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无剩》 第1页 《余生无剩》作者:骆道青【完结】 文案: 一万字完结小短篇 献给在奔跑的少年,和扔有梦想的大人。 给这些已步入成年的孩子们,希望你们还有未完成的梦。 内容标籤: 天作之合 搜索关键字:主角:余笙,韩晟 ┃ 配角:人 ┃ 其它: ================== 全一章 【一】 余笙与韩老闆,不过两个小时的交情,一句“好久不见”开头,一句“以后联繫”作结。但两人都心知肚明,成年人的“以后”就像是逾期次贷,两个人透支的时间流水一般地砸进去,也补不上这连本带利亏欠的十六年光阴了。 可余笔认识韩晟十八年了,他懂他,他在觥筹交错中,在那些似曾相识的面庞中试图找到那张他所熟悉的脸,他想念那张脸,想念每一个伴着沖鼻汽味的午后;想念那个在桌上一笔一划地刻“此后如竟没有火炬,我便是唯一的光”的少年。似乎他想的越仔细,便能真得回到那个梦一般的年纪,找到那个梦一般的人。 【二】 他们俩住得近,一座小区紧挨着的两栋单元楼,门口一座脏今今的公交车站,缺了半边儿角的长椅。 他们区这一片地儿投建得晚,水泥地板皲裂了一片片儿,墙角挤满了晦涩的绿皮。余笙每天早上早起等公交车时,都会看见他一一校服穿不正的傢伙。他个头挺高,在人群中大喇喇地杵着,一截子校服扯在长裤外面,大红的外套搭在肩上,手中常年都保持着固定的两件套,一颗擦得锃亮的篮球;一本 总是看上去破烂陈旧的书。或许是《天堂之火》;或许是《宋词慢读》,让人不禁怀疑他是否能分清亚歷山大大帝究竟是雅典和底比斯一边的还是腓力一边的。 他一上车歪头就会睡着,利落的短髮随着慢悠悠地点着瞌睡虫的脑袋一抖一抖,然后额头撞上玻璃窗,清醒一瞬,连眼睛都睁不开就再次睡死过去。瞌睡的令人髮指,好像从未睡过一个好觉。 他长得不说好,端端正正一张五官,带着这个年代少年独有的做气与张扬,夹在少年与成年之间,青涩而不乏轮廓,笑起来时有一边的脸上会陷进去一个深深地凹凼,究竟是哪一边,余笔倒也记不清了。 他们这一届毕业的学生,是没有人不知道韩晟的大名的,开学第一周因为校服不合格被点名留校,语文成绩稳居年级前三,数理化绝对倒数后五,从没失过手;但同时,余笙又会经常遇上他一一在校刊的概窗里。那里每周一轮换的优秀作品中,只有韩晟的大名像是强力胶一般,牢牢地站在榜首最显眼的位置,从没掉下来过。漂亮的行楷完美地显示出了他张扬的个性。他的文字也像他这个人,放荡不羁,用词豪放,豪放中却又不乏细腻,像他这十八年的人生,茶与酒作伴,剑与诗并存。 他见过他咆哮“不是兄弟你不好,是这世道不干净,容不得你这样做人”;也见过他低吟“凝视深渊过久,深渊也将回以凝视”……他当时想了些什么呢余笙自诩为看过不少书的人,中国的外国的一熘一熘的,他记得自己指着那一行落笔结句,嗤笑道:“抄的吧,矫情”。 他当时没想到韩晟就站在自己身边不过一人远的地方,也没想到因为这句因莫名的不爽而随口甩出的话,会成为俩人认识的契机。 他们打了一架。 韩某人平生最见不得什么抄袭、作弊、骂他写文矫情。不巧,余笙一句话就犯了他两大煞,没当场把他搓扁了挂在公告栏上已经是很对得起他了。那时候也没多想,小孩子心性,他骂了我,那我就打回去。于是大庭广众之下两个人跟赖皮猴子一样扭打在了一起。余笙没他高,也没他壮实,基本上是被按着打的一个,直到年级主任被这俩人的嘶喊声给引了过来,一人记了一大过,停课反省,外加写一万字的检讨,这事才算了了。 余笙现在还记得很清楚,当他累死累活把一万字的检讨憋完,字迹龙舞和内容一样见不得人时,韩最早已丢了笔,洋洋酒酒一大篇自我反省,文辞诚恳,语句优美,字迹端正地摆在了年级主任的桌上一一最显眼的位置。他气得只想打人。 但骂归骂,打归打,余笙不得不承认,韩最确是个笔桿子底下出成绩的人。年级里无论大考小考,只要全年级统一印了优秀作文,绝对少不了这个人。韩晨写应试作文很有意思,他扣题并不十分的准,往往是若即若离,在几乎要偏题的时候一个用尾,又将论据带回到主题上去,让阅卷老师下不去手扣他分。他能执红牙拍板,吟“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也能弹铜琵匿,唱“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他像他的名字一样,永远带着光身锐气,仿佛所向披靡。 【三】 高二分科的时候,余笙选了文科。他的成绩并不好,挂在中等,有时候甚至会落到中等偏下,文科七百多人,他也就勉勉强强卡在四百线上。少年人最不缺的,就是一身胆气,天不怕地不怕,觉得这成绩勉勉强强,能看的去眼也就心满意足了。 他被分在了三班,座位表是老师事先安排好的,按照字母顺序来排,他是y字开头,和一个姓张的男生坐在一起,在班上最后一排的最角落里。 第2页 分科后的一个星期,陆续有学生在两科之间调动,学理的来学文了,学文的又跑去学理了。余笙的同桌在第三天的时候转去了理科。在同一天,韩最背着一个空瘪瘪的书包,怀里抱着厚厚一沓子稿纸,晃晃悠悠地走进了他们班教室,一屁股坐在了他旁边的空位上。 他几乎没有什么东西要搬动的,一个装满了书的柜子,一个空书包,一沓稿纸,除此之外,倒真是两袖清风。揶书柜的时候老师安排了他俩搭个伴儿免得抬上抬下那么重一柜子磕到人了,余笙无言,只得跟他去四楼拖那个柜子。 余笙还记得那天他们俩一前一后吭哧吭哧地揶那个死沉的书柜时,余笙偷偷扫了扫那柜子里装的书,《教父》、《波斯少年》、《鲁迅随感录》、《西西弗的神话》。他读书的范围相当的广泛,而几乎每一本书看上去都是缺了角少了页的,透着一股经常翻阅的陈旧气息。没来由的,余笙突然开口道,“看过《黑暗的左手》吗”韩晟当时正在思考怎样才能让这个大傢伙从楼梯上滑下去,听到这话,头都没抬,回了句“光明是黑暗的左手,黑暗是光明的右手,生气归一,如同相拥而卧的克幕恋人,如同紧握的双手,如同终点与旅程。” 余笙心里突然卷过一阵失落,又扬起一丝莫名的兴奋。他跟我的书圈很像一一这就像是一个人在孤独的道路上行走许久,突然有一天,你看见路的另边有一个与你一样默默行走的人,你们眼神有短暂的交汇,会心一笑,又各自埋下头去匆匆赶路。真是一件既欢乐而又悲伤的事情。 后来余笙看见他整好了书柜,小心翼翼地收拾好了稿纸,然后伏在桌上拿着一支已经掉了色的记号笔在桌上认真地写着什么 余笙没忍住好奇心,悄悄看了一眼。“有一份光,发一份热,就令萤火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火炬一一”是鲁迅的句子。行楷笔锋削立而骨感,仿佛有着挫不完的锐气。 “此后如竟没有火炬,我便是唯一的光。”少年慢悠悠地接出了后半句。伏在桌上的那人笔尖一顿,抬起头来,向后扭动上半身。两人的目光在空中交汇了一瞬,像是同时看到了对方眼底的一丝明了,原来不是仇敌,是知己。 余笙直到很久以后才跟他坦白说,不是你的文笔不好,而是天天活在你的作文的阴影之下,是个人心里都会有点小情绪的。韩晟那时候爽快地笑了笑,“酒逢知己千杯少,不打一架怎知道” 他和韩晨本就住得近,两栋房子就隔了一条小道儿,几乎天天上学打照面儿。后来上学的路上,多了两个挤在公交车老年人专用座位上的少年,早班车人不多,一车稀稀拉拉,他们俩坐在这儿虽然手长脚长的,倒也没那么碍事儿。起初余笙还挤着韩最一起参瞌睡,直到有两次坐过站,两人边笑边骂着狂奔回来,一路踏着上课铃声上气不接下气地冲进教室,余笙便养成了每天早上坐在车上死命听听力,到站再一脚把酣睡的某人端下车的习惯。他的mp3上有新概念四册,也有莎翁全集,偶尔韩会和凑他在一起塞上耳机,听满脑子的新概念英语课文里常有的怪异的语气词。但往往是两分钟后便忍不住笑出声来,扔下耳机无奈地抱怨一句,“读个英语咋还阴阳怪气的”又歪头睡觉去了。 在漫长的似平没有止境的高一生活中,学习似乎是与他们并无什么太大关系的身外之物。他们缩在没有写过的辅导资料堆起的小山后面读一本《西西弗的神话》,畅谈荒诞哲学:在数学试卷的背面写下洋洋洒洒的“趁我们头脑发热,我们不顾一切”;在越来越后的摘抄本上写满了川端康成的名句;“即使靠一支笔沦落于赤贫之中,我微弱而敏感的心灵也无法分开。”他的文稿塞满了抽屉与书包,每一篇成稿的首位读者总是余笙,十六岁的青春在一间刷得雪白的教室与一块逼仄的小天地里缓缓淌过。余笙的成绩依然在五百名开外,韩晟的语文依然稳居年级前三,其他科目甚至比余笙还要烂,好像这个少年倾注了这十七年的心血与爱意,都凝聚在了这纸笔之上,白纸黑字,道不尽平生夙愿。 韩最爱文学。爱是什么爱的可贵经验就在于,从某一瞬间的偶然出发,去尝试一种水恆。他的水恆灌注于文字之上,让余笙无法不相信,他就会像长基罗塔一样,标刻着太阳位置,持续着水恆不变的光芒。(摘自七声号角) 少年人的一腔热血,满心热爱,在这个汇聚着各种理想的地方野生长,汲取着光芒与养分,建意地成长。 他们一起给韩晟起了一个笔名一一长青,意味着野蛮生长的藤蔓,持续着亘古不变的青色。就像这个人,长青常青,水远茂盛,永远无畏。 他的稿子时常被寄去报社,虽然也有遭退还的情况,但是这又能怎么样呢这时候的韩晟天不怕地不怕,笔意张扬,行文洒脱不拘一格。他无所顾虑,大胆恣意。余笙有时候想,如果这个时候,他们两个都能沉住一点气,被这无数次地退返稿件消磨去一点锐气,是不是未来的苦涩就会少一点;以后的绝望可以轻松一点 【四】 高一期末考试的时候,余笙的成绩滑到了五百名,韩晟勉强靠着语文挂在了四百名的分数线上。两个人却只是对着成绩沉默了半响,默契地彼此都不再提。他们用书与汽水填满了整个不算长的暑假。偶尔出去打打球,再偶尔写一写大半空白的暑假作业,日子过得不算有趣,却也足够充实。 第3页 高二的学业愈发沉重,压抑的像是课桌上不断垒高的书本,也像是书包里不断加厚的试卷。这日子过得就像得了颈椎病,无法回头。余笙最终有些后知后觉地发现,他已经在数学老师开始讲解圆与直线的位置关系的时候,莫名其妙地问韩最,“我们已经学到圆了吗”当然这种问题问韩某人是永远无解答的。他的数学课绝大部分时间用在了修改文稿上,剩下一部分时间,是用来昏昏欲睡的。 余笙不是个典型的不学无术的学生。他曾经也会在周考结束月考结束的时候带些小紧张和小期待地张望成绩榜单,然后又会在失望与不满的情绪中发现自己依然没进步。但是最近,一切却有些不一样了。他已经很久没有主动去掀过那张成绩单,作业习题上大片的空白与红又。他用了太多的时间享受韩晟式的生活方式,以至于都快忘记了自己曾经的模样一一那个会因为考试成绩在年级上前进了十几名而高兴雀跃的自己。 他开始有些后怕。自己都是这个样子了,更何况韩晟?他开始抽出压在了最下层的辅导资料,把那些他没有写的,甚至连听都没有听过的知识点挨个看一遍,试图补上这空缺的半年时光。可焦虑与心急像是梦魇一般随时随地地缠绕着他,考试不及格,对着满卷的空白,心里的恐慌几乎要溢出眼底。他发觉自己补不上去,无论花多少时间写题改错刷试卷,他没有系统的知识点,更没有一次次训练来得稳固基磁,想跟上进度谈何容易 他不再每篇每篇认真地阅读韩晟的稿子,更多的时间被花在了往返于办公室与教室之间。韩晟不傻,他们俩究竟不是一类人,他可以一意孤行只在文学上,可余笙不行。他将来是要和大多数人一样,通过一场决定命运的考试,选择自己未来的人生。韩晟渐渐地不再频繁地给他文稿,偶尔看着余笙专心致志眉头紧锁地坐在他身边思考一道数学题时,他甚至忍不住想说,学那么多有什么用呢人生又不是丢了高考就活不了。但是最终,一字未提。 高二的时间流逝之快,堪比洪水勐兽,兇勐地来,又兇勐地走掉,余笙的成绩还是堪堪卡在四百名,不上不下,焦头烂额。 大多数的高中生都是在不知不觉中,勐然升上高三的,余笙和韩晟也不例外。等两人回过神来时,青春的最后一年,已悄然逼近。入学考试的时候,韩晟想了想,执笔,写下了一篇与“畅谈新生活”主题似乎毫不相干的一篇作文。他说:“我的余生,一半是光,一半是影,我残破的身躯将在影的黑暗中埋没,灵魂却要在无尽的光中获得永生。”阅卷老师只给了他28分的基础分,破天荒头一遭,然而第二天,这篇文章就出现在了校刊头条之上,作文名就叫做:《余生》。 这一年,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决定生死的一年,余笙也着实没有想到,韩晟会在最后一年,突然停了笔,转了性,将那一沓厚厚的稿件拿报纸细细地封好,放在了墙角。 他说:我以后要以写作为生,要凭一支笔桿打天下,他说,他还是想考上一个好大学,报好一点的中文系,他想在这条路上走下去。 但是他没告诉他,他这么做是因为,不想等到那一天,余笙考上了一所好大学,自己却只拿了个专科证书,他不想两人之间隔着一层学歷的门槛,他想与他并肩同行。 余笙想,大概是情理之中,意料之外吧。他并不吃惊,反倒有那么一丝释怀。他知道有些事情别人劝不得,得靠自己悟。悟得出来,就少走些弯路,悟不出来,就只能硬看头皮撞南墙,直到头血流才能幡然醒悟。 他看着韩晟将桌上的记号笔擦去,贴上一张大的日程表。他还笑话余笙说你那么长时间オ补起来那么一点儿成绩,日程安排的烂透了。扬言要在两个月内稳入前两百。余笙气得踹翻了他的凳子,冷着脸告诉他痴心妄想。 不过他还是悄悄地偷看了一眼韩晟的作息表。他知道他一直是个目的性很强的人,从早上五点到晚上十一点,一分一秒都挤得满满当当,仿佛连停下来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他对余笙说。你知道人类最强悍的武器是什么吗?——豁出去的决心。余笙想,好像不那么意外,他了解他,他懂他,他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他能为了文学两年笔不沾书,那也就能为了文学,勤奋苦读,所以不意外。他的摘抄本很久没有加厚过了。封面上仍然是波德莱尔的那句话,只是不知道被谁用红笔画了个大大的圈。余笙说得没有错,两个月的时间于这空缺的两年来说确实不算什么。所有人都在理头苦赶,没有人会停下来等别人。韩晟也只不过是从四百零三,变到了三百五十九。 他不顾一切地学,拼了命地吸收那些遗漏下来的知识。他在公交车上惯带的两件套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本厚重的崭新的牛津词典,他会和余笙一起听英语,哪怕听得眉头紧皱昏昏欲睡也要拼命地分辨句子的主谓结构。角落里的手稿再也没有增多,报纸上落下了厚重的一层灰。余笙有时会看见他独自伫立在那一叠稿子前,静静地注提着它们,像在看一颗不敢跳动的心。但两人都心知肚明,谁也没提。 兴许真是皇天不负有心人,昏暗而晦涩的日子嚼碎了和血咽进肚中。韩晟终于在上学期期末考试时稳进了两百三十名,而余笙也冲破了三百大关,挺近两百七十。校刊依然每周一轮换,但是余笙已经整整半年没有在那上面寻觅到他的名字了,仿佛那个曾经统治着全校作文榜首的人,不是他一般。韩晟的作文依然维持在58以上的高分,却再也没有让人为之惊艷的那种感觉了。余笙想,无论精神上多么独立的人,感情却总是在寻找一种寄託。 第4页 可是现在,那依託与他断了联繫,像是一直孤独地在海上盘旋的鸥鸟,找不到落脚的海湾,最终力竭死去。 放寒假那天晚上正是三十儿,寒风凛冽,天上飘着白花花的雪,教室里的学生三三两两地收了书包,互相道了新年快乐,又相约明年再见。热闹拥挤的教室宛如退潮般沉寂了下来。 余笙轻轻撞了撞仍趴在桌上一动不动的韩晟。“回去了。”没有什么需要带的,只有三天的假期,淡到几乎闻不出来的年味儿。韩晟慢腾腾地抬起头,眼底一片晦暗。他的手下压着批满红字的试卷,皱皱巴巴,一看便知是被揉碎又展平的样子。他默不作声地站起身,绕过余笙走到墙角,蹲下身开始拆那一层已经积满灰尘的报纸。起初余笙还不知道他要做什么,直到他抽出第一张稿子,余笙还记得那是他分班之后写的第一篇手稿,然后他两手扯住稿子两端,前后一分一一欻拉一声,将那泛黄的纸张从中撕成了两半。 “你疯了!!”余笙在下一刻一步迈上前去,一脚踹在少年的膝盖窝,生勐地将他撂倒在地!他面露愠色,一把将那纸张抱紧了怀中,恶声恶气地沖他骂道;“你看看你!像个娘们儿一样在这儿,丢不丢人啊!”地上那人立刻红了眼儿,他的拳头捏得咔咔作响,像是只被逼到了绝境的困兽,竖起浑身的尖刺,抵御外来的入侵。余笙吼完一句,静静地盯了他许久,突然,将那叠手稿朝桌上一放,扔下书包,沖他道, “起来,我们打一架。” 墙脚的霉斑与灰尘还在缓慢地生长,十八岁的少年们挤在这间狭小而逼仄的教室,吞吐着的空气里充满了纸张与墨水的气息。时间从教室的这一头,慢慢爬到那一头。那些已步入成年的孩子们,还在做着未完成的梦。 【五】 那天傍晚,两个人鼻青脸肿的从教室出来时,末班车已经缓缓开走了。飞扬的雪花在路面上铺成了厚厚的一张白毯,两个人默默地在站台边等了一会儿计程车,大年三十儿的夜晚,除了站台边翻滚的红屏,只剩下了铺天盖地的白。道上没有一辆车,寂静的好像这世上也只剩下了两个等在路上的少年。 后来余笙明白了,在你需要经歷风霜雨打,电闪雷鸣时,是不会有任何人向你伸出援助之手的;无论你脚下是多深的雪,多锋利的刀尖,这条路,只能你自己走。哪怕你会在路上折断双腿,也不会有人为你停留。 他们是跑着回去的,在漫天的大雪中,在无边的夜色里。踏出的脚印很快便被风雪掩盖,头上与身上落满白色的颗粒,又被周身的热气蒸散。那确实是幅罕见的画面,两个风华正茂的少年,裹着厚重的羽绒服,迈着大步在雪中狂奔,像两棵茁壮成长的青葱,笑声被风吹向远方。韩晟跑在前面,回过头来大声喊道:“你要考哪所大学!”他的左眼上一块青紫色的淤青,嘴角也破了皮,相貌着实不忍直视。余笙也好不到哪里去,他甩开膀子一路紧追,回以更嘹亮的嗓音:“师范大学!!我以后要当老师!跟我的每一届学生说——”他顿了顿,没憋住,自己先笑了,“说大文豪韩大作家!年轻的时候不学无术!还是个怂包一一”他的“包”字还没收住,迎面飞过来一个大雪球,直愣愣地砸在了他的脸上,扑簌簌地又抖进衣领中,冰到肌肤,冷入骨髓,冻得他一双招子都红了!他笑骂了一声,抹一把脸,弯下腰来捞起一把雪便追了过去,两个人在雪中奔跑,跳跃,雪花四溅,美好而又快乐。那是最纯粹的快乐,知己结伴,无论风雨无论阴晴,它们且行且歌唱,嚮往着新的一年。 高三的最后半个学期,那是一段普通到像是鸡汤励志小说主人公的独白的日子。少年们褪去一件件厚重沉闷的冬装,像是破茧的蝶,一层一层,解除掉身上的枷锁,高考倒计时的日历一页翻过一页,余笙桌上的试卷由少变多,又由多变少,终又减少到薄薄的一沓。百日誓师时,韩晟在横幅上籤下了“江汉大学人文系一一韩晟”的字样,笔力道劲、字迹飘扬。余笙的名字就挤在他的右后方,“余”字的一点与“晟”字的一勾连在了一起。他没有告诉韩最自己想考的学,就像他也没有告诉韩晟,自己要去西藏支教。 日子一天天地飞走,直到高考的前一天,学校布置考场,搬空书桌,发考号与入场证,所有人才勐地意识到,决战的日子,告别的日子,终于来了。 余笙不在本校考试,也就意味着他要一大早乘着校车前往九中考场。那天晚上,他在公交车站与韩晟分手时说,“明天不陪你进考场了,韩大作家。” 他说,“你还记得你摘抄本上的那段话吗” 韩晟与他对视,然后又不约而同地展眉笑了。他们谁也没再多说什么,背过身,像来时那样,一步一步,向家里走去。走着走着,突然,余笙的声音在寥寥月色中,清晰地传来: “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我曾经拥有着一切,转眼都飘散如烟,我曾经失落失望失掉所有方向;直到看见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向前走,就么走,就算你被夺走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会错过什么。” 他的声音在风中飘扬,聚散。穿过这一年来所有挑灯夜读,埋头苦战的日子。最终化作脚下的烟雾,化作脚下最平凡,又最壮丽的路。 第5页 【六】 最后的那段日子,余笙终究是记不清了,好像每一个收穫结果的日子,都不似辛苦播种的时日来的记忆犹新。他记得自己如愿领到了华师的通知书,收拾了行囊,将要去拾掇远方的梦。他也记得,韩晟打给他的最后一通电话,只有短短的三个字, “我走了。” 走了,走去哪里余笙不知道,他第一次觉得,自己认识韩晟两年,却像个陌生人一般,他不懂,不清楚他要去哪里,也不知道他想做什么。他去敲韩晟的家门,却被告知他的父母只知道他考入了一所东北的大学,不在一本线内,拿到通知书时就已经走了。余笙想,或许是太忙了,我忙,他也忙,忙到连告别都来不及,就匆匆离去。他想,会好的,他那么热爱文字,一定会成为大作家的。然后他也背上了行囊,坐上了去往武汉的动车。 后来余笙想,这日子过得好像得了颈椎病,无法回头,哪怕前路大雨磅醇,也要义无反顾地走。他的人生没有什么波澜壮阔的大起大落。就像韩晟曾经预言的那般,考上一所一类大学,修完四年的学分,找到工作,结婚生子,过完一生,和绝大多数人一样的一辈子。他也确实在大学毕业后一路西行,直抵西藏,援藏支教。每年能拿到国家的补贴,养活自己,再寄一部分给父母,足够了。他在闲暇之余也会下到镇上唯一的一家书店里,看着那些新的旧的书籍,试图在茫茫书海中寻找到那个熟悉的笔名,亦或是某一段熟悉的文字。可惜,那个祈求自己的灵魂在阳光下永生的少年,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再也从寻觅。他换了手机号,搬了家,甚至连大学在哪里上的都不肯告诉他。 一年接着一年,等待从最初得期盼熬成了绝望,最终化作苦水,平静到再也掀不起波澜。让余笙不由得想到了塞利格曼的那个着名的理论一一习得性无助。他等待了太久,使等待变成了常态。他想,那个誓言要做光的少年,终究是回不来了。 【七】 同学会是在正月初三,大年初五。余笙从西藏千里迢迢地赶回来陪父母过年,顺便来访了这场阔别十六年的再见。他们从十八岁的少年,迈向弱冠,再跨入而立,仿佛也不过是弹指一瞬间。那天也是飘着雪,余笙披着大衣,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进了饭店。热腾的暖气扑面而来,有面生的同学领他进屋,他是从家里来的,来得不算早,恰好是在饭前敬酒的时间。喧闹的声响还没进屋便己经传至耳底。余笙推开门,迎面与一人撞上了。 那人似乎是刚喝完不少酒,脸频通红,腮帮子上的肉泛着红光。他只穿了件薄毛衫,腹部被肚子撑起一道弧度。离得近了,烟味儿与酒味儿混杂在一起,让他有一瞬间的怔愣。 都说男人三十一道坎,过了就膨胀。他的头髮剃得很短,胖了不少,中年男人不受控制似的腰腹胀成明显的啤酒肚。五官长开了,少年时那轻狂桀鹜的风採在这张脸上完完全全地消失了。十几年的光阴从他身上夺走了青春、夺走了风采、夺走了一切他曾经钟爱的事物。 他还剩下什么呢余笙不禁想问,韩晟,生活让你还剩下什么呢 可脱口而出的,却是一句客套的“好久不见”。真的是太久不见了,韩晟,久到我已不敢开口,质问你为何毕业后与我断绝了所有联繫;久到你已在时光中渐行渐远,而我仍留在原地。 他看到余笙的时候,脸上露出了惊讶的表情。余笙试图从那张脸上找出一丝尴尬或是什么其他见鬼的情绪。但是很可惜,什么都没有。然后他侧过身,从侧面看,他走了型的身材更加明显地突显出来。他沖余笙笑了笑,慢悠悠地说,“好久不见。” 后来听以前的同学说,他毕业后去了东北的一所二类大学,在那里呆了四年,毕业两年后开了一家不小的服装生产厂,结了婚,孩子都五岁了。余笙抿着唇,对此不置一词。直到最后才问了一句:“他还写作吗” 他们这一届毕业的学生,无一例外都是活在韩晟那开了挂一般逆天的语文作文的阴影之下的。他的每篇作文都会被印成模范佳作,甚至有人统计过,从开学到毕业,他们一共拿到了韩晟的三百零七篇作文,而且每一篇都不一样。他的文稿在校刊上挂了整整两年,毕业后还被评为“未来作家”,贴了大头照在校门口。有什么比每次月考将韩晟的满分作文与自己的不及格文章放在一起对比更让人绝望的事情呢就连余笙,曾经也因为不服气与嫉妒心理与韩晟大打出手。 那同学顿了顿,含煳地道:“听说大学的时候在写,好像写的还不错。但现在心灵鸡汤谁不会写就算他那文笔再好,比他厉害成熟的作家多了去了,随便找个微信营销号都是成片的心灵鸡汤小美文,文笔也都不错。大学毕业后好像是因为言辞犀利地讽刺了一位大作家,被那人一个抄袭的罪名告上法庭,没有报社敢收他的稿子了,就改行了呗。” 抄袭。余笙心底凉凉地想,这个曾经被韩晟所最为不齿的词语,最终他却是败在了这个词语身上。 韩晟很快就回来了。他一进屋,屋里的人就起闹,喊他“韩大老闆”,说韩大老闆现在有钱了,老婆又贤惠,娃娃都能打酱油了,可不是人生美满了 这里头,又羡慕、有祝福、有嫉妒、也有不层。余笙又一次地感受到了对这个人的束手无策,他能表达些什么呢恭喜你家庭事业双丰收,从此走上人生的康庄大道他张了张口,却一个字也说不出口。 第6页 一顿饭吃的莫名其妙,他看着那人娴熟地敬酒、劝酒、与人客套周旋,中途还离场接了两个电话,一个是生意上的,一个是孩子打来的,问爸爸什么时候回家。余笙想,生活可能还是剩下了一些东西给他的,剥走了他的锐气与张扬,留下了责任与温柔。他爱自己的老婆孩子,就像当初他爱文学一样,他对他们温柔以待,尽心呵护。 散场的时候,余笙没有久留,随着人潮一起朝外走去,路过韩晟的时候,终是忍不住,悄悄地问了一句,“是姑娘还是儿子”韩最起初没听清,反应了一下,然后笑的很温柔,“是我的小公主。” 他看着那人眼底泛起的温柔与爱意,突然又觉得,这么多年来,他可能也没变。 他们互相存了对方的手机号码,笑着说以后联繫。但是谁都心知肚明,成人的以后就像逾期次贷,卡在那里总是是个结。 余笙没有问他当年的那一系列荒诞怪异的事情缘由。有些事,看不清,是个结;看清了,是个疤。他紧了紧肩上的大衣,慢悠悠地踏上回家的路。路上风雪不大,比起他们曾经在其中奔跑过的那一场雪要小不少。余笙走着走着,突然停下来,掏出手机,翻到联繫人,手一划,将韩晟以前用的那个电话给删掉了,然后再朝下翻,将刚刚才存的那个号码拉进了黑名单。然后他心情颇好地笑了起来,将手机揣回兜中,迈开步子,继续向前走去。 风雪中,再次飘来了他轻轻地哼唱: 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我曾经拥有着一切,转眼都飘散如烟,我曾经失落失望失掉所有方向,直到看见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被给过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被夺走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会错过什么。 他想,韩老闆将会一直存在于他记忆的某个时刻;但余笙的余生中,再也不会有韩晟的身影了。 他要找的那个少年,余生里还在向前走。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