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总裁》 第1页 《华丽总裁》(青梅嫁竹马之二) 作者:宋雨桐 出版日期: 2009-05-14 他是全亚洲赫赫有名的兰氏财团总裁,兰风。 不认识他的人第一眼看见他,绝对会以为他是国际巨星, 因为他不只衣着华丽,派头也大,气焰更是从来都没小过。 而他那勾人的灿亮眼睛,以及带着些许张狂的表相, 总是耀眼的让女人们无法招架,为他深深着迷! 可尊贵俊魅的他,偏偏就爱逗弄她这个青梅竹马…… 沈莫语清楚的知道,他根本是故意的。 因为她始终没有爱上他,让他的男性尊严很受挫, 所以一有机会他就对着她散发无与伦比的男性魅力, 使出浑身解数想要勾引她入瓮! 他似乎乐此不疲的把勾引她当成挑战, 而她,却把抗拒他视为挑战…… 【】 序文 终于把恶魔兰风的故事给完成了。 敏感的读者一定会发现,这次桐竟然不是写后记,而是写序文耶,为什么?噹噹当,结果揭晓!因为桐这次在狗屋网站上的“汪汪blog”里写了一篇关于兰风和沈莫语分离六年之后“再相遇”的大学片段记事,这个片段是没出现在本书内文的,但桐把它放在书后,给想看那段记事的读者朋友们都可以分享到,而且啊,为了让各位在阅读本书前就可以先睹为快,桐还特别写了序文提醒大家,桐真的很贴心对不? 其实,当初在构思《华丽总裁》这本书时,就为了该从哪一个时间点切入写比较好而再三思量,最后,考量到故事的节奏感与张力,桐选择从他们二十八岁那一年开始写他们的故事,而放掉脑海中曾经闪过数十次的大学相遇桥段,没想到刚好编编排桐写这一期狗屋网站上的“汪汪blog”,不假思索的,桐便决定以他们大学再相遇时的桥段来呈现,希望大家可以看得更开心喽。 老实说,这是一本写起来挺累的书,因为故事到了第六章之后就完全偏离桐原先对这本书的设定,而朝向更为戏剧化且立体化的方向去发展。 桐本来打算这样写的:沈莫语离家出走到了美国定居,兰风后来找到了她,然后用尽各种坏手段来破坏她可能发生的恋情,又用尽所有苦肉计来骗她的心……唉,为什么桐会决定把它改方向呢?实在是因为华丽兰风、恶魔兰风的样子在桐的心中太过鲜明,桐实在没法子把他安排到这样平实平凡的剧情里去折磨蹂躏,大侠要有大侠的样子,恶魔也该有恶魔的习性,对吧? 为了把画面呈现得更立体,让剧情更有张力,让整本书看起来更加浪漫迷人,所以桐在后半段做了很大的变动,也更贴近桐原始的风格啦,相信大家看了一定更尽兴。 总之呢,这是一本很好看的书。(呵,作者正在自我背书中。) 整个三月到四月,桐真的好忙碌,有好多书要看还没看,有好多影集要看还没看,还有韩剧啊、小说啊,光这次完稿后计划要做的事就已经列出七、八项,每一项都是大工程,需要花很多时间精力才能完成,果然,桐的白髮越来越多绝不是出自偶然。 为了让美美的桐继续美美的,这阵子桐开始多补充黑芝麻,听说会让头髮变黑,所以再不喜欢黑芝麻,桐也只好给它努力喝下去,桐可以接受每天在家穿得随便,不化妆穿个拖鞋穿个短裤就出门去,但不太能接受越来越多白头髮,想想,桐现在还算轻熟女耶,就一堆白髮了,再下去还得了? 各位亲爱的读者们,若有黑髮秘方,可一定要告诉桐啊,知道吗?因为桐心情不好就生不出稿子来,大家要一直看到桐的书宝宝,就要让桐心情好啊,对不?哈哈。 说到这个,桐知道大家等桐的书宝宝都等得有点辛苦,因为桐虽然可以当快手,也曾经当过快手,一年出过十三本书(好像也没多快啦!),但,原谅桐真的老了,体力气力大不如前,没法子再这样硬干,一年出个六本就很伟大了,而且,人越老越龟毛,因为本姑娘比一般正常人更加注重故事的节奏及张力,因此就更无法容忍太贫乏太简单的内容,可,又得考虑及拿捏到感情的深浅度,所以……就这样越写越慢……了吧?(呜,这绝对是造成桐白髮的主因……) 不过啊不过,今年的暑假,大家可以一连看到桐两本新书喔,很帅吧?所以,桐忙完这本《华丽总裁》,又得开始马不停蹄的企划下一个新系列了(真的好可怜……对吧?),总之呢,亲亲读者大人们,请密切锁定狗屋网站及雨桐的部落格,这样就可以更早知道最新的新书讯息喽。 宋雨桐部落格之〈雨中梧桐〉 网址:http://yeu101。pi/blog 咱们七月再见~~ 楔子 一个看似文弱白净的小男孩,在一堆黑抹抹又粗鲁的男孩堆里并不吃香,更别提是一个长得比女孩子还漂亮的小男生了,这个小男生不仅长得漂亮,气质又跟孤儿院大多数的孩子不一样,聪明机伶不说,那浑然天成、尊贵又睥睨一切的眼神,彷佛是天生主宰世界的王,却落魄凡间。 他安静不多话,人家在旁边喧闹叫嚣他也无动于衷,十分爱干净,容不得一点脏,看到其它孩子脏兮兮的就忍不住皱眉头,硬就让那些没法子跟他一样从从容容过日子、对这世上始终抱着怨的孩子们,每天看着他就想要欺负他一下。 “打他!就不相信他不会哭!”孩子王怂恿着一群无知的小男生将这男生团团围住,用脚踢用手打,就是要听到他哭着求饶。 偏偏男孩子性子硬,漂亮又倔强的小脸上没有半点哭意,连跑都懒得跑,就乖乖的站在那里让一群人朝着他挥拳动脚。 突然一阵脚步声飞近,见状大喊—— “你们这些臭男生在干什么?”小女生气唿唿的用她胖胖小小的身子挤进这群人的中心,当她真的见到被打的小男生是刚来孤儿院没多久的阿风时,圆熘熘的眼睛瞪大了,腮帮子也鼓了起来,对着这些臭男生吼—— “我要报告园长!你们又欺负新朋友!看来上次罚站还不够,我要叫园长罚你们一个礼拜没肉吃!现在我要来点名,把你们的名字全记下来……” 一听这女魔头要点名,一堆孩子赶紧摀住脸往四面八方逃散。 “不准跑!”她在原地拼命吼:“你们死定了!再让我抓到一回,我叫园长把你们赶出去!” 她叫越大声,孩子们逃得越快,要知道,这女魔头虽然只有十岁,可是园里大大小小事都归她管,园长也只信她的话,得罪她,日子就难过了,当然能逃多远就逃多远。 小女生没真的追上去,回过头就瞪着乖乖被打的阿风,双手插在腰上,正想要像吼其它臭男生一样的吼他,骂他呆骂他笨,干什么乖乖站在那里被人打?孰料,一对上他那双略微狭长美丽夺目的眼睛,她全部的狠劲全没了,像突然消了气的气球,只能发出低低的哀鸣—— “男生就要像男生一点嘛,虽然长得这么美不是你的错,可是晒黑黑练肌肉就可以长高高,也就没有人会再笑你或是欺负你了……”她嘀嘀咕咕,近乎自言自语的念道,一边上前拉住他的手往她住的房间走去。 她从自己的床下拉出一个大盒子,里头应有尽有,像是个小型超市。 她帮他上药,帮他唿唿,跟他说等一下就不痛了。 他从头到尾都只是盯着她看,没阻止她的小手在他身上乱碰乱摸,还给他贴了一块丑毙了的ok绷,把他当小贝比哄。 这真的很蠢!至少在他眼底真是蠢毙了。 可是,她是在这陌生的园子里,第一个让他感到温暖的人,也是第一个心疼他的人,他推不开她,只好让她在他身上胡来,在他身边说了一堆无聊的话。 “你叫什么名字?”末了,他开口问。 咦?小女生傻傻的抬起头来看着他。 “你已经来好几天了耶,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喔?”她以为她很红耶,这园子里没人不认识她。 “名字?”他挑挑眉,有点不耐烦。 她嘟起嘴,皱皱她的小鼻子,有点不太高兴他竟然不知道她的名字。“沈莫语啦。莫语就是不要讲话的意思,可能是因为我话太多了,所以园长才会帮我取这样的名字……” 她又在碎碎念了,他一样没有阻止她。 然后,从那一天开始,沈莫语成了他在孤儿院里唯一的朋友,只要有人要欺负他,她就凶得像虎姑婆把人家吓走,这样还不够,沈莫语还每天早早把他挖起来上学,陪他到操场跑步,说要把他养得黑黑壮壮的。 第2页 再然后,其实他食量很大,常常吃不饱,她发现了,每次到学校都会把她的便当分给他吃,他故意说吃不下,她就边念边餵他,总是把他餵饱饱的,结果,自己却营养不良的病倒了…… 以上那些,是他和她小时候在孤儿院的故事。 他以为他跟她会一起长大,没想到,十二岁时他的亲生父亲找上了他,把他接到美国,再见到她时,他已经十八岁…… 她不再是那个老爱碎碎念的小胖妹,他也不再是那个安静不多话的文静小男生,事实上,刚好相反,她变得纤细安静少言,他变得高大爱笑且话多,尤其在她面前,他总是爱说话,像是要把那中间空白的六年岁月给补回来似的。 再再然后—— 十八岁到现在的二十八岁,他都没有再离开过她,就算没有每天在一起,但,每一年她或他的生日,他们都会一起过,只有他们两个人,像是不成文的规定,从来没有例外过…… 第一章 在美国总店,负责人登记的名字是英文,翻译成中文大家都自动自发的把它念成莫宇森。 可是没有人真正见过这个人,他的名字是个谜,身分也是个谜,只知道在七年前,这个名字创立了五星级的ml,在上流社会引起一阵狂潮,然后接下来的每一年,ml的版图一国接一国,只要招牌一挂,会员就自动靠拢,一张会员证的价值是以数十万计。 外人都不知道,负责人的名字翻成中文,正确来说应该叫莫语沈,也就是沈莫语。 一个本来安分守己待在孤儿院长大的女人,却在大学毕业前一年,被一个叫兰风的男人给扯进这个莫名其妙的大漩涡里,然后帮他这个幕后真正老闆卖命了整整七年,世界各国乱乱跑,终于,台北莫兰成立了,至少,在这一年里,她大部分时间都会待在这里,她从小生长的台北。 没错,她,沈莫语就是这间名声响亮到爆的夜店——莫兰的负责人。 当然,是挂名的。虽然现在在她名下的身家财产多到连她自己都懒得去数,不过,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始终知道这些东西是那男人的,不是她的;该拿的她一分都不会少拿,不该她的她一分也不想多拿。 一头大波浪鬈髮衬得她好看纤细的颈项更加白皙性感,沈莫语身着黑色细肩带背心,白色贴身直筒裤,外罩一件白色针织衫,再踩着一双白色细跟高跟鞋,将她高且秾纤合度的好身材包裹在极低调的细腻品味里,却意外的彰显出属于她独特冷漠的气质。 不属于ml的黑夜,却偏偏得常常在世界各地的ml出没,看起来这好像已经是她的宿命。 可,这阵子的她有点累了呢。 沈莫语边走边轻轻转动有些酸痛的脖子。就快过二十八岁的生日了,转眼就快三十,或许应该为自己做些什么不一样的改变? 经过吧檯,沈莫语看见她从美国调过来的调酒师阿瑟,他正在展现他非常独特且吸引人的调酒技术,把围绕在吧檯的女人们逗得眼睛发亮呵呵直笑,这一向是他的魅力,凡人无法挡。 看起来正忙着的阿瑟也看见沈莫语了,性感的朝她眨眨眼,沈莫语轻勾勾唇,随意的朝他伸手挥了挥,便闪进廊道尽头一道小小的门后。 这道门虽小,推开之后却别有洞天,先眼帘的是一大片落地窗,窗外约莫有二十坪大小的造景庭园,潺潺流水声穿过一片绿意,有池塘有树有花还有天井。 白天,阳光可以透过这片天井落入,让这个隐匿在夜店角落的办公室宛若世外桃源般,褪去那扇门外头的华丽热闹,留下一片令人舒服安静的净土;夜晚,也可以赏得天上的月光与星子,是个适合一个人寂寞的地方。 占地三千多坪的夜店,沈莫语最爱的就是这个极私人的空间,兰风虽没对她提过,但她从设计师那里知道,这个办公室的所有设计都是以她的喜好为主,她爱的咖啡色系木作,温暖明亮的灯光,可以偶尔亲近天空和绿意的梦想,一大片落地窗,休闲的藤椅,一个可以泡茶煮咖啡的大原木桌,还有室内室外的原木地板。 每次一踏进这间办公室,沈莫语的心情就不由自主地放松,把高跟鞋踢得远远的,暂时忘记她是在一个极华丽又充满魅惑,总是少不了酒色的地方工作。 听到开门声,一个女人从另一间房走出来,看见沈莫语,涂着红红蔻丹的手放在唇边吹了吹,风情万种的睇着她;这个连穿着极素色都很难掩盖身上浓浓女人味的女人,总是让她这个必须用浓妆丽服来妆点自己的女人有点不是味。 “来啦,刚下飞机?” “嗯。”沈莫语看了秦梅一眼。她是台北ml的经理,酒店出来的,手腕高明能言善道,还有一双极犀利的眼,能把各路人马弄得服服贴贴,也能把各路人马搞得清清楚楚,是个能力很强、天生吃这行饭的女人。 在这间办公室看见她,老实说,有点意外,因为秦梅一向在外场,平日除了跟她对帐或和兰风讨论事情,是不会跑来里头的。 秦梅挑挑眉,笑了。“我偶尔也会偷懒的,老闆娘。” 沈莫语一愕,脸有点红,有点被看穿心事的羞涩。“说过不要叫我老闆娘,我不是。” “怎么就不是了?我横看竖看正着看倒着看,你就是老闆娘错不了,老闆什么都依你听你,在他眼底,全天下的人说的话都不是话,就只有你沈大小姐说的话才是话,这样的男人你不要,到底什么样的男人你才看得上?” 沈莫语一笑,走到小吧檯前煮咖啡。“我和他,不可能。” “老闆哪里配不上你啊?”秦梅走近些,将沈莫语从头打量到脚。“是,没错,你身材算得上高标,气质算得上高标,只不过这张脸蛋,只能称得上清丽脱俗,绝对称不上美女,可是我们家老闆——” “却称得上美男,而且是绝世美男。”沈莫语帮她说了,在等咖啡煮好的空档,先替自己倒了一杯水放在唇边,有一口没一口的轻啜着,末了还补了一句:“是我配不上他,我很有自知之明,所以下次别再跟我说这样的话了,我一点都不想听,也听烦了。” 从十八岁到现在二十八岁,兰风这两个字根本就是如影随形,虽然刚开始问一百个人绝对有八十个以上说他不会看上她,但经过一段时间之后,这百分之八十里的百分之八十都会说他其实是爱她的,只是他太风流多金,没个定性,身边的美女又太多,所以才没发现他自己的真心。 哈,真心?他兰风有真心才真是见鬼了!交女朋友像在换衣服,一个比一个华丽又奢靡,偏偏穿不了多久就喜新厌旧,幸好他从来没有把那些所谓的女朋友带来给她认识,否则光记她们的名字就够她头痛了。 秦梅又看了一眼沈莫语。“你真不爱他?” “他哪里值得我爱了?” “他对你比任何一个人都好。” 沈莫语笑了笑。“有吗?譬如谁?” “他亲生父亲。”秦梅耸耸肩,虽然她不是对老闆的身家背景非常非常了解,但关于兰风很爱扯他父亲后腿这事,她倒是略知一二。 “那是因为他亲生父亲抛弃他达十二年之久。”沈莫语淡道。 兰风一直和母亲相依为命,直到他母亲生病去世,他才在十岁那年被送进孤儿院,却在十二岁时被抓回去认祖归宗,没有再回来看过她,一直到十八岁高中毕业那一年,这男人才再次出现在她面前,和她念同一所大学,在大学里是风云人物,会玩会念书,女人缘也好得不得了。 他是美国人所以不必当兵,一毕业便接管兰氏财团台湾分公司,三年后接掌亚洲区总经理,又三年,他终于坐上兰氏财团总裁之位。 他忙得要命,常常神龙见首不见尾,她已经习惯他会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模式,心脏被他训练得很好。 喔喔,这倒是。秦梅挑挑眉,又举例道:“那他歷任女友呢?” 沈莫语笑而不语。神情还是淡定如常。 “没话说了吧?”他对她的确比歷任女友都好,是事实。 “真要说?” “嗯,我希望你可以给我一个,你身为正常女人却可以对这样的美色无动于衷的理由。说吧,我要听。” 咖啡机里的咖啡香味溢了出来,让室内满满都是香气。 沈莫语深吸了一口气,道:“那是因为……他换女人的速度太快,快到没办法让人比较他是否对其他女人比对我好。” 哈。秦梅快要昏倒了。 好吧,她承认这个理由可能很正确,但…… “那你有没有想过,你为什么可以待在他身边那么久,却没让他厌烦过呢?” 第3页 问得好。 沈莫语笑了,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很简单,那就是—— 因为她不是他的女朋友,不是他的情人,只是他的青梅竹马,他的好朋友而已。 就因为这样,她才可以在他身边走那么久。 就因为这样,他的心里才永远有个她,不管他的身边换过多少女人,她都可以一直陪在他身边。 “因为我不爱他。”对着秦梅,沈莫语说了另一个答案。说完,她像是吁了一口气,抬眼一笑。“要咖啡吗?” 秦梅瞪着她,摇了摇头,突然没头没脑地道:“我已经仁至义尽了,老闆,她根本就不是女人,也许她爱的是女人也不一定,对吧?” 什么跟什么?沈莫语听得一头雾水,正纳闷着,一个高大俊美的身影突然从里头缓缓走出来,就这样像尊贵的天神似的晃进她眼底,震得她发晕…… 天啊!兰风?他这个应该还在巴黎滑雪的男人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那么,她刚刚和秦姊的对话都被他听见了? 她的胸口一紧,快要没法子唿吸,虽然,她的表面镇定如常,依然抬眸笑望住他。 这男人,永远不改其华丽风,发亮的枣红色皮衣搭在他一八五宽肩窄臀的好身材上,黑色皮长裤紧裹着他笔直矫健的长腿,皮衣底下仅着一件低领白衫,衬着他那微鬈不羁的发、挺直好看的鼻樑,薄而性感的唇,和那双略微细长却勾人的眼,根本就比那走在伸展台上的模特儿还要耀眼万分。 唉,他的模样哪里像是在全亚洲赫赫有名的兰氏财团总裁了?不认识他的人第一眼看见他,绝对会以为他是国际巨星,因为他不只衣着华丽,派头也大,气焰从来也没小过。 或许每个人都以为他是天之骄子,才有今日的成就,只有她知道,他从大学毕业之后接掌兰氏台湾区经理,一直到现在稳稳坐上兰氏财团总裁的这六年里,他付出了多少的努力与心血,更别提他在台面下创立了一个不属于兰氏财团,只属于他自己的ml。 他是个很棒的男人,包裹在华丽美丽又带着些许张狂的表相之下,他其实比一般人以为的还要出色万分。 “我不是说过了吗?这个女人没心没肺没肝,我对她再怎么好,她都不会爱上我。知道我的心有多痛了吗?秦姊,如果她真的爱的是女人,以我这绝色,扮成女人也是倾城倾国的,对吧?”兰风摀住心口说痛,明明话是对着秦梅说的,一双狭长魅眸却死盯着沈莫语不放。 沈莫语迎视着这双慑人心魄的眼,看见他眼底深处及挂在唇边的戏嚯,所以,方才那段对话其实都是为了试探她对他的心意? 真是够了!她轻抿了一下唇,眼眸一闪,瞬间的小动作全落入兰风眼底。 “生气啦?”兰风伸手拍拍她细緻滑嫩的脸,然后把他那张比女人还迷人的俊颜凑近她。“不喜欢看见我?我们已经一个多月没见了耶,你这么冷淡会伤我的心,你忍心啊?” 她的反应是退开些,瞪着他那两片过于好看的唇,就怕它们会突然不小心扑过来贴在她脸上。 “真是过分,沈莫语小姐,我可是每天都在思念着你呢,好歹你也哄我一下,让我心情好些,嗯?”他又凑近她笑,漂亮的眼睛灿亮的转着,比天上的流星还令人惊艷。 要不被他迷住,真的很难。 尤其,他老爱亲亲密密的逗弄她,不断的考验她对他这个绝世美男的免疫力究竟有多强。 他是故意的,她知道。因为她始终没有爱上他,让他的男性尊严很受挫,所以一有机会他就会对着她散发他无与伦比的男性魅力,使出浑身解数想要勾引她入瓮。 他似乎把勾引她当挑战。 她却把抗拒他当挑战。 这场仗,短期之内恐怕难有结果。 至少,沈莫语这么以为着,却没料到,有这么一天,她会直接退出战场,而这一天竟这么快就到来…… 她的二十八岁生日,照往例,沈莫语盛装赴约,一袭紫罗兰细肩带及膝小礼服外罩一件白色亮面丝质披肩,露出她均匀美丽的长腿、雪白剔透的颈项与性感迷人的锁骨。 她早到了,这是她的习惯,因为不喜欢兰风那双眼盯着她朝他走来的样子,那会让她紧张不安又羞涩万分,然后她可能拐到脚或被地毯绊倒,白白成为他的餐前笑点,这是她绝不容许自己发生的事。 今天,他却迟到了整整半个小时,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正担心的想要打手机给他,门口的一阵骚动让她抬眸—— 在门口引起莫大骚动的人不正是兰风吗?这个明明不是影剧界的男人,却常常像是巨星般出场,不是脚蹬着最新款的义大利名牌长靴配皮衣皮裤,就是头上戴顶法国时尚界最时髦的各式各款帽子,不然就是最炫目的领巾或围巾,最最保守,他也会在上衣口袋里搁一条最符合他品味的手帕。 也许这样的穿着打扮,在上流世界里会显得不够庄重,不够有气势,更不像是掌理跨国际财团的总裁,可不知为何,那些时尚界的名品,华丽到让人炫目的衣裳,放在兰风身上就是如此的适得其所。 可能是他本身的美色太过夺目,所以让人忽略了其它,也可能是他浑身散发出来的尊贵霸气压倒过一切,让人只注意得到他这个人,总之,他就是这样一个特别的、巨星般的男人。 沈莫语轻轻勾唇笑了,喜欢在远处盯着他的美色瞧,然后当这男人走向她的那一刻,她真的有种像是灰姑娘获得王子邀舞时的那种荣耀感。 可,有什么东西不同了…… 她的眼皮轻轻跳动着的同时,她看见挽着他手臂的女人。那是一个微微含笑,面对目光毫不退缩,一个看似娇羞却仪态大方从容的女人,留着一头柔柔顺顺的黑髮,当她仰起那张柔美的脸庞对着兰风笑时,长发还会轻轻晃动出迷人的波浪,像是风中的丝巾一般。 “小语!”兰风看见她了,拉起身边那女人的手朝她小跑步而来,站定在她面前时,还把那女人给勾进怀里,介绍道:“我女朋友,江柔,叫她柔柔就可以了。” 说着,兰风又把脸转回去对他怀里的女人说:“这位是我从小到大的好朋友沈莫语,你可以叫她沈姊姊,莫语姊姊或是小语姊姊。” 江柔甜甜一笑,乖巧的对沈莫语唤了一声:“小语姊姊,生日快乐!” 沈莫语笑着,对她点点头。“谢谢你。” “不好意思来晚了,因为——” “路上塞车?” “不是,是柔柔不知道要穿哪一件衣服来见你,所以就迟了,真抱歉,今天晚上你多吃一点,要什么礼物也尽管开口,就算要我摘天上的星星我也一定办到,嗯?”兰风目光灿亮的看着她。 她知道,说这句话的他是真心诚意的。 可是,她的鼻子却有点酸酸的。 “谢谢。”沈莫语微笑的道谢,下一秒却站起身。“不好意思,我上个洗手间,你们先点餐吧。” 她拿起小小的宴会包快步离开,就算知道此刻的兰风一定紧盯着她的背影瞧,她也顾不了这么多了,她边走边用手摀住发酸的鼻子,就怕下一秒那股浓得散不开的酸意便要逼出她的泪来。 跑进洗手间,她把自己关进一间厕所里,背抵着门,突然笑出了声。 一声接一声,竟怎地也抑制不住,直到她伸手揉了揉笑得发酸的脸庞时,触摸到一股异样的冰凉,才知,自己竟然在哭…… 哈,可笑,哭什么呢? 不过就是兰风又交了一个女朋友而已,不同的是,他把另一个女人带来帮她庆生。 不过就是这一次忘了带礼物来而已,不同的是,他是因为另一个女人而没时间帮她挑礼物。 不过就是……失去了每年只有他们两个一起庆生的意义而已,这样,真的值得她这么难受吗? 不,她知道惹得自己难过的根本不是这些,而是…… 她知道,这女人是兰风交往过最不同的女人,温柔安静而没有任何侵略性,是个大家闺秀,才几个小小的动作她就知道,他把柔柔呵护得很好,对待柔柔的方式也和一般女人不同,他甚至在这么重要的一个日子里,在过去十年只有他们一起共度的日子里,把这个女人带了过来…… 是的,她得承认她很不高兴,伤心透了,不管之前她在人前的伪装有多成功,此刻,她根本骗不了自己。 她是在乎他的,很在乎,因为太过在乎了,从一开始就不敢去想拥有他,以为这样就可以避免伤心。 结果呢? 他说过,在他心中,她永远是最重要的女人,他的心里一辈子都有她的位置,可是,就要被替代了吧? 第4页 这样的认知,让她的胸口疼痛着,连带着从中午开始就空空如也的胃也跟着一块翻搅…… 第二章 沈莫语的脸色苍白得吓人,整顿饭下来,兰风的眼眸几乎可以说是很少离开过她,因此,当沈莫语微皱着眉,不经意的伸手捣着胃,却依然强颜欢笑的对他们说她还有事必须先行离开时,他在餐厅门口前拦截住她—— “哪里不舒服?”兰风目光灼灼的看着她,高大伟岸的身影像尊神一样挡在她面前。 沈莫语淡漠的看了他一眼。“我没有不舒服。” 兰风漂亮的眼睛瞪住她。“我带你去看医生。” “不要。”她拒绝,将身子侧到一旁,就要越过他离开。 他长手一伸,扣住她的手。“我带你去看医生,跟我来。” 兰风强硬的拉着她往停车处走去,沈莫语怎么甩也甩不开他。“放手!你忘了你的柔柔还在餐厅里吗?” 闻言,兰风的脚步一顿,缓缓回头,一抹极诡异的视线落在身后这个女人脸上,若有所思。 “看什么?”沈莫语抬了抬下巴,有些心虚的问着。虽然她已经在后悔刚刚脱口而出,听起来醋味十足的那句话,但,就不信这外头月黑风高的,这男人能在她脸上看出什么端倪? “你不喜欢柔柔吗?”他轻声问道,目光极温柔的落在她脸上。 她更心虚了,淡淡的别开眼。“没有,她很好。” “那就是在吃醋喽?” 沈莫语一震,整个身体僵住了,胃痛的感觉却因此更加的明显。 五月的夜风依然带着凉意,她突然觉得冷,身子打了一个寒颤,胃部一缩,疼得她再次紧皱着眉头。 “我要回家了,兰风,放开我。”可能连她自己都没发现,她说这句话时有气无力的,甚至像是在呻吟。 她真的不对劲! 兰风想也不想,微蹲下身将她打横一抱,大步地往他的爱车走去。 “你要干什么?”她被他的举动吓一跳,下意识地伸手圈住他的脖子以防自己掉下,可是下一秒又觉不妥,圈住他脖子的手又马上松开。 兰风见状挑挑眉。“掉下去我不管。” “如果我会掉下去,那么一定是你故意让我掉下去的。”她边说边皱眉,胃痛得冒起冷汗,让她不自主地往他怀里的热源偎去。 这个小动作,让兰风更加证明自己的猜想。 “你这个笨蛋!胃痛成这样为什么不早说呢?”他低下头看了她一眼,有点恼,也不知道是在气她还是气自己比较多。 气她硬撑着,气自己没早一点发现她这么难受,气她装作若无其事的只想快快走人。如果他没有追出来强押着她去医院,她可能一个人回到住处躲在被子里,痛到死都没人知道。 一想到这,火气就来了,可奇怪的是,明明火大得要命,他的额际却在冒冷汗,想着,他加快了脚步,把她抱进车内坐好,替她紧好安全带,车子才要发动,又听见她在说—— “你的……柔柔还在餐厅里。” 他的柔柔? 真是见鬼了!为什么听到她这么说,他竟会觉得不太舒服?好像,她把她自己隔绝在他的生命之外似的,令人不悦。 他把车窗按下,一直随侍在不远处的保镖随即走上前来。“老闆?” “送江小姐回家,到的时候通知我一声。”他交代道。 “是,我会叫小张跟在您后面。” “不必了,你们早点回去休息吧,我今天应该不会回去过夜。”说完,兰风把油门一踩,车子似是往黑夜的尽头飞去。 唉。沈莫语在心里嘆了一声。 他说今天不回去,那就是要硬待在她家了。 霸道鬼…… 可是,天知道她现在的心情却好的不得了——是因为他把他的柔柔丢下,却选择把她载走。 过了好久,久到他没有再后悔的余地时,她才开口问:“这样真的可以吗?” “你病了,她会谅解的。”他说。 是啊,她病了。 听起来好像很卑鄙,可是她的心却好欢喜。 轻轻闭上眸子,一滴泪就这么从眼角渗出,悄然无声。 就这样自私一回吧,暂时忘了他身边来了一个特别的女人,保有曾经的美丽回忆。 ☆☆ ☆ 挂急诊,医生诊断为急性肠胃炎,开了药,兰风在医院便迫着沈莫语把药吃下,这才亲自开车送她回家。 这么多年来,除了孤儿院那个家,沈莫语一直在世界各地东奔西跑着,他的事业拓展到哪里,她就在哪里,台湾这个住所,是决定开台北莫兰时才叫人替她找的,离店里约莫十五分钟车程,房子不算新,但因为管理很不错,景色也很棒,大大的露台可以种花种糙赏山赏水,在繁华都市中却独享一片幽静,这才选中了它。 车子驶进地下室,把车停妥,兰风侧过脸看了身旁闭着眼睛的沈莫语一眼,下车,绕到副驾驶座旁打开车门,见她依然没有打算睁开眼的意思,兰风轻轻地开口了—— “再不睁眼,我就当你睡着了,要抱你上去喽?”高大的他,一手搭在车门上,微弯着腰瞅她。 今天的沈莫语很安静,太安静了,虽然她平常话也不多,但今晚却是出奇的沉默,当然,他可以把它自动解释成她身体不舒服,但他的直觉却告诉他,一定不只如此。 譬如现在,当他开口说要抱她,她该马上睁开眼瞪他,把他推开自己走下车才对,她却选择继续装睡。 “要抱喽?我已经问过你了,等一下你可不要突然找我算帐,说要砍断我抱过你的一双手什么的。”他戏嚯道,一双眸紧紧盯着她。 终于,沈莫语缓缓睁开了眼,幽微的光在她眼里闪烁。 “麻烦你了。” 嘎?兰风诧异的抬眉。她这句话的意思是:要他抱她上楼吗? “我好累。”她看着他。 他脸上那有点严肃的表情让她好想笑,他是被她吓坏了吧?要他抱她,他反而不敢抱了吗? 兰风瞬也不瞬的瞅着她,试图在她眼底找寻一些不知名的东西,譬如,耍他或玩弄他的意图?否则,他不懂这女人为何一夜之间转了性,竟然大大方方说要给他抱来着! 她一向清高自持,对他这个花花公子般的行径很不屑,虽然她没说出口,可他心里一清二楚,平日他的手不小心碰到她的手臂,她就会像是碰到刺猬似的弹开,走路时也尽可能跟他保持距离,说他不是好东西,碰到会沾到坏运气,她想要好命一点,所以得离他远些。 这些,她现在都忘了吗? “真让我抱?”忍不住,他双手交叉盘胸再问一次。 沈莫语莫名其妙的看着他。“刚刚强抱着我上车去医院时,你怎么不问问我的意见?” “那怎么一样?”当时她脸色苍白痛得要死,还一直想从他身边逃走,他当然得押着她去医院啊!可现在病也看了,药也吃了,家也到了,重点是,她跟平常的反应太不一样了,他不得不多问几句。 其实,他真正想问的根本不是这个,而是——她今天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沈莫语笑了,伸手把安全带解开,优雅的跨下车,再顺手把挡在她面前的高达男人给推开。“好了,我开玩笑的,你可以回去了,不送。” 她朝他挥挥手就要转身走人,兰风却一个箭步上前伸出手臂挡住她的去路。 “有什么事不对了,是吧?告诉我。” 沈莫语的心一拧,唇角依然带笑,却含着深深的苦涩。 是啊,是有什么不对了,那就是她对他,竟起心动念了,无法再平心静气的看着他去搂别的女人,或是,在她面前对着别的女人温柔的笑。 问题在她,不在他。 他依然是以前的兰风,她却当不了以前的沈莫语。 “没有,我只是累了而已。”她说谎道,眸子却定定的落在兰风那张漂亮到连女人都嫉妒的脸上。 她想再多看他几眼,好好的看着,刻印在心底最深的地方,然后,忘了他…… “小语,你知道的,你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就算天塌下来我都会护着的女人,所以,不要有事瞒我,因为没有必要。”兰风若有所指地说。 他的直觉告诉他,有什么事将会发生,而那件事将不是他所乐见的。 沈莫语笑着点头。“我知道啊,如果有人欺负我,你一定会帮我将他打得满地找牙。” 她懂,他想护着她的心意,因为想报恩,因为很感恩,儿时的记忆影响他太深,连她对他曾经的好都一併纳进他的回忆里,可能,永世不忘。 第5页 “知道了还不说吗?”他有点恼的瞪着她。 她无辜的眨眨眼。“说什么?” “沈莫语!” “跟我说生日快乐吧。” 兰风皱眉。 “你今天还没有跟我说生日快乐!”她像小孩子要糖吃一样,用眼神缠着他要。 “没吗?” “没,所以我很生气呢。连你的柔柔都跟我说了,你却没说,该罚什么?” 兰风失笑的睨着她,一直好像堵在胸口上的一股气,在瞬间得到了释放。“你就因为这样,一个晚上阴阳怪气的对我?” 沈莫语还是笑,仰着一张白皙清丽的脸庞幽幽地瞅住他。 “说吧,想要什么礼物?天上的星星还是月亮?海底的水怪也可以,我都会帮你办到。” “真的吗?什么都可以?” 兰风温柔的点点头。“只要你说得出口,我就办得到。” 沈莫语眉笑眼也笑,开心哪,可是心口上的某根弦却扯得她吃痛不已。 如果可以,她会要一个——可以让他一辈子只要她一个女人,却依然可以快乐幸福——这样的礼物。 但,他不可能做得到,就算他说好,她也不会信他。 一辈子太长,承诺显得可笑极了,宁可当他的知己好友,或许还有机会一辈子守着他。 她一直都信守这信念,坚持了这么多年,没道理不继续坚持下去。 可,今晚,她必须打破一点原则…… “我想要一个吻。你的吻。” 就算,她已经决定要去爱别人了,至少,必须把她的初吻给他。 “什么?”兰风漂亮又高傲的下巴差点掉下来。这女人,当真在耍着他玩吗?他有点生气了。 “不是说连天上的星星都可以帮我摘下来?只是要你一个吻,怎么就像是要割下你的肉似的!”她佯装镇定的笑望住他,这男人呵,连板起脸来都一样那么俊美夺目。 她看着他的样子,带着揶揄,眼底带着一丝丝的紧张与淘气,让他看半天也看不出真假,头一次,面对她让他像傻子一样,这让他有点气闷,一种抓不住她的感觉像苍蝇一样在他脑海里嗡嗡叫着,让他很想伸手挥去。 兰风又是挑眉又是急剧,瞪着她的模样像是面对世上最大的难题般,有着不知该拿她如何是好的困扰。 沈莫语伸手用指尖替他抹平两道漂亮浓眉之间的皱褶,慢慢地、轻轻地,像是在安抚一个孩子。她不说话,只是重复着一样的动作,直到,这高大的男人耐不住性子,大手一把扣住她的手腕—— “不是不爱我吗?”带着魅惑的眼,此刻有着无比的认真,定定的落在她有些张皇的脸上。 “嗯,不爱。”沈莫语的嗓音很淡很轻,没有躲开他的视线,因为她知道,一旦她躲开,就会被质疑她所说的这句话。 “那为什么要这个礼物?”他的唇紧抿着,对她说不爱他这样的话,早已产生免疫力。 可,真的免疫了吗?这个问题的答案,他根本不想去思索。只不过,当这个女人这样轻而易举的就把不爱他的话给说出口时,他全身的肌肉都紧绷得难受极了,让他像只困兽,骨子里一整个狼狈不堪。 “我只是在想……算了,我不要礼物了。”她头一低,想走,扣着她的那只手却没打算放开。 “说清楚!你想让我今天晚上失眠吗?”真快被她搞疯! 沈莫语在心里轻嘆了一口气。“我说了,你就会给我那个礼物了吗?” “沈莫语,不要考验我的耐性!”总得搞清楚,这女人今天晚上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吧?是在试探吗?该死的! 她抬眸,看着他半晌才道:“我只是想要试试看,被你吻过之后的我,会不会突然爱上你。” 闻言,兰风瞪着她。 地下停车场不该有风,可是他却觉得有点凉,那凉意扩散得很快,一下便透进骨子里。 完了……沈莫语看见他眼底的气愤。 看来她当真惹火这男人了。虽然他一向等她好,可她知道他对外头那些路人甲乙丙可都不是如此,总是脸上带笑,背地里整人,要真得罪他,还不如早死早唾,日子才得以过下去。 “不愿意吧?”她冲着他笑了笑,打算自己圆场,却被他瞪得很紧张,很慌乱,很心虚,有点语无伦次了。“我刚刚不是说了,我不要礼物了,我只是开玩笑的,很晚了,我的胃也该好好休息了,再见,晚安,车开慢一点……” 她的话变多了。 是紧张到连镇定都假装不了了吗? 兰风眉一扬,蓦地她扯进怀—— “啊。”她轻叫,整个人跌进一个宽大结实的臂弯里,挣扎的想要站直身子,头顶上却传来一阵戏嚯的哼笑声。 “敢要这个礼物就要敢拿,把脸抬起来。”兰风用修长的指挑起她小巧的下巴,邪魅的唇角轻轻勾起,露出那一向可以迷惑人心的笑。 沈莫语真慌了,第一次被他这样紧紧抱在怀里,真真实实的感受到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男人,他的身体滚烫结实,相对于她的柔软显得无比刚强有力,轻拂在她唇边的修长指尖,就算没有妄动,也让她禁不住红了脸。 “我只要一个吻,没要你这样抱我。” 她这句话,是在抗议吗?兰风嗤笑一声。“你知道我一向等你特别好,这个拥抱就当是另一个生日礼物。” 沈莫语幽幽地抬眸,对上兰风不羁的笑。 “礼物来了……”他低语,俯身覆盖上她轻颤不休的唇…… 沈莫语紧握着拳,忍住抱他的冲动,她的身子一直在颤抖着,感受这男人极其温热温柔的唇,轻轻地摩搓着她的。 唿息,彼此交融,撩人而让人眷恋,禁不住想再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 只要一个吻,短短的吻,却意外绵长,像春天樱花林中的细雨,就算知道淋久了也会一身湿透,却也想一探春雨的浪漫,捨不得走。 过了好久,她才听见了他的声音—— “怎么样?突然爱上我了吗?”他问,目光灼灼的落在她瑰丽娇羞的脸庞。 她轻喘,还没在他的吻中回神,眼神迷迷濛蒙的,带了点傻气。 兰风沈了眼,一股陌生的骚动从他的下腹一路窜升到他的脑门,让他几乎想要再次亲吻上她……理智却硬生生截断了他的动念。 因为,他还没有忘记眼前这个女人是他的青梅足竹马,他的知己,却不是情人。 就算他吻了她,也不见得能改变什么,因为这女人铁石心肠,一开始便跟他打好契约,叫他永远不准勾引她,否则跟他绝交,现在倒好,她主动要求他吻她,意义不明,还只是个生日礼物而已,总得验收一下成果。 “没想到,我的小语被人吻过之后的表情竟这么迷人。”他低喃着,伸手温柔的抚上她的脸,俊美的脸上带着一抹深思。 他的举动,他那带点邪气的话语,终是震醒了在那一吻中失了魂的沈莫语,下意识地,她退开了他的怀抱。 才一步的距离,给他的感觉却像是天涯海角。 兰风敛了眸,掩去眼底那一闪而过的落寞。 这世上,能伤他的女人大概也只有沈莫语一人吧,这样不把他放在眼里,却又要该死的勾引他,让他吻她,却又在上一秒把他推得远远的。 这样折腾他的心,是她的乐趣吗? “兰风……”她轻轻唤着他的名。 他不语,只是抬眸看着她,等着。虽然,他根本已经预期到她只会伤他的心,绝说不出什么好话来。 “我想……我应该不会突然爱上你。”她浅浅说着,笑了。“谢谢你的生日礼物,我会好好收着的。” 第三章 从十八岁开始,每年的生日,兰风一定要陪她过,不管他在这个世界的哪一个国家,他都会飞到她面前,看着她在他面前吹蜡烛,亲自拿好挑好的礼物送给她。 今年,她以为也是如此,他却带了一个女人一起出现在她面前…… 她知道,是时候了,离开他,去找寻自己的幸福。 因为,她根本无法由衷的祝福他,在她可能变成一个疯狂的妒妇之前,她必须替自己找寻幸福,彻底根除对这男人的爱恋。 那一夜过后,沈莫语开始盛装打扮,换下以前低调高雅的服饰,换上最惹人心动的粉色系洋装,裙子不长不短,露出她极为性感的小脚肚,却让那双美腿在柔美的裙摆底下若隐若现,领口略低,尺度拿捏得恰当好处,展现她细白迷人的锁骨及若隐若现的胸腺。 第6页 以前,她在夜店的办公室里工作,现在,工作之余她也会到外场的吧柜喝喝小酒,请调酒师亚瑟替她调配各式各样的酒一一品尝,重点是,这些酒都有男人会掏钱付帐,因为知道她是ml员工的客人少之又少。 在ml找男人是个比相亲还快的方式,因为ml的会员非富即贵,更多是在世界各地飞来飞去的高阶经理人,这从他们的穿着语言及谈吐都可窥见一二,尤其她在这行已经待了七年,ml的客层分析还是她的强项。 短短七天,她已经准备无误的替自己物色到两个最佳人选,目前锁定的是眼前这位穿着开领衫,里头搭着黑色领巾,甚具品味却又不多话,非常内敛有气质的一位男士,他的英文名字叫安德烈,是由美国派驻到台湾的美商公司执行长,本身是华裔,说得一口好中文和好英文。 会挑中他,是因为他身上那于兰风截然不同的气息,稳重寡言,来夜店都是一个人坐在吧柜喝酒,美女上前缠着他,他通常是微笑婉拒,说他喜欢一个人。就这样,来了三天,三天都跟她一样自己一个人坐在吧柜,听着音乐,安静的品酒独处,然后,今天是他们第一次开口跟对方说话。 他们聊得很开心,内控室里看着监视荧幕的男人脸色却不是很好看,修长的指尖不自主地在桌面上敲动,眸子瞬也不瞬的落在荧幕上,那个笑得满面春风于娇羞的沈莫语。 这几天,他这个兰式财团总裁忙得不开交,飞了一趟上海又走了一趟日本,奇异地,他比以前更加的想要看见她,虽然那女人被他吻过之后的反应令人气极,但不知为何,他的心一直很难稳当。 现在,结果揭晓了,他风尘僕僕赶回台湾来,看见的却是这女人打扮得像朵花似的,不断地对着别的男人笑。 碍极了他的眼。 也害他全身不对劲。 秦梅推开内控室的门,替头儿端来一杯刚煮好的热咖啡,视线不经意的扫向荧幕,若有所思的勾唇一笑。 “美吧?没想到小语打扮成这样竟也非常有女人味,以前的她应该说是把美色藏得太好了,瞧,那胸型那颈项,都性感得不得了,我要是男人,也一定瞧得目不转睛。” 兰风端起咖啡喝着。“五月是女人的思春期吗?” 秦梅哈了一声,为兰大老闆语气里的气闷感到浓浓的兴味。 “其实小语早该替自己找一个好男人嫁了,她已经二十八岁,对女人来说,这样的年龄是有点大了,就算不必一脚跨进婚姻里,至少,也得先找个好男人交往啊,不然想嫁人时找谁嫁啊?” 闻言,兰风心神一震,咖啡差点从杯子里溢出。“她,我是说小语,有跟你提说她想嫁人了?” 秦梅笑了。“是啊,本来我以为她只是随便说说而已,没想到她很积极呢,很努力的替自己找个好男人,看到没?荧幕的那个男人很不错,稳重也挺有魅力,身价也算好,小语真的很有眼光。” “你这话是说来气我的吗?”胸口闷闷的,很不慡,兰风又瞪了那男人一眼。 他哪里好来着?横看竖看都是个无趣至极的男人,哪能带给他的小语幸福美满的生活呢? “有吗?”秦梅无辜的眨眨她那双经歷风霜却依然美艷动人的眼。“你身边的女人可没断绝呢,我气到你什么了?难道你以为小语会永远不交男朋友不嫁人吗?她不爱你,不代表她不爱男人啊,对吧?” 兰风斜睨了秦梅一眼,冷冷地道:“我很确定她爱的是男人。” 说完,兰风又把视线移到了荧幕上。 他也很明白,沈莫语迟早有一天会有男人,只是,那该是自然而然发生的,而不是她主动找来的,不是吗?她又不是丑得没人要,需要这样主动去勾引男人吗? 瞧瞧瞧,笑得像个花痴似的,真是……碍眼呵。 看小语上半身都快要倒在那男人身上了,兰风的眉越皱越紧。“见鬼的!亚瑟究竟调了什么酒给她喝?她好像快醉了。” 秦梅也看见了,尖声叫好,笑得眉眼都快挤成一团。“唉呀,小语真聪明,对付那种正经八百的男人,这样顺势倒在人家怀里,是最快和对方进入情况的方式之一了,我看,今晚小语可以很顺利的跟那男人回家了。 “跟……男人回家?”兰风的眉抖动了一下。 秦梅见头儿那神情,心里笑得更乐。“怎么?你没带女人回家过?” “我当然……她跟那男人回家想干什么?”明知故问,就是希望从别人口中听到不一样的说法。 好好笑,头儿是被气昏头了吗? “你带女人回家干什么,人家当然也会对她干什么,这还用问吗?” 该死的!她敢?这样的她跟一个ji女有什么不一样? 兰风双掌在桌上勐力一拍,力气之大,震得电脑摇摇晃晃地,连带秦梅也被他吓一跳,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下一秒就见兰风起身,打开内控室的门,大步的往外场走去—— 兰风一路笔直的走到沈莫语和那男人面前,长手一伸,直接扣住她的手,打算拉着她闪人去。 “你干什么?”沈莫语被他的举动吓一跳,不想让她破坏她和安德烈好不容易进展到现在的良好关系,而且她的头有点晕,被他这勐力一扯,整个人都快要站不稳了。 “带你回家!”他把她往外头带。 “我不要回家!你放手。” “不要回家想上哪儿?跟那男人回去过夜吗?”兰风的眸冷冷的扫过她身后始终注释着这里的男人。“还是想直接把他带到里面去,把衣服脱光了爬到人家身上去?” 什么?沈莫语震惊的瞅着他,怎么也没想到会从他的口里听到这样难听又不堪的话来。她的心微微痛着,反应出来的却是一连串响亮的笑声。 那笑,伴着酒气和热气,把她的脸烘得跟热跟娇艷。 “天啊,兰风,你不会是在吃醋吧?”沈莫语笑得泪都从眼角跑出来了。“因为我说不会爱上你,所以,你也不让我爱其他男人吗?这真可笑,幼稚得要死,你好像越活越回去了,去去去,找柔柔陪你去,别来烦我了,破坏别人姻缘石会下十八层地狱的,知道吗?” 说完,沈莫语想抽回自己的手,兰风却把她扣得更紧,神色冰冷得像最寒冷的北极。 “知道你这个样子像什么吗?在夜店勾搭男人,然后陪男人上床——” “不关你的事。”她气得想甩开他。 “你的事我非管不可!”他执意要把她带走,只要想到她回到那男人身边去,接下来可能会发生什么事,他就一整个不慡! “你放开我!” 冷风不理,往前的路却突然被一个高大的身影给堵住—— “没听见吗?这位小姐请你放开她。”是安德烈。 在花上一分钟整理好目前可能的状况后,他选择要保护这个女人。如果他们之前是情人的争吵,那么就算他再喜欢这个女人也不会趟这浑水,可看起来不太像,因此他追了过来。 兰风从来没想过,会在自己开的店里被人家堵,他高傲的挑眉,性感的唇角逸出一声轻哼。“想学人家英雄救美吗?” “你想怎么解释都可以,放开这位小姐。” 冷风笑开了眼,侧脸望向沈莫语。“你喜欢这男人吗?” 沈莫语幽幽地看着冷风,又转向安德烈。 “你说喜欢,我就放开你。”冷风的唇角依然挂着笑,浑身上下却散发着一股极致命的气息。 他是骗人的。 如果她说喜欢,他或许真的会放开她,但却会单挑上安德烈,她不能让安德烈这个好男人冒上这个风险。 沈莫语轻嘆了一口气,抱歉的看了安德烈一眼,回答道:“不喜欢。” 兰风笑了,得意的对另一个男人扬扬好看又跋扈的眉。“现在还是继续英雄救美吗?” 安德烈看着沈莫语,沈莫语对他摇摇头,她那抱歉极了的眼神,看得安德烈满是心疼。 这两人在他面前眉来眼去的,是当他兰风死了吗? “打一场吧,赢了我,你就可以把她带走。”挑衅的话就这么脱口而出,也不管这可能搞砸自己开的店,兰风放开沈莫语的手,开始脱下他华丽的皮外衣,准备一展身手。 他虽然离壮有一小段距离,可是身材劲瘦结实,手脚灵活矫健,也许外人都以为他充其量也只不过是一个超级美丽夺目的商业巨星而已,但,不是他自夸,以他练习拳击多年的身手,能打得他的还没几人。 看这男人还有点胆识,也还算有情有义,让他来给自己练练拳,也算看得起他了。 第7页 身边开始有人围上来,全都在私下窃窃私语。 想不到竟然有人敢在ml里公然出声喊架挑战,这真是头一遭,因为大部分人都知道ml这国际连锁夜店背后说代表的势力有多么庞大,而不能在店里滋事这一条根本就是常规,却有人选择直接漠视?当真是找死啊! 人群中还有一个人,就是店经理秦梅,她只是环胸冷冷的看着头子发飙,跟着人家凑热闹。 一片闹哄哄中,兰风脱下皮衣,接着脱名表、领巾、手环,当他打算继续解开丝质酒红色衬衫的纽扣时,一只细白好看的手突然伸过来握住了他。 “够了,别玩了。”是沈莫语。她祈求的眼神睨着他,抓着他的手牢得不能在牢。 兰风笑了,喜欢她软软白白的手主动握住他的感觉,他知道她不是因为喜欢他才这样对他,而是她清楚接下来可能发生地惨剧,一切的一切都对这个她可能有点喜欢有点爱的男人不利,所以才挺身打算解救对方。 她可爱又善良的小语呵。 可,怎么办呢?本来这一直是他的福利,现在却让另一个男人给取代了,让他的怨念更深啊。 非打不可…… 而且要多补几拳才够他消气! 兰风低头,把她的手抓到嘴边亲吻了一下,沈莫语一怔,没抽开手反而更加握紧他。 “不可以!”她太了解他了,他这只华丽的孔雀常常会在平和的表相下,突然化身为一只恶魔。 他拍拍她因酒气而红通通的脸。“乖,到旁边去。”光是这男人差一点把她弄醉这件事,就合该好好教训他一顿了。 “兰风!” “开始吧。”兰风不理她,把她推开,像天皇一样优雅的走来那男人面前去。“我先让你三招——” 不管了!沈莫语想也不想的衡到两人之间,这会儿两只手都出动,直接环抱住兰风的腰,整个人贴在他怀里。 她抱他抱得很用力,是打定主意不让他伤害这男人,为了保护这男人,她竟愿意这样亲密的抱着他…… 不是狂喜,是狂怒。 一股前所未有的怒气在他体内衡撞,兰风几乎费尽了所有的力气,才没让那股怒潮对着她爆发开来。 安德烈看着眼前这一幕,本来就紧绷严肃的脸上更添一抹刚硬,他觉得他一定是疯了才会搅进这场局,眼前的这对男女明明互相爱着彼此,却又是用一种很奇妙的关系在联繫着。 不退开的人是笨蛋。 为了别人的女人动拳头,不管打赢打输都很可笑。 想着,安德烈转身离开,旁边本来不太敢出声的一群人也突然闹哄哄的散开了,各自回到各自的位子上去,其中却有一个女人没有离开,瞬也不瞬地望着眼前这紧紧拥抱住的两个人。 兰风任沈莫语抱着,动也不动地,体内的怒气在时间的消磨下,渐渐地转化为一股极深沈的落寞。 “就这么爱这男人吗?为了保护好他,一辈子都不会爱上我的你,竟然这样亲密的抱着我……真的的!才认识那男人几天啊?就这么胳膊往外弯了?亏我这么疼你!就不懂得要表现得含蓄点吗?” 那嗓音,柔柔地,低低地、像带着笑、带着宠溺。听到沈莫语耳里的,却像是满满的伤心。 胸口一疼,沈莫语有点喘不过气来,仰起脸瞧着眼前这张美丽却看起来有点疲惫的俊颜,他眼底深处印着她的倒影,上头还有一闪而逝的光影…… 是错觉吧? 沈莫语的唿吸停止了,愣愣地看着他。 兰风突然伸手把她给推开,沈莫语一个踉跄,整个人就这么被他推倒在地上。 “啊!”她痛得叫出声,头重脚轻的她有点站不起来。 兰风一惊,回眸想拉她起身,却看见一个不该在此出现的女人——江柔,她正一脸是泪的看着他,满眼都是控诉意味。 沈莫语也看见她了,心一缩,想起方才发生在她与兰风之间的种种,任何一个女人都会乱想吧?沈莫语抬起头看着兰风,兰风的唇紧抿成一直线,却还是朝她伸出手—— “别管我,去柔柔那边吧,她在哭。”沈莫语没有把手交出去,忍着臀部的疼,慢慢起身。 兰风伸出的手僵在半空中,一会儿才慢慢放下。 江柔走过来,扬手便给了兰风一巴掌! 这一掌,清脆而响亮,明明可以挡下,他却任那一巴掌挥到自己脸上。 “你这混蛋!”江柔骂着,哭着,泪一直掉,却没见这男人眼中半点的歉意与怜惜,她甚至有一种感觉,如果她说要分手,这男人也根本不打算挽留她。 果真没错,兰风只是看了她一眼,便转身慢条斯理的拿起一旁的皮衣、手錶及配件,然后一句话没说的走开,看都没再看她一眼。 太过分了…… 他怎么可以这样轻忽她? “你真的爱过我吗?”江柔突然朝他背影喊道。“你根本没爱过我,对不对?说话啊!” 兰风没停步,继续往外走。 身后,却突然传来一声巨响—— 听声音,应该死一堆玻璃杯被摔在地上。 他皱眉,冷冷回眸,却刚巧看见江柔扬起手挥到沈莫语的脸上! 从方才便一直压抑住的怒气,再也控制不住的席捲而来,兰风紧握住拳,回身大跨步的走向沈莫语,连一地的玻璃杯碎片也完全阻挡不了他前进的脚步。 阴暗柔美的脸上带着一抹戾气,行过之处阴风轻扫,他看也不看江柔一眼,长手一伸,抓住沈莫语的手便走。 “兰风……”沈莫语轻轻叫着。“柔柔她……” “闭嘴!”现在的他,气火烧得正旺盛呢,要是江柔是个男人,他早一拳挥过去了。 十八岁会台见沈莫语之前,他就对自己发过誓,从今以后,由他来保护她,结果,他竟然该死的让他的女人打了她…… 他的女人! 兰风一想到这里就怒不可抑,在把沈莫语推进车内前,他火大的扬拳挥向一旁的石柱—— “啊!”沈莫语被他的举动吓一跳,下意识退缩的身子在下一秒钟上前扯住他的手。“你在干什么?疯了吗?你怎么可以这样伤害你自己?该死的!你怎么可以这样吓我?” 她抓住他好看修长的手,见那鲜血不断的从伤口渗出,慌乱的撕裂洋装的裙摆替他止血,两只手却抖得不像话,怎么撕也是撕不开,泪开始不能控制地掉,她用手包覆住他,血沾上她,触目惊心得吓人。 她慌乱得有点六神无主。“怎么办?一直流血怎么办?”这么多年来,她几乎已经没有过这样的情绪。 “只是小伤而已。”他低头睨着她为他焦急的泪颜,心上涌起一抹异样的情绪,像是……欢喜。 “你这个笨蛋!生气应该去打人啊,怎么去打柱子!笨死了……”她边骂边掉泪。 兰风嘆息,一条手帕突然递到她面前—— “把眼泪擦一擦,这样很丑。” 是兰风随身搁在口袋的手巾 沈莫语一愕,随即接过来紧紧绑住他流血的伤处。 “喂,那手帕是给你擦眼泪的,你有听说过有人拿一条价值几千元手帕当绑带用的吗?”兰风皱眉嚷嚷,心痛的看着那条心爱的手帕被沾满了血。 沈莫语根本不理他,紧绑到确定血不再渗出为止,她才抬起头来瞪着他—— “有手帕不会早一点拿出来啊!”她气唿唿地,泪却还在她眼眶里转,所以看起来非但一点都不吓人,还楚楚动人得很。 “说了只是小伤。”兰风挑挑眉。“你心疼啦?” 沈莫语不说话,自己坐上车系好安全带。 兰风勾勾唇,跟着上车坐入驾驶座。 “去医院。”她说。 “当然。”他意外的配合。 只是沈莫语但是不知道的是,他根本不是为了他手上的伤而去,而是为了她先前在ml被他不小心推开而摔的那一跤。 他看见她当时似乎很痛的样子,这一跤,非得好好检查不可…… 第四章 在沈莫语的威逼下,兰风的手才在医院处理好伤口,而在急诊室的医生再三跟他保证,确定她的小屁屁没有摔坏掉之后,兰风这才开车送她回她的家。 不过,这次他没乖乖听话让她赶回家,反而直接登堂入室,在她家客厅那米白色的沙发上坐了下来,把电视打开。 他自在得就像是在自己家一样,因为常世界各地跑,因为和她常常聚少离多,所以每次当他想休息时就会跑到她住的地方窝着,她也不以为然,因为,他们之前常常需要开会讨论一些ml的细部帐务与问题,一谈就到半夜,兰风是个大忙人,为了节省一些时间,再加上他不喜欢住饭店,久而久之就习惯了这样的模式。 第8页 可是,今晚的气氛很诡异,他明明像平常一样坐在那里看电视,她却觉得整个房子都快要被他给沾满,让她无处可躲。 然后,今晚发生的一切,不断的在她脑海里重播上演。 兰风是在争风吃醋吗?是因为男人的自尊心作祟,才会故意找安德烈麻烦的吧? 那柔柔呢?柔柔看见她抱住兰风所以很生气,他却似乎不打算解释,把柔柔丢在一旁就走人,是怎样?他对柔柔也跟对其他女人那样,不在乎又不经心吗?如果是这样,那又为何单单把柔柔带到她面前来,陪着他帮她过生日? 好乱…… 她为什么要想这个?已经决定好的事,就不该再动摇了。 沈莫语在莲蓬头下不断冲着水,洗了一个对她而言漫长的澡,又吹了好半天的头髮,这才穿好居家服——蓝色棉质小背心和白色棉质七分裤,打开门缓缓地走出浴室。 兰风还是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却睡着了。 沈莫语轻手轻脚的上前把电视关掉,去卧室拿来一件薄毯轻盖在他身上,看见他前额的发几乎要遮住他的眼,下意识地便伸手替他拨开。 指尖落处,就在他那两道高傲飞扬的浓眉与挺立的鼻樑间,连他那长得像是扇子一样漂亮的睫毛,一併夺取她的目光。 睡着了的兰风,单纯善良而无害,合上那双会勾人心魄的眼眸,俊美的他单单纯纯就只是俊美而已,少了几分邪魅之气,让人不自主地会卸下防备,只为他的美丽而倾倒。 她是花了多大的气力才可以决定不接受这样的男人呵。 就因为她深信,唯有这样单纯的青梅竹马关系,才可以保有她在这男人心中的永久地位,不会有被抛弃、被伤害的一天。 到现在,她依然这样深信不疑。 永远忘不了,当年他突然被他亲生父亲接走去了美国,她每天因为想念而晚上盖着被子闷闷的哭的日子,她花了好久好久的岁月才把他给忘掉,他却在她十八岁那一年回到她面前,告诉她—— 我长大了,不会再离开你。 当时的她,安安静静的看着他,心事狂喜而雀跃不已的,可是那曾经埋藏在心底的被抛弃似的痛,却跟着一起冒上来,让她根本不肯再相信谁会一辈子为谁而停留。 人的关系说有多亲,一转眼也可以什么都不是,本来以为要共患难,勇敢的一起生活下去的人,却把她一个人丢下来远走高飞。 其实,她是有点恨他的,刚开始的那几年,她甚至很故意在校园里疏远他,可他这个身边永远都有女人缠绕的男人,却始终死皮赖脸的说她是她这辈子最亲最亲的女人。 一次又一次的说,跟她说,跟别人说,听得耳朵都快长茧,那刻意紧固的心房却一点一滴被突破,相信着自己真是他这辈子最亲最亲的女人。 沈莫语轻轻地嘆息,痴痴地凝视着他沉睡中的俊颜。 只有在这个时刻,她才可以这样毫无保留的释放自己的感情,眷恋的望着他…… 蓦地,长长睫毛下的眼,突如其来的睁开,适巧捕捉到她眼中那真真切切的痴缠。 兰风心一动,沈莫语心一惊,起身想逃,兰风却比她还快,长手一伸,扣住了她的皓白细腕—— 她没动,任他拉着她,心怦怦怦地狂跳。 他也没说话,只是拉着她,心思莫名的颤动着,像是极力要确定些什么,可是却又不想打糙惊蛇。 一颗心就这样拉锯着,竟有些六神无主了。 她是他最珍惜的人,为了保有她,只要可以让她开心的事他都愿意为她做。对她虽然很亲密,去不曾真正逾越过……除了她要的那个生日礼物。 可,他刚刚在她眼中看见的,明明就是一个女人爱着一个男人时的眼神。 她……爱上他了吗? 如果真是这样,她未免把它藏得太好太深了,让他这个在情感上身经百战的人也无法明确的窥视她的真心。 如果因为跟他一样,不敢轻易的出言破坏了彼此的信任,不想破坏了两人比情人还要根深蒂固的情感吗? “不要再想了!不是你脑子里想的那样!”沈莫语突然开口,打破了一室宁静,再这样下去,她可能会被他的沉默搞到窒息。 “那是怎样?” “什么怎么样?” “你爱上我了,却不愿意承认,只敢偷偷的看着我,这样究竟算什么?”兰风挑明说了。 以前他不知道,所以可以当白痴,现在他知道了,就无法容忍她继续当个缩头乌龟。 沈莫语的身子轻轻一震,回过头,幽幽地望住他。“我没有爱上你,再说一次,我这辈子都不会爱上你,听清楚了吗?” 他好过分…… 这样当着她的面把她的心扒开是怎样? 知道她爱上他,他得意了?还是开始觉得困扰了?该死的!她怎么会这么不小心的任自己的感情流泻?该死的!该死的!万分的懊恼与气闷,让她在说话的同时,整个身子都跟着颤抖。 握着她手的兰风自然也感觉到了,明明被她的话伤了、气了,差点没脑溢血,但他还是不打算轻易放过她。 “你很确定?” “对,百分之百确定!” 兰风勾唇一笑,眼底的眸光却有点冷,“那你不介意证明一下吧?” 沈莫语闻言一骇,想逃,兰风却一把将她扯进怀,让她整个人不偏不倚的跌坐在他身上。 她惊吓莫名,想要从他腿上下来,兰风却一把扣住她的纤腰,一手抬起她惊慌的小脸,俊颜就要俯近—— “不可以……唔……”她的抗议声,被他霸气缠绵的吻给吞噬。 她的双手抵在他的胸前,想推开他,他却将她拥得更紧,把她的双手困在自己的臂弯里,让她只能乖乖的承受他给她的吻。 “你的手受伤了……”她还想挣扎,找任何藉口都行。 兰风不理,那点小伤对他而言像蚂蚁在咬,根本不值一提,更别说是像现在这种时候了,他会因为这样的小事放开她才有鬼! 吻,如暴风过境,带点肆虐,骤而狂,她不住地退着,被他这样惊心动魄的吻给吻得不住后仰,双手颤抖得连抓握的力气都没有,越来越虚软,连同着心也跟着柔弱起来。 他的唇好软好食好热,探进她嘴里的舌肆无忌惮的越探越深,这样的吻令她既陌生又害怕,却又在同时深深地为之震撼着。 原来激情的吻是这样的吗?可以让人全身不由自主地蜷缩着,敏感脆弱得不停颤抖,全身泛着一抹轻轻浅浅的疼痛,渴望着摩擦与爱抚,想要更贴近热源,就算前方是团火,也会忍不住摸上去…… 她娇喘,再也无力推拒,两手不由自主地攥紧他的衣摆,不知所措的揽上他的腰。 兰风眸一沉,吻上她的锁骨细细的舔吻着她纤美敏感的颈项—— “啊……”她嘤咛出声,整个人因为这样的碰触几乎要蜷曲在一块,她的双手紧紧抱住了他,不这样,她怕自己根本无法承受这样难耐的愉悦。 不行了…… 他不能再这样吻她…… 她会死的,她想。她真的会死。 孰料,这根本不算什么,当兰风的吻落在她双峰之间,只见轻勾下她的背心,连带内衣一併给扯下来时,他捧起她一边的娇辱,用唇舌轻扫她胸前绽放害羞的粉红蓓蕾,接着,令人不可置信的,他竟然用嘴含住了它…… “啊……”沈莫语再次抑制不住的娇吟出声,全身似蔓延着火,就快要彻底燃烧。“兰风……不……” 她哭了,泛着红潮的脸又羞又难耐的掉着泪。 从来没想过,她会像这样的躺在他怀里,让他对她这样使坏。 从来没想过,他会用对其他女人的方式,这样邪气的来问她。 这吻……怕她一辈子也忘不了吧? 这样抱着她的兰风,她就算到下辈子也一样忘不掉吧? 她的身子好难受,心更难受,其实她想要做的是把他整个人嵌进自己身体里,让他彻彻底底的占有她……这样,是不是到了下下辈子,她都别想忘记这个男人了? 兰风阴柔的美眸,灼灼的落在她带泪潮红的脸上,此刻,她含泪幽幽地瞅着他,模样说有多让人心疼就有多让人心疼,把他的心扯得发了痛,想也不想,他的唇再次落在她的唇上,深深、深深地吻着,用他最温柔最温柔的宠爱…… 他吓坏她了吗? 他才做了那么一丁点坏事,她就受不住的哭起来,那如果他真的要了她……光想像她可能在他怀中哭泣吟哦的模样,他的胯下就不由自主地紧绷疼痛了起来。 第9页 该死的…… 他发现自己竟然如此渴望着她! 从来不碰,还可以克制,一旦碰了,就再也撤不了手吧? 可,他和她的关系不仅仅只是这样,关于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而已,还有更多的依赖与过去,比起男人对女人的激情,他更想保有的是她对他的信任与依赖,还有他们的过去与未来。 所以…… 如果他要抱她,就是要抱一辈子,否则,宁可收手。 想着,兰风止住了他对她的吻,一双美眸以着前所未有的认真瞬也不瞬地盯着她。 “你爱上我了。”他肯定的下了一个结语。 沈莫语胸口一喘,低下眸。“你用你的美色勾引我,用你那身经百战的吻来诱惑我,如果我对你没有任何反应的话,我就根本不是女人了。所以,这无法证明什么……但,关于你没有遵守约定,用这样的方式勾引我,这件事,却让我必须好好想想该不该离你远远地……” “离开我?”兰风的心一痛,沉了眼。 “如果有必要的话,我会的。” 兰风勾唇,轻笑。“这样的话,你开口得还真容易。十年前你这样说,我可以当你在赌气,可以当你无法原谅我当时不得不把你一个人丢下,自己一个人去幸福,但,已经经过了十年,你还能这样轻易把离开我挂在嘴边吗?我兰风对你沈莫语的意义,什么都不是吗?” 当然不是这样的。沈莫语在心里吶喊。 可他听不见,还沉溺在刚刚她说要离开他的心痛里。 兰风把她的脸抬起来,迫她瞧着他的脸。“看着我,告诉我,你没有爱上我,只要这句话是真的,我保证不会做出任何让你想要离开我的事。” 沈莫语的唇动了动,淡淡的薄雾轻染上她的眸,看着兰风那眼底深处一闪而逝的痛,她的心揪住了,也跟着难以喘息。 好痛呵。 这就是爱上这男人的滋味吧, 他若真的爱上她,也铁定得尝跟她一样的苦,如果哪一天他伤了她,他可能会比她还要痛。 何必呢?两相托磨,终是俱伤。 “我没有爱上你。”她狠下心。“今晚的事,就当从来没有发生过。” 台北莫兰,今晚来了一名意外的访客,高大英挺,说不上俊美,却非常有型,说不上帅气,却绝对让人无法移开目光,成熟内敛而稳重,飞扬的两道浓眉带点阴郁的气质,他,便是黑道世家出身的代关集团总裁关晋。 兰家家大业大,人脉吓人,先祖还是建国功臣,却有一条自古传下来的家规,就是一生不得从政当官,因此,就算兰家人脉惊人,势力可以在政商界翻云覆雨,却始终非常低调,不管是从政当官的或是流氓黑道世家的朋友,没有人会把兰家人的名字挂在嘴边,但在需要帮忙时,兰家一定会出售,尤其传到兰风这一带,硬是把版图玩大了,看似玩世不恭的一个男人,却足以在很多事上一手遮天。 关晋,称不上是兰风的朋友,跟他也没有什么过命的交情,但是每当他需要帮忙,兰风都会出手帮他搞定一切,因此,他欠兰风的情,不只一份。 有欠就得还,所以,当兰风三更半夜把他在睡梦中call起来,他虽然骂了几句三字经,还是乖乖赶过来。 此刻,关晋冷着一张脸坐在ml的包厢里,看着那美得根本不像男人的兰风非常man的在喝酒,桌子上摆着两瓶威士忌和两个杯子,一个是兰风了,另一个自然是给他的了。 他是醉煳涂了吗?才会找他来喝酒?他跟他,根本就不是这样酒肉朋友的关系啊,彼此都看对方不太顺眼,在一般人眼中甚至可以说是宿敌,现在是怎样?还以为半夜找他来是要办正事,等着他的却是一瓶威士忌。 “我还要回家抱老婆。”意思就是有屁快放。 兰风魅然一笑仰首又把半杯的威士忌灌进嘴里,那呛辣的液体,从唇舌一直烧向喉间、肚腹,让他有好几秒钟只是半眯着眼,真真实实的感受那烧灼滚烫的滋味。 “我听说兰大总裁只喝红酒。”关晋看着他,还是对他的美色难以释怀。对他而言,男人就要长得像男人,如果男人非得要用美才能形容,那就真的太……碍眼了。 “喂,你这样看着我,会让我误会的!”兰风勾勾唇,拿起酒瓶替他把酒杯斟满,顺便还对他暧昧的眨眨眼。 关晋一道浓眉蹙紧,双唇紧抿,整个人因他这眨眼的动作而全身泛起鸡皮疙瘩。这种感觉实在有够……邪门! 他魅,却一点都不娘,高大俊美得连男人看了都会嫉妒——当然,他关晋例外。 可,这样的男人却风骚的对他眨眼……要不是他很确定自己爱的是女人,喜欢抱的也是女人,刚刚那被他电了一下的恐怖感觉,绝对会让他失眠一整年。 “别像个娘们似的!”关晋低叱了一声,本来不打算陪他喝酒的,可抄过那酒杯便也一口饮尽。慡! 兰风哈哈大笑,收起他狐媚的眼神。“来,这瓶是你的,听说你千杯不醉,就陪我喝个痛快吧,这可是我特地为你准备的,你知道,我的品位跟你不一样,但今晚……你的品位刚好适合我,喝吧,老婆一天不抱也不会跑掉,快喝吧,看在我今晚很想醉死的分上,陪我一晚可以吧?” 他兰风,朋友真的不多,关晋可以醉死在人家面前,把自己最狼狈不堪的一面给人家看的朋友更是没有。关晋不算他的朋友,但却是一个可以信任的男人,至少不会暗地里捅他一刀,让他这个做了不少坏事的人不小心就死在难得一次的醉意里。 今晚,他真想大醉一场呵。 头一个想到可以护驾及陪酒的人就只有他,关晋。 关晋不以为然的睨了他一眼。“没事想寻死,够娘的!” 兰风又笑,听他左一句娘右一句娘的也不生气,此刻,他连生气都懒,一直笑一直笑,其实是因为心太痛,痛得都快烧起来,只好喝酒,一样烧的酒,这样就可以把心底的烧灼感当成是因为喝了酒,而不是心痛。 憨呵。 他就是这么憨呵。 遇上那个女人,他这伟大的兰大总裁,笑傲亚洲的兰大公子,就只能这样把那股闷、那股怄给用力憋在胸口,然后熟练的烧出一个洞来。 关晋看着他,连他这个神经很大条的人都可以感受到对方传过来的浓浓悲伤,要死了…… “是哪个女人?”想来想去,神通广大的兰风,天底下唯一可能遇到的解决不了的事,大概就只有这一个了。 兰风挑挑眉,还是笑,替关晋倒酒。“你那时候是怎么追到那位青梅竹马当老婆的?她很漂亮,爱死你了,我那时候故意拿肉餵她,想把你气死,结果那个想哭出来的人竟是她,超可爱的女人。” 关晋还是看着他,对于他赞美自己的老婆,半点没有开心的反应。 要知道,对他而言,那段可不是什么愉快的回忆。 “绑来的。”关晋突然冒出一句。 兰风意外的抬眸。 “不是问我怎么追到的吗?”关晋清清喉咙,又灌了一口酒才道:“把她绑到我身边来,然后让她爱上我,当一个女人对男人的爱溢出来时,什么都可以克服的了,克服不了,一定是因为那个女人不够爱你。” “就这样?”好简单,也好深奥。 “她不爱你吗?”关晋问 “她说一辈子都不会爱上我。”他自嘲,这辈子还没什么事如此让他受挫过,只有她。 “很聪明的女人。” 兰风瞪了关晋一眼,“想嫁我的女人可是从台湾排到美国去了。” “重点是你又不要娶。” 哈,一语击中。 他兰风就像他的名字一样,像风,爱极了自由,从来就没真正想过为谁而停留…… 除了,小语。 是啊,唯有她——就算飞到天涯海角,他都会想念的女人。 只是,她说她不爱他…… 而他,竟真的有种被抛弃的感觉。 第五章 “小语……” “我爱你,小语……” 兰风被一个高大帅气的男人给扛到门口,全身都是酒气,满嘴都是酒味,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 沈莫语看着扛他回来的男人,那男人也将她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 她身上只穿着一件睡袍,头髮乱乱地,一脸素颜,却依然清丽秀雅,此刻,她的目光全落在他背上的兰风身上,他看她轻蹙着眉,像是担忧也像是不悦,全身透着冷意。 “小语?”关晋问。听了一个晚上这个名字,也只能猜得到她应该是叫这个名字。 第10页 “嗯。” “他一直吵着说要来这里,所以我就把他扛来了。你要把他扔在地上还是床上?” “地上。” 哈。关晋抿住唇,今晚第一次觉得想笑。 “你应该把他丢在你们刚刚喝酒的地方,让那些女人把他吃干抹净,而不是来打扰我睡觉。”沈莫语说,身子却侧到一边自动让出一条路。 关晋又想笑了,极力忍住,把人扛进屋,才想把他扔上沙发,沈莫语已自动替他指出一条明路—— “左手边那间房,他如果睡沙发,明天会全身疼……我的意思是,我不想陪他去看医生。” 关晋不置可否,把高大的兰风给扛进房丢上床,还听到他在说小语小语的,站在门边的沈莫语也听见了,却假装没听见。 “他很爱你。” “那是他的口头禅。”他不止一次这样对别人乱说。 “那整个晚上他只说他爱你,没听到其他女人的名字。” “那是因为他只记得住我的名字,其他的女人一直换,少叫少错,后来就习惯不叫了。”这一点也不值得太骄傲,真的。 “他说你一辈子都不会爱上他。” 沈莫语挑挑眉,看向关晋,不语。她没必要跟一个陌生人解释,那个连她自己都常常在反覆的心路歷程。 关晋挑挑眉,居高临下的看着兰风。认识这男人好些年了吧?他只知道他是个恶魔,从来没机会发现,这男人的心是这么的孤单又脆弱。 “不过就是个怕寂寞的男人,所以身边一定要有女人。”关晋突然有感而发道:“那些女人的名字常常会忘记,那时因为对他而言根本不重要,她们只是让他不孤单的替代物品,就像小孩子睡觉一定要抓着心爱的小被子睡一样,那些女人都不是他的小被子,所以一个换过一个都不能满足他,只有小语可以,我想,小语才是他的小被子,就算再旧再破,他永远最爱的都是它,连睡着了都会不自主地伸手去抓握着它,摸到了就心安了,觉就可以睡得很香甜。” 真贴切又可爱的比喻,让她的心轻轻一震。 沈莫语想起了小时候孤儿院里很多孩子都是那样的,拥着自己的小被被,不管再脏再旧再破,就这样从小抱到大,捨不得放手。 可,她是兰风的小被子吗? 哈。 “爱情不是这么容易的事。” 关晋点点头。“但至少要试过了才知道,连试都不试,那对爱你的人不公平。” “他不爱我。”沈莫语淡淡地反驳,与其说兰风爱她,或许刚刚那小被子的比方更恰当的。 她,只是他一个儿时美好的记忆,小时候完成不了一起长大的心愿,长大之后再回来加以实现而已。 戳破了,其实什么都不是吧? “如果这样想可以让你比较好过日子的话,我不反对。”关晋淡淡一笑。“不过,因为你的胆怯,有可能让你失去一个这世界上最爱你的男人,不觉得遗憾吗?” 沈莫语别开眼,静默了。 “很晚了,我要走了,顺道提一下,刚刚我们是在ml喝酒,那里没有一堆女人可以生吞活剥他。” 说完,闇晋走了,沈莫语送他到门口,一直看着车子消失在夜色之中好久好久,她才转过身进屋。 “小语……不要走……” 床上的男人还在喃喃自语,有一搭没一搭地,叫的全是她的名字。 老实说,她第一次看到兰风喝成这样,十年来,这男人除了女友的名字不断的换之外,在外头的形象都是十分美好的,应付一些大老闆,他通常都称病不能喝酒,至于小咖,就更不必他去费心,他常说讨厌那些只会干杯灌酒的蠢男人,挑剔的嘴只喝他认为的好酒。 此刻,他身上却全是威士忌的味道,讨厌灌酒的男人却拿酒来灌自己,是厌恶起自己了?还是想让自己变得讨人厌? 沈莫语收起刚刚在外人面前的冷漠,坐在床边温柔的抚着这男人的发,看着他,心拧着痛着苦着,其实她心疼的要死,却一个字也不能吐出口。 “你真的很爱我吗?”她幽幽地低喃。“可以为了爱我,放弃掉你的自由,卸去你优雅飞翔的羽翼,幸福的只停留在我身边吗?” 兰风没有答话,一道浓眉蹙起,她伸手把它抚平,唇角带着一抹苦涩的笑。 “不行吧?我知道你不行的……我早就知道行不通的。 就算你真的很爱我,我也让你爱我,可,能一直这样爱我多久呢?半年?一年还是两年?用两年浓烈的爱换一辈子的恨或怨,不知道究竟值不值得? 你说呢?兰大总裁?你是个精明的生意人,该知道这样的生意一点都不划算吧? 其实,你根本就不是爱我,只是习惯了我在你身边而已,只是男人对一种东西的占有欲而已,对吧?只是这样而已,所以,不要再这么傻乎乎的……把自己弄成一个连自己都讨厌的样子,就一点都不像我的兰风了。” 沈莫语轻轻低语,一句一句的,对着他说。 他醉了,根本听不到她说的,无妨,本来就不是要说给他听的,而是说给她自己听。 说服自己,他不爱她,不会一直爱着她,所以,告诉自己,绝对不可以爱上他,不可以爱他,更不可以让他爱她。 一个人恋着,还可以偷偷走远,痛只是一时。 两个人恋着,飞不高也走不远,痛可能是一世。 她,不要被抛弃。 永远不要再被抛弃了。 十二岁那年兰风离开她的痛,这辈子她都不想再有,那种好不容易有新的依赖却又瞬间消失的感觉太可怕,她再也、再也不要经歷一次…… 是怯懦,她承认。 因为害怕死了受伤害,一触碰到禁区就忍不住想跳开,这是本能。 所以…… 只能在他醉成这样的时候,傻傻的对他说出自己的真心话,只能在他这样温顺而毫无诱惑力的时候,主动伸出她的手去探触他的眉、他的鼻和他的唇…… 她忘不了他昨夜的那个吻呵。 虽然嘴里说不会爱他,那真是天杀的谎言!如果昨夜的他再继续坚持证明下去,她恐怕早就弃械投降了吧? 她可以这样对他冷漠,是因为他从来没有真心要逼迫她什么,她也吃定了他这一点,所以总可以在最后关头上不让自己陷落。 却伤了他呵。 她的指尖在他性感好看的唇瓣上流连,心发颤得厉害,眼眸瞅着它们,身子就开始敏感起来。 可以吧?偷偷的再吻他一次—— 她俯低脸,闭上眼,将唇凑上他的,轻轻碰了一下,又一下,想抽身时,后脑勺却蓦地让人给扣住,害她整个人不小心趴跌进他的怀里—— “啊。”她惊唿出声,睁开眼,一双炯炯眸光竟定定的落在她的脸上。 沈莫语的脸像被一片玫瑰花所占据,艷红而娇羞,她完全不明白现下究竟是什么状况?这男人的眸澄澈又逼人,半点不像醉死的酒鬼。 时间好像停止运转,空间也好像定格了,落在他怀中的她,心慌意乱的只听得到彼此的心跳,怦怦怦地一声接着一声。 然后,她听见他的控诉—— “你偷亲我?”他的眸睇着她,眸中渗着诡异的薄红,似迷濛惺忪,又似罩层雾的日光。 她的唇一颤,矢口否认。“当然……不是!” “那刚刚是什么?”他追问着,神智似乎异常清明,浓烈的酒气随着唿吸吹上她颊畔,搔起一阵轻痒。 “是……你借酒装疯,硬是把唇凑上来的!”她脸红红的栽赃给他,见他漂亮的眸眯起,心虚得要死,却又得佯装镇定。 “是吗?”他挑挑眉,似乎也不是很确定。她靠得那么近,近到连是他受不了的去吻她的唇,还是她偷偷凑上来亲他都有点分不清了。 不管怎样,他想亲吻她是真的,不管是她偷偷亲她还是他冒犯了她,他都不想就此打住。 他想念了他一整天,对着另一个男人说了她一整夜,藉着浓浓酒意硬是要来寻她,就是因为收不住骨子里对她的渴望与思念。 是有点醉意了,昏昏沉沉地,好像听见她在他耳边一直说着话,说什么倒没听得太清楚,但她对着他温柔说着话的嗓音超好听,呢呢哝哝地,让他很努力的想醒过来抓住她亲吻…… 然后他真的醒了,因为他的唇感受到两片温润醉人的唇,再醉也会醒吧?因为太想做坏事了。 “那个,你可以放开我了吧?我看你根本没醉,还故意这样,真是太过分了!再不放开我,我真要生气喽,别以为我不会生你的气,我……唔……” 第12页 兰风的唇轻勾起一抹幸福的笑,朝她走近,由身后紧紧环住她纤细的腰—— “早,小语。” 沈莫语的身子一僵,整个人因为他的贴近而起了骚动,一直从脚趾流窜而上到脑门的兴奋感,简直让她成了极度发春的女人,整个身体都因渴望而隐隐地发着疼。 “你……去外面坐一下,早餐就快弄好了。”她连说话都在打颤,握着水果刀的手也在抖。 他没走,反而由后隔着衣物,用他的大手罩住她的辱房—— 沈莫语一惊,一喘,水果刀落进水槽,发出哐当剧响。 兰风被她的反应吓一跳,先是将她转过身来,把她的手抓来看有没有受伤,再来是审视着她的身体,从头到脚。 “没事吧?”他皱着眉问。 “你不要再玩就不会有事!” 兰风的眸调皮的看着她,一语双关。“我没在玩,是认真的。” 她看了他一眼,背过身去。“去外面等,不要在这里吵我了。再吵,就不给你饭吃。” “小语。” “出去。” “给我一个早安吻,我马上出去。”比赖皮,他兰风绝不会输这个脸皮薄得要命的沈莫语。 她转过身来,冷冷的眸定定的落在他脸上。 “兰风,有件事我想我必须先说清楚——” “你要说的是昨晚的事不需要我负责吗?”兰风勾勾唇角,带点嘲弄的打断了她的话。 他认识她太久,那眼神、那脾性,不消多说,他便能猜出一二,尤其,当她这么冷淡的看着他的时候,就是她很想把他给推开的时候。 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是这样,当她感觉到他太靠近她时,她就会想要把他推得更远,只要他对她疏远一阵子,她又可以比较容易接受他对她的好,也会对他好。 这已经像是她跟他在一起时的交往定律,没有清楚明白定在纸上,却在无形之中进行着。以前,他可以接受,经过了昨夜,他无法再容许她这样轻易的把他给推开,至少,他的心不容许。 沈莫语看着他。“我只是不希望你误会什么,我们都是成熟的大人了,你昨晚又喝多了,才会——” “我是喝了不少,可没醉到煳涂,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他盯着她的眸,有些咄咄逼人。“你很清楚的知道昨晚的一切是我们在两情相悦中发生,而不是酒精的缘故。” 沈莫语瞪着他,这男人就是要把她想好的藉口全给一次推翻就是了? “兰风——” “我们结婚吧。” 什么?沈莫语瞠目结舌的看着他,脑袋嗡嗡地乱叫,胸口怦怦怦地跳,简直不敢想念会在这男人口中听到这句话。 他说什么?结婚? 哈,他真是疯了!他这个摆明一辈子不要结婚的男人竟然开口跟她说要结婚? 他真的很在乎她!现在她可是百分之百确定了这一点!因为她是他很重要的人,所以跟她上了床就必须跟她结婚,因为他不想伤害她…… “我不要!”她不要嫁给一个根本不想结婚的男人,那样的爱,到了最后也会全都变成了怨。 “为什么?” 她咬唇,心口隐隐泛着疼。“你忘了你说过自己不属于婚姻吗?你忘了你自己说过一辈子都不结婚吗?” 兰风瞅着她,这些话她记得那么牢,干么? 是啊,他说过,那是因为他的心从来就没在那些妇人身上真心停留过,他害怕自己在未来的某一天也跟自己的父亲一样,做出抛弃母亲和儿子的事来。 “是你就可以。”只有她,一直都在他心里。打从在孤儿完里被她用小小身子守护的那一刻起,她一直都在他心里。 如果是好,他愿意想念一次婚姻,而且尽全力去守护。 是你就可以。 这句话该死的让她好感动。 沈莫语的心里流淌着一道暖流,让她的眼眶也跟着酸涩。 可是,不行,真的不行,她太了解自己的脾性了,一旦认定了就再也难回头,她绝对绝对无法容忍他的背叛…… 还有,他也不会快乐,对她的在乎可能随着时光流淌而变成一种负担。 她不要,她怕死了,宁可当缩头乌龟缩在自己的壳里。 是啊,她看起来好像很勇敢,其实怯懦得要死,宁可找一个不是很爱的男人来嫁,理平顺顺的过一生,也不要在爱里痛得死去活来,到最后仍是一场空。 她的信念是对的,所以一定要坚持下去。 这是为她也为他,两全其美的决定。 “我不要。”她再次拒绝了他。“就算你想结,不是只有你有婚姻恐惧症,我也有——” “你说谎!我听秦梅说你正在找男人想嫁了,不然那天那个男人是怎么出现的?不然那阵子你每天花枝招展的老跑外场是做什么?” “那是——” “是我就不行吗?你明明爱着我却不愿意嫁给我,那是为什么?我想我会比世上任何一个男人还要宠你爱你保护你,难道你不相信我可以做到这些?” 她相信,因为他本来就已经很宠她。 她只是不相信承诺,尤其是一辈子的承诺。 “你误会了,兰风,我跟你上床并不是因为我爱你,那只是……总之,我错了,我不应该跟你上床,这样,你就不会以为我爱你。你该知道的,我对你从来都不是爱情,你对我也不是,你只是习惯我的存在而已,习惯不等于爱情——” “够了,沈莫语。”他不想听。“你不是我,如何代我评断我对你的感理不是一种爱情?” “是,我不能代替你,可是,我可以判断自己对你是不是爱情吧?我很肯定不是,所以,如果你再坚持这么想,那我只好离开。”她扬起声调,坚定的对他说,眼神里没有半丝的犹豫。 兰风看着她,心抽疼了一下,又一下。 已经被她伤过好几次了,其实也不在乎多那么一回,是男人,是那人人传说中的恶魔兰风,他就该提唇微笑,转身走人,让眼前这个把他真心当垃圾的女人彻头彻尾的消失在他生命中。 她一再地拿离开威胁他,不就代表着她心知肚明他对她的在乎吗? 兰风望着她,带着嘲弄的眸子泛着一层薄江的雾,就这样一直瞅着她瞧,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沈莫语移不开眼,心一阵苦。 兰风用这种眼神看着她,让她的心好难受。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她在心里说,泪意在眼眶里翻滚。 “我饿了。”兰风转过身,朝身后的她扬扬手。“早餐弄丰盛一点,因为我真的好饿。” 沈莫语看着他走回房间的背影,高大又寂寞。 泪终于落下,泣不成声。 ***** 那天过后,兰风真的不再纠缠他。 事实上是,兰大总裁最近又开始过空中飞人的生活,今天在美国,明天在上海,后天可能在巴黎,他的日子好像比过去十年还要忙碌,因为她已经整整一个月没见到他,连一通电话也没有。 一个月,她可以做很多事,把所有关于ml的帐册整理好做成一份完整的报告,把世界各地ml的客户分析及未来评估也做成一份报告,一店一份的放在档案夹里,还有方成立没多久的台ml细项,已经完成、尚待完成的工作也分门别类的做了整理。 然后,她把它们收好锁在银行的一个保险箱,钥匙则放在一只信封袋里,要秦梅转交给兰风。 秦梅不明所以的看着她。“为什么不亲自交给他?老闆已经回台湾好几天了,你们还没见过面吗?” 沈莫语一怔,苦笑。 原来,这男人已经回台湾了,却没来找她。 是因为气她吧?还是,打算永远不理她了?或许,她真的太高估自己在他心中的分量,以为他们两人的情谊比石坚比海深,万不会因为这点小事而被破坏……真的错了吗?如果,兰风打算从些把她当个陌生人,那么她为了维护彼此长久关系的努力与牺牲,不全白费了? 沈莫语摇摇头,不想了。 如果,这男人真要因为她的拒绝而决定不再珍视她,那么,她真要嫁了他,就更是大错特错了。 “可能他忙吧,我也不想吵他,这封信就麻烦你了,我要到国外办点事,可能要好几天,店里的事就多烦劳你了。”沈莫语微笑的把信封袋交给她,并上前轻轻地给她一个拥抱。“我会想你的,秦姐,这阵子你教了我很多。” 第13页 秦梅眨眨眼,有点意外沈莫语这带点离情依依的举动。“我教了你什么?啊,是了,如何勾引男人吗?” 沈莫语笑了,秦梅若有所思的看着她。“你和老闆发生什么事了吗?吵架了?还是……上床了?” 沈莫语看着她,莞尔的点点头。 “嗄?真上床了?”秦梅瞪大眼。她只是开开玩笑,随便猜猜,居然那么准,一猜就中? “不是……是大吵一架呢,气得我非得出国透透气不可,办公兼偷闲,你先别告诉他,免得他追上来气我。” “吓死我,我还以为……你什么时候的飞机?” 沈莫语眸光一转,道:“明天下午,答应我,别跟兰风提。” 事实上,是今晚的航班,等会儿她就直接到机场。 她没想到兰风回台了,本想走得他神不知鬼不觉……看来,她可能还得再提早一些时间离开。 接到秦梅的电话,兰风飞车赶到机场,运用他特殊的管道查到了沈莫语即将搭乘的飞机航班,就这样守株待兔的等在那里,没想到这一等,航班时间都过了,依然没有看见半个人影。 今天,可以说是兰风长大以来第一次如此“不修边幅”的在公众场合出现,怕沈莫语就这样飞走了不再回来,怕沈莫语打定主意就这样离开他,他几乎可以说是一挂掉电话就冲过来了。 身上只穿着一件旧旧的白色polo和一条破破的牛仔裤,微卷的乱发得像稻糙,因为他刚从被窝里爬起来,却为了等这个女人,一直这样邋遢的站在人来人往的国际机场让人评头论足。 该死的!他想飙脏话!他想沖回家把自己好好打理一番再出门!可是,他却一步也不敢离开这里,这全都是因为沈莫语! 两个小时过去,三个小时过去,一个鬼影子也没见着。 兰风边等边打电话骂人,一会儿骂秘书办事不力,一会儿打去骂秦梅没找人先把她给留下,边骂人也边派人去找人,从她住处的方圆百里一处处去找,从ml到机场的路径一条条去寻,几个小时过去,连警察便衣都出动了,只因为兰家大少要人,那人却像是凭空消失似的在人间蒸发。 兰风气急败坏地坐在机场候机大厅里等,目光没有一刻停止过搜寻她的身影。其实,就算他不那么做也没关系,因为现在整个机场都已经让人监控着,就怕万一漏失了她的讯息。 等待,让人心焦,他从来没有一刻像此时一样无助而不安,然后,他突然想起了一个人,一件事,眼一眯,正要起身走人,他的助理兼私人保镖麦克已快步跑向他。 “找到人了?”兰风迫不及待的伸手一把抓住麦克的衣领,一秒也不愿意等待。 “调到监视器录影带,就在来机场的前两个路口,警方说几个小时前那里发生车祸,一辆计程车和一台黑色宾士车对撞——” “什么?”兰风脸上的血色瞬间消失殆尽,他把麦克的领口抓得更紧,几乎要让麦克无法唿吸了。“你在说什么?该死的你究竟在说什么?” “是小语小姐……”麦克用尽气力才稍稍把领口上的那只大手给扯松了些,继续说:“那个监视器画面上我亲眼看见她的脸了,错不了,她正从那台计程车上下来,可能打算用走的到机场……” “什么?下车?用走的?所以说,小语没被撞伤?”天啊,兰风松开手,笑出了泪来。 幸好呵,幸好她没事…… 不过,不对,如果她没事,为什么没上飞机? 兰风敛了笑,冷冷地扫向麦克。“说下去。” “是……结果宾士车上下来两个傢伙,目的可能就是为了掳走小语小姐!至于对方是谁,现在警方正在查。” 真是……够了!兰风兇狠狠地瞪着麦克。 “这么重要的事,为什么到现在才查出来?当我开始要他们警方找人的时候,他们就应该想到这件事,该死的!为什么到现在才说?如果小语有什么……”突然想起了,如果这是一桩有计划的绑架,主谋一定是那个近来被他搞得很火大的人。 “该死的!把澳门那个流氓的电话给我!”他真是太大意了,他怎么会以为小语可以置身事外呢?如果有人出卖他,唯一可以造成他失误的人也只有小语了,该死的! 麦克一愕,脑子有点转不过来,不懂在现在这个紧要关头,兰大少突然想找那个澳门的地下皇帝h要干什么?不过,麦克一句也不敢吭,赶紧把pda拿出来找出那个地下皇帝,代号h的电话递给他。 说到这个h,一直很觊觎莫兰在夜店王国的地位,三番五次的找人关说,想要见莫兰的负责人莫宇森一面,当面谈合作,但因为莫宇森这个人太过神秘,究竟是何方人士都摸不着边,兰少爷始终没搭理对方,就这样搁下了。 没想到前阵子两人同时在北京看到一块地,因为地理位置极佳,兰少透过关系找到负责的高干,硬是把地从即将与对方签约的h手中抢过来,把h惹火了,传言要把那莫宇森找出来教训一顿。 莫宇森,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人名,兰少根本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因此……所以…… 麦克终于明白,为什么兰少一听到小语小姐被绑,就要找那流氓的电话了。 他赶忙把耳朵竖高—— “你从台湾绑走了一个女人,人在哪里?”兰风噼头就问,低沈压抑的嗓音像是暴风雨前的宁静,窒闷又诡异。 对方一愕,差点以为接到来自天神的电话哩,这么神,人才到手都还没接到澳门哩,就被人察觉了! “你是谁?”嗓门很大,可心脏却有点小。 “你不必管我是谁,你只要告诉我你绑她要干什么?” “这干你什么事?” “你绑走了我店里的员工,我这个老闆却不能问为什么?太奇怪了吧!不赶快说明原因,我就去报警了。” 话筒那头突然传来一阵咒骂咆哮声,是老大h在骂手下竟然抓错认搞错对象,火得连骂好几句脏话。 “你是莫宇森?” “嗯。”兰风冷哼了一声。“难不成你以为莫宇森是你抓的那个女人?” 他决不能让对方知道沈莫语就是莫宇森,否则以小语那性子,为了守护他的一切,可能会惹火对方,不能善了。 闻言,话筒那头又是一阵脏活,对旁边的人飙完,h才又转过来跟他说:“你如果是莫宇森,该知道我找你要干什么吧?” “知道。” “把地还给我,就这么简单,你该知道那块地是你非法勾结当地官员得来的,我只是表达我的不满,在道上混的,就该有江湖道义,我抓了你的人,不过就是为了找你出来跟我聊一聊,没别的意思,但,如果你不上道,澳门的黑道跟警方我一定比你熟,风吹糙动我都会知道,别以为你讨得了任何便宜。” h狠话撂前头,这次土地贡龟害他损失惨重,面子里子都失掉,说有多不慡就有多不慡。 非法? 兰风在心里冷哼一声。 要是用合法手段,h连碰都碰不到那块土地的一粒土呢,他兰风可是堂堂正正砸大钱走前门进去的,走后门的怪走前门的非法贿赂?可笑! “一手交人一手交东西,地点在澳门吗?”懒得跟他这种人废话,兰风打算速战速决。 “当然。”这里可是他h的地盘,不选这里的人是笨蛋! “没问题,三个小时之后见,还有,如果你敢动那女人一根寒毛,我保证你地拿不到,还会身败名裂,懂了吗?你该知道我莫宇森可以在短短几年内在世界各地建立夜店王国,可不是一点靠山都没有的,希望你不要心存侥倖。” 哇咧,这莫宇森的口气比他h更像皇帝咧! “那个,我还有问题——” “说。” “因为你之前抢我的地,让我在我的投资伙伴面前损失了信誉,所以还得付我赔偿金。” 兰风挑挑眉,唇边勾起一抹笑痕,却是淡得不能再淡了。 “多少?” 咦?这个莫宇森竟这般好商量? h愣住了。“那个……我再想想。” “你慢慢想,我等你。”兰风的嗓音不疾不徐,可以说是令人如沐春风了。 一旁的麦克听了,鸡皮疙瘩开始冒,因为兰大少越温柔越可亲,就会越显恶魔本性,笨蛋才会敢惹他…… 第七章 澳门外海,月黑风高,点点繁星藏避锋芒,聚在岸旁的数十艘船随着海浪载沉载浮,形成一股晦暗诡异的气氛。 第14页 “那莫宇森当真会一个人来吗?”h身旁的小弟忍不住开口问着,他们这边的人可是有二、三十人啊,这等阵仗,人远远站着看就该脚软了,哪敢一个人走过来?疑问! h轻轻哼了一记,没搭腔,目光往陆地平面扫了一圈又一圈,连个鬼影子都没有看见。 “老大,那女人如果只是ml的员工,莫宇森是犯了傻病才会冒着这么大的风险来赎人,所以,他可能不会来了,又或者,他来了,看见我们一堆人就跑了,让我们在这里吹西北风。” “是啊,老大,离约定的时间已经超过二十五分钟了,他那么慡快的答应要还地,还奉上一百万美金当老大的遮羞……呃,是损害信用赔偿金,就为了一个ml的员工,怎么听都没有太大道理啊,是吧?……” h又哼了一声,才道:“所以你们的意思是,莫宇森在耍我喽?你们当我h是谁?把那女人给我拖出来!那人如果再不出现,就一枪毙了她!” “是,老大!”手下闻讯,给另一头的人一个眼色,随即,一个长发纤细,嘴巴被胶带给封住的女人,便被人从一辆车里拖了出来。 沈莫语嘴巴被封住,双手也让人用胶带给紧紧绑在腰后,身上的白色七分袖衬衫,被这一路的捆绑拉扯给弄掉了三颗纽扣,雪白辱房在月光下若隐若现着,再加上紧贴着她曲线的低腰牛仔裤,一出现就让在旁的若干弟兄们忍不住想吹口哨。 沈莫语根本管不了这些,因为从台湾被押到这里的过程,她是整个人被塞在船舱选下一路运过来的,她根本不知道这些人抓她干什么,也不知道他们要把她抓到哪里,一路摇摇晃晃让她又晕又想吐,更令她恐惧的是那不知名的目的地,直到她从船上被押到车上,在半晕半醒中听到这些人在说莫宇森和ml,及莫宇森将亲自到澳门来赎她等等字眼,她才大概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他们口中的莫宇森,铁定就是兰风,这世界上也只有他,会亲自跑大老远的来赎她。 她安心了,放松了,偷偷笑了,也偷偷哭了,这是她被抓之后第一次掉泪,原因竟不是恐惧,而是知道兰风会来,知道自己不会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死了还没人知晓,害兰风找她找到老……这让她安心了好多。 她当然害怕,怕极了,一路上想着的人全是兰风兰风兰风。 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这样就死去,甚或突然消失在这世上,兰风再也看不见她,她也永远也见不着兰风……她怕极,悔极,恨自己连她最后一面也见不着,很自己没有老实对他说过——她爱他。 如果她死了,兰风可能会自责一辈子…… 光想像,她的心就为他痛了。 为什么明明知道他的心会为她疼为她痛,她之前还如此狠心折磨他呢?她好自私,真的好自私,因为害怕自己痛,就狠下心来让他先去痛…… 结果呢?他痛了,她就会好过吗? 沈莫语被推到h面前,长发被用力一扯,让她不得不正视眼前这个男人。 h此时才正视这个女人,见到她清彻眸光下的镇定与冷漠,见到她异于常人的安静与从容,突然间,似乎明白了一些什么。 “你不会刚好是莫宇森的女人吧?”这样就可以解释为什么那男人如此好说话的原因了,h的唇角泛起一抹邪恶的笑意。 “她如果是我的女人,你现在早就少条胳膊或少条腿了。”一道温柔低嗓,悄然的再暗夜里出现,来人无声无息,听到嗓音时,人却已靠近。 众人凛然,h也敛起了笑,骤然回头,只见一绝美男子迎风而立,就算月光不够亮,那挺拔高大的且出众的身影,依然在瞬间攫夺在场人士的目光。 美男子身上的米白风衣下,是一袭宝蓝色丝质衬衫和牛仔裤搭黑色长靴,乍看之下似乎有些不协调的装扮,在这个男子身上却怎么看怎么对,让人不禁大嘆造物主的不公平。 “莫宇森?”h算是第一个回过神来的人。 “嗯。”兰风的眸冷冷的睇着h,事实上,他的眸子穿越过h,缠绕在h身后一身狼狈的沈莫语身上,最后定定的落在她微敞的胸口,眸一眯,一股欲杀死人的目光在眉峰间闪耀。 h突然哈哈大笑。“有种啊,竟真的单枪匹马过来。”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他竟觉得眼前这个男人有点眼熟,不知道在哪里见过似的…… “签个文件而已,不是吗?” h再次哈哈大笑,“是是是,没错,只不过签个文件再外加一张支票而已。” 语毕,h低声问着身边记忆力比较好的一个手下。“这男人见过吗?这么美的男人,我如果认识应该会记得,但如果不认识,那我究竟在哪里见过他?” “老大,我也正在想。” “那就快想!” “是。”手下搔搔头,盯着那莫宇森瞧,越瞧越是觉得眼熟得很。 兰风挑挑眉,对方古古怪怪的眼神让他开始有点不耐。“把她带到我身边,文件都在这里,你马上就可以拿走。” h看着他,又机警的扫了一眼四周,确定岸边除了他没有第二人,刚才等候时的诡异感顿时散去,到壮了不少胆。 “人你可以带走,不过,你得先跟我赔罪。”h双手环胸,短期老大哥的架子来。 要知道,他们虽然是混黑的,也讲江湖道义,今天他敢这么把人给拎来,是因为他基本上还站得住脚,为了那块地,他花了多少时间打通关,没想到都已快到嘴的肉却硬是被人抢了,哪能什么也不做? 总而言之,是莫宇森的错,有错就得赔罪,说声对不起是应该的。 “喔?看来,一百万美金你还嫌少?” “别把老子当爱钱的,你这年轻人,不顾江湖道义抢走本该属于我的东西,于情于理都该跟我赔个不是,这才像话不是吗?我也不啰嗦,只要你当着我兄弟们面前给我跪下说声对不起,我就当没发生过这回事,东西我拿走,更不会为难你,这美人,我也不会动她分毫,你说如何?” 兰风的眉抖动了一下,本来还挺安分的眸彰现出一丝邪魅,他看了不住摇头的沈莫语一眼,目光再次落在她被扯落的衬衫纽扣底下的雪白苏胸上头。 半点风险也冒不得呵。 他绝不容许这些人的脏手碰上她,更不容许这个女人在他眼皮底下受到一丁点的伤害。 “可以。” “哈哈,真是果断又聪明的男人,老子还真有点欣赏你了!”h笑哈哈的往他前头一站,两脚跨开。“跪吧。” 沈莫语突然冲上前,在面前跪了下来,嘴巴被贴住的她不能说话,但她的眼神带着浓浓的请求。 “你要帮你老闆跪吗?这可不行!女人的膝盖不赚钱!”h哈哈大笑,旁边的手下也跟着哈哈大笑。 沈莫语不管,朝h直磕头,头都磕到满是沙石的地上。 兰风见状,突然一个箭步上前抓住沈莫语的手,把她从地上一把拉起来—— “够了!你这个笨蛋!”他在她的耳边低吼。  她朝他摇头再摇头,兰风却只是把她拉到身后,他们的举动让h的手下全围上来,个个伺机而动。 “你不会傻得以为这样就可以全身而退吧?” “当然不。”兰风勾唇冷笑,单膝一曲,二话不说的跪在h面前。“真是抱歉,这样可以了吗?” h一愣,明明被跪的人才该是伟大尊荣的那一位,可眼前这男人,却跪得那么骄傲又优雅,他竟有种被神跪的错觉……真是见鬼了!害他竟然开始全身不对劲,引用有着非常不好的预感。 “够了够了,东西给我,你们就可以走了!”h烦躁不安,朝他伸出手。 兰风把签好的文件跟支票递上,h叫手下仔仔细细检查一次,还叫他亲自在合约上再画押一次,这才放人。 “收工了!各位!”h一声令下,众人全随老大离去,只留下一男一女在这清冷黑暗的海岸边。 兰风起身走到沈莫语身边,替她撕开手上和嘴上的胶带,沈莫语一股脑儿的上前紧紧紧紧地抱住他,泪拼命的流。 她的一颗心都在他身上,以至她根本没发现在她身后正发生的事—— 一堆暗影急速的从停在岸边的渔船上纷纷跳下,和兰风打了一个暗号之后,尾随h那行人而去,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把那些目无王法的地下流氓一网打尽,绳之以法。 那堆暗影,约莫十来人,个个轻装简配,手脚利落灵巧,是香港派过来保护国际级重要人士兰大总裁的秘密警察,追究起兰家数十年来在政治外交界的分量,举足轻重还是不足以形容,因此只要兰大总裁一句话,全亚洲的秘密警察都可以在一夜之间被他所调度。 第15页 “老大,我好像想起在哪儿看见过莫宇森了……”正悠闲的打算上车走人的手下,突然有点颤抖的拉了拉h的衣服。 “抖什么抖?中风啊?”h有点恼火手下这种瘪样!真是!是不是出来混的啊?像娘们似的! “不是的,老大,那个莫宇森,真的名字好像不是莫宇森……” “不然是谁?" "好像叫……兰风。” “兰……风?”哇,名字也好熟喔。 “是那个走到哪儿都会吹起狂风暴雨的恶魔兰风啊,据说兰家祖先是开国功臣,在中国、香港、澳门、新加坡、泰国……等地都拥有庞大势力,黑暗的,光明的,天上的,地下的……老大……” h被他这声老大叫得毛骨悚然,突然意识到自己得罪了什么人,让他开始眼皮一直跳。 “刚刚是谁叫他跪下的?”真是找死啊! “老大……” “别再叫了!快走人!再不走,好像会出事!”h才要跳上车,却看见一堆黑影不知何时已将他们团团围住。 要死了…… 难怪刚刚被那个男人跪会觉得全身不对劲,原来真的是因为自己被神跪,那神,是衰神…… 黑道白道都不愿意得罪的神——恶魔兰风。 海岸边,浪花在月夜里激盪翻滚。 兰风轻轻抱着沈莫语,一句话也没说,只是让她哭,哭到她再也不想哭为止。 “你不该为我跪在那帮人面前的……呜……都是我不好,都是我不好,都是我的错,都是我,你才得跟那些人下跪……你是那么骄傲伟大的兰风啊,却要为了我跪在别人面前让人笑……我不要你这么做!我一点都不开心!一点都不感动……呜……” 傻丫头,兰风仰头轻嘆。 被他兰风跪过的人,可是要付出一辈子蹲牢房的代价的呵,单纯善良的她不懂,才会这样哭着为他心疼,不过就是膝盖碰一下骯脏的泥地罢了,裤子弄脏了可以洗,那个人的人生可是怎么洗都洗不干净了。 不过,单纯好,他就是要她在他的护卫下,一辈子再也无风无雨,孰料,竟莫名其妙让她捲入这场风雨之中保守莫大屈辱及伤害,他的心就整个纠结在一块,郁闷不已。 曾经,以为自己一辈子无牵无挂便可以自在逍遥,凡事不留余地,也不愿迁就任何人。曾经,以为自己的力量无远弗屈,没有人敢动到他头上来,却没想到,人家懂的人不是他,而是他的小语。 本来当初用莫兰这名字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帝国,为的是证明自己就算与兰家分割,反而可以发展的更好,为的是给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一个庞大的、永远屹立不要的经济后盾,甚至,让他和她的名字紧紧牵连一辈子,所以才会把ml的负责人全部都登记成为沈莫语,想不到,却因此差点给她惹来杀机…… 兰风轻咬着牙根,在剎那间,想把她拥得更紧,理智却让拥着她的手臂缓缓地从她身上抽离。 或许,她离开他是对的。 他没忘记,在她被绑架的前一刻,她正要赶往机场,一声不响的打算离开他。 是啊,他是气她的,很气,在机场等待她的那几个小时里,他不只气,还担心着恐惧着害怕着,就怕她这一走,就再也看不见她了…… 她对他,太重要。 重要到一点闪失他都不敢承受的地步。 她是恶魔兰风啊,在他身边,註定太多风雨,经过这一次绑架事件,他才发现自己太高估了保护人的能力:不相关的人,他反而可以更理智的处理,越是重要的人,呈现出来的却是慌乱。 旁人看不出来,他却不能够欺骗自己。 “兰风……”沈莫语仰起眼泪,不知瞧了他多久,那张俊颜却始终刻画着一丝痛苦与冷漠。 听见她的叫唤,兰风回神,视线落在她满是泪的小脸上。 “本来打算离开我多久?”他问,指尖轻拭去她颊畔的泪。 她一怔,经过这大半天的折腾,早忘了自己先前急着要离开台湾的事。 “我……只是想出去走走。”她听得出他嗓音理的失落,心好疼,懊悔得要死,在那生死未卜、被押在船舱运出海的时刻里,他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没用全部的时间来爱他。 “是吗?”指尖挑起她的发,在掌心里勾卷。 “兰风,你听我说,我……” “去吧。”兰风微笑的打断她想说的话,见她蓦地发愣的表情,他笑的更加勾魂摄魄。“我是认真的,你想去哪里我都会让你去,不会再缠着你了,永远都当你的朋友,那种久久见一次面,却是心里很重要的那一种朋友,像以前一样,不,是比以前更遥远一些,半年见一次面怎么样?还是你觉得一年比较好?嗯?” 泪水再一次滚落,一颗颗的,像珍珠散落她一脸。 “为什么?你不是说你爱我?你不是说要娶我?”怎么才过去一个月,再见面时这男人竟说要放她走了? 她才正要跟他说,她爱他,她决定要跟他厮守一生呢,它却不要她了? “你不是不爱我吗?这么明明白白的付诸行动了,我又不是傻子,难道要乖乖的等你回心转意爱我吗?” “兰风,我……” “我和江柔还在一起,这一个月来,都是她在陪我的。” 什么?沈莫语蓦地张大了眼,不敢相信的瞅着他。 心跳,似乎在这一刻停止了。 心,也在这一秒钟碎成片片。 怎么可以这样…… 怎么可以啊? 在她决定要好好爱他,不顾一切的去爱他时,他竟然…… 沈莫语用手捂住胸口,心痛难抑,头髮晕,脚步一个踉跄,整个人差点滑落到地上——如果不是兰风及时揽抱住她的话。 “小语!你怎么了?伤到哪里了吗?我看看!是不是哪里受伤了,我不知道?啊?快说!”兰风被她吓得脸色发白,漂亮的脸上满是凝重与担忧。 沈莫语看着他,心再一次抽疼。“没有,我没有受伤。” 说着,人却软软地偎上他。 兰风皱起眉,察觉到她的不对劲,蓦地将她拦腰抱起,往海的另一头走去,才走了几步,他便看见开车过来接他的手下麦克。 他把她抱上车,麦克把车开离海岸,在更远一点的一大片空地里,一家专用直升机正等在那里。 “还好吗?”他低头轻声问着。 沈莫语没说话,身子软软地,从头到尾都偎在他怀里。 兰风再一次皱眉。 沈莫语何时这么柔顺来着?追根究底,一定是她的身体哪里出了问题,才会这样放任自己赖着他。 “麦克!” “是,少爷。” “先联络好高医生,回到台湾我要先送小语去医院做一次彻底的检查。” “知道了,我马上打电话。”买金额在驾驶座应声,一边已经拿起手机直拨兰家在某大医院的专属医师。 要人家在三更半夜从睡梦中爬起来去医院等候,说起来还真有点不人道,不过小语小姐的事,也是兰大少的事,高医生应该不会记仇才对。 始终闭着眼的沈莫语也听见兰风说要带她去看医生,虽然她十分确定自己全身上下痛的只有心,但还是没有开口阻止他。 因为,她怕一开口便会在他面前哭出声,再也控制不了。 第八章 兰风要求高医师对沈莫语来个彻底的全身检查,医院全部的检查设备都准备好了,沈莫语一个人坐在高医师面前,却是欲言又止。 高云是兰家在台湾的家庭医师,却也同时是台北某大医院的名牌内科医生,今年四十二岁,除了外科开刀不找他,兰家上上下下的人都是他在照看着。她不是兰家人,但自从十年前兰风从美国回台之后,她便被自动纳入兰家人,连身体健康检查都是由高云负责。 她对他,算熟,但不算亲。 这世上,除了兰风,好像没有她觉得真的可以亲近的人,连孤儿院院长都不行,追根究底应该跟她天生孤僻又比较独立有关。 “现在的状况怎么样?听兰风说,你全身无力,脸色苍白,整路上都没说半句话,吓坏了吧?”高云率先开口,一边审视着沈莫语略显苍白的面容,和那双有些红肿的双眸。 “我没事,高医师,等会儿你就跟兰风说我检查过了,一点事也没有,这样就可以了。” 高云一笑。“你把手伸出来先让我把个脉。” 第16页 沈莫语轻嘆了口气,把手伸过去给他,高云轻轻用指诊脉,若有所思的看着她,问:“近来的食慾怎么样?” “有点差。” “清晨起来有没有比平日更加噁心的感觉?或者,特别想吃什么或特别不想吃什么?” 闻言,沈莫语愣愣地看着高云,心跳差点漏拍。 他问的每一个问题,都很容易让人把某项事物联想在一起。 “不可能的……”她说,嗓音听起来有些发颤。 “上次的月事是什么时候?” 沈莫语看着高云,高云也看着她。 良久,沈莫语轻轻闭上眼,几乎又要哭了,她紧紧咬紧牙根,左手握紧右手,花了好大好大的气力才能让自己不在高云面前失态。 “是兰风?”高云轻问。 “不是。”沈莫语快答。“我跟兰风不可能,你不要乱猜!” 他已经选择了跟江柔在一起,就算有孩子,她也不可能拿这个藉口来让他回到她身边。虽然,这样的后果好像都是她自己造成的,是她说不爱他,一辈子都不会爱上他,他选择去爱别的女人又有什么错? “是吗?我很抱歉,我一直以为,你们两位终究会在一起。” 沈莫语幽幽地抬眼,笑了。“没关系,很多人都这么想。不过,我希望你答应我一件事。” “你说。” “帮我保密,我怕兰风知道了,会去打掉那个男人的牙齿。” 高云哈哈大笑,熟悉兰风本性如他,自然也想像得到那是那小子有可能会做出来的事。 “好,不过,你不可能一直瞒着他吧?打算什么时候才跟他说?” “可能……等到我结婚那一天吧。”她淡笑,唇角却烙下一抹苦。 为了不让兰风发现她怀的是他的孩子,看来,她得快一点替自己找个男人嫁了才行。 等在外头的兰风,刚好在这一秒打开门闯进来—— 看见沈莫语还坐在那里,怀疑的眸子不由得往高云移去。“都检查好了吗?这么快?” 高云一笑,看了沈莫语一眼,这才转向兰风。“你都已经等不及冲进来找人了,怎么会快来着?都已经检查过了,没问题,她应该只是吓坏了,回去休息几天应该就没事了,放心吧。” 兰风似乎不太满意这样的答案,狐疑的挑挑眉。“就这样?不用开些镇定剂给她吃吗?她看起来很糟!” “她现在不能吃药。” “为什么?” 高云一愕,突然想到自己刚刚才答应人家要保密,遂摸摸鼻子道:“因为她的胃不太舒服,还是尽可能别吃药,吃药伤胃嘛,你知道的。” 沈莫语感激的看着高云,高云对她温柔一笑,兰风呢,则是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总觉得有什么东西不对劲。 “她真的没事?”他再问了一次。 “保证没有。”高云双手举起来,一副投降状。“回去帮她多补充一点营养,睡好吃好,就啥事也没有了。” “如果她有事——” “就来找我,我负责!” 兰风这才放心的笑开,伸手去抓沈莫语的手。“走吧,我送你回家睡觉去,想办法把你养得像猪一样肥。” 一句正经话,被这男人说得暧暧昧昧地,沈莫语被高云投过来的奇特目光给搞得红了脸,更多的是心虚。 这样宠溺的话语,不管是任何人听了都会觉得这男人爱这女人,那眼神那语调还有那紧张关心的模样,如果要说这男人对这女人不是爱情,那就真的是见鬼了! 高云的眼色摆明着问:你肚子里小孩的爸爸真不是兰风吗? 高云眼里的一百个问号,沈莫语全假装没看见,却悄悄地把自己的手从兰风掌心里抽出来。 兰风看她一眼,突然想到他先前才对她说过的话,便没再拉回她的手。 眸,却缠着她的眼、她的脸,灼热得连一旁的高云都可以明显感受到他眼中那股快要烧起来的火。 真的,不是兰风吗? 当这两人离开他的视线之后,他都还忍不住继续这样想。 那一夜,兰风把她送到家,坚持睡客房,陪她到天亮才一声不响的离开。 他以为她睡得熟,她却根本一夜难眠,想的全是接下来的去路,该如何坚强独立,一如儿时被父母亲抛弃在孤儿院长大的日子,还有,兰风被亲生父亲接走而留下她一人的那段思念着、怨恨着他的日子。 以她这么多年为莫兰工作所存下来的钱,足以让她跟孩子两个人过着很长很长一段衣食无虞的日子,她要担心的不是未来的经济,而是如何瞒天过海,顺利的让这孩子跟兰风完全沾不上边。 如果他知道她怀了他的孩子,他铁定会娶她。 她不要他为孩子而娶她,更不要他因为一个意外而破坏了他本来预定好的人生,她不要自己跟孩子成为他的负担。 沈莫语的计划是这样的—— 在她肚子大得看得出来前,必须先找一个男人结婚,举行正式的婚礼,然后,离开台湾到其他任何一个国家定居,这样肚子大起来,兰风也不会马上发现,等到他发现时,也很难把她肚子里的孩子跟他联想在一起,最好,他是等她把孩子生出来之后才跟她见到面,一切就更简单了。 现在首要的是要找一个男人愿意娶她,而且这个男人的工作是可以在空中飞来飞去,这样她搬到国外住兰风才不会怀疑。 所以,她找上了大学曾经暗恋过她的学长张桦。 据她所知,张桦现在是美国派驻到台湾的电子公司执行长,打小在美国出生,拥有美国公民身分,虽然高中大学都在台湾就读,可国中之前都在美国纽约长大,三十岁,未婚,在她打听之下,知道他现在没女朋友,是个很适合结婚的对象。 她把学长约出来,地点就在ml不远处的高级咖啡厅里,这里人少又安静,放着柔美的轻音乐,很适合谈话。 张桦高大慡朗,笑起来还会露出一个挺可爱的笑窝,壮壮地,看起来就是个阳光男孩,不,应该说是阳光男人了,当他朝她走过来时,沈莫语给了他一个略微羞涩的笑容。 天知道,她从来没想过会在这种难为情的状况下找上张桦,当年,全校师生都知道这位会唱歌弹吉他的t大情歌王子喜欢她,可不管到哪里,她的身边总跟着一个比他更抢眼亮眼的男人兰风,他还是不死心。 直到有一天,也不知为什么,他突然出国留学,只是打了通电话跟她告知,就这样很潇洒的告别她的生活。 偶尔,她还挺怀念那段他弹着吉他对她大唱情歌的大一时光,虽然每次怀念的片段里最后总会冒出一个邪魅的影子,不是在教室门口就是在窗边对着她笑,但,他应该是她除了兰风以外,记忆中曾经拿出来想过的男人。 “嗨,你还是像以前一样的美和害羞。”张桦在她对面的位置坐下来,目光瞬也不瞬的落在她略微苍白羞涩的小脸上。 “学长还是那么会说话。”沈莫语微微笑,招来服务生点好餐,这才重新将目光落在张桦脸上。 “说吧,你今天找我出来有什么事?”张桦开门见山问,端起桌上的水杯喝了一大口水。“是大事吧?和兰风那臭小子有关?” 沈莫语一愕,完全没料到对方可以猜测得这么神准,朱唇微启差点就合不扰。 张桦看了大笑,笑声朗朗,让咖啡厅其他客人都忍不住朝这边投来探寻的目光,这让沈莫语的脸有点红,因为他的笑让她自觉像是个呆子。 “很意外吗?” “我们已经八、九年没见过面了,你的话……很难让人不意外。” “所以说,我都猜对了?” 沈莫语不太情愿的点点头。 “想知道为什么我一猜就中吗?”张桦笑笑的又喝了一口水,才道:“因为沈莫语三个字永远都和兰风这个名字扯在一块,他说他会守护你一辈子,不管你到哪里,都有他兰风罩你,我想,你会找上我的事,一定是连兰风都没法子罩你的大事,而这世上唯一兰风没法罩你的,就只有跟他有关的事了……说吧,要我帮你什么忙?” 沈莫语看着他,竟有点开不了口。 听他这段话,方才明白张桦这个男人对她和兰风之间的关系看得太透彻,不是他天生敏感聪慧过人,就是他用了心,依她看,是后者。这样一个对她曾经深深用了心的男人,她将说出口的要求,过于残忍。 “嘿,沈莫语,有话直说好吗?我是个大男人了,天榻下来都承受得了。”张桦看出她的犹豫,把手伸过桌面握住她的一只手。“都已经鼓起勇气找我出来了,怎么可以不再多拿出一点勇气,把想说的话给说出来呢?要帮不帮我自己决定,你不必对我负责任的。” 第17页 沈莫语点点头再点点头。“我……必须找个人结婚,你可以娶我吗?是真结婚,可是不是真的那种结婚,我的意思是说,我只是需要有一个人可以假装是我的丈夫,但不必真的做丈夫该做的那些事,虽然我知道这样的要求很可笑,很像在拍电影,可是……” “好。” 嗄?沈莫语愣愣的看着他。 “我说好,我娶你。”张桦笑笑的望住她。这是他曾经连梦里都在奢望的事,完全不需要考虑。 有没有人这样慡快的啊?她说的是结婚,可不是问他要不要跟她去看电影耶。 “可是,你得答应保护我的人身安全。”张桦见她傻傻地看着他,微笑的又补上一句。 他喜欢沈莫语,可以跟她结婚,就算是假的,他也很乐意。 最重要的,是可以把大学时代就嚣张得要死的兰某人给气死,暗得内伤……光这一点,这个婚就结得很够本了。 “你不问我为什么一定要找人结婚吗?” “你想告诉我吗?” 沈莫语看着他,摇摇头。“如果可以不说的话。” 张桦笑笑,大掌又粗鲁的去揉乱她的发。“不想说就别说了,你找上我是对的,我爸妈都不在台湾,婚礼可以小而美,甚至不必惊动老人家,这样以后可以省一点麻烦,对吧?” 沈莫语点点头,对于张桦可以如此慡快的答应娶她,让她心上一颗大石稍稍放下了些。 接下来,只要过了兰风那一关,就大事底定了。 台湾兰家大宅,现在只有兰风这个主子,兰老爷和兰夫人都在美国,连兰风这主子也都是偶尔才会在家,因此只请了一个管家光叔上上下下照看着大房子,司机则是兰风的随身保镖兼助理麦克,每当兰风人在台湾时,这大宅才多了些许人气,因为光跟着兰风飞东飞西的保镖就有七、八个。 沈莫语很少踏进兰家大宅,因为这么大的房子之于她,只有更显得孤单,它甚至还代表着一股她曾经厌恶过的势力,是它把她的兰风带走了,一去六年。因此,当初兰风要设立台北莫兰时,她才坚持不要住进这里。 今天,她却带了一个男人上门拜访。 兰风刚起床,身上只穿着一件宽大的白色睡袍,十分慵懒的躺在后花园里晒太阳,露在睡袍外的两只小腿毛茸茸地,十分性感,不过,这当然比不上他那张绝美无俦的俊颜那般引人注目,尤其是此刻,他狭长美眸在午后的光影之下半眯着,诡魅而显得些许妖艷。 他看着沈莫语的手挽着另一个高大挺拔的男人朝他走过来时,她还不时仰起脸对那男人露出娇羞迷人的笑,像是故意在向他炫耀似的,刺目得紧。 一旁的桌几上摆着诱人的食物,各式水果和切成小三角型的虾排起司蔬菜三明治,还有一杯现榨柳橙汁,一个刚煎好的蛋和一片火腿。 兰风看见来人没有起身招唿,反而伸手抓了一个三明治入口,又很不优雅的灌了一大口果汁——他有预感他必须赶快储备一些能量,免得等一下要揍人时没力气,反倒弄伤自己的手。 “兰风,这位是张桦,你还记得吗?他是我们大学的学长——” “忘了。这种不出色又平凡得要命的名字跟人物,我怎么可能会记得?”兰风冷冷地打断沈莫语的介绍。“你就直接说重点吧,我还在用餐呢,你应该很清楚,我肚子饿时脾气通常不太好。” “兰风,你……”沈莫语对他无礼的态度有点生气,正想表达自己的抗议,一只手却伸过来握住了她,她抬眸,对上的是张桦毫无芥蒂且慡朗的笑。 “没关系,小语,兰风这小子一向都是这么目中无人的,我已经习惯了,犯不着为了我跟他生气,他可是你的好朋友,不是吗?” 闻言,兰风眸色更冷。 笔直的射向张桦的视线,似无数支锋利的箭。 张桦迎视着他的眸,脸上笑着,握着沈莫语的手却不自觉收紧。 真是…… 这男人瞪起人来,还是跟以前大学时代一样,莫名的让人胆寒呵,半点也没有收敛过。 “我们今天是来送喜帖的。”张桦决定速战速决,赶快离开这个鬼地方,上前一步,他把印得十分雅致的喜帖亲手奉上。 喜……帖?! 兰风的眉挑得老高,眼皮轻轻跳动着,他若有所思的眸睨向一旁的沈莫语,她看着他,嘴巴动了动—— “我……跟学长要结婚了。”她试着勇敢,直视着兰风瞬间变得更加阴森的眸,告诉自己要镇定,再镇定。 “喔?是吗?”真不敢相信呵,她竟然真的决定马上丢下他,迫不及待的跑去嫁给别的男人。 好吧,是他先抛弃她的。 是他为了保护她一生平安,亲自下的决定。 但,也不必这般迫不及待吧?他都还没能习惯不能时时去找她的日子,现在她却要嫁人了? “你不祝福我吗?如果你跟江柔要结婚,我一定会很开心的祝福你,你知道的,对吧?” 兰风的心被狠狠刺了一下。 他笑了,硬是把鼻尖处那股酸得不能再酸的感觉给吞进肚子里去。 低眸,他看了一眼喜帖上请客的时间和地点。 地点——台北忠孝东路上某家没听过的餐厅。 时间——下个星期六。 兰风挑挑眉,抬起头来再次望住沈莫语,沈莫语也看着他。 这一眼,千言万语,像是整个世界都停止了运转,流动的只有他和她之间辗转难言的心思。 “改个地方吧。”他率先开了口。“你的婚礼,半点都不能寒酸。” 第九章 你的婚姻,半点都不能寒酸……每当沈莫语想起兰风对她说的这句话,就忍不住想哭。 为了她和张桦的婚礼,兰风运用他的人脉金脉,在短短三天之内搞定所有的事,包括订下一艘可容纳数百人的豪华游轮,打算在海上举行她的婚礼,并替她请法国珠宝设计师来台,亲自为她量身订做结婚戒指及项鍊配件,请来巴黎最顶尖的服装设计师飞来台湾替她设计裁fèng婚纱,并请他们在婚礼前三天搭兰家的专机将东西亲自送到她手上,当然,还包括婚礼上所需要的任何人或物。 简直,把她的婚礼当成他自己的婚礼在办。 他说要他祝福她,唯一的要求就是由他来包办她婚礼的所有事,她和张桦都不能有意见。 哈,暴君。 可偏偏,她却感动得要死。 他对她这么好,她却一直在伤他的心,当她好不容易想不顾一切爱他时,他却说他已经跟江柔在一块,天底下有没有那么巧的事啊?就在这男人摆明着说不要她,要放她走时,她却怀了他的孩子。 她要他和她的孩子,片刻都不曾犹豫过。 这个孩子是她和兰风一辈子必定的牵繫,就算相隔再远,她也可以因此感受他的存在,永远永远。 或许,这可以说是上天为了怜悯她所赐给她的礼物? “沈小姐,你看看,很美吧?”旁边的设计师替穿上婚纱的沈莫语摸摸弄弄好半天,才把她再次带到镜子前。 这是一袭曳地长摆,腰线紧贴,边线全以闪亮细钻镶成的细带婚纱,闪亮华丽却辅以简单低调的剪裁设计,搭配上沈莫语那清清淡淡的秀丽气质,竟是出色非常,让设计师的眼睛不由得一亮。 “真是太好了,本来我是想在这有些单调的雪白中,再加上一些手工刺绣让它更华美些的,幸好兰先生阻止了我,这件礼服真的比较适合你呢,沈小姐。”设计师满意的笑着,越看越欢喜。“看来,兰先生对沈小姐真是了解,知道这样的衣服穿在沈小姐身上,可以更彰显新娘子的美呢。” 沈莫语笑着,没说话,泪意却勐地在眼眶里打转。 又听见那设计师说——“说来好笑,我本来还以为是兰先生要跟沈小姐结婚呢,没想到兰先生是在帮沈小姐办婚事,兰先生对你真好可不是?这天底下我还真没见过有哪个男人,会这样费心的在替一个不是自己女人的女人办婚礼的呢。那戒指看过吧?我听那珠宝设计师说,兰先生亲自坐镇盯了他两天两夜,他几乎画了上百张设计图,才终于让兰先生满意地放他走人哩,沈小姐,那戒指你还喜欢吗?咦?沈小姐……你……我说错了什么吗?” 设计师有些失措的看着沈莫语,她在哭,泪水一串串地掉,哭得不能自抑。 “沈小姐……要不要我请兰先生过来?不,不是,应该是请张先生过来才对,我打电话给他——” 第18页 “不要,我没事。”沈莫语伸手抹去泪,吸吸鼻子。 “可是……” “我真的没事,继续吧,还需要试穿另外几件礼服不是吗?” “是,那沈小姐就请你先换下这一件,我去把其他的拿过来。” 设计师才转身,沈莫语的手机就响,来电显示竟然是兰家大宅,她愣住了,胡乱又在脸上抹一把,深吸了一口气,这才接起。 “喂,沈小姐吗?我是光叔啊,那个,你现在有空吗?可不可以过来一趟?我知道小姐最近在准备婚礼的事,一定很忙,可是少爷已经病了两天,不看医生也不吃药,之前还会乱发脾气,现在整天都躺在那里睡着,我担心他——” “我马上过去。”沈莫语轻蹙起眉,道:“还有,把高医师找过去,如果少爷又发脾气,就说是我叫医生过去的……” 兰风在发烧。 他知道自己正在生病,但病得其实并不重,头很沈,有点痛,全身都在痛,只要服一颗止痛消炎药就会好,但他不想。 想就这么病着,一直病到星期六,彻彻底底的让自己痛到骨子里去,这样,或可盖过他胸口上那颗心的疼,让他不必受心痛所折磨。 可是,老天似乎不太想要解救他,竟然让他在病榻上看见了沈莫语,见到他,她竟然哭了,就这样当着不知死活还跑来想要看他的高医师面前大哭特哭。 是怎样?他还活着吧?还是他其实已经死了,只有他自己以为自己还好端端的活在世上? 兰风试着想起身,沈莫语想也不想地奔过来扑倒在他怀里——“你这个笨蛋,为什么会生病?你从来不生病的啊,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生病?”她呜呜的哭着,上半身毫不客气的压在他身上,长发微香,轻轻地飘送进他的鼻尖。 是思念的味道。 手很沈,却不自觉想把她拥紧。 “我没死吧?”哭成这样,让他不得不开口确认。 闻言,沈莫语抬起泪汪汪的眼,瞪着他,“我警告你,不准给我胡说八道,不然我就——” “怎样?跟我一块殉情吗?”他勾着唇角,嘲弄着,眼睛灼亮的看着眼前这个让他思念不已的女人。 天啊,他真的好想她呵,当她这样为他哭得可怜兮兮的站在他面前,他才知道自己这段时间是如何的想念她。 如何想像,这个女人让另一个男人抱在怀里? 如何想像,以后这女人的生命中,还有另一个比他更重要的男人? 他想像不出来,也不想去想,光一个念头闪过,就足以让他痛不欲生。 沈莫语还是瞪着他。 “我不会跟你一块殉情的。”她说。“想都别想,所以,你最好给我好好把病养好。” “真是令人失望啊,我还以为,这世上唯一会为我而死的女人,只有你沈莫语了呢,结果……”兰风又笑,竟是无限惋惜,“连我的小语也不愿意为我而死,这辈子我唯一用真心对待的女人啊,最会的一件事好象就是要我难受。” 他咳了咳,轻轻闭上眼,“高医师——” “嘎?”高云突然被点名,吓了一跳,还以为这两人打算继续无视于他的存在,情话无期的给它说下去。 “没看见有人一直在哭吗?” 高云瞄了泪眼汪汪的沈莫语一眼——“看见了。”他又没瞎,就算瞎了,耳朵也没聋啊,自然是听见了。 兰风轻哼了一声,“那你还愣在那里干什么?等某人为我的病哭肿了眼,才要替我看病吗?” 高云一愣,笑了,赶紧把吃饭的傢伙拎到兰老大面前。 沈莫语自动退到一旁,安安静静的伸手把脸上的泪给悄悄拭去,偷偷瞧着高云替兰风诊脉,看喉咙,听诊胸口,一直到所有的诊断过程结束。 “怎么样?我快死了吗?”兰风自己问了。 高云轻咳了一声,差点笑出来,“当然没有。” “那就告诉她,不必再哭了。” 闻言,高云转头看了沈莫语一眼。 “我没有在哭。”她伸手又往脸上抹,硬是把证据给擦掉。 高云转过头来看着兰风,“她说她没有哭。” 兰风抿抿唇,未语。 “我开点药给你吃,再请光叔替你熬点粥,如果烧还是没退,看是要闷被子还是去泡个澡,让自己流点汗,以你的底子,病很快就可以好了才是。”说着,高云起身收东西,“我会先请光叔到医院药局取药,你一个人在这里没问题吧?” 高云这话是故意说给沈莫语听的。 明明知道兰家大宅里还有一堆保镖在,偏偏要说只有他一个人。 不过,他有一半是说对了,因为那些粗手粗脚的保镖哪会照顾病人?没碍事找事就了不起了。 “我会留下来照顾他。”沈莫语说。 “是吗?”高云听了笑呵呵,“那我就放心了,比起光叔,你一定可以更快让他痊癒,搞不好,明天一早起来就是一条活龙了,不过,你的脸色似乎也不太好,手伸出来让我替你把一下脉吧。” 沈莫语看着高云,高云对她眨眨眼,她遂把手伸了出去——“嗯……”高云边把脉边皱眉,“你最近都没吃好睡好吗?要多补充营养才行,你的脉象有点虚,除了补充营养还得多运动,记住,只能做一些柔软和缓的动作,这样也可以让你的心情起伏不那么大,心情平静,胎——我是说,这样对你的身体才会好,知道吗?” 沈莫语差点被高云说熘嘴的一个字给吓破胆,她担忧的往兰风那头望去,兰风也正望着她,而且一脸纳闷。 她赶紧把视线收回来,看着高云,“嗯,我知道了,谢谢你的关心,我会注意的。” “注意什么?”兰风忍不住问出口,这两人真当他死了就是了,躲在一旁嘀嘀咕咕的完全没把他当回事。 高云对着沈莫语笑,没敢看兰风,“那就拜託你照顾一下兰少爷了。” “应该的,你放心,”沈莫语亲自送高云离开房间,回头,跟兰风说:“我先下楼去替你熬点粥。” 隔日,朝阳还没来得及晒屁股,兰风就醒了。 记得,昨天先是喝了一碗热腾腾的粥,然后是几颗大小不一的药丸子,接着,他应该就是睡了一个好觉,因为眼睛睁开时,天就亮了,他看见趴在床上睡着了的沈莫语,把她抱上床睡,自己去泡了一个热水澡,出来的时候沈莫语还在睡,倦极的面容看起来竟该死的苍白。 兰风身上只围着一条浴巾,爬上床,双手环胸的看着她睡觉。 她真的睡得很沉,太沉了,根本不象以前的沈莫语。 然后,他想起了昨天下午高云对她说的话,什么补充营养,做运动对身体才会好什么的废话,再对照此刻她倦极累极又不容易被吵醒的模样,一股莫名的不安竟隐隐浮上心头。 那一天,她带着张桦突然送喜帖过来,他对她即将嫁人而生气又惊慌,一方面却又想着,这样很好,因为可以让他决定远离她的心更为坚定,且没有后悔的余地,所以他也很蠢的表现出自己的大方,为她和别的男人的婚礼而忙得很起劲,一点都不想委屈了她。 却忘了问,她为什么这么突然急着结婚?当初到机场决定离开他时,是不是正要飞奔到那男人怀里去?他们是什么时候走得那么近?近到可以在他跟她才上了床之后没多久,就急着要嫁给张桦? 为什么? 他之前一定是气晕了,闷昏了头,才会选择对这个问题视而不见。 想着,兰风拿起电话拨给高云。 睡梦之中,高云接起了电话,听到兰风那冷寒似雪的嗓音,精气神不得不在瞬间归位。 “你最好半句谎都不要说,否则,你该知道我这人——” “知道知道,你这人心狠手辣,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是吧?你问我答,我保证实话实说。” “她得了什么病?” 她?高云愣了一下,这才恍然他是指沈莫语。 “她没病啊……” “嗯?” “只是……怀孕了而已。”高云越说越小声。 可兰风听见了,再清楚不过,他眯起眼,胸口象是被什么东西给狠狠撞击了一下,只差没呕出血来。 原来,小语怀孕了……她怀了张桦的孩子,所以不得不赶快嫁给他……不,不对,他要小语之前,小语根本就是个处子啊。 “多久了?”兰风咬紧牙根,花了好大的气力才没让自己在话筒这端大吼——他不想吵醒沈莫语。 第19页 “算算……应该快八周了。” 兰风皱眉,虽然他知道怀孕周数的算法和实际怀孕的周数并不同,但如果要往前推算正确的怀孕日期,对他一个大男人来说绝对是困难的。 “所以,正确怀孕的日期大概是什么时候?” “扣掉两周的天数,应该就差不多了。” 那就是一个半月前喽? 兰风神情一凛,“你确定你的算术跟你的医术一样好?” 如果高云说的是真的,那么,她肚子里的孩子不就是他的? 兰风就坐在床上,瞬也不瞬的看着沈莫语,看了好久,久到胸口上的愤怒与疼惜互相纠缠不清,直要人发狂的程度,终于,他不想再自我折磨,头一低,俯身亲吻上她的唇——大手,直接拨开她胸前的钮扣,扯开她的蕾丝胸罩,修长的指尖拨弄起那粉红蓓蕾……睡得很沉的沈莫语因为搔痒感而动了动身子,似乎发出了一声满足的轻嘆,梦里,兰风正吻着她,用他的指爱抚着她的辱房,然后指尖沿着小腹而下,拉下她的底裤,探进了那片茂密花海……她下意识地紧缩起身子,感觉一股灼热从肚腹之间不断的扩散开来,不只热,还有一股让人颤慄不已的快感,藉由那指尖不断的抽送而让她兴奋得想哭……“兰风……”她唤着他。 在梦里,他就象上回那样放肆的爱她,那感觉,熟悉又欢愉得让她惊嘆。 忍不住,紧紧的攀住梦里的他,放任自己去爱。 兰风一震,看向她依然紧闭着的眼,唇角邪气的勾起一抹笑。 原来,她在梦里也在爱着他呵……该死的,他竟好想好想原谅她了,原谅这女人竟想带着他的孩子去嫁别人,而丝毫未曾考虑过他的罪。 “兰风……”她忍不住体内的热火燎原,在他身下不安分的蠕动着。 “来了,小语……你确定要我抱你吗?” 当然,该死的,这男人连在梦里也要这样折磨她吗? 她直接伸手去摸他,他却把她的手从身上拉开——低头,兰风用唇含住了她的蓓蕾,用手拨开她的双腿,顺手拉掉自己下半身的浴巾,将自己早已巨大的灼热顶在她的两腿之间——“啊……”沈莫语因为巨大的侵入得以填满她的空虚而不自主呻吟出声,却在下一瞬间发觉到什么……她倏地睁眼,兰风那张俊颜近在咫尺,见她醒来,眸一眯,更加狂勐地吻住她,在她身子里的那话儿虽然早就英勇非常,蓄势待发,可,他想起了她肚中的孩子,不得不将激狂的渴望给放缓些……天啊……怎么会?兰风怎么会在她身体里面? 可是,此时此刻,她根本无暇追究这个问题,沈莫语因为这样激情的占有而几欲叫喊出声……只能紧紧攀住他的肩,任这男人霸道又邪气的在她身体里驰骋。 雪白的苏胸随着男人由慢而快的律动不住的摇晃,她两只雪白修长的美腿也让他给抬高曲起,好让他可以更深入的占有她。 一波接一波,她象是快被推到顶峰又拉回,再被推到巅峰又拉回,她娇弱无比的发出声声轻泣,整个人无助的任由这男人摆布……“啊。”直到一股汹涌的热流沖入她的身子,她拱起上半身,与他那股巨大更加紧密的贴合在一块,一点空隙也无,然后,真正到达了欲望的山顶,和这男人一起沉沦在广大无边的慾海……她哭了,不住地啜泣。 他低头亲吻她,是绵绵密密的温柔。 他的男性,还在她的身体里,两个火热疲惫的身躯毫无阻隔的贴合在一块,是这天地之间最美的契合。 可……这一切根本就失了控。 沈莫语被他温柔无比的亲吻着,想起的,却是三天后她和张桦学长的婚礼。 这男人说要放她走的,不是吗? 却要了她……究竟,他是病昏了头?还是突然改变了主意? 沈莫语幽幽地看着他,那美丽的俊颜,就算看一千一万次也不会厌倦吧?他这样爱她抱她,就算一千一万次,她也不会满足吧? 痴痴缠缠的眸,象是要把他给缠绕,一辈子都不放开。 兰风低嘆。 那为什么,她要这般惹他生气呢? 就因为,他说要放她走吗? “你为什么……抱我?”终究,还是问出了口。 兰风睨着她,眼神里,竟散去了温柔。 “你想听什么答案?”嗓音有点冷,象是在对一般的女人。 他以为她在求些什么吗?沈莫语愣住了,没想过在他这样抱了她之后,还可以这样看着她,象是他一夜情的女人。 心抽痛着,那长年紧护住的心房竟似破了一个洞,怕是一辈子也无法弥平抚这一刻的虚空与失落了。 好强如她,怎能容许这样的对待? 沈莫语对他笑了,笑得性感而凄凉。 果真,要保有他的方式就是不要跟他在一起,不要爱上他,现在,变成这样,一切都迟了。 明知道最后会变成这样,却不能坚持定见,跟他上了床,甚至还怀了他的孩子……哈,这叫自作自受。 “不过就是一时的费洛蒙作祟,男欢女爱而已,你不必给我太认真的答案,只要记住,不要把我们上床的事跟我未来的老公说就可以了。”说着,沈莫语一把推开他,抽了一条被单把自己裹住,再把衣物找齐,躲进浴室里穿衣服。 门关上时,佯装的坚强终是溃散,抖着手,沈莫语好半天才把衣服穿上身。 泪流满脸。 浴室门外,披着睡袍的兰风斜倚在挂着画作的墙面上,那一声又一声低低的啜泣,听得他心拧。 明明那么的在乎。 明明那么的爱他。 是吧? 傻女人……仰起脸,兰风的泪光在眼里闪耀,唇角却勾起一贯自我的笑。 终曲 香港外海的一艘豪华游轮上,将举行的是她沈莫语的婚礼。 兰风大手笔的包了一架飞机把台湾的所有宾客载到香港,更大手笔的请了好几辆豪华专车,在香港机场接送前来参加游轮婚礼的宾客,这才把这些来自世界各地的宾客请到这艘游轮上,在美丽的夜之星光下,共同见证她和另一个男人的幸福。 台北ml经理秦梅看着沈莫语,竟是满眼泪意,抓着她的手久久不放,“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吗?” 沈莫语知道她想说的是——她不考虑一下嫁给兰风吗? 哈,现在不是她愿不愿意的问题,而是人家根本没打算要她,今儿个,兰风还亲自挽着江柔前来参加她的婚礼呢,意思很明显,他不会因为三天前跟她这个新娘子上了床,就改变主意跟她在一起。 可以后悔吗? 不,她不要,就算心再痛再闷再难受,过了这一夜,一切都会过去的。 “秦姐,你看见新郎了吗?”沈莫语突然想到,从今儿一早忙着梳妆打扮,然后坐专机飞到香港搭上游轮之后,她似乎都还没见过张桦。 帮她打点的结婚助理早上跟她说,张桦要先张罗一些别的事,还得招唿前来参加婚礼的宾客,所以在婚礼前都没法子跟她见面,可是,连个影子都没看到,似乎也太说不过去了。 秦梅摇摇头,“见鬼的,我根本不知道哪一个才是新郎啊?每个上船的男人都穿得比白马王子还帅,尤其是兰老大,我横看竖看都是他比较象新郎。” 沈莫语皱眉,不知为什么,心里隐隐有种不安在蔓延。 她提起婚纱的裙摆正要起身,秦梅忙拉住了她——“你要去哪里?婚礼马上就要开始了,有那么急吗?等会儿不就可以见到人了。” 秦梅才刚说完,就见几个伴娘全涌进来,笑眯眯的把新娘拉出新娘舱房,“要开始了,我们得到甲板上去,小心走喔。” 沈莫语被这群她不太熟的伴娘们簇拥着,慢慢走到游轮外,一路布满着鲜红的玫瑰花和满天星,在串串灯火的照耀和柔美典雅的乐曲声中,她听到了众人的赞嘆声与惊天的掌声。 头纱遮脸,尽掩她的羞涩与不安,她低垂着眸,听见司仪开了场,然后结婚进行曲在耳畔响起——“让我们欢迎今天晚上的主角,新郎新娘出场。” 话落,有人尖叫,有人放炮,那绵延不绝的掌声更是让她有些不适应,害她有些怯场,此时,一只修长的手朝她递过来,在她怔愣的同时,主动把她的手给牵住,这感觉……好象一个人……沈莫语蓦地抬眸,竟见那绝美尊贵,连做梦都来纠缠她的男人,此刻正笑意盈盈的望住她。 “你……在干什么?放开我的手。”今天,她要结婚的对象是张桦学长,不是他这只可恶的恶魔啊。 第20页 兰风的眸一敛,温柔低笑,睨着她的眼,满是深情,“今天,是你跟我的婚礼,亲爱的小语,现在这一刻开始,我拉了你的手之后,一生一世都不会再放开了。” 什么跟什么? 沈莫语不敢相信的瞪着他,身子不住地颤抖,“你对张桦学长做了什么?还有,你知不知道自己现在在做什么?” 众目睽睽之下,他竟然要抢婚吗? 莫名其妙……简直就是超级混蛋加恶霸。 “他没事,不信你看向我的左后方——” 她看了,在一群宾客之中寻找,然后,她不只看见张桦,还看见他身边站的那个女人,江柔。 这……张桦和江柔怎么会在一起?他们根本不认识。 “他们是前来祝福我们两个的,他们都知道,我们两个爱死对方了,就算天塌下来都拆散不了。” “不可能……他说过要娶我的,他说过他一定会帮我的。”沈莫语气红了眼,看着兰风,幽幽低语:“一定是你搞的鬼,你怎么可以这样破坏我的婚礼?我有说过要嫁你吗?你有跟我求过婚吗?是你说让我走的,是你说你还跟江柔在一起的,是你不要我,为什么还要这样对我?” 闻言,兰风当场跪下,执着她的手依然不放,“对不起,我只是被吓坏了,当我发现你竟然被人绑架,当我意识到我可能因此再也看不见你时,我真的吓坏了,你永远无法理解我当时的恐惧,我曾经如此骄傲自得的过人理智与冷静,在那瞬间,几乎全部都快崩溃……” 沈莫语低头看着他,泪意一下子涌进眼底。 她怎么会不懂?当她被绑住而不知道未来会如何时,她也是这么这么的害怕和恐惧呵,懊悔着不曾亲口对他说过一句:我爱你。 “……尤其,当我知道你是因为我的缘故才被人绑走时,我就决定要大方一点放你走了,因为我害怕你会因为我而遭遇到更多不好的事,你是那么的美好,而我却是个恶魔,一个恶魔有什么资格爱一个天使呢?我是这样想的,所以才谎称我和江柔还在一块。” 目的,就是要让她走得无牵无挂。 沈莫语的泪扑簌簌地落下,身子因为哭泣而颤抖。 “那为什么又要娶我了?三天前你抱完我之后,半点也没要留我的意思,就这样让我离开,你凭什么以为,我的婚姻可以让你这样擅作主张?你凭什么以为我一定愿意嫁你?” 兰风亲吻上她的手背,一吻再吻。 上百宾客的游轮上,奇异的安静,每个人都屏住气息,静静的看着新郎与新娘,就算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听清楚他们那低低的谈话声,但当高大俊美,高高在上的兰风,竟朝新娘跪下的同时,众人的心早提得老高,期待着未来可能的发展。 “因为,我发现自己根本放不开你。”否则,他就不会因此生了病,抑郁成疾。“至于那天为什么要那样对你,是因为我在生你的气……” 沈莫语咬住唇。“生我什么气?” 兰风睇着她。 气她这么狠心,怀了孩子还打算嫁别的男人。 可是,这话当然不能现在说,除非他不想把她娶进门。 要是她是别的女人,他铁定不会轻饶她,可,她是他的小语,一辈子最爱的女人,除了闹点小小的脾气,他也只能这样骄傲的闹一点别扭而已,什么也做不得,永远,都是最后的输家。 连今天的婚礼也是。 好象是他来抢亲,此刻跪在她面前忏悔的却也是他。 “气你,明明爱我却要嫁给别人,气你,动不动就想推开我,你还想怪我抢婚吗?为了让你有后悔的余地,我还非常有先见之明的让婚礼在游轮上举行……小语,嫁给我吧,你该知道打从我十岁那年遇见你开始,生命中就註定有你的存在,一辈子都逃不掉的,你懂吧?” 这叫求婚吗? 在婚礼上直接求婚? 沈莫语好气又好笑,“如果我还是不答应呢?” 兰风挑挑眉,“那可能没法子,我今天一定要娶到你。” “喔?如果我就是不嫁呢?” “那……我就跳进海里去。” 天哪……沈莫语瞪他,他是不是男人啊?连这种幼稚可笑的威胁手法都拿来用? 赖皮鬼。 “那你就跳吧。”沈莫语别开眼。 什么?兰风愣住了,有没有那么狠的啊? “小语,你知道我怕水。” 见鬼了。 “小语,你知道我不会游泳。” 胡说,他明明就是游泳健将。 “所以,我要跳喽?” “嗯。” 兰风看着她半晌,见她好象不是在开玩笑,终是嘆口气,起身,看着身上华丽的新郎装,又嘆了一口气。 “小语,这样我身上的衣服会湿掉臭掉,就不能当个帅帅又漂亮的新郎了,这一点,你该知道吧?”美丽的俊颜上,露出一抹极深的哀怨。 噗——沈莫语笑出声来。 接着是众宾客忍俊不禁的笑声。 美丽的恶魔兰风,果真是很爱漂亮啊。 “兰风说了什么?”没听清楚的宾客,纷纷问着前面再前面的宾客。 然后,他们的谈话一传十,十传百,游轮上的宾客开始窃窃私语起来……“你说,她真的会让兰风去跳海吗?”宾客里,有一个女人幸灾乐祸的问身旁的男人张桦。 那女人不是别人,正是之前被兰风气到不得不跟他分手的江柔。 她爱过他,恨过他,也可怜过他,因为堂堂一个兰大总裁在爱情路上这么瘪,爱一个女人爱得这么孬,真的很可怜。 不过,可怜归可怜,他曾经伤害过她的仇,如果可以由另一个女人来帮她报,也未尝不可——如果,这回他真的会去跳海的话,她有点坏心眼的期待着。 张桦摸摸鼻子,幸好还在。 三天前兰风杀到他面前,问他知不知道小语怀了他的孩子? 幸好他不知道,真的不知道,知道了还答应娶沈莫语,那就不是气气兰风可以善了的事了,这男人会亲手揍烂他的高鼻子,或者干脆把他丢到海里去餵鱼。 幸好……兰风说新郎得换人,只要他愿意乖乖让位出来,就可以一笑泯恩仇。 换,当然换啊,反正这婚也不是要结真的,何况人家还怀了兰风的孩子,要是有一丁点闪失,天啊,不敢想像他的人生从今而后被分发到第几层地狱去。 “喂,我在跟你说话呢。”江柔将脸凑了过去,见到张桦显得有点悲悽的脸。“天啊,你还爱着沈莫语吗?你该知道他们两个已经爱到眼里根本容不下任何人了吧?快醒醒,看看我,不好吗?” 江柔,对他笑得很温柔,一如她的名字。 张桦笑了,“你很好,否则兰风那傢伙就不会故意带着你来认识我了。” 她和沈莫语,笑起来时有一股相似的气息,就象是大学时代的小语。 真是……心机很重的兰风呵。 海风暖暖吹起,张桦再次望向那对新郎新娘,看来新娘捨不得新郎变丑变臭,所以没让新郎真的去跳海。 此刻,兰风正一把抱起沈莫语,在众目睽睽之下深情的吻下去……夜空中,放起了烟火,剎那间闪亮了整个天空。 宾客high得不得了,全都仰望着华丽的夜空,为此生最浪漫的一刻感到浓浓的幸福。 “我爱你,兰风。”沈莫语偷偷地在他耳畔说,她打算,婚礼之后再告诉他孩子的事,如果他想赖,也赖不掉了吧? 闻言,兰风笑了,再一次深深地吻住她——“我更爱你,沈莫语。”他低喃,眼底染上一抹薄雾。 他很幸福,而且决定一辈子都要守护着他的幸福。 爱她,也爱她和他的孩子。 ——全书完编註: ×想知道代关集团总裁关晋是怎么把青梅竹马的夏熙绑回家当老婆吗?请勿错过“青梅竹马” 系列之一——採花849《流氓未婚夫》。 《华丽总裁》之大学篇< 再相遇> 大学校园里,开学的第一天,竟然会上演聚众围殴事件? 抱着书的沈莫语皱着眉,冷冷的看着在她面前上演的暴力事件,这样的画面对她而言一点都不陌生,但上一次的记忆是在八年前的孤儿院里,一堆小男生打着一个小男生,现在在她面前的却是一堆大学生打着一个……新生? 天知道? 因为她也是新生,今天第一天上学,好死不死的竟然被她撞见这种事。 第21页 以前的她,可能会跑上前去喝阻他们这些人,可沈莫语不再是以前的沈莫语了,她不再多管闲事,心可以很冷很硬,她甚至不多话,不想找任何人分享心事,因为上一个她多管闲事又分享心事的人,已经在六年前离她而去,狠狠的伤透了她的心……她不会再重蹈覆辙的。 绝不会。 因此,前面的一堆人继续打着架,沈莫语决定绕道而行,眼不见为净。 没想到,就在沈莫语一言不发的打算离开现场时,一声熟悉的叫唤声竟在她身后响起——“小语,救我。” 见鬼了,这画面熟悉就算了,有必要连被打的人的声音都这么耳熟吗? 她一定是昨天晚上没睡好,才会白天走着路还在做恶梦……是梦,绝对是梦。 咬牙,沈莫语没回头,决定继续往前走。 “小语,我是兰风啊,你的兰风啊,小时候都是你救我的,你忘了?” 她是忘了,根本不想再记起。 沈莫语终于回头,看见的果然是那个忘恩负义的臭兰风……他比小时候更美了,还带着十足的雅痞味,坐在地上被人家打的他,非但半点也不狼狈还美得教人屏息。 他不再文弱斯文,虽然还是拥有一张绝美的容颜,但变高大了,变壮了,变邪气了,此刻,他仅仅只是眼眸含笑,唇角含笑的望着她,就让她莫名其妙的开始心跳加快,整个人热了起来。 她红了眼,鼻子好酸好酸,虽然在情感上她是极度思念着他的,虽然此刻在身体上她也是被他的美与无敌性感所蛊惑,但,她没忘啊,她恨他,恨他十二岁那年把她一个人留在孤儿院里,跟着他父亲到了美国,一去不回头。 她以为,这辈子不会再见到他了。 她以为,那曾经的童言童语,说过会陪伴彼此一起长大的话,都不会再有实现的一天……兰风优雅的拍拍屁股从地上爬起来,对身边那几个刚刚对他动手动脚的学长们眨眨眼,那些人非常配合的马上转头闪人数钱去,要知道,打人踢人还可以顺理成章得到一笔巨款,可不是常有的事哩,算是天上掉下来的礼物。 沈莫语抿着唇,闷闷的看着朝她走过来的兰风,他笑得那样迷人又张狂,仿佛他是天生的王,万物皆由他掌控与玩弄。 她不懂,他已经不再是十岁那年初到孤儿院时文文弱弱的兰风了,他根本不再需要她的守护,却可笑的故意在她面前演一场戏,为什么?想看看她是不是会象八年前一样的挺身护卫他吗?还是,为了勾起她的回忆? “我好想你啊,小语。”他深情款款的对她说。 “我长大了,不会再离开你。”他信誓旦旦的承诺。 开学那天,暖风习习,她却觉得有点冷。 她的直觉,一向敏锐。 当这个男人从她上大学第一天开始缠上她之后,她终于明白那天与他的再相遇为什么会觉得冷了。 她是恨他的,真的,很恨,根本不想原谅他,他却阴魂不散的出现在任何一个她可能去的角落——学长要追她,他去找人家单挑,说她是他在罩的。 有人送她花,他总是第一个知道,然后她就会收到一束更大束的花,让所有同学在教室尖叫一整天,缠着她死问活问对方究竟是谁。 还有,每天的五星级饭店便当外送,每天的专车接送服务,刚开始她不上车,那华丽昂贵的宾士车就会尾随着她满校园满街的跑,结果当然轰动全校,每个人看着她都指指点点,说她拿乔,说她哪配得上美丽夺目迷人得要死的兰风,说她根本就在惺惺作态……他是恶魔。 把她的生活搞得一团乱的恶魔。 她越是想低调过日子,他就越是把它弄得热闹而高调……他一定是故意的。 这就是她当年保护着的那个白净男孩?那个总是被打也懒得吭一声,叫一声的男孩? 真是够了,受够了,如果再让他这样恶搞下去,她未来四年的大学生活势必全毁,她绝不容许这样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 所以,某一天,当兰风又突如其来的出现在她面前时,她开口对他说:“答应我一件事,我们就可以象以前一样继续当好朋友。” 兰风挑眉笑了,得意又开心,“好,你说。” “永远不准勾引我,永远不准追求我,不准对我做出任何逾越好朋友之外的行为,还有,停止你一切的胡闹恶搞,还给我一个安静的大学生活……” 她说了一串,他全都说好。 因为,打从他那年离开孤儿院之后,一心就等着十八岁这一天,可以再回到这可爱的女孩身边,实现陪她一起长大的承诺,永远永远不再离开……或许,这承诺现在应该改改——陪她一起慢慢变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