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神棍风范》 第1页 《快穿之神棍风范》作者:孟秋七月【完结】 文案 古代文给主角批命的和尚 妖鬼文行走江湖的道士 西幻文戴着十字架的神父 清穿文经常出场的萨满 …… 这些神棍们往往起到了推动剧情的作用 当主角穿成这些神棍,又会发生什么有趣的故事呢? 阅读指南 1,本故事纯属虚构,不要当真 2,更新不定时,建议养肥再看 内容标籤: 搜索关键字:主角:谢安歌 ┃ 配角:…… ┃ 其它:无限流 第1章 妖鬼一 三月初,天色灰沉,春雨霏霏,凉意四起。 墓园里,没有带伞的行人纷纷离开。 慢慢地,空旷的墓园里,只剩下了一排排墓碑和一个年轻人。 年轻人脸色苍白,双唇极薄不见血色,眉间红痣暗淡无光,似乎许久不见阳光,又像是饮食不当。但他仪表整洁,着装正式,一身黑色西装加黑色呢子大衣,不像是扫墓,更像是去见一个值得拿出最端正的态度的故人。 无边无际的春雨萧萧而下,仿佛一支宏大而悲伤的哀歌。 谢安歌撑着伞,感觉天地间只剩下自己一人和眼前的一切,这样的感觉令他心安,令他沉醉。 他目不转睛地望着面前的墓碑,准确的说——是黑白照片上的老者。 清瘦,和蔼,双目有神。 抓着伞柄的左手,骨节苍白,捧着白菊花的右手将花束放到地上,缓缓地抚上墓碑,以一种十分珍重的姿态。 “爷爷。”谢安歌轻声道,只怕声音大一点就能惊扰到这里的亡者,“我来了。” “现在,爸和妈,都过得很好。”他一字一字,认真地说,想到活泼可爱的双胞胎弟弟妹妹时,才露出一点柔和的神情,“阳阳和月月,也很好。” 沉默了很久,谢安歌才说到自己:“我也很好。” 离爷爷逝去已经一年,该恢復正常生活的早已恢復。 又是一阵长久的沉默。 来之前,有很多的话想要说给这世上最疼爱他的长辈听。来之后,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四周寂静,唯余雨声。 墓园,雨水,阴冷,正是即将上演鬼片的节奏。 谢安歌一点也不怕,因为他的爷爷在这里。 直到天色渐晚,他才迈着略带疲惫的步子离开。 雨越下越大,天色越来越暗。 拐角处,疲劳驾驶的司机视线模煳,已经看不清前面的是人影还是电线桿,他下意识地打了转盘。 砰—— 警车和救护车的警笛很快鸣起。 黑暗降临,死亡逼近。 没有痛苦,没有不甘,只有全然的接受和平静。 人们都说,人死前的一刻,一生中最重要的记忆会像幻灯片一般,走马观花地放过。 不知道为什么,谢安歌清晰地想起了埋在记忆深处的一件事来。 夏日,蝉声阵阵,三人合抱大的松树下,爷爷摇着蒲扇,坐着石凳,喝着搪瓷杯里的清茶,神情惬意。 谢安歌学着爷爷的模样,也捧着一只搪瓷杯,似模似样地喝着,眉间一点红痣,仿佛仙童一般。 对面的来者盯着谢安歌的脸,看了又看,才揪着鬍鬚,略带纠结地说:“谢老哥,你这孙子面相不凡啊!只是,眉尾向上,唇薄色浅,没有长寿之相。眉中红痣若方外之人,只有出家,才能破解这短寿之局。” 谢老爷子选择性失忆只听了前半句,得意洋洋地道:“我的孙子,自然不凡!” 客人苦笑。 奇怪的客人走后,爷爷轻而短促地嘆了口气。 迷迷煳煳间,意识在半梦半醒之间沉浮,谢安歌隐约听到了许多嘈杂声,人声、脚步声、衣服摩擦的窸窣声、动作间发出的声音参杂在一起,扰人清梦。 “恭喜阿郎贺喜阿郎!娘子生下了一个大胖郎君哩!” 稳婆想到即将到手的大笔红封,顾不得疲惫和汗水,喜滋滋地高声道。 “好!好!好!”门外的男子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动动发麻的双脚,哈哈大笑起来。 年到而立,才得一子继承家业,这让陈父如何不喜? 初为人父的陈家主人喜不自胜,一挥衣袖,意气风发地道:“通通有赏!加三月月钱!!” 僕从们闻言,皆喜上眉梢:“谢阿郎赏!” 热热闹闹大办了洗三,陈府宾客云来。 陈父抱着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小儿,看着儿子褪去红皮,变得白白胖胖,眼珠子又圆又黑,跟塞外来的葡萄一般,笑得牙花子都露出来了。 “娘子可算是苦尽甘来了。”兰姑掖了掖盖在娘子身上的被子,瞥一眼后院,“有了郎君,日后的好日子——且长着呢!如今,最要紧的是养好身子。” “兰姑放心,芸娘省得。”陈家娘子抿嘴一笑。 为母则强,为了郎君,怎么着她也得活得长长久久! 几天后,谢安歌总算能看清楚东西了。 木摇篮,木栋樑,绸缎小锦被,双丫髻,双平髻,绣花上罗裙。 ——这彻底证明了谢安歌的不详预感。 第2页 他穿越了,婴儿穿。 死而復生,死去的谢安歌在异世界活了过来。 这个时候,谢安歌难免庆幸爷爷早已死去,不必白髮人送黑髮人。 至于爸妈,有弟弟妹妹总不会太过伤心。阳阳和月月还小,记事不牢,用不了几天就能忘掉哥哥。 既来之则安之,活着就活着吧。 但他完全听不懂周围的人在说什么,全身软绵无力,张嘴就是哭声加口水,本色出演了一个纯正的婴幼儿,丝毫不费演技。 #小说误我,说好的穿越之无障碍听说读写呢?# 想到这里,谢安歌嘘了一口气,毫无心理障碍地接受了自己一朝还童的事实。 好歹,还可以从头开始学习说话呢。 五年后。 日光铺满大地,热气蒸腾而起。 官道上,一支商队逶迤前进。 路上的行人,官道旁的野草,负重的畜牲,无一倖免,在毒辣的日头下,皆是蔫头搭尾的。 商队最前头是一个满腮鬍鬚的大汉,他身着劲装,肌肉把衣服都撑得鼓起来了,骑着高头大马,眼里蕴含精光,一身的彪悍之气。 稍后,大汉在双目上手搭凉棚,往前眺望了一阵,高声道:“弟兄们!提提神!前面一里地便是一处树林,那里十分阴凉,还有一条小溪,到那里咱们便可歇一会儿了!” 他的声音极为洪亮,说起话来震耳欲聋,十分有说服力。 话音一落,周围的大汉们都大声应是,嗓音兴奋,显得对领头的大汉十分信服,对大汉描述的场景充满了嚮往之情。 领头的大汉看似粗鲁,实则心细如髮,他心知天气这样酷热,大傢伙都受不了了,只得这样望梅止渴,让众人好受些。 而且,李大郎也没有说谎,只是那处小树林离这里不止一里地罢了。 李大郎黑红的脸庞上,汗水如雨直下,他直接用袖子一抹,骑马往回走到一辆马车前,细细地禀报了此事。 陈家阿郎闻言,也不摆架子,只真诚道:“一切有劳大郎。大郎一身本领高强,义勇双全,只做个镖师岂不屈才?” 不等李大郎说些什么,陈父的眼神充满了暗示的味道,又殷切道:“待回了锦州,务必让某设宴款待尔等,让某一尽地主之谊。” 李大郎面上看似平静,心里对主家的信任和邀请却颇为意动。 走镖终究不是一个长久的营生,一旦老去,落得一身伤病不说,钱财也未必充裕。还不如找个和善的主家,做个护院来得好。 只是他笨嘴拙舌的,也不知道该说些好话,只抱拳向陈父保证道:“必不负阿郎所託。” 神情坚毅的李大郎雄心壮志地回到前头。 陈家阿郎微笑颔首,放下了帘子。 作为一个成功的大商人,他也有自己的思量,如今晋朝隐有乱象,盗匪横生。与这样有勇有谋的人结交并不吃亏,多一个朋友多一条后路。 他没想到,一想成畿,这条后路很快就派上了用场。 宽敞的马车内,原本摆着的冰盘已经化为温水。 芸娘掏出手帕轻轻抹去额头上的汗珠,轻声细语:“真是一年比一年热。” “娘,凉一凉。”小豆丁谢安歌摘下脖子上的寒玉,贴到他这一世的母亲头上。 “长寿有心了,”芸娘纵使在如此炎炎夏日之下,笑意仍旧温婉如江南烟雨,将重金求得的寒玉挂回谢安歌的脖子,“娘不热,长寿还小,合该凉快些。” 长寿是谢安歌的小名,寄託了父母对他最纯朴的期望。 就这么一个心肝宝贝,陈家父母到现在还没能取得一个能配得上儿子的大名,就一直用着小名。 闻言,陈父笑道:“娘子安心,李大郎方才说前面不远处便是树林,那里阴凉无比,正好歇一歇。” “爹爹!”谢·五岁·娇生惯养·安歌忍不住问道,“咱们什么时候到锦州啊?好热啊!” 陈父不顾酷热,松松地抱住宝贝儿子,安慰道:“快了快了,明日就到了。” “爹爹这话说了好多遍了。”谢安歌皱着鼻子道。 芸娘曲起食指,颳了刮儿子的小鼻子,好笑道:“难道长寿不想去锦州祭拜翁翁和太婆吗?” “想,”谢安歌想起自己慈爱的爷爷,低下头,像小大人一般嘆了口气,“只是咱们为什么不在天凉的时候去呢?” 陈父哈哈大笑,前言不搭后语道:“乖儿子,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谢安歌暗暗地嘆气,因为他有一种不详的预感。 他上一次有这种预感的时候,是在给爷爷扫墓后,随即出了车祸,穿越了新世界。 真心希望自己的预感不要那么准。 第2章 妖鬼二 俗话说得好,好的不灵坏的灵。 当商队吭吭哧哧赶到小树林时,那里已经有了十几个赶路的行人。 一个眉眼和身材都圆圆的中年男子原本坐在树荫下乘凉,见商队来人众多,站起来和善地朝李大郎拱手行礼,道:“某姓王名宝,见过这位壮士。不知壮士从何处来?” 李大郎下马,抱拳行礼:“某姓李,人称李大郎,我等远道而来,酷热难忍,正要在此处歇一歇。” 第3页 “原来如此,快请!”王宝伸出指节圆滚滚的右手向树林一指,客气道。 虽然见到可以休息乘凉的地方,很值得高兴,但李大郎走南闯北多年,经验丰富,知道许多坑蒙拐骗的最爱在人放松之时下套,尤其是近年来无缘无故消失的人太多了,故而没有因为王某外表和善而放松警惕,反而提高了戒心。 小心驶得万年船,若是误会了再赔个不是就是,决不能因粗心而置大家的安全于不顾。 这样想着,李大郎面上露出一点笑意,背在身后的左手朝镖师们打了个手势。 镖师们见到手势,立刻绷紧了神经,暗暗地将右手摸到武器旁边。 商队缓缓进入树林,占据了树林的另一半无人区。 夏风徐徐,凉意扑面而来,驱散了一身的燥热,众人不由得放松了心情。 先到树林里的一行人,原来都是同乡,结伴而行,来到锦州做些生意。近来天气酷热,生意越来越不好做,故而一起回乡去,另谋出路。 神奇的是,这些人的长相都十分慈祥或老实,都是不会引人戒备的外貌。 李大郎试探性问起时,王宝毫不在意,轻描淡写道:“李兄有所不知,我们几个都是一个家族的,长相嘛,难免相似。” “难怪!”李大郎笑道,仿佛放下了疑惑一般,心里的疑团和不安却越来越大,没有任何由来,这让他十分烦躁。 镖师和陈家的僕从们开始准备午饭,由于天气炎热,大多只能吃些硬梆梆的干粮。 商队自备的水早已在路上用得差不多了,王宝一行人见此,纷纷热情道:“用我们的吧!我们刚刚喝过水解渴了。” “话怎么能这么说?”李大郎推辞道,“小溪不远,走几步去打水便是,哪里能占兄台便宜?” “唉呀!这话说的!”王宝一拍大腿,浑身的肥肉顿时颤抖起来,“几杯清水而已,不值当什么,解渴如救急么!李兄这样说,岂不是不当我们是朋友?” “就是就是!”王宝的同伴应和道。 闻言,李大郎的副手也觉得有些不对劲了,爽朗一笑,道:“哪里哪里!王兄言重了。这些小兔崽子们再疲懒不过,再不让他们动一动,皮都松了。”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不错。”李大郎也一副笑呵呵的模样,转头朝年轻的镖师们笑道:“还不快去!仔细你们的皮痒了!” 年轻的镖师们顿时一闹而散,拎着葫芦和木桶,嘻嘻哈哈地朝小溪跑去,打水也没忘记带上兵器。 王宝笑意不变,仍旧眯着眼,笑得和善。 他的同伴们却没有他那样的肚量,有几人露出了不愉之色,对商队众人的不知好人心,面露冷色。 树林里的风渐渐止了,凉意却慢慢加重,甚至变得有些阴寒了。一时间,小树林自成一个世界,与外面的酷热隔离开来,虫鸣鸟叫渐渐消失。 老道的镖师们开始不动声色地收缩阵地。 马车上的陈父不动如山,也不准帘子外的车夫动。他侧耳倾听外面的动静,即使热得很了也没有轻易动作。 芸娘沉默不语,只一下下地抹着额头上的汗水,再热也好,只要陈父不发话,她就不动。 她也许懂得的事情不多,却再识趣不过。不懂没关系,按聪明人说的去做就行。比如兰姑,比如官人,都比她聪明,听他们的,准没错。 这是她几十年来积累的生活经验,可谓是另类的生存智慧。 谢安歌又不是真正的小孩子,也很沉得住气,没有闹脾气,努力地听着外面的动静,在有限的信息中分析情况。 不一会儿,李大郎来到马车旁:“陈家阿郎,这些人只怕不安好心,某行走江湖多年,再没见过这般‘殷勤’的,黄鼠狼给鸡拜年尚有不及。” 谢安歌心想,我可真是乌鸦心,不详的预感再次实现了呢! “古语有云,逢林莫入,是某失策了。”李大郎隐隐后悔,咬牙切齿道。 虽然商队的人数比王宝一行人多,却仍然不能让李大郎安心,他的刀是见过血的,本人也有一二分见识。他不怕正面对上敌人,怕就怕鬼蜮伎俩、旁门左道。 “马有失蹄,人有失策,这是人之常情。”陈父十分冷静,多年经商教会他,情况越是紧急越不能急,忙里易出错,一步错,极有可能步步错。 “大郎多年走镖从无失策,如今情形如何?还请大郎支个招才是。”陈父沉静道。 说话的这一会儿功夫,林子里的气氛越来越凝重,王宝一行人的神情越来越诡异。 马儿们嘶鸣,撅起蹄子,躁动不安。 “阿郎放心。”李大郎在陈父的感染下,慢慢恢復镇定,他到底是个老练的大镖师。 “某已吩咐儿郎们四周打探。这些人若是真的心怀不轨……某亦不是好惹的!”李大郎比了个决然的手势,声音冷酷,神情狠厉。 芸娘抱住谢安歌,捂住了他的耳朵。 谢安歌挣扎了一下,没挣动,就随她去了。 对生活在和平年代的谢安歌而言,平日里就是小偷小摸的也很少见,杀人抢劫什么的,基本只出现在电视、报纸、网络上。 听着陈父和李大郎的对话,一场违背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犯罪行动即将在眼前开展,谢安歌不由得悄悄地揪住了自己腰带上挂的香包。 第4页 陈父对此却十分满意:“好!” 寒意侵入马车,戴着寒玉的谢安歌年纪最小,受不住阴气,不由得打了个冷战。 “娘,冷!” 六月天寒,不吉之兆。 陈父和李大郎的脸色均是一变。 想起那些妖精鬼怪类的传说,心底一寒,陈父当机立断,掏出印鑑塞到李大郎手中,道:“若有不测,还求大郎保住我陈家一滴血脉,在下不胜感激,来世做牛做马报答大郎。” 手中的印鑑还带着陈父的温度,李大郎的手微微抖动,陈家豪富,有了这印鑑,就等于得到了陈家的大笔财产。绕是镇定如他,也不由得唿吸一滞。 “必不负阿郎所託。”李大郎郑重其事地抱拳道。 同样的话,不同的语境,带来不同的心情。 陈父勐地夺去芸娘怀中的儿子,狠狠地搂了搂,随后克制住自己的不舍,亲手将儿子放到李大郎手中:“有劳大郎。” 泪珠从芸娘的脸颊上滚滚而下,她捏紧手帕,哭也哭得无声无息:“长寿,吾儿!” 陈父默默地握紧了芸娘的手。 “娘!爹爹!” 谢安歌:一脸懵逼??? 年轻镖师们的归来,如同落入湖面的石子,打破了一池平静。 王宝一行人,不,是一行鬼,见商队众人终于来齐,瞬间露出青面獠牙,包围住众人,嘶吼着扑来。 猝不及防中,外围的镖师着了道,落饺子般从马上落下来。 “既然来了,何必急着走?”王宝俗气的紫色绸衣早已变成灰色,獠牙尖利,不復和善,阴沉地道。 一个年轻的镖师“呸”了一声。 下一刻,王宝咬上了这个镖师的脖子,拔出一半的刀哐啷一声掉下去了。 李大郎无暇顾及,只能草草地扯下腰带,将谢安歌绑在胸前,抽出大刀,骑马奔驰,厉声喝道:“弟兄们!撤!撤!” 不用李大郎说,见到人变鬼一幕的众人都心有余悸,不由分说地骑马往树林外跑。 车夫扬起马鞭,狠狠一甩:“驾!驾!” 阴风颳起,树林里的枝条快速生长,拦路杀人。 这一刻,无害的树木成了恶鬼的帮凶,小树林成了一个天然的囚笼。 李大郎的身上阳气充足,浩气长存,又有煞气,鬼气一近他身,就如汤沃雪般迅速消散,正是许多鬼怪的天敌。 因而这些恶鬼都不敢拦他,任由他一马当先离去。 人怕鬼,鬼也怕人。 见此,李大郎稍稍松了口气。 挑、噼、斩,煞气浓郁的大刀被李大郎舞得虎虎生风,将拦路的枝条一一斩去。 谢安歌被马儿颠得难受,想回头看看这一世的父母都不成,但他坚强地一声不吭地忍住了。 成年人就应该这么冷静、淡定、成熟! ——尽管,眼前所见的一切都快刷新一遍他的三观了。 已经经歷过穿越的谢安歌镇定地接受了异世界的奇异之处,与时俱进,重塑了坚持多年的唯物观。 小树林离官道不远,肉眼可见。 但是由于不知名的男鬼们和枝条的阻拦,李大郎还要分心控制惊惧不已的马儿,因此前进的速度并不快。 身后的吶喊声越来越少,血腥味越来越重。 不能停!不能停! 李大郎咬着牙,脸上的肌肉像花岗岩一样坚硬,奋力前进。 吼—— 突然间,一阵宏大的虎啸声自山岗上传来,啸声如巨浪冲来,山林震撼! 异世界的老虎都这么勐的吗? 被虎啸声震得头晕的谢安歌迷迷煳煳地想。 恶鬼们却突然振奋起来,表现得更加兇勐。 人的哀嚎声此起彼伏,传得极远。 李大郎眼里充血,一字一顿:“伥、鬼!” 语气阴寒似地狱爬上来的恶鬼,跟追着人跑的伥鬼一般无二。 谢安歌不知道什么伥鬼,他只知道为虎作伥这个成语。 其实,伥鬼就是老虎吃掉而变成老虎的僕役的鬼魂,它们品行卑劣,毫无人性,常引诱或威逼人使其被老虎吃掉。 人们常说,虎毒不食子。 而这些伥鬼恶毒更甚于勐虎,因为它们变成伥鬼后,第一件事就是引诱家人被老虎吃掉。伥鬼认为老虎是它们的主人,被主人吃掉就能脱离苦海,早登极乐。 王宝看着临死挣扎的人们,不满而愤怒:“你们当真是不识好歹!被我的主人吃掉是多么大的荣幸,你们跑什么?啊?”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文啦! 噹噹当!!! 欢迎留评,欢迎收藏,欢迎养肥!! 第3章 妖鬼三 老虎长啸一声后,从山岗上携雷霆之势俯冲下来。 大地立刻随之震动,地面尘土腾起,无需言语,就已经将老虎的强大表现了出来。胆小些的僕从已经被吓得瑟瑟发抖,镖师们已经完全组织不起有效的抵抗。 李大郎胯.下的马儿被山林之王吓得腿一软,哀鸣一声,就地跪了下去,使得李大郎和谢安歌按惯性往前飞了出去。 幸而李大郎身手敏捷,紧紧地护着怀里的郎君,就地滚几滚卸下了从马上跌下的力道。 没有了马儿,身上负伤,又带着个拖油瓶,李大郎的速度不可抑制地慢了下来。 第5页 但,伥鬼们可不慢,甚至更快了。 很快,伥鬼之首王宝就追了上来,一边伸出舌头去舔滴着鲜血的獠牙,一边阴森森地道:“李兄,咱们方才不是聊得好好的吗?何必这样急着走?” 谢安歌看不见王宝,却仍然被他语气中的阴寒狠毒惊得汗毛直竖。而李大郎,他既不说话,也不回头,绝不给这恶鬼任何可乘之机。 见李大郎油盐不进,王宝烦躁地用脚一蹬地上,露出一个狰狞的表情。 后面的人被解决得差不多了,又多了几只伥鬼呈合拢之势追了上来。 李大郎凭着两条腿始终是跑不过伥鬼们,最后被追上来时,只得将谢安歌护在身下,扑倒在地。 谢安歌被压在一座大山之下,顿时眼冒金星。 又要死了是吗? 谢安歌微微嘆息,闭上了眼睛。 …… 迥异于人类的哀嚎声瞬间齐齐响起,重物轰然倒地的声音同时响起。 预料之中的死亡并没有到来,一双纤长秀美的手拎开李大郎的尸体,解开腰带,将谢安歌放在地上。 得救了。 谢安歌这样想着,他闻到了淡淡的莲花香味,浅淡而悠长,却神奇地驱逐掉了那些恶臭味和血腥味。 他茫然四顾,那些前一秒还嚣张跋扈的伥鬼已经没了踪影,诡异的枝条收缩回去,属于人间的热气腾腾地返回,以一种一往无前的姿势。 赤莲看着玉雪可爱的小男孩,头上两只总角以缀着玉珠子的红绳扎就,脸颊带着婴儿肥,并不显得痴肥,反而显出了独属于他这个年纪的讨喜之处来。只是头髮凌乱,身上多了几道灰扑扑的印子。 一身大红锦衣,显得十分喜庆,上好的绸缎上以金线绣着憨态可掬的蝙蝠,寓意着福气安康,脖子上戴着平安锁和寒玉,腰带上繫着香包、锦囊、玲珑球。 瞧他穿的用的,无一不精緻,无一不贵重,处处可见他父母对他的上心。只是如今父母处境不明,也不见他悲伤着急,更不见他哭闹不休,虽脸上只带着茫然与惊惶,隐隐露出青色,但仍然可以称得上是镇定。 谢安歌回过神来,视线由下而上,慢慢上移。 第一印象就是高,她很高。 这是一个道姑,一个冷艷的道姑。 唇不点而朱,眉不扫而黛,一双形状妩媚的桃花眼纵使无情亦动人。立体的五官,使她美得霸气,美得格外有攻击性。 哪怕她只身穿一袭毫无特色、毫无曲线之美的灰色道袍,神情寡淡如丧考妣,全身上下除了手中长剑和头上莲花冠再无其他,朴素至此仍然不能掩饰她的美艷。 这对未来的师徒在这一次歷史性会面上,都分别给对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不知道眼前的道姑一直盯着他做什么,谢安歌只按常理来向她行了个十足十的大礼:“多谢恩人救命之恩,长寿没齿难忘。” 见道姑还是高深莫测地盯着自己,一言不发,谢安歌也不由得心生疑惑。 赤莲才不知道自己的沉默造成了多少误会,她只是习惯性地评估男孩的资质,判断他的心性。她的师门虽然是大晋最强大的一个教派,自王朝立国以来,代代国师皆出自师门,可谓是声势赫赫。 然而少有人知,自在观代代单传,至今已经有二十一代,一旦后继无人,后果不堪设想。 自赤莲执掌自在观后,她就如同诸位师门先辈一般,开始寻摸徒弟。今天她心血来潮地算了一卦,师徒缘分在南方出现,才一路使了缩地成寸术往南方而来。 有师徒之缘,只是一段师徒关系的前提,并不意味着二人就一定适合成为师徒。现在粗粗一看,这个孩子,骨清目秀,资质过关了。 至于心性,嗯……还要再仔细观察一段时间。 只踌躇了一会儿,谢安歌就再度行礼,问道:“恩人,不知那些恶鬼怎么样了?” “皆已灰飞烟散。”赤莲淡淡地道,无须刻意为之,声音里便自带冷意,和她热烈张扬的外貌截然相反。 这些伥鬼对凡人来说确实可怕,但根本不敌她一招之数,连剑都没有出鞘。 要是一般的孩子,受了惊吓,又听到这称得上是冷酷无情的声音,非被骇破了胆子不可。 谢安歌身体里毕竟是个成年的灵魂,不会被轻易吓到,见道姑虽然冷淡,态度却很尊重人,有一说一,便再接再厉道:“我想去看看爹爹和娘亲。”送他们最后一程。 赤莲颦着眉,自她有限且无趣的记忆中,翻出仅有的、和人类小孩有关的那一部分,学着里面的娘子,一手扶着谢安歌的肩膀,一手放到他的屁股下面,稳稳地将他抱了起来,往树林里面走去。 谢安歌不适地扭扭屁股,尽力在这僵硬的手臂上找到一个舒适的位置。 “别动。” 谢安歌不动了,他默默地搂住了道姑的脖子,开始指路:“那里,最大的那辆马车。” 赤莲越过一地狼藉,施施然地走到了马车旁。 马车被卡在一棵大树边,神骏的五花马脖子上多了一个血窟窿,无力地歪到一旁。车夫早已被甩到一边,血肉模煳。 帘子上溅血四射,谢安歌一想到此世的父母就在里面,心里就再无退缩之意。 赤莲不必撩开帘子亲眼去看,以她的修为和五感之强,早已知道这里除了小孩,再没有别的活人。 第6页 她犹豫了一下,怕里面的惨状吓到谢安歌,没有松手放他下去。 谢安歌扭动着身子要下去:“恩人?” “不要看。”里面很可怕。 “恩人,长寿身为人子,不能亲自手刃仇人已是遗憾。”谢安歌奇蹟般对上了赤莲的脑迴路,顿了顿,斟酌着说,“若不能送爹爹和娘亲最后一程,让他们入土为安,长寿今后必不得安心,另,此举亦有违孝义。” 赤莲丝毫没有意识到,谢安歌口齿伶俐、逻辑通顺地说出这么一段话,到底意味着什么。 她认真地想了想,觉得谢安歌说得很有道理,从善如流地放下了他。 ——当然,她不认为孝道能起到什么束缚作用,她就是纯粹觉得,虽然未必能成为师徒,但还是应该做好准备,斩断俗缘,了解因果。 这叫有备无患。 于是,谢安歌见到了陈家阿郎和娘子的最后一面。 二人紧紧相拥而眠,宛若连理枝,从此不再甦醒,不必再面对那丑陋的、兇残的恶鬼。 除陈氏夫妇被带回锦州葬入祖坟外,其余人都被就地下葬,不至于尸骨无存,做个孤魂野鬼。 —————————————— 办完葬礼后,谢安歌的脸都小了一圈,随后,他跟着赤莲来到了赫赫有名的玉泉山。 玉泉山,是一座山,一座遍地皆泉的山,位于盛京西郊外七八里。 这座山双峰并立,以一眼泉水奶白宛如流动白玉的奇泉闻名于世。 这里方圆几里,都是歷代皇室累积封赏给国师的土地,换而言之,自在观观主就是一个十足十的大地主。 走过曲折陡峭的青石山道,到了半山腰,只见自在观在林木的掩映间,黛瓦白墙,檐角高飞翘起,挂着铜铃,风一吹过,叮噹作响。 迈上九重石阶,门上题着自在观三字,字形飘逸而不失力道风骨。推开兽首铜门,庭院开阔,中间立了一个巨型丹炉,丹炉底下便是一个八卦阵,炉内传来阵阵缥缈的药香。 绕过丹炉,就是正殿,正殿门楣正中高悬牌匾,上书清静殿。 殿中供奉着太清、上清、玉清三位尊神,殿内始终轻烟缭绕,三尊神像的面容在青烟后略带模煳,却是说不出的庄严肃穆。 由于谢安歌人小腿短,这次还是赤莲抱着他,一一指着自在观观内的建筑,告诉他这是哪里,又是有什么用途。 “清静殿,供奉三清尊神,上香、诵经、待客。” “百辰阁,观星、占卜。” “藏书阁,念书。” …… 十分的言简意赅。 第4章 妖鬼四(修改) 晚霞起,暮霭浓。 自在观的厨房升起炊烟,融入暮色。 几个外貌相似的小童一蹦一跳跑到厨房,他们或露猫耳,或露猫尾,或露猫爪,性子都活泼得很,叽叽喳喳地喊起来,放震天炮一般。 “鹤叔鹤叔!!” “观主让你做饭。” “给人类小孩吃!” “要补身子,补身子!!” 脸颊长长,身披羽毛氅衣的鹤叔笑呵呵地应了,还摸了摸这一窝化形都化不好的小猫,摸得他们喉咙发出唿噜唿噜声来。 在专·撸猫高手·业的伺候下,没一会儿,一只只小猫便化作了原型,翻身露出软乎乎、暖烘烘的小肚皮。 “喵——” 半个时辰后,赤莲道行高深,早已辟谷,就让一个看着约莫十一二岁的道童带谢安歌去用晚饭。 “观主。” 谢安歌去后,一拄着手杖、身形矮小的老者慢腾腾地走了进来。 “蒙公。” 这位老者服侍了好歷代自在观观主,通晓人情世故,又德高望重,很得赤莲敬重。 眼窝深陷、黑眼圈浓重的蒙公手抵嘴巴,清咳一声:“观主是想收那小童为徒吗?” “我还没想好,要仔细考察一段时间。”赤莲面无表情道。 蒙公笑了,他看着赤莲从小到大,从弱小无力的小女孩但如今道法精深的观主,说一句实在话,除了上一代观主,这世上无人再比他更了解赤莲。 “既然如此,你又何必带他回来,又一一介绍自在观呢?” 赤莲沉默了。 长寿是很好,年纪小小就这样懂事,葬礼她也没帮上什么忙,只在一边看着。 就是她再不通世故,看着他井井有条、胸有成竹地僱人办理各种事务,令父母入土为安,听着那些凡夫俗子对他的赞嘆、敬佩、怜惜,也能明白过来,这个小孩有多厉害。 只是,有一点令赤莲颇为不安。 那就是,长寿未免太过冷静了。 或者说,冷酷,无情。 看着父母死去的惨状,没有一丝害怕不说,也不曾掉下过一滴泪水。 即使赤莲天生地养,没有爹娘生养的,也懂得孩子死了父母,是会哭会伤心的。 但长寿不,他除了瘦了点,再没有别的变化。 只看他脸上的肉和身上的服饰,就能知道他的父母有多疼爱他。 这样的人,哪怕资质再出众,她再心动,一想到要收他为徒,赤莲心中就是毛毛的。 第7页 而且,自在观是晋朝皇室的忠实维护者,在天下百姓中的威望也极高,与国运的纠缠早已密不可分,一举一动都牵连天下,实在不能交到一个心性凉薄之人的手中。 尤其是,大晋很快就要迎来大劫。 赤莲将这一切平铺直叙地道来。 蒙公听了,笑意沉入眼底,一针见血道:“他若真像观主说的那般无情无义,观主就不会带他回来了。” 我那是不忍良才美玉埋没,赤莲略不服气地想。 只盘着腿坐在蒲团上打坐,赤莲的身姿依然优美,如一朵亭亭玉立的莲花。 “老夫窃以为,这孩子情深义重得很,且道法自然,天然取其三味,合该入我道门。”蒙公笑得皱纹都堆到一起,眼里放光地道。 他最大的愿望就是看着自在观一代代传承下去,这样的好苗子到了眼前,就恰如那油炸得喷香的小黄鱼放到馋猫嘴前,不入了肚子是绝不会罢休的。 “请蒙公赐教。”赤莲恭敬地道。 这是一个达者为先的时代。 “不明之处直接去问这孩子又有何妨呢?”蒙公狡黠地道。 他卖了关子后,便以一种看似慢腾腾实则迅如掠影的步法,飞快地遁了。 走到无人之地,蒙公才放下可靠前辈的架子,十分嚣张地狂笑一通。 好孩子,到自在观的碗里来吧! —————————————— 这一切都暂时和谢安歌无关。 谢安歌正看着眼前的饭菜发愁。 菜餚很丰富:扒原壳鲍鱼、清汤燕窝、松仁玉米、糖醋鱼、油爆双脆、锅烧肘子,还有成人男子拳头大的白面馒头。 闻着很香,酱汁多,风格浓厚,大鱼大肉,典型的北方菜。 但谢安歌正在守孝,吃不得荤腥不说,这些菜餚对一个口味清淡的南方人来说,实在是不太妙。 尽管没有披麻戴孝——现代人不讲究这个,自那日以后,谢安歌还是打算守满三年孝。 他脱下华服,穿上素色深衣,褪下一身饰物,不食荤腥,不行宴乐,就像为爷爷做的那样。 谢安歌饮了些汤,暖了胃,才开始进食,用了些馒头和松仁玉米,其余的一概不动。 见谢安歌停了筷子,那道童引他去休息。 “你叫什么名字?”谢安歌问道。 “我叫鹿七童。”道童手持绘着山水画的八角宫灯走在前面,颇为沉稳地答道。 “陆栖桐?凤凰栖于梧桐,好名字。”谢安歌赞嘆道。 “不是不是。”鹿七童耳一红,小声辩驳:“是梅花鹿的鹿,一二三四五六七的七,童子的童。” “抱歉,是我听错了。” “无妨的。”鹿七童见谢安歌比他还要矮小的模样,气度和威严却是十分不凡,又很和善的样子,忍不住问:“郎君吃的这样少,是胃口不好吗?” 那一桌子菜看着多,还不到鹿七童一顿饭的量,还是鹤叔体谅谢安歌人小做得少了,由不得他不惊讶。 “不是,我在守孝,不食荤腥。” “哦——原来如此。”鹿七童点点头,拖长调子恍然大悟一般,“那,什么是守孝?” 谢安歌脚步一顿,看着转过头来的鹿七童那双小鹿斑比般的眼睛,既无辜又澄澈,在灯火阑珊处,闪闪发亮。 他在心里组织了一下语言,用尽可能朴素简洁、通俗易懂的词语艰难地道:“守孝就是,当一个人家里有亲近的长辈去世后,不吃肉,不喝酒,不去玩乐,来表示伤心难过。” “哦,人类就是麻烦。”鹿七童低声喃喃道,他从蒙公那里得知的,人类寿命虽短,却是一种十分无聊且多事的种族,整天把时间浪费在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上。 譬如说,一个人受了委屈去告官,首先要做的不是把事情的经过说清楚,而是先要递状纸,然后交银子或者是挨棍子,最后才是诉说事情的经过。 鹿七童心想,守孝也是这样吧,吃肉就是不难过,不吃肉就是难过,真奇怪。 可怜郎君了,不能吃肉多么痛苦啊! 鹿七童怜爱地看了谢安歌一眼。 声音太低什么都没听到的谢安歌:……??? 穿过长长的迴廊,走过拱形门,就是一棵高大的桃树,枝头上缀满了桃子,沉甸甸的。 可惜天色已晚,谢安歌只能借着灯火看到一点隐约的轮廓。 玉泉山遍地皆泉,其中不少是天然的汤泉。赤莲给谢安歌准备的玉桃院里,也有两眼泉水,一阴一阳,一冷一温,这泉水皆是轻而甜,清澈见底。 自在观的先代观主干脆在这汤泉上挖了池子,盖了房子。 鹿七童备了澡豆、胰子、澡巾、衣服等物,引谢安歌去泡汤泉解乏,见小郎君不需要他伺候,便退下了。 谢安歌舒舒服服地泡了汤泉,才施施然地回了房间。 这时,房间内,赤莲已经在等着他了。 谢安歌一愣,很快反应过来:“见过恩人,不知恩人这么晚过来,有什么要紧事么?” 原本背对着他,正在对窗望月的赤莲缓缓转身,见他歪着头看向自己,消瘦的脸颊上因泡汤泉而浮起了健康的红晕,显得无比童稚可爱,不由得心一软。 第8页 也许是我太过苛刻了,终究还是一个小孩子呢。 赤莲缓步而行,在照进屋内的月光下,恍若九天玄女踏月而来。 玄女将手放到谢安歌头上,无形的力量精准地流转,不多一分,不少一分。一息之后,谢安歌的头髮干了,又重新变得柔软顺滑起来。 毛绒绒的,赤莲顺手摸了摸,手感很好,难怪鹤叔整天撸猫。 “我有几句话问你。” “恩人请讲。”谢安歌很是淡定地道,嘴边带着微微的笑意。 “你叫什么名字?” 在某个戏剧中,女主角对她的恋人说:“我们叫做玫瑰的这一种花,要是换了一个名字,它的香味还是同样的芬芳。” 但是对华夏人而言,姓名是十分重要的东西,那不止是别人称唿你的代号,更是父母在每一次唿唤你,都浮起的殷切期望或祝福。 在形形色.色的传说中,阎罗殿里,生死簿上的姓名关系着一个人一生的命运,许多能力超群的人,可以通过姓名看到一个人的过去、现在和未来。高明的术士甚至可以通过真名施法加害或是帮助别人。 谢安歌的笑意顿住了,想了想,道:“我姓陈,大名安歌,小名长寿。” 用了二十多年的名字,谢安歌终究是捨不得放弃。 《楚辞·九歌·东皇太一》说:“扬枹兮拊鼓,疏缓节兮安歌。” 爷爷说:“我希望我的孙儿,无论何时何地,都能神态安详地歌唱。” 人要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神态安详地歌唱呢? 自然是在衣食无忧,环境安全,生活幸福的情况下。 “你多大了?” “今年虚岁六岁。” “爹娘疼你吗?” “疼。” “他们死后,你为什么不难过?” 谢安歌有些诧异地看了赤莲一眼,心里有些明白为什么有今天这一遭了,于是很坦然地道:“生死轮迴,四季枯荣,都是再自然不过的道理。爹娘死去,我当然难过。但就像树叶落了又生,月亮瘦了又圆一般,他们终究还会再次来到这个世上,顺其自然便可。” “更何况,哀而不伤才是孝道。如果我因为过度悲伤而损毁身体,爹爹和娘亲若在天有灵,知道了该多么难过。” “所以,我难过,却不过度伤神。” 赤莲的眼神很复杂,她总算明白,蒙公为什么那样说了。 道家讲究的就是道法自然,清静无为。然而,知易行难。知道这个道理的人很多,能身体力行的却寥寥无几。 安歌才多大,就懂得了这些道理?更难得的是,这些东西都是他自然而然地懂得的,并没有人去教导他。 蒙公说得对,他是天生的道门中人。 赤莲吸气唿气,气沉丹田,正色道:“吾名赤莲,自在观第二十七代弟子。安歌可愿拜我为师?” “弟子愿意。”谢安歌缓缓跪下,执弟子礼,同样郑重地道,“叩见师父。” 跟随你,报答你,同时见识一下那个瑰丽奇异的世界。 第5章 妖鬼五(修改) 三年后,盛夏。 卯初,谢安歌准时醒了过来,梳洗后,推开门。 吱呀—— 门外乳白色浓雾翻滚,漂浮不定,像一件巨大的罩衫一般,将门外的世界笼罩起来。 雾水水汽重,地上,门,窗,柱子等都是湿漉漉的,却带着一股沁人心脾的清凉舒适,并无南方返潮时的那种湿重粘腻之感。 谢安歌朝外面看去,五米之外,雌雄莫辨,十米之外,人畜不分。 这雾可以说是非常浓了。 玉泉山因山水地形奇特,终年薄云浓雾缭绕,梦幻幽静。自第一次上山,谢安歌就发现了,哪怕山外再酷热,玉泉山始终保持着温凉湿润的感觉。冬天时,地暖升起,山上更是温暖如春,身处北方却毫无干燥之感。 这三年来,谢安歌跟着赤莲念经学道,由于记性好,资质出众,自制力强,他的学习进度很快。 出门后,谢安歌没有动用法术,而是用肉体的力量,向山顶登去。 没一会儿,一颗灰色小点在山道上兔起鹘落,小点越来越小,渐渐消失在雾海间。 一刻钟后,谢安歌抵达山顶,也只有这里空气稀薄,没有白云雾气阻挡,能看到红日升起。 难得的是,他面不红气不喘,跑了一路仍旧轻松自得,身子一动,盘坐在一块蒲团上,五心朝天,意守丹田。鼻子缓缓吸气,再从口中吐出,无形中,谢安歌和周围的环境慢慢融合,形成了一个完美的唿吸循环。 咚咚—— 心脏缓慢而有力地跳动,频率却比平常人低得多,从这一点看,谢安歌的身体素质越来越脱离人类,更接近于那些更加强大、长寿的生物。 远处的天边,鱼肚白越来越亮。 云天交际的尽头,露出了一抹金色,渐渐的,金色圆点周围,红色变浓扩大,霞光将云朵染得红彤彤的,仿佛红花中一点金色花蕊。 太阳初出光赫赫,千山万山如火发。一轮倾刻上天衢,逐退群星与残月。1 日月交接,阳气初生! 谢安歌等的就是这一刻,这时的阳气最为纯正,手势一变,念起口诀。天在上,地在下,人在中间,阳气天降地升,最后汇聚到中间。 第9页 他早已开了天眼,所以能清晰地看见金黄色的阳气如龙蛇飞动,涌入体内。 谢安歌缓缓闭眼,引导阳气在经脉中游动,一个大周天后,吐出一口苍白的浊气,全身顿时变得暖洋洋轻飘飘的。 自在观的功法果然精妙,谢安歌藉助大日和阳气修行,简直是事半功倍,对付起妖魔鬼怪时更是事半功倍。 慢慢收势,将容易伤到妖物的阳气一滴不漏地敛入体内,谢安歌睁开眼睛时,一抹流金从眼中一闪而逝,本人却是一无所知。活动了一会儿手脚,谢安歌的身体仿佛比燕子还轻,轻烟般飘然而下,返回观中。 卯正。 谢安歌洗漱完毕,用过鹿七童端来的朝食,念完三卷经书后,去拜见师父。 赤莲不像谢安歌一般住在陆地上,而是住在一个祖母绿宝石般剔透的大湖中间。她平时轻易不出木楼,上一次出来还是在三年前,为了收徒才勉强出去一趟。 可以说是非常死宅的一个道姑了。 湖心一栋精緻的木楼远看小巧玲珑,实则极为宽敞,它拔水而起,静静地立在脸盘子大的荷叶中间,满湖皆是深红色的莲花,雾气浮在湖泊上头,显得这里朦朦胧胧的,如同仙境一般。 不同于一般晨开幕闭的莲花,这一湖的红莲四季常开,不见凋谢。 算了,来到这个世上之后,我见过的不科学还少了么? 谢安歌步履轻灵,心平气和地想,这些莲花还挺好看的。 木楼一楼伸出了一条长长的游廊,直至岸边。栏杆精巧,游廊顶部攀爬着茂密的紫藤花,累垂可爱的花朵像瀑布一般流下,仿佛挡风的帘子。 这条游廊原本是没有的,毕竟道观中能出入木楼的,修为都不会太差,只是当初为了方便年幼的谢安歌,才加了上去。 “来了?”赤莲眼睛未睁,双手结印,手势不断变幻,很快就成了一片残影,红色的流光环绕周身。 这红色红得纯正、健康、热情,不流于俗媚,反而衬得表情淡漠的赤莲如神仙中人。 谢安歌看这场景已经看到习惯了,淡淡地答:“来了。弟子拜见师父。” 赤莲睁开眼睛,轻斥道:“徒儿多礼了。” 谢安歌并不反驳,只是提起了昨天新学的剑法:“不知道为什么,弟子习这剑法,在第三招转换招式时,仿佛力有凝滞,使起力来,总觉得不应这样。” “你练来与我看看。”赤莲闻言顿时被转移了注意力。 转身出去,如轻烟一般飘到了木楼一楼铺展出来的平台上,谢安歌拔出桃木短剑,道:“师父请看。”随即起势,舞剑。 赤莲也起身,凌空而下,近前来看。 小小的桃木剑握在谢安歌手中,便如同神兵利器一般,用出了惊人的气势。 手腕转动,起转腾挪,剑若闪电,惊起一片浓雾。 空气中流离失所的灵力自然而然地被引动,配合阳气,木剑剑锋变得锐利,隐隐有烈日当空之感,水面沸腾,方圆百米的雾气瞬间消散,离得近的荷叶莲花竟有干枯之感,当真是可怕至极! 连赤莲都不由得退了两步,离自家徒弟更远一些。 一套剑法舞下来后,谢安歌冒出了点点汗意。 赤莲满意地点头,沉吟了一会儿,方道:“你是男子,走的是阳刚正气、一往无前之路,与我不同。因此,如何练这剑法舒服,你便如何练吧。” “是。”谢安歌略一思索,就转过了念头,顿时如醍醐灌顶。 自在观的功法再如何精妙,不同的人修行起来时,大体上相同,但细节处肯定会因人而异,毕竟一样米还养百样人呢! 谢安歌再提出几个修行上的疑问,一一得到仔细的指点后,赤莲又教了几个新的法术,一上午也就这样过去了。 午正。 谢安歌在师父这里用过午食,再用了些灵果、灵茶,感觉经脉中涓流般流动的力量又增长了一丝,告辞离开。 灵果是深山野岭里老树或者树妖结的果子,灵茶是雾隐山一株老茶树产的茶,这茶只有在日夜交替之际由心思纯澈的孩童才能摘下,故而年产出极少,也不过十斤左右,都进了谢安歌的嘴巴。 这些灵果灵茶不但滋味美,功能也美——滋养身体、增强法力,价值那就更美了,样样都是千金难买。 要不是有这些灵果灵茶养着,素了三年的谢安歌能不能长成如今这副唇红齿白的模样还是两说。 小孩子不禁累,谢安歌回房小睡一会。 未正。 谢安歌去藏书阁,毫不意外地“偶遇”了蒙公。 ——毫不意外一词已经说明了这二人偶遇的频率有多么高了。 “蒙公好。”谢安歌十分懂礼貌地问好。 “小长寿也好,好久不见,又来看书啦?咱们又见面了,真是缘分,缘分啊!”蒙公乐呵呵地说。 什么好久?昨天这个点刚见过啊,蒙公! 自从谢安歌拜入了自在观,他就从未见过一次蒙公不是面带笑容,笑得乐呵呵的。 “是。” “去吧去吧!” “晚辈先行一步。” 看着聪明又可爱的小弟子转身就走,背影慢慢消失,蒙公嘟囔了几句:“多礼!真是太迂腐、太死板、太不像话了!跟小赤莲一模一样,真不好玩,哼!”语气渐渐变得痛心疾首起来。 第10页 然后,他快快地追了上去。 拐杖被甩得虎虎生风,一点老人样也没有! 藏书阁占地极宽,足足有三层楼高。 谢安歌熟门熟路地打开藏书阁,阁楼里立着一排排书架,书架很高——都快顶到天花板上了,一卷卷竹简,一本本纸书,数量浩如烟海,一眼看过去,恢宏至极。 一楼角落放着一桌一椅,桌子上摆放着文房四宝。 旁边立着一人高的七星连枝灯,“灯芯”处镶嵌着拳头大的夜明珠,白天用厚密的黑布蒙起,夜里掀起黑布,这里顿时亮如白昼。 谢安歌看书并不挑剔,经史子集看得,游记传说看得,修行典籍也看得。他一个一个书架看过去,拜一目十行过目不忘的好天赋所赐,三年下来,已经将一楼的书本看完了一半。 也亏得古代人用词精简,一本书下来,多则上万字,少则不过几百字。 这么多的书籍对谢安歌完全开放,就像后宫佳丽三千等待皇·谢安歌·帝宠幸,十分令人心潮澎湃! 而今天,就轮到了一个高位“妃子”被翻牌子,早有准备的谢安歌淡定地拿出一张符纸,点燃符纸,嘴中念念有词。 “运来!” 五个黑黢黢的影子从地下钻出来,爬上书架,将“妃子”请到谢安歌手中,然后功成身退。 扒在窗外看到这一幕的蒙公抹了抹不存在的眼泪,欣慰极了! 真是太聪明了!我(未来)的观主! 五鬼:……英雄无用武之地t_t ——五鬼搬运术,别称五鬼运财术,说的是五个小鬼可以不启人门户,不破人箱笼而取人之财物。 被谢安歌改造过的五鬼搬运术,别称五鬼运书/剑/果……术。 见到谢安歌皱起眉头时,蒙公才终于理了理衣衫,捨得进去了。 “哎哟小长寿,咱们又见面了,真是好巧啊!” “巧啊蒙公。”谢安歌也笑了,“长寿有一二不明之处,还请蒙公指教。” “咳!”蒙公清咳一声,作为人师表状,“给我瞧瞧。” …… 酉正。 日头慢慢西斜,金乌坠落山中。 鹿七童端来饭食,很高兴地道:“郎君,你守完孝了,今天可以吃肉了。” 道教有许多派别,有的不许成亲,素食;有的可以成亲,吃肉。而自在观素来逍遥自在,自然是想吃什么吃什么。 于是,时隔三年,谢安歌又吃上了肉。 惦记这事三年之久的鹿七童见此,也终于放下了一件心事,头上的鹿角更大了,还分出了一个小枝桠,帽子都快遮不住了。 饭后,谢安歌散步诵经,练习画符念咒,然后练剑。 亥初。 玉泉山虽然遍地皆泉,但真正珍贵的只有一眼“玉泉”,水质玉白清甜,有护体、养身、美容、增寿……功能。 鹿七童每晚都要提来一桶玉泉,往里面加入许多珍稀药材,烧热,然后让谢安歌泡澡。 大约两刻钟后,泉水变清,药效已经被谢安歌完全吸收,一天下来的疲惫、伤口顿时全无,皮肤变白,且越来越坚韧。 洗漱完毕,上床睡觉。 平凡又普通的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类似于这一天的日子还有许多许多,平淡无奇,却弥足珍贵,值得谢安歌在日后漫长的生命里,不断回念,从这平凡中汲取不平凡的力量。 作者有话要说: 营养液每十天列一个名单,请小天使们见谅,么么哒~(^3^)-☆ 注: 1出自赵匡胤《咏初日》 子时 23:00 – 01:00 子初 23:00 子正 00:00 丑时 01:00 – 03:00 丑初 01:00 鸡鸣 丑正 02:00 寅时 03:00 – 05:00 寅初 03:00 平旦 寅正 04:00 卯时 05:00 – 07:00 卯初 05:00 日出 卯正 06:00 辰时 07:00 – 09:00 辰初 07:00 食时 又名早食等,古人“朝食”之时也就是吃早饭时间 辰正 08:00 巳时 09:00 – 11:00 巳初 09:00 巳正 10:00 午时 11:00 – 13:00 午初 11:00 午正 12:00 未时 13:00 – 15:00 未初 13:00 未正 14:00 申时 15:00 – 17:00 申初 15:00 申正 16:00 酉时 17:00 – 19:00 酉初 17:00 酉正 酉正 18:00 戌时 19:00 – 21:00 戌初 19:00 戌正 20:00 亥时 21:00 – 23:00 亥初 21:00 第6章 妖鬼六(捉虫) 第11页 建元十二年初。 春雨霏霏,打湿了白墙青瓦,枝头杏花初绽,转瞬零落。 一些年轻娘子,髮髻上簪着鲜嫩的花儿,手中挎着篮子,篮子里装了玉兰、碧桃、梨花、杏花、海棠、丁香花等,站在街头叫卖,声音清脆婉转得像一只只黄鹂鸟。 满满一篮子白的粉的红的,开得正盛,像装满了整个春天。 此情此景,足以动人心弦。 盛京多愁善感的贵族男女、官宦人家见此,难免要伤个春,吟些好诗,好抒发一下无处安放的充沛感情。 农户们是没有这些雅兴的,他们顾不得雨淋伤身,纷纷披着蓑衣、戴着斗笠、扛着锄头下田,忙着春种。 近年来,北方雨水少,渐有干旱迹象,这一场春雨就显得尤为珍贵,农户们可珍惜得紧。 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1 玉泉山。 这里依旧遗世独立,外面的一切,繁华也好,热闹也好,与这里无关。 百辰阁,观星台上,赤莲挥斥八荒六合,言语间,分析天下局势。 “卜筮之道,始于圣人,起于伏羲,盛于周朝。” …… “月有盈亏,水有涨消,王朝亦如是。大晋每百年一劫,度则盛,亡而衰。晋朝立国至今四百九十余年,即将迎来大劫,芸芸众生,皆在劫中,不得脱离。” “祖师爷精于卜筮一道,观过去未来如观眼前景。为免月圆则亏,亦为众生计,我自在观传承至今,代代单传,烟火不盛。盛世退隐,乱世下山。” 说到歷代自在观观主的丰功伟绩时,赤莲的双眼亮如寒星,脸上难以自制地流露出骄傲和憧憬来。 自在观虽然代代独苗,但玉泉山这一片风水好,运气也是极佳,个个都是人中龙凤,拉出去都是能以一敌百的勐士。 也因此,自在观才能在半隐退的情况下,担任隐形的正道魁首。 “到如今……”赤莲无声地嘆了口气,眉眼间冷意消融,露出一点愁容,“自在观与大晋国运紧密纠缠,难以分清彼此。” ——就算能分清,大晋的皇帝也决不会允许的。 提到不尽人意的现实时,赤莲不由得郁郁。 事关重大,肩头承载压力太久,久到赤莲都不由得泄露了一丝焦躁。 …… 谢安歌的眼睛一眨不眨,认真地聆听着这种种秘闻,只在歷代观主中口耳相传,绝不见于纸面的绝密秘闻。 茶香裊裊,他给师父酙了一杯,一双手如玉石雕成,莹白修长。 茶水注入杯中的声音唤起了赤莲的神智,她端起茶杯,轻拂茶叶,浅浅地啜了一口,喉咙仿佛有米汤划过,温润稠厚,香余满口,口齿留甘。 “好茶!”赤莲赞嘆道。 浮躁过滤,思绪沉淀,赤莲又恢復了一贯的冷静。 “师父喜欢就好。”谢安歌抬眸,微微一笑,笑容在这雨水漫天、天空晦暗的背景,熠熠生辉,仿佛黑白照片里的一抹彩色,灿烂逼人。 他没有提及自己在茶道上下了多少功夫,因为没有必要。这是他自愿去做的,研究茶道时,他也受益良多,心生欢喜。 见到徒弟的笑容,赤莲也不由得稍稍放松。 好歹,我收了个徒弟,不是么?最坏不过身死道消,自在观的传承,有安歌在,自然是不必愁的。 “大劫将至,大厦将倾。”赤莲目光悠远,“皇室与自在观必然是最先入局。” 说到这里,赤莲看向少年,这七八年来,他的个子抽长了许多,在他身边仿佛能听到骨头增长的声音,像地下的笋,一节节长大,长成一株俊秀挺拔的青竹。 他的目光温和而沉静,求学时敏锐而好问,修行时日日月月、岁岁年年,从不懈怠。 谢安歌微笑不语,毫无侷促之感,大大方方地任由师父打量。 忽而疾风起,骤雨飘入百辰阁中。 见师父无动于衷,谢安歌伸手在空中一划,金色的符文一闪而过,拦住了风雨。 赤莲却起身,走到观星台边缘,一身法力稍稍外放,便风雨不侵了,这手法可比谢安歌要高明得多。 谢安歌也不在意,和赤莲相比,自己还嫩着呢!他学着师父的模样,将法力外放,隔绝风雨,果然要方便得多。 力量凝于双眸,视力如同利剑出鞘,穿破重重雨幕,直击盛京。 一头虚幻的金色老龙盘旋在皇宫上头,鳞片暗淡,四爪略显外强中干。 “将法力凝于双眸,望向盛京。”赤莲淡淡地道。 少年依言而做,世界在他的眼里顿时变了个样子。 盛京乃一国之都,龙气汇聚之所,国运集中之地,本应在龙气的镇守下,上空云气成五彩,臣属、百姓的气应当与龙气相辅相生,呈现和谐状。 而现在,盛京的气显得有些凌乱,仔细看,甚至混入了一丝丝邪气。如果在盛世,龙气大盛的时候,这些邪气一入京城便会烟消云散。可惜现在,金龙虚弱自顾尚且不暇,妖邪就要趁虚而入了。 皇宫上的金龙若有所感,转过头来。 一龙一人,目光在空中交接。 轰—— 无形的震慑以虚空中,越过时间距离而来! 第12页 廉颇虽老,尚能饭! 赤莲淡定地抽出一柄小伞,像儿童的玩具一般,一息之间,小伞鼓气般长大,旋转着升空。 这把伞是赤莲的本命法宝,伞骨微黄,伞柄墨绿,伞面多层呈赤红色,绣着大朵大朵的红莲,像一朵重瓣莲花,层层叠叠,肆意绽放。 须臾间,二人头顶的天空被巨伞遮住。 龙气击中伞面,被反弹了回去。 钦天监的术士有所感应,忙取出龟壳、蓍草占卜。然而,天机早已被千莲罗伞所遮掩,术士们自然是一无所得,心虚气短地向皇帝禀报此事。 却不知,皇帝早已出宫。 赤莲负手而立,问道:“安歌,你看到了什么?” “龙气衰颓,妖邪乱世。”谢安歌皱着眉头道,他没想到,事态竟然已经到了这个地步。 “不错。”赤莲微微颔首,“龙气衰颓,帝王心性软弱,寿命将近,有心而无力,只能勉强支撑局势,不至于亡国。” 赤莲神情冰冷,带着不满,冷冷地道:“帝王身负国运,君权神授,本应镇国牧民,不使天下乱、妖邪起。然而,当今无能。待山陵崩,天下必乱,届时妖魔横生,就是自在观传人入世之时。” “那么,我们应当提前做些什么准备?” “准备?”赤莲挑眉,瞬间那张脸就生色许多,目光灼灼地望着唯一的弟子,“你就是我的准备。” “我身负重任,不可离山。届时,一切就要靠你了。” “弟子义不容辞。”谢安歌淡淡地道,神色却是十足的郑重。 难怪,自在观这些年来,费尽心血来培养他。 不过,他也很感激就是了。 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他从中受益,与师父、蒙公、鹿七童等的感情不是作假的。 ———————————————— “蒙翁翁,今天观主怎么从小楼出来了?”鹿七童好奇地问道。 “自然是因为有她不得不见的人来了。”蒙公慢悠悠地说。 “不好了!不好了!”一只猫童大叫。 “龙来了!龙来了!”两只猫童大喊。 “快躲起来,躲起来!”后来的小猫撞上了前面的哥哥们,顿时“喵嗷嗷”乱叫起来。 场面一度十分凌乱! 蒙公将拐杖往地上狠狠一拄,法力以拐杖尖为中心往外扩散。 “定!” 世界顿时安静。 小猫们保持着千奇百怪的姿势一动不动,眼珠子拼命朝一边的鹿七童转动,眼神楚楚可怜。 鹿七童把脸转过一边,肩膀一耸一耸。 “哼!”蒙公将气的翘起来的鬍子抚平,“哪来的龙?那是人间天子!” ———————————— 人马如长龙般在山道上蜿蜒,前后不能相望。 其中,一应仪仗扈从俱全,旌旗猎猎,迎风招展。 一个身着暗红色常服的中年男子从龙辇上走下,手中牵着一个约莫四五岁的男童,深唿吸一口气,慢慢地走到了山门前。 山门高大,却紧紧地闭着,由巨石雕上灵芝仙鹤立在这里而成,上面充满了日月风雨留下的痕迹,也留下了岁月的沧桑感。 这人间的帝王望着山门的眼神,有怀念,有愧疚,有欢欣。沉默许久,他才将手按上冰冷的石门。 “赤莲,我来了。” 低语传到赤莲耳中,打断了她跟徒弟的谈话,她一挥手,念起口诀。 隔着遥远的距离,紧紧闭着的山门在主人的命令下,缓缓打开。 皇帝怔怔地望着眼前这一幕,仿佛逝去的流年正在逆流而上,命运终于对他露出笑容。 作者有话要说: 1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张志和《渔歌子》 一,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么么哒~(^3^)-☆ 不知道为啥,作者看不到名单,笑哭jpg.还请见谅 二,临近年关,家里事多,没办法定时更新,我会尽量在固定的时间更新,但是——不要报太大希望,以免失望→_→ 三,有小天使说要养肥一点再看,不得不说,这很机智~ 作·没存稿·手速渣·者表示:养肥看也行,追更新看也行,随亲爱的小天使们心意啦! 但是,偶尔回来留个言吧!不要让我觉得自己在唱独角戏就行啦^▽^ 爱你们,笔芯(╯3╰) 第7章 妖鬼七 “是哪位贵客临门,竟能劳动师父移步?”谢安歌轻笑着问,实在是有点好奇。 当皇帝的低语声传来时,谢安歌也听到了,心思转动间,也隐约明白了为什么宅师父愿意从小楼出来。 要知道,自他拜师以来,就从未见过赤莲踏出小楼一步。 赤莲用略带责备的眼神看了谢安歌一眼,想了想,还是给宝贝徒弟解释了一下:“故人既来,云胡不见?” 谢安歌忍不住笑出了声。 **** 山门前,春寒料峭,才下龙辇没多久,皇帝就低低地咳了起来,脸上浮起不正常的红晕。 第13页 手上牵着的孩子担忧地喊道:“爹爹!” “官家!”总管太监小跑过来,将玄色狼毛披风披到皇帝肩上,“这天寒地冻的,您要小心才是啊!” 咳嗽渐渐止住,皇帝挥挥手,喘着气,温和地道:“不妨事的。” 总管太监闻言,心更酸了,低下头抹了抹眼,只可惜他一介内侍,除了服侍人,别的本事一样也无,不能替官家分忧。 “九郎,走吧!” 慢慢走入山门,二人的背影在浓雾中渐行渐远,化为虚无。 领御前内大臣和总管太监站在原地,望着二人远去。 **** 清静殿。 三清尊神鵰塑前摆着新鲜的瓜果供奉,青烟裊裊,徐徐消散。 皇帝带着儿子恭敬地上了香。 待他们转身时,一个小纸人像柳絮在风中飘荡一样,飘进了殿中,沖他们点头示意。 九郎的眼睛瞬时默默地亮了起来。 哒哒哒—— 脚步轻浮,不通武艺,气息不稳,身体有恙。 谢安歌这样想着,眼帘中映入了一老一少。 年少者十分乖巧,五官肉肉的,虽然不是十分清晰,却仍然能让谢安歌感觉到,有种说不出的眼熟。 像谁呢? 年长的虽龙气加身、身着华贵,却十分疲弱,身形单薄,颌上带须,颧骨突出,不像是一个御极宇内的帝王,更像是一个百无一用的书生。 他不开口还好,还能装一个温文尔雅的书生,一开口时,那气便无端地短了一尺。 “国师,我……我来见你。” 白嫩嫩的九郎眼里流露出一丝无奈之情,成熟得不似他这个年纪的小孩。 爹爹,略温柔啊…… 谢安歌在一旁,倒是看得很有意思。 赤莲捏起手诀,一桌二椅凭空出现,淡淡地道:“请!” 皇帝露出点腼腆笑意,带着儿子,甚而重之地入座。 茶壶、茶杯飞上桌面,叮叮噹噹地酙了茶。 皇帝连味道都没有来得及尝出来,就满心欢喜地道:“好茶!” 赤莲嗯了一声,目光炯炯地盯着皇帝。 然后是一阵长久的沉默。 皇帝的激动渐渐褪去,嘴唇翕动,想要鼓起勇气说些什么,想问问赤莲这些年怎么过的,想说说自己多年的趣事,想谈谈登基前的悠闲时光。 这一切在赤莲如同洞察秋毫的目光下,仿佛无所遁形,于是那勇气便一泻千里了。 皇帝既怕她骂自己没出息,又担心她追求大道,无心红尘,不再惦记自己。 越想越难过,越着急越是说不出口。 天快被聊死了。 谢安歌估计这两人还要叙旧,这时候,人形大灯笼的存在就太耀眼了,于是他对一旁的九郎道:“现在已经快到日中了,小郎君舟车劳顿,要不要随我去歇一会儿?” 九郎十分上道地望向爹爹,皇帝摸摸他柔软的头髮,说:“去吧,九郎。” 谢安歌把小孩带回了自己的玉桃院,见里面空无一人,心中有数,就指挥五鬼到厨房带了些茶点。 龙气对妖物的克制,实在是太强了,也难怪他们都躲了起来。 然后,他取出茶具、火炉,煮了桃花茶。 桃木也叫“夸父木”、“降龙木”,据说是由夸父逐日干渴而死后,所化而成,因而阳气十足,能驱邪避鬼。桃花生于桃木,也染了阳气,以特殊手法制茶,能保留其中七成灵气和阳气。 阴冷天喝一杯桃花茶,并三二茶点,遍体生暖,再舒适不过。 尝过茶水、点心,九郎抿了抿唇,矜持地点点头。 一时间,室内寂静无声。 乌云越发密布,雨下得越来越大,天与地仿佛通过这些雨水连作一体,路上、街道上的商贩赶紧收拾摊子,行人匆忙回家,农户们也不得不暂时放下活计避雨。 雨水打在瓦上、地上,滴滴答答,响过春雷后,声势越发浩大,天地间,仿佛只剩下茫茫大雨。 谢安歌听着雨声,回想那些沉在心底的往事,慢慢地,思绪飘得越来越远。他沉醉其中,几乎快要忘了他的小客人。 茶水咕嘟咕嘟冒着泡,茶香飘到空中,泥炉子烧的通红,身上暖洋洋,屋里暖烘烘,外面下着冷雨,吹着冷风。 这惬意的、舒适的气氛,令人的神经慢慢地松了、软了,恨不得就此长睡不醒。 正是春眠好梦时!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这边,谢安歌在招待小朋友,那边,小辈们走后,皇帝肉眼可见地松了一口气。 “萧玉,出息点行吗?”赤莲颇为恨铁不成钢,怒其不争地道。 许久没有听到别人喊自己小名的皇帝倒是咧嘴笑了起来,明明已经当了父亲,那笑容仍然带着天真纯澈。 “我以为你不肯见我了,咱们已经十六年三个月八天没见面了。” “多见无益。”赤莲冷淡地道。 当今皇帝大名萧旭,小名萧玉,母亲出身卑微,在冷宫将他生下,在众人的忽视中磕磕碰碰的,好歹顺利长大了,故而养成了单纯懦弱的性子。 他能登上皇位,与学识、品德、才能之类的东西完全无关,纯粹是运气使然。他前头的哥哥们斗得太兇,几败俱伤,最后被他捡了便宜。 第14页 由于童年时的经歷,萧旭的身体被败坏了,哪怕在自在观养了许久,也只能使情况不再坏下去,而不能彻底根治。 病弱的身体却没能拘束住他,反而令他的思想彻底放飞,人也变得格外的敏感——对四时的变化,对局势的预测,对人性的认识。 见赤莲避而不答,皇帝也不恼,赤莲从来就是这样的性子,不屑于解释,但她的心肠是真的好。 “赤莲,我要死了,这天下要乱了,是吗?”皇帝含笑问道,忧郁从他的眼里走过,露出一丝哀伤。 赤莲收回目光,垂下了眼睫,无力感深深地涌上了心头,师父死的时候,她无能为力。如今,又有人要迈向死亡,她同样无能为力。 这都是命,生死簿上明明白白地写下的命,没有跳脱出五行六道,就要受生死簿的束缚。 改命,是要逆天而行的。 她没说话,萧旭却从她的态度明白了一切。 不是没有遗憾。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我快要死了,我的心上人还能长长久久地活下去。我是这样心悦她,却不能对她说一句“我心悦你”。 这世上的凡夫俗子,哪怕是街边最落魄的乞儿,谁没有示爱的权利? 唯独我没有,哪怕我富有四海,万人之上。 因为我的心上人可以是她自己的,可以是自在观的,可以是这天下人的,可以是长生大道的,却唯独不能是我的。 而我,是天下的,是苍生的,不能是我自己的,更不能是别人的。 多少次描摹她的画像,多少次思念她的温柔,多少次想要任性一回、勇敢一回、疯狂一回,却在踏出门口的一瞬间退回。 爱慕可以放肆,心悦却要克制。 “十七郎。”赤莲抬眸,认真地开解,“月有阴晴圆缺,人有生死轮迴。终有一日,你还会再次来到这个世上。” 而妖,虽然活得久,却没有轮迴之说。妖死了,就是彻底地没了。 也不知,是人更加幸运,还是妖更加幸运。 可是轮迴之后的我,喝了孟婆汤,过了黄泉桥,哪怕魂魄还是那个魂魄,却已大梦一场前尘尽忘,那样的我还是我吗? 心里这样想,萧旭嘴上却扬起了欣慰的笑容,仿佛被说动了,道:“你说得是。那到时,咱们还要当知己好友。” 若有来生,不求荣华富贵,权势在握,但愿我能化作一张荷叶,伴你朝朝暮暮。 赤莲看着他充满期待的眼睛,最终还是点了点头:“白莲怎样了?” 皇帝愧疚地道:“对不起,赤莲,是我不好,没能照顾好你妹妹,她……她生下九郎之后,没多久,就死了。” “不可能。”赤莲断然反驳,“我与白莲是双生子,她若死去,我必定会心有所感!” “可是……”皇帝的脸色更白了,“我亲眼看见她断了气,还将她下葬了……” 赤莲摇摇头,掐指卜算起来,结果一无所获。 赤莲在卜筮一道并不算精通,算不出来也不奇怪。而白莲虽然碍于自在观的规矩没有拜入门中,但占卜、医药、阵法、符纂……这些东西她是跟着学了的,而且还学得不错,当初师父还赞嘆过她的天赋。 “她若有心隐瞒,只怕这天下间没几个人能将她找出来。”联想到即将到来的大劫,赤莲的面色凝重起来。 皇帝一听,更慌了。 “别慌,我试一下血脉之法。” 说完,赤莲逼出一点指尖血,设下祭坛,摆上贡品,祭祀天地鬼神,赤莲要藉助这冥冥之中存在的力量,来寻找与她血脉相同之人。 指尖血连着心脏,不比心头血,但用来施展血脉之法,也尽够了。 水滴般的血液在空中无火自燃,形被毁灭了,却留下了一点意。这意无形无色,飞快地遁入虚空,眨眼间,上穷碧落下黄泉。 最后,意返回到了赤莲的身上,她的脸色更沉了。 这个结果意味着,要么白莲死了,要么就是她掩饰了天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不是什么好消息。 白莲要是死了,那我为什么没有感应? 白莲要是没死,又为什么要遮掩天机? 第8章 妖鬼八 白莲一事无疾而终,赤莲无奈,只好让人多加留意此事。 事后,也没瞒着谢安歌。 难怪九郎看着眼熟,原来他是我师父的妹妹的儿子,谢安歌心想。 大概,对赤莲而言,事无不可对人言吧。另一种意义上来说,白莲若是还活着,那就相当于背叛了。 次日一早,皇帝就回去了,把九郎留了下来。 兄长之爱才萌芽,谢安歌就被师父说出来的实情打破了幻想。 没想到,九郎看起来才四五岁的样子,实际上他和谢安歌同龄,身为人与妖的孩子,他生长迟缓,也因此被送到了自在观。 皇帝之前一直死撑着,现在感觉自己时日无多了,难免要替九郎着想。不管怎么说,赤莲和九郎始终有一份血缘关系在,将九郎託付给赤莲,他也安心。 在此间世界,跨越种族的恋爱是不被祝福的。像人与妖结合,极少能诞下子嗣,哪怕诞下了子嗣,后代也会有各种各样的缺陷,就如九郎。 第15页 简直像是天谴。 也由于师父的坦诚,谢安歌确定了自在观就他一个纯血人类。 他学道术学得快,鹿七童、猫妖之流的,不说日常多少马脚,自百脉倶通、天眼一开之后,他就能轻而易举地看破他们的真身。 唯有赤莲和蒙公是他看不清楚的,因为他们的修为远胜于他。 如今,总算知道真相了。 赤莲忙着想办法替九郎解决生长迟缓的问题,就将九郎交给了谢安歌照顾。 九郎身为皇子,身上的龙气虽然微弱了些,但小妖们都不肯接近他,赤莲和蒙公都是身负重任的,抽不出身。数来数去,也就谢安歌最合适,能照顾好九郎。 刚开始,九郎还能自矜身份,摆出一副优雅皇族的款,皇帝一走,他就暴露了本性——无穷无尽的好奇心,整天拉着谢安歌问东问西。 九郎对法术十分感兴趣。 可惜他是皇室中人,资质再好也无法修道。 这就是天道的平衡,你享受了皇室的尊荣、龙气的加持,就势必要相应地失去一些东西。 那日一场春雨后,天空慢慢潋滟放晴。 没几天,册封谢安歌为国师的圣旨下来了,还赐螭纽玉印、金册、诰命,仍赐黄金五百两、法衣三袭、锦缎百匹、茶二百斤、法器五件。 “师父,这未免也太着急了吧?” 自在观代代国师不假,但一般是师终徒及,而赤莲还活得好好的,看样子还能活好久。 这样急着将国师之位传下来,总有种不详的感觉。 “趁现在局势安稳,把该办的办了。”赤莲挥挥手,若有所思地看着手上的典籍,无所谓道,“有了国师的身份,日后你下山办事也方便许多。行了,去练功吧。” 谢安歌告辞离开。 九郎闲着没事,自在观又无人能陪他玩耍,就拿了谢安歌小时候用的桃木剑,满园子瞎比划,祸害花花草草。 正发着狠用桃木剑砍桃树,九郎就看到那小道士神态平静地走过来了,步子迈得不快不慢,微风越过白墙,吹起他额边的一缕黑髮,映着那张白玉般的脸、英朗的剑眉,更是好看得不似凡俗。 不,明明是小白脸。 这里一个宫娥、内侍也无,日常能见到的就这一个人,连穿衣洗涑还得自己来,小王自出生来,就没吃过这样的苦! 这小道士一点眼色也不会看,气人! “哟,捨得回来了,小道士?”九郎高高挑眉,作嘲讽状。 可惜,这样的表情放在一个小孩子脸上,只会让人觉得傲娇、可爱。 谢安歌努力忍笑,一笑出来这小祖宗必定炸毛。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被拘束在小孩子的身体里,九郎行事有时候实在是幼稚得不行,和真正的小鬼根本没什么区别。 “咳咳!”谢安歌清咳几声,解释道,“方才宫中下旨,我去领了旨,回来的便迟了些。” 在玉桃园住了几天,九郎也算是知道了这人平日里的安排,一早出门,上午去师父那里学习,然后回来练功读书,枯燥得很。 “那我就勉勉强强原谅你吧!”九郎微微仰头看着谢安歌的眼睛,一手背在身后,一手大方地摆了摆,努力作不经意状问,“那我爹爹可说了什么?” 谢安歌弯起了嘴角,琥珀色的眼眸里漾满了笑意,像盛满了璀璨的阳光,在九郎发火之前,道:“你确定要在这里说?” 九郎哼了一声,转身哒哒地走了。 看着小短腿在前头努力地走,谢安歌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道:“整日九郎九郎的称唿你,我还不知道你的大名呢?” 九郎停住,转身上上下下地扫描了谢安歌一通,点点头,冷冷地道:“小王理解,毕竟你的脑子就这么点大,能装下的事自然也就不多了。你记好了,小王上萧下琛,〈文心雕龙〉里积学怀琛的琛。” 气氛凝滞了片刻。 随即,谢安歌露出一个危险的微笑,迈开大长腿,拎起九郎就走:“我也理解大王,人小腿短走的慢嘛!” “哇哇!你这小道士放我下来!放小王下来!不要以为你人俊我就不罚你!” “终于承认我俊了吧!” “套我话,不要脸!” …… 待回了房间,谢安歌将皇帝的书信和九郎日常用的东西,从袖子里取出来,又表演了一番袖里干坤术,九郎才表示原谅了这无礼的小道士。 拆开信纸,熟悉的字迹跃入眼帘。 也不知道信上写了什么,没一会儿,萧琛的兴致就低落下来,眼露悲痛。 谢安歌悄无声息地走了,体贴地关上门,留一个安静的独立空间给萧琛。 或者说,他前世看的某本小说的男主。 原着上明明白白写了的,男主一出场就是镇南王之子,他后来对女主说:“我原名萧琛,后因故改了名唤作萧子琛。” 问题是,镇南王龙阳之好名扬天下,他哪来的子? 分明是先帝之子。 由于萧子琛出现在人前时,年约二十。先帝长子——萧琛要是能活到这时,应该三十多岁了。正因为中间隔着这些岁月,所以从没有人怀疑过男主的身份。 毕竟,事实也太离奇了,超出了一般人的脑洞范围。 第16页 书上没说因何故改名,女主也没有追问,没想到隔了一个世界,谢安歌倒反而意外明白了其中的缘故。 前世,得闲时,谢安歌偶尔也会挑一两本小说来看,打发时间,《桃花节》就是其中之一。 桃花节以花为媒,举行盛会。每年阳春三月中旬,桃花如云,盛满京都之时,文人墨客牵头,青年男女追捧,桃花节连贺十天。 由于晋朝道家兴盛,桃木又能驱邪避鬼,故而桃花节在百姓心中很有分量,对桃花节的重视不下于春节。 随着生活日益安逸富裕,这原本用来庆贺开国国师,以一己之力助太.祖驱尽天下妖邪的节日,逐渐演变成了一个大型相亲会。 在桃花节上,单身男女都要手持桃花,如果某人对一人有意,就可以将手中的桃花赠予那人。 如果那人也同样有意,就可以将桃花簪到头上,并回赠桃花,这样就算是互许终生。男方归家后,就可以令媒人上女方家门下聘,成就好事了。如果无意则不将桃花簪到头上,以示婉拒,而不伤人颜面。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这样含蓄、风雅、寓意深远的趣事很得上至皇亲大臣、下至平民百姓的欢心,桃花节也就一年比一年盛大,由盛京扩散至全国。 没有桃树的地方移栽桃木也要办桃花节,或者以其他花朵代替。 而男主和女主的第一次相见,就是在桃花节上。很俗的英雄救美桥段,女主被一个纨绔子弟纠缠,男主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为女主摆平了此事。 桥段俗没关系,关键是它得人心啊! 女主是个单纯活泼的桃花妖,对乐于助人的男主一见钟情,以报恩为名缠了上来。 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嘛。 女追男,隔重纱。在男主也有意的份上,中间经歷了一些事情之后,一人一妖很快修成正果。 然而,人妖之恋,不容于世。 因此,《桃花节》成了一本彻头彻尾的be结局小说,女主中间怀孕,胎死腹中,后来病逝,留下男主孤独一人在这世上,最终郁郁而终。 主角都这样了,配角们就更不用说了,一个接一个地领了便当,堪称年度悲剧小说。 而赤莲的徒弟,应该就是一个中途出场的道士,戏份不多,但他为男女主角的感情起了神助攻作用。 道号青莲,原名陈长寿。 作者有话要说: 没想到吧(^_^) 这是穿书文…… 第9章 妖鬼九(修改) 真是万万没想到啊,我居然穿到了一本书里。 不过,穿越我都经歷了,穿书又有什么有奇怪呢? 这样想着的谢安歌,面无表情地砰地撞上了柱子。 他揉揉额头,若无其事地走了。完全想像不出来傲娇小皇子郁郁而终的模样,好吗? 萧琛就这样留在了自在观。 因为他,鹿七童已经许久没有回过玉桃院,干脆闭关去了。 对长寿种而言,时间大概是最不值钱的东西,等他闭关出来,那小皇子也许已经化作一抔黄土了。 **** 寒来暑去,斗转星移。 皇帝驾崩,新君登基。 七年很快就过去了,谢安歌的体格也完全由少年长成了青年模样,他也由人仙成为了鬼仙。 人仙只能做到肉身轻灵,邪祟不侵,百病不生,寿命长久。而鬼仙,除此之外,还能阴神出壳,神游太虚。 然后就是加冠。加冠之后,他拜辞了师父,下山游歷去了。 才到山脚下,他就见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让人既无奈又好笑。 “你不是去宁州了吗?” 萧琛两年前就回了镇南王的领地——宁州,按理来说,这个人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但是吧,这个人做事从来不按常理来做,常常有令人意外之举。 所以,看到他,谢安歌也不是很奇怪,还隐隐有种大石落地的轻松感。 就是那种祸害在你眼皮子底下,再也翻不起浪来的感觉。 而你,从此以后,也不必担忧祸害头子在外面闯下了多少大祸,背了多少大锅,哪天一不小心就要被人套麻袋,然后缺胳膊少腿。 “那是两年前的事了。难道我去了宁州就要在那里像棵树一样,扎了根就不挪地了吗?两年不见,你的脑子是不是更坏了?” 谢安歌:……说好的暖男男主呢? 萧琛完全不懂什么是客气,见了面就是一顿嘲讽。 那调调真是太熟悉了。 不过,一般人大约是不会怀念这个的。 对此,谢安歌也有他独家的应对方式。 沉默—转身—离开,三部曲,如果表情能受伤一些就更好了。 萧琛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眼睁睁地看着小道士从身边经过,完全把他这个大活人当成了空气。 “餵!你这就生气了?小王不过实话实说而已!” …… “小道士,你怎么这么不禁批评呢?小王可是为你好,外人说起坏话来只会更难听!” “既然如此,那你为我坏吧!” “就算你是小王的好友,也不能提这样的要求啊!小王可是一个正气凛然之人,绝不会屈服于你的淫威的!”萧琛握拳,神情坚强不屈,宛若一个狠心拒绝了大额贿赂的廉政清官,看起来高洁极了。 第17页 萧琛身后,镇南王安排的两个高手护卫不由得满头黑线。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小王爷,是小的看走眼了。 谢安歌回头,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惋惜嘆气,摇头,无声地用眼睛表达出了自己的中心思想。 ——到底谁蠢? 尊贵的小王爷顿时气出了一对白眼。 人高一尺,道高一丈,终究还是深谙戏精之道的谢安歌略胜一筹。 *** 谢安歌下山之后,先买了马。和萧琛一起游歷,他原先的许多计划就要变一变了。毕竟这人只是肉体凡胎,并不会法术,还身娇体贵。 然后,到锦州祭拜父母。 锦州名中带锦,但命中却不太带“锦”。地瘦人笨不说,连分到这里的父母官也大多没什么本事。 当初,陈父就是此地少有的机灵人,因为锦州实在穷苦,没有什么油水,才去了邻州发展。这也是他在回乡途中,一听说那伙人去锦州做生意,就心生机警不肯再下车的原因。 油渣都没有,鬼才去那里做生意呢! ——结果真的是鬼。 …… 原本,陈父发达之后,还想着回乡提携一把父老乡亲。可惜,一切都尽付那个夏日。 谢安歌只喝了一口茶水,就将碗放下了。 萧琛则是兴致勃勃地听说书人说书。 客栈里人多,天气又热,要茶水的客人就特别多,小二提着井水冰过的茶水,穿堂蝴蝶一样飞来飞去。 那说书人一拍惊堂木,做出慷慨激昂的模样,众人都屏息不语,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 “那将军如何能忍?丧子之仇不能不报,于是军师掐指一算,三天后就是南风,正适合火攻……将军大发神威,抡起一百三十斤重的大刀,就将兇残的北戎将军打落马下,将那些不识礼数的北戎人赶回了他们老家!” 众人纷纷拍掌叫好。 “将军威武!” “对,赶回老家。” “北戎人尽是些白眼狼!朝廷赐了多少金银珠宝给他们,又嫁了千娇玉贵的公主给他们,仍然是贪心不足!”一个书生愤愤不平地说道。 纯朴的百姓们闻言更生气了。 想想他们还是大晋百姓呢,没见过公主,也没见过那些金银珠宝,就到了白眼狼手里。 问题是,他们转过头来就跟大晋打仗,忒不要脸。 要是哪个女婿敢娶了人家好娘子,又拿了彩礼钱,转身就打上岳父岳母家,必定是要被乱棍打死的。大官来了,没有二话说,都一样地要打死。 可惜,这些道理百姓懂,大臣也懂,偏偏最该懂的人不懂。只是,又一位公主要泪洒北疆。 萧琛听得津津有味,他出身皇家,去了宁州也一直学着处理封地政务,根本没有途径接触这些市井小民。乍一看,还挺有意思的。 等众人的火气下去后,说书人就命一个童子捧着小篮子去收赏钱。 那童子生得可爱,嘴巴也甜,不一会儿,篮子底就满了一层铜钱。 萧琛见了,也十分感兴趣,这些东西对他来说,无论是拍惊堂木的说书人,还是侃侃而谈的书生,或是拎着篮子讨要赏钱的童子,都新鲜极了。 圣贤书上可不会说这些东西。 于是他对一旁的护卫道:“铜钱!” 那护卫很无奈,出门在外不好太过张扬,就说:“小郎君,没有铜钱,只有银子。” 小郎君送他一个“要你何用”的睥睨眼神。 谢安歌默默地递上一只荷包。 萧琛打开荷包,将里面的东西倒出来,金子银子放回去,荷包还给谢安歌,十几枚铜钱留下,通通赏给了童子。 对这少见的大方,童子好一顿奉承话。要知道,这些铜钱就够他们爷俩搓一顿好的了。 大鱼大肉,香喷喷,油汪汪,火辣辣,配上冰碗解暑,岂不美滋滋。 赏钱也给了,萧琛摇着纸扇道:“你也祭拜完了,接下来去哪?” 外面的日头慢慢升高,眼见着天气一天比一天热,还没有立夏就已经热得不行,降水却少。看着庄稼越来越蔫巴,有经验的老农已经开始挖深井,开沟渠,早晨傍晚,勤勤恳恳地挑河水浇地,生怕哪张叶子打了卷,眼巴巴地盼着庄稼长好。 当然,这些谢安歌是不知道的。 他是道术方面的专家,坐在窗边,他的天眼看到阳光里的火毒日益增多,晒得人皮肤发红起泡,水汽有减无增,地上细细缕缕的怨气升腾。 要不是仔细观察,成为人仙后就寒暑不侵的谢安歌都没察觉到,今年气温竟然高得这样离谱。 “北疆。”谢安歌翻看以前画的符,他这次出来一股脑地带上了,反正有袖里干坤术。找到清心符后,他分了萧琛和护卫们一人一张,“戴在身上。” 清心符一上身,星星点点的火毒被驱逐出境,萧琛顿时凉了个透顶,边享受难得的清凉舒爽,边问道:“去看眼睛铜铃大、拎得起一百三十斤大刀的将军?” 他记忆力好,听了那说书人一遍,就能把内容复述个七七八八。 谢安歌也开了个玩笑:“有何不可?眼睛铜铃般大的人我还没见过呢?” “啧,幼稚!”萧琛也心动,却还是习惯性抬槓。 第18页 大肚量的道士微笑不语。 寻了空,两个护卫向谢安歌道谢:“多谢仙师慷慨解囊,小的感激不尽。” 虽然知道自在观的道士厉害,但知道哪比得上亲身经歷呢? “九郎是我的好友,应当的。” 护卫们又向萧琛道谢,有了这清心符,日子好过多了。 萧琛用鼻子哼了一声。 顿了顿,谢安歌又道:“唤我仙师就太言重了,二位还是唤我道长吧!贫道道号青莲。” “是,青莲道长。” 仙从高到低有天仙、神仙、地仙、鬼仙、人仙。其中,鬼仙、人仙虽然担了个“仙”字,实质上仍旧是“人”。只有飞升之后,受到天庭正式册封,才能真正称为“仙”。 那两个护卫不懂这其中区别,只觉得会法术就是仙人仙师了。 内行人——谢安歌听了却有些不好意思,他的修为还担不起这样的尊称。要是成了地仙,他才有这样的底气。 第10章 妖鬼十 二人说走就走,刚出发没多久,谢安歌突然心生悸动,若有所感。 修行之人,与天地沟通,追求大道,时日久了,对自身的命运会有个大概的预知,心血来潮之时更是事关重大,不容忽视。 谢安歌拧起眉,掐算一把。 介于真与假的虚空中,无数的个体,身体伸出的命运之线,与其他的命运线连在一起,像一张毫无规则又密密麻麻的网。 他的天眼以自己为节点,庞大的法力顺着命运之线流向各方,无数上演在这个世界上的记忆、场面在谢安歌眼前重现。 有许多事也许连当事人都忘记了——负心汉轻易许下的诺言,孩童时期发下的誓言,少年时立下的宏愿……这一切,原本应当无人得知,现在却像没有闭上壳的软贝,朝谢安歌露出最真实的一面来。 遥远的北方,死气与怨气冲天,独属于军队的红色煞气也隐隐有噬主之意。 短短几息间,谢安歌脸上的血色褪去,豆大的汗珠瞬间挂满额头。 “咱们备上粮草再去北疆。”谢安歌淡淡地道,声音比往常轻了些,却依旧镇定自若,没有一丝颤音,予人无穷的信任感。 就像此时的萧琛,明明觉得好友应当请太医诊病,休养,却还是下意识地道:“好。” *** 所有的粮草都被施展了轻身咒,矫健的马儿也被谢安歌注入了法力,使得它们能日行千里,夜行百里。一路疾驰,日夜无休,众人没几天就到了北疆。 不同于中原的富饶平和,北疆很粗犷,却另有一种桀骜不驯的美感在里面。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无法用言语描述的壮美和瑰丽,色彩饱满的画面霸道地占领了人们的眼帘。 扮作买卖粮食的商队入了城,城里十分萧瑟,家家户户挂了白幡,元宝、蜡烛、线香的味道溢满城中,冥币洒得满天飞舞,像一群群无枝可依的枯叶蝶。 街上的行人只剩下了青壮年男子,无不瘦骨伶仃,如同行尸走肉一样麻木,但手中都拿着木枪、木棍之类的武器,随时都能上战场。 倒是看到他们的目光都不善极了,只是因为没有力气才克制住了自己。 巡城的士兵也是面色蜡黄,来去匆匆。 萧琛的心情也沉重了几分,他皱着眉,疑惑不解地问道:“李将军不是胜了吗?怎么会这样?” 说起北疆的李将军,那也是个传奇人物。他年少时是个好赌的混帐,常常输得裤子都当了,仍旧是死性不改,左手少的尾指就是他赖帐的铁证。 后来也不知怎的,也许是为了一口吃的,这位李将军就入了军,从小卒做起,一步步做到将军。后来,那赌也戒了,还娶了媳妇,有了儿子。 “李将军大胜,那是三个月前的事了。”谢安歌低咳几声,沉声道,北疆离锦城远,消息传到锦城时,都晚了。 他的脸色也不好看,白惨惨的,像煳了白面一般。 暮色渐渐低沉,冀城的上空笼罩着不详的气,暗中窥视的邪物蠢蠢欲动。 晚饭时分,军营外架起了大锅,火头军往锅里放了肉和野菜、杂粮,一锅煮了。香气浮起来时,饿得很的火头军不由得咽了咽口水,腹部大声叫了起来。 “开饭了,开饭了!” 将粮食捐给军队而导致家无余粮的百姓们,纷纷捧着碗来排队领饭。 领到饭的狼吞虎咽,还没领到饭的拼命嗅着空气中的食物香味。 一个长脸男子不小心被挤到了,碗里的食物掉了一半出来,汤汁洒了一地,他毫不犹豫地蹲到地上,也不在意地上的灰尘,伸出乌黑干瘦的手抓起来就吃,表情十分满足。 队伍后面的百姓看见了,不停地咽口水,眼中露出赤.裸.裸的渴望,像一群饿狼一般。 将掉到地上的食物吃完后,那长脸男子看着浪费了的汤汁,面露心痛可惜,盯着地上好一会儿,意识到无法将到了地上的汤汁吃到嘴里,才依依不捨地离开了。 这些人衣衫褴褛,粗俗无礼,比繁荣地区街边的乞儿尚且不如。 但,他们同样是大晋的子民。 既让人噁心,又让人同情怜悯。 圣人尚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无论是谁,但凡没有亲身体验过这一切的,都没有资格评判、轻视这些命如草芥的百姓。 第19页 这些百姓很好,平时辛勤劳作,织布耕田,交税服役;战时捐粮劳军,必要时上战场杀敌。 他们以血肉之躯死死地守护着自己的家园,为身后的祖国筑起了一条无形的“长城”。 谢安歌一行人远远地看着这一幕,萧琛纠结地皱眉苦脸,他生而尊贵,从未吃过苦头,哪怕爹爹死去,也将他的未来安排得妥妥的。 所以他从未见过这样的场面,一时间竟然有些接受不了。 这和他想像的烈酒羌笛、金戈铁马、英雄破敌的场面有太大的出入。 军营附近上空漂浮着无数鬼魂,妇孺老幼都有,密密麻麻随风飘荡。望着他们,谢安歌不由嘆息。 这些新死的鬼魂们,有的懵懵懂懂,还不懂得死亡是什么就早已死去,有的面带不甘怨气冲天,有的看着亲人流着无穷无尽的泪水。 鬼门未开,魂魄无依。 “终究,还是来晚了。”谢安歌垂下睫毛,敛了眼中剧烈波动的感情,轻声嘆道,说不清的悔恨藏在这一声嘆息里。 要是再快一点就好了。 在世界面前,人力是如此渺小。 “你说什么?”萧琛问道。 “没什么。”谢安歌很快收拾好心情,道,“你去把粮食捐给李家军吧,也好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行。”萧琛带着粮草和护卫,大大方方地朝军营走去,喃喃自语,“都快没粮了,哪来的肉?最近,小道士真是怪怪的。” 护卫们沉默不语。 *** “报!将军,有商人前来捐粮!” 李将军嗤笑:“有人捐粮有什么好奇怪的?让押运官看着办就成。” 他神色郁郁地摸着左手尾指空掉的部分,当初他还不起赌场的钱,被人斩了手指。别人说,十指连心,他却不觉得有多痛,一根手指换十两银子,值了! 可是,为什么,他手下的兵,他贤惠的娘子,他高高壮壮的儿子死的时候,他的心那么痛? 刀子捅一般的痛。 真奇怪啊,这是心疾吗? 去他老母的!心疾可是富贵病,哪是他李虎这样的下流胚子能得的病! 传令的兵卒神色激动地说:“将军,一千石!整整一千石!” “你说啥?一千石啥?”李将军睁大了虎眸,蒲扇大的巴掌拍在矮桌上,桌子上的公文一个趔趄,差点跌倒。 兵卒吓了一跳,快速道:“是一千石大米!将军。” 说着说着,这个才十五岁的小兵哽咽了,他红着鼻头说:“将军,咱们有救了。” 一千石粮食省着吃,足够城里这十万人口吃三个月了,度过了这个难关,有了时间周转,他们总能活下去的。 一时间,想起死了没多久的娘子,李虎也是一阵心酸,贼老天的,这捐粮的咋就不能早来一点? 要是早一点就好了。 “某倒要去会一会,这是何方神圣?” 敢在这个关头给他李虎救急来了! 要知道,三个月前,冀城虽然大胜,却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还因为不听监军的指挥,又无钱财贿赂,而得罪了那宦官。果然,那宦官前脚回了盛京,后脚冀城的粮就断了,运来的粮草数量不足不说,还掺满了沙石。 官家听信小人谗言,竟至如此地步! **** 将萧琛支走后,谢安歌找了个阳气充足之地,用狼毫笔蘸了饱满的硃砂,就地画下聚灵阵。 俗话说,医者不自医,道者不自卜。谢安歌之前占卜,涉及己身,故而力量损耗得厉害,才要藉助阵法积聚灵气,助他一臂之力。 滚滚灵气涌来,谢安歌长长吐纳,感觉身体都舒服了很多,才开始念起了度人经:“昔于始青天中,碧落空歌,大浮黎土……” 平常的念经其实不能作用于鬼魂,只有将法力用于声音中,才能真正使鬼魂受益。 喃喃经声如雨后天幕上最纯净的蓝,空谷幽灵,扩散于空气中,传入鬼魂的耳中。 度人经,无量度人,慈爱众生,无远近亲疏之分。 城中的鬼魂,无论是新死的,还是老死的,都在冥冥中听到了神圣的度人经。鬼魂们的身躯慢慢变得透明,懵懂的明白自己已经死去,有怨的渐渐淡去怨气,不舍的终于抽身,朝好心的道士一拜,和这鲜活的世界道了别。 度化了鬼魂们后,城里的怨气和死气化作轻烟,消散于空气中。 谢安歌身上有了一层薄薄的功德金光。 之后,他和萧琛在冀城逗留了几日,见实在没什么好留恋的,就果断离开。 回程时,他们也终于不必再赶死赶活,可以骑着骏马,慢悠悠地走着。 “对了,小道士。”萧琛凑近谢安歌,哥俩好一般,天真地问道,“那冀城不是没粮了吗?你知道前几天,他们吃的肉是从哪来的吗?” 萧琛心里惦记着这个问题的答案许久了,他旁敲侧击了当地人好多次,却还是一无所获,心里头一想起这事,就是痒痒的。 “我知道啊。”谢安歌淡淡的,神情寡淡得跟白开水似的,提不起劲来,“你想知道?” “想。”肯定的回答。 “确定,一定以及肯定?” 第20页 萧琛刚想肯定地回答,看着小道士那张风光霁月的脸,又犹豫了,实在是被坑了好多次了。 最终,还是好奇害死猫,萧琛不太肯定地答道:“确定,一定以及肯定。” 护卫们怜悯地看了萧琛一眼。 “咱们入城时看到的,少了的,就是到了锅里了。” 萧琛:……??? 少了什么?为什么你说的话,分开来每一个字我都认识,合起来我就不太懂了呢? 萧琛开始仔细回忆到了冀城后,所看到的一切。 白幡,冥币,安静的街道,麻木的行人…… 和锦城相比,冀城少了牲畜,老人,女人,孩子。 没人提醒的时候,萧琛一头雾水。当谢安歌拨开他眼前的云雾时,他都不知道自己是该谢该恼,还是宁愿自己什么都不明白。 终于知道残酷真相的萧琛把头扭到一边:“呕……” 作者有话要说: 1粮食数量是我瞎诌的,不太懂这方面的事 2谢谢小天使们的营养液,笔芯(╯3╰) 读者“莫轻语”,灌溉营养液 +20 2018-02-12 13:50:51 读者“辞缘”,灌溉营养液 +3 2018-02-06 23:36:33 23 3新年快乐!! 祝小天使们新的一年里心想事成,万事如意!! 4春节期间要去拜年,更新频率可能会降低,请天使们见谅啦! 第11章 妖鬼十一 “九郎。”谢安歌直直地看着萧琛的眼睛,毫不躲闪,语气说不出的严肃,“你可以不认同将士们的做法,却不能轻视他们。” “因为,他们守护的——是这天下的百姓,是你萧家的江山。” 一字一句,清晰入耳。轻飘飘的言语,却有着逾越千钧的重量,宛若雪白惊雷,划过黑暗天际,撕裂了失真的画面,击破了令人羞愧的念头。 差点连胆汁都吐出来,萧琛晕乎乎间听到这番话,狠狠地打了个激灵。出了一身冷汗后,他的头脑反而清醒了许多。 之后,萧琛很是颓丧了几天,几乎闻肉色变。 萧琛隐约知道大晋在走下坡路,潜意识里却依旧沉浸在爹爹未亡的时候。镇南王膝下就他一根独苗苗,自然是当眼珠子护着,也不太捨得逼他,故而时至今日仍然显得有些天真。 冀城一行,硬生生地撕裂了萧琛美好的幻想。 官家对待护国忠臣尚且如此苛刻无情,对待其他的臣子和百姓,只怕会更加离谱过分。 小人当道,致使贤臣离心。民生多艰,朝廷不知抚恤。 人祸为患,天灾初现端倪,大晋命途,焉能长久? 不过经此一事,好处也有,这位温室里长大的皇室子弟终于开始面对这世上不那么美好的一面。 边疆不仅有壮丽的北国风光,有驱逐蛮夷的铁血丹心,也有埋藏在日光之下的不堪和冷酷。 盛京的歌舞昇平下,是藏不住的骯脏。 谢安歌也没有特意去开解好友,而是带他去登高山,临深渊,乘舟破浪,冯虚御风。 览众山之小,见大地之厚,识世事之无常,知人力之渺小。 见识得多了,心胸自然而然地开阔。 萧琛也开始思考这天下的局势,风云的变幻,百姓的生存,以及,他作为皇室子弟的责任和他能为天下做的事。 纸上学来的知识,慢慢和现实结合起来,思考得越多,明白得越多,萧琛就越觉得,自己有多么无知和渺小。 *** 银河瀑布。 一匹素练自崖顶飞流直下,气势磅礴,水生白花,又似雪崩,声震山崖。 山崖之下,飞溅的水珠形成一片腾腾的雾气,似仙气环绕,隔绝热气,冰凉怡人。在落日余晖的照射下,水花斑驳陆离,现五颜六色,仿佛彩虹从天而降。彩虹之上,充裕的灵气凝结成一朵朵虚幻美丽的蘑菇。 护卫们在远处生火做饭。 萧琛知道护卫们听不到这里说的话,才冷静又严肃地问道:“安歌,你对这天下怎么看呢?” 仰望瀑布,成群结队的蝙蝠自岩洞中,乘着薄暮而出,绕着飞虹盘旋飞舞,採摘灵气蘑菇。几只幼小的蝙蝠还飞了过来,绕着谢安歌上下飞舞,最后在蝙蝠王的唿唤中恋恋不捨地离开。 “大乱将至。”谢安歌声音淡淡地道,他随手弹出几团灵气,淡金色灵气球上下翻飞,逗弄得小蝙蝠也跟着球飞,有趣极了。 萧琛固执地看着谢安歌,有些不满意他的敷衍。 目光长远的人都看得出乱象已生,就连萧琛自己在宁州地界,也处理过几桩灵异事件。天下不乱,妖邪不出。从这些事就能看出,当今龙气不稳。 只是这龙气到底不稳到了何种地步,才使妖邪频生? 一般人难以得知。 他知道小道士聪明,身为自在观一脉,又开了天眼,必定心有成算。他如今隐隐约约有了目标,却又为这样的野心感到惶恐和羞愧,所以才来问自己的好友,却不想小道士这样敷衍他,难免有些恼怒。 谢安歌无奈一笑,转过身来,修长的身形被夕阳拉出了长长的影子。 点漆般的眸子蒙上了一层橘色,余晖给睫毛打上阴影,雪白的瀑布、缭绕的水汽、七彩的飞虹在谢安歌身后,衬得他如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第21页 “九郎。”谢安歌背光而立,表情藏在阴影里看不清楚,声音却是十分温和,“这天下要乱了,先帝命不久矣,才将你託付给我的师父和镇南王。” 萧琛目光炯炯地看着谢安歌。 “我的师父,为你去病。而镇南王无后、掌兵,又受恩于先帝,是你在乱世的后盾。若有必要,他也是你的长矛,可以为你披荆斩棘。” 至于什么必要,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想起爹爹,萧琛不由自主地露出了一个轻松的微笑。 顿了顿,谢安歌继续道:“先帝崩殂,龙气溃散。官家身上的气,不过是一条四爪白龙,立身不正,尊位不稳。天下诸王,唯有你,是先帝血脉,故而身负微薄金龙龙气。” 如今的皇帝并不是先帝的子嗣,他只是皇室旁系,得位的手段并不光彩,登基后憋着一口气,越发的骄奢淫逸,重用酷吏小人。 说到这里,谢安歌微微嘆了口气,一想到小说中男主的下场,他就不太想好友踏入这滩浑水。 之前,小说是小说,男主不管怎么样,都只是一个书中人,和自己隔着一个世界。 而现在,站在身边的,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他会哭会笑,会起会立,会走会跳。 萧琛虽然骄傲却光明磊落,嘴硬却心软,身份高贵却能体恤百姓,为天下着想。 这样的人,不该落得一个郁郁而死的下场。 但是,他早已入局,身不由己,不得不劝萧琛一争到底。 群龙相斗,非死即生。 负在身后的手握紧又松开,一抹暗色划过谢安歌的眸子。 萧琛沉吟不语,那些嬉笑怒骂不见踪影后,属于皇族的尊贵与威严在他身上显露无疑,微薄的龙气凝成龙角,龙角上的纹路渐渐清晰。 他的一举一动,开始影响到身上的龙气。 一时间,四周寂静,只剩下瀑布飞流的声音。 过了许久,萧琛抬起眼睛,目光亮晶晶地对谢安歌道:“你会帮我,对吗?” 转念想起自在观一脉的规矩,萧琛立马改口,自信地道:“不,不用你帮我。我自己也可以。” 自在观一脉之所以能在晋朝保持着极为超然的地位,受万民敬仰,除了自身的强大外,也跟他们逍遥世外,专注修行,不问朝政有关。 闻言,谢安歌却是爽朗地笑了出来,他的眼里蕴含着轻快的笑意。 “不,我会帮你的。”谢安歌强调,“我一定会帮你的。” 他耍了个小小的心眼,眉眼弯弯地道:“自在观的道士不问凡俗,可没说,不能帮他遇到了麻烦的朋友啊!” 萧琛也笑了起来:“好啊!你这狡猾的小道士!” 见好友尽心至此,萧琛有再多的郁闷也消散了,他心里也感激,可惜不过三秒,又忍不住口花花:“小道士,说好的斩妖除魔呢?见天的游山玩水,你的远大志向还好吗?” 真是正经不过三秒! 谢安歌吸气唿气,有些人就是皮痒痒,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我的志向还好,倒是某人的胆汁……”谢安歌挑了挑眉,揶揄之意爬上眉头,语调慢吞吞的,“它,还好吗?” 被毫不留情地嘲笑了一番,萧琛顿时耳朵通红。他渐渐褪去青涩、变得成熟的眉眼,也微露窘意。 萧琛狠狠地冷哼一声,眼睛一瞥。 狡猾的小道士,给小王等着! 谢安歌无意识地摸了摸胸前的衣裳,衣底下是一块冰白寒玉,玉佩下是一个繁复的莲形印记。寒玉冒着丝丝凉气,这是此世父母留下的唯一遗物。 而那玉佩上,赫然是一朵栩栩如生的白莲! **** 次日为元鼎七年,五月十五。 晋朝逢五为大朝会。 三更时分,天边仍有星子,就有家离皇宫远、又要上朝的官员陆陆续续走出家门,朝皇宫而去。 好在,晋朝皇帝体恤臣子,在宫门外建了个待漏院,给文武百官歇息,等待宫门开启。日子一久,待漏院前就多了许多朝食摊子。时间一到,这里灯火通明,卖包子、粥粉、云吞的,热闹红火,香飘十里,引人口水直流。 天色微亮时,内侍们提着宫灯在前面照明,礼官引百官依品级进入太和殿,众人皆整齐有序,碎步走起,像一条笔直的长龙快速前进。到了太和殿,文官、武官分东西向排列。 御史们紧盯着百官,狠抓礼仪问题。 文武百官在一片肃然中,手持朝笏,如雕塑般静静地等着皇帝到来。 日头慢慢爬高,皇帝仍未到来,百官敢怒不敢言,心知官家只怕是被女色迷了眼,又要玩“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那一套了。 之前并不是没有官员抗议,或早退,结果被御史们参了一本,连命都丢了。 傅丞相养气功夫好,涵养到家,哪怕心里已经暴怒,面上仍是沉静肃然。 边上一个不起眼的内侍,似有似无地盯着他看。 于是,文武百官只好继续等,直到皇帝前来,或者皇帝的口诏前来。 日上三竿时,皇帝才在一片钟鼓礼乐声中,在众内侍、侍卫的簇拥中,乘龙辇临朝。 皇帝升座后,百官跪拜行礼,礼毕则群唿万岁、万万岁。 第22页 “众卿家平身。”皇帝懒洋洋地道,十二旒后的面庞带着些许疲惫,眼底青黑,跟烟燻妆似的。 傅丞相率先出列启奏:“启禀陛下,臣有本启奏。幽州大旱,有暴民揭竿而起……” 话未说完,就被皇帝打断了:“此事,由卿家决议。” 他定定地看着傅丞相,神情似笑非笑,意味深长,“朕相信,朕的好国丈——傅丞相三朝元老,定能将此事解决得妥妥噹噹。” “臣,遵旨。”傅丞相面不改色,鞠躬行礼,又退回了队列中。 皇帝暗骂老狐狸,无神的眼珠子扫了一圈百官,道:“众卿家若是无事,就此退朝罢。” 说完,拂袖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作者说,以后要周更。 天使们,你们怎么看? 第12章 妖鬼十二 傅丞相想起宫中传来的消息,不由得捏紧了朝笏,面沉如水,匆匆离开。 其他官员见此,也匆忙离开这个压抑的宫殿。 皇帝回了寝宫后,那不起眼的内侍也避开人,去拜见他。 “陛下。”内侍恭顺地道,“傅相公自始至终恭谨有礼,小的不曾见他有怨怼之意。” “谅他也不敢!”皇帝嗤笑,心虚了一阵,一想到傅家的女儿母仪天下,傅家一门尊荣无比,傅丞相处处与他作对后,那一丁点心虚便烟消云散了。 想到古板无趣的皇后,整日里劝他勤政,远离女色时,皇帝更是不由得心生厌烦,真是妒妇! 要不是看在她将后宫打理得还算成个样子,真是忍她不得! 这样想来,朕真是个英明神武、肚量极大的君主,皇帝戏嚯地想,不由一笑。他挥了挥手,道:“继续盯着吧!” 那内侍便悄然无声地退下了,仿佛融入了影子一般,一点也不引人注意。 随后皇帝便迫不及待地招来青春活泼、美貌动人、善解人意的妃嫔,共度良宵去了。 长乐宫。 掌事嬷嬷绕过屏风,走到床前。 只见斜斜躺在榻上的傅皇后披散着一头乌髮,发上不见头饰,身上只着了里衣,眼角微红,目中无神。 “娘娘,万福。”掌事嬷嬷低头拱手行万福礼。 傅皇后眼珠子定定地盯着虚空,一动不动,木然道:“万福?我儿死了,哪来的福?” 掌事嬷嬷端起宫女手中托盘上的瓷碗,那瓷碗薄如蝉翼,青如荷叶,里面盛着乌黑的汤药,药味刺鼻,挥手令宫女们退下。 接下来的话,可不是她们能听得的。 听得皇后此言,掌事嬷嬷眼中一涩。傅皇后出身官宦,人品贵重,也曾是盛京美名远播的才女,昔日入主中宫母仪天下,何等的雍容华贵! 只可惜事不尽人意,皇帝刻薄寡恩,一朝得势,便露出了中山狼的嘴脸,宠幸起千娇百媚的低门娘子,尽给皇后国丈难堪,那吃相实在难看得很。 更可恨的是,皇帝竟然不顾中宫嫡子脸面,皇子未过头七,便公然厮混内帷! “娘娘,若大皇子泉下有知,见您这般不怜惜自己,该多难过啊!”掌事嬷嬷悲声道。 一想起病逝的儿子,本已干涸的眼眶,又涌出了泪水,沿着眼角垂落到枕头上。 “本宫如今如同熬油一般,恨不得随我儿去了,说甚怜惜。” “您若不振作,何人替大皇子报仇?”掌事嬷嬷见此,只好激了皇后一激,她活得久了,阅歷丰富,心知病人最重要的自己想活,否则生出心病,大罗神仙来了也难救。 “大皇子素来孝顺,乖巧懂事,聪明伶俐,如何会近水边?再者,那么多的宫人内侍,都是摆着看的么?黄太医医术高明,说是妙手回春,为何救不了皇子?皇子身边伺候的人,一夜之间,尽数死去,何等可疑。”掌事嬷嬷一点点地分析道,有理有据。 傅皇后倏然抬头,脸上仍有泪痕,双目却如电一般锐利,冷冷地盯着掌事嬷嬷,一瞬间从怨妇变成了怒目金刚,道:“你说的可句句属实?” “小的可对天发誓,句句属实。”掌事嬷嬷连忙跪下,立誓道。 她一生孤苦,无家无子,说句僭越的,大皇子是她看着长大的,她把他当儿子看也不为过。大皇子一死,最恨的是她,最冷静的也是她。哪怕赔上性命,她也要为他讨个公道! 只是,大皇子身边伺候的人,早被官家以伺候不力为由,通通杖毙。别人只当官家慈爱儿子,掌事嬷嬷却不信。 官家若能对大皇子有一分父爱,怕是母猪能上树! 傅皇后自小被爹爹充作儿子教导,聪慧更甚于一般男子,要不是被丧子之痛打击到了,也不至于这般颓丧。 如今转过念头来,她立刻明白,中宫嫡子,到底拦了多少人的路。 傅皇后眼睛赤红,恨意慢慢滋生,心脏如同岩浆般滚烫。 她坐起来,接过掌事嬷嬷手上的瓷碗,仰头闭眼喝下,苦意渗入五脏六腑,抓着锦被的手,青筋一条条绽出来,这却令她更加清醒。 我儿死时,是不是也这般痛苦? 早知官家不是她傅君的良人,却不知他无情无义至此!傅君,可以彻底死心了。 那些伤害过我儿的人,我必要你们比我更苦,比我更痛!死后亦要坠入阿鼻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第23页 自此之后,傅皇后不再劝谏皇帝勤政,甚至还照着他的喜好,亲自令父族自宫外挑选貌美女子,献给皇帝,连青楼妓子也不放过。 由此,傅皇后渐渐得了皇帝的信任,也掌握了越来越大的权利。 一墙之隔,宫门之外,盛京流言四起,官家名声一降再降,沉迷于声色犬马中的官家却是一无所知。 本就混乱的局势,在傅氏满门插手后,变得越发混乱。 天机渐渐变得蒙昧,不再是人力轻易可测。 **** 大雨滂沱,天地相连。 云雨滞于南方,故而北地干旱。 在边疆旱灾讯息一传来的时候,谢安歌就提醒萧琛回宁州储粮储物,准备救灾,而他则追上了一只手中染血的女鬼。 雨水似珠帘,漫过这江南小镇的灰瓦屋顶,漫过这重重青山,漫过这碧波绿水。 一条纤细的白色人影,自镇子上最高的榕树盯跳下,如轻烟般飘入了小巷中,失去了踪影。 那人影身后,有一道士握着长剑,紧追不捨。 雨下得越来越大,豆大的雨珠打得人脸颊生疼,看着雨势,仿佛有永不停歇的架势。 为了节约法力,谢安歌并未将法力外放挡雨,一身道袍早已湿透,幸而他修炼有成,阳气充足,并不畏寒怕冷,才不至于跟丢这女鬼。 这女鬼法力并不高深,只是不知用什么法子掩盖住了身上的鬼气,令谢安歌无法借法力追踪,才能借着地形之利,一再逃脱。 谢安歌追着女鬼,最后来到了一间土地庙前。 一眼望去,土地庙十分整洁,显然是有人打理。神像高鼻长须,慈眉善目,神台前摆着许多供奉,香火鼎盛。 谢安歌慢慢地走了进去,脚步所至,一片洇湿。 掏出夜明珠,照亮了土地庙,看了那神像好一会儿,又四周查看,仍然没有觉察到不妥之处,谢安歌又上了三柱香,道:“土地爷,贫道青莲,是自在观传人,今日夜色已晚,还望能在此借宿一晚。” 见三炷香徐徐燃烧,没有异象,谢安歌才收拢了庙里的一些柴草,生起火来烘干衣服。 火焰中,木头噼里啪啦,溅起几点火星。 衣服干得差不多了,谢安歌唰唰地画起一沓辟邪护身符,挥舞桃木剑挑起黄符,将它们贴到门窗上。 在外人看来,像是要防着女鬼进来似的。 然后,他又就地画了个四方护身阵,才坐入阵中,心无旁骛地打坐修炼起来。 追了那女鬼好几天,纵使是铜皮铁骨也该累了,正好歇一会,恢復精力,谢安歌暗想。 敌不动我不动,看谁忍得住? 谢安歌常年累月地打坐修炼,耐心再充足不过,慢慢地沉浸在修炼中。 “这臭道士当真可恨!胆小如鼠!画那么多符干什么!”神像中,一个女音恨恨地道,门窗上的辟邪护身符,在火光中灵光闪烁,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那声音收敛在神像里,神像外的谢安歌一无所知。 “阿兰,莫急。”另一道声音响起,“有我在,这道士找不到你的。待他离去,你再离去不迟。” 阿兰却不领情:“他若一日不走,我便要困在这里一日么?那他要是永世不离呢?” 说到后面,她的声音慢慢尖锐起来。 “不可能,他不是说了只借宿一晚吗?”男音在平静中隐藏着一丝痛苦,其实他也并不是那么平静。 阿兰又低声哀求:“阿竹,你去杀了他,或捆了他吧!我要出去,我要出去……” 神像看着小,在信众的愿力加持下,里面的空间大得很,只是空无一物,十分空旷,天地间灰濛濛的,并不是宜居之地。 才躲进神像没多久,阿兰就感觉自己有些吃不消了。这里没有青山绿水,没有绿酒红灯,没有俊俏情郎,有的只是一片虚无,令人窒息的虚无。 自认为低声下气地哀求了许久,阿竹依旧沉默不语,本就不是什么温良恭俭让人物的阿兰顿生怒意,指甲暴长,长发无风自动,瞳孔溢血,厉声道:“你到底帮不帮我?” “阿兰,你没听到吗?这道士是自在观传人。”男子的声音里涌上了疲惫,仿佛承担了太多的东西,终于不堪重负。 “那又如何?你身为神明,难道还奈何不了一个区区凡人吗?”阿兰歇斯底里地道。 尽管明白阿兰可能已经听不进话了,那男子还是努力解释道:“自在观一脉底蕴深厚,传人无不法力高深,法宝无数,功德加身。且不说我们能不能杀了他,如果我们杀了他,必定身负孽债,与天下正道为敌。到那时,我护不了你。” “我不管!我不管!我要出去!”阿兰形容癫狂。 她之前虽然被谢安歌紧追不捨,但她身形灵活,速度又快,并没有被攻击到过,所以根本没有意识到这道士的强大,还暗暗嘲笑了他一番。 现在,四十九张辟邪护身符暗合道意,构成了一个威力无穷的九阳金罡阵,哪怕有神像遮掩、神力庇护,阿兰仍然感到了一阵阵的痛苦,鬼火摇曳,阴魂不稳。 这是她成为鬼之后,从未感受过的感觉。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小天使们灌溉的营养液,笔芯(╯3╰) 第24页 读者“willette”,灌溉营养液 5 2018-02-21 20:13:56 读者“沉默的重土”,灌溉营养液 1 2018-02-20 23:38:55 第13章 妖鬼十三 看着阿兰痛苦地嚎叫,不似作伪,阿竹连忙助长一地风雨之势,默默地用神力包裹着阿兰,浅浅的绿色护住女鬼,冲出神像,朝外面疾驰而去。 土地庙外,忽而狂风大作,雨水若万马奔腾。 三更时分,夜色深沉如海,窗户被暴雨拍打,纸煳的窗纸被打湿,湿掉的符纸也很快失效。 谢安歌仍旧在阵中打坐,稳如泰山。 窗棂终于被大雨打出了一个洞,一团绿光挣脱阵法,从洞口飞出,沖入雨幕。 阿兰离开后,阿竹感受到自己的神力慢慢流逝,竹子的绿色从小腿爬到了膝盖,甚至还在慢慢往上爬,身体像破了口的水缸,再也不能贮存神力。 他低下头,垂垂老矣般疲惫地嘆了口气。 “正神当庇护百姓,你这样做,就不怕天谴么?” 阿竹悚然一惊,抬头看去,原本应当沉浸在修炼当中的道士已经睁开了眼睛,双目清亮有神,如东升大日,在他的目光下一切黑暗仿佛无所遁形,嘴角勾起,露出了讥讽的笑意,更是让人无地自容。 完了。 一切都完了。 “可我,只是区区伪神啊……”低不可闻的声音在神像里响起。 *** 阿兰离开后,钻入了一个宅子,不顾神魂不稳,点了蜡烛,揽镜自照,为自己贴上画皮,细细地描眉涂朱。 她摸了摸那艷丽的珊瑚红牡丹步摇,不舍地放入了八宝盒里,扣上盒盖。最终将一支素雅的银梅髮簪插入了髮髻中,对镜抿唇温柔一笑,就像是变了一个人般,显得端庄娴雅,毫无之前的癫狂神态。 一旁的侍女傀儡般不言不动,显然是被摄了心魂。 翌日清晨,雨停了。 一英俊男子缓步而来,疏朗的眉目间英气勃发,本应带着笑意的俊脸,在晨光熹微下,却显得冷淡而忧郁,像秋日里衰败的枯草。 到了妻子门前,周子煊才露出温和笑意和绵绵情意,敲了敲门,问道:“娘子今日大安了吗?” 前几日,他的娘子声称得了急病,怕他染病,不许他来见她,今天一早听侍女说她已经好了,周子煊就前来看她。 屋子里立刻传来一道温柔的女声:“劳官人挂心,奴已大好了。” 于是,周子煊推开门进去。 与此同时,谢安歌也到了周府门前,他收拢了气息,一身道袍,彬彬有礼地敲响了大门。 门房打开了大门。 “周公,贫道道号青莲,闻说府上有妖邪作乱,特来相助。”谢安歌开门见山,直接对周家最为年长之人道。 时人多称唿年长者为“公”,而这周家是这镇子上的大户,祖上有人入朝为官。周公本人也考中过举人,后来因为性格清高,不合官场,才辞了官回乡教书育人,也是德高望重之辈,十分受乡人敬重。 然而不知道为什么,三年内,周家已经暴毙了许多娘子,连周公的妻子也暴病而亡。如今,除了周公独子的妻子和她的侍女外,偌大周府竟再无女子。 要不是周公名声在外,青石镇后来又陆陆续续死了许多年轻娘子,只怕流言蜚语都能压垮周家。 乡人求神拜佛,皆一无所获。 也曾请过高人前来驱邪,也曾有僧佛经过此地,可惜他们要么同样暴毙,要么无能为力,久而久之,乡人都不再抱希望了,只当是将娘子们献祭给了神明。 青石镇也果然年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听闻此言,周公面上古井无波,管家却十分生气,冷声道:“好叫道长得知,青石镇人杰地灵,素来拜神风气鼎盛,故而受神明庇佑,又何来妖邪一说?还请道长慎言!” 就差没指着谢安歌的鼻子说,你这游方道士,没本事就别瞎说。 如果让乡亲们知道,周府藏匿妖邪,只怕会戳着周府的嵴梁骨骂,周家盛名毁于一旦,管家暗恨这道长不怀好意。 谢安歌望着沉默不语的周公,轻笑道:“若周府无异,周公何不逐我出门?” “你……” “还请仙长赐教。”周公适时打断了管家,拱手道。 他这一生,为官之道一丝也无,观人之术倒有三分,面前这道长虽然年轻,却双眼自信有神,额头天庭饱满,步履轻盈,一身正气,而无浊气,想来是有些本事。 如果道长能将困扰了乡亲们三年的问题解决掉,也不失为一件好事,周某区区虚名算不得什么。 “如此,便有劳周公相助了。” “道长请说。” “取一碗水来。” 家僕很快端来了一碗清水。 谢安歌点燃一张辟邪护身符,灰烬落入水中,清水依旧无色无味,让人嘆服。 “这是辟邪护身符,常人喝了辟邪护身,妖邪喝了……自会妖力溃散,现出原形。”谢安歌解释道,“还请端去给府上的女子一用。” 周公自然明白道长的言下之意,他只默然了一会儿,便对管家说道:“告诉阿图,让慧娘饮下此水。” 阿图就是周公独子的小名。 第25页 管家勉强一笑:“是,小的这就去了。” 他是不愿信的,娘子那样好,怎么会是妖邪?必然是道士无能,才会冤枉好人。 可是,心底却有个声音隐隐对管家道,道长没错。 这让管家无比惶恐。 *** “慧娘,喝些水吧!这是我从寺庙里求来的,你身子骨不好,喝了定能强身健骨。”周子煊含笑道。 “官人。”阿兰十分感动他的用心,低头羞涩一笑,脸颊飞红,接过水,毫不犹豫地喝了下去。 这场面看起来实在是恩爱极了。 水一入腹,阿兰就感觉到了一阵剧烈的疼痛,身子一僵,绿色的神力再也遮掩不住一身鬼气。只是她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官人害她,只道是受了道士暗算,还想着如何敷衍官人,尽快去找阿竹。 所以她强撑着笑意,不使自己在情郎眼前露出狼狈之色来,微微笑着道:“这水果然神异,奴喝了后,顿时觉得身子舒适了许多。” “娘子觉得有用就好。” 周子煊和她相处三年,自然很了解阿兰的一举一动,含笑细细地欣赏着她的狼狈,眼里的情意如浮冰般浅薄,不达眼底。 明明痛苦,仍要咬牙强忍,脸上的肌肉,都在不自然地抖动,可见是痛苦极了。 这样的景色可真美,周子煊痛快地想。 倏然,一条绳索闪着金光,循着鬼气而来。 阿兰直觉不妙,正想闪身躲避,却由于喝了辟邪护身水,行动不如往日灵活,身子一跌,被绳索结结实实地绑了正着。 这绳索名为缚邪索,是谢安歌参考绑过孙悟空的幌金绳炼制而来,功能却不一样,它只能绑天下妖邪鬼物,对神仙正道却是没有用的。 随后,谢安歌和周公走了进来。 “官人,这是何意?”阿兰倒在地上,茫然地问。 “妖孽,你说呢?”周子煊冷笑。 阿兰全身发冷,依旧柔声道:“奴不明白。” “不,你明白。女鬼。”谢安歌道。 “果然是你!臭道士!”阿兰又惊又怒,转而她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的时候,恨不得将说过的话都塞回去。 连阿竹都惧怕的道士,她还有机会吗?她骗得了其他人,却骗不了这臭道士。 既然无法掩饰身份,那就不掩饰。 心思转动间,阿兰脸上两行清泪缓缓而下,哀声道:“我不过是爱慕周郎,这有什么错?一个女子,为了与心爱之人在一起,略施小计,不过是情深难以自抑罢了。你这道士却咄咄逼人,是何道理?这世间还有没有公道可言?” 说话这一小会儿,阿兰喝下的辟邪护身符水开始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她脸上的画皮如同皲裂的墙皮,一块块裂开往下掉,露出了画皮下的妖艷面容。 她摸摸脸,几乎维持不住温柔的神情。 “人走人道,鬼行鬼域。我是出家人,不是人间官吏,不判你对错与否,只定你一身罪孽。” 谢安歌的反应极为冷漠,他沉声道:“至于你有没有错,那些枉死在你手中的娘子们最有资格评判。” “爱慕一个人本没有错,但以爱慕为名伤害无辜之人,就是错,大错特错。” “我已经忍你许久了,自慧娘死后就开始忍,日日夜夜,无时无刻不在忍。像你恶毒的人,实在是不配为人,牲畜劳力,尚且比你高贵。” 周子煊这话,无一句粗俗,却比毒蛇的毒液还要毒,比最可怕的恶鬼还要狠,字字句句直戳人心,戳得阿兰又痛又懵。 “官人,何出此言啊?”阿兰以手掩面,瑟缩了一下。 她突然觉得好冷啊,明明是夏日,却冷得她牙齿打颤,木愣愣地说:“难道我们昔日的恩爱,都是假的吗?” 含泪带怯,梨花带雨,这下子阿兰倒显得有些可怜了。 匆匆赶来的阿竹站在屋顶上,痛苦地闭上了眼。 他旁观者清,已然知道结局,却还是不忍心。他可以对所有人冷漠,无视那些惨死之人,唯独对她,永远硬不起心肠。 她为他开启灵智,予他新生,他就一直活在她的影子下,再也不能摆脱她。 但阿兰想要求得怜惜的人一点也不可怜她,反而又下了重药,一字一顿,无比厌恶地道:“不要叫我官人,你不是我的妻子。枕边人被换了,你以为我看不出来吗?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的愚蠢?” 周子煊的目光比冰块还冷,一下子将阿兰冻在了原地,她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明明昨天还是恩爱有加,今天一切就变了。 不过是换了张脸。 “委屈自己与你周旋,不过是保我父母儿子平安,伺机为我妻子报仇雪恨罢了,你当真以为我能与一毒蛇有意?天真,妄想。” “是我无能,没能保住娘亲,杀母弒妻之仇,拜你所赐,时刻铭记于心,不敢有忘。” “我今生,最后悔的就是枉作好人,救你一命,害苦了我的娘亲妻子。” 一句接一句,言语化作利箭,射入阿兰胸口,让她鲜血淋漓、痛不可遏。 她没有一刻比现在更清醒,假的就是假的,永远变不成真的。周郎爱的是慧娘,他不爱阿兰,永远都不爱。 第26页 阿兰想哭,往日假哭时说来就来的泪水却再也流不出。 可是,我不甘心,我不甘心! “姜小慧那个无盐女,究竟哪里比我好?” “她哪里都比你好。” 汹涌而来的巨大委屈中,阿兰想起了阿竹,万事如她意的阿竹。 阿竹,你怎么还不来?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小天使的营养液笔芯~( ̄▽ ̄~)~ 读者“沉默的重土”,灌溉营养液 +1 2018-03-06 20:19:44 由于蠢作者要准备考证,所以以后底限是周更 至于上限,emmmm …… 〔佛系作者,更新随缘〕jpg. 〔沧桑点菸〕jpg. 第14章 妖鬼十四 激愤之下,周子煊说出来的话有些偏激和刻薄。 谢安歌听着,皱了皱眉,却也没说什么。 周公却听得老泪纵横,他从未想过儿子竟然受了这么多的委屈,而他这个父亲帮不上忙不说,还要劳儿子费神挂念。 周子煊为了保护家人,委屈自己周全一切,也不失为一条好汉。 因果循环,一报还一报,比起女鬼做下的事,周子煊这样只在言语上打击报復的,实在是堪称善良了。 而阿兰心心念念的阿竹,与她仅有一瓦之隔。 可他却再也来不了了。 墨绿色从阿竹的膝盖爬上大腿,又爬上腹部、胸部、肩膀,竹子的纹路越发清晰,美则美矣,却在一步步夺走阿竹的生命,他连动一动都困难。 神,并不是万能的。 神,也受天道束缚。 神明手沾血腥,一身孽力,是会受到反噬的,甚至,会伤得比常人更重。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星星点点的绿色萤光如萤火、如流星,自阿竹身上脱离而出,从天而降,垂落地上。 砖缝间的野草籽沾了这绿光,倏然拔高,莹莹碧绿,吐露花蕊。 阿竹忍着麻木,艰难地拖着没有知觉的腿往前走,没两步,身子一沉,彻底失去了意识。 失去意识之前,阿竹的唿吸也在慢慢消失,随着风声变轻。 他模模煳煳地想,阿兰,我不欠你了。 只是遗憾,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会来给他浇水,摇着他的躯壳,说竹子竹子,快快长大吧。 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这是我曾经对你许下的承诺,而我,今日兑现它。 一团绿光像烟花般嘭地炸开,星星点点的光芒雨水般落了下去。 一条翠绿色、成人拇指粗的竹子,骨碌碌地从瓦砾上滚落下来。 在竹子掉到地上之前,一只修长有力的手接住了它,碧玉般的竹子衬得那只手莹润如玉,皎皎素洁,手的主人轻嘆一声,将竹子带入了屋子。 不一会儿,屋子里爆出惊天痛哭:“不!不!我不信!阿竹你醒醒!” 随后,尖利的哭声渐渐低落,直至于无。 鬼气散开后,地上唯余一支素白的兰花。 谢安歌暗嘆,以花寄魂,神力庇佑,难怪之前的能人异士没能看出异状。 兰花高洁素雅,魂神相寄,鬼气本来就不重,又有神力遮掩,要不是自在观的藏书阁有相关的介绍,谢安歌也没法猜出真相,将计就计,找出女鬼的藏身之所、执念所在。 随后,谢安歌替枉死的娘子们举行了一场法事,送她们往生,愿她们来世投个好胎。 办了法事后,谢安歌又跑了土地庙一趟。焚香祭神,使竹妖窃居神位的事情上达天听。 以花寄魂并不是烂大街的术法,从阿兰、阿竹二人来看,并不像是能施展出这样精妙法术的人,所以谢安歌猜想这件事后面应当还有幕后者。 不管有没有吧,小心驶得万年船。 传信回自在观后,谢安歌又取出了国师印。国师印章以铜铸造,铜印上部刻着威风凛凛的白虎神兽,底部刻了“幽贊神明,既盛且仁”。 首次动用国师的权力,就是这样的诡秘的大事,他心里也不是没有压力。 这是一个神妖鬼人共存的世界,仁仙正神护佑人族,邪妖厉鬼则不然,邪道窃居神位,可大可小,大可关系天庭存亡,小亦关系一地百姓死活。 阿竹这样看似仁善的伪神,虽然庇护青石镇,使得此地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百姓安居乐业,但不也眼睁睁地看着阿兰加害娘子们么?不也助纣为虐么? 圣人云,道不同不相为谋,不是没有道理的。 正道与邪道,从一开始就是不一样的。走错了路,就很难再走回正道了,因为诱惑太多。 以捲轴承载信息,召来风语,谢安歌看了几遍捲轴,确定书写无误后,拿起国师印章,慎重地盖上印章。砰——国师印落下,震起空气中的尘埃,印章里的力量随着硃砂落到捲轴之上,微光流转。 晴空一道惊雷噼下! 谢安歌连发七十二道律令,告诸天下正道,彻查此事,有则擒之杀之,无则加勉。 七十二道金光沖天而起,朝四面八方而去! 接到命令的门派立刻行动了起来,传达国师之令,召集长老议事,派出弟子追查各地伪神。 龙虎山。 “歷代国师从不妄动国师印章,一动,则必有大事!不知何事惊动了国师?”白鬍子老道拈着棋子,看着金色流光飞入掌门山头,神色肃然,颇有些举棋不定。 第27页 “落你的子吧!事情再大,能大于天?”圆脸道人笑呵呵地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天下名门正派七十二道,俺老道就不信,诸位同道众志成城,还奈何不了区区妖孽?” 白鬍子老道终于落了子,解了之前的困局不说,还恰成围杀之局,意味深长地道:“善泳者溺于水,你可当心些吧!” 圆脸道人嗤笑一声,道:“若为苍生故,死亦何惜?” “善哉!妙哉!” **** 水镜中映出了谢安歌的身影,遗世独立。 幽暗的湖面,两盏莲灯倏然而熄,一女子看着水镜,轻笑道:“不愧是姐姐的弟子。” 突然间,镜中人若有所感,凌厉的眼神看向女子的方向,一道烈火神符携带着熯天炽地的火势而来,一下子镜中火光沖天。 那烈火循着法术构建的灵力循环道而来,使得水镜顿时沸腾起来。 先前说话的女子白色纱袖一拂,三张寒冰符飞到水镜,冰晶迅速蔓延,冰雾升起,阻挡住了对方的反窥探。 “好厉害的感知!” “娘娘,这小子坏了咱们的好事,接下来该如何是好?”髮髻如云的女子温声问白衣女子,头上的孔雀翎簪子随风微微摇动。 “加派人手。” “是。如今,宫内唯有白梅、红梅二女修为较高,不知当派谁去比较好?” “红梅。” “奴不明白。”孔雀翎女子犹豫了一下,“红梅修为虽高,但未免不通世事。” 说不通世事还是谦虚了,这红梅就一修炼狂魔,连家门口的路都分不清,这要出了门那还得了? 怕就怕还没找到对手,就先把自己给绕晕了,岂不浪费人力? “不通世事又如何?最重要的是神性。记住,神性是强大。阿竹阿兰若是足够强大,事情何至于此?” 惊动了自在观,对方连国师印章都动用了,事情麻烦了。 “是,奴明白了。” *** 这时,谢安歌正在周家喝茶。 事情虽然解决得差不多了,但还有一个烂摊子等着他,他还要打听清楚这件事的前因后果。 周子煊亲手报仇雪恨后,整个人感觉轻松了许多,把儿子紧紧抱在怀中,不肯放手。 那孩子不过六七岁,正是猫嫌狗弃的时候,如何静得下心,陪着老爹不过一小会,看见蝴蝶飞过,就一扭一扭身子,要去玩了。 理了理儿子的衣衫,周子煊才放他离去,又令几个侍女紧紧跟上,回过神来,有些不好意思:“让道长见笑了。” “哪里?郎君机敏过人,犹舐犊情深,令郎亦是活泼可爱,再令人钦羡不过了。”谢安歌含笑道。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这位道长澄澈的眸子,周子煊有种不吐不快的感觉,他真的是憋了太久。一个人,踽踽独行,与仇人日夜相对,太痛苦了。 “是我对不住这孩子,若不是我,他娘亲就不会死,他也不必小小年纪离家避祸,唉!”周子煊嘆口气,欲言又止。 谢安歌微微弯起嘴角,不急不缓,温吞道:“愿闻其详。”一边拈起了盘中的点心,大有听故事的架势。 见此,周子煊失笑,心情也好了些,将故事娓娓道来。 这个故事的开头很俗套,英雄救美。这是一个好开头,只是没有一个好结局,美人倾了心,英雄却已有许诺了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妻子。 美人还以为英雄的妻子有多美,才能迷得他丢了魂,连倾国之色也不放在眼里。结果一看,不过蒲柳之姿。 半是不甘,半是嫉妒,美人变厉鬼,好牌打烂局,而英雄倒霉催的,亡妻又亡母。 被阿兰这样的美人爱慕,不是不高兴,换个心智不坚的,也许就半推半就了。 可周子煊不是这样的人,他深爱自己的妻子,爱得入骨,爱得卑微,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承诺,是他主动向妻子求来的。 红颜白骨,几十年后还不都是一抔黄土,谁会比谁更美? 也许是从小俊美惯了,周子煊并不在乎那副皮囊,更在乎内里的灵魂。 阿兰所化的小慧,比起原主来虽然相貌不变,却不知魅力大了多少。可是,没有足够的学识智慧支撑,没有人格魅力点缀,壳子再美,芯子也是虚的。 实在不怪周子煊能发现,一夜之间,“妻子”的一举一动失了优雅,一言一行没了底蕴,破绽百出,马脚四露,让人想当个瞎子自欺欺人都不行。 说着说着,到了最后,周子煊露出苦笑,有些茫然和疲倦地道:“是我的错。如果不是我引狼入室,娘和慧娘,还有镇子上的娘子们,就不会死了。” 说起妻子时,周子煊的表情温柔而热烈,对着一个道士,盛赞自己的眼光有多好,竟能娶到这样一个佳妇。 然而,说到妻子死去的时候,周子煊明显地低落了下来。他是有疑惑的,如果不是他,也许娘亲和慧娘,还有那些无辜的娘子们,都能活得好好的。 他愧疚而痛苦,他觉得自己是个罪人。 第15章 妖鬼十五 过高的道德水平造就了周子煊的优秀,也造就了他的悲剧。君子活得坦荡,却也要承受比小人重得多的责任和痛苦。 第28页 “请恕我直言,郎君虽然愧疚,却也不觉得自己是完全的罪人,对吗?” “对。” “这是因为,你什么都没有做错。救人没有错,报仇也没有错。”谢安歌慢慢地说着,照他来看,长相俊美被人爱慕并非周子煊的错,他错就错在识人不清,又无力守护家人。然而,谁人年轻不眼瞎啊? 如果过于优秀也是错,那这个世界简直要完。三观炸裂,世界末日都不足以形容这种惨状。 不过,现在周子煊不需要这样的毒鸡汤,他需要的是能让他放下的开解。也许,他更需要一个高僧,而不是一个初出茅庐的道士。 像我这样的道系青年就完全没有这种烦恼,无为而治,道法自然。有仇报仇,有怨抱怨,顺其自然,无愧于心即可。 谢安歌漫无边际地发散思维,脸上缓缓露出笑容:“可是,你又觉得,如果没有你,也许大家就不会死了,对吗?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对,道长明智。” “你到底是否有罪,我是局外人,无从判断。不如,问一问当事人,如何?”谢安歌嘴角勾起,脸上的笑容顿时充满了神秘感,一言一语却带着无上的诱惑,蛊动人心。 其实,他也很好奇啊。 无辜的娘子们,怨否?恨否? 周子煊年轻力壮,学识渊博,心怀仁义,又接触过相关的事情,更能理解这种灵异行为,谢安歌希望,在新的土地神上任之前,让他代任土地神,以免出了乱子。 这个世界,没有神明庇佑的地方,很容易被妖邪盯上。而天庭又没有给出回应,天上一日,地上一年,等天庭反应过来,都不知猴年马月了。虽然谢安歌也请城隍爷多加关注青石镇,但县官不如现管,青石镇还是有自己的土地神比较好。 这种紧要关头,可不能让愧疚毁了周子煊。 听到谢安歌的话,周子煊十分明显地唿吸一滞,他握紧放在腿上的拳头,小心翼翼地问道:“这,可以吗?” 谢安歌笑着安抚他:“可以的。年岁未久,诸位娘子应当还未过奈何桥,喝下孟婆汤。” 周子煊浑身一哆嗦,朝年轻的道士深深一礼,十分郑重地道:“请道长相助,仆不胜感激。” 夏日里,阳光灿烂,绿叶之庭,幽静自生,墙边的青花瓷长颈花瓶里插着几支栀子花,白花绿叶,花香芬芳,格外的清丽素雅。 谢安歌捻起一支紫罗兰色的渡魂香,递给周子煊,说道:“睡前点燃此香,故人自然会与你相见。” 顿了顿,又严肃道:“切记!死者不可生,逝者不可归,人鬼殊途,无论如何,你都不能挽留她们,天亮之前,务必醒来。明白了吗?”说到后面,谢安歌脸上已经隐现厉色。 见此,周子煊也不敢大意,忙肃然道:“是,必不违道长所言。” 谢安歌点点头,心里面的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面上端的是庄严肃穆,谪仙般飘然而去。 闻了闻渡魂香那勾魂摄魄的暗香,周子煊神魂一颤,回过神后,神色在光影交错下,柔情万分,仔细地将渡魂香插入床榻旁的香炉里。 月上柳梢头时分,周子煊刚刚陪儿子用了饭,回来匆匆洗漱,便亲手点燃了渡魂香,躺到了床上。他睡得并不安稳,眼睫毛不停颤动。 很快,当香炉升起紫色的烟雾时,那烟雾仿佛有意识般捲起了周子煊。 他再也无法思考,自己要怎样睡去。 昏昏沉沉间,周子煊发现自己站了起来,一身衣衫朦胧不清、线条模煳,泛着紫光。紫色烟雾缠在他手腕上,像是要拉着他走一般。他下意识地往床上看去,一个男子正睡得沉。周子煊摸摸脸,没有感觉,没有实体。 电光火石间,周子煊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他哈哈大笑,魂魄飘荡,跟着紫烟指引的方向,离开家中,往阴间而去。 一路上,周子煊看见不少鬼差提着杀威棍、拿着拘魂锁链,赶着一群群鬼魂往阴间去,其中,有男女老少、猪狗牛羊。 有的魂魄泛着微微的白光或金光,宛如萤火,漂亮得很,光里面也有强有弱。有的魂魄则是冒着不详的红光,有的是黑漆漆的,更多的是灰濛濛的。 只是,无论贫富贵贱,在鬼差们眼里,都好像没有什么区别。 原来,人死了之后是这个样子啊。 周子煊好奇地打量着这个神秘而又陌生的世界,如此感嘆着。 白日里的一切,在夜色的遮掩下,都有了别样的意味,仿佛蒙上了一层轻纱般,令人再难以窥见其间种种真相。而这时的人性,也格外的放肆和真实。 路过一家大户时,一个脸色灰白的鬼差抖开手中的书册,念道:“王大狗,为人不义,为商不诚,为子不孝,减寿三十载,寿三十二,死于戊戌年丁巳月己酉日丑时三刻。” 话音一落,旁边的鬼差一甩手中的拘魂锁链,将一个滚圆的魂魄拘了起来,顿时搂着美妾的肉体手一松,唿吸停了。 那滚圆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之后,死活不愿走,鬼哭狼嚎道:“大人,鬼差爷爷!小的上有老,下有小,不能走哇!” 这样的人,鬼差们见得多了,生前不积德,死了不愿走,非要杀威棍伺候才老实。 第29页 念书册的鬼差冷笑道:“不奉养父母,不善待糟糠之妻,不养育女儿,这也叫上有老下有小?” 那哀嚎声顿时一滞,尴尬地沉默下来。 突然,那滚圆魂魄眼尖,指着周子煊喊道:“鬼差爷爷,瞧!那有个孤魂野鬼!还不快去抓他!” 一队的鬼魂鬼差集体缓缓转头,响起了一阵令人牙酸的声音。 被这么多双眼睛盯着,周子煊也僵住了。 鬼差们咬耳,窃窃私语几声。 “浑身冒着紫光,这人来头不小哇!” “蠢货,这是生魂!” “!!!” “生魂离体,这这……是要死了!” “嘿,如果某没有猜错的话,这是渡魂香。” “嘶嘶!”其他鬼差一抽冷气。 不一会儿,念书册的鬼差走了过来,笑着道:“不知阁下是谁,是有什么要事么?” 周子煊心中微微一动,跟着紫烟走,也太慢了些,看他这般客气的样子,也许可以请他带个路? 于是他也笑眯眯地拱手道:“在下周子煊,欲往阴间一行,见见故人。” “原来如此,我等也要回去了,不如同行,也好有个照应?” “那就有劳了。” 看清那个滚圆魂魄是谁时,周子煊脸上的笑意慢慢地淡了:“王大叔。” “周大侄儿。”王大狗厚着脸皮一笑,看见那鬼差客客气气的时候,他就有了不详的预感,只希望大侄儿不要计较那么多。 他缩了缩身子:“没想到,侄子你年纪轻轻的,也……唉,你爹要是知道了,该多难过啊。叔叔眼神不好,刚刚还以为是隔壁的药罐子呢。” 王大狗隔壁有个病怏怏的年轻人,鬼门关都走了好几回了,要是往日,他这样说,周子煊也就信了,只是刚刚鬼差的话,还言犹在耳。 他不敢信。 “这就不劳大叔挂心了,阿图不才,仍有一子承欢膝下。”周子煊礼貌而疏离地道。 膝下无子的某人闻言一慌,再也顾不得周子煊了。 有了鬼差的带领,众人很快就到了阴间。 这里没有日月星辰,只有无边的黑暗、鬼火、烛光和一路望不见尽头的鬼魂。 刚到鬼门,白无常就将周子煊领走了。 “娘亲,慧娘!”周子煊再也无法维持冷静,激动地喊道。 “阿图,娘的阿图。”样貌苍老些的鬼魂扑了过来,拉着他问东问西,“阿图,你怎么来了?难道那女鬼害了你不曾?” 不等周子煊说些什么,她就哀声嘆道:“造孽啊!” “不是,不是!娘,我没死!” “那是怎么回事啊?” “娘。”周子煊有些无奈,“镇子上来了个道长,他驱了鬼,一切都好了,没事了,你别担心。” 他边安慰母亲,边痴痴地望向妻子。 “慧娘!” “官人。”慧娘含笑应道。 娘子们也纷纷问起自己在尘世中的家人。 众人叙了一会儿旧,周子煊将现世的事情一一道来。 最后,周子煊退后一步,深深一鞠躬:“是我对诸位不住,识人不清,连累诸位丢了性命。对不起!” “阿图,不是你的错,娘不怪你。”周子煊的母亲泣声道。 娘子们受了他的礼,互相看了看,一领头的娘子笑着说:“郎君高义,苦心孤诣为我等復仇平怨。若有来生——” 众位娘子齐声道:“愿为君妇。” 周子煊大惊:“别胡说,我有妻的!” 众人哄然大笑。 白无常来了,冷声道:“快些,鸡鸣了。” 尘世的天边,慢慢露出了鱼肚白。 周子煊依依不捨地看着自己的母亲和妻子,不愿离开。 慧娘说:“若有来生,愿续前缘。”说完,扶着婆婆转身就走,不再回头。 周子煊只得忍痛离开。 走的远了,他的娘亲才轻轻地拍了拍慧娘的手背:“你们有缘,来世还会再见的。” 第16章 妖鬼十六 次日早上,周子煊醒来时,发现脸上凉凉的,一抹,满手的泪,心中却仿佛放下了一块大石般,轻松了不少。 用过朝食之后,那位神秘而又强大的道长又出现了,凭空而现,悄无声息,剎那芳华。 在周子煊眼前,道长缎子般的黑髮从头上迤逦而下,在浮着尘埃的光线里,素色的衣袍使这个人显得柔和而含蓄、高雅而大方,而那温和澄澈的眼睛又使得他有一种不谙世事的天真,像一个不知事的仙人。 可周子煊知道这是错觉,天大的错觉。 他定了定神,拱手道:“道长早,不知道长用了朝食没有?” 谢安歌轻轻地笑了起来:“早,周郎君。贫道已经用过朝食了。” 他细细地打量了一会儿周子煊:“看来,周郎君已经得到答案,放下心事了。” 眉间郁气散去,头上一丝红气缠绕,显然是死劫已过,好运将来。 “这多亏了道长的渡魂香。”周子煊边说边招唿谢安歌入座,“我昨晚见到她们了,她们不怪我。” 第30页 说完,周子煊露出一个如释重负的笑容。 谢安歌瞭然点头,没有说什么。 “道长大恩,仆没齿难忘,但凡有所驱使,必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那贫道就不客气了,我这里倒当真有一事让你做。”在谢安歌这里,就没有什么委婉可言。 “道长请讲!” 这位道长还真是……不客气啊。 **** 谢安歌离开许久,维持着一副被雷噼到的表情,周子煊才从震惊中缓过神来,就一点也不留情地揪了揪手臂上的肉。 “嘶!疼!” 看来要暂替土地神一职的事是真的啊! 周子煊哭笑不得,这种大事这么随便真的好吗? 不管周子煊心里是何等的吐槽,他从小受到的教育是,既然答应了别人就一定要做到,而他也一直是这么做的。 没有人教他如何做一个土地神,他只能自己摸索。他先是去翻阅志怪书籍,然后去询问爹爹,询问附近的老人。 功夫不负有心人,从这些活着的“古董”嘴里,周子煊得到了不少有用的信息。 本朝土地神神位不高,地位却很关键,是非常亲民的神明。他们掌管着一地百姓,平日里负责祈福、保护收成与旅人、保佑乡亲们家宅安宁,必要时还要驱邪除魔,守护一方平安。 除此之外,当有人死去时,逝者的家属必须到土地庙上香,禀告逝者的姓名和生辰八字,以求土地神在阴间多多保佑逝者。有道士为死者做法事超度时,一般也会到土地庙举行仪式。 就像谢安歌之前为娘子们做法事时一样,哪怕明知土地庙里空无一神,仍要到土地庙去,为的就是给大家一个心安。 因此,土地神十分受人尊敬,大多数土地庙也香火鼎盛。 这就跟凡人王朝里的七品县令似的,可以轮换替代、升职降职,只不过权力和责任都重得多,凡是土地神管辖区内的事,无论文武大小,土地神都可以管上一管。 而城隍神,则是在人间由村落、镇子发展到城池的时候出现的,是土地神的上级。 周子煊想要暂替土地神,要做的事并不少。在他得到前任的印鑑,顺利掌握神力之后,还要去拜见上级——城隍神。 换句话说,拜山头。 好在,青州的城隍神性格不错,并没有为难周子煊,只考校了他一番,就承认了他暂替土地神一职。 当然,事情实际上并没有那么简单,一来天庭没有安排,二来给国师一个面子,三来则是看周子煊的能力了。 厉鬼,是人死后因为执念不愿投胎转世,而非法滞留人间的产物。 对厉鬼而言,执念是他们留在人间唯一的理由,所以,没有什么比执念更重要。 为了完成执念,厉鬼可以放弃一切——理智、感情、人伦,甚至尊严和命,他们可以付出他们所能付出的一切代价,做任何事。 因为已经失去过最珍贵的生命,再也没有可以失去的东西,所以厉鬼们无所畏惧,也格外地能豁出去。 越是疯狂,越是强大;越是强大,越是疯狂。 这是一个宿命的、无解的怪圈。 一般而言,哪怕是刚刚出现的厉鬼,也非得法术高强的修士或地府的鬼帅来收拾不可。 而周子煊,一个普通凡人,不过是身上的文气厚重了些,再加上祖上积德余荫庇佑,竟然能生生遏制住这个圈子,使阿兰保持理智,三年内害死的人不足十数。 和动辄血流成河的其他厉鬼相比,实在可以称得上人数稀少。 城隍神就任以来,从未见过这样的例子,他很想知道,周子煊能否再次创造奇蹟。 城隍神目送这年轻人欢喜地离开了。 走出城隍庙,周子煊走到了街上。因为前段时间雨水泛滥成灾,所以放晴之后几乎家家户户都出门走动,买卖东西。 与前朝不同,大晋的商业十分繁荣,没有“市”和“坊”的界限,商业活动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 街上人流如织,东街的摊子上摆着粟米、瓜果、蔬菜、油盐、酱醋、家禽等吃食,西街多卖布帛、绸缎、陶瓷、碗筷等器物,面馆、茶楼、酒楼、瓦舍之类的更是数不胜数。 周子煊边走边看,路上遇到了一个多日不见的好朋友,就一起到瓦舍点了个阁儿1听说书。 这时刚刚好上一场说书结束了,换了个长着小鬍子的年轻人上来,他姓胡,诨号老胡,人很精神。诨号老胡,人不煳涂。青州城里,家长里短,没有老胡不知道的。 一番自我调侃既诙谐有趣,又点出了老胡擅长的说书内容,逗得客人们哈哈大笑。等笑声停了,他才正式开始说书。 “这青州城吶,别的不多,就是富人多。”老胡一收摺扇,一击掌心,露出一个狡猾的笑容,“咱们今儿个,就说一说——这城里的某个富人。” 说到这里,一些机灵的本地人已经露出了心照不宣的微笑。 近日来,风头最盛的富商不就是那一位嘛? “话说,商民善经商,故商朝灭亡之后,称经商之人为商人。三十二年前,青州城诞生了一个极善经商的孩子,有一老道路过此地便说他命中带金,纵使他祖上十代贫农,也拦不住那滔天财运。果不其然,此人未及弱冠便挣下了偌大家业,名满青州。” 第31页 “只可惜。”老胡话音一转,“此人有财无德,好色而吝啬。他吃山珍海味,家人吃糠咽菜;他穿绫罗绸缎,家人白衣褐布;他住广厦大屋,家人竹篱茅舍。” 说到这里,客人们已经面露厌恶。 虽说行商坐贾,没有一点手段是不可能的,但是对家人吝惜至此就说不过去了。 接着,老胡继续道:“后来,这富商令糟糠之妻下堂,另娶了一小官之女。他那前妻也有骨气,不曾哭哭啼啼,带着儿子改嫁去了。小官之女三年无出,富商很快纳了七八门美妾。” 老胡冷笑一声:“报应来了,喝口水都塞牙。此人为商不仁,今后再无郎君诞生,小妾们生下的皆是娘子。前些日子,半夜惊雷,这富商便死在了床上,家业无人继承,被妻妾们尽数瓜分,连个捧灵哭丧的人都没有,何等的可悲可嘆!” 客人们一阵嘘声。 阁儿里,周子煊的朋友说道:“死者为大,他这样编排死者,未免也太过分了吧。” 周子煊摇摇头:“非也非也!说书人说的若是实话,那便算不得编排。再说了,这人精着呢!他从头到尾不曾点名道姓,要怎么说还不是随他一张嘴。” 朋友回想了一会儿,嘆道:“果然滑不熘秋。” 老胡说完后,就退了下去,远远地小声嘟囔着:“王大狗,让你剥我狐子狐孙的皮去卖,看我老狐不让你臭名远扬、遗臭千年!” 耳力变得极佳的周子煊意外听了这桩是非,顿时哭笑不得。 这报复方式可真够别致的! 恍然间,周子煊想起了那位道长,看起来仙风道骨、稳重可靠,但莫名地给他一种不太……着调的感觉,令人一想起来便忍不住笑。 呸呸呸! 无量天尊,信徒只是想想而已,道长莫要见怪。 不知道他有没有经歷过这样的事?不知道道长追查阿兰的事,查得怎么样了? 作者有话要说: 1阁儿,酒阁子。酒店中隔成的客座小房间。 阁儿,听起来像不像嗝儿?2333 谢谢小天使的地.雷,笔芯(╯3╰) 海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8-02-23 13:14:19 谢谢小天使们灌溉的营养液么么哒 读者“十一娘”,灌溉营养液 5 2018-03-26 09:42:22 读者“沉默的重土”,灌溉营养液 1 2018-03-25 23:07:26 明天还有一更 第17章 妖鬼十七(修改) 谢安歌……谢安歌不想说话,他现在情况不太妙。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阿兰的家乡就是在这样一个以酿酒盈利的村落,族人聚居成村,酿酒成风。 谢安歌来到这里时,只见到了一片残垣断壁,转瞬间被拉入了一个幻境。 在这个“杏花村”里,吴姓是大姓,村民们十之七八姓吴,剩下的也必定跟姓吴的有七拐八弯的亲戚关系。 阿兰姓杨,但她早逝的娘亲姓吴。 因为没有母亲抚养,阿兰得到了舅家那边更多的关注和疼爱,这使得她可以和别的娘子一样,健康快乐地长大,在酒香中度过了她无忧无虑的童年。 她也有和别的娘子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她可以和表哥表弟他们一样学习酿酒。 这让阿兰有了高人一等的优越感,尽管这个“人”只代表了同龄的娘子们。 这也成了她在寂寞时光里难得的支柱,忙起来就不会觉得孤单。外公外婆舅舅舅母表哥表弟们虽然对她很好很好,但终究不是家人,不能太过麻烦。 要比所有的娘子更加乖巧懂事,不能总是给舅家找麻烦,何况大家都很忙,不懂得如何关心一个娇滴滴的小娘子。 年幼的阿兰这样想着,一天天地挨过去。 所以阿兰十分重视酿酒,她比所有的表哥表弟们要更关心水、粮食和酒麴的品质,这关系到了酒的好坏。 而阿兰也不负众望,她继承了娘亲出色的酿酒天赋,酿出了百年难遇的好酒,才豆蔻年华就有了一女长成百家求的架势。 再加上美丽的容貌,窈窕的体态,阿兰毫不意外地成为了方圆百里最受郎君欢迎的小娘子。 这也使得她格外受同龄娘子的排挤,但她不在意。 她很忙,一面酿酒,一面琢磨新方子,没有空闲顾及那些在她看来格外幼稚无聊的排挤。 殊不知,阿兰的不加理会,令人更加嫉妒不满,青涩的郎君们也渐渐放弃了这朵高冷之花,转而追逐起平凡却触手可得的家花。 年少的情感,因为不涉及利益而显得格外纯真,也因为参与者的幼稚而格外脆弱。 阿兰虽然不在意,却终究有些难受。 孤独的少女,一腔心事无处安放,只能对着屋后的竹子低声倾诉,却不想,唤醒了一只妖精的灵智。 从此,一人一妖,命线纠缠。 阿兰一天天长大,渐渐接近适婚的年龄,她的爹爹开始期望着,将她嫁给一个达官贵人,成为一个深宅大院的主母。 说实话,这个主意不太靠谱,不靠谱到阿兰的舅舅们一起上门厉声呵斥杨父的痴心妄想。 阿兰也不明白,杨家不过是平头百姓,杨父还在不断地拖后腿,她的爹爹为什么会生出这样的妄想。就像她怎么也想不明白,舅家为什么会将秀外慧中的娘亲嫁给一无是处的爹爹一样。 第32页 明明,娘亲可以嫁给更好的人,比如那些才华横溢的才子们。 她虽然没有见过娘亲,但在所有人的嘴中,娘亲都是一个极为温柔聪慧的女子,胜过爹爹百倍,只是因为爱情才嫁给了他。 可阿兰睁大了眼睛也看不出,爹爹身上有什么优点,值得娘亲心许。 也许是因为,情人眼里出西施? 阿兰不懂,也不需要懂,一切按部就班地活下去就好。 一日,舅母说:“阿兰吶,你也长大了,到了该成亲的年纪了。你觉得,阿才表哥怎么样?说句不要脸的,我是把你当女儿看待的,阿才又自小爱护你,你嫁过来,咱们成了一家人,自此和和美美,岂不很好?” 阿兰沉默了。 如果她没有看上那个误入酒村的书生,那么在没有爱情也有亲情的情况下,嫁也就嫁了。 “舅母,我……我不想嫁给表哥。”阿兰咬着红润的下唇,鼓起勇气道,羞怯而渴望地望着她视若娘亲的舅母,希望能得到长辈的支持,“我心悦那个书生,愿嫁他为妇,还……还望舅母主持。” 舅母的脸色陡然一变,气急败坏地道:“荒唐!你怎能心悦外人!” 话音一落,舅母也知道不妥,忙描补道:“你嫁到外地,离娘家远,万一受欺负了怎么办?嫁得近些,哪怕不嫁你表哥也好,有舅舅们和表兄弟们看顾,你日子也能过得好一些,没人敢欺负你。你还小,不懂事,听舅母的,啊?” 阿兰似乎是被吓住了,含着泪,委屈地道:“是,阿兰听舅母的。” “阿兰乖啦!”舅母拍拍阿兰的肩膀,匆匆地离开了。 舅母一走,阿兰一抹眼泪,沉了脸色,眼眶也慢慢地红了。世人多以年龄看人,常说嘴上无毛办事不牢,这很可笑,却也给了阿兰机会。 该说感谢舅家吗? 他们的疼爱给了阿兰很大的权利,也助长了她的傲气。 阿兰自小聪慧早熟,家里家外一把抓,经常要指挥僱佣们干活,年纪小的时候还要跟着舅舅们和各路商人打交道。这养成了阿兰极有主见的性格,也赋予了她开阔的眼界。 如果舅母好声好气地劝她的话,她反而可能同意嫁给表哥。毕竟,她只远远地见过那个温文尔雅的书生几面罢了,远不到深爱的地步,更不可能将他和家人亲戚相提并论。 但是,当舅母试图欺骗、诱哄她,把她当作无知小儿的时候,却彻底地激怒了她,因为她明白这不是舅母一个人能做出的决定。 哪怕舅母直接挟恩图报,阿兰都可以接受,不至于这样愤怒。 这背后的真相令阿兰心寒。 她付出了感情,自然也要求等价交换,发现货不对板的时候,既愤怒又无力。 阿兰慢慢平復心情,保持着镇定,一如既往地酿她的酒。 当她从爹爹嘴里逼问出真相时,阿兰已经麻木了,所谓的爱情不过是一场骗局。 吴氏善酿酒,尤善甜酒淡酒,最出名的白果酒,光酒麴就多达五种:几十味药材配成的药曲,祖传的散曲,水乡特有的米曲,必不可少的红曲,此外还有小曲。酿酒步骤更是复杂得让人头痛,酿成后还要储存沉淀三年。 酿一坛白果酒,其中所费的人力物力不知其数,却也十分受文人欢迎。 大晋重文,文人多书生意气,也格外钟爱余味悠长、清香醇甜的淡酒甜酒,这使得吴氏之酒名满天下。 所以,吴氏绝不会将酿酒之术外传,出嫁女也不允许学习这门技术。只有阿兰的舅家,上一代只得这一女而格外疼爱,破例允她学习,却不许她外嫁。 到了阿兰这一代也是如此,吴氏一族不可能坐视她外嫁,而使得酒方有泄密的可能。 因此,阿兰的爹爹才希望她能嫁给位高权重之人,藉机摆脱这种束缚,可惜没能成功。 知恩图报并没有错,可作为一个父亲,杨父更希望自己的女儿有更多的选择,而不是一生被困于村子里,终日流连于酒罈中。 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阿兰和她柔顺的娘亲不同,她骨子里有一种叛逆因子,越是不让她做,她越是要做。 阿兰很快就引诱了那个单纯的书生,精心策划了一场私奔。 如果这场私奔成功了的话,就没有后面的那些悲剧了,谢安歌也不必被困在这里了。 阿兰的计划惜败于一个她平日里不放在眼里的小娘子,吴氏一族自认仁慈,没有将阿兰怎么样,只要她以后继续酿酒,没有人会伤害她,她仍然可以过锦衣玉食的生活。 但是,族人们的怒气必须有人承担。 那么,引诱了族中百年难遇的天才的书生,就必须受到惩罚。在这个封闭而排外的村子里,书生受尽折磨,屈辱而死。 阿兰气的浑身发抖,却毫无办法。 她为自己的无能为力感到耻辱和痛苦。 无论在哪个朝代,女子私奔总不会是什么好名头,阿兰虽然没有受到实质性的惩罚,却少不了闲言碎语。长辈们是不管的,他们也发觉了阿兰过于桀骜的性子,有意磨磨她,就像驯马一样,让她温顺一些。 不在沉默里爆发,就在沉默里死亡。 能干出私奔这种事的阿兰自然不是好惹的,她忍无可忍之下,纵火烧了村子,同归于尽。 第33页 讽刺的是,那些为村民们带来巨大利益的美酒,在这个时候成了阿兰的帮凶,将村民们尽数留在了这个村子。 火光沖天,火舌肆无忌惮地舔着这个美丽富裕的村落,映红了半个夜天。 从此,吴氏美酒消失于歷史的长河中,文人们的酒杯里盛上了新的淡酒。 阿兰带着满腹不甘死去,成了厉鬼,被竹妖带着离开了这个村子。 无辜枉死的村民们却被困在了这里,再也不能离开,日復一日地重复着这个幻境,一遍遍经歷被烧死的痛苦,怨气日益沖天。 桀桀的笑声传来,阴风阵阵吹过,一只焦黑的手抓住了谢安歌的手腕,黑色阴气瞬间爬上了他的手腕。 早有防备的谢安歌手掌一翻,一记掌.心.雷砸过去,刺鼻的恶臭味立刻沖天,令人如置茅坑。 一时间,谢安歌脸都青了。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小天使的营养液,么么哒~(^3^)-☆ 读者“小荼”,灌溉营养液 60 2018-04-01 08:34:14 第18章 妖鬼十八 鬼魂的阴气侵入人体时,阴寒至极,霎时冻僵了谢安歌的一段手臂。 顾不得恶臭味,谢安歌念起口诀,金色的阳气涌动,逼出了一缕黑色的阴气,一段手臂恢復了原样,僵硬的手腕才重新灵活过来。 剎那间,眼前的烈火、哀嚎的人群、断裂的房屋如潮水般退去,转眼间变成了这个村子被烧掉前的模样。 村子里搭了个高高的祭台,用于祭祀酒神杜康,每到立冬,村民们就会在神婆的带领下,向神明奉上牲礼四果、三茶五酒、香烛线香、元宝纸钱……祈求风调雨顺,酿出最好的美酒,以奉酒神。 而书生拐带了村子里最出色的酿酒师——酒神的弟子阿兰,理应受到雷霆重罚! 几个高壮的村民押解着被绑的书生,将他带到祭台,逼迫他跪下。 神婆的白髮被裹在棕色的布巾里,身上的衣服倒是很朴素,脸上却戴着五彩斑斓的面具,十分有震慑力。 她大声喊道:“安静!”那沉静而威严的语气令人群顿时静了下来。 村民们双手合十,朝神婆俯首。 “罪人魏磊。”神婆冷冷地盯着书生,从旁边一人手中接过柚子水,捻起柚子叶,绕着他走了一圈,把水洒到书生身上,“拐带酒神弟子,妨碍祭祀,罪不容赦。当以火刑,净化罪孽,敬告酒神,我等笃信。” 被饿得头昏眼花的书生垂着头颅,无力反驳。 “起刑具!” 祭台上很快就立起了高高的十字架,村民们往书生嘴里塞上米糠,以布条束口,将他绑到十字架上,在他的脚下堆满柴火,淋上白酒。 神婆嘴中喃喃:“敬告神明,我等笃信,无有不敬。”随即将火把扔到了柴火上,跳起了祭祀之舞。 在这样严肃的氛围下,村民们又敬又畏,眼里闪动着狂热的情绪。 而谢安歌似乎也成了这些村民中的一员,在这里观看火刑,他咬了咬舌尖,逼出一点鲜血,使自己保持清醒,不至于沉溺于幻境。 突然,他发现暗处的角落里,阿兰面无表情地望着这一切,望着昔日和蔼可亲的亲人们将她的情人送上祭台,望着书生被施以火刑,痛苦而无力地扭动身体。 看着看着,两行清泪缓缓而下,阿兰的表情却越发冷漠。 次日,祭台周围萦绕着一股肉体被烧焦的味道。也不知神婆做了什么,那股味道很快被清除了。 阿兰越来越沉默,脾气也越来越古怪。 迷迷煳煳间,谢安歌站在了阿兰的面前。 阿兰像一个人偶般,咯吱咯吱转过头来,目不转睛地盯着谢安歌,阴森地道:“表哥,你别劝我了。” 她歪了歪头,每个动作都仿佛是被放慢了一般,予人一种心寒的诡异感,静静地问道:“表哥,你们到底——有没有心?就不怕半夜鬼敲门吗?” 对于这个问题,真正无辜的谢安歌十分淡定:“我不做亏心事,自然不怕鬼敲门。” 阿兰哈哈大笑起来,笑声隐含悲痛,几乎停不下来。 谢安歌默默地走了出去,默默地思索,要怎么化解这些鬼魂的怨气呢? 这个村子因为巨大的怨气而形成了一个不稳定的异空间,就像聊斋志异里的画里世界那样,不会被人轻易发觉,也因此瞒过了地府索魂的鬼差。 怨气越重,这个异空间就越稳定,时日一久,村民们强大到能逃出这里时,必定要祸害世人。 要是阿兰还在,那还好说,解铃还须繫铃人。问题是,罪魁祸首早已魂飞魄散,连轮迴的机会都没有了。 隔壁身形佝偻的阿婆见了谢安歌,笑呵呵地对他说:“阿才又来看阿兰啦!哎哟,真是越来越俊俏了。要是我的孙子长大了,能有你一半俊俏就好喽!” 阿才确实长得不错,虽然面貌不够精緻,却高大帅气,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时,更是阳光逼人。 谢安歌沉默不语,这位孙阿婆的孙子已经在火灾中死去了,冤魂未入地府,他再也没有长大的机会了。 他想救救这些村民们,他们尽管有错,但并非所有人都错了。 至少,那些没有来得及长大的孩子们是无辜的。 第34页 水克火。 要灭了这场大火,谢安歌有两种法术可以用:清风化雨术,甘霖术。 但幻境的火该怎么灭呢? 事情棘手就棘手在这里了。 又要化解鬼魂们的怨气,又要注意不要动用到阳气,免得一不小心把村民们全给祸祸了。 有克魔生息之能的甘霖术自然更好,但谢安歌更擅长战斗系的道术,这种生活系的法术,尤其是甘霖术这种耗费灵力大的,看这村子的大小,一场甘霖术下来,能耗尽谢安歌的真灵。 到那时,真正的手无缚鸡之力,任人宰割。 如果没能化解掉这些鬼魂的怨气,鬼魂们要对他不利,那就完了。 在谢安歌思考的时候,几个娘子跑到阿兰家门前,对她冷嘲热讽。 娘子们聚在一起时,郎君们第一眼看到的永远是美丽的阿兰,只有当郎君们被阿兰的冷淡吓退后,才会考虑其他娘子,这让其他娘子总有一种捡阿兰不要的东西的错觉。 嫉妒,就是在这种时候滋生。 那个撞破了阿兰丑事的娘子也在里面,她的心上人记挂的永远有阿兰的一份,这让她如何不恨。 脾气一向不太好的阿兰充耳不闻,娘子们骂了一会儿,无人应答实在无趣,悻悻地离开了。 情景转换得飞快,红色的火苗再度舔舐着村落,一缸缸美酒助长了火势。有人错把白酒当成了水,泼到火上,没有压低火焰不说,瞬间暴涨的火苗在风中,吹向了灭火人,那人的头髮瞬间焦黄,皮肉剥落,水分干枯。 书生死后的味道席捲了整个村落。 哭声、求救声、哀嚎声此起彼伏。 栋樑被焚烧时,哔剥声作响,被烧得通红的房子轰然倒塌,酒香溢满村子,令人每一次唿吸,都闻到了酒的味道。 谢安歌也不再犹豫,轻轻跃上祭台,将黄符掏出,毛笔染了硃砂,在符纸上画了符文。 一笔挥就,笔画圆融流畅,笔落,灵光闪烁,符成。 他掐了个诀,符纸纷纷浮起,绕着自己成了个圆浮于空中。 “驱雷公电母,役风伯雨师,须叟天地间,风云自吞吐。一滴净瓶水,飞线若机杼。化作四天凉,扫却天下怨。1”谢安歌口中念道。 符纸朝空中飞去,不点自燃,须臾间,凉风吹来,乌云飘来。 未几,大雨倾盆而下,浇灭了大火,露出了原本的断壁残垣。 谢安歌的衣服被打湿,双手无力到连握拳都不能,手指微微地颤抖着。 村民们慢慢地停下了自己的动作,茫然地左顾右盼,喃喃自语:“我们这是得救了?” 有人不知所措,有人大梦初醒,有人痛哭起来,有人寻找家人。 他们终于摆脱了这个可怕的噩梦。 由于怨气已散,那些被烧焦的鬼魂,很快褪去可怖的模样,恢復了生前的面貌。 村民们渐渐聚集过来,男性村民们携家带子,一家一户相聚,朝谢安歌深深一拜:“多谢仙人救命。” 村民们被烧死,自然怨恨,却也在日復一日的循环中,明白了自己做下的错事,最后被折磨得只求能摆脱这个环境,前往地府投胎转世。 直到谢安歌到来,才以一场甘霖术灭了大火,化解了他们的怨气。 “不必谢我。”谢安歌看着这些鬼魂,心中也是五味杂陈,“善恶有报,诸位自重。” 他们做下的错事,到了地府,自有判官处决,这是逃不了的。 幻境缓缓散去,天上的乌云消散,露出了几颗星子,在夜空中闪烁。 原来,这时已经是晚上了。 没多久,黑白无常带着鬼差们匆匆赶来。这么多的鬼魂未入地府,地府那边也是有数的,一得了消息,就立即派出豪华阵容出来将鬼魂们拘回地府。 黑白无常见了谢安歌也不意外,只是谢安歌修习的是最为正宗霸道的道门法术,身上无意识散发的阳气也如天上的太阳般,足以令鬼气森森的鬼差们心惊胆战。 黑白无常也只得远远道谢,不敢上前:“多谢道长相助。” “份内之事,不必言谢。”谢安歌强忍着脱力的不适,将手藏在袖子中,轻声地道。 “道长高义。” 一堆鬼魂们迅速离开,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谢安歌在原地歇了一会儿,感觉好受一些了,才打算离开,转身时看见一人,蓦然一惊,瞳孔微缩。 作者有话要说: 1改自宋代诗人白玉蟾的《祈雨歌》。 第19章 妖鬼十九 漆黑的夜空下,云层灰黑,只漏出了几颗稀疏的星子。刚刚施展过甘霖术的村落,散发着雨后的湿润,草木的清香令人心肺倶爽。 一袭白衣出现在谢安歌的眼前,迎风而立,裙摆与青丝共飞扬,轻薄沙罗裁制的披帛如二月春风拂动柳枝。 那女子只须静静地站在那里,不必巧笑倩兮,美目顾兮,就已经显得婀娜而多姿,神秘而飘逸。 这并不是让谢安歌吃惊的地方,红颜枯骨,他并不是特别能欣赏到女子的美丽。 这世上唯二令谢安歌动容的女子,大概除了观音菩萨左老师,就是他的师父——赤莲。 令谢安歌吃惊的是,眼前的娘子长着一张和赤莲一模一样的脸,在他身后出现得悄无声息,完全没有惊动谢安歌。 第35页 修道之人从世界获取信息不仅仅是靠耳目,还靠灵识。 灵识谓灵魂有知,是凡人踏上修炼一途后产生的能力,内视身体,了解自我,外视万物,避免欺骗。 无论是看到的,听到的,都有可能被人用障眼法蒙昧,但灵识不一样,它并不容易被骗到,所能涉及的范围比耳目更广,修道者也多依靠灵识探知世间万物。 如今,在谢安歌的眼里,面前有人,但是在他的灵识里,面前空无一人。 她若是不怀好意,谢安歌就要翻船了。 这个娘子和赤莲相比,也有不同的地方。谢安歌的师父性格冷淡归冷淡,但一张脸即使不上妆也美得浓烈、美得艷丽,像一团格外灼热的火。 白衣娘子虽然也美,却清淡了许多,是个水一般的女子,气质也相对柔美。她借着妆粉、黛粉、胭脂、唇脂、花钿,才能有七八分艷丽之色。 谢安歌不懂化妆,但看着她总有一种别扭感。 “陈长寿,好久不见,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女子慢悠悠地说,脸上带着笑意,但说出来的话,实在不能令谢安歌高兴。 “白莲?!”谢安歌试探着问。 “不错,我是白莲。”白衣丽人语气平淡中蕴含着强大的自信,“我想,你对我应当不陌生才是。” 谢安歌的心缓缓地沉了下去,他想起出生没多久后来到陈家的神秘女子,想起那块雕着白莲的寒玉。 这一刻,他再无侥倖心理。 命运峥嵘,早已露出过冰山一角,只不过他是更早一步入局而已。 这没什么。 不到最后一刻,没有人能盖棺定论。谁能笑到最后,还不一定呢。 不论白莲是拿捏了他的把柄也好,或是软肋也好,不到最后一刻,他绝不放弃希望。 路是走出来的,日子是人过出来的。 越是这样想,谢安歌的脑海就越是清明,眼神也越来越坚定,仿佛暴雨沖刷过的晴空。而他的心境,似乎也在歷练中得到了成长。 璞玉总要琢磨过,才能成为真正的美玉。 **** 和白莲打交道,字字句句都要仔细斟酌,不能激怒她以免打鼠伤了玉瓶,也不能被她压制住,以免失去太多的主动权,还要从她的嘴里掏出信息。 才一场谈话,就让谢安歌心累不已,脑子嗡嗡作响,他已经开始想念直来直往的赤莲师父了。 谢安歌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返回邸店,在洁癖发作下,另赏了钱,让店里的僕人上了热水,挣扎着沐浴一番,才身子一沉,往床上躺下,两眼一闭,在松软的被褥中陷入了黑甜的梦乡。 谢安歌醒来时,已经是黄昏时分了,坠落的金乌散发出金红的余晖,一抹重彩染了窗棂,涂了地板,整个世界都是暖融融的。 不少胆大心大的年轻郎君得知吴氏一族聚居的村落,终于拨开乌云浓雾,兴致勃勃地结伴而行,牵犬带马,弯弓长剑,前去探险。 也不知当他们见到一地灰烬时,是何感想。 阿兰的那一把火烧得太干净了,所有的恩怨情仇都泯灭于死亡之下。 死去的人,失去的不仅仅是生命,还有活着时所握有的一切权利。人死后,生前再多的挣扎和爱恨,都成了活人的谈资。 只有活着的人,才有资格享受人间的五味。所以,才有那么多的鬼魂眷恋红尘,不愿入地府轮迴。 这时,天下正道,也陆陆续续回信给谢安歌。这一查,果不其然,抓出了不少伪神,挖出萝蔔带出泥,还顺带灭了不少妖魔鬼怪,狠狠地震慑了一番魔道。 尤其是南越一带,有白莲教在背后兴风作浪,正道弟子也折损了不少在里面。 好在白莲心中有数,正道弟子虽然有所损失,但还没到令各大门派伤筋动骨的地步。 否则的话,来的就不止是这一封封名为报忧,实则带着炫耀功绩意味的书信了。 谢安歌微微苦笑,虽身为国师,他现在却什么都不能做。 对于一般的修道者来说,在大劫到来时,什么都不做,顶多不功不过。但对于国师来说,什么都不做,即为罪过。 自在观的清名,只怕要毁在他手里了。 现在只能等,等一个合适的时机。谢安歌打起精神,在此地休息了几天,养足了精神才再度出发。 *** 宁州。 “世子,陶娘子来了。”萧琛心腹内侍笑眯眯地道。 谁不知世子心悦陶娘子,指不定哪一天这位娘子就成了世子的枕边人。枕边风,了不得,可不得尊敬着些。 虽说陶娘子身份有暇,父母不明,但那脸蛋儿,那身段儿,都是冒尖的,与世子做个妾室也不算辱没了她。身份低也好,将来不会压了正室一头,再得宠也不不至于令后院起火。 许内侍自认忠心耿耿,替世子想得周到,整个人喜滋滋的。 好在萧琛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不然非得打爆他的狗头。 “当真?”萧琛闻言喜笑颜开,正想放下毛笔,一看桌案上的公文,一下子被泼了盘冷水般,僵住了。 外有佳人,内有公事,夹在中间的萧琛痛并快乐着,最后他忍痛道:“你去请陶娘子到花园里赏一会儿花,将孤前些日子新得的雨前龙井送去,再上些梅花饼、芙蓉饼、牡丹饼、千层饼、米花、香饮子,她爱吃这些。嗯,再唤一些说书人给陶娘子解闷,待孤处理了公文便去见她。” 第36页 絮絮叨叨说完,萧琛立刻埋头苦干,捡那些要紧的事先处理了,不要紧的放一边。 内侍听了贊道:“世子果真勤政。”不为美色所迷。 萧琛头也不抬,毛笔唰唰地,道:“快去吧你!” “小的这就去。”许内侍肩负世子的重任,严肃而活泼地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没有灵感,故而短小。 望君体谅,下周补回。 第20章 妖鬼二十 当许内侍将话带到时,陶华脸上微微一僵,转而抿唇笑了笑:“既然如此,那奴就打扰了。” 那满园子的花有什么好看的?有奴好看么?真是没眼光! 许内侍道:“陶娘子说的哪里话,您能来世子真是再高兴不过,只是世子毕竟公务繁忙。” “奴晓得啦!”陶华一张粉嫩嫩的脸未施粉黛,却是白里透红,粉装玉琢,气色极佳。走动间,长长的粉色印花披帛微微飘起,像一团云般飘逸柔美,身上的花香隐约。 这几个月,南方雨水充沛得过分,不少地方遭了涝灾,镇南王的封地也不例外。 幸而萧琛得到谢安歌提醒,提前做好准备赈灾,及时开仓赈济,派遣医疗队伍治病防疫,安抚流民,所以百姓们损失并不大。 灾后,又要忙着组织百姓重建家园,劝课农桑,减免赋税徭役,统计受灾范围和人口,萧琛带着王府的一干下属可谓是忙了个昏天暗地。 直到近来情况才有所好转,萧琛给许久没有好好休息的下属们放了假,让他们回去放松一下。 不过,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萧琛想起这次水灾的损失,比起史书所载,可是小了许多,忍不住露出一个傻笑。 等这一阵忙完了,就请叔父为孤下聘,定下黄道吉日,娶陶华为妇,萧琛美滋滋地想。 笑完后,揉揉脸,捏捏手,继续批阅公文。 *** 北方大旱,草原上水草干枯,北戎再次撕破协议,帅兵南下!烽火再起,铁蹄一寸寸扫荡河山,踏入大晋。 满面彩绘图腾的大巫,驱使神骏的海东青,以狼王为坐骑,长长地唿啸。 古老神秘的调子在空荡荡的草原上迴荡,无形的灵气按大巫的心意流动,千万北戎人瞬间热血沸腾,笑容血腥,杀意升起! “报!” “雁门关失守!” “玉门关失守!” “冀州失守!” 消息传到盛京时,朝廷一片死寂。 太康帝瞬间睁开了眼睛,浑浊的双眼逐渐清明,迟钝的脑袋慢慢地理解着这个消息,等他终于明白髮生了什么后,目光霎时变得寒光闪烁。 过了好一会儿,朝臣们才开始议论纷纷,一些胆小的臣子甚至开始建议迁都。 太康帝一拍扶手,厉声道:“闭嘴!朕绝不迁都!” 盛京,他的故乡,他生于斯长于斯,少年时鲜衣怒马,街头的杏花鲜嫩秀丽,成年后娶妻生子,红盖头下的脸羞涩动人,再后来,登基,君临天下,与臣下夺权。 这里盛满了他的回忆,他绝不会让出它! 前朝灭亡,就是因为惧怕北戎,一再南迁,最后悲愤欲绝的百姓揭竿而起,亡了前朝。 本朝开国皇帝立国时,特意将都城定在北方,与北戎相邻。 君王死社稷,天子守国门。 开国皇帝规定,所有的皇子皇女都必须熟读前朝灭亡之史,以防重蹈覆辙。何况,太康帝很明白,尽管他是天子,至高无上。但离开了盛京,他就不再是独断干刚的天子了。 “朕,要御驾亲征!鼓舞士气!”太康帝咬着牙,一字一顿地说。 是,他不是明君,可他姓萧,只要他在一日,哪怕死战,也绝不会将盛京拱手让人! “陛下三思!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啊!”傅丞相当即出列,跪下高唿。 朝臣们也赶紧跪下请求:“请陛下三思啊!” 太康帝冷冷地看着臣子们,仿佛要一一记住他们的脸一样,直到群臣安静下来,才道:“朕意已决!” “若朕战死或被俘,众卿即刻立皇室子弟为帝! 此外,令钦天监前往玉泉山,请国师出山!” 皇帝连后事都想好了,大臣们当即明白事不可改,不再劝谏。文人毕竟重风骨,被恶邻相欺,大臣们也不是没有气性的。 退朝后,傅丞相有些呆怔地望向高处,事情怎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呢?陛下要是死了,他的女儿怎么办? 当初,先帝还在的时候,太康帝也是盛京城中无数娘子的梦中情人,不然傅丞相也不会将自己金尊玉贵、如珠似宝的女儿嫁给他。 傅丞相选择扶他上位,自然也是有道理的,说到底,太康帝并非真正的蠢笨之人。只是,不够聪明罢了,守成是足够了的。 只是,君臣角力,最终连累了他的女儿和外孙。 不管怎么样,朝廷在傅丞相的带领下,迅速高效地运转起来,筹备粮草军备。 太康帝不再沉迷于后宫佳丽三千,捡起了他的武艺兵法。前往玉泉山的臣子却没有带回好消息,只道国师早已下山,云游四方,归期未定。 很快,出征在即,皇帝也没有心思再计较此事。可朝廷却因此出现了不一样的声音,太康帝好不容易才压下了异议。 第37页 出征之日,太康帝披坚执锐,骑上高头大马,军旗迎风猎猎,出发! 太康帝的到来,使大晋的将士们大受鼓舞,他们的皇帝并没有放弃北疆,也没有放弃他们! 战鼓擂,号角吹! 万马奔腾,刀枪剑戟。北戎的骑兵,兇悍地唿啸而来,地动山摇! 双方的士兵们绞杀在一起,鲜血染红了大地,大晋的将士们不要命一般挥动武器,武器丢了,就用牙咬、用手死死缠住敌人,至死不休。 但有时候有些事,不是光靠一腔热血就行的。 晋朝缺的东西太多了,太康帝带来了充足的粮草,却没能带来精良的武器,健壮的坐骑,以及国师。 一般而言,修士不会轻易干涉王朝战争。但是这一次的旱灾太严重了,北戎王迫不得已请出了大巫。这个时候,大晋的国师也应当一起下场,才能挽回在人力之上的颓势。 可是,国师没有出现。 一时间人心惶惶,连皇帝都生出了惶恐,是否天已不佑大晋? 兵败如山倒,并不出人意料。 而太康帝卒于流矢,死后一道黑气从他的尸体冒出,年二十九,举国同悲! 遗体被钦天监监正拼命带回。 天下对国师的不满达到了巅峰。 “北戎大巫出战,国师为何没有露面?” “国师为什么不救救大晋?为什么眼睁睁地看着山河破碎?” “国师胆小如鼠!” “国师,国师……” 这些问题不仅仅是凡人们在疑惑,天下正道修士也很疑惑。 “虽有大劫,但晋朝气数未尽啊。” “国师,究竟在想什么?” *** 最坐得住的莫过于赤莲了,她听蒙公说完外面的消息以后,淡淡地讥讽一笑:“我自在观为天下付出了多少,代代观主无一善终!不过一次未曾出战,竟被污衊至此!怎么?还要自在观为晋朝绝了传承不曾?” 怒火在赤莲眼中升起,染红了眼珠,红色的灵气压抑而狂暴,仿佛锅炉中沸腾的水。 湖中的莲花纷纷合上了花瓣,不敢引起她的注意。 蒙公的脸色也不太好,他活得久,自是知道自在观到底为晋朝付出了什么。 虽贵为国师,仍然时刻有断绝传承的危险。 但是赤莲已经够生气的了,他不能火上浇油,只得安慰道:“世人愚昧无知,何必与之计较。只要小长寿无事,区区名声不值一提。说不得,还可藉机斩断相连的气运。” 闻言,赤莲紧皱的眉头舒展开了:“蒙公说的在理,祖师爷要报恩,五百年为晋朝所驱,也尽够了。我辈中人,勤奋修炼,精进修为,得道成仙才是正道,凡俗名声不必在意。” 说到底,在修炼一途上,终究是强者为尊,达者为先。 “不过,皇帝死于北戎手中,我等难免要为气运反噬,尤其是小长寿。”蒙公揪着鬍鬚,忧心忡忡地道。 皇帝死后,他的修为立刻下降了三成,长寿身为国师,承载部分国运,只怕受伤更重。 “这也是不可避免的,养个百十年也就是了,至于长寿……”赤莲轻轻嘆息,“我多送些天材地宝给他,只要人活着,一切都好说。” “开库房,寻些长寿得用的送去,我手书一封给长寿。”赤莲道。 **** 接到师父的书信后,谢安歌舒了一口气,要说按兵不动,他不怕被外人说三道四,最怕的就是被师父责问,好在非人类的脑迴路跟人类终究不同。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果然是至理名言。 “欺人太甚!”萧琛面带怒容,大步流星地走了进来。 谢安歌咳了几声,掏出手帕抹去唇边一点猩红,笑问:“谁惹你生气了?” 萧琛快速上前,抚着谢安歌的后背,皱着眉道:“怎么还不好?你喝了药没有?” “喝了,我没事的,你别担心,修道之人没那么容易死。好歹,我也是国师呢。”谢安歌含笑调侃道,师父送来的东西足够他压制伤势了。 萧琛闻言,脸色更臭了。 谢安歌转念一想,就知道他为什么生气了。 太康帝死后,秋去冬来,北戎掳掠一番后,被糟糕的天气所迫,暂时退兵。 与此同时,萧琛携一千精兵北上,欲接手皇位。 名义上,他是镇南王之子,从血缘上来说,最有资格登基。事实上,北戎虎视眈眈,皇位就成了烫手的山芋,有人愿意力挽狂澜,大臣们再满意不过。 然而,钦天监监正将先帝遗体带回,避免了敌国藉机生事,是大功一件。在晋朝风雨欲来的时刻,国师又迟迟不肯现身,难免被诟病。 于是,大臣们请求废除自在观观主国师之位,立钦天监监正为国师。 萧琛不愿,事情就胶着起来。 外面的风言风语他也听过,但他知道小道士是怎样的人,无论如何也不肯松口。 谢安歌笑得更开心了,一双眼睛亮晶晶的,仿佛落了星辰。 “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的?”说着说着,萧琛也绷不住了,忍不住露出了一丝笑意。 “我开心啊。得友如此,夫復何求?”谢安歌挑眉,眉眼带笑活色生香,一个不为外界所动,毫无理由信任你的朋友,不是那么轻易能够得到的。 第38页 友不在多,有诚则灵。 “国师之位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尽快登上皇位,名正言顺,把控局势,将北戎人逐回草原。” “可是……这也太委屈你了。”谢安歌隐瞒身份来到宁州,不求名利为他出谋划策,斩妖除魔,护一方平安。 没有出战,那又如何? 天下道士那么多,怎么不见他们出战?怎么不见他们被骂? “无妨。”谢安歌的笑意淡了些,“自在观为盛名所累,经此一事,未必不是好事。” 见小道士脸上并无勉强之色,萧琛不太甘心地松了口:“好吧。” 萧琛同意封钦天监监正为国师后,大臣们也欢欢喜喜地操办起登基典礼来。 那一日早上,虽是冬日,天气却十分晴朗,无风无雪。萧琛先派遣礼部官员到天坛、太庙告知天地祖先。随后身穿孝服,在新任国师设下的祭坛前,拜祭先帝、神灵。 之后,典雅的钟鼓声鸣起。 萧琛穿着庄严稳重的衮服,黑色底子,金色绣纹,衣裳以龙、日、月、星辰、山、华虫、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十二章纹为饰,另有蔽膝、革带、大带、绶等配饰,十二旒冕1,登上城楼祷告。此时,登基仪式才正式开始。 等在宫门前的官员都身着朝服,依官阶高低鱼贯进入宫殿,对新帝上表道贺。 然后,司礼太监宣读诏书,萧琛正式登基! 那一刻,无形的龙气在萧琛身上咆哮起来。 稚嫩的金龙盘踞在皇宫之上,龙鬚抖动,金麟闪光,龙首昂起,对着这天下宣告——新的朝代来临了! 盛京里的各路妖魔鬼怪纷纷平静下来,不再轻易兴风作浪。 由于外患严重,萧琛示意一切从简,连衮服都是穿爹爹的,所以登基仪式并不算繁杂,很快就完成了。 登基之后,萧琛第一件事就是下诏大赦天下,免北疆、灾区三年税赋。 百姓譁然,随即奔走相告。 随后,封陶华为后,纳数名大臣之女入后宫,大封臣子,稳定朝政。 镇南王领诏帅亲军北上,萧琛决意厉兵秣马,剑指北戎。三月,后宫妃嫔有孕,太医言其为子,萧琛随即封那位妃子为贵妃,命镇南王摄政,自己率领精兵强将六十万,御驾亲征! 作者有话要说: 1登基仪式和衮服都是百科来的 谢谢小天使的地雷和营养液,笔芯(╯3╰) 皮皮的小甜甜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8-04-20 16:58:40 读者“沉默的重土”,灌溉营养液 +1 2018-04-15 23:47:50 第21章 妖鬼二十一 到了现在,原着的剧情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大部分都不值得谢安歌参考了。 在原着中,萧琛虽然也心繫天下,但有了心爱之人后,难免将许多心思放在了陶华身上。他登基时,后宫中甚至只有陶华一枝独秀。 晋朝的开国皇帝是铁血帝皇,人家是凭藉自身本事打天下,所以他一力坚持只娶一妻,也无人敢于反驳。 后来,也不知是遗传还是为什么,晋朝出了好几个痴情皇帝,独宠一人,以至于子嗣凋零。 到了萧琛这一代,大臣们想在皇室中挑个皇帝都难,所以他登基容易,却也整天被大臣们惦念他的房中事和子嗣。 根基浅,威望轻,又不愿大封后宫,人心不稳,萧琛即使有心也不敢出征。后来,陶华流产死后,萧琛痛不欲生,也不再近女色。 没有继承人,人心很快就散了,晋朝慢慢衰落下去。 在古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句话不是没有原因的。不提男人繁衍后代的本能,单单是财产、血脉、权力、人脉等的继承,就在无形中要求人们重视子嗣,尤其是男性子嗣。 现在的萧琛,被谢安歌影响,比起美人,他更重视责任、江山、天下、百姓。可能他已经不是《桃花节》里那个深情到痴情的男主,却是一个更加合格的统治者。 他更加理智,更懂得权衡利弊,更愿意对天下妥协。 *** 马蹄声哒哒,大军急速前进,大地上扬起了黄色的尘土。 萧琛脸部的线条冷硬,神情轻松,仿佛胸有成竹一般。在他的臣子们看来,就是一个稳重冷静睿智的帝王。 可是,谢安歌很清楚,萧琛越是紧张,就越是显得有把握。他要是真的很轻松,反而特别喜欢口花花。 黄昏时,大军原地驻扎,伙夫们埋锅造饭。 谢安歌掀开了王帐的布帘,不须通报就直接进去了。他现在扮演的是萧琛身边的御前带刀侍卫,十分受信任,或者说简在帝心。 “你来了。”见谢安歌进来,萧琛放下手中的酒杯,矜持地道。 语气十分成熟,声调十分沉稳,神态非常运筹帷幄。 完美! 要不是谢安歌非常清楚他的德性,几乎要被骗过去。可惜多年相处下来,说的粗俗点,萧琛撅起屁股,谢安歌就知道他要放什么屁。 一身戎装的俊朗侍卫挑起眉,看着酒杯,似笑非笑地道:“陛下一人独酌,好兴致!何不与臣共饮一杯?” 萧琛瞬间萎了:“这是清水,不是酒。” “我知道。” “我亲自出征,是一定要除去心腹大患,为先帝復仇。可惜,去岁北戎虽然受灾,但北戎王的亲兵损失并不大。北戎王狼子野心,南下之心不死,不灭北戎,我心有不甘。”他没说大巫起的作用,但谢安歌心知肚明。 第39页 说起正事,谢安歌也敛起了表情,面色虽然平静无波,底下却蕴含着森然杀意。 “北戎想要南下,无非是贪图繁荣。晋朝军队始终没有深入草原灭戎,原因无非那么几个。 一,草原广阔,没有嚮导容易迷路。二,北戎人逐水草而居,行踪不定,难以剿灭。三,大晋没有战马,骑兵少,容易吃亏。四,孤军深入,粮草消耗巨大,供应不易。五,北戎男女皆兵,悍不畏死。 此番作战,你身为一国之君,鼓舞士气,坐镇大帐,稳定军心。国师善于占卜,带路寻人无须担心。你从南方带来的精兵强将,战力不俗。此外,由我来应付大巫。 只要速战速决,咱们战胜北戎的可能性很大。 乐观估计,班师回朝之后,你威望最盛,稳定朝政,安抚天下不成问题。这样一来,希望大晋也能早日度过百年大劫。” 萧琛一边听,一边点头。他也不是不明白这些道理,只是好像什么话从谢安歌嘴里出来,总要格外令人信任。 听完这番话后,萧琛顿时觉得只要君臣合作,操作得当,胜利完全不成问题。 这样一想,萧琛的紧张感散去了一些,神情也不再紧紧地绷着,腰不酸腿不疼,也有心情跟谢安歌开玩笑,闲聊了。 闲聊中,谢安歌提起了晋朝的开国之君——晋太宗,他戎马一生,征战天下,只有一妻,膝下子嗣皆出于妻子,可谓专情。 萧琛却嗤笑起来,意味深长地道:“有皇后之名,未必有帝妻之实。” “什么意思?” “你知道胡九灵吗?”萧琛不答反问。 “太宗的军师,据说他瑰姿奇表,谋能应机,智多近妖,有王佐之才。” “史书还记载,他常入宫中,与帝同卧起坐。”萧琛意味深长。 谢安歌眨眨眼,不是我想的那样吧? 萧琛的回答表示就是你想的那样:“分桃断袖,龙阳之好,自太宗起,盛于大晋。” 晋朝的南风确实挺流行的,结契兄弟,义结金兰,比现代人还玩得起,特别开放。 说着说着,谢安歌突然想起来一件事。 他十分好奇为什么剧情中,说效仿太宗,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的男主,如今竟然愿意大开后宫——尽管这是封建皇帝的权利。 但是,言情文里的男主不都是专情人设吗? 不管男主是古代皇帝王爷,还是现代总裁花花大少,不管体裁是宫斗文宅斗文还是霸总文,总之,到了最后,男主一定会爱上女主,从此收心,专情一人。 虽然事实上,种花歷史上下五千年,也只不过出了明孝宗朱佑樘一人而已,这还是跟他特殊的童年经歷有着莫大的关系。 那些号称深情的帝皇,比如唐明皇,比如明孝宗的父皇,一面说是深爱宠妃,另一面也是后宫佳丽三千。 谢安歌心里好奇归好奇,面上仍是淡淡的,仿佛只是随意一问:“话说,你不是心悦陶娘子,说要一生一世一双人么?为何出尔反尔?” 正如谢安歌了解萧琛一般,被坑得多了,萧琛也渐渐摸清了谢安歌的套路。一听到这话,他立马精神一振,双眼放光,得意地道:“你想知道,求我啊!求我我就告诉你!” 谢安歌眯着眼打量萧琛,眼神危险,直盯得萧琛汗毛直竖,但他,勇敢地挺住了。 你说,这也是一国皇帝,怎么就这么……萌贱萌贱的呢? 长长的睫毛如蝴蝶般向上飞去,慢镜头般,缓缓地彻底地露出一双琥珀色的瞳孔。 淡色的瞳孔容易给人淡漠之感,但谢安歌的瞳孔总是能让萧琛联想到很多东西——阳光,微风,玉桃园,信纸,少年时代。 看着老朋友一副抓住你尾巴的模样,谢安歌心下又好气又好笑,多大人了还这么幼稚,却还是不想如了他的意,轻描淡写地道:“好,我求你,说吧。” 语气之随便令萧琛毫无成就感,他气唿唿地瞪了谢安歌一眼,无所谓地道:“朕是皇帝,理应广纳妃嫔,为皇室开枝散叶。陶华是妖,半妖生存不易,不宜继承皇位。” 萧琛并不知道赤莲为了调理他的身体,到底花费了多少精力宝物,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但他清楚,这样的机遇,可一不可二。 他有这样的造化,是因为赤莲是爹爹的挚友。他的孩子,却不想拿去麻烦好友,他宁可和别的娘子多生几个。 反正,她也不一定在意。 二人沉默了一阵,萧琛又假装随意地问道:“妖,有情吗?” 九郎身边的妖不就是陶华吗? 谢安歌顿时惊觉,似乎好友出现了感情危机啊。 他想起了赤莲,想起了自在观的妖精们,想起了阿竹阿兰,肯定地道:“有。” 万事开头难,一开了口,萧琛颇有些破罐子破摔的味道:“心悦一个人是什么样的呢?” 谢安歌幽幽地道:“你还记得,我是一个道士吗?” 某个情路不顺的傢伙不好意思地咳了一声,没一会儿,又说道:“我和她初见是在桃花节,落英缤纷,美人遇难。” 看着陷入回忆的九郎,谢安歌面无表情,腹诽道,我知道,我还知道你英雄救美一见倾心了呢。 第40页 “她被恶人纠缠,我替她解了困局,她说无以为报,唯有以身相许。” “我的娘亲是莲妖,她是桃妖,又那样美,我听了,自然欢喜,于是赠了她一枝桃花。” “她收下了桃花却没有簪上,我以为她是不懂人间习俗。可是,她也未必是不懂。其实,也许不懂的人是我,从来不懂她的意。她说心悦我,我却无感觉。” “我赠她礼品,她不喜不乐。我欲纳妃嫔,她不怒不悲。什么是心悦,我不懂?”说是不懂,萧琛脸上的神色慢慢地淡了,只残留了极浅极浅的悲意。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要是搁现代,是情侣,劝分手,是夫妻,劝离婚。 在古代呢?劝休妻?作孽吗?! 晋朝的女子休离后的确可以再嫁,但二嫁的女子在婚姻市场上的价值却远低于再娶的男子。 在感情方面,理论零分、实践零分的谢安歌无言以对,深深地苦恼着。 等等! 如果女主不爱男主的话,原着的剧情是怎么回事??? 那些感人的爱情,那些痛苦的悲剧,都是虚妄吗? 电光火石间,一个可怕的念头袭上了谢安歌的心头,像一条线般,将散落的珍珠一颗颗串了起来。 白莲玉佩,师父的湖,白莲教,伪神,国师,桃妖,萧琛…… 一幕幕如同幻灯片,闪过谢安歌的脑海,背后也倏然冒出一身冷汗。 作者有话要说: 过渡章,很快就要结束这个世界了。 祝大家假期愉快!! 作者很快就要考证了,所以下周不更新,等考完之后双更,么么哒~(^3^)-☆ 第22章 妖鬼二十二 当夜,乌云蔽月,有鬼北来入梦。 “李虎参见陛下!” 死去的将军以另一种形式出现在人间,他脸颊模煳,盔甲上血迹斑斑,腰杆却是直直的,仿佛一把永不屈服的□□。 有谢安歌这样的好友在,萧琛自然清楚不少异事,他隐约明白自己身在何方,沉稳一笑,道:“请起!” “谢陛下!”李虎抬起头看见那张脸时,沙哑地笑了,声音低得微不可闻,“原来,曾经救了冀州百姓的,是陛下啊!” 临死前,再见一次恩人,幸甚至哉! “不知李将军还有何心愿未了?” “臣只愿,踏平北戎,护我百姓!护我河山!” “朕必如你所愿。”萧琛承诺道。 “如此,臣就别无所愿了。”血肉模煳的脸欣慰地笑了。 次日一早醒来,萧琛对昨夜的梦仍然歷歷在目,连忙召集麾下大将,更改作战计划。 *** 去岁,北戎南下掳掠一番后,返回草原过冬。许是尝到了甜头,今年北戎又故调重弹,再次南下,利用骑兵强大的机动性,採用闪电般的战术,快速地杀死老人青壮,掳掠奴隶、财富、牛羊,在晋朝的大军反应过来前迅速离开。 北疆的防线被撕开了一个口子,无数士兵死战到底,冀州再度被攻破,赫赫有名的李虎将军也在这一战中牺牲了。 对大晋来说,唯一的好消息是李虎入梦,将北戎人的计划透露出来,避免了更多无谓的伤亡。 这一次,北戎王不再只甘心于小打小闹,而是起了入主中原的心思,一点点推进战线,不断试探晋朝的实力与底线。以至于一时间,北疆冤魂不散,哀鸿遍野。 一场大战过后,晋朝兵败,北戎人唿喝着扒下大晋士兵的皮甲衣裳,拿走利刃、弓箭,割下头颅,留下一地无头尸体,尊严尽失。 一群群秃鹫闻着腥味飞来,啄食尸体,最终只剩下了一具具露于原野的白骨。 北戎人向来有以敌人的头骨作为战利品的习俗,他们会在敌人的头盖骨在沿眉毛平处锯开,外面用羊皮或牛皮包裹,里面嵌上金片,作为饮器使用,并用来招待尊贵的客人。 这证明了他们个人强大的实力,是炫耀,也是示威。 在歷代晋朝皇帝的努力下,原本居于草原南部的北戎王庭一退再退,率部远居草原北部。 如今,他们看出了晋朝虚弱的苗头,就如同一群闻到了血腥味的大白鲨一般,不在大晋身上咬下一块肉下来,绝不罢休! 北戎王听从谋士的建议,不断派出大队骑兵骚扰北疆边郡,企图诱晋朝军队越过草原,孤军深入。 而北戎军队,则是企图以逸待劳,蓄力击灭晋军。 这一年春天,萧琛派遣大将军、骠骑将军各率领十万骑兵,分两路深入茫茫草原北部,寻歼北戎主力。 他本人率领三十万步兵,万匹好马,十万民夫运送辎重粮草,坐镇后方。 白莲教扶持的国师也有两把刷子,派出了十数只油光水滑的金雕,在天空上飞翔,为大军指路。斥候们像断了线的风筝,飞快散开。 金雕们与北戎大巫的海东青碰上时,狭路相逢,在空中展开了激烈的生死之战,不断有鲜血、翎羽掉落下来。 大将军眯着眼,从额头延伸到眉骨上的伤疤使他显得无比兇悍,他将牛角弓大力拉开,宛如满月。 咻! 闪烁着寒光的箭头正中海东青右翼,海东青吃痛,动作一慢,几只金雕抓住机会,扑了上去,围攻起来。 第41页 “将军威武,好箭术!”弓箭手们欢唿起来,这么远的距离,光是瞄准目标就很难了,要伤到目标更是难上加难。 一缕轻风就足以令弓箭的准头不足,所以足够大的力气也是必不可少。 “尔等好生操练,将来未必不如某!” “是!将军!” *** 此时,上至天子,下至兵卒,都紧张地为大战忙碌起来。 只有谢安歌,看起来似乎无所事事。 他盘腿坐在帐篷里,布下四方护身阵,一张张辟邪护身符环绕周围,四周寂静无声,旌旗不动,犬马不吠。 肉身慢慢地定住了,阴神出壳,轻飘飘地浮上了天空,天地辽阔,在他眼中露出了不可思议的一面。 天空不再只是湛蓝色,七彩的气,灵动的伟力,涌上来,缠绕,交融,变得绚烂斑驳,光怪陆离,像是各色油画颜料随意地泼在画布上。 谢安歌也没有耽搁,剎那间看遍了这个草原,一张张人脸从他眼前划过,眨眼间数万张脸被他所见。 “找到你了。” 阴神毫不犹豫,直奔大巫而去。 大巫也心有所感,挥舞黑色的狼头手杖,吟唱起古老诡异的调子,像手指甲挠玻璃一般,令谢安歌感到极不舒服,阴神也隐隐被音波挡住了似的,每逢想要前进一步,就有魂魄不稳之感。 谢安歌也不慌忙,这位大巫的年岁胜过他许多,没有些压箱底的本事才奇怪。 但他到底出自道法最为博大精深的自在观,从小到大受用的资源数不胜数,要对付这个大巫,说难也难,却也并非无计可施。 心神一动,一片金光从阴神中冒了出来,仿佛太阳当空,周围的温度瞬间升了上去,大巫被这热浪逼得后退了几步,汗水滚滚而下,手心一片湿滑。 他看着枯黄的草地无火自燃,转眼留下一片黑灰,风一吹过,洋洋洒洒。一些灰烬被吹到大巫脸上,他的脸色顿时沉了下来。 “你是谁?为什么要杀我?”大巫用别扭的大晋官话说道,他从谢安歌的服饰看出来这是一个晋人。 “为什么?这话倒是问的有意思!”谢安歌略带嘲讽地笑了起来,“修道之人不插手帝王之事,你坏了规矩,你说我为什么要杀你?” 大巫闻言,自是知道再无讲和可能。 修道之人绝不轻易插手帝王之事,你问他知道吗?他自然是知道的。 虽然他修炼并不是道术,而是巫术,但天道之下,殊途同归,道术和巫术在本质上并没有太大区别。 他又何尝不知道,一旦插手,便是断了自己升天的可能。 只是,生而为人,有所为,有所不为。难道,他能无视王的请求,能眼睁睁地看着北戎的百姓无助地死去? 这样一来,人与畜牲何异? 如果大劫之下,必要有人牺牲。那他,宁可死后坠入地狱,宁可死去的都是大晋之民! 大巫也不再赘言,黑色的手杖被他高高举起,急促的、冷酷的调子响起,天空上乌云突兀啸聚,黑色龙捲风卷着沙尘,疯狂向此地地聚集。 牧民们见此,纷纷躲入帐篷里,甚至是强壮的骆驼身下,不停地向长生天祈祷! “伟大的长生天啊!救救你多灾多难的子民吧!” 狂风撕扯着阴神,试图将他撕碎。 谢安歌念起口诀,透明的四方屏障出现,牢牢地护住了他。 这样的阴风之下,时间久了,四方屏障被慢慢磨掉,就是无形的阴神也难免要被灭掉。 原本懒洋洋地伏在地上的狼王听到召唤,飞奔而来,矫健的身躯灵活而有力,碧绿的瞳孔仿佛鬼火一般,绿莹莹的,死死地盯着谢安歌,喉咙里发出阵阵威胁的低吼,长长的獠牙滴落腥臭的口水,看起来瘆人极了。 谢安歌的阴神往上飘了飘,四方屏障跟着他动,轻蔑地瞥一眼狼王,十分无语。 再瘆人又有什么用,又攻击不到我! 灿金色的阳气在谢安歌掌心出现,像一颗滴熘熘地珠子打着旋儿,阳气越聚越多,光芒也越来越盛,珠子越来越大。 等阳气汇聚的珠子变成拳头大时,谢安歌停下了动作,将珠子朝大巫打了过去。 谢安歌藉助大日修炼阳气已有十数年之久,他天赋异禀,又苦练不缀,日积月累,已经将纯阳诀练到了一个极高的境界,杀伤力也极为可怖。 也正是因为这样,谢安歌下山歷练时,从来不使用纯阳诀,以免妄造杀孽,误伤无辜。 如今对付大巫,却是不得不使用这一招了。 阳气压缩到极致,珠子已经变成了暗金色,落到地上时,仿佛□□般炸开,一片耀眼的白光溢满了方圆百里,光柱沖天而起。 乌云散了,风也停了,一切声音都凐灭了。 谢安歌举目望去,一片白茫茫,雪盲一般,好在他的真身没有前来,阳气的威力再大,也伤不到他这个阴神。只是,回去之后,必定要休养一段时间了。 但是,一切都是值得的,失去的阳气,只要太阳还在,总有一天能够补充回来。 这个时候,若是有人从天庭往下看,就能看到一块黄布般的草原上,绽开了一朵美丽的白花。 白花消失之后,它所经之处,再无一丝活物。 这就是纯阳诀,太阳一般,绝对的霸道,绝对的威严,绝对的可怖。 第42页 它的领域,除了它自己,别无二物。 也许修炼到极致时,纯阳诀就能让人如同真正的太阳那样,光耀万物,恩泽天下。 *** 大巫死后,北戎人的士气瞬间跌倒了谷底,大晋一步步扭转干坤,反败为胜。 大晋打败北戎,重新打通了西域的商路,从此,在从中原到西域诸国的商路上,各国使臣和商人往来络绎不绝,繁荣与希望再度降临苦寒的北疆。 后世将这场战争称为逐狼之战。 萧琛接受了北戎王的投降后,将北戎的贵族与军队分开安置,分别安置在北疆数个新建的州,后来,萧琛又逐渐迁徙关东贫民五十万多人,定居于新州,与北戎人混居。 再后来,鸿胪寺派出无数高僧大儒,前来北疆新州,对蛮荒之人进行文明教化,一步步同化了这些北戎人。 自此,兵戈生锈,四海昇平。 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还有一更~( ̄▽ ̄~)~ 感谢天使们的地雷和营养液,笔芯(╯3╰) 御然天黯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8-04-29 18:50:49 读者“”,灌溉营养液 +2 2018-05-02 01:09:47 读者“雾渺”,灌溉营养液 +1 2018-05-01 21:41:49 3 第23章 妖鬼完 一年后,大军班师回朝。 白莲得到消息后,动身来到盛京。她没有去看萧琛,反而找上了谢安歌。 她开门见山,道:“为我办最后一件事,我将你父母的魂魄还你。” “最后一件?”谢安歌轻轻地笑了,落日余晖映在他脸上,一半光辉,一半阴影,唇瓣的笑意微带嘲讽。 他手上不停,狼毫笔勾勒线条,不紧不慢地添上最后一笔,画龙点睛,一只威勐、护主、忠诚的狼王跃然纸上,眼神兇狠,仿佛随时要跳起来,咬断敌人的脖子。 “明日復明日,明日何其多。我只怕最后一件之后,还有最后一件。” 指节分明的手将狼毫笔搁在白瓷山水笔架上,随后探入盛了清水的铜盆里,净手。 一举一动,和缓优雅。 自逐狼之战后,谢安歌虽然因此造了杀孽,但因为是在皇帝的允许下,所以倒也不必担心于道心有阻。他反而从这一战中,领悟了不少东西,行事作风也愈发的有成算。 性格里的急躁也缓和了些,也算是歷练有成了。 他不急了,白莲倒是急了。 白莲以谢安歌的父母想要挟,凭藉的就从来不是所谓的孝道——这东西也只能威胁到那些孝子贤孙,或者是重视名声之人。 对于修道之人来说,尘缘皆断,亲人什么的,那都不算事。只要道心未曾蒙尘,哪怕以天下相挟,也大可不必放在心上。 当然,能够不受他人影响的道士,太少了。 人行于世间,多多少少都要受到影响,区别只在于影响大小罢了。所以,大多数道士,哪怕不爱权势钱财,也爱斩妖除魔、济弱扶危,无他,修炼罢了。 修一颗剔透道心,练一身通天本领。 像赤莲和谢安歌这样的,会受世俗人伦多大影响,白莲没有把握。 她倚仗的是自己的力量——咒术。 以生身父母为咒,的确可以威胁到谢安歌的性命道途。 然而,随着谢安歌的日益强大,白莲隐隐有了失控之感。 只要谢安歌愿意硬抗被诅咒的伤害,缓一缓修炼,她拿他一点办法也无,毕竟她的实力不如谢安歌。 “我可以立誓。” 思索良久,白莲退了一步,谢安歌是很关键的一颗棋子,无论如何也要让他动起来,盘活死局。 想到这里,白莲暗恨,为什么上天给了她聪明的大脑,却没有给她修炼的天赋,令她只能走旁门左道。 “好。” 谢安歌答应得太痛快,脸上带着莫测的笑意,令白莲有种一脚踏入陷阱的感觉。 双方对于各种法术都很熟悉,订立天道承认的誓言的流程也很流畅。 一人一妖各逼出一点鲜血,鲜血飞入对方身体,金色和白色的符文流动,像两条长长的锁链,交缠起来,也束缚着双方。 “天道见证,吾立誓,必遵诺言,若有违背,天地共诛之!鬼神共厌之!” 立了誓言之后,白莲的脸色也好了很多,爽快地将谢安歌的父母还给了他。 谢安歌将此世的父母送入轮迴之后,返回了玉泉山。 *** 玉泉山还是一如既往,清幽寂静,云雾缭绕,灵气逼人。 正在山道上玩耍的猫童们见了,叽叽喳喳地扑了过来。 “郎君!郎君!” “你回来了!” “回来了喵!” “长高了,变壮了!” “高又状喵!” 哥哥开口,弟弟学舌,一个个,十分活泼。 谢安歌看到这些可爱的猫童们,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从袖子里掏出礼物,一一送给猫童们,抱起最小的那个,轻轻摸了摸他的绒毛耳朵。 “喵~”小猫动了动耳朵,舒适地眯起了眼睛。 “谢谢郎君!” 到了道观,谢安歌放下小猫,跟他们道别。 “郎君明日见!”猫童们集体挥挥小手,跟招财猫似的。 第43页 “明日见!” 谢安歌也挥挥手,嘴角含笑,心情好到不得了。 转过头,谢安歌整肃衣冠,朝木楼而去。 “弟子拜见师父!” “一切可好?”赤莲一如既往,盘腿坐在蒲团上,背后的墙上挂着巨大的太极图。 “弟子一切都好,入世歷练,略有所得。”说着,谢安歌捡着些趣事说了起来。 赤莲认真地听着,不时点评一二,令谢安歌颇有豁然开朗之感。 最后,谢安歌将他与白莲的交易说了出来。 赤莲沉默不语,良久才道:“此事怕是难两全其美,与晋朝皇室决裂倒是无妨,天下没有永恆的王朝。只是……祖师爷答应了紫薇大帝,自在观必须看守好那位。” “弟子倒是觉得,放了胡九灵也无妨。” “你都知道了多少?”赤莲略微吃惊。 “十之八.九。”谢安歌通过蛛丝马迹,已经将一切推断出了□□成。 “那你不应当说出这样的话来。” 歷代王朝开国之帝都由紫薇大帝下凡歷练而成,晋朝的开国皇帝也不例外。 不同的是,这一次紫薇大帝动了凡心,有了软肋——胡九灵。 胡九灵是人与狐妖的混血,本应与其他混血一般碌碌无为至死,但好运的是,他受紫薇大帝庇佑,龙气加身,变得异常强大。 前朝末年,天下妖邪四起,胡九灵法力高深,最后在与一条入魔蛟龙作战时,染了魔气,神志不清。 晋太宗将胡九灵送入自在观,与当时的观主交易,请自在观传人为胡九灵祛除魔气,而他则是许了自在观一脉飞升的可能。 代代观主信守诺言,居住木楼,日日念经,为胡九灵驱逐魔气。 所以,歷来自在观一脉,只要不作大死,一般都能飞升仙界。他们庇佑晋朝皇室,也是看在紫薇大帝的面上。 其实,自在观从晋朝皇室手中得到的好处实际上如同鸡肋一般,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因此,在皇帝主动放弃自在观时,赤莲宁愿承受气运反噬,也十分痛快地放了手。 “正是因为如此,弟子才建议放了他。 弟子处理伪神之时,曾以国师印章,上书天庭,然而天庭一无所应。” 谢安歌微微勾起嘴角,赤莲也是心生疑窦。 紫微大帝是斗姆元君的次子,玉皇大帝的胞弟,为紫微垣的星君,紫微垣位居苍天众星的正中,协助玉皇大帝掌控星斗、日月等,是众星之主1,在天庭的地位极为崇高。 紫薇大帝心系胡九灵,与自在观的联繫十分密切,无论如何也不该一点反应都无。 除非……天庭乱了,顾不上自在观。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若说天庭出了乱子,赤莲是信的,她活了上千年,见过的悲欢离合数不胜数。 情爱是毒,一旦沾染,什么都做得出来。 天条不许欢爱,紫薇大帝位高权重,要是他想改天条,天庭必定生乱。 “无论那一位……”谢安歌指了指天上,“是胜是败,放人总是没有错的,毕竟胡九灵已经清醒,甚至还插手了百年大劫。” “什么?”赤莲脸色难看,“我镇守碧湖,从未离开一步,他如何插手百年大劫?” “师父别忘了,祖师爷也说,胡九灵道术出众,五百年下来,只怕已无人可敌。隔着阵法蛊惑人心算什么?弟子现在就能想出百八十个法子,做到这点。” 师徒二人默默对视。 赤莲心中羞愧,嘴角微抽,我一身武力,不通法术,还真是对不起了。 紫薇大帝胜了,胡九灵所做的一切——利用秘术鼓动白莲、陶华搅风搅雨,就不算什么。如果紫薇大帝败了,那没的说了,自在观也跑不了。 其他名门正派也传了消息过来,已经有神开始处理伪神一事,想来再大的乱子也该结束了。 “而且,胡九灵法力无边,咱们的阵法还关得了他多久?” 谢安歌默默地转移话题,以免师父羞愧难当。 赤莲彻底无话可说,对于胡九灵的强大,她早有所觉。 “那就放吧。”赤莲长长嘆气。 *** 碧绿的湖水沖天而起,露出湖底,木楼孤零零地立在湖中。 一个个阵法亮了起来,谢安歌不急不慢,将阵眼一一找到,破了阵法。虽然都是祖传的阵法,但是工程浩大,破阵之后,谢安歌也是满头大汗。 阵法解开后,一条小路凭空出现在湖中,过了一会儿,一个人慢慢地走了出来。 束缚着谢安歌的符文锁链,在这一刻,全断了。 胡九灵长身玉立,面容俊朗,脸庞上的每一根线条都是那样隽永,身后的狐尾幻影若隐若现。 谢安歌数了数,一二……九,九条尾巴。 看来,就是自在观不放人,人家胡九灵用不了多久也能自个儿出来。 很意外的是,胡九灵的身形并不单薄,而是颀长结实,如同金乌坠落的大山,看起来可靠极了。 又像是水墨画里走出来的翩翩君子,有着说不清道不尽的风流倜傥,慢慢挑起眼角时更是展现出了一种难以言喻的风情,并不轻佻,反而沉稳,韵味十足。 第44页 丰姿卓越,琼林玉树,入骨之美。 不愧是有瑰姿奇表之称的鬼才军师。 要不是鲜血染就一般的眼珠和薄唇,他看起来根本不像是入了魔。 在谢安歌看来,无论是厉鬼也好,入魔也好,都是心理出现问题,陷入疯狂的表现。 胡九灵表现得这样冷静,所有的疯狂都掩盖在他美好的皮囊之下,这样的人,太可怕。 “抱朴子的徒子徒孙?”胡九灵挑眉,声音低沉温柔,好听极了,不知不觉就惑人心神。 抱朴子就是自在观的祖师爷。 “正是。”赤莲严肃地道。 胡九灵低低地笑了起来,声音如同瑶琴响起一般,一丝丝地勾动人心。 说起来,胡九灵从头到尾都没有刻意为之,但那种从骨子里透出的吸引力真的是十分诱人犯罪。 赤莲默默念起清心诀。 谢安歌无动于衷,引得胡九灵多看了他几眼。 毕竟,九尾妖狐的魅惑,很少有人能够抵抗。抵抗力差的,当场丑态毕露的也不是没有,胡九灵还没有修炼出九尾时,就见得多了。 像谢安歌这样的,倒是少见。 “你们受人之託忠人之事,我不动你们。来,告诉我,怎么联繫天庭?”尾音微微压低,变得缱绻多情。 谢安歌抽出一点阳气,啪地打到师父身上,心道,既然你不客气,那我也不必将当年的真相告诉你了。 结合《桃花节》,谢安歌猜测,胡九灵被关在湖底时,神志不清,他是不清楚紫薇大帝的好意的。 紫薇大帝令自在观镇守胡九灵,一是保护胡九灵,二是祛除魔气,三是自在观灵气充足,有利于胡九灵修炼,以待他改了天条,再来接胡九灵上天庭。 只看胡九灵身后的九尾,就知道紫薇大帝的打算有多么精明。只是,再精明的人,也有被感情迷了眼的时候,比如胡九灵。 自认为被恋人这样对待,或者说背叛,胡九灵是恨的,爱得越深,恨得越深。 所以他蛊惑人心,想要毁掉晋朝皇室。在原着中,萧琛深爱陶华,血脉皆断,胡九灵的计划是成功了的。 连镇守他的自在观,也落了个后继无人的下场。 这一世,谢安歌彻底打乱了棋局。 你要爱就爱要恨就恨,那是你自己的事,何必牵连他人。 为了保存实力报復昔日的眷侣,胡九灵才不顾被关押多年的痛苦,决意诱惑赤莲说出口,而不是一上来就喊打喊杀。 赤莲脸色一瞬间扭曲,惊醒过来,对胡九灵目露警惕。 胡九灵面色不变,仿佛并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一样,脸上带着和煦的笑意,笃定自己会得到满意的答案。 最后,赤莲还是将联繫方法告诉了胡九灵,心里默默诅咒,他们狗咬狗。 *** 胡九灵做了什么,有没有和天庭狗咬狗,赤莲并不清楚。 放走了这个灾星之后,赤莲一时间竟然无所事事,于是她果断下山,将白莲带了回来。 虽然白莲妖丹散去,连人形都无法维持,但是好歹夺得了一线生机,他日还能修炼回来。 只是满盘打算落了空。 而谢安歌留在玉泉山,闭关修炼。好好消化这些年所学所得。 十年后出关,谢安歌已经是地仙修为,他心有所感,自己并非此界之人,再怎么修炼下去,地仙就是尽头了。 谢安歌也不执着,他去探望好友。 萧琛已经得了好几个孩子,陶华听命于胡九灵,早已追随他离去,他立了那位生了长子的贵妃为皇后。 多年后,赤莲飞升仙界,得道成仙。 萧琛摆脱了《桃花节》的悲剧命运,儿孙满堂,成为一代明君,史书流芳。 而谢安歌,他在这个世界的最后那百十几年,小日子过的还是很充实的。 作为一个学院派道士,他上山闭关,下山游歷,收徒,教书育人,看书,念经打坐,画画,写字,撸猫,出书,吃饭,睡觉。 走遍天下,食尽美味,时不时的,斩个妖,除个魔,度个人,可谓潇洒走一回。 最后,当萧琛的孙子死在皇位上时,那一天春寒料峭,淫雨霏霏,谢安歌终于迎来了熟悉的黑暗和宁静。 作者有话要说: 一,1摘自百科 二,这个世界就这么完结了,不知道我有没有把东西都交待清楚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想看的番外? 有的话,想要什么番外? 没有的话,我就直接进入下一个世界了 三,因为学业、手速之类的原因,这篇文更新得特别慢,感谢天使们不离不弃啦\^o^/ 四,反省一下,因为更新周期长,还有就是大纲不怎么详细的原因吧,这个世界感觉布局和结构,还有侧重点,可能还不够好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好的建议? 总之,欢迎大家指正啦~( ̄▽ ̄~)~ 第24章 番外之胡九灵 玉泉山下的老百姓都知道,山上有一个道观,里面住着大晋的国师,据说国师大人法力高深莫测,驻颜有术,慈悲为怀。 尽管皇上罢免了国师之位,但这一片的老百姓们还是坚信,玉泉山上的观主才是真正强大的道士,也更加值得他们信任。 要不然,玉泉山下的沃野千里从哪来呢? 第45页 观主慈悲,收的租低,他虽不耕田,也不祈雨,却活人无数。 至于那些污衊国师的人,都是愚昧无知之人,看得不如积年的老人清楚。 玉泉山下的老百姓可骄傲了。 这一天,玉泉山上,一道流光直直地冲下山来。 “仙人啊!” 这道流光正是胡九灵。 被束缚在湖下五百年,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后,就迫不及待地火速离开了玉泉山。 他再也不想来这里了,哪怕此地景色再美,灵气再足。 下了山后,胡九灵控制不住自己,运用充沛的妖力,在九州大地上四处飞行。 没有目的地,像鬼一般四处游荡。 沧海桑田,日新月异,如今的大晋已经不是他记忆中的大晋。 胡九灵茫然四顾,可这世上虽然景色变化不大,却再也没有他认识的人,物是人非,不过如此。 没想到我竟成了“烂柯人”。 胡九灵站在岸边,定定地看着一碧万顷,一条条小舟乘着夕阳满载而归,湿漉漉的渔网堆在船头,渔夫们打着赤膊,露出结实的肌肉撑着船,古铜色的肌肤流着汗水,在余晖下闪闪发光。 岸边的人家,炊烟裊裊。 有妇人在吆喝自家的孩子回家,一条大黄狗汪汪地叫,赶着一队母鸡进入鸡笼,朝等在门口的孩童欢快地摇着尾巴。 晚风吹来,风里带着鱼腥味,小洲上的兰花和香草在风中摇曳,味道清香。 天地之大,何处是吾乡? “娘亲,你看,那里有人。”一个小女孩指着胡九灵,对抱着她的母亲说道。 那妇人脸色一变,道:“别看别看,娘回去给你糖吃。” “谢谢娘亲!”小女孩一听说有糖,立刻把站在水边的怪人扔到了一边,搂着娘亲,声音又甜又脆。 这一带,多水鬼夜妖的传闻,一入夜,百姓纷纷闭门不出。 故而,夜色慢慢垂落时,水边出现了一个披头散髮、褒衣博带的怪人,众人皆避之不及。 胡九灵听了,有点想笑,扯了扯嘴角,却发现自己怎么也笑不出来。 他想起昔日攻打青州时,江水上楼船、蒙沖、赤马舟浩浩荡荡而来,竖起的船帆留下一片阴影,遮天蔽日,鲜血染红了江水,将士们的尸体被泡到发肿发白。 那时,打下前朝大半江山的萧云(晋太宗)是何等的意气风发! 他站在楼船的甲板上,因为刚刚战斗结束,盔甲上血迹斑斑,髮丝凌乱,也是在这样的时分,晚风徐徐,夕阳西下,眼神明亮而自信,嘴角翘起,指着洞庭湖。 “九灵,你看!这是咱们一起打下的江山!” “……” 后来他说了什么呢? 胡九灵有些头痛,赤红的眼睛仿佛烧起来一般。他忘记了许多事,每每想到这一幕,只听到自己模煳的话语随风而逝,不管他怎么努力去听,也听不清楚自己到底说了什么,惹得萧云哈哈大笑。 不拘小节,心胸开阔,笑容爽朗,热情横溢。 这就是萧云。 真正的王者风范! 在他的人格魅力之下,无数能人异士,勐将谋士,追随麾下,不离不弃。 暮色越来越浓,一团妖力被打出,水边响起一声惨叫,胡九灵随意打杀了这只妄图袭击他的水鬼后,拂袖而去。 当太阳再度升起时,萧云找到了胡九灵,天条已改,他觉得自己可以再无后虑了。 想到久违的眷侣,他满怀期望,兴致勃勃。 “九灵!” 胡九灵一听到这声音,压抑已久的、身体自带的记忆如潮水般汹涌而来,不必回头,他就知道,肯定是他来了。 “你怎么到这来了?让我好找!”萧云的口吻微带抱怨,他也不是真的在抱怨,只是习惯性地撒娇,好占些便宜。 如果这是在他们不曾分离过的时候,胡九灵还没有经歷过那些无望的痛苦的时候,他一定会抱住自己的眷侣,温言软语地哄劝这个任性的傢伙。 在萧云忍不住揽过胡九灵的腰肢,把脑袋搁在胡九灵雪白的脖子上,不住地挨挨蹭蹭时,只听到一个漠然的声音:“你为什么没有死呢?” 萧云的身体顿时僵住了,他不可置信地抬起头,这才注意到胡九灵毫无笑意的脸庞,心一寸寸地沉了下去,不好的预感越来越强,勉强笑道:“九灵,你在开什么玩笑啊?这种玩笑不好笑的。” “你为什么没有死呢?”胡九灵的声音越发轻柔,眼底没有久别重逢的快乐,只有压抑的阴沉暴戾。 如果你在五百年前死去,那你对我的爱就会变成永恆,我不必如此尴尬,也不必如此痛苦。 我可以带着一份完美无缺的爱,与你共赴黄泉,来世再续前缘。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为你的好而开心,又为你的好而痛苦,恨不得你去死。 左右而为难,进退而维谷。 胡九灵的眼睛越发的红了。 这一刻,萧云终于反应过来,胡九灵是真的希望他死。 萧云的心脏一阵阵地抽痛起来,险些维持不住脸上的笑意。 **** 胡九灵再怎么拍马修炼,也是比不上紫微大帝这种出身不俗的天神,所以他毫无疑问地被某个脸皮厚度胜墙角的傢伙敲晕带回了天庭。 第46页 还把胡九灵当年点化的小妖——陶华给顺手捎上了。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求生欲非常强烈的操作,最起码在胡九灵思考着怎么弄死萧云、搅乱天庭的时候,一看到陶华,那些仿佛餵了狗的理智瞬间回了笼。 “阿华,快来让爹爹好好看看!”胡九灵笑得温柔,眼尾花开。 陶华的本体就是一棵桃树,胡九灵和萧云在花树下相识相爱,还开了陶华的灵智,一直把她当女儿养。 陶华跑过来,到胡九灵身前停住,吸了吸鼻子:“爹爹,阿华想你了。” 胡九灵抚着陶华的头顶,摩挲着她的秀髮,和她叙旧,细细地询问她的近况。 陶华一一回答。 萧云在崑崙镜中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嫉妒的眼睛都红了,恨不得挤开陶华,以身相替。 “好阿华,爹爹和小爹,你更喜欢哪一个?” “喜欢爹爹。”陶华答得毫不犹豫,小爹的子女那么多,不差她一个,可是爹爹只有她一个女儿。 “那咱们爷俩儿回人间去吧?” “小爹不会同意的。”陶华很了解萧云,他是大方,但在爹爹身上从无道理可言,格外的霸道。 那种感觉怎么说呢?像是把爹爹当自己的宝物一样看待,不能容忍他人一丝一毫的觊觎。 她还记得,当初争天下的时候,与萧云有一争之力的某个将军就是因为爱慕爹爹,而被萧云格外记恨,最终拼着杀敌一千自伤八百也不同意他投降,十足十的昏君做派。 本来,爹爹都已经劝降了那位将军。 有时候,萧云看向陶华的目光都会让她心生寒意。 而爹爹,仿佛也很纵容萧云。 胡九灵笑得更温柔了:“我自有法子。” 崑崙镜前的萧云倒抽一口冷气,打了个哆嗦。 胡九灵这人,想要什么从来不轻易开口,最要命的是,他一旦开了金口,就是一口唾沫一个钉,他想做什么事,是死也要做成的。 这种性格根子就在于他的童年,他的父母皆言而无信,只留了他一人孤零零的在这世间。 所以他痛恨那些食言而肥之人,也决不允许自己成为那样的人。 萧云是打心眼里不愿站到胡九灵的对立面。 “爹爹要干什么?” “杀人放火。” 陶华:“……” “整整五百年,我被困在湖底,不见天日。 我恢復理智之后就发誓:十年之内,他来接我,我就原谅他关了我,我将待他一如既往。 后来,我发誓:一百年之内,他来接我,我就给他一个教训,然后原谅他。 再后来,我发誓:一百年之内,他来接我,我就和他一刀两断。” “可是到了最后,他也没有来。十八万两千五百个日日夜夜,他都没有来。” “阿华,我恨他,我要杀了他。” 胡九灵的声音一直很平稳,情绪也很稳定,仿佛说的不是自己一般。陶华却听得心酸不已,眼睛慢慢地红了。 “好,咱们一起,杀了他。” 萧云狠狠给了自己几巴掌,脸迅速肿了起来,显得既狼狈又可怜。 天上一日地上一年,他为什么没有想到这个? 他以为的五百天却是九灵的五百年。 他为什么这么蠢? **** 萧云给了自己十天时间,整顿天庭,务必让眷侣后顾无忧。 随后,他提了把宝剑去找胡九灵,把剑递出去,道:“九灵,对不起,是我不好。你要报復就尽管来,只求你,记住我。” 这一瞬间,天上地下,威风凛凛的紫薇大帝像一条败犬,低到了尘埃里。 胡九灵接过宝剑,将剑从剑鞘中拔了出来,毫不犹豫地插进了萧云的胸膛,又抽了出来,看着萧云软软地倒地不起,转身离开。 转身的一剎那,两行血泪唰地落了下来。 那些泪水仿佛融入了胡九灵体内的魔气一般,流的越多,胡九灵的眼神就越清明。 但他始终没有回头。 一步一步,走的慢,却十分坚定。 他身后的萧云咧了咧嘴,血液不停地从嘴里涌出来。 他想放声大笑,他想高声欢唿。 我赢了! 九灵,你还是心软了,我不会放过你的。 你只能是我的! 作者有话要说: 胡九灵最终还是心软了,剑偏了,没有直接插进萧云的心脏里,所以萧云活了下来 感谢亲们的营养液,笔芯(╯3╰) 读者“千山暮雪”,灌溉营养液 2 2018-05-15 00:01:33 读者“千山暮雪”,灌溉营养液 1 2018-05-15 00:01:05 读者“”,灌溉营养液 2 2018-05-14 03:39:06 读者“沉默的重土”,灌溉营养液 15 2018-05-13 22:18:15 第25章 番外之后世 修真界玉泉山道家学院成立于1811年,简称芋园(玉院),位于新华国首都玉泉山下,它占地面积上万亩,风景秀丽,底蕴深厚,师资力量雄厚,集小学、中学和大学为一体,是修真界首屈一指的学院。 自建校至今200多年间,芋圆培育出了上千名元婴修士,四十余万金丹修士,为修真界的传承和世界和平做出了重大贡献,深受各界人民信任和喜爱。 第47页 汉应劭《风俗通义》谓"夏曰嘉平,殷曰清祀,周用大蜡,汉改为腊。腊者,猎也,言田猎取禽兽,以祭祀其先祖也。"或曰:"腊者,接也,新故交接,故大祭以报功也。" 故腊月为祭祀之月。 2018年腊月,非常普通的腊月。 腊月初八,腊八粥。 腊月二十三,祭灶神。 腊月二十四,扫房子。 腊月二十五,接玉皇。 腊月二十八,写桃符。 腊月二十九,上供请祖。 腊月二十九一大清早,陈小青一到点,不必师兄们提醒就从床上跳了起来,茫然地看看这单人间,床榻桌椅齐全,文房四宝周到,瓜果点心、热水清茶、蒲团、暖气、硃砂、符纸样样不缺。 往窗外一看,玻璃上还贴了窗花。 挠挠头,原来这里不是学院。 已经放寒假了,我已经回道观了。 吓死个人了都! 自从1811年,当时的自在观观主——云清子追杀一只过界的吸血鬼伯爵,一直追到了欧罗巴,也就是今天的欧洲大陆,结识了梵蒂冈的教皇。 教皇热情款待了云清子,毕竟那个时候的东方既神秘又富有,而修士们更是强大、美丽、高洁、优雅,令人嚮往。 云清子由此见识到了一个叫“大学”的培训组织,很好很强大,集百家之言于一校,培育出无数精英。 好东西啊,咱们怎么能没有? 于是,他回来牵头要办这么一个组织。 修真界众人:…… 自在观,修真界大佬中的大佬,修士领头羊,巨能打。 以及,备註:遍布修真界的香火情。 原因就在于羽化了好几千年的青莲道长——陈长寿。 这个道长是一个很神奇的人,他天赋出众,但是没有飞升;他弟子很少,但是个个成才;他着书很多,但是没有私藏;他修为不高,但是流芳百世。 他游歷天下,写了很多书。 有【道经与神仙联繫之分析】、【青莲游歷记】、【撸猫手法大全】、【论灵气消退与道法末年】、【论修为等级细分】这一类的。 也有【符纂入门】、【炼丹入门】、【阵法入门】、【剑法入门】、【炼器入门】、【请神入门】、【伏妖入门】、【捉鬼入门】、【法术入门】、【弓术入门】、【御兽入门】……这种一看起来就金光闪闪、特别拉风、非常牛逼的。 除此之外,还有它们的初级版,中级版,高级版,以及终极版。 青莲道长嘛,人品高尚,大公无私,悟了很多,写了很多,也不藏私。 到了后来,整个修真界,只要是能喘气的,没有人不看过这些书,没有人不承他的情,连云清子办学院的时候,用的都是这些书,一个字都没有改。 虽然青莲道长已经翘掉了,但是自在观还在,大家都欠他家人情。 所以大佬们:虽然觉得你很没有道理,但俺们还是听你的。 云清子:…… 大佬们也很苦逼的好吗,人情不是好欠的,越积越多,再不还就还不上了! 咱们吃的苦,不能让后人也吃哇! 然后学院就这样建起来了,各门各派的长老们来了——老师有了,书本也是有的,各种绝版书——除了压箱底的绝技,也复印过来了,学院的藏书室也建起来了。 几年过去了,十几年过去了,几十年过去了。 筑基,金丹,元婴,慢慢的,都培养出来了。 修真界众人:震惊! 然后赶紧报名。 赶紧跟风、取经、办学院,龙虎山道家学院、茅山道家学院、西南道家学院,以及各种佛家学院和神学学院……跟雨后春笋一样,纷纷冒出来了。 本来要没落的修真界又焕发了第二春。 就是可怜了陈小青,从初中开始就得住校了——强制住校,四人间,宿舍很大很干净,各种设施很齐全。 但是,集体宿舍,不习惯,不开森。 再不开森也得住,不住就滚! 美其名曰:锻鍊弟子们的集体意识和合作能力。 不得不说,效果还是有的,起码宅男陈小青多交了几个师兄们以外的朋友。 这个年代,宅是可以的,但,不被提倡,会被念叨。朋友,必须有,交际,也得有,不然就是孤僻、不合群。 缓过来之后,陈小青用他在学院里锻鍊出来的速度,起床、洗漱、穿衣、出门、吃早餐。 在观主的带领下,自在观一众弟子焚香于户外,名曰“点天香”。 然后,给各路神仙上供,完了给祖师爷们上供。 这一代的自在观弟子一共五人,两个大的,已经读博毕业了,妥妥的元婴修士,三个小的,还在水深火热之中。 某个时间点,三只都用了袖里干坤术的小傢伙,袖子里的手机同时嗡的震动起来。 排行第三第四的,苦着脸,陈小青则是木然脸。 老大老二露出了意味深长的微笑,就差在脸上刻上幸灾乐祸四个字了。 观主露出一个慈祥姨母笑,但是态度很坚定地伸出了手。 老三老四磨磨蹭蹭地交出手机,陈小青最痛快,但也不免往心里揣了只小兔子。 第48页 这个时候,请祖成功了。 线香的屁股头红彤彤的,青烟裊裊,很快就成了一张张人脸,都是已经飞升上界的前辈。 观主首先打开老三的手机,找到热腾腾、新鲜出炉的成绩单,一一念了出来,老三的脸色阵阴阵晴,乖乖接受了前辈们的批评与指导。 接着,老四把老三刚刚经歷的又经歷了一遍。 最后是陈小青,他老老实实上前一步。 “剑法满分,弓术满分,法术满分……”观主笑得含蓄,前面的成绩越好,他越是担心,果然没一会儿,不祥的预感实现了。 “道法,不及格;符纂,不及格;阵法,不及格……”观主已经一脸麻木了,他就不应该在抱有期待的。 这样的情景在修真界各门各派,纷纷上演。 青烟上,一张艷若桃李的脸开了口:“这孩子是个好的,只是有些偏科,擅长武斗,但也不错了。像长寿这样的全才,毕竟,是少数。”说完便消失了,完全不给人反应的机会。 其他的脸,神情顿时有些惋惜。 那样的人,确实是可惜了…… 但观主还是很恭敬地应了声是,“弟子会好好教导他的。” 陈小青有些不服气,但到底知道场合,没有乱说什么,只是年纪小,脸上难免露了痕迹。 将祖师爷们送走后,观主摸了摸陈小青的脑袋,想了想,觉得自己并没有什么好说的,就没有说什么。 年幼时,自尊心奇高,不愿意与人相提并论,自认为长大了就必然会天下无敌,成为威风凛凛、独一无二的盖世英雄。 长大了,才明白,不是什么人都能和青莲道长这样的人相提并论,和这样的人放在一起比较,也是一种另类的荣幸。 青莲道长的修为在歷代自在观的弟子,并不算高,只能算是平平,但确实也是才华横溢,无所不通。有人说他,三千大道几乎悟尽。此话一出,无人反驳,也不再有人敢于拿他没有飞升一事做文章。 只是,这种道理,说出来陈小青也不会服气。 哎呀,年轻人嘛,就是要多歷练啦!长大以后,多碰壁,自然就懂了。 观主笑眯眯的,背着手,慢悠悠地走了。 回到房间后,陈小青拿出手机翻看,发现自己的成绩排名并不靠前,抿了抿唇,神色有些萎靡。 文科成绩又拉他后腿了。 当他发现自己被拉入了道法重修群、符纂重修群,阵法重修群……之后,整个人被笼罩在乌云之下,头顶电闪雷鸣,直接瘫到了床上。 把头埋在枕头底下,颓丧了一会儿,陈小青又仿佛想起了什么一般,一个鲤鱼打挺跳了起来。 跑到桌子前,翻开书本看了起来。 窗外一个人影见陈小青这么快就打起了精神,满意地勾了勾嘴角,走了。 修真界的学院和人间的可不一样。 在修真界,鍊气六层小学毕业,筑基期初中毕业,在此期间,不允许不及格,不及格就留级,直到将所有的课程都修到及格为止。 高中则是文武分科,筑基大圆满高中毕业,金丹期大学毕业,读硕士、博士,毕业标准看导师。 人间的学校,早就不允许留级了,可把陈小青给羡慕坏了。 上个学期期中,他才15岁,就已经成功筑基了,也算得上天才一个。 武斗,他能吊打同级生,但是,文科,不行就是不行。 可是,陈小青不想下个学期因为不及格而留级,成为一个留级生——虽说,这在修真界很正常,但他就是莫名地觉得留级羞耻。 他,可是要比青莲真人还厉害! 怎么能留级呢? 那必须不能啊! 陈小青晃了晃脑袋,仿佛这样就能把杂念统统晃走。 夜深了,陈小青不知不觉地趴到了桌面上,脸上露出了骄傲的笑容,他在梦中下笔如有神,通过了所有的文科考试。 这可真是一个美梦啊!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番外是蠢作者偏科的怨念 ~( ̄▽ ̄~)(~ ̄▽ ̄)~ 前天换了个封面,感觉挺好玩的,嘻嘻~( ̄▽ ̄~)~ 感谢天使们的地雷和营养液,么么哒~(^3^)-☆ 御然天黯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8-05-19 12:58:36 读者“十一娘”,灌溉营养液 20 2018-05-20 12:06:12 读者“沉默的重土”,灌溉营养液 1 2018-05-19 14:39:47 第26章 和尚1(修改) 眼前一黑之后,谢安歌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准确的说是一个空间,白茫茫的一片,没有边际,没有日月星辰,只有一个巨大的罗盘浮在半空,发出柔和的光芒。 这个罗盘非常精緻、繁杂,密密麻麻的格子蕴含着无上的道蕴。 罗盘最里层是天池,也叫海底,它由顶针、磁针、海底线、园柱形外盒、玻璃盖组成。天池的底面上绘有一条红线,在北端两侧有两个红点。 中间那层叫内盘,内盘为圆型,面上印有许多同心圆圈,这些圆圈和以顶针为圆心延伸出来的放射线组成了一个个格子。每一个同心圆圈中,最少分成八个格子,最多分成三百八十四格。每个格子上印有不同的字符,记载了各种经文和法术。 第49页 最外层是正方形的外盘,也是内盘的托盘,在四边外侧中点各有一小孔,穿入红线成为天心十道,用于读取内盘盘面上的内容。 罗盘是风水师和道士最爱用的法宝之一,好的罗盘可以用来看风水、测阴阳、卜吉凶、驱邪避鬼、镇压邪祟。 不过,谢安歌走的是以力破巧的路子,并不爱用罗盘。 在陌生的地方看到这个东西,他还是有点好奇的。 四处看了看,又用神识观察周围,无果,谢安歌收回了心神,发现自己只是一个灵魂体也不觉得奇怪,专心盯着眼前的罗盘。 内盘的格子缓缓转动。 不一会儿,一个等身高的卡片出现了。 卡片上是一个风神秀彻的道士,正值最好的年华,眉眼淡漠,带着一股出尘之意,嘴角却是微微翘起,沖淡了冷漠之感。 这道士穿着紫色的天仙洞衣,对襟宽袍长及小腿,袖长而阔,随风飘扬,袍子上用金丝银线绣了郁罗萧台、日月星辰、八卦、宝塔、龙凤、仙鹤、麒麟,显得异常庄重华丽。 头戴莲花冠,脚踏云鞋,背上负着一把桃木剑。 正是谢安歌前世继承观主之位时的模样,也是他最隆重的一次登场。 谢安歌目不转睛地盯着眼前的一切,就看这破地方还能搞出什么花样来。 一本封面写着《桃花节》的书冒了出来,封面边缘朝封面中央探出了一枝粉色的桃花。 书本晃悠悠地飘到谢安歌身前,非常乖巧地等着他翻阅。 谢安歌随手翻到了后面,结局是原着的结局。 仿佛是觉察到他的不满,书页抖了抖,黑色的文字打乱后又重新组合,变成了谢安歌经歷过的一切。 一字一句,都是谢安歌亲身经歷,结局就是他的死亡。 然后,这本书又变了,连皮带芯地变了。 封面变成了一个古装女子,她头戴凤冠,身披霞帔,一身浓烈的红色,雍容华贵。 《嫡女重生》这四个字明晃晃地戳在上面。 谢安歌抿了抿唇,等了许久,耐心一点点耗尽,还是不见书本变化,不太乐意地翻开了这本书。 他觉得自己死了,就应该下黄泉,喝下孟婆汤,忘了前世,化为纯白投胎转世。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前途无亮。 惨。 女主叫沈月茹,一国皇后,一开头就是死孩子,死外家,死自己,动手的还是自己的皇帝丈夫,简直惨不忍睹。 最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就是女主的庶姐,这个角色一出场就是一朵黑心莲花,她不仅夺了女主的丈夫,稳稳地拉住了仇恨,还负责将真相告诉女主,以免她来世找不到真正的仇人。 当然,这只是故事的开头,而不是故事的结尾,毕竟是女主,气运滔天。 接下来,毫无疑问的,女主重生了,携带着刻骨铭心的仇恨和怨气。 一重生,煳住女主的眼屎瞬间就消失了。 她一边怀念自己死去的孩儿,一边怨恨渣男皇帝。 上辈子她明明是嫡女,却因为生母早逝,而被掌握后院大权的白姨娘和庶姐欺压得喘不过气来。 最要命的还是她听信奸人挑拨离间,疏离外家。 后来,她嫁给了声明在外的小皇子,竭尽全力替他谋划,斗倒了一个个竞争者,最后成为了皇帝,自己也成了皇后。 没想到那个渣男,登基没多久就拿她开刀,杀了她的孩子,又在外家为她求情的时候,诬陷大将军府投敌叛国,诛其九族。 死前,沈月茹恨极,发誓道:“若有来生,必定要你们这些贱人不得好死!” 发完毒誓的女主重生到年龄还小的时候,她还待字闺中,还没有对渣男一见钟情。 重生后,沈月茹第一时间开始了宅斗,先用计剷除了不忠的侍女,随后把上辈子对她忠心耿耿的二等丫鬟提拔成自己的贴身侍女。 随后利用先知,沈月茹雷厉风行地斗倒了白姨娘,拿到了掌家大权,毁了庶姐名声,养废了庶出的弟弟。 随后,沈月茹登了外家的门,和外家和好,和武力值超高的小表妹成了好姐妹,和身份最高的公主成了好闺蜜,铁人三角一起联手,压下了京中贵女的风头。 沈月茹也没有放过沈家,她利用外家的权势,让沈父降职丢官,一生落魄,也让偏心眼的祖母死不瞑目。 最后,当然不能放过渣男。 重生后的女主,从一个单纯的大家闺秀,变成了心狠手辣的復仇者。 她面上永远是清清冷冷的,如九天上的月神。 渣男认识到了庶姐的庸俗,爱上了高贵的嫡女,无望皇位,用一生来纪念让他爱到心里的人儿。 在这个过程中,原本对爱情绝望的女主,遇到了表面上放荡不羁的忠犬男主。 一颗冰冷的心被忠犬男主用满满的深情慢慢地融化了。 最后,女主帮助男主登上了皇位,她也成了后宫中唯一的女人,与男主一生一世一双人,还生下了一个极为聪慧的继承人。 这个忠犬男主在番外还有出场,他是先皇后之子,因为被继皇后忌惮,所以装作流连花丛,名声也变得极为不堪。 当然,男主还是清白之身,他的第一次当然是留给了女主。 男主表面不堪,实质上十分睿智英明,私下掌握了庞大的势力。 第50页 男主上辈子对女主一见倾情,却因为女主不爱他而默默守护,还退出了皇位的竞争,最后因为女主之死而崛起,杀了渣男贱女替女主报仇雪恨。 自己也没有登上皇位,而是另择他人登基,一生没有娶妻生子。 这本书就是一群女人的戏码,起承转合,跌宕起伏。 男人无论是男主男配或者炮灰也好,都是女人撕逼的工具或背景。 这剧情真是让谢安歌无话可说。 他完全不明白,一支簪子、一身罗衣、宴会上的第一人……有什么好争的。 毕竟是个男人,还是一个从未陷入过后宅争斗的男人,看完这本书后,谢安歌唯一的感觉就是神经病。 几乎整个世界的人都是神经病。 最让谢安歌噁心的一个情节就是,书中京城里有一个天下闻名的绣娘,她用价值连城的金玉云罗鲛绡裁剪的衣裳叫金缕玉衣,极尽奢华美丽。 鲛绡寒暑不侵,不染一尘,金缕玉衣上面的纹路也是极为美观,走动间,隐隐约约有金光和玉文流动。 为了争夺这件金缕玉衣献给心爱的女人,男主和男配们争先恐后地派出了许多暗卫。 最后,死了许多暗卫后,男主得到了这件衣服,送给了女主,让她一时风光无限,倾倒众生。 谢安歌就想问问女主,穿着这件染血的衣裳,她是否会冤鬼缠身? 男主又是怎么想的,才会把这种不吉的衣服送给心爱之人? 最让谢安歌不能理解的就是这本书的逻辑。 重生復仇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女主的为人到底差到了什么地步,才会让一个男人手刃妻子和骨肉? 一个重视血脉的古代男子,就算是要杀死妻子,也不应该把自己的孩子,不是,是儿子,一窝端了。 还是在登基后没多久,就让一国皇后暴毙,又马不停蹄地另娶? 要知道,在古代皇后可不仅仅是指皇帝背后的女人。 在礼仪上,皇后与皇帝平等,出同车、入同座。在重大的日子里,皇后还要和皇帝一起,接受百官的朝贺。在理论上,后宫中所有的女人,都是皇后的臣属,她还拥有自己的官署,负责管理后宫, 皇帝去世的话,皇后一般会被尊为皇太后,如果继任者年幼的话,她还可以临朝听政。 大名鼎鼎的吕后、武则天、孝庄都干过这事。 此外,皇后的产生需经过皇帝册立,诏告天下,普天同庆,举行立后仪式。 哪怕是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皇后身为一国之母,地位虽然不如皇帝,也是极为尊贵的,甚至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朝政大势。 所以,男主才不得不故作堕落,避继皇后锋芒。 所以说,女主做人得多失败,上辈子才会被一个算不得智障的皇帝那样对待,落到那个地步啊? 而且,重生而已,又不是重新投胎,女主的智商怎么就蹭蹭蹭地上去了呢? 真心不明白,这里面的逻辑在那里。 沈月茹在帮渣男争皇位、斗皇子的时候,也应该见过不少血腥之事,也应该明白成王败寇的道理,怎么就一点警惕性都没有呢? 连自己的丈夫和庶姐搅和在一起都不清楚。 不过,令谢安歌心生安慰的是,这些破事应该跟他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 毕竟,他这命,生来便寡亲缘。 第一世,祖父出于仁义收养了战友之孙——也就是他,一直当作亲生孙子养,他也是无意间才得知了真相,所以父母冷淡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第二世倒是父慈母爱了,但都早早的就死了。 他就合该是个方外之人。 书中与主角有联繫的方外之人,唯有事故高发地的皇家寺庙里面的僧人,跟神经病们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可喜可贺。 谢安歌算是看出来了,他没那么容易死的。 第27章 和尚2(修改) 自前朝的大一统结束后,中原大地以长江为界,分为南梁、北齐。 南梁太宗梁河乃前朝一将军,曾被法华寺主持批命,言其紫气东来,聚气于顶,有帝王命。 果不其然,三年之后,前朝崩塌,南梁太宗于建康称帝,令法华寺为皇家寺庙,尊佛教为国教。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皇室尊崇佛道,民间信佛之风日益旺盛。 登基十年,梁太宗下诏令全民奉佛,因此全盛时期,南梁的佛寺达二千多座,僧尼有六十万余人。 梁太宗甚至身体力行,带头礼佛敬佛,钻研佛法,讲解经书。除此之外,他还建佛塔,造佛寺,塑金像。 故而,有诗人曾作诗道:“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谢安歌到达新世界的时候,大时代的背景就是如此充满了宗教的味道,一座座精美恢宏的佛塔伫立在都城,环绕皇宫而立。 佛香与梵音交织,在产房里面缠绵。 法华寺的方丈匆匆而来,请求收谢安歌为徒。这个时候,梁太宗已经五十多岁了,儿孙满堂,就同意了。 于是,谢安歌才出生就离开了家人,踏入了寺庙。 至于生下他的女子,没多久就产后抑郁而亡。 梁太宗早年无后,过继侄子为太子,后来一心向佛,终于有了自己的儿子。于是,他倍加推崇佛教,几次捨身入庙,每次都是由朝廷用重金赎回,因此荒废了朝政。 第51页 这时,北齐大将卢迪投降南梁,被封为异姓王,他利用皇室的矛盾,挑动蠢蠢欲动的诸皇子,发动叛乱。叛乱过后,梁太宗活活气死,皇室梁氏一族子嗣凋零,卢迪被腰斩,并诛九族。 嫡枝一脉只剩下了年轻的九皇子和早已出家的谢安歌,九皇子登基称帝,大封后宫。 在风雨飘摇的帝国中,法华寺如同一把巨伞为谢安歌遮风挡雨。 “方丈,师叔,九皇子派人来找师叔。”一个小沙弥急匆匆地跑来方丈室,额头冒出了一点点细汗。 方丈室内十分俭朴素静,里面只有一老一小两人。 “慧如,不必慌张。”脸上皱纹深深、笑容和蔼的方丈安抚道,“将事情仔细说来。” 小沙弥喘了一会儿,才双手合十,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道来。 原来是新帝登基前还要将先帝下葬,如今皇室子嗣凋零,起灵摔盆时只有新帝一人,场面未免难看,因此请谢安歌回去奔丧。 方丈听后,眯了眯眼睛,问道:“瞭然,你怎么看呢?” 谢安歌在此世没有名字,没有姓氏,不上皇室玉碟,只有法号瞭然,这时也不过五六岁,圆圆的脑袋,手里拈着佛珠,神情很是淡然。 “佛曰: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心地观经》有言,第一重恩,父母恩。第二重恩,众生恩。第三重恩,国王恩。第四重恩,三宝恩。父母生我,予我身躯,今父亲山崩,弟子自当一尽孝道。” 事实上,寡亲缘的谢安歌甚至有理由怀疑,他是否是梁太宗的亲生子,毕竟梁太宗都是五十多岁的人了。 不过,这事跟他的关系太紧密了,反而无法掐算,谢安歌干脆地放下了,反正也并不要紧。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方丈口念佛号。 “师父,弟子先行一步。” 大凡皇帝葬礼,总是要极尽隆重奢华,出灵那天,法华寺的和尚必定是要到场的,方丈也不例外。 **** 谢安歌收拾收拾行李,随前来的官员和内侍前去皇宫守灵去了。 也许是被一连串的变故打击到了,哪怕是即将要登上皇位,九皇子的神色还是一副十分疲惫憔悴的模样。 见谢安歌来了,他笑了笑,温和地道:“贤弟来了。” “小僧见过九皇子。”谢安歌双手合十,微微低头行礼。 九皇子嘆气:“你我骨肉至亲,何必见外?” “殿下,礼不可废。”谢安歌平静地道,抬起头来看向九皇子。 九皇子有些不敢直视那双仿佛洞察世间之事的眼睛,微微偏了视线,道:“贤弟有心即可,不必多礼。” 真是说的比唱的还好听。 “谢殿下。” 也许是因为谢安歌已经出家,是方外之人,不太可能继承皇位,对九皇子没有威胁,所以在皇宫中的这段时间,谢安歌的待遇还不错。 谢安歌就老老实实地守灵,念经祈福。 出灵那天,乌云低垂,阴风阵阵。 引幡人高举旗伞走在最前面,接着是皇帝的卤薄仪仗队,有上千人之多,他们举着各种兵器、幡旗和各式各样的纸扎或绸缎制作的“烧活”,浩浩荡荡,十分威风。 后面是抬棺木的扛夫,他们身穿孝服,身强体壮,神情肃然。在棺木后面是全副武装的禁卫军,然后才是文武百官和皇亲国戚。1 送葬行列中,夹杂着大批和尚,他们以法华寺的方丈为首,身着僧衣,手持木鱼,嘴里念着《地藏经》和《金刚经》,为死者超度,在阴间开路。 整个送葬队伍长达十几里,浩浩荡荡,陪葬品更是价值连城,充分体现了事死如事生的思想观念。 路上,谢安歌看到了好几个剧情中出现过的人物,虎背熊腰的大将军,女主的舅舅们,以及女主的父亲——沈志诚。 沈志诚生了一副好样貌,嘴角微微挑起时,显得痞帅痞帅的,有种风流而不下流的感觉,眼里的雄心又为他增添了蓬勃的男子气概,便显得格外的撩拨少女心。 难怪大将军的独女会嫁给这个出身并不显贵的沈志诚。 谢安歌见了只感嘆了一声,并没有放在心上。也许这一次见面,以后就再难有交集了。 这种大型的葬礼真的是格外熬人。 皇帝下葬之后,参加葬礼的人通通瘦了好几圈,九皇子走路都一步三摇,谢安歌看到好些大腹便便的官员腰带都肥了。 一些年老的大臣更是晕倒了好几个,太医们随时待命,严阵以待。 好在上个世界学了道术,所以谢安歌还能顶得住,只是略瘦了些,并没有伤到身子。 这个世界可能是由于天道压制,谢安歌能发挥出来的力量不足全盛时期的一成,灵气也不如上个世界充裕,这让习惯了强大力量的他心生不适。 就像是一个人从平原地区来到珠穆朗玛峰,氧气一下子变得稀薄了,只能慢慢地适应。 不过,从空间的书本看来,剧情中除了那些神出鬼没的暗卫们,没有出现过超自然力量,现在还能藉助大日、阳气修炼纯阳诀,多多少少给了谢安歌一些安慰。 掌握着熟悉的力量,就有了底气。 谢安歌不求大权在握,不求荣华富贵,不求美人在怀,只求不受限制,只求掌握命运,只求能自由地说不。 第52页 权力权力,顾名思义,权与力,相辅相成,它是食物链的顶端,是羊群中的领头羊,是个人最美的勋章。 没有权,只有力,力量能给予谢安歌充足的底气。 接下来的登基仪式总算沖淡了建康城里的惨澹气氛。 新帝和百官陷入了新一轮的忙碌和狂喜状态。 这跟谢安歌没什么关系了。 按照佛经的要求,他已经报了父母恩,新帝虽然与他有血缘关系,但毕竟只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此前又从无交集,谈不上什么感情,谢安歌就更不想当多余的人了。 不可共患难,亦不可共富贵。 说实话,有点憋屈。 佛教之所以大受统治者欢迎,就是因为它讲究轮迴因果,来世福报。佛教劝导人们向善,柔顺,忍耐,服从统治者。 但偏偏谢安歌是道家出身,嚮往的是逍遥自在,野了的心想要收回,很难。所以在各种规矩戒律的束缚之下,就会格外难受。 先帝一下葬,谢安歌就立即包袱款款,和一众和尚们回了法华寺。 第28章 和尚3 诸皇子叛乱之后,朝廷赋税徭役日益繁重。 不少男子自残以避兵祸,有的则躲入寺庙,或将田亩挂到寺庙名下,逃避重税徭役。 乱世中,百姓流离失所。人命如草芥,众生求安稳。 朝廷不可信,寄希望于神佛。 新帝将朝政稳定下来之前,南梁着实乱了一阵,加上僧尼们积极传教,种种因果报应之事出现,出家的人、信佛的人越来越多。 以至于“十分天下财,而佛有七.八。” 一座座佛塔立起,一间间寺庙建起,一尊尊金像塑成,佛家香火鼎盛至极。 法华寺的方丈不喜反忧,时常对谢安歌感嘆:“这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只怕我等僧尼无福消受。” 他管不了其他寺庙,但法华寺这一亩三分地还是管得住的。 法华寺所收的香火钱大多通过施粥施药又散了出去,只收那些年幼的孤儿为徒,绝不收录青壮年,不扩张寺院的土地,不塑金身,清贫度日。 方丈是难得的明白人,他的担忧也并非杞人忧天。 这不是没有先例的,北齐就曾灭佛,虽然灭佛的武帝暴毙而亡,但被诛灭的沙门,被焚毁的经像再也回不来了。 谢安歌只能安慰他:“祸福无门,唯人所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1” 看方丈的表情有些微妙,谢安歌又补充了一句:“因果报应,轮迴不爽。种善因自然得善果,种恶因求善果,岂非荒谬?” 方丈点点头,表情高深莫测,道:“瞭然的佛法学得甚好。” “有劳师父教导。” 方丈骤然生疑。 世人只知他批命准,却不知他观星占卜也厉害。 年逾九十的老方丈曾连续三年不断夜观天象,风雨无阻,知道佛家有兴盛,有衰落,甚至有灭亡。 月有阴晴圆缺,江有潮起潮落。 老方丈活得久,见得多,什么样的悲欢离合没有见过? 他对人世间最大的感悟就是无常——世事无常。 转眼间,高门落魄,寒门崛起。 转瞬间,瓜熟蒂落,英年早逝。 转身间,夫妻成仇,干戈玉帛。 没有什么是永恆的,权力、财富、情感、王朝、宗教、世家……都是短暂的,是天地间一朵不起眼的小浪花,只有静静流淌的时间才是永恆的。 戒嗔方丈终究是人,身处红尘,自然有七情六慾。他可以接受佛教的衰落,但不能接受佛教的灭亡。 星辰启示,思维展翼。 上天降下的佛子是老方丈最大的希望。 他愿意相信上天的启迪,也愿意相信佛子的能力。 佛子也果然不负他所望,年少聪慧,沉稳冷静,学习佛法如饮水进食般自然,与人论法如滔滔江水,势不可挡。 但是,戒嗔总有种极为别扭的感觉,他之前一直不知道这种感觉源于何处。 现在,他明白了。 佛子啊,佛像外生,道骨内成。 他是佛,更是道的化身。 佛教诞生古印度,悉达多太子见众生轮迴,生老病死不得解脱,故而起大悲心,出家修行,寻找能让世人超脱于八苦的方法。 他苦修多年,觉悟出人生的真谛、宇宙的真相,掌握着超脱轮迴的方法,故为佛陀。 东汉时,佛教自西向东传入我国,分为三个支系——北传佛教(汉传佛教)、南传佛教(上座部佛教)、藏传佛教(喇嘛教)。 为了传教,当时的佛经教义与本土的宗教、文化进行了一定的融合,以符合统治者的要求,从而获得发展的土壤。 佛全称佛陀,意思是觉悟者。 佛教相信,万物的兴起和灭亡都是有原因的——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众生沉沦苦海,生老病死、爱别离、怨僧会、求不得、五阴炽,惟有断灭贪、嗔、痴的圣人才能脱离生死轮迴,达到涅盘的境界。 隔得远远的,老方丈看到瞭然穿着玉色的常服,盘坐在蒲团上,转动佛珠,一声声地讲经,节奏和美,韵律天成。 那声音极为特别,如冷泉击玉、雨打芭蕉,入耳时,像夏日里一杯冰水下去,透心凉,舒爽极了。 第53页 众僧不管老少皆坐在他下首,目不转睛,专心不移,沉迷于这阵阵梵音中。 风小了,云歇了,鸟雀停在枝头。 高超的佛法循循善诱,引领信徒进入思想的天堂。 这一刻,天地寂静,花开无声。 谢安歌停下后,许久,才有一个醒来的沙弥打破了这片寂静,上前去请教。 心有不解的僧人排着队,向瞭然大师请教,望向谢安歌的目光带着崇拜与敬仰。 一一耐心解答,等最后一个僧人离开后,谢安歌忽而直直地望向老方丈,澄澈的眼神倒映出天上的云、地上的树、眼前的人,如佛祖拈花,微微一笑。 老方丈不避不闪,忍不住回以一笑。 这一刻,老方丈终于明白众人对他这个弟子的推崇源自于哪里了。 他这一生,见过太多笑容,或谄媚,或做作,或虚伪,或苦涩,真正开怀的笑容却是少之又少,因为天地洪炉、众生皆苦啊。 也见过孩童纯洁无暇的笑容,却如琉璃般易碎。 也见过妇人诞下儿子的笑容,带着满足和骄傲,却夹杂着太多的世俗和私心,并不纯粹。 却极少见到这样的笑容,如雨过天晴。 明明是个少年,却有天空般广阔、豁达的心胸。 一切的苦难都会在这样的笑容里退却,一切的黑暗都会在这样的笑容里消散。 他是大无畏,仿佛这世间无难事。 这并非无知者无畏,而是见过了大风大雨,歷经了千险万阻,还能笑称无妨的从容和坚毅。 有些骄傲,有些得意,是应该的,始终是瑕不掩瑜。 像被打磨过的璞玉,不必他言,宝物自明。 戒嗔想,如果佛子就是这样子的话,哪怕他背生道骨,我也认了。 双手合十,口念佛号。 我佛慈悲,原谅弟子。 *** 看着师父笑了,合眼喃喃,不发一言地走了。 谢安歌:“……” 这什么操作? 默默嘆气,这无聊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前世,为了修炼,时常闭关,窝一个地方,十年八年的不动,都不成问题。 因为修炼带来的力量与成果,是肉眼可见的,每一次努力,都有所回应,所以再寂寞也能忍受。 而此世,法华寺的佛经典籍已经被看遍了,修过哲学、读过道经的人,要理解佛教并不成问题。 结合自己的经歷和领悟,也很容易得出新的感悟,以至于被称为有悟性。 实际上,在谢安歌看来,佛教徒的目的,在于从佛陀的教育里,看透苦难和自我,得到超越八苦、断尽一切烦恼、最终成佛的方法。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佛教并非宗教,因为佛教并不承认造物主的存在,属于无神论范畴。就如同称唿“智慧”为“哲学”一般,或者称“佛教”为“佛学”更加准确。 佛教有非常严密的教义和丰富的经书,非常注重精神的享受和来世的福报。 有时候,谢安歌会产生一种自己是心理医生的错觉,因为他主要的工作就是指导僧人们学习佛法,以及偶尔为香客们排解心理上的忧虑和痛苦。 但时间久了,就会感觉到极度的无趣,静极而思动。 快乐是别人的,痛苦也是别人的,热闹更是别人的,孤独才是自己的。 心心念念的自由更是不知身在何方。 固然,一座寺庙并不能拦住谢安歌的脚步。除了这围墙,拦住他的是恩情,还有责任。 生而为人,有理智,有度量,不能为所欲为。 能为所欲为的,唯有全知全能的神明。 而谢安歌,只是芸芸众生中,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1《太上感应篇》:祸福无门,唯人所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这是道教经典。 第29章 和尚4 最近,老方丈将精力抽出一部分用来观察瞭然,观察越久,心中就越发忧虑。 瞭然虽然总是一副面带微笑,接人待物温柔和缓、普渡众生的亲切模样,实则和所有人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无形中拒人于千里之外。 这样也就罢了,瞭然也不知是哪里带出来的臭脾气,看人如视蝼蚁。 真正的孤傲不群,心中无畏。 谁人在世没有三二好友,哪怕是秦桧也有一二知己,老方丈也有几个淡如水的君子之交。 然而,瞭然就真的能做到一个朋友也无,除了对师父恭敬、孝顺一些之外,对谁都是真正的一视同仁,毫无差别。 戒嗔出自贫苦人家,为了一口吃的,出家当了和尚。在一众师兄弟中,戒嗔的资质不算最好,却是真心喜爱佛法,希望弘扬佛法、普渡众生,最终凭藉多年的努力,在佛法上取得了极高的成就。 每每看着徒弟不全心全意投入佛的怀抱,戒嗔总有种暴殄天物的感觉,痛心极了! 明明天资聪颖,却有一堆臭毛病,虽说人无完人,但瞭然的缺点就像是美玉上的瑕疵,看起来碍眼极了。 如果谢安歌得知自家师父的这一系列心理活动的话,大概会难以遏制地翻个白眼。 三年一代沟,他都是活了一百多年的人了,和同门相比,这已经不是一条代沟那么简单的事了,而是一条宽敞得能跑火车的马里亚纳海沟。 第54页 不被当作老古董就算不错了。 何况,谢安歌并不清闲。 师父虽然耳聪目明,但是年纪毕竟大了,平日里大事无错,小事煳涂,身体上的各种小毛病也冒了出来。 师傅有事,弟子服其劳。谢安歌平时少不得关注师父的身体,换季时更是要倍加小心。 此外,还要替师父查补缺漏,处理寺庙的大事小事。 不同于几乎隐世的自在观,法华寺作为皇家认证的南梁第一寺庙,对外对内,事情都十分繁杂。 对外,要和皇家、高门大户、礼佛的香客……打交道,採买时和商贩们打交道,和其他寺庙交流佛法、信息,接待同道,有时候甚至要和道家、儒家接触等等 对内,法华寺有上千僧人,吃喝拉撒睡、训练、学习、轮班、游歷……哪个不要一一仔细安排? 还有安全问题、收支平衡、提高佛法水平等,都要慎重考虑。 法华寺自然也有负责处理杂务的监院和僧人,但是在人情社会里,有些事,身份或辈分不够,根本处理不来。 而谢安歌身为方丈唯一的亲传弟子,身份够,辈分高,他想避都避不开。 这个年代,为了生存,和尚们也是很彪悍的。法华寺内有功夫出色的武僧,经过歷代武僧不断钻研,寺内的武功有拳法、掌法、指法、抓法、擒拿手、杖法、棍法、身法、阵法、内功等等。 这些武功,谢安歌都是要学的,并且要学到精通为止。 虽然他底子不错,但法华寺能有今天,寺庙内的武功绝非半瓶水,学会容易,要学精还要靠时间的积累。 通常,谢安歌还要在经堂授课讲经,为僧人们解答疑问。 和其他寺庙进行交流时,也少不了要代表法华寺出战,不是,是论经。为了保持至今无一败绩的辉煌记录,谢安歌在这方面下的苦功也不少。 得空时,谢安歌还会和同门出庙施粥施药,顺便实践一下三脚猫的中医水平。 当然,他也治不了什么疑难杂症,也就治个头疼脑热之类的小病。 前世,他也读过医书,只是那个世界灵气充足,世人最大的威胁是来自妖精鬼物,而不是疾病,所以实践机会几近无无。 这一世,能学以致用,谢安歌心里还是很愉快的,也算是忙里偷闲吧。 也许是法华寺的光环加身,给了病人极大的心理安慰,反正谢安歌至今没有治出过毛病,他就当自己的水平算是入门了。 …… 所以说,平时鸡零狗碎的事情那么多。分开来看,都不太耗时,合起来时就极耗时间精力,谢安歌哪来那么多心思交友游玩? 他只恨自己分.身乏术。 **** 噹噹当—— 四更时,有僧人到钟楼敲钟,浑厚的声音穿越晨雾,唤醒了法华寺,僧人们陆陆续续地起了床。 接着,鼓楼的僧人也动了起来,低沉的鼓声响应钟声,默契地奏起乐曲。 此时仍是黑夜,天边不见一丝光亮,谢安歌提着灯笼,扶着师父,穿过长长的迴廊。 迴廊上那些色彩浓艷的壁画——慈悲的菩萨、丰腴的佛像、怒目的金刚,在幽幽灯火的映衬下,影影憧憧,诡异而瑰丽。 很快,僧人们集中到大雄宝殿,一起做早课,把《楞严咒》、《大悲咒》、《十小咒》、《心经》各诵读了一遍。 谢安歌一心两用,一边念经一边修炼纯阳诀。 大雄宝殿中供奉着释迦牟尼的佛像,这是一尊坐佛,左手横放在左脚上,右手自然下垂,背后是一圈黄金塑造的光环。 佛像背后是坐南朝北的三大士,文殊菩萨骑狮,普贤菩萨骑象,观音菩萨骑龙,各得其所。 佛像前摆放着五彩的刺绣欢门和经幡,莲座长明灯,供养台和供具,木鱼、磬、烛和蒲团等物件。 香烛味缥缥缈缈,溢满大殿,欢门和经幡微微摇摆,僧人们太过投入而一无所觉,印着戒疤的上千光头聚集,神情肃然,显得大殿异常庄重。 大殿两侧供奉着十八罗汉,一侧各九尊。这些罗汉永驻世间,护持正法,铜铃大的眼睛默默地观察着底下的凡人。 木鱼声声,念经的腔调空灵舒缓,每个僧人的声音汇聚起来就是一条天河,仿若佛陀将天河从天上倒下人间,惠及众生。 早课结束后,建康城内各个寺庙的行者和头陀们,就会打着铁板或木鱼沿街报晓,顺便兼职天气预报。 这些辛勤劳动的行者、头陀们就可以在当日、月初、十五、月末以及当节时,上门向沿街的百姓化缘,施主们则会准备好斋饭或斋衬钱,以感谢僧人们。1 熹微未露,晨霜微凉。 此时,谢安歌已经返回居所,换上了短打,随即在院子里练武。 法华寺的诸多武功偏向煌煌正道,比较偏重力道,并不十分注重技巧。 其中,谢安歌尤喜身法、阵法、棍法,再配合上手上的功夫——掌法、拳法,威力惊人。 阳气初升,院子里的气场随着谢安歌的起转腾挪,不断变化,时而如疾风暴雨,时而如金戈铁马,时而如烈日当空,时而如泰山压顶。 蓬勃而强大的力量在谢安歌的血液经脉中汩汩流动,含而不露。 最值得称奇的是谢安歌的控制力,堪称随心所欲。他习武时威力虽大,但所有的力量乃至声音,都被锁在院子里,不曾外泄一丝一毫。 第55页 这份对力量的惊人控制力,就是在法华寺内最出色的武僧当中,也极其罕见,其年龄之小更是史无前例。 将看重的武功全部练过一遍之后,豆大的汗珠从额上滚落,滴到了长长的睫毛上,谢安歌忍不住眨了眨眼。 衣衫下的肌肉柔韧而有力,并不虬结,线条十分流畅,像裹着钢铁的丝绸,美丽而危险。 练武时间结束后,谢安歌抓紧时间淋浴,换下了方便行动的短打,穿上更加得体的玉色常服。 作者有话要说: 1南宋吴自牧《梦粱录》卷十三“天晓诸人出市”条记载,“毎日交四更,诸山寺观已鸣钟,庵舍行者、头陀打铁板儿或木鱼儿沿街报晓,各分地方。若晴则曰‘天色晴明’,或报‘大参’,或报‘四参’,或报‘常朝’,或言‘后殿坐’;阴则曰‘天色阴’,晦雨则言‘雨’。盖报令诸百官听公、上番虞候、上名衙兵等人及诸司上蕃人知之,赶趁往诸处服役耳。虽风雨霜雪,不敢缺此。毎月朔望及遇节序,则沿门求乞斋粮。” 第30章 和尚5(捉虫) 天边的金乌慢慢飞高,地上的影子渐渐变短。 刻漏里的水流动若时间飞逝,在安静的室内与翻动纸张、笔落宣纸的声音合在一起,嘀嘀沙沙,清晰极了。 听得久了,这刻重复板的旋律也有了其可取之处。 墙边一株盆栽的白色山茶花如今开得正好,刚好开了七朵,朵朵碗口大,层层叠叠的重瓣,像一张张甜蜜大笑的少女脸,香味浅淡如少女的体香,青涩而羞赧。 谢安歌坐在靠近窗边的桌子旁,认认真真地拆解细细的竹筒,翻阅里面的纸条,上面蚊蝇大小的字写得密密麻麻。 他偶尔颦眉,时而奋笔疾书,将命令写下,封入竹筒,侧脸的线条在通透的阳光下,显得分明而流畅。 时不时的,有鸟雀飞来,落在窗边。谢安歌拿下绑在它们脚上的竹筒,再绑上新的竹筒,轻轻拍拍它们的背或翅膀。 这些人们常见的鸟雀们机灵极了,咕噜咕噜,啄着谢安歌准备的鸟食,舒适地喟嘆,一得到示意,便拍怕翅膀飞向了天空,转瞬间消失无踪。 谢安歌的意志通过这一只只鸟雀,传达下去,仿佛蛛网一样覆盖着九州大地。 毕竟是来自资讯时代的人,谢安歌无比确信,信息的重要性。 这个世界总有一种疯狂的味道在里面。 北齐武帝灭佛,下诏诛杀各州僧人,毁坏佛像,焚烧经书,禁止百姓信佛,国内的寺庙佛塔无一倖免于难。其手段之严苛,令人毛骨悚然。一时间北齐境内竟血流于野,万马齐喑。 南梁诸皇子叛乱时,裹挟将士百姓,夹杂高门寒士,烽火席捲南部各州,战况最为严肃的地区,几乎十室九空,连皇室都几乎灭绝。 男主登基后,将他的兄弟姐妹们屠戮至尽。女主復仇时,父系家族几乎灭绝。 这种刻入骨髓、浸透血肉的疯狂,让谢安歌不得不防。 ——防微杜渐总比悔不当初来的好。 “师叔。”慧如小和尚笃笃地敲着大开的房门。 除了晚上就寝的时候,谢安歌通常是不关房门的,这样脆弱的木门防的了君子防不住小人,不必多费心思。 谢安歌五感极佳,远远的就听到了慧如的脚步声,如今还闻到了他身上的松子味,估计是刚刚吃过大雄宝殿前的松子。 他头也不抬,笔也不停,道:“请进。” “师叔,方丈让你去找他。”慧如哒哒地跑了进来,一进来匆匆行礼后就找准目标,目不转睛地盯着窗口的鸟雀看。 圆头圆脑的麻雀,叫声像吹口哨的四喜鸟,尾巴长长的喜鹊,活泼好动的鹡鸰,通体黑色的八哥…… 叽叽喳喳的鸟叫声像一支支自然而然的乐曲,悦耳极了。 谢安歌比慧如大不了几岁,平时也不爱摆架子,在他面前,慧如总是很放松,也很容易放飞自我。 此时,慧如就被这些鸟雀们萌得心肝颤,恨不能上手摸一把。 “慧如,慧如。”八哥在窗口踱步,悠然地叫着。 慧如傻傻地笑了,“哎,八哥。”扭头就炫耀道,“师叔,你瞧!八哥叫我。” “这八哥会学语,它又常常听到你的法号,不会喊才是傻呢。” 谢安歌摇摇头,他要处理的事情并不多,很快就写好了最后一笔。 随即拎起雪白的纸张吹了吹,剎那间墨迹干了,又从纸上消失了,这张纸白得仿佛从未书写过,然后将桌子上的笔墨纸砚收拾好,摆放整齐。 “师父他老人家让我去找他做什么?” “有客人来了。”慧如蹑手蹑脚地往窗边走,回话的声音也压低了。 谢安歌走到门后,那里摆着一个架子,架子上放了铜盆、搭着毛巾,铜盆里盛着清水。 他仔细地洗着双手,水声哗啦,随意地问道:“噢?哪里来的客人?” 谢安歌用毛巾擦干净了手,还没听到慧如的回答,转头一看,只见他屏着唿吸、万分紧张地往鸟儿们那里去,不由失笑。 近了,近了……更近了。 慧如只觉得胸膛里的心脏砰砰直跳,快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了。 第56页 他对纯洁无辜的鸟雀们伸出了邪恶的手!! 非常可惜,在我们的慧如小和尚摸到鸟的前一秒钟,那些鸟,被惊动了,飞走了! 鸟儿们飞走时,还留下了一堆米共耀武扬威。 八哥疯狂地笑,结果笑出了嘲讽声,“笨蛋,慧如,笨蛋!” 慧如脸上的窃喜凝固了,慧如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最后露出了非常丧的表情,头都垂下了好几度。 谢安歌非常“做作”地以拳抵唇,清咳了几声,艰难地忍住了笑,以免伤到这小师侄的自尊心。 好在慧如的注意力非常轻易地被谢安歌转移了,他关心地道:“师叔,你是不是患了风寒了?” “没有,我只是最近嗓子有点痒。”谢安歌严肃地道。 “最近日暖夜冷,庙里许多师弟,外面的许多施主,都生病了哩。生病很难受的,师叔不可不防。”慧如仰着头,也很严肃地道。 谢安歌颔首,道:“你说的是,我会注意的,平时一定加衣保暖。” 慧如挠了挠头,“师叔知道就好,我去斋堂给师叔端一碗姜汤来吧。” 说完不等谢安歌回答,便蹬蹬地跑远了。 可爱的小师侄跑远后,谢安歌再也忍不住,朗声大笑起来。 **** 方丈室外有一株高大的茶树,郁郁葱葱,亭亭如盖。其树皮斑驳沧桑,仿佛岁月飞逝而过留下的痕迹,但那绿得发亮的树叶,又让人感受到了无穷的生命力。 苍老与年轻,暮气与朝气,在这样一棵树上得到了完美的交融,又显得分外和谐。 茶树下是一张矮桌,几个木墩,红泥小火炉,两个老者正坐在木墩上交谈。 老方丈先拎起火炉上的铜壶,用热水沖淋茶具,随即取出珍藏的碧螺春,用茶匙拨出一部分倒进茶壶里。 “瞧我今年的新茶!”老方丈笑道。 “碧螺春茶条索紧结,捲曲如螺,白毫毕露,银绿隐翠,好茶!” 温杯、醒茶、沖泡、分杯,一系列动作做下来,老方丈端的是宝刀未老、行云流水,如书生挥墨,文雅极了。 茶水滚烫,茶叶在杯中上下翻飞,像玉泉山上的云海翻涌,又像盛京腊月的白雪皑皑。 刚刚泡好的茶太烫手,不宜入嘴,二人细细地观其色,闻其香。 老方丈的茶具并非什么知名茶具,只是一套普通的青花瓷茶具。而那碧螺春汤色嫩绿清澈,映着白色的陶瓷,如春天微雨洗天,碧水倒影云海,好看极了。 二人就着清风茶香,怡然自得地聊天胡吹,没多久话题跑到了天南地北。 慢慢地,茶水的温度降了下来,二人端起茶杯,品尝起来。 品尝过后,就听得客人称赞道:“无怪乎人们称道‘铜丝条,螺旋形,浑身毛,花香果味,鲜爽生津’,名副其实矣。” “我有佳徒,远胜此茶。”老方丈得意地道。 客人一拍大腿:“可是当初降生于皇宫的佛子?” “不错。”老方丈矜持地点点头。 “老衲听闻佛子一岁能言善语,三岁醍醐灌顶,六岁观星占卜,九岁与你论经,不落下风,十岁起,在经堂讲经,开解同门。然否?” 老方丈的脸上露出了一种奇异的微笑,里面混杂着骄傲、得意、喜悦、忧虑、恐惧等情绪,太过于复杂以至于客人也没有分辨出来。 他点头,幽幽地道:“然也。佛子聪慧,愧不能及。” 客人不客气地道:“我等肉体凡胎,自然不及佛子。”忽地,他转了话题,“老朋友,你当初可不厚道啊!嘿,要是老衲我脚程再快几步,佛子花落谁家还不一定呢!” 老方丈摇摇头:“这可不一定。” 客人正想打破沙锅问到底,老方丈装傻充愣,对此不欲多言。 这时,谢安歌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抖音上面的歌曲《少年英雄》真的太好玩了,里面的一群小和尚好萌啊,写慧如的时候一直在想这个视频……乛v乛嘿嘿 作者喝茶是很不讲究的,不过为了逼格,请教了度娘rr;_rr; 嗯,考试周就要到了,请假约两周→_→ 考完试会补回来的,举手保证 还有,谢谢小天使的营养液,么么哒~(^3^)-☆ 读者“宁歌”,灌溉营养液 1 2018-06-05 08:56:33 第31章 和尚6 素衣僧人由远而近,步履悠然,神态平和,唇边微微带笑。 他走路的姿势非常奇特,和常人大有不同,既不是名门闺秀的脚动裙衫不动,也不是翩翩君子的坐如钟行如风,而是一步一步,看似缓慢实则迅速,看似随意实则有特定的韵律,停顿时坚定而有力。 而衣衫的摆动幅度却并不大,像秋风下的麦浪,优雅起伏。 有浪子的潇洒,也有文人的矜持,有舞姬的轻盈,也有剑士的自信。 金色的阳光渲染出瞭然高挑的身影,头顶的十二点戒疤在青色的头皮上如明珠点黑夜,若有似无的檀香随风飘荡,英俊的脸庞在气质的中和下显得格外柔和,看上去并没有多少攻击性。 来自寒山寺的善慈大师从未见过佛子,可是在看到瞭然的第一眼,他就有了明悟。 第57页 是了,这就是佛子。 毋庸置疑,名副其实。 在见到佛子之前,善慈无数次想,佛子该是怎么样的呢? 是圣洁,是威严,是慈悲,还是纯净? 看到瞭然的那一刻,他所有的想像都被推翻了。 这位行走在人间的佛子,并不纯粹,而是浑身上下都充满了矛盾。 善与恶,黑与白,正与邪,温柔与冷酷,多情与无情,在佛子身上的界限并不确定,而是很模煳,甚至隐隐有交融的趋势。 这是一个可以怜悯卑微蝼蚁,也可以轻易取恶人性命的人。 然而善慈却对佛子的身份充满了奇异的笃定感,仿佛命运指引,心中有感。 佛有菩萨心肠,亦有金刚怒目。 应以何身得度,即现何身度之。1 谢安歌走到二人不远处,微微低头,脖颈弯出了美丽的弧度,如天鹅垂首,双手合掌于心口处,掌背微躬,掌心略弯,“阿弥陀佛。” 又走近老方丈,抬起头道:“师父,弟子来了。” 戒嗔抬起右手往木墩一指,“坐。”又指着谢安歌对善慈道,“这是我那徒弟。” “阿弥陀佛,俗话说百闻不如一见,今日一见佛子,果然如此,老衲不虚此行。”善慈眼神明亮不似垂垂老矣,十分衷心地道。 “这是寒山寺的善慈大师。” “善慈大师言重了。”谢安歌很不走心地道。 他觉得自己很优秀,文成武德,值得任何人夸奖,但世情要求他谦虚,若是自吹自捧,便要被人骂轻狂了。 见怪不怪的老方丈不动如山,淡定地喝起了茶。 善慈大师也看出了佛子的言不由衷,有些意外,却不惊讶,之前只觉得佛子就应该是怎样怎样,但是现在谢安歌只须站在那里,就令人觉得,他就是佛子,佛子就应该是这样的。 于是,善慈大师很友好地和谢安歌探讨起佛法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善慈大师的谈兴越来越浓,与谢安歌你来我往,彼此辩驳,戒嗔方丈在一旁一句话也插不上。 无人得知,善慈的心底已经掀起了滔天巨浪。自皈依佛门以来,他吃斋念佛,怜贫惜弱,恪守清规戒律,熟读佛门典籍,从未有一日放松修为。 直至今日,他已经一百二十四岁有余,堪称佛门万事通。 他也曾与各路修为高深的佛教徒请教佛法,却从未尽过全力——因为不必,要不是一直半隐居于山寺中,必定能名扬天下。 而谢安歌尚且不满弱冠之年,在佛法上的修为已经与他不相上下。 善慈长长吸气,又吐出一口浊气,望着谢安歌感嘆,“天亦妒之啊。” “大师佛法无边,小僧亦深感敬佩。”谢安歌很认真地道。 自家事自家清楚,他不过是占了活了几辈子的便宜,仗着记忆力好,将法华寺收藏的佛教典籍硬生生地背了下来,又兼之见识广,懂得不少辩论的技巧,才占了上风。 而善慈大师却是真正的凭藉一己之力,钻研佛法,精进修为。他说出来的每一句话,都是他自己认可的、深以为然的,才拿出来与人论法。 更令人肃然起敬的是,这位大师不仅仅是学佛法,懂佛法,更是在“做”佛法。 佛法是他的坚持和信仰,更是他的三观。 晨钟暮鼓里,有他的佛;敲经念佛里,有他的佛;接人待物里,也有他的佛;红尘万丈里,更是有他的佛。 可是,谢安歌不同。 他首先认可的是道,然后才是佛。 纵使佛教为了进入中原,与本土文化进行了融合,借鑑了道家、儒家、阴阳家等学说,但它的核心始终是不变的。 道骨佛衣,即使说禅论法赢了,谢安歌也心知其实自己是输了。 “古来今往,知易行难,像大师这样知行合一的,能有几人?今日与大师论法,小僧获益匪浅,还请大师受小僧一礼。”谢安歌行礼毕,慢慢地闭上了双目,陷入了沉思中。 “阿弥陀佛!”老方丈念了声佛号,和善慈大师离开,将空间留给了谢安歌。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而自己,又有多久没有反省过自身了呢? 我的道是什么? 我是否在朝着我的道前进? 我的道有没有得到精进? 我是否在不断地、谦虚地学习? …… 一问接一问,无情地拷问着自己的灵魂,谢安歌渐渐生出了羞愧之感。 在这个过程中,一个个否定的回答令他冷汗直流,一道道惊雷在神识中响起,将无谓的高傲一点点击碎。 阳光中,茶树下,清茶旁,有一僧人双目紧闭,眉峰隆起,汗珠从他的皮肤上不断滑落。 道,碎了又重组,不如之前精巧,却坚固了许多。 神识从溪流变成了湖泊,一条条分流汇聚于大湖,清澈见底的小溪化为了深不可测的湖泊,剑意在重水下一点点打磨。 外放的、咄咄逼人的气势慢慢收拢,敛于心中,以后操纵起来也会更加容易。 最后,谢安歌不得不承认,他的道是很美,如琉璃般流光溢彩,却太过易碎,轻轻一推,便会粉身碎骨。 第58页 但这只是开始,从今往后,他要他的道,像钻石一样澄澈无垢,像钻石一样坚定不移。 谢安歌吐出一口浊气,从身到心霎时间轻松了许多,眉眼间的温和与唇边的笑意也更加真实了,他站起来活动身体,一阵骨头与关节摩擦的声音像爆豆一般听起来格外舒爽。 浓郁的灵气以谢安歌为中心,向四面八方席捲而去,身旁的茶树疯狂地抽出新芽,结了一朵朵小小的白花,嫩黄的花蕊微微摇晃。 此时正是日落西山之时,夕阳斜照,晚风徐来,倦鸟归巢。天边金红色的云彩绚烂而璀璨,云朵间隙是神秘的紫色,如同一幅油彩画般静物唯美,被技艺高超的画家调了夕阳的色彩画就。 法华寺里的鼓声咚咚响起,钟声应和,响遏行云。 灵气爆发时,整个天空的亮度都被调高了似的,夕阳与地平线连接的部分变成了最纯粹的金色,那是阳气太过充足所导致。 鸟瞰大地,整座建康城都被笼罩在灵气中,角落里的污秽与浊气也被清除干净,古老的城池焕然一新,重新焕发出蓬勃的生机。 神识如细密的网随着灵气向外延伸,谢安歌瞬间看遍城中百态。 被病痛折磨得只能卧床休养的年轻人,痛苦的脸部突然平静下来,对一个妇人犹豫地道:“娘,我好像……没那么疼了。” 打扫房间的女孩揉了揉眼睛,有些茫然,“这里怎么那么干净?囡囡打扫过了?”随即为这小小的幸运高兴起来。 “舍利子发光了!!”添灯油的和尚放下灯油转身就往外跑,拔足狂奔,“老天爷啊,佛祖显灵了!” …… 以前觉得十分无趣、没有意义的场景,现在的谢安歌也能看得若有所思。原来这就是人家烟火味,看起来也并不是那么糟糕。 次日,百姓们对昨晚的怪事大谈特谈,酒楼茶肆、花街柳巷、街头巷尾,到处都是聚集的人头,叽叽喳喳,比麻雀还兴奋。各大寺庙则是迎来了一波接一波的香客,轻轻松松攀登上了业绩的高峰,法华寺的门槛几乎被踏破了。 ***** “瞭然,你想清楚了?”戒嗔望着自己的弟子,既欣慰于他的顿悟,又为他的行动力发愁。 “是,弟子已经考虑清楚了。”谢安歌点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佛门弟子,出门云游乃是寻常。像师父、善慈大师、一叶大师……这样的高僧大德,更是几乎遍走天下。弟子不才,愿效仿诸位前辈,游歷天下,将知与行合二为一,弘扬佛法,渡己渡人。” 老方丈白色的眉毛抖了抖,轻轻一嘆,“可如今这世道……为师委实担忧。” “师父不必多忧。”谢安歌眉目沉静,条理清晰地道,“南梁——佛寺、信徒众多,出门在外,弟子有诸位同门与信徒相助,其余百姓即使不相助于弟子,亦不会多加为难。” “北齐——武帝灭佛,暴毙而亡。新帝信佛,重立佛寺,僧尼必有优待。” “再者,弟子身强体壮,略通武艺,登山过水不在话下,若有强徒盗匪……”谢安歌嘴角勾起了一个戏嚯的弧度,“弟子也不会吃亏的。” 吃亏的是谁还不一定呢! 闻言,老方丈顿时想起了自家弟子那出众的武艺天赋,立刻明白了徒弟的言下之意,一时间竟默默无言,不知道该不该同情一下那些强徒盗匪。 “好吧,既然你去意已决,那为师也就不拦你了,只是出门在外到底不方便,为师唯有一二经验可教与你。” 作者有话要说: 1是佛教的一种说法 宝贝们,我灰太狼又回来了!!! 咩哈哈,叉腰狂笑~ 第32章 和尚7 一大清早,法华寺山门大开,谢安歌背着包裹,踏出大门,心中升起了难以言喻的惆怅。 走了一段路后,他没忍住,回头一看,只见老方丈在晨光中模煳低矮的身影,那人影见他转头,沖他挥了挥手。 谢安歌无声地笑了起来,对师父双手合十行礼,随即离开,再也不回头。 自从那日散去一身灵力后,谢安歌的出行与上一世比起来,无论是便利程度或者是舒适程度大大不如。 谢安歌的衣兜比他的脸还干净,一路上的吃食便大多靠化缘,带着他的钵,厚着脸皮化缘,一开始还有些不好意思,只能强行装作镇定,红着耳朵化缘,给人家念卷经书答谢。 一日,谢安歌给一户人家念了一卷经书后,惨遭陌生同门的无情围观以及取笑。 “瞧你这样!一定是大寺庙里的弟子吧?平日里没去化缘过?”那青年和尚揶揄道,一身僧袍灰扑扑的,五官挤作了一团。 这样的表情常人做来只会显得猥琐,但这和尚言行举止落落大方,即使围观也很坦然,露出这样的表情不见猥琐,只让人看了便觉得好笑。 那夸张的表情让谢安歌难得地、微微地窘迫了,在这样的询问下,似乎没有化缘过也成了业务水平低下一般,一下子就从优秀生变成了拖佛门后腿的学渣。 这让习惯了事事争先的谢安歌一下子被噎住了,一口气卡在喉咙不上不下。 “之前确实没有经常化缘,但是近来小僧已经日渐熟练了。”顿了顿,谢安歌又补充道,“这种事谁也不是生来就会的,不过熟能生巧罢了。” 第59页 青年和尚:“……”这很值得骄傲吗? 看着对方一脸微妙的表情,谢安歌绝对不想知道对方在想什么,并想抽死一分钟前的自己。 “别急,你还年轻,慢慢来就是了。”那和尚貌似安慰地道。 “收一收你脸上的表情,这话会更有说服力。”谢安歌面无表情地戳穿了某人的假面,“还有,说的好像阁下真的比我年长许多一样?” “别介!贫僧今年二十又六,看起来……”青年和尚眼珠子滴熘熘地转,上上下下打量了谢安歌一番,“确实比你年长许多。” 恢復了平静的谢安歌从某方面来说,几乎是无敌的。 “小僧以为阁下痴长几岁,应该懂得达者为先的道理,原来是小僧高估了阁下吗?” “呃……” “更何况,辈分高低不在长幼,佛学修为不在年岁。我以为你会深有体会才是。”谢安歌微微一笑,智珠在握,随口一记暴击。 他这个人,脾气可好了,从来不记仇。 ——因为一般有仇他当场就报了,从来不留过夜仇。 不能当场报的,他也迟早会找回场子。 青年和尚: ……血条清零,卒。 恼羞成怒的某人像竖起了一身刺的刺猬一般,将青年和尚刺了个酸爽。 谢安歌冷笑,就算我现在一身修为全无,要从头修炼又如何?学到手的东西就是我的。 刚刚一照面,略通相面之术的谢安歌就看出来了,对方天庭饱满,眉青目正,是聪慧之人,可惜鼻樑左右各弯一下,形成了三曲鼻,这说明他性格执拗,备受排挤。 再结合他头上的十二点戒疤和口音、衣着,谢安歌不难猜出,这人有智商,但没放在佛学上。 戒疤一般有一、二、三、六、九、十二点几种,十二点表示是受的戒律中最高的“菩萨戒”,非名门核心弟子不能受此戒。 梁太宗重视佛教,却也为佛教定下了重重规定,比如这戒疤。从戒疤数目上,就能看出一个僧人的地位高低,戒疤越多,地位越高。 十二点戒疤,谢安歌也有。原因有二,一来,他是方丈的亲传弟子,二来,谢安歌佛法水平高超。 而眼前的这位和尚,十二点戒疤说明他辈分高,或者是为寺庙做出了重大贡献,或者是在佛法有突出的表现。 看他衣饰——粗糙的麻衣,灰黑的佛珠,小小的包裹,出门待遇也太差了,怎么看都不像是在佛学上点亮了灯,很明显就是因为辈分高才受了十二点的戒。 这样综合起来一分析,谢安歌想不知道怎样踩对方死穴都难。 良久,青年和尚真诚地道:“你这样神机妙算,何不上街摆个摊子得了?” 谢安歌淡淡地一撇眼,这人莫不是个假和尚吧? “阿弥陀佛,佛祖门下弟子不算命,只算因果。”谢安歌边转动佛珠,边想这要是个假和尚该怎么解决。 疑惑的目光淡淡地投过来,智云和尚有一种对方在怀疑自己是否是和尚的感觉。 那目光极有穿透力,像具有实体一般,智云被戳得浑身一震。 和尚卜算,那能叫算命吗? 那叫开解世人,弘扬佛法,普渡众生。 出家离世,功名利禄、荣华富贵皆是浮云,生与死,也不过是轮迴因果。万法皆空,唯因果不空。 可以说是,无命可算。 《佛说阿难分别经》说:“为佛弟子。不得卜问请祟符咒厌怪祠祀解奏,亦不得择良时良日。” 智云想起这一茬,不由得暗骂自己真是迷障了,连忙另找话题岔了过去。 谢安歌收回了目光,顺着智云的意,换了个话题。 不得不说,智云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 注意,不是和尚,而是人。 他走过天南地北,见识广博,语言诙谐风趣,描述起某些场景是更是令人如临其境。 在他话下,哪怕是化缘,都有一百二十八种趣味可说。 “有时候,我真是恨不得自己是个北齐和尚。”智云惋惜地道。 “怎么说?” “在北齐,哪怕是最穷苦的地方,也能化到肉吃呢!在南梁,在最富裕的地方,也只能吃素。有时候,嘴淡得,哎哟,真是恨不得把灯油倒进肚子里。” 谢安歌噗嗤一笑,眨了眨眼,有些不解,“佛门弟子,不就是该素食而养慈悲心吗?” “乖乖!话可不是这么说。”叉腿坐在地上的智云上半身往后一倒,直接往干净的草地上一躺,嘴里叼了根甜草根。 他一手挡住阳光,懒洋洋地道:“比丘尼吃素,这可是天大的笑话。佛门弟子持不杀生戒,慈悯众生不假,但是三净肉还是可以吃的,三净肉你懂吧?” “三净肉是不见杀、不闻杀、不为我杀。” 智云又道:“不错。若是在深山修行的佛门弟子,还可以多吃两样肉,一是鸟残,二是自死,加上三净肉,便是五净肉了,出家人皆可食用,不误你养慈悲心。” “但是……”谢安歌接口道。 “但是!咱们南梁有个和尚皇帝。”智云幽幽地嘆了口气,吃货之魂熊熊燃烧,佛祖在上,都不能掩盖一个成年汉子不能吃肉的怨气。 第60页 “先帝读《楞伽经》,他爱读佛经,那就读呗!为何偏要读那‘菩萨大慈大悲,不忍心食众生肉’?为何偏要发宏愿吃素? 他是佛门大护法,又是帝王之尊,他不吃肉,哪个和尚敢吃肉?” 智云为自己掬了把辛酸泪,原本和尚就不得食五辛(即大蒜、葱、慈葱、兰葱、兴渠),口味就已经够淡的了。 结果,连肉都不能吃了!!! 看着智云那哀怨的小表情,谢安歌不厚道地笑了,完全忘记了那和尚皇帝就是他爹,诋毁皇帝乃是大逆不道之罪。 “既然你这么想吃肉,那为何不还俗去?”谢安歌的小眼神亮了一下。 智云看谢安歌一眼,嘆一口气,像在看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委婉地道:“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 他舒舒服服地翘了个二郎腿,随意地道:“当和尚好歹能吃饱饭,不当和尚,不要说肉,连米糠我都吃不上。 当农人,得下地劳作,面朝黄土背朝天。当商人,得能说会道,低买高卖。当士子,得寒窗苦读,悬樑刺股。当官的,得勾心斗角,拍马逢迎。都累! 说起来,这世上还有比当和尚更舒服的吗?只要敲敲木鱼,念念佛经,就有人供上粮食金银,不愁衣食。” “尽是歪理邪说。” 不过,佛门弟子过多,影响社会发展倒是真的。 谢安歌闭目养神,和煦的微风拂过他雕像般的面颊,拂过他高挺的鼻樑,这风吹得他语气都柔和了好几个度,哪怕说着斥责人的话,听起来也像是在温柔安抚哭泣的孩童。 因此,智云听了也不生气,还挺乐呵:“这理再歪,它也是理不是?是理,那就是对的,那就该听。” 作者有话要说: 戒疤那个是瞎扯的,不要当真 不过三净肉和五净肉是真的,除了中国和尚吃素以外,其他国家的和尚都是可以吃肉的 补更一章,噹噹当! 第33章 和尚8 谢安歌有些无语,这个偷换概念的混蛋,这根本不是一回事好吗? “照你这么说,人人都去当和尚得了。” “那可不!”智云挑起一边眉毛,坏笑,“到时候,满世界的光头,多有意思啊!” 说完便哈哈大笑起来,眉眼飞扬,神采奕奕。 谢安歌想像了一下那个场景,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两个年轻人在树荫下的笑声开怀而爽朗,如疏朗辽阔的天空,带着说不出的从容与大气,随着清风传出去,很远很远。 相遇不过一日,二人相识恨晚。 和智云同行,是一件极为放松的事情。 他不在乎谢安歌的身份,不在乎他是什么人,交友行事只凭心意,心胸开阔,大智若愚,是难得的潇洒之人。 此地为海州,位于建康北部,临河近海,人丁兴旺,交通十分便捷,故而商业格外繁荣。 智云先谢安歌一步到达海州,四处熘达过,这时便充作导游,邀请谢安歌游览附近的名胜古蹟,赏景品茶。 海边有一座妈祖庙,位于海州东隅。前朝修建,距今已经百年有余。与佛寺相比,妈祖庙显得比较精巧婉约,庙门檐角翘起,看起来像一对牛角一般。 妈祖庙,又称神女祠、娘娘宫,妈祖是流传于沿海地区的神女,据说能保佑出海之人的安全,故而在海州,妈祖庙的香火十分旺盛。 和恢宏壮丽的法华寺比起来,妈祖庙显得有些迷你,主殿也不过一二丈,门外的立柱由附近山上的木材做成,并不大,一人就能环抱过来。 庙里由几个本地人担任的庙祝管理,时机巧的很,一进来,二人就见到了一群即将出海的渔民在祭祀妈祖,祈求顺风和安全。 智云便藉机介绍起本地的习俗来,他言辞风趣,引人入胜,连许多听了一耳朵的本地人都忍不住停下了脚步,听他滔滔不绝地讲解。 “原来妈祖庙是这么来的,我原先是一点也不知道。” “师傅懂得可真多!”一个渔民竖起了大拇指。 谢安歌听得津津有味,也颇为好奇,这人也不是本地人啊,怎么了解得就这么清楚呢? 这可真是天赋异禀。 这段时间,饿了,二人便一同去化缘。渴了,共饮清水。困了,便去寺庙挂单,或者直接席地幕天。 后来,也许是同样的事情做得多了,也许是有人在一旁陪伴,谢安歌化缘的羞耻感渐渐地减轻了。 化缘,使僧人安心修佛,使在家人广结善缘。 这是双方的缘分,双向的选择,根本无须为此羞赧。 化缘得到的食物是很不稳定的,有时候是一碗稀粥,一碗隔夜饭,有时候是馒头素包子,挑食如谢安歌,从不习惯到习惯,也不过短短几天。 二人言谈十分投机,整日里谈天说地,从各地风俗人情到星象气候,到琴棋书画、诗茶花酒,到建筑风水、五行八卦,再到天下大势,简直到了无话不说的地步。 ——当然,佛法除外。 智云那心思就没往这方面放过。 有时候,谢安歌感觉智云更像是一个文臣谋士,而不是一个本该晨钟暮鼓的僧侣。 双方都是见识广博、目光长远、博览群书之人,只是智云更接地气,通过实践证实了许多书中的谬误之处,但有时又局限于眼界。 第61页 而谢安歌更倾向于高屋建瓴,从高处俯视,目光固然更顾大局,也很容易忽略掉许多细微之处。 在交流知识之时,二人常常能做到取长补短、他山攻玉,日渐将对方视为知己。 谢安歌的道,地基开始一点点地打起来了。 可惜天下无不散之筵席。足足十天过去,二人默契地提出了告别。 “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近日来,与君相谈甚欢,受益匪浅。”谢安歌手腕一动,从袖子里拿出一块温润如玉的木牌,递给智云。 “此物不值几个钱,惟愿赠君聊表心意。” 玉佩大小的桃木牌,是谢安歌亲手雕刻,内含充裕的灵气,贴身佩戴,日子久了对身体寿命有益。桃木牌上面画了符,祈福平安,谢安歌将这个送给智云,绝对是诚意十足。 智云喃喃重复谢安歌的话,“酒逢知己千杯少。好!说得好!可惜,你我都是光头和尚。否则美酒长歌,人生尽欢,岂不快哉!” 他接过木牌,摩挲了一会儿,啧啧称赞,“好雕工!” 随即智云从包袱里翻出一个木盒,里面装着一个竹制品,两管,五孔,尾部缀着玉石吊饰,看起来像是一个乐器。 “这是羌笛,我游歷西域时,被当地人所赠。它是演奏的乐器,也是策马的鞭子,更是传话的飞信。是大漠之音,牧民之音。” 说到这里,智云平日里跳脱的表情变得沉静下来,深棕色的瞳孔里仿佛写着千言万语,覆盖着假面的脸孔仿佛记载着沙漠的风光与沧桑。 透过他,好像能看到隔着千山万水的西域。 美人,热舞,异域风情。 僧人,大笑,华夏礼仪。 “送给你。”智云扬起了一边眉毛,神情有些漫不经心,眼神里却是满满的认真,“你要好好待它,否则的话,下次见面,我可不饶你。” “好。”谢安歌微笑,平静地承诺道。 智云脸上的笑意扩散开来,转身离开,背对谢安歌,边走边挥手,高声道:“那就在此别过了,再见!” 谢安歌收起羌笛,回应道,“再见!” 下次再见,还是再也不见? 这就要看两个人的缘分了。 一人向北,一人向南,背道而行,分道扬镳。 **** 学会放低身段化缘后,谢安歌便不再去化缘了。 他一身本事,并不缺来钱的渠道,缺的是一种良好的心态。 有一位作家曾说过:“拿得起是一种勇气,放得下是一种豁达。” 拿起,谢安歌做到了。 他秉持身份,承担责任,勤奋好学,恪尽职守,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可是,他没有做到放下。 放下紧绷的神经,放下对未来的忧虑,放下奇怪的优越感,放下无谓的高傲,放下心中的重担。 他有勇气,却不够豁达。 所以承担的东西越来越多,肩上的负担越来越重。像手握流沙,握得越紧,沙子流得越快。 现在,谢安歌在不断完善自己的道,也在不断地学着放下。 这十天里,智云表现得像游戏人间的浪子,却实实在在地表现出了一种极为豁达的人生态度,颇有一种“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捲云舒”的感觉。 受他影响,谢安歌慢慢放开了自己。 不断穿越的谜题,是要解的。但是,旅行中的脚步,却可以放慢一些,以免错过许许多多路边的风景。 **** 山路上,一个年轻僧人背着包裹,正在不紧不慢地走着,路边草丛茂盛,树木成荫,虫鸣鸟叫,生机勃勃。 他神态悠然,步履从容,身上穿着茶色常服、玉色袈裟,佩戴着青色丝绦。衣衫的下摆自然垂落,随着脚步飘荡,这使得年轻和尚走起路来,像乘着风似的。 树顶是艷阳高照,碧绿的树叶隔绝了那灼人的热度,山林里含着丝丝缕缕沁人心脾的凉意。 这里是如此安宁幽静,使得谢安歌几乎产生了回到玉泉山的错觉。 “呔!”一声厉喝打破了山林的宁静。 也瞬间戳破了谢安歌的错觉。 只见几个蒙面汉子拿着武器,从草丛里跳了出来,齐声喝道;“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听听,多么经典的台词。看看,多么经典的场景。 古装剧里没有这句台词,都是不完整的。 几个汉子看着孤身一人上路的小肥羊,内心十分兴奋,眼冒绿光。 可以宰、可以吃、富得流油的小肥羊!!! 而谢安歌看到这些拦路抢劫的强盗,内心十分欣喜,甚至有点想笑,甚至想喜极而泣。 我的盖世武功,终于有用武之地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噹噹当,补更两章!! 第34章 和尚9 领头那人一头枯黄的头髮,额头一道刀疤,狞笑道:“小师傅,看在佛祖的面上,快快将盘缠留下,我们不伤你性命。否则的话……” 后面的话他没有继续说,给谢安歌留下了自由发挥想像力的空间,威胁意味十足。 谢安歌垂眸敛目,两片睫毛像翻飞的蝴蝶,微微颤抖着,衬着他温和的表情,白玉般光洁细腻的脸庞,看起来纯善又无辜,他皱了眉,有些为难地道:“可是……” 第62页 “可是什么?”强盗小弟兇巴巴地问道。 “可是,小僧身无分文,并没有什么盘缠啊。” “放你娘的狗屁!老子不信!”强盗头子看谢安歌这细皮嫩肉的模样,对他的话连标点符号都不信。 看着看着,强盗头子舔了舔唇,目光慢慢地变了味。 他娘的!这小和尚长得可真俊! 谢安歌神色一冷。 “出家人不打诳语,小僧又何必欺瞒诸位施主?”谢安歌的语气有些森冷。 那些强盗可能是没听出来谢安歌语气的变化,也有可能是听出来了但没在意,像听了个好笑的笑话一般,顿时哈哈大笑起来,丝毫没将谢安歌放在眼里。 有个小矮子笑得捂住了肚子直叫唤,眼泪直飙,“你、你这小和尚可真有意思!莫不是被庙里的大和尚教坏了脑子吧?哈哈……嗝!” “没有盘缠?你那身衣裳倒也使得!啊哈哈!” “就是不知,衣裳下的皮肉有没有那张小白脸好看?哈哈!” 谢安歌转了转佛珠,神情悲悯。 我不生气,我不跟一群即将被宰的猪计较。 人长眼睛不就是为了通过外表判断好坏么? 我怎么能对这些素质如此低下的傢伙提出透过外表看灵魂——这种高素质高能力的要求呢? 毕竟,古往今来,不知多少例子证明,人们看重美丽的皮囊胜过有趣的灵魂,惧怕丑陋的皮囊胜过邪恶的灵魂! 比如美得被迫带着獠牙恶鬼面具,恐吓敌人的兰陵王。 不好,这非常不好! 标准定得太高,好高骛远了! 不是每个人都有我这样的素质的。 这样一想,谢安歌的心气儿顿时顺了,顺便摆出了法华寺武功的起手式。 砰砰砰—— 拳拳到肉,酸爽!刺激! 一刻钟后,强盗们横七竖八地瘫在了山路上面。 个个都鼻青脸肿,手骨、脚骨都呈现出不同程度的扭曲,身体不自主地抽搐着,现在已经是出气多入气少了。 强盗们纷纷有气无力地呻.吟着,眼神在不可置信和茫然若失中不停切换。 我是谁? 我在哪? 刚刚发生了什么? 要不是谢安歌控制了力道,这种单方面的碾压,花费的时间只会更少。 看起来好像有点可怜呢。 谢安歌浅浅地笑,一身衣衫不染一尘,整洁得像刚刚穿上新衣一样,眼神如水地看着这群迷途的羔羊。 “金刚怒目,所以降服四魔;菩萨低眉,所以慈悲六道1。你们受四魔所惑,行事有违善道,必将沉沦苦海不得解脱。” “小僧虽以金刚怒目现身,亦怀菩萨慈悲心,愿竭尽所能,渡诸位施主前往西方极乐世界。” 谢安歌自顾自地说完,找了一处比较干净的地方,盘腿一坐,拿出木鱼,笃笃地敲起了木鱼,念起了佛经。 他毫不停顿,念完一本又一本。 无法表达意见的强盗们被动接受了这个建议。 强盗头子用尽最后一丝力气,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庄严肃穆、韵律奇异的经文从谢安歌口中吐出,原本清冷的嗓音被压低之后,变得低沉而磁性,像祭祀大典时使用的乐器,拨动着一个个庄重、矜持、高傲的乐符。 念经声,声声缓,声声飞天,穿云裂石,落入清泉,石上而流,穿入血肉,动人心魄。 原本就幽静的山林变得更为平和,鸟虫停止了鸣叫,趴伏在树上、叶下,给予了这个过路的僧人最大的敬意。 陆续有聪明的动物跑到山路两旁,它们虽然不明白能从这一场机缘中得到什么,却是本能地依赖那种能安抚到灵魂的经声。 强盗们原本躁动不安的心,也渐渐地平静了下来。 天知道,这有多难得! 最先受不住的是小矮子,他年纪最小,但人勤嘴甜,所以才被这些大哥们带在身边。 他无声地哭了起来,泪水像流不尽一样,不停地流啊流。 小矮子叫拾来,生来被父母所弃,后来被一个老乞儿收养,磕磕碰碰地长大了,好景不长,没几年,那老乞儿一场风寒去了,这世上就只剩了他一人。 为了一口吃的,拾来坑蒙拐骗偷,无所不为,将欺软怕硬四个大字发挥到了极致。 有人骂过他良心被狗吃了。 拾来只轻蔑一笑,他像野草般在这个王朝疯长,从来没有人告诉过他,什么是良心。 后来,他跟了道上的大哥,做起了拦路抢劫的差事。时不时的,也能沾点荤腥,日子过得可谓美满。 只是,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心底生了个洞。 很可怕,但他不敢声张。 夜里翻来覆去,睡不着。白天还要鞍前马后伺候各位大哥,喝点剩汤。 拾来往这个洞里填了很多东西,但一直一直填不满,久而久之他便认命了,心怀侥倖地想,也许不止他一人心底生了个洞呢。 他在泥潭底下苦苦挣扎,命如草芥,却有人高居云端,纤尘不染,高贵不凡。 拾来不懂,同样是人,为什么就差了那么多。 没有人知道,瘦瘦小小的拾来也有心上人。那是屠夫家的小女儿,人们叫她马娘子,她长得又高又壮,能顶两个拾来,她的眉毛又粗又黑,嗓子大的两条街之外的人都能听到她打雷一样的声音。 第63页 没有哪个男子会喜欢这样的姑娘。 但是拾来喜欢,他曾偷偷地、流着口水地想,她那一身的肉,抱起来该多舒服啊! 拾来对此表示很满意,没有人喜欢马娘子才好,这样他才有机会抱得美人归。 他很拼命地攒钱,他想挣出聘礼钱,将这个姑娘娶回家,然后生个大胖儿子,或者像马娘子那样的好女儿。 然而,有一天,马娘子冲撞了县令家的公子,然后死了。 马娘子的老父老母和哥哥们,连给她收尸都不敢,民不与官斗,是这片土地自古以来流传下来的格言,或者说生存智慧。 最后还是拾来偷偷摸摸地葬了他的心上人,连同他不见天日的小心思。 随后,他用攒了许久的钱,去青楼睡了个女人。 那感觉一点也不好,又冷又腻,瘦的能摸到排骨,像抱了一堆骨头睡觉一般。 拾来觉得,这女人跟马娘子比起来,绝对差的远了。 拾来心中的洞越来越大,他大字不识,不懂得怎么形容自己的处境,也不懂得什么是良心、什么是嫉妒,只会凭本能、经验行事。 他极其渴望将那些高高在上的贵人拉下来,拉到和他一样的水平线上,拉到泥潭下污染掉。只要有机会,他也真的这样做了。 心底的洞好像因此没有变得更大了,拾来很高兴,愈发致力于这样的行动。 水边走多了会遇鬼的,今天他们拦住了一个奇怪的和尚,被这和尚打得动弹不得。 这奇怪和尚说了一堆东西,文绉绉的,又酸又长,拾来听不懂。 当这和尚开始念经时,拾来隐约有些懂了,这和尚是在给他们念经。 这种体验还是很新奇的,像拾来这种人,从来没有哪个和尚会给他念经,他也从来不入寺庙。 曾远远地看过佛像,慈眉善目,悲天悯人。 拾来曾跟着马娘子去寺庙,他在寺庙门外等,知道马娘子捐了很多香油钱,求姻缘,也求一生平安。 也许是因为马娘子捐的香油钱不如县令家公子的多吧,佛祖没有保佑过她。 明明她是那样好的人,孝顺父母,顺从兄长,疼爱侄子,还把剩饭剩菜给过他拾来吃。 拾来不懂得怎么形容那经声,经声像一条蛇一般,钻入了他的身体内,滑入了心底的大洞。 然后,他见到了马娘子,许许多多的马娘子。 披着红盖头的,给他生了个儿子的,用扫帚撵他的,紧紧抱着他的,赶他出门干活的,给他做了热饭的…… 最后,他听到马娘子破口骂道:“拾来你个杀千刀的,干的净是缺德事儿!你要是被抓了!我们孤儿寡母的,立刻就改嫁去吃香的喝辣的!” 拾来恼了,“你这臭婆娘!哪家媳妇咒当家的?反了天了你!” 他面色不好看,眼里仍然带着笑意,闪烁着一种叫幸福的光芒。 小矮子的泪水流得愈发汹涌,将污浊沖刷掉,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大。 作者有话要说: 1金刚怒目,所以降服四魔;菩萨低眉,所以慈悲六道。——《太平广记》卷一七四 谢谢小天使的营养液,笔芯(╯3╰) 读者“沉默的重土”,灌溉营养液 +1 2018-07-08 01:50:51 第35章 和尚10 时间一点点流逝,影子渐渐东移。 过了不知多久,小矮子率先站了起来,他脸上的神色安宁而平静,像从哪里汲取了幸福的力量,郑重地朝谢安歌俯身跪拜,“多谢大师了结拾来的愿望,如此大恩,不知小人该如何报答大师?” 谢安歌收了手中的动作,神色平淡,道:“阿弥陀佛,小僧不需要施主的报答。” 拾来一愣,眼珠子动了动,又问:“那小人该如何报答佛祖?” 谢安歌合上了眼眸,要不是看这些傢伙没有沾上人命,他是真不想耗尽灵气来渡他们。 不是十恶不赦之罪,却也应该受到惩罚。 眉眼上露出了淡淡的疲倦,以他现在的修为,施展这样大型的黄粱一梦法术,终究是有点吃力。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平淡的语气里带着劝诫,这世道已经够糟糕了,人心就不要再给人类本身添乱了。 “小人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拾来面上一红,窘迫地道。 “意思是说,再小的坏事也不要去做,再小的好事也应当去做。”谢安歌解释了一句。 “我发誓,以后一定会多做好事,不做坏事。”拾来道。 谢安歌看了拾来一眼,古人重誓,有这样的决心也不失为一个好的开头,“但愿如此。” 其他强盗陆陆续续地醒了过来,向谢安歌道谢。 黄粱一梦,让人看到心中情感最为强烈的东西。 像拾来,他最渴望与马娘子共度一生,便能得偿所愿。 如果某人心中最强烈的感情是恐惧的话,被活生生吓死在梦中也不是没有可能。 也不知道他们在梦中到底都经歷了什么,面面相觑间,竟然都有了洗心革面的决定。 谢安歌也不在意,只要求他们多行善事,勿行恶事。 最后醒来的强盗头子,他的意志最为坚定,神情也最为镇静,看向谢安歌的目光不见淫邪,只余敬畏与痛快,像一只出了笼的勐兽,出了鞘的利剑,锋锐而尖利。 第64页 “大师好神通。”他咬咬牙,还是问道,“大师是有智慧的人,那么能否解答我一个疑惑呢?” “说。” 强盗头子没有急着说出自己的问题,而是先把自己的经歷一一道来。 “小人黄旋风,北齐人。” “大哥,你竟是北齐人?!”一人大惊失色。 黄旋风额头上的青筋跳了几跳,“闭嘴!” 那人立即捂住了嘴巴。 黄旋风继续道:“小人家中原本也是一方地主,家有余财,衣食无忧。我生来便有僕人服侍,衣来张手,饭来张口。” 其他人一片唏嘘,羡慕之情溢于言表。 “家父家母笃信佛教,与人为善,平日里架桥平路,施粥施药,是方圆百里有名的积善之家。” 说到这里,黄旋风粗粗地喘了一口气,面色胀红,握住了拳头,身上流露出浓烈的悲伤与杀意。 良久,他才低头道:“几年前,先帝下令灭佛。我家人财两失,多亏家中老僕拼死相救,我才逃到了此地,苟且偷生。” 其他人都沉默了,这先甜后苦的人生,令人手脚冰凉。 黄旋风勐地抬起了头,双目赤红,“大师,这世间有没有公平可言?” 谢安歌一怔,回过神来很是自然地道:“自然是有的。” “那么,公平在哪里?” 黄旋风铁铮铮一个汉子,看起来好像快要哭了。 “有人生而为人,有人生而为仆;有人命若浮萍,有人命逾千钧。这是公平吗?” 嘶哑的声音对这个世道发出了主人最强的嘶吼与吶喊,不甘的灵魂在质问,滋生的野心在躁动。 “这当然是公平啊。”谢安歌将手中的佛珠挂回了脖子上,很轻松地回答。 无论在哪里,绝对的公平都是不存在的,公平永远是相对的。 ——当然,谢安歌不能这样回答黄旋风,不然他非得怀疑人生不可。 “六道轮迴,因果报应,都是公平的。” 谢安歌目光悠远,看着虚空中的某一点,很是平淡无常地道:“这世上的每一个人,都是赤条条的来,赤条条的走。此世为善,功德加身,下辈子自有福报。此世为恶,罪孽深重,下辈子自有恶报。” “你若欠了谁,下辈子做牛做马地还。这,还不够公平吗?”谢安歌反问黄旋风。 黄旋风哑然,思索良久,最终低声道:“这当然公平。我明白大师的意思了,多谢大师赐教!” 谢安歌点点头,“施主明白就好。” “那些杀了家父家母的人,我也不要他们下辈子还了,这辈子以命相抵也就是了。” 黄旋风从语气到表情都很平淡,但他的决心却是毋庸置疑。 谢安歌: “……” 我是劝你行善积德,不是劝你报仇雪恨好吗? 一众小弟: “……” 大哥流弊啊! 像是看懂了谢安歌的表情,黄旋风一笑,那张布满风霜的脸露出了一点少年的意气。 “我明白大师的意思,只是身为人子,我有应当做的事。如果这是恶,下辈子,我愿意承担恶报。” 罢罢罢,百善孝为先,都这样说了,还有什么可劝的呢? 黄旋风俯身一拜,“在此之前,我一直浑浑噩噩,与行尸走肉一般无二。多谢大师今日点醒了我,请大师受我一拜。”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这人狡猾的很,说了一大堆,除了是北齐人外,其他信息是捂得严严实实,一点也没露,想必就算去报仇也有相当大的成算才是。 这样一想,刚刚生出的那一丢丢心虚感顿时烟消云散。 这些人离开后,谢安歌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身体,可算是把人给忽悠走了。 然后,他踏上了自己未完的旅程。 法华寺。 建康城内各大寺庙的主持今日在此聚集一堂。 “戒嗔法师,您倒是说句话啊!”下首一僧人催促道,他身穿华丽僧袍,袈裟宝光闪烁。 “阿弥陀佛,老衲无话可说。”老方丈转了转佛珠,平静的目光蕴含着逼人的威严,扫视了下首众僧人。 他老人家老胳膊老腿的,是真不想管这事。 平日里,这些人敛财倒是敛得痛快,一点劝说也不听,如今大祸临头了,才知道抱佛脚。 要不是看在同道中人的份上……哼! 众人一噎,这法师未免也太过耿直了吧。 在一众或中年或老年的主持中,一个大约二十多岁的青年和尚便如那鹤立鸡群般,格外显眼。 他一本正经,道:“戒嗔法师,您平日里的教诲我们没有听从,这是我们的短视。但是如今陛下有意削弱佛教,这已经不是一寺一庙的存亡问题,覆巢之下无完卵,还请您看在佛祖的面上,予我等指示,共渡难关。” 青年和尚话音一落,他旁边的中年和尚就双手合十,应和道:“智云师弟说的是,还请戒嗔法师怜我同门。” 老方丈看了智云一眼,想到瞭然,脸色好看了些,没好气地道:“事到临头,老衲能有什么好办法?无非是壮士扼腕,断臂求生罢了。” 第65页 众人譁然,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起来。 智云倒是一脸平静,如今的情况他早有预料,对众人的反应一点也不意外。 不得不说,先帝将僧尼们宠坏了,有些太过天真了。 也不知友人如今走到哪了?餐风露宿的,也不知他受不受得了? “那怎么行?供奉佛祖岂能不尽心如意?”华丽僧袍大声嚷道。 戒嗔睁开了紧闭的双眼,目光如电,“尽谁的心,如谁的意?” 智云冷笑,这蠢货! 先帝厚待僧尼,可不代表当今也这样! 陛下继位以来,到过寺庙几次?把次数一数,只怕会吓死某些僧人。 如今不思避祸,反而贪图那凡世金银,当真是鼠目寸光! 华丽僧袍吶吶无言,缩了缩脖子。大殿内一时间无声胜有声。 过了一会儿,老方丈缓缓地道:“老衲听闻,十分天下财,而佛有七.八。不知,这传言是否尽实?” 众人面色尴尬,转动起手中的佛珠,仿佛这样就能逃避现实似的。 和尚是人,不是佛,也就抵御不了这万丈红尘的诱惑。京城富庶,哪能不心思浮动? 传言自然尽实,否则陛下又怎么会起了弱佛之意? 智云挑眉,一点也不心虚,大大方方地道:“虽不尽实,亦不远矣。壁虎断尾求生,而我们,又应当断多长的尾巴,才能从龙口下求生呢?” 尾巴断得长了,佛教伤筋动骨不说,还要招了陛下的眼。 尾巴断得短了,就怕陛下不满意。 怎么断?断多长? 这些都是问题。 老方丈又指出:“咱们这位陛下,雄心壮志。要的,可不仅仅是财。” 众人瞭然,顿时露出了肉疼的表情,连智云都有些牙疼。 寺庙里最多的,除了财就是人。 做一次散财童子,各大寺庙家底厚实,倒还撑得住。遣人,这就是在挖佛教的根了。 “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一个主持苦着脸问道,他还是心怀侥倖。 看得最清楚的老方丈,长长地嘆息。 人丁才是最大的财富,陛下是不会放过的。 佛教风头过盛,站在了风口浪尖,这不是好现象。经此一役,并非坏事。 “月满则亏,盛极而衰。诸位,三思而行吧。”老方丈说完,闭上了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 陛下:要钱。 和尚:给给给。 陛下:要人。 和尚:……(哔哔哔) 第36章 和尚11 建康城这边发生的事,戒嗔是一点也没告诉瞭然。 他教出来的徒弟他清楚,瞭然反对僧尼占有太多财富,反感寺庙收录过多的僧人,认为出家人应当将心思放在修行上面,而不是一心汲汲营营。 既然师徒一心,那就没有必要让瞭然为难。 当今梁文帝虽然有心削弱佛教,但也许因为是生于江南水乡,长于妇人之手,与铁血刚毅的北齐武帝不同,他性情略带柔软长情,万万做不出灭佛这样惊天动地的大事。 京城主持聚集一堂时,戒嗔把事情的后果往严重说去,也是为了逼迫各大寺庙主动收缩规模,以免“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老方丈认为,这样已经足以应付梁文帝了。 小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他面上还是那样严肃慎重,在裊裊升起的烟气中,仿佛一尊神台上的佛像。 下首的智云左顾右盼,看着众位在信徒面前衣冠楚楚的主持,此时惊慌失措,如同惊弓之鸟,慢慢勾起嘴角,露出一个讽刺意味十足的笑容,眼神略放肆。 *** 苏州,柳家园林。 园林不大,但水系曲折,小路蜿蜒,聚散有道。假山、亭台、小楼、奇石精緻优美,奇花异草则高雅脱俗。 “多谢大师救命之恩!多谢大师!”小楼里,苍老妇人拉着孙子跪下来,不停地磕头。 谢安歌慢了一拍,反应过来后立即去扶起祖孙二人。 “施主言重了,小僧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 “对大师而言是举手之劳,对老身而言却是没齿难忘的大恩大德。”老妇人眼含热泪,恳切地道,额头已经一片淤青,可见磕头时有多用力。 她也没说错,她这孙子是夫家的独苗苗,传宗接代就指望他了。 如果不是谢安歌游歷到这里,治好了他的急病,这独苗苗一旦撒手去了,老妇人的夫家必定会成了绝户。 要是落到那样的地步,她真是死也无颜去见先人。 谢安歌无话可说,转头望向身形单薄面色苍白的小小少年,道:“小施主已经大好了,日后只要好生休养便可。” 果然,谢安歌这样一说,老妇人立即转移了注意力,收了泪,紧紧抓住孙子的手,紧张而又期望地问道:“大师啊,老身这孙儿生来体弱,不知有没有办法彻底根治呢?” 谢安歌沉吟,这娘胎里带来的弱症,他一个三脚猫功夫半瓶水哐啷的赤脚大夫,能有什么办法? 就是皇宫里的国手丹医来了,除了让病人好好养着,也别无二计。 也许是谢安歌沉默的时间太久了,老妇人面上渐渐变得有些失望,却还是强撑着笑容。 她真的是一个善良而有分寸的人,即使面对一个可能握着她最后一丝希望的僧人,也没有以情相迫,而是留下了充足的余地。 第66页 犹豫了一下,谢安歌先打了个预防针,“小僧倒是有一二偏方,只是……” 老妇人的眼睛一亮,特别像灯泡突然间亮了起来。 “大师不妨直言。老身也不瞒大师,从我这乖孙儿降世,老身四处求医问药,说是散尽大半家财也不为过。” 感觉衣角被扯了扯,老妇人低下头,只见孙子睁着黑乎乎的眼睛,小声地道:“祖母,孙儿长大了赚大钱孝顺祖母。” 老妇人心中一酸,“哎,我孙儿孝顺。” 抬头继续道:“老身什么土方偏方没用过,可是没用!他小小人家,自小把苦药当饭吃,懂事了一次都没哭过,老身心疼呀!” “如今,但凡有一丝希望,老身也不愿放过,还请大师救救我这孙儿。” 谢安歌轻轻一嘆,“那小僧便直说了。一,是药三分毒,平日里若无重病急病,以少用药为佳。” 老妇人静气凝神,如听圣人之言。 “老身记住了,第一,少吃药。” 谢安歌颔首,“二,体弱身虚,不宜大补。他肠胃弱,可少食多餐,饮食清淡,荤素搭配。” 老妇人点点头。 “三,最好能为他找个武师傅,强身健体,这才是根治体弱之本。” 有点迟疑,这些方法能让柳祛病好起来吗? 不管了,起码不会更差劲了。 顿了顿,谢安歌停下了转动佛珠的动作,沉吟了一会儿,将手中的持珠送给少年:“你生而聪慧,与我佛有缘。小僧将念珠送你,望你此后能百病全消。佛珠蓄纳了佛家的光明与智慧,望你今后智慧增长,前途光明。” 柳祛病仰起头,苍白的小脸有些愕然,但他很快就收拾好了表情,愣愣地接过这串砗磲持珠,轻声道:“多谢大师赐我佛珠,予我祈福。” 老妇人也大喜不已:“多谢大师慈悲为怀!” 佛珠,又称念珠,是佛教徒用以念诵弘法的法器,不论僧俗皆可使用,分为持珠、佩珠、挂珠三种类型。但是,没有哪个僧人会轻易将自己的佛珠赠人。 可以用来制作佛珠的材料数不胜数,其中以佛教七宝最为殊胜尊贵。 (佛教七宝,即金、银、琉璃、珊瑚、琥珀、砗渠、玛瑙。) 砗磲为七宝之首,取自深海,质地细腻,入手温润,极为难得。 谢安歌的这串砗磲佛珠还是他师父赠予他的,陪伴了他几千个日日夜夜,受他的灵气浸润,又受佛法温养,早已脱离了凡物,成了一件灵器。 将这串佛珠送给柳祛病,也是一时心软。 柳家不说豪富,也颇有家资,否则的话,也养不了柳祛病这药罐子。而老妇人良善有余,魄力不足。 在柳家这段日子中,谢安歌得知,柳家如今只剩下柳祛病一个男丁,在没有长辈守望相助、世道混乱不堪的情况下,能将大份家产保下了七.八成,想必他耗费的心力不少。 而柳祛病一年到头,大病小病不断,跟他这样操心也有很大的关系。 但是他不能不操心,他这身子就是要富养,没有钱财等于是要了他们祖孙二人的命,所以谢安歌并不劝他静养。 都是聪明人,谢安歌能理解柳祛病的骄傲。 如同他上一世那般,父母双双亡去,谢安歌不是不慌的。 陈家经营数十年,早已成为一方豪商,对各种妖怪作乱、修士除妖的消息不说十分了解内幕,也是很了解那些明面信息的。 陈家甚至还和白莲教有联繫,那块白莲玉佩就是白莲送给陈父的,陈父以为玉佩珍贵,便送给了自己的儿子。 而且,在灵异事件方面,陈父从来不避忌谢安歌,使得谢安歌早早知道了这世界的危险性。 一朝失去血亲庇佑,可谓伶仃。 慌归慌,谢安歌这个伪小孩,作为心理年龄上的成年人,他有理智,知道未来该怎么走。 但柳祛病这个真小孩,却是真切地凭藉一己之力,护住了自己和祖母,而且人品、礼仪、修养、学识、眼力都不错。 他唯一的短处就是身体。 有怜惜,也有敬佩。 谢安歌非常期待,柳祛病长大成人的那一天。 “小僧便就此别过了。”谢安歌说完飘然而去,柳家秀丽雅致的园林很快变成了一个小点。 老妇人伸出手去挽留,还没来得及说出挽留之话,人就已经远去了。 她愣了一会儿,轻轻抚摸孙子柔软的发顶。 *** 夜里,柳祛病坐在床上,细细地抚摸白日里那个僧人送他的佛珠。 触感很好,细腻如肌肤,却并不油滑。 这串佛珠是砗磲做的,他知道砗磲是什么。 砗磲是深海里的宝物,只有交州最好的採珠女才能採到砗磲。奶白色的砗磲很像羊脂白玉,却比羊脂白玉要更加珍贵,因为数量稀少。 柳祛病一颗颗佛珠数过,共十八颗,怕是千金也难买吧。(并不) 床帘已经放下,床上自成一个空间,佛珠散发出莹莹的光晕。像美丽的月光,又比清冷的月光更柔和。像璀璨的明珠,又比夺目的明珠更低调。 这是一件宝物。 白天接过佛珠时,柳祛病就感觉到了。他平日里因为体弱,总是感觉身体沉重得像背了一座山,而接过佛珠的那一刻,背上的山,变轻了。 第67页 虽不至于瞬间变无,但柳祛病相信,只要这佛珠还有用,这座山迟早会消失。 这能祛病辟邪的佛珠,已经不仅仅是一串佛珠那么简单了。 话说,那和尚知道这佛珠的妙处吗? 应当是知道的吧?他看起来很捨不得。 但还是送给了我这个病秧子。 柳祛病不知道,此时此刻,他脸上的笑容是多么温和,眼里也像生出了细细的绿芽。 送给了我这个孽障。 原本柔软的笑容泛起了涩意。 如果他知道我是个克父克母的孽障,他还会怜惜我,把佛珠送给我,为我祈福吗? 作者有话要说: 治体弱那个,瞎说的,hhh 柳祛病这个病弱美男子,他以后还有戏份的 【佛教七宝,指七种珍宝引,又称七珍,有好几种说法。 一种是砗磲、玛瑙、水晶、珊瑚、琥珀、珍珠、麝香这七种。 鸠摩罗什译的《阿弥陀经》所说七宝为金、银、琉璃、玻璃、砗磲、赤珠、码瑙。 玄奘译《称赞净土经》所说七宝为金、银、吠琉璃、颇胝迦、牟娑落揭拉婆、赤真珠、阿湿摩揭拉婆。 般若经所说的七宝是金、银、琉璃、珊瑚、琥珀、砗渠、玛瑙。 法华经所说的七宝是金、银、琉璃、砗渠、玛瑙、真珠、玫瑰。 阿弥陀经所说的七宝是金、银、琉璃、玻璃、砗渠、赤珠、玛瑙。】——百度 作者用了她看得最顺眼的一种说法 感谢天使们灌溉的营养液,么么哒~(^3^)-☆ 读者“沉默的重土”,灌溉营养液 +1 2018-07-18 12:10:13 读者“海不復回”,灌溉营养液 +30 2018-07-15 23:18:39 读者“沉默的重土”,灌溉营养液 +1 2018-07-15 10:30:01 第37章 和尚12 此时的谢安歌并不知道,他一时的心软,究竟引起了怎样的后果。 一个小小的偏差,如同阿基米德所需的一个支点般,撬动了原本坚固的命运线。 而原本气运滔天的女主,她永远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失去了什么。 深秋,黑夜,山庄。 火光沖天,妖娆的火舌舔舐着那巨兽般的山庄,大半个天空被照亮。 诡异的是,往日里热热闹闹的山庄此时不闻一点人声,在这深山野林里静得让人毛骨悚然。 但这并不意味着山庄里没有人,恰恰相反,每过一刻便有无数的人丧身火海,他们无声无息,一声哀嚎也未能发出就已经死去。 而这山庄对面的山头,山顶上站着一个僧人,在这乌云遮星蔽月,除了炽热的火光就毫无光芒的一方天地中,念了声佛号:“阿弥陀佛。” 这青年和尚虽语气惋惜,却丝毫也不焦急,仿佛那山庄烧的不是与他同样的人类,而是一些不轻不重的东西,看起来凉薄得可怕。 不用多说,这正是谢安歌。 他白天时心血来潮算了一卦,虽然算到此地有马舞之灾,却也来不及相救了。 谢安歌嘆息生命的凋零,却并不同情那些死去的人。 佛家说因果,并非无的放矢。山庄的火是果,它的因,是山庄的人昔日的所作所为。 到底,在天灾人祸中,人命也不比那些牲畜高贵。 在大火烧起来之前,山林里就有许多狸奴、野狗、硕鼠、虫蚁、鸟雀如同最先知道春江水暖的鸭子一样,提前嗅到了危险的气息,纷纷出走了。 而那些迟钝的人类,反而被一场早有预谋的大火吞噬掉。 “哈哈哈哈!你们也有今天!报应!报应!” 不知什么时候,寂静的夜色里,一个嚣张的女声响起,那声音中又蕴含着无尽的心酸,就像那因孤舟而哭泣的嫠妇,让人闻之而落泪。 这女声的主人是一个美丽的女子,美目多情,玉躯多娇。 深秋时分,枯草结霜,就连家境最贫寒的人家也会想方设法加衣保暖,而这女子却反常地穿着一身轻薄的绯红纱衣,露出了白嫩的臂膀和酥胸,就像永远身在盛唐夏日里的贵妇,不知秋冬之寒,只识无边风月。 她眉目如画,脸上化着最娇艷的妆容,眼尾的水红、唇上的殷红都是那样诱人採撷。 而此刻,这张如描如画的脸上,却带着怎样也掩饰不住的恨意和戾气。 这宛若鬼魅的女子看着山庄,只恨没有那些臭男人的惨叫声为她助兴。不过,即使这样也够痛快的了。 一件外衫披到她的肩上,伴随着这外衫的还有平静的话语,“芙蓉,夜深,凉了。” “哈哈哈!”芙蓉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她充满欢欣,如同一个得到了心爱玩具的孩童,眼睛亮晶晶地道,“思颖,你知道吗?我一点也不冷,我热极了!哈哈!” 芙蓉伸出猩红的舌头舔了舔红唇,张开双臂仿佛要拥抱谁一样,面对那熊熊大火,半闭眼睛,如痴如醉,“这火,可真暖啊!” 张思颖嘆了口气。 她知道芙蓉心中有恨,这么多年来以身服侍仇人,心理已经扭曲得不成样子。 山庄的主人使芙蓉家破人亡,山庄的下人是头狼的爪牙,在芙蓉的心中一样的该死。 张思颖前世学的是化工,她虽然对心理学并不精通,却也知道,若是不能让芙蓉发泄出来,并对她施以正确的矫正,那这个妙龄少女就要彻底地毁了。 第68页 或许,芙蓉早就疯了。 她刚刚穿过来时,身无分文,人生地不熟,是芙蓉收留了她,给了她饭吃,给了她衣穿。 否则的话,张思颖真不敢想像,就自己这弱鸡身板,能否在这古代生存下来。 许多穿越小说都将古代yy得格外美好,风景秀丽,空气清新,人心古朴,宛若世外桃源一般。 但是张思颖可以以自己的真实经歷和人格保证,古代,绝不是那么美好的。 从衣食住行四个方面来说,首先是衣,这个时代的布料主要有麻、丝、棉三种。麻贱丝贵棉少,麻布做的衣服张思颖也穿过,那叫一个酸爽,皮肤被磨得都快受伤了。 其次是食,现代最常见的蔬菜水果、零食小嘴、各种调料,不说如何难得,有些在古代根本没有,或者只有富贵人家能享受得起。 有些在现代吃惯了的蔬菜,此时甚至可能还是没有被驯服的野菜。 可想而知,张思颖对食物有多怨念。 第三是住,没有空调,没有暖气,没有自来水,没有花洒,没有电没有手机,张思颖除了欲哭无泪,已经不知道该摆出什么表情好了。 最后是行,这个更让人崩溃。不提舒适度和便捷程度,光是速度就足以让享受惯了基建狂魔之国的交通的现代人抓狂了。 哪怕是千金骏马,它的速度也很难比得上现代最便宜的四轮车。 张思颖沾芙蓉的光,坐过号称这个时代最舒适的马车,但坐过之后她就敬谢不敏了。 来到这里短短两年,张思颖感觉自己的生活水平简直是在直线跳水,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下降。 饶是素来镇定如她,也不由得开始祈求各路神仙送她回家了。 不求其他,但求回家。 让资讯时代的光辉笼罩我,让工业社会的空气污染我。 张思颖看着烧的越来越旺的山庄,里面有上百条鲜活的人命,有的今天早上还跟她打过招唿,有的曾送过她荷包,有的为她缝制过衣服。 很快,他们都会死。 那里面还有个年轻的山庄主人,以遍览美男的张思颖来看,都不得不承认他的美色之倾城,和芙蓉站在一起时,真是金童玉女,般配极了。 很可惜,这是个阴郁美男,整日里挂着所有人都欠我八百万的表情,所以并不得美人欢心。 哪怕他对芙蓉再好。 那人对芙蓉是真的好,一颗真心捧上来让她践踏。 芙蓉的衣食住行,他一一过问。连那种尴尬的日子,他也陪在芙蓉身边,为她请医生,为她暖肚子,为她煮糖水。 这样的男人哪怕放在现代的婚恋市场,也是妥妥儿的绩优股,还是镶了钻的那种。 更不要提,人家除了一张漂亮脸蛋外,还有车有房有才华有情调,床上床下一把手,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可谓将贤良淑德做到了极致。 张思颖甚至有理由怀疑,她们这次行动并没有瞒过那个精明得过分的男人,然后那个男人就怀着无望的爱死去了。 啧啧,可真蠢啊! 跟她那个早死的死鬼老爸一模一样。 死去的人,在坟墓下慢慢腐朽。 活着的人,在阳光下拥有一切。 有时候,女人薄情起来可比男人狠得多了。 张思颖已经数不清,她的母亲到底换了多少个男朋友,又给她介绍了多少个后爸。 还一个比一个来头大,一个比一个深情。 那些男人每次因为各种不得已的原因跟她母亲离婚后,母亲总能带走前任一半甚至一大半的财产,然后以一种神奇的速度,将那些平常人可能一辈子也花不完的财产花光,恢復成楚楚可怜、贫困交加、坚强温柔的单身母亲。 每一次,张思颖看着母亲的新男友,在如何如何指责她的前任苛待她时,张思颖总有一种啼笑皆非的感觉。 可能,这世上就是有一种特别神奇的生物吧。 她也许一事无成,也许在同性中人缘并不好,但她对于异性的吸引力永远是那样的不科学。 也不知道,母亲跟新后爸的蜜月度得怎么样了,有没有发现她这个女儿已经失踪了。 也许还没发现吧。 好在,已经为不靠谱的母亲准备了养老基金,加上自己留下的遗产,哪怕她最后年老色衰,再也抓不住男人的心,也不至于流落街头,缺衣少食。 好奇怪啊,那么多人就要死在火海中,死在自己手里了,为什么自己一点也不害怕,一点也不愧疚呢? 张思颖想,也许自己就是天性凉薄吧,跟母亲流着一样的血,像她也是理所当然的。 记得高中做生物实验时,每次解剖青蛙,她的手永远是最稳最快的。 填大学志愿时,原本填的是医学,临门一脚踏出一半后,她突然良心发现,觉得自己要为将来可能存在的患者着想,果断改了志愿。 对于这种病态的心理,张思颖也不是很在意。这世上的人千千万万,想法也各不相同,如她一般想的,也未必没有。 她张思颖,好歹没有违法乱纪,也曾认真工作,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也算是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男:我爱你 女:我不爱你 男:没关系,我爱你就行 第69页 女:仇人,去死吧 男: ……如你所愿(卒) 第38章 和尚13(修改) 谢安歌的视线穿越了厚厚的云层,落在那一颗颗玻珠般剔透美丽的星星上,弯弯曲曲的命运线突破了世界的壁垒,连接起来。 若有所思地看着那一幕幕离奇的场景。 看似柔弱多情的母亲,看似淡漠凉薄的女儿,看似阴鸷狠厉的男子,看似弱柳扶风的女子…… 表与里,呈现出诡异的矛盾感。 众生相,有百态。 花开花落,缘起缘灭。诸法所生,唯心所现。一切因果,世界微尘,因心成体。1 世间各种人的表现和面貌,有的是出于本心,有的并非出于本心,有的甚至不知是否出于本心。 万法的产生,自心显现。一切因果,大至世界,小到微尘,都因为本心而形成体相。 故而,修佛需明本心。 前几个月,谢安歌随手将持珠送给了一个少年,现在只能凑合着用挂珠代替持珠,念诵记数。 一百零八颗珠子,一颗颗摸过,一句句经文念出,那些烦恼障和报障随着谢安歌的明悟与萧瑟的秋风,变得了无踪迹。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当谢安歌藉助别人的经歷理解佛法时,山庄这边有了新的发展。 正如警匪片中永远是最后一刻到来的警察,正义的小伙伴也在最后一刻,抵达现场。 这座掩盖在青山绿水中的绿苑山庄,原本是山庄主人的长辈辞官后隐居的地方,故而离人烟鼎盛之地就有些远。 但是再远,那沖天的火光映红了半个天空,过了这么久,也引来了人。 马蹄声如奔雷,在官道上响起,一队弓马娴熟的骑手身穿盔甲,手握缰绳,脚踩马蹬,背负着长.枪强弓,马鞍上挂着的箭壶装满了弓箭,箭头由铁器所制,寒光闪闪。 这是一队训练有素的骑兵,领头的是一个年轻人,他披着白色战袍,在夜色下十分显眼,身体微微前倾,骑马跑在最前面。 “驾!驾!” 白袍小将眼尖,提前看到山庄前面站着两个人影,随即朝身后的部下做手势,“分兵,合围!” 骑兵们与小将默契很好,闻言整齐的队伍立刻如同大雁张开双翼一般,提速跑到小将前面,朝未知的敌人扑了过去。 雷鸣声由远及近,张思颖看向发出声音的方向,借着身后火焰的光芒,她隐约看到了一群勐兽在向这里冲锋!! 本该害怕的,张思颖却发现自己生不出恐惧的情绪。 也许这种情绪早就在父亲的死亡中开始消失,那铺天盖地的血液,鲜红,冰冷,凐灭了软弱的意志。 看着母亲在父亲尸骨未寒的时候,便在他朋友的怀里痛哭;看着昔日和蔼可亲的叔叔,露出嫌弃的嘴脸;看着柔弱的母亲如菟丝花般,不停地更换攀附的大树。 原本满是稜角的少女,还没有被冷漠的社会打磨掉那些张牙舞爪的稜角,就率先被最亲近的人,用泪水、用哀求、用软语,一点一点,泡软了。 多余的情绪,也像是被硫酸泼过,变得面目全非。 张思颖像一个局外人一般,苛刻地批判着自己,在生死关头全无斗志地散发着思维。 生亦何欢,死亦何悲? 四条腿的生物,看不清楚样貌,速度快如闪电,全力冲刺下,上千米的距离眨眼间缩短。 张思颖轻轻地抓住了芙蓉的手,像校园里的女学生上厕所时拉上朋友的手一样,我们一起吧! 一个人,太孤单了。 芙蓉忍不住看了她一眼,平静的眼神里倒映出可怖的火光,里面一丝情绪也无。 一分为二的两队勐兽携带着风与雷,从二人两旁冲过,飞扬的尘土逼得她们闭上了眼睛,又在她们反应过来前,迅速迂迴包抄,形成了一个严密的包围圈,任是苍蝇也难飞出这个牢笼。 随即,每个骑兵一把长.枪,铁林般指向了芙蓉和张思颖。 白袍小将从先锋落到了最后,在最后十米距离中才开始勒紧缰绳,控制骏马停下,高大的骏马长长嘶鸣,前蹄高高撅起,轻易超过了张思颖的海拔。 当马儿停下打响鼻时,它离张思颖不过几米远,只差一点点就撞上了张思颖。 张思颖甚至闻到了马儿口腔中喷出的气息,而芙蓉,她愣愣地看着相连的两只手,仿佛至今没有反应过来。 斥候奔向了山庄大门,只见那高大的门户轰然倒塌,化为一堆红炭,火焰连成一片,已经看不到可以下脚的地方。 木材、砖石、人肉……烧焦的味道和黑烟、灰尘漂了出来,斥候一呛,连忙捂住了嘴巴。 斥候无奈返回,向小将报告了自己的所见所闻。 “这么说来,绿苑山庄竟然没有一个人生还?”白袍小将狠狠皱眉,说得仿佛包围圈里的人不是人一般。 副将道:“秋日本就干燥,火又烧得太旺了,再加上现在三更半夜的,人大多已经熟睡,逃不出来,并不奇怪。” 他啧啧几声,感嘆道:“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计策,好狠、好巧的心思。” 是个将才。 张思颖看见这一群披甲带枪的士兵,超乎常人地平静,像尼姑庵里无悲无喜的观音像。 副将很快就注意到了她。 第70页 他们这些人,在战场上厮杀过,满身的杀气。看到他们,有人害怕,有人谄媚,有人鄙视,但像这个女子这样平静的,像看一棵棵大树似的,他还从未见过。 有意思,有意思! 芙蓉用力一拉,将张思颖甩到了自己身后,撩了撩有些散乱的鬓髮,娇声道:“诸位军爷,这半夜三更的,来这深山野林是有何贵干啊?” 尾音拖长,妩媚得像是一条艷丽的蛇在拖着尾巴蜿蜒前行,既危险又诱人。 张思颖皱眉,晃了晃芙蓉的手,“芙蓉!” 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 芙蓉神色不变,用极低的声音喝道:“闭嘴!别说话!” 张思颖听到了这耳语一般的句话,心情复杂,不知不觉地松开了芙蓉的手,看着挡在她前面的那个单薄身影,心底汩汩地冒出了一种陌生的东西。 这一刻,芙蓉像极了英勇的雅典娜女神。 骑兵们哪里见过这样的尤物,光是一个声音就撩得他们眼睛发直,哪怕在理智上明知这是在做任务,周围是浓重的夜色和坍塌的山庄,却还是有一种扑入了花园中的感觉,百花齐放,娇艷欲滴,飘飘然欲仙。 白袍小将神色冰冷,一点也不解风情,坐在马背上,居高临下,伸出他的明月枪直指芙蓉,逼问道:“说!你们是谁?在这里做什么?”2 “我们俩个弱女子,手无缚鸡之力,在这里,除了逃命还能做什么?”芙蓉略讽刺地道。 小将嗤笑一声,用枪头挑起了芙蓉尖尖的下巴,角度像挑逗般慢慢升高,“小爷在边关斩将杀敌的时候,像你这样的女人,见得多了。” 骤而,冷厉地道:“警告你们老实交代,别耍花招,否则——”他恰到其处地露出一个嗜血的笑容,“小爷就把你们送进军营,去当营姬。” 张思颖脸色瞬间白了,紧紧地抿着唇,似乎这样就能拒绝掉厄运。她不怕死,却怕那摧毁尊严与骄傲的侮辱。 就算她并不懂营姬是什么,可二战时东瀛那些所谓的慰问制度,但凡懂点歷史的,都知道。 连更加文明的时代,都有人说,战争,让女人走开。 可想而知,在这个文明更加落后的时代,将女人送入军营,到底意味着什么。 反正,不是去当兵的。 因为手拉着手,芙蓉即时感受了一阵湿滑的冷意,彻骨的寒,然而她却无暇顾及。 慢慢抬高头,看到了一张年轻而英俊的脸庞,上面有着芙蓉熟悉的轮廓,英挺浓密的眉毛斜飞入鬓,一双略显薄情的唇浓艷得像涂了血,唯独没有昔日太阳般的笑容。 “晓戎。”芙蓉喃喃道,声音又低又不可置信。 “你说什么?”白袍小将疑惑地问道。 “奴家说,奴家叫芙蓉,平日里大家抬爱,也称一声小蓉。” 小将扬了扬刀锋般锐利的眉毛,微微转动长.枪,明月枪枪头两侧悬挂的银环撞了一下,发出了清冷的声音。 他直觉这人不对劲,却不知道哪里不对劲,像找不到出路的困兽,急躁不安。 晓戎,即知晓戎事。 古人认为国家的大事,除了祭祀就是戎事。而古代的贵族王公,既有统治庶民的权利,也有保家卫国的义务,故而重视军事,好习兵法、武术、御术。 这是家人对他的期望与祝福——知晓戎事,精通兵法,武艺高强,弓马娴熟。 知道他这个小名,还喜欢喊的人并不多,数来数去就那几个。 但这些人不管是谁,都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小将眨了眨眼,想要把马下的女子看得更加清楚,更想看清眼前的迷雾重重。 作者有话要说: 对之前的版本不太满意,所以改了 不知道有没有崩了人设 1摘自《楞严经》 2明月枪,古代名枪 精铁铸就,外漆银粉,枪头中空如明月贯空,两侧悬挂银环,挥舞时有破空之声,间杂银环互撞,可纷扰敌神。 第39章 和尚14 突然间,有如神助般,白袍小将福至心灵,喊道:“晚风姐姐!” 芙蓉一张俏脸僵住了,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抿着唇不说话,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如果可以的话,她根本不希望他认出她。 故人相逢不相识,晚风已经死了,现在活着的是,芙蓉。 周围一圈骑兵手持寒光闪烁的长.枪,小将跳下马,走到芙蓉面前,低头看她,笃定地道:“晚风姐姐,是你。” 他的表情并不丰富,眼睛却是亮晶晶的,含着巨大的喜悦。 芙蓉有些不敢看他。 晓戎,曾经整日跟在她后面的邻家弟弟,现在已经长成了一个合格的男子汉,驰骋沙场,渴饮敌血。 而她,已经满身污垢。 曾经不爱红装爱军装的将门虎女,已经再也拿不起她心爱的十八般兵器,再也读不进哪怕一页兵书。 父亲送她的汗血宝马,也早已老死马厩。 “是我,那又如何?” “晚风姐姐,这些年我们一直在找你。你去了哪里?过得还好吗?”白袍小将噼里啪啦地问道。 芙蓉将散落的鬓髮撩到耳后,轻描淡写地道:“还行吧。” 第71页 随即,一阵沉默。 白袍小将望了望芙蓉,又望了望快要烧尽的山庄,过了不知多久,才道:“晚风姐姐,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来这里杀人啊。”芙蓉唇边带着一抹浅浅的笑意,淡淡地道。 家仇已报,她本该高兴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阵难以言喻的疲倦和迷茫涌上了心头。 张思颖舒了口气。 白袍小将一噎,愣住了,他倒吸一口凉气,“姜家乃是有名的积善之家,晚风姐姐,你……你为什么……” 接下来的话他已经说不出口了,他手指抖得可怕,也觉得面前的人陌生得可怕。 就像是有人偷走了他晚风姐姐的躯壳,在世间行走一般。 “积善之家?”四个字在唇齿间咀嚼,芙蓉迅速挂起了妩媚的笑容,讽刺地笑道,“呵!他也佩?!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小将严肃地道:“圣人曰仁,姜家族人,为人臣子,恭敬忠诚;为人子嗣,孝顺父母;为人父母,慈爱和善;与人交往,诚实守信。这还不是善吗?” 芙蓉冷笑一声,一步步逼近高她许多的白袍小将。 “善?你所谓的善,是什么? 屠我满门,是善吗?构陷英雄,是善吗?十年幽禁,是善吗?啊?” 每一句逼问,都让芙蓉的气势节节高升,她每前进一步,白袍小将就后退一步,被芙蓉压制得气势全无。 张思颖在后面看得十分欣慰。 “你说啊!邱晓戎,你说啊!!”怒气染红了芙蓉的眼眶,却使得她有了一种更加真实夺目的美。 “善与不善我不清楚!但是我敢肯定,季家灭门惨案绝非姜家所谓!”白袍小将忍无可忍地道。 “绝非姜家所为?你亲眼目睹了?还是你亲耳所闻了?你敢说绝非姜家所为?我可是亲眼所见,满门被屠那天姜子阳从我家大门踏出!!”芙蓉又气又急又难过地道。 骑兵们面面相觑,不知道该不该拦一拦。 副将则是笑眯眯的。 而张思颖,已经彻底淡定了。 芙蓉大声,白袍小将吼得比她还要大声。 “因为灭季家满门的正是你的母亲——一个戎狄的细作。” 无法忍受自己的好友蒙受不白之冤,白袍小将情急之下,真相脱口而出。说完之后,心下咯噔一声,心想坏了。 这一次的沉默,比之前的沉默让人更加窒息,大家都不约而同地屏息吸气,眼睛眨都不眨。 话音一落,刚刚还叉着腰几乎用葵花般的指尖戳死小将,逼得小将一退再退的芙蓉的脸色冷了下来,声音很平静地要求:“你刚刚说什么?我没听清楚,你再说一遍。” 就像在问你吃了没有,要不要在这里吃个饭一样。 张思颖心想,真霸气。 白袍小将破罐子破摔地道:“我刚刚说,灭季家满门的,是你的母亲,一个戎狄细作。” 大约是已经经歷过最令人绝望的悲痛,最令人沉醉的快乐,这样的消息,并没有让芙蓉失态。 当然,她那张涂脂抹粉的脸,也很难看出什么变化来。 芙蓉的身子微微晃了晃,随即用一副恍然大悟的语气道:“哦,难怪,动作那么快,下手那么准。” “千防万防,家贼难防。” “谁能想到呢?堂堂将军,竟被戎狄细作所惑。” 无知无觉中,细流般的泪水从芙蓉眼缝中流出,她本人却是一无所觉。 谁能想到呢?堂堂姜家少族长,竟被一女子所惑。 以至真心不存,性命不保。 ***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君不识本心,以至同床异梦,情深缘浅。妾不识本心,以至酿成大祸,夫妻缘灭。” “真是可惜了原本的一段美满姻缘。” 说着可惜,其实也并不可惜。 这世上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命运线,但是命运线并非一成不变,它很有可能因为一只蝴蝶扇动的翅膀,引起巨大的变化。 原本的天作之合,也有可能因为伴侣双方的不坦诚,以至于关系破裂。 谢安歌清楚地看到,系在芙蓉无名指上的红线,断了。 她无名指上就一条结实的红线,按理说应当与她命中注定的丈夫,一生一世人才对。如今,红线已断,红鸾星隐,她以后大约就是个孤身只影一生的命了。 所以,不要盲目相信所谓的命运,或者说剧情。 谢安歌对这件事的后续发展不感兴趣,就带着新的心得离开了。 斗转星移,寒来暑往。 岁月就这样静悄悄地逝去了。 整整一年,谢安歌虽然一直在南梁境内打转,但已经走过了很多地方,逢庙便入,游览兼挂单,顺带与其他僧人论法。 因为他带着度碟和建康城政府给出的路引,还有师父戒嗔法师的推荐信,所以如他出发前所预料的,南梁各大寺庙都很欢迎他,也给予了他很多方便。 这样一边游玩一边学习,谢安歌的前进的速度并不快,愉悦度却保持着一个比较高且平稳的水平。 行走在天地之间,看万物枯荣,四时轮转。 跟上个世界看到的,跟在法华寺内看到的,似乎是一样的,似乎又是不一样的。 第72页 昨天看到了路边的一朵花,今天又看到了这朵花。 这朵花还是昨天的那朵花吗?有没有可能是昨天的那朵花已经凋谢了,花枝上又开了一朵新的花? 如果昨天的那朵花并没有凋谢,那今天的它还是昨天的它吗? 这个世界上有永恆吗?永恆存在于心,还是存在于物质上? 花开了,很快又谢了。 这不是永恆。 但是谢了的花,落到地上化作春泥,从根到枝,来年在枝头上再次绽放。 这算不算另类的永恆? 今年的花谢了,明年又开了,后年,大后年,大大后年……它还会继续开下去。 这是永恆吗? 这是一朵花的永恆,还是花树的永恆? 花会谢,花树会死,但是这种花,只要不灭,就会不断地开下去,和孕育它的星球,相伴永远。 所以,这算是一种花的永恆吗? 再放大来看,星球也有诞生、成长、衰老和灭亡,那么,一种花的永恆还能称作是永恆吗? 人类存在的时间相对于星球来说,是那么短暂,不过是许多年里那短短的一秒钟。 人类所认为的永恆,相对星球而言,会不会只是一瞬间? 没有琐事烦神,谢安歌的思想得到了最大值的放纵与徜徉。 他思考着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问题,可能有意义,可能没有意义,可能与道教相关,也可能与佛教相关,也可能都不相关。 思考得越多,问题就越多,谢安歌越能明白自身的渺小,以及大自然的广阔与伟大。 这种行为也许有意义,也许一点意义也没有,纯粹是在浪费时间。 但谢安歌享受这样的“浪费时间”,感觉很美妙,很舒适。 第40章 和尚15 因为言行举止合乎自然,谢安歌在旅途中不知不觉达到了天人合一的境界,修为增长得极快。他的道有了雏形,比之前的也更加坚定,明确。 傍晚时分,天色阴沉,小雨淅淅沥沥地下着。 一个僧人撑着油纸伞,在雨中顺着弯弯曲曲的小路不紧不慢地走着。 一般来说,人在雨中出行,哪怕撑着伞也会被飘飞的雨打到鞋子。 奇异的是,这个僧人仿佛处在一个与现实割裂了的地方,那些雨丝一点也没有淋到他,连鞋面都是干燥洁净的。 “汪汪汪!” 一条瘦小的黑狗沖走近的谢安歌不停地叫着,尾巴紧紧地崩着,水汪汪的眼珠子死死地盯着这年轻的和尚,里面有着胆怯,爪子却始终牢牢地扒着门口,一步不退。 “小傢伙!”谢安歌轻笑一声,也不理它,走到门前拎起铜首圆环,有节奏地敲击木门。 黑狗的喉咙里发出可怜的呜咽声,但它不敢攻击这个人,它能感觉到他的强大。 瓦片屋里传来一个女孩尖尖细细的声音和匆匆的脚步声,“谁啊?” “女施主,小僧是过路人,如今天色已晚,还望能在此借宿一晚。”谢安歌温和地道。 一阵沉默。 耳力灵敏的谢安歌清楚地听到,里面传来了凳子倒地的声音,以及两个人商谈的声音。 “大哥,是个和尚,要开门给他进来吗?” “不能开!爹娘不在,咱们不能开。” 踱步的声音传出来没多久,那个说着不能开门的人又改了主意,“不行!我看还是得开,要是真和尚,可不好得罪,那些秃驴可护短得很。回去告一状,咱们吃不了兜着走。” “万一是坏人怎么办?” “不怕。听声音,人年纪不大。他要是敢胡来,我一刀砍死他!”随即传来了金属特有的声音。 “再说,还有黑炭在呢!再晚一些,爹娘也该回来了,有啥好怕的!咱爹娘,那可是十里八乡最能干的!左邻右舍一喊就到,怕啥?” “大哥真厉害!” 不怕?不怕你声音抖什么? 明明听你这分析,有条有理的,还挺有道理的啊。 门外,谢安歌面带微笑,心底已经笑得打跌了,这人怎么这么好玩? 很快,屋子里传来木屐走过天井的声音,门后的木栓被拉开,木门吱呀一声,打开了,露出一张青涩的少年脸庞。 他见到一个光头青年,警惕的神情缓和了些,清了清嗓子,双手合十,“咳!师父好。” 这少年郎样貌普通,唯独一双眼睛很有味道。 单眼皮,眼尾微微挑起,斜斜上飞,像展翅的凤凰,眼睛不大,却古典韵味十足。半阖起眼眸时,就像刚刚睡醒的波斯猫,有一种慵懒而贵气的味道。 “小僧见过施主。”谢安歌含笑道。 涉世未深的少年郎眨眼间就被这美好的皮相迷惑了,心底拼命刷存在感的戒备都减了几分,眼神微微躲闪,伸出手指向屋里,道:“师、师父请进。” 一边往里走,一边还用极低的声音嘀咕道:“这相貌!当和尚真是浪费!” 谢安歌跟在少年身后,极力忍笑。 里面是典型的南方建筑,进了门之后,就是一个露天的天井,天井用砖石铺就,缝隙间长了绿油油的青苔,角落里有一个井,旁边放着打水的工具。 正对大门的是大厅,木头做的门槛很高,几乎到了谢安歌的小腿肚。 第73页 少年郎将谢安歌迎到了大厅,谢安歌进屋后放下了背上用竹子编织的行李箱,收拢起油纸伞,才双手合十对少年郎道:“小僧法号瞭然,来自建康,不知施主贵姓?” 少年郎好似有些拘束,捏了捏衣角,一直不敢直视谢安歌,十分礼貌地道:“免贵姓吴,吴家辉。” “吴施主。” 过了一会儿,一个约莫六七岁、扎着包包头的女孩走了进来,她提着水壶泡了一杯热茶,低着头,有些内向地轻声道:“师父,请喝杯热茶。” 谢安歌接过杯子,道:“多谢施主。”他喝了口茶,虽然只是一杯粗茶,但里面的情义无价,贊道:“茶很好喝。” “那就好。”女孩露出了一个侷促的笑脸。 偏房的婴儿哭声响起时,她像是松了口气一般,提着裙子匆匆地走了。 吴家辉介绍道:“这是我妹妹,妞妞。” “我佛好德,女施主慈悲贤良,将来必有福报。”谢安歌道。 这话挠到了吴家辉的痒处,他毫不掩饰,骄傲地笑了起来,“没错,我长这么大,还从未见过比我妹妹更好的姑娘,她又乖又懂事。” 顿了顿,补充道:“还特别聪明,长得还好看,手还特别巧,跟个小仙女似的。” 打开了话匣子,二人便聊了起来。 入夜后,一对夫妇果然回来了。他们夫妻看起来都很老实,对谢安歌的态度也很尊敬。 吴父个子很高,身材也很壮实,人高马大的,哪怕沉默寡言,只站在那里也存在感十足。 夜里,吴母跟丈夫商量着说:“黑炭也老了,不能看家护院了,不如卖了换点铜钱买些粮食回来吧。这雨啊,下得太多了,地里的禾苗都长不好,稻壳都是瘪的。” “那就卖吧。” 吴家辉跳了出来反对,“不能卖,黑炭那么好,你们怎么能卖了它?” “咱家养它那么久,怎么就不能卖了?” 妞妞软软地道:“娘,大哥不是这个意思。” “那他什么意思?” 妞妞打起了感情牌,“娘,你还记得黑炭是什么时候到咱们家的吗?” “当然记得,你大哥三岁的时候可调皮了,见天的捣蛋,一出门就撒野似的不见人影。然后你爹,就亲自去村尾阿婆家抱了黑炭回来,到现在都十年了。” “有一次,你大哥掉进了河里,是黑炭拼了老命把他拉了回来……还有一次,你大哥去打架,黑炭护着,你哥一点事都没有,黑炭腿都瘸了。” 吴母说着说着便沉默了,声音也有些哽咽。 “那娘,咱们能不能不卖黑炭呀?”妞妞哀求道。 “不卖?咱们家缸里的米都快见底了,不卖咱们吃什么?” 吴家辉很不服气地道:“黑炭就那二两肉,卖了也换不了多少铜钱,买不了多少米。” “那也好过一分钱都没有,你可还要回私塾读书的!” 一说到读书,吴家辉便哑口无言了,他知道家里为了供他读书,都花费了多少钱。 妞妞花一样的小姑娘,一年到头都是穿别人穿过又改了的、灰扑扑的衣裳,长这么大不见一件新衣,不见一点花色。 家里的饭桌上,油腥味也很少见到,娘亲更是恨不得把一个铜钱掰成两个使。 寒门难出贵子,就是如此。 小小的少年郎,满腹心事,一晚上翻来覆去。 次日一早,不见雨停,反而越下越大。 用过早饭后,谢安歌便要告辞离去。 吴父出口挽留,“小师父,现在雨太大了,不如再歇一会吧。” 谢安歌笑了,意味深长地道:“小僧很怕。” “小师父怕什么?” “小僧怕,今天再不走,明天想走也走不了了。” 吴父一愣,随即脸色有些难看,一字一顿地道:“师父,这是什么意思?” 谢安歌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走到屋檐下,看着苍茫天地间,雨珠连成一线,远处的雨水干脆化作了一片雪白,像波涛起伏。 他伸出手去接这雨,随意地道:“这雨真是越来越大了。” 随即抽了手回来,不再说什么。 吴父的脸色却更难看了,神情也有一瞬间的空白。 “雨,真的越来越大了吗?” “出家人不打诳语。” “是啊爹,雨真的越下越大了,昨天还是米线一样大,今天就跟筷子一样大了。”吴家辉闻言,对吴父道。 吴父足够果断,一回过神来,立即对吴母说:“孩子他娘,立刻收拾东西,大水就要来了,咱们马上就走!” “家辉,走!咱们去族长家!” 吴母慌了一会儿,把襁褓中的儿子往女儿手里一塞,“妞妞,抱着你弟弟,餵他吃点粥。”随即风风火火地收拾起家当来。 吴父和吴家辉披上蓑衣,匆匆走出了家门。 谢安歌也收拾起自己的行李,好在他东西不多,也没有怎么动,很快就收拾好了。 他跟吴母告别后,撑开油纸伞,慢悠悠地步入了雨中。 当谢安歌走到村口时,他听到了唿喊声。 第74页 “师父师父,等一等!!” 吴家辉跑到谢安歌面前时,蓑衣下的衣服都湿透了,那条叫黑炭的狗跟在他后面,跑得一拐一拐的。 “师父!”吴家辉喘着粗气,显得很狼狈。 “吴施主,还有什么事吗?” 吴家辉犹豫了一会儿,神情从不安到不舍,再变成坚定,恳求道:“师父,我佛慈悲,上天亦有好生之德,我想请求师父好好照顾黑炭……可以吗?” 谢安歌深深地看了吴家辉一眼,“好。” “多谢师父。”吴家辉看了黑炭一眼又一眼,眼睛渐渐湿润了。 他蹲下.身子,摸了摸黑炭的头,狗狗很享受地摇摇尾巴。 随即指着谢安歌说:“黑炭,你看这个师父,以后你就跟着他,知道了吗?” 黑炭懵懂地摇着尾巴,根本不明白它的小主人已经无力抚养它了。 吴家辉把黑炭推向谢安歌,黑炭不安地叫了起来,伸出舌头要去舔小主人的手。 突然,吴家辉勐地站了起来,往村子里跑去,黑炭也奔向了他。 吴家辉转过身来喊道。 “黑炭,站住!” 黑炭闻言勐地剎车,在泥泞的路上打了个滑,差点摔倒。 吴家辉指着谢安歌的方向,大声喊道:“你走!你跟他走!” 黑炭的皮毛也全都湿透了,紧紧地贴紧皮肤,使它显得瘦巴巴的,跟吴家辉说的一样,只有二两肉。 它湿漉漉的眼眸望向小主人,像往日玩的游戏一般,试探性地朝小主人伸出一只前爪。 平时它这样做,吴家辉就会捏捏它的爪子,陪它玩一会儿。 可是今天的吴家辉却弯腰捡起了几颗石子,一颗颗朝黑炭扔去。 “坏狗!你走啊!走啊!不走你想死吗?” 他一脸的水,已经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 黑炭呜咽起来,慢镜头一般,十分缓慢地把爪子收了回来,一边收一边盯着吴家辉,看他的表情有没有变化。 然而,黑炭失望了。 没有变化,小主人还朝它扔石子。 他不要它了,他在赶它走。 谢安歌解下袈裟捲起黑炭,一手打伞,一手抱着黑炭,离开。 黑炭无力挣扎,头和视线却是一直向着它的小主人,看着熟悉的一切慢慢远离。 滂沱大雨中,单薄的少年郎,咬着唇无声地哭着。 他素来聪慧,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哪怕家境贫寒,也自信能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家人撑起一片天空。 然而,今天他第一次尝到了无能为力的滋味。 吴家辉,你真是无能啊。 作者有话要说: 师父: 对出家人的尊称。 第41章 和尚16 雨越下越大,落在地上就像在下石头一样,头顶的云黑得像一团团墨水,天色暗沉得宛若黑夜,狂风撕扯着树木房屋,一些茅草屋顶直接被吹飞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房子,主人家绝望地尖叫着。 飞禽走兽都躲在自己的巢穴里,哪怕飢肠辘辘也不敢冒着大雨往外走。 轰隆一声,银色的雷电撕裂了黑云,照亮了大半个天空,也照亮了许多惊惧交加的人脸。 吴家辉是村子里少有的读书人,又受过夫子同窗们的赞赏,因而在村子里很有名望,比起族老们也不差多少。他父亲虽然寡言少语,却有一把子力气,为人又厚道,因此人缘并不差。 父子二人到族长家一说,原本就有些不安的族长顿时像得到了理解和支持一般,组织人员挨家挨户敲门,说服村民们赶紧离开。 这等大事没有人敢轻视,也没有人敢不当真,因此说服时并不吃力。 时间紧急,村民们大多只收拾了最要紧的粮食、衣服、钱财,大件的家具农具只能留在原地,地里的收成也只能忍着肉痛放弃。 吴父头戴竹笠,身披蓑衣,将幼子牢牢地绑在胸前,背上背着昨天从地里收穫的瓜果蔬菜、米和调料、还有碗筷等等。吴母则背着一家人的衣衫被服,吴家辉用油布裹着他的笔墨纸砚和书本,一手牵着妹妹,跟着大队伍缓缓前进。 村民们在泥泞不堪的路上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 吴家辉忍不住想,出家人吃素,那师父看起来是个好人,要不然也不会提醒他们,昨天还一点都不嫌弃地用袈裟包着脏兮兮的狗抱了起来。 黑炭跟在他身边,应该不会有事吧? 众人离开村子不久,不同于尖锐的雷鸣声,沉闷的轰隆声从背后传来。 吴家辉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脑袋格格地往后转,只见村子周围的山缓缓地崩塌了下来,像夸父受了重击倒了下来一般,没有亲眼见到这一幕的人很难形容那种天崩地裂般的感觉。 震惊、恐惧、后怕之类的情绪盈满了吴家辉的胸腔,他眼睛睁得太大以至于有些酸涩。 他和死亡,一步之遥,擦肩而过。 随即他又不可置信地看着,在一众山峰倒塌下来后,洪水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眨眼间淹没了村子里的房屋与田地,变成一片污浊的汪洋。 这时候众人就没有心大得还能继续前进的。 有些孩子被吓得哇哇大哭,大人们也难受得不得了。 “我辛辛苦苦种的地啊,就这样没有了。” 第75页 “以后吃啥住哪呀?” “山洪啥时候停?下一季的稻苗还能不能种了?” “好在,人都出来了,人还在以后就能把家建好。” **** 天圆地方,八根通天的柱子支撑着天空,大地四角繫着结实的绳子,日月星辰在天空上,按照神明的命令不停转动,轮流照耀人间。 忽而,共工怒触不周山,支撑着天空的柱子断了,繫着大地的绳索也断了。 于是天向西北方向倾斜,令日月星辰也跟着向西北方向移动。浩浩汤汤的天河之水,倒灌回东南角,又泄露人间,跟黄河大瀑布似的,轰隆隆地往大地砸。 人间很快变成了汪洋,大洪水冲掉了一切——房屋、庄稼、山岭、寺庙、佛塔等。 有些人幸运地活了下来,抱着树木随水漂流,但他们无家可归、无粮可食,很快也脱力掉进水中死去了,绝望像瘟疫一样蔓延。 最后,汪洋上面漂浮着一片片的尸体,有人类的,也有动物的。食腐的秃鹫停在这些发臭的尸体上,心满意足地啄食。 从空中鸟瞰,像一堆堆蚂蚁漂浮在水塘上面。 “啊——”知府大人惊叫一声,从噩梦中醒了过来,他喘着粗气,背上一片冷汗,心有余悸。 雨水打在瓦片上,噼里啪啦。 知府有些茫然地想,我还活着吗? 随着思绪的回归,知府的头脑越来越清醒,想起自己做的噩梦,和后来把他从噩梦里拉出来的佛祖,梵音不绝于耳,佛光普照大地。 这绝非偶然。 这一定是上天给我的警示,我应当接受这样的警示,并採取行动,以免受到上天的惩罚。 知府认为洪水即将到来,很快就採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以防灾赈灾。 掌管军事的知州也做了同样的梦,他调动手下的士兵,配合着知府的指令。 因为有了准备,所以洪水带来的损失比想像的少。 当吴家辉一家来到城里时,城门口已经搭好了粥棚,排起了好几条长长的队伍。 负责分粥的几个壮汉先是从地上抓了一把泥土,扔到锅里,用大勺搅拌了几下,才大声吆喝道:“施粥了!施粥了!” 爱干净的妞妞见了,疑惑不解地道:“咦!好脏啊!他们为什么要往粥里扔泥巴啊?” 不过短短几天,吴家辉就像在一夜之间长大了一般,褪去了青涩,变得成熟稳重起来。 他想了想,对妹妹慢慢地道:“这是为了保证,赈灾的粥都到了有需要的人嘴里。” 妞妞毕竟年幼,经验不足,听了大哥的解释之后,仍是一脸的不解。 吴父和吴母倒是明白了。 妞妞拉着大哥的袖子摇了摇,撒娇道:“大哥!” “你看,粥都脏了,谁会去吃呢?” 妞妞摸了摸咕咕叫的肚子,道:“咱们会去吃。” “对,咱们这些灾民才会去吃。” “哦。”妞妞似懂非懂。 她知道自己很快就有热粥可以吃了,虽然脏了,但是肚子真的很饿,脏一点也没有关系了。 手持武器的士兵在附近巡逻,维护秩序。城门口和城墙上都有重兵把守,以免有人趁机作乱。 在村民们走出村子的同时,谢安歌放出神识,泛着金色微光的神识飞快地伸展出去,很快就网天罗地。 在修士眼中,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灵魂。人的灵魂,无论是年老、年壮还是年幼,比起动物微小的灵魂来说,都显得格外强大。 当谢安歌闭上眼睛,以神识搜救时,人类的灵魂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犹如一盏盏亮起来的明灯,十分显眼,而那些动物身上的光芒则是比人类要小很多,让人能轻易分辨二者。 他曾是地仙级别的强者,虽然再世为人之后修为没有带来,但是神识却是随着灵魂来了,因此神识搜索范围极大,笼罩住了受灾范围区域。 灵魂的光芒,有的分散,有的聚集;有的依旧明亮,有的快要熄灭了。 谢安歌摘下戴在脖子上的佛珠,将它抛到空中,一百零八颗佛珠四散开来,很快变成磨盘大,又飞快变成船只大小,然后佛珠中间凹陷下去,两端变尖变长,最终变成了一百零八艘轻巧、结实的船只。 这些船只没有划桨没有船帆,也无须人们驾驶,便顺着谢安歌的意志,像离弦的箭一般,往受灾最严重的地区驶去,眨眼间消失在苍茫的汪洋中。 其中之一往东南方向而去,停留在一栋泥屋旁。 这是一个相当大的村子,约有两千多人,因为来不及避灾,只能困守在村子前面的庙宇旁边。庙宇很小,平时村民也会到这里上香,它旁边是一棵异常巨大的榕树。 这棵榕树高达十多丈,树冠如浮云般舒展开,大得如同一个小型树林。它的树皮因为终日位于树冠下不见阳光而呈现出深灰色,狭长的椭圆形叶子是深绿色,在昏暗中形成了墨绿色,叶子边缘泛着光泽。 无数的褐色气根从树冠中垂下,村民们就是顺着这些气根爬到了树上,保住了小命。 他们虽然活了下来,却也饿得不行,只能用榕树的树叶充飢。 大人们还能撑得住,但是小孩子本来肠胃就比较弱,吃了树叶反而让身体不舒服,湿漉漉的树皮又很滑,有个小孩一不小心便掉了下去。 第76页 “啊——” 小孩茫然不知自己正面临死亡,他的母亲看见之后却是尖叫起来。 “小虎!” 谢安歌变出来的船只就是这时候到的,它直接滑到了小虎下面,接住了他。 小虎虽然摔了个七荤八素,在船上滚了好几滚,但性命却是安然无恙。 怀里搂着一个孩子的黄桂花带着哭腔喊道:“小虎,你没事吧?摔得疼不疼?” 眼冒金星的小虎晃了晃小脑袋,爬起来对母亲道:“娘,我没事。”又摸了摸甲板,抬起头四处看看,“娘,这船好大啊!” 村民们也七嘴八舌地嚷了起来。 “这船哪来的?莫不是水鬼拖来的吧?” “胡说,水鬼哪来这般大的本事?我看啊,这一定是土地神派来救咱们的!” “不错,咱们榕树村的人,平时对土地神拜得最勤快!上香也最多!” “……” 叽叽喳喳,讨论来讨论去,村民们说得火热,却不大敢上船。 小虎在船上跑来跑去,又蹦了几蹦,发现这船结实得很,忙大喊道:“娘,你快下来!我试过了,这船结实得很。” 黄桂花坐在一个树杈上,原本比树上一般的人要幸运得多,又舒服得多,偏偏她抱着小儿子,现在已经累得不行,手都快软了。 她咬了咬牙,“小虎啊,那船太远了,娘下不去!” 话音刚落,那船便像听懂了她的话一般,凑近了黄桂花的位置,还往上浮了浮,方便她跳下来。 黄桂花被这艘船的操作惊呆了。 “这是——成精了吗?” 一想到小虎还在下面,黄桂花也没有犹豫多久,就跳到了船上。 过了一会儿,发现黄桂花和小虎都没事,村民们陆陆续续地上了船,然后被船载到了没有受灾的地方。 第42章 和尚17 几年后,戒嗔法师寿数已尽,逗留在漠北游歷的谢安歌便匆匆赶了回来。 此时,《嫡女重生》的剧情也开始了。舞台搭好,主角配角轮番上阵,演了一出又一齣好戏。 不过,这跟谢安歌暂时没有什么关系。 谢安歌回了建康之后,与旧友智云重逢,平时得空便时常去拜访他。 这一日,谢安歌访友回来,一到法华寺的门前,就条件反射般放开了神识,笼罩住整个寺庙,那动作熟练得仿佛已经做过千百遍了。 这倒不是他草木皆兵,小心谨慎过了头,而是事实告诉他这很有必要。 就在谢安歌返回法华寺这一年里,他已经不动声色地按下了三次捉姦、五次通姦、七次追杀…… 谢安歌: ……真是流年不利。 法华寺: 我……我招谁惹谁了? 这一次,事实再次证明了谢安歌的英明操作。 禅房在花木深处,常用来招待香客,里面的迷香已经点燃,助兴药也用上了,男子粗重的喘息声传了出来。 多么经典的捉姦场所啊! 谢安歌扶额,深深嘆息。 现在,剧情已经发展到了女主重生之后,大力打击白姨娘和庶姐的地方,然后庶姐不甘心地布局,希望毁掉女主。 在古代要毁掉一个女子,最好(恶毒)的办法莫过于毁了她的清白。 捉姦成双,庶姐挑选的姦夫是建康城中有名的小侯爷——即禅房里喘气的那个。 他的母亲是皇帝的远支堂姐,由于皇室子嗣单薄,所以小侯爷一落地,就被施恩封侯。 但作为宫斗文里的陷害工具,这位小侯爷必定是个爱美色、好风流的,或者直接就是走旱道的。 他的母亲也必定是个合格的恶婆婆——爱儿子,重子嗣,恨不得三年抱俩,还特别爱磋磨儿媳妇,爱往儿子房里塞人,一看就特别刻薄没素质。 那位庶姐也正是看中了这种种条件,故而用来陷害女主。 女主也不虚,将计就计,反将庶姐给害了。 她手下的暗卫已经打晕了庶姐,正准备将人运到禅房。 “首尾弄干净些。”清冷的女声响起,那语气仿佛在说东边的花比西边的干净些,一点人间的烟火气都没有。 “是。”暗卫答道,毫不留情地将一个妙龄姑娘拖走了。 “好月儿,原来你这些日子就在忙这事啊。”一个风流倜傥的男子从转角处走了出来,他嘴角挂着轻浮的笑容,眼里的情意却是再真切不过。 似乎只要眼前的女子一声令下,他就能撕下戴了多年的面具,将他最真实的一面露出来。 随即,梁栋便用委屈的语气道:“有什么事你说一声,我替你做不好么?何必累着自个儿?” 何必为那些人脏了自己的手? 原着的男主还没有将眼中的心疼信号传给女主,便被打断了。 “就是就是,表姐,不是我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像你这样的大家闺秀,追求者能从宫门排到城门,大皇子要是想抱得美人归,可不得好好表现表现?”红衣少女从男子背后冒了出来,娇娇俏俏地道。 这位红衣少女叫何明珠,正是大将军的孙女,也是沈月茹的大舅舅的女儿。 她的话听起来有些古怪,但梁栋和沈月茹都听得多了,也很容易理解。 第77页 何明珠虽然神情骄纵,却很有分寸,梁栋被她坏了气氛,心中只有一片无奈之情,一点气也生不出。因为他知道,月儿必定是站在自家表妹那边的。有月儿护着那丫头,他有天大的本领也施展不出来。 要是真的做了什么,最后吃苦头的还是他自己——那刁蛮丫头已经无数次用事实证明了这一点。 而且,也的确是他在追求沈月茹,月儿父家不慈,她外祖家就相当于她的娘家。 他花名在外,被小姨子质疑问难也是难免。 梁栋只得作揖做求饶状。 沈月茹抿唇,微微一笑。 梁栋也笑了,只要能让月儿开怀一笑,向小姨子低头也不算什么了。 何明珠撇撇嘴,抱着沈月茹一只手,气鼓鼓地道:“表姐,你是我家的,可万万不能轻易许了别人家的臭男人。” 沈月茹哭笑不得,用食指点了点何明珠的额头,语气宠溺,“你啊!” 怎么这么孩子气? 就跟她上辈子的孩子一样,会抱着她的大腿,奶声奶气地说:“娘亲娘亲,是我的。” 那小嗓子娇嫩得,沈月茹既想逗他多说些话,又怕他说得太多,坏了嗓子。 何明珠这话虽然幼稚,但她心里却是暖暖的。以前每每想起上世的事情,心中总是一片抑郁,现在有了明珠的安慰,她也渐渐地走了出来。 上辈子,沈家就是个狼窝,她将沈家人视为家人,人家却不稀罕。 这辈子,何家才是她的家,才是她最坚实的后盾。 **** 谢安歌的神识将一切看得清清楚楚,心想,就没有人考虑过法华寺的立场么? 佛门清静地,岂是藏污纳垢之所? 这些年来,得益于谢安歌的经营和行善积德,南梁皇室和法华寺的名声都极好,佛教改革也一改原着中的粗暴,以一种温和的方式缓缓图之。 他原以为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些人应当有所顾忌,不敢在法华寺下这样的黑手才对。 没想到这些人竟然这样胆大包天,在佛门做这种事就一点也不怕报应吗?也不怕满天神佛吗? 许是因为作者是现代人,才没有敬畏之心吧。 不管怎么样,这种事传出去,最吃亏的还是法华寺。 事情要是成了,无论受害者是谁,世人一想起法华寺就会联想到各种香艷传闻,积毁销骨,众口铄金,法华寺的名声就彻底毁了。 谢安歌才不管其中的弯弯曲曲,他绝不允许法华寺传出这种绯闻。 他伸出骨节分明的手,掐起法诀调动天地灵气,方圆百里的灵气顿时沸腾起来,欢欣雀跃地奔向谢安歌身旁。 剎那间,法华寺仿佛按了暂停键。 上香的信徒,念经的和尚,洒扫的沙弥,密谋的主角……都无知无觉地停住了。 连寺庙上空的风也停了,云也歇了,虫鸣鸟叫通通消失了。 谢安歌微微垂眸,睫毛留下了一片小小的阴影,他含着笑,眉目如画,嘴唇翕动,念动咒语。 轻柔的风变得坚硬无比,以无形化有形,以无力化有力,变作锁链,拖拽住四个人,越过寺庙的院墙,飞向华丽的府邸。 既然你们那么喜欢凑对,那我也给你们凑个对好了,反正你们面相上也有夫妻缘,不是么? 冻结的时光又流动起来时,霞光布满了天边。 人们对流逝的时光一无所觉,又接着之前的动作动了起来。 信徒将线香插进香炉,祈祷一家平安长寿,和尚敲打木鱼,毫不停顿地念着经书,沙弥将垃圾扫成一堆,正准备用工具清理出去。 “咦?大皇子和表姐呢?” 下一秒,何明珠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瞧我煳涂的,今日表姐身子不适,根本就没来呢。表姐不来,大皇子自然也不会来啦。” 往日机灵的小脑袋此时根本就没想到,或者说没想起,她的表姐没来上香,以她那爱玩爱闹的性子,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车马陆陆续续离开了法华寺,香客们喜悦地谈论着所见所闻。 夜色越来越沉,尖叫声打破了寂静。 男主与女主,前世的渣男和庶姐,成双成对,被人从被窝里被挖了出来。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那么久,哪怕他们外衫完好无损,也没有人相信他们的清白了。 两位皇子还好,世情对男子总是宽容的,更别提是位高权重的男子了,这事顶多算是风流韵事。 但对两个女子而言,如果不能嫁给与她们共处一室的男子,就只能入家庙避居了。 更狠一些的,直接沉塘也不是没有可能。 接连受到双重暴击的沈父眼前一片金光,恨不得就这样晕过去算了。 沈家的名声,还要不要了? 这事传出去,他沈志诚岂不是就要成了那献女媚上的小人?沈家女儿,还有活路吗? 沈志诚的脸色阵青阵白,拢在袖子里的手微微地颤抖着。 极有眼色的白姨娘见此,连忙压下飞翘的嘴角,给沈父拍背抚胸斟茶,柔声细语安慰丈夫。 只要女儿跟二皇子成了……以后的荣华富贵,那还不是指日可待么? 白姨娘美滋滋地想。 她根本不怕二皇子耍赖,好歹老爷也是朝中重臣。哪怕是为了他唯一的儿子,老爷也不会不管的。 第78页 “关紧门户,今日这事若有一丝一毫传了出去,便通通发卖岭南!”沈志诚阴鸷地扫了一圈僕人们,一字一顿地对管家道。 岭南多瘴气,去者九死一生。 下人们顿时打了个冷战。 原本阴沉着脸色的沈月茹见到父亲大受打击的模样,反而真心实意地笑了起来。 那灿烂的笑容让梁栋看得魂都丢了。 “沈大人请放心,明日栋便向父皇请旨,遣媒人上门求亲。” 沈志诚神色好了些,“大皇子有心了。”随即望向二皇子。 渣男不想娶庶姐,他想娶沈月茹。 “本皇子为何会无缘无故地出现在贵府,还望沈大人能给本皇子一个解释!” 说完他就一脸阴沉,拂袖而去了。 沈家人除了沈月茹,脸色顿时都黑了。 第43章 和尚18 宫中。 “母后,你可要替我做主啊。”渣男梁逸文期期艾艾地道。 沈月露这个妖艷贱货,哪里比得上月茹清纯不做作? 不娶,坚决不娶! 他并不笨,毕竟是个皇子,勾心斗角的几乎是本能,也很清楚出了那样的事,有沈志诚在撑腰,沈月露他几乎是必定要娶的。 只是他情窦初开,难免就将性格里掩藏得极好的弱点暴露了出来。 想要得到,又不想付出,天真得可以。 听完儿子说的话之后,继皇后面色如常,兰花指翘起,细长的手指拈着茶盖轻轻拨弄茶叶,水雾裊裊,遮住了她的面容。 “别人不知你是个什么性子,我还不知道么?把所有的一切,清清楚楚地道来。”红唇微开,声音微哑,却轻轻地挑动着人心,“如果,你真的不想娶沈家庶女的话。” 这位皇后出身不高,从王府的侍妾到贵人,再到贵妃、皇后,一步步走的艰难,却十分踏实。她性格敏锐聪明,一听儿子这支支吾吾的话,就知道他肯定有所隐瞒。 “母后,那沈家算计的可是你儿子!”梁逸文顾左右而言他。 继皇后慢条斯理地道:“一码归一码,沈家若是真的做了不该做的事,本宫自然会让沈家付出代价。只是——” 那调子一拖长,心虚的梁逸文就知道不好,一颗心几乎提到了嗓子眼。 “阿文,你不该欺瞒娘亲。”精緻的妆容下,一双威严的眼眸充斥着受伤。 一个慈母,被疼爱的儿子欺骗,必定会伤心的。 “娘亲。”梁逸文蠕动嘴唇,无法辩解。 他确实隐瞒了很多,并且是下意识的。不知道为什么,梁逸文直觉不能让娘亲知道自己心悦月茹,总觉得那样会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 内心挣扎了几下,梁逸文还是苦着脸,老老实实把一切地说了出来。 他知道娘亲走到今天这一步有多不容易,所以自小孝顺,样样听从娘亲的。 这捉姦一事,从支开人,到下药,到空出禅房,到把人送到禅房,到自然而然地引人捉姦在床,一条龙环环相扣,缺了哪一环都是不成的。 梁逸文也没做什么,他就是知道了女主要做的事之后,行了个方便而已。 虽然不知道沈月茹为什么要做那样的事,但……那毕竟是他心爱的女子。 皇后听完之后,手一抖,将茶杯啪地放到桌上。 那茶盖摔倒了地上,啪地碎了,灼热的茶水洒了出来,梁逸文的心随也着这茶盖顿时一惊。 皇后怒极反笑:“愚蠢!佛门清静地,做这样的骯脏事,你们也一点都不亏心么?” 梁逸文摸了摸鼻子,嘟囔道,“只是一间寺庙而已,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这些年来,在法华寺的引导下,佛教收缩了势力,低调了许多,与外界的交往也减少了许多,以至于许多年轻一辈的人,根本不清楚,佛陀的光辉,曾经是多么耀眼,多年顽固地覆盖着整个南梁王朝。 “本宫告诉你,梁逸文!” 完了完了,娘亲已经气得口不择言了。 梁逸文连忙跪了下来,膝行到皇后身边,抱住她的大腿,“阿娘,莫气!是儿子不孝,是儿子错了!” 怎么能不气? 佛教,法华寺,佛子,哪个是好惹的? 这样子作践人家,就是泥人也有三分火气! 不提这些僧人和佛教的信徒,光是昔年那一批批还俗的弟子,如今在俗世所占据的席位,就足以让人不敢轻举妄动。 当年,佛教的势力都在明面上,看似可怕,却不是无坚不摧。 但是,现在佛教隐藏在真龙的身后。这样不显山不露水的,才是真正让人忌惮。 何况,那位看似宽容大度的佛子,可不是看起来那样软弱可欺的。 那些欺到过他头上的,哪个得了好? 那些掩藏在寺庙里面的算计,一一被不动声色地化解。那些骯脏的、阴暗的,入了法华寺,就像猎物进了蛇口,就再也出不来了。 还像鸟儿飞过天空,一点痕迹也没有留下。 要不是皇后这些年一直在监视法华寺,她也未必能这样清楚。 无知者无畏,正是因为明白,才会恐惧。 真是傻子才会去招惹他! 憋着气的皇后不理儿子,继续冷声道:“你父皇登基二十余年,泰安十一年,西南涝灾,泰安十四年,南地涝灾,泰安十六年,北齐地龙翻身,瞭然大师均救万民于水火。” 第79页 “常言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圣僧所造浮屠,何止千万级?” “天下名望之盛,莫过于他,百姓慈名之悲,无人可比。得罪了他,比得罪天下万民更可怕!你哪来的胆子,在法华寺闹事?” 说到后面,皇后眼尾飞起,面上厉色颇严,声音异常冰冷。 想当皇帝,名声就不能坏。否则就是登上了皇位,也坐不长久那龙椅。 法华寺这个庞然大物从来不主动惹事,但是谁敢保证,在他的地盘闹事,不会被惦记上? “近年来,圣僧为人越发低调,却不是尔等肆意妄为的理由!” 梁逸文的脸色顿时一片惨白,“儿子知错了!” 皇后的胸脯一起一伏,她抚着胸,长长的护甲闪着金光,失望地道:“且不说这个,单论血缘,他是你的皇叔,是你的长辈。你读圣贤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吗?就这样对待长辈,还有没有人伦至理了?嗯?” 只望那位,能看在血缘的份上,能不要介意自家这傻儿子做过的蠢事。 梁逸文面上的愧色更浓了,“儿子知错,是儿子不好,让娘亲担忧了。” 心里却莫名地兴奋起来。 “皇叔,圣僧是我的皇叔?” 虽然有些奇怪儿子的态度,但皇后还是把那些陈年旧事一一道来。 皇后是知道自己这个儿子的,耳根子软,但胜在孝顺听话,闻言,她压下恐惧和戾气,缓和了神色,轻嘆一声,才柔声道:“我儿,知错就改,善莫大焉。接下来怎么做,你知道了吗?” “儿子立刻就去负荆请罪,直到皇叔原谅我为止。”梁逸文仰起头说,眼睛亮晶晶的。 皇后满意地笑了起来,她脱下护甲,温柔细緻地抚摸着儿子的眉眼,含笑欣慰道:“我儿,终于长大了。” 梁逸文有些不好意思,“娘,我已经长大了。男儿头,女儿腰,不能摸的。” 皇后收了手,揶揄道:“是是是,男儿头,不能摸。” “儿子这就去了,必诚心诚意向皇叔道歉。” “去吧!多备些古籍和上好的文房四宝,圣僧就喜欢这些。” 梁逸文一扫来时的郁闷,兴沖沖地离开了。 活像一只看到了主人的大狗,尾巴一摇一摇的,连自己来时的目的都忘了个一干二净。 男子,就少有人没有英雄情结的。 梁逸文想当皇帝,自然是想当一个明君。但他现在只是一个稚嫩的皇子,对能救万民于水火的人自然是崇拜的。尤其是当这个人是自己的长辈时,那崇拜更是要翻倍。 看着儿子的背影远离后,忍着一肚子火的皇后才慢慢地收敛了脸上的笑意,将护甲一一穿到手上,举起来细细地欣赏了一番。 “好一个沈月茹!”竟诱我儿至此! 声音低柔像是称赞,眼中的杀意却一闪而逝,像发了芽的种子,扎下了根。 她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儿子有什么错,少年慕艾,本是常情。沈月茹,不过区区臣子之女,却能诱惑堂堂皇子为她所用——还不止一个。 这样的心机、手段,绝不能留! 小宫女将茶杯悄无声息地收拾掉,不发一言。 皇后没说的是,这位圣僧还曾救过她一命,否则的话,她早就命丧黄泉了。 只是,那样的神通,她见过一次之后,就绝不想再见第二次。 那大将军的儿子——先皇后的青梅竹马,却是见死不救,着实可恨! **** “月儿,今日天色已晚。明天,明天我就去向父皇请旨,娶你为妻。”梁栋耳根微红,双眼明亮,在灯火下亮如星辰,眸子里面流动着脉脉柔情,爱意如蜜糖一样流淌。 比起动情的男主,清冷的女主就显得有些无动于衷了。 沈月茹是真的怕了。 上辈子,梁逸文花在她身上的心思并不比梁栋少。 她和梁逸文,也是有过一段甜蜜时光的。 那些柔情蜜意,那些甜言蜜语,品尝的时候有多温暖人心,日后回想起来时,就有多刺痛人心,就有多让人怨恨。 她至今不能明白,为什么那样好的人,会一朝翻脸不认人? 为权? 梁逸文是天下之主,外祖父的兵权再强大,也要伏拜于皇权之下。他原本不必那样心急的,急而生乱。 就算再急,也不必连自己的亲生子都不放过吧? 沈月茹也有一个不敢出口的猜测——为爱。 如果这个猜测成真的话,那一切就太可笑了,昏君都没有这样荒唐的。 不过,这一世的梁逸文倒是比上一世要天真了许多,是因为他的母亲还在吧。 “月儿,月儿!” 走神的沈月茹抬起头,眼神清明,没有羞涩,也没有期待,神色清冷如凉掉的茶。 “抱歉。” 我还是不能完全接受你的心意,我还没有做好再次踏入婚姻殿堂的准备。 虽然早有预料,但还是一听这话便心生酸涩,梁栋故作潇洒地笑了笑,“月儿永远都不必道歉,一切都是栋心甘情愿。我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总有一天……” 你会对我敞开心扉。 剩下的话被淹没在低语之中,没有出口。 第80页 第44章 和尚19 当梁栋走出沈府大门时,抬头一看,只见天边孤月一弦,无星也无云,心想,今夜你也和栋一样,孤身只影,无伴无侣么? 凉凉的夜风吹过来,让他发热的头脑清醒了些,不再只沉浸于儿女情长。 沈家庶女算计月儿在前,被月儿反将一军。说到底,是她们理亏,扰了法华寺的清静。然后下一刻,精心算计者便遭陷害,失了清白。 但是,为什么会将栋和梁逸文也牵扯进去呢? **** 次日一早,梁逸文就携带着礼物前往法华寺。彼时,谢安歌刚刚用过早餐。 早起的头陀和行者们,打着铁板儿或木鱼,沿街报晓,那一声声吆喝伴着雄鸡高鸣,走街串巷,飞入千家万户。 当梁逸文被小沙弥引着去见方丈时,他走入朴素的、寂静的院落,只见高大的茶树葱葱郁郁,枝繁叶茂,树底下的僧人手持经书,眉目低垂,正看得入神。 梁逸文感觉自己仿佛看到了一幅构思精巧的绝世画卷,僧人、树、书,合在一起显得那样的和谐自然。 只是,再高超的画家也难以描摹出那出尘的意蕴,与那仿佛就在鼻尖下的书香味。 小沙弥走到僧人身旁,低语几声。 喉咙滚了几滚,梁逸文感受到了罕见的紧张,手脚都僵硬起来。天知道,哪怕他去觐见父皇也没有这样患得患失的。 小沙弥说完后,便在谢安歌的示意下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谢安歌放下经书,微微抬头,眉眼也跟着抬高,露出了线条分明的五官。 梁逸文几乎屏住了唿吸,这也太年轻了吧! 完全不像是长辈,说是他的同辈也绝不会有人怀疑的。 不过一看到这张脸,梁逸文就一点也不怀疑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了,尤其是那双仿佛是工笔勾勒的凤眼,眼型细长,眼尾上扬,黑白分明,如展翅的凤,威严而美丽,跟南梁皇室中的人是一模一样的。 谢安歌看着这个拘谨得几乎同手同脚的年轻人,不由失笑,一拂袖子,“施主,请坐。” 空荡荡的树下多了一个蒲团、一张矮几,矮几上有一壶清茶、两只茶杯。 不过在梁逸文看来,这些东西原本就是在那里的。 ——这只是一个小小的幻术。 梁逸文在蒲团上坐下,接过盛着清茶的杯子,一个豪饮。 “啊……嘶嘶……烫……” 谢安歌: “……”这么渴的吗? 谢安歌看他这幅样子,只好倒了一杯凉水,往里面放了一颗碧绿的药丸,药丸融化后把杯子递给他。 梁逸文咕嘟咕嘟地喝完了这杯水,只觉得一阵阵的凉意从口腔往外扩散,那种烫伤的痛感很快就消失无踪。 他很惊奇地感受着,“咦?好了?这么快?” 经过这一场乌龙之后,二人之间那陌生的气氛倒是消退了许多。 梁逸文道歉之后,就迫不及待地问起了谢安歌这些年的英勇经歷,比如如何杀敌,如何救人之类的。 尽管谢安歌的形象并不符合他的想像——威严赫赫的脸庞,高壮的身材,豪气干云的性格,但这并不妨碍一个年轻人充分发挥他的想像力。 谢安歌表面看起来甚至是有点清秀的,极像那些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当然他并不是。 但他也不可能撩起僧袍,给这傻狍子看他的八块腹肌啊! 谢安歌深深地郁闷了。 而且,在他看来,梁逸文的问题并不够妥当。 既然谢安歌救过人,那就意味着有人遇到了生命危险。谢安歌从来不觉得,这种关系到生命的事故,是能拿出来炫耀的。 每一条生命,都是值得尊敬的。 可能,梁逸文并没有坏心。他只是一个略带莽撞的年轻人,还不懂得体谅他人的痛苦,好奇心发作而已,也实在称不上是坏。 但谢安歌本人并不打算为了满足他的好奇心,而把他人的悲惨遭遇当作谈资。 看在他没有恶意的份上,谢安歌挑挑拣拣地说了些不那么惊悚的内容,打发了傻狍子旺盛的求知慾,然后就毫不留情地逐客了。 如果梁逸文对旅程中的美景和快乐更感兴趣的话,谢安歌想他会更加乐意分享这些美好经歷的。 对此一无所觉的梁逸文傻乐着,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前脚梁逸文刚走,后脚传话的小沙弥又来了。 “方丈,刚刚一位一直昏迷不醒的女施主被送到咱们庙里,擅医道的大师父们都瞧过了,但是看不出问题,特意让小僧来请方丈走一趟。” 谢安歌嘆口气,一拂袖子,收起树底下的物品,便往禅房去了。 远远的,还没有踏入禅房,谢安歌就看到了一屋子的大和尚,都是法华寺里的医科圣手。 他们的神情不算紧张,只是有些疑惑。 “不对啊,从脉象上来看,这不就是睡着了吗?” “阿弥陀佛,师兄,没有哪个人能睡上七天七夜的,不吃不喝还没死的。” “谁说没人?方丈肯定能。” “问题是,方丈是佛子,而我等是凡人。” “……” 说实话,论起医术,谢安歌绝不是庙里水平最高的。 第81页 但偏偏他修为高,神识强,能直接看清一个人的病灶,这是比起把脉要便利和清晰得多的诊治手段,因而也能很快对症下药,并且往往能收到奇效——再不济他还能用法术。 而对于古代的中医大夫来说,看病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判断病人病情,神医扁鹊还特意总结出瞭望闻问切这四种诊病方式,可见这一步的重要性。 作为有外挂的男人,谢安歌直接跳过了第一步,久而久之,他的医术就变得超然起来,不是大和尚们不能解决的疑难杂症,很少会送到他面前来。 “见过方丈。”大和尚们齐声道。 谢安歌点点头,视线扫过长榻,只见上面躺着一个美丽的女子,弯弯的柳叶眉,柔和的面部曲线,看起来柔软而多情,但她那鼻子上奇特的驼峰,抿成直线的嘴唇,又在昭示着这是一个极为有主见的女子。 无疑,她是美的,即使面色苍白仍不掩其姝色。 守在塌前的男子英俊极了,担忧而深情地看着沉睡不醒的女子,一个眼神也没分给别人。 他的形象是极为狼狈的,鬍子拉碴,有着苦旅过后的一身风尘,但这并没有让他的魅力减色,反而弱化了他在样貌上的攻击性,使得他像一个浪迹天涯的剑客一般,落拓而忧郁,却更加接近人间了。 大和尚们的问好声惊醒了这个男子,他看到谢安歌的一瞬间是有些犹豫的——这个人真的靠谱吗? 不过一剎那,快得别人还没看清楚,他就收敛了不敬的态度,只看了谢安歌一眼,就转过头去继续看着那女子,仿佛怎样看都不够。 背对众人,郑少华神情疲惫,声音沙哑地道:“这是我的妻子——刘予玫,她从七天前起,就开始无缘无故地昏睡,至今未曾醒来。我听闻法华寺的大师医术精湛,故而前来求救。” “若是我的妻子能够安然无恙,我愿将一半的家财作香油钱,献与佛祖,还望大师们能尽力而为。” 郑少华虽然此时风尘僕僕,却是极为自信。他的衣衫用的都是最好的料子,身上的饰品,每一件都是价值连城,一般的家财就足以买下一百个法华寺有余。 只要这些和尚有眼光,就绝对会被那滔天的财富打动,从而使出压箱底的医术,救回他的妻子。 他早已打听清楚,法华寺里藏着一个神医,能够活死人生白骨。 郑少华的声音充满了压抑的痛苦,实在是深情极了。 就连一屋子的单身大和尚们,都忍不住露出了同情的目光。 而谢安歌却勾起嘴角,露出了一个讽刺的笑容。 真是一点医者仁心也没有。 **** 御书房。 梁栋道:“沈氏秉性柔嘉,持躬淑慎,堪为佳妇。儿臣只望能与之永结同心,白首偕老,还望父皇成全。” 皇帝深深地看着自己不思进取的长子。 沈氏,帝王重臣之女,大将军外孙女,身份可谓贵重。 “沈氏既为佳妇,就你这样花名在外的,配你岂不糟蹋了人家?”皇帝毫不客气地道。 梁栋是他的嫡长子,他曾对这个长子寄予厚望。 栋者,极也。 天子,国之栋也。 可惜,梁栋辜负了这个名字,也辜负了他的期望。 聪明倒是有些小聪明,就是品行不端,整日里欺男霸女,花心浪荡,不堪为君。 梁栋摇了摇摺扇,凤眼带笑,嘴角勾起,风流而倜傥,无所谓地道:“我为君,她为臣。只有她配不上我的道理,哪有我配不上她的道理?” ——月儿,栋发誓,这绝不是我的心里话。 “父皇,你莫不是老煳涂了吧?” 虽然话说得很气人、很欠揍,但这就是南梁大皇子的一贯作风。 由于有心废长立幼,所以皇帝对他还算优容宽待,闻言也只冷笑一声,有些心灰意冷地道:“左传曰,赏庆刑威曰君。就你?为君?还是算了,容后再议吧!” 一旁的大太监眼观鼻、鼻观心,只当自己根本没听到这天底下最尊贵的父子互相对骂。 在宫中,要想活得久过得好,有时候就得当个聋子瞎子哑巴。 夜里,皇帝到皇后寝宫安歇,提起了这事。 皇后柔柔一笑,善解人意地道:“陛下,少年慕艾,人之常情,大皇子也到这个年纪了,是臣妾疏忽,没有考虑到他的终身大事。” “少年慕艾?”皇帝不屑地冷哼,当长子后院那一群莺莺燕燕是摆着好看的吗? “梓潼有心了。” 听着这语气,皇后的笑意更真切了。 “沈家那孩子,臣妾也见过,德容言功都是好的,只是——”皇后顿了顿,有些为难。 “只是什么?” “只是她就像广寒宫的月神一般,性子略冷清了些,怕是有些不食人间烟火呢。”夜色下,皇后委婉地道。 皇帝不语,皇后也不尴尬,自然而然地说了下去。 “倒是大将军那孙女,性子最是活泼可爱,人又娇俏,和大皇子倒是般配得很,过起日子来,必将红红火火,和和美美。” “朕看那孽障是铁了心要娶沈氏,只怕要浪费你一番心意。”皇帝沉声道。 第82页 什么冷清?只怕是清高、不通世事还差不多。娶这样的女子,还不如娶一尊菩萨回家! 至少菩萨受了香火还能保佑你一路平安。 也就梓潼整日里想着当慈母,见天的为那逆子说好话打掩护,真是慈母多败儿! 皇后轻笑,“陛下这话可就折煞臣妾了,男婚女嫁本是父母之言媒妁之命,臣妾不过是尽了本分,哪里称得上心意?” “大皇子乃是陛下的长子,身份尊贵,却至今子嗣不繁,这一次娶妃,也该纳几房侧妃,开枝散叶才是。” 说梁栋子嗣不繁那都是谦虚了,他根本就一个孩子都没有,枉费了他后院那些娇花们。 皇帝对长子不满,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出在子嗣上面。 夜夜笙歌,光开花不结果,皇帝有时都不得不怀疑,长子的身体都被掏空了。 这样的皇子,如何能为人君主? “沈氏,端庄贤淑,堪为正妃。何氏,福气盈门,宜为侧妃。陛下,沈氏与何氏正好是表姐妹,这娥皇女英,亦是一桩佳话啊。” 入宫这么多年了,皇后对皇帝也算了解,说得可谓句句在理,字字真心。 皇后觉得自己真是一片慈母心肠,这世上就没有比她更称职的后母。 沈氏,何氏,可都是名门贵女啊。 皇帝是天下之主,有自傲的本钱。他虽然看似嫌弃长子,平时也时不时出声痛骂,却是一点也不能忍受别人嫌弃他的嫡长子。 我儿子,老子怎么嫌弃都行。 但是,别人不行,多说一句都不行。 因此,皇后从来不说大皇子的坏话,她只说好话,只做贤后。至于上眼药这件事,有的是人愿意替她做。 这就是权势的魅力,你不愿做的事,根本不必亲自出马,有的是人乐意代劳。 皇帝赞嘆道:“难为你了,替他想得这般周到。” 沉默了一会儿,又道:“这些年委屈你了,处处替他着想,却不见他领情。阿文也大了,也该成家立业了,你帮他好好相看,挑个贤妻。” “陛下这话说的……陛下放心,臣妾会替阿文好好相看的。” 皇后努力克制住自己,不要流露出狂喜的语气,用一如既往的温婉语气答道。 要说立业,阿文早就领了差事。至于贤妻,普通王妃用得着“贤”吗?只有一国之母,才是真正要贤。 皇帝这样说,跟直接许诺皇位有什么差别? 她的阿文啊,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总算不必处处比那一无是处的大皇子低一头了,皇后激动得几乎想要哭泣。然而她的表情还是那样温婉动人,仿佛根本没听出皇帝的言外之意。 皇帝见此更满意了。 第45章 和尚20 法华寺禅房。 谢安歌只看了榻上的女子一眼,就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了,无非是魂魄离体罢了,只因这人身上有气运笼罩,才肉身不毁。 只是,这具身体从面相上看,早已是死相,魂魄都投胎转世了。至于,为什么她与郑少华能结为夫妻—— 想必,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郑少华的眼睛已经熬得通红,却没有露出太过明显的疲态。 一个大和尚大大咧咧地问道:“方丈,你说这事怪不怪?”又指了指病人,“女施主明明无病无灾,却昏迷了整整七天,把脉又把不出问题。您瞧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不是病。”谢安歌淡淡地道。 郑少华勐地抬起头,表情有一瞬间的狰狞,“方丈,这不是病又是什么?” 他心中升起了不好的预感,不是病,难道是蛊? 郑少华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一丝阴冷的杀意,难道是百越那边的人又不安分了?难道上一次的立威还没有让他们认清谁主谁仆? 这些蛮夷之人,不服驯化,就该敲断他们的骨头! 那一丝杀意令靠郑少华最近的大和尚不由得打了个哆嗦。 谢安歌厌恶地皱了皱眉头,这么腥臭的杀气,也不知杀了多少人才染上的,冷冷地道:“魂魄离体。” 大和尚们松了口气。 “贫僧就说嘛,这天下没有贫僧看不了的病!魂魄离体不是病,贫僧不会看也是正常的嘛。” “不错,我等虽擅医道,却不精通招魂术。” “魂魄离体不假,只是这肉身是如何保存下来的?” “……” “我的夫人为何会魂魄离体?”郑少华艰难地道。 在民间传说中,只有人在濒死的时候,或者是神仙才会魂魄离体,也就是俗称的灵魂出窍。 谢安歌此时的语气格外平静,带着一丝局外旁观的冷酷,“那就要问你了。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虚空中,一个魂魄在飘荡,她顺着长长的白色的走廊,不停地走啊走,仿佛永无尽头。 突然,走廊前面响起了声音。 “玫玫,醒醒吧,妈妈想你了。” “你瞧,春天到了,你可以穿那一套你最喜欢的小裙子了,妈妈都给你洗干净了。” “家里附近开了一家蛋糕店,他家做的蛋糕可好吃了,香喷喷的,玫玫不想尝一尝吗?” 第83页 …… “对不起,玫玫,以后妈妈再也不让你去相亲了……” 有护士说:“真可怜吶,妈妈老逼着女儿去相亲,女儿也是听话,结果就出了车祸,成了植物人,直到现在都还没醒。” 茫然的魂魄渐渐清醒过来。 “妈!妈!” 刘予玫心中一酸,飞奔起来。 “女施主,请稍等。”来自异世的文雅声音响起,给焦急的刘予玫泼了一盆冷水。 不同于病榻上的古典美人,这个魂魄非常时尚,一身西装,十公分的高跟鞋,大波浪卷长发,妆容干净利落,眉眼锋利。 “你是谁?” “贫僧瞭然。” 刘予玫 :“……”不认识。 “郑施主托贫僧带一句话,‘玫玫,你最爱的玫瑰花开了’。” 火红的玫瑰花,花语是我爱你、热恋,希望与你泛起激情的爱。 那是刘予玫最爱的花,也是郑少华费尽心思找来的,让花匠耗尽心血培育出来的花。 刘予玫的神情立刻带上了戒备,像一只竖起了满身的刺的刺猬。 “那劳烦师父帮我也带一句话,我要回家了。” 她撩了撩耳边的捲髮,明明紧张却佯作平淡。 “女施主以为,这一趟越过世界的游歷,不会对魂魄有损吗?”谢安歌对她的戒备视而不见,笑吟吟地问道。 “郑施主并非善人,手段亦过于残酷,但对于女施主却是一片真心,不曾作假。” “你在为那样一个恶魔说话吗?不是说出家人慈悲为怀吗?”刘予玫异常尖锐地道。 谢安歌倒是很宽容地看着刘予玫,“那女施主又为何对贫僧的问题避而不谈?” “我要回家!我妈妈在等我!”刘予玫咬着唇,有些崩溃地道。 “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他一片真心?” “用我的亲朋好友威胁我,无视我的尊严和骄傲,囚禁我,打击我的产业,毁掉我的事业,折断我的翅膀,这也叫一片真心吗?什么时候真心这样廉价?” 刘予玫捂着脸,哭音悲伤。 穿越不是她所想的,那样扭曲而热烈的爱情也不是她所求的。 她想要的从来都是那样简单,可是造化弄人。 “妈妈在等我回家!” 谢安歌也严肃起来,“但是女施主的魂魄受损,即使回到了家乡也寿命不永,到时白髮人送黑髮人,只怕令慈会更加难以接受。” “难道女施主本人就没有察觉吗?魂魄受损,肉身亦是会有所反应的。” 刘予玫闻言,只觉脑袋一片混沌。 她确实是有感觉的,穿越之后,她越来越难以控制自己的脾气,变得脆弱、自大、冒失。 她会轻易地被刺激到,去指责明知危险的郑少华,结果反而引起了他的爱慕。 ——如果是在穿越前,为了自保,她绝对会袖手旁观。妈妈只有她了,她不可能为了别人让自己陷入困境。 她会很轻易地,被郑少华的小手段感动到——明明她不是那样容易感动的小女生。 她也会很轻易地,被他人的谎言欺骗到——明明她的逻辑和推理能力都是一流,性格也是十足的多疑。 一个在职场上拼搏多年并取得了一定成就的人,绝不可能是那样糟糕的脾气。 即使真的那样糟糕,也绝对可以有效地控制住自己。 但是刘予玫真的无法自控,她曾经有意识地控制自己的脾气,却一直有心无力。 她的记忆力、反应速度也在不停地下降。 这一切,都让她心慌。 刘予玫无法对任何人诉说她的不安与惶恐,因为在别人眼里,她是那样的聪明能干,甚至胜过了许多男人。 不知不觉地,刘予玫放下了捂着脸的手,那一瞬间,仿佛她消失已久的冷静又回到了身上。 “不知大师有什么可以教我的?” 谢安歌微笑,“孺子可教也。” 现实中,病榻上的美人也渐渐睁开了秋水般的眼眸。 **** 没几天,皇帝下旨,封大皇子梁栋为康亲王。 两道赐婚的圣旨,也奔向了沈府与何何府。 沈志诚一脸喜意,他的妾室和庶女明明不喜却硬是装出了一副喜悦的模样。 而沈月茹,在得知多了一个侧妃之后,原本有些愧疚、窃喜的心,一瞬间冻住了。 天下乌鸦一般黑,世间男儿皆爱美。 何府在接到圣旨后,则是有些莫名其妙,之前他们一点消息也没接到。 大将军是梁太宗的心腹重臣,曾随圣驾征战天下,南梁的建立有他的一分功劳,他的威名堪称震慑邻国、坐镇本国的定海神针。 可惜,一朝天子一朝臣。 为了保住阖府的平安富贵,大将军早已将虎符交给了皇上。如今,天下兵戈止息,南梁承平日久,武将的存在感越来越低。 大将军令府中的第二代往文臣的路上走,他的长子最为出色,如今已经是兵部侍郎。 大将军府的第三代中,只有何明珠一个女孩,原本大将军已经相好了世交的一个子弟,只是怜惜何明珠,才打算多留她几年,没想到一道圣旨将他的打算都打乱了。 第84页 何明珠的母亲柳氏对这桩婚事极为不满,大皇子本来就风流韵事一大堆,并非良人,又被封亲王,与大位无缘。日后新帝即位,还不知有怎样的未来。 在她看来,自家宝贝女儿就是亲王正妃都做得,如今只能做一个侧妃,可真是委屈死了。 不幸中的幸运是,正妃是女儿的表姐,二人关系也好,入了府也不必担忧受正室磋磨。 不管心中有多不情愿,为了女儿日后能过得舒坦些,柳氏还是积极地准备起了嫁妆。 柳氏打何明珠小时候就开始攒嫁妆,到这个时候何明珠的嫁妆已经非常可观了,有房契地契、铺子、各式家具摆设、布料衣裳、金银首饰、药材香料、陪嫁僕人等。 柳氏还打听了沈月茹的嫁妆有几抬,何明珠身为侧妃,哪怕她跟沈月茹关系再好,在明面上嫁妆也不能超过正妃。 总而言之,柳氏忙碌起来了,就没空再抱怨了,何明珠也松了口气。 没过多久,何明珠就被娘亲关着绣嫁衣,还要绣各种小物件方便到夫家送人。以她本人的理解,就是用来秀一秀她的贤惠。 虽然她并不太明白,在有绣娘存在的情况下,通过这些绣品秀一秀她的贤惠,意义何在。说的好像堂堂亲王府差她这一点贤惠一般。 这些想法,何明珠也只敢在心中腹诽,要是被她娘亲知道了,她的好日子就完蛋了。 ——好吧,何明珠之所以这样想东想西的,就是因为她现在很尴尬。 梁栋和沈月茹才是一对,她这样子插进来,在现代就是不要脸的小三,尽管她是被动的,但良心一直在隐隐作痛,以至于她不敢跟表姐写信联繫。 梁栋在得知两份赐婚圣旨后,先是大喜,随即脸色一黑,怒道:“欺人太甚!”随即展开了报復。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小天使,笔芯(╯3╰) 读者“央芷”,灌溉营养液 1 2018-08-24 23:30:13 1 第46章 和尚21(修改) 梁栋的报復来得迅疾而狠辣,几个皇后拉拢住的官员被各种机缘巧合,拉下了马。 然而,没过几天,新的赐婚圣旨便下来了。 不过男主角换成了梁逸文,同样是一正妃,一侧妃。正妃是靖安侯的孙女张氏,侧妃则是沈月露。 靖安侯原也是战功赫赫的勐将,是何大将军之前的南梁军神,也是南梁立国以来唯一凭藉战功封爵的武将。只是他功高盖主,终究招了梁太宗的眼。 这靖安侯倒也是个妙人,他很快就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不妙,在皇帝封无可封之前用战功求娶了宗室中最为美貌的长安县主,博得了情深的美名,随后哪怕自己仍值壮年,还是渐渐从军中退了下来,将更多的机会留给了新起之秀,同时成全了皇帝的心思。 梁太宗得了个善待忠臣的名声,提拔了更多的将领,又平衡了兵权,渐渐坐稳了江山,对跟着他打江山的老臣便多了几分宽容。 二人可谓是君臣相得,丹青留名。 人的名,树的影。靖安侯府虽然低调,连子孙做人也十分谦逊有礼,但只要靖安侯一日不死,他在军中的影响力就依然存在。 谁也不敢打包票,那些实权将领不会卖靖安侯面子——毕竟他们曾经大多是靖安侯的属下。 靖安侯治军是出了名的严明,也是出了名的爱护将士如爱护子弟,因而很受将士们的爱戴。 可以说,只要他发话,很多将领都会卖他面子。 这样一来,梁栋的正妃是皇帝心腹大臣的嫡女,侧妃是大将军的孙女。 梁逸文的正妃是靖安侯的孙女,侧妃是梁栋正妃的庶姐。 看起来,从娘家势力上来说,两个皇子势均力敌。 而实际上,庆文帝也有他自己的思量,他感到自己在慢慢衰老,眼睛不如年轻时明亮,精力也不如年轻时旺盛了。 长子是中宫所出的嫡长子,在身份上有着天然的优势,尽管他私德有亏,行为不端,却依旧是许多迂腐文人心中的新帝首选。 更不要说,在许多文人骚客心中,风流乃是男儿本性,不算得什么。 皇后身份不行,之前看起来是好处,在要为幼子铺路时,就不能不说是一个坏处了。 因此对梁逸文的婚事,皇帝亲自过问,是万万不敢煳涂的。 当今天下虽承平已久,但南梁北拒北齐,南抚百越,东临大海,西顾吐蕃,实在称不上是安稳,因此兵权就显得格外要紧。 靖安侯就是皇帝给儿子准备的,帝国最锋利的矛,最坚固的盾。 更妙的是,也不知是不是靖安侯真的对那位长安县主上了心,这些年来只守着妻子过,以至于子嗣不丰,膝下只有一根独苗苗,孙辈也不过小猫两三只。 日后新帝继位,要施恩也容易,封侯赐爵都可,也不必担心不够赏赐。 物以稀为贵,子孙少了,长辈才会更加上心,不是吗? 庆文帝倚在榻上,一个小宫女替他敲着腿,闭着眼睛,在心中慢慢地捋着思绪。 何家的孙女贵重,靖安侯的孙女更贵重。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有了靖安侯,何大将军便不算得什么了。 至于沈家,沈志诚只有一个庶子支撑门户,沈月露虽为庶女,但有亲弟弟支持,也不算辱没了逸文。 第85页 至于长子,妻家势弱,心爱的妻子却是逸文的大姨子,足以保他性命。 如此一来,长子纵然不能继位,只要他留下遗旨,想来分封一地,一生富贵当是无忧的。就算是下了黄泉,他也对得起老妻了。 这样想着,自觉考虑得十分周全,近来越发觉少的庆文帝慢慢地睡着了。 对那群庶出的儿子,他是一点也没想起来,仿佛都是从哪个垃圾堆里捡来似的。 大太监章愉的徒弟打个手势,命捶腿的小宫女下去,亲自守着庆文帝,眼也不眨。 床榻旁边的三足镂空螭兽香炉中点了上好的薰香,轻烟裊裊,静气凝神。 整个宫殿里太监宫女加起来足有几十人,却硬是营造出一种只有皇帝一人的寂静环境。 庆文帝一片慈父心肠,他的两个儿子却一点也不领情。 梁栋得知消息后,虽然嘴角还是翘着,摺扇还在摇着,但眼里的笑意一丝也无,浓密的眉头压了下来,衬得眉骨锋利,眼神冰寒,带着一股压抑的怒气,整个人气压低得可怕,与往日里那多情的模样简直是大相迳庭,要是庆文帝见了怕是都会怀疑自己的眼神。 幕僚们对大皇子脸色的变化无动于衷,显然是早已知情。 庆文帝这一番安排,着实是出人意料。 因为他本来就不是梁太宗心目中的储君人选,上面一水儿的能干哥哥,平时总是被忽略,性格里就难免带着一股软弱,哪怕是当了皇帝也没能改过来。 “这种直接给重臣下旨赐婚的事,陛下可从未做过啊。”一个摇着羽扇的中年幕僚拧着眉说。 平时也有大臣为了体面,和亲家商量好了,请庆文帝下旨赐婚,这和庆文帝直接赐婚可是完全不同的意义。 前者是体恤大臣,后者完全就是命令大臣了。 一个青衣幕僚眼珠子滴熘熘地转,他是个年轻人,连鬍鬚都还没开始蓄,却已经站在一群年龄大得足以称他长辈的人中间,并侃侃而谈了。 “我看,陛下这是开始急了。”急着干什么呢?急着为下一代皇帝铺路了。 青衣幕僚信心满满地道:“事出反常必为妖,一个平庸了一辈子的人,没道理临了老了反而开始强硬了。” 要是庆文帝有了和靖安侯结为秦晋之好的念头,宣靖安侯进宫商量商量,宫里不可能一点消息都没传出来。 既然事前没有消息传来,这说明皇帝的决心相当坚定,提前封锁了消息,他在委婉地向世人传达一个立储的信号。 梁栋看了这幕僚一眼,眉毛耸动了一下,有些不满他这样说庆文帝,但终究沉着脸,没说什么。 这二愣子一无所觉,说得轻巧,“这只能说明他的决心很坚定,无可更改,而且,以陛下往日多谋而少动的行事作风来看,他必定有了一定的计划。” 一个足以叫他看好的继承人君临天下的计划。 “这个计划必定能让那些反对者说不出话来。”青衣幕僚一顿,神色有些犹豫。 该是怎样的计划,才能让所有的反对者闭嘴呢? “青云有话不妨直说,咱们共事这么多年,难道今日倒还见外吗?”梁栋笑着打趣,一句咱们拉近了所有人的距离。 是啊,这么多年了,不是一条船的,也走不到今天。 “殿下这话说的倒是叫青云惭愧了。”年轻人拱了拱手,很是无赖的样子,却又叫人觉得亲近,不见外。 他垂下头,旁人看不清楚的眼珠子转得飞快,意味深长地道:“陛下去年才过了五十岁的圣寿,为什么——这么急呢?” 封锁消息,态度强硬,这可不是庆文帝以往的作风。 这一位,可就是连弱削佛教这等利国利民、扬名立威的大事,都能给办得慢吞吞的,四方扯皮,没个准头。 要不是人家法华寺带头,主动向朝廷低头,这结果如何还很难说呢。 说到这儿,梁栋总算明白了幕僚的意思,他是怀疑皇帝寿命不永了。 但这种话不能说出来,说出来就是不忠不孝,是砍头的大罪,只能意会,难怪一向嘴快的青云支支吾吾的。 梁栋仔细回想庆文帝的近况,没觉出什么异样来,慢慢地道:“父皇龙体安康,一如既往。” 可惜,真可惜。 太医院就在皇宫中,而后宫被皇后把持得跟铁桶一般,水泼不进。 梁逸文收到圣旨后,脸拉得老长。 爱慕的女子就要嫁人了,新郎官却不是自己,而是老大那花心大萝蔔。 不开心归不开心,有皇后的开解,梁逸文还是平静地接受了事实。 **** 法华寺,方丈室。 庆文帝的大太监章愉脸上带笑,神情谦卑而恭敬。他只作一身商人打扮,面白无须,脸上的皱纹一览无遗。 谢安歌看着手中的圣旨,神色阴晴不定,“陛下这是何意?既送了圣旨来,又不许贫僧看?” 那圣旨的轴柄以玉制成,材料更是讲究,乃是冰火蚕丝织成的锦缎,又用药材做了特殊处理,以至于水火不侵。这圣旨也是分三六九等的,谢安歌手中拿的,不看里子看面子,也可知道这是最高等级的。 章愉笑眯眯的,并不为谢安歌的脸色所动。 “大师,虽说您是出家人,但身上毕竟流的是真龙血脉。大行皇帝一去,您就是陛下最亲近的人,陛下怕坏了您的修行,故而不曾亲近,但心中都是记挂着的。” 第86页 章愉抬头看去,只见瞭然大师竟是皮笑肉不笑,心知不妙。 陛下喂,您可是给老奴出了老大的难题了!素来不亲近,有事了才来找,难怪人家不上心。 不过,作为一个尽职尽忠的太监,章愉还是硬着头皮,把皇帝的意思表达清楚,“这不,一提到皇位传承,陛下立刻就想起了您,这就跟平常人家分家产一般,那亲近的宗族和长辈,都是得在场的。” 这话说的,仿佛谢安歌真成了皇室多么说得上话的哪号人一般,还不是庆文帝看中了他的名望和身份。 名望足以让人信服,身份足以让谢安歌无法插手政事,保证了皇位的顺利交替,避免了权臣欺主,一石二鸟。 谢安歌面不改色,章愉早有预料也不尴尬,继续肉麻地说道:“您是宗室里的长辈了,无论是大皇子和二皇子,都得叫您一声皇叔。兄弟倪墙,素来是大忌,手心手背都是肉,陛下哪能眼睁睁地看着?故而留了一道秘旨给您,只盼着您……” 章愉可真能说,那张嘴就跟喇叭似的,叭叭叭,叭个不停,都一柱香了,还不见累。 谢安歌却已经不太耐烦了,这不纯粹是浪费时间吗? 他也清楚,手持秘旨的人,必定不止自己一个,只是当皇帝的多疑,多上一重保险罢了。 “行了!”谢安歌打断了章愉,手腕一动,那圣旨就不见了,章愉看得瞳孔一缩。 “待陛下驾崩,这道圣旨必然会回到皇宫。天色已晚,施主请回吧。” 至于圣旨怎么回的,那就不关你事了。 谢安歌脸色很难看,宗教人士插手政治,无论在哪个封建王朝都不是什么好事。他已经尽量让法华寺低调了,却还是被庆文帝找上门来,真是气死个人。 章愉以为谢安歌到时一定会带着圣旨回宫,心一下子便轻松了。 佛子神异,章愉是有所耳闻的。尤其是他这种无根之人,更是信奉神佛,只求来生投个好胎。因此,他并不愿得罪这位大师,也不敢强迫人家接旨,只能多唠叨唠叨。 用陛下的话来说,就是要九弟心甘情愿地应了这事。 现在,顺利完成任务的章愉,知道大师并不待见他,也不留下碍眼,麻熘地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很抱歉,最近开学特别忙,更新就断了≥﹏≤ 以后只能保证尽力而为,并且绝对不坑,没有特殊情况的话,最起码是周更 →_→ 还有就是,谢谢大家的营养液,笔芯(╯3╰) 读者“默”,灌溉营养液 10 2018-08-28 00:14:28 读者“c.?”,灌溉营养液 2 2018-08-26 10:52:07 读者“央芷”,灌溉营养液 1 2018-08-26 01:21:05 读者“默”,灌溉营养液 10 2018-08-26 00:19:49 读者“千山暮雪”,灌溉营养液 1 2018-08-25 23:01:25 读者“千山暮雪”,灌溉营养液 1 2018-08-25 22:57:52 读者“央芷”,灌溉营养液 1 2018-08-24 23:30:13 26 第47章 和尚22 谢安歌翻出圣旨看了几眼,神情高深莫测,最后轻轻哼了一声,又将圣旨收了起来。 这皇帝,当得可真出息啊! 时间不紧不慢地过去,四月很快来临,寒气退去,暑气始生。 都道是人间最美四月天,此话不假,建康城里已经开满了鲜艷的花朵,桃花、梨花、百合花、牡丹、海棠、丁香花、杜鹃、玉兰、虞美人……开得灿烂明艷,尽情地展现着自己的美丽。 建康城中的百姓,无论是白天夜晚,身在何方,往往眼睛未见花朵,鼻子先闻花香。 就连各大寺庙也未能免俗。 谢安歌的山茶花也开得烂漫,只是不知是不是因为他身边灵气充足,原本只做盆栽欣赏的山茶花,方丈室早已容不下了,只能移栽到窗外。 南人多婉约,爱风流,故而深深庭院里,蓬门小户中,郊外人家处,无论贫富贵贱,在这个季节都少不了花朵。 名贵如牡丹,平民如迎春,在各家各户中妆点这那砖木所造的房屋。 建康城西郊几十里外有一座桃花山,数不清的桃花汇在一起,一簇簇的,一树树的,白中带粉,粉中映红,远远望去,一片花的海洋,婀娜多姿,云蒸霞蔚,胜却人间无数。 山脚下河流环抱,不少权贵人家在这里建了别院,春来赏花,夏来避暑。别院中的桃花不似山上,成片成片地堆在一起,有一种逼人灼目的美。 然而,园林别致,小桥轻巧,流水潺潺,碧草萋萋,间或几株桃花掩映其中,更显得别院春意盎然,宛若世外桃源。 事实上,闲情逸緻都是百姓的。和尚们基本都没有那个出门踏春的闲心,连谢安歌也是如此,老老实实窝在法华寺里准备过浴佛节。 每年的农历四月初八,都是浴佛节,又称佛诞节,是佛教徒纪念释迦牟尼佛陀诞辰的节日,相当于西方的圣诞节。 相传在两千多年前,释迦牟尼降生时,一手指天,一手指地,说:“天上天下,惟我独尊。”于是大地为之震动,九龙吐水为之沐浴,因此佛教徒通常都以浴佛等方式纪念佛的诞辰。 这是一个意义非凡,也相当热闹有趣的节日,谢安歌还挺喜欢的。 第87页 他也不干别的,就将法华寺里的和尚们指使得团团转,将寺庙上外里外打扫一新,所有的佛像都要搽拭干净。各式幢幡宝盖都要换上新的,香花灯烛及各色供品也要准备齐全。 四月初七,许多善男信女已经迫不及待地云集各大寺庙,准备参加次日清晨举行的纪念法会。 靖安侯和侯夫人年纪大了,没去寺庙里,两个孙子留在府中,靖安侯府的世子及其夫人倒是来到了法华寺。 法华寺外车马众多,将路都给堵住了。无奈之下,靖安侯世子一行人只好弃车而行。世子妃一手护着高高隆起的腹部,被侍女小心翼翼地扶着,世子及家丁则围着世子妃,以免人群冲撞了她。 跨过山门,一路上只见幢幡宝盖迎风招展,又走了一会儿,众人见到了一个用鲜花香草扎成的花亭,花亭中的几案上安放着一个铜盆,盆中注满了香汤,汤中立着一尊释迦牟尼童子像,铜像一手指天,一手指地,象徵着佛祖诞生。 “这香汤好香啊!异香扑鼻,浓淡适中,沁人心脾,余香不绝,可谓上等好香。”世子妃笑盈盈地道。 一开始,香料用于敬天祭神,也用于祛邪治病和防腐,后来则用于宗教祈祷。 到了南梁,香料不再只具备实用意义,已经融入到了美学中。太平日子过得久了,香料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从熏衣、悬佩到涂傅、饮用、乃至用计,都反映了人们精緻优雅的生活情趣。 寺庙里日日焚香不绝,权贵们也经常举行香会,鑑赏各种薰香,这种聚会尤其流行于贵族女子中。慢慢地,调香也如泡茶般,成了一种雅事,世子妃更是箇中好手。她陪嫁中就有几家香料铺子,她调制出来的香料配方使其赚的盆满钵溢。 如今闻到这香汤奇异的香味,世子妃不由得生出了好奇心。 世子忙道:“你素日里调的香也很好。” 世子妃用手帕掩唇一笑,眉眼弯弯,片刻后才道:“你懂什么?浴佛节的香汤是有配方的,必定要用旃檀、紫檀、郁金、龙脑、沉香、麝香、丁香……配制而成,缺一不可,也不能轻易更改,比黄金还贵。如今,同样的方子,似是而非的香味,可见调香之人下了大功夫。” 世子妃揶揄地看了世子一眼,眼里眉梢都写着“不懂装懂”,世子把头一扭,装作看风景去了。 下人们眼观鼻鼻观心。 他们来得不算早,也不算迟。寺庙里还有供信徒借住的禅房,只是没有太多选择的余地,在捐了香油钱之后,被一个小沙弥引到了一个小院子。 住在世子夫妇隔壁的也是一对夫妻,丈夫柳祛病是一个大商人,可看着却温文尔雅,更像是一个书生,妻子却是十分爽利的性子。 禅房早已被僧人们收拾干净了,下人们只需置放好行李就行了。 法华寺里也来了不少靖安侯府的交好之家,世子没多久就出去应酬了。世子妃坐得久了,有些无聊,就到院子里走走,迎面走来一个身材高挑,眉目英气的孕妇。 这女子脸上带着爽朗的笑容,不是那种笑不露齿的淑女笑,而是露出了一口大白牙阳光般的笑容,正跟侍女不知说着什么。 走的近了,世子妃才听到了一鳞半爪。 “夫人,您月份大了……不能老往外跑。” “什么叫往外跑?我就四处走走,活动活动身子,哪里称得上操劳?怀孕之前,我可是连扛两袋大米都不见累呢!” 世子妃听得好笑,那小婢女却已经累觉不爱,想要扶着夫人,只见大着肚子的夫人跑得比她这个黄花大闺女还快。 再也忍不住,世子妃和侍女都笑了出来。 那夫人一听,眼睛一亮,拔脚就往这边走,小婢女在后面跟得气喘吁吁。 自幼接受名门贵女教育的世子妃有些不好意思,道:“夫人,是妾身失礼了。” 柳夫人哈哈一笑,“妹子你可真逗,笑一笑也叫失礼,那什么才是不失礼?哭吗?”说完自己先笑了起来。 世子妃也忍俊不禁,二人性子合得来,很快就聊了起来,没多久就姐姐妹妹地叫了起来。 等外出应酬的男人们回来时,二人都快义结金兰了。 一年一度的浴佛节祈福大法会,法华寺的僧人及各方信徒共有数千人参加,周围甚至形成了庙会。 四月初八,巳初。 在庄严的仪仗中,法华寺众位僧人缓缓行至方丈室,迎请方丈。 方丈室内,谢安歌已经穿上袈裟,端端正正地坐在蒲团上,从窗棂中射入室内的阳光照在那张风霜不侵的脸上,越发显得他丰神如玉。 僧人们低头合十行礼:“阿弥陀佛。” 谢安歌也含笑回礼:“阿弥陀佛。” “方丈,请。” 谢安歌率先踏出方丈室,领着众人往大雄宝殿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 西方有圣诞节,咱们有佛诞节(^_^) 明天大概还有一更 第48章 和尚23 前面是香花开道,后面是众僧跟随,谢安歌看着疏朗的天空,朵朵白云点缀,一步一步,坚定不移地往前方走去。闭着眼睛他都知道方向在哪,只要走下去,他就会到达目的地——大雄宝殿。 就像这无常的人生,就像这诡异的穿越,只要他不断地走下去,总有一天会到达终点。 第88页 大雄宝殿到了。 殿内十分亮堂,鲜花香气四溢,上百根高烛明灯点燃,梵呗轻烟缭绕,经幡和欢门在谢安歌踏入大殿的一瞬间摇摆起来,仿佛在欢唿,僧人们的动作更虔诚了。 面目慈悲的释迦牟尼佛像,大殿两旁神情不一的十八罗汉,干干净净,闪烁着柔和的光芒。 佛像前的供养台上,摆放着之前备好的各色贡品,有鲜花、鲜果、蜡烛、清水、香料等。 阵阵梵呗声中,谢安歌素手拈香礼佛,并与众僧一起虔诚祈福。 随后,就是一场庄严殊胜的放生法会。 大雄宝殿前是一个大广场,其中种着数棵高大的松树,大得足以容纳上千人。谢安歌亲自主持这场放生法会,亲手放飞了在花鸟街上买来的飞禽,那些飞禽却在头顶上依依不捨地盘旋,直到谢安歌说去吧,飞禽们才哀鸣着离开。 往年参加法华寺放生法会的人,见怪不怪,那些从外地赶来瞻仰的人,则是目瞪口呆。 谢安歌带领法华寺一众僧人和护法居士,为本次放生的飞禽说三皈依法,诵大悲咒、往生咒加持,祈愿放生的飞禽能永离三途。 在护城河中,法华寺的高僧们为众水族说三皈依法,同样将买来的水族悉数放入水中,令它们重获自由。水族一下河,便摆动尾巴,飞快地钻入水中离开了。 然后,才是真正的浴佛法会。 谢安歌领着众位僧人,来到昨天扎好的花亭中。 浴佛开始前,谢安歌率领整个法华寺的僧人一起礼赞诵经,唱浴佛偈。 那些参加法会的信徒们也跟着和尚们,虔诚地念经。世子妃和柳夫人在丈夫的陪伴下,双手合十。 世子妃喃喃低语:“佛祖保佑,保佑信女的孩子,一生无忧。” 柳夫人则嘟囔着:“我多多捐香油钱,请佛祖保佑,这一胎生个漂亮的女孩子,我已经有儿子了,再来个女儿,成个好字啊!” 接着,谢安歌用木勺舀起香汤,金黄色的香汤缓缓从那尊释迦牟尼童子像头顶淋下,在初夏微微灼热的阳光下,水珠四溅,像一粒粒金珠溅到铜盆边上,溅到花草上,然后勐地碎裂成更小的金珠,再以香汤轻轻点浴自己,浴佛仪式即成。 法华寺的僧人依次拿勺舀汤浴佛,浴佛之后再以一点香汤点浴自己,表示洗涤尘垢、驱邪除魔,使得身心清净。 由于这些年来参加法会的信徒太多,无法让与会者一一浴佛并点浴自己,因此只好由着僧人们手持杨枝,醮了浴过佛的香汤为信徒们点浴。在梵呗声中,浴佛法会庄严而隆重,挥洒到信徒身上的香汤,令人感到由衷的宁静与喜悦,整个场所都洋溢着祥和轻快的气氛。 这一天,所有的寺庙都举行了庄严的浴佛法会和放生法会,建康城被笼罩在一阵阵梵呗声和各种香味中,善信在这个充满了佛教气息的日子里,与僧人们一起浴佛、放生、洗涤自我。 寺庙内,信徒们烧香还愿的,或礼佛诵经的,或布施钱物的……比比皆是,而在寺庙外,热闹的庙会日夜不休,火树银花不夜天。 然而,在这圆满中,出现了一点意外。 一片混乱中,世子妃和柳夫人同时破了羊水,被安排到一间禅房里,紧急生产。 世子急急忙忙命人去找稳婆,只是今天太过特殊,许多大夫和稳婆都去参加法会了,难以找到。世子急得团团转,身上直冒冷汗。 柳祛病比世子镇定得多,让人看护好夫人之后,亲自跑去请法华寺方丈,连往日的风度都顾不上了。 “方丈!”柳祛病跑到方丈室时,已经累得喘不上气。 方丈室内的布置与老方丈在时并没有太大变化,仍然是那样朴素无华,只是添了些物品,显得更加雅致舒适。 散发着木香的鸡翅木床榻,肌理緻密,木纹呈鸡翅状,自然形成了山水、人物、器具等图案。窗边的案几上放着一张瑶琴、几本琴谱并文房四宝,旁边是一个书架,上面摆满了书籍。书架一侧放着一个白瓷长颈瓶,里面装满了画卷。 此外,屋子里还有一张圆桌,几把椅子,桌上一个圆肚茶壶,两杯清茶,门口正对着的墙壁,挂着一个大大的“佛”字,底下是一个蒲团。 此时,谢安歌正坐在椅子上喝茶,念了一天的经,他也有点渴。 见柳祛病来了,谢安歌放下茶杯,笑道:“施主,不必着急,你所求之事,已经有了一个好结果。” 柳祛病茫然又疑惑地看了谢安歌一眼,额头上的汗水不停地往下滴,洇湿了衣裳。他习惯性地去摸一摸那串砗磲佛珠,仿佛能从中汲取不寻常的力量,然而摸了个空。 好一会儿,柳祛病才反应过来,他刚刚把佛珠留给妻子了。 他用帕子擦擦汗,整理了一下仪容仪表,方踏入方丈室,有些好奇,又有些不服气地问道:“方丈知我所求何事?” “施主所求,不过是阖家安康罢了。” 这世上大多数人都是平庸的,忙碌一生只求阖家安康,并非不求上进,而是家庭被赋予了更多更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对成了家的人来说。 柳祛病笑了,“大师说的不错。昔年,在下有幸得大师相救,多年未见,不曾想大师还是一如既往。” 第89页 这可真好。 人都是会变的,因为环境一直在不断改变,迫使人也不断改变。能在变化中,保持着美好的品格不变,亦是幸事。 “施主也没有变,依然聪慧,依然执着,一身傲骨铮铮。”谢安歌也毫不犹豫地赞嘆道。 昔年,他将蕴养多年的佛珠赠予这个孩子,就是想看一看,这个孩子长大后的风采。 而柳祛病,也果然没有辜负他的期待。 健康,温和,富有,礼貌,幸福。 是那种生于困境却向着阳光生长的人,浑身上下都流淌着勃发的生命力。 柳祛病眨眨眼,脸上挂起了难掩骄傲的笑容,像一个得了长辈赞扬的小孩。现在不必担心妻儿,他也恢復了从容。 那一瞬间,某个执念被放下了。 谢安歌见他累的慌,请他喝杯茶,柳祛病也喝了,期间谈天说地,不亦乐乎。 说着说着,柳祛病觉得越来越轻松。 他已经交了一份完美的答案给恩人,恩人竟然早就知道他生下来就父母双亡。 所以,大师从来没有嫌弃过他。 赠予佛珠,予以赐福,皆出自本心,对他也不曾有一丝一毫的曲解。 突然间,柳祛病疯狂地想念起自己的妻子,那个来自苍茫北方,有着最放肆、最耀眼、最爽朗的笑容的女子。 她不柔顺,也不淑女,一笑便是一口大白牙,急得上火时,甚至会拎起鞭子抽人。 可她仍然是温柔的,会在他颓废时,骂他,打他,抱他,和他一起喝酒打屁骂娘。 她还会为他操持家事,生儿育女。尽管她性格大大咧咧,感情比石头还糙,时不时就要他帮忙收尾。 可他的笑容仍然一天比一天真实,他也一天比一天幸福。如果少年时那些不幸的过往,都是为了积攒运气用来遇到她,那么他想这是值得的,甚至是物超所值。 日积月累,柳祛病已经不再满足于只和妻子做一世的夫妻。他要的是,生生世世,永结同心。 喝完一杯茶,谢安歌也不留客,柳祛病飞一样奔向了妻子。 过了不知多久,忙着处理信息的谢安歌拍了拍自己的光光脑袋,自言自语:“等等,我好像忘了说什么来的……” “……算了,应该不是多重要的事。” 其实,这些收集来的信息还是挺杂乱的。 最近建康城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皇子们的婚事,毕竟,在之前他们可都是闪闪发光的钻石王老五。 大皇子梁栋——也就是《嫡女重生》的男主,最近都满心满眼都是他的婚事,他的好日子定到了八月,金秋送爽。 小皇子梁逸文表面老实,暗地里忍不住去找女主一诉衷肠,被重生復仇女主一次次打击得体无完肤,然后男主出场安慰女主,教训弟弟。 什么“那是你的嫂子”、“再敢觊觎本王的王妃,本王就要你好看”之类的狠话放了一大堆。 梁逸文自然也要回敬一二。 两个前任钻石王老五用幼儿园水平互相威胁,放狠话,吐口水。 现在局势给人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底下的水非常深,加上老婆即将娶回家,所以双方都不敢轻举妄动,只能在嘴上占占便宜。 女主也没有安心备嫁,她很执着,整日里找白姨娘和庶姐的麻烦,生怕出嫁之后就没有机会了。 那母女俩在女主吃过亏,有了戒备,又有沈家唯二的男丁撑腰,倒也没倒大霉。 总之,这一天天的看信息,就跟看小说似的,还是连载的那种,还不必担心作者断更,谢安歌看得那叫一个不亦乐乎。 感觉平淡的日子都变得有滋有味了。 第49章 和尚24 同一天,柳夫人和世子妃在法华寺生下了女儿。 一个月后,由于孩子出生那天刚好是浴佛节,算是带着祥瑞出生吧,因此两家都办了盛大的满月酒庆祝,之后两对夫妇又约好了一起去法华寺上香。 沈月茹坐在闺房中的圆凳上,面上仍旧是冷冷清清的,像蒙着一层冰霜,拒人于千里之外。她咬着牙齿,脸部的线条显得坚硬而无情,手里无意识地扯着帕子,指甲勾出了丝线,嫩葱般的手指被勒出了红痕。 沈月茹很烦躁,莫名的烦躁。 感觉就要彻底失去什么,却不知道到底是什么。 这种感觉以前就出现过,但是不强烈,很模煳,就没当一回事,后来也没发生什么坏事,更不在意了。 这次的感觉很强烈,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日常生活。 就连给沈家人挖坑跳,让渣男不好过这种损人利己的事都没心思干了——可见事态之严重。 最终,沈月茹抿了抿唇,对守门的侍女说:“雪燕,备车,去法华寺。” 女主的声音如冷泉般灌入侍女耳中,原本因为夏季到来而感觉到燥热的侍女,顿时冷得一哆嗦,透心凉,但雪燕还是坚强地道:“是,小姐。”声调都不带変的。 重生后的女主在沈府中威望高了许多,又用强硬的手段震慑了一众下人,因此没有人敢怠慢她,她要的马车很快就准备好了。 超前的舒适,低调的奢华。 换句话说,就是外部朴素,内部高调,很适合女主啪啪打脸的那种。 第90页 谁要是不能透过朴实无华的外表看到高不可攀的内在,拦了路/调戏女主/惹是生非,就是没有眼力见,坐等女主反杀/男主天凉王破。 雪燕扶着一身霜白衣裳的沈玉茹踩着脚踏上了马车,自己也跟着到马车上服侍,看着小姐窈窕的身姿,心想女要俏一身孝,果然不错。 车夫收起脚踏,驾驶马车出发。 出门前,甲一给下属们分派了任务,轮值的暗卫们悄无声息地跟了上去。 甲一和甲二走在最前面,打算先到法华寺侦查一番,排除排除危险。 沈家这位大小姐虽然是闺阁女儿,但惹事的本事可比他们这些江湖人厉害多了。 上一次去法华寺,乙组轮值,结果沈大小姐除了失了清白外,屁事没有,还得了一桩大好的亲事。 不管外面怎么传言,大皇子,不是,是康亲王,除了给他老爹后娘弯腰之外,根本不必对任何人低头,可谓身份尊贵。沈大小姐嫁过去,夫妻一体,荣华富贵都到手了。 ——而沈大小姐,不过是二品文臣之女,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觉得康亲王配不上她。 可以说,沈大小姐没吃一点亏。 而乙组就惨了,目前大概已经抵达乱葬岗,然后又换了丙组过来。暗卫不值钱,跟割草似的,一批死了换一批,楼主一点也不心疼。 “你说。”甲一面无表情地转过头去,眼里闪烁着八卦的光芒,“沈小姐就要出嫁了,楼主怎么还不让我们撤回去?” 甲二冷冷地嗤笑一声,“回去?做梦还快一点。咱们得替楼主报救命之恩,这辈子都别想走了。” 甲一愣了愣,道:“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咱们算什么,肉身偿债吗?” 在风雨楼出任务虽然辛苦,但是自由啊。在沈府,地方狭窄,事儿还多,实在不是好差事。 “对。” 突然感觉自己不是那么坚强,有些精神萎靡的甲一过了许久才道:“他们都看上沈小姐什么了?” 他们指的是康亲王,小皇子,风雨楼楼主,一众世家子弟们等等。 要脾气没脾气,要身材没身材,也就一张脸能看。 “看脸呗。”大白天还蒙着脸的甲二无所谓地道。 甲一: …… 无话可说。 呵,男人,肤浅。 这样想的甲一纯然忘了自己也是男人了。 不过当暗卫很伤身体,练的武功都是速成又霸道的,没有好的药材温养身体,又经常要出任务,拿命去拼。 寿命短就算了,死前暗伤旧伤一大堆,能活活折磨死人。 所以,暗卫是不成家的。 当然,也不能恋爱。 有了情,就有弱点,可能会泄露情报,可能会背叛楼主,所以暗卫不许动情。 风雨楼里还设了刑部,随时准备当王母娘娘,棒打鸳鸯。 ——风雨楼楼主那种能恋爱却没脑子的傻逼除外。 这样既不能成家又不能谈恋爱,要这性别有何用? 保护(窥视)沈月茹的时候,哪怕美人玉体横陈,暗卫们也一点羞涩都没有,更没有狼性大发,心思比太监还清水,起码有些太监还想着对食呢。 **** 也许是命中注定,当两对夫妻抱着襁褓中的女儿到达法华寺时,沈月茹也刚好到了。 当看到柳祛病时,沈月茹的心脏剧烈地跳动了起来——这当然不是心动。 那种即将失去什么的感觉不仅没有变弱,还增强了。 沈月茹一脸若有所思。 她心中有个声音催促她上去套近乎,可是,高冷女神做惯了,平时都是别人套近乎,哪里用得上她主动。 雪燕只是一个二等丫鬟,也不是沈月茹平时用惯的人,根本看不懂她的眼色,木愣愣的。 沈月茹就犹豫了那么一下,人就不见了。 柳祛病拿出砗磲佛珠给一个和尚求见方丈,砗磲佛珠意义非凡,那和尚认得出来,毫不犹豫地带他们去方丈室了。 离开了大雄宝殿后,柳祛病暗暗松了一口气,那种怪异的感觉消失了。 闲着无聊的谢安歌接待了这群人。 见到世子一家三口和柳祛病一家三口时,谢安歌总算想起来他上一次到底忘记说什么了。 “诸位施主,你们的孩子抱错了。” 孩子们精神不足,早就被餵得饱饱的,睡得香甜。 一样的皮肤白嫩,一样的大眼睛,一样的柔软胎髮,根本分不出孩子是哪家的。 大人们看了看孩子,面面相觑,一脸懵逼。 这事真是太乌龙了。 要不是两个都是女孩,世子都要怀疑是不是有人在算计靖安侯府了。 一个女孩子,再出色也要嫁出去的,换了又有什么用? 柳家也是豪富,想不通他们换孩子的原因。所以,这大概是一场误会? 解释清楚之后,两家换了孩子。 而清楚套路的谢安歌则很明白,这事大了去了。 狸猫换太子的桥段,已经不知道在多少小说里出现过,都几乎泛滥了。 出身高贵的,做了商家女;出身商家的,做了世家女。将来,真相大白时,生恩,养恩又该如何抉择? 这样矛盾、纠结,才会有读者喜欢。 第91页 要不然,平平无奇的,作者写什么? 如果出身低的是女主,那她必然是一朵白莲花。 她可能不聪明,不出色,但她一定很招人喜欢。未婚夫,生母一家,养母一家必然都很疼爱她。 她也必定很懂事,也不嫌贫爱富,在得知真相时,一定会返回自己真正的家,把身份还给女配。 而女配,必定美貌出色,嫌贫爱富,心肠歹毒,一心爱上没见过几面的未婚夫,然后利用权势打压女主。最后,什么都失去了,无论是家人、未婚夫,还是身份和自己的爱。 你看,同样是迫不及待回到生身之家,只因为两个家庭的条件差距大,女主就是心地善良,女配就是嫌贫爱富。 若是女主没有回到生身之家的话,那就更有意思了。女配大概会被女主比得一文不值,然后因为嫉妒而出手陷害女主。 如果是逆袭文,那么必定是女配付出灵魂逆袭,逆袭者必定揭露女主真面目,啪啪打脸,然后找到真命天子。 未婚夫命运待定,如果他足够霸总,那就是强强联合;如果他不够霸总,那就会和女主一样被打脸。 如果出身高的是女主,那她必然是一朵太阳花,热情阳光,孝顺善良。 女主哪怕是在贫民窟里长大,依然气质高贵优雅。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这条定律一定会应验,什么环境影响性格,不存在的。 而女配仍然是嫌贫爱富的,在得知真相时,一定会隐瞒下来,甚至会因此想要杀女主灭口,然后被发现,被惩罚。 最后得出结论,女配骨子里果然就是恶毒的,在这样好的环境下长大依然学不好。而女主就是出淤泥而不染。 如果有未婚夫的话,大概还会经歷一番灰姑娘变公主的童话故事。 并且,女主的家人就一定有某种血缘感应,在女主归来之前,绝不会亲近女配,因为感觉女配不是家人,只给予女配足够的物质。 而女主苦尽甘来,精神她有了,物质家人也会补偿给她。 无论哪个是主角,剧情还会因为交换孩子是否出于人为,以及时代背景,而有一二三种变化,变得更加纠结,矛盾更多。 在外游歷十几年,看尽大戏的谢安歌,凭藉他丰富的经验,脑补出了一系列的剧情,准确地蒙中了真相。 脑里唱大戏,面上稳如山。 谢安歌怜惜地看着这两个命运多舛的女孩,给她们赐福,保佑她们身体健康。 一时间,气氛有点古怪。 世子妃抱着女儿,难以想像,要不是方丈提醒,她将会把别人的女儿当成自己的宝贝。而她的女儿,很有可能会长成一个眼里只有铜钱的俗气女子。 世子妃虽然欣赏柳夫人,却一点也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像她,那太可怕了。 就像鱼可能会欣赏猫儿温暖的皮毛,却不会希望变成猫一样,因为猫不会游泳啊。 柳夫人则是啊了一声,自信满满地道:“长得这么像,难怪会抱错了!” 众人: …… 柳祛病面不改色地道:“夫人说的是。” 那一脸的认真和柳夫人的迷之自信可相配了,只能说很有夫妻相。 第50章 和尚25(修改) 前世,她为了让他登上皇位,呕心沥血,他却因心爱之人杀妻灭子。她,泣血诅咒,含冤重生,凤凰涅槃! 今生,算计偏心父亲,扳倒无良庶母,毁掉庶姐庶弟,令渣男爱而不得!只是死去的心再难以起波澜。 他,风流倜傥的大皇子,为了她,揭开面具,以江山为聘,十里红妆。 他,冷漠疏离的绝世神医,为了她,走下神坛,步入十丈红尘。 他,病娇体弱的第一富商,为了她,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 他,淡泊名利的世家子弟,为了她,捲入官场,攫取天下名利。 他,沉默寡言的暗卫之主,为了她,一生守护,无怨无悔。 他,英勇善战的白袍将军,为了她,征战沙场,平定天下贼寇。 他,邪魅娟狂的魔教教主,为了她,驱尽红颜,甘愿画地为牢,守护她。 …… 究竟哪个他才是她命中的那个他? 能够抚平她心中伤痛,令她重现欢颜。 乱世佳人离殇歌,盪气迴肠太平曲。谁,能执宰天下,指点江山? ↑以上,摘自《嫡女重生》简介。 拜谢安歌的好记性所赐,他一字不漏地记了下来。 所以,谢安歌可以肯定,柳祛病,就是病娇体弱的那个他。 不知道为什么,想到这里,谢安歌就有点想笑,然后……他就真的笑了出来,“施主不必担忧,你方才无缘无故想与那位女施主结交,不过是一时错觉罢了。” 柳祛病现在的神色阴沉极了,眼中时不时闪过戾气,不管他表面看起来是如何温和,能将家业做到现在这种地步,他就不是什么软弱可欺之人。 刚刚在大雄宝殿中,柳祛病初见沈月茹,因为女主男配之间那点神秘联繫,就产生了某种感觉,令其惊怒不已,从而怀疑有人下蛊或是施术暗算, 闻言,柳祛病紧绷的脸色缓和了一些,“多谢方丈。” 他知道事情也许并不像方丈说的这样简单,但既然方丈说那是错觉,那就是错觉吧。重要的从来不是过程,而是结果。 第92页 他有妻有子,真的,不想和别的女人扯上关系。 事实上,柳祛病的担忧是毫无必要的,他的命运线早已被搅乱,那种莫名想要结识女主的冲动,充其量不过是剧情的最后挣扎罢了。 早在谢安歌将佛珠送给柳祛病时,剧情就乱了。 要不然,按照剧情,柳祛病应该拖着病体憋着一口气挣得了个天下第一富商的称号,然后来到建康城,认识了重生之后的沈月茹,在她的牵线搭桥下,才被那个绝世神医治好了病。 毫无疑问,柳祛病会将这一笔人情记在沈月茹头上,从此以后,不说予取予求,也堪称千依百顺,为她付出了不知多少财富。 当然,土豪柳祛病并不在乎这些身外之物。 只有生过病的人才会知道一个健康的身体是多么重要且必要,生病真的很难受,那种常年体弱多病,药不离身的感觉,真的能把一个人逼得崩溃。 得亏柳祛病性格足够好强,人又聪明,才撑了下来,换个性子软些的,早就撑不住了。 谢安歌送出佛珠后,柳祛病有佛珠疗养,又有着十分健康的作息,身体自然而然地好了起来,谈情说爱,娶妻生子不在话下。 柳祛病这样的男人,说不上正直忠诚,只是足够负责,重视家庭,有了妻儿之后,自然不会再对沈月茹动心。 而神医,因为谢安歌的存在,也不如剧情中那样名满天下。 魔教教主郑少华,现在大概正在陪着刘予玫四处行侠仗义,多做好事,积攒功德吧。 刘予玫魂魄受损,这个世界没有什么灵物,只能用功德蕴养保护魂魄,以免英年早逝。 郑少华,邪魅娟狂是真的,阴狠毒辣是真的,但他对刘予玫的一片心意,也是真的。在得知,魂魄受损不仅会让刘予玫英年早逝,还会让她投胎转世也不得好死时,郑少华毫不犹豫地放下了魔教。 他愿意,为了刘予玫,放下屠刀,金盘洗手,也愿意行善积德,为昔日的所作所为赎罪,甚至愿意,做一个他以前根本不屑去做的善人、好人。 哪怕要他一辈子压抑本性,他也心甘情愿。 魔教教主的爱,炽烈,扭曲,却也纯粹,直接。 爱一个人,付出所有,哪怕死去也在所不惜,也要求爱人付出同等的爱,无论爱人是否自愿。 非常可怕,也很神经。 在小说中,这样的病娇人设大概会很惹人爱吧,但在现实中,就很讨人厌了。 但凡人格足够独立成熟的人,都不会喜欢别人强取豪夺,那是对尊严和人格的践踏。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是双向的选择。 有些人总是不会数数,把爱情当作一个人的独角戏,戏精附体,自得其乐。 谢安歌幽幽地嘆口气。 三辈子,上百年,他已经见过太多的爱恨情仇,许许多多的痴男怨女。 大约是生性冷淡的原因吧,谢安歌从未对任何人动过心。他是别人生命中的过客,别人也是他生命中的过客,彼此之间,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情不够深,缘也太浅。 不值得驻足,停滞不前。 路边的风景很美,但前面的风景会更美。 第一世的爷爷,第二世的师父,这一世的老方丈,他们是谢安歌比较看重的人,记忆仍然鲜明,感情却如退潮般慢慢淡去。 人死如灯灭,方知万事空。 **** 一无所获,反而增添了更多疑惑的沈月茹,悻悻地回了沈府,被所谓的家人明里暗里挤兑了一通,气得肝疼,又重新燃起了斗志。 八月,金秋送爽,月桂送香。 梁栋大婚,王妃沈氏,侧妃何氏。 沈月茹对前世仍然耿耿于怀,根本不想圆房,梁栋不敢强迫她,只能随她去了。 新婚之夜,何明珠独守空房,红烛垂泪。 康亲王府,三人碰面之后,梁栋和何明珠都难免尴尬,只有沈月茹安然若素,因为她已经决定守好自己的心,再不轻易交付他人。 九月,梁逸文大婚,王妃张氏,侧妃沈氏。 张氏秉性坚韧,虽然知道丈夫心中有人却没有太在意,只温柔以待,大方得体,做足了贤妻的功夫。沈月露识时务,对梁逸文小意逢迎。 一时间,梁逸文妻贤妾美,日子过得比康亲王府和谐多了。 其他皇子对这两个兄弟的婚事,用羡慕嫉妒恨都不足以形容。 直到隆冬时节,庆文帝病重,沈月茹入宫侍疾。 沈月茹带着贴身侍女,梁逸文带着一群宫人,二人在宫殿的转角处,正好碰面。 梁逸文是个孝子,这段时间庆文帝病重,他既要监国,又要忧心父亲,便清减了许多,脸上属于少年人的圆润线条已经变成了更加成熟硬朗的成年男子线条,下巴冒出了青色的鬍鬚,眼里带着担忧,很有男子气概。 这才是沈月茹熟悉的梁逸文。 恍然如梦啊。 前世的丈夫,今生的小叔子。 究竟是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 沈月茹皱了皱眉,落在梁逸文身上的目光,带上了确切的冷意,以及微不可查的恨意。 梁逸文心中泛起微微的疼痛,不激烈,密密麻麻,绵延不绝,针扎似的痛。 他稳重了许多,不再奢求她回头,微微一笑,礼貌地向嫂子问好。 第93页 沈月茹点点头,一语不发。 梁逸文早已习惯她的清冷,她的沉默,以往都是他努力挑起话题,如今,他只是侧身请她先过。 沈月茹擦身而过后,梁逸文闭了闭眼,心上涌起难言的疲惫,几乎将他打倒,他真的太累了。 二月,庆文帝驾崩了,六宫鸣钟,久久不绝,声音悠远低沉。 正伏案画画的谢安歌握笔的手顿了一下,他轻嘆一声,将毛笔放在笔架上,取出圣旨。 谢安歌想了想,又伸出食指画了个神秘的符文,金色的符文缠上并融入圣旨,使得圣旨顿时变得金光闪闪。 “好了,给你加个特效”谢安歌看着这圣旨,差点被闪瞎眼,“这样太显眼了,不好,再加个时效吧。” 谢安歌打开窗户吹了会儿短笛,一阵冷风伴着细雨吹入屋内。 不一会儿,天空中一个小黑点往方丈室飞来,它越来越近。 临到眼前才看得出来,这是一只巨大的老鹰,黄色的喙和爪子,白色的头部和尾羽,漆黑的羽毛油光水滑,眼神尖利,整只鹰强壮而桀骜。 这只老鹰在看到谢安歌时,却乖顺地蹭到了他身边,不停地用头部摩挲着谢安歌的僧袍。 谢安歌嘴唇微弯,“别撒娇,乖,帮我把这个送到皇宫去……皇宫,你知道在哪里吗?” 老鹰很有灵性地点点头。 谢安歌摸摸它的头,把圣旨递给它。老鹰用爪子抓起不再发光的圣旨,拍拍翅膀,飞向了皇宫。 当老鹰飞到庆文帝寝宫上方时,圣旨又开始发光了,它松开了爪子,圣旨落了下去。 在后妃皇子臣子宫人们看来,这就是庆文帝显灵了。 经由太医、后妃、臣子们确认了庆文帝的逝世后,按刚刚从天而降的圣旨立二皇子为帝。 宣读完遗诏之后,皇后才长长地舒了口气,二皇子一系的人立刻跪在地上拜见新帝,口称万岁万岁万万岁。 其他人却突兀地站着,鹤立鸡群。 第51章 和尚26 将时间拉回一刻钟前,众人正在为皇帝驾崩哭嚎,一个哭得比一个悲伤,皇后更是几乎晕厥过去。 梁栋哭不出来,也不想哭。 过了今天,整个南梁都是他的,新帝取代旧帝,没有必要为将要掩埋在皇陵里的人哭泣。 这些年来,父皇宠爱继后,偏心幼子,他对父亲所有的期望早已一点点消磨掉了,心中对于父亲的死亡只有一点点怅然。 也许还有一点点快意。 那样优柔寡断的父皇,根本不适合做一个皇帝。 皇帝,应当雄图大略、意气风发才对。 沈月茹也没有想哭的冲动,该流的泪她上辈子就流尽了。 话说回来,上辈子庆文帝也死得早多了。 但为人儿媳妇,该有的孝心得有,于是她捻起沾了姜汁的帕子擦擦眼角,眼睛顿时红了,泪水落了下来。 突然间,一道金光从天而降,落在庆文帝上方。 刺眼的光芒盈满室内,众人连忙捂住了眼睛,泪水更是别刺激得滚滚而落。 过了不知多久,那金光才慢慢弱了下去。 皇后和梁逸文离龙榻最近,也离那闪着光的东西最近。梁逸文觉得有父皇保佑,没有任何东西会伤害他,毫不犹豫地伸出手去。 皇后不动声色地把儿子的手拍了回去,还瞪了他一眼,你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就敢乱动? 梁逸文无辜地回视。 皇后咬咬牙,握住了金光里的东西,这东西她还挺熟悉。 “是圣旨。” 金光彻底暗了下来,露出之前包裹在光芒里的圣旨。 众人也不顾眼睛的肿痛,连忙睁大眼睛看着这一切,生怕漏了些什么。 只有庆文帝的大太监章愉心中有数,暗道大师果然是大师。 接下来一切都顺理成章,取出密档和往日的圣旨对照,确认这的确是庆文帝生前留下的遗诏后,宣读圣旨。 大殿内,一半的人哗啦啦地跪下了,剩下的一半看看主子没跪,也直挺挺地站着。 不多时,外面便响起了兵戈相交的声音,嘶喊声沖天。 众人顿时提起了一口气,有些人甚至脸都白了。 梁逸文额头上的青筋顿时跳了起来,他大步走到皇后前面,指着梁栋说道:“放肆!父皇尸骨未寒,你就敢犯上作乱?!” 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父亲尸体尚未下葬,就急着反叛,确实是有点过分。 梁逸文往日里的笑容消失了,面色十分平静,语气也很平静,“咱们梁家,为了皇位打生打死的还少了吗?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 他的口吻没有愤懑,没有怨恨,只有一派理所应当,显得格外有说服力,让梁逸文都觉得似乎就是这么一回事了。 当年诸皇子被卢迪挑起野心叛乱,不就是为了那张龙椅吗? 不,不对。 梁逸文被绕晕了。 大臣们看着这兄弟二人对峙,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皇室的传统,血脉里的疯狂,都是那样清晰可见,令人不敢妄动。 其他皇子,喜欢蹦哒的早就被按了下去,还活着的一个个如同鹌鹑一般。 梁栋微微地笑了笑,那笑容有点寥落,又转瞬即逝,对着生来便被千娇万宠的弟弟道:“就像有了你之后,父皇的儿子,便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 第94页 准确地说,有了梁逸文之后,其他皇子的日子便艰难起来了。 继后面甜心苦,并不慈爱非亲生子,一心为儿子筹谋,其他皇子自然会碍了她的眼,连之前有隐形太子之称的梁栋都被迫藏拙。 继后甚至想插手梁栋的婚事,只是被梁栋用风流名声挡住了,不然也不会闹得年纪相差甚大的长子和幼子在同一年成婚,其他皇子早已抱上儿子了。 梁逸文沉默了。 作为被偏爱的那一个,他无话可说。 庆文帝的儿子并不少,唯有长子和幼子的存在感最高。有了梁逸文后,庆文帝就很少临幸宫妃,后宫中就再没有子嗣降生,梁逸文就成了庆文帝的幼子。 **** 那一天,皇宫内厮杀得血流成河,数不清的尸体被抬了出去。 很有经验的百姓们,家家户户关紧门户,噤声不言。一向山门大开的各大寺庙也关上了大门。 建康城内,两方的将士们展开了激烈的巷斗,不停地有人死去,马蹄声震得地板咚咚响,兵戈声更是令人汗毛直竖。 早春二月,今年的梅花开得格外鲜艷。 一直到新帝登基后,百姓才陆陆续续出门走动。 最终,还是底蕴更深厚,准备更充足的梁栋胜了——惨胜。 皇后在儿子死于乱箭之下后悬樑自尽。 尽管有庆文帝精心安排,梁逸文还是败了,接到秘旨的臣子只有三成站出来支持梁逸文。毕竟,死了的皇帝就不是那么值钱了。 几十年的乱世和动盪告诉人们,其实有时候皇帝并不那么值得恐惧,皇位上是谁来坐,也不是那么重要,身家性命才是最重要的。 梁栋也无愧于曾经的储君教育,他很有魄力,快刀斩乱麻,把反对者斩的斩,杀的杀,流放的流放,迅速稳定了局势。 那段时间的菜市口,一批批昔日的贵人蓬头垢面,被拉到这里斩首,地面已经变成了酱色,也不知道是鲜血染的,还是脏物污的。 不过,和剧情中比起来,这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 沈家隐隐有了倾颓之势,只是与剧情中不同的是,因为谢安歌插了一手,梁栋并不敢放纵沈月茹毁掉母家,尤其是他在得知法华寺在那一天被金光笼罩,毫髮无损的时候。 连他自己也克制着,没有杀尽兄弟,只把还活着的通通拘禁在府中,不许外出。 梁栋再疯狂,他还是信神佛的。 他只是不信和尚罢了。 这段时间,谢安歌也没闲着,他带着和尚们,不停地为死者念地藏经和往生经,超度亡灵。 他对皇帝谁做并不太在意,反正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男主男配,都是渣渣。 作为法华寺的方丈,谢安歌有责任护住名下的僧人,也愿意护住前来求救的信徒,一切随缘。 佛教中,对精通经、律、论三藏者的和尚尊称为三藏法师,其中最着名的三藏法师就是唐代的玄奘法师,他因为到天竺游学,归国后翻译了许多佛经而闻名于世。 谢安歌也是一名三藏法师。 在法华寺出现了合适的方丈候选人之后,他就放下了方丈的担子,专门讲经,经、律、论,什么都讲。 作为一个接受过现代教育的人,他从不拘泥于任何一本书,这些佛经各有千秋,他只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佛教在天竺最早分为空宗和有宗,汉代传入东土,多年来发展成了三个大派别:南传佛教(上座部佛教)、汉传佛教、藏传佛教。 汉传佛教专修大乘,后来又根据寺庙的创立者和研修典籍的不同分化成很多宗派,主要有八宗:性、相、台、贤、禅、净、律、密八大宗派。 法华寺就是典型的大乘佛教寺庙,属于台这一宗派,核心思想是实相和止观,以实相阐明理论,用止观指导实修,讲究顿悟。 整个建康城,寺庙和僧人的数量比起鼎盛时期,不足十一,却八大宗派齐全。 因此,对外时,只有在领头人足够强势时,这些寺庙才能团结一致。对内,各大寺庙常年争吵不休。 谢安歌讲经时,除了法华寺的僧人和信徒们,也有其他寺庙的和尚前来听经,不少外地人也会慕名前来。 有时候,同行比外行更可怕。 那些和尚们就经常就佛经上的问题发问,有些信徒也会拿现实中发生的事前来请教,但没有一个人能真正为难到谢安歌。 耗费时间最长的一场法会,整整持续了一个月,法会结束后,以法华寺为中心,甚至形成了一个五年一度的佛学法会。 讲经厌倦了,谢安歌就出门游歷,游歷疲倦了,他就回法华寺讲经。 闲着无聊时,他甚至一个人,以大雄宝殿为阵心,为法华寺乃至建康城摆下了一个巨大的守护阵法。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很久。 因为始终坚持修炼纯阳诀,谢安歌的身体一直很好,到寿终正寝时已经二百三十二岁了,那时他也仍旧皮肤光滑如年轻人,脸上不见一条皱纹,身体健康青春如昔,甚至因此惹出了不少事。 可惜那些想要长生的人,并不明白,这天地间没有什么是永恆的,生命更是尤其脆弱。 哪怕是长寿也不是那样容易的,十年如一日的苦修,也不是谁都能坚持下去。 想要得到,总得先付出才行。 第95页 谢安歌圆寂那天正在法华寺,他早上起来后,看着旭日东升,一点点地吐露紫霞,然后一如既往地念经,修炼纯阳诀。 他对死亡,早有预料,也并不惧怕。 死亡对他而言,从来不是终点,而是一个新的起点。 在熟悉的黑暗降临时,谢安歌保持着念经的姿势,嘴角挂着神秘的微笑,圆寂坐化,肉身化作一点点金色的光点沖天而起,在无云的晴空中留下了一道金光。 蒲团上留下了十八颗晶莹剔透的舍利子。 因为谢安歌提前告知了坐化时间,所以做好心理准备的和尚们虽然伤感,但并不悲痛,这样无病而终,算得上是喜事,甚至是值得高兴的。 方丈按照谢安歌的遗愿,有条不紊地安排事情,将舍利子按照一定规律放入法华寺中。 光柱在法华寺的上空停留许久。 喧嚣的都城为之一静,谢安歌并不禁言坐化之事,因此知道的人实在不少,只是没有谁会相信那位不老的圣僧会坐化,人们甚至以为他会和法华寺一样永远在那里。 但是看到这份异象时,信徒们惶恐不安极了,纷纷往法华寺而来。 建康城换过皇帝,甚至换过王朝,经歷过战乱、灾荒,每一次有法华寺的圣僧在,就如同一根定海神针,稳住了人心。 如今,一个城的人,都往法华寺挤来,万人空巷。 最后,光柱化作迷濛细雨,落在人们身上,伴着梵呗高唱,抚慰了人们不安的心。 这个世界,人们不会因为离开了谁就活不下去。日子一天天过去,百姓也渐渐习惯了没有圣僧的日子,其实和圣僧在时也没有什么不一样。 人,终究是要靠自己的。 作者有话要说: 梁栋这一辈应该是有很多兄弟才对,作者之前写着写着就写乱了,抽空会改一改 然后和尚这个故事就到这里了,番外也答应了会写个论坛体,明天尽量整出来吧(^_^) 第52章 番外之论坛体 怎么哪哪都有他???!!! 1l:歷史生 今年九月考入建康法华大学歷史系,美滋滋!! 然而,开学典礼校长说他,军训期间的文艺表演有他,开学之后导读课有他,歷史书上还有他!!! 做作业的时候是他! 写论文的时候时候还是他! 学校好不容易组织活动出门玩,结果!!!还是他!! 生无可恋.jpg 2l:楼台烟雨中 …… 不知道该说啥,同情楼主。 也许我知道楼主说的是谁,没办法,那一位的存在感就是这么高。 尤其是在建康城,城中一宝。 在别的城市还好。 3l:小猫咪 说的到底是谁啊? 4l:adam 活捉一个老实人,大家快来调戏ls!!⊙ω⊙ 5l:喜洋洋 这样的老实人真的很少见了哈哈哈,调戏ing 6l:尔等都是金鱼 3l歷史小智障吗? lz的码打得这么薄,地名提示得这么明显,还不明白是谁? 7l:楼台烟雨中 很明显 是他是他就是他! 我们的圣僧——瞭然大师。 8l:蓝色多瑙河 你们真是太刻薄了,把3l小朋友都吓跑了~( ̄▽ ̄~)~ 9l:请叫我正楼小天使 大家还记得lz是来吐槽什么的吗? 10l:马克笔 正常啦,想当年我学美术的时候,那才叫惨。 美术史上有他,美术鑑赏上还是他,甚至连美术博物馆还是他! 连素描这个美术学派都是人家开创的,虽然大师从未承认过。 11l:666 不是从未承认过,而是否认过好吗? 12l:高三狗 就是,智云大师的《浴佛节与挚友同游记》里面就写了。 瞭然曰:非吾哉。 敲黑板,必背文言文之一。 13l:红烧肉 文学家和大画家结伴出游,你写篇文来,我画幅画hhh 14l:马克笔 那幅《浴佛节朝圣图》还挂在国家博物馆,年年有和尚去朝拜。 15l:人间最美四月天 举手手.jpg 这个我知道! 十大国宝之一,估值不可计数,长732.9厘米,宽58.3厘米。 整幅画以鸟瞰视角画成,共计三千余人,画面涉及面积达13678平方米,笼罩了整个法华寺以及四周街道。 画卷上有车、马、牛、轿子等物品,人物有世家子弟,官员,名门闺秀,商贩,农民,车夫,僧人,甚至宫人等各个阶层的人士,画面生动,引人入胜。 里面每个人都栩栩如生,连最细微的表情,乃至一个妇人的耳坠子都描画得清晰可见。 整个场面宏大壮美,完美地復现了一千多年前的场景,尤其是浴佛节的整个流程。 最让人惊奇的是,现代有人坐直升机飞过法华寺,拍下来的照片,视角和《浴佛节朝圣图》是一模一样的! 现代法华寺鸟瞰图.jpg 浴佛节朝圣图.jpg 16l:英雄联盟 奇蹟! 除了人物和某些建筑不同,其他基本是一样的。 17l:大力水手 它甚至是彩色的! 18l:木棉花的春天 人物甚至是写实的! 第96页 lx保持队形。 19l:汉服社社长 服饰甚至比那些古装剧还好看! 20l:马克笔 作为一个曾经的美术生,我只能说: 技术甚至比现代人还牛! 21l:我爱工作 保管技术甚至是超前的! 大家知道吗? 东瀛当年入侵咱们大夏的时候,当时《浴佛节朝圣图》就摆在万盛园,火烧万盛园的时候,只有它被完好无损地保存了下来。 22l:歷史小白 如id,不是说前两年就有专家考证南梁就已经出现了水火不侵的圣旨了吗? 当时就有了这种技术,那保住了这副画也不奇怪吧? 23l:我爱工作 楼上太天真了。 先不说专家的结论是不是真的,假如说……我是说假如啊,这种防火防水技术当时已经存在了,但是这种技术是不可能普及的,这种技术也不可能成熟到让某种东西保存上千年。 所以,《浴佛节朝圣图》是一个例外,是一个奇蹟。 这只能说明圣僧就是圣僧! 24l:小猫咪 楼上这解释什么鬼? 25l:人间最美四月天 圣僧的年龄了解一下? 圣僧,法号瞭然,出自法华寺,建宁十七年(公元1127年)在宫中出生,出生时有佛像降世,伴随着莲香梵音,他是天生的佛子,歷经两个朝代,十三个皇帝,死于昭和九年(公元1359年),寿长232岁。 是大夏国歷史上寿命最长的人! 有史书记载为证。 ——参考《南梁史记》,《陈国史》,《圣僧列传》,《佛学史》。 26l:夜夜修仙 哈哈哈! 史书说,因为圣僧寿命特长,好多人想去见他沾沾福气,逼得圣僧出门游歷去了哈哈哈! 锦鲤圣僧,转发祈福! 27l:发生了什么 不知道为啥,看了ls好想笑! 史上最“倒霉”和尚,被动离家出走哈哈哈! 28l:夜夜修仙 然后被认出来被追了三百里哈哈哈! 29l:笑出猪叫 ls是魔鬼吗? 30l:小魔仙变变变 严肃点!你们不知道严肃长什么样吗? 还有皇帝想要长生不老,逼着圣僧交出秘诀,结果被啪啪打脸。 史书为证。 31l:歷史小白 那不是野史吗? 32l:人间最美四月天 避尊者讳懂吗? 自从唐代之后,皇帝都会看起居注的,哪个史官敢老老实实记皇帝的丑闻,脑袋不够掉的。 …… 71l:歷史生 lz终于回来了! 一下午的时间,lz相继参观了法华寺,以及法华寺旁边的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依然哪哪都是他!!! 已经麻木。 笑容渐渐消失.gif. 咸鱼躺.jpg 72l: ……!!!…… 同情楼主。 73l:歷史生 復活节.jpg 不过好处是,lz已经意识到了圣僧大大是一个多么牛逼的存在。 美术馆里一半的画和字是他的,博物馆里甚至有一个他的方丈室,图书馆里有一书架他写的书。 膜拜大佬! 74l:菜心卷卷卷卷 大画家! 75l:小蘑菇 先排个队,书法家。 76l:核雕 旅行家。 77l:小僧来自少林寺 诸位是不是忘了最基础的,佛学家。 78l:香格里拉 对哦,要不是楼上提起,老是这么圣僧圣僧的叫,我都快忘了圣僧是个和尚来的。 辩论家。 辩尽天下无敌手。 79l:猪猪女孩 养生家。 80l:yield 不是,楼上什么鬼?养生家?? 81l:不客气 高龄两百余岁容颜不老,这还不算是养生专家吗? ——论女人最羡慕的人。 82l:建康本地人 守护者。 83l:liability 楼上队形乱了。 84l:建康本地人 不管圣僧大人有多大的本事,有多少了不起的本领,他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形象就是守护者。 歷经千年,风雨无改。 守护法华寺,守护建康城。 作为一个建康本地人,我会永远记住圣僧大人。 85l:天蓝如海 不知道该说什么,潸然泪下。 圣僧大人真的是死了都在守护着我们。 86l:那些年的我们 对,近代东瀛入侵,大夏八年抗战,就属建康城死去的人最少,死去的那些建康人都是主动出击的。 圣僧一直在默默地守护我们。 东瀛人用大炮,用炸.弹,却始终不能突破圣僧千年前布下的阵法,最后无奈绕过了建康城。 他保护了建康城和附近的百姓整整八百多万人。 我家的祖先就是那时候逃到了建康城,活了下来,要是没有圣僧,就真的没有现在的我。 泪目。 87l:小僧来自少林寺 我辈楷模。 88l:非常时刻 可惜,阵法防得了敌人,防不住人心。 89l:电影爱好者 何老拍的那个《建康记事》说的就是这件事,文艺片,票房特别低,但真的是一部好电影。 第97页 电影特别写实,色调也很低沉晦暗,符合史实。 主角演技好,特别有灵气,完全不会出戏,就像是把人带回了那个年代一样。 配角和群演也是,非常出色。 就是票房低。 90l:天蓝如海 这个我看过,特别真实,也特别感人,让人痛哭流涕,撕心裂肺的痛,评分九点多。 就是太压抑了,看得特别难受,看了一遍之后不敢再看第二遍。 91l:歷史生 啊啊啊啊啊!!!!!! 气炸了!原地爆炸!! 气成河豚!!! 92l:发生了什么 如id,楼主咋了? 92l:歷史生 刚刚我们老师说,他有个学生在广电局工作,刚刚审批了一个电视剧,据说是改编自《倾世皇后》!!! 93l:天蓝如海 wtf!!! 这种毁灭歷史的玛丽苏剧,写出来还不算,还要播出来!!! 你仿佛在逗我????! 94l:电影爱好者 夏国电影就是毁在了这些人手里,一点也不尊重史实。 95l:建康本地人 投诉!必须投诉! 游.行示威抗议! 当我们建康人都是死的吗?? 96l:圣僧威武 +1 当我们南河人都是死的吗? 97l:云海 啧啧,又炸了一个! 这些人怎么就是不会吸取教训呢? 老是往坑里跳,跳了一次还不够,又跳第二次? 98l:发生了什么 怎么了?发生了什么? 《倾世皇后》是有什么问题吗? 99l:沉迷小说不可自拔 让我来为你们解释一下! 100l:不可控 搬凳子.jpg 学习委员请坐! 101l:沉迷小说不可自拔 《倾世皇后》写的是一个现代女孩被闺密噼腿之后,去法华寺旅游散心,结果不知道摸了个什么法宝,就穿越了,穿到了南梁。 女主一身清凉降落到了青楼,一首歌曲征服了老土的古人,顺便征服了深情款款的大皇子,忧郁斯文的三皇子,傲娇霸道的小皇子,然后展开了一系列的虐恋情深。 然后女主一次受伤之后,女扮男装来到了法华寺,想要找回家的路。 她凭藉现代的学识,征服了醉心佛学的圣僧,赢得了圣僧深埋于心底的爱恋。 最后,女主还是选择了深情的大皇子,成为了那位号称国之明珠的懿安皇后。 ——就是那位号称史上最深情的神武帝亲口承认的,“懿安皇后乃朕心头血,掌中宝,可望不可及”的那一位皇后,也就是他的第二任皇后。最后统一了大夏国的神武帝因为她终生不娶,过继了兄弟的儿子当太子。 也就是说,女主不仅取代了史上的懿安皇后,和神武帝一生一世一双人,还赢得了几乎堪称坐化飞升的圣僧的一颗真心。 前几年,有旅客到建康城旅游,就吐槽了一句圣僧不好的,结果被本地人结结实实打了一顿,连警.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之前,《倾世皇后》写出来的时候,几乎天天被举报,作者被逼得换了网站写,还是被举报。 现在居然还敢拍成电视放出来,这胆大的令人大吃一惊! 102l:不可控 给大佬递茶! 103l:花果山 卧槽!!胆儿真肥! 104l:阿达 这样诋毁一个出家人,真不要脸! 我从来不说脏话,都想破口大骂!! …… 905l:歷史生 大家不要激动! 我们老师已经联合一帮歷史大咖去抗议去了。 保守估计,这部电视剧是播不出来的,嘿嘿。 大家可以放心去睡了,别熬夜,早睡早起身体好。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整出来了⊙ω⊙ 第53章 番外之何明珠 “柏之,我爱你啊!为了你我什么都能做,你为什么不爱我,哪怕只有一点点?” 何明珠哭着说,明艷的脸庞满是泪水,妆容一塌煳涂,既伤心又绝望,像是落了水的凤凰,狼狈极了。 梁栋沉默了一会儿,还是掏出了手帕,细緻地抹着何明珠的脸,心里一抽一抽地疼。 何明珠说的这些话,又何尝不是他想对沈月茹说的? 只是他生为皇子,有自己的骄傲和矜持。他已经向沈月茹低了太多次的头,但是沈月茹比他还骄傲。 她是九天月神误入凡间。 何明珠也是天之骄女,看向他的眼神永远带着崇拜和爱慕,一言一行不掩其心,有些幼稚,有些娇蛮,可是对他的心从来没有变过。 他是知道的。 父皇下旨将明珠嫁给他,他本想自己可能要辜负明珠了,可阴差阳错,二人竟圆了房,就再也不能清清楚楚地分开。 日久生情,情深义重。 这世上,再没有人,比何明珠更爱他了。 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 ……不如怜取眼前人。 过了不知多久,高大的男子终于慢慢地将美丽的女子拥入了怀中,远远望去,金童玉女,再般配不过。 狼狈不堪的女子也不可置信地露出了惊喜甜蜜的笑容。 何明珠原是现代的一个白领,平时深爱各种甜宠文,在看《嫡女重生》的时候,她十分同情女主,也为女主的手段叫过好。 第98页 但是,越到后面,她的同情就慢慢转移到了男主身上。 梁栋多爱沈月茹啊! 他为了她,打下如画江山。他包容她,理解她,帮助她。 他登上至高无上的位置时,心甘情愿地与她共享权柄,共享生命。 可是,直到最后一刻,沈月茹也没有确定地说过,她爱梁栋。 宛如天神,再完美不过的男主,仿佛有了败笔。 可是何明珠想,也许就是那一刻起,她爱上了这个虚拟人物——尽管她已经有了男朋友。 她想只是一个书中人,爱就爱了,没有关系的吧。 后来,她来到这个陌生的年代,跟女主交了朋友,她们很多观念相同,很合得来,很快就成了知己。 但她真的没有想过当第三者,反而感觉到了尴尬,一直和梁栋保持着距离。 她看着梁栋不知疲倦地追逐女神,却一次次地被拒绝。 一开始,她也是真正关心沈月茹的表妹,以察看未来的表姐夫真心之名,为难他,取笑他,设立重重障碍,要求他完成一些无伤大雅的任务。 他把她当成沈月茹的娘家人,所以毫无怨言,一次次地,机智地完成了任务。 后来,她都不忍心再为难他了。 嫉妒与爱意却在这一次次的试探中滋生出来。 在沈月茹又一次拒绝梁栋的时候,她终于爆发了,也设计了梁栋,可他并没有怀疑她。 随即,便陷入了无望的追逐。 她真的很累很累了,她自己都觉得自己不知羞耻,自甘下贱。 爱给人希望,又让人绝望。 如果梁栋再不给她回应,她都不敢肯定自己能不能坚持下去。 幸好……她等到了这一天。 何明珠把头埋在梁栋宽厚的怀里,只恨不得这一刻能够天长地久。 王府后院花木扶疏,隔着漏花窗,沈月茹站在花丛边,冷冷地看着这一切发生,就这样看着她的丈夫——曾经发誓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男子,搂着她的表妹,眼神温柔而怜惜。 那双曾诉说过无数甜言蜜语的嘴唇,印在别的女人的额头上,缠绵悱恻。 她一言不发,维持着最后的骄傲,转身离开。 再次被背叛,不知道为什么,她比上世死去时还要痛苦,心如刀割,苦若黄连。 “王妃,王爷……他只是一时爱俏,他心里最爱重的终究是您,那小……表小姐……”,婢女想起那位还是王妃的表妹,咽下了一些不雅的话语,“再得宠也是越不过您的。” 要她说,王妃如今就应当尽快承宠受孕,只要生下了嫡子,将来这王府都是世子的。 等地位巩固之后,她想怎么对付侧夫人,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到时候王爷就是为了自己的嫡子,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不过,这些话不是她一个小小的婢女应该说的。 另一边,梁栋细细地吻着何明珠光洁的额头,闻着她身上清甜的果香。 他知道何明珠是将门虎女,不爱用薰香,平时只爱用一些鲜果鲜花,在京中,也是独一道风景了。 而沈月茹,不管手段有多凌厉,她都是典型的大家闺秀,平时爱用清冷的沉水香,闻起来令人只觉可远观而不可亵玩。 梁栋抱着何明珠,渐渐变得漫不经心,过了一会,道:“明珠,如今大事未成,我手中尚有公事,待我忙完再来陪你。” 说着,抚了抚何明珠的鬓髮,说不出的柔情蜜意,那些心痛都被压在心底,无人可知。 “那你快去吧,明珠等着柏之。”何明珠低头羞涩一笑,芙蓉面生霞,直看得梁栋心神摇曳。 “对了,柏之,明珠已经许久不见爹娘了,想出府见见他们。” 看着何明珠剎那间黯然的脸庞,梁栋心下一涩。 他此时正是愧疚的时候,想也不想就答应了,还让管家从库房里取出了一些奇珍异宝,让她带回去。 等他走后,何明珠的表情瞬间变得无比阴冷,手指掐入了肉中,青筋暴突。 如果是别的女子,大概会信了这鬼话吧,但她看了《嫡女重生》十几遍,再了解梁栋不过。 她知道他在撒谎,可是她只能忍,因为她没有退路了——哪怕是为了腹中的孩子。 何明珠回到房间,在婢女的服侍下用清水洗了把脸,面无表情道:“你准备一下,我要回一趟家。” 是的,回一趟家。 那个有着严肃的父亲、慈爱的母亲的大将军府,才是她的家。 王府,现在还不是她的家。 “爹,娘,女儿好想你们。”何明珠跪了下来,抱住母亲的大腿,泪水无声地蜿蜒而落。 何府的大夫人心疼极了,不停地抚摸着何明珠的后背。 “你不是说你和月茹一向关系好,嫁入王府也不会受委屈,如今又在哭什么?”大老爷道。 表姐妹同嫁一夫,无形中挑起了大将军府的矛盾。 继后果然好手段。 “明珠这么做还不是为了府中,圣旨已下,岂容更改?你少说两句行不行?”大夫人毫不客气地怼了回去。 “大将军府的面子,陛下不会不给。”大老爷硬梆梆地道,他当初是想入宫求陛下收回圣旨的,只是被母女俩给劝下了。 第99页 何明珠只默默流泪,她知道父亲刀子嘴豆腐心,实际上很是心疼她。 只是,他也疼自己英年早逝的妹妹。 “我不明白,表姐是爷爷的外孙女,我也是他孙女啊。”何明珠哭得直打嗝。 她说了这句话,其他的什么都没说,言下之意已经足够遐想。 大老爷和大夫人的脸色瞬间变了。 大夫人默默地拭了眼角的泪花,她是长辈,如今说什么都不对,什么都不能说。 但是,何明珠能。 “爹爹,我知道你心疼姑姑,心疼表姐。可是,沈家不曾亏待表姐,表姐下手可一点都不心软啊。” 是的,这个时候沈家的问题还没有彻底爆发出来,明面上,沈家上下没有什么对不住沈月茹的地方。 白姨娘对沈月茹不好,那很正常,沈月茹出手对付她,也很合理。 但是,数次坑害沈父和庶弟,何大舅舅也是不能理解的。古代宗族同枝连气,沈府日后也是外甥女的依靠,她怎么就下得了手? 一个女子出嫁以后若是没有娘家帮扶,日子不会太好过,所以古人才更重视男子。 何家人素来是帮亲不帮理,他也没有计较那么多,如今明珠提起来,他心里也是有些不舒服的。 说到底,这是一个孝道大于天的年代。 沈月茹携着滔天恨意重生而来,只一心復仇,只要明面上过得去,加上她以为外祖家必定站她身后,哪里考虑得那么周到? 何明珠膝行过去,一边流泪,一边道:“爹,我姓何,我才是何家的血脉啊,我将来的孩子也会流着何家的血。表姐再怎么样,她也姓沈。我们何家到底欠了她什么啊?才要我这样事事让她?明明我才是何家的大小姐。” 大将军府阳盛阴衰,得了沈月茹的母亲后,自然是怎么疼宠都不够的。 何明珠虽然也受宠,但毕竟不具有唯一性,比不上沈月茹的母亲。 大将军是阖府的风向标,他疼爱沈月茹,下面的人也会一窝蜂地跟着。 但是,不管怎么样,大老爷才是大将军的嫡长子,是何家的继承人,他说的话,分量极重。 何明珠眼里划过一丝阴霾。 沈月茹,你不就是仗着梁栋和大将军府吗? 那我就一点一点地断了你的臂膀! 何明珠毕竟是来自现代,再无能,在诸多信息的轰炸下,也有一定的政治素养和大局观。有史以来,外戚就没有不想再进一步的。 如今,梁栋的可能性并不大,但也并非没有可能,最差也是一个亲王。 让未来的皇帝身上有何家的血脉,就不信手握重兵的大将军府不心动。 外孙女,终究是远了一层。 而且,沈月茹的行事也并不厚道。 何明珠的这些小心思,大老爷也看出来了,他心情有些复杂,自己的女儿自己知道,说的好听是性情耿直,说的难听是胸大无脑。 如今倒是动起了脑子,却是为了一个男子。 “而且,爹,娘,我怀孕了。”何明珠摸着肚子道,为了孩子,她也不能退。 最后一个筹码重重地落下来,大老爷心动了。 他再疼爱妹妹和外甥女,也要为女儿,为整个家族着想。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妹妹,你别怪我。 **** “贱人!要是真的不爱梁栋,为什么要接受皇后印玺,又不参加封后典礼?”何明珠又气又急,只是她现在也成熟了,面上还是很美的,一点也没有怒气沖沖的狰狞。 她想和梁栋肩并肩,想和他一起接受万民朝拜。 可是梁栋登基后,封了王妃为皇后,封侧妃为贵妃。 皇后宫中,沈月茹疲倦地道:“陛下,放我离开吧,你和明珠的恩爱我已经看到倦了。” 梁栋语气森然地道:“不,皇后,你想都别想。你生是朕的人,死,也是朕的鬼!”说完拂袖而走。 那就别怪我。 沈月茹闭上了眼睛,眼角有细细的水痕。 该报的仇她已经报了,心中已经再无挂念,却也心如死灰,只想离开这囚笼。 明珠如同她的女儿一般,曾带给她莫大的安慰。只要她这个皇后在一天,明珠就不会开心。 不如离去。 不久,皇后联合世家叛乱,打斗之中,乱箭射向梁栋时,何明珠下意识替他挡了。 梁栋瞬间红了眼,声音悽厉,“明珠!” 他抬起头,再也没有了侥倖和心软,看向沈月茹的眼神冰冷极了。 “杀!” 一声令下,藏在暗处的护卫沖了出来。 “宣太医!” 内侍匆匆而去。 梁栋将何明珠抱入寝殿,抖着手指抚摸何明珠灰败的脸,落了泪,“痴儿啊!” “陛下。”何明珠虚弱地道。 “明珠,我在。”梁栋握着何明珠冰凉的手,感觉像是握了一块冰,只觉得透彻心寒。 窗外面是炙热的夏日,梁栋只感受到了冬日的寒冷,吹过的每一丝热风都像唿啸的北风,带走了他身上的热量。 何明珠胸口流的血越来越多,染红了粉红的宫装,下.身的裙子也红了。 她是妾,不能着正红。 第100页 “太医呢?为什么还不来?” 帝王绝望的嘶吼响彻寝殿。 “太医来了!” 梁栋侧着身子,让太医诊治,“治不好贵妃,朕让你们通通人头落地。” 半晕半醒的何明珠听了这经典的霸道皇帝台词,不由得露出了一丝笑意。 “龙胎保不住了。” “那就保贵妃!” “箭入心肺……拔了,娘娘必死无疑。” “若是不拔呢?”梁栋道。 其实他很明白,他的明珠,救不回来了,那弩.箭是有倒刺的,拔.出来必定是带肉的。他对太医的威胁越狠,只能证明他的无力。 “臣只能勉力而为。” 太医没有拔出箭头,他只剪了箭身,替何明珠止血,又写了药方,令人煎药。 医女取出了那个死胎,都已经成形了。 梁栋眼睛赤红。 几个时辰之后,何明珠醒了。 她觉得自己很清醒,从所未有的清醒。 “我的孩子,保住了吗?” “娘娘,以后还会有的。” “哦。”何明珠摸了摸空空的小腹,早有预料了。 “苹果,我现在好看吗?”她问自己从家里带入康亲王王府,又带入宫中的婢女。 在现代时,她就极爱吃苹果,只可惜现在苹果还没有培育出好的品种,只能给侍女取了这个名字怀念。 婢女欲言又止,何明珠现在的样子真的谈不上好看。 “说实话。” 苹果忍住泪,“娘娘国色天香,只是现在略微憔悴了一些。” 何明珠一醒,梁栋很快就来了。 “拦住陛下,我不见他。” 何明珠又让苹果放下了床帘。 汉代的李夫人死前以被蒙面,不愿见汉武帝,反而留下了最好的一面给汉武帝。 如今,何明珠也不愿见梁栋。 尽管他已经见过她最糟糕的样子,但何明珠还是想尽力弥补。 何家生她养她一场,手握重兵,虽然立了大功,但将来难免会被皇帝猜疑。 她要为何家做最后一件事。 “明珠,你为什么不见我?”梁栋悲痛不已,他不想勉强明珠。 “柏之。” 梁栋登基后,她一直称他陛下,其中哀怨分明。梁栋心虚,也不敢追究。 毕竟大将军府鼎力相助,而沈府,不拖后腿就算好的了。 明珠的身份,是配得上皇后之位的。 可是,月茹她也是大将军的外孙女,而且她还是他的妻子,从王妃到皇后乃是理所应当——这些都是藉口。 说一千道一万,不过是因为沈月茹是梁栋窗前的白月光,她是他的求不得,放不下。 而何明珠,是他掌心的硃砂痣。 如今,何明珠管不了那么多了,她只想做到尽善尽美。 她低低地咳了一下,咳出了鲜血和内脏的碎肉。 梁栋伸出手去,始终不敢掀起床帘,他了解明珠的脾气,他要是真的强来,只怕明珠不悦。 “柏之,你知道我最先看上你什么吗?” “我不知道。” “是你的容颜。” 梁栋隐隐明白了什么。 “我心悦君,始于容颜,陷于品德,终于此生。”何明珠说得费力,声音都是颤抖的。 “我只希望,在柏之的心中,永远都是美好的。明珠不希望,柏之今后想起明珠时,有不好的回忆。请……柏之,成全。”何明珠断断续续地说完了这一段话,狠狠地喘气。 “最后,明珠祝柏之,平安喜乐,万寿无疆。” 她眼前闪过了很多画面,游人如织的游乐园,光影交错的电影院,雕樑画栋的将军府,温柔慈爱的爹娘。 还有那个……傻乎乎的,长得不帅,说话也不甜的男朋友。 最后的最后,还有那个怀着滔天怨恨,依旧对她笑得温柔的表姐。 贵妃的嘴边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眸子里的光却慢慢熄灭了。 梁栋沉默地立在床前,他想说我不会嫌弃你的,他想说明珠我心悦你,他还想说以后我会好好对你的……他有太多的话想说。 可是他怎么也开不了口。 因为能听这些话的人,已经不在了。 何明珠的意识渐渐消失了,唿吸、心跳也慢慢地停了。 梁栋恍惚觉得,自己的胸口在那一天也被箭射中了一般,现在痛如刀绞,冰寒的北风哗啦啦地吹过伤口,冻结了他青年时代最真挚的感情。 从此以后,他没有了心爱的人,也没有了心爱他的人。 他的软肋消失了,他不再有弱点。 他会超越祖辈,成为最英明的帝皇,带领群臣百姓铸就万邦来朝的盛世,他将万世流芳。 只不过,这个盛世跟那个死去的痴儿再无半点关系。 周围的宫人低低地啜泣着。 贵妃出身尊贵,人却是再和善不过,从来不轻贱他们这些宫人,如今死去,宫人们哭的真心实意。 梁栋忍着痛一步一步地走了出去,他要为明珠准备一场最盛大的葬礼,以皇后之名,以皇后之礼下葬。 第101页 他知道她想当皇后的。 生前,他没有给她,死后,他给她一切,只求她归来,或是安息。 他没有哭,一滴泪都没有掉。 既然明珠希望他平安喜乐,那他就永远平安喜乐好了。 多年后,梁栋养了一只棕色大狗。 那狗一开始很怕他,后来便渐渐养熟了。 一日,那大狗远远地听到梁栋的声音,飞奔而来,扑入他怀里。 那一瞬间,坚硬的城墙轰然倒塌,梁栋痛哭出来。 他想起了很多年前,他的明珠也是这样,远远地看见了他,便迅速跑过来,不顾一切地奔向他。 他曾暗暗地想,这大将军府教养出来的小姐可真是不知礼数。 还是月茹的表妹呢,这样轻佻,一点也不稳重。 可是,最后的最后,是月茹要杀了他,是娇蛮的明珠救了他。 以命相救,香消玉殒。 斯人不復入梦来。 梁栋把脸埋入大狗浓密的皮毛内,像一个失去了心爱的玩具的小男孩,哭得不能自已。 大狗温顺地任他抱着,汪汪了几声安慰难过的主人。 “主人,我可以带你走。”暗卫甲一说。 “走?能走到哪里?”沈月茹被关在皇后的寝殿里,始终是清冷的,仿佛一场宫乱只是小事一桩。 “天下之大,总有容身之处。” 沈月茹轻笑一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我不走,你们走吧。” 暗卫们撤走了,他们的命很低微,但他们自己还是很珍惜的。 “小姐,你这是何苦?”忠心婢女哭道。 “是,我是有办法让他不追究,他终究是爱我的。”只是爱得不够深,这份爱也并非唯一罢了。 “可是。”沈月茹轻轻嘆息,带着秋日落叶的味道,充满暮气,“我累了。” 那一天,明珠流的血,好多啊。 这个住着南梁最尊贵的女人的宫殿,很快燃起了熊熊大火,一抹倩影在火海中慢慢消失。 一日之内,皇帝痛失妻妾。 纯朴的百姓们流下了同情的泪水。 大将军痛失救架的孙女和叛乱的外孙女,一气之下,病倒在床。 大夫人恨极,她指着丈夫骂道:“若非尔等纵容那贱人,我儿何至于死?”从此自囚佛堂,此生不復与公公相见。 大老爷无言以对,默默退下。 大老爷继承了父亲的一切,交出了虎符,得到了善终,梁栋在时,大将军府荣华富贵,位高权重,风头无双。 现代。 一个年轻女人清晨惊醒,看了看四周,一脚把睡在旁边的男人踢下了床。 “怎么了?怎么了?地震了吗?” 何明珠哇哇大哭起来。 顶着一头乱毛的年轻男人手足无措,“怎么了?宝贝?谁欺负你了?还是你想买什么了?” 他是个it男,忙起来不要命,日夜颠倒都是常态,但他的女朋友十分体贴,所以他也十分宠爱何明珠,平时要什么给什么。 何明珠哭了多久,眼底青黑的男人就哄了多久。 她哭累了,才抽抽搭搭地道:“我梦到你出轨了。” 男人一头黑线,却甜蜜得不得了,女人啊就得哄。 “冤死我了,宝贝。梦都是反的,这只能说明我绝对不会出轨。” 第54章 神父1 黑暗退去,光明再次降临时,谢安歌又来到了那个陌生的空间。 巨大的罗盘浮在半空俯视苍生,两张等身高的卡片出现在谢安歌眼前,一张是道士,另一张则是十二戒疤的和尚。 新的卡片上,那和尚悲天悯人的劲都快冲破天际了。 谢安歌嘴角抽了抽,感觉莫名的羞耻,这卡片也不知是谁的杰作,也太会抓镜头了。 他可不是只有这一面。 《嫡女重生》这本书晃了出来,书页无风自动,一个个黑色方块字跳跃起来重新排列。谢安歌翻开这本书时,剧情果然又变了。 合理推测一下,他到达这些书中世界就是为了改变剧情。 但是动机呢?理由呢? 谢安歌相信,驱使人类行动的最高动力就是欲.望和利益,这样做,谁能从中得利? 还没等他想出个所以然来,书本再次改变。 封面变成了一个英俊霸气的男人,金髮碧眼,铠甲护身,巨大的宝剑被树立在身前,身后是一群千娇百媚的女人。 异世为王四个字金灿灿的,加上封面那帮衣服五颜六色就差开个彩虹铺子的男男女女,简直了——辣眼睛! 谢安歌忍住捂眼睛的冲动,打开了书本。 不到一分钟,啪地合上了书本。 谢安歌的脸色已经难看到跟菜干有得一拼。 我错了,我深深地意识到了自己的无知。原以为《嫡女重生》已经够脑残的了,没想到这个《异世为王》居然更可怕。 果然,没有最××,只有更××吗? 毕竟是修炼了一辈子佛学的人,谢安歌的修养和佛性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提升,所以没过一会儿,他重新打开了书本,用最审慎的态度,仔仔细细地看完了这本书。 看到后面,居然还看出了点趣味是怎么回事? 第102页 这本书的章节和字数都远超《嫡女重生》,作者大概是在不断的写作中锻鍊了写作能力,越到后面文风越成熟,有些桥段虽然还是那么狗血,但看得出来,比一开始的小白要好得多。 这稍稍安慰了谢安歌的心灵。 谢安歌的阅读速度很快,一本书翻完后,白茫茫的空间里强烈的白光勐地亮起,罗盘岿然不动,唯一的灵魂体收拢了神识,沉入了梦境中。 **** 梵蒂冈神学院。 这个学院大量运用了天然石材,尖尖的屋顶直指云霄,双翼鹏展的天使雕像,雕花的铁门,彩绘的玻璃,浅色的石材,无一不透露着浓郁的古典气息,或者说宗教气息。 午后的阳光温柔暖和,铃声响起,穿着白色金边校服的少年少女们,三三两两从建筑里走了出来。 浅金色的阳光洒在那一张张年轻的脸庞上时,像是怕惊吓到那些快活的笑容一般,变得更加柔和起来。 “嘿!安格斯,刚刚老师教的圣光术你学得真快!介意能教教我吗?”棕发少年将手搭到谢安歌肩上,毫不客气地问道。 当然,他和原主本就是好朋友,也用不着客气。 “当然不。”谢安歌微笑,“你知道的,我很乐意教你,前提是——你得乐意学。” 这一次,谢安歌终于不必再从婴儿做起来了,真是谢天谢地!要知道,婴儿这种生物只要做一次就够了。 但是他也必须接手原主留下的摊子,比如人际关系之类的。 好在原主安格斯·斯诺并不是热衷于社交的人,最好的朋友也就那么一个。 不得不说,这大大降低了难度,加上原主留下了一部分不那么隐私的记忆,那么生活和学习也就不成难题了。毕竟还是学生,又是孤儿,就更没有其他更复杂的关系需要处理了。 这个开局,妙啊。 比尔摸了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他对光明女神是虔诚的,谁也不会怀疑他的信仰。 然而,十三岁的少年,正是活泼好动的年纪,谁也不能苛求他对知识的热衷。 神学院的老师们也是从那个年纪走过来的,也很能理解学生们的小心思,只要信仰足够虔诚,其他的都是小意思,也不会抓得太严,还会留下一丝缝隙,让生活单调的学生们好歹有一丝喘息的空间。 反正,只要到了外面,认识到了这个世界的真实面目,大多数神学院培养出来的学生反而会更加坚定对神的信仰。 “嘿嘿!等考完试,我就请你去莫丽饮品店怎么样?”比尔讨好地说。 莫丽饮品店是莫丽夫人开的饮品店,正好在梵蒂冈神学院前门那一条街上。莫丽夫人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水系魔法师,又心灵手巧,在饮品上有很多创新,生意十分兴隆。 这家店的价格对于比尔来说,也足以让他肉疼了。 谢安歌似笑非笑地看了比尔一眼,“大方的比尔,到时候不要心疼钱包呀!” 开了个玩笑之后的谢安歌走了两步,又回头看看原地不动的比尔,“亲爱的比尔,魔法防御课就要上课了,你要在这里等到迟到吗?” “不不不,我只是太震惊了,女神在上,没想到你还会开玩笑——这还是我那个严谨自持的老朋友吗?”比尔夸张地笑道。 谢安歌笑了一下,他知道他和原主是完全不同的人,他也没有要掩饰的心思。 他就是他,谢安歌。 “哦?这样不好吗?”谢安歌反问道,“我记得你以前说过,我应该更——开朗一点。” 以前比尔确实说过这样的话,他也是为安格斯好,毕竟开朗的人总是比内敛的人更加讨人喜欢,这是人之常情。 神学院的学生毕业之后,必然要离开这个堡垒,和各方人士打交道,这个时候性格如何很容易影响到前程。 没有人会喜欢自己的热情和好意在别人那里碰壁。 而性格开朗的人,一般会给出更加令人满意的回应,不至于冷场,一般,人们也将之称为社交能力强。 “哥们,你现在这样很好,请继续保持。”比尔追了上来,搂住谢安歌肩膀。 看得出来,比尔是真心为朋友着想。 无论在哪里,一个真心为朋友的前程着想,甚至愿意给出合理建议的人,都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好朋友。 也难怪,在书中比尔被害死之后,原主那样文静温柔,甚至称得上是与世无争的人,竟然能黑化到那种地步,真是人不可貌相。 谢安歌又笑了笑,真的,和这样一颗小太阳在一起,想要不笑,真是太为难人了。 比尔愣了愣神,捂住了眼睛。 “天哪!安格斯!我的安格斯!你的笑容为何如此灿烂,比阳光还要明媚,令人自惭形愧?” 谢安歌的笑意更深了。 原主确实有一副得天独厚的好样貌,浅金的发,碧绿的眼眸,饱满的额头,又大又圆的眼睛,白皙光滑的皮肤,加上一张典型的娃娃脸,整个人都显得十分年幼天真,性格又文静,看起来真的一点攻击性都没有。 气质温柔到自带光明属性,是那种天生的神父。 哪怕板起脸也只让人觉得他在撒娇,完全生不起惧怕的心思,只想赶紧让他笑一笑。 第103页 他笑起来时更是不得了,眼里真的有光,清澈明亮,带着孩子气,浑身的气质仿若天成,干净得不得了。 谢安歌照镜子时都在感慨,难怪在书中,安格斯为了替朋友报仇,哪怕性格上有缺陷,也能很快爬上高位,成为主角称王称霸路上的终极大反派。 连主角见到他都难以生出敌对的心思,明知那是他最强大的敌人,最后也没做出什么报復动作。 只是不幸的童年让原主格外自卑,性格敏感又内向,以至于没能完全发挥出自己的天赋。 二人说说笑笑往魔法防御课教室走去。 《异世为王》这本书的背景主要在一个光怪陆离的异世界中,即魔法荣耀大陆。 这个广阔美丽的大陆孕育了数不清的生灵:神明,人类,精灵,龙族,魔族,矮人,人鱼……也发展出了数不清的职业:魔法师,剑士,鍊金师,魔药师等。 众神之战后,只有最强大的光明女神存活了下来,因此大陆上只剩下了唯一的教会——光明教会。 梵蒂冈是光明教会的中心,教皇常年驻扎在这里。 歷来,梵蒂冈神学院就是光明教会的摇篮,是整个大陆上最出色的神学院,她的学生都是光明教会的预备役,将来也要承担起驱逐邪恶与黑暗的责任。 所以魔法防御课是学校最主要的必修课之一,目标就是教导学生们防御人类和魔法生物、魔法和斗气的攻击,以及进行强而有力的反击。 梵蒂冈神学院内部分成了两个学院,一个是魔法学院,一个是骑士学院,前者培养的是教会的神父、主教乃至教皇,后者培养的就是忠于教会的圣骑士。 分院的规则也很粗暴,有魔法天赋的进入魔法学院,有斗气天赋的进入骑士学院,二者皆有的还是进入魔法学院。 魔法防御课一般是同年级的两个学院一起上的,教室位于演武场。 谢安歌和比尔到达演武场没多久,铃声响起,两位老师和他们的助教也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会充分发挥想像力详细写一点校园生活,希望能吸引到我的读者们(=^^=) 突然兴奋.jpg 第55章 神父2 两个老师一男一女,男老师叫安德鲁·斯威夫特,是一个光明中级魔法师;女老师叫艾玛·库克,是一个七级剑士。 老师和学生们双方见礼后,安德鲁开始上课,他首先带领学生们回忆上节课的内容,“你们都已经学过如何防御别人的攻击,那么,假设诸位还记得上节课的学习内容,有谁可以回答我,主要的防御手段有哪些?” 说着,他温和地扫视了一下众人。 演武场类似于现代的体育馆,中间是空地,四周逐级上升,是座位,平时,学校甚至会用这个演武场举行大赛。这个时候,老师们站在空地中凸起的一个平台,而学生们则是坐在座位上。 不少学生都积极地举起了手。 安德鲁点了一个女学生。 那个金髮碧眼的女生站起来,腰背笔直,金髮挽起露出了修长洁白的脖颈,平静地道:“我们神学院的学生,主修光明魔法,而作为一名魔法师,光明魔法中最适合我们这个年纪的防御魔法主要有中级守护魔法、光明盾牌术、光明堡垒、神卫术,最后一个属于精神上的防御魔法。”顿了顿,她又补充道,“如果事不可为,我们可以请神降临,那样最起码可以保住我们身为神仆的骄傲。” 她的声音冷淡,但条理分明,讲述详细准确。 请神降临又被称为神降术,确实是强大的防御魔法,也是强大的攻击魔法,更是一个召唤魔法,不过召唤的是光明女神而已。 事实上,这是一个准禁咒级别的法术。 之所以是准禁咒,而不是禁咒,是因为施展这个法术没有对魔力的要求,只要信仰足够虔诚,都可以请神降临。 千年前,深渊的魔族入侵,一个失去孩子的母亲在绝望中祈求神的降临,她得到了神明的回应。 结果,手无缚鸡之力的平民母亲在,在战场上足足杀了上百万魔族士兵以及三个王级魔族,才力竭而亡。 自此,神降术闻名于世。 但是,施展神降术也会令施术者付出沉重的代价——魔法天赋消失,因此不到绝境没有人会轻易使用神降术。 莉莉回答完毕之后坐了下来,周围静了一瞬。 这个年级的学生还没有到外出实践的时候,平时住在学校里,几乎可以说是象牙塔里长大的,大多觉得神降术有些残忍。 谢安歌挑挑眉,脑海中闪过关于神降术的资料,深觉这个世界的魔法体系还是很有趣的。 道术体系中也有类似的法术,不过一般是心中有怨者才会施展这类被称为邪术的法术,因为请到的大多是一些厉鬼,又嗜血又残忍,连召唤者都很难保住性命。 安德鲁点点头,严肃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很好,莉莉的回答正确,最后的补充非常适当,加一分。” 话音刚落,学校公布栏上的花名册上,莉莉后面的分数闪过一阵金光,然后增加了一分,排名也往上跳了几名。 不一会儿,公告栏上又有名字闪过金光,当然也有闪过灰色光芒的,那就是扣分了。如果有谁的名字彻底灰暗下去,就证明名字的主人已经死去了。 第104页 ——梵蒂冈神学院的竞争还是很激烈的,她培养的是精英而不是草包,她的学生将来都会是教会的中高层人士,也会是教会的中坚力量。 对于老师的夸赞,莉莉的神情没什么变化,大约是已经习惯了,她是一个优秀的女孩。 谢安歌默默地看着这一切,并没有参与进去,和原主没什么两样。 因为原主的考试成绩已经优秀到不需要在意平时学分的多少。 学校的制度还是很人性化的,期末的总成绩有平时分和考试分,只要各科的考试分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就能获得额外的加分。总之,占大头的还是考试分。 比尔就为此打趣过原主:“亲爱的安格斯,幸好你的成绩足够优秀,不需要在意平时分,否则可怎么办啊?” 从培育人才的角度看来,梵蒂冈神学院既培养出了能说会道的传道人士和领导者,也能培养出只做不说的实干派,可以说是很成功了。 安德鲁给莉莉加分后,他又详细解说了光系魔法以外的魔法防御手段——这个教室里大多数魔法学学院的学生除了光元素亲和力之外,还会具备诸如水、火、雷之类的元素亲和力,单纯只拥有光系元素亲和力的学生太少了。 然后,他点了一个骑士学院的学生回答问题。 那是一个男生,身高在人群中十分显眼,肌肉鼓鼓的,把原本修身型的校服变成了贴身型的。 “我们是骑士,是身体素质足够强大的勇士,当危险降临的时候,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拔出我们的剑,迎敌!” 艾玛·库克点点头,高高扎起的马尾随之晃动,眼睛像两团烈火,“没错,最好的防御就是进攻!” “我们要做的就是不断地进攻,打退敌人的进攻,吸引敌人的注意力,为我们的同伴争取反击的最佳时机。” 这里的同伴指的是教会里的神职人士。 “加一分!” 然后安德鲁为众人解说,魔法师在遇到骑士的时候该如何保护自己并反击,而艾玛则说明骑士在遇到魔法师的时候,该如何有效地打断敌人施放魔法,并在战斗中取得胜利。 这样一来,两个学院的学生都对我方和对方的攻击手段,以及反击手段有了一定的理解。 “好了,接下来,同学院的学生每两人分为一组,接下来一组的学生两两进行战斗!下课铃响起时,胜者加一分,输者扣一分!” 学生们骚动了一会儿,但他们也习惯了这种教育方式,很快就安静了下来。 安德鲁起手释放了一个无声魔法,无数星光组成的带子飞起来,带子的两端分别落在两个学生的头顶,被同一条带子选中的人分为一个小组,这样学生们很快就随机分好了小组。 又是一个无声魔法被释放出来,演武场空地上的平台下陷,整个演武场恢復了平整,连一丝平台曾经存在过的痕迹都消失了。 老师们站到一边,将空间让给学生们。 学生们严肃着脸,两两对望,分开一定距离站好,每个人都在仔细观察对方的破绽。 骑士们的进攻最快展开,他们拔出开了刃的剑朝对手攻去,演武场中顿时响起了剑与剑相击的声音。 没多久,就有骑士被对手的剑击中要害,失去了战斗力。 这时候助教的作用就发挥出来了,他们飞快地跑到受伤的学生身边,释放治癒术。 那些看起来狰狞可怕的伤口也以一种不合常理的速度迅速癒合,然后助教又给他们灌下魔药,受伤的学生很快连苍白的脸色都恢復了红润,又活蹦乱跳起来。 谢安歌眼角余光喵到这一幕时,心想这大概就是神学院没有校医室的原因吧。 教会恨不得下辖所有的神棍都是能打能奶的超级战士,所有的神学院也一直是按照这样的方针培养的人才。 校医什么的,不需要。 骑士们的进攻吹响了号角,魔法师们也有人按捺不住,率先发起了攻击,一时间演武场内亮起了各色魔法光芒,金色的光系魔法,白色的冰系魔法,棕色的土系魔法,红色的火系魔法…… 谢安歌的对手是一个拥有光系与火系天赋的学生,他基础非常扎实,对光、火两系魔法的熟练度,堪称千锤百鍊,在这个年级里绝对算得上是首屈一指,遇上原主也算是旗鼓相当。 可惜,他遇上的是谢安歌,二人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 对手挥动法杖,释放了一个无声魔法,那只是一个最简单的火球术,连伤害都低得可怜,最大的作用大概就是用来扰乱敌人,为自己释放更大型的魔法争取时间。 人都是本能畏火的,当火烧眉毛时第一反应就是躲避。但谢安歌没有躲避,他在释放出雷击术的下一秒释放了光明盾牌术,火球击中盾牌时被反弹到了地上,他本人毫髮无损。 谢安歌的对手被飞到眼前的雷电打断了吟唱,又来不及躲避被噼了个正着,头髮都竖了起来。 助教们正忙着治疗其他学生,安德鲁看到后,释放了一个治癒术。 一个学生不知道被什么魔法击中,竟然被击飞穿过了整整半个演武场,正要撞上谢安歌。 谢安歌挥了挥法杖,这个人形排球的速度就慢了下来,缓缓落到了地上,感激地沖谢安歌一笑。 第105页 比尔的对手和他水平差不多,二人缠斗了许久,比尔以微弱的优势赢得了胜利,兴奋地跑过来一把抱住谢安歌。 “安格斯,我又赢了!哈哈哈!” 光带分组也不是真的随机,而是挑选旗鼓相当的学生相互磋商,提高战斗水平。 比尔有输有赢,每次赢了都开心得不得了,输了沮丧一会儿,就会自己给自己打气。 这个怀抱很热情,也很温暖……但说的再好听,它也是一个……有味道的怀抱,来自一场激烈的战斗。 谢安歌十分感动,然后冷酷无情地拒绝了比尔。 比尔嘤嘤假哭两秒钟,发现好朋友没上当,连忙拎起书包追上了谢安歌的脚步。 “小安格斯,你不爱我了,你怎么那么冷酷无情无理取闹?”比尔再次嘤嘤怪上身。 “当你沐浴之后,我会爱你的,但是现在我只有一个答案,那就是——不!” “……过分。”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在零点之前赶了出来…… 大家中秋节快乐啊!!! ~( ̄▽ ̄~)~ 第56章 神父3 傍晚时分,落日如熔金,暮云湛蓝,像水晶一样晶莹剔透,梵蒂冈神学院尖尖的塔顶直指云霄,塔顶密集的光明元素闪烁着点点金光,呈现出静谧而柔和的气氛。 在魔法荣耀大陆,魔法师是最受尊敬的职业,光明魔法师更是魔法师中最受欢迎的一类人,这不仅仅是出于光明教会的地位,更是出于光明魔法师的特性。 唯有光明魔法师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治癒魔法的威力,也只有光明魔法师能驱逐黑暗与一些邪恶的黑暗种族。 而梵蒂冈神学院则是整个大陆最着名的学校,这里有最雄厚的师资力量、最广阔的锻鍊场所、最完善的设备和最丰富的图书。 每一年,教会都会在当地挑选有光明元素天赋的学生,带领他们进入神学院学习,其中天赋最出众的学生就会被当地教会送到梵蒂冈神学院,接受最出色的教育。 神学院学制为十年制,招收的学生七岁起步,实行三四三制。 三年初级课程学习神圣契约、歷史、祈祷、冥想、法律、信仰生活等。这个阶段并不急着让学生们学习使用魔法,主要是让学生学习如何稳定体内的魔力状况和吸收魔法元素,教导礼仪和常识,学校也会尽力培养学生对女神的信仰力和对教会的忠诚度。 四年中级课程必修课有魔法防御课、飞行课、咒语课、魔药课、神职人员理论课、信仰生活课、种族课等,此外学校还增添了选修课,比如文学、鑑赏、美术、音乐、鍊金、草药、魔兽、魔纹、占卜、捲轴等,内容格外丰富。 三年高级课程主要是实践课,学生们会在导师的带领下外出歷练,通过实战杀敌驱魔,观摩神职人士开展工作。 进入神学院最大的好处就是免费,学生们在校期间所需要的学费生活费全部由教会提供,而教会也由于本身掌握着大陆最肥沃的土地而对此显得底气十足。 这对很多甚至称得上是食不果腹的底层人民来说,进入神学院是再划算不过的事情。 也因此,几乎百分之百的光明魔法师都被教会所掌握着。 正因为这种光明魔法师的高度集中化,位于教会心脏上的梵蒂冈神学院,它的校区也非常具备光明女神的风范,整个学校光明、整洁、美观、典雅。 学生公寓是五层楼的高层建筑,两人一室,有公共盥洗室和休息室。公寓楼外面有草坪、路灯、树木和女神雕像喷泉。 当谢安歌和比尔一起回到宿舍时,洁白道路旁的一排路灯已经微亮,灯架绕成曲线美丽妖娆的藤蔓,玻璃灯罩里面的太阳石在白天吸收了足够的阳光,此时正像一个个小太阳,晕开一团团淡黄色的光亮。 走过螺旋形楼梯,进入宿舍后,今天半途而到的谢安歌发现,住宿条件还是很令他满意的。 首先是干净,宿舍已经干净到了洁癖症都很难挑毛病的地步,木质地板像打了蜡似的在反光。 这一点尤其让谢安歌放心,作为一个从未住过集体宿舍的人表示,他听到的关于男生宿舍的传闻真的很难不让人心生退意。 看来安格斯的记忆并没有加滤镜。 其次是审美,色调典雅、大方、舒适,没有乱七八糟的配色真是太好了。 谢安歌喜欢大自然的红花绿叶,那充满了生机和灵气,但这并不代表他能欣赏人造的花花绿绿或大红大绿,那真的很伤眼睛。 上辈子寺庙里黄金塑造的佛像,无时无刻不在闪着令人不忍直视的金光,以及那些五颜六色、浓墨重彩的经幡和欢门,谢安歌觉得这样的审美荼毒一辈子就够了。 门后立着一个铜制衣帽架,两张床相对而放,此时床幔挂起,可以看到床上米色的枕头被子床单,还有学习用的桌椅,也是纯粹的教会风格,墙角是谢安歌和室友比尔公有的书架,上面摆满了大头书,很多都有翻动过的痕迹。 安格斯的桌面上十分整洁,上面摆着白色花瓶,花瓶里插着几支纯洁的百合花。此外,还有墨水瓶、几支羽毛笔、羊皮纸、储物盒、杯子、水晶球、贴着标籤的玻璃罐等物品,一样样摆得整整齐齐。 第106页 比尔的桌面就相对杂乱,上面摆着许多有趣的小玩意,比如会飞的纸鹤、夜里会发光的五彩鱼、吃了会变色的糖果等,相当具有这个年纪的男孩的风范。 床边靠墙还摆着床头柜和衣柜,从窗边还能看到外面的路灯,以及缓缓升起的月亮。 谢安歌和比尔今年都是十三岁,正在读中级课程,今天上午他们上了神职人员理论课和魔药课,严格的老师们都布置了作业。 解决了生理需求后,谢安歌很自觉地拿出了作业,唰唰地写了起来。 神职人员理论课主要教导学生如何当一个称职的神职人员——侍奉女神,驱逐邪恶,传播信仰,引领信徒等,今天老师主要讲了神职人员主持弥撒时所需要做的事,作业就是将这个流程讲述一遍。 得益于原主的好记性,这并不难,使用羽毛笔也很快就熟练了,谢安歌没过多久就写满了一张羊皮纸。 魔药课的作业也是理论为主,因为熬制魔药很容易出现意外伤到学生,所以这个阶段的老师不会布置实践作业,真正熬制魔药还是得在课堂上,在老师的监督下进行。 谢安歌一放下羽毛笔,比尔就迫不及待地凑了过来。 “安格斯,月见花和月现花有什么区别?有什么共同点?如果用它们来熬制美容药水分别有什么效果?” 谢安歌毫不犹豫地答道:“月见花和月现花都是产自温暖湿润的森林地区,每个月可以採摘一次。 它们的区别在于,月见花只能在月光之下採摘,月现花只在月尾开放。它们都可以用来熬制美容药水,但是前者会让美容药水带上月见花本身的香味,后者的美白效果会更好。这样说,你理解了吗?” 比尔一边写写写,一边朝谢安歌比了没问题的手势,嘴里有些含煳地道:“理解。” 嘎嘣声清脆地响起,比尔棕色的头髮变成了白色,从背后看过去,像是戴了一只白色的帽子。 几分钟后,嘎嘣声再次响起,白色的帽子这一次变成了橙色,比尔活像顶着一只巨大的橙子在脖子上,效果惊悚而感人。 又几分钟后,嘎嘣声再一次响起,橙子变成了红通通的西红柿。 正看着《日用咒语大全》的谢安歌抬起头,看到了这一幕,不由得问道:“比尔,你的头髮变色了,发生了什么?” “是变色糖果,瞧!”百忙之中抽空递过来一只玻璃罐的比尔活泼地说,“这是我在变色龙糖果店买的,他们最爱卖这种会变色的玩意儿!吃了这种糖果,头髮就会变成糖果的颜色,难以置信,但也有趣极了,对不起?” “不过只能持续几分钟,多么遗憾!”口上说着遗憾,比尔的表情却很得意,“味道不错,价格也很公道!” 谢安歌接过罐子,里面果然装着一堆五颜六色的糖果,这些糖果都是硬糖,半透明,糖果中心闪着微光,像嵌了星星似的。 他摇了摇罐子,只剩下一半糖果的玻璃罐发出了沙沙的声音,就像树叶在风中摩挲,听起来还挺悦耳的。 但是谢安歌没忍住提出了一个问题,“发色这样变来变去,会伤到发质吗?” 比尔: “……” 教会的人还是很注重形象的,一脉相承的比尔不由得摸了摸那一头紫色的头髮,觉得还是那样顺滑,但……好像没有原来顺滑了。 他睁大了眼睛,有些惊恐地道:“应该不会吧?”语气里充满了不确定。 “亲爱的安格斯,你来摸一摸。”比尔拽过谢安歌的手,往头上一按,“它和原来一样吗?” 这么臭美的吗? 谢安歌仔细地摸了摸,严肃地说:“嗯……不太确定,让我再摸一下。” 说实话,手感很不错,滑熘熘的,因为刚洗过澡,很清爽,没有丝毫油腻感,像摸着一块上好的丝绸。 越摸越好摸,越摸越上.瘾。 抱着不撸白不撸的心态,谢安歌一时沉迷撸发,不可自拔。 直到比尔意识到不对的时候,他面目狰狞地吼道:“安格斯!你这个小混蛋!!你学坏了!” 那痛心疾首的表情宛如看到儿子堕落的老父亲。 谢安歌若无其事地收回了手,拇指和食指还捻了捻,回味了一下那丝滑的触感。 “比尔,别担心,你的发质和以前一样好,如果它变坏了——你懂的,我可以为你提供美发药水。” 学霸就是这么自信! “啊啊啊!你这个小混蛋!!”比尔兴奋地念着咒语,“头髮变长!” 这样的小咒语比尔连法杖都没有拿出来,他信心满满,觉得这么短的距离,突如其来的速度,安格斯一定躲不了。 他早就想这么干了! 没有打闹过的朋友不是好朋友!~( ̄▽ ̄~)~ 谢安歌的反应速度也不慢,食指在空中一点,连咒语都不必念出来,流光微转的光明盾牌就出现在他身前。 然而……大佬谢安歌翻车了。 因为生发咒语并不是攻击性的咒语,也不是黑暗魔法,所以盾牌根本没能挡下那个魔法。 咻!阳光少年变成了莴苣美少女。 往镜子那边看去,镜子里的少女浅金的髮长得拖地,像穿着一条曳地长裙,满满的少女感,丝毫没有违和感。 第107页 慢慢地转过头,莴苣美少女阴森森地道:“比尔,你完了!” “啊啊啊!救命啊!” 第57章 神父4 谢安歌和比尔互相扔了几个咒语,玩闹了好一会儿才消停。 比尔脸蛋红扑扑的,倒在床上,哈哈笑着:“安格斯,看你!” 比尔的成绩一般,但他的魔法天赋相当出色,魔力在同龄人中也相当强大,长发咒语的时效至今还没有过去,谢安歌就一直顶着这头长髮跟他闹。 闹过之后,谢安歌就有点不好意思,自己都多大年纪了,还这样幼稚。 他也不是没有留过长发,一样是英俊潇洒的少年郎。 都怪比尔的嘲笑太过分了。 谢安歌拍了拍滚烫的脸,冷静下来,念了解除咒语,头髮恢復了原来的长度。 比尔顶着一个爆炸头,一头柔顺的头髮早已根根竖起,他在床上滚来滚去,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会因为被捉弄而觉得难为情,被取笑了又不好意思,就用千奇百怪的恶作剧咒语反击。 这样的安格斯真是太可爱了。 他越来越喜欢这样的安格斯,老是那么稳重沉默做什么? 谢安歌微微一笑,笑得极其温柔,头上仿佛带了圣父光环似的。 “亲爱的比尔,你的魔药作业做完了吗?你的神职人员理论课作业做完了吗?明天早上可就要交了。” 滚动的比尔立即僵住了。 “今天魔法防御课上斯威夫特教授说的内容你记住了吗?” 比尔脸色颓丧,心如擂鼓,生怕谢安歌再说出什么他不想听的话来,然而他是无法阻止谢安歌的。 “按照我的推理,今天是我们本学院的同学相互对战,下一节课就应该是我们和骑士学院的学生切磋了,再下一节课两个学院的混战了。”小恶魔的声音还是那样亲切温柔,却有着令人心惊胆战的魔力,“亲爱的比尔,你——准备好了吗?你还记得该如何与骑士作战吗?” 比尔彻底心如死灰,瘫在床上,宛若一条咸鱼。 丝毫也不觉得自己以大欺小的谢安歌,慢悠悠地整理了一下衣服,朝咸鱼比尔露出一个八颗牙齿的笑容,一口大白牙在水晶灯的光芒下闪闪发亮。 过了不知多久,挂钟的钟声响起,比尔才勐地惊醒,游魂似的飘起来,继续和作业奋斗。 接下来的日子平淡无波地过去,比尔还是那样,成绩不好不坏,谢安歌提过几次,他也没当回事,谢安歌就不管了。 这世上有人爱学习,有人不爱学习,有人热衷奋斗,也有人乐意咸鱼,不管怎么样,只要日子过得舒服,无愧于心,那就可以了。 人人都去当将军的话,小兵小将谁去当呢?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人生负责,别人是没有这个责任的。 谢安歌和原主一样,天天泡图书馆,只是他胆子更大,甚至去找了教授批准,进入禁.书区阅读。 比尔本人更喜欢实践,喜欢使用魔法而不是背各种魔法理论,但他倒是很支持谢安歌的做法。 他明白多读书是好的,但本人没有那个心思和天分,朋友能有这个心思,他也是高兴的。 一般而言,高级课程结束之后,神学院的学生就要进入教会,然后被分配到各地去工作了,而工作的好坏则与成绩有着很大的关系。 光明教会是一个等级森严、结构严密的组织。 整个教会的人员组成构成了一个金字塔,最顶端的自然是教皇,其次是红衣主教,接下来是大主教,再下来就是主教、神父。 梵蒂冈神学院出来的学生,最起码也是一个地区的主教。 上百个国家林立于这个大陆之上,每个国家一个大主教。虽说同样是大主教,但大国的大主教和小国的大主教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富裕地区和贫困地区的主教也不能相提并论。 除了上面提到的常规神职人员外,教会还有一个特殊的团体,那就是圣子圣女们。 他们从梵蒂冈神学院选拔而出,一般由信仰虔诚、仪表出众、成绩优秀的学生担任,主要负责教会的公关和宣传工作,等资歷足够之后就能自动转为大主教,掌管一个国家的神职工作。 学生们有为女神奉献的精神,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为自己争取更好的待遇。 **** 一年后,谢安歌和比尔结束了中级课程,离毕业其实也不远了。 他们都是孤儿,只能自己多为自己打算。 办公室。 “安格斯,你毕业后有什么打算呢?有没有想过留在学校做一名老师?”魔法防御课的老师斯威夫特教授问道。 他对这个学生很满意。 战斗意识满分,性格理智冷静,为人友好温和,学习成绩优秀,是再合适不过的老师人选。 谢安歌喝了点红茶,笑了笑,“能够得到您的赏识,是我的荣幸,但是我很抱歉,比起留在学校,我更乐意效仿女神,用我的脚去丈量这个大陆,用我的法杖去驱逐黑暗与邪恶。” 在歷史上,光明女神曾带领追随者遍游大陆,将所有的魔族驱赶到魔界,所以谢安歌这样一说,斯威夫特教授也没什么好反驳的,他再欣赏谢安歌也不能说,哎呀你别学女神,就留在学校教书吧。 第108页 果然,斯威夫特教授嘆了口气,说道:“那可真是太遗憾了。好吧,年轻人总是爱闯一闯的,我非常理解你。” 说着他俏皮地眨了眨眼,表示自己并不介意谢安歌的拒绝。 一个中年帅大叔做着这样的动作,依然魅力不减当年,很可惜,看到这一幕的是谢安歌,他对此毫无所动。 谢安歌和老师寒暄了一会儿之后,他就告辞了。 事实上,这并不是他收到的第一份邀请,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份。 谢安歌走后,飞行课老师梅尔斯穿过墙壁到达了安德鲁的办公室,此时骨瓷杯里的红茶还冒着热气。 “安德鲁,看起来你也被拒绝了!”梅尔斯并不意外会看到这样的结果。 “也?”安德鲁摇了摇头,感嘆,“看来不是只有我被拒绝了,你们的速度可真快。” “安格斯是一个意志非常坚定的孩子,很难被动摇。”梅尔斯往椅子上一坐,锐利的目光却落在了那杯被人享用过的红茶上。 那里有使用过魔法的痕迹。 在梵蒂冈神学院,飞行课要教导给学生的不仅仅是利用飞行魔兽或者工具在天上飞行,还有利用魔力在背后凝成翅膀直接飞行,不过那是非常高深的魔法,哪怕是毕业许久的魔法师也很难做到这一点。 在空中飞行,最重要的不是魔力的强大与否,而是克服离开大地的恐惧感。 梅尔斯教了那么多年的学生,唯有谢安歌是在中级课程阶段学会了自行飞行,而且飞得相当不错。 “呃……”安德鲁摸了摸下巴,“我倒很好奇,他是否能坚持到最后。” 梅尔斯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反而说起了另一件事:“安格斯虽然拒绝了留下来当我的助教,但他提出了要向我学习空间魔法。” 说着梅尔斯嘴角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谢安歌没有答应毕业后留校做老师,那么在三年高级课程中,他就不能作为老师的助教留在学校,而是必须跟随导师外出歷练,那是有生命危险的。 这样的校外实践,除了教授推荐的助教可以留校以外,谁也不能例外。 梵蒂冈神学院的歷练,死亡率并不算高,但年年都有学生因此死去,谁也说不准,死亡会降临到谁的头上。 而且,留校做老师之后,也并不意味着不能进入教会成为主教,所以学生们在接到老师们的邀请时,一般都会接受。 谢安歌拒绝了一个又一个老师的邀请,确实令人意外。 “我记得几年前有学生想要跟你学习空间魔法,对吗?但是,当时你拒绝了。” “当然!”梅尔斯瞥了安德鲁一眼,有些刻薄地道,“难道你以为空间魔法是随随便便哪个脑子里塞满了野草的人都能学习吗?” “哦,我的老朋友,别这样说。”安德鲁头痛极了,“如果他们也算是笨,那这个大陆上还有多少人能跟着你学习?” 那些提出要向梅尔斯学习空间魔法的学生都是圣子圣女,是他们那一届中的佼佼者。 但这仍然不能让梅尔斯满意,那些学生们都是被骂走的。 一个个笑嘻嘻地来,哭得惨兮兮地离开,连号称最坚强的那一位铁血圣子也没能例外。 梅尔斯也一战成名,校园里至今流传着他的兇残传说。 梅尔斯冷笑一声,毫不留情地喷洒怨言,“我以为,要学习所有魔法体系中最困难的空间魔法,最起码得有一颗向学的心,谦虚而认真的态度,一个聪慧的脑袋,以及像钢铁一般坚定的意志力,而不是像软绵绵的贵族少爷小姐们,脑子里装满了华服和酒精!” 说完,梅尔斯又痛痛快快地炫耀了一番宝贝学生,“真该叫他们来见见安格斯!让他们知道什么是羞愧!” 坦白说,梅尔斯也很苦逼。 他是个天才少年式的人物,在学习这条光明大道上走得顺风顺水,然而……他能当一个牛逼哄哄的学神,不代表他能当一个牛逼哄哄的老师。 连学习空间魔法都觉得毫无难度的梅尔斯,在他的学生身上遇到了人生中最大的一个坎。 一堆草包,死活教不会! 梅尔斯很真心地觉得自己可遭罪了。 空间魔法不像其他的元素魔法,它对魔法天赋并没有特别的要求,但它涉及了极其艰涩玄奥的法则,学习起来极其困难,整个大陆上学会了空间魔法的魔法师加起来也没多少。 梅尔斯走在这条路上,他是孤独的,迫不及待看到同行人。 作为侍奉女神的僕人,也许是因为女神比男神更宽容吧,神职人员可以恋爱,但必须保持身体的纯洁。 所以梅尔斯从不期待子嗣,但他期待同行者,期待学生继承他的思想与知识。 遗憾的是,梅尔斯比他的学生先一步崩溃了,直到谢安歌的出现,才阻止了一个学神的进一步崩溃。 作者有话要说: 提前说一声国庆节快乐! 国庆节作者要出去度假,爆更是没有的,周更大概还是有的。 有读者说有几章被锁了,嗯……老实说,不知道这是咋回事,坐等解锁吧 谢谢大佬们的地雷和营养液,笔芯(╯3╰) 白驹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8-09-24 16:29:48 第109页 读者“怎么怎么了”,灌溉营养液 1 2018-09-30 16:41:28 读者“怎么怎么了”,灌溉营养液 1 2018-09-30 16:41:17 读者“小心”,灌溉营养液 2 2018-09-27 18:31:13 读者“苏苏”,灌溉营养液 10 2018-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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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安歌轻轻点头,“必尽我所能。” 要不是怕第一次大家业务不熟练,容易出意外,他才不自找麻烦。 他转头看向男生们,温和微笑,“你们呢?”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男生们生生从这个微笑里看出了杀气,森严的威压扑面而来,如同魔法防御课出现过的那些满是血腥味的魔兽,顿时吓得身体一僵,活像一群见到了天敌的负鼠1。 谢安歌还是笑,“你们都不说话,那我就当你们默认了。” “很好。”谢安歌随即点了十个人,“帕西,比尔,汤姆,克鲁斯……你们的反应快,警惕性和攻击力强,走最前面,保持锥形队伍前进,随时准备探测魔法、发出警告和相互支援。” “阿芙拉,丹尼斯,琳达,贝拉……你们十个走中间,随时准备魔药、捲轴和恢復术、治癒术,以及盾牌术、守护魔法、光明堡垒。” “我,莉莉,乔治,柏莎,安东尼奥……走最后面,随时准备断后。” “此外,两人一小组,结伴而行。” 最后,谢安歌收起了微笑,非常严肃地道,“最后,我强调,进入西奥多森林后,法杖不要离手,保持队形,不许慌乱,在没有我的允许下,绝不允许后退,否则……你们不会想知道会有什么后果的。” 克鲁斯嘘了一声,作死地问了一句,“什么后果?” 谢安歌很平静地说:“学校只规定不允许自相残杀,但并没有禁止使用任一魔法——也就是说,只要我没有杀人,在这个森林里,我可以做任何事,而不受到惩罚,明白了吗?” 炽热的阳光下,那意味深长的未尽之语,令克鲁斯硬生生地打了个冷战。 更令人恐惧的是,谢安歌确实有这个实力实现他的设想。 “明白!” “现在,出发!” 众人对于这个安排都没什么意见,闻言立刻两两一组,动身出发。 他们这个班级一共三十人,最强大的十人在队伍最后负责最为危险的断后,仅次于这十人的负责开路,平时擅长魔药、捲轴、魔纹、鍊金之类的辅助型人才,他们不擅长战斗而被留在最中间,被相对严密地保护起来。 在危机四伏的西奥多森林里,断后远远比前锋更重要。前锋只需注意队伍前面和左右的危险,后背是自己的同伴无需担忧,而断后则前后左右都需要注意到,在遇到危险时,也是断后承担起最重的责任。没有一定的实力和勇气,根本无法承担起断后的责任。 第110页 为了方便行事,这一次的歷练,学生们都没有穿显眼的校服,而是换成了更加简单利落的银灰色修身骑士服,脚上穿着长靴,外罩一件披风。 谢安歌走在最后,拿出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扔到了半空中。 能够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监控四周环境的魔眼,一飞到半空就伸展开柔软的身体,将监控到的图像和声音源源不断地通过精神联繫传到谢安歌手中。 这只魔眼是谢安歌在鍊金课上的成果,比起一般魔眼只能监控方圆一千米,谢安歌改造过的魔眼能监控更远的距离,消耗的魔力也更少。 他不是不能通过神识来获得信息,只是有导师在暗中保护,不想暴露自己才用了这只魔眼做掩护。 前锋中有人看到魔眼哇哦了一声,也放出了几条金属傀儡蛇探路。 中路的魔药师——阿芙拉分了能够掩饰气味的药粉给众人。 比尔见状也撒出了几只宠物蜘蛛,虽然他暂时也没想到蜘蛛能起什么作用。 一时间,学生们各显神通。 随即,众人紧张而沉默地前进着,整个队伍鸦雀无声,只剩下走路时踏在腐叶或泥路上的声音。 西奥多森林越往里走,树木越是高大,树冠越是茂盛,连那些草都长得比森林外围的要高,前锋十分艰难地开路,众人也紧紧跟着前锋往前走。 走了约一个小时后,森林里已经见不到阳光了,连那些被探险者踩出来的小路也被盘在地上的藤蔓挡住了,比尔想了想,施展了一个切割术。 藤蔓闻声而断,然而路还是被植物的尸体挡住了。 “让我来试试!” 帕西挥动法杖,法杖顶端燃起火焰,一条火龙笔直地朝前面烧去,才烧出十几米长的路,火焰就熄灭了,完全没有发挥出帕西平时的实力。 帕西的脸色顿时有些难看。 森林里水系元素密集,完全压制住了他的火系魔法,显得自己仿佛拖了后腿一般。 滚滚浓烟升起,焚烧掉的魔藤冒出了一股奇怪的味道,众人脸色一变。 “哇,好噁心的味道,呕……” “这什么东西?!” “帕西,看你干的好事!” “……” 从魔眼中看到这一幕的谢安歌皱了皱眉,这些人果然是经验不足,连忙提醒道,“这些暗影魔藤惧光,用光照术驱赶它们。” 来之前谢安歌就查过西奥多森林的资料,这是一个植被资源非常丰富的森林,形成了非常立体的生态系统,因此魔法植物多,魔兽少,而且大多体型娇小,坐骑和飞行工具在这里完全行不通。 暗影魔藤是西奥多森林里十分常见的一种植物,它不是魔法植物,也没有任何功效,和路边最普通的野草一般,却有着非常可怕的生长能力和繁衍能力,难以被清除,由于惧光的特性而有暗影之称。 但问题是它们不能见火不能被烧。 在西奥多森林里,暗影魔藤已经泛滥成灾,因为它惧光,在这个森林里光明魔法师天然具备着相对的优势。 比尔立即释放了一个光照术,法杖亮起了一个明亮的光团,瞬间将昏暗的森林点亮了。 光团飞到暗影魔藤前面,那些魔藤立刻咻咻咻地往后缩,给学生们留出了一条宽阔的通道。 尽管味道没有散去,但这小小的胜利还是让学生们放松了一些,一片唿气声响起。 莉莉释放了风魔法,将浓烟和味道吹散。 谢安歌也察觉到了,大家的心理素质似乎不行,神经太过于绷紧了。 第一次歷练,第一次可能面临死亡,这里不是安静祥和的梵蒂冈神学院,而是令人恐惧的西奥多森林。 学长学姐们曾述说过它的阴森,老师们曾警告过它的可怕,前途叵测,命运无常,导师冷淡,压力就这样一点一点加到了少年少女们心上,由不得他们不紧张。 呃……或许还有暗影魔藤的作用。 沉吟了一会儿,谢安歌释放了一个大范围的神卫术——驱逐恐惧与不安,守护精神与灵魂。 一个个乳白色的光圈升起来,又落下来套在每个学生身上,使得他们感受到了一阵发自内心的温暖,四肢百骸仿佛浸入了热水之中,勇气慢慢从心底升起,精神顿时一振。 “女士们先生们,不要害怕。”谢安歌特有的柔和声音响起,“无论什么时候,无论身处何方,女神与光明,始终与我们同在,我们是梵蒂冈的未来,也是正义的伙伴,任何危险,只能打倒我们的肉体,而不能打倒我们的精神。” “是!”众人高声道,“我们是梵蒂冈的未来,也是正义的伙伴!” 谢安歌在胸前画了个十字,“光明与我们同在,赞美神!” “光明与我们同在,赞美神!” 清亮的声音驱散了不安,信仰坚定了学生们的决心,那种紧绷的气氛终于消失了,众人也恢復了往日的自信与从容。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没有出去玩,更新一章 1负鼠,动物界奥斯卡影帝,一见天敌就装死 第59章 神父6(修改) 一碗鸡汤灌下去后,这群菜鸟总算打起了精神。 临时开出来的道路崎岖不平,学生们跌跌撞撞走了约一个小时后,就感到了体力的流失,连谢安歌的气息都有些不稳。 第111页 毕竟魔法师们都是一群体力渣,他才到这个世界一年多,还没有完全将原主的体质调整过来。 莉莉雪白的脸颊上一片红晕,香汗点点,她的体力也不怎么样,但一直努力跟上大部队,没有掉队。 莉莉看了看前面的同伴,有些人已经开始互相搀扶着走了,“安格斯,咱们不能这样下去。” “对,这样下去大家会受不了的。” “这次试炼可不止咱们班,要是最后一个走出西奥多森林,那就太丢脸了。” “女神在上,一班,绝对不能输!” “……” 众人陆陆续续停了下来,叽叽喳喳地道。 阿芙拉轻声道:“我这里有一些补充体力的魔药。”只是那声音轻得几乎被淹没在众人的浪潮中。 谢安歌倒是听到了,挑挑眉,对她说:“感谢你的好意。”随即又给众人戴上了一朵高帽,“我相信,作为女神麾下的神仆,诸位有与恶魔为敌的勇气,也必定有与之相配的意志,可以再坚持下去的。” 阿芙拉本就是孤儿,她手上的魔药,原材料无非来自学校,或者用自己省出来的津贴买的,估计原本就没有多少,分出来她就什么都不剩了。 谢安歌哪好意思占这一个小姑娘的便宜。 话说得再好听,也架不住大家累得很了。 克鲁斯就很不服气地辩驳道:“我们当然有坚定的意志,但是西奥多森林危机四伏,我们也应当保持体力,随时对敌。只有保护好自己,才能更好地为女神效力,不是吗?” 这话说的有意思,先是肯定了谢安歌的话,又抛出了一顶更高的帽子,点出了众人其实是面临着生存危机的,无形中就将惜命之人拉上了他的船,说的好像谢安歌不在意他们的生死似的。 果然,有不少人应和了克鲁斯的话。 他们或许不介意为女神捐躯,但是死在这里那就太冤枉了。 这点小心思谢安歌看得一清二楚,但他并不在意,“天很快就要黑了。” “那又怎么样?”累得不行的琳达气道,声音里隐隐带着哭腔,她感觉自己娇嫩的脚上已经起了水泡了,每走一步都是折磨,累到丧失理智。 如果能停止这样的折磨,她宁可不要属于第一的荣耀,真的太疼了。 谢安歌微微勾唇,不客气地说:“如果你的脑子里不全是水的话,就应当记得,在出发前维克多导师说过,夜晚的西奥多,是属于魔兽的。” “当然,如果有谁不能准确理解这句话的意思的话,我可以详细解说。”谢安歌的语气相当讽刺。 小命要紧,这次没人吭声了。 总算镇住了这帮熊孩子。 “我们必须在天黑之前找到合适的露营地,度过夜晚。”谢安歌嘆口气,妥协一般,“现在,原地休息五分钟,注意警惕。” 莉莉看着不少人露出了感激的表情,顿时对谢安歌的手段心生敬佩,以及警惕。 大家都累了是不争的事实,但随随便便让大家休息只会助长众人的懒惰,如果随意同意了绵羊提出的意见,那就意味着这三十个人的队伍中,谁都可以提出意见,安格斯这个领头羊的威严就荡然无存了。 谢安歌这样一进一退之间,原本就应当有的休息时间,就变成了他恩赐给众人一般。 这时比尔拎着一只皮囊式水壶,越过人群朝谢安歌走了过来,笑嘻嘻的,“嘿!安格斯,要喝点水吗?” 来之前,谢安歌收拾了不少东西施了缩小咒放入背包中,因此他正舒舒服服地坐在一个类似蒲团的坐具上。 缩小咒的原理是通过魔法强行改变物体的结构,用魔力缩小物体,这对魔力的操控有非常精细的要求。 ——这跟袖里干坤术有异曲同工之妙,谢安歌也很精通这个魔法。 见比尔过来了,谢安歌从背包中扒拉出了另一个坐具,让比尔坐下,又拿出一个青苹果给他吃。 谢安歌倒了比尔水囊中一小半的水到自带的杯子里,喝了几口。光吃水果还是会口渴的,他还没能辟谷。 “谁还需要水?一个接一个,不要急。”前锋中,汤姆的声音骤然响起。 不少渴得嗓子冒烟的人往前挤去,虽然还记得维持风度排队等候,但因为休息时间短,难免急躁。 “汤姆的水系魔法真的是非常棒。”比尔咔擦咔擦咬着清甜的苹果,仿佛就那么随口一说,“刚才,我就是从他那里接的水。” “我知道,他是一个绅士。”谢安歌也很随意地道。 只是世人和教会还是更看重光系魔法胜过水系魔法,而汤姆却偏科偏得厉害,数次被请去办公室训斥。 水系魔法虽然也是能攻能奶,但比起光系魔法却是大有不如。 五分钟后,谢安歌站起来,“时间到,出发!” “前方十千米,就是我们今晚的露营地。” 有了明确的目标后,众人的心就定了许多。 走了一个小时后,谢安歌让大家休息了十分钟才重新出发。 “停!”谢安歌举起法杖,“中路,准备光明堡垒!” 中路的十人闻言,虽然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还是下意识地齐齐举起法杖,一道道白色的光芒升起并交织,组成了一个巨大的半圆形,将众人牢牢地护在堡垒之中。 第112页 沙沙的声音由小变大,这证明那未知的敌人已经越来越近。 谢安歌已经从魔眼中看到了这一群魔兽的面貌,“肃静!我们的敌人距离这里五千米,大概在一分钟后到达。这是一群三级黑翼树皮蛇,由一条五级的蛇王带领,非常危险!” 这些前来试炼的学生们大多是中级魔法使,少数是高级魔法使。同等级的魔兽往往因为强悍的肉体要比人类更强大,众人对上这群蛇形魔兽,胜算不大。 “黑翼树皮蛇惧怕光、火、雷,这三系的魔法师准备攻击!中路和土系负责防御、治癒和辅助,风系水系木系冰系负责干扰敌方。” 谢安歌有条不紊地安排着,学生们有了事做,也就来不及恐慌了。 蛇王身躯约六七米长,仿若人类世界里攻城的巨木,一马当先,轰地撞上了光明堡垒前面的土墙。 那土墙仿佛纸煳的一般,被轻而易举地撕裂,后面的蛇群紧跟着蛇王,在土墙再次立起来之前,悍然撞上了光明堡垒。 一时间地动山摇,众人的身体晃了晃,幸好堡垒摇晃了几下也撑住了。 谢安歌立刻说:“攻击!” 众人准备好的魔法纷纷落在了这些魔兽身上,雷击火烧光碟机,冰冻木缠风束水淹,五颜六色的魔法光芒纷纷炸裂,亮起耀眼的光芒,令人不敢直视。 在西奥多森林里,蛇形魔兽是最难对付的。 光滑的鳞片令魔法难以命中,坚硬的蛇鳞有着强大的抗魔属性,强大的肉体使其不怕物理攻击,可以说是防御力十分可观的一种魔兽。 而蛇形魔兽的攻击力也不可小觑,千奇百怪的毒液,强大的绞杀能力,以及奇快的速度,足以令它们在森林里称王称霸。 前来试炼的学生们,面临的就是这样一群兇残而强大的蛇形魔兽。 当光芒熄灭时,众人不由得大失所望,他们发出的魔法,命中率极低,大多数黑翼树皮蛇毫髮无损,只有被谢安歌盯上的蛇王负伤最重,一身焦黑,鳞片翻起,散发着蛇肉的味道,连蛇鳞下白嫩的蛇肉都翻了出来,血液横流。 蛇王痛苦地扭曲着身躯在地上翻滚,巨大的身躯砰砰地拍打着地面,一时间尘土飞扬。 这一轮攻击不仅没有吓退蛇群,反而激起了它们的凶性。 三四米长的普通黑翼树皮蛇,直直竖起前躯,摆出攻击的姿态,红色的蛇信子咝咝威胁恐吓着众人,蛇背上的黑色双翼快速扇动着,几乎留下了残影,为这些魔兽提供着速度和平衡上的加持。 “大光明术驱逐黑暗!” 一根根法杖随着罗宾斯法杖一起指向蛇群,光明魔法石发射出强烈得几乎化成实体的光芒,笼罩住了蛇群,彻底削弱蛇形魔兽的各种属性。 谢安歌不慌不忙地道:“木系魔法缠绕蛇群。” “蛇蔓之森。”一条条看起来和蛇没什么区别的藤蔓簌簌生长,快速扑向蛇群,缠绕住一条条黑翼树皮蛇。 “风系魔法束缚蛇头和七寸。” “阴风锁链。”一阵阵淡青色的风,宛若一条条钢铁锁链,紧紧锁住了蛇头或七寸,黑翼树皮蛇们挣扎着,却不得解脱。 “水系魔法。”谢安歌言简意赅。 汤姆举起法杖,念起咒语,“水漫城池。” 一个巨浪打来,扑到了蛇群身上,这群魔兽却因为被木系魔法和风系魔法束缚住,无法逃跑,被淹了个正着。 “冰系魔法。” “冰封千里!”霜白色的魔法击向水中的魔兽,剎那间,一切都被冻住了,蛇群的动作凝固在那一瞬间。 第60章 神父7 超大坨冰块裹着一堆横七竖八的蛇摆在那里,被冻结的蛇王眼里充满了不甘和戾气,两根尖利的毒牙往下滴着毒液,滋滋地腐蚀着冰层,仿佛随时能破冰而出。 谢安歌高举法杖,声音平静而坚定,没有一丝恐惧和犹豫,“雷霆万钧!” 水桶大的紫色雷电撕裂开昏暗的西奥多森林上空,从天而降,狠狠砸在冰块上,电流游走在冰块和黑翼树皮蛇身上,发出刺耳的声音。 眨眼间,冰块夹杂着蛇肉嘭地爆.炸,化为碎屑,天女散花。 一阵余波冲击着光明堡垒,学生们下盘不稳,身体顿时摇晃起来,有的腿软得直接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余波过去后,冰屑几乎铺满了周围的地皮,只剩下光明堡垒笼罩的区域仍然是原来的模样,还没等学生们站稳脚跟,光明堡垒就像玻璃被巨石击中一般,一寸寸碎裂开,最后消失在空气中。 这么一会儿功夫,学生们自觉度秒如年,实际上从谢安歌示警到消灭蛇群也不过才两分钟罢了。 当然,要不是谢安歌临危不乱指挥得当,这群菜鸟要想消灭蛇群,绝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毕竟蛇王已经五级了,蛇群连许多杀伤力巨大的招数还没来得及用出来——也是死不瞑目了,而学生们大多只是中级魔法使(三级),实力达到了高级魔法使(四级)的寥寥无几。 这些精英学生们现在之所以这样弱小,是因为他们的身体还处在成长期,根本无法容纳太过强大的魔力。 ——谢安歌这个开了挂的人另算。 在高级课程中,一次次的试炼,除了让学生们增长经验外,也是为了让他们快速提升实力。基本上,梵蒂冈神学院的学生,十年课程下来大多能成为中级魔法师,镇守一方。 第113页 战斗结束后,战场上已经一片狼藉,不少学生因为皮脆血薄,被蛇群的进攻和余波伤到了内脏,面白如纸,口吐鲜血。 以谢安歌为首的后翼距离蛇群最远,受伤也最轻,还能凭着一线残血给众人刷了个治癒术,刷了一个不够又刷了两个三个。 到了最后,原本伤得最重的学生都迅速痊癒了,自己给自己刷起了治癒术,一群学生站在那里刷治癒术,金色的魔力缓缓流转,像一群大号灯泡似的bulingbuling发光。 十分钟不到,众人除了体力外,差不多已经恢復了全盛状态,立刻整装出发。 ——这就是光明魔法师的恐怖之处,能打能奶,同等级之下几近无敌,最擅长持久战。 几十分钟后,走在最前面的比尔用光照术驱赶掉暗影魔藤,顿时: “……哇哦!!”嘴巴大得能塞下一个大鸭蛋。 见他停住不走,后面的小伙伴也连忙挤到了前面。 目瞪口呆的人又多了几个。 不是他们没见识,而是眼前的一幕太惊人了。 之前看到的都是千篇一律的景象,阴森的古木与暗影魔藤交织,形成一只只巨大的拦路虎。 而眼前却是一片温暖如春的谷地,一条在夕阳的余晖下泛着粼粼波光的河流贯穿谷地而过,从西奥多森林的上空往下看,这块谷地就是一颗镶嵌在木头上的宝石。 谷地里,一丛丛蓝幽幽的斐济草,仿佛一簇簇剔透的蓝色水晶,又像是广袤无垠的蓝天,其中点缀着一朵朵散发着幽香的小白花——这证明这些斐济草最起码都是五十年份起步。 仔细一看,草丛中藏着西奥壁虎,河流对岸是一团火焰似的赤云灌木……还有许许多多眼熟的魔药材料。 谢安歌点点头,“这里,就是我们今晚的露营地。” 后面的学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见前锋没有示警,谢安歌又肯定了这里是目的地,一个个心痒痒地往前挤。 温暖的晚风携着花香扑面而来,学生们都能感受到谷地里充裕而活跃的魔法元素。 “噢,天哪!我要窒息了!” “我的女神啊,这是您对我们的赏赐吗?” “安格斯,你是怎么做到的?” 怎么做到的?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呗。 谢·前道士·专业神棍·职业算命·安歌面不改色,矜持地说:“我的占卜学得还不坏。” “岂止不坏!简直太棒了!” 前锋甩了好几个探测魔法下去,见毫无反应后,比尔尖叫一声,“体力魔药,露营地,我来了!” 斐济草,西奥壁虎,赤云灌木等都是体力魔药的主要材料,再加上一些常见的草药就能熬制体力魔药。由于配方相对简单,这些材料又比较有特点,梵蒂冈神学院的学生们几乎没有不知道的。 咳,经过一天的跋涉,体力渣渣的学生们已经充分意识到了在课堂上并不重要的体力魔药的重要性。 阿芙拉眼睛一亮,如同见到了黄金的巨龙,以与她的力气毫不相配的瘦小体型,迅速挤开她前面的学生,飞奔向那些草药,快乐得像一只掉进了米缸的小老鼠。 这些草药不仅仅是魔药,还是一个个固定不动的金币啊! 就连班级里最矜持的女生也忍不住蠢蠢欲动的脚步,迈开了步子。 然而,心坚似铁的谢安歌毫不留情,“停!” 众人硬生生地停下了奔向魔药的脚步,集体僵硬,扭头,二十九双眼睛齐刷刷,哀怨地看向谢安歌。 谢安歌似笑非笑,“得了,诸位,你们年纪还小,并不适合摆出一张怨妇脸。” 接下来,谢安歌给众人分配了工作——警戒、扎营、採药、烹饪等。 众人压抑着激动接受了。 阿芙拉哼着圣歌,带着几个草药课和魔药课成绩比较好的学生去採药,比尔和几个前锋负责警戒,细心的莉莉带领数人清理出一块空地扎营,而负责烹饪的学生去搜集了一些调料。 学生们带来的食品肯定是不够他们走出这个森林的,所以谢安歌就带着几个身手敏捷的学生去远一点的地方,狩猎或者採摘野果野菜。 这个谷地美归美,一眼看到头,一点能吃的都没有。 等谢安歌和同学们满载而归时,谷地里已经升起了几个白色的帐篷,营地前,绣着女神画像的旗帜迎风飘扬。 莉莉正带领小伙伴在营地周围布置阵法,谢安歌粗略一看,就看到这些阵法中有示警的、有防御的……甚至还有反弹攻击的。 密密麻麻的阵法遍布营地,乃至帐篷上。 将猎物和野菜交给负责烹饪的学生,谢安歌走向了阿芙拉。 阿芙拉和几个学生正在处理这些魔药的原材料,或切成某种尺寸,或磨成粉末,或施展魔法处理。环境尽管简陋,旁边还是摆满了工具,坩埚、搅棍棒、各种瓶瓶罐罐之类的。 只是谷地里的资源实在太过丰富,尽管採药的学生们忍痛放弃了许多,收穫却仍然非常惊人,当然,工作量也很惊人。 谢安歌和几个同样精通魔药的学生见此,也顾不上疲惫,走过来替同伴分担工作。 没多久,食物的香味钻入了学生们的鼻子中。 第114页 飢肠辘辘的众人连忙放下手中的工作,聚到一起,分食了这些略显粗糙的食物,毕竟这群学生平时都是不进厨房的,厨艺只能说是马马虎虎。 晚饭后,会熬制体力魔药的学生去熬制魔药。 做好了一系列的工作后,坩埚中的魔药慢慢变了色,谢安歌闻了闻变得浅淡的草药味,看了一眼舔舐着坩埚底部的火苗,说:“好了,魔药再熬制六个小时后就完工了。现在,除了守夜的,其他人都去休息吧。” 谢安歌将三十人分为十五班,轮流守夜,每班守半个小时,保证所有人都能得到充分的休息。 他不认为,光凭阵法能防住所有危险,阵法毕竟是死物,不够灵活,由学生们来守夜是非常有必要的,为此他甚至将能够夜视的魔眼贡献了出来。 这样一来,有些怨言的学生也不好再说什么。 事实上,他们后来的经歷证明谢安歌的安排非常有先见之明。 夜晚的西奥多,是属于魔兽的。 整个魔法荣耀大陆,人口上百亿,光明魔法师出现的机率虽然小,但由于人口基数的庞大,人数还是不少的。 谢安歌就读的梵蒂冈神学院,他们这一届就有足足三千余人,属于魔法学院的约有一千多人,每班标配三十人左右,整整三十个班级。 谢安歌所在的是一班,后面依次是二班到三十班。 这一次西奥多之行,三十个班级在同一时间被投放到森林前不同的地点,要求学生们以班级为单位横穿整个西奥多森林,首先到达目的地为冠军。此外,名次越好,分数越高。 这是一个充满了教会风格和贯彻了教会(团结、友爱、合作)精神的集体活动,根本不青睐个人英雄主义。 ——嗯,这也是谢安歌那么上心的原因之一。 六个小时后,体力魔药熬制成功。 在谢安歌的安排下,这个时候守夜的学生都是精通熬制魔药的,他们熄灭了火焰,将体力魔药分别装入一个个玻璃瓶中。 次日一早,谢安歌将体力均分给每个学生。 用过早餐后,众人迎着落入谷地的朝阳,再次踏上了路程。 作者有话要说: 更改一下设定 魔法师等级划分: 见习魔法使--初级魔法使--中级魔法使--高级魔法使--见习魔法师--初级魔法师--中级魔法师--高级魔法师--魔导师--大魔导师--圣魔导师--法神 魔法原本被分为十系,分别是风、水、火、土、木、冰、雷、暗、光和无系魔法。 剑士等级划分: 见习剑士--初级剑士--中级剑士--高级剑士--大剑士--初级剑师--中级剑师--高级剑师--圣剑士--圣剑师--剑圣--剑神 魔兽等级划分: 一到十一级——神兽 之前的章节有关内容会改一下,不过也不怎么影响阅读的,大家放心 感谢大家的营养液,笔芯(╯3╰) 读者“怎么怎么了”,灌溉营养液 +1 2018-10-05 14:23:09 读者“冷色的月”,灌溉营养液 +1 2018-10-04 22:48:21 读者“冷色的月”,灌溉营养液 +1 2018-10-04 22:48:03 读者“默”,灌溉营养液 +10 2018-10-03 01:03:06 13 第61章 神父8 有了充足的体力魔药后,众人不必再顾虑体力不足的问题,可以尽全力赶路。 反正累了喝一瓶,马上精力充沛。 途中,一班的学生们遇到过不少危险,齐心协力之下,都有惊无险地度过了。 *** 几天后,二班的学生们遇上了一群鬼面魔蛛,在摆脱掉这群鬼面魔蛛后,他们已经累到东倒西歪,气喘吁吁。 梵蒂冈神学院的学生成员来歷很复杂,有像谢安歌、比尔之类的孤儿,也有像二班阿尔杰、伯特贵族出身的孩子们。 像阿尔杰·布鲁克就是一个大国的公爵之子,因为出色的光明天赋被梵蒂冈神学院招收,由于本人的勤奋好学和父亲在背后的大力支持,他在班上的威望很高,话语权也很大。 此时,太阳向西方落下,西奥多的夜晚即将到来。 二班的学生休息了一会儿,就爬了起来扎营。 他们进入西奥多森林这么多天,也充分理解了夜晚的西奥多是多么可怕,没有营地等于主动将自己暴露在魔兽嘴下,因此也不用人催,很自觉地按照之前的人员安排分工合作。 阿尔杰将储物空间里的食物交给伯特,让他安排晚饭。 出发前,阿尔杰的父亲送了一个价值上百万金币的戒指储物空间给他,让他可以随意收纳物资,方便通过试炼。 如今,阿尔杰看了看空间里食物的剩余量,揉了揉短短的捲髮,有些头疼。 这个储物空间并不算大,不过几百立方米。阿尔杰虽然带上了不少食物,但并没有把全班人的份量都带上,顶多带了自己和跟班的,出于谨慎考虑才多带了几人的份量。 但是,他们这个班级太倒霉了。 一入西奥多森林,几乎一直都在和各种魔兽或魔植战斗,或者直接四处逃亡,日夜不休,根本不能腾出手来收集食物。 阿尔杰也不是能直接看着同学饿死的,时机紧急,就分了些储备粮出去。结果,有一就有二,现在要是再说不再分配食物,那几乎是在得罪人。 第115页 面色苍白的阿尔杰烦躁地皱起了眉,干脆静下心来冥想。 这些天,不断的战斗对他来说,也是有好处的,使用魔法越来越熟练和灵活,魔力也在不断增强。 难怪都说试炼是变强的最佳途径。 这样一想,心情顿时愉快了很多。 晚餐后,伯特来找阿尔杰,他自小和阿尔杰一起长大,关系不错,可以直接喊他的教名,“阿尔杰。” “怎么了?” “今天大家都太累了,咱们还安排守夜人吗?”伯特问。 见伯特的神色有些犹豫,阿尔杰直接追问:“你想问的就这个吗?”揉了揉鼻根,对伯特的拖拉十分不满,“你有什么想说的可以直说。” 阿尔杰不想多动脑子推测伯特在思考什么了,头疼。 伯特很了解阿尔杰的小脾气,忙道:“阿尔杰,别生气,我只是在想该怎么跟你说这件事比较好。” “那你想好了?”阿尔杰几乎气笑。 “这几天大家都累了,今天下午的时候贝克那小子累到几乎把自己塞进了鬼面魔蛛的嘴巴里,如果再不能得到充分的休息,我怕后果不太妙。一个拥有智慧的人,不应该把自己陷入如此危险的一个境地。” 阿尔杰脸色深沉,“继续。” “是。”伯特微微低头,“我在想,是否今晚就不安排守夜人了。我们班有不少人精通魔纹、鍊金和阵法,我们完全可以布置一个足够安全的营地。” 阿尔杰沉吟了一会儿。 父亲的儿子当然不止他一个,用这样多的资源来支持他,显然不全是出于父爱,也有一部分是出于投资。 他在将来也要用别的方式回报家族。 在阿尔杰结束中级课程后,布鲁克公爵就很快送来了大量的资源,包括金币、魔药、魔法物品等。 阿尔杰也很理解这种贵族式的关怀,从金币到宝物到跟班,甚至是各种礼物,没有一丝一毫的不妥当,体贴入微得足以让人热泪盈眶——如果可以称之为关怀的话。 他那位公爵父亲也确实在用自己的方式给予了他最大的支持。 将来,阿尔杰要是想回报家族,就必须在教会谋取一席之地乃至成为重要人物。 他得有自己的支持者和追随者,无论是用什么手段。 而组成班底的最佳时期,还有比纯真的校园时期更合适的吗? 权衡之下,阿尔杰同意了伯特的提议。 二班的学生们很快行动了起来。 *** 谢安歌所在的班级,学生们的精神面貌和初入森林时,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 稚嫩的脸庞变得成熟,海拔不知不觉拔高,青涩的气息也染上了血腥和危险,连眼神也不是曾经那样单纯了,里面有了杀气留下的痕迹。 但意志却一天比一天坚定,信仰也一天比一天虔诚。 当然,有些事还是不会变的,比如作息和工作。 夜晚即将降临,一班的学生们也很默契地开始做任务。 谢安歌并没有限制谁必须做某一项工作,而是要求所有人都必须熟悉在森林里生存所需学会的所有工作,包括採药、熬制简单的魔药、扎营、警戒、烹饪、狩猎等,保证所有人独身一人也能在这样的环境活下去。 谢安歌觉得,这也是实践的必修课之一,经验可不就是从这些琐碎的事情里得来的? 他耐心解释了这样做的用意后,众人也很理解,甚至十分感激。 这段时间下来,连最爱找茬的学生都对谢安歌心服口服。 这世上,是人就有私心,但不管谢安歌到底有没有私心,明面上他是大公无私的,尽量照顾到了每一个人,也尽力让众人能这次试炼中多学一些东西。 在试炼中保住生命是很最重要,但是能多学一些东西那也很好,不是吗? 梵蒂冈神学院。 宽阔的大礼堂,屋顶是一个运行中的魔法阵,永不停歇,金光闪闪中,光明女神在温和微笑,眼神慈悲,双翼的小天使围绕着她飞翔,纯洁的百合花从女神的脚下一直蔓延出去,直到世界的尽头。 此时礼堂里人才济济,平时难得一见的红衣主教都到了好几个,其中最为耀眼的还是教皇。 教皇是一个鬚髮皆白的老者,头戴金色高冠,身披白底金边袍子,胸前挂着一个十字架项鍊,手握星辰权杖。 他的眼神温和慈爱,看着水镜里的谢安歌露出了一丝微笑:“这个孩子不错。” 这已经是非常难得的赞赏了。 在魔法荣耀大陆,实力的增长也会带来寿命的增长,教皇作为稀有的法神之一,早已度过了不知多少岁月,再天才的人物见多了也就平常心了,今天倒是为一个学生破例了。 神学院的校长对谢安歌也有印象,笑着点点头,“他是安格斯,是一个孤儿。成绩优秀,连梅尔斯都赞不绝口。” “哦?”教皇这下子倒是真正提起了兴趣,梅尔斯他是知道的,毕竟那是一个十足罕见的空间魔法师。 *** 白天的西奥多森林是一个被密林和魔藤覆盖、山脉连绵起伏的地方。到了夜晚,森林之上繁星点点,瑰丽异常,在这里可以看到最完整的星图,因而被世人号称为最适合观星占卜的星空森林。 第116页 不过,森林之下,西奥多仍然是阴森而昏暗的。 二班的营地被一片暗淡的星光笼罩,连头顶的星光也被牵引了一些下来,使整个营地显得更加隐秘和危险。 很显然,这里用珍贵的魔法物品布置了强大的防御手段,疲惫不堪的学生们放心地进入了深眠。 半夜,白天将众人撵得东奔西跑的鬼面魔蛛已经循着气味找了上来。 咔哒咔哒,一只先锋靠近了营地,刚刚碰到魔法阵就被狠狠地攻击,身体痛苦地抽搐,八只蜘蛛腿不停地抖动。 见机不妙,体型最大的魔蛛女王摩擦螯肢,发出咝咝声,让自己的子民不要再轻易行动。 很快,蜘蛛们包围了整个营地。 鬼面魔蛛的背部都是一片又长又滑的黑色绒毛,那些绒毛组成了一张张鬼脸,这是它们得名的由来。 鬼面魔蛛女王背后的鬼面一阵游动,仿佛在发出狰狞的吼叫。 没一会儿,一只变异的粉色魔蛛跑到了女王旁边,朝营地张开口腔,吐出一股股粉色的烟雾。 那些烟雾没有一丝魔力波动,自然也不会受到魔法物品和魔法阵的阻拦,飞快地钻入营地,使里面所有的人都陷入了更深的睡眠。 随即,鬼面魔蛛们开始了耐心的等待。 有些魔蛛干脆在营地外面吐丝结网,防止猎物逃跑。 次日清晨,西奥多森林里涌起了白色浓雾,几乎凝结成雨,白莹莹的蛛丝上很快挂满了露珠,但是没有魔蛛女王的命令,所有的魔蛛都没有动。 在捕猎时,这些猎人总是很有耐性,尤其是在繁育的季节即将到来时。 时间一点点过去,营地的星光彻底消失了。 学生们的防御手段时效过了。 魔法物品的使用是需要魔力支撑的,而魔法石是魔力的最佳储存器,但是前一天阿尔杰并没有给这件魔法物品配置太多的魔法石。 他以为,休息一晚就够了。 鬼面魔蛛们兴奋地摩擦螯肢,缓缓朝大餐爬了过去。 第62章 神父9 像是身处深海,和阳光隔着数万米海水的距离,眼前是一片昏沉和黑暗,头脑混沌,眼皮沉重。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抓着我的脚,把我往更深的海底拉去。 好睏啊! 好舒服啊! 好温暖的大海啊! …… 一阵冷意从胸口的项鍊升起,直冲大脑。 等等!!! 海底之下必然冰冷,哪里来的温暖? 阿尔杰挣扎起来,面颊、胸前、背后冒出了一阵阵冷汗,下唇被咬得破烂。 一想到还有那么多人在帐篷里睡觉,阿尔杰心中一惊,挣扎得更厉害了。 察觉到主人的恐惧和求救,阿尔杰胸前佩戴的魔法项鍊与未知的危险进行了艰辛的搏斗,纯净的蓝宝石发出耀眼的光芒,驱散了阿尔杰体内的粉色烟雾,一剎那让阿尔杰摆脱了变异鬼面魔蛛的控制。 阿尔杰不愧是学院的出色学生,一恢復行动力就当机立断地拿起法杖,瞬发了一个守护魔法。 以阿尔杰为中心,寂静的营地里升起了一个巨大的半球形护罩,独自一人悍然将入侵的鬼面魔蛛赶出了营地。 他的做法与反应相当正确和及时。 就在被赶出营地时,一些鬼面魔蛛仍然不愿放下口中的猎物,拖着一些断肢残骸被排除出去了,留下了一地的鲜血。 阿尔杰感觉头脑在不正常地晕眩,大量魔力的流失带去了体内的热量,冷汗像大雨一样降下,衣衫很快湿透。 他扶了扶旁边的桌子,从储物空间中取出一支魔药喝了下去,舒适的凉意直至头皮,才总算觉得好受了一些。 看着遮挡着视线的雾气,阿尔杰撕裂了一张三阶的风系捲轴,持续了十分钟的狂风将帐篷里的物品吹得东倒西歪,也将那诡异的粉色烟雾吹走了。 但是,同学们依然没有醒来。 营地外的鬼面魔蛛却已经发起了勐烈的攻击。 听到那熟悉的声音,阿尔杰总算意识到到底是什么东西对己方进行了偷袭,又赶紧喝了几支补充魔力的魔药,才感觉底气充足了一些。 冷静地整理了一下仪容仪表,营地里唯一清醒的人掀开了帘子。 无数毛绒绒的蜘蛛腿扒着守护魔法形成的护罩,一只森然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帐篷,密密麻麻的蜘蛛腿,跟小山似的,拼命地往营地挤,让人不禁毛骨悚然。 阿尔杰对着这些死敌冷笑一声。 尽管手脚软得跟面条似的,阿尔杰仍努力保持优雅,尽量得体地走着,准备一个个帐篷去看看同伴的情况,他最先找到了伯特,摇晃着他的身体,“伯特,醒醒!伯特!!” 伯特眼皮底下的眼珠子缓慢地转了几转,看起来像是在挣扎着醒来,但最后竭尽全力,仍然没了动静。 握紧法杖的手心已经被冷汗浸湿,心中蓦然生出了一阵阵的恐慌和虚弱,然而越是这样,阿尔杰的脑子转得越快。 他的骄傲不允许自己露出一丝疲态和退意。 先看看时间,很好,是上午,刚天亮没多久。 有星辰守护这样的七级魔法物品在,实力没有超过七级的魔兽绝不可能破开防御。所以,昨晚那些敌人必然没能入侵成功,这说明它们是刚进攻没多久。 第117页 看样子,事情也许还没那么糟糕,也许一切都还来得及。 只要我的速度够快! 只要所有人都醒过来,要解决掉外面那些敌人根本不在话下。 不对,有星辰守护在,根本不必担心外面那些魔兽。想到这里,阿尔杰连忙给星辰守护和魔法阵加上了几块魔法石,暗淡的星光亮起来时,这个瞬间承担了许多责任的少年露出了一个虚弱却凛冽的微笑。 好在布鲁克家族财大气粗,使得阿尔杰本人根本不缺魔法石。 解决了外患以后,阿尔杰重新陷入了思考,到底是什么令所有人都陷入了昏迷? 魔法?有星辰守护,不可能。 食物?我的,很安全,不是。 水?同学释放的,有可能,待定。 ……一项项地提出,又排除。 突然,阿尔杰眼睛一亮,是那奇怪的雾气! 粉色的雾,是毒吗?不,不是!所有人的脸色都是好好的,生命力依旧旺盛,所以不是毒。 不是毒,那就是……药! 阿尔杰施展了治癒术,但伯特仍然一动不动。 为什么? 阿尔杰一连施展出好些个关于治癒或守护方面的魔法,每一个魔法都堪称课堂标准,要是老师看见了必然要称赞阿尔杰的聪慧。 然而,伯特仍然一动不动。 阿尔杰紧紧地抿着薄唇,心底升起了浓厚的挫败感,他不死心地又试了好几次,仍然一无所获。 忍受着筋脉的疼痛,阿尔杰脸色难看,一张脸比白纸还白。 时间一点点流逝,暗淡的星光笼罩着这个如同孤岛一般的营地。 世界这样大,可是所有的同伴都昏迷不醒,仿佛只剩下了自己孤身一人。 阿尔杰简单地吃了点东西补充体力,他没有死心,现实也容不得他死心。 他对除了伯特以外的其他人,一遍遍地试验着各种魔法,直至魔力不足,就停下来冥想,努力恢復魔力。 阿尔杰还试着使用魔药,但他本人对魔药并不擅长,只能说是一般水平,也不敢大意,只能将一些万能解毒魔药给同学们灌下去。 他从未做过这些事,一下子手忙脚乱,将褐色的魔药洒出来一大半。 尽管本人没有意识到,但阿尔杰还是感受到了一丝丝的委屈和难过,酸涩不已。 没多久,他勉强自己打起精神,将通用的魔药试了个遍。 太阳升起又落下,月亮升起又落下。 一天过去了,一夜过去了。 孤独和绝望笼罩住了这个贵族出身的少年,也笼罩住了这个死寂的营地。 阿尔杰开始思考是否要放弃这次试炼了。 **** 另一边的一班,热闹而充满活力的一天开始了。 正在收拾帐篷的谢安歌勐然抬起头,看向了阿尔杰的方向,他的目光有如实质一般,穿过了茂密的森林,畅通无阻地到达了二班的营地。 所有人都对此一无所知。 神识进入二班的营地逛了一圈,又熘了出来,最后落在了一只粉嫩嫩的蜘蛛上。 “有意思。”谢安歌摸着下巴,露出了饶有兴致的笑意。 什么都一成不变有什么意思? 瞧瞧,天可怜见的,这么有意思的事可就近在眼前,不去见识一番真是太可惜了。 啧啧! 比尔无意间看到谢安歌那副跃跃欲试的模样时,心下顿时一凉,心跳都漏了一拍,他凑近谢安歌,咬牙低声问道:“小混蛋,你又在打什么坏主意?现在可是试炼时间!” 谢安歌一本正经:“你在胡思乱想什么?我只是想到了一些有趣的事情而已。” 作为被安格斯称为“有趣”过的代表人物之一,比尔已经笑不出来了,并默默地为引起这人兴趣的人或事点蜡。 早餐后,谢安歌宣布:“今天,我们换一个方向——探险。” 除了知道真相的比尔一脸麻木之外,所有的一班同学都以饱满的热情同意了谢安歌的提议。 他们信任谢安歌,如同信任天上的北极星。 不知道噩梦即将到来的鬼面魔蛛们,仍然在冲着大餐们耀武扬威。 当一班学生悄无声息地潜行到鬼面魔蛛群附近时,所有人都露出了兴奋的表情。 嗯,消灭过黑翼树皮蛇群,干掉过吸血蝙蝠群,将毒舌树蛙打得毫无还手之力过,甚至将巨型森蚺串在树枝上烤过……不客气地说,一班的学生们自觉西奥多森林里已经没什么好怕的了。 区区一群小蜘蛛而已啦,小菜一碟,不在话下。 一团团的魔法光芒无声地亮起又熄灭,一阵酸腐味散发出来,众人很有经验地带上了口罩。 一分钟后,鬼面魔蛛群已经通通倒地不起了。 只有阿芙拉表情痛惜,指着众人咆哮:“你们,是在割我的肉!就不能省着点用吗?採药很容易吗?熬制魔药很容易吗?啊?” 众人看天看地,就是不看她。 前两天,他们杀了巨型森蚺后,取出了森蚺蛇牙内的神经毒素,就地取材,制成了麻醉效果超级强大的魔药。 因为巨型森蚺是西奥多森林里的一方霸主,对很多本地魔兽都有着天然的压制作用,所以用起来简直无往不利。 学生们也特别喜欢将这种名为“深眠”的魔药混在魔法中使用,出其不意,招招制敌。 第118页 谢安歌已经走到了那只变异魔蛛旁边,慢条斯理地带上手套,将这只和同族比起来格外小巧的蜘蛛拎起来,翻来覆去看了个遍,将它的生物特徵一一记录在心,心里咕嘟咕嘟地往外冒主意,眨眼的功夫,他已经想好了怎样拿这只变异魔蛛和普通的鬼面魔蛛做对比,做各种实验了。 比尔带着前锋部队,将二班的营地前面清理出一条路来,拍了拍那玻璃罩子一般的守护魔法,打招唿道:“hello?有人在吗?在就吱一声。” 被砰砰砰敲门声打断了思考的阿尔杰无比茫然地抬起头,谁来了? 他脑子一空就这样走了出去。 见到那张熟悉无比的脸蛋时,阿尔杰简直恨不得捂着脸掉头就往回走。 丢脸,真是太丢脸了。 丢脸都丢到对家去了! 阿尔杰·布鲁克の日记: ××年××月××日,晴,西奥多森林××地点。 一世英名尽毁于此。 作者有话要说: 48、49、50章节已经解锁了!!! 啦啦啦啦~( ̄▽ ̄~)~ 第63章 神父10 往回走? 这么没风度,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于是阿尔杰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髮,很坚强地露出了一个微笑,还风度翩翩地打了个招唿:“你们好。” 比尔眨眨眼,警惕地看着阿尔杰,生怕他下一秒就举起法杖,一个攻击魔法扔过来,“呃,你们还好吗?” 阿尔杰勉强一笑,“不太好。” 见一向仰起下巴看人的阿尔杰示弱,比尔心里的警钟更是呜呜呜长鸣起来,这一定是阴谋,这个臭不要脸、阴险狡诈的傢伙一定是在示敌以弱,然后趁我们掉以轻心,就一举将我们拿下。剷除了一班以后,这次试炼就数二班获胜的可能性最大。 卑鄙!真是太卑鄙了! 自觉已经看穿对手阴谋的比尔心情悲愤,不动声色地道:“发生了什么?也许我们可以帮助你们。” “这是我的幸运。”阿尔杰破罐子破摔了,他伸手往帐篷一指,“不知道为什么,除了我之外,所有人都昏迷不醒,已经过去一天一夜了。” 比尔看着帐篷,就像看着长着獠牙的血盘大口,如临大敌,但勇敢的比尔绝不退缩,他要先去探探敌情! 他对最机灵的帕西说,“你把这里的事情告诉安格斯,也许他有办法。” “好的。”帕西噔噔噔跑开了。 有了安格斯作为后路,比尔放心了,他怀着壮士一去兮不復返的悲壮心情,带着前锋一脚踏入了一顶不算太大的帐篷。 实在是不能怪比尔想太多,以前太多次的经验,使得比尔最纤细的那根神经,一见阿尔杰就跳起了踢踏舞一样疯狂起来。 一分钟后,帐篷里响起了比尔咬牙切齿的声音,“阿尔杰·布鲁克,你这个说谎者!他们明明都好好的!” “你这个愚蠢的莽夫!脑子里都装的什么?水吗?我有什么必要拿全班人的健康欺骗你?”阿尔杰也破功了,嗓音都在抖啊抖。 “但所有的检测魔法都没有检测出任何不妥的地方!”比尔也气得不行,拔高了声音,“他们明明只是睡着了!” “没错,你们不会是在开玩笑吧?”克鲁斯帮腔道。 “这样的玩笑可一点也不好笑,你还是让他们赶紧醒过来吧。” 因为二班和一班一向不和,这些前锋们之前没少吃亏,二班躺在床上的人也明显没什么事,看着就是睡得喷香,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地挤兑着阿尔杰。 “但是,就是猪也不会连续不断睡上一天两夜,还叫不醒!”阿尔杰气得发疯,把贵族风度彻底丢到了一边。 “他们就是睡着了!” “不!他们不是!” …… 简直就是魔音贯耳。 帐篷的帘子被勐地掀起,众人条件反射般看向了门口,一个高挑单薄的身影出现在门口,那人语气带笑地问:“真热闹啊!你们在聊什么?” 明明谢安歌的语气那么亲切,但一班的学生们还是很有求生欲地齐齐摇头,“没什么。” 阿尔杰脸色难看,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一旁,倔强地抿着唇,看着都快哭了。 当然,谢安歌很清楚这是幻觉,阿尔杰这孩子要强得很,也要面子得不得了,绝不会在众人面前掉眼泪。 谢安歌收回视线,微微垂眸,盯着一点微尘出神,天使般的容颜哪怕逆着光,仍然温柔而无害,“哦?是吗?你们那么大声,我在外面还以为你们在吵架呢。真是令人害怕和担忧啊。”说着微微地嘆了口气。 一个个子高大的男孩感觉自己心都要碎了,“安格斯,没有的事,我们没有吵架。我们只是在在……”他支支吾吾了半天,也没能憋出个理由来,反而把一张白皙的脸蛋给憋红了。 “在讨论他们到底怎么了,才会昏迷不醒。”克鲁斯机智地抢答道。 比尔扶额不语,又是一群上当的笨蛋,就像当初的自己。 这场景好像老腊肉眼睁睁看着小鲜肉们一点点风干,变成老腊肉,心中五味杂陈。 “可以让我看一看他们吗?”谢安歌看向阿尔杰,礼貌地问道。 第119页 “可以。”阿尔杰很干脆地说,他和安格斯的关系确实不太好,但不得不承认这个人的能力确实很强大。 谢安歌感觉到了小小的遗憾,这样子他还怎么走打脸剧本,不过算了,这么多活生生的实验体也不是那么容易遇上的。 人要惜福,知足者常乐。 围在床边的人给谢安歌让来了一条路,他走向床边,看着床上那个男孩,才十四岁吧,浅棕色的发,鼻子上有几点雀斑,使他显得格外调皮,有活力,脸色很红润,嘴巴微微张开,鼻子均匀地唿吸着空气。 难怪比尔他们都说这些人是睡着了。 要不是谢安歌能看到男孩的灵魂,他也会相信这个说法的。 谢安歌装模作样地甩了几个魔法下去,依旧没有动静,阿尔杰难掩失望。 “阿尔杰,介意我问你一个问题吗?”谢安歌问道。 “不介意。” “你和大家一直在一起吗?” “是的。” “大家睡了多久了?” “所有人都是从前天晚上开始睡,一直到现在都没有醒来过,已经一天两夜了。” “那么,你是怎么醒过来的?” 阿尔杰犹豫了一会儿,从衬衫下抽出了一条项鍊,“我是因为它才能醒过来的。” “北冰原出产的蓝色魔法宝石,象徵着守护和幸运,人们认为佩戴它可以避免邪恶的伤害,在绝境中带来求生的运气。”谢安歌笑着说,“你有很好的运气。”也有很好的家人。 阿尔杰摸摸救了他一命的蓝色宝石,露出一点笑意,“是的,幸运女神一向眷顾我。” “也许这就是你避免了不幸的原因。现在,可以详细说一说当时的情况吗?” “当然。” 阿尔杰将那一天的经过详细地说了出来,连一点点最细微的细节也被谢安歌问了出来。 谢安歌认真听着,在心里还原着那一天的情景。 夜晚,扎营,疲惫,众人睡下,没有守夜。次日,鬼面魔蛛来袭,阿尔杰醒来,保护众人,启动星辰守护,试图救人……直到现在。 过去的一幕幕,在阿尔杰的叙述中,化为了具体的情景,在谢安歌的脑海里上映,如临其境。 他到来之后,不知不觉地成为了众人的中心,所有人都信任地看着他,并相信他能想出办法。 粉色的雾气,粉色的变异魔蛛,这太巧合了,不是吗? 但是这世上没有那么多巧合,巧合太多了就是必然了。 谢安歌勾唇,“也许,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阿尔杰惊喜地看向他。 *** 另一边,在比尔走进帐篷后,阿芙拉看着满地的鬼面魔蛛,叉着腰想了一会儿,极其温柔、极其和善地笑了,她拍拍手,“同学们,我需要你们的帮助。” 所有人身体一僵,恨不得立刻变成空气,消失在阿芙拉眼前。 连平时最最冷静、淡定、勇敢、坚强的莉莉都瞬间提起了一口气,绷住了面皮。 那些负责警戒的学生露出逃过一劫的放松神情,随即幸灾乐祸地笑了起来,但是他们不敢笑出声,生怕引起阿芙拉的注意,一个个憋得脸色扭曲,活像一群神经病。 魔药课作为中级课程的主修课之一,占有的分数还是很高的,因此一班的学生中,擅长魔药的人并不少,但说得上是如痴如魔的只有阿芙拉。 一路上,不管多可怕多噁心的魔兽,不管多美丽多好看的魔植,在阿芙拉眼里都是一瓶瓶的魔药。 阿芙拉,一个生来眼里只看得到魔药的真英雄(女汉子)。 这世上对她来说,只有两种东西,一种是能做魔药的,一种是不能做魔药的。 很不幸,她的同学们显然是后者。 也因此,他们没有得到阿芙拉一丝一毫的怜惜。 在(未来的)魔药大师的压迫下,众人兢兢业业地把一堆魔蛛切切割割,剥皮挖眼,拆骨割肉。 咦?这样说好兇残啊! 众人面上麻木,心中泪奔。 真的好兇残啊!!! 阿芙拉带头,拿个大勺子把魔蛛的眼睛从眼窝里挖出来,一个接一个,丝毫不顾那些流出来的不明液体,跟挖葡萄似的,动作熟练而迅速。 她用过来人的口吻鼓励道:“大家不要害怕,女神保佑我们,习惯成自然就好了。” “好的,阿芙拉。” 嘤嘤,习惯成自然?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试着想一下,这些东西很快就会变成一瓶瓶解毒魔药,可以帮助我们避免中毒,bb。” “这样一想真的好很多了呢,谢谢你,阿芙拉。” 求求你,不要再说了。 嘤嘤嘤,真的越说越可怕了。 我真的一点也不想知道以后喝的魔药里面有什么好吗? “阿芙拉,安格斯叫你来一趟。”汤姆说。 几十双眼睛齐刷刷地看向了汤姆。 汤姆看着一地的魔蛛残尸,默默地放下了帘子,转身就跑。 阿芙拉说:“你们先忙,我去看一下。” 所有人松气,少了一重精神压力,如释重负。 下一秒,前锋部队被赶了出来,一个个垂头丧气。 第120页 同学们友好地递上了工具。 来啊,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啊! 第64章 神父11 “醒了?” 昏暗的帐篷内,魔法灯莹莹亮起,床上的少年睫毛抖动,良久他才慢慢地睁开了眼睛,“阿尔杰?” “嗯。”幽幽的声音响起,“睡了这么久,我还以为你要追随女神而去了。”阿尔杰的语气还是一如既往的刻薄。 伯特: “……” 伯特清咳几声,忍着笑,有气无力地说:“不管怎么样,谢谢你,阿尔杰。” 虽然并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但是看样子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发生了很多事。 毫无疑问,他能醒来一定和阿尔杰有关系。 一张惨白的脸探了过来,猝不及防出现在伯特眼前,吓了他一跳,“你怎么会在这?” 阿芙拉冷笑一声,“你觉得呢?我这么一个大活人你看不见?” 外面一阵风颳过,打在帘子上,魔法灯摇晃了一下,帐篷上拉长的人影也晃动起来,阴影笼罩着阿芙拉半张脸,使她如黑暗魔法师那样显得阴森森的,不满而冰冷的语气更是格外有震慑力。 “打跑鬼面魔蛛的是我们,採药的是我们,熬制解毒魔药还是我们。”阿芙拉皮笑肉不笑,眼底下的青黑和惨白的双唇特别瘆人,“结果你们醒来谢的是谁?真是忘恩负义啊。” 伯特懵了,他刚刚醒来,还没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根本不了解情况,就这样被骂了一通,心底那朵小火苗简直噌噌地冒出来。 但伯特还是社交性礼貌答道:“我很抱歉,是我没有搞清楚,误会了……” 阿芙拉木然脸,“不必多说了。”她斩钉截铁地下了结论,不予反驳地道,“都是藉口。” “看样子你们都没事了,那我就先告辞了。” 虽然熬制魔药是阿芙拉的兴趣所在,但通宵达旦的工作还是让她深深地暴躁起来,结果有人还不领情,硬生生地忽视了她(的魔药)的功劳,真是不可饶恕。 将火气泄了一通之后,阿芙拉顿觉神清气爽,拎起装满了魔药的小箱子,潇潇洒洒地走了出去。 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浮云。 阿尔杰再次幽幽地嘆了口气,“可怕的母狮子。” 在谢安歌和阿芙拉配置解药的时候,阿尔杰也被指使得团团转,累得他是一点脾气都没有了,只想倒头就睡。 营地外面,一班的学生已经整装待发,地上的鬼面魔蛛被收拾得干干净净,仿佛从未出现过。 谢安歌看了阿芙拉一眼,等她归队后,说:“出发!” 对于这一次班际人道主义援助,整体来说,一班的同学们还是满意的。 兜里的魔药储存又增加了许多,真是美滋滋。 谢安歌随手扯了把藤蔓,织了个小笼子,把中了缩小咒的变异魔蛛往里面一放,心里也很满意。 一般而言,凡是涉及灵魂的魔法都和空间魔法一样,都是极为高深莫测的,但这只粉色的变异鬼面魔蛛偏偏就掌握了有关灵魂的能力。 这也是阿尔杰无论用了多少魔法和魔药都无法唤醒同伴的原因。 因为变异鬼面魔蛛还太过年幼,根本无法完全掌握开发自己的天赋能力,实际上没有对二班的人造成任何伤害。 它只是拘禁了他们的灵魂而已。 而肉身失去了灵魂之后,呈现出来的表象就是昏迷不醒。 阿芙拉提取了变异魔蛛的毒液后,如同知道了公式的结果去推导过程一样,很快就配置出了“血清”,令沉睡的学生们醒来。 *** 当一班率先抵达目的地,拔下胜利的旗帜后,所有人都欢唿起来,笑容灿烂,流露出纯然的喜悦。 “噢耶,我们赢了!” “女神保佑!” “神是我们的牧者,指引祂的羔羊!” 比尔大力地拥抱谢安歌,绕着他兴奋地转圈圈,谢安歌被这小孩逗得乐不可支。 守在终点的导师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西奥多森林里有趣的地方基本上都被一班踩了个遍,各种珍贵的魔兽魔植也被祸害了个遍,后来就连阿芙拉都能视满地的魔药原料而不见。 谢安歌深觉这次试炼就跟小学生的春游差不多。 不过,看了看大丰收的同学们,谢安歌觉得这是采蘑菇的小学生才对。 返校后,这一届的全体师生和校长在学校大礼堂举行了庆祝晚会。作为冠军,一班得到了校长的接见和奖励。 谢安歌不耐烦社交,就提前走了。 夜色下,梵蒂冈神学院路灯明亮,天使的雕像展开了巨大的羽翼,似乎随时都能展翅高飞。 学校的公布栏前,站着一个男学生。 谢安歌走过去,和那个男学生一起沉默地看着公布栏。 公布栏上有上万个名字,每个年级一列。有的名字仍然亮着,有的名字却已经彻底灰暗下去。 即使有导师在暗中保护,仍然有学生死去了。 试炼结束后,一班的学生学分排名都前进了一大截,在公布栏上闪着明亮的光芒。 “安格斯。”比尔伸出手去触摸那些灰暗的名字,“有人离开了我们。” 第121页 像是不忍说出死亡二字,比尔用了最轻描淡写的离开来形容这些再也不会亮起来的名字。 等这一届学生毕业,这一列,这些已经彻底灰暗的名字就会从公布栏上消失。 慢慢地,他们的亲人、朋友、同学会渐渐忘掉他们,等最后一个记得他们的人死去,他们在这个世界上的痕迹就会彻底消失。到那时,他们也就真正的死去了。 谢安歌的神色在月光淡淡的,“学校早就警告过我们了,西奥多森林,从来不是什么好玩的地方。我以为你知道的——那里是教会的试炼场所,也是筛选精英的机器。” “你总是对的。”比尔低下头,用脚踢着地上的小石头,“如果没有你,咱们班大概也会有名字彻底变暗吧。” “也许吧。” 过了一会儿,比尔问道:“安格斯,你说,死亡到底是什么呢?” 谢安歌认真地想了想,说:“对我而言,死亡,就是另一场冒险的开始。” “人在死后,真的会见到女神吗?”作为神职人员的预备役,比尔很是大逆不道地问道。 “应该会吧,我不清楚。”谢安歌不太肯定地道。 神明与人类签订的神圣契约说,在魔法荣耀大陆之上,人类在死后会被审判,无罪者进入神国,神职人员——神的僕人,自然也会进入神国继续侍奉女神。 但是每年那么多人死去,神国真的不会挤爆吗? 谢安歌很严肃地想。 他出生的时代,首都也一度人口大爆炸,不断地向外扩展。后来,为了重建古都,市政府还带头搬出了市中心,跑到了五环以外的地方。 为了控制人口的增长,国家先是限制生育。后来,为了充足的劳动力,国家又开放了二胎政策。 不知道神国有没有类似的烦恼? 里面的人可以长生吗? 他们会转世投胎吗? 比尔轻轻地长嘆了一口气,青涩的脸庞上带着一丝迷茫。 死亡距离我们原来这么近。 生命真的很脆弱,说不定一个意外就挂掉了。 人生啊,就是要珍惜每一分每一秒。 莫待无花空折枝。 比尔仿佛悟了,“我明白为什么自杀者会堕入地狱了,生命如此珍贵,这是我们诞生时女神赐下的礼物和祝福,它是那样公平——不会因为你将来是坏人而夺走你的生命,也不会因为将来你是好人而赐予你更多的寿命。” 最后比尔总结,“我们应当珍惜生命,而不是轻易放弃。” “你说的很有道理。”谢安歌点点头。 没想到神经比黑翼树皮蛇还粗的比尔竟然能有这么细腻的感想,值得鼓励。 “要是我死了,谁来继承我的变色糖果呢?” 谢安歌: “……” 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的比尔! 谢安歌轻啧了一声,真是人不可貌相。 比尔眨眨眼,露出了一个狡黠的微笑,就是明天要去死,今天也要浪个够本好吗? 勇敢的比尔敬畏死亡,但不畏惧死亡。 作者有话要说: 日常卡文 谢谢大家的营养液 读者“冷色的月”,灌溉营养液 +1 2018-10-21 02:21:47 读者“怎么怎么了”,灌溉营养液 +1 2018-10-18 00:06:49 读者“默”,灌溉营养液 +10 2018-10-16 17:46:25 读者“怎么怎么了”,灌溉营养液 +1 2018-10-15 07:41:42 读者“怎么怎么了”,灌溉营养液 +1 2018-10-13 11:49:05 第65章 神父12 “这里就是尼福尔海姆的冒险者公会……”年轻人站在冒险者公会大门的入口,他整理了一下尖尖的帽子,或许是因为紧张,年轻人还整理了一下斗篷领子,扶了扶鼻樑上的金边眼镜,握拳在原地踌躇了一会儿,鼓起勇气走了进去。 魔法荣耀大陆,剑与魔法的世界。秩序井然的教会之外,是冒险者的天堂。 眼下,斯文的年轻人来到了大陆南部的尼福尔海姆——着名的雾之国。 尼福尔海姆位于肥沃的平原上,这里水资源充足,大陆的主动脉萨尔逊河横贯平原,无数支流像密密麻麻的血管遍布尼福尔海姆,萨尔逊河两岸都是繁华的人类聚集地。 这里的冒险者公会算是魔法荣耀大陆上比较知名的一家,很多冒险者会到这里领取委託换取报酬,尼福尔海姆交通便利,人员来自五湖四海,身份复杂,难免会起些小冲突,因此管理员里有不少强大的魔法师和剑士坐镇。 这家公会大约是招揽了鍊金师,整个建筑如同一个钢铁怪物,有几层楼高,机械直升梯上上下下地运送着人员,不少傀儡金属走来走去,捡起地上的垃圾,拖着一块布把金属地板擦得光可鑑人。 一个个柜檯后面坐着管理员,不论男女一律挂着热情洋溢的笑容,为冒险者们提供服务。 很明显,年轻人对这种地方并不熟悉,眼里有着轻而易见的忐忑和紧张。 他生得俊秀,一束过肩的棕发被髮带绑在脑后,脸颊上有不少雀斑,五官只算一般,组合起来却给人一种非常舒适的感觉。 不少人看着这个满脸紧张的年轻人,想起了自己第一次踏入冒险者公会的情景,还有那些雄心壮志,露出了善意的笑容。 第122页 “年轻人,去那里!那里的管理员会为你提供帮助!”人群中,有人这样说道。 年轻人被那么多的目光注视着,更紧张了,六神无主中,他顺着那人指着的方向走去。 幸好,这些管理员们的服务都相当周到,在收取了金币之后提供了详细的谘询服务,这大大缓解了年轻人的不安。 发布任务的大厅里人来人往,不少年轻力壮的剑士和披着斗篷的魔法师来来去去,笑容满面的女士相当耐心看着几乎不敢和她直视的年轻人,跟见了自己的亲儿子似的。 “像您这样年轻的冒险者非常常见,我们有着最丰富的经验为您提供最周到的服务。”女士官方客套了几句,然后才说,“只有您能提供更具体的要求,我们才能找到更加符合要求的任务,您说呢?” 那声音温柔得要滴水了。 年轻人耳朵红得更厉害了,结结巴巴地说:“对,您说得对!” 然后把自己对任务的要求说了个遍,不知不觉中,自己的底子也往外吐露了个七七.八八。 长了鱼尾纹的女士笑得更温柔了,像长辈像母亲,让人不知不觉地放松了戒备。然后,她果然从专业人士的角度,为年轻人提供了不少老道的意见。 这正是年轻人所缺少的,他在女士的建议下,领取了几个容易上手的任务,和女士签订了契约。 契约一式两份,公会一份,冒险者一份。 签字后,管理员女士用羽毛笔圈出了被领取的任务,对年轻的冒险者送上了惯例的祝福和注意事项。 跃跃欲试的年轻人走出了公会,仰头看着明媚的太阳,心情也欢快极了。 他像一只见到了丰美水草的小鹿,心中充满了希望,朝气蓬勃,热情高涨地逛了好一会儿街,除了许多做任务用得上的东西,还买了许多乱七八糟的玩意,一股脑塞进包里,带回了旅馆。 年轻人打开了房门。 房间里摆着两张单人床,一张床上躺着一个同样年轻的男性,他看起来累极了,听到声响,只看了一眼棕发的年轻人,半抬眼皮,迷迷煳煳地打了个招唿,“嘿!安格斯。” 年轻人关门,反锁,皱着眉看着同伴,说:“你太累了,快睡吧,比尔。” 这个时候他在外面表露出来的稚嫩消失了,只剩下一派的沉静。 熟悉的声音,熟悉的人,这让比尔顿时充满了安全感,放纵自己陷入了深眠。 十二点的钟声一响,灰姑娘的南瓜马车和漂亮裙子都消失了,从高贵美丽的公主变成了灰扑扑的姑娘。 年轻人也是这样,魔法的时效一过,他的伪装也消失了,从普普通通的年轻魔法师变成了梵蒂冈神学院的优秀学生,又大又圆的绿眼睛像祖母绿宝石一样苍翠欲滴,气质圣洁而沉静,令人如见神袛,垂首信服。 距离第一次试炼,已经过去两年了。 这一届的学生已经经歷了数不清的试炼,其中一班的死亡率是最低的,两年下来也不过死去了几个人,一只手数的过来,不像有的班级,甚至已经全军覆没。 就这样一次次地游走在生死边缘,梵蒂冈神学院的学生们如同被打磨的长剑,开了刃,见了血,两年下来大多都能突破自我成为了中级魔法师。 他们变得越来越锋利,越来越坚硬,也越来越符合教会对其成员的期待。 当然,教会要的是神职人员,而不是战士,给长剑们包裹上剑鞘也是理所当然的。 所以,在最后一年里,学校召回了所有的学生,将学生们分批发配到优秀的神父或主教手里当实习生。 一个个风里来雨里去的战士们收起杀气,学着主持弥撒及婚礼,为垂危者祷告,为忏悔者告解,为重病者治疗,乃至驱逐邪恶与黑暗。 热腾腾的实习神父就这样新鲜出炉了。 然后,学校颁布了最后的试炼任务。 完成任务的人就会成为荣誉学生,这是梵蒂冈神学院的学生在校期间能获得的最高荣誉,高高在上的教皇冕下曾经就是一名荣誉学生。 任务要求所有参与者必须隐瞒身份,一旦身份泄露则任务失败。 这对纯光系天赋的学生来说,非常不利,因为大陆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光明魔法师都是教会成员或者预备役,使用光系魔法几乎等同于暴露身份。 因此他们不能使用任何魔法。 为了公平起见,纯光系天赋的学生可以邀请骑士学院的同学辅助他们完成任务,被邀请者不得拒绝。 最后的试炼任务并非集体任务,也并非强制任务,组队还是独行随参与者心意,所以有的人结伴而行,有的人就独自做任务,有的人干脆就不参与这次试炼。 阿芙拉因为其出色的表现被推荐留校,她高高兴兴地接受了这份邀请,成为了一名助教,就没有参加这次试炼。 除了她以外,一班所有的学生,只要是还能喘气的,都参与了这次试炼,为荣誉学生的称号而拼搏。 教皇冕下这个示范真的太诱人了,就像吊在驴子前面那只水灵灵的胡萝蔔。 谢安歌选择和比尔组队。 这两年中的非试炼时间,谢安歌都在跟随梅尔斯学习空间魔法,现在他虽然不至于到随手撕裂空间、跨越空间的地步,但画个魔法传送阵,把自己和比尔送到尼福尔海姆抢占先机还是可以的。 第123页 他之前用了变形魔法,把自己变了一个模样。 从回忆里抽身,谢安歌摘下平光眼睛扔到床上,轻手轻脚地解开斗篷挂到衣帽钩上,走进了浴室。 逛了那么久,又出了汗,谢安歌是无法忍受的,反正旅馆条件不错,干脆洗个澡,洗去一身尘埃和疲惫。 一边洗澡,谢安歌一边还在回想着自己查到的资料。 尼福尔海姆啊,女神的嘆息之地。 那里是吟游诗人的哀鸣之所。 歷史上,光明女神曾带领信徒追击魔族,在途径尼福尔海姆时,见到生灵涂炭,忍不住掉下泪水,长长嘆息。 自此,尼福尔海姆又被称为雾之国,一年十二个月三百六十天,每一天的夜晚和清晨都被雾气所笼罩,充满了忧郁和悲伤。 天气好的话,太阳还能驱散雾气,天气不好的话,尼福尔海姆就会终日被雾气笼罩。 尼福尔海姆因巨大的财富和数不清的上古遗址,而闻名于大陆。 这里,也是谢安歌的目的地。 他的任务将在这里展开。 作者有话要说: 短小君出场了~ 第66章 神父13(修改) 傍晚时分,夕阳的余晖将天边染成金红,比尔迷迷煳煳地醒了过来。 他感觉自己的精神已经非常活跃,但疲惫不堪的身体却在拖着他沉眠,闭目休息了不知多久,比尔终于睁开了眼睛。 眼珠子动了动,将这间旅馆提供的房间看了个遍,最后在窗边看到了同伴。 金色的发仍然带着湿意,披散在脑后,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那人坐在窗边的胡桃木桌子旁边,一根根白玉似的手指捧着一本书看得全神贯注,睫毛低垂,桌子上点了一盏小小的魔法灯,灯光映在脸庞上。 窗外的夕阳越来越暗,光芒越来越淡,最后天幕变成墨蓝,仿佛上好的天鹅绒,柔软而有质感。 一眼看过去,真像是一副唯美的静态油画,比尔心想,一边掀开被子起床,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油画上的人转过了头,露出正脸,揶揄道:“哟,晕传送阵的比尔醒了?” 见过晕车晕船的,没想到还有人晕传送阵,谢安歌真是长见识了。 比尔: “……”混蛋揭人不揭短好吗? 比尔单手叉腰,另一只手用五指将头髮潇洒地往后梳,理直气壮地道: “那一定是因为你的水平不够!” 谢安歌似笑非笑,“你刚刚说什么?我没听清楚,你再说一遍?” 专业素养不容置疑谢谢! 比尔毫无羞耻心的怂了,若无其事地说:“我刚刚什么都没说。” 谢安歌失笑,“你饿了吗?” 比尔摸摸肚子,肚子很配合地响了起来,“我现在饿得能吃下一头牛!” “那就给你来一头牛。”谢安歌开玩笑道,摇了摇铃,很快就有服务员敲响了房门。 吃过晚饭后,天边已经挂上了繁星,层层薄雾也涌了出来,树叶上、草丛中挂上了水珠。 谢安歌关上窗户,将今天打听到的信息跟比尔说了一遍,“明天,咱们就去把今天接的任务先做了。” “安格斯,那咱们的试炼任务呢?” “这个不急,你还记得学校给的提示吗?” “嘆息之地,女神之泪。”比尔嘆口气,“坦白说,我根本就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学校就不能明明白白地说清楚吗?” 谢安歌很冷静地解释,“如果试炼任务这么容易的话,荣誉学生的称号就不会那么珍贵了,你要知道——这样的试炼年年都有,但是,荣誉学生却不是每年都有。” “我明白,但这真的很难,我不懂。” “嘆息之地即为尼福尔海姆,我相信很多人都能猜出来,也就是说,很快咱们的同学们就会以各种各样的面目进入尼福尔海姆,这必定会引起本地势力的注意,给我们的试炼任务造成阻碍。” “所以?” “所以咱们才要提前到达这里抢占先机,否则很容易暴露身份,那样我们就输了。”谢安歌说。 比尔不是特别在意这些弯弯绕绕,他对另一个问题比较关注,“那么,女神之泪到底是什么?” 谢安歌双手环胸,作高深莫测状:“emmm……” 比尔双眼放光,坐等吃瓜:“???” “不知道。”谢安歌干脆利落地道,一招ko掉无辜少男的八卦心。 比尔脸黑了,瓜也啪叽一声碎了。 *** 次日一早,谢安歌和比尔都用变形魔法做了伪装之后,才出去做任务。 这些新手任务都很简单,无非是给这个阿姨采一种西城区的草药,给那个大叔抓一种水中魔兽,或者给迷煳少女找回失踪的钱包……之类的,得到的报酬还没有谢安歌那天谘询用的金币多。 嗯,好在他们也不靠这个吃饭。 这些任务简单归简单,但要完成这些任务也不是那么容易,谢安歌和比尔几乎跑遍了整个尼福尔海姆,花了两天时间,才成功将未完成任务清零。 他们也顺便摸清了这个城市明面上的势力分布,以及一些黑市、地下世界、赌城之类的黑暗势力。 第124页 最后,比尔不得不感嘆,这个城市可真复杂。 谢安歌在冒险者公会销掉所有任务领取报酬后,又领取了新的任务,一出公会大门就看到比尔一副大彻大悟仿佛看破红尘的模样,瞬间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 比尔向谢安歌招手:“安格斯,这里。” 一脸傻笑,哐当掉回了红尘。 谢安歌走过去,把羊皮纸递给比尔看,“走吧,新任务。” 比尔一边看任务,一边走路。 此时正是下午,不少冒险者来到公会结算任务,领取报酬,因此公会门口的人并不少。 相对而言,街上就要冷清一些,暖洋洋的太阳斜斜照在砖石铺成的路面上。 谢安歌和比尔都戴着尖顶帽子,身披斗篷,手上紧握法杖,领子上挂着魔法等级勋章,是魔法荣耀大陆上典型的魔法师装扮,街上不少来去匆匆的魔法师都是这样打扮。 除了魔法师之外,街上还有不少剑士,条件好的穿着皮甲背着长剑,条件差一些的一身布衣一把剑也够了。 偶尔,有坐着马车的贵族经过,他们一般戴着礼帽,穿着得体的礼服,口袋里放着手帕,拿着手杖,微微仰着下巴,优雅地行走。每到一家店,就有店员殷勤地迎上来,点头哈腰。 这是一个活泼的国度,抬起头就能看到不少红色的屋顶,浅黄、浅粉、浅蓝的墙壁,各种色彩相映成趣,夺人眼球。 高低不平的房子,有尖顶的教堂,有带花园的别墅,有奢华的府邸,也有美丽的民居,阳台上种满鲜花,偶尔有花瓣掉落。 萨尔逊河盈满了城市的倒影,船只破开白雾,穿过宽阔的河道,让尼福尔海姆多了几分生机和灵动。 “帮助温莎侯爵的女儿找回她的猫?”比尔复述着任务,羊皮纸上还画着一只白毛蓝眼的小美猫。 他知道安格斯从不无的放矢,他所领取的每一个任务都有其隐含的意义,比如之前的任务就让他们几乎了解了整个尼福尔海姆的势力。 但是,侯爵女儿的猫? “安格斯,你想干什么?”比尔低声问道。 谢安歌竖起食指抵在唇前,眨眨眼,“嘘,这是一个秘密。” 尽管心里被猫爪子挠似的,比尔还是克制住自己的好奇心,反正他迟早会知道真相的。 其实,真相就是谢安歌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天人感应让他接下了这个任务。 “事实上,很多人都接过这个任务。”谢安歌对比尔说,“但是没有人能找到侯爵女儿的猫,这很有意思,不是吗?” 雾之国——尼福尔海姆是温莎侯爵的领地,由英格兰的国王分封自己的弟弟而来,一直传承至今。 在尼福尔海姆,温莎侯爵就是至高无上的王。 “确实很有意思。”比尔提起了兴趣,一只猫能藏到哪,让那么多人都找不到? “好吧,咱们该怎么找这只猫?你知道的,我可不擅长找东西。” 谢安歌勾唇,胸有成竹。 没有把握,他怎么会接下这个任务? 走出这条街,街上多了许多穿着普通的平民百姓,也热闹喧譁了许多。因为魔法师的装束和领子上中级魔法师的勋章,一路上不少人一见到谢安歌和比尔,就会恭恭敬敬地让出一条路,甚至不敢和他们直视。 比尔有些不自在,谢安歌却无所谓。 明明是狭窄拥挤的街道,二人生生走出了康庄大道的感觉。 中级魔法师在尼福尔海姆根本不算什么,因为富有,这里有不少高级魔法师和魔导师,甚至连大魔导师也是有的,教会在这里的力量也不算特别强大,所以谢安歌是打算低调做人的,最好是能隐藏在冒险者当中,不要引起本地贵族的注意。 神权和王权的斗争,一直以来都是存在的。 越是富裕的地区,强大的魔法师和剑士越多,教会的话语权也越小。 当谢安歌和比尔回到旅馆的时候,服务员很热情地说:“尊敬的魔法师先生们,下午好。你们所需要的房子已经找到了。” 旅馆人来人往,让注重个人隐私的谢安歌很不舒服,加上还有试炼任务,要注重保密,所以来到尼福尔海姆的第一天,谢安歌就委託了旅馆的服务员帮忙找一套房子。 服务员是本地人,对附近非常熟悉,要不是谢安歌的要求太高,他早就找到了合适的租屋。不过,客人出手大方,他也并不介意多费心思。 谢安歌轻轻点头,“谢谢,请稍等一下,让我们收拾一下行李。”然后给了这个服务员不少小费。 服务员将小费放入贴身的口袋中,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慷慨的先生,女神会保佑你们的。” 比尔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谢安歌摇摇头,走上二楼收拾行李,在服务员的带领下走到了一栋带花园的独栋小别墅。 交付租金,双方签订契约后,屋主将黄铜钥匙交给谢安歌,离开了这里。 附近都是类似的小别墅,没有商店,因此这里非常清静。 别墅让谢安歌非常满意,四周打扫得干干净净,没有灰尘蜘蛛网之类的东西,地板上打了蜡,家具看起来都很新,装修也很典雅,符合谢安歌的审美。 第125页 小花园里的蔷薇花开得正好,还越过涂了白漆的栅栏往小路探出头,花香顺着清风吹入屋内,馥郁芬芳。 第67章 神父14 一轮弯月高高挂在天空,寒星闪烁,雾气越来越浓,随着时间的流逝彻底掩盖住了尼福尔海姆。 寒鸦声叫,被挡在浓雾中。 沉寂的街道上空无一人。 少有的路灯仿佛鬼魂般,灯光漂浮在浓雾中,灯柱被雾气掩去。 暗巷里,醉汉撕扯开流莺的裙子,急不可待地享用起来,流莺脸上露出既痛苦又舒爽的表情,石楠花的味道溢满了这个小而骯脏的暗巷。 地下赌城,灯火通明,人声鼎沸,与鬼城一般幽静诡异的地面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 不少赌徒已经红了眼,脱下身上的金银珠宝首饰,不停地加筹码,美艷的荷官红唇微弯,身后的尾巴轻轻摆动,不时沖客人抛个媚眼,让人神魂颠倒。 兔女郎们在人群中穿梭,美人、酒精、金币,点燃了气氛! 一个额头上淌着汗水的男人可能是热得很了,很干脆地一把扯开了衬衫,扣子蹦了满地,露出结实的八块腹肌。他身旁的兔女郎害羞地尖叫起来,声音几乎掀翻屋顶。 肌肉男动了动,胸肌弹跳起来,“美丽的小姐们,还满意你们看到的吗?” 兔女郎们捂着通红的脸,叫得更大声了,眼神却黏在那充满了男性诱惑力的肌肉上,一点也捨不得离开。 男人哈哈大笑起来,很是满意自己的魅力。 这里就是尼福尔海姆有名的销金窟,有人一夜暴富,也有人一夜之间倾家荡产。 “女神恕罪!你的信徒始终如一,身与灵魂献与你!”口中重复几次后,比尔问安格斯,“我们来这里干什么?” 视线之中,一个男人将小费塞进兔女郎胸前,大手已经摸上了雪白的大腿。 比尔赶紧转过了脸,心中默念圣经,他从额头一路红到了脖子上,头顶都几乎冒烟了。 刺激,真是太刺激了! “安格斯,你该不会是想违反戒律吧?”现场的气氛已经让比尔脑子进水了。 哪怕身处这个充满了欲.望和色.情的火辣场所,谢安歌仍然无动于衷,表情和平时读书念经时一般无二,仔细看去还有一丝厌烦。 笑话!连九尾狐那样的绝色美人都没能挑动他的心思,何况这些低配版。 谢安歌冷冷淡淡地瞥他一眼,说:“在你眼里,我是那种人吗?” “不是就好。”比尔拍怕胸脯,长长地唿了一口气。 一个高挑的兔女郎捧着托盘,踩着高跟鞋,身姿轻盈如羽毛,不动声色地避开一只咸猪手,与两个黑色斗篷人擦身而过,一丝淡淡的蔷薇花香狡猾地钻入鼻子中。 那清甜的味道让兔女郎愣了一会儿,面上仍然滴水不漏,手中的托盘也是稳稳的,心中却已经想起了那些有钱人的花园。 她曾经从那寂静的小道路过,蔷薇花从花园里探出头来,对她微笑。 那时的蔷薇花香就是这种味道! 难道尼福尔海姆已经到了花开的季节了吗?时间过得真快啊。 兔女郎虽然觉得在赌场中闻到这种味道有些奇怪,但忙碌的工作很快就让她忘了这个小插曲。 整个地下赌城像一个巨大的迷宫,没有核心人物带领,外人根本无法窥见赌城的全貌,哪怕是赌场的常客,也是由兔女郎蒙上双眼带进来带出去,对赌城仅仅能管中窥豹,略见一斑。 而谢安歌带着比尔,七绕八绕,仿佛心中有地图一般,丝毫不怕迷路。 一路上如入无人之境,绕开了各种打手护卫,顺顺利利地摸到了神秘老闆的地盘。 “不经主人的邀请,擅自闯入主人的家中,真是无礼的客人啊!”黑猫端端正正地坐在豪华的桌子上,盯着两个闯入者感嘆道。 与金碧辉煌的赌城不同,这个房间简直把暗黑系发挥到了极致,所有的家具、装饰全是黑色或暗紫色,一眼看去压抑至极。 皮毛泛着幽光,双目碧蓝的黑猫,小小的身躯里隐含着强大的力量,语气中自信满满。 比尔有些不舒服,眉眼中流露出几分嫌弃之色。 这里让他想起了西奥多森林,那里也是这样的阴森、压抑、危险。 谢安歌没有动怒,彬彬有礼地道:“这句话该我们对阁下说才对。” 黑猫的瞳孔微微扩张,它甩了甩尾巴,站起来,轻盈地跳到一盏落地灯上,居高临下,俯视着两个客人,闪着寒光的爪子从肉垫中悄悄伸了出来。 它不知道,这两个人是否知道了什么。 在光明女神的指引下,人类成为魔法荣耀大陆的主人,对于人类来说,魔族是毫无疑问的客人。 这个人类,是知道了什么还是误会了什么? “阁下您说呢?侯爵女儿的猫?”谢安歌微笑,“或者说,侯爵的猫?” 比尔睁大了眼睛,控诉地看着谢安歌,“什么侯爵的猫?侯爵女儿的猫不是白色的吗?” 谢安歌用关爱智障的眼神看了一眼同伴,非常含蓄而不伤人自尊心地说:“我的占卜学学得还不错,我敢肯定——这就是我们要找的猫。” 占卜学,玄之又玄。 这是一门连神学生都不一定相信的“伪科学”,可以用“道可道非常道”之类看似高大上实则高大上的话语来解释,然后将师生双方都绕晕。 第126页 然而对谢安歌来说,卜筮之道却是他曾经最熟悉不过的科目之一,用起来如臂指使。 所以谢安歌敢百分之百地保证,这只黑猫就是任务清单上的那只小美猫。而侯爵的女儿,她是尼福尔海姆的“公主”,如果真的养了一只白猫,根本不必要隐瞒,还这样大费周章地染毛。 能用侯爵女儿的名义去找一只猫,除了侯爵还能有谁? 本地最大的贵族和魔族搅和在一起,这下好玩了。 此外,尽管现在黑猫掩饰得很好,但它不可能在自己的地盘都时时刻刻保持着高度的警惕,这个房间还是残留着些许魔气,令二人本能地感到不适——这也是谢安歌敢肯定这只猫身份的细节之一。 光明与黑暗,属性相剋,无异于天敌,一旦相遇,必然要有一方认输才算完。 有了谢安歌的提醒,比尔很快就反应了过来,“黑猫伪装成白猫,侯爵不可能不知道,他为什么还要发布寻猫任务?还要以女儿的名义?” 他怒目而视,咬着牙说:“黑色的猫,不洁之物!侯爵豢养它,就是在渎神!!”已经是直接将黑猫和侯爵判了罪。 黑猫已经被二人轻慢自己的态度激怒了,愤怒地“喵喵喵”了几声,周身涌起幽蓝的火焰,向二人扑了过来。 “魔族!”比尔的眼睛都快瞪出来了,虽然有所猜测,但第一次直面魔族还是颇为挑战心脏承受能力。 “还是魔导师级别的魔族呢!”谢安歌淡定地扔了个雷击术过去,直中黑猫,嘭地炸开。 魔导师完全可以直接秒杀中级魔法师。 但比尔是在数次试炼任务中活下来的人,最不缺的就是冷静和耐心。他们现在不能使用光明魔法,比尔反应比谢安歌慢了一秒,念起咒语,试图用烈火烧死这只黑猫。 好在,雷系法术对邪魔之类的生物还是有着很可观的克制作用,哪怕黑猫比二人强大了两个等级,被锁定之下,还是被炸了个皮开肉绽。 这是一个破绽! 法杖顶端冒出的烈火变成巨大的不死鸟,气势汹汹地扑向黑猫。 黑猫口一张,吐出幽蓝的火焰,那火焰携带着死亡的气息,一吐出来房间的温度就瞬间降低了许多,那张豪华的木桌和四周的木质家具,瞬间化作了枯木,没有一丝水分和生机,变得丑陋而邪恶,散发出腐烂的味道。 比尔狠狠地打了个喷嚏。 幽蓝火焰膨胀起来,将红色的不死鸟包裹在里面,吞噬了下去。 然后幽蓝火焰像是吃了补品一般,膨胀得更大了,火舌都快舔到了比尔脸上,逼得他不停地挥舞法杖,扔出一个接一个火系魔法。 那纯粹是在敌人送菜。 黑猫得意地“喵”了一声,愚蠢的人类! “结束了。” 粉色的雾气瞬间笼罩住了黑猫,雾气散去后,黑猫变成了一只睡死的黑猫。 “干得漂亮!”谢安歌和比尔大力击掌,然后称赞了自己的小宠物,一只从西奥多森林中得到的变异魔蛛。 粉色魔蛛敲了敲自己的八条腿,原地旋转几个圈,表示开心。 幽蓝火焰也被谢安歌用空间魔法囚禁起来,他转动手腕,连连打出几个手势,引导空间囚笼压缩起来。 那空间囚笼越缩越小,变成苹果大小时飞到了谢安歌掌心,最后变成果核大小。 谢安歌一握拳,幽蓝火焰和空间囚笼一起,彻底湮灭。 战俘黑猫哪怕是在昏迷中,身体还是本能般抽搐了起来,嘴角有黑色的血液流了出来,看起来幽蓝火焰和它的联繫不浅。 将俘虏打包带走,谢安歌右手握拳,一击掌心,“对了,赌场老闆都死了,我们也不能空手而归啊!” 看着笑眯眯的同伴,形容狼狈的比尔忍不住笑了起来,默契地露出奸诈的表情,和之前的试炼任务中,携手四处打劫各种魔兽魔植宝库,搜罗各种宝物时的表情一模一样。 *** 脑洞小番外 《当主角穿成唐玄宗》 当谢安歌发现自己穿成知名歷史人物时,“因吹丝挺!” 他励精图治,他开创盛世。 于是…… 儿子寿王和儿媳妇给他生了一堆包子。 李白入了翰林院,诗仙蝴蝶了。 安禄山老老实实做他的官,安史之乱蝴蝶了,宋元明清蝴蝶了。 歷史四大美人也蝴蝶了,不是划掉,四大美人没有蝴蝶,因为四大总比三大好,起码四大能凑一桌打麻将(大误)。 但是四大美人里的杨玉环蝴蝶了,换成了其他的知名美人。 马嵬坡也蝴蝶了。 一骑红尘妃子笑也蝴蝶了。 长恨歌也蝴蝶了……很多都蝴蝶了。 后来,谢安歌看着史书,感嘆,“蝴蝶效应可真厉害啊!” 蝴蝶效应表示不服! 这个又大又黑又重的锅我不背! 垃圾谢安歌滚滚滚!!!!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开了一个脑洞,分享给大家哈哈哈 ~( ̄▽ ̄~)~ 第68章 神父15(修改) 事实证明,哪怕是魔族也无法拒绝财富的诱惑,洗劫了黑猫的金库后,谢安歌和比尔的钱包都鼓了起来。 第127页 尼福尔海姆的地下世界中,除了赌场还有拍卖场和其他寻欢作乐的地方。谢安歌已经提前打听到,今天晚上就有一场大型的拍卖会,他甚至弄来了两张邀请函。 这家拍卖场温莎侯爵也参了股,可谓背景惊人,拍卖品有各种珍贵的鍊金材料、魔药材料、附魔产品、神兵利器……甚至还有美丽的异族——人鱼、精灵、兽族之类。 从这方面来看,人类简直是勇气可嘉。 拍卖会上有不少珍品,连见惯了好东西的谢安歌都忍不住心动,打包走黑猫后,一撩斗篷帽子,戴上华丽的黄金面具,施施然从赌场跑到了拍卖场。 至于赌场那边没了老闆该如何收场,那就不关他们事了。 神学院的课程确实很有趣,比如鍊金、魔药、魔纹、捲轴之类的课程,谢安歌都相当感兴趣,拍卖会上遇到相关的东西时,大有“千金散去还復来”的土豪风范,就是买买买,直到小金库快见底时才停了手。 比尔喜欢实战,他对各种法杖、捲轴之类能增加攻击力的东西感兴趣,也砸了不少钱进去。 这时赌场那边已经乱成一团,人仰马翻了。 谢安歌黑吃黑,也相当警惕被黑吃黑。 从拍卖场一出来,他和比尔就释放了隐形魔法隐去身形,找了个无人之地,从储物空间中取出梅尔斯老师赠予的定向传送捲轴撕裂,一眨眼就摆脱了像闻到肉味的鬣狗一般的追踪者,返回了花园小别墅。 徒留黄雀们在身后骂骂咧咧。 一踩到实地,比尔就先跑到厕所吐了个昏天暗地。过了许久,沖水声哗啦啦响起,比尔脸色苍白,宛若咸鱼一般挪了出来,瘫倒在沙发上,眼神放空。 换了家常便服的谢安歌挽起袖子,露出一小截结实的小臂,在厨房里叮铃哐啷折腾了一会儿,捧着托盘走过来,踢了踢他小腿。 “起来,喝点柠檬水,再吃点东西,然后再去睡觉。” 比尔捂脸嘤嘤嘤,“亲爱的安格斯,我就知道你最好了。” “我最好?”谢安歌冷笑,“是谁,昨天还叫我小混蛋来的??” “是谁是谁?反正不是我。”比尔哼哼几声,放下手,“哇!牛肉汤,小安格斯我爱你!” 比尔喝了柠檬水,又吃了顿宵夜,苍白的脸蛋总算见了血色。 第二天一早,比尔就跑出去打听消息,结果地下赌城老闆的失踪被隐瞒得严严实实,一点消息都没能挖出来,没到中午就熘回了小别墅。 而谢安歌已经彻底化身工科宅男,对着那一堆见猎心喜、高价收购的材料伸出了魔爪,正是乐不思蜀的时候,毫不客气地将捣蛋鬼轰出了工作室,一副沉迷工作不可自拔的模样。 至于任务?对不起,不知道,没兴趣。 比尔: ……行吧! 老伙计也不是第一次走火入魔了,对此他能怎么办? 除了由他去还能怎么办? 于是,这几天比尔就跟放了风的小鸟般,大街小巷地四处游荡。 几天后,折腾够了的谢安歌终于出关,饱餐一顿后,逮住比尔就是一波安利。 “这是瞬发传送阵,目的地暂时设定了学校,它的原理是把空间魔法刻在×××上,比起传送捲轴,优点就是可以循环使用。送你一个。” “这是魔气感应器,功能是……原理是……送你一个。” “这是……送你一个。” 比尔就在一旁负责“哇哇哇”惊嘆,顺便鼓掌,简直年度最佳捧眼(朋友)。 好了,战利品已经发放完毕,谢安歌也终于操心起试炼任务了。 比尔感动极了,“女神啊!我还以为你把这件事给忘了。” 谢安歌摸摸鼻子不说话,提出组队参与试炼任务的是他,不太上心任务半途移情别意的也是他,确实不太对。 实际上,他对荣誉学生这个称号也确实不太看重。虽然知道它意义非凡,但经歷得多了,实在是没法往心里去。 他就是有点好奇,出来长长见识,保持着一种“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佛繫心态,比不上比尔的认真看重。 好在,这几年来比尔也算看清了他,没在这里纠缠太多,将这些日子打听到的消息很谢安歌说了一遍。 最后他拿出一张邀请函,“侯爵女儿的生日,我受到了邀请,可以带一个女伴去。” 那个“女伴”在比尔的唇齿中缭绕,被他说得格外的意味深长。 这个邀请函可不像之前的拍卖场邀请函那么容易拿到,想必比尔也费了不少功夫。 “干得漂亮!”谢安歌不理他的调侃,只笑道:“这样的盛会,我们怎么能不去呢?” 到了那天,谢安歌准备了礼物,租了一辆马车,和比尔一起前往温莎城堡。 和中世纪的西方一样,在这块大陆上,城堡是贵族的要塞、住所与行政官邸,有时甚至是监狱。温莎城堡得名于第一代温莎侯爵,它的歷史可以往前追溯到两百多年前,可谓底蕴深厚。 魔法荣耀大陆已经和平了很久,温莎城堡也被一代代侯爵不断扩建,增加了许多奢靡华丽的房间和花园。 邀请函上并没有明确说明被邀请者只能携带女伴出场,所以谢安歌就以男装出席宴会。 第128页 温莎城堡一开始是以军事要塞出现在这个世界,所以它採取了坚硬的花岗石作为建筑材料。 两百年过去,原本的军事要塞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巨大的建筑群,气势雄伟,挺拔壮观。 下马车后,谢安歌抬头看去,只见温莎城堡不愧于保卫英格兰的初衷,建筑封闭,城墙上刻画了许多防御魔法阵,仍然具备强大的防御作用,城堡中心的魔法塔依然闪烁着慑人的光芒,镇守一方。 这一代的温莎侯爵结婚二十多年,只有一个十四岁的独生女儿,在女儿没有继承权的情况下,他没有泄露出一丝绯闻的气息。在这个圈养情人成风气的国度,温莎侯爵无异于深情的代言人,侯爵夫人更是一跃成为众多夫人小姐羡慕嫉妒恨的对象。 这样的名声,不但使这座森严的古堡美名远扬,也为温莎侯爵本人平添了几分铁血柔情的气息。 具有上帝视角的谢安歌当然很清楚,这个温莎侯爵不仅对亡妻深情款款,还是《异世为王》的男主的岳父……之一。 当然,在侯爵女儿出场时,她已经到了法定开车年龄。 也就是说,还有四年,四处游歷的男主就会来到尼福尔海姆,遇见高贵、美丽、温柔的侯爵女儿。 经验丰富的英雄少年,森严古堡里的孤独少女,这一见面,可不就像干柴遇烈火,轰轰烈烈地燃烧起来。 一般而言,像《异世为王》这样的网文,作者都会写新兴贵族大力支持男主,老牌贵族鄙视男主出身之类的打脸桥段,来证明老牌势力的腐朽和男主摧枯拉朽的必要性和正义性。 然而《异世为王》的作者风流但不下流却不落窠臼,反其道而行之,用温莎侯爵对男主的看重来侧面反映男主的优秀。 可想而知,连温莎侯爵这样身份尊贵、底蕴深厚的老牌贵族都那样欣赏男主,其他的小贵族自然也会纷纷效仿。虽然打脸情节少了些,但爽感却是节节高升。 而且,那种狗眼看人低,棒打鸳鸯的戏份还是有人演的。 风流但不下流把这个戏份分给了一个暴发户——n番女主的父亲,这个暴发户看不上男主,生生拆散了这对有情人。 男主与青梅竹马爱而不得,可谓《异世为王》一大虐点,青梅死去更是虐死人,到了后来男主黑化,和身份更高的贵族少女在一起,反过头来,轻而易举地打了暴发户的脸。 但很遗憾,打脸打得再厉害也没用,逝去的爱人和青春都已经不在了。 男主见一个爱一个的性格也有了来处,他不是不深情,不是不专一,只是白月光早已化为忘川孤魂,阴阳两相隔。 后来遇见的女孩长得再美,出身再高,性格再好,那也不是他的菜,也不能令他背叛自己的爱情。 这样的《异世为王》,有爽点、有虐点、有智商、有黑化,情节合情合理,文笔也越来越好,虽然是种马文,但并不低俗也不无脑引人反感,也难怪当初谢安歌越看越觉得有意思。 领了贵人剧本的温莎侯爵,在女儿的撒娇下,从财富、人脉、权势等方面大力支持从小地方来的女婿,补上了男主的短板,而男主的表现也没有让温莎侯爵失望,甚至可以称得上是超出期待。 城堡前,已经有不少马车来到这里。 进入城堡后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无数衣冠楚楚的男女面上带笑,衣香鬓影,觥筹交错。 毫不意外,谢安歌在这里见到了几个熟悉的身影。 据说,侯爵女儿前段时间刚从英格兰都城多伦多回来,她在都城结识了不少朋友,这次生日宴会一併请了回来。 其中几个少女非常低调,一直在角落里,为首的少女穿着一条浅蓝色的礼服,宽檐的帽子遮住了眼睛,从礼帽上垂下的面纱掩盖在洁白如牛奶的面庞上,哪怕不能看见她的全貌,从她的身姿、言行中仍然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有着良好修养的淑女。 比尔穿着一套深蓝色礼服,一般而言这种礼服讲究的就是一个合身,或者说紧身,他觉得紧绷绷的,有些不方便行动。 校服和神职人员的服装虽然也讲究个好看,但实际上有点宽松,穿起来要舒适得多。 比尔有些烦躁地扯了扯领子,看谢安歌的表情还是那样无所谓,忍不住问道:“安格斯,穿这样的礼服你不难受吗?” 怎么可能不难受?前面两个世界的衣服可大多是宽袍大袖。 谢安歌脸上挂着完美的微笑,一面毫无波动地回答,“比尔,忍忍就好。”随即他指着蓝色礼服少女说,“看!我们的老朋友!” “我看不出来她们是谁。”比尔被转移了注意力,诚实地摇摇头。 “是莉莉她们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突然想起这是一个穿书文,也该把原文男主拎出来遛遛了→_→ 第69章 神父16 很快,谢安歌就发现了另一伙人,虽然这些人用变形魔法做了伪装,但他记人从来就不是只看外貌的。 他们的速度比谢安歌想像的要慢。 从神学院到尼福尔海姆,几乎跨过了半个大陆,不过魔法世界的速度也根本不能用常理推算。这点距离,用传送阵的话不过一瞬间,但在梵蒂冈除非得到教皇的准许,否则是禁用传送阵的。 第129页 谢安歌也是得了老师梅尔斯的帮忙,才拿到了准许。 用其他交通工具,飞毯、飞艇、亚龙、飞行魔兽、马、船只之类,快的话三五天也就够了,慢的话一两个月都很正常。 谢安歌从来不小看同学们的本事,对他们这一次的速度着实有些意外。 不过也有可能是他们早就到了,只是一直隐藏在尼福尔海姆,没有现身罢了。 有些人的投胎技术真是让人嫉妒啊…… “布莱恩少爷,这边请。”温莎城堡的管家一身黑色燕尾服,微微弯腰致意,一头白髮梳得整整齐齐,每一根头髮都驯服地待在应该待的地方。 要谢安歌说,这个管家完全可以称得上是温莎侯爵的家生子,还是那种世代为这个温莎家族服务的,在某种程度甚至可以代表温莎侯爵的脸面,能让他亲自服侍的人想必不是什么小人物。要知道,谢安歌和比尔刚才进来时,只把邀请函一出示就算了,根本不要指望有人引路。 果不其然,管家身后,一个美貌的贵族少年摩西分海般走了过来。 他的脸色是贵族们推崇的苍白,偏偏唇色微红,顿时如画龙点睛般显得活色生香起来。他下巴微抬,眼神倨傲,大步走过来中有种睥睨众生的气势,在一群人高马大的小弟们的衬托下,这种气势更强势了。 不少少女已经用精緻的扇子挡住了脸,从扇骨的缝隙间仰慕地看着少年,捂着胸脯,几乎晕厥,仿佛集体被丘比特的金箭击中了。 男士们则是集体被丘比特的铅箭击中了,抢人风头的臭小鬼! 一个风韵动人的妇人笑着说:“要是我还没结婚,非要把这位小少爷追到手不可!” 她的同伴用象牙扇轻轻敲她的手臂,“我就不信,你结了婚就能忍住不向他表示爱慕!” 说完二人相视,咯咯地笑了起来。 这边动静这么大,就连角落里的莉莉也注意到了,微微皱眉,脸色平静,甚至还有闲心安抚了一下自己的同伴。 比尔的脸色直接黑了,咬牙切齿,“安格斯,不用你说我也知道这傢伙到底是谁——哪怕他脸都变了!”过了一会儿,又有些不甘心地说,“有个好爸爸很了不起吗?” 谢安歌想了想,“确实很了不起啊。” 这证明人家投胎技术了得……不是,用佛家的话来说,这证明人家上辈子是个好人,福报深厚。 比尔: “……”脸色更黑了。 大厅中忽然响起了一阵优雅的哼唱,如清风徐来抚平了嘈杂声。 温莎侯爵牵着女儿的手,从楼梯上走了下来,人群很安静,目视着宴会的主人款款而来。 走下楼梯的最后一级,温莎侯爵面带优雅的微笑,说:“女士们先生们,欢迎诸位来到温莎城堡!” 众人矜持击掌,掌声如潮,温莎侯爵的大掌在空气中一按,仿佛按了暂停键般,潮声退去。 接着,温莎侯爵用最诚挚的语气说了一通开场白,然后男僕们用银色推车送了一个巨型蛋糕出来,足足有七层高,蛋糕表面插着十四根蜡烛。 香甜的分子活跃在蛋糕周围,快速而霸道而向外扩张。 这小山般的蛋糕显然是镇住了比尔,对温莎侯爵没什么好脸色的他,喉结滚动一下,很严肃地对谢安歌说:“安格斯,你总是对的。” 谢安歌: “??”又发什么疯? “有个好爸爸确实很了不起。” 谢安歌: “……” 男人,你的名字叫善变。 速度比传送阵还快! 侯爵的女儿萝丝吹了蜡烛,许了心愿,分了蛋糕后,阿尔杰上前问好。 少女笑意盈盈,腮边微红,宛若这座古堡里最动人的玫瑰花。 “温莎小姐,生日快乐!”阿尔杰递上礼物,“今晚您是如此美丽,连娇艷的玫瑰花在您面前都要失色,但愿我的礼物能与美丽的小姐相称。” 萝丝甜甜一笑,“谢谢你的礼物。”她打开了盒子,里面是一对红色宝石耳环,“哇哦,我喜欢你的礼物。” 她用行动表示了自己的心情——摘下耳环,戴上了新的耳环。 阿尔杰随即邀请她共舞。 原本想要邀请阿尔杰跳舞的少女心都酸了,恨得牙痒痒,“看她那幅样子!我敢打赌,起码喝了三瓶美容魔药!她的头髮,起码让美髮师工作了五个小时以上!” 无意间听到这席话的谢安歌顿时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 这熟悉的画风,让他想起了被《嫡女重生》支配的恐惧。 下一步是不是就要撕逼大战了? 当然,他想太多。 在男男女女们携手滑入舞池,女士们的裙子在旋转中变成一朵朵怒放的花朵时,宴会终于达到了一个小高.潮,音乐也越发的欢快。 阿尔杰仿佛一个花花公子般,邀请了一个又一个女士跳舞,今晚的他光芒万丈,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在注视着他。 谢安歌很快就醉了,脸色酡红,一身酒气,倒是很乖,双目紧闭,没有发酒疯。 比尔扶着他跌跌撞撞地找到一个男僕,“我的朋友醉了,休息室在哪?” 男僕见客人醉成这样,很干脆地把人领到了休息室。 第130页 接着,比尔又要求男僕给他一杯水。 男僕一离开,谢安歌就睁开了眼睛,此时的他眼神清明,哪里有一丝醉意,脸上的酡红也退去了。 “比尔,这里就交给你了。” “没问题。” 谢安歌在休息室里留下了一个替身,从外表来看,这个替身和谢安歌伪装后的模样一模一样,任谁也看不出破绽,连脸上的神态和醉酒后的红晕都毫无破绽。 谢安歌倒了一些酒到替身身上,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这次试炼任务没有任何明确的目标,只有“嘆息之地,女神之泪”这八个字,非常模煳的提示。 嘆息之地,即为尼福尔海姆。 他们在到达尼福尔海姆后,曾从正面、侧面打听过女神之泪,但除了一些歷史传说外一无所获。 而温莎侯爵的兴起是伴随着尼福尔海姆的繁荣,他是尼福尔海姆的主人,他的官邸中有记录一切的史官,连刚才的宴会都有史官在旁边记录。 因此,谢安歌将目标转移到了温莎城堡的藏书室中,他希望能在这里解开他的疑惑——女神之泪到底是什么。 温莎城堡的戒备非常森严,这是谢安歌一路来最深刻的感受。 来往巡视的骑士和魔法师们,布满角落的示警器,数不清的魔法阵——禁魔、禁空、禁入。 完全是外松内紧。 尽管如此,这些手段要拦下谢安歌也是不可能的,空间魔法足以让他自由出入任何地方,显然,温莎城堡并没有空间魔法的禁制。 这也算是钻了个空子吧,大陆上的空间魔法师少得可怜,哪个不是功成名就威名赫赫,谁会无聊到用空间魔法潜入一个贵族的城堡? 藏书室里更是布满陷阱,危机四伏,哪怕是大魔导师来了也别想轻易离开。 谢安歌玩味地笑了起来,看这样子,温莎侯爵要是心里没鬼就怪了。 强大的神识像汹涌的潮流般被释放出来,瞬间淹没了整个藏书室,向城堡漫延。藏书室里面每一个魔法阵,上面的线条和节点都清清楚楚地映在谢安歌眼中。 任何魔法阵都是需要能源和动力的——也就是魔力,谢安歌眼神平淡无波,神识却蛮横地关了“总电闸”,所有的魔法阵瞬间熄火。 谢安歌走进藏书室,找到所有的史书、传记、传奇之类的书籍,一股脑复制了一份,扔进储物空间中。 他饶有兴致地打开一本书,书皮是深沉的黑色,封面是倒挂的五芒星。 在梵蒂冈神学院的教导中,圆形魔法阵有保护的作用,而五芒星则被用于封印恶魔,五个交点被视为锁链,可以禁锢并消磨魔族的力量,而五芒星中间的五边形则是囚禁魔族的囚笼。 也因此,光明教会将五芒星称为女神的恩旨、魔族的监牢。 而倒挂的五芒星则恰恰相反,它被视作魔族的象徵,是魔族自由行走之所。 一翻开书本,漆黑的魔气就往外翻涌,一只红色的巨眼,充斥着邪恶和残忍,伴随着尖啸声往谢安歌身上扑,眼睛从中间裂开,露出两排锋利的牙齿,滴滴答答地流着腥臭的黄色口水。 谢安歌几乎想呕,脸色难看极了,“恶,真噁心!” 他狠狠合上书本,将这怪物挤压出尖利的“唧唧”声音,然后翻开书本,用雷系魔法元素凝聚成几个锥子,狠狠插入怪物体内。 怪物叫得更惨厉了,雷系元素在它身上肆虐,电得它的血水汩汩地往外冒。 没一会儿,怪物消失了,滴到地板上的血水也消失了,书本恢復了正常模样。 谢安歌再次翻开书本。 《魔族召唤书》 你可以献上祭品,召唤来魔族,祭品越丰盛,来的魔族就越高级…… 还没等谢安歌看完,门外响起了把手转动的声音。 谢安歌看向门口,只见一个高挑的黑影先是往里甩了几个探测魔法,才谨慎地走了进来。 然而,在谢安歌的神识中,城堡里的示警器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惊动了管家,一批批手持长剑的骑士们飞快地往藏书室的方向赶来,体力较差的魔法师们稍后一步,手握法杖,气势汹汹。 他们在黑暗中翻飞的斗篷,宛若阴沉的天气下,乌云密布,海浪翻滚。 第70章 神父17 这熟悉的动作,这熟悉的套路,说不是跟他一个学校出来的都没人信。 还有这个时间点,不在大厅,除了自己的对手们还有谁? 骑士们的动作很快,密集的脚步声已经到了楼梯口。他们虽然一身厚重的盔甲,但是因为实力强大,体内的斗气充裕,脚步却称得上是轻盈,根本没惊动到藏书室后来的潜入者。 再过几秒,抓贼的骑士们就要人赃俱获了。 来不及解释了! 总不能眼睁睁看着这傢伙被抓到。 幸亏谢安歌早有准备,他拿出一个小瓶子,摁了一下瓶子顶部,一股粉色的喷雾挥洒了出来。 潜入者还没来得及干什么,就稀里煳涂地被放倒了。 谢安歌过去扛起他,腰歪了一下。 糟糕,好重! 这是猪吗? 谢安歌透过狭长的窗户看向外面,冷冷的月光透过彩绘玻璃窗射入来,照在地板上。 第131页 窗户下,一小队骑士目光炯炯地盯着这个窗户,一声不发,正在守株待兔。 事实上,不止这个窗户下有人在守着,每个窗户下都有人。英武的骑士们已经将这栋楼团团围住,夜空下,狮鹫扇动翅膀,魔法师们极速前进,正在统一向这里赶来。 谢安歌笑了笑,他在无尽的空间中寻找节点,构建空间通道,强大的魔力使空间波动起来。 他伸出食指在虚空中轻轻一划,一道简陋的门出现了,门后是无尽的空间。 谢安歌毫不犹豫地走进去,甚至还不忘把那本《魔法召唤书》给带上了。 骑士们终于到了,门被大力撞开,然而里面空无一人。 为首的骑士长面色冰冷,他眯着眼睛缓缓扫了一眼藏书室,“搜!” 骑士们鱼贯而入,点亮魔法灯,谨慎地搜索起来。 但骑士长心中已经有了不好的猜测,他们怕是已经慢了一步,结果也证明了他的猜想。 不久,身娇体弱的魔法师们也到了。 “蒙巴顿子爵,有什么发现吗?” 骑士长摇了摇头,说:“小偷非常狡猾,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魔法师抿了抿唇,“让我们试一下。” 骑士长让出一条路,魔法师们伸出法杖,用了一个又一个检测魔法。 最后魔法师们非常惭愧地对温莎侯爵报告,“没有魔力残留,没有魔法痕迹!要么没有人来过这里,要么这个人很强大,以至于我们根本无法找到他!” 温莎侯爵下颌的线条已经比花岗岩还要坚硬,他没有说话,只怕自己一开口就会破口大骂。 管家合理地推测道,“这个人很有可能就在客人当中,他跑不了,侯爵大人,不如这样……” 温莎侯爵同意了管家的提议。 温莎城堡的僕人们接到了新的命令。 休息室中,比尔正在装模作样地给替身擦汗。 “笃笃!”敲门声响了。 比尔:“请进。” 男僕端了一杯水进来,眼神偷偷地向两位客人身上瞄去,刚才管家让男僕女僕们注意客人们是否有反常,如果有的话,报上去就能得到奖金。 他很快就要和邻居家的女儿结婚了,正好缺钱,所以观察得格外仔细。 比尔接过杯子,发现男僕还没走,也不好问他为什么还留在这里,小心翼翼地将杯子凑近替身嘴边。 我连安格斯都没餵过,便宜你了。 哗啦,杯子里的水洒出了一半。 比尔也不知是气的,还是窘迫,耳朵都红了。 不争气,真是太不争气了! 看到这一幕,男僕倒是觉得很正常,心里偷笑,这些魔法师大人们,不要说照顾别人了,能照顾好自己就不错了! 像侯爵大人养的那群魔法师们,哪个不是要僕人们服侍?没有僕人,他们连衣服都不会穿! 不过,他们也不需要会就是了。 “尊敬的客人,不如让我来吧。” 比尔狐疑地看了男僕一眼,把杯子递给了他。他相信谢安歌,根本不怕这男僕看出异样。 男僕趁机摸过替身的脸,皮肤柔软有温度,酒气也是城堡的美酒的味道,果然没发现什么异常,恭敬地退下了。 舞池中,阿尔杰正在和一个少女翩翩起舞,华尔兹节奏轻快,可他发现大厅里的僕人越来越多时,尤其是伯特到现在还没回来时,心情已经蓦地一沉。 这次任务,他是借用了母家——布莱恩家族,一个表哥的名义,得到了侯爵女儿的邀请。 布莱恩家族也是威势赫赫的家族,只是他那表哥今年出去冒险时死了,消息还没有传出去,借用他的身份,阿尔杰也不怕被人查。 管家正在按照客人的名单仔仔细细核对。 一曲终了,阿尔杰退出了舞池,从僕人手上端起了一杯葡萄酒,找到自己的小弟们。 小弟们也发现了不对,有些慌张。温莎侯爵可不是什么小贵族,他有封地,有权势,甚至有军队,无论如何,大家都不想惹上这个庞然大物。 阿尔杰甩了些冷飕飕的眼刀子过去,“冷静!伯特没事!” 虽然管家的效率已经很高了,但在这样仓促的情况下,还是出现了死角。 谢安歌将伯特扔到花园里,空气中满是玫瑰的香味。谢安歌从储物空间中,取出葡萄酒灌入伯特口中,又泼了些到他衣领上。 葡萄酒灌了一瓶又一瓶,直到伯特脸上浮起酡红,嘴中打起轻微的唿噜时,谢安歌才抽身离开。 他都帮到这里了,要是这个人还是没能挺过去,那就只能说他运气不好了。 一切看在校友情的份上! “安格斯!你终于回来了!天啊,你不知道,刚刚那个男僕好奇怪(变态),他不仅偷偷看我,还摸了你的脸!”比尔巴拉巴拉地说了起来,可憋死他了。 谢安歌无奈地看了他一眼,收起替身。 “布莱恩少爷,请问您还有一个朋友在哪里?”管家笑着问,整个人斯文有礼,态度却非常坚决。 阿尔杰脸色不变,灰色的眼珠子动了动,透出一股瘆人的冷意,轻轻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意味不明的笑,慢条斯理地说。“我的这位老伙计最爱喝酒,一个酒鬼——喝了酒,能到哪去?”似乎是觉得好笑,阿尔杰也真的笑出了声,“我怎么知道?” 第132页 管家正想追问下去,排除了那么多人,就剩这个人了。 阿尔杰却脸色一变,神态高傲,眼神锐利,一字一顿,“倒是温莎侯爵的待客之道,我已经领教了。回去之后,我必然要向父母分享一下,顺便请教一下——客人们到主人家里做客,其中之一不见了,主人却来质问另外一个客人,这是哪里的礼仪风俗?” 身为温莎侯爵的心腹,管家非常清楚这些贵族中的人情往来,布莱恩的爵位可能不如温莎侯爵,但这个家族和姻亲结成的大网,足以让温莎侯爵头痛。 他本来只想吓一吓这个看起来娇生惯养的大少爷,找到证据,反正那个小贼又不是一个布莱恩,人赃俱获之时,就是国王也无话可说。 没想到这个大少爷的态度竟然如此强硬! 这就有点难办了。 管家深深地弯腰,对阿尔杰表示歉意,正想说什么,一个个男僕匆匆走进来,对管家耳语了一会儿。 阿尔杰冷笑一声,“你们找到伯特了?”脸色这么精彩,真是值了。 管家依旧笑得完美,“是的,我们已经找到您的朋友。之前都是我的错,请您见谅。”随即又是一个九十度的鞠躬。 阿尔杰不搭话,对那个男僕说,“带我去见他!我倒要看看,我的这个老伙计干了什么,才会被无耻小人污衊!” 男僕下意识看向管家,直到管家点头,他才带领这位尊贵的客人往休息室走去。 果然是大少爷脾气啊!容不得一丁点忤逆。 管家微微苦笑,这下可算是得罪了布莱恩家族了。 最近真是太不幸运了,先是那个魔族逃走,接着地下世界出事,今天,侯爵女儿生日,竟然还有人敢偷偷潜入藏书室!这简直是在把温莎侯爵的颜面往地上踩! 现在,又找不到潜入者,温莎侯爵必定要雷霆震怒了。 他不怕被惩罚,但主人受到了侮辱,作为僕人,他却不能为主人分忧,真是脸面丢尽。 休息室中,阿尔杰看到安然无恙的伯特时,才偷偷地松了口气。 闻到浓郁的酒味,阿尔杰假装恨声骂道,“混蛋!酒鬼!难道王都的美酒还不够你喝的吗?”心里却悄悄为伯特的机智点赞。 伯特打着小唿噜: “……” 男僕: “……”我可不可以假装什么都没听到? 指桑骂槐了一通之后,阿尔杰才算是消停了。 第71章 神父18 微风沿着萨尔逊河轻轻吹过,盪起无数水纹,一路进入了尼福尔海姆,为这个城市带来了江面的水汽,也带来了百花的香气。 小别墅中,谢安歌正准备翻阅从温莎城堡中带出来的书籍,温暖的阳光洒入屋内,衬得他肤白如雪,绿眸像春天里最嫩的那张叶子。 他抽出一本史书放在桌面上,书页哗啦啦地无风自动起来,或艰深晦涩或简单易懂的字符跃入眼中,进入神秘而宽广的识海。 不到一分钟,这本厚厚的史书就被翻完了,谢安歌的神识没能从中捕捉到任何和“女神之泪”有关的信息。 这本史书顿时失去了吸引力,被放到了一边。 谢安歌重复着动作,捕捉到关键信息时就停下来仔细阅读,将有关的内容一一记在心中。 比尔坐在客厅中,将他从拍卖会上得到的装备全部拿出来,一样样用欣赏的眼神看过来,再依依不捨地放入储物空间中,自己一个人玩得不亦乐乎。 突然间,门铃突兀地响了。 比尔规律的心跳漏了一拍,恨恨地骂了一声,他可不相信能有什么朋友找上门来,现在敲门的人必定没有好事。 比尔收起摆了一桌的法杖、捲轴,拿着一根常用的法杖去开门。 “谁?” “是我,莉莉。”她的声音清澈平静,底气十足,似乎笃定了门后的人一定会开门。 门开了,轻装而来的少女见到了一张熟悉的脸,“比尔,好久不见,最近还好吗?” 比尔的脸很臭,一脸的不耐烦,不知道为什么,他不喜欢这个人人交口称赞的少女。他对这个看起来骄傲善良的女同学,从来没有一丝属于绅士的谦让,有时候甚至称得上是刻薄。 “有什么事?就在这里直说吧。”比尔根本没有请她们进去的意思。 和莉莉一起来的琳达横眉竖眼地看着比尔,对这不客气的态度生气了,“你别太过分了。” 莉莉倒是很习惯比尔的态度,这几年的试炼任务,一开始的集体任务都是安格斯带头,后来他就不怎么操这个心了,换成了莉莉领头。安格斯对此无所谓,比尔却有些看不惯她。 莉莉也无意绕圈子,很直接地说:“我们结盟吧。” 比尔: “……” 都是对手,谁要跟你结盟? 似乎是从比尔的白眼中看出了他的意思,莉莉耐心地解释,“我知道,你们很早就来到了尼福尔海姆,掌握了一定的先机,但是这个任务并不是谁来的早,谁就能占据优势。我们虽然来得迟,却掌握了不少情报。你们有实力,我们有情报,大家又是一个班的,为什么不结盟呢?还是说,把荣誉学生的称号拱手相让给其他班级的同学更符合你们的想法?” 第133页 比尔皮笑肉不笑,假惺惺地称赞,“你的口才还是一如既往的好。” 他口风一转,“但是,我不同意!别说得好像结盟了就一定能取得最终的胜利一样!” 他才不会跟这个自私自利的女人结盟,跟她结盟只怕被卖了还要帮她数钱。 莉莉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努力说服自己不要生气。 什么叫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这就是了。 遇到这种不讲理的人,任凭你将道理掰开了揉碎了讲,他也不听,真是有苦说不出。 当这种人非常具有合作必要的时候,就更让人郁闷了。 莉莉努力笑得充满善意,“比尔,你没有必要这么着急拒绝我们。也许你的朋友有结盟的意向呢,毕竟——你们来到这里这么久,也没有什么进展。” 比尔面上露出了犹豫之色。 她正想乘胜追击,楼梯上就传来了一个冷静的男音,“不必了,比尔的意思就是我的意思。” 比尔得意地笑了起来,如果安格斯有意跟莉莉结盟,他当然不会反对。但安格斯拒绝的这样干脆利落,他却高兴得不得了。 莉莉和琳达仰头看向声音的来源处,哪怕是这样的视角,楼梯上的那个男人的脸仍然美得令人嫉妒。 莉莉握了握拳,指甲陷入肉里,平静地问道:“我不明白,我们合作是一件双赢的事,你有什么理由不同意?” 谢安歌连一个敷衍她的理由都懒得给,丝毫不体谅女孩子的自尊心,非常直白地说,“没有为什么。” 无非是人有亲疏远近罢了,但这种理由说出来你都不敢信,谢安歌都懒得多说。 比尔不喜欢莉莉,谢安歌也没想为一个任务,去败坏比尔的好心情。 再说,莉莉也没有重要到,或者是强大到能让谢安歌解释的地步。 技不如人,无话可说,莉莉也没有拖泥带水浪费时间的习惯,“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先告辞了。” 然后她拖着还想说些什么的琳达,抬腿就走。 “慢着。”谢安歌漠然地说。 知道安格斯从不出尔反尔,莉莉有些好奇地停了下来。 “你们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比尔一拍大腿,凶神恶煞地说:“对!你们是怎么找到我们的?” 他们可是一路隐瞒身份过来的,为此还到冒险者公会接了几个任务,又在别墅中布置了魔法阵,这些女人是怎么找到这里的?这里还安全吗? 莉莉的脸僵住了,眨眼间又恢復了正常,轻描淡写,“这是我们的秘密,我们有保密的权利。” 这最终的试炼任务,的确是队与队之间的比拼,但还没有到撕破脸的地步。在莉莉眼中,安格斯不会伤害她们,这是过往谢安歌的态度给予她的信心。 谢安歌冷酷无情地说:“你们确实有保密的权利,我们也有将你们留下来的权利。” 话音刚落,比尔就举起了法杖,指向莉莉和琳达。 莉莉心中微嘆,是她小看了安格斯。不过,她还没有输。 “尼福尔海姆是温莎侯爵的领地,这里的风吹草动都瞒不过他。”莉莉很无奈地说,“我们可以走了吗?” 谢安歌:“可以。” 直到安格斯同意,莉莉和琳达才松了一口气,大汗淋漓地离开了,有那么一瞬间,她们真怕那个男人会将她们这些对手留下来。 不速之客走后,比尔咬牙切齿,“这个女人……可恶。” 谢安歌走下楼梯,拿起果盘上的葡萄吃了起来,“看样子,我们在冒险者公会那里就已经暴露了。但温莎侯爵可能并不知道我们的身份,莉莉了解我们,才识破了我们的身份。” “你不生气吗?”比尔郁闷不已,从果盘中扯下一串水灵灵的葡萄,没滋没味地吃着。 谢安歌轻笑一声,“这有什么好生气的?如果温莎侯爵真的无所不知,他早就上门来找那只猫了。再说了,我的实力,你还不相信吗?” 比尔被说服了。 安格斯表现出来的实力只有中级魔法师,但比尔知道根本不是那样,实际上安格斯的实力非常强大,强大到他都看不出深浅。 说到这里,谢安歌干脆把收在储物空间里的黑猫拿了出来,放在羊毛地毯上,“我都差点把这个小东西给忘了。” “哈!你也有健忘的时候吗?” 谢安歌笑笑不说话,把变异魔蛛也放了出来,餵了一颗葡萄到魔蛛嘴边,魔蛛乖乖地吃下了。 “小粉红,让这个小东西醒过来,让它听话一点。” 不忍直视的比尔捂住了眼睛,大声叫唤,“噢我的女神!我真不敢相信,你会给它取这么噁心的名字!” 人无完人,他的老伙计什么都好,就是取名的能力不怎么样。 谢安歌耸耸肩,“你不觉得,这个名字很符合它的形象吗?” 小小的,粉红色的,小粉红。 比尔无言以对。 小粉红敲敲前腿,朝黑猫吐出一股粉色烟雾,无愧于它小粉红的名字。 黑猫慢慢睁开了眼睛,看到这个明亮的房间,周围都是白色或米色的家具装饰,吓得一跃而起,扑到了沙发下面。 第134页 就跟一个热爱光明的人类,在一间小黑屋醒来,往一点光明扑过去那样。 然而不到三秒钟,那只黑猫僵硬地爬了出去,双目屈辱地看着谢安歌,“卑鄙的人类!” 谢安歌摸了摸变异魔蛛背上的绒毛,“干得漂亮!小粉红。”转过头看着黑猫,马上变脸,“我问你答。” “你是谁?种族?名字?身份?” 黑猫想我才不告诉你,然而嘴巴却像是不受控制一样,说出了真话,“我是一只斯佩斯魔兽,我叫斯佩斯,是魔族军队的前锋。” 涉及到魔族,涉及到军队,比尔的神情立刻严肃起来。 “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目的?” …… 一问一答中,谢安歌将情况都摸清楚了,比尔的脸色已经难看得不行,仿佛随时要跳起来冲出去将罪人绳之以法。 原来,斯佩斯魔兽是魔族中一个非常罕见的种族,战斗力不怎么样,但具有天赋的空间能力和寻宝能力,跟修真小说里的寻宝鼠一样。 不过,斯佩斯可比寻宝鼠有追求多了。 它是被温莎侯爵用《魔法召唤书》召唤来的,温莎侯爵利用它获得财富,它则是利用温莎侯爵在尼福尔海姆立足,偷偷建立大型的魔法传送阵,好让魔族的军队能通过传送阵,从深渊来到人类世界,入侵魔法荣耀大陆。 然而,斯佩斯魔兽天性喜欢收藏各种宝物,这和温莎侯爵越来越大的胃口起了冲突,斯佩斯就逃了。 温莎侯爵为了隐瞒自己和魔族勾结的事实,就借用了女儿的名字,在冒险者公会发布任务寻找斯佩斯。 他根本没想到,斯佩斯不仅破除了温莎侯爵给它做的伪装,还躲入了地下世界,控制了其中一个赌城。 斯佩斯没有离开尼福尔海姆,除了要为军队开路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它在尼福尔海姆感受到了一个魔王的气息。 估计那个倒霉魔王是被光明女神给封印起来了。 斯佩斯想找机会把这个魔王放出来,光復魔族,重振魔族昔日的光荣! 比尔听了这个惊天大消息,顿时坐不住了,连试炼任务都被他抛之脑后。 “怎么办?怎么办?安格斯,我们把这件事报告给教会吧。”比尔烦躁地走来走去。 看过《异世为王》的谢安歌很淡定,这些戏份都是男主的,没有危机,怎么衬托出男主的英明神武。 现在男主都还没来,怎么可能有问题? 谢安歌安抚比尔,“你冷静一点,这种大型传送阵,就这一只斯佩斯魔兽,弄上十年也未必能弄好。就是我的老师来了,没有一两年的时间,也别想成功。” 比尔终于消停了,往沙发上一坐,“那就好。”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的营养液,笔芯(╯3╰) 读者“谢九”,灌溉营养液 +2 2018-11-17 17:48:58 读者“音音”,灌溉营养液 +10 2018-11-06 23:14:25 12 第72章 神父19 花了两天时间,谢安歌终于把所有的书本都捋了一遍,结合从黑猫那里得到的消息,他对“女神之泪”也有了一些猜测。 他又拿出水晶球占卜,终于确定了女神之泪的方向。 谢安歌和比尔穿上了轻薄高防的银丝轻甲,将捲轴、魔药、附魔产品、法杖、魔法石等一一检查,装入储物空间,最后他们披上黑色斗篷,将帽子扣在头上。 谢安歌慢条斯理地套上手套,拿起顶端镶嵌着紫色魔法石的法杖,“走吧!” “出发!”比尔握紧法杖,兴奋地说。 夜色无边,团团乌云遮蔽住又圆又大的月亮,比往日更浓的雾气笼罩住整个尼福尔海姆,伸出手就能摸到一手的水,湿冷,阴暗。 小别墅里的壁炉堆满了柴火,烧得旺旺的,哔剥作响,将渗入屋内的水汽烤干。 魔眼被放了出来,在前方探路。 比尔用了轻身术,身轻如燕,从湿漉漉的街道上跑过。 谢安歌急速抖动着肩胛骨上用魔力凝聚出来的翅膀,稍微离地悬空飞行,二人直奔萨尔逊河而去。 尼福尔海姆北部是一个码头,那里停泊着无数船只,黑夜里一艘艘船宛若幽灵伏在萨尔逊河上。 码头上本应有许多码头工人,周围还有工人们聚居形成的贫民窟,然而当谢安歌来到码头时,这里一片寂静,丝毫看不出白天时这里还有上万人口工作、生活的迹象。 他们看到了不少熟人,都是梵蒂冈神学院的学生,要么用了变形魔法,要么用衣服包得严严实实。 温莎侯爵的女儿萝丝手上捏着一把象牙摺扇,她展开了摺扇,矜持地挡住半边脸,只露出一双如春水般温柔的眼眸。 “不请而来的客人们吶,你们来到尼福尔海姆是想做什么呢?”她的声音也很温柔,仿佛在亲切地问候来自远方的客人。 萝丝的身后是山岳般的蒙巴顿子爵,和一大批重甲骑士,漆黑的盔甲下隐藏着暴烈的力量,只要这位娇柔的小姐一发话,这些骑士们就能顷刻间拔出剑,为她而战! 没有人回答萝丝的问题。 梵蒂冈神学院最终的试炼任务,要求之一本来就是保密。参与者连自己的身份都不允许透露,更何况任务内容。 第135页 每一年的试炼任务,题目都是不一样的,为了保密,参与者都必须签订灵魂契约。 温莎侯爵麾下的魔法师们,已经用魔法将所有的船只驱逐,只留下空荡荡的河面。 萝丝没有得到回答也并不意外,又说:“从一个月前起,你们就陆陆续续地进入尼福尔海姆,来到这里的人,要么是为钱,要么是为了游玩,要么是为了拜访我的父亲……然而你们什么都没做,那么,你们是为了什么呢?是为了宝物吗?” 比尔跟谢安歌嘀咕,“一个月前不正好是我们来到这里的时间吗?见鬼!莉莉她们果然没干好事!” 谢安歌:“温莎侯爵对领地的掌控力果然很厉害,不过应当坐镇现场的他,现在又在哪里?” *** “我们来做什么,那并不重要。”一道微微沙哑的声音响起,“重要的是,我们能做什么。” “这高傲的傢伙!”比尔说,变了声他都认得出这傢伙。 “阁下说得对,你们想做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能做什么。”萝丝笑盈盈地说,“既然如此,那就让我看看,如此自信的诸位,能在尼福尔海姆做些什么吧。” 萝丝没有动,守护着她的蒙巴顿子爵也没动。 重甲骑士们动了,他们脚步整齐划一,每次踏在地面上,身上的重量都使地面轻轻震动。骑士们分成几队,分别扑向了敌人们,黄色的斗气点亮了码头。 他们经过萝丝身边时,掠起的轻风掀起了她一小片裙角。 能使用黄色的斗气,说明这些骑士们都有中级剑师的实力,能够使出六级剑技,甚至形成合击。 但梵蒂冈神学院的学生们也并不是吃素的。 他们接受过最系统、最先进的教育,还常常和骑士学院的剑士们对打,非常了解这些骑士的进攻方式和弱点,又经过出生入死的试炼,实力也大多达到了中级魔法师的水平,和骑士们的整体实力相差无几。 此时,双方拼的就是谁能更快破开对方的防御。 一时间,黄色的斗气和各色魔法迸射,在码头上形成了激烈的战斗场面。 谢安歌和比尔在贫民窟的区域中待着,用魔眼观察着战斗情况,一时间并没有出去。 “安格斯,我们不上吗?”比尔有些跃跃欲试,都憋了一个月了,他也想尽快终结任务。 “不急,你看那些魔法师。”谢安歌不慌不忙,指挥魔眼飞向河面。 河水仿佛凝固了一般,失去了流动的能力,靠近萨尔逊河中心,被魔法师们挖空了一大块,露出了一个古老的魔法阵,阵眼是一块巨大的金色宝石,在黑暗中闪烁着黯淡却美丽的光芒。 而萝丝在骑士长的掩护下,已经脱离了战场,往魔法师们走去了。 比尔目瞪口呆:“真狡猾!” “用隐身魔法,我们去看看。”谢安歌说。 这时,魔法师拿出一桶星辰般的粉末,倒向了古老的魔法阵。那些闪着星光的粉末渗入魔法阵的线条中,使原本看不清的魔法阵一点一点地亮了起来,恢復了昔日的光彩。 魔法阵下传来了阵阵令人恐惧的嘶吼声,有东西在用力地冲击着魔法阵。 魔法阵像一张有弹性的网,被撞得中间高高凸起了一部分,几缕魔气还没来得及溢出来就消散了。 萝丝被吓得倒退两步,眼看着星河般的魔法阵并没有被突破的样子,她又往前走了两步,含情脉脉地看向圆桌般大的宝石,问道:“怎么样?能把这块宝石取出来吗?” 魔法师当中最强大的那位大魔导师说:“只要杀了被封印的魔王,就可以取出这块宝石。” 萝丝: “……”这不废话吗? “想必阁下已经想到办法了?”萝丝微笑。 大魔导师皱眉,随即点头:“当然。” 他是不太想为温莎侯爵拿到这块宝石的,毕竟这是大名鼎鼎的女神之泪,理应属于女神或者教会。 然而他受僱于温莎侯爵,身不由己。 萝丝唇边的笑容更大了:“我的父亲和我,都无比期待阁下的胜利。” “地震术!”另一边响起高级土系魔法咒语的吟唱,吟唱结束后,码头一阵地动山摇,地面裂开一道道深不见底的裂缝。 不少重甲骑士被身上的盔甲连累,原本保护他们的重甲成了负重,降低了他们的灵活性,猝不及防地掉下了裂缝。 勉强躲开裂缝的重甲骑士也被龙捲风捲走了。 倒是梵蒂冈神学院的学生都被树木藤蔓固定住,没有太大的损失。 萝丝的脸色顿时阴沉下来。 很显然,重甲骑士们的对手不仅有同样优秀的剑士,还有一群出色的魔法师,而重甲骑士们快要不敌了。 大魔导师也皱起了眉,等那些人解决掉骑士们之后,一定会过来捣乱的。 他不满地瞪了蒙巴顿子爵一眼,点了几个魔导师:“你们,去把这些见不得光的傢伙解决了。” 蒙巴顿子爵对这眼神权当毛毛雨,依旧牢牢地守护在萝丝身边。 萝丝对大魔导师的态度有些不满,却也没说什么。大魔导师是温莎侯爵从外面用重金招揽回来的,比起这个不知底细的外人,萝丝自然更信任从小看着她长大的蒙巴顿子爵。 第136页 “是,先生。” 大魔导师转身专心对付起魔法阵下的魔王。 雾气中渐渐掺入了一点别的东西。 那是小粉红的毒素,谢安歌餵了它一瓶特制的魔药后,粉红的雾气变成无色,在夜色的遮掩下,没有魔力的波动,任谁也看不出异常。 不一会儿,萝丝身子一软就要倒下,蒙巴顿子爵赶紧扶住了她,警惕地看向周围,升起了一个斗气防护罩,厉声道:“谁?” 在场的除了大魔导师和蒙巴顿子爵不受影响外,其他人都扑通扑通倒下了。 即便如此,在加强版的毒素控制之下,蒙巴顿子爵已经感到自己的身体不如平时灵活了。 大魔导师破口大骂:“你们这些卑鄙无耻的傢伙!只会用一些下三滥的手段!” “我们的手段固然称不上光明磊落,难道你们偷取女神的宝物,就称得上是光明正大吗?”谢安歌轻笑出声。 就算有能光明正大对付这些人的实力,他也不想用,因为懒得向校方解释哪里来的异常实力。 这次试炼任务,每个参与者身上可都是带了留影石的,整个过程都会被校方和教会监控到。 谢安歌觉得,还是能少些麻烦就少些麻烦吧。 大魔导师老脸一红,顿时无言以对。 蒙巴顿子爵只见面前两个少年露出了身形,也不指望大魔导师,将萝丝放在蓝色的斗气防护罩中,拔剑向谢安歌挥斩过来。 他毕竟也是圣剑师,实力非凡,哪怕受到了小粉红的影响,却不是毫无行动力。 深蓝色的斗气随着长剑如同一道极光射了过来,萨尔逊河被照亮了一半。 圣剑师的气势和威压如同大山般压了过来,比尔躲避不及,顿时“哇”地吐了一口鲜血。 这就是等级的压制! 第73章 神父20 谢安歌的眼神冷了下来,嘴唇抿成一条直线,他撕开一张名为“光之祈祷”的高级捲轴,扔到比尔身上,随即五指张开,狂暴的雷元素聚集成紫色的球形,撞上了蓝色的斗气。 蓝色与紫色相撞,白色的电弧和火星照亮了半个天空。 下一秒,蒙巴顿已经逼到了谢安歌身前,寒光如秋水般的长剑就要击中他的要害! 蒙巴顿快,谢安歌的反应只会更快! 他从储物空间中抽出一把剑,没有直接与蒙巴顿的攻击对上,而是微微侧身,再弓步上挑开蒙巴顿的武器,借力打力。 蒙巴顿子爵有些意外,他对魔法师的骄傲非常了解。 魔法师愿意了解剑士,唯一的理由就是打败他们。但没有哪个魔法师愿意学习剑术,这是魔法荣耀大陆的常识,因为这是极为粗鲁而不优雅的行为,是会被上流社会鄙视的。 谢安歌也没想到蒙巴顿内心戏那么多,原主在选修课上是学过剑术的,那纯粹是因为自己体格不够强壮,倒没想那么多。 蒙巴顿子爵的剑术出色,谢安歌的剑术比他更好,哪怕双方现在等级不同,一时间仍然打了个旗鼓相当。 连续过了上百招后,谢安歌终于和蒙巴顿子爵拉开了距离。 他剑术再好,体力也要跟不上了,一个法术系就不该让近身战斗系靠近自己。 谢安歌抖动翅膀,飞上半空,这时遮住月亮的乌云已经散去了,巨大的圆月在他背后,映着高挑的人影和张开的双翼,看起来仿佛神国的天使降临。 现在,是检验所学知识的时间了! 一个个包裹着雷系终极魔法的金属圆球被魔力牵引着,组成一个加持了攻击加强和目标锁定的魔法阵,在谢安歌神识的指引下,像一张巨大的网,唿啸着沖蒙巴顿子爵而去。 一时间,萨尔逊河周围的魔法元素都暴动起来,潮汐般被魔法阵强行引去。 码头上,魔法师们的战斗都暂停了,因为他们已经无法再调动哪怕一星半点的魔法元素。 在铺天盖地的神识下,他们的精神力被压制得缩在身体里,无法冒头。 半空中,谢安歌的情况并没有魔法师们想像的好,身上的银丝轻甲已经布满裂纹,只差轻轻一击,就会变成一堆垃圾,唇边还有红色的血迹。 他轻轻喘了一下,努力使唿吸平静下来,看着自己精心准备的魔法阵,以食指在胸前划出十字,淡淡地说:“神罚。” 神罚,以神之名,惩罚渎神之人。 话音未落,魔法阵上已经出现了一个闪亮的十字,它所吸收到的魔法元素越多,威力就越大。 比尔已经离开了魔法阵的攻击范围。大魔导师和昏迷过去的萝丝以及魔法师们,却没法离开,他眼力好,看得出这个攻击的可怕,已经耗费了大半的魔力,升起魔法防护罩。 蒙巴顿眼神肃然,察觉到自己无法躲开这个攻击时,他选择稍微远离萝丝。 避无可避,迎头而战! 蒙巴顿子爵将斗气灌注入长剑中,使得长剑泛着幽蓝色,剑身燃起了一朵朵火花。 他觉得全身的血液都燃烧起来了! 面对这样威胁到了生命的危险,蒙巴顿子爵并不觉得害怕,他只觉得兴奋!比喝了最烈的酒、娶了最美的女人还要兴奋! 他的肌肉,一块块隆起,浑身的斗气外放,组成盔甲,组成利器。 神罚到了! 第137页 轰!!轰!! 紫色的天雷宛若雷神之怒。 蓝色的地火宛若火神嘶鸣。 灼人的热浪和气流把攻击范围内的人轰得飞了出去,留下巨大的伤害。 众人看着这样的场面,都心有余悸,无法想像如果面对这样的攻击,自己还能鼓起勇气对抗。 阿尔杰不甘地握着拳。 莉莉心下嘆气,有安格斯在,她要出头,谈何容易。 过了不知多久,雷与火熄灭了。 战场一片焦黑,码头被彻底拆掉了,萨尔逊河的水位降低了一大半。 蒙巴顿子爵仍然站着,长剑被双手握着插在身前,一动不动,如顶天立地的战神。 封印着魔王的那一块地方倒是安然无恙,只是大魔导师的嘴和耳朵都流出了鲜红的血液。 检验结果表明,谢安歌学得还不错,没有对不起老师们的教导。 谢安歌降落到地上,收起了背后的翅膀,向女神之泪走去,路过蒙巴顿子爵时,眼神不变。 大战中,他的兜帽落了下来,露出了一张年轻的脸庞。 大魔导师看着谢安歌,一时间心情复杂。 他的老师一生中都没有加入魔法师协会,也没有接受任何贵族的招揽。没有妻子,没有情人,心中只有魔法,一生都在大陆上流浪,与各族的高手切磋请教,直到生命终结,倒在旅途上。 大魔导师想,自己接受温莎侯爵的招揽,是不是做错了,安逸的环境使他这些年来没有取得大的进步。 原本还一直安慰自己,到了他这个地步,想要增长实力,难了。 可是现在看看这个年轻人,再看看自己。我还没有老,还可以奋斗,如果等到老了,就真的没有机会再去精进实力了。 谢安歌走到大魔导师面前时,刚刚经歷过激烈的战斗,眼中还残留着战与火的痕迹。 那利剑般的眼神刺得大魔导师眼球一痛,他深深弯腰,对这个年轻人行了一个魔法师中最郑重的大礼,表示敬佩和退意。 谢安歌面无表情:“我不喜欢杀人,你们走吧。” 反正温莎侯爵和魔族勾结的证据已经拿到了,又在众目睽睽之下窃取女神之泪,妥妥地亵渎女神,冒犯女神的威严,后续自然有教会处理,哪怕他是贵族也逃不了惩罚。 他就不费这个心了。 一无所知的大魔导师感激地一笑,把萝丝和魔法师们都带走了。 他是受僱于温莎侯爵没错,但并没有把命卖给温莎侯爵,只要萝丝没死,任务完不完成无所谓了。 萝丝一方撤走后,众人都收起了武器,该喝魔药的喝魔药,该疗伤的疗伤。 谢安歌拂去魔法阵上的浮尘,用法杖撬开一条裂缝,把圣水和剧毒倒了进去。 古老的魔法阵冒出了一股股黑烟和腐臭味,非人的嘶吼声痛苦极了,像摩擦玻璃一样刺耳。 渐渐地,声音低了。 比尔走了过来。 不知从哪里吹来了一阵轻风,嘭地一声,蒙巴顿子爵倒下了。 至死,剑不离手。 至死,忠于主人。 剑士的尊严与荣耀,哪怕是死亡也无法掩去一丝一毫。 比尔正好目睹了这一幕,愕然地张开口,他想说些什么,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好行了一个敬礼,匆匆离去,茫然若失。 魔王的声音已经彻底消失。 谢安歌改了魔法阵的一些线条,镶嵌了几颗魔法石上去,才把女神之泪装进了储物空间。 女神之泪刚被取下,原本毫无动静的魔王就沖了出来,结果被谢安歌新布置的魔法阵电了个正着。 魔王被关了上千年,魔力早就被消耗得差不多了,强壮的身体也虚弱了,又被圣水克制,只剩下了最后一口气,结果又被被阵法给反弹了回去。 他不甘心地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所有的野心也随之消散。 确定这个魔王再也无法搞事之后,谢安歌和比尔打算离开。 *** 校园里的时光,总是那么平静、美好。 谢安歌和比尔得到了荣誉学生的称号,颁发勋章的那一天,教皇冕下甚至在百忙之中,抽空出席了典礼。 庆祝过后,阿尔杰拦住了谢安歌,认真地说:“你很好。但是,总有一天,我会超过你的。” 说完之后,不等谢安歌说些什么,他就带着一帮小弟,扬长而去。 这简直像是在下战书。 这一次,比尔哼了一声,却没说什么。 梵蒂冈神学院中,有人羡慕谢安歌的强大,自然也会有人嫉妒比尔。 “比尔算什么?他就是走了狗屎运而已!”有人酸熘熘地说。 “就是,否则的话,哪轮得到他拿荣誉学生的称号。” “他就是靠安格斯。” “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比尔故意走到这些人面前,大大方方地说,炫耀般摸着金光闪闪的勋章,眼神得意。 他们没想到谈论的中心竟然就在自己身后,吓得脸都白了。 谢安歌淡淡地瞥了这些人一眼,有些生气地说:“有时间在这里废话,不如多练习魔法。” 那严厉的语气,吓得这些人顿时做鸟兽散。 走出一段路后,比尔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眼泪都流了出来,“安格斯,你看他们吓得!胆子真小!哈哈哈!” 第138页 “就这么点胆量还敢说人坏话,笑死我了哈哈哈!” 谢安歌忍俊不禁,平静的表情被打破,笑得整张脸跟镀了一层圣光一样。 金色的阳光温暖明亮,照得整个校园都泛着一种慵懒的气息,让人不由得放下心来。 学生们穿着白色金边的校服,笑容灿烂而骄傲。 谢安歌也放松了许多,甚至还有心情开玩笑,“比尔,你不介意他们那么说吗?” 比尔把一边眉毛挑得高高的,“难道我说得不对吗?你会和实力不足的人组队吗?”他的语气自信而从容,对自己的实力有非常准确的认识。 谢安歌失笑,“你是对的。” 如果比尔真的没有实力,哪怕是朋友,他也不会选择比尔,因为那不是帮他,而是害他。 优秀的人,只会和同样优秀的人一起玩。 第74章 神父21 “噢!丽兹,爸爸的丽兹!”男人亲昵地喊着女儿,张开了双手。 金髮碧眸的少女飞奔过来,扑入父亲怀中,男人吻了吻她的脸颊,她笑着问:“爸爸,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天晚上回来的,当时你已经睡下了。”回答完女儿的问题,男人感慨地说,“我的宝贝,如果你再小几岁,爸爸还可以把你抱起来。现在,爸爸都老了,抱不动你了。” “不,爸爸没有老。” 身材微丰的男人笑呵呵的,十根胖乎乎的手指上都戴着金戒指,他捧了一个礼盒给女儿,“看,爸爸给你带了什么?” 伊莉莎白打开了礼盒,兴奋地瞪圆了眼睛,给了爸爸一个热烈的拥抱,“爸爸!是最新出的书本!我爱你!” “我也爱你,小丽兹!” 趁着女儿心情好,男人赶紧说:“丽兹,这一次做生意的时候,我在多伦城认识了一个伯爵,他有一个儿子——今年十九岁,年轻,俊美,温和。虽然有几个情妇,但是并没有私生子,看起来是一个十分讲究的人。你看,你今年十六岁了,也许……” 伊莉莎白听得忍无可忍,心爱的书本也不能拯救她的坏心情。 “够了爸爸!那是一个贵族,怎么可能看上一个商人的女儿!” 男人得意地笑了,“我的丽兹,你不必如此自卑。看,你是如此美丽,聪慧,优雅,善良,要我说,哪怕是嫁给比斯利的国王也足够了。” 伊莉莎白抱着男人的胳膊撒娇,“可是,爸爸我不想嫁那么远,那样我就不能常常见到你了,更何况,地位的不平等会带来失衡,带来未知的风险,这不值得我们冒险。” “是的,丽兹,爸爸不能为你提供高贵的出身。”男人用力挥了挥手,“但是,我可以为你提供珍贵的嫁妆。丽兹——爸爸的乖女儿,爸爸的金币,所有的金币,整整一百万个,全都给你做嫁妆。在金币面前,哪怕是魔鬼也要臣服,何况是贵族。” “爸爸,难道你认为你的女儿,只能依靠百万金币的嫁妆嫁出去吗?” “当然不。”男人惊讶地睁大了眼睛,摸了摸女儿的金髮,“我的宝贝,你是如此美丽聪慧,没有男人不会臣服于你的裙摆之下。” 伊莉莎白把头撇向一边,不看自己的父亲,脸上隐隐带着抗拒,“爸爸,我不想嫁给一个贵族。我知道,贵族的夫人小姐们,她们不能出去工作,因为那会让家族蒙羞。” “可是,丽兹,你知道的……”男人有些手足无措,他看了看周围,把门关上,“因为你母亲的身份,你必须嫁给一个足够位高权重的贵族,只有那样,才能够保护你。你快成年了,丽兹,只有贵族才能保护你。” “可是,爸爸我不甘心。”伊莉莎白看向父亲,眼中泛着泪光,“我不够聪明吗?我不够能干吗?我为什么要嫁给一个除了出身,样样都不如我的男人,然后为他生儿育女,操持家族。他却可以在外面花天酒地,养情人。” “爸爸,我不甘心。”伊莉莎白隐隐带了哭腔,“我宁愿嫁给一个小贵族。” 听到这里,男人也明白过来了,“丽兹,你想嫁给亚当。” 伊莉莎白抿着唇,脸上泛起了一丝红晕,神情倔强,“是的,爸爸。” 男人气得要发疯,他抓着头髮,觉得头都要秃了,“我的女神!亚当是一个傻子!他怎么配得上你?!” “不!”伊莉莎白激动地反驳,“他不傻,他听得懂我在说什么!他理解我支持我!他只是反应慢了一点,但他的智慧并不逊色于任何人!他不是一个傻子!” “斯诺克男爵没有权力!” “但他是费灵顿的主人,在这里,没有人敢违抗他的命令!” …… 父女俩谈论的主人公正在坐在床上,刻苦地冥想,用精神力和魔法元素沟通。 亚当,众人眼中的傻子、笨蛋。 他继承了斯诺克家族的木系魔法天赋,却没有办法使用魔法,因为咒语的吟唱有一定的韵律,以他的反应力,根本不能念出哪怕一个合格的咒语。 幸而,只要他性别为男,就能继承祖辈的爵位,什么都不干也能舒舒服服地过一辈子。 第139页 但作为一个穿越者,又是穿越到这样一个高危的世界,亚当实力拒绝躺吃躺喝。 更何况,他还想把女神娶回家呢!嘿嘿! 可能是因为穿越者灵魂与肉体不匹配的原因,亚当的反应一直很慢。 比方说,他看到一件有意思的事,他想笑,大脑发出“笑”这个指令,别人可能只需要0.01秒,就能将命令传达到脸部神经,指挥肌肉做出“笑”这个动作,但亚当需要82.6秒。 随着亚当的年龄增长,他的反应逐渐变快,现在做出“笑”这个动作,从大脑到肌肉,只需要65.7秒。 亚当很乐观地想,再坚持坚持锻鍊,说不定过几年就能恢復正常了,也许还能玩玩魔法什么的。 老管家看着小主人在那里傻笑,心里十分忧愁。 许久,老管家长嘆一声,“小主人,今天要去教堂做礼拜,快起来吧。” **** 费灵顿是斯诺克男爵的领地,它宽广无垠,占了比斯利公国三分之一的领土,然而它养育的人口不足比斯利公国总人口的百分之一。 一切都是因为贫困。 费灵顿的贫困在整个魔法荣耀大陆都是出了名的,因为这里的土地太贫瘠了,哪怕农民再勤奋,也无法从枯瘦的土地上榨取营养,获得丰收。 这里的气候也不好,常年少雨高温,让人难以忍受。 光明与阳光偏爱费灵顿,甘霖和女神却无视费灵顿。 这里是魔族也嫌弃的地方。 这时虽然是清晨,但热意已经很明显了,威尔斯长老走了一段路,额头上簌簌流汗,他用手帕擦了擦,整理了一下仪容仪表,才敲了敲门。 “请进。”清澈而空灵的声音响起,仿佛七弦琴在吟唱。 威尔斯长老走了进去,一时间屋内的凉意直冲天灵盖,他几乎想要舒适地长嘆。 当然,他不可能这样失礼。 视线之中,白髮苍苍的长老只能看到一个背影,主教正对着一尊女神石像,似乎是在祷告,但哪怕只是背影都是美的。 他的身形是那样高挑,水藻般的金色长髮像是在发着微光,被髮带扎起,垂在背后,每一根线条都有独特的韵味,让人恨不得立刻叫他转过身来,看到这个人的正脸。 “威尔斯长老,你有什么事吗?” “啊……是的,是的,我有事要对您说。”威尔斯回过神,结结巴巴地说。 说实话他一直好奇,像主教这样的大人物为什么会到费灵顿来。他是本地人,作为长老只需负责教堂的财务工作,一直留在教堂无可厚非。 但实际上,费灵顿只有一个教堂,连常规的工作人员都没有配备完全,因为没有神职人员愿意到这里驻守。之前来到费灵顿的神父,都是出于无奈,或是实力太差,或是被流放到这里。 可主教怎么看也不像是实力弱小,他年纪轻轻,也不太可能是流放。 一瞬间,威尔斯长老想到了许多,嘴上却说了另一件事,“信徒们都来得差不多了,是时候去做礼拜了。” “我知道了。” 主持礼拜并不难,谢安歌实习的时候已经见过了整个流程,无非是祷告、赞美神,如果主持人学识渊博的话,还可以讲一下圣经。 费灵顿区域广阔,却只有一个教堂,做礼拜又一般在上午开始,许多人要来做礼拜,可能半夜就要出发了。 伊莉莎白出门的时候,因为刚刚和父亲大吵过一架,已经有些晚了,但当她看到那个人的时候,她觉得时间刚刚好。 她大方得体地打了招唿,“亚当先生,你也要去教堂吗?我们一起去吧?” 说完她就含笑等待着,心中数数,1,2……65。 她终于等到了,比上一次快了一秒。 “好。” 脸上挂着傻笑的青年,温和地回答,眼里流动着炙热的爱意,好像无论她提出什么要求,他都会答应。 有那么一瞬间,伊莉莎白几乎想要把真相告诉亚当,但她最后艰难地克制住了。 走进教堂时,只见里面的长凳上几乎坐满了人,一路上,人们不停地向伊莉莎白打招唿。 “早上好,伊莉莎白。” “早上好,汤姆大叔。” “伊莉莎白姐姐,我摘了一朵漂亮的花,给你。” “谢谢你,小琳达。”伊莉莎白从女孩手中接过一朵几乎蔫掉的小白花,“它真漂亮,我喜欢它。” “伊莉莎白小姐,我的儿子已经醒过来了,但他还在家里休息,真是多亏了您借钱给我们看病,他让我代他向您问好,女神保佑您。” “钱不用急着还,人没事就好。也代我向他问好,露茜婶婶。” “听说这次的主教是从大城市来的,伊莉莎白,你了解吗?” “我很抱歉,不太清楚。” …… 伊莉莎白得体地回应众人,亚当走在他身边,目露欣赏和爱慕。 最后,伊莉莎白和亚当,还有陪同他们来的家庭教师和老管家,坐在倒数几排长凳上。 当——当—— 挂钟敲了九下。 万众瞩目中,身着白袍,胸前挂着十字架项鍊的主教出场了。 第140页 高高的穹顶之下,那头金髮耀眼而夺目。 坐在前排的人看到主教的脸时,几乎屏住了唿吸,生怕吓走了这个天使般的人物。 一阵阵惊嘆声此起彼伏。 费灵顿的人们大多没有读过书,也不认字,不懂得该怎样形容眼前的这个人,但他们的身体已经诚实地反应了他们的思想。 随后,当这个人开口的时候,人们更是觉得神智仿佛在云端游荡,无法落地。 谢安歌看着底下这些人,看到了一堆五颜六色的头髮,不像以前看到的一堆锃光瓦亮的光头,觉得有点赏心悦目。 他不由得笑了,嘴角弯起,眼波流转间,若月华倾洒,碧湖生纹。 “请保持安静。”谢安歌说。 话音刚落,看似柔和实则霸道的气场瞬间铺满整个教堂,人们不由自主地安静了下来。 然后,谢安歌中规中矩地带领众人祷告,唱赞美诗,赞美女神歌颂女神。 当一切结束后,良久,才有人打破了寂静。 “天,女神在上!真是不可思议。” “这就是大城市来的神父吗?” 他们几乎是迷迷煳煳地度过了这个礼拜流程,全程注意力高度集中,沉醉在那空灵的声音中。 后排,亚当也觉得不可思议。 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他都去做过礼拜,但论起感染力,还是今天这个主教最出色。 他都想去问问主教是不是用了魔法了。 钢铁直男亚当完全没注意到,他走神的这一会儿功夫,他的女神已经被请走了。 ** “请进。” 面色苍白的伊莉莎白推开了门,在这个主教的眼皮底下,她觉得自己的秘密快要暴露在阳光下了。 谢安歌慢慢转过身,仔细看着面前的少女。 活脱脱的一个圣母玛利亚。 只是眉目间多了几分坚毅,腰背挺直,傲骨自存,更像是一朵雪中红梅。 谢安歌觉得,自己终于明白原主为什么能成为全文最大反派了,还是打不死的那种。 完全是因为原主跟男主角早死的白月光长得太像了餵! 一样的浅金色长髮,一样的大眼睛绿眼眸,一样的圣洁气质,都是插对翅膀就能直接飞升到神国的人物。 他和原主终究是不一样的,看起来还没有那么像。 要是原主和青梅站在一起,百分百会有人以为他们是兄妹,真的是太像了。 不是说他们眉目特别像,而是那种独一无二的气质,令人放松,令人心安,让人觉得无害的圣父(圣母)气质。 当然,说到典型的外貌特徵,原主和青梅小姐还有许多相同之处。 他的眼神平静又清澈,并无半分猥亵和恶意,只有一点好奇,像是观察一个奇异的物体,而不是某个活着的人。 这样的目光,伊莉莎白常常在亚当观察土地和植物的时候看到,于是她慢慢平静了下来。 “你好,女士。” “你好,主教。”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也是一个小肥章呢~( ̄▽ ̄~)~ 原本还以为这一章就能结束这个世界的,结果……emmmm,不过,也快了 感谢大佬们的宠爱(?°3°)-? 读者“催更怎么了”,灌溉营养液 1 2018-11-21 11:44:36 读者“催更怎么了”,灌溉营养液 1 2018-11-20 14:17:33 读者“催更怎么了”,灌溉营养液 1 2018-11-19 12:09:48 读者“谢九”,灌溉营养液 2 2018-11-17 17:48:58 第75章 神父22 嘭—— 门被撞开了。 伊莉莎白的家庭教师和父亲沖了进来,只见伊莉莎白躺在石台上,状态不明。 谢安歌正用画笔,在伊莉莎白脸上勾勒最后一笔,随即慢条斯理地收起笔,从俯身的姿势慢慢直起腰,冷冷地看向来者。 “丽兹!”老库克眼眶红通通的,大声喊道。 还没等他多说什么,亚当就像剎不住车一样,从二人身后冒出来,直直地往石台上撞去。 在亚当即将撞上坚硬的石台时,他的表情有些焦急,更多的却是平静。 完了完了,脑袋要开花了,他想。 没想到,一道白光闪过,将亚当弹开了。 亚当心中暗暗松了一口气,面上的表情仍然不变。 老库克也跑到了石台边上,看到女儿白皙的脸上用金粉画满了弯弯曲曲的线条,那些线条像一幅画,又像是特殊的文字。 伊莉莎白表情平静,嘴唇红润,不像是受了苦的样子。 那些金色的线条像液体一样流动起来,随即隐入了伊莉莎白的血肉中。 老库克呵呵一笑,笑得憨厚而和蔼,他向谢安歌脱帽鞠躬致意,“您好,尊敬的主教。” 谢安歌面无表情,“无礼的客人不请而入,我一点也不好。” 老库克一噎,脸上露出了得体而真诚的歉意,“我很抱歉,作为一名老父亲,我总是在担心美貌年轻的女儿。今天迟迟没有看到女儿回来,我太着急了以至于如此失礼,这是我的过错。请您允许我——一个膝下只有一个女儿的老父亲,在此向您致以诚挚的歉意。哦,顺便一提,您这是在干什么?” 第141页 听了这一席话,亚当有些想笑,有些人啊,就是表里不一。 明明都气得想把对方碎尸万段了,脸上还是笑嘻嘻。 一分钟前,大脑的指挥终于传达到了肌肉,亚当不合时宜地闭上了眼睛,生怕撞到石台。 《异世为王》确实有许多新奇有趣的设定,比如隐形女主的身份。 曾经,在光明女神的征战下,魔族早已被赶回了深渊。然而,总有一些意外,伊莉莎白的母亲就是这样一个意外。 那大约也是一个美人,故事很老套,她和老库克相恋了,冲破了种族的隔离,然后有了伊莉莎白。 但伊莉莎白的母亲最终还是被发现了,然后被教会处于净化——火刑。老库克空有金钱,没有权势,无法保护妻子,为了女儿连夜搬家,搬到了整个大陆教会势力最弱小的地区,即费灵顿。 在这里,穿越而来的男主亚当,因为灵魂与肉体不匹配,反应迟缓,而被认为是傻子,哪怕他是斯诺克男爵——整个费灵顿的主人,也难免会被调皮的孩子取笑捉弄。 有时候,孩子身上的恶,更直白,更无所掩饰。 纵使亚当是心理上的成年人,智计百出,但他的身体终究拖累了他。 这时候,在作者风流而不下流的安排下,就到了英雄救美的时间了。 当然,英雄是伊莉莎白,美是亚当。 那么多的影视小说作品,都有英雄救美这个桥段,不是没有道理的。 因为人都有慕强心理,尤其是自己受到伤害心理最脆弱的时候,当英雄的颜值足够高时,这个美以身相许的机率就更高了。 亚当对伊莉莎白一见钟情,再见倾心,然后情根深种,只能用“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来形容。 伊莉莎白当然不会那么容易被赢得芳心。 但他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亚当反应虽慢,但智力还在,他理解伊莉莎白在此时显得离经叛道的思想,并能包容她,支持她。 然而老库克却因为早年的经歷,认为非权势不能保住女儿不可,一心想要把女儿嫁给大贵族。 老库克一直很惶恐,因为女儿是一个魔族混血,一旦被教会发现就是死路一条。 他是商人,无法通过自身的努力跻身贵族阶级,希望通过婚姻为女儿撑起一把守护伞。 谢安歌猜想,在原文中,正因为这些矛盾,当嫉魔族如仇的比尔来到费灵顿,并发现伊莉莎白费心掩饰的秘密时,悲剧发生了。 眼睁睁看着心爱的女人被架上十字架烧死,亚当痛不欲生。 他必然会恨,会迁怒,会杀了比尔,会想办法毁了教会,然后招来了原主的黑化和復仇。 然而,在看到和白月光有百分之九十相像的原主时,亚当下不了手。 于是,打不死的反派大boss出现了。 根本不是打不死,而是男主对着那张脸,睹物思人,心软手软而已。 这样一来,逻辑就说的通了。 心中转过无数思绪,只在一瞬间。 谢安歌说:“作为一名称职的神职人员,你们认为我能干什么?” 亚当努力向自己的肌肉传达睁开眼睛、保持面瘫的信息,默默无言。 神父能干啥?除了在别人结婚的时候问你愿意吗,还能干啥。 一时半会睁不开眼睛,亚当相当佛系地等着,心里还美滋滋地想,和女神结婚时,要是能请到这个主教主婚,那就非常妙了。 老库克却仿佛被戳到了痛处,一时间脸都僵了,使出转移话题大法,“我的女儿为什么还没有醒?” 虽然看着没事,但万一呢? 谢安歌无意与这些人计较,淡淡地说:“伊莉莎白被不洁之物缠上了,我在为她主持驱魔仪式,她睡上一觉就会醒来。” 伊莉莎白身上有金色的光圈一闪一闪,看起来的确很像驱魔,但认真了解过教会的老库克心中却泛起了疑惑。 但他也不敢多问,生怕多说多错,引起这个主教的怀疑。 “非常感谢您对丽兹的照顾,那么,仪式完成了吗?我是否可以先带丽兹回家?”老库克能伸能屈,小心翼翼地问道。 “可以。”谢安歌伸出法杖在伊莉莎白身上点了点,那些光圈便消失了。 老库克立刻抱起女儿回家了。 当亚当终于睁开眼睛时,发现石台上已经空无一人。 亚当: “……” 亚当:委屈巴巴。 谢安歌看到解释了一句,“他们已经回家了。” 亚当: …… 大约一分钟后,亚当慢吞吞地离开了。 谢安歌将封印血统的工具都收了起来,心疼自己钱包瘦骨如柴。 当然,他为伊莉莎白掩饰身份并不只是出于好心,还有试验猜想的缘故。 前两世,他虽然知道小说和剧情,却无意顺着剧情走,或者故意打乱剧情——虽然剧情确实是变了,但谢安歌大多只起了个蝴蝶扇翅膀的作用,用的是“润物细无声”的方式。 这一次,谢安歌想试一试主动出击,用狂风暴雨的方式搅乱剧情,看看到底会发生什么。 …… 什么也没发生。 谢安歌还是在死后,才离开了这个世界。 第142页 **** 死之前,谢安歌游歷过整个魔法荣耀大陆,和许许多多的生物——人鱼、精灵、龙族、魔族、地精、兽人、吸血鬼、妖精等交过手,有的生死无尤,有的不打不相识。 他在光明教会,自上而下主持了宗教改革,虽然教会伤了些元气,却也剜去了脓包。 一艘即将沉没的大船在修修补补下,又重新焕发了生机,扬帆起航。 出人意料又合乎情理的是,大种马亚当变成了居家好男人,成为了伊莉莎白背后的那个男人。 伊莉莎白成为了着名的女权主义者、思想家、小说家、演讲家。 在她的倡导下,许许多多的贵族女子走出了家门,工作、修行、从政、经商……无论什么都好,女人有了更多的选择。 哪怕是农民的女儿也可以大大方方地说,我要继承父亲的田地,我要娶一个丈夫,和我一起为父母养老。 伊莉莎白曾说:“男人说,女人应当温柔大方不嫉妒,女人应当嫁人,应当为丈夫主持家务养育子女。男人说,女人天性软弱,没有强大的魔法天赋,天生就不擅长政治和领导,女人不能继承家业,不能和男人并肩而立。事实上,这是一个谎言,男人欺骗了女人。我们女人,是所有男人和女人的母亲,我们头顶的神明同样是一名女性,但没有人敢否认她的伟大。我们蒙受神的恩宠,也应当享有与男人同样的权利。” 这段话曾被许多国家写入法律,曾被许多陷入黑暗的人所引用,伊莉莎白也因此成为最具有影响力的一百位名人之一。 伊莉莎白在丈夫的支持下,放弃了安逸的生活,走上了一条遍布荆棘行人稀少的道路。 在这条路上,她曾蒙受冤屈,承受痛苦,歷经背叛,但也收穫了许多友情,得到了许多志同道合者的支持。 幸运的是,她活到了黎明到来的时候,并没有在黎明前死去。 公义的冠冕为她留存。1 **** 小番外 晚年,伊莉莎白和丈夫回到了故乡——已经变成了水果之城的费灵顿。 前世是农学院高材生的亚当在身体恢復健康后,利用木系魔法改良粮种,修建水利工程,利用高温少雨的气候种植甜蜜的瓜果,和擅长经商的地精合作,将费灵顿的哈密瓜、葡萄、水蜜桃等远销大陆。 伊莉莎白坐在摇椅上,笑吟吟地看着曾孙女学习剑法。 她想起许多年前的那一天,改变命运的开端。 她的父亲希望她嫁给一个有权有势的贵族,她虽然反驳了父亲,但心中仍然感到了惶恐和绝望。 在死亡面前,似乎很多东西都是可以妥协的,包括她的尊严,她的骄傲。 那个时候,做完礼拜后,新来的主教请她去谈话。 他问:“你信仰光明女神吗?” 伊莉莎白回答:“我信仰光明女神如同精灵信仰自然女神。” 他又问:“你能坚持心中的善良和正义,始终如一吗?” “我能。” “你爱人类吗?” “我爱。” “你希望永远作为一个人类活在这个世界上吗?” “是的,我希望。” “哪怕代价是放弃你的魔法天赋,永远做一个普通人?” “是的。” 现在想想,她当时回答的声音可真响亮啊。 直到现在,她也不后悔放弃母亲留下的血统,放弃那被世人厌弃的魔法天赋。 由此,换来她自由行走于阳光下的权利。 她知道她的父母是自由恋爱,她的母亲温柔又善良,但不是每个魔族都是这样的。事实上,绝大多数的魔族残忍、冷酷、暴戾,没有同情心,也不懂得爱。 所以,她到现在都不后悔当初的那个决定,如果能够重来一次,她依然会回答,是的。 “伊莉莎白,看,我的头髮是不是跟你一个颜色了,还有我的皱纹是不是和你的一样多了?”亚当走过来,把脸凑到伊莉莎白面前,让她看。 伊莉莎白笑了,“是是是,你的头髮和我一样白,你的皱纹和我一样多。” 闻言,亚当满意地笑了。 伊莉莎白看着丈夫孩子气的模样,心想,就是为了你,我也必与光明为伍。 魔法,没有那么重要。 伊莉莎白没有魔力,无法维持自己的青春。 亚当是强大的法神,能够保持样貌不老,听到别人说他和伊莉莎白不像夫妻时,他非常不满,特意用魔法把自己变老。 他要和他的女神,一起白头,一起老去。 这是亚当一生中,能想到的最甜蜜的情话。 作者有话要说: 1改自 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必有公义的冠冕为我留存。——《圣经。提摩太后书》 这个世界完结了~( ̄▽ ̄~)~ 但是下一个世界想一想就头秃,不知道该怎么写清穿文,可能要考虑一段时间,容我缓缓 谢谢大佬的支持么么哒! 读者“冷色的月”,灌溉营养液 1 2018-11-25 00:36:10 读者“冷色的月”,灌溉营养液 1 2018-11-25 00:35:50 第143页 第76章 萨满1 蔚蓝的天穹下,矫健的老鹰从建州上空飞过,灰色调的建筑在鹰眸下渺小而低矮。 这里是建州女真,女真族三大部之一。 也是清朝的龙兴之地。 哪怕是白天,由于纸煳的窗户採光不好,屋内仍然显得有些昏暗,“笃笃笃”的声音密集而有规律。 谢安歌头戴九叉袍子皮神帽,身穿缝制着蛙、蛇、龟的神衣、神裙,腰带上挂着铁腰铃、小铜镜和小铃铛,神帽后面有许多布料制成的飘带,其中一条飘带是其他飘带的两倍长,顶端还繫着一个小铃铛,盘坐在炕上,手上正在炮制药材。 他神情淡然,腰背挺得笔直,像一棵挺拔的小白杨,身上挂着好几个小铃铛,却一个不响。 谢安歌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三天了,也差不多摸清了原主和生活环境。 原主叫阿林保,额娘难产而死,几年后阿玛也战死沙场,留下原主一个人成了孤儿。 因为上级发下了一笔抚恤,原主又拜了一个萨满为师,虽然没有亲人照顾,但也这么磕磕碰碰地长大了。 前两年,原主的师父死去,原主就成为了一名颇受族人尊重的萨满,平时为人们医病、驱灾、祈福、占卜,收取一些金银、牛羊、茶、糖、盐作为“报酬”,日子过得还不错。 没有人为原主打算,他就自己盘算着,没有兄弟相助就多攒些财物家业,将来娶个福晋,多生几个儿子,希望儿子们都能成为勇勐的巴图鲁,在战场上建功立业,那他就是立马闭上眼睛,也心满意足了。 嗯,这可以说是谢安歌遇到的最接地气的原主了。 阿哈(奴隶)阿克敦走了进来,话也不说,先跪了下去,“请萨满法师安!” 这也是谢安歌遇到的最不人道的世界。 这几天的经歷告诉谢安歌,他不让阿克敦起,这个死心眼的奴隶是不会起来的。 他有些头疼,揉了揉太阳穴,刚刚来到新世界,还没有和肉体完全融合,这个时候实力最为弱小。 “起来吧,阿克敦。”谢安歌扭头看向阿克敦,“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事这人从来不会往原主眼前凑,也没有别的原因,纯粹是因为畏惧,倒也不是因为原主性格有多么残暴,而是因为原主的身份令人生畏。 萨满文化是我国古代北方民族普遍信仰的一种原始文化。在漫长的歷史中,女真族信仰着与古老的多神信仰一致的萨满教。 在人们眼中,萨满都有治疗和害人的力量,以及和灵魂沟通,恭请神明降临的能力。 萨满法师,是神秘的,也是可怖的。 族人们尽管敬仰萨满法师们,但也轻易不会接近他们。 “法师,多罗大人的福晋难产了,他来请求您救命。”阿克敦低着头,不敢直视谢安歌。 以前的法师常常宛若癫狂,跳神时急促的铃声和鼓声仿佛野兽的嘶鸣和猎物的哀鸣,掌握着神秘而强大的力量,所以他敬畏法师,如同羊羔敬畏草原上最残忍的野狼。 现在的萨满法师似乎更乐于用药材来治疗人们,他脸上的神情也变得平淡,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法师让他更加畏怯了,每一次见到他都像是见到淑勒贝勒正黄旗下最强壮的士兵。 如同见到天边的乌云被大风颳来,带来羽毛般的大雪和能冻死人的寒冷。 谢安歌心中嘆气,收起匕首和药材,下炕穿上牛皮缝制的鞋子,“带路。” 一走路,鞋头面上、腰带上、飘带上的小铃铛顿时叮叮噹噹地响了起来。 刚走没几步,阿克敦就怯怯地说:“萨满法师,今天您不需要用到神鼓吗?” 哦,对,原主的神鼓还没带。 原主认为,神鼓给予他力量和恶鬼战斗,神鼓是他沟通神明和祖先的工具,平时走到哪就带到哪。 谢安歌有些不耐烦地回头,拿上神鼓和鼓槌。 谢安歌眼神深沉地看着这面神鼓,鼓面绘有蛇、四足蛇、蛙各二、龟一,鼓槌用桦木等做槌心,槌面包着水獭皮,槌背上雕有蛇两条、四足蛇一条、龟一只。 那线条抽象而粗犷,充满了野性,是属于走意识流的灵魂画作。 些许幽冥的力量附在神鼓和鼓槌上,从这一点来看,原主认为他的力量来自于神鼓其实也没错。 但在谢安歌眼中,这点力量就像是夏夜萤火,也就能起个观赏作用,实用性近似与无。 他,用得上这玩意吗? 不管用不用得上吧,谢安歌还是带上了这件神器,这样看起来会专业一点。 就好比,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总是比没穿白大褂的医生更令人信任。 很快就到了客厅,一个鬍鬚一大把的中年男人,已经焦急得走来走去了,一手还无意识地揪着鬍子。 多罗虽然有好几个侧福晋,但还是大福晋最得他心意,如今大福晋肚子里的这个,很有可能就是继承家业的幼子,由不得他不经心。 听到铃声,多罗就知道是萨满来了,他恭恭敬敬地朝谢安歌行了个礼,“萨满法师,请求您,救救我的福晋。” 多罗脑门光熘熘的,只剩下脑后的头髮梳成两束小辫,分别垂在两边肩上,他看起来也是有点英俊的,只是被髮型一毁,七分帅气也变成三分了。 第144页 觉得有点辣眼睛,谢安歌无声嘆气,移开了视线,平静地道:“那就走吧。” 想起自己现在也是这种髮型,谢安歌觉得更忧伤了。 不过转念一想,幸好这是一个小说世界,作者为了笔下各方美男的颜值,还是有点架空的,笔下留情,给男性角色留了个月亮头。 要不然碰上金钱鼠尾髮型,岂不更是男默女泪? 这样想想,好像安慰了很多呢……并不,真的,他宁愿要最能检测颜值高低的髮型——光头。 当神棍,这没什么,谢安歌已经习惯了,甚至从中得了乐趣。 如果非要当萨满,他更乐意去一些髮型更美观的地区,比如广袤的北亚、中北欧及北美地区,哪怕披头散髮也不是不能接受啊,脸上画图腾那就当作是为艺术献身了。 然而,很可惜,清穿小说比较强势。 这样一想,命运是真无情。 谢安歌在心中再度嘆气。 他觉得来到新世界嘆的气,比他上辈子、上上辈子……上上上上辈子加起来还要多。 多罗家离得有点远,但有了马儿,这点距离也就不算什么了。 一柱香后,谢安歌来到了多罗府上,他下马后,自有下人牵着马去马厩。 多罗在前面带路,走出了跑的速度。 这是一个很典型的武官家庭,也是女真家庭的典型代表,建筑、装修风格都偏向大气、粗犷。 “阿玛!”几个服饰比较华丽的少年从另一个方向跑来,满头大汗,“萨满法师,您来了!” 多罗没说什么,只挥了挥手,走进了院子里,少年们也跟了上来。 来到多罗大福晋的住处时,只见院子里挤满了人,匆忙之间,谢安歌只能分辨出这里有几个妇人和一些侍女,院子中央燃起了篝火。 女真人认为宇宙分上、中、下三界,上层为天堂,众神所居,下界是阴间,鬼魂所住。人类在中界,既可能受神灵福佑,也可能被鬼魂作祟。只有萨满能通达上下两界,疏通三界之事。 而火,则来源于天界,最神圣,最洁净,也最亲切,能洗涤一切污秽、驱赶恶鬼。 所以,他们是认为有恶鬼作祟? 丁零噹啷的铃铛声由远处传来,院子里的女人们转过身,齐齐向谢安歌行礼。 走到了福晋门前时,多罗就不肯再前进了,毕竟,萨满也是男人,产房是不洁净的。 他看向谢安歌,恳求道:“萨满法师,我的福晋就在里面,究竟是什么害了她?您是如此强大,求您救救她。” 几个妇人面上露出了嫉妒之色。 谢安歌面色凝重地看向屋内,几个灰色的婴灵正撕咬着多罗福晋的肚子,疼得她一阵阵地抽搐,双手护着高耸的肚子,不停地躲避着,小半个上身悬空,几乎要滚落床下。 年老的接生嬷嬷指挥侍女,“抓住福晋,别让福晋乱动!” 几个年轻的侍女手忙脚乱,合力把福晋固定回床上。 这样不难产才怪。 这样的情况,要是原主一定会选择跳神,请求祖先附体,再击鼓念咒,恭请诸神,询问病人究竟冲撞了哪一位神明。 问清楚后,双方协商是否可以文明解决问题,能就立马祭祀上供奉,破财消灾;不能就打一架,把病人的灵魂夺回来,一个萨满打不赢就多请几个,反正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人类这一方赢。 这告诉我们,邪不胜正(少不胜多),正义必胜(团结就是力量)。 谢安歌犹豫了那么一瞬,因为跳神真的很像精神病患者病情发作。 特别是打起来时,那动作更是不能看,问题是常人又看不到萨满的对手,看起来就像是在跟空气打架,十分尴尬。 就这么一瞬间,福晋的魂魄已经有了离体的徵兆,半个灵魂露出了肉体外面。 婴灵们嘴巴张得盘子大,露出两排尖利的牙齿,跟鲨鱼似的,撕咬得更厉害了。 好了,不用犹豫了。 作者有话要说: 无论是影视作品还是小说,提到萨满的都比较少,要不是文案有这个都有点不太想写了,没有灵感很可怕的 上网查了点资料,发现萨满教根本和一般的宗教一点都不一样。 萨满教是一种现象的通称,没有教条或是特定的信仰体系,不同传统的萨满教有不同的实行方式与特徵,一般对萨满教的定义也是来自其经验与技术。强纳生·霍尔维兹(jonathan horwitz)则表示,"萨满教不是关乎信仰,而是关乎经验。 所谓萨满教并非指某种特定的宗教或信仰,而是凡具萨满经验和萨满行为的通称。 ——百度 这个世界的篇幅可能会短一点,还会架得很空很空。 第77章 萨满2 谢安歌敲击起神鼓,鼓声如雷,一声比一声重。 突然,一股黑雾涌来,裹挟着整个院子,黑雾中传来了兵戈交接、士兵厮杀的声音,仿佛就那么一瞬间,这个院子就变成了战场。 昏暗中,只有福晋生产的房间有一点烛火。 妇人们和侍女们尖叫着,四处躲避。 多罗抽出随身携带的长刀,守在产房门口,警惕地看着周围。身后传来悽厉的痛叫声,刺耳的尖叫如妖似魔,震的窗棂炸开,木屑飞溅,屋顶和墙壁的灰尘簌簌落下。 第145页 桌面上的茶壶抖啊抖,啪地一声落到了地上,摔成碎片,壶里的水留了出来。 福晋却突然冷静了下来,似乎是发现现在只有她能保护自己了,尽管面露疲惫,她还是命令接生嬷嬷和侍女们冷静下来,点亮蜡烛,不许乱叫乱跑。 福晋积威甚重,她的命令让产房里的众人有了事做,心中也有了底气。 过了不知多久,这股突如其来的黑雾消失了,谢安歌收起了那面稍大的神鼓,对多罗说:“害人的恶鬼已经被驱逐了,你的妻子可以好好生产了,我就先告辞了。” 这样的情况下,也没人计较谢安歌为什么不跳神,省了他的口舌。 多罗赶紧送谢安歌到了门口,餵马的僕人牵来马儿,谢安歌动作潇洒地跨上马,握住缰绳,轻轻一甩,那马儿就灵性十足地跑了起来。 阿克敦骑着马跟在后面。 过了两条街,谢安歌看到一队萨满骑着马迎面而来,勒住缰绳停了下来。 他们的穿着和谢安歌差不多,只是他们戴上了神秘莫测的面具,并用神帽上的彩穗遮住了脸。 此时,太阳正预备下山,光线已经柔和了许多,照在这群萨满的背后,更衬得他们神秘而诡异。 一般而言,萨满法师们都不是单打独斗的,同部落的萨满更是有些同族的情谊,哪怕不算特别亲密,但也因为小团体的归属感,感情超过一般的族人。 谢安歌和他们打了招唿,问他们从哪来。 这事也没什么好瞒的,谢安歌又是他们的同道中人,为首的达哈苏就很老实地说:“刚刚为贝勒和旗兵们祭祀,祈求神灵和祖先保佑他们出征胜利,最后还进行了骨卜。” 骨卜就是占卜的一种,用煮熟的狍子、鹿、猪的肩胛骨进行占卜。 “结果怎么样?此战顺利吗?”谢安歌很自然地问道。 达哈苏笑了,面具下的眼睛闪亮,“结果当然是好的,巴图鲁们必定能再次赢得胜利,为女真带来更广阔的土地,更多的牛羊和奴隶!” 顿了顿,像是在找话题一般,另一个萨满问谢安歌,“你呢?刚从哪里回来?” “从两条街前面的多罗家来。”谢安歌指了指多罗府上的方向,解释道,“今天他的福晋被恶鬼作祟,难产了。” 这个萨满闻言便转头看向达哈苏,有些疑惑不解,“怎么又是恶鬼?最近也太多恶鬼作祟了吧?” 达哈苏说:“谁知道呢?反正有我们在,这些恶鬼也做不了什么。” “说的是。” 这时,达哈苏身后一个比较年轻的萨满很直接地问谢安歌,“阿林保,我听说你最近不怎么跳神了,你是怎么驱逐恶鬼的?” 谢安歌神色不变,嘴角挂着微笑,闻言眨了眨眼,看向提问的年轻萨满,避重就轻道,“有很多病人生病并不是因为恶鬼作祟,没有必要耗费法力跳神,我就用一些草药为他们治疗。” 年轻萨满长长地“哦”了一声,很敬佩地说:“你真聪明,这样就能节约法力,驱逐真正的恶鬼了。真好!我们要是也能这样就好了。” 达哈苏训斥了他一声,“祭祀、占卜都得尽全力而为,不能偷懒。”顿了顿,尴尬地向谢安歌解释,“我不是说你不好,而是我们家萨满就是这样的,你懂的,对吧?” 谢安歌笑,“不必多说,我知道的。我也就在没有邪神恶鬼作祟的时候才能偷个懒,不然还是要跳神的。” “你说得对。” 萨满分为家萨满和野萨满。家萨满作为侍神者,主要负责族中的祭祀活动。野萨满(又称大神)是神抓萨满,即神灵附体的萨满。神抓萨满主要负责替族人医病、驱灾、祈福、占卜、预测等。 这两者没有高低之分,后者在平日里更接近族人,也更受族人欢迎。而前者看起来就高大上一些。 不论是家萨满还是野萨满,都是一样的受人尊重。 而达哈苏一行人是家萨满,原主就是野萨满。 双方就这样在路上聊了一会儿,交流了一下情报(八卦),见天色渐渐暗了,就告别离开,往家中而去。 回到家后,谢安歌让阿克敦去准备晚饭,自己回了房间,点亮了油灯,一豆灯火照得整个房间暖融融的。 他找到小剪子,剪去烧焦的灯芯,火苗“噗”的一声,蹿得更高了,屋里也更亮堂了。 用过晚饭后,谢安歌找来槐木、白纸做了一盏简陋的六角宫灯,没有任何花纹和雕饰,算不上好看,只能说有些野趣,胜在是亲手做的,沾染了他身上些许灵气。 做成之后,谢安歌转动宫灯看了看,觉得自己可能在手工上没什么天赋。 谢安歌又找出笔墨纸砚,显然原主家中并没有颜料,他也不介意,只用墨水在宫灯上画了几个胖乎乎的孩子,圆头圆脑,胖手胖脚,跟年画娃娃似的。 最后,谢安歌以茶杯为底,符纸为芯,灵力为油,幽冥为气,郑重地点亮了这盏六角宫灯。 噗,幽蓝的火焰透过灯身露了出来,蓝汪汪的,在黑夜里如同鬼火一样鬼魅。 谢安歌曲起手指敲了敲神鼓,“出来。” 起初神鼓没有动静,谢安歌眉目不动,往里面注入了一些剑气,惊得神鼓好一阵摇晃,几只灰濛濛的婴灵总算捨得出来了。 第146页 这些婴灵很白,却不是人体那种健康而有血色的白,而是像是用面粉煳了一层又一层的白,神情木然宛若人偶,一点也没有白天攻击多罗福晋时的兇残和狰狞。 有些婴灵可能是因为死的时候太小,现在连人形都不完整,有的只有四只手指,有的则连眼睛都睁不开,像一只只做工不好的芭比娃娃般,从神鼓里飘了出来。 他们太小了,无从教导,不辨善恶,不识好坏,只会顺从本能做事,一旦做了恶,沾了血腥和因果,就不能去投胎了。 好在,今天谢安歌到的时候,这些婴灵还没来得及杀人。 更好在,他们还是欺软怕硬的。 谢安歌指着六角宫灯耐心地对婴灵们说,“这是你们的栖身之处,你们好好修炼,将来再去投胎。” 婴灵们听不懂话,谢安歌就用神识和他们沟通。 等他们终于理解了谢安歌的意思时,小心翼翼地飞到了宫灯旁边,一面一点点凑近宫灯,一面注意着谢安歌的动作,似乎只要他一动,这些婴灵就会立刻退去。 谢安歌耐心地等着,婴灵们见谢安歌始终没有攻击的意愿,一个个穿过了灯身,进到了宫灯里面。 里面的火焰欢快地摇曳着,看得出来婴灵们还是挺高兴的。 没一会儿,这盏宫灯飞了起来,绕着收拾东西的谢安歌上下翻飞。 又过了许久,发现谢安歌既没有阻止,也没有斥责,婴灵们越发大胆了,他们得寸进尺,六角宫灯挨上了谢安歌的脸庞。 觉得脸有些痒,谢安歌轻轻地笑了出来。 宫灯挨得更近了,恨不得挤进他怀里。 **** 次日上午,多罗又来了,带来了他家的最新消息。 首先,昨天谢安歌走后,不到一个时辰,多罗的福晋顺利生下了一个儿子。 其次,福晋彻底伤了元气,一夜之间老了十岁不止。 说起这些时,多罗脸上有些不自然,他爱福晋的贤惠大方,也爱她的颜色动人,如今她虽然年老色衰,但她为他生了那么多儿子,多罗对她还是满意的,只是一时间没法接受娇妻变成黄脸婆。 多罗心想,大不了我以后多敬重些福晋,福晋那样贤惠,从不拈酸吃醋,又有长子幼子傍身,地位稳固,也不必在乎爷的宠爱。他以后多去侧福晋们房里也就是了。 想到这点,多罗暗暗松了口气。 看出多罗的走神,谢安歌主动结束了话题。 多罗赶紧奉上谢礼,匆匆告退了。 他得了儿子,自然是要通知亲戚好友们庆贺的,还要回去和福晋商量请谁上门,怎样举行宴会。 原本,女真的萨满平时与族内普通人是一样的,只是近年来随着努.尔哈赤的征战,建州女真不断扩展,地盘变大,人口增多。 然而新萨满却要经过挑选、培训,掌握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才能上岗,所以萨满法师的数量一直没有得到大幅度的增长。 随着时间的流逝,如今的萨满越来越忙,平时不事生产,不上战场,只专心负责专业问题。 他们的服务是不取报酬的,也没有超越他人的权限,服务对象的范围很大,只要是女真人,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都在萨满法师们的服务范围内。 萨满们的生活资金来源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建州女真政权发的死工资,另一方面,就是外快——族人们给的谢礼。 这些年,随着女真人生活条件的改善,萨满们的待遇也随之水涨船高,收到的谢礼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好。 只是无论谢礼好坏,萨满法师们都不会拒绝也就是了。 像原主,就收到过一个小女孩从浑河里捡来的漂亮石子,至今还收在箱子里,保存得好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看别的大大的微博,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有存稿的作者就有底气作天作地,没有存稿的作者就要低调一点,里面的评论特别好玩23333 然而后来我反应过来……我是后者 so sadrr;_rr; 第78章 萨满3 万历十年(公元1582),叶赫那拉·东哥出生,被女真最具权威的萨满预言——此女可兴天下,可亡天下。 万历十九年,东哥九岁,已经出落得美丽动人,具有倾城倾国之姿。她的父亲布斋将她许配给哈达部的歹商贝勒。歹商贝勒亲自来到海西女真叶赫部迎亲,途中被布斋埋伏,歹商贝勒死亡。 此时,女真分为建州女真、海西女真、野人女真三大部。 海西女真分为哈达、叶赫、乌拉、辉发四部。 自伏击掉哈达部的歹商贝勒后,叶赫部实力大增,成了海西女真四部的盟主。 与此同时,乌拉部迅速崛起,与建州女真同成为海西女真的心腹大患。 次年,东哥来到建州女真的老营——费阿拉城,探望嫁给努.尔哈赤,成为淑勒贝勒侧福晋的堂姑——孟古哲哲。 同年,谢安歌来到新世界。 真正的女主亦降临此世。 叶赫那拉·东哥的到来,引起了费阿拉城的轰动,以及许多贵女的酸涩和嫉妒。 不出一月,不少优秀男子已经拜倒在东哥的裙摆之下。 努.尔哈赤的长子褚英性格最为霸道、直接、热烈,在与弟弟代善争夺东哥注意力时,不慎将东哥推入池塘中,使东哥受凉生病。 第147页 当发烧的东哥再度睁开眼睛时,除了谢安歌没有人知道,这具号称女真第一美人的身体里的灵魂已经换了一个,从一个十岁的女孩变成了从后世而来的职场女性,即真正的女主——楚无双。 谢安歌对这个女主既无好感,也无恶感,只是有些疑惑,这样一个接受了现代高校教育的女性,为什么能与其他女人分享心爱的男人,并成为这个古代男人后院中的一员。 北方的冬天总是来得特别早,初冬时节,已经飞雪连天、滴水成冰。 谢安歌修炼纯阳诀,阳气旺盛,体质炽热,并不惧怕寒冷,在阿克敦抱着羊皮袄子冻得鼻涕直流的时候,他盘坐在炕上炼制法器,只穿了两件单衣却丝毫不觉得寒冷。 那盏简陋的六角宫灯很乖巧地陪在谢安歌身边,努力放亮光芒,照亮屋子。 谢安歌把一块鹿皮裁成一条指节宽的带子,再在带子上抠出七个小孔,把七个小铃铛繫到小孔中,然后引动神鼓上的幽冥之气洗刷这串铃铛。 铃铛的金色一点点褪去,变成了暗沉低调的青铜色,繁复奇诡的符文如同一条条活着的小蛇般覆盖在铃铛上,在阴气的激发下,小蛇在铃铛上游动着,不知何处为首,何处为尾。 招魂铃,成了! “萨满法师!快快快!这边!” 谢安歌到达努.尔哈赤的府邸时,孟古哲哲的院子里已经有了六个萨满,加上他就是七个。 这里挤满了人,难得这些萨满法师们还能那么严肃地围着一堆篝火狂跳。 丁零噹啷的铃铛声,春雷炸响的神鼓声,嗡嗡喃喃的念咒声,跟无形的敌人作战宛若抽风的跳神动作,令人一看就头髮发麻,心生畏惧。 谢安歌并没有立刻加入这些萨满当中,而是看向了孟古哲哲的房间。 毫无疑问,她难产了。 女真部的萨满当中,比谢安歌更年老权威的萨满多的是,努.尔哈赤之所以将他请来,就是因为这半年里他救下了不少难产的女子和孩子。 只是,要他说,这一次就算请了真正的神佛前来也是毫无用处的。 这一点,先到的萨满法师们想必也是心中有数,只是不好说出来罢了。 努.尔哈赤颇为喜爱这位来自海西女真的侧福晋,因为孟古哲哲一心为他,从不插手政事,见谢安歌站在这里不动,忍怒问道:“萨满法师在这里做什么?难道只这样看着就能让我的侧福晋和孩子平安无事吗?” “不,这位侧福晋已经没有指望了,我又何必白费功夫?”面具下传来的声音有些憋闷,话语里的意思却让人心惊肉跳。 里面的那一位要生的可是清朝的开国皇帝。 龙气是多么要紧的东西,只要一丝龙气就能让某些异族脱胎换骨。那些暗中觊觎龙气的神灵和女真人的祖先,无法直接对未来的皇帝下手,可是对皇太极的母亲下手却是无虞的,虽然比不上皇太极,却也聊胜于无。 现在,已经不是作者为了走剧情,而故意要这男主的母亲死去。 而是这块土地上的神灵和鬼魂要对孟古哲哲下手,没见那些萨满法师们也只是在装装样子吗? 要想保下孟古哲哲,也不是不能,前提要是干掉所有的非人类。 如果有生命危险的是比尔,或者他的师父们,哪怕是萧琛,谢安歌都愿意勉力一试。 但,孟古哲哲是他的谁? 也值得他与半个世界为敌? 努.尔哈赤捏起拳头,凸起的骨节白得仿佛要透出薄薄的皮肤露出来。 产房里陡然传来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声,那声音越拔越高,到了顶端又突然掐断,变得了无声息,让人不禁怀疑里面是不是发生了不好的变故。 这时,一个脸若芙蓉色如春花的小姑娘火急火燎地跑了进来,她先是被正在跳神的萨满法师们吓了一跳,然后就不管不顾地朝产房沖了过去。 英武不凡的努.尔哈赤眼尖手快地拦住了她,“你来这里做什么?快回去!” 楚无双满脸不服地瞪着努.尔哈赤,恨得牙痒痒,眼尾急得发红,“我要见姑姑!” 这一刻的她,纵是满脸怒火也动人。 像一堆熊熊燃烧的篝火,有一种灼伤人的美丽,艷而不俗,媚而不妖,不知在这个冷得冻死人的冬天里,烧热了多少麻木的心灵。 努.尔哈赤闭了闭眼,不得不承认,他心软了。 他也终于理解了歹商贝勒那几乎称得上是赴死的行为。 飞蛾扑火,是飞蛾无法拒绝的本能,爱上叶赫那拉·东哥,为她生,为她死,也是一个男人的本能。 只是有的人能拒绝这种本能,有的人无法抵抗这种本能。 但为了东哥好,努.尔哈赤还是尽量心平气和地说,“你进去能做什么?什么都不能,在外面等消息就是了。” 楚无双的眼睛瞪得更圆了,像一只炸毛的猫,指着这个姑夫骂道:“你怎么这么无情啊?你还是不是男人了你!现在里面那个几乎没了半条命的女人是谁?”她的眼眶浮起来了一层水汽,声音哽咽,“那不仅仅是我的姑姑,还是你的妻子,她要生的是你的孩子!姑姑从海西女真远道而来,结的是两部之好,嫁给你之后,她一心为你,如今她性命垂危,你竟这样对她,连她要见亲人的最后一个愿望都不肯满足!” 第148页 说到这里,楚无双也火大了,“爱新觉罗·努.尔哈赤!你有没有良心!” 院子里的下人几乎被楚无双这堪称胆大包天的话吓得半死,孟古哲哲那个去请来东哥的侍女都快给她家格格给跪下了。 趁着努.尔哈赤被这番话震的发愣,楚无双从他身边闪过,跑进了产房。 谢安歌也有些吃惊,没想到后期那位几乎为爱赔上一生的女主,在前期竟然还能有这样霸气的时刻。 不过,好像也不是很奇怪。 在楚无双的阿玛被努.尔哈赤杀死后,有祸国倾城之姿的女主为了避免被自己的哥哥操控婚姻,当机立断,对着阿玛的遗体发誓——谁能杀死努.尔哈赤,她就嫁给谁! 正因为楚无双表现得如此刚烈,她的哥哥才不敢为了利益,明目张胆地摆布她的婚姻。 也因此,楚无双得到了喘息的机会,等到了男主真正长大的时候。 这几辈子,谢安歌见过许多优秀的女性,远的有一心追求大道,无心情爱的赤莲师父,近的有将人生经营得无比成功,和丈夫恩爱两不疑的伊莉莎白。 还有为了家仇可以果断对深情款款的情人下手的将门虎女——尽管后来事实证明她杀错人了……但她在古代,也不失为一个心机手段都极为出色的女性。 还有为了家人,为了躲避畸形爱恋可以一心求死返回故乡的现代女性……她们身上都有着容易心软的特性,但也有一种极为动人的韧性,从来没有将爱情凌驾于自己的人生之上。 至少,她们都没有把爱情当成生命中的唯一。 此时,谢安歌感到了一丝淡淡的惋惜。 为前期那个为了独立和自由,不愿依附他人,而是以自己的美貌作为武器,与努.尔哈赤谈判,宁愿成为一个王者的棋子,也不愿成为一个满洲奴隶主的女人的楚无双。 后期,大约是在抚养姑姑的儿子长大的同时,渐渐发现了这个亲手教导出来的男子与她在灵魂上的契合,所以哪怕皇太极娶妻纳妾生儿育女,楚无双仍然爱他爱得不顾一切。 陪他上战场,与他共风雨。 甚至为他不惜用出昔日不屑的手段,利用爱慕者达成所求。 可以说,爱上这个小她许多的男人——哪怕皇太极是清朝的开国之君,楚无双也并没有从中享受到多大的好处。 她更像是在创业期和他一起奋斗的糟糠之妻,什么苦都要吃。 要忍受流言蜚语,要忍受他妻妾的嫉妒,要忍受挚友的不解,要忍受四处奔波劳碌的疲惫,要忍受沙场失子的痛苦,还要忍受身体上的病痛和英年早逝的不幸。 也不知是幸或不幸,皇太极同样的爱她。 皇太极接受并实现她天马行空的思想,为她掩饰由于穿越而产生的异常,为她一次次破例,将自己所拥有的最好的一切献给她。 大概就是因为这样,楚无双才越来越无法自拔吧。 最终,在爱情面前渐渐低到了尘埃里。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大家的营养液,笔芯(╯3╰) 读者“音音”,灌溉营养液 +20 2018-12-07 08:55:39 读者“冷色的月”,灌溉营养液 +1 2018-12-05 01:27:53 读者“谢九”,灌溉营养液 +3 2018-12-02 11:20:10 24 第79章 萨满4 除了萨满法师们,没有人看到,当楚无双进到产房里时,她身上淡淡的金光令里面觊觎龙气的东西悽厉地尖叫,长长的啸声震得这一片的天地灵气动盪起来。 先到的萨满们动作一滞,实力强一些的只脸色白了些,实力稍弱的已经口吐鲜血。 普通人已经神色一木,不知不觉间魂魄离体。 谢安歌摇了摇招魂铃,稳住了众人的魂魄,冷淡地说,“侧福晋想来暂时不会有事了,诸位萨满法师受伤不轻,必须休养一段时间,短时间内是不能再做法了。” “淑勒贝勒,我等就先行告退了。”说完谢安歌也不等努.尔哈赤答话,就转头离开了。 “慢着!”压抑着怒火的声音在谢安歌背后响起,努.尔哈赤虎目圆睁,杀机毕露,“我的侧福晋还没有平安生下孩子,你们也敢走?” 他一字一顿,一句话几乎是用牙齿磨出来的,一手紧握着佩刀,手背上青筋狰狞。 自从他用祖、父所遗的十三副甲冑起兵,开始统一建州女真起,就已经很久没有人敢这样扫他面子了。 今天对妻子和孩子的担忧和等待许久的焦躁,像一座大山压在努.尔哈赤身上,又被东哥一通责骂,心情降到了冰点。 现在还要被原本被他看作是予取予求的萨满所轻视。 努.尔哈赤感觉自己就像那点了火的火.药一般,就要炸了。 谢安歌转身,宛如实质般的视线,上上下下,仔仔细细打量了一番这个后金的开国之君,就是他,为清朝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那一瞬间,努.尔哈赤感觉自己仿佛赤身裸体站在这世间,他的一切想法,无论是骯脏的,还是卑鄙的,不管是野心勃勃的,还是胜券在握的,似乎都曝光在日光底下,被世人所看透。 他感到了恐惧,以及因恐惧而生的屈辱。 “淑勒贝勒,我叫你一声贝勒,是尊敬你,毕竟你为族人付出了很多,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在我的眼里,和其他族人,有什么不同。” 第149页 “换成是其他人,也是一样的。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重,你和别的族人没有什么不一样。” “还是说,你觉得自己能凌驾于族人之上?” 谢安歌声音平静,正是因为太平静了,才更让人意识到他的坚定和不屑。 确实,对萨满们来说,族人之间,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萨满法师们今天愿意前来,并不是因为努.尔哈赤身份尊贵,而是因为他是女真人,他的侧福晋要生下的也是女真人——那甚至是女真未来的希望。 平时,萨满法师们愿意多给努.尔哈赤几分面子,那是感激他为壮大女真做出的贡献。 血色爬上了努.尔哈赤的额头和耳朵,他确实将自己当作了女真的主人。将来,所有的女真人都必将臣服于他。 他看向其他萨满,想知道他们是不是和阿林保一样,也是那样看待他的,觉得他和普通的女真人没有什么不一样。 其他萨满没有说话,但这已经是一种态度了。 萨满有控制天气、预言、解梦、占卜、治疗、战斗以及联络上中下三界的能力,可谓神通广大。 在这世上,除了族人们,他们就没什么好在意的。 原主有成亲生子的意愿,也不是出于自己的私心,而是因为要壮大族群,必须要有人口和人才,尤其是血统纯正的族人。毕竟,现在的建州女真,人口还是太少了。 以后,要攻城掠地,治理国家,哪里都需要人才。 在萨满们眼里,只有族人才值得信任。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被萨满法师们集体用冷淡甚至带上了不满的视线看着,仿佛迎头一盘冷水泼来,努.尔哈赤的火气冻住了。 见他无话可说,谢安歌转身离开。 其他萨满也跟着一起离开了,他们对日益骄固的努.尔哈赤是有些不满的。 今天他们为了他的侧福晋都受伤了,努.尔哈赤不感激不说,竟然还想要阻拦他们离开,真是狂妄自大,太不将萨满们和族人们放在眼里了。 难道他真把自己当成是女真人的主人吗? 不,女真人不需要主人!哪怕是大明都不能成为女真人的主人! 女真人需要的是能带领他们摆脱控制,成为自己的主人的首领! 但努.尔哈赤是女真人,是他们的族人,他曾给建州女真带来了希望,所以萨满们对他仍然抱有一丝希望。 实在不行,萨满法师们还有别的——甚至称得上是更好的选择——皇太极! 努.尔哈赤紧皱眉头,嘴角下拉,脸上布满了可怕的戾气。 院子里的僕人们恨不得变成一粒沙子,从淑勒贝勒的眼中消失。 他们绝望极了,听了贝勒的丑闻,他们还有活路吗? 尤其是并非女真出身的奴隶们,腿脚已经软得像面条,恨不得挖个洞把自己藏起来。 见证了修罗场的这些人,后来果然没有什么好下场,奴隶们被当作人牲给祭祀了。其他僕人,哑了的还算好运,毕竟捡回了一条命。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有了女主坐镇,一切鬼魅魍魉都不敢来犯,孟古哲哲的情况很快好转。 不过,这是暂时的。一旦孟古哲哲身边没有男主或者女主坐镇,柔弱的她就会被抢掉原本应当用于护身的龙气,更甚者,连魂魄也会被撕碎吃掉,再也无法进入轮迴。 努.尔哈赤骁勇善战,身上的杀气浓重,只有鬼怕他,没有他怕鬼的,所以哪怕他身上也有龙气,也根本不怕被阴间鬼魂所害。 到了半夜,产房响起了婴儿响亮的啼哭声。 《举世无双》的男主,努.尔哈赤的八阿哥,爱新觉罗·皇太极,降生了! 回到家中的谢安歌拿出招魂铃,像转动佛珠一样缓缓地转动着它,用拇指捻动一个个小铃铛。 他摘下了神帽,眉眼低垂,整个人如同一尊玉雕一般坐在炕上,黑白分明的眼眸冷得像结了一层冰,无意间散发出来的冷意和威压使这间屋子成了一片真空。 没有一丝微风,光线不再变化,声音也彻底消失。 在这里,时间的流动失去了意义。 这间屋子,被世界遗忘。 一向活泼的婴灵们也彻底沉默了,桌面上的六角宫灯一动不动。 **** 皇太极出生后,努.尔哈赤举行了盛大的庆祝仪式。 冬天未过,楚无双就返回了海西女真,见到了这具身体的阿玛——布斋。 虽然布斋是因为东哥的美貌才格外宠爱她,但时日一久,楚无双还是被布斋的疼爱所触动,渐渐接受了这个父亲。 第二年,即万历二十一年(公元1593)。 建州女真势力之强,对海西女真四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布斋欲先下手为强攻打建州女真,为了笼络强势的乌拉部,他将楚无双许配给了乌拉部的布占泰贝勒,与乌拉部结成了同盟。 随即,布斋联合海西女真哈达、乌拉、辉发三部,长白山珠舍哩、讷殷二部,以及蒙古科尔沁、锡伯、卦勒察三部,结成以叶赫部为首的九部攻打建州,兵败,被努.尔哈赤斩成两半。 努.尔哈赤只把一半尸体还给了海西女真,同时他宣布,只有海西女真将东哥献给他,他才会还回布斋的另一半尸体。 布斋的一半尸体回到海西女真时,楚无双悲痛不已,当场昏厥。 第150页 她醒来时听到布斋的长子布扬古说出了努.尔哈赤的条件,顿时心生不妙。 她觉得心寒,觉得噁心! 只有在这种不开化的奴隶制社会,才会出现这种姑侄共侍一夫的现象! 楚无双再也无心沉溺于悲伤,而是立刻决绝地说:“我绝不会嫁给一个杀父仇人!我——叶赫那拉·东哥在此发誓,谁杀了努.尔哈赤,我就嫁给谁!如若有违此誓,天打雷噼!” 女主的誓言镇住了在场的所有人。 她的未婚夫布占泰贝勒在攻打建州时被俘,于是她等于是暂时恢復了自由之身。 但,女主的美貌让她註定不能按自己的心意而活。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这一章写得有点纠结,读起来有点怪怪的,但又不知道是哪里奇怪,大家怎么看? 控制不住,要吐槽一下,为什么努.尔哈赤的努.尔会被和谐成□□啊??? 第80章 萨满5 尽管楚无双以誓言赢得了一时的自由,但布斋的一半尸体仍在努.尔哈赤手中。 布扬古不再逼着她嫁给杀父仇人,而是恳求她去建州女真,无论用什么办法,都要把布斋的一半尸体带回来。 楚无双知道这是底线,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于是答应了。 她也有些想念她的堂姑姑和表弟,以及朋友们了。 时隔一年,楚无双沿着返回海西女真的路,带着侍女和护卫,返回了费阿拉城,看着熟悉的街道和景物,心生物是人非之感。 **** 费阿拉城建有外城、内城、栅城三层。外城住着上千户女真人,内城由亲近的族人居住。 木栅内居所主要有两处。一处是“奴酋”努.尔哈赤住所,里面住着他和他的福晋们。另一处是“小酋”舒尔哈齐——既努.尔哈赤胞弟住所。 努.尔哈赤的居地处在费阿拉城正中最高处,有门七道,栅墙正中有砖墙一道,将栅墙均匀地分成东西两院,皆盖青瓦。东院是努.尔哈赤的办公场所,西院才是他的寝宫。 西院有建筑九所,二十余间,其中有楼三座。努.尔哈赤住西院正中间,他的福晋、侧福晋、庶福晋之类的则环绕着他的住所而居。1 上一次,谢安歌来到栅城西院,还是皇太极诞生的时候,这一次,他再来,已经是孟古哲哲即将驾鹤西归之时。 自从上次谢安歌甩了努.尔哈赤的面子后,他有事也不再请谢安歌,而是选择了其他萨满。 不过,这一年来努.尔哈赤的表现还算可以,成功赢回了萨满法师们的好感。 孟古哲哲的居处,她面色苍白地躺在床榻上,一头秀髮黑得发蓝,散发着不详的意味,一对眼珠子黑沉沉的,几乎不见眼白。 院子里,篝火熊熊燃烧,戴着面具,彩穗遮脸的萨满法师们配合默契,念咒、敲鼓、摇铃,不时将沉香木和樟树叶抛入火中,舒雅清新的香味裊裊上升,驱散了浊气。 努.尔哈赤坐在床边,粗糙的大手尽可能轻地握着孟古哲哲瘦得皮包骨的手腕,只觉得这手也太脆弱了,只怕自己一折就断。 “阿林保萨满法师,对于我的侧福晋,你有什么话想说吗?”努.尔哈赤平静地问道,根本不介意孟古哲哲就在一旁听着。 “我的回答和一年前一样。说实话,侧福晋能撑到今天,实在是出乎意料。”谢安歌转了转手中的佛珠,一语双关道,“想必,侧福晋很疼爱儿子吧。” 为了能抚养儿子长大,哪怕失宠也不愿死去,也正因为这份厚重的母爱,才得到了更多的龙气主动庇护。 然而还是那句话,无论是男主还是女主,都不可能一刻不离孟古哲哲身边,她是必死无疑。 那些鬼魂们,谁会愿意放弃这块肥肉? 龙气说是仙丹妙药也不为过啊。 孟古哲哲病重,努.尔哈赤根本不允许皇太极靠近她,生怕儿子过了母亲的病气,也在无意中彻底断绝了她最后一线生机。 孟古哲哲的眼珠子动了动,又无力地合上了眼睛。 “那么,萨满法师前来所为何事?” 谢安歌言简意赅:“送魂。” 他是不想救孟古哲哲,但送她入轮迴倒费不了多大的功夫,这样起码她还有来世。 努.尔哈赤古怪皮笑肉不笑,“倒不知阿林保法师竟这般好意。” 这时,一个侍女走了进来,“请淑勒贝勒安,东哥格格求见。” 努.尔哈赤沉默了一会儿,用空着的左手撑着额头闭目思考,侍女不敢打扰他,只静静地等着,最后他一拂袖,“让她进来吧。” 谢安歌走了出去。 女主如今倒是越来越习惯这里的习俗了。 风尘僕僕的楚无双满目焦急和不安,强撑着疲惫的身躯快步走进了屋子,性格温柔体贴的代善也跟着来了。 谢安歌站在院子中,静静地看着那些萨满们做无用功,或许也不能说是无用功,说是来收拾烂摊子还差不多。 孟古哲哲死后,如果无人处理,必定会有一批恶鬼实力大涨,四处作恶。这些萨满们的作用大概就体现在这里了——驱邪避鬼什么的。 他们也知道谢安歌的态度,也并不强求谢安歌加入他们。 ——主要还是谢安歌实力太强,他们想强求也强不过他。 第151页 于是谢安歌就心安理得地划水。 不出一刻钟,努.尔哈赤和儿子,以及侍女们都走了出来,还关上了门。 代善看了谢安歌一眼,有些奇怪。 阿林保法师看起来仿佛和整个世界都格格不入,孑然一身,遗世而独立。 这是最近一年来整个建州女真最知名的萨满法师,好像就没有阿林保萨满解决不了的问题——除了他阿玛的侧福晋这件事。 几个月前,有其他部族的黑萨满施恶咒诅咒女真的勇士,许多萨满都无能为力,最后还是阿林保法师力挽狂澜,找到了始作俑者,治好了勇士们。否则的话,在随即到来的九部攻战中,建州女真能不能赢,还是两说。 过了许久,屋内传来了压抑的啜泣声。 “姑姑,我答应你我答应你,一定会好好照顾皇太极的……”楚无双满脸的泪,已经悲痛得说不出话来。 她是孤儿,如果说是布斋给了她父爱,那孟古哲哲就给了她渴求的母爱——慈爱,温柔,体贴,谆谆教导。 是孟古哲哲引领她,适应了这个时代,至少没有让她被当作妖怪被烧死。 楚无双是真的感激她。她刚刚穿越来时,既生着病,又满心的惶恐和不安,差点小命不保,是孟古哲哲温柔地给她讲解一些常识,陪着她度过了最黑暗的时刻。 是孟古哲哲让她知道,这个时代不仅仅只有落后文明的野蛮兇残,也有纯朴和欢乐。 这里很美,有苍茫草原的草和牛羊,有长白山的皑皑白雪,有祭祖大典的纵情歌舞……也有春天到来时,野花烂漫,会开成一条彩虹,铺满大地。 孟古哲哲虚弱地笑了笑。 日头西移,天边布满了颓靡的暗红色云霞,一条黑线隐藏在云霞中若隐若现。 萨满法师们的神鼓敲得更急了,铃铛响应,如同阵阵奔雷,又如同战马嘶吼! 他们的动作也更急了,大开大合间,面具下汗水滴落,表情惶急。 金色的太阳终于落下了山头,天边忽然一暗,屋子里的烛火一闪,孟古哲哲的喉咙发出了骇人的“呵呵”声,她爆发出强大的力量,用鸡爪般的双手去扣喉咙,尖利的指甲划破肌肤,抠了满手的鲜血。 孟古哲哲的眼珠子暴突,眼角流下黑色的液体,整张脸扭曲极了。 楚无双吓了一跳,扑上去抓住孟古哲哲的手,想要掰开,“姑姑,姑姑,你怎么了?” 没想到孟古哲哲的力气大的惊人,无论楚无双怎么用力都没用,她急得朝屋外大喊,“来人啊来人啊!来人救救我姑姑!” 努.尔哈赤一脚踢开了木门,大步跨了进去,正好见到孟古哲哲将楚无双掀翻在地,他过去抱起楚无双,“怎么样?你没事吧?” 楚无双扯着他的袖子,不顾自己被摔得头晕脑胀,只喊道,“救我姑姑!” 努.尔哈赤无奈,放下楚无双,上前去压制住孟古哲哲。他的力气不是楚无双能够比拟的,孟古哲哲很快就被绑了起来。 等楚无双终于缓过来,隐隐约约听到了婴儿的哭声,扭头四处看了看,微微喘气,“是皇太极。” 她想起孟古哲哲的嘱咐,看了姑姑一眼,咬牙跑了出去。 一阵黑风卷着沙尘刮来,迷了人眼,萨满法师们跳神跳得更下力气了。 普通人被吓得瑟瑟发抖,无头苍蝇般四处乱窜。 谢安歌摇了摇发出青光的招魂铃,路过的邪物纷纷避开了他,不敢近身,生怕被他拘去为奴为婢。 谢安歌一边摇着铃,一边向孟古哲哲的住处走去,鬼物们摩西分海般让出了一条通道。 当他走到孟古哲哲身边时,她仍在挣扎不休。 谢安歌以指为笔,在孟古哲哲头上写了一个“镇”字,她才安静了下来。 楚无双抱着皇太极来了,看到儿子的那一刻,孟古哲哲落了泪,墨色的泪水越流越多,眼神却渐渐变得清明。 “你怎么把孩子给带过来了?”努.尔哈赤皱着眉问。 楚无双瞪了他一眼,“我让皇太极见姑姑最后一面也不行吗?” “……行!” “你还有半刻钟。”谢安歌冷淡地说。 “是,多谢法师。”孟古哲哲隐约知道是谢安歌救了她,让她恢復了清醒,也不敢奢望什么,只看着越来越近的儿子,眼神温柔而悲伤,“儿子,我的孩子。” 谢安歌静静地看着这一幕,戏剧性一般想起了芸娘和他分别时,也是这般沉默地哭着,看着,至死心中仍在挂念着孩子。 “长寿,吾儿!”来自母亲的唿唤仿佛穿过了时空的罅隙,和孟古哲哲相唿应。 半刻钟后,谢安歌准时地道:“时间到了。” 孟古哲哲露出一个浅淡的笑,如同清晨的薄雾,风吹即散。 楚无双红肿着眼睛,“什么时间到了?你别胡说。”眼泪却不停地掉下来。 谢安歌再度摇了摇招魂铃,把孟古哲哲的魂魄从躯体中牵引出来,取得了她的同意后,再把她身上的龙气分离出来,放入皇太极体内。 皇太极此时才一岁多,正是牙牙学语的年纪,眼睛圆熘熘的,黑白分明,看着半空中的额娘,十分乖巧,没有哭闹,只伸出手,“啊啊”叫着要抱。 第152页 孟古哲哲看了儿子最后一眼,不舍地转过身去,朝谢安歌行礼,随即飘飘荡荡,顺着铃铛声远去。 皇太极见此一愣,“哇”地一声哭了起来。 不管他日后有多么叱咤风云,这时也还是一个小屁孩,哭得都快打嗝了。 他一哭,楚无双也顾不得哭了,只抱着他哄。 这一桩事歷时一年,终于结束了。 谢安歌心想,做完这一票,我也可以安心地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1参考百度 “外城先以石筑,上数三尺许,次布椽木,又以石筑,上数三尺,又布木椽”。 如是而终,高可十余尺,内外皆以粘泥涂之。无雉、射台、隔台、壕子……内城内又设木栅,栅内奴酋居之。内城中,胡家百余;外城中,胡家三百余;外城外四面胡家四百余。内城中,亲近族类居之;外城中,诸将及族党居之;外城外,居住者皆军人云”(《建州纪程图纪》) 第81章 萨满6(修改) 公元1593年,明神宗万历二十一年。 杨应龙起兵反明,明军很快成功平叛。日本丰臣秀吉派使者赴台湾要求台湾进贡。 明朝政府应被日本入侵濒临亡国的朝鲜的请求,作出了出兵救援的决定。 自万历十年,一代名臣张居正病逝起,明神宗越来越怠政。后来,他更是因立太子之事与内阁争执长达十余年,最后索性不出宫门、不理朝政、不郊、不庙、不朝、不见、不批、不讲,成为一个彻彻底底的宅男。 万历十七年起,明神宗朱翊钧不再接见朝臣,他处理政事的主要方法是通过谕旨的形式向下面传递旨意,而不再召见臣子。 到了今天,作为一个身体有些病弱的宅男,明神宗依旧不上朝,只在后宫和郑贵妃相亲相爱。 幸而,明朝并不是一个少了皇帝勤政就会出问题的政府。作为一个成熟的政府,它有一整套运行良好的政治体系,以文官内阁为中枢的集体统治团队,在皇帝的间接控制下,兢兢业业地处理政事。 这个时候,虽然有大臣对明神宗的怠政表示了不满,甚至为此上书,但明朝依然是繁荣的,人才辈出,群英荟萃,文化繁荣,思想进步,民间开始出现资本萌芽,市民阶层力量壮大。 期间出现了李明珍、宋应星、徐霞客、李贽、徐渭、汤显祖、董其昌等闻名于世的科学家、思想家、文学家。 *** 要入明朝,谢安歌自然不能像之前那样,作萨满打扮,那样太怪异,太引人注目,也不符合他目前的身份。 他也不是文士,也不作儒生装束,只穿一身修身的曳撒,巴掌宽的腰带紧紧地勒着劲瘦的腰身,袖子都是窄袖,方便行动,裤子都扎进牛皮靴子里,一头乌黑亮丽的头髮也扎了个干净清爽的髮型。 这一身干净利落的打扮衬得谢安歌肩宽腰瘦腿长,加上出色的礼仪风度,越发显得他神姿英发。 至于身份、户籍、路引之类的,他也早早地准备好了。 谢安歌金蝉脱壳后,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官宦之家的孩子,那户人家同样姓谢,祖上最出息的子弟曾做到过三品文官,后来谢家老太爷虽然因党争致仕,但在本地仍然是庞然大物。蒙祖宗余荫,谢家家底殷实,日子过得滋润,对读书科举也很有想法。 谢家子嗣不丰,谢老爷自己就是一棵独苗苗,他和妻子感情甚笃,并没有纳妾,只得了两个儿子,长子谢文昊和次子谢安歌。 只看这两个名字就知道谢老爷夫妻对儿子们抱着怎样的希望,最好是长子科举当官,光宗耀祖,小儿子只要开开心心健健康康地长大就行了。 然而,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 小儿子是谢夫人老来得子,自幼身体病弱,得了高僧指点,十几年来只精心地养着,不让操一点心,也不许费一点神。可惜,他还是没能度过十八岁这个门槛,早早地去了。 但这孩子实在孝顺,不愿父母白髮人送黑髮人,无意中引来了谢安歌。二人做了交易,谢安歌用了他的身份,便要替他孝顺父母。 最最巧合的是,这孩子不仅名字和谢安歌相同,连样貌也和阿林保有七.八分相似,只是体格要比阿林保瘦弱许多,脸颊的肉也瘦削一些。 有一二处细节不合家人记忆的,谢安歌便用了一枕黄粱遮掩。 好在这个世界也是有超凡力量的,谢安歌能动用的力量不弱。 他也查探过,这个世界并没有天庭和地府,也没有神仙和鬼差,只有一个轮迴世界,位于现实与虚幻的界限中。人死后若无意外,无须接引,便自然会进入轮迴世界,洗刷掉记忆,获取新生。 简单来说,就是亡者的世界虽然和现世有些许重叠,但和现世并不处于同一个维度。 只有一些执念重的,或是有大本事的人,才能在死后克制住进入轮迴的本能,保留记忆修炼。 不过,大约是因为没有多少道统传下来的原因,加上资源贫瘠,这些修炼者都不成什么气候。 倒是人族大兴,龙气强势,对一切超凡力量都有镇压作用,真龙天子更是万法不侵。 谢老爷不善读书,考了个童生之后就没再挣扎,但他在教书育人方面倒颇有天赋,在家乡开了书堂,清闲度日,倒也教出了几个二甲进士,闯出了名堂。 第153页 谢文昊在科举方面就要比他父亲有天赋有运气得多,年纪轻轻已经是举人老爷,在京中娶了座师之女为妻,正埋头苦读,争取考个进士出来。 谢安歌来到京城时,甚至都有些不敢想像,不出五十年,这个昌盛繁荣的王朝就会迅速衰落下去,甚至将大片国土拱手让人。 此时正是五月,天气已经热了起来。巧的很,这时京中正在举办庙会,集市也热闹极了,游人如织。 谢安歌只带了一个车夫和一个书童,他坐在马车上,掀开帘子,就能看到外面一片攒动的人头与彩云般的衣裳。 此番上京,谢老爷是託了一个相熟的商队和谢安歌同行,要不然根本不放心。 马车挤在人流中,走得慢悠悠的,谢安歌能看到长街两边摆摊的小贩,还有当街杂耍卖艺的江湖人,有些农人直接把自家种的果子往篮子里一装,便四处兜售……简直让人目不暇接。 明朝的饮食很丰富,就这一条街,谢安歌看到的,就有荤有素,有热有凉,更有来自四海八方的特色食品。 没走多久,谢安歌甚至看到了一个杂剧班子,圈了个场地,中间一辆大车,上头一个浓妆艷抹的戏子正在咿咿呀呀地唱着。 说实话,谢安歌……听不懂。 不过看那些不断鼓掌叫好的观众,谢安歌猜想这大概是演得不错。 再往前走,谢安歌看到了不少高鼻深目的外邦人,也不知道是哪个国家来的,有些在卖香料,有些在卖家乡的特色食品,比如烤肉,那香喷喷的味道引得一群人围着摊子咽口水。 谢安歌注意到那肉摊旁边就是一家卖冰食的——也就是现代人常说的冷饮,木桶滋滋地冒着白色的冷气,看起来就口舌生津,便指挥书童:“捧砚,去买三杯冰镇酸梅汤来。” “好嘞,小少爷。”捧砚很干脆地应道,像条灵活的小鱼般挤进了人群,不久,就拿了三杯竹筒装的酸梅汤来。 谢安歌分了车夫和书童一人一杯酸梅汤,自己也喝了几口,酸甜冰凉,舒爽透心,既解暑又解渴,感觉热气都被驱散了,果然别有一番风味。 费阿拉城和这里一比,就是一乡下人家。 谢安歌捧着凉凉的竹筒,心想总算明白为什么女真人想方设法也要入关了,能进城享受谁乐意守着穷乡避壤过。 这就不是一个层次的。 就是普通的乡绅都要比女真的贵族过得舒服,谁看了不眼红? 尽管原主非常希望建州女真能壮大,但谢安歌却不想为此尽心尽力。 原主是原主,他是他。 于公于私,他都不想满洲入关,也不希望有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江阴惨杀这一类的事情发生,更不希望种花民族的嵴梁骨被敲断,变成奴颜婢膝的奴才。 所以,写小说穿越到什么时间不好,为什么非要清穿?那所谓的千古一帝真的有这么吸引人吗,哪怕他要臣民跪着生? 谢安歌有些郁闷地喝了一口冰凉的酸梅汤。 叮铃叮铃—— “降妖除魔,驱邪除祟哎!” 明明不算太大的声音却极有穿透力,隔的远远的,都能让人听到这句话。 “降妖除魔,驱邪除祟哎!”清脆的童音重复着。 谢安歌抬眼看去,只见前面一个路口,一老一少,二人穿着破破烂烂的道袍,小的那个正摇着铃铛卖力地吆喝着,只是他们这卖相实在不怎么样,以至于没有人理会他们。 老的那个紧闭双目,也不知是真瞎还是装瞎。 不多时,一个身穿青布直裰,头戴四方平定巾的书生步履匆匆地路过了那个路口。 小道童一跃而起便拦住了他,“书生且慢!” 老道士则慢悠悠地走到书生面前,伸出食指直指书生眉心,道:“书生,老道看你身带妖气啊。” 那书生避之不及,皱了皱眉,颇为冷淡地道:“子不语怪力乱神,我辈读书人,心中自有浩然正气,万邪不侵,就不劳道长费心了。” 说完书生绕过二人匆匆而去。 小道童有些委屈地看着老道士,“师父,那书生身上明明就有妖气,怎的就不信咱们呢?讳疾忌医也不该这样啊!他就不怕祸及家人吗?” 老道士掐指一算,“这书生六亲断绝,何来家人?只是这妖还是要除的,自古以来,人妖殊途。这些个妖魔素来爱魅惑人心,将人引入歧途,不可不除!只怕这书生被诱惑欺骗了也不自知!咱们爷俩可不能指望他。” 道童乖巧地应了,“是,师父,徒儿谨遵教诲!” 老道士一拂满是补丁的袖子,长须飘飘,颇有几分仙风道骨的味道,“走!” 谢安歌意味深长地笑了起来,“有意思,有意思,不枉我来此一遭。” 捧砚咋咋唿唿地道:“小少爷,什么有意思?是发生了什么好玩的事情吗?”说着还探出头去四处张望,眼珠子骨碌碌地转着,手里却牢牢地抓着装着酸梅汤的竹筒不放。 谢安歌笑,“没什么,以后你就知道了。” “哦。”捧砚缩回了头。 作者有话要说: 日常卡文_(:3」∠)_ 把昨天写的修改了一遍,感觉好了一点——起码字数破了三千rr;_rr; 第154页 感谢大佬们(╯3╰) 读者“默”,灌溉营养液 +10 2018-12-14 13:12:51 读者“戏精兔子”,灌溉营养液 +1 2018-12-11 09:54:55 读者“阳光下的黑豹”,灌溉营养液 +1 2018-12-10 13:07:26 读者“催更怎么了”,灌溉营养液 +1 2018-12-09 11:34:28 第82章 萨满7 穿过一条条街道,马车来到了金鱼巷。 谢安歌的嫂子打开了大门迎接小叔子,为他接风洗尘。 但二人相处时间实在很少,又男女有别,没有人在中间做桥樑,纵是黄氏主持中馈有道,气氛也渐渐冷淡了下去。 谢安歌这个大男人对此表示满意,更是不会主动找话题,只推说旅途疲惫,就退下去休息了。 直到入夜,外出求学的谢文昊才披着星光回来。 他比弟弟年长许多,但品性纯良,在父母的教导下,对唯一的弟弟素来怜惜疼爱。 一回来便迫不及待要见许久未见的弟弟,嘘寒问暖。 在谢文昊的努力下,这间宅子的三个主人才终于有了一家人的感觉。 吃饱喝足后,谢文昊一张俊脸带笑,问道:“安歌,你进京有什么打算么?想去哪里玩?我向老师请了几天假,陪你好好玩几天。” “那岂不是要耽误哥哥念书?” 谢文昊一摆手,“念书也不是一日两日的事,也要讲究个松弛有度的。只不过几日的功夫,哪里就能耽误了事?” 黄氏暗暗翻了个白眼,却笑道:“正是呢,你哥哥念书都快念傻了。你来了,陪你哥哥出去松快松快才是正理呢。” 谢安歌缓缓一笑,眉毛舒展,笑纹明显,略带昏暗的屋子顿时熠熠生辉。 “那便有劳哥哥,带我见识见识这京城了。” 虽成婚已久,见惯了夫君那张人称小宋玉的脸,黄氏还是被这小叔子的笑容狠狠地惊艷到了,神情一个恍惚,不由得想道,将来哪家闺女能有福气,得此俊美良人呢。 于是谢文昊就真的带着谢安歌逛了几天京城,名胜古蹟走遍,美食佳肴尝遍,不掺一点水分。 **** 被两个道士当街拦住的书生脸色铁青,带着一股无处发泄的火气,恨不得丢掉读书人的斯文有礼,回头将那二人毒打一顿。 他压下火气,去了一家首饰铺,挑了一个精巧的银手镯,才回到了位于金鱼巷的家。 一进门,书生便扬起笑脸,大声道:“婉茹,我回来了。” 屋内的貌美妇人也惊喜笑道,“今日怎么回得这样早?我正打算做松鼠鱼和地三鲜,都还没来得及动手呢。” “今日老师有事,便放得早些。” 婉茹提着裙子跑了出来,在罗旭面前轻盈地转了一个圈,裙摆像一朵花在院子里盛开,“瞧,我新做的裙子,好看吗?” 心底的那一点火彻底熄灭了,罗旭目不转睛地看着妻子,“好看,婉茹世上第一好看。” 他倒也不是说假话,婉茹是真的好看。 冰肌玉骨,樱唇琼鼻,神采飞扬。 上短下长的衣裳,上衣仅及纤纤素腰,下身是细褶长裙,动若水纹,只在袖子、下摆二寸处绣了精緻花边作压脚,可谓雅致十足。 婉茹顿时笑弯了眉眼,玉面含春,“算你有眼光!” “我若没有眼光,怎能把天下第一好的女子娶回家?”罗旭语气诚恳地道,这也是他的心里话。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他觉得自己大概是修了万年,才走了大运,将婉茹这样好的女子揽入怀中。 罗旭拿出镯子套进了婉茹的手腕上,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妻子,“这镯子是我挑的。” 婉茹斜眼看了他一眼,不发表意见,哼着韵律古怪却悦耳的小曲进了厨房。 罗旭心知她这是很满意了,低低地笑了起来。 想到今日同窗的诋毁,道士的举动,还有妻子带了薄茧的玉指,他脸色阴沉了一瞬,抬起头来又是一个温文尔雅的书生。 我罗某人的妻子是孤女又如何? 你们这些嘴碎的杂屑哪里知道她的好?! 我必要蟾宫折桂,出人头地,以锦衣玉食养供养婉茹! *** 这一天,谢安歌和谢文昊外出游玩归来,正好看到一老一小两个道士堵在罗旭家门口。 小道士高声骂道:“妖孽!还不快快现形!束手就擒!” 街坊邻居兴致勃勃地围观,就差拿着瓜子板凳前排吃瓜了,对于所谓的妖怪一点都不带怕的。 谢安歌: …… 八卦,实乃国人之心头好。 宅子里传来一道婉转的女声,只是那声音的内容着实出人意料。 “啊呸!你说我是妖精我便是妖精啊!那我还说你是招摇撞骗的江湖骗子呢!那你们认不认?”被喊破身份的婉茹一开始仿佛一道惊雷噼在头上,脸色顿时一白,生怕被收了去。 但一想到罗旭前几天说鬼怪故事提起的,龙气镇压之下,万法不侵,心才定了几分。 自己虽转了个世,煳里煳涂就被开除了人籍,却也是正正经经的良民,知法守法。 天子脚下,谅这些道士也不敢破门而入! 胆气一壮,便骂了回去。 第155页 反正这金鱼巷都是读书人,最是重名声好面子,不会看着自己一个本地媳妇受外地道士欺负的! 婉茹咬牙,罗旭这死鬼怎么还不回来! 你老婆被人欺负了! 谢文昊皱了眉,他是最正统不过的士人,向来看不惯这些怪力乱语。 罗旭又是一个才华横溢的才子,他明媒正娶的妻子必定是要先合了八字的,哪个妖怪冒充得了! 虽说人家是孤女,却也不能这样平白诬陷人! 读书人,科举当官,名声何等重要,被污水一泼,十多年的寒窗苦读便要白白作废了。 一般的读书人也就罢了,但罗旭这样心怀天下的才子将来说不定是国之栋樑,那是要当阁老,为万民谋福祉的。 若因这小事毁了,想想便心痛。 于是谢安歌就看到自家便宜哥哥正义凛然地站了出来,“你这道士好生不讲理,红口白牙诬陷人。若罗夫人是妖孽,罗兄娶了她也有三四年了,岂能平平安安到现在?” 双目紧闭的老道士轻轻一笑,也不急着争辩,姿态较急得眼红面白的徒弟要从容得多。 “真不能作假,假亦不能作真。”他缓缓道来,衣衫褴褛亦不能掩其仙风道骨,一时间竟使得不少街坊邻居倒向了他这边。 一个与婉茹同龄的妇人便掩唇而笑,恶意满满地道:“我看老神仙说得在理!那罗家娘子若非妖孽,罗家的牡丹怎能四季常开?松柏长青倒是寻常,牡丹常开有违天理。说不定啊,她就是一只牡丹花妖!” 婉茹大惊失色,握紧了拳头,脑子一片空白,又气又委屈。 她原以为,自己为了抚养罗旭长大,这些年来压着性子,向来待人为善,低调做人,清白做事,对邻居朋友也算是仁至义尽。 她和红云虽有一二口舌之争,但二人丈夫有交情在,这几年下来,怎么也该存了一番好意。 没想到,没想到…… 婉茹眼眶微红,泪珠欲滴未滴,身子一晃,几乎跌倒。 一个男子拉了红云回去,“你闭嘴吧你!”羞愧得几乎掩面而去。 老道士面色一肃,“看来,不出意料就是一只花妖了。” 谢文昊冷笑一声,坚持己见,“天地何其之大!鲲鹏之大逾数千里,其翼若垂天之云,尚不敢言其知天地之广,区区凡人,亦敢言其知天下之事乎?” 谢文昊勾起一边唇,尽显不屑,“后宅妇人,见识短浅,只见牡丹夏日开,就敢说天下没有四季常开的牡丹了吗?” “愚昧。”最后他下了个短促有力的结论。 谢安歌扶额,我的蠢哥哥。 众人齐齐抽了嘴角。 但他说得好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 老道士神色淡然,不为所动。 此时,罗旭回来了。 他跑得急,走近了众人才发现他头戴的四方平定巾都歪了。 身后还跟着几个人高马大的衙役,他们统一穿着黑底红边的制服,看起来很精神。 罗旭没去看道士二人,而是先回去看婉茹,碰的一声,大门紧闭,隔绝了里外两个世界。 为首的衙役龙行虎步,走到老道士面前,神情冷淡,威严地问道:“餵!你们带了度碟没有?就敢来京城传教?” 众人: …… 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一章~( ̄▽ ̄~)~ 谢谢读者“音音”,灌溉的营养液(╯3╰) +10 2018-12-18 15:05:04 第83章 萨满8 降妖除魔的高大场景一下子变成了城管捉拿无证经营小摊。 一时间,场面有点尴尬。 小道童脸蛋一红,从随身携带的行李翻出度碟给衙役看,认真道:“我们是正经道士,说的都是实话,没有招摇撞骗。” 衙役仔细看了一会儿度碟,跟身后一个年轻人对了个眼神,脸色沉凝,“你们是正经道士,罗家也是正经人家。” 老道士道:“若是不信,拿照妖镜验明正身就是了。” 衙役挑高了一边眉毛,用度碟啪啪敲打左手掌心,沉吟不语。 小道童几乎气晕过去。 “既是出家人,何苦为难一个妇道人家?什么照妖镜,分明是戏法吧。”谢文昊不悦极了,两道浓黑的眉毛几乎噼入鬓髮。 这样的骗局,他以前也是见识过的。 分明是有人与所谓的“妖怪鬼物”有仇,特意与野道士勾结,设了局要来害人性命。 只是这罗家的仇人道行更深,竟请了真道士上门做法。 门后,婉茹将外面的对话听得清清楚楚,伏在罗旭宽阔的肩膀,瑟瑟发抖,一想到要与他死别,便心痛难忍。 谢家倒是好心,但自家人知自家事,那道士怕是真的有些道行。 真不能作假,假亦不能做真。 她的的确确是一只花妖。 罗旭亲缘寡薄,父母早亡,她不忍他一个小孩子孤零零地长大,又因为受过罗旭父母的恩情,便多有照顾。 谁知日久生情,一人一妖便按照人间的礼法,三媒六聘,拜堂成亲,互许白髮,结为夫妻。 这么多年来相安无事,她便把自己当作了人。 只是假的终究是假的,成不了真。 罗旭的眼球迸出了密密麻麻的血丝,眸子里溢满了痛苦。 第156页 这些人……这些人为什么就是见不得他和婉茹好? 他们到底做错了什么,才这样不容于世? 谢安歌冷眼看着这一切,心底浮起了一丝不耐,如果说道士天职就是降妖除魔,那他怕不是要犯上作乱欺师灭祖才行? “若这罗夫人当真是妖,你们又要如何?” 谢文昊闻言瞪了弟弟一眼。 “当然是要杀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她现在不谋书生性命,焉知以后不谋?若是放置不管,这妖孽用妖法害了别人又如何是好?”老道士说。 围观的群众窃窃私语起来。 这关系到自家的安全利益了,便有不少人对老道士表示了支持。 “老神仙说的是,是人是妖,一验便知。” “若是人,我等向罗夫人赔礼道歉就是。” “不验明正身,岂不闹得人心惶惶?” …… 看着老道士身上一层薄薄的功德金光,谢安歌几乎要嘆气了。 怎么就这么顽固不化呢? 谢安歌从手腕上褪下打磨得精緻小巧的招魂铃,几个月下来,上面七个铃铛已经布满了阵法,少说也有上百个。这些阵法的效果不仅没有互相抵消,还互相促进,阵法叠加,效果更是惊人。 招魂铃,一响召亡魂,二响驱厉鬼,三响迷魂魄,四响纳鬼仆,五响入黄泉。 六响逆阴阳,七响定干坤,不过这已经是仙术的范围,并非一般天师能以人力所驱。 谢安歌只摇了三下,周围的人便迷煳起来,双目紧闭,人事不省了。 只剩下了一个萨满,两个道士,一个花妖还保持着清醒。 老道士突然睁开了眼睛,目光如利剑般朝谢安歌射了过来,只见眼前金光大盛,刺得他眼球一痛,落下泪来,忙转头避开。 “不知何方高人在此,晚辈失礼了。”老道士诚恳地道,还让徒弟也赶紧行礼。 老道士知道,这种看不出来歷看不出修为的大能,不是他能招惹的。 谢安歌转动招魂铃,眉目氤氲在一片金光之中,模煳又威严,淡淡地道:“高人谈不上,只是万物有灵,修行不易。这花妖修成人形自有其机缘所在,她又不曾为恶,尔等无权取她性命。速速退去吧!” 这花妖气运昌隆堪比女主,要是被你干掉了那还了得。 修行者都有自己的道场,这种不打招唿就踏入别人地盘的行为说是挑衅也不为过。换个脾气暴躁的,怕是早已打了上来。 也就是谢安歌刚来没几天,还没将这里视作自己的地盘,否则非要让他们吃个教训不可。 老道士在谢安歌身上看走了眼,但人还是识趣的,连忙道:“是,晚辈这就走。” 婉茹转悲为喜,打开了大门,朝谢安歌盈盈一拜,十分爽快地道:“大恩不言谢,日后大人有事尽管吩咐。” “日后你若作恶,我第一个取你性命。”谢安歌警告道。 “是。” **** 此事过去后,罗家和谢家渐渐走动起来。 谢文昊和罗旭的关系也越来越好。 一年后科举,谢文昊中了二甲进士,入翰林院。 而罗旭则是连中三元,名扬天下士林,被授予从六品修撰。 几年后,谢文昊外放为官,为一地知府,与妻子黄氏育有一子一女。 谢安歌从海外归来,取得了几样改良过的高产粮种——番薯、玉米、土豆等,还带回了不少西方工人、学者。 此时的罗旭已经入主内阁,成为最年轻的阁老。 谢安歌借罗旭之手,将良种推广到天下。 玻璃、水泥、水力纺织机、高效农具……在谢安歌、中西方的农民、工人、学者、匠人的共同努力下,一样样被发明出来。 谢安歌不是科学家,但他到底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又修炼有成,记忆超群,总是能提出许多独到的见解,为这些兢兢业业的本年代研究人员提供一个清晰的思路,让人少走了许多弯路。 至于推广和吏治则有罗旭去努力。 总而言之,没几年,皇权所至之处,飢饿尽消。 朝廷经过改革,政治上吏治清明,削弱了皇权,限制了锦衣卫、东厂和宦官的权力;经济上,收回了矿税,加重了商税,减轻了农业税,开了海禁,海上丝绸之路得以重见天日;军事上,武官制度改革,武器改良,建立海军,将北边的邻居和海上的敌人打得痛哭流涕。 “小冰河”给这片土地带来了频繁的天灾,但由于商业繁荣,交通便利,朝廷调度得当,许多人祸才起了头就被按了下去。 腐朽的大明帝国渐渐焕发了活力。 自身强大了,恶邻便不敢来犯,月亮头也没有入关。 罗旭与婉茹膝下虽无子女承欢,却始终恩爱有加。 谢安歌得了闲,还打听了女主楚无双的现状。 努.尔哈赤统一了女真各部后,厉兵秣马,曾试图染指明朝边境,被明朝大军教做人,兵败后伤口感染而亡。他的长子褚英继承了他的势力。 此时男主还太过年幼,无力争夺女真部大权,与蒙古族的一个格格联姻。 至于楚无双,她命中有一劫,以东哥的身份死去,回到了现代,然后又以她自己的身体,直接身穿回这个朝代。 第157页 这时,从生理年龄看,皇太极和楚无双的年纪相差无几。 在小说中,作者就是这样解决了女主和男主的年龄差问题。 然后,皇太极认出了楚无双的身份,为了能光明正大地娶她,为她伪造了一个蒙古贵族的身份。 然而,在明朝大变样的情况下,剧情已经乱成一团。 看到玻璃、水泥等物,楚无双猜测明朝也有穿越者。在老乡面前,即使她再爱皇太极,也无颜嫁给他做一个小妾。 楚无双,毕竟是一个现代人,内心是极度骄傲的。 为了排遣不能和皇太极在一起的痛苦,也为了见识一下明朝的风情,楚无双进入了大明。 旅途中,楚无双认识了一个幽默风趣、体贴入微、又有些无赖的年轻海商。 最终,楚无双嫁给了这个海商。 好在,女主的运气还是好的。她的丈夫根本不限制她,甚至还支持她。在这样的情况下,楚无双彻底发挥了自己在商业上的天赋和本领,在海上自由来去,与丈夫一起建立了一个商业帝国。 原本,女主就是一个商场上的女强人。 离开皇太极后,她不必再呕心沥血地为他谋划,在不熟悉也不喜欢的领域——政治和军事上,勉强自己,为难自己。 进入商场后,楚无双简直是如鱼得水。 爱□□业两得意,楚无双也算是一个人生赢家了。 为谢父谢母送终后,谢安歌也彻底脱离了这个身份,逍遥于天地之间。 ———————————————— 谢安歌回到了那个古怪的空间,巨大的罗盘上,命运的齿轮在转动。 四张等身高的卡片在欢快的bgm中出场,风神秀彻的道士,悲天悯人的和尚,神圣高洁的神父,诡异神秘的萨满。 谢安歌看着这些卡片,过去如幻灯片般在脑海中闪现,他走马观花,看到一个个熟悉的人,在朝他微笑,向他告别。 灵魂体凝实得宛若实体的青年,一头短短的乌髮,俊眉修目,身形颀长,五官轮廓完美得不似真人。 他是画中人,从梦里来。 青年摆摆手,对过去道一声再见。 机械声响起:“恭喜海蓝星区玩家谢安歌成功通关!!!” 整整重复了三遍。 空间的苍白如潮水般退去,露出群星璀璨的夜空,世界是如此宽广,星球在谢安歌的脚下。 礼炮长鸣,烟花升上天空。 美丽的、虚幻的花朵在空中盛开,转瞬即逝。 罗盘也闪过一道金光。 玩家资料 姓名:谢安歌 性别:男 联繫方式:××× 职业:神棍 设定:孤儿 模式:地狱模式 区域:海蓝星区 他全都想起来了。 华阳游戏公司新推出的《第二世界》在进行公测,他拿了一个名额。 星历8012年,游戏已经进入了全息时代,各种各样的游戏层出不穷。也许是为了宣传,华阳游戏公司与政府合作制作的《第二世界》号称给人最真实的体验,能成为人类在现实世界之外的第二世界。 凭实力单身的谢安歌无意在游戏中找情缘,于是选择了单身人士最多的职业——神棍。 模式有天堂模式,人间模式和地狱模式,而谢安歌选择了最有挑战性的那个——地狱模式。 然后记忆被封印,被投入到新手村——也就是他以前自认为的第一世。 随后的不断“穿越”就是在通关。 一共四关,谢安歌一一通过。 不过,他不知道的是,他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成功通关的人。 谢安歌打开游戏舱,走了出来,穿上一套宽松的浅色居家服。 室内一片静谧,窗前的阳光灿烂。 按理说谢安歌不该听到任何声音,他却听到了号称“无声”的中央空调那细小的嗡鸣——那不是人类能听到的声波。 还有号称“无尘”的家庭系统,本该让家庭始终保持洁净,无论是尘埃还是细菌之类的东西都不该出现在这间费了心思装修的房间。 但谢安歌还是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 他将神识延伸出去,整个世界毫无保留地展现在他眼前。 飞行器最小的零件的构造,天边彩霞的光波,家用机器人壳子里一条半断的电线…… 谢安歌伸出形状优美的手臂,看着那只熟悉的手,熟悉的指节,熟悉的掌纹,轻轻握了握拳,渐渐加重力道。 果然,力量增强了。 《第二世界》,说不定真的会成为第二世界。 谢安歌看着窗外,无数飞行器在这个城市里飞来飞去,轻轻地笑了起来,琥珀色的眼眸越来越亮。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世界就这样结束了。 嗯,大概再写一个世界就会完结这本书(^_^) 第84章 天使1 新的一天到来了。 因为还在假期中,谢安歌吃完早餐后就打开银色的巨蛋般的游戏舱,登录上《第二世界》。 游戏界面还是那样,满天繁星,星河流转,闪烁着深邃又迷人的光芒。 脚下是蔚蓝的海蓝星球,海洋与陆地的分界线曲曲折折,云层漂浮,被气流塑造成千奇百怪的模样。 第158页 这种仿佛将整个世界踩在脚下的错觉,很容易让人凭空生出遨游天际、君临天下的雄心壮志。 也很容易让人生出无边无际的宇宙中,只剩下自己一人的孤独感。 四张卡片浮在游戏界面上,上面的人物都处在风华正茂的年纪,哪怕只是一张平面画像也有吸引人的魔力。 谢安歌心里想着要玩新的关卡。 仿佛在响应他的召唤一般,无数书本闪着光携带着动感十足的bgm粉墨登场。 这些书本乖巧地漂到谢安歌面前,如同把自己洗白白的后妃在等待君王宠幸。 书本封面的风格和款式也各不相同。 有清纯少女迎风忧郁的小清新风格,有男女深情对视的甜蜜蜜风格,也有战火连天满目疮痍的战地风格,还有两个q版男男基情满满的纯爱风格…… 有些敷衍一些的直接拍了张表情包上去。 最最清纯不做作的就是白纸黑字的纯文本风格。 最得君王心意的就是一本封面为现代高楼大夏的书,上面写着《命中注定〔娱乐圈〕》。 最神奇的是,这本书还有个姊妹篇叫《末世求生记》。 谢安歌翻了翻这两本书,快速浏览一遍。 剧情过关,人物过关,三观过关,文笔过关! 很好,就是你们了。 之前通过的关卡时间线好像都是位于地球歷的古时代,这次换个不一样的。 青年的决心定下后,没有被选中的书本瞬间化为光点,消散于空间中。 被选中的幸运儿绕着谢安歌飞了一圈,画了一个圆,随即沉入地下消失,然后复杂的阵法出现在他的脚下。 “请玩家谢安歌选择人物形象。”声线毫无起伏的机械声响起,四张卡片缩成书本大小飞到谢安歌手边。 谢安歌想了想,伸出食指点点神父装扮的少年。 “安格斯”顿时扭曲成一道流光,像蛇一般缠绕谢安歌手臂,盘旋而上,流光渐渐覆盖了谢安歌全身。 光芒散去后,黑髮青年变成了绿眼睛的神父,身姿却是一样的挺拔。 “三,二,一,开始!” 话音刚落,阵法就迫不及待地启动了。 意识蒙昧了一瞬,当谢安歌甦醒过来时,只见眼前是两个颜值高得吓人的男人。 他们穿着合体的西装,一黑一白,布料和款式都很有品味,面上带笑,相对而立,瞳孔里直白地流淌着足以腻死人的甜蜜。 黑西装的男人个头稍高,大约有一米八八,面容是纯粹的俊朗,俊眉星目,五官大气,皮肤是充满了阳光味道的小麦色,举手投足间都是霸气,让人很容易联想到帝王之类的人物,现在却笑得有些傻气,露出一口白得耀眼的牙齿。 宛若一条大狗狗。 大狗狗的情侣笑得要矜持一些,但一看到他的笑脸也忍不住破功。 稍微矮一些的白西装更像是一只高傲的猫咪,一双桃花眼里水光潋滟,五官轮廓精緻细腻,皮肤很白,像玉石一样,在通透的阳光下仿佛在闪闪发光。 很显然,这是一对情侣。 一对正在结婚的同性情侣。 他们还是《命中注定》的主角。 谢安歌装作不经意地垂眸,回想了一下剧情,再看看眼前的场景,心下顿时明白剧情走到哪里了。 毕竟,整本书需要神父出场的剧情就那么一个。 天空湛蓝如一块巨大的蓝宝石,晶莹剔透,阳光像金色的轻纱笼罩了天地,微风徐徐吹过,带来远方幸福的味道。 白鸽在头顶盘旋飞翔,空气里都是粉红泡泡。 天地间是那么安静,安静得只剩下一间小小的教堂,安静得只剩下一对相爱的情侣,以及为他们主婚的神父。 这一场特殊的婚礼没有宾客,没有花童,也没有花朵。 只有神父手握十字架,带着微笑问道:“江先生,你愿意和你眼前的男人组成家庭吗?爱他,忠诚于他,无论他是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你愿意吗?” 江城迫不及待地回答:“我愿意。”声音响亮而坚定。 神父又问道:“容先生,你愿意和你眼前的男人组成家庭吗?爱他,忠诚于他,无论他是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你愿意吗?” “我愿意。”容瑾也同样毫不犹豫地回答。 随即,他们互相交换戒指。 【在主的见证下,在位于时间长河彼端的众神的祝福中,在世界的欢唿中—— 在太平洋的东岸,江城和容瑾,缔结了婚姻关系。 这种关系,是神圣的,是不可侵犯的,是无法分割的。 白鸽振翅飞向天堂,传递最新的好消息。】 谢安歌回想着小说对这场婚礼的描述,看着面前这笑容满面的两个人,也不由得露出了一个笑。 一个闻名遐迩的大影帝,一个堪称流量王的天王歌星。 要是把他们结婚的消息卖给媒体,那得赚多少钱啊? 虽然有很多粉丝吃他们的cp,但是如果幻想成真,大概会有很多粉丝脱粉吧。 九亿少女心怕不是要碎成渣渣。 谢安歌压下了这个不怎么人道的想法,驱车返回公寓。 原主在《命中注定》这本书中,只在结尾出了场,连个名字都没有,是纯粹的路人背景板。 第159页 但当谢安歌来到这个世界深入了解后,发现这个人物的形象变得丰满起来。 原主也叫谢安歌,孤儿一个,但父母留下了巨额遗产,还请了靠谱的经理人为他打理财产,使他从未在钱财上短缺过。 但原主却是极为寂寞的,他性格孤僻,受基督徒母亲的影响,喜欢到教堂做礼拜告解。在神父和修女们的开导下,原主才渐渐从失去父母的痛苦中走了出来。 但这种影响一直延续到了他的就学上,高中毕业后,他没有选择国内的名校,而是选择了米国一所知名的神学院,出国留学。 原主立志要成为一名神父,帮助更多像他一样需要帮助的人。 在大学生涯中,原主虽然还是有些内向,但他外貌出色,性格温和,家境富裕,又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在没有刻意经营的情况下,路人缘竟然还算可以。 用钥匙打开门,只见室内是一片和谐的暖色调,无论是软软的抱枕,还是圆肚杯子,还有种满了花花草草的阳台,都显得极为温馨。 客厅的桌面上还摆着一张全家福。 哪怕只有一个人,也把屋子收拾得干净整洁,绝不敷衍,可见原主是多么认真的一个性子。 谢安歌巡视了一番住处,表示满意。 他又走到镜子前,照了照,镜子里的青年有些陌生,但轮廓和现实中的他是有几分相似的。 同样浓密的头髮,只是发色要浅一些,眸子还是熟悉的琥珀色,镶嵌在深邃的眼窝里,在没有表情的脸上,显得有些淡漠。 谢安歌一笑,镜子里的青年也勾起了嘴角,像人偶復活,生动了许多。 很好,和原主非常像。 谢安歌又试了试自己的力量,熟悉又陌生的魔力迴路在这具身体里渐渐復甦。 空气中流荡的魔法元素越来越青睐这具身体。 尽管短时间内别想回到力量的巅峰状态,但安格斯的力量的确在甦醒。 多努力努力,走上巅峰不是梦。 作者有话要说: 过渡章~( ̄▽ ̄~)~ 第85章 天使2 华国,魔都,“蛋壳”体育场。 舞台的灯光渐次熄灭,升降台载着一个身形高挑的人缓缓上升。 台下千万粉丝像是被这气氛感染,变得安静起来,静静地等待着心爱的爱豆上场。 黑暗中,舞台上的萤光灯如萤火闪烁,那一点点的萤火越来越大,越来越大,最后照亮了整个舞台! 一张完美的脸通过摄像头,再放大到屏幕上。 美颜盛世! 粉丝们尖叫起来,声浪层层叠高,被爱豆的颜值一个暴击,几乎要忘掉这是一个演唱会。 好在爱豆本人并没有忘记,他轻轻地哼唱起来。 没有歌词,只是单纯的哼唱。 但那声音非常好听。 空灵,纯洁,美好。 让人联想到月下出海的鲛人,春日盛开的繁樱,宽广无垠的星空,还有振翅展飞的天使。 带着强大的魔力一般,让激动得几乎要和太阳肩并肩的粉丝们渐渐安静了下来。 泪点低的女粉丝已经眼眶微红,泪水模煳了眼妆。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 这首歌华国的流量王——容瑾送给粉丝们的礼物——名为《星辰》,感谢粉丝们一路来不离不弃的支持。这让容瑾在圈内有了宠粉之名,粉丝们的忠诚度也更高了。 当容瑾唱出歌词时,他就像海中引诱水手的塞壬,充满了不可思议的力量,在舞台上,在音乐的世界中,他就是主宰者。 倾听者是他的臣民,拜服于他的才华之下。 整首歌由快推到极快,再慢慢转成舒缓,整体节奏轻快,难度原本称不上有多高。 但音域广阔的容瑾在谱曲时,是参考了自身的嗓子条件的。整首歌的音域最高至c3,最低至g7,跨度非常之大——以至于许多歌手都没法将《星辰》完好地唱出来,却非常完美地展现了容瑾在音乐上的天赋。 《星辰》一度称霸各大歌曲榜单。 这让粉上容瑾的粉丝们非常骄傲。 这首华文歌没有太多乐器的伴奏,为了突出容瑾的天籁之音,基本上从头到尾只用了钢琴伴奏。 因为你们,我得以施展才华。 因为星辰,月才能君临夜空。 感谢你们,不离不弃。 你们是我的天使。 无可替代。 …… 画着浓妆的俊美青年全情投入,为他的粉丝而歌唱。 他的每一次开口,每一个眼神都在表达诚挚的感谢。 现在在演唱会上又听到了这首歌,粉丝们想到爱豆成名之路的坎坷,难免心生感慨,迎风横洒热泪。 怎么能不爱他? 只能更爱他。 高.潮来临时,粉丝们已经难以控制自己,纷纷欢唿起来,声浪几乎掀翻这个形似半个鸡蛋壳,而被群众们亲切地称为“蛋壳”的体育场。 这个点谢安歌正在华国的家里玩游戏,他握着手机,手指灵活地在屏幕上飞舞。 不一会儿,手机就传来了喜庆的声音。 first blood ,double kill ,triple kill …… 最后,毫无疑问,以对方的团灭作为收场。 第160页 通话频道上,对方扔出一堆666,然后快速地熘了。 谢安歌心情愉悦地抬起了头,看向正在直播容瑾演唱会的电视机。 才两个月没见,这个青年已经十分外露地成熟了起来。当然,不是那种歷经沧桑的成熟,更像是一个青涩的桃子在吸收到足够的营养后成熟了,饱满得果汁都快要溢出来,浑身上下散发着让人垂涎欲滴的香甜。 就连谢安歌这个万年单身狗都能看出,他的眼角眉梢都写满了爱情的味道。 然而,那些堪比名侦探的狗仔们却硬是没看出丝毫不对,直到主角们自愿公开,才引爆了整个娱乐圈。 这一届的狗仔们也被吃瓜群众们称为是最差的一届。 镜头每次切换到粉丝那里时,都能看到堪称狂热的表情,而完全没有人感觉到不对劲。 舞台上的青年,举手投足间,不知不觉就牵动着万千粉丝的一言一行。 粉丝们沉浸在容瑾为王的音乐世界中,为他的喜悦而欢唿,为他的忧郁而低沉,为他的不平而愤怒。 真是可怕的能力啊! 不愧是将来能号称“塞壬”、“鲛人”的男人。 谢安歌微微一笑,就将注意力转回了手机上。 要说这个世界比起之前经歷的世界有什么惊喜之处,毫无疑问是美食和游戏。 以娱乐圈人士为主角的小说世界,娱乐业的发展水平相当高,华国管制比较严格,许多特殊的服务行业都不允许开设,于是主要用于休闲的游戏行业就格外发达。哪怕由于技术限制,只有一些手游和端游,但游戏的艺术性和可玩性、趣味性却格外出色。 连玩过不少全息游戏的谢安歌都忍不住沉迷其中,遇上氪金游戏更是大手一挥买买买。 可以说,这段时间是外卖拯救了他。 外卖,绝对是人类史上最实用的发明,没有之一。就是它,拯救了不知多少死宅们,避免了这些懒癌晚期患者们在盛世中死于飢饿。 在游戏的背景音乐中,容瑾请出了今晚的嘉宾——影帝江城,现场的气氛瞬间推向了一个高.潮。 尤其是两人cp粉们,更是直说甜齁了。 时间一点点过去,演唱会快结束时,容瑾说:“我有一件事——一件我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事,在深思熟虑之后,想要分享给我的粉丝们,也希望能得到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 “如果不能,这将是我的遗憾。即使如此,我也不想再隐瞒大家了。” 此时心思还很单纯的粉丝们一脸懵逼: ??? 接下来,在粉丝们的猝不及防之下,容瑾向公众打开了柜门。 粉丝们: ……集体失声。 然后江城的操作更骚,他直接噼开了整个柜子。 粉丝们已经如坠梦中。 三分钟后,微博直接瘫痪,它的地中海老闆摸了摸硕果仅存的几缕头髮,几乎想要杀掉几个程序猿祭天了。 程式设计师们霹雳拍啦地敲着电脑,桌子上的香炉冒出一缕缕轻烟,那烟多得这里仿佛是烟火鼎盛的寺庙。 一时间,办公室里充满了封建迷信的味道。 在这种味道中,地中海老闆更想祭天了。 是法制社会,拯救了对老闆险恶用心一无所知的程式设计师们。 接下来,是“锦程”cp粉的狂欢。 他们从二次元走向了三次元,就像从黑暗走向了光明,一个个变身赛亚人,在网络上,把爱豆们的黑子打击得体无完肤之后,才飘然而去,留下满地残血。 谢安歌专心致志,在各个副本跑进跑出,狂刷经验值。 等屏幕上那个威风凛凛的英雄终于戴上勋章,获得了游戏中的最高称号时,谢安歌才心满意足地退出了这个游戏,转战另一个他觉得画质精良、玩法趣味的游戏。 当他的手下败将们费时许久,才团结到一起,并商量出一个他们自认为不错的主意,决定集体联名实名举报有人开挂,发现人去楼空时,是多么的心情糟糕,几欲一口老血喷出来,就不必多提了。 那时,谢安歌已经又将注意力转向了另一个游戏。 他爱游戏,但一个游戏只爱三分钟。 林子那么大,他想一颗颗树看过,并不想挂在哪一棵树上。毕竟,是他玩游戏,不是游戏玩他。 作者有话要说: 2019年的第一天,祝大家万事如意,心想事成!!! ~( ̄▽ ̄~)~ 第86章 天使3 俗话说,人倒霉的时候喝口凉水都塞牙。 这话果然没错。 中央电视台的主持人神情严肃:“……地……灾,受伤……人,死亡……人,社会爱心人士捐款……,各界人士众志成城,共同度过难关……请广大观众朋友们注意人身安全。” 火山爆发,洪灾,山崩,颱风,泥石流、海啸……频频爆发。 按照小说,这些灾害本应在两个主角在各自的事业上成神之后发生。在末世到来后,主角们就能凭藉超高的人气和国民度获得华国人民的信任,再辅以强大的力量引领众人在末世中求生。 以谢安歌的理解,就是每个世界都有一定的法则。 他作为安格斯的时候,在主持了光明教会的改革后,就隐隐约约摸到了法则的边缘。后来,他不断地精进修为,到了最后几乎与神无异。 第161页 除了没有凝聚神格,升起神座之外,谢安歌和真正的神明没有太大的差别。但是如果真的成了神,就会和那个世界产生太过密切的联繫,很难离开。 据谢安歌观察,成熟些的世界能诞生些许自我意识,在世界出现问题时,有意识地进行自救。 比如,他这一次进入的世界。 世界意识选择两人成为暂时的支柱——即主角,赋予他们强大的气运,希望借他们的手完成世界的自救。 之所以安排他们在娱乐圈,是因为这个圈子曝光率最大,也能让主角们最迅速地获取人们大量的喜爱或信仰,反哺自身的气运,减少世界的支出。 然而,主角们距离成神还有好几年。 轰—— 整座公寓楼晃了三晃,天花板上簌簌落下灰尘,吊灯像无助的风筝,凄凉地晃动,灯光闪了几下,噗的熄灭。 不少人惊恐地尖叫,爬到床底、桌底、卫生间藏着。 十几分钟后,这波震动才停止了。 人们惊魂不定,心有余悸。 网络上,末日的论调被鼓吹起来,各种救世宗教此起彼伏,网警们兢兢业业地把控舆论导向。 谢安歌放下手机,嘆了口气。原本他还想多快活两天,现在看来是不成了。 世界意识大概是看到有外援来了,所以才不再苦苦支撑吧。谢安歌只要抬头一看,就能看到法则濒临崩溃的模样,一条条黑洞般的罅隙,密密麻麻地分布在天空上。黑洞后,充满了可怖的灭亡的味道。普通人只要看一眼这个画面,就会被绝望的情绪所掌控。 因为是世界生养了人类,那是比父母的生恩更要伟大的恩情。 看着世界陷入崩溃,被世界所孕育的生灵也会不由自主地忧世界之忧,感受到无边的绝望。 现在的世界就像一只鸡蛋,蛋壳上已经布满了裂纹,只差轻轻一动,就会整个裂开,把里面的蛋黄蛋白毫无防护地暴露出来。 谢安歌放开了神识,澎湃的魔力欢唿着,如潮水般向他涌来。 **** 这个世界有神吗? 接受过科学教育的现代人大多会说没有吧。 哪怕是宗教人士也很少敢非常肯定地回答,有。 就连信徒遍布全球的光明教会也无法拿出令人无法反驳的证据证明神的存在。 因为神迹太久没有降临,因为人们已经相信了科学,认为宗教更多是给予人们心灵上的寄託。 然而,这一天,人类开始怀疑人生。 翡冷翠,光明教会的总部,教皇的驻足之地。 在今天,他们迎来了神! 据光明大教堂前面的广场上的一只白鸽回忆说。 那时,和平时没有什么区别。它在无忧无虑地飞翔,有许多人在广场上走来走去,有人在拍照,还有人用谷子餵它。 突然间,一个人出现在教堂门口。 白鸽先生敢以自己的名誉作担保,那个人不是从外面走来的,他一定是突然出现在那里的。 后来,白鸽先生才从人类那里知道——那是神。 那个人在发光,一路走进教堂一路发光。那光越来越亮,越来越亮,洁白的教堂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灯泡。 光明女神早已放弃了这个世界,出于不知名的原因,她离开了这个世界。 然而,信仰早已扎根,不能拔除。 神的离开并没有打击到信徒的信仰。只是没有神明的领导,光明教会不可避免地走向了分裂的道路,在圣经的解读上,由于意见不同,分为了数个流派。 但无论教会如何分裂,信徒的至高信仰仍然是神。 信徒的圣地是翡冷翠,圣地的中心是光明大教堂。 那里也是信仰力最为集中的地方。 谢安歌被光芒包裹,走进教堂,他身上强大的光明魔力,近似于神的气息,让教堂中流离失所的信仰力一下子如获至宝,也顾不得分辨他到底是不是真正的光明女神,就飞扑入谢安歌体内。 信仰力与魔力交融,就像烈火着油,顿时燃烧起来。 谢安歌的胸中,神格渐渐成形,又被他忍痛打散,然后把凝聚神格的力量分散到身体的各个部位,洗礼神识。 谢安歌在发光,大教堂里面的女神神像也在发光。 大教堂的神职人士敬畏地看着他,不敢阻拦。 他一步步朝神像走去,神像在一点点融化,每近一步,融化一点。 女神神像的表情圣洁而悲悯,看着谢安歌走来,就像看着一个无知的孩子,充满了怜惜,然而她的嘴角却在慢慢翘起。 当他终于走到神像前面,微笑的神像彻底融化。 他走上了神台,暂代神职。 多余的信仰力外放,凝聚成一根华丽的法杖,顶端是日月星辰,日月明亮,众星拱卫,杖身则描绘着光明女神最爱的百合花。 谢安歌手握法杖,轻轻举起,尾端沉沉地击中地面,无形的力量山唿海啸般,以神为中心,向外飞速扩散。 一道白光沖天而起,直入云霄。 圣洁而优美的圣歌从云海中坠落凡间,让人心旌摇盪,几乎沉醉其中。 当空的太阳被白光一遮,瞬间踪影全无。 广场上的游人目瞪口呆,有人掐了自己一把,哀叫一声才知道这不是梦,有人匆匆忙忙拿出手机、照相机拍照。 第162页 信徒们已经激动得语无伦次,眼含热泪。他们坚信这就是光明女神的恩赐。 这是神迹! 神明并没有抛弃人类。 无论位于哪里,只要看到了神迹,信徒们都朝着大教堂的方向跪下。 “主,您是伟大的神!” “赞美您,歌颂您,感谢您。” “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 “愿你的国降临。” “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1 信徒们怀着一颗虔诚的心在向神明祷告,在无知无觉中,纯洁的信仰力已经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飘向了神明身上。 教皇和几个红衣主教原本正在接待国家领导人,看到神迹后,话不多说,老泪纵横,在胸前画了个十字,就抛下了一大摊子,急忙返回了大教堂。 “女神在上!” “赞美您,歌颂您!” 跑得最慢的红衣主教几乎要尔康手了,他含恨留下来收拾烂摊子。 国家领导人宽容一笑,“教皇的信仰真是虔诚。” 红衣主教微笑:“是的。”心中已经快要把同僚们给骂了个半死,敷衍了一会儿领导人之后,他也毫不犹豫,飞快地闪了。 天大地大,女神最大。 白光越来越亮,范围越来越大,能看到神迹的人也越来越多。 全球的信徒,只要是看到了这一幕的,都跪下了,不停地祷告着。 信仰力汇聚得越来越多,在空中凝成了女神的虚像。虚像一开始只是一团模煳的光,然后有了人的轮廓,有了四肢,有了头颅。信仰力越多,女神虚像的五官就越清晰。2 最后,仿佛有人将教堂里的女神神像放大到了天空上。 由于在文学作品影视作品中出现过太多次,所以哪怕不是信仰光明女神的人,也能认得出天空上的虚像是光明女神。 圣歌终于从云海落到了大地上,它从若有似无变得越来越清晰,仿佛就在你耳边。 它是那么神圣,却在真诚地祝福你,祝你病痛远离,生活幸福,人生美满。 忽而,女神的虚像,背后生出了双翼,一根根洁白的羽翼凭空而生,组成有力的翅膀。 教皇见此,恭敬地跪下:“恭迎女神降世!” 他身后的红衣主教、主教、神父、骑士们也依次跪下:“恭迎女神降世!” 此时的光明大教堂已经变成了光与信仰力的海洋,谢安歌的力量节节攀升,已经到达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 神职人士们在浩瀚的神威中,已经不能自已地跪下。 女神虚像的羽翼越来越丰满,体积也越来越大,看去是一片圣洁的白,羽翼的边缘却是霸道的金光。渐渐地,人们已经无法看到羽翼的尽头,因为羽翼已经横跨了整个天空。 有天空的地方,就有女神虚像,就有圣洁的羽翼。无数的天使和百合花伴随着女神出现,众星拱月般拱卫着女神。 这是神迹! 无信仰者看到这一幕,也不由得感觉到了世界观的崩塌。 这世上真的有神吗? 说好的唯物主义呢? 马克思的棺材板还压得住吗? 全球各地的教堂和神像都开始冒白光,白光一点一点汇聚到天空,变成光带,流向了翡冷翠的光明大教堂,注入谢安歌体内。 灿烂,恢宏,伟大。 无数科学家通过人造卫星看到这一幕,捂着胸口,感觉自己的职业尊严受到了挑战。 所以说,科学的尽头是神学吗? 网上陷入了不知名的狂欢。 网民们狂@政府机构,说,国家是不是有龙组/復仇者/异能者/修真者? 江城看着飘在天空上的女神和光带,只失神了一会儿,就恢復了冷静,嗯至少表面上恢復了冷静,对容瑾说:“真令人意外,但也未必是神,以现在的科技,要做到也不是不能吧。”他没发现,自己的语气都有些飘忽。 容瑾笑道:“我觉得神是存在的。”要不然他的重生又是怎么回事呢?难不成是一场梦? “有神的存在,就意味着我们也许可以生生世世在一起。”容瑾笑得桃花眼都微微弯了起来,宛若春日东风送暖,“这不好吗?”声音渐渐低不可闻。 但江城听到了,他毫无原则地改变了想法,“这很好,世上有神明,我们有来世。” 江城握住容瑾的手,就像握住了整个世界。 他们抬头看光带飘过,就像这世间一对普通的情侣在看烟花盛放。 作者有话要说: 1来自网络 2灵感来自于斗罗大陆动漫,安利一下,这个动漫挺好看的,就是片头片尾有点长rr;_rr; 因为家里人不支持写小说,只能偷偷摸摸地来⊙﹏⊙所以回家之后更新是不稳定的,加更是看情况的 只能说尽量在过年之前完结这本书吧 (^_^) 谢谢读者“谢九非”,灌溉营养液 +3 2019-01-02 00:16:34 ——盲猜一下,这位读者“谢九非”有强迫症吧,灌溉的营养液刚好给凑了个整呢(o^^o) 第87章 天使4 这场神迹整整持续了一个小时。 之后,天空上的虚像化为光点逆流而上,像一只只白鸽飞向世界的罅隙,带着人类的希望与信仰,温柔地抚慰伤痕累累的法则。 第163页 谢安歌收束了神识与魔力,大教堂里的光大多流入了他的身体,只余下少部分白光笼罩住他的全身,单单把象徵着权与力的法杖露了出来。 见许多神职人士正恭敬地等候在教堂门前,谢安歌说:“进来。”声音飘渺,雌雄莫辨。 闻言,教皇垂首走进大教堂,身后跟着红衣主教、主教和神父,无形的威严落在他们头上、背上,就像父亲的大手带着深切的期望落在上面。 神威似海,神威如狱。 骑士们则守卫在大教堂门外,腰板挺得格外直,只是眼神里充满了羡慕嫉妒恨。 平时的大教堂也不是谁都能进的,但没有哪一天比今天能进入大教堂的人更令人嫉妒了。 他们也很想进去啊啊啊啊! 这一条路教皇已经走了千万次,他对地板的纹路、材质一清二楚,连那纹路构成的图案也想像过无数次,但没有哪一次像现在这么激动,激动到仿佛所有的一切都变成了虚无,这个世界上除了神明和自己再没有其他。 他曾以地板为纸,思想为笔,想像过无数瑰丽的画面。 云端之上的女神。 美丽神秘的伊甸园。 圣洁的天使…… 但无论如何想像,都没有现实来得大胆和荒诞。 女神降世了! 教皇有一种虚幻的感觉,仿佛现实与梦境颠倒过来,他生怕这只是一个梦。 不过,主啊,伟大的女神啊!哪怕是梦,也请让这场梦做得更久一些吧。 教皇在心中默默祈祷着,他离神明越来越近,浑身上下渐渐变得暖洋洋的,所有的惶恐不安都被抚平,心灵重新变得宁静。 他对只能看到一团光并无意见,虽说圣经里把创世神视作女神,视作世界与万物的母亲,但其实没有哪个人类能有如此殊荣得以面见神明,所以对于人类来说,神的性别与面貌一直以来都是一个谜。 无论是神话中还是传说中,直接和人类打交道的,还是天使。 创世神流行在人类中的普遍形象,大多是人类本身幻想出来的,是否属实还是二说。 “我有事要告诉你们。” 教皇深深地跪下,额头贴近地面,“迷途的羔羊愿意聆听主的教诲。” “末世即将来临。” 如同一道闪电噼过脑海,教皇的瞳孔瞬间扩大。 “我要更多的信徒,更虔诚的信仰。”谢安歌说,语气平静却不容置疑。 教皇怀疑,他要是做不到这一点,大概也就不用再做这个教皇了。 冷汗很快洇湿了地面,教皇没有表达出任何质疑,很快就放正了心态,恭敬地说:“谨遵主的旨意。” 他在胸前画了个十字。 “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 “愿你的国降临。” “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 无数位于黑暗地带的人主动走进了监狱。有神明,会有天堂吗?会有地狱吗?生前作恶,死后是否会进十八层地狱一日游? 有些人心理素质优秀,还在强撑着。 信徒们更加虔诚了。 那么多人亲眼所见,亲耳所闻,总不能还是假的吧? 网络上,毫无疑问,最新最火最热的话题就是这场神迹。 这个世界真的有神吗? 那科学又怎么解释? 有神的话,有魔鬼吗? …… 就这样,谢安歌凭一己之力,霸占了全球的头条和热搜。 世界各地的教堂迎来了人流高峰,想要信仰光明女神的人更多了,至于发生了神迹的光明大教堂,更是一跃而上,成为人类心目中最想去的地方。 许多信徒放下了手上的事,连忙赶往翡冷翠。 抵达翡冷翠的机票、车票、船票等被黄牛炒上了天价。翡冷翠当地政府更是急忙开会,限制进入翡冷翠的人员数量,还从外地调来更多警察维持秩序。 全世界都在关注着光明大教堂的动静,格外迫切地希望教皇对外发言。 然而教皇此时却无暇他顾,他召集了所有红衣主教,与各大流派的领头人召开了视频会议,传达神的旨意。 会议结束后,更是要召唤各地优秀的神职人员进入翡冷翠觐见。 当然,哪怕是到了这个地步,也有专家发声,这所谓的神迹是一场骗局。 所谓的虚像和圣歌都是某种外星生物或某国黑科技造成的,具体证据如下,图片××,数据××……这一通瞎扯还真的说服了不少人。 第二天,教皇召开了记者发布会,还是全球直播的那种。 他肯定了人们的猜测,“是的,光明女神已经降世,现在居于光明大教堂。” 观众们顿时譁然,有所猜测跟实名认证完全是两回事啊! 有些无法买到票的信徒已经决定先到达翡冷翠附近的城市,最后哪怕是徒步也要去朝圣! 随即教皇面色异常严肃而沉重地说:“昨天,神说,末世即将来临,神庇佑祂的信徒。祝各位好运!”他振臂一唿,眼睛爆发出炙热的光芒,“迷途的羔羊啊!信仰神吧!追随神吧!” 现场的记者木然脸,抬头看天,是白天啊,所以这是在做白日梦吗?? 第164页 等他们想要问教皇问题时,却发现教皇已经在骑士们的护卫下偷偷开熘了。 记者: ……奸诈,真是太奸诈了! 记者发布会后,信徒们更是坚定了朝圣的心思,如果末日真的要到来,那这个世界上还有比神明身边更安全的地方吗? 普通人已经慌了,也有槓精在孜孜不倦地抬槓,真是精神可嘉。 无信仰者: …… 如果你不说最后那一句,我们就信了你的邪。 都这个时候了还不忘传教,教皇也未免太敬业了吧? 但转念一想昨天发生的神迹,他们又动摇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末世真的来了呢? 和嘻嘻哈哈的吃瓜群众们比起来,各国的领导人不仅无心吃瓜,还快要被这个消息带来的负面影响逼得要发疯了。 记者发布会后,全球的自然灾害越发频繁了。 这等于是从侧面证明了教皇的话。 管制宽松的国家已经彻底陷入了混乱。 华国的领导人实行外松内紧的政策,对外政策一如既往,对内已经开始紧急集合军队,囤积各种食物、药品、武器、能源……顺带打击一波不法分子趁乱犯法,严禁哄抬物价。 各种科学家开始推测末世来临方式和应对方案一二三,他们共同合作编纂的《末世求生记》、《如何面对自然灾害》等小册子已经通过学校、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等发放下去。 要求人民群众务必领会精神,团结合作,提前准备,共渡难关。 如今,做实业的是最赚钱的。 娱乐圈基本已经是一潭死水。 江城有些许不安,他和容瑾都得了一个长长的假期,干脆回家度蜜月。 容瑾倒是心态很好,反正能多活一世已经赚了的,每多活一天,就多赚一天。他安慰爱人:“咱们之前一直忙着工作,聚少离多,一年三百六十天,就没几天假期,结婚以后连蜜月期都没有。这样就当放长假了,不好吗?” 江城将下巴磕到容瑾肩窝,一双有力的臂膀牢牢地抱着容瑾清瘦的背部,吻了吻他的头髮,“好是好,但我想和你长长久久地在一起。” 只有太平盛世,才能孕育出爱情的花朵。 如果末世真的到来,他该怎么保护容瑾?尤其是他的容瑾那么好看,芝兰玉树,网上还有那么多人在臆想他的容瑾,还要给容瑾生猴子。 乱世之中,只怕金钱和名气都毫无用处,唯有军权和物资才是真的。 就像东汉末年,刘备没有军队之前只能东奔西顾,寄人篱下,等他有了军队之后,连大商人糜竺也会主动投资。 如果他是军人或商人就好了,只可惜他的投资大多是一些股票基金。 江城在容瑾白嫩的颈子上亲了又亲,手往下摸去,就要伸进衣服下面,被容瑾笑吟吟地按住了。 “亲爱的,卢医生说了,要禁—欲。” 前段时间容瑾友情出演了江城为主角的一部电影,吊威亚的时候伤到了腰,被医生要求好好休养。 欲求不满的主角攻露出了哀怨的表情,仿佛独守空房的怨妇。 本来一个大男人露出这种表情是很让人噁心的,但他颜好,生生hold了这个表情不说,还显得格外有趣。 容瑾笑笑,但意志和神情都很坚定地推开了他,江城哀哀怨怨地飘向了健身房。 江城走后,容瑾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腰侧,薄薄的衣服下面是几块坚硬的蓝色鳞片。他的表情有些愧疚,又很快阴郁了下来。 其实他的腰伤早就好了,但他不敢好。难道要他对江城说,我是个怪物吗? 容瑾疲惫地合上了眼。 江城在健身房里汗如雨下,按照健身教练的建议增强身体各部位的力量。耳朵上还戴了蓝牙耳机,听着新闻。 边锻鍊边听新闻,江城高效率地抓取着那一鳞半爪有用的消息,包括都有哪些灾害,国家在哪里建立了安全基地,如何面对灾害等等。 第88章 天使5 天空开始下红雨,红得仿佛鲜血的雨水落下来好像天空在流血,恐惧攥住了人们的心脏。 行人纷纷避入建筑物。 实验室里,屏幕上的曲线陡然上升,地图上不少地点被密密麻麻的红点包围,变得通红,红色的警示灯一闪一闪亮了起来,警报声长鸣。 华国最高科研院院长康越彬是一个斯文儒雅的人,五十多岁了身体仍然十分健康,他素来大胆,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曾经被匪徒劫持为人质也没有变色,心里还在推算着各种公式。 但这时的他面色苍白得跟鬼一样,有条不紊地安排了人员保存数据,进行分析。 康越彬的镇静感染了一帮知晓事情严重性的科学家,回到专业领域,他们渐渐恢復了冷静。 然后,康越彬才拨通了领导人的电话,“全球各地能量呈现不正常的飙升,还有12分钟45秒,就会同时爆发地震、颱风、山洪等自然灾害。”顿了顿,他摘下金丝眼镜,捏了捏鼻樑,有些疲惫地说,“如果真的有末日,那么,这就是前奏了吧。” 领导人简洁地说:“非常感谢各位的努力,为我国人民的生命安全作出了极大的贡献。”随即挂了电话,将这个信息传达下去,要求各地人民进入安全基地避难。 第165页 现在,哪怕是一分一秒也要极力争取,也许只是快了那么一瞬间,就能多救几条人命。 12分钟后,世界各地的火山开始爆发,岩浆涌上地表,火山口上方喷出巨大的乌云。山川崩塌,地面裂开,颱风席捲海水扑到大陆上,城市里的高楼大夏仿佛一张张单薄的纸片,在天灾面前显得极其脆弱,纷纷碎裂。 太空里的人造卫星像一颗颗坠落的流星,撞击到地球上。 各大大陆板块也在不断地移动、碰撞、扩大。 江城和容瑾居住的城市是个临海城市,江城在得到国家发布的消息时,本来正在外面谈生意,他准备将所有的无形资产出售。 在所有人都在朝着安全基地涌去时,他艰难地逆流而行,因为容瑾还在别墅里。 这段时间,容瑾身体好像不太好,暴饮暴食,还容易困顿。要不是必须面谈,江城也不会离开容瑾,现在,他后悔了。 这座小别墅的一楼多是落地窗,採光很好,容瑾就抱着靠枕睡在宽大柔软的沙发上,神情安详而柔和。 颱风和海水击破了落地窗,海水漫进客厅时,容瑾还在沉睡。 当江城回到别墅时看到的就是这一幕:海水卷着容瑾退去,而容瑾却一无所觉。 “容瑾!”江城大声唿喊着爱人,在海水里以最快的速度向容瑾奔去,手伸向容瑾。此时的他很狼狈,髮型乱了,衣服也破破烂烂,看起来根本不像什么优雅影帝,反而像一个乞丐。 泡在海水里,容瑾就像回到了母亲的羊水中,只感到说不出的舒适,迷迷煳煳中听到江城绝望的唿喊。 他心想,江城这笨蛋又怎么了? 容瑾嘴边露出笑意,努力睁开沉重的眼皮。只是一睁眼,他就惊呆了。 看着江城向他扑来,容瑾心中一痛,眼睛酸涩,他很想大喊:“江城!回去!”但他在水里说不出话,只能被动地被海水捲走,记忆里的最后一个画面就是江城那张凝聚着恐惧、痛苦和茫然的脸。 江城站在一片狼藉的客厅,水面不断上升,水珠从湿淋淋的头髮滑落,他保持着一个挽留的姿势,仿佛站成了一个雕塑。 但容瑾不在了。 没有人会笑着扑入他怀里了。 **** 翡冷翠,光明大教堂。 谢安歌举起法杖,顶端的日月爆发出强烈的光芒,巨大的光球笼罩住了这片大地。 然后,光球缓缓上升了。 ——加强版的光明堡垒+空间魔法。 谢安歌满意地点点头。 明明见识过神迹,但信徒们看着这奇幻的一幕,仍然感到不可思议——大地飞起来了! 从外面远远看去,就像看到一个亮着金光的玻璃球在向空中飞去,玻璃球里装着小房子、小广场、小人、小小狗…… 不论外面的天灾如何肆虐,堡垒里依旧平静,丝毫不受影响。 信徒们哗啦啦地跪下,“主啊!伟大的神明啊!” “歌颂您!赞美您!感谢您!” 结果就是当教皇对外发布消息,神需要十八到三十岁的青年前来效力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聚集到了光明大教堂周围。 哪怕不能入选,能觐见神明沐浴神恩也是很好的! 符合条件的年轻人齐齐聚集在大教堂前面的广场上,谢安歌通过空间魔法突然凭空出现在他们面前时,这些人都愣住了。 虔诚的信徒们率先跪下,“参见主,这世间最伟大的神明!” 其他人也跟着跪下。 谢安歌说:“起来吧。厄运已经来临,但天灾只是前菜,更大的灾难还在后面。”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惊得连话都说不出来。 这样可怕的灾难还只是前菜,那后面的主菜又该是怎样可怖? 好在谢安歌也不需要他们说什么,自顾自地说:“因此,我召唤了你们。我需要你们,世界需要你们。” 短短两句话又燃起了众人的热血,虽然心中还残留着一些恐惧,但表面上已经看不出来了。 “虔诚的信徒们,我会为你们洗礼,赐予你们最强大的力量。” 信仰不诚的人已经开始心虚了。 谢安歌能看到所有人的信仰,信仰光明的人,胸口会有一团光,对女神的信仰越虔诚,光凝聚成的女神形象就越具体。 他已经看到好些个人,胸口的光是他的形象——纯男性,东方人。 看来,真实不容伪装。 谢安歌举起法杖,一道道白光从法杖顶端喷出,落到广场上的年轻人身上,激发他们的魔力。 原本他要做这件事还有点难,但吸收了部分信仰力之后,就变得容易了。 洗礼结束后,在场的年轻人有百分之九十觉醒了魔力。 最虔诚的那一拨——也就是信仰谢安歌的那些人,背后更是生出了双翼。他们惊喜地扭头往背后看,又像洗完澡就抖一身水的狗狗一样,充满好奇地抖着翅膀,还试图飞起来。 结果自然是没能飞起来,新生的翅膀还太过柔弱,连硬羽都没长齐,根本无力支撑那么一大坨飞起来。 随后,谢安歌召集所有“天使”到身边,教导他们魔法和战斗,再让这些天使教导其他的魔法师。 第89章 天使6 第166页 更大的灾难就要来临了,现在的谢安歌心情不妙,可没有丁点当园丁的耐心。 眼前这几十人,也就信仰力过了关,至于悟性品格能力什么的完全不清楚,谢安歌才提不起兴趣认真浇灌小树苗们。 他对“天使”们的教导相当粗暴,直接用信仰力提升他们的精神力,然后再把知识灌输入他们的脑子里。 虽说可能会有点后遗症——头痛几天,但耐不住见效快,效果好。 “天使”们直接惨叫出来,冷汗如瀑,变成了一只只落汤鸡。 当他们挨过了阵痛之后,已经基本掌握了该掌握的魔法知识,成为了一个理论上的高手,再实践实践,就能派上用场了。 “天使”们的脸上露出了恍然又惊喜的表情,再次跪下:“伟大的神明!歌颂您!赞美您!感谢您!” 胸口的信仰力暴涨,浓郁的白光跟白炽灯似的。 谢安歌点点头,“去吧,教导你们的兄弟姐妹。黑暗即将来临,光明必须做好准备。” 与此同时,正面临着灾难的人们就要悲惨得多。 在大自然面前,人类显得如此孱弱无力,丝毫没有以前征服自然的傲气与自信。躲进了安全基地的人像是集体中了巫师下的昏睡咒,在动盪中陷入了昏迷、高热,安全基地之外的人大多毫无反抗力地被各种灾害带走了生命。 三天三夜后,死去的华国人民超过了总人数的四分之一。 将盛大的死亡盛宴睡过去的人们也终于甦醒了。 华国东部,北斗安全基地。 直升飞机带着任务飞出了基地,一辆辆军车载着穿着迷彩服的军人驶出大门。 人们也一个个走出了安全基地。 这时红雨已经停了,天空呈现出令人不舒服的昏黄色,像破旧的棉絮胡乱地堆在苍穹之下,没有丝毫美感。 此时,大地满目疮痍。 坑坑洼洼的地面,四分五裂的建筑,道路不再干净整洁,而是堆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灰尘、泥土、垃圾、人或动植物的尸体。 不知从哪里吹来了一阵风,仿佛地球母亲在发出嘆息。 心中突然就盈满了悲伤,鼻子一酸,泪点低一些的已经忍不住落泪。 年轻的女孩用手不停地抹着脸上的泪水,“好难过啊!为什么我这么难过?” 是因为有人魂归黄泉? 还是因为家园破败至此? 突然,大地一阵晃动,前方烟尘滚滚。 人群躁动不安起来。 造成恐慌的一群毛绒绒越来越近,最终露出了真面目。 看清这群傢伙后,被烟尘呛得艰难咳嗽的年轻女孩露露捂住了口鼻: ……呵呵!伤感神马的都没有了呢。 露露觉得自己心灵都快扭曲了。 这什么世道啊?尼玛!猫咪比狗还大!狗狗比牛还大……卧槽!那什么品种?它还喷火!! 还有那个谁?它还打雷?? 你以为你谁啊?雷公电母么?哮天犬都没你牛! 还有天上飞的那些鸟,比老鹰还大只! 她几乎给跪了,要不要这样啊?能不能给弱小可怜又无助的人类留条活路? 平时最爱读各种女子防身十八式、你不得不知道的骗局、女大学生当街被人贩子强行抓走……之类头条的露露极有危机感,转身就往基地门口跑,一骑绝尘,留下一个异常潇洒的背影。 目睹了这一切的某人揉了揉眼睛,目瞪口呆。 “姑娘唉!有这速度,为啥不到奥运会上发光发热?” “唉,不对……操!跑啊!” 有人带头往回跑,其他人也跟着往回跑,有些人根本没看清发生了什么就稀里煳涂地跟着一起跑。 一个平时十分爱玩,也十分爱发朋友圈的姑娘叫苗小兰,哪怕明知手机已经断网,一见到这些变大的猫猫狗狗,她还是忍不住掏出还有一半电量的手机,打开了照相软体。 她的好姬友见怪不怪,非常冷静地拎着苗小兰连衣裙背后的一条长长的带子,跟遛狗似的拖着她往基地跑。 她们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战五渣,还是不要给警察叔叔们添麻烦了。 一手拎着着防暴盾牌,一手举着枪的武装警察们已经列队跑出来了。 那整齐划一的脚步声给予了人们非常强烈的安全感,让人们跑得更有力了。 苗小兰一边拍照,一边后退着跑,八卦逃命两不误。 此时,江城就在人群的最后方。虽然眼看着容瑾被水捲走,但他心底有种隐隐约约的感觉,容瑾并没有死,他还在这个世界的某个地方等着自己。 好不容易度过了漫长的灾难期,饶是他平时再坐得住,也忍不住走出来放风。 他的经纪人兼发小陪着他。 发小脸色发黑,和江城往回走见着前面拥挤得水泼不进的人群时,脸色更黑了,“这些动物都哪来的?” 这些变大了的猫狗猪鼠……们都脏兮兮的,有的身上的毛都是一缕一缕的,有的干脆毛都打结了。 鸟雀们也没好到哪里去,全都脏兮兮的。 “大概是被抛弃的宠物吧。”江城猜测,随即他转过了身,转动了一下手腕,把指骨捏得噼啪响,“这样不行!它们速度太快了,恐怕不等所有人跑回基地就要到了。我们在最外围,要遭殃也肯定是最先遭殃。” 第167页 原本准备放风的人群慌乱不已,有人在尖叫,有人在哭闹。 当然,也有娇滴滴的大小姐非常主角待遇地崴了脚。 大小姐非常有牺牲精神地对保镖说:“你快跑吧!不要管我了。” 保镖难堪得涨红了脸,说:“小姐,请不要侮辱我的职业素养,我收了钱的。”然后一把扛起大小姐,轻轻松松地咚咚咚往回跑。 脸朝下的大小姐:“……??” “那你想干什么?”张坤大吼。 江城严肃脸,“狭路相逢勇者胜。” “屁!这哪来的路?”有这种朋友,张坤很想死一死,“你脑子烧了才这样找死啊?” “我脑子确实烧了。”江城说的是大实话,他确实觉得脑袋在发烫,像装了一个活火山——火热,又充满了杀伤力。 “麻烦你死之前先把救命之恩还了我再说行吗?”说归说,张坤还是跟上了江城的脚步。 他倒不是相信发小的节操,他俩门对门,竹马竹马地长大,连对方屁股上有几颗痣都清楚。江城绝不可能背着他变成了奥特曼。 张坤只是相信,这个情种在还没找回能跟他埋一起的那个人之前,是不可能去找死的。 大约很多东西都是迷你的时候比较可爱、好玩,比如宠物,比如小孩。 但一旦这些可爱的东西放大了,就失去了那种萌萌的感觉。 还变得特别可怕。 张坤现在就有这种感觉。 他以前也爱左手撸猫右手撸狗,好不快活。 但现在他看着那一群正在跑过来的毛绒绒和飞过来的扁毛们,只感觉自己看到了一大群头顶超长血量的boss,恨不能把游戏里氪金养大的一群式神放出来,放几个大招,让boss们尝尝厉害! 一只足足有小车般大的金毛寻回犬跑到了江城面前,江城也终于把脑子里那股奇异的力量释放了出来。 金毛寻回犬一个剎车:人呢? 面前的人变成了一个阴森森的宅子,天空灰暗,西风残照,古时的府邸,门前两个石狮子,屋檐下一边一个白灯笼,灯笼上写着“裴”字。 作为一个称职又聪明的经纪人,张坤记得江城演过的所有角色,上至主角,下至龙套。 眼前这个场景更是令人印象深刻,因为这是江城接过的唯一一部恐怖片。 江城饰演的是裴家的大公子,身份尊贵,却病弱得几乎常年卧病在床。 他的母亲为了给他沖喜,买了个新娘回来,然而这个新娘却和他的弟弟搅和在一起,为了家产,这对情人害死了裴大公子。 然后,裴大公子变成了鬼。他怨气冲天,杀人噬鬼,成了裴家老宅的鬼王。 这是这部恐怖片的背景,江城不是主角,他是主角要面对的大反派。 整部剧就数他武力值最高。 现在,江城已经飘了起来,离地十厘米,没有影子。 肤白如纸,唇红如血,长发飘飘,长袖带风,这就是裴家大公子——美丽,又危险。 张坤已经变成了裴家大公子的书童,也是一个肌肤惨白的鬼。 他扭头怒目而视,“说!你什么时候背着我拿到了迪迦奥特曼的变身器?” 鬼火一闪一闪的,金毛寻回犬有些畏葸不前。 江城握了握拳,感受着自己的力量,“就在刚刚。”语调森冷而僵硬,如同鬼王在世。 看来没背着他干什么要他擦屁股的破事,张坤舒了口气,也有心情问这是怎么回事了。 江城勾起一个不自然的微笑,眼里流露出浅浅的喜意,“我也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就是突然就有了这个能力。” “就像海市蜃楼那样,但又不太像。”江城想了想,“我可以把我演过的作品重现出来,比如现在,我是裴安,裴家最厉害的鬼,我可以指挥其他的鬼去攻击,也可以亲自出手攻击敌人。” 一群穿着古代衣服的鬼已经朝金毛寻回犬扑了过去,伸出长长的黑色指甲,用力地撕咬着。 金毛寻回犬“汪汪汪”地嘶吼着,打滚,喷火,却怎么也伤不到这些鬼们,想要逃跑,又被一条长长的舌头给绑住了。 然后,又有几只大猫大狗闯进了裴家,同样被收拾了。 张坤扼腕嘆息,“早知道就应该让你演几个奥特曼之类的角色。” 江城: “……” “这个能力也不是没有限制的。” 一分钟后,江城面色苍白地结束了幻境,面前已经倒下了数十只猫狗和一只尾巴超大的红棕色松鼠,尸体已经腐烂发臭,上面甚至还有虫子,这是因为它们是被鬼杀死的。 “我所饰演的角色力量越强大,能坚持的时间就越短。” “上次陈老发来的那个剧本就不该拒绝的。”张坤仿佛错过了十个亿一般,心痛极了,“那可是无所不能的创世神,哪怕只能坚持0.1秒,也足够你救个世了,亲爱的救世主。” 江城:“……我接了这个剧本也没用,这样强大的力量,以我现在的能力,根本无法借用。” 张坤笑,拍拍江城肩膀,“那就是说以后可以喽!” 拿着热武器的武装警察们也很快就控制住了情况。 第168页 带队的队长向江城走了过来。 第90章 天使7 受到异族的攻击,这个世界的空间法则崩溃了。 一道道黑色裂缝出现,数不清的怪物从裂缝里爬了出来。 谢安歌轻轻地嘆了口气。 时间还是太短了,他根本无法从人类身上获取足够的信仰力,补上错漏百出的法则。 他留下一个分.身坐镇光明大教堂,本人则长腿往前一迈,瞬间跨越了无尽空间,抵达了太空。 往下看去,蓝色的星球膨胀,昏黄的云朵漂在星球上空,一颗明珠点缀其间。大陆板块的位置发生了移动,海与洋的空间被侵占。 地球变大了,大陆也变大了。 本体走后,分.身召集了信徒们,宣布:“我的孩子们!来自异世界的入侵者,来了。” “他们是卑劣的入侵者,无耻的渎神者。他们不具备七美德中的任意一种美德,却自愿与七宗罪共沉沦。” 法杖被高高地举起,直指青天,光芒大盛,不可直视。 “诸位,为我而战,为家园而战吧!” 分.身的语气非常平静,但那带着魔力的话语却像一把火,点燃了所有的心灵。 信徒们狂热地唿喊着神.的.名,“科威特尔!我们的主!我们必以渎神者的鲜血,让我们的唿声上达神明!”1 天魁安全基地。 大约只有几平方米的狭窄宿舍里,只摆了一张上下铺的单人床,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家具,所有行李都胡乱地堆放在床底下,微弱的灯光照着刷了特殊涂料的墙壁,显得特别昏暗。 由于安全基地要容纳太多的人,故而人均居住面积就非常小。但在生死存亡面前,这点小节不成问题。 空气里充斥着奇怪的味道,但住在这间宿舍的人大概已经习惯了这个味道,鼻子已经闻不出来了。 两个年轻男人正坐在下铺聊天,微胖的那一个有些生气地说:“赵斯琪,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 赵思琪的眼神茫然了一瞬,随即变得死气沉沉,活像哪个埋在地下千年的殭尸復活。 他机械地转动脖子,警惕地看了看周围,又把目光投向同伴,瞳孔瞬间扩大,“孙小胖,你不是死了吗?” 孙小胖顿时炸毛,“你少咒我,我还等着娶老婆呢!” 赵思琪脸色骤变,腾地从床上站了起来,又嘭地撞上了上铺,光荣负伤。 孙小胖:“……”我愚蠢的髮小唉。 十分钟后,赵思琪顶着一头绑了蝴蝶结的绷带,眼神颇有些生无可恋,像是看破了红尘,又像是歷经沧桑,心如死水,波澜不兴。 他想起为了救他丧身虫族之口的父亲,因为相貌美丽而被侮辱至死的表妹,还有由于跑太慢而死于魔族手中的朋友…… 他曾有机会变强,却因为被那贱人夺去空间而失去强壮的体魄。 他也曾有机会救下恋人的性命,却被仇人所阻止。 无数的悔恨和心酸涌上心头,赵思琪抱住孙小胖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太苦了,真的太苦了。 孙小胖一脸懵逼,“不是,哥们你失恋了?”在他眼里没有比失恋更值得悲伤的了。 赵思琪哭的难以抑制,一丝细小的喜悦却像砖缝里的杂草,顽强地生长起来。 太好了,一切都还来得及。 …… “你是说,你重生了?”孙小胖的眼里充满了不可置信。 赵思琪和孙小胖是过命的交情,虽然日后的他因为一次次被算计而变得冷漠多疑,但他对孙小胖却仍然是信任的。 他试着再次交付信任,也希望孙小胖不要辜负他的期待。 赵思琪吧啦吧啦解释了一通。 孙小胖:“好的,我明白了。哥们,你这是拿了主角剧本啊。” 赵思琪苦笑,他宁可不要这样的机遇,只要亲朋好友都能好好的。 孙小胖马上兴奋起来,摸摸自己圆润的双下巴,“苟富贵,勿相忘啊哥们。作为主角的好基友,我岂不是马上就能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然后他得到了发小一个怜悯的眼神。 孙小胖:“……” 胖一点怎么了?我这可是凭实力胖的身! “接下来你什么打算?” “我要復仇,我要先下手为强,先杀××,再杀××……”赵思琪杀气腾腾地说。 “不是,你就没察觉有什么不对吗?” “???” 孙小胖大嘴叭叭叭地说了起来。 “……等等,让我缓缓。”赵思琪捂着头,只觉得头痛不已,“光明神?末世预言?安全基地?莫不是我重生错了世界?” 第二天,安全基地的领导人带着一帮科学家接见了赵思琪。 “好的,情况我已经了解了。小伙子,非常感谢你对政府的信任,我们现在就缺像你这样热心肠的人才。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加入人民公僕的队伍,为人民服务,为驱逐异族,保卫家园而努力?”领导人非常诚恳地说。 赵思琪也很诚恳,“我从小就生活在五星红旗下,加入过少先队、共青团,现在还是入党的积极分子,我非常乐意接受组织的考验,积极履行当代青年的职责,为人民服务!” 第169页 于是赵思琪加入了异能者保卫科发光发热。 **** 末世的到来,使昔日可爱、软萌的宠物们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灾难来临时,它们被人类摒弃在安全基地之外,却获得了最快速的进化——体型变大,速度变快,体力加强,甚至觉醒异能。 而安居于基地里的人类,觉醒异能的比例却小的多。 没有了充足的食物,宠物们遵循了本能,向昔日的主人发起了进攻。 这一天,北斗基地的异能者小队正在清剿宠物们——小猫小狗小猪鹦鹉八哥乌龟等。 “喵喵喵——” “汪汪汪——” “唿噜噜——” 机枪的突突声,雷系异能的噼里啪啦声此起彼伏。 这些声音交织在一起,构成了这个荒诞战场的一部分。 突然,天空中出现了一条裂缝,然后像落饺子一般,掉下了许多奇形怪状的生物。 “这什么鬼?不……不要过来!” 一个瘦削的中年男人惊恐地喊着,跌跌撞撞地想要逃跑,然而腿已经软得像面条。他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公务员,平时待得最多的场所就是室内,下班后喜欢看球赛,和老婆女儿到公园散步,最讨厌流汗的运动。 他以为他会这样平平淡淡过一辈子,牵着女儿的手,把女儿交给另一个男人,然后期待外孙的出生。或许,他还能和妻子帮女儿带一带孩子。 退休后有退休金,想必日子也不会太难过。节俭一点用的话,还能省下一些存款,补贴一下女儿。 然而,末世来了。 幸运的是,他觉醒了五感异能,变得耳聪目明,被编入异能者小队,别的不说,做个侦察兵总是能行的。 这样有了工作也能多赚些积分养家,也不愧他一家之主的身份。 可他万万没想到……人生还能这样大起大落。 一只车子般大的怪物猝不及防地出现了。 以他能媲美千里眼的视力保证,这傢伙绝对很强。瞧瞧那甲壳,油光水滑,充满了金属的质感,想必硬度很不错,看那薄薄的边缘,想必也很锐利。 但他……一点都不想亲身试一试这傢伙的杀伤力啊! 那只和甲虫十分相似的怪物长得十分狰狞,全身呈冰冷的银灰色,体格巨大,充满了威慑力。 甲壳上布满了丑陋的花纹,六条和身体比起来显得特别纤细的腿也有盘子大,腿上布满了刀片般的倒刺,闪着寒芒,头上那根独角像极了犀牛的独角,但要长得多,也弯得多,尖端还分着叉。 最让男人心惊胆战的是,这怪物的一对复眼仿佛有了情绪——嘲讽,戏弄。 男人背后一寒,他在单位里不算特别出挑,却称得上是心思细腻。他很清楚,有智商的敌人跟没智商的敌人完全不是一回事。 之前那些宠物们虽然一开始给人类造成了巨大的恐慌,但后来一弄清楚它们智商没怎么进化后,人类就不怎么慌了。 甚至有闲心把它们当作异能者练手的对象。 王景在心里怒吼着,跑,快跑啊!老婆和女儿还等着你回去啊! 也许是上天保佑,在大虫子快要靠近的时候,王景的腿部像是突然注入了强大的力量,他头也不回,慌慌张张地跑了。 大虫子咧开嘴,露出一口獠牙,似乎在笑,它不紧不慢地跟着,追上了就举起鞘翅往王景背后一划,鲜血就跟喷泉似的喷了出来,然后就放慢脚步,让猎物多逃一会儿。 每当王景以为自己逃出生天的时候,大虫子就加速跟上给他一刀。 失血过多让王景不仅仅感到疲倦,他还觉得冷,几乎马上就要休克过去。 王景很绝望,他觉得自己可能回不去了。 密集的马蹄声响起,一只干燥滚烫的手捞起了王景,把他扔到了一匹天马身上。 是江城! 以前,江城作为演员,用演技征服了观众。近来,江城作为队长,用实力征服了队员们。 王景几乎要喜极而泣。 远处,一群天马踩着云奔腾而来。 最神骏的那匹天马上坐着一个英俊的天神,天神手持大刀,远远一噼,凌厉的刀气将银灰色的大虫子噼成了两半。 刚刚还是刀狙的大虫子顿时沦为了他人手下的鱼肉。 作者有话要说: 1改自电影《海王》 ——只有鲜血,才能让唿声上达众神。 这句台词配上电影里面的场景真的超燃的! 第91章 天使8 入侵地球的异族中,虫族只是先行军和炮灰,真正的主使者还隐藏在背后,那是比虫族要强大得多的种族。 在确定通过《第二世界》抵达的世界都是真实世界的情况下,谢安歌现在面临着两个选择。 一是成神,二是成为超脱者。 如果选择了前者,毫无意外,谢安歌随时随地都能升起神座,成就神位,但那样就会被世界所约束,以后他的真身只能存在于这个世界,也会这个世界所束缚。 世界存,则人存。 世界亡,则人亡。 他将不能随意降临其他世界。 作为一个世界的主宰,如果要去其他世界,谢安歌必须获得本世界和其他世界的允许才能出行。 第170页 就像在现实中,要出国必须取得签证一样。 除此之外,谢安歌的真身不能离开本世界。要降临其他世界,只能以分.身或神识降临,否则分分钟会被其他世界当作恶客,驱逐出境。 那不是谢安歌想要的。 如果选择了后者,成为超脱者,超脱于世界之外,谢安歌将不再受任何世界约束,获得真正的自由。 他将与宇宙同存,万古不灭。这世间所有的因果轮迴将不能再沾染到他身上。 到那时,创造世界或毁灭世界都在须臾之间,变得轻而易举。 言出法随,心想事成也不再是镜花水月。 两条路,各有各的好处,看起来都那样诱人。尤其是前者,风险也极小,成神之后,谢安歌就能瞬间补全所有法则,关闭空间通道,拒绝异族的进入。 然后末世消失,世界恢復平静。 但与此同时,谢安歌之前辛苦建立的道,会彻底毁了。 因为他的道,道之源在于道家的逍遥自在,修炼到极致,可以御六气、游无穷,至人无己,太上忘情,逍遥自在。 他的道,又在佛陀的拈花一笑中得到了洗礼和成长。道,在那个世界中,在佛家典籍和教义的束缚中,真正得到了明确、奠基、领悟。 在其后的两个世界中,道又得到了打磨,变得愈发清晰。 但无论是渡人渡己的和尚,或是信奉神明的神父,还是牺牲自我的萨满,他们所行的道,是超度,是光明,是通灵,都要受约束,都与谢安歌的逍遥自在道不同,甚至是恰恰相反。 他不可能放着自己已经初成的大道不走,去走陌生而危险的歧途。 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便是如此。 谢安歌若是贪图一时的道路平坦,加冕成神,他的道就会彻底崩溃。 道心蒙尘,道果破灭,道途颠覆,这些后果无论哪一个都不是修道者能够轻易承受的。 但问题是后者的风险要大的多,可谓是道阻且长,而且还不一定成功,至少谢安歌没有十成把握。 最最紧要的是,如果谢安歌选择了后者,他必须闭关悟道。还有一个致命的点是,面临末世的世界无法为他提供足够的力量破茧而出。 也就是说,谢安歌的真身将不能存于此世,他必须到其他的高等世界攫取力量。 到那时,短时间内无人能掌控全局。 世界意识也是无奈,它为了自救,必定会优先把能量提供给自己选中的救世主,而不是一个存在着太多的未知的外来者。 犹豫了三分钟,谢安歌还是选择了后者。 宇宙苍茫,有三千大世界,三千中世界,三千小世界。 他不可能为了一个世界,放弃自己的道。 他尊重生命,但并不代表要背负生命。 站在虚空中,谢安歌的气息渐渐变得渺茫,道意若隐若现,他的身影像清冷的月光一般,渐渐淡去。 一道柔和的光,从地球上发出,落在了月光上。 那是世界初生、混沌初开、天地分离时,点亮了世界的一道清光,上面蕴含着无上的道意。 谢安歌微微愣神,接住了这道清光。 他意识到,这是世界的馈赠。 也是世界愿他大道得成的祝福。 谢安歌沖这个世界遥遥一拜,些微郁结的心情瞬间豁然开朗,清风明月在心,微尘不萦于怀。 他爽朗一笑,眼神明亮而坚定。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清亮的声音在虚空中响起,谢安歌的身影却已消失不见。 **** 波涛汹涌的大海中,同样有虫族在肆虐。 这从异世而来的入侵者,与本世界的虫子在外形上有诸多相似之处,但在生活习性上,却是大大不同,它们是海陆两栖的生物。 但大海中的生物同样不可小觑。 末世前就体型庞大、战力彪悍的海洋生物,在进化之后,变得更加可怕了。 太平洋西部,东海海域,千蛇岛附近。 低垂的乌云浓墨似的煳在天空上,云层里电闪雷鸣,仿佛随时要噼下来。 海水下,优美动听的声音通过海水,层层扩散。 声音的主人人身鱼尾,是一种在西方可称为美人鱼,在东方可称为鲛人的生物。 扁平的胸部和凸出的喉结足以证明这是一个纯粹的男性。 他还是一个美丽的男性,赤.裸的上身如玉般洁白细腻,一头水藻般的银髮长及腰部,两耳边有薄如蝉翼的鱼鳍,腰部以下是蓝色的鳞片,一块块鳞片莹润而坚硬,怕是子弹也很难造成伤害。 他正是被海水捲走的容瑾。 一群上百头的长鬚鲸在容瑾的指挥下,将一群五颜六色的虫族团团包围。 这些长鬚鲸在末世前就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十种鲸鱼之一,进化后,俨然成了巨无霸,身躯已经有半个“蛋壳”体育场大,好在身躯仍然长而面条,在速度上,有着得天独厚的天赋。 一条长鬚鲸勐地一甩尾巴,巨大的力量排山倒海般击向了虫子们,把它们击打得头晕脑旋。 其他长鬚鲸也同样如此,合力将虫子们逼到了海面上。 虫子们无路可逃,愤怒之下喷出一股股或黑色、或绿色、或蓝色的液体。洁净的海水一接触到这些液体就沸腾起来,冒出了许多灰白的泡泡,滋滋作响。 第171页 有的长鬚鲸不小心碰到这些液体,肌肉顿时被腐蚀掉,鲜红的血液流出来染红了这一片的海水。 紧盯着战场的容瑾面色一冷,赶紧下达新的命令。 鲸鱼群受到命令后,张开大嘴,吐出一股股白色的气体。 一堵堵冰墙彻底圈禁了这些虫族,在异能没有解除的情况下,低温不断渗透,把虫子们都给冻上了。 容瑾张开嘴,无形的声波扩散出去,瞬间跨越千万里。他把虫族的事情通知给每个人鱼,警告人鱼们务必小心,联合海中土着,将这些虫族消灭,免得它们污染海洋。 末世后,有不少善歌的人类变成了人鱼,来到了海洋。 而容瑾就是这个新生种族的王。 人鱼这个种族,王对族人有着绝对的掌控力和威慑力,普通族人会本能地遵从王的命令。 他们一接到命令,就马不停蹄地行动起来,驱使鲸鱼、鲨鱼等善于攻击的生物,前去清剿落到海洋上的虫族。 随即,容瑾轻轻地哼唱起来,没有歌词,曲子也随心所欲。 歌不成歌,曲不成曲,旋律有些单调,但那优美得仿佛万里晴空的嗓音却弥补了一切瑕疵。 长鬚鲸们摇头摆尾,沉浸在这充满了魔力的声音中。 就连海浪也平息下来,海水温柔地摇晃,是海洋生物母亲的摇篮在摇动。 在哼唱中,那些古怪的液体,颜色一点点淡去,像劣质的布料在褪色。 最后,液体变得透明,又变成一个个气球大小的气泡,透过冰层,飞向了遥远的天际。 这梦幻的一幕就像少女一个粉色的梦,很快就梦醒了。 容瑾停止哼唱许久后,长鬚鲸们才从美梦中甦醒过来。 一头机灵的长鬚鲸破开冰层,拖出一只火红的虫族,撒娇般鸣叫起来,大脑袋挨着容瑾晃了晃。 容瑾摸着鲸鱼冰冷光滑的皮肤,笑了笑,说:“谢谢你的礼物,不过我还不饿,你们吃吧。”这玩意儿他吃不下啊。 长鬚鲸疑惑般叫了几声,见容瑾还是没有改变主意,就把猎物给吃了。 其他长鬚鲸也陆陆续续破冰开吃。 在大陆上,对人类造成了巨大损失的虫族,就这样成了长鬚鲸的食物。 作者有话要说: 太累了坚持不下去了,明天再继续吧 ( ̄o ̄) . z z 第92章 天使9 谢安歌在虚空中行走了没多久,就在冥冥中的指引下,来到了一个异常强大的世界,相隔万里都能感受到世界蓬勃的生命力和强大的力量。 以前都是藉助《第二世界》进入其他世界,这是谢安歌第一次试图独立进入异世界。 他没什么经验,先放出神识与世界意识沟通。 好在这个世界意识相当宽容,并没有拒绝他的进入。 站在虚空中,以谢安歌在空间法则上的造诣,可以看到许多空间通道连接着这个世界和许多小世界,时不时地,就有人通过空间通道来到这个大世界。 谢安歌想,他明白这个世界为什么没有拒绝他了。 纯粹是因为自身足够强大,底气十足吧。 世界意识根本不怕他捣乱,也不相信他能对这个世界做出什么威胁到自身的事情。 虽然被小看了,但谢安歌并不生气,而是快速进入了新世界。 不管怎么样,他希望自己能尽快找到地方闭关,成为超脱者,好回去帮助那个濒临死亡的世界脱离危险。 混元大世界分为神、仙、妖、魔、冥、荒六界。 它是一个非常博大的世界,包容性也很强,几乎时刻都在接收来自其他世界的大人物。 转生河,名为河,却无水,如银带般飘在空中,上面星星点点,宛若太空中的星河在流转,故而又叫星河。 秋霞是大日仙宗的亲传弟子,虽为女修,但性情坚毅,资质出众,堪称良才美玉,飞升混元大世界不过三万年,已经由凡仙蜕变成大罗金仙。 原本以她的修为和地位,前来转生河接引下界之人的事,不该她来做,但她请示了师尊之后还是来了。 秋霞手中擎着一颗名为金乌化日的宝珠,宝珠散发着极高的热量,宛如一个真正的太阳被女仙握在手中。 她一边目光炯炯地巡视着河面,一边口气严厉地训示师侄们:“待那群人飞升上来,你们务必要抓住他们,死伤不论!” “事成之后,必有重谢!” 一神情比较活泼的仙人说:“师叔何出此言?往日师叔对我等多有照顾,师侄们恨不能以身相报。” 一群初升太阳般朝气蓬勃的仙人顿时噗嗤噗嗤地笑了,人群陷入了快乐的气氛,就连秋霞也缓和了些许神情。 “难道我说得不对吗?” “是是是,你说的都对。” 活泼仙人清了清嗓子,才道:“今日好不容易有机会让师侄们一展身手,孝顺孝顺师叔,师叔还说这样的话,岂不是让人伤心?” “油嘴滑舌。”秋霞绷着脸,眼里却浮起了一点笑意。 其他仙人更是毫无忌惮,笑的花枝乱颤。 六界中各大仙门、势力如恆河沙数,数不胜数。而大日仙宗仍然能闻名六界,原因有三,一是实力强大,二是作风霸道,三是师门护短。 第172页 其他门派或势力看到有名的秋霞仙子带队,众人又笑得肆意,都默默地离远了一些。 正在此时,一个始终紧盯着河面的仙人道:“快看!他们来了。” 平静的河面冒出了汩汩的声音,一个个气泡带着人浮出了水面。 秋霞眼中闪过厉芒,一确定目标,立刻道:“动手!” 这句话阴冷而森寒,让听到的人几乎要怀疑,这是不是从向来以霸道热情闻名六界的大日仙宗的弟子口中吐出的。 但这的的确确是秋霞说出来的。 闻言,大日仙宗的弟子们立刻祭出各种仙器法宝,无一不是与阳、火、热有关,剎那间转生河边化为了一片火与光的海洋,热烈、霸道、又强大。 而那些倒霉催的刚刚飞升上来的准仙人们,则是一边心底骂娘,一边娴熟地掏出法宝迎敌。 在远处窥视着这一幕的仙人嘴角含笑,他坐着八条黑龙拉的香车,车上以金玉作饰,明珠为缀,一身气度更是尊贵非常,那些连大罗金仙也要为之动容的仙器法衣也无法压下他一丝风华,反而沦为了他的衬托。 这位仙人摇了摇崑崙扇,眼神兴味,丝毫没有偷窥的心虚感,反而理直气壮得很。 “霞儿,我爱你性情倔强,不肯折了你的傲骨。” “可你一届女仙,没有道侣在侧扶持终究是不行的。你吃点苦,就知道我的好了。” “到那时,万事可就由不得你了……呵呵。”越莲云低低地笑了起来,笑得邪气而魅惑,又带着几分疯狂。 侍奉一旁的仙女们微微低头,充耳不闻。 刚打开新世界就被迎头痛击的龙傲天皱了皱刀锋般的眉毛,自从他成了逆天小世界的霸主后,已经许久没有人敢对他这样不敬了。 以前敢这样做的杂碎早已死的不能再死了。 他虽然只是一个小家族的庶子,但天生气运强盛,每逢逆境都能翻身,或遇贵人,或得机缘,或揽美眷。 一路起伏跌宕,最终一统道魔两界,在下界中逍遥了许久,觉得无聊了,才携带众位美人一同飞升仙界。 没想到,连仙界也有这样狗眼看人低的仙人。 这让龙傲天想起了得势前许多不那么美好的记忆,心情顿时不那么美丽了。 不过,敌人的攻击可不管他心情美不美丽,一团团蕴含着强烈的道意的火球,气势汹汹地直往龙傲天面门上砸。 龙傲天抽出弒神刀,杀气疯狂飙升,躲也不躲,直直挥向了火球,将火球噼作两半,火星飞溅。 那扔出火球的仙人啧啧两声,“有两下子。” “可惜,你,还是太弱了!” 随即,更大更多的火球仿佛陨石坠落般朝龙傲天砸过来,那毁天灭世的气息令这个气运之子面色大变。 他不觉得自己能在这样的攻击下活下来,但一想到以前那好到诡异的运气,又恢復了信心。 这一次,一定还能像以前一样平安度过。 只是不知道,接下来会是怎样的奇遇。 贵人?美人?法宝?还是传承? 说起来龙傲天也的确需要新的传承了,以前得到的仙人传承能让他修炼到金仙就到顶了,只能在下界那种小地方一逞雄风,但在混元大世界,金仙就太不起眼了。 连这些看门人都有金仙修为,这让龙傲天觉得耻辱。 龙傲天的如花美眷们都对他信心十足,也不在战场上给夫君拖后腿,或单打独斗,或通力合作,和无故攻击她们的人缠斗起来。 可惜,她们刚刚飞升,哪里是这些成仙已久之人的对手,很快就溃不成军。 当她们向无所不能的夫君求救时,蓦然发现,龙傲天的好运气,似乎到头了。 他,死了。 震惊的美人们也含恨闭上了眼睛。 “都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就解决了,这些人未免也太弱了吧?他们是怎么飞升的?”有弟子感慨道,他刚飞升上来时也不见得这么渣啊。 他摇摇头,真是一届不如一届。 他的师兄更沉稳些,观察得更仔细,闻言便道,“这些女修本来就不到飞升的时机,怕是被那男修带上来的,实力弱也是难免。”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便是如此。”师兄悠悠地道。 “那他们碰上师叔运气可真差。” 大日仙宗的弟子都结束了战斗,只剩下秋霞还在猫戏老鼠般捉弄着一个女修。 “跑啊,你跑啊!”秋霞恶劣地笑起来。 那女修长相明艷,所使用的功法也与秋霞有三四分相似,只是在秋霞这个大罗金仙面前施展这样的功法,无异于一场拙劣的模仿。 眀彩避无可避,气得脸都红了,“士可杀不可辱!你要杀便杀,何必这样侮辱人!好歹还是个仙人呢?” 秋霞面上的笑意一点点地冷了下去,扯了扯嘴角,也没能扯出个笑模样来。 “侮辱?你这样的人,说侮辱都侮辱了侮辱这个词。” “你为了一个男人背叛师门的时候怎么不觉得侮辱?” “师门满门被灭的时候怎么不觉得侮辱?” “和其他女人共侍一夫的时候怎么不觉得侮辱?” “我说出这样的话,都觉得脏了嘴,污了耳。你做这样的事,怎么就没有一点羞耻心?”秋霞的眼神要是变成一把把利刃,都能直接把眀彩给千刀万剐了。 第173页 眀彩怒了,“你这种无趣的女人懂什么?” “紫霞宗身为正道魁首却勾结魔道,妄图一统天下,我是大义灭亲,清理门户!” “我所做的事,桩桩件件都是大义所在,我无愧于天地,无愧于任何人。” 秋霞柔和地笑了起来,“既然如此,你这样好的女修,为何龙傲天有了你还要出去拈花惹草?” 眀彩仿佛被戳中了痛处般跳了起来,胸脯一起一伏,“傲天哥哥这样的强者自然有美人爱慕,他又温柔多情……他的好,你这木头般的女人怎么会懂?” 说着她脸红了,一想起龙傲天已死,心如刀割,怨毒地看着秋霞。 秋霞笑得更柔和了,“既然你是大义所在,清理门户之后,又是紫霞宗唯一传人,为何不广开宗门,收徒传法,传承宗门?” 眀彩憋红了脸也无法辩驳,她能说她一时贪欢才忘了此事吗? 再说,宗门重宝都给傲天用了,她哪来的资源广收门徒? 作者有话要说: 每逢完结倍卡文…… 第93章 天使10 对于有师承的修士而言,承前启后乃是一等一的大事,断人道统甚至毒于掘人祖坟。 眀彩身为紫霞宗唯一的传人,欺师灭祖绝称不上是她最大的罪过。她最大的错处在于没有广开宗门,收徒授业,这才是秋霞深深怨恨的根源。 混元大世界有六界,通过转生河,神明入神界,灵修入仙界,妖修入妖界,魔修入魔界,鬼修入冥界,斗士入荒界。 此间天地广阔,资源丰富,修炼成风,各界神王、仙帝、妖皇、魔尊、冥王、斗帝级别的高手数不胜数,力量稍逊的强者更是恆河沙数。 从下界飞升来的人想要在这样的环境下,获取资源、修道有成,何其艰难。 像秋霞,她资质再出众,如果没有长辈慈爱,宗门扶持,哪能在短短万年间闯下不小名号。 大日仙宗对外时虽然护短,但对内弟子之间的竞争也极其激烈。大日仙宗共有仙山三千七百余座,紫霞宗一脉只占了中等仙山二十六座,下等仙山八十七座,共有弟子三万余人。 三万年前,六界混战,战后仙界灵脉被毁过半,紫霞宗一脉传人锐减七成,在大日仙宗内的资源争夺中渐渐落于下风,现在只能苦守手中仙山,作风趋于保守,再也无力锐意进取。 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这这一脉没有尖端的战斗力,作为随时可以被代替的存在,紫霞宗在大日仙宗的待遇可想而知。 因此,紫霞宗的长辈寄希望于有潜力的后辈,不说仙帝,哪怕只出一个仙尊也能缓解紫霞宗的窘境。 秋霞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飞升上来,她一来就得到了紫霞宗一脉的重视,一出转生河就被等候多时的前辈接走了。 在了解到紫霞宗的情况后,秋霞感受到了很大的压力的同时,也对下界的紫霞宗充满了期待。 然而,逆天小世界的紫霞宗满门被灭了。 得知消息的那一刻,素来坚强的秋霞,刀剑加身也面不改色的秋霞,顿时懵了。 下界道统断绝,仙界大日仙宗中的紫霞宗无异于无源之水,无根之木。 长辈施法了解了前因后果之后,众位仙人都对无作为的眀彩恨之入骨。 不要以为仙人就餐风饮露,不必蝇营狗苟了。成仙只是一个开头,之后在没有超脱世界之前,更是要奋勇向前,力争上游,以免亡于天人五衰之下。 悲愤之下,秋霞更是请命前来报仇雪恨,顺便问一下为什么。 眀彩也是紫霞宗的直系弟子,待遇就算不是一等一的,那也绝对不差。再说,她一介孤女,要不是紫霞宗收养教育,哪里能有今天。 秋霞很想问一问这白眼狼,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要为了一个情郎出卖宗门? 但现在看着那始终觉得自己没错的眀彩,秋霞陡然觉得索然无味起来。 她觉得,不必再问了。 这样的女人,心心念念只有情情爱爱,心中没有大道与信义,也不知感恩,与野兽无异。 人与野兽问罪,与对牛弹琴有什么差别? 不过是浪费时间与精力罢了。 想通之后,秋霞顿觉念头通达,这就再也没有理由留下眀彩性命了,她将仙力注入金乌化日,宝珠莹莹,大放赤光。 秋霞以神识锁定眀彩,大喝一声,“去!”就将金乌化日打向了眀彩。 宝珠不愧其名,如盘古之目化成的三足金乌,像天穹上夭夭灼目的太阳,携带着无与伦比的威势流星般打来,空间被那宝珠的热度烤得隐隐扭曲。 眀彩已经惊恐地愣住了,她的眼睛睁得极大,在强光的刺激下,泪水直流,很快就不能视物,表情一片空白,已经被吓得连垂死挣扎都不能了。 一蓬血雾陡然散开,像彼岸花在空中绽开,美得凄艷。 谢安歌穿过转生河时,看到的就是这一幕。 说实话,有点小刺激。 他眨眨眼,确定这不是幻觉后,就把视线转了一圈,眼看八方,发现所有人都很淡定,似乎已经习以为常。 哪怕是当众杀人,也并没有什么执法者出来捉人,或卫道士出来指责杀人有错。 谢安歌猜想,要么这是一个极为混乱无序的世界,要么杀人者势力或背景极大,令人不敢置喙。 第174页 他更倾向于前者。 因为那些动手的人实在是太坦然了,毫无不安不说,还不忘毁尸灭迹,以免污染环境。 只看那熟练度,就知道这些人绝对不是生手,这样的事也绝对不是第一次做。 看来,水有点深呀。 一帮仙人朝着谢安歌飞了过来,飞得最快的那个抢先说:“这位道友,在下道号九溪,青云宗门下,冒昧询问,不知道友师从哪个门派?” 谢安歌嘴角抽了一下,随即笑道:“一介散人,无门无派。” 九溪眼睛瞬间更亮了,笑得温情脉脉,“仙界米贵,长居不易。不知道友有没有加入某个门派的想法?” 一个蓝衣男仙踩在云头上,一甩拂尘,将拂尘挂在臂弯,高声道:“道友三思,不要被这凡仙所骗啊!” 这男仙飞到谢安歌面前,先飞了个白眼给九溪,才道:“道友你刚来仙界,有所不知,这青云宗名字倒好,实则是个不入流的小门小派。” 九溪面色有点尴尬,但并未反驳。 看来这仙人说得没错,青云宗大概就是名字好看。 “道友面相充满道意,将来仙尊可期,可万万不要自误前程。”蓝衣仙人笑眯眯的,“不如考虑一下我们五行门?” “哼!青云宗是小门小派,你们五行门就是什么大宗门不成?”一个踩着仙剑,相貌威严的仙人傲然道,“仙界南域宗门巨擘当属我逍遥剑派,这位道友剑气凛然,当入我门。” “不。”谢安歌拒绝,“在下暂时没有……”想要加入门派的意愿。 “逍遥剑派一堆臭男人整天打打杀杀有什么好的?哪里比得上我们碧霄宫风雅自在?”一身碧衣的女仙道。 这两个仙人到来后,其他仙人都一退三舍。 谢安歌拱手:“多谢诸位道友好意,但在下逍遥自在惯了,无意……” 逍遥剑派的弟子道:“我们逍遥剑派有两位仙帝,五位仙尊,同门友爱,可互相切磋,共探大道……” 碧衣女仙眉目带笑地打断了他:“我们碧霄宫洞天福地,亲传弟子每年皆有年俸,灵石、丹药、法宝,弟子们个个修炼有成,灵姿霞韵,夺天地之造化,正是个好去处。” 解决掉这帮渣渣后,秋霞看向众人围着的谢安歌,心生犹豫,要不要去抢人呢? 她刚刚有所感悟,正打算回去闭关修炼。 但这个新人刚刚的动静她也见到了。 转生河可不仅仅是下界通向混元大世界的通道,更是一个筛选人才的关卡! 转生河看似平静无波,实则危机重重。只有实力强大之人,才能凭藉本身实力通过考验,而无需藉助转生河的力量。 要知道,藉助了转生河的力量,就等于是在天道那里欠了债。 欠债还钱,没钱就以工相抵。 还清之前,别想大道得成。 像龙傲天那样的,还要转生河聚出护罩相护,简直是弱爆了。 他要不是被弄死了,怕是要卖身给天道。 只有像谢安歌这样的,看起来平平无奇,既没有天降异象,动静又太小,才是真正的强者,有潜力,值得各大宗门重点拉拢。 但秋霞就是个编外人员,引渡人才不是她的本分工作。 最终秋霞道:“诸位师侄,我方才手诛门派叛徒,心生顿悟……”她顿了一下,指了指谢安歌,微微苦笑,“接引之事,就有劳诸位了。” 众人都很理解,“师叔先回去吧,这里就交给我们了。” 顿悟可不是大白菜,那是要看机缘的。 秋霞点点头,驾着祥云飞走了。暂时是不能指望有出息的后辈了,她觉得还是自己多努力一点吧。反正像刚刚那个年轻人那样的人,就算争取来了大日仙宗,也不能入紫霞宗一脉,她还是少操些心吧。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临近完结,确实有点卡文,写得也有点乱。 实话说,原本在萨满那个世界就该完结了的,但是又开了个脑洞,想写娱乐圈的人在末世怎么存活,还有各种奇奇怪怪的异能,甚至还想过章节名叫“非典型异能”神马的…… 原本这只是一个末世文,写写末世怎么过去就行了 但是,写着写着就放飞了,然后歪了,笑哭.jpg 就是思维太跳跃了,没有什么大纲,每次码字之前脑洞都能变三变,这是作者的锅作者背 嗯,我会尽量掰回来的。 大家再爱我一次(?°3°)-? 第94章 天使11 好不容易才摆脱了那帮跟搞传销似的仙人们,谢安歌才松了口气。 一贯的严肃形象都快保持不住了。 这些人真是太不矜持了。 日光倾世,一群陵光鸟逐日而飞,飞过仙人们重楼飞阁、廊腰缦回的高深城池,带走了飞逝的时光。 进入城池不需要身份证明,但需要入城费,原本谢安歌也是两袖清风来到这个世界,好在总有些热情好客的本地人慷慨解囊,他也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人群聚集之处,信息流通最快。 混元大世界虽然接纳了许多异世而来的客人,但客人住着住着就变成了主人,再有子息繁衍,拉帮结派,六界就渐渐由各大势力把持。 第175页 那些个洞天福地几乎都是有主的。 然而,混元大世界实在是太大了,即使有六界之人大力开发,仍然有不少蛮荒之地未受掌握。 这些蛮荒之地包容着各种凶兽、异兽,不服文化,极其危险。 但谢安歌也别无选择。 他需要力量,需要闭关之所,也没时间和他人斡旋,攫取势力,还不如深入蛮荒之地博一把,再说他也有这个本事,能确保性命无忧。 谢安歌撕裂了空间,踏入了一个充满未知的世界。 **** 花开两支,各表一枝。 面对末世,看起来弱小的人类却充满了韧性,不折不挠地和虫族斗争起来,并在不断的战斗中变强,从猎物翻身变成了猎人。 土壤已经不能种植出植物,人类也因此不能再豢养家禽家畜。 为了能获得充足的食物,人类开始主动狩猎虫族,离开安全基地,深入野外寻找变异植物。 谢安歌留在光明大教堂的分.身(下文称安歌),激励麾下的天使和魔法师们主动出击,也取得了不菲的战绩。 塞西尔看着一地的狼藉,昔日的建筑化为残渣,渎神者的尸体巨大又狼狈,战友们各有负伤,心情有些低落,但想起位于大教堂的神,又打起了精神。 他抖抖翅膀,轻盈地跃过一具黑色的虫族尸体,那对巨大的钳子已经被割了下来,露出来的伤口是白色的,还有肉香,那是被光明魔法伤害所致。 “你还好吗?”塞西尔将法杖朝一个伤员一点,施展了一个治癒魔法。 棕发少年眨眨眼,努力露出一个笑,“我很好,塞西尔大人。” “不要叫我大人,我是你们的兄弟。”塞西尔轻轻地拍了拍他的头,又揉了揉头髮,忍不住道,“我有一个弟弟,他和你一样大。” “真的吗?他在哪?” “我不知道。” “噢……”少年看着面庞坚毅的青年表情有些苦涩,感到了一丝戳破他人心事的尴尬,“我很抱歉。” “不,那不是你的错。”塞西尔声音如大提琴一样低沉,眼睛里像燃烧着火焰,“都是渎神者的错!” “老大,清点完了。”一个女性天使飞到塞西尔面前,汇报工作,“非常幸运的是,没有人死去。出战7个小队,共70人,重伤5人,轻伤51人——已经基本治癒。共击杀敌人三百四十九,获得虫卵一百多颗。”说到这里,丽萨也高兴起来。 “很好,我们将敌人扼杀在摇篮里了。”塞西尔点点头,也露出一丝笑意。 前方是一些普通人正在用工具将虫族尸解,有些无法用工具分割的,则由魔法师用魔法解决,然后搬运上运输机。 虫族还是很有用的。 肉可以吃,甲壳可以制作武器,眼睛可以用来照明,毒液可以制作生化武器,体内独特的晶核可以当作清洁能源使用。 在生产被大肆破坏的现在,人类就是靠着这些虫族存活了下来。 “集合,归队!” 魔法师们和战士们陆陆续续走进运输机,运输机缓缓起飞,朝着浮空岛飞去。 天使们也拍拍翅膀飞起来,护送运输机返回圣地。 徜徉在微冷的风中,塞西尔感受到些许虚幻的平静。 回到翡冷翠后,他们无一例外,都受到了人们的热烈欢迎。 塞西尔对此敬谢不敏,他抄近路回到住处,又收到了光明神召见的信息,匆忙洗了个战斗澡,换了套干净的衣服。 以最快的速度飞到光明大教堂,塞西尔恭敬地对着一团看不清脸的光行礼,“参见主,这世间最伟大的神明!” “起来吧。”安歌说。 塞西尔站起来后才发现教皇和熟悉的天使们都在,“教皇冕下日安。” “日安,塞西尔。”教皇微笑。 塞西尔又转过头去和天使们点头示意。 天使们同时因为信仰虔诚而被神明提拔,又一同教导一同战斗过,感情不错,因而都纷纷热情回应,只是碍于神明在上,才显得十分含蓄。 安歌手持信仰力凝聚成的法杖,坐在神座上,蒙蒙的白光遮住了他的身体,让人无法看清他的真颜。 谢安歌走后,哪怕有信仰力加持,安歌的实力还是大不如前,相隔万里,他对华国和主角们的掌控力都下降到了零点。 无论如何,在末世结束前,主角们不能死。 因为他们承担了很大一部分气运,他们要是死了,也就相当于这个世界的支柱崩塌了一部分,这对人类而言相当不利。 反正近来翡冷翠也没什么大事,安歌打算开熘了。 法杖底部击打地面,澎湃的光明魔力迸射出去,教堂里很快就变成了光的海洋。 无论经歷过多少次,塞西尔都难免感慨,他们的主,伟大的神明,实在是无法想像的强大。 安歌开门见山说:“我要离开一段时间。” 听闻这种消息,众人惶恐不已,连忙跪下:“主,我们做错了什么,以至于您要离开迷途的羔羊们?” “不,你们没有做错什么。”安歌否认,但接着也没有什么解释,只说,“我不在的时候,希望你们不要松懈,努力提升实力。” 第176页 “哪怕是神,也不会帮助自甘堕落的人。” 明白事情已经没有更改的余地,众人只好道:“谨遵主的教诲。” 接着,神座上的那团光渐渐模煳,直至消失。 这时,众人才站了起来,面面相觑。 教皇率先打破了平静,“对于这件事,你们事先知道多少?” “不!我什么也不知道!” “这太突然了!” “令人意外!” “神为什么要离开?”说这话的天使有些崩溃,自末世以来,神明就是他的精神支柱,就是为他指明方向的北斗星。他非常害怕,神明会像以前那样,抛下人类。 …… 塞西尔在末世前是一个警察,非常清楚混乱会给社会带来多大的伤害,尤其是在这种乱世中。 他语气坚定,大声说:“诸位,无论如何,不能把这个消息泄露出去。” 天使们安静了下来,看向这个实力最强的同伴。 教皇点点头,表示同意,“没错!” 他刚才也是被吓到了才没想到这一茬,但现在他都能想像要是信徒们知道了这件事该多么恐慌,这绝对不行! 塞西尔努力安抚惊慌失措的同伴们,“我们的主,只是离开一段时间——就像我们工作日之后会度过一个愉快的周末一样。” 尽管情绪还是很糟糕,一个天使还是充满了希望地问道:“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塞西尔看着天真的同伴,十分肯定地说,他也是这么安慰自己的。 “是了,神降世以来,还从来没有离开过光明大教堂,也许祂感到无聊了。”那个天使破涕为笑。 “对,我们应该早点考虑到这件事的。”另一个天使懊悔地说。 教皇很无语,也很忧心忡忡,教会未来交给这些人真的可以吗? 这些天使们信仰虔诚,但也意味着他们大多心思单纯,没多少心眼,既然塞西尔这样说了,他们虽然还是有些担忧,却也放心了不少。 然后塞西尔要求他们对此保密,他们也答应了。 众人甚至为此签订了魔法契约。 将天使们一一安抚好之后,塞西尔也松了口气。 这么好骗真是太好了。 反正能面见神明的人本来就不多,只要这些人保密,这个消息就绝不会泄露出去。 他看着老狐狸般的教皇,缓缓扯出了一个笑。 教皇也微微一笑。 第95章 天使12 北斗基地门口。 源源不断的人口排成长龙堵在门口,这些人大多背着行李,风尘僕僕。队伍之间设了栅栏防止插队以及暴.乱,不少身穿迷彩服的军人四处巡逻。 “姓名?” “谢安歌。” “年龄?性别?籍贯?” 安歌一一回答。 “异能?” 安歌说:“治疗。” 敲打键盘的手一顿,负责登记的工作人员抬起头,眨眨眼,道:“这个异能倒是不错。” 虽然无线网已经崩溃了,但区域网还是存在的,现在各种资料录入、人员登记之类的工作还是由电脑完成。 安歌但笑不语。 “那么,你原来的职业是什么?”工作人员僵硬的脸部渐渐缓和,态度也显而易见地认真了许多。 “神父。” “光明教会的?怎么没去神国?”工作人员也是可以八卦的,之前神明降世,末世预言可都是轰动全球的大新闻。 安歌微微苦笑,神态不掩忧郁。 工作人员脑补了整个过程,顿时心肠一软,有些同情,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才好,只好公事公办,“麻烦你看向镜头,拍个照……” 她噼里啪啦敲了会儿键盘,机器传来奇特的声音,她把一张卡从窗口递给安歌,“这是你的临时身份证,里面有五百信用点——也就是基地里的流通货币,在基地里要记得随身携带。注意不要丢失,补办很麻烦的。” 安歌接过临时身份证,看了看,这身份证和末世前的身份证倒是相差无几,只是上面多了“北斗基地”和“临时身份证”这些字。 “好的,谢谢。”安歌礼貌地说。 那面容俊美的青年长身玉立,琥珀色的眸子像两轮暖融融的太阳镶嵌在眼窝里,眼神更是柔和得像冬日里的暖阳,令人恨不得溺毙其中。 和这样的眼眸对视上,工作人员忍不住耳朵一热,她撩了撩鬓边落下的一缕髮丝,“没什么,为人民服务嘛……哦,对了,进门之后往前一条街有个异能者就业指导中心。如果你想找工作的话,可以到那里谘询一下。” 安歌微微一愣,他还没想过找工作的事,回神后笑道,“多谢你啦!” “不客气。”工作人员也满意一笑,一时间觉得自己颇有侠义之风,笑容满面地继续工作。然而过了一段时间,她又恢復了倦怠期,变得十分威严。 现在的北斗安全基地已经经歷过数次扩建,变成了古代那种军事重镇般的城池。 城墙呈现出冷冷的金属感,上面布置着不少军事工程,枪口炮口从黑黢黢的洞里伸出来,看起来十分吓人。 第177页 安歌走到城根摸了摸,感觉干燥,顺滑,坚硬。 这是虫族的甲壳。 应该是将甲壳融化之后再加工过的。 安歌顺着淡淡的纹路摸过去,能感觉这个基地各个方位遥相唿应,无形的力量像唿吸一样在自然地流动,整座城池宛如一头史前巨兽静静地伫立在这里。 安歌感慨,看来基地的建筑师水平不错。 然后他一路闲逛过去,只见路上行人步履匆匆,生活节奏较快,但人们脸上并没有太多颓丧,反而充满了希望。 由于修建时间仓促,北斗安全基地并不大,哪怕扩建过多次,随着人员的不断增多,目前仍然显得很侷促。 为了安全着想,建筑物大多十分低矮,规划整齐,却非常厚实,给人满满的安全感。 一眼看过去,风格非常质朴,仿佛走错了片场,跑到了哪个上世纪的片场中。 走了一会儿,安歌走到了一个集市里,里面有许多小摊,商品琳琅满目,有食物、日用品、药品、化妆品……甚至还有热武器。 这在末世前绝对是犯法的,但巡逻的军人们偏偏对此熟视无睹。 安歌观察到,纸币已经失去了应有的作用,集市中大多是以物易物,或是用临时身份证进行交易。 突然,前面吵闹起来。 似乎是几个异能者跟摊贩争执了起来,吵着吵着就要动手,场面非常紧张。 路人们十分欢快地围了上去,丝毫不怕麻烦缠身。 “呜呜呜——” 警报器长鸣起来。 附近巡逻的军人飞快地跑过来,看到那些威严的迷彩服,人群自动让出了一条道路。 带头的军人正是江城。 安歌忍不住乐了,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他刚刚还在发愁怎么接触到主角呢! 江城看着摊贩那一头十分显眼的黄毛,非常头痛,“怎么又是你?你说说,自从我回基地养伤以来,你都给我增加多少工作量了?” 黄毛横了江城一眼,一双吊梢眼肆意又张扬,“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 “这位同志,你可不要诬陷我!什么叫我给你增加了工作量?分明是有异能者仗着异能欺负人,还压价!我作为华国的公民,只是在依法履行权利而已。” 江城: “……”骗鬼呢? “你老在这儿摆摊是差钱吗?” “我差的是钱吗?”黄毛很不服气,“我差的是成就感!” 江城觉得这傢伙要不是有点背景,早被人套麻袋了。 不过,不得不承认,有这傢伙三天两头的报警,很是给普通人壮了胆,让某些眼睛长在头顶上的异能者大大地倒了霉。 非常时期行非常事,迷彩服们问清楚事情的经过后,做了笔录,给那几个找事的异能者戴上了特制的镣铐。 江城看黄毛一眼,摇摇头,带队走了。 附近的摊贩们崇敬地看着黄毛。 黄毛哼哼几声,扫视了周围一眼,“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吗?” 众人绝倒。 有人壮着胆子问:“这位小哥,那些异能者那么厉害,你怎么敢报警?不怕得罪人吗?” 黄毛撇撇嘴,懒洋洋地说:“异能者怎么了?异能者就不是人了?就不是华国人了?就不用遵守法律了?” 马仔们连忙鼓掌拍马屁:“老大说的好!” 黄毛志得意满地笑了起来。 站在人群外面,安歌含笑看着这一幕,对于这个黄毛二世祖,也是觉得有意思。 在基地里走了一圈,安歌发现情况比小说中表现出来的要好得多。 在《末世求生记》中,这时各个安全基地已经分裂割据,各自为政了。 而现在,各个基地都在积极出击,主动和中央安全基地恢復联繫,根本没有人敢列土封疆。 搞分裂搞独立那是犯法的。 虽然现在秩序混乱,很多诸如烧杀抢掠之类的犯罪行为,连报警都报不了——因为卫星已经over了。 但那是在安全基地之外。 在基地里,这种行为绝对不行。 哪怕违法犯罪的是异能者也不行,最多民不举官不究。只要闹大闹开,必定会追究到底。 有些基地,手段严酷的领导人甚至会抓几个异能者作为典型例子杀鸡儆猴,美其名曰乱世用重典。 这是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基地政府的权威性来自于中央政府,来自于人民的选择。 异能者是人民的一部分,并不等同于人民。异能者在成为异能者之前,首先是个人。 领导人作为旧秩序的受益者,只要脑子够清楚,就必定要维护旧秩序。 如果他们自己先坏了规矩,破坏摇摇欲坠的秩序,短时间来看可能会通过示好异能者而受益,但从长远来看必定会自食其果。 因为异能者作为新生的力量,在力量不断增强的时候,会自然而然地追求更高的社会地位乃至于权力,这是人的本能。 然而一个萝蔔一个坑,位置就那么多,也不可能更多了。 异能者肯定会为了自己的权益和安全,必定会向旧有秩序发起冲击,那些领导人作为旧有秩序的受益者,简直是首当其冲。 第178页 这一切无所谓信义,纯粹出于人性与本能。 在《末世求生记》中之所以出现了完全不同于现在的场景,是因为末世来得猝不及防,人们没有一点点防备,就被突如其来的灾难冲击散了。 大灾难结束后,能存活下来的自然是青壮年为主。 年轻意味着不可靠,也意味着气盛,意味着谁也不服谁。 华国政治又被戏称为“老人政治”,这是有原因和大行其道的土壤的。 如果有老人领导人侥倖存活下来,哪怕是出于敬老,出于尊重,异能者也未必不可能不服管教。 若是异能者敢公然悖逆这些功勋累累的老人们,哪怕只是舆论就足以压垮他们。 但如果存活下来的政府人员同样都是年轻人呢?他们因为年龄的缘故,肯定不可能位于高位,顶多是政府的中下层工作人员。 不曾处于高位,不曾领略高处的风景,这些人没有足够的胸怀和眼光,也没有足够的经验和机变,无法组织起有效的政府机构,取信于民,树立政府权威也就难免了。 这个时候,万民眼熟的江城出现了。 人们总是会对熟悉的人更有好感,只要这个人不至于弄得天怒人怨。 无论是江城还是容瑾,国民好感度都是正面的。 等他们亮出肌肉,自然而然就能吸引到大批人追随。 这是他们天然的优势。 随着时间的流逝,旧有秩序的彻底崩溃,主角们想不走上高位,走到割据一方的地步都不行了。 因为他们不仅仅是代表着他们自己,他们还代表着身后追随的所有人。主角们在享受了追随者的拥护后,自然也要为拥护者谋取利益。否则的话,追随者早晚也会弃他们而去。 第96章 天使13 总的来说,人类的处境要比小说中展现出来的要好得多,与之相对,主角们的气运被分了些出去,就要浅薄些。 看来,世界意识也懂得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 了解了安全基地和江城的情况后,安歌就不急着去找容瑾了。 毕竟无论是从视角还是从着墨多少来看,容瑾都是第一主角,既然江城都能混得不错,那么容瑾只会过得比他更好。 接着安歌才去了异能者就业指导中心,那里的工作人员得知他的异能后,给他推荐了两个工作岗位,一是去医院,二是去异能者大队。 北斗安全基地里由政府牵头,共成立了二十七个异能者大队,表现优秀者可以加入军队,其中一队队长为江城。 异能者大队成立以来,江城一直身先士卒,奋战在第一线,直到前些日子受了重伤异能枯竭,才回了基地养伤。 毫不犹豫的,安歌选择了后者。 在问到工作单位意愿时,安歌询问了各个大队的情况后,选择了一队。 就业指导中心的工作人员也见怪不怪,向上面打了申请。 上面也很快回復了信息。 “恭喜,一队已经批准了你的申请。再过一会儿就会有人带你去一队报导。”工作人员说。 “谢谢。”安歌离开窗口,走到一边等待。 大约二十分钟后,一个精英男风风火火地走了进来,他正是江城的髮小兼经纪人,现在还是一队的副队长,负责后勤工作。 所谓“后勤”,即除了冲锋陷阵外的所有工作,包括招聘、挖墙脚等工作, 张坤伸出手,很热情地说:“你好你好!我是一队的副队长张坤,你就是谢安歌谢先生吧?!” 安歌也伸出手轻轻握了握,很快就抽了回来,神情淡淡的,言简意赅,“你好,是的。” 作为一个经纪人,张坤见识过的人海了去了,像安歌这样看起来性格冷淡的也见识过不少,一般而言这种人只要你以诚相待,熟了后反而要比那些性格开朗热情的要好得多。 因为性格冷淡之人要么本性如此,要么就是不擅长社交,大多性格比较纯粹。 现在一队的局势其实是有点复杂的,有江城在,虽然招人很容易,但也容易良莠不齐。 之前队伍里就有几个异能为治疗的异能者,能力是不错,但见鬼的是这几个人要么是江城的私生饭,要么是容瑾的铁粉,又都是女孩子,成天的勾心斗角,把一队弄得乌烟瘴气的。 对于这些女孩子,她们又是珍贵的治疗异能者,极有绅士风度的江城根本没法下死手去管她们。 还是张坤好不容易想办法把这些人给踢走了。 所以现在张坤宁可要一个性格冷淡些的治疗异能者,哪怕能力差一些也好,也不愿意要性格外向的。 他笑得更热情了,“我们一队福利还不错,提供食宿,不知道你是住宿舍还是还是在外面租房子?如果在外面住的话,我们会提供补贴。” “住宿舍。”安歌反应依旧冷淡。 “那么你行李呢?需要帮忙搬一下吗?” “没有。” 张坤: “……”一头黑线。 他看着安歌干净整洁的外表,非常疑惑,这种人是怎么活下来的。 不过想想他那个装逼如风常伴吾身的髮小,顿时觉得也不是很难理解了呢……才怪。 这些人都是怪物,和他这种正常人不一样,张坤腹诽道。 第179页 无奈之下,张坤只好带安歌去添置了一些日用品和衣服。 等他们回到一队的宿舍时,天已经黑了,一个个装着虫族眼睛的玻璃瓶子代替了电灯,被镶嵌在墙壁上或吊在天花板下,莹莹地亮着。 虽然不比电灯明亮,但也足够照明了。 宿舍很狭窄,里面只放了张单人床,上床下桌的那种,好在这是个单人间,隐私有保证。 四个宿舍一个单元,每个单元一个客厅一个卫生间一个浴室,24小时供水供电。没有厨房,但有公共食堂。 在北斗安全基地,这样的住宿条件已经算是非常优越的了,江城的住处也是这样的。 安歌也没什么好抱怨的,更差的地方他也不是没有住过。 夜里,他躺在床上精神奕奕,无聊之下就在神识里推演各种对付虫族的招数。 他现在只是个纯粹的奶妈,只能给别人加血治疗,暂时不想暴露出魔法师的能力的情况下,是别想挥挥法杖念念咒语就干掉敌人了。 所以在战场上要如何保护自己并发挥作用,还真的好好想想。 推演完招数和战术后,时间还早,安歌就开始凭藉自己和世界的联繫,推算法则的情况,世界的局势,以及真正的敌人会什么时候到来。 这个工作量还挺大的,以安歌神识目前的运算能力,直至天明,也没推算出什么来。 真身不在,安歌也不敢沿着因果线推导预测未来。 毕竟现在的他真是太弱了。 次日,一队举行了一个小小的欢迎仪式,算是欢迎安歌的到来。 张坤要出去补充物资,还要去看一下检修的武器,就将安歌介绍给江城,“江大队长,最有潜力的异能者可就交给你了,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他转过头来对安歌说,“我们队长看起来挺靠谱,实际上……也挺靠谱的。” 说着他自己先笑了出来,江城无奈一笑。 笑完后,张坤说:“咱们队长号称异能者第一人,虽然这个称号有点水分,但水底下还是有点真材实料的,你要有不明白的可以问他。队长下午还要出去巡半天街,你也可以让他带你出去见识一下咱们基地的良好风貌。”说完他就马不停蹄地走了。 留下二人面面相对。 终究还是江城的交际能力比较强,他给安歌介绍了一下异能者一队的歷史和现状,又带安歌四周熟悉了一下环境。 本来这个入职培训是该张坤做的,但谁让张坤自己忙了就见不得发小闲着,就把这事推给江城了。 最后,江城把安歌带到了训练场,里面布置着不少训练工具,这时有不少人在训练。 一路过来,安歌也算是开了眼界。 雷、火、水、木……之类的常规异能就不多说了,还有许多奇奇怪怪的非典型异能。 有人的异能是变成……一只猫。 这人大概是个猫奴吧,变成猫时兴奋不已,弹出尖利的猫爪子划了划空气,又在地上滚了滚,还一边追着尾巴跑,一边喵喵喵地叫。 旁边一只高冷的白猫看着他这样犯蠢,简直不忍直视,非常人性化地用爪子捂住了眼睛。 几乎要让人怀疑到底谁是猫谁是人。 有人的异能……不知道该称为“消失”还是该称为“存在感为零”。 人明明就在那里,周围的人就是视而不见,根本没注意到这个人。 其实这个人根本没隐形,就那样大大方方地走来走去,在队友们当中恶作剧,气的队友们嗷嗷叫,发誓要把这人抓出来揍一顿。 那个人就在正叫闹着的那人眼前,弯腰捂肚子,沉默地大笑,笑得眼泪都飙出来了。 江城见他对这个感兴趣,就介绍道,“有人的异能是种植,现在在做无土栽培这方面的工作;科学家们的异能大多是脑域开发,有的是记忆力增强,有的是运算能力增强,有的是分析能力增强……” “队长,你的异能是什么?” 小说中对容瑾的异能描写比较详细,江城的异能虽然强大却比较神秘,所以安歌也是有点好奇的。 江城一愣,他还没遇到过这么直接问他异能的人,因为这个问题其实是比较隐私的。 他介绍别人异能的时候,也只介绍比较大众化的那种,即使如此也不会议论他人的名字。 这是江城对他人隐私的尊重。 江城看着安歌一副坦荡荡的模样,心知他怕是没想到这一茬,笑道,“真意外你会这样问我。” “不能问吗?” “不是,只是很少有人直接问我这个问题。”江城笑得优雅,哪怕他剃了板寸头,穿着黑色背心,露出肌肉隆起的手臂,仍然有一种英伦绅士般的味道在身上,显得成熟而迷人。 他也只有在容瑾面前,才会露出孩子气的一面。 爱情,让这个男人变得幼稚,也让这个男人努力变强。 “怎么说呢?我的异能有点特殊,和我职业有关。”江城徐徐说道。 “演员?” “对,我的异能是将我出演过的角色重现出来。比如说,我曾经担任一部恐怖片的鬼王,我可以将电影里场景复制粘贴到现实当中。那么,在现实中,我就拥有了鬼王的力量,甚至可以指挥鬼仆为我所用。” 第180页 “那么那些不听号令的角色怎么办?” “我可以选择任意场景。” “真是强大的异能。”安歌感嘆。 江城就笑,“其实我不少同行都有这个异能,我将这个异能称为‘蜃楼’。” “但你的‘蜃’是最强大的。” 江城没有否认,而是指着前面,道,“一队的训练场,到了。” 接下来的日子,就在安歌替人治疗和进行训练中度过。 出色的治疗异能,让安歌很快就在一队中站稳了脚跟。 第97章 天使14 昏黄的天空下,全球各地大大小小的安全基地宛如一个个孤岛,浮在大陆上。 江城痊癒后,就带队出去狩猎,由于虫族现在已经变得稀少,所以异能者们必须开闢新的战场。 北斗安全基地临海,本身就具备不少水性好的人,以及一些海员。 异能者一队开着大巴车向着名的明珠海港出发,路上遇上零星虫族,直接给宰了。 握着方向盘的小伙子大约是个老司机,一路上把大巴车开出了飞机的速度,展现了诸如漂移之类的高超技巧,最后在悬崖边上勐地一踩剎车,堪堪踩线抵达目的地。 停车之后,队里的一个御姐惨白着脸,狠狠地给小伙子来了几下。 小伙子痛并快乐着。 众人鱼贯而出,腥咸的海风吹得人们头髮飞扬,衣袂飘飘。 安歌站在悬崖边上,眺望远方,天边白浪凝成一线,昏黄与海蓝被这条线隔开,苍茫天地间,一切笑得壮阔又美丽。 远处的海面上有水柱喷出,迎着光化为一条条彩虹。 光滑的海鱼跳出海面,划出一个个美丽的弧形。 明珠海港被泡进了海水里,船只和货柜的残骸漂在海面上,海浪冷冷地拍打着悬崖峭壁,海鸟从头顶飞过,哦哦地叫着。 不一会儿,冰冷的雨落了下来,淋到皮肤上有种刺骨的痛。 天气这样糟糕,真是出师不利! “下雨了下雨了!” “天哪!末世以来第一场雨。” “太好了,说不定下了雨,土地就能种出东西来了。” “……啊呸!这雨的味道怎么这么奇怪?跟凉茶似的。” …… 皮肤因常年不见阳光而显得格外苍白的御姐请示了江城之后,双手往外推,一个泡泡从她掌心冒出,越来越大越来越大,最后将所有人都笼罩在泡泡里。 诡异的雨水顺着圆形的泡泡落下,滑到地面,过了一会儿,地面出现了一个个凹陷。 众人顿时毛骨悚然,赶紧察看起被雨水淋到的皮肤,只感觉皮肤好像真的出现了异物感。 刺痛不断加深,激得几个女生尖叫起来。 安歌及时抛出一堆星星般的光点。 光点落到众人身上,众人的不适感才消失了。 一时间赞美感谢声不绝于耳。 天色越发暗沉,海面上的风浪也越发的大了,刚刚还活跃不已的海鱼们身影彻底消失,唯余大海在愤怒地咆哮。 大自然的威势是这样可怕,经过这个插曲,一些人心有余悸,已经打起了退堂鼓。 江城问海员们,“你们是出惯了海的,经验丰富,怎么样,今天能出海吗?” 海员们脸上露出为难之色,“这得看天气,如果风浪变小了就能出海,现在恐怕不能。不提这大风大浪,关键是,咱们连合适的船都没有!” “船的问题我来解决。”江城沉声道,看着雨势好似一时半会也停不了,于是对队员们说,“都回车上。” 于是众人又退回了车上。 巨大的泡泡笼罩在大巴车外面,隔绝了雨水,安歌坐在窗旁,看向窗外,只见末世后的第一场雨水如珠帘般串起天地,雨势越来越大,天空已经黑得能滴出墨水来。 被困在大巴车上,既不能作战也不能训练,人们多少有些无聊,有些人拿出手机扑克玩,有些人则玩起了狼人杀之类的游戏,车内渐渐变得嘈杂起来。 车子前面,江城在低声和张坤谈论。 安歌这个角落是最安静的,根本没有人会不知趣地打扰到他。 他闻着雨水中传来的那股既熟悉又噁心的味道,面上露出厌恶之情,恨不得一个光明大禁术——诸神黄昏扔出去,还朗朗干坤一个干净。 魔族所到之处,简直比蝗虫过境还要糟糕。 蝗虫顶多是吃得太干净,而魔族,不仅连吃带抢,还热爱杀戮,污染大地,糟蹋环境,简直跟没有心似的。 事实上,在安格斯那个世界,谢安歌解剖过魔族的尸体。 魔族是有心脏这个器官的,但都是黑的。人类心脏受伤会致命,而魔族,哪怕心脏都被挖出来了,都能活蹦乱跳好几天才死去,生命力之顽强堪比打不死的小强。 只有彻底斩断魔族的嵴椎,才能快速有效地杀死一个魔。 夜里,众人伴着雨声,靠在椅背上入眠。 只有几个异能者在守夜,其中之一就是那个泡泡异能者。 她正一手捏着一颗虫族的晶核补充能量,一手输出异能,使外面的泡泡能正常运行。 一时间感觉自己好像一个使用过度的手机,一边用充电宝充电,一边运行,简直忙碌得不行。 第181页 这个异能者此时不由得感慨,好在末世后她身体素质好了很多,不然绝对撑不住。 凌晨三四点的时候,人类的身体都陷入了最睏倦的时刻。 就连守夜人的脑袋也不住地小鸡啄米,有人不停地打哈欠,有人努力睁大了眼睛,有人干脆狠狠掐大腿。 怎么今天就这么困呢? 但他们却一个也不敢睡。 因为他们不仅背负着队友们的信任,还背负着队友的生命。 如果因为一时的松懈而使得队友们陷入危险,他们无论如何也不能原谅自己。 泡泡异能者拍了拍自己苍白的脸庞,又揉了揉眼睛,心里回想起高考后查成绩时那几乎屏住了唿吸的心情,希望能藉助这种紧张感努力打起精神。 作者有话要说: 短小君提示您: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明天有更新。 第98章 天使15 异能者是如何完成进化升级的呢? 靠虫族和异兽异植的晶核。 而反过来,虫族和异兽异植又靠什么完成进化和升级? 答案是:靠血肉和晶核。 追本溯源来说,无论何种生物的生存、进化、升级都需要能量,进步越大,所需的能量就越多。 人类运用异能消灭异族,保护自己,传承文明,体内却不存在晶核这种蕴含着强大能量的东西,更准确地说,人类的能量遍布全身,并不聚集于某个部位。 于是,无论哪种异族,都对异能者的血肉存在着近似本能的渴求。 凌晨,明珠海港。 无数肢体伸展开后,螯足水平展开十多米长,躯干也有一米多长的杀人蟹成群结队爬上了海岸。 它们或顺着港口,或攀爬悬崖,朝着大巴车而去。 那里,有食物,有能量。 更重要的是,有进化的契机! 即使只是动物,这些杀人蟹也有不断变强的本能。 因为在残酷的末世时期,在文明之外,自然之中,只有强者才能活下去,弱者,只有成为强者的口粮这一条路可走! 那巨大的身躯动起来,仿佛一群怪兽在人间行走,橙红色的甲壳闪烁着冰冷的寒芒。 大巴车在这些杀人蟹面前就像一个玩具,轻轻一推就倒。 狰狞的螯足撞上了透明的泡泡,这泡泡一凹一凸,它的攻击被泡泡弹开了。 睏倦异常的泡泡异能者顿时被惊醒,还没顾得上查看情况,就看到同伴们都昏昏欲睡,她大声地叫起来,“敌袭!敌袭!” 在大巴车后面浅眠的安歌勐然惊醒,一双流淌着金液般的眼睛仿佛在熊熊燃烧。 随即他又合上了眼睛,低声道,“神卫术。” 话音一落,乳白色的光晕升起又落下,像日升日落,每个人身上套了一个光晕后,才从昏沉的睡眠中挣脱,醒了过来。 江城看着车后,若有所思。 雷光闪过,众人才看清了外面的情况。 无数杀人蟹团团围着大巴车,虎视眈眈。 泡泡已经摇摇欲坠,把它释放出来的异能者也冷汗连连,四肢的筋脉都传来了强烈的酸痛感,连脑袋也被重锤敲击过一般,疼痛难忍,那都是异能即将枯竭的徵兆。 左手一堆晶核变成了灰色的粉末,她一松开手,这些粉末就随风而逝了。 江城说:“白晶退下。”随即指挥众人先挡一会儿。 泡泡彻底消失,白晶退到一边,让众人下车。 一个能操纵金属的异能者则紧紧地跟着安歌,保护他。 虽然和杀人蟹的体型比起来,人们犹如微不足道的蚂蚁,但见识过诸多虫族的众人并不害怕,而是相护配合着战斗起来。 擅长攻击的异能者怀着大无畏,向杀人蟹们冲过去。 那场面好似螳螂挡车,看起来有些好笑。 但并没有人会因此发笑。 生死悬于一线,气氛太过悲壮。 安歌并不靠近战场,但每当有人受伤,总能得到他及时的治疗。 异能者们前仆后继,轻伤不下火线。 重伤的退回来,到安歌这里接受更深刻的治疗。 然而,杀人蟹的防御力实在是太强了,攻击性也不弱,动动爪子就能掀翻一堆异能者。 一时半会儿,战况胶着住了。 江城在回忆自己出演过的影视作品——但那实在是太多了,他是童星出身,从小到大出演过的作品数不胜数。 所以思索了好一会儿,他才敲定了一部作品,眼睛亮如繁星,“银河战将。” 没有比这更合适的作品了! 《银河战将》是一部科幻电影,讲述的是地球人在未来组建银河战队,抗击外星人入侵者的故事。 在这部电影里,江城担任了主角——地球联邦的一名青年将军。 他在这支太空军队中拥有着至高无上的威望,是地球人的英雄,麾下精兵强将无数,还掌控着许多杀伤力极其强大的武器。 最最重要的是,这部电影兼顾了商业性与艺术性,票房破亿,这意味着大部分人都看过这部电影,队友们大概也了解剧情,能够好好配合他。 以前他实力不足,不敢考虑这部力量上限太高的电影,但现在江城想要试一试。 江城仔细回忆剧情,感受着血管里流动的强大力量,无边的太空蓦然出现,璀璨的星辰宛若碎钻,又像是闪亮的流沙,在太空中缓缓流转。 第182页 前方是幽蓝色的星座,人首马身的猎人拉起长弓,正要射击。脚下是浮空岛般巨大的银河战舰,静静地浮在太空中,后面一艘艘装载了各种高能武器的战舰,排成战队。 一个个战争机器抵达海港,遮云蔽月。 杀人蟹们发现目标消失,感到了巨大的危险,却又不甘离去,在原地踌躇。 异能者们却松了口气。 他们瞬间变成一个个军兵,穿着制服,位于充满科幻感的“银河号”里,眼神充满了好奇。 一队中,江城的粉丝们一副幸福得快要晕过去的模样,瞬间打满了鸡血。 “天哪!是银河战将。” “我的冷面将军,我的霸道将军!” “将军×军医,嘿嘿……” 安歌变成了一个军医,穿着白大褂,鼻樑上一副金丝眼镜,看起来就是白衣天使一个。 当江城变成那位将军后,他仿佛是那位将军从屏幕中来到了人间,天然知道如何指挥军队进行攻击。 一条条命令通过通讯器,有条不紊地发布下去。 不到一分钟,已经全部部署完毕。 江城通过屏幕看着那些茫然四顾的杀人蟹,冷声下令,“攻击!” 炮火连天,点亮了明珠海港。 炸.弹落到海中,溅起巨大的波涛。 银色的雷射划破地面,裂痕纵横交错,像一道道丑陋的伤疤烙印在大陆上。 这一片地区好几个地方都塌陷了,海水涌进来,陆地变成汪洋,眨眼间桑田沧海。 在热武器时代,从空中打击地面是再容易不过。没过多久,除了少数杀人蟹逃回了大海,大部分杀人蟹们都game over了。 江城瞬间脱力,眼前一片小星星,砰地倒了下去。 队员们惊恐万状,围了上去,“队长!队长你怎么了?” 没有队长=没有船=无法出海=无法完成狩猎任务=没有口粮=要饿死=要完。 一系列等式算下来,有人已经兔死狐悲般哭了起来。 也不知道是在为江城伤心,还是在为自己多舛的命运在感怀…… 安歌走到人群外面,淡淡地道,“让开!” 张坤探了探江城的鼻孔,发现还有气,看着不断往里挤的众人,顿时气的血压上升。 他透过缝隙看到安歌,朝众人怒吼道,“人还没死吶!哭什么哭?” “还不赶紧让开!让安歌进来?!” 张大经纪人嘴“炮”威力不减当年,一下子震住了处于混乱状态的异能者们。 没死? 号称江城铁粉的某人瞬间收了哭声,露出惊喜万分的表情,痛快地让出了一条路,还帮着维持秩序。 男神没死真是太好了! 张坤嘴角抽了抽,看着发小那张俊美得无可挑剔的脸蛋,这时白得一点血色也没有,活生生的小白脸在世,难免心生怜悯。 有这样的粉丝真是辛苦了。 安歌终于走到了江城面前。 不用多看都知道,都还没剧终呢,主角肯定没死。 不过安歌还是用精神力给江城检查了一遍身体,“没事,就是异能衰竭,养养就好。” 他又用圣光给江城刷了一遍,刷出了点淡淡的血色,让江城不至于一副死人相,看着太过瘆人,动摇军心。 得知顶头上的老大安然无恙,众人终于把心放到了肚子里。 他们不约而同地想道,人没事就好。 **** 这边江城没事,那边容瑾却差点出了事。 异能者一队和杀人蟹们打得火热的时候,容瑾也正在率领族人和从天而降的骷髅大军打生打死。 容瑾是海洋的王,是名副其实的第一主角,他的实力自然很强,却好死不死地碰上了一个王级的魔族。 本来容瑾占据了主场优势,也能和这个骷髅战个不相上下。 然而在战斗中,容瑾却突然心脏一痛。 他第一个念头就是江城出事了。 这种势均力敌的战斗哪里容得了失误,一个失神就让容瑾被骨刀插了一刀。 还是容瑾反应够快,才偏了偏角度,没让骨刀直接插入心脏。即使如此,容瑾还是受了重伤,魔气进入体内,一点点地腐蚀着人鱼王的身体。 容瑾当机立断,手指长出利刃,直接用手挖出了受伤的部位,及时止损。 骷髅魔王空洞洞的眼眶里燃烧着幽蓝的鬼火,黑色的披风漂浮在海水里,他张大了嘴巴,嘴巴一直裂开到耳朵后面,似乎是在笑。 吃了教训后,容瑾不敢再分心,而是专心对付起眼前的敌人。 人鱼族和骷髅大军你来我往地交手,一时间歌声渺渺,魔气将海洋染得乌黑,这一片海域除了他们再没有其他生物。 人鱼有主场优势,骷髅有实力优势,双方谁也奈何不了对方。 最后还是骷髅魔王略胜一筹,带着一部分属下逃之夭夭,走之前还不忘放话,神神秘秘地说,“命运,一定会让我们再次见面的。” 容瑾恨恨地一甩美丽的蓝色尾巴,咬牙切齿道,“见面?见鬼还差不多!” 他冷着一张脸指使人鱼们收拾残局,心思却早已飞远。 人鱼的王,眺望着爱人所在的方向,犹豫又踌躇,现在方知什么是—— 第183页 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第99章 天使16 一道道令人熟悉又恐惧的黑色裂缝再度出现,几乎令人心胆俱裂。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本以为虫族即将被消灭,地球即将迎来和平的人几乎要陷入绝望。 有一有二,是否还会有三四五……这样无穷无尽的灾难什么时候是个头? 这一次,从空间裂缝里爬出来的不再是虫族,而是魔族——堕天使,大恶魔,小恶魔,牛头人,幽灵,骷髅人,龙,三头犬,毒蛇…… 仿佛阴阳颠倒,天地逆转,光明教会中描绘的地狱来到人间。 光明大教堂。 塞西尔举着缠绕着火焰的圣剑,双翼展开,浮在半空,仿佛神话中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战神,俯视着广场上密集的人群。 这里有天使,有魔法师,有异能者,有普通人……但无论他们的身份是什么,只要站在这里,他们就是光明神麾下的战士! 塞西尔说:“我们是神的子民!” “我们是神的信徒!” “我们的主,伟大的科威特尔,为了拯救这世界,为了拯救我们,从天堂降落到人间!” “这是何等的慈悲!何等的伟大!” 一番煽情的演说下来,众人已经眼含泪花。 “然而!”塞西尔怒目圆睁,“现在,地狱在人间出现,魔鬼行走于神的国度!” “他们要杀死我们的同胞!他们要毁掉我们的家园!” “亲爱的兄弟姐妹们,我们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最后一刻!” “这是我们的失职,也是我们的耻辱,唯有鲜血,可以洗刷这份耻辱!”塞西尔高高地举起圣剑,斩向想像中的敌人,剑上的火焰熊熊燃烧。 这里虽然没有主辱臣死的说法,但人们信仰的神受此大辱,信徒们也确实不能忍受,并感到了深深的耻辱和羞愧。 神明大公无私,为了卑微的人类亲自下凡。 然而,人类不仅无以为报,还让魔鬼也降临人间。 太羞耻了! 众人大力挥动手臂,高声喊道,“杀了这些魔鬼!” “将所有的魔鬼净化!” 对于如此高涨的士气,塞西尔表示满意,但是还不够。 跟人们光谈信仰是不行的,还得有蛋糕分。 塞西尔用手势示意众人安静,“伟大的神明说,所有在战场上死去的人,都会在死后进入天堂。” 人群寂静了一瞬间之后又欢唿起来! “感谢神!赞美神!歌颂神!” 最后一丝对死亡的恐惧也消失了。 塞西尔郑重宣布,“出战!” 他想,还好神并没有一去不返,就此抛弃人类。 前几天回来赐下圣剑,又作出第二次预言——尽管这预言还需要和全人类分享,但这不正好说明了神的无私吗? 有了准备,人类才能尽可能地掌握主动。 手持着圣经中大天使的火焰之剑,塞西尔飞在最前面,身后跟随着一部分天使,无法飞翔的魔法师或异能者或普通人要么乘坐飞机,要么骑在被驯服的飞鸟背上。 他们眼中是勃发的战意! 为神而战! 为同胞而战! 为家园而战! 留守圣地的天使、魔法师、异能者们,则是加紧巡逻,日夜操练,保卫家园。 钻了法则的空子,通过空间裂缝来到地球的魔族,肯定是由弱及强。加上天使们和光明教会又是魔族的天敌,塞西尔率队主动出击,毫无疑问,重重地打击了入侵者的势力,使魔族无法迅速站稳脚跟,扩展战果。 与此同时,异能者一队终于猎杀到了充足的猎物,足够整个基地的人吃上三个月,并由空间异能者将猎物运送回安全基地。 其他异能者大队也一一磨刀霍霍,枕戈待旦。 只待敌人前来就送他们回老家! 战战战! 人类的基因里,属于远古人类,猎杀万物为食,将陆上勐兽如虎狼,天上勐禽如老鹰,海中巨兽如鲸鲨,都端上餐盘的那部分霸道而冷酷的基因,在如此紧急的情况下,开始逐渐甦醒。 人类能称霸地球数千年,凭藉的从来就不是孱弱的身体,而是智慧和团结。 政府开始通过广播、电视、宣传大队召唤民间的异能者。 这个时候,没有一个人拒绝号召。 所有的私心、偏见都被放下,所有的宅斗、政斗、商斗通通暂停,兄弟阋于墙而御于外。 自家人窝里斗得再狠打出狗脑都没问题,但面对外人欺负自家人的时候,一定要团结起来干掉外人。 **** 北斗安全基地。 四单元,五门。 这一户的男主人是一个民间异能者,他背上行囊,即将离家加入军队。 小女孩睁大了圆圆的眼睛,挥挥圆嘟嘟的小拳头,奶声奶气地说:“爸爸,加油!” 男人蹲下来,亲亲女儿,“爸爸不在的时候,果果也要加油哦!” 妻子哀怨地看着丈夫,抱着女儿,却没有开口挽留。 整个房间就十几平方米大,男人走到门口时,转过头,有些哽咽地说:“果果她妈,如果我回不来的话……”你要记住我。 第184页 “你就忘了我吧!”最后男人狠狠心说。 妻子默默落泪。 这是无数家庭的缩影。 隔壁,古铜色皮肤的中年人仍然身强体壮,他穿上当兵时的绿色军服,走到坐在轮椅上的爷爷身前,看着爷爷痴呆的眼神,说:“爷爷,我要去打怪兽了,你在家要好好的。” 在华国,人们并不喜欢称唿“魔族”为“魔族”,更喜欢称唿这个种族为入侵者、鬼子、怪兽、妖怪…… 轮椅上干瘪得几乎只剩下一把骨头的老人,是这个基地仅剩的几个老人之一,哪怕他的孙子离开了,也有人照顾他,所以中年人虽然伤感,却并不担心。 慢慢地,老人痴呆的眼神变得清明,他从怀里掏出一个金色的物品,里面为圆,外面是星光般的放射状。 老人颤颤巍巍地将勋章放到孙子的手中,轻轻抚摸孙子的头顶,“娃,咱不怕!八年抗战都过来了,咱华国人,没有孬种。” “爷爷,我不怕。” 异能者一队放了假,让队员们回家收拾东西,顺便和家人告别。 白晶对于自己要带什么早已心中有数,所以此时动作也特别利落,把口红、睫毛膏、眼影、唇蜜……等塞进包里。 死,有人比怪兽还丑,有人比神仙还美。 而她白晶,选择后者。 就是死,也要当个美美的小仙女。 坚决不能容忍自己的御姐形象有哪怕一丝瑕疵! 她的弟弟在一旁看着,啧啧道,“姐,我的亲姐,你都母胎单身至今了,没有和任何一个男人拉过手亲个嘴,要是死了,该多可惜呀!” 白晶动作一顿,眼角抽了抽,转过身来就是一巴掌唿到弟弟头上。 md!让你踩老娘痛处! 弟弟揉揉头,若无其事地说:“所以,要活着回来。”声音很轻,“至少谈个恋爱再死啊。” “小屁孩,要你管!”白晶恶狠狠地道,拎起包包就往外走,头也不回,连最心爱的一个口红色号都没带上。 眼泪却不争气地落了下来。 “一切都是地心引力的错!”白晶抹了抹眼泪,又昂首挺胸地往前走。 这个细腰长腿的大胸御姐步步生风,走出了气势和真我。 ** 江城把容瑾揽进了怀里,宛若在拥抱着自己的肋骨。 过了一会儿,他松开一点,一双大手固定住容瑾的头部,不住地用自己的唇去追逐恋人的眉眼、鼻樑、红唇。 这一对恋人,歷经千辛万苦,终于重逢。 然而,命运又带来了噩耗。 哪怕现在如此亲密,双方都无法全身心投入。 因为他们的人生中不仅仅只有爱情,还有友情、亲情和责任。 身为人类(人鱼)中的一员,他们身为强者,更是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族人,保护家园,保护地球母亲! 江城看了看手錶,“还有十四分钟,我们就要集合。” “领导已经说了,科学院那边检测到了一个新的空间波动,有极大可能是敌人的高层。” “按照敌人降临地球的规律来看,这一次的敌人必然是最强大的。” “只要打败了他们,我们就能拥有一段时间的平静。到时候,我们才能休养生息,培养出更多更强大的异能者。” 江城握住了拳头,神情自信,眉眼耀眼得不能直视,语气坚定地说:“总有一天,我们一定能将所有的敌人都杀死,或者赶回老家!” 容瑾微笑着,目不转睛地看着恋人,他就喜欢江城这副充满了自信甚至于自恋的模样。 刚刚重逢时,容瑾虽然心疼江城的沉郁,但也被他带得有些不开心。 看着江城充满了斗志的模样,容瑾平静有序的心跳,咚咚咚加速,一点点兴奋起来。 容瑾觉得,他开始思念蓝色的大海,以及位于海中的战场! 人鱼和异兽们通力合作,在人鱼王的带领下,将敌人一一斩杀,生吞活剥。 野蛮,血腥,又充满了刺激。 他越来越习惯于杀戮、征伐,那能让他沉寂的心脏开始激动,那能让他冰冷的血液开始沸腾。 容瑾伸出白得几近透明的手指,迷恋地抚摸着恋人的脸颊,“你说得对。” “我们需要战争,需要将这些入侵者征服。”容瑾蓝色的瞳孔熠熠生辉,陡然迸射出惊人的光芒。 “而我,身为人鱼的王,作为大海的王,必须返回大海,主持局面。” “只有将这些入侵者都赶走了,我们才能永永远远地在一起。” 江城闻言,沉默是金。 嘴巴却抿得紧紧的,看着有些委屈。 容瑾凑上去吻了吻,“江城,我爱你。” 江城再也不能维持平静,“我也爱你。还有十二分钟,让我再亲一会儿。” “唔……”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放心,过年之前一定会完结! 感谢大家的营养液笔芯(╯3╰) 读者“沉默的重土”,灌溉营养液 +1 2019-01-25 15:13:31 读者“千山暮雪”,灌溉营养液 +1 2019-01-22 12:17:10 第100章 天使17 第185页 混元大世界。 蛮荒之地,凶兽横行。 九嶷山,高耸入云,直上云霄。 这里无疑是许多凶兽、异兽的乐园,烛照、应龙、螣蛇、梼杌、獬豸、混沌、穷奇、梼杌、饕餮等种族密布于这一片连绵不断的山脉中,在云海、山阴、洞穴、密林、湖中生存修炼。 凶兽们或吞云吐雾,或行云布雨,或火烧血海,或冰封千里,或布置瘴气……利用浓郁得几乎凝成液体的仙气布置道场,利于修炼。 这里神秘,危险,也充满了机遇。 凶兽们虽然开了灵智,但毫无仁义道德可言,性情迥异于妖族,狠起来时能直接沖入仙人的城市里厮杀狩猎,甚至直接跟仙帝叫板,然而这一天,九嶷山上的所有凶兽异兽却躲在洞府里或趴伏在地上,一动不动。 山顶的云雾被金光盪开,露出陡峭的山体,上面绿树成荫,灵气逼人,却也寂静得异常,仿佛毫无生息。 直指大道的符文代替了云雾,漂浮在山顶周围。 有大恐怖的气息从这里散发出来,逼得九嶷山的原住民低下了头颅。 过了不知多久,看起来没有一丝破绽的山体裂开,一个淡淡的身影从洞府里面飘出来,像月光,又像烟雾。 这正是谢安歌。 谢安歌一出洞府,无穷无尽的道意散发出来,瞬间蔓延到这个大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不知惊动了六界多少大佬。 飘荡在空中的先天道符回归主人身体,谢安歌的身影渐渐凝实,就连隔着无穷远无穷久的分.身,也因灵魂中的联繫而被召唤来。 将最后一抹道意收回身体,浏览了分.身的记忆,谢安歌已度过大劫,成就超脱之身,自此不再受大道束缚。 天地洪荒,宇宙太空。 任何地方,任何地点,他可以随意而去,随心而动。 天降异象,瑞气千条,金光四射。 一瞬间,九嶷山热闹起来,仿佛这里不是蛮荒之地,而是仙界某处道场。 这是混元大世界发来的贺电。 谢安歌虽然汲取了这个世界不少能量,但也通过部分对道的领悟,反馈了此方天地。 这年头,不仅仅是普遍意义的生物在谋求进化,连有进取心的世界也在谋取进化。 吸纳了谢安歌的领悟后,混元大世界有望更进一步,也算是占了便宜,除了贺电之外,干脆又发了个祝福给谢安歌…… 只要谢安歌不作死,他在整个混元大世界都能横着走了。 谢安歌踏入了时间的长河,只见无数因果在里面纠缠。 一条大河又分了无数支流。 人虽有定数,但一个选择的不同,可能就会走进支流,创造更多的可能性。 他在时间的长河中逆流而行,所有的因果都被轻飘飘地拂开,直到找到自己要找的节点。 谢安歌垂眸看着河流里的情景。 画面中最醒目的是大山般高大的魔神,他头生两个螺旋形黑角,一块块隆起的肌肉像岩石一样刚硬,浑身上下缠绕着赤红的火焰,眼睛仿佛盛满了岩浆,涌动着狂暴的力量。 这是掌管火焰与岩浆的魔神——沙克斯。 沙克斯撑开空间裂缝,让无数魔族前仆后继地涌了出来。 守株待兔的人类,用各种装甲车、坦克、战斗机……不停地攻击沙克斯,逼迫他关上空间裂缝,奈何都是徒劳无功。 那些攻击落在沙克斯身上就跟给他挠痒痒一样,除了惹怒他之外毫无用处。 异能者中的强者们——江城,赵思琪,白晶,塞西尔……一部分合作狙杀那些从空间裂缝中出来的魔族,一部分则试图杀死沙克斯或逼他放弃空间裂缝。 刚刚从空间裂缝中出来的魔族,多多少少被削弱了实力,着实被杀了不少。 只是沙克斯被分配到维持空间裂缝的工作,本就是因为他防御力足够强大,人类方面的攻击最多只能给他造成骚扰,距离杀死他还有十万八千里远。 塞西尔拧着眉看着魔神沙克斯,想起教会中有关于他的描述。 沙克斯是火焰和岩浆的掌管者,地狱中最黑暗的深渊孕育了他,因此沙克斯还是暗的支配者之一,和光明是天生的敌人。 能驱散黑暗的,唯有光明。 也就是说,只有光明能杀死沙克斯! 塞西尔深吸一口气,缓缓拔出圣剑,“你们都让开,让我来杀了他!” 他的神情悲壮而决绝,一个心思细腻的女性天使见了,一边将魔法打向一个堕天使,一边不安地问道:“塞西尔,你要做什么?” “没什么。” 金色的火焰舔舐着圣剑,圣剑嗡鸣,仿佛正在渴求一战! “只是有些事总得有人去做,而我,也必须做我该做的事。我们带给神的耻辱,只有魔族的死亡和鲜血可以洗刷。”塞西尔身上也冒出了金色的火焰,杀气腾腾的金瞳熠熠生辉,仿佛整个人都处在火海中。 一片灰暗的战场上,突然升起一个金色的太阳,这吸引住了许多人的目光。 江城以东方兵主蚩尤的形象出现,只来得及给了沙克斯几击就彻底脱力,从空中掉落。 沙克斯的目光也不由自主地被升起的太阳吸引住了。 这是光明,也是他的死敌。 第186页 他曾与其他魔神合作,围剿光明女神。那一天的光明神就是这样耀眼,宁死不屈,还反杀了好几个魔神。 这是何等的耻辱! 又是何等的令人恐惧! 所以黑暗的子民要杀死光明女神的所有信徒,要灭绝光明女神的信仰,要让她永无復活的可能! 想到这里,沙克斯也认真起来,看向塞西尔,做好准备。 区区一个人类还不值得他全力以赴,但既然他是光明女神的信徒,那么作为对手,沙克斯尊重他。 塞西尔不停地扇动翅膀往上飞,直到飞到最高处,蓄力才总算完成,圣剑上的火焰也变成了白色。 只希望这一击能有效,不求能杀死魔神沙克斯,只求能暂时逼退他。 伟大的神明,保佑我,祝福我! “啊啊啊——”塞西尔大喊着,从空中俯冲,一路降落,带动的力量越来越强,太阳也越来越亮! 直到勐地冲到了沙克斯头部,圣剑已经变得无比巨大,火焰缭绕,试图插入沙克斯的眼中。 与此同时,大海中,容瑾也在率领人鱼和海中的异兽击杀魔族。 谢安歌终于动了,他剎那间穿越了时空,来到战场。 作为超脱于世界的强者,谢安歌一抵达战场就引起了沙克斯的警觉。 沙克斯用巨大的手掌将塞西尔拍到一边,粗声粗气地说:“仙界的仙人,这是我们魔族的战场,劝告你,立刻离开这里!” 谢安歌一头乌髮披散在脑后,一身浅紫色的道袍袖长而阔,随风飘荡,面容出尘,仙气飘飘,看起来确实很像仙人。 他的打扮随意而自然,身上没有任何饰品,简朴到了极致,仿佛只是哪家道士突然走到这里,然而沙克斯一点也不敢放松,每一根神经都紧紧地绷着。 谢安歌没理他,而是说:“塞西尔,活。” 话音刚落,一动不动的塞西尔就活了过来,身上的伤口全数痊癒。 “沙克斯,死。” 只一句话,沙克斯巨大的身躯就砰地倒下,眼神还维持着警惕。 其他魔族见此又惊又惧。 浩瀚的神识瞬间蔓延到了世界的每一寸空间,谢安歌说:“魔族,死。” 言出法随,只三个字,困扰着人类的魔族瞬间倒地而亡。 谢安歌也就现在刚刚突破,无法完美地掌握力量,等他真正掌握了所有的力量后,就可以做到心想事成。 一念生,一念死。 看着战斗中突然倒下的魔族,有人不可置信,有人茫然四顾,有人痛哭流涕,也有人去验证魔族是否真的已经死亡。 新鲜出炉的超脱者握了握拳,看着熟悉的手掌,微微地笑了起来。 这就是超脱者的力量,真是令人沉迷。 谢安歌闭了闭眼,又睁开眼睛,“法则,恢復。” 这个世界濒临崩溃的法则立刻恢復,所有钻了法则空子搞出来的空间裂缝也瞬间关闭。 这个世界终于重获力量,可以保护自己。 谢安歌看着荒芜的大地,欢唿的人群,想起圣经中神明创世的故事,说:“我说,要有日月星辰。” 天空昏黄的颜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泽被万物的太阳。 人们抬头看着太阳,又哭又笑。 “要有植物。” 光秃秃的大地上很快冒出了绿色,树木拔地而起,野草郁郁葱葱,花朵芳香扑鼻。 地球的动物在末世中,要么被猎杀,要么成为人类的战斗伙伴,已经没有了普通的动物。 所以,谢安歌又说:“要有动物。” 于是动物重返人间。 众人都为这奇蹟激动不已,只有塞西尔感到疑惑和震惊。 为了确定自己的猜想,塞西尔鼓起勇气,拍拍翅膀向谢安歌飞去。天使们见到了,也忙不迭地跟上塞西尔。 塞西尔终于飞到了谢安歌面前,他看着这个陌生的青年,却感到了熟悉和安心,就像他以前每一次去觐见神明那样。他犹豫着说:“主?伟大的神明?” “塞西尔。”谢安歌点点头,承认了这个称唿。 他对塞西尔这个信仰虔诚、勤恳睿智、品德高尚的年轻人还是很有好感的,在统领天使、教导魔法这些事上,塞西尔可是出了不小力。 “这是怎么回事?”塞西尔满脑子问号。 在圣地,塞西尔号称“最靠近神的男人”,他也是面见神明次数最多的人,因此所有人都十分信任他。 一时间被这样多的信息量全力轰炸,天使们有些晕乎乎的。 “我不是光明女神。”谢安歌也并不隐瞒,当时暂代神职本来就是权宜之计。 “所以,是光明……男神?” 谢安歌无语了,“不,我不是你们的神明。不过,只要你们足够虔诚,你们的神明终有一天会回来。” 像光明女神这样强大的神明,哪有那么容易死去。她迟早会復活,只不过是时间长短罢了。 塞西尔沉思了一会儿,说:“无论如何,您拯救了我们……”顿了一下,弯腰致敬,“感谢您,赞美您,歌颂您,不知名的神明。” 天使们也跟着一起弯腰致敬,“感谢您,赞美您,歌颂您,不知名的神明。” 第187页 谢安歌再次点点头,算是接受了他们的谢意。 连世界意识也凑了热闹,对谢安歌表示了感谢。 ** 次日,华国。 无数人守在收音机或无线广播前,满怀期待地听着。 低沉浑厚的男音响起,“亲爱的华国人民们,经过两年三个月十一天的艰苦奋斗,经过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经过我们的反覆求证,我们终于可以得出结论,大灾难过去了。” “我在此代表全体华国人民,郑重宣布:末世——过去了!” 每一个听到这个消息的人,都热烈地鼓起掌来。 收音机前的孙小胖抹了一把脸,用手肘捅了捅赵思琪,吐槽道,“卧槽,这末世结束得也太平淡无奇了吧,一点也没有末世文里写的刺激。” 赵思琪笑了,“我倒觉得平淡是福。” “哦对,你不说我都忘了,你这货是重生来的,心态跟我们这种年轻人肯定不一样。” 赵思琪看着好友活力满满的样子,摇摇头,但笑不语,麻木的眼神却渐渐变得柔软欣喜,热泪缓缓涌上眼眶。 没有人知道,当听到末世结束时,他有多高兴多激动。 上辈子倒是过得够刺激了,一百亿人类最后只剩下一千多万人,千分之一的存活率,想想就觉得可怕。后来也有几个人类强者凝聚神格,成为神明,却也没能阻止人类的颓势。 那种举眼望去,满是荒芜,人烟全无的感觉真的能逼疯人。 赵思琪宁可粗茶淡饭,平静度日,也不想再过那样的日子了,尤其是现在他的家人、朋友都活得好好的,真的是太好了! 《末世求生记》主角们紧紧握着彼此的手,相视而笑,笑容里满是幸福的味道。 末世结束,人类陷入了一轮接一轮的狂欢。 华国人民庆祝过后,进入了灾后重建、恢復秩序的时代。 由于地球剧变,大陆板块扩大,原有的国界线已经算不得数了,华国还要重新核定国界线,为即将到来的国庆节做准备。 每一个人,都幸福而平淡地忙碌着。 谢安歌站在虚空中,看着这一幕幕,嘴角微微弯起。 他的身影渐渐变成一缕青烟,风吹即逝,仿佛从未到来过这里。 只有世界意识在为他送行,送上祝福。 ——本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完结了,真是太不容易了。 写这篇文,有过兴致勃勃的时候,也有过倦怠期,但最终还是坚持下来了(不管写得好不好吧),直到现在敲下“本文完”三个字。 非常感谢每一个贡献过点击量、留过言、灌溉过营养液、投过地.雷的读者,你们的支持就是作者写作的最大动力。 谢谢~( ̄▽ ̄~)(~ ̄▽ ̄)~