我听岔了呢,原来是老张你的惨叫声呀。”
阿英接着道:“那你抬头看看壁画,有什么变化吗?”我依言抬起头仔细看了看壁画,仍旧是近到像是可以迈上台阶的样子,没什么变化。
我明白了阿英的用意,对她说道:“英子,你要是怕我走神没好好看画,可以进行善意的提醒,没必要下手嘛。你这样让我想起了我的小学数学老师,那位老师患有小儿麻痹,一条腿留下了残疾,走路一瘸一拐的,相貌又极度难看,与之相比凤姐都是美女,三十好几了都没有婚嫁,那时我们私底下都管她叫灭绝师太。每当我上课走神的时候她就若无其事地走到我身边,照着我胳膊就狠狠地掐一把,痛得我眼泪鼻涕横流,立刻正襟危坐目不斜视起来,并且还暗自祈祷默默诅咒,为了小伙伴们的安全和幸福,让上帝尽快给她选配一个男人,实在不行的话,请直接把她带走。”
阿英不理我的胡说八道,自言自语道:“我原本以为这壁画的颜料可能有迷惑人的作用,让人产生幻觉,以为壁画变化了,所以刚才狠狠掐了你一下,想让你从幻觉中摆脱出来,确认一下究竟画是不是真的变化了。看来这画的变化并不是我们产生了幻觉,而是真的变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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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哭笑不得:“我说阿英,你精的很啊,咱们天朝人朴素诚实的优良品质哪儿去了?你怎么不掐自己一把啊,自己观察自己得结论,把自己当做实验的对象,结果多令人信服啊!你可倒好,不经过别人的同意,擅作主张,挑着我腰上最嫩的一块肉,狠狠一把就掐下去了,真是掐的不是自己的肉,像是在掐猪肉,下手一点儿不手软……就有没有想过,就算是猪也公疼的!我平白无故被人掐,被掐了也就罢了,而且掐的同时你还趁机揩油偷摸我,把我的清白毁于一旦,可真是憋屈死我了,我找谁说理去呀!最最重要的是,我年轻气盛的,你要是摸的时间长一点儿的话没准我就会起了生理反应,就压制不住自己的兽慾了,到时候兽性大发再干出点什么出格的事来就难堪了,到那时你再冤枉我说是我故意图谋不轨的话我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不说那么长远的话,现在也是绝对紫了,没准还会起流血,这腰上的神经最多了,你这要是给我掐了个半身不遂高位截瘫什么的,你可得对我下半身……啊不是,是下半生负责。”
“张泽海,你可别胡说,我什么哪里有摸你了,只不过是轻轻接触了一下而已。”阿英羞恼地说道。
“是吗,我还以为你是故意挑逗我给我某种暗示呢,说实话,我当时都心动了,激动的不得了,差点就流鼻血了,心说终于遇到传说中的狂放性美女了,而且还主动投怀送抱,我是接纳呢还是不接纳呢,这还真是个问题。”我表情夸张的说。
“看你色眯眯的样了,简直就和王胖子一个德性,我总算明白什么叫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了。”阿英感慨道。
我两手一摊:“我骨子里本来是一个阳光正直的好青年,简直可以用伟光正来形容,很不幸,自从三岁那年认识了胖子后就被他给影响坏了,现在想改也改不过来了。”
胖子嘿嘿笑着伸过手来:“嘿嘿,老张,你真可以称得上是污衊人的高手呀,我保证我王胜利是清白的,要说影响也是你影响坏了我!也让我掐掐你腰上的小嫩肉,掐坏了算阿英的。”
我一把打掉他伸过来的罪恶的黑手:“你是如来佛祖派下来折磨我的神兵吗,哪儿都有你。”
胖子神气活现的说:“实不相瞒,其实我是观音菩萨派来的使者……”
说他胖他就喘上了,我简直被这货的无耻精神给惊呆了。
阿英本来站在我身边,此时突然动身向壁画走去,我一把拉住她问道:“你干吗去?不至于因为和你开了个玩笑你就翻脸吧?这里变幻莫测,咱们还是不要分开的好。”
没想到阿英专注地看着壁画,就像是着了魔一样,眼睛一眨不眨,对我说:“老张,你也太小看我李英了,我不是那种开不起玩笑的人,也不会轻易生气,更别说是对你生气了……嗯,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嘛!我只是觉得奇怪和不解,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我完全超出了我的认知范畴,你看,眼前的这壁画上的台阶似乎已经延伸到咱们脚下了。”
听见阿英的话我低头一看,不由吃了一惊,台阶好像是实物一般,真的已经沿着墙壁延伸到我们脚下了,似乎一抬脚就能走上去。但是台阶周围云朵环绕,看起来模煳不清,实在分辨不出这台阶究竟是幻觉还是真实存在的。
胖子低头一见这情形大为惊讶:“老张,这他妈什么情况?这台阶不是画里的吗,怎么变成真的了,难道跟聊斋里的画壁一样?”
我摇头道:“蒲松龄先生是我很喜欢的人,画壁也是一个非常棒的故事,但现实里肯定是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的,但现在的情况却让人捉摸不透,我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俗话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法则之一,要不你踩上去试试?”
我本来是随口一说想逗逗胖子,没想到他当真了,竟然真的一脚踏了上去。我心下一惊,想拉没拉住,谁知胖子竟然真的站在了台阶上,比我高了半头。这一下我们三个都诧异了,原来这台阶竟然是真的。可是这台阶明明是画中的景物,怎么会延伸到画外变成了真实的东西呢?
亲眼看到这种情景,我感到不寒而慄。
☆、第一百二十七章 权利游戏
真的会有世外桃源画中世界这样的事情吗?
我宁可相信有狐仙,也不相信有神仙……这也只是我逞口舌之快罢了,很多事情并非绝对就没有,只是不曾知道或者是难以相信罢了。
而眼下,胖子就站到了台阶之上。
我们是不信也得信了。
阿英试探着将脚踏上胖子所在的台阶,回头对我说道:“老张,这台阶千真万确是真实的,不是假的。”
我见他二人都如此肯定,也踏了上去,汉白玉的台阶光滑平整,与太和殿前的台阶一模一样,脚踩上去是实实在在的感觉。
我们三个全都一样的惊讶,实在弄不清这壁画究竟怎么变成了真实的存在。
胖子对我说:“老张,咱们既然都上来了,要不再往上走走试试吧。”我刚才一直注意脚下的台阶,听了胖子的话抬头一看,赫然发现刚才画在壁画上的整座太和殿已经悬浮在我们上方,而我们脚下的石阶正通往这悬浮的宫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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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殿和台阶四周云雾缭绕、似真似幻,看起来像是幻境,可脚下的石砖又让人清楚地感觉到存在。
这太离奇了!
我们三人简直惊呆了。
胖子说道:“宫殿里肯定还有龙椅,咱得上支观光观光,而且还要坐坐,尝尝当皇帝的滋味。”
我唱反调说:“小胖你出门的时候是不是忘了吃药了,怎么尽说胡话,就算里面真的有龙椅,难道你觉得坐在上面了就真成了皇帝了,能够感受到当皇帝的乐趣?”
胖子不悦道:“老张你尽捉弄人,我说的只是一种象徵,象徵你懂不?谅你个大土鳖也不懂,我也懒得跟你这种没文化不学习的人解释,说多了你也听不懂,万一再当成天方夜谭来听的话那还不把胖爷我给气死。”
我觉得自己有些故意呛胖子了,如果真有龙椅的话,能够体验一下坐在上面的感觉也是不错的。
我正在考虑要不要贸然上台阶,却见阿英一言不发的已经缓缓地走了上去,没几步就已经步入了缭绕的云雾里,看不见了踪影。
胖子阴沉着脸说:“我说这娘们也太猴急了吧,也不等我们两个,急的好像要赶着投胎去一般,她还把我们这两们领导放在眼里了吗?”
我说:“有热情和求知慾总是好的,她走的快了些,咱得跟上去。”
胖子点头道:“对,里面要是有宝物再被她得了先手的话咱岂不是亏大了。”
我和胖子对视一眼,异口同声道:“上吧。”说完一起踏上了石阶。这石阶看起来不宽,可是却轻而易举地可以让我和胖子并排前行。
我们加快脚步急行了一会儿,就看见了阿英的背影,她在前面不紧不慢地走着,胖子在后面说道:“我说阿英,你是一个心思很细极其谨慎的人,今儿这是怎么了,一句话不说直接往上沖,怎么着,着急坐金銮殿龙椅去啊!”
胖子就爱撩闲,这又故意说胡话气阿英。可谁料阿英竟然停了下来,缓缓回过头,严肃认真地说:“当然是去坐龙椅,不然你以为去干吗?”说完转过头继续向前走去。
阿英这种认真的态度让我和胖子都是一愣,根据我们这段时间的相处,我发现平时遇到胖子说浑话故意逗她的情况,阿英都是要么装作没听见,要么冷嘲热讽地还几句嘴,可是刚才她竟然把胖子的话当真了,还极其认真地回答了他,关键是她的那种认真的神态,就好像是理所当然一般。
胖子惊讶地问我:“老张,是不是你刚才不让她掐你丫生气了,现在闹起了情绪?”
我勐摇头:“不可能,我刚才是开玩笑跟她说的,我觉得她不会是那种爱使小性子的人。”
胖子不以为然道:“那可不一定,俗话说女人心海底针,女人这种生物很奇怪,而这恋爱中的女人,跟平时更是大不一样。你要知道,再豁达的女人那也是女人,是女人就有小心眼的时候。”
我给了胖子一胳膊肘道:“你丫怎么说得那么头头是道的,跟真的似的,你谈过几个女朋友啊,就把自己定义为情圣了,我看你也就是在歌舞厅耍耍流氓的份儿。”我嘴上这样说,心下却不禁真的有点担心阿英是不是小心眼儿生气了,因为她刚才的表现实在太不正常了。
就在我跟胖子斗嘴的这一会儿工夫,阿英已经把我俩远远地落下不见了身影。胖子还在我旁边臭贫呢,我一把抓起他的胳膊就快速地向上跑去。这壁画的诡异之处让人头皮发麻,不知所措,这时候要是我们再走散了的话,那可不是什么好事。
可是向上跑了十几米也没看见阿英的身影,而石阶已经到头了。我和胖子站在宫殿门前的空地上,向四周张望,没有阿英的身影。这空地也是用汉白玉裁成三尺见方的大方砖铺成,宽敞气派。眼前的宫殿巍峨耸立,华彩浓墨,几根红色的大柱子立在大殿门前。殿檐下挂着一块蓝色的描金竖匾,上书“太和殿”三个大字。
胖子一见这几个字就回头对我说道:“老张,你看,我说什么来着,这宫殿真他妈是太和殿,我说怎么看着那么眼熟呢。这故宫我去过几次,绝对不可能看错。不过我记得太和殿上面那块匾上除了汉字以外还有满文呢,这匾上怎么没有?”
我摇头道:“小胖你丫有点歷史知识吗,这蒲阴阳的墓是明朝的时候修建的,那时候清军还没入关打下天下呢,哪儿来的满文啊!”
胖子点头道:“嗯,有道理。也就是说这太和殿现在是明朝的太和殿?可是这太和殿不是应该在北京吗,怎么跑这儿来了?”
我也正在纳闷儿这个问题,这太和殿怎么会凭空出现在蒲阴阳的墓里?不对!我一把抓住正在四处巡看的胖子:“小胖,这太和殿少说也得七八米高,占地面积十几亩吧,怎么会出现在山腹洞穴中的墓里?这洞穴顶多也就三米高到头了呀!”
胖子听我一说也愣住了:“我草,是这么回事。这他妈什么情况?难道说我们穿越了,或者是踏进了时空隧道,因此咱们瞬间转移到北京了?”
我说道:“不,这还是兴龙山。这太和殿也不是真的北京故宫的太和殿,明显是一个仿制的,你抬头看屋檐上的琉璃瓦,图案照真的太和殿还是粗糙了点。现在关键的问题是,这他妈哪儿凭空出来这么一大宝殿?难道咱们进入虚数空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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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低头想了想说道:“嘿,别琢磨了,这墓里发生的怪事还少吗?我觉得这是一处兇险的所在,咱们还是赶紧找阿英吧。”
我刚才光顾着琢磨这大殿的奇怪之处了,居然一时把阿英给忘了,万一她出了什么意外的话该如何是好。我狠拍了一下脑门儿,赶紧向前跑去。胖子在我身后喊:“老张,咱俩分头找找吧。”
我听了这话赶紧跑回去抓着胖子的胳膊说:“你丫别整事儿了,这地方太诡异了,咱俩还是别分开的好。回头再把你丢了,就真危险了。”
胖子被我抓着不情不愿地说道:“听你那意思我还挺不让人省心的,成了累赘吧,不是我胖爷吹,甭管出多大的事,我还真就没怕过。”
“你可能忘了当年被一条大概五十公分长二十公分宽三十公分高的哈巴狗追着跑,吓得你眼泪鼻涕横流哇哇大叫哭爹喊娘的事情了。”我不得不提醒胖子说。
胖子听了脸绿了绿,张口欲言,这时候我没心思跟他斗嘴,赶紧走了开去,四处找着阿英。我绕着太和殿四周的平台找了整整一圈,也没见到阿英的身影。她刚才明明就在我俩前方不远处,怎么耽搁了这一小会儿工夫人就不见了呢。我不禁有点慌乱了。
胖子在旁边试探着说:“老张,咱们要不进殿里去找找,我想起来了,刚才阿英好像说要去……坐龙椅……而且她说的义正言辞,就跟真的一样。”
不知道为什么,听见胖子说这话我心里突然咯噔一下,没来由地更加慌乱了,好像有一件特别重大的事情被我忘记了,这时候急的抓心挠肝的,十分难受。我二话不说掉头就往宝殿的正门奔去,胖子在我身后紧紧追着喊道:“你丫发什么神经,像只被狗撵着的兔子一样,英子不是普通女人,那身手一般人根本就奈何不了她,甭急得跟没了主心骨似的。”
我一言不发快速地跑着,胖子根本没理解我,我现在压根儿就没想着阿英,而是心里有一个念头极为强烈和迫切,要立刻去实现。
我跑到正门见大门紧紧地关着,伸手便要去推,隐隐有一种兴奋感,竟迫不及待起耿。这时胖子也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见我要推门,立刻上前也把手放在了门上,明显也是急不可耐了。
我戒备的看了看四周,我们两个一起用力,门吱呀一声打开了,我们迈步走了进去。
举目四顾,只见大殿内雕樑画栋,好不奢华,地上漆黑的金砖泛着沁骨的凉意,殿内红色的大柱子描金画龙,极尽皇家威严。大殿中间是几级台阶,台阶上的平台上摆着一张铺着明黄龙纹刺绣台布的案牍,而这案牍后则是一把金光闪闪雕刻着龙形纹样的龙椅。而龙椅上坐着一个面无表情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阿英。
我心里松了一口气,刚想说:“你还真是诚实守约的好姑娘,说坐龙椅居然就真的来坐龙椅了。”可这句话还没等出口,突然心里涌上一股深深的恨意和嫉妒,看见阿英端坐在龙椅上,面目可憎,嘴角似乎透着一丝嘲笑。
我心里怒意骤升,有一个声音在心底响起:他妈的,那位置应该是我的,你凭什么坐上去!
你凭什么坐我的龙椅!我二话不说抡起工兵铲,就要向阿英掷去。
我注意到一边的胖子,他也不动声色的在旁边举起了手枪,瞄准的方向也是阿英的位置。
我心下一阵纳闷儿:“怎么胖子如此果决,见我要对付阿英就立刻也要开枪打她,难道全然不顾他跟阿英一起相逢相识出生入死走了这么一段路的情分?我的眼光没错,果然是好兄弟。”
就在我愣神的这一剎那,阿英迅速拔出手枪瞄准了我,眼里杀机涌动。我大吃一惊,赶紧迈出大殿向门后一躲,砰的一声,一颗子弹打在了我刚才站的门边。几乎与此同时,胖子迅速开了一枪,阿英勐地一弯腰,胖子已连开数枪,子弹一连串打在了龙椅的椅背上。
胖子见一击未中,愤愤地骂了一句,退到门后隐藏起来,准备择机而动。
我和胖子对视一眼,交换了一个默契的眼神。胖子伸出手掌比画了一个杀的手势,我狠狠地点了一下头,心中杀机四伏。
这时我的心里颤抖了一下,我突然愣了一下,心里隐隐又有声音质问着自己,说阿英难道不是我同生共死同进共退同出共入同吃共睡的好伙伴吗,我怎么突然有这么强烈的恶毒念头想要杀死她?可是我的脑袋混沌不堪,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件事。
我一时间竟然觉得昏昏沉沉的,心烦意乱,此时我只知道放在金銮殿内的那张龙椅必须是我的,我一定要坐在上面,俯瞰天下众生,挥斥方遒。任何人,不管是谁,只要敢取代我坐上去,那我就必须要杀死他。这种念头在我心里越来越强烈,渐渐就把我与阿英的情分压倒了,什么生死与共、同生共死,再也不能构成阻碍,任何人,无论是谁,哪怕是我亲爹坐在龙椅上,我也一定要杀了他!
想到这里我突然豁然开朗,心中再没有什么疑虑和顾忌,只有一个念头在脑中拼命地嘶吼:杀了她,杀了那个贱人!我紧了紧手中的工兵铲,示意胖子看看阿英那边的情况。
胖子点点头,慢慢地挪移着露出了半个脑袋,向屋里看去。“啪”的一声,一颗子弹擦着胖子的头皮射过,胖子哎哟一声赶紧蹲了下来,血缓缓地从胖子的脑袋上流下。我见胖子负伤赶紧问道:“你没事吧?严重吗?快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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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一出口我就觉得奇怪,好像隐隐竟然有种巴不得胖子快点去死的念头。
胖子一伸手抹掉流下的血,咬牙切齿地说道:“没事,就是擦破了点皮。妈的,小贱人,我还保存什么子弹,老子不一枪崩了你都对不起流的这些血。”说完利落地给手中的手枪换上子弹,比画着手势告诉我阿英藏在龙椅后面。
我盘算道:“她藏在龙椅后面不好射击,咱们投鼠忌器不能硬碰硬,打坏了龙椅就完了。这样,我先进殿引她出来,你藏在门后,只要她一露头立刻射杀。”
胖子点了点头说道:“那你小心点,那小娘儿们枪法可不赖。”
我深吸一口气,一个贴地打滚就进了殿内,迅速找了一个方鼎作掩护,藏在了后面。我刚从鼎后一露头想看看阿英的方位,一颗子弹就嗖地射来,我赶紧缩回头,子弹“砰”的一声打在了我刚露头的位置。妈的,这下事情有些难办了,看来我已经进入了她的射击范围,任何一点风吹草动她都会毫不留情地开枪,只要打中要害位置,那么立马就得挂了。
我解下背包,在里面掏出一顶帽子,这帽子还是我和胖子买来用做遮阳和扮演游客所使用的道具,没想到这下派上用场了。我一把将帽子扔了出去,果然砰的一声帽子上中了一枪。趁着机会我迅速地移出鼎外,正好看见阿英在龙椅后伸出手臂开枪。说时迟那时快,我瞄准阿英迅速地将工兵铲扔了出去,我卯足了劲扔的工兵铲唿啸着飞速射向了阿英。
阿英反应迅速,快速地躲到了龙椅后面,工兵铲贴着她的胳膊射了个空,没有打中她。
见一击未中,我心里暗暗骂了一句。趁她没露头,我赶紧前进挪到了一个大柱子后面躲了起来。我们之间的距离缩短了,我手里一时也没有用来对付她的武器。我心里默算着阿英手中的子弹数量,觉得应该不会剩下多少了。先前经过与黑煞的一番搏斗,她本来存余的弹药就已经不多了,刚才又与我和胖子进行了一阵交锋,估计剩下的也没多少了。只要耗到她没子弹了就好说了,凭我和胖子手中的武器,拿下她简直就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我藏在柱子后面,将匕首从腰里拔了下来,深深吸了一口气。刚才我观察到这龙椅虽然雕刻精美,但上面飞龙腾飞的雕刻上留有很大的空隙,足够一支匕首穿过。就算穿不过也没关系,只起到大概的作用就行了,如果我瞄准空隙将匕首投掷出去,阿英一定会趁我出来的这个工夫现身打我,这时胖子就可以一枪干掉她。
就是我要冒的风险大了点,没准儿还没等胖子把她干掉,她先把我干掉了。但是没有风险哪来的成功,我他妈宁可中枪也不能让她把龙椅宝座抢了去。想到这里我狠了狠心,勐地闪身像飞刀般将匕首朝着龙椅扔了过去。
事实上效果好的出奇,我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有这么好的准头,匕首竟然顺利地穿过龙椅的空隙射了过去!但并没有打中阿英,她哪肯错失良机,立刻从龙椅后现出半边身子瞄准了我。
我冷汗都下来了,大喊一声:“胖子!”喊完立刻就地一滚。胖子应声迅速举枪射击,只听“啊”的一声,阿英捂着左臂痛苦地靠在了龙椅上。
“中了!”我心中一喜,却听见啪的一声,胖子迅速向后退去,只见一枚子弹打在了胖子的脚前。
胖子恨恨地说道:“妈的,受了伤枪法还这么好,老张,今儿我不把她收拾了我就白练这么多年枪了!”胖子也躲在一根柱子后面,我们两个屏息等着阿英的下一步举动,却等了半天也没见有什么动静。
“那贱人该不会是逃跑了吧?”胖子没出声用口型带比划着名跟我说道。我也有点沉不住气了,这大殿安静得一丝声音都没有,阿英左臂中了弹,应该支撑不了多久的。我心里急得不得了,直想坐到龙椅上去,按耐不住性子,心说若是再有一把匕首的话该有多好,若是没有匕首有颗小石头的话也不错呀。心里想着,扫视四周,竟然真就发现了一颗鸽蛋大小的石子,想什么来什么,我兴奋不已,快速闪身出了柱子,瞄准龙椅的空隙扔了出去。
“嗖”的一声,石子顺利地穿过龙椅,却没见阿英再次出来袭击我。难道她学聪明了,知道我跟胖子里应外合交替进攻,她占不到便宜,所以伺机躲在一旁等着消灭我们?
胖子见阿英半天没有动静,沉不住气了,快速地挪出柱子的保护范围,从旁边包抄过去,几步就跑到了龙椅的侧面柱子后面。胖子远远地向我点了一下头,示意我他要开始进攻了,让我掩护。我将钢箭再次装好,点了下头作为唿应。胖子勐地闪身瞄准了龙椅后面,却缓缓地将枪放了下来。
“她跑了!”胖子沉声道。
跑了?我赶紧跑到龙椅后面一看,果然已经没有人了,地上留着一摊血迹,想必她负伤不轻。我和胖子沿着阿英留下的血迹跑去,只见血迹绕过龙椅背后的屏风,从后门出去了。
我沉吟道:“看来她从后门逃跑了,据我估计,她的子弹应该没剩多少了,可能她自知不敌咱俩,所以才三十六计走为上了。”
胖子咬着牙道:“哼,算她聪明,她要是留在这儿胖爷我非一梭子子弹把她打成筛子不可。”
我说道:“咱们出去找她。她虽然负了伤,可她是盗墓的女土匪头子,身手了得,身体素质不是一般的好,咱俩不把她消灭,那就是给自己留了个大麻烦,没准儿她正藏在什么地方打算要暗算咱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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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点头道:“嗯,你说得有道理,咱们这就出门去找她。”说完一步跨出了后门,顺着血迹继续找去,我紧跟了上去,跑的比他还快,将他甩在了后面,没想到途中竟有意外之喜,我竟然发现了阿英那把小巧玲珑的手枪丢在地上,想必是她跑的急将枪给弄丢了,慌忙之中一时没能找到,也来不及细找,因此才被我给发现了。我将枪拿在手中,觉得胆气壮了许多,于是和胖子继续顺着血迹找寻起来,阿英的血迹沿着后门的平台直向前门拐去,到了我们上来的台阶处就没有了。我和胖子站在台阶上方向下看,只见云笼雾罩比我们来的时候更加浓烈缥缈了,下面什么都看不见,目力所及只是眼前的这几级台阶。
胖子转头对我说:“她是不是受伤太重已经跑出这太和殿了?”
我摇摇头道:“我也不知道,也许吧。既然她已经跑出这太和殿,咱们也就别赶尽杀绝了。”
胖子点点头,刚要说话,突然从下面扔上来一个硬物,狠狠地砸在了胖子的脸上,胖子“哎哟”一声捂着眼睛蹲了下去。我低头一看,那硬物却是一只女式的运动鞋子。这时阿英从下面勐地蹿了上来,挥起右拳狠狠地打向我,我张开五指伸手一挡,一时竟忘记了手里还有手枪,因此手枪脱手而出掉到了地上,但却将阿英的拳头隔开了。我这在意识到,好在她把枪弄丢了,要是没丢的话躲在暗处给我们来上几下的话我们弄不好就挂了,我心下暗喜。要是硬碰硬用肉搏战术,她可不是我的对手,更何况她一只手臂已经受伤了。
我们都顾不上去捡地上的手枪,阿英目光兇狠,出手又狠又重,别看她已经受了伤并且是女流之辈,但是格斗一点也不差,她的近身肉搏术更是不容小觑。阿英竟然能与我打成平手,还丝毫不落下风,我心下有些起了急,看见胖子还蹲在地上用手捂着眼睛,想必刚才那一下砸的不轻。
阿英一个后摆腿向我的肩膀噼下,我闪身躲过,一拳打向她的太阳穴。阿英向后一仰,轻易躲过了我的重拳,又一腿向我面门踢来。我看准她踢来的速度方位,伸出手臂抓住了她的小腿,顺势向前一拉,接着一记重拳打向她的胸口。阿英腾起另一条腿重重地踹了我一下,我一时吃痛,两人都摔在了地上。我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却发现阿英好像摔的时候碰到了左臂的伤口,疼得蜷在地上起不来。
我一见这是个好机会,一脚踩在她受伤的左臂,她登时疼得惨叫一声,右手狠狠地向我的小腿抓来。我跳开躲过她的一抓,正要踢她,旁边的胖子却突然站了起来,狠狠一脚踢中了阿英的肚子。阿英疼得闷哼一声,蜷起了身体,胖子一脚将她踢下了台阶,阿英顺着台阶直滚了下去,穿过瀰漫的云雾,看不见了。胖子仍旧愤恨不已,握关手枪,对着台阶下面开了几枪,虽然什么都看不见,也不知道究竟有没有打中,但是胖子还是打得畅快淋漓。
直到这一梭子子弹打空,胖子才住手,揉着被砸肿的眼眶恨恨地吐了一口吐沫道:“妈的小贱人下手真狠,这一下差点儿把我砸瞎了。”我见胖子的右眼已经肿得老高,眼睛几乎睁不开,眯成了一条缝儿,眼球布满了血丝。我拍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我们终于把阿英打死了,她不会坐在龙椅上碍眼了,可是为什么我却高兴不起来呢?反而心里有种惴惴不安的感觉,好像我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胖子见我半天没说话,奇怪道:“老张,你该不会是心疼了吧?这阿英刚才下手打你的时候可没心软。”
我摇头道:“不是心疼,我有什么可心疼的,不就是一个女人嘛。但是我怎么总觉得我忘了点什么事呢,为什么咱们杀了阿英我却没觉得轻松呢?”
胖子不以为然道:“别瞎琢磨了,管她呢,咱们还是回大殿里吧。”我见一时也想不清楚,就干脆同胖子回到大殿。
殿内依旧清冷宽敞,威严肃穆,只有龙椅上的弹痕和掉在地上的帽子能看出刚才我们打斗的痕迹。大殿的中央,龙椅静静地摆放在那里,看见龙椅,我和胖子都不由自主地走过去。我见胖子动身也向龙椅走去,心中一阵紧张,不禁走得略微快了一点。没想到胖子见我走到了他的前面,竟然也加快了脚步,走到了我的前面。
我心中一惊:难道胖子也要跟我抢这龙椅?转头偷看胖子脸色,只见他一脸严肃,紧抿着嘴唇,目不斜视地走着。
眼见胖子越走越快,马上就要走到龙椅跟前了,我心里一急,一把拽住胖子质问道:“小胖,你什么意思?你干吗走那么快?”
胖子一脸不快道:“这龙椅本就是我的,我为什么不能走快点去坐?”
听了胖子这话我如同受了重击一样,心慢慢地沉了下去。胖子见我面色不善,狐疑道:“老张,你该不会是要跟我抢这龙椅吧?”
既然胖子这样问,那我也不抱什么希望了,沉声道:“王胜利,这龙椅是我的,你倒打一耙,怎么是我跟你抢?你要是跟我抢,那我也没什么可说的了,只能各凭本事,我是绝对不会手下留情的。”
胖子呵呵冷笑道:“张泽海啊张泽海,你说这话是想吓唬我呢还是劝我放弃啊,我王胜利没别的厉害,就有一点,不怕事,天塌下来当被盖,海翻过来当凉沖,老子玩命的时候你还撒尿和泥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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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里杀气四溢,说:“老子难道会是怕事的主?实话告诉你,你想惹我的话,贱命一条,陪你玩到底!”我暗暗冷笑,如今胖子若真要跟我一较高下,还不一定谁输谁赢呢。但是他手上有枪,而我却空无一物,这是无论如何我也无法改变的现状,看来我只能使诈了。
我微微一笑道:“小胖,咱俩是多年出生入死的好兄弟,咱俩这感情说他妈深如大海那也不是吹牛,从咱们一起玩一直到现在,这二十多年了,咱们什么事没遇上过,不管什么时候,咱俩也从来没掰过面儿。现如今不过是一张龙椅,我怎么会跟你抢呢。”
胖子半信半疑道:“你刚才还说如果我要跟你抢,你是绝对不会手下留情的。这么快就又是一套说法,你究竟打得什么算盘?”
这胖子并不傻,粗中有细,智慧非凡,他这么多年走南闯北大小盗过的斗也有几个,阅人的功夫是越发见长。我见这番话没打消他的怀疑,于是说道:“胖子你这样说就太让我寒心了。行,你去吧,我站着不动了,不往前走了,不跟你争了,这下你放心了吧。”说完我便停住,不再往前走了。
胖子见状面色稍缓,对我说道:“老张,你只要不跟我争这龙椅,咱俩就还是好兄弟,等我坐上龙椅,做了这大明朝的皇帝,这天下就是我的了。我封你个高官厚禄的职务,你什么都不用干,要什么样的东西就有什么样的东西,要什么样的美女就有什么样的美女,那阿英算什么。”
我听胖子这么说,心里隐隐觉得哪儿不对劲,但是怎么想也想不明白究竟是哪儿不对劲。不只是胖子的这番话,好像我们自从上了这台阶进了这太和殿就全都不对劲了,但是究竟是哪儿不对呢?我拼命地摇了摇头,觉得脑子里一团糨煳,只有一个念头格外清晰,那就是这龙椅一定是我的,绝对不能让胖子坐上去。想到这儿我淡定地点了点头,对胖子说道:“小胖,有你这份情义就够了,你去吧,我在这下面看着你。”
胖子拍了拍我的肩膀,转身向龙椅走去。我见胖子完全把后背留给我,立刻轻手轻脚的潜伏着跟了过去,准备勒住他的脖子将他给勒死,就在我靠近到胖子的背后刚要伸手的时候,只见他忽然转过身来,眼前一支黑煳煳的枪管瞄准了我的脸。胖子端着枪,恶狠狠地盯着我,似乎我只要一有动作他立刻就会开枪。
我见那枪管正瞄准着我的头,而胖子又一脸不善,登时不敢再动了。胖子阴沉地说道:“老张,想不到你真的打算暗算我,想要致我于死地,嘿嘿,幸亏我没有信你那真诚的鬼话,否则现在别说坐龙椅,我他妈早都躺在地上见阎王了。”
我刚要张嘴说什么,胖子立刻打断我:“你什么都别再说了,咱俩的兄弟情分也尽了。老张,你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跟我抢这龙椅。我这就送你上西天,你和阿英在阴曹地府相会吧!”说完就扣动了扳机。
我绝望地闭上眼睛,却听见咔嗒一声,传来了清脆的枪机挂空的声音,原来是枪里没子弹了!真是天不绝我!我挥手一拳向胖子的面门打去,他脑袋一偏躲了过去,我眼见一击未中,忙又挥着拳头向胖子的脑袋砸去。胖子见我来势兇勐,举起胳膊一挡,没想到我的手臂上的力量比他大了许多,这一下竟然将胖子砸得一个站不稳,差点儿摔倒。
胖子手中的枪一下子掉在了地上,这反倒提醒了我们,此时地上还有一把阿英的手枪!我们都看见了那把小巧精緻的手枪此刻正静静地躺在地上,仿佛正在等待着有人将它捡起,我和胖子一愣,都迅速扑向了地上的枪。胖子离得近,一把抓住了,刚要站起来,被我一脚踹倒在地上。我趁胖子摔倒的工夫整个人扑上去,把他压在了身下,伸手去抢他手里的枪。但是胖子人胖力气大,跟我扭打了几下竟然挣脱了我的身体,从旁边钻了出来,顺势压在了我的身上。我被胖子这二百来斤的体重压在胸口,差点儿一口气喘不上来,我抬起腿倒着噼下,一腿踹在了胖子的脸上,胖子登时就有点发晕,我乘机拿着枪站了起来。还没等我站稳,双脚被胖子一拉,整个人“啪”的一声趴在了地上。这一下将我摔得够戗,眼见胖子一手压着我一手过来拿枪,我连忙踹了一脚挣脱了胖子的控制。
胖子捡起他的那把空枪向我扔了过来,趁我闪身躲避的时候胖子狠狠一脚把我踹倒在了地上,手里的枪也脱了手,滑出去好几米。我和胖子一见此情形又同时扑了上去,两个人扭打在了一起。胖子平时就是一个浑不吝的主,现在打急了,招招都是发了狠的打法,拳头不是砸向我的鼻樑骨就是太阳穴。我也发了狠,仗着自己比胖子灵活,总能挣开他的攻击范围,瞅准了胖子下巴一记勐地上勾拳。胖子被这一下打得发蒙了,踉跄着后退了几步。我大喜过望,忙跑过去捡枪,还没等直起腰,胖子就一拳打在了我的太阳穴上,顿时我胸中一阵犯噁心,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突然,我来到一片虚无的幻境,也是金碧辉煌的太和殿,雪白明亮的汉白玉石阶,不同的是,这里的云雾更加缭绕,整个宫殿都瀰漫着一股薄薄的若有似无的雾气。我小心翼翼地走上台阶,推开太和殿的大门,殿内依旧是打磨光滑的金砖,漆红的大柱子,龙椅仍旧摆在大殿的中央,整个殿内安静得让人不安。我环顾下四周,一个人影都没有,龙椅就摆在我的面前,我怎么能克制住去坐上去的想法。于是我一步一步地走了过去,走上台阶,伸手摸到了龙椅。我摸着龙椅上精心雕刻的龙纹,冰凉感似乎直扎到了心里,这难道就是我一直想坐的龙椅吗?我有点不敢相信这一切来得这么简单。我缓缓地坐在了龙椅上,龙椅很宽,端坐在中间根本就不能摸到两边的扶手,我顿时有了一种孤独无依的感觉。我发现面前的桌子上放着一块玉玺,不禁心中狂喜,拿到玉玺就是真正的大明朝皇帝了,我马上就要一统天下了。我伸手将玉玺拿了过来,白玉的玉玺,上部雕刻真龙盘腾,下部是方形印章。玉玺的印章处缺了一角,用黄金补好了。这玉玺又称和氏璧,从战国时期流传至今,是我中华民族的至宝,是一统天下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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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我拿起玉玺观赏的时候,大殿的门突然被推开了,胖子和阿英满身鲜血地走了进来。我大吃一惊,一把将玉玺搂在怀里,颤声问道:“你们……怎么来了?”
阿英面带讥诮地说道:“老张,枉我把你当成了一个正人君子男子汉大丈夫,想不到你竟然为了坐上龙椅而残忍地将我杀死!你的心呢?还是火热的鲜红的吗?没被欲望染成骯脏的黑色吗?”
阿英刚说完,胖子就开口了:“老张,我认识你二十几年了,咱俩也算是肝胆相照了,你朝我出手的一剎那,你心里有没有惦记过咱们这些年的情分?难道黄图霸业就那么重要么,会让一个人丧失人性吗?嘿嘿。”
听完他俩的话,我的手不禁变得冰凉,冷汗直流。妈的,我都干了些什么!我竟然杀死了我最亲密的兄弟和敬慕的女人!就为了这张龙椅、这块玉玺?我低头看我手上的玉玺,顿时觉得无比烫人,仿佛是一块烧着的火炭,烫得我的手奇疼无比,这疼一直传到了心里。再回身看我身后的龙椅,金碧辉煌,雕刻精美,可那龙的表情却是那么狰狞,就像恶魔一般。
等我再回过身去看阿英和胖子时,却发现他们两个已经不见了,我大惊失色,顿时觉得这空荡荡的金銮殿是如此的寂静可怖,所有的这一切好像只是一场权力的游戏,争来争去落得个两败俱伤众叛亲离,我心中焦虑惆怅不已,我大声唿喊着他们俩的名字,却没人回应。
我像是陷入了一个醒不过来的黑梦一般。
☆、第一百二十八章 天觉
在黑梦里,我拥有了前所未有的奇特经歷。
那是一种极其复杂和纠葛的感觉,我拥有了至高的权力,但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了,因为我的双手沾满了罪恶的鲜血。
我觉得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已被骯脏的欲望填满了赤诚的心灵。
我感到一阵阵的恐惧,不寒而慄。
我惊悸地大喊起来。
喊着,喊着,突然有一股水流喷在了我的脸上,我勐地打了个激灵,迷迷煳煳地恢復了意识,勉强睁开眼睛,看见我的面前站着胖子和阿英。我使劲摇了摇头,让自己清醒一些,我才看清,阿英手里拿着水壶,正一脸焦急的和胖子望着我。
我挣扎着爬起来,胖子在一旁不满的说道:“我说老张,咱也是出生入死青梅竹马的好兄弟了,没想到你还真下死手呀,不是胖爷我身经百战见多识广够机灵身手又够好的话,八成此刻已经被你送上前往觐见毛主席的道路上了。由于你对我痛下杀手的缘故,我刚才都想阻止阿英用水把你浇灌着让你醒来的行为,依我的意思是直接用尿滋你将你灌溉着甦醒……不过也怨不得你,我同样也对你进行了勐烈的自卫和打击,要怨就怨老蒲吧,好在有英子这么一位女神存在,不然咱们几个多半就都挂了……不过这里面也有我的功劳,如果不是我英勇神武就阿英踢下了台阶的话,那她也就只有横尸当场的份,还哪里会有挽救我们的机会。”
阿英说:“不是我劝阻,胖子还真有可能对你尿上一通呢,这胖厮可是什么下流的事都能做的出来。也是我们命不该绝,我被胖子踹下了台阶因祸得福,反而救了我们大家的性命,真是应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句老话。”
我脑袋还是迷迷煳煳的,听胖子和阿英两人说着,心下勐地一惊,突然想起了刚才在太和殿中的情形,那一切都如真的一般,实在是太真切了,现在我又身处何方呢?还是在太和殿中吗?
我扭头看了看四周,却发现依然是在沟渠后边的砖墙之前,再去看壁画,只看到一片空白的墙壁,没有任何壁画的影子。我额头是渗出冷汗,心说难道刚才发生的那一切都是我们的幻觉?我草,哪里会有如此真实的幻觉,但除此之外并无其它合理的解释。我动了动身子,胸口和肩膀都疼得要命,我扭头去看胖子,只见他右眼肿得老高,依旧是睁不开的样子,但王八之气却丝毫不减,显得生龙活虎的,颇具阿q的精神风范。
那种感觉太真实了,真实到让人无法去相信它只不过是一个幻觉而已,而且很明显,我身上传来的剧烈疼痛清晰的告诉我自己是真的受伤了,而胖子和阿英两人也鼻青脸肿的,我禁不住想,难道刚才发生的那一切竟然是真的?我转头问阿英:“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阿英惊魂未定地说道:“我被胖子一脚踢下了台阶,掉进了沟里。”说着向一侧的沟一指。听见他的话,我和胖子大吃一惊,原来我们刚才经歷的那些事是真的!
我说道:“沟里?沟里是什么东西,发生了什么事?”胖子向沟旁边挪去,伸着脖子看沟里的情况。
阿英说:“很复杂,同样也是九死一生。”
我大惊失色:“很复杂是是什么意思,九死一生又是个什么情况?”
阿英缓缓道:“你知道这沟里都有什么东西吗?”
我想不到答案,没有说话,胖子在一旁说道:“是一些黑色的有弹性的东西,看着像轮胎一样。这有什么的,还能吃人不成!”
阿英摇头道:“这叫冥须沟,沟里的东西就叫冥须。老张胖子,你们知道在之前袭击我们的黑煞是什么东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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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嗯了一声道:“当然知道,不是都说过了嘛,那黑煞是天地人三觉中的人觉,利用久死不腐的殭尸身上的阴寒之气以及别的阴寒之物,再连同人为的柳木身上的阴寒之气所培养出的极寒之物,乃是三觉中的最下一觉。因为所养出的黑煞没有知觉没有思想,只会遇见活物就扑,虽然全身的黑毛刚硬无比,但是攻击力和攻击范围有限,很容易就能被制伏。”
阿英满意地点头道:“不错,说的很透彻。”
她继续问我:“那你给我说说剩下二觉是怎么回事。”
我认真答道:“我们在开棺之前遇到的就是地觉,都说过了,既然你说起,那我就再总结一番吧。嗯,剩下二觉是地觉和天觉。这地觉沾了一个‘地’字,也是利用死尸来捣鬼,但是这地觉就比人觉厉害得多。想制造地觉首先要将死之人服下某种特殊的药物,连服七七四十九天,等人死了以后身体会生发出一种似植物又似动物的长须,长满全身。这种长须万年不死,无论怎么被破坏,只要残留有一点点,就会如同春风吹又生一般迅速地长出来,而且越长越旺盛,越长越茂密。这长须缠在活人的身上能控制人的行动,意志薄弱些的人甚至会被控制思想,变成一具行尸走肉。古时常有心性败坏的茅山术士养地觉害人,利用这些长须能控制人的心性,干些败坏的勾当。”
阿英微笑着点点头:“总结的很不错,还有最关键的一处,就是天觉,那天觉呢?”
我赶紧说道:“古书上记载,天觉是三觉中最厉害的,能利用微小的东西让人产生幻觉,甚至心性发生严重改变,然后通过这些幻觉和心理变化来让受害者做施术者想让他做的事。这种手法直接操控人的思想和意念,所以说是最厉害的。”
胖子在一旁听得不耐烦道:“你问这么多干吗,还有完没完了?我们想知道你的遭遇,以及你是怎么发现问题救了我和老张的,现在倒好,尽问些不相干的问题,我看咱们天朝官员内耗的毛病让你给学全了!”
我见胖子打忿,摆手说道:“小胖,你先别说了,阿英既然问了我这么多问题,想必是有些自己的见解想要告诉咱们,其中必然有原因的,你不要心急嘛,俗话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点耐心你都没有的话,以后还怎么干大事。”
胖子不以为然道:“胖爷我是想吃豆腐,热不热的倒无所谓,但问题是人家英子不让吃呀,光让人干着急。”
胖子语带双关,我也不好批评他,只好装作没明白他话里隐含的意思。
阿英沉吟道:“大海你真是个聪明的人,既然是聪明的人,想必已经猜到这沟里究竟是什么东西了吧。”
我低头念叨着,冥须沟,冥须沟,这沟里究竟是什么东西呢?突然我脑子里闪过一个不好的念头,脱口而出:“难道这沟里的东西是天觉?”
听了我的话,胖子大吃一惊,很明显是想到了地觉和人觉带给我们的麻烦,而这天觉就更为厉害了。阿英点头道:“你说得没错,这沟里的东西就是天觉,我也是在掉进里面后才想到的,这沟里天觉的数量为数不少。”
阿英肃穆道:“正所谓久病成医,练武防身,盗的墓多了我也就见的怪多了,经歷丰富了想知道的就更多了,我求知若渴秉烛夜读,看了许多野史杂闻和方术秘典,知晓了很多奇术怪谈,正好知道这天地人三觉。掉入沟里着实摔得不轻,竟然就破了幻境,待我发现里面的玄机后,才突然意识到我们三人是中了天觉所制造出来的幻境了,我心想你们两人八成怕是会互相争斗,到时候两败俱伤都是轻的,弄不好就会同归于尽,我心急如焚,因此想办法脱身比沟里出来才急忙救的你们。”
“我刚从沟里一冒头,就发现你们两个人正在壁画前缠斗不休,紧接着胖子一拳打在老张的脑袋上,让晕了过去,而胖子表情狰狞还要出手,情急之下我将自己背包里的一大杯水兜头泼在了胖子的脑袋上,因此将他给激醒了过来,然后用同样的方法救的你。”
听了这话我的心如同被大锤勐击一下,心中一阵后怕,感动而又欣喜,如果不是侥倖使得阿英掉出的壁画里的台阶而恰巧落入沟中的话,我们三人指定都难有命在,保准就成了墓中的孤魂野鬼……一想到这里我就愧疚起来,都怪我,怪我当时不知怎么就鬼迷心窍,非要把幻觉当真,一定要坐什么龙椅,将她打伤,让胖子趁机将阿英踢了出去,她肯定痛得不轻,好在阴差阳错因祸得福,她才掉进冥须沟里,使得我们脱身而出。
想到这我突然灵光一现,问阿英道:“难道说这壁画竟是天觉?”
阿英点头道:“不错,这壁画就是天觉,是蒲阴阳半生的辛苦所得,我想为了制作这幅壁画,蒲阴阳必然耗费了无数的精力,四处寻找材料,到处遍访茅山术士,就是为了能够将天觉的作用发挥到最大。这幅壁画中,可能有鲸鱼的鱼骨。这鲸鱼叫做抹香鲸,据传身上的香腺被用来提取御用龙涎香,只要身上沾了一星半点儿,那香味就能数月经久不散。可是人们只知道抹香鲸能制作龙涎香,却不知道这抹香鲸的鱼骨是制作天觉的必需品。这壁画中所用到的所有颜料,都是混合着抹香鲸的鱼骨粉末调制出来的,其中更添加了十年曼陀罗第一次开花的汁液和七环银蛇的毒液,还有一些其他的材料我也不清楚了。当然,这沟里的黑色物体也是用类似的或者就是这些材料做成的东西填充的。可惜啊可惜,这制作天觉的方法竟然失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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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胖子听了后都恍然大悟,怪不得我们三个都看见壁画延伸出了墙壁一直延伸到我们脚下,甚至那台阶那宝殿都如此的真实,原来我们都受了天觉的控制,看到了壁画上画的宫殿,在景物的暗示之下,在自己的脑海中构建了太和殿这个场景,包括我们踩在台阶上的真实感,触摸龙椅的冰凉感等全都是我们在脑海中虚构的。那些场景和真实的感觉都是调动我们头脑中对于太和殿的记忆和踩在石阶上的记忆或者触摸金属物体的记忆,用这些真实的记忆覆盖在这次我们虚构出的情景上,感觉起来就像是真的了。
甚至我们想去争夺龙椅成为明朝皇帝一统天下这样的想法都是受到了天觉的控制,它让我们幻想自已处在明朝,存在的目的就是争夺龙椅,蒙蔽了我们彼此之前的真实感情,让我们自相残杀。于是我们就在自己脑中虚构的场景中打了起来,但是那些受伤却都是真的,阿英也因为被我和胖子一起攻击而掉进了冥须沟。
好险!
真的好险!
只差一点点,我们就玩完了!
是阿英救了我们!
我简直爱死她了!
当然,主要是激动的,属于感激之情,这我不能说。
胖子忍不住了,他说:“从这一点上我才发现,原来我们身边一直跟着一位女神,她简直就是解救人民于危难之中的自由女神啊。为了表示对她的感激,我决定了,如果她同意的话,我就献上我的初吻。”
阿英恼怒道:“胖子你忘了吃药了吧,就你这德性还初吻……”
胖子不饶了,他说:“女神你这是什么意思,我这样的就不能有初吻了?你这是什么逻辑嘛,说出来也不怕人笑话,女神变女神经了都。还有,我忘了吃什么药了?你和老张都一样,老拿这句来表示对我的不满,我知道你们的意思,无非表达的是对我幼稚愚蠢的想法或行为进行批判和指责,你们知道不知道,你们说这样的话让我很伤心的,虽然我知道这只是你们的玩笑,但我还是不自觉的就认为这是你们嫉妒羡慕我的才华而故意对我的打击报復,是一种排挤。”
胖子一向就是这么自以为是,油腔滑调,我不得不指责他:“小胖,这次还真不怪阿英,因为你刚才的表现的确是糟透了,你的初吻给什么时候什么地点给了什么人,这些想必不用我说了吧?做人要诚实,你怎么可以这欺骗纯朴善良的好姑娘呢?”
胖子说道:“老张这就是你的不是了,什么叫做人要诚实?你这么迂腐,孔老夫子知道吗?怪不得你找不着对象,除了穷的原因外与这方面也脱不了关系,我今天就传授你一个秘诀,秘诀很短,但很有用,只有八个字,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由此我还衍生出了另外八个字,男人一坏,女人就爱……”
我插言说:“八个字怎么又变成十六个字了?你这跟放屁一样,翻来覆去都是个屁,有什么新意有什么用。”
胖子生气道:“粗俗可鄙,粗俗可鄙啊,正像你说的,大道至简,别看这八个字寻常可见,但里面透露和包含的信息量却非常的大,我冥思苦想才悟得其中的道理,那就是男人要坏些,胆子要大些,遇到心仪的女孩的时候更要主动大胆上下其手,不然必然引不起她对你的兴趣,觉得你像个闷葫芦一样,怎么会去鸟你。而且为了担升男人的坏值,我刻苦钻研,还总结出了一套非常有用的实践手段。”
我既纳闷又好奇:“坏值?那是什么东西,我只听说男女之间注重的好像叫什么颜值,意思就是看脸的美丑,这个坏值倒还是第一次听说。”
胖子得意道:“那可不,因为这个词的发明者近在眼前远在天边,正是新锐天才青年发明家王胜利同志我呀!”
我和阿英简直惊呆了,胖子这货的犯贱精神出神入化,没想到摇身一变竟然都上升到发明家的高度了。
胖子哈哈笑道:“开个玩笑,请勿当真,所谓的坏值就是男人博得女人芳心和好感的而耍坏的值数,不过这真的是我发明的,当然,我知道它跟伟大扯不上关系……好了,看你们的表情就像吞了只苍蝇那般噁心,我就不再就到底是谁发明了坏值这个东西而做出声明和解释了。回到话题本身,我就将提升坏值的宝贵经验和实践理论传授给你吧,我这么做也是为了你的下半身和后半生着想,一般人我还不告诉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就是雷锋。”
我本不想听胖子胡扯,但全身疼痛,一时也不想动,心说就听这货叨叨吧,看他狗嘴里能吐出什么象牙来,胖子故作矜持道:“要不是看在咱俩关系这么铁的份上,我还真不愿意说,不过既然这套理论和经验是十分有效果的,而你学习它又是十分必要的,我也就不藏私了,现在就传授你关键的要素和注意的事项吧。所谓男人不坏,女人不受,意思就是你要坏一点,女人才会爱一点……”
我见胖子又绕着这两句话说开了,就皱着眉头想打断他,他捕捉到了我的神情变化,话风一转说:“第一,你要脸皮厚一点,主动一点,不怕被拒绝,不怕被羞辱,不怕被辱骂,也就是要有三不怕精神。第二,你要胆子大一点,不怕被举报,不怕被殴打,不怕被逮捕,同样是要有三不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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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不怕被殴打,还不怕被逮捕,这是什么意思,怎么还会有这种状况发生,你的这三不怕精神怎么听上去这么邪门和吓人呀?”我打断胖子的高谈阔论,疑惑着问道。
胖子嘿嘿笑道:“不怕被殴打的意思是说万一你看上了一个有夫之妇想和她交往的话,那么你就要做好随时被对方的男朋友或者老公群殴的准备,也就是挨打要站稳,挨骂要站好。至于被逮捕吗,那情况就更复杂了,比较常见的是你和一个女孩正在交往,在她不乐意或者不情愿的情况下你强吻了她或者是强抱了她,她一时无法接受想不开告你强女干,那么警察叔叔自然就会要逮捕你了……不过这种情况也不多见,最主要的是这样的,就是旧社会常说的耍流氓行为。这超出了理论部分,涉及到了具体实践这块儿,我就全部给你教了吧,比如为了提升坏值,你在公共厕所偷看女生解手,在公共浴池偷看女生洗澡,在公共汽车上偷摸女生大腿……这可以总结为三偷行为,是提升坏值必须要实践的课程。”
听到这里,我不由的哈哈大笑起来,说道:“小胖你真可谓是煞费苦心呀,这么优秀的人才跑来盗墓都白瞎了,这实在是国家的巨大损失呀。不过我不得不严肃的批评你,你的我的不良教唆使我很失望,没想到曾经纯洁无暇的王胜利竟然变成了这么一个猥琐龌龊的人,这很让我痛心呀。其中涉及到对我的暗示教唆更是让我十分的气愤,什么强吻强抱,你觉得我张泽海会是那样的人吗?更加可恶的是,其中竟然还有十八禁的成份存在,活脱脱就是偷窥恶魔猥亵色鬼的行径嘛,难道小胖你就是这么提升所谓的坏值的?你的行为这么吊,警察叔叔知道吗?”
☆、第一百二十九章 尸瘴
“我的行为吊炸天,警察叔叔知道了又能怎么样?他们难不成还要剥夺一个三好青年的寻受权力不成?”胖子慷慨激昂的说道:“这关系到祖国未来的人口问题,你想过没有,若是万一我的单身问题解决不了的话,那岂不是就多了一个光棍少了一个家庭,若是有千千万万个和我情况差不多的人充斥在这个社会中,那么未来还有那么多可供祖国使用的廉价劳动力吗?再往大了说,要是无数多个像我这样找不到对象娶不上媳妇的人遍布在全地球的话,那面临的问题将是人类灭绝的风险!”
“究其原因,这一切的起因竟然是男人不坏,也就是没有坏值,促使女人不爱,因此才引发一系列的悲剧和灭族的厄运……由此可此,坏值对一个男人来说该有对重要,甚至比颜值还要重要。”
阿英啐了一口,说道:“杞人忧天也不是你这么个样子,尽说些不着四六的话。”
我也说:“胖子你这纯粹就是胡编乱造瞎放屁,什么坏值,还引发人类灭亡的风险,我看你是真的忘记吃药了。”
没想到胖子这货立马说道:“还别说,我真的忘了吃药了,谢谢你的提醒,不然我都给忘了。”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瓶子,拧开瓶盖倒了几个胶丸放进了嘴里,然后吞咽了下去。
我和阿英看的目瞪口呆,不知道胖子闹的哪出,万没想到说到吃药他还真就吃了,那他吃的是什么药?我好奇道:“怎么说吃药你就吃上了,该不会真是治神经的药吧?”
胖子生气的说道:“老张你这个卑鄙的鸟人,我就知道你没好话,巴不得要英武神勇的胖爷我变成神经病呢,我知道我的言语让你感到渺小,我的存在让你感到压力,我的行为让你感到羞愧,我的容貌让你感到自卑……都是压倒性的优势,完全碾压的形式,我就不多说了,说多了怕你难过,再产生自残或轻生的念头就不好了,万一你跑到百货大楼或者是政府大楼的楼顶跳楼自杀的话,那苦的也是我,咱俩的交情在这里放着,我肯定会去帮你收尸,到时候你摔成烂泥的惨状让我怎么面对?事后再做个十天半个月的恶梦,那还不折腾死我。这种悲剧还好,尚在接受和认知范畴以内,要是你在搞创新别出心裁弄一个吞棍自杀或吞粪自杀啥的出来,那更就让人苦不堪言受尽打磨了。”
我怒了,斥责胖子说:“你这个猥亵的傢伙,把我贬低诋毁到什么地步了,难道在你眼里我就是这么不堪的人吗?还你的存在让我感到压力,这完全是你的错觉,实际上是你的存在让我感到动力!说什么轻生自残,难道你觉得哥是脑残吗?”
胖子想了想,说道:“不完全是,但也很傻很天真……我的存在让你感到动力?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因为我长的很帅,因此你不服气,怀恨在心,想要报復我和超越我,于是这样的想法和目的便成了你活着的唯一动力?不会吧,你怎么可以这样,生活中还有很多的乐趣和美好的事物等待着你去发掘和努力,我怎么就成了你唯一奋斗的目标和学习的楷模?实在是非常荣幸啊,不过我想问问你为什么,难道你觉得我真的很帅?”
我刚要张口回答他的这个问题,就叫阿英说出了和我心里所想着的相同的答案:“你真的很帅,就像是一只蟋蟀。”
“男人说话,女人插什么嘴!”胖子不满地说道:“胖爷我是蟋蟀的话,那英子你就是只壁虎。哼,总是成心挤兑我,难道你就这么恨我?打是情骂是爱,以此类推,我可不可以理解为这因爱生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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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个大头鬼,我觉得你这个人很风趣幽默,所以才和你走的近了些,并没有产生感情的。”阿英无奈的解释着。
“哼,女人都是这样,骑驴找马,看见优秀的男人就变成花痴,恨不能立刻献身。”胖子气哼哼的说道。
“我说小胖,你这是把自己当驴了吗?”我不失时机的插言说。
“比喻你都不懂,还老装做古董。”胖子将火力转向了我。
我没忘重要的问题:“说实话,我很好奇你刚才吃的到底是什么药,给咱说来听听。”
胖子故作神秘的一笑:“你猜猜看。”
“我猜……不会是……壮阳药吧,比如龟龄集海狗丸之类的神药。”
“我草,老张你还老说我猥亵,我看你丫比我猥琐多了,都能想到那里去,你怎么不干脆说是伟哥呢?”
“其实我有想过的,但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像,毕竟这里不是洗浴中心,而是墓室,若是你服用了那类药物的话一时情难自禁丧心病狂对着古尸发洩慾望的话就糟了,到时候我该阻止你的禽兽行为呢还是袖手旁观看着你亵渎尸体呢?因此我就降低等级,而得出的结论也非常合理。”
“我晕,把我都形容成川岛芳子似的特务行径了,让我纯洁的心灵蒙蔽了骯脏的尘埃……实不相瞒,其实我刚才吃的只是维生素,你想多了。”
我听了一时无言,想了想才道:“不说这些了,说实话,这天觉的确是太厉害了,好在有阿英这位幸运女神守护在我们的身边,不然的话我们真是凶多吉少,多半已经去见老恩和老马了。”
胖子纳闷道:“性。欲女神是谁?有这么一位发神吗,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你是在说阿英吗?”
阿英听了脸红了红,提醒胖子道:“王胖子,都说了别瞎扯淡了,你还故意插科打诨乱捣蛋,请你自重和正经一点好吗?”
胖子回应道:“你沖我使什么气呀,我明明听见老张说性。欲女神来着,准许他说就不准我听了,你这是什么逻辑,丝毫没有道理嘛,同时我也要告诉你,我的自身重量向来很重,这个就不劳你费心啦,而且我一直追求的就是一本正经和一心向善,你说我不正经其实让我很失落,被人误会的滋味不好受啊,诶,没办法,我就默默承受吧,谁让我想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来着。”
“安静个屁,我相信猪能安静下来你却安静不下来,还美男子,抠脚大汉倒差不多。你的耳朵被驴毛塞住了还是怎么着,听到的内容差的这么离谱?”我详怒道。
胖子指着我的鼻子,怒气沖沖地说:“你三句离不开你的老本行,你干脆娶个猪老婆得了!你说话就眼蚊子叫似的,我听岔了又怎么了,不讲道理没有逻辑思考能力,纯粹就是一活脱脱的原始人。”
阿英说道:“好了,你们两个总喜欢斗嘴,净说些浑话,还办不办正事了。”
我顺坡下驴:“我们的行为确实不妥,我承认错误,咦,我还真听过一个和天觉类似能令人致幻的事情呢,不过促成这种特殊作用的材料不同,所以叫法也不一样,这种令人产生幻觉的东西叫尸瘴。”
趁着缓伤的时机,我对两人说了一件听来的事。
说一九五八年天津卫发生了两件大事,一是跟随形势大炼钢铁,二是抗旱防汛挖大河,挖河主要是挖泄洪河,当时挖出了不少东西,因为河泥淤泥年久,埋住了河边的坟地或村子,所以会挖出几百年前的东西,现在一些上岁数的人,说起当年的事还有印象,即使不是亲眼目睹,也都有所耳闻,真正可惊可骇的,前后有四次。
城外挖泄洪河防汛沟的地点有十几处,四次并不在同一地点,头一件怪事出在子牙河,那一年挖大河,白天干活儿,挖出淤泥,装在小车上推走,河边搭了大棚,离家远的几个河工,晚上在大棚里过夜,夏天闷热,蚊虫也多,但是挖河泥的活儿太累,河工们一躺下就睡着了,这时大棚外来了六个穿黑衣服的小孩,长得都差不多,推开棚门,进来对河工们说了些莫名其妙的话,什么“我们兄弟一直住在这,别让我们分开”,当时没人听得明白,也不知这六个小孩从哪来的,想要追问,却见棚门关得好好的,已不见了那六个孩子的去向,河工们以为是做梦,转天接着挖河清淤,在河泥下挖出六个铁猫,铁铸的大猫,长满了锈蚀,看不出细部,轮廓像猫,不知道是什么朝代沉在河中的东西,那时候为国家献铜献铁光荣,走到路上捡根铁钉子都不忘上缴,因此六个铁猫被送去打成了土铁,河工大多是以前鱼行脚行出身的苦力,这些人很迷信,认定那天的六个小孩,是河底六只铁猫所变,古物有了灵气,毁之不祥,暗中烧香祷告,但是此后也没有别的怪事发生。
第二次是在西门外,老时年间,天津卫有四座城门,分别是“拱北门、镇东门、安西门、定南门”,庚子年城墙城门全部拆除,但人们仍习惯沿用旧地名,西门外有条墙子河,曾经是城下壕沟,在那清淤挖泥,挖出个老坟,里头没有棺材,是很窄的夯土坑,躺着一具干尸,朽烂的衣服还在,裹着死尸,挖大河清淤那几年,挖出的坟墓不下数百,只有这个吓人,那干尸脸部凹陷,或是头上没有脸了,下颚到眉骨是拳头大小的一个凹坑,积了黄水,恶臭难闻,过后古尸让谁收走就不得而知了,此事引出不少谣言,但都不可尽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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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是在窑洼浮桥,曾是清朝直隶总督衙门的所在地,挖泄洪河挖出一条怪蛇,尺许长,儿臂粗细,遍体赤红,头上有个肉疙瘩,奇怪的是这条蛇会叫,口中能出声,有个胆大的河工,抡起铁杴拍死了怪蛇,血溅到周围的人身上,便开是溃烂流脓,为此死了两三个人,过后也有谣言说那一年属龙属蛇的有灾,必须吃桃避劫,造成一度无桃可买。
第四次让是挖大河的一个地方,这次更邪乎,挖河泥挖到块两张八仙桌面大小的青石板,厚达数尺,轮廓像某种动物,阴刻水波纹,既然有石板,下边准有东西。
河底淤泥中挖出的石板上似有碑文,依稀有“张锦文”三字,还有是什么年什么月之类,起初以为是海张五的墓,海张五原名张锦文,清朝末年地痞混混儿出身的大盐枭,幼时随母乞讨为生,后来闯过关东,回到天津卫当了吃盐运的混混儿,别人运盐他去要保护费,不给钱便是红刀子进白刀子出,白手起家占了盐运,是这样发的财,咸丰年间,海张五出钱组织民团打太平军有功,朝廷封了他一个从三品的官头衔,提起海张五,在天津卫的名声非常之不好,一是没功名,你武官也得是武举出身才受人敬重,功名说白了就是文凭,在封建社会有功名可不得了,一个人有了功名,身份地位便不同一般百姓,比如同样犯了王法,虽然也会被带上公堂接受审问,但是有功名在身的人,见了县官不用下跪,有过错不准责打,要先革去功名,方可责打,海张五一个地痞无赖白吃白拿滚热堂的主儿,当官当得再大,说起来也教人瞧不起,他出身贫寒,认的字不多,心眼子不少,给朝廷写摺子全是师爷代笔,这还没什么,主要是咸丰八年英法联军打进来的时候,此人替联军当过走狗,名声从那会儿彻底臭了,百姓们没有不骂他的,据说海张五死后,埋在西门外。
大伙觉得有可能是海张五的墓,挖开也就挖开了,何况海张五官儿不小,做过盐枭,家里有得是金银财宝,墓里备不住有些好东西,趁乱拿走一两样,岂不是白捡的便宜,众人存了这个念头,个个卯足了劲挖泥,谁成想挖开淤泥石板,才发现根本不是墓穴,从里边出来的东西把河工们都吓坏了。
一众河工撬开石板,喧声四起,旁边轮歇的人们也都赶过去看,郭师傅和丁卯挤到前边,只见石板下是个大洞,壁上全是土锈,黑咕隆咚的不知有多深,看来像是海张五的墓,没有这样的墓穴,有两个胆大不怕死的河工想下去,让人找绳子,绳子还没找到,忽听洞里有声响传出,好像折断了许多秫秸杆。
河工们无不吃惊,两个打算下去的这会儿也怕了,听那声音又像潮水升涨,由打深处越来越高,众人脸上变色,感觉洞里有东西要上来,想到老时年间的传说,龙五爷捆住旱魔大仙扔进一口古井,那地方正是在西门外,难道挖大河挖出了旱魔大仙?
河工们心里发憷,都不由自主地往后缩,丁卯胆大包天,还要往前去看,让郭师傅一把拽到后边,此时从洞里冲出大群黄尾蜻蜓,多得没法数了,乌泱乌泱的飞出来,恍如一团黄云,遮天蔽日地盘旋,看得众人身上直起鸡皮疙瘩,那些黄尾蜻蜓样子很怪,只有一对翅膀,头宽尾细,飞不了多高,转眼四下散开,没头没脑地落到田间地头,附近的小孩们都跑着到处捉蜻蜓,也引来鸟雀啄食,挖大河的人们却都呆了,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多黄尾蜻蜓,淤泥下的大洞中有怎会有蜻蜓?
河工们围着大洞议论纷纷,有迷信的人说,蜻蜓是旱魔大仙的化身,谁碰谁死,不让孩子们去捉,难怪今年旱得厉害,说不定旱魔大仙要出来了,还有人说是河脉龙气所变,不是好兆头,各说各的话,莫衷一是,惹得人心惶惶,到了下午,洞中不再有蜻蜓飞出来,但也没人敢下去了,耽搁到傍晚,天一擦黑就没法再干活儿了,河工们也是怕出事,先把石板盖上,如果明天继续挖,洞口必定是越挖越大,天知道里边还有什么东西。
天色渐晚,留下三个人住在大棚里守夜,看着挖河泥用的铲镐和独轮车,其余的人都走了,夏更天,黑的晚,已是夜里八点左右,留下的三个人可没闲着,他们三人是解放前鱼行的苦力,结为盟兄弟,老大老二和老三,老大是个蔫大胆,老二鬼主意多,老三手脚不干净,小偷小摸,人以群分,物以类聚,他们仨敢偷敢抢的穷光棍凑一块,憋不出半个好屁,等别的河工都走了,他们吃过饭,守在漫洼野地里,用草纸烧烟燻蚊子,四顾无人,又看云阴月暗,不免生出贪心邪念。
老大说:“你们哥儿俩说说,河底下这个大洞里有什么?”
老三说:“别是有旱魔大仙?”
老二说:“愚民胡说八道,哪有那回事,石碑上有张锦文的名字,我看一定是海张五的墓。”
老大说:“老二说的对,淤泥下的石板是墓门,下边有海张五的棺材。”
老三说:“墓中怎会有那么多蜻蜓飞出来?”
老二说:“你真是一脑袋高粱花子,那是墓中宝气所变。”
老三说:“大哥二哥,我明白了,听你们说话这意思,是打算……”
老大说:“打算干什么,那还用说吗?海张五是大盐枭出身,打太平军有功,封为朝廷命官,有得是钱,他墓里陪葬的全是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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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二说:“明天再往下一挖,海张五身边的珠宝全得交公,现在却只有咱们三人在此,不如下去拿它几样,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啊。”
老大和老三不住点头:“人不得外财不富,马不吃夜草不肥,谁愿意穷一辈子,此时机会摆到眼前,还没胆子下手,那就活该受穷,饿死也没人可怜。”
老天津卫人尽皆知,大混混儿海张五把持盐运发家,旧社会盐税很重,但家家户户要吃盐,谁也离不开,盐又是从海里来的,无本的买卖,各行各业做什么买卖,皆是“将本图利”,只有盐商是无本取利,所以清末的巨富全是盐商,海张五又是其中的头一号,当年太平军北伐,一路势如破竹,眼看要打进天津卫了,知县谢子澄无兵无粮,急得要上吊,多亏海张五出钱,聚起四千练勇,添置火器,稍直口一仗下来,就把太平军打散了,简直比朝廷还有钱,他墓里的金珠宝玉,又是何等动人眼目?
三个人商商量量,准备下到洞里挖出海张五的棺材,当即收拾傢伙,捏了个纸皮灯笼揣在怀里,缠起几根火把,带上挖大河的镐铲和绳索,趁着月色正黑,摸到河底的石板近前,看时辰刚好在三更前后,偷坟掘墓,正是后半夜干的活儿。
清朝的大盐枭海张五,本名张锦文,排行老五,给掌管盐运的海大人当过干儿子,受到提拔赏识,人们当面尊称其为五爷,老百姓背地里管他叫海张五,此人在咸丰年间白手起家,打过太平军守过大沽口,死于光绪末年,到挖大河的一九五八年,隔了不过五十来年,清朝末年,社会动盪,盗墓活动猖獗,官盗民盗,屡禁不绝,海张五身为巨富,可能也是怕死后被人盗墓,下葬时并未声张,至今没人知道海张五的坟在哪,当年在西门外挖大河,挖到块刻着海张五名字的石板,堵住河底一个大洞,三个鱼行出身的穷光棍,以为下边有海张五的棺材,动了掏坟掘墓的念头。
时逢大旱,河道水枯,荒草深处连声蛙鸣虫叫也没有,四下里黑咕隆咚,按说至少该留下一个人接应,另外两人下去开棺取宝,可三个人互不放心,亲哥们儿也会因财失义,何况只是盟兄弟,商量到最后,哥儿仨决定一同下去,得了宝三一三十一,每人平分一份,洞口的大石板白天已被凿裂,再扒开轻而易举,他们喝了几口白酒壮胆,老大握着火把照亮,也是防备河底有蛇,老二背了条麻袋装东西,老三手持撬棺材用的铲子,找来三条长绳,一端绑在河边大树上,一端抛进洞中,把三捆绳索都放尽了,勉强到底,三个人一同顺绳子下去,只见这个大洞,直上直下,又深又阔,外头闷热无比,里边阴气袭人,他们一进去,不约而同地打个寒颤,周身上下生出毛栗子。
河底走势垂直的洞穴,深处通到更大的洞窟,说也奇怪,洞中有个极高大的石墩,有稜有角,两丈多高,上窄下阔,周围黑漆漆的看不见尽头,只觉阴风阵阵,落脚处满是泥泞,他们以为河底石墩里有海张五的尸身,应该是个大石椁,可也太大了,用手抹去泥污,借着火把的光亮打量了半天,怎么看怎么不像是棺椁,而是沉到河底的一座白色石塔,塔高五重,通体白石,里头是实心的,下边的台座八面八方,嵌着冷冰冰的大铜镜,抹去泥水,大铜镜还能照出人脸,有半截陷进泥中,哥儿仨心里都犯嘀咕,他们再没见识,也能看出不是海张五的棺材。
要说那位海张五,混混儿出身的盐枭,一个臭要饭的能从穷坑里爬出来,做到盐运大把头受封朝廷命官,有此等作为,绝不是等闲之辈,论心机论胆识,皆是第一等的人物,不光会耍胳膊根儿,能做买卖能打仗,遇事儿豁得出去,逮住机会拼命往上爬,可本事再大,也不是出家的僧人,不该在自己的墓中放座石塔,况且是有八面八方底座的宝塔,他们不由得想起了镇妖塔。
天津卫地处九河下梢,自古以来水患不绝,当年青蛇白蛇闹许仙,让法海和尚压在雷峰塔下,宝塔镇妖的传说从此深入人心,以前说起白蛇传里的白蛇,不能跟近代港台电视剧表现的白娘子相比,港台电视剧里将白娘子美化了,旧时说起来那就是个妖怪,放出声色迷惑正人君子,她给许仙的钱全是偷国库的,又水漫金山,淹死无数军民,压在塔下罪有应得,也说明自古便有造塔镇妖的风俗,清朝末年商贾们为了行善积德,出资造塔,有的用于镇妖辟邪,有的用于收敛无主尸骸,老天津卫没人不知道镇妖塔和养骨塔,白天挖出的石板上有海张五的名字,因为这是海张五出钱,用于填河挡煞的八卦镜镇妖塔。
老大和老二眼见没有海张五的棺材,仍不死心,举着火把到处看,洞里全是散发腐臭的死鱼。
老三说:“哥哥哎,塔底下不知镇着什么鬼怪,惊动不得,咱们赶紧出去,别撞上什么才好。”
老二说:“老三你这辈子成不了大事,二他妈换房檩——顶到这了。”
老大说:“老二,我也没想到河里是镇妖塔,不是海张五的墓,没值钱的东西,不行咱先撤?”
老二说:“大哥,咱担惊受怕下到河底一趟,总不能空手而回,不如把塔座上的铜镜撬下来。”
老大说:“嗯……这几面大铜镜,不下百十斤,哪怕撬下来献给国家,少不了也有咱们兄弟一份功劳,此乃现成的便宜,不能让旁人捡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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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三说:“是是……还是二哥主意多,别听我的,我是二他妈哭孩子——二死了。”
老大说:“快动手,免得耽搁到天亮,那可是二他妈剥蒜——两耽误。”
说话之时,不知从哪刮来一股子阴风,三个人手里的火把全都灭了。
有火把照亮的时候,他们还都有几分贼胆,火把一灭,眼前黑得伸手不见无指,顿觉毛髮森竖,老大忙张罗着找火柴,划火柴重新点上火把,火光刚亮起来,阴风一转,火把又被吹灭了,接连点了几次火把,点一次灭一次。
三个光棍心里发了毛,怎么一点火把那股子阴风就吹过来,这不邪了吗?
哥儿仨心惊肉跳,也顾不上撬铜镜了,只想尽快出去,可是两眼一抹黑,伸出手去到处摸,找不到放下来的绳子在哪。
老三找不到绳子,急道:“大哥你再点上一根火把,照个亮咱们好出去!”
老大伸手掏火柴,一掏心里边一凉,只剩最后一根火柴,如若点上火把再被阴风吹灭怎么办?
老二说:“别点火把了,不是还有个纸皮灯笼吗,纸皮灯笼能够防风,只要有些许亮光,找到绳子就好办了。”
老大说:“没错,你看我都急煳涂了,可不是带着纸皮灯笼吗!”他到怀中摸出叠起的纸灯,抖开来支上蜡烛,三个人围在一块,闭嘴屏息,伸手遮风,心里暗暗念佛,千万别让灯笼灭了,西天佛祖太上老君玉皇大帝前后地主龙王,把能想起来的神佛挨个求了一遍。
老大手都颤了,哆哆嗦嗦地划着名最后一根火把,点亮纸皮灯笼,眼看灯笼亮起来没灭掉,三个人长出一口气,提着灯笼一转身,吓得老大险些把手中的灯笼扔出去。
火把灭掉这么一会儿,哥儿仨再点起灯笼,立时照到几张面如白纸的人脸,也不知这些人是从哪出来的,纸皮灯笼不过是用纸皮子叠成的简易灯笼,三圈竹篦煳上纸,当中插根蜡烛,住大棚的河工夜里上茅房,勉强照个亮,照不了多远,在漆黑的河底洞穴中,亮度更为有限,他在灯笼前边隐隐约约看到有几个人,灯笼照不到的黑处好像也有人,那些人一个个浑浑噩噩,面无人色,衣衫褴褛,有的甚至没衣服,身上瘦得皮包骨头,什么岁数的都有,大多是男子,年纪小的只有十来岁,直勾勾盯着他们三个,一言不发。
哥儿仨心里纳闷,河底下哪来这么些人?以前有种迷信的说法,鬼在灯底下没有影子,举着灯笼照过去,眼前那些惨白又没有表情的脸,好像有影子,又好像只是人头,洞里太黑,睁大了眼也看不清楚,想来不会是鬼,倘若真是横死的阴魂,他们三个人早没命了,老大壮起胆子去问,想问那些人是从哪来的,怎么会在河底的大洞中?
那些人脸色木然,一声不吭,看到灯光,便越凑越近,似乎能听到呻吟哭泣之声。
老大心想:“洞里这么多人,是不是别处的河工被困在此地,没有灯光找不到路,想跟我们出去?看样子困在河底可有年头了,是吃死鱼为生?”他也不敢往别处想,即便有心不答应,那伙人已经凑到跟前了,他们三个光棍也没办法,还能不让人家跟着吗?
三个人你瞧瞧我,我看看你,感觉有阵阴风围着他们打转,眼见纸皮灯笼随时会灭,心里边好似十五个打水的吊桶——七上八下,不由自主地往后退。
老大手提纸皮灯笼转过身,到处找之前放下来的绳子,其实绳子离得不远,一伸手便能够到,刚才黑灯瞎火心里发慌没摸到,他见了救命稻草,心里踏实了几分,可旁边的老二和老三好似突然让蛇咬了,身上直打哆嗦。
老大是个蔫大胆,人蔫胆大,心里奇怪这俩兄弟怎么了,要怕也是怕身后那些人,面前不就是那座塔吗,看见什么了?举目一看塔下的铜镜,他头皮子发麻,魂儿都飞了,原来那铜镜里只有他们哥儿仨,紧跟在身后那些人,一个也没有出现在铜镜之中。
哥儿仨霎时间明白了,跟在身后不是人,全是孤魂野鬼,三个人吓得脸都青了,心里想着要逃,怎知那些饿鬼从后边伸出手来,抓住他们往后扯,这时候是爹死娘嫁人,个人顾个人,老大拼命挣脱,他够到身前一条绳子,也顾不得俩兄弟了,扔掉纸皮灯笼,双手拽绳,两脚蹬着石塔,爬上洞口。
转天河工们来了一看,老大躺在淤泥中,只比死人多口气儿,赶紧架起来问是怎么回事,其余两个守夜的人哪去了?
老大受这一场惊吓,又出了人命,没法隐瞒不报,一五一十的全说了,他说以为是海张五的墓,同两个兄弟下去捡便宜,怎知河里是镇妖塔。
一九五八年挖大河,挖出个镇妖塔,搭上两条人命,社会上的谣言自然不会少,当年旱情严重,挖河挖出个大洞,从中飞出数万蜻蜓,人们也以为这是有大灾的徵兆,一会儿说要地震,一会儿说要发水。
三个河工起了贪心,趁天黑进洞找海张五的墓,结果有两个人下去之后再没上来,逃出来的人说下边有鬼,那俩人全死在洞中了,又说洞里有海张五埋的镇妖塔,在当时来说,出了人命也不是小事,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可谁都不敢下去,没办法只好请胆大的人下去查看情况,有不怕死懂门道的人下到河底的大洞里,看下边果真有座塔,两个河工倒在淤泥中,脸色发青,像是活活憋死的,绑上绳子拖上洞去,白天下去的,没看见有鬼,却也是毛骨悚然。原来河底淤泥中有不少死尸,白乎乎的好似裹了层茧,而一接近死人的话立马就会产生一种幻觉,就像这些死人活了过来一样,并且还向他们走了过来,下去的人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死人,其中就有盗墓的贼人和憋宝的奇人,其中有人就弄明白了原因,发觉这是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造成了一种独特尸瘴,在瘴气的范围内就会使人致幻,效果和古人所制造的用来防止盗墓的机关天觉差不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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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面儿上有官面儿上的说法,根据巡河队旧档案所载,挖河这地方,原本有个大洞,通到下边的暗河,是民间传说里的河眼,其实河眼没传说中的那么离奇,只是地面河道与地底河道间相连的洞穴,可也非常危险,平时在河中形成漩涡,人被吸进去别想再出来,游野泳的溺水者,以及上游漂下来的浮尸,让漩涡吸进了下层暗河,这一带是盐硷地,暗河中有盐硷,落进洞中的死鱼和死人,在淤泥中让盐硷裹住,始终保持着刚死不久的样子,多少年没变,那年大旱,地下水脉枯竭,从河底大洞里飞出的昆虫,应当是阴暗潮湿洞穴里的蜉蝣,并不是蜻蜓,蜻蜓有两对翅膀,蜉蝣是单翅长尾,三个河工下去盗墓,那下边腐气极重,氧气不足,使得火把点一次灭一次,其中两人吸进腐晦之气死在洞中,活下来的一个是命大,但进到空气不流通的地洞中,也因缺氧,致使心神恍惚,误以为自己看到鬼了,用这种说法平息了谣言,让人们不要以讹传讹。
以前官府常用铁兽或石板堵住河眼,河底下的石板上有海张五之名,堵河眼的塔正是此人所埋,地方志里有明确记载,以前那些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愿意积德行善,修桥铺路,建塔造庙,收敛无主尸骸,全社会公认此乃是仁者所为,人一旦有钱有了地位,再想要的就是个名声,钱和地位不容易得到,好名声来得更不易,海张五这种没有功名,白手起家的混混儿无赖,自卑感强烈,尤其想要个好名声,相传咸丰年间,海张五组织民团打完太平军,朝廷封赏他三品顶戴,搁到现在,相当于军队里的团级干部,紧接着河南山东地面上又闹捻军,离京津两地不远,朝廷下旨说城防吃紧,要修炮台,想修炮台得花钱啊,连年的战乱,官府和老百姓都没钱了,实在没什么油水可榨,上至官员下至百姓,听到花钱的事儿全躲着走,海张五听到这个信儿,却是大包大揽,声称此乃小事一桩,愿意出这份钱替朝廷分忧,那年正好发大水,不仅修固炮台城防,他还要捎带脚造塔填河眼,这笔钱可不是小数目,海张五那是从穷坑里爬出来的人,银子到他手里能攥出水儿来,绝不会自掏腰包,他掌管盐运,以打仗和闹水患运输不便为藉口,到处吃拿卡要,增加了三倍的盐税,他心知盐商利润大挣钱多,即使狮子大开口多要几倍的税银,那些做买卖的也不敢不给,果然筹到巨款,用一小半的银子修炮台加固城墙,又请了座镇妖的埋骨镇妖塔,沉下河里堵住河眼,余下的一大半银两,全进了海张五自己的腰包,一九五八年挖泄洪河防汛,挖出的就是这座塔,直至九十年代中期,九七年九八年那会儿,西关外施工盖房,偶然挖出了海张五的坟墓,听说棺材不起眼,也不甚大,里边的死尸并未腐坏,死人身穿朝服脚蹬朝靴,很像香港电影里的清朝殭尸,身边放有金饭碗金筷子,陪葬品遭到民工和看热闹的群众哄抢,金碗金筷子从此失落,未能全部追缴。
☆、第一百三十章 魅影现身
“尸瘴是大量的尸体经过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时光侵蚀下产生的一种极其罕见的气体,致身其中的人时间稍久一些就会令人产生幻觉,在带有惧怕恐慌等情绪的情况下,多半会生出一些极其恐惧的幻像。”我总结道。
“嗯,我懂了,在自然巧合之下大量尸体的淤积发生了独特的化学反应,导致产生了类似人为秘制的天觉的效果。阿英,你又是怎么破解这里的天觉的呢?”胖子盯着阿英的眼睛。
“哦,这个也没什么,待我发觉我们被天觉困住了之后,我立马做了两件事,第一就是试图将沟里的天觉原料点燃,然而我却忽略了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点燃里面的东西后我恐怕也就活不成,难以从下面顺利的逃出来,于是我就放弃了这个打算。本着赶快救人迟则有变的心思,接下来我做了第二件事,那就是想办法从沟里出来,然后将医用纱布摺叠成数层,浇上水蒙在脸上,这样一来就过滤了天觉对人感观上的侵袭,因此我一眼发看到了在砖壁前打斗的你们,于是我先给胖子泼了一头的水,在剧对脑袋的剧烈刺激下使得胖子醒过神来,然后就又用同样的方法救了老张。”阿英说的头头是道。
我疑惑道:“现在也没见你捂着面罩,变身甘十九妹,还有我们也好好的,没有再度产生幻觉,这又是怎么回事?”
阿英用不太确定的语气说:“我推测天觉对人致幻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并不是刚一置身其中就对人产生影响,因此当从幻觉中出来的时候还得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再度置身于幻之中,而现在我们可能快到这个临界点了,因此我们得马上立开这里。”
我突然意只到一个可怕的问题,感到寒意砭骨,急忙对胖子和阿英说:“我想到了一个难以理解的问题,如果这幅死亡壁画和地觉人觉一样都是用来剿杀盗墓者的机关,而且这面墙壁就在棺材后面不远处,理应来说是能够辐射到棺材那里去的,别忘了,它主要的目的就是用来对付盗墓者的,但是为什么我们先前在棺材前面待了那么久都没事,反而是接近来到了这里才中了招?”
胖子思索道:“该不会是这里藏有什么更加宝贵的东西吧,因此才在这里设置了这么一处杀人于无形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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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英摇头道:“不大可能,难道你们忘了来这里的最根本目的是什么了吗?”
我说道:“是尸丹?”
胖子补充道:“还有财宝。”
阿英点头道:“没错,最主要的还是尸丹,据此我推断,尸丹就在棺材之中,它能产生某种微妙或者是特殊的反应,阻止或是吸收了天觉的致幻效应,但当我们离尸丹远了的话,这种中和反应自然就减弱了,因此我们才迷失在了天觉的幻境之中。天觉所释放出来的致幻气息也是有一定的范围的,它的边缘地带多半就是棺材所在的位置,而一超出棺材所在位置的话,它就起不到任何作用了,因此我们越靠近墙壁离的棺材远了,就中了机关。而令我困惑的是,尸丹会有什么奇特之处,竟然能阻隔天觉的致幻因子?”
我点出了谜底:“其实你说过了,那就是吸收,尸丹有吸收生气的作用,自然就用吸收尸气和瘴气的作用,天觉迷惑的是人的神经系统,它是通过人的感官来实现的,因此在棺材根前并不会中招。这样看来似乎这个机关并起不到多大的作用,但别忘了,在打开棺材后尸体发生了变化,不管是黑煞病毒的作用不是尸丹鼓盪震动的因素,反正是尸体离开了棺材进行了不规则或有目的的运动,尸体体内的尸丹超出了天觉影响的范畴,这时天觉的作用就突显出来了。不管我们是向后跑还是待在原地,都会中招,唯一不中招的可能就是我们也远离了天觉辐射的范围。但几乎可以肯定,任何盗墓者都会中招的,因为是人就会有好奇心,更别提在这种地方了,在强烈好奇心的驱使下,必然会情不自禁的靠近那突兀竖立在那儿的墙壁的,因此这个机关是无论如何也绕不开的。”
这时胖子突然道:“我说咱是不是又受到天觉的影响了,我是不是又产生幻觉了,我怎么看到棺材跟前出现了一个人,你们看到了吗?”
我闻言大吃一惊,急忙向棺材那边看了过去,就发现果然如胖子所言,不知道什么时候,棺材边上已经多了一个人出来。
那人正鬼鬼祟祟探头探脑的在棺材前鼓捣着什么。
他留给我们一个模煳的背影。
这个背影就像是一个鬼影。
看在人的眼里让人寒意砭骨。
这会是幻觉吗?我无意间向阿英看了一眼,就发现她脸色铁青,缄默不语,正惊骇莫名的盯着棺材那边看,见此情形,我的心里咯噔一下,一颗火热的心跌到了谷底。
阿英为什么会有这种表情,她在担心或者说惧怕什么?
她知道他是谁吗?这个不用想我也能猜的出来,因为一路行来,她曾有意无意给过我们一些暗示和帮助。
那是一个名字叫做焚天的神秘组织。
这个组织里的人在找尸丹,连带着还有一个铜铃铛。
抛开这些,再从另一个角度来想。
除了胖子、阿英和我,这个地下空间里还会有别人吗?
有的,这个人一直隐藏在黑暗中,他偶尔现身,也只是惊鸿一瞥,让人捉摸不定。
像鬼魅一般让人心惊胆寒,像幽灵一样让人观之色变。
真到此时,尘埃即将落定。
他蓦然现身。
出现了,那个一直未曾露过面,神秘到好像打不死的人影现身了!
他此刻就在棺材前面!
他选在这个时候露面,一定是在图谋棺材里面的东西。
棺材里面有什么?
有尸体,是变成了人觉的黑煞之尸!
尸体里面有什么?
尸丹!
我们所要寻取的尸丹!
“我也看到好像有个人影,但难免就不是天觉的后遗症或者是再度进行了致幻,万一若果真是幻觉的话,那我们贸然过去的话说不定又会发生什么离奇的事情呢,万一弄不好再和一个未知的东西动起手来那也是十分的不妙。是不是幻觉可以验证一下呀,要不我就勉为其难对着你的脑袋撒泡尿,试试看能不能把你眼前的景像给驱逐出去。”我暗自留意那人的动作,心里乱成一团,一方面又急忙琢磨着下一步该如何应对,脸上尽量保持玩世不恭的神色,故作轻松的说。
胖子骂道:“老张你这人怎么这么心黑,刚才你那么对我胖爷我都没有对着你的大饼脸来上一泡,现在这种时候你就出如此下流的馊主意,你要我说你什么好?”
我说:“这不是为了谨慎和安全的缘故嘛,我也是抱着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态度才提出这个建议的,考虑到饮用水所剩无几,担心再生诡变难免会有用到水的时候,所以我才冥思苦想费尽心机提出了这么一个看似不靠谱但却十分有战略性眼光和建设性意见的请求。”
胖子生气的说道:“老张你这个无耻之徒,你无卡耻的剽窃了我的创意和学术成果,经过粗略的加工摇身一变成了你所谓的战略性决定,既然是你制定谋划出这么一个极具操作性的创意的话,那么实施到你的身上再好不过了,做为一个以助人为乐为目标以尊老爱幼为己任的三好青年,胖爷我对你的这个决定是投贊成票的,只不过其中细节需要商定,考虑到申请专利的人是你,为了保护你的专利权和专利的独一性,我就辅助你完成实验吧,你把你的大饼脸伸过来,胖爷我就忍受着良心的谴责、道德的制约和心灵的伤害给你尿上一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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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吟道:“好吧,是我错了,我不该想着往你的脸上尿,或许通过局部的刺激也能达到破除幻境的效果,比如说我可以对着你的后脑勺尿,但这样的效果估计也是极其微弱,若想要效果勐烈一点的话,我就对着你的耳朵尿,尿进你那号称顺水耳的招风耳里,做计也能起到尿耳惊人的作用。要知道,这样做已经是极其厚道和温和的了,要是我担议往你的鼻子或嘴里尿的话,一来我知道你不同意,二来万一你要是同意了,我怕把你呛着……我挺有良心和挺有人道主义精神的吧。”
胖子怒了,他高声道:“我草,什么人道主义精神,说的倒好听,既然你又想出了这么极富创造性的实施方案,那好,你将你的大饼脸伸过来,让胖爷我给你尿!”
我义正言辞的说:“我煞费苦心的提出这么一条建议,你知道是为什么吗,你知道我的良苦用心吗?小胖,说实话,你这么不理解我,真的让我很伤心!既然你穷追不捨,那么我就告诉你事情的真相,你可要有心理准备……嗯,事实的真相是,你人胖,所以尿液里含的化学物质也就多,尿味也就重,这样一来,被你尿的人还不得给活活熏死?不可否认,熏死是我夸张了,但想表达的意思却很清楚,那就是尿味大会把人熏的受不了。所以我才提议我尿你而不是你尿我,现在我把话说清楚了,做为一名拥有崇高理想的有志青年,你是不是同意我的决定了?哪,我数三个数,万一要是不同意的就举手,如果你是不说话的话我就当你是默认了。”
话意刚落,我就说道:“三!”
胖子急忙说:“怎么一上来就数到三了,你这是倒数的吧。胖子的尿里含的化学物质多?我中机器人还是外星人,尿里还含有化学品?我草,老张,你的良心可是大大的坏了,人的欲望一旦失去了枷锁,就只能向左或者向右,向左是地狱,向右也是地狱,因些你要当心自己掉进地狱的危险哟。其实你刚才说的话我也仔细考虑过了,别人的尿你不能接受这我完全可以理解,换位思考嘛,时刻都要替他人着想,这向来是我王胜利所行事的原因,基本原则不可变的前提下,你的言论给了我启发,让我找到了灵感,那你就是你将自己的尿盛在杯子里,然后再泼在自己的大饼脸上,这样也不会觉得噁心和无法接受。”
胖子这傢伙总有理由,没理的时候他都能说成有理,更别提他那令人瞠目的各种歪理了,我见没办法说服的了他,便指责起他的不是来了:“小胖子同志,既然你不愿意为割命做贡献,我也不能强求你,那就算了,但你也不能老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呀,你这要做,让我心里怎么想你知道吗?”
胖子装傻充愣扮无辜:“我什么时候送你人参公鸡了,我怎么不记得了,老张,你该真不会是中了幻觉了吧?事态很严重,情况很紧急啊,老张你就别再犹豫了,还是把大饼……哦不,我就退让一步吧,不尿你脸了,目标定成脑袋吧,把大脑袋伸过来吧,不然我怕你中幻太深,来不及救援了,到时候再弄一个黑髮人送白髮人就让人心里难受了。”
我呸了一声,道:“别装傻,你一直在对我进行人身攻击,难道你不知道吗?你的思想这么愚钝,你的大脑它不知道吗?嘿嘿,你一直说我的脸是什么大饼脸,这不算是对我的污衊和中伤吗?虽然我的脸型是方正了一点,但那也跟大饼脸扯不上关系呀,我看你的大圆脸倒是名副其实的大饼脸,我的最多也就是方脸。方脸怎么了,春哥是不说过吗,在娱乐圈的方脸是多么的骄傲和自豪……可能原话并不这样说的,但意思也差不多,可见方脸也是极其有魅力的嘛。我的脸很有型的,就算方正了些,也不影响美观,就算影响美观,也还能,就算不能看,也不至于达到吓人的程度吧。饶是如此,你也不能一直抓住脸的话题不放,我没记错的话,之前你还责怪我不该以貌取人呢,现在你就从我的容貌上对我个人进行攻击,你让我怎么看你?”
胖子张了张嘴,有些说不上话来,胆他向来是不服输的主,想了一会儿又要开口争论,阿英或许是被吵的烦了,她冷不丁冒出一句:“烦死了,是不是幻觉,走过去不就知道了?”
☆、第一百三十一章 就是这么任性
胖子盯着阿英说道:“难道你觉得自己很聪明吗?我草,你的这个提议从一开始我和老张就都想到了,只是出于侦探的本能和严谨的态度,甚至是超高的知商,我觉得冒然闯过去会有危险。你也不想想,万一要再是幻觉陷阱的话,那我们过去的话说不定又是一场恶战,首要目标虽然是棺材跟前的那人,但谁又敢肯定次要目标不会是我们再一次的自相残杀呢?”
胖子语出惊人:“你的智商这么低,你的爸妈知道吗?”
阿英气的不轻,她怒道:“你的智商这么高,你的爸妈不知道?不管他们知不知道,反正老娘我是知道了,简直高到爆表了!”
胖子不好意思道:“是嘛,我怎么没有这种觉悟?可能是我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原因吧。英子你对我的评价这么高,我都觉得有些过意不去了,我不应该盲目的批评你的,但你也不能因此就盲目的崇拜我呀,你想想,几乎没有真正的天才,所谓的天才都是通过后天的努力和不懈的奋斗炼出来的,就像我一直记忆犹新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那本书里的主人公保尔一样,要不怕苦难,敢于面对惨澹的人生。因此,我觉得你要崇拜的话就崇拜他好了,他完全可以做你的精神导师,激励着你奋斗不息,我还有点嫩,暂时还不能胜任伟在的精神导师思想领袖这一职位,但如果你仰慕我的话我也不介意,因为我完全具备榜样的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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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这么自夸,让我都有点听不下去了,因此我只好让他清醒清醒,别忘了自己土鳖和二逼的本来面目。我想了想,说道:“都跟你说了多少遍了,不要用智商的高低来衡量一个人的好坏,你就是不听,你这么任性,是因为有钱的缘故吗?”
胖子眼眼转了转,说:“非要有钱才能任性吗?你要学会换位思考,能从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多局面去看待和思考问题,实不相瞒,我虽然没钱,但我就是这么任性,没钱就是这么任性,这就是我,我为自己带盐!老张你的这种思想层次太低,根本就不和我在一个档次,由此可见暴露了你土鳖的本质。你就是一彻头彻尾披着人皮的大土鳖,关键时刻总是显出原形,把人吓一大跳,你动不动喜欢跑出来吓人,你有为别人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考虑过吗?天哪,你这么任性这么拽,老佛爷他知道吗?”
我火力全开,轰击胖子:“小胖还为自己带盐,你盐带多了不怕齁死?说我是什么土鳖,你污衊诋毁我吧,我也不介意,但就算是个土鳖,也不至于把你给吓着吧,难道你胆小如鼠像只老鼠不成?或者你根本就是耗子转世?这样一来我倒是能理解你所说的吓一大跳是怎么回事了……嗯,对了,老佛爷是谁呀,是慈禧太后吗?她不是在土里埋着呢嘛,后来又被孙殿英给盗了墓了,也不知道尸体有没有得已保全,她能知道个什么劲?”
胖子说道:“主要是你的土鳖行径很吓人,这一点我深有体会,并不是有意打击报復你。老佛爷不是慈禧太后老佛爷,我一时口误多加了个老字,本来想说的其实是佛爷,也就是释迦牟尼。”
我愣了愣,说:“你的表述能力这么差,老出现口误,你确定你真是拥有超高智商堪比天才的牛人?”
胖子肯定的道:“何止是牛人,简直就是超人。”
我不由自主的笑了,说:“哇塞,难道小胖同志你就是传说中的隐藏在人民群众中间的超人?天哪,我的小伙伴是超人,我怎么就不知道!”
胖子鄙夷道:“那是因为你的智商低!当然这也不能全怪你,可能你的智商也不是很低,大概不在智力障碍那一类人之列,也勉强达到了正常人的水准,但在我这么高智商的强人面前,你就显得弱智了,就像是个智力残障人士一样,其实这也怨不得你,俗话说人比人气死人,你就不要生气,更不要难过,相信明天总是美好的,今生还能幸福的,自己还是棒棒哒,生活还是萌萌哒。”
我听了浑身不得劲,虽然明知道胖子是在逗我玩寻开心,但他也不能这么找乐子呀,难道他真觉得自己很牛笔,甚至误以为自己的智商特别高?我草,就算他有这种错误的认知和歪曲的感觉,但他也不能拿因此就贬低我的智商呀!虽然我的智商比较低,但也不会低到残障人士的地步吧,他这么做,有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还说换位思考,换个屁位思考个屁,老子让你立刻现形——从青蛙王子变身臭癞蛤蟆!
我冷笑道:“小胖你在语言表达上这么厉害,我想佛爷他也不可能知道,要是知道你整天尽吹牛打诳语,那么他必定会排使者来接引你了。”
胖子知道我没好话,他皱眉说:“老张你什么意思,佛爷排人接应我去哪里?是西天极乐世界吗?你是不是咒我早死早托生呢,做为你的机智勇敢的好伙伴,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待我呢?说点大话就成了诳语了?我又不是大和尚,佛爷他管得着吗。”
“不是你提到佛爷他老人家的吗,我还以为你也是佛教徒呢,搞不好是属于带髮修行的俗家弟子啥的呢,先前我还担心做为一名光荣的出家人,你偷偷摸摸跑出来盗墓挖坟,把能犯的戒都给犯了,万一要是让你的师兄师弟和师你知道了,不知道他们会怎样处置你,现在看来担心可能是多余的了。”
“我草,我怎么会出家当和尚呢,我说起佛爷只不过是觉得他的雕塑看起来和蔼可亲,因此便天然有好感,所以老希望他能替人类主持公道,哪有你想的那么复杂。你连这点都想不到,我感到十分的遗憾哪,我们的同志哥是怎么了,你怎么可以未加思考如此轻易的下结论呢?我对你这种草率的不经大脑的行为很失望啊,说白了,我的话没有错,还是智商问题。”
“嘿嘿,是吗?小胖你老爱谈智商,你这么任性真的好吗,难道你忘了你上学时候的优良表现了吗?嗯,我就提醒提醒吧,那时候我们都还小,你爱谈天我爱笑,你总放屁我说臭,你流鼻涕我骂脏,你尿裤子我报告……哈哈,这些都是非常有乐趣的事情,至少显现了你爽直洒脱的一面,而课堂上的表现却恰恰能够证明你爱炫耀的智商问题。数学老师问学生们某道题的答案,说会的同学请举手,你不会就没有举手,结果老师点名让没举手的你来进行回答,你当时十分委屈,心里问候着老师的祖宗十八代,暗骂老师怎么可以骗人,都说让会的同学举手了,我王小胖不会又没举手,你怎么还要提问我?”
胖子的脸色变了变,想要阴止我再说下去,我看达到了预期的效果,那里肯罢休,说道:“结果现在超高智商的你回答不上来当时很简单的问题的答案,惹得全班同学将你嘲笑,你闹了个大红脸,觉得有失面子,于是计上心来,心说既然老师这么喜欢骗人和捉弄人,那么他以后再让会的同学举手的话我也举,哪怕是不会又能怎么着,反正再次提问不举手的同学的可能性非常大,虽然不举手的同学寥寥无几,但举手的人多呀,就算他万一不提问不举手的同学,但是举手的人这么多,他不一定就会问到我呀。你兴奋之极迫不及待的把你的这个心得体会分享给我,然后一副运筹帷幄世外高人的模样,大有宇内我为超人,笑尽天下蠢人的意思,结果事与愿违,大概是你数学成绩很差老考个位数,因此名声在外与众不同的缘故,导致老师对你突然萌发的好学精神和踊跃发言的热情所打动,有意想要栽培你,想要创造一个无可救药的差生一举逆袭成为拥有辉煌前途的尖子生的奇蹟,因此在问出问题后看到你争先恐后的抢着举手,便点名要你来回答,结果你却不会,让他很生气,罚你站着听课,不准放屁打瞌睡,久而久之,你扬名立万,被冠以不懂装懂充大瓣蒜的王胖子的名号,难道这些光辉的经歷你都忘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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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脸上阵青阵白,明显是记起了那被数学老师提问罚站的往事,我很满意这种效果,有意要杀杀他的痞气,继续说道:“想想当时,看看现在,如果现在的你真的是智商超高的天才的话,那么那时的你就是智商负数的弱智。蚂蚁和大象,麻雀和大雁,蚊子和飞机,苍蝇和老鹰,爆竹和炸弹,火机和火箭,独轮车和法拉利,羊皮筏和核潜艇……虽然这些比喻都不怎么恰当,但也能表达出昔日的你与今日的你之间的区别。诶,真不明白你的反差为何这般大,难道是你的基因突变的缘故才导致了如此巨大的差异?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倒是能解释为何当时的你和现在的你在于智商问题上存在着天壤之别的差距了。”
胖子咽了口唾沫,说:“可能还真是我的基因产生了某种异变吧,也可能是我一直在随时随地进行认真虚心的学习的缘故吧,反正现在的我和已前的我是今非昔比了,虽然我有些夸大的夸张我的智慧,但是比之上学时候的我那可真是判若两人。如果不是我很相信我自己很自信的话,我都想发毒誓证明给你们看。”
我被他毒到了:“小胖你就是这么任性,既然不是因为有钱的缘故,那么会不会是你脸大的缘故?”
我说的话题比较敏感,触及到了胖子的雷区,他生气的说道:“都说了没钱也要任性,这跟脸大有什么关系,是脸大面子就大的原因吗?问题是我的脸大吗?”
阿英讥诮道:“也不是很大,就像个菠萝,哦,可能铜锣更贴切些。”
胖子忐忑地问她:“你故意挤兑排挤我,菠萝和铜锣也不大嘛,这在我的接受范畴,还间接证明了我的脸不大这个事实。嗯,现在我要问你们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希望你们尽量客观真实会平公正的来回答这个问题,好吗?”
见他表情严肃,我点头表示没问题,阿英也点头道:“请你放心,我们会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来回答你的问题的。”
胖子欣慰的一笑,说出了他的问题:“说实话,你们觉得我帅不帅?”
我差点没被他给气乐,忍不住就笑了出来,胖子剜了我一眼,示意我不准笑,然后一本正经的说道:“女士优先,阿英你先说,记住,一定要真实公正,不能因为要有意打压我而故意编排谎话,如果让我发现有作弊的行为,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他,并且再也不和他做朋友了,胖爷我就是这么任性。”
阿英想了想,说道:“我李英对天发誓,王胜利长得一点都不帅。”
☆、第一百三十二章 神奇的发明
胖子简直惊呆了。
阿英她怎么可以这样,她这是因我嫉妒我长的帅而故意睁着眼睛说瞎话吗?
一定是这样的!
想通了这点,胖子的脸色由乌云密布变成了青天白日,他笑着说道:“嘿嘿,胖爷我吸取了幼年时修改形象失败的惨痛教训,一直有些郁郁寡欢心里不得劲,随着岁月的流逝,终于有一天突发奇想灵感爆发,想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瘦脸方案,那就是坚持用冷水来洗脸。这套伟大而又神奇的方案是这样的,那就是在热胀冷缩的作用下脸就会慢慢缩小,因此脸就会瘦下来了,看起来就小多了,慢慢的就达到又尖又小的那种独特效果了。”
我被胖子的创意惊呆了,迟疑着问道:“你的这个想法有可操作性吗,我怎么感觉你的脸还是又大又圆呀,你运用过你的这套神奇的方案吗?”
胖子用手推了一下我的胸膛:“老张你是不是和阿英合起伙来挤兑我呢,我的脸怎么可能会是又大又圆?你这么说让我很不开心的你知不知道,又大又圆……难道你觉的我的脸是月亮吗?”
我不假思索道:“比那要大,不是月亮,是太阳。”
胖子气的说不出话来,半天,他才说:“玩笑可不能这么开呀,胖爷我都当真了,你是开玩笑的对不对?”
为了获取问题的答案和解开我心中的疑惑,我只好违心的说道:“当然是开玩笑的啦,小胖你这么帅,脸型之是这么酷,在我看来简直就是男版的万人迷,哪里会有一张大太阳似的脸,不然我一看到你的脸早就跳起了摇太阳来啦。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你真的使用了你绞尽脑汁冥思苦想出来的这种方法吗?”
胖子说道:“那是当然,你怎么可以质疑我的伟大发明呢,我都打算要申请专利註册商标了的,同样也不是我冥思苦想搞出来的研究成果,而是突发奇想,突发奇想你懂吗?看你这么土鳖,谅你也不懂,就如牛顿被苹果砸中了脑袋他不感到疼也不骂娘,反而思考起来苹果为什么要从树上掉下来一样,反正科学家天马行空的灵感你是理解不了的,为了创作,痛苦的梵谷亲手割下了自己的耳朵……”
我急忙阻止胖子:“我草,胖子你的意思是你也是一位科学家吗?天哪,你的思维我怎么一点也跟不上呀,难道真是你的智商过高的缘故不成?不会吧,那我发现剃成光头的话脑袋会比较凉,长头髮的话脑袋会比较热,鼻孔大的话吸的空气和流的鼻涕会比较多,大嘴巴塞的食物要比小嘴巴多,裸睡时梦遗的话精髓不会流到内裤上,锻鍊海绵体可以使增加它的充血量……这些发现是不是也是一种发明,因此我也可以跻身科学家的行列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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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想了想,道:“也不能这么说,为什么我说你的智商低,你还不情愿来不承认,这不就突显了你这方面的硬伤嘛。原因很简单,因为你说的这些都是众所周知的,也就是所谓的常识,你想呀,既然人人都晓得明白的事情,怎么就成了你的发明呢,你这不是智商问题还是什么问题,所以我经常劝你让你少说多看,以免暴露智商,你就是不听,唉,作用你最亲密的小伙伴,胖爷我感到深深的遗憾和沉痛的打击……估计你这会都绕迷煳了,就让我来揭开谜底吧,既然你说的这些是连傻子都知道的事情,那就跟发明扯不上任何关系了,但我的就不一样,你想呀,这个世界上人人都知道热胀冷缩的道理,但谁会联想到把这个道理实践到人体美容上面去?谁又能想到用冷水洗脸通过热胀冷缩的道理就可以达到瘦脸的功效?答案是肯定的——没有人!当然,除了我之外。既然没有人能创造性的想到这个黄金法案,只有我王胜利想到了,那我还够不上发明家或是科学家的称谓吗?我还不能申请专利吗?拜託,这也是很有科学道理和科技含量的好吗!”
我无言以对,只好说:“好像还真的是很有道理的样子……科技领域和艺术领域的事咱都不懂,正如你所说的,就是一个大土鳖,但说了半天你还是没有告诉我你的这项科技成果的具体功用怎么样呀,如果真有效果的话,我也很想试一试。”
胖子严肃的说道:“什么叫如果真有效果?我草,说了半天你竟然对我的发明持怀疑态度啊,享受到这项技术带来的福音的人这不就站在你的眼前吗,这就是最好的例子和证明,你想想当初我的脸型,再看看现在我的脸型,结论不是就唿之欲出了嘛。”
我盯着胖子的脸仔细的看了看,发现看上去比之那时候似乎显得更大了,他伟大而又神奇的“发明”的效果也显而易见了,我在心里偷偷的把自己骂遍了,心说再也不说假话了……没办法,谁叫我之前已说过胖子很帅脸型很酷的话来着,只好再次昧着良心说道:“好像还真是的耶,简直是太神奇了,你是怎么做到的?”
胖子似乎是陷入到了某种痛苦的回忆当中,他皱着眉头说:“诶,俗话说的好,不经歷风雨怎能见彩虹,阳光总在风雨后,为了变帅变的有型和让脸变得更小,我长年累月不分冬夏的坚持用冷水来洗脸,其中的辛酸只有自己知道……夏天的时候还好,感觉还蛮舒服的,一到了冬天就糟了,因为我的生活水平有限,住宿条件简陋,因此我从来不採取保暖措施,睡前用冷水洗脸,脸被冻的急缩,我怕出现意外,就急忙将头蒙进被窝,然后等待白天的来临,夜里睡在床上冻的发抖,早上起来变成冰人,刚一起来迎接我的就是一盆冷水,我又要开始用冷水洗脸,我颤抖着咬着牙用冷水洗完脸,然后匆匆出门上班,紧接着我就发现我的脸被定型了,我既开心又忧愁,开心的是我立马变成了一个型男,忧愁的是我的脸被冻的生疼,依照热胀冷缩的原理,我怕勐然一到一个热火朝天的地方的话,我的脸上的血管会爆裂炸开……整个冬天往復循环,我也是担惊受怕,我的脸就是在项技术严苛的操作流程下锻鍊出来的。”
冬天洗冷水脸给脸定型变型男?!
我和阿英听了都惊呆了。
胖子的勇气和执着也太震撼人心了,他真的是超人吗?听了他的叙述,我觉得很有必要重新定量一下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了。
我草,他这么富有创意又这么勇于坚持,我都想给他点赞了!
怒点三十六个贊!
“好在一切坚持没有白费,好在痛苦换来喜悦,苦尽甘来,我很幸福。”胖子做总结性发言。
我竖起大拇指:“好样的,我被你这种勇于创新敢于实践能够坚持永不言败的精神深深的震撼了,被你独特的人格魅力给彻底折服了,已在内心深处为你点了三十六个贊,我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不得不激动的鼓励你,让你再接再厉再创辉煌,勇攀一道又一道的科学高峰,目的是为了造福全人类,目标是获得诺贝尔科学奖。”
胖子郑重其事的点头:“谢谢你对我的信任,谢谢你成为我的粉丝,我一定不负众望,我会的。”
阿英早已看不下去了,她毫不客气的说:“屁发明,你们睁着眼睛说瞎话,也不嫌害臊!我看胖子的脸就像一轮满月圆又圆,哪里瘦了,估计是你自己想多了,产生幻觉了。”
胖子一听就怒了,就想破口大破,我见剑拔弩张情形不妙,于是急忙说道:“阿英你没有一点审美价值观,更不懂得男性的美,你懂什么叫型男什么又叫硬汉吗?男人说话你一个娘们家的就不要乱插嘴,嗯,你们这是要干什么,难道你们忘了棺材前的傢伙了吗?你们知道这个墓中来客是谁吗?”
胖子和阿英都懂得以大事为重的道理,他们两人都气鼓鼓的瞪了对方一眼,然后胖子不情不愿的说:“会不会是哪里突然冒出来的殭尸?”
我摇头说:“不会,看那影子像是老年痴呆症患者一样,依然爬在那里没有动静,咱就静观其变以取对策好了。干看着也不是办法,要不这样吧,我就给你们说一个我看过的挺有意思的名字叫做墓穴来客的悬疑惊悚故事,或许从中你们可以得到一些启发也说不定呢。讲完了咱再商量对策,你们觉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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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英和胖子并不反对,都点了点头,我就说起了这个我从书上看来的名字叫墓穴来客的故事。
一条巨大的、在黑暗中蜿蜒前行的蛇。
我们行驶在它的嵴背上——或者我们没动,是它载着我们向前爬行。
整个路途中,江小西一言不发地坐在副驾驶座位上,望着漆黑的车窗外,靠这些稀奇古怪的想法来逼迫自己忘记心中的不快。
她已经有将近一个小时没有望向旁边开着车的妈妈了。
妈妈瞥了一眼生着闷气的女儿,再次开口道:“小西,你还要闹脾气到什么时候?”
小西没有反应,仍然一声不吭。
“好了,别再任性了。”妈妈说,“你喜欢表姨这里,以后我们可以经常来玩嘛。”
小西终于忍不住说:“别骗我了,我长到14岁,你才第一次带我来玩——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你一点都不喜欢乡下。”
妈妈双手握在方向盘上,眼睛望着前方被车灯照亮的公路:“是啊,我的确不喜欢乡下——蚊子多、又没什么事可做,再加上吃的我也不习惯——但是小西,如果你喜欢的话,我会为了你而带你来玩啊。”
“算了吧,”小西讥讽地说,“你都不愿意为了我而在这里多呆一晚上。表姨把新床单都铺好了,希望我们住一晚上再回去,你却宁肯开夜车也非得要赶回家!”
“那是因为你明天还要上钢琴课啊。”
“你可以打电话跟钢琴老师请假呀!”
妈妈无言以对了。
小西悻悻然地说:“本来,表姨说晚上准备在院里生一堆火,让表姐和表哥带着我烧烤的……就因为你执意要走——哼,你都没看见表哥表姐那失落的表情。”
“你想吃烧烤吗,小西?”妈妈一下轻松了,“这有什么难的,明天妈妈带你去吃巴西烤肉,好吗?”
“不去!”小西烦躁地说,“别想用这些来收买我!”
“怎么跟妈妈说话呢!”妈妈沉下脸来,望向女儿,“快跟妈妈道歉!”
“我为什么要道歉啊?我又没说错什么。”小西倔强地说,眼睛盯着前方黑黢黢的道路。
妈妈望一眼前方,又侧脸过来望着小西:“你现在怎么这么任性?如果你再这样的话,我就要告诉你们吴老师了,让他撤销你的班长职务!”
“哼,你就只会用吴老师来威胁我。”小西嘲讽道,“还有什么新招吗?”
“小西!不要越说越过分了!”妈妈怒视女儿。
“本来就是啊!每次都是这样……”
话刚说到一半,小西突然看到路边闪出一个黑影!她倏地瞪大眼睛,惊叫道:“啊!小心!”
听到小西的惊叫,妈妈勐地望向前方,她也看到那人影了!立刻死命地踩住剎车。
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汽车“砰”地一下撞向这个突然出现在夜路中的人。
“啊——!”随着剧烈的抖动,母女俩一齐失声尖叫。
好几秒钟,车子里一点声音都没有。母女俩瞪着惊惧的双眼,急促地唿吸着。
“天哪,我们……撞到人了!”妈妈恐惧地捂住嘴。
“他……死了吗?”小西注视着那个仰卧在前方路面上的人,浑身颤抖。
“别猜了,快下车看看吧!”
母女俩的手紧紧抓在一起,小心地朝前方靠拢。
借着车灯,她们终于看清了地上躺着的那个人——竟然是个男孩,看起来15、6岁左右,比小西大不了多少。他光着上身,露出古铜色的皮肤,下身穿着一条又黄又旧,几乎都看不出来底色的短裤。他赤着脚,没有穿鞋。
“看吶!妈妈,他的额头在淌血!”小西叫道。
“是我们的车子将他撞飞后,令他头部着地造成的……天哪,太可怕了……”
“他还活着吗?”小西再次问道。
妈妈俯下身去,伸出手指在男孩的鼻子前试了试,大声喊道:“他还有气!快,小西,帮我把他抬到车上,赶紧送他去医院!”
母女俩手忙脚乱地将男孩抬上汽车后座,让他平躺下来。小西焦急地问道:“这附近哪里有医院啊?”
“不知道,我对这一带也不熟悉。”妈妈慌乱地说,“没办法,只有赶快开到城里的医院去了!”
“天哪,那起码还要一个多小时,他能坚持这么久吗?”
“听天由命吧——别说了,快坐过来,我要开车了!”
汽车在公路上飞驰。小西一路上都在祈祷,希望他还活着。
妈妈开车来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是凌晨12点过了。
看到急诊科的医生和护士们急匆匆地将男孩抬到手术室,小西和妈妈有种近乎虚脱的感觉,但她们无法放松,心仍然是悬着的。
“你们是这孩子的家属吗?”一个白大褂医生走到等候室来,问小西的妈妈。
“我……啊,我是……”妈妈语无伦次,不知道该怎么说。
白大褂一语中的:“是开车撞到人了吧?”听起来,他对这种情况已经司空见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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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垂下头默许。等候室里的其他人一齐望向这边,小西感觉脸上火辣辣的。
“到这边来交钱。”他转过背,朝门外走去。
跟着白大褂医生去交完了钱,妈妈和小西就一直坐在手术室门口,忐忑不安地守候着。一分钟在这时候有一小时那么长。
都怪我。小西默默流下眼泪。都是我在那里闹脾气,才害得妈妈开车分了心。否则的话,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
妈妈似乎看穿了小西的心思,她按着小西的肩膀,安慰道:“别怪自己了,是妈妈的责任。一开始,我就不该选择开夜车的,特别是……这样一段不熟悉的路……”
说着说着,妈妈也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妈妈,你会坐牢吗?”小西忧虑地问。
妈妈迷茫地摇着头说:“我不知道……如果这男孩被抢救活了,可能还好;如果他……死了的话,也许就会……”
“妈妈!”小西紧紧抱着妈妈,痛哭道,“我不要……不要你去坐牢!”
“小西,妈妈也不想失去你……”母女两抱在一起,哭成一团。
也许是因为太累太疲倦,也许是整个晚上都紧绷着的神经终于撑不住了。母女两哭着哭着,竟然坐在手术室前的椅子上,睡着了。
“喂,餵!你们俩,醒醒!”
一阵唿唤使小西和妈妈从睡梦中醒来,睁开眼的一瞬间,她们竟心怀侥倖地认为,昨晚发生的事情也许只是场噩梦。但当他们看清面前站着的白大褂医生和周围冷冰冰的医院座椅时,才不得不沮丧地面对现实。
妈妈最先反应过来,她甚至来不及揉一下红肿的双眼,就急迫地问道:“那个男孩呢,他怎么样?”
白大褂医生语气平淡地说:“你们到我的办公室来吧,具体情况要慢慢说。”
说完,他转身离开了,小西和妈妈赶紧从椅子上站起来,紧跟上去。
来到白大褂医生的办公室,小西和妈妈坐在办公桌对面的长椅上,那医生像是有意要吊着母女两的胃口,还不紧不慢地点了支烟,吸了两口,才开口说道:“有好消息,也有坏消息。”
小西和妈妈的心紧紧揪着。
“好消息是,那男孩并没有什么生命危险。”
听到这句话,母女两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两人长长地松了口气。
“不知道是你们运气好还是那男孩运气好。总之,他没有受什么致命伤,只是头部经勐烈碰撞,额头上裂了一条口,我们跟他缝了针,又做了全身检查,身体上应该没什么大碍。现在,他已经醒了,就在病房里。”
“太好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医生。”妈妈激动地说。
“别着急,听我说完,还有一个坏消息。”
妈妈和小西都一动不动地盯着医生。
“这个男孩子身体倒是没受什么重伤,但是他醒来后,无论我们问他什么话,他都一言不发,木讷地望着我们。就连问他的名字、父母和住址,他都只是一味地摇头——所以我们判断,也许因为头部受到重创,他失忆了。”
“啊……失忆?那,我们该怎么办?”妈妈茫然地问。
“当然,我们还会用仪器进行进一步的检查——作为医生,我们会把该做的都做妥当——接下来的事,你跟他们两位谈吧。”说到这里,白大褂医生站了起来,望向门口。
与此同时,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了,门口站着两个穿制服的男人。
是警察。
来了。这是避免不了的。小西的心勐颤一下。
两个警察随手拖了两把椅子过来,坐在母女俩面前。其中一个身材高大的警察问道:“昨天发生车祸后,你们没有立刻报警吗?”
“啊……”妈妈这才想起来,“对不起,警官,我昨天一心想着那男孩的安危,竟然……把这事都忘了。”
“让我们主动找上门来,这可是不明智的啊。”另一个圆脸警察说。
妈妈已经急得语无伦次了:“警官,我下一次一定会注意……啊,不……我是说,我知道了。”
大个子警察挥了下手:“你别紧张,虽然你忘了报警,但你马上将伤者送到医院抢救,并一直守侯在这里,也不为过。好了,现在你们跟我讲讲昨天晚上的具体情况吧。”
“嗯……昨天晚上,我从表姐家住的平顶乡开车回城里,我一边开车,一边和女儿说着话。突然,那男孩一下从路的一边跳出来,我反应不及,就撞到了他。”
“警官,真的是那男孩突然蹿出来的。”小西急切地补充道,“不怪我妈妈呀!”
“行了,别解释了。”大个子警察冷冷地说,“那些乡村公路上又没有设监控,你们就算说是那男孩自己往车上撞的也行。”
小西急了:“警官,我说的是真的!确实不是我们的责任,是他……”
“好了。”大个子警察不耐烦地摆了下手,“我现在不想纠缠这个问题——还有些别的情况要问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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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撞到他的时候是晚上几点?”圆脸警察问道。
妈妈推算了一下:“我们到医院的时候是12点过,那撞到他的时候……应该是接近11点钟。”
“当时那条路上没有别的车辆或行人吗?”
妈妈和小西一齐摇着头说:“没有。”
“你们是在哪条公路上撞到他的?”
妈妈回忆了一下,说:“这个我记得,嗯……刚过收费站十几分钟,应该是在28号公路上撞到他的。”
听到这句话,两个警察出现了一种奇怪的反应,他们迅速地对视一眼,脸上露出某种怪异的神色。
小西和妈妈都注意到了。
“你确定吗?你真的是在28号公路上撞到这孩子的?”大个子警察再次确认道。
“是的。”妈妈迟疑地问道,“……怎么了,警官,有什么不对吗?”
大个子警察沉吟片刻,将身子朝前探出来一些:“我问你——你以前经常开这段路吗?”
“不,”妈妈摇头道,“算上去的那一次,这才是第二次呢。”
圆脸警察吶吶道:“难怪你不知道。”
小西在旁边听得越发疑惑了,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啊,警官,那条路怎么了?”
“你们是真的不知道?还是来迴路上都没注意?”
“没注意什么?”
“28号公路是平顶乡到我们市的行程中最特殊的一条路。”圆脸警察说,“公路两侧既没有住家,也没有农田庄稼,而全是……”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全是墓地。”
听到这句话,小西感到嵴背发冷,倒抽了一口凉气。
这时她才想起,白天开车去表姨家的时候,她一直在车上睡觉,根本没看过窗外。而晚上回来的时候,除了车灯照亮的前方那一小段公路,四周都黑漆漆的,完全看不清道路两旁。
妈妈张了下嘴,说:“对,我想起来了,确实那段路的周围全是一些坟墓——为什么会这样?”
大个子警察说:“那个地方在很早以前本来就是一大片坟地,是因为后来要修路,才硬在这些坟墓之间修出一条道路来,就是这条28号公路。”
难怪那条路七弯八拐的,原来是为了绕开那些坟墓。小西暗忖。
“28号公路两边都没有人家,那条路到了晚上十分阴森,很多车子晚上都不敢走这条路——你们的胆子还真够大的呀。”圆脸警察不知是夸奖还是讽刺。
妈妈脸色发白,似乎有些后怕:“我……不知道这些。”
“那现在你们明白了吧?你说是在28号公路撞到那孩子的,实在是让人感到奇怪——据我们了解,那条路到了晚上根本就不会有人行走。我刚才说了,连车辆都很少。”
这倒是真的。小西回想起来,当时那条路上确实没看到过其它车辆,更别说行人了——那么,这个男孩子是从什么地方钻出来的呢……
“会不会是附近哪个村子里的小孩,晚上跑到这里来玩的?”妈妈猜测。
听到这话,两个警察一齐晃着脑袋,圆脸警察说:“你到那附近的村子去了解一下,就知道那里的小孩敢不敢晚上到28号公路那一带去玩了。那附近的人都说,道路两旁的墓地到了晚上会发生一些怪事……”
他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摆了下手:“算了,这跟我们今天要说的事没关系。”
小西听得全神贯注,那警察突然打住,让她大感失望,却又不好追问下去,心里像猫抓一样难受。
大个子警察朝同事使了个眼色,两个警察一起站起来:“好了,这件事我们就先了解到这里。接下来的几天,我们会设法联繫到那孩子的家人。在这之前,他就先在医院里观察、修养几天。当然,费用……”
“放心,全由我出。”妈妈自觉地说。
警察点点头:“这两天你把他照顾好一点,等他的家人来了,也要好交代些。”
“好的,我知道。谢谢提醒。”妈妈惭愧地答道。
两个警察走后,妈妈对小西说:“我们去看看那男孩吧。”
小西点了点头。
妈妈到护士站问到了那男孩的病房,跟小西一起找了过去。
到了。
进病房之前,妈妈转过身,很严肃地说:“小西,我们对这男孩一点都不了解。我也不知道他一会儿见到我们后,会说什么话,做什么事——但你记住,是我们害人家变成这样的——所以不管怎么样,你都要忍住,千万不要表现出不高兴或不耐烦的样子,知道了吗?”
小西皱着眉头:“妈妈,你说得他好像会跳起来把我们俩揍一顿似的。”
“没这么夸张,但是……还是注意点吧。”妈妈说,有点不那么肯定。
就在这时,病房的门从里面推开了,一个护士走出来,看起来是才跟那男孩换了药。妈妈对她说:“我们是来照顾他的。”
护士点点头:“好的,你们进去吧。”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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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西和妈妈谨慎地走了进去——男孩穿着病员服,背对着他们坐在床上,屋子里有点暗,窗帘是拉拢的。
男孩似乎还没感觉到有人进来了。妈妈吐了口气,想用轻松一点的方式跟男孩打个招唿,这才想起并不知道他的名字。她牵着小西,绕到男孩的面前,微笑着轻声说道:“你好。”
男孩转过脸来望着他们,直到这个时候,小西才第一次清清楚楚地看到他的模样——挺挺的鼻樑,浓眉大眼,圆圆的脸庞透露出一股男孩子特有的英气——他还真是长得像模像样的,只是额头上缠着纱布。
可惜的是,这男孩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只是木讷地望着小西母女。
气氛有些尴尬,妈妈问:“你记得我们是谁吗?”
男孩迟疑片刻,摇了摇头。
小西迅速地望了妈妈一眼,用眼神说:太好了,他不记得是我们撞了他。
妈妈瞪了小西一眼:傻瓜,他早晚会知道的。
妈妈蹲下身子,愧疚地说:“孩子,真对不起,是我们的车撞了你。我感到十分抱歉。不过医生说了,你的身体没什么大碍——只是,你记得昨天晚上,你为什么会突然跑到公路上吗?”
还是那种木讷的表情——妈妈和小西对视一眼,嘆了口气,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小西低声说:“妈妈,我们先出去吧,让他休息一会儿。”
妈妈迟疑片刻,轻轻颔首,站了起来。
母女俩正要转身离开,男孩突然开口说道:“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带着一点听不出是哪里的外地口音。
小西和妈妈对视了一眼——感谢上帝,他终于说话了。她们还以为他的语言功能都在这次车祸中丧失了呢。
妈妈赶紧俯下身去说道:“没关系,孩子,我们会照顾你的,你会好起来的。”
男孩望着小西的妈妈,片刻之后,竟露出一丝微笑,并点了点头。
小西和妈妈长长地舒了口气。
这是在医院的第三天了。妈妈跟单位请了假,和小西一直守在男孩的病房里,她们只有晚上才回家去休息。
三天以来,男孩虽然还是什么都没想起来,但他和小西母女俩的关系日渐融洽起来。
他的话不多,但是能看得出来,他是个懂事、又能体谅别人的人。他知道是小西妈妈的车子撞到了他,并令他失忆,却一点都不怪她们。反而——说起来怪怪的——小西感觉,他反而觉得这样很好。
这男孩其他方面都没有什么不好的,只有一点——他老是要求把窗帘关得严严的,就像是见不得光一样。病房里总是暗无天日,这让小西觉得很不适应。
这天下午,男孩躺在床上睡觉。妈妈对小西说:“我今天要到公司去处理点事,顺便续假,你就在这里吧。”
小西小声抱怨道:“我们还要在医院里待多少天啊?”
妈妈把食指放在嘴边,做了一个表示轻声的动作,然后挥了下手,示意小西到门口来说。
“应该快了,警察找到他的父母后,就能带他出院了。”妈妈站在走廊边上说。
小西担心地问:“他父母不会叫我们赔很多钱吧?”
妈妈嘆了口气:“要是赔钱能解决,我就谢天谢地了——就怕人家不会这么轻易罢休。”
“又不完全是我们的责任……”小西嘟囔道。
“好了,现在别说这些了。”妈妈看了下表,“我得到公司去了。”
妈妈离开后,小西回到病房,抓起一本杂志看起来。
不一会儿,男孩醒了,从床上跳下来。
小西问:“你干嘛?”
“撒尿。”他说。
真是的,就不能说得文雅点吗。小西红着脸,含含煳煳地“嗯”了一声。
男孩进了卫生间,小西感觉有点闷——大概就是因为窗帘一直关着的原因吧——这间从早到晚都暗沉沉的病房几乎要令她透不过气来了。
小西走到窗边,将窗帘拉开一些,明媚的阳光立刻迫不及待地钻了进来,小西沐浴在阳光下,顿时觉得身心舒畅。
就在这时,男孩从卫生间出来了,他刚一接触到这刺眼的太阳光,立刻下意识地将手挡在眼前,高声叫道:“啊!把窗子(窗帘)关起来!我的……眼睛!”
小西吓得浑身一抖,赶紧把窗帘拉拢了。
好一阵之后,男孩才缓缓将手从眼前挪开——似乎回到阴暗的环境中,他才感到自在。
小西像做错什么事那样站在墙角,一声都不敢吭。
男孩走到她身边,带着几分歉意说:“我把你吓着了。”
小西本来不想跟这怪人多说什么,但忽然想到这是一个了解他的好机会,便故作随意地说:“没关系,是我不好。”
男孩坐回到他的病床上,悻悻然地说:“我一看到刺眼的光线,就觉得很不安,而且……很害怕,不知道为什么。”
小西问:“为什么会这样?难道你以前住的地方看不到太阳光?”
“我……不知道。”他低着头,惆怅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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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多跟他说些话,说不定能唤醒他的某些记忆。对,就这么办。
“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吗?”小西问。
男孩望了小西一眼,摇了摇头。
小西想了想。“这样吧,我来提示你一下,也许我说到某些东西的时候,你就会想起什么来呢。”
“你想让我想什么?”他问道。
“首先是你的名字。”
“我记不得了。”
“我知道。但我想,你总不会对自己的姓都没有一点印象吧?也许,我可以帮助你回忆。”
男孩有些诧异:“我自己都不知道,你会知道吗?”
“我当然不知道,但我现在就挨着一个一个地说,说不定当我说到某一个姓的时候,你就会想起什么来呢?”
“唔……好吧。”
“嗯——那就从最常见的开始说起吧——‘李’。”
男孩很努力地想了想,摇头道:“没有印象。”
“那么——‘王’。”
男孩皱着眉头,晃动脑袋。
“赵。”
“不对。”
“张。”
摇头。
半个小时后,小西确信她已经把整个“百家姓”都念了出来,但男孩还是丝毫都没有想起什么来。
连想一个姓都这么费劲,看来我还是别指望能让他恢復记忆了,小西沮丧地想。
“好了,我看,今天就到这儿吧。”她疲惫地说。
男孩点点头,看得出来,他也很失望。
“唉……”小西重重地嘆了口气,身体倒向椅背,想好好休息一下。
突然,男孩抬起头来:“你说什么?”
小西愣了一下:“我没说什么啊。”
“你刚才说……‘哎’……”男孩忽然双手抱住头,眼睛紧闭,不断重复着这个字,“‘哎’‘哎’……”
看着他这副痛苦的模样,小西惊诧地张大了嘴,呆在一旁不知所措。
突然,男孩大声地说出来一个名字:“艾明宇!”
小西先是一怔,随即跳了起来,激动地大叫道:“你想起来了,对吗?‘艾明宇’……这就是你的名字!”
男孩茫然地说:“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我的名字……只是刚才,我听到你说‘唉’的时候,这三个字就在我的头脑里闪了一下。”他指着自己的脑袋。
小西看着他说:“不会错的,这一定就是你的名字!你的记忆已经恢復一点了!”
男孩也凝视着小西。“艾明宇……”他又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忽然打了个激灵,接着脸色变得煞白,浑身勐抖起来。
“你怎么了?”小西惊诧地问道。
男孩蜷缩成一团,一脸惊恐万状的神情,他颤抖着说道:“我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个名字……让我很害怕!”
“你是不是又想起了什么?”小西焦急地问。
“啊——!别再让我想了!求求你!别再让我回想了!”他痛苦地抱住脑袋,在床上翻滚起来。
小西根本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状况,她彻底吓呆了。
足足过了一分多种,男孩才渐渐平静下来。
之后,小西不敢再跟他谈论这个话题了。
接近五点的时候,妈妈回来了。在病房坐了一会儿,小西找了个藉口,把妈妈拉到医院的花园里。
“你说,他的名字叫艾明宇?”妈妈疑惑地问。
“对,在我的提示下,他自己想起来的。”小西说,“但是,他害怕这个名字。”
“他为什么要害怕自己的名字?”
“我怎么知道?”小西心有余悸地说,“你没有看到,当他第二次念这个名字的时候,竟然害怕得浑身发抖!”
妈妈思忖道:“也许这个名字对他来说具有某种特殊意义,甚至是唤醒他记忆的关键……”
“那我们要叫他这个名字吗?”小西不确定地问。
“如果要帮他恢復记忆的话,我们就必须让他慢慢适应这个名字。不过,得慢慢来……”
小西晃了下脑袋,有点不懂妈妈的意思。
“让我试试吧。”妈妈说。
回到病房,妈妈从她买的一袋水果中拿出苹果和梨,两只手一边拿一个,微笑着问男孩:“你喜欢哪个?”
“都行。”他也微笑着回答。好像已经忘了那些令他恐惧的事。
妈妈用水果刀削了一个梨,递给男孩。
“来,明宇,吃个梨吧。”
男孩伸手来接。突然,他意识到了什么,呆呆地望着小西的妈妈。
小西一下紧张了。
妈妈试探着说:“这么几天了,你总得有个名字让我叫啊——我叫你明宇,你不会介意吧?”
男孩的脸僵硬了起码有十秒钟。然后,他缓和下来说:“好的。”
他接过梨,大口吃起来。
妈妈回过头望了一眼小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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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小西的脑子里突然产生一个奇怪的想法。
这男孩喜欢我的妈妈,一定是这样。
谢天谢地,第五天下午,那两个警察终于来了。
小西早就受够了,她厌倦每天待在医院的病房里。她早就想约上自己的好友一起去游泳、逛街、吃东西——现在,等这件事情解决之后——她就可以去做这些事了。想想看,宝贵的暑假只剩不到十天了!怎叫人不遗憾呢?
但让她感到意外的是,还是只有这两个警察——他们并没有带来男孩的父母或家人。
仍是那间办公室,白大褂医生到病房去了。现在这里面就只坐了小西、妈妈,还有那两个警察。
妈妈迫不及待地问:“警官,怎么样?你们找到那孩子的父母了吗?”
大个子警察取下帽子,放在办公桌上,皱着眉头说:“这件事情,真是怪了。”
小西和妈妈凝视着他,等着他继续往下说。
“从平顶乡到城里这一段路上,一个有4个村子。我们把那男孩的照片发到每个村子里去,并让当地的警察挨着询问——结果是,竟然没有一个人认识他,或者见过他。”
小西和妈妈惊讶地张大了嘴。
圆脸警察补充道:“我们也在市里的电视台、报纸和网站上发了寻人启事,但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人跟我们联繫。”
“怎么可能呢?”妈妈难以置信地说,“他总不会没有家和家人吧?”
这时,小西忽然想起那男孩最开始的装束——光着脚和上身、又脏又旧的短裤,又想起他说话带着那么一点外地口音——她脱口而出:“会不会是从外地离家出走的,或者是个流浪儿?”
“这个我们当然想过。但不管哪种情况,都不该完全没人见过他才对——但现在的状况,我们也有些搞不懂了——他就像是突然从天上掉下来的一样。”大个子警察耸了下肩膀。
妈妈的反应令小西感到惊讶——她此刻涨红了脸,好像是有谁在说她儿子的坏话一样。“不,警官,他不会是流浪儿的。这一点,我敢肯定。”
“你凭什么肯定?”圆脸警察问。
“因为……通过这几天跟他的接触,我发现他是一个懂事、可爱的孩子。呃……反正,他跟那些街头的流浪儿有本质的区别,我能感觉得到。”
虽然妈妈说的是事实,但不知为什么,小西心里竟有些不是滋味。
两个警察对视了一眼,不置可否。
“算了,暂时别管这个。我们还会继续帮他寻找家人的。”大个子警察说,“目前的问题是,他现在该怎么办?”
“你们的意思呢?”妈妈问。
“我们认为有两种方案——第一,把他暂时送到儿童福利院去,当然,相应的一些费用要由你们来承担;第二,你们把带他到家里去居住,直到我们找到他的家人为止。”
哦,很显然,第二种是不可能的——小西抬起头,望着妈妈——这是毫无疑问的,对吧。
妈妈思考了大概半分钟的时间,说出了令小西惊愕不已的话:
“好的,警官,我愿意把这孩子带到我们家去居住。而且,在找到他的父母之前,他的教育、医疗等问题全部由我负担。”
小西瞪大眼睛,差点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妈妈,你疯了吗?你自己都说过,我们对他一点都不了解!你要让一个陌生人住进我们家里?”
“小西!”妈妈呵斥道,“你不要忘了,是谁害得他失去记忆,并且和家人失去联络的?这都是我们的责任!”
“没错,可是警官也说了,可以把他送到儿童福利院去啊。干嘛非得要住我们家?”
“因为儿童福利院的条件没我们家好。”见小西还要说什么,妈妈伸出手制止道,“好了,小西,别再说了,我已经决定了。”
小西张开的嘴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似的,好半晌,她才轻声说道,“妈妈,你确定要这样做吗?”几乎是在哀求了。
“是的,我确定了。”妈妈望向两个警察,“警官,你们没有意见吧?”
“当然,这样是最好不过的了。”圆脸警察说。
这时,小西忽然想起了什么:“对了,警官,那男孩的记忆恢復了一点儿,他记得自己的名字叫‘艾明宇’!”
“哦,是吗?这倒是个重要的线索。”大个子警察点头道,“这对找寻他的家人应该很有帮助。”
“好吧,那就这样。”两个警察站起来,“一会儿你们就可以去帮那男孩办理出院手续,然后带他回家了。”
回家?老天啊,我终于可以回家了。可是——一想到要跟那男孩一起回家,小西心中莫名地颤抖了一下——
为什么,我会有种不安的感觉呢?
办理完出院手续,已经是下午6点过了。
明宇头上的纱布已经取了,但是额头上缝的针还要过几天才能拆线。还好,他的头髮耷拉下来,将伤疤遮住,看起来不是那么显眼。现在,他换上小西的妈妈才跟他买的t恤和运动短裤,看上去就跟一个普通的城市少年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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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从车库将她那辆浅绿色的小车开到住院部的楼下,头伸出车窗来喊道:“小西、明宇,上车吧。”
小西走过去拉开前面的车门,坐到副驾驶的位置。
明宇也走过来,但他站在车前,有些不知所措。
“明宇,上车啊。”妈妈说。但他还是没动。
“他会不会是有点心理阴影?”小西提醒道,“就是这辆车撞了他呀。”
“不会吧,他不是失忆了吗?应该对这辆车没印象才对。”妈妈小声说,然后下车,来到明宇身边,“你怎么不上车啊?”
明宇有些尴尬地说:“车门……怎么打开啊?”
噢——小西眼睛向上翻了一下——确实是失忆了,连怎么开车门都忘了。
妈妈微笑着帮明宇打开汽车后座的车门,看到他坐进去之后,她才回到前面来,发动汽车。
车子行驶在城市宽阔而拥挤的马路、立交桥上,小西不断通过后视镜观察明宇的表情,发现他贪婪地注视着车窗外的一切,仿佛这些高楼、商铺、雕塑、车辆——包括整个世界都是他从没见过的光景。
他真会忘得这么一干二净吗?小西疑惑地想道,我怎么感觉,他根本就是第一次看见这些东西呢……
妈妈的问话打断了小西的思绪:“你们俩今天晚上想吃什么?是韩国烤肉还是麻辣火锅,或者是西餐啊?”
听到这话,小西的精神一下就来了:“当然是吃西餐啊!我好久都没吃牛排了。”
“你呢,明宇?你喜欢吃什么?”妈妈笑着问。
明宇坐在后排,一脸的茫然,好像对刚才这些选项根本就没有任何概念。
妈妈也看出来了,她换了一种问法:“你就告诉阿姨,你最喜欢吃什么东西吧。”
闷了半天,他开口说道:“我喜欢吃……肉。”
“好的,那我们就去吃西餐吧,这附近有一家西餐厅,那里的牛排是全市最棒的。”
说话之间,妈妈将车子拐进一条繁华的商业街,不一会儿,就到了这家西餐厅门前。
停好车之后,妈妈先出来,然后帮明宇打开车门。之后,三个人一起走进这家装修极富品味的餐厅。
小西选了一个靠窗的位子,和妈妈坐在一起,明宇坐在他们对面。年轻的男侍者拿着菜单走了过来。
“几位请点餐。”侍者礼貌地说道。
“我要一份水果沙拉,沙朗牛排,七成熟,还有芒果布丁……嗯,就这些。”小西熟练地点完了自己喜欢的菜。
“明宇,你呢?”妈妈将菜单递到明宇面前。
和小西猜的一样,他木然地望着她们,不知道该干什么。
“让我来帮你吧。”妈妈说,“你喜欢吃肉,对吗?那就……一份菲力牛排,再加一份法兰克福小香肠吧。”
“菲力牛排要几成熟?”
妈妈想了想:“要全熟的吧。好了,现在是我的,我要……”
点完菜后,侍者匆匆去了。
妈妈喝了一口柠檬茶,问道:“明宇,你喜欢这家餐厅吗?”
“喜欢。”他很直爽地说。
“他们的菜会让你更喜欢这里的。”妈妈笑着说。
不一会儿,滚烫的铁板牛排端来了,侍者将香浓的酱汁倒在牛排上,礼貌地鞠了一躬:“请慢用。”
妈妈拿起桌子上的餐具,示范道:“明宇,左手拿叉,右手拿刀。按住牛排,用刀切一小块,就可以叉进嘴里吃了。”
明宇依葫芦画瓢地照做,动作十分笨拙。好不容易切下一大块肉,他用叉子用力一插,一口送进嘴里。整个嘴包满了肉,腮帮鼓起一大块,肉汁从嘴角溢了出来。
天哪,他的吃相可真够粗鲁的。小西盯着他发呆。
“好吃吗,明宇?”妈妈问道。
他费力地咽下那一大块肉,眼睛闪烁着,感动得都快流下泪来了:“好吃,太好吃了!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
他说这句话的声音很大,吸引别桌的客人都朝这边望过来。小西将脸埋下去,难堪地脸颊发红。
这个乡巴佬,他的反应也太夸张了吧!跟他坐在一起真是丢脸!
明宇用生硬、机械的动作又切下一块肉,塞进嘴里大嚼特嚼。这块肉吃完后,他看着手中的刀叉说:“这东西我用不惯。”
妈妈咽下口中的菜,用餐巾擦了擦嘴,为难地说:“只能将就着用了,这里可没有筷子呀。”
“不用。”明宇裂开嘴笑了一下。
接着,他做出一个惊人的举动。
他伸出右手,直接将铁板上的整块牛排抓了起来!
“啊!”小西和妈妈忍不住一起叫了出来。“当心,烫!”
明宇将肉抓在手里,满不在乎地说:“不烫啊。”
接着,他像咬面包一样大口大口地吃起那块牛排来,样子别提有多过瘾了。
小西和妈妈面面相觑,简直惊呆了。
经常吃牛排的她们知道,为了让肉一直保持热度,盛牛排的铁板是之前烧烫了的,温度起码在90度以上!但刚才,她们亲眼看见明宇伸手到铁板上去抓那块牛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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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他的手是接触到了那块铁板的,但他居然一点儿事都没有!
难道他没有痛觉吗?小西惊愕地想。
妈妈显然也在思考这个问题,她不由自主地伸出一只手指,轻轻地碰了一下明宇面前那块铁板。“哎呦!”赶紧缩回手,放在嘴边吹起来。
这时,餐厅里的客人几乎都停下吃饭了,甚至连经过的侍者都停下了脚步,大家都目瞪口呆地望着这个把牛排当烧饼吃的奇怪男孩。
小西的脸已经红到脖子根了,她尴尬得简直无地自容——现在想起来,在医院的食堂吃饭时,明宇的吃相就特别粗鲁,只是当时她们没怎么在意罢了。
妈妈也想劝明宇吃得斯文些,可还没开口,他已经把那块牛排吃完了。
明宇又要伸手去抓那两根香肠,妈妈终于忍不住说:“明宇,这个……就用叉子叉着吃吧。”
“这个不用切成小块吗?”他问道。
“嗯……这个不用。”
“好吧。”他用叉子叉住香肠的中间部分,又大口大口地吃起来,满嘴都在流油。
小西已经没有什么食慾了,她现在唯一希望的就是赶紧离开这个丢脸的地方。
吃完了两根香肠,明宇很自然地用手背当餐巾抹了下嘴,显得十分满足。
妈妈问道:“明宇,你吃饱了吗?”
小西盯着他的脸,在心里祈祷——千万别说你还要来一份。
明宇瞄了小西一眼:“嗯……吃饱了。”
“真的吃饱了吗?”妈妈觉得他回答得不那么肯定。
“是吃饱了。”他再次说。
“那好。”妈妈招唿侍者,“买单。”
付帐之后,小西像逃跑一样低着头迅速离开。她在心里想着,以后再也不来这家西餐厅了。
“啪。”妈妈按了一下开关,客厅的灯亮了。
“欢迎你来我们家,明宇。以后,你也是这家里的一员了。”妈妈微笑着说。
明宇的眼睛眯了好一阵,看得出来,他还是不怎么喜欢太强的光线。但是很快,他就适应了,睁大眼睛望着这个布置得温馨而富有格调的家。
明宇转过头去,对着小西的妈妈笑了一下。
“你喜欢这里,对吗?”妈妈问。
他很肯定地点了点头。
“我们这里是一楼,门口还有花园和水池——现在晚了,明天白天你会更喜欢这里的。”妈妈拍了下他的肩膀,“现在,我带你到你的房间去吧。”
“我有自己的房间?”他惊讶地问。
“当然了,我们这套房子除了客厅还有三个房间。我一间,小西一间,现在,那间书房就是你的房间了——走吧,我们看看去——小西,你不一起来吗?”
小西只有从沙发上站起来,跟着他们走到书房去。
明宇望着书房中的书柜、沙发、电脑,显得很高兴:“我以后就在这间屋里睡觉吗?”
“对呀。”妈妈点头道。
“在这里睡觉一定很舒服。”他一边说,一边躺了下去,直接四仰八叉地睡在木地板上,显得很满足。
噢,小西扭过脸去,偷偷发笑。
“喔,不、不……”妈妈笑着说,“我怎么会让你睡地板呢?”
明宇站起来,纳闷地望了下周围:“可是,没有床啊。”
“马上就变出来了。”妈妈走到摺叠沙发旁边,迅速地摆弄着沙发的靠背和底座,不一会儿,沙发就变成床了。
明宇像看魔术表演一样,瞪大了眼睛。他的表情把妈妈逗乐了。
“这叫摺叠沙发床,怎么样,很神奇吧?”妈妈笑道,“现在你可以躺在上面试试了,我去跟你拿枕头和凉被。”
妈妈走了出去,明宇并没有躺到他的床上去,而是走到书桌旁,捧起一本小说书,不知道是看不懂还是没兴趣,很快就放下了。接着,他发现了桌上的一个玻璃相框,照片上有一家三口,年轻的父母抱着一个3、4岁的小女孩,显得非常幸福。
他把相框拿到眼前,仔细地看了好一阵子,又回头看看小西,忽然像发现什么新大陆似的说:“这照片中的小女孩是你!”
小西翻了下眼睛:“废话,当然是我了。难道我们家的书桌上还会放别人的家庭照吗?”
他没理会小西的揶揄,接着说道:“这是你妈妈。”
小西脸扭向别处,耸了下肩膀。
又过了一会儿,他困惑地问道:“这个人是……”
“那是我爸爸。”小西说。
“为什么我从来没见过他?”明宇好奇地问道。
“恐怕你见不到他了。”
“为什么,他不在这里吗?”
“对,在一个很远的地方。”
顿了片刻,他又问道:“那他什么时候回来?”
小西真的觉得有点烦了,“他已经死了,在我5岁那年。”她以为能平淡地回答,语气中还是有一丝淡淡的忧伤。
明宇张了张嘴,垂下眼帘:“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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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西深吸一口气:“没什么,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明宇再次捧起那个相框,仔细端详——小西不知道他为什么对这张照片这么感兴趣。
忽然,小西发现明宇不自觉地用手摩挲着相框,眼眶中竟淌下泪来。
“嘿、嘿……”她走上前去,望着明宇,“你没必要为我伤心。我早就适应和妈妈两个人的生活了,我们很幸福。”
明宇擦干眼泪,悲伤地说:“不,不是这个意思。我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反正,我看到这张照片,就觉得心里很难受。”
小西张口结舌地望着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就在这时,妈妈抱着枕头和被子走了进来。明宇转过背去,将相框放回原处,又用手背擦干脸上的泪痕。
妈妈并没有察觉到什么,她摆弄好枕头和被子:“你先睡一晚上吧,如果睡不惯这张沙发床,我明天就去买一张新的单人床。”
“我觉得很好。”明宇说。
妈妈笑了笑,摸了一下他的脑袋:“好的,去洗澡吧。”
妈妈把明宇带到卫生间,教他使用淋浴。他好像不怎么喜欢这种这种水从上方喷下来的洗浴方式,但还是答应试试。
妈妈从外面将门带拢。来到客厅,和沙发上的小西坐在一起。
“嘿,女儿,你怎么看起来闷闷不乐的?”
小西眼睛望着上方:“你叫我怎么开心得起来?今天在西餐厅丢了这么大的脸。”
妈妈头靠在沙发靠背上,像是在回忆吃饭时的情景,不一会儿,她笑了起来:“的确是够丢脸的,不过想起来,他那些举动也挺可爱的。”
“可爱?”小西瞪着眼睛说,“他简直就像个原始人!”
“你要原谅他,他失忆了啊……”
“而且是我们造成的。”小西翻着白眼说,“你不用动不动就提醒我吧。”
“不,我的意思是——他也许是忘记了一些基本的礼仪,或者是生活常识,我们得慢慢教他。”
“是吗……我可不这么认为。”小西若有所思地说,“我觉得他不像是‘忘了’,而是他在失忆之前就是这样生活的。”
“别这么说,这怎么可能?小西,我觉得你对明宇有些偏见。”
“看你,左一个‘明宇’,右一个‘明宇’。”小西不满地说,“我看你真把他当自己儿子了吧?比女儿都亲了。”
“唉……可不是吗。”妈妈嘆了口气,“我又从来没有过儿子,现在有这种机会,当然要过一下瘾了。”
“你……!”小西鼻子都气歪了。
“哈哈哈,我的乖女儿吃醋了。”妈妈一把抱住小西,大笑道,“你担心什么?怕妈妈被抢走吗?”
“哼,我才不在乎呢。”小西假装不屑地说道。
“是吗?真的不在乎?”妈妈把手伸到小西的胳肢窝下面,使劲挠她,“真的不在乎吗?”
“哈哈哈哈,好了,好了,我投降了……”
就在母女俩打闹的时候,明宇从卫生间出来了,已经穿好了衣服。
“咦,这么快就洗好了吗?”妈妈问道。
“嗯……我还是不太习惯。”明宇挠着头。
“没关系,慢慢就习惯了。”妈妈笑着说。
明宇坐到沙发的另一头,过了一会儿,问道:“我现在该干什么?”
妈妈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快10点了,如果你疲倦的话,就可以回房间睡觉啊。”
明宇说了一句:“我不会这么早睡觉的。”
小西本来想拿遥控器开电视,听他这样说,愣了一下,问道:“那你以往晚上要做些什么事?”
刚问出口,她就后悔了——明宇已经失忆了,这个问题他怎么可能回答得出来呢。
没想到的是,明宇居然很认真地思考这个问题。片刻后,他说道:“我记不得了,但是有种感觉,好像我该在晚上做些什么事一样。”
小西张着嘴,一个问题此刻冒到了她的喉咙口,唿之欲出。
但最后她还是忍住了,没有问出来。
妈妈打开电视,对明宇说:“既然不想睡,那就看会儿电视吧。”
“我去洗澡了。”小西从沙发上站起来。
洗漱完毕,小西回到自己的房间,躺在床上,她却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对了,我早就该注意到这个问题了呀——
发生车祸的那天晚上,他不是走在公路上被我们撞到的,而是从旁边突然蹿出来的。
“28号公路的两侧没有住家和农田,全是墓地。”
警察的话此刻又迴响在了小西的耳边。
突然,她捂住了嘴,感到全身发冷、寒毛直立。
那天晚上,在撞到他之前,他就在那片墓地之中!
当时,他在干什么?为什么会突然跑出来?
☆、第一百三十三章 墓穴来客(上)
小西躺在床上,越想越害怕。她想去妈妈的房间,把她所想到的告诉妈妈。但是,一切都只是她无端的猜想而已,没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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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她迫使自己平静下来,默默念道--是我想太多了,根本就是在自己吓自己。
客厅里电视的声音已经听不到了,可能已经关了。妈妈和那小子大概都各自回房间睡觉去了。
我也该睡了,明天,把我那个死党约出来喝杯饮料,谈谈心,也许就好多了……
想着想着,小西沉沉地睡去了。
夜,在寂静中慢慢流逝。
不知什么时候,小西被一些细微的声音吵醒了。
迷迷濛蒙中,她感觉自己好像听到了什么水声。
她逐渐清醒,判断也愈发准确。
最后,她清楚地感知到,那一阵一阵的水声是从屋外发出的。
外面怎么会有水的声音?她先有些迷茫,忽然间想到了。
水池。
小西从床上爬起来,走到窗边,从她房间的这个角度看过去,只能看到水池的一点边缘。
小西犹豫了片刻,决定到门口去看个究竟。
她壮着胆子,打开卧室和走廊的灯,走到客厅。来到门口的时候,她惊讶地发现,大门居然是开着的--这时,她心中已经猜到一大半了,只是想出去瞧个究竟,看那小子到底在搞什么鬼。
小西轻轻推开门,蹑手蹑脚地走了出去,今天晚上有月光,基本上能看清外面的状况。
她停下了脚步。
虽然之前也有猜想,但她没想到,竟会是这样的场景--
明宇整个人浸泡在花园的水池之中,赤裸着的上半身在月光下褶褶发光。他用手捧起一汪水,泼到自己的脸上,又不时抓一条池里的小鱼,捧在手心里玩耍,看起来悠然自得、逍遥快活。
这一幕,在轻柔的月光下,简直就像是一幅画。
小西看呆了,她没有想到,平日这带有些许腥臭味的鱼池,竟能在夜色中,和这男孩组合成如此优美的一张画卷。
就在小西呆呆凝望的时候,水池中的明宇似乎感觉到了什么,他回过头来,看到了不远处的小西。
一时之间,两人都有些尴尬。
“嗯……我睡不着,就想到这水池里来洗个澡。”明宇挠着头说。
小西撇了下嘴:“家里的淋浴你不洗,跑到这鱼池里来洗澡?告诉你吧,这水没你想的那么干净。”
明宇满不在乎地说:“我觉得没什么。”
“那也不能把这当游泳池呀。你玩得还挺开心的--要是让别人看到,说不定还以为这池里什么时候养了条大鱼呢。”小西取笑道。
明宇搓着鼻子嘿嘿地笑。
“快起来吧,在这冷水里待久了会感冒的。”小西说。
“哦,好。”明宇应道,扶着水池边缘从水中跳了出来。
他这一跳出来,小西差点儿晕了过去--借着皎洁的月光,她赫然看到,明宇竟然一丝不挂,浑身湿漉漉、赤条条地站在她面前!
“啊!”小西赶紧背过身去,又羞又恼地说道:“你怎么什么都没穿啊!”
明宇好像一点都没意识到自己有什么不妥,他茫然地挠着头说:“我告诉你我在洗澡啊,当然什么都没穿了。”
“别说了,快把衣服穿上吧!”
明宇穿好放在水池边的衣服裤子,走到小西面前:“好了。”
还好是在晚上,小西那张羞得像番茄一样的脸没被明宇看到。她低着头朝家里走去,明宇跟在后面。
回到家,小西关好门,低声对明宇说:“以后夜里不准再一个人出来了!还有……你这样敞着门多危险啊,要是有小偷进来怎么办?”
明宇知道自己做了错事,低着头说:“我知道了。”
“好了,回你自己的房间去吧。”小西说。
刚要准备回卧室,小西突然望了一眼客厅的落地式窗户,窗帘是完全拉拢着的。
一瞬间,她意识到一个之前没有想到的问题。
小西转过背,问身后的明宇:“你之前出来的时候,没有开灯吗?”
明宇愣了一下:“没有。”
小西指着窗户那边说:“窗帘是完全拉拢了的,一点月光都透不进来--你刚才是怎么从房间走到门口来的?”
明宇呆了半晌,说:“我看得到啊。”
小西张口结舌地问道:“你的眼睛能在黑暗中看到东西?”
明宇反问道:“是啊,你不能吗?”
“我当然不能了。”我是正常人。后面半句小西没说出来。
明宇“唔”了一声,没什么太大的反应。
“嗯……等等。”小西决定试验一下,她迅速地走到自己的房间面前,将房门带拢,再关掉走廊的灯,屋里一下变成漆黑一片。
小西离明宇有好几米远。她伸出几根指头,问道:“这是几?”
“三。”明宇不加思索地回答。
小西惊诧不已:“天啊,你真的能看到!”
“这很奇怪吗?”明宇纳闷地问。
小西重新打开走廊的灯,点头道:“是的,很奇怪。”
这时,妈妈穿着睡衣从卧室走了出来,看到小西和明宇站在客厅中,问道:“你们在干什么?”
小西本想把“夜行动物”的怪异行为告诉妈妈,突然想到刚才水池边那尴尬的一幕,赶紧编了个理由:“明宇想找卫生间,他忘了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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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边啊,你怎么走到客厅去了。”妈妈指着另一边说。
“哦,好的。”明宇朝卫生间走去,好像他真的要上厕所。
这小子还满配合的,小西想。
“我回房间睡觉了。”小西朝房间走去。
妈妈点了下头,她等明宇从卫生间出来后,看着他走进书房,才将走廊的灯关掉。
这是没有必要的,他在黑暗中能看到东西。小西很想告诉妈妈。
“这么说,你真的看到了?”小西的死党梅丽瞪着眼睛,一张脸涨得通红。
“看到什么了?”小西不自然地说,白了她一眼。
“那男孩的身体啊,全都被你看到了?”梅丽喘着粗气问。
“你小声点,要死啦!”小西尴尬地扫视了一眼冷饮店的其他人,脸刷地一下就红了。“才没有呢!晚上一片漆黑,根本看不清!”
梅丽歪着头,不相信地说:“别骗我了,你刚才还说月光很亮呢。”
“好啦!别说这个了!”小西烦躁地说,脸又成了一个大番茄,“诶,我跟你讲了这么多,你怎么就只对这个有兴趣啊?什么人哪你!”
“这能怪我吗?长这么大,我还从来没有看到过裸体的男生呢--哦,别说我那一岁的表弟也算。”比小西大半岁的梅丽嘆着气说。
“那你去啊!”小西往外推着梅丽,“你到男浴室去看啊!”
“好啦、好啦,别闹了。”梅丽笑着挤了回来,将脸调整成一副严肃的模样,“说正经的--那男孩真的有这么奇怪吗?”
小西瞪着她说:“你以为我在跟你讲故事啊?我才没那心思呢。”
梅丽疑惑地问:“你说他是从墓地里跑出来,才被你们撞到的?那他晚上一个人在那阴森恐怖的墓地里干什么?”
问完这句话,梅丽禁不住打了个冷噤,用手搓着臂膀。
小西翻了下眼睛:“我要是知道答案的话,还用得着找你出来说啊?”
梅丽问:“你妈妈呢?她就没觉得这一点很不寻常?”
小西嘆了口气:“我跟她说了,可她认为--那男孩可能是一个人跑出来玩,迷了路,才跑到那墓地里去的。”
梅丽思忖着:“确实有这个可能。”
小西有些焦急地说:“可是他奇怪的不止是这一点。我刚才都跟你说了--他就像是没有痛觉一样,而且他的眼睛就像猫科动物一样,有夜视的功能!这些证明他根本就不是普通人啊。”
“那你认为他是什么人?”梅丽盯着她问。
小西耸了下肩膀:“我不知道。但我感觉他绝对不是一个正常男孩,他的身上肯定隐藏着什么秘密。”
停下来,吮吸了一大口冰橙汁,她接着说道:“而且直觉告诉我,他怪异的地方还远远不止这些呢,只是现在还没表现出来而已。”
梅丽凝神望着小西,好一阵之后,她忽然笑道:“真是太有意思了。”
“什么?”小西望着他。
“一个长得帅气,又颇具神秘感的男孩。”梅丽兴奋地说,“这不是很有趣吗?”
对于这一点,小西倒没有什么异议。但她不安地说:“可我总是隐隐觉得,他的出现,似乎会带来某种危险……”
“比如他半夜熘出去裸泳,把你们家的门大敞着?”
“不,不是指这种事情。我指的是,他本身。”
梅丽将面前的巧克力圣代端起来,舀了一口送到嘴里,吞下去之后,她说道:“我看是你想多了吧?听你刚才描述,我觉得这男孩挺单纯的,就像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儿--根本就不具备什么危险性。”
小西轻轻搅拌着冷饮,低着头没说话。
梅丽问道:“那他现在在干什么?在你家?”
小西点了下头:“多半又在看电视,他很喜欢看电视,就像是从来没看过一样。”
梅丽忽然将头探到小西面前,低声说道:“你什么时候把他带出来,让我认识一下,怎么样?说不定我会和他成为朋友呢。”
“你别犯花痴了好不好?”小西瞪了梅丽一眼,随即又嘆息道,“不过,不用我介绍,你们也会认识的,就在几天之后。”
“什么意思?”梅丽睁大眼睛问。
小西无奈地说:“我妈妈说了,她已经联繫了我们学校的校长,准备开学之后就把他送到我们学校来读书,而且是跟我们一个班。你说你到时候会不认识他吗?”
“真的?”梅丽兴奋地说,“太好了!”
小西疑惑地望着死党,难以理解地问道:“你真的对他这么感兴趣吗?他到底有什么吸引你的?”
“我刚才说了啊,这么有神秘感的男孩可不是随时都能碰到的。”梅丽神采奕奕地说,“他比起我们班上那些只知道上网、玩游戏的没劲的男生们,可是要有趣多了!”
“希望你如愿以偿。”小西望着死党,讽刺地说。
时间一晃而过,暑假眼看着就结束了。
开学前一天的晚上,妈妈把小西叫到房间,对她说:“小西,明天早上,我开车送你和明宇去上学。在学校里,你要帮助他适应新环境,教他怎样跟同学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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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西木讷地“嗯”了一声。
“还有,我跟校方说,明宇是你哥哥--你也要这样跟别人说,记着。”
小西抬起头来:“为什么要说他是我哥哥?”
妈妈盯着小西:“不然怎么说呢?难道你想让所有人都知道真实情况--是我们开车撞了他,导致他失忆?”
小西张了下嘴,无奈地垂下头。过了一会儿,她像是又想起了什么,问道:“他失忆了啊,现在突然就让他读初二,能跟得上吗?”
妈妈耸了下肩膀:“这是没办法的事。我总不能让他从小学一年级读起吧?学习上,你就多帮帮他吧。实在不行,我就请个家教晚上来帮他补一下课。”
小西皱着眉头说:“真麻烦。”
“小西……”
“好了,别说了。”小西赶紧做了个手势,“那番话我耳朵都听起茧了。”
妈妈嘆了口气:“小西,这么多天了,我怎么感觉你还是对明宇有成见呢?他每天就在家里看看电视,或者是到小区里玩会儿,很乖啊,一点都不讨厌--你为什么老是对他倒理不理的?”
妈妈的话让小西陷入了沉思--没错,这些天,明宇确实没做什么异常的事,似乎他已经渐渐适应在这个家的生活了。
他最大的爱好就是看电视,有些时候,小西都想笑--他就像个一两岁的幼儿一样,连电视里那些反覆播放的gg都看得津津有味。看到高兴的时候,他就裂开嘴“呵呵呵”地傻笑。
确实,他不是个让人讨厌的人,甚至可以说,还是个单纯可爱的傢伙。但是,小西一想到他那些与众不同的、怪异的地方--还有,他那谜一般的来歷--心中就总有种戒备心理,让她和明宇没法亲近。
不过,考虑到很快就要和他成为同一个班的同学,还得被迫当兄妹,小西觉得也该和他搞好关系了,毕竟以后每天接触的时间都会多起来。
想到这里,小西抬起头来望着妈妈,勉强露出一丝笑容:“好的,妈妈,我会尽量帮助他的。”
妈妈也露出笑颜:“这就对了。”
看到妈妈如释重负的样子,小西忍不住问道:“妈妈,你为什么这么在乎我对明宇的态度呢?他只不过是在我们家暂住一段时间而已啊。”
妈妈沉默了片刻,说道:“可是从现在的状况来看,他可能不仅仅是在我们家暂时居住的问题了。”
顿了一下,她接着说:“已经过去十多天了,警察都没有跟我们联繫,这说明他们还没有找到他的父母。小西,你有没有想过,如果警察一直都无法找到他的家人,或者是他家人已经不在了……”
“那你准备怎么办?”小西急迫地问。
妈妈凝视着她:“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准备把明宇收为养子。到时候,你们就真的是兄妹了--小西,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在乎你对他的态度了吧?”
小西深吸了一口凉气,看起来,真得做好长期跟这个怪人相处的准备了。
“各位同学,跟大家介绍一位新转到我们班的同学。他的名字叫明宇,是我们班江小西的哥哥。大家鼓掌欢迎。”班主任吴老师站在讲台上跟大家介绍。
同学们纷纷鼓掌,有些在窃窃私语--
“还挺帅的。”
“看上去有点老实。”
“江小西什么时候有了个哥哥?”
吴老师示意大家安静下来,然后对站在他身边的新同学说:“明宇,跟大家问一下好吧。以后,你就是这个集体中的一员了。”
明宇站到讲台中间,有几分腼腆地说:“大家好,我叫明宇,希望同学们多关照。”
好老土的自我介绍。小西在心中窃笑--肯定是昨天晚上妈妈教他的。
再一次鼓掌后,吴老师对明宇说:“你先暂时一个人坐第六排的那个座位吧,以后再安排同桌。”
明宇点了下头,走到老师说的座位那儿坐下。
“好了,现在请大家拿出语文书,我们今天讲初二的第一课……”
上课的时候,小西不时偷瞄坐在她后面两排的明宇,发现他捧着书,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听课的态度也比任何人都要认真。看起来显然是因为第一次上学,对一切都充满了新鲜感。
课上到一半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也许吴老师是想试探一下新同学的水平,点名道:“明宇,你来朗读一下课文的第五段到第八段。”
明宇听到老师叫他的名字,愣了一下,有些不知所措。
吴老师以为他没听清楚,又说了一遍。
明宇显得越发窘迫了,他不安地望向小西,好像是在向她求援。
小西也没想到会有这种情况,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总不能举手说帮他读吧。
坐在明宇前面的一个女生将脸扭过来小声说:“老师叫你读课文呢,不管怎么样,你先站起来啊。”
明宇听她这么说,迟疑着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吴老师以为他终于要开读了,沖他点了点头:“开始吧。”
明宇茫然地问:“开始什么?”
有些同学笑了起来,吴老师也有些不耐烦了:“我都说了两遍了--把课文的第五段到第八段朗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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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宇摇着头说:“我不会读。”
同学们全都望向他,像看热闹一样乐呵呵地看着这个新来的,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吴老师推了一下鼻樑上的眼镜,皱着眉头说:“什么叫不会读?你读得不好没关系,但总不能一句都不读啊。”
这回,明宇语出惊人:“我不认识这些字啊。”
全班同学“哄”的一声笑开来,大部分人像看外星人一样盯着明宇,有一部分望向了小西,似乎想从她这里寻找答案。小西身边还有同学说道:“江小西,你哥哥太绝了!”
小西羞愧难当,脸涨得通红,好像出丑的是自己一样,她简直想找条地缝钻进去。
看着课堂一片混乱,吴老师也火了:“你不识字?初二的学生不认识汉字--你是从外国来的吗?我看……你是在故意捣乱吧?”
明宇一脸委屈:“我不认识,所以我才来学啊。”
班上同学笑得更厉害了,有调皮的还吹起了口哨--意思是说,这场戏太棒了。
明宇的这句话弄得吴老师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他没想到这个新来的看起来老实,实际上却是个制造混乱的“老手”。现在,他已经怒不可遏了,气地用力一挥手:“算了,你坐下!”
紧接着,他几乎是喝道:“江小西,你来读!”
小西大吃一惊--她没想到,吴老师气急败坏之下,居然迁怒到她这个班长头上了。他现在点名让自己来读,意思简直是明摆着的--江小西,看看你那个哥哥干的好事!你来替他赎罪!
没办法,小西只有在全班的嘲笑下--她现在深信不疑,嘲笑已经转移到她身上了--站了起来,用蚊子一样的声音读完了课文。
好不容易,第一堂课终于下课了。小西第一次感到上课令她如此难受。
梅丽走到小西身边,望着她说:“我同情你的遭遇。”
“你想认识的帅哥在那边,去找他吧。”小西无力地说。
“我会去的,但在那之前,我想先弄清楚两个问题。第一,你哥哥怎么看上去傻乎乎的?第二,他什么时候成你哥哥了?”
“第一个问题去问他自己;第二个问题去问我妈妈。”
“别这么冷淡嘛。”梅丽望了一眼后方的明宇,“你说,他是真的不认识字吗?还是故意制造喜剧效果?”
“别烦我了,好吗?”小西用手按着额头,“我不想再谈论他了。”
梅丽撇了下嘴,摊了摊手,坐在旁边不说话了。
另一边,明宇的身边现在也围着好几个人,是班上调皮捣蛋的那一帮男生。
“嘿,哥们儿,第一天的表现不错么。”一个又高又壮的男生,满脸化脓的青春痘使他看上去就像是被毁了容。他的外号就叫“硫酸”。
明宇望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知道吗?本来我觉得上课是件他妈很无聊的事情,但你今天演的这场好戏让我开心极了。”硫酸说。
“我没有演什么戏。”明宇说。
“好了,别这么一本正经的。”硫酸身边一个厚嘴唇的男生说道,“你看起来很不错,愿意加入我们吗?”
明宇想起来,昨天晚上小西的妈妈跟他谈了很久的话,其中一点就是要多跟班上的同学交朋友。
但他不怎么喜欢面前的这几个人。
“喂,问你呢,新来的。”厚嘴唇男生说,“你愿意加入我们吗?”
“加入你们干什么?”明宇问。
几个人一齐闹笑起来,硫酸说:“加入我们意味着你将获得很多乐趣。比如说,我们可以一起商量,怎样让乏味的课堂变得有趣,就像刚才那节语文课一样。”
明宇明白他们的意思了,他说:“不,我要好好上课。”
硫酸盯着明宇看了好一会儿,似乎在判断他是认真的还是开玩笑。过了十几秒钟,他好像也悟到什么了。
“也许这傢伙真的是个傻瓜。”硫酸对身边的几个男生说。
“我也看出来了。”一个脖子上挂着一根金属吊坠的男生说,“不过,我们就是需要这种傻瓜。”
明宇盯着他们几个人,眼神变得跟刚才有些不一样。
“我看这样吧,”硫酸俯下身来,趴在明宇的桌子上,“下午放学后,我们带你到一个好玩的地方去,让你长长见识。”
“不,放学之后我要回家。”明宇拒绝道。
“喂,老大,他这可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啊。”挂金属吊坠的男生说。
硫酸自然也觉得脸面挂不住,他将脸靠近明宇,几乎是贴着他的鼻子说:“新来的,看来你没有明白一件事--在这个班上,顺着我,你就会有好果子吃;如果你不买我的帐,就只能吃苦头了。”
明宇和他的眼光对视着,并没有表现出胆怯的神情,也没有说话。
这个时候,第二节课的上课铃声响了,硫酸直起身子,沖那几个人挥了下手,示意他们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走之前,他最后对明宇说了一句:
“好好考虑一下吧,我还会来邀请你的。”
说完这句话,他也离开了,回到最后一排的角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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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丽目睹了这整个过程,她深吸一口气:
“看来,这小子第一天就惹上麻烦了。”
下午的第一节课是体育,明宇不知道原来课还可以在室外上,显得很兴奋。
列队。做操。进行跳远训练。
明宇尽量跟着老师和同学们做,完成了规定的项目。接着,是自由活动的时间。
小西一直捏着一把汗,怕明宇又在体育课上出什么洋相。还好,没出现这种情况。
同学们全都散开了,分组进行自己喜欢的活动。有些打篮球,有些打羽毛球和桌球,还有些女生就聚在一起聊天。明宇呆呆地站在操场上,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
两个男生朝明宇跑过来。
其中一个胖乎乎的男生挥着手说:“嗨,你是叫明宇吧?我叫汪博。”
另一个穿着一身耐克运动服,头上还绑着头带的运动型男生说,“我叫白川。”他用大拇指指了一下汪博,“我们俩都是小西的好朋友。”
明宇沖他们友好地点了下头。
“你要跟我们一起打篮球吗?”白川问。
“就是玩那种球吗?”明宇指着前方的篮球场问。
听明宇这样说,汪博吃了一惊:“那种球?难道你从来没见过篮球吗?”
明宇摇了摇头,显得很丧气。
汪博和白川对视了一眼,白川问:“那你想打吗?”
“想!”明宇抬起头来,肯定地说。
“那就行了,我们告诉你规则,教你打吧。”白川拍了一下明宇的肩膀。
明宇高兴地笑了起来,跟着他们两个人来到篮球场。
“好了,现在我们有六个人,打三对三斗牛。”白川向大家宣布,“我、汪博和明宇一组,刘凯你们另外三个人一组。”
“我不知道怎么打啊。”明宇紧张地说。
“很简单,我们打的是半场。你看到这个篮球架了吧,一会儿球到你手里的时候,你把它投进篮框就行了。”汪博解说道。
明宇点了下头:“我知道了。”
“可以了吧?”白川问,“那就开始了,他们先发球。”
明宇还没反应过来,对手已经把球从场外传了出来。快速的传球、阻截、防守,令明宇看得眼花缭乱。
汪博一边跑动,一边对明宇喊道:“你别光站着呀,阻止他们进攻!”
就在他喊话的时候,那个叫刘凯的男生已经投进了一个漂亮的三分球。
汪博跑到明宇身边说:“一会儿球在他们手上的时候,你得想办法阻止他们靠近篮框和投篮,知道了吗?”
“嗯,知道了。”
“好了,这回该我们发球了。”
场外的白川将球传给汪博,汪博运球朝前跑了几步,转身将球传给明宇。
明宇很兴奋,一把将球接住。他看了下篮球架,离自己还有些远,抱起篮球就朝前面跑去。
“餵!他怎么回事啊?怎么抱着球跑了这么多步!”对手全都嚷了起来。
白川跑到明宇面前,对他说:“犯规了,你不能带球走步!”
“什么叫带球走步?”明宇茫然地问。
“就是不能一直把球抱着往前跑。你得一边拍球一边跑,那叫运球。”
“可是,我不会运球啊。”明宇难堪地说。
白川嘆了口气:“那一会儿我们传球给你的时候,你不要跑动,直接投篮就行了。”
明宇连连点头。
白川将球丢给对手:“你们发球吧。”
球传到了刘凯手中,他动作十分灵活,眼看又要带球上篮了,白川和汪博防守得很吃力。
这时,明宇想起汪博跟自己说的,要阻止对手投篮--他快速地跑了过去,从后面一把抱住刘凯,将他紧紧箍住。
刘凯大吃一惊,球从手中掉了下来。他恼怒地喊道:“你干什么呀!”
汪博和白川赶紧跑过来,将明宇拉开,两人汗颜道:“你不能把他抱着,这样也是犯规的!”
明宇望着汪博说:“你刚才说,要阻止他们投篮……”
“我是说你要阻截他们正在运的球,但是你不能连人都阻止了呀。唉,我要怎么才跟你说得清楚……”
这时,刘凯和另外那两个同学满脸怒色地走过来,对白川说道:“你找的什么人啊?一点儿常识都没有,这样怎么打?”
白川显然也没想到会发生这种状况,尴尬地说不出话。
明宇意识到他们觉得自己是累赘,自觉地说:“我不打了,你们打吧。”
说完,他转身离开了。听到后面刘凯说了一句:“早就该这样了。你们去重新找个人来吧。”
明宇走到一个空篮球架旁边,孤独地坐在地上,低着头用手指在地上胡乱画着。
他很想跟他们一起打球,但是他也知道,自己什么都不懂,只会成为负担。
被人排斥的滋味让明宇很难受。
就在明宇郁闷消沉的时候,头顶上忽然出现一片阴影,将他面前的光挡住了。
明宇抬起头来,诧异地看到,汪博和白川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他的面前,白川的手中还抱着一个新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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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怎么不打了。”明宇感到愕然。
“那人没劲。”汪博用大拇指指了一下刘凯。“我们不想跟他一起打了。”
“我们教你打吧,从运球开始。”白川拍了一下手中的篮球。
一股暖流淌进明宇的心里,他感动地站了起来,用力点了下头:“嗯!”
“看着,你首先将身子半蹲,放低重心,然后用手腕的力量拍球,就像这样。”白川示范着。
拍了十多下,他将球丢给明宇:“来,你试试。”
明宇接过球,按照白川教的那样,很认真地练习运球。一开始老是要拍掉,但不一会儿,就能够连续拍上十多个了。
汪博“嘿嘿”地笑道:“怎么样,简单吧,你现在已经会原地运球了。”
明宇显得非常高兴,他迫不及待地说:“现在是不是可以练习跑步运球了?”
白川笑了一下:“运球要慢慢练,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练好的。这样吧,我先教你一招实用的,叫‘三步上篮’。”
“你就是想炫一下吧。”汪博说。
“闭嘴。”白川将球拿过来,退后几步,对明宇说,“看好了。”
接着,他抱着球朝前迈开两大步,第三步起跳的时候,将球投进了篮筐。
“哇,漂亮!”明宇禁不住称赞道。
白川得意地说:“这招可是我的主力技,在比赛中很管用的--你来试试?”
“好啊。”明宇接过了球,学着白川那样先跨出两步。
“起跳,投篮!”白川在旁边喊道。
明宇跳起来将球抛向篮筐,但是投偏了,没进。
“没关系,慢慢练习。”白川安慰道。
明宇将球捡过来,又来了一次,这回他感觉比刚才顺手些了。
一连练了十多次三步上篮,明宇终于投进了一个球。汪博和白川在一旁鼓掌道:“好的,就是这样!”
明宇信心大增,再一次跨步上篮。
但这一次,在他刚刚跨完第二步,准备起跳的时候,旁边突然跳出来一个抱着篮球的人,那人又高又壮,用力向明宇撞去。明宇毫无防备,被撞飞到一旁,重重地摔到地上。
“啊!”汪博和白川大叫一声,扭头望向那人。明宇摔倒在地后,那人的身边爆发出一阵肆意的嘲笑声。
是硫酸和他那一群狐朋狗党。
“哈哈哈,不好意思,我也在练习上篮。”硫酸那张像癞蛤蟆一样的脸皮笑肉不笑地颤动着,“没想到他这么容易就飞了。”
汪博和白川对硫酸怒目而视,却敢怒不敢言,他们都知道硫酸是故意的。
汪博去把明宇扶起来,“哎呀”叫了一声,他看到明宇左边手臂的内侧被地上的小石子划破了,渗出血来。
“我们送你到校医那里去。”白川说。
“没关系,我还想练会儿三步上篮。”明宇满不在乎地说。
汪博瞪大了眼睛:“还练?你的手臂擦破了这么大一块皮,得用酒精消毒才行。”
明宇抬起胳膊,用舌头将手臂上混合了泥沙、灰尘的血迹一起舔了个干净,只剩下几道血痕,然后咧嘴一笑:“好了,没事了。”
汪博、白川,连同硫酸和他的同伙全都看呆了。
“这小子就像个野生动物一样!”挂金属吊坠的男生龇着嘴说。
硫酸狠狠地瞪了明宇三个人一眼,挥了下手:“我们走!”
他们几个人朝操场边缘走去,厚嘴唇男生说:“老大,你看他那一脸不屑的表情,根本就是在向你挑衅啊。”
“我看他就是个连疼痛都不知道的傻瓜。”金属吊坠说,“不过话说回来,划破这么大一块皮,他眉毛都没皱一下。我们打架的时候要是叫上他打头阵还不赖。”
硫酸停下脚步,回过头去,看见明宇还在投篮。他眯起眼睛说:“不管他是不是傻瓜,总之这小子完全没把我放在眼里。我看,得给他来点儿厉害的才行。”
因为是第一天上学,下午妈妈开车到校门口来接小西和明宇回家。
明宇刚一上车,妈妈就看到他手臂上的血痕,赶紧问道:“明宇,你怎么受伤了?”
明宇轻描淡写地说:“打篮球时摔了一下,擦破了皮。”
“是这样吗,小西?”妈妈问。
“应该是吧,我也没看到他是怎么受伤的。”小西说。
小西确实没有看到,但她上午听梅丽说硫酸一伙人找过明宇。直觉告诉她事情可能不是这么简单,可她没多问。
妈妈对明宇说:“以后要小心些,注意安全。”
“我知道了。”明宇说。
回到家后,妈妈找出碘酒,替明宇的伤口消毒。
“到底是男孩子,擦碘酒这么疼都不吭一声。”妈妈笑着说,“要换成小西,肯定会嚷得一栋楼都听得见。”
小西“哼”了一声:“那是因为他有特殊体质,没有痛觉的。”
“瞎说,下次你涂来试试就知道痛不痛了。”
“阿姨,确实不怎么疼的。”明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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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逞强了,记着暂时别沾水啊。”
小西嘆了口气:“唉,跟你说了你也不信,算了。”她转身回自己房间去了。
吃过晚饭,妈妈把小西叫到自己房间,问今天明宇在学校的情况。
小西把语文课上的事讲了出来,最后总结了一句:“你看,连我都被牵连了。”
妈妈皱着眉头说:“他真的连字都不认识了……看来我是该找个家教,从最基础帮他补一下课。”
小西说:“妈,你真的觉得他是因为失忆才不识字的吗?”
妈妈望着小西:“要不然还会是什么原因?”
“也许,他在被我们撞之前就不识字呢?”
“这怎么可能?”妈妈摇着头说,“现在都是义务教育了,所有孩子都会去上学读书的,为什么他会没有?”
“可是,我觉得就算是失忆,也不会忘得这么彻底吧?”
妈妈嘆了口气:“关于这一点,我早就问过医生了。医生说,失忆有好几种类型--局部失忆、选择性失忆等等。但明宇经过他们的检验,判断是最严重的‘全盘失忆’。”
“什么叫全盘失忆?”
“就是像他现在这样,从名字、家人、住址到一些知识、常识,全都忘记了。”妈妈说,“不过听医生说,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情况--有的失忆症患者连说话和与人沟通的方式都会忘记,最后连行动和吞食都不会了,需要插胃管来进食呢!”
小西张口结舌,完全听呆了。好半天之后,她回过神来说道:“我还真不知道失忆有这么可怕。”
“所以我们该觉得幸运了,起码明宇还没有把最基本的那些东西忘掉。”
“那医生有没有说,他这种情况能不能治?”
妈妈摇头道:“医生说,目前对失忆症没有特别有效的治疗方法,只能靠他慢慢恢復了。”
小西颔首沉思了一阵,缓缓抬起头来说道:“妈,我在想……”
妈妈望着她:“想什么?”
“明宇的情况有些特殊。”
“什么意思?”
小西眉头微蹙:“其他的失忆症患者,他的家人当然知道他以前的状况。但明宇没找到家人,我们对他的过去又不了解,所以没法判断他原来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妈妈问:“你觉得他本来是什么样?”
“我不知道。但通过这些天的观察,我感觉他的某些习惯或者特性不像是失忆后才造成的,而是之前就那样。”
“比如说呢,你发现什么不妥的地方了吗?”
小西撇着嘴说:“倒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但我总觉得他有些不寻常,似乎以前不是个普通人。”
妈妈说:“别胡乱猜测了,他不是普通人还能是什么人啊?外星人?”
“我看没准就是呢。”
“好了,别胡说了。快做作业去吧!”妈妈拍了小西一下,忽然又想起了什么,“对了,明天中午我要在公司加班,没法给你们做饭,你们就在外面吃吧。”
小西习惯性地摊出手来。
妈妈从钱包里摸出一张100元的钞票拍到小西手里:“没零的了,剩下的要补给我啊。”
“嗯,会补给你--才怪呢!”小西做了个鬼脸,转身跑出去了。
第二天上午放学后,小西对几个住校的女生说:“今天中午你们打算到哪儿吃饭啊?我也去。”
一个叫袁洁的长头髮女生说:“怎么,小西,你今天中午也要在外面吃啊?”
“是啊,我妈妈要在公司加班,就让我在外面吃了。”
脸上长着许多雀斑的郑旭说:“我们还能到哪儿吃啊,就在学校食堂吃呗。”
“别呀,在食堂吃多没劲呀,我们出去吃吧。”小西说。
“那也行啊,吃学校门口的小炒吧。”
小西翻了下眼睛:“学校门口的小炒跟食堂有什么区别呀。”
“那你说到哪儿吃?”女生们问。
“我们去吃韩国烤肉吧。”小西提议。
“怎么,今天班长大人要请客?”郑旭眨着眼睛说。
“请客--想得美啊你们--aa!”
女生们一起嘆了口气:“唉,算了吧。韩国烤肉这么贵,我们天天在外面吃的可吃不起。”
“我没叫你们天天吃啊,就今天陪我吃一顿不行吗?”
郑旭和几个女生摆着手说:“还是算了,吃这一顿得当我们在学校吃好多顿呢--后半个月你还要不要我们过了?”
“你们……!”
袁洁笑着说:“好啦、好啦,我陪你去吃韩国烤肉,行了吧。”
“还是你最好!”小西一下将袁洁抱住。
“唉,那你们去吃吧,我们几个穷人还是在学校门口的小馆子吃就行了。”郑旭故意酸熘熘地说。
“讨厌,少在那里唱我们。”小西笑着推了郑旭一下。
袁洁把那头飘逸的长髮朝后面捋了一下:“那我们走吧。”
“好……”正要往教室门外走,小西忽然想起了什么,她用手按住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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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袁洁问。
小西回过头,望向明宇--差点儿把他给忘了。
袁洁也望向那边:“哦,对了,还有你哥哥呢。把他叫上一起去吃吧。”
接着,袁洁把嘴靠近小西耳边,小声说道:“不过说实话,你哥哥还真有点怪怪的。”
这个时候,小西忽然想起那次在西餐厅吃牛排的尴尬经歷,她心中一颤--老天啊,我可不能再这么丢脸了。
犹豫片刻,小西说:“我有主意了。”朝明宇走过去。
“明宇,妈妈跟你说了吧--今天中午我们不回去吃。”
“嗯,说了。”明宇点头道。
小西从口袋里摸出20元钱,递给他:“学校门口有不少的餐馆,你自己看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吧。反正面条、炒饭什么的都行--这20块钱应该足够了。”
明宇接过钱:“那你呢?”
“嗯……我怕我们喜欢吃的东西不一样,所以我……在别的地方吃。”
明宇说:“我把钱交给他们(餐馆的人),他们就会端东西给我吃吗?”
“你也可以先吃,然后再付钱--只要你别点什么太离谱的、特贵的东西就行了。不过话说回来学校门口也没有什么太贵的东西。吃完之后你回教室来就行了。”
“嗯,我知道了。”
小西高兴地跑到袁洁身边,挽着她的胳膊说:“我们走吧!”
“这样合适吗?我们去吃韩国烤肉,让他……”袁洁小声说。
“哎呀,没关系的,告诉你吧……”
两个女生低声说着话,从教室门口离开了。
明宇这时发现,教室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了。他捏着那张20元的钞票望了一会儿,也走出了教室。
校门外的几个小餐馆现在已经是人满为患。明宇出来得迟,他看到每家馆子的位子都已经坐满了。
他手里一直攥着那张钱,在各个餐馆门口徘徊。每个餐馆的招牌或店堂内都写着供应的菜品。确实如小西说的那样,各类面、饭、小吃一应俱全。
但对于明宇来说,这一切十分陌生。首先他几乎不认识那些招牌上的字,而且他对这些菜名究竟代表什么意思没有任何概念。
明宇就这样从一家一家坐满了人的餐馆面前经过,看着里面的人吃得不亦乐乎,他咽了好几回口水。
他饿了,但他不知道自己该吃什么。
这时,他头脑中的原始本能使他想起了某种熟悉的味道,那似乎是他以前经常吃的一种味道。
小西将一片肥牛肉夹到韩式烤盘上,忽然“哎呀”叫了一声。
“你怎么了?”袁洁正将一片包了生菜叶的牛肉送进嘴里,边嚼边问。
“我想起个问题,”小西说,“明宇他……不认识字啊,他怎么跟老闆说他想吃什么呢?”
袁洁怀疑地问道:“他真的不认识字?怎么可能啊,都初二了!”
小西这才发现自己说漏了嘴,无奈之下只有说:“他患了失忆症,把以前学的知识,还有很多东西都忘了。”
“原来是这样!”袁洁惊嘆道。
“你可别跟别人说啊,我妈妈不希望大家都知道这件事。”
袁洁点头道:“嗯,我不会说的。”
“诶,你说,我刚才说的那个问题怎么办啊?”
袁洁满不在乎地喝了口麦茶:“你还真把你哥哥当傻瓜了?就算他不认识字,但他看见别人在吃饭或者吃面,跟老闆说‘我要这个’,不就行了吗?”
小西稍稍松了口气:“希望他就是这样做的。”
明宇走过那几家小餐馆,不由自主地来到一家肉铺面前。
店门口的铁钩上,挂满了不同部位的猪肉、牛肉、羊肉,还有动物内脏、下水等等。明宇呆呆地望着这些生肉,竟觉得有种莫名的熟悉感。
肉铺老闆见门口有个男孩望着店里的肉发愣,上前招唿道:“同学,你要买肉吗?”
明宇咽了口唾沫,问道:“这些肉,可以吃吗?”
肉铺老闆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你这是说的什么话,不能吃,难道我挂在这里当摆设啊?”
明宇将手里的20元钱递了过去:“那我买一块。”
老闆接过钱,指着肉问道:“买哪一块?猪肉、牛肉还是羊肉?”
明宇指着一块猪的背嵴肉说:“就要这块吧。”
“好嘞,我给你来20块钱的。”老闆拿起案板上的切肉刀,从一整片背嵴肉上割了一块下来,放到公平秤上一称,“嘿,只有17元5,现在手是越来越不准了。”
随即,他问道:“你看我是找你2元5,还是你再来点儿别的?”
明宇呆呆地望着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老闆见他没主意,便自作主张地割下一小块猪肝,和肉放在一起,用一个塑料口袋装好,递给明宇:“我就再补你一块猪肝吧,你还能做一小份儿炒猪肝出来。”
明宇稀里煳涂地接过这一袋肉。
郑旭和几个住校的女生在一家馆子吃完了饭,走到前面不远处的一家冰品店买冰激凌。刚付完钱走出来,郑旭无意间瞥到明宇站在街对面的肉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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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用手肘碰了碰身边的一个女生:“哎,你们看,那不是小西的哥哥明宇吗?他买生肉干什么呀?”
那女生朝肉铺望了一眼,说:“人家买肉拿回去晚上吃,管得着吗你,走吧。”
郑旭瞪着眼睛说:“不会吧?这么热的天,他买块肉放书包里捂一下午,肉非臭了不可!下午放学时再买不行吗?”
她这么一说,几个女生都望向那边,说道:“是有点奇怪。”
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生说:“我觉得小西这个哥哥本来就有点怪怪的,不知道是哪个边远山区来的还是怎么回事儿,好像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一样。”
“哎,他买完了,提着肉走了。”郑旭望着街对面说。
“他这是要到哪儿去啊?”一个女生问。
“咱们跟上去瞧瞧吧。”郑旭说。
“你们是不是有点儿无聊啊,人家买肉都值得你们跟踪?还是回寝室睡会儿午觉吧。”一个胖乎乎的女生说。
“要回去你回去,我要去看个究竟。”郑旭朝前方走去,一边喃喃自语道,“真是奇怪。”
几个女生对望了一眼,也跟着郑旭走了过去。
很快,她们就觉得有些失望,明宇并没有把肉拿到什么奇怪的地方,他直接进学校,回教室去了。
郑旭和几个女生不死心,悄悄跟着他来到教室。明宇从后门进去之后,几个女生就猫着身子待在教室后门口,从斜后方观察着明宇。
教室里现在只有明宇一个人。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被跟踪了,坐到座位上后,他解开口袋,拿出里面那一小块猪肝,盯着望了一会儿,又把它放到鼻子前嗅了嗅。
接着,惊人的一幕出现了,明宇将这一块带着腥臭味的生猪肝直接送到嘴边,咬了一大口。
教室后门偷窥的那几个女生眼睛都快鼓出来了,她们不约而同地捂住嘴,惊骇地几乎忘记了唿吸。
明宇全然不知,他吃了一口生猪肝之后,又拿出那块生猪肉,咬了一大口,吃得津津有味。
“唔……”后门的一个女生终于忍不住了,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明宇听到声音,大吃一惊,回过头去愕然地望着那几个女生。
他这一回头,更是将她们吓得魂飞魄散--明宇的嘴边沾满了猪肝上的鲜血,他现在的模样看上去就像吸血鬼一样可怕。
几个女生吓得大声尖叫着,发疯一样地朝楼下跑去,剩下明宇不知所措地呆在原地。
她们刚跑到楼下,正好看到小西和袁洁也回来了。郑旭像看到什么救星一样,一把抓住小西的手,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小……小西,你……你哥哥他……”
小西看着她们几个都脸色苍白,感觉肯定出事了,赶紧问道:“他怎么了?”
郑旭大口喘息了好半天才回过气来,失控地大叫道:“他……他在教室里吃生猪肉!”
“啊?!”小西和袁洁一起叫起来,大惊失色。
呆了半晌,小西朝楼上冲去:“我去看看!”
袁洁、郑旭和几个住校女生对望了一眼,看到小西沖了上去,她们也壮着胆子跟了上去。
小西一口气跑到教室,从后门闯了进去,她一眼就看到了座位上的明宇。这时,他已经用衣袖将嘴边的血擦掉了,但那袋肉还摆在他的课桌上。
小西冲到明宇跟前,看到他面前的生猪肉,禁不住大吼起来:“你怎么吃生肉啊!”
明宇一脸无辜地说:“怎么,这个不能吃吗?那家店的老闆跟我说可以吃的呀。”
小西把脸扭到一边,气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几秒钟后,她几乎是咆哮道:“我们是人啊!又不是野生动物,你连这个都忘了吗!”
说完,她抓起桌子上的那袋肉,提着就朝外面冲去。教室门口的几个女生赶紧让出一条路来。
将生肉丢进垃圾箱,小西觉得没脸再回班上去了,她独自坐在花坛旁边,不禁掉下泪来。
刚才从教室门口出来的时候,她分明地看到,郑旭她们几个就像看什么怪物一样地望着她--在他们的眼里,不单明宇是怪物,连她也是!因为她和明宇现在是所谓的“兄妹”!
完了,我的生活彻底被他毁了。很快,全班都会知道这件事的,所有人都会把明宇连同我当成怪物看待。
另外--小西又想到--丢脸还是小事。他到底是个什么人?他以前到底是生活在什么环境中的?就算是失忆的人,也不会觉得生肉好吃吧?
唯一的解释就是,这是他在失忆前就养成的习惯。
对了,他说过的,他最喜欢吃肉。
突然,小西的心像被什么勐烈地撞击了一下--
他说的喜欢吃肉,是指什么肉呢?
这个想法令小西遍体生寒、瑟瑟发抖。
还算好。几天过去了,班上似乎没有别的同学知道那天中午发生的事。袁洁、郑旭她们大概考虑到了小西的面子问题,并没有像小西预想的那样将这件事扩散出去。
这着实令小西松了口气。
这件事,小西也不敢告诉妈妈。如果让妈妈知道是因为自己和同学单独去吃韩国料理,才导致明宇去买生猪肉吃的话,挨批的只会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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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这一个星期的学,明宇已经能自己认着路回家了。这让小西如释重负--放学后她终于不用再被迫跟那怪人一起回家。
现在,小西尽可能地把明宇当成一个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别说是兄妹了,连普通同学都不是。
今天是周五,下午只有两节课。第一节课下课的时候,梅丽来找到小西,神神秘秘地靠近她耳朵,小声说:
“我刚才听到硫酸那伙人说,今天下午放学后,好像要让谁尝尝厉害什么的,我发现他们是望着明宇说的。”
明宇这个名字现在对小西来说,简直就是麻烦的代言词。她刚一听到,立刻摆了下手:“别跟我说他的事,跟我没关系。”
“怎么会没关系呢,他不是你哥哥吗?”
“他不是我哥哥!”小西盯着梅丽,尽量压低声音,“我跟你讲过真实情况的--所以你应该知道,我跟他什么都不是。”
“就算不是吧,但他现在可能会遇到麻烦,你总不能……”
没等梅丽说完,小西就将下一节课的课本举了起来:“对不起,我要预习功课了。”
梅丽皱着眉望了小西一阵,嘆着气离开了。
放学之后,吴老师叫班长、宣传委员和一个擅长书画的同学留下来办一下板报。其它同学则回家了。
明宇走到教室后面,对小西说:“小西,我先回去了。”
小西用粉笔在黑板上写着字,望都没望他一眼,冷冷地说:“走吧。”
明宇背上书包,离开教室。
“老大,他出来了。”金属项鍊用大拇指指了一下从教学楼下来的明宇。
硫酸躲在花坛旁边一棵大树的阴影下,不慌不忙地说:“别着急,等他出了校门再说。”
“人已经安排好了吗?”厚嘴唇说。
硫酸斜着瞟了他一眼:“这用得着你担心吗?”
厚嘴唇不说话了。
眼看明宇走出了校门,硫酸一挥手:“走!”几个人快步跟了上去。
梅丽从操场的另一端走出来,不安地望着硫酸一伙人。
明宇出校门后,走在回家的一条大路上。刚拐过一个街口,忽然从身后蹿出来两个人,是硫酸和金属项鍊。他们各伸出一条胳膊挽在明宇脖子上,就像两道枷锁。“嘿,带你到一个好地方去。”硫酸说。
明宇不明白他们要干什么,问道:“什么地方?”
“就在这儿--你看,已经到了。”两个人不由分说地把他架到一条僻静的小巷里。厚嘴唇已经等在那里了。
但明宇很快发现,等在那里的不止是厚嘴唇,还有几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这些人的头髮奇形怪状,染成白色、紫色和银灰色,耳朵和脸上挂着一些金属小环,好像还有一些钉子镶在他们脸上。厚嘴唇和那几个人一起抽着烟,看到硫酸和金属项鍊把明宇架了过来,他们一起围了上来,把明宇夹在中间。
“餵……小西、小西!”梅丽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教室,慌张地说,“我起先没有猜错,硫酸他们……真的要对明宇下手!”
教室里现在只有小西和另外一个同学。小西站在板凳上,在教室后面的黑板上画画。听梅丽这样说,她停了下来,望着她。
“我刚才悄悄跟在硫酸那伙人后面,发现他们把明宇强行带到了石板巷那条死胡同里。而且,那里已经等着好几个混混了,我不知道他们打算对明宇怎么样!”
小西沉默了片刻,硬起心肠说:“梅丽,我跟你说过,他跟我没关系。”
梅丽惊讶地张着嘴:“你说什么?你真的不管?”
“如果这是他自己惹的麻烦,就应该由他自己来承担。或许,他要想在这个社会上生存下去,就应该学会吃点苦头。”小西绷着脸说。
梅丽像看陌生人一样地望着小西,“我看错你了,没想到你是这么冷漠的人。”她摇着头,离开教室,朝老师的办公室跑去。
教室中的另外那个同学也望着小西。
小西咬着嘴唇,眉头紧蹙,狠狠地掰断了手中的一只粉笔。
“这就是你要介绍给我们认识的小朋友,对吗?”银灰色头髮的那个人望着硫酸说。
“没错。”硫酸歪着头,接过厚嘴唇递过来的一支点燃了的香菸,他吸了一大口,将烟雾吐在明宇脸上。“记得那天我跟你说过的吗?我再问你一次--你愿不愿意加入我们?”
“不愿意。”明宇毫不犹豫地说。
那几个混混微微张了下嘴,多少感到有些意外。他们没想到这小子面对这么多人竟然会毫无惧色。
硫酸压着火气说:“我能问一下为什么吗?”
明宇很直接地说:“我不喜欢你们。”
硫酸盯着他望了几秒钟,“呵”地干笑一声。“那就没办法了。”
他一边朝后面退着,一边对那几个混混说:“兄弟们,让我跟你们介绍一下他的特殊体质吧,据我了解,他不怎么怕痛的。”
“是吗?”一个留着莫西干头的混混走到明宇面前,“那我可得试试。”
莫西干一把抓起明宇的手,将他的手心翻起来,把菸头戳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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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那菸头完全在手心被揿灭,明宇脸上也是一副木然的表情,他的眼睛盯着这个戳他菸头的莫西干头。
莫西干也盯着明宇的脸,忽然,他肆意狂笑道:“不错,这小子真他妈有种!别说,我还怪喜欢他的!”
随即,他的脸又一下阴沉下来:“可是,我不喜欢你看我的眼神。”
说着,他像变戏法似的不知从哪儿摸出一根两寸长的铁钉,把它伸到明宇眼前晃了晃:“我倒要试试,你是不是真的不怕痛。”
厚嘴唇愣了一下,悄悄对硫酸说:“老大,这会不会太……”
硫酸也显得有些迟疑,他望了靠在墙角抽菸的银灰色头髮一眼。这时他才惊讶地看到,银灰色头髮的一只手上,不知什么时候握着一把铁锤。
莫西干勐地抓着明宇的手,一下贴到墙上,另一只手举起那根铁钉。硫酸三人都呆了,嘴大张着,似乎这是他们也没料到的情况。
就在这时,有人大喝一声:“你们在干什么!”
☆、第一百三十四章 墓穴来客(中)
所有人循声望过去,巷子口站着好几个人,是学校政教处的主任和保卫科的人,还有几个警察。
“糟糕。”硫酸暗唿一声。
警察率先走过来,对那几个混混呵斥道:“你们聚在这里干什么!”
莫西干早就将明宇的手放了下来,铁钉也丢了。他嬉皮笑脸地说:“没干什么啊,警官,我们在这里闹着玩儿呢。”
“这里不好玩,跟我们到局里去玩吧,那里好玩些。”警察说。
“不了,不了……我们还是到别的地方玩吧。”几个混混赶紧从一边熘了。
“以后再让我们碰到你们聚众滋事,就不会这么轻易放你们走了!”警察沖他们的背影喊道。
这时,硫酸三人也低着头,打算悄悄熘走。政教主任将他们拦住,斥责道:“刘爽(硫酸的真名),又是你们!你们是不是在这里欺负同学?”
“没有啊,主任。”硫酸这时像泄了气的气球,威风不起来了,“我们是……路过这里而已。”
“你少跟我来这一套。”主任说,“那些混混不就是你们找来的吗!”
主任走到明宇身边,对他说:“你是这学期才转来的,叫明宇对吧?他们是不是在这里欺负你?”
硫酸三人一齐望向明宇,出乎意料的,明宇说:“没有,他们没把我怎么样。”
主任说:“你不用怕,也不要帮他们遮掩,我会处理他们的。实在不行,还有公安局的警察呢。”
硫酸三人吓得抖了一下。
“真的没什么。”明宇说。
主任盯着他看了一会儿,转身对硫酸三人说:“你们三个听着,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如果以后再让我发现你们聚集校外流氓干坏事的话,你们就别在学校读书了,请警察把你们送到工读学校去!”
硫酸三人连连点头:“是,是……我们知道了。”说完跑了。
政教主任对明宇说:“你也回家吧,如果他们以后再找你的麻烦,你就直接来找我。”
明宇点了下头:“嗯。”
硫酸三人跑出去好远,来到另一条街上,才气喘吁吁地停下脚步。
金属项鍊说:“老大,这是怎么回事啊,学校的人和警察都来了!他们不会这么凑巧全都路过这儿吧?”
“废话,当然不是了!”厚嘴唇说,“肯定是班上哪个人知道我们今天要找那小子麻烦,去点的水(告的状)!”
“会是谁?找死啊!”金属项鍊狠狠地说。
硫酸想了一阵,勐地一拍大腿:“还会是谁,肯定是那小子的妹妹--江小西呗!那丫头本来就爱告状,上次我打胖子那件事,就是她告的,害我挨了处分呢!”
“对,肯定是她,这回我们要动她哥哥,她当然更要整我们了!连警察都叫来了!”金属项鍊咬牙切齿地说。
“不行,我咽不下这口气,得给她点教训才行!”硫酸说。
“可是,她是班长啊,老师最器重她了。”厚嘴唇提醒道,“我们要是连她都……那后果就真的严重了。”
“不,我才不打女生呢。”硫酸阴险地笑着,指了一下自己的头,“动动脑子啊,我们知道她最害怕什么,不是吗?”
上周星期五那件事情过后,梅丽一直觉得有些惴惴不安。
这几天,她一直在暗中观察硫酸那伙人,发现他们的表现实在是太平静了--既没有再找明宇的麻烦,也没有“追查”那天的告密者是谁--但正是如此,才让她感到不踏实。
因为凭梅丽对他们的了解,那伙人不是被教训或者警告之后就能学会收敛的善类。他们现在什么都不做,意味着可能正在暗暗策划着名什么更恶劣的坏点子。
难道他们知道是我向老师告的密,在计划着怎么报復我?梅丽这样一想,更加心神不宁了。
星期三下午,明宇和小西分别从家里走到学校,明宇走得快些,比小西早几分钟到。小西来到班上后,径直走向自己的座位。忽然,她发现自己的课桌上放着一个包装精緻的礼品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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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慢慢走过去,惊讶地问道:“这是谁的呀?”
旁边几个女生笑着说:“小西,有人送礼物给你!”
“谁啊?”
“不知道,我们来的时候就看到你桌子上放着这礼品盒了。”
“那你们怎么知道是送给我的?也许谁放错地方了呢?”
“你看这里。”一个女同学指着礼品盒的缎带上拴着的一块小牌子说,“‘送给江小西’--看到了吧,是给你的!”
小西拿起那块牌子看了看,纳闷地说道:“怪了,谁会莫名其妙送东西给我……”
坐在她后面一排的袁洁将身子探过来说:“你的追求者呗!”
“去!”小西推了她一下,“少拿我开心!”
“是不是生日礼物啊?”一个女生提醒道。
“生日?”小西摇着头说,“我的生日在二月份,早就过了。”
这个时候,班上的好些同学都聚集过来,大家都觉得有些好奇。
明宇坐在小西的斜后方,他也伸长脖子朝这边看。
梅丽更是心痒难耐,她对这种猎奇的事向来都是不会放过的,但经过上周五的事情,她和小西一直都没说话,还处在“冷战期”,只有忍住,远远地观望。
汪博趴在小西桌子上说:“管他谁送的呢,打开看看呗,也许看了里面的东西就知道了。”
有人说:“汪博,不会就是你送的吧?有意制造这种浪漫效果!”
大家一起闹笑起来,汪博红着脸说:“我才没这么多事儿呢,要送我就当面送!”
几个女生一起催促道:“小西,快打开看看吧!”
小西禁不起大家起闹,再加上她自己也着实好奇,用手指拈着缎带,将它拆散了。
大家围成一团,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小西撕开包装纸,再把那精緻的礼品盒打开。
外面那一层纸盒打开了,大家看到里面竟然是一个小些的纸盒。
“送这东西的人心思挺缜密的啊。”袁洁说,“瞧这一层又一层的,里面到底是什么好东西啊?”
“快、快、快,把这小盒子打开。”同学们都按捺不住了。
不知怎么的,小西心中忽然有一丝不祥的预感,她隐隐约约觉得这盒子里可能装的不是什么好东西。但大家都望着她,而且都打开到这一步了,总不能吊所有人的胃口,她只有继续将那小纸盒剥开。
里面的东西终于露了出来,是一个小木盒。
“啊,不会吧,是音乐盒啊?这么老土?”一个女同学失望地叫道。
大家都觉得有些失落,显然盒子里的东西太平常了,跟他们想像和期待的相差太远。但小西却松了口气--好歹音乐盒不是什么坏东西。
她下意识地揭开木头盖子,将音乐盒打开。
就在小西的眼睛接触到里面的东西那一瞬间,她全身的寒毛像针一样竖了起来,血液从脚底狂涌到头顶,令她的眼前出现一层红雾。
“啊--!”她撕心裂肺地尖叫一声,身子朝后勐地一仰,从椅子上摔了下来,重重地坐到地上。
明宇一下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大家先还没反应过来这是怎么回事,但是当他们看清盒子里装的东西后,全都惊叫了起来。
那音乐盒是被掏空了的,里面装着几只巴掌大的、毛茸茸的大蜘蛛!
教室里“哄”地一下乱成了一锅粥,女生们抱着脑袋,尖叫着跑远了。连男生们也不敢凑上前去,他们只敢远远地看着那几只让人毛骨悚然的大蜘蛛从盒子里爬了出来,脸上纷纷露出惊恐的表情。
但是,所有人的恐惧程度都比不上小西,她现在整个人已经瘫在了地上,浑身筛糠一样勐抖着,脸上一丝血色都没有了,那双惊惧的眼睛几乎要从眼眶中瞪裂出来。
梅丽双手捂着嘴,惊骇不已地站了起来--作为小西的死党,她知道,小西最害怕的东西就是蜘蛛!上次在学校的操场上,一只指甲壳那么大的小蜘蛛从树上掉到小西面前,都把她吓得半死,整节课脸色都是青的--现在这几只巴掌大的蜘蛛出现在小西面前,这简直会把她吓疯的!
但梅丽也只有干着急的份,这么大的蜘蛛,她也很害怕,根本不敢靠近。
怎么办,要是蜘蛛爬到小西身上,她会被当场吓死的!梅丽紧张地想着。
就在所有人惊恐万状的时候,教室最后一排忽然传来一阵放肆而狰狞的狂笑。
是硫酸和他的两个手下。显然,他们对自己导演的这场好戏所产生的效果非常满意。
一瞬间,大家都明白过来这是怎么回事,全都愤怒地望向他们。
硫酸得意洋洋、大摇大摆地走了过来。他看见小西正用仅存的一丝力气朝后面缓缓挪动,他晃动手指说:“班长大人,别这么不领情啊,这几只南美大蜘蛛可是我专门买来送给你当宠物的。怎么,你不喜欢吗?”
说着,他从屁股后面摸出两根细长的铁丝,像筷子一样夹住桌子上的一只大蜘蛛,把它慢慢挑了起来。
班上的人全都惊骇地叫了起来。小西似乎预感到他要做什么事,她一边朝后退着,一边拼命地晃着脑袋,几乎是在哀求着:“不,不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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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蜘蛛被挑在空中,缓缓地朝小西的脸移动,配合这画面的是硫酸那和蜘蛛同样噁心的声音:“你不是很喜欢告状吗?告诉你吧,那天下午我们几个也是这么狼狈,你现在就体会一下吧……”
梅丽终于看不下去了,她知道后果是什么,小西会被吓死的!她朝教室后面跑去,拿起扫帚,想阻止硫酸的行动。
就在这一剎那,一个人像闪电一样沖了过来,硫酸还没看清,鼻子上就吃了重重的一拳。他惨叫一声,朝旁边倒过去。那只蜘蛛落在他的胸口,把他吓得哇哇大叫,手舞足蹈地乱跳着。厚嘴唇赶紧上前去,用一本书将蜘蛛打了下来。
明宇一步跨上前去,将蜘蛛踩死。然后他捏起拳头,重重地向小西桌子上那两只蜘蛛砸去。三只蜘蛛在瞬间变成几滩噁心的肉酱。
“噢--!”周围的同学全都发出恐怖的尖叫。
“你……你敢打我!”硫酸发疯一样地咆哮着,挥着拳头朝明宇扑去。
明宇站在原地没动,等硫酸靠近的时候,照准他的鼻子又是一拳,硫酸又一次惨叫飞退,鼻血从他的鼻子里喷射出来。
这时,背后一拳朝明宇挥来,明宇勐地回头,一把抓住那人的手腕。金属项鍊立刻痛得像杀猪一样嚎叫起来,双腿立刻就软了下去,几乎要跪下地来。
厚嘴唇在一旁看呆了,完全不敢上前来帮忙。他没想到比硫酸足足矮了一个头的明宇居然有这么厉害,轻松就撂倒了两个人。
明宇瞪着一双铜铃般的眼睛,怒吼道:“不准你们欺负小西!”
小西全身像触电一样颤抖了一下。
金属项鍊哭爹喊娘地求着饶:“我们不敢了,不敢了……啊!噢--!求求你,放了我吧!噢--!”
明宇一把将金属项鍊甩开,望着硫酸喝道:“你呢?!”
硫酸从进这个班以来,从没有受过这种奇耻大辱--他有接近一米八的个子、170斤的体重,站起来就像只灰熊一样--现在却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被这个看起来比他瘦小许多的小子连打了两拳!无论如何他也不相信,自己会不是这小子的对手!
想到这里,他完全发疯了,“啊!”地大叫一声,抓起旁边一根铁靠背的椅子,举到空中,用尽全身力气朝明宇砸来。
班上的人--包括小西在内--全都吓得面无人色。这一下要是砸到脑袋上,是会出人命的!
就在大家吓傻了的时候,明宇朝前跨出一步,一记直拳轰向硫酸的胸口。
硫酸怪叫一声,像炮弹一样飞了出去,重重地撞到墙上,昏了过去。
大家真的傻了,彻底傻眼了。
这时,吴老师出现在了门口,他目瞪口呆地望着教室内混乱的一切,大声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没人能用简短的语言向他解释刚才发生的事。
吴老师冲到墙边,发现硫酸鼻血长流,已经不省人事了。他的表情就像是看到了尼斯湖水怪那样不可思议。
“这是谁干的?”他瞠目结舌地问,声音都有些变调了。
小西这个时候已经从地上站了起来,但她仍然脸色煞白,惊魂未定,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白川是班上的体育委员,他走上前来说:“吴老师,一会儿我再跟您解释吧。现在得把刘爽送到校医那里去才行。”
说完,他俯下身,打算把硫酸扶起来。突然,他的动作僵住了,停顿了好几秒后,白川转过身惊恐地说道:
“他好像……被打死了!”
小西的妈妈坐在校长室里,着急地说:“校长,真的有这么严重吗?他才上了不到两个星期的学……”
“问题就出在这里。”校长说,“他才上了不到两个星期的学,就发生了这么严重的情况。”
“可是,是那几个学生先用毒蜘蛛来威胁我女儿,明宇他才出手的呀!而且我听说,那几个学生是班上最顽劣的学生,甚至还和社会上的混混有来往。”
“没错,这些都是事实。但是你家那个明宇出手也太重了!”校长皱着眉头说,“你知道吗?被他打的两个学生--其中一个还好,只是手腕骨折;另一个的鼻樑骨和胸部肋骨都骨折了!听医生说,折断的肋骨差点就插进了他的心脏,就是说--他差点儿就没命了!”
妈妈脸色发白,显然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这两个学生现在还在医院里躺着呢,现在,他们的家长向我要说法。你说我该怎么办?”校长摊着手说。
妈妈将头扭向一边,焦急地想了一会儿,说:“校长,那您的意思是,班上的同学就该眼睁睁看着那几个学生把毒蜘蛛丢到我女儿身上,什么都不做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那几个混帐学生做的事确实非常恶劣。但学校有老师啊,遇到这种事,应该首先找老师才对。”
“可是找老师有可能来不及了呀!”
“那也不能就把人往死里打啊!要是这次的事件不严肃处理的话,那以后学校里的学生就会认为--只要是有理,就算是杀人也行!这样的话,我们学校不就乱套了吗?那还不得经常出人命啊!”
“这件事情我也详细了解了。”妈妈说,“明宇并没有像您说的那样把那两个学生往死里打。据说当时他就只打了他们几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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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点着一根手指说:“对了,说到这里--你家那个明宇到底是个什么人啊?一个体重170多斤的大个子,竟差点被他两三拳打死!他现在才15岁?以前是干什么的呀?”
妈妈垂下头,嗫嚅道:“我也不知道……”
“什么?”校长皱起一边眉毛。
“我……”妈妈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校长盯着她望了一会儿,站起来说道:“反正不管怎么说,他下手太狠了。而且这种危险人物,我们也不敢把他留在学校里。”
妈妈急了,也从沙发上站起来:“可您也不能因为这样就把他送进工读学校啊!这惩罚对他来说太严重了!”
“对不起,家长,请你理解,我要对学校里学生的安全负责。”校长将身子背了过去。
妈妈在校长的身后站了好一会儿,恳切地说道:
“校长,请您念在这孩子毕竟是第一次的份上,给他一次机会吧。如果学校里的学生只是犯了一次比较严重的错,就要被送进工读学校的话,那还需要你们这些教育工作者干什么呢?”
校长将头转过来一些,似乎有些动容了。
“我向您保证,回家之后我会跟他好好谈一回的--保证以后不会再出现这种情况了。”妈妈看到了希望。
校长将身子缓缓转过来,凝视着小西的妈妈:“好吧,我就给他一次机会。”
“太感谢您了,校长!”妈妈感激地说。
“我把对他的处罚改为留校察看。而且两个星期不准上课,要让他好好地反省一下。”
“那……他不上课,干什么呢?”
校长说:“让他在学校的图书馆帮管理员整理报刊书籍和打扫卫生吧。如果他在图书馆这两个星期表现得好的话,就可以回来继续上课。”
妈妈缄默了一阵,说:“好吧。”
在做这个决定的时候,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处罚决定将是揭开明宇那谜一般身世的前奏。
晚饭前,在明宇的房间,妈妈把校长的处罚决定告诉了明宇和小西。
留校察看外加两个星期不准上课--这是小西难以接受的严厉处罚,她在心里为明宇抱不平。但她瞥了明宇一眼,发现他倒是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
也许他对什么叫“留校察看”完全没概念才会这么无所谓,小西心想。
但是她错了。因为妈妈说:“明宇,这是学校里最严重的处罚,他意味着你将有可能失去读书的机会,你知道吗?”
“我知道,下午吴老师跟我说了。”明宇说。
“你想留在学校继续读书,对吧?”
“对。”明宇肯定地点了下头。
妈妈轻轻颔首,将椅子挪到明宇面前,盯着他的眼睛:“那你就得向我保证,以后不能再这样做了。”
明宇凝视着小西的妈妈,过了一会儿,说出了令人吃惊的话:“不,以后再发生这种情况的话,我还会这么做的。”
妈妈惊诧地张大了嘴:“为什么,你……”
“阿姨,上学之前,你不是对我说,在学校里要像哥哥一样保护小西吗?”明宇望了一眼小西,又望着妈妈。
小西的喉咙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令她说不出话来。她望着明宇,心绪复杂。
明宇问道:“阿姨,我做错了吗?”
妈妈呆了半晌,将明宇的脸捧住:“不,你没有做错,你做得很对。”
紧接着,她低下头笑了一下,又抬起头来说:“但是你的力气太大了,我没有想到你有这么厉害。这样吧,你答应我--如果以后又发生类似的事,你把那些坏学生推开、赶跑就行了,别出手打他们--而且,在图书馆的这两个星期,你得表现好一些--行吗?”
“好的。”明宇点头。
妈妈微笑着摸了一下他的头,然后望了小西一眼:“我去做饭了。”
妈妈走出去后,房间里沉默了好一阵。
小西干咳了一声,耸了下肩膀。“呃……我该怎么说呢,这事情,你干得确实太过火了。知道吗,你差点儿要了那两个傢伙的命。而且我要说,蜘蛛是不能直接用手去打的,它们有毒。不过……”
顿了几秒钟,她红着脸说:“谢谢。”
明宇好像被小西窘迫的样子逗乐了一样,咧着嘴笑了起来。
小西望着他,也笑了起来。接着,她皱起眉说:“嘿,等一下,你该不会是想起今天下午我被蜘蛛吓傻了的模样,所以才发笑的吧?”
“不,”明宇摆着手说,“没有……”
但忽然,他控制不住地大笑起来。
“噢,我敢肯定,这回是了!”小西假装生气地叫道,但随即,她无奈地说,“不过算了吧,原谅你,我想我当时那样子肯定是有够傻的!”
说完,他们俩对视了一眼,一起笑起来。
过了一会儿,小西想起来什么,问道:“对了,我听说那天硫酸他们找了好几个校外的混混来对付你,那种危险的时候,你怎么没动手打他们呢?”
明宇回忆着当时的情况,说:“他们太弱了。我感觉不到什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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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西惊诧地说:“你的意思是,你知道那些人根本就不是你的对手?”
明宇点了下头。“嗯。”
“你知道自己很厉害吗?”小西又问。
明宇挠着脑袋说:“我也不知道,就是感觉……他们比我弱。”
就像动物的直觉一样--比如才出生的小狮子也能感觉到自己比成年的老鼠强一样。小西盯着明宇,暗暗思忖。
他到底是个什么人呢?小西又一次问自己。
第二天一早,明宇就被年级主任带到学校图书馆“报到”去了。小西回到教室后,大家都围拢过来跟他打听明宇的情况。她从同学们的表情和语言中感觉到,大家俨然已经把明宇当成了班上的英雄。因为他,班上少了硫酸这恶霸的威胁--他们那伙“恶霸团”现在只剩下厚嘴唇一个人还待在班上,已经起不了势了,只能灰熘熘地待在教室最后。大家都觉得大快人心。
课间操的时候,梅丽鼓起勇气来找到小西。
她垂着头,低声说道:“嗯……小西,虽说事情已经过去了,但是……我还是想跟你道歉。其实,昨天硫酸他们报復的对象应该是我才对,因为那天下午是我去向老师告状的。但他们却以为是你……”
“你没有做错什么,梅丽。”小西说,“你帮了明宇,我很感谢你。”
梅丽抬起头来:“你真的这么想吗?”
小西点了点头。“而且,你知道吗?他们没有找错报復对象。”
梅丽不解地望着小西。
“那天下午,你去跟老师告了状,但我--随后打了110报警。”小西望着梅丽说。
梅丽惊愕地张大了嘴,有好几秒没有说话。随即,她高兴地笑道:“我就知道,你不会是那么冷漠的人!”
小西露出遗憾的表情:“真没想到我之前留给你的是那种印象。”
梅丽推了小西一下:“好啦,算我错了。今天放学后,我请你吃甜筒赔罪吧!”
“不。”小西拒绝道。
梅丽嚷道:“你不会还在生气吧?”
小西瞪着她说:“我的意思是,我才不吃甜筒呢。我要你请我到必胜客去吃披萨,吃死你!”
“这……也太狠了吧。”梅丽假装为难地说。然后两个人一齐笑起来,两个好朋友又恢復了以前的关系。
但事实上,下午放学后,小西并没有和梅丽去必胜客。她告诉死党,明宇毕竟是因为自己才受到处罚的,她得到图书馆去帮帮他。
小西刚走进图书馆,就看到明宇握着墩布在阅览室里卖力地拖着地,一身大汗淋漓。而图书馆里的那个老管理员此时则坐在藤椅上悠闲地打盹儿。
管理员看到小西,半阖着眼睛问:“要借书还是进阅览室?”
“我找他。”小西指了一下正在拖地的明宇。
明宇这时也看见了小西,他用手臂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招唿道:“小西。”
小西走过去,问道:“你今天在这里做了些什么?”
明宇想了想,说:“清理书架、搬旧书到储物室、打扫卫生,还有……”
“还有什么?”
。明宇指着管理员老头说:“帮他端饭,拿点东西什么的。”
小西听完,望向藤椅上的管理员,气不打一处来--这老头分明是见明宇老实,把本来该他做的事全让明宇做了,还把明宇当佣人使唤--可惜现在是明宇挣表现的时候,不好找他理论。
想到这里,小西只有压着火气问:“那现在可以走了吧?”
明宇摇着头说:“我得把阅览室、借阅室和外面全拖完,然后把桌子抹干净才能走。”
小西看了下时间:“都快六点了呀,你做完这些要到什么时候去了?”
明宇满不在乎地说:“没关系,反正我有的是力气。小西,你先回去吧。”
“傻瓜。”小西嘆了口气,撸起袖子说,“算了,我帮你抹桌子吧,这样就可以早点走了。”
明宇赶忙说:“没关系的,小西,我自己来吧。”
但他的话还没说完,小西已经到墙边拿起帕子,擦起了阅览室的桌子。
明宇呆呆地望了一会儿,迅速地拖起地来。
十多分钟后,两个人把卫生搞得干干净净,让那老头完全没话说,这才离开。
走在路上,小西对明宇说:“以后每天放学我都到图书馆来帮你吧。”
明宇连连摆手:“不,那样太辛苦你了。”
“你可别误会啊。不是我想来帮你,是害怕你再惹出什么麻烦事来,所以才来看着你的。”说完,小西朝前面走去。
明宇偏着头,挠了下脑袋,好像有些弄不懂小西心里是怎么想的。他在原地站了片刻,紧跟着跑了上去。
一连几天,小西都在放学后到图书馆去,和明宇一起打扫卫生,然后一起回家。
星期四下午,小西到图书馆时,发现明宇已经一个人把卫生打扫完了。她高兴地说:“那我们今天就早点回去吧。”
明宇说:“管理员大爷叫我把以前的旧报纸抱出来,明天早上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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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西眼睛向上翻了一下:“他大概是打算利用你在这里的两个星期,把好几年的工作都做了。”
明宇说:“旧报纸全都集了好厚的灰,我去抱就行了,你等着我。”
小西点了点头。
明宇转身到图书馆的一间小杂物室去,不一会儿,抱了一大沓堆满灰尘的旧报纸出来。他往地上一放,灰尘立刻飞扬起来。小西赶紧用手在鼻子前扇着灰,一边朝后退。
明宇来回又抱了好几沓旧报纸出来。小西皱着眉头说:“怎么这么多呀,还要抱多久?”
明宇满脸是灰,汗水淌在脸上变成了泥浆。他用手擦了一把汗。“大爷说是堆积了好多年的旧报纸呢。不过没多少了,再抱几趟就完了。”
说完,他又转身进去了。小西无奈地摇了摇头。
但这一次有些奇怪,明宇进那间杂物室好几分钟了,还没有出来。
管理员老头上厕所去了,来借书和看书的同学也都回家了。现在图书馆大厅里就只有小西一个人。
她待在空旷的大厅内,感到有些纳闷--明宇这回怎么去了这么久?
会不会是有些旧报纸还没整理好?小西想着,朝杂物室走去,想去帮帮忙。
走到杂物室门口,小西朝里面望了一眼--这间小屋光线阴暗,只有顶上吊着的一盏灯泡发出幽黄的微光。小西看到明宇背对着她,好像正在全神贯注地看着什么,她正想叫他一声,骤然停住了。
她看到,明宇站在杂物室的一张桌子旁,低着头看着桌子上的一样东西。
是一张旧报纸。
小西愣了--他不是不认识字吗?为什么会这么认真地看这张报纸?他看得懂?
就在她感到纳闷的时候,突然,屋内的明宇大叫一声,接着痛苦地抱住头,蹲了下来,嘴里不断发出惊恐的尖叫。
小西大惊失色,吓得浑身一颤,不知所措地望着明宇。
忽然,小西的头脑中勐地闪过一个念头--难道,他刚才看的那张报纸上,有什么东西唤醒了他的记忆?
想到这个,小西不由自主地朝屋内那张桌子走去。
这时,蹲在地上的明宇骤然回过头来,把小西吓了一大跳--明宇脸色煞白,面孔因抽搐而变形。他看见小西后,竟露出一副狰狞的表情!
那表情令小西大吃一惊,心底发寒,她抖抖索索地问道:“明宇,你……怎么了?”
明宇迅速埋下头,仍然痛苦地蜷缩在地上,瑟瑟发抖。小西走到那张桌子前,打算把放在上面的旧报纸拿起来。
“不要!”明宇大叫一声,勐地站起来,一把抓住报纸,将那张泛黄的旧报纸撕得粉碎。
小西惊呆了,她不知道明宇为什么要这样做。
就在这时,管理员老头回来了,他走到杂物室门口,惊诧地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明宇大口喘着粗气,神色惊惶,身体仍在勐抖着。
老头走进屋来,看着呆若木鸡的小西,再次问道:“到底怎么了?”
“我……不知道。”小西细声说,声音有些虚弱。
老头望着明宇:“你生病了?”
明宇慢慢缓过劲来,他晃动着脑袋,一言不发。
老头狐疑地望着他们两人,又望了一眼地上那张旧报纸的碎片,实在是搞不懂这里发生了什么事。他索性不再问了,挥了下手,说:“你们走吧,剩下的报纸明天搬。”
小西望了一眼明宇,发现他的脸色渐渐恢復成了平常的样子。她试探着说:“走吧,明宇。”
也许是出于难堪,明宇不敢望向小西,只是默默点了下头,朝外面走去。管理员老头也跟着出去了。
小西盯着明宇的背影,迅速蹲下来,把刚才被他撕碎的旧报纸碎片抓了一大把,塞进自己的校服口袋。
接着,她快速地走了出去。
走在路上,两个人一句话也没有说。
明宇,你是不是想起了什么?--这句话,小西已经在心中问了上百次,但她就是不敢说出口。她害怕明宇又在大街上出现起先那种骇人的反应。
而且,小西能感觉得到,就算问,明宇也是不会告诉她的。
他不希望别人知道他在旧报纸上看到了什么。
为什么呢?究竟是什么令他反应如此激烈?
他是不是记起了什么?如果是的话,他为什么不希望别人知道?
那张旧报纸上,到底记载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所有疑问的答案,只有寄希望于这堆纸屑了--但愿我能从中有所发现。
小西紧紧地抓住衣服口袋,生怕有一丝碎纸片掉落出去。
回到家后,明宇已经跟平常的样子完全一样了,仿佛他已经忘记了起先的事。
或者是,他装作忘记了起先的事。小西想。
吃晚饭的时候,妈妈没有发现任何不妥,跟以往一样,询问小西和明宇在学校的情况。小西也假装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只字不提下午的事。
吃完饭,小西藉口做作业,回到自己的房间。
她小心地将房门锁上。
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她坐到书桌前,打开檯灯,从校服口袋里掏出碎纸屑,将它们一张一张地展平。然后仔仔细细地挨着查看上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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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百户农民从事蔬菜培育,面积仅200亩,每亩产菜种600公斤……”不对,不是这个。
“……民众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这张也不对。
“……他挥拍自如,削球、抢攻动作麻利,高超的球技不断获得观众阵阵叫好……”小西接连摇头。
忽然,一张碎片上的内容令小西眼前一亮--
“……我市投资一亿五千万建成的体育馆于日前基本完工,这个t市目前最大的体育场馆……”
t市这就是小西所在的城市。看来,这张报纸就是本市以前的日报。
接着,小西掰着指头推算--这张旧报纸上报导“体育馆基本完工”--而据她所知,市里的体育馆至少也应该投入使用四年了。
也就是说,这是一张四年前的报纸!
四年前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件事一定比较重大,才会上报纸。而且,这件事跟明宇有某种关系!
有了线索,小西劲头十足。她继续在一堆碎纸屑仔细翻找,希望能发现更多的信息。
“全市公交站台大换装……”
“及时注射青霉素、链霉素,可有效预防……”
“消防部门发出七条消防提示:请勿在……”
碎纸片一张一张地在小西眼前停留、移开,数量太多了,看得她头昏眼花。
“(前面的被撕掉了)……中死亡,据当时的目击者称,现场状况惨不忍睹。当地干警和平峰村村长在事发后赶赴现场……(后面的也被撕掉了)”
这张碎纸片引起了小西的注意。
平峰村?
小西想起,到乡下表姨家玩的时候,表姐曾告诉过自己--她们是住在平顶村,而公路前面还有一个名字差不多的村子,叫平峰村。
公路前面!
小西赶紧打开书桌上的电脑,连结网络后,她在网上查找着t市平峰村的具体位置。
几分钟后,她找到了--没错,平峰村果然就是28号公路前方的一个村子!
小西眉头紧蹙,她的目光再次落在这张泛黄的旧报纸上,而这次,她有了新的发现。
这张碎纸片的边缘,有一个清晰的大拇指印。
小西回忆着下午在图书馆的一些细节--明宇满脸是灰,汗水淌了下来,他用手擦了一把汗,手上沾满混合了汗水和灰尘的泥浆……
这么说,这个拇指印是他当时按在这张报纸上留下的,这说明,他当时确实就是在看这一版!
现在,种种迹象令小西深信不疑--今天下午明宇所看的,肯定就是这则关于平峰村命案的报导。
可是,一个问题立刻浮现出来。
他不是不认识字吗?怎么看得懂报纸上写了些什么?
难道……不识字是他假装的?可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没有必要啊。
困惑不解之际,小西再次将那张碎纸片拿起来,眼睛几乎贴在上面一寸一寸地仔细察看,试图发现新的线索。
她找到了。
在这张碎纸片的最上方,也就是在那段文字的上方,有一根黑色的边框线--说明这则报导的上方,配有一张照片!但照片恰好被撕掉了!
小西完全明白了,明宇确实不认识字,他是看见报纸上的这张照片后,才想起了什么的!
小西赶紧在剩下的纸屑中寻找,希望能找到和这一张相连的、有照片的那一张碎纸片。
但是,十分钟后,她失望地发现,没有--那张有照片的碎纸片恰好没被自己带回来!
该死!怎么偏偏最关键的那张没有呢!小西狠狠掐了自己的大腿一把。感到万分沮丧。
她双手撑住额头,长长地吐一口气。
冷静下来后,她竭力思索着。
四年前,有人在平峰村死亡,而且死状惨不忍睹……
是什么样的事件呢?意外,还是……谋杀?
小西再次嘆了口气--那张纸屑太小了,只提供了那么一点点的信息!
也许,我应该明天一早就到图书馆去,试试能不能找到剩下的那些碎纸屑。
但是,小西很快就丧气地意识到--这是不可能的,首先那些碎纸屑肯定已经被老管理员扫起来丢掉了;而且,明宇明天也要到图书馆去,小西不可能在他面前找那些纸屑。
看来,根据这仅有的信息只能确定一件事--这个四年前在平峰村惨死的人,和失忆的明宇有某种关系。甚至,他(她)的照片可能已经唤醒了明宇的一些记忆。
而且,这个人令明宇恐惧万分。
他(她)和明宇会是什么关系呢?
是明宇认识的人吗?不,不会是一个普通的熟人。
或者,死者是明宇的家人?
要不,就是……
等等--小西突然想到--这则报导所配的图片不一定是死者的照片。如果这是一起谋杀案的话,那照片上也有可能是兇手的脸。
想到这里,小西感到全身一阵发冷。
难道,明宇这么害怕,而且发疯似的把报纸撕碎,不愿让任何人看到,是因为……
不,不,他当时最多才十一、二岁啊。这太疯狂了。
小西的手在空中挥了两下,像是要把这可怕的想法从头脑中驱逐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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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照片上的人和明宇到底是什么关系?
小西苦苦思索着,种种焦躁不安的想像在她的脑海里滋生、盘旋,越变越大,压得她几乎喘不过气来。
接连几天,小西都过得很糟糕。
明宇的秘密俨然已成为她的一块心病。不揭开这个谜,她觉得自己就没法安心做任何事。
可她又一点办法都想不出来,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
这几天,小西放学后不到图书馆去帮明宇了。事实上,自从那件事之后,他们俩几乎都没说过话。
星期四下午放学后,小西和梅丽一起回家。
“你这几天怎么了?看上去老是若有所思,闷闷不乐的。”梅丽问。
“是吗?没有啊。”小西发现梅丽不相信地盯着自己,“哦,大概是因为这学期的英语和数学有点难吧。”
这件事,小西不打算对任何人说,包括妈妈和死党梅丽。因为那些报纸的碎片和自己断章取义的联想说明不了任何问题。如果把自己的担心和猜想讲出去,说不定会给人神经过敏的感觉。
而且,还有可能被明宇知道。
梅丽对小西的回答显然不屑一顾,她不相信这是真正的理由,但她也看出小西不想说,所以没有再问。
她们俩默默地走在街上。这时,后面传来唿喊声:“小西、梅丽!”
两个人一起回头--是汪博和白川,他们从后面跑了过来。
刚一挨近,汪博就兴致勃勃地说:“正说找你们呢,就看见你们了,真巧!”
“什么事啊?”小西问。
“我爸妈都出差去了,后天是周末,家里就只有我一个人。”汪博说,“到我家来玩‘勇敢人之夜’,怎么样?”
“什么‘勇敢人之夜’?”梅丽问。
汪博压低声音,有意制造气氛:“就是我们几个在房子里,把灯全都关了,只点一根蜡烛,然后轮流讲鬼故事。”
“这种玩法很老套啊。”梅丽撇着嘴说。
“不,我还没说完呢。”汪博补充道。“最后,讲得最烂的那个人是有惩罚的。他(她)必须无条件地答应另外三个人的一个要求。怎么样,敢挑战吗?”
梅丽哈哈大笑起来:“那个人显然就是你,汪博。对不起,我可是听过你讲鬼故事的,说实话,我真的没法不说‘烂’这个字。”
白川耸了下肩膀,望着汪博:“抱歉,我也这么认为。”
汪博涨红了脸,好像受到什么侮辱一样辩驳道:“你们说的……那是小学时候的事!我现在已经跟那时不同了!特别是这次,我准备了好几个绝对精彩的鬼故事,要是不好听的话,我甘愿受你们的惩罚!”
“真的对你提什么要求都可以吗?”梅丽问,“那要求可不可以是‘汪博,去买一大桶炸鸡翅回来,然后站在旁边看我们吃’这样的?”
“什么过分的要求都可以。但前提是,大家要公正地评判。”汪博气鼓鼓地说,“另外希望你们清楚,这种要求也有可能出现在你们身上。”
梅丽发出稳操胜券的大笑:“谢谢你的提醒,但是你忘了我的外号是‘惊悚女王’!”
“那就试试看吧,惊悚女王。”汪博挑衅道。
梅丽对小西说:“怎么样?还挺有意思的,后天一起来吧。”
小西现在实在是没心思玩这种游戏,对她而言,恐怖故事早就上演了。她摆了摆手说:“后天晚上,我恐怕没空。”
几个人都露出失望的神情,梅丽说:“别这么扫兴啊,好不容易有这种机会!”
“对呀,我爸妈可不是经常都会两个人一起出差的。”汪博说。
“来吧,小西,如果只有我们三个人就没那么好玩了。”白川说,“对了,你还可以把明宇叫上啊。”
我正是因为他才没心情玩的--小西心想。她淡淡地说:“对不起,我真的有事。嗯……你们找袁洁她们去玩,怎么样?”
三个人对视一眼,汪博无奈地嘆了口气:“看来也只有这样了。”
四个人一路走着,但这时梅丽、汪博和白川三个人已经成了一拨,探讨着后天晚上的“勇敢人之夜”。小西跟他们隔了一小段距离,默默想着心事。
“我说,汪博。”梅丽质疑道,“你说准备了好几个精彩的鬼故事,是真的吗?不会又像上次那样,是一出闹剧吧?”
汪博做出毋庸置疑的样子:“我敢肯定这次会是一出惊悚剧。告诉你们吧,我这次收集的故事不是书上或是电影上看的,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的事情。”
“是吗?讲来听听。”梅丽来了兴趣。
汪博瞪着眼睛说:“别开玩笑了,我怎么可能现在就讲?那后天晚上我讲什么?”
“你不是准备了好几个吗?现在讲一个出来听听有什么关系。”
汪博连连摇头:“那都是为后天晚上准备的。现在这大白天的,讲起来也太没气氛了。”
梅丽偏偏现在有兴致:“你讲不讲?要是不让我们现在就知道一下你那些故事的水准的话,我后天晚上就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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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博显得有些为难,白川说:“反正现在离到家还有一段路,你就讲一个短一点儿的吧。”
汪博犹豫了一会。“好吧。”
他清了请嗓子,故意将脸色沉下来:
“我们市通往g县的途中,有一条28号公路,这条路的两旁全是墓地,周围不但没有人居住,连过路的车辆和行人都很少。特别是晚上,更是没人敢走这条路,你们知道为什么吗?”
小西本来在想着事情,忽然听到“28号公路”这几个字,不由得张大了嘴,缓缓抬头望向汪博这边。
汪博故作神秘地又问了一句:“你们知不知道是为什么?”
“别吊胃口了,快说!”梅丽催促道。
“那是因为--据说,这条路两旁的土有些特别,种植物或者是庄稼的话,就没法成活。但是把死人埋下去,土就会慢慢把尸体培养成殭尸。每隔几年,就会有殭尸从墓地里爬出来。”汪博压低声音说。
“殭尸还能‘培养’?”白川皱了下眉头,“这故事也太假了吧?”
“也真够噁心的。”梅丽一脸不舒服的表情。
“听我讲完。那片墓地挨着一个村子。听说,村里有好几个人都亲眼看见过殭尸从墓地里爬出来。那些殭尸的样子和死者生前的模样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不仔细看的话,就像活人一样。但是,它们十分可怕,抓住活的鸡或者是动物,直接咬下去生吃。据说,还有人看见它们袭击行人,吃人肉呢!有一次……”
“你说的那个村子,是不是叫平峰村?”
一个急促的声音从旁边传来,把三个人都吓了一跳。他们回过头来,看到小西那张惊恐、煞白的脸。
“小西,你干什么呀?吓死我了。”梅丽抚着胸口说,“你不是不感兴趣吗?原来一直在听啊。”
小西没回答她,盯着汪博:“你告诉我,你说的那个村子叫什么名字?”
汪博不知道小西为什么会是这种反应,他有些茫然地说:“我不知道……他们,没说那村子叫什么名字。”
“这故事你是听谁说的?”小西急切地问。
汪博迟疑了几秒钟,说:“我爸爸的一个朋友,他是g县交通大队的。有一次他来我们家玩的时候,就讲起了这件事。”
“那些什么特别的土、殭尸从墓地爬出来,还袭击行人--这都是他讲的?”
汪博像接受审问一样,完全懵了。“这些……听他说,他也是听附近的村民们说的,至于是不是真有这些事,那就不知道了。”
小西慢慢低下头,眼睛盯着地面,神情严峻。
听附近的村民们说的。
对了,我之前怎么没想起来呢。
我已经知道四年前的那件事是发生在平峰村了,只要到那里去,就有可能打听到当初那件事的情况。
“……小西,小西!”梅丽用手在小西面前晃了晃,“你在想什么呢?”
“对呀,小西,你干嘛反应这么激烈?只是一个故事而已。”白川说。
小西望着他们三个人,忽然闪出一个念头。
“呃……没什么,也许是我听得太投入了吧。”她故作轻松地说,“因为这个故事就发生在我们市,所以听起来就像真的一样。”
汪博显得得意洋洋。梅丽和白川怀疑地对视一眼。“这故事像真的吗?”
“我有个提议。”小西说,“后天晚上,我们玩一个真正的‘勇敢人之夜’,好吗?”
三个朋友都望着她。
“我的意思是,我们不到汪博家去了,到他讲的故事那个地方去,进行一次真正的冒险!”
“什么,你不是开玩笑吧,小西?”汪博惊讶地说。
“是的,我是说真的,没开玩笑。”
“可是,你刚才说你后天晚上没空。”梅丽望着小西。
“嗯……是啊,我是说过。那是因为……我在思考怎样进行一次真正的冒险……这不,现在就想到了。”
大家都怀疑地望着小西,总觉得她有些怪怪的。
“当然,如果你们不敢的话……”小西望着汪博和白川,开始用激将法了,“那也没关系,我可以邀请别的男生一起去。”
“别逗了!你都敢去,我们有什么不敢的!”汪博望着白川,“对吧?”
白川耸了下肩膀:“那是当然,我们怎么可能输给女生?”
“真是太好了。”小西赞许地点着头,然后,三个人一齐望向梅丽。
梅丽大张着嘴,迷茫的表情就像是在做梦一样。“你们,不会是玩真的吧?”
“怎么了,惊悚女王,来真的你就发憷了?”汪博讽刺地说道。
“哼,别开玩笑了。”梅丽逞强道,“我是在为你们担心。”
“好的,那现在我们大家的意见就统一了。”小西抓住时机,不给梅丽反悔的机会。同时,她严肃地说,“但是有一点--我们必须保守秘密。这件事情绝对不能让其他人知道,否则传到老师或者是家长的耳朵里,我们就去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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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知道!”汪博和白川显得很兴奋,梅丽回答得有些勉强。但不管怎么说,真正的“勇敢人之夜”已经约好了。
没有人意识到,这是一个错误。
☆、第一百三十五章 墓穴来客(下)
星期五下午的两节课上完之后,汪博和白川背着书包来到图书馆。
“大爷,有介绍防身术或者是格斗、擒拿一类的书吗?”汪博问。
老管理员想了想。“你们到借阅室最右边那几排书架上找找看,就在体育那一类的书里面。”
“好的,谢谢。”汪博点了点头。
“唉,我说,你现在才临时抱佛脚学这么点儿鸡毛蒜皮的功夫,有用吗?”白川不以为然地说。
“会一点儿总比完全不会强吧。我今天晚上研究一下,学一两招最实用的就行了。”汪博朝借阅室走去。
“你还真以为我们会遇到什么险情呀?”白川嘲笑道。
“这可说不准,那地方真是挺邪乎的。”
“也不知道小西怎么会心血来潮,想到那个鬼地方去。”白川费解地说。
正在旁边阅览室拖地的明宇一下抬起头来,朝门口望去。
“她不是说了吗,是因为我的故事太吸引人了,让她想身临其境地感受一下。”汪博得意地说。
“少臭美了。我总觉得,她好像有什么目的……”
两个人一边说,一边朝借阅室走去。
明宇走到阅览室门口,望着他们两人的背影,若有所思。
星期六下午,小西到妈妈的房间申请晚上的出门权。
“梅丽过生日?”妈妈放下书,“那你晚上什么时候回来?”
“可能……得十一点过吧。”小西试探着说。
“什么,十一点?不行!女孩子怎么能这么晚回家?”
“这有什么呀,梅丽家离我们家这么近,走路也只要十多分钟而已。”小西争取着。
“你们干嘛非得玩这么久?”
“除了晚餐之外,梅丽还安排了在她家楼顶烧烤呢,当然得晚点儿了。”早就准备好的台词。
“那也不行,晚上一个人回来太不安全了。”妈妈想了想,“要不,你叫上明宇一起去吧。”
“哎呀,人家全都请的是女生,他去干嘛呀!”小西嚷着,随即妥协道,“要不,我十点过就回来吧?”
“好吧。”妈妈同意了。
“妈,拿点钱给我吧。”小西抱着妈妈的手臂,“我得给人家买礼物呀。”
“你同学过生日我还得出钱。”妈妈嘆了口气,打开床边的钱包,“两百块,够了吧?”
“不怎么够……三百?”
妈妈瞪了小西一眼,低声说:“你就知足吧,明宇一个星期我才给他50元零花钱呢。”
“他怎么能跟我比呢?我可是你亲女儿。”见妈妈做出假装要打她的动作,小西抽过那200元,“算了,两百就两百吧。”
“记着早点回来。”妈妈叮嘱。
“知道了。”小西朝门口走去。
躲在走廊尽头的明宇迅速转身走进自己的房间,将门关上。
小西从妈妈的房间出来后,望了书房一眼,见明宇关着门在里面,匆匆地走出家门,离开了。
妈妈躺在卧室的床上看了会儿书,想问一下明宇要不要看电视,她下床来,走出卧室。
明宇的房门仍然关着,妈妈轻轻敲了敲门:“明宇。”
没有回应。
妈妈又喊了两声,里面还是没有动静,她将房门推开。
明宇没在书房里。
妈妈走到客厅,又到厨房和卫生间找了一圈,都没有看到明宇。
“怪了,什么时候跑出去玩了?”妈妈纳闷地说。
小西打车来到汽车站的时候,汪博和白川已经等在车站门口了。
“小西,你跟我们约的时间,怎么你倒迟到了?”汪博不满地说。
小西看了一眼手錶,四点十分。“只迟了十分钟而已呀,再说,不是还有迟到得更厉害的吗。”
“你们女生就是麻烦。”汪博摇着头说。
三个人在车站门口又等了十多分钟,四点半的时候,梅丽终于从一辆的士里走了出来。
还没等他们开口责怪,梅丽先声夺人:“别怪我,我能出来就已经不错了。”
“怎么回事?不是说好的,你就说是我过生日吗?”小西问。
“我是这么说的啊。可我没想到,我妈说要到蛋糕店去,帮你订一个大蛋糕!我吓得冷汗都出来了,她要是真这么做,晚上你们家就会收到一个12寸的生日蛋糕,那不就穿帮了吗!”
“那你是怎么跟你妈说的呀?”小西着急地问。
“算了,算了,不说了。”梅丽疲惫地摆着手,显得心有余悸,“反正我好说歹说,终于阻止她了。”
“你妈妈没怀疑吧?”小西担心地问。
“我只有祈求我们俩的妈别互通电话了。”梅丽双手合拢在胸前。
小西嘆了口气,问白川:“那你呢?是怎么跟家里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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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川嗤之以鼻:“我们男生要出来一晚上,才没你们这么复杂呢。直接跟家里说出来玩就行了呗。”
小西和梅丽对视一眼,无言以对。
从市区到平峰村是短途汽车,只需要一个半小时就能到。
小西四人是五点二十上的车,到平峰村时,天色已近黄昏。
这是一个十分普通的乡村,但田园风光对城市里的少年来说,充满了新鲜感。他们就像是到了什么旅游景区一样,好奇地在田间地头、草丛山坡各处转悠。
但小西没有忘记她来这里的真正目的。
“我们向村里的人打听一下关于殭尸的传说,怎么样?”小西提议。
“好啊。可是,我们以什么名义去问人家呢?”汪博说。
“这个,我早就想好了。”小西神秘地一笑。
四个人来到一个农家小院,主妇正在门口拾着柴禾,准备做饭。小西走上前去,礼貌地问道:“阿姨你好,我们是学校校刊的小记者,想跟你打听点事。”
农妇好奇地问道:“什么事?”
小西回过头望了一眼三个伙伴,意思是,配合着点。
“平峰村前边的28号公路两旁都是墓地,对吗?”
农妇有些警觉地说:“是啊,怎么了?”
“我们听说,那片墓地里,有时会发生奇怪的事……”
“没有,没有!没这些事。”农妇赶紧打断小西的话,然后抱着柴禾就往屋里走。
“诶,我还没说是什么事呢……”
农妇已经进了屋,并迅速地把门关上了。
小西愕然地回过头,望着三个朋友:“这……是怎么回事啊?”
“她好像不想谈这个话题。”梅丽说。
“我们问问别的人吧。”白川说。
四个人离开那户农家,来到一条小路上。迎面走来一个挑着蔬菜瓜果的中年农民,小西再次走了过去。
“大叔你好,我们是学校校刊的小记者,想问问关于前面那条公路两旁的墓地……”
中年农民赶紧挥着手说:“我忙得很,你们去问别人吧。”然后加快脚步走远了。
一连两次,小西连问题都没能问得完。她深受打击,呆滞地站在原地。
汪博走到小西身边,有些不安地说:“这里的人好像都不愿提起关于那块墓地的事,难道……那传说是真的?”
梅丽打了个冷噤,抱着肩膀说:“不会吧,怎么会有这种事?”
“你看他们那种躲躲闪闪的态度,分明就是知道些什么又不想说啊。”汪博皱起眉头。
白川想了想。“也许成年人,特别是农村的人,很忌讳说这些关于死者的话题。我们找个小孩子问问吧。”
大家点点头,都贊成白川的提议。他们朝前走去,希望能发现一两个在路边玩耍的孩子。
天色渐渐变暗了。
“真是怪了,这个村子里没有小孩的吗?”汪博诧异地左右四顾,“怎么走了这么久都没看到一个小孩?”
小西看了一眼时间:“现在是晚饭时间,也许小孩们都回家吃饭去了。”
小西这么一说,大家才发现自己的肚子也饿了。汪博说:“对了,这么说起来,我们也该吃饭了……”
“餵!看那边,那栋房子面前有一个小孩!”小西指着斜前方说。
大家顺着方向望去,暂时忘记了飢饿,朝那小孩走去。
这是一个五、六岁左右的小男孩,蹲在地上摆弄着一堆小石子,他的身后是一栋两层楼的砖瓦房,看起来是他家。
“这回我来。”白川小声说。
“小朋友,你在玩什么呀?”白川蹲下来,温和地对小男孩说。
小男孩望了他一眼,没有说话,继续摆弄小石头。
白川望了一会儿,说:“我知道了,你面前这一堆是你的军队,这边一堆是敌人的军队,对吗?”
小男孩抬起头来,使劲点点头:“一会儿就要开战了!”
“那我来和你一起玩,好不好?我控制敌人这边,你控制你那一边。”
“好啊!”小男孩高兴地说,“我们一起把石头往中间丢,谁的被打飞了就算输!”
“好!”白川捋起袖子,做出准备开战的架势。
“我喊‘一、二、三’,我们就一起进攻。”小男孩说。
“好,不过等一下,你的军队是人类大军吗?”
“当然是啊。”小男孩眨着一双大眼睛说。
“哦,那我的军队不是。”
“不是人类大军?”小男孩显得很有兴趣,“那是什么?”
白川盯着他说:“是--殭尸大军。”
听到“殭尸”这两个字,小男孩一愣,随即发出刺耳的尖叫,并哇的一声哭起来。
白川大吃一惊,从地上站起来,不知所措。小西三人也惊呆了。
这时,从小男孩身后的房子里冲出一对夫妇,显然是男孩的父母,他们几步跑到男孩面前,母亲将孩子一把抱起来,问道:“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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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一边尖叫一边哭着说:“这个哥哥……说有殭尸!”
男孩的父母立刻露出惊惶的神色,将孩子紧紧抱住,并瞪着面前的白川,问道:“哪里有殭尸?”
白川难堪极了,拼命摆着手说:“没有,没有。我逗他玩的。”
听他这样说,男孩的父亲气得大骂一声:“你吃多了?没事跑来吓唬我们家孩子!”
“我……没想吓唬他,只是……”白川慌得不知该说什么好。
“你们快走!别待在这里了!”男孩父亲呵斥道。
白川尴尬地转过身,沖大家使了个眼色,示意快些离开。汪博和梅丽赶紧朝前方走去。
小西站在原地没动。
那一家人抱着孩子,朝家中走去。男孩的母亲责骂孩子:“跟你说了,天黑了就别待在外面!你没长耳朵是不是?”
忽然,小西大声问道:“你们干嘛这么紧张,难道这里真的有殭尸?”
男孩的父母勐然回过头,虽然天色已经暗淡了,但小西还是清楚地看到,他们俩的脸变成一片煞白,瞪着一双惊恐的眼睛。而那个小男孩看着都没闹了,又哇的一声哭起来。
小西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不由自主地朝后退了一步。
这一回,男孩的父亲简直是怒不可遏了,他对着孩子的母亲大声喊道:“你去,把狗放出来!”
小西吓得大叫一声,和三个朋友一起撒开腿就跑。
没命地跑了好远,几个人累得气喘吁吁,直到跑不动了才停下来。
汪博朝后面望了一眼。“别跑了,他们……没有放狗出来,只是……吓唬我们的。”
梅丽惊魂未定地说:“这里到底是个什么鬼地方呀!这些人,怎么完全不可理喻?”
白川思忖着说:“我看,恐怕是因为我们问的是他们最敏感的问题,所以才会这样的吧。”
“这个村子,果然有问题!”汪博惶恐地说,“那个传说看来是真的!”
“啊……别说了。”梅丽露出害怕的表情。
天色越来越暗,现在这条乡间小路上,就只有他们四个人。
“我们别待在这里了。”白川望着周围说,“这里连路灯都没有,要是天黑了,我们会迷路的。”
“那快走吧。”梅丽焦急地说。
“到哪儿去?”小西问。
“我们先找一家饭馆吃饭好吗?”汪博说,“我的肚子都快饿瘪了。”
“我也饿了,可是哪儿有饭馆呀?”梅丽左右四顾。
小西说:“我们顺着大路走吧,也许会找到的。”
几个人一路小跑着朝一条乡间公路走去。
令他们感到意外的是,在这条路上走了二十多分钟,别说是饭馆,就连行人都没看到一个!
现在,已经是晚上八点了,天色暗得连彼此的脸都看不大清楚。四周是荒山、杂草和往黑暗里延伸的小路,偶尔路过一户人家,房门也是紧闭着的。
最诡异的是--没有人,任何地方都看不到人!
小西他们四个人都慌了起来,心里咚咚直跳。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到了晚上,这个平峰村简直就成了一座荒村!
令他们恐惧的还有另一件事--就如白川之前预料的,在这黑暗而陌生的村子里,他们真的迷路了!
梅丽紧紧地挽着小西的胳膊,身体在瑟瑟发抖:“小西,我们现在……怎么办啊?”
“是啊,我们还要往前面走吗?”汪博惶恐不安地说,“这样毫无目的地走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我们……找个人问问路吧。”小西努力使自己保持冷静。
“哪有人啊?我们走了这么久,一个人都没有看到!”梅丽带着哭腔说,“这村子里的人难道一到晚上就不出门的吗?”
“我看就是这样。”白川神色严峻地说,“你们还没看出来吗?”
“看出来什么?”汪博问。
白川略微顿了一下,说:
“这个村子里的人,全都害怕某种‘东西’。”
听他这样说,三个人的脸上都露出恐惧的神情。
“你是说,他们害怕的是……”汪博的声音变调了。
“别说了!我们快回去吧,别待在这种诡异的地方了!”梅丽害怕地说。
“我们已经迷路了。”白川提醒道。
“天哪……那我们该怎么办?”梅丽快哭出来了。
“别慌,这样吧,我们再朝前面走一段,看到第一户人家后,我们就敲门,进去跟他们问路。”小西说。
“可是,我看这里的人态度都不怎么友善啊。”汪博担心地说。
“那可能是因为我们问了敏感的问题。”小西说,“这次我们只问路,其它什么都不问。”
白川点头道:“好,就这么办。”
几个人继续朝前走去,几分钟后,他们看到了路边的一间小房子。房门依然紧闭着,窗口透露出依稀灯光。
四个人来到门口,小西轻轻敲了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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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传出一些声响。
小西又敲了两下。里面一个警觉的声音问道:“是谁?”
小西回答:“我们是来这里玩的,迷了路,想问问路。”
里面沉寂了一会儿,那扇木门“嘎吱”一声打开了。一个老大爷站在门口,怀疑地望着小西四人。
“你说,你们是来玩的?”他皱着眉头问。
“对,我们是从城里来的。”小西说。
“看得出来你们是从城里来的。”老大爷上下打量着他们,随后干笑了一声,“你们胆子可够大的,敢跑到这里来玩。”
四个人迅速对视了一眼。
“你们想问什么?”老大爷盯着他们。
“哦,是这样的,我们迷路了,想问问往车站怎么走。还有,这附近哪里有饭馆吗?”小西问。
“怎么,你们还没吃饭吗?在找饭馆?”
几个人一起点着头。“是的。”
老大爷凝视了他们一会儿,大笑起来:“你们这些城里的孩子,真是什么都不知道。你们以为这小乡村像城市里一样,有各种餐馆吗?”
说完,他又是一阵大笑,把小西四个人弄得十分尴尬。
“进来吧!”老大爷挥了下手,“我给你们弄点吃的。”
四个少年正好又累又饿,再加上外面现在已经是一片漆黑了。听他这么说,感谢得连话都来不及说就跨进了门。
老大爷谨慎地将门关拢。
一个窄小、简陋的家。屋里是简单而陈旧的家具。四个人坐在几根小木凳上,老大爷从水缸里舀了一大碗水,递给他们:“喝点水吧。”
小西他们渴坏了,轮流喝这碗水。
老大爷从炕洞里摸出几个烘好了的红薯、土豆,吹了吹气,挨着发给小西他们。“这乡村里没什么好东西,你们就凑合着填填肚子吧。”
汪博已经饿得前胸贴后心了,三两下将烘红薯的皮剥了,一大口咬下去,烫得眼泪都出来了,却还是大口大口地吃着,一边说:“香!真香!”
不知道是饿了还是这带着乡土味的烘红薯、土豆确实好吃。小西、梅丽和白川也吃得狼吞虎咽。老大爷坐在旁边,点一支土烟,歪着嘴笑。
不一会,东西吃完了。这些红薯、土豆都比城里的个儿大,吃一个下去肚子就完全饱了。这个时候,小西他们才感激地说:“谢谢您了,大爷!”
老大爷笑着说:“吃几个土豆有什么好谢的,又不花钱,都是自己地里种的。”
小西望着这间屋里唯一的一张小木床说:“大爷,您一个人住在这里吗?”
老大爷微微点了下头,没多说什么。
“大爷,您能不能告诉我们,这里到车站怎么走啊?”白川问。
“怎么,你们想现在到车站,坐车回去?”
几个人一起点头。
“不行了。”老大爷说,“镇上的车站六点钟就没有车了。”
“啊?”几个人一听,全都傻眼了。“那我们今天岂不是回不去了?”
“你们要想回去也行。从我这儿再往前走十多分钟,就到公路边了。运气好的话,你们会碰到一些车子经过。不过,那条公路晚上路过的车子可不多啊。再说人家肯不肯载你们,那也说不定。”老大爷说完,吧嗒吧嗒地抽着烟。
小西心中一紧,问道:“大爷,您说的那条路,是不是28号公路?”
听到小西这样问,梅丽、白川和汪博脸上都掠过一丝惶恐的神色。
老大爷注意到了他们表情的变化,抬起眼帘缓缓问道:“你们是不是听说过什么?”
小西没想到,老大爷居然主动提到了这个话题。但鑑于之前的经歷,她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是张着嘴,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老大爷见小西他们没说话,抬起脚来,将菸头按在鞋底上揿灭,说道:“算了,反正你们胆子大的话,就到那条公路边去搭车吧。如果害怕,今天晚上就在我这间小屋里待一晚上。你们自己考虑吧。”
这老大爷显然是话里有话,他分明就在暗示,那条公路附近有某种危险存在。
小西终于忍不住了,问道:“大爷,是不是28号公路那一段,有什么……古怪的东西啊?”
老大爷低下头卷着一根土烟,没有说话。
小西和三个朋友互望了一眼,也不便多问。屋子里一片沉寂。
过了半晌,老大爷抬起头来问道:“你是不是想问,那公路两旁的墓地里,有没有殭尸?”
几个人完全没想到,这老大爷居然主动说了出来!他们张着嘴,一脸惊愕表情。一瞬间,小西感觉到,这个独自一人居住的老大爷,跟村里的其他人有些不同。
小西决定实话实说:“大爷,其实……我们就是因为这个传说才来的。但我们不知道……”
“不知道自己是傻瓜。”老大爷的表情一下严肃起来,“你们觉得,这只是一个谣言,或者是以讹传讹的谎话,所以来寻找刺激,对吗?”
四个人完全呆了,这老大爷竟然一语中的。而且听他的意思,这不是传说,而是真实存在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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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了片刻,小西惶惑地问道:“大爷……难道,真的有殭尸吗?”
老大爷嘆了口气,站起来说道:“如果是别人告诉你们有、或者是没有,你们都可以只当笑话听。但惟独我--”
他俯下身,凝视着小西。“可以告诉你们千真万确的事实。”
小西感觉到一种压迫感,使得她说不出话来。
“知道为什么吗?”老大爷慢慢将身子伸直,望着他们四个人。
“因为我就亲眼看见过殭尸。”他说。
小西恐惧地捂住嘴,梅丽也几乎要惊叫出来,白川和汪博两个男生也被吓得后背发麻。
“您……亲眼看见过殭尸?”小西惊骇地问。
“不是看见这么简单,那殭尸还偷过我家的猪崽来吃呢。”老大爷说。
“是怎么回事啊?”白川盯着老大爷问。
老大爷眼睛望着对面的墙壁,回忆道:“几年前,在我这个小屋的外面,有一个猪圈,里面只养了两头猪。其中那头大母猪在那年秋天的时候,产下了一窝小猪崽,可把我乐坏了。
“一天晚上,我睡着了,听见猪圈里有声响,还有母猪的叫声。我以为是野狗或者小偷,赶紧穿上衣服,拿起一根木棍就朝外走。
“等我来到猪圈,却并没有看到什么人或是野狗。我打着手电筒往猪圈里看,发现少了两只猪崽,而且猪圈里还有一些血迹。
“我当时气坏了,心想一定是野狗把小猪崽给叼去了。我仔细看猪圈外面,发现血迹延伸到了屋后的草丛里,便提起木棍就朝那个方向追去。
“我在草丛里跑了一阵,忽然被什么东西跘了一下,用手电筒一照--竟然是一只血淋淋的小猪崽的头!
“当时我就觉得有点奇怪,因为按野狗的习性,一般都会把猎物叼到自己的地盘,再慢慢享用,不会像这样边走边吃。而且我想,一只野狗怎么能叼走两只小猪崽呢?难道有两只野狗?
“带着疑惑,我继续朝前走去。不知不觉中,我已经走到了28号公路两旁的墓地里。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我才发现已经身处在一片坟墓之中。
“就在我感到迷茫,不知道该不该继续追下去的时候,突然看到前方的一个坟墓旁边,蹲着一个人。那个人低着头,好像在吃着什么东西。我下意识地用手电筒朝那边一照,那个‘人’勐地回过头来,这一回头,把我的魂都吓飞了!”
老大爷讲到这里,脸色变得有些苍白,好像再一次经歷了那恐怖的事件。而小西等人已经吓得寒毛直立了。
长长地吐了口气,他接着往下讲。
“我当时离那‘人’可能有一、二十米远,但还是清楚地看到,那个‘人’满嘴鲜血,正在撕咬着手中的小猪崽!我吓得手一抖,手电筒一下掉到地上。同时腿也发软,几乎要站不稳了。
“大概只过了几秒钟,我捡起手电筒,仗着自己手中还有一根粗木棒,便壮着胆子朝那边走去。但奇怪的是,仅仅几秒钟的时间,那个‘人’就不见了!我举着手电筒环顾四周,愣是看不到那‘人’的踪迹!”
讲到这里,老大爷瞪着一双眼睛对小西他们说:“你们要知道,那可是一片空旷的墓地啊!不管那东西是人还是什么别的,怎么可能这么快就跑得没踪影了呢?”
梅丽紧紧地抱着小西,吓得面色煞白。汪博也吓得蜷缩着身体。白川咽了口唾沫,问道:“那后来呢?你发现‘那东西’了吗?”
老大爷摇着头说:“我举着电筒在那里找了好几分钟,再也没看到那‘人’。我越想越害怕,就快步跑到公路上,顺着路回家了。
“第二天早上,我把昨晚发生的怪事告诉周围的一些人。大家都觉得很奇怪,有几个年轻小伙子便说要跟着我一起到那片墓地看看。约摸到了昨晚那个地方,这时,我们看到了骇人的一幕。”
“是……什么?”小西试探着问。
“墓地里的一座新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下葬到这里的,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坟(埋葬在这片墓地的不一定是附近的人)。那坟墓上面的土竟然被刨开了一些,露出棺材板来。看起来,就像是有什么东西从坟墓里爬出来过一样。我们当时吓坏了,把村长和村里的几个主任叫到那里。大家看了都非常恐慌。
“几个年轻人觉得实在是蹊跷,便在经得村长允许后,把那个坟彻底挖开来。当他们把棺材盖揭开的时候,我朝里面一望,吓得差点昏了过去!”
小西、梅丽、汪博和白川全都屏住了唿吸。
“那棺材里面躺着的尸体,嘴边满是鲜血。而尸体的旁边,竟然是我那只小猪崽的残肢和骨头!”
“啊……”梅丽吓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另外三个人也吓得头皮发麻。
“这件事令大家十分震惊。那几个小伙子将棺材重新埋好。从此以后,大家都不敢在晚上靠近这块墓地,而‘殭尸’的传说也就不胫而走了。”
这段可怕的经歷总算讲完了,老大爷长长地吐了口气。
小西压抑着心中的恐惧,问道:“那后来,还有人看到过‘殭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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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听村里的一些人说,他们也在晚上看到过有殭尸从坟墓里爬出来,但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只有这件事,因为是我亲身经歷,所以千真万确。”
老大爷顿了顿,又补充道:“反正,从那个时候起,我们村的人对‘殭尸’闻风色变,哪怕只是听到这两个字,都会吓得打哆嗦。而且一到晚上,家家就关门闭户,没有一个人敢出来走动。”
小西和三个朋友交换了一下眼色,现在他们都明白了,为什么之前会遭到那种待遇。
汪博忍不住问道:“大爷,那您一个人住在这里,不害怕吗?”
老大爷苦笑着说:“我都这把年纪了,活也活够了,还有什么好怕的?再说,我一个孤老头子,又能到哪去?”
缄默了一阵,小西看了下手錶,叫了一声:“呀,都九点半了。”
“啊,这么晚了,我们到底怎么办啊?”梅丽着急地说,“我还跟我妈妈说十一点就回去呢!”
汪博说:“听了大爷刚才讲的事,你还敢晚上出去呀?要不……我们就在这里待一晚上,明天早上再回去吧。”
“不行!”梅丽叫道,“要是我一晚上不回家,我妈妈会杀了我的。”
“那也比被殭尸咬死好。”
“好了,你们别吵了。”白川说,“要不我们到公路边去试试吧,说不定运气好,很快就会有车子经过的。”
“可是现在外面已经一片漆黑了。”汪博望着窗外说,“我们怎么看得清路……”
突然,他停了下来。
汪博坐的位置离窗子最近。
黑漆漆的窗外,他赫然看到--一个人影正待在窗外,窥视着他们。
一瞬间,汪博感到全身的血直往脑门上涌,令他眼前发黑。他全身勐抖着指向窗外,大声尖叫道:
“窗外……有人!”
几个人大吃一惊,吓得颤慄了一下,一起朝窗外望去。
一片漆黑,并没有看到什么人影。
“人在哪里?”白川瞪着汪博问。
“刚才我看到……就在窗前盯着我们,我叫了一声后,它就消失了。”汪博抖抖索索地说。
“啊……”梅丽感到后背蹿起一股凉气,“大爷说过,这村子晚上是不会有人出来的。难道是……”
“别慌。”老大爷走到墙边,抄起一根木棍。“我出去看看。你们就待在屋里,别出来。”
白川走到老大爷身边:“不,我们跟你一起出去,万一有什么情况也可以帮帮忙。”
“对,我们跟你一起出去。”小西也鼓起勇气说。
汪博和梅丽对视一眼,也走到他们身边。
老大爷回头短暂地望了他们两秒,拉开门闩,沉声道:“跟在我后面,注意周围。”
他打开门,朝左右两边探望了几眼,然后紧握着木棒走了出去,几个少年紧跟其后。
借着一点点黯淡的星光,他们左右四顾,并没发现屋外有人。
“到屋后去看看。”老大爷说,同时叮嘱两个男生,“你们望着后面。”
白川和汪博紧张地点了点头。五个人一起朝屋后走去。
小西和梅丽夹在老大爷和两个男生的中间,两个人牵着手,紧紧地贴在一起,能互相感觉到对方的心脏在咚咚狂跳。她们和另外三个人一边走一边警觉地朝周围张望,一直将房子饶了个圈,并没有发现人的影踪。
回到门口,老大爷说:“你们快进去。”等四个少年都进了屋,他再次探望周围,然后迅速地走进来,将门关拢,又将窗户也关拢,锁好。
回到屋中,大家的紧张感消除了很多,白川问汪博:“哪有你说的什么人影啊?我们出去怎么没看到啊?”
汪博说:“可能……那东西在我叫出来的时候,就已经跑走了。”
他没说“人”,而说“那东西”,大家心中都颤了一下,知道他指的是什么。白川又问:“你看见它的脸了?”
汪博摇头道:“外面太黑了,看不清,只看到一个人模煳的轮廓。”
小西想了想:“会不会是你刚才听了大爷讲那件恐怖的事情之后,吓得产生了心理暗示,所以出现幻觉了?”
“不会!我看得很清楚!”汪博大声说道,但很快又变得不确定起来,低声说,“我觉得,应该不会……”
“我看你真的有可能是看花眼了。”老大爷说,“虽说我跟你们讲的关于殭尸那件事千真万确,但毕竟要看见殭尸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我自从那件事后,也再没看见过殭尸。不可能刚好这么巧,它就在我讲完那件事之后出现在我家门口。”
听老大爷这么说,大家都望向汪博,眼神中带着谴责的意味。汪博现在也觉得可能是自己看花了眼,低着头,有些无地自容。
小西又一次看时间:“十点钟了,我们到底怎么办?”
汪博缩了缩脖子:“反正我打算今晚留在这里,我不想冒险。”
白川望着小西:“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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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等小西表态,梅丽就像求助一样望着她说:“小西,你知道我妈妈的脾气,要是她知道我不但骗了她,还通宵不回家的话……后果我真的不敢设想!”
“我知道,我也在想同样的问题。”小西提醒着梅丽,“别忘了,我跟你是一样的状况。”
汪博讽刺地望着她们说:“听起来,好像你们的妈妈比殭尸还要可怕。”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这样。”梅丽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而且殭尸我们不一定碰得到,但我妈却是我必须面对的!”
小西斟酌了片刻,对白川说:“我们要回去。”
“那我就跟你们一起回去。”白川说。
然后,他们三个人一起望向汪博。
汪博指着窗外说:“你们自己瞧瞧,就算不说什么殭尸吧。现在外面一片漆黑,你们怎么去公路?又会迷路的!”
“那倒不是问题。”老大爷开口道,“你们如果真要去搭车的话,我可以把你们送到公路去。”
“太感谢您了,大爷!”小西和梅丽一起说。
老大爷从枕边摸出一把手电筒,几个人走到门口,白川回过头对汪博说:“那你就留在这儿吧,我们走了。”
汪博张着嘴,似乎不相信他们真的要把自己一个人留在这里。他略一迟疑,站起来说:“好吧,好吧!我跟你们一起走!我才不想当胆小鬼。”
白川笑了一下,走过去挽着汪博的肩膀:“对了,这才像个男子汉嘛!”
“好了,我们走吧,看着点儿周围,注意安全。”老大爷再次叮嘱。
在那一团橘黄色光圈的指引之下,五个人小心谨慎地沿着弯曲而狭窄的乡间小路朝前行走。一丝风吹草动、蛙鸣犬吠,都让四个少年心惊肉跳、浮想联翩。仅仅十分钟的路,他们感觉像永远都走不到尽头。
终于,他们从小路走到一条柏油公路上了。老大爷说:“到了,这里就是28号公路。”
四个少年意识到,他们来到了故事中的地点,就像走进了恐怖故事之中。下意识地,他们朝公路两旁望去--
果然,路的两边是由坟包和墓碑组成的死者的王国,这条公路穿插其中,让人恍惚觉得像是一条通往黄泉之路。
这里,就是那天晚上撞到明宇的地方。
明宇就是从这片死亡之地里钻出来的。
这想法令小西接连打了好几个冷战。
老大爷的话岔开了小西的遐想:“好了,我送你们到公路上来了。你们就在这里等车子吧。如果实在等不到的话,你们还记得刚才那条小路吧?可以回我家来。”
想了想,他把手电筒交给小西:“这条路上没有路灯,这个你们就拿着吧,万一一会儿还要回来,也好用来照路。”
“啊,谢谢。”小西感激地说,随即又问道,“那您呢?您不用这个,能看见路吗?”
“这条路我已经不知道走过几百遍了,就是闭着眼睛也能回去。你们不用担心我。”老大爷笑道。
“那真是太感谢您了,大爷。”几个少年一起说。
老大爷摆了摆手,准备转身朝回走了。
这时,小西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她赶紧叫了一声:“大爷!”
老大爷回过头来:“还有什么事吗?”
一时之间,小西思绪混乱,不知道该怎样说。她顿了片刻,问道:“大爷,四年前,平峰村有没有发生过一起……命案?”
老大爷愣了一下,三个朋友也惊讶地望向小西,不知道她为什么会问这样一个问题。
“小姑娘,你说的,是一起什么样的命案啊?”老大爷盯着小西的眼睛问。
“这个……我也不知道。”小西犹豫着说,“我只知道,有人死了,而且死得很惨。”
老大爷低着头,似乎陷入了深思,过了一会儿,他说:“你不说具体点的话,我不知道你说的是哪件事。”
小西回忆着那张旧报纸碎片上的内容:“四年前,有人在村子里惨死了,这件事情比较大,惊动了警察,还上了报纸……老大爷,我知道的就只有这么多了,您能想起来吗?是不是有过这样一件事?”
老大爷仔细思索着,好一阵后,他微微点着头道:“你这么一说……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
“您想起来了?”小西激动地说。
老大爷摇着头说:“事情隔太久了,我只是记得隐隐约约有这么一件事,具体的就记不清了。”
“您能想起来一点儿都行,比如说,死的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年龄多大?”
老大爷又想了一阵,说:“我真的想不起来了,人老了,记性就越来越差。但是……”
小西凝神神望着老大爷:“怎么?您想起什么来了?”
老大爷说:“就凭我完全没印象这一点来推测,死的应该是外地人。要不然,如果是本村的人死了,我不会一点儿都想不起来。”
小西发着愣。
老大爷说:“小姑娘,其它我就真的不知道了。你问这个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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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呀,小西,你打听这个干什么?”梅丽也问道。
“哦,没什么。”小西掩饰着自己的情绪,“大爷,谢谢您了。”
老大爷点了下头,最后说了一句:“注意安全,没坐着车就回来。”说完从小路走回去了。
梅丽、白川和汪博望着小西,发现她神情凝重,分明是在思考着什么。但他们现在最关心的是能不能搭到车回家,所以也没多问。
好几分钟,小西像雕塑一样站着,暂时忘记了一切,头脑里反覆回想着老大爷说的话。
死的应该是个外地人。
她想起,刚开始听明宇说话的时候,他的确带着一些听不出来是哪里的外地口音,只是到后来,没那么明显了。
一阵冷风吹过,小西身体抽搐了一下。
事情越来越诡异了,她愣愣地想,感到全身发冷。
在公路上站了二十分钟,他们没看到一辆车经过。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这条路晚上真的没车子经过吗?”白川难以置信地说。
“这里是条乡村公路,又不是两个城市间的交通要道。”汪博翻着眼睛说,“再加上还有这种恐怖的传说,谁会晚上开车到这条路上来呀?”
“那我们这样傻傻地等下去,不会一个晚上都看不到一辆车吧?”梅丽忧心忡忡地问。
“这可难说,搞不好就是这样。”汪博摊了下手。
梅丽望了下望周围,打了个冷噤:“我们待在这里,万一遇到‘那个’……怎么办?”
大家都有些害怕,不安地张望着。
白川安慰着她,也像是在安慰自己:“不会的,刚才老大爷不是说了吗?要看见殭尸不是这么容易的事。我看,我们没这么‘好’的运气吧。”
“这可说不准,要不,我们还是回……”
汪博话没说完,小西忽然激动地叫道:“喂,你们快看!前面有辆车来了!”
几个人一下来了精神,朝前方望去,是一辆运货的大卡车!四个人一起挥手,大声喊道:“停一下,请停一下!”
大卡车开近了,没想到的是,它唿啸而过,根本没有要载他们的意思。
“喂,餵!别走啊!别……”四个人大喊着,但卡车已经消失在黑夜中了。
“该死!”汪博拍了自己大腿一下。“那混蛋司机理都没理我们!”
白川嘆了口气说:“算了吧,这是辆卡车,前面只有两个座位,而且都坐着人呢。人家怎么载我们?”
“他就让我们坐在车厢里也行啊!混蛋!”汪博气得大骂。
“别骂了,有什么用?”小西说,“你们身上带着多少钱啊?”
“干什么?”白川问。
“把钱都给我。”
白川迟疑着,从裤包里掏出100元,递给小西:“我没带多少。”
“你呢,梅丽?”
梅丽从衣服口袋里掏出几十元钱:“就这些了。”
小西望着汪博,汪博问:“这个时候你拿钱干什么?打车呀?那也要有车经过才行啊。”
“别问这么多了,快给我吧,一会儿你就知道了。”小西说。
汪博有些不情愿地从裤包里掏出三张100的出来,问道:“你不会全要吧?”
“你带得还真不少啊。”小西一把将钱抓过来:“我只是拿在手里一下。一会儿再有车经过的时候,我们就沖它勐挥手里的钱,意思是我们可以出钱搭车。这样也许他们愿意停下来一些。”
“好主意呀,小西!”梅丽说。
“就这么办。”白川说。
主意是定了,但自从那辆大卡车开过之后,就再没有一辆车子经过。
小西每隔几分钟就看一下时间,11点半的时候,她焦急地说:“我们都等了一个多小时了,怎么还没车来啊!”
“我看不会有车经过了。”白川灰心地说。
梅丽蹲在地上,耷拉着脑袋,一言不发。小西问道:“梅丽,你怎么了,现在你倒不着急了?”
梅丽微微抬起头来,神情呆滞:“小西,都快十二点了。就算我们现在坐到了车,回到家也是凌晨两点过了。你想过没有,我们的家长早就已经互通过电话了,也就是说,我们的谎言已经败露了。小西,现在不管怎么样,我们回去后都会死得很惨。”
听她这么说,小西也感到烦躁不安起来,她能想像到,此刻妈妈有多担心。想到这里,她说:“干脆我们打电话跟家里,跟家长明说了吧,免得他们担心。而且,他们知道后会开车来接我们的。”
“也只能这样了。”白川说,“你们谁带了手机?”
小西说:“我怕我妈打电话催我,就没带,你们呢?”
梅丽和白川同时摇着头说:“我也没带。”
三个人的目光又聚集到汪博身上,汪博愣了愣,说:“我有手机。”
三个人一起松了口气。小西说,“那就快拿出来打吧。”
“打给谁?”汪博掏出手机。
小西想了想。“先打我家的电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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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博把手机递给她。小西拿过手机,刚拨了几个键,呆住了。
“怎么了?”三个伙伴一起问道。
小西望着他们,无比沮丧地举起手机给他们看:“这里太偏僻了,没有信号啊!”
“什么!”几个人一起叫了出来。汪博不相信地拿过手机,“真的打不了?我试试。”
他快速地拨了一串号,将手机放到耳边,不一会儿,他的手慢慢滑了下来,满脸呆滞。
“怎么办?我们真的困在这里了。”梅丽绝望地耷下头。
“还能怎么办?回刚才那个老大爷的家去呗,在那里待一晚上,明天一早就坐车回去。”汪博说。
“看来也只好这样了。”白川无奈地说。
小西看了一眼手錶:“这样吧,我们最后再等半个小时,如果12点10分还没有车经过的话,我们就回老大爷那里去--你们觉得呢?”
三个朋友互望了一眼,一起点了点头。
毕竟,他们还是希望能早点回去,哪怕早几个小时也好。否则父母会急疯的。
说定之后,四个人一起蹲在公路边,像一群孤单的小鸟。
十多分钟过后,小西发现蹲在她旁边,一直埋着头的汪博竟然发出轻微的鼾声。
她难以置信地望着他,心想,蹲着也能睡着?
她再转过头,发现一直撑着脑袋的梅丽也闭着眼睛,小西轻轻碰了下她:“梅丽,你睡着了?”
梅丽无精打采地半睁开眼睛,轻轻摇了摇头:“没有,但我疲倦了,很想睡。”
小西望向白川,发现他也是一副睡眼迷濛的模样。她在心中嘆息道--我还疲倦呢,可要是我们几个都睡着了,谁来看有没有车经过呢?
小西看了下表,已经12点了。剩下的十分钟里,会有车来吗?她觉得希望渺茫得就像一个沙漠里的旅人在干死之前找到绿洲一样。
这样想着,小西感觉心一阵下坠,比刚才强烈数倍的消沉和睏倦在一瞬间袭来,令她有种要倒下去的感觉。
她歪着头,用一只手撑着快要支不起的脑袋,双眼空洞地望着前方,艰难地与疲倦作战。
月亮悄悄从云层中钻出来,洒下一地诡异的银色月光。
几分钟后,在小西模煳的视野里,似乎出现了什么东西,好几秒之后,她才意识到自己看到了什么。
小西的头慢慢直了起来,她全身的血液也在慢慢凝固。她的眼睛睁大到无以復加的地步,头脑因震惊和恐惧而变得一片空白。
她看到,斜前方大概一两百米远的墓地里,不知从哪座坟墓中慢慢爬出来一个--殭尸!
小西的唿吸都快停止了,她用力地用手捂住嘴,不让自己惊叫出来,她看见那殭尸朝他们相反的方向走去。
正在这时,旁边的梅丽抬起头来轻声问道:“小西,现在几点……”
小西一把将梅丽的嘴捂住,梅丽吓得浑身一颤,她顺着小西的目光望去,也看到了那殭尸!还好她的嘴被紧紧捂着,只发出“唔!”的一声。
旁边的声响引起了白川和汪博的注意,他们望过来,发现小西捂着梅丽的嘴,两人瞪着惊恐的双眼,也朝那方向望去。一瞬间,两个男生的眼睛几乎都要瞪裂了,汪博差点儿坐到了地上。
好几分钟后,他们看到那殭尸走远了,消失在夜色之中。汪博勐地从地上站起来,惊恐万状地说:“我们……快走吧!”
几个人都站了起来,腿因为蹲的时间长了而发麻,几乎拖不动脚步。但现在顾不了这么多了,梅丽、白川和汪博像逃命一样一瘸一拐地朝小路挪去。
走了几步,他们忽然发现,小西居然站在原地没动!
梅丽按着发麻的腿,移到小西身边,焦急地低声说道:“小西,你还在发什么呆呀!快走啊!”
小西凝视着前方,神情复杂:“不,我要去看个究竟。”
“什么?你疯了?现在不是好奇的时候!”
“我不是好奇。”小西凝视着好友,“你不明白,如果我不搞清楚真实情况的话,我、还有我妈妈都会有危险的!”
白川和汪博也靠拢过来,一脸茫然地望着她:“小西,你在说什么?你和你妈妈会有什么危险?”
小西心慌意乱地嘆了口气:“现在没空解释了。以后我再告诉你们吧!”
说完,她猫着腰,朝那坟墓的方向跑去。
梅丽、白川和汪博焦急地望着小西的背影。汪博问:“怎么办?”
梅丽咬了咬牙,说:“我们不能丢下小西一个人!”
“那走吧,我们也过去!”白川说。
两个人跟着小西跑过去。
“喂,你们……唉!”汪博狠狠一拍大腿,也跟了上去。
小西小心地靠近那座有殭尸出来的坟墓,听到身后有声音,她回过头,看到三个朋友都跟了过来。小西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向他们投来感激的一瞥。
小西的手里拿着手电筒,但不敢打开,害怕引起殭尸的注意。在阴森恐怖的墓地里穿行了不知多久,小西在两座挨着的坟墓面前停了下来。
在整片墓地中,这是两座相对较大的坟墓,由石料修建成圆顶的墓室,看起来就像两座挨在一起的白色圆房子。两座坟的面前各有一块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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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丽三人走到小西身边,惊悸地望着周围。白川小声问道:“刚才那殭尸就是从这里爬出来的吗?”
小西略略点了下头,又有些迷茫地说:“肯定是这里,但我不知道它是从哪座墓中爬出来的。”
“既然那殭尸能爬出来,坟墓周围就应该有一个打开的洞口才对。”白川说。
小西蹲下身子,小心翼翼地推开手电筒的开关,然后贴着地面朝坟墓的周围照去。
她希望找到那个殭尸爬出来的洞口,电筒光线晃过其中一座墓碑的时候,她下意识地瞥了一眼。
她将目光移回来,将电筒的光对准那墓碑,这一次,她看清楚了。
这块墓碑上别的文字都没法闯进她的眼帘,因为她看到最中间那一行字后,就像石雕一样凝固在了那里。
墓碑中间的一行字是--
艾明宇1998年逝。
小西的唿吸在那一瞬间停止了。
但很快,她将电筒的光束移向别处,她不希望三个好朋友看到墓碑上的字。她不想看到他们吓呆的样子。
其实,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小西反倒觉得没那么害怕了--只不过是之前的恐惧猜想全都应验了而已,她并不是没有心理准备。
现在,小西心中唯一担心的,就是妈妈--她不知道她正跟什么待在一起。
目前唯一能做的,就是揭开殭尸的秘密--并且,她需要证据来证明殭尸的存在。否则的话,没有人会相信自己家里有什么。
小西握着手电筒在这座坟墓周围转了一圈,并没有发现什么洞口。她移到旁边那座坟墓,仔细查看,眼睛骤然瞪大了--她看到,在这座坟墓的左侧,也就是两座坟之间,有一快挪开的石板,那下面显然就是墓室!
小西靠近洞口,仔细看了看,有了更惊人的发现--这个洞口下竟然有几阶石梯,就像是通往一间地下暗室一样!
☆、第一百三十六章 真相
梅丽、白川和汪博这时凑到小西身边,也发现了这惊人的地下通道。他们面面相觑,神情中混合着难以名状的惊愕和恐惧。
小西经过短暂的犹豫,转过身对三个好朋友说:“你们在这里等着我,好吗?我下去看一眼,就一分钟,然后我就上来。”
梅丽倏地瞪大眼睛,压低声音说:“你是不是真的疯了?你到这殭尸的墓穴里去干什么!”
“现在没时间解释了。我就下去几十秒,立刻就上来!”
“那殭尸说不定随时都会回来的!”汪博紧张地说道,“要是你下去后,那殭尸回来了怎么办?”
“那你们就马上叫我!”小西已经从洞口的石梯往下走了。
“喂,等等!”梅丽突然想起什么来,“要是……这下面还有一个殭尸呢?”
“不会的,我知道另一个殭尸在哪里!”小西已经走下去了,声音从洞穴口传出来。
梅丽三人惊愕地对视了一眼,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白川迟疑片刻,也跟着跳到洞口边,说:“我跟小西一起下去!”
梅丽张着嘴呆了几秒,“那我也下去!”她走到白川的身后,跟他一起从石梯下去。
汪博还没反应得过来,骤然发觉这阴森森的墓地里,居然只剩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呆在墓碑前了。他吓得浑身打了个激灵,叫了一声:“等等,别丢下我一个人!”赶紧走到石梯旁,沿梯而下。
梅丽发现汪博也下来了,正想说“上面一个人都没有,要是殭尸回来了怎么办”。但她的眼睛随着小西电筒的打开而望了过去。
梅丽惊呆了,张口结舌地望着周围。另外三个人也跟她一样。
石梯并不长,他们已经走到了底,通过手电筒的光束看到了这间巨大的墓室。
说这里“巨大”,倒不是因为这里真的有那么大,其实估计也就是五、六十平方米。但对于一间埋葬死人的墓室来说,这里真的太宽敞了,简直就像是一间教室。而且奇怪的是,他们竟然没有唿吸特别困难的感觉,似乎这里有着某种通风设施。
更令几个人瞠目结舌的是,随着电筒光束的移动,他们看到了床、桌子,椅子,甚至桌子上还有盘子和碗。
偏偏没有正该有的东西--棺材。
小西和三个朋友无法理解眼前的一切--难道,这墓室中的殭尸像普通人一样,在这里吃饭、睡觉、生活吗?
“这里……是怎么回事?”梅丽惊愕不已。
“别管是怎么回事了,我们快走吧。那殭尸说不定要回来了!”汪博提心弔胆地说。
小西焦急地晃着手电筒,希望能找到某件东西,可以证明殭尸的存在。但她居然找不到什么特别的东西!
“小西,我们上去吧……”梅丽恐惧地说,“待在这里,让我感到毛骨悚然。”
小西也知道,多待一分钟,危险就会增加一分。她只有作罢:“好吧,我们走。”
梅丽、汪博赶紧朝石梯走去。
小西用手电筒照着前方的石梯,对身后的白川说:“走吧,白川,别看了。”
“啊?”前面出现一个诧异的声音,是白川。“小西,你叫我吗?我在这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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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西心中一惊,一片恐惧的阴云向她笼罩过来。她勐地回头,将电筒向身后的人照去。但电筒还没来得及举起,一双恐怖的大手一把掐住了她的喉咙。小西发出一声悽厉的惨叫,手电筒掉落到地上,滚到墙边。
梅丽三人听到小西的惊叫,慌忙回过头来。黑暗中,是模模煳煳却令他们心胆俱裂的一幕--一个黑影掐着小西的脖子,将她吊了起来!
“啊!殭尸……这里还有只殭尸!”汪博吓得双腿一软,瘫在地上。
“小西!”梅丽和白川撕心裂肺地喊叫着。恐惧、惊慌、无助,令他们头脑发懵,不知所措。
就在这时,梅丽听到身后的石梯传来脚步声,她还没来得及回头,就看到一个黑影扑向白川,将白川压到墙边,白川还没来得及挣扎就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了。
梅丽的神经完全崩溃了,她闭着眼睛声嘶力竭地抱头尖叫。汪博也吓傻了,倒在地上动弹不得。看着黑暗中的两个黑影分别袭击小西和白川,他们明白自己显然就是下一个目标--但悲哀的是,他们从没遇到过这么可怕的事情,已经吓得连腿都移不动了。
小西的喉咙被紧紧掐着,无法唿吸,她知道,自己马上就要死了。最后的意识中,她只想到一件事情--
这个袭击她的“人”能够在黑暗中清楚地看见他们。
而且,“它”的力气很大,能将自己吊起来。
临死的瞬间,她好像什么都明白了。但是已经迟了。
突然,小西听到“咚”的一声闷响,然后是一个人悽厉的惨叫声,紧接着是有人摔倒在地的声音。她不明白髮生了什么事,而就在这时,一个黑影沖了过来,将掐着她的那个人一把推开。
小西摔到地上,感到一阵眩晕,她的喉咙像是要断了,只能发出嘶哑的干咳。从地上仓惶站起来后,她赫然看到,在墓室的墙边,两个黑影扭打在一起!
她看不懂,也想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突然,其中一个黑影说话了:“小西!你们快逃!”
是明宇的声音!小西浑身颤抖起来。
“快跑!快啊!”明宇大声喊道,而就在这时,他被那个比他高大的黑影抓住脑袋,那“人”将他的头重重撞向墓室的石壁!
“咚!”的一声闷响,小西听不到明宇的声音了。
“明宇……明宇!”小西在黑暗中慌乱地喊着,这时她看到墙边的手电筒,飞奔过去,将打开着的手电筒捡起来。拿着电筒回过头来,她赫然看到一张狰狞可怖的脸,那张脸就在她面前!
“啊--!”小西心胆俱裂地尖叫着,吓得魂飞魄散。那“人”跟刚才一样,一把掐住她的脖子,力气比之前更勐。小西知道,这回是真的没命了。
就在意识渐渐开始模煳的时候,她感觉那双像钳子一样掐着她的手竟然缓缓松开了。小西睁开眼睛,看到那个不知是人是鬼的傢伙晃了两下,慢慢滑了下去,倒在地上。
这时,她才看到,白川站在她的对面,手里拿着一块石头。
白川丢掉石头,将奄奄一息的小西扶起来:“小西,你还能走吧?我们快离开这里!”
小西艰难地点了点头,白川把电筒从他手里拿过来,照向梅丽和汪博:“你们呢?没受伤吧?快走!”
梅丽和汪博赶紧站起来,几个人朗朗跄跄地朝石梯跑去。突然,小西想起了什么,大喊道:“等一下,还有明宇!我刚才听到明宇的声音了!”
“对,我刚才也听到明宇的声音了,好像是他闯进来……救了我们!”梅丽叫道。
白川用手电筒探照着墓室,他发现,这间墓室的地上,倒着三个人。两个是完全陌生的,而墙边的一个,他认出来了,大喊道:“真的是明宇!”
白川将手电筒交给梅丽,然后和汪博一起过去。汪博手忙脚乱地帮着把昏倒的明宇背到白川背上,喊道,“走!快走!”几个人沿着石梯仓惶逃跑。
到了地面上,他们不敢有丝毫停留,没命地朝公路上狂奔着,边跑边朝后面张望,仿佛是在逃避死神的追逐。
终于,几个人跑到了公路上,他们彻底累瘫了,全都倒在地上。还好,那两个“殭尸”看来是被打晕了,没有追上来。但小西不敢松懈,用干哑的喉咙喊道:“汪博,快……快打报警电话!”
“你忘了吗?没有信号啊!”汪博跺着脚说。
“报警电话……是不需要信号的!”
小西大喊一声,恐惧、紧张、虚弱和疲惫一起涌来,她双眼一黑,昏倒过去。
醒过来的时候,小西奇蹟般地发现,自己居然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妈妈坐在自己的身边。
“小西,你醒了?”妈妈惊喜地说,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小西回想着之前的一切,感觉那些惊悸、恐惧的画面仍然歷歷在目,她不明白后来发生了什么,自己为什么会躺在这里。
她迷惘地问道:“妈妈,这是……一场梦吗?”
“对,一场可怕的噩梦。不过,已经结束了。”妈妈说,流下泪来。
“梅丽呢?还有白川、汪博他们。”小西从病床上坐起来,“还有……明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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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正要说话,病房的门被推开了。走进来两个警察,就是那个圆脸警察和大个子警察。
“醒了吗,江小西。”大个子警察微笑着说,“你的朋友们都在担心呢。”
话音刚落,梅丽、白川和汪博一起从门口涌了进来,他们来到小西的床边,就像是看到了多年没见面的好朋友。
“你醒了,小西。”梅丽捂着心口说,“我还以为你受了什么重伤呢。”
“你昏倒的时候,真是吓死我们了。”汪博说。
小西回忆着当时的情景,她想起来,自己是喊完一句话之后昏倒的。她急促地问道:“后来发生了什么事?”
两个警察对视一眼,圆脸警察说:“这件事,让我从头到尾地告诉你吧。说实话,我们当了这么多年的警察,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不可思议的案子--说来惭愧,要不是你们这几个孩子,恐怕现在都还没解开‘殭尸’之谜呢。”
小西不明就里地望着两个警察。梅丽他们三个人在旁边显得有几分得意。
圆脸警察坐下来说:“四年前,e市有一男一女两个兇残的杀人惯犯被警方通缉。但这两个兇手在犯下一起案件后,竟然像人间蒸发一样消失了,一直没能将他们捉拿归案。
“当然,现在我们知道,这两个兇手其实是逃到了我市g县的平峰村。而且,他们不单逃到了这里,还绑架了一个11岁的小男孩。”
小西听到这里,张大了嘴巴,有几分猜到了。
圆脸警察接着说:“这两个兇手十分狡猾,到平峰村后,他们更换了名字,男的那个改名为‘艾明宇’,而女的那个改名为‘陈雯’。”
“啊!”小西叫了出来,“这么说,明宇……不,我是说,那男孩。他记起来,并令他感到害怕的,其实是那个杀人犯的化名!而我们却以为,那是他的名字。”
“就是这样。”圆脸警察说。“并且,那两个兇手为了让自己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不止是换个名字这么简单。他们还精心策划了一场‘惨剧’。
“在平峰村的人几乎还不认识他们的时候,这两个人买了几罐液化气到租的房子里,然后假装液化气泄露引发火灾。等村里的人赶到现场的时候,只看到房屋已被熊熊烈火吞噬。大火扑灭后,在里面发现了两具烧焦的尸体。
“其实,这是他们之前不知从哪儿偷来的两具尸体。因为烧得面目全非、惨不忍睹,再加上当地警察认为这只是一起意外事故,所以没有引起重视。任由死者的‘亲属’--其实就是由那个陈雯乔装的--将尸体装进棺材,‘下葬’到修好的两座墓穴中去了。
“装着尸体的棺材被运到某地秘密销毁之后,他们就‘居住’进了‘坟墓’之中。那两座坟墓是他们精心建造的‘地下住所’,有着隐蔽的通风设施和进出口,就像一间地下室。”
“这么多年,这两个兇手就假装成死人居住在墓室之中?”小西骇然道。“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大个子警察说:“一方面是为了躲避警察的追捕;另一方面,据那男孩说,他们的心理早就极度不正常了。”
“他们为什么要绑架这孩子跟他们在一起呢?”小西的妈妈问。
“目的是训练他出来寻找食物。”圆脸警察说,“因为两个‘死人’是不能出现在世界上的。当然,这男孩也不能正大光明地从坟墓里爬出来。所以,他一般在每天晚上12点左右从墓穴里出来,在附近的农家偷一些蔬菜、瓜果,甚至是活的小动物回去,给那两个‘死人’吃。有些时候,那两个‘死人’也会自己出来找吃的。”
“而这么多年来,一定有一些人看见过他们从墓穴里出来,所以以为他们是殭尸,对吗?”小西现在完全明白了。
圆脸警察点头道:“对。那男孩说有一次,那两人当中男的那个出来偷农户的小猪吃,发现自己被人看到,就将附近的一座新坟挖开,将吃剩的肉和骨头丢进棺材里,再在尸体的嘴边抹上鲜血,嫁祸给那具尸体。让人误认为是殭尸出现,从而更加不敢靠近那块墓地。”
小西和三个朋友对视一眼,现在他们知道那老大爷的经歷是怎么回事了。
沉吟片刻,小西难以置信地问道:“这么多年来,他为什么不报警,或者是逃跑呢?”
“对呀。”妈妈也说,“他完全可以利用出来找东西吃的机会逃走啊。”
大个子警察露出愤懑的表情:“他当然想逃走,离开那两个恶魔的控制。但那两个丧心病狂的兇手威胁他,说如果他敢去报警的话,他们的同伙就会杀死他的父母!所以这么多年来,他一直默默地忍受着这两个恶魔对他的操控和虐待。”
“虐待?”大家都吃了一惊。
“对,那两个魔鬼的心理极度扭曲、变态,他们在那座地下墓穴中,对那孩子进行高强度的体能训练,以便他能完成各种任务。剩下的乐趣,就是殴打、折磨和虐待那男孩。几年下来,他对于一般的伤痛,竟然已没有任何感觉。后来那两个魔鬼大概也觉得没意思了,对他的折磨才稍微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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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西捂着嘴,和妈妈一起流下泪来。
“那天晚上,他像往常一样出来寻找食物,却在过马路的时候被你们的车撞到。那两个兇手目睹了这一幕,以为他被撞死了,只有作罢。”
大个子警察长长吐了一口气:“后来,就发生了这一系列的事。”
“现在,那两个罪犯已经被抓捕归案了。他们交代了所有的罪行,和那男孩告诉我们的情况完全符合。不过说起来,这还是你们的功劳呢。”圆脸警察赞许地对几个少年说。
汪博得意地说:“是我打电话报警,并带他们到那墓穴去抓住犯人的。”
“行了吧,你也就只有在警察来了的时候胆子才大些。”梅丽奚落道,大家都笑了起来。
小西忽然想起了什么:“你们说,刚才那些情况是他告诉你们的?这么说……”
“对,他的记忆恢復了。”圆脸警察说,“医生说,大概是因为他在与兇手搏斗的时候,头部遭到了重击,反而阴差阳错地帮助他恢復了记忆。”
小西急不可耐地从床上跳下来,穿上鞋。问到:“明宇呢?他在哪儿?我要去见他。”
大个子警察笑道:“他就在隔壁病房。但是,别再叫他‘明宇’了。他起先告诉我,他的名字叫做陆天。”
小西红着脸点了下头,快步朝隔壁的病房走去。
小西轻轻敲了敲门,推门走进病房,男孩转过脸来望着她。
挺挺的鼻樑,浓眉大眼,圆圆的脸庞透露出一股男孩子特有的英气。
所有的一切,就跟小西第一次看到他时一模一样。
不同的是,这一次,男孩的脸不再是木讷的,而是带着微笑。
小西慢慢走到他的病床边,就像是第一次见面,轻声说道:“你好,陆天。”
“你好,小西。”他说。
沉默了好几秒,有太多话要说的时候,反而不知道先从哪儿说起了。
反倒是陆天先开口了:“小西,你想跟我说什么吗?”
小西望着他,微微点头:“那天,你是不是悄悄地跟踪了我,一直来到平峰村?”
“对。”他坦率地承认。
“为什么要这样?你干嘛不跟我说,你想跟我们一起去?”
他还是跟以前一样,不好意思地挠着头说:“我怕你们不愿跟我一起去。”
“你知道我们要去干什么?”
“我……大概能猜到。”
小西低下头,轻声笑道:“猜到我是要去调查你?”
“嗯。”他点着头。
小西说:“你实话告诉我,那天你在图书馆看到那张旧报纸的时候,是不是已经记起什么来了?”
他摇着头说:“没有。我只是突然看到那两张照片,觉得那两张脸很熟悉,也很可怕,而且我感觉到,那张照片上的人跟我有关系……并且,代表着很不好的事情。”
“那你为什么不把这些告诉我们?”
陆天沉默了许久,才低声说道:“我害怕……失去你们。”
“什么?”小西不解地望着他。
陆天低着头,不敢望小西的眼睛:“我很喜欢你,还有妈妈……我是说,你妈妈。我害怕你们知道我的过去,我害怕会失去你们。”
小西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来,脸上全是泪。
好一阵后,她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将脸上的泪拭干:“所以,你就悄悄跟在我们后面,试图自己探寻记忆,而不让我们知道你的过去。”
“就是这样。”他黯然道。“我在那老大爷家的外面偷听你们的谈话,然后又一直远远地跟在你们后面。直到你们看到了从坟墓里出来的人,并钻了进去……”
“然后,你看到那个人返回来了,意识到我们有危险,所以就不顾一切地下来帮我们。”小西接着说了下去。
陆天轻轻点了点头。
“你不怕吗?”小西凝望着他,“你到了那里,应该知道那墓穴中,有你最害怕的人。”
“对,我来到那墓穴,便勾起了一些可怕的回忆。我很害怕,怕得全身发抖。”他抬起头来,“但我知道,如果我不下去的话,你们会被杀死的!”
小西的目光和他对碰在一起,两人很久都没有再说一句话。
警察、妈妈和三个好朋友都走进这间病房来。圆脸警察拍着陆天的肩膀说:“那两个恶魔欺负你年龄小,就威胁、吓唬你。其实,你知道吗?你报警的话,我们立刻就能通知e市的警察,保护好你的家人,你根本就不必担心他们的同伙会对你父母下手。”
陆天沉重地低下头,随即,他急切地问道:“警官,你们联繫到我的父母了吗?”
“根据你说的父母的名字和住址,我们很容易就找到了他们。现在他们正在赶往这儿的路上呢。”圆脸警察微笑道。
“是吗,真是太好了!”陆天激动地说。
大家都露出欣慰的笑容。
第二天一早,陆天的父母到医院来,和失散四年的儿子相认。一家人喜极喜极而泣,抱头痛哭,久久不能自持。在场的人无一不感动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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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小西的妈妈开车将他们送到机场。
分别的时候终于到了。
“好了,你们就送到这儿吧,飞机就要起飞了。”陆天的妈妈在候机大厅对小西的妈妈说:“这段时间,真是谢谢你们照顾我儿子了。”
“千万别这么说,我们开车撞到了他,还觉得过意不去呢。”
“可要不是这样的话,还解救不了他呢。”陆天的爸爸说,“所以,能遇到你们,哪怕是被你们的车子撞,也是幸运的事。”
小西妈妈笑着摇头道:“您这么说我脸都没地儿搁了。”
大家都笑了起来。
陆天的妈妈拍着儿子的肩膀说:“天儿,跟阿姨和小西说再见吧,我们该上飞机了。”
小西和妈妈都望着他,他也望着她们,许久都没有说话。
爸爸再一次提醒道:“天儿,该上飞机了,跟阿姨她们说再见吧。”
“再见,阿姨。还有,小西。”他说道。
“再见。”妈妈沖他挥着手,“以后常来玩啊。”
“嗯,我会的。”
妈妈用手肘碰了下小西:“你不说点什么吗?”
“你都说了啊,以后来玩。”小西说。
陆天望着小西,最后说了句:“再见。”然后转过身,和父母朝乘机口走去。
在他转过背去的那一瞬间,小西忽然感觉自己的心在急速下坠,她从来没这么失落和难受过。
就这么分别了吗?她望着他的背影,喉头涌起一股咸味,被她强迫压了下去。
陆天走出去十多步后,忽然停了下来,蓦然回首。
妈妈再也控制不住了,她张开了双臂。陆天丢下手里的包,飞跑过来。
他一下扑到妈妈的怀里,和她紧紧相拥。
妈妈的眼泪像绝提的潮水般涌了出来:“孩子,记住这里有你另一个家。”
“我知道,妈妈。”他深情地说。
他们俩分开后,互相都长吐了一口气。接着,陆天明望着小西。
拥抱。
“我会告诉所有人,我有个好哥哥。”小西在陆天耳边轻轻说道。
陆天望着小西,泪水溢满脸颊。
飞机直冲上蓝天。
小西和妈妈望着那蓝蓝的天,望了好久好久……
……
我将这个故事彻底讲完了。
这是我喜欢的一个名字叫做宁航一的作家写书中的一个的故事,轻松幽默,我很喜欢。
我讲这个故事的目的是想给阿英和胖子一些启示。
是的,这就是我的初衷,不知道他们明白了些什么没有?
我用期待的眼神看着他们两人。
“这个故事有意思,世间本来就没有那么多的鬼啊神啊的嘛,要是一个人声称自己见鬼了,那我首先得怀疑是不是他的脑子出了什么问题。”胖子咧着嘴说道。
“而且我从这个故事里似乎找到了我们目前处境的答案——鬼并不可怕,未知的事物也不恐怖,可怕的是人心,要想胜人,先得胜己。更重要的是它给我某种提示,那就是棺材跟前的肯定是人,不会是粽子,更不会是鬼,而且多半就是用枪没能打死的那个诡面人。他也不是真就打不死,他又不是魔术师克理斯?安吉尔,只是恰巧没能打中他的脑袋而已。”胖子没有辜负我对他的斯望,他的观点与我保持一致。
“装神弄鬼。”阿英只说了四个字,但却掷地有声。
“事无绝对,也不能说绝,有太多不可思议的巧合和不讲道理的怪事,就比如咱们眼下所面临的种种局面,谁说就绝对没有鬼呢?嗯,咱们面对的主要是被人用秘法制成的尸煞和拥有尸丹的殭尸,并没有什么不干不净的脏东西。怪力乱神的东西咱尽量不说,人心真的是比鬼神更可怕的东西,然而有时候还真就避免不了这种事情它主动找上你呀。”我纠正胖子的观点。
胖子极为感兴趣的说道:“老张,这个怎么讲,听你的意思是你还亲身经歷过鬼上身的局面?”
阿英也奇道:“你真的遇见过鬼吗?”
我沉吟道:“小胖你错了,什么鬼上身,比那更离奇,我遇到的是鬼上床的事情。”然后我再意味深长的盯着阿英道:“鬼的现身并不是赤果果的随便就让你看见了,它总是用一种朦胧的景象向你传达着某种诉求或者是信息,而我遇见的情况更诡异,与其说是现身,还不如说是献身。”
胖子兴奋了,他嗷嗷叫着,说道:“难道是人鬼情未了吗?天哪,俗话常说日鬼日鬼,没想到张司令你竟然会有这等艷遇,鑑于你这种特殊的史我前例的特等待遇,我建议你申请吉尼斯世界记录,记录的名称就是:世界上第一个和鬼做艾的人……不得了,这个名头能把人给惊呆!”
我没好气地说道:“就算我有心想要申请这么个记录,但那也申请不了呀,你想呀,谁来给我证明我曾在梦中和鬼亲密接触过?”
胖子听了不满道:“这倒也是,看来这记录是申请不了了。然而你刚才的话我却听出来了些疑惑之处呀,你说什么在梦中,我草,做梦梦见鬼了也算是见鬼了?这还有没有天理了,照你这样说,那我王胜利以前老在梦中梦见自己和范爷做艾,那是不是证明我真的就和范爷做过爱了?你这么捣蛋,真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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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解释着说道:“你误解我的意思了,这个我稍后会让你明白的,现在我很好奇的是,范爷是谁,你在梦里面竟然和一个男人干那种事情,是不是心理方面有毛病,需不需要看心理医生呀?”
胖子怒道:“你才有毛病!就算有毛病,你也不能够歧视,天底下同性。恋多了去了,你怎么可以就轻易得出有毛病这么一个草率而又不负责任还伤害广大同志们纯洁心灵的荒谬结论呢?还有,虽然我知道你是个大土鳖,但万万没想到你竟然土鳖到了这种程度,完全可以获得超级无敌大土鳖的殊荣和称号嘛!今天胖爷我就让你多长点知识,让你懂得一点人生的道理,明白生活中的乐趣……范爷不是个爷们,其实是个娘们,就是大明星范冰冰,这个你总该听过吧?”
阿英扑哧一声笑出声来,她将黑曜石般的眼睛盯着我看,我心里觉得有些略微的尴尬,只好斥责胖子说:“好像听过这么个名字,但也记不清长相了,你知道的,我向来不喜欢娱乐节目不关注娱乐圈的,我是一个正直的有担当有抱负有责任的人。一个大老娘们还被上升到了男人的行列,也不看看她带没带把,长没长鬍子,我草,不知道是社会的病态还是人心的变态!至于你说同志哥们没毛病我就更不贊同了,如果真没毛病的话,他们一起搞个什么劲,不嫌龌龊不嫌脏吗?自古以来,男人和女人结合在一起方是正统,这正暗合了阴阳两极阴阳相汇阴阳相剋的道理,天道就是如此,违背自然法则的都是异端,难以被大众所接受。”
胖子说道:“反正有舆论说什么男男在一起才是真爱之类的傻话,要么把大众当傻子,要么自己就是傻子,我都懒得发表意见,心里只想若是被我遇见这么一个持这种观点的变态的话,我会毫不客气毫不留情的揍个半死,让其好好反醒,明白做人的道理,若是他还不知悔改的话,那胖爷我觉得他很有必要再重新回炉再造了,免得污染环境,带坏大众……不说这个了,还是说说你说的鬼上床的事吧,我对这种野段子最感兴趣了。”
我想了想道:“好吧,我就说说我经歷过的诡异事情吧。”
我中学毕业,学业荒废的差不多了,没能考上大学,就只好应徵上部队当兵去了。
在当兵前夕,农村老家的二叔生病了,要到省城住院治疗,家里的农活搁置下来了不说,最主要的是两头大牲口还没人照料,那时候亲近的亲戚们就只我我家有富余的劳动力,不用问,那个富余的劳动力指的就是我。
二叔小时候非常的疼爱我,也许是由于他生了两个女儿没有儿子的缘故,他非常喜欢我,待我简直就像他的亲生孩子一样。既然二叔生病了,婶子去医院伺候他去了,家里没人又不行,于是我外婆和我便来到了山中的农村老家,待在那里,外婆为我做饭,我为驴子做饭:每个白天我都会去草场放牲口,这样闲散自由而又新奇的日子一连过了好几天,倒也觉得十分美好,好不惬意。
随着对草场周围的环境逐渐熟悉了以后,我便产生了厌烦情绪。一天,我觉得天天待在一个地方放牲口挺没意思的,想再换个好玩的地方,于是便赶着两头黑驴一直往草场深处走去,渐渐的,远离了村民们聚居的地方,来到了一处完全陌生的地方,这里有许多坍塌的窑洞和断壁残垣,显然是古时候的人生活过的地方,荒废了数百甚至是上千年了。
小时候常听人们说古庄子里“古”的很,意思就是渗得慌和脏东西多的意思,那时候常听故事般的听大人们说起一些闹鬼诡事,有时候吓得夜里睡不着觉,把脑袋蒙在被窝里不敢伸出来,就怕脏东西找上门来。但我赶着两头黑驴来到那处古遗蹟处的时候,正是大白天,太阳高高的悬在天空中,偶尔有白云轻轻飘过,微风轻拂脸面,挑起我的头髮,莺飞草长,碧草青天,美得令人心醉。四处虽然看不到人影,心里有些犯嘀咕,但很快就忘却了幽灵鬼魂脏东西之类的事情,把害怕两个字完全抛到了脑后。
我在断墙残壁间嬉戏玩耍,却不敢走进黑漆漆大张着的窑洞里去,有的窑洞彻底坍塌了,有的塌了半截,有的完好无损,密密麻麻数不胜数,在心底里隐隐有种惧怕,觉得进去了多半会发生某种不好的事情。那是一种人类对黑暗世界与生俱来的恐惧,对未知事物的恐惧。
两头黑驴悠闲的吃着草,我一个人独自玩耍,玩着玩着我觉得有些累了,于是便坐到一堵塌墙的墙角下休息起来,坐了一会儿我便觉得上眼皮和下眼皮打起架来,困得实在不行了,我努力提醒自己,有意警示自己说在荒郊野外荒无人烟的地方千万不能睡着了,但实在是困得不行,慵懒迷煳劲儿怎么也止不住,觉得此时此刻睡上一觉的话比什么都好,让我当皇帝我都不当,因些大脑还是不听使唤,迷迷煳煳的睡了过去。
不知在什么时候,来了一个小媳妇儿,这个女人长的还挺俊俏,水灵灵的大眼睛,尖尖的瓜子脸,要多标緻有多标緻,美丽的就像是画中的仙女一般,我竟然看得待了。
哪儿来的这么标緻的女子,是不是串门走亲戚路过的呢?
嗯,很有可能,将来我也要娶这么漂亮的女人当媳妇!
女子见我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看,便抛个媚眼,娇笑着说:“大兄弟,你一个劲儿盯着姐姐看个什么劲,你看涎水都流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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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她这么一说我才感觉到失态,并且发现口水流到了胸膛的衣服上,于是急忙擦了擦,红着脸不好意思的说:“没看什么,我一时走神了……”
那女子调笑道:“嗨,我说大兄弟,你这撒谎的水平可不是一般的低,我都看见你的下面隆起了一个大包,很有料嘛。”
我难堪的望着自己的裆部,脸红的像猴子的屁股,浑身燥热难耐,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尴尬了一会儿,我觉得做为一个纯爷们不能这么没胆气,不能被一个小媳妇给吓唬住,于是壮着胆子说:“不敢说有料,起码顶得住。”
“哦,是吗,顶得住……你确定?大兄弟好坏嘛。”
女子就嬉笑着走到了我的面前,说道:“我看顶不顶得住,就让姐姐给你消消火吧。”言毕,她便将身上的衣服扯个精光,我心说坏了,她这是要强女干我呀!我还是个如假包换的处男呢,她怎么可以这样?!更重要的是,我还是一个不到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呢,她这么做考虑过有可能出现的后果吗?她怎么可以这么草率这么鲁莽这么性急呢?我不知所措,盯着她的身子勐看,心想反正是你主动要让我看的,又不是我求着你让我看的,不看就不看,看就看个够!正这时,她一把将我给抱住了,夺走了我的初拥,然后用自己的樱桃小嘴贴上了我厚厚的大嘴唇子。
上帝,我的初吻没有了!
天哪,我的初吻被一个人妻给夺走了!
我草,为什么她不征取我的同意就毁了我的初吻!
此时,我的心中有一万头草泥马怒吼着唿啸而过!
我简直惊呆了。
我也被吓坏了。
虽然我无师自通了这方面的事情,后来又读过一些有关这方面的文学作品,但具体操作起来我却完全是个新手呀!
大姐,你让人怎么配合你?
是不是应该伸出舌头去试着回应她?
这样可以吗?
管它呢,就让我做一次未知的探索吧。
然而就在我将舌头伸出去的时候,女子的嘴已经离开了我的嘴。
我草,你这是什么意思,我才刚开始,你就结束了,你怎么可以如此的不负责任?!
我正要开口质问,却有口难言。
原来那女子换了花样,将一双浑圆饱满的乳。房贴到了我的脸上。
她双臂紧紧的搂着我,有只手上的手指甲划破了我露出来的手臂上。
我感到微微一疼,之后再无感觉,我的眼前一片漆黑,知道遮挡住我目光贴在我脸上的是什么东西,心跳很快,圆润滑腻的触感传来,压得我透不过气来。
我伸的长长的舌头舔到了上面,然后搜寻到了凸起的突点之上,用力的吸吮着。
这感觉很好。
我草,长这么大,我还是头一次玩女人呀,更别说长这么大还要吃女人的奶,这多难为情呀,这样做真的没有什么不妥之处吗?我的心里七上八下,浑身热血沸腾,心说不管了,破处就破处,虽然年纪大了点,但盘靓条顺奶。子更是大的出奇,更难能可贵的是,尽然还是主动送上门来的露水夫妻,不要白不要,白要谁不要,我就委屈一些对付着来吧,而且还可以施展从书里面学来的各种招术和技艺,一举多得的事情,来之不易呀。就在我心里美滋滋脸上乐开花的时候,让人感到万分恐惧的事情发生了,那双巨。乳贴紧紧贴到我的脸上,越贴越紧,我仅然丝毫透不过气来!
尼玛,让人吃奶就吃奶,干嘛要贴这么紧,怕我反悔还是怎么回事,你这女人是不是有毛病?尼玛,我怎么喊不出声来?尼玛,这是要窒息死亡的节奏吗?这不科学,也不对劲!
天哪,世界上还真有因为做艾太过兴奋或者是太过激烈而导致人员意外伤亡的事情吗?妈呀,该不会我就是类似事件中的一个受害者吧?上帝,该不会我还是第一个因爱爱太过激烈而伤亡的华人吧?想到此节,我的心里充满了屈辱与愤恨,心说这个姐姐怎么这么疯狂,难道她根本就不顾及别人的感受吗,她这么自私,她的老公知道吗?还是别提人家男人了吧,反正现在她的老公被我给戴绿帽子了,没有了男人的尊严,而我也失去了男人的初吻,这么一想,我流下了屈辱的泪水。
你不但夺走我的初拥,还夺走我的初吻,更要夺走我的生命,这怎么可以?!
我情急之下急忙挣扎着想要从女人的乳。房下挣脱出来,但无论如何就是脱离不开,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肺似乎都快要炸开,唿吸越来越困难,感觉马上就会窒息而死。就在我基本上要绝望了的时候,突然我感到自己的脑门上一疼,突地惊醒了过来。
我揉揉眼睛,肆意唿吸着新鲜空气,不明白这是什么状况,明明刚才被巨。乳压得透不过气来,怎么现在去好像跟个没事人一般?待我看清站在我面前的邻居赵婶子的时候,我才心里隐隐有些明白过来,随即脸色通红,意识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会不会是我精虫上脑看花了眼,或者是得了癔症,把赵婶子给嚯嚯了?上帝,我真的不是故意的,请你原谅我!
因为我觉得不会再有别的可能!我尴尬的望着赵婶子,不知道说什么好,就听她疑惑的问道:“我说大海,你怎么回事,一个人靠在墙角伸着舌头舔着嘴唇,还一个劲儿的说胡话,是不是做什么美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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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蹙着眉说:“不过我看不像呀,你倒像是被魇住了一样,我叫了半天都叫不醒,只好给你的脑门上来了一巴掌才将你给打醒了……婶子下手可能重了些,别见怪。我说你怎么搞的,怎么可以在这种地方睡觉,这里听说经常会发生一些怪事的……”
我的脸色变的很难看,从赵婶的话中我才明白自己是被梦魇住了,怪不得经歷的事情那么的真实,我连忙点头致谢,她说自家的牲口跑了,没影踪了,因此才到这里来找找看,没想到就发现了靠在墙角的我,想问问我有没有看见她们家的骡子,却不料怎么喊也不答话,疑惑之下她就走了过来,没然后就发生了后来的这些事。
我听了感到一阵后怕,暗想如果不是赵婶无意间经过此地的话,自己会不会还能活着就很难说了,其时我的手臂上传来一阵刺痛,我急忙一看,更是寒意刺骨——在梦里被女人用指甲划破的地方竟然扎着一根刺!这是巧合还是……我不敢想下去了,赶紧赶着驴子远离了这处古人生活过的遗蹟之地。后来听村里人说,那地儿在文革的时候吊死过几个乱。搞的妇女,我私下里一琢磨,当时我遇到的情况八成是有吊死鬼在找替身呢。
我长出了一口气:“鬼怪这种东西不管是否真有,但还是要存敬畏之心,这是对大自然的一种敬畏,是对未知事物的一种尊敬。”
胖子说:“有与没有,敬而远之嘛。”
阿英皱着眉头:“我们耽搁了好一会儿功夫,但那影子依然依靠在棺材那儿,这样干耗着也不是办法,咱是不是应该过去瞧一瞧?”
我郑重的点点头,道:“没错,该是揭开一切谜底的时候了,管他是妖是鬼,咱过去看个究竟,鬼来送鬼,妖来降妖,人来揍人,终究要有个结果。”
天觉似乎弱到影响不到我们的地步了,或者是我们中了一次天觉因而在体内产生了某种抗体的,更大的可能是我们清醒过来后还没到再次致幻的临界点上,所以我们三人丝毫无碍,但还是本着小心谨慎的原则,再次用仅剩的饮用水浇了浇脑袋,每个人还在嘴里含了一大口的水互相往对方的脸上喷。我本来想让阿英给我喷的,没想到胖子这个傢伙不知是故意还是无意的,他含了一大口水勐地就喷在了我的脸上,我差点没被他的口臭给熏死!
我怒目而视,他不好意思的说道:“我本来是想要喷在阿英脸上的,但又怕自做主张没有经过她的同意,她会和我拼命,甚至有可能还会以猥亵妇女的罪名起诉我,我所我就忍住了。但忍的了一时,忍不了一世,实在是憋不住了,就喷在了你的脸上,你可别介意。”
我心说你往我的脸上喷就经过我的同意了?你这么自私也就算了,主要是你这货每天都有刷牙吗?嘴里的味道跟粪缸差不多,谁能受得了你这个!我一怒之下就勐地喷在了他的脸上,心里骂道:“你要臭死我,老子射死你!”
我和胖子互相看着彼此的狼狈样子就都笑了,这才意识到只顾着我俩爽了,阿英可怎么办,她由谁来喷,自己喷自己吗?显然不可能,就在我刚想说要不我不委屈一下,你把嘴里含着的水吐在我的嘴里,我再喷到你的脸上这样的话时,只见她手中多了一块布带,然后将嘴里的水喷在了布上,然后将布条蒙在了自己的脸上。
我的想法落空了,也不用委屈了,阿英微怒道:“你们两个就爱瞎闹,还不快眯过去。”
于是我们三人加快脚步向棺材走去。
看起来不远,走起来就更近,不多时我们就到了棺材附近,这时那个人依然背对着我们,似是根本没有察觉到我们靠近了他一般。
为什么说是他呢,因为这时我们已经能够通过衣着和形貌判断出来这个人是个男人了,越靠近他我们反而越不敢贸然接近他,心里难免有些不好的猜测和推断我们三人面面相觑,从各自的脸上都看出了疑惑和惊诧,胖子最先沉不住气了,他小声说道:“怎么回事,这是个聋哑人还是个死人,咱都离他这么近了,怎么还不见他有任何动作?”
阿英郑重道:“别轻易下结论,小心驶得万年船。”
我警惕道:“不错,谁知道会有什么古怪,还是小心一些。”
胖子不满道:“都这时候了还小心什么,咱只管过去,搞他丫的!”
我刚想拉胖子的手,就见他取出了摺叠钢铲,想要过去看个究竟。
正这时,棺材前的那个人转身了。
他转身的动作很慢,慢的就好像是一个垂暮之年的古稀老人一般,我们的心揪到了极致,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将要看到的是什么画面。
下一刻。
那人终于转过了身,我们也看到了他的脸。
我们都呆住了。
我不由的倒吸一口凉气。
这是一张怎样的脸呢?
只见一个干瘦的老头瑟瑟发抖站在棺材跟前,满脸讶异地看着走过来的我们,这老者满头白髮,两腮都瘪了,双眼咕噜噜转动着,直如苍猿老猴一般,看那神态,根本就不像是人。
这老者嘬着两腮挤眉弄眼,满头白髮苍苍,实已到了风烛残年,怎么会出现在这古墓之中?
如果不是看见他胸前的一样东西的话,我可能只能把他当做是墓中的老鬼,或者是甦醒的殭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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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脖子上挂着一个方方正正面如神佛的面具掉在胸口,有面具的侧脸上有一个破洞。
他就是那个如幽灵一般的人!
之前瞥见的都是他的身影,可见他的身手不赖,为何到了此时反应却是这样迟钝,而且还是一个满头白髮的老人?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把目光转向阿英,冷的像冰,语气同样阴冷:“阿英,我一直拿你当朋友,或许还对你有好感,都到这时候了,你就不要再隐瞒我们了,说说看,他是不是那个组织的人,你们是不是一伙的?”
阿英的脸色变了又变,良久之后,她好像终于下定了决心似的,点了点头:“没错,是的,他是这伙人里的统帅,也是这次行动的幕后操纵者,之前我们的确是一伙的,但出于某些原因,我和他们闹翻了。”
“什么原因?”胖子也是咄咄逼人。
“我不想说。”阿英咬着嘴唇。
“阿英,有什么就说什么,坦露心声不易,但你要相信我,我是一个好人,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你不要有所顾及,相信我,胖子也是一个好人。”我的语气柔和下来。
阿英盯着我的眼睛,说道:“我不想再盗墓了,我已经厌倦这种生活了,我本来不打算掺和到这次事件当中来的,但他们出的价码又很高,还说如果真拿到尸丹的话就是我的,由我交给杨老闆,杨老闆的赏金自然也就是我的,而他们只要镇魂铃,因为对于专业从事盗墓这个行当的人来说,如果真的能镇尸慑鬼的器物的话,那简直就是如虎添翼事倍功半。大概是出于良心的谴责和洗手的决心,下到墓中的时候我就感到有些后悔了,提出想要退出,这时候他们便不干了,因些才有了后来你们发现我并解救我的事情发生。仔细想想,其实有很多事可以让我们去做,为何非要做这见不得人的勾当呢?”
“难道已被骯脏丑陋的欲望覆盖了原本洁净美丽的灵魂吗?”阿英摇头道:“我想要更好的生活,但我不能去做不安心的事情。”
“这几年,我已经闹够了,盗墓的这几年,都瞎胡闹了。”
阿英的话深深的震撼了我,我扪心自问,难道真的可以为了钱去做任何事情吗?尊严、道德、廉耻和人伦这些东西都不要了吗?
不,不应该这样,哪怕穷,只要开心着穷着就比烦恼着富着更有意义,穷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开心,心里不踏实。况且正如我对胖子说的那样:一个人的真正价值在于他的精神世界,并不在于他的社会地位,更不在于他的长相。
我们为何非常执着于对金钱的渴望,因些而丧失了人性的光辉呢?
我的心情起伏不定,觉得阿英的话给了我醍醐灌顶般的效果。
出去了,我想安安稳稳踏踏实实的过日子,这种有命挣无命花碰运气赌性命的事还是少干的好。
我下定了决心,再看胖子,发现他也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那老者看着我们,目光中充满了惊愕和复杂的情绪,就在我们不知所措的时候,他的嘴角露出一丝不甘的笑容,然后闭上了眼睛,身子向后仰倒,靠在了棺上,慢慢滑了下去。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他死了?”胖子惊唿出声。
我也觉得诡异之极,说道:“一个生龙活虎的老头儿在盗墓的途中死在了古墓中,这真是闻所未闻的事情呀,我觉得事情不像想像中这么简单,一定有着我们未曾知晓的原因。”
阿英走过去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又摸了摸颈动脉,语出惊人:“真的死了……出于对此人的忌惮,我一直不肯明说有关于他的事情,这个人根本就不是个老人!”
“什么?你是说……”瞬间,我感到寒意砭骨,惊出一身冷汗。
“没错,他是一个中年人,然而现在却变成了这幅模样……”阿英肯定的说道。
“这也太诡异了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一个中年人为何突然一下子就变成了老年人?”胖子不敢置信眼前的一切:“阿英你没有骗我们吧,说的是实话吗?”
“我有必要骗你们吗?”阿英疲惫地说道。
“那么,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胖子问道。
“我不知道,我也很想知道事情的真相,以及这座墓中无法解释的一个疑点——普通人的墓怎么会如此复杂和庞大,这真的是蒲阴阳的墓吗?真相是什么?”阿英紧皱着眉头道。
什么是真相?
我分板着阿英的话。确实,显然已经到了最后的关头了,阿英的确没有欺骗我们的必要,我从她的眼睛里看到的只是疲惫和不解。正如她和胖子问的那样,真相究竟是怎样的呢?我思索着出现眼前这种现像的可能性,脑海里如放电影般快速闪动着各种信息,怒力搜寻着答案。
突然,我的脑中闪现了一些被忽略了的信息,接着,我的脑海轰的一声巨响,似乎要炸开了。
知道了,一切都知道了,所有的真相我的知道了!
☆、第一百三十七章 惊天真相(大结局)
所有的真相我都明白了。
一个好端端的中年人怎么会变成了一个毫无生气的老年人呢?他为什么如同搭乘了时光机一样迅速的衰老以至于生命终结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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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答案就在尸丹上。
在我们被死亡壁画困住的时候,他趁机来到棺材前面,想要从古尸体内取出真丹,但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过了数百年的尸丹依然蕴含生气,在他刚一接触到尸丹或者说是古尸的腹部的时候,与活人之间好比是磁石两极,尸丹感应到了活人的生气,见了就吸,传来阴寒无底的巨大吸力,在近距离接触之下,吸干了他体内的阳燧和生气,这正是他为什么一瞬间衰老的原因。
被我踢入棺内的半截古尸同变成黑煞的尸体并不一样,其尸变迹象十分异常,因此我推断出其体内藏着真丹的缘故,再看眼前急速衰老死亡的这个人,事情的真相也就浮出了水面。
既然如此,我们想要取出尸丹的话,就不能近距离接触尸体,而是要另想它法,现在棺内的尸体被我们打的残缺不全,倒也不担心它产生尸变,更不可能会蠕动着从棺内爬出来了,这个大可以放心,到时择机行事就行。
我们现在立马就可以想办法取出尸丹返回,在出去之前,我想到了一个十分可怕的问题。
这座墓机关重重,深藏地下,真的就是蒲阴阳的墓吗?
事情并不像看起来的这么简单,我已经猜到了某种可能,但是这种可能性真的太过令人吃惊了,我觉得都有些难以置信。
我想到了兴龙山比较有名的景点。
说说云龙桥。
云龙桥是一座画廊式木拱桥,桥身为木体弓形,精巧玲珑,似彩虹跨越山涧。桥身长155米,宽3米,桥上设廊7间,桥的两头各有一阁,是歇山顶四角飞檐的建筑。廊内雕樑画栋,廊顶覆盖琉璃瓦。按道家的义理,“龙腾云,云从龙”,这座桥使栖云、兴龙两峰贯通一气,所以叫做“云龙桥”。桥头篆刻着一副醒目的对联:“云比泰山多,霖雨苍生仙人悦;龙入沧海外,扑峦翠霭灵气来。”
经明末战乱之后,山里的香客已经绝迹,只留下寂静的空山。谷内原有一座卧桥,当时已被洪水沖毁,只剩下两个桥墩。刘一明触景生情,无限感伤,立志要把此山修整一番,恢復“兴隆”胜迹。于是他行医治病,为兴隆山募集资金。经过多年的努力,在山上修建了百十座殿阁亭楼,还架起了一座宏伟的木拱桥,当时取名“迎善桥”,意思是迎接八方的善士。从此,兴隆山的香火四季不衰。后来山洪暴发,桥又被沖跨,刘一明非常惋惜,束手无策。他有一个徒弟叫唐童,一天在边採药,见有人落水,便不顾一切地下水搭救,救上岸一看,是个又瞎又聋的老婆婆。唐童没有嫌弃老人,而是替她换好衣裳,找来许多食物给她吃。老婆婆觉得唐童善良,就送给他一根三寸长的麦秸,说遇到河流挡路,它可以当桥。唐童接过麦秸,正要道谢,老婆婆忽然不见了。唐童想验证老婆婆的话,来到河边,把麦秸放在河上,转眼间就成了一座精美的桥。从此,这座桥再也没有被洪水沖跨过。
这里的桥最初建于干隆二十八年,即公元1763年,多次毁坏又重修。光绪二十六年,也就是公元1900年,甘肃布政使岑春煊拨银重建,知县陈昌把它改名为“云龙桥”。云龙桥是兴隆山古建筑之一,也是兴隆山的标志之一,列入省级文物保护。1981年,政府拨款进行改建,因为当时桥身已经倾斜。1985年,兰州市园林局重新彩绘此桥,将陈昌所题的对联删字后,由甘肃书法协会副会长赵正书写,悬在亭前。
再说蒋介石官邸。
一九四二年国名党甘肃省政府为迎接蒋介石来兰,抽调了专门的工程设计人员,在此修建了一所小巧玲珑、结构独特、庄严深邃的小别墅。这就是有名的蒋氏行宫。一楼设有客厅、候见室、侍从室、会议室;二楼有会议室、机要室、卧室、化妆室和卫生间。一九四三年八月,蒋介石、宋美龄和机要秘书陈布雷等一行人马都住在这里六日。每天会后饭余,蒋介石拄拐杖、偕夫人在附近散步,或乘滑竿上山游览。在这里,蒋介石主持召开了西北军政会议。会上,他部署兵力围剿陕甘宁边区,妄图一举消灭中。共中央,可一年之后,他却带着国名党败退到了台湾孤岛。兴隆山的仙风灵气,也保佑不了行将失败的人物。
最后是大佛殿,重点就在这里。
大佛殿中间有大殿三间,两旁各有配殿两间。斗拱重檐,雕樑画栋,均以蓝、绿、红三色相间彩绘,庄严肃目。殿前三株云杉挺拔高大,院内有蒙古包五顶。大殿上方“大雄宝殿”四个字是赵朴初的手笔。正殿里供奉着三方佛,中间是娑婆世界释迦牟尼,左边是东方净琉璃世界药师佛,右边是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释迦牟尼前面就是赫赫有名的马背天骄元太祖“成吉思汗”。“成吉思汗”是蒙古语,意思是“像大海一样伟大的领袖”。大殿内的塑像,泥身金妆,线条流畅,形象逼真,是甘肃平凉艺人的杰作。一代天骄成吉思汗,戎马一生的铁骑将军,英勇善战的民族英雄。他高超的用兵策略和显赫的一代武功,威震欧亚,功泽华夏。在中国的战略史上留下了光辉灿烂的一页,为中华民族争了气,壮了胆。不愧为“民族精英”的称号。一九三九年,成陵文物为避免日军劫掠,民国政府应伊克昭盟盟长的请求,决定迅速西迁,并委託邓宝珊、高双成、何兆国等高级官员组成迁陵专使。五月十七日,根据歷史学家的建议,尊重成吉思汗生前1226年攻打西夏时曾在兴隆山屯兵、整军、疗养的前因,决定将成吉思汗灵迁往甘肃兴隆山。为了纪念成吉思汗灵榇在兴隆山暂厝十年的歷史,以其在中国歷史上起到的作用,1987年兰州市人民政府和榆中县人民政府投资四十二万元重建大佛殿,榆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得元同县外事旅游局局长单进仓专程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协商,并同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联繫,将在伊金霍洛安放的成吉思汗、忽兰哈敦的灵榇及其遗物苏律定、宝剑和马鞍进行复制,得到协助和支持。经过一年的共同筹备,终于在兴隆山大佛殿成立“成吉思汗文物陈列馆”,使歷史的一幕得已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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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一个重点,那就是成吉思汗。
关于骁勇善战的天可汗的传说有很多,我非常喜欢神秘文化和野史怪谈,因此曾特意察看过他的一些资料。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是歷史上伟大的政治家和军事家。他逝世后,灵柩安放在鄂尔多斯的伊金霍洛(主公园地)。安放成吉思汗和原配夫人布尔格勒真棺椁的宫帐,坐落在伊金霍洛巴音昌霍克河西面甘珠尔敖包的北坡上。
据传说成吉思汗出征西夏时,路过布尔陶勒盖的地方,手中的马鞭突然失落,他环视了周围的秀丽山川,将地名改为巴音昌霍克(富饶)。他逝世后,灵车返回此地,车轮陷进了泥淖之中,怎么也拉不出来。大家想起他生前的话,于是决定将他安葬在这里。
成吉思汗的骨灰匣用银子制成,长宽高为120cm×77cm×99.5cm。匣外饰有镀金的五雄,匣内置一小椅,椅上置骨灰袋。匣两侧各有4个龙头环,用来搬提。匣内除成吉思汗和九员大将的画像,还有《金册》、《黄书》、《红史》等有关祭祀的典籍,匣前挂一帧成酒器,桌上还放有一个金银装饰、刻有图案、盛满五谷杂粮、金银宝珠的木升,插着一支箭头上有十三节竹的长柄的箭。鄂尔多斯人用来表示蒙古人有了十三代子孙,五谷丰登,财宝众多,牛羊成群……
祭奠成吉思汗的活动是非常盛大而隆重的,后来,元始祖忽必烈于1295年决定子孙世代奉先祖成吉思汗的陵寝,并委派八大牙门图德,负责祭祀的一切礼仪。祭奠活动除奉祭外,还固定日期进行月祭、季祭。各类祭奠的程序、规模、所用物品、祭词、祭歌都有十分严格的规定。体现了蒙古民族对一代领袖的崇敬与虔诚。
同治十二年(1873年),宁夏马化龙的军队曾对成吉思汗陵进行过一次洗劫,民国四年(1915年),阴山和达拉特旗的一群土匪掠走了灵帐中的金银器皿。1916年,民国政府盖了九间庙堂,打算将成吉思汗灵柩放进去,正值竣工时此地瘟疫大作,人们纷纷议论盖庙招来灾祸,所以,庙弃而未用。
1937年芦沟桥事变以后,中国北部大部领土被日军占领,文物、古蹟遭到破坏劫掠。鄂尔多斯沙克都尔扎布王爷北陵寝丧于敌手,于是地方政府在1938年提出成灵西迁的建议。这时,获悉投降日寇的德穆楚克栋鲁布要劫持成灵,不得已,邓宝珊、沙克都尔扎布王爷、高双成、何兆国、袁庆增、云祥、石华安、陈玉杰等人组成迁灵专使,并做了应付突变的充分准备。
安放成灵的地点决定在甘肃省榆中县的兴隆山。此地离兰州不足百里,林木茂盛,风光秀丽,成吉思汗攻打西夏的时候曾在此避暑消夏,甘肃留下了他征战的足迹,最后他又是病逝在六盘山区。
听到成灵西迁的消息,各旗的蒙民云集而来,日夜悲泣,叩头挽留,难捨难分。
6月9日举行起灵典礼,三声礼炮响毕,成吉思汗灵由骡轿载运启程。成千上万蒙民献哈达、举佛灯,悲痛万分,一片哭声,场景十分感人。《旅行者》杂志记述道:成吉思汗的灵柩,是在伊克昭盟蒙民的泪海中,离开伊金霍洛圣地向前进发的。
在伊克昭盟衙门绥远蒙政会所在地,灵柩送到沙王府,蒙民又连续进行祭奠。在鄂尔多斯七旗中,选出前往甘肃谒陵送陵代表,并派出“成吉思汗陵寝驻甘肃省办事处”,以便负责此后的有关事宜。
6月15日成灵经米脂、绥德、清涧、延长到达榆林,居民倾城而出,悬挂彩旗,燃放鞭炮,列队迎祭,灵柩停放于南门外三义庙。6月16日,灵柩改以汽车载运南下。到达延安时,各界一万多人夹道欢迎,中。共中央代表谢觉哉,八路军总部代表滕代远及王若飞参加了祭奠,中。共中央、毛。泽。东、八路军总部、陕甘宁人民政府向成吉思汗灵献了花圈。后来,延安又建立了“成吉思汗纪念堂”,每到阴历三月二十一日成吉思汗大祭时,都举行祭奠活动。
请运成吉思汗灵柩的车队又经甘泉、耀县、洛川、黄陵、潼关、三原,6月24日到达咸阳。路经之地,群众都燃香叩首、泼散祭物、虔诚迎送,表达了对一代英雄的仰慕之情。
6月26日,灵车到西安郊外,各界三万多人列队迎接。各界知名人士肃立于街道两旁,与民众共迎灵柩进入城区。接着,按照蒙古民族的祭礼,进行了盛大隆重的国祭。
祭祀活动进行几天后,灵车经泾阳、永寿、长武、定西,于7月1日到达兰州。甘肃省各级官员、各界代表、兰州市民举行了迎祭仪式,即向兴隆山进发。
兴隆山,被誉为“陇右名山”,风景秀美,歷代有不少隐士居此修仙,清代隐士刘一明居此40多年,募化布施,修復和新建了灵官殿、王母宫、吕祖阁、邱祖阁、三清殿等数十处殿阁,错落有致,蔚为壮观。成吉思汗灵寝安放在大佛殿内,左面安放着其后妃的银棺,右为成吉思汗的宝剑和苏律定。
我到过兴龙山多次,对这里的风景名胜十分了解,最咸兴趣的一是蒋公寓所,二便是成吉思汗陵寝曾安置在此的大佛殿了,对此地方志上也有记载。
夏、金曾在在榆中地区发生过战争,争夺战尚未结束,紧接着蒙古大汗成吉思汗又率兵南下,于宋宁宗嘉定十五年(1222年)到了榆中。
当时的榆中兵荒马乱,成吉思汗大战西夏于马莲滩(今上庄乡东南)和瓦川会城(今新营境内)。由于西夏主阵地和侧翼的紧密唿应,双方进行了数十天的殊死较量,死伤惨重。最后,西夏军战败,弃城西逃。宋理宗宝庆二年(1226年),年已65岁的成吉思汗开始最后一次军事远征——攻灭西夏。蒙古铁骑很快攻克甘州、肃州之后,成吉思汗来到闻名遐迩的兴隆山休养。兴隆山东为榆中川,水草相宜;西为马衔山,牧草丰盛;南北皆为起伏的山丘,芳草茵茵,乔灌林木参差相间。但由于多年的战争,道众四散,庙宇沦为兵营,有的因失修倒塌。成吉思汗到兴隆山后,决定住在东峰眼光殿前。将士们在殿旁搭起帐篷,让成吉思汗在帐内休息。第二天,成吉思汗让部下找来三子窝阔台、四子拖雷(长子朮赤、次子察合台受封在外),交待说:守业比创业更难,会勐攻也会坚守,才能得天下。攻下西夏后至少用两至五年时间先把内部整顿好。应该多办一些顺民心的事。几种语言的百姓都顺从了,你们就会天下无敌。在兴隆山,他还和耶律楚材等人设定了“联宋灭金,尔后灭宋”的政治方略,为口后灭宋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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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吉思汗在兴隆山度过了深秋和冬季。1227年春,蒙古大军包围了西夏都城中兴(今银川市)之后,成吉思汗率领一部分军队南下,攻打金的辖区。人夏时,成吉思汗再度来到兴隆山。在兴隆山,他将窝阔台、拖雷叫到跟前嘱咐道:“广土众民欲御辱,必合众心为一,无论现在和将来,都要铭记。”据《元史》卷一载,闰五月,成吉思汗、耶遂哈敦“避暑六盘山”到了“清水县西江”行宫。在围猎野马时,不慎从马上摔下,一病不起。无数蒙汉神医都没有挽回他的生命。1227年8月25日,农历七月十二日,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病逝,享年66岁。成吉思汗死后秘不发丧,由一辆牛车在天亮前送出清水县境,最后送到漠北,葬于三河之源的大肯特山一带。由于成吉思汗生前曾到兴隆山,1939年7月,其灵榇由内蒙古伊金霍洛迁到兴隆山,暂厝十年之久。
成吉思汗逝世后,忽必烈先灭了西夏,后灭了金和南宋王朝。明灭元蒙后,境内蒙古族改称“鞑靼”,榆中县北山因此留下了诸如鞑靼窑、撒拉(浪)沟等北方民族地名。明熹宗天启七年(1627年),最后一批鞑靼人撤离榆中地界。
1938年,为避免在蒙古伊克昭盟伊金霍洛旗的成吉思汗陵寝遭到日军的盗窃或轰炸,国名政府计划採取迁移成吉思汗灵寝的办法予以保护。
1939年2月25日,国名政府立即做出迁陵计划,由蒋介石签书手谕:兹派蒙藏委员会矇事处处长楚明善、军事委员会科长唐井然、郡王旗西协理贡布扎布为护送专员;派伊盟盟长堆沙王、郡王旗扎萨克图王、绥远省政府主。席傅作义、晋陕绥边区总司令邓宝珊等为起陵致祭官。迁移地址确定在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兴隆山。6月9日举行起陵典礼,6月10日用驼车装载起陵,6月15日到达榆林,受到榆林各界悬旗欢迎,全城鸣爆竹迎祭,灵柩车前进有序,众僧侣诵经继之,灵车进北门穿城直出南门。随棺而行者有邓宝珊、高双成、石华岩、楚明善、唐井然、公布扎布等。6月16日改以汽车载运南下。当灵柩经过延安时受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朱德、周恩来、王稼祥、王若飞等及延安各界人民的热烈迎送和祭奠,声势浩大、庄严肃穆。6月24日灵车到达咸阳,6月25日下午由咸阳出发经西安,受到了西安各界3万多人列队郊迎5里之遥,26日举行社会各界的公祭,祭后即起程西行,途径甘肃平凉等地。7月1日到兰州,甘肃省政府主。席朱绍良率军政官员、社会各界代表、群众郊迎10余里,举行了盛大的迎祭仪式。祭后即驱车向目的地兴隆山,举行安灵仪式。
成陵迁兴隆山后,供设在兴隆山大佛殿正殿,成吉思汗灵寝供在正殿中央,中悬成吉思汗像,像貌魁伟刚毅,像前安放成吉思汗银棺,长1.2米,宽0.77米,高0.995米。棺周镶嵌由黄金雕琢的龙凤图案,成陵左旁安放成妃福晋的银棺,长1米,宽0.6米,高0.70米,其形状和装饰与成陵相近。在成妃灵柩前陈一朱漆小箱,上置红木雕花为底座的方镜一面,长0.42米,宽0.32米,据说这是成吉思汗西征欧洲时所得,凯旋后赠予爱妃。殿内以黄布设幕,悬挂着陕甘各界致祭时的花圈、輓联、匾额。棺柩上覆盖着许多彩绸祭幛。灵柩右侧竖立着成吉思汗生前所用钢矛,矛头长0.20米,柄长2.50米,外裹黄绸,上绕黑。毛叫“苏鲁锭”重约200斤。矛前置一桌,上陈宝剑一把,长1米,是成吉思汗生前佩剑。殿内还悬挂着一件大小与剑不合比例的剑鞘,恐是后来的配物。
成陵迁兴隆山后,由甘肃省政府派宪兵队守护。随陵由蒙迁来护灵蒙民27人(家属除外)专事上香、祭奠、清扫、诵经之事,并承担季祭、年祭的筹备工作,直接负责每月初三日的月祭活动。守灵人员(宪兵和蒙民)的薪金、生活补助、祭奠费用由伊克昭盟和甘肃省蒙藏委员会拨付,由榆中县地方财政代支,护灵人员房屋维修装饰等费用由榆中县政府拨付。
每年农历四月十八日是成吉思汗诞辰纪念日,为一年之大祭,其余一年中正月初一、三月十八、七月十四、九月十二日为季祭,此外每月初三为小祭。年祭、季祭由甘肃省蒙藏委员会会同内蒙伊克昭蒙政府军政长官、社会各界名流参加,歷届榆中县县长应。召为陪祭官员。主祭官公推有德政、有威望之人担任。
每次大祭,需用羯绵羊30至40只,每月小祭需用羯羊6只,加上香、表及其他祭品,每年祭祀费用可达八九万元大洋。另外,还有国名党的一些高级军政官员和社会名流来兴隆山祭拜成陵也耗资颇丰。可见成陵厝置兴隆山期间供奉和祭祀的场面宏大,仪式隆重、守护严密景况之一斑。
成吉思汗陵寝自1939年7月1日迁至兴隆山,至1949年马步芳在兰州解放前夕将成陵迁至青海省塔尔寺止,前后10年,在这期间,榆中人民对成陵表现了极大的敬仰之情,并对成陵的守护和祭奠做出了一定贡献,涌现了众多美好的传说。同时成陵在兴隆山的停放,给兴隆山增添了新的文化遗蹟,提升了兴隆山这座“陇右名山”的旅游和观瞻价值。成陵迁走后,在大佛殿雕塑成吉思汗像一座,供人们瞻仰和祭奠。
1954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应广大蒙古族人民的要求,请准中央人民政府,将成吉思汗的灵柩由青海省塔尔寺迁回原址——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伊金霍洛。据悉“2010年6月26日(农历五月十五)由达尔扈特人主持的成吉思汗四时大祭之一的夏祭——淖尔祭在鄂尔多斯市的伊金霍洛旗隆重举行。近800年来,达尔扈特人祭祀的圣灯一直没有熄灭过,13世纪开始形成的祭祀文化代代相传,保留和传承至今,堪称人类文化史上的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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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成吉思法陵寝的迁移歷史十分曲折,我曾有详细研究。
接下来是较为严谨的说法。
成吉思汗陵寝不是一直在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在1939年,成吉思汗陵寝曾经西迁至甘肃省榆中县兴隆山。
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本侵略者在“欲征服中国,必先征服满蒙”的政策驱使下,相继占领内蒙古西部大部分地区后,于当年10月下旬在归绥成立了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将归绥改名为“厚和浩特市”。
这时,日本侵略者看到成吉思汗陵在蒙古族中具有极为崇高神圣的地位,便想以成吉思汗陵作为一种筹码来要挟蒙古族的王公贵族,以实现继建立伪满洲国后,让蒙古族成为日本侵略者分裂中国的又一个目标,便在1939的春天打起了成吉思汗陵的主意。
当时,日本军方面秘密派遣间谍潜入了内蒙古伊克昭盟(现鄂尔多斯市)境内,假扮蒙古人偷偷会见了各旗的王爷,并想说服他们支持日本军方将成陵搬迁到日占区。还要与会的各旗王爷一起去绥远,被以伊克昭盟盟长沙王为代表的各旗王爷断然拒绝。
日本人看这个提议被拒绝,就威逼此前奉命到包头假投降的伊克昭盟副盟长阿王写信给沙王,“既然你们不想迁成陵,那就把成吉思汗的兵器‘苏勒德’请到包头祭祀。”以达到把全内蒙古人笼络到伪蒙政权周围的目的。
沙王制造了一个假的“苏勒德”送到包头,这样才堵住了日本鬼子的嘴。然而,凭藉当时驻扎在伊盟的国名党的一些游杂部队,以及各旗保安部队,这点力量根本无法与日军抗衡,成吉思汗陵的安全仍然受到威胁,因而有了“成吉思汗陵西迁”之举。
国共重要领导人俱都支持西迁。
1939年,沙王赴重庆述职期间,向国名政府建议将成吉思汗灵柩迁至青海省西北部柯尔洛果贝子旗,蒋介石当即同意,并且委任沙王和绥远省政府主。席傅作义、晋陕绥边区总司令邓宝珊等为起灵致祭官,沙王为主祭官,奉移经费从国库拨发。
在确定安陵地点时,考虑到成吉思汗攻打西夏时曾经经过甘肃,因此决定将成吉思汗灵柩暂移至甘肃省榆中县兴隆山。与此同时,令蒙旗独立旅旅长白海风率部保卫成陵。在返回伊盟的途中,沙王又去了延安。沙王向毛主。席汇报了伊盟的形势和迁陵的事宜,毛主。席十分贊同他的西迁计划。
成吉思汗的灵柩是在蒙古族民众的泪海中,离开伊金霍洛旗圣地的。1939年5月底,国名政府委派的移陵人员及护陵军人陆续到达伊金霍洛旗。1939年6月10日太阳未出之时,达尔扈特人和附近各旗的蒙古族民众云集伊金霍洛旗,与他们景仰和崇拜的始祖告别。
在成陵西迁的当天,依然有许多人前来阻挠,人们跪在路上不让移陵的队伍前行,沙王和国名政府的官员苦苦劝说,一再保证等赶走日本人后就将成陵迁回,送行的队伍这才慢慢让出一条道儿来。
人们跪在路上边哭边磕头,沿途也不断有蒙汉民众迎住灵车叩头、举佛灯、献哈达、顶礼膜拜、鞭炮迎送,甚至有很多人因为悲伤过度晕倒在地,还有更多的达尔扈特人失声痛哭一路相随,不忍离去。因为对于他们中的很多老者来说,这可能就是与成吉思汗陵的决别。
成吉思汗的陵寝离开伊克昭盟后,经过了榆林、米脂、绥德等县,每到一处都举行大型的祭祀仪式。队伍于7月1日抵达甘肃省榆中县兴隆山东山大佛殿,榆中县成立成吉思汗灵柩办事处,留在那里守灵的达尔扈特人分住于上下5座庙里,主持日常祭奠事务。
1949年,国名党西北军政长官马步芳下令将成吉思汗灵柩移往青海省塔尔寺,塔尔寺是成陵西迁的最后一站。
1939年,6月21日上午当移陵队伍到达延安的时候,中。共中央十分重视,将迎陵之事看做是国共联合、扩大统一战线的大事。
陕甘宁边区政府在延安以东5公里处的十里舖搭设灵堂,举行祭奠。中。共中央代表谢觉哉、柯庆施、滕代远、王若飞、高自立等将灵柩迎入精心布置的灵堂,毛。泽。东同志向成吉思汗灵柩敬献了花圈。边区政府秘书长代表党政军读了祭文,这是一篇号召蒙汉各族人民高举抗战旗帜的战斗檄文。祭祀之后,延安各界人士列队绕行灵前,瞻仰了成吉思汗灵柩。此后有关部门又在延安修建了成吉思汗纪念堂,毛。泽。东亲笔题写了“成吉思汗纪念堂”7个大字,在蒙古族人民中产生了重大影响。
在成陵西迁14年后,1953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广大蒙古族人民的要求,向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呈上恳请将成吉思汗陵迁回伊金霍洛旗的报告。
周恩来当即就批准了这份报告,并做出了重要批示,第一,拨付80万元专款以新建成吉思汗陵寝。第二,由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组建请灵和建陵委员会。第三,让相关部门全力配合迁陵活动。
在当时80万元人民币可是个了不得的数字,从这个数字可以看出,中。共中央对成吉思汗陵的重视,对成吉思汗的正确评价和认识,也看得出是对蒙古族的一种关怀。
1954年3月15日,由伊克昭盟盟长鄂其尔唿亚克图、达尔扈特乡乡长宝锁儿等29人组成的内蒙古自治区迎请成吉思汗灵柩代表团,乘车赶赴西宁,准备迎回草原人民日夜思念的大汗灵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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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请灵代表团全体成员会同青海省有关领导以及西宁市数万群众,在塔尔寺举行了隆重的成吉思汗灵柩回迁请灵大典。
大典结束后,成吉思汗灵柩、忽兰哈敦灵柩、苏勒德等一併被请入卡车,驶出了塔尔寺,驶出了西宁,后在兰州改乘火车,踏上了回归故里的征途。
4月3日,成吉思汗灵柩、忽兰哈敦灵柩、苏勒德等以及随行的达尔扈特人和请灵代表团抵达唿和浩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各团体代表400多人在唿和浩特火车站举行了隆重的迎祭仪式。
4月7日,成吉思汗灵柩被安放在1939年西迁时的陵地里,忽兰哈敦灵柩重归小伊金霍洛。成吉思汗之灵回到了阔别15年的故土,成为人们瞻仰和纪念的圣地。
4月23日,成陵回迁之后首次大祭在伊金霍洛举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乌兰夫任主祭人,并且发表了激情洋溢的讲话。随后,自治区主。席乌兰夫向成吉思汗陵敬献了哈达和奶酒,点燃了象徵光明的酥油灯,又献上9只全羊。这时,全场响起了欢唿声。
歷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有时候,真正的真像被湮灭在了歷史的尘埃中。
那么,就让我再多说一点吧。
一个一人在上万人在下的皇帝会草率而又随便的规划了自己死后埋骨的事吗?事实上是,许多皇帝在一登上皇位政。权稳固的情况下,首先干的一件事就是杀功臣,再干的一件事就是建陵墓。
成吉思汗自然也不例外,不管有多么威风英明,对于他死后埋骨的地方也不会草率,而有四种说法盛传其陵墓位置。
对于成吉思汗墓地的具体位置,多年来大致有四种说法:一是位于蒙古国境内的肯特山南、克鲁伦河以北的地方;二是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境内;三是位于新疆北部阿勒泰山;四是位于宁夏境内的六盘山。
700多年来,一直没有找到成吉思汗陵的主要原因是元朝皇家实行的是密葬制度,即帝王陵墓的埋葬地点不立标志、不公布、不记录在案。
在蒙古国肯特山的依据是,有关史料记载,成吉思汗生前某日,曾经在肯特山上的一棵榆树下静坐长思,而后忽然起立,对手下随从说:“我死后就葬在这里。”南宋文人的笔记中也记载,成吉思汗当年在西夏病逝后,其遗体被运往漠北肯特山下某处,在地表挖深坑密葬。其遗体存放在一个独木棺里。所谓独木棺,是截取大树的一段,将中间掏空做成棺材。独木棺下葬后,墓土回填,然后“万马踏平”。在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境内的依据将在后文中详细表述。
在新疆北部阿勒泰山脉所在的清和县三道海附近的依据是有考古专家在该地发现了一座人工改造的大山,推测有可能是成吉思汗的葬身陵墓。佐证之一是马可·波罗在他所着的《马可·波罗游记》中写道:“在把君主的灵柩运往阿勒泰山的途中,护送的人将沿途遇到的所有人作为殉葬者”。
在宁夏六盘山的依据则是,有记载说,成吉思汗是1227年盛夏时,攻打西夏时死于六盘山附近。有考古专家据此认为,按照蒙古族过去的风俗,人去世3天内就应该处理掉,或者天葬,或者土葬,或者火化,为的是怕尸体腐烂,灵魂上不了天堂。因此,成吉思汗去世后就地安葬的可能性很大。
一位蒙古学专家预言:成吉思汗的陵墓里可能埋藏着大量奇珍异宝,里面的工艺品甚至比秦始皇陵出土的兵马俑还要壮观。这并非危言耸听,因为成吉思汗的陵墓里可能埋藏着他东征西讨,从20多个王国得来的无价珍宝,这也是吸引考古界多年来前赴后继、苦苦寻觅的原因。
据国内外多家媒体报导,2000年8月,美国的探险家、亿万富翁穆里·克拉维兹率领他的由科学家、考古教授和翻译组成的考古探险特别小组,信心十足地来到乌兰巴托寻找成吉思汗陵墓。克拉维兹的计划起先遇到蒙古政府的抵制,后来他几乎拿出了自己的全部积蓄,在蒙古生活了6年,才说服了蒙古政府并吸引了两位着名的当地歷史学教授加入探险。
2001年8月16日,克拉维兹的考古队在乌兰巴托东北300多公里处的森林中发现了一个城墙环绕的墓地,里面包括几十座没有打开过的陵墓。探险队由此向外界宣布“找到了成吉思汗的陵墓”,但后来被证明是匈奴墓。
2002年4月,这个考古队在蒙古首都乌兰巴托东北322公里处的肯特省巴士利特镇(音译)发现了一个由城墙环绕的墓地,里面至少包括30座没有打开过的陵墓。这个古墓被称为“非常可能是成吉思汗的陵墓”。然而,4个月后,考古队突然放弃挖掘行动并撤出蒙古。有传言说,在考察过程中,美国考古队的一些工作人员被陵墓墙壁中忽然涌出的许多毒蛇咬伤,并且他们停放在山边的车辆也无缘无故地从山坡上滑落,所以考古队决定放弃挖掘。
因此有传言说是成吉思汗显灵了。不过,真实情况据说是考古队受到了蒙古政府和民间的阻止。因为按照蒙古的传统观念,挖掘土地会带来坏运气,而触动祖先的坟墓会毁灭他的灵魂。所以,当蒙古国民众得知这一消息后,纷纷强烈反对挖掘,蒙古国政府也勒令考古队停止挖掘并撤出那个地区。因此,主要投资者克拉维兹不得不宣布停止考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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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贵族死后就有密葬的传统。
传说,成吉思汗下葬时,为保密起见,曾经以上万匹战马在下葬处踏实土地,并以一棵独立的树作为墓碑。为了便于日后能够找到墓地,在成吉思汗的下葬处,当着一峰母骆驼的面,杀死其亲生的一峰小骆驼,将鲜血撒于墓地之上。等到第二年春天绿草发芽后,墓地已经与其它地方无任何异样。在这种情况下,后人在祭祀成吉思汗时,便牵着那峰母骆驼前往。母骆驼来到墓地后便会因想起被杀的小骆驼而哀鸣不已。祭祀者便在母骆驼哀鸣处进行隆重的祭奠。可是,等到那峰母骆驼死后,就再也没人能够找到成吉思汗的墓葬了。
据《蒙古秘史》记载,蒙古皇族下葬后,先用几百匹战马将墓上的地表踏平,再在上面种草植树,而后派人长期守陵,直到地表不露任何痕迹方可离开,知情者则会遭到杀戮。由此可见,这种传说显然不是空穴来风。
有学者指出,从六盘山到日蒙联合考古队发现墓地的这个地点,路程相当遥远,盛夏季节,几千里路,要保证遗体不腐烂,同时过山涉水,还要穿过沙漠,这些问题3天之内很难解决。
学者说,按照记载,成吉思汗去世时,拿白色公驼的顶鬃,放在成吉思汗的嘴上和鼻子上,如果不喘气了,说明灵魂已经附着在这片白色驼毛上,这时遗体就可以处理掉,而把这团驼毛保存在衣冠冢里。据介绍,上世纪50年代成陵落成时,曾经打开过银棺,发现了这团驼毛。
又有学者说,按照蒙古族的传统,成吉思汗是“密葬”,不希望让后人发现,对于后人来讲,应该尊重祖先,而且蒙古族子孙也不希望成吉思汗墓被发掘。
此学者还语出惊人,“我们以后也很可能找不到确凿的埋葬地点,也许成吉思汗什么都没有留下。我们的思路一直是错误的。”当时蒙古人没有肉身崇拜的传统,认为人的肉身来自于大自然,去世了也应该回归大自然。早日安葬,灵魂方可升天。因此,成吉思汗陵供奉的银棺灵枢中,保存的是成吉思汗逝世时的灵魂吸附物———白公驼顶鬃,而不是成吉思汗的遗骸。
“也许我们后来者一直思路有问题,总是希望挖掘出什么东西,而实际上根本没有。”这位学者不贊成大规模挖掘成陵,按照蒙古族传统,打搅死者灵魂,是对死者的不敬,遗体没有保存价值,关键是灵魂不灭。大规模的考古,已经违反了草原祭祀文化,遭到反对,实际证明,一直也没有弄出什么来。
某年,蒙古国总统巴嘎班迪接受中央电视台记者水均益採访时说:“根据成吉思汗传承下来的一个遗嘱,也就是他去世时所说的一段话,他说,让他的陵墓永远不让世人知道。因此,我们遵循成吉思汗的这一遗嘱。成吉思汗的陵墓到底处在那个方向、处于什么样的状态这一问题,应该就像你问的那样,使它永远成为一个谜底似的问题,使那些愿意猜谜底的人继续猜这个谜底吧。”
世事如烟,时光如梭。
总有秘密留下来,总有秘密离开了。
成吉思汗的第34代嫡孙、中国最后一位蒙古王爷奇忠义先生近日向记者介绍一些鲜为人知的往事,揭开了成吉思汗陵神秘面纱的一角。位于中国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的成吉思汗陵,一直受到海内外的关注,这里每年都要举办大祭仪式,蒙古族人视其为圣地,不过,这里可能只是成吉思汗的衣冠冢。
七十多岁的奇忠义老人,曾担任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现鄂尔多斯市)副盟长,几年前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职务上退休。在唿和浩特市的家中,老人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採访。
“外人不知道,位于伊金霍洛旗的成吉思汗陵很重要,并不仅仅是先祖成吉思汗的衣冠冢。成吉思汗的灵棺中有很多秘密,但是不能说。记得1954年大祭灵时,曾开过棺,当时的内蒙古自治区主。席乌兰夫亲眼看过,里面确实有部分人骨。”记者还参观了奇忠义家中珍藏的一幅成吉思汗全家人画像,画中。共12人,成吉思汗的像与现在流传在世的形象不同,奇忠义说画像是从成吉思汗的灵柩中取出的。
“从蒙古人的习俗和过去信奉的萨满教讲,祭奠先人主要是祭灵魂,不是祭尸骨。按照蒙古民族的习惯,人将死时,他的最后一口气——灵魂将离开人体而依附到附近的驼毛上。根据史料记载,吸收成吉思汗先祖最后一口气——也就是灵魂的驼毛,几百年来就收藏于鄂尔多斯成吉思汗陵。”奇忠义说。
奇忠义老人认为:“成吉思汗死于现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六盘山,当时是夏季,气候炎热,遗体不可能运出很远,秘葬在鄂尔多斯境内的可能性很大。”
他还告诉记者一个流传在鄂尔多斯草原上的美丽的传说。
当年,成吉思汗率领军队西征西夏时,路经鄂尔多斯草原的包尔陶勒盖,目睹这里水草丰美、花鹿出没的美景,十分陶醉,留恋之际失手将马鞭掉在地上,随从要拾马鞭时,被成吉思汗制止。大汗有感而发,吟诗一首:“花角金鹿栖息之所,戴胜鸟儿育雏之乡,衰落王朝振兴之地,白髮老翁享乐之邦。”并对左右说:“我死后可葬此地。”成吉思汗在六盘山逝世后,属下准备将他的灵柩运回故地安葬,但灵车路过鄂尔多斯草原时,车轮突然深陷地里,人架马拉也纹丝不动。这时,大家想起了成吉思汗生前的话,于是,就地将成吉思汗安葬在了鄂尔多斯草原上,并留下500户“达尔扈特”人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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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侵略中国时,为保护成吉思汗陵寝,当时的国名党政府于1939年把成吉思汗灵柩先后迁移到甘肃省榆中县兴隆山、青海省湟中县塔尔寺。1954年4月1日,新中国的中央政府将成吉思汗的灵柩移回鄂尔多斯,在伊金霍洛旗重新修建了陵园,并将散落在各地的成吉思汗遗物逐步集中到了成吉思汗陵。现在,成吉思汗陵还分别供放着成吉思汗的夫人、胞弟以及成吉思汗第四子拖雷和其夫人的灵柩。
“鄂尔多斯的成吉思汗陵永远是蒙古民族的圣地。”奇忠义老人说。
我将自己所知道的向胖子和阿英讲完了。
“你的意思是说,这里棺材里的尸骨是成吉思汗?”胖子显然被惊呆了。
“外人不知道,位于伊金霍洛旗的成吉思汗陵很重要,并不仅仅是先祖成吉思汗的衣冠冢。成吉思汗的灵棺中有很多秘密,但是不能说。记得1954年大祭灵时,曾开过棺,当时的内蒙古自治区主。席乌兰夫亲眼看过,里面确实有部分人骨。”我重复说了这么一句话。
“这又能说明什么呢?”阿英皱着眉头说道:“按照记载,成吉思汗去世时,拿白色公驼的顶鬃,放在成吉思汗的嘴上和鼻子上,如果不喘气了,说明灵魂已经附着在这片白色驼毛上,这时遗体就可以处理掉,而把这团驼毛保存在衣冠冢里。吸收成吉思汗先祖最后一口气——也就是灵魂的驼毛,几百年来就收藏于鄂尔多斯成吉思汗陵,上世纪50年代成陵落成时,曾经打开过银棺,发现了这团驼毛。”
我钦佩的点点头:“阿英你的记忆力很不错,观察更是敏锐入微,我说过的这些细节你都记住了,但你别忘了这一句:成吉思汗陵供奉的银棺灵枢中,保存的是成吉思汗逝世时的灵魂吸附物——白公驼顶鬃,而不是成吉思汗的遗骸。”
我提出疑问:“那么,他的尸骸到哪里去了?”
阿英和胖子几乎同时答道:“都说了有四种可能性了,我们怎么知道呢?”
我笑道:“的确如此,但我不贊同一点说法,那就是说什么遗体没有保存价值关键是灵魂不灭这句话,如果说一个拥有至高权力的人这样看待自己的肉身的话,那华夏文明早不知道先进到何种程度了……不管是凡夫俗子还是皇亲国戚一代名君,他们者有一个共同点——欲望太重。”
我接着说道:“四种可能性的确都很大,但也就不能完全排除会有第五种可能性的存在。我个人有一种假设,即这具棺材里的尸体就是成吉思汗的遗体,由于这里的风水形势太好或者是成吉思汗曾来过这里并且喜欢上了这里的缘故,反正成吉思汗看中了后来蒲阴阳建墓的这个地方的风水或者对这里情有独钟的可能性都有,鸠占鹊巢,岁月演变,最终他的尸体被埋在了蒲阴阳的墓中。可能蒲阴阳的墓室真的就只有最上面的那一片区域,而下面的这些地下空间是万吉思汗的手下藉助地形和天然的洞窟所开掘出来的,这也就解释了为何一个小土豪会有这么大的能量布置这么大规模的墓葬,更重要的是可能推断出为何棺中的尸体会中了人觉之毒变成了黑煞和这里为何会有如此众多的尸体了——在成吉思汗进入蒲阴阳的棺材之前,他本人以及众多的随从都中了蒲阴阳布置下来的人觉,因此随从们也没能离开……也许其中一部分人并没有中毒,而是用来殉葬的奴隶,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上面的耳室中会多出来一副棺材,那具棺材是蒲阴阳的。”
我的话语带给两人的震惊显然不小,他们都目瞪口呆地望着我,我继续说道:“这里就产生了一个疑问,他的尸体是什么时候安置到了这座墓中的呢?很显然,成吉思法陵寝的大迁移迁移的顶多就是那银棺里的骆驼鬃毛和一些重要而又秘密的东西,至于说棺材里面真的存在的部分人骨的话八成也是对大汗重要的人物的骸骨,或者纯粹只是用来迷惑后人的东西罢了,人们都不相信里面放置的是成吉思汗本人的尸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的成吉思汗陵只是个衣冠冢的事实许多人都知道。因此,在其陵寝停放在兴龙山的时候,显然是不可能有人秘密将其遗体转移到蒲阴阳的墓中的。”
“记载说成吉思汗是1227年盛夏时,攻打西夏时死于六盘山附近,有考古专家据此认为,按照蒙古族过去的风俗,人去世3天内就应该处理掉,或者天葬,或者土葬,或者火化,为的是怕尸体腐烂,灵魂上不了天堂。因此,成吉思汗去世后就地安葬的可能性很大。真相只有一个,如果真埋在在宁夏六盘山的话,那么很有可能在后来被秘密转移到了兴龙山,因为宁夏离兰州很近。”
“听起来还蛮像那么一回事的,不过也并不是无懈可击,如果说成吉思汗的尸体后来真的被宁夏转移到了兴龙山的话可能性不是很大,因为有很多地方可以转移呀,他干嘛非要往兴龙山转呢?”胖子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都说了可能是蒲阴阳埋骨的这个地方风水实在太好,因此早被来过这里的成吉思汗看上了,或者他单独只是喜欢这里的风景,反正是某种理由促使他生出了要葬尸于此的心思,他死后过了一段时间,尸体被衷心的手下转移到了这里,这些人发现了蒲阴阳的墓,他们进入其中发现了蒲阴阳体内的真丹,于是将其安置在了成吉思汗的体内,在安放尸体的途中,包括尸体和随从手下都无意中染上了蒲阴阳布置的人觉病毒,导致死于墓中……事无绝对,这也只是一种推测,事实的真相究竟是什么,我们也无从得知了,或者这棺材里的本就是蒲阴阳本人,谁又以完整的还原歷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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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英和胖子听我这么一说,就都缄默不语了,他们都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事情的所有真相都似乎解开了,在返回之前,我还有话要问胖子,我神情严肃的说道:“胖子,都到这时候了,你跟我说实话,那只猴子究竟是怎么回事?”
胖子想了想,道:“实话实说吧,其实真没有你想的那么复杂,我承认,我是骗了你,没详细跟你说关于那只猴子的事情,还请你原谅。”
我摆摆手:“只管说就是了,婆婆妈妈搞那么多干什么,我不原谅你的话从一开始发现蹊跷之后就走了。”
胖子点点头:“这两年我盗过很多墓,认识了一些人,其中有一个老头为人仗义,并非是那种冷酷无情不仁不义的人,他的祖上三代都是耍猴艺手,早年间他小时候也耍过猴,从不虐待猴,终身未婚,那只猴子是他饲养的宠物兼助手,一次失手他去世了,临终前咽不下一口气,将这只猴子託付给了我……因此,我就有了这么一个猴伙伴。”
“猴伙伴?有创意,有爱心,白帝託孤呀!鑑于你这种热爱小动物有爱心的表现,我不得不点赞,要点就点三十二个贊!”我由衷的为胖子点赞道。
“但是,我有一个疑问,那就是和你一同来的那几个人到底是怎么死的?”我盯着胖子的眼睛说道:“在此这前,你们是不是进入过这座墓里面?”
胖子诧异道:“你怎么会这么问?”
我神情严肃道:“因为墓室里翻板陷阱里面的死尸,还有大花瓶下面的洞,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后来总算想明白了,那个洞其实只是为了避免墓墙机关或出于某种考虑而打的一个盗洞,而那个花瓶本来也不在那个地方,是有人故意搬到那里用来掩饰那个盗洞的,花瓶底部的破洞也是你们有意弄出来的障眼法。在此之前,惟一来到这里踩过点的人就是胖子你。”
胖子盯着我仔细看了一会儿,点头道:“你的思维非常缜密,不错,我们的确是进入过墓中,你也别多想,那几个人不是我见财忘义背后下黑手杀死的,而是真的被殭尸害死的。我们进入墓中先探索的放有棺材的那间耳室,我们开棺之后诈尸了,一番搏斗之下其他几个人都挂了,只剩下我和另外一个人,殭尸也在我们几人的围攻下撂屁了。”
“那那几人的尸体呢?”阿英蹙眉说道。
“接下来我踩中了一处翻板陷阱,差点掉下去,然后我和另外一个人将几具尸体连同殭尸的躯体一同扔进了那处陷阱中,不料在处理尸体的途中,我竟然发现那个人突然不见了,就好像凭空消失了一般!”胖子面有惊慌之色。
“其实他是掉入了另一处陷阱里面,那处陷阱就是我们从墓墙处进来你差点掉下去地方。”我思考着说道。
胖子点头说:“显然是的,但当时所有人都死了,而和我一起活下来的另一个人却神秘的消失了,我一个人处于那种诡异的情况下,基本上丧失了冷静思考的能力,虽然也有想到那人可能是掉入某个陷阱里面了,但由于气氛太过压抑,所以我就退了出来,将我们进来的盗洞回填后才找到了你。”
一切的真相都清楚了。
我们要马上离开这里,我对胖子和阿英说道:“我们用工兵铲将棺材里尸体腹部的尸丹给剜出来,在露出尸丹之前别近距离接触黑煞的脑袋,之前我们和它打斗的时候并没有接近它的脑袋,被吸尽阳燧的这个人肯定是脑袋靠近了黑煞的脑袋,因此才被体内尸丹通过死尸的嘴巴给吸尽了生气。”
胖子和阿英点头称好,然后各自拿着工兵铲,来到棺材四周,那半截尸体静静地躺在棺中,我默念道:“无论你是高贵的统治者,还是平庸的普通人,反正你已经死了,终将化成尘土,在此之前,有一个鲜活的生命等待着你体内尸丹的救急,为了挽救一个生命,我们只好取走你体内的真丹了,不管你同不同意。嗯,事实上现在的社会也有这样的事情,比如死囚犯的器官被用来移植官员和别的有需要的人,我想这也不可能要获得他们的同意……不说了,说多了你也理解不了,我就动手了。”
人们三人笨拙粗鲁的将半截死尸的腹部割开,仔细观察殭尸流出体外的内脏,只见血肉模煳中,有指甲盖大小,暗红色的一粒真丹。阴丹脱了丹田,便已失去了那股阴寒的吸魂之力,如果不用特殊方法保存,此物就和肉芝肉菌等物一般,不消数日,便枯萎风化了。
我立即俯身下去,将这粒阴丹抄入手中,然后小心翼翼的放在了贴身的口袋之内,招唿胖子和阿英两人快速扯退。
临走前,胖子又在棺内一番翻找,找到了几件玉器和金器,兴奋的不得了,嚷嚷道:“贼不走空,辛苦了这么久,怎能不拿几件冥器呢?这里面的陪葬品一点都不丰盛嘛,也没有什么铃铛,算了,咱撤吧。”
我们三人按原路返回,出去的时候顺利多了,在打死小鬍子等人的地方稍做停留,将尸体都抛在了陷坑之中,然后从盗洞中鱼贯而出,此时正是凌晨三点多,待到回填好盗洞之后,天边已经出现了一丝鱼肚白,等我们下到半山腰的时候,太阳露出了它的万道光辉,天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