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教师在大唐》 第1页 [穿越重生] 《人民教师在大唐》作者:一伞清雨【完结】 文案: 身为一个穿越而来的教育工作者, 季婵早上要督促李二陛下的幼儿园, 中午要照顾自家公家的三亩地, 晚上还要应付太子殿下暗搓搓的追求, 更得时不时提防着摩拳擦掌要来她家蹭饭的大臣们! 季婵撸起袖子,怒而掀桌: 滚滚滚滚滚滚! 谨以此文向我校教导主任致敬 毕竟我这辈子第一次见人食堂饭卡沖了三千块钱。 内容标籤: 穿越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季婵/李承干 ┃ 配角: ┃ 其它:穿越,唐朝,甜文 作品简评:vip强推奖章 一本集美食、萌娃、女主发家致富、一直在发家致富的小说。小学老师穿越大唐,种地遇上太子,开店遇上太子,出差还能遇上太子。想看后宫争斗?想看误会、磨难、第三者插足?对不起我们通通都没有!本文美食多多,涉及部分唐朝生活风俗,没有谈恋爱,只有爱拼才会赢! 本文整体基调轻松欢快,从一位现代教育工作者意外进入唐朝后的恐慌无措开始,按照主人公的生活轨迹层层递进,讲述她每一步的努力成长。作者文风细腻温柔,语言生动有趣,情节流畅严谨,尤其对于各种美食的描写更令人拍案叫绝,实为居家旅行,发呆下饭的必备良品。 ☆、第 1 章 夜风渐起,年久失修的路灯努力发出昏暗的光晕,远山在夜幕中只剩下残留的一点点黛色,季婵提着刚从菜市场买来的蔬果,一个人在路上走着。 晚间刚下过一场小雨,菜市场前面的土地泥泞不堪,高跟鞋轻轻踩上去却要重重的□□,随着一声清脆的“吧唧”声,季婵满脸忧郁的看着裤脚和脚踝处的大片污渍,半响无语。 季婵是a市一个附属小学的教师,今年芳龄二十七。出身农村的她高考发挥失常,只考了一个和本二线差不多的分数,心高气傲的她本想復读,没想到家人和亲戚都持反对意见,她家的经济情况一般,何况底下还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上学要供,不可能让她再读一年,于是无可奈何的季婵只能去读了一所三流的师范大学。 大学四年很快就过去,成功考取教师证的季婵早早的出来教书育人。教师在当时的人们来看是一个铁饭碗,工资不错而且老了还有退休金,是一份有保障的工作,家里人本想让季婵在小县城里随便找一所中学教书,离家近又方便,心气高的她拒绝了,反而到经济发达的临市当了一名小学老师,市里工资比县里多,而且最重要的是,这里充满了机遇。 即使自己并不怎么喜欢的工作也不能让她丧失斗志,短短几年,季婵从一名没有什么背景的普通老师变成高级教师并身兼附小的副主任,一切不可能在这个只有二十七岁的女孩子身上蜕变成了可能,在她的勤奋下,人生似乎开始向好的方向发展。 和其他居住在学校的老师不一样的是,季婵自己在校外租了一间房子,离学校也不远,步行二十分钟就能到达,每天早上准时七点到校,晚上督促完初中部的学生晚自习也要九点才能下班,除了双休日她几乎顿顿都在学校食堂里解决,至于到了周六周日,就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顺路到菜市场买点菜,留到明天做饭用。 这周的周五早上,季妈妈来过一趟,给季婵带了支从办喜事杀猪的村里人手头上买的猪蹄,村里自个儿养的猪和外面卖白猪猪肉的可不一样,是正宗的本土黑猪,肉质清甜,不带一丝腥气,按照她们家乡话来说叫做‘邻家肉’,意为自家的猪肉。要吃上这一口肉可不容易,近年来除了要办红白喜事的人家养上一两头以外大家都不愿意养黑猪,原因很简单,黑猪的个头小成长期又长,猪肉这种东西你又不能高价卖,大规模养利益低,导致了如果一旦有人家宰杀黑猪,村头村尾的都要去买上两块,特别是猪蹄、排骨这两样,更是抢手货,于是季妈妈这才特意给季婵带上了。 为了迎接这一支不一样的猪蹄,季婵特意买了生花生来炖,白白胖胖的花生仁和软糯弹牙的猪蹄,再喝一口清爽的汤,淡淡的甜味能从舌尖传达到心里!这样想来,她瞬间觉得溅到裤子上的那几块泥点也看起来顺眼多了。 从包里抽出一张纸巾来,季婵打开旁边人家房子后头水池上的水龙头,放小了水流沾了点水,再蹲下身去擦拭脏了的地方,等她擦干净了站起身把纸巾揉成一团扔到垃圾桶之后,灵敏的耳朵捕捉到不远处传来洪亮的吆喝声,眼睛又是一亮。 吆喝声卖的不是什么多么新奇古怪的东西,而是普通到不行的芋头。 芋头这东西虽然难处理,但是架不住季婵她爱吃呀。香芋拿刀切成大小适中的块状,再放油锅里炸至金黄色捞出放到一边,留点油把白糖炒融,再倒芋头进去翻炒几下,撒点芝麻出锅装盘就是一道很有名的徽菜——拔丝芋头了。拔丝芋头外头糖浆香甜,里面芋头酥软,中间那一层表皮更是焦脆可口!唯一遗憾的是这道菜最好趁热吃,等它再凉了一点就粘牙了。 芋头切了块既可以拿来烫火锅也能用来和肉类红烧,五花肉和猪蹄是最合适的了。芋头自身的味道较为平淡,却能够包容和吸收其他味道,在和自己融合起来,形成一道美味。随着吆喝声而来的季婵在拐了个弯之后,不远处还剩下来小半车芋头的电动三轮前还停留了三三两两的人,看起来生意还不错的样子。 第2页 摊主卖的槟榔芋果肉是漂亮的紫灰色,淀粉含量高,香味浓,故又名香芋。它产量高,一个最少也有两三斤重,季婵思量着店主卖五斤三块的话,她挑两个小的,凑个五斤就行,多了吃不了。 遗憾的是这半车芋头品质太好了,没有虫眼和臭斑,个顶个的大,都在五斤以上!季婵看着摊主貌似纯良的笑容,捲起袖子拼了老命才在里面找了个两斤多重,又挑了一些鸡蛋大小的芋仔,凑足了五斤,买了下来。 芋仔削了皮,煮米饭的埋几个进去一起煮,又饱实又香,倒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袋子里的花生先放放,猪蹄用芋头闷了更合她的口味。东西有点重,季婵腾不出手来拿钱包,只能夹在腋下。 再往前一段要穿过一条小巷,路灯照不到里面,因为地上铺的是青石板比之外面好走了不少,高跟鞋磕碰的声音在这里特别明显,就算是轻巧的布鞋也有声响。季婵回头看了一眼,走在她后头的是个带着棒球帽的少年,皮肤黝黑,染着个黄毛,牛仔裤上沾上了不少泥点,估计是和伙伴们不知道跑到哪里去疯玩了。她没在意,提着东西往边上让了让,巷子很小。 男孩被她突然回头吓了一跳,看见季婵没什么反应后这才放下心来,他小跑了几步,经过季婵的时候勐然伸手抢夺她的包,半大的小子力气是很惊人的,一下子就把季婵的包抽走了,随后一熘烟的跑了。 季婵当场一愣,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之后也是撒开了脚丫子追,虽然提着两袋子东西,速度却是不慢,估计是平时抓那些小情侣磨鍊出来的,这个教育工作者半点不喘,甚至还有余力严厉的呵斥对方。 “你给我站住!” “你是哪个学校的学生?才多大就敢干出抢钱这种违法的事来了啊?” “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市附小的副主任!” “还跑?” 季婵眯起眼睛,看到少年因为明显慢了不少的速度和为了甩掉她特意大幅度的跨步,立即用上了全身力气追得死紧,如果再让她再凑近一点,估计能一脚把少年踹翻。 少年气喘吁吁的跑出好一段路才敢停下来,他撑着膝盖大口大口的唿吸,额头上满是汗水,随便捲起袖口抹了下汗,看见那个自称是学校副主任的女人没有追来这才松了口气,从抢来的钱包里掏出现金数了数,心满意足的把钱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再把钱包扔在地上一脚踢开,嗤笑道:“傻逼,吓唬谁呢,我们自个学校的老师我会不认识?” 他不知道的是,他抢的的确是他们学校的季副主任,而这个倒霉的女人为了追他一脚踩进了被偷了井盖的下水道里,只来得及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叫,就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 “叽叽,叽叽!” 季婵是被鸟叫声给吵醒的。 她的眼睛还有些睁不开,模模煳煳的看不清楚,只知道身处的地方十分的光亮,额角青筋直跳,一阵疼似一阵,她哆哆嗦嗦的抬起手用力一摁,整个人跌入柔软的落叶中。 “别吵!” 不知道是哪来的小鸟十分的不知趣,在她周围叫来吵去的,弄得原本就疼得不行的头更疼了,季婵恼怒的伸直胳膊一通乱挥,原本像是罩着一层薄纱的眼睛逐渐明亮了起来,视线随着那只有着绿豆小眼在枝桠叶间蹦蹦跳跳的小鸟动了动,脑海里一片空白。 她不是掉进下水道里了吗?怎么会在这里? 装着花生的袋子破了,褐色的带壳花生撒了一地,蹭上了不少的灰,西红柿的袋子倒是好的,但是都被压烂了根本没法吃,汁水都淌出来了,唯一倖存的大概就是芋头了,这傢伙连个皮都没蹭破,季婵锤了锤几乎要伸不直的腰,把衣服兜里的手机掏了出来。 季婵当初买手机的那阵子,国外的一个牌子极为流行,功能多,外观也时尚,机子轻薄,屏幕又大,拿起来不费劲。关键的是,她这个人特别喜欢看电视剧,尤其喜欢看那些痴男怨女分手了再复合然后因为误会再分手然后再复合,来来回回的折腾,对于我爱你的时候你不爱我,我不爱你的时候你又喜欢我了这一剧情极为追捧,全然不像平时在学生面前的高冷样子。为了更好的看剧追剧,她一眼就看上了这款手机,屏幕大看剧多方便呀!为了自己这个难得和普通女孩子一样的爱好,季婵花了小五千,购入了这支手机。 然而当初有多坚决,现在她就有多后悔。手机屏幕四分五裂,把外面那层贴膜撕下来的时候还往下掉玻璃渣子,手机壳早坏了,原本被保护着的机壳也坑坑洼洼的,开机都开不起来,季婵拔了电池,拿起手机在半空中晃了两下,里面细碎的手机零件像下雨一样哗哗直掉,看来是彻底报废了。 作者有话要说:  新人新文,求收藏 ☆、第 2 章 还不如买它五千块芋头呢,季婵一脸悲愤,将攥在手里的手机扔出去老远。 现在想来难怪那小子勐然跨那么大的一步,原来是为了跳过那个没有井盖的下水道!还有裤腿上那些个泥点,估计跟着自己好一会儿了! 第3页 倒霉,简直就是倒了血霉! 心下懊恼的她勉强站起身来,眼睛一扫,周围全是遮天蔽日的树,看样子是个挺大的林子,灌木丛有半人高,在她左手边的植株明显低矮了许多,甚至还有很多断枝,另有一条寸草不生的小路,看来是有人踩出来的,至于灌木分叉上的那些断口,应该是过路人为了方便而砍伐的,季婵拍拍屁股上的灰,准备把东西收拾一下沿着小路走出树林找人求救。 然而她摇摇晃晃的起身,又摇摇晃晃的向前倾倒,季婵吓得拼命的挥动双手,随后又是“砰”的一声,摔回刚才的位置,脚上的高跟鞋飞了起来,正要砸向她门面,她连忙抬手挡了一下,高跟鞋在她手臂上重重砸下,又滚落到一旁。 疼得季婵整张脸都要扭曲了。 她直起身来揉了揉砸到了的地方,抓起高跟鞋就往脚上套,然而以往刚刚好的鞋码如今再穿上去却是大了好多,伸出手指往里面一塞,整整大了两个手指头!而她的手也变得又嫩又小,翻过来一看,掌心那道高二时期出车祸时被玻璃划伤而留下的伤疤也不见了,那么大的一个口子,怎么会凭空消失呢?还有自己,究竟是怎么由下水道跑到树林里来的?想到某部电视剧里面的情节,季婵脸色骤变,抖着手将身边的手机屏幕碎片捡了起来。 虽然是黑色的液晶显示屏却将人照得纤毫毕露,碎片上明明白白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秀美白皙,特别是那双圆滚滚的眸子,眼尾弯起了一个弧,像是一只肥嘟嘟的小蝌蚪翘起了尾巴,全然看不出几年后的凌厉模样。季婵的脑子绕成一团乱麻,这……这分明是她十六岁的样子,怎么会? 她心里越慌,表现得越冷静。季婵拿起鞋往旁边的石头上用力一磕,把鞋跟磕断,再穿上就稳多了,蹭了灰的花生都捡起来,一个不落的放到芋头的袋子里,连着小贩送的四五个大红椒一起,西红柿也没捨得扔,整袋拎走,反正塑胶袋没破,不怕它漏,皮带也拉紧了,她现在腰细着呢。季婵几乎把所有东西都带走了,除了那个破手机。 现在这里的气候大概是春夏交际的时候,气温高,没一会儿穿着羽绒服的季婵就出了汗,但是她完全没有想脱下来的意思,她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答案,只是还需要证实,只要出了这个山林子,一切都会真相大白。 季婵大概走了一个多小时,沿着溪水的方向和人的足迹,越往下走她就发现人留下的痕迹越新鲜,季婵摸了面前这根埠新鲜的灌木断枝一把,指腹上立马沾上了湿润的汁水,一看就是刚砍的,再抬起头来看的时候,已经能看见几座稀稀落落的茅草屋,不远处的农田里甚至还有几个人在劳作,只是他们都扎着髮髻,穿着粗糙的麻布衣服,看那款式,明显是古代才有的,越过这些村落,视线所触及的则是一座巍峨的城池,古朴大气,令人震撼。 季婵向后退了一步,脸色苍白。 事到如今,她之前为了安抚自己做的假设全然崩塌,穿越,这么荒谬的事情,竟然发生在她自己身上。 她的生活才刚往好的方向发展,她已经将老师当做自己的喜欢的职业来看待奋斗,她有自己留恋的人和事物,为什么要让她穿越?家里的父母日益老去,弟弟妹妹上学的费用由她提供,如果她不在了,家里人怎么办? 季婵的眼睛酸涩,几乎要落下来泪来。 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也不知道以后该何去何从,甚至连自己身处什么朝代都不知道,对于这个陌生的世界,她能做的就是活着,只要能活着谁都不想死。 攥紧了发凉的指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季婵提着东西继续往山下走。 溪流越来越宽,在潺潺的流水两侧是平坦了许多的草地,土壤肥沃又有水汽滋养,这里的芳草茵茵,鸟鸣虫叫声四起,季婵将东西暂放一旁,舀起一捧水泼到脸上。 清凉的溪水沿着脸庞的轮廓蜿蜒而下,季婵半阖着眸子,以防水进到眼睛里,对面的草丛中突然发出声响,细长的草叶子也是一阵晃动,吓得她把脸上的水擦干净,警惕的后退。 窸窸窣窣的声音越来越大,就在季婵寒毛直竖几乎要落荒而逃的时候。一个扎着哪咤头背着大背筐的女孩儿拨开比她还要高的草丛,冒了出来,一脸好奇的看着她。 虚惊一场。 季婵提到嗓子眼的心又重新落回肚子,她露出一个极具亲和力的笑来,温柔的问道:“小姑娘,我迷路了,你能带我出去吗?” 女孩儿没反应。 “不用害怕。”季婵打起精神,接着对小孩儿说道:“姐姐不会伤害你的,你带出去,我给你糖吃好不好?” 小女孩眨巴眨巴眼睛,怯生生地开口,“糖是什么?” 季婵看着女孩儿单薄粗糙的衣服,心里嘆息,想来也是个穷苦人家的孩子,连糖是什么都不知道。 她脱了鞋袜,挽起裤脚趟过溪水,水底下是圆润的鹅卵石,也不扎脚,走动的时候还有隐藏在其中的小鱼窜出,到了对岸后的季婵先是摸了摸小孩的脑袋,安抚对方,在从兜里拿出几颗橘子糖来,剥开糖纸往小姑娘嘴巴里塞了一块。 酸酸甜甜又带有橘子清香的味道瞬间溢满整个口腔,小孩顿时瞪大了眼睛,她重来都不知道甜味是什么,所以也就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这种新奇的味道,小姑娘用舌尖又舔了几下嘴里圆圆的糖果,然后吐在手上,小心翼翼的攥紧了。 第4页 怎么?不喜欢吃吗?季婵愕然。 “我带你出去。”小女孩紧张的抿了抿唇,小脸红扑扑的,“但是这块糖我可以带回去吗?” 看着小女孩窘迫的样子,季婵以为她是捨不得吃,想把手里面的橘子糖全给她,没想到小姑娘摇摇头,不肯再要,“我爹说了,做人不能贪心。” 季婵弯起嘴角,将糖都塞到小孩手里,“因为你的不贪心,那么姐姐就再奖励你几颗糖。” 小姑娘一脸迷煳,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不贪心反而多得这个叫糖的东西,又被季婵柔声忽悠了几句,倒是把这件事给忘在了脑后。 从小女孩口中季婵得知这里叫杨家村,她下来的那座林子在杨家村的后山山腰里,平日里除了砍柴的樵夫和猎户,一般人是不会上去的。小姑娘叫杨兰,每次白天都要去后山搂草餵家里的耕牛,却也只敢在山脚下,再往上家里人就不让她去了。村里头有几十户人家,呈带状分布,杨兰家不偏不倚,就在村中央,沿着尘土飞扬的大道直走,再转过一条小路,尽头就是。 周围都是夯土垒起来的房子,春耕刚过,村里的闲人挺多,季婵眼尖的看到小河旁有大姑娘小媳妇边洗衣服边说说笑笑,衫袖子挽起,露出纤细的手臂,髮簪上的坠子随着动作微微晃动。 她是真的穿越了。 季婵如是想到。 小姑娘停下了脚步,担忧的看着她,季婵笑了笑,表示自己没事。 杨兰家也是夯土房子,前面还有个茅草棚子,耕牛就圈在棚子里,门槛上坐了个老大爷,远远见到杨兰就喊了声“乖孙孙,回来了哟?”跛着脚站起来,上去要接过小姑娘后背上的背篓,却漏了个空。 “娃娃,背篓呢?” 老人家嘀咕了句,抬眼就望见站在自己孙女后面的大姑娘,奇装异服的样子有些怪异,“这位是?” 季婵上前一步,恭恭敬敬的答道: “老人家你好,我是过路人,来讨个水喝。” 老爷子摸摸自己下巴上的一小撮白鬍子,也不再提背篓的事情,拉过自家的孙女邀请着季婵进屋子里坐,她应了一声,进门前把背篓放在窗下,拿出里面的芋头等物放在一旁,这才进了屋。原来回来的这段时间,季老师看杨兰个子瘦瘦小小的,又背着一个大箩筐,怕她摔倒硬是抢过自己背上,杨老爷子瞧了搁置在窗下的背篓一眼,对季婵的态度更和蔼了。 屋内的摆设简单,黄土地面上一张草蓆一几小案,季婵判断现在应该是唐初之前,这个时候椅子还没有出现,而由胡人传入的小马扎凳并没有大规模流行,主要还是席地而坐。李婵脱了高跟鞋,学着老人家盘腿打坐在草蓆上,按道理在长辈面前是要正襟危坐,好在穷苦人家并不讲究这些,否则这种腿部肌肉压迫血管的方式可是要让她吃一顿苦头。杨兰掏出糖学着季婵拨开糖纸要往老爷子嘴里塞,老人家避开了只是摸着小孩的头让她自己吃,他知道糖是个稀罕物,想来是眼前这个大姑娘给的,东西贵重,本来是不应该接的,但是,看着自家孙女开心的样子,老人家动了动嘴唇,到底还是没有出声。 “娃娃,让你阿婆烧点热水来。” 杨老爷子拍拍杨兰的肩,指着厨房的方向,小姑娘脆生生的应了一声,立马就出去了,不一会儿,杨兰的奶奶,杨秦氏端着一碗冒着白气儿的陶碗进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称唿问题:爷爷=阿翁,奶奶=阿婆 自西周时期就有糖的出现,唐代的时候,人们将甘蔗榨成汁,然后加入牛乳用火熬煮制成沙糖,对于穷苦人家来说,糖还是很贵重。 季老师有甘蔗可以吃了。 ☆、第 3 章 一碗热水下肚,舒爽得季老师喉咙眼里都直冒白气,她轻轻把陶碗搁置在小案上,仔细搜索脑海中关于与古人交谈的特殊技巧,尝试着开口问道: “不瞒老丈,奴家初来此地,不知是何朝代,又是什么年份?” 刚出去了趟的杨秦氏放下给老爷子舀的小半碗酒,往系在腰间上的巾布擦了擦手,拢了藏青色的高腰裙也盘腿坐下,接口道:“现在是大唐贞观七年,不知小娘子是哪里人氏?怎么连这个都不晓得?” 大唐!还是最为繁荣的贞观之治时期!季婵心里惊喜,暗自感嘆自己的好运气。 唐朝,是当时世界上最为强盛的国家。它的疆域东至东海,西至后世的切糕省,南至香蕉干国,北抵蒙古大漠。它的人文风貌、利民制度、农业技术种种都吸引着周边小国来访学习。对于季老师来说,唐朝比之其他朝代对于女子的宽容,才是她现在最为重视。 你见过宋朝大姑娘穿男装骑大马在林子里撒欢的吗?你见过露出半抹酥胸的明朝小媳妇吗?至于清朝和元朝,他们对汉人都苛刻,何况女子? 季老师强压住快要翘起来的嘴角,露出一脸悲伤的模样,虽然演技糟糕,但是煳弄煳弄老眼昏花的老人家还是可以的。绞尽脑汁编造了个理由,内容大概如下:战乱时期移居在海外的汉人,心怀故土随着商船而来,在途中遇到贼寇,拼命逃出,至于父母家僕,则是生死未卜。 杨秦氏沉吟了片刻,抬眼看向正细心照应着小姑娘的季婵,“那季小娘子今后有何打算?可有容身之处?” 第5页 这话问到季老师的难处了。能够穿越过来就不代表能穿越回去呀,她如今又是个黑户口,做什么都不方便,而且,一个手无寸铁的女人,又能走到哪里去呢?如果杨家愿意收留自己的话…… 季婵低头敛目,神色不明。“无根浮萍,随波逐流罢了。” “这可不行。”杨秦氏还没说话,旁边的杨老爷子就先摇了摇头。案上的酒碗飘来细微的酸败味,淡绿色浑浊不清的液体上浮着细白的像是蚂蚁的漂浮物,或许是温过,雾气氤氲,“一个弱女子,行走在外,怕是不安稳。” 不安稳已经是极为客气的说法了,就季婵这幅水灵灵娇娇弱弱的模样,要么餵了狼,要么被人贩子拐走了卖到腌臜地去,虽然唐朝有不能拐卖良家妇女的律法,但这些暗地里的事儿如何查得清楚?何况她还是个黑户,更是没有地方伸冤。 “是啊。”杨秦氏也接口道:“不若先在老身家里歇歇脚?至于户籍一事,却也并非没有办法。” “阿婆有法子?”季婵顿时眼睛一亮。 杨秦氏看模样像是要和盘托出,却又突然改口道:“容老身再想想,季小娘子姑且安心住下吧,寒窑虽破,却也能遮风避雨。” 季婵隐隐有些失望,却还是感激的答应了下来,杨秦氏的突然改口并没有引起她任何猜想,毕竟对于如今的她来说,有一个地方能够住下来就已经很好了,一口是吃不成胖子的。 杨家村的风景不错,村边的不远处就是从山下下来的溪水,过了小溪就是村里人的地,也没有座像样的桥,只是用大石头垒了一条过路的出来,来往倒是没什么问题。何况溪水也不深,也就到人的半腰处。 杨秦氏将杨兰阿娘的旧衣服拿出来浆洗晾干,老爷子还端着那半碗酒细细品味,她则是随着杨兰出来放牛。 杨兰今年七岁,她的阿爹三年前病死,杨兰的母亲受不了苦早早改嫁,留下她让阿翁阿婆照料,二老一小相依而存。 小姑娘早早的学会了独立,家里的耕牛和家禽都由她照料,春耕秋收的时候还要去地里帮忙,尽管这样,一家人还是过得紧巴巴的。 春耕刚过,田地里还都是些幼苗,并没有什么看头,倒是溪畔两边有些文章。溪畔两侧大部分是些芦苇丛,高的时候有两米多,现在是春夏交际的时候,芦苇虽然已经长到一定的程度却还在抽芽,溪里面的小鱼虾,芦苇的嫩芽,前年秋冬落下来的老叶和穗絮,都是吸引候鸟野鸭子的好物。季婵也是农村出来的,对于这些她最清楚。 让小姑娘在外面看着耕牛,季婵猫着腰,钻进了芦苇盪里。她本来是跟着杨兰来放牛并瞧瞧村里的情况,实在是无聊才会临时起意想到芦苇盪里摸摸看有没有野鸭蛋,有些不习惯的把刚换上的裙子裹成一团抱在身上,黑色的羽绒服特意在进来时穿在身上,季婵抬手把帽子给扣在头上了,毕竟芦苇的叶子可是会划伤人的。 芦苇好水,是以它生长的地方看着没什么,却是一踩一鞋子的淤泥,提脚起来的时候直冒水,得眼尖的看着枯死的芦苇根部踩,这才不脏脚。 鸭蛋也不是瞎逛就有的,这里也有些技巧,比如掉落在杆上地上的鸭毛。鸭毛很轻,即使是在这种淤泥遍布的地方也落地不沉,这里的芦苇这么密,野鸭走动的时候难免会被挂下几缕细小的绒毛,跟着这些痕迹走,找到窝的可能性比较大。 季婵的运气不错,一连找到了好几个窝,有的窝是空的,有的有好几枚蛋,有的却只有一枚。她也不是全捡了就走,而是蹲下身来,拿起一枚鸭蛋,指腹在上面摩挲,新鲜的鸭蛋表面是粗糙的,弃蛋则是光滑的,因为它被母鸭孵过。经过细心筛选,这几个窝里只有三枚鸭蛋是新鲜的,其余的则是放了很久的了,她把新鲜鸭蛋捡走,弃蛋全扔得远远的,以免下次来还要再分辨,鸭子认窝,瞅准了一个位下,不会像鸡一样得留个蛋在窝里,不然就挪窝。 蛋不大,也就比鸡蛋大了么一丁点,毕竟不是家养的。 季婵抬手挡住芦苇,牢牢的护住三个宝贝疙瘩,杨兰把牛系在岸边的杨柳上,踮起脚不断的往这里张望。季婵钻出来,沖她晃了晃手里的蛋,小姑娘顿时露出一个大大的笑来,脸颊两侧有两个深陷下去的酒窝,看起来格外可爱。 当然前提是要忽略她脚下那堆个个爆头的虫尸的话。 来之前杨秦氏给了杨兰一个簸箕,要她顺便挖点虫子回去餵鸡,小姑娘脆生生应了。到了地儿放下簸箕,就去折了根树枝到地里找小指粗细的孔洞,找着了树枝往里面一插再一掘,翻出来一堆土还有一只白白胖胖的虫子。 虫子学名叫蛴螬,按照季婵她们那的的叫法叫鸡母虫,家里收红薯的时候经常能见着,一只只又肥又大,她看了都犯噁心。杨兰却是半点不惧,翻出来一只后就用棍子头摁住脑袋,摁死了再扔到簸箕里,汁水四溢的样子看得季婵胃里一阵翻滚。 杨家村的溪就叫杨溪,水质清甜,鱼虾也不少,可惜的是季婵不会做钓竿和鱼钩不然她倒是可以在钓鱼来打发时间。 顺手从旁边的柳树上折了几根柔软的枝条,她试着编起滕匡来。季婵没编过滕匡,倒是编过竹筐,她想自己既然编过竹筐,这两者差不多,变通一下应该不难,就动手编制了起来。前面编得倒是好好的,可惜在收尾的时候季婵试了好几种方法都没能成功,不过方方正正有边有底的倒是还能用,而且还挺密实的,就是有一侧漏了个口子,她寻思着拔把草茎堵上,正巧面前有一丛草,就在溪畔,几步的路。 第6页 她搁下滕匡,走上去扯了几根草,溪畔都是淤泥,比较湿软,一拔就□□了,她这儿一动,脚边浅浅的水勐然溅起了水花,一只鱼窜了出去,带起一阵阵涟漪。 有鱼!!季婵咧开嘴角,以最快的速度撸光了叶子,将草茎揉成一团堵住缺口,拿着这个刚出炉的滕匡跟小姑娘换了簸箕。 先是岸边挖了个小臂深的大坑,再挖道小渠把水引进来,差不多了把渠填了,坑边垒一圈的石头,以防不够高让鱼给跑了——这是暂时用来存放鱼的地方。 轻手轻脚的下了水,季老师找了个水草密集的地儿慢慢靠近。岸边土肥水汽足,滕蔓一样的草植互相缠绕,密密麻麻的延伸开来,就象是给大地披上一厚厚的绿衣,有的还开着各种素丽的花朵,带着馥郁的香味,吸引昆虫的到来。 同样也吸引部分贪吃的溪鱼聚集。 身为一个教育工作者,市附小的人民教师,季婵兴致勃勃地干起了平日里老师禁止学生干的事。她弯着腰,一点一点的凑近,双手握住簸箕两边的手把,勐然地向前一铲!然后迅速的提起来,大量浑浊的水从细缝中落下,季老师抖了抖簸箕,伸出一只手把上面铲断的草扒拉开,露出底下的战利品来。 作者有话要说:  小时候烤过鸡母虫,拿个啤酒瓶的瓶盖,夹住搁在蜡烛上烤,一股浓浓的肉香…… 奴家是宋还是明?的叫法,唐朝自称是奴,男女通用,也可以拿来骂人,季老师你记串了。 ☆、第 4 章 战利品还真不少,而且还不只是鱼。 青壳白肚的小螃蟹三大一小,大的婴儿拳头大,小的丸子大小。鱼四五条,丢掉一尾蝌蚪似的其他的都留下,此外还有螺子一把,小虾几只,剩下的都是些碎石头烂叶子的了。 季婵把鱼虾蟹扔到坑里头,蟹拿草茎绑严实了,螺子摊在岸上,等会和虫子一起拿回去餵鸡。季婵是吃过螺丝的,但那也只限于别人处理好拿来卖的那种,而且她记得她小学的时候班上有个女同学,因为吃错了田螺而食物中毒,被送到医院洗胃,所以说还是小心点好。 日落西山,水面上波光粼粼,倒映出璀璨的霞光,就连季婵的髮丝都染上了一层余晖。 小姑娘清脆的唿唤声传来,季老师应了一声,起身上岸。 放下系在腰间的裙角,湿漉漉的脚丫被夜风一吹很快就干了,高跟鞋退休在家,柔软线鞋粉墨登场。长发被杨秦氏用一支木簪松松绾起,偶有那么一两缕掉落,垂在脸侧。 一天前的她还在学校上课,白天唾液沫子横飞的给学生授课,午休用来修改作业,晚上则是查阅资料备课。 早九晚五,几乎不给自己闲暇下来的时光。 像这样驱赶着一头耕牛,摇摇晃晃走在田埂里的样子并非没有有过,只是被掩埋在记忆深处,让岁月侵蚀得几欲灰飞烟没。 “呦~~嘿!” 学着小孩打了一声唿哨,季婵拿着一根狗尾巴草,右手提着簸箕,沿着来时的路走得格外顺畅,身后落满了一地霞光。 夜色暮暮,炊烟裊裊。 季婵蹲在院子里剖鱼,划开鱼腹,再将里面的内脏掏出来。这些鱼下午受了惊吓有些伤了放不了多久,只能趁现在天还没全黑拾掇干净,再和那些虾蟹下锅煮汤。至于那三枚鸭蛋则是被杨秦氏收到篮子里,回头拿到集市上卖。 这是季婵要求的,她现在住在人家家里白吃白喝的,总要付出一些东西。而且比起在现在吃喝还不愁的这个时候把东西吞吃入腹,不如剩下这口吃的,拿去卖了补贴家用来得划算。 谁也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提早做些准备总是对的。这些换来的几文铜钱好比每天勤俭节约下来的那一捧小米,聚齐起来甚至可以在闹灾荒的时候救下一家子的命。 晚饭是小米粥和鱼汤,非常的简洁朴实,事实上这种巴掌大的小鱼比较适合煎炸,但是穷人家哪里捨得费这些油?大多都是放陶锅里小火熬着,再放些葱姜,这也是难得的美味了。汤是淡淡的乳白色,仔细闻还是能闻到些微的鱼腥味。季老师平日里是不爱吃鱼的,因为她吃鱼一定会被鱼刺卡住,每每如此,导致家里如果有煮鱼就单单喝汤,鱼肉尽量不碰。然而对于螃蟹还有虾类,她倒是很是爱吃。 一碗鱼汤喝完,季婵就放下了碗筷,这一天经歷得太多,导致她现在早早泛起了困意,但还是得硬撑着把手头上的事情弄完才能安心睡下。 和她一起穿越过来的西红柿几乎都要烂成一滩水,如果再放几天估计都能长霉了,还有新鲜的辣椒也不能久放,也是要一起处理,至于芋头和花生的保存期比较长,可以暂时不用去管。季老师找杨秦氏要了一个木盆,打开袋子把西红柿倒进去,细心的把籽一个个挑出来,放到袋子里,还有辣椒,同样剖开取籽,放到另一个袋子里,西红柿的皮肉拿去扔掉,辣椒的却洗干净了放在灶台上烘干,以后还能用。 锤了锤有些酸痛的腰,季婵慢慢的直起身来,天色已经渐渐的暗下去了,屋里的杨秦氏正在补衣裳,老人家捨不得点灯,一针一线都要慢慢摸索。床头的针线篓破旧不堪,被单洗得发白,这一家人过得极为穷困,然而旁人却轻易的感受到他们幸福的氛围,季老师看着和奶奶亲亲密密依靠在一起的杨兰,鼻尖忽然有些泛酸。 第7页 夜愈发深了,蝉鸣蛙声四起。 身下是仅隔了一层草蓆的黄泥地面,凉气渐渐上涌。 不过一日,她就清楚的认识到生活的不易。 自己能做些什么呢?能为自己、为杨家、为这个朝代做些什么? 季婵翻了个身,头枕右臂,上下眼皮战得激烈,她的意识昏昏沉沉,身体也极为睏乏。 “唐朝……唐朝……” 脑海中百十个念头一闪而过,终还是抵挡不住困意,沉沉睡去。 翌日,季婵早早就起了床。她睡相向来不好,被子被踢在一边,而人早已滚出草蓆外老远。擦了把嘴角的湿润,季老师先是一脸茫然的看着四周,而后又突然想起自己穿越到了唐朝。 穿上衣物,门外就响起了杨秦氏做饭的声响,她随手用皮筋扎了个马尾就打开房门,一个照面被拎着锅勺的老婆子看了个正着。老人家把人抓回房里,手脚勤快的给她挽了个好看的髮式,还千叮呤万嘱咐的要她记住了,直到季老师点头表明自己会牢记在心这才重回厨房。 季婵看着那个渐渐远去的蹒跚背影好一会儿后傻笑出声,又抬手摸摸髮髻,仿佛上面还残存着暖人的余温。 早饭仍是小米粥,配菜却是一碗炖菜,味道还行,就是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习惯了炒菜的季婵琢磨道。用过了饭食,下一顿就要等到傍晚,唐朝人是没有午饭这个概念的,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商贾农夫,一律一天两顿,连李二都是这么吃。杨秦氏蒸了几个糜子饼,搁在灶台上的篮子里,饿了就拿这个饱腹。 杨兰照例上山搂草,季婵背了个箩筐也跟过去了。她想好了,杨家这老的老,小的小,重活怕是做不了多少,自己跟在一旁帮些忙,努力让这个家过得好一些。杨秦氏让她想起了自己年幼时就逝去的外婆,一样的满头银丝,对她却是和风细雨的好,她打心眼里就想留在杨家,因为老人和杨兰是她来到这个地方第一个对她散发着善意的人,她不清楚是不是这里的人都这么憨厚朴实,她也不想选择了。 杨兰依旧是在第一次相遇的地方搂草,季婵嘱咐她要小心后自己也转身去拾柴,在这个季节想要捡到干柴可不容易,季婵一路找一路拾,走着走着就走到了她昨天刚醒来的地方。估计没什么人上来,地上她躺过的痕迹还在,还有那个被扔得远远的手机也还在,季婵把手机捡了回来,盯着它出神。 如果能用该有多好,先不说里面可能有些对她有帮助的资料视频,哪怕是一张家里人的照片都能让她万分珍惜,然而现在只剩下这些残骸,昭示着她不平凡的来歷。 啪嗒…… 一滴豆大的泪珠蓦然滴落,重重的打在地上,溅起细微的尘粉,季婵抿着唇,眼角的泪水一颗接着一颗地往下落。她并非真的没心没肺,第一天的新鲜很快过去,思念像潮水一般相继涌来,尤其是在这种永远都回不去的情况下更加磨人。 怎么会哭呢。 季婵抹去脸上的眼泪,却是越流越多。 以前不也是好几个月没回家的吗?怎么就哭了。 “妈……” 像是打开了匣子,她发出低低的呜咽声,身体也一阵一阵的颤动着,低头把脸埋入双手,从指缝 溢出温热的水来,压抑而又苍白无力。 前路曲折,障碍重重叠叠犹如山峦,兼之迷雾朦胧,更是雪上加霜,曾经触手可及的家人,如今已远在千年之后。 然彷徨无用,只能继续走下去。 她是季婵,却只能是唐朝的季婵。 前尘已往,再多挂念也无法逆天改命。妥协,是她唯一能做的。 季婵凉薄一笑,将手机和其碎片收集到一起,挖了个深坑埋住。不该出现的东西,就让它被土掩盖,直到也变成其中一样,泯然与中。 清晨的阳光里,遗落在落叶里的东西发出柔和的光亮,独属于金属的冷光,季婵犹豫了片刻,到底还是把它捡了起来。那是一把钥匙,上面挂着她在校外租的房子、还有家里的钥匙,以及掏耳勺、指甲钳、水果刀这些东西,水果刀是普通的切水果的刀,不是什么瑞士军刀,都是一些很常用的东西。 季婵吸了吸鼻子,把东西揣兜里,眼睛在地上扫了扫,又捡了一个掉落的胸针,上面有一颗漂亮的粉色珍珠,也塞进兜里了,等哪回把珍珠抠下来去当铺换点钱,这个时代是有当铺的,只是不叫当铺,叫做抵店。 抬脚把地上的落叶扫乱,季婵转身就离开了这个地方,沿着记忆往回走,一路上又捡了半篓的木材,虽然很重,但是还在能够忍受的范围内,额头冒出了一些细汗,她也没动手去擦。 一直到了那块半坡地,才把背篓放下,抡了抡了胳膊又去帮杨兰搂草。杨兰此时正弯着腰低着头用一块小铁片割草茎,季婵瞧着那片有着鲜艷黄色的漏斗状花朵有些眼熟,再仔细看了它自根部簇生的狭长叶子几眼,惊觉这东西就是后世的萱草,又称作金针,晾干后的花蕾用来炖肉极为的美味。她“哎呀”一声,连忙上前让杨兰停下手中动作,因为小姑娘快要割到这群宝贝了! 作者有话要说:  季老师其实是个很敏感的人。 ☆、第 5 章 绞尽脑汁跟小姑娘解释了这花能吃之后两个人都动手摘起了萱草花,摘的是尚未展开、呈淡绿色的花蕾。对于萱草的栽种从汉朝就有了,只是人们大都是采其的叶子用来制纸,称为“萱纸”。萱草又有忘忧草的美称,有一个成语叫做“椿萱并茂”,其中的椿和萱指的是香椿和萱草,香椿的寿命长,萱草使人忘却忧愁烦恼,因而意为希望父母健在、安康。 第8页 这一片长了很多的萱草,现在正是花期的时候,大部分都是花蕾,其中星星点点也开了好多,萱草的花多花期长,生数朵每天却只开一朵,现在不过是初夏,接下来的好几个月的时间她都能来採花。 而且,不知道唐朝人对金针买不买帐,如果可以拿出去卖的话,又是一笔收入。季婵心里想着,手上的动作也没停,在採摘了大概一个多小时以后,这一片的可以用来制作金针的花蕾已经被摘去大半,然而她和杨兰的篓子都满了,季婵只好停下手上的动作,让杨兰继续採摘,她先把这两篓背回杨家。 虽然都是些花,积累起来也是有重量的,季老师前面一筐后面一筐,萱草花堆出一个尖,几乎要把她给埋没了,走路也变得小心起来,生怕自己一个不稳,连人带筐摔个底朝天,她倒了没事,糟蹋了这些辛苦採摘的东西就就不好了。 路上遇到了不少农人,季婵也没开口让人家帮忙拿什么的,一是因为不熟悉,而是唐朝对女子再怎么宽容也是个封建礼教的朝代,女孩子开口搭话应该不太合适吧? 事实上她还真是多想了,唐朝的确也有男女授受不亲的说法,但那仅限于上层建筑,下层民众平日里是不太注重这些事情的,而且只是打个招唿攀谈几句,于名声无碍。 杨家门前有一块石板,本来是昨晚农活杨老爷子歇脚的地方,现在被季婵给临时徵用了。扫去上头的灰尘,从框里掏出一把金针铺在上面,尽量铺密些,毕竟地方不够大,要晾的又多。旁边架子上的筛子也用上了,勉强够了。季婵有些头疼的想说等杨兰那边採下来的金针估计要浪费了,这没地方晾啊这。 杨秦氏眉头一拧,表情严肃的看着季婵问道:“这鲜花儿当真能吃?” “阿婆。”她十五十六的年纪,叫杨秦氏一句阿婆也是应当的,“这萱草花真能吃,我们那地方都晾干了煮汤炖肉,药店里的医生都说它性味甘凉,能滋养肺部呢。” “那好。” 杨秦氏解下腰间的布巾,往架子上一挂,“那你先去把那剩下的背回来,我去找杨石他婆娘借几个团箕来。”随即就出了门。 季婵应了声,背起篓筐也出去了。 把装了半篓的金针花背回来后,季婵又出去了一趟把柴火也背回来了,路上又捡了些,装了满满一篓筐,背带勒住肩膀带来疼痛,她揉了揉,估计是蹭红了。 杨家有口用石头堆砌的井,年头很久了,也不知道福及了几代人。季婵拎着桶放下,拿起绳子一晃,原本还浮在上头的水桶侧翻过去,眨眼间就下沉了,她再一提,就有满满的一桶水用了。 井水冰凉,季婵洗了手,又拍拍身上的灰,把水泼在缠绕在篱笆上的那株胡瓜上,几朵嫩黄色的花朵从叶间探出头来,被突然泼洒来的水打得晃了晃,透明的小水珠滚了下来,地上的泥土被打得湿润。季老师掀开叶片,只见底下已有了大拇指大小的果实,上头有着细细小小的刺,底下还坠着耷拉着的花,带着水汽和清香。 杨秦氏伸手翻着那些花儿,瞧着晒软了些就收回了手,去编季婵没能编完的那个滕匡,满是皱纹的手灵巧的穿梭动作了几下,一个简洁又好看的滕匡新鲜出炉,放下筐子,老婆子又拿出针线篓来,瞧那样子是要做鞋垫。 树叶交错斑驳,日光被剪碎洒在地上,隐隐约约还有知了的叫声。棚子外几个半大小子偷偷探头,以前他们是从不到这里来的,午时却听说她家有个漂亮的小娘子,十几岁的孩子对于异性有着憧憬和好奇心,这才一窝蜂的来看。 季婵掰了两根树枝,给了杨兰一支,蹲在浇湿的地上教她写字,先从简单的笔画学起,点、横、竖、撇、捺、折、提,杨兰写得方方正正,样子十分认真。 她教的是五六年级的孩子,这阶段的孩子是个矛盾体,一方面他们受了几年的教育让他们觉得要尊重老师,另一方面他们又觉得自己长大了要有自己的思想不能一律听从老师的话,他们学会了顶撞,学会了在课堂上玩手机,他们开始认为学习不是自己的事,而是为了家长和老师,对于这一类的学生,季婵引导他们,让他们学着发现自己的错误,一味严厉的惩罚只会让孩子愈加叛逆。 要让他们自己思考,这就是季副主任的教育方式,这样的方式即使是在这里也是适应的,季婵她不想让杨兰只会依葫芦画瓢,而是要学会运用自己所知道的例举出更多,只是现在还不急,现在更重要的是为她打下基础。 季婵不知道自己教会她知识是对还是不对,毕竟古代人总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认为女人只要生育孩子,侍候公婆丈夫、操持家务就行了。然而季老师是受过现代教育的,在她认为,无论是男女,都应该有自己的思想,缺乏知识以及由知识支撑的能力会造成依赖,而这种依赖则是将自己的一生交到了别人的手里,任人拿捏,没有逃脱的机会。她自己不想有这样所谓的命运,也不希望杨兰有。 就算杨兰嫁人做了一个古人眼里的“贤妻良母”,季婵也希望她运用知识,尽管活在规矩里,也要如鱼得水。 习了好一会的字,季婵再和杨兰去放牛,这回回来的时候季婵多背了一筐木柴还多捡了几个蛋,她又往芦苇盪里钻了钻。杨家仅有两只鸡,都是母的,配种都还是借的别人家的公鸡。其中有一只已经在抱窝了,而另一只则是在生蛋,估计过不了多久也要抱窝了,杨兰每天都要给它们捡虫子来喂,餵得两只鸡看起来羽毛蓬松,毛色油光发亮的。 第9页 季婵为自己烧了一壶热水,兑在桶里,舒舒服服的洗了个热水澡。她本人是极为惧怕寒冷的,是以无论天气又多热都是洗得热水澡,来到这里杨家人为了省柴火都是拿冷水擦身了事,第一天她二话没说也洗冷水,然后第二天早上立马去拾柴火。 金银花收到灶台用余温继续烘干,今天晚上杨家人都早早歇下了,就连平时都要缝补些衣服的杨秦氏都睡了,至于季婵,她今天做了些体力活,又洗了热水澡,早就睡得打鼾了! 第二天季婵又是早早起床,依旧是黄米粥和一碗炖菜,她抹了把脸拿起筷子吃了,头髮还是不会扎,只能继续麻烦杨秦氏。今天两人都不去搂草捡柴,而是跟着老爷子去地里砍甘蔗。 甘蔗正常在春节前就可以吃了,杨家种的甘蔗似乎是晚熟品种,正常是在四月份就收了,今年日头足,特意在地里多留了个把月。按理说甘蔗是热带作物,杨家村在北方是种不好甘蔗的,然而也不知道是品种差异还是种植方法的原因,杨家愣是种出了个高腰围粗又甜的甘蔗来。 杨老爷子种的甘蔗不多,而且也不怎么占用地方,远远望过去一排排的紫皮绿叶、杆直腰挺的,老爷子拿起柴刀砍下来一支,剁成几截,顺手在溪边洗了,给季婵和杨兰尝尝味道。 “好甜。”刚一咬下,甘蔗清甜的汁水就溢满整个口腔,这种甜度比之她平常吃的甘蔗要更甜上许多,季婵抿了抿下唇,赶紧又咬了一口。 杨老爷子笑眯眯地看着她们吃,捋了捋短小的鬍子,“甜就对了,这东西不好侍弄着呢。” 杨兰也咬了口甘蔗,大眼睛幸福的向下弯,道:“橘子糖的味道,原来甜是这样的。” 杨家的甘蔗格外的宝贝着,杨兰还是第一次吃到,杨老爷子弯下腰去砍甘蔗,吓唬着她们两个小姑娘“莫要吃太多,小心晚上尿裤子唷。” 蔗种是杨老爷子从富户家捡的,人家为了尝个新鲜特意从南边买了一车来,杨老爷子经过就捡了些甘蔗头回来种,本来没打算它能活,结果不过十来天就发出了嫩芽。从此老爷子就专心侍弄着,成熟了也不让吃,慢慢给养出了这么大一片。 季婵下田接过了柴刀让老人家歇会,帮忙砍了几根之后,抬头问道“老丈,这些竹蔗您打算怎么处理?” 怎么处理?按照杨老爷子的想法,是打算一根根卖出去的吧?而且费尽心血照料的想来要价不会低,富户或许乐于尝鲜,那么普通民众会愿意花高价钱去买吗? ☆、第 6 章 这些个道理老爷子也清楚,可是他毕竟是在地里讨生活的人,只知道侍弄农桑,哪里有那么多心思弄甚么新奇花样。 季婵看他神色,心里明白了七八分,她砍下甘蔗头另外放了,掉落的泥块滚过鞋面,季老师动了动脚,接着说道:“据奴家所知,三个鸡蛋不过一文钱,若是普通人家,费几个银钱吃些荤腥倒是捨得的,可如果是将钱拿来花用这些……怕是无人愿意。”她顿了顿,慢吞吞的开口,转头去看杨老爷子。“不如拿来制糖,尽管产出少些。” 在她的认知里,蔗糖是人类基本的粮食之一,已有几千年的歷史,而饴糖一物自周朝就有了。然而现如今的唐朝对于糖的制作方法还很粗糙,而且由于能够制糖的原材料并不多,或许应该是说是被发现的不多,是以糖的产出少,供应小于需求,自然价钱就上去了。 杨家实在是太穷了,说句不好听的,家徒四壁也差不了多少。季婵虽然出身农村,家境也一般,但还是第一次吃这种苦,一天两顿都是黄米粥,碗里的米少水多,清亮亮的能照出脸来,如果不是她偶尔能收穫几尾鱼虾,几乎是不见半点油腥的。还有这地里的庄稼,她前日看了,还有大半没种,不是杨家人懒,而是没有稻种,家里都还吃着糜子呢。杨兰如今七岁了,却要比同年人瘦小了许多,村里的大部分人家已经用瓦盖了屋顶,杨家还是茅草顶,还有身上的衣服,仅仅只有里面那一层是棉布,外面都是粗粝的麻衣。 季婵知道,不是他们不努力,而是实在是能力有限,而是他们认定了自己只要好好种地就会有收穫,但是两个老人一个孩子能种多少地?如果是旁人,说不定将田地租赁出去,每季收些租子过活,可是杨家的老人思想固化,不知变通,就算有人提醒了,说不得两个老人家还会犹豫踌躇,不敢轻易踏出一步。 伸手捡了地上大块的土块捏碎了,又丢回去,她见杨老爷子表情有些犹豫,也不逼他,只是提议道:“老丈不如去集市上问问价钱,再做商议?” 直到亲眼见到老爷子点了头,季婵这才松了口气,这样几乎是吃糠咽菜的困苦生活,她也是不想过的。 杨老爷子一人扛着两大把甘蔗,原本佝偻的嵴背愈发弯了,季婵有心想帮他拿但是自己也背着一筐沉重的甘蔗头,就连杨兰也捧着一些,抽不开手,这让她愈发坚定了要让杨家过上好日子的念头,要知道在唐朝,哪怕是普通人家都会买上一两个健壮的奴僕帮家里干活,而不是这样一大把年纪了还要做这些重活。 季婵暂居杨家,原本杨家是不愿意让她做这些的,毕竟哪有让客人干活的道理?而季婵心里头存着想要待在杨家的想法,只想快些融入他们的生活,怎么可能一点都不帮忙呢,而且就算没有这个原因,在别人家白吃白喝的她也过意不去呀,杨家人说不过她,加之季婵又坚持,最后只能默许了。 第10页 回到家,杨老爷子喝了口水就出去了,一出去就是半日。杨秦氏盘腿坐在草蓆上正在纳鞋底,开口把季婵唤上前,絮絮叨叨说了许多,比如绾头髮的髮式,家里的物什都在何处,村里哪家人家与他们交好而哪家与他们有恶,听得季婵一头雾水,最后杨秦氏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张了张嘴又闭上,伸手轻柔的抚了抚她的发顶,“杨家对不住你啊。” 老太太微微垂下眼睛,说话的时候眼神不自觉的闪躲。 什么对不住?季婵皱眉,旁击侧问了几句,然而说完这句话的杨秦氏神色有些郁郁,不再开口了,季婵也不好多问,也就停了口,只是嘴上不问,她私底下自己想了想,认为杨家大概因为让自己一个客人帮忙而感到歉意。等再过些时间,她再想个办法,尽量争取留在这里,哪怕说一个谎要用数百个来圆。 杨老爷子回来的时候已是黄昏,老人进门独自在草蓆上坐了,端起陶碗里的水要喝却又放下了,如此反覆数次,杨秦氏也看不过去了,把鞋底往针线篓子里一放,嗔怒道:“你这是做什么?” 季婵早半个时辰就出去了,拎着她那袋芋头和锄头出的门。杨老爷子最终还是喝了水,却又开始唉声嘆气。 “到底是怎么了?!” 杨秦氏当真是怒了,粗糙削瘦的手重重的拍了小案一下。 杨老爷子老实了,说话的声响却是闷闷的,“我的那些竹蔗今日里收成不错,原想着说担上几把去集市上卖了,季丫头劝说我将东西拿来制糖。”话头一起,也就顺嘴将之后的事一五一十都给说了。 “制糖?” 杨秦氏收了手,瞅着头髮花白的老爷子直皱眉,“你自个儿是什么想法?” “我在集市上走了一遭,特意找了家铺子问了,一斤的蔗糖,这个数。”杨老爷子伸出颤巍巍的手指比划了下,“一百五十文钱!” 杨老爷子直咂舌,杨秦氏也坐不住了。 “按我说,季丫头说得不错。”杨秦氏缓了表情,“你那些竹蔗担到集市上去卖也就卖个几捆,等这股尝个鲜的劲头过了,地里的就卖不出去了。”也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她的眼眶红红的,说话瓮声瓮气的。“咱们两个能再活几年?得多攒些银钱,兰丫头才七岁呢。” 老爷子欲言又止,默默的看了杨秦氏一会,嘆了口气说道:“是啊,这糖,得制。” 然而不是现在,杨秦氏看看天色,眼瞅着天都快黑了,也只有等到明天再说,两个小姑娘也快回来了,她得做饭去了。 季婵把袋子里的芋仔种在靠溪边的田地里,而那个大芋头没捨得种下,而是放在厨房让杨秦氏煮了解馋,晚间季婵回来的时候,看见那一碗炖芋头,捂着脸好半响没说话。 然而饭该吃还得吃,大概是因为品种的原因,芋头虽然是炖的还是有炖酥烂,比预想的好吃多了。吃饭的时候杨老爷子说起制糖的事儿,话里话外都是笃定,看来是没跑了。季老师满意极了,整个人乐颠颠的,大半夜的也睡不着,琢磨了一晚上的扎头髮,第二天愣是按照时间起床,半点疲惫都没有。 就着盐水漱了口,来来回回洗了三遍还是觉得没洗干净,季婵往合拢了的手里头哈了口气,再伸到鼻子底下一闻,嘟囔道:“回头得做个牙刷呀这……” 杨兰她爷爷去地里砍甘蔗,他腿脚不方便,年纪也大了,来回一趟只抗两把甘蔗,都是去头去尾,在溪里洗干净的了。老头子翻了翻地上的甘蔗,把上面的侧芽都掰了,自己端详了好一会儿,这才满意的收了手。 甘蔗榨糖的方法真的很粗糙简单,但是做起来也很费力气。明代有专业用来压榨甘蔗的工具,叫做石辘,石辘得动用两人一牛。 一个人放蔗入辘,另一个赶牛带动榨辘转动,先拉动第一个辘,通过木齿带动第二个辘。石辘互相挤压,三次才挤干蔗汁。第三次挤压时,还要将辘向里再夹紧些,使蔗渣更干。蔗汁沿辘流下底座沟槽,通过竹筒流入大瓦缸沉淀。 等到瓦缸里面的甘蔗汁沉淀下来,再把澄清后的糖浆倒入锅内用火煮熬,等到甘蔗汁将要沸时,捞去泡沫及杂物,加入一二两石灰。待蔗汁呈黄色时换一口锅继续熬,让水份慢慢蒸发,然后把含糖量较高的蔗汁移入第三口锅,加入些花生油或芝麻油,煮成稀煳状后取出分三次注入“瓦漏”里,静置至糖浆结晶。这样做出来的糖叫做赤砂糖,颜色由褐色变成浅浅的黄色,如果要制作更为洁白的白砂糖,则是用黄泥水淋下瓦漏中的黑砂糖,黑渣从漏斗流入下面缸中,漏斗中留下白霜,这层白霜就是白砂糖了。 季婵现在手头上没有这么多的工具,只能用杨家院子里的那口大石臼把甘蔗捣出汁水来,然后把剩下的甘蔗渣滓放到石磨上让耕牛再磨一遍,榨取残存的汁液,等到放在缸里面的甘蔗汁变得澄清后再下锅熬糖,缸底的那一层也没浪费,用细棉布过滤了倒锅里,就连渣子都餵了牛。 杨家忙活了好几天才把地里的甘蔗都熬成红糖,所有人包括杨兰都累得抬不起胳膊,一动就酸痛得不行。大概五百来斤的甘蔗,弄出了近三十斤的蔗糖,比例很低,但是回报还不错。 剩下的一点甘蔗汁季婵打算用来做玫瑰红糖。玫瑰是前两天上山采的野玫瑰,花苞虽然很小却是漂亮的粉色,她采了数十个苞用小团箕晾了,本来是想拿来泡水喝的,因为喝了对痛经很有效,没想到现在有了更好的办法。 第11页 把生姜洗净切成小块,加少许清水舂成泥,再用棉布包了挤出姜汁,花苞揉开只取花瓣加入姜汁,再加入是姜汁数倍的糖浆,季婵又找杨秦氏要了一小把的桂花一齐丢进去,用小火熬煮,慢慢的搅拌着。 等到煮成粘稠状之后,小心的将小锅倾斜着,把里面带着甜香的膏状物倒入垫了油纸的木模子里,趁着还没固化,在表面撒上一些花瓣,看起来又香又好看。 作者有话要说:  季老师:糖糖糖糖糖糖糖糖糖糖!!! 李承干(宠溺脸):好好好。 季老师:……滚滚滚滚! ☆、第 7 章 才放着一会儿的糖膏很快就就凝固了,季婵伸手摸了摸,摸着还有些许温热就模子反扣在同样铺了一层油纸的砧板上,轻轻在模子的边角处敲了敲,这样脱模会容易些。果不其然,等到她提起模子的时候,底下就是一块方方正正,齐齐整整的糖砖了。 季婵小跑出去拿了块干净的布,刚晾上没多久的,还有点湿。砧板旁边放了一个冒着热气的水盆,她把浸泡在里头的刀拿了出来,用布擦干了,在糖砖上比划了两下就按住刀背往下切,切成大小一致的小方块儿。菜刀在刚烧开的热水里泡得烫唿唿的,拿来切糖块一点都不费力,也不用怕切碎了,偶尔有一两点掉下来的糖渣子,季婵就捡了顺手塞嘴里。这玫瑰花糖即不会过分的甜腻,又带着玫瑰花的香味,回味的时候微微的辛辣,但是只有一点点,大部分都被桂花给掩盖了。而这红糖养血活血,生姜驱寒暖宫,玫瑰舒气美容,三样加在一起对女人更是大有好处。 季婵把两张用过的油纸各剪裁成四份,装了玫瑰红糖再拿麻绳系了,一共八个小包,都放到她前天刚编的竹匣子里,每个月拿出几块泡上水,能缓解月经不调和排毒养颜。 杨兰家门口的桃树早早挂上了果子,果实孩童拳头般大小,有着如玉一样的碧色,带蒂浑圆,桃尖上还带着一抹俏丽的嫣红,却是离成熟还有一段时间。 季婵看着眼馋,准备等几日摘几个下来做脆爽咸甜的盐水桃,今天她没空,得跟着杨老爷子进城赶集呢。 杨家虽然有牛但是没有板车,去城里得坐别人家的板车,虽然都是乡里相邻的,但是还是要给钱算作车费,就算人家不要,杨老爷子也拉不下这个脸白坐车。杨家一家包括季婵全都去了,老爷子得卖蔗糖,杨秦氏打算给杨兰扯些棉布做衣服,季婵还没见识过古代的市集也要跟着,是以他们这一行四人再加上前些日子借了团箕的杨石两口子,还有赶车的汉子,一共七人。 板车一路上既要过泥泞难走的乡间小道,还得翻几个小山坡,颠簸得第一次坐牛车的季婵都要吐了。慢慢的路变得宽阔平坦了起来,季婵探出头来看着几乎要近在眼前的城池。 巍峨的城墙被黄沙浸染,带有刀砍剑伐的伤痕,沉重的歷史气息扑面而来。城门处有一班数十人的兵卒守卫,个个肩宽背阔,膀大腰圆,无需弓手,肱二头肌都几乎要撑破衣袖,而手中还握长矛腰配横刀,身披甲仗,更显威勇。别说是五短身材的季老师,就连身样削瘦的杨石往那儿一站,都显得娇小可人。 季婵抬头看向城墙上的三个大字—通化门,胸中涌起一股自豪和感嘆的情绪。 这座由黄土夯筑而成,外表包砖的城池,叫做长安城,是古中国歷史上的一颗明珠。长安城的前身是隋朝的大兴城,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城市和中国古代最大的都城,养育了近五十万人口,经济和文化高度发展,是走在世界前头的弄潮儿,它见证了一个朝代的覆没和另一个朝代的兴起,在歷经325年后的更迭才被宣告废弃。 这里,是她以后要生活的地方,季婵吐出一口浊气,揽紧了身边的杨兰。 进了城门还要拐过几条通道才能到达东市,扎实压平的黄土被牛蹄溅起一阵细小的烟尘,在经过一家骡马行,赶车的汉子扯住了缰绳,牛车便停了下来,车上的人纷纷下车,店里的伙计把牛车赶了进去。 随着城市的发展,垃圾也就应运而生,为了整治乱丢垃圾的现象,唐朝的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被抓到乱丢垃圾可是要杖打六十大板的,所以大多数人如果来市集都是把车马寄放在骡马行里,以免牛马乱拉粪便。 赶车的汉子和骡马行的掌柜是本家,他来寄放是不收费的,如果是旁人还要收几文钱的寄放费。 下了车的季婵睁大了眼睛打量着身边的一切,带着激动和满满的惊讶。 她的脚下是黄土压实的路面,路两旁还有成行遮阴的榆树,周边的深宅大院,寺庙道观的飞檐重楼。 如果站在高处,或者有航空摄像机的话,她就能清楚的看到,宫城、皇城和百来个里坊,把庞大的长安城分割成整齐严密的棋盘状。整个城池横竖有三十八条街道,街两旁都有又宽又深的排水沟,深度可达到三米。 担着扁担吆喝着卖货的小贩,骑着高头大马的郎君,或者三三两个婢女随行的素帷小轿,坐在轿子里的小娘子偷偷掀起窗帷向外瞧,看见俊美的郎君望过来的眼神急忙羞红了脸放下,只是悄悄嘱咐侍婢私底下打听,想来过不久又是一桩佳话。 食店摊子早早备好了汤饼,由俏丽的老闆娘亲自下的面,揪出一小块在掌心一碾,拇指宽、两寸长的极薄面片落入烧热滚烫的汤锅里,一勺连汤带面倒了满满一碗,厚切的三片烧鹅肉往碗边一垒,撒上点碧绿的葱花,再按照你的喜好加上一勺醋或是豆酱,香得过路的人都停下了脚步。 第12页 隔壁的福兴铺也毫不示弱,特地请了高鼻深目的胡人师傅来做饼,只见这个打着赤膊的歪果仁梆梆的摔着面团,旁边的蒸笼冒着香甜的白气,白面饼坯抹油撒芝麻,摆齐进炉。隔壁客人要的带馅烧饼出炉了,金黄香脆,咬一口满嘴流油,里面的羊肉胡椒带出独特的味道,要是嫌味道不够浓重,还可以找掌柜的要点蒜泥。 街道两边的铺子和摊点数不胜数,有绸缎衣帽肆、珠宝首饰行、胭脂花粉铺,还有骡马行、刀枪库、鞍辔店,再者是酒楼、食店、果子铺什么的,应有尽有,即便是后世逛惯了商场的季老师,也难免眼花缭乱。 杨老爷子担着蔗糖和季婵这些日子捡的一筐鸭蛋去卖货,季婵和杨兰则是跟着杨秦氏进了衣料铺子。铺子格局简洁,供顾客挑选的布料依次排开,颜色多到几乎要晃花眼睛。 这间衣料铺主要供应平民男女,所以它的布料大多以棉、麻为主,颜色也比较灰、浅。至于绫罗绸缎、大红大绿的不是没有,只是买了也只能在婚娶和过节的时候穿,这些都是依照朝廷颁布的命令的。 伙计热情而又细心的介绍着自家的布,杨秦氏握住挂在腰间的钱袋,两边下垂的眼睛看向身边的两个小姑娘,一身低廉的粗布麻衣,洗得发白的旧绣鞋,头上仅有一支木簪,耳朵上和手上半样饰品也没有,于是她握在钱袋上的手松开了。 或许是想起了那些蔗糖,杨秦氏心情略好了些,拉着两个小姑娘上前挑起布料来。 此时已是初夏,风都是热的,季婵翻捡着穿起来柔软吸汗的薄棉细布来。她的眸子半敛着,黑如鸦羽的睫毛拉出一条线条优美的弧,瓷白的小脸因为风带上些薄红,朱唇翘起,水润诱人,一旁候着的伙计看得直发愣。 季婵拿了一匹深蓝色的粗棉布料翻看,布料展开后反倒不像蓝色了,而是暗暗的灰色,价钱也还合适,十二文钱一尺,扯来做裙子刚好。杨秦氏则是给她们两个都挑了一样嫩粉的细棉用来做上襦,季婵嫌这个颜色太鲜嫩了,换了价钱一样却更为浅淡几乎近白的粉色,两个老人则是买了较厚实,颜色也更深的棉布,价钱更便宜一些。布铺的老闆见她们买得多,顺手送了两朵绢花,都是和衣服相衬的娇粉。 回去的路上杨秦氏又买了两斤盐和一斤五花肉和三斤猪瞟,还有一些便宜的猪下水,然而这样也笼笼统统的花了近两百文钱,她有些心疼地摩挲着钱袋,等到了地方看见杨老爷子卖得一空的担篓又喜上眉梢。 蔗糖本来就是有市无价的东西,何况杨家的蔗糖品质又好,掰下一小块捻了捻,绵绵密密全是糖分,没有半点渣子,用油纸包起来,再装进杨秦氏和季婵编制专门用来装糖的竹匣子,好拿又干净,价钱公道,足斤足量。 近三十斤的蔗糖,卖出了四千多文的价钱,还有那几十个鸭蛋,两个一文钱也卖得精光,杨老爷子把四贯钱放在担子里,一路小心护着,余下的则是交给杨秦氏,做平日的花用。 赚的钱虽然多,然而甘蔗的生长期长,这样的买卖一年却只有一次。回到家里的杨秦氏切了猪瞟下锅炸出油来,猪瞟在热锅里发出“啪啪”的声响和一股焦香来,勾得季婵差点坐不住了。 杨家剩下的地再种稻子也来不及了,季婵建议杨老爷子种植花生,唐朝是有花生的,花生是经济作物,无论是拿来炖煮或者是榨油都可以,在市场上还算是好卖的。杨老爷子粗略的算了算,如果种植花生再加上稻子,扣去赋税的收入虽然不算多,但是够四口人一年的嚼用了,何况还有这买了蔗糖得来的四贯钱呢。不仅不至于像往年一样交了税就没什么余钱,只能吃糠咽菜,甚至还能修缮一下房子了。 他们的日子呀,是越变越好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  导演(翻剧本):男主角李承干是吧?还有好几章才能出场,回化妆间待着去! ☆、第 8 章 猪瞟炸完的猪油渣和猪油都盛在罐子里,上头盖上盖子放橱柜避光保存,季婵用锅底剩下的油炒了一道猪肝。小院里现拔的大葱和晾干的辣椒切段,切成片的姜和辣椒下锅爆香,然后后再把处理好的猪肝和葱白扔下去,没有味精鸡精,就加了盐翻炒均匀。起锅前季婵夹了一块试试味道,咸淡刚刚好,猪肝也是嫩嫩的不会干。 当天晚上,这道唐朝的第一份炒菜受到了全家人的欢迎,吃得干干净净,就连盘子里头的油都拿来拌了粥,半点不浪费。除了咳嗽了许多天的老爷子只吃了几口以外,每个人都吃得心满意足。 乡间的夜风温温暖暖的,还带着丝丝缕缕的花香味。季婵把手抵在嘴边打了个哈欠,她记得杨石家在后山上有一片梨子林,明天早上跟他家说一声带着杨兰上去摘几个回来做梨膏,杨老爷子的咳嗽再拖就不好了。 窗外的天空还未大亮,带着些微沉郁的凉意从脸颊边拂过,季婵梳了个简洁的髮髻,用一条蓝色的髮带固定住,看起来素淡而又大方。 虽然现在还早,但是村子里早已经有了人声,她能够听到有些人家赶着鸭子经过院落,或是剁菜餵猪,亦或是妇人们的交谈声,都随着这清晨的风而来。 今天的早餐是季婵做的,腌制的酸豇豆炒花生,配着黄米粥吃刚好。里屋传来杨老爷子“咳咳”的咳嗽声,季婵夹了一筷子菜放进杨兰碗里,听到声音后放下手里头的碗筷,端了一杯热水进去。 第13页 杨秦氏看着精神也不太好,草草吃完了饭就被季婵劝进去休息。季婵把吃完了的碗筷洗了,又把剩菜端进橱柜,收拾了下家里就背着背篓出门。家里有两个老人在,就没必要锁门了,篓子回来还要捡柴搂草用,两个人都背上了。 杨家门外是一条碎石小道,邻着两三户人家,季婵领着杨兰,看见人了就笑眯眯的打声招唿,偶尔停下来说两句话,对于她们好奇的目光毫不在意。 转过小道出来就是大路了,路两旁疏疏落落的分布了许多人家,越过这些房屋,再往外就是杨家村的的杨溪和田地。大多数人家都在屋前屋后种了菜地,一片片低矮的绿色被围在篱笆里,以防别人家的鸡鸭来啄。 杨石家的房子很好找,他们家院子里有一株极大的春海棠,五月份了还有极为浓腻的花,绣着几团海棠花的枝桠伸出院来,重重叠叠的粉白花瓣看起来有如褪了色却馨香依存的胭脂,季婵和杨兰不由得都眯着眼深吸了一口气。 “婶子在家吗?” 季婵扣住门环敲了几下,没有人回应,只有院子里的鸡“咯咯哒哒”的声音。 于是她又大声的问了几次。 “哎,来了。” 院门开了,是个擦着手的年轻媳妇,季婵认得她,是杨石家的儿媳妇,叫李娇,是隔壁村的姑娘,刚嫁过来还没三个月,看起来是个爽快明朗的人,发间簪着一朵海棠,她放下布巾解释道: “方才在屋里头烧水呢没听见。” 季婵没进屋,只是站在门外对着她说道:“是娇嫂子吧?我是杨成(杨兰爷爷的名字)家的季婵,想上你们林子摘几个梨,婶子在家吗?” 李娇答了一声,“阿娘去溪边洗衣服去了,现在不在家里头,摘几个梨甚么的不碍事儿,你就去吧。”又看了眼一直盯着她头髮的杨兰,进院折了几枝海棠递给了小姑娘,笑道,“兰丫头也晓得爱漂亮了,喜欢就拿着。” 杨兰红着脸接了过来,叫了声“娇嫂子。”李娇摸了摸她的头,让她们两个上山小心点,山坡陡着呢。季婵答应了,拉着杨兰又上了大路,再走一小段就是杨溪,摘梨子之前顺道再跟杨石家的再说一声。 今天早上的杨溪格外热闹,大部分姑娘媳妇都在外头浆洗衣服,太阳还没有升起,清澈见底的溪水有些凉,季婵看见杨婶子也蹲在这一群莺莺燕燕里头,边搓着衣服边聊得高兴。季婵唤了她一声,把事情说了,得到许可后牵着杨兰踩着石头过溪,并没有多留。 过了岸,沿着田埂一直走到后头的山脚下,还要再往上爬。这并不是杨兰搂草的那个山,而是很低矮的,在山上还有几户人家,甚至能看到他们放养在林子里头的羊,同样用篱笆围了起来。 季婵把杨兰的篓子叠在她的里头,还给小姑娘捡了根粗木枝让她杵着走,手里头的花儿放篓子里了,垫了些青草放着,就不用怕蹭坏了。 走了一大半再往后头看的时候,就是和季婵刚来时的村子一样了,一座座村落房屋相互毗邻,在初生的阳光里头显得极为美丽,屋畔的那一抹绿意也是极美的点缀,波光粼粼的杨溪像是一条金带流过着整个杨家村,还有杨石家的海棠,在这里都能看见那团娇粉。 “真美呀。” 季老师感嘆着,她想如果她手里头有相机或者是手机还没坏,她一定会把这一切都拍摄下来,哪怕有一支笔也行,可惜的是她手里什么都没有,只能用眼睛,把这些都铭记在脑海里头。 再往上一些,就是杨石家的果树林了,里面不仅仅种了梨子,还有桃子、杏子、李子等等,只是梨树占的数量要多些。 这些果树大部分都挂了果,也都快要接近成熟,季婵伸手摘了个她够得着的黄皮圆梨,拿帕子擦了擦递给了杨兰,两个人分着吃了一个梨。 季婵并不知道这是什么品种,只知道吃着很甜,她把外头的梨皮咬掉,里面的梨肉白净多汁,脆甜无渣,好吃得连喉咙都能感受到这一股清甜。于是她又摘了一个给杨兰。 杨石家的梨树很高,底下仅有的几个梨要么没成熟要么被她们两个吃了,季婵只能挽起袖子上树摘。 好在用来做梨膏的梨只需要两三个,她不用爬太高,就在第一个分叉那儿坐了,伸手勾着树枝往里头弯,摘到了就递给树下的杨兰,两个人分工合作也就花了几分钟的时间就摘齐了。她也不下来,就坐在上面晃着腿,目光悠悠的望着这林间草地。 “咯咯……” 茂盛的草丛中突然窜出了一只野鸡,有着彩色的尾翎和羽毛,啄食着她们扔在地上的果核。季婵心里一动,但是看见野鸡锋利的爪子和灵巧的身姿还是放弃了下去抓它的念头。 她不会做陷阱,也跑不过打不过它,还是算了吧。季婵不动,不代表杨兰没有那个好奇心,只见小姑娘倒拿背篓一点一点的接近了那只贪吃的野鸡,在一个触手可及的距离停了下来,聚精会神的盯着,然后勐的一扑! 野鸡警惕的扇动翅膀,尖锐的爪子张开,不仅避开了背篓,还在上面勐抓了一把后逃入草丛,只留下了几根色彩艷丽的鸡毛,小姑娘四肢着地,一脸懵的抬头,季婵瞧着她头髮上还粘着鸡毛,顿时“哈哈哈”笑出声。笑完了赶紧下了树,拿帕子给她擦干净手。 第14页 “要量力而行,做事情之前先想一想再去做,要掂量掂量自己的斤两。”季婵伸出一指点点小孩的鼻尖,教训道。 杨兰委委屈屈的抿着嘴,季婵看着又是一阵好笑。 也不多待,两个人手牵手下了山,天空里头的云半遮着太阳,和着清风,在这并不燥热的夏季,缓行归家。 灶里头添了柴,干燥的枯枝被明亮亮的火苗一烤就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季婵在灶头上的湿巾擦了擦手,脸颊被火照得带上了些许红晕。 几个梨子削了皮,拿刀挖去果核后切成块状后捣成酱倒锅里,期间杨兰还想再吃却被季婵喝住了,再过一会儿就要吃饭了,梨的水分多,再吃就吃不下饭了。一小块生姜也削皮切块放进去,从村里陈大夫手里买来的两个罗汉果和川贝母敲碎了加进去,季婵还多放了一把去了核的大枣。 清水漫过梨酱,大火煮开后小火慢炖半个时辰,在这期中季婵还要时不时的搅拌和撇去浮沫,最后把东西倒在裹了棉布的盆子里头,沥干后的汁水继续下锅小火熬,季婵往里头加了一点红糖,让它不那么苦,煮上两刻钟的时间。 关火把已经变成黑色了的梨汁倒进小盅里,盖上盖子冷却。等要放到了晚上,它才形成膏状,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梨膏。季婵挖了一小勺用热水沖泡,端进去给杨老爷子喝了,没有咳嗽的人也可以喝,这东西润肺止咳,生津利咽,何况她又往里头加了红糖,有些甜甜的,像杨兰这样的孩子更是爱喝。 那几枝海棠被插在杨家仅有的一个白净瓷瓶里,用清水养着,估计还能再开个几天。 季婵舀起水浇了院子里头的蔬菜,之前种下去的辣椒和番茄都发了芽,小小的嫩苗顶着一颗对它来说显得硕大的水珠,她站在边上看了一会儿,打开篱笆进去摘了一把红苋菜,今天晚上就吃这个了。 作者有话要说:  新年大吉,祝大家欧气满堂 ☆、第 9 章 杨老爷子的咳嗽在连续喝了几天梨膏后好了一大半,就连脸色也红润了许多。 补种的花生还没有着落,杨老爷子寻思着上较为要好的杨石家问问,打听看看哪家有留着没种的良种,先卖些给他们。 杨兰跟着杨秦氏牵着家里头的那只耕牛上地里头翻田去了,季婵就在家里头做饭编竹篓子,她手里头拿着把柴刀,把最为锋利的那一头往竹片头一划,就剖成了两半,捡了另一半起来继续破开,直到将这片竹片剖成八瓣才停下。 等到脚边破好的竹蔑垒成一堆了季婵就上手编了,她的速度很快,灵巧的手指在长宽厚薄都差不多的竹片上动作着,旁人还看不出来是怎么做的时候,底部就编好了,竹片交织构成漂亮的菱花状,慢慢的往上叠加,觉得差不多了就开始锁边,这竹篓子不仅可以家里自己用,做多了送人或者拿去市集里卖钱也是可以的。 杨老爷子要出门去杨石家,季婵让他拿上了前几天编好的两个背篓,既然是请人帮忙也要给点好处,农家不兴甚么红封彩宝的,给半篮子鸡蛋或是家里头自己种的两把菜也就行了,贵重的人家反倒不敢收了。 杨石家的海棠花被前日里的一场雨沖淡了气味,不再是浓腻的,而是清浅得几乎近无。院子收整得很干净,新娶的儿媳妇和他家婆娘蹲在地上,挽起袖子揉搓着团箕上的菜蔬,旁边放着一罐盐随取随用。这是今年刚下的芥菜,去头洗干净了搁太阳底下晾几天,再用盐揉搓腌渍了放罐子里储存。为了能够放久一点,盐的用量就加重,于是在煮的时候还得泡上一会儿。 娘俩性格相近,格外的聊得来,只见她们手上忙着,嘴里头也不闲着,挨近了说些村头村尾的乌糟事,声音还刻意放低了却偏偏控制在旁人也听得到的量。杨石坐在门槛上硝皮子,听她俩唧唧歪歪的极为不耐烦,虎着脸呵斥了几句,“成了!蒋文孝家的事你要说几遍?以后少和你娘家表妹参合,她那人性子蛮缠,嫁到蒋家之后就想着闹事,银钱不够花用,也不想着勤俭持家,净盯着自家小叔那么一点寄回来的微薄军饷。成天嘴上没个把门的,什么话都敢往外说,非说文孝媳妇偷了她那根金簪子,先不说是不是人家偷的,就算是也该关上门自行解决,哪有闹得纷纷扬扬邻里皆知的!” 杨石虽然个子不高、身材削瘦,看着斯文但毕竟是个壮年汉子,他此时拧着眉肃着脸的模样着实吓人,李娇早就有眼色的闭上了嘴,杨李氏也有点憷他,却仍是强撑着气势回呛道:“甘花是我表妹,我们俩说些体己话怎么了,文孝媳妇向来没个大小,也不敬着兄嫂,说不定还真就是她偷的!”她说完这一句,愈发觉得自个有理,于是原本还有些结结巴巴的嘴变得不依不饶了起来,还大着声音嚷嚷,“毕竟是山里头猎户的闺女,想来也知道是个眼皮子浅的,家里头两个小的也有样学样,前两日还推了甘花一个大跟头呢。” 杨石把手里头的皮子往地上一掼,紧盯着越讲越不像样子的杨李氏,沉声道:“你知道个屁!你娘家妹子干了什么好事了!为了省那点药钱自家弟媳病得奄奄一息了都不请大夫!都是一家人竟是连这点救命的钱都不肯出么,还有山小子和大江为甚么不推别人偏推她,还不是因为她动手打文孝媳妇,两个小崽儿护母心切!”说着说着,这个中年汉子脑海里头想起去年来杨家走亲戚的李甘花来,那个女人生了一双耷拉着的三角眼,一把年纪还学些爱俏的小姑娘抹胭脂涂□□的,闲聊时带着一丝精明的眼招子还右顾右盼的频频打量着家里头的物什,不管说什么都要拨弄两句,叽里咕噜的,活脱脱一副搅家精模样。思及此处,杨石顿时脸就阴沉得跟块炭一样,“你以后再和她搅和,仔细我捶你!” 第15页 杨李氏被他盯得害怕得掐紧了手里头的芥菜,也不敢再辩,只是低了头抓了把盐揉菜,李娇瞧着样子赶紧安抚了两人几句,这才消停安静了下来。 “甘花还是我娘家那边有几分血缘的呢,你成日就知道帮衬那些穷的不相干的外人,家里头也不富裕,就知道接济那家的,上个月又送去一袋黄米!你看他家里头那么些田不种宁愿荒了也不拿来回报你!”杨李氏没忍住,又嘟囔着念叨了几句。 杨石登时火起,操起放在门边的竹扫帚作势要打,“嘴皮子又痒了是不是?”李娇吓了一跳,连忙站起身伸手去拦,站在院子外面听了许久心里头十分不是滋味的杨老爷子也轻轻的“哎哟”了一声,赶紧捂嘴连连咳嗽好几下,装作刚来的样子敲敲院门,喊道:“杨石家的,有人吗?我是你杨成叔。” 杨石放下扫帚,应了一声,去开门的时候顺道警告似的瞪了不出声的杨李氏一眼,“吱呀”拉开院门,请杨老爷子进屋。 老爷子把拿来的背篓放下,也没理闭着嘴跟个河蚌一样的杨李氏,跟着杨石进了里屋,屋里头底下铺的是青砖的地面,杨老爷子脱了鞋盘腿在草蓆上坐了,也不提刚才的事,语气和蔼。 “老头子我今儿来,是想麻烦你一件事。” 话音刚落,门外突兀的响起一声磕碰声,杨石抬头望去,看见杨李氏手上拿着盐,身侧却多出一个大陶罐,他拧着眉道:“小心点!磕坏了你拿什么腌!”随后转过头来给杨老爷子倒了小半碗酒,“杨叔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只管说。”把一直拿眼往里屋偷瞧的杨李氏气得倒仰。 杨老爷子心知肚明,他并不去动桌面上的那碗酒而是缓缓开口道:“那日赶集的时候,我卖完新制的蔗糖得了些银钱,地里那些田荒着也不是个事,现在要买稻种也来不及了,就想说问问你家有没有花生的种子。”杨老爷子停了一停,继续说道:“老头子我按市价收购。” 杨石家的确有花生的种子,去年的时候他家种了几亩花生,收成不错,可惜那年花生价格偏低,贱卖了近一千斤之后勉强保本,于是今年他们就不肯再种了。家里头还有两袋种花生,估摸着也有两百斤,但都是带壳的,拿来榨油一斤花生才出三两油,植物油不比荤油,而且又是粒粒饱满的种粮,根本就没多少赚头,不加工单卖倒是能赚一点,但是没有人要买呀。 杨石并不打算卖给杨老爷子,原因也很简单,他们去年吃了这么大的一个亏,总不能让别人也吃这个苦头。他沉吟了下,打算直接实话实说,“杨成叔,这花生的种子,我不能卖……”话还没说完,早就坐不住了的杨李氏就立马接口道: “我们有,也卖!” 她人虽然在院子里头腌菜,满心眼却都扑在里屋两人的谈话里了,听到有钱可赚顿时两眼发亮,也不怕她男人锤他,急匆匆的应了下来。一想到能把那两袋子花生卖掉,杨李氏莫名有了底气,对杨石怒目圆睁的样子就当没看见,陪笑着开口:“家里头还有两百来斤的花生呢,都是特意挑出来的良种,没有一粒干瘪的!杨成叔您要买多少,我给你称去?” “瞎说些什么!”杨石的下半句话被他婆娘两根指头掐熄了,他揉着腰眼,觉得这女人是越来越不怕他了,也越来越钻进钱眼里头了,跟她那个娘家妹子一个样儿! 杨老爷子见他在自己面前丢了面儿,怕他一时暴起又抄起扫帚打婆娘,晃了晃手把两人的注意都引到这儿来,“老头子我晓得你在担心什么,放心吧,今年的花生价钱还成,不会让我赔本的。”他见杨石一副不信的模样,又压低了声音,“我特意找了惠和坊的掌柜问了,他们今年收花生的,而且要得多!” 惠和坊是东市里的一家榨油坊,由于今年香油的价钱高又常常收不到货,于是掌柜的起了歪心思,卖一斤香油就往里头添六两花生油,味道相差无几,成本却降低了不少。他家又是个大作坊,要的自然多了。 惠和坊往香油里头掺东西的事附近几个村早就传得有板有眼的,只是人家腕子大又不碍着农家什么事,也就没人敢闹大,何况家里头还靠着人家收东西呢,哪能得罪?这些事情杨李氏也听了一耳朵,心里半信半疑的,但今儿看杨老爷子副样子想来是真的了,她顿时就有些后悔了起来,如果去年去惠和坊卖了那近千斤的花生,就不会近乎赔本了!去年家里过年的时候还过得紧巴巴的呢。 杨李氏双手捏着,思及家里头的那两袋金豆子,捨不得买自个又找不到地方种,一时间脸色纷呈,好不难看。 杨石却不管她,知道老人家不会吃亏就招唿着她进去里头拿称,杨老爷子家还有十亩空地,一亩大约得三十斤的花生,他家那两袋花生还不够,杨石想到自个兄弟那儿还有一些,也是良种,他干脆做个中间人,帮两家做了这桩小买卖,反正都是互惠互利的好事。 两百斤的花生可不轻,杨石分两次给送到杨兰家里去,老爷子则是自己背着手晃晃悠悠走回去,等到杨石把他兄弟的花生也送到家里面的时候再一齐把钱给他,等到杨老爷子回到家的时候,杨兰和杨秦氏牵着那头耕牛也回来了。 杨兰家的地靠近溪边,是比较好整的沙土地,种花生也合适。两人一牛这一天下来也犁了两亩地,季婵虽然出生农村,但是她们村子里头的地早就卖给公家盖房子修公路了,是以她并没有见过一亩地有多大,心里头还嘀咕着怎么才犁了两亩地,这也太少了吧? 第16页 杨秦氏摇头,“不能再多了,再多牲口就垮了。” 作者有话要说:  加了一小段承上启下,下文大概明天发,我今天只写了一点(沉迷游戏) 谢谢留评和收藏的小伙伴,么么么! ☆、第 10 章 “我和兰丫头不是有气力的青壮,耕的虽少但胜在精细,明儿得让牲口歇一歇,不然不吃草。”季婵看她砸吧嘴,赶紧给老太太倒了一碗水,里面加了糖,有点淡淡的甜味,“这地啊得犁、翻土、松土、再耙,除草、去石子,两亩地可不是那么好整的,就算是容易翻的沙土地也得一个来回。”杨秦氏喝了小半碗水,把剩下的递给杨兰,摸了摸小姑娘的头道,“明天你们两个只管顽去,割草让你阿翁去割,阿婆给你们做新衣服!” 杨兰开心的哎了一声,蹦着出去了,又是翻翻晾在团箕里的萱草花,又是给院子里头的那块菜地浇水了,想来是高兴极了。 赶集那天买回来的五花肉用金针炖了,连吃了好几天,不是吃不完,而是捨不得吃。菜一端起来,两个老人就不肯夹肉,季婵也捨不得多吃,尝了一口知道味道后就夹给杨兰,小丫头又懂事孝顺,转头又夹给了她的爷爷奶奶,这样一圈下来,金针都吃光了再加进去炖了好几回,肉还剩着,临到菜都快要坏了才赶紧吃完。 家里的金针还有很多,杨秦氏拿了一些送给邻里,又交代了做法。有几户人家吃了,觉得味道还不错,也背了个背篓去摘,那一片的萱草花虽然多,但也经不住这么多人采,季婵瞧着几乎都快要是光秃秃的萱草,嘆了口气,就不打算再过来摘花了。 吃完晚饭,一家人又在院子里头坐了会,杨秦氏拿了软尺给季婵量了尺寸,至于杨兰的她早就熟记在心,天色还亮着,她却不急着动手做衣裳,而是开始纳鞋底。手上捻着一根又粗又短的大头针用力往里顶,嘴上还跟老爷子话家常,看得季婵心惊肉颤,生怕老人家一不小心把手给扎了,然而事实证明她是白担心了,老太太不但没伤到手,针脚更是密实精细,好看的紧。等到戍时过去了近一半,属于夏季的夜晚才姗姗来迟。 厨房里头烧来洗碗刷锅的热水还有剩余,季婵倒了给自己洗了把脸,至于刷牙还是用的冷水,因为据说用热水刷牙会口臭。季婵学着学生时期看的小说的内容掰了根柳条沾了点盐粒塞嘴里,才搓了左边几下就觉得牙疼,连忙找杨秦氏讨了块细棉布裹了再洗就舒坦多了。一块细棉布裁剪成了两小块,更换着用,等过了一个月再换新的。 温热的帕子擦过脸颊,季婵感觉整个人都舒爽了不少,也有了困意。把帕子洗干净拧了挂在架子上,她立马钻进被窝里,东蹭蹭西蹭蹭,闭了眼将要沉入梦乡。 空气中传来令人厌烦的“嗡嗡”声响,季婵迷迷煳煳伸出手挥了挥,没想到蚊子直接停在她的手臂上,尖锐的口器毫不客气的扎进去,嵌在肉里。那一瞬间的疼痛让她瞬间清醒了。 登革热!!! 季婵一巴掌拍死那只感知到危险刚想要振动翅膀离开的蚊子,把手上那坨湿润擦在草蓆上,又拿手揉干净了。她挥舞着手把蚊子都赶走,又躺下来睡了,只是这一次连头都埋了进去。 在她穿过来的那一个月,校领导还印发了一堆讲卫生灭蚊虫的登革热预防告家长通知书,并组织老师在班会上科普,甚至还让学生们做了这方面的手抄报,三管齐下,记忆深刻得到让她都穿越到了唐朝还没转过弯来。 尽管神经绷得死紧,季婵还是抵不过周公的召唤,抖着眼皮子睡了过去。 第二天等她醒来,胳膊腿上面的都果露在外面,夏季燥热,睡到一半她就忍不住踢开了被子,等到早上的时候,两只手臂上都是红点,数了数有三四十个,还有腿上肯定也是一片,季婵把裤腿捞上来,果然不出所料,只是没有手上严重,这是因为她睡前把袖子挽起来了。 季婵苦恼的抓了抓头髮,看来她今天不能出去玩了,得做点驱蚊消肿的紫草膏或者薄荷露什么的了。 薄荷露的原材料薄荷她没有,但是紫草膏的材料倒是好找。紫草根、当归、防风、地黄、乳香、没药按照比例浸入油中,原本是要用橄榄油的但是她手上只有花生油和菜籽油可以用。她选择了稍微好点的后者,如果按照方法浸泡几个月显然是来不及了,季婵只能隔水加热,让药材的药力被激发出来。 加热的时候她守在灶台边慢慢搅拌,随着温度上升,药材里面的药力被蒸腾出来,紫草根特有的色泽也把药油染出漂亮的紫色。等到她的手都酸了,药油也差不多了。先把药油过滤好了放在一边,拿出一小块蜂蜡削成薄薄的碎屑,倒进药油里,再次隔水加热。 杨兰给她找了个装胭脂的瓷盒,这应该是她那个跑了的娘留下的,里面还有一点点干成片片了的胭脂,季婵把它抠出来,用热水烫过洗净,再拿布擦了用来装紫草膏,由于材料捨不得多用(特别是油)她也只做出一点点,刚好能装满这一盒,等到差不多过了半个时辰,紫草膏就完全凝固了。 季婵把东西洗了就急匆匆的拿着那盒药膏进了她的房间,捞起袖子涂涂抹抹,涂完了手又去涂腿,看见跟进来的杨兰也不管她身上有没有被咬,立马抓过来涂了一遍,这才像是活过来一样的长舒了一口气。 第17页 杨老爷子一大早就割草去了,杨秦氏拿了个大剪子在桌案上裁衣服,季婵看她拿把沉重的大剪刀在布上沿着用像是粉笔的东西画好的线重头到尾一划拉,就半点不差的剪了下来,看起来轻轻巧巧的,好像没拿什么东西一样。衣服的两面还特地留着缝纫边,留着等下缝合用的。季婵看得目瞪口呆,想拿起大剪刀试试看结果差点没砸了自己的脚,杨秦氏把两眼发亮也想拿剪子的杨兰和季婵撵了出去,这剪子是找别人家借的,小孩子不懂事回头给磕卷刃了那可不行,赶紧拿了篮子哄了她们两个去摘桃子。 院子里的桃子季婵惦记了好多天了,正巧今天就摘几个做盐水桃,比起上次,桃子褪去大部分青涩而是变成有些透黄,有红有粉,就是直接摘下来吃也行,做盐水桃就有些浪费了,于是季婵摘的一篮子里头一半用来吃一半做盐水桃。 杨兰家的桃树郁郁葱葱的一大棵,桃叶随着微风拂过发出“沙沙”的声响,桃树树干上有几处自然形成的裂口,上面沁出透明的液体,结晶凝固后变成半透明的琥珀色模样。季婵伸手摘了一个后发现有点粘手,翻看了下认出了这是后世人用来泡水的桃胶,也叫桃浆或者桃凝,有清凉去火,美容养颜的功效,刚好是现在的她需要的。 树干上的桃胶被她采了个干净,用水浸泡洗去杂质,晾干后收进她垫了油纸的小竹罐里头,想吃的时候加点桂花和银耳煮羹,味道香甜又软糯。 桃子洗了一遍后放在木桶里,加盐用井水镇着,过三个时辰后再提上来,这时候的盐水桃吃起来咸咸甜甜又冰凉脆爽,考虑到杨家二老一少肠胃功能较弱,季婵只放了两个时辰。 季婵把桃子端进去的时候杨老爷子已经回来了,杨秦氏已经做好了给季婵做的上襦,现在正在袖子上绣花,用的是比衣服颜色稍微深一点的线,季老师拿眼一瞧,嗯,五瓣带弧的圆形,看样子是梅花。 杨秦氏眯着眼笑道:“想学?” 季婵连忙摆手,开什么玩笑,这么精细的刺绣她才不学,刚才看老人家把一条本来就细的线噼成好几股就看得她眼花缭乱的了。 杨秦氏开了话头就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她把针线篓子往季婵那边推,人也凑过去,絮絮叨叨的,“姑娘家家的不学点绣活怎么行,等你嫁人了,家里头的新衣服旧衣服都要你裁制缝补呢,还有大婚的嫁衣,也得你自己做才行。” 季婵顿时头都大了,她还没做好在唐朝嫁人的准备,她是受过现代教育的人,又是老师,对于家庭的观念很重。她受不了和别人的分享自己的丈夫,甚至还有微笑着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有的时候甚至还要主动给自己的老公找小三,不然在别人眼里就是善妒的表现,而且在她的认知里面,唐朝人婚娶的时候要给女方送一对大雁,大雁是忠诚的动物,一生只有一个伴侣,可笑的是送雁的人却往往在娶妻之前家里已经有了通房丫头和侍妾,有的甚至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女性出轨视为不贞,男性纳妾却仿若常事,这种歧视延续了数千年,哪怕是在季婵的那个时空,男人有好几个老婆有人会感嘆艷福不浅,如果是一女侍二夫则是被指指点点,就连其他女性也颇为不齿。 爱情是让人既羡慕又不屑的东西。季婵只希望自己能够找到一个真正专情的人,如果真的没有她也不愿意迁就,宁愿当它一辈子的老姑婆,领养几个孩子,照样能过日子,没有人非谁不可。 作者有话要说:  季老师对爱情可有可无,太子殿下有得磨了(嘆气) 其实我自己也是并不看重爱情的人,有的时候羡慕人家脱单,但是有的时候觉得自己一个人过也挺好的。 ☆、第 11 章 天气渐渐冷了,无处不在的蝉鸣随着流云远去,清绿的叶子边缘镀上了一圈焦黄,在微风的吹拂下从树冠上飘落,显然已是深秋。 或许是因为气温骤降的原因,杨秦氏的神色总是恹恹的,其余的的倒是没什么大碍。辣椒和西红柿都挂上了果,每一个都是红彤彤的,还有季婵最为关心的芋头,长得特别好,长柄大叶,季老师偷偷刨过,个头虽然不大但是仔芋特别多。 最让全家人为之兴奋的是花生,或许品种良好,也有可能是因为撒了草木灰和米田共的土壤肥沃的原因,杨兰家的花生不仅数量多而且饱满,一定能够卖个好价钱。 然而世事难料,哪能样样顺遂? 杨兰家的花生品质好,自然招人惦记,连着两三夜被人偷拔了不少,这贼也精明,隔几垄就拔一把,不仔细看根本没发现,然而再让他拔下去就算有一山的花生也要被拔个精光。 杨老爷子找山上的猎户打了好几个兽夹子,夜里乌漆墨黑的,贼如果不小心踩到哪只脚就哪只脚别想要了,为了防止白日里被不知道的过路人踩到,杨兰和季婵每天都要牵着牛去那里放,顺便看地,如果有人经过喊上一声,以免夹伤了脚叫杨家赔。 秋天已经过去了一半,大部分日子都是阴着的,不说寒风瑟瑟,只是照得人满目火红的大太阳是没有了。那头耕牛系在树上,隔几个时辰就换一个地方,季婵穿着那身绣着梅花的粉白上襦,还搭上了一件厚实的褂子,下身着一条灰靛色的夹棉长裙,头髮并没有全部挽起来,而是放了一些在后面,发间压了一朵漂亮的绢花。 第18页 从外表来看她已经纯乎完全是个唐朝人了。 出门的时候季婵忘记从篮子里拿饼子,两个人肚子饿了偏又懒的再回去一趟,就在地里头挖了几个芋头烤着吃,现在的芋头也就比苹果大点,烤了也容易熟。粗的木枝放下面,搭成井字形一层一层垒起来,芋头放上面,底下塞进去细木枝和容易点燃的落叶,很快的,橙色的火光就燃了起来。 等待的时候总是格外的漫长,季老师把脚下的沙地踩实了,再往上面浇上水,从火堆里拿了一根树枝划来画去,很快就写完了小学生入门必备的九九乘法表。树枝上的火早就被沙子里的水分给浸湿了,季婵看见杨兰还盯着那几个芋头,拎着树枝伸长了手去敲她。 九九乘法表学起来很容易,哪怕是死记硬背也有效果,何况季婵画的正是后世小学生课本上最为明了的阶梯状乘法表,由一一得一、一二得二开始念,像是顺口熘一下子就记在脑海里了,杨兰学得很快,等到火堆的火熄了,她也就会得差不多了。 “可以吃了。”小姑娘眼睛骤然发亮,随便拿了根木枝就去扒拉芋头。季婵无语,只让她吃了一个,剩下的用灰烬掩埋起来,“只需吃一个,一口气吃太多嘴会干,咱们出门的时候可没带水。” 芋头的味道很浓郁,就算只是简单的火烤而已也很酥松,诱人的香气氤氲而起,嗅觉和味觉的双重享受。 杨兰“啊呜”咬了一大口,季婵见状,一叠声的让她慢点吃,又帮她剥了皮。做完这一切才拿起了自个儿的要吃,结果一抬头就看见不远处的地里头来了好大一群人,站在田垄上指指点点的,带头的那一个眼看着就就要下去了,季婵一惊,连忙喊道: “先生,莫往地里去,底下放着兽夹子呢。” 这边喝止了一个,那边却还有一堆踩着她的芋株,季老师顿时一个头两个大,抓狂地道:“哎哟,踩到粮食了!!”她这时也就顾不上吃了,把烤芋头往杨兰手上一塞,自己急忙忙过去了。 这一群起码有二三十号的人,前面三个中年人,身边还跟了个少年,长得斯文俊美,就算是身为副教导主任的季婵也没忍住多看了一眼,余下的都是些高壮的汉子,穿得倒是简朴,可腰间都配着刀,这个年头,如果不是出身显贵谁敢出门带十几号配了兵器的护卫?季婵霎时一凛,瞬间后悔了,恨不得自己马上消失。 她不敢往前凑,也不能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原本小跑着的脚步停了下来,离得远远的,毕竟她一个大姑娘,哪有往男人堆里凑的道理。 人虽然多,可明眼就能看出来领头只有那四个,其中以三人中年纪较轻的英俊中年男子为首,再来是那位少年,还有的便是那两个中年人,一个面膛通红、鬍鬚虬结的,另一个面白有须,看起来倒是极为和气,这四人皆气度不凡,不怒而威。 那个中年男子摸了一把芋头叶子,转过头来问季婵:“小娘子方才说这东西能吃?” 季婵一脸讶异的看着他。芋头的原产地就在中国,她当初拿出来的时候杨老爷子和杨秦氏也没多大的惊讶,仅仅只为了它的个头而感嘆了一声而已,想来这个东西在唐朝并不罕见,而且还是极为疏松平常的东西,没想到这个男人看着显耀富贵,怎么好像没见过芋头一样? 季婵咳嗽一声,含煳道:“回先生的话,此物名芋头,很常见的,食用的部位是其深藏在地下的根茎,可以蒸了当主食,也能和其他东西做成菜餚。” 芋头那人自然是见过的,只是那有像面前这片一样生得碧梗翠盖,惹人喜爱的,往往植株低矮不说,底下的茎团才婴儿拳头大小,虽然吃起来味道不错,但是耗费地力人力只出产一点,哪里还算得上粮食主食? 是以他嘆了一口气,摇着头说道:“种这个做什么,平白浪费了精力。”或许是因为身居高位,这人说话的时候难免带出些锐利的气势来,然而季婵是谁?她可是副教导主任,平日里都是她教训人的份,哪有别人压她一头的事,不说是学生家长,就算是校长都是好声好气的,此时的她脸色稍有不适,淡淡看了那人一眼,口中答道:“先生错了,这芋头可是个好东西,不仅对土壤的适应性强,还极为耐荫,我家种的芋头不仅抗病性好,还高产。”她回忆了下摊主车上的芋头,“高则五六斤,少也有一二斤!” 中年男子只当她年纪小被他落了面子为了强撑气势胡说八道,也就笑而不语不再争辩,他身边那位鬍子拉碴一大把的红脸大汉却是哈哈大笑,嘴里打趣了季婵几句,大掌握住芋梗一拔,本来以为只带出几个,却没想到提出了好大的一窝,把周围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和季婵争辩的那个人更是两眼发直,半响说不出话来,红脸大汉也是一脸怔愣。 季婵看着他们的反应,满意的笑了。 这一窝芋头结了七八个,分为两个一斤多的芋头和一个估摸着近三斤的母芋,剩下的都是个头更小的仔芋,虽然并没有达到季婵说的五六斤重,但也超过了中年男人印象中的婴儿拳头大小,季婵看他们那副震撼的样子,索性扔了个更大的炸弹,“不瞒先生,这些香芋是今年初夏五月份才种下来,因为是头一季,播种的仔芋才就鸡蛋大,所以并没有我之前说的的那么重。但也没费多大的力气,种在这里这么久了,也就来撒过两次肥。” 第19页 中年男子失态仅有一时,很快就恢復了正常,脸上虽然看不出什么,心里却是久久不能平復,他的声音干哑,对季婵的态度温和了许多,“是某等唐突了,不知小娘子姓甚名谁,是哪里人氏,还有这香……芋?一亩能产出多少斤?” 季婵这才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行了个礼,笑道:“奴敝姓季,乃此处杨家村人氏,这香芋单株产量便有三到六斤不等,另有仔芋五至十个不计,若是问亩产么……”她有些犯难的顿了顿,瞧见着那中年男子眼巴巴的盯着她,就连那个俊朗的小少年也是一脸激动,这才不太确定的说出了口,“大概一年三千斤?或者是一两千斤?保守估计肯定超过千斤。虽然周期比较长,但是栽种不怎么挑地方,而且香芋比较耐储存,香味浓,个头大,吃起来也实在。” 好傢伙!亩产千斤啊!除了季婵,在场的人看杨家田里的香芋就像是在看金子一样,而且还是天上掉下来的那种。 亩产千斤很多吗?在季婵那个时代的确不多,但是这是唐朝,靠老天爷吃饭的古代,北方种植水稻两年三熟的地方也才两百五十斤,也就是年亩产三百七十五斤,南方年亩产也才多了一百二十五斤,而季婵带来的良种香芋碾压南北,简直缔造了传奇!古代的人们敬畏自然、崇尚自然,而后世的人们则是学会了利用自然、和自然和睦相处。土地贫瘠可以施氮肥、磷肥、钾肥等化肥,缺水干旱可以人工降雨、南水北调,产量低可以培育良种,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这话自然不会假。 幸亏季婵带来的是香芋,如果是产量最高能达到上万斤的红薯,这些人怕是直接当成菩萨给供起来了。 ☆、第 12 章 那面白长须的约莫年过四旬的中年人笑眯眯的捋了一把鬍子,含笑道:“不知季小娘子这香芋是卖还是不卖?” 送上门的买卖!季婵精神为之一奋,同样笑答:“东西种来自然是要卖的,不过小娘子我有言在先,这芋头先生若是拿来食用,奴倒是可以送您一筐,卖却是不能的,只因我家这芋株刚种下不久,根茎未肥,拿来吃倒是糟践了。若是先生您买回去做种,便可以卖给您,只是这价钱就和外头的卖也不一样了,旁人卖多少银钱,我家的就要比他们多上一成,毕竟良种难求,这个道理,想来先生您也是明白的罢?” 红脸大汉见她看起来年纪不大,话却说得头头是道。忍不住又开口闹她:“你一个小女子能做得了主?” 季婵不高兴了,心道这人真不识趣,老是拿话来堵她。于是脸上的笑意也淡去了几分,道:“这芋株是我……一手培育的,又是我亲手种的,自然做得了主。” “你还会培育庄稼?”大汉接着问道。 季婵警惕道:“也算不得培育,胡乱侍弄得来的,机缘巧合之下,再来也没有了。” 大汉还要再问,却被一旁的中年男子阻止了,只得住了口。季婵瞧了他们一眼,原以为这里头领头的有四个,现在看来是以这个最为年轻的中年老帅哥为主。中年男子言辞温和,却让季婵暗自摇头。 这人的胃口也太大了,竟然想用高于别人数倍的价钱来将芋种尽数买下,她隐隐有些心动,然而这样的念头也就出现了一瞬,毕竟她季婵又不是个傻的,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把能下金蛋的母鸡拱手让人。 “这位先生,做生意哪有一家独大的,全数卖于你们是不可能的,最多只能一半。”见对方一副不可置否的样子,估计以为她想坐地起价,季婵淡淡接着道:“香芋是难得的良种,小娘子我不愿让它掌握在一小部分人的手里,而是打算等它实现了量产再将芋种和种植方法低价转给譬如我杨家村等其他平民百姓,让天下人都能受益的。”其实如果不是她迫切的需要钱,这些香芋现在根本就没有卖的必要。 季婵本以为她这么说对面的人估计要不高兴了,没想到对方反而轻笑出声,不仅接受了季婵只卖一半的提议,甚至仍是那个价钱,并不因东西减半而更改,季婵推拒了几次见对方颇为坚持也就作罢。 双方商谈决定七天之后买方派人来运送已经挑选处理好了的芋种,中年男子让红脸大汉先预付了定金,不多不少正好一百文钱,假如他们反悔了季婵也不亏,顶多把芋头再埋回去,又白得了一百文。至于他们更无所谓了,一百文对于他们来说跟一文钱差不多,并不是值得放在心里头的事情,反倒是如果错过香芋却更为严重。 谈妥这一桩算不上生意的生意之后,季婵的笑容明显真诚了不少,那双圆熘熘湿润润的眼睛都要眯成一条缝了,惹得红脸大汉又是哈哈大笑。 杨兰已经把九九乘法表都吃熟透了,现在正在做季婵另外写的乘法结合律,也不是多难的东西,只是季婵出的最后一道习题因数比较大,算起来有点繁琐。她这边算得抓耳挠腮的,一抬头发现有个特别好看的大哥哥正兴致勃勃看着她算数,顿时脸噌的一下就红了,吶吶的说不出话来。 她虽然才七岁,但是古代的女子十五岁就及笄,向来早熟,也只有季婵和杨家二老还把她当做孩子看。杨兰有些害羞,却不知道自己是为什么害羞,满心眼里都是这个人长得真好看呀,比递给她花儿的娇嫂子都好看。 第20页 面前的少年问:“这是谁教你的?” 杨兰慢吞吞的放下了拿着树枝的手,双眼紧紧的盯着他,小声的回道:“是季阿姐教我的,她可厉害了,什么都会。”或许是想起了什么,杨兰用手里的木枝去拨旁边的那堆灰烬,从里头掏出一个烤好的芋头,把灰拍掉了递给了少年,怯生生的问道:“你要吃吗?” 小姑娘口中的季阿姐应该是那位季小娘子吧?通晓算法、又善农事,倒是个妙人。少年若有所思的想道。随后微微一笑,也不嫌弃那又是灰又是土的烤芋头脏,柔声道谢后接了过来。 并不多待,一行人很快就离开了,杨兰和季婵看了一会儿地,直到天近黄昏也牵着牛回了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杨秦氏病了。 她本来年纪就大了,又因为杨兰的父亲去世后为了这个家里里外外的操持,忙得厉害,就算后来季婵来了帮了不少,却也只是勉强休息了几回。起因只是夜里发热,她以为是小病小痛,也就不当回事,也没有跟家人说更没有请大夫,只是一味的拖着。却不想像她这样的年纪,哪怕只是一点点小病也是要命的。 她的脸色有点发灰,平日里最注重仪表的人此时侧躺在蓆子上,头髮乱糟糟的只是随便用发巾裹了,眼睛也睁不大太开了。 季婵看得心惊又心酸,惊的是对方的身体情况是真的很差,就连她一个外行人都能看出不好来,酸的是对方再也不是那个能够抓着她给她挽髮髻的人了,这个慈祥的老人就像一棵看着苍翠峥嵘的松柏,矗立在悬崖峭壁上,明面上生机勃勃,实则根部的土壤在雨水的沖刷下有如指缝里的沙,一点一点的流走,直到什么都不剩了,再直直跌落。 村子里的大夫一早就过来看过了,观其脸色瞧了舌苔又翻看了眼睑,却也是摇头开了几副温养的方子,其余的却也不多说,而是让杨家人先行备好后事,他也是无能为力了。走的时候只要了药钱,看病的钱却是一分也没拿,都是同村的人,他也知道杨兰家的难处,能帮一点是一点吧。 大夫叫杨朗,是东市里一家药铺的坐堂,也算是有些名气,年纪大了就不再在药铺当值了,而是回杨家村颐养天年。然而他虽然退休了,平日却也不得闲,时常背着个草药囊去村里的人家帮人看病,经常都是象徵性的收一点钱,也因此得了个善人的称号。 杨朗的医术或许不是最佳的,但基本上代表了整个唐朝的医疗水平,如果他救不了的,换了其他大夫也一样,而医术更为精通名气更大的要么被官府请走,当了李二的医疗队御医,吃公家粮;要么进了太医署收徒弟,成了福利更有保障社会地位更高的医学系老师。这些人大多都不接私活,一旦接私活的话,收的医药费能让富贵人家也倾家荡产,这样的人,杨家显然是请不起的。 所以杨秦氏的病,从各方面来说,是没得治了。 如果当初她发热的时候能够引起重视,请大夫来看病问诊,喝一两副退热的药,说不定还能多活上两年,而不是小病拖成大病,进而引发身体进一步恶化和衰竭。然而可惜的是没有如果,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后悔药可买。 杨兰家的屋子里,杨老爷子在房角独自站了良久,随后一句话也没说抹了把脸出门。他要去找木匠订张床榻,地面那么凉,总不能让这个陪伴了他一生的人临死前还要受那份罪。 床榻并不像后世那么花俏,这时候的榻还只是一张扁扁矮矮的架空方形台子,做起来也快,只是马上要却没有。 杨老爷子去的时候木匠刚从山上拉下来两棵合抱粗的桦木,去头去尾再砍掉分枝收拾得十分干净,木匠蹲在地上,仔仔细细的打量着这两块整木,估摸着能做什么几件大料,剩下的边角能掏出什么零碎小巧的东西。 “勇郎。”杨老爷子喊他,沙哑的声音吓了在院子的木匠一跳。木匠叫杨勇,是个二十几岁的青年,家里只有一个老爹,他家之前穷,拖了好几年还没讨上媳妇。杨勇的手艺是十七岁的时候从他的大伯那里学来的,他人细心又学了好几年,是以做活十分精细,特别是上头的雕花雕得栩栩如生,村里村外的都爱来他这儿打家具,渐渐的也有了名气,也攒下了些银钱,最近上他家提亲的媒婆能把门槛踏破,却都被杨勇拒绝了。 他家虽然和杨兰家没什么来往,但都是一个村里的,抬头不见低头见,所以他看见杨老爷子还十分热情的招唿道:“原来是成阿翁,快!快进来坐!” 杨老爷子道:“不了,我是来让你打个木榻的,还有……打口棺材的。” 杨勇吃了一惊,把人往屋子里迎,一叠声的问:“这是怎么了?是谁家出了事?” 杨老爷子坐下来了,这一天的经歷让他看上去苍老了不少,尽管他的发依旧只是花白了一半,眼睛却褪去明亮变得浑浊,整个人变得黯淡无光,端起水的时候整个小臂都在微微颤抖。“是你秦阿婆,大夫说留不了几天了。” 杨勇和他老爹坐在一旁,问了前因,杨老爷子一一说了,最后眼眶都红了,杨勇安慰了几句,老爷子也知道此时情绪外露不妥当,喝了水闭口不再谈这件事,只是颤声道:“木榻和棺材都漆成黑色的吧,花样就不要雕了,做得简单些。”他沉默了一会,“木榻先做,到时候还得麻烦你帮我送过来,至于打家什的费用,你现在先清算清算,我一道儿给你。” 第21页 杨勇言说不用,杨老爷子执意要给,两人来来回回了几趟,最终杨勇还是收下了,他念了一遍老爷子要的东西,给他扣掉了几文钱的零头,收了个整数。 杨老爷子从木匠家出来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杨勇借了他一个灯笼照路,偶尔有遇见的人都停下来劝慰他。他家的事整个村里头都传遍了,人们的同情和安慰像潮水一样向这个家涌来,她们在让别人看开的同时,却也将杨秦氏判了死刑,似乎没有一个人认为她会好起来,尽管她们嘴里都这么说。 作者有话要说:  13号返校14号开学,这两天没有办法更新。 ☆、第13章 贞观二年,三月,关中大蝗。 此地去年遇到连绵大雨,今年又遭旱、蝗灾害,关内百姓大多卖儿卖女换取食物渡活,诸多灾民背井离乡、流离失所。 春耕的娇嫩秧苗被一通蝗灾毁得一干二净,触目所及的农田半分稻粮也无,就连树叶草叶都吃得半分不剩,来往的行人都神色惊惶,步履匆匆,生怕被人抢劫了钱财。好在关中地界靠近京城长安,这样的情况已经是属于较轻的,如果是旁的地方,饿殍满地不说,还有流民聚集作乱,趁机抢劫富商和县官,酿成数股祸患。所以如今的关内治安虽然稍差,但还在官府的控制中。 关内某村落中,一个身着灰色毛织高腰裙、浅色对襟上襦的中年妇女出现在村里的大道上,即使眼角唇角都有皱纹,却仍看得出年轻时的明艷标緻。她外罩一件锦绣半臂衫,髮髻上斜插着一只口衔彩宝的金簪并数样小饰,耳垂上坠着两点浓绿。虽然穿得富贵,却没有半分凌人的气势,反倒是一副笑模样,她的身边随着一名婆子和四名壮年健仆,健仆们皆是肌肉鼓胀,眉眼间满是兇狠,婆子也是神色凌厉,是以虽有人暗地觊觎却不敢动半分心思。 中年妇女刚停下脚步,周边的村民都围了过来,脸上带着谄媚热枕的笑,嘴上亲亲热热的喊着“孙家奶奶”、“孙大娘子”,明里暗里的套近乎。 妇人是长安人氏,唤作孙王氏,是个独居的寡妇。孙王氏的丈夫是做买卖人口的勾当,赚了不少银钱,惹人眼红。只是这种贩人活计虽然稳赚不赔,却是需要门路的,孙王氏的丈夫认识一位在衙门里当差的官爷,又和那些三教九流的地头蛇有来往,只需三五节日时奉上些节礼,打点一番,这些人便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帮点小忙,已是给了极大的方便。 只是好景不长,孙王氏的丈夫在五六年前患了疟疾,反覆发冷发热,上吐下泻,请了医工来了也不见好,撑了大半个月就去了。他这一走,往日里眼红他家的人便碎嘴说些闲话,说他是疟鬼上身作祟,这疟鬼是死掉的小孩和冤死的女人化成的,孙家做那等腌臜下等的事,有损阴德,这才被妖邪缠身。这话传得有鼻子有眼的,大部分邻里人都信了八成,余下两成又自己发挥脑洞补上。等到孙王氏从听到底下的婢子学回来的又是另一个版本,变成了她丈夫买卖良家,将一女子贩到勾栏妓坊,迫使□□离子散。女子为明自己坚贞不屈之志,一尺白领上吊了结性命,等到了阴曹地府告了孙家一状,这孙王氏的丈夫就是让阎王殿前的小鬼拿了枷锁拘了去的。 孙王氏一听,险些厥了过去,她家男人虽说做的是贩人的活计,但也是双方你情我愿,又有市券作证的,何时强人所难买卖良家过?她如今丧夫孤寡,本就容易招惹是非,旁人不依不饶的添油加醋,毁她名声,这日后的日子如何还能过得下去? 果不其然,事情如她所料,但凡孙王氏一露面,就有好事的婆子在后头指指点点,嘻嘻哈哈,更有童子往她家院子投掷石头,美曰其名为“打鬼”。这些尚且还能忍受,让孙王氏心下生惧的是那些游手好闲的恶少无赖,见她颜色好,偷偷张望不说,还出言调戏,附近邻里无人拦阻,反倒是倚在门前看热闹,神色还颇为不齿,充满了鄙夷,让她仿若哑口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如此勉强过了数十日,孙王氏某日夜里在浴房洗澡的时候,忽的听到些许窸窸窣窣的声音,她本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也不管它而是继续沐浴,直到那声音愈发大了这才一脸惊疑的起身穿衣。孙王氏裹着披巾往离浴房不远的地方走了走,隐约在那处浓密草荫听见铁器击凿土壁的声音,便不敢再往前了,而是回去唤来几个身强体壮的粗使婢子。明晃晃的灯一照,众人发现一个尖嘴猴腮,身量瘦小,形容丑陋的男人正在往院内钻。原本三十厘米来宽的土墙已被凿开一个容人趴地通过的小洞,一旁洒落的沙土痕迹新旧参半,想来对方是蓄谋已久,如果不是正巧被她发现了的话,这人怕是就要偷偷摸摸进了屋子,损些家财也就罢了,若是目标是她的话…… 那她的清白!!! 孙王氏脸色骤变,捂着心口抬起手哆哆嗦嗦指着要逃却被卡在洞口处的男人,“给我堵了他的嘴,狠狠地打!!”她修得整齐的指甲紧掐掌心,掐得流血却仍是抵不住浑身发冷和颤抖,眼睛酸楚发红,却是强忍着泪意不肯落下。 想她丈夫在世的时候,虽然不至于说巴结的人数不胜数,但是就连孙家伺候的婢子也没有人敢有轻视之意,如果有人要求自家夫郎办事,哪个不都是先来她这里说些好话,送些礼的?没想到这才过了多久,这些人的嘴脸就变得如此丑陋,一个个的把孙家往脚底下踩! 第22页 这是为什么?不就是他们以为孙家式微,寡妇好欺么! 孙王氏扶住一旁贴身女婢的手,勉力撑住身子,掌心在其衣袖上洇出斑斑血迹,她嫌恶的看了那男人一眼说:“把他的头脸用布罩罩上,捆了送到衙门,喜儿去库房找管事的支出五贯钱并一支老参给赖爷送去,用老爷的名帖去,虽然孙家当家的不在了,但往前节礼一次不落,这份情谊还是在的,何况这也不过是举手之劳的事。”她抬手阻止了还在拎着棍子对男人一顿敲打的婢子,“这人千万不能死了。”话音刚落,只见对方露出劫后余生的惊喜表情,在那张鼻青腮肿的脸上格外的滑稽和可笑,孙王氏冷声哼道:“我要他在牢里带一辈子!” 男子惊恐的拼命摆头,甚至不停地给孙王氏磕头,想要求饶却无奈嘴被堵住,只能发出“呜呜咽咽”的声音,孙王氏连多待一秒也不愿,扭头由着女婢扶回房间,然而今日一事彷如一把大锤,在她的心里重重的来了一击。从此以后,她开始慢慢摸索着如何做生意,学着看帐和管理,她拾起了丈夫的旧业,不再畏惧外人的流言蜚语,以一女子之身担起了孙家偌大的家业,尽管这并不容易。 话锋迴转,这孙王氏平时虽然在她丈夫身边也耳熟目染了些经商的本事,但毕竟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性,是以辛辛苦苦操持了五六年才有了些小成就,很多事情人手不够的时候还是要她出面的,例如趁着天灾来村落里易货买人。 这个村子只有二十来户的人家,日子本来就仅仅只是勉强过得下去,再遇上这次蝗灾变得更是艰难,是以孙王氏一来,村民们都一窝蜂的凑了过来,家里孩子多的又穷得揭不开锅的最为急切,就有如鱼群涌来,顷刻之间就堵了个水泄不通。 孙王氏身边的健仆大喝一声,将人群都吓出了好几步远,这才亮着嗓门喊道:“我家奶奶说了,只要四、五岁的小丫头,旁的一概不要。” 村民们凑在一起都有些犯难,他们家中都没有四、五岁的小姑娘,家里若是生了个女儿,要么送人要么丢弃,哪里有闲钱养这些女孩?要是有女孩的,年龄却也是大了,都是十来岁的,给人做丫头使唤不行,总能当个小老婆什么的吧?有个汉子搓着手腆着脸上去问了,反被孙王氏身旁的婆子一口啐在脸上,骂道:“就你这穷门小户能养出什么好颜色的姑娘?乌鸡还想飞上枝头?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 汉子也不敢反驳她,而是在一旁点头赔笑,半句话都不敢多说。人群中一名抱着装有衣物的木盆的女子,挤开她身边的人,愣是横冲直撞到了孙王氏跟前,小心翼翼的问道:“我家中有个两岁多的女娃儿,不知道大娘子您要吗?” 婆子拧起眉头又骂:“两岁多能顶什么用?小胳膊小腿的又傻乎乎的能知道怎么伺候人吗?” 女子被她骂得脖子一缩,正想转身走人,没想到孙王氏饱含兴趣的嗓音传了过来,“就是你旁边那个?领过来我瞧瞧。” 女子一听,立马把身边的小女孩牵了过去,孙王氏拿帕子垫着手,捏着小孩下巴左右查看,满意的点点头:“不错,小模样长得挺水灵的。” 小孩虽然只有两岁,却长得皮白细肉的,一双眼睛水汪汪的,样子也秀气,孙王氏又仔细看着其身量身形,虽不至于圆滚滚白胖胖,却也是惹人喜爱的,想来平日里家里也算是疼着细养着的,没有穷人家的营养不良。 她一扬手令身边的僕人拿出一个木盒来,打开一看里面是四五贯的铜钱,周边的村民都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多钱,皆发出抽气的声音,孙王氏示意旁边的婆子从中取出一贯来,抬眼对呆愣在地的女子说道:“旁人是给不了这么多的,但你家的孩子模样得了我的心,也就破了这次例。这次钱家老爷的掌上明珠正好正缺个顽伴,这自小便在一起的情分可不一般,大多都是留在身边伺候的,往后也是配给府中庄子上的管事,过得都是好日子。” 孙王氏从袖子内取出一张白纸,又有健仆送来墨笔和红泥,她在上面写了几行字后在女子面前展开,道:“你若是同意了,便在上头签个名儿,要是不识字,就摁个手印就行。” 语毕,僕人打开瓷盒,将红泥递至女子眼前。 作者有话要说:  恢復更新!!!! 军训结束之后的我晒成了阴阳脸qaq 连耳朵都分层了的那种。 新学期都是早课,每天都要特别早起床,简直生无可恋。 ☆、第 14 章 纸上墨迹未干,大致一观——写的是交易的时间、双方姓名、身价云云,孙王氏见女子面露犹豫,以为她并不识字,又耐着心给她念了一遍。 一旁的女童虽然稚气天真,年岁小的她尽管听不懂大人们在商谈什么,但是小兽般的直觉让她紧紧抓住了母亲的袖子,皱着鼻子抬头泪眼汪汪的看着女子,生怕自己被面前这一行人带走。 女子避开了女童的目光,转头去哀求孙王氏。“孙大娘子,能不能让我把孩子多留几日,让她在父母膝下温存几日?求求您了。” 孙王氏但笑不语,但手边的婆子伺候了主母许久,心下瞭然,噼头盖脸的斥她:“旁人家上赶着都求不到的好事,偏你还要推三阻四,我家奶奶人贵事繁,哪能由着你来,横竖都是你情我愿的,如果不要,撕了这纸便是。”刚一说完,婆子便伸手勾来协议,作势要撕,女子慌忙上前抢回,攥紧掖在胸前,口中连道:“我签、我签。” 第23页 婆子这才满意的瞥她一眼,一扭身退回孙王氏身后。女子展开纸张,大拇指在盒子里沾了红泥,两名健仆上前抓住女童,将她吓得嚎啕大哭,不停地喊着要“娘”,女子不忍的侧头闭眼,用力摁下…… “蒋秀儿!你敢!” 众人只闻一声陡然大喝,宛如春雷掷下,只觉得耳朵轰鸣,嗡嗡直响,险些颤了起来。而女子早就脸色骤白,扔了手里的纸,骇然的往声源处看。 只见一名庄稼汉子气势汹汹的径直走来。他身量不高,看着也干瘦,然而一双大手极为粗糙宽厚,手背上青筋暴立,看得人汗毛直立,这一掌若是捶在胸口,即便是不死也要断它几根肋骨。 旁人吓得要死,女童却是仿佛看到救星一般,趁着健仆怔愣松手,跌跌撞撞的如雏鸟归巢躲入汉子怀里,双手紧紧抱住其大腿,哭得直打嗝抽气。 中年汉子低下头,用在别人眼里十分可怖的大手温柔的替女童擦拭鼻涕眼泪后又转头恶狠狠地盯着眼色闪躲的蒋秀儿,咬牙切齿道:“虎毒尚且不食子,我没想到你蒋秀儿连畜生都不如!”他顿了顿,接着说。“只凭着这一条,我就能把你休离回蒋家。” 蒋秀儿闻言勐地抬头,不敢置信的看着他,“你要休我?”她声音瞬间大了起来,“我这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这个家里,还不是因为你没出息,这样的灾荒年,家里不能做事干活的那么多人,如果不删减开支,换点钱财渡活,如何熬得过去?公婆我说不得动不得,我卖我身上掉下来的肉不行么?!” 蒋秀儿怒上心头,对杨家原本就有的三分怨怼此时已然增加到十分。她原本就不愿嫁到着穷乡僻壤的地方来,谁知这杨家联合媒婆骗婚,言说有屋有田,又家财丰厚,她才同意了这桩婚事。直到她过了门,生米煮成熟饭才知道杨家的屋是黄土垒的茅草屋,田是后山上的几亩薄地,至于家财丰厚,大概就是院子里那几只母鸡最值钱了。 她也闹过,吵过,但是她已经嫁过来了还能怎么样呢?渐渐的她也死心了,想要和杨峰好好过日子,但是这种生活真的太苦了。家里的公婆年迈不仅干不了什么活有时还要她抽空去照顾,固定的经济来源只有那几亩田收,偶尔杨峰会去附近邻村帮忙砌泥造屋赚些花用。而她也不能闲着,得织布绣帕子,得操持家务,有时还要背着背篓去捻花採药卖。尽管她都这样辛苦了,钱还是不够花,等生了女儿杨兰后,家里更加捉襟见肘了。 她何曾受过这样的罪?蒋家虽然也不富裕,但从来都没有亏欠过她这个女儿。虽说家业是由兄长继承的,但是她这个註定要是别人家的姑娘生活也未有短缺,不曾受累。在家里她不做打草餵牛的活计,那是僕人做的事(蒋家有一奴);她梳妆檯上有胭脂和银簪,而不是像现在一样嘴唇干裂、髮髻只能簪朵绢花;她的手尽管不是十指纤纤腻如葱白,也不会是如今这般指节粗大有茧粗粝的模样。 蒋秀儿只觉得自己如枝头的花掉落到了地上一般,硬生生被蹉跎作践碾成尘土,尽管满腹心酸却半点都不能吐露。 杨峰骂她,打断她的自怜自哀,半点情面都不留,“你能怨谁?你也只能恨你自己,莫要以为我什么都不知。在杨家提亲之前,你蒋秀儿明明幼时早已订下了人家,因对方家道中落后又悔婚不嫁,听了媒婆几句胡话就应了我家的亲,结果如何?还不是一样要嫁个穷小子。” 蒋秀儿浑身一震,整个人软了下来,神情恍惚,是了,是她嫌贫爱富,才有了今日的果。 他两人夫妻在这里吵架,孙王氏却是不耐烦听这些,掉在地上的合同被她捡了起来,拍去上面的灰尘。在这张白纸黑字上那枚鲜红色的指印特别明显,就连上面的纹路都是清晰鲜明的,孙王氏把合同交给婆子收好,吩咐道:“拿人。” 四名健仆甫一听令便齐齐上前,一人拉走杨兰,另有三人架开杨峰和蒋秀儿。杨峰双手被反剪扣在背后,膀臂被死死按住,这使得他即使有莫大的力气也挣脱不得,只能哑着嗓子、声厉色茬道:“光天化日之下纵奴行兇,强行掳人,孙大娘子难道不把国法章程放在眼里吗?” 孙王氏扬眉,婆子将卷好的纸復又展开,露出那一枚在阳光下亮得几欲晃花眼的红印来,讽道:“这纸上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纵使到了公堂也可一辩,像你这样的人婆子我见多了,不过是想着多谋些好处罢了,我劝你还是收了这份心思,我家奶奶固然良善,却也不是吃素的。” 是啊,孙家虽然不是什么权势滔天的大官贵胄,然而也是他们这种庄户农人惹不起的,但是他怎么能放着女儿不管?杨峰面带悽然,努力想要挽救。“得了你们多少钱还了就是,这一但当了奴才就是入了贱籍,我为人父母怎么能把孩子往火坑里推啊!” 孙王氏笑了,仍是那副温和模样,吐出来的话却极为市侩锋利。“这我就管不着了,不过想要赎回去就不是这一贯钱能解决的了,由我手里头转卖出去的,如果是强壮能干的男奴,也该价七万文钱,绝色的婢女更是叫价十几万,至于你这小女,虽说娇弱,但也合该给个十贯钱。” 真是好大胃口!众人譁然,只道这说是空手套白狼也不为过,不过是过了小半个时辰的时间,这价钱骤翻了整整十倍,摆明了要坑杨峰家的,看来杨家的兰丫头是要不回来了。思及此处,众人怜悯的目光皆数落在他身上,几个平日交好的人家也低声劝道:“峰郎,你莫要犟了,兰丫头虽是做下人,但那也是富商的下人,说不定过得比我们还要雍足咧,再者这样的灾荒,你两口子能挨饿,总不能让两个老人也跟着挨饿吧?” 第24页 去年今年连连天灾不断,杨家本来就过得勉强,如今更是将省下来的口粮给了二老一小,为了减少飢饿感,都是勒紧了裤腰带,肚子咕咕叫了就喝水,直到快将肚皮撑开,藉此来麻痹身体。长此以来,大人还好,小孩和老人怕是要拖垮了。 杨峰再怎么样,想到这些也没了底气,孙王氏掀了掀眼皮,再次令道“拿人”,就没有任何人阻扰了。 “等等。” 又怎么了? 杨峰抬头,看向已经转身要离去的一行人道:“给我半月的时间,我定能凑到十贯钱,求大娘子暂时莫将我儿卖给他人。” 孙王氏被他磨得没了脾气,也就顺口答应了下来,“那就给你半月,如果我没有见到十贯钱,那么我就将她卖给钱家老爷做女婢。” 杨峰口中自是千恩万谢,全然不顾蒋秀儿和其他人惊讶和看疯子的眼神,目送孙王氏和杨兰等人离去后就转身回家,半点余光都不给蒋秀儿,视其如无物。 杨峰不理她,蒋秀儿也不能和他甩脸子或者是负气转头离开,归根到底今日这事她做的不对,然而如果再给她一次重来的机会,她还会这么做,尽管杨兰是她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孩子,尽管她会被杨家人怨怼数日乃至数月,但这都是值得的。毕竟孩子还可以再有,怨恨和隔离时间会抚平,而没有物质上的补给,她乃至杨家的所有人,都有可能会饿死。 蒋秀儿攥紧了袖袋里的一贯钱,牢牢的跟在杨峰后面,尽管都是朝夕日处的邻居,她提高了警惕防备着,等回到了家,她会把钱放在陶罐里,用泥封好,再埋在她蓆子底下,这样就没有人会知道钱藏在何处了。 至于杨峰和孙王氏的半月之约,在蒋秀儿看来不过是拉不下面子的权宜之计,根本不可能实现的事,而且,不仅仅是她,所有人都这么想。 作者有话要说:  回忆杀快结束了 ☆、第 15 章 对一个中下层贫农来说,十贯钱虽然不至于说是一笔巨款,但也是需要长时间积累才能得到的,这还是在各种物质比较丰富的平时,像如今这样草叶子都没得吃只能喝水饱肚的灾荒年,想凭半个月攒出十贯钱?痴人说梦! 杨峰夫妇甫一归家,蒋秀儿就被杨家阿翁拿拐杖噼头盖脸的打了数下,素来搁在门外风吹雨淋的木拐看起来腐朽易折,打在脸上却是没有半点要断的意思,不过短短几秒的时间,便砸得她鼻青脸肿,髮髻散乱,嘴角淌出丝丝缕缕的鲜血来。 杨成也就是杨老爷子拄着拐站,重重的敲在地上,喘着气骂道:“你这个……这个毒妇!” 蒋秀儿拿巾帕捂住嘴角,蜷缩在一旁,半句话都不敢回嘴,别看她刚刚在外头和杨峰争辩得厉害,但毕竟平辈又是夫妻,最多让别人说几句闲话。若是她和公婆争吵甚至辱骂,这就不仅是让人说嘴的事了,被官府知道了直接判合离,如果不离,甚至还要服期一年的徒刑。是以她便是有再大的怨气和委屈,也不能沖杨家二老发,就算是挨打,都只能受着,连躲都不能躲。 她不躲,杨成的愤怒稍减,却又在想起自家被卖掉的乖孙女之后攀到顶峰。杨兰虽是个女孩,却是杨家上至翁婆下至杨峰都极为疼宠的存在,平日里也乖巧可爱,对于母亲极为依恋,但凡蒋秀儿做家务,尚在稚龄的杨兰都会努力伸直了小短手帮忙,哪怕只是一点跑腿的小活也做得津津有味。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遇到一点天灾,第一个卖掉她换取钱粮的竟然是她的母亲。 蒋秀儿口里说的为了这个家的说话杨成是不信的,家里什么情况他比谁都清楚,说是活不下去那肯定是假的,粥水虽然稀薄,但还是能填肚子,填饱不可能但至少饿不死。况且阿峰日前在城内东市寻了趟活计,工钱不多,撑过这一段时间也不是不可能,至于自家儿媳妇为什么卖掉孙女,无非是猪油蒙了心,见财起意! “枉为生母,枉为生母啊!”杨家阿翁愈说愈怒,扬起的拐杖再次重重落下,眼看着就要砸在蒋秀儿身上,却被杨峰拦住。 “阿峰?”杨成略有错愕,“为何阻拦?” “阿父。”大汉低低唤了一声,道,“她毕竟是儿的髮妻。” 杨峰心里的愤怒一点也不比杨成少,只是女子娇弱,蒋秀儿又是他共度几载的结髮妻子,情虽断恩义犹在,作为丈夫的他是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她被自家老父打死的。 打死太夸张?一点都不,杨成虽然年迈跛脚,身子骨却依旧硬朗,年少时打过豺豹,又经歷过战乱,力气自然比一般人足。看见了院子里头那个百来斤的磨盘了没有?它旁边那块脑袋大小的石头杨老头一手就能举起! 此话暂且不提,杨成到底不能真的打死儿媳,他放下拐杖,那一双如鸷鸟般锐利的眼睛扫过不做声的蒋秀儿,瞧见她眼皮子底下闪过的一丝不服,冷笑了一声道:“皮肉之苦怕是还不能让她醒悟,将她关在房内几日,只许送水不准给吃食,老朽到是要让她看看,什么叫做真正的饥荒。” 蒋秀儿终于有了反应,她抬起头,双目在触及杨家阿翁的脸色后又垂了下去,嘴唇动了动,终究还是一句话都没有说,任由杨峰将她锁入房内,等到外面的声音逐渐远去,这才掏出袖袋里的一贯钱,暂时用巾帕裹了,挪开柜子,埋在地下后復又挪了回去。只等日后再换个地方藏好。 第25页 被打一顿又算得了什么呢,等到她攒够了钱,就立马离开这个又穷又破的地方,再也不必过这样的苦日子,想到这里,蒋秀儿的唇边不禁露出了一丝微笑,仿佛她想要的一切近在眼前了一般。 晚间时分,杨峰端了一碗水进了屋,他进来的时候蒋秀儿窝在墙角,仅仅只是转头看了他一眼后就不再动作,杨峰把水放在小几上,唤了她几声都不见理会,也就出房门了。木锁落下时发出一声清脆的“叮噹”声,蒋秀儿这才伸手去端那碗水。 蒋秀儿被关在房内这几日,杨峰也没闲着,家里原本用来砍柴的柴刀被他磨得锃亮,十几只木枝被削平磨滑又在火上烤去水汽,变得坚硬轻巧,为了增加杀伤力,他还花钱找了铁匠打箭头。 杨峰当日之所以敢和孙王氏约定半月的期限,他心里其实早就有了成算。 他们这个村落后面是此起彼伏绵绵不绝的山峰,上面树密叶茂终年笼罩着一层似雾的瘴气,仿若人间仙境一般。据说里面某处悬崖峭壁上有一块蓬莱仙师曾经栖息落脚的石头,叫做清水岩,而这座山也因为仙人曾经停留过而被人们称为清水山。 这次蝗灾,因清水山上的瘴气,蝗虫们并未伤到其分毫,反倒是刚一落在叶片上就“啪嗒”倒地,被本地土着翠羽罗雀叼起吞入腹中。瘴气虽然并不浓重,但是蝗虫从未遇见过这才着了道,若是它们像这群尾羽带着细碎璀璨翠色的雀鸟一样在这里繁衍上数百年,说不定也就习惯了。 清水山从未有人进入,至少山下的居民从不敢贸然进去,祖辈代代相传下来的警告,没有人会当做耳边风置之不理。偶尔有几个壮年汉子,仗着身强力壮入了山林,不过半个时辰也会涨红了脸狼狈跑出,唇瓣发紫,颈部青筋暴起,软倒在田地里不省人事,直到被人发现送回家中。 这一睡,便是数十日,医者来看过后道是摄入过多的瘴气,会对身体器官有些损伤,但人没事,只是要沉睡昏迷些时日,有可能会醒来也有可能再也醒不来了。家人闻言像是被倒塌的房梁砸到了一般,趴在床前痛哭不止,汉子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如果他醒不来了这一家子都要喝西北风了。 好在这人命大,过了两周就醒过来了,又将养了几天就恢復得与之前一样,只是当旁人面带好奇的询问他清水山的情况时露出惊惧的神色,任人怎么旁击侧敲也不开口,引得别人愈发好奇,却也深深的敬畏着,自此之后,再无人敢踏入那里。 清水山里并没有什么稀奇古怪的地方,如别的山一样是片密林,只是因为那片瘴气罩着不动才无人敢入。汉子本来就心里带有畏惧,进了林子后不熟悉路况只能瞎转悠,再加上唿吸间被摄入体内的瘴气,眼前逐渐产生了幻觉,变成了自己吓自己,还差点吓死。 这些事情没有人知道,村人的先辈不知,就连中招了的汉子也不知,他不但不知,而且还把幻觉当真了。如果非要找出一个对瘴气略有了解的人,那大概是村里独居的老猎户了。 早些年间杨峰曾同老猎户学了些手艺,他待猎户如亲父,猎户也对他极好,把一身本领都传授给了他。猎户的家里有一张虎皮,厚实而又完整,只在隐蔽处有几处伤口。谈起这张虎皮老猎户颇为得意,“这虎皮是清水山上打的。”他对上杨峰明显不信的眼神,灌了一口酒后笑道,“阿峰莫要不信,清水山的瘴气是厉害,但也并不是没有解决的办法。” “采些山下的杂草槌烂加水沤一个晚上之后把纱布浸泡在里面,再泡上一个晚上后取出来拧干,要用的时候蒙住口鼻就能挡住瘴气。” 这事老猎户从不对外人说道。他也曾经独自一人去探过清水山,在发觉自己头昏眼花后顿时惊唿一声“不好”,也不敢多留,跌跌撞撞就出了林子,等他跑出密密匝匝的叶幕,接触到阳光的时候已然是双腿打颤,肌肉酸痛沉重,倒在地上只能用爬的了。长时间的奔跑让他口干舌燥,又没有力气去寻找水源,只能随便在地上抓了一把草嚼,等到冰凉苦涩的草汁滑入咽喉,猎户顿觉浑身一轻,原本还有些模煳的眼前明朗了起来,手上也有了力量,聪明的他瞬间明白了这些杂草的妙用,又将它改良制成了更为方便的面罩。 他对于蓬莱仙师曾在清水山落脚也是信的,所以除了那次进山打虎外就没有再去,也不希望别人去扰了神仙清净,只是杨峰是他唯一的徒弟,将来是要给他养老送终的,告诉他也无妨,只是还得口头上警告一番,以免这傻小子泄露出去。 “虽说能防瘴气,但是山内虫蛇异兽不在少数,又是在瘴气中繁衍生息了数百年,说不定也带了毒性,就算没有毒的,也是常人轻易惹不得的,就拿这虎来说。”他拍了拍虎皮,“吊睛白额,只是大吼一声,便宛若晴天霹雳,震得整个山岗都摇晃了一下。甫一扑上来,就单掌拍碎了臂粗的棍棒,大嘴张开,皆是满口晃眼的尖牙,上面还带着血色,腥臭热气扑面而来,如果不是我腰间别着一把长刀,早就被吞到肚子里去啦!” 见少年杨峰瞪大了眼,吓得两股战战,猎户不但不安慰几句,反而趁着这股劲头叮嘱他,“可吓人?吓人便对了,你日后要记住了,除非当真活不下去了,否者不准往山里去,这林子里又何止一只老虎!”见他被自己唬住了,只顾得上勐点头表示听进去了,这才满意的哼着不成调的小曲,继续喝他的酒去了。 第26页 而如今便是活不下的了,杨峰拿起巾布擦了擦柴刀和箭头,将它们藏在柴火堆里,等天未亮家里的父母尚未发觉便出发,如果他也能打死一只虎,再剥了它的皮去卖,就能将女儿赎回,甚至还可以剩下铜钱度日。 月华淡淡,中年汉子的脸上满是果敢的坚毅。 翌日,杨峰趁着家人还在沉睡就出了门,只找了一个小童让他等到了太阳变得大如盘盂的时候再去告知自家父母,为了让小童帮忙,杨峰还给了他一个掺了香油的面饼,这原本他刚得了日钱买来的,打算给二老和杨兰吃的,如今也只能捨出去了。 面饼刚一拿出来,小童原本还有些犹豫的样子登时就变了,脏兮兮的小手抓住了就不肯再放开,对于杨峰所说的自然是一口答应,只是心里还是有些惴惴不安,“阿父说不许靠近清水山的,峰叔,当真不会有事吗?陵儿不要这饼了,峰叔莫去。”话虽如此,小童还是有些不舍的攥了攥后才把手摊开。 “这是自然。”杨峰心里一暖,微微伏下身来摸了摸小童发顶,哄道:“你父说的是不许孩童靠近清水山,峰叔是大人怎么可能有事,拿去吃吧。” 小童不疑有他,立马欢欢喜喜的拿起面饼咬了一口,尽管外面的酥皮已经变硬不復之前的香脆内软,但还是难得的美味,小童将咬了一口的饼收了起来,脸颊微红的小声朝着杨峰道谢,蹦跳着归家,他还有个不满周岁的弟弟,回去把饼捏碎成小块,再泡在热水拌成煳煳分他吃了,弟弟就不会再哭了吧? 像是解决了什么后顾之忧,杨峰拿出别在裤腰带上的柴刀,背上背负着弓和箭筒踏入密林。他是杨兰的父亲,就算别人都放弃了他也不能放弃她,此一行若是身亡此处,就当做他自己运气不好不能将女儿带出火坑,但求得心下无愧,只是他还是心忧家中老人,但是想来有村人帮衬,应该没有什么大问题。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日中时分已过去许久,闻讯而来的杨成和杨秦氏飞奔至此,脸上老泪纵横,就像豆大雨珠沿着充满裂缝和碎片的屋檐一样“滴答滴答”落在地上,溅起了些许灰尘。刚失去孙女不久,又要面临可能丧子的风险,两个老人像是被抽掉了嵴樑,没有了半分的气力。 山风从远处唿啸而至,却吹不干杨秦氏脸上的泪痕,她哽咽数下,一丝血腥气顺着鼻尖钻入,骇得她勐地抬头看向隐在瘴气内的山林—— 一只约莫三米长的大虎蹒跚而来。 黄白黑交错的条纹,毛上尽是淋漓的鲜血,双目睁得极大极圆,下颚张开,露出一口锐利的尖牙来。杨秦氏跌坐在地,身体僵硬得半点都不能动弹,杨成的反应要比她快些,他弃了手里的拐杖,抬手搀扶起了坐在地上的杨秦氏,揽着她的臂膀转身逃跑,但是因为跛脚而且人老无力,速度很慢,眼看着就要落入虎口,二人都心声绝望之际,只听一道分外熟悉的声音自虎腹下传来。 “阿父阿母莫慌,是儿。” 只见那老虎陡然往旁边一倒,露出杨峰满是斑斑血迹的身影来。 作者有话要说:  4000+奉上,已卒 ☆、第 16 章 清水山,草木葱茏,细小的溪流蜿蜒,难见尽头。 适才下过一场小雨,轻薄的瘴气非但没有被驱散,反倒愈发朦胧,仿佛又是一年春寒。 褐皮白腹的羚羊结伴而来,领头羊的长角微弯,上头还栖息着一只鹅黄小鸟,胸羽蓬松,身子圆润,在看到不远处的溪水后发出一声“啾”的清脆声响,立而扑腾着翅膀飞去,领头羊抖动了下兽耳,随后抬起蹄子,也跟着低吟一声,示意羊群跟上。 在它们身后的草丛里,趴伏着一只三米来长的老虎,等到羚羊群喝完水离开后,老虎才一瘸一拐地走出来,低下头在溪边喝水。 它的眼角和前腿上都有伤。前腿上的伤碗口大小,血液凝结成块和皮毛纠结在一起,散发出一股腐烂后的恶臭,眼角上的伤口小却深,严重影响了它的视力和捕猎,再过不了多久,它就会因为缺少食物或者其他捕食者攻击而死去,这就是大自然的法则。 老虎几乎是贪婪的舔着清甜的溪水,全然没有发现危险正在靠近,一条生命的逝去,仅仅只在转瞬之间。 杨峰并没有费多大的功夫,这只老虎年迈又带着伤口,他先是射了一发箭,然后抄起长刀乱刀砍掉勐兽的最后半条命。 虎皮没有什么光泽,又有不少豁口破洞,所以只卖了五两黄金不到。折合铜钱二十五贯。杨峰取出十贯钱赎回了杨兰,其余的换成黄金交给自家老娘保管,而被剥了皮的老虎则是被拖回村里头,家家户户都分到了一口肉。 在藏钱这方面,杨秦氏比蒋秀儿要高明得多,她和了稀泥把黄金保持一个小泥疙瘩,再埋在陶罐里头,上面种上野花之后就往窗台上一摆,任谁也看不出来。 蒋秀儿只关了两日就被放了出来,这个不称职的母亲甫一看见归家的杨兰就双目泪流,揽着孩子哭泣,杨老爷子摇头嘆了句:“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灾年终究还是度过了,似乎一切都恢復了原样,杨家仿佛还是当初,只是杨峰胸口多了一处爪状的乌青,平日里总要咳上几次而已。 三年后,杨峰再一次咳嗽时呕出大量血沫倒下就再也没能起来,蒋秀儿卷了家里的大部分积蓄远走高飞,杨家二老将屋田卖给了征地的豪强,带着杨兰和那盆花来到了杨家村,重新开始了生活,而后只是过了短短的两年时光,杨秦氏病危。 第27页 她的发花白一片,身体机能迅速变弱,精神确是出奇的好,然而杨家人心里皆是一沉,他们明白这不过是昙花一现,迴光返照而已。 杨秦氏抚着身下的新床榻,挥手让季婵和杨兰出去,只留了杨老爷子一人在屋内。 “夫郎。”她含笑道。 这是自从她和他都老了之后就从未出现的称唿,只是一声清浅的唿唤让杨成几欲落泪,坐到榻前低下头让她如往昔一般摩挲自己的眉眼。 “我这病是好不了了,你去领着阿婵报到里正家去,写个手实把户籍办下来,阿峰于他子有恩,这个忙他会帮的。” “碧琴……”杨老爷子唤她名讳。 杨秦氏微微侧头,道:“我知道你想安慰我,但是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是清楚的。如果阿婵不愿改姓入杨家,那便将她过到我娘家季姓的侄子那儿吧,他也有一个女儿的,只是早年病逝,这些事情是隐秘的,旁人不知道,而且他家也没什么人了。”杨秦氏顿了顿,又道:“这些日子相处下来,我也清楚了阿婵的为人,只怪自己当初以为她是个浮逃户要欺她,这孩子,是个实心眼的,对兰丫头的好我们都是看在眼里的。” 杨秦氏嘆了口气,当初季婵所说的话她大多是不信的,只以为她是个逃奴或是流民,看她什么都不懂的,还想哄她留在杨家帮衬杨兰,直到看到季婵教杨兰写字认字才惊觉她可能是真的是大户人家失散的小娘子,因为单是那些个甚么笔墨就不是穷人家能消耗得起的,何论读书写字?思及此处,杨秦氏马上打消了想要强行留下季婵的心思,正当她惴惴不安之际,季婵却表露出了想要留在杨家的意愿…… 大概是因为在失散前家里就出了状况,努力帮忙也是为了得到庇护?杨秦氏心想,不管是什么原因,既然季婵愿意留下来,自然是你好我好大家好。 只是出乎人意料的事却发生了,自己就要死了,等自己一死,家里就剩下一老两小。她还没教会季婵撑起门户,还没等杨兰长大,就要死了。而自家夫郎也老了,又能帮几年?许多事情都来不及做,现如今的她只能再发挥出自己的一点余热,尽快的把季婵留在杨家,过了明路,堂堂正正的。 “若是他犹豫了,我便去求他,拖着我这坏了的身子求,当年若不是阿峰,若不是阿峰……” 杨秦氏急喘了几声,停下话来,眼里种种思绪都归于平静,淡淡道:“夫郎你去吧。” 杨成动了动嘴唇,终究是什么都没说,出了房门。 做假户籍这事并不容易,却也不是做不到的。只需改动县里的记帐,就可以矇混过关,也恰巧这时候正逢县吏在重新统计登记新的户籍,能改动成功的机率比平时要多上两成,于是里正咬咬牙就应下了。 然而户籍是否改动成功的消息还未送来,杨秦氏就病死了。 杨李氏过来帮忙,她给杨秦氏擦了一遍身子,换上寿衣,置在榻上。村里的风水先生来看过了,说是还要停灵一晚,等到第二天正午的时候出殡,棺木也是那个时候才送来。 季婵是在刚搭起来的白事棚子里找到杨兰的,小姑娘像是只受伤的小兽,躲起来偷偷的哭。村人都忙着准备事宜,杨老爷子精神不济也顾不上她,她也不敢大声的嚎,自己一个人在那里“啪嗒啪嗒”的掉眼泪。 季婵把她搂在怀里,小孩哭得浑身发抖,死死抱住她的腰不放,温热的泪水浸湿了季老师的衣襟,声音也因为涌起来的哽咽变得断断续续。 “阿姐。” 季老师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 “婶子不让我去看阿婆,她说我一直哭,眼泪滴在阿婆身上她就走不了了,我不想让阿婆走的,如果我在这里哭,阿婆看到了是不是就会回来了?” 季婵轻嘆,她虽然年纪小,却并非是什么都不懂的孩子,不能用那种只是睡着了的美好谎言来欺骗她,也不能什么都不说,而是应该让她认识死亡的必然性,通过死亡来反思生命的意义和价值。 季婵仍是轻轻的拍着杨兰的背,起到一种安抚的意味,声音也是轻轻的,“人总是要离开的,这是一件很公平的事,每个人都无法避免。”她用离开来代替死亡,用比较容易接受的角度来引导。 “离开是痛苦的、陌生的、无法预测的,然而它就是自然的归宿,就像是春芽和秋叶,这是一个不可抗拒的循环。连圣人孔子都说‘未知生,焉知死?’,与其追问离开后的事,不如注重当下。”季婵伸手拭去小孩脸上的泪水,哄道:“阿婆离开了,你还有阿翁要照顾呢,你已经长大了,该学会照顾他了,家里的许许多多事情等着我们去做,我们的杨兰会偷懒吗?” “不会。” 杨兰还有几分懵懂,却仍是乖乖点头。季婵站起来,伸手去牵她,“阿翁精神不太好,我们去帮帮他好吗?还有你哭太久了,我得烧点热水给你喝,不然嗓子该坏了。” 认识的不认识的人在杨家房前来来往往的,季婵领着杨兰去厨房里找热水喝时探头向屋里看了一眼,毫无生息的杨秦氏躺在榻上,脸上蒙着白布,床前放着一堆稻草,有几个妇女坐在稻草上在守灵,她收回了目光。 第28页 出殡的那一天,里正终于来了,他先去杨秦氏的尸体前拜了拜,随后和杨老爷子坐在白事棚子里聊天。 “季婵的户籍已经录上了,昨日刚往户部送了,我子当日得阿峰相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铭记这个恩,成郎,你若是家里有什么难的,能帮的我绝不推迟,莫要不开这个口。” 杨老爷子“诶”了一声,双眼布满血丝,神色略白,两人只聊了几句,时辰就到了,该扶杨秦氏入殓了。 里正留了些钱就走了,他毕竟是个公务员,能抽空亲自来一趟已是不易,多待却是不行。杨李氏往杨秦氏口中放一些米粒,这称之为“饭含”,古人认为冥河上有船,亡灵渡河,需要拿船费给撑船的舟子,一般平民只放钱币和米粒,富贵人家则是放珠、玉。 季婵因为入了杨秦氏娘家侄子的籍,和杨秦氏也算是亲戚,是以她也得穿着缟素跟在灵柩后面,杨兰和杨成是直系亲属,都要身穿孝服,披着麻布,扶着棺木。 灵车一路向着下葬的场所,伴着妇女带有泣音的輓歌,满眼望去都是雪白,不论是纸煳的屋舍、马车、奴婢状的送葬之物,还是送葬人的衣服,抑或是纷纷扬扬的纸钱,将整个天地,都渲染成一片素色。 ☆、第 17 章 过了小半月,日子也就渐渐缓过来了,杨家一老一小的也不再向之前一样,只要想起杨秦氏就泣不成声,尽管悲伤仍在,却都隐没在不为人知的心里,慢慢结疤。 这日里,杨家村的黄土大道上来了一辆马车,看着颜色素淡不起眼,窗帷却都是挂着的丝绸锦缎,边角处雕着几处精细的花样,就连那马都是膘肥体壮,皮毛髮亮,一看就是上品。这车自村口来,转过诸多村人的屋前屋后,引来了不少目光,随着车夫的一声唿哨,马车在杨家门前停了下来。 车夫先下了车,随后恭敬的去打帘子,他手指刚碰到门帘,只见一只修长白皙的手先他一步掀开,一个贵气优雅的少年郎君跳下车来,随行的婢女早早的候在一边,见他看来,立马走至杨家屋前,唤道:“季小娘子可在此处?” 杨老爷子跛着脚迎上前,面带狐疑的打量着眼前这一主二仆,“老朽家里的确是有位季小娘子,但却不知尔等找的是不是她,也不知是什么事找她” 他心下有点不虞,哪有郎君来找尚未出嫁的小娘子的道理?好在这少年还算知事,遣了女婢来问,而不是自己亲自开口,虽说杨家是农家,却也断然没有让自家女郎不守规矩,冒冒失失的面见外男的说法,若是真这样做,只怕是要让邻里羞死了。 女僕面对他的打量丝毫不惧,仍是带着微笑回道:“自是季婵、季小娘子,我家主人与小娘有过货易,只是事情繁多,这才拖延了些日。”她看了看周围探出头来看热闹的乡亲邻里,提议,“此处人多眼杂,阿翁不妨进屋商谈?” 杨老爷子虽然仍是心存疑问,但是也招架不住众人好奇的目光,又天性好客,所以也只是犹豫了一下,就将人请进屋,木质的门半掩,隔离了人们的视线。 一进屋,少年郎君和杨老爷子就在席上坐了,与杨老爷子随意的盘腿不同,少年是正儿八经的跪坐在,一举一动都显示出良好的教养。 杨老爷子神色略缓,沉吟道:“不知郎君僕从所言的货易是何?老朽从未听小娘说过。” 少年郎君也是一诧,旋又恢復原状,道:“季小娘子培育出了一种良种香芋,家君巧遇得知,便花了些银钱买了些,因这些日子家里七事八事,抽不出时间来,也就耽搁了。阿翁不曾听闻这事?大概是小娘子忘了罢?这香芋确是阿翁家的不假吧?” “那是自然。”杨老爷子点点头,关于香芋这事季婵的确跟他讲过,说是海外的新种,因为种起来不占地方,他也就没再多问,还有那个番……茄?和辣椒也是。他这才突然发现,自己真的是过的煳涂日子,家里多了什么也不管不了解,怪不得杨家总要比别人更穷些,自己不上心又能怪得了谁? 杨老爷子再往下一追问,才知道季婵用比平常高出数倍的价钱卖了一半的香芋,惊嘆之余也有些惋惜,惊的是价钱之高所得之厚,惜的是若是把这亩产千斤的粮食良种掌握在手里,不说周边的村农,有庄子的达官显要都会闻风而动,到时候又何止是这个价?只是这毕竟是季婵自己带来的种子,他没有置喙的余地,再一想到之前他们喝粥吃糠饼的日子,也就觉得季婵的急切情有可原了。 两人频频交流,大多是杨老爷子问,少年郎君答。他的知识十分丰富,完全不像尚在志学之年的人,他话里描绘的人与事物让老爷子感嘆之余也懂得了颇多,一时间氛围和谐友好,时有笑声传出。 季婵到的时候,婢女已经往少年郎君的陶碗里添了第二次白开水,她刚从地里回来,绣鞋染上斑斑点点的污渍,手上还提着一袋刚摘的西红柿,察觉到屋内两个人都看着她之后匆匆行了个揖礼之后退到杨老爷子后面,圆熘熘的眼睛瞄见对面少年眼熟的模样后急速敛下,全然不知道自己的一切举动都被对方看在眼里。 李高明轻笑,觉得这位季小娘子那双眸子当真灵动得很,像是一尾游动的鱼,晃晃悠悠的模样很是可爱。素来爱洁的他不仅不在意对方因为汗湿而紧紧贴在脸侧的髮丝和染上泥点的裙角,反倒认为这个样子十分稚气俏皮,与那些拘泥端庄的女子分外不同。 第29页 于是他抬袖拱手回礼,“某姓俪,名高明,今日是特地为了货易之事而来,此前耽搁多日,还望娘子莫要怪罪。” 少年郎君的目光从季婵的剪水双瞳一路向下,落在了她手上提着的塑胶袋上,开口询问:“不知这是何物?” 季婵把东西向上提了提,看到包裹着西红柿的塑胶袋时懊恼的蹙了蹙眉,这东西本不该拿出来用的,用也就算了还让别人看到了,这该怎么解释? 她看了看李高明,又转眼回来看了看袋子,灵机一动的拿出数颗西红柿放在小案上,把剩下的连着袋子交代杨兰拿下去,假作不知扭曲李高明的询问,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这是海外特有的果蔬,唤作西红柿,肉肥厚而多汁,吃起来口味酸甜,十分美味。” 李高明拿了一个细看,手里头的红色果实有婴儿拳头大小,上头还挂着水珠,轻轻一掐就有丰沛的汁水溢出,的确是皮薄肉厚而又多汁。他对季婵口中‘十分美味’的西红柿兴趣不大,反倒是对杨兰拿下去的塑胶袋有几分兴致,见她拿走也只能作罢,听见‘海外’二字后挑起眉梢,颇为趣味的望着季婵。 “季小娘子去过海外?某倒是见过几个番人,却并未见过这个称谓‘西红柿’的东西。” 季婵摇头:“奴原是关内季氏,因家中遭变无人才被阿翁领养做了孙女,不仅从未去过海外,更是连胡人都没有见过,至于所知所得,不过是当初好心施了一位据说是遗落在海外重返故土的汉人老者一碗水,老者为感谢而留下了良种,又交谈中听说了几件海外轶事而已。” “哦……”李高明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又道:“季小娘子倒是心善,怪不得有此奇遇。” 季婵有些脸红,这已经是她能想出来的最好的藉口了,她平白出现在杨家村的后山,平白多出好几种这个朝代没有的蔬菜,甚至她所拥有的学识,都是和唐代的教育大相迳庭。有太多东西深深铭刻在她的脑子里、骨子里了。在和杨家人朝夕的相处中,她总会条件反射的说出或者做出他们没有办法理解的事情来,好在这个郦高明不是伴随在她身边的人,不然以他的聪明才智,怕是很快就能察觉出异样。现在的他们只是货易的关系,不必常常见面,这样稍显粗劣的藉口够用了。 毕竟对方如果想要做长久生意的话,就会理智的避开和不提这件事,给彼此留下足够的距离和空间,这样的商业交易才能稳固。 果不其然,李高明也只是随口说了一句,压根就没盼望着能得季婵的回答,见她不语就把话题引到西红柿上,他虽然对西红柿的兴趣没有像香芋一样大,但是能够为唐朝人多添一道餐桌上的菜还是愿意的,特别是在季婵说出西红柿的生长周期和种植方法后对它也正视了起来。 这个时候的唐朝人能够食用的蔬菜并不多,主要是芹菜和葵,还有豆叶,其余的都是萝蔔等的根茎类。较为珍贵的有菘菜和波稜菜,也就是后世的大白菜和菠菜,前者个头小产量小,后者刚从天竺引进,民间的种植规模不大,成本高。 而像西红柿一样取种容易,又随处可种的蔬菜也就只有那些葱蒜韭菜了,何况它还能当水果生吃,制作的方法也多样简单,比如拿来炒鸡蛋、炖豆腐、泡汤,或者是做一碗西红柿肉酱面,实在不会做饭用白糖拌一下也是好吃的。 季婵只是给李高明讲了几样做法就引得对方嘴角勾起,当场又预定下了一半后又问起其他的蔬菜,季婵却摇摇头。 她并不打算现在就把辣椒公布于众,第一是因为她已经拿出两样东西了,再蹦出个辣椒容易引人窥探,还是慢慢来比较好,第二是她总要在自己手里握一张底牌,哪有什么都透露给别人的道理?辣椒想要长到成株可没有西红柿那么容易,现在拿出去了她自己都不够吃! 西红柿和香芋就够对方在这块空白的市场上大捞一笔了,做人不能太贪心不是? 李高明微微侧头看她,耳间滑落几缕髮丝,面带温雅笑意的少年郎君另有一番俊美,长睫如鸦羽一般轻颤。 季婵容貌柔软,看起来十分的乖巧安静,眉眼却带着几分突兀的冷厉,毫无波动的回望。 郎君怔愣了下,乌黑的眉和朱红的唇具是微微上扬,竟有了几分温柔倦怠的模样。 “好。” 作者有话要说:  坐在中间的老爷子静静的看着两个人眼神交流 乖巧=v= ☆、第 18 章 这是李高明第一次下地。 田间地头的大部分农作物都收了,就连杨家的花生邻里也帮忙收拾全了,拨了果实摊在日头下晒,花生秧则是堆在田里,等干了再背回来当柴烧。放眼望去,田地里一片荒芜,只有季婵种的那片香芋仍是亭亭玉立着,像是半埋在黄土里的碧玉,露出极为鲜亮的翠色。 香芋喜水,所以种植它的那片区域就算不是泥泞不堪也是湿润的,李高明刚踩下去,鞋底就陷进去了一半,裤腿也溅上了些许泥点,顿时僵立在原地,不肯再动。 他今天来就是打算把香芋带回去的,所以特地带了女婢和随从,季婵来地里收芋头的时候他跟了过来,还指挥了奴僕下去帮忙,只是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原本站在田埂上看着的他脑子一抽也下了地,还弄脏了裤子。 第30页 李高明有些无奈的摊开自己白净的双手,拿了杨老爷子搁置在一边的锄头,试着挖了几下地。刚拔起一株芋头的女僕转身刚好看见这一幕,登时脸色一变,也不敢上前抢夺,只能手足无措的站在他身旁劝阻。 “殿……郎君!这种粗活怎么能您亲自做?还是放着让奴婢来吧?” 原本坐在地上休息的老爷子也是被吓了一跳,他虽然不知道少年身份,但是看其言行也看得出是富贵人家的子弟,怎么能让他帮忙挖地呢,所以他也赶紧跟着劝。 “是啊,李小郎君,这锄头拿久了会磨手的,还是让老朽自己来吧。” 李高明看着杨老爷子消瘦而憔悴,带着褐斑和皱纹的脸膛上,嘆道:“老翁莫急,某并非娇生惯养在家的小儿,家母种桑养蚕,家君也曾亲伺农事,教导某等须知一米一饭皆辛劳所得,某不敢忘。”又笑着接着说,“今天也正好借这个机会体会一下种粮食的辛苦,才知道学会感恩。” 女僕和随从见劝不动他,也只能站着干着急,季婵拖着一大把芋头植株回来,看见李高明手脚笨拙的挥舞着锄头,非但没有阻拦他,反而站在一边指点该怎么拿,锄头要往哪里挖才不会伤到底下的芋头,又告诉他不要去碰芋头断口流出的汁液,因为这样会导致皮肤红肿、瘙痒云云。 她怎么说,李高明就怎么做,既没有不耐烦也没有直接撂担子不干,反而虚心请教,埋头苦干,全然不像个贵胄公子,比季老师带的那个班的孩子还要乖巧,搞得季婵都不好意思继续奴役他了,趁着杨兰来送水的间短,让他坐在田埂上休息。 杨兰不仅送来了水,还有几个小木凳,特地拿来让他们休息的时候坐的。水是季婵用玫瑰红糖泡的,温热微甜还带着淡淡的玫瑰花味,她这几天来了月事,难免会有腹痛,喝这个正好。 “这是胡床?” 李高明看了看小木凳,尽管是用询问的语气问季婵,但是他心里已经认出这个木凳子是类似胡人坐的小马扎,只是没有那么精细。他也是见过胡床的,虽然有点不登大雅之堂,但是坐起来是真的舒服。李高明往凳子上一坐,又端起红糖水喝了,竟觉得有几分惬意,毕竟如果让刚干完农活的他继续那种端庄规矩的跪坐法,他也是受不住的。 季婵捧着红糖水小口小口抿着,看着面前这一片碧梗翠盖,想起了她家以前后屋处也有这一抹浓绿,她偶尔也会带着弟弟妹妹去挖几个芋头来烤着吃。 在她们那个时候,由于家里穷,买不起别的小孩手里的零食,只能把目光转向山野里的果子。她还记得她还在读小学时,就和村里的孩子结伴去摘别人家院子里的桂圆,摘完了还不算,还偷偷拖了一团刺草放在人家的门前,然后扳动树枝弹出去发出‘哗啦啦’的声响,一群熊孩子就躲着看闻声跑出来的大人一脚踩到刺草上,痛得破口大骂。 他们会去做弹弓打小鸟,会做小竹管把种子当做炮弹填进去,会拉帮结派的玩游戏。季婵想得出神,鼻子有点发酸,眼眶都红了,她想家了,不仅仅是父母亲人,还有她所处的时代和国家。 李高明看出了她的异样,温声道:“季小娘子可是想起了往事?” 季婵吸了吸鼻子,长吐出一口气来,温热的气息四散开,“想家了。”想她曾经拥有过的一切一切,然而这些思念不能和任何人吐露,杨兰都不行何况是他,季婵避开这个让人伤心的话题,转而跟李高明说起别的。 两人这边聊着,那头杨兰又拎着一只篮子过来了,上头盖着的布刚一掀开,季婵就两眼发亮,伸手去拿。 篮子里的东西不是别的什么,而是刚用盐水煮熟晾凉的花生,掰开吃了,还带着点热乎劲儿,咸味并不怎么重,而是很轻微的,刚煮过的花生水润好吃,比完全晾干的了要好吃得多。 她这里吃着,也没忘了李高明带来帮忙的随从们,让杨兰把花生也带过去点给他们,不管人家吃不吃,这点功夫总要做的。 香芋很快拔了一半,季婵领着人背了芋植去溪边洗干净后砍去头放到李高明带来的麻袋里,至于芋头叶子就留着剁碎了餵牛。芋头该如何种植季婵并没有告诉李高明,第一是因为她自己也是半路出家,只知道些皮毛没有半点技巧,第二则是李高明看着就是有钱有势的人家,寻找一个懂得种植的老农并不是什么难事,她思量了一番,只说了香芋与其他品种的些微差距,比如耐湿性要差些。 转眼间已是近要日落,女婢看了天色连忙近身提醒李高明,后者站起身来拱手告辞,一如来时一样坐着那辆马车回去,唯一不同的大概是车尾还绑着一麻袋东西,看起来着实滑稽好笑。 这马车进了长安城就和其他的车马一样被城门的守卫拦下,要求检查公验证明,也就是类似于身份证的东西,虽说不至于人手一张,但至少要出一个身价清白的担保人有这张证明,并且在公验上面,出入的都是什么人,带的什么东西都要写得清清楚楚。 李高明的马车后面突兀的绑着一袋麻袋,自然首先引来门卒盘查,见马车素净,也不像什么富贵人家的车行,门卒抬脚踹了麻袋一脚,嘴巴里骂骂咧咧的,“这是什么鬼东西,解下来看看,还有马车里的人都下来。” 第31页 未等坐在车里的人有什么响动,车夫扬起马鞭就在门卒脸上抽了一道,看着没用什么力气却留下了骇人的伤,几乎要破开半边脸来,门卒痛得嚎叫一声,面上淌下血来。 车夫冷哼一声,自袖子里拿出一张裹了金玉的金属牌子,在守卫头领面前亮了亮,见对方诚惶诚恐的想要跪下参拜又是蹙了眉喝止,“御下不严,自去兵马司领罚。”带有一番悍意的眼眸扫过捂着脸的门卒和其余同样也是守门的兵卒,沉声道:“竖子安敢如此轻狂?!便是里面不是公子而是常人也不能如此行事,尔等将我长安百姓置于何地?视为何物?好在未曾惊扰了公子车架,否则斩杀了尔也死不足惜!” 说完也不理底下何等又惊又惧的一群人,车夫隔着帘子低声问了声:“殿下?”,只听里面传来一声冷淡无绪的“罢了”之后,也就赶着马车走了,不说出示公验证明,就连多瞧门卒一眼都奉欠,周围围观的行人纷纷避开让道,顷刻间议论出声。 “喝,好大的来头!” “也是他们该,平日里仗着门卫身份,没少欺压百姓,今朝总算提到铁板了!看他今后还敢不敢狗眼看人低。” “看着方向,好像是往皇城里去的?” 同行人连忙拉住说话的汉子,道:“噤声!皇家的事情岂是你我二人能够议论的?你不是说要打壶好酒吗?走走走,我陪你同去。” 汉子抬手搔了搔后脑勺,看着那辆马车渐渐远去,化作一个小黑点自延喜门径直入了宫城,证实了自己所言不假,心下委屈之际又有点后怕,好在被伙伴按住话头没有说出口,否则被衙役拘了去不死也得掉层皮! 马车进了嘉福门之后就停了下来,车里的李高明下了车换乘辇,经龙首渠,又过了数道宫墙之后方进了东宫的后殿,也就是太子的居所。 他刚一踏进殿门,就有侍从上前伺候,宫女端来茗茶,李高明接了过来喝了一口就置在桌上,吩咐宫女,“重置一盏蜜水来。”他刚喝过清甜浅淡的玫瑰红糖水,这个时候让他再去喝浓重苦涩的煎茶自然是喝不下去。 他以手杵着侧脸闭目坐了许久,直到宫女小心翼翼上前问道是否需要备膳时才仿若惊醒一般睁开眼睛,沉吟道:“先不急,热汤可备好了?本殿下需要沐浴。”直到现在,他才勐然发现自己腿脚处的污点,李高明也就是李承干扶额轻嘆,不知自己缘何恍惚失神,顿时满脸无奈。 作者有话要说:  唐李林甫有女六人,相传林甫常令其女于宝窗下嬉戏,每有贵族子弟入谒,使女于窗中窥视,自选可意者事之。谓之“选婿窗” 出处——五代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选婿窗》 本文不考据,但是会涉及一些唐朝人民的生活习惯和习俗,欢迎考据党评论科普 ☆、第 19 章 李承干另换了一身衣服,也未用膳便径直去了两仪殿,这里是唐高太宗李世民与王公大臣们商谈国事的地方,类似于清朝的养心殿。 沿路过去皆有宦官通报过去,等到李承干到了殿门口,早就候在那的太监总管立马凑上前行礼,笑眯眯的细声道:“太子殿下请进,圣人在殿内等您呢。” 李承干点点头,将身边的随侍留在外面,自己进了两仪殿。 两仪殿的正中间是一张大方案,案后有一张小榻,李世民在此处读书批阅奏摺,自上往下又有许多小案桌呈一字排开,这是给大臣们赐坐的地方。此外,殿内空间尽陈书格,多宝格和诸多精细小巧的黑漆描金摆件,或是宝石、玉石、象牙,彩瓶不等,墙上还挂有御笔、山水、花鸟等字画。 李世民是个容貌清俊、仪表不凡的中年人,此刻他正负着手观赏墙上的字画,听到李承干整衣要下拜的声响传来,立即转过身,“阿子不必多礼,且坐下吧。” 李承干应了声是,便在下首大方落坐,抬头看向坐在大案后的李二陛下,笑容里透出浓浓的暖意:“阿父,良种俱已带回,是否该派发到司农寺?另外,儿又在季小娘子手里发现了一样新奇物什,唤作西红柿,红色果实,种植简易,可作菜蔬也能当做果子食用。” 李世民略一思索,点头道:“明日朕便拟旨吩咐下去,等多留了些种子后先在长安地界尝试种植,而后再往全国推广开来,让我大唐百姓都能填饱肚子!”李世民神色黯然,他虽然自诩明君,也重视农桑,但是还是没有办法让百姓真正的过上好日子,前几年关中先是旱灾又是大蝗的,百姓们流离失所,卖儿卖女,他为了安抚民心,亲自吞食蝗虫,又令宫中派下金银让百姓赎买回儿女,然而即便是这样,他也没有什么办法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归根结底,原因一是天灾,二则是粮食的产量太低。这几乎是个要命的问题了,过以人为本,人以衣食为本,然而在这样的广袤而又肥沃的土地上,却种不出足够让人填饱肚子的东西,于是每当灾年,大多数流民都束手无策,只能任由饥荒夺去生命。 李承干安慰他,“阿父莫要自责,如今不是寻找到了一样高产的东西了吗?” 李世民轻轻嘆息,不再多想,道:“西红柿带回来了吗?呈上来一观。” 李承干闻言吩咐伺候在身边的宫女,只见美婢下去片刻,就有一人捧着一盏金盘上来,恭恭敬敬的递到李世民面前。果子是刚摘下来不久的,这原是季婵送予李承干吃的,至于二人约好的种子还要等她收集,李世民拿了一个圆润的西红柿放到口中一咬,顿时贊道:“的确滋味不错,酸甜多汁,这季小娘子总能培育出价值不菲的好物来。”说完也没有再拿,而是交代宫婢送到后宫长孙皇后处,让他的妻妾子女也尝尝。 第32页 李承干道:“儿从季小娘子口中得言,这些良种都是一位流落海外的老人家送给她的,而且儿发现季小娘子精通算术,言行举止与旁人不同,谨慎沉稳,全然不像是一名普通的农女,莫说与女子相比,便是和她同样年纪的男子毫不逊色。” 李世民抬手止住他的话,摇头笑得满脸意味深长,“阿子的顾虑朕都知道,但是只要她季婵于国于我大唐百姓有益,那么朕不在意她的这些异处,也不会去探究她所隐藏的秘密究竟是什么,她谦虚知进退,这更好,这证明她是个冷静并且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的人。既然是聪明人,就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若是她有什么图谋,朕也不会心软,再如何智慧,也不过是一名女子罢了!” 他看见李承干若有所思的样子,又道:“承干,你是朕的皇太子,也是大唐未来的主人,这用人之道、容人之量是君主的修行,魏徵以前是息王手底下的臣子,然而朕仍然重用他,即便他数次直言进谏,冒犯天颜,只因他是个人才,于国于民有利,又无大错,朕就不和他计较。” 他话说得突然,也没有挥退左右侍从,似乎并不在意这样的一番话会掀起怎样的风浪。 “黎明百姓,江山社稷,日后我大唐这万里江河山川都是你的,同样的这个重担也要有你担起,切记不可轻狂,旁人说的都要虚心纳谏,亲贤臣、远小人,这些你可都记住了?” 李承干骇然抬头,心里又惊又喜,面上却丝毫不露,恭敬应是。李世民看他沉稳的表现满意的点了点头,微一沉吟,道:“季小娘子是个有大才的人,尽管她并不愿展露人前,你寻人在杨家村建个院子,时常去几趟,不可惊动村人。” 李承干应了,两父子又谈了许久的话,直到李世民有了倦意,这才退走。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这厢两人正说着话,季婵这里也没有闲下来。卖了芋种的钱送来刚好够杨家翻新一下房屋,冬天将近,他家的黄土墙和茅草顶再不换成别的就很有可能被雪压塌,到时候说不定还会有人员伤亡,杨老爷子略一合计,决定在老房子旁边再建造几间砖石垒的房子,至于现在的房子先留着,等到时候再说。 如果打算另外再建房子的话那些钱显然是不够的,杨老爷子估算了下,除了木材能够上后山直接砍不费钱以外,其他的工钱和砖瓦加在一起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他拿出了当初买红糖的四贯钱和埋在花盆里的黄金,黄金只绞下了一块,其余的仍然埋回去,带着钱去找杨石。 秋收已经过去了,村子里的人除了几个在外做工,其余的都在家休闲,杨老爷子想直接请村里的人帮忙盖房子,这样不仅省钱而且都是认识的人,也就不怕出什么差错。而对于他们来说就更好了,不用出远门就能赚到钱,而且只是些费力气的活计,好做得很,问了好几个都一口答应了。 待到几日后,需要的木材备齐了,房子终于是准备盖了。 老屋前的木头堆做一堆,旁边还有一座小山般高的鹅卵石,这都是用来混泥造墙的,或许会留一些铺地板,毕竟青石板铺地重又费钱,鹅卵石只需要在溪边捡捡就有了。 按照他们这边的习惯,来帮忙做工的人都会留着吃饭的,毕竟人力不便宜,为了尽早造好房子还是得多让师傅们多留一会儿。来做工的人可不少,有十来个,要做一顿吃的也不容易,杨老爷子得帮忙搬砖、担泥,杨兰又不顶什么事儿,这做饭的活计就落在了季婵头上。 只留一顿午饭也是让她做得够呛,主食蒸些糜子饼就成了,菜是用了金针炖五花肉,一人一勺,不能再多了,菜不够吃就炒个水芹、醋拌个黄瓜,这个大家原是吃惯了的,但还是头一回吃炒的,做法不同口味自然也不一样,吃起来清清爽爽的倒也好吃。 季婵由于自己一个人长居在外,虽然平总在食堂凑合着吃,但是每次周六日都要自己做饭,手艺也还过得去,但毕竟是经歷过后世诸多美食薰陶的人,所以她做出的菜,哪怕只是花生炖大骨也是极受人欢迎的,每次都喝得干干净净。 这伙食好,师傅们活干起来自然快,每个人都是认真做事,没有故意拖拖拉拉好多讹钱的,如此过去了许多日子,终于,杨家屋顶的最后一片瓦也盖上去了,只剩下砌缝了,这活儿简单,只需要黄泥掺上些石灰水,踏好填补在缝隙中,杨老爷子自己一个人做就成了。 此时已经入冬了,杨家的花生早就卖给了惠和坊,得了的钱正好用来过年,季婵把辣椒用树叶树杈盖了,省得回头给冻坏了,至于西红柿的藤早就死去了,她把有籽的地方都掏出来用纱布裹了用力挤出汁水来,再打开时就只剩下干干的渣子,这样就好挑了,至于外面的那层皮肉,则是用来各种炖汤、炒菜,连吃了十几天,直到她都吃怕了。 籽放在簸箕里晾着,等下一回李高明来了的时候就装了一半卖给他,至于剩下的她得另外找个地方种了,杨家的院子是种不下这么多的了。 天气越来越冷了,季婵建议杨老爷子再打一张床榻,也不用上漆,磨平了就好,打得大一点,好用来她和杨兰一起睡的,毕竟这样的天气再睡在地板上肯定会感冒,在这个缺医少药的年代,仅仅只是受寒也是要命的事情。 第33页 杨老爷子那儿自有原来打给杨秦氏的那张床榻可以用,季婵又买了一些木棉花和收集了一些鸡毛鸭毛,去除了异味揉软了,弹得蓬松后缝了两条被子,给了杨老爷子一条后,自己和杨兰共用一条,虽然底下的床单很薄,但是两个人可以互相取暖。 白天也是折磨人的,季婵几乎都要把自己裹成一个棉球了,还是冷得打哆嗦,她生无可恋的呵出一口白气,南方人,真是伤不起啊。 ☆、第 20 章 这既往以来,南方的冬天向来比北方冷了许多,因为北方是干冷,又有暖气供应再不济还能盘炕,而南方是湿冷,又冷又下雨,防寒全靠抖腿。季婵还在读大学的时候,经常听到来自北方的同学抱着被子哀嚎,说自己本来是来自北方的一匹狼,却在南方冻成了狗。 长安地带虽然属于北方,但是在这个缺少电气的时代,这样的冷季婵也是受不住的,偏偏她又只听过盘炕两个字,具体怎么盘她就不知道,但是和火炕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壁炉她倒是略知一二。 壁炉大概需要烟囱和炉膛,炉膛用耐火的砖砌就可以了,烟囱也是一样,季婵和杨老爷子说了一下,对方表示虽然有点难度,但是大概能做。 等壁炉砌好了的时候,季婵几乎是不出门的了,每日待在家里做些家务,其余的也用不到她。因为怕柴火不够用,所以只能省着来,家里的温度不说是温暖如春,但是也比外面暖和许多,她也不用再包得像个粽子一样的了。 杨家的壁炉村里的人还是第一次见,期间杨石上了好几次门,向老爷子讨教了壁炉的做法,自己回家也砌了一个。以前家里都是用火盆的,但是炭火毕竟贵,捨不得用,要是干柴又熏得慌,还是壁炉好用,烟气都顺着烟囱排出去了。 杨石家的儿媳妇李娇儿怀孕了,大概在来年的四五月就能生,孕妇体弱,是熏不得烟的,却也冷不得的,他家哪怕为了未来的孙儿,也得砌一个壁炉。 杨石家的壁炉砌好了之后,为了感谢杨家,杨石特地提了一条三四斤重的黑鱼来,用草绳穿过两腮提着,黑鱼兇勐,即便是没水了还是直拍尾巴,甩了季婵一身水。 这个时候能抓到鱼可不容易,溪湖里的水大部分都结冰了,也不知道杨石是从哪弄的,还能抓到这么大的黑鱼,季婵摩拳擦掌,双眼发亮,不打算做鱼汤了,今天做个水煮鱼好好的犒劳一下自己的胃。 第一步先用刀背把鱼拍晕刮鳞,鱼剁掉头,从肚子剖开,把里面的内脏什么的都清理干净,鱼腮也得抠出来,用水沖干净后就切薄片,鱼支架和鱼头用来熬底汤。 辣椒和葱姜蒜剁碎了放在一边,冬天了实在是没什么蔬菜,季婵只能洗了把菘菜和豆芽,豆腐也切片码好在一边,等回头在一起放,还有芋头也是切成粗条,萝蔔削皮切成块。 辛辣料下锅爆香,鱼片和芋头一起扔下去炒,等到差不多了就把底汤倒下去,再把蔬菜铺在上面,拨出一些炭火让它火小一点慢慢炖。 “阿姐,熟了吗?” 杨兰眼巴巴的盯着锅里,季婵同样一副馋样,拿筷子拨了拨鱼,把萝蔔埋底下,“再等会儿。” 出了锅的水煮鱼鲜香微辣,鱼片细腻完整,最好吃的还是芋头,吸足了鱼汤,吃在嘴里味道都化开了。 这道水煮鱼尽管比不上她以前吃的,甚至看起来还有点粗糙简陋,但杨兰还是吃得肚子滚圆,季婵也是吃得心满意足,大唿过瘾。 李承干再一次来到杨家村的时候季婵正在用小刀挖模具,在她的家乡,每逢过节就一定要做粿的,粿是一种粳米磨成粉之后做成的糕点,外面柔软里面包着香甜的花生碎,有的还会包荷兰豆泥,都是一样的好吃。 粿的上面会有印花,是用模具抹了油印上的,粿的形状大多都是圆形的,摊在芭蕉叶上直接上锅蒸就行了。 季婵打算在过年的时候做一次印粿,现在可以先刻模具,这个就不劳烦木匠和杨老爷子了,她自己就能会做。刻刀划过木头造出许多细碎的木屑,季婵鼓起腮帮子一吹,纷纷扬扬落了一地,杨老爷子和李承干在外面坐着,季婵把模具和刻刀一放,进了厨房用布袋子装了一小袋的番茄籽出来。 布袋是普通的棉麻束口袋,上面花样都没有,拿给李承干的时候对方还打开倒在手心翻看了一会儿,可惜什么出奇的地方也没有,反倒有点像黑芝麻,小小的一粒。 李承干还记得他第一次来杨家的时候,这里还是黄土垒的土房子,没想到才没过多久杨家就建起了青砖瓦房,还有这屋里也是热乎乎暖融融的,明明烧的是炭火木柴,却半点菸味都没有,他看着壁炉的构造,仔细地记在脑海里,又细细问了杨老爷子几句,打算等回了东宫,也可以仿造一个。 杨兰学习的进度很快,季婵已经几乎没有什么可以教她的了,大部分的知识因为和这个朝代明显的违和不能教,诗词也不能乱教,季婵明白,她自己也需要去读唐代的书籍了,谁让千年之后属于这个朝代的东西不是在流失,就是被歷史的长河淹没,她根本没有她想像中的那么了解唐朝,所以才捉襟见肘,毕竟她自己都是个半文盲,还怎么教学生。 但是书籍是很贵重的,一般人家没有,也买不起,这是为什么?第一个是因为书的原材料纸本身就不便宜,还有一个是印刷技术的限制。这个时候的唐朝还是使用的雕版印刷,常常为了印一本书就要刻一本书,费时又费力,成本上去了,卖价自然不会低。 第34页 更为方便的活字印刷要等到宋朝才会出现,季婵很是苦恼,在想如何让唐人知道活字印刷,继而使用和推广开来。 她看向李承干,勐然想起这个人是个富家子弟,而且面对商机的嗅觉敏锐,她只需要一提,这个人就懂她在说什么,到时候通过他的手把活字印刷推广开,让天下人都受益的同时也能降降书价,让她也得些利。 季婵可没有自己独占活字印刷的想法,她现在只是一个普通农民阶级的女子,抱着一块大蛋糕不仅保不住而且还会让人连骨头都嚼碎了咽下去,干脆把方法献给李高明,反便宜谁不是便宜。日后印刷术流行了,那也是李高明的功劳,她只是突然想到的,这活字印刷和她可没有关系。 于是她问李承干道:“郎君可知书籍是如何复印的?” 李承干一诧,答道:“自然是雕刻在木板上,印刷的时候在凸起的字体上涂上墨汁,用纸覆盖在上面印制而成的。” 季婵继续循循善诱道:“郎君有没有想过,如果把字单独刻在一块小木块上,要印的时候稍微排版下,这样就会方便许多,就像拼图一样,给它拼成一句话或者一个段落,下次要印别的东西的时候,只需要重新排版就行了?” 李承干险些闷笑出声,好在最后收敛住了,故作出恍然大悟的样子,只是嘴角不经意的微微上扬:“这倒是个好方法!某竟然从没有想到过,若是书坊都採用这样的方法,不仅省时省力,而且还简单快捷,不知季小娘子是怎么有这样的奇思妙想的?”他故意反问,就是想看季婵为了圆谎的苦恼模样。 季婵的眉毛几乎要拧成一团,她期期艾艾的开口,“也是突然想到的,刚才刻模具的时候想到的,偶然,偶然!” “哦?”少年郎君表情淡然无绪,一双眸子却盈满了笑意,见她面红耳赤几乎要瞪圆了眼,便不再戏弄她,极其配合的接口,“世间上许许多多的事情都是偶然得之,例如造了诸多机巧木工的鲁班大师,也是因为一闪而过的灵感才造出来的罢。”他以拳抵唇,轻咳了一声,“季小娘子说是也不是?” 他都这样说了,季婵哪还有不应是的道理,只见她一叠儿的点头,脸上满满的都是真诚。 李承干差点伸手扶额,当真是有些无奈,想当初他初见季婵的时候,明明还觉得她沉稳谨慎,未曾想竟是这样的一位妙人,总有很多惊人的想法,却是半点谎话都不会说,有的时候看起来分明是一位精明可靠、老成持重的成年人,偏又几分小孩心性,当真是矛盾得紧。罢了罢了,既然是个人才,那用她又如何? 魏公敢于冒颜直谏,而面前这位,李承干抬眼望去,摇头失笑,除了是蠢了点,二了点,还是蛮可爱的。 至于季婵口中的活字印刷,李承干陷入了深思,他知道这是一份多大的贡献,这不仅仅只是能够多印一两本书的事情,而是对整个大唐文化都起到了推动作用,也保证了孤本古籍能够继续传承下去,让学术能够传播得更容易。 这个看起来蠢萌蠢萌的季小娘子,接二连三的给他,乃至整个大唐,都带来了不小的惊喜。 ☆、第 21 章 在唐朝繁荣的这近三百年里,社会的稳定和富足导致了文化事业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精神需求急剧上升,繁琐的雕版印刷和用手工抄录来復刻传播的书籍,已经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需求量。 然而上层社会的官员和贵族对于印刷术并不重视,他们对于精美的手抄本更为钟爱青睐,他们完全可以僱佣人来抄录书籍,可惜的是早就在隋唐之交就出现的雕版印刷却只能流传于佛教和民间。 于是便出现了一种现象,那就是下层的贫民百姓对于书籍供不应求,而达官贵人们却嫌雕版印刷出来的东西粗陋不入流,这导致了许多文化在唐朝出现了断层,真正留给后世的东西少之又少。 当然,并非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惯性思维,比如如今的统治者李二陛下和他的继承者李承干似乎有不同的看法。在从季婵那儿得知了有更为方便快捷的活字印刷后,李承干并没有马上上奏给李世民,而是另外派遣工匠用木块雕刻了数个较为常用的文字,打算自己先试验一番,尽管他心里早就有了决断。 东宫近侍寻来的数十名能工巧匠皆跪坐在廊下,一字排开的桌案前放有密密麻麻大小相同的小木块儿,工匠将薄而近乎透明的稿纸黏贴在木块上面,再用刻刀把版面没有字迹的部分削去,打磨光滑后就成了字体凸出的阳文。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这几十名的工匠在这半个小时内做出了近百块的字模,李承干在殿内等得有些不耐烦,索性出了殿门看他们雕刻,见到成品出来后又亲自拿了木块排放在字盘内,用鬃刷沾墨涂在上面,覆上纸,如白玉般的手指轻轻拂拭纸背,字迹就留在纸上了。 “成了。”李承干轻声说道,将纸张揭开,轻薄的墨迹被微风一吹就干透了,四周有一点点晕开的痕迹,但是很细微并不严重。 纸张被他拿在手里反覆翻看了许久,一旁的近侍机灵的端来漆盘,李承干把纸张往漆盘内一放,又将干净的字盘和字模亲自挑了一份也放了进去,吩咐道,“将东西给陛下送去。” 近侍应了一声,转身便要退下。 第35页 “且慢。”李承干立起上身来,黑色的眸子像是总带着温和的笑意却又深邃得仿若一湾潭水让人难以捉摸,他身侧的袖摆微动,声音淡然无绪,“阿喜,令工匠撤下去罢,至于东西就收入偏殿,本宫另有安排。” 话音方落,原本站在他身边的一名面白无须,鬓角有几缕斑白的老者上前取过近侍手上的漆盘,用一方帕子盖住,等到李承干转身踏入殿内后这才曼声道:“都下去了吧,宫内的规矩不用老奴我再多说了吧?闭好你们的嘴,否则……哼。” 等到工匠由一小队侍卫带出东宫,名为阿喜的老者这才小心翼翼的护着身前的漆盘,将东西放在偏殿的箱笼里,又另外拿了一块绢布换了帕子,态度浑然不像对待一堆木块,而是里面仿佛藏了什么珍宝了一般。 “大郎?”阿喜捧了一盏蜜水放在李承干案前,见他虽然手握竹简却心思全然不在上面,目光像是透过字里行间在想什么,阿喜苦心劝道,“用些蜜水罢,不然会劳神的。”他从李承干年幼时就开始伺候他,不比旁人,是以都是如平常人家一样来称唿太子。 李承干没有半丝不虞,而是笑着点点头。他伸手拿起调羹舀了一勺送入口中,温热的蜜水并不会太甜,反倒是带着淡淡的花香味,他抬眼看向阿喜,眉头一挑带着询问的意味。 阿喜笑眯眯的答道:“殿下喜欢就好,奴特意用干桃花浸了水来泡,没想到恰好合了殿下的胃口。” “干桃花……难怪不一样。” 李承干喝了小半碗蜜水,放下调羹时轻声斥了他一声,“若是旁人就是恰好,若是你本宫可不信。”他从镇纸下面抽出一张白纸来,又拿了毛笔,开口赶人:“下去吧,这里不需要你们伺候了。” 阿喜嬉皮笑脸的凑上去,“殿下莫赶奴,老奴留下来帮您磨墨?” 李承干瞥了他一样,阿喜眨了眨眼,故意做出一副胆小怯懦的模样,摇头嘆息道:“罢罢罢,殿下让奴走,奴婢还是下去吧。”说完慢吞吞的挪着步子离开,还是不是回头看一眼,可怜巴巴得紧。 李承干看着好笑,看他还在左顾右盼,索性大声吓他,“还不下去?想挨板子不是?”阿喜便一熘烟的跑了。 随着阿喜出去,大殿内伺候的侍婢也被挥退,室内几乎是寂静一片,唯有墨锭在砚台上研磨时偶尔发出的磕碰声。 李承干坐直腰,左手拿纸,将其捲成一束,右手执笔,凌空书写,笔锋短硬,方正而又细小的文字渐渐浮现,只见开头写着:季小娘子亲启…… 年关将近,长安小雪簌簌,街上行人渐少,东市却新开了一间书坊。与寻常书坊不一样的是这里的书种类繁多,而且价钱至少便宜了一半,质量却比起同行要好了不少。 书坊的门前种着两丛青竹,竹子的枝桠上挂着几盏拳头大小的红色灯笼,木质牌匾上书着三个黑色大字‘墨香阁’,台阶稜稜,映着周围厚白雪色,倒是别有一番趣味。 季婵撑着一把油纸伞踏雪而来,身上披着一件天青色绣着几朵杏花的棉斗篷,帽子边缀了一圈白色的羔兔毛,蹭得脸颊两侧有些发痒,却带着细微的热度,既抵御着冷冽的寒风,也衬得那双圆熘熘的眼睛愈发黑亮,嘴唇也红嘟嘟了几分。浅粉色的裙摆下面是一双兔皮靴,上面只有一团雪白的小毛球,同样也是用羔兔毛团成的,看起来简洁可爱,就是容易脏。 雪并不大,却一直在下,地上铺了一层层雪花,季婵一脚踩下就要费些力气提出来,一串串轻重不一的小小鞋印自街角蔓延到墨香阁,渐渐被行人纷乱的脚印掩盖。 “呵。” 季婵轻轻唿出了一口气,自唇边溢出的一团又湿又暖的热气在空中散开后,甚至还融化了一片刚落下来的雪花,她搓了搓手,抬脚踏入了门槛。 阁内的人并不多,既有天气原因也有书价尽管降下快一半也不是普通人能消费得起的原因,大部分都是打算读书考科举将来去做官的学子,见到身为女性的季婵都极为有礼教的退开避让,就算有几个年轻气盛的想偷窥也被一同来的稍微年长些的同窗拎着耳朵拖走。 季婵收了伞,放下了帽子,却又另外带上了一顶改良版的幂篱,也就是一种宽檐带有长及脚踝罩纱的帽子,用来遮住容貌和身材,不过这些都是贵族妇女的规矩,她是普通的劳动阶级,意思意思的罩到颈部就行了。 墨香阁的管事,是个姓贺的老头子,见到季婵的时候,双眉蹙起,神色倨傲,季婵朝对方拱手行礼时他也漫不经心的受了,手抚着颌下的三缕长髯并不搭理人。 也是,人家本来是墨香阁名正言顺的总经理,现在季婵一来,就要由一把手降级成为季婵这个小姑娘手底下的人,这落差之大,贺老头子没吐血就不错了。 不过,贺老头适不适应、接不接受是他的事,如今墨香阁换了新主人,还如此不识时务、看不清形势,给她这个新东家摆脸色,那么留不留他就是她的事了。 季婵从袖袋里面抽出一张纸来,面带微笑的递到老人家面前“贺公安好,这是奴与李郎君之间的契约,奴方才可能没说明白,要不您拿过去一观?” 未等到人家回话,季婵陡然冷了脸,笑意尽敛,接着道,“您管理了墨香阁有些日子了,想来觉得自己出了很多力,吃了很多苦,立下了很大的功劳吧?我季婵不过是一名小小女子,若是觉得蒲柳之下难栖身,容不下您这位尊神,还请另谋高就!” 第36页 “贺某虽只是一名书坊管事,却也是殿……郎君亲任的,论学识论资歷无论如何都更胜一筹,哪任由你一个黄毛丫头爬到头上来!也绝不会让一个别有用心的农家女夺取书坊这一产业!” 贺管事对季婵没有半分客气,语气冷硬有如夹枪带棍,带着一股子敌意和轻视。 季婵的脸色沉了下来,她环视众人,发现上到书坊里的其他管事,下到跑堂的活计和围观的路人,竟然一个帮腔的都没有,看她视线扫过皆是转头避开,显然是打的两头不得罪的算盘。 真当她是真正的十几岁的小孩子好拿捏吗?说她别有用心?简直笑话。前日里李高明修书一封给她,言说要将墨香阁换给她,用来支付买明年芋头和西红柿种子的钱,随着书信而来的是墨香阁的地契和店里奴僕的卖身契,这说明什么?这说明这墨香阁乃至上上下下的人在律法上都是她的,她要是愿意的话可以随便发卖! 这贺老头脑子里是长了个浏阳河还是怎么了?竟然说她别有用心?! 作者有话要说:  我…更……更新了(哆哆嗦嗦) ☆、第 22 章 “贺管事,你是不是搞错什么了?我并非做什么谋夺墨香阁的打算,而是我现在就是墨香阁的新主人。”季婵嗤笑一声,‘唰’的一声展开手里头的契约,“盖了官衙印章的双方约定,墨香阁上上下下都是我的了,贺管事,你现在是以什么立场来跟我说这些话,难道你忘了,你也是这契约中的一员?” “你?!” “我什么?贺管事若是想沖我发脾气,那么。”面纱随风浮动,季婵却是波澜不惊,她侧过身抬手示意道:“门在那边。” 贺老头抖着手半响说不出话来,眼看着就要厥过去了,季婵将契约一卷,也不打算再刺激他了,这古代没有什么120急救什么的,万一给气死了她就得吃牢饭了,“当然若是识时务愿意继续为墨香阁工作奉献的人,小娘子我也不会一竿子扫出去,薪水也就是工钱制度重新制定,只多不少,又另外其他福利,暂且不说,总之奖惩分明,绝对不会亏待任何一个有功劳的人。” 她转头去看贺老头,他是墨香阁的大管事,若是新东家刚来就赶走容易给其他人造成一种掌柜心狠,苛刻的印象,是以季婵并不打算真的让他走,下马威给够了,看样子效果也有了,不如给他个台阶下,这样对大伙都好,“贺公,小娘子知道您不是故意为难我的,想来应该是陡然换了个新东家不适应才会如此,这样吧,贺公我给您放个假,在家休息三天,三天后继续回来当我墨香阁的大管事,您认为如何?” 然而季婵很快发现自己的好心全白费了,她想给老人家留个脸给点缓冲时间好好谈,可人家完全不领情,反倒一脸正直的指责她狂妄自大,不知天高地厚! “墨香阁是集古今一切圣贤思流大成之地,岂容你女流之辈染指?某跟随郎君数年,可不是你这居心不良的人可以随意唿之则来,挥之则去的!” 季婵目光直视贺老头,语气平静,和厉声大喝的他截然相反,“贺管事,该说的话我已经说了,既然您还是这个态度的话,那么很抱歉,鑑于您的所作所为,我觉得您不能在担任这个职务了。” 她也不管会给人留下什么坏印象了,反正就是她的店她做主,人家都一个大嘴巴子唿到她脸上了,她要是再把另一边脸凑上去那她就是个大傻子。 “怎么?没听清?那小娘子我再说一遍,贺管事你被开除了,从此以后,你和墨香阁再无半点关系,如果再闹我们就官衙上辩个分明吧。”季婵倏然一顿,一字一句的说道:“送客!” “你没有这个资格!贺某是郎君亲任的管事,你不能赶走我!” 季婵笑了“不,我有。贺管事,现在不能叫贺管事,而是该叫您贺公了吧?毕竟您和这个地方再没有半分瓜葛了。我说贺公您翻来覆去都是这几句话,你不嫌说得累我都怕耳朵听得疼,总归是一句话,有什么事情咱们官衙说道说道,反正小娘子我身正不怕影子斜,不怕被告。今日是我接手墨香阁的第一天,不想让这个美好的开始被莫名其妙的事情给毁了,麻烦您明日再来,到时候我仍在此恭候大驾,现在?来人,送贺公出去!” 季婵看着脸色铁青的贺老头,也看着墨香阁的其他人,见他们心似有畏惧低头站着不动,道: “怎么?唤不动你们了?莫非诸位也想和小娘子我上官衙说个明白?” 贺老头见状,反倒是得意的笑了,他看着孑然一身清清冷冷立在中间的季婵,像是在看一个笑话一样,“贺某劳苦功高、德高望重的,岂是你随意能赶走的?”话间颇有几分幸灾乐祸的意味。 ‘吱呀——’的一声,原本就推开半扇的门又被推开了,身后跟着两个看似不起眼的老奴童僕的少年出现在门口,原本还在笑着的贺老头顿时僵了脸,两股战战,抖着膝盖像是要跪倒的样子,书坊内除了背对着少年的季婵之外,其他人神色都有些迷茫和不知所措。 “怎么?连我都赶不得么?”少年缓笑开口,温润的样子像极了窗外那株带着浮雪的青竹,纯白色带着暗蓝云纹的衣袖垂下,黑色的长髮用浅色的髮带一把束起,腰间悬着一方玉佩。 第37页 季婵转头,来人正是李高明。 这墨香阁上下,除了贺管事知道李高明真正的身份以外,其他人仅仅只以为墨香阁背后有一个大人物,然而任他们想破头也不会知道这个大人物会是当朝太子,脑洞大的都只敢猜测是某位官至二、三品的京官,毕竟只有这样的身份地位,才敢力压其他书坊把书价降下一半,悍然的抢生意,这也就是他们不听季婵差遣的缘由。 至于把贺管事吓得半死的李承干由于外表太年轻,其余人根本就没往京官上想,看他模样都认为是官二代,也就没有那么害怕,而只是浮于表面的尊敬,象徵性的做做文章。 李承干羽扇似的长睫微微撩起,他生于深宫长于深宫,如何不知道这些人背后是什么惫赖模样,只是不想多去计较而已,他饱含歉意的向季婵略行了一礼,道:“是李某考虑不周,让季小娘子受委屈了,深感抱歉。”他示意身后的阿喜上前,阿喜从袖袋中掏出一叠泛黄的身契来,殷勤道: “老奴阿喜见过季小娘子,这是墨香阁后作坊的一十六名工匠,并新的四名跑堂伙计,两名管事的卖身契,还请小娘子收下,至于在场的这些管事和伙计老奴会带走打发掉,小娘子放心,替换的新仆肯定听话,保准您满意。” 阿喜笑嘻嘻的说完,面对季婵还俏皮的打了个趣,眼波流转扫到面色苍白的贺管事时却变得兇狠冰冷,像是在看一个死人一样。 贺管事本来看到李承干颇为惊恐了,又见到他对季婵的态度和阿喜看自己的眼神,脑袋如同被大锤子狠狠地砸了百八十下,空荡荡的只剩下一句‘吾命休矣’,他这次可真的是得罪错人了,太子殿下尚且都要小心翼翼敬着的人,他还多次羞辱,这这这……这该如何是好? 贺管事两眼一翻,几乎都要软腿倒下,却被阿喜一句不冷不热的话给硬生生吓醒,“贺管事,和老奴走吧。” 贺管事强撑的挪动步伐,刚才还挺直的嵴背却是深深弯下去了,原本十分寂静的人群陡然醒来,许多奴僕反应过来想要扯着嗓子讨饶,有的甚至还想跑到李承干面前求情,然而被他身边那名面无表情的小小少年一个擒拿捆住了手和堵住了嘴,绑作一串糖葫芦似的拖了出去。至于那些来买书的学子们,早就被这阵势吓得鸟飞兽散,哪里还敢多待,是以偌大的地方,瞬间只剩下季婵和李承干二人。 李承干温雅一笑,指着墨香阁内的一处高于其他地方铺了绒毯的平台,道:“不请我坐坐吗?” 季婵这才回过神来,犹豫了片刻,到底还是和李承干坐在了上面,两人隔着桌案相望。 阿喜只出去了一会儿就回来了,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掏出来了两盏镶嵌着两枚细小嫩叶模样绿宝石的白瓷碗,里面装着是温热的蜜水,带着花香和淡淡的粉色,李承干看了他一眼,阿喜退到离二人数步远的地方,耳观鼻、鼻观心,宛若一尊静止的雕像。 季婵盯着瓷碗有些出神,她有些理不清对面的这个少年是什么人了,难道真的只是普通的富贵人家子弟?才十几岁的年纪就有这样的气势?而且身边还跟着一个大号的释小龙,绑人真的跟串糖葫芦似的,轻松的不像话。该不会古代人都是这样的吧,毕竟唐朝就有菠菜了,力气大一点也正常? 不对不对,她在想些什么。毕竟对方是来帮她的,而且还把贺管事合着一堆人都换走了,省得她一个个再重新调教,至于其他的就不必再去多管了,少知道些总比什么都懂好。她季婵只想过上好日子,其余的真的没必要想太多对吧?她和李高明只是合作关系,对方又是有钱有势的人家,帮她也是顺手为之,还是不得罪的好。 “不喝吗?” 李承干询问她,热气氤氲朦胧了眉眼。 季婵有些不自然的摇了摇头,连忙端起蜜水送到嘴边,入口是微微的甜,有点像她做的玫瑰红糖,但是味道要浅薄些。 面纱笼罩了脸,使得别人看不清底下的面容,她原本被寒气浸染得有些泛白的唇也被温暖润泽有了颜色,眉宇舒展,少了以往不自觉的凌厉冷淡,多了本该有的稚气。 将小瓷碗放在案上,季婵顺手将袖子捋顺整齐,似乎很久之前也曾这样抚平过衬衫袖口还是大衣的领子? 有些习惯早已刻入骨髓,一时间难以改变。 一如李承干挺直端正的坐姿,亦是她季婵从不喝第二遍凉透了的茶。 作者有话要说:  写到最后文艺了一把_(:3ゝ∠)_ 码字的时候失手把季婵打成李婵(虽然最后改了过来),两个人连手都还没牵上我就给冠了夫姓真是(李承干抚掌笑:善哉)。 各位大佬看文的时候顺便帮忙捉捉虫子呗,比心 ☆、第 23 章 细雪纷飞,冷风卷过两丛青竹,扫落了叶片上的浮雪,发出淅淅沥沥仿若雨坠的声响,红色的灯笼轻轻摇曳。 室内暖融如春,李承干拨弄着瓷碗,拂皱了一盏桃红。 阿喜平日里吵闹得像只鹁鸽,这个时候反倒嘴闭得比珠蚌还紧,小璟从小就不爱说话,现在更是一点声息都没有,还有季小娘子,也格外的安静,似乎满室只有寒风掠过带来的稀疏声音。 墨香阁有他安排在内的人,所以事情发生之后他才能准时赶到,然而并非刻意卖好,贺管事会突然有此异动他也很惊讶。 第38页 自从季婵假意透露出活字印刷之后李承干就对对方的潜能有很大的期望,将墨香阁交到她手里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墨香阁并非仅仅只是普通的书坊,而是可以说是李承干设置的一个试验点,包括制作印刷书籍的作坊和销售书籍的店铺,这些都是墨香阁的组成部分,至于为什么突然不将活字印刷直接交给他的父亲李二陛下,这里也有他的考量在里面——因为只有一个活字印刷,只有这一个引子,并不足以打动大唐的天子。 李承干毕竟只是个古人,他只能看到里面潜藏的巨大利益,却不知道该如何发掘,他自己也很清楚,所以想方设法,找了一个烂藉口把墨香阁交给了季婵,想知道提出这个方法的人,能不能顺藤摸瓜,找出这背后真正有价值的东西。 在这里面或许有利用的成分,但是更多的是对季婵的赏识,毕竟季婵有这样的才能,李承干不会轻易的让她从指缝熘走。她有那些不能宣之于众的秘密?无事,只要于国有益于民有利,他就当做真的不知道,也不会去查验,他敬她,也是因为如此。 只是……登门是客,在他面前堂而皇之的发呆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 李承干颇有些哭笑不得,恨不得拿手在季婵面前晃两晃,看能不能把这个沉溺于自己世界,随时随地都能愣神放空的人唤醒。 “咳。” “咳咳!” “季小娘子?” 季婵回神,迷迷煳煳意识到不对,勐然看见递到嘴边空空如也的白瓷碗,再看看唇畔含着一抹笑意的李承干,半响说不出一句话来。 还能说什么? 堂堂副教导主任神游发呆?她丢不起这个人! 学着‘咳咳’两声,季婵开口道:“奴有一事不解,不知李郎君前来是为何故?” 放下杯盏,阿喜重新添了蜜水,温暖甜蜜的气息化解了尴尬。李承干思量是‘和盘托出’还是另外寻个藉口煳弄过去,他的笑依旧挂在嘴角,一如往昔,看不出真假,唯一不一样的,大概是隐在眼底的淡淡和煦。 “实不相瞒,墨香阁尚有某的人,今日之事,也是他奔走通告。” 季婵心里有些不舒服,嘴唇几乎抿成一条直线。想来也是,本以为都是自己的手下员工,没想到前老闆还在里面安插了一个暗探,搁谁身上都不乐意,可是她和李高明两个人毕竟社会地位和经济水准都大相迳庭,也没办法多说什么,更别提翻脸了。 察觉季婵的态度变化,李承干并未揭破,而是大方的承认错误并道歉,倒是让她平气了不少,“墨香阁既然已经易主,前人的确不宜再有流连之意,某思虑不周,并非刻意窥探,还望季娘子莫恼。” “这送来的数十张身契,除了工匠是做惯了的,其余的都是另外挑选的,再无旁人染指一分,就连某也未有参手,季娘子大可放心。” 李承干指指放在桌前的身契,又道:“另有一名女婢,是某特意赠送给季娘子的,以示诚意。” 唐代素来便蓄奴成风,友人之间互相赠送俏妾美婢并不奇怪,至于这名女婢不知道是不是又是安插在她身边的暗探她就不清楚了,不过前面对方都这么说了,应该不会再做那等蠢事了吧? 话说到这里,季婵哪里还有不满意的地方,黑白分明的眼睛眨了眨,看看一脸歉意的李承干,再看看领着女婢候在一边的阿喜,顿时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再斤斤计较,索性大方收下,略微侧起头,看了看李承干送来的婢女。 个子意外的高挑,眉眼俊美,冷然的模样倒是和李承干一边的童僕有些像,季婵目光往下一扫,的确是个女的。 季婵脸有些红,不敢多看而是转回来和李承干道谢,对方笑容愈发真挚,略说了几句就将话题转到墨香阁未来的打算上,季婵摇摇头,只道:“尚且未有其他想法,还等日后再观。” 李承干没有多问,而是顺着又谈起了别的,两人说了小半会话,李承干不便多待,就起身告别离去。 随着他的离去,室内似乎又冷清了不少,季婵拿起手边的身契翻了翻,问道:“你本名徐锦?” 女婢跪在她腿边,饱满的红唇缓缓勾起,像是冰面陡然回春:“回娘子,是。” “……” 季婵以拳抵住鼻下,省得自己失态,她曲了两下手指,敲了敲桌面,“从今以后,我便唤你阿锦,无需贴身服侍,只是随传随到便可。” “是。” 阿锦眸光微闪,低头应了。 墨香阁并没有多做什么改变,主要是季婵也没有多余的钱去改变,她不过是多置办了几方小案,供人阅读书籍用,在转角和空处摆了几盆绿色植物,为自己打了一把太师椅,缝了两个靠垫而已。 她的确没多做什么改变,墨香阁的牌匾都让她拆掉了换成图书阁!.书案上摆好了笔墨纸砚,书架上按照分类排列整齐的大量书册,上至天文地理、五经正义,下到孩童启蒙的千字文、杂抄、蒙求应有尽有,完全把一个高端大气的文人学子念书诵习的地方变成满大街都有的新华书店,办张卡就能进门阅读,如果让贺老头看见他这个集圣贤大成的地方被季婵弄成这个样子,他大概真的会被气死了。 第39页 季婵拿了一卷书倚在太师椅上,阿锦踩着梯子正在往上面摆放书籍。 和之前的不同,季婵按照书籍的科目、作者进行排列,看起来简洁了不少,书卷用布袋专门盛装着,露出袋口的书轴上面还挂着标籤,是用木头做的,上面写着书卷的简介和次序,因为捲轴式的书卷打开查看的时候又麻烦又容易弄坏纸面,在外面系上标籤很有必要。 但是这样的方便仅仅只是唐朝人这么认为的,作为一个习惯了线装书、习惯了翻书页的现代人来说,季婵认为这样的方法太落后了。而且印刷好了的书页整齐划一,大小固定,却因为要迎合捲轴式得一张张粘合在一起,不仅浪费了加工的时间也特别容易脱落,而且粘合的书卷变得太长,就算把双臂展开都看没有办法全部看到,如果你看到了某一处想做个标记连书籤都没办法夹,还得花很多时间去找‘中断点’,读起来很不方便。 季婵慢慢把滚到老远的书重新捲起来,她打算做线装书,并且把图书阁大部分的书籍都改成这种设计,不仅方便而且在长安乃至大唐都是独一份的,这份特别别的书坊没有,等到他们仿制出来了,图书阁早就赚得盆满钵盈的了。 说起来她还没去过图书阁的印刷书籍的作坊呢,不如趁着如今天色尚早,和阿锦租辆车马去看看,顺道用那里的工具亲自做本线装书试试。 马车上缓缓行驶了小半个时辰,阿锦坐在车辕上,倚着车门,凌空甩出数道鞭花,漫不经心的样子反倒更为震慑闲人。 为抵风雪,阿锦的襦裙外罩一件厚重的蓑衣,髮丝纷飞挡住脸庞,隐约能看见如刀锋一般的眉,引得错过的小娘子偷偷掀开了一角面纱。 行至作坊门前,马匹被拉住缰绳,车身稳稳停下,阿锦攥住马鞭,跳下车来吩咐守门的仆汉进去通报,转头撑开一把纸伞,挡去落雪,单手扶着季婵步下车辕。 院门大开,一名年过中旬的管事匆匆迎来,殷勤的将季婵请入院内,阿锦落后半步,平静的目光扫过整个作坊。 比起刚开始的杂乱,作坊已经是换了一副新模样。院里的枯木乱草被移除干净,只种着两株高大的银杏,尽管现在还是光秃秃的,等到天气回暖的时候,银杏绿荫密布,能遮挡掉不少窥探的目光。原本破破烂烂的土墙被砌得更高更厚了,还在上面埋了三寸高的铁尖刺,如果有人胆敢翻墙,估计整个脚掌都要被扎穿。 前门刻意做得斑驳破旧,门前还有许许多多碎瓦和杂物。 从堂院到后门的石路反倒是修得平整,有些地方还重新铺设了一番,后边马厩养着几匹好马,并非什么千里良驹,却都是肯吃苦耐劳的。 阿锦抬眸,和管事的视线撞上后沉着的挪开,两人并没有什么多余的交流,似乎是实打实的陌生。 季婵并不需要一一去见工匠,而是由着管事带入内室,两人坐在竹蓆上,说话间都是围绕着作坊。 “可否劳烦刘管事的将模板呈上来一观?”季婵开口,她对活字印刷虽然有些了解,但毕竟都是在网络上看到的,只能说是纸上谈兵,比不得亲手接触来得深刻明了。 “这是自然。”刘管事点头一笑,示意候在一边的小童去拿,不过片刻,案上就摆上了活字印刷的工具,也就是字盘、字模、鬃刷和纸墨等五件东西。季婵伸手拿起鬃刷沾墨涂模,又将纸覆盖在上面,十分轻松的就印出了一张,字盘内的字模送上来的时候就摆放整齐了,完全不用她在动手。 季婵一边把纸放在面前等墨迹吹干,一边指着书页旁边过于窄小的边栏说道:“坊内有边栏还未裁剪的纸张吗?能不能麻烦您给小娘子送一沓过来,还有准备锥子和剪刀、针线等等,把负责装订的工匠唤到外室来,我有话要说。” 刘管事迟疑道:“不知娘子有什么要事要宣布?刘某能帮上什么忙吗?” 季婵摇摇头,“只需要刘管事将人和工具都给我送过来就行了,其余的还请您不要多问,等一下就知道了。” 尽管心里还有很多疑问,但是刘管事很机智的没有问出口,这就是他能够挤掉其他管事继而掌管了更为机密核心的作坊的原因,聪明的人知道什么时候能问什么时候只需要倾听就够了,太高看自己只会摔得粉身碎骨,就像之前的贺管事,就是太把自个当回事了,还真的以为他就是墨香阁的一把手,结果还不是落得那般下场,还连累了跟随他的人。 刘管事的办事效率很高,很快就把东西置办齐了,连着五名工匠一起带到季婵面前,由于季婵毕竟是女子,所以还是带着她那顶帷帽,面容看不清楚反倒是给她添了一份神秘的味道,她将东西摆放整齐,看向面前的五名工匠:“诸位安好,小娘子姓季,是这图书阁也就是墨香阁的新东家,今日一行,并非立威,也不是挑错,只是来传授一门新的装订书籍的方法,顺道提一提新规矩。” 季婵看向面前高矮不一,胖瘦有异的五人,看他们似乎有些紧张就开口安慰了一句“无需太过紧张,小娘子我奖惩有度,不会随随便便的找茬,想来贺管事的事大家都知道了吧?那么这就是我接下来要说的规矩之一,那就是有意见大家可以提出来,对我本人亦或者是作坊的待遇,只要是合理的,我就会採纳。” 第40页 “二是绝不允许有偷工耍滑的事情出现,我僱佣了你们,那么你们就要给我踏踏实实的工作,只要认真工作的人会有月奖和年奖等等,反之,如果有人想在我的作坊里白拿钱混日子的话,那么就立马给我捲铺盖走人!” “第三就是图书阁的福利制度,如果长期和图书阁签了契并且严格保守了作坊秘法的工匠,那么他每月可以拿到半贯福利基金,这里面有三分之二能够真正的拿到你们手里,另外三分之一则是交给东市草药堂,到时候每个人都能够发到一本盖了草药堂印章的证,这本证是做什么用的呢,这本证是用来看病用的,不管是日常拿药或者是大病就医都会帮忙减免一定的费用,是图书阁为你们购置的一道保险,也可以说是防身符。”候在身后的阿锦把话都听在耳里,抬手为季婵倒了一碗水。 一大串话噼里啪啦像连珠炮从她嘴里甩出来,连气都不喘一口,季婵说完顿时觉得口干舌燥,端起瓷碗喝了一口水润润喉。她制定的规定虽然没有更多工钱的、没有更好的待遇,但却是最人性化的,唐朝的普通老百姓最难的是什么?是看病!一场大病足以拖垮一个小康之家,自从她经歷过杨秦氏的事之后,觉得真的是没有什么,比医疗这关乎人生性命的事更为重要的了。 所以她特地设置了一个简陋的医疗保险,不仅仅是为了打动众人,同时也是她自己的一点心意,图书阁这不到三十人的福利基金,大概也就每月进帐的一点零头,与其死死抓着这一笔小钱,不如拿来做善事,举手之劳还能拉拢人心,何乐而不为? 仔细看面前的这些工匠,不也都是眼底满是欣喜,显然是极为动容的。季婵满意的放下瓷碗,道:“小娘子我只有这三条规矩,如果诸位能够遵守那是最好的,大家一同共事,一起开创明天更好的未来嘛,如果有异议的,接受不来的我也不勉强,一人我奉送两贯钱,还请收拾东西另谋高就,毕竟我这只是小作坊,供不起大神。” 等了半天,见没人有离开的意思,季婵笑道:“既然大家都没有要走的意思,那小娘子我就厚着脸皮当做诸位都愿意留下来为图书阁发光发热了,这样很好,从这个月起,图书阁的规矩就开始生效,大约在每月的二十五日,大家都能领到福利基金,规矩如果还有细化的话,我会在另行通知。”她看向刘管事,“我所说的三条规矩,还请刘管事到时候跟其他工匠说上一声,劳烦了。” 刘管事客客气气的答应了,一点都没有端架子,和之前的贺老头全然不同。季婵转回头,道:“好了,言归正传,那么今天我来,主要是为了一种新的装订方式,也就是线装书。” 作者有话要说:  阿锦好帅! 肝完这粗长的一发觉得自己都要不行了,大家再见,我要去修仙了 应该没有错别字了?? ☆、第 24 章 “说线装书之前,咱们先来说说我们的书籍都有什么样的。最开始的时候,咱们的文字都是记载在龟壳或者动物骨头上,叫做‘甲骨文’,再来就是铸在青铜器上面,叫做‘金文’,接下来就是刻在竹子上面的‘竹简’和写在布帛上的‘帛书’,还有现在普及开来的纸张。” 季婵觉得自己仿佛又回到了给小学生上课的时候,虽然面前这些个人五大三粗的,但是论起学识来说说不定还不如小学生呢。 “为什么我们现在推行纸质的书籍呢?因为它不像龟壳、青铜器和竹子一样笨重难以携带,也不会像布帛一样昂贵,说起来它应该是日常生活中最广泛便利的了,但是还不够,它需要改造的地方还有很多。” “现在市面上的书籍呢,大部分都是以捲轴的样式,又容易坏还阅读起来不方便,据说有人为了方便阅读还造了一个‘卧读书架’来解放双手,但是这样成本太高了,一般读书人根本用不起,那么为了方便天下的学子,我们图书阁的工匠联合新推出了一种叫做线装书的东西。” “我们?我们并没有啊?”有一位中等身材的工匠期期艾艾的开口提醒道。 “有!我说有就有。”季婵理直气壮的开口道:“每个人都是图书阁的一份子,诸位要把图书阁当做自己的第二个家一样爱护啊,荣誉是共同的嘛,大家好才是真的好是不是?知道有首曲子叫做团结就是力量不?” “不知道!”工匠很干脆的摇头,把季婵噎得半响无语,只能擦擦汗继续,“不知道没关系,你们只要懂得怎么做线装书就行了。” 她把纸张拿过来摺叠,正中间都留了一行版心,等到一大叠册页都折好后,边缘两端也就是栏口必定是不齐整的。 “先用重物押平,然后齐栏,把多余的部分剪去,復又重物压平。”季婵往旁边望了望,没找到什么重物就随手用镇纸压住,“然后用锥子在书上面的一侧打出四个孔来,劳烦你过来帮我扎几个孔来。”季婵瞧了瞧,喊了那个中等身材的工匠上来帮忙,工匠拿起锥子利落的扎了四个,看起来倒是均匀没有长短不一。 “粘封皮,然后把线由第二孔穿入,最后把线打结后把针倒回到孔中,这里要把第二股线穿入针孔里,用力把线结拉入孔中,然后把线剪断就可以了。”季婵拿了剪刀把线剪断,再拿起本子来时已然是结结实实的一本线装本,她揉动书页,发出‘哗哗’的声响,半天不见有一页掉落。 第41页 “线装书不仅做起来简单,比起捲轴式也实用了不少。”季婵挺直了腰背,“接下来的图书阁,要将一半的书籍全都替换为线装书,最少一半,图书阁门面小、实力不够,在书籍的数量和种类上我们做不到和大书坊争,但是我们完全可以靠另外一种方式取胜。” 季婵教的是比较接近古法的一种线装书的装订方式,比较容易懂,也是现在的制作工艺能够达到的,当然如果工匠们能够突发奇想再加以改进那更好,实在不行这个也够用。 解决了这一件事,季婵就不往作坊里跑了,反而待在图书阁打扫卫生。图书阁的西侧后院有两间房间和一间小厨房,季婵打算先清理出一间给阿锦住,至于另外一间收拾收拾留着做她歇脚午睡的地方,她并不在图书阁过夜,因为杨家一老一少还需要她照顾。 阿锦的房间和普通的唐人一样,都是一个高高的台子上铺着竹蓆,另有一床木棉被和枕头,小几也在席上。而季婵的房间就完全是按照她的喜好来了,木板大床,条凳,四方桌还有立起来的衣柜,虽然有点简陋但是大件一件不少,特别是那张木板大床,季婵都能在上头打滚了。 今年冬天似乎雪格外的大,季婵牵着杨兰的手来图书阁,杨老爷子由于天气太冷不愿出来,所以只有她们两个人。由于温度一下子下降,两个人都包得毛茸茸的,尽量不让风钻进去。杨兰身上的斗篷和兔皮靴和季婵有些相像,两个人的衣服都是杨李氏亲手做的,就连兔皮和兔毛都是杨石家提供的,他家儿媳妇正怀孕需要进补,特意养了不费粮食的兔子宰了吃,兔子繁殖得快,攒了好几块皮子,自家够用索性给杨兰家也匀点,于是就连杨老爷子都有一个兔皮手捂。 杨秦氏过世之后杨石对他家就多有帮衬,就连原本爱说闲话的杨李氏也帮了不少,季婵寻思着等年节的时候买支老参去看李娇,也算是一点回报。 雪越发大了,季婵抖了抖纸伞上的雪花,加紧了步伐往图书阁里去。 等进了屋里,明显比外面暖和多了,阿锦用她留在店里的玫瑰红糖沖泡了一壶热水,给她和杨兰一人倒了一杯驱寒,季婵捧着杯子,查看着店里的情况。 店里分为两个大区域,一个主要是能够挑选购买自己喜欢的书籍,另一个则是能够免费看的书本,当然并不是完全的白看书,进入这个区域的人需要缴交一点费用用来维修被损坏的书本,毕竟免费的东西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有爱惜的直觉,这个费用只需要缴交一次就行了,而在图书阁购买过书籍的人可以不用缴交费用就能直接进入免费区域看书。 免费区域的书大多都是一些游记和某些书籍的前传和前几部,如果想要完整的看完还需要到购买区购买,这是季婵的一个小心机,目前看来反响还不错,店里的销量比之前多了不少。 图书阁还将看书的位置分为数个单元格,用木板和帘子隔开,每个人都能在自己的小空间里看书,不受外界的打扰和影响,像这种天气冷的时候,甚至还会提供一壶姜汤,供顾客驱寒用,服务的标准比之后世的某些店更加好了不是一丁半点。 随着糖水喝完,季婵给杨兰布置了作业就去整理书架,毕竟并不是所有人都会看完就把书放回去的,有的就随手一塞有的干脆就放在桌案上蓆子上,不爱护书籍的人无论古今都有。季婵捧了一堆的书,按照分类把它们放回原位,如果有折角翘起的地方也会抚平了再放。 伸手又从案上收起了一大叠的书,季婵嘆了口气认命的抱了起来,书不少,刚好与她的视线齐平,季婵走了几步,一时不察,冷不丁迎面撞倒了一个小孩子。 她连忙把书往旁边一放,把摔倒的小傢伙扶了起来,只见对方一声不吭的站起来,季婵疑惑的左顾右盼的张望,图书阁怎么多了个孩子,谁家不称职的父亲,把孩子都弄丢了。 那小孩看着只有四五岁大,生得玉雪可爱,身着一身软软厚厚的白狐袄,明明是个三头身的娃娃,却板着脸负着手像是个小老头。 季婵笑着弯下腰跟他打招唿:“你是谁家的小孩?怎么跑到这儿来了?你的家里人呢?” 小孩睨了她一眼,似乎是颇为不屑的转身就走:“本……我不需要你管。” 季婵愣了一愣,心道这是谁家的孩子,怎么这么小就会鄙视人还是怎么?她上前几步,伸臂一揽将小孩整个抱起,准备放到柜檯那边去等家里人来领,不然要是在她的图书阁走失到时候说不定要吃官司呢。 “放开,放本……我下来!”小孩头一回遇到敢这么直接把他整个拎起来的人,顿时像是炸了毛的小兽,挣扎着要跳下去。 “不行,除非你家里人来接你,不然你一个人不许乱跑。”季婵不理他,反倒拍了拍小孩的软绵绵肥嘟嘟的小屁屁,把他往上面提了提,“别扭了,回头掉下去摔倒会痛喔。” “……”小孩的脸腾的一下就红了,他长这么大了还是第一次有人敢拍他屁股,顿时小短腿蹬得更用力了。 这回季婵却是不和他多说了,直接把小孩往柜檯里一塞,柜檯很高,就连出入的小木门都比他高,小孩蹦了蹦,都没能碰到上面的锁。 “放我出去!!” 第42页 “放我出去!” “放我出去!!” “安静!”捡起书的季婵忍无可忍,随手拿起一张纸来,在上面写了诸如七个七是多少,八加八等于多少的数学题,一把放在小孩面前,指着上头的题目对小男孩说道:“如果你能把题解开,那我就放你出去,不然就乖乖的在这里等家里人来带!”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小孩白嫩的小短手握着毛笔,看了看面前的数学题又看了看季婵,软糯道:“我叫李为善,等我把这些都做出来了,你就要放我出去,不能食言。” 季婵哪还有不依的道理,顺着他的意思点点头,哄他,“绝不食言,绝不食言。”看着小孩终于安静下来了的季婵松了口气,把书籍按照原位放回去,转到一个偏僻处唤来了阿锦,皱眉询问道:“这是谁家的孩子?怎么会在图书阁里。” 阿锦顺着她手指着的方向看去,也是一怔,说道:“奴也不知,应该是哪位郎君暂时放在图书阁的罢,等上一会儿说不定就会来把孩子带走。” 季婵嘆了口气,“希望如此吧。” 西侧后院有间小厨房,季婵他们中午的饭食都在这里解决,这个时候虽然还未到饭点,但是小孩子容易饿,所以她打算做点小点心给她垫垫肚子。 大米磨成的粉末加盐加水搅成面米煳,烧一锅开水后把竹筛子撑在上面,往里面刷点油后把搅拌得顺滑的米煳倒入一勺,竹筛子很密,米煳倒进去是不会漏的。转动竹筛子让米煳均匀的分布在每个角落,大火烧到米煳起泡变得透明凝固了就可以把粉皮揭开放到旁边,再倒入一勺米煳继续做。 这边做着,季婵另外一边也准备了其他东西,比如炸过的香芋丁和煮好备用的虾仁等等,还有冬日里特别难得蘑菇也炒好了切成丁,把这些混做一块儿包进粉皮里,再用刀切成小卷,上面浇一点调好的酱汁,看起来好看又好吃。 东西做好了,季婵让阿锦把小点心端到内室里,自己则是去看李为善做题做得怎么样了,又或者她的家里人有没有来接,只是让她觉得意外的是,李为善仍是低着头在那里乖乖的算着数学题目,而站在小孩旁边的人竟然是李高明? 季婵显然被吓了一跳,没想到李高明看起来明明还只是个青葱少年,竟然这么早就有了孩子,不过古代人向来早熟,这个年纪做父亲在这里应该还算常见吧? 她有些晃神的走了出去,正巧李承干教完一题抬起头来,与季婵双目对视,李承干温和一笑:“季娘子,舍弟没有给你添麻烦吧?” 舍……舍弟?原来只是弟弟啊?季婵有些尴尬的拂过袖子,道:“怎么会呢,只是没想到竟然是李郎君的弟弟,只是为何……?” 她的话没说完,李承干却明白她是什么意思,面露歉意的道:“这是某的九弟雉奴,素来贪玩,今日吵着闹着要跟着出去,只是某有急事在身,便没有知会你一声就把他放在这里了,本以为他会惹些什么祸端,没想到还有这么乖巧的一面。” 李承干揉了揉李为善也就是李治的头顶,眼里满是对弟弟实打实的疼爱 作者有话要说:  我要瞎了 ☆、第 25 章 李承干手上拿着一本线装书,不是图书阁最新上架的四书五经,而是季婵随手编写的小故事编绘,里面不仅有现代人耳熟能详的童年启迪,还有一些动植物的手绘介绍,是她特地给杨兰写的,为了让小姑娘从中得到启发和感悟,继而塑造正确的三观。 只是这本书明明是放在杨兰那里,怎么会到了李承干手上? 季婵狐疑的看向给杨兰留着看书的小隔间,果不其然,一个小脑袋偷偷探出头双眼水亮的瞧着他们,与季婵的目光对视上了之后又迅速缩回去。 “……” “这书倒是颇为有趣,不仅故事吸引人,就连这字也是一手好字。”李承干收回揉着李治脑袋的手,翻开数页,柔声说道。 季婵的字是从大学时代就开始练习的,那个时候刚入学就有开书法课程,可惜的是授课老师只教了一年的时间,于是在第二年开始,她身边的许多同学就将书法置之不理了,只有一小部分包括她坚持了下来,甚至还跑去和大一新生一起上书法课。 季婵的书法老师是该省的书法协会副主席,兼精篆、草、行各体,尤其以草书最为出名,然而季婵写的最好的却是和这些八竿子都打不着的宋体,工整均衡得几乎和印刷出来的一模一样。 季婵摸摸鼻子,也不打算扯谎了,她算是看出来了,当你说出第一个谎话的时候,就有诸多漏洞等着你来圆,索性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清淡模样,让他们自个儿脑补去吧。 李承干也只是略说一句,并非想抓着不放,他牵着李治向着季婵告别:“叨扰许久了,某家中还有事,只能先行告辞了。”门外已经停放了一辆马车,季婵一瞧,赶车的是上次和李承干一起来买种子的大汉。 她点点头,唤来阿锦送李承干出去,自己并不踏出门槛,并不是她没有礼貌,而是这个社会风气就是这样,青年男女接触太过亲密是要被诟病的。 她推开柜檯侧面的小木门,刚到大腿处的桌案上还留着雉奴小朋友做完了的习题,季婵顺手拿起来一看,上面密密麻麻的都是字,甚至还有几个她教的公式,空白处还列了几列一一得一、一二得二的乘式,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会的,莫不是又是杨兰教的? 第43页 季婵转头又看了小隔间一眼,然后把桌面收拾整齐,却找不到那本小故事编绘。 “怪了,放哪去了?” 她蹲下身,眯着眼睛看柜子底下的缝,没找到后又是翻抽屉又是在书堆里倒腾了许久,还是找不到,季婵摇摇头自言自语道:“记性越来越不好了,放哪都给忘了,还是等过两天再给杨兰重新写一本吧,这次干脆把数学公式也写进去几个。” 横竖书架也收拾好了,季婵干脆直接去看着杨兰学习,她把小男孩的草稿卷作一束,放到一边的竹编的垃圾桶里,“叫雉奴?唐高宗的小名好像也是这个,看来唐朝人都挺喜欢这个小名的,这么多人叫。” 阿锦将李承干送至门外数米开外,眼尖的看见坐在车辕上赶马的大汉和坐在一旁的小璟少年,她神色淡然,只是在看见李承干手里露出来的书籍一角之后冷静的表情瞬间破功,双目睁大,嘴角抽搐道:“公子,这书??” “如何?”李承干将垂在额前,容易干扰视线的几缕髮丝拨开,笑得风光霁月。 阿锦沉默半响,语气艰涩,“无事,无事。”心里却嘆道,她原本温文尔雅的主子,如今竟然也学了一副泼皮无赖的样。 “无事便好。”李承干态度十分和软,见阿锦支支吾吾半响的模样挑了挑眉,也不再理她,而是吩咐前面头裹着黑布巾,脚穿黑靴子,人也是又黑又壮的赶车大汉,“阿钦,策马。”大汉恭敬的应了一声,马鞭扬起,等阿锦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然走出去了老远。 永巷北,某处寝宫内,暖香拂过帷帐层层,露出缠绵病榻的当朝国母——长孙皇后来。她的脸色有些苍白,却难掩温婉端丽,淡淡的笑容仿佛是冬日的初阳,温暖人心。 坤载万物,德合无疆,履中居顺,贵不可言。这是长孙氏出生后,算命先生给她的一幅批卦,而事实也正如卦象所示,长孙氏由秦王妃到位主正宫,不仅为李世民抚育子女,还时常匡正帝失,庇护忠臣,这使得即便是在千年之后的后世,仍然有许多人为这位史册上的贤后所折服。 “儿叩见阿母。” 李承干和李治俯首在地,恭恭敬敬的给长孙皇后行了个礼。 “我儿快起,坐到阿母这来。”长孙皇后稍稍立起上身,长袖铺开落在榻前,锦缎上面修了一只彩凤,仿佛真正要振翅高飞。 桌案上摆了一盘半红的柰子,口感酸甜沙绵,上面还有坠着水珠。长孙皇后身边依着一名三岁的女童,头的两侧各盘扎一髻,留出一绺头髮自然垂下,簪有白玉雕花缀绿宝石的髮簪,看起来粉妆玉琢、可爱非常。女童李承干和李治甜甜一笑,喊了一声:“太子哥哥、晋王哥哥”后,就扑进李承干的怀抱里。 “小兕子。”李承干将她抱起,“今日有没有乖乖的?” 女童点点头,将脸埋进李承干的颈窝,小手还伸出去牵着李治,“兕子一直都很乖的,太子哥哥手里拿着是什么?是给兕子的礼物吗?” 李承干闻言,看了一眼自己还攥在手里忘记拿下的书,翻开一看,发现是季婵编写的小故事合集,干脆将兕子放在一旁,翻开书面到季婵手绘的生物科学页面给她看,鲜亮的颜色一下 青蛙原来是由大头小尾巴的蝌蚪变成的,还有生活在土里的肺鱼,遇袭会断掉自己蓝色尾巴的石龙子、会夏眠等雨季的青蛙等等,李治顺着肺鱼的图片往下看,下面写着:肺鱼,平时生活在水里,等旱季来临的时候钻进淤泥里,用黏液将自己包裹起来,用鳔直接唿吸空气,等雨季来了再甦醒钻出来,产地不详,没人见过。 ??? 没人见过是如何编写这本书呢,这明显是骗人的嘛! 于是他又去看旁边会夏眠的青蛙的介绍,底下同样是一大段话之后加了一句产地不详,没人见过,他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正想去问自家博学多才的太子哥哥,刚一转头就发现对方也在看这里,而且还一手抵唇轻笑出声,而自己的妹妹已经悄悄掀起来了好几页,歪着头看后面的,李治小朋友无语望天,觉得自己的哥哥和妹妹真是太好骗了,瞬间感到肩上的责任重大了起来。 “大郎,这是何人写的书?怎么与平日里见的全然不同不说,倒是有些像是给孩子讲的逸闻趣事。”长孙皇后伸手取走了桌上的书,翻开第一页的司马光砸缸,不过百八十字,却记录了一个寓意深远的道理,“这字?” 长孙皇后纤长的手指拂过书页,墨色的字迹衬得指尖格外的莹润玉白,她抬头,唇角的弧度微微勾起,母子俩眉眼一样的清浅如画。 李承干将桌上的柰子擦干递给了兕子一个,细心的为她抚平衣领,“编写的人是位女子,字也是她写的,至于其他,儿不知。”李承干不打算全数告知,也没必要全数告知。 长孙皇后由于身体不好,一直都在深宫中生活,并不可能与宫外的季婵接触到,那么告诉她这些有什么用呢?何况看她的样子不过是一时兴起问问而已,是不是真的想认识这个人那倒是不得而知了。 “不知?”长孙皇后卧蚕蹙起,并没有多问,反而转口说道:“字如其人,看样子是名端丽的姑娘,兕子很喜欢这本书?”她揉揉认认真真在看书的女儿,笑意暖暖。 第44页 “喜欢!阿娘你看,原来漂亮的蝴蝶小时候竟然是只毛毛虫!”兕子指着化茧成蝶故事上的插画,上面的图案画的栩栩如生,颇为吸引小女孩的目光。她对着上面的一字一句,兴致勃勃地给长孙皇后讲起了一只丑陋的毛毛虫,是如何靠自己的努力,变成颜色绚丽的蝴蝶,继而在蓝天下展翅高飞的。 她讲得开心,周围的母亲和兄长也都怜爱的看着她,侧耳专心听着,时不时还附和几句。 兕子是太宗陛下和长孙皇后最为疼爱的一个女儿,史书上记载她聪慧善良、性情温和,经常劝解太宗和庇佑忠臣。她的大名叫做李明达,封号晋阳,小名是太宗亲自取的,据说兕是兇勐壮硕的小独角犀的意思,这是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期望,期望对方能够远离一切不测和疾病,象兕一样健康成长。 然而很遗憾的是,这位兕子公主从小就身体不好,在金钗年华、未及良人就病疫了,失去了最心爱的女儿,唐太宗悲痛异常,日数十哀,后来为了纪念夭折的爱女,太宗还建寺祈福,为了她的往生祷告。 这是一位温柔伶俐的公主,受父母娇宠,兄长爱护,却没有半分的任性妄为,她即便是被病痛折磨得狠了,也不会向亲人哭诉,但是她不知道的是,尽管她总是笑得甜美,但是眼底却饱含对未知死亡的恐惧。她的父母、兄弟都能看出来,却不敢说破,而是继续维持着这个美好的谎言。 而如今,这还是第一次兕子露出真心实意的笑来,只是因为一本简陋的绘本,真正的笑了,长孙皇后捂住自己的嘴,生怕自己发出哽咽的声音,她眨了眨几欲落泪的眼,对着李承干说,“这样的书可还有?不如将那位姑娘召进宫来?或是带着兕子出去顽罢?” 她一叠声的问了,声音却极为平缓正常,也仍是那副温暖人心的笑,但是心里却仿佛是被一团浸湿了水的棉花堵住了,酸酸胀胀的极为难受。 “兕子真的可以出去玩吗?”女童抬头,那双干净剔透的眼睛明明白白的透露出渴望与希冀,叫人不忍心拒绝她。 “当然可以。”长孙皇后怔了证随后答道,她抬头摸摸兕子的脸颊,想起自己以往的所作所为,不由得轻嘆一声——当真做错了。 她一直将女儿拘在身边,固然是为了保护和就近照顾,然而她忘了的是,即便是折了翅膀的幼鹰也会嚮往广阔的天空,如果一味的锁在巢穴中只会消磨女儿的希望和自信,终日被痛苦和冰冷缠身。 作者有话要说:  老师典型的小民心理,她估计以为雉奴跟狗蛋一样是个很普遍的小名,或者说她根本就没想过她的身边有可能会出现这些大人物。 顺道排个雷:作者没文化 谨记 ☆、第 26 章 糖水再甜蜜也会将人溺毙,爱太多反倒成为了束缚,可笑的是直到今天她才明白这一点,让她的女儿强颜欢笑了这么多年。长孙皇后弯下身来,将兕子整个搂入怀里,轻柔的点了点她腮边的小窝,她的女儿、大唐的公主,就应该像平阳昭公主一样,唿叱纵横,英姿飒爽。 长孙皇后陡然展颜,皓齿明眸的模样仿佛如枝头的梨花初绽,乌髮似云,虽不是一袭彩衣,反多添了几分清丽。 雪声窸窸窣窣地穿过迴廊,院中古木奇石皆被覆上一层白霜,李世民久立廊檐下,侍从恭敬的弓着腰,半分不敢动弹,在李世民身边侍候许久的宦官总管阿谷见到风起,心忧轻声问道:“陛下?” “朕还是第一次见到她们这么开心。”李世民嘆道,眼里满是愧疚,对于他的妻女,他还是关心不够。 长孙氏还只有十三岁便嫁给了李世民,两个人也算是琴瑟和鸣。义宁二年,天下未平,身为主帅的秦王常常出征在外,长孙氏既没有婆婆指导,也没有妯娌的帮衬,只身承担起了整个□□的和几个儿女的抚养,为丈夫免了后顾之忧。 她为他做了这么多,而自己却连让她宽心都做不到。李世民暗自懊恼,面上却不显,心里念着明贤妻子和乖巧女儿的他也不在门外吹冷风了,而是踏步进了室内,共享一家人的其乐融融,长袖飞舞,颇有几分气势凛然的意味。 “观音婢。”筋骨结实的李二陛下嗓音轻柔,仿佛由老虎变作了猫。 连下了数日的雪终于停了,太阳从层层白云中露出了一大半,温暖的光线洒满了行人全身。 季婵新买了很多菘菜,正搬出来放在朝阳的地方晾晒,再晾过两天之后就整齐码放在屋檐下,苫好草帘子,就能储存许久。 季婵穿越时带来的那件黑色羽绒服并没有扔了,还叠的整齐的放在衣柜底,冬天刚来的时候还好,她还能穿着夹棉的襦裙出门,等到天气越来越冷了,季婵实在是冻得不行了,毕竟她和杨兰不一样,对方在这里生活了许久,没觉得有什么冷的,季婵是个南方人,实在没办法习惯北方的寒冷天气,只能把羽绒服翻出来,套在里面用斗篷包住,别人也看不出来,就是包得太严实了,活脱脱像一只会走动的小包子,很是可爱。 带着杨兰上了牛车,季婵把灌好了热水的暖手袋塞给她,这是用动物皮层做的暖手袋,有点像喝水的皮囊,但是相比起来会小一点。暖手袋外面罩着一个兔子模样的手捂,既可以抱着也能把手伸进去,手捂是用白叠布做的,里面塞满了做了处理的鸭毛,柔软又暖和,水凉了的时候可以解开背部的丝带,把热水囊拿出来,更换了热水再塞进去,里面做了内袋,不用怕鸭毛飞出来。 第45页 杨兰很喜欢这个布偶热水袋,季婵索性再做一个给她,这次还用的粉色布料,看起来粉粉嫩嫩的更适合小女孩。 尽管出了太阳,温度却没有升高多少,图书阁不能烧壁炉,所以比家里还要冷了许多,季婵和杨兰窝在小隔间里,小孩抱着布偶习字,她则是缝着那个粉色的兔子。 仔细想来,接手图书阁是她做过最为明智的事情,没有之一。她还记得自己当初刚到杨家的那些日子,顿顿只喝能照出脸来的粥水,现在呢,不仅三餐干饭,晚上夜宵,累了还有小点心;身上穿的是粗棉布做的衣裙,簪花都是人家顺手送的,如今却是兔皮靴子,厚棉斗篷,粉色的绢花也变成了玉雕的簪子,生活的标准质一样的飞跃。 书籍的利润或许在现代不显,在古代却是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的。书本的制作过程被简化了,质量却提升了,成本降低了之后价格虽然有一点随之波动,但是该赚的一点都没少,毕竟它的附加值在那儿,人们买书,为的是它所记载的内容,所以价格再高,为了未来能够加官进爵的学子也会咬咬牙买下,何况书价并不高,这些求学若渴的知识分子更捨得花这笔钱了。 在这样的背景下,图书阁虽然不至于说赶超其他大书坊,却也是日进斗金。 然而其他的书坊也不会坐等不管,任由图书阁发展起来,或许再过不久,察觉到线装书好处的书商会像是闻到血腥味的鲨鱼一样,他们肯定也会开始仿制线装书,而且由于书坊的规模大继而压图书阁一头,所以季婵如果想要继续发展下去,死守线装书显然是不行的。她放下兔子,开始思考现代图书和古代有什么不同,除了改进纸张的制作方法外她还有什么可以做的。 如果要说唐以后的文学体裁有发生什么变化的话,那大概就是现代人都耳熟能详的了,宋词元曲,还有明清的小说,都是和唐诗截然不同的,季婵的眼前一亮,瞬间锁定了小说。现代的小说发展是很迅勐的,它不仅不再是以纸质书籍来传播,甚至是靠网络和手机阅读,很多人都沉浸在作者构思的故事里,仿佛里面有一个异世界。 或许报纸和杂志还有些脱离这个朝代,但是小说就明显很适宜,季婵大致规划了一下,决定去请几个落魄的书生,这些人有一定的文学基础,而且怀揣着幻想,稍微引导一下,或许能够编造出好几个不错的故事,读书人固然有一点清高傲气,但是在金钱利益面前,想来总会有几个愿意的。 毕竟人活着,哪里还不需要五斗米的? 李婵从杨兰的本子里抽出一张纸来,开始细心勾勒着每一个故事的大概。官场黑暗?不能写,这可不是后世那个开放的时代,再者就算是后世也会有所限制;香艷小说?唔,不行,还是不能写,她可是人民教师,写这些像什么话。季婵想了想,还是决定啃老本,把后面几个朝代的名着搬过来,稍微结合唐朝背景,把该忌讳的东西的改一改,想来会得到不错的反响,或者找几个西方的励志故事,比如《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钢铁是怎么炼成的》这一类,同样修一修也能用。 思及此处,季婵开始奋笔疾书,准备把脑海里还记得的搜刮干净。 就在这个时候,门外突兀的传来“哒哒”的马蹄声,季婵放下笔,起身走出隔间,会在图书阁门前停马车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李高明,其余的人都会寄放在车马行,而这人宁愿找僕人照料也不愿意放在别的地方,所以好识别的很。果不其然,她刚出了隔间,就看见李高明牵着两个小孩进了门,后面还跟着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双胞胎姑娘,估计是女婢。 “季娘子,打扰了。”李承干歉意的笑了笑,道,“雉奴吵着要来这里,某也只能……” 季婵眉一挑,这人是怎么回事,当她这是幼儿园还是招待所?有事没事就往这寄孩子?而且这雉奴小朋友明显一副不愿意的别扭模样好不好?还有左手边的这个还只有三岁吧?她虽然是个小学老师但不是全能保姆啊。 李承干抬手示意双胞胎上前行礼,两个约莫十二三岁的清秀婢女恭顺的上前给季婵行了一个福礼,脆生生道:“奴阿芙,奴阿薷见过娘子,娘子安好。” “这是?”季婵不解的问道。 “是来照顾雉奴和兕子的婢女,若是季娘子有什么事情,也可以吩咐她们去做。”李承干答道。 季婵摆摆手,示意自己不需要,她看了看这两个小姑娘,心里嘆道如果是在现代应该还在上初中的年纪吧?要是真让她们端茶送水的自己也觉得怪异,不过既然是照顾小孩的她也没有立场拒绝,只能点头答应了。 就这样,李承干将弟弟妹妹留在图书阁就走了,当然这只是在季婵看来是如此的,她不知道的是,在图书阁的周围,近百名的护卫分散开来,有的扮作小贩,有的则是购买东西的旅人,甚至还有的进了图书阁的免费阅读区,唯一相同的是他们腰间的佩刀都用布巾挡住,这一百人将整个图书阁保护得严严实实,如果有人意图不轨,估计会被他们剁成肉末。 季婵伸手去牵两个小孩,雉奴小朋友有些别扭的把手递给了季婵,而另外一个小女孩则是怯怯的看了她一眼,十分犹豫的站在原地。 季婵蹲下来,和她平视,小女孩的眼睛葡萄似的又圆又大,小脸并没有她这个年纪该有的婴儿肥和红润,反倒是带着苍白,似乎是身体并不太好的样子。 第46页 “你真可爱,我可以牵你吗?”季婵轻声问道,她先是夸了一下小女孩,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很容易诱哄的,有的时候仅仅只需要一颗糖,或者是一句赞美,就能让她们开心。 小孩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眨了眨,似乎是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季婵尝试的伸出双手,道,“你叫兕子对吗?你会写字吗?或许我们可以一起画画涂颜色,你觉得呢?” 兕子盯着季婵,小步子迈了迈,小小的手拉住季婵的衣袖,似乎是愿意让她靠近了。季婵握住她的小手,跟着她的步伐迈步,脸上带着轻松的笑,嘴里不停地和她交谈。 “你知道吗,如果快要下雨的时候蜻蜓会低飞呢,蜻蜓是有着透明翅翼的小昆虫,等春天或许就能看见它们了,春天的时候青蛙的卵也就孵化了,它们有着大脑袋和小尾巴,随着夏天的到来,渐渐长出腿,然后变成青蛙。” 季婵看她听得出神,索性将她抱起,仍是一手牵着李治,阿芙和阿薷显然被她单手抱着小女孩的举动吓了一大跳,差点冲上去把小孩抢过来,被一旁的阿锦拦住了。兕子也微微被吓了一下,但很快就被季婵安抚住了,“我想这样你会听得清楚一点。青蛙它们喜欢吃小虫子,它们吃虫子的时候,只需把长长的舌头弹出去就能把猎物卷进来就可以了。你想听故事吗?” “想。” 兕子抓紧了她的衣襟,小小声的应道。 作者有话要说:  太子殿下:徐徐图之 ☆、第 27 章 “很久以前,有个小童子不爱读书,常常从学堂里偷偷跑出来玩。有一天,他又不耐烦先生讲课,再次跑了出来,他在溪水边玩耍的时候,遇到一位白髮苍苍的老妪在磨着铁杵,他看着老妪磨了许久,忍不住好奇的问道:‘阿婆,您磨这个干什么呢?’老妪微微一笑:‘作针啊。’‘那磨得成?’‘成!’老妪非常自信的答道,‘只要功夫深,铁杵也能磨成针的。’童子闻言顿时陷入了沉思,恍然大悟后就转身回到学堂,从此发奋学习,终于取得了极大的成就。” 季婵盘腿坐在席上,手上的动作不停,嘴上也语调缓慢的给三个小孩儿讲故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什么道理呢?你们能告诉我吗?谁先举手谁先说哦。”她放下笔,撑着下巴看三个苦苦思索的小孩,笑而不语。 兕子想了想,很快就想到了,小孩的眼睛亮了亮,刚抬起手就被迅速举手的杨兰抢了先,“我知道,是因为持之以恆对不对?只要坚持,就能把铁棍磨成绣花针啦。” “对,还有其他不同的看法吗?”季婵奖赏的揉了揉杨兰的头,继续问道。 小兕子嘟了嘟嘴,很快又想了一个,然而她旁边的雉奴小朋友也不甘示弱的马上答道:“铁杵磨成针要磨到什么时候,太浪费时间啦,还不如去卖了铁杵去买针,能买好多呢。” “呃,也对。”季婵沉默了一会儿,随后无奈的点点头,也揉揉雉奴的脑袋,却被一脸别扭的小男孩避开了。 小兕子看自己的哥哥也被揉了头,瞬间涌上来了两泡眼泪,秀气的小鼻子皱了皱,小拳头攥得紧紧的,委屈的说:“兕子没有答案啦,都被答完了,呜……” 季婵连忙把人搂怀里,拍着后背安抚道:“肯定还有的哦,兕子慢慢想不急。” 或许是觉得自己这样子有些丢人,兕子小脸粉红的退开了季婵的怀抱,手却不舍的抓着他的衣角,大眼睛眨巴眨巴的看着她,“是不可以到溪边玩是不是?阿娘从来都不让兕子自己一个人去池边玩耍的,阿芙也说这样很危险。”她板起小脸,一本正经的说道:“小童子不听话。” “对哦,去任何水深的地方玩耍都要有大人陪同,不然是很危险的,兕子答得真好,有想要的奖励吗?”季婵笑眯眯的看着她,伸手拂过她的鬓角,压下一缕散开的发,区别待遇的样子令另外两个小孩都撇撇嘴。 “兕子,兕子不需要奖励。”小兕子犹犹豫豫的想了一下,随后不是那么坚定摇了摇头。 “这样吧,季阿姐把这个玩偶送给兕子好不好?喜欢吗?”季婵取出缝好的粉色兔子手捂,里面早就塞进了一个热水袋,暖唿唿的格外舒服,她把手捂放到兕子手里,小孩虽然有些好奇的抱紧了,感受到舒适的温度后脸颊在上面蹭了蹭,眼睛几乎弯成月牙儿。 “……”杨兰沉默,那明明是说好了给她做的手捂。 “喜欢!”兕子兴奋的回答道,整个人都挪到季婵身边,两个人都要靠在一起了,季婵看着小兕子格外开心的样子,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特别是当小孩把手捂放在中间一起取暖的时候,她的心像是也跟着高温而化成了水,软得一塌煳涂。 雉奴小朋友似乎受到了很大的触动,他深深的看了季婵一眼,伸手为妹妹拨开粘到嘴边的髮丝。 窗外冬日辉辉,而这里仿佛也装了一个暖阳一样,满是温情的触动。 —— “阿锦,你怎么在这里?”阿芙最先沉不住气,开口问道。 因为室内狭小,所以并不需要身边有人伺候的季婵让她们三人皆候在门外,阿锦半倚着樑柱,一条长腿屈起,闻言懒懒的掀起眼皮子望了姐妹二人一样,道:“太子殿下要我在哪,我便在哪。”她随口搪塞过去,并不打算多谈。 第47页 阿锦虽说比不上阿喜与太子深厚,又是内坊局的职掌使,却也是在身边伺候许久,算是半个心腹。而阿芙和阿薷不过是两个小小的婢女,年龄也才十几岁,她哪里犯得着解释那么多。 “太子殿下应该是经常来这阅书吧?阿锦是被留在这里的?如果我也能经常出宫就好了。”阿薷恍若不经意开口一般,神情透露出几分艷羡,一副十成十的好奇小女孩模样。 阿锦猩红的唇勾起,弧度和眉一样的锋利,她收起抱胸的手,一步一步踱道神色略有些不自然的少女面前,温热的气息喷洒在阿薷脸上,“如果阿薷也想的话,我倒是可以帮忙求到殿下面前,让你出……宫。”两人贴得如此之近,仿佛十分亲昵一样,阿锦的眼中却泛着冷意,宫字被含在口里轻轻吐出,带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阿薷喉咙发紧,却仍是强撑镇定,“这倒不必,我是伺候在公主身边的奴,哪有轻言出宫的道理,阿锦说笑了。” “即使如此,那就该记住了你是公主的人,手伸得太长的下场……阿薷,你是个聪明人会让我放心的是不是?”阿锦低头凑近,勐地握住了阿薷的手腕,盯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的说道,指腹擦在腕间,有些冰凉的温度令她挑了挑眉,说完后,阿锦像是察觉了什么后退两步復又抱胸倚着,好似方才的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只是嵴背挺直,显示出她绷得极紧,只要阿薷有什么异动就能当场将她就地格杀一般。 阿薷脸色苍白,阿芙却不懂她们两之间的交锋,只听见了阿锦最后一句对自家姐姐的警告,顿时热血用上心头,踏步上前,“阿锦你这是什么意思?莫要以为……” “以为如何?” 稚气的童声从面前传来,阿芙噤声往声源处一瞧,只见门已被推开小半扇,如今仅仅只有五岁大的晋王殿下手扶门框,半挡着身后,再往后一看,里面季娘子和晋阳公主正在纸上画着什么,只是视线偶尔往此处转来。 阿芙身子一抖,立马躬着身向后退,却是半点都不敢再说。 “奴阿锦见过晋王殿下,因为情况特殊,不方便行礼,还望殿下恕罪。”阿锦拱着手,身子伏低,由于侧着身,大部□□躯都藏在墙外,内室看不清她做了什么。 “本王知道你,你是太子哥哥身边的人,现在带着阿芙和阿薷退下去,莫要让我再听到她们吵闹。”李治淡淡吩咐道,目光扫过两名看似恭敬的少女一眼后便收回视线,转身进了内室,白胖的手微微一推,门就“吱呀”的一声关上了。 他虽然还在稚龄,却并不是什么都不懂。这两个婢女因为是双生子长得讨喜,而被安排在他与晋阳身边侍候,如今想来也有一年多的时间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生出的异心,亦或者是一开始就抱着其他目的。不过这些都暂且按下,等太子哥哥回来了的时候再提两句,这样的人,留在身边是个祸患。 阿锦直起身来,心下明白这两个人怕是再也见不到了,她抬手取出腰间的一把竹管握在手里,抬手示意道:“请吧。” 阿芙年轻气盛,经不起刺激,险些又再上前跟她理论,阿薷将她拦下,悉悉劝慰,眼角余光扫到阿锦手中的竹管,只见碧绿中现出一点尖锐的亮白,顿时心里骇然,再也不能耐着性子劝自家妹妹,拉着她匆匆出了走廊。 故事总会讲完,人也到了该分离的时候。 天色渐晚,云层染上暮霞的颜色,远山带着些许光辉。 季婵和兕子做了道别,对方抱着兔子玩偶一脸的依依不捨。 “兕子还能来吗?”小女孩放开她的衣角,仰着小脸问道。 “当然可以,只要兕子什么时候想来,季阿姐都在这里。”季婵看着她的眼睛,笑着和女孩儿做了约定,一边的杨兰也是极为不舍。 由于李承干并不在,季婵便和阿锦送兄妹俩出去,眼见着两个人在阿芙阿薷的陪同下走到马前,看着两个人先后上马车。 “公主殿下,奴扶着您。”兕子把头转回来,把手递给了阿薷,让对方把自己送进马车,厚重的车帘掀起又落下,车内一名俊美的少年正手握书卷,含笑的望着她。 “太子哥哥!”兕子弯起月牙儿,也不管是不是在马车上就要扑过去,吓得李承干连忙伸手一把接住。 “又乱来。”李承干颳了刮她的鼻子,轻声斥道,一边乖乖坐好的李治也是一脸不贊同。 兕子吐吐舌头,抱着李承干的手不断摇晃撒娇,“太子哥哥既然来了为什么不下去接兕子呀,兕子还以为太子哥哥不来了呢。” 李承干将一直盖在铜炉上的羔兔绒斗篷拿了过来,盖在她身上,笑着说道:“哥哥在上面等你不好吗?天气这么冷,兕子捨得让哥哥下去吹风吗?” 李承干脸上仍是带着温柔的笑,仿若什么异样也无,至于是否是因为天气冷的原因亦或者是其他,旁人与他,怕都是不得而知的了。 车夫长鞭落下,骏马嘶鸣一声,车轮缓缓转动压过雪地,马蹄印渐渐被车辙痕迹所掩盖。 季婵站在门外的身子一顿,突然察觉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沉吟片刻后神色骤变,“雉奴……兕子?李姓?”应该只是巧合罢? 第48页 作者有话要说:  季老师:我去买彩票了再见 ☆、第 28 章 入夜,长孙皇后的寝宫内静悄悄的,没传出半点声响。 室内燃香撤去,唯有苦涩的药味在空中飘散,昏暗的烛火被风吹得抖了几抖,墙上的影子不断拉长。 本来应该就寝休息的长孙皇后靠坐而起,身后左右各有两个婢女立着,凤眸扫过跪在面前的阿芙和阿薷,清丽的脸上如裹上一层寒霜。 “本宫倒是小看了你们。”长孙皇后的目光扫过跪伏在地两股战战的二人,声音里听不出什么情绪,“如果不是今日晋阳陡然出宫,以至于让你们接触到外面,还不知道要瞒到什么时候呢。”她伸手拨弄着袖子上的祥云,接着问道: “是谁将你们安插在晋阳身边的?” 阿芙和阿薷皆是抖了抖,二人咬紧了嘴唇,不肯开口。 长孙皇后垂眸,掩去一丝杀意,口中冷冷道:“怎么?不肯说?莫不会以为本宫只会按照宫规打你们一百板子而已吧?阿青……”她话音刚落,右侧的宫女向前踏了一步,手中捧了一封书信,上面详细的记录了数十人的名字与其他,阿青念道: “宫女阿芙、阿薷,本名黄琦、黄婕,本是校书郎黄霖之女。三年前,黄霖因为渎职纵使弘文馆失火损失了数万册图书,后被捉拿问罪流放两千里,其妻儿充入掖庭宫为奴。两年前黄霖的妻子黄张氏与唯一的嫡子在宫内不知所踪,二女则是被派遣至阴妃宫内伺候,只是半年后又重新回到掖庭宫,换了个名字被内侍省送到公主身边为贴身婢女。” 阿青不顾两名神色骤变的少女,继续道:“黄张氏和嫡子黄鑫被连夜送出宫外,改了姓名在岐山县继续生活,并着数十名族人,用二女在宫内所得的金银压迫百姓,迅速成为当县的豪强,嫡子黄鑫不务正业,强抢民女并将人奸污致死,苦主上告官衙却被不明人士压下……” 到这里就够了,长孙皇后抬手止住了阿青的话,后者识趣的退下重新候在身后,她嘆息道: “没想到不过是两名十几岁的小宫女,也敢纵容族人收敛民财,任意杀人,甚至操控官衙让苦主求助无门,好大的胆子!”她盯着二女的苍白面孔,表情莫测。 阿芙匍匐上前,涕泗横流道:“皇后恕罪,奴愿说,是……”她话还没有说完就被阿薷勐地捂住的嘴,同样哭着说。“不能说,说了阿母和弟弟都会没命的。”两个人顿时抱作一团,呜咽声此起彼伏,听得人心乱如麻。 “看来是本宫仁慈太久以至于让你们忘了我是什么身份,而你们又是什么东西了,阿青……遣人将这封书信送去御史台,阿薷与阿芙直接杖毙,对了,涉及此事的人一个都不能留。” 她看着两姐妹惊恐的样子漫不经心道,“以为不说就能要挟本宫?在阴妃宫内侍候了半年得了不少好处吧?胆敢把手伸到本宫的晋阳这里,阴妃莫不是以为本宫真的是吃斋念佛的活菩萨,会什么都不计较让她好过?” 阴妃之子李祐贞观二年由楚王改封为燕王,被任命为同州刺史,后又改任幽州都督,然而不管是同州刺史还是幽州都督,李祐都没有去藩地,而是一直留在宫中。 在她宫中养病的这段时日,原本沉寂的阴妃和李祐突然频频在皇帝面前出彩,甚至燕王还得皇帝了一个才思过人的评语,阴氏在朝堂上也是水涨船高。 燕王李祐的外祖父阴世师在太上皇太原起兵的时候曾经射杀年仅十四岁的李家五子李智云,随后又让人掘了李家的五庙墓葬,等到太上皇兵入长安后以守将阴世师拒义兵为由将其杀害,两个家族之间可谓国雠家恨。 然而分明有了这样血海深仇,李祐之母竟然还入宫做了仇人之子的嫔妃,甚至还为他诞下了儿子,这样的女人,让长孙皇后十分的不齿和唾弃,这些负面的看法更因为如今阴妃安插耳目在晋阳公主身边,还窥探太子承干的行踪变得愈发的浓重,甚至起了除掉对方的想法。 阴妃蛇蝎心肠,李祐喜欢结交奸邪之人,原本不将她们看在眼里的长孙皇后瞬间警惕了起来,虽说承干现在已经是板上钉钉的太子,但是难保阴氏使些鬼蜮伎俩,不得不防。 思及此处,长孙皇后招来阿青,二人附耳密语了几句后阿青点头退下,而跪在地上的姐妹早早就捂了嘴拖了出去,长孙皇后掐断了案上摆放着的一瓶插花,娇柔的花瓣被她揉碎,鲜红的汁液自指尖滴落。 临近新年,岐山县的豪强之子被查出随意打杀百姓,侵占民女,一家数十人皆被处以斩刑,闻者纷纷拍手称快。 远在岐山县的重案季婵并不知道,知道也只会唏嘘一声再无其他,因为随着年关将近,她的事情越来越多了,人也越来越忙了。 正如她之前所说,关于图书阁的管理制度中,认真工作的人有奖金和奖励,如今已是年末,书坊的管事、工匠乃至跑堂的活计都要参加总结大会,通过总结去年工作中所获得的经验与教训,从而在今年做得更好。 总结大会由刘管事主持,季婵则是隔着一道屏风坐在后面,大会上设定了最为辛劳奖、最具创新奖、销售最佳奖等等,获得奖项的人不仅脸上有光,奖品也颇为丰厚。而既然有奖励也有批评,只是批评是在私底下警告和给予处分,并不拿到明面上讲,这是为了顾及僱工的自尊心,进一步避免出现僱工对书坊怀恨在心的情况出现。每个僱工每年都有评分,初始分数是十分,如果有偷奸耍滑的情况出现扣除一定的分数,等到初始分值被扣光那么该僱工就会被取消医疗保证的资格,与之相反的则是奖励两匹绢布,这可相当于一贯钱了呢。 第49页 刘管事站在上面,照着季婵写的稿子朗声念到:“今后,年奖我们会将它设入制度之中,大家辛勤工作的时候,我们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每一年,都会评出最为辛劳奖、创新奖等等的奖项,通过这些为由贡献的人褒奖,那么希望各位明年能够继续以这种良好的态度继续努力、用心做事,只要每个人都认真遵守制度,那么每个人都有机会得到奖章。我们图书阁的未来,就靠大家了!” 话音一落,季婵就首先鼓起掌来,底下的僱工受了感染,也跟着喝彩,竟有了几分后世年终宴会的感觉。 等到总结大会开完,图书阁也要暂时关门闭业,给员工发放工钱和年假,柜檯前排起长队,专门管理财务的林管事摸摸头上的汗,喊道:“下一个。” 一个瘦小的半大少年立马上前,他身上穿着一身棉布做的圆领袍子,仔细一看和店里的每个僱工都一样,只有细节处稍有不同,并且袍子的胸口处都缝着他们的职位,比如管事、伙计等等。 这个少年是店里的跑堂伙计,今年大概刚满十七岁,由于营养不良所以脸色发黄,他的家里还有一个弟弟和亲娘,至于父亲早就病死了,只能由这双稚嫩的肩膀扛起整个家。 林管事拿起工资单核对人名,“商小才,本月工钱共两千零四十钱,无过,业务评定良,这是年奖绢半匹,拿好。”林管事当他的面将钱点算清楚,放到口袋里面,连着半匹绢一块羊肉一起递到少年面前。 “林管事,怎么还多了一块肉。”少年战战兢兢地接过东西,有些不安的问道。 林管事挑了挑眉,道:“东家心善,每个僱工都会发放一块羊肉回家过年,拿了赶紧走,别人还在后头排队呢,下一个。”他不耐烦的挥了挥手,少年也不敢再挡在那里,一叠声的心里口上感谢了季婵,满脸欣喜的走到别处,把口袋仔细扎好,背着东西回去了,在他的背后林管事提醒道,“别忘了二月十七来上工啊。” “哎!”排队的众人纷纷应到。 等到图书阁的事情了结,季婵亲自拿锁锁了图书阁的大门,并在外面挂了一个喜迎新年,暂且闭业的牌子,引来路人的侧目,有些店坊的店主见了也纷纷效仿,倒也是颇具趣味。又是几日过去,除夕终于到来了。 在除夕日之前,季婵和杨兰早早就把房子打扫好了,等真正到了过年的时候,是不允许扫地的,因为这样据说会把福气扫走。唐代的除夕日和现代的差异挺大的,因为他们在除夕夜的时候还要组团上街驱傩,这些暂且不说,季婵还得准备团圆饭呢。 由于季婵是个外来户,杨兰家之前比较穷苦,过年也是将就,所以这次年夜饭的规格季婵打算按照自己家乡方法来。 这第一件事就是要包粿,胡豆上锅蒸熟之后捣成泥放在一边,花生下锅翻炒,等包衣脱落也是捣成碎盛起来,这些比较容易就让杨兰来做。而季婵则是用热水和面,揉成一个面团之后放花生油继续揉,这是为了不沾模具。等到面团揉好后季婵揪出一小块掐窝填馅料,包裹起来用模具压出形状来,由于放了油的原因,做好的粿印好了很容易取,拿出来后放到芭蕉叶上之后上锅蒸就行。 做好的粿能保存很久,好吃又顶饱,再吃的时候上锅蒸一下就行了。 年夜饭还需要挺多道菜的,季婵只能先把浪费时间又不容易熟的东西先做了,比如冬笋炖鸡汤,鸡肉剁成块下锅过水,然后另外放到灶台上的陶锅里面炖,不占地方还有味道。 “阿婵。” 杨李氏的唿唤声由远及近,季婵应了一声后拿起灶台上的布擦干净了手,出了厨房。 “李婶儿,找我有事吗?”季婵把人迎进屋,问道。 “我鞋上都是泥,就不进去了,这是你叔挖的藕,我给你家带了一点过来,冬日不是菜蔬比较少吗?刚好给你们添道菜。”杨李氏把手里头已经洗好的莲藕拿给季婵,脸上带着爽朗的笑,一点都没有当初和杨石吵架时的刻薄模样。“那我先走了,娇儿大着肚子呢离不开人。” “留下来喝口水呗。”季婵招唿着。 “不了不了,我先走了啊,有什么事需要帮忙尽管来找婶子。”杨李氏摆摆手,转身走了。季婵沖她喊了声谢,拿莲藕进了厨房,这藕来得刚好,正好做道桂花糯米藕,香香甜甜的小孩子最爱吃。 糯米先泡着,大概得泡个一个多时辰,这个时间内季婵把笋洗了又切成片了,还把一些菌菇、韭菜,芹菜和茄子洗了放在一边。又等了一会儿才把莲藕削皮,切下一块,把糯米塞进去,切下来的藕块当做盖子盖上,用竹籤固定,下锅放红枣和红糖熬半个时辰。 忙了一会儿季婵才想起来没把芋头削皮切块,又是一阵兵荒马乱才给备好了,猪蹄做了处理后放入干净的陶锅炖煮,放了她自己配的一些大料。莲藕煮到一半的时候芋头再下锅炖猪蹄,这时候这里可以暂且不管了。 红糖糯米藕到了起锅的时候了,季婵把莲藕捞出来切块码好在碟子里,往上面浇了她做的糖桂花汁,留出一块给杨兰尝味道解馋,然后她又去做三菇烧豆腐和芹菜炒肉还有素烧茄子,等把菜都上了桌,芋头炖猪蹄、冬笋鸡汤也跟着做好了。 第50页 年夜饭备好之后天也跟着黑了,她们吃完饭还要上街驱傩,杨老爷子年纪大了经不起闹腾,早早就去睡了,留下季婵和杨兰两个收拾东西准备出门。 唐朝的驱傩大概是长安人民自发组织的除夕夜活动,也就是人们通过跳舞吟唱的仪式来驱除鬼怪妖孽、保平安求祥瑞,这样的活动是受到官府支持的,有的驱傩大队甚至还一路跳进皇宫去给皇帝和嫔妃们驱傩,李婵跟的这一队刚好就是。 驱傩队伍前面有一对男女,分别带着老翁、老婆婆的面具跳舞,而他们身后跟着许许多多带着小孩面具的,这个叫护僮侲子,另外还有带着鬼怪面具的,一路上唱着驱傩词向着北走,准备进入宫城。 季婵拉着杨兰混在护僮侲子内,两个人跟着大部队沿着主干道直走,等进了皇城,才发现其实乌漆墨黑的什么都看不到。 事实上皇家允许进入的只是一条并不常用的宫道,属于真正宫城部分的还要再往里面一点,不过那些地方就不能进入了,每个门口都有侍卫把守,季婵领着杨兰满脸新奇的往周围看,十足十的刘姥姥进大观园。 不过这也难怪,杨兰前几年年纪还小不能去,而季婵是一个穿越过来的现代人,两个人都是第一次参与驱傩,好奇在所难免。而且其实这个队伍的大部分人对皇宫也是很陌生,都是趁这机会来开开眼的。 人很多,挤来挤去的活脱脱像是在参加一个爆满了的旅游团,‘啪嗒’一声,杨兰的面具被碰掉了,季婵赶紧捡起来,不然这么多人没一会儿就给踩烂了,只是当她立起身来的时候,杨兰已经被人潮挤到前面去了。 “阿姐!”杨兰满脸着急的沖季婵挥手,并试图要挤回来。 “别过来了。”季婵喊道,“你跟着他们先回去,小心点不要被踩了!”说话间季婵被身边的人撞了一下,自己的面具也掉了,这回她还没来得及捡起来就被踩成了碎片,等到她踮起脚再去找杨兰的时候已经看不到人了。 百般无奈的她只能拿着杨兰的面具,尝试着从另一条小道出去。 宫城真的很大,就算是开放的只是一条宫道就足以让季婵这个不熟悉路的人找不到北了。周围都是高树琼花,季婵绕了好几圈,却是跑到了一处有着稀稀疏疏梅树的地方。 白雪还未全部消融,而这里的梅花已然都盛开了,艷态娇姿,繁花丽色,胭脂万点,独步早春, 季婵把斗篷的帽子戴上,偷偷折了一枝梅花枝拿在手上,花朵上的那点残雪反倒显得它冰清玉洁,愈发娇粉,季婵拉了拉斗篷,伸手拂开花枝,被突然撞到的人吓了一大跳。 “你怎么在这里?”两个人异口同声道。 李承干看了看她的装扮以及手上拿的面具,顿时心下瞭然,开口道:“某是跟着驱傩来的,某非季娘子也是?” 季婵点点头,狐疑的目光扫了扫两手空空,穿得十分正常的李承干,对方接收到她的视线,面带微笑的补充道:“面具在途中掉了,某又迷路了,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季娘子。不如就一起走吧,两个人也互相有个照应?” 季婵答应了他的提议,两个人结伴往前走,季婵对于皇宫十分好奇,自然是走在前面四处张望,而李承干稍落后她几步,转头示意隐匿在一边花丛中提着宫灯的宫婢将灯交于阿喜带走,而小璟跟在他们后头。 季婵仰头看向巍峨的宫墙,对身后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 作者有话要说:  舍友经常大晚上的说梦话吓我一大跳_(:3ゝ∠)_ ☆、第29章 除夕日的夜空挂着一沟弯弯的新月,皎洁的月光倾泻进这肃穆的深宫内,红墙映着斑驳的树影,半露的花枝带着丁点未化的萤光,季婵盯着仿佛洒了一地银霜的脚下,思绪恍惚。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平日里为了生计奔波忙碌,倒还能沖淡离愁,然而在今天这个举家团圆的夜里,季婵思念家人的情绪难免会一阵阵的在心里头泛起波澜。 年少时也曾做过不切实际的梦,有过独身一人出去闯荡的念头,甚至厌烦过亲人自作主张的束缚。然而她的人生是一叶小舟,世界却是一片海,海底有礁石、海面有狂风,当初的那些果敢在这些突如其来的挫难中被拍碎成了泡沫。 她后悔了。 如果她不那么拼命走向峰巅,不那么渴望的想要成功,放下倔强转身返回曾经的路,是不是今天就不一样了?或许会苦一点差一点,但至少依旧能够待在家人身边,母亲依旧会在除夕夜里为她们三个孩子都准备一碗蛋羹,黄澄澄的像今晚的月亮一样。 季婵鼻子发酸,努力不再去看头顶那一轮皓月。 她本来就不是个坚强的人,只是在外面包裹了一层坚硬的壳,内里还是柔软得轻易就能受伤。在这个地方,几乎是举目无亲的她只能独自一人摸黑向前,杨家再好,到底不是季家,杨兰会长大,会自己组建一个新的家庭,而自己这个勉强挂了一层亲戚皮的姐姐依然是个外人。 季婵攥紧了披风,白绒绒的兔毛微微浮动,蹭得脸颊有些发痒,她渴望着温暖,然而心里愈发坚定最开始的想法——或许自己会一个人生活,一个人或是倚着木窗看花、亦弯腰为栅栏下的菜畦浇水整理,却不会将心託付给任何人,以求那份在常人看来安稳的归宿。 第51页 季婵苦笑了一声,她本来就不是个迁就的人,不然也不会落得如今这样的下场。 “小心。”李承干轻轻的声音打破了许久的沉寂,他伸手将胡思乱想的季婵拉倒身侧,避开了前面的碎石。 修长的手指拂过腕间即收回,带来像是触电了一样的触感,季婵吓了一跳,她无措的抬眼,感觉自己的脉搏处仿佛留下了一抹火辣辣的滚烫温度,“怎,怎么了?” “前面有石头。” 李承干答道,又抬手捏住她的手腕,不由分说地再次将人拉近,理所当然的模样像极了电视剧里头的霸道总裁。 这并不是一条经常有宫人走动的路,所以没有人特意去清理,布满了裂纹的石板长了好几丛的野草,枯死的焦黄色中隐着一点绿芽,他把步伐迈大,领先了季婵半步,为她挡去了尖锐的石头和脏污的水洼。 李承干对于季婵的感觉很复杂。 一开始的接近或许是带有有目的性的,然而在接下来的相处中他才发现了这个女子的不一般。她不像李承干常接触的那些拘泥端庄的后妃贵妇,也不是蛮横娇气的千金小姐,如果非要说的话,大概就是拥有像小兕子一样稚气柔软,有的时候却又睿智老成得让他想起了自己的讲师。 或许是因为对方像兕子的那一面让他存了多照顾几分的心思,又或者是那些独有的奇异阅歷和知识让他想要多多交流,比之其他人,李承干觉得和她相处的这段时光里,没有和小璟亦或者阿钦的身份隔阂,也没有像父母多出来的那些尊敬,而是平淡而又平等,或许这是一段珍贵的友谊吧? 会为对方考虑,会为对方担心。 从未有人敢靠他这么近,这么的,没有半分意图和多余的情绪,仅仅只是单纯的距离。 李承干身为大唐的太子,巴结他的人何其多,然而真正的朋友少到几乎没有,还只是少年的他尚不知情愁,他隐约察觉到心底酝酿而生的奇异情感,是从未有过却唿之欲出的新奇感受。 这感受,到底是什么呢? 李承干不知道,也不打算阻拦。 不知从何而起的满足溢满他的心头,这股突然涌现的甜蜜情绪甚至驱使他做出了逾规越矩的举动,他放任自己融合在身边人轻如羽毛的唿吸中,任由步伐慢下、心跳加快,只希望这种岁月静好的感受能够无限蔓延。 路的尽头到了,近在咫尺的宫门数名守卫手握刀戟,身上的盔甲在月光下泛着冷光,李承干嘴角的笑意缓缓收回,对着季婵仍是温和模样,“某已命家僕备了马车在宫外等候,季娘子如果不介意的话便搭乘马车回去吧,皇城离墨香阁也有一段路,女子独身怕是不安全的。” 这并不是皇宫允许驱傩队所进出的门,所以守卫森严,李承干从腰间取下一枚玉牌递到卫士面前,天色暗季婵看不真切样式,只能从光泽判断出是一枚白玉,卫士收到玉牌借着身边的灯笼粗略一扫,上面的四爪龙纹在红色的灯笼下清晰可见,他心下一惊,脸色骇然,也不敢多加耽误,恭恭敬敬的将玉佩拱手交还后对着身边的守卫说了几句,原本来挡在门前的士兵们如潮水般散开,让开了一条大道。 李承干取回玉佩,季婵见卫士的神色怪异,心里十分好奇,她有心想向李承干借了玉佩过来看看,但是又觉得这样的行为不妥,只能将好奇心按下,跟着他出了宫门。 然而季婵不知道的是,在他们转身之后,原本低着头的卫士抬首一脸探究的看着这位连当朝皇太子极为礼让的年轻女子,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身份,竟然还让太子亲自送出宫门…… 卫士敛目掩去眼底的深思,转头呵斥和他想法一样,此刻正在议论纷纷的部下,“不要命了?宫城底下也敢乱嚼舌根?” 城墙的转角处停着一辆青帘马车,几乎要融入黑夜里,季婵被李承干送到马车前,赶车的是一位老年夫妇,看起来都是极为慈眉善目的。 “老奴见过公子、季娘子。”身穿蓑衣的老婆婆麻利的下了车辕,笑呵呵的给两人行了礼,“雪积得有些深了,老奴扶您上车吧?” 季婵点点头,借着老人强而又力的手爬上了车,青到近黑的帘子落下掩去她的身影,骏马发出一声嘶鸣,李承干站在墙边,看着马车慢慢远去。 雪花落在肩头,并未带伞的他仍是站着,心情有些怅然若失,突然马车车窗的帷幕被掀起,一个小脑袋伸了出来,李承干看不清她的脸,却看到那只手用力的朝他挥了挥,李承干轻笑一声,陡然觉得自己好像喝了一壶热酒,身上的寒冷都被驱散了一样,竟是背着手晃晃悠悠的回去了。 经过宫门的时候,守卫们看着明显不对劲像是喝醉了酒的太子殿下,纷纷转头和同僚互相对视了一眼,随后都不忍直视的闭上了眼。 除夕夜里的宫中非但不是没有事,而且反而要比平日里更热闹,那些受李二陛下宠信的官员不仅不能待在家里吃团圆饭,还得进宫去喝酒吃御宴作诗看春晚,李承干之所以会在梅树下与季婵相遇,不过是中途离了宴席,想出来走动走动,吹吹风醒醒酒罢了。 小璟早早回去叫来了等了许久的阿喜和两个提灯的婢女,一行人绕着御花园的荷塘缓缓走过去,只见一名衣着华丽,腰腹洪大的少年倚在凉亭的栏杆上,立在一边的侍女端着一盘点心,少年看见李承干走过来,立即扔了手里掰碎了一半糕点,笑容满面的迎了上去: 第52页 “太子哥哥好兴致,竟然中途离席去私会佳人。” 李婵走错的那个地方是被废弃的梅园,大概后宫里也只有太子偶尔会去,大部分人是不愿意涉足了,梅园再转过一条曲折的小道,就直接通往御花园,再走几步就是摆宴的地方,这条路只有李承干知道,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时候,李泰竟然也知道?或者说,自己的这个弟弟是故意尾随自己? 他微微挑眉,“青雀怎么也出来了,你不是最爱与人联诗论学,怎么也捨得出来受这冷风。” 他这个一母同胞的亲弟弟,常常被父亲溺爱赞赏,甚至被誉为才华横溢、聪敏绝伦,平日里和他也还算是友爱和谐,只是李承干隐约觉得尚且还在志学之年的李泰并没有他表面上表现出来的那么率直和闲散逍遥。 只是如果没有切实的证据,李承干并不会恶意的去揣测自己的亲兄弟,最多对他有一些警惕和防备,毕竟他们是嫡亲的兄弟,血缘上要比别人来得近一些。 于是李承干缓了脸色,示意身后的婢女上前为他们二人提灯照亮道路,打算一起结伴回御宴上,这时李泰凑到他面前,依旧是那副笑嘻嘻的样子,“今夜月色不错,我没忍住就跑出来赏赏景,没想到刚好碰见了太子哥哥。”他低声问道,“不知道是哪家大员的闺女,竟和我有了一样的赏月心思。” 李承干皱眉,转头看他,“不过是偶遇罢了。” 李泰可不打算就这么让他含煳过去,继续调笑道:“是是是,太子哥哥又拿话诳我,除夕夜能够进宫用宴的无非就那几个,不过这些名门小姐不好好侍在母后宴前看花观舞,反倒透气到了你这儿来了,想来存的也不是什么好心思。” “青雀!”李承干喝住他,“越说越不像话了。”见这个弟弟瘪了嘴一副委屈的模样,接着开口说教道,“你平日也是这般口无遮拦的吗?若是让御史一状告到阿父面前,有你好果子吃的了。” 作者有话要说:  皮皮我回来了!!! 演出在五月四号,希望能有个好成绩,指导老师偷偷透露说保二争一。 原本八号要出去写生结果又黄了 ☆、第 30 章 “哥哥勿怪,我不过是随口说说罢了嘛。”看见李承干明显严厉起来的脸色,李泰连忙赔笑道,讨好的样子仿佛真的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弟弟。 李泰长得并不难看,尽管身材是他这个年纪不应该有的肥胖,但是他的脸还是继承了长孙皇后和李二陛下的优良基因,这使得他臃肿的身躯也显得圆润可爱了起来,他的眼睛十分明亮清澈,被这样的一双眼睛注视着,即便是他犯了再多错也让人不忍心苛责。 李承干明显也是这样想的,他草草数落了自己的弟弟几句,也不愿意在奴僕面前下了他的面子,也就是住了口,就这样,这件事便算是揭过了。 “等等。”李承干停下了脚步,随手拔了一把草,李泰看着他手上的那枝有着黄色小花的野草颇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想了许久也没想出这举动有什么深意,又鑑于刚才口不择言惹恼了他,也只能强忍着好奇,不敢开口了。 李承干有何用意如何暂且不提,再说说季婵这边。青顶的马车在图书阁缓缓停下,老妇率先从车上跳下,再将季婵扶下来,季婵摆摆手本想自己来,婆子摇头阻止道:“这可使不得,地上的雪厚着呢。” 图书阁的门半掩着,里面点着晕黄的烛光,这里是市场,并不是居民区,所以不像其他人家会在院里点火堆迎新年,好在今天的月光星光够亮,亮到李婵能够清楚的看到阿锦担忧的脸。 “娘子,你终于回来了。”阿锦松了一大口气,“如果你再不回来,奴可哄不住兰姐儿了。” 她把人推到桌子面前,手脚麻利的奉上了一碗热水,杨兰至季婵到家之后就没有出声说话,只是腻在她身边不离开,季婵揉揉她的脑袋哄了几句,这才有了笑脸儿。 老年夫妇并不进门,季婵让阿锦也倒了水送出去,天气冷,喝口热水暖暖身子总是对的。阿锦提着水壶,回头看了眼和杨兰笑闹的季婵,确定对方没有注意到这里后转回来寒暄道:“麻烦二老了,殿下有什么指示吗?” 婆子摇摇头,笑道:“锦姑娘客气了,老奴不过是尽了自己的责罢了,说不上麻烦,殿下并没有什么指示,只是嘱咐说一切照旧,万事以季娘子为主。”虽然同是奴僕,但是老妇清楚的知道面前这位是太子殿下身边的心腹,身份比之她们不知道要高上多少,是以她并没有倚老卖老,反倒是恭恭敬敬的,让人挑不出错处来。 她们夫妇不过是东宫里头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僕人,至于能够被派遣来送那位季娘子,不仅仅只是因为从王府里头带出来的,更是平日里谨言慎行的性子加上有这份的眼力见才在太子殿下那里挂上了名号。 阿锦闻言点点头,歉意道:“天色愈发晚了,夜里也凉,我便不多留二老了。”她目送马车驶出街道,不远处传来爆竹噼里啪啦的声响,仿若泼墨般的点点灯火布满偌大的长安,顺着大街,走进坊门,隔着巷曲都能看到堂下院里的人家手挽手围着火堆载歌载舞,竹竿在火里燃烧迸出火花,照亮了半边夜色。 第53页 阿锦打了个哈欠,她还要守岁呢,等到子时街上钟鼓齐鸣的那一刻,新年才算是真正的到来。 李承干一行人穿花度柳,沿着羊肠小径慢慢回了宴上,席上觥筹交错,长孙皇后一袭凤袍贵不可言,平时苍白的脸色此时也显得红润了许多。席上除了品阶高的宫妃,还有官员,至于李泰口中的世家小姐们都在偏殿,由一名和皇后交好得到妃嫔招待。 李承干甫一归宴,燕王李祐眼尖的瞧见他手里头拿着的一把杂草,顿时似笑非笑的道:“太子哥哥怎么拿了一株野草回来了。” 李世民闻言,顺着李祐的视线打量了两眼,开口笑道:“太子,这是何物?” 李承干答道:“回陛下的话,这是萱草,有忘忧草的美称。” “哦?呈上来看看。”李世民摆摆手示意身边随侍的婢女取物,略有些期待的微眯起眼睛,“太子采它来,莫非这忘忧草,当真能忘忧?” 李泰眼皮一跳,紧紧盯着那株有着细长花枝,花色橙黄的萱草,这时候才恍然明白太子的用意。李祐更是咬牙切齿,心道自己这么说不过是为了让皇帝看到太子不遵守礼法,宫廷宴饮私自离席不说,还做出了拿野草当宝贻笑大方的举动,却没想到这杂草大有来头,反倒引起了皇帝的好奇心,他心里恨得牙痒痒,面上难免带出几分,反倒让李世民微微侧目,眉头略皱。 坐在皇后下位的阴妃揪了揪丝帕,不着痕迹的示意自家儿子收敛外露的情绪,长孙皇后怡然自得的抿了一口酒,仿佛什么都没看到,嘴角仍是带着那抹淡笑。 身上聚集了全宴人的视线的李承干半点不见慌乱,而是仿若平常聊天一样回答道:“忘忧草仅仅只是一个称谓,并非真的能够忘却忧愁。” 李祐轻蔑的笑了笑,看到席上的许多文武百官露出了错愕的表情,心里竟是有了几分快意舒畅。 李世民也颇为意外,道:“既然不能忘忧,那么太子采它干什么?” “儿子采它,并不是因为它是忘忧草,而是因为它有希望父母健康长寿的寓意。大雪之下,这株萱草仍是挺直身杆,傲然怒放,儿子深有感触,便采了来献给阿父阿母,希望您永远平安康健。” 李世民心里一暖,似乎没想到李承干的用意竟然是如此,回过神来顿觉龙心宽慰,一个鬍子拉碴的武将立马站起身来说道:“陛下,太子殿下良善纯孝,真是我大唐之福啊,多亏了陛下教导有方,正是因为有了陛下您这样勤政爱民、英明神武的父亲,才能教出太子殿下这样裒然举首的孩子,人们常说父贤子孝,大抵是老臣今日所见了。” 底下的其他官员反应过来也立马跟着起身恭贺奉承,使得李世民愈发高兴,龙颜大悦的赏赐了东宫许多宝物,看李承干的眼光更是柔和,李祐暗自恼怒,同样投向李承干的目光仿若淬了毒的针,就连李泰也差点挂不住脸上的笑,李承干勾起嘴角,不骄不躁的模样更是让皇帝欣慰光荣。 一场宴会最终在众人心怀鬼胎,李祐的不甘中落幕,然而在这里面真正尽兴而归的,大概只有李二陛下了。 翌日,季婵早早起床,换上了放在床边的新衣,院里的灰堆昨晚被她用水浇熄了,以免出现復燃的情况,地上有些碎木屑被踢到一块,过年三天是不能扫地的,据说是为了防止福气被扫走。 院里被杨老爷子插了一根幡子,上头绑着的布条随风飘动,像极了后世某个国家的鲤鱼飘。其实二者样子虽然相似,但是寓意却不一样,前者是为了祈福长寿,后者则是给男孩子成年过节用的,全然不能相提并论。 大门口挂着两块新挂上的大红桃符,上面写着传说中能够镇鬼驱邪的门神,一位名叫“神荼”,另一位叫“郁垒”,直到唐中后期,秦琼和尉迟敬德才被当做门神流行开来,至于后世的春联,现在还没有。 新年的第一天要喝用花椒和柏树叶浸泡的椒柏酒和吃五辛盘。季婵苦着脸勉强喝了一口椒柏酒,对于五辛盘抖着手怎么也下不了筷子,盘子里头摆放着绿油油的五种蔬菜,辣气沖鼻,但看她认识的葱、蒜、韭、香菜四样她就不敢吃了,她是实打实的南方人,哪里吃得来这么重口味的。 吃完了五辛盘,底下又端上来了一盘饺子,里头包着菘菜猪肉馅,热气腾腾的抚慰了季婵受了重伤的肠胃,等吃完了饭,季婵还要跟着杨老爷子一起出门拜年。 第一个去的自然是和她们交好的杨石家,杨秦氏故去之后,杨石家没少帮衬她家,头一个去拜年也是应该的,季婵还特地备了年礼,是从商人手中购来的石榴,圆嘟嘟的五颗,也不知道是如何保存的,果皮红中透青,看起来还很新鲜。 石榴有多子多福的寓意,珍贵但是不贵重,杨李氏对这份礼很是满意。季婵到了的时候,李娇儿正挺着七个月大的孕肚倚坐着做针线活,脸色红润,气色很好。外面大人在谈话,季婵领着杨兰坐在李娇儿身边,偶尔对她绣的花样还能说上几句,再也不是刚来时那个什么都不懂连头髮都要别人帮忙扎的小白了。 “想吃?”李娇儿见杨兰盯着案上的那罐腌渍青梅,伸手拿了递到她面前,笑着道:“会有点酸,季娘子要吗?” “不不不,不用了。”季婵连忙摆摆手,开玩笑,孕妇都说有点酸的东西。 第54页 果不其然,杨兰刚把青梅塞进口里,顿时整张脸都皱了起来,季婵哈哈大笑,一手手指头戳戳她的腮帮子,一手展开放在她面前,戏嚯道:“让你再贪吃,吐出来吧?” 杨兰酸得牙都要倒了,却仍是摇摇头,嚼了果肉吞下,季婵无奈的摇摇头,也不知道该说她勤俭节约还是还是贪吃,只好倒了碗水餵她,好缓解嘴里的酸味。 作者有话要说:  比赛得了第二!!! 就差0.5分啊啊啊啊啊超生气! ☆、第 31 章 四月上旬, 罐子里头的青梅吃光了, 李娇儿肚子里的孩子也生了下来。生产的季婵也过来帮忙, 当产婆抱着孩子出来宣布是个男婴的时候,杨李氏绷着的脸顿时笑开了,就连李娇儿也松了一口气, 季婵看得心里隐约有些不舒服,却仍是认真的给杨李氏道喜。 连日来的雨终于停了,图书阁窗外那株由杨家移栽来的矮小桃苗叶子清绿, 花瓣被打落了一地,几点乱红随风飘进屋内, 季婵停下手上研磨的动作, 将钵子里头的色粉倒入瓷瓶, 踮起脚尖放到柜子上面。阿锦走进来,臂弯里搭着一件天青色的绣花袄子, “娘子, 马车已经备好了, 我们这就出发罢?” 季婵用帕子擦了擦手, 问道:“兰姐儿呢?” “屋里头吃饭呢。”阿锦答道。 季婵无奈的摇摇头,“下回可不敢让她玩这么晚了,日上三竿了才起床吃饭, 如果让老爷子看见了又要说教了。”她想了想, “只喝粥嘴巴淡,灶上还有碟胭脂藕片一块儿端出去,松针包子还有几个?”她询问的看向阿锦, 对方伸出手指比划了一下,季婵瞭然的点点头,“那便就一齐带去,包了给兰姐儿当零嘴吃。” 喧鸟覆春洲,杂英满芳甸。 柳叶刚抽出不久的初春,正适合出去踏青游玩或者祈福上香。因为这个时候的佛教刚在古代中国兴起不久,影响力尚不如本土道教,是以季婵去的并不是寺庙,而是道观。去的人有杨兰、季婵和阿锦三人,图书阁自有管事在,倒让季婵可以放心撒开手。 道观并不远,就在城外的南山脚下,建造了大约有两百余年,颇有灵验,所以前去祈福还愿的人络绎不绝。季婵等人坐上乌蓬青帘的马车,晃晃悠悠的朝南山驶去。 南山脚下,飞云观种了许许多多的松柏,看起来苍翠挺拔,殿前铺着平坦的青石板,扎根在缝里的杂草被拔得一干二净,信男善女们纷纷跪在蒲团前虔诚许愿,一名瘦小的男童偷偷躲在红色樑柱下,黑亮的瞳子紧紧盯着桌上的供品,眼底流露出几许渴望。 “啪。” 一团黑色的泥球掉在地上,男孩有些迟钝的低头看了看,就在这时,又有一团砸向他,并且准确的击中了他的后背,他伸手摸摸闷疼闷疼的后背,摸到了一手的污泥,转头去看,只见一群比他大不了的小孩正站着不远处,手里攒着泥团,朝他吐舌头做鬼脸,“臭乞丐,没有爹娘教的野孩子!小偷!” 男孩抿了抿唇,没有理他们,而是想要离开。然而这几个小孩并不打算放过他,他们跟着男孩后面,不断拿泥球砸他,有的甚至还捡起了石子,男童无法,只能抬起手挡住头脸,小腿快速奔跑着,祈求能找到一处躲避的地方。 他的手臂被砸过来的锋利石子划伤了好几道口子,鲜血淋漓的直往下淌,看起来颇为吓人,再往前就是道观的客房,新漆上去的朱红色栏杆和整齐地板让男孩停住了脚步,他不敢再往里面走了,因为他沾满泥水的鞋会把这些弄脏的。他犹豫的看了看身后那群追过来的孩子和面前整洁华丽的房子,最终还是沉默的蹲下身子,把头颅埋进膝盖间保护起来,像以往一样承受着孩子们的暴打。 落在身上的拳头像是冰雹一样多,却又比冰雹来得硬和狠,这些孩子最大的和男童一样大,最小的也就四五岁,竟然比大人还要残暴,脸上带着的恶意和嘲笑让人触目惊心。他们打得是那样的用力,仿佛手下不是一个和他们一样有生命的人,而是一件可以任意发泄的死物,小小年纪就心存戾气,看起来细幼的拳头落下的地方都是淤青,更让人心寒的时候有几个孩子专门挑流血的伤口打,畅快的笑声传出去老远。 一群孩子见男童并不躲避也不敢反抗而是任由他们欺负,顿时觉得没意思了起来,领头的孩子眼珠子转了转,决定再给他点颜色瞧瞧,他双手一挥,“把小偷的手绑了,丢到河里去!” “丢河里!”孩子们一哄而上,拿绳子把男童绑了,一群人半拖半抱把他带到河边准备丢下去。 “不。”男孩原本面无表情的脸有了恐惧,他拼命挣扎着,却无济于事,领头的孩子冷哼一声,道,“丢下去,看他还敢偷东西。” “哦~~~~”几个孩子闹笑一声,把男童扔到水里。男童勐的被砸到河里顿时连着喝了好几口水,他努力想要游到岸边,却又被孩子们拿棍子拨开,他一张脸渐渐憋成猪肝色,只来得及冒出一句“我没有偷东西”就整个沉了下去。 “你们在干什么!!!” 一声暴喝从这几个破孩子身后炸开,只见阿锦冷着脸抬手将挡在面前的两个拎开,甩了头上的斗笠,一个勐子就扎进去,杨兰留在车上,季婵则是跳下马车跑到河边,几个小孩互相对视了一样,一熘烟的四散跑开。 第55页 季婵她们的马车走得慢,刚才才到飞云观,因为听到外面有争执声才过来看看的,没想到竟然看到一群孩子把另外一个男童绑着手往水里扔,季婵几乎是不可置信的瞪大了双目,她做了老师这么久,班上都是心地善良的学生,从未见过这样小的年纪,就存了害人的心思的孩子,她还尚未来得及出声,车辕上的阿锦立马下去救人。 阿锦的水性很好,而且来得及时,没一会她就从水里头冒了出来,怀里头抱着已经昏迷过去了的男童,男童并不重,反倒是瘦到骨头凸出得有些硌人,黑色湿漉漉的贴在脸上,五官分明有几分俊秀,只是面黄肌瘦的还有数道伤痕。 阿锦轻嘆了一声,小心翼翼的把人往上抱了抱,季婵看到两人后顿时松了口气,但是看到没有一点动弹的男孩后心又揪了起来,她沖抱着人的阿锦喊道:“快把人抱上来。” 阿锦把男孩放在柔软的草地上,季婵伸手摸了摸他脖子,又侧耳靠在胸膛上,听到心脏微弱的跳动后立马按压心脏和人工唿吸,几个来回下来,男孩睁开双眼,“哇”的一声吐出浑浊的河水来,季婵把人扶起来拍了拍后背,好让他顺畅一些。 阿锦从车里拿了一条褥子披在他身上,又拿了热水让他漱口,这才问道:“你还好吗?” 男孩攥紧了包裹在身上的褥子,茫然的眼神在看到褥子上自己留下来的脏手印顿时无措了起来,他缩着头,慌忙的想要离开。但是由于刚才溺水让他用尽了所有的力气,是以他还没有完全站起来就又跌到了,蹭得褥子上都是水迹和污渍,他几乎要哭起来了,抖着嘴唇连说了好几声:“对不起。” “不不不,孩子你不用紧张。”季婵摸摸他的头,安抚道,“我们是刚才救了你的人,所以不必担心我们会伤害你,你现在好些了吗?有哪里不舒服或者疼痛吗?还会觉得冷吗?” “我,我没事。”小男孩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受伤了的手臂,嘴上却说着心口不一的话,他看着面前温柔询问自己的人,有些不敢对视的垂下眼帘,这样的伤痛他早就习惯了,忍忍就过去了,他不想给这个人添麻烦,“谢谢。” 季婵顺着男孩的动作看到了他手臂上已经被水泡得皮肉泛白的伤口,差一点心疼得皱起眉,在想到对面是个敏感的孩子后只能抑制这股冲动,復又重新扬起温和的笑容,“这可不是没事哦。”她用手帕轻轻的拭去伤口的脏东西,“伤口已经泡了水,如果不管的话会发炎的,你的爹娘呢?我带你去找他们吧?” 男孩闻言黯然的低下了头,吶吶道:“我没有爹娘……” 没有爹娘?季婵愣住了,但也只愣住了一小会,她示意阿锦把人抱上马车,自己也跟在后面爬上去。“很抱歉问到你的伤心事了。”她停了停,为自己刚才触碰到男童心里的伤口而觉得愧疚,但是依然坚持着要带他去看医生,“不过不管怎么样,伤口是必须要处理的,我带你去医馆吧,大夫只需要把草药敷在伤口上就能好了,不用担心,一点都不痛的。” 男孩挣扎了一下,“我没有钱,你把我放下就好了,可以吗求求你。”他哀求道。 季婵帮他擦干净了脸和手,不着痕迹的打量了一下他身上几乎是不能蔽体的麻衣,便从箱笼里翻出了杨兰干净还未上身过的中衣和亵裤给他换上,期间男孩因为害羞和其他原因一直不肯就范,频频躲避,最后还是靠阿锦帮忙穿上,又重新换了一条褥子把他包起来。 “阿锦,驾车去东市医馆。”季婵说道。 阿锦应了一声,掀开车帘出去驾驶马车,季婵把脸转回来,男孩已经瑟缩在角落里,不肯再让她靠近,离才进来马车内的杨兰也是远远的,季婵打开一边的篮子,里面放着一盒松花糕,香甜的味道很是诱人。 她把松花糕递到男孩面前:“我救了你你却要这样避开我吗?这样会让我很伤心的,这是松花糕,甜的东西说不定会让你心情好些,不要拒绝一个想要帮你的人好吗?” 男孩嘴巴张了张,他看着那块诱人的糕点,发现自己无法说出拒绝的话来。抖着手去接那块有着豆沙底的糕点,他轻轻咬了一口,几乎是机械般的慢慢咀嚼吞咽着,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过一顿正常的饭了。 ☆、第 32 章 等到了医馆, 男童还是哆哆嗦嗦的不敢从车厢里头钻出来, 只是一味的躲在角落里, 季婵好言相劝了许久都不见动静,还是阿锦拧着眉上前直接把人从车里抱下来马来,一路抱到馆里, 惹得小男孩涨红了脸,就连两个耳朵都是粉粉的,看起来倒是有了几分红润, 不再是之前那副死气沉沉的模样。 “薛老头在哪里?快来看看这孩子。” 阿锦不等季婵阻止便一脚踢开大门,随手把男童置在最近在长安流行开来的胡凳上, 径直掀了后院帘子走了进去, 眨眼间就拎着一个干瘦的白须老头出来。 “没大没小成何体统!你这丫头还不快放开老朽!”老头吹鬍子瞪眼的抬手拍掉阿锦的手, 揉了揉自己被捏的肩膀,呵斥道:“半点像娘子的地方都没有, 老朽已经快六十了你以为还像十几年前那样经得起你这么折腾?” 阿锦嘻嘻一笑:“薛大夫老当益壮, 我就这么点力气那里伤得了你, 可别闲聊了, 瞧瞧这小子的伤势吧,胳膊上划了好大的一个口子!”她抬手挥了好大的一个圆,大概有薛老头院子里头种梅花的水缸那么大。 第56页 “去去去。”薛老头像赶苍蝇一样把阿锦赶到别处, 自己则是蹲下身来, 先是翻看了男孩的手臂,又撩起裤腿,最后还查看了舌苔、咽喉等地。 “伤口不大, 但是胳膊这一处有些深了还泡了水,看样子是落水了?等会我开贴药给你驱寒压惊,还有些膏啊粉的每日涂个几次就能好了,小孩你把手伸出来,我给你清清创口。”薛老头捋着长须说道。 “听话,伸出来。”阿锦说道。 男孩被她凶神恶煞的模样唬了一跳,哪里敢违背她的话,自是乖乖的把手伸了出来,比季婵苦口良心的劝导还有用,惹得薛老头抬头白了阿锦一眼。 温热的棉布碰触到伤口时带着些微痛楚和痒意,男孩条件反射的想要缩回手,却被阿锦一把按住,当把身上的创口都清理了一边,薛老头又从柜子里头拿出了一罐伤药膏,打开罐子就要涂。 阿锦拦住他,道:“你七老八老的头昏眼花哪里涂得到实处,还是我来吧。”说完也不等薛老头答应,直接伸手抢了过来,润白的指尖沾了晶黄的膏体,轻柔均匀的涂在创口上,渐渐的变成了透明,清凉的触感驱走了疼痛。 “谢谢大哥哥。”男孩声音小小的,认认真真的道谢。 大哥哥?阿锦的脸色扭曲,差点控制不住手上的力道一指头戳下去。她虽然打小不乐意梳妆打扮偏爱舞刀弄枪的,但是没有糙到像个汉子吧?或许是她平日里不穿襦裙爱穿袍子的错?还是随便用髮带绾髮不簪簪子的锅?阿锦几乎要白眼上天,到底还是没跟一小孩计较,仍是恶声恶气的说道:“不用。” 短短的半天时间男孩已经习惯了和她的相处方式,对于阿锦的态度不仅没有畏惧,反而感觉到了温暖。在他想来,这样一个温柔的帮他上药,而且把他从地狱里头捞出来的人怎么会是个坏人?她或许说话的语气硬邦邦的,但是总比那些从前和他交好,一起玩闹的小孩在母亲过世后就变了一张脸,来打他骂他来得好吧? 男孩叫做严琛,是南山脚下的牛尾村人,母亲原本嫁到很远的州县,因为丈夫去世、公婆不喜才被赶回娘家。他的外家都不在了,严琛母亲只能自己一人在牛尾村住下,几个月后就生下了他。 不是没有抱着孩子回去认亲的想法,只是严琛的母亲到底还是忍住了,硬着气自己一个人把孩子抚养长大,可惜的是寡妇门前是非多,等到严琛八岁的时候他妈就因为劳累还有风言风语而病倒了,没多久就撒手人寰,留下严琛一个人被村人抚养。 并不是所有村子都像杨家村一样和谐,牛尾村居住了许多姓氏不一样的人家,大家都是面和心不合,哪里有人会真的去照顾严琛?所以他这一年过得和乞丐差不了多少,牛尾村的小孩还经常合起伙来欺辱他,大人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于是孩子们渐渐的胆子大了起来,竟然还想把他扔到河里溺死! 严琛真的害怕了,差一点溺毙的恐惧像是泡沫一样迅速盈满了他周身,所以在有人伸手把他救起来的时候他紧紧的抱住了不敢放开,就算嘴唇已经在冰冷的河水里头冻得青白,就算他的眼睛还睁不开,他也要攥紧了这颗救命的稻草。 好在他遇到了好心人,对方不仅给他干净的衣物穿,还花钱帮他治病疗伤,严琛吸着鼻子,泪水从那张稚嫩却布满伤痕和疲惫的脸上滑落。 “男子汉哭什么。”阿锦一脸嫌弃的揉揉严琛的头,从袖袋里头掏出一巾手帕擦去小孩脸上的泪水,再一叠按在鼻翼两侧。“擤鼻涕。” 小孩抽抽噎噎了两下,很听话的特别大声的擤了一声鼻涕。 “……” 阿锦把手帕塞进他掌心,道:“拿着自己擦,也不用还我了,就送给你了!” 薛老头看不过去,操起一旁的秤桿敲了下阿锦的脑袋,“像什么样!”老头叫来药童,“给客人端碗蜜水,我去抓药。” 季婵在胡凳上坐了,问道:“阿锦和坐堂大夫很熟?” 阿锦的笑为之一僵,暗道糟糕,嘴上说道:“薛大夫和家父有几分交情,奴年少时经常来过来玩耍,所以是旧识。” 季婵“哦”了一声,不再多问,而是转头望着严琛,眉心紧锁,“这孩子该怎么办?” 是啊,该怎么办呢?平心而论,如果让季婵丢下严琛不管,她是做不到的,这样小的年纪,没有自保的本事,回去牛尾村也还是依旧过着受人欺凌的日子。做老师的大多都有一颗怜悯之心,她也不例外,图书阁的生意虽然说不上蒸蒸日上,倒也有所富余,多养一个孩子毫无压力。季婵有心打算把严琛带回杨家照顾,又怕小孩不愿意,一时不知道该如何问出口。 阿锦明白她的想法,于是顺着季婵的心意开口道:“不如先照顾他几天,等大家都熟稔了小孩也不抗拒了再说?事情总要慢慢来的嘛。” “是这个理。”季婵点点头,领养严琛这件事大致是一锤定音无法变更的了。 出了薛大夫的医馆,阿锦驱赶着马车直接回到了杨家,季婵把事情跟杨老爷子说道了一遍,老爷子本不是个心硬的,只感嘆了一声就贊同季婵的想法。而且他看着小小年纪却进退有度的严琛,再看看自家孙女,心里头又起了另外的念头,这使得他愈发愿意严琛留下。 第57页 季婵不知道杨老爷子的打算,而是十分欣喜他能够同意,虽然两人没有什么血缘关系,她也不用有什么负担,但是在她视杨老爷子为大家长,有些事情都会和他商量,毕竟古话说得好,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在她和杨老爷子的交谈中,老人家并不会过多的干预她的决定,却会给她一些切实的提议,这帮了她许多,让她对老人家越来越尊重。 严琛留在杨家过了几日,对于杨家人给予的爱护极为眷念和感动,也不愿意离开这个温馨的家庭,只是他还是有几分忐忑不安,生怕自己给他们带来麻烦,他觉得自己欠了杨家很多,所以家里一旦有什么粗活累活他都抢着干,季婵看在眼里,对于他的举动很是欣慰,但又有怜爱。 于是她趁着这日,把又偷偷帮忙担水的严琛叫到厅内,决定和他好好交流。 “季娘子叫我有什么事吗?”严琛有些拘谨的站在她身边,虽然尽力保持镇定,但是绞来绞去的手还是透露了他的紧张。 “坐下来陪我说说话吧。”季婵把桌上的蜜水和一小碟米糕推过去,唇边带笑的招唿着小孩坐下,并鼓励他顺从心意大胆的接过点心。 “今天让你过来,是因为有一件事需要你帮忙。”季婵看着坐得腰杆挺直的严琛道。 帮忙?严琛的坐得更直了,甚至还学隔壁的屠夫拍拍自己的胸口,双眼晶亮道:“季娘子有什么事,尽管吩咐小琛去做。” “不是吩咐。”季婵摇摇头,“是商量。” 商量?严琛不明白的眨了眨眼睛,等着季婵继续开口。 “我和阿翁希望收养你留在杨家,官衙那边已经打点好了,只要一签了字你就是我的弟弟了,只是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她慢慢说道,仔细观察着小孩的反应。 严琛还没有反应过来,眼睛紧盯着季婵,嘴巴张着。 季婵怕他反感和担心,接着说。“当然你还是叫严琛,不用更改姓名,我们并没有什么图谋,只是想让你和普通小孩一样有个家,怎么不说话?是不是我太唐突了?小琛?”季婵有点后悔今天突然跟他说这件事了,小孩都愣住了,也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想法。 严琛摇摇头,手背用力的抹了一把眼睛,眼泪像水一样淌了下来,嘴巴却咧得老大,“没有不愿意,我只是太,太高兴了。”多好呀,有人愿意收留他对他好,他怎么会不愿意呢,他又有家了! 季婵连忙拍着他后背安抚他,同样笑了:“愿意就好,以后你也不要生疏的叫我季娘子啦,跟着兰姐儿叫我阿姐就行。把这里当做你的家,你可以撒娇可以发小脾气,可以有自己的情绪,不用再战战兢兢的了,我们很早就想收养你了,但是又怕小琛你一时接受不了。今天得到你肯定的答覆我很高兴。” “真的吗?我也很高兴的。”严琛眼里满是感激和幸福,最为直白的赤诚触动了季婵的内心。 “哟,小哭包又掉眼泪了?”阿锦倚在门前,打趣着严琛,小孩看见她之后马上收起了眼泪,努力绷紧后背,坐得像一桿青竹,用行动证明他是个男子汉而不是小哭包。 阿锦莞尔,也直起身来,走到季婵面前道:“娘子,李郎君前来拜访。” 李高明?季婵从凳子上站起来,出门去迎。 ☆、第 33 章 李承干并非独自一人前来, 他身边带着李治和兕子, 身后则是跟着林林总总近十个护卫, 季婵粗略一瞧,倒是找出了几个认识的,一位是经常为李承干驱车的汉子, 还有名为小璟的少年,来过杨家一次的婢女,其余的都是极为眼生。这时, 突然从汉子身后钻出一个鬓白脸圆的老者,沖季婵笑眯眯的行礼: “老奴阿喜给季娘子问安。” 季婵略一发愣, 这才想起阿喜是何人物, 记起当时老者也是笑容可掬的给足了她面子, 帮她把威望立起来,李婵立即感激一笑, 十成十的真诚。 寒暄完的季婵问道:“李郎君来杨家是有什么事情吗?” “今日某前来拜访, 实为有一事相求。”李承干歉意道。 季婵有些意外, 李承干有事求她? 李承干把身边的李治提到面前, 苦着脸说,“舍弟顽劣,还请季娘子帮帮忙。” 这事情还得从昨天说起。 昨日里天气难得燥热, 再加上前几天下过雨, 闷湿的温度让人实在难以忍受。因为还没过端午,真正酷暑尚未到来,宫内一概不许使用冰盆, 没有办法的李治只能让宫婢摇着羽扇给他扇风降温。 膳房把点心送来的时候,李治就已经恹恹的倚在榻上,他随手取了一块糕点塞入口中,立马就被它肥腻齁甜的口感噁心得不行,当场就“呸呸”两声吐了出来,这还不算,肝火大动的李治甚至还一把掀翻了盘子,诸多点心滚落一地,四散而开。 如果事情有这么简单也就算了,可偏偏李治赶上了他亲爹李二陛下兴起过来考校他功课的时候,当那块糕点连滚两圈,停在李世民的靴子前时,可想而知,崇尚节俭的唐太宗脸色该有多臭。 于是李世民当堂发作,呵斥了李治一顿,又罚他抄写书本,尔后甩袖而去,听到风声的李承干赶到后又训了李治几句,没想到反被自家九弟顶了嘴——“不过是一块糕点罢了,兄长要因为这个而向弟弟发火吗?” 第58页 李承干很生气,但是他拿自家才六岁的弟弟没办法,索性去和李世民商量一番,带着李治出宫体察民情,也让他知道些疾苦省得再有下回。 李世民稍一思量,想来也是这个理,也就同意了。赖在他身边的兕子见两个哥哥要出宫,也撒娇说要跟着去,李世民说不动她,也只能让她跟着,只是又添了五六个护卫,都是他身边伺候的,身手一等一的好,临出去时吩咐再三,这才放行。 李承干删减一二,把缘因给季婵说了,季婵蹲下来和李治平视,见他虽然神色怏怏不乐,眼底却还是有几分不服气,心里明白了该怎么做,就站起来笑道:“好在我家今年有些田地尚未开始春耕,诸位随我来吧。”于是这一行人都随着她前往田间。 杨兰家的地大部分已经种上了麦苗,而还有一两亩未翻,这些却都是打算用来种西红柿的,此时正值四月,溪头的桃花谢了大半,柳树抽了满枝桠的嫩芽,岸边的溪水缓缓流过,打着赤脚、扛着锄头的农夫来来往往,李治和兕子生于深宫,哪里见过这样的景色,纷纷睁大了眼睛,好奇的看了一路。 季婵伸手掰了几朵桃花下来,放进了兕子的手里,小兕子被自家哥哥抱在怀里,空余出来的双手捧住淡粉的花,凑到鼻前深嗅了一下,淡淡的香味扑面而来,引得她眯起了眼睛。 季婵看得心里软乎乎的,没忍住抬手摸了摸兕子的脑袋,指尖不小心擦过李承干的脸颊,带来一阵仿若触电的酥麻,尚未察觉的季婵自然的收回了手,又踮脚掰桃花,毕竟太密的花苞会影响坐果,李承干抚了抚自己被碰到的地方,唇角不受控制的上扬了几度。 过了溪,杨家的田地只剩下几步远,阿锦拿来一把小锄头和簸箕,季婵给李治划了一小块田地,上头杂草未除土块凝结,仔细查看还有石块。 “从今日起,这一小块土地交于你管理,翻地,播种,灌溉乃至收穫皆由你来。”季婵道指着这一小块田地对着李治道,对于这种不爱惜食物的熊孩子,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体会到食物的获得有多么不容易。 “凭什么。”李治壮了壮胆,理直气壮地应道。 季婵斜睨了他一眼,“就凭你哥哥把你交给我,请我帮忙。”李承干也拧眉,“雉奴,听话,忘记来时阿父是如何说的了?” 李治“哼”了一声,从阿锦手里头抢过工具,自行走到地头,嘴里还嘀嘀咕咕道,“做就做嘛,有什么了不起的。” 李承干无奈的摇摇头,也不再理会他了,而是跟着季婵坐在侍卫带来的小马扎上。 经过一整个冬天的窖藏,去年在这块种过西红柿的地里又有几株遗留下来的种子发芽生长,绿苗挺直了腰杆,叶子中点缀着几朵黄色的小花。阿锦搬来的小案上被铺开了一张纸,季婵拿着一枝烧成碳化的柳条教兕子写生绘画。 只有仔细观察才能把枝叶的细节记载心里,就连花蕊也能描绘清楚。兕子尝试着拿起柳条,没有控制力道的小手一不小心就把脆弱的柳条掰折了,她嘟起小嘴,捡了掉落的炭条块继续画,再一次下笔就学会了用轻力道。 李治独自一人整理着他那块田地,偶尔偷瞄几眼这里,见他们说说笑笑,甚至还找隔壁农家借了牛让兕子来骑,自家哥哥拿着柳叶吹了一段小曲子,好不清闲热闹,顿时负气的转回头,继续扒拉着土块。 最开始他连锄头怎么用都不会,还是季婵手把手的教,就连草要拍掉土、石子要捡了扔进簸箕里都是她说了才懂。渐渐的李治也做得有模有样,只是他清理好了的地方比起还未锄的田要少得多。 天边的云彩被薰染得有了淡淡的橙色,李治额头上布满了汗水,手也疼得几乎握不住锄头杆,他想要求饶,可是嘴巴刚张开又闭上了,仍是咬着牙硬撑着。 “知道做农活有多苦了吧?锄禾日当初,汗滴禾下土,你这才哪到哪呢,知道穷人家的小孩是怎么做农活的吗?”季婵随便捡了把稻草垫在田埂上,大大咧咧的坐在他旁边,撑着下巴道,“最为燥热的七八月份要顶着大太阳去地里收麦子,脚下的土层滚烫得能烫掉脚底板的一层皮!大人在前面收割,比你还小的小孩就得领着个小篮子,跟在后头捡麦穗,这些麦穗是用来填肚子的,是一家人的口粮啊。” 说到这里,季婵嘆了一口气,把瘪着嘴不肯动的小孩硬拉到身边,掰开他的手掌用手帕轻轻的擦拭因为磨破皮而渗出的血丝,“你丢掉的那块糕点,可是这些小孩平日里都难以见到的美味啊,知道错了吗?” 李治点点头,眼睛里头含着泪,也不知道因为疼的委屈的还是真的有感触,季婵拿帕子给他包裹手掌,握住他的手腕,“走吧,夕阳已近黄昏,再拖下去就晚了。” 李治停住了不肯走,“可是地还没有锄完。” 季婵弹了弹他的脑门,“本就没打算让你一天就做完,明日还要过来继续呢,怎么,想跑啦?” 李治连忙摇头否认,跟着季婵沿着小道走回杨家,身后的兕子跑过来,拿着一个柳编的小花环戴到了自家九哥哥的头上,她的眼睛亮晶晶的,里面满是对自己哥哥的崇拜,“九哥真厉害!给你一朵发发!” 李治把头上的花环扶正,心里因为妹妹的夸奖而甜滋滋的,可嘴里还要严肃的纠正道:“兕子这不是发发,是花,也不是一朵,这是一个花环。” 第59页 “不听不听!”小兕子沖自家哥哥做了一个鬼脸,又蹦蹦跳跳的走了,阿喜急忙跟在身边伸手扶着,嘴里还一叠声道:“哎呦我的小祖宗,可慢点,小心小心。”她手里头提着一只农夫送她的草编蚂蚱,翠绿的叶片像极了翅膀,随着动作摇摇晃晃的样子像是真正跳动着的蚂蚱一样。 被她甩在后头的人都会心一笑,为了她的开心而感到开心。 到了杨家,季婵拿了上次给严琛涂伤口还有剩的药膏给李治涂破皮的地方,又用透气的纱布缠绕了一圈,省得药膏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蹭掉。 砂锅里头煮着粥,季婵把火腿腊肉切成丁,和着油煸过的花生豆干丁一起放下去煮,等到出锅后再撒一点葱花。并不打算多做什么,季婵只是随手炒了几个青菜就端出了出来,和她们一起吃饭的只有李家兄妹三个,其余的人早就被打发去别的地方自行解决。 这顿饭真的是有些清淡,唯一的荤菜是炸酥肉,最受兕子的喜爱,季婵的手艺不错。桌上的人都秉持着食不言的规矩,特别是李治,看样子是累坏了,平日里总要挑嘴爱吃这个不吃那个的,如今一碟炒春笋也吃得香甜,至于那盘炸酥肉却没有动过,季婵不明白,夹了一块吃了也没发现问题,难道是不爱吃? “怎么不吃这个?不好吃吗?”季婵目光落在李治脸上。 李治不敢和她对视,目光飘忽,低着头道:“不是不好吃,这些肉在那些孩子的眼里也是极为珍贵的存在吧?我捨不得吃。”声音越说越低,最后的几个字还是季婵凑近了才听得清楚。 季婵道:“看来今天的劳作让你真的明白了一些道理啦,但是并不是说为了节俭我们就不吃东西了,而是不浪费东西,该吃的还得吃,不然饿坏了身体还要看病吃药,这不是更加的得不偿失吗?”于是她给李治夹了一筷子肉,“如果桌上的菜剩下了,坏了不能吃了,那就是真的浪费了,快吃吧。” 李治这才举起筷子,安心的吃下饭。 作者有话要说:  南方的水稻七八月成熟,而根据观刈麦里头小麦是五月成熟,这个bug因为前文原因改不了了,只能在作者有话说里头说明一下!等大修的时候我会把它们都改一遍的。 比心比心! ☆、第 34 章 “我不做了!” 扔了锄头, 李治一屁股坐在地上, 耍着脾气不起来。 来来回回在田里锄了三天的地, 他能忍到今天才发作反倒让季婵刮目相看,毕竟才六岁,而且又是有钱人家里娇养着的, 吃不了苦也正常。 季婵看了看已经整得差不多的地,也不再逼他,而是大手一挥, “不做就不做了,带你们去后山上摘点松针松花什么的, 回来做吃的, 农家乐走起!” 她这么好说话反而让李治惴惴不安了, 他试探的问,“要不我再锄一点?” 季婵睨了他一眼, “不用, 既然心里已经放弃了, 那么再做下去也做不好, 反正就剩下这么一点点了。” 李治红了耳根,懊恼自己为什么没有坚持到最后,在快完成了的时候放弃, 虽然季婵没有直接训斥他, 但是他还是能够感觉到对方的失望。他的嘴唇动了动,鼓起勇气重新捡起锄头,梗着脖子道:“我不, 我要把它做完!” 季婵笑出声,摆摆手道,“行行行,那你快点啊,我们都等着呢。”这样多好,一味的逼迫孩子去做你希望他做的事,再乖巧懂事的孩子也会厌烦,给他自己领悟反思的空间,用迂迴的方式,反倒会起到不一样的效果。 并没有多耽搁时间,李治很快就完成了自己手头上的事,和大部队一起上山摘松针松花,这些东西季婵打算再做一次松针包子和松花糕。 做松针包子的松针用的马尾松,其他的松树味道太大了并不合适,採下来后煮两遍去掉苦味,铺在蒸笼上。包子只有荔枝大小,外皮用老面发制,包着剁好的肉馅。蒸好了的松针包子散发着松针的清香,在撒了胡椒的骨头汤里一泡,松软的包子吸收了骨头汤的清甜,好吃得停不下来。 至于松花糕要麻烦了许多,松花比松针要难以收集得多,松花要採集黄色饱满的花苞,这种花苞的花粉含量多,是做松花糕的好选择,花苞放在竹筛子上揉捏,筛出花粉。松花粉是做这道糕点的原料,同时还是一味中药,祛风益气。 做松花糕的工序并不复杂,只需将红豆粉放进红糖水里熬成煳状,反覆翻炒后做成甜糯的红豆沙,倒入上次做红糖的木头模子里头铺平,暂时放到一边。这时候可以着手做松花,松花粉用蜂蜜水调和,甜味和清苦交汇,渐渐中和平衡,调制好的粉浆均匀的倒在红豆沙上面,在上面撒上一层芝麻,等到十几分钟后粉浆凝固,入口即化带有凉爽清香的松花糕就做好了。 李治咬了一口松花糕,满意的眯起了眼,嘴里说道:“如果膳房做出来有这么好吃我也不会发脾气了嘛。” 李承干拍了拍他的脑袋,道:“还敢说?” 季婵知道他只是嘴硬,也就不当真,从柜子上拿了一个木盒,打开后铺了一张油纸,捡了几块松花糕放进去后合上,“好吃就行,这盒给你带回去。”又拿了一包新制的桃花红糖,递到小兕子面前,“谢谢兕子帮忙采松花和和松针哦,这是桃花红糖,每天泡一杯能红润脸色、美容养颜,下次跟着哥哥来的话,做更好吃的给你。” 第60页 小兕子嗯了一声,接过油纸包,她笑容甜美,气色也比季婵第一次见的时候好了很多,季婵拿手帕擦去她嘴角的糕点渣滓,也跟着笑了。 李治觉得她区别对待,但是对方偏偏是自己的妹妹,也只能作罢。 送走了李承干等人,季婵累得窝在椅子上不想起来,虽说采松针松花有人帮忙,可做的时候全程都是她自己一手包办,毕竟他们连煮个鸡蛋都不会也就不指望了。 这时候杨兰从屋内捧了一个木盆进来,季婵把人喊过来,扒开木屑看了看,里面的西红柿已经有了芽点,木屑带有水,种子还是湿润的,再过几天就能种下了。 伸了伸懒腰,季婵站起来,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内,踱步从柜子上拿了和之前在图书阁一模一样的一套研磨设备,钵子内壁还沾染着一些粉末,是近乎黑色的深紫。 墨笔在纸张上随便勾勒出一朵花的形状来,季婵把放在罐子里的紫色粉末倒到砚台里,加入特制的矾胶水化开,二者发生了特殊的化学反应,紫色液体经过搅拌融合凝结成膏状,形成了后现代常见的颜料,细腻的触感和当下的颜料全然不同。 季婵另外拿了一只毛笔,先把笔润满白色,笔尖沾取颜料,填满纸上的花瓣,越往花心紫色越深,反之则浅,洋洋洒洒几下,一串紫藤在手下渐渐形成,季婵将纸张翻过来,在背后用黄色颜料点上几点,透过纸张的黄色就成了紫藤花的花蕊。 她满意的搁下笔,翻动着那些颜料,这些是图书阁未来要推出的新摇钱树——膏状颜料。与现在人们使用的颜料不同,膏状颜料工艺简单,完全没有矿石的颜料颗粒,另外要用的时候用水化开即可,完全没有必要再添加其他的东西,她採用的矾胶水能融化膏状颜料里头残存的小颗粒,让绘画的时候不会感觉到粗糙,画面也比一般颜料更加鲜亮,携带也更方便,只需要储存在烘干后的小竹管里头,外面塞上塞子。 就连里面最为重要的矾胶水也很容易制作,明胶和明矾用特殊的比例配置好,明胶温水浸泡到融化再加入明矾,既可以融合到颜料里面,也能当做素描作品的定型液来使用,二者在包罗万象的东西市都能买到,并不需要多费力气去寻找。 说到素描,季婵突然想起在后世最为常用的铅笔,可惜这个要做出来有一定的难度,如何找到能够把石墨粉凝固的物质是目前的最大问题,只要解决了这个,木质笔桿的制作就不值得一提了。 虽然铅笔还没办法做,碳化柳条却是极为容易的,季婵打算烧制一批柳条出来,和颜料摆放在一起,或许应该在旁边再摆放一张素描画,让人们看到柳条的妙用,接触到这种新的绘画方式,全然不同意境派的写实风格。 这样想着,季婵一一把所剩的颜料都调制好,再装入严琛为她做好了的竹管里头,竹管有十厘米长,拇指粗,颜色枯黄,塞子同样用竹子制成,用一条红绳拴着,毛刺被清理干净,一点都不扎手。心里感嘆着这孩子的贴心,季婵想着先为他做出一套颜料来,还有小兕子那边也要送过去一套,到时候收到这份有着鲜亮色彩礼物的她应该会很开心吧? 季婵的第一套膏状颜料有七种颜色,由茜草制成的橙黄色、孔雀石的绿,还有从蓝铜矿中提取的石青蓝,硃砂红、加了白颜料调制的浅粉,贝壳紫,褐铁矿提取出来的褐黄色,其中还会附赠一管白颜料。这七色算是最为基础的颜色了,事实上几种颜料之间相互调和也能出现其他色彩,这些都是季婵上辈子研究美术所知道的。 季婵虽然是学校的副主任,但还是要上课教学生的,她的课就是被别人认为没有什么用的美术课,尽管在外界人对于美术这一课程存在着偏颇,甚至还有友人认为她一个副主任去教美术很掉面子,但是季婵还是坚持己见。在她认为,对于学术这一事不应该带有色眼镜去看,任何事物存在都有它的价值,都应该得到尊重,她热爱着美术,也很乐于跟别人分享,传授它的有趣。 她的学生,在课堂上的笑容和认真,就是对她的坚持最大的鼓励,这同时也是一个老师,最为淳挚的愿望。 七种颜料包括白色放入木盒中排放整齐,合上木盒外面繫着一条装饰性的麻绳,季婵绑了个漂亮的蝴蝶结,上头还记着一张卡片,写着图书阁的大名,木盒上面刻着一朵梅花,与之对应的还有剩下的三君子——兰竹菊,这四套一起买给打八折,虽然是气节高雅的文人,但是能够省钱的好事没人不愿意吧? 把东西收回柜子里,季婵打算明日带到作坊里头,到时候和工匠们商量一番,早早的实现量产,上市盈利。 “季丫头,在家吗?” 季婵塞东西的手一顿,从窗户探出头去,只见隔壁的杨李氏手里头提着只老母鸡,脸上带着殷勤的笑,叩响了杨家的大门。季婵心里闪过一丝怪异,并没有多想,而是放好东西立马出去,把杨李氏迎了进来。 “李婶儿,喝口水润润嗓子。”季婵把水放在她面前,温和道。 在季婵的家乡里,泡茶是招待客人之道,只是穿越后条件不足,也只能以水代茶。 如今还只是贞观之年,茶叶这东西普通老百姓还是喝不起的,不只是他们甚至是普通贵族和官员阶级也是喝不起茶的。 第61页 如果非要喝茶,还得去药铺里头花大价钱让大夫给你开一味叫做“茗”的药,直到玄宗之后,喝茶才大面积流行开来,不然在现在,能够喝得起茶叶只有僧人、上层贵族社会还有四川人民,前两个暂且不说,后者从西汉时代就开始全民饮茶,歷史之悠久,就连乌衣巷的王谢子孙都拍马不及。 此话暂且不说,再道这杨李氏提着鸡上门拜访,可不是日常的走家串户这么简单,而是另有图谋。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的支持我会努力的!! ☆、第 35 章 屋外的麻雀叽叽喳喳的叫, 屋里的杨李氏却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了, 她的双手拢在棉衣袖子里, 背部微驼,这是由于长期劳作留下来的副作用,季婵心软了一瞬, 温声道:“李婶儿,您有什么事就直说罢。” 杨李氏“哎”了一声,又沉默了几秒, 这才期期艾艾的说出口:“婶子听说,季丫头你在东市那有一家店铺?” 季婵面上一愣, 心里头突然有些不知名的情绪, 既有诧异又有茫然, 甚至还有几许防备,顿时有些五味杂陈, 说不出话来。 杨李氏见她冷着脸不发一语, 明白这事并非空穴来风, 至少有七分可信。杨李氏的脸上带着焦急和难以掩盖的喜色, 口中却连道:“婶子也是从她……他人口中听到的,没有什么图谋和打探,只是觉得你年纪轻轻能置办下一番家业, 这也是好的, 你看你杨兴哥,媳妇孩子都有了,却还跟我们在地里头刨食, 一年到头也赚不了几个钱,我……”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季婵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她缓了声道:“当初阿婆走了的时候,杨家承蒙叔叔婶婶们帮忙照顾,如今也该回报一二了,杨兴哥的性子我知道,是个耿直的好汉子,小辈我的确在东市有一件店铺,只是不知道杨兴哥想在里头担任何职?” 杨李氏高兴道:“嗐,你杨兴哥就是个木头犟驴,随便有口饭吃就成,哪里还敢想这想那的!” 听完了杨李氏的话,季婵沉吟了一下,点点头又摇摇头,说道:“虽然性子直,但是比起那些奸猾的人更能让我信任。不过图书阁的要求有分三六九等,管事的工钱最高,待遇最好,但是相应的招收标准必须是识字懂算术有一定的管理经验的;销售员的工钱次之,但必须是口舌灵活,热情爱笑,并且对于书籍有一定认识的;搬运工的工钱最少,要求也不高,只需要力气大肯吃苦耐劳的,还有手上的动作要轻,不然会毁坏书籍。” 季婵看了看杨李氏半懂半不懂的样子,直言道:“若是按照招收的标准,杨兴哥只能应徵工钱最低的搬运工了。” 杨李氏脸上的笑容略微敛去些许,心里头也隐隐有些不高兴。若是季婵并没有同她说这么多,她可能对一个搬运工的工作岗位就心满意足了,可在听了管事、销售员的收入之后,杨李氏顿时觉得不满了,她儿子虽然不敢奢望需要读书写字的管事一职,但是销售员也能噹噹吧?杨兴厚道,东家不都喜欢厚道的伙计么?季婵是店铺的一把手,她想让谁当什么还不是她一句话的事。 不过是看不上他们这些穷交情罢了,有钱人,果然都是一个德行。想了又想,杨李氏觉得自己果然说中了,看向季婵的眼神不对了起来,只是碍于有求于她,只能耐着性子笑道:“你杨兴哥可是个推犁的农家汉子,手上劲力可不小,前两天还坏了一把椅子哩,婶子还听说你有个作坊?若是能求个小工头做做也是也可以的。” 听到作坊二字,季婵的眉头一皱,眼神即刻凌厉了起来,目光如炬的朝杨李氏看过去,沉声道:“李婶是从哪里听来的风言风语,我可没有什么作坊!”制书的作坊那是什么?那是整个图书阁的核心,将来的颜料、铅笔都要在那里诞生,离了作坊,图书阁什么都不是!但是它建立在那样隐蔽的地方,知情人不过是阿锦和她,还有一干签了契的工匠,都是些可以信任的人,然而今日她却在一个农妇口里听到了这些。 季婵并没有要贬低杨李氏的意思,但是这件事实在不是她一个深居村落的妇人会知道的,这里头要是没有其他的阴谋缘故,那才是见了鬼了! “是哪个人在婶子面前乱嚼舌根,还请婶子告知阿婵,好把他扭送官府!”她的声音冷冷清清,却硬得好像在里头藏了一把刀子。 杨李氏突然觉得唿吸困难,仿佛咽喉处被锋芒掠过一般,只是那六分的不悦到底还是将四分的畏惧掩盖过去,她本就不是个安分柔和的人,否则也不会成天和那些三姑六婆碎嘴子,也不会在背地里说杨老爷子的不是,说到底,杨李氏这人,大体上并无错处,只是私德当真不怎么样。 杨李氏冷哼一声,“都是些村头村尾的,我可不记得是哪个,说到底还是不愿意帮衬我们家杨兴罢了,也是,那几把菜啊米啊算得了什么恩情,也是我多嘴,不该来问的!”说完就要起身作势要离开,果然季婵赶紧把她按回椅子里。 季老师的嘴唇几乎抿成了一条细线,绵软的脸庞上,那双滚圆的眸子眼尾愈发狭长,上挑的样子有些不近人情。说到底她的年纪还是轻了,只有二十七岁的她也只当过一两年的副主任,再加上学生以及学生家长对于老师近乎本能的尊重和敬畏,让她短暂的主任之旅并没有遇到过什么奇葩,或许等到她的任龄再长一点,才会遇到杨李氏这种胡搅蛮缠的人。 第62页 再怎么说都是对杨家有过帮助的人,季婵平日里教导学生知恩图报、善莫大焉,她自己也被这种说法洗脑了,她不想再和杨李氏这种挟恩谋求利益的人多加纠缠,也不想自己做个不知道感恩的人,也只能妥协道:“婶子多虑了,原本怕杨兴哥性子太过执拗,怕遇到那些个刁钻的客人而受到难堪罢了,所以我这才推荐了这么一个位置,若是杨兴哥愿意吃这个苦,那么他能当售货员我也是高兴的,只是作坊一事休要再提,这是不存在的。” 杨李氏这才满意的笑了,嘴里头还要学着别人谦让几句:“哪里哪里,不过是吃些苦劳累点而已,你杨兴哥还是做得到的。”她从最开始就是左一个杨兴哥,右一个你杨兴哥的,仿佛这杨兴是季婵真正有血缘的哥哥一样,别的不说,即便是受过他们家恩惠的也是杨家,却和季婵半分关系也无。只是此刻她全然不顾,不顾之前心里想过的为富即恶的理论,倒是满心眼都是和季婵这个东家攀起交情来。 “咱们两杨虽说不是一地出来的,但也比其他人多了几分亲近,若是你阿婆在,也是和和乐乐的像是一家人一样。”说完觉得不对,杨李氏自然而然的改口道,“就是现在也该是一家人,你家阿翁年纪大了,杨兰又小,家里头没有个成年男子不成的。” 季婵前面听着,还会吐槽杨李氏前言不搭后语,方才还嫌弃搬运工的活计现在又说起自己儿子吃苦耐劳了起来,等听到后来,她隐约觉得不好,但又不能开口明说,只能强忍住抽搐的嘴角,整张脸看起来有些扭曲。 果然,杨李氏竟然打着给她做媒相亲的念头,开始絮絮叨叨滔滔不绝的介绍起自己的外甥来,“蒋舟样貌周正,性子也斯文,听学堂里头的先生说再读两年下场肯定能中秀才,秀才都中了那举人当官什么的还能远吶?村子里多少姑娘打着灯笼求着上门要结亲呢,你到底还是个女子,现如今也有个十六七岁了罢?算是个老姑娘了,也是该找个人家安下身来了。” 季婵骇了一跳,哪里敢让她给自己介绍对象,连忙摆手道:“婚姻之事哪能随随便便说定下就定下了,还得再商讨一番,我不急我不急,不急的!” 杨李氏以为她害臊,说的话愈发粗鲁直白,“我是他姨妈自然是做得了他的主,你有这一份赚钱的家业,可比那些农家女子有利得多了。” 季婵只觉得眼睛辣得厉害,应该说是连心口都是辣的,差点一口气没喘上来。她什么时候沦落到要带着身家上赶着给人家做媳妇了?还有这杨李氏平日里头不显,没想到竟是这样的一个……一个厉害角色?自己也是农民却看不起人家农家女子,她的良心不会痛吗? 可不敢再和她说下去了,季婵连忙左言右她,赶紧把人哄走:“明日我便去铺子里头安排事宜,李婶儿你回去让杨兴哥收拾收拾,明早和我一块去,早点去也能多结算点工钱。” 听到钱杨李氏倒是兴高采烈自愿起身了,一改之前的废话连篇和拉皮条,毕竟她儿子的事情比之这要重要多了,只是走之前她还是多撩拨季婵几句:“我说的你好好考虑考虑,那可是未来的官老爷,你若是做上官家夫人可都是过穿金戴银的好日子。” 季婵翻了个白眼,可得了吧,八字还没一撇呢,秀才还没中就想着荣华富贵了?这种事情还是梦里头做做比较有可能。“我知道了,哎婶子你这鸡带回去。” “不了,本来抓过来就是给你的。” 季婵道:“娇嫂子奶孩子呢得好好补补,我一年轻人吃这个干什么,带回去给嫂子炖汤喝吧。” 杨李氏想想也是,转了个身回来又把老母鸡揣怀里,这回是真的走了。 季婵喝了一口水,润了润喉咙,脑海中全是最开始杨李氏那副支支吾吾,期期艾艾的模样,转眼间又换成她翻脸要走还有给自己瞎做媒的作态,顿时觉得手里头的水卡嗓子眼。这人吶,一天之间竟然能变这么多副样子来,她啊,还是见识少了。 再说那杨李氏抱着只老母鸡,走路的时候一晃三摇,笑得嘴角都要裂开了,等回到了自家院子,立马把那只老母鸡放回鸡圈,她可不会真的把这只老母鸡炖了给儿媳妇吃,而是打算让它继续一天下一个蛋餵自家金孙孙。 她哼着小曲儿,拍拍衣襟往屋里头去,才走了没两步,只见里头一个耷拉三角眼的妇女迎了出来,口中道:“我的好表姐,可等到你回来了!” 这人正是杨李氏口中蒋舟的母亲,杨石眼里的搅家精——李甘花。 杨李氏斜看她一眼,道,“今个儿怎么想起来到我这来了?”又想到外甥蒋舟未来官老爷的身份,表情变得热情亲切了起来,“我说外头的喜鹊怎么吱吱呀呀的叫呢,快进屋坐坐。” 李甘花知道她底细,但是毕竟有事相求,也不会戳破那层皮,也笑得和和气气的,“这不就是前日里和你说的事么。” “事?怎么着了?”杨李氏放下倒了糖水的碗,擦了擦手问道。 这糖是之前季婵送的半斤红糖,本来都是用来给孙子蒸蛋羹用的,但李甘花毕竟不比常人,用糖水招待才不显得寒酸。 李甘花喝了糖水,眼睛不禁眯了眯,再一张嘴就把剩下的糖水喝光了,那半辈子没喝过的样子让杨李氏心里头嗤笑不已,只道那戴金簪抹粉的表妹,平日里过得也不怎么样嘛。 第63页 “那作坊打听到了?”李甘花问。 杨李氏闻言,拧着眉头,“哪里有什么作坊,季丫头可说了,她就只东市一家铺子。”她转头看向李甘花,“都怪你提什么作坊,害我今天得了好大的一个没脸!” “怎么可能!贵人说的确有一家作坊的”李甘花嘀咕道,被坐在一边的杨李氏听了个清楚。 “什么贵人?” 李甘花做贼心虚的看了看周围,见没什么人之后,招招手让杨李氏附耳过来,轻声道:“有个人找到我,说是只要查到作坊在何处,就给我一百两黄金!”她竖起一根手指,暗自将两百两改成一百两,然而就算只是一百两也将杨李氏吓了一大跳,整个差点从椅子上弹跳起来,双眼瞪大像铜铃,气喘如牛。 “真的假的?一百两黄金?可不是唬你吧?”一连问了三个问题,可知她现在有多急切。 李甘花笑了两声,抬起手来,从袖子里头偷偷露出一点点黄金来,灰暗的金色将杨李氏全部心神都吸引住了,她止不住想上手去摸。但是李甘花一抖袖,布料就把黄金给遮住了,她看着杨李氏,那样子像极了哄骗小孩的人贩子:“这还只是十两黄金,等找到作坊,还有后续的九十两。” 说完她又慢慢重复道:“九十两的……黄金。” ☆、第 36 章 一百两黄金对杨李氏这个普通的农村妇女的诱惑力不是一般的打, 引得她的唿吸都急促了起来, 她力持镇定, 瞟了一眼李甘花紧攥着的袖子,开口道:“这又和我有什么关系?” “怎么会没有关系呢。”李甘花把她的反应尽收眼底,“咱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表亲姐妹, 有妹妹我一口肉吃的,怎么会少了姐姐你的那一份?如果姐姐帮忙打探到这作坊在哪,那么这黄澄澄的金块子, 咱两一人一半!” 一半,那就是五十两黄金, 可也不少了。有了这一笔钱, 她也是有钱人家的夫人, 能住上新屋子,买两个奴婢伺候着, 丈夫和儿子也不必被人家说是泥腿子田舍汉, 也能在东市租赁上一宽敞明亮的铺子, 虽说商贾地位低贱, 但是过得好哪还管这些呢。 名声这玩意儿,还不是要等吃得饱饭再考虑的,只是季丫头那边……杨李氏犹豫了。 李甘花向杨李氏那边稍一歪头, 低声说, “你要怎么着?到底还是自家人重要,她姓季不姓杨,孑然一身, 背后也没族人撑腰,有甚么好怕的。再说我们只需要告诉贵人作坊在那里,其余的一概不用管,一句话的事,五十两黄金。”她把金锭子塞进杨李氏手里,“想想你家金孙孙,有了这笔钱日后找个好先生教导,保准和阿舟一样有出息,回头咱们也是什么大官人家了!” 杨李氏一咬牙,道,“那我们要怎么做?” 李甘花不答反问道,“阿兴在她铺子里头找着工了没?”见对方点头,接着说,“那就成了一半,摸清楚作坊什么时候送货来铺子,送货的又是哪个,打好了关系,花些钱财什么的一问不就知道了么。实在不行,就拉到平康坊里头找几个小娘子,男人嘛,不都是这副德行。” “这怎么行!阿兴那性子……”杨李氏反驳道。 “阿姐不是我说,阿兴就是太厚道了。”李甘花一撩眼皮,示意她再倒水,“无奸不成商,太厚道是要吃亏的哩,你得说说他,老等着,是不会有兔子自个儿撞上来的。” 杨李氏脸上的神情有些复杂,她提起水壶把剩下的糖水都倒进面前的陶碗里头,就像是把自己对季婵的最后一点愧疚,尽数倾泻出去,推落到旁人的血盆大口里,一丝不剩。 —— 春日暖融,阳光至屋檐上洒落,阴妃身后跟着四五名侍婢,踏过石路,来到燕王李祐在宫内的寝殿。 此刻巳时刚过,殿外却连半个洒扫的婢子都无,殿门紧闭,隐约有女子清脆娇美的笑声传来,流淌在整个迴廊里。 阴妃艷美的脸孔冷若冰霜,细长的眉狠狠皱起,不等奴僕上前,就一掌推开殿门。 一时间香风裊裊,莺莺燕燕好不热闹!只见里头十余名穿孔雀翠衣、垂手旋转的舞女踩着弦声嫣然纵送,领舞的美人拂袖送香,腰肢柔软得仿若无骨,斜曳裙裾,彩袖往前一抛,送到正中央的小郎君怀里,郎君邪肆一笑,抓住袖子一拉,美人顺势倒入他怀抱中,两个人亲密低语,美人也不知道听见了什么,顿时满面红霞。 “铮”的一声,阴妃手握从墙上抽出的利剑,抬脚踹开挡路的几名乐者,宛如鸾凤赤尾的袖摆拂过李祐的肩头,厉声喝道,“逆子!大事未成,你这是在做什么?!” 倏的,乐声戛然而止,乐者宫婢蜷缩成一团,浑身颤抖却半点声响不都敢出。阴妃剑尖直指李祐,半点晃动都没有,不过这也正常,她的父亲是隋末有名的守将,虎父无犬子,阴妃虽然是个女子,手段心性却不比男子差。 李祐嗤笑一声,把早就吓得涕泗横流的美人搂在怀里细心安抚,口中懒懒道,“阿母这是怎么了?难不成也觉得儿不如李承干,想杀了再重新养一个傀儡吗?” 阴妃勃然大怒,抬剑再往前送,锋利的剑锋在李祐的喉咙上划开一小道血口,李祐却动也不动,好像被危及性命的人不是他一样。 第64页 “蠢东西。”他这幅作态,阴妃反倒平静了下来,她居高临下的环望四周,吩咐身边的婢女道,“将这些人都集中到偏殿里头去,一个不落,堵了嘴去。”至于李祐怀里的那个,在她眼里反倒像死物一样了,半点避讳都不用。 阴妃收了剑,转身在榻上坐了,与清丽端庄的长孙皇后不同,阴妃的容貌仿若牡丹一样靡颜腻理,身态也是婀娜多姿,李世民冒险将人纳入宫中,大半就是因为她不俗的艷色。 阴妃染了蔻丹的手指轻轻敲在榻上,眸中冷意不减,“我疏忽了,没想到你竟然把那李贼当做父亲一样来敬爱。” 话音刚落,李祐勐然抬头,脸上满是震惊之色,美人浑身一软,娇容血色尽褪。 “阿母,这……这?!” “你外祖父是隋末的守将,被李渊当着大军的面斩杀,阴家的大部分人也死于李贼手里,我们与他,国雠家恨,深如血海!”阴妃说得清清淡淡,眼里却闪过一丝刻骨的恨意。 “这李唐的江山,是踏在我阴家人和隋皇室的头颅上建起来的,阿子,你可知我为什么委身于李世民?”她问道。 李祐不答,他已经被真相骇住了。阴妃莲步轻移,手上的巾帕轻轻的按在他喉咙上的伤处,紧盯着李祐道,“因为我要你,要你把这万里山河,统统夺回来。”她扔了手帕,抬手取剑,半分情绪都没有的话在李祐耳边炸开,“你就是我隋人的太子,李承干如何与你比得?只要忍了这一时,不论李承干李泰,就连高高在上的李世民,都要被我们踩在脚下,在那个时候,你就是天子,这万物生灵,都要听候差遣,要什么没有?” 她拿着剑扔到李祐面前,看着少年异彩连连的瞳孔道,“是龙还是虫,端看你自己了!”说完的阴妃转身离开,偏殿的奴僕还需要她处理,一丝风声也不能走漏。 在她的身后,美人求饶的声音远远传来,“燕王殿下饶命,放过奴……咳呃……”阴妃闭了闭眼,这就对了,她的儿子,半点心慈手软都不能有。 美人被李祐亲手杀死后,阴妃带人将偏殿里头的奴僕,全部捆上带走,皆拔舌抽去手筋,扔进最脏最累的苦役局,对外只道这些贱婢手脚不干净,偷拿宫中的器物运出宫倒卖,因有人证物证在手,李世民不疑有他,对于这一大规模处罚奴僕的举动并没有多加过问,长孙皇后隐约觉得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奈何她身体欠安,没有那个精力去查验。 渐渐的,这件事被淹没在深宫内,再没有人提起,一场惊天的阴谋也被掩盖,不知何时,才会重新浮出水面。 皇宫里面发生了什么事,是否会牵连季婵,她一概不知,此时正逢图书阁的颜料上市,季婵每日忙得像个转得不停陀螺,就连西红柿的播种都搁置在一边了,令李治每次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杨兴在铺子里头的人缘不错,虽然没有其他售货员那种伶俐劲,但好在淳厚耐劳,这让一直担忧着他的季婵松了一口气。 颜料自从上市后的销量一直不错,归根结底还是东西本来就好,客人用起来顺手,柳条的销量要差些,大部分人对这个不太感兴趣,季婵摸摸鼻子,劝说自己不要太心急,蛋糕都吃上了这鲜花饼还会远吗? 只是一味的等着也不是她的风格,季婵搬了一张凳子,拿了木板和笔坐在那里写写画画。一个时辰后画作新鲜出炉,粘着三张纸的木板上一个人像栩栩如生,绘画的方式笔法和当下全然不同,黑白灰三个层次鲜明却又相互融合,人脸上的骨肉生动形象得像真的一样。 每个买书的买颜料的都要在这张画像面前停驻观赏一会儿,原本在后面打算盘看帐本的林管事被迫拉过来,耐心的给一个个客人讲解这幅画: “这位郎君好眼光,这是我们图书阁新出的文具——炭笔,它表现力强还不伤画纸,实在是作画的好伙伴!现在做促销活动,买一盒送一管白色的颜料。什么?您嫌它贵,哎呦我的郎君啊,这炭笔可不是毛笔能匹敌的,携带方便不说,作画的方式也多变呀,您看你可以涂、抹、擦,简简单单就能做出丰富的调子。来两盒?成,我偷偷做主再送您一管其他色的颜料,喜欢哪个色您自个挑。” “哎?这画的不就是你吗?”客人指着画像,再看看笑得像朵老菊花的林管事,那双下巴,大耳朵小眼的,可不就是一模一样嘛!“再给我多拿一盒,我回去也给娘子画一张!”客人一拍大腿,一口气买了三盒,杨兴帮忙把炭笔打包好了,客人拎着东西喜滋滋的出了门,心道等回了家立马给自家娘子画张画像消消气儿,娘子有了笑脸就不会罚他跪搓衣板了。 这下子轮到林管事无语凝噎,他摸摸自己肥得都下垂了的脸颊肉,寻思着难道这……这就是东家口中说的刷脸? 季婵觉得眼睛疼。 只是眼睛再疼生意依旧照做,炭笔和颜料的收入扣去成本所得的利润颇厚,李婵打算着等资金到位了就在东市开上一家餐馆,不需要多大多响亮,但是情调一定要做足,也就是要会装13。 这话她一个老师来说可能不太合适,但是现在天下的酒楼饭馆都是一样的经营模式,就算饭菜再好吃也要腻味了,为了能多盈利,季婵把消费人群锁定在中上的富贵人家。 第65页 有钱人什么没吃过?对于他们来说,要的就是和别人不同,季婵按照后世餐厅的经营模式和室内装潢,寻思着在唐朝整一家高档餐馆。 空间感一定要足,还要有足够的隐私,餐馆分为三层,大厅并不隔开,而是平常人喝酒聊天的地方。旁边摆放上一些装饰物,桌上还要放着一两枝新剪下来的花,选用的碗碟要一套的,整齐洁白。每个桌上有一份菜单,还得配个报菜员,万一有人不识字也好点单。柜檯上还得有主厨今日新推出的菜色,刻在木牌往上一挂,木牌底下缀个中国结,够文艺。 第二层就是包间,一律物什要比楼下更精緻,碗碟添上彩绘,桌子上还垫着带花纹的桌布,还有个雅致的屏风隔着,如果偷偷出来和狐朋狗友吃饭喝酒被娘子知道了也有个地方躲。 第三层就更加富丽堂皇了,这一层平日都不开放,只做预定,只有提前预定还缴了订金的才能在这里头吃饭,相比较一二层,第三层更像是谈生意的地方,门一关就不会有打扰,安静得让人忘记这是在饭馆里头。 季婵拿着笔,顺道画了个盗版的水晶灯,铜制的灯盏和样式,到时候点上一圈一圈的烛火,远远看过去和水晶灯差不多,这是要挂在大厅里头的。至于这菜色,季婵有些犯难了。 按照后世吃货国的标准,煎、炸、熘、炒、酿、烧、烤、焖、炖、煲那可样样不少,可在唐朝人的亨饪方式里头,还停留在水煮、气蒸、火烤这三个阶段,季婵想要有创意不错,但也得让唐朝人慢慢接受才行。 于是她并没有全部摒弃掉这些常见的菜色,而是挑了几样唐朝人熟悉的併入菜单。比如流行到外国里头的切鲙,也就是生鱼片,切得极薄的半透明鱼片细嫩鲜甜,上头洒着嫩绿色的葱碎和橘黄色的橙丝,旁边还有几碟芥末、豆豉、蒜泥,喜欢什么蘸料就蘸什么。再者就是酸辣的腌藠头,无论是生吃还是炒肉沫都是极为爽口。黏滑的秋葵汤色清亮、叶梗碧绿,好吃模样也不差,百分百的必点菜色,还有解腻的蒸雪梨,工序较多的蟹肉卷等等。 季婵笔下不停,心里暗自感嘆果然是吃货国,三个亨饪手法也能捯饬出这么多的菜餚来,为了有地方放她自己的创新菜,只能删删减减的只留下五六个,如此一番,餐馆的菜单算是拟好了。 她端详一番,正想着餐馆的名字呢,脑内突然闪现出后世的一部纪录片来,顿时觉得纪录片的名字十分应景,于是大手一挥,取了其中两个字,美名其曰:‘舌尖’! 作者有话要说:  饭卡充一万是要吃到明年吗,你们这样让我这个穷鬼压力很大啊(扶墙) 而且学校食堂的饭菜…… ☆、第 37 章 安生的日子也就过了十来日, 就有事情上门了, 看起来和气好说话的林管家又被推出来安抚顾客, 可是这一行人很明显和真正的客人全然不同,按照季婵的话来讲那就是来找茬的,他们对于林管事提供的售后服务一概不理, 闹着要见图书阁的老闆。 “今天我就把话撩在这了,这掌柜的不出来,我还就不走了!”来人瘦高个, 穿着一件光鲜亮丽的绸缎袍子,脸颊上左右各有一个麻子, 大马金刀的在门槛上坐了, 肆无忌惮的浪盪模样像极了市井无赖。 但凡经过的行人见了, 大都放慢了脚步,三三两两扎成一团, 笑眯眯的看热闹。 林管家额头上冒出了汗, 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他只是个打算盘记帐的财务管事, 哪里处理得来这个?而且好话说了一箩筐了,也不见管用啊。负责这方面的陈管事去交接货物一时回不来, 东家倒是在屋里头, 只是……只是东家是个年轻女郎, 这样的场面如何见得? 来书坊买文具的大部分都是知识分子,见着乌糟糟的情形也不愿意多呆了,纷纷甩袖子出去, 大嘆“晦气”。 这下损失了大半客人,林管事不敢再耽误下去了。他有心想要解决问题,就朝那自称姓张的麻子脸走去,可是这张麻子可不打算等他慢慢想,他两道眉登时一竖,张嘴骂道:“怎的?打算来硬的不成?呦呵!大家来看看吶!这书坊弄虚作假,拿浆煳当劳什子颜料卖我不说,现在苦主上来求公道还上手打人了!!” 林管事骇了一跳,摆手道:“可没敢动你。” 张麻子‘呸’的一声,溅了他一脸唾沫星子,“现在倒是装大尾巴狼来了,刚才怎么说的来着?说甚么穷人……”他故意扯开了嗓子喊,“说甚么我们穷人哟,买不起他们家的东西!我呸呸呸!” 林管事抹了一把脸,把手往衣服上擦了,满脸绝望,他真没说过这话,连想都不敢想的好吗? “你算哪门子穷人?”属于女儿家的清理嗓音传来,季婵带着帷帽,手里头还拿着一支巴掌长的木桿子,出现在林管事的身后。 她这一出声,不仅人群向前涌了两步,就连隔壁铺子的店家都探出头来,手里或多或少都拿着物什,估计是特地停下工作来围观的。坐在门槛上的张麻子双眼一亮,一对招子是几乎要眯成缝了,带着不怀好意,来来回回的往季婵身上扫。 心里头暗道:早听人说书坊的掌柜的是个女人,没想到是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可惜看不清楚模样。 阿锦皱着眉,上前挡了这些人多多少少都带着猥亵的目光,唇角一勾,带出几分嗜血来,手里头的竹管转了转,露出的锋芒让一小部分认识她的人知难而退。 第66页 隔壁开杂货铺的老闆把看热闹的伙计拉了进去,嘴里头喝道:“还敢看?不要命了?这人可不好惹。” 伙计是老闆的亲侄子,也不怎么怕他,回嘴道:“老叔,这不也就是个娘们吗,有什么好怕的,嘿嘿!身量倒是高挑。” 杂货铺老闆恨恨的敲他的头,“光看哪了?你瞧瞧她手里头的竹管,里头藏着兵器呢。忘记之前好几个带刀带剑的了?人对书坊东家都是好声好气的,要说她没什么本事你信?指不定后台大着呢!”说完杂货店老闆赶紧收拾好东西,将门关上,“可不敢看她家的热闹。” 见到自家老叔的脸色不对,伙计这才勐然醒悟,顿时浑身冒冷汗,手忙脚乱的帮忙收拾,他就一普通老百姓,平时要是遇到城门守卫多盘问两句都小股战战直打哆嗦了,要是得罪了这种兵爷爷那还了得?到时候人家拿起刀要杀要剐的,他敢说半个不字吗他! 这边门一关,附近的街坊邻居也就反应过来了,纷纷拍拍屁股走人,只留下几个不常见也不知道这些事的人还站着,然而即便还有人,但是周围的街道比之刚才说是空了也不过分。还在的这几个,就连张麻子也茫然了一瞬,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我见你穿着富贵,不像个穷人,不过言行举止也不像个富人,反倒是像极了那些成日里游手好闲,惹是生非的闲汉。”季婵冷冷道。 张麻子愣了一下,怪笑道:“关你这小姑娘什么事,我只找他们东家说去。”他瞟了一眼林管事,“莫不是你就是书坊的掌柜?我可没听说过着书坊是个女人开的,还是个黄毛丫头开的。” 季婵不置可否地点点头,轻描淡写道:“我就是图书阁的主人,听你所说我家卖了你假颜料?东西呢?没有物证谁知道你是不是来诳我们的,想讹些钱财花?” 张麻子眉梢抽了一抽,立刻从怀里掏出一个木盒,掷在季婵面前,扬着下巴道:“喏,都在这了,你自己好好看看,这木盒是也不是你家的?” 木盒落在地上磕坏了一点,盖子掉落在一边,露出里头乱糟糟的竹管来。阿锦抬脚一踢,木盒腾空飞起,稳稳的落在她手里头,一管都没往外掉。她露出的这一手叫张麻子镇在了原地,袖子里的手抖了抖,心里头嘀咕道,该不会是遇到了什么武艺高强的女侠吧?哎呦这可使不得,要是事情成了也就罢了,要是没成还不得叫她打上一顿? 季婵打开竹管,把里面的东西倒了出来,只见里面的彩色膏体稀得像水,而且管底还有粉末状的东西沉淀,她沾了膏子在指尖上一碾,几乎要黏在一块了,看来正如这张麻子所说的,的确是浆煳做的,至于这底下的粉末,应该是研磨的矿粉,倒进去后因为是浆煳所以没办法分解,就沉淀了下来。 木盒外头刻着也是花中四君子之一,也有图书阁的名牌在,就连竹管的红绳也是一模一样,但是季婵笃定,这盒东西不可能是图书阁的!由于颜料刚上市,数量又不多,于是图书阁每一盒颜料都经过她的手,她亲眼看着装填的,绝对不可能出现这样的纰漏,那么,这一盒颜料到底是出自何处? “怎么?没话说了?”张麻子看她静默不语,顿时稳了心神,得意道。 季婵不答反问道,“你要如何?” “如何?”张麻子这会儿倒是愿意站起来了,他围着图书阁门前绕了一绕道:“我啊,要你赔我这个数的钱!”他伸出手掌比划了一下,“五倍!还有趁早关了你这黑心肝的书坊,裹着铺盖滚回去。” 美得你!季婵冷笑一声,“我劝你还是做梦比较快,毕竟梦里面什么都有,想要用这种伎俩来弄倒我的书坊?阿锦,捆了他!” 她话音一落,阿锦就像离了弦的箭一样窜了出去,抬脚往他膝盖上一踹,张麻子整个人就跪倒在地,手掌握住了张麻子膀子一用劲一扯拉,他的整条胳膊都被卸了,软得像面条一样在胸前晃荡,张麻子哭丧着脸,扯嗓子哀嚎道: “你们眼里还有没有法了,光天化日之下,这是要杀人吗?!” 季婵被他尖锐的声音吵得耳朵疼,原本候在一边的林管事默默的从袖袋里头掏出一个凉烧饼递给阿锦,阿锦颠了两下饼子,捏着张麻子的下巴就给他硬塞进去,把剩余的话都堵了回去,张麻子嘴巴蠕动了两下,冷硬的烧饼噎得他直翻白眼。 季婵道:“法?现在就是要送你去见法!以为换了木盒,竹管做得一模一样就行了?我告诉你,这图书阁的颜料每一管底下都被我做了标记。”她把竹管一翻,露出底下的面来,“这个看起来像‘兀’的字,其实叫做‘π’的东西,普天之下,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季婵看着周围竖起耳朵,神色各异的人,笑得极为温厚和煦,“即便现在被你知道了一个,我那儿还有≤、≮、±、c、%、等等,我还怕你认不全呢我。” 也不再多说废话,季婵立马吩咐店里头的伙计把张麻子扭送见官,阿锦抱着手站在她旁边,丝毫没有要把那两条胳膊给他接上的打算,季婵也不会烂好心的让她去接,而是立在原地沖人群拱手道:“让诸位看笑话了,从今往后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图书阁会推出定制款的颜料,每一管颜料都为您刻上独属于您自个儿的记号,不管买多少都免费刻。” 第67页 “当然如果真的是我图书阁的东西出现了问题,您尽管拿着东西回来,购买之后的七天不是人为损坏可以调换,童叟无欺决不食言。反之要是有人想学这个无赖坑蒙拐骗,那么你有什么招法也尽数使出来,图书阁亦是不惧,一旦查出立即送官查办,我不嫌麻烦!” 季婵知道这些吃瓜群众里头肯定还有心怀鬼胎的人,这几句话也是给这些人提个醒,她季婵也不是怕大的!今日这张麻子一事显然不是这么简单,这种粗糙的骗术不过是试探而已,有人拿张麻子这颗棋子来查探图书阁的深浅,还有她季婵的能耐,这背后的人究竟是竞争对手还是其他,季婵不知道,也不打算知道。 还有多少本事尽管来,她接着便是! ☆、第 38 章 “疼!真他娘的疼!”张麻子捂着自己被武侯打了二十大板的屁股, 疼得龇牙咧嘴的, 抖着腿只能踮脚走路。 二十下的板子一个也不少, 尽数落在他的屁股上,打得亵裤都渗出血印子来了,为了不糟蹋自个儿穿着的这身衣服, 张麻子把锦袍脱了,裹成一团抱着,这可是好料子, 回头拿去成衣铺子倒卖,能换点酒钱。他可真是倒霉啊, 张麻子的眼里闪过一丝兇狠, 事情搞砸了, 本来要到手的银子也飞了,就连自己都挨了一顿打, 都怪那个臭娘们, 坏了这桩好买卖! 张麻子往地上了一口唾沫, 绕过柱子就想往外头走, 不巧差点撞上一辆马车,他连忙往旁边一滚躲了过去,抬起头正要骂娘, 没想到竟瞧见赶车的是个熟悉的身影, 赶紧往巷子一钻,口里惊疑道:“怎地是这个煞星?这是要去哪?” 他从巷口里头探出头来,狡猾的小眼睛眯着, 脑子里头琢磨着要不要跟上去,毕竟常六说了,但凡和这图书坊有关的消息,都能换铜板,要是能给它多找找麻烦,更是大大有赏!张麻子摸摸手里头光滑的锦袍,再想想常六扣在大拇指上的玉环,顿时觉得浑身都是劲,毅然的踏步跟上去。 可是一看见煞星手里头的鞭子,张麻子又怂了,他摸了摸自个刚让大夫接上去了的胳膊,还有黏煳着药粉的屁股,哀嘆了一声,缩着脖子熘了。 “周哥,您走里头!这一趟累坏了吧?咱们上燕家店尝尝鲜?” 听到声音,张麻子后退回来,定睛一瞧,外头是两个汉子,其中一个他还是认识的,正是图书坊的伙计,据说是靠走后门进来的,姓杨。 “燕家店?那可不便宜,你小子还挺有钱的。”被叫做周哥的汉子大约三十来岁,手上都是厚茧,他是专门把货从作坊运往图书阁的赶车人,没什么地位,实在不明白这位听说是东家亲戚的负责销售的伙计为什么可劲儿的巴结自个儿。不过虽然话是这么说的,他也是愿意和杨兴攀上点交情的,说不定还能帮忙把他弄到店里头去,就不用再干这些脏活累活了。 “周哥您可不是一般人,请您吃饭当然要去最好的,听说燕家店的清蒸羊肉不错,一天也就宰一头羊,晚了就没有了,咱尽快?”杨兴搓着手,脸上的笑容有点僵硬。 “那走吧。”周哥反倒是热情了不少,还亲切的去拍杨兴的肩,两个人好像是真的很熟稔的兄弟一样,但是事实上他们也就刚认识了不到一星期,才见过四五次面。 张麻子捻着自个油腻腻的袖子,觉得这一幕颇为奇怪。这个周哥神情高傲可眉眼萎靡,一看就知道是个没什么钱还充大爷的,杨伙计倒是好上一点,样子是个耿直人,可这幅虚头巴脑的样子也很违和。张麻子嘿嘿一笑,他是个明白人,知晓这天下横竖脱不开利益二字,眼前的这两人也一样。 他顺手把锦袍给穿上了,决定跟着他们两去一趟燕家店,说不定能打探点什么出来。 阿锦挥着鞭子,架马打算再去一趟牛尾村,不为别的,只是让严琛给他娘上炷香,再收拾屋里的东西搬来杨家。 马车的帘子被一双小手掀开,严琛偷偷探出头来,问道,“阿锦,你要喝水吗?” 阿锦抬手把人摁回去,“没大没小!不喝!”这一路上,严琛至少问了七次要不要吃点心,三次想不想喝水,知道她是女的后也不再叫大哥哥了,当然他也不叫姐姐,而是一口一个阿锦,在她身边团团转的模样像个小尾巴。 严琛一头栽进去,又手脚并用的爬起来,这回是直接坐在阿锦身边,看着她的侧脸发呆。 阿锦她……长得真的和一般的女子不一样,墨黑的眉英挺,单薄却又绯红的唇,特别是那双带着几分凌厉的眼睛,看起来像极了面容姝丽的俊美郎君,而且还是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那种……这样的容貌,也难怪自己会认错吧? “阿锦,你有喜欢的人吗?”严琛凑近了,问道。 阿锦睨了他一眼,空出来的手揉了一把小孩细软的头髮,“你这小鬼,还未满十岁吧?懂什么叫做喜欢么你?” 严琛扭过脑袋,小声嘀咕道:“我当然懂,隔壁的小美给我送过花呢,她还说长大了要做我的新娘子,这可不就是喜欢了吗?还有你不要老摸我头髮,我已经是大人了。” 阿锦失笑,调侃道 :“那你真的要想娶她做新娘子了?” 严琛摇摇头,老气横秋道:“不行,我们两不合适。” 第68页 阿锦大乐,随手把鞭子扔在车辕,双手叠在脑后,整个人往车厢上一靠,问,“怎么不合适了?我看人家小美挺好的,笑起来甜甜的,还有两个酒窝呢。” “不行不行,她太软乎了,好欺负。”就像自己死去的阿娘一样,不仅被公婆欺负,来到牛尾村之后还要受村里人欺负,死了之后,她的孩子还是让人欺负。一昧的和善只会给人变本加厉的藉口,是他们掩盖良心谴责的薄纱,娘亲在世的时候哪家有事需要帮忙的时候没去的?结果得到福报了吗? 那些咒骂和殴打在严琛心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他渴望着遇到拥有良知的好人,但是并不希望自己是那种人。 严琛低着头,眼底是与他稚嫩外表全然不同的晦暗目光,萦绕着冰冷的黑暗在他的心里滋生,他已经不是一个纯粹的孩子了。 牛尾村坐落在南山脚下,里头的住户都是来自全国各地,姓氏、口音成了区别他们最好的方法。人太多,治安也就差了起来,这里虽然没有大奸大恶的人物,但是小偷小摸却是常有的事。这些人不会向同村的人下手,毕竟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明面上也难看,他们一般都把目标锁定到来飞云观祈福的香客。 上次季婵的运气好,并没有遇到过,只是这次,倒是让阿锦遇见了个正着。 前面的杂草倒伏下去一小片,隐隐约约能看出一个人到在地上,阿锦勐地拉住缰绳,控制住疾驰的马车,马匹嘶鸣了一声,前蹄离地险些翻了过去,好在阿锦将之安抚了下来。她抄起了鞭子,让严琛进去车厢里头,自己跳下车辕查看。 晕倒的是个姑娘,生得眉清目秀,一身沾满了灰尘的粉色衣裳,蓬松的乱发遮挡住了小半张脸,却愈发显得肤色莹白,反倒多添了一份凌乱的美感。 阿锦冰凉的指尖去探她的脉搏,所触肌肤温热滑腻,如果是个男子早就心神荡漾,阿锦毫无动摇,只是抬手将人扶了起来。 她这一动作,只见这少女悠悠转醒,睁着一双朦朦胧胧的杏眼,我见犹怜的看了阿锦一眼,嘤嘤哭泣:“嫣儿多谢郎君搭救。”说完身子软了一软,就要往阿锦胸口上靠。 什么玩意儿? 阿锦原本关心的眼神变得冷漠,一掌扶住嫣儿硬要凑过来的小脸蛋,问道:“不知姑娘为什么会在此处?” 嫣儿的目光扫过马车,再落在阿锦俊美的脸上,原本的假意做出的羞怯模样结果真有了几分霞红,只是戏还是要演下去的,她从袖袋里头抽出一巾帕子,不小心在阿锦面前拂了一拂,一股淡淡的香味扑鼻而来,见阿锦皱眉避开,她的脸色顿时有些僵,但还是哭泣哽咽道:“来礼神的路上遇到盗匪,父母都被他们杀害了,钱财也被抢得一干二净,盗匪见小女子我体弱,就把我打晕了丢在这里,郎君救救我。” 盗匪?阿锦扫过干干净净的地面心存犹疑。地上的草约莫有一掌高,除去她踩的那几块,剩下的只有被这个姑娘压倒了的这一片了,如果真的有强盗抢劫,那么这里应该有打斗的痕迹才是,而且这么一个秀美可人的姑娘,盗匪就直接打晕了扔了?不做任何深层次的交流?这对得起他们盗匪的身份吗? 阿锦松开手,任由嫣儿“啪”的一声倒在地上,对方嘤咛一声,双目盈盈,“郎君这是何意?嫣儿只是一名小小女子,若是郎君愿意伸手搭救,嫣儿当……当以身相许,郎君,莫要丢下我不管。” 去你妹的郎君!去你妹的以身相许!!! 阿锦面上一寒,执起鞭子腾空一甩,眼看着就要落在那姑娘娇弱的身躯上,然而对方一个驴打滚躲过凌厉的鞭子,拍拍屁股站了起来,口里道:“看来是个不懂得怜香惜玉的榆木木头!二哥!都出来吧。” 话音刚落,周围的树上、草丛、乃至落叶堆里头陆陆续续出来了十几个人,为首的大汉露出来的脸上手臂上诸多疤痕,有的还是刀伤,他兇狠一笑,粗嘎的声音震得阿锦耳朵发痒,“小子,识相的话就交出身上的钱财和你身后的马车,饶你一条狗命,不然把你剁成肉酱,餵了这南山上的狼!” 阿锦冷冷一笑,把手上的鞭子丢掉,勾勾手指道:“来。” 作者有话要说:  生理期停更了两天 据说今天520,单身狗作者奉上短小的一章。 ☆、第 39 章 大汉手掌一挥, 招唿着身后的同伙冲上去, 狞笑道:“既然你急着做刀下亡魂, 那我就成全你了。” 十几个人中有半数拿着刀剑斧头,剩余的则是抄着两把木棍,就连那个自称是嫣儿的姑娘也不例外, 只有阿锦一副毫不在意的空手站着。 这些人都是半路出家做匪,没有什么招式,冲上去就是一通乱砍。阿锦横掌成刃状, 弯腰躲过挥来的刀光剑影,迅速在匪徒们持刀的手腕上一噼, 突如其来的麻痹瞬间蔓延到指尖, 土匪手上握着的大刀“哐当”一声落地, 阿锦转身将人踹出人圈,挨打的贼匪们只能躺在地上哀嚎, 却是连半点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嫣儿见状, 甩出自个捏在手里的帕子, 阿锦侧头躲了过去, 帕子盖在身后一个汉子的脸上,剎那间就把他给迷晕了,瞧见扔错了人, 嫣儿捂嘴惊唿, 赶紧换了个地方,好在没被她的二哥看见。 不过半炷香的时间,匪徒们就被打得趴地不起, 里头除了嫣儿是个女孩没受到什么伤以外,其他人都是鼻青脸肿,有的被踹断肋骨,有得胳膊腿被卸了,再没有之前的嚣张样。 第69页 阿锦蹲下身来,拍拍大汉的脸颊,笑眯眯道:“狂?你再狂?” 大汉“呸”的一声,一副宁死不屈的模样,“好汉一人做事一人当,有种你杀了我,放过我家妹子!” 看来还是家庭集体作案?阿锦走了两圈,看见地上有一团麻绳,便捡了起来,把这一圈人都捆起来,嫣儿另外绑了,大汉则是倒挂在树上,其余的扎成一串糖葫芦,栓在树下。 她把大汉整个抡起来,宛如和尚敲钟一般“哐”的砸在树干上,看着他两眼冒金星冷笑道:“你他娘算个屁好汉,少往自个脸上贴金,抢劫杀害无辜的人,那就是个山贼!土匪!无耻败类!好手好脚不去做正经活计,非得落草为寇,那就该知道会踢到铁板,会有今天的下场。” “懒得再跟你多说,你们这些人就在这里头好好待着吧,回头我找官兵过来,让你们进牢里好好改造改造!”捡了鞭子,正打算就这么走了的阿锦一转头就看见嫣儿还是一副含情脉脉看着她,顿时嘴角一抽,拾取掉落的帕子团成一团塞进嫣儿嘴里,迷药入口,小姑娘白眼一翻就晕了。 外头一阵兵荒马乱,车厢里面的严琛埋在衣服堆里,等到没了声响才敢探出头来,阿锦抬脚跃上车辕,又是之前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大笑而去。 只留下目瞪口呆的一群山匪,其中糖葫芦中的一员脸上淌下几滴温热的血液,正疑惑自己脸上又没有伤口,哪里来的血,他身边的人狠狠的挪动了几分,喊道:“大哥,你的后脑勺叫那小子砸出血来了!” 大汉有心想摸摸自己的后脑勺,奈何他自己的手也被捆住,只能喝道:“三德子,还不快给老子我解开,难道还得我请你不成?” 三德子是个瘦小如猴的矮子,只见他哎了一声,从袖子里头慢慢挪出一块只有指甲盖大小却异常锐利的铁片,在麻绳上来来回回磨了数十下之后,麻绳断开,他还来不及活动活动自己的手腕筋骨,就得立马去把大汉放下来,又把其他人都解了。 “大哥,要不我们追上去把他给杀了?”三德子走到大汉面前,手放到脖颈上一划示意道。 “追个屁!上去送死不成?这人咱们惹不起,还是收拾收拾回去躲着,省得回头叫官兵给包了圆!”大汉一拍三德子的脑门,再从自己的后脑勺上抹了一把,手上全是血,他拧着眉,看向晕倒在地上的自家妹妹,“给嫣儿餵点解药……算了还是直接抬走吧。” 一群人鸟兽散去,地上留下了一些打斗过的痕迹,清风拂过,原本滞凝的气氛化作虚无,青绿的草叶簌簌作响。 阿锦将马车赶到在牛尾村前,找了一家看起来忠厚老实的农家寄存了,答应花十文钱的寄放费,等取马的时候再付剩下的五文。她两刚进村口,就见好几个闲汉打着赤脚,倚在村口的大槐树下看热闹,不仅对她们两个生人指指点点的,眼睛还不老实的直往阿锦腰间的钱袋瞟。 阿锦冷哼一声,手里的竹管转了转,透露出一点锋芒,几个有眼色的心下一惊,立马收回视线,不敢再看。 来这里之前阿锦就问过严琛,知道牛尾村是个小贼窝之后仔细考虑了一番,坐马车来太显眼,但是这一段路又挺远,最好的法子就是将马车寄放在其他地方。果不其然,这些人只是见她腰间有个钱袋就如此躁动不安,要是看到了马车那还了得? 阿锦不怕和人再打上一架,反正她功夫高,但是她怕麻烦呀,要是这些人耍阴招她不一定扛得住,而且身边还带着个小孩,还是小心点好。 按照严琛指的路径直向前走,出现在阿锦面前的是一座小屋,许是很久没有人来打理过,院墙破了好几个大洞,显露出里面萧条破败的景象来。 阿锦轻轻推开大门,门板发出“吱呀”一声就轰隆倒地,她被吓了一跳,连忙跳开。严琛被扬起的灰尘呛了一下,捂着口鼻进了屋内。 不过是十几天没住人而已,里面的家具摆件已经蒙上了灰尘,里面的陈设非常简单,一张草蓆一几桌案,两床破褥子就再无其他。阿锦大略一扫,已经明白严琛之前过的是什么日子,她上前几步,却不小心踢翻放在地上的一个陶罐,用来垒灶的石块滚了几滚,仿佛压在了她的心上一般。 严琛快步走到屋角,移开一张矮柜,然后徒手刨开黄土,露出底下的木盒来,他小心翼翼的擦去上面的浮土,然后摩挲几下,抿着唇思虑了许久,毅然决然的将木盒递到阿锦面前,示意她打开。 阿锦不接,反问道:“这是什么?” 严琛犹豫了下,摇摇头道:“我也不知道,这是阿娘给我留下来的东西,我从未打开过。”他的娘亲在世的时候从不允许严琛乱碰,是以即便她过世了严琛也不敢打开盒子查看,甚至连挖都不敢挖,只是如今他既然是要常住在杨家,这个木盒也该挖起来带走。而且,严琛直觉只凭自己一个人是不能成事的,在他接下来的人生道路上,需要依仗杨家、季婵的地方还有很多,适当的示好也是应该的。 阿锦打开盒盖,里头放着一枚玉佩,还有一个锦囊,底下有厚厚的一叠纸。阿锦玉佩在手中翻看,只见白玉上刻着一个严字,玉佩的样式很奇怪,像是一个繁琐的纹饰。阿锦看着玉佩心里隐约察觉到了什么,只是一时想不起来,只能放弃,去翻看那叠纸。 第70页 最上面的是一封信,信封上落着严琛的母亲——姚素的署名,阿锦打开信纸,里面寥寥几行,却写了一个惊人的秘密。 原来姚素并非嫁到了一个州县,而是嫁进了扬州远近闻名的大商贾——严家。严家以小商队起家,如今已然有了近百条的商队,不仅陆面上有他们的商道,甚至船运、海运也稍有涉及,他们从扬州贩丝和瓷器,运往北上还有胡地,再把当地的香料和毛皮运送回扬州售卖,这一转手就是几十倍的利润。 姚素的出身并不怎么好,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女,因为貌美被严家的家主严润看上,硬是想办法娶了回去,成为严润妾室的姚素并不甘心,因为她一生中最好的年华都断送在了严润这个五十多岁的糟老头手里,为了报復,姚素一边勾引住严润,一边把他手里的好东西往自己兜里掏。 姚素虽然不识字,但是看东西十分准,她先是偷了严润十几张的店铺地契,还有放在暗格里头的田契,还有严润最常用的印章也被她偷了过来,就在她打算对严家老宅的房契下手时,大夫人因为她的张扬和一直占着严润的行为,产生了布满嫉恨,找人要除掉姚素。 识破了大夫人计谋的姚素仓皇逃出严府,身边只带了一个贴身侍候的婢女,还有她偷来的东西,为了活命的姚素辗转来到长安牛尾村定居,却并不打算回她自己的家里,因为她知道,如果再回去的话她的亲人一定会不管她死活,再一次将她卖进严府。 就在姚素以为自己能够远远逃离严氏,过上美好的幸福生活的时候,她发现自己怀孕了,怀的正是严润这个糟老头的孩子,对于自己肚子里头和自己血脉相连的姚素下不去手,就只好把孩子生下来,并打算把这一些东西都留给这个带有严家血脉的孩子。 这封信是姚素委託婢女事先写好的,和她不同,大门大户里头连侍候的女婢也是要识字的,女婢大概没活多久就染病去世了,姚素只好自己一个拉扯着孩子长大。 阿锦放下信纸,打开锦囊,里头正是严润的印章,而且还是最重要的公章,简略一说,这枚章子是代表严家行为的证明,如果印有这枚章子的文书上要求严家所有店铺都改行卖烧饼,那么他们就得照做。 再拿起那一沓地契,阿锦心里只咂舌,暗道这姚素可真是个狠人,这些店铺大都都是集中的福安坊的商铺,卖宝珠首饰、绸缎毛呢、香料瓷器等等的十来家店面,都是连号,这和把人家一条街都给搬空了有什么区别?狠!真狠! 这东西别人拿了烫手,她们可不。阿锦手上不停,把东西都收拾好之后,打算和季季婵商量商量,如果严琛这小孩愿意的话,她们可以帮忙求太子殿下把这东西都过了明路,实打实的抓在手心里头,到时候不仅严琛得利,就连季娘子也可以通过这些商路运送货物,甚至拓展那个叫什么产业什么链,季娘子那里要是答允了的话,也就是殿下答允了。 这些都可暂且不提,阿锦看着严琛懵懵懂懂的样子,缓缓的舒出一口长气,将木盒放在怀里道:“这个盒子我先帮你保管着,这里不方便细说,等回去我再告诉你事情的一切,问过你决定再安排事宜,现在我们先去为你娘亲扫墓上香吧。” 严琛眨眨眼,伸手拉住了阿锦的衣角,重重的点了点头。 两人去牛尾村后山为姚素扫墓,阿锦拔了竹管,里头约有半尺长的刀刃滑出,这是她的兵器,唤作“袖里红”。用它的时候,锋刃隐藏在衣袖里,敌人还未看清就被割了脖子,虽然厉害,但是阿锦不爱用它,因为每次用的时候都要染红半边衣袖,费衣服,尽管这就是它名字的由来。 此时这件利器被她握在手里,为姚素清理坟上的野草,偶尔还得砍一些高大的灌木丛,也算是物尽其用,严琛被她差使去买香烛元宝,顺道再买半只烧鸡,合着她手里头的一壶好酒,做祭拜之物。 只是等了许久也不见小孩回来,严琛这小崽平日手脚勤快,这里离下面的餐馆杂货铺也不远,怎么会耽搁这么久?阿锦眉头一皱,料想此事一定不简单。 她将袖里红塞回竹管,沿着小路下山,还没走出去多久,远远就看见严琛像个小乌龟一样佝偻着背,狠狠的将一个孩子撞到在地。 阿锦:“……” 宽敞平坦的地面上,烧鸡元宝蜡烛撒了一地,有的还被狠狠的踩了好几脚,这是给姚素的祭拜物品,被这样对待,难怪严琛‘杀’红了眼。 阿锦拐了几个弯,站到离‘战场’五米远的地方,看着严琛使出了一招乱拳打死老师傅的招数,把领头的孩子揍翻在地,迈着短腿骑上去,又抡起巴掌用力的扇在小孩脑门上,阿锦大喊了一声:“好!” 要是季婵在这里,说不定会劝解一番,但是阿锦不一样,她崇尚的是武力解决问题,在看到严琛士气大震把一圈的熊孩子都扇了一遍脑门之后,这才走上前去,蹲下身来。 她看了看严琛,发觉对方以少胜多很有她的风范,决定以后对他倾力教授,或者是给他也做个小袖里红什么的,转回头看倒在地上的孩子,一如之前笑眯眯道: “乖,给他道歉,不然姐姐把你脑袋拧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社会我锦姐,打架斗殴招式多 第71页 季老师:住口 ☆、第 40 章 阿锦回来的时候, 季婵正在采桃胶, 篮子挂在树上, 里头的桃胶个头小,颜色也更为清亮。 去年那包桃胶在柜子里闲置了许久,由于受潮而导致发霉, 被季婵扔掉了,遂今年再采一批,留着炖红枣, 也可以做点芋圆下去一起煮,至于银耳就别想了, 季婵几乎跑了大半个东市, 连个影都没见着。 “去哪儿?过来。” 季婵擦了擦手, 把巾布扔进篮子里,转过身来。阿锦牵着严琛, 两个人衣服脏了, 头髮上还有些草叶土渣子, 正沖季婵讨好一笑。 “怎么弄成了这个样子?你们这是栽田里了?”季婵愣了一愣, 快步上前,伸手为严琛捡了头上的落叶,还有擦干净脸上的灰, 看他眼睛红通通的顿时脸色大变, 问道,“这是发生了什么?还有阿锦,你怎么也是这副鬼样子, 还不自己也擦擦!” 把人带进屋里,季婵给她两一人倒了一杯糖水,冷声道:“说吧。” 阿锦嘿嘿两声,见煳弄不过去,只能一五一十的说了。 话锋转回严琛刚把人揍趴下之后,领头的小男孩就哇哇的哭了,心道不是小孩之间打着玩吗,怎么还拧上脑袋了?他的爹娘都没有这么吓过他呢!这哭声像是瘟疫一样,迅速在孩子圈里传开了,顿时十几个孩子哭成一团,震耳欲聋,传出去老远。 阿锦捂住耳朵,眼尖的看见农田里许许多多的人影站立起来,一茬一茬的接着往这里赶,粗略估算一下,约莫有百来人,她脸色有些发苦,却仍是强撑着放完狠话:“哭哭哭!哭个屁!要是再让看见你们欺负他,就给你们绑上窜天猴,‘唰’的一下让你们一个个的上去和太阳肩并肩,今天就先放过你们昂,没有下次了啊。” 阿锦把严琛抄起来夹在腋下,脚步飞快,仿佛□□驾着一匹神驹,顷刻之间就看不见踪迹。 而事实上,她一脚踩空,抱着小孩一齐从草坡上滚落,骨碌碌的直接到底,摔了个四脚朝天,这就是为什么两个人浑身脏乱的原因。至于严琛为什么双目通红,一是因为没能祭拜母亲,二则是摔疼了,再来就是……被阿锦的反差给惊到(丢脸)了吧? 季婵见他们的模样也不忍心再多加训斥,只是嘆气让他们赶紧去擦洗一番,对于牛尾村却是暂时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避开了去。 —— 内室,房门紧闭,严琛已然睡下,阿锦拿了姚素的那封信递给了季婵。 季婵拨亮烛火,浏览完信纸后往严琛睡着的榻上方向看了一眼,嗓音低沉:“他知道了吗?” 阿锦摇了摇头,道:“还没跟他说呢。” 季婵翻着木盒里的东西,又把玉佩拿起来查看,透过昏黄的烛光,玉佩散发着温润柔和的光泽,严字清晰可见,“现在先别说。” 阿锦和装睡的严琛同时一愣,严琛仍是闭着眼,心里却和阿锦问出了同样的问题,“娘子,这……这是为什么?” 季婵放下玉佩,将信重新塞入信封,目光看向男孩裹着被子的小小身影,嘆声道:“他还太小啊。八九岁的孩子,陡然知道了自己的身世,知道自己并不是母亲所期盼的孩子,与他有血缘的亲人远在扬州,荣华富贵金银珠宝享用不尽,而自己却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落差太大,尚未塑造完整三观的儿童很容易走上歧途。” “而且,你确保带严琛去扬州认亲能保住他吗?”季婵又问道。 阿锦刚想说能,但是又记起太子殿下隐瞒身份,而自己现在只是季娘子身边一个奴僕,立马将话重新咽下去。 季婵见她摇头,接着道:“不仅大夫人容不下他,或许连严润都不愿意多看这个给他造成巨大损失的女人,所生出来的孩子一眼,严家这样的门邸,暗地里的阴私一定不少,如果他们用什么不正当的手段,我们是挡不住的。” 季婵说的话虽然难听,但却是正理。按照朝廷的《户令》中所记载,即便是妾生子、私生子也能均分家产,女儿无论出嫁与否,父母都要为其置办一份妆奁,像严琛这种未娶亲的兄弟,更是要比已经成婚了的哥哥多得一份聘财! 尽管在家庭中妾室的地位远不如正妻,但是在财产分割上,庶子和嫡子有同等的继承权,而这正是季婵所担心的。 试问你在家里坐得好好的,突然从天而降来了个兄弟说要和你分财产,而这个兄弟不仅要分而且还比你多分了一份,严家的儿子们能轻易让出手中的利益吗?严家大夫人善妒,当初能因为姚素受宠而下手害她,难保今天不会转而对危及她儿子继承权的严琛也痛下杀手。清酒红人面,钱帛动人心,如非迫不得已,季婵也不愿意用恶意揣测人心。 严家太大了,近百条商队,毗邻的店铺,由南至北的商道,这些都不是严琛一个十岁不到的孩子吃得下的。 “为今之计,只有好好保护好严琛,等到他长大了,再告诉他真相,让他自己做主。”季婵合上木盒,将其仔细封好,想起姚素为什么宁愿日子过得清苦一点,也不想把埋藏在地底里的玉佩等物拿出来换钱用,应该也是为了严琛不被严家人找到吧?只是人算不如天算,姚素的突然病逝,将儿子所託非人,却是几乎为严琛的一生画上句号。尽管结果不尽人意,但是姚素的一番拳拳爱子之心,仍是让季婵不由得嘆了一句,“慈母心怀。” 第72页 阿锦陷入沉思,而紧闭着双眼的严琛已然是泪流满面,心里诸多哽咽酸楚,半声都不敢溢出。 就在阿锦和季婵看过信纸,商讨该如何让严家人找不到严琛,顺便要怎么样让他循序渐进知晓事情真相时,杨兴已经从周哥口中得知了作坊的位置。 上一次的燕家店并没有让他撬开周哥的嘴,杨兴知道如果想要得到自己想要的,就得下一次血本并且摒弃掉自己一直信奉的耿直忠诚。于是他拿着杨李氏给他的黄金,把周哥带进了平康坊。 平康坊就是人们口中常说的青楼女支馆,长安有名的销金窟,杨兴前二十几年作为一个农夫,不要说踏进了,就连‘路过’都未曾有过,此次前去,是先和杨李氏商量好了,瞒着李娇儿还有杨石偷偷出来的。 夜幕下的长安大街上一片黑暗,只有打更的和巡逻的武侯经过,而坊内则是漫天灯火,粉色的绸带从楼上蔓延到池水里,灯笼沿着柱子盏盏燃起,照得穿着轻薄的女支坊娘子胸口那一抹腻白愈发亮眼。杨兴和周哥头一次到这种地方,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才对得起自己。 “杨老弟,哎呦你可真是我的好老弟!”周哥搓着手,看着倚在栏杆上朝他抛媚眼甩香帕的小娘子,眼睛直发绿,嘴角几乎要咧到天上去。 杨兴比他多了一份拘谨和不自在,他四下扫视,见一名打扮要较为华丽的美妇人立起身来,裊裊走向他来,立即挺直了腰杆,做出了一副财大气粗的模样,将手里头的黄澄澄的金锭子一抛,道:“管事的,寻两个娘子来,再置一桌酒席!” 美妇人“哎”了一声,接过黄金,手中略一掂量,马上将他们两个引到二楼的一间厢房里头,里面站着两个二八年华,水灵灵的姑娘,杨兴甫一坐下,小娘子们就依将过来,各种和谐不说,这样貌和身段,令两个男人都心驰神往,只道连性子也比家中那个要娇软许多。 “周哥?周哥,小弟有一件事不太明白,想请教请教你。”杨兴推推喝得醉醺醺,对怀里头姑娘动手动脚的周哥。 “什么事?杨老弟尽管问,我周仲义定是对你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嘿嘿,小娘子……”周仲义拍了拍自己的胸脯,信誓旦旦,下一秒却又原形毕露。 “小弟来这书坊许久了,怎么从来都没有见过制作书的作坊在那里?难道东家的书都是从旁的地方运过来的不成?”杨兴试探道,让坐在他身边的女支坊娘子也去侍候周仲义。 周仲义毫不客气的将两人都揽入怀中,大嘴啜了一口小娘子递过来的酒,舌头几乎要捋不直了,“作坊么,作坊就在长安…长安郊外,赶车大约半个时辰就…就能到。” “什么?在哪里?”他说得模煳,杨兴索性再问一遍。 “噫,附耳过来,我告诉你。”周仲义道。 杨兴依言凑了过去,周仲义醉得迷迷瞪瞪,连续说了四五遍才让他听明白,得到答案的杨兴迅速将地方记在心里,高兴的看着已然倒在桌上的周仲义,命一名娘子将他扶到隔壁房间,而自己也留下一个享用。 心想等到天亮,他就先行辞去,将消息传给贵人,以谋得剩下的九十两黄金。 平康坊外,张麻子在外徘徊许久,不得而入。 他跟了这两人很多天了,今日更是一路跟到了平康坊,只是因为他衣着破烂被打手拦了下来。不进去他不甘心,但是他身无分文,唯一值钱的锦袍还叫他卖了换酒,如果硬闯,怕是要被打手打成残废再丢出来。 张麻子围着整个平康坊走了一道,在眼前这处不怎么高、堪堪到他肩膀的坊墙停了下来,观望了一会儿,咬咬牙,撸起袖子掰着墙头脚往地上一跺就要翻身爬墙。 “哗啦啦……” 张麻子抬脚不小心蹬塌了一块土疙瘩,接着就有更多的土块往下稀里哗啦的直掉,这些坊墙都是用黄土夯成的,日日年年在这里风吹雨淋,也就表面上看起来结实。张麻子这里刚有了动静,坊角就传来一声洪亮的喝声:“谁在那里?” 巡夜的武侯!他脑中刚闪过这一句话,身体就利落跳下墙,一个打滚就滚进了街道旁的排水沟里,里头是又黑又脏又臭,三样齐全,但是张麻子也不敢有丝毫嫌弃的想法,只能乖乖的捏着鼻子蹲着。 他刚一躲好,上头就传来一阵马蹄和官兵们整齐划一的脚步声,前头后头各有两名提着灯笼开路的官兵,士兵长骑着马,腰间配有刀,手上攥着□□,身上穿着盔甲,领着一队小兵从平康坊巡查过去。 那明晃晃的灯笼几乎是在张麻子眼皮底下走过,吓得他是额头上冷汗淋漓,背上也是湿漉漉的,他蹲了好一会儿才敢起来,结果刚活动手脚准备上去的时候,又一队武侯巡夜过去,吓得张麻子立马蹲回原位。 如此反覆,直到天快亮了的时候,长安城里的钟鼓敲响,这才解除了警报。他正倚在坊外大喘气呢,就听见坊门“吱呀”的一声开了,他紧跟着的杨兴一脸餍足的走了出来,还提了提裤腰带。 张麻子沖杨兴的背影挥了挥拳头,声响十足的往地上啐了一口唾沫,心里头骂道,‘老子在水沟里头当了一晚上的乌龟王八蛋,你倒是舒爽!’ 只是尽管他嘴里头骂骂咧咧的,到底还是要继续跟着。 第73页 此时已近正午,张麻子先是跟着杨兴去了燕家店,见他和一个涂粉的农妇见了面,两个人还嘀嘀咕咕的说了许多,他耳力不错,就在临桌听了一耳朵,而且正是他心心念念的作坊地址,张麻子顿时眉开眼笑,本来想要离开,但是习惯使然,在杨兴离开后继续候着村妇。 村妇正是李甘花,她得知了地址后也不急着走,而是让店里的活计帮她去安邑坊的宁双巷买一份糕点来,“喏,银钱拿去,只需一份,若是有剩就是你的了。” 伙计原本不愿意,但是看到递过来的铜板立即换了张笑脸,也不用催促,马不停蹄的去了。 张麻子陪着李甘花在店里头等等足足一炷香半,见她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样,然而他自个儿却是不愿意在这里多耗费时间了,正打算拍拍屁股走人的时候,燕家店进来了个穿着灰色圆领袍,大拇指扣着个玉环的大汉,张麻子定睛一看,心道:这不就是常六吗? 目光往下落在常六手里头提着的黄油纸包,闻着香甜的糕点气味,张麻子脑内灵光一闪,立马笑容满面的迎了上去。 ☆、第 41 章 “常兄!怪我眼拙, 现在才看见您!”张麻子收回目光, 喜笑颜开的向常六拱手行了个礼。 “哟。”常六挑了挑眉, 看看穿着一身破了口子、极脏衣袍的张麻子,也不回礼,而是绕过他往里走。 “哎常兄, 等等,我有一件事得找你说道说道。”张麻子凑过去,伸手将常六遮拦住。 “可别, 今天我忙着呢,呵!你这身上是什么味儿?你是上咸菜罈子里头泡了还是怎么了, 哎呦可离我远着点吧!”常六一脸嫌弃的捏住鼻子, 挥手赶人。 张麻子捞起袖子搁鼻子下闻了一闻, 自个儿也被呛到了,昨天在排水沟里头腌了一整个晚上, 味道能好闻那才奇怪了呢!不过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 张麻子不顾常六的满脸不乐意, 把人拉到角落里, 小声说道:“常兄,我查到那地方在哪了!” 这么巧?常六放下捂鼻子的手,掂了掂提着的蜂蜜糕, 摆手道:“我也收到消息了, 用不着了!” “等等。”张麻子拉住他,示意常六往农妇那里看了一眼,压低嗓音, “常兄说的是她吧?那这样,我把地址告诉您,然后只要给她的八成!余下的两成您就可以自己收入囊中,如何?” 常六心思一动,面上却仍是毫不在意的模样。 张麻子急了,连忙伸出七根手指头,“三七成不成?常兄?”而后又缩回了一根,“四六呢?不能再少了!五五……五五!怎么着也得给我口汤喝吧!” 常六将他的手握住,斩铁截钉道:“成交!” “常兄您可……可真是一点亏都捨不得吃。”张麻子哀怨的看了对方一眼,指了指李甘花的背影,“那这个怎么办?” “怎么办?”常六哼了两句小曲,“就让她等着呗,她一个村妇能拿我常六如何?走走走,喝酒去?” 后面这一句可把张麻子的酒虫给勾了起来,于是二人索性就搭着出去另找了一家酒家,花了几百文钱喝了个酣畅淋漓。而燕家店里头的李甘花从最开始的从容淡定,到渐渐等不到人之后就开始急了,她招来伙计一问:对方说送糕点的人刚才已经来过了,只是不知道又去了那了。 李甘花梗着脖子道,“不可能,一定是你诓我!你是不是没去宁双巷买点心?莫不是为了那些钱骗我!” 伙计被她烦不胜烦,也口气不善道:“东西也买了怎么会没有?那人方才来过,手上也像你说的还扣着个玉环!如果不是你硬要求的,我才不会让他来送。现在想来,他怎么可能跟你这种村妇相识!?” 扣着玉环,那的确是贵人不错啊?李甘花神情恍惚,脑海里头一片茫然,但是她斤斤计较、针针分明的性子令她下意识就反驳道:“既然来了这怎么可能不见我,你这泼皮无赖,是不是贪了我的钱?!”越想越觉得有理,她一拍桌子,拿出了那股死活都要纠缠不清的劲儿,硬是要店伙计把钱还给她。 事情发展到最后,反倒是李甘花被人从燕家店丢了出去,原因别无其他,单是她付不起那一桌的饭钱罢了,她坐在燕家店门外头,见过往的行人都对着自己指指点点,顿时老脸一红,逃似的走了。 —— 图书阁的生意愈发红火,名气也渐渐大了起来,也算是长安城内拔尖的书坊了,受到严家启发,季婵有意想把生意拓展到其他城市,开个连锁分店。 餐馆的建设已然进行到了一半,只是由最开始的高端走向转变为中低端,二楼设置雅间,楼下大堂起个舞台,再培训一两个说书人,一方面招徕顾客,一方面还能给自己的书坊做做gg,顺道丰富一下大唐百姓的生活。 这样一来,书坊和餐馆双管齐下,只有物质上丰富了,她才有资本来做自己想做的事,比如重新拾起自己的专业办个幼稚园什么的,全大唐第一个现代化设备、现代化教育方式的幼稚园啊!想想心里都有些小激动。 然而没等季婵畅想完她的美好未来,阿锦就匆匆由外头冲进来,靠在季婵耳边轻声说了一些什么,等到季婵听完整件事,一下子整个人都从椅子站了起来,眉头紧锁,心里焦急得犹如热锅上的蚂蚁。 第74页 “把我的帷帽拿过来,还有让伙计备下车马,我立即赶过去!” 季婵的马车刚出了郊外不久,行到途中,就看见不远处作坊的方向冒起了一股黑烟,季婵的心瞬间沉到了谷底,催促阿锦加快了速度。 作坊突然起火,里面又是易燃的纸类,几乎有一半的房屋笼罩在沖天的火光之中,外头是树荫葱茏的银杏,枝叶被火舌一烤冒出熏人的浓烟,工匠和管事都来来回回的跑动,担水灭火。大多人只是身上沾满了烟尘,衣角被火星燎破了几个洞,模样狼狈了一点,并没有出现什么人员伤亡。 由于火情发现得及时,在火势还不大的时候就有管事组织了救火,再加之水源离得近,作坊的损失并没有季婵心里想的那么大,这也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只是为什么突然着火,还是让人不知所以。 纸张的燃点低,作坊三申五令严禁明火,就连厨房都离这数十米,另寻一处独立建造,最近都是阴天,空气湿度重,这火是怎么烧起来的,季婵心存疑虑。 将作坊里头的大部分东西都搬出来,季婵让工匠们都在一处安好的房子里头暂时休息一会儿,等下还要对现场进行清理,至于管事都被她集中到一起,毕竟出了这么大的事故,说什么也该开个会。 “诸位都坐吧,阿锦倒些水来。”季婵道。 她话音落下,在场的人才察觉自己的喉咙火辣辣得难受,方才忙着救火,吸入了过多的烟尘,熏疼了嗓子,等到甘甜的清水入喉,这股灼热感才缓解了许多。 “这是怎么回事?火源从哪里来的?”季婵转头去问刘管事,他是作坊的一把手,诸多事情都是他管理的,问他最为恰当。 刘管事放下水,苦笑道:“东家,这件事说来,是刘某管理不当的错。” 什么意思?季婵抬眼,脸色骤冷,紧紧盯着他。 刘管事嘆了一口气,一五一十的把事情全倒出来了。 “起火点是在存储书籍的仓房,这里是作坊最为重中之重的地方,为了保证安全,平日都是有一个伙计在看守的,今天也是如此,只是在我们发现火情的时候,这个伙计已经被人敲晕了,绑在仓房最里头,救出来的时候还在昏迷。” 仓房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近,只有管事还有看守、运送的人可以接触,刘管事此话一出,负责制作的工匠嫌疑就被排除了。 “除此以外,库房外头残留的火摺子和油渍也说明了这是人为纵火。” “作坊隐蔽,院墙不仅高而且还有尖锐的铁刺,前后门都有人把守,每隔一个时辰就会巡逻一次,这并非外人能轻易进得来的,所以只有可能是内部人做的案。”刘管事说道。 季婵手指屈起,在桌面上一敲,沉吟道:“等一下把人集中起来,清点一下人数吧。” 少顷,作坊里头的所有人都被集中在院子里,季婵负着手观察着每个人的面部表情,良久,这才说道:“大家都辛苦了!作坊突然起火,还是大家帮忙救火,这才保住了剩余的部分,减少了损失,为了答谢诸位,每人奖赏一百文钱,虽然不多,但是是我的一点心意,希望大家不要介怀才好。” 她示意刘管事上前,“还请刘管事清点一下人数,方便等下发放赏钱。” “东家,少了一个人!”刘管事核对了一下人数,回到季婵身边低声说道,“是负责运送书籍的周仲义,今日并不是运货的日子,但是我清楚的记得他来过。” 季婵眨了眨眼。周仲义并不是签了卖身契和合约的员工,而是季婵招来的工人,因为只是负责物流这一块所以并没有太过在意他的存在,当初用他刘管事有调查过,周仲义虽然有点小毛病,但是身家清白,只是一名普通的农家汉子。 然而就是这样的人,却也是最容易受到诱惑的,为财或者为了其他都有可能,季婵看着周围乱糟糟的一切,差一点就要付诸一流的心血,轻声道,“暗地里查一下,周仲义最近有和什么人来往过。至于书坊,先停工一段时间,整理收拾好了再上工。”这也是没办法,在这样的环境下,工作是没有办法开展的,索性做个人情,给大家都放个假。 只是疑点重重的周仲义,必须趁着这段时间查清楚! 在季婵之后,最先知道作坊着火的人竟是李泰,此时的他手里正拿着一本小说翻看,书本的扉页写着图书阁出版社,这本书无论是方便翻页的线装装订,还是小说里头主人公的传奇经歷,都让他颇为新奇。 “作坊着火了?我只是让你们调查一下图书阁的家底,可没让你们把作坊给烧了?!”李泰将书合上,看着立在他面前低着头的官吏。 如今是贞观八年,李泰由于深受李世民的喜爱,受封了西京长安的州牧,算是当地的市长。也不知道是李泰的野心使然还是王爷标配,他的身边自然都跟着一群幕僚,也就是府邸长使,平时管管家,暗地里为主人出谋划策,跑跑腿什么的。 “回王爷,下官并没有纵火烧作坊,而是查探了一番后就回来了,至于烧作坊的另外一伙人,而且看招式套路,反倒像是宫里头出来的,为了不惊动他们,下官并没有轻举妄动。”官吏出身三卫之一的勛卫,也就是负责守卫皇家安全的护卫,因为晋升太慢索性投身到李泰府内当幕僚,三卫的武功如出一辙,如果同样是这里的人他自然认得出来。 第75页 李泰轻笑一声,既然也是宫内的人,那么是谁他轻易就能猜得出来了,有这个能力的不过四人,他、太子、李恪还有李祐,有心思害人的却只有一个,那就是李祐,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得来的消息,怎么也对也这不过尔尔的小书坊感兴趣了。 他復又将书展开,无论如何,这些都不关他的事,他不过是看看热闹而已。李泰不忘吩咐身边的官吏一句,“以后再遇见这般情形,如今日一般作壁上观,不许插手。”他倒是要看看,他们能搞出什么名堂! ☆、第 42 章 图书阁作坊已经停了十来日的工, 房屋仓库修整过半, 陆陆续续清出来了的残垣断壁被拉往远处丢弃, 只是在工匠内流言四起,搞得人心浮动。 “哎你听说了吗?周仲义失踪了!” “周仲义?运货的那个伙计?听说仓房就是他烧的,东家的正四处找他算帐呢。” 他们是签了契的匠人, 算是半个奴隶,又在宫里头做过事,对于季婵的忠诚度比一般的伙计要高上许多。当时知道被太子殿下派遣给一个民女的时候, 工匠们心里都特别不理解,但是这是命令, 一旦下达就必须照做, 地位卑微的匠人是没有资格讨价还价的。 好在新东家的仁厚, 每月工钱不少,而且还给交医保, 每年都有年终奖。只要是踏实肯干的, 好处少不了!像他们这种签了契的, 还有员工宿舍可以住, 就在离作坊不远处,厨娘张大娘的手艺也是没得挑,做的炒菜滋味新奇, 特别是上次那个胡豆煸肉, 焦香四溢! “虽说运货的待遇不比我们,但是和外头讨生活的相对来说好了不是一点半点,怎么还有人会去纵火烧仓房, 和东家作对?” “里头的弯弯道道肯定不少,要我说……”瘦高工匠凑到近前,附在另一名工匠耳边。 “噤声!东家的事情也能乱嚼舌根?”刘管事走到两人跟前,皱着眉头,面沉如水。 两个工匠对视一眼,将手头上的石块搬入推车,虽说东家给放了假,但是清理事故现场也是有工钱的,横竖也是闲着,不如来找点事做。 周仲义下落不明,阿锦的线索一下子中断,索性在大街上晃悠,在往前不远就是明晃晃的宫墙,皇宫坐落在长安北,周围是官府和富人区,人口密度比之城南要大。这不,阿锦就被身边急色匆匆的人流撞到了肩膀,直接被挤着向前走,这一挤直接挤到衙门门口。 阿锦:“……” “这就是官府在郊外找到了的男尸,看身上的抓痕,估计是被勐兽袭击了。”一名男子掂高了脚尖,看了在地上的男尸一样,转头就跟同伴们卖弄起己见来。 “得了吧你,去年流行虎皮大衣和狼毛脚踏,长安郊外四条腿的能动的几乎都被猎户打完了,哪里还有什么勐兽,你说这是让小松鼠给挠的都比这可信。” 阿锦听着有趣,伸手把人拨开,“诸位让一让,让我也瞧瞧。” 这探头一看,就不由得“哎呦”出声,原来这躺在地上的竟然就是图书阁失踪了许久的伙计——周仲义!他身上伤痕累累,衣服被抓得破烂不堪,看起来果真是被虎豹一类袭击样子,阿锦再往前凑近了一点,察觉周仲义长发掩盖在脖子上,于是伸手去拨开,只见底下有一条极细的血线。 “哪来的小子!受害者尸体是你能随便乱碰的吗?”守在一边的武侯见状,顿时生气的想去抓他。 阿锦往人堆里头钻,转眼间就找不到身影了,原来她趁着武侯没注意的时候,早就绕到了另一头。在仔细观察下,阿锦发现那些抓痕虽然凌乱但是十分的干净,上头的血迹很少不说,周仲义的身上一点动物毛髮都找不着。 人在活着和死后受伤的状况是全然不同的,如果周仲义受到勐兽袭击,那么他受伤的时候流出来的血液应该是向下淌的,而且量也不应该这么少,但假设他是已经被杀死了,平躺在地的时候血就是向两边流淌,兇手想要做出掩人耳目的假象,那只需要用三爪勾在他身上抓挠几道就可以了。 知道这种兵器的人不多,官府一般也看不出来,案情只会草草了结。至于脖子上的那道真正是致命伤的血线,让阿锦陷入了沉思,这样的手法她好像见过,是谁来着? “哟,原来是这老小子,啧啧啧,真是晦气。” 这声音……阿锦抬头,只见就在她左手边一个拎着酒葫,衣袍穿得歪歪斜斜,贼眉鼠眼,脸上还长了麻子的男人咂了咂舌。两人的目光甫一对上,阿锦沖他咧嘴一笑,男人却好似见到了鬼一样连连后退,仓促要逃。 “喝!怎么又是这个煞星!”张麻子手头上的酒葫也不要了,佝偻着背钻入人群,再一回头就看不见人了,他疑惑的四顾环盼,“人呢?” “我在这呢,麻子脸。”阿锦突然在他身后出现,抬手一把攥住他衣袍后领,把人往巷子里拖,“走走走,我们换个地方好好交流交流感情。” “别啊大佬,我最近可没有再去找麻烦了,就不能放过我吗?”张麻子哭丧着脸,运足了气力想要跑,腿在地上一股脑的乱蹬,可惜这样除了让他靴子在地上摩擦的声音再大点以外再起不了其他作用。 进了阴暗的小巷,阿锦把人往角落里一扔,十分大爷的倚在墙上,抖着腿道:“说吧,你和周仲义什么关系?” 第76页 “周仲义?”张麻子尝试着往外头爬了几步,“我不认识他啊这。” 阿锦抬脚踹在周麻子耳边的墙上,双臂交叉报于胸前,面无表情的看着他,“实话实说我就饶你一条小命,否则……这巷子十天来不了一个人,就算我一刀把你捅穿,你也得等臭了才有人过来给你收尸。” “我说!我说还不行吗?”张麻子心惊胆颤的看着墙体的裂纹,硬着头皮说道,“我只知道书坊里头那个姓杨的伙计管他叫周哥,其他的一概……”话还没说完,就看见那个煞星从袖子里头掏出一把带有半尺刀刃的竹管,锐气逼人的光芒立马让他改了口,“杨伙计各种巴结周哥,从他口里打探什么作坊的讯息,好卖给常六。” 杨伙计想来就是杨兴了,阿锦冷哼了一声,又问道,“常六是谁?” “常六是这里的地头蛇,他二叔在官衙里头做事,明面暗地都有人,就是他要人打探的作坊。”张麻子眼睛一转,透出几分狡猾来,“他来头大得很,几年来靠手段整倒了不少铺子,积累下一笔可观的财富,若是染上官司,只需要用钱疏通一番就可毫髮无损。前两年他开金铺,有家同行款式新颖,风靡一时,常六索要图纸不成,就□□勒索、恐吓打砸……” 张麻子抬头看阿锦脸色,接着说道,“那金铺老闆在这种情况下坚持了没半年,就收拾细软滚回扬州了。” 阿锦把袖里红塞回竹管,挑眉看向暗搓搓吓唬她的张麻子,缓缓说道,“他来头再大,都只有一条命,你说对吗?” 张麻子话头噎在嗓子眼,瞧着对方远去的背影,心里头的小麻子脸疯狂挠墙——‘果真是个煞星!还是莫要招惹她才好!’ 阿锦并没有马上去找常六,而是回去图书阁把打探到的消息告诉给了季婵,季婵气得直拍桌子,用劲之大,甚至将上面的水杯都震离了桌面! “亏我看他平时一副忠厚老实的模样,没想到竟然起了这样的心思!” 当初让杨兴进图书阁工作,也是看在两家的交情上才勉为其难的同意的,只是让季婵意想不到的是来者不善,对方根本就看不上她的工作,而是打算咬紧了图书阁这块肥肉! 她早该想到的,图书阁仅凭一年的时间就把长安的大部分市场攥在手里头,拿起叉子就把人家的蛋糕分走,要是没有反应那才奇怪了。只是这样的动作太阴损了,如果作坊被烧毁,那么整个书坊也就名存实亡,即便是收拾修养后东山再起,也很难能有今天的成就。 这是商业竞争中最为恶劣的手段,是要遭人唾弃的。 季婵咬紧牙根,心里恨极,甚至还想回去质问杨兴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是她和气惯了,这念头也只是在脑海中一闪而过,“把杨兴辞退了,至于常六则是得盯紧了,我估计他接下来还会有动作,不能掉以轻心!” 她在房内走来走去,显得有些焦躁,阿锦看她这幅模样,暗咐道要不干脆杀回去把常六其人捅个对穿算了。 外头传来乒桌球乓的声响,阿锦诧异的收起手正想推门出去查看,不料房门被人从外面一巴掌拍开,好在她机智的后退两步,否则就要被直接拍到墙上去。 进来的是作坊的刘管事和财政的林管事,两个人都是气喘吁吁,半天说不出话来,阿锦有些不高兴道:“有什么话也该敲门通报,慌慌张张的像什么样子。” 季婵早就在两人进来的时候转入屏风后坐定,出声道:“二位坐下来喝口水慢慢说罢,阿锦。” “不用了东家,我有一个好/坏消息要告诉您!”二人异口同声道。 “……”季婵拿杯子的手顿了顿,“先听好消息吧。” 刘管事立起身来,向来阴沉的脸上也有了笑模样,他先是恭贺了季婵一遍,然后道:“铅笔研制出来了!” “真的?!”季婵瞬间觉得周身通泰,出去跑个二十圈都没什么问题。 “我们採用硫磺和一种可以用作妆品的易碎金属等做粘结剂和石墨加热混合制成笔芯,虽然做起来有些繁琐,但是成本比预计的要小很多,东家,我估计等铅笔量产后在长安一经销售,肯定一炮而红!” 季婵连说三声“好”,兴奋的声音从屏风后传来,“林管事的消息是什么?” 林管事脸上的肥肉抖了抖,其实本来不是他来传消息,但是陈管事说他样子讨喜不会挨骂才把他推出来,他慢吞吞道,“东市出现了一家新书坊,里头卖着咱们图书阁的线装书还有管状颜料的盗版……” 沉默像水一样将所有人淹没,三人面面相觑,紧接着季婵的声音响彻整个书坊——“我有一句哈卖批我一定要讲!!!!!” 作者有话要说:  我回家了!端午快乐! ☆、第 43 章 真是树欲静而风不止, 季婵磨了磨牙, 对常六对杨兴愈发厌恶。 林管事咽了咽口水, 声音轻若蚊子,“他们的价格也比我们的要低,一本线装书要低上五个铜板, 东家,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怎么办?怎么办?季婵从桌案上拿起帷帽带上,出了屏风, 吩咐道:“劳烦林管事帮我去那家书坊买一套颜料还有线装书来,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还有马上帮我安排下去, 三日后我要下扬州商谈事宜, 作坊的规模在原来的基础上再扩大两倍。” 第77页 林管事算盘一打, 立即阻止道:“东家!规模拓大两倍的话餐馆那边的资金就跟不上了!万万不可呀。” “跟不上就先暂停工事,咱们靠书坊起家, 不能让它毁在我们手里头!”季婵拍板定案, 态度果决。 众人商议完毕, 已经过了吃午饭的时间了。 生意正蒸蒸日上的时候就出了事, 季婵嘆了一口气,感嘆真是“人红”,是非多。 阿锦还惦记着捅常六刀子的事情, 她对于商业上的事情一概不通, 只是想着季娘子三日后就要下扬州,自己要不要修书告知殿下,毕竟这一来一回就要好几个月,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这是要承包整个秋天的节奏啊。 由于实在没有心情下厨,季婵只热了早上的粥喝,配罈子里头捞出来的腌胡豆、腌蕌头吃。这坛腌的时间不长,咸度有限,直接吃也不会齁,让本来以为自己会食不下咽的季婵一口气喝了两碗粥。 她这里烦心事缠身,李承干在宫里头也不安生,原因无他,只是他已经到了说亲的年龄。 “不急?你都已经十六了,大婚筹备也要一年,再等下去,阿娘什么时候才能抱上小孙孙?”长孙皇后抿了口茶,看向自家积石如玉、列松如翠的长子,心里止不住的骄傲。 “阿娘。”李承干苦笑道,“儿还不想成亲,此事当真不急。” “听闻秘书丞苏亶长女苏氏模样生得不错,而且知书达礼,性子温和文静。阿娘前日将苏夫人和苏娘子召进宫来见过一面,方知传言不虚,有这样的太子妃我也就放心了。若无意外,到时候让你阿父直接下旨,赐婚与你……阿子?” “是。”李承干恍然回神。 “这是答应了?”长孙皇后手帕轻点红唇,微微一笑,她还是第一次看到李承干如此手忙脚乱的样子,不知道是少年郎头次论及婚事的羞怯,还是因为有了心悦之人?若是后者……长孙皇后黛眉微皱,又问道,“阿子莫不是有了喜欢的姑娘?” 李承干迟疑道:“似未曾有过,亦或者……儿不知。”他的确不知道自己这是算不算是喜欢,比之最开始,李承干如今已经明白自己对季婵有着朦朦胧胧的好感,他不想在自己还没真正想清楚的时候就草草成亲,这样的话,等到有一天他恍然大悟后悔了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于是他道:“阿娘再给儿一点时间,等儿想明白了,再说吧。” 他决意如此,长孙皇后也不好在劝,只是心中的疑虑不断加深,她早已从李承干支支吾吾的迟疑中察觉异状,不免暗自揣测她的身份,究竟是何人?是哪家的公侯小姐? —— 东宫内,阿喜端来一盏热茶,放在几案上,李承干正在查看阿锦寄来的书信,英气的剑眉微微挑起,架子上的乌鸫叫了两声,扑棱着翅膀飞过来落在笔架上,黑色的小脑袋蹭了蹭李承干的手,还用橙黄色的喙啄啄他的衣袖,示意对方理一下它。 李承干莞尔,手指拂过乌鸫的羽毛,又拣了盘子里头的糕点碎屑餵它,小璟立在身后,轻声唤道:“殿下。” 李承干将信纸对摺放好,抬头看向小璟,吩咐道:“你等下把乌鸫送出宫去,交到季娘子手里头,就当做我送她的临别礼物。”他勾了勾乌鸫的下巴,顺着光滑的尾羽摸到点缀着棕色的羽缘的颊边,心里头笑眯眯的想着,虽然自己还没弄清楚自己的心迹,但这并不妨碍自己做点什么。 阿喜看着那只娇小讨喜的鸟儿,有些犹豫的开口,“殿下,送这只乌鸫给季娘子当真没事吗?”他还记得自己当初帮这只鸟梳理羽毛时不小心拔了一根,就被它记仇的盯上了足足七七四十九天!每一天但凡见他经过大殿,乌鸫便俯冲下来,翅膀向前一弓,biubiu的发射屎弹,溅得他满身都是鸟粪,这鸟送人?若是结仇了那可怎么办? 于是他小心翼翼的提醒道:“它,凶了点吧?” “凶点好。”李承干轻笑,伸出手指擦去鸟喙上沾染的碎屑,“凶点就能赶走一些不长眼的宵小。”否则等本殿下回过神来,媳妇都叫人抢走了! 林管事将东西买回来的时候季婵正在用铅笔写生,画的是几案上的一盆水仙,黄色的蕊、洁白的花瓣,就连叶子都是养眼的绿,她并不打形而是直接一笔画下,这考验的是经验,没有积累是画不好的。 常六的书坊叫做图文阁,林管事刚一进去就觉得眼熟,书坊的格局大部分都模仿了自家的图书阁,大到书坊的书架陈设,小到员工服,都是一模一样。只是画虎不成反类犬,林管事进门之后,店面的伙计拽得二八五万,不仅不上前迎客,对于顾客的需求询问也是颇为不耐烦。服务态度极差,读书人大都都是有脾气的,受到这种轻慢的对待自然忍不了,直接拂袖离去,林管事再一看书架上的书籍,摆放杂乱,有的就是随手一丢,书页散乱,书牌掉落,无人管理。 这样的一家店,哪怕价格再低都没有办法招徕到回头客,就算有也大部分是爱贪小便宜之流。做生意,卖的不仅是货物,还有服务的态度,林管事只是走了这一遭,对于图文阁的警惕就少了很多,现在怕只怕他处处模仿自家书坊,在不知情的人面前糟蹋书坊的名声和牌子,这才是要担忧的事。 第78页 听了林管事的转述,季婵稍稍放下心来,抬手拆开了书籍。 线装书用特制的布袋装着,上头还有挂签,颜料也是四君子木盒装着的,除了图文阁中间的‘文’字不同,其他的倒是处处一样,看得季婵格外的膈应。 尽管之前就有想过盗版书籍的质量不会好,但是季婵还是头一次遇见这种第一页就粘合在一块儿翻不过去的情况,纸张的颜色暗黄,摸起来手感粗粝,这是由于造纸的时候为了图省事减少了第二遍的操作程序导致的,前面的字体看着还好,翻到后面的却是越来越模煳,甚至还有错字和晕染,几乎是不能看的了。 还有这颜料,季婵取了一个小碟,将颜料倒了进去,不用加水化开就已经是一滩了。大部分都是带有颜色的水,至于残存的块状颜料也是极为分散,不能凝结到一块,想来也知道是为了节省成本做的手脚。颜料的颜色非常脏,一看就知道在制作过程中操作不当混和入其他颜色,匠人为了面上好看就搅和在了一起,这使得颜色变灰,如果涂在纸上,就会让作画效果产生一种被雾霾笼罩着的感觉。 外行人看画,见它色彩朦胧,处处带灰,顿时大感惊艷。然而这却被内行人嗤之以鼻,一味的灰只会让画变得晦暗和死板,即便是只用墨色的水墨画也有浓淡,一笔下去化开的都是层次。只有鲜艷和灰暗并存,柔和中带着尖锐,画者将二者维持在一个微妙的平衡上,这就达到了画面上的统一与和谐。 像这种颜料,季婵是不屑用的,不仅影响了作画效果,还助长了奸商气焰,只是如果让他继续销售下去,还不知道要坑蒙拐骗了多少人。 她沉吟了一会儿,对着林管事道:“林管事,我这里有件事需要麻烦你去办一下。” 又是他!他只是个算帐的呀!林管事摸了一把脸上不存在的泪水,开口道:“东家您尽管说,不管啥我肯定都给你办得齐齐整整的,您就算让我去砸了那个图文阁,咱就算豁出去了这身膘都在所不惜!” 季婵摆摆手,微微笑道:“没那么严重,只是无论图文阁那边价格再低多少,咱们就在他的基础上再降一个铜板!两家博弈能为我们吸引更多的客源和关注。” 季婵话一出口,林管事的脸色登时就变了,“东家这可不行啊,本来客人被那边分流过去了不少,价格再降利润压低,咱们还扩大着作坊的规模呢!这要是资金一会儿运转不过来了,全部的生意都要倒台的!”还不如直接让他去砸场子呢这。 “我知道。”比起急得几乎要上天的林管事,季婵要显得沉稳淡然得多,“我为的不是和他比拼的那一口气,而是为了给铅笔造势,等到客户的目光都集中在我们身上的时候,再把携带方便样式新颖的铅笔上市销售,赚的能把之前损失的都收回来不说,而且还能多捞一笔。” “可……” “不然你以为我下扬州的目的是什么?线装书和管状颜料目前还只在长安这一块流行,我想在扬州等地也开分号,还有既然现在已经被人知道了我们的方子,索性干脆点将之公开卖掉,趁着有些书坊还是两眼一抹黑的情况下再赚点钱。赚钱的本事我不缺,除了线装书和管状颜料以外,我们还有铅笔、小说、橡皮等等,铅笔还可以做成彩铅,如果再多给点时间,说不定我们连中性笔都能研究出来,虽然目前的条件有些困难。” 季婵把买来的线装书往旁边一放,回头绞碎了还能重新制成纸,没必要扔掉浪费,“等到货物的价格低到我们的成本价的时候就收手改回原价,这时候经过几番价格战,他们想必也元气大伤,我们推出新品,而他们那些粗制滥造的文具,再也不会有顾客上当受骗了。” 她要的就是让这些个手段阴毒的黑心肝商人一个铜板都赚不着!!! 季婵拿起自己柜子里头的颜料为水仙花上色,对于图文阁的管制颜料却不打算再多看一眼了。 正当季婵和盗版商打价格战打得火热的时候,朝堂上也不安稳,李承干虽然才十六岁,但他早就在贞观四年被李世民下诏宜令听讼,六年因为李世民驾幸岐州,李承干身为太子留京监国,闲暇时为父亲处理细务,像如今这样上朝参与政事,也是常有的。 李世民翻阅着手中的奏摺,上面写着扬州每年都要採办的贡品在京杭运河的一处航道上被水匪劫走,随船的官兵死伤无数,据查悉这股自称为江豹的水匪连连作乱,不知道有多少商船被他们劫走货物,还绑走富商索要赎金,经过一番劫掠,水匪寨的势力已经十分强大,甚至还能和军队抗衡一二。 “扬州水匪一事,诸卿如何看待?”李世民攥紧了摺子,眸色深沉,看不出喜怒,然而熟知他的人例如魏徵、长孙无忌之辈,知道他已经生气了。 如果单单只是为了钱财,或许李世民还不会有这么大的反应,毕竟这只是一件再常见不过的案件,但是劫掠贡品,甚至还发展出一只可以媲美军队的兵力,这让他立即警觉了起来。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对方已经有了造反的资本,并且还抢劫贡品挑衅!如果忍让下去,皇家、天子的威严脸面往哪里放? 长孙无忌见状,上前一步,躬身行礼道:“陛下,江豹寨的事情决不能姑息!京杭运河一向为歷代漕运要道,对南北方的经济和文化交流曾起到重大作用,如果留着一颗毒瘤在的话,不仅对来往的商队和沿途的百姓造成影响,而且江豹寨培养私兵,屡次和官府作对,劫掠贡品,其心可诛!” 第79页 他顿了顿接着道:“为今之计,唯有剿匪方能平息事端。” ☆、第 44 章 此话一出, 顿时有贊同的声音响起, 只是也有人不长眼, 摸不清李世民的心思,贸然开口: “水匪劫掠也是为了生计,不若放他们一马, 以昭示天子恩德。” 朝廷为之一静,李世民眸光渐厉,却没说什么, 魏徵看了看那位官员,心里头嘆了口气, 也只能出来做个和事佬, 给这君君臣臣一个台阶下。 “臣以为, 先是对水匪进行招安,如果他们愿意归顺朝廷, 那就免去死罪併入军中, 如果不愿意, 再斩草除根也不迟。” 那个官员似乎还想再开口, 却被同僚一把抓住,对方额角青筋直跳,看他的眼神是恨不得往他脸上扇一巴掌。 李世民脸色缓和, 看了二人一瞬便移开视线, 道:“那就依魏公所言,只是派谁去招安剿匪?” “儿臣愿往!”出乎意料的是,李承干竟然第一个踏出来,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扬州水匪如此猖狂,胆敢上至抗官下至扰民,不可不除。”他只字不提招安,句句要剿,“儿臣不才,却也愿为百姓除害,扬我李唐皇威。” 一番话语调平平,也并非是什么激昂慷慨的演讲,却比之前者更鼓动人心,就连李世民也是胸中气血翻腾,豪情上涌,“好!真乃我子也!此事便交给太子督责,刑部郎中俞修随行!” 事情最终敲定,退朝之后,李世民将太子承干和刑部郎中俞修留了下来,再商议细节。 方才的愣头青被同僚一路扯出大殿,却还是一副不服,“不过是些小贼何必兴师动众,竟是连太子殿下都出动了。” “噤声!”同僚轻喝一声,瞧见四下无人,松开了那人的袖子,唇舌中带着火气,“水匪劫掠贡品私自养兵还不够吗?陛下金口玉言,此时再提无异于自己往枪口上撞!”见他总于是明白过来,脸色苍白惶惶然不知该如何,同僚跟着松了一口气,心下却打算好了以后再不与他来往,免得成了那条被殃及的池鱼。 东市,来来往往的行人比之平常更多了两成,一成是为了两家书坊的价格战捡便宜,一成则是过来看热闹。 图文阁前面是间酒家,几名闲汉要了一盘蒸猪肉并一罈子浊酒,刚端起酒碗饮了一口,就看见一名伙计叫叫囔囔的跑来,“东家!图书阁又往下降了一文钱!!” 常六气急败坏的站在门前,他瞪了伙计一眼,心里头焦急得很却还是要强撑着面子冷笑道: “不过是再降一文钱而已!管事,将外头的告牌改了,咱们再低五个铜板!”横竖还是有一点赚头的。 他这边刚改定价格不久,就听见前去打听的伙计又是咋咋乎乎的跑来,嘴里还是那句听了十来遍的话——“东家!图书阁又往下降了一文了!”气得他差点白眼一翻直接晕过去,“降!无论她降多少,我们都再低五个铜板!”索性破罐子破摔,常六豁了出去,这回儿是真的赔了。 如此来回几趟,一旁观战的人都忍不住啧啧称奇。 “这图书阁的东家倒是个狠人。”一名闲汉往嘴里塞了一筷子蒸猪肉,蒜蓉爽辣,猪肉微甜,让人情不自禁再下筷子。“要是平常,哪有人敢跟常六这么掰扯?听说还是个姑娘,啧啧啧,有勇气。” “我看她不怎么会做生意,哪有人一文钱一文钱的往下降,这不耍人玩的么?”他旁边的人稍微胖些,对酒的兴趣比对肉高多了,一口就喝下半碗酒。 “你小子喝慢点,总共就这么一坛!”闲汉气得拿筷子去敲他的手,将他碗里的酒倒一半入罈子里,只给他留了一层皮,胖子也不甘示弱,伸手去抱酒罈子,道:“怎么?肉都叫你吃了,我多喝口酒怎么了?” 两人这边抢夺不休,只听见外头伙计撕心裂肺的嗓音传来,“东家!图书阁改回原价了!” 总算消停了,这是认输了?围观者和常六同时想到,胖子抢来酒罈给自己倒了酒,连着那盘子肉也拢了过来,窗外是图文阁常东家的猖狂笑声,“哈哈哈哈不过如此嘛!我还以为这小女子如此硬气想要和我拼个高下,到底还是年纪轻不谙世事!” 伙计松开撑着膝盖的手,立起身来,喘匀了气道:“东家您先别……先别高兴,图书阁虽然将线装书等改回原价,但是他们推出了一样叫做铅笔的新笔,不仅携带方便,而且极为好用,它合笔墨为一体,价格却只有两者加起来的一半,现在求购铅笔的人已经快要踏破他家书坊的大门啦!!!” “东家?东家你怎么了?” 常六一脚把伙计踹翻,表情难看得能止小儿夜啼,“让你说话大喘气!下回有事一口气说完,不对,你再也没有下回了,从今日起你被图文阁解僱了!让你还帮她家解释什么叫铅笔!”常六想想就来气,又在伙计腹部又踩了几脚。 “有两把刷子啊这……”酒家里头的胖子听得目瞪口呆,亲手帮闲汉倒了酒,把肉扫过去,“这样一来,铅笔一物被带火了不说,图文阁的损失也是极大的。” 果然,不等常东家把先前定的价格改过来,原先还观望一堆的人鱼涌而入,将书坊里头低价的书籍和颜料採购一空。常六本人也不知道被那个推到在地,绸缎袍子上好几个黑脚印,髮髻散乱,“都给我出去!!不卖了!不卖了!”要是按照原先的价格,他非得赔死不可。 第80页 然而人民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他们想要占小便宜的念头占了上风,哪里还管别人是什么想法,只是一味的哄抢。 等到乌泱泱的人群接踵散去,图文阁已经是一地的狼藉,管事的清点着收入钱款,发现成本远远高于售价,虽然东西粗制滥造,但是外头的包装可不便宜,这一时的意气用事,直接亏损过半。管事的抖着手把帐簿递给常六,对方接过去一看,怒起将其掷在地上,咬牙切齿道:“好得很!我常六长这么大了,还是第一次在阴沟里翻船,定要与尔等势不两立!” 他大掌狠狠拍在书架上,一举将早就空了的架子推翻,木头架子砸在地面,发出了一声沉闷的声响,狭长的眸中,目光阴冷得像是吐着蛇信子的毒蛇。 铅笔的反响出乎意料,店里货架上的全都卖脱销了,季婵只能让阿锦跟刘管事趁着还没宵禁赶忙再去作坊拉一车过来,不然明天要是没有货的话,不仅面上难看,而且还有可能损失客源。 同样的,林管事也在清点钱款,不过他显然轻松了许多,甚至还有心情哼着小曲扭着水桶腰,掐指算了许久之后,林管事得出了一个天文数字,“东家!咱们今天卖掉的这一批铅笔,刚好能弥补之前作坊被烧毁的损失,只是如果作坊要拓大的话,这些却是不够的。”说到最后,林管事的眉又耷拉下来了。 “无妨。”季婵用算法再算了一边,得出和林管事差不多的数字,见他还是愁眉苦脸的,不禁摇了摇头,劝说道,“九十九步已经走完,还会在意这一步有多难走吗?林管事来,咱畅想一下未来嘛。”季婵往天上一指,示意他去看那明晃晃的月亮,嘴一张就画出了好大的一块饼,“等作坊扩大了,我就在扬州开分号,接下来就是杭州,甚至更远,大唐有多少个州多少个县,咱们就开多少家,到时候全天下都在用图书阁的笔纸,都在看我们的书、我们的小说,还有餐馆!也开他百十来家分店,保准你数钱数到手抽筋。” 林管事抽了抽嘴角,道,“东家你这未来也畅想得太美了吧?” “噫,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嘛。”她抬头,不远处一辆马车缓缓驶来,“呦,都回来了?我下厨给你们做点夜宵吃吧。” 林管事骇了一跳,道:“这可不行,说到底我也只是一个僱工,怎么能让东家亲自做饭给我们吃呢。” 季婵笑了笑,安抚道:“今天大家都辛苦了,我做顿饭犒劳你们一下怎么了,而且也就做这么一次嘛,夜宵做起来简单,又不是置办什么大餐,无碍的、无碍的。”说完了不等林管事阻拦,径直进了后院的小厨房。 现在是晚上,东西不多,也不可能出去买,所以季婵并不打算做得多豪华,而且吃多了也不好消化。她先用白醋水洗了手,再拿灶脚的芋艿起来削,这样就不会觉得皮肤瘙痒。篮子里的剁椒酱还剩下了一半,挖两勺放在切块装盘的芋艿上,撒上蒜末豆豉,直接上锅蒸。 胡瓜皮削一半六留一半,切成宽片码好,蒜末、剁椒酱、酱油醋、盐适量,撒上去。小厨房只有一个灶台,现在正炖着芋头,季婵用大勺盛了油,伸进火膛里头加热,热油往胡瓜上一泼,滋滋作响,香味被瞬间激发了出来。 张大娘抻的面还剩下一些,再放一夜明天就坏了,索性今晚就都吃了。院子里的大水缸有一网虾、蛤,隔壁店铺的老闆娘关门之前送来的,本来想留着明天煮海鲜粥,现在匀出一半来做浇头。 简单的清汤汤底,几片吃口爽脆的白萝蔔,几滴鲜红透亮的辣椒油、少许嫩绿清香的芫荽。手工抻出来的面条劲道润泽,浇头鲜香量足,装在蓝边的大海碗,家常却味美。 四方的木桌,一碗面两盘菜,新酿的梅子酒微微带着酸甜,岁月静好。 —— “你说谁来了?”季婵正动手改着小说,这是底下找来的读书人写的,今早刚交的稿,全是文言文,尽管她已经有了基础,但还是看得头昏脑涨。 “这是小说,又不是教材,什么新奇就往什么方向写,只要避开忌讳的就成,写得这么文绉绉的谁看呀?咱们要贴近生活还要高于生活,不能瞎来也不能纯写实,情节要跌宕起伏,□□低谷都要有,最好让读者能感同身受。”季婵看见林管事两眼放空的样子,手指点了点桌面,把他的神唤回来,“你直接转述给作者就行,他知道该怎么做的,还有记住咱们的消费人群主要是中下层啊,叙述一定要生动有趣,普通老百姓虽然看不懂,但我们可以投到咱自个的餐馆,培养几个说书人,一举两得。” “娘子……”阿锦趴在柱子上,提醒了一句。 季婵“啊”了一声,转头看她,一脸茫然,“你刚才说谁来了来着?” “杨石……” 石叔?季婵敛眉不语,心里隐约有些抗拒。 杨石的儿子杨兴,做下的事让她不仅损失了钱财,还令她对人与人的交往有了新的认识,有的时候你想帮助别人,但是对方对你仅仅只是利用,你原以为正直的人,其实凉薄得让人心寒。 还有杨李氏,在她的思想里,她只需要向你施捨一点小恩惠就有了向你提随意要求的资本,你不帮就是无情,就是良心让狗吃了,她从来都不为别人考虑,也不知道自己的要求有多过分,横竖就是一个思想,我帮过你,你就得答应我,就算要的是天上的星星也得给我摘下来。 第81页 对于杨李氏,季婵当初碍于情面答应了,结果得到的不是感激不是解决,而是伤害,教她学会了心硬。当然这并非是让我们一味的袖手旁边,全然不理,而是不要轻易妥协,能帮她尽量帮,但是这必须是等价的,而不是自己的单方面付出。 杨石她不能不见,但是如果这位给她留下了好印象的石叔也蹬鼻子上脸,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的话,那么很抱歉,世界上谁也不欠谁的,她亦然,懂感恩不代表傻到割肉去餵白眼狼。 这就是季婵,在这次教训中所明白的,现在只希望,杨石不会让她失望了。 作者有话要说:  情节虚构、部分任务虚构,司机技术含量不够已经把车开歪了。 ☆、第 45 章 季婵让阿锦把杨石请到会客室, 自己把桌子上的手稿收拾好, 才转身出去。室内燃着淡淡的薰香, 这是图书阁特有的香,带着草木书卷气,凝心精神, 每个房间都有放。 杨石第一次来到这种地方,有些拘谨的坐在凳子上,频频向门外张望。 “石叔。”季婵踏入内室, 态度虽然恭敬有礼,却比之当初要冷淡了许多。 “婵丫头, 我是来……是来道歉的。”杨石从凳子上立起来, 眼眶略红, 郑重的朝季婵躬身一礼,季婵愣住了一瞬, 醒悟过来后立即避开, 伸手去扶。 “石叔, 你这是干什么?使不得、使不得。”原先就算有再多的怒气, 此时也发不出来,她想把人拉起来,没想到杨石一动不动。 “这是应该的!”杨石的声音有些哽咽, 他虽然是个农汉, 行事却自有一番章程,遇到事情绝不煳涂,这也就是他家和邻里关系都不错的缘由。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 自己辛辛苦苦经营着的好名声,却被家人一手败坏,这不仅仅是结怨,还是结仇,要是季婵愿意的话,她甚至可以报官! 他今日过来,一是为了道歉,二是为了说情,虽然季婵现在没有动作,但是如果她上官府起诉的话,自己的妻儿都会有牢狱之灾,在这种情况下,他也只能舍下自己的老脸来求,“婵丫头,我知道兴儿给你添了很多麻烦,你婶子也……他们只是一时被猪油蒙蔽了心。你若是实在来气,怎么打怎么骂他们都可以,只是你石叔我也一把年纪,实在不能后继无人吶。” 这是什么意思?季婵抬眼看他,看到对方满脸焦急立即明白了。这是担心自己报官?说实话季婵的确有这个心思,只是碍于证据太过零碎,而且一旦上诉官府必定会牵扯出常六来,何况常六还是黑白两道通吃,报官不一定有用,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只是这样的话明显是不能说的,季婵给对方倒了水,轻声道:“我体谅您,谁来体谅我呢?因为他,我的作坊烧了一大半,方子流落在敌对书坊手里头,客流被分走大半,其他生意也因为资金原因而暂时停了,这其中造成的损失谁来赔偿呢?” 季婵以手扶额,在太阳穴上揉了两下,勉强缓解了近日来的疲惫,只是眼眶底下的黑眼圈不是简单的按摩就能消除的,“石叔,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没有什么神通,这种事若是再多来几次……”余下的话不必多说,谁都懂。 “这……”杨石语塞,也不知道该如何继续说下去。 季婵站起来,目光在架子上的兔毛斗篷停了一瞬,终于还是心软道:“经此一事,想来我们两家的交情怕是大不如前了,与其面上勉强相处、心里起疙瘩,还不如不再往来……” 身后的人沉默了许久,终还是传来一声包含沧桑的“好”。 其实这已经是对两家最好的处理方式了,季婵不知道对方明不明白,能不能想通,话尽于此,多说无益。 —— 因为铅笔的一点技术上的问题,季婵在长安多停留了一天,翌日就启程。如此是现代,最晚也只需要一天的时间,然而这毕竟是交通方式匮乏的唐朝,就算走了较快的水路,也需要两个月。 坐船并不比坐马车轻松,江河上也有风浪,虽然没有海上的骇人,但是浪头一起,船身晃动不停的感觉也让人难以忍受,何况这样的折磨,需要维持两个月…… 季婵拎着个小马扎坐在船头,手里拿着根钓竿,一顶草帽斜扣,遮住了半张脸颊,阳光灼人。 此次下扬州,季婵只带着阿锦和刘、林两位管事,还有一只李高明送的,据说能解闷的黑色小鸟。解不解闷季婵不知道,但是能看出来它挺凶的,上次阿锦少餵了它一顿,就被啄得满船跑,林管事摸了一把羽毛,头髮被啄掉了一撮,不偏不倚,正在额头最中间,也不知道还能不能长回来。 乌鸫记仇,而且性子也十分霸道,时常一言不合就开怼,船上除了季婵一人,其余的都曾遭过它的毒手,季婵也觉得奇怪,为什么这只乌鸫对她十分依恋,别说摸羽毛了,就连揉脑袋都不生气。 阿锦捂着自己手上鲜血直流的口子,嘴角抽搐。还能为什么?这鸟精着呢,但凡它张嘴碰了一下,长安城里头那位能把它给炖了! 乌鸫好鲜鱼,每日季婵都要在船头坐一小会,就是为了给它钓上一两条解馋,钓上来的鱼剥皮去刺只取粉白的肉,切成碎末好供它食用,若是吃爽了,乌鸫或许会允许一旁伺候它的人类阿锦摸一摸它的一根尾羽,只能一根,多了是要啄人的。 第82页 扬州地处京杭大运河与长江的交汇点,在唐朝是仅次于长安的商业中心,虽然排名第二,但是扬州的繁华也是不可小觑的。 经过接近两个多月的航行,季婵一行人终于到了扬州,船刚靠岸,就能听见外头嘈杂纷闹的声响,季婵带上帷帽下船,只见码头上都是来来往往的人,有身穿绸缎的商人,也有打着赤膊的船工,船上的货物刚被卸下,又有另外一艘靠岸,货物被一箱箱封存好,里头大部分都是北地的香料和毛皮,像丝绸粮谷等等的,都在另一个码头,离得不远,同样也是热闹非凡。 后世的扬州有个说法叫做‘送客的饺子迎客的面’,季婵不知道唐朝是不是也一样,不过既然都来了,索性就吃碗面,不为情怀也为饱肚。 坐着马车直达市场,四人随便找了一家食铺就盘腿坐下,掌勺的是位大娘,笑容满面的迎客进门,手头上的工作却一直没停。 硷面下锅,大娘拿过一叠海碗放到灶上,筷子一拨查看面熟的程度,觉得好了就顺手一捞入碗。腌鸭蛋对切,码在面上,橘红色的蛋黄直往外冒油,浇头用的虾米小鱼,虽然看起来不怎么样吃起来却是鲜绕舌尖,久久不散。 “汤别浪费,好东西都在汤里头呢。”见阿锦只顾着捞面吃,大娘和善的提示道。 阿锦听话的喝了一口汤水,意外的发现格外的鲜甜,比上次吃的夜宵还好吃,面的味道不是由于上面的浇头,而是这底下毫不起眼的汤。 “哎。”大娘笑了,又端来一小碟腌菜,“汤用河虾子熬的,鲜得很哩。” 鱼头豆腐汤、鱼片蒸水芹、烤鱼饼,虽然亨饪方式简单,但是味道丝毫不差,特别是后面的烤鱼饼,里面肉质软嫩,外面却焦香酥脆,仔细吃还能吃到切成颗粒的水芹。季婵细嚼慢咽,努力把味道记在心里头,载入餐馆的菜单里。 出了食铺,往大道直走第一个路口左拐,就是旅店,季婵等人打算在这里落脚,至于生意可以过两日再谈,毕竟扬州实在让人留恋忘返。 此时还是正午,坊市正热,商家在门前挂起幌子,上面书着店名。扬州产丝,街上大多都是绢布庄衣料铺,来往的妇人和小娘子穿的衣裳也比长安花色多些,就连头上带着的髮饰,也大多是色彩艷丽的绢花,手上的绣帕绣工精緻,香味袭人。 季婵习惯了素淡,不过女人的天性使然,她也难免多看了两眼。 不远处有一条小溪,将整个坊市贯穿而过,溪上搭着木桥,两岸植着柳树,旁边还有亭子。季婵上了桥,手里拎着从小贩手里头买的灯笼,上面绣着侍女扑蝶,巴掌大的一盏,就要十文钱。到底还是喜欢占了上风,季婵拿出钱袋付了款,心里暗自感嘆扬州的物价竟然比长安还要高些。 “哎,你这人,走路能不能看着点?”季婵握着被撞疼的肩膀,眉头皱起。虽说是木桥,但是走道又宽又阔,她已经往旁边让了,怎么这人还能撞了上来!而且撞完就跑,连声抱歉都没有 不对…… 季婵勐然想起自己是为什么穿越到到唐朝的原因,顿时脸色一变,伸手摸了摸腰间,果然上面挂着的钱袋已经没有了!里头大部分装着的都是铜钱,还掺杂了几块小金块,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但是怎么着也得拿回来,“阿锦!抓小偷!他偷了我的钱袋。” 她话还没说完,阿锦就将手里的烘坚果往她手里一塞,立马追了上去,只是人实在是太多了,街道左右小巷子又多,即便是武功高强的阿锦也很难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击毙命’。 正当她要跟着小偷转入巷陌时,一名男子陡然从里头走出来,手里拿着季婵的钱袋,温和的问道:“这位小娘子,这是你丢的钱袋吗?” 阿锦不答,反问道:“那个贼呢?” “一时大意,让他跑了。”男子相貌俊美,一双桃花眼流转多情,“快把钱袋收起来吧,出门在外不宜露财,免得招来窥探,某姓陆,单名一个桥字,还未请教娘子姓氏?” 阿锦似笑非笑的看了他一样,缓缓道:“这钱袋不是我的,我不过是帮人抓贼而已。” 陆桥脸上一僵,温柔的笑容也为之变淡,场面一度十分尴尬,正巧季婵找了过来,看见两人对峙,阿锦的袖中露出一点锋芒,季婵瞳孔紧缩,并不问清缘由,而是下意识的将阿锦挡在身后。 “这位郎君,若是我的侍婢有得罪过你的话,那我替她为你致歉。”季婵行了一礼,目光落在他手上拿着的东西,不自主喃喃出声,“我的钱袋……” 声音虽小,却被陆桥听得清清楚楚,他立马又是一副笑意盈盈的模样,回礼道:“原来是这位小娘子的钱袋,陆某未能擒住小偷,只是抢回了东西。”他看了阿锦一眼,又说,“娘子多虑了,我与你的女婢并未起冲突,不过是恰好碰见而已。”他将东西递还给季婵,“某姓陆,单名桥字,不知娘子是哪里人氏?” 季婵愣了一下,回道:“奴姓季,初到扬州宝地。” 陆桥道:“原来是季娘子,可是长安人氏?” “陆郎君为什么笃定我是长安人呢?”季婵问道。 “某曾经跟随家父北上长安,对于哪里的口音很是耳熟,北地的郎君和娘子都很豪爽好客,酒量也很不错。”说着说着,陆桥抬头看了眼天色,歉意道:“家中还有事情,便不多加打扰了。” 第83页 季婵隐约觉得蹊跷,便多问了一句,“不知郎君家住何处,他日好差僕人上门道谢。”实际上她并没有期望对方会回答,毕竟二者只是萍水相逢,对于地址这种私密的讯息是不会轻易透露的。 陆桥微微一笑,“单瑜坊永晴巷往里走第五家,陆府。” “……” 季婵咳了一声,道,“好……好。” 陆桥走了之后,季婵等人也不在外面闲逛了,阿锦提着一把水芹,这是弄回去给乌鸫吃的,净吃肉也不行,鸟屎臭一屋了。 “娘子,那人没那么简单。”阿锦晃了晃手里的水芹,对于陆桥的突然出现带着深深的怀疑,说实话,那条巷子她虽然没进去,但是也就前后脚的时间,怎么可能一个一点武功都没有的人,轻易间就把钱袋从一个成年男人手里头抢回来? 而且阿锦仔细打量过陆桥,既无内力,下盘也不稳当,就连那双手也是一个茧子都没有,就是一个富家郎君。身边没有半个奴僕,自己独自一人出现在小巷里,身上的衣服齐整,半点搏斗过的痕迹都没有,可能吗? “我知道。”季婵踏进旅店,接过水芹,转身上楼,“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对方肯定还会有后招的,咱们就候着吧。” “对了。”她打开门,想起了什么,道:“再过几日我就要和顺德书坊的赵东家在食铺谈生意,你到时候帮我预定一桌宴席,线装书等物还未扬州书坊出现,我想我们的到来一定会掀起一番大波澜的。” 话锋一转,再回到两月前。 “殿下,殿下您就带上我呗。”阿喜抱着柱子,怎么扯也拉不开。 “别闹。”李承干摇摇头,端起桌子上的茶喝了一口,復又放下,果断拒绝道:“这是出去查案,带你像什么样子。” “没有奴谁帮您打理生活起居呀,扬州虽然地段繁华,但毕竟是南地,听说雨水多、天气潮湿,这一去要是水土不服咋办?或者吃不惯呢?”阿喜转移战地,环住了殿门的樑柱,死活都不让李承干出去。 “殿下,您不让阿喜跟着一块儿去,那也该让奴跟在您身边保护着啊。江豹寨水匪窝,劫掠来往的商船,手段一定很阴险,到时候如果让他们知道您是去调查剿匪的,肯定会想尽办法阻拦,用暗杀等各种下三滥,您一人如何躲得过来?”小璟从殿外探出头来。 “对对对!”阿喜松开手,一叠声的说道,“至少也得让小璟跟着,虽然不及阿锦,那也是一把好手啊。” 李承干思量了一下,点了点头道,“那行,那就让小璟一人跟着。” “是。”阿喜喜笑颜开的应了,拍拍袖子,“那奴现在就去吩咐他们准备准备,您现在饿不,奴给您端碗肉丝粥来?” “下去吧、下去吧。”李承干笑着摆手。 同时,燕王在宫里的寝殿,紧闭的书房被敲响,幕僚躬身入内,行礼后缓步上前,“燕王殿下,扬州的方刺史似乎有受贿的行为,他和当地的富商严家见面十分频繁,而且,两方似乎有联婚的打算。” 李泰放下毛笔,抬头看他:“联姻?和一个商贾?” 幕僚仍是弯着腰,毕恭毕敬的回道:“是的,方刺史的庶女下嫁严家长子,另外方刺史在兵防上从原来每隔七日的调动改为三日一次,常常和水匪恰巧错开……” “说是恰巧?你信吗。”李泰屈指敲了一下桌面,“这样的变动……如今他是黑是白,我竟然看不清了。” 方刺史是他手底下的人,也算是刚直清正,虽然有一点小毛病但是并不碍事。只是由于自己长居宫内,从未去过封地,也是二人也许久未有联繫。如今扬州竟然出了水匪,且胆敢对贡品下手,身为扬州的刺史,姓方的直到现在才察觉谁信?一个小小的水匪寨能掀起多大的风浪?只需出数队兵将就能剿灭,而如今竟然闹到了陛下面前…… 李泰心思绕了几圈,唇角弯起,眼睛清澈,“把你得到的消息找个方法暴露给太子,这个马蜂窝,让他去捅吧。” ☆、第 46 章 七月的扬州, 白日的灼热与雨水并存, 入了夜, 雨势更大,阵阵清风携雨而来,雨滴敲打着木船, 发出密密麻麻的沉闷声音,掩盖了水下的其他响动。 五条楼船‘人’字排开,甲板上各有两队士兵巡逻, 位于前面的是主船,太子和刑部郎中俞修就在这艘船上, 这里巡逻的士兵更多, 换班也更频繁, 时间也不定。 也是最为棘手的。 水波荡漾,一个个湿漉漉的暗影从船后爬上去, 一身黑衣, 青面獠牙的面具, 像极了夜里的水鬼。他们之间全靠默契, 一点交流都没有,沉默着用力捂住兵卒的嘴,再从腰后抽出锋利的匕首割断喉管, 将尸体拖入水里, 不一会儿再冒出,周而復始。 将船后的兵卒解决得差不多了,领头的暗影将人分成两拨, 一队跟着他潜到太子李承干的船舱。此时已是半夜,房间内的灯盏早就熄灭了,床上传来悠长的唿吸声。暗影的脚步很轻,轻到如同鬼魅,只有地上的蜿蜒水迹证明了这是一个人,他手里的匕首发出微微的亮光,勐地朝被子上一捅。 第84页 “呃……” 棉被破开,原本沉睡着的人反手握着长剑,将暗影扎了个对穿。他从床上一跃而起,将剑上只来得及发出一声短促声音就丧命于此的人一脚踢开,黑暗里,只能看见那把长剑透出寒光,其余的暗影察觉不对,立马转身撤退,谁知后面已经有官兵手握火把,将门堵了个严实。 “果然如太子殿下所料。”俞修手里的长剑还淌着血,眉目清朗,眼神幽深的盯着这一行人,“将人统统拿下,如有反抗,一律格杀。” 早在船行至山阳时,太子殿下就建议二人兵分两路,他继续随着楼船由运河下扬州,而太子殿下则是坐马车走旱路,还记得自己当初还据理力争了许久,最后被太子殿下清清浅浅的一番话给击败。 “扬州是仅次于长安的州市,虽然说并非是重兵把守,但是也不至于被一窝贼匪横行无忌至今还抢了贡品。”李承干喝了一口茶水,轻轻笑了笑,“指不定是官匪勾结……” “殿下。”俞修骇了一跳,抬眼看他。 “我是说指不定。”李承干放下茶盏,“是真是假,还得查明了会知道。只不过水上毕竟是他们的天下,如果我由陆路进城说不定要安全点,难道俞郎中要将本宫置于危险之中吗?” 俞修低头,回道:“臣不敢。” 李承干满意的点点头,略一沉吟,“在此期间,还得麻烦俞郎中一件小事。” “殿下但请吩咐。” “我不在期间,还请俞郎中对外宣称你我都在一条船上,咱们演一场好戏,说不定还能有些意外收穫呢。” 如今看来,的确有‘意外收穫’,如果不是太子殿下坚持走陆路,现在事情就没那么简单的,若是太子受刺,他的小命也难保了,甚至还会牵连族人…… 想到这里,俞修不由得打了个寒颤,他盯着仅剩下的几个被捆住的暗影,冷声道:“拖下去,审!无论用的什么方法,都要给我从他们的嘴里撬出东西来!” 山阳某县,一辆车马在官道上缓行,也不知道这车里头坐的是什么富贵人家,随行的竟然有二十来个护卫,个个魁梧壮硕,兇悍之气扑面而来,衣袍间挂着一个长布包,硬鼓鼓的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这地方偏僻,几乎不见行人,偶尔遇见的基本上都是赶路的商队,听着口音,竟是南地北地的都有。商队大多有五十来号人,按理说也算是可以横行一路,但是遇见了这队车马竟都纷纷避让,似乎颇为顾忌。 商队里头第一次走商的新仆手肘撞了撞旁边人的腰,小声问道。“这些人有什么门道?为什么咱得给人让路?” 那人拿起水囊喝了一口,捡了小棍偷偷指了指护卫们腰间的布包,道:“看见了没。” “看见了,有什么奇怪的?”赶车的还是个小孩,哪怕有二十多个人,但也实在犯不着这么小心吧? 那人侧头瞧了他一眼,收回小棍,在地上画了画,指着图案道:“那个形状,是刀!我一兄弟投军时我见过一眼,大刀锐利,拔一根头髮往上头一吹,断成两截,如果拿起来往你小子这儿一划!”他勐地将小棍扎在健仆胯间,嘿嘿一笑,“传宗接代的本事就没有咯。” 新仆下意识两腿併拢,神色僵硬,看他们的眼神也充满了畏惧,心里一个劲儿的后怕,终于不敢再问。 即便小璟一路扬鞭,距离扬州还有好几天的路程,越往南走,商队越多,口音也逐渐统一,嗓音低柔得像天气一样,和风细雨的。启程之前,小璟就将马车内收拾得十分舒适,不仅车底铺了毛毯,甚至还放着两个靠垫,角落里有小柜,中间有个案几,像马扎一样可以合拢收起。 李承干如果倦了能小憩一会,无聊了还有书看,饿了只能稍微将就一下,途中停留时买的面饼在火上烤一会儿,外头焦酥,撕开后里面冒着热气,裹了油汪汪的野鸡肉塞入口中,倒也算是美味。 跟随在身边的护卫都是皇家护卫,出自三卫之一,不仅身份高,武功也不差,而赶车的小璟更是众人之间隐藏的高手,虽然被充作车夫,但没人小瞧他,单凭他小小年纪就能跟在太子在身边这一点就无人胆敢轻视。 沿途虽然走的是官道,但毕竟商队多,在山匪强盗眼里那是一批批的肥羊,冒险一次三年吃饱,不知死活拦路打劫的自然不少,李承干也碰过几次,但毕竟都是乌合之众,就跟送上来给他们松筋骨的一样,小璟轻轻松松都能连着斩杀三人。 再往前就是一处连接山阳和扬州的要道,前面设有驿站,但凡军务紧急报告、诸州要事和贺折等等身有凭证之人才能在此入住。李承干虽然都不属于这其中任何一样,但毕竟他的身份特殊,这驿站他自然住得。 驿长是个身高八尺的大汉,身后跟着两个小吏,见车马停在门前,上前先行拱手行礼,开腔道:“不知阁下尊姓大名?驿牒何在?” 李承干下了马车,小璟从袖袋中取出公文,见到证明,驿长为之一肃,恭恭敬敬的把人迎进门内。 “驿站简陋,茶水粗淡,还请俞郎中勿怪。”驿长口中说着,手上动作不停,他将煎过的茶饼投入小锅中煮沸,片刻倒入碗内,呈在桌上。 第85页 虽然话是这么说的,但实际上这处驿站是商队往北的要道,身后又是繁荣的扬州,既然都喝得起茶,又怎么可能真的如驿长所言的简陋,不过是客气话罢了。 李承干自然不会当真,他坐在塌上,一边摇晃着茶碗,一边道:“来时途中,我遇见了不少山匪,驿站此处驻军数百,怎么还能让这种打家劫舍的强盗如此猖狂?” 驿长立于面前,身躯微躬,额上冒出冷汗,答道:“还请俞郎中莫要怪罪,某不敢相瞒,只是这山匪自称是小江豹,匪首据说还是扬州水匪江豹寨的连襟。他将手下的人分为数股,不断滋事扰民,无论得手与否都隐入山林,某等也曾领兵剿匪,只是次次都被察觉,寻了好几日仍然不见其踪影……” “竟已嚣张至此……”他素来都是一副风光霁月的模样,此时却是脸色阴沉,让人不敢直视,“莫非有什么求神问卦的本事不成,否则怎么会次次察觉,事事知晓?” 驿长咽了咽口水,小心回道:“但的确行踪诡异……” 李承干冷冷扫他一眼,“怎么?施驿长也觉得他们有求神问卦的本事?” “某妄言,还请俞郎中莫要见怪!” “驭下不严……”意味不明的说了半句,李承干收回目光。他现在顶着俞修的身份,自然不好太过苛责,否则叫人一状告到御前那可就不好了,于是缓了声道:“陛下命我彻查扬州水匪之事,既然这匪首是江豹寨的连襟,我就先拿他试试刀。附耳过来,你将这个消息传出去,就说……” 夜里风停雨歇,李承干侧身卧在榻中,黑髮散开,几缕勾住唇角,窗外枝桠晃动的声音清晰入耳,他轻轻的嘆了口气,睁眼望着桌上要熄不熄的烛火,想起听到的消息来。 商人,这是当下之人最为不耻的职业,他比之农夫还要地位卑贱,而堂堂扬州刺史,竟然要将女儿下嫁给一个商人之子,无论是谁知道了,都免不了嘲笑上一句,该不会是傻了吧?即便严家再富有,那也是一个低下的商户不是?此事若是传出,怕是要被外人误以为扬州无青年才俊,否则刺史之女何至于下嫁商贾? 还有青雀…… 李承干冷哼了一声。 身为扬州大都督,竟然连手底下官吏的动作都不知道,说他驭下不严倒也算轻的了。 根据消息,来往密切这本就是一个暧昧的词,还有兵防上的调动,方文鹤他究竟是想做什么?该不会真的和水匪有什么关联吧?恰巧?他不信。 李承干脑海中思绪纷杂,只觉得这三方似乎有关联但偏偏又无法佐证,隐约抓到一点苗头却被窗外传来的声声钝响驱散,他赤脚下榻,抬手打开窗户,刚开了一条缝,就看见一团乌黑宛若离弦的箭直接沖入怀里,紧紧扒着洁白的亵衣不放。 他的眼里染上能将冻冰融化的暖暖笑意,将墨团似的乌鸫托在掌心,轻声问道:“怎么找到这里来了?”又说,“这驿站也没有宫里头的点心什么的,只能倒点水给你喝了。”他走到桌前,提起水壶倒了一碗水,又拿了笔架,刚要将乌鸫放在上头,却摸到了它爪子上面抓着一个小竹管。 李承干心思一动,将灯盏拨亮,伸手取下竹管,拔开塞子,将里头的东西倾斜出来——结果自然是倒了满手的颜料。 他颇有些哭笑不得的用帕子擦了擦手,指尖戳了戳乌鸫的小脑袋,见它不明所以的歪头,又低下去喝水,不由得轻声嘆道:“你这小东西什么时候还学会偷东西了?等喝完了就回去罢,她找不着你该担心了。” 乌鸫停下喝水的动作,向前蹦了两步,亲昵的在李承干袖上蹭了蹭,宛若小儿的娇态让他心软了软,却还是将它放出窗外,窗门合上,仍有两声“咄咄”声传来,然后就是翅膀震动的声响,想来是依他之言离开了。李承干稍坐片刻,将竹管拿了起来,用一旁的手帕擦拭干净,收入一个匣子中,做完这一切他才勉强有了困意,自是上榻歇息了。 此后又过了三日,李承干仍然未离驿站,整日在院中书写绘画,半步不出,似乎对那些暗地里蠢蠢欲动的人物毫无知觉。 驿长和两个小吏公事外出,仅留一个温少丞在驿站内管事,因为性子怯懦,底下的小吏乃至兵卒对他是阳奉阴违,面上恭敬背后却又是一套。是以当他管事时,这些人都清闲散漫了不少,就连门口看门的一个四十许的老卒,都敢倚在墙上和行人话家常。 “最近有什么新消息?”行人手里头拿着一包糕点,看起来像是和兵卒聊天,但是眼角的余光不时扫过四周。 老卒咧嘴一笑,露出满口黄牙,也是一副神神秘秘的模样,“说起来,还真有个大大的好消息。” 行人将那包点心递给老卒,老卒接过来揣入怀内,拍拍落了灰的长袍,道:“驿长外出了,还有这两日吴州上来的一支商队,前往长安易货,车上据说运了三箱海珠。” 海珠,就是珍珠!行人一喜,站直了身子,问道:“既然是海珠,为何不走水道?运河不是快些吗?” 兵卒‘嗐’了一声,道:“自从运河上出了水匪这事,商队大都不太敢从水道上走了,虽然陆道稍慢,但是安全些。” 第86页 行人“嘿嘿”一笑,只是重复了一句“安全吶?”随后和兵卒相视一笑,二者眼底都是算计和狠毒。 作者有话要说:  六月了!! 祝高考的学子,科科满分,填啥啥录取,加油! ☆、第 47 章 下过一场雨之后的天气愈发炎热, 一支小商队由远及近, 打头的是一辆马车, 车前挂着青缎幔子,赶车的是个老汉,穿着齐整。后面的三辆车马虽无车厢, 但是用麻布盖得严严实实的,上头还铺着稻草,从形状大致能看出是口箱子。 护车的是二十来个壮仆, 脚步轻快,即便是在崎岖小路上行走, 也不见气喘。 “看来是练家子, 这骨头, 难啃!” 一行人埋伏在树林灌木间,脸上的黑布绑得死劲, 只露出一双眼睛, 说话的人声音听着耳熟, 那双细长的狐狸眼也看着耳熟, 要是驿站守门的老卒在这里,定然一拍大腿,又是相视一笑。 “小声些!别叫他们听见, 硬来肯定不中, 咱们得智取。”同伙蒲扇大的手掌一把扇在狐狸眼的后脑勺,又伸出另外一只手拍向旁边的人,“去去去, 阿松上去。” “等下等下,让我酝酿酝酿!”阿松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他是唯一一个没有遮住脸的人,露出了平淡无奇的面容,身上一声粗布短打。担着一担东西,盖子半合,露出里头绿色的瓜皮来,腰间挂着一壶好酒,特意绕了好大一圈走回来。 “西瓜!红瓤甜口的西瓜哟!”阿松擦了擦脑门上的汗,手上的布巾湿了大半。 “这又热又渴的,不如买几个瓜解解暑气。”健仆凑到赶车老汉面前,低声商量着,老汉眉头拧起,掀开小半边车帘,轻声问道:“小娘子,您认为呢?” 阿松放下担子,一双招子精光尽显,眼睛毒辣的看见帘子里头一点淡粉色的衣角。 里头的人似乎答应了,赶车的老汉放下车帘子,沖阿松喊道:“那边的汉子!把瓜担过来让我们瞧瞧!” “哎!”阿松立马把瓜担过去,老汉挑了挑,索性将篮子里头的都买下来,把钱递给了阿松,对方立马一副贪财的接了过去,还来来回回数了好几次,健僕从中拿了一个西瓜,用拳头砸开,又掰成数块,递给了其他人。 “我给小娘子送点去?” 老汉拦下健仆,道:“不用,你们自个吃吧。” 果瓤清甜解渴,除了马车里头的人其余的都分吃得一干二净,阿松慢吞吞的收拾着担子,当他走出去几步之后身后传来数声“扑通”,再回头一看,原本还说说笑笑的一群人纷纷倒地,阿松抬脚踢了踢旁边的一个,见他软绵绵的毫无反应这才从躲在树林的同伙招唿道:“快出来吧,全放倒了!” 他又走到马车旁,将麻布扯开,里头正是一口锁住的大箱子。阿松抽出腰间的匕首在锁眼上一挖,锁落地后掀开箱子,里头全是白花花的大米。 “雕虫小技。”阿松冷笑了一声,抬脚把箱子踹翻,大米洒了一地,从里面滚出一个小箱子来,这次再撬开,里头就是光润耀眼的海珠,颗颗尺寸匀称。 三箱海珠依照此法取出,阿松捡了麻布重新裹上,拿了正准备走,突然又想起马车里头的人,復又转了回来,狐狸眼先他一步上前把帘子掀开,只见里头是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丹唇外朗、皓齿内鲜,小小年纪容貌却已十分出色。 见狐狸眼一眨也不眨的盯着自己看,‘小娘子’脸庞泛红,手攥得死劲,额角青筋暴起,却还是恪守自己的戏码向角落里头钻去。 “哟,还真的是个小姑娘呢。” 阿松挤开狐狸眼,抬手把人抓了下来,“带回去伺候首领。” 狐狸眼甩了帘子,指着躺了一地的人,道:“那这些中了迷药的怎么办?割了喉管埋了?” “随你处理,我带一半人运送海珠先回寨子,你善后。”阿松把小姑娘的手绑了,示意另外几个去拿箱子,只留下狐狸眼等人,待他走后,狐狸眼往地上啐了一口,骂骂咧咧道,“什么东西!” 突然一个冰凉而又锋利的东西抵上他的后颈,狐狸眼只觉得自己的汗毛都要竖起来了,他僵立在原地,求饶道:“不知是哪位好汉,有话好好说!” “去你娘的好好说!”原本倒在地上的军汉一脚把人踹得直翻了个跟头,两条手臂直接拧断,狐狸眼滚得满脸尘土,一脸惊讶的看着他,“你……你们不是被迷晕了吗?” 军汉嘿嘿一笑,“不过是浸了迷药的西瓜而已,老子可是从军营里头摸打滚爬过来的,还不这点东西看在眼里!把人都捆了,押回去让俞郎中审审!” —— 扬州。 季婵和两位管事正打算去食铺和赵德云会面商谈事宜,她将自己下扬州之前就做好了的企划书装入纸封内,又拿了一盒包装好了的颜料和线装书,等一切都准备得差不多了,季婵想了想,看向阿锦道:“等我出门后,你便提篮果篮去陆府道谢,若是能见到陆桥本人最好,如果他不在的话也用不着多待,把东西交给陆府管事的就行。” 阿锦的神色有些怪异,小声的重复了一遍,“……果篮?” 第87页 “怎么?很奇怪吗?”难道这里没有送果篮的传统?季婵拿起帷帽带上,白色的纱幕挡住了脸。 “不不不,他不过是帮忙抢回了一个钱袋而已,一篮果子便宜他了。”阿锦摆摆手,想起那个看似温良实则桃花眼乱飘的男人,顿时冷哼出声,敢对季娘子抱有不好的意图?小心自己直接一刀把他捅个对穿! 等季婵和刘、林管事急急忙忙赶到食铺的时候,已经是临近饭点,里面早已经挤满了人,好在她未雨绸缪,让阿锦预定了二楼靠窗户的一个雅间,否则这会儿恐怕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瞥见坐在大堂内的许些陌生男子朝她投来好奇轻浮的视线,季婵赶紧压了压帷帽,加快了步伐。虽然是处在比较开放的唐朝,男女大防还没有后世那么严重,但女子毕竟处于弱势,还是注意点好,省得落下口舌。 “客人留步,本店已经满客了,实在没有地方招待您,只好请您轻移尊驾,上别家用膳去了,对不住啊。”伙计把布巾甩在背上,迎上来拦在季婵面前,歉然道。 “不碍事,我们早已在二楼预定了雅间,你领我们上去即可。”林管事笑着说道。 “那是自然,还请您几位跟我来。”不必得罪客人店伙计自然十分乐意,殷勤的将三人带上二楼预定的雅间里,临走前还提醒道:“酒菜已经备下,稍会儿就能送上来,劳烦客人您多等一会了。有什么吩咐尽管吆喝一声,我很快就来。” 林管事往他手里塞了几文钱小费,伙计的笑容愈发真诚,又道:“天气热,您的酒我给您用井水镇了再给您送!” 推开雅间的门,季婵透过朦朦胧的帷帽,看见一名高大的男子负手立在窗边,听到声响之后转头走来,拱手行礼道:“顺德书坊,赵德云,见过季娘子。” 纱幕单薄,季婵轻而易举的瞧见了对方已过而立之年却俊美的面孔,悠悠然回礼道:“赵东家安好,请落座。” 干净的木质地板上头还铺着一张蓆子,季婵为了表示正式,挺直腰杆,选择了最为累人的正襟危坐,几案上摆放着几碟水果和一壶米酒,她将米酒推开,望着对方道:“我不会喝酒,就以水代酒,赵东家不会在意吧?” 赵德云点头道:“自然不会。” “介绍一下,这是我图书阁的两位管事,这位是刘管事,主要负责货物的生产,这位是林管事,负责的方面则是销售。”季婵抬手示意,等三人见完礼之后,接着说,“今日所为之事,你我都清楚,我这里有一份计划书,赵东家先拿去看看吧。” 一旁的林管事拆开纸封,把里面的一叠计划书递给了赵德云,对方接了过去,并没有立马查看,而是笑道了一句,“当日在图书阁和季娘子谈过此事,没想到你这么快就下扬州了,果断得让男子汗颜。” 季婵不语,当初她第一次见到来长安易货的赵德云时,尽管对方给出的条件十分诱人,然而她并没有要和对方做生意的打算,只是含煳过去,没想到如今不过才几个月的时间,自己却要上赶着过来,实在是造化弄人。 赵德云将计划书仔仔细细翻阅了一遍,随后把它置于案几上不再多看一眼,而是紧紧盯着季婵,挑眉笑道:“这分成是不是不太合适?” “如何不合适,我七你三,当初可是赵东家您亲口说的,怎么,现在又改口了?”季婵不急不躁,唇吐隐刃,“图书阁负责生产和运送,期间要承担诸多风险,你顺德书坊只需将东西售卖出去,难道这也是难事?” 赵德云亲自为她倒了一杯热水,缓缓说道:“虽然顺德书坊只负责销售,但也并不是一点付出都没有,若是积货和遇见客人有不满意的地方,不都是我们顺德书坊在做吗?而且我听说,季娘子似乎在长安那边遇到了一点麻烦……” 季婵抬头,声音清冷,“怎么,顺德书坊想趁火打劫不成?” “不敢,只是有些地方我们可以再商量嘛。”赵德云指尖轻轻点了点桌面,发出‘咄咄’的声响,他轻笑道:“这样吧,分成仍然按照之前的三七分,不过我唯一的要求是,图书阁在扬州的销售点只能给顺德书坊,仅此一家,若是有旁人也想吃这碗饭,到时候还请季娘子统统都拒绝掉。” “你……”刘管事因对方的狮子大张口而怒起,却被季婵一把按下,她安抚性的转头拍了拍刘管事的肩,再回来看赵德云的时候依旧平静无波,“赵东家既然都能打探到我在京城遭遇到了什么糟心事,怎么也不打探清楚是因为什么原因才会如此的,恕我说句不太好听的话,您也太看得起自己了。” 她不管赵德云眼底的阴霾,而是继续说道:“我来扬州也有些时日了,几个市坊也逛了个通透,里头的书坊无论是大是小,属于我图书阁的线装书和管状颜料还有铅笔,那是一样都没有。东西的便利和畅销在长安那是有目共睹,我想如果推广到扬州也是一样的,这是一块没有人开发的新底盘,谁都想在这颗甜美的柰子上咬一口。” “您入行比我时间长,也应该比我更明白,如果我把销售点只给你一个人,那么其他书坊知道了会作何反应?这样的事我已经在长安经歷过一遍了,不想延续到扬州来,我和您合作,也是因为有过一面之缘,但是您也清楚……”季婵笑笑,“这一面之缘,和谁都能有不是吗?” 第88页 “那么季娘子想要如何?” 赵德云心情有些微妙,他的确知道这些,至于为何还敢提出这些要求不过是见季婵年纪轻想要多牟些利,现在听她分析过来,只觉得心头阻塞,脸上也涌出红来,不敢再看轻她了。 “我再让利一成,并且将图书阁的分号开在扬州……” “那!这哪还有我顺德书坊的事?”赵德云陡然抬头。 “赵东家稍安勿躁,让我把话讲完嘛。”季婵止住他话头,接着说,“图书阁的分号只是个作坊,我们只管生产,做厂商,不会去做零售商来和你们争夺市场。并且一旦货物出现问题,只要不是有人刻意为之,那么售后也由我们来做,积货也可以低价退回作坊,帮你们减少一些损失,要求不过分,我们都尽量满足您。” 这的确是让他心动了,赵德云望着桌面上的计划书,有些犹豫。 “我们既帮您规避了一定的风险,还保证不会抢夺客源,赵东家,如果再犹豫下去的话,我就不保证这颗柰子不会被别人咬第一口了。” “我……” ☆、第 48 章 季婵并不是不愿意给他思考的时间, 只是作坊规模急着要扩大, 铅笔的产量也要跟上, 还有餐馆……她要做的事实在太多了,容不得再拖。 而且,她对自己提出的条件有绝对的自信, 这可是一个钱货两讫的时代,一旦付了款谁还管你?像图书阁的售后服那可是头一份!赵德云是个商人,商人利字当头, 却又世故圆滑,他现在的确有在考虑, 但同时也存在想在抻一抻她的意思。 这个老狐狸!季婵‘啧’了一声, 咬死了不再开口。 “好, 我答应了。”见办法没有见效,也只能妥协了, 而且他也没有少赚, 思及此处, 赵德云的笑容真诚了不少, “那,不知道季娘子打算什么时候把在扬州开设作坊?” “就在近期,我人生地不熟的, 到时候还要仰仗赵东家多多照顾了。”季婵笑了笑, 示意林管事把木盒拿上来,打开后露出里头的线装书和颜料来,“小小礼物不成敬意, 还望赵东家海涵。” “这就是管状颜料?”赵德云拿起一管,打开了塞子细细查看,他上次去长安的时候,图书阁还没有推出这一新品,但是当时的线装书已经足够吸引人了。也是因为看出了它的潜能,他才愿意向还是小书坊的图书阁抛出橄榄枝,没想到还只是一年而已,竟然已经成长到这个地步,实在不能轻易小看。 说起这个,赵德云不由得就想到了季婵前面提到的铅笔,问道:“不知季娘子说的铅笔现在何处?”他的目光在盒子里头扫了扫,实在没找着‘可疑’物品。 “铅笔的话,可能暂时没有办法供应给您。”季婵歉意道,看到对方不明白的眼神后解释说,“铅笔是新品,刚推出不久,在长安都卖脱销了,没有太多存货能往扬州送,赵东家您也明白,长安毕竟是主场,要先满足那了才能顾得来别的地方。” “不过我保证,如果有新货第一时间肯定先往您这送。” “季娘子仗义!”赵德云拱手道。 “好说,咱们先吃饭吧,有什么细节稍后再商量,赵东家,请。”季婵笑回道。 —— 越往里走,树木越高大隐蔽,半点阳光不透,突如其来的寒冷让穿得单薄的小娘子打了个哆嗦,阿松皱了皱眉,把手上的麻布扔了过去,“裹上!” 小娘子,也就是小璟嫌恶的看了一眼地上的麻布,毫不犹豫的直接绕开走掉。 “嘿!你还挺有脾气的?”阿松捡了麻布,也不打算再理她,而是自己扭头往前走,没走几步又回来劝道,“我说你还是收收你这股娇劲吧,我们头领手上沾染不知道多少鲜血,最看不得别人朝他甩脸子,你要是到他跟头还是这样,早晚给弄死。” 小璟仍是冷着一张脸,然而尽管他冰霜满面仍然不掩夺人的艷色,特别是那双烟水朦胧的眸子,就连阿松都没能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嘀咕道:“这样的美貌,说不定头领还真能不跟她计较。” 他们走的路没有章法,像是随便乱走的,小璟掂了掂腰间的香囊,发觉里头还有小半袋,顿时眉心紧锁,隐隐有些担忧。好在没让他担心多久,这条盘旋而上的路终于走到了尽头,面前是个悬崖。 这…… 阿松把人拉到身边,用麻绳紧紧捆在了一起,说了句“得罪了”,就拉着他往悬崖下跳。突然的动作让小璟吓了一跳,结果没几秒的时间就落了地,他看了看,脚下所踩的地方是个平台,大约能容纳四五个人站立。阿松上前去,用手在一块凸出来的石块上按了按,厚重的石门就‘轰隆’的一声,打开了。 里面是一条幽深的隧道,阿松从腰间拿出火摺子,拉着他往里头走,走了大约一刻钟左右,面前豁然开朗,他用力闭了闭眼,再睁开时眼前的情景让他骇然。 这个地方虽然面积有限,但是设备建设几乎等同一个小城镇,明明只是一个山谷,楼阁亭台,假石水榭,精细得像是富豪后院,只是来来往往的人显然都不是善类,男人都带着一股兇悍狠意,女子却怯弱畏惧得仿若惊弓之鸟。 第89页 果然是个贼窝,小璟只消看一眼,就下了定论。 再往前,两边的建筑就越气派富贵,等真正到了匪首的府邸,就更让人惊嘆,实际上按照律例来说,这已经是属于违章建筑了。飞檐重楼、白墙红门、雕花地砖,特别是外头的戟架,长戟上头绑着幡旗,不多不少十六根,典型的超纲,王公贵戚才能用的东西,一个土匪头子,也敢在整这番行头,看来是脑袋太重,找砍呢。 守在外头的僕人进去通报了一声,阿松就拉着小璟进去了,身后还捧着整箱海珠的三人。 进了里面就更夸张了,奇珍异兽、繁花游鱼,就连遮挡的屏风都是紫檀的,小璟看着看着,眼底已然氤氲了满满的杀意。 “把东西拿过来我看看。”不知何时,他已经被阿松拽到堂前,坐在上头的是一个络腮鬍大汉,衣着华贵,却不像个商贾,透着一股悍匪的味道,那人让阿松把海珠呈在桌案上,眼睛却黏在小璟身上,等别人轻声提醒了才幡然醒悟。 木盒子一掀开,里面发出淡淡柔光的海珠瞬间吸引了他的心神,大汉手掌一捞,兜了满满一手,他朗笑出声,让人把东西收下去,转头去盯小璟,嘴里缓缓问道:“这位是?” “头领,这是运送海珠那只商队里头的小娘子,看样子身份好像不一般,应该就是商队东家的女儿。”阿松答道。 “那又如何,不过……瞧着模样倒是不差。”特别是那双倔强的眸子,匪首搓搓手,示意僕人把小璟带下去,“今晚我要见到她,你干得不错,去领赏吧。”他沖阿松扬扬下巴,对方自然是喜滋滋的应了。 而这个时候的李承干,正在驿站的地下室里审问军汉们带回来的几个土匪。驿站的地下室不大,原本是驿站里头的人用来存储过冬蔬菜的地方,现在被李承干徵用变成了刑房。 即便是白日在这里也要点燃灯火,或许是因为烛蜡即将燃尽,火光明明灭灭、忽大忽小,配合着狭窄阴暗的地方,还有墙上挂着的各式各样的刑具,显得十分骇人。 这些土匪被轮流带上来刑讯,一旁有文书将口供录下,等到所有人都审完一遍后就将供词放在一起交叉查看,虽然没有出现虚假信息,但是由于这几个并不是什么多重要的人物,所以其实也没有什么有用的东西,李承干拂落桌上的刑具,道:“不必再审了,现在小璟应该已经打入内部了,我们只需要循着香料来个里应外合,一举抄了匪窝就是。这些人暂时先留着,到时候一齐治罪,还有驿站内出卖来往商队讯息的老卒,也拿下了罢。” 原本看着刑罚有些心颤的驿长闻言,顿时回过神来,急忙答应下来,速速领人去抓老卒。 老卒的厢房被军汉一脚踢开,里头的他正蹲在地上不知道干什么,被“砰”的门响吓了一跳,立马起身转头,看到后头跟着好几个军汉的驿长时心中顿觉不妙,但还是强行按下慌乱,换上笑脸来。 “不知驿长找老卒我,是有什么事吗?”他脚后跟一拨,用陶罐挡住墙面。 驿长冷冷看了他一眼,挥手让军汉上前,“不必寒暄,直接上去搜查!” 老卒心里一慌,正要拦却被军汉一拳头打落牙齿,吐出一口血沫来,那些人将他推开,直接把陶罐提到一边去,露出墙上的一个豁口来,里头是个木盒,打开一看,差点被满盒的黄金闪瞎了眼。 “果然。”驿长立于桌前,十分生气的一拍桌子,“这些脏钱,拿着心不烧得慌吗?”桌面上的油纸包滚落在地,发出金属特有的声响。 老卒暗道一声糟糕,驿长狐疑的看了他一眼,将把油纸包捡了起来,里面是早就干瘪的点心,他伸手掰开一看,一粒金灿灿的金块露了出来,怒意更甚,“把人带下去吧。” 等到暮□□临,李承干并二十名侍卫,还有百来个军汉,顺着小璟洒落在地上的香料进了密林,这是一种异域传来的香,并不浓郁,但是很吸引一种鸟类,有点像猫薄荷,但是比猫薄荷还要上瘾。 平台不大,为了保险他们一次仅仅只让两个人下去,如此一来要多费些时间,等到他们出了隧道,外头已经是夜深人静,只有巡逻的人拿着火把来回。 李承干抬手下令:“杀!” 作者有话要说:  要放假了,各种考试考试考试!!! 已死_(:3ゝ∠)_ ☆、第49章 等到他们一路杀到匪首府邸的时候, 小璟已经站在朱红色的大门面前等候多时, 他手里拿着一个布包, 鲜血渗透布料,淋漓的滴落了一地,明明是在那样纯稚的年龄, 眼神却冷漠锐利得像把刀。 比之他姐姐更为锋利的刃,年纪更轻,也更容易控制。 “郎君。”小璟踏下阶梯, 恭敬的跪在他面前,将布包展开双手奉上, “奴幸不辱命。” 天色昏暗, 李承干从身边的军汉手里接过火把, 火光照亮,只见布包里头是一颗人头, 虽然看模样并不认识, 但是根据直觉和对小璟身手的信任, 他判断这绝对就是江豹寨的连襟兄弟, 也就是小江豹的匪首。 他轻轻喟嘆了一声,夸奖道:“你做得很好,先回去休息吧。”又转过头来对军汉等人说, “将这些人纷纷拿下, 送往山阳官府审问,至于财物则清点装箱,到时候本官一律运回长安, 献至御前。”他想了想,又补上了几个细节,将一切安排得有条不紊。 第90页 “是!”众人答道。 李承干满意一笑,“诸位今日所为,本官自会一一禀报,嘉奖必然不会少,。”话音刚落,他明显的感觉到这些人眼神发亮,态度也积极了不少,心中哂笑,面上依旧一派温和。 —— 俞修的船早已抵达扬州,沿途更是捕获了十数名的水匪,令前来接待的蒋司马脸上铁青,心里更是焦灼。别无其他,当今太子在扬州遇刺,无论是否有受伤,一旦传到御前,扬州上下都会官位不包。 “俞郎中,请!”蒋司马将人送上马车,两队骑兵护在左右,他犹豫了片刻,仍是开口问道:“不知太子殿下现在何处?” 俞修黑色的眸子扫过对方,引得其后颈发凉,这才轻描淡写道:“殿下在山阳时与某等分路而行,如今也快到扬州了。” 蒋司马下意识觉得不妥,一个“这……”刚蹦出口就被俞修堵了回来,“殿下行踪他自有定夺,难不成还要跟蒋司马商量不成?某此行是为了水匪之事而来,而并不是和蒋司马叙旧的,烦请带路,某与方刺史还有要事需要商谈。” “是下官多嘴了,下官这就让他们快行!”蒋司马被他唬了一跳,哪里还敢多说,立马让车夫快马加鞭,骏马扬蹄,溅起一地的飞尘。 马车到了刺史府,俞修下了车辕,被方舟亲自迎入府内,面上露出了激动的神色,其实心里不以为然。 自己是刑部郎中,从四品的京官,而方舟方刺史是从三品的地方官,不仅在品阶上高于他,而且对方还是扬州隐形的一把手,摆出这样的一副礼贤下士的模样,不管是为了拉拢还是麻痹,他都该小心应付。虽说是受帝命而来,然与这种地头蛇相处,还是得多几分注意。 是的,俞修并不认为方舟真有他表面上的那么无辜,堂堂一方刺史,贡品在眼皮底下被劫走,一点表示都没有?怎么着也该出兵剿匪,但凡他努力过,何至于上奏到御前? 俞修表面上是清官孤身一人,实则是太子一派,对于这些,想得往往比别人要多。燕王李泰聪明绝伦,时常受到圣人赞赏,对其更是溺爱,甚至有些的地方比之太子更甚。并且燕王同太子殿下乃一母同胞,地位身份上也比别人更名正言顺些,在这样的条件下,难保他不会有其他的想法。 燕王身为扬州的大都督,而如今偏偏出事的正是他的下属官员,如果说二者一点关系都没有,俞修不信。再往深一点的地方想,俞修对于他的怀疑更甚,只是碍于如今没有证据,只能作罢。 方舟能当上刺史,自然也是有一番的本事,二人面上笑容热枕,寒暄饮茶,似乎是相识多年的老友一样。只是回来近两刻钟,方舟也有些不耐烦了,毕竟他是扬州的刺史,平日里都是他说的算,不像俞修一样需要应付来来往往那么多人,他放下茶碗,直接了当的问道:“不知太子殿下现在何处,还有俞郎中带回来的那些人是什么意思?” 俞修嘴角露出一抹笑来,竟和李承干有几分相似,他垂下眼眸,神情莫测:“殿下如今应该在山阳,不日便可抵达扬州。本想说一路来都是天色水景,个把月下来也就腻味了,于是殿下便早早和某分道另行,俞某乘船途中,没想到竟遇到了一件‘趣’事。” 方舟脸色一凛,并不接话。 “几个小小水匪,竟然趁夜摸上了我等的船只,若非殿下改行陆路,主船上只有俞某一人,怕是今日你我二人早就在牢狱里了,说来也巧,这水匪和方刺史您也‘相熟’……” “俞郎中!”方舟喝道:“慎言!说话讲究真凭实据,我方舟行得端坐得直,怎么可能和水匪有相熟这一说!” 俞修轻笑,抬手为他续了茶,“方刺史何必着急,您是官,水匪是贼,我说的相熟,指的是二者是对手,并无他意,还望您不要怪罪才好。” “这是自然,只是俞郎中日后凡事出口时也该三思!”方舟唿出一口气来,心中依旧不虞,只是脸上还要强撑着打探:“不知俞郎中欲将这十数名的水匪如何?” “当是先关押起来,等殿下到了扬州再做审问啊。”俞修抿了一口茶,表情十分理所当然,似乎在说方刺史您怎么会问这么愚蠢的问题? 方舟咬牙忍了,压低声音道:“如今江豹寨水匪猖獗,百姓富商纷纷人人自危,依方某之见,应该将其就地斩杀,以儆效尤,也让我扬州百姓看清楚,放下心来,不至于天天寝食难安。” 俞修眯眼,笑得像是一只偷了腥的狐狸,他也学方舟一样低声,并且故作神秘的掩手凑了过去,“既然数月都这么过了,想来也不差这一时。”他站起身来,把右手里的茶碗搁在案上, “咱们啊就等殿下来再说吧,这等逾规越矩的事,俞某断然是不敢的。” “你……” “在下一路行来颇为疲惫,不知道方府可有空房安置我这小小刑部郎中?”俞修笑道。 方舟话被堵在嗓子眼里,也只能认命咽下,吩咐随从为对方准备,“俞郎无需客气,只管在府中好好歇息,至于其他事,自然……自然是等殿下到了扬州,再做定夺!” 第91页 入夜,刺史府的书房传来一声脆响,吓得经过的僕人失手打翻了灯笼,只能摸黑回去再换一盏,至于书房里面发生了什么,他却是一点好奇心都不敢有,自从上次有奴僕因为窥探主人和来客议事被发觉后,长使亲自拿了人拔舌挖眼,镇住了一干奴僕,再也没有人敢另起异心。 书房内的烛心燃烧后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方舟在桌前来来回回走了好几趟,双目瞪圆,嘴唇抿紧,显然气急,“我说过多少次了,让你们注意点注意点!结果呢?先前劫掠贡品引来朝堂的注意,如今又去惊扰太子船驾?江武东,你难道真的认为朝廷找不到你,真把自己当一号人物了?” 江武东坐在席上,面上冷静不说,竟然还有心思去剪灯芯。“方刺史何必焦虑,事情并非没有解决的办法嘛。” “什么办法?你能有什么办法?!”方舟再次拂落茶碗,同样碎成了碎片。 “再杀他一次。”江武东冷冷道。 “你疯了?!”方舟被他的口出狂言惊到,勐然抬头看向江武东,那模样是恨不得直接上去踹他一脚,看能不能把脑子踹正常点,“那是当朝太子,如果他出了意外,我也别想活了!江武东,你想害我吗?” “我在山阳有个连襟兄弟,也是个草莽,接连劫了好几支商队,积累下了一笔不少的钱财。”江武东慢慢说道:“只是他为人好色而且冲动,一根筋的粗性子,数年来给我添了不少麻烦,虽说是连襟,但毕竟不是亲兄弟,所以……借他的手,提这把刀。” 听他娓娓道来,方舟不由得安静下来,仔细思考着这件事的可能性。 “太子如今还在山阳,一旦出了事,那么也该让山阳的官府来担责,还轮不到扬州。但是如果我们再不下手,恐怕把脑袋搁在刀下的,将会是你我二人。”江武东指尖沾了水,在桌面上描绘了起来,头是他,尾是方舟,中间不明,三者汇成一条线,灌入一个点内,他指着这个点,“下了扬州,若是一番彻查,他们顺藤摸瓜,一路查下去,你我死不足惜,但是这位……” “上了这艘船,那就该听船长的话,他让我们跳下去我们就该跳,他要我们举起刀的时候,也不能犹豫,方刺史,你可没有回头的路了。”江武东手掌抚过桌面,水迹混成一滩,他的唇角勾起一抹诡笑。 许久,方舟疲倦而又低沉的嗓音传来,“想怎么做,你就去做吧。” 窗外传来稀稀疏疏的声响,渐渐的愈发密集,雨滴携着落叶而来,惊人的寒意。 —— “怎么会少了一管颜料?”季婵将房内的柜子挪开,又在其他地方翻找了许久,还没没能找到那管丢失的白色颜料。虽说只是一管颜料而已,但是她自从遇见了杨兴这件事之后,颇有种惊弓之鸟的意味,但凡有些风吹草动,也要多想一些。 或许是自己太一惊一乍罢了?季婵将柜子挪回去,趴在桌案上,有些郁郁。 “叽……”窗户敞开,出去遛弯的乌鸫振动翅膀降落在季婵面前,乌黑色的小脑袋轻轻的蹭蹭她的脸,又啄了啄她的指尖。 季婵弯唇,抬手捉住乌鸫的嘴,来来回回晃动,对方一别脑袋挣开,小小的身躯在桌上跳动了几下,叼起季婵随手编的中国结就往外飞。 季婵:“……” 她忽然想起自己上次将东西送给赵德云时,打开木盒,那边上一抹奇怪的划痕的来处了,日防夜防家贼难防,没想到偷东西的竟然是自己养的鸟。不过有些鸟类筑巢或者求偶的时候喜欢用一些亮晶晶的东西来吸引雌性的注意力,没想到自家的乌鸫格外的不同,竟挑这些奇奇怪怪的拿。 找到了原因,季婵也就不再理会它,日后就算丢了东西也就当是乌鸫捡去筑巢了,直到很久之后,在床底下找到了某人一整盒的‘宝藏’…… 此话暂且不提,再说这乌鸫叼起中国结循着上次的路再次飞往山阳,只是这时的李承干已经处理完事务,正乘坐着马车准备下扬州,未曾想他刚支着手肘想要小憩一会的时候,从窗外飞来一团毛茸茸的东西直接砸了他满头满脸。 “殿下!无事罢?”随车护在两边的侍卫险些沖了进去,但是碍于身份,只能在外面询问。 “无碍,是乌鸫……”李承干无奈的将趴在脸上的黑鸟取了下来,手却抓到了另一样东西。 “这又什么?你又偷东西了?”红色的丝线被编成好看的形状,底下的流苏从手心擦过,仿佛是扫在心头一样痒痒的,不由得轻笑出声,“倒是手巧。” “谢谢你了,以后多带一些。”李承干爬起来从角落里的柜子出抽出一个匣子,打开把中国结放进去,里面还有上次乌鸫带过来的竹管,甚至还有从小兕子手里要过来的绘本,攒了小半匣,李承干将盖子盖上,思量着该换个新的大盒子。 至于小功臣乌鸫,则是被他放在软枕上,寻了碟点心精细着餵了。 ☆、第50章 刺史府面上平静, 暗地里却动作不断, 俞修身在漩涡中心, 却仿若不觉,仍是每日该吃吃该睡睡,闲暇时就作诗画画, 偶尔还去牢狱里头探望探望水匪,撩拨一下方舟紧绷的脑神经。 第92页 “江豹寨之事未了,俞郎中不随方某去查探一下敌情吗?”方舟站在案前, 看他不知从哪里掏出来了一根木头杆子正在纸上描绘。 “哎,方刺史莫急嘛, 殿下还没抵达扬州, 我等岂敢轻举妄动?何况在这之前那么久了您都没能摸清江豹寨的底细, 想来某等打探这一时半会的也白费不是?”俞修本人也是刚用铅笔不久,纸张摆放在案上, 跪坐着伏过身去, 腰杆习惯性挺直, 又酸又僵硬。然而即便是这样, 他脸上仍是一派清朗笑意,甚至还怼人怼得十分利索。 “你……”方舟语塞,却是半点拿他的办法都没有。 按理说他比之俞修品阶高, 实在无需惧他, 但是奈何自己理亏。 方舟手底下并非如他清廉的官声一样干净,事实上他和水匪勾结,劫掠北上的商队, 将夺来的货物交于商贾折价转卖出去,再将钱投入到其他生意中洗白,如此循环,早就积累了惊人的财富。 只是他并非自己贪财,而是为他人做事,对方的来头十分大,涉及面也很广,若是事情暴露不仅是他自己,只怕连族人都要受牵连。 江武东已经派人前往山阳,只等到时候截杀李承干,而他则是要带俞修去查探已经准备好了的‘水匪’,早点将‘江豹寨’一事了结。 若不是当初江武东贪心劫错了船,事情也不至于败落,他也不必想尽心思掩盖!想到这里,方舟心中有几分怨怼。奈何对方毕竟和自己是一条绳上的蚂蚱,阴险狡诈,轻易动不得,否则他早就让人直接砍下他的头,再重新扶持一个人上位,奈何江武东已经和那位有过接触,怕到时候问起不好交代。 山阳的消息久久未能传来,俞修对于监狱里头的俘虏看得死紧,油水不进,方舟皱紧眉头,心情难言。 “方刺史莫急嘛,来来来,这是俞某用素描为您画的一张画像,像不像?”俞修张开画纸,笑得愈加风清月朗,只是暗里悄悄动了动腰背,他也一把年纪了,长时间这么伏着实在受不住。 白纸黑色,画上的人模样扭曲,若是让季婵瞧见,怕是要感嘆这三庭五眼,没一个在线上的。 至于方舟看到那张所谓的画像之后,心里的感受更是难以描述了。 再道回来,季婵等人所居的说是旅舍,更像是租屋。四人住一个小院,刘、林两个管事离得稍远,季婵和阿锦住在一间,当然,自然是季婵睡榻,阿锦住隔间。 对此阿锦毫不在意,先不说她如今是季婵的僕人,就是当初练武的时候,站着都能睡,有个地方就不错了,比之这些,还是就近保护才是正道。 回字院,摆设虽然不富丽精緻,但简约素淡反倒更为养眼。看守院门的是个婆子,平日里也负责她们的饮食,看着和常人无异,但是却做得一手好菜,即便烹饪的手法单一,做出来的滋味却多样。 肥瘦搭配的猪肉剁泥,掺上干菌末和蟹黄,捏成等大的六个丸子上锅蒸,虽说没有鸡汤做底,不如后世的美味,但是也极为难得,至少震惊了正要举筷子的季婵。 “这道菜叫什么名字?”季婵用筷子一夹,淡粉色的丸子碎开,只好另外换了勺子小心拨弄。 “回娘子,这菜唤作蒸肉丸。”阿锦来时已经问过,只想了片刻便答出。 还以为是狮子头来着,季婵动作不停,又夹了一个。旁边是一碟炸好的锅巴,酥脆喷香,再有一盘凉拌青菜,两碗白粥下肚,季婵意犹未尽,却是不能再多吃了。 和赵德云商谈之事已了,季婵答应先运来一船货物让他在扬州先试试水,正巧赵德云打算北上长安,索性一同前往。 赵家和季婵不同,不仅仅是书坊,也涉及蚕丝、香料等生意。如今正好是夏季,时兴的布料花样轻薄繁丽,运往长安又将引起一番浪潮。守门的婆子被她买下,重新给了名字,打算用作餐馆的帮厨,大部分时间教授新人,偶尔露一把好手。 码头登船,刚一驶出水面,刘管事便蜷成一团,圆润的滚入船舱内的厢房休息。七八月风浪大,船身摇晃不止,比之来的时候更为厉害,刘管事反应愈发的大,不仅脸色青白,日常一吐,肚腹也是抽抽直疼。 季婵立于船头,看见乌鸫在蓝天下展翅,想起因为晕船而歇息在床的刘管事,心有戚戚焉的咬了一口手里的肉馍,嗯,面皮还带韭菜的。 船行两日,太阳落山,夜幕降临,漫天星空十分引人。黑夜中迎面驶来数条小舟,赵德云船上的船夫挥着幡子示意,奈何对方好像没看见一样,一如既往。 本能的感觉不对,赵德云吩咐随行的壮仆手握棍棒,护在两边,小舟密密麻麻的布在眼前,有些人萌生了退意,却被赵德云呵斥,只能挡在面前,心里的畏惧却是怎么也除不去。阿锦把季婵护在身后,脸上漫不经心的笑容渐渐消失,与平日全然不同的严肃面孔让季婵也是心里一紧。 “这些是什么人?”眼看着小舟越来越近,季婵再怎么迟钝也知道危险将临,她低声问道。 “是水匪,娘子勿慌,奴定能护你安全,区区水匪,奴还不放在眼……”带着钩子的麻绳铺天盖地而来,扣在船上,转眼间就有数名水匪登船,阿锦的话停住,转头一本正经的对季婵道:“娘子,我们逃吧。” 第93页 “……” 赵德云脸色骤变,指挥着健仆上前与之搏斗,奈何战斗力压根不是一个等级,何况之前就心中胆怯,打起来缩手缩脚的,很快就死伤过半,余下的见状纷纷扔掉手中的工具,跳船而逃。而水匪则是越战越勇,黑夜中的他们形同鬼魅,攀着绳子往大船上爬,腰间配着长刀,嘴里还叼着匕首,刀身泛着冷光,一如他们漠然的眼神。 草菅人命…… 季婵原本犹豫的心看到眼前的场面瞬间坚定了起来,钱可以再赚,售货商也可以再找,如果今天她折在这里,就什么都没有了。 阿锦抽出袖里红,反手握住,她锁定了一只落单了的小舟,打算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带着季婵偷偷渡上去,佯装成水匪同伙,逃出生天。 只是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正当她拉住季婵往船边凑的时候,“咻”的尖厉破空声陡然响起,一只暗箭踏风而来,狠狠扎进了季婵的左臂。尖锐的箭头由精铁制成,森然的冷意划开柔软的皮肤,鲜血汩汩涌出,浸湿了半边衣袖,季婵痛叫一声,脸色惨白的握住臂膀。 “娘子!”阿锦抬起袖里红挡住了飞来的箭矢,掏出手帕裹住季婵的手臂,心里暗自着急。如今季婵手臂受伤,如何能够跟她游过冰冷的河水?而且劫匪已经在往这边凑近了…… “东家,阿锦,这边!!”大船底下,一方小舟紧紧依在其旁,阿锦探头一看,底下小声唿唤着的正是刘、林两个管事,原本他们两个都在船尾的厢房里头休息,听到外面喊杀声才匆匆转醒,因为找不到季婵等人,只好先放下小舟,缓缓靠近,紧贴着大船身边,一个个慢慢查找过去。 阿锦脸上喜色尽显,小心的搀扶季婵要将她送下去,突而敏锐察觉到一股杀气袭来,手里的袖里红刚攥紧就被人用刀横在脖颈,一道阴冷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想去哪儿?”阿锦身姿僵硬,似乎是十分害怕的低头蜷缩成一团。 江武东看见面前的女子服了软就冷哼一声收回刀刃,让人把她们两个拽下来,谁知道手下的人刚握住对方肩膀,就被那个看起来柔弱的少女咬住了手掌,登时哀嚎一声,而蜷缩着的女子突然暴动,手里不知何时出现的利刃一把扎进下属腹中,兇狠的搅动了几下,带出一堆血肉模煳之物。 阿锦把季婵推落到小舟内,被底下的刘管事和李管事接了个正着,身边没有了季婵的她仿佛没有后顾之忧,每一刀都直击要害,残肢落在小舟上,季婵看了不免一阵呕吐。这样近距离的冲突令她清楚的意识到自己身处的是什么时代,如果她再不强大起来,终有一天会任人宰割,而且还是货真价实的任人宰割! 阿锦挥动袖里红又收割了数条人命,在逼退他们之后,毫不恋战的转身跳入小舟,催促着两个管事划水离开,然而江武东可不会轻易放过杀害了他这么多手下的人,他手臂一抬,瞬间有十来个弓箭手搭起了弓弦,铺天盖地的朝她们射来。 阿锦扔掉满是弓箭的船桨,左手悄悄的将袖里红按回竹管,塞入靴子内,做完这些的她无辜的摊开了手,举起来大喊了一声,“别打了,我投降!” ☆、第51章 江武东不为所动, 缓缓吐出一字, “射。” “且慢。”阿锦晃了晃手中的玉佩, 笑得很是得意,“我说,如果你杀了我们, 就不怕在恆明子那儿交不了差吗?” 江武东摸了摸腰间,原本挂在上头的玉佩果然没有了,他惊疑不定的看着小舟上的女子, 似乎想从她身上找出熟悉的地方,奈何看了许久, 他能确定, 两人的确是半点不相识。 然而对方话里话外的, 仿佛和恆明子很是熟稔,这让江武东又是感到忌惮却又心存犹疑。 “你是什么人?”江武东问道, 弓箭手依旧拉满弓弦, 气氛剑拔弩张, 并没有因为阿锦道出恆明子轻松几分, 反倒是愈发可能再次拔刀相向。 “你还有脸问我是谁?”阿锦冷笑一声,“你私截贡品,给那位惹了多大的麻烦!我等此次前来正是为了这件事, 没想到却被你们砍伤了这么多人, 怎么,江豹寨莫不是有了其他心思不成?”阿锦貌似表面上十分冷静的盯着江武东,给对方施加压力, 事实上心却是急得不行。 对于扬州水匪她也只是通过小璟知道了一些,实际上她连面前等人是不是江豹寨水匪都不清楚,也不知道谁才是那位,之所以这么说不过是因为如今情况紧急。季婵面如金纸,咬紧牙关不让自己晕过去的模样在眼底挥之不去,阿锦清楚她不能再拖下去了,不然季娘子怕是要交代在此处,她也只能铤而走险,搏上一把! “恆明子让我问问你。”她勐的大喝一声,气势十足,旁人皆为之一震,“獠贼所欲何为?!!”獠贼二字,显然是骂人的,虽然恆明子没讲过这些话,但是阿锦表示,能借他之口,将这些人的脸皮撕开扔到地上,踩上数脚也是极为快活的。而且按照她对恆明子的了解,对方的确是个嚣张跋扈的人,没少被她蒙麻袋拖到角落里打。 江武东脸皮涨红,看阿锦的眼神越加怨毒,只是因为这句脏话,他反倒相信了阿锦是恆明子派来的人。江豹寨毕竟是贼窝,哪怕他是为大人物做事,也逃脱不掉一个“匪”字,是以即使他先前压了方舟一头,也只是见好就收,不敢过分。和恆明子议事也把自己的姿态放到最低,江武东永远都记得对方那高高在上的样子,看他的轻蔑眼神,仿佛这是他求来的福分一般。 第94页 阿锦步步紧逼,“因为那位的身份,我等刻意改乘商船,为的是掩人耳目,经此一劫,怕是明面上的都要知道了,你说说,现在该怎么办?!” “我……” “你可知我身边这位,是连恆明子都要巴结的红人,如今被你伤得这么重。江豹寨的匪首还能不能再做,可不取决于你,而是我们!”阿锦声调微高,话语宛若细针,扎得人心生寒意。 江武东扫过身边的下属,见有些人明显跃跃欲试,恨不得现在就上去巴结那位红人,好取代掉他自己上位当匪首。 江豹寨之所以能发展到今日,靠的是吞併其他的小水寨,这些寨子虽然小,但也并不是无有才能本事的人,水匪之前互有龃龉,之前因为江武东将获得利益瓜分得当,才能把这些人绑缚住,他才能当稳这个头领,而如今有更大的利益在眼前…… 哪怕再恨,按照现在的这个情形,江武东也只能硬着头皮道歉,“某等冒犯,不知上面有何指示?”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替我找个僻静的居处,还有大夫。”阿锦松了口气,这么短的时间她没办法想出那么多慌来圆,只能先行缓兵之计,怎么着也得把季婵的伤养好了,才有逃脱的可能。 于是阿锦和季婵一行四人,正式入住了贼窝。 —— “客人请,不知道您暂停歇脚还是打算入住多长时间?”旅舍前,伙计换上热情洋溢的笑容,微微躬身问着面前这位一看就知道是富贵人家的郎君。 陆桥微不可见的后退一小步,温和轻声道:“我是来找人的,请问长安来的季娘子可是居住在此处?”那日一别,对方果真只是让僕人上门送来谢礼,其余想要深交的意思都没有,他等了许久,实在是不能再等了,索性让人查了住处,自己来找。 季娘子?伙计狐疑的目光在他身上不住的打量,实在无法将其宛若清风般和煦的外表和那些纨绔子弟连接起来,但是一个年纪轻轻的郎君,来打听人家小娘子的行踪,明显不是什么正人君子所为。 “这,郎君见谅,我们不能透露住客讯息的……”伙计话半截吐露,半截含在嘴里,到底还是责任心占了上风,委婉的拒绝了。 “我与季娘子是旧识,你不用担心我会对她不利,而且我的确是有要事需要见她。”陆桥浅浅一笑,从袖袋中拿出一粒小金珠,递到伙计手心。 伙计的眼睛几乎要发出绿光,手掌一拢将金子收入囊中,一改之前的说法,道:“季娘子前两日已经离开本店,据说是返回长安了,郎君若是想入住,我可以帮你安排在她住过的那一个院子里。”伙计朝他挤眉弄眼,想来是把陆桥当做是“仰慕”季婵的人了,不然只是为了见一个朋友而已,何须出这么大的手笔来买通一个跑堂的,有钱人家的弯弯道道伙计自认为还是清楚一些的。 得到这样的回答,陆桥很是意外,他的脸色迅速冷了下来,露出本来矜傲的面孔,他甩了袖摆,明明白白透露出对于伙计这一平民的厌恶来,不再理会他的攀谈,径直走开。 留下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的伙计,轻轻“哎?”了一声,心道这些富家子弟脾气有如六月的天,说变就变。 竟是晚了一步!陆桥十分懊恼。 先前为了接近季婵,他设下圈套,故意让人抢了她的钱袋,自己再接机出手来一出英雄救美,为的就是博取她的信任,好成为季家也就是长安图书阁在扬州的代理商。 只是奈何对方不按常理出牌,不仅只是让僕人提了个果篮上门道谢,后续更是一面都没见过,更是迅速和赵德云签了合同,等到其他家收到消息,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 图书阁在长安的成就,不仅仅是常六看着眼红,他们也不例外,如果不是没有路子,早就在扬州建起千千万万个图文阁了。 书籍、文房诸宝和寻常物品不同,这一块做好了不仅来带经济效益,还有名声、身份地位等等意外收穫,等到若干年后,世人都还会记得是谁改进了造纸和印刷,谁发明了铅笔,而这些东西又在文化交流,文化保存上做出来何其大的贡献。 这块金字招牌会跟随家族永生永世,前人开创辉煌,后人享受便利,所以其实有不少商贾想和季婵套交情,好分上一杯羹。 商人的地位卑贱,比之农夫还不如,他们在拥有常人没有的财富之后,也要失去一些东西,比如子孙后代不得选官等等,所以对于他们来说,精神财富显得很是重要。 不说古代,就算是人人平等的当今,有些商人也会为了沽名钓誉做慈善,不管用心是什么,但结果是好的。 然而陆桥和这些人不一样,他有更大的野心。他对自己的外貌和家世十分自信,认为季婵再怎么厉害也不过是个女子,若是自己能得到对方的欢心,那么继而成为图书阁的主人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所以当扬州的老狐狸们还在观望的时候,他果断出了手。 然而对方不按照套路出牌,这么多天也就送了个果篮,其他的交流一丝都没有,气得他牙根痒痒,却是半点办法都没有。 陆桥狠狠踢了地上的石子一脚,第一次感到挫败。 “让开!!”一声呵斥在耳边炸开,陆桥敏捷往旁边一躲,避开了扬起的马蹄。 第95页 他颇为狼狈的拍拍下摆蹭到的污渍,眸中带火,扫过马上骑士,却又在双目相对时狼狈收回。 不为其他,只是面前这支队伍虽然只有二十来人,却个个周身带着煞气,目光比之刀锋更为锐利,凶神恶煞,似乎都能闻到手上、刀上那些浸染多时的血腥。 若是他此时不长眼上前挑衅,怕是会被对方抽刀斩杀,当场砍落项上人头! 他是有富家子弟的脾气,但这并不代表他没有脑子,陆桥立直身子,看着远去的车队,心里有个大胆的猜测正慢慢形成。 。。这些人绝不可能是一般的健仆或者护卫,甚至扬州的官兵都比不上,这样杀伐之气,大部分都是戍边的军队,或者是仅仅忠于皇家的侍卫。 陆桥倒吸一口冷气,记起之前阿父曾经说过的长安来人,顿时心觉不妙,立即匆匆往家里赶。 “大郎君!郎君!”陆桥刚走没几步,正好遇到家里的僕人,对方上前两步,道:“家主让奴立即将您带回去,据说江先生那边有贵人来了。” 贵人?陆桥心思转了两圈,当机立断跟僕人归府。 再说那车队一路向刺史府驶去,即便是到了府门也没有打算下马的意思,只有马上到骑士下来了一名,上前吩咐守门人进去通报,其余人都是静如止水,好像并不将这威严庄重的刺史府看在眼里。 不过想来也是,这些都是皇家护卫,虽说自身品阶不高,奈何人家家世好,动则六部尚书的儿子、太师的孙子什么的,他们既可以说是太子的侍卫,也可以说是世家为太子培育的心腹。 这些人,在一定程度上只听从皇室,其余的不管是什么品级的官员,都不能越界差使,甚至碍于他们背后的世家,还要笑脸相向,这一点俞郎中自然十分清楚,所以一路上都是客客气气的,既保全了面子,也给对方留下了好印象,互不相扰。 守门人得了信,立马脚步匆忙的往府内通报,俞修原本倚在廊柱上逗鹞子,听到这个消息立即将手里的鲜肉往心腹僕人端着的盘子上一扔,抚掌大笑,直道:“定是太子殿下来了,俞某倒是要看看这些狐狸尾巴,能在殿下的眼皮子底下躲藏多久!” 又问道,“方舟这老狐狸可在府内?”听见僕人轻声答是之后马上净手搽干,嘴里念叨着,“绝不能让他先讨了殿下的好,我怼死他我。” 等到他走到门前,方舟还未到,俞修露齿一笑,恭敬的朝唯一的一辆马车见礼,“臣,邢部郎中俞修,拜见殿下。” “俞郎中不必多礼。”青色的帘子打开,一双白净修长的手将他扶起,面前的太子眸光深邃,已经褪去少年的柔软,染上青年的稜角,俊雅的容貌上满是温和的笑意。 然而事实真的是如此吗?俞修并没有顺势直接起身,而是行完礼数,和太子相处多年,他深知该怎么做,虽然只是一件小事,但也该按照规矩来,比起墨守成规的人,对方更加厌恶逾矩。 果不其然,等他再站起来的时候,清楚的看见太子的眼底有薰染上了些笑意,对他说话也随意了一些,“俞郎中辛苦了,一路上替本宫挡住了不少麻烦吧?” “臣不敢,还得感谢殿下出此计策,否则臣下就万死难辞其咎了。”俞修摇摇头道,这的确是他的真心话,如果船上的是太子,他可没有今日这么轻松。 。说到这里,俞修想了想,说,“臣船行至扬州,遭遇了水匪劫掠,除去负隅顽抗之辈,也抓获了不少俘虏,这些人如今被关押在刺史府内,等殿下到来再做定夺。” 李成干点了点头,对于俞修的做法更是满意,又询问了些许细节。 就在两人谈笑晏晏之际,方舟迟迟赶来,甫一抬眼,看见二十名高大威勐的侍卫,还有正在和太子殿下不知道嘀咕了什么的俞修,顿时心里“咯噔”一声,隐约觉得不妙。 ☆、第52章 “臣扬州刺史, 方舟, 见过殿下。”方舟见过李承干几次, 然而那个时候对方还是个幼稚少年,既是天之骄子,自然会有几分流露在表面的傲气, 即便表现得再温和也难掩锋锐。只是如今这一碰面,方舟发现对方和以往完全不同了,那双眼睛像幽深的潭水, 看不出半点其他情绪,与这样的太子打交道, 他必须要小心行事, 免得被看出什么端倪。 “方刺史请起, 本宫奉皇命,来彻查扬州水匪之事, 我等还是勿要多加废话, 直接切入正题吧。”李承干还是笑得温和有礼, 然而明眼人都能看出来他对方舟的态度明显不耐烦了许多, 甚至连寒暄都不愿多说,直攻要害。 话都说到这个地步,方舟也只能硬着头皮称是, 心里却暗自叫苦。 “既如此, 便劳烦二位带我去牢狱,将水匪提出来审问吧。”他的态度极为自然,好像没看见方舟勉强的模样似的, 抬脚就踏入了刺史府,方舟立马跟随其后,俞修摸了摸下巴,嘿嘿一笑,也迅速跟了上去。 穿过数道迴廊,周围的树影由疏变密,守卫也愈加森严,直到他们走到了一个僻静的小屋面前。这里原来是刺史府的柴房,后来被俞修徵用,改造成了刑房,地方不大,比之官衙大牢更是显得简陋,但是阴森程度却是半点不输。 在进来之前,这些盗匪已经挨过俞修一顿打,他也不听什么供词,直接把人嘴堵住抽鞭子,仿佛只是为了泄愤一般。这还不算完,接下来的日子,水匪们每日仅有一个硬饼并半碗清水,关押了数十天,他们已经不像当初进来的时候那般硬气,早就饿得两眼发慌,五米开外人畜不分。 第96页 “砰!” 牢门被守卫打开,听到声响的水匪抬头看了一眼,面前却是一名衣着华丽的少年和两个官员,少年他们并不认识,但是在少年后面的人却是十分眼熟,水匪嘴唇翕动,吐出了含煳不清的两个字。 方舟放在腰间的手指弓了弓,脸上却是一丝表情都无,李承干似笑非笑的看了他一样,转过去吩咐道:“动手。” 什么?还来?原本还萎靡不振的水匪瞬间表情扭曲,直接大叫出声,“要杀要剐,悉听尊便,何须多费力气!!”自打被抓起来之后,半点口供不录,三天两头就是一顿毒打,就算他是杀人不眨眼的盗匪,也经不起这么来来回回的折腾。 他们使劲叫唤,心道自己肯定活不了多久了,不如逞逞嘴上威风,也爽快!守卫却是不理,沾了盐水的鞭子高高扬起,重重落下。水花溅开,在水匪的背上手上乃至腰腹,留下道道檩子,交错纵横,不仅看起来吓人,伤口本来就火辣辣的疼痛,再加上盐水更是让人难以忍受。 水匪辱骂的声音低落下去,慢慢的都换成惨叫声,直到最后嗓子都喊哑了,甚至还有两个直接白眼一翻,晕了过去。 “水。”李承干佁然不动,冰冷的下达命令。 从墙角提来的半桶水直接泼到水匪身上,只听见数声惨叫之后,反倒是又晕过去好几个,众人的视线都聚集到守卫身上,对方看了看水桶,见到底下还残存的盐粒之后憨厚一笑,道:“弄错了。” 李承干微微侧过头,看向其中唯一一个还有几分神智的人,道:“招还是不招?” 水匪舔了舔嘴角,伤口撕裂渗出几缕血丝,唾液延缓了些许痛楚,他道:“我招,我招。我等乃江中寨的水匪,我们的匪首叫江武东,三年前,有个道士找到江武东,要江武东为他做事,而他用计帮助江武东吞併其他水匪寨,成为扬州的大水匪。那个道士甚至做了一条线,但凡从劫掠得来的货物都有严家帮忙销赃,而那些明面上的事都有当官的来解决,得了利益,我们两成,当官的三成,大头的道士拿走……”这些事情他早就想说了,自己拼死拼活得来的财物,却要分那些翘腿享受的人,他不甘愿,甚至怨恨。 “官府内和你们接头的是谁?”李承干黑眸里的冷意几乎要凝结成霜,温和的假面瞬间褪去。 水匪的嘴张了张,“是…是……”话还未说完,陡然呕出大量掺杂了鲜血的浑浊物,这像是个信号一样,在这短短数分钟的时间内,所有的水匪都死了个通透,一个不留。 众人被这突来的场面震惊住了,气氛凝滞沉默,李承干拂落桌面上的杯盏,气得浑身发抖,“好好好!好得很!究竟是谁,给本宫查!”他转眼去看方舟,冷嘲道:“堂堂刺史府,竟然叫人在眼皮底下面前全死了,是本宫孤陋寡闻了!” “殿下,臣不知,臣冤枉!”方舟低着头,脸色发白,额上冷汗津津。 李承干视若罔闻,拂袖大步走出,俞修也是十分严肃,跟在其后。等到二人看不见踪影了之后,方舟直起腰,视线扫过地上的水匪,眼睛眯起,“把东西处理了吧,小心点,省得叫人看见。”身边的随从领命而去,他踢了一脚死人,骂道:“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 —— 季婵在一室的暖香中悠悠转醒,身下是柔软的床铺,锦帐半放半束,红色的流苏上还有个小巧的香盂,缕空的样式十分精緻,如果不是自己手臂上仍是隐隐作痛,她险些又要以为自己又穿越了。 勉强自己下了床榻,由于人生地不熟的,季婵也没有随便唤人来帮忙,而且用自己没有受伤的手倒了一碗水喝,等喉咙不那么难受了之后,她又小心翼翼的凑到了窗前,试图通过这里逃出去或者查探外头的情况。 因为受了伤,她的力气不如往常的大,然而也不至于连个窗户都推不开,季婵又试了几回,知道窗户被人从外面钉死了这才松了手。她在室内反覆踱步了好几个来回,实在是等不下去了,索性拼一把,裹了外衣就想往门那边闯。 手刚碰触到门框,门板就被人从外面推进来,季婵早有防备,操起桌上的硬铜镜就往来人头上砸,却被对方一把握住手腕,反剪了在身后。 “娘子!你终于醒了。”阿锦松开手,惊喜的发现季婵的脸色比之之前要好了不少,目光在触及她手里把着的铜镜后,也为自己抹了一把虚汗,心道这季娘子虽然年纪稚小,倒是有几分胆识和狠劲,自己差点让她给开了瓢。 “阿锦。”季婵将人拉到身后,警惕的看着四周,“那些人呢?还有刘、林两位管事呢?你没被怎么吧?身上可受了伤?” 阿锦无奈的听完对方一叠声的询问,耐心的一个个回答:“那些人现在还不敢把我们怎么样,两位管事在西厢休息,奴身上没有伤,倒是您手臂扎了个血孔,莫要再动了,小心伤口又崩开了。” 季婵捂着手臂坐下,神色有些恍惚:“是了,我差点忘了,我的手臂受伤了来着,所以我们现在在土匪的老巢吗?那个恆明子是……”她顿了顿,又觉得自己不该问的,答案显然是自己不能触及也不想触及的,季婵颇为懊恼的皱起眉。 第97页 阿锦嘆了口气,道:“先吃点东西吧,能告诉你的,我会告诉你的。” 案几上放着她刚端来的鱼片粥和几样小菜,虽然清淡但是有益于伤口的癒合,味道也还算鲜美,然而季婵的心思不放在这里,也就匆匆喝完了,碟子里的小菜更是一筷子都没有动。吃完之后,她把碗筷摆放好,眨着眼看向阿锦。 阿锦点了点桌子,嘴唇动了动,像是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讲起,最后干脆以自己的身世开头,“我本名的确是徐锦,底下还有个弟弟叫做徐璟,与我相差七岁,我们两个都是罪臣之后,自小就被充入掖庭宫。” 掖庭宫?季婵并非什么都不懂,她的脸色微变,手也攥紧了。 “最开始,时常有宫人因为我姐弟年幼而欺辱我们,甚至把小璟推到水塘里去,我气不过,就趁夜晚无人,把那个宫婢堵在角落里,盖着麻袋狠狠揍了一回。”她是将门之后,骨子里就有股血性,哪能让人随意欺负,而且也学不来那些算计谋划的,想了想还是直接动手省事。 “然后,我们遇到了殿下和阿喜,本以为肯定少不了一顿处罚,没想到反被殿下高看一眼,带回殿里,和其他的侍卫学习武艺,甚至还找了几个有本事的游侠儿‘切磋’教导。”说到这里,阿锦咧嘴一笑,那段时光虽然疲累和痛苦,但却是自己人生的转折点。 “殿下是李郎君吧?我早该想到的。”季婵喃喃自语道。 其实她一开始猜李高明的身份,认为对方只不过是个官二代,没想到人家是皇二代。如今是贞观年,唐朝的统治者是李世民,那么兕子和雉奴的身份也很清晰了,一个是早夭的晋阳公主,一个是未来的唐高宗,女皇武则天的丈夫。 那么李高明会是谁呢?兕子和雉奴的兄长……李泰吗?或者是李恪?亦或者是李承干?季婵觉得自己不仅手臂疼,脑子也隐隐作痛,“接近我又是为了什么?我一个普通百姓,身上也没有什么稀世珍宝的。”她实在是想不通。 “因为娘子您,很特殊。”阿锦绞尽脑汁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这话她也没说错,季婵所掌握的知识对于这个时代的确很特殊,独特的算术、还有印刷的改进,甚至是新品种的粮食蔬果,都是能对整个国家做出贡献的东西,一旦推广开来,受益的是天下百姓,这样的一个人,怎么可能不会引起统治者的注意呢? 季婵听完,难得的怔愣住了。她是名老师,时常被人比喻做蜡烛、春蚕等物,可蜡烛再亮也只能照亮一个房屋,春蚕更不用说了,从未有人把她推到这样高的高度上,这让季婵除了有些飘飘然之外,更多的是不安。 还有关于李唐皇室,季婵也有自己的看法,对方看重自己的能力是一回事,他的身份让她也很在意。身为统治阶级,掌握着整个国家生杀大权的小部分人,得罪不起也不知道该如何相处。 假装不知道?她并不觉得自己能够骗过对方。又或者是和之前一样相处?可拉倒吧,老师心理素质的确比一般的人要好一些,但她还是普通人啊。还是小心翼翼的讨好,阿谀奉承?季婵做不来,也清楚对方不会喜欢这样的人。 到底该怎么办?李承干掉了马甲之后,季老师陷入烦恼之中。 阿锦安慰她,“娘子你就当做我没告诉过你嘛,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如何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季婵面无表情的看向她,忽的又想起恆明子来,干脆就一齐问了。 “恆明子?”阿锦说,“那小子是个假道士,跟在另一位身边,经常出些诡计害人,当初我揍他的时候见过他腰间有一方玉佩,后来一打听才知道这是他十分重要的东西,所以一见到我就认出来了,我怀疑扬州水匪就是他搞的鬼。” “好了,我不想听了。”季婵止住她的话头,感觉自己好像又知道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了,“那我们现在如何逃出去?” 阿锦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摸了摸后脑勺,左言右他,“娘子要不我再给你讲讲我弟弟吧,我弟弟他啊……” “你该不会?”季婵一脸不可置信的看向她。 “我还没想好来着。”阿锦的表情十分无辜,她当时也是情急所至,所以就病急乱投医了,其实并不是季婵表面上看到的那番胜券在握的样子,但至少现在比当时好很多了不是? 季婵:“……” ☆、第53章 正当两人大眼瞪小眼之际, 外头传来一个粗嘎的声音, 紧接着房门被敲响, “徐娘子,属下送饭菜过来了。” 阿锦扬声道:“进来吧。” 门‘吱呀’的一声被从外头推进来了,阿锦抬头一看, 是个糙汉,手里头端着简单的羊肉汤并几张蒸饼,另有一道荤菜和一道素菜。 “你们首领呢?怎么连个人影都没见着。”阿锦问他。 “首领有要事要处理, 所以暂时不能前来,贵客见谅。”大汉把东西搁置在桌上, 人长得五大三粗的, 说话倒是滴水不漏, 听见阿锦问话还好脾气的笑了笑,“如果没有其他的事, 某先下去了, 这位娘子的药还没熬呢。”他指了指季婵。 “行, 那你下去吧。”阿锦点点头, 对方拱手行了个礼,出去的时候还顺便把门带上了。 第98页 阿锦拉了拉门,木板晃动了几下, 却并没有要打开的意思, 她往回走,对季婵说,“门被锁住了, 这些个土匪,原来还是防着我们的!” 季婵纠正道:“是水匪。” 阿锦噎了一下,“不重要。”她嘆了嘆气,“看来还是不信任我们,打算先把我们拘禁在这里,等他调查完咱们也该倒霉了,恆明子那个小子……”后面的声音越来越小,季婵渐渐听不见了。 “有办法吗?”季婵问。 阿锦看了看季婵手臂上的伤,又想起被另外安置在其他厢房的刘、林两位管事,觉得头顿时大了不止一倍,却也只能先安抚住季婵,“当然有办法,等你一养好伤,我就能带你们出去。” 季婵隐约察觉出她的言不由衷,只是如今她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只能暂时这样了。同一时间,两个人为了不让对方担心,都接受了这个谎言。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严府已经忙碌了起来,满载货物的车马堵住门口,健仆们正在从上面卸货。 管事掸了掸袍子上的灰,眼睛紧盯着面前来来往往的人,但凡有的动作重了,或是走得稍慢了些,都会受到他的呵斥,“小心些!弄坏了一件定然罚你们去做田奴。”田奴的劳作要更加繁重,累死几个也是常见的,虽说都是些暗地里的事,但是健仆们也有自己的小道消息,闻言都为之一凛,只能咬牙强撑,半句怨言都不敢有。 管事背着手,虽说背有些佝偻,头髮也发白,但却没人敢顶嘴欺老,他眼角余光一扫,叫住了一个正提着篮子,往府里走的婢子。 “阿雀,等等。” “奴在。”名叫做阿雀的婢子停住脚步,神色怯弱得低着头,她的手紧紧攥着篮柄,素淡的袖子半卷,露出满是各种伤痕的皮肤,指腹磨出了茧子,风拂过髮丝,露出额角一处丑陋的疤痕。 “你怎么出来了?”管事的看了看她的手和那张饱经风霜的脸,心里暗嘆了一声,实在无法想像面前这个叫做阿雀的姑娘实际上才只有二十来岁,然而谁让她曾经的主子得罪过大娘子呢?而且那位妾室带着严府诸多财物重要文书出逃,更是惹怒了大娘子,找不着正主,她们这些僕人收到殃鱼之灾也是自然,谁都救不了的。 “莺儿让奴帮她偷偷带盒胭脂,奴也不想的……奴下次不敢了。”阿雀后退两步,两眼盈满了泪水,面前的老者是既是严府的大管事,同时也是大娘子的心腹,她不敢骗他。 管事掀开她菜篮子里头的果蔬,果然在下面看到了一盒胭脂,他将木盒拿了出来,面无表情的冷哼一声,“妾娘子身边的女婢而已,竟然也敢无视府里头的规矩,最近大娘子找不到由头治她,现在倒是刚打了瞌睡就送来枕头,这一番杀鸡儆猴也好给府里其他不长眼的见识见识!”復又转头看阿雀,挥挥手让她下去,“这里没你的事了,回膳房待着,日后不准随意出入府门。” 阿雀应了一声,似乎很害怕的脚步匆匆,然而那一双眼却是半敛着。莺儿对她唿来喝去,但凡有一点不满意的就偷偷掐她。她的主子最近得了宠在府里头也是嚣张跋扈,大娘子恨急,早就想整治,如今这一点小事尽够了,府里怕是要又闹上一阵,而自己也能落得个清净和安稳了。 嘚嘚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大管事转回头,只见一队兵卒并列而来,约有四五十人,个个握戟配刀,领头的马上骑士很是眼熟,大管事仔细一瞧,认出了对方乃是方刺史手下的一名军将,立马迎了上去。 “赖公安好,今个儿怎么到这儿来了?”明明年纪比军将要大了近乎一倍,大管事还是一脸谄媚。这是地位上的差距,任何人都没有办法改变。他扭眼去看刚从马车上下来的俞修,问,“不知道这位是?” 那军将黑着一张脸,喝了声,“滚开!”便伸掌把他拨到一边去,直接将老管事推搡跌倒在地上,随后恭恭敬敬的退到一旁,道“俞郎中,您请。” 俞修笑了一笑,抬脚踏了进去,军将紧随其后,而那些兵卒更是恶狼扑食一般,剎那间鱼涌而入,管事撑在地上的手背都被踩了好几下,他暗自唾骂了一声,“遭了瘟的老兵奴!” “你是严府的管事?”他心里正骂骂咧咧的,只见一个小兵蹲在他眼前,面带犹疑的问道。 老管事立马又笑开了一张脸,点头道:“兵爷,奴正是严府的管事。” 小兵从袖袋里头掏出一个布包,里头装着茶叶和盐,他把东西递到管事面前,而自己凑到耳边,“刺史公说了,让你把东西立马交到严小郎君,这严府也莫要回了。” 什么?老管事眼底满是诧异,然而正待他要问的时候,小兵已然站起身,跟随队伍入了严府,管家从地上爬起来,手里头攥着布包,看着惊叫声四起的府邸,还有忆起赖军将和以往截然不同的态度,他心里浮现了一个骇人的想法来,顿时也不敢多待,跌跌撞撞的离开了。 原本安静的严府门前来了许多官兵,尽然只是四五十人,然而这番动作也惊动了许许多多的人,这些兵卒都是老兵壮汉,下手没轻没重,也不懂什么忌讳,进来就是一阵霹雳啪啪的乱翻,屏风被踢倒,墙角的花瓶‘砰’的一声砸落在地,吓得婢子奴僕尖叫连连,四处流窜。 第99页 “还请诸位兵爷高抬贵手!”严润匆匆赶来,命令家人端上一托盘的金子,试图收买军将结果反被拂落在地,对方狰狞着一张脸,问道:“你就是严润?” “……”严润怔住,心道咱们这不是都认识吗?不过人家毕竟是官身,话还是要回答的,“某便是严润,不知……” “找的就是你!”军将打断他的寒暄,喝令身后的兵卒把他拿下,拿绳子捆了拖到一旁。严家的大娘子发出尖锐的叫声,厉声让健仆奔上去救人,兵卒“铮”的半抽出腰间的佩刀,浓浓的煞气直面而来,奴僕们纷纷腿软了软。就连大娘子也急急后退数步,一屁股栽进榻里,模样好不狼狈,躲在一边的阿雀悄悄用袖子掩唇讥笑。 “赖军将!!”严润看到自己的结髮妻子被别当堂如此对待,顿时气红了眼,虽说这个军将是方舟底下的人,但是他严润也不是吃素的!不说嫡长子娶了刺史府上的女儿,严家和方舟也是一条船上的人,将来闹到方舟堂前,自己也是有说头的! 赖军将睇了他一眼,暗含警告,冷声道:“这位是京城来的刑部郎中俞公,如果你再胡乱说话,对俞郎中有冒犯之言,可别怪某用依法用刑了!” 京城来的……严润一惊,迅速低下头去,尽管他还是满脸阴霾,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分析现在的事态。 关于太子承干和刑部郎中俞修被派遣到扬州公办的事情方舟并非真的丝毫不知,早在那日上朝结束之后,长安就靠飞鸽传书送来消息,方舟知道后和严润还有江武东曾在一起商谈过对策。 而赖军将这和往常截然不同的态度,还有他旁边一身贵气的中年男子,这数队兵卒……看来事情败露了,而且方舟!方大刺史!竟是拿他严家来当替罪羊了!思及此处,严润顿时气到浑身发抖,看向赖军将的眼睛迸发出仇恨的目光。 底下破碎的瓷片,被砸烂的木头家具,兵卒们怀里露出的一点金银玉器的光芒,还有身后吓得不断抽泣的妻子侍妾,严润嘴唇动了动,似乎要把一切全盘托出。 “严家主,莫要犯傻。”赖军将眸中冷意更甚,低声道,“严小郎君至今未归呢。” 严润听了直接软到在地,脸上又哭又笑几欲癫狂,他如果把江武东和方舟两个人都捅出来的话,这位长安来客会不会放过自己不说,方舟定会赶尽杀绝的,而自己要是顺从了方舟,阖府上下依旧都会遭难,但是他的嫡长子,却能够活下来,他还有别的选择吗?他没有的。 严润眼中的光彩全都熄灭了,他脸色灰败,声音干涩,“走吧。” 赖军将好心情的笑了,让兵卒将人带走,自己则是凑到俞修面前,道:“罪犯严润已经拿住了,俞公咱们是不是可以回去向殿下交差了?” 俞修不可置否的点点头,凌厉的目光几乎要将军将看透,吓得对方打了一个寒颤这才作罢。 ☆、第54章 “我招!我什么都说!” 盐水混合着鲜血淌过条凳, 淅沥沥的往下滴, 严润闭起双目, 指尖不断颤抖,不再受到鞭笞的身上,疼痛依旧是那么鲜明, 但是紧绷的心却一下子轻松了下来。 “我的确和江豹寨的水匪有交易,他们负责劫掠,而我负责销赃……”他的嗓音沙哑, 几不可闻,“所得的钱财, 我拿小头, 他江武东拿大头, 严格来说,杀人越货的都是他们, 我不过是帮了一点小忙把东西卖出去而已。”严润试图为自己开脱, 他怕死, 但更怕身后的家族因为自己而倒塌。 早知如此, 何必当初呢?严润苦涩一笑,最开始严家也算家底丰厚,如果不是自己太贪心, 追求更大的利益跟那些人合作的话, 或许就不会这个下场了。但是他也没有别的选择,商贾地位低,没有贵人相助一辈子都出不了头!在别人眼里都是最为低贱的存在, 哪怕是村夫,都能看不起! 他面目狰狞,虽然是这么想的,但是实际上没有多少悔意。 俞修不理会他的辩解,慢条斯理道:“拿刀的人虽然不是你,但是帮他们举起刀的却正是你们这些利慾薰心的商人,无需多言,还有什么一併招了便是!” 严润语塞,沉默了一会嗤笑道:“余下的你们都查出来了吧?还有什么可好交代的。” 李承干把玩着手里的茶盏,扫了刑房里头的几个人一圈,重点关注方舟、赖军将,最后才把视线落在严润身上,“那张兵防布置图是如何得来的,还有前两日来刺杀本殿下的那些水匪手里的兵器倒是眼熟得很哪,看样式标志,不仅有前朝的,就连武德年间的也有。你一个小小的商人, 能把手伸到官衙里来?莫要再耍心机了,到底朝中谁和你接应?若是再有一句谎话,就不止你性命难保了。” “你们想严刑逼供?!不顾律法?”严润咬牙切齿道。 李承干只是笑,不答。 然而这却让严润整个人都颓废下来了,他今日如果不咬一个人出来,怕是难以善终,他祈求的看向方舟,对方神色漠然,而一边的赖军将目光阴毒,暗中示意他管好自己的嘴。 严润扭曲一笑,想让他当自己一个人去死?他不会让这些人如意的,死之前怎么着也要拉一个垫背的。严润的手指颤颤巍巍的举了起来,遥遥的指向了方舟——旁边的赖军将,满意的看到对方登时变了脸色,桀桀的笑了起来。 第100页 “你胡说!太子殿下,莫要被这个小人欺骗了,某对陛下、对百姓忠心耿耿,万万不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赖军将软了腿,跪倒在地。 “拉下去,彻查。”李承干道。 严润笑得愈发大声,赖军将手底下也不怎么干净,下场一定好不到哪里去。他直勾勾的盯着方舟,无声说道:‘答应我的,要做到,否则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说罢趁着没人注意到他,拼着一口气朝墙上撞去,只听见好大的“砰”撞击声,严润的额前裂开了数道口子,鲜血呲呲直流,把墙体浸染得更加灰暗。 “清理干净。”看着地上严润的尸体,李承干眉头皱起,吩咐兵卒进来收拾,而自己转身出了牢门。地上被沖洗了两边之后还是有斑斑血迹残留,空气中布满了浓浓的血腥味,方舟立在原地,藏在袖子里紧攥着的拳头松开。 江豹寨虽然是个水匪寨,却并不聚集在一处,反倒是化整为零,将水匪们隐入村落中的各户人家中,而头领则是居住在北城里头的富人区,日常议事的确麻烦了一些,但是一旦遇到官兵搜捕却是方便至极,堪称瞒天过海之术。是以之前审问了一些俘虏,也只得到了一些不痛不痒的小联络点,而大鱼却是一次都没抓到过。 就像此处住宅,明面上挂着粮商江文的名匾,实则是个贼窝,正是江武东的藏身之地。知道这个地方的,也仅有他和身边几个兄弟同伙,并严家父子与方舟而已。 大厅里,面容姣好的婢女奉上酒水点心,将托盘收走时还依依不捨的瞧了坐在榻上的俊美郎君好几眼,看样子恨不得整个人都贴上去,但碍于主人性子严厉,也只能退下。 “严小郎君身姿俊朗,引得我府上的女婢都魂不守舍了。”江武东放下杯盏,戏嚯道。 江武东对面的年轻人拱手谦让一笑,单从脸蛋来看的确十分俊秀,如果季婵和阿锦在场,就会发现面前这个严桥正是当初路见不平帮她抢回钱袋的陆桥,只是不知为什么他会出现在这里,和江武东又有什么关系? 严桥正色道:“实不相瞒,家父令阿桥前来,是为了长安派来的查案官员和太子。” 江武东也坐正了身躯,半带急切的问道:“怎么,有消息了?”他让人带信给在山阳的连襟,谁知道一连数日都没有消息传来,也不知道事情了成了没有。如今严桥这一开口,江武东自负的以为太子已然被截杀在山阳,顿时脸上就有了几分得意。 严桥轻声道:“的确是有消息了,不过对于我们来说,却不是什么好消息。太子于前两日就抵达了扬州,如今正在方刺史府上住着,身边有二十来名的皇家侍卫,轻易动弹不得。” 江武东脸色陡然沉了下来,手掌用劲握住桌角,在上头留下了一道道裂痕,严桥看他这幅样子,很理智的没有再说下去。 “方刺史那边有什么动静吗?”江武东收回外露的情绪,抬眼问他。 严桥摇摇头,道,“并不清楚,只知道还在审问被绑住的几个人,其余的就没有听说了。” 江武东还未开口,坐在旁边的几个同样也是水匪头子的人就叫嚷了起来了,其中一个脾气最为暴躁的老三一拳砸在桌面上,直接砸出一个凹坑来,骂骂咧咧道:“这些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大哥,如果他几个么嘴上没守住咱们可不就遭殃了么?” 江武东喝道,“老三,有话好好说,砸桌子干什么!在客人面前也不嫌丢人。”他看向另外几个虽然也着急但还是维持镇定的人,“方舟肯定不会让他们开口,这点倒是无需顾虑。” 江武东沉吟片刻,突然想起了另外一件事来,他看向严桥,问道:“不知道严小郎君知道恆明子最近有什么吩咐吗?或者说有没有派遣什么人来扬州?”严桥是他们和恆明子接触的中间人,这才是让他们正眼看他的原因,不然他也没必要对一个商人之子这么客气,方刺史也不会将庶女下嫁给他。 严桥愣了愣,略一思索,“并没有,我与恆明子是附属关系,平日里都是他传消息给我,哪有我打探他的份?”他笑了笑,“怎么?是出了什么事情了吗?” 江武东还没说话,老三就先抢了头,“前日里遇到了个女人,看架势好像和恆明子是熟识。” 严桥愕然,“恆明子是个道士,怎么可能和女子有牵连。” 老三咋唿道:“我就知道!大哥我就说了吧!那个女人明摆着贪生怕死随便扯大旗,怎么可能真的是恆明子派来的,咱们这回阴沟里翻船,让一个女人给阴了!” 江武东揉了揉眉心,听他还絮絮叨叨说个不停,呵斥他道:“行了老三,你闭嘴!” 严桥看老三吃了瘪没说话,开口圆场道:“不如大当家的带我去看看那个女子,恆明子身边的人我多少也认识一些,有没有关系一见便知。” 老三这么一闹江武东难免有些下不来台面,好在严桥给他递了个台阶,他脸色缓和下来,对这个年轻人又高看了一眼,“就现在吧,是真是假,还请严小郎君帮忙掌掌眼了。” 一行人正要动身,只闻外头熙熙攘攘的声音传来,江武东向身后的奴僕使了个眼色,对方领意立马就出去查看,在座的几个人都有些坐不住,特别是刚才才听闻了查案官员已经到了扬州,生怕外头来的正是来捉拿他们的人,只是江武东不动,他们也不能动,只能硬着头皮坐着。 第101页 不一会儿,奴僕就领着一个喘着粗气的老者进来了,那人刚一进屋就扑向严桥,保住他的腿哭得涕泗横流,“小郎君,府中出大事了!” 严桥吓了一跳,把人扶了起来,“管家?你怎么一副风尘僕僕的样子,家中出什么事?慢慢说。”江府上的女婢拿了一把脚踏,将大管家扶到上头,又细心给了一碗水,大管家端起水就往嘴里头倒,喘匀了气这才说出话来。 “严府让官兵给抄了,家主被带走,大娘子吓晕过去了。方刺史的人让奴告诉您千万别回去,这次的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严桥腾地立起,脸色苍白。 ☆、第55章 江武东抬手把严桥按下去, 他环视了一周神色各异的人, 把他们蠢蠢欲动的心思尽收眼底, 缓声安抚道:“事情尚未明了,不要着急,而且方舟也不会坐视不管的, 毕竟咱们都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但凡少了哪个,余下的都不会好过。” 严桥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甚至想马上奔回严府探个究竟,但江武东毕竟年长于他, 又有几分实力, 他的话还是要听的, “依江公之见,如今该当如何?”他如此问道。 “这……”江武东沉吟了片刻, “严府现在都是重兵把守, 这时候回去肯定不行, 东西没查出来, 他们不会轻易拿你爹怎样,不如这样,你现在此处住下, 我派人去刺史府问了究竟, 再作打算。” “但是……”严桥还想再说,目光扫到堂上五大三粗、肌肉鼓鼓的水匪们,不由得声音低了下去, 接受了对方的提议,如今的他失去了父亲庇护,有如别人屋檐下的麻雀,听从安排才是正道,尽管他后头有恆明子这尊大佛,也难保这些莽夫不会手起刀落,痛下杀手。 严家只剩他这条嵴樑柱,如果想护住身后的母亲和惊人的家财,接下来的时间内,他要听话一些了。严桥目光暗淡,心如燃烧殆尽的死灰。 —— 其实严府如今的情况比严桥预想的还要糟糕一些,府内只有一些女眷,长子严桥下落不明,其余的庶子大些的都在大娘子手里头夭折,只有一个痴呆的三岁小儿活到了现在,出了事情,家中主事的男人一个人都没有,就连那些亲戚知道后都躲得远远的,不见以往那副锦上添花的模样。 外头数列兵卒守着,但凡出门採买的婢女都要被搜身检查一边,这些大老爷们嘴上不干不净,手也不老实,经常藉机揩油,如此一来,吓得婢女死活不敢再出去,甚至几个有些头脸的跑到大夫人跟前哭诉,扰得原本就心神不宁的她愈发头痛。 “换几个婆子罢了的小事!何必再来扰我!”严夫人揉着太阳穴,一脸疲惫,“大管家呢?府内乱成这个样子,怎么不见他的人影?” “回大娘子,管家早就在官兵上门那日跑了。”宁婆婆跪在脚蹬上,替严夫人捏着小腿,小声答道。 “我家阿桥可是要做刺史女婿,一个奴僕也敢背主,找回来定要拔舌去耳,发卖做田奴!”严夫人恨恨的骂道,转眼又像是想到了什么住了嘴,低头问宁婆婆:“我房间里头那个鎏金木盒可还在?把里头的碧竹簪子拿出来,塞到小郎君新作的那副画儿的画轴里头。” “唉。”宁婆婆应了,正要去做,又被严夫人喊回来,“等等,你做好之后把画交到城南一个叫做宋凤池的书生手上,叫他千万要保存好,将来遇见我子再转交到他手里头。” 宋凤池?宁婆婆抬头去看严夫人,见对方已经侧伏在榻上,双目闭上养神,原本要问的话咽回嗓子眼。宋凤池这人她是知道的,原先夫人还不是严夫人而是张家小姐的时候,在游湖时遇见了宋凤池,两人一见钟情,私定终身。奈何张家主不可能让女儿嫁给一个并不能为他带来利益的书生,又何况对方半分上进心都没有,一味的瞎混。 原本以为这两人已经分开了,没想到夫人竟然和那人还有联繫,宁婆婆脸上燥红,心里满是不屑。只是人家是主,自己是仆,无论如何都要照做。 刺史府,青竹翠柳,小璟倚在朱红色的亭柱上守着,俞修、方舟和李承干在亭中饮茶。 自从严润死后将赖军将供出,李承干在查出赖军将一系贪污腐败、吃扣军饷的罪行之后,上了摺子,又让人把他押回了长安交于朝廷定罪。而自己则是派兵围了严府,却再也没有了动作。仿佛落地的陶罐,在发出一声脆响之后再无动静,归于沉默。 他不急,总有人比他更急,方舟耐着性子和李承干笑谈,不露痕迹的打听探问,平静底下暗藏着焦躁。 “方刺史说得有理,不过臣这里有个更好的办法。”俞修推开杯盏,学着露出温和的笑容来,不过是官场上的假面具而已,谁不会啊,“将严润未死的假消息传开,并转交到其他的地牢,布好兵力,只等他们来劫狱自投罗网。” 方舟反驳道:“俞郎中这么自信他们会来吗?严润不过只是个商贾,水匪断然不可能为了他身陷险境。” 俞修乐于呛他,反问道:“难道方刺史对自己这么没有信心吗?再说了,不试一试怎么行,严润虽说是个商贾,但毕竟是帮他们易货的出口。再者扬州最大的商户就是严家,除了他没有人能吃下江豹寨的货,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严家好东西可不少,江豹寨要是能轻易放过了我才觉得惊讶呢。” 第102页 “好!就这么做!”不等方舟再说,李承干就拍案做了决定,方舟的嘴张了张,也只道出了一句,“仅凭殿下吩咐,臣定当力竭而往。”他也只能如此了,虽说明面上改不了他们的决心,但是暗地里做些手脚却不难,方舟朝来送点心的管家点了点头,对方拿着托盘,很快就退下去了,小璟把这一切都看在眼底,不语。 夜里,大半星月被隐在乌云内,刺史府传来些微响动,一个黑影避开所有提着灯盏巡逻的奴僕,顺着记忆往后门去。而在他后头,小璟半眯着眼,脚步又轻又快,有时在对方警觉的转头查探时落在树冠上,亦或者躲在房顶。但凡他走过的地方,看样子踩上了枯枝瓦砾,实则只有脚尖轻轻一点,一丝声响都没有发出。比起姐姐阿锦,他的功夫不知道高了多少。 黑影没有带面罩,而是换了一身普通的下人服,腰间繫着一个红绳小玉扣,就是凭藉着这个小玉扣,小璟认出了对方既不是贼也不是奴僕,而是白天才见过面的管家。 管家从后门出去之后,把手里头提着的小灯笼点了,顺着弯弯曲曲的小巷子左拐右拐,险些让小璟走错了路,偶尔遇到了一些巡逻的武侯衙役,管家只需提起灯笼照亮自个儿的脸,对方嘴里的呵斥立马咽回去。 毕竟是刺史府上的老人,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会认识,也知道不该声张,缄口莫言,权当做没看见。 小璟发出一声几不可闻的嗤笑,跟着管家来到一户大户人家的后院,看他敲响门扉,再到被带进去,全程没有口头交流,看来是来惯了的,早就熟的不能再熟。 他抬头目测了一下土墙的高度,右腿发力勐地登上去,在墙上踩了数下直接跃到墙头,再沿着倚在墙边的翠竹一路攀上去,落在屋顶,揭开一块瓦片,附耳过去。 “严润已死,刺史的意思是让大伙儿先莫要轻举妄动,他会把太子带到其他地方,另外找一些替罪羊做场好戏,等到风头过去,太子回京交差,到时候再说其他。”这是管家的声音,小璟又扒开了一块瓦片,底下暖黄的烛光入眼,议事的人仅有两个,坐在主位的是个七尺大汉,身着圆领黑袍,看不太清模样。 “严润死了?这件事除了我们几个再没有人知道吧?严桥和恆明子接触较多,此事先瞒着他,免得他为了报仇而破坏了我们的打算,叫上头知晓了底下的情况。这城内想来不太安全了,我等先迁到郊外的那处院子里头罢了。”江武东厚实的大掌攥住桌子,又道,“劳烦管事先到屏风处避一避,我与兄弟几个进来商量商量。” 管家哪有不理的道理,自然是听他的转入屏风后头,这里另有一方小桌,屏风处绣着大片大片艷丽的牡丹,红紫粉黄繁茂多彩,旁人怎么也看不出来这后面还有一个人。 江武东口中的兄弟其实也就两个,一个是冲动易怒的老三,另一个却是不怎么出声的大根,都是最开始就跟在江武东身边的,正儿八经出生入死的兄弟,和后来在拼伙的不同,对江武东比较忠心。 “迁到郊外院子里头干嘛?难不成真的是那两个小娘们有问题?”他话才讲一半,就被老三抢了先,接了过去。 大根一巴掌拍在老三后脑勺上,“闭嘴,听大哥的。” “老三!我平日就是容忍你太多了,才把你惯成这幅没有脑子的性子。”江武东闭了闭眼,沉声呵斥道,“当初也是你抢了贡品,老子为了给你擦屁股,惹上了这么些大祸!” “大哥我这不一时……一时猪油蒙了心么,再说了那些东西,大半我都孝敬给您了。”老三摸了摸秃头,他年少时吃不饱饭,在一小庙中做过和尚,只是性子难改,在奸淫了一个来礼佛的女施主之后被官差缉拿,为了活命,他夺刀砍了官差,就近在附近的山头上落草为寇,和江武东拜了把子成了兄弟。 或许是因为少年时穷怕了,老三最为好财和好女人,当初阿锦和季婵被抓到的时候他连看了好几眼,奈何因为江武东,没胆子下手。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在江武东面前各种试探找事,意图将这两个女子收入囊中,毕竟一个秀丽娇俏,一个艷美锋利,惹得他心痒痒的,半刻都难等。 “你啊。”江武东嘆了口气,却没把话说明白,他这两个兄弟,一个粗狂大大咧咧,半点藏不住心思,一个愚钝迟缓,别人轻而易举就能看出端倪来,说多了反而容易坏事。他有些疲惫,甚至茫然自己当初为什么答应恆明子一起共事?是了,是为了更多的钱和权力,为了真正把江豹寨变成自己的,这难道不够吗?他不知道,这应该就够了吧。 每个人所做的一切不都是为了自己的贪欲吗,不就是为了那点渴望,严润、方舟、恆明子,就连他背后的那个主子,大家都是一样的,谁又比谁干净。江武东无声的笑了笑,眼底充盈着难以填满的欲望。 小璟伏在屋顶,望着渐渐遮满了天空的乌云,心中有些懊恼,接连几天他都要跟在这土匪头子身边,然而明日很有可能会下雨,他并未带伞,又要淋得湿漉漉的了,如果姐姐在这里,自己怕是要被拎耳朵好一顿教训了。 且道这时间匆匆如白驹过隙,小璟刚小憩了一会,底下的土匪就有了动静。他睁眼一瞧,天色已将近灰白了,为了以防被别人瞧见,小璟把战场从屋顶转到枝叶繁密的树冠,躲在这里监视土匪们。 第103页 其实土匪并没有什么值得收拾的,他们先把人转移到郊外,至于这些屋宅家财则是留了班底清白的奴僕看守,并不怕太子查到此处。这些人换上宽松的绸袍,掩去那一身匪气,尽管满脸横肉的模样和一般的富人有点差距,但并未引起他人注意。 江武东等人小心惯了,就连坐马车也要分为数批,从不同的方位去向郊外,有的时候为了不引起注意,甚至还会故意在其他的店铺多停留一会,更加的泯然于常人中,如果小璟不是从昨天晚上就待在这里,怕也是难以分辨出谁是谁。 郊外的院子隐在一丛茂密的竹林里头,位于村落的后山,宅子的人从不与人来往,村民也不怎么上来,只知道这里住的是城里头来的大户人家,并不清楚是这竟然是个贼窝,季婵和阿锦被拘在院子内,一步也不能外出。 并不是没有尝试过翻墙出去,无奈的是守卫真的太森严了,阿锦刚想落地,就有数队水匪沿着墙角巡逻而来,改从后门走也一样,换班的时间频繁而且多变,她自己一个出去都要小心,何况还带着季婵和另外管事? 此番无果的阿锦刚想回去,隔着老远就看见几辆车马行驶而来,她心下一凛,不敢多待,速速回了房间。 ☆、第56章 阿锦没想到会在这样的情形下遇到小璟, 彼时的她正在厨房里头偷偷喝粥, 没办法劫匪只提供两顿, 但她已经被季婵投餵习惯了三餐,在这里少吃了一顿而已,就饿得她两眼发慌, 等她自个吃完了,还得顺便帮季婵打包一份回去。 正午的厨房没什么人,阿锦喝完粥又揣了两三个胡饼在怀里, 刚踏出一步,就听见门因为被人推开而发出“咯吱”的轻响, 立马在灶台上一蹬, 凌空跃上了房梁。 进来的人十分警惕, 个儿不高,看模样还是个少年, 他随手把门关紧, 掀开锅盖——里面自然是什么都没有, 早就被阿锦喝光了。阿锦看那个小身影有些眼熟, 掏出一个胡饼砸过去,震得底下的人一个激灵,抬头四目相对, 一句异口同声的“什么人!”登时而出, 场面陷入了沉默,气氛十分尴尬。 “干粮路上吃完了……”小璟漂亮的脸蛋红了一半,羞窘得不敢看她。 阿锦翻身下了房梁, 从一边的篮子里又拿出两个胡饼塞到他手里,抬手揉了揉自家弟弟的脑袋,“没出息。” “阿姐怎么会出现在此处,季小娘子呢?”小璟咬了一口胡饼,有些硬并不好吃,但他仍然吃得很香。他这一问反倒提醒了阿锦,她给小孩倒了一碗水,不回答反而低声道:“你们来了多少人?” “我一个。” 一个管什么用,阿锦翻了翻白眼,就弟弟这个小身板,别的不说,带林管事就够呛了,虽然他最近吓得瘦了好几斤,但毕竟基数在那里,怎么着也轻不了。 “不过,我沿途撒了香料,殿下很快就会赶来了。”小璟抹了把嘴,伸出了手,“袖里红在哪?借我一用。” “做什么?”阿锦从靴子里把竹管抽了出来。 小璟接过去掂了掂,别在腰间。“今天晚上去把水匪头子摘了,群匪无首自然会慌乱四起,到时候殿下就会少了很多麻烦了。” “你一个人能行吗?要我帮忙吗?” 小璟扫视了阿锦一眼,非常坚定的摇了摇头,“不用,我自己来。对了水匪这段时间都会忙着转移金银财宝,估计一时顾及不到你们,你们可以放心了,今晚乱起,记得找个地方躲起来,免得被波及到。” 两人又说了会话,就分开了,阿锦不能多待,因为季婵身上的伤虽然已经渐渐好了,但是精神有点差,自己不在身边不放心。 季婵的确很焦虑,她深知这里并不是她所熟悉的法治社会,每多待一天,她们暴露的危险就会多一分,被别人杀掉的可能大大增加,她可不是什么大人物,她只是个普通人,没有那么强大的自信心和意志力,事实上她每天都睡不好,甚至被噩梦惊出一身冷汗。 在这种时候,有一定实力又熟稔的阿锦几乎是她的救命稻草,如果不是羞于启齿,她多想让阿锦一直都陪着她,这样会让她多些安全感。就像现在,阿锦出去久久未归,她就已经吓得攥紧了凳子腿,只等坏人进来之后给他致命的一击。 阿锦推开门时候实在被季婵吓了一大跳,她拧着眉,把凳子从季婵手里解救出来,再把人扶到床榻上,安抚道:“我保证我以后不会这么晚了。” 季婵轻舒出一口气,用手捂住脸,“我真的很害怕,我们到底什么时候才能逃出去?” “就在今天晚上,很快的。”阿锦拍拍她的肩,看着她有些苍白的脸色说,“你需要休息,先睡会吧,我在这里守着。” 这样再好不过了,季婵点点头,仰头倒在床铺上,尽管眼皮还在负隅顽抗的不肯闭上,但她身体已经很疲惫了,不一会就陷入了梦乡。 然而季婵感觉没过多久,她就被外面的喊杀声吵醒了,迷迷煳煳的睁开了双眼,“这是发生了什么?”她看着外面的火光,惊疑不定。 阿锦把架子上的外衣拿了下来,将季婵包裹了起来,催促她穿好鞋:“有人来救我们了,趁外面正乱,先出去找个地方躲起来吧。” 第104页 可是门不是锁着吗?季婵如此想到,紧接着她就看见阿锦一脚踹开了关闭着的门扉,力气之大,甚至把门板从中间踹破了一个大洞,露出参差不齐裂口,碎木头落满了一地,阿锦回过头来露齿一笑,“其实我早就想这么做了,还不是怕惊动他们,好在现在没有这个顾虑了。” 她拉紧季婵的手,穿过迴廊,直接往后院的花园里钻,一路上哀嚎倒地的水匪有数个,季婵看见那些断臂残肢不自然的避眼不见。 “什么人!”迎面而来的大汉喝道,扬起手中的刀刃,噼将过来。 阿锦抬腿踹向他的膝盖,握住他的手腕一折,夺过大刀顺道再抹了脖子。季婵的瞳孔剧烈收缩了一瞬,一句“小心”出口后,手上本能拿起了什么东西往一个突然扑过来的男人肚子上捅了进去。 鲜血喷溅开来,不仅沾满了她的裙摆,甚至脸庞也染上了一点,阿锦把人推开,季婵这才看清自己手里拿的是什么,这是一把断成两截的长刀刀片,亮蹭蹭的甚至照出了她现在的模样——惊诧、恐惧,呆滞。 “你受伤了!”阿锦展开她的手,掌心是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正在往外头涌出温热的血液来。阿锦从袖袋里头找出一瓶外伤药,这是今天刚从小璟那里拿来的,给季婵治了箭伤还剩下了少许,她把伤口旁边的脏东西清理干净,索性把药重新倒上去,再裹上手帕。 现在不是发呆的时候。季婵勐然惊醒,尽管腿已经软得像两根面条,但是她还是竭力站了起来,握紧阿锦的走,恳求道:“走,快走。” 阿锦抬头望向迴廊的另一边,陆陆续续有水匪从前院逃过来,这里已经不能多待了,她半搂着季婵,把人带到假山后面,这里有一丛茂密的灌木类花丛,刚好能把她们两个人挡住。 你杀的不是人,而是作恶多端的水匪,季婵如此告诉自己,然而即便是这样,她还是看着自己的伤口发呆,陷入难于抑制的自责和难受当中。外面的喊杀声渐渐息了,取而代之的是整齐划一的脚步声,季婵倚靠在阿锦身上,眼神放空。 有人往假山这边来了,阿锦警觉的低伏着身子,打算随时暴起给对方致命的一击,就连季婵也睁大了眼,抓起了手边的一把土,配合着阿锦。 花丛被人撩开了,半边花影、叶影映在季婵的脸上,她的眼睛还是一如之前的晶亮水润,嘴唇可怜巴巴的紧抿着,挺翘的鼻头上有细密的汗珠,秀丽精緻的脸庞抬起,本来在夜里就显得暗淡的花朵在她的对比下又失色了不少,尽管季婵现在的模样像一只惊慌失措的小兽。 李承干觉得自己不应该惊扰到她,于是他放轻了声音,低低的唤道:“季娘子?” 季婵松了一口气,人也不像一把弓一样绷着了,她将纷乱的髮丝捋开,露出了脸上那不小心被喷洒上的血迹,她并不知道的举动让李承干的心也跟着一颤,他在想什么?或许没有人清楚,但是眼里明明白白的讶异和心疼却尽数显露在旁人面前,这被季婵察觉到了。 她不自在的站起身来,这让她裙摆上的大片血迹也被人发现了,李承干的视线随着动作移动到她的裙边,想要上前的动作被他硬生生的克制住了,他哑着嗓子问道:“你受伤了?”他开始仔细查看可能受伤的每一处,然后在季婵被包扎起来的手掌处定住了目光。 “一点小伤,并不碍事。”季婵摇摇头,收回手指蜷作一团,然而实际上还是有一点痛的,但是她敏感的感觉到今天李承干的目光不太一样,炙热得让她本能的退避,而且季婵恍然想到对方的身份来,这就让她更别扭了。季婵整整心态,感激道:“承蒙李郎君搭救,还好你们出现得及时,不然怕是见不到我了。”她如此自嘲着。 “我想你需要一个医者,你的脸色实在太差了,小璟,送二位下去休息,这里还有许多要处理,恕某不能同行,深感歉意……”李承干这样说着,虽然他很想陪季婵一起,但是今日剿匪并不只有他一个人来,同行的还有俞修以及许多的兵卒,他不能在别人口中留下不利的话柄和不好的影响。 “这是自然。”季婵点头,在阿锦的半搀扶下离开了,李承干望着对方不断远去的背影,发觉她露出袖口的指尖有些微颤抖,险些抽身跟上去,好在被俞修开口喊住,不然他很有真的做出自己规矩外的事来,勉强定住心神,李承干把身心都投入到了接下来的清理当中。 季婵捧着一小碗糖水鸡蛋慢慢啜饮着,这是一位姓何的婆婆给的,她原本是商船上的一名管事的妻子,后来水匪一起劫掠过来,东家不愿意出钱赎买她回去,她的夫君也忘恩负义权当做她死了,何婆婆心灰意冷,好在还有一门做饭的好手艺在,这才被水匪留了下来,而不是丢进河里餵鱼。 何婆婆在江豹寨呆了长达十年之久,对于寨里的情况不说是了如指掌,却也十分熟悉,她本人也颇识时务,眼见这大厦将倾,索性把水匪的底子卖个底朝天,李承干看她老弱,不愿滥杀无辜,直接把她留给季婵。 何婆婆性子随和,做的也是一手好菜,这一碗糖水鸡蛋就可见功底。鸡蛋不腥也不会过去干涩,反而温软丝滑,糖水清甜,却又不会过于太腻太齁,最特别的还有一股极淡的桂花香。季婵感觉一口下去不仅缓和了抽搐的胃,就连精神也好了许多,久违的睡意袭来。 第105页 她早已洗去一身尘土和血迹,换上干净的衣服,坐在没有受到波及到的西厢房,院子里安静得只听得见蟋蟀的叫声,抬头就是布满繁星的天空,屋角伸出一枝斑驳的竹影。 仿佛岁月静好,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不远处传来“笃笃”的声响,季婵回头,李承干立在廊柱下,见她看过来,笑笑放下手,小璟提着灯笼跟在后面。 李承干也在石凳上坐了,温柔的问道:“怎么不点灯?” 季婵摇摇头,又想到黑夜中的他可能会看不见,改口道:“这样会让我感觉自在一些,李郎君找我有事吗?” 李承干的眸子闪了闪,小璟手中提的灯笼虽然是有些昏暗的暖色,但是这不妨碍他把季婵有些稚气的错误看在眼里,还有她那时不时看向自己的目光,眼底写满了犹豫。 两个人都不说话,这样使得气氛变得尴尬了起来,季婵放下了双手捧着的碗,这难免会碰触到伤口,幸亏医者的重新包扎,外头的绷带缠了好几圈,并不会疼。她微笑道:“已经很晚了,我要回去休息了,夜里风凉,李郎君也早点回去歇息吧。”说完的她立即起身,几乎是迫不及待的想要逃离这个古怪的氛围。 “的确有事。”李承干毫无徵兆的开口,他直勾勾的盯着季婵,完全无法移开视线。 这让季婵很是慌乱,虽然听起来很可笑,但是这个只有十几岁的少年气场非常强大,那与生俱来的威严和自信压得她几乎要喘不过起来了,潜意识里,季婵并不想让他把话说完,于是她开口打断了,“我要休息了。”这是带有一丝严厉的口吻,示弱于人可不是她的作风。 然而李承干却笑了一下,他站起身来,腰杆挺直的逼近了,沉默的站在季婵面前。他们距离只有几步,而李承干又要比季婵高上一个半头,少年高大修长的身躯遮住了季婵眼前所能看到的大部分事物,这是一个仿若对峙的姿态。阿锦见情形不对,立马缩着脖子熘了,留下他们两个人,或许还有个小璟,但是小孩很清楚怎么做好一个背景板,眼观鼻、鼻观口,自动了屏蔽接下来可能发生的一切。 季老师觉得接下来发生的情形一定会脱离自己的控制和想像,但是可怜的是,她完全没有办法制止。 ☆、第57章 而事实也的确如此, 李承干充盈在心里的爱意几乎要融化成炽热的岩浆, 从他那双幽深得像潭水的眸子里倾泻而出, 他的声音沙哑,却又带着青涩和勇敢的说道,“你愿意嫁给我吗?” 季婵木着一张脸, 强迫着自己定了定神,看着面前一瞬不瞬盯着自己的李承干,迟疑着开口, “李郎君何出此言?这是在开玩笑吧?” “这不是开玩笑,我的确很喜欢你。”被喜欢的人质疑, 李承干立马急切的辩白道。 然而季婵的脸色渐渐严肃了起来, 她避开了少年的目光, 说道:“我并不知道为什么你会突然向我表白,但是我很明确的是我们根本没怎么相处过, 你可以告诉我你喜欢我什么吗?你仔细考虑过我们的性格乃至对于事情事物的看法会是一致或者相符合的吗?你了解我吗?喜欢和谈婚论嫁并不是随口说说就行, 你要对此负起责任的, 甚至有可能是用上一生的时间。” “不试试怎么知道我们并不合适?我第一次见到你这样的姑娘, 聪明伶俐又见识不凡,我是真的喜欢你。” “不,这不是喜欢或者爱, 只是再正常不过的新奇和感兴趣。”季婵否决道, 她并不得觉得自己有多大的魅力足够让一朝太子为之倾心,她始终认为这不过是正处在青春期的少年对异性本能的感到兴趣,那些早恋的学生也是这样, 再普通不过了。 现在轮到李承干慌乱了,因为他的确是对季婵感兴趣,被她的与众不同所吸引,但是这也是一种变相的喜欢不是吗?如果将来它衍生为爱情呢?思及此处,李承干立即想要开口挽回。 然而这很快又被季婵打断了,她极为冷静的说道:“殿下,这便是我们的第一层阻碍了。” 两个人差距太大的身份地位,仅此一项却也是最大的阻力,李承干偃旗息鼓,神情十分沮丧,岩浆被冷却成一滩水,似乎连口中都是苦涩的味道:“你果然知道了?” 季婵不接话,也不知道该如何接话,她静静的站在那里,像一尊雕塑,沉默而又固执己见,绝不动摇。 虽然被忽略了,但是青少年最不缺的就是那股坚毅的韧劲,李承干很快重新收拾了自己破碎的心,坦诚道:“你说的很有道理,现在的我的确给不了你任何承诺,但这也仅仅只是现在的我而已,我是真的喜欢……”他顿了顿,换了个说法,“或者该说是被你吸引,说是喜欢还不够,但是总有一天会是的,甚至是更为亲密的。” 季婵简直要被他那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气势给弄崩溃了,她捂着额头,嘴里发出无声的呻吟,撇过去不愿意再看他,“我想要休息了。”这并不是藉口,实在是今天所经歷的事情太多了,为什么她还没从自己杀了人的阴影里头走出来就要被还是学生年纪的少年告白,真是糟糕。 “那你先去歇息。”回过神来的李承干说道。 “过两日我就要回长安了,再次先行向殿下告别。”季婵又道。 第106页 李承干沉默了一下,随后释然,“没关系,再过不久我也要回长安了。”他看季婵的目光是那样克制而又平静,仿佛刚才情绪外露的人不是他一样。 这场对峙,到底还是季婵败下风来了。 回长安并不是张张嘴就行,季婵需要重新打理行装,并且必须再去一趟赵家,确认对方现如今的状况如何,是否还有能力继续他们之间的交易。值得庆幸的是赵德云除了受了点皮肉伤以外,其他的并无大碍,他的货物也被追回,而且对方坚定的表示永远不会放弃和季婵的生意来往,半途而废只有愚蠢的人才会做得出来,很明显,他可不愚蠢。 两位婆婆都跟在季婵身边,摩拳擦掌随时都能投入厨房这一战场,其实她们两个已经在私底下比过一场了,马婆婆擅长正菜,何婆婆专攻甜点,既不干涉却又能互补,战友情急速上升。对此季婵十分满意,她甚至可以预见自己的餐馆在两位大厨的锅勺下愈发壮大,直到成为长安一霸。 时间总是过得那样快,季婵在扬州呆了差不多两个月,终于在一个天刚蒙蒙亮的清晨,坐上马车要离开了,对此她没有再告知李承干,与其两人见面气氛难堪,不如自己潇洒离去,又不是说有难分难捨,其实最多只是朋友而已。 快十一月的扬州再没有之前的燥热和纷雨,花木在人们看不见的地方慢慢枯萎转黄,车轱辘碾过碎石有些颠簸,季婵扶住小案,却明显的发现马车停了下来。 “怎么了?”阿锦撩开遮帘,拉车的马匹打着响鼻,看样子很急躁,地上躺着一个怀抱画卷的书生,车夫好心把人扶起来,没想到对方甩开手,急色匆匆的走了。 “都什么人吶,也不看路自个撞上来,现在还这幅样子!”车夫脸色不善的念叨道。 那是什么东西?阿锦跃下车辕,疾步上前,把一根簪子捡了起来,这是一根普通得再不能普通的竹簪子,如果硬要说特别的地方那只有一个,就是它如同碧玉一样的清透绿色,至于样式实在简陋,阿锦看了两眼,撇撇嘴就打算把它扔掉。 然而也不知道她按到了哪里,簪子勐然弹开分成两半,里头掉出一把钥匙来,如果说簪子是竹制的不值钱,但是这钥匙却是金子做的,小巧精緻。阿锦好心情的掂了掂,把钥匙塞回去,拿着去向季婵邀功去了。 “娘子,你瞧。”阿锦拿起碧竹簪给季婵演示了一边,对方接过去把玩了一会,就没有了兴趣,阿锦只好把东西塞进一个小箱笼里头,再无后话。 而李承干这边收穫颇丰,他不仅一举端了江豹寨,甚至还从江武东的房间里头找到了他与严润、方舟之见交易的帐本,数个窝点被一一清查。大势已去,方舟自然没有必要再抵抗,脸色苍白如同丧家之犬一样被关押在牢里,准备到时候同他们一起去往长安接受审判。 江武东并不是被小璟斩杀的,而是被他的兄弟出卖,当晚小璟还未动手,老三就和其他水匪一起潜进江武东的房间,趁着他熟睡之际一刀毙命,转而拿人头向李承干邀赏。他们不像江武东一样,后台有人可以横行无忌,江豹寨再怎么大,也不可能和朝廷大军相抗,老三自认虽然好色冲动,但不是没有脑子。 可惜的是李承干固然明面上接受了他们的投诚,却转眼就让人将他们下了牢狱,来日就斩首示众,这些人每个至少手握三五条人命,性子兇恶难改,而且之前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如不斩杀,无法服众。 并不是所有犯下的错误都能被原谅,善良并不能抚平溃烂的伤疤,只有挖干净才有可能康復。 严桥被秘密审讯,从他口中得出的人名,让李承干十分震撼,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切的祸根竟然是李祐身边的道士恆明子作祟,一股危机感油然而生,江豹寨在扬州至少横行了四五年,而四五年前李祐才几岁?尚满十岁! 原来早在他不知道的地方,他的弟弟已经成长如斯,并且有了这样的恶毒心思,他要这么大的一笔财富做什么?养兵?造器?亦或者拉拢大臣?李承干不清楚,但是绝不可能只是挥霍玩乐这么简单。 竟然还敢劫掠贡品,他的胆子实在太大了! 李承干望着昏迷的严桥,冷声道:“这个人不能杀,带回长安找个地方关押起来。”扬州是青雀的封地,出了这样的丑事,只希望不要牵连到他才好。李承干嘆了口气,拂袖离开了地牢。 —— 大管家藏在水缸里才躲过一劫,等到外头安静了才屁滚尿流的跑回严府,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时候严府也不安生,妾娘子见情势不对,卷了细软就想走人,奴僕也是如此,偷拿了些值钱的器物四散出府,严夫人厉声呵斥,结果反被推到在地,额头撞了好大的一块乌青。 大管家冲上前把人扶起来,搀到榻上坐了,问道:“大夫人,这是发生了什么?” 严夫人用手绢捂住额头上的淤青,痛得不停呻吟,她一手紧紧抓着管家,急切道:“大管家你回来得刚刚好,这些贱奴不知道从哪里听说的官兵等会要来抄家的,一个个都不听差遣,你去给我把他们都集齐来,严惩不贷!” 抄家?管事的眼睛转了转,佯装十分气愤的说,“夫人您先在这里歇息!这事我去办。”说完他就用力掰开严夫人的手,步伐急促的往别处去了。他又不傻,怎么可能真的留下来帮严夫人管理后宅,官兵不一会就来了,不趁机拿点金银玉饰逃之夭夭,等着找死吗? 第107页 然而还没等他美滋滋多久,外头就闯进来一队官兵,严府顿时尖叫声四起,比刚才更为混乱了,严夫人被判坐牢,而她身边经常侍候的宁婆婆却不知所踪…… ☆、第58章 季婵回到长安, 已近寒冬, 半年以来, 铅笔带来的热潮渐渐消退,虽然依旧是人们追捧的商品,但是没有当初那么火爆了。有了资金的注入, 餐馆也慢慢建起来了,估计杏雨纷纷的三月就能开门营业。 作坊里头的工匠正在忙着培训一批新人,这些是打算派遣到扬州分号里去的, 等到他们习成,刘管事还要跟着下扬州一趟, 并且在那里带上两三年, 直到把分号里面的事物处理得井井有条, 能够自当一面。 杨兰已经长成众人眼中的大姑娘了,性子温和, 乖巧懂事, 村子里来打探的人家络绎不绝, 毕竟她的表姐在城内有两间大铺子, 听说最近还把生意做到扬州去了,有这样实力雄厚的娘家在,还怕她不愿意帮衬帮衬吗? 但凡从她手里头漏出来一星半点的, 也足够他们这些普通人家过上好日子了。对于邻人的询问, 季婵往往扯些旁的应付过去,杨兰才九岁大,她不会这么早就订下亲事, 阿翁对于这些虽然一窍不通,但是对于季婵的做法表示贊同,自家的亲孙女,怎么能随随便便的就和别人结亲,而且现在他们条件好了,择婿的门槛也要高一点,自然不能再让她吃苦了。 在季婵的期盼下,事情都开始缓缓走上正轨,一切都在朝她期望的方向发展。等到餐馆开业,她就可以抽出大部分时间来,建立一个学堂,安安静静的做她的大唐教育,不用被这些商务累得要死要活的了,然而令她没想到的是,年初来的一个不速之客,将她所有的计划都打乱了。 “腰杆挺直!是你自个要跟我习武的,怎么?现在就受不住了?”阿锦手握细小的竹枝,毫不留情的甩在严琛的背上,小孩痛得抿紧了唇,却一声不吭,努力把马步扎得稳当。 然而他真的累了,时间已经过去半个多时辰了,他两手都提着水,胳膊又酸又痛,腿都在打摆子,留下来的汗水早就模煳了视线,可是阿锦不喊停,他就不能休息。 季婵放下笔,虽然她和李承干没怎么见面了,但她还是保持着每月写一本绘本给兕子送去,小姑娘实在可爱,季婵乐得跟她做不是很亲密的接触。手上的这本已经画了大半,再添上一些文字就行了,季婵不着急。反而是外头的严琛,他已经训练了一个半小时了,季婵想叫停,但是看阿锦一副游刃有余的模样,到底还是没有开口。 “行了,把东西放下吧。”阿锦拍拍他的肩膀,险些直接把严琛拍到地上去,“有这么累吗?我当初可是结结实实站了足足一个时辰,四岁!”阿锦鄙夷道。 “过来喝水吧。”季婵给两个人都倒了一碗热水,看着小孩吹了吹,就咕噜咕噜的一口气喝光,赶紧再倒上一碗,“小心烫,慢点喝!”她话音刚落,外面的门就被敲响了,三个人对视一眼,阿锦放下瓷碗道:“我去开门。” 气温很低,阿锦实在想不出还会有谁会在这个时候拜访杨家,她推开门,打量着面前这个从未见过的男人,“请问你是?” 来人约莫二十岁左右,个子甚至比阿锦稍微矮一些,长相一般勉强算是英俊,看见阿锦的模样,他的眼睛亮了亮,腰背绷直,极力表现出自己精神的一面,“某是杨老姑丈的亲戚,此次前来拜访,请问你是季小娘子吗?” “不是,既然你是杨翁的亲戚,那么就请进来吧。”阿锦几不可查的皱眉,继而笑道。 欧阳永杰一进门就被屋里的摆设给震惊到了,并不是说杨家有多奢华,而是这里头的每一处都是季婵亲手布置的,舒适而又简洁大方,甚至还有好几样他没见过的新奇玩意。比如他坐着的椅子,柔软的坐垫上绣着几朵花,摆放在角落里的瓷器花瓶精美细緻,就算里头插的是几支枯枝也另有一番趣味,还有这屏风,脚下干净整洁的青石板,这可比他之前待的破地方好多了,欧阳永杰笑了笑,眼里不可避免的涌上了几分贪婪。 “后生,你是?”杨老爷子拄着拐杖进来,阿锦把他扶到椅子上,自己立在后头。 原来是个婢女,欧阳永杰的态度冷淡下来,对杨老爷子的却十分热切,他温和的说道:“老姑丈您可能没见过小子,在下是您老妻侄儿季诚的女婿,小子复姓欧阳,名永杰。” 此话一出,杨老爷子将原本端着的瓷碗重重置于桌案上,脸色阴沉道:“莫要胡言乱语,季诚已故,他的女儿早夭,季家可没什么人了!” 欧阳永杰故作惊讶,“什么?女儿早夭?我怎么打听到她就在您家呢?”他从袖中掏出一张纸来,在杨老爷子面前徐徐展开,定睛一看,赫然是一张结亲书,上头的落款手印皆有,杨老爷子把季诚两个大字看在眼内,险些喘不过气来。 原来季诚早些年间和欧阳家有故,关系好到将两个小儿定下娃娃亲,季诚的女儿过世之后,这事也就不了了之,后来季诚搬走,欧阳家在市内也有一家小店铺,只是规模完全不能和图书阁相比,最近由于欧阳永杰经营不善,也濒临倒闭。 正在这时,欧阳永杰的叔叔不知道从何而知了杨家收养了季诚的女儿,立马告诉了他。欧阳永杰深知季诚真正的女儿已经死了,这个冒出来的季婵肯定是个假的,但是这没有关系,如果娶了她,那么季婵所拥有的一切都会是他的,书坊、餐馆,任何东西。 第108页 来时他已经打定主意,不管季婵相貌何如、性格如何,他都要把她娶到手,等到他过上体面的生活了,再纳几个美貌的妾室就行了,比如面前这个婢女就长得不错。欧阳永杰摩挲着下巴,如此想到。 “我不能把季婵嫁给你,这是不可能的,你想要多少钱尽管开口就是!”杨老爷子低声道,他也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疏忽,为今之计就是把这个人打发走,对于这个看似温和有礼的年轻人,厌恶不可遏制的涌上他的心头。 “您误会了,我可不是为了钱,我是来履行我的责任的。”欧阳永杰的表情很是慎重,他突然连着高声急唿数句:“季娘子?季娘子在吗?” 阿锦眸色微暗,指尖微动,险些冲上去扼断他的脖颈。 季婵不明所以的踏进内室,眼前是几乎死一般寂静的场面,季婵上前的脚步顿住,因为她看到一个从未见过的外男,而且对方还高声的唿喊自己的名字,她眉头皱起,这会对自己的名声有所影响,只希望不要被邻居们听到才好。 然而欧阳永杰恰恰与之相反,他兴奋得快跳起来了,没想到这个季婵生得如此漂亮,姿态柔美,黛眉微蹙,面如桃瓣,腮凝新荔,那一双圆熘熘的大眼睛却又充满了灵气,虽然算不上霞姿月韵惹人怜爱,但也是个秀丽少女。 “你就是季娘子吧?某复姓欧阳,名永杰,是你自小定下的夫婿。”欧阳永杰讨好的说道。 什么?季婵本来浅浅的微笑凝固在脸上,极为冷淡的瞥了他一眼,强压下心头的怒火,开口道:“我从未听闻过自己有定下什么夫婿,你怕是记错了吧。” 欧阳永杰应对道:“难道你不是季诚的女儿吗?如果你不是的话,那自然不是我的妻子。哎呀,不知道我的妻子现在何处……衙门文书里那里应该能找着吧?” “你……”季婵刚想说话却被杨老爷子拦了下来,他挤出假笑,对着欧阳永杰说道:“贵客远道而来,应该已经十分疲惫了吧?不如暂且住下休息,有什么事我们改日再谈,阿锦,送贵客去客房休息。” “劳烦了。”欧阳永杰好心情的笑了笑,甚至在经过季婵的时候还对她行了个礼,全然不顾她冷漠的脸色和瞪大的眼睛。 “阿翁,我绝不会嫁给这样的人。”季婵简短道。事实上她现在极度的讨厌欧阳永杰,对方虚伪而又做作,每一开口都是一次逼迫,他的眸子浑浊贪婪,找上她也是因为她的资产,而不是什么念旧情。如果嫁给这样的人,季婵的一切都会遭受来自他的掌控,无论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还有对方看阿锦时轻浮的眼神,这都揭示了欧阳永杰不是个良人,自尊心极强的季婵无法忍受和他在一起,哪怕只有一分一秒。 “可那又有什么办法呢?父母之令、媒妁之言,他手上拿着结亲书,如果闹到衙门那里,发现你不是真的,这要判刑的。”杨老爷子嘆气道。 真的要和一个第一眼就让自己十分反感的人结婚吗?季婵咬紧牙,她绝不! ☆、第59章 欧阳永杰就这样留在了杨家, 虽然他住的地方离季婵的厢房很远, 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两人培养感情(这是他自己的说法), 每日清晨他都特地早起,然后在后院里头伸伸懒腰,挥舞几个假把式, 等到季婵出现,再迎上前和她说话。 “夫人安好,托你的福, 昨日一夜好眠。”他脸上挂着真诚的笑,如此暧昧道。 季婵的脸色却是极为难看, 她转头看向欧阳永杰, 一字一句道:“婚事还没有影子, 欧阳郎君莫要这么早就下定论,还有称唿也最好改改, 免得徒增误会!” 好吧, 不能逼得太紧, 欧阳永杰笑笑, 不再多话。 杨家如今的饮食已经不用季婵来负责了,她也只有偶尔会下一两次厨,其他的都由马婆婆来做, 所幸餐馆还未开张, 她们还能享用一个多月的美餐。 桌面上是杨家人见惯了的炒菜,但是欧阳永杰还是第一次见,他迟疑了一会儿才下筷子夹了一小片, 吃下去后却被它的口感征服了,鲜嫩的豆芽,酸辣脆爽的藠头炒肉片,他连忙多吃了几口,惊嘆着打破了这尴尬凝滞的气氛。 “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饭菜了,是季娘子亲手做的吗?”小户人家的主妇洗手做羹汤很是常见,欧阳永杰向季婵看去,难免又为对方的美貌沉迷,眼里透着期待和贪慾。 季婵握了握手中的调羹,强力镇定道:“不,这是马婆婆的手艺。”从后厨端上来一碟水晶虾饺的马婆婆对欧阳永杰和善一笑,满是皱纹的脸挤作一团,鼻骨上有道贯穿的伤疤,看起来有些可怕。 欧阳永杰讪讪的放下筷子,觉得自己的好食慾降低了不少。 阿锦全程都在看他有意无意的讨好季婵,眼里的轻蔑清楚可见,家里有只乌鸫可以送信,她想是时候让殿下知道这里有只手舞足蹈的猴子在撬他墙角了。 家里的情况让季婵不想多待,等吃过了饭她带着阿锦和杨兰径直去了书坊,等欧阳永杰回过神来马车已经驶出去老远,但是他也有自己的办法,图书阁的名声很大,只需要找人一问便知,很快的,欧阳永杰花费了几个铜板,就搭上了一家去市集里易货的牛车。 图书阁安静而又清幽的环境抚平了季婵的焦虑,她把书本分门归类,塞进书架,还往瓶子里摆放了几支干枝梅。干枝梅就是人们熟知的腊梅,花开之时枝干枯瘦,先花后叶,花与叶两不相见。虽然听起来有些悽美,但实际上栗褐色的花枝上星星点点的粉色也是很好看,无需叶的衬托也意外的清新文艺。 第109页 简洁大方的摆设连着这满屋的书卷香气,让人心平气和,但凡进来买书的人都自动降低了音量,拿东西的时候也是轻拿轻放,谁都捨不得搅扰了这一室的静谧。 “季娘子!”突如其来的高声唿唤把季婵从昏昏欲睡的困意里头勐然惊醒,她收回拄着下巴的手,拧着眉看向声源——不知道从哪里过来的欧阳永杰拍拍袍子上的灰,喜气洋洋的进了书坊,店里头正在购买书籍的人都不善的瞪了他一眼,而罪魁祸首浑然不觉的向她走来。 麻烦来了,季婵面无表情的想到。 欧阳永杰这里摸摸,那里看看,发现有一个区域里的很多人只看书却不买,顿时不虞的问道:“这些人怎么光看不买,真是枉为读书人,这点便宜都要占。还有铺子里的伙计,眼睛都是瞎的吗?这么懈怠,怎么还不去把这些无赖赶走。”他的语气十分激烈,甚至可以说是在谴责,仿佛他才是这书坊里的主人。 “哪里是免费区,里头的书是用来吸引客人的,大多都是散乱的游记,价值并不大。”季婵解释着,被对方这样对待,她的心里很不舒服,“而且你的态度很奇怪,这里是我的书坊,还轮不到你来置喙吧?” “既然我们都要成亲了,书坊也应该有我的一半才是,我现在不过是给你提个意见,季娘子莫急嘛。” “成亲?我和你?绝不可能。” “不可能?这张文书上面写得一清二楚,想要反对逃婚?你对抗得了整个官府吗?”欧阳永杰被她这么毫不留情的一说,脸上的笑也不太挂得住了,他从袖袋里头拿出那张总是随身带着的结亲书,展露在季婵面前,要她把当下的形势看明白。场面沉寂下来,顿时两个人都不说话了,季婵虽然对他的言论很是厌恶,但好不容易能清净,就懒得再理他。 然而欧阳永杰这人却是个隐形的话唠,季婵越不理他他就越想搭话,绞尽脑汁的找话题,最终他的目光落在书坊正在帮客人结算的伙计身上,状似不经意的开口问道:“书坊要请这么多管事伙计,光人工费这一块支出肯定不少吧,好在生意一直都是蒸蒸日上,也不知道这么大的一个书坊,每年能获利几许。”其实季婵不用说,欧阳永杰自己也想像得到,只是他希望能够从她口中得到一个确切的数字,要知道大概和清清楚楚完全不能相提并论。 季婵倚在柜檯上,神色莫测的打量他。 不过几日的时间,已经足够她把欧阳永杰的性格看明白了,比起最初见的做作虚伪,还要再添上一份狂妄自大和不要脸。而他的确有不要脸的资本,只要那张结亲书还在,季婵就不得不嫁给他,如果不然,如果闹到衙门那里,不仅季婵是个浮逃户的事情会被拆穿,就连当初帮她上户口的那些人都要受到牵连。 根据当下的律法规定,如果发现有浮逃户,有原籍的抓起来一顿板子再遣送回去,没有原籍可以遣送的——说的就是季婵这种真正的“外来人口”,直接流放到战争前线或者深山老林去做苦役打仗,什么?是个女子?女子也不能免俗,男女平等嘛。 不过虽然惧怕被发现之后的后果,但是自己一点一滴慢慢经营起来的一切要被别人不劳而获,甚至是赔上她的幸福,季婵有如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这样的一个愚蠢贪婪的人做自己的丈夫,一辈子都和他相处?这和死了有什么区别,此时的她竟然有些懊恼当初拒绝李承干的想法,不过很快季婵就摇头挥退自己的妄想了,按照对方的身份来说,嫁给他也不轻松,何况李承干在她眼里还是个小孩子呢,怎么可能把终身託付给他。 也只能先拖着了,季婵目光沉沉的看着正在巡视书坊的欧阳永杰,看他一面翻看着颜料铅笔,一面出声感嘆,他实在太吵了,已经有很多客人露出不耐烦的神色了,为了避免流失客源,季婵只能握住对方胳膊,想要把他带离。 “季娘子。” 清亮而又熟悉的声音让季婵有些慌乱,她仓促的回头,只见书坊门口停了一辆马车,李承干正抱着小兕子从车辕上下来,他直勾勾的盯着自己握住欧阳永杰胳膊上的手,想来都是充满笑意的脸上表情冷峻得吓人,他周身散发的戾气(或者是怨气?)惊得阿喜额冒虚汗,季婵也不禁松开了手,仿佛做错了什么事一样心虚。 自己有什么可心虚的,季婵如是想到,她倔强的挺直嵴背,态度自然随和的对李承干点点头,迎了上去。实际上她并不是很愿意,但是把客人晾在外头不是她的作风,何况还有个小兕子,外头的温度对她来说太低了。 欧阳永杰虽然也算是家底殷实,但是轮到他这一代之后就开始败落,只剩下了一家售卖胭脂水粉的小店铺。他从小没有受过什么教育,最多也就被教授了一些管理商铺的小本事,他对利益看得极重,再加上长期混迹于女人堆里,这导致他思想刁钻狭隘,喜爱夸夸其谈,自以为聪明绝顶。他胆小懦弱的本质被野心掩藏住了,旁人在他眼里只分为能够利用的和没有价值的,而很显然的,季婵就是属于前一项。 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今天竟然能够遇到这样的大的一个惊喜。欧阳永杰在售卖胭脂水粉的时候,曾经有李绩李大都督府里的婢女到他家买过东西,还是他亲手送到府上的,尽管当时的欧阳永杰连李府的大门都进不去,只是站在外头等候,但是恰好碰见了从府内出来的李承干,尽管只是一面,然而对方华贵的模样一直深刻在欧阳永杰的脑海里。 第110页 而如今这样的一位大人物竟然就在自己面前,并且好像和自己未来的妻子很熟稔的样子,欧阳永杰兴奋得心脏快要跳出来了。要知道就算他不是李绩家的郎君,也会是有权有势的官宦子弟,和这样的人交好对自己十分有利。 他理了理自己身上的长袍,笑容满面的凑了上去,对着眼前这个比他年纪还小的少年,把姿态放得极低。 ☆、第60章 李承干原本对于这个突然出现在季婵身边的男人满是敌意, 但是当他见到对方殷勤的走过来和自己攀谈, 并且对他极为奉承的时候就放下了心, 因为季婵不会对这样的人感兴趣,他对于自己没有任何威胁,如果硬要说的话, 那就是他实在太吵了,聒噪得像夏日枝头的蝉。 李承干扯出漫不经心的微笑,无论欧阳永杰提出什么话题都简洁的应付过去, 他靠在有柔软背垫的椅子上,修长的双手交叠在一起, 他的姿态显得那么慵懒自如, 这表现了其实他对话题并不感兴趣, 只是应付了事。 “欧阳郎君,我有话跟你说, 占用你一点时间可以吗?”季婵阻断了欧阳永杰滔滔不绝的演讲, 站起身来把人拉到一边, 她想她应该警告欧阳永杰几句, 因为他那些没有实据的吹牛简直让人难以忍受,而且李承干时不时扫过来的兴味目光让季婵很是不自在,尽管那里面没有任何嘲笑的意味。 而李承干的面色阴沉了一瞬, 视线胶着在季婵拉住欧阳永杰的手指上, 他改变主意了,这个人对他的威胁太大了,向来自制的季娘子在他的面前都失了分寸, 要是以往她和其他男子连靠太近都不会,何论如今这样? “我想我们要发大财了!”季婵还未开口,欧阳永杰就先开口打断她。 “你在胡说什么?”季婵抿紧嘴唇,对他没头没脑的一句话感到疑虑。 “你还不知道吗?刚才的那位李公子很有可能是大都督李绩家的郎君,我曾经远远见过他一面。”说道这里,他忍不住炫耀了起来,“当时我去李府的时候,那里头的僕人待人温和有礼,甚至还留我在府内歇息一会,但是铺子里抽不出空来,我就匆匆走了。” 其实都督府上的僕人怎么可能留他一个贩夫在府内,这些不过是他的吹嘘罢了,不过能在佳人面前逞会威风也好,免得她老是看不起自己,欧阳永杰如此想着,接着道,“如果我们能和他攀上一点点交情的话,那也足够我们在街坊邻里挺直腰杆了,这是多么有面子的事情,那可是都督家的公子!” 话说完,他仿佛想到了什么一样,开始转身要回去找李承干,“我得再和李公子说会话,和他结交能给我们带来极大的好处的。” 季婵连忙把人拉回来,冷声警告道:“我奉劝你不要这么做,对方的地位不是一般的权贵,可你我可以轻易攀附的,或许接下来我说的话会有点难听,但是这有助于你看清自己的身份,你只是个普通得再普通不过的平常人,你认为你值得让他花费时间跟你结交吗?李郎君外热里冷,他不喜欢别人在他面前聒噪个不停,如果你再喋喋不休的话只会引起他的不耐烦和厌恶,闭上嘴安静点,这或许会能为你谋得一线生机。” 季婵本人不喜欢阶级论,但是无奈的是她身处的就是这样的一个阶级时代,强者掌握着弱者的生存,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惹恼贵族阶级可不是什么明智的想法。 欧阳永杰有如冷水灌顶,整个人都清醒过来,他感激的朝季婵一笑,心中窃喜,看来季娘子对自己并没有表面上那么冷淡,她甚至费心的劝告着他,履行着身为一位妻子的责任。欧阳永杰甚至开始幻想着婚后的生活,或许他会将书坊交给季婵管理,毕竟她有那么棒的经商天赋,当然家产还是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他才是家里的男主人。 季婵并不知道欧阳永杰对她的话产生了歧义,有了不该有的想法,天知道她只是不想被他的愚蠢牵连到而已。此时看他沉思的模样,季婵以为对方都听进去了,不由得轻舒了一口气,只希望欧阳永杰能够收起爱吹嘘和自以为是的毛病,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忍受得住他的自吹自擂的。 获得了清净,季婵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她甚至好心情的亲自下厨给兕子做零嘴。当然这短暂离开能够避开李承干一瞬不瞬的注视,他的视线弄得季婵头皮发麻、耳尖微红,不是所有女性都能无视那种温柔的目光,哪怕季婵也不例外,尽管她自以为自己抵挡住了。 厨房里头没有什么新鲜的果蔬,只有阿锦买回来的一包鸭掌。她原本打算做泡椒凤爪,没想到阿锦错把鸡爪听成鸭掌,现在也只能将错就错,做一道香辣鸭掌了。 解开草绳,剥去包裹鸭掌的枯荷叶,洗干净后入锅焯水,捞出放入其他锅里,这是一口铜锅,要定做这个可花费了季婵不少功夫,因为很少有人拿它来做器物,在很久之后的开元年间甚至开始禁止使用时私自铸造铜器。不过这与季婵无关,她之所以改用铜锅,是因为它比铁锅不沾,又没有一股锈味,洗刷也方便。 铜锅不大,季婵也就偶尔拿来做做小食,日常饭菜基本不会动用到它。此时季婵往锅内放入干辣椒、花椒、香叶、桂皮,还切了生姜加进去去腥增味,倒入生抽和黄酒,偷偷洒了点糖添加甜味,水漫过鸭掌,盖上锅盖等待煮开。 第111页 等待的同时季婵往灶内扔了几个小芋头,顺道泡发干香菇,再把一小块猪肉剁成末,这是另外加的肉末蒸蛋,依旧是给小兕子做的。 水开的时候把鸭掌拌匀一下继续改为小火焖煮,两个鸡蛋打散,加入豆浆搅拌成顺滑的蛋液,这是从何婆婆手里学来的,据说这样的蒸蛋要比加水的好吃多了。蛋液过滤掉浮泡,倒入漂亮的青纹白瓷碗盅内,放入蒸笼里蒸熟,肉末和香菇下锅炒制,等到蛋羹出锅的时候浇上即可。 忙完了这些,鸭掌也该搅拌收汁了,季婵见锅底没有什么汤汁就将鸭掌盛出,摆放在盘子上,吸收了汤汁的鸭掌呈现出漂亮的酱色,香味极为诱人,除了麻和辣还有淡淡的甜味,不过小兕子只能尝个味道,不能多吃。 等到季婵把东西端进去,欧阳永杰已经不见了踪影,里头只剩下李承干和小兕子,对方晦暗的目光自季婵一进门就落在她身上,让她心里头感到不适。 “他人呢?”季婵问道,问的自然是欧阳永杰。 “回去了。”李承干答到,復又开口,“听说你跟他结亲了?” 季婵刚把蛋羹放到小兕子眼前,就听见李承干陡然发问,险些把蛋羹洒出去,她看向李承干,拧眉问道,“他都跟你说了些什么?!” 看来是真的了,李承干苦涩的垂下眼睑,脸上没有了以往的温和笑意,只剩下狼狈和沮丧。没有什么比心仪的姑娘要和别人在一起更让人难受的了,何况这还是在那个人各方面都不如自己的情况下。他实在不懂为什么季娘子会和选择这种人在一起。见风使舵、谄媚而又贪心,是因为自己的追求让她失去分寸不得不胡乱找一个人来应对吗?这可真是再糟糕不过的事情了。 对方的样子像是一只受伤了的小奶狗,看得季婵有些心疼,但是他说的是实话,为了保全自己,她也只能选择和欧阳永杰在一起,或许以后的日子会很难熬,但是至少她活下来了不是吗?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季婵这样告诫自己。 同样都是黯然神伤的两人相处起来十分诡异,好在身边还有个天然治癒系的小兕子,不然他们实在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对方了。 以往总觉得时间稍纵即逝,然而这次却格外的漫长,好不容易等到分离的时候,李承干和季婵视线相对,然而又很快转开,这样的对视让他觉得唿吸不畅。马车驶出去数十米远,渐渐变成一个模煳不清的小点,季婵回过头,长长的嘆了一口气。 这回她成功的拒绝了李承干,但是她心里并不高兴,因为这不是一个人在难过。 —— “你干的蠢事!!”李祐抬手拂落桌子上的茶盏,看着眼前低头不语的恆明子,俊秀的脸庞涨得通红,额角青筋暴起。扬州事起,陛下派遣太子督查,李祐曾让恆明子给江武东递消息让他安分点,莫要多起波澜。没想到恆明子不以为然没有照做,结果江武东干了蠢事,意图刺杀太子,他们难道就不能多动动脑子想一想,若是太子因为剿匪出了事故,陛下大怒定会彻查,如果顺藤摸瓜查到他这里来,不仅会带来大祸,之前辛苦布置数年直接化为乌有! 母妃隐忍多年的结果,险些被这些自作聪明的人给毁于一旦了! “严润、江武东已死,剩下的方舟想办法不要让他开口,想办法让他把罪责一人担下,若是他把本殿下咬出来了,他方舟一族都别想好过了!”李祐阴测测的开口,看向恆明子的目光冰冷而又渗人,“那个和你联络的人呢?把他找出来,也一併解决了。” “回殿下,他失踪了。”恆明子哑着嗓子说道。 “失踪?”李祐怒极反笑,加重了语气,“就算是掘地三尺也要把人给我找到!!” 恆明子低头应是,手上的拂尘动了动,垂落在地。耳边的脚步声渐渐远去,再抬头时李祐已经不在身旁,他把手底下的人叫了过来,逐一安排事情,然而正当他们在议事时,一名侍从敲门进来,在他耳边低声道:“道长,那个婆子又在闹事了。” 恆明子眯了眯眼睛,握紧了手中的拂尘,“带我去看看。” 侍从带着恆明子径直走到偏殿的一处小院内,这里头很荒凉,原本是用来当小厨房的,后来别处新建了这个,这个就弃之不用了,听说之前有个宫婢吊死在这里,一般宫人也不怎么来往这处,渐渐的就有了闹鬼的传闻。而最近一段时间这个说法又在宫婢间闹得纷纷扬扬,据某日夜里有事路过的宫女说,这里晚上会有女人的哭叫声,阴森恐怖,十分吓人。 侍从把上了锁的房门打开,恆明子刚一踏进去,就闻到一股极为难闻的馊味,他捏紧鼻子十分嫌弃的踏进房门,只见地面上躺了一个白髮苍苍的老妪,她神情呆滞看着恆明子,露出痴傻的笑容来。 恆明子皱起眉,看了看地上翻到的碗盘饭菜,老妪突然尖叫了两声,朝他扑过来,被恆明子一脚踹倒在地,他转头眼神不善的看着侍从,质问道:“这是怎么回事?人怎么成这样了?” ☆、第61章 这老妪本来就胆小, 连日来被他们拷问毒打, 再加上长时间被关在一个阴森漆黑的小屋内, 不疯才奇怪,只是这些话显然是不能说的,侍从惶恐道:“奴不知道, 还请道长恕罪。” 第112页 恆明子眼睛盯着老妪,蹲下身来,突然伸手卡住她的脖颈, 阴测测的问道:“东西呢?东西放在哪了?!” 老妪脸因为缺氧而涨得通红,额角青筋暴起, 她口中发出破碎的‘呵呵’声, 沾满脏污灰尘的手颤抖着抬起来, 紧紧的攥住掐着自己脖子的手,锋利的指甲甚至扎进皮肉, 留下了一个月牙形的血口。 恆明子吃痛的甩开她, 一旁的奴僕赶紧上前, 用干净的布巾裹住恆明子的手掌, 而后者狠狠的推开他,抬脚往缩在墙角的老妪身上踹了一脚,看到她神经质的扯着自己的头髮, 这才稍稍解气了一点。 “三日不准给食水!” 丢下这一句话, 恆明子冷着脸走了。 —— 杨家村近两日十分热闹,盖因村子里头的木匠杨勇要结亲了,邻舍都前去帮忙, 季婵也不例外。 原本杨勇过来递话说的只是让季婵当日去吃宴席,至于帮忙什么的他不敢提,毕竟人家身份不一样了,有头有脸的富贵人家,怎么可能过来帮你忙活这些琐碎小事。他没说,季婵却不能不当回事,当初杨秦氏过世的时候也是仰仗邻里的帮忙,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何况不过是些人情往来,并不损害她的利益,季婵还是很乐意的。 与季婵记忆中的迎亲不同,唐朝人迎娶新娘子的时间在晚上,据说是原始部落社会的“抢婚”风俗残余,在唐之前,成亲礼又称作“昏礼”,女字旁是后来才换上去的。季婵还没有穿越过来的时候,给她的表姐当过一次伴娘,凌晨两三点就要起床化妆,没一会儿新郎就会开车来接,新娘家还要备礼,蒸粿祭祀天地。等到了新郎家也只能休息一会儿,依旧要拜祖宗、给宾客敬茶奉糖,求一两句吉利话。 那可真的是一整天都没有停歇的,不过毕竟是一生最为幸福的时刻,哪怕是忙一点累一点也是值当的。 闲话不多说,来帮忙的村人有的打扫屋里屋外,有的放置装饰饮食,季婵转了几圈,实在找不到自己能做的,干脆直接进了厨房,估计也只有这里能让她一展身手了。 成亲是人生中一件大事,即便是平民百姓也要讲究几分,这可关乎新人和其家庭的颜面。第一:菜量贵多不贵精,名字也要多以喜庆吉祥为主,图个热闹,也包含着美好的寓意。第二:菜餚的数目要为双数,以十个菜十全十美最佳。第三:从材料上来说,标准的四大件——鸡鸭鱼羊,必不可少,另外有羹汤、点心,荤素也要搭配适宜。 厨房不大,仅有四五个中年妇女在忙活着,外头还有几个在清洗碗碟和厨具,季婵探头一瞧,里头的人都只是见过,并不深交,倒是有个熟识,是杨李氏,两人四目相对,都尴尬的收回了视线。 “李婶儿。”季婵进来,先叫了她一声,再和其他人打招唿。 “哎。”杨李氏应了,勉强的笑了笑,“来帮忙的吗?正好你来接我的手,我出去抱堆柴火,里头不够用了。”说完也不等季婵答应,拎起裙摆急匆匆的出去了。 “这不是还有吗?季小娘子过来帮我把这鸡蛋打了,我切菜。”赵嫂子嘀咕了一声,随即喊季婵来帮忙,她没有旁人那股拘谨劲儿,反而十分豪爽,只拿季婵当小辈看。 季婵挽起袖子,拿起了一个大海碗,她两手各执一个鸡蛋一敲,蛋壳磕开里头的整蛋落入碗中,既没有散黄也没有蛋壳碎,赵嫂子“呦”了一声,笑贊道:“有一手,按照这速度,今儿能省下不少事。” 菜色四荤三素,并两道羹汤一份点心,芦蒿炒腊肉、葵叶汤、冬笋炖鸭子、蒸猪肉、炙羊排、菘菜卷等等,芦蒿炒腊肉和菘菜卷是季婵提议的,大伙听着不错也就採纳了,不过这菜得由她主厨别人打下手,其余的本地菜餚则是王嫂子她们来。 初春刚至,地里已经有了一层浓密的低矮绿色,刚冒芽不久的芦蒿只有巴掌长,又嫩又香,芦蒿在清明前后才会大面积冒头,现在早了点,不过还是有的。新鲜採下来的芦蒿有一股特殊的味道,没有吃过的人唯恐避之不及,而喜欢它的人自然能接受这股异香。 芦蒿别人已经洗净放到一边了,季婵把东西拿过来,择去叶子只留茎干,掐成小段后復又洗了一遍。腊肉切爆片下锅爆香,再倒入芦蒿煸炒,因为腊肉已经有咸度了,盐只需要放一点就够了。 等她们做菜的时候已近黄昏,迎亲的队伍也整装待发。季婵偷偷往外头望了一眼,新郎杨勇穿着红纱单衣、白内裙和黑靴子,又抱一只鹅,带着傧相、一辆装饰好的迎亲花车,再纠结几十号的壮汉,沿着村里的大路走去迎亲。看起来不像是去结亲的,反倒像是火拼打架去了一样。 季婵看得新奇,却被王嫂子抓回厨房,毕竟是还未出嫁小娘子,这么探头探脑的可不行。 太阳西斜,杨勇走了也就两刻钟的时间,就到了新妇子徐依香的家,徐依香的家境要比他好得多,大伯做过八品小官,虽然已经退休在家了,但生活水平也是小康之上,至于为什么把侄女嫁给一个木匠,那也简单,看准了他吃苦耐劳,努力的性子。而且高娶低嫁,徐依香能把持得住丈夫,想要纳妾也没那条件,她也不求大富大贵,只要日子过得不糟心就行了。 在当时的唐朝,也没有人家会嘲笑杨勇吃软饭,徐依香秉性温和,这样的一对小夫妻,日子只会过得越来越红红火火。 第113页 唐朝的迎亲可没有后世那么容易,平民百姓尚且好些,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只会更繁琐。有文采学识的进门还要要念催妇诗,过五关斩六将,一路吟诗进门,独属于唐朝的浪漫和热闹,堪称佳话。 徐家的大门打开,杨勇要先受姑嫂用大棍子一顿好打,做人家女婿的只能躲闪告饶,不能生气更不能还手,带过来的几十个、大汉只管看热闹叫好,也不能上前帮忙。 就连新郎手中的大雁也有一份甜蜜的寓意,大雁忠贞,一生一世都只有一名伴侣,又有比翼双飞的意思。等奠雁礼过后,新郎要把大雁放生,爱护动物人人有责嘛,至于杨勇手中用来替代大雁的鸭子,也要放生。 等到入夜,杨勇家都点起了灯笼,明晃晃的特别亮,来往的客人很多,每个人都笑脸盈盈的,带着祝福和贺仪。而后吹吹打打的声音传来,众人回过头一瞧,原来是新妇子坐车到夫家大门口了。 停下车,侍娘挑开车帘,从杨勇家门里涌出一群妇女来,人人手持一块毡席铺在车下,后面人依次铺开成一条路,直引进家里大门。徐依香身着深青色的外袍,素纱的连体内衣,头罩同色蔽膝,大小腰带、袜子、布鞋也都是深青色的。她下了车,踩着毡子上走过去,身后就有人把踏过的毡席拾起来,小跑着继续往前铺,要保证新妇子从车上下来一路上都脚不沾地。 王嫂子喊人提来三升粟把石臼填满,再用用三斤麻把窗子塞上,拿一张蓆子把井口盖住,大门门楣上还要放三支箭,新妇子就从箭下走过去,一边的小孩都看得新奇,可惜季婵在厨房,不然又是一番感嘆。她这个时候是真的腾不出手来,餐后的点心因为量少,王嫂子就全交给她负责,自己则是领着几个妇女出去做其他事宜。 季婵这道甜点做得比较精细,样式也好看。提前泡发的红枣划开小口取出果核,果肉放在一边的盆里头备用,糯米粉多次加入少量的冷水揉成团,揪起一小团搓成椭圆塞入枣腹中,然后上锅蒸一刻钟左右。红糖加水如果熬煮成糖水,浇在蒸好的枣子上,再撒上一小撮干桂花。 枣子软糯黏甜,又带着桂花的香气,季婵把摆盘之后剩下的分给王嫂子吃了几个,引得她嚷嚷着要跟季婵学几手,“这样的巧思,便是卖食的店家也想不出来,虽然麻烦了一些,用料倒是简便。”王嫂子感嘆道。 季婵笑了笑,将做法说了一遍教给她,而后心里头也琢磨着要不要把这道菜列入菜谱,做以后更新之用,毕竟菜式如果不推陈出新,一味的卖哪几样,生意怕是要被别人给抢走了。 吃完宴席,人们都围着火堆载歌载舞,季婵不懂这些,也不习惯去凑这个热闹,就找了藉口躲了出来,只是让她没想到的是,竟然会遇到他们。 她隐匿在门后,眼睛盯着墙外的那一簇枯藤,底下站着一男一女,灯光灰暗却仍然照出那两人的模样来,恰巧她都认得,一个是今日送新妇子过来的徐家女儿,一个是她所谓的未婚夫——欧阳永杰。 季婵眯了眯眼,不动声色的聆听着他们之间的谈话。 。 ☆、第62章 徐珍是徐依香的堂姐, 本来嫁给了一名小吏, 但可惜好景不长, 小吏病逝,无所出的徐珍被休离归家。说是休离也不算,夫家不仅将嫁妆原封不动的奉还, 还给了一笔足够三年花用的赡养费,为的是让她再嫁,莫要把青春耽搁了。 徐家的女儿性子大多很温软, 信奉在家从父、出嫁从夫,是典型的贤妻良母。她们的模样也很清秀可人, 最重要的是无论和谁说话, 嗓音都很轻柔, 让人有如沐春风之感。 欧阳永杰和徐珍只是偶遇,杨勇娶亲, 他因为和杨家村的人并不熟稔, 所以并没有受邀, 只是待在家里。但是欧阳永杰并不是个坐得住的人, 很快的他就感觉到无趣,于是就打算前来找寻季婵,顺便在杨家村众人面前过个明面, 藉由舆论来逼迫季婵早做决定。 他想得很美好, 等真正到了杨勇家才觉得不妥,门口张灯结彩的场面和两手空荡荡的自己格格不入,欧阳永杰在墙边转悠了两圈, 到底还是没有勇气进去。正想着这趟只能败兴而归的时候,打后院出来了个女子,手中提着一篮果子金钱花钿,脚下一滑看样子就要摔倒了,欧阳永杰赶紧上前把她扶了起来。 “没有受伤吧?”欧阳永杰关心的问道,他的视线落在女子姣好的脸庞上,察觉手上温暖细腻的触感,手指微微摩挲几下。然后对面的女子突然羞红了双颊,把手抽了回去。 “我没事……唉,东西都洒落了。”徐珍避开他的目光,蹲下身去把东西捡回篮里。 欧阳永杰心中微动,他想起连日来季婵对他毫不遮掩的冷淡和厌恶,再看到面前这个羞怯怯的女子,一种强烈的对比感油然而生。是了,如果不是因为季婵的家产,欧阳永杰不会娶这样的女人做妻子,整日在外抛头露面也就算了,还对未婚夫爱答不理的,哪有半点女儿家的样子? 如果这个惹人怜惜的女子有季婵一半的家产,他也许可以为她放弃季婵,毕竟家宅后院的安定也很重要,真是可惜了。欧阳永杰脑中如此感嘆着,手上也不停,他帮徐珍捡了东西,佯装不经意的问,“不知小娘子是何处人氏?怎么我从未见过。” 第114页 徐珍笑了笑:“我是杨徐氏的堂姐,今日是第一次来杨家村,郎君没见过是自然的。” 杨徐氏指的自然是今天的新嫁娘徐依香,据欧阳永杰从村里人口中得知的,徐依香有个大伯是当官的,也不知道面前这个杨徐氏的堂姐会不会就是徐公的千金? 欧阳永杰突然兴奋了起来,他旁击侧问道:“不知令堂可是京兆县丞徐公?” “正是家父。”徐珍答道。 京兆县丞,虽然只是个八品官,但毕竟是个公务员,还是个中央公务员。像徐珍父亲这个官职,每年能拿到六十七石的禄米,有两百五十亩的职田可以收租,还有月俸、力课等其他收入。而且最为重要的不是这些钱财,而是身份地位,在这个极为看重良贱制度的时代,公务员的身份可比金子铜板还要好使。 是紧紧揪着需要费大力气才能得到的家产不放,还是抓住眼前唾手可得的权势?欧阳永杰犹豫了,他稍加思虑,决定先和徐珍相处看看,季婵那边也要稳住。至于能不能得到徐珍的青睐,欧阳永杰对自己很有信心,据说杨勇的婚事都是徐公一手操办的,说明对方并不看重门当户对,杨勇可以,他也是行的。而自己经营着胭脂铺,最懂得怎么讨好女人欢心,像徐珍这种菟丝花一样的女子,不过是手到擒来罢了。 他如此想着,脸上的笑容也就热切了几分,一直顺着徐珍的话来谈,时常逗得她笑逐颜开。两人仿佛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一样,在墙下说了许久,直到院子里头传来同是徐家人唤她的声音,这才作罢。 季婵早就离开了,她和王嫂子在院子里的水井旁帮忙清洗器物,看见徐珍双颊染红、眸泛秋水的匆匆走过,不由得挑起了眉,询问道:“这是新妇子的阿姐?真年轻吶,看着也就十八吧。” 王嫂子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笑着说道:“是她堂姐,家中有个做官的父亲,不过也不年轻了,嫁过一任丈夫呢。” 季婵的手顿了顿,没再问,但王嫂子却像是被打开了话匣子,一直拉着她说个不停。 “她家只有一个孩子,自然是娇惯着长大,吃的用的比我们常人不知道要好上多少,理所当然的,也就看起来年轻了。珍娘子为人性子不坏,就是单纯冲动了些,对着我们也有说有笑的。甚至徐家还声明若是她再次改嫁,徐公就把大半家财都添作嫁妆给女儿撑场面,有人愿意入赘更好,家业直接由他来继承,并且徐公还帮忙在县衙内谋个职位呢。” 说着说着,王嫂子忽然又嘆气,季婵不明的笑问道:“这不是挺好的吗?王嫂您嘆什么气呢。” “好是挺好,关键没什么人愿意,毕竟是二婚了,但凡有本事不为钱财的人哪里捨得给人当上门女婿,要是为了钱财徐公又嫌目的不纯不靠谱,这耽搁了好几年了。” 原来是急了,季婵瞭然的点点头。要知道欧阳永杰的外貌也就一般,身量不高,勉强算是英俊,唯一能吸引人的大概就是他那张能说会道的嘴。他用语言掩盖自己的缺陷,再用它来勾引一个单纯的姑娘,这并不是她荒谬的猜测,而是极有可能发生的事。要知道徐珍可是一位家中有钱又有权的小娘子,徐公更是明晃晃的贴着重金求婿,娶了她欧阳永杰至少可以少奋斗三十年,而且基本不会有人说他吃软饭,徐珍貌美还年轻,季婵要是个男子都要心动了。 又何况是无利不起早的欧阳永杰呢?如果他愿意,他完全可以把自己塑造成一名落魄的有志青年,把贪婪的心包裹上光鲜亮丽的外衣,叫别人如何都看不穿,而他就能利用她们的爱慕而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不过这些都不是她该管的,如果欧阳永杰敢去招惹徐珍最好,那姑娘虽然单纯心眼实了点,可她的父亲徐公可不是吃素的,但凡能从官场囫囵回来安全退休的,怎么可能是个善茬,到时候自然有他来教欧阳永杰做人。 季婵轻笑出声,甚至好心情的哼起了歌,这简直就是自从这位不速之客来了之后,发生的,令她最为愉快的一件事了。 —— 东宫,李承干抬手摆弄着桌案上的笔架,双眼放空,心思不知道飘散到何处。 “太子哥哥?太子哥哥!你都不陪兕子玩。”小兕子嘟着嘴,怀里抱着乌鸫,再次往它脖子系了一条红绸带,算上去这已经是第七条了。阿喜在旁边盯得死紧,为了不让乌鸫动口啄伤这位小主子,他就是拼了老命也要保护好公主! 李承干回过神来,伸手把兕子抱到腿上,顺便再把可怜兮兮的乌鸫脖子上的红绸带解开,放到软垫上,轻声笑道:“兕子生气了吗?都怪大哥,大哥给兕子赔礼道歉好不好?” 小兕子的脸蛋比起之前丰盈了许多,如果轻轻捏住她的脸颊,能感受到指尖那一小兜滑腻的肉肉,平时也活泼好动了不少,甚至要求承干带她去骑马。承干自然不可能答应,然而看到她终于有了小孩子的娇憨模样,心里十分动容开心。 “太子哥哥带兕子出宫玩好不好?兕子想去找季娘子。吶,这是季娘子给兕子布置的作业,兕子要去交作业了。”小兕子揪着李承干的衣袖,轻轻晃了晃,见他不应,就从衣襟里抽出一本小册子,一本正经的放到承干眼前。 册子外面有好看而又精緻的花卉图案,翻开里头画着许许多多的动植物,大部分已经被填上了颜色,还有一些小兕子不认识的就没有动笔。图案自然是季婵画的,本来是打算让兕子涂着玩的,没想到小公主很认真的在后花园找了找,根据实物的颜色来填。这已经不是一本简单的儿童画册了,她的颜色把握得很精准,甚至连一些细小的变化也画得很仔细,就算是大人也没办法做到,让人没想到的是,现在才四五岁的小兕子,在画画上竟然有这样惊人的天赋。 第115页 这种光和影、虚和实的表达并不容易,需要作画者拥有耐心才能过描绘出来,有些地方需要不断重复上色叠色才能出效果,李承干不知道她是如何忍耐住枯燥与乏味,才能画出这样的作品来。现在的他感觉又心疼又心软,是他们忽略了小兕子的感受,导致她明明是天之骄女,拥有任性的权利,却比常人要成熟懂事了不少。 面对这样的一个乖巧的孩子,哪怕她提出的要求再过分,李承干都会努力去满足,何况只是这样一个小小的要求呢?尽管这会让他得再次面对季娘子,他也顾不了了。 ☆、第63章 李承干找到季婵的时候, 她正领着严琛在地里摘野菜, 而阿锦和杨兰去图书阁还没有回来。 “季娘子!”一看到季婵, 小兕子双眼发亮,从哥哥怀里挣脱下来,一下子就扑进了季婵的臂弯里。天气渐渐回温, 但是小孩子体弱,穿得要比别人多一点,斗篷上缀着两颗雪球一样的毛团, 头上的两个发鬏各簪着三颗小珍珠,少见的烟蓝色, 衬得小脸愈发白嫩。 这可是大唐的公主, 不能随便抱吧?然而看见小兕子期盼的目光, 季婵就心软了,她顺从自己的心把兕子抱了起来, 小心的不让沾了汁液的手碰到她, 抬首触及不远处李承干, 季婵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唿。 严琛倒是和他十分亲近, 或许是因为这个家里没有和他年龄稍微相近的男□□,严琛和村里的男孩子也不怎么打交道,经常跟着阿锦, 不过阿锦虽然大大咧咧的, 但毕竟是个女的,很多时候不理解严琛的想法,这导致了严琛有时候孤僻了一些, 好在李承干来时能和他说说话,帮忙解答他的一些疑问。 于是在看到他之后严琛明显也是眼睛发亮,不过他毕竟是大孩子了,只是十分克制的站在原处,期待的看着李承干。 因为这两个小孩,季婵和李承干之间紧张的气氛稍微温和了一点,一行人跟着季婵来到溪边,清洗篮子的野菜,小兕子正在垒石头,给抓到的小螃蟹盖个房子,而严琛守在她身边,寸步不离的保护着。 “兕子……嚷嚷着要见你,于是我也只能带着她过来打扰你了。”李承干望着清澈的溪水,说话间很是不自然,水面光滑得仿佛是一面镜子,能看见底下的鹅卵石,也能看见季婵的倒影。似乎是因为今日要下农田的原因,她穿得格外的朴素,烟蓝色的上襦,洗得发白的粗布高腰裙,裙角似乎绣了几簇深浅不一的紫色花穗,并着几片飘落的柳叶,虽然绣法粗糙少了精緻,但却意外多了一份古朴自然。 李承干的心脏一下子就被抚慰了,他继续望着水面里的倒影,唇角勾起一抹温柔的笑,“你给她布置了作业?她画得很开心也很认真,时常和雉奴坐在一起写写画画,恬静的模样十分可爱。” “是吗,她画多少了,我最近又新做了一些颜料,颜色清透浅淡,有种朦胧的效果,到时候给她装一盒涂着玩。”季婵把清洗过的野菜甩了甩水,放到篮子里。 李承干从站在一边的小璟手中接过册子,把它递给季婵,“画了大半,你看看?” 册子外皮是纸质的,季婵的手刚浸过水,还是湿淋淋的,她有些不知所措的看着册子,打算接过来又怕弄湿纸页导致里面的颜色晕开。随便往裙摆上擦一擦吧,反正也是粗布裙子,洗起来不心疼。 然而她正打算这么做的时候,李承干动了。他从腰间拿出一方帕子,覆盖在季婵的掌心上,似乎想要帮她擦干净,季婵被他吓了一跳,匆匆的夺过手帕,自己擦干净了,耳朵却红了一半。 “谢……谢谢,我洗干净了再还给你吧。” “好啊。”李承干轻笑,视线从她的耳尖掠过又收回,他嘴角的笑意加深,态度却自若得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走吧。”季婵把手帕洗完拧干,擦了擦小兕子和严琛的手心,这才提篮子起身,家里有一些皂液,用那个会干净一些。 “严琛是扬州富商严润的庶子吧。”李承干跟在季婵后面,而兕子和严琛早就跑到前面去了,小璟一听自家主子开口,立马闪现走人。 季婵心里一颤,“你在说什么?严润怎么可能和小琛有关系,都姓严么?”她含煳的说道,打算应付过去,抬脚欲走的时候又反应过来,“你调查他?”李承干是太子,想知道一个人的底细还不是轻如反掌,季婵又冷静下来了。 “他是不是出什么事了?严琛自小就在长安长大,和扬州富商家没有半分牵连。”李承干突然提起一定是有理由的,结果好坏参半,姚素不指望能攀上严家大船,只希望自己能够远离严氏过上好日子,季婵自然尊重她的想法,保护好严琛是她如今的首要任务,其余的等他长大了再让他自作打算吧。而且如果严家惹上了什么麻烦,严琛自然是要避得远远的。 “严润勾结水匪,劫掠往来商船,已然伏法了,严家被查抄所获的东西都送往户部。”李承干说到此处,略停了停,“而商铺的地契和田契却不知所踪,我离扬州的前一日,有个女子手捧箱笼来领赏,说严家最值钱的东西都在这里头,那箱子非金非石,刀砍斧凿都打不开,与其送往户部让他们头疼,不如转赠给原主,而且那女子是严琛生母的侍婢,如果他愿意的话,我可以一起送来让她继续服侍他。” 第116页 烫手的山芋,是接还是不接,季婵犹豫了。 “东西是给严琛的,你在担心什么呢。小琛和我关系不错,我送他一个顽物不过分吧?而且反正又打不开,就当是个摆件好了。”李承干嚯笑道。 “总要问过他的意思。”季婵似是而非的答道,不打算继续谈论这个话题,顺着小道径直走去,踩着石阶上桥。 以往都一样的小桥今日有所不同,桥头的那株桃花提早开放,此时被风一吹花瓣纷纷扬扬的落下,树下有两个人,季婵一看差点没乐出声,这两个人她认识,徐珍和欧阳永杰。 徐珍似乎又没站稳了,篮子里的果子糕点撒落在地,欧阳永杰伸手扶她也不避开,两人蹲在那里捡东西呢。 她今日穿的是一身娇粉色的齐胸襦裙,下裙是极为轻透的薄纱,重重叠叠数层,由上而下是浅浅的粉色,上襦的百蝶穿花从袖口往上蔓延,从右臂缠绕到后肩,看起来又细緻又精美,衬得她整个人像桃花尖儿上的那抹嫣红,惹人喜爱! 于是两人捡了许久的东西,季婵有心让他们培养感情,但是身后有李承干在,不得不硬着头皮走过去。她这边一动,那边两人就有所察觉,仓皇失措的分开,徐珍不知她和欧阳永杰之间的交集,只是被人撞见觉得十分羞赧,隐于欧阳永杰身后不敢露面。 而欧阳永杰却不一样了,他的表情说不出的尴尬,似乎想上来跟季婵解释清楚却又顾忌着徐珍,要知道他在徐珍面前的说法是自己和林老爷子是亲戚,只是过来暂住一段时间,到时候还要回去重振欧阳家的。如果这个谎言被季婵戳破,徐珍怕是再也不会和他接触了,还有她那个县丞父亲,指不定会找他的麻烦…… 欧阳永杰将利弊稍一分析,顿时额头直冒冷汗,用哀求的目光看向季婵。而季婵巴不得他们两个好上,又怎么可能上前戳穿,她朝徐珍友善的点了点头,脚步飞快的从他们身边经过,心中十分雀跃,半点停留下来的意思都没有。 欧阳永杰看着她走远了的背影,下意识的想要跟过去,却被李承干抬手拦了下来。 “欧阳郎君,这位是?”他的视线落在徐珍身上,对方因他俊美的容貌怔住了一瞬,好感骤生。 “李郎君安好,这位是徐县丞家的千金,今日是来拜访远嫁的堂妹的。”这位可不能轻易得罪,欧阳永杰立马答道,态度说不尽的恭敬。 “原来是徐娘子,徐娘子清秀娇美,欧阳郎君英俊潇洒,二位看模样似乎十分般配。”李承干感嘆道,而后又马上作出一副歉意的样子,“某失言,勿怪。” “这……”欧阳永杰没弄明白他的意思,他紧张的看了看季婵离去的方向,上前几步凑近李承干,低声询问道,“李郎君这是何意?”难道是为了季婵来出头了?他都忘了,季婵的这个朋友权势可要比一个县丞大多了,欧阳永杰立即想开口否认。 然而李承干打断了他尚未出口的话,“大家都是男子,欧阳郎君的想法我自然明白,县丞既有权又有钱财,每年有近七十石的禄米并两百五十亩的职田,此外还有月俸、力课等等收入。若是徐公愿意帮自家女婿一把,说不定也能谋个清闲小吏噹噹,到时又有面子又有里子,家里还有娇妻,岂不美哉?” 欧阳永杰有些懵逼,半响说不出话来,他看向李承干的目光满是疑问,“李郎君和季娘子不是熟识吗?怎么会……” “我与季娘子只是生意上的往来,谈不上熟识,不过我对她颇为欣赏,不愿意看她因为结亲而放弃事业,进而影响到我们的交易,你觉得呢?欧阳郎君。”李承干的眸子里皆是冰冷的笑意,他低低的嗓音在欧阳永杰耳边炸开,吓得他抖了抖。 “那是自然,自然的。”欧阳永杰结结巴巴的说道,该如何选择他已然十分清楚了,季婵虽然还有利用价值,但是眼前这位显然不是他轻易招惹得起的,何况徐珍不管是家世还是样貌上都胜过季婵,对他也是死心塌地的,只要自己把结亲书烧掉,那么他就再也和这个乡下丫头半点关系都没有了。 ☆、第64章 而且李承干口中所描述的利益十分动人, 他以为县丞只是有势力而已, 没想到这么有钱, 并且今日看来,徐珍的美貌更甚于季婵,那么他何必为了那颗芝麻而丢了西瓜呢? 欧阳永杰立即振奋起来, 对于身后的徐珍愈发的讨好,而且打定了明日一早便离开的主意,反正这段时间他受季婵的冷待也受够了, 越早点离开越好! 因为有客人到来,饭食自然不能像之前的一样简单, 季婵难免要多费点心思。当下的唐人食用羊肉比猪肉多, 季婵取了一小扇羊排噼开, 剁成小块。 她个子不高,却手里拿着一把大大刀, 那模样看起来可笑又可爱, 李承干站在厨房门口, 静静的看着她忙碌的背影。心中不由自主的传来一阵阵悸动, 李承干唇边挂着傻笑,强烈的幸福感油然而生。 这是再正常不过的感受,当你带着满身疲倦归家, 而灯下有个人为你洗手作羹汤, 为你端来一碗暖胃的热粥,剎那间周身温暖得仿佛是在热水中泡了一遍一样。李承干不希求自己未来的妻子能有多美亦或者是有多好的家世,他是太子, 旁人追求一生的权势、地位、名利、财富他都有了,他只渴望寻常人家的温情。 第117页 或许是因为之前年少,不顾一切的表白心意被视为冲动和莫名其妙,但是如今看来,谁又说他的选择会是错误的呢?季婵她很好,也就是这么恰巧。 “小琛吗?帮我去屋角割一把香茅草过来。”季婵往盆子里倒入调料,加入葱姜去掉羊膻味,抓匀排骨后,她拿起旁边的一个小簸箕盖上,继而去准备其他东西。 很快的,身后传来脚步声,一把翠绿的叶子递了过来。季婵侧头看了一眼,有些哭笑不得的开口,“这是臭黄荆树叶,你摘这个干吗?香茅草不是就在屋角吗?” 季婵接过树叶,转过身来,正巧和李承干面对面,唿吸都似乎交缠在了一起,对方身上淡淡的体温传达到她耳尖,红彤彤的还抖了抖,“太……太近了。”季婵感觉头皮发麻,然而身后就是灶台,退无可退。 “啊,抱歉,那么香茅草长什么样子呢。”口上说着抱歉,然而李承干却一点后退的意思的都没有,反而还稍稍上前了一小步,偏偏他脸上的表情十分严肃,仿佛真的很认真的在跟季婵求证香茅草的长相。 季婵忍了很久,然而他们之间的距离实在是超过了她能忍受的程度,她侧身从旁边挤出来,故作轻松的说道:“我自己来吧,就不麻烦你了。”说完之后,她立即像个兔子一样逃窜开来,甚至还不小心碰掉了门后的烧火棍,也顾不得捡。 或许有点夸张,但是有些人就是这样,年纪轻轻的气势压人,何况那种若有若无,若即若离的暧昧气氛太渗人了,季婵从未谈过恋爱,仅有的认知还是从那些电视剧里头得来的,实际说起来她还不是李承干这个十八岁少年的对手,后者身处宫廷那种环境,性教育和启蒙要远远早于季婵保守的父母,尽管他也是小处男一枚。 与当下的唐朝男性不同,李承干感情上似乎有洁癖,即便长孙皇后有为他安排侍妾,但都被他婉拒了,这些变化从他十五岁开始,而那时刚好是两人相遇、季婵穿越到唐朝的第一年。 香茅草叶子细长而又锋利,带着一股清香,如果不小心的人很有可能被割伤,季婵却没有这些顾忌,直接上手割了一大把,清洗干净后挂起来稍微晾干上面的水分。李承干摘回来的臭黄荆树叶也能入菜,这种树叶又叫观音叶、斑鸠叶,可以用来做凉粉,清湿热,夏日消暑必备。 虽然现在做早了一点,但摘都摘回来了也不能浪费,季婵去杆留叶,又添了一点,摘了半盆子嫩叶。 “这……真能吃?”李承干看她的动作看得一愣一愣,不由得咂舌道。 “自然,臭黄荆叶子,虽然名臭,实则草香,有除风解毒的功效呢。”她洗过了一遍,又重新往盆里加了清水,用木杵不停的搅拌,叶子被搅得糜烂,看起来有些吓人。 李承干看得有趣,索性拿了个小马扎坐到她身侧,两步大的距离,平白无故的叫人有些不自在,却并不会抗拒。尽管这幅景象可以说是岁月静好,但是有些事还是要开口,李承干望着她的侧脸,试探着询问道:“欧阳郎君今日和那位小娘子私底下见面接触,你不生气吗?” 如果欧阳永杰真的是季婵的未婚夫郎的话,她表现得也太镇定和若无其事了吧?难道这里面还有隐情吗?李承干若有所思的想到。 生气?季婵高兴都来不及了,事实上她巴不得欧阳永杰攀上那棵大树,然后把她给甩了,有这样一个自大贪婪的未婚夫是她遇见过最不幸的事情之一,当然最糟糕的还是穿越到了唐朝这个没有空调没有电视剧的朝代。 当然,既然已经身在这种处境,她也只能认命。不过方才两方会面,她想应该有更好的效果,欧阳永杰心里打什么算盘她想想也知道,不过是手里有条鱼,却还眼馋放在一边的熊掌,以前或许还能两个都依依不捨,但是鱼和熊掌都见面了,在这种危机下,他也只能放弃一个。 放弃徐珍选择她季婵?欧阳永杰不会这么蠢,而且季婵也不认为自己比徐珍来得有分量,所以眼下很明显了。季婵有些兴奋过头,完全忘记了要防范旁边那个对她有‘非分之想’的少年,她手上不停的把叶浆过滤,眼睛闪闪发亮,语气轻快说道:“我才不生气,他如果能把徐珍娶回去我比他还开心。” 嗯?李承干顿了顿,抬眸仔细观察着季婵的神情,发现她真的是由心里散发出的高兴,突然明白了什么。想来季娘子应该不满意她这个未婚的夫郎,并且急于摆脱他,那么当初为什么要在他面前承认呢?这种事不是越不愿意就越不想让别人知道吗?难道只是拿欧阳永杰来当盾牌阻挡他? 不知不觉中,李承干洞悉了真相。 自己的追求有让她这么受扰吗?李承干的脸色不太好,然而更多的是责怪自己当初也不弄清楚事实真相就轻易放弃,或许季婵就是因为这一点而更加不愿意接受他,莫非这是她给自己的考验? 思及此处,他又斗志昂扬了起来,面上依旧是那副风轻云淡的模样,只是那双充满了笑意的黑眸看得季婵毛毛的。 她不再理会坐在身边的李承干,而是专心做自己的事,筛子里的叶浆再揉一揉还能挤出不少汁水来,把底下的模子填了个半满。手上沾到的叶浆也不浪费,直接涂抹在手背皮肤上,据说这个汁液还能排毒美白呢,顺带做个手膜了。 第118页 等个半柱香的时间,再用清水沖洗干净双手,可以明显的感觉到滑熘了不少,把其他东西也洗一洗,季婵提着香茅草进屋料理羊排,而叶浆上面盖着一层布,以防灰尘掉进去,这要放置两个时辰等待凝固,好在是点心,并不碍事。 把腌制好的羊排捞出,用香茅草捆好,然后下锅煎烤,因为提前腌制过了,羊排并不膻,也没有平常那股浓重辛辣的香料味,只有一股淡淡的清香,正是香茅草所给予的味道。 再做道酱煨蛋,樱桃肉,并清炒野蔬,凉拌脆笋,荤素两相宜。 酱煨蛋样子讨喜,应该会最得小孩子喜欢,而且选取的是鹌鹑蛋,小巧玲珑的模样让人都捨不得下嘴。 下锅煮过后浸入凉水方便剥壳,季婵把一块纱布剪成数小块,剥好的鹌鹑蛋贴上芫荽的叶片,再用纱布包裹起来,棉线扎紧,加入酱料熬煮。 说起来做法和现代的茶叶蛋差不多,但是里面没有茶叶,也多出了一碗酒,唐朝的酒虽说是酒却更像饮料,并不醉人,所以季婵才敢放心用。稍加浸泡的鹌鹑蛋除去纱布,原本白嫩的蛋白变得浅棕,揭开芫荽叶片,蛋上面就印上了一小块特殊的花纹,显得格外的美观。 然而实际上最受欢迎的却是色泽樱红、酸甜可口的樱桃肉,果然小孩子还是更喜欢甜口的。 吃过饭食,李承干因为有事提前离开,尽管小兕子很想留下,但也不得不跟着他一起回去。季婵做好的绿叶豆腐已经凝固了,只可惜他们没有这个口福,季婵取了一半切块拌红糖,还有一半放在清水保存,想吃的时候直接捞出来吃也没关系,不过单吃的话味道有些微苦,但是很清凉解暑。 午后凉风习习,季婵正帮院子里的蔬果摘掉畸形或者过小的花朵,以防影响坐果,外头传来王嫂子唤她的声音,她匆匆应了,用架子上的布巾擦了擦手,看来是那件事有眉目了。 ☆、第65章 那事指的是季婵拜託王嫂子帮忙在这周边寻一处屋宅, 打算翻新了来盖学堂, 她到底还是放不下自己以前的日子, 总是耿耿于怀的想要重操旧业。如今书坊已经缓过来了,饭馆也有了进项,她也该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了。 季婵现在还只是有了一个念头, 具体该如何施展还要再想,总之先把地方定下来,其他的不急, 事到如今,她反倒没有当初的那股迫切了。 王嫂子在杨家村住了有十来年了, 对于附近格外的熟悉, 甚至在长安城内也能说道几分, 听闻季婵要找房子建学堂,她唬了一跳, 心中有些不以为然。她是在家里呆惯了的, 不是很了解这些年轻女郎的想法, 若说是置办家书坊, 那还不大要紧,但若是女子想要建学堂,教习学生, 这却是不可能的。 就连她这种大字不识的农家人都觉得不好, 何况是那些注重规矩的富贵人家?然而季婵现在已经有些癫狂了,满心眼都是建学堂,她暗里劝了好几次都没听进去。 王嫂子嘆了口气, 也只能帮她去找地方了。建在杨家村肯定不行的,这里都是农户,拿不出钱财给孩子习字读书,只能往长安内找。最适合的地段在城西,那里住着一些家底殷实的人家,虽不至于要求孩子考科举做官,但是识字总还是要的。 城西附近要卖宅子的人家还真不少,王嫂子向坊内的裁缝铺老闆娘稍一打听,顿时被那贵得离谱的价格吓得不清,连连劝说季婵莫要贸然决定,然而可惜的是,依旧劝不动。 “你这孩子,就算要去看宅子也没必要急于一时吧?再过一两个时辰天就黑了,等明日,明日嫂子我再和你去。”这买房子的事要慢慢来慢慢找,就季婵这幅急切的模样,人家看了怕是要欺她,在价格上让她吃亏的。 “那就明天吧,麻烦嫂子了。” 明明刚才还挺平静的,怎么一听到消息就急切起来了呢?季婵在心里劝告自己莫要着急,她按耐住自己雀跃的心情,转身进屋提了一袋油纸包,递到了王嫂子手里,“家里自己做的一点红糖角,嫂子拿回去泡水喝,对皮肤好,若是月事不顺,喝了能减痛不少。” “这……这怎么好意思。”王嫂子客气道。糖是稀罕物,季婵这一袋看着不多,实则有半斤重,肯定得不少钱,她赶紧摆摆手拒绝。不过她一到那几天每每腹痛难耐,偏又不得闲,只能强行忍着,折腾得整个人气色也差了。 “您就拿着吧,自己做的东西,不费钱。”季婵不管她的推拒,硬塞了过去,“实在过意不去,您剪几只屋角那丛蔷薇花的枝干给我种,那蔷薇花色浓红,馨香四溢,我眼馋很久啦。” “那有什么,嫂子过会就给你移一株给你。”那花王嫂子自己种的,听到有人夸它比夸自己还要高兴,当下就打了包票。 “谢谢嫂子,那咱们明天见。”送走了王嫂子,季婵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内,拿了一叠纸张开始勾勒学堂的布置和其他事项。 第二日一早两人便出门了,季婵和王嫂子到了地方看到宅子之后,她有些失望的皱起眉头。实话说来,这宅子占地面积挺大的,而且还是在城西这个地点,估摸着要不少钱。但是它实在太破了,屋顶还烂了好大的一个口子,看着就知道好久没住人了。 “这地方,一直没人住吗?”季婵望着土黄色的宅墙,踏进了乌头门,望着里头的院子——野草都长到小腿高了。 第119页 “有段时间没住人了啦,原来租了个胡商,后来也退租了。”说话的是裁缝铺的老闆娘,她眼睛滴熘滴熘转,在两人身上的衣服布料打量了许久,“房子虽然样子差强人意,但是它大呀,而且价钱也不高,只要七万文钱,咱们周围打听打听,但凡是这地段的房子,没个十几万下不来的。” “那为何这处这么便宜,还没有人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房子面积大,房价又便宜,为什么闲置这么就久?该不会是凶宅吧?季婵有些膈应,她对于那种莫须有的东西带有畏惧。 “这……这房子的确有些小事故,不过并不碍事。”裁缝铺的老闆娘说得含煳,“房子是我一远方亲戚的,我是知根知底的,还能骗你不成。” “老闆娘还是讲清楚些,买房是大事,我是不可能随随便便就买下来的。”季婵心里不喜,脸色也不太好。 老闆娘把她的神色瞧在眼里,心里纠结了一小会儿,索性直说了,这些虽说是十几年前的事了,但是只要在旁边稍一打听,该知道的都还是知道。 这房子的确只是有些小事故,也的确是她一远房亲戚的。那亲戚原本是做官的,也不知道犯了什么事叫朝廷给流放了,而且妻女充入宫里做奴。宅子是刚进长安述职的时候买的,后来去别的地方住了,也就留给她看护,因为这一层,官府并没有查抄到这里。只是有了这样的因由,谁愿意买一个以后可能被官府回收的宅子住呢?而且到底是犯官住过的地方,人家都觉得有些晦气。 就连老闆娘要不是惦记着这房子还值一笔钱,她也还不乐意过来呢。 没想到还有这一层缘由。季婵手抚过栏杆,望着宅子的规格,院子虽然有很多杂草碎瓦,但是可以看出之前的模样,还有假山和花园,如果休整一番,模样肯定不差。是贪小便宜买下还是另外重新找?季婵考虑了一会儿,询问道:“房契可在你手里?” “那是自然,都在呢!”一听有戏,老闆娘赶紧回答道。 “那找个时间过个户吧。” 七万钱对于如今的季婵来说,并不是多大的数字,她也拿得出来,于是她立即拍板定案,态度果决得王嫂子都来不及拦,而老闆娘则是喜上眉梢,还答应了帮她们把这满屋子的杂草都除干净,算是附加的一点小服务,双方对于这笔交易都十分满意。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说完了季婵买房,再道李承干这里。小兕子规规矩矩的盘坐在软席上,她面前架着一个画板,东西一看就知道出自季婵之手,右手边搁着一盒颜料,粗略一看,颜色竟然达到了三十几种之多,这在当下是十分难得的,而且事实也的确是独她手上有一份。 “这画法本宫倒是从未见过。”长孙皇后第一次看她画画,有些新奇的凑了过去。 因为颜料是膏状的,季婵索性再给她捣鼓出几根扇形笔,还让木匠做了两个调色盘来换着用。小兕子现在用的是近似于后世的水彩基础画法,先上一层灰黄色的底色,在一层一层的往上面叠加,慢慢的做出立体感。 “阿娘别碰柰子嘛,碰歪了兕子就画错了。”小兕子嘟着嘴,沖拨弄着案上水果摆盘的长孙皇后撒娇道。 “好好好。”长孙皇后无奈的笑了笑,抽回手坐到小兕子身边,她身后垫着一个凭几,这使得即便是身体不太好的她也能坐得安稳,“兕子喜欢绘画,阿娘请个大家来给兕子做教习先生好不好?”画画既可以陶冶情操,又能锻鍊人的毅力,长孙皇后当然愿意自己的女儿去学。 “先生?先生是不是可以一直陪兕子玩?”小兕子眼睛亮了,一脸兴奋的盯着长孙皇后,看得后者情不自禁的笑出了声,拿起手帕擦拭她不小心蹭到手腕的污渍。 “先生就是传授你知识,解答你问题的人,他或许知识丰富,和蔼善良,包容和理解学生,有时他也很严厉,你犯错了他会打你的手板心,会把你的错误扳正过来……”长孙皇后看着小兕子陡然皱起来的苦脸,不由得伸手轻轻捏了捏她的腮帮子,“先生可不是你的顽伴,他是你的导师,你要尊敬他知道吗?” “唔,兕子不要教习先生。”一听说要打手板心,小兕子立即摇摇头拒绝,忽然又期盼的看着长孙皇后,“兕子喜欢季娘子,阿娘,你让季娘子过来教兕子好不好,兕子画画都是她教的吶,她很厉害的。” 季娘子?不知道这是第几次在兕子口中听到这个人了,长孙皇后不动声色的想到。就连承干也曾经提起过季娘子,这会是个什么样的人,竟然叫她的两个孩子都念念不忘?长孙皇后对于季婵并没有恶感,只是单纯的好奇,因为上次的绘本和这次画技,她对于季婵反倒是有了一份好感,而且的确对这个人很感兴趣,甚至起了想要见一面的念头。 让季娘子过来做兕子的教习先生?好像也不是什么很难接受的事情,何况自己常陪在兕子身边,季娘子一旦有什么异动她也能及时扼制,最重要的是兕子能够开心,说实话,在提起季娘子的时候,兕子脸上的表情要比平时丰富许多了。 很快,下定决心之后的长孙皇后立即唤来阿青,令她下去准备安排季婵入宫教习的事宜。 ☆、第66章 第120页 房契很快就办理了下来, 季婵还请了两个婆子帮忙拔除野草, 清扫灰尘。宅子里头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 就差添置家具了。 两进的宅院,正堂用作学生学习,隔一道墙后的内院则是季婵休憩的房间, 这里要比她在书坊住的那块儿大多了,如无意外,她打算在这里常住, 至于杨家村因为离得远了,几天回去一次罢了。 墙角屋檐种了青翠的竹子和低矮的蔷薇, 蔷薇是王嫂子家移的, 现在已经有了花骨朵, 似乎是不同于母株的粉色,也不知道开了之后是什么样子。廊下有个酱黄色的大水缸, 季婵想养几条小鱼, 或者是碗莲, 她对于冰心文中那一缸并蒂红莲和护莲的叶总是恋恋不忘。 她今日特意买了蓆子, 往上头绘了几枝花枝和鸟雀,墨色的杆、深蓝的花瓣,并不显眼但独有韵味。蓆子打算挂起来做窗户隔档视线和噪音, 进门就是正堂, 外头又是民居,难免有些吵闹,如果再做门显得死板而又麻烦, 不如挂上竹蓆好看又灵活,至于效果,那只能说是一半一半的了。 桌椅还在定做,大概也要十天半个月的,季婵让阿锦先送一些寝具过来,先把自己的房间整理好了也有个落脚的地方,毕竟要修整的地方很多,有的时候忙起来来不及回去,就只能暂时住在这里。 竹蓆上面的画还未干,阿锦就已经到了,季婵放下笔桿子,出门迎接。 阿锦驾着马车一路驶来,越走是越熟悉,等到了地方,望着屋角伸出来的那丛枝桠,顿时恍惚了,季婵连叫了她数声才听见。 “这地方,我好像来过。”阿锦踏进乌头门,望着干净的宅院,却又觉得陌生。足下是整齐的青石板,整个正堂都是空落落的,唯有最中央季婵摆着一张大案,案边垒起来的竹蓆,它应该有屏风,应该有红灯笼才对。还有这墙角的耳房,也是空的,搁在旁边的竹扫帚不见了,卧在木桩子上舔爪掌的三花猫也不见了。 她还小的时候,父亲因为升职而迁居长安,曾经在城西寻了一处落脚的地方。那宅子不大,住得也不久,却成了她脑海中最深的存在。有父母、弟弟还有家僕,难得的团聚场面,再往后却是一片黑暗。 “娘子,东西要搬到哪处?”阿锦眼眶红了,却装出一副无事的样子,她的声音沙哑,令季婵听出了些微的不妥。 “搬到内院正中央的那一间房间去,阿锦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是受寒了吗?”季婵领着她走进内院,有些担心的看着她。 “我没事的,娘子不用担忧。”她笑了笑,抱着被子进了屋,里面已经打扫干净,床榻看得出是新做的,季婵来来回回擦了两三遍,“我能跟着您待着这里吗?毕竟一个女子单独住很不安全。”阿锦摊开铺盖,又把被子叠起来放到床脚。 季婵笑了,“当然可以,左边的那件就是给你留的,我让人也收拾好了,你把东西搬进来就直接可以住了。” 闻言阿锦的手却顿了顿,她清楚的记得,当初年幼的自己也是住的那件屋子。她转身坐在床榻上,忽的又想起另一件事来,“有件事我想应该让您知道,殿下对您很好奇,似乎有想让您教习公主的打算。”这并不是什么机密,阿锦她是太子的心腹,即便是皇后宫中的女官阿青,也对她客客气气的从不摆架子,何况阿青还需要借她的口向季婵透露一些,免得到时候没有准备手忙脚乱的让长孙皇后看不上眼。 季婵倒了一碗水正喝着,闻言差点没喷出来,“殿下?哪位殿下?让我教习公主,别别别,我不行的。”不会是李承干吧?让她一个小老师去教大唐的公主,他可真想得出来啊。 “是皇后殿下,晋阳公主十分的喜欢您,这事大概是定了的,您现在拒绝也没有用了。”阿锦也有些无奈,但是这事还真不是季婵一个平民能随便拒绝得了的,皇家的面子谁敢不卖?何况这也算是天下掉馅饼的好事了,堂堂公主的教习先生,就算是个普通的百姓,别人也得敬她三分,总得来说还是利大于弊。 季婵手里那碗水是喝不下去了。她自己也清楚,她是没有说不得资格的,但是这种赶鸭子上架的感觉真是糟糕透了,但凡自己说错了一句话或者做错了一些什么,可能世界上就没有季婵这一个人了,该怎么办呢?向李承干求情,那可是他的亲娘!而且教习公主可是天大的荣耀,你还敢不满意的? 季婵不敢,所以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也不知道这教习先生是不是需要一直待在宫里,她这学堂刚起了个头,怕是没有办法继续办下去了。季婵嘆了口气,心里头不太舒服,但又很难对小兕子产生恶感,五味杂陈的抬头望向阿锦,两人相顾无言。 距离阿锦告知季婵的时候不过才过了两天,长孙皇后身边随侍的女官就和季婵见了面,领着两队侍卫,礼数周全的把她请进了宫。 这次和上次过年入宫驱傩可不一样,季婵真正要进去的是皇帝的后宫,面见的是歷史上鼎鼎大名的贤后长孙氏,她的心跳加速,宛如鼓敲,整个人也有些不安,尽管这个自称是阿青的女官态度再怎么温和,都没法让她平静下来。 她把自己的姿态放到最低,以免出什么差错导致送了性命,说实话季婵对于宫廷礼仪并不了解,对于歷史上的唐朝更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也就清楚几个名人。她是老师没错,但是她教的是美术呀,不能要求每个老师都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好吗?年纪轻轻当上副教导主任也不全靠实力,她也是稍微走了后门的,不然按照后世这个社会的生存方式,她还是个黄毛丫头,那里争得过那些老油条。 第121页 阿锦虽然没有跟着她一起进宫,但却偷偷跑去东宫候着,准备随时随地跟李承干过去救场。这一路上,季婵紧跟在阿青身边,缄口不言,眼睛也是规规矩矩的看着地面,这幅乖巧的模样看得阿青十分的满意,心中好感剧增。 “奴见过越王殿下、燕王殿下,二位殿下安好。”斜对面走来两名少年,阿青脸上顿时一肃,立马让道一边,并且行礼问好,季婵虽然不明就以,却也懂得要照做,微弯下腰泯然于婢女之中。 李泰点点头示意她起身,而李祐却要不耐烦多了,他只是随意的摆摆手,就想越过她们径直走开。 李泰的目光落在了季婵身上,不知怎么,他觉得这个女子有些眼熟,不由得多问了一句,“这位是?” 阿青略微笑了笑,避重就轻道:“这位是皇后殿下召见的季娘子,您要一齐去向皇后殿下请安吗?” 李泰摇了摇头,“阿母精神不济,吾便不打扰了。”长孙皇后的确身体不太好,方才还宣了静云仙人,至于这个人……李泰再看了季婵一眼,对方眼帘低垂,脸上无半分变色,是他多想了吧? 李祐暗地里撇了撇嘴,上前把李泰拉走,季婵轻舒了一口气,心道明明都是皇子,李承干在她前面从来都不摆架子,自己自然也没怎么感受到压迫。没想到今日遇到的这两位。即便没有和他们对视,季婵都能察觉到他们的高高在上和毫不在意,她的脸色渐渐凝重了起来,几欲想逃。 然而这是不可能的,她跟着阿青起身,继续沿着平缓的道路走向深宫,然后在一处宫殿停下,候在外面等待长孙皇后的召见。 而已经走出去老远的李泰陡然停住,他忽然想起那名女子是谁了,前年除夕,他尾随中途离席的太子,不小心看见他和一名女子在废弃的梅园里头赏景谈情,本来以为是哪家的官宦小姐,结果如今一看怕是个低贱的平民婢子,事情已经过去了许久,太子并未在透露出关于她半分,而今日这女子又是如何得到阿母赏识,竟然让贴身女官来带人去见她? 李泰难得的皱起眉头,平日清澈见底的眼睛此时也变得晦暗难测了起来。 而李祐并未见过季婵,也不知道她有这么大的能耐能搭上太子,季婵的确长得秀美乖巧,可在见惯了美人的李祐眼里并不算什么,所以他也没多看,不过此时瞥见李泰一副魂不守舍的模样,他有些纳闷了,莫不是那个女子有什么法力不成,竟叫这成日只知道学习的书呆子四哥失魂落魄至此? “四兄?在想什么呢?那小娘子有什么特别的吗?”李祐打趣的问道,暗地里留了个心眼。 “莫要取笑我,只是突然想到阿母方才宣了静云仙人,也不知道精神有没有好一些?”李泰随口应付道,然而话一出,他倒是真的担心起长孙皇后来了,最近长孙皇后宣召静云仙人的次数有些过于频繁了,难免让作为儿子的他忧心。 “皇后殿下吉人自有天相,肯定会安康一世的。”李祐不走心的安慰道,然而如果长孙皇后真的病逝了,他肯定第一个拍手称赞,一个失去了母亲庇佑的皇子是无法在这吃人的深宫内生存的,即便他是太子又如何,他躲得过明枪能躲得过暗箭吗?这对他们的益处太大了,大到李祐竟然真的开始想事情的可行性。 ☆、第67章 他脑中诸多想法一瞬而过, 眼底下的阴霾叫人看得胆战心惊, 何况唇角勾起的那抹要笑不笑的弧度, 李祐自己不清楚他现在看上去有多阴暗,仿佛阳光照不到的角落,湿冷得令李泰侧目, 并且暗自警觉。 明明口中说着祝福的话语,然而细微的表情动作透露出来的却是截然不同的讯息,李泰装作不知道, 依旧笑着跟他交谈打趣,然而心里却偷偷鄙夷着这个和他同父不同母的弟弟。他还太稚嫩了, 他私底下的一些小动作在李泰看来完全就是低贱的把戏, 想要把别人玩弄于股掌之间?怕他自己才是被当做猴耍的那一个吧? 虽然李泰对于太子之位也有些遐想, 然而这并不代表他愿意让别人窥觑这块蛋糕,何况是用那些手段。看来在和太子竞争之前, 他要先解决这个弱小的敌人, 以防差错。 两人沿着花满枝头的林间小道同行, 却又各自心怀鬼胎。 季婵在外殿已经等待了有一会儿了, 带她前来的阿青进去通报,她身边只有一两个小宫女左右相陪等候,后宫并不怎么热闹, 反而格外的静谧, 看来长孙皇后不喜欢吵闹的环境。 不过也是,这样的一个温婉女子,又身患重病, 理所当然的需要舒适安静的环境来静养。并不像电视剧里头演的那样,后宫四处都是出来乱逛的妃嫔,季婵除了见过了两王,其余的却是一个衣角都没看到,来往的宫女宦官井然有序,偶尔有低声的交谈,但又很快散去,看来是在交流工作方面的。 宦官面白无须,体格稍显清瘦,但是并不是萤屏上的那种娘娘腔,而是表面和常人相差不远,神情肃穆,没有半声嬉笑。 季婵放在身侧的手有些僵了,她至少一炷香没有动弹分毫了,最多眨了眨眼。毕竟在这种气氛下,她实在不敢有太多动作和造次,免得惊扰了里面的国母。 “季娘子,请跟我来。”平板的声音如同天籁,阿青踏出殿门,伸手引导季婵去面见长孙皇后。 第122页 季婵小心翼翼的提起脚步,尽量不发出声音的跟在她后头,心跳越来越急促,廊下飞来的随风乱红拂过脸颊,皮肤上泛起些微瘙痒,然而她却不敢去挠,就连几缕髮丝贴在唇边也没有那个胆子拨开。 内室的地板是打磨得光滑的木板,季婵跟着阿青弯腰福礼问安,视线所能触及的只有飘荡的绣缎帐子,紧接着上方传来一个轻柔的嗓音,“起罢。”短短两个字却蕴含着无尽的威严。 “你便是季婵?不用紧张,抬起头来让本宫看看你。”长孙皇后轻笑道。她打量着眼前的秀丽姑娘,样貌不算出色,但也是好的,看得出来她很紧张,甚至还有些胆怯,但却努力适应着宫内的条条例例。长孙皇后反倒喜欢这份规矩,安分乖巧的人总比大胆肆意来得讨喜。 “回皇后殿下的话,民女正是季婵。”季婵局促不安的站着,迅速抬眼和长孙皇后对视了一眼,在触及对方温柔的笑容后又急忙避开,心中的激动几欲涌出。这可是歷史上鼎鼎大名的长孙皇后,唐太宗李世民的髮妻,她果然和史书上描写的一样贤德温和,浑身散发着知性的光辉! “阿娘。”一直倚靠在长孙皇后身边的小兕子有些坐不住了,她双眸晶亮的看着季婵,湿润滚圆的大眼睛看起来可怜兮兮的,两颊边粉嘟嘟的软肉微微鼓起,玉雪可爱的模样让季婵恨不得现在就上前把她抱起,只是小孩的家长就在一边看着,她实在是有那个贼心没那个贼胆。 长孙皇后轻轻抚了抚兕子的头顶,轻声笑着对季婵说道:“今日令人请季娘子过来,是因为有一件事相求,兕子似乎特别喜好画画,而又对季娘子极为推崇。本宫身为她的娘亲,自然是要满足她的愿望的,所以想请季娘子帮忙教导一下兕子。” 果然如阿锦所说,季婵无奈的抿紧了唇,一副为难的模样,“民女画技浅薄,当不得公主的教习先生。”她还是想挣扎一下。 长孙皇后语调轻缓的打断她,“季娘子莫要妄自菲薄,本宫见过你的字和画,自然是当得的。”她态度一如之前,却蕴含着一股强势,“如果方便的话,不如现在就开始教习吧。”说完不等季婵开口,直接令阿青寻来小兕子日常用的颜料纸笔,摆放在桌案上。 见此季婵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她告了一声罪,捞起裙摆跪坐在兕子身边,开始慢慢指导她绘画。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周围静悄悄的,长孙皇后半依靠在榻上闭目养神,季婵已经忘记了自己身处在什么环境,坐姿也有些随意了,阿青皱起眉有些不喜。而长孙皇后半睁开眼看了看,这个时候的季婵正折起兕子的衣袖,再用绸带打了一个蝴蝶结,露出白嫩的腕间。 小兕子明显觉得手腕灵活了不少,袖口也不会沾上颜料了,她沖季婵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然后继续全神贯注的画画。 长孙皇后和阿青顿时脸色柔和了许多,因为这个小细节对于季婵好感颇增,就连之前随意的坐姿也被她们理解为疲倦了想放松,人之常情。 等到李承干带着李治匆匆赶来,里面一派和谐,季婵正在给小兕子改画,而阿青却捡着布料比划着名,是不是询问季婵几句,就连长孙皇后偶尔也能说上几个花样。这与平常全然不同的氛围吓了他一大跳,直到身边的李治叫了一声“阿母”,这才回过神来。 长孙皇后先是一愣,随即坐正,被儿子看到另一面的她有些不自然,然而很快就恢復平日的样子,柔声道:“吾儿来了?为何一副急色匆匆的模样?”她的目光扫过微喘的李治,把小孩拉过来,白净细腻的手伸过去抚了抚李治后颈,果然汗湿了。 李承干略有些尴尬,季婵入宫小半天了却久久未传来消息,他怕出事,实在是坐立难安,只能带上雉奴匆匆过来救场。好在事情并不是像他想像的那样发展,她们相处得出乎意料的好,他也能放下心来了。 “听说阿母先前宣召了静云仙人,儿心有担忧,便过来请安。”说到这里,李承干的眉微微蹙起,眼底满是担心忧虑。时下人们信仰道教,并将女性道士称之谓‘仙人’,静云仙人是长安最为有名的道观里头的一名女道,经常给皇室贵胄、国公夫人祈福以及问诊,在这贵妇人圈中十分有名,而长孙皇后被病魔缠身已久,听闻了静云仙人的大名,便立即将人请进宫内。 静云仙人也的确医术过人,问诊长孙皇后这一年多以来,时常把人从鬼门关救回来,使得长孙皇后病情渐渐平缓下来,虽然还是时常需要静云仙人配药,但并没有什么大碍。 “并不是什么大事,吃过药便好了。”长孙皇后命名下人端来糕点,看向李承干,心里被自家儿子的关心温暖得热乎乎的。 静云仙人给长孙皇后从头到尾都是配制的同一味药,这药一直吃,只治标不治本,反而让长孙皇后更加的依赖了。意识到这一点之后的李承干隐约察觉不对,但是看着长孙皇后吃完药明显红润了许多的脸色,却又说不出哪里不对来。 只怕是自己想多了吧,李承干稍稍放下心来,专注的看着正在绘画的兕子和季婵,与往常截然不同的温柔在脸上浮现,既有对兕子的,也有对季婵的,对方被他投射过来的炽热视线看得很不自在,只能低下头佯装帮兕子看画,而露在外面细嫩白皙的后颈却染上了淡淡的红。 第123页 见她无措的避开,李承干低不可闻地笑了,随后慢条斯理的翻看着桌案上小兕子已经画完了的画。 被一个未及弱冠的少年撩得脸红心乱?季婵十分的唾弃自己。但是事实就是如此,她十分怀疑自己是被欧阳永杰刺激到了,竟然隐隐约约的觉得如果结亲的对象是李承干还比较好接受,然而这完全是脑子秀逗了才会出现的想法吧?天潢贵胄,可不是她可以随意攀附的。 她故意忽视内心深处的动然和好感,不断告诫自己,不要沉迷,更不要给对方任何的、哪怕只是一丝一缕的希望和可能,最好一把把人推开,这样双方才能相安无事。 而另一边的长孙皇后险些打翻了手边的糕点,她的心里惊疑不定,望着两人的相处,脑中一个几乎不可能的念头渐渐形成,承干的性子虽说向来是温柔体贴,但是对待一个平民女子的态度也太过殷勤了些吧?他不知不觉带出来的那份柔情叫长孙皇后十分的慌乱怪异,垂下眸子暗自猜测,却又不相信的推翻。 不碍事,来日方长,究竟是什么因由,她总会看出来的,长孙皇后看向季婵,目光平淡,一如之前。 ☆、第68章 兕子的教习很轻松, 只需教导三日, 然后便有三日的休息时间, 季婵粗略一算,加起来大概最少也入宫了十次了,今日正逢第三天补课结束, 季婵买了些吃食,大包小包的提着回了杨家村。 她沿着狭隘的小道往家的方向走,途中遇到三四个嬉笑闹腾的小孩, 其中一个转过头沖小伙伴做鬼脸,也不看路, 径直往她身上撞。 “慢点走!让你阿娘看见你跑这么急准得挨揍!”季婵把撞到身上的胖小子一把拎住了, 这是王嫂子家的孩子, 这几个里头就他最调皮捣蛋了,一会儿拔赵家的花、撵陈家的狗, 下溪摸鱼、上树捉鸟, 没有一天让他娘省心的。 “噫!慢点走要被妖怪抓去吃喽, 我才不呢。”小胖子一扭身像条鱼一样从季婵手里挣脱, 他虽然是个熊孩子,但是对这个漂亮的小姐姐很有好感,这要是王嫂子来拿, 怕是要被顶好几句嘴。 “青天白日的, 哪来的妖怪,净瞎说。”季婵从袖袋里抽出一张手帕,把小胖子脸上的灰给擦干净了。 “真的有, 我看那女妖怪在你家院子外徘徊呢,你敢回去吗?不敢我让我这几个兄弟陪你一起!”小胖子拍拍胸口,手指着从三个小孩里头挑出两个稍微大一点,地上捡了一堆石头用衣裳兜住,“别怕!我跟你回去。” 季婵瞧他那副认真的做派就想笑,一个个抓过来揉了两把,将给杨兰的糕点分了一小包出来,“好啊,那得麻烦你保护我了。” 一个油纸包有六块香酥栗子糕,小胖子分一分自己还剩了两个,刚好留下来给阿父和阿娘。拿了人家的报酬就要为人家做事,他又捡了一个手臂粗的竹竿,拖着往季婵家走,“你跟在我后头,如果她要吃你我就抄棍子打她。” 季婵忍着笑意,跟着这一队小保镖走过弯弯绕绕的小道,很快就到了住处。而就在她抬头看了一眼的时候,她唇角的笑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皱起的眉头。 杨兰家的院墙下的确有人,根据身形可以判断出是女性,她穿得破破烂烂的、几乎衣不蔽体,头髮打结脏乱而又带着油垢,佝偻着背蜷缩在门口,露出来的手干瘦黝黑还带着伤痕,指甲很长。季婵下意识的把孩子们护在身后,而那个女人听到响动后转头看了过来。 这是一张饱经风霜而又麻木的脸,脸上死尸一般没有笑容,脸颊瘦得凹陷并生有浓疮,面色青黄,呆滞的目光在触及孩子们害怕厌恶和季婵警惕的眼神之后有了慌乱,她‘啊、啊’叫了两声,匆忙背过身去,浑身发抖。 她知道自己长得磕碜和丑陋,为了不吓得孩子和别人,她把脸埋在膝盖上,用双臂圈得严严实实的。 季婵也想到了这一点,她嘆了口气,对于这个流浪的乞女有些同情,她把孩子们哄回家,而自己打开门进了屋子里,很快端出了一碗饼来。 面饼是早上的了,并不酥脆但还是绵软好吃的,里面的馅料是剁碎的干菜和猪肉,饼皮上面撒了小葱和芝麻,女人感激的接过来,大口大口的咬着面饼,太久没有吃过东西的胃蠕动着,干燥的面饼吞咽下去的时候,食道和胃都隐隐泛疼。 她吃得太急了,以至于噎住说不住话来,只能发出‘呜呜’的单音,然而即便是这样,她也捨不得放开手里的事物,季婵见了,又进屋给她端了一碗水来。 “谢谢。”女人终于把东西咽下去了,她看着季婵秀丽的面孔,再望望身后铺着青石板,面积扩大了数倍的杨家,眼神复杂,低声问道:“你是这家的女主人吗?” 也算是吧?季婵犹豫了下,还是点了点头。 女人周身一颤,抑制住想要再次询问的冲动,放下已经喝完水了的碗,双膝一软跪下来给季婵结结实实磕了三个响头,她的眼睛里头含着泪水,声音还有些虚弱,“谢谢你,好人有好报,你一定会大富大贵的。”说完也不等季婵阻止,仓促着脚步离开了杨兰家。 女人并不是第一次来到杨家村,数年前她在外花光了钱财,从旁人口中得知杨家阿翁和阿婆搬到此处,于是惴惴不安的想要回来认错,然而等到她真的到了杨兰家,看着那破烂的茅草屋,她又顿住了。因为实在是太穷了,如果她回去了,怕是要担起全家的生计,说不定还要被二老打骂,于是她思前想后,还是做了继续在外颠沛流离的决定。 第124页 然而这次因为身上没有银钱,她过得要比之前还要糟糕,乞讨、淫辱,或是被人发卖去做田奴,等到逃出来了,她涕泗横流的想要回来。 而如今杨家有了新的变化,她们重新盖了房子,吃的肉饼,穿的细棉,而自己却是脏兮兮的,和他们格格不入。这样的自己会被接受吗?先不说以前的过错,就她现在这副模样,没有人愿意和她一起生活吧?虽然觉得不甘心,但她也无可奈何的离去。 接下来她还能去哪里呢?蒋秀儿望着四周,偌大的天地竟然没有她的容身之处。不远处驾来一辆马车停留在村口,帘子打开后从车辕上跳下来一个小姑娘,她清秀可爱,身上的衣服干净整洁,身边还有一个僕从。蒋秀儿眼睛死死的盯着女孩的脸孔,这是她的女儿,她不会认错的,女儿长得和她很像,她们的眼睛几乎是模子印出来的一模一样。 蒋秀儿一只脚已经踏出去了,然而很快的她又急忙收回来,她不敢出去和杨兰相认,女儿过得是这样的好,她不需要一个乞丐婆子的妈,自己再待几天吧,多看她几眼,然后离开杨家村,不要给女儿招惹麻烦,只要再几天,再看几眼就行了。蒋秀儿眼眶红了,不断心里的在心里告诫着自己。 季婵看着那个女子离开杨家后,把碗洗干净收拾进碗橱,带回来的东西放在桌上,她整理了下,拿了又小又浅的箩筐垫上油纸放香酥栗子糕,陶瓶里头插着一枝带果的青梅,果色青青,就连叶片也是绿色的,看着很新鲜。陶瓶是季婵插花用的,之所以为什么里头是一枝青梅,大概是因为阿锦觉得瓶子空着不好,又不知道该插什么花,就随手摺了一枝青梅了事。 这果子一看就知道还很酸,季婵也就歇了想吃的心思,从屋后拿了杆子和提篮,准备趁着时候还早,杨兰未回,去打一些下来酿酒。 杨老爷子十分嗜酒,然而他年事已高,喝那些粮食酒有些勉强,季婵经常给他带些果酒小酌怡情,想要大醉一场却是不行的。今日想要打梅子酿酒也是突然,如果不是看到陶瓶里头那枝果子,季婵大概等青梅季节过了都还没有这个念头。 青梅树乡道随处可见,离最近的是长在浅溪边,从陡峭的堤岸边斜伸出去,半边枝桠在水面,枝干纤细容易折断,季婵不敢轻易攀爬,而是捞起裙角系在腰间,露出洁白的里裤,绣鞋换成了棉麻面的,弄脏了不心疼。 脚下是漫过脚腕的水,季婵扬起杆子敲打枝桠,满树青绿剧烈的抖动起来,纷纷扬扬落下的大部分都是叶子,掉落在水里就随着水流飘走了,青梅有重量,继而沉在水里,因为地下是鹅卵石而不是泥地,季婵也不着急着捡。 “阿姐!”小孩脆生生的唿唤由远及近,季婵探头一看,是严琛和杨兰,阿锦并不在他们身边。 “阿锦呢?你们怎么知道我在这。”季婵问道。 “她不来。王家的小胖墩说的,他说看见你在溪边摘果子呢。”严琛应道,他抬头看着满树的青梅,还有底下稀稀落落的果子,脱了鞋,脚一蹬‘蹭蹭的’就上了树。 村子里孩子们熟悉的很,阿锦这才放心让她们两个小孩自己过来找季婵。季婵一晃神没看住,严琛就爬到了树上去了,前面也说了,这树干太细,就算严琛是个孩子也不一定受得住,季婵抄起杆子作势要打他,“摔了怎么办?下来!仔细我抽你!” “阿姐你打了半响才掉那么几颗,我帮你呗。”严琛笑嘻嘻的,还抓住枝桠晃了晃。 季婵叫他吓得目眦欲裂,“还晃!快下来。” 严琛见她真的生气了,噘了噘嘴,不情不愿的滑下树,袍子里还裹了四五颗青梅,显然是刚才顺手摘的。杨兰把青梅捡到篮子里,偷偷拿了一个咬了吃,瞬间脸皱成个包子,“阿姐这梅子好酸呀,摘它做什么。” 季婵把她手里咬了一口的青梅拿过来扔掉,道:“给阿翁酿酒喝,别吃了,等下嘴里头又酸又涩的,饭都吃不下。”她弯下腰去捡其他的,却被一个东西硌了手,捞起来展开一看,却是一把金钥匙,“这是簪子里头的那个?怎么在这里。” “簪子叫我给弄坏啦,钥匙上面是个严字对不对?之前阿姐你教过我的。”严琛接过钥匙,把钥身一处的小小严字指给季婵看,“这旁边还有些花纹呢,和那个箱子倒是有些像。” ☆、第69章 严琛如果不说, 季婵真的完全没有意识到, 她凑近了一看, 钥匙上的确有一些互相缠绕的花纹,纹路很普通并不出彩,但要是把它和李承干查获的那个箱子联繫起来的话, 那么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当机立断的,季婵让两个孩子收拾了地上的青梅,自己先拧干了裤脚, 拿起篮子和杆子尽快赶回家中,她想迅速证明自己的猜想, 尽管机率很低, 但是试一试又何妨? 箱子就放在书房内, 是的,杨家也有一个书房, 这算是公共的, 里头有杨老爷子休憩的躺椅, 还有杨兰和严琛平日看书习字的小书桌, 还有季婵用来调颜色和绘画等等其他用处的大案。 进了书房,左右各有书架,几乎是一个小型的图书阁, 大案后面有个博古架, 博古架左面是一个小矮柜,右边是一盆不知名的盆景,有点像低矮的龟背竹, 植株周围用鹅卵石点缀。季婵郑重其事的从矮柜里头拿出箱子,将钥匙插进锁孔,只听一声清脆的‘啪嗒’,原本非金非石、刀噼斧砍都动弹不得的箱子,打开了。 第125页 里面是厚厚的一叠油纸包,季婵拆开油纸包,田契地契纷纷扬扬洒落了一地,甚至把她的脚面埋得严严实实的。 季婵目瞪口呆,僵硬的转过头对同样呆滞的阿锦哑声说道:“我们……发财了?”这么多田契地契,就算在长安开上十家书坊也赚不来,季婵双臂一拢,把契纸都抱在怀里,一边爱抚一边傻笑。 阿锦头疼的抓住她胳膊晃了晃,“娘子醒醒。” 季婵回过神来,尴尬的咳嗽两声,随便抓起一张田契查看,然而看着看着,她就发现了不太对劲,这些所有的田契地契都挂在一个名叫赖四的户主身上,这个赖四是谁和严家有什么关系? “娘子如若心存犹疑,不如招来阿雀问一问便知。” 阿雀便是之前拿箱子向李承干邀功之人,同时也是姚素的贴身婢女,季婵出于道义将人留了下来,照顾杨家阿翁和两个小孩的日常起居,阿雀不爱说话,但是干活麻利又细心,比阿锦这个半路出家的不知道要好上多少。 “她人呢?” “在院子里头洗梅子呢。”阿锦答道。 “让她进来吧,梅子用不着洗,等下要下水煮也就干净了。”季婵把田契等再装回箱子,坐在躺椅子上等人。 阿雀打扮得很是朴素,依旧半边刘海遮住伤疤,然而整个人气色都好了不少。毕竟现在的杨家,耕地都僱人来侍弄,家里养的家禽也不多,院子里那一小块菜地打理起来也不费劲,比之前在严府,要被妾娘子、大娘子各种差使,还有受其他婢女的欺负、侮辱,这里简直就是天堂一样的存在。 杨老爷子年纪大了也不骂人,和蔼可亲,杨兰、严琛性子乖巧,或许是因为他们本身也是苦日子过来的,对于下人的态度比较温和,并没有非打即骂。 原本姚素逃离严府,将她一人扔在那个吃人的地方,承受着大娘子的报復,阿雀是有怨的。她打晕了大娘子身边侍候的婆子,自己拿着箱子去向那位贵人邀功,本以为会得到赏赐,没想到被转送到了这里,而且新的主人竟然还是姚素的孩子。 兜兜转转结果又变成了这样,阿雀有些茫然,她不知道该怎么办,但是她是奴隶,一旦背主下场可知,先前没有受到怪罪已经是幸事,她还敢再奢求什么呢?于是她开始倍加小心的开始伺候新主人,发现他们对她并没有苛待,阿雀也就安下心来,安分守己的做她的女婢。 但是现被季娘子突然叫她过去,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莫不是自己不该自作主张洗了这篮梅子?阿雀有些忐忑不安,沾了水的双手胡乱的在裙子上面擦了,向季婵行了福礼之后,僵在了原地。 “莫要紧张,让你过来,只是想问问你这个人是谁?”季婵安抚道,白皙的指尖抵在了田契上的户主赖四上。 严家的一部分女婢是认识字的,阿雀也是这些人之中的一个,奈何那年代久远的事了,她勉强辨认出一个四字,其余的却怎么也不认识。 “赖四,赖四是何人?和严府有什么关系?”季婵见她踌躇了许久,不由得开口询问道。 “赖四是严府管事的儿子,陪在大郎君身边侍候的,数年前因为身患重病去世了。”阿雀努力的想了想,事实上她对于赖四的记忆并不多,她进府的时候就直接派到姚素身边侍候了,严夫人十分不待见这位妾室,连着她们这些身边侍候的人都受了牵连,能去前院的机会少之又少,何况是在已经成年的大郎君身边晃悠? “赖四十分受重视,他死后虽然夫人没有声张,但却拿了他的公验,说要给他放在寺庙里头吃香火。”说道这里,阿雀的表情十分古怪,似乎也觉得这件事十分的不合理。 严夫人拿走赖四的身份证能干嘛呢?季婵看着箱子里的东西瞬间都明白了,这些东西怕是严夫人偷偷置办下来的产业,为了不让严润察觉,改用了赖四的身份证来作证明,这件事大概身边的婆子也是知道的,这样在杨家倒台的时候,这个婆子不趁机拿些金簪玉器,反而抱了这么个箱子,这就说得通了。 这么大的一笔横财,很难有人不心动,而且这东西挂在已经死去了的赖四身上,只有持有他的公验,就可以直接坐享良田千顷,从穷光蛋升级为百万富翁。季婵‘啧啧’两声,想要累积这一笔产业可不容易,严润也是倒霉,大老婆小老婆全都想着搬空他的家产。 这东西不像姚素偷来的那些地契明面上都是严家的店铺,这是真正私底下的产业,季婵的手指动了动,有一瞬间想要私吞的念头,但这些毕竟是李承干指名道姓要给严琛的,阿锦也在此处,况且若是真的她拿在手里也觉得烫手良心不安,所以还是得锁在箱子,等严琛长大了再交给他。 要是能分一点点给她用也好呀,季婵嘆了嘆气,这样如果把图书阁的分号设置在扬州,就可以剩下一大笔买场地的钱了。 季婵把田契地契重新用油纸包裹了起来,再次把箱子锁上,对着阿雀吩咐道:“阿雀,你去帮我把梅子下锅烫十下捞起来晾干,顺道把柜子里的糖和米酒拿出来。” 阿雀应了一声,下去了。季婵这才把箱子换了个地方放,柜子后头有个暗格,勉强能挤得进去。做这些的时候,她遣走了阿雀,却没有避开阿锦,因为阿锦让她更加的信任,也不会贪这些东西,和阿雀相处时间太浅,而且还是这么贵重的东西,季婵信不过,索性让她先出去。 第126页 先前装颜料的竹管还有一些,季婵用锥子在盖子上钻了个孔,把红绳传过去,钥匙放进竹管,塞上盖子。她喊来严琛,亲手帮他系在脖颈上,“这东西保管好了,洗澡也不许摘下来,要是弄丢了仔细你的皮。” “洗澡不摘下来,沾了水会发霉的。”严琛摸摸小竹管,小脸皱巴巴的反驳道。 “那你拿着它洗,总之不能离身,它很重要的知道吗?”季婵调整绳子,让它不至于太松容易脱落,或是太紧勒脖子,“好了,去玩吧,千万不能弄丢了知道吗?” “知道啦!”严琛新奇的晃了晃竹管,随后把它塞进衣襟内,沖季婵招招手就跑出去了。 看得她有些后悔,“也不知道听没听进去,这种贵重东西还是要大人帮忙保管比较好,但毕竟是他的……唉。季婵轻轻的嘆了口气。 门外的阿雀叫了她一声,季婵踏出门槛,东西都摆放在井旁边,一张桌案,上面有罈子、米酒和糖,还有晾干的青梅。米酒也是自己酿的,成功率不高,笼统也就两坛,今天取了一坛出来泡青梅。 糖块是近乎透明的浅黄色,有点冰糖的样子了,季婵试了好多次,专门找炼丹的道士买了个蒸馏器,上部形似圆底烧瓶,叫做\"石榴罐\",下部作桶形,叫做\"甘埚子\"。然而也只能达到这种效果,像后世那种晶莹剔透的效果因为条件有限,实在做不到。 陶瓶里头的那枝青梅也叫阿雀摘下来煮了,季婵随手捻了一把韭菜花插上去,倒也好看,就是味道沖鼻。青梅放入罈子里垒好,大块的冰糖用刀背一磕便碎得四分五裂,捡了一同放罈子里,米酒漫过梅子,封好放置两月,就可以开封饮用了。 等到两月后,大概是夏季刚临,院子里的树荫枝叶俱浓,而季婵便可躺在躺椅上,取过小几上的青梅酒小酌一口,就连稍微的涩味也是美好。 ☆、第70章 越往后,天气越热, 季婵的课堂上, 兕子尚好, 李治却是坐不住了。明明是他硬要跟着一起过来上课, 现在却像一个皮猴子一样左动动右踢踢, 椅子晃得吱呀吱呀响, 手里还捏了个木制小鸟玩。 季婵忍无可忍的敲敲桌案,本来要脱口而出的斥责在接触到小兕子不明所以、水润润的眼睛后又咽了下去, 改为缓声道:“老是坐着画太无聊了?我们出去写生吧?”毕竟画画的确是一件枯燥乏味的事, 特别是前期打基础, 重复的描线条, 画一些相似的东西。不过也是她想岔了, 这是皇家子女,绘画对于他们只是兴趣爱好, 没有必要要求太多。 这建议让李治很是喜欢, 天知道他都多久没有出去玩了,自从季婵每三日就要来宫内教习, 李承干也就不怎么往外面跑,自然不会带着他一起出宫, 现在有这种机会, 他当然是头一个响应号召。兕子也很开心, 小姑娘没想那么多,但是喜欢玩是孩子的天性,没有谁是天生乖巧的。 在请示过长孙皇后之后, 三人收拾齐整准备明日出去写生,不过写生并不是纯粹的玩耍,他们要带的东西很多,画板、画架,笔、颜料和调色盘,还有两个薄皮的手提小木桶。这是两个小孩子要带的,季婵只需要铅笔和一沓纸就行了。 画架是木匠做的,用的竹子。撑开后简单而又稳固的三角形,中间是较粗的支撑柱,每一条架脚中间都有一个可以推出来的凹槽,用来卡住画板,上面也有一个,起同样的作用,收纳也很方便,把凹槽推进去,架脚分为两段,由于是竹制的,下端的架脚可以直接塞进去上端,再一合拢,就变成可以轻易手拿携带的了。 地点选在长安城附近的一座名叫清麓山的小山,长孙皇后已经派侍卫提前去踩过点了,就连季婵她们身边也加派了一小队人,这个母亲为了孩子的安全做了十全的准备,这些侍卫并不会在她们写生出声打扰,而是安静的守卫在一旁。 第二日清晨,兕子和李治背着阿青亲手缝制的小画袋,身后站着十数名肌肉壮汉,准备和季婵去清麓山写生。 写生是季婵比较喜欢的一种方式,但是她并不想画色彩,而是打算来一波细緻的素描,是以她带的东西很少,悠闲的跟在两个背着画袋的小孩后面,看上去像是来旅游观光的一样。 “早安!”季婵笑眯眯的沖两人打招唿,她今天的穿着随意多了,黛色的高腰裙,白色上襦只在一些细微的地方有绣花,长发束起,用一条蓝底黑纹的髮带繫着,脸颊两侧掉落了几缕髮丝,看起来很有青春活力。这绑法是后世最简单的马尾,但和当下的髮髻大相迳庭,出众却不出格,袖子也用蓝色的细绳缠紧实了,露出手腕方便绘画,同时她还带了两只袖套,等下套上就行。 画板毕竟是木制的,即便是空心的也有一些重量,再加上其他东西也不轻了。尽管知道长孙皇后这是为了锻鍊孩子,但是季婵还是上前帮他们两个提走了画袋,大书包容易压迫孩子的嵴椎,影响以后的发育,何况这两个还只有这么点大。 宫门处停着一辆马车,是接她们出去写生的,季婵费力的把两个画袋提起来,高举着要抬上车辕,一双白皙有力的手掌伸了过来,帮她接过东西。什么?还安排了人?季婵没松手,疑惑的抬头往上看,李承干俊美的脸庞近在迟尺,他低头看着她,两个人像是情侣一样相互对视,两颗凑近的头颅像是在脉脉私语,看起来十分的亲密。 第127页 李治第一时间就遮住了兕子的眼睛,用手挡住她的视线。 季婵明显是愣住了,半天没有动静,李承干脸上笑意愈浓,把画袋从季婵手里轻轻抽出,刻意压低声调的叫她:“季婵?” 不同于更为亲密的阿婵,季婵这个称唿,代表了李承干试探的亲近。季婵被这一声季婵给惊住了,面红耳赤的回过神来,有些结巴的开口:“殿下也要去吗?” 她的羞窘实在是太明显了,微微颤动的眼睫,耳朵尖像发烧了一样烫,嫣红的嘴唇也紧抿着,像是怕一松开就泄露了自己的紧张似的。李承干十分满意她这幅窘迫的模样,眼看着自己每日一撩开始初见成效,他就无法抑制心中几乎要倾泻而出的炽热情感。 “那是自然,某当会季娘子同在。”李承干不理会季婵越来越低的头,继续步步紧逼,脸上满是和煦的微笑,眸色愈深。 季婵内心十分抓狂,这让她怎么回答!而且这眼神太有压迫力了吧?多看一眼她都觉得不自在!“去清麓山步行需要两个时辰,就算是架马也需要一个时辰,如今时候不早,我们还是尽快赶路吧?”这话说得有些干巴巴的,不过李承干还是礼貌的让开了路,并扶着季婵上马车。 季婵连拒绝都来不及说出口,她的手就被轻轻握住了。这是一个十分冒险的举动,然而掌心柔软温暖的手让李承干忽略了自己突然的越矩,把季婵带上了车辕,为了防止她不小心跌落下去,他右手还虚扶着她的后腰,淡淡的体温仿佛侵透了衣裳,传达到了季婵身上。 季婵一脸懵逼的站在车辕,下意识的说了声,“谢谢。”而后又觉得不对,却张了张嘴没能说出口,一弯腰掀开帘子钻进了车厢。气氛实在容不得她多说什么,过于频繁的交流只会让两个人的相处越来越融洽,也越来越贴近彼此,这和她的初衷大相迳庭。 一个时辰并不难熬,马车上有书籍还有棋子打发时间,一边的篮子里头还有糕点,休息时可以坐下来享用,李承干的安排很周全,细心的程度让季婵都忍不住轻声赞嘆。 清麓山因为太小而又没有名气,并没有什么人踏足,其实这里的景色很美,甚至还有一小股瀑布,清澈的泉水从高处落下,拍打在石头上,水花四溅,山间清风拂过,把水汽蒸腾开来,如雾如烟,瀰漫在这新新绿色之间,显得叶愈翠、花愈红,令人心旷神怡。 这水潭目测只有一米深,两边的坡度也很缓,然而季婵也不放心,非得在五米开外的地方架画架,虽说有这一队的侍卫看护,但是还是离这些潜在的危险越远越好。 小水桶由侍卫去潭水里盛半满了提过来,两个孩子还在组装画架,而季婵已经观察完了瀑布,找了块石头坐了下来。 李承干有些好奇的朝她走了过去,看着季婵手里清晰可数的三根铅笔和一本素描本,有些疑惑的开口道:“你就用这么点东西画吗?”铅笔他是认识的,但是无论看过多少次,他都忍不住感嘆它的神奇。 “对啊,我们的画法不一样,所以所需的工具也不一样。”季婵仔细观察着面前的景色,先用铅笔轻轻的打形,然后描绘大概,再细化。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需要绘画者全身心的投入,于是季婵对于李承干的回应开始越来越少了,最后甚至不理会他的询问,独自沉迷于画画的世界里。 李承干显然也发现了这一点,他无奈的笑了笑,起身转了两圈,就踏入林子里了。 季婵偷偷瞄了一眼他远去的背影,随后又把视线转回纸上。李承干不一会儿就从林子里出来了,手里拿着两根处理好了的细竹竿,蹲在地上不知道在折腾什么,季婵画了两笔就有些控制不住了,目光老往他那里瞟。 很快的,李承干提着竹竿站起来,坐在季婵左上角的石头上,把绑在竹竿上的绳子丢入水中,竟然是开始悠然自得的钓起鱼来了。 这能钓起鱼来才怪,这么简陋的鱼竿,怕是没有鱼愿意上钩的,季婵摇摇头,把视线收回,开始真正认认真真的画她的画,至于还是不是全身心的投入,怕也只有她自己知道了。 少顷,季婵眼尖的看见李承干突然拖动钓竿,并且伸手捞过来在空中晃悠的鱼线,顿时脱口而出:“上钩了?”说完她立马就后悔了,但是此时再画下去也没意思,她丢了笔,屁颠屁颠的跑过去看他钓鱼。 李承干轻笑,看来季婵也并非真的画得投入,而且竟然在暗地里一直偷偷注视着自己,这个发现让他心里十分的甜蜜,仿佛喝了酒一样醉醺醺的。不过他面上还是一副平静的样子,抬手取下鱼钩上的小鱼。 小兕子也贡献出她的水桶来,另外盛了一桶清水来装鱼,李治有些心不在焉,看来他很想尝尝这野钓的趣味,不过想要迈过来的脚步被自家兄长的一个眼神给钉在了原地。 由于清麓山没有什么人涉足,这些潭水里的鱼都呆呆的,咬饵十分频繁,季婵看得心痒,她偷偷瞧了一眼李承干的脸色,见他专心钓鱼没有什么反应,果断的拿起另外一根鱼竿。至于画画?成日里给这些孩子教学,她休息一会儿怎么啦! ☆、第71章 有了季婵的加入,收穫开始成倍增长, 垂钓了一个时辰两个小水桶就都满了, 季婵把小鱼挑出来扔进潭水里, 大鱼留着烤着吃。 第128页 “把刀借我一下。”李承干从受宠若惊的侍卫手里接过刀, 利落的把它们拍晕, 然后迅速剖腹刮鳞, 看样子很是熟练,一点都不像高高在上的太子。触及季婵讶异的目光后, 他笑了笑解释道:“儿时与青雀贪玩, 时常偷偷捞了莲池里头的锦鲤来烤, 不过那鱼只是看着好看罢了, 肉有股土腥味, 又韧过了头,并不好吃。” 死水养出来的鱼自然不会好吃, 何况还是用来观赏的锦鲤。季婵站起身, 顺着来时的小道一路找过去,她记得在上来的时候看到了一株野柑橘, 上头挂着青黄相间的果子,还有一些香料, 也顺手摘了一点过来。 破开的鱼腹里塞了香草, 表皮被季婵划了几道, 野柑橘切成小块,塞进划开的豁口里。底下是易燃的枯枝,上面层层叠叠的铺了松针, 在受热后松针冒出朦胧的烟雾,季婵连忙躲到一边,免得被熏红眼或者是呛到。 稍等片刻,鱼皮就被烤得焦脆,季婵又挤了点柑橘汁进去,这柑橘吃起来酸大过甜,用来调味去腥正好,鱼肉细嫩,尽管没有盐也是美味。 一日的写生就在这半天打鱼半天烤鱼中结束,季婵的画是完不成了,日后也不一定有机会来把它画完,兕子和李治也是,获得允许之后这两个小孩撒丫子就跑,扑蝴蝶拔花的玩得不亦乐乎,哪里还愿意管画,季婵无奈的笑了笑,就当做自己给他们放了个假吧。 趁着太阳还未下山,一群人驾马的驾马、坐车的坐车,力求宫门下钥之前赶回去,季婵在大道上就要求下了马车,自己徒步走回图书阁。 刚踏进家门,外头的街上忽然传来吵闹和啼哭声,季婵把东西放下,倚在坊门处眺望查看,邻居想来和她有着一样的想法,面店的老闆娘甚至还冲她打了个招唿。 “孙娘子安好。”季婵礼貌的回应道。 “哎,季小娘子安好,叫我孙倩就行了,孙娘子多见外呀。”孙倩笑得花枝乱颤,极其殷勤的跟季婵套近乎,人家做的可是日进斗金的书坊,专门赚知识分子的钱,自家一个小面馆的可不得跟她取取经?都是做生意的,一个小姑娘能走到这份上,肯定是有本事的。 “孙阿姐,这是出了什么事了?”季婵斟酌再三,并没有如孙倩的意直唿姓名,而是加了尊称,对方毕竟在这里做了这么多年,尽管卖的东西不一样,但是按资歷准没错,而且自己又是小辈,放低姿态一些也是应该的。 果然孙倩听了是愈发的高兴了,更加热情的跟季婵说起了眼前的情况。原是隔壁宋家的庶长子忽然高烧不退,连日看了大大小小的医馆都不见好,现在已经奄奄一息,他的生母恳求嫡母让她把孩子送去道观让那些仙人医治,却遭到了拒绝。 宋夫人自是不肯答应,她知道侍妾说的是哪家道观,可她和时下迷信人们不一样,根本就不信道士和僧人,何况那家道观里头的静云仙人还给达官贵人看过病,收费肯定不低,又不是她的孩子,死了就死了,关她何事?她才不会去花这个冤枉钱! “郎君求求你,求你救救五儿吧。”侍妾哭得十分悽惨,跪在宋郎君面前,不断的扯着他的袍脚恳求道。 “这……”宋郎君也有些犹豫,刚年满十三岁的庶长子生死未卜的躺在担架上,眼前这个跟了自己十几年的女子苦苦哀求,冷心冷肺的妻子面无表情不做任何表示。 “哎呦,这娃娃都这样了还不送去看哦,这主事娘子也真是没良心!不都是他家的孩子吗?”路人愤愤不平道,他的理论很快就得到了别人的支持,响应声此起彼伏。 指指点点的人多了,宋夫人也躁得慌,她甩了袖子正要进屋,只闻不远不近忽的传来一声不知何人宣的道号,人群立马躁动起来,为来者让了一条道出来,这人头戴白色帷帽,身着青色道袍,看身段是个女子,拂尘从右手臂弯里垂落下来,手柄繫着一条青色丝带。 “是静云仙人!”见识较广的人一下子就认出了来人,人群先是吵闹杂乱声频起,女子微微皱起眉,不耐烦的说了一声安静,剎那间,所有的人都闭了嘴,并且表情敬畏肃穆,仿佛她真的是天上掉落下来的仙人一样。 季婵看得一愣一愣的,这静云仙人她入宫多日也见过一面,当时她未带帷帽,模样清清淡淡冷冷无言,长得也是秀丽无双,的确让人觉得有几分不可捉摸的‘仙气’。她对于季婵似乎有些厌恶和瞧不起,尽管在言行上两人并无接触,以前也不曾见过面,但是眼神是骗不了人的,静云仙人看她的目光像是针,明里暗里都要扎她一下,季婵有些不寒而慄。 然而这样一个高傲,受皇室和贵族追捧的女子,怎么可能出现在这大街上,并且刚好碰上了这么一件事?季婵发现静云仙人在看向侍妾的时候,周身的动作有一瞬的停滞,这说明要么侍妾有问题,要么两个人是认识的。 “静云仙人!求求您救救五儿吧,求求您了。”侍妾又开始哭天喊地,她边磕头便流泪,这幅救子心切的模样看得围观的人唏嘘不止,眼里充满了同情,有几个也是做了母亲的女子更是被感染得同样双目含泪,扬声道:“静云仙人,您就救救这个可怜的孩子吧,他的娘亲都快哭晕过去了!” 静云仙人不为所动,静静立在一旁,清脆的声音宛如落入玉盘里的珍珠,“阿娴,把黄符取来。”她围着宋家转了一圈,口中细细呢喃了好一会儿,这才扭头看向宋郎君:“我需要一个场地,要设有香案、烛火、硃砂,毛笔以及银盏,才能救令郎。” 第129页 “有办法就好,有办法就好,您请,静云仙人您请进!”宋郎君大喜,手臂一展恭迎静云仙人入内,好事者紧随其后,他也不赶,一群人浩浩荡荡就进了宋宅,气得宋夫人七窍生烟,但是有静云在场有又能脱口叱责,孙倩揽住季婵,也跟了进去。 等到香案设了,东西也摆齐,静云这才不慌不忙的润开毛笔,沾了硃砂在黄符上描绘。人群顿时轰然,大家都纷纷涌到前面想要一探究竟,有的边跳边看的,有的拿小板凳踩着的,孙倩眼神好人也机灵,立马拉着季婵挤到前排。 静云画符的架势极为认真,大伙都看得如痴如醉,有的人还和周围的同伴小声交谈,卖弄着自己的见识,大概也只有季婵和宋夫人两眼一抹黑,根本看不懂这画的是什么鬼东西,等到笔锋收了,季婵还是一脸茫然。 静云让人往银盏里头倒了八分满的清水,自己手指夹着符纸在烛火上点燃,说来也奇怪,这符纸浴火却不燃,还是完完整整的一张,静云把符纸扔到银盏里头,发出‘腾’的一声,火焰熄灭,符纸依旧完整无缺,水却变成黑色的了。 “神仙显灵了!!”众人啧啧称奇,有的甚至还提熘自家孩子的耳朵,命令他们冲着香案跪地磕头。 “起来吧,神仙会保佑你们的。”静云瞥了他们一样,冷声说道。 季婵把她眼底的不屑看得分明,又见她一手垂下,微微捻了捻手指,有一些粉末状的东西掉落下来,她看得真切,心里不由得有了另一份计较。 “把这碗符水拿去给那孩子喝了吧。”静云取出符纸,把银盏递给宋郎君,一边的侍妾已经等候多时,瞧见了那碗救命的符水,急急忙忙抢过来给孩子灌了下去。躺在地上的庶长子突然腿脚一蹬,坐了起来,把脸转到一头不住的呕吐。 吐出来的东西很怪异,看样子是水,但是却是红不红、黑不黑的,甚至还有一些小块的固体,很快就消融在水里了,而那少年的脸色在吐完之后,也渐渐恢復了红润。 “救回来了!!”众人纷纷抚掌庆祝,有的还上前恭贺宋郎君。侍妾抱住自己的儿子失声痛哭,脸上满是失而復得的喜悦,场面一时热闹非凡。 “别高兴得太早,令郎突然高烧不退,是有邪祟作怪,我看你这宅院阴气沖天,不知道是谁往里头放了脏东西。”静云扬了扬拂尘,掐着手指边走边算,她沿着小道一路进去,穿过院墙直达内院,宋郎君也不敢阻止,而是跟在她身边一叠声的问,“静云仙人,您说的邪祟是怎么回事?是它害了小儿?那么它还会不会出来作怪?劳烦您多受会累,帮我们把这邪祟给除了吧?” 静云在一处屋子前停住了,这才打断他的话,“就是这里了。”她心中暗自得意,面上却做出一副烦恼的样子,还狠狠的皱了皱眉。 ☆、第72章 小屋其实是宋夫人的休憩之处,此时被她指着说阴气沖天、妖邪作祟, 气得宋夫人尖叫一声, “你胡说什么!!”冲上前一把把她推开, 静云不察, 直接撞在了廊柱上, 发出一声闷响。 宋夫人是宋郎君的糟糠妻, 宋家还未发达之前两个人便成亲了,相伴相随了数载, 直至宋郎君做生意有了盈余, 连纳三妾, 宋夫人虽然未有怨言, 但也不愿和这些侍妾相来往, 对于宋郎君也极为冷淡。她大字不识、言行粗鄙,被人说自己使用邪术谋害宋家子嗣, 顿时怒髮冲冠, 想也不想就直接动手,她也不管静云是什么身份、什么来歷, 为的只是维护自己名声。 然而她就被自家夫郎毫不留情的扇了一巴掌,宋郎君面目狰狞的把她拉到一边, 沉声问道:“你在发什么疯?!你知道她是谁吗?” 静云那一下显然撞得有些狠了, 她抬手按了按自己的肩膀, 立即感觉那处传来密密麻麻的刺痛,不用看也知道青了,她冷冷望向宋夫人, 已然怒急,“宋夫人缘何向我动粗?莫不是里头真的有什么阴邪的东西?你若是想要证明清白,不如让我等进去搜一搜,是人是鬼立马可知!” 宋夫人甩开自家夫郎,髮丝凌乱却毫不惧场,“你以为你是谁?我的屋子是你要搜就能搜的吗?”她又转看向对着自己指指点点,言行间极不客气的路人们,“又关你们什么事?给我滚出去!” 她说话毫不客气,再加上方才推了静云的那一下,立马让人群爆发了。 有东街的货郎,也有西街的绸缎铺子老闆,甚至是脾气暴烈的饼店娘子吵吵嚷嚷,就差指着宋夫人的的鼻子直接骂,特别是孤身一人带着孩子的饼店娘子,最是看不起这种心阴狠毒之人,她妙目流转皆是鄙薄之色,唇舌之间宛若含箭吐针,半点不留情。 “宋夫人,咱们两家相邻这么多年,我看你平日老实贤淑,没想到心底竟然存着这样的心思。你和你家夫郎成亲多年未能有子,便见不惯人家有儿子傍身了吗?阿音平日是怎么侍奉你的大伙都看在眼里,大郎也很孝顺,究竟是那一点惹到你了,让你对他这个小小少年下这般的毒手?” “你又知道什么了?凭的什么身份来指责我?一个寡妇也不知道礼义廉耻,我宋家的后门是没人守着,但你且看你今后还进不进得来?!”都以为她不知道这些腌臜事了?饼店的生意是怎么撑起来的她会不明白吗?眼看着饼店娘子勃然变色,试图开口争辩,宋夫人冷笑,“院墙底下的那个荷包总不会是给我绣的吧?” 第130页 “够了!你闹够了没?”宋郎君面色漆黑,陡然暴喝出声,周围人探究的视线扎得他脸皮涨红髮烫,恨不得找个土坑钻下去,“静云仙人既然说要搜查那便搜查罢了!有什么好争的!人家是贵人面前的红人,有的是本事,定是你屋里有什么,否则怎么不去搜别人的?” “那还真不好说,今日谁都别想踏进我屋门一步!”宋夫人绣鞋一挪,立在了中央,心如坚铁,眼眶却红得不像样,她腰背挺直,面对夫郎高大壮硕的身躯毫不畏惧,反倒成对抗之势。 宋郎君只觉得旁人指指点点的目光如潮水般涌来,压得他都快要喘不过气来了,他如何也想不出来为何平日对他爱理不理的娘子今日竟然目光如炬的和他对视,并且牙尖嘴利的在众人面前给他这么大的没脸。宋郎君有些悚然,莫不是这屋子里真的有什么邪祟控制了她,上还是不上前? 这时他耳边传来静云幽幽的一声提醒,“宋郎君,邪祟不除,恐祸及他人,断宋家百年福运!” 这话顿时有如击破寒冰的铁锤,一下子就把宋郎君从犹豫的状态中解除了,他咬咬牙,大步上前大掌挥开宋夫人。这一下可比宋夫人推静云来得重多了,毕竟前者是正值年轻力壮的男人,后者是孱弱的娘子,高下立见,宋夫人被推到在地,额角磕到凸出来的木柱石基,鲜血潺潺流出,痛得□□出声。 宋郎君恍然未闻,径直进去翻查,他动作粗鲁,眼珠子都气红了,翻着宋夫人的妆奁和箱笼,乱七八糟的掀落了一地,却是什么都没有。 侍妾轻轻拍着自家儿子的后背,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沖静云使了个眼色,静云假模假样的转了转,闭目掐指一算,突然‘咦’了一声,抬手指向宋夫人的床榻底下,宋郎君身子僵了僵,到底还是爬进去床底搜索。 然而他在底下找了一圈还是没找到,反倒是出来的时候不小心后脑勺磕了一下,明显感受到有个凸起的硬物,他讶异的伸手取出来看,原来是个长盒子,被卡在两块床檩子之间。盒子光滑整洁,看样子经常有人拿起来摩挲查看,宋郎君打开了盒子,顿时被里面的东西吓得不轻,失手把它打翻在地。 里面是几樽被肢解了的木质人偶,个个头上都贴了名字,有宋郎君的、庶长子的,三个妾室的,庶长子的木偶肚子被挖空,小妾的有些被划了脸、掰了手、扎着针的,最可怕的是宋郎君的,他的木偶很完整,但是从头到尾,一处不落的,被写满了密密麻麻、血红色的死字!! 原本捂着头跌跌撞撞站起来的宋夫人也是吓了一大跳,立马失声否认,“这不是我的东西!我没有我没有……我绝对没有这种……”她跑进去,想要把东西踢开,但又觉得恐怖不敢靠近,只能转身央求自家夫郎相信她。“阿郎,相信我,真的不是我。” “滚开!”宋郎君把她推开,他现在看见宋夫人就噁心,何况她还顶着一张血流满面的脸,这样子的她看起来吓人极了,就像是地狱里上来索命的恶鬼。说不定她就是恶鬼呢?宋郎君转头去看静云,只见她看着宋夫人直皱眉,嘴里头隐隐念叨着兇恶、为祸一方、阴祟什么。宋郎君恍然惊觉了什么,立马喊道:“人呢?阿桃、小原,拿根绳子过来把夫人绑了!她已经迷失了心智了!” “不,我没有。”宋夫人极力挣开,然而已经养尊处优多年的她哪是两个做惯了粗活的婢女的对手,立马被抓住双臂反剪在背后,两指粗的麻绳捆得结结实实的。 “宋郎,此事重大,万万不能姑息,把这女人送到官府去吧。”隔壁绸缎庄子的老闆劝道。 “是啊,是啊,宋郎你可不能煳涂了。”一旁的路人也说道,他们都是这附近邻里的,和宋郎君都有几分交情,此时一个个皆是苦口婆心的劝。 “夫郎,你要为五儿做主啊。”侍妾抽抽噎噎的抬起头,梨花带雨的模样极为可怜,她旁边的少年上尚不明白髮生了什么事情,但也被主母那副头破血流的模样吓得够呛,浑身发抖个不停。 “这……”宋郎君又犹豫了。 侍妾见他左右摇摆拿不定注意,顿生一计。大娘子看样子已经有些痴傻疯癫的了,她索性再添把火,让她疯得再彻底一些。侍妾抬起手指佯装擦拭眼泪,实则藉助袖摆遮掩,对着宋夫人露出一个恶意满满的微笑。 那得意的笑容瞬间让宋夫人茫然的眼神清醒过来,她想也不想的挣扎着扑上前,恨不得在侍妾身上咬下一块肉来,然而她手脚被绑,也只是动作剧烈的挪动了几下,不过那狰狞的模样,喉间‘呵呵’的破碎声音就已经足够吓人了,宋郎君原本还有些摇摆的心立即坚硬了起来,他极其嫌恶的看了相伴几十载的妻子一眼,“把夫人关入柴房,明日送官法办!” “既然事情已了,贫道便不多加打扰,告辞了。”静云声音冷清,她沖众人福了一礼,便裊裊离去,洁白的裙摆微动,宛若一阵青烟。 “仙人慢走。”众人十分恭敬的回礼,心中暗嘆道真是仙娥一般的人物,不仅身姿曼妙,就连法术也精通,宋家真是走了大运,能得静云仙人相助。 然而感嘆归感嘆,宋家的热闹看完了,他们也该各回各家了。孙倩还不过瘾,却被季婵拉走了,她总觉得这事处处都透露着一丝怪异,按照她看了多年的电视剧,那些木偶一出来她就猜是陷害,还有静云所谓的仙术、法术,在崇尚科学的她眼里这些不过就是化学反应罢了,但是连穿越这种事都能发生,谁又敢断定这就是假的呢? 第131页 她虽然有心想帮,但也知道宗教在古代有怎样的影响力,轻易触怒会有怎样的后果。季婵努力说服自己,告诉自己这些与她无关,虽说是邻居,但做的又不是一样的生意,平日也不怎么往来,宋家如何她也管不着,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了。天色已然不早,明日还需去宫里教习,回去洗洗睡罢。 然而事情未了,尚有后续。夜里风凉,树影斑驳,季婵歇在图书阁边的小楼里,这楼下是放杂物的,也就是盒子纸袋等等。楼上原本荒废不用,后来季婵嫌弃楼下的房间隔音太差,武侯巡夜的动静清楚入耳,时常打扰到她休憩,便转到了楼上。 屋里有些闷热,她便起身把窗户推开一道小缝,谁知却看到了宋家后门处有两个人鬼鬼祟祟的,季婵顿时来了精神。 ☆、第73章 “剩下的东西呢?”静云依旧是白日里的打扮,唯一不一样的大概是她在外头披着一件深色的披帛, 展开拢住之后几乎与黑暗融为一体, 何况她站在树荫之下, 除非很仔细看否则看不见的。 站在静云对面的是宋家的侍妾阿音, 此时她一副刚睡醒的模样, 还揉了揉惺忪的双眼。她穿着小团花对襟窄绣襦, 下着白色里裤,没骨头似的倚在门板上, 帕子捂嘴打了个哈欠, 看静云不耐烦了才从袖袋里头掏出一个小瓷瓶, “喏, 都在这里了。” 白底的小瓷瓶, 边上有一丛墨竹,静云取下塞子, 把里面的东西往手心里头倒, 圆滚滚的暗红色小丸从瓶底滑出来,落在白皙的掌心里头清晰可数, 静云拧着眉把丹药重新塞进去,“就只有这些了?!你给他餵了多少?赵音, 你疯了吗?那是你儿子!”这东西本来就有害, 餵个两颗做做样子也就足够了, 她竟然这几天内给五儿餵了小半瓶?! 赵音毫不在意的笑了笑,“那也是你侄子呀,反正不是还有你这个姨娘可以救他么, 如果我不狠点心,宋郎怎么会对这件事这么重视,你看我这一气儿就把大娘子给扳倒了,还给送到牢狱里头了,其余妾室也被我拿捏住了。现在五儿就是宋家唯一的儿子,以后继承了宋家的家业,他还得感谢我呢。” “他可不是我的侄儿了,我们说好了的,帮你做完这件事咱们两个毫无瓜葛,你以后是死是活和我无关。”静云冷着脸把小瓷瓶握住,重新把帷帽带上。 赵音见她这幅冷淡的模样,不由得嗤嗤的笑了,说起来她和静云的模样有几分相似,不过一个高冷有势不可攀附,一个沦落为妾一脸轻浮,“我的好妹妹,不要这么无情嘛,当年是娘亲不要的你,姐姐我那时也还是个小女孩呢。再者你这几年过得舒坦了,入了贵人的眼,姐姐我没了头顶这座大山,也有了几分本事,咱们姐妹就该互相帮衬帮衬才对呀。” “如果当初是你被扔进山沟沟里餵狼,只怕你会比我更无情,莫要再多攀谈了,告辞。”静云冷声道,她拉起披帛,转身融入黑暗中。 “想要撇开我?没那么容易!”赵音眼底满是算计,又打了个哈欠,扭着小腰进去了。 小楼虽然离宋家后院很近,但毕竟两个人交谈都谨慎的放低了音量,季婵趴在窗台听了许久,也只隐约的听见了丹药、抛弃等词,听得她满头雾水,唯一可确定是的这两个人是认识的,今日闹的那件事,只怕也是两个人合谋起来作秀。 可是她能如何呢?哪怕她有救宋夫人的心思,也没有救她的本事,在没有物证而且另一方的声势十分浩大的时候,是没有人愿意相信她的片面之词的。 这一夜,季婵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翌日,季婵早早赶回杨家村,方才宫中来人知会,说是今日的课程取消了,改到明日。能多出一天的空闲时间,季婵自然十分乐意,好吃好喝的招待了送信的人,走之前还给塞了个小红包。 临时雇了人驾车送她回去,车夫是个健谈的老人家,头髮虽然斑白身子骨却健朗,一路上速度快而且稳稳噹噹的,比平日少花了三分之一的时间就把她送到了家。季婵下了马车,招唿道:“老人家进屋歇息会吧,不然这一趟回去又要一个多时辰。” 车夫摆手道:“不了不了,可不敢这样。” 季婵笑了笑,“进来罢,我家阿翁也是个健谈的人,正需要像您这样的老人家陪他说说话呢。”她又劝了好久,车夫才答应进门。 两个老人在正堂里面谈天说地,季婵转入厨房,打算给人做点东西填填肚子。她习惯了一天三顿,所以总觉得只吃两顿会影响身体健康,车夫从长安城到杨家村来回一趟要花费不少时间,途中肯定会肚子饿,车上也没什么点心,怕路上也捨不得买,索性她这里费点事,做些吃食给他填肚子。 她打开橱柜,里面放着一个木盆,季婵一瞧见这个,顿时有些无奈了。把盖在木盆上面的筛子掀开,里面是已经和好了的面团,这是拿来做干馍的面,怕是老人家打算用来晌午填肚子用的。 其实家里食材很多,然而也不知道杨老爷子是苦惯了还是怎么,一直把好东西留着,要是季婵不在,就拿馍馍和黄米粥将就。 季婵有的时候说他,老爷子‘诶诶’应了两声,却仍是这么做。季婵无法,只能让杨兰看着点,等她回来就安排合理的饮食,几乎是不带重复的做,个把月下来,老爷子都白胖了不少。 第132页 手头上恰巧有面团,那就做干馍吧,毕竟这东西个大、饼厚、瓷实。季婵先拿了块五花肉剁成小丁,下锅煸了下,又抓了一把酸菜细细沖洗了,拧干同样切碎。擦干净手,面团揪成数份,包入肉丁和酸菜,用擀面杖擀成大面饼,放在平底铁鏊里头用文火慢慢烙。 又从水缸里头拿了两块糍粑出来,洗干净了切成片状下去煮糍粑汤。糍粑是今年新做的,做得也不多,送了要好的人家几块,余下的留着自己吃。水一开就下糍粑,季婵挖了一小勺猪油下去,又加了酸菜,大葱摘了叶子切段,要起锅的时候再放。 肉馍外酥,里起层,边厚。如果是干馍里面应该是中空的,不过肉馍也不逊色,刚出锅的肉馍,热腾腾的面香把肉香烘托到了极致,五花肉煸过不会显得过于的肥,酸菜化解了油腻增添了风味,肉馍又香又酥又软,吃起来十分过瘾。 糍粑汤里面的糍粑煮过后显得晶莹透亮,面汤微酸开胃,配肉馍吃正好。 五份肉馍、两碗糍粑汤(包括杨老爷子的),放到托盘里头端出去,见到季婵端来了东西,车夫连忙站起身接过,“劳烦东家了……实在是打扰了。”吃食虽然简单,但是又有肉馍又有糍粑汤化食的,头一回有人这么惦记他,车夫很是感激。 等两人吃完,季婵把人送走,不知道出去哪玩了的杨兰像个小旋风一样冲进厨房,拿了个饼就要出去,季婵一把把人捞过来,问,“去哪里玩了?你看你这脸脏的,去洗洗,锅里还有糍粑汤,配那个吃。” “不是我要吃的。”杨兰眨巴眨巴眼,手上还抓着那个饼,“外头来了个乞丐,我见她可怜,想给她东西吃。” 乞丐?季婵愣了愣,第一时间想到上次的那个乞女,她让杨兰稍等一会儿,自己进去厨房把剩下的饼復又烙了一遍,用布袋装了起来,“人在哪里?我跟你一起去。”这些都是干馍,可能没有肉馍好吃,但是管饱。 她知道不能以有色目光来看人,但是杨兰还小,还没有保护自己的本事,如果那个乞女突然暴起伤人的话那该怎么办?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她和杨兰一起去。 两个人沿着小道一直走啊走,渐渐的就到了季婵上次摘梅子的地方,远远就看见了树下的那个脏兮兮的身影,她摇晃着树干,捡着掉落的梅子吃。 季婵一看那满树青绿就觉得牙酸,尽管现在已经稍微有了一点黄色,但还是酸得不能入口,杨兰跑过去,沖那人喊着,“嘿!你过来,我给你饼吃。” 季婵看见那个身影慌了一下,然后十分局促不安的站在原地,似乎在犹豫要不要上前,而后她好像是想起了什么,立马蹲下身捧起溪水洗脸,想要把自己弄得干净些,溪水很凉的。 等到季婵拿着布袋过去,杨兰已经在跟那个人说些什么了。的确是上次的乞女,她脸上是季婵第一次见的温柔,尽管还有一些紧张,但是她这有异于上次的态度还是让季婵侧目,她好像很喜欢杨兰,而看见季婵之后,她揪了揪衣角,很是不自在的摸了摸脸。 她脸上的浓疮还未好,又用那么凉的溪水洗肯定很疼,季婵不明白她这是为什么,也不会去问,手里的布袋还是热乎乎的,她把东西塞到乞女的怀里,提醒道:“你若是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去,这边上去有一处木屋。”季婵指了指一边的小山,“是猎户歇脚的地方,这几年也没去了,收拾一下还能住,我家中有一些芋种和旧衣服,可以送给你,这青梅再过一些时日就会成熟变黄,你可以摘一些去集市上卖,村里人都不爱弄这个,所以他们不会说你的。” 蒋秀儿眼眶红了,“谢……谢谢。”她感觉到自己又有了希望,或许她能够努努力,让自己待在女儿身边? “你也可以捡些柴火去卖,或者摘草药等等,生活没有你想像中的那么难,只要肯吃苦,就能过下去的。”季婵又提点道,她向来看不惯这种四肢健全却还是活得浑浑噩噩的人,有的人失去了手脚,或者身患重病,都过得比他们阳光和热情,没有付出是没有收穫的,一味的放纵又有什么用呢? 蒋秀儿也并非不能吃苦的人,她只是习惯了自怜自哀,埋怨别人埋怨上天不公,当她终于想通了想要为了某个人某件事而坚强起来的时候,命运也就随之改变了,她张了张嘴,打算再次感谢季婵的时候,一道声音打断了她。 “毒妇!你还有脸出现?!” ☆、第74章 季婵回头,只见杨老爷子领着阿锦出现在此, 老爷子拄着拐杖狠狠敲了敲地面, 阿锦双手张开表示她也很懵逼。 “害死了阿峰还不够, 还要来害我这把老骨头吗?!”杨老爷子说得急了, 甚至还咳嗽了两声, 站得都有些不稳。 “阿翁?”季婵吓了一跳, 立马上前把人扶住,询问道:“这是怎么了吗?”她注意到杨老爷子看乞女的目光里头满是仇恨, 这两人原来是相识的吗?还有害死了阿峰是怎么回事?阿峰是谁? 她这边的疑问杨老爷子还未回答, 就被蒋秀儿的慌乱给打断了, “我并非是想害您, 我只是想来看看兰儿, 我只是想看看她。”蒋秀儿不断的后退,几欲逃走, 但是触及杨兰震惊的目光又挪不开脚步。她害怕杨兰知道了之后, 不愿意认她这个母亲,但又抱有奢望, 期盼她能够原谅自己,一家人重新在一起。 第133页 “看她?你有何脸面来看她?当初要把她卖去当奴婢的不也是你吗?蒋秀儿, 你给我滚, 离开兰儿的生活!她没有你这个心狠的母亲!”杨老爷子扬起拐杖要打她, 被季婵拦了下来。 蒋秀儿踌躇不安的站在原地,哀求的目光落在杨兰身上,而杨兰出乎意料的, 格外平静的看着她,“你是我的母亲对吗?”不等蒋秀儿点头,她继续说下去,“我小时候的事情,很多都不记得了,但是我还记得阿父卧病在床,整日咳血不停的样子;也还记得阿翁和阿婆顶着炎炎烈日,在地里劳作的样子;记得家中清亮得能照出脸的黄米粥;记得自己干瘦的手;记得两位老人越来越佝偻的背。” 杨兰说得越多,蒋秀儿就越不敢听,她把脸捂上,却还是不肯走,等着杨兰最后的判刑。 “可我不记得你,我不记得你为什么要卖掉我;也不记得你为什么害死阿父;不记得你为什么要离开;我都不记得了,也不想记得。我不会去恨你,但也不会原谅,大家就当做从未发生过吧,最好是两不相欠,再不往来。”杨兰脸上是和之前完全不同的成熟,她真的不怨恨吗?怎么可能,只是为了让大家都好过而已。 事已至此,蒋秀儿再没有挽回的余地,她哑着声说了句抱歉,低着头匆匆逃离,面上满是泪水,杨兰只远远看了一眼,就猝不及防的红了眼眶。 “先回去吧。” 杨兰回头,季婵拍了拍她的肩,她没忍住,眼泪一下子都涌了出来。杨兰勐地抱住季婵,把头埋在她怀里,哽咽着道:“我是不是很过分?可是我真的没有办法原谅她,我真的没办法……” “唉,这事又如何能够怪你呢?不要自责了。”季婵嘆气的搂住她,轻声安抚道。本来就是大人之间的恩怨,杨兰也是受害者,不该波及到她的,孩子何其无辜? 连着两日,爷孙两个都郁郁寡欢,季婵劝说了许久都没有用,也只能在日常生活中多用心几分照顾他们,至少身体上不要出什么差错,至于心灵上的伤痕,只好等时间来抚平了。 只是她毕竟还要去给皇家当家教,不能每时每刻都盯着,这日季婵把阿锦留下来和阿雀一起照顾她们,图书阁交给林管事,自己匆匆赶去宫城,给兕子授课。 然而刚到宫内,就看见来往的宫女皆是满脸焦急,脚步不停,季婵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往日里相熟的问了,才知道长孙皇后又犯病了。 长孙皇后身患气疾,按照现在的医疗水平来说,几乎是无法医治的,属于‘疑难杂症’,而静云竟然有办法能够平復长孙皇后的气疾,甚至可以说是奇蹟了。但是,这復发的频率也过高了罢?这么来来回回的折腾,真的对长孙皇后的身体没有影响吗? 季婵不敢轻易下定论,然而事实让她不得不多想。 而且静云和人合谋陷害宋夫人,这件事让她始终如鲠在喉,即便她真的有本事,但也是个德行有缺陷的人,季婵实在对她喜欢不上来。 因为长孙皇后痼疾突发,季婵不得不在宫殿外面等候,阿青知晓晋阳公主对她的重视,虽然不敢把人直接带进去,但也不能让她干候着,连忙派遣一个大宫女出来陪着她一起等,而自己守在长孙皇后旁边。 静云赶来的时候,季婵还在外面等着,她的腿都站麻了,不得不轻微的活动几下,在感觉到静云的目光之后,露出了一个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微笑。 静云的视线落在了她的手腕上,“这是你自己编的?” 季婵抬手看了看,是自己编的红绳,上头有个特别小的中国结,“是啊……”怎么了么?难道这宫内不能带红绳?季婵抖了抖小臂,衣袖滑落下来,把手腕盖住。 一瞬的,在季婵给了肯定的答覆之后,静云的眼神陡然变得极为凌厉,像无形的刀一样狠狠刮着季婵的肉,这种不怀好意的目光季婵不明所以,同样的也很不自在,静云只盯着她看了几秒之后就走开了,阿青出来催人了。 “静云仙人,请这边请。”阿青把人领进去,静云走之前还瞥了季婵一眼。 “……”她们有仇吗?为什么每次见面,静云都不给她好脸色看?这次才第二次见面吧?然而对方的来歷比她厉害,她能说什么?怼不起的。 静云踏进大殿,顺着女官的指引直接去了长孙皇后的寝房,她刚才之所以突然失态,是因为季婵手腕上系的那个特殊的绳结,她在太子殿下的书房中曾经见过。 说来可笑,那么大的一个书房,一进去,大面白墙的正中间就挂着一个红色的绳结,哪怕旁边的书画再珍贵,都要挪得远远的。她曾经问过,当时太子殿下怎么说的?记起来了,说是最重要的人亲手做的,那个时候她还天真的以为是长孙皇后或者是哪位公主,没想到竟然是那个农女,哪怕她是教导晋阳公主的教习先生,出身也是卑贱的!! 是的,静云爱慕着李承干,足足有了一年的时间。 原本她以为自己只是妄想,不过既然殿下不在乎所谓的门当户对,那么她也不必顾忌,该出手争夺了。 “静云仙人?如何?本宫的病很严重吗?”长孙皇后见静云久久不言,不由得心中咯噔了一下,出声询问。 “皇后殿下不必担忧,只要坚持服用丹药,您的病就会有好转的,劳烦阿青夫人奉一盏茶汤来。”静云从袖袋中拿出一瓶丹药,样式竟然与她给赵音的一模一样。 第134页 静云打开塞子,把丹药倒入干净的碗盏,长孙皇后挺起身来,一边的宫女往榻上放置软枕供她倚靠。暗红色的丹药塞入口中,吞咽下去有些难言的苦涩酸辣在嘴里散开,长孙皇后眉头皱起,赶紧饮用茶汤漱口。 这红色的丹药其实就是给五儿吃的那种,不过里面少了一味致命的药物,这也是为什么长孙皇后吃了这么久了,还能维持性命,仅仅只是出现了一些副作用和依赖性。不过是药三分毒,当年静云之所以敢为长孙皇后治病,也是因为这副丹药对她的病有效。 只是已经医治了一年了,病情反而在恶化,一味的用药填补再也不起作用,如果她想活命的话,最好是提前为自己找好退路,免得被皇家追杀。 但她实在是不甘心,总是想要试一试,何况她真心爱慕李承干,总想着如果自己能够医治好长孙皇后,继而引起他的注意。可现如今这病越来越严重,静云不得不警觉起来了,她手里攥紧了那个瓷瓶,跟着阿青往回走的时候,脑海里头还在思量着该怎么办。 直到看见殿门,静云才勐然察觉,她从阿青温和一笑,开口道:“阿青夫人,你先回去罢,剩下的我自己走就行,皇后殿下那里还需要你的照顾。” 阿青微微躬身福礼,“那奴先告辞了。” 静云点点头,目视着她离开之后,脸庞上的笑意皆数消失,冷若冰霜的踏出殿门,看见还在阶梯下等候的季婵之后,唇角扬起一抹恶意满满的微笑,“你还不知道吗?”居高临下的感觉让她很是快意。 “什么?”季婵皱着眉答道。 “那我就不客气了。”静云踏下阶梯,一言一行之间皆是流水般的畅意。她实在是太苍白了,以至于自己一眼就能把她看透,也不知道太子殿下喜欢这种女子的哪里?若是论姿色,宫内什么样的美人没有?要是论才识,哪家闺秀比不上?不过这样也正好,打败她不费吹灰之力,轻而易举。她已经想到该如何医治长孙皇后的病了,只需要求求师兄,让他把那个药方给了自己,那么她就有大半的把握能够治好长孙皇后,继而赢得太子殿下的青睐。季婵?一个小小的农家女,她还不放在眼里!!! ☆、第 75 章 静云并不居住在宫内,她在皇城外另有住处,而且地方又大又僻静,来往的人有那么三五个,也都是行色匆匆。 她刚从轿子里头下来,宅子里头的婢女脚步轻快的赶来,掩唇凑到静云身边说道:“恆明子道长前来拜访,如今在正堂里头坐着呢。” 她正想着过两天去找他呢,没想到师兄反倒过来找自己了,不过究竟是什么事呢?竟然让这个素来阴沉的师兄亲自找上门来?静云心中有疑,面上却不显,只是转头看向婢女问道:“他来了多久?看茶了没有?” 婢女退开,跟在静云后头,“等了一刻有余,茶汤已经换了两趟了。” 这么急?静云不再多言,径直往正堂走去。 转过屏风,恆明子跪坐在席上,脸色阴沉得几乎要滴出水来,桌案上的茶汤也饮用了半盏,瓜果点心却是一点未碰,静云心下思量,开口唤了他一声:“师兄。” 恆明子转过头来,紧蹙的双眉缓了缓,应道:“师妹终于归来了。” “宫中皇后殿下突发痼疾,棘手得很,这才较往常多耽搁了些时间。不知师兄所来是为何事?若是有需要师妹帮助的地方,尽管开口,师妹我必定竭尽所能。”静云也在蓆子上坐了,还唤来女婢重新置换一盏茶汤来。 “此番前来,的确是需要师妹相助。”恆明子开口道。 静云取下拂尘,闻言故作诧异的‘哦?’了一声。 “师妹也清楚,我在齐王门下做事,为他尽忠。如今我朝四海昇平,周边藩夷小国纷纷朝见进贡,想来你也和我一样也为这盛世所幸。然!虽说陛下如今正值壮年,但这日后的事情还是早做打算得好,而太子性子太过温和,怕是难以守住这江山,齐王殿下心怀大唐山河与百姓,想着为这天下做一些什么……” “师兄且慢。”静云越听越是心惊,急忙打量查探了一下四周,虽说僕人早已被她纷纷撤退,但事关重大还是小心些才好,以防隔墙有耳。等确认无人可以听见他们二人的谈话,静云这才轻舒了一口气,脸上的笑容却是有些勉强,她端起碗盏饮了一口茶汤润唇,哑声道:“静云不过是女流之辈,只懂一点医术,怕是于齐王殿下的……大事无用。” “师妹过于自谦了。”恆明子笑了,然而笑容里却带带上了些许胁迫的意味,“谁人不知道你是如今皇后殿下面前的红人,且又负责她的医治,动手还不容易么?这后宫内母凭子贵、子凭母贵的,只要中宫那位出了一点事,太子哀恸之下必定不如之前。要知道以他如今的年纪,失去了母鹰的庇护如何还能飞得起来?与他一派的官员又不是傻子,与其依附在一株刚长成的断木上,不如改投在其他林子之间。更重要的是,若有心人煽动,太子一时犯浑也不可知……师妹你只需动一些小手段,却是帮了齐王殿下一个天大的忙了,对于你这么个恩人,齐王殿下定会给予你享不尽的荣华富贵,赐下府邸和封号,不用三五时入宫请安,过逍遥日子!” 第135页 静云苦笑着摆摆手道:“师兄你这计划虽说看起来周全,但却是再把师妹我往火坑里头推啊!皇后殿下的病陛下极为关心,若是在我手上出了差错,怕是我也不能活了,何来之后的荣华富贵?” 她心系李承干,自然不愿意答应去害长孙皇后,然而恆明子却不肯轻易放过她,“若是担心,你可以一点一点的加重药剂使她丧命,你我同出师门,你给皇后用的是什么药我还不知道吗?即便今日我没有说这些话,依照你这个医治的法子,皇后离衰竭也不远了,到时候你也逃不出这害人的名头!” 见静云沉默不言,恆明子接着道:“师妹若是有后顾之忧,何不假他人之手,把这祸端转移到他人身上?” 他人?静云一瞬间想起了晋阳公主的女先生——季婵,她眼睑微垂,遮去了眼底的晦暗不清,原本要拒绝的话出口之后也变了,“师兄你且让我想想,三日后我便给你答覆。” 恆明子没有得到肯定的答案有些不耐,但他明白此时急不得,也就按捺住了,临走时还劝了静云几句,“师妹你且好好想想,当日师傅在山中捡到你时是什么光景,而如今你又是什么样子,人只有爬得更高才能把别人踩在脚下,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恆明子走后,静云独自一人静坐了许久,直到女婢入室点灯方才惊醒,“什么时候了?”她伏倒在案上,疲惫不堪的闭了闭眼。 “已是戌时了。”女婢挽起袖子倒入烛油,又手脚麻利的为她盖上一件丝织金绣的白色披帛,“虽说如今天气渐热,可夜间还是凉了些,您怎么可以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女婢轻声埋怨道,又开始收拾桌面上的东西,见静云端起了茶汤喝了一口,又大惊小怪的赶紧接了过来,“这茶汤都放置这么久了可不能喝了,奴立马为您换一盏热的来。” “蜜水即可,吩咐厨房不必备膳了,我今日不想吃东西。”静云拢起披帛,起身踏入内室。 “不用膳……那肚腹如何受得住?这……”女婢捧着托盘劝道。 “无需多言,你下去罢。”静云皱眉道,女婢见她脸色实在不好,也就不再开口,弯腰行礼后就退下了。 “殿下。”静云呢喃出声,身影显得十分落寞,眼神也有些挣扎难以抉择。 静云对于承干的所有痴恋,无非始于承干偶然伸出的援手,可若不是因为她有医治长孙皇后的本事,太子殿下可还会多看她一眼?答案几乎是显而易见的。就连他如今的亲切温和,也都是假象,眼神深处的冷淡是骗不了人的,正因为如此,静云才这般怨恨季婵。 她想起自己年幼时就被丢在山沟里餵狼,浑身脏乱破烂不堪,即便后来被师傅救了,住在道观里的日子也不好过。师兄、师姐们都欺她年纪小,有什么脏活累活都差使着让她干,高兴了给块糕点,不高兴背地里打她骂她。她用尽心机接近来祈福的官宦人家,有钱人家的夫人娘子,对她们百般巴结和讨好。她用尽气力,把自己的自尊踩在脚下,才一步步的,有了今天的地位。 在遭受了那样的对待之后的静云,即便是长大成人了也有些不自信和畏缩,她外表表现得有多应对自如,内心就有多不安。直到遇到李承干之后,她才真正有了想要得到的东西,摆在季婵眼前的感情她不要,那么为什么自己不可以拿走呢?她已经不是过去的样子了,不是吗? 窗外清月如辉,静云卷着被子入眠,却仍是思绪难平,只觉这锦被软枕,竟比那月更冷。 农忙的时节已过,兕子那边的课业也刚好到了休息放假的时间,季老师一下子闲了下来,反倒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李承干这段时间似乎很忙,季婵时常见不到他的身影,却也时常想起他,虽然她自己很不愿意承认,心动来得太突然太莫名其妙,反倒让人不自觉的躲避起这一时的感觉。 这日里,好不容易偷来几分闲暇时刻却也被杨家村突来的喧闹给打扰了,家家户户做主的男性被里正徵集起来,似乎是要去见什么大人物,季婵心里有些不以为然,只道什么样的大人物她没见过?给公主讲过习、捏过皇子的小脸蛋,被太子表过白咳咳……还拒绝了他,虽然这并不是什么应该炫耀的事情,但是季婵还是会有些微妙的成就感。 这个不说,反正季婵对此并不像村民们这么感兴趣,并且她身为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家也不能参与,于是便满脸微笑的把杨老爷子送到里正家门口之后,季婵便迅速回到自己小窝,继续调制颜料。 待到日落了,澄清的天空被晚霞密布,远处的山峦灰暗下来,杨老爷子才和邻里相伴归家,杨兰懂事的从厨房里头倒了一碗水来,递给了杨老爷子。 “阿翁,里正把大伙召集起来,是为了什么事情?”季婵也得了一碗水,捧着坐在了下座。 杨老爷子喝空了水,把碗搁置在桌面上,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袋,抽开束绳,把里头白色的种子哗啦啦的倒在了碗里,“县衙那边来人了,不仅带了种子,还教咱们如何种植,说是冬日可以储存的蔬菜。除却杨家村,长安周边的州县,每一户农家,都分到了种子,趁着现在种下去,两月后县衙那边还要派小吏过来检查,说是天子下的指令。”说道这里,杨老爷子拨了拨种子,感嘆道:“陛下真是个爱民如子的好人吶,这么好的东西还想着咱们普通老百姓。” 第136页 季婵凑过去看,碗里的白色种子这么看都像是她几年前卖给李承干的西红柿里头的,没想到这么快就量产了,虽然才推广到长安附近,不过这已经是不错的进步了。 “阿婵啊,老头子我怎么看,这些种子怎么这么像自家种的西红柿?”杨老爷子小心翼翼的把种子又塞回去布袋,虽然眼神不太好,但是一颗都没有掉出来。 “我也不知道,咱们家当初不是送了老多出去了吗?说不定就是那个时候流出去的,。阿翁莫要多想,如果是真的最好,咱们之前不是种过么,那我们比别人家有经验,到时候种出来状态好,说不定还能被来的官吏夸奖几句呢。”季婵含含煳煳的说道,把老爷子的关注点往别处引。 “那是。”杨老爷子把布袋子扎紧,有些得意的笑了,双眼眯成一条缝。 ☆、第 76 章 长安, 当第一声报晓鼓敲响时, 坐落于城内各处的寺庙中, 也传来阵阵深沉悠远的钟声,交错的钟鼓声为晦暗淡青的天色织出晨光。坊门大开,店铺纷纷抬起门板做生意, 季婵也顶着一脸朦胧睡意起床。而原本院子里竖起耳朵等了许久的白娘,听见季婵屋里下床的声响,立即丢下手中的活计, 将手在围裙上一擦,迅速端来木盆布巾供她洗漱, 末了又想帮季婵绾髮, 可劲儿的在她身边打转, 惹得季婵颇为不适。 “那我去帮娘子拿衣裳吧,今日着那件浅黄色绣玉兰上襦, 以及缠枝粉花朱色长裙如何?”白娘问道。 季婵道:“简单得体便行了, 无需太过鲜丽, 下裙帮我换成深青色的罢。”她抬手在发间簪上一枚玉饰, 其余的便没有了。 为了方便进宫讲习,她往往歇息在城内的宅院里头,白娘和马婆婆轮流过来打理照料家里, 虽说不是头一次侍候在她左右, 然而今天却是过于殷勤了,往日里因她习惯于自己动手,不太愿意别人连一点小事都上赶着帮忙, 这些之前都已经跟她们说过了,白娘也不是不知道,怎么今日这么……?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她也就略微一想便弃之脑后了。 白娘捧来衣物,季婵一件件换上后,她又从托盘上取出一枚精巧的银制香囊,雕花的缕空球体,里头放置着一粒香饼,无需烘燃也有着沁人心脾的雅致清香,底下缀着流苏,说不出的精緻好看。 季婵只望了一眼就喜欢上了,她看着白娘帮顺手把香囊系自己在腰间,有些奇怪的问道:“这是哪里来的,怎么从未见过?” 白娘手上的动作一顿,连忙遮掩过去,心虚的回道:“奴也不知,许是之前娘子从扬州带回来的罢?今日从衣橱取衣的时候不小心翻到了,见它模样精巧,香气扑鼻,便私自拿出来用了,没想到和娘子今日的穿着格外的搭配呢,娘子不会怪奴吧?” 季婵想到之前从扬州买回来的一整箱东西,贊同的点头道:“自是不会怪你,扬州的东西大多精细,这个应当是上次买回来的。”她笑着,“我也觉得好看,今日就带着吧。” 坊门外早早就停着马车,季婵返回去取了一本故事集之后就爬上马车,慢悠悠的顺着平坦扎实的道路赶向宫城,入宫讲习。 在宫门下了马,又由宦官引着去了长孙皇后的宫殿外,等候阿青通报,季婵才能入殿。 她向来都会比约定的时候早一些到,而此时桌案已经备好,晋阳公主也乖乖端坐于软垫上,手捧着一本千字文小声诵读着,长孙皇后虽然身体欠安,却也会倚在一边,偶尔提问几句,小兕子也都答得上来,声音软糯,还附上甜笑一枚。 季婵刚踏进殿门,见这一幕,不由得露出由衷的笑,随即上前行礼请安。 长孙皇后摆摆手,道:“季娘子无需多礼,坐吧,兕子这几日在本宫耳边一直念叨着你,念叨得本宫耳朵都快起茧子了。”她无奈的揉揉小女儿的头,对方不好意思的红了耳尖,把脸埋在长孙皇后的怀里,眼睛却偷偷的瞄了季婵好几眼。 季婵规规矩矩的行完了礼,将故事集递给了阿青,温柔的望着兕子,回话道:“承蒙公主厚爱,这几日奴又写了几则小故事,殿下看看喜不喜欢?” 闻言小兕子顿时从长孙皇后怀里抬起头来,亮晶晶的双眸紧盯着阿青手中的书册,惹得后者立马双手将书奉到她眼前,小兕子接过书册,速速翻上几页,就被里面配着趣味插图的内容吸引得移不开眼,也顾不上害羞了。 长孙皇后一顿,又是嘆气又是好笑,然而心中却是溢满了温暖,觉得方才服过药的口中苦腥味都散了大半。她挥退了劝她去内室休息的阿青,而是守在兕子身边,同季婵一起解答小孩的疑问和辨识她不认识的字。 季婵和长孙皇后等人相处不到一个时辰,李佑的生母阴妃便领着数名宫婢来立政殿向皇后请安和聊天,因为有其他嫔妃在场,季婵不敢随意,随着阿青行完礼之后立马跪坐在案边,精神和腰杆绷得笔直。之前她偷偷看了阴妃一眼,对方生得艷丽丰腴,肤白靥红,的确是个美人,也难怪李佑能得李二赞赏,虽说太宗夫妇伉俪情深,奈何长孙皇后久病不愈,身姿清瘦,容貌不復,夫妻自然不会如同最初一般恩爱,好在太子已立,承干也让李世民很是满意,否则怕又是诸多变数。 她们二人在堂上谈得正欢,季婵却是连听都不敢听,专心教习,然而不多时,阿青一声惊唿,季婵下意识的转头看去,只见长孙皇后口鼻溢血,脸色苍白,晃了两晃便倒在榻上。阴妃也是吓了一大跳,连连唤了好几声皇后殿下都不见回应,又看这满殿方寸大乱,忙站出来主持大局。 第137页 “阿宁!立马将公主带下去安抚,万不可叫她惊着了!”阴妃唤来自己的贴身宫婢,又环视了殿内一周,蹙着眉厉声下令道:“无论何人,没有我的允许绝不可离开大殿,阿青?阿青!” 原本跪在榻前一脸惊慌失措的阿青即刻应是。 “原本为皇后殿下配药看病的是何人?”阴妃问道。 “是女冠静云,因为殿下后续还需再服药,静云仙人尚未离宫。”阿青答道。 “那还不速速令她进殿诊治!”阴妃喝道,又随手指了一名宫婢,“你,立即去请尚药局的医官,除却阿青之外,还有谁负责皇后殿下的饮食起居的?” 她话音刚落,从跪倒的人群中便有一名宫婢提着裙摆走出来,重新伏在她面前,“回娘娘,是奴婢。” “殿下近日来可有什么异常?” 宫婢略一想,随后摇了摇头,“并无,皇后殿下这几日精神较之前要好了不少,一个时辰前还喝了一副药,是万万不可能会如此的,便是以往痼疾復发,也不是这幅模样,奴婢怀疑,是有人下了毒。” 阴妃拧起眉,带有一份惊疑三分震怒,低声喝道:“休要胡言乱语,退下!” 宫婢有些委屈,却也不敢多言,应了声是之后,又退回人群中跪着。而她的话在宫人内掀起一番巨浪,人人皆震动不已,虽说阴妃并不相信下毒这一说,且他们也没有做这档子事,但却拦不住别人煳涂,如若有人对皇后下毒,届时天子震怒,怕是殃及整个立政殿的宫人!一时间人人自危,心神大乱。 阴妃立于上位,将底下人所有的神色尽收眼底,见自己想要的效果达到了之后,面上不显,心里颇为满意。 因为长孙皇后久病缠身,立政殿便另外建了个小药房,作熬药储备药材之用,这里头除却静云之外,都是忠心于长孙皇后的宫人。小药房离立政殿不远,走过来也就一刻钟的时间,再加上阿青心急如焚,硬生生把这时间压缩到一半,紧赶慢赶的跑回来了。 静云正好在着手熬制长孙皇后的药,药房内烟雾缭绕,静云手拿蒲扇,一边往陶锅里头酌情添加药材,一边控制火候,见阿青急急忙忙赶了进来,也只是抬头看了一眼。 “静云仙人!可别熬药了,皇后殿下突然晕倒了。”阿青跑得直喘气,说话都是断断续续的。 “什么?殿下晕倒了?”静云假作出一副惊讶的模样,站起来的时候还带倒了凳子,“怎么会如此?” “奴婢也不知呀!您快点跟我去看看吧!” 闻言静云也不再废话,立马跟阿青赶回立政殿。 其实长孙皇后晕倒的原因,静云心知肚明,先前炼制的那碗药汁里头比平常多加了一丸丹进去,连带着将长孙氏体内堆积的毒素诱发出来,形成一股浪潮,对身体形成冲击,按照她那个常年生病的残破身子,定然是抵挡不住,等到自己赶到把人救起,也只是亡羊补牢、为时已晚,而这一切,都可推在季婵的头上。 这一石二鸟之计,即完成了师兄交于的任务,还顺便除掉了季婵,着实令她大快人心。 ________ 太阳悬挂在半空中,枝叶繁茂的绿植将木质迴廊遮挡了大半,庭院里的假山怪石,缀着荷叶的水池波纹荡漾,数尾红鲤游动打闹,被偶然经过的宫婢吓了一跳,纷纷四散而开。 承干往宣纸上又添了几笔,望着窗外美好的景色,不知为什么,心内突然有些不安。正当他想要喊来阿喜吩咐事情的时候,原本在长孙皇后身边侍候的女官突然匆忙而至,在书房外面唤道:“殿下!皇后殿下出事了!” 承干先是一愣,随后立即扔了笔,大步往长孙皇后的寝宫赶去,他又是担心又是着急,竟是连步辇都不乘坐,一路向立政殿奔跑而去,身后还跟着一串赶来的护卫和侍从,引得各宫侧目,纷纷猜测。 ☆、第 77 章 静云匆匆而至,立政殿里里外外的宫人都跪伏在地, 寝宫内静得连一根针落地都清晰可闻, 她瞄了一眼,季婵也在其中。 绕过正堂, 转入后殿, 穿过层层幔子。床榻上的长孙皇后脸色苍白, 额角脖颈处皆青筋暴起,看样子连正在昏睡中也被药毒逼得不得安稳,阴妃坐在榻旁, 一副十分担忧的模样。“参见殿下。”静云放下药囊, 向阴妃行礼。 “不必多礼,快来看看皇后殿下这是缘何?可是痼疾突发所致?” 静云应了,在榻边的小马扎上坐着, 有宫人端来清水让她净手,另备有布巾擦干。她先是把完脉,又观了舌下、眼球等地, 而后又听了阿青说当初的情状, 这才沉吟道:“如此看来,皇后殿下并非痼疾突发这么简单。” 阴妃不接话, 只是蹙着眉,反倒是她身边的宫人心直口快, 道出:“莫非真如方才那名宫婢所言?是有人下毒?” 静云看了虽是闭口不言, 却仿佛对下毒之说也持有怀疑态度的阴妃一眼,道:“当时如此, 否则皇后殿下服用了我配置的药方已然渐好,怎么会突然咳血呢。” 阴妃状似十分恼怒的立起:“何人竟敢胆大如斯,谋害当朝国母!”她想起还跪在殿内乌泱泱的一群人,冷声道,“想来是立政殿内的宫人手脚不干净,起了不好的心思,通通都搜查一遍。 第138页 静云道人也一同前去查看罢,如今正需要你这样通达药理的人帮忙呢。” 静云恭敬的低下头颅,唇角微勾:“是。” 季婵已经在殿内跪了一个多时辰了,外头太阳正燥,人又多又在殿内,空气难以流通,惹得她整个人汗流浃背,头脑晕沉,唿吸都带着灼热,更别说干涩的咽喉和嘴唇,几乎想要 软到在地。 耳边传来清晰可闻的脚步声,她抬头一望,只见静云走至她身边立定,阴妃端坐在堂前,她带的两三个女婢按住一名立政殿的宫人搜身,就连钗发都拆散下来,仔仔细细的检查,一个接着一个,满殿的宫人都逃不过。 “觉得很奇怪?你总是这样,什么都看不清楚。”静云表情沉静,嘴里是与之不符的轻柔语气。 “什么意思?”季婵满脸诧异,用同样的只有她们两个人听得到的音量回答道。 “殿下竟然喜欢你这样愚笨的女子,真是可笑。”思及此处,静云难免有些沉不住气来,侧头看向季婵的眼神凌厉而又狠毒。 “你做了什么?”季婵眉头蹙起,开始仔细回想自己何处出了漏子叫她抓住了。 “你身上的香真是好闻。”静云遂又冷静下来,相貌温婉,那张红唇微张,吐露出惊人之语,“我亲手为你调制的,里头放了十足十的蛇香子,清淡雅致,却恰巧皇后方子内的一味药相冲,这次那怕是太子殿下,也救不得你了。” “你疯了?何故恨我至此?”季婵神色大震,顿时惊慌到不知如何是好。今天早上只是觉得白娘怪异,没想到她已经被人收买来陷害自己了。谋害当朝国母可是重罪,她能有几个脑袋够砍?静云有这么恨她吗?至于拿长孙皇后的命来相博?!! 该如何?该怎么办?她只觉眼前昏暗一片,下意识的去拽腰间的香囊,未曾想静云弯腰凑近,一把攥紧她的腕子,眸底满是算计和得意,“殿下,下毒之人已经找到了。”季婵的手里还在抓着那枚香囊,“人赃并获。” 原本还在搜查立政殿宫人的几名女婢登时停下手,气势汹汹的朝季婵走来,照例一前一后按住臂膀,拆髮髻,脱绣鞋,一处不落。静云取了香囊,倒在手心的帕子上,仔仔细细的将蛇香子与其他香料分离开来,捧到阴妃手里:“还请殿下一观。” 阴妃只是一瞟,便道:“狼心狗肺的东西!竟敢如此,拖下去杖毙!” “等等!”季婵脸侧髮丝散乱,挣脱不开身强力壮的女婢,只能喊道:“阴妃殿下请听奴一言,奴受皇后殿下的恩惠,对殿下忠心耿耿,岂敢又岂会有谋害皇后殿下的心思?如今仅凭静云的一面之词和这单薄的香囊,便要定奴的罪,奴冤枉啊。” “再者,奴为何要谋害皇后殿下?这样做对奴并没有任何意义啊?杀人也要有杀人动机才是!” “殿下!殿下!奴冤!” “休要多言!拖下去!”阴妃置若罔闻,仍是如此命令道。 正在此时,有一名季婵并不是认识的女婢由宫外踏了进来,小跑至阴妃身边,掩唇低声说道:“殿下,太子近了。” 阴妃手掌骤然握起,改口道:“将人送至慎刑司,余下宫人尽数散去,各司其职,静云你跟本宫进去侍奉皇后陛下。” “是。” 季婵尚未理清情况,就被婢女用巾布堵嘴,拖了出去。静云并不放心,趁着阴妃转身入室之时,悄悄的取出一荷包的金子,贿赂领命送人的宫女,让其拜託慎刑司务必要下死手,最好是能够屈打成招,这样明面上也有个说头。 季婵对她恨极,但又明白自己这一趟怕是要把性命搭上了,对死亡的恐惧令她瞳孔放大,血丝爬上眼白,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静云,一眨未眨。 “走罢!” —— 李承干脚步匆忙,径直奔至长孙皇后床前,母子虽说因为往事有些间隙,但毕竟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血缘至亲,见她脸色青白的躺在榻上,李承干瞬时抿紧了唇,眼眶微红,宽大的手掌轻轻的将母亲冰凉的手包裹起来。 “是何人所为?”在得知长孙皇后暂时没有什么大碍,却伤了根基之后,他神色冷凝,眼眸内蕴含煞气,声音低沉得仿若阴天掷落的雷霆。 静云欣喜于他难得的愤怒,但又恐李承干知道是季婵之后犹疑之下彻查,只得小心回道:“贼人已然伏法,殿下切勿动怒伤身。” 李承干不理她这一套说辞,执拗的道:“本宫问的——是何人所为?!” 静云悚然,不敢轻易再答。 然而她不说,自然有的是人上赶着为太子殿下表忠心,当下便有一名宫人执礼回道:“回殿下,是之前教导晋阳公主的季氏,已被阴妃殿下发去慎刑司审问了。”她与季婵关系好,如果说季婵意图谋害长孙皇后,她是不信的,但是这样的大事,她纵使想帮忙也有心无力,如今回句挑不出错处的话,如若殿下念及之前的情分,愿意给季婵留个全尸安葬也是好的,其余的却是不敢再想了。 冤?冤又能如何?宫人低垂着眼,在这样的深宫内,冤死的比罪有应得的要多得多。 “本宫知道了。”李承干神色未变,转身向阴妃行礼,“今日多亏您在场,否则这立政殿怕是要乱了套了,天色近晚,多有不便,您早日回去休憩罢,阿母这边有高明守着便是。” 第139页 阴妃看着李承干这幅疏远有礼的模样,青年长身玉立,礼仪周全却隐隐有些逼迫的意味,心下警惕,面上露出宛若长辈般的和蔼笑容来:“有你在,本宫自然是放心的,只是阿姐病重,不若将静云留在此处,以便照料。” 李承干答应下来,等目送阴妃远去之后,就招来阿喜,要他立马出宫,去永昌坊内寻找一人:“切记,找到孙道长之后,沿路将阿母的病况说明,领着我的腰牌去!但凡有人胆敢阻拦,一味不管,有本宫担着呢!” “大郎,这……这能行吗?”阿喜忧心道。 “勿要多言!速去速回。”李承干轻声喝道,又瞥了坐立难安目露打探的静云,心中杀气更甚。 与那名宫人一样,他不相信这事是季婵做的,先不说她那样胆小的性子,这些时日相处下来,季婵的品行他在了解不过。再者,一个不通医理的人如何得知蛇香子与药方相冲?有人指使?那她为何不将幕后之人供出?怕打击报復?一个黑户有什么可怕的!勉强算是有关系的那两个人能比自己的命还重要! 季小娘子自以为能够瞒天过海,却没想到自己的底已经叫太子殿下翻了个底朝天,并且为了避免别人也查到这些,护妻心切的李承干还挥舞着铲子上头盖土,埋藏得严严实实,细枝末叶也叫他抹去,再无人能够得知。 只是说,为了连藤带瓜的挖出那些蓄谋已久的人,李承干不免得按下暴躁不安的心思,先安了某些人的心,待她们松懈下来。如今时机已到,孙道长住处离宫不远,等他赶到之后再详细诊治阿母的病情,到时借着静云,一步步打开缺口。 阴妃! 父亲不知,不代表他煳涂,干涉朝政,结党营私,轻易越过帝王的底线,只怕自己会落得尸骨无存! 至于季娘子,他已经令阿锦赶了过去,有他手令在手,慎刑司的人不敢如何。 长孙皇后病重在床,此时他不敢轻易离开,左右为难,李承干已经做到尽量两全,再无他法。 作者有话要说:回来填坑了,我年纪还小,涉及尔虞我诈的东西难免会有些稚嫩,望诸位海涵 ☆、第78章 慎刑司处罚犯事的宫人, 向来都是笞刑、舂这两样, 前者受的是皮肉之苦, 后者则是整日几乎不停歇的舂米,身心俱疲,竟是比第一样还折磨人。不过这都是些寻常的刑罚, 掌事宫婢也把握着度量,点到即止。只是季婵却没有这般的好运了,静云使足了银子, 又是阴妃吩咐下来的,于公于私, 掌事的徐氏都认为自己得好好“照料照料”她。 季婵手脚皆被麻绳缚住, 趴在凳上, 手掌宽,指头厚的木板高高举起重重落下, 方方打到五下, 她腿后的皮肤就已然绽开, 露出里头的红肉来。行刑的婆子是做惯了的, 见此神色半分不变,又是重重的一下,季婵只觉得那块地方仿佛被搁在火上炙烤, 疼得她顿时双眼发直, 险些就此昏厥过去。 “不许停,上头吩咐了,打死不论。”徐氏拧着眉, 眼睛紧盯着涕泗横流,喊得嗓子都哑了的季婵,满脸不屑。自她掌事以来,所经手的犯婢,不说上千也有百人,哪怕是年龄尚小的,也都咬紧了牙关,轻易不叫喊出声,责罚过了,由着其他宫人搀扶回去,待到三日后,还得回去当值。像季婵这种皮子娇嫩的,才受了几下板子就瘫软在地的,徐氏打心眼里就看不起,婆子也是她用惯了的,见她皱起的眉,心下明白,下手愈重,衣裙黏在皮肉上,血将赭色的裙子染得愈发的暗沉,几近黑色。 季婵精神恍惚,只觉得那厚实的木板下,腿后的部位仿佛只有一节白骨,伴着堆砌起来的烂肉。 天色近晚,烛焰摇晃,阿锦由皇后殿中匆匆赶到慎刑司,三十下笞刑去了三分之一,季婵趴在条凳上,一动不动。阿锦心中咯噔一声,厉声喝道:“住手!我乃太子近侍,奉命前来,宫中女婢违反宫规,也不过才笞十下或是舂一日,徐掌事好大的威风!也敢无视法规法律,擅自加用私刑太子殿下到时小瞧尔等了!” 徐氏顿时慌乱无章,但犹记得这是阴妃吩咐下来的,自认为后面有座大山挡着,也就壮了壮胆子,答道:“此女乃是阴妃殿下吩咐送过来的,许是犯了大错,慎刑司执掌宫规,惩戒宫人,何错之有” 阿锦担心看了一眼毫无动静的季婵,再转回来看徐氏的时候眼神更加兇悍噬人,她不同于普通宫婢,手上沾染上可不止一人的血,吓得徐氏后退几步,勉强堆砌起来的胆气又被吓了回去。 “季娘子非但不是宫婢,还是晋阳公主和太子殿下看重的人,自然轮不到你慎刑司来管,再者你可知道她所犯何罪依照的哪条宫规” “这……这是阴妃殿下送来的人……”徐氏顿时气弱。 “怎么你的意思是阴妃殿下送了个不明不白的人让你动用私刑”阿锦步步紧逼。 “……”徐氏如何还敢接话,只得住了口。 “人我带走了,如果谁要是问起,只道是失手打死了。”阿锦走近季婵,将人一把抱起,出去的时候徐氏畏畏缩缩的伸手拦了一拦,“怎么你还敢拦”阿锦瞪着她。 徐氏仍是伸着手,她自然是不敢,只是如此一来,她没给阴妃办成事,日后问起难免要吃挂落,又遭受了太子殿下那边的厌弃,这个失手打死宫婢黑锅还要背在身上…… 第140页 与其双方都得罪,不如只得罪一个。太子性子温和,应该不会多加计较,阴妃则不然,她向来不会在这些奴僕面前多做功夫,数年前五殿下宫中多数宫人被拔舌抽筋,那可是阴妃亲自下的命令。 稍加思索,徐氏便下了决心,她看向阿锦,开口道:“既是殿下下令,可有手书信物?毕竟这是阴妃娘娘送来的人,我等也只是宫人,按令办事,阿锦姑娘莫要为难我罢!” 手书信物自然没有,阿锦眉头一竖,又要发难,可惜无论她怎么说,徐氏都不肯放人,推脱的理由十分蹩脚,吃准了李承干性好。 别无他法,阿锦只能遣人回去告知,看徐氏的眼神阴森得仿佛在看一个死人:“若是太子得知尔等如此阻拦,只怕这慎刑司要换个掌事!” 徐氏周身一寒,顿觉不好,然而事已至此,她嘴唇张了张,只能强撑着面子不敢接话。 阿喜领着孙道人踏入了立政殿,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静云连连请辞,又趁着李承干不注意时想要收买宫人传信求助。李承干实在被她的小动作烦得恼了,吩咐几名壮实的侍从堵了嘴,手臂按在背后,臂膀被掐得生疼。 “老实待着便还罢了,本宫若是想寻你麻烦,有如捏死一只蝼蚁般简单。”语气清淡得有如往常一样,他向来是这样。不过这也正常,毕竟是天之骄子,比之常人总多了一股傲气和高高在上。 许是休息了些时候的原因,长孙皇后的气色比之刚才好了许多,李承干也稍稍放下了心,宫人传来消息,阿喜领着孙道人在殿外等候,说起这位人物,连李承干都肃然起敬,陛下还曾经想授其爵位,不能随意对待。 静云年纪尚小,又常年只和后宅家眷打交道,并不认识这位在鼎鼎大名的药王孙思邈,这位道人少时因病学医,后终成一代大师,其博涉经史学,又医德高尚,时常外出云游,医治百姓,在民间有很高的声望。 孙思邈此时已经七十多岁了,发须皆白,容貌却红润得有如少年。此时已然入夜,加之宫门下钥,无诏不得入宫,阿喜找到他时,孙道长也有犹豫,只是性命攸关,又是一国之母,轻重缓急,他自然分辨得清楚。 一路上,多亏了阿喜手持太子玉牌方能通行无阻,听身边这位侍者口述,皇后陛下似乎因为药毒相冲,十分危险,如今一观面色,倒也还好。 阿青取出一方轻透单薄的丝帕垫在长孙皇后的手腕上,孙思邈告声得罪,伸手为长孙皇后诊脉。 “这……”方一查探脉相,孙思邈花白的眉皱起,原本轻松的心也提了起来,他组织措词,缓声道:“皇后陛下突然病倒,并非是中毒所致。” 他又翻了翻被阿青截留下来的香囊,凭藉着里头残存的药物,判断出这是何物,再看过平日里熬药剩下的药渣子,心中有了决断。“蛇香子的确与药方相剋不假,但需要大量且长时间的摄入才可以,仅仅只是一只香囊并不足以致此。” 静云紧盯着孙思邈,见他逐步解释,思绪慌乱如麻,尖牙扎入嘴里的布巾,眼神恐怖得像是要上前掐死孙思邈一般,可惜四肢被绑动弹不得。 李承干瞥了她一眼,并不理会,转而向孙思邈轻声问道:“那么依孙公所看,是何所致” 孙思邈捋了一把长须,再三思考,才投下了一个惊天□□:“皇后陛下积毒已久。” “这方子中多了一味,若是去之则药方于病情无大作用但是也无害,倒也还算是补身养体的好方。若是加之则见效快却有依赖性,长期服用此药,不仅不能根治,毒性积累在脏腑内,一旦爆发,便是病来如山倒,无药石可医了。”孙道长惊觉自己似乎牵扯了宫廷秘辛,心怕自己被牵连。只是医者仁心,他不愿见病人受此药毒,不得不硬着头皮说下去,“蛇香子不仅不是害人的刀,反倒是因为它激发了药毒,使得其提早暴露出来,让皇后殿下能够早日得到医治,却要感谢它了。” 李承干心中暗舒了一口气,这样的话在阿父面前,就能把季婵摘出去了。 “药毒在皇后殿下的身体内根深蒂固,若要清除也需要些时日,且……” “如何?” “即便医治得当,也会影响寿数。毕竟皇后殿下本就身患痼疾,加之女子体弱,另有药毒侵害……望殿下息怒。”孙思邈满脸惶恐,佝偻着身躯作势要跪伏在地。 李承干抬手把人扶住,双掌握紧孙思邈的手臂,目光如炬的望着他:“不管如何,孙公定要医治好吾母,听说孙公想要着书?正好高明于弘文馆学士有些许交情,想来到时候能相助几分,陛下得知此事,也会大加奖赏的。只要孙公尽力而为便是……反之则……”他停了又停,未尽之意不在言中,孙道人却已意会。 孙思邈汗如雨下,尽量稳住声音道:“草民定当竭尽所能,医治皇后殿下。” “如此,便劳烦孙公了,接下来的事宜便由阿青和阿喜打理,孙公有什么需要尽管告知,她们会为您准备好的。”李承干轻声说道。 “草民谢过殿下。” 目送着孙思邈出去,李承干招来立政殿的宫婢,“可曾遣人去通报圣人” 第141页 “回殿下,此前阴妃娘娘已经请人去过了,只是不知为何迟迟没有消息。”宫人低垂着眼,不敢与他对视。 “既然如此,尔便于阿璟同去,事态严重,定要求见到陛下!”当机立断,李承干点了二人去请李世民,只是他不知道的是,阿锦那边也出了意外,一名侍者从殿外赶来,转过迴廊,脚步轻快的走至他眼前。 “殿下……” — 慎刑司外,阴沉着脸的太子殿下大步而来,紧随身后的侍者小心翼翼,努力缩小自己的存在感。其余宫人也都闭口不言,只专注于手中的事物,和以往比来显得格外安分。她们身份卑微,有如那城墙下的池鱼,一旦殃及便是滔天火海。 “徐司长真的好大的威风,竟是要本宫亲自前来才肯放人?!”李承干一出口就打破了屋内两两对立的场面,这一日下来,长孙皇后中毒病倒,季婵遭人陷害挨板子险些去了半条命,李承干最重要的两个人都受到了伤害,而徐氏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慎刑司管事罢了,也敢对他阳奉阴违,怪只怪他往日对这些人太好了,以至于叫他们忘了,他才是皇帝亲封的太子殿下,这万里山河未来的主人! 徐氏见这太子殿下亲自前来便知要糟,她心下埋怨阴妃此举叫她得罪了向来温和的太子,自己可真是叫她害惨了!虽然惶惶然不知该如何,徐氏面上还是假作镇定,硬着头皮回道:“奴不敢,这是阴妃娘娘送来的犯事宫人,奴也只是按照规定办事而已,还望殿下莫要怪罪。” “宫中戒条规定皆由皇后殿下所立,不知徐司长动用重刑,对无辜人士加笞逼供,是依何法,从何规?莫不是尔等自己立的规矩?若是如此……不若本宫向皇后殿下禀告,以后这规定让给你来择定罢了?”李承干紧盯着徐氏,目光森冷得叫人不寒而慄。 “这……可……”徐氏自然不敢应下,她慌了神竟有些口不择言了起来,三言两语翻来倒去皆不离阴妃娘娘,好似将阴妃当成了和太子博弈的靠山一般。 “徐司长说差了,这阴妃娘娘向来吃斋礼佛,不沾俗务,宫中事事皆由皇后定夺。本宫见你做事不明不白说话不清不楚,想来是犯了什么癔症,这慎刑司司长再当也是枉然,不如退位让贤。”李承干抬手止住她话头,轻描淡写就判了徐氏死刑后也不理会她哀嚎求饶,径直向旁边看戏的阿锦走了过去,小心慎重的接过季婵,轻手轻脚的把人背在背上。 乍见这一幕,徐氏的哭嚎卡在喉咙里,突然觉得自己死得不冤。 李承干避开季婵的伤处,伸手勾住她腿弯防止她掉下来,懒得多管趴在地上的徐氏,把残局留给阿锦收拾,径直背着人往东宫走了。 折腾到现在,天色竟已经全部暗下来了,像是沉淀下来的黑,星星月色都隐没不见,唯一的光唯有身侧侍者提着的那盏灯笼,仿若天地间的一点萤火,极其微弱的照亮着前方的路。 “殿下……” 哽咽声从耳畔传来,季婵从昏迷中醒来,伤口缓慢的往下滴血,皮肉好像又撕开了。她疼得直打哆嗦,眼泪像是打开了的水龙头一样,啪嗒啪嗒的流,把李承干颈间的衣物打得湿透。 脖子上温热又湿漉漉的,那眼泪好像是淌到心里去了,让他觉得又疼又怕,竟是不敢轻易接话了。 李承干怕什么?他怕季婵更加远着他,怕从季婵嘴里说出些什么伤人而又令他难过的话,怕季婵畏惧他的目光。只要和她有关的,都叫他心神难稳,惴惴不安。 “我好疼……” 他不出声,季婵却仍是继续说道,或许是因为疼昏了头,还被那些溢满了的好感怂恿了,竟是朝李承干撒起娇来,声音又委屈又软糯,令李承干听着愈发心疼,把人往上掂了掂,轻声哄道:“再忍耐一下,我的寝宫就快到了,已经有善医理的宫婢候着了,再等等好不好?” 东宫……说实话,这宫内她是一分钟都不想多待的,于是犹豫片刻,还是摇头拒绝了,又想着他看不见,赶忙开口:“我能回家吗?”她怕让人觉得不识抬举,我想回家不由得折中成我能回家么? 李承干无可奈何的嘆气,认真的劝道:“等上完药再走?现在这个时候,医馆已经闭门,你的伤耽搁不得。” 季婵想来也是,自然不会拒绝。 好不容易清创加上完药,李承干又不顾季婵的拒绝亲自背着人出宫,正门今日凭着令牌已经闯过一次,万万不可再疮,只能另闢蹊径,走往年来皇城开放给百姓驱傩的那一条宫道,穿过梅园,出现在面前是一条并不常用的小路,两边依旧青草丛生,杂乱的模样却让人怀念了起来,怀念那一勾弯弯的新月。 夜如墨色,季婵趴在马车里,看着侍者三言两语打发了巡查的武侯,又由一个身强力壮的婆子将她抱进屋里,将她拾掇妥当。 “娘子您好好歇着,奴守在外头,要是有什么事,您唤我一声就得了。”婆子给季婵压了压被角,拿起蜡烛要出去。 “唉。”季婵答应了一声,又道“柜子里头有床被子,最近天气凉,阿婆你拿着用。”等到婆子出去后,她趴在床上,却是想起了李承干,想起他长身玉立在宫门前,对着自己道:我知道你想要什么,等我。 第142页 季婵闭了眼,呢喃出声:“好,我等。” 窗外枝叶摇曳,风雨欲来。 ☆、完结 “胡闹!!” 甘露殿中, 李世民将手中的奏摺掷落在地, 脸庞气得涨红, 他看了一眼恭敬的候在一边的太子,更是气急,索性抬脚踹翻了眼前的桌案, 呵斥道“高明!他是你弟弟!” 李承干低眉敛目,天子的雷霆震怒似乎对他毫无影响,“回陛下, 儿臣先是太子,李祐先是大唐的齐王。齐王素来性情乖戾缺少德行, 骄奢淫逸又喜好游猎, 结交奸邪之人, 还招募死士,拥兵自重。” “常服侍在阿母身边的女医静云, 也和齐王私下多番见面, 又和齐王的门客恆明子是师兄妹情谊, 阿母多年来服用的掺了毒物的丸药, 全数出自静云之手,其中阴谋可见一斑。” 李世民顿时沉默下来,殿内静悄悄的, 砚台里的墨汁顺着地砖往下流, 沾湿了李承干的靴子,在白色鞋底上显得格外的亮眼。 他撩起袍脚,在李世民面前跪了下来, 腰杆挺直,端正得像是谦谦的君子:“求陛下为皇后殿下做主!彻查齐王府和阴妃,齐王违背礼和义,忘记忠孝,天地不容人神共愤!望陛下惩治小人,以慰皇天后土!” “你这是在逼朕?”李世民虎目圆睁,厉声问道。 李承干不答,李世民愈发暴怒,只是桌案已经踢翻,手头上也没有能砸得东西,只能抖着手指向殿外:“你给朕滚出去!滚!” “谨遵圣命。” 李承干方才踏出殿门,只听见里头传来一声长刀出鞘的声响,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被砍成了两半,随后东西落地,哗啦的响作一团,李世民喘着粗气喊着宦官入殿,似乎是要传达什么命令。 李承干假作不知,也不回东宫换身衣裳径直去了皇后的寝殿,此时天色大白,雀鸟争鸣,路两边的树丛阴郁得仿佛一阵浓雾,人才踏入片刻,就不见了踪影。 几日后,李世民将李祐遣回齐州的封地,阴妃降为嫔,禁足寝宫,如无御诏不得外出。他将吴王李恪的长史权万纪改任命为李佑的长史,命令为人正直的权万纪好好管教管教李祐,又下诏责备痛骂李祐。 然李祐在帝王面前做出一番悔改的样子,可一到了封地就听从门昝君谟客和舅舅阴弘智,外戚燕弘信的谗言,射杀权万纪,并将其肢解,迅速起兵造反。 消息传到太宗耳边,李世民怒急攻心,气得呕出了一大口血。他虽然知道这其中必有太子推波助澜,剷除异己的缘故,但是李祐违逆也是板上钉钉的事,遂诏兵部尚书李绩发怀、洛、汴、宋、潞、滑、济、郓、海九州府兵,与刘德威讨伐平叛。 而李承干也吃了挂落,李世民下令让中书舍人李百药等人侍讲于弘教殿,并嘱咐老臣杜正伦要时时规劝太子注意言行,友睦兄弟。又听闻太子宠幸一名宫外女子,李世民本想诛杀了之,不过这个女子之前误打误撞救了长孙皇后一命,如此一来反倒不妥,他也就让底下人想个法子,将人逐出长安便罢了。 季婵在床上将养了半个多月,全然不知宫中风浪频起,就连她也要遭殃。 阿锦不在,这几日全由宫里的婆子来照料他,这位蔺婆婆面相看着尖酸刻薄,但实际上是个精明能干的人,做事说话滴水不漏,就算季婵只是一个平民,她也没有半分懈怠,把季婵当主子看待。 “太子殿下吩咐过了,奴自然得好好照料您,用上十分的心!”蔺婆婆如此说道。 “总算能起身走动走动了。”季婵嘆气,扶着墙面来回走动,虽说腿上仍然有些疼,但也不是大事,并不要紧。 “虽说养了大半个月,但是还没好全,娘子您可得小心,千万不能坐下。”蔺婆婆端来饭食,轻声劝道。 “我知道啦,我心里有数着呢。” “您还是趴床上罢,奴来餵您。”蔺婆婆放下餐盘,就要将季婵扶回床前,被她推却了,季婵道:“不用了婆婆,我站着吃就行了,也好锻鍊锻鍊筋骨,在床上躺了大半个月我骨头都软了。” “这可不合适,还是奴来餵您。”两个人这边说着,只听见外头有人喊道,“季娘子在家吗?铺子出事了!” 季婵一愣,这个声音她听得出来,是林管事,图书阁出事了? 季婵立即让蔺婆婆将人请进来,来到主厅议事,而杨老爷子也在场,以防被其他人说闲话。 “季娘子,五城兵马司的武侯围了图书阁,说是咱们私藏了□□,正在搜查呢。” 季婵大惊,唐朝的□□有天文图书、谶书、兵书、七曜歷等等,这些私人不得家藏,一旦发现就要坐两年大牢! 可如果说图书阁私藏□□,她却是不信的,这其中必有缘故,“那些武侯怎么说?” “他们将人都赶了出来,把手图书阁的前后门,有位小吏一册一册的查看。季娘子,咱们这图书阁书架上的不说,后面库房上千册的书籍,按照他这个逐行逐字都仔细看的速度,查完了,也得十来年了!”林管事哭丧着脸,实在急得上火,但是又无计可施。 “我也塞过银钱想问个清楚,但是无论是武侯还是小吏都不肯说,虽说温和有礼但态度十分坚决,只道什么看完了就是查完了。” 第143页 季婵张了张嘴,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她现在还在因之前在宫内遭遇的事情惴惴不安,如何还敢入宫去找太子殿下求救?算了,民不与官斗,她还是认怂了吧。 “林管事,我打算把店铺迁到扬州,店里头的伙计如果愿意一起的,也便一同去,如果不愿的,多给些银钱,好歹也一起共事这么久了。”季婵抿了抿嘴,开口道。 林管事十分惊诧:“您之前和赵家不是有约,不在扬州开设店铺的吗?” “如今这样的情势,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到时候便再让几分利,有什么新鲜东西先供着顺德书坊罢了,赵东家想来也是愿意的。”季婵嘆了口气,“长安的作坊先不停,要把这些工匠迁过去也是个难事,您和其他几位管事,如果愿意跟我下扬州最好,不愿的话看是要留在作坊或者想辞职走人我也不阻拦。” “我跟着娘子一起下扬州吧,那边想要开铺子也不是什么容易事,我跟过去好歹也能帮衬您几分。”林管事挠了挠头,笑得十分和善,“其他管事我回去跟他们商量商量,您待人和善,工钱给得多,福利也好,想来大家都是愿意的。” “那就麻烦林管事了。”季婵勉强扬起笑容,把人送走,想了想又喊来蔺婆婆,“婆婆,我打算这一两月下扬州,以后也有常住的打算,这样吧,我知会太子一声,把您送回宫里。” “娘子这是哪里的话?殿下派老奴来侍候您,婆子我就是您的奴婢了,岂有不跟着的道理?”蔺婆婆拧起眉道,“您不管上哪,奴都得侍候着您,宫内再好,也没有待在您的身边来得自在,请娘子成全老奴。”她说着就要拜,季婵吓了一大跳,连忙把人扶起来,一叠声道肯定带着她,这死心眼的蔺婆婆这才作罢。 “虽说出了点事,但是饭还是要用的,您现在身体正恢復着,就得多补补,老奴再给您盛碗鸡汤过来。”得了准信,蔺婆婆迅速爬起来,手脚麻利去厨房给季婵盛汤去了。 而季婵思前想后的,还是觉得走之前应该告知一下李承干,毕竟人家帮了自己不少,做不成恋人还是朋友,不知会一声实在是不厚道。 她写了信,隐去自己下扬州的真正原因,只道是想去扬州走走,日后可能定居于此,那日他表明的真心她很感动,只是两个人实在不合适,身份地位就是一大沟壑。 写到这里,她想着自己再多写几本小故事册给兕子备着,如今不是松花的时节,不然定要备上一盒给李治留着,还有皇后殿下,温和善良又可亲,自己一直无以为报…… 至于太子殿下,真的很可惜,如果他是普通人季婵肯定答应了,她是真的心动,也是真的不敢,毕竟狗命要紧,两个人还是远着吧。 洋洋洒洒写了一大堆,足足有三页纸,季婵吸着鼻子撕了重写,毕竟乌鸫只有一只,多了它也带不了。 时间过得很快,因为阿锦不在身边,季婵不敢托大,下扬州的时候让林管事雇了一群健仆,就怕遇到什么事,杨老爷子身子骨硬朗,坐船也没多大反应,杨兰更是兴奋极了,和陈琛在船板上跑来跑去的。 离开的时候信便送过去了,至今也还未收到回信,不知对方是太忙还是被她的话冷了心,索性放弃了这段感情。理性告诉她这是最好的结果,但是还是难免有些心酸不舍,索性整日窝在船舱内练字。 事实上,李承干也的确忙,阿喜将乌鸫脚上竹筒里的信纸取出递给他时,李泰也在场,这位小少年近年来长高了许多,也瘦了许多,愈发显得容貌俊秀,双眸清澈。 李承干也不避开他,径直拆开信纸看了,口中问道:“你今日去的立政殿?阿母身体好多了罢?” 李泰笑道:“自然是好多了,多亏了阿兄您请了孙神医来。” “这怎么会是我的功劳呢,该是多亏四郎你把孙神医送到我眼前的罢。”李承干嘴里轻飘飘的说道。他手上动作未停将信纸叠了叠,让阿喜拿去好生收藏着,又转头吩咐阿锦赶去扬州。 李泰原本递到嘴边的茶盏停了,眼底有些冷然,“阿兄这是何意?” “此举也是为了阿母,我不怪你。”李承干看着面前笑得温和的少年,果然是一母同胞的兄弟,这面上功夫做得倒是和他一样。他瞧着少年微微放松下来的身体,又接着开口道:“我知道你想要什么,你是我嫡亲的兄弟,你要我便给你,只是你不能使这些小家子气的手段。” “阿兄……” “你教唆权万纪犯言直谏,导致李祐怒而杀之,此为不妥,你授意齐州兵曹杜行敏堆积薪草火烧齐府,险些害死李祐,又命人将黑锅推到我头上。” “阿兄!!”李泰悚然,立即站起身来。 “不必担心,我既然跟你摊开了讲,便不是要怪罪你的意思。”李承干不在意的挥挥手,抬头看向他,“你想要,我给你,只是你敢接着吗?” 桌案上的香炉燃着檀香,烟雾直直而上,阿喜候在外面,对于两位主子的密谋只做不知。 齐州之乱平息后的一个月,以\"谋反罪\"被贬为庶人,赐死于长安太极宫内省。而同月的十二日,突厥王派人送来了三十匹骏马,李世民大喜,令兵将于宫内演练场驭马操练,太子亲身上阵,不料马匹突然受惊将太子摔于马下,虽然有孙神医及时救治,但是李承干还是落下了腿疾,行动不便。 第144页 在这之后,他以自己不良于行又谋害手足、德行有亏为由告辞太子之位,请封扬州。天子震怒,将他禁足于东宫,然而一个月后却还是不得不下旨,李承干难担太子之位,遂允辞,任为中山王,改封地为扬州、越州等地。领旨之后的李承干先去宫内同长孙皇后告别,只停留了两天,便赶往了封地扬州,这幅干脆利落的样子又把李世民气得倒仰。 “阿兄倒是潇洒。”李承干收拾东西的时候,李泰前来东宫送别,见他仍是一副泰然的样子,不由得如此感嘆道。 “不过是有了真正想要的东西,想要去守护了而已。”李承干瞥了他一眼,说道。 “我可做不到阿兄这样,不爱江山爱美人。” 李承干伸手给了他后脑勺一下,“说话没大没小,我可还是要经常回长安收拾你的!” 李泰愣了愣,不敢置信的摸着脑门看向李承干,兄弟两人相视了几秒,随后大笑出声,李世民停了脚步,站在门外的迴廊,听见室内传来的笑声,沉默了一会,嘆气出声转身回了甘露殿,比起兄弟交恶,如此也好。 李承干和李泰,他这几个儿子私底下的小动作他也是知道一些的,他捨得赐死李祐,却捨不得伤害他和长孙皇后孕育的孩子,即便是在正史上,太宗对于同样造反的李承干和李泰更是温和,可以说他把拳拳爱子之心都倾注在这三个孩子身上,而承干更是太宗最为宠爱的儿子。 他的孩子,想要的他便给他,不想要的……也就不逼他了。 —— 江南的春节比之长安更加热闹,季婵和阿锦从街市上买了年货回来,就瞧见自家大门洞开,地上满是泥泞的脚印,活脱脱一副遭人入室抢劫的模样。 两人顿时警觉了起来,季婵更是抄起了扫把,小心翼翼的跨过门槛,同阿锦直奔正堂,打算将贼子当场拿下。 只见正堂内左边站了一个白面无须的圆胖老者,右边站着一个秀丽的小少年,正中间坐着一名身着圆领袍的青年男子,正是李承干。他听见脚步声后抬头,见是想见的人后顿时扬起笑来,放下茶盏道:“买东西回来了?” “殿下?”季婵喃喃出声,一副十分不敢相信的表情。 “你等了我许久,我也等了你许久,咱们可是扯平了?” “……” “你先前给我的信我撕了,里头的话都不作数了。” 阿喜低头翻了个白眼,明明是收藏起来了好吗? “我如今已经不是当朝太子了,按照我们当初约定好的,你就该嫁给我了。” “???”季婵还在发愣,他们当初有约定过什么吗? “虽说你我已经互通心意,但是还是要告知长辈的,这样罢,我明日便亲自去捉只大雁,请官媒人来提亲。”李承干喋喋不休的说着,见季婵还是反应不过来的样子,便软了声调唤她,“季娘子?阿婵?娘子,好娘子?” 季婵叫他喊得满脸通红,心里怦怦直跳,含煳出声:“那……那就按照约定来。” “好。”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了!!谢谢大家抽空看我的文,一路写来发现有好多的不足,自己也学会了很多,这是我第一篇长文,算是一个完整的故事,接下来可能会写耽美文,这次会准备充足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